本书由 轩墨紫馨 整理 请手机用户输入m.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直接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我和先帝相爱相杀日常》 作者:岩生 文案 高冷重生老腊肉(前)皇帝X腹黑穿越美弱娇(伪)神女 戚慈一朝穿越,却被一群傻白甜山民当做神女 她以为,接下来的套路应该是 轻松种田、发家致富。 然而…… 眼前这个高冷倔强的男人是谁? 有风一脸高深莫测地看着她:“来,做我一个人的谋士,我能满足任何你想要的。” 戚慈一脸懵逼(嫌弃)地看着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男人:“......诶?你哪位?” 好事多磨、兜兜转转。 前世,我们未曾谋面,相杀一生 今生,我们提前相遇,相爱一世 阅读需知: 1、女主身娇体弱,但是智慧超群,一生浪全靠一颗好脑子了 2、女主带着金手指,金手指是什么,嘘,是个秘密 3、是甜宠,女主是男主放在手心的小仙女啊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甜文 主角:有风,戚慈 ┃ 配角: ┃ 其它:重生X穿越 金牌编辑评价: 冷漠随性的有风遇上了圣洁腹黑的戚慈,一个是重生的帝王,一个是穿越的神女。一个人什么都不想要,一个人只想要守护族人的安全,两个人相爱相杀终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神给了他一世,是为了戚慈而存在。他们从相遇时候的“凤栖梧桐”到相爱时候的“两分天下”,从擦肩而过到相知相恋,在这乱世之中,有一人相爱相守,是世间大幸。作者行文流畅,人物描写入木三分,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盛大恢宏的乱世之中,故事之中戚慈和有风的各种奇妙机遇让人让人欢笑之中带着一点感动,值得一观。 ========================= 第1章 一 穿越X重生   山林蜿蜒,道路曲折,天梯栈道相连,这就是胡山。在胡山镇的人口中,他们背后的胡山里面住着的都是一群没有开化的胡民。   胡的意思就是愚昧和未开化。   “这群胡民虽然长得磕碜,不过他们手上的山货倒是不错,城里的贵人们喜欢得紧,可以压一压价收过来,一转手就是一大笔赚头。”镇里,开着杂货铺的周二一边扒拉着算盘算账,一边对着才入行的独子说道。   他那儿子,是个不怎么长脑子的,傻乎乎地问道:“阿父,这……这不是骗人吗?那、那胡民就不会闹吗?这恐怕不太好吧。”   周二斜斜看了他一眼,心中叹气,心道这孩子恐怕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啊,转念一想,这又是自个儿唯一的儿子,便细细说道:“这做生意呀,就是心软不得,你要会看眼色啊。有的人呢,你瞧着不好欺负,你便将那价格给高些,那胡民,啥事不懂,你就使劲压价格就对了。”周二言语里对胡民的不屑非常浓重。   周二的独子,叫周峰。周峰这榆木脑子,实在是不能理解自家阿父的意思,也不敢随意搭话。   周二又看了看外面的天,摸摸他那锃亮的脑门,幽幽叹气道:“唉,今年这些个胡民怎么还没来卖山货呢。”这人不来,他得损失多大一笔银钱啊,唉。   原来这胡山镇啊,每月逢一三七就会赶集,那些个胡民便会在每月的初一将山货送到周二的铺子里,再换些盐或者麻布一类常用的物什,有时候也会换些钱。   多年来,这个事儿,已经成了双方默认的规矩了。   可是这个月的初一,没有任何一个周二熟悉的胡民来。   秋天,原本是丰收的季节,是胡山镇口中称呼的这些个胡民最喜爱的季节。当然,他们尚且不知道自个儿叫什么胡民,他们的部落叫做丰,意味着丰收、丰盈,是他们老祖宗最美好的向往。胡山在他们眼中,是母山,是孕育一切的东西,山的最深处,居住着无所不能的母神。   每年秋天,丰收过后,他们就会举办一场盛大的祭祀,感谢他们的母神对他们最无私最慷慨的奉献。   可是今年,部落里出了一件大事。   事情是从狗子那儿开始的,上月开始,狗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不怎么喜欢吃饭,又突然的畏寒,还呕吐和发冷。然后渐渐演变成软弱无力伴随着常常呕吐。众人没有见过这种病,被吓坏了。   大巫将部落中好不容易打来的一只野鸡熬汤给狗子服下,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   他查遍竹简,宣布这是一个从没见过的恶疾。大巫用珍藏的猴头骨混合着一些草药烧作灰烬,混水给狗子服下,却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并且这种恶疾开始向着更多的人蔓延。   恐慌在部落之中蔓延开来。   大巫南整日在屋内叹气,他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为了族人考虑,他身边也跟着两个机灵的小童学习着他的巫术,而现在,他的族人面临着的是生死大祸,他却有些无能为力了。   “承,今日又有多少人发病了?”这些日子以来,大巫像是老了十数来岁一般。承是个懂事的孩子,他立马恭敬说道:“大巫,今日又又三人发病,分别是部落尾上的黄石,大木和锦尾。”其中,黄石和大木都是快要成年的男子。   “这恶疾是等不得了,再等,我部落就要灭族了!”大巫南起身,吩咐承和继,“准备祭祀用品,开祭坛,祭神!”   继和承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惊诧。部落一年只祭一次神,如今尚且没有到祭神的日子,大巫的这个决定……   “是。”两个少年还是决定相信自己部落的大巫,也是自己的老师,便出门去准备了。   大巫南一个人在屋内,他拿出一副龟壳,当年,部落的上一任大巫将这龟壳传给他的时候说:“南,这副龟壳,占无不准,却只能用三次,我已用了一次,剩余两次,你,日后珍重。”   他的手,干枯得像枯树一样。从他接过大巫这个担子开始,就没有一日,睡得安稳,而这一刻……所有人,他所有族人的性命,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他摩挲着龟壳,开始了占卜。   “命定之人,天降。”大巫南的眼中含满泪水,他就知道,天,是不会灭了丰的。   部落的祭祀,是在一个宽敞的地方举行的,先是用木头搭建一个大大的架子,周遭点着篝火,然后由大巫站在架子上去,下面摆满了祭品,多为些野物或者山珍,所有的族人都必须围成一圈一圈,虔诚低头祷告。   这个圈是有讲究的,青壮年站在最内,依次是小孩,然后是女人,最后是老弱病残。这个圈子,就是丰部落实力的排名,残忍但是现实。   南开始念叨祭词,然后高声歌唱,没有歌词,是一种不知名的调子,这个调子神秘而悠远,是来自母神的语言。然后所有的族人开始附合,气氛庄严无比。他停下了歌唱,开始跳舞,他的肢体仿若抽搐着,脸上涂抹着绿色的汁液,穿着白色的麻衣,伴随着族人的歌声,有种说不出的庄严和神秘。   地上的篝火,组成的是一个神秘的图案。   这是大巫才会的祭祀舞蹈,是沟通母神的。他所有对母神说的话,都在舞蹈之中,都在肢体里面。   一曲舞毕,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出现占卜之中所说的一切。大巫南微微抬头,没有人知道他的眼里也是带着茫然的。他看着在圆圈最外面呻/吟的族人,心中煎熬无比。   突然,天上出现了一个黑影,接着这个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然后摔倒在了大巫南的身旁,奇怪的是,那般大的冲击力,搭建的祭神的架子却一动未动。   族人面面相觑。   大巫南却笑出了眼泪,好啊,好啊,占卜中的人出现了,他们部落,终于有救了。   “天佑我丰,恭迎神女!”大巫率先高举双手,大喊道。   下面围成几圈的族人们一听,纷纷跪下,高喊道:“天佑我丰,恭迎神女!”   戚慈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就这样坐着看着她。   这模样,怪吓人的。   “这位……这位老爷爷,这里是?”戚慈不动声色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茅草屋,木板床,周围光线不怎么明亮,只有窗户边上有点光源。   戚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醒来之前,她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一个古墓的考古名额,虽然带队的是自己的恩师,可是她却是凭着真正过硬的本事被选上的。   她的父母,一个是知名的历史学教师,一个是知名的考古学家,虽然,都故去了,可是留给戚慈的是谁也带不走得知识财富。   古墓的考究不算麻烦,毕竟不算什么太知名的墓,历时不过半年,也就差不多将所有的文物都整理出来了,回到家中的戚慈,发现自己的衣服口袋之中,竟然多出了一颗做工考究的琉璃珠,这就奇怪了,那个琉璃珠做工是古法,可是看上去却非常崭新,这勾起了戚慈的好奇心。   然后她发现珠子之中,隐隐有个书卷样子的东西,再一睁眼,就是这个茅草屋了。   可还没等戚慈会过神来,大巫南就开口了,他说:“这里是丰部落,您一定是母神派过来的神女了,我们的部落就靠您了。”他言辞诚恳,话虽让人摸不着头脑,戚慈却知道这是对自己有利的。   于是她没有反驳,孤身一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于是戚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大巫南虎躯一震,觉得自己这是感受到了神的气息,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当真就是占卜之中说的从天而降的神女。   戚慈的这个微笑,后来被无数的人称作神的微笑,是后世之人最好奇的最神秘的微笑。   就在此时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国王都的王宫之中,数不清的医师在一座宫殿进进出出,天气已经凉爽了下来,可是这些医师的头上都冒出了薄汗。   最后,一个身材微胖的医师战战兢兢地走到宫殿门前那身穿玄色衣袍的男子面前,躬身回禀道:“君上,公子……公子耘的病、恕臣等无能!”说完,他自发跪下,后面紧接着呼啦啦跪下了一群人。   被称呼为君上的,是越国的国君,一个仁慈得过头的人。而躺在宫殿之内的公子耘,则是君后所生第二子,前些日子不知何故,竟是无力酸软,间或发冷,还呕吐无食欲起来。   原本照顾公子耘的妇人害怕受罚,于是便隐瞒了公子耘的病情,直到公子耘病倒在床榻上,再也遮掩不住。   这妇人跪地求饶,犯下这等大错,越国君竟是宽恕了她,留她继续照顾公子耘,荒谬至极。   “都起来吧,耘的病,寡人知道,这不能都怪你们。”看着这呼啦啦跪倒的医师们,他叹口气,不再多说什么,也许这就是耘的命吧,注定是有着一劫,过不过得去,就看这孩子自己的命了。   “我倒要看看,谁敢起来。”这群医师感恩戴德,正在心中暗喜这一劫算是过去了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   胆大的抬头一看,心中悚然一惊。来人是个身高七尺多的清俊少年,咋看俊秀无比,可是仔细一看,他的眼神平静无波,看着众人像是看着死人一样,但凡一个正常的人,被这样的眼神看着,都会下意识的浑身一抖。   “参见公子风。”在场的,无论是站着的宫人还是原本就跪着的医师,都急忙跪地磕头,言语之中满是恭敬。   来人,是君后的第一子,越国的嫡子,公子风。公子风,在越国宫中风评极差,人人说他生性残暴,冷漠,视人命等同于玩物,在越国宫中无人敢惹。   君后死得那一年,鲜血染红了殿前的白玉阶,所有人都做了君后的陪葬。而今时今日,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了,有那宫中的老人,身子开始发抖了。   君后宫中总共百余人,统统死在了公子风的手中。   “治不好耘,你们就都给耘陪葬吧。”他一步一步,沿着白玉阶往上走,一个不过十七八的少年,那气势,竟是远远盖过了他的父亲--越国君。周围有那敏锐的宫人,察觉到了公子风似乎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他走到宫殿前,从越国君微微颔首,道:“君父。”   越国君的脸色青青白白,看着有风的脸,却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他的眼神看着他,平淡得像在看一个死人。   这个儿子在他的不知不觉之中,变了一个模样。   殊不知,有风看着越国君,也觉得有点意思。因为现在的有风,已经不是越国那个十七岁的公子风,而是三十年后,那个统一了七国的有风,那个坐在皇位上的有风。   天下的霸主,说一不二的帝王。   他从床榻之上醒来,便从吴越国七年回到了越国历三百六十三年,这一年,他唯一的弟弟,因为疟疾离世了。而说书人口中的志怪故事,真实的发生在了有风的身上,带着他回到了这一年,有耘还健在的这一年。   事情发生在他放弃皇位的第二年,这皇位啊,他未有得到的时候,觉得纵然是放弃一切,都要得到,得到之后,又觉得,其实不过如此,高处啊,总是不胜寒。   当听到了那个和他对峙一生的对手离世之时,他提着一壶酒,坐在浮屠山上的松树下,喝了一夜的酒,自此以后,这天下,再无人是他对手。   疟疾,这个词,也是从她的口中传遍这天下的。   治疟疾,只有一个办法。   “马上,命人采集青蒿。”他站在宫殿之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   殊不知,他一生的对手,那个曾经名满天下的胡山先生,现在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地的疟疾病人。   “我的天……” 第2章 二 女神的秘密   疟疾,被大巫南称作恶疾。得了恶疾的人,无一不是卧病在床,药石无医。因为害怕这病有着传染性,于是所有感染了疟疾的人都被汇集在了一处,在一个简陋的草棚子里面,却是部落能给的最好的条件了。   戚慈醒来没有多久,就被大巫南带出了门。她穿着一条白色的棉裙,黑发披散在身后,肤色极白,走在黄泥路上,有些格格不入。   周围是小心翼翼看着戚慈的族人。   “阿母,这就是神女大人吗?”戚慈被声音吸引,看了过去。   说话的一个小小的孩子,身子瘦小,脑袋却有些大,穿着不知道什么做的围裙,黑乎乎的,他睁着大大的眼睛,一脸懵懂地问道。   他的阿母穿得破破烂烂,脸上也有些脏,她看见戚慈看了过来,一把捂住了孩子的嘴,她害怕神女大人怪罪她的孩子。她叫绿石,是锦尾的姐姐。   谁料,戚慈没有生气,反而微微一笑,便冲着那个孩子招手道:“过来。”她无比庆幸的是,至少她还能听懂这儿的人说的话,不然才真的两眼一抹黑。   小孩胆子大,三两下扭开了他阿母的手,就跑了上去,抬头望着戚慈。戚慈蹲下身来,视线勉强齐平。她伸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森九。”他有些紧张,抿着唇说道。   “森九?小九,这个给你。”戚慈从裙子口袋之中摸出了一个糖果,这是她之前去便利店,便利店员恰好没有零钱,便给了她一颗糖抵零钱,她顺手就放进了口袋之中,这颗糖跟着她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这已经不是她熟悉的地方和年代了,她不傻,从细枝末节之中,早就能看出来,然而具体是什么朝代,她暂时还说不准。   糖代表着甜,甜对孩子来说就是最直接的幸福。   戚慈起身,跟着南继续往前面走,森九抿了抿嘴里的小硬块,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   “神女大人,这是什么呀?”这么小的东西,怎么会这么好吃呢。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戚慈微微回头,笑着说:“是幸福。”小时候,每次吃到糖的时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候。   “森九永远效忠神女大人。”他突然跪下,双手合十,眉眼间都是坚毅,这是丰部落对一个人最高的崇敬。   后来森九也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是他对戚慈的恭敬永远没有一丝的变化,就像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神女大人,那个叫做糖果的东西带给他的前所未有的满足。   他永远效忠于她。   戚慈看见躺在地上的病人的时候,内心深处也是有的点慌张的,可是她就是有这种本事,能临危不乱。她的恩师曾经夸奖她,有大将之风。   越是慌乱危急之时,越是要头脑清醒。   “这样的情况最久出现了多久了?”她不是医生,可是也要尽量去了解病情,才不至于一点办法想不到。   大巫南眉头微微皱起,仔细回想了一下,说道:“最久的,应该是狗子吧,狗子病了快一个月了。”这一个多月来,办法是想尽了,可是却一点作用也没有。   狗子躺在最里面,已经奄奄一息了。   草棚里面的气味不是很好闻,尽管是四面透风的,可是周围都是病患的呕吐物,也没有人处理。戚慈看见这些呕吐物有些皱眉,大多都是水状的,显然这些病患并没有怎么进食。   “赶紧把这些埋了吧,埋得远些,要远离水源。”她指了指地上的呕吐物,接着说道,“这也是传染源的一种。”   大巫南听不太懂什么叫传染源,却能很快反应过来,这些同族人不停的得病之间是有关联的。   “继,赶紧寻些人来埋掉它们。”   “是。”继出去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戚慈,这个神女可真漂亮,真神气啊。   这里躺着的人,时不时发冷畏寒,高热呕吐,甚至戚慈清晰地看见有人在发抖,再抬头看看空中飞舞的蚊虫,她的心中有谱了。   也是丰部落的人命不该绝,这个病,戚慈幼时见过,因为得病的就是邻居阿姨,症状又非常明显,故而她一直记着呢。   疟疾,俗称“打摆子”。一个死亡率很高的病,但是在戚慈那个年代,是已经被治愈的病。   治疗疟疾,有很多药,其中最有名也最有效的就是青蒿素类药物。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药物,唯一的办法,就是青蒿了。   可是戚慈并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青蒿。   她的表情越发的显得严肃起来,看得大巫南的心是一跳一跳的,在他的心中惴惴不安的时候,戚慈开口说道:“看见空中的蚊子了吗?这就是得病的最重要的原因。”   承看了一眼空中飞舞的蚊虫,恍然大悟道:“原来这个虫子叫蚊,竟是如此。难怪无论我们怎么思索都思索不出来,原来就是这才让族人们得上了这恶疾!”他的表情很愤慨,在戚慈到来之前,为了控制病情的蔓延,他们和大巫一起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统统都没有用,原来如此。   承看向戚慈的眼神,这才终于带了一点尊敬。   戚慈是个有点本事的人,这和她是不是神女没有关系。承突然发现在她的身上,有着许多别人不懂的知识,他开始关注戚慈了。   “神女大人,那我们要如何驱赶这种……这种蚊呢?”如何驱赶着也是承担忧的问题。   在现代,驱蚊的仿佛很多,蚊香、驱蚊水这些都是,可是这里荒山野岭,什么也没有,着实有些伤脑筋。突然,她想起了出那茅草屋的时候,门上挂着的艾草。艾草,也是驱蚊的好东西。   “用艾草驱蚊即可。”她简短一句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巫南和承面面相觑,这艾草又是什么东西?   最后还是大巫南问道:“敢问神女大人,这艾草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艾草,却有艾草,戚慈的心中一咯噔,却还是挺直着脊背微微笑着说:“正是那挂在门前之物。”   承一拍手,笑着说:“神女说的是冰台吧,没想到那东西还有这等大用处。”原本就是挂着好看,觉得有股子好闻的气味,原来还有这样大的用处。   承赶紧叫人拿来干的冰台点燃驱蚊。   他们居住在这深山之中,不知道的是外面的世界之中,已经叫冰台为艾了,也不知道这艾的作用大着呢。   一时间,空气之中弥漫着艾草的香气,那蚊虫果然散去了不少,一见当真是有用的,周围围观的族人都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来,戚慈也觉得高兴。   大巫南接着问道:“神女大人,这蚊是散去了,可是这病……”这病可如何是好啊。病了的人已经知道了戚慈的身份,也一心觉得她是母神派遣来的神使,是神女,是来拯救他们的。   这里躺着足足二十几人,有老有少,人人的眼中都是对生的渴望。   可是戚慈却知道,她不是他们口中的神女,她救不了这么多人。   她的内心也是煎熬的。   “这个病,你们去采集一种叫做青蒿的植物,大约这般高,叶两面青绿色,有香气……”她一边比划,一边努力回想关于青蒿的知识,这一点,她曾经学过。可是大巫南和承已经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的茫然,他们不知道青蒿是什么。   只有之前那个吃了糖,宣誓效忠戚慈的森九的面上有点若有所思。   “对了,青蒿也就是菣。”她话语刚落,森九九飞快地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喊道,“我知道在哪里。”   森九果然知道在哪里有青蒿,就在他家的背后,长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青蒿,他和他的阿母独自生活,住在一个圆形的,泥巴和茅草糊的屋子里面,屋子很小,看得出来,森九的日子并不好过。   可是这孩子却机灵得很。   “将这青蒿采下,挤压成汁,熬煮给他们服下。”戚慈的表情慎重,是一种说不出来庄重感在里面。   让周围的人忍不住按照她的话去做。   大巫南点点头,他没有小看这个姑娘,不管她究竟是不是神女,只要能让部落渡过这场大灾,那她就是部落的神女。   这个部落的人,似乎没有吃晚餐的习惯,天还未有黑,大家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戚慈也分到了一间屋子,就是她白日醒来的那间屋子,被大巫做主分给了戚慈。   这已经是很好的屋子了,甚至还有被子,可是部落之中没有人反驳。   没有人觉得戚慈不应该住这里。   “神女大人,你好好休息,南先出去了,你有什么需要的,明日可以告诉南。”大巫说完这句话就离去了,顺手还给她将门掩上了。   屋中只剩下了戚慈了,她觉得累极了,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比她过去二十年都还要多。   她神秘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并且她怀疑这已经不是自己所处的时空了。被一群人称呼为神女,出于自我保护,她还只有默默承认了,又遇上了一个弄不好就会死人的疟疾。   最关键的是,她还发现自己缩水了,她明明二十岁了,现在又变回了十五来岁的模样。缩水的腿,缩水的手,以及……缩水的胸。   “唉。”她估计是遇见了什么超自然神秘事件了。而这一切,都和那个奇怪的珠子分不开。   说到那个珠子,戚慈从口袋里面将那珠子拿出来。珠子中间的书本模样的东西越发的明显了,隐隐能看见那封面上面有几个字。   她将珠子放在眼前,很是好奇,究竟是怎么回事。   突然天旋地转,然后她如愿看见了那书册上面的几个字。   “女神的秘密”   珠子不见了,出现在戚慈眼前的就是一个像日记本一样的东西,和普通日记本不同的是,上面中二的写着几个大字。   她只能翻开第一页,而第一页上面就写着一行字:嘻嘻嘻,今天拐带了一个漂亮姑娘回来。   漂亮姑娘,戚慈微笑着合上了日记本。   “妈的智障。”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收藏的宝贝们~爱你们么么哒,然后也谢谢基友冷冷和圆子的鼓励,以及数字君(原谅我这样喊)、画画的猴子两个土豪的投喂,比心~   然后有喜欢本文的宝宝们收藏一个呗,日更啦,如果可以顺手收一下作者专栏就更好了,群体么么扎~ 第3章 三 知己   大量的青蒿被挤压成绿色的浓稠的汁水,一股浓郁的青蒿气味在这个不大的部落之中蔓延。   挤压出来的汁液被倒进陶器之中,三足中空的陶器,下面是熊熊烈火。大巫南看着这陶器,微微叹气道:“要是有铜鬲就好了,哎。”用铜鬲煮东西要比陶鬲快多了,而且也要结实很多,只是他们部落实在是买不起铜器。   戚慈就站在他的身边,她心神一动,铜器,青铜……她大概能估计出来部落所处的时代了。于是她略带试探地问道:“大巫,您知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吗?”   大巫南转头看着戚慈笑了笑,说道:“外面混乱得紧,我们属于吴国,现在大约是吴国历三百七十六年。咱们这儿叫胡山,我们部落叫丰,我带你去看看母神吧。”南看了看陶器中的青蒿汁,没有多说,带着戚慈去了一个地方。   母神庙在部落的最深处,背靠着大山,是整个部落唯一的砖瓦房,大概有现代的两成层楼这么高,相对于部落之中低矮的泥土茅草房来说,是相当豪华的了。   大巫南推开木头门,带着戚慈走了进去。   母神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进去的。在丰,普通人只能有两次进去的机会,一次生,一次死。   唯一的例外是大巫,大巫是与母神沟通的人,也是侍奉母神的人,现在多了一个戚慈。   “神女大人,进来吧。”大巫南是个很慈祥的人,笑起来让人觉得温暖,他也很会保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让戚慈觉得难过。戚慈觉得在为人处世方面,这位部落大巫是个中高手。   从她醒来,到如今,他的每一步每一环都是紧紧相扣的,并且是一点也不让她觉得别扭的。   戚慈进来之后,头微微向下低,双手合十鞠躬,大巫南微微点头,心里相当满意。这才是神女对母神应该有的态度,殊不知戚慈只是从森九的言行之中,猜测到,这可能是这个部落之中的一种极高的礼仪,这在古代也是常见的。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她需要非常小心和谨慎,需要对一个地方的风俗表现出足够的尊敬。   这个道理,她很早就明白了。考古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古墓在深山老林之中,因为无法寻路,便免不了和当地的人打交道,她有的同学,觉得和这些村民没办法沟通交流,但是戚慈不这样觉得,和他们交流无非也就是尊重二字,互相尊重以及足够的利益。   她知道,神女这个身份并不能完全足够保证她在这个神秘的部落好好生活,她需要的是,尊重他们的习俗,以及……拿出足够的利益来,让他们知道,她身上的价值。   疟疾,就是最好的证明方式。   青蒿汁,真的就能治好疟疾吗?   大巫南跪在地上,磕头合十,戚慈也照做了。随后她才抬头看见了所谓的母神,是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模样,慈眉善目的,只是她的手上拿着的东西,戚慈觉得很是眼熟。   这不就是那个日记本吗?戚慈只觉得自己脸上的微笑都要绷不住了,原来如此,好气呀,可是还要保持微笑!   “请母神安。”大巫南低头恭敬请安。   “请母神安。”戚慈也跟着低头说道,尽管心中是万头草泥马踏过,但是面上还得要一副笑着的恭敬模样。   等着一系列繁复的祭拜程序过去了,大巫南指了指戚慈的右手边说道:“神女大人,那儿,是您获得神力的地方,是木神的恩赐。”戚慈转身,那儿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道木门,她有些疑惑,“去吧,孩子。”   戚慈一步一步走过去,然后推开了门,隐约间,她听见大巫南喃喃说道:“希望你能真正成长为一位神女。”   他知道她不是什么所谓的神女,可是却帮着她欺骗了整个部落的族人。   这是一个不算大的房间,却格外的明亮,里面的架子之上,放着很多竹简,这里应该是部落的藏书馆,是一个部落的根基了。戚慈的心中涌起了莫大的感动,大巫南在根本不算了解她的情况下,带着她进入了一个族群的心脏地带,被人信任的愉悦在戚慈的胸中流淌。   后来她回想起来,也许对这个部落的归属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就是从大巫南毫无芥蒂的接纳开始的。   竹简上面的文字,不是华夏的字,是一种歪歪扭扭的字,更像是历史上的小篆,可是很奇怪的是,戚慈她认识每一个字,就像她睁眼便能听懂他们的语言一样。   这一天,戚慈就在这个屋子之中翻阅着竹简,总算是把这个世界的历史来龙去脉弄了个清楚。   华国历史上,周过之后便是春秋战国和秦,这里现在其实是处于战国末期的时候了。同样是战国,可是并不是历史上的战国七雄,而是新的战国,例如丰位于的吴国,就是七雄之一。   这些历史记载都断于三百年前,战国初始的时候,应该是部落的第一任大巫记载的,后面的大多是大巫们随便记载的一些,不算全,可是能管中窥豹。最关键的是,那个记载历史的大巫,还留下了一张地图。   学历史的人,若说什么肯定记得,那一定是地图。   有了这份地图,戚慈就能按照脑海中华国的地图,给出一个对照以及对现在所处的地方的一个大致了解。   当年战乱频繁,丰部落就是随着第一任大巫迁徙进这深山之中的,这样一过,就是三百年了。   竹简虽多,可是记载的东西却不算很多,主要是因为用竹简记载文字,其实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用专用的刀缓慢地刻。每一笔每一划,都是心血,这一点,没有亲手刻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看完了的戚慈,轻轻吐出一口气,这个部落对于那个逝去的第一任大巫来说意义非凡,不能毁在任何人的手中,并且,每一个大巫逝去的最后的愿望,都是希望部落能强大。   这间屋子,承载的不仅仅是历史,还有沉重的遗愿。戚慈想,她明白了为什么大巫南会让她进来看看。   大巫南就在母神庙外面等着戚慈,一等就是一天,可是他的脸上依旧蕴含着祥和的笑容。看见戚慈出来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更明显了,戚慈还是那个戚慈,只是大巫知道,她的身上已经发生了改变了。   她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神女的。   占卜说,丰的希望和繁荣,就在她的身上。   “这天下,要乱了。公子……您要小心了。”入夜,观星台中,一个身穿黑袍的人指着天空,对身旁的人说道。   越国的观星台,居住着天下闻名的巫者--芒。   很少有人知道,巫芒和有风是极好的朋友。安排好了有耘的事情之后,他来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巫芒。   “公子,您有些变了。”他指着天空说道,“您出生的时候,南边的这颗星星出现了,我的师傅说,这颗星星的主人,会成为这天下的公主,可是这么多年,我再没有看见这颗星星亮过。”   他一边说着,一边摘下了头上的帷帽,他的脸色极其苍白,带着一种不健康的死白:“昨夜,这颗星,照亮了整个南方。亮光过后,这里,出现了一颗星。”他又指了指天空。   有风也看见了巫芒所说的那颗突然出现的星。   他突然就笑了,这么多年,巫芒都未有见过有风笑。他总是阴沉着一张脸,总是平静无波,连杀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波动,而现在,他竟然笑了。   因为一颗突然出现的星星。   “芒,你相信这世间有轮回吗?”他笑着问道。   巫芒想了想,看着天空,第一次,他的眼中出现了茫然:“芒不知。”他只知这天上星象万千,“芒是研习星象的巫,不了解轮回的事情。”   “我相信这世界有轮回。”有风看着天上的星,他在心中给这颗星取了个名字,叫做知己。这世间,若是当真有人懂自己,那一定就是他了,那个曾经举世闻名的胡山先生。   这一次,他不会让他再成为吴王麾下的谋士了,这一世,他只能是他有风的谋士。   他想要什么,他有风都能给他。   “芒,你能知道这颗星的主人所在的方位吗?”说来不怕人耻笑,有风和胡山先生交手多年,甚至他见过他名下的弟子,可是就是没有见过胡山先生。   他登基的那一年,他托人送来了一封书信,可是却依旧没有出席。朝堂之上,他给他永远空着一个位置。   后来,他禅位了,他也去世了。穷尽一生,他也没有能见到他一面,他的对手……依旧他的知己。   “在西南方向,具体的位置……天机絮乱,公子,恕芒无能。”   “西南……”有风看着夜空,笑了。 第4章 四 金鸡纳树(改错字)   有风和胡山先生第一次交手,是吴国和越国之间第一次爆发战役的时候。吴国和越国疆土原本就有一部分相交的地方,又都位于西南地区,也就是中原人所说的蛮夷。   当时,有风声东击西,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占领的是更加富饶的小国“启”的时候,他带领着军队出其不意地进攻了吴国。   可是吴国竟是早有准备。   吴越之间的战役,打了整整半年,最后双方在边陲小镇浩方签订了名为《浩方协议》的友好条约。也是在这场战争之中,有风第一次听闻了胡山先生的名头。   胡山先生这个人,很是有些意思,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怎么就认识了吴国君,怎么就选择了站在吴国这一面。   他精通农学、医学,也精通玄学,是个极为难得的人才。   关键是,这偌大的天下,只有他懂得他。   签订浩方协议的时候,有风亲自来到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就为了见他一面,可是没想到他在这里滞留了整整十日,胡山先生也没有出面。   那个时候的胡山先生,也就是戚慈在做什么呢,正在和族人一起收获种下的第一批菽。在她的眼中,这菽比什么越国的公子风重要多了。在有风不知道的情况之下,他就这样被嫌弃了。   一个合格的神女需要做什么,戚慈不知道,她第一次获得这么高大上的职业,心里也是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好歹手上还有个母神的日记本,可是这日记本也是神了,死活都翻不开了。   女神的秘密,不可能只有一条。   青蒿汁的香气在部落接连飘荡了好些日子,一天按三顿喝下浓缩青蒿汁的病人们的确病情有好转,有那病得轻的,已经好了,可以下地干活了,吃啥啥香甜的。可是原本病得严重的,例如狗子这般病了许久了,青蒿似乎就没有这么管用了。   戚慈脱下了跟着她一起穿越的白裙子,换上了毫无美感的直筒麻裙,麻布有些摩擦皮肤,可是现在戚慈也顾不得这些了。加上狗子,尚且还未有病好的总共有四人。   入夜,这四人发起了高热,突如其来的高热,让守着他们的人措手不及,只得连忙去请示大巫南。   戚慈到来的时候,草棚子周围点着熊熊烈火,像要吞噬一切。隐隐能听见呻/吟声,她的表情有些凝重,青蒿的作用没有预想中的那般大,其实能救下其余的那二十来个人已经是一种奇迹了。   要是青蒿汁就这般有用,现代要死要活研发青蒿类药物来做什么?只是胜在环境好,人没有抗药性,植物药效又强,加上那二十来个人病情不算严重,尚且在早期,这才救下一命罢了。   显然,在狗子他们这里,青蒿汁行不通了。   负责照看他们的是一个圆脸的小姑娘,约莫也就十来岁,是狗子的亲妹妹,叫阿溪。她就跪在狗子身边,身子前倾,看得出来很想拥抱狗子,却因为狗子高热抽搐而不敢去拥抱。   剩下来的病人,每一个的情况都不比狗子轻松多少。   阿溪的眼中含泪,转身跪在地上以头抵地,恳求道:“大巫,神女,求求你们救救大兄,也救救其他人。”她的眼泪一滴一滴滴落在地上,空中传来火花爆破的声音。   戚慈的心中很不好受,甚至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是学医的。大巫南看了一眼戚慈,明白她心里不好受,轻轻说道:“不要多想,你已经救了很多人了。”她的一个办法,救了二十来个人,也避免了疟疾继续传播,这几乎就等于拯救了整个部落,和这个比起来,狗子他们就显得有些微弱了。   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其实她做得根本就不够,她只是随口一说青蒿汁可以治病,她甚至当时都没有认真去查看过他们的病情轻重,她甚至不知道,有人病得这么严重。   是她的错……是她轻戏了人命。这里,不是什么游戏副本,是真实存在的时空,是真实鲜活的人命,是她未来要生活要融入的地方。人命,容不得儿戏。   戚慈微微吸气,走进了草棚,说实话,尽管四周通风,这里的气味还是不那么好闻。躺着的人脸上充满着压抑和痛苦,戚慈觉得她走的每一步,都那么沉重。   她走到了狗子面前,仔细查看了狗子的情况,说实话,她一个门外汉都知道,情况不太好。   阿溪抬起头,看着戚慈说道:“神女大人,您能救下那么多人,也一定能救大兄的,阿溪求求您了,救救大兄吧。”她双手合十,开始不停地磕头。   躺在草席上的少年,非常的难受,看得人揪心。   呻/吟声此起彼伏,像是一条一条的小虫子,从戚慈的耳膜之中钻入,一直一直钻进脑海之中去。   她甚至没有办法开口拒绝阿溪的请求,她也非常希望自己……是一个具有神力的真正的神女。可是非常遗憾,她并不是的。   戚慈半跪在地上,她的手白得像母山顶上的白莲花,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她的眉目之间。笼罩着一股神之又神的气息,叫人不忍心再多说一句话。   她的手轻轻放在了狗子有些红的脸庞上,感受着他脸颊上的温度:“打些水来,用布沾水放在他们的额头上,帕子热了就换。”先降降温,再想一想其他的办法。   “神女……大人……”突然,躺着的狗子微微睁开了眼睛,他的声音沙哑,不细听都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您不用听阿……溪……的,我知道的,我病太久了……也许是我的命数到了……”他虚弱至此,却尚且还在安慰戚慈,他就算在病中,也是知道的,倘若没有戚慈,还会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一样的熬日子或是死去。   他不怪戚慈,这么温柔的神女大人。   狗子露出一个微笑来,尽管这个微笑并不明显,戚慈还是看见了。戚慈摸了摸狗子的发顶,轻轻将他乱糟糟的头发归拢。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做这样子的动作,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大概是因为戚慈的眉眼之间都是满满的温柔。   “别怕,我会想办法的,别担心,好好的休息。”她说完,站起身,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挺直了脊背,对着草棚子外面的人说道,“有谁对母山熟悉的。”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透了,换算成现代的时间,也约莫有九点了。山风吹在人的身上,还有一点点冷意。   一时间,没有人想到戚慈为什么突然这般问道。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大半夜的,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就在刚刚,戚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在历史上,疟疾的威名绝对是赫赫的,无数的医者试图寻找到治疗疟疾的办法,可是除了青蒿能有效的治疗之外,其余的办法几乎都是徒劳的。   可是有一种植物,是比青蒿更有效的。   那就是金鸡纳树。   金鸡纳树的树皮之中蕴含着生物碱,提取出来的药物叫做金鸡纳霜。这种药物在历史上是很有名气的,千古一帝康熙,曾经患上疟疾,就多亏了洋人传教士献上的金鸡纳霜才得以获救。   只要能找到金鸡纳树,狗子他们就有救。可是这种树,它原产于玻利维亚和秘鲁等地,而丰部落的位置,其实相当于现代的西南地区,是根本没有这个树的存在的。   在戚慈都绝望的时候,那本“女神的秘密”的第二页终于能翻开了,这日记本自己跳出来,页面停留在了第二页,上面写着:   漂亮的小姑娘,你在找神树吗?跟着心走,心会告诉你神树在哪里的,出发吧,嘻嘻嘻。   除了她没有人能看见这本日记本。   部落的后面,是黑漆漆的,绵延不绝的母山。   “我需要对母山地势熟悉的人,并且要胆子大的人,现在、立刻,和我进山。”戚慈看着站在在外面的人,微微一笑,“有自告奋勇的吗?”   大巫南微微皱眉,现在这个时候进山,无异于是拿命去搏,这种事情太危险了,他不同意:“太危险了,不行,若是有非去不可的原因,也可等到明日天色大亮之后再说。”夜晚的山林是神秘的,也是恐怖的。   他已经看见了戚慈身上的价值,不愿意这个孩子出现任何意外。   戚慈转身看了一眼躺着的人,笑了:“若是我现在不去,那么……他们未必等得到明日,大巫,时间不等人。在生命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的价值高过谁。我是自愿去的,我也不会强迫谁。”她不强迫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她为自己之前的儿戏做出弥补,也希望有人能真的站出来。   “我,神女大人,带上阿溪。”阿溪站起身,灰头土脸的她咧嘴笑了,“我从小就和大兄在山林里跑,我很熟悉的。”   “也带上我吧,我知道怎么最大力度避开猛兽。”说哈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叫大山,是个很好的猎手。   “我……”   “我也去……”   大巫南没有再说话,也许她说得对,生命上,的确是人人平等的,不能因为躺着的人是脆弱的,是对部落没有那么有用的,就放弃他们。   “去吧,注意安全,我的孩子们。大巫在这里等着你们每一个人平安归来……”大巫的手在头上画着图案,然后依次在每一个人的额头上一点,这代表着母神的庇佑。   戚慈转身看了一眼狗子,她会找到金鸡纳树的,一定会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章 五 心(改错字)   最终进山的人,有十人。戚慈没有同意阿溪去,她的年纪还是太小了,这个时间进山不安全。   一行十人,除了戚慈,都是青壮年。   每一个人的手中都举着高高的火把,大山打头开路,戚慈走在大山的后面。他们走的是平日常走的进山的路,路是土路,可是因为常年被人踩踏,变得极为结实,没有过多的杂草,纵然是入了夜,在火把的照耀之下,也是不难走的。   走山路是寂寞的,走夜晚的山路又格外的寂寞。   就有人开口问道:“神女大人,我们连夜进山是要寻找什么重要东西啊?”说话的人个子不算太高,但是眉眼间都透着一股子机灵劲,他刚刚一问出口,就被后边的阿泉拉了一下衣裳的一角,阿泉轻声道:“猴子……”   阿泉的意思,猴子懂得,他是怕他的多话冒犯了神女大人。从前,出山去镇上卖山货的人,总有猴子,可是有一次不知猴子说了什么,竟是得罪了镇上的贵人,双方就在街上闹了起来。后来他们就被赶出了胡山镇,那个月部落都没有生活物品来源,后来大巫就不让猴子再出山区镇子上了。   可是猴子觉得,神女大人和那个故意找茬的所谓贵人不一样。他看得真真切切的,这个年纪不大的神女,是个内心非常温柔的人,尽管她板着脸的样子,还挺能唬人的。   其实猴子还真没有看错人,戚慈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除了板着脸就是浅笑。但是她的内心住着一个强大坚韧却又格外温柔的灵魂。   “狗子他们病得太久,青蒿治不好他们的病。需要更好的药材,我开始错误估计了他们的病情,这件事是我之过错,连累了你们。”戚慈是个干脆的人,错了就是错了。她如果开始重视一下,放在心上一点,必然很快就能想到金鸡纳树这种“神物”,可是她没有放在心上,这件事,发展到这一步,她是有责任的。   尽管没有“女神的秘密”,她绝对不可能找到金鸡纳树,可是没有这个也许。   “神女不用过多自责,您已经是部落的大恩人了。”走在前方的大山说道,被青蒿汁救回来的人之中,就有一个是他的阿母,所以这一次上山,他责无旁贷。   “我算什么恩人,我只是做了一些,随口一说就能做到的事情。”戚慈没有说出口的话是,其实这个部落的人才是她的恩人吧,唤她作神女,尊敬她、爱戴她,而她只是用自己超过时代的知识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的话刚落,阿泉开口反驳道:“您就是我们的恩人,大巫说,您的出现,会带着部落走上一条繁盛的道路。”阿泉从未有怀疑过大巫的话,在戚慈当真用那些绿乎乎的汁水救回了那么多人之后,他更是坚信不疑了。   神女会带领着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他们了。是的,就是欺负,山外边的人其实都在欺负他们,他们部落的人又不傻,还真当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吗?   同样的菌菇,分明是他们的菇成色更好,可是一斤人家只给他们十个大钱,却给别人二十个甚至更多。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是山民,住得偏远,胡山镇的人欺生罢了。这些道理,阿泉知道,猴子知道,大巫知道,整个部落,但凡和外边的人接触过的人全都知道。   久而久之,与外界人打交道,就成了丰部落的人最不想做的事情了,成了一个受罪的活计了。   阿泉是真的很想很想,让部落强大起来。   “神女大人,拜托您了,您是母神派来的使者,是一定一定会让部落变得更好的。”猴子笑嘻嘻说道,可是言语之中已经表明了一种信赖。   “是啊,是啊,神女大人……”猴子阿泉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附和,一时间,原本寂静的山林间倒是有些热闹。   戚慈觉得眼眶有点湿润,她的心沉甸甸的。她做了一件,在她自己看来微不足道、甚至还不够完善的事情,在别人的眼中,却是一件顶顶了不起的事情,并且对做这件事的人心存着善意和感激。   被人认可和信任的感觉,真的特别美好。   她感受到了信任,也感受到了压力。首先,当务之急的事情就是找到金鸡纳树,她很努力努力想要回想起金鸡纳树的外挂,可是除了能想起来这是一种乔木,通常三五米高之外,她什么也想不起来。好歹她还记得金鸡纳霜是怎么来的。   感谢历史书,详细写出了康熙大帝获得金鸡纳霜的过程。   很快,一行人就走到了一条分岔路了,往右边走,是通往母山山上的一口泉水的,而左边是往另一个小山头走的,那个山头上有种很好吃的浆果。   带头的大山转身问道:“神女大人,现在要往哪个方向走。”他不知道戚慈大晚上上山究竟要寻找什么东西,他只知道那个东西能救狗子他们的命就可以了。她说得对,生命是平等的,狗子他们也是他的族人,所以明明知道危险,他还是愿意来。   老祖宗说了,族人性命高于一切。   往哪边走?戚慈从未有来过这山林,也不认识金鸡纳树,日记本里面写着,让她跟着心走,可是她的心也是混乱的。   “这两条路,通往哪里?”戚慈知道,越是关键的时候,心越是不能乱。   “女神的秘密”说,跟着心走,一定能找到神树,那就代表着这座山上一定是有金鸡纳树存在的,只要有,就会留下痕迹,就会有迹可循。   “往右边是通往一口泉水的,我们叫那口泉为母神泉。左边是个小山头,有种好吃的浆果。神女您在天上肯定没有吃过,回去我叫阿妹给您拿些来。”猴子三两下走到戚慈身旁说道。   泉水,泉水……戚慈面无表情的脸在火光的映照之下显得神秘莫测,猴子偷偷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瞳孔特别的黑,他猛然将头转了过去,脸有些发红。   部落之中……不,整个胡山镇都没有比神女更好看的姑娘了。   戚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脸红的猴子。泉水……金鸡纳树……她想到了,金鸡纳树为何原产地在南美,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喜欢有一定荫蔽湿润的雨林环境,需要靠近水源、土壤肥沃。而泉水,再也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   她睁开眼睛,说道:“往右走。”   走到岔路,他们约莫花了一个时辰,而要走到泉水处,他们至少还需要花一个时辰。男人们都没有什么,唯一有关系的是戚慈,毕竟是十五岁的娇生惯养的身子,她的内心再强大,身体也是受不了的。   很快,她的腿就开始酸软了,隐隐也有了喘息声。   大山停下来问道:“是否需要先休息一下。”这里离母神泉,尚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戚慈揉了揉腿,她发现如果她的身体还是这般娇弱的话,也许是不那么适合这里的生存环境的。   这个天下,早晚会乱。她是否可以带着这个部落独善其身,尚且未知。戚慈一咬牙,她一闭眼脑子里就是狗子他们的呻/吟声,声声入耳。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和阎王爷抢时间,他们还没有倒下,她怎么可以倒下。   戚慈用麻布衣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露出一个笑容来:“继续走。”她戚慈,不会这样倒下的。   观星台上,芒依旧穿着一身黑袍,这样的黑袍,他的府邸之中还有许多一样的。   “这颗星越发的亮了起来……”他伸出左手,闭眼掐算,天机絮乱,可是他依旧能从中窥得一二。巫芒将唇边溢出的鲜血默默擦去,血迹沁透在黑色的袖子之中,很快不见踪迹。   “公子啊……他会是你一生之中最强大的敌人……”这样的人,出现在了吴国,他巫芒岂能安心。   这天下只能有一个主人,卧榻之侧又岂容他人酣睡。   巫芒看着天上光芒越盛的星,表情凝重。   而在宫殿之中的有风正翻阅着竹简,门外一小侍战战兢兢禀告道:“公子……方才栎阳宫传来消息,公子耘大安。”公子耘大安,这分明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这小侍却弄得像人死了一般。   着实晦气。   门吱呀一声开了,有风穿着玄色的衣袍,头发高高束起,就站在门前,没有说话,便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威严,小侍吓得更是瑟瑟发抖了。有风微微皱眉,却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往着栎阳宫的方向去了。   好半晌,小侍才回过神来,他竟是没有受到任何的苛责。喜悦过后,他才发现公子风早就走远了,连忙跟了上去。   有耘的疟疾大好,对有风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对有的人来说却并不如此。   夜已经深了,高泉宫尚且还灯火通明着,听闻公子耘大好的消息,薄姬摔了她最爱的白玉杯。   作者有话要说: 第6章 六 大虫   薄姬是越国君极为宠爱的一个姬妾,和旁的姬妾不同 ,她非常知情识趣,懂得越国君心中所想,也明白他的软肋所在。   这样的一个女子,倘若不是因为她的出身实在太差了,当年的君后根本就牵制不住她,更谈不上顺利产下公子风了。薄姬出身究竟有多差,她曾经是茶院里面卖艺的舞姬,就单单这一个过往,就能成为她这辈子洗不干净的污点了。   茶院是什么地方,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妓院,不过说法更文雅些,来往的也多是些贵人。   越国有五位公子,其中嫡长子是公子风,下面还有公子川、公子澜、公子祁以及公子耘。有风和有耘都是君后所处,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而同样的,有川和有祁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不过他们的生母,是薄姬。   至于有澜的生母,则是丽姬,一个不太受宠的姬妾,便不多说了。   现在的七国,尚且奉行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倘若没有嫡子,那就是长子继承。有风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可是越国君迟迟没有封他为世子,这让薄姬看见了希望。   偌大的越国宫中,只有薄姬知道,大王的内心深处不见得多喜欢公子风,不但不喜欢,甚至还有些许厌恶。   他不止一次无意对薄姬提起:“风太顽劣暴虐了。”而现在的越国,不需要一位暴虐的国君。   有耘尚且还不足六岁,身量也不算太高,瘦瘦小小的,就那么躺在床榻上,看着有点可怜。有风进去的时候,殿内伺候的人都低下头请安,有耘露出了一个笑容。   “大兄,你来看耘了。”有风跪坐在床榻旁,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度适宜,没有发热发冷,他的病的确已经好了。   “你的病好了,日后要注意身边人,那个妇人我已经帮你处理掉了。”有风的面上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细看能看出他眼中的关切。   “那个妇人?”有耘意思没有反应过来,然后才知道有风说的是打小照顾他的陈阿嬷,他年纪尚小,也明白大兄说的处理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从此以后,他再也见不到陈阿嬷了,这个世上也再没有陈阿嬷了。   有耘脸上的笑意褪去了。   “大兄,你可以责罚她,可……为何要如此……”小孩眨巴着眼睛的样子,的确有些可爱,可是这不足以动摇有风,有风的心啊,比城外的石山还要硬啊。   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便说道:“她差点害死你,你觉得我为何要如此。耘,生活在这深宫之中,你得一万个小心,心软就是原罪。大兄不可能永远都能护住你。”你要自己强硬起来才是,上辈子,他就没有能护得住他。   为什么要杀掉那妇人,自然是因为她死了,有许多的好处。一是她之过错,百死不为过。二是连陈婆子这种伺候有耘多年的人都没有一点情分可讲,遑论其余人了,新换来的下侍们更不敢放肆了。三是,有风要让高泉宫的某人知道,他有风要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止,不是君父说一句宽恕,他就会放过她。   杀鸡儆猴。   有风希望薄姬能懂事些。   有耘的眼中闪过迷茫,他呐呐喊道:“大兄……”大兄不会永远保护他吗?   他小小的脑子还不太懂成人复杂的世界,有风看着他澄净的双眼,微微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的发顶没有再说什么了。   夜越来越深了。   圆月高悬,今晚的月光挺柔和的。戚慈的身上都是汗,偶尔有山风吹来,她便冷得一哆嗦。这是她第一次进山,夜晚的山林,像个长着大口的漆黑巨兽。   突然,大山停下了脚步,他的表情很严峻,低头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地面,然后转身叮嘱道:“先原地休息一下,不要乱走动,我去看看情况。”地面上浅薄的印子,看上去很像某种动物留下的。   大山不敢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立马仔细观察脚印和那动物不经意留下的粪便,待到确认之后,他的一颗心落入了谷底。   “有大虫。”也是巧了,一般夜里很少会出现大虫,可是根据粪便来看,这只大虫离开的时间尚且不久。   一时间人群有点沸腾,连戚慈都知道大虫是什么,也就是老虎,在夜晚的山林中,走了这么许久的山路,遇见老虎意味着什么,她不是傻子,自然能明白。   “从现在开始,都打起精神来。猴子,阿泉,保护好神女大人。”这句话的背后,还有没有点明的意思,但是猴子和阿泉都明白。如果真的遇见了大虫,他们没有战胜的可能,那他们就负责带着神女大人离开。   神女是母神的使者,是部落信仰的具现化。   “大山,你们谁的身上有多余的武器,可否给我一把?”可是戚慈不是那种当真等着他人来救她的人,父母离去之后,她就知道其实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倚靠的只有自己。   大山定定看着戚慈,戚慈的眼神之中满是坚定。   “神女大人,我有把多的匕首,不算太大,是我阿父给我的,先给您防身。”猴子笑嘻嘻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把匕首,青铜的,却在火光的映衬下散发着寒光。   这是一把顶尖的武器,猴子的爹,曾经非常擅长锻造武器,而这一把匕首,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猴子将这把匕首递给了戚慈,戚慈接了过来。   这样的东西,放在她的年代,应该是一件了不得的文物了吧,代表着古人的锻造冶炼技术的发达。可是放在现在,它就只是一件护身的武器,是一样同样了不起的救命的宝贝。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人人都很小心。   尽管他们人多,大虫也许不会出来,可是凡事都有万一,容不得不提起一百个心来。可是好在最后也没有遇见什么大虫,他们顺利地走到了母神泉前。   母神泉的泉水滋养着这个山头的万物,水,是生命的源泉。   母神泉,说是泉,其实更像是一个湖,夜色太暗,有些看不清楚泉水的周围的植物,戚慈不知道应该从何处去寻找金鸡纳树,甚至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寻找对了方向。   就在戚慈尚且还在思考的时候,突然就被人推到了一旁去,她手上的火把在地上滚落了几圈,熄灭了。可是凭借着天上的月光,依稀也能看见,原来方才在路上没有遇见的老虎,在母神泉等着他们。   她站在最前面,差点就被老虎扑倒在地。   戚慈的背撞到了一棵树上,疼得她咧嘴,可是她却不能去想这些,反而用手紧紧握着匕首,双眼一直盯着站在大山他们对面的老虎。   这不是一只老虎,是一只带着两只小老虎的母虎。也许是地面过于结实,也或许是天色实在太晚,大山没有发现还有两只幼虎。要知道,尽管是幼虎,也是不容小觑的,更何况这两只幼虎瞧着年纪都不算太小。   大山站在最前面,他将火把插在地上,拿出了挂在腰上的青铜剑。   他是一个猎人,可是同样的他也是一个武者,他的动作点醒了大家,众人纷纷拿出了武器,有的有青铜剑,而有的只有石头打磨的枪。   九人散开,开始慢慢试图包抄这三只大虫。猴子和阿泉垫后,他们还需要注意戚慈,戚慈发现自己成为了他们的累赘,她咬了咬唇。   然后她用嘴咬住匕首的手柄,摩擦了一下双手,摇了摇刚才撞上的树,这树没有什么动静,想来是非常结实的。戚慈开始手脚并用往上爬,在这种时候,她帮不上任何的忙,可是她也不允许自己成为他们的累赘。   猴子提醒阿泉注意女神大人,两人发现她已经快要爬上树杈上去了。猴子冲阿泉比了个手势,两人将全部的心神都用来对付这三个大虫了。   大山很很熟悉这些动物,在猴子故意吸引母大虫的吸引力的时候,他一剑从母大虫的右眼中穿过,直接刺穿了它的脑袋。   随后紧接着,阿泉和大湖一人一刀,砍下了母大虫的脑袋。   他们的配合简直是完美,戚慈连连点头。   那两只小的见自个儿的娘已经死了,连忙转身就逃到漆黑的山林里面去了,有人还想去追,被阿泉拦住了:“穷兽莫追。”这漆黑的山林,失去了大部分气力的他们,继续追下去不一定是好事。   “可是这样放虎归山……”   “保住性命比什么都强。”大山捂住左手说道,他的左手方才被那大虫狠狠挠了一爪子,鲜血已经从他的指缝中滴落出来了。   戚慈在树上,亲眼看了一场大战,随后又知道了一个更好的消息。那不知道在何方的金鸡纳树,就在她的眼下。   她没有过度兴奋,反而是先扯下袖子仔细将大山手上的伤口包扎好,然后才慢慢说道:“我要找的东西,找到了……”   猴子、阿泉、大山及围观群众:怎么稀里糊涂的,就找到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好奇心最重的猴子脱口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儿们,有风就要踏上寻找戚慈的道路了,啊哈哈哈哈~   感谢收藏评论的宝贝儿们,可以多多留评呀,这样作者君的积分会上涨哒,群体么么哒一个~ 第7章 七 文字   到底是什么东西,自然是救命的东西。   戚慈右手拿着匕首,然后凭借着月光,在月光的照射下,她勉强能看清树的样子,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树皮剐下。   “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狗子他们的病和其他人不同,拖延得太久,几乎是没救了,除非能找到神树。”她没有说谎,只是将金鸡纳树的名字,换成了神树,日记本里面不也说这是神树吗?   其实在历史上,金鸡纳树何尝又不是神树了呢?   能找到神树的神女……一行九人之中,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相信戚慈的,有的人是纯粹将她当成救命稻草,才陪她走上这么一趟。其实她能不能真的找到她想要的所谓的重要的东西,所有人的心里都是没有底的。   丰部落从来没有神女,戚慈从天而降,被大巫当做了神女,有的人打从心底里面相信,可有的人却是有些怀疑的。   例如大湖的二弟,大河就是怀疑的。   戚慈看上去虽然漂亮极了,可是生得也太稚嫩了一些。她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神力,尽管大巫解释说是因为神女在凡间是不能动用神力的,大河还是有点怀疑。   母神身边的神女,总该和他们有些不一样把,可是大河怎么看,都觉得戚慈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是,她能认识什么艾草、青蒿,能解决肆虐部落的疟疾,可是也许是因为解决的办法太过平淡了,大河心里没有什么动容。   他也感激她,可是做不到视她为神女。   但是今晚不太一样,在看见狗子他们的时候,大河心中就有些不妙了,这样子,不像活得长久的了。部落经常有人因为生病去世,他也算看淡了生死了,可是心里还是会难受。   大河是看着狗子长大的,狗子这孩子不容易,他若是去了,阿溪又该如何呢?   然后戚慈站了出来,她直接了当提出要进山,大河以为她不知道夜晚的山林有多危险,可是她知道。   所以她不强迫别人跟着她进山。   她真的找到了神树,真的有东西可以救狗子他们。大河看着拿着树皮的戚慈,一瞬间觉得,她的身体发出了奇异的光芒,竟然真的像那九天之上的神女一般。   他不但感激她,还尊重她。   感谢母神将神女派到他们部落之中来。   金鸡纳树的树皮的确比青蒿汁的效果要好得多,回去的时候,都快要早上六点了,戚慈连口水都没有喝,就连忙将树皮交给大巫,叮嘱说用这树皮熬药有奇效。   果真是有奇效的,狗子他们喝了这药汤,高热渐渐就下去了。   也不枉费戚慈这般辛苦,大晚上上山去寻找金鸡纳树了。这件事情的影响是格外深远的,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戚慈才算真的在部落之中树立起来了威信。   金鸡纳树事件之前,大多数族人对戚慈是感激有余,敬畏不足的。他们心里面没有神女的概念,他们的敬畏更多的是给大巫的,因为大巫是最接近母神的人。   直到戚慈找到了神树。   神树一共有三棵,第二日就被大巫派人保护了起来。这三棵树,最大的一棵足足有部落里的陶器口那么大,估摸着也生长了百多年了,这么多年,这三棵树生长在母神泉边上,却只有戚慈知道这是神树。   这是母神的指引。   戚慈找到神树,救回了狗子之后,部落的人才真的将她当做了神女。   她现在走在部落里,遇见的每一个人见到她都会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恭敬唤道:“神女大人安。”这是她从前没有的待遇,可是她并不为之所飘飘然。   她的脑子一直很清醒,戚慈的父亲幼年曾经告诉过她:人,永远不能因为遭遇了低谷而自怨自艾,也永远不要因为一点成就而沾沾自喜,人要永远保证自己拥有一个清醒的头脑。   这样的人,才能在遭遇困境之时,走出困境;在获得成就之后,获得更大的成就。   戚慈永远记得这句话。   她也一直做得很好。   “神女大人,您在吗?”,门外传来了略带稚嫩的声音,有些熟悉,戚慈正靠在窗边看着竹简,这是她恳请大巫南许久才从母神庙中拿出来的,上一次,她只是大致游览了竹简之中的内容,而有些东西,需要非常仔细才能发现得到的。   考察文物需要什么,耐心。   她听见声音,放下竹简,说道:“我在,进来吧。”竹简被戚慈随手放在了桌上,上面的字迹还清晰可见。   推开门进来的是阿溪,就是狗子的妹妹。她的手上端着一个陶盆,戚慈看不见盆子里面放的是什么。阿溪羞涩一笑,将陶盆放在桌子上,看着戚慈说道:“神女大人,请原谅溪那晚的无理,溪实在太过担忧大兄了。”她顿了顿,接着说,“溪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得出手,这是母神山上独有的浆果,非常甜美,是溪今天才去采摘的,新鲜极了。”陶盆里放在一堆小小的红色的浆果,看上去诱人极了。   这就是那晚另一条路通往的小山头上长着的浆果。   “阿溪,我能理解,每个人遇见这种事情,都难免会心慌意乱,我怎么会怪你呢,这是人之常情。”她是真的不怪她,有什么好责怪的,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何况这个小姑娘还这么勇敢。“谢礼我就收下了,谢谢阿溪了,你采的浆果看上去美味极了。”戚慈夸奖了阿溪一遍,小姑娘竟然还有些脸红了。   呆在部落的这些日子里,戚慈除了看书,就是去部落里面逛逛。渐渐的,她也知道部落里面的一些情况了,阿溪和狗子这对兄妹的情况,她是知道的。   狗子的阿父在狗子阿母怀阿溪的时候,上山打猎不慎摔下山崖去世了。他阿母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当场就晕过去了,后来产下阿溪,没有撑得过去,也走了。   好好的一个家,就剩下了狗子和刚出生的妹妹了。阿溪之所以叫阿溪,是因为在狗子的记忆之中,生阿溪的时候阿母的血流得就像山上的小溪一样。   阿溪是喝部落里其他人的奶水长大的,也是她命不该绝,那一年恰好部落之中生产的人比较多,多余的奶水,也就勉强能养活一个阿溪。   她就这样和哥哥相依为命的长大。   狗子和阿溪的生活也不容易,都是孩子,养活自己已经很勉强了。戚慈也是独自一个人长大,这种感觉,她甚至比阿溪更明白,所以她理解他们。   送完东西,阿溪并没有离开,反而是犹犹豫豫的,像是有什么话想说,那扭扭捏捏的样子,戚慈终于看不下去了,她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她坐在窗边,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映衬得她的脸庞如同玉石一般晶莹剔透,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金光,阿溪有些看呆了。   半晌后回过神来,这才回答道:“神女大人,您认识这上面的字吗?”她看着竹简,眼神之中是满满的渴望,她知道这个叫做文字,部落里,不是人人都识字的,大多数的人都是不认识文字的。对他们来说,吃饱和穿暖都是一个不一定能实现的问题,还谈什么识字了。   这其实是阿溪第一次看见文字,可是她一眼就知道这是文字。   “是的,我认识上面的字。”戚慈这才发现她的注意力都在竹简上,眼中是满满的向往。   “您能跟我说说,这上面都写了些什么吗?”   戚慈笑了笑,温柔极了,然后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这上面是说,我们部落所在的这座山啊,叫胡山,胡山呢,是属于胡山镇的,胡山镇又是属于吴国的,上面讲的就是吴国开国的历史……”她的声音,轻柔得像山间的风一样,不知不觉地抚摸过这大地万物。   阿溪永远不会知道,她今天的随口一问,会在日后,给这个老旧的部落带来了怎样的一场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是一场,如同革命一样的、如同山洪一样的变革。可是同时,也是润物细无声的变化,是温柔的,是循序渐进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越国宫中,有风派遣自己的心腹去保护有耘,而他自己则命令侍从收拾行李,准备出门进行游历。   七国从一开始,就有游历的习惯,多少人正是在游历之中出名的。可是谁都可以去七国游历,唯独有风不可以。离开越国宫,谁又知道丧心病狂的薄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他的心腹这样劝说他。   连巫芒也不认为现在是有风外出游历最好的时机,可是他也知道,一旦是有风决定的事情,便没有人可以更改了。   有风离开都城的日子到底还是定了下来。   在十月的月圆的那一天,就是有风离开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抱歉今天这么晚才更新,因为作者君今天头特别痛,早上六点过被痛醒了,整整痛了一天,然后回家去看了病,结果又说没什么,哎,这破败的身子,嘤嘤~   非常谢谢留评和收藏的宝宝们,么么哒,希望小可爱们继续多多留评~ 第8章 八 同行   离有风离开国都的日子只有短短两天了,巫芒第一次在夜晚离开观星台,他穿着黑袍,却摘下了帷帽,看见巫芒从观星台出来,门口守门的侍从眼中闪过一丝惊奇。   “参见大巫。”侍从们纷纷跪下请安,巫芒在越国的地位,毫无犹豫的说,当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世人信鬼神,而这世间唯有巫者能通鬼神。   “都起来吧。”他淡淡开口道,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神情,却并不显得冷漠,反而让人觉得如沐春风。“阿哑,跟我来。”   阿哑是他十年前捡回来的一个哑巴姑娘,那个时候,巫芒尚且还不姓巫,他跟着他的师傅在七国游历。那一天的雨很大,她蜷缩成一团,小小的一个,就缩在一间屋子的屋檐之下,冷得发抖。   巫芒坐在马车之上,这个年代,能有资格坐马车的,不是贵族就是巫者。寻常人家是没有资格也没有财力拥有一匹马的。他撩起马车的帘子,和蜷缩在屋檐下的她四目相对。   他沉溺在她的眼眸之中,于是他将她泥潭之中拉了出来。巫芒的师傅问了一句话:“你若是救了她,便当真不悔?”这句话问得没头没脑,那个时候的巫芒尚且不懂其中的意味。   他说,不悔。   于是阿哑就这样跟着他,一跟就是十年。他们一起送走了师傅,她也见证着他成为一个名满天下的巫者。   她是跟在他身边的小丫头,她叫阿哑,有一双全天下最美丽的眼眸。   阿哑跟在巫芒身后,穿过长而幽深的回廊,直直走到了汤泉宫,汤泉宫是有风居住的宫殿,他素来不喜欢人多,汤泉宫里伺候的人是越国十二宫之中最少的。   “参见大巫。”今夜的宫殿门前,守着的不是一般的侍从,而是一位老者,看见来人是巫芒,他原本犀利的眼神又归于浑浊。   巫芒也看清了守门的人,他露出了一个笑容,微微弯腰道:“贺老还是这么多礼,大可不必如此。”贺老是已故去的君后留给有风的亲信,是绝对可信任的人。   “礼不可废。”贺老的脸上没有表情,“公子就在殿内,大巫自便吧。”他说完看了一眼阿哑,阿哑有些害怕贺老,瑟缩了一下,规矩的低头站在一旁。   巫芒推开殿门入内。   汤泉宫内没有什么华贵的摆设,朴素得不像一国嫡长子的宫殿,这里面就和有风这个人一样,太过冷清。   偌大的宫殿之中,只有一个伺候有风的小太监,这小太监打小就跟着他,叫作何幸,圆圆的脸,是个很爱笑的人。   何幸在为有风收拾行李,有风端坐在正殿的小几旁翻阅竹简。   “芒参见公子。”巫芒遥遥躬身一行礼,然后便站直了身子,慢慢走了过去,“公子,芒久居观星台,已不知这世间变化。不知公子远游,可否带芒同行。”他站在他的面前,嘴角带笑,眼中带着耀人的星光。   有风放下竹简,有些怔。他的这位好友,上辈子这么多年,没有离开过观星台,他的府邸,其实也是观星台的一部分。他曾经说过:“有人曾为我占卜一卦,我此生的前三十年,一旦踏入观星台,便不得再离开,否则恐有劫难。”   巫芒没有说为他占卜的人是谁,可是有风知道,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巫者。   他们相识五年,巫芒从未有离开过观星台,而这一次,他走出观星台,亲口说,他要跟随他去游历。   有风素来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惊诧,他放下竹简,站起身来,一步一步走过去。他比巫芒小将近六岁,可是却比巫芒高了半个头,他垂下眼睫,眼前是一片阴影。   “芒,你我之间,何须这般。”他微微叹气,巫芒这般多的话不过都是借口,其实他就是放心不下他罢了。   巫芒笑了:“芒的确放下不下公子。”他们相识多年,早已经是挚交好友,他夜观星相,发现从那一夜起,这个天下的运势就变了。   原本,这天下气运,有风独占七分。而现在,这天下的气运,一分为三,有风四分,那不知名的人四分,剩下的两分才是天下众人的。   这群雄啊,尚且不知道,他们争的抢的,不过是别人指头缝里漏出来的。   有风叹气:“既然如此,便同行吧。”巫芒有多固执,他是知道的,纵然是不答应又如何,他总是有自己的办法寻到他。一同也好,这样子,找到胡山先生的可能性便又会更多几分。   有风原本翻阅的竹简上,赫然是吴国的风土人情。   “吴国是怎么来的呢,他们的第一任国君呢,原本是天子的马夫,因为在一场刺杀中救了天子一命,于是被封为御马伯,这个称谓实际上是有些讽刺的……”午后,部落中的孩子不像往日一样疯玩,而是坐在大树下听戚慈讲故事。   自从戚慈给阿溪讲诉了吴国的历史之后,一下子勾起了其余的孩子的好奇。每个人都好奇历史是什么,好奇文字是什么。他们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眼中满是求知欲。   多知道一点东西没有坏处。   于是每个午后,戚慈就在部落口的大树下讲述一些故事,可能是传说,也可能是历史。她只讲半个时辰,每次讲故事之前,她还会教这些孩子一些简单的字,没有纸笔,就拿个树枝在地上比划几下。   这是后来闻名天下的胡山学堂的最原始的雏形。   每次听故事,阿溪都是最积极的,她好像天生就对文字和历史故事有着不同于一般孩童的敏锐的触觉。她总是最快记下一个字的读音和写法以及寓意的,也是最先对一个故事提出自己的看法的。是个可造之材,戚慈立马就明白了过来,这样一个姑娘,不应该埋没在日常的琐碎生活之中,她应该也值得拥有更辽阔的天地。   可是很快戚慈又有些无奈,她凭什么不让人家埋没在日常琐碎之中呢,在温饱前面,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   她意识到,如果想要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首先就要改变整个部落的命运。举目四望,部落的的道路是最最简陋的泥土路,一旦下雨,就是满地泥泞,周边的屋子,全是破落低矮的茅草屋,她的屋子也是,只是相对其余人的来说,稍微要新一点。   族人来往匆忙,他们的日常生活来源,就是山上的猎物和山货,以及少量的田地出产,日子过得很是不好。   在基本生活都不能满足的前提之下,谈什么精神建设。   “神女大人,吴国的第一任国君的出身是不是非常低微呀,那他成为国君是不是经历了常人不知道的磨难呢?如果我也能担得起这样的磨难,是不是生活就好起来呢。”阿溪看着戚慈,突然就这样问道。   戚慈突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是应该如实告诉她,生活其实一直都挺艰难的,还是应该顺着她的话说,会好起来的,她犹豫了。最终,戚慈摸了摸阿溪的脑袋,温和一笑说道:“他的出身的确低微,可是他遇见了机会,也把握住了机会。人生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机遇,倘若他当初没能救下天子,他就还是一个为天子赶车的奴仆。阿溪,生活一直很艰难,可是你要努力变强,要抓住每一个机会,等你变强了,生活对待你的态度就会不一样了。”   阿溪眉眼弯弯,她睁大了眼睛,说道:“我会变强的,神女大人,我会的。”她一定会让生活改变对她,对大兄的态度。她知道她的机遇是什么,部落的机遇是什么。   就是眼前这个笑着的,和旁人都不一样的神女大人呀。   “英雄不问出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戚慈的眼神有点悠远,带着说不出来的迷人和诱惑。   远方传来鸟鸣,戚慈突然回过神来,笑着挥挥手,说道:“都散了吧,散了吧,去玩自己的吧。”她其实知道,这些孩子很少会去玩,多半都会为家中减轻一下负担,哪怕就是去山里捡几个菌菇也好,就算压价压得再狠,那也是银钱。   部落的人们真的活得很艰难,。   戚慈讲完故事之后的时间,留给她自己,她的身体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没有关系,她让它适应。部落之中,大山是个经验老道的猎人,她恳求她交予他剑术,不需要多高超,至少在锻炼中,能让她娇弱的身体变得强壮一些。   强大自身永远是没有错的,她不能接受下一次,在遇见危险的时候自己再一次成为一个累赘。   现在的戚慈还没有想到,她的骨架虽然已经基本定型了,可是在剑术一途上,她的确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   一个外表娇弱的姑娘,谁也想不到她会是一个剑术高手,以至于可怜的有风,在她手里栽了一个大跟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戚慈,一边挥剑,一边在脑中想着如何才能改善部落的生存状况。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要高考了,不知道有没有小天使要高考啊,如果有一定要加油,千万不要有压力,然后高考的小可爱们考完来打卡报道吧,作者君给个高考小礼包233333   非常谢谢宝贝儿们的关心,作者君会注意身体的,过些日子工作结束就会好一点了,放心吧,扶朕起来,朕还可以码字!   最后,感谢獠牙月土豪的包养,么么哒~ 第9章 九 石磨   如何能改善部落的生存状况,这个问题,估计要是写报告写计划能写厚厚的一叠。   俗话说得好,要致富先修路。进入部落的山路非常难走,这条路曾经保护过部落,可是现在显然,这条路遏制了部落走向更好的生活。   他们需要更畅通的山路,但是同时,也需要保证部落的安全,这天下太平不了多久。   天下之势,大抵都如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天下一份为七已经够久了,是到了要合并的时候了。历史上的战国末期,是怎么样的混乱,戚慈一刻也不敢忘记。这个时候的她没有想过自己参与进这天下浪潮之中,她想的尚且还是如何温饱的问题。   部落之中的主食是菽,也就是大豆。大豆这种植物,搁现代是个好东西,被化作各式各样的食物,花样百出。可是在生产力落后的如今,那就只有一个做法--煮成豆饭。   这就相当于将菽当成稻米一样,做成饭。可是菽这种植物,是很难煮烂的,也就加大了试用的难度。像水稻之中食物,戚慈曾问过,大巫说这是上层贵族才食用的珍贵作物,整个部落之中,只有大巫知道这种作物。   戚慈想到的第一个办法,就是关于菽的。这些日子,她走遍了整个部落,发现部落之中,缺少一样东西,当然部落里面缺的东西很多,可是唯独这一样,对现目前的部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那就是石磨。   大豆是多么丰富的一样食材啊,它能化作的美食绝对是丰富多彩的,但是这些美食都有至少一个前提,那就是磨。   磨在中华历史上,在战国早期就开始使用了,具体由谁发明的,史书更倾向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可是在这个时空之中,似乎人民群众的这一智慧尚且还没有被激发出来。   “猴子,外面的人吃的也是豆饭吗?你见过其他的吃法吗?”今天给戚慈送午食的是猴子,他听见这句话还以为是戚慈对饭食不太满意了,这个一向活泼的猴子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看了看陶碗里的豆饭,说道:“胡山镇的人,也种菽,吃的大多也是豆饭吧,他们的日子要好过些,时常还有肉食。神女大人,最近我有些忙,没有顾得上打猎,恐要委屈您了。”他想想也觉得不太好,怎么能让神女吃的和他一样呢,怎么也该多几块肉才是。   戚慈立马就知道猴子想多了,于是结果陶碗说道:“什么委屈不委屈的,猴子,你别把我当做和你们不一样。你煮的豆饭又香又甜,已是难得的美味了。”相对于这个环境来说,的确如此,要知道,像狗子家,有时候连豆饭都吃不起。   他年纪小,力气也不如成年人那般大,能做的农活就不多,自然收获也就没有别家多,好在他和阿溪吃得也不多,倒是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戚慈夸得猴子的脸都有些红了,他很奇怪,明明眼前的神女大人看上去比他年纪小,又生得白嫩,可是说话处事竟是像他的姐姐一样。也许她的年纪比实际看上去大多了也不一定,猴子的思绪开始发散。   她还不知道猴子已经在猜测她的年纪了。   “猴子,部落之中,谁擅长打制石器呢?”戚慈一边吃着煮烂的豆饭,一边问道。在连续吃了十几天的豆饭之后,其实她还真的有些想念豆浆豆腐和其他的食物了。   豆腐加野菜,真是吃到戚慈绝望。   而有了磨就不一样了,豆腐豆干豆浆豆皮以及黄豆面饼子、黄豆面面条、黄豆面馍馍,哪怕就是黄豆面疙瘩汤也比顿顿吃这豆饭来得好,关键是大豆不易煮,别小看这碗豆饭,猴子应该是费了不少力气和柴火的。   戚慈原本不是一个挑食的,可是在这里,迟早会被逼成一个吃货的。   部落里打制石器最好的应该是石老了,从名字就能听出来他擅石,并且年纪不小了:“是石老,他打的石器,是一等一的好的。我那儿还有把砍柴的石斧,用了好些日子了,一直都好好的呢。”他的手还很巧,每一样石器都打磨得极好,可惜现在外边都用陶和青铜,用石器的人很少了,也卖不了几个银钱,哎。   想到这儿,猴子的情绪就有些低落,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外边的人不再欺负他们了。   也许是这个念头太强烈了,在不知不觉之中,猴子竟是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戚慈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被外边胡山镇的人欺负,她思考片刻问道:“你们一直被胡山镇的人欺负,都没有人反抗吗?”这倒是奇怪了,在戚慈看来,部落之中很多人的身上是极其富有血性的,不该是那种轻易妥协的人才是。   猴子一听,叹气道:“我们何曾没有反抗过呢,可是一旦有了这个苗头,那些个店家就能串通一气不收我们的山货,或者将价格压得更低,却还要我们出高价买盐买布,这日子……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和他们计较这些了。”   这不就是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吗?有一方绝对垄断了之后,另一方就会被欺压。   “这事情好解决,当我们有了独一无二的东西之后,他们就会来求我们了。”什么独一无二的东西,部落有这样的好东西吗?猴子摸了摸脑袋,觉得自个儿有些摸不着头脑。“带我去找石老,然后你就会知道了。”   猴子一听,立马屁颠颠走在了前面,连陶碗都忘记了拿。他原本就是个好奇心格外旺盛的人,一听戚慈这般说,自然是兴致高昂极了。   石老的屋子离猴子的屋不远,他屋子后边还用树枝围了个院子,用来打磨石器,他做石器已经很多年了啊,从他记事开始他就同阿父学习如何制作石器,这么多年了,他的技艺早已经炉火纯青了。   石老是认识戚慈的,见进来的人是她,立马起身喊道:“什么风把神女大人给吹来了。”   “石老无需客气,我今日来是有一件事请您帮忙的。”戚慈穿着麻布衣裳,站在院子里,和周围乱七八糟的石头形成了鲜明对比。   石老看了看脏乱差的院子,满是石渣,顿时竟是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他突然瞪了一下猴子,吹鼻子瞪眼道:“你这小子,还不快来收拾收拾。”这小猴子,一丁点眼色没有,真是气煞老夫。   猴子真是躺着也中枪,他也知道石老是个什么性子,不用同他生气,当真拿起东西给石老打理院子去了。   戚慈突然就笑了,觉得这俩个人怪有意思的。   随后她才开始说正经事了:“我想打制一样石器,大致模样长这样,不知道石老可否能做出来?”戚慈一边说,一边拿着树枝在地上画出石磨大致的模样来。   石老一看,顿时有些惊奇,这样子的石器他从未有见过,一瞬间,他心神一动,觉得也许石器的时代还没有完全过去,石器也不是一定就不如陶器和青铜器。   “能做是能做,可是我有一个问题,此物名为什么?又有何用处?”这圆滚滚的一个,两层带着一个槽,看上去有些奇怪。   戚慈起身,恰好站在来一块石头边上,她摸了摸这石头,笑着说:“豆饭虽好,可太过常见。菽这种作物,不应当只有一个吃法,总归得有些和外边人不一样的,猴子,你说对吗?”   猴子正在搬石头,一听,顿时就咧嘴笑了:“是极是极,到时候叫他们来求我们才是好呢。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神女大人?”他又忘记方才戚慈说的那个词了,在哪里抓耳挠腮的,倒是当真挺像一个猴儿的。   “独一无二。”戚慈淡淡说道,可是她的眼中却迸发出了光芒来,让她整个人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   听闻此话,石老浑浊的眼中也迸发出了一阵精光,他哈哈一笑,看着戚慈说道:“好一个独一无二啊,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谁,石老没有多说,虽然他又说道,“你详细给我说说里面的构造,差不多的话,三日后就可以来拿了。”   石老没有问怎么样要独一无二,他用欣赏的眼神看着戚慈,突然又问了一句:“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问的是什么,很明显了。   戚慈眨了眨眼睛,第一次扯开自己温柔和圣洁的面庞,这样子的她看上去更像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活泼可爱还带点狡黠,她哈哈一笑,说道:“自然不是了。”   原本就不是她想的,她只是将它带到了这个世间来而已,也许就是此时此刻,在他们不知道的角落之中,就有人正在思索石磨呢,也说不定不是。   石老眼中的欣赏更盛了,他捋了捋胡子道:“你是个诚实的。”说实话,这东西谁也没有见过,纵然戚慈说是自己想出来的,那部落里也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不是,可是她选择说不是,这就让石老更高看她一眼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拒绝到手的荣耀的。   这个神女倒是有些意思。   事情说完了,石老就开始赶人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潜心研究这个所谓的石磨了,自然是不允许人打扰的。   出了门,猴子随口问道:“神女大人,那石器有名字吗?”   “有。叫磨,石磨。”戚慈回答道,“用它,就可以磨开菽,得到很多东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她这样子一说,反而让猴子更好奇了,到底是怎么样一件神奇的东西,可以将他们吃了许多年的菽变成其余的东西,还能变成很多种东西,且还是独一无二的东西。   猴子转身看了一眼石老的屋子,心中激动万分,简直就是恨不得立马就能看见打造出来的磨,立马就能看见菽变成其他的吃食。   以及,立马就能看见胡山镇的那个王二求着他们将东西卖给他,到时候,他一定会好好和他清算清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菽,也就是大豆,大豆究竟是不是黄豆,百度出来有争议,这里我们就当做是黄豆,毕竟黄豆可以做多少吃的啊(流口水)   然后非常感谢收藏评论本文的宝贝们,让评论来得更猛烈一些吧,哈哈哈,然后也鞠躬感谢收藏作者专栏的妹子们,美誉收藏的小可爱们如果方便的话就收藏一个呗,会让作者有前进的动力哒~ 第10章 十 豆腐   猴子这人,口风颇严,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可是心里却是个有谱的人。他也很期待戚慈说的独一无二,可是在东西没有成功之前,他并不往外多说一个字。   两人去寻石老的时候,是有人看见的。戚慈身份高贵,他们不敢去问,石老的性情又有些古怪,他们同样不敢去问,这样看来,只有猴子是最好说话的。   可是猴子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往外说。   对猴子这个人,戚慈的心里渐渐有打算了,可是这个打算,暂时还不足以往外说,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的来。   说三日可以那自然就是三日。其实打磨一个磨,哪里需要那么长时间呢,更多的时间,石老是用来研究石磨的原理了,越是研究,他老人家就越是觉得这东西了不得。   看似简单的一样东西,竟然能这大的作用,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石磨,竟是能磨开菽。   没有人比石老更痛恨菽这种作物了。他独身一人,要想不饿死,就得亲自下厨,可是前面也提过,菽是很难煮软的一种食物,需要火力。石老上了年纪,又不是那么擅厨,总有那么一两次,将豆饭煮得不尽人意。   那不尽人意的豆饭,是对石老的牙齿的一个巨大的考验。   石老比猴子更期待那所谓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是什么。   三日期限已到,戚慈便上门去取石磨,鉴于她一个人不一定抱得动那石磨,便唤上猴子一起,猴子自然很乐意,他早就想看看那神神秘秘的石器究竟是什么了。   “石老,我们来取石磨了。”戚慈对石老,感觉更像是对老者一般,言语中其实都是充满了恭敬的,这也是石老喜欢她的一个原因,这个孩子知道进退。   他见过一些,因为自己是巫者,便无法无天的人,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人。久穷乍富,人的心性是最受考验的。戚慈突然面对部落之中人人一口一个的“神女大人”,他们将她放在和大巫等同的位置,每日有人送饭食,崇拜和崇敬围绕着她,而她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还是可以恭敬的面对长者。   石老高看她一眼。   “来,看看满意不满意。”那石磨不算大,被石老放在地上,上面竟是还雕着一些花纹,看上去和普通的石磨有些不太一样。那花纹是部落的图腾,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鸟,戚慈知道这是青鸟。   她曾仔细看过部落的历史,自然不会不知道部落的图腾是什么。   “这花纹雕的好,青鸟的魂都在它的眼中。”戚慈点点头,眉眼之间都是赞赏。石老抬头,看见她眼中的赞赏半点不掺假,突然也笑了。   “还是你识货,不像这个小子,给他好东西也没用。”说完,他哼了一声,猴子站在一边,只觉得自己是躺着也中枪。   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真是苍天可鉴,一把斧头难不成还是什么惊天好货不成。   戚慈没有计划,也跟着笑了笑,笑得人都沉醉了。石老有些刻薄的眉眼都温柔了许多:“你这小子,不识货就不识货吧。我啊,这大半辈子啊,总算是找到一个识货的人啊。可惜了,你若是个男孩,我必定将这一身绝学交予你,可惜了,女娃娃,就不要弄这些了,免得将细嫩的手操/弄粗了……”他打制石器的本事,想来是要失传了,他冷眼瞧着啊,这部落里,其实是没有一个人喜欢这、也擅长这个的。   罢了罢了,失传就失传吧,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技艺,听说外面用的都是陶器和青铜器了呢。   “这么好的技艺……失传倒是可惜了。”戚慈喃喃自语,想着那活灵活现的青鸟,心中一声叹息,那鸟儿简直就像要从石头里面冲出来了一般。   石老最顶尖的技艺不是打制石器,而是雕刻啊。   关于传承,这是一个漫长而让人沉默的话题,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三人一致绕过了这个话题,不再提起。   “神女大人,我们来看看你说的独一无二吧。”到底是怎么样神奇的一个东西和一个过程,可以让菽变成其他的东西。   部落,以及胡山镇的人的主食都是菽,也许那些贵人们吃的不是菽,可是那就不是猴子所能知道的了。   菽可以变成什么?这个问题就像是在现代问,黄豆可以怎么吃,大中华的吃货们会告诉你,吃法太多了。   提前将菽用水泡好,至少得泡个两三个时辰才算好。然后将菽放进石磨的空洞之中,再微微加一点水,慢慢推动石磨,渐渐的,就有白色的浆从缝隙中流了下来,慢慢的,顺着纹路汇集到槽中,最后流到石磨下方的陶盆里。   这就是最原始的豆浆。   部落中麻布不多,有的境况不好的族人也许连身麻布衣裳都没有。那三日之中,戚慈也思考过很多关于要不要做豆腐这件事,可是思来想去,都必须做。   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不做?做豆腐需要卤水,这东西她在大巫的炼药房中见过,大巫拿这玩意来,想必也是有着不可明说的缘由的。麻布也是可以找到的,最关键的是,石老答应帮忙做石磨。   她不是没有想过,将豆腐拿去胡山镇贩卖的话,会遇见怎么样的麻烦,可是麻烦都是可以解决。部落的人一开始就想错了,胡山镇的人为什么敢欺负他们,压低价格,不就是因为他们觉得部落只有他们一个贩卖地吗?可是从地图来看,再加上戚慈询问了出去过的族人和大巫,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的。   多走两个时辰,就能走到另一个镇子上去,而那个镇子,胡山镇的人从未有去过,是一个新鲜的地方。既然有第二个选择,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戚慈的心中有一个计划。   部落现在最缺什么,钱。有了钱,就可以修路,有了钱就可以重新盖大房子,就可以买麻布做衣裳,也可以买盐买家禽。所有的改变,都需要钱。   钱从哪里来,戚慈看着身后的大山,俗话说得好,山林是最天然的宝库,一座宝库,加上她的脑子,她就不信赚不到钱了。   所有的第一步,就从做豆腐开始吧。   戚慈将原始的豆浆倒在了麻布上,用麻布来过滤一次浆汁,再将过滤好的豆浆倒进陶鬲中填火慢慢煮着。   这一个过程,她做得很缓慢,就怕哪里出了差错。戚慈看见过,也知道做豆腐的过程,可是毕竟没有亲手做过,难免就有些小心翼翼了。   可是这小心翼翼在猴子和石老的眼中,就成了慎重,成了优点了。   戚慈磨的浆不算多,因为石老的陶鬲不算太大。待到浆汁煮沸后,就是可以喝的豆浆,戚慈将豆浆舀了一些出来,倒进卤水,用勺子搅拌,渐渐的,出现了凝固物。   这就是要成了。   将盆中的豆花重新倒进陶鬲之中,慢慢的,陶鬲之中也出现了豆花状态的东西,豆花沉淀,水开始变清。这种奇妙的来自食物的化学反应,成功吸引了猴子和石老。   饶是石老自认自己见多识广,也从没有见过这般神奇的景象。   “这……这是……”石老看着白乎乎的豆花问道。   “这就是独一无二吗?”猴子喃喃自语。   戚慈放下手中的勺子,起身落落大方介绍道:“这就是食物的美味反应,就是我说的独一无二。”   很快豆腐花就凝结了,戚慈将凝结的豆腐花舀出来放进早已经铺好了麻布的木托盘之中,盛满之后,用麻布将豆腐花包上,再盖上板子,然后需要的就是等待了。   等待约莫一刻钟左右,水豆腐就成了。   这是戚慈第一次做,尽管异常缓慢,但是成功了。   豆腐成功了,豆干还会远吗?关于豆腐的美食就太多了,在这个食物显得有些贫瘠的时代,就将豆腐下锅,倒些清水,丢把野菜,放点盐,也是难得的美味了。   “这真是美味,这般软和的食物,又能吸满汤汁,神女大人,这食物从何而来?”石老一边吃一边问,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好好吃过一餐了,实在让他有些感动。   食物是最能安抚人情绪的东西,在中华历史上,食物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戚慈指了指天上,只笑却不说话,这下子其余两人都明白了。   猴子也觉得这叫做豆腐的玩意儿怪好吃的,就是有些淡了,不过滋味不错,他吃完,竖起拇指夸奖道:“这绝对够独一无二了,我还没在胡山见过谁吃呢。神女大人,咱们将这儿拿去卖,一定能在周二身上狠狠刮层肉下来。”   戚慈还是微笑,可是笑容却有些意味深长。   只是刮层肉这么简单,不,她的打算远远不止于此。   作者有话要说:  首先感谢收藏的宝贝儿们,群体么么哒,然后谢谢给我留言的小可爱们,来来来,都给作者君留个言呗~   关于豆腐怎么做的,来自于作者君自家做豆花的经验以及百度,有问题的地方情多多担待了~ 第11章 十一 来人   周二已经等待了许久了,他原本是个极其耐得住性子的人,做一名合格的商人,首先就要沉得住气。买卖交锋,就如同双军对峙,谁先慌了,谁就输了。   他从来都是最沉得住气的猎人,所以他能将利益最大化。   最近倒是有些反常,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始终不见那群胡民来。周二拨弄着手中的账本,他的面上不见一丝一毫的焦躁情绪,可是心里,已经泛起了波澜。   杂货铺之中,原本有个跑腿的小子,在周峰入行了之后,那小子就被周二辞退了。他计较着每一分每一厘的钱,绝对不允许有一点浪费,于是什么都不太懂的周峰就成了个跑腿的小子了。   “阿父,城里来人了,正在咱们家里等着呢。”周峰才送完镇上王大家的盐和布,他家是镇山的富户,也是周二家的大主户之一,自然是容不得轻慢的,向来是由店里送货的。   周二一听城里来人了,心里头一琢磨,就明白过来了。胡山镇是属于苑城的,苑城虽然偏僻,可好歹还是有些个贵族的,这些小贵族在大贵族看来的确是很不起眼,可是在周二看来,已经是顶天的存在了。   苑城燕家,就是一个小贵族,这个小贵族是他们自家这般认为的,事实上,他家只是祖上出过一个子爵,当时虽有食邑,可由于后代实在不太争气,前任吴国君便废除了燕家的食邑,保留了一个末流爵位。   空有爵位的燕家更是没有几个贵族看得起了,可是人家心态还挺好,在苑城这种偏远地带,子爵完全可以作威作福了。   燕家这一代唯有一个独子,名曰苏。燕苏此人,吃喝玩乐,性好美人,酷爱美食,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   你说这样的人,偏生还是燕家的下一任家主,这人和人啊,差别可真大。周二虽然心里这么想着,可是他口上却不敢这么说,毕竟燕苏想要捏死他周二,那就跟喝水一样简单。   周二带着周峰急匆匆地赶回去,杂货店的生意都不管了。周家就在一个巷子里,往巷子口进去,第一家就是周家,这条巷子住着的都是些小商小贩和一些屠夫之类的不那么光彩的职业,但从家底来说,还是周家最丰厚。   具体体现在,巷子的大多人家都是全家挤在几间小小的屋子里面的时候,周家的屋子竟然还分了花园和前厅后院,虽然不大,可是已经足够旁人羡慕了。   可是这让周二骄傲的家,在燕家管事的眼中,不值一提。   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简陋了,瞧瞧那门口,只有最没有底蕴的人家才会在入门里种着柳树呢,要不是因为少主硬是要让他走这一趟,他是怎么也不会愿意来的。   瞧瞧这里破落的。   “刘管事,您能来,真是让我这陋室显得蓬荜生辉啊。”刘管事跪坐在桌前,端着茶一口一口轻轻抿着,板正着一张脸,显得很是严肃,让人心里面有些惴惴不安,周二心里有底,故而并不害怕,周峰就逊色许多,面上带出了几丝担忧。   苑城燕家,是周家的大主顾,万万得罪不得。   刘管事眉头微微一皱,这茶水也不怎么样,劣质得很,和燕家的是万万比不上的。“难为周家的还知道你这是陋室啊。”刘管事眼中的轻蔑微微一闪而过,周二何等机灵的人,自然是看得一清二楚,可他心中并不怎么生气,他没有资格生气。   “的确是难为刘管事了。”周二弓腰赔着小心,脸上还满是笑意。周峰不明白了,怎么这刘管事说出这样的话,自家阿父还要这般卑微,这样卑微的阿父让他觉得心酸,他宁愿看着阿父趾高气昂地骂自己,也是好的。   可是万万不该如此。   “知道我不容易就好……”刘管事斜看了一眼周二,没有放下手上的茶杯,他背后站着一些小奴隶,一个个的低着头,不敢抬头不敢出声。   周二知道了刘管事的意思,笑眯眯地从袖中拿出一个荷包来,递给了刘管事。刘管事大模大样地接过来了,右手颠了颠,感觉重量差不多,这才软化了一下眉眼。   “我这次来啊,主要就是为了梅花菇来的。周二,你是知道的,你家的梅花菇,当初说好的每月初二送到我们府上,这都多久了,是你一句货未到,想给少主最新鲜的食材可以推脱的吗?”刘管事收下了荷包,话语是咄咄逼人,可是态度却不是这样。   这事儿不是没有回旋的余地的,周二心知肚明。   梅花菇是什么?梅花菇菇面为褐色,上面有红色的点点花纹,形似梅花,故而名为梅花菇,味极鲜美,乃山珍之极品,是胡山深处的老林子里的枯树才能长出来的东西,极为珍贵,整个胡山镇,只有那群胡民才能采摘得到。毕竟对那老林子,对胡山镇的人来说是老林子,对原本就居住在附近的胡民来说,那就是自家的后院。   周二初始的时候,也并不知道胡民卖来的菌菇之中,有梅花菇这种稀罕物。他当初也是想着,这菌菇这等鲜美,运到苑城去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商人嘛,做的就是买进卖出的行当。   哪里知道,这一下子,就被燕家少主瞧中了,还出高价买了他的梅花菇。可是周二并没有提高收购胡民菌菇的价格,依旧是一斤十个大钱,他不大不提价,还表现出对梅花菇的偏好,表示倘若有这种菇,他一次可以多收些他们的菌菇。   就这样,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狠狠地赚着中间的差价,日子过得滋润极了。   可是现在,胡民不来,梅花菇就断了货了,他也受到了来自燕家的责问。   周二脑子快速转动,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刘管事,您见多识广,必然是知道的,着梅花菇就是这样,要最新鲜的才行,这不是才采摘下来的,那都是劣等品了,少主这等尊贵的身份,怎么能食这样的东西呢?刘管事,您觉着呢?”他站在刘管事面前,就像周峰在城里见着的,贵人面前养的哈巴狗一样。   周峰想不明白,分明是燕府求着他们,想要梅花菇,怎么到了这刘管事的嘴里,还全成了他们的不对了,弄到最后还得阿父送钱赔好话才行。   刘管事走了,昂着头挺着胸,还拿着周二送的钱,身后跟着两行小奴隶,像是斗胜的公鸡一般。   确认他真的走了,周二才终于松了口气,狠狠吐了口唾沫,骂道:“不过是个燕家的狗腿子,反倒是在我这抖起威风来了,哼!”他骂完,好似就出了一口恶气一般,又接着说道,“那些不讲信用的胡民,咱们等着瞧。”他将这笔债算到了胡民的头上,眼神之中都是满满的恶意。   周峰在一旁犹犹豫豫,终于开口说道:“阿父,难道我们不是应该要对那些胡民好些吗?这……收菌菇的价格恐怕可以提一提吧……”他一边说一边摸着脑袋,很是不自信。   果然,他的脑袋立马就被狠狠打了一下,周二的怒气终于找到了发泄地,他恶狠狠说道:“荒谬!这群胡民,是你对他好他就会感恩的吗?我告诉你,不会。哼,还想十个大钱,等他们再来的时候,他们连五个大钱都得不到!”   “阿……阿父……您这样,他们会、会去别家的……”五个大钱,这价格实在是太低了,尽管周峰不知道阿父将梅花菇卖给燕家多少钱,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会只有五个大钱。就连镇上普通的人来卖菌菇,那一斤也有二十个大钱呢。   他的阿父,太苛刻了。   “哪里来的别家,这胡山镇,有哪个别家敢收他们的东西?”最后,还不是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真的是这样吗?这天下这么大,没有胡山镇,总还有什么北山镇南山镇的,怎么可能只有他家呢?周峰的眉眼间是深深的担忧。   而与此同时,不同于周二父子两的愁眉苦脸,部落的族人倒是欢喜得像是过节一般。   这么多年,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这菽还有这么多吃法,还有这么些讲究,这些东西啊,听说城里的大贵族也没有吃过呢,这是神女从天上带来的食物,是神女是母神都吃的食物。   想想就觉得激动,这是只有他们部落才有的东西呢。   一下子,所有人看戚慈的眼神更是崇敬了。   而神女正在和大巫谈话,她几乎一夜未眠,就为了完善她脑中想到的计划,而这个计划能不能顺利实施,还得看大巫怎么说。   戚慈就九成把握能说服大巫。   毕竟大巫南,从来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胆小的人啊。他敢孤注一掷,将从天而降的戚慈当做母神送来的神女,敢将疟疾这么大的事情交给她,便能可见一斑了。   大巫,是绝对不会甘心,族人生活艰难至此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作者君的小可爱们可以收藏一下作者君的专栏,可以帮作者君涨一点积分,先谢过啦~还非常感谢收藏本文的宝贝儿们,真的超级超级感谢你们能喜欢。   昨天是因为作者淋了雨,所以没有能按时更新,非常不好意思,今天又被姐姐家的两个熊孩子缠着玩过家家,真是……童年的感觉啊,哈哈哈所以原谅作者现在才更新了,然后作者君还会继续写的,如果太晚了可能就写不完了,就明天再发下一章,今天的先奉上,对了,为了给看到最后的小可爱一个彩蛋,预告一下,下章男主出没2333 第12章 十二 杀手   这么多天,足够戚慈初步了解部落的情况,部落的东西几乎都是透明化的,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那问一问就好了。   各家各户的收益,几乎都源自于山货,而这么多山货之中,唯有菌菇稍微值钱一点,当然若是有谁能寻到什么值钱的药材,那就另当别论了。每家每户都会采集菌菇,等着每月初一拿去镇上换些银钱。但是菌菇的局限性非常大,周二只收最新鲜的菌菇,也就意味着大家要赶在每月初一的前两日不停去采摘,也就意味着,其实收获并不怎么大。   他们种植菽,菽不值钱,也就饱肚而已。深山的野味也不是那么好打的,除非了部落组织的大规模的狩猎,否则想吃上几口肉食也是不太容易的。   “大巫,部落的情况您应该是最清楚的。”住着茅草棚子,对,其实部落中的茅草房真得算不得房子,简陋透风,戚慈和大巫住的已经是部落里顶好的屋子了,住在这样透风潮湿的屋子里,人很难不生病,而一生病,按照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基本也就是等死了。   大巫南放下手中的草药,他的屋中大多都是草药和一些竹简。“我知道,可是孩子,大巫老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继和承是好孩子,也有那么一点天赋,可是不够啊,这远远不够。胡山镇上的人,有钱有势的,已经住上了砖瓦房,我瞧过,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看上去好挤了,就是普通的人家,也没有住我们这样的。”这些事情大巫心里是一清二楚的,正是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所以才将希望寄托在了戚慈的身上。   戚慈抿嘴不言。   大巫继续说道:“贫穷、饥饿、疾病,这些一直都伴随着族人,孩子,他们和胡山镇的人不一样,他们有着一颗最纯白的心。”大巫一边说一边走到了戚慈的面前,他摸了摸戚慈的头顶,现在的他,不是部落大巫,而是一个普通的慈祥长者。   纯白的心,戚慈沉默了。她知道的确如此,戚慈其实是一个独来独往习惯了的人,她父母早早去世,尽管留下了足够的金钱,可是在亲情上面,她到底还是缺失了。于是戚慈长成了一个,有些独的人,她喜欢一个人去做一些事情。这样的人,表面看上去或许很好接近,或许和蔼可亲,可是他们的内心,很难有人走进去。   所以戚慈可以为了好好活着,而在最初直接说用青蒿。可是后来,她对这个破败的弱小的部落是真的产生了龟归属和感情,不是因为部落的人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感动了她,而是日常一点一点的积累。   在遇见生死存亡的时候,他们选择保存她的性命;走在路上,大人孩子的眼里都是满满的依赖和崇敬;她住的是部落最好的屋中,吃的也是他们最能拿出手的东西;部落中麻布不多,可是只要她要,就一定给。   这些人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戚慈,都给了他们的神女大人。戚慈是人,不是神,她的内心怎么可能毫无波动,所以,她决不能看着部落这样子下去。   “大巫,您有想过办法来改变部落的现状吗?”戚慈问道。   “如何没有想过,我曾经做过的最坏的打算,是想着搬出母山,去胡山镇生活,或者去一个村子生活,可是不能啊。孩子,这里是故土,这里有着族人的信仰,不管走多远,根就在这里,不能忘记这里。”就算是走,也总要有人留下来,可是离开的人……这些族人谁又会离开呢?去到山外面,就一定能过得好吗?   戚慈微微叹了口气,她走到案桌前,案桌上放着一些药草,还有一些制作好的药丸,她笑着说:“大巫,您有兴趣将青蒿做成药丸吗?”才得疟疾服用青蒿汁是有用的,或者直接用青蒿汁来预防疟疾也是不错的。   戚慈想青蒿汁不易携带,青蒿药丸就显得方便多了。如果操作得好,青蒿丸会为部落带回大量的声望和钱财。   听闻这话,大巫南眼前一亮,是啊,是啊,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大巫满脸的兴奋,连连点头:“还是你的头脑转得更快一些,我就没有想到啊。将它做成药丸,给我一些时间,一定做出来。”大巫不傻,自然之道青蒿药丸意味着什么。   族中神树不能传出去,可是青蒿却没有这般的顾忌。   “那就好,有备无患。咱们先把药丸做好,机会总是有的。”戚慈没有明说,这是她计划的一环,将青蒿推广出去,部落能获得极大的声望,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部落有足够的武力、足够强大的情况下。她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不要急,慢慢来,不要想着一口吃一个胖子,一定要慢,稳扎稳打走好每一步。“大巫一定知道,我做出了石磨,带来了一些新的关于菽的食用办法。”   “是的,我听说,那种食物叫做豆腐,还有叫什么豆花豆干的,都挺好吃的。”这些事情大巫当然知道,这算好事,也不浪费食物,又让族人有了多样的选择,自然是好的。   戚慈当然知道大巫知道,她却仍然要多问一句,是有原因的,果然,接下来她就站起身,停止脊背,看着大巫的眼睛,落落大方道:“大巫,这样独一无二的东西,您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凭借这,收获多么大的一笔财富。”部落想要摆脱这种环境的关键,就是钱。   大巫有些愣,他其实不是那么擅长处理银钱上面的问题,所以才会轻易被周二忽悠,因为咱们这位德高望重的大巫啊,他从不会讨价还价啊。   “这……这还可以卖钱啊。这……卖多少啊,我们以前都是采撷些山货去卖,也卖不了多少。”大巫有些晃神,他实在是很头疼这些俗物。   卖不了多少钱?究竟是为什么?是货物当真就不值这个价格吗?还是黑心老板恶意压价呢?戚慈的眉眼之间都是镇静,她早就有计划了,她需要说服大巫。   “我问过猴子、阿泉、大山,问过部落里所有出去过的人。他们都告诉我,胡山镇的人很是奸诈,有些看不起我们。猴子说,收我们菌菇的周二,是个顶顶黑心肝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将东西卖给他们?”十五岁的戚慈,容貌尚且有些稚嫩,身量也还不算高,可是她就站在这里,竟是气势逼人,大巫一下子就提了口气。   他也在想,为什么。   “我知道,多走两个时辰,就能走去另一个镇子,想必那里同样有杂货铺,同样会有人收我们的山货,那么为什么,就一定要卖给周二。周二敢压价,除了欺生,更多了就是笃定了我们只能卖给他。”大巫不说话,戚慈替他说。这些道理,谁都知道,可是就是没有人来挑明,戚慈不愿意做个糊涂的人,她索性来做个戳穿窗户纸的坏人。   部落族人生活不好,一部分和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分不开。   大巫沉默了。   “大巫,您知道什么菌菇最抢手吗?”戚慈话头一转,突然问道。   这下子大巫就更懵了。   戚慈忍住笑意,这个样子的大巫真的很可爱,她轻咳两声,接着说:“阿泉跟我说,曾经有一次,周二说希望我们多采一些梅花菇,梅花菇我也尝过,味道鲜美无比。我进山观察过,这是只有深山枯树才长得出来的菇,和寻常地上便有的不太一样。大巫,您觉得,它只值十个大钱吗?”说道最后,戚慈的表情又变得严肃了起来。   大巫微微皱眉,来回踱步,然后突然定住,说道:“你的意思是,周二糊弄我们?!”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原因了。   “算不上糊弄,不过就是利用双方的信息不对等而已。”戚慈淡淡说出这句话,殊不知在越国边境,也有人以同样的神态说出了这句话。   “算不上聪明,不过很会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等。”信息不对等,这是有风从胡山先生那里学来的一句话。   十来个身穿黑衣的杀手静静地围着马车,在这么多人的包围之下,有风竟然还能不急不慢的淡淡说出这句话,何幸死死抱着有耘,那总是笑着的脸上露出了焦灼的神情,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有耘看着有风,突然说:“阿兄在呢,何幸你别慌。”原本有风的游历是不打算带着有耘出来的,可是最后,他还是心软了,带着有耘走出了王宫。   “何幸,你这性子还需要再历练历练。”这才发话的是巫芒,他说完,一旁伺候的阿哑眼中也露出了一个鄙夷的神态。   有风淡淡看了这几人,说:“在里面坐着。”说完,他掀开马车的帘子弯腰走了出去,赶车的人是贺老,看见有风出来了,他的面上一点惊奇都没有,点头道:“公子。”   他走下马车,环顾四周,突然就笑了,他笑起来很是俊美,可是却让人觉得身上一寒,如芒在背,周围都是自身素质极高的杀手,可仍是被有风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薄姬雇你们来的,她可曾告诉你们,这一趟,你们注定会有来无回了。”他的脊背挺直,就像山间笔直的松树,他穿着青色的衣袍,分明是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打扮,却让人觉得像是地底爬起来的恶鬼。   领头的杀手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这样子,可不太像薄姬说的孤零零几人,也不太像是被放逐的游历,更像是成竹在胸,笃定他们有来无回。   他的感觉是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可怜的家伙们,你们被她骗了。”有风说完这句话,身后突然就出现了一群同样身穿黑衣的人,而他,也接住了贺老扔过来的剑。他缓缓拔出手中的剑,勾唇一笑,衣衫无风自动。   “既然来了……就都留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今天被经理召唤来工作,天可怜的,今天明明是周末,不开心,需要抱抱需要安慰需要么么哒~   本来说把之前那章补上,可是最近有点忙,只能每章多点字数,保证日更了,哎,工作就是码字的天敌23333 第13章 十三 风俗   来的杀手出自越国最有名的杀手组织,可是这个杀手组织也不是傻子,送死的事情人也是不做的。   他们被薄姬骗了,领头的杀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剑。   公子风的名头,很多人都听过。领头的杀手也是组织中的一个小头目,有些普通人不知道的事情,他倒是多少知道一点。   传闻中的公子风,果然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去他娘的孤零零的被驱逐的几个人,有风身后站着的都是他豢养的私军,再加上拿剑的有风,他口中那句都留下吧还当真不是开玩笑的。一时间,场面有些冷凝。   十三个杀手,最后只剩下那个带头的,他用剑撑住身体,嘴角沁出鲜血来,看着有风的眼神有些深幽,他咳嗽几声,吐出一地鲜血:“公子风,的确如传闻中剑法了得,算无遗策,咳咳……我们技不如人,甘愿认输。”做一个杀手,他们早就做好了被人杀的准备,这就是杀手的命运。   倘若死在有风的剑下,他不但不觉得难过,反而有种庆幸,至少他是死在公子风的剑下,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剑下。   有风没有多看他一眼,他轻拭剑面,将剑插回剑鞘,然后转身眼睛都没眨说了一句:“放他走。”   说完他就上了马车,暗卫散尽。贺老没有多说也没有多看,他一拉缰绳:“驾……”   尘土散尽,他没有想到有风竟是留下了他的性命。许久之后,他起身,看着满地尸首,冷笑两声:“薄姬……好一个薄姬……”   “公子,就这么放他走了?”何幸有些想不明白,怎么就单单放了那一个人走。   有风没有回答。   他很期待,这个组织会如何报复薄姬。薄姬这个女人啊,就是太蠢了,蠢得让人看不下去,可真是因为这样,才不能按照常理来推断她。聪明一点的,会知道不能将真刀真枪放在明面上来,会拐弯抹角来害人。而那蠢笨的,就会直截了当,可是很多时候,往往就是这种直接,害死了很多人。防备了背地里的阴谋,却忘记防备明面上的手段。   薄姬会被她寻的刀反噬的。   借刀杀人,这一招,有风比薄姬玩得溜多了。   马车越过越国的边境,哒哒地驶向吴国。他们踏入的第一座城镇,叫作卢阳镇,边陲小镇,却有着浓浓的吴国风情。   吴国和越国都位于西南,在其余的几个大国看来,他们都是蛮夷,两国之间其实可以说是出自同一脉,可是发展到现在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国情了。   越国是个非常规整的国家,凡事讲究规矩,讲究等级,这也是尽管有风没有成为世子,却没有一个人敢冒犯他的原因。在讲究规矩的越国,嫡长子的地位是绝对不能动摇的。   上行下效,导致越国的百姓素日的生活也是一板一眼的,什么事都讲究章法,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连穿着打扮也显得有些板正。在越国,若是有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那是绝对会被唾沫淹死的。   例如在越国的规矩就是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做生意,曾经有个姑娘,家中父兄皆病,不得已出来支撑家业,却差点没被被街坊邻居的唾沫淹死。她挑战了这项规矩,然后失败了。最后只能将家中铺子盘出去,以维持家用。   从人情上面来说,越国实在有些不近人情。   而吴国就和越国完全不同,在这里,根本就不讲究什么规矩不规矩,什么是规矩,人就是规矩。吴国的人喜艳色,若是家境富裕的姑娘,必然穿着艳丽非常,且服饰大多宽大飘逸,或是酥胸半露或是玉臂在外,根本就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这就是吴国的国情。吴国人喜欢打扮自己,喜好美人美物美食,甚至男子敷粉也是常见的。这里没有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度,连国君都不怎么遵守这个规矩,还指望下边的人遵守吗?   在吴国,姑娘都是厉害极了的。有的厉害的,撑起一个家完全没有问题,吴国人不在意什么女子抛头露面不太好的说法,有更离经叛道的家族,倘若没有儿子,女儿也是可以成为家主的。   吴国非常的自由,少了很多束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吴国比越国乱多了,这里的人,都有些野性,也有些天不怕地不怕。   马车驶进卢阳镇,阿哑轻轻掀开窗帘,外面恰好走过一个姑娘,那姑娘穿着简单的麻布衣服,却看得出来是经过了用心裁剪的。她的头上插着一朵花儿,昂头挺胸就这样走了过去。   阿哑的眼中有点羡慕。   她跟着巫芒这么多年,最常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低下头,她的身上,没有那个姑娘的自信和傲气。   阿哑放下帘子,巫芒看了过来,她低下了头。   有风也掀开了帘子,他看着外面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道,这就是胡山先生生活的国家啊,和越国完全不同的国家。   有风冷峻的眉眼有些融化,突然有个姑娘蹭蹭跑了过来,在镇上,马车行驶得极慢,那姑娘轻而易举就能追上,她追上来之后,二话不说,摘下头上鲜艳的花儿递给了有风,有风一下子呆住了。那姑娘见有风不接花,无所谓的耸耸肩,又将花儿插回发间,洒脱离去。   而目睹一切的几人,终于噗嗤笑了出来。   “阿兄,她为什么送花给你啊。”有耘还小,不太懂得其中的寓意,但是隐约也是知道,这是因为那个姐姐喜欢阿兄。   巫芒直接接了话头,难得笑一笑说道:“这是因为那个姑娘喜欢你阿兄这张脸啊。”也许是吴国的环境真的让人放松许多,他也难得有心情打趣一下有风了。   有风斜看了一眼巫芒,没有说话。这其实就是吴国的风俗,看见长得貌美的男女,总会有人上前送花送玉佩送所有他们觉得好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其余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欣赏和爱慕。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风想到也有很多人这样送过东西给胡山先生,他的心就有些发闷。   “芒,到底何时才能得知那颗星的主人的踪迹。”有风觉得他似乎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他和他神交已久,他们会是最好的主臣,也会是最好的朋友,终身都将无愧于挚友二字。一想到这里,有风心中的激动就展现在眉眼间了。   他出来游历不过就是个借口,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找到胡山先生。   听见有风突然问到这个问题,巫芒立刻板正了身子,恭敬说道:“公子,不算远了。”   “很好。”他露出一个笑容来,就像立马就要得到心爱之物的孩子一般。   巫芒的心中却思绪万千,他不知道那颗星星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何让公子这般在意,那人在吴国,在吴国的某一个角落,他距离他那人越近,就越能知道大致的方位。   可是纵然如此,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到呢?巫芒只是个研习星象的巫者,他看不懂面相,而他的师傅恰好是个极擅长相面的巫者,当年也是他看出来有风的不一般。   巫有很多分支,巫芒擅长星象,他的师傅擅长相面和星象,而丰部落的大巫南,则擅长医,也就是传说的巫医。   而那颗星星的主人,根本就不知道有人不远千里来寻找她,还在侃侃而谈呢。   “他利用我们对货物的不了解,利用我们的别无选择,大肆压榨我们货物的价值。说实话,周二是个合格的商人,却不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戚慈顿了顿,又接着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认清楚我们的菌菇应该有的价值,也要弄清楚外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我们在山里,信息严重落后,不知道外面日新月异的变化,所以我们被人欺负。”   大巫连连点头,的确是这个样子。   “大巫,您要知道,一个部落想要发展、想要强大,那绝对不是哪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的全族人的努力。”先不说她不是神女,纵然她真的是神女,也没有办法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部落。难道她拥有神力,给他们变化出砖瓦房子,变化出美味佳肴,部落就能变强大了吗?不,不但不能强大,反而还会不如现在。   人,想要强大,未有自救,同理,一个部落也是一样的。   “所以……孩子,你是个什么打算。”大巫的眼神非常慈爱,他看戚慈的眼神和看部落中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在他看俩,戚慈也就是部落中的一员。   戚慈微微一笑,露出强大的自信来:“您若是愿意相信我,就将族人都交给我。”让她来慢慢思索,每个人擅长什么,也让这些人自己思索,自己都有什么长处。   而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她带着人去看看,究竟山外边是个什么样的天地。 第14章 十四 伪装   吴国是个什么风俗,问一问就知道了,这儿的人啊,说得好听些就是以貌取人,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只看脸和穿着打扮。所以要镇住这些人,办法很简单,只要表露出良好的出身和美貌就好了。好在到底是个小镇,不用打扮得过于奢华,部落也实在供不起戚慈奢华的打扮。   她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她故意穿着麻布做的衣裙,却梳着有些繁复的发式,头上插着鲜艳的花儿,面上未有敷粉,只是用炭笔勾画了一下她原本就有些深邃的眉眼,再加上她手上跟着她穿越的宝石手链。戚慈一下子变得有些奇怪,整个人非常违和。   阿溪是亲眼目睹她这个变化的,她犹犹豫豫终于开口说道:“神女大人,您这样看上去……看上去怪怪的,真的可以吗?”这个样子真的能镇住外边的人吗?那些人看不起他们,不还是因为他们穷吗?   “怪怪的,阿溪觉得哪里怪怪的呢?”戚慈转身看着阿溪,眼神中带着鼓励,温和极了,阿溪的脸一下子就有点红了。   “我觉得的……神女大人您的这身衣服配不上您,您应该穿着那些贵人,不,应该穿着比那些贵人还要好的衣服。”听说那些城里的贵人穿着比麻布好许多倍的衣裳呢,叫什么叫什么……锦?   戚慈上前几步,摸了摸阿溪的头,笑着和她仔细解说道:“比他们还要好的衣物,咱们现在可没有呢。”不过早晚,会有的。   “可是您穿着这身衣裳真是奇怪极了。”也是奇怪,之前神女大人也穿着麻衣,可是怎么就现在看上去不太对劲呢。对了,因为她复杂的发式,也因为她露出了手上的手镯。   梳着这样复杂的发式,戴着这样奢华的发式的人,不应该穿着麻衣,阿溪终于看出来了,她睁大了眼睛,问道:“神女大人故意的?这是为何呢?”   戚慈笑了,笑意之中带着满意,阿溪是她最满意的一个学生,聪明,举一反三,并且她发现阿溪具有极强的动手能力,也非常有眼色。   “阿溪,你想,让一个人觉得你出身不凡,除了直观的打扮奢华以外,还能如何体现。我们没有华服让我看上去奢华,那应该怎么办呢?”戚慈没有点透,反而一点一点引导阿溪。   阿溪眨眨眼,想了想,一拍手,恍然大悟道:“那自然是让他们自己觉得您出身不凡!”人对自己悄悄看出来的东西,那都是坚定不移的。你若是直接对他说,我出身不凡,家中豪富,那这人可能不信,说不定还觉得你在说谎。可是你若是坚持说自己出身一般,可又无意中露出家境极好,身份不凡的信息,那这人必然就觉得自己聪慧绝伦,慧眼识君了。   戚慈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至于身份,还有什么比手上的镯子以及她的谈吐更能证明身份的吗?   离胡山镇大约两个时辰脚程的镇子叫作万水镇,这日,小雨淅淅,街上没几个人,自然也就没什么生意,赵原枕着小几打着瞌睡。   在梦里,他似乎又受到了主公的重用,摆脱了这个破落的小杂货铺掌柜的身份,他砸吧砸吧嘴,觉得前途一片光明,然后他隐约就被什么声音吵醒了。   那是一个极其清亮动人的女声,可是声音虽然好听,说出口的话却不怎么样:“这儿破落得真是不成样子,你瞧瞧,货物少得可怜,还开门迎客呢。”   赵原起身,一下子睡衣全无,他倒是想要看看,什么人敢在他赵家的店铺里大放厥词。   看见戚慈的那一瞬间,赵原原本紧皱的眉头微微舒展了,无他,这个姑娘生得实在太美了,让他心中的怒意都消散不少。这姑娘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身后还跟着一个低眉顺眼的小丫头,两人都穿着差不多样式的麻布衣裳,可是赵原一眼就能看出两人是以戚慈为主的。   这姑娘身上,有点违和。   赵家是苑城甚至吴国都排得上号的大商人,赵原是家主的嫡系,故而被赐予赵姓,虽然被放逐到小小的万水镇来,可是他若是想要回去,也并不困难。因为有着这样的经历,他的见识远远不是一个小镇上的普通商户所拥有的。   这两个姑娘,穿着最下等的麻布衣裳,这种料子在赵家更像是下等仆人才穿的。后面那个低眉顺眼的,看上去和这身衣裳倒是挺搭配的,规矩得就像是一个下仆,而说话这个姑娘,不太对劲。   赵原的眼神不着痕迹地扫过正在查看货物的戚慈,心中渐渐有了底,随后在心中讪笑,这种事情,还真是那些个贵族小姐能做得出来的,不过也是他赵原的气运来了,今日说不得能大赚一笔。   穿着仆人才穿的麻衣,眉眼间却满是傲气,眼中都是对周遭货物的不屑,梳着赵原从未见过的繁杂发式,手上还戴着奢华的镯子,她出身贵族豪奢之家无疑,这可真是……一个大大的冤大头啊。   赵原眼冒金光,戚慈微微一笑。   “这位姑娘,不知道您需要些什么?”赵原这人样貌生得不错,看上去还人模人样的,他走上前,想要站在戚慈旁边为她好好介绍介绍,说实话,这铺子里好东西不少,却都不是常人买得起的。   就在他要走到戚慈身旁的时候,那个原本低眉顺眼的小姑娘一下子就冲到了戚慈的身旁,挡住了他站过去的位置,赵原一愣。   他隐隐听见那小姑娘喊了一声:“少主。”他在心中暗道,看来这个姑娘的来历有些不一般啊。   的确,就这气度,一般人家养不出来。她□□在外的肌肤,看上去比敷的粉还要更白,没有一点瑕疵,这样的人物,哪里又能出身贫苦了呢。   吴国人好美人,赵原也不例外。   戚慈敏锐地察觉出赵原的踌躇,他已经被她镇住了,这就很好了。她看完了货架上的东西之后,转身微微挑眉问道:“你这儿就这些东西了?我打听说你家是这个镇上最好的铺子了,不过尔尔。”她那傲然的神情,让赵原想起了主家的小姐娘子们。   出身高贵的淑女们,大抵都是有些相似的。   “不知您是想采买些什么?”等赵原第二次问的时候,明显态度就较为上一次更加尊重了。   戚慈这才像是赏脸一般,露出了一个笑来,她斟酌了一下语气,问道:“我听闻这儿有种菌菇味道极为鲜美,家中父兄常食之,若一日无,便茶饭不思,而最近,这菌菇似乎出了一点问题?”她这话中,其实隐隐之间已经透露出自己为何乔装打扮出来的原因来了。   “有名的菌菇?”赵原装作思索的模样,随后问道,“是否是梅花菇呢?”倘若是梅花菇,那他想他或许是知道眼前这位淑女出自哪一家了。若是苑城燕家的话,那的确是能教养出这样的淑女来的。   戚慈眼中划过一丝茫然,她低头看向阿溪,阿溪谨慎地看了一眼赵原,对着戚慈说道:“的确是梅花菇。”   这样子更像是坐实了赵原的猜想。   听闻胡山镇那位为燕家供货的铺子最近出了什么问题,拿不出梅花菇来,正在满世界雇人去采摘梅花菇呢,可是那深山林子,又有多少人敢去呢。   搭上燕家的机会来了,若是他为赵家搭上了燕家,家主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的。   赵原的眼神之中,露出了野心。   戚慈勾唇一笑,满意极了。这家铺子,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在来之前,她就好好打听过了。苑城赵家的店铺,守店的是赵家家仆,不知道为何原因来了这么一个小镇。   而赵家,世代为商,这世道,经商的就没有不想攀上做官的。她无意中表露出自己高贵,再抛出梅花菇这个诱饵,赵原自己就会顺着往上爬的。   毕竟贵族淑女的父兄,自然也是贵族了。从赵原的神情之中,戚慈知道自己这一步棋走对了,看来还当真有贵族喜欢梅花菇喜欢得不得了呢。   这样看来,梅花菇的价格,似乎……可以再高一些。   “梅花菇呢,小人的店里现在的确是没有,不过马上就会有了。”赵原果然立马就开口应承了下来。   “你当真能有?你若是胆敢欺瞒与我,即时有你的好果子吃。”戚慈抬头,她的身量方才到赵原的肩膀处,那气势却是相当了不得。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就能吓得赵原心惊胆战。   这种气势,没有个十年八年的养不出来,这是主子的气势,若是一个常年受欺压的贫民,哪里来的这种气势,就连一般的小富之家也是养不出来的。   “小人必定不敢欺瞒您。”就算是没有,他也会弄到手的。   戚慈点点头,缓和了一下神情,说道:“很好,到时候你就将那梅花菇送至府上,勿要提我,否则必然有你的好果子吃。”   “是是是,小人懂的,到时去了燕家,必不会提淑女来过。”他微微弯腰,一句话点出自己已经知晓她的身份的事情,也点出自己绝对不会乱说,保证听话的事情,既显示出自己的聪慧,又点出自己的听话。   待听闻燕家的时候,戚慈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她丢下一句话:“记住你的本分。”就带着阿溪匆匆离开了,那样子像极了被戳穿之后恼羞成怒的样子。   赵原笑了,待看见恰巧从门前走过的人的时候,更是眼前一亮,这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啊,这不,运气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很晚,因为作者君工作上面的事情耽搁了,所以很晚才有时间来写,但是没关系,我会每天都更新的,尽管会很晚,希望宝宝们不要抛弃作者君23333   慈慈这样子不单单是为了抬高梅花菇的价格,还有其他的目的哒~暂时不剧透,我基友说,剧透都是狗23333 第15章 十五 谈判   赵原一点也没有觉得这般巧合就是一个局,怪只怪戚慈的局布得实在太高端了。   首先,在现在这种生产力低下的时代,极少有梅花菇这般鲜美的山珍,且相对于其余人来说,梅花菇是极为难得的,再加上周二专门说要多采摘一些梅花菇。故而戚慈推断出,梅花菇一定在某些上层贵族之中非常受欢迎。   新鲜的菌菇保存的时间不长,周二不可能将它卖去很远的地方,那么离胡山镇不算远的苑城就是最好的售卖地点。于是她锁定了梅花菇的食用对象,那就是苑城的上层贵族。   吴国人好美人美食美物,只有是美的东西,就很容易在吴国打开销路并且价值不菲。   她将自己营造成离家的贵族淑女,不自己明说,却暗示所有人,她的出身很是显赫。这样,总会有些自己觉得自己很是有几分聪明的人上钩。   戚慈的目的怎么会是就为了给梅花菇提价,梅花菇又能卖多少银钱,大头还在豆腐上面。   用豆腐来初步敛财,用青蒿丸来提高部落声望,然后……有一些事情就可以放开做了,不用害怕怀璧其罪。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引用一句话,这一个最坏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于是自认为有些见识的赵原就上钩了,在他看来,戚慈出身燕家,在苑城燕家已经是很了不得的贵族了。人这一生呢,总是能遇见一些贵人,说不得戚慈啊,就是他赵原的贵人。   倘若没有戚慈来提醒他梅花菇的事情,他就算看见了那背着山货的胡民,也不一定能想起这件事来。   赵原三步并两步走了出去,不顾仪态喊道:“汝等停下!”   丰部落这一行人总共五人,带头的正是曾经不想再下山的猴子,听见了赵原的声音,猴子眼中闪过一丝光芒,然后微微一笑。待他转身过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弯着脊背的老实巴交的山民了。   “这……这位大人可是在唤我们……”他的眼中流露出微微的瑟缩,脸上扬起奉承的笑意,弯着的脊背,有些凌乱的发髻,穿着洗的满是褶皱的麻衣。   赵原一看,心道,这麻衣材质有些眼熟嘛,可惜之前穿着的那位是个出身高贵的,现在穿着的却是再低下不过了,可见这人啊,会不会投胎真是很重要。   他突然就叹了口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语气温和了不少,说道:“正是在唤你们,你们背上的是山货吗?”他突然变温和的态度,反而让猴子有些警惕,猴子的心中闪过万千思绪,然后赔笑道:“是的,大人,我们背着的正是山货。”   “跟我进店来。”赵原招手,将猴子他们带进店内来,然后又问道,“你们可有梅花菇。”   大家都没有说话,静静看着猴子,猴子小心翼翼回答道:“有是有的,可是大人,最近梅花菇不知为何少了许多,已经没有过去那般好采摘了,又为了保证新鲜,是故我们也没有多少。”这话,是戚慈和猴子商量许久才敲定的。   按戚慈的话来说,就是物以稀为贵。有的东西,明明味道就没有那么美味,甚至可以说得上很是奇怪,可是价值就是高,这是为什么?还不就是因为两个字--稀少。贵人之间的攀比比的是什么,就是这两个字,谁家拥有的稀少的宝贝儿多,显然谁家就要有面子一些。   这个事情,在现代,有个最成功也最有名的营销成功案例。那是一场被称呼为二十世纪全球最大的营销骗局的案例,只要是学习过现代营销史的人就绝对会知道,这场案例是现代营销史上教科书般的经典案例。   这就是钻石骗局。戚慈曾经出于好奇专门去了解了这一段历史,钻石一开始是极为稀缺的,于是它成了贵族和皇家炫耀的工具。可是好景不长,南非发现了一座巨大的钻石矿,这个时候,倘若这些钻石进入了市场,钻石的价值绝对会大打折扣。而一个叫罗茨的人改变了原本会发生的惨剧,他买下了整个钻石矿,然后开始极力控制钻石的出量,并且开始铺天盖地的将爱情与钻石联系起来。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成功的营销,而这个例子留给戚慈的印象也极为深刻。   而显然,现在的梅花菇就是钻石。   梅花菇味道鲜美,却位于深山,极难采摘,现在又有燕家需要,那么很好,梅花菇的价值已经出来了。   于是戚慈告诉猴子,一定要点出,梅花菇的稀少和难采摘。   听了猴子的话,赵原的心一跳,连忙就问道:“一共有多少?”他不关系其余的什么山货,他就关心梅花菇有多少。   看见他急迫的神情,猴子就知道,神女大人说的话,一句不假。猴子心中闪过一丝敬佩,坚定了跟着她走的想法了。   “你说出梅花菇稀少之后,他一定会很慌张,你千万不要慌,用最少的东西换取最大的价值以及良好的合作机会,懂吗?”她的目光之中是满满的鼓励,也蕴含着沉静,好像她做的事情不是一场算计,而是一件最平常的事情。   他绝对不会慌张,不会给神女大人和部落丢脸,他也相信,梅花菇原本就有着极高的价值。   “大人,一共就只有这一背篓。为了采摘这篓子梅花菇,我们耗费了许多的人力。”他还是弓着腰,可嘴里的话却已经没有那么客气了。   赵原想了想,一背篓暂且也是够了的,于是笑着说:“这样,每斤梅花菇我给你们算二十个大钱可好?其余的山货我每斤十个大钱一起收了。”他脸上的笑容是和煦的,仿佛给了他们极大的照顾了。猴子算是看出来了,这赵原本质也还是个商人,并不因为他要客气几分,就比周二好许多。   神女大人说得对,商人就是商人,绝不会是做慈善的,慈善是什么意思,猴子不太懂,却不妨碍他理解戚慈的意思。   这都是一群黑心肝的蚂蟥啊。   “大人,倘若是这个价格,那也不必再说什么了,我们走吧,还不若去苑城街上叫卖来得好呢。”他没有和赵原多说,直接就招呼人要离开了,这一下弄得赵原有些措手不及,他原本想着也许会有讨价还价,万万没想到猴子什么也不多说就要离开。   这也实在是太不按常理出牌了。   “大人,梅花菇不好摘,摘一个菇,需要一个人起码找上一刻钟。这一背篓,我们部落的人不眠不休摘了一天一夜。”这话说得就有些不地道了,这梅花菇分明山里到处都是,可是这是戚慈吩咐的话,猴子自然没有不遵守的。   他说完就要带着人走。   赵原这才回过神来,立马就有些慌了,他其实不算一个纯粹的商人,一见猴子他们竟是当真要走,立马就上前拦住,说道:“这……这般麻烦的话,那这梅花菇的确难得,这样,一斤四十个大钱可好?”这一下子就翻了倍了,猴子顿时知道这还不是赵原的底线。   他依旧佝偻着身形,看上去形容有些猥琐,却非常坚定地摇摇头:“我知道,您是将这梅花菇卖给城里的贵人们,梅花菇的价值远远不止四十个大钱。”倘若四十个大钱就将这梅花菇卖了,岂不是显得他猴子无用极了。   赵原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极不起眼的山民,竟是还知道这梅花菇的去向。他又想到了戚慈,心里思绪万千,因为戚慈,他敢肯定,这燕家想必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梅花菇。   现在的他不知道,未来这梅花菇的价格会涨到他赵原不敢想象的地步,也会风靡整个吴国。   他开口问了一句事后想起来都觉得魔怔了的话:“你觉得应该多少钱才恰当呢?”这哪里像是个做生意的?其实他是被猴子一串一串的话给唬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一百个大钱一斤,独家。”说这句话的时候,猴子站直了脊背,以一种先前没有的沉静说出口。他身上的猥琐和怯弱一扫而空,打从眼里透着精明。   “一百个大钱!!!”赵原失声叫道。   在吴国,一百个大钱可以买些什么,可以买的东西太多了。戚慈和阿溪从铺子出来之后,就逛起街来。戚慈身上没有银钱,她逛街也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为了了解现在的物价。   接近一个朝代,融入一个时代,首先就要知道物价,知道了物价之后,你才知道这个朝代安稳与否。一个国家的粮价过高,那必然就是要乱了,一个国家的人偏好什么,其实都是可以在买卖之中看出来的。   就像戚慈虽然知道吴国人好美食美人美物,可是那也只是纸上谈兵,美誉亲眼见过,到了这镇上,她来回走了几遍,倒是深刻的感觉到了。   好些个姑娘上前来,硬是要往她头上簪花。这风俗,比之华国历史上的魏晋也不遑多让。   而主食菽一斤也不过五个大钱,倒是比较平稳。盐一竹筒二十个大钱。麻布一匹有些贵,要五十个大钱,而棉布就贵出天价来了,已经不是几枚吴钱可以解决的了,须得要银子了。   一百个大钱可以买什么,能买的东西太多了。对于现在的部落来说,几乎等于是救命钱了。   部落缺衣少盐,这些情况,戚慈心里都一清二楚。她牢牢记着吴国的物价,然后决定豆腐这种吃食,不能贱卖,要卖,逼格就要提上来。   吴国人,除了那些爱美之外,还崇敬什么,那就是隐士了。 第16章 十六 隐士   何谓隐士?   在古代,隐士是“士”这个阶层的成员之一,至于真正具有才德学识的不愿入仕的大德之人,才配称得上一声“隐士”。   隐士,首先就是有大才之人。   其实七国皆敬佩有大才之人,可是有才华的人也分为很多两等,有想尽办法入仕的,也有想尽办法出仕的。而在吴国,因为民风的缘故,显然人们更喜欢也更崇敬出仕的人了。   按戚慈的想法来,那就是先立一个隐士的牌匾在前面挡着,想个什么名号呢……这里是胡山,部落在胡山之上,不若就叫胡山先生吧。   戚慈的面上毫无波澜,就在云淡风轻之下就定下了这个名号。她没有想过这个名号或许有一天会名震天下,这就是历史,历史原本就是一件又一件的小事和不经意。   万水镇,是个中等镇子,却也是有几家不错的店铺的,例如赵原掌管的杂货铺,例如买布的布店,也有卖首饰的,这些店铺都不怎么大,因为店内卖的东西都不是常人能买得起的。   就在戚慈尚且逛着街的同时,赵原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开始懊恼怎么能将买卖的主动权交给一个山民,这下好了,对方狮子大开口,他倒是成了被动的一方了。   他想拒绝猴子这可笑的价格,可话到嘴边却成了:“什么叫做独家?”他自认见识还算广阔,虽然和城里的贵人不能比,却远远超过这些个山民,可是现在,他竟是听不懂这山民说的话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赵原咳嗽两声,以袖子掩面,来掩盖自己微微的尴尬。   猴子一下子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他站直身子说道:“独家的意思就是从此以后梅花菇我们就卖给你,不会再卖给其他人了。”这个词他解释得格外的顺溜,他牢脑子灵活,将戚慈说的话一句不落的全部记在脑子里呢。   这话一说完,赵原没有立马接话,他神情有些严肃,心里思绪万千,正在思索这笔买卖划算不划算。   怎么看,都是划算的,尽管是一百个大钱一斤,那利润空间也是极大的。   赵原还有最后一点好奇的,他仔细看了一眼猴子,仿佛现在才看清楚猴子一般,原来这个山民年纪尚且还不大,他轻轻一笑,问道:“这个词是谁教你的呢?”   猴子到底还是经历得少了一些,听闻这话,便瞪大了眼睛,一切就不言而喻了,他想了想,又挠挠头,还是回答了:“是先生所教导的。”   这就是猴子机灵的地方了,他知道这种词汇不可能是他能说出来的,待到有人问的时候,他也不提神女大人的名讳,只说是一位“先生”教导的,听到先生这个称呼,赵原自然就知道不要深问了。   能称呼为先生的,都是有才之人。   于是误打误撞的,这竟是胡山先生的名头第一次在世俗之间出现。   “如果按照你这般说,能独家提供给我们,那一百个大钱也是值得的。”他原本想的就是用梅花菇和燕家人打好关系,在这一目的之下,价格和利润反倒是显得没有那般重要了。   最后,猴子他们带下山的这许多的山货换得了三百八十个大钱,能买得许多的盐,也能买几匹麻布了。   猴子和戚慈约定在镇子外的第三棵槐树下等,猴子来的时候,戚慈和阿溪已经站在那树下了。戚慈站在那里,仿佛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她衣着简陋,可越是简陋的衣裳,越能显出她整个人和别人的不同。猴子突然觉得,他们的神女大人应该住在宫殿之中,应该生活得很好才是。   戚慈根本不知道猴子得想法,雨早就停了,她在等猴子的时候有些百无聊赖,于是扯了好些花儿给阿溪编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阿溪没有想到那个花环是给她自己做的,一时间高兴傻了。   她拍拍她的脑袋,笑着说:“我们阿溪真是漂亮。”这个才十岁的小姑娘一时间激动得脸蛋都涨红了。   她看着戚慈的眼神竟像是会发光一般。   阿溪这短短的一生之中,还没有遇见比戚慈更好的人。她曾经心中是有些怨恨戚慈的,这个从天而降的神女,明明救了那么多人,怎么就偏偏救不了她阿兄呢。   她跪下去头磕头,不过就是为了让她救人。她看上去太精致也太美丽了,和他们口中的山外面的贵族太像了,她也害怕她和那些贵族的心肠一样。   可是很快,她就知道不是的。黑夜的山林,是那么的可怕,而她却选择了进山。阿溪不知道戚慈进山要去寻找什么,可是她知道,那一定是为了救人。   她救了阿兄,还教导她识字明理。她温柔又漂亮,是阿溪见过的脾气性子最好的人,纵然是明明知道她在算计人,阿溪还是觉得全天下就没有谁能比得过她的神女大人了。   后来很多年了,阿溪自己都名满天下了,她还是对戚慈保留着一颗最恭敬的心,那个时候,很多人都唤戚慈为“先生”,唯独她,一直唤着神女大人。   当然,可想而知,对于一直试图拐带阿溪的神女大人的有风,阿溪是一种怎样的愤怒,这都是后话了。   现在的阿溪还是个身量不足的小丫头,她摸着头上的花环,抿嘴笑得可开心了。   这一幕就让猴子有些嫉妒了,可他也不好和个小丫头计较,堂堂男子汉也不能要个花环不是。于是他连忙走过去,邀功道:“都卖出去了,那人也收了,梅花菇整整一百大钱一斤了,我们又买了好些盐和麻布,这次能卖这么多钱,多亏了神女大人您了。”   听闻这个价格,戚慈在心中换算了一下购买力,心中知道在梅花菇的身价没有起来之前,这个价格已经很理想了。毕竟对现在的贵族来说,或者说燕家来说,梅花菇只是一种美味的山珍而已。而戚慈想的是,赋予这种山珍最美好的寓意,就和豆腐一样。   而这一切,都会打着“胡山先生”的名号。   当戚慈知道猴子告诉赵原独家这个词汇的由来的时候,更好的主意上了心头。   “胡山先生”的人设,是一个睿智的、学识了得的隐居在胡山之中的隐士,依戚慈的了解,隐士喜欢的东西,很容易得到吴国大众的追捧。   倘若部落的背后站着这种人物,那么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我们先回去。”戚慈没有再说什么。回部落的路很陡很险,这也是为何他们没办法大量运货物出来的原因,这个路就导致了他们是不能得到什么太大的发展的。   其实也没关系,戚慈看着山边的雾气突然笑了,原本大家想的就是安居乐业就好,不是吗?   能安居乐业也挺好的。   从胡山底走到部落要一个多时辰呢个,其实还不算太远,打从山顶往山里面走路就好走多了。吴国和越国其实都没有高山,大多都是一些绵延的小山,山连着山,看上去也不比那些雄伟的山少几分气势,甚至还多了几分神秘。   戚慈立“胡山先生”这个名头,得到了大巫的肯定。打从猴子他们回来之后,大巫的笑就没有停止过,和过往比起来,能卖到这般多的银钱已经让他喜笑颜开了。   “来来来,开会了开会了,大家都集合啊,开会了啊。”猴子带着几个小跟班在部落里窜来窜去,一些人还弄不明白啥叫开会,就傻乎乎也跟着人群走到部落口的大树下等着了。   “什么是开会啊……”有人就好奇地问道。   也有机灵一点的,就说道:“是不是就像神女大人在这儿跟他们讲的那什么故事一样啊?”   “可能是吧……”有人开始附和。   “大概是的……”   开会讲什么,自然是告诉他们梅花菇的事情,也是为了合理的将盐分下去,前面还好,等到戚慈说一斤梅花菇的价格卖到一百个大钱的时候,下面就开始吸气了。   “神女大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每天都去采摘,岂不是很快就能富裕起来了吗?”问这话的是一个约莫三四十岁的婶子了,她的肤色很深,脸上有些愁容,看得出来日子许是过得不太好。   戚慈没有怪罪她,也不觉得这是一种贪心,这只是来自于生活的压力,而她为什么要将所有人召集来公开说梅花菇的问题,就是因为她不希望这种生活的压力有一天变成了贪婪。   “梅花菇能卖到这个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是源于有贵族需要,并且稀少,一旦泛滥了,也便不值钱了。”她说完,还笑着打了个比方,“就比如说咱们现在可以将菽磨成粉、磨成豆汁,吃豆饭的人也就少了许多,豆饭就显得没有那么珍贵了,对不对?”她前面说的没有人懂,可是后面这样一比喻,似乎的确是这样的。   于是大家都懂了,这梅花菇的价格虽然高,却不能一直一直卖的。不过族人们还是很开心,毕竟有了盐,还有那么多的麻布呢,这些都是看得见的好东西呢。   “这麻布,分不均与,我觉得就给部落中的孩子们做几身衣裳,大家瞧瞧可否行?”这几匹麻布根本分不均,戚慈也心疼这些在部落中放养的孩子,于是索性就想给他们做点好的。   这是部落之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在部落,一直都是青壮年享有优先的分配权,而女子、小孩和老人是全部靠后的,家中有壮劳力尚且还好,没有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戚慈这无异于在挑战部落的潜规则。   她知道,可是她还是要这么做,一个国家靠什么,孩子。这个部落能靠什么,孩子。   微风扬起她的鬓发,她站在树下,身穿麻衣,却光芒万丈,沉默过后,大山第一个说:“无异议。”   接着陆陆续续响起“无异议”的回答,渐渐的,这个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震耳,阿溪站在人群后面,她人小,看不见神女大人,狗子牵着阿溪的手,越牵越紧,阿溪扭头,才发现阿兄哭了。   而她自己,何尝不是眼中带泪呢。   作者有话要说:  慈慈其实是个心里面特别柔软的人,虽然她有时候会板着脸2333   下一章,开始扬名立万之路,奋斗吧,我的慈慈~ 第17章 十七 奖励   是什么时候,部落之中渐渐区分出来地位的呢?这种地位的区分不是因为阶级,而是因为生活,生活所迫,导致渐渐出现了地位的差异。   大概就是当部落的生活越来越困苦的时候吧。日子不好过了,就显现出青壮年的重要性,他们可以进山打猎,也可以多开垦几亩田地,还可以背着货物出山。而妇女孩童相比起来就逊色多了,这是源于力气上的差别,也是因为部落发展不均衡造成的。而比妇女小孩更不如的老弱病残,相应的也就更没有地位了。   这种没有地位不是说什么虐待或是什么其余的,而是在物资分配上的不均等。   按照惯例,其实那几匹麻布是会分给部落里的青壮年的,可是戚慈却将东西分给了族里的小孩。大山是这一代年轻人里一等一拔尖的,他的武力值最高。   大山和戚慈相处的时间算得上多的了,因为教导剑术,故而一天天下来,他也算是比较了解戚慈了。这个外表娇弱的姑娘,其实是个非常有毅力也有恒心的人,她对自己实在是非常狠得下心来,从一个完全不会剑术的人,到小有本事,竟是就短短一月不到,连大山都啧啧称奇。   戚慈对部落之中的孩子很好,大山知道,他有时候会听见戚慈说,孩子是一个族落的根本,所以她给他们讲道理,教他们识字,这些其实比多捡几个菌菇受到的益处多得多。   而这些孩子之中,成长得最快的就是阿溪,从一个胆小木讷有点小心思的小姑娘一下子就长大了,她的眼神是灵活的,她的行为举止开始变得有礼,阿溪的改变让大山知道,戚慈是对的。   所以关于布匹的分配,他第一个站出来表示赞同,一个族落的根本,就是孩子。孩子就是一棵大树的根,根长得好了,树才能越长越高越长越大。   大山是笑着同意的。   一个冷峻的人突然笑了,不让人觉得惊诧,反倒是觉得有几分温柔,   小孩子分到了麻布,一个个开心得像是过年一样,围着戚慈嚷嚷个不停,戚慈应付完这个那一个又开始说话了,叽叽喳喳的,活泼得不行。   “神女大人,来。”面对这种情景,大巫笑着摇摇头,冲戚慈招手。戚慈这件事做得好,大巫是非常赞同的。   “人人生而有用。”戚慈曾经这样说过,这句话大巫无比赞同。   而现在他一把年纪了,也发挥了自己的用处了,他笑呵呵冲戚慈招手,这群小孩到底还是有些怕大巫,不敢再缠着戚慈,纷纷让开了。   戚慈笑着挥挥手,嘱咐道:“都赶紧家去吧,都听话啊,不要到处野啊。”她说这话的时候,眉眼弯弯,就像个邻家大姐姐,温和得简直不像样子。   “好了好了,莫要对这群皮小子太好了,赶紧都去吧。”大巫也一边笑一边挥挥手,那样子分明也是慈祥得不得了。   一群小孩作鸟兽散。   “来,到我屋子里来,你之前的提议非常好,我照着你说的办法做了,竟是真的做成了青蒿丸。”大巫也顾不得什么仪态,一边走一边对戚慈说道,年过半百了,竟是像个得到一样新玩具的小孩儿一样兴奋激动,就差手舞足蹈了。   戚慈心中一惊,竟是这么快吗?   “这么快就做出来了吗?”戚慈不懂药物,于是问道。   大巫解释道:“我开始是没有想到这青蒿除了煮熬成汁水以外还可以做成药丸,就像你说的一样,是思想被局限了,这被你一打破啊,我顿时觉得什么都想明白了,自然就做得快了。”听闻这话,戚慈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的确如此,在医学造诣上,显然大巫比她要专业得多,疟疾她不过是仗着自己来自于信息爆炸时代,懂得多些罢了,而大巫显然有一些自己治病的办法。   “那我们赶快看看吧。”青蒿丸能不能成功和戚慈的计划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她也很关注这个。   青蒿丸被大巫放在一个玉石做成的瓶子中,戚慈一揭开盖子就传来一股浓郁的青蒿味道,这味道闻着闻着,闻久了竟是觉得挺好闻的。戚慈将瓶子倾斜,倒出一粒药丸来,黑中带绿的药丸,小小的一颗,拿在手中却觉得沉甸甸的。   “试过药效了吗?”戚慈更关心这个药效如何。   说到药效大巫就神秘一笑,笑意中还带着一丝丝骄傲:“这药效比青蒿汁强多了,放心吧。孩子,我是一位巫医。”这个给族人放着预防疟疾是非常好的。   大巫又接着问道:“我想把炼制青蒿丸的办法教给继和承,这样子就能炼出更多的青蒿丸了。”他也是害怕了这个所谓的疟疾了,他年纪到了,手脚自然就慢了,比不得年轻人手脚利索了,需要帮手那是自然的。可是这个办法又是戚慈提出来的,他需要尊重她。   戚慈开始没有想明白为何大巫要问这么一句话,但是很快她句回过神来,笑了笑,也非常慎重回答道:“自然是可以的,这是一件好事。”她慎重的态度让大巫非常开怀。   就在戚慈把玩青蒿丸的时候,那久久没有过动静的日记本竟是又出现了,戚慈突然就问道:“大巫,您可否将这一瓶青蒿丸先给我呢?”   大巫炼制了不少,再加上这原本就是戚慈的点子,他岂会这般吝啬,自然是点点头:“当然可以,你要就拿去吧,也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顶多就是那瓶子值钱一点。   戚慈将瓶子放进袖中,全程没有露出一点异样的地方。   继和承得知可以学习炼制青蒿丸之后,非常的开心,也极其努力去学习。有了这两个小帮手之后,大巫炼制青蒿丸的速度自然也是快多了。   再说戚慈,那许久没有过动静的日记本上突然出现了一句话,上面写着:你非常棒,我要给你一样奖励。   因为这句话出现的时候,恰好是戚慈在把玩装着青蒿丸的瓶子的时候,她拿不准为什么会夸奖她很棒,于是只好将装着青蒿丸的瓶子一同拿走。   戚慈不是没有试图想着和拥有这个日记本的“人”沟通交流一下,可是没有笔啊,她总不能拿着刻刀上吧,她试过用炭条,却发现完全不行,也就暂时放下了要同她交流的打算。   而这一次,所谓的奖励又是什么呢?   戚慈很少好奇,在考古的过程中,倘若好奇心太重,就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她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了好奇心,整个人淡然了许多。   既然说了是奖励,那总归是好事,戚慈也就没有再多想了,横竖有什么神通她早晚会显现出来的。   梅花菇约莫是五日送一次,因为有了银钱的激励,这一次,遥远的路程便算不得什么了。   下山的时候,神使鬼差般的,戚慈拿上了桌子上的药瓶,放进了袖中。   店中,赵原来回踱步,显得有些紧张。上次的梅花菇,实在是送得太及时了,他竟然还被燕少主亲自接待了,这是在莫大的殊荣啊,燕少女亲自表示这梅花菇的品质极好,下次可以多送些,并且还亲自说若是有其他的好东西也是可以送来燕府上。   那对着周二不可一世的刘管事,在主子面前屁都不敢多放一个。   送赵原出去时候,这刘管事甚至都不敢摆脸色,还极为客气地唤他赵老板,丝毫没有面对周二那种趾高气昂。   可是燕家越是这样,赵原的心里越是没有底气。他们对他的态度比较好,都是看在他能提供梅花菇的份上,若是他不能提供了,岂不是就会变成下一个周二?   偏生这卖梅花菇的自己都不敢保证梅花菇的数量,真真儿是急人。   故而这一次看见猴子的时候,赵原那叫一个欣喜,他连忙就将人迎了进来。   “你们这次带了多少梅花菇来?”他也不废话,直接了当地问了。   “还是一背篓的菇,都在这里的,最新鲜的,您瞧瞧。”猴子指了指已经放下的背篓,回答道。   这些菇个个都是好品相,赵原点点头,略带期盼问道:“还能多一些吗?你若是能多弄些来,我就再给你们涨价,一百五十个大钱一斤怎么样?”这个价格,若是普通的山民,早就恨不得能摘多少摘多少了,可是猴子和猴子身后都不是普通的人。   “这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猴子拒绝了赵原,随后又说道:“不过我们有更好的东西给您。”说完他就拿出了豆腐来,“这食物,是我们先生做出来的,您可以先煮熟了尝尝。”他也没有多说,直接就将豆腐交给了赵原。   赵原原本有些低落,但是很快就被豆腐吸引了,这白嫩嫩的东西是什么?他赵原从未有见过,是一种吃食吗?   而就在这边氛围一片大好的时候,胡山镇却闹开了花,原来是周二终于知道了那些个胡民跑去了哪里。   他就说怎么就不见这些胡民来,原来是找好了下家了,好啊,等着吧,有他们好瞧的。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感谢收藏留评以及鼓励作者的小心肝们,真的,你们给了作者特别大的坚持的毅力~   然后晋江最近真的很抽,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红包也暂时发不了了,估计晋江在攒什么大招,等系统好了我会把之前答应的补上的,乖啊~   然后有个宝宝问作者君的微博,作者君厚颜宣传一波,指路微博“岩生君”,就可以关注作者君啦,来啊,调戏作者君呀,躺平任调戏23333 第18章 十八 医者   周二当时送那刘管事出去的时候,刘管事分明是一脸“你懂的”的表情,显然周二的钱是没有白给的。   可是这一转眼,就没有了下文了。那些胡民很久没有来镇上了,周二也试图从其他人那里收梅花菇,尽管他的价格已经抬高到五十文一斤了,却还是没有人愿意进山去采摘。   钱帛的确动人心,可是那也要有命来享才行啊。   胡山虽然不算高,可是有些地方也是非常险峻的,再加上胡山非常的深,往后连绵不断的,谁也不知道那梅花菇在哪儿长着的,这境况,谁敢进去?   谁也不敢啊,没得为了一点银钱,将小命给丢了。   待到周二终于意识道这梅花菇或许只有那群胡民能够提供的时候,已经晚了。   燕家似乎是忘记了周二一样,他没有送梅花菇过去,连一句责问的话都没有,这其实不是好事儿,反而是极坏的一件事。   周二知道,这代表着,燕家已经遗忘了他。可是凭什么,燕少主这般喜爱梅花菇,简直是恨不得日日食之,怎么会突然没有了消息呢?   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阿父,出大事了,出大事了啊。”周峰原本出去送货,不知道听见了什么,急急忙忙就跑了回来。   周二原本在算账,这账面混乱得很,需要好好计算。他一被周峰的话一打岔,就忘记自个儿算了些什么了,他丢下账本,看着周峰,那面目极其不善。   周峰一个喘气,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爹的表情,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阿父,方才我遇见了琼,他告诉我他亲眼看着那些山民去了万水镇赵家铺子。”   “什么?!”周二顿时惊得账本也不算了。   周二可算是找到了这些胡民不来的原因了,感情好啊,原来是找到下家了。   “走,喊上人,去万水镇。”   而万水镇中,戚慈没有再像上次一样故意装扮得奇奇怪怪的,她就穿着一袭麻衣,头发松松一挽,那乌黑的发就随意地垂在脑后,配上她的脸,竟是又有一种不同于上次的风情。   走在街上,阿溪就忍不住会扭头去看戚慈,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直觉得看不够,是不是就要转头过去看一看 才好。   这也许大概就是自己有一个宝贝,这个宝贝实在太珍贵了,所以时不时就想确认一下宝贝还在吗?   “阿溪,你一直看我做什么?”她的目光灼热,让戚慈想忽视都不行,于是戚慈问道。   阿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回答道:“看您好看啊。”   戚慈噗嗤一下就笑了,她拍拍阿溪的头,笑着说:“没错啊,我这样的就是好看啊。”她故意逗弄阿溪,笑得不行。   “是啊,真的太好看了。”戚慈的美甚至和她的年纪没有多大的关系,和她的皮相没有多大的关系,而是和她的灵魂有关。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在戚慈的身上是最好的体现。   戚慈还打量着想要多逛逛这万水镇,多了解一下当地的民俗风情,这才是最有利于她融入进这个社会的,也是最有利于部落融入这个社会的。   戚慈一直想买毛笔,她想试试能不能用毛笔和日记本背后的“母神”沟通,可是显然的,毛笔在吴国已经算得上是主流的书写工具了,然而却并不便宜。思来想去,大概还是因为识字的人大多是贵族,一两银子对于贵族来说,算不得什么珍贵的玩意儿。   可是对戚慈来说并不一样。   她学过毛笔字,可是不代表她会制笔,这根本就是两个概念。毛笔哪里有那么好做的呢,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万水镇的笔墨店旁就是一家医馆,这年月,医馆也不是普通百姓去得起的地方,进去一趟请医者把脉拿药,一辈子的积蓄就该去了大多半了。普通的老百姓都是有个什么头疼脑热,都是随便弄些草药先吃着,实在是受不住了,才会来医馆。   能去得起医馆,还能让有名的老医者亲自来的,家中都该是有些积蓄的。   万水镇的这家医馆很是有几分实力,盖因他们医馆的来路很是有些了不得,这医馆的老医者啊,那是当年在吴国王宫当过值的,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来头啊。   旁的镇子都有人来这儿看病呢,有时候连苑城的贵族都会驱车前来。老爷子上了年纪了,那是轻易不会外出看诊的,甭管你多大的官儿,多了不起的身份,人家不去就是不去。   你道戚慈怎么就知道得这么清楚,那都是从围观的百姓们口中知道的。   两人就这样透着人群的缝隙,围观着。阿溪人小,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向戚慈,问道:“这是怎么了?”   戚慈的神情有些不好,堵在医馆门口的,是好些个拿着棍棒的瞧着就很是健壮的打手,带头的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妇人打扮的样子,穿得极其的端庄。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妇人的应该是出身极其富贵的,尽管她露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却莫名的有种了不得的气势。   吴国再开放,也很少有贵妇人带着打手堵着别人的门的。   也就是说,这妇人有可能是大家出身的下人,但是在主家中地位一定是很高的,否则养不出来这等气势。   “都说你们是苑城最好的医馆,那我家少主的病……你们作何解释?”这妇人在说话的时候,声量不算太高,话语也不急迫,可越是这样,越是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力。   她面前的中年医者都开始抹额上的汗了。   戚慈想,这位妇人的确是深谙说话的艺术,不是一般人家出来的。   “这位老夫人,您也需要讲讲道理好吧。府上淑女的病我老师也是尽心尽力了。可是什么叫恶疾,您知道吗?”那中年医者背后,走出来一个一脸冷漠的约莫二十几岁的少年郎来。   人群中窸窸窣窣发出了小声的惊叹,有人轻呼道:“是文医师啊,果真是样貌不俗啊……”这显然是完全将注意力放在了这少年郎的容貌上了。   戚慈没有说话,细细听着。   “恶疾就是,兴许你们府上的人都有危险了呢。您还在这么闹腾,完全没有意义啊。”这文医师露出一各笑容来,这笑容明明很温暖,戚慈却从他的眉眼之中看出了恶意。   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啊,戚慈轻轻笑了笑。   众人一听是会传染的恶疾,纷纷都往后退了好几步,有的人更是热闹也不看了,立马就打算回家了。   那老妇人却没有被他三言两语吓住,也收起了慈祥的面容,冷笑一声道:“我家少主原本只是微微发热,有些食欲不振,也就是风寒而已,但是前日服用了你们的药物之后,反而越来越严重,现在已经反复发热多时了。文医师,你们就没有个说法吗?怎么,现在连我们府上也不敢前去了?”   这些人是个什么态度,什么恶疾不恶疾的,她老婆子不懂,她只知道那是她亲眼看着长大的少主,从幼年垂髫少女成长到今日,谁都不容易。在家主去世之后,王上以景家无男嗣的原因收回爵位和食邑,这种理由何其荒唐,可是胳膊扭不过大腿,也只有认了。   只要少主还在,景家就不会败落。   可是现在,少主病了,还是什么恶疾,这群医者还拒绝出诊,实在是讽刺。老家主还在的时候,就是宫中的医者也是可以请来的。   “既说了是恶疾,就勿要再纠缠不清了,横竖,我们是救不了了。你们准备着后事吧。”文医师没有再多说,唤了那中年医者一声,径直进屋就关上了门。   景家少主这病,他们救不了,也不能救。   就在众人以为接下来,或许会是一群人开始打砸的时候,这老妇人微微叹气,说道:“我们走吧。”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她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精气神,这家医馆就是苑城最好的医馆了,连他们都不救,还有什么其余的活路了吗?   天要亡她景家。   见没有了热闹看,人群渐渐散开了。可是戚慈和阿溪没有走,她不但没有离开,反而牵着阿溪的手走了上去。   “老夫人,可否留步一叙?”她背对着阳光,阳光洒在她的衣摆之上,竟像是给她的周身镀上了一层金光一样。   老妇人微微眯眼,停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慈慈头号迷妹,有风最大情敌即将上线,前方注意233333   这是补昨天的更新,等会晚点还有一更,昨晚作者写着写着想着说睡一下,然后就睡着了……今天来上班,蹦蹦跳跳的,从一个小坡上跳下去,结果摔了一跤,然后手机屏幕就这样报废了,生无可恋脸,简直就是身心受创,可怜我才买了没几个月的爱机。 第19章 十九 景翘   这老妇人是打小服侍景翘的傅母,和景翘之间的情谊非同一般。景翘出身南阳景家,景家是一个很古老的家族,可是最出息的就是景翘她家这支,其余的多半是些种田读书的。   景翘祖上是吴国的老臣了,说句有从龙之功不为过,她家的封地距离都城极近,号称吴国所有食邑之中最富饶的了,很早以前她家的食邑就被人打着主意,可是那时候,景翘的阿父还在。   等着景翘的阿父走了,吴王果然下令,以景家无子未有收爵位和食邑。其实这条政令在吴国的国情下是有运作的机会的,可是现在显然就是吴国君想要收回食邑,于是所有权贵都没有说话。   景翘的阿父,在未有去世前,就想到了这一天,于是他将景家大半的钱财运往了苑城,运作了一番,苑城也有他的亲信,算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重要的是,苑城远离都城,靠近越国边境,又没有什么大贵族,气候适宜,是一个很适合安家的地方。   他做到了一个父亲,最后能为女儿做的。   可是景翘不服气啊,她凭什么服气?被人灰溜溜地赶出都城,阿父尸骨未寒,她就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远赴千里。   景翘心里是怨恨的。   戚慈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景翘,她躺在床榻之上,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眼里充斥着不满、仇恨、以及悲伤。她来到这里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眼神,部落的人们曾常年受到周二的欺压,可是他们提起周二,最多也就是一种愤懑,没有仇恨。   而景翘的眼中,满是负面情绪。   戚慈很久没有见过这种眼神了,她看向阿溪,不愿意让阿溪看见这样子的眼神,轻声说:“阿溪,你知道来的路吗?去找猴子他们,等会他们卖完东西找不到我们心里该着急了。”她说完摸了摸阿溪的头顶,微微侧身挡住了阿溪的目光。   她做的一切是这样的悄无声息,甚至没有一个人发现。   阿溪有些担忧,她不知道应不应该把戚慈留在这里。从情感上来说,她更愿意跟着戚慈,有她看着,谁也不能欺负神女大人。可是从理智上来说,戚慈说的有道理,谁也不知道会在这里耽搁多久,要是猴子他们等急了就不好了。   还是去猴子那里比较好,阿溪想道,到时候把猴子他们全叫过来,到时候谁也不怕。   于是阿溪像个大人一样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这就去找他们。”说完她特别有礼貌地对一旁的老妇人告别,“老夫人,少主,溪就先走一步了。”然后绷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走了出去。   待阿溪走出去了,那老妇才平淡说道:“你把她教得很好。”这老妇人很有几分见识,从方才在街上被戚慈叫住,和她一番交流下来,她就知道,眼前这个穿着简陋的姑娘必定不是常人。   于是她才带着戚慈和阿溪回到了他们在万水镇上临时置办的宅子里。   听见她夸奖阿溪,戚慈笑了,就像个自家小孩儿被夸奖的家长一样:“哪里,她还小,不太懂这些称谓,希望老妇人和景少主多担待了。”阿溪是听见老妇一口一个少主,这才学着叫的。   这个时候,躺在床榻上的景翘突然开口了:“她很好。”她一直冷眼看着,开口说话了。   景翘的声音很特别,有些沙哑也有些低沉,不软糯,却意外的好听。   戚慈的注意力被拉回到了景翘的身上,她走上前,不是很在意很她的近距离接触。老妇人张张嘴,似乎有什么想说,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你是来救我的?呵,吴国什么时候也让女子学医了?”她的话语之中有点讽刺,也有点苍凉。   戚慈却没有多管她,径直确认了几遍,果真是疟疾无误,这才点点头,转身对着老妇人说:“有救。”也是景翘好运,最初患病就连忙送到医馆,然后没隔几日又遇见了戚慈。   她来这里,就是为了救人和扬名的,横竖不管景翘说什么,她都可以充耳不闻。   老妇的眼中闪过一丝狂喜,然后冷静下来,语中带着感激说道:“若少主恶疾当真能好,景家必然以万金回报于您。”对一个年级尚且比自家少主还小的女子,她竟是在不知不觉之中用上了敬词,景翘的眼中划过一丝诧异。   戚慈微微一笑,从袖中拿出了药瓶子,将药递给了她,说道:“不用万金,只希望你们少主病好之后,能为了多多宣传一下。”她在心中再一次感叹了一下景翘的好运气,她下山的时候恰巧就带着这瓶药,她病得不太重,一瓶药也就够了。   “宣传?何谓宣传?”景翘突然就对戚慈感兴趣了,她挣扎着坐起身来,目光灼热地看着戚慈,看得戚慈一愣。   “宣传就是……人为操作之下,使得一件事情和一个人名满天下。”戚慈看着景翘说道。   “原来如此……”景翘低声说道,她没有想过这种事情还可以人为操作,顿时觉得很是有意思,她笑着说:“你想要什么人和事扬名呢?”倘若景家还是当初的景家,单单是治好她这一件事,就足够戚慈扬名了,可惜了,她已经不是当初的景家少主了。   “让所有人知道疟疾怎么治疗和预防,让所有人知道,这个方法背后的人叫做胡山先生。”戚慈顿了顿,接着说道,“疟疾就是你所患的恶疾。”   景翘顿时觉得戚慈这个人更有意思了,她费力治好自己,不为钱,只为名,现在听来,竟是有些心怀天下的意味在里面了,于是她扯着嘴角笑了笑:“看不出你年纪不大,竟是心怀天下。胡山先生又是谁?”   她以为戚慈依旧会笑着一本正经回答她,没有想到戚慈勾唇一笑,眼神之中带着调笑:“心怀天下?不,我没有这么大的胸怀,不过是一己私利罢了。至于胡山先生,是最开始提出如何治疗疟疾的人,一个代号而已。”对于胡山先生,戚慈没有多说。   可是景翘的眼神,像是知道了什么一样,她咳嗽两声,拍手鼓掌道:“好一个一己私利,你够坦诚,够直白。”在王都,她见惯了脸上带着面具的人,不管有多大的仇,见面也必然是言笑晏晏。不管心里有多么恶毒的想法,开口必然是真善美。   这样活着有什么趣味呢?   “直白坦诚吗?景少主,最近阳光很好,您若是病好了,可以出去走走。”她没有再多说,也是因为信得过景家,景家这位少主是个很直截了当的人,想来曾经因为这个没有少吃苦头吧,可是她还是这样一个人,也……也挺好。   景翘直直看着戚慈,突然就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回答道:“好。”   “五日后,我会再来万水镇。”戚慈说完便行礼辞行,“再会。”   在景家别院耽搁的时间实在是有些长了,阿溪和猴子已经等了一小会儿了,看见戚慈出来,也没有人多问什么,猴子依旧汇报了今日的情况:“不出您所料,梅花菇的行情极好,他极其希望我们能多采摘一点,被我婉拒了……然后豆腐我已经给了他了,想必不出意外我们就能多一点进账了,今年冬季也会好过许多了。”猴子就是再跳脱,也知道部落的冬季不好熬。   他们原本就在山中,山中的冬一向更漫长也更寒冷。   往年,也不是没有人死在冬季里。   “那豆腐,我说是先生所做,神女大人,这样说可以吗?”猴子心中有些惴惴不安,这样神神秘秘的,赵原真的会觉得先生很了不得吗?   “可以。”当然可以,人对于未知的,厉害的东西总是会在心中再放大许多,也就导致了这未知会更厉害更了不得。想必现在赵原已经绞尽脑汁在想部落人口中称呼的先生是谁了吧?会不会是某个了不得的高人。   他越是这样想,也就对部落越有利。胡山先生最开始出现的原因,不就是想成为部落一个隐形的靠山吗?这个年月中,钱和权都靠不住,你得有名和武力。   大家一路带着笑容走出万水镇,可是才一出镇子,众人面上的笑容就凝固了。   镇子外面的道路边上,站着的赫然是周二,他的旁边,还有好些拿着棍棒的人,这场面,就算是再傻的人都知道了,这就是来堵他们的。   猴子立马挡在了最前面,将戚慈和阿溪遮挡了起来。   “是周二。”猴子的声音有些冷厉。   戚慈透过人的缝隙,打量了一下周二,面上浮现出了一个笑容,这真的自投罗网啊,连诱饵都不用放的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二:哭唧唧,人家根本不是想要打你们呀,为什么你们要打人家~   昨天的更新补上,作者君要去吃饭啦,宝贝儿们吃饭了吗?   然后,男主就要上线了,真的要上线了,因为他就要到苑城了,相信作者,看作者君眨巴眨巴的大眼睛(其实很小23333) 第20章 二十 被打   周二傻吗?他不傻,傻的话也不可能在万水镇攒下那么大的一份家业了。他出身周家村,家中阿母多年缠绵病榻,导致家中的的田产全部卖出也堵不住这个大窟窿,最后周二阿母因为吃不起药,走了。周二家也破败得不成样子了。   于是周二发誓要赚很多的钱。他什么钱都敢赚,什么身段都放得下去,只要能赚钱,管背后别人说什么呢。   他喊人来堵戚慈他们,也不是为了真的要打他们一顿消消气,这怎么可能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所做的事情呢?周二是人,是人就会有情绪,可是首先他还是一个商人,并且是一个算得上优秀的商人。   周二的目的和简单,就是吓唬吓唬他们,让他们继续将梅花菇卖给自己。   “猴子,你们这是找好了下家就翻脸不认人了?”周二站在最前面,冷笑着,整个人都带着恐吓,周峰看了看对面的山民,他吞了吞口水,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一惊一乍的将这事儿说给阿父听。   他扯了扯周二的衣角,周二眉毛都不动一下。   “周二,翻脸不认人的是你吧,就算是普通的菌菇,你收镇上的人的货物,那也是二十钱一斤,而我们的呢?何况我们的货物之中还有梅花菇这等珍贵的山菇。”猴子被周二的话气得胸膛起起伏伏,这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厚颜无耻的人。   周二冷哼一声:“你们原本货物都是卖给我的,价格也是我们一直说好的,这就是契约了,现在你们违背了契约精神,我觉得我需要去和赵原好生说道说道,你们这等背信弃义的人,实在是……用着不放心啊。”周二话里话外的威胁那都直白得不得了。   猴子抓耳挠腮的,他脑子里有很多反驳的话,可是就是一句也说不出来。他急得不行,这好不容易部落的生活和收入才改善了一些,若是被周二三言两语又打回了原形,他……他要如何去面对在部落之中等着他们归去的族人。   他攥紧了手,眼神之中都是怒火。   他们之间哪里有什么契约,不过世人重信义,他们从前一直卖货物给周二家,说出去也是很有可信度的。倘若让赵原觉得他们当真是不讲信义的人,可就真的大大不妙了。   纵然赵原不信,只要镇上有人信了,也是一桩麻烦事,他们原本就不怎么被镇上的人看得起,要是再说他们不讲信义,以后又该怎么办呢。   猴子冲上去就想给周二一拳,这个世上竟然还有这种不要脸的人,压迫欺诈他们,现在还想要继续。   世人重信义,戚慈知道,所以她才那么放心景家,可是没想到,现在有人也对他们说这句啊话了。   部落和周二有没有什么所谓的契约,难道她还不知道了吗?   周二这喊着人拿着棍棒,又说着这些话,不就是软硬皆施,想让他们继续将梅花菇卖给他而已。   可越是这样,越能显示出周二的虚张声势和内心的恐慌心虚。   戚慈拉开猴子,径直走到了最前面去,猴子根本来不及动作,就见着她站在人群前了。   他低声唤道:“神女大人。”   戚慈比了个手势,猴子住嘴了,继续将阿溪挡得好好的。阿溪人小个子矮,看不见戚慈,在心中狠狠拍打猴子。   这个坏人!坏人!   可是她还是听话没有走出去,她知道,她躲在最后面,是所有人包括神女大人对她的一种保护,她不可以任性。   “周二是吧。”戚慈人不算高,面容还有点稚气,可是周二看人的眼神何等了得,他不但没有一点怠慢,甚至眉眼间还更谨慎了一点。“你和我们谈契约精神?那你知道什么叫做契约精神吗?你以为所谓的契约精神,就是一份单薄的合约吗?周二,我告诉你,不是的。”   戚慈这一开口,周二心里就一咯噔。其实周二哪里懂得什么契约精神啊,他也不过是曾在苑城中听见贵人无意提过,于是记了下来,用来吓唬比他更没有见识的猴子罢了。   然后遇见了戚慈,也是活该他倒霉了。   契约精神,是一个很广泛的东西。它并不单单指商品经济之中的合约,也并不单指私人的约定,从更内涵的涵义来说,他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从这上面来说,部落和周二之间就不存在什么契约精神,从前的交易根本就是周二单方面的欺负。   之前戚慈说过,她认为周二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为商人就是以赚钱为目的的,他周二剥削了族人来赚得银钱,那是他自己的本事,戚慈不能说什么。那么同样的,现在戚慈来了,周二赚不到银钱了,吓不住族人了,那也是他自己没本事,同样不能说什么。   可是周二竟然还敢来堵人,还提什么契约精神,这就有些过了。   “契约,代表着自有、平等、守信,你说你做的事情,又有哪一样是呢?我们可曾说过要将东西一直卖予你,没有吧。那怎么能说是违反了约定呢?纵然你去说给赵原听,那有如何。你该知道,只要有着足够的利益,商人是什么都可以抛弃的。我们的梅花菇让赵原和燕家顺利搭上了话,你觉得他赵掌柜……会听谁的呢?苑城赵家,周二,你们都是做生意的,你该是知道赵家的家底吧。”戚慈一边笑着一边说道,她的语气平静极了,可是内容却不平静,就如同台风一般,在周二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周二的表情如同见了鬼一样。   在他的眼中,这群胡民都是一等一的好哄骗,轻易说一说就被唬住了,虽然不至于说被卖了还帮他数钱,不过也差不多;了。   可是现在,周二的感觉是什么样,大约就是一群傻白甜的山羊里面出现了一头攻击力爆棚的牧羊犬。这牧羊犬看上去软萌,实质是个咬人不叫的主儿。   周二直接就被戚慈说得哑口无言。   所有人都发现了他的情况不太乐观,怎么好好的就从一个威胁人的变成了被威胁的,这过程来得太快,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他身后雇来的打手头子心想着,大家好歹都是一个镇上的,这周二还给了钱的,不做事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他站出来,问道:“主家,您就说上还是不上,您一声令下,兄弟们都听您的。”说完他一挥手,根本就没有人听周二的,一个个兴奋地就要冲上去。戚慈他们在这群人的眼中,那就不是人,都是周二事先答应好的钱财啊。   事情发展得太快了,周二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这人就冲上去了。   猴子一看事情不对,吼了一声:“你们护住阿溪!”他自己往前冲想要护住戚慈。   谁料之后的事情更是让人目瞪口呆。周二请的这些个打手根本就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打手,就是镇上那些个整日没事做的小混混,连收保护费的资格都没有的那一种。   这些人平日吃得不怎么样,有钱就大吃大喝,没钱就节衣缩食的,身子的内里早就空了。只见那个带头的挥着木棒,看上去怪吓人的,结果还没有冲到戚慈的面前,就被戚慈一脚踢倒在地,还没有等他挣扎着爬起来,手中的木棍就让戚慈给夺走了。   这剧情……和说好的不一样啊。戚慈冷哼一声,右脚踩在那打头的背上,一时间剩下不得小混混们都有些犹豫了。   犹豫半天,又有一个咬牙冲上来了,戚慈眼睛都不眨就用手里的棍子一打他的颈上,猴子见机也补上了几脚,这冲上的也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戚慈心里还挺高兴,她学了这么久的剑法,这还是第一次用在真人的身上,虽然手上拿的不是剑,可是也足够她兴奋了。戚慈很少兴奋,她的性子比较平稳,可是一旦兴奋了起来,就有人遭殃了。   最后这群雇来的小混混一个也没有跑得过,统统被揍趴在地上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地上躺着几个哎呀哎呀的叫唤的人,周二看着戚慈往前走了几步,他咽了咽口水,也往后退了几步,颤颤巍巍地说道:“你们……你们可、可不能打我……否者你们在胡山镇……”   就这害怕的样子,还敢说狠话呢,戚慈都难得多看他,随手将手中的木棒递给猴子,转身过去抱着阿溪说:“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下手不要太狠,这事儿一过咱们就一笔勾销了啊。”打他一顿,出口恶气,他们和周二之间的恩怨就算了了,戚慈想了想,其实还是周二占便宜了。   猴子他们等一天早就等了许久了,一听这话,立马放下背篓,捡起棍子就上前了。   而与此同时,有风他们已经进入吴国好些日子了,已经离开了边境,换上了吴国的服饰。有风穿着宽松长袍的样子,很是有几分诱人的滋味。   “公子,我们接下来去哪里?”贺老赶着车,隔着门帘恭敬问道。   有风闭着眼,突然就说道:“去苑城,苑城是吴国边境最繁华的城市,值得一去。”什么最繁华的城市,这些话都是用来忽悠别人的,在场的,也许只有巫芒知道有风在想什么。   上辈子,青蒿治疗疟疾的消息就是从苑城传出来的,渐渐扩散到吴国,然后天下皆知。而随着青蒿一同扬名的,便是胡山先生了。   有风当真不知道胡山先生在哪里吗?   未必吧。   作者有话要说:  契约精神其实是西方的主流精神,这里借用过来一下,再申明一下,本文架空架空,基本上全架空了233333   可怜的周二,但是这件事过后,他们再去胡山镇待遇就会好很多了~   男主上线了吧,马上就要走到苑城了,都到了苑城,见面还会远吗2333 第21章 二十一 初现   有风当真就不知道胡山先生的踪迹吗?不是的,他只是不想去调查胡山先生,内心深处是希望他能真正认同他,然后走到他的面前来。   现在想想,这想法真是蠢。   索性没关系,这一世,他来找他就好。这天下,倘若有一个人能和他心意相通,那那个人一定就是胡山先生。   上辈子很多事情在有风的脑海中一点点的被回忆起来,他的确不知道胡山先生后来去了哪里,可是他知道,现在的他还在吴国,在苑城的某一个角落。巫芒观星,只是为了让他确定的确如此罢了。   不知道现在还没有名满天下的他是个什么样子,他多少岁了,住在哪里,有没有喜欢的东西,是不是尚且稚嫩,还是已经上了年纪?又是否生得俊美,也许是被吴国的氛围感染了,有风突然就想到了这一点。   虽然他在心中摇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纵然是他样貌再不堪,他依旧不会嫌弃什么的啊。   被有风念叨着的戚慈,丝毫没有意识到在远处还有个人一直在念叨着她呢。   周二被好好教训了一顿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轻敌了,算是彻底栽了。以为唯唯诺诺的胡民们其实一点也不唯唯诺诺,打起人来,还是非常疼的。   猴子将棍子一丢,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我们了?”   周二摸了摸鼻子,不知道说什么。   猴子却没有管他,横竖大家都出气了,心里美得很,戚慈站起身来,没有多看周二一眼,反而招呼猴子道:“我们回吧。”   等他们走远了,地上的那些个小混混们才站起身来,领头的一挥手,大家便吧周二团团围住,围着周二说道:“弟兄们这一身上可都是为了你啊,周二,你可不能不管我们啊。”   管,这怎么管?周二心中撇嘴,又不是他让他们冲上去的,一群没有脑子的东西,可是他嘴上还不能这么说,点着头笑着回答道:“这样,去拿点药,我再请大家伙吃顿好的,怎么样?”   “这样就想打发弟兄们?说好的银钱,一个子儿都不能少!”被看他脸上青青紫紫的,但是威胁一个周二还是不成问题的。   周二被逼得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得应承下来,权当是破财消灾了。好在这群混混还算讲信义,要了该得的银钱也就不再过多为难周二了。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周二脑中还是有些茫然,怎么好好的事情就发展到了这一步来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周二有些弄不懂了,他的脑中一片空白,却唯独记得戚慈转身得哪一个眼神,平静无波,就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   她说一笔勾销的时候,那话语之中都是冷意。   这群胡民的变化一定和她离不开,周二挠心抓肺的想知道戚慈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身份,在这群胡民中有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戚慈他们回到山里去了,生活和往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同。   赵原回到家中,想起了那山民送的名为“豆腐”的东西,心中隐隐升起一点好奇心来。那个叫猴子的人口中的先生想来是个有点了不得的人物。这个叫豆腐的东西,洁白无瑕,赵原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食物,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食物。   他自认有些见识,可是也从未在任何贵族的家中见识过这种食物,从未听过的……一种新鲜的东西。   “阿槐,我回来了。”赵原推开门走进去,他住在一个不大的宅子里,宅子有个小小的院子,总共五间屋子,也没有什么奴隶和下人,前前后后的家务都是赵原的妻子阿槐打理的。   他一进屋,阿槐立刻就从厨上走出来,笑着说:“您今日归家甚早。”平日天若是没有黑,赵原是不会归家的。   “今日我得了个好东西,名曰‘豆腐’,你去将这煮了,添进晚食之中。”他将手中提着的豆腐递给了妻子,便不再多管,进屋去看尚且年幼的幺子去了。   他被主家贬来万水镇的时候,唯独就带了幺子,其余的儿子年岁颇大,就这个老来子实在是让他放心不下。   阿槐的手脚非常麻利,她为人也算得上聪慧,从没有见过豆腐的她,竟是还用豆腐烧了一锅汤,也没有加什么多余的佐料,就放了些野菜和盐,味道竟是鲜美极了。   这东西又极为软和,赵原的幺子吃了一口酒停不下来了。   “阿父,阿母,这是什么,蔻竟是从未有吃过这等美味的食物。”他将食物咽下之后,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阿槐看向了赵原,赵原咽下了口中的豆腐,立马便发现了此物的美妙之处。   它与野菜同煮,竟是能吸收野菜的香味,融合进自身之中,实在是有些奇妙。   这种奇妙的味觉体验,让赵原有些飘飘欲仙,终于,他开口说道:“此物名为‘豆腐’,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在这样的年代,在吴国,顶级的美味那自然是相当贵重的,赵原好歹是半个商人,不缺乏这点眼光。   只要运作得好,这豆腐甚至是可以卖出天价来的。   猴子给赵原的豆腐不算多,一顿也就食尽了。事实上,部落之中已经开始将菽研磨成粉末,揉发成面,制作面食了。   吃了许久的菽,戚慈开始想念稻米了。她前世其实就是西南地区的人,吃惯了米饭、也算是吃惯了辣椒。   到这里来了,顿顿是豆饭或是豆腐什么的,她隐隐还是有些不习惯的,可是她心里面比谁都清楚,这就是生存。   他们连生存都尚且艰难,还能怎么办呢?谈何享受。   可是有一日,一定会有那么一日,她戚慈发誓,绝对会让整个部落变得不一样的。若是从前她没有这个底气,那么现在的她就彻底有底气说出这句话了。   她一直都知道那颗珠子之中的日记本很是神奇,尽管不知道背后在写着这日记本的人是谁,是否真的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母神,这个日记本又到底是不是记载着母神的秘密?这些戚慈都不知道。   可是一觉醒来,从她的脑袋前所未有的清醒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原来那日,那句话是认真的。   有一个不知名的人说,她很棒,要给她奖励,可是她一直没有将这个奖励放在心上。   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有一个外挂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   人的记忆是有留存的时间的,不可能永远都记得一些东西,在漫长的时间之中,注定有些东西会慢慢被遗忘。慢慢被遗忘的东西,不是不重要,也许就是单纯因为时间太过漫长了。   有时候常年用不到的东西,自然就慢慢淡忘了,可是你要知道,这些东西虽然被淡忘了,却一直存留在你的脑海之中,只需要一个契机,便会通通想起来。   就像一个人,大学毕业工作之后,小学学的东西基本也就不记得了,可是也许偶尔看见一个熟悉的东西,脑中灵光一闪,就会记起当年自己曾辛苦背诵过的一篇课文。   戚慈得到的奖励就类似于这样的灵光,不过比这灵光更高级一些,她能回忆起自己曾经下过苦功夫、最认真学习过的东西。   她曾经认真学习过啥,很多,可是要说她曾经最认真学习过什么,那自然就是历史了。   从小到大的历史课,每一节课她都是全身心在上,每一本书都是认真通读过。课外了解过的历史更是数都数不清,更别提后来上了大学,又外出考古,那需要了解的知识就太广了。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小大历史课本,大到资治通鉴,这么多关于历史的书籍,她拿来有什么用呢。   读史使人明智,在这个完全和华国历史不一样的时代之中,历史究竟有什么作用。   戚慈都快乐死了,自然是有用的,并且还有大用。   这年代,不是只有工科生穿越才有意义的,她没有做过实验,造不来玻璃,更是从没有做过什么火药。   可是要知道,历史是集大成者,在历史之中,什么都有。   作者有话要说:  戚慈:这么久了,蠢作者终于把我的外挂齐全了~   接下来请欣赏,论如何用高中历史课本征服世界233333   男主这次是真的要上线了~最后万分感谢收藏作者专栏的小宝贝们~今天高冷地求评论求收藏求收藏作者君专栏,拉了一天肚子的作者依然很帅 第22章 二十二 名满天下   历史之中的趣味,那是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   戚慈发现这么多的历史书中,对于目前的她来说,最有作用的反而是高中历史书。也许有人就奇怪了,这高中历史书,一本教材而已,有什么神奇的呢?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呢?   里面的说道就太多了。   太复杂的就暂且不说,先说和部落生活密切相关的。此时距离冬季没有几个月了,经历过南方的冬季的人都知道,在南方,冬季气温没有北方低,但是南方的冬天非常的阴冷,那种冷进骨子里面的感觉是什么都防不住的。   现代厚棉衣、热水袋和结实保温的屋子都抵挡不住这种阴冷,更何况这缺衣少食的部落了呢。   屋子是隐隐漏风的茅屋,穿的是兽皮麻布,这样子,怎么可能不生病。   他们需要什么?需要挡风的房子,需要保暖的衣物,并且需要足够的食物。   什么样的屋子是结实挡风的,部落里面的所有人都会一致回答说,是镇上有钱人住的砖瓦房子,砖和瓦,这两样东西,在没有得到奖励之前,戚慈想的是赚钱,赚更多的钱然后去买砖瓦进山修建房子。虽然成本极高,可是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是现在不用了,砖是个比较容易烧制出来的东西,关键是戚慈她不知道窑要怎么搭建,但是书中,曾经有一副图,将瓷窑画得仔仔细细,一看就知道怎么一回事。   戚慈用炭笔在木板上慢慢画下了这幅图。   在现代人看来,这是很原始的瓷窑,可是对现在来说,这已经大大称得上先进了。戚慈在思考,这个事情要交给谁来做。她的心里非常清楚,纵然自己拥有了这样的一个金手指,可是事实上她并不是做实践的一把好手。   她活得明白,能清晰的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所以她从不逞能。   部落之中,谁又熟悉陶器呢?   在这里,用的更多的反而是石器,可是显然陶器有陶器的好,戚慈突然就想到了那个为她打制石磨的石老,这个亲手打磨石器的人,却似乎比其余更多的人更了解陶器。   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这句话有时候也是没有错的。   森九最近一直在观察阿溪,他有些想不明白,当初明明是他最先宣誓效忠神女大人,也是他为神女大人找到的青蒿,神女大人还给他吃了甜甜的东西。怎么后来竟是时时带着阿溪呢,连下山都带着她,可怜他这么大了都没有下过一次山呢。   阿溪在溪水边洗着衣物,狗子身子好了之后便开始下地种植收割粮食,还忙着进山瞧瞧能不能猎些野鸡野兔之类的食物,她自然就治理家务间或是去采摘一些山货了。   她不敢太用力捶打衣物,这麻布料子不太好,有些单薄,太过用力就会撕破,于是她洗得小心翼翼极了。森九躲在树后边看她,越看越是生气,怎么神女大人竟是喜欢这种连洗衣物都慢慢吞吞的人呢,这样的人干活能麻利吗?   世人都喜欢勤快的女子,纵使是愚钝些似乎也没有关系,森九也这样觉得。他没有多说什么,转身便跑开了,阿溪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扭头过去看得时候,却又什么都没有。   森九站在戚慈的屋子门前,脸上的表情有些委屈。   他这些日子变得干净了许多,因为每当看见身上整洁无比的神女大人的时候,他总会觉得自己的身上,似乎还不够干净。他穿得还是不太好,可是昂着白嫩的小脸,也是很能孵化人的心的。   “咚咚咚……”他学着阿溪的样子,敲了三下门。   屋内传来一个略带疲倦的声音,说道:“进来吧。”   戚慈只觉得自己的头都要炸裂开了,她这两天来停止了给孩子们讲故事,也停止了练剑术,就是为了这座瓷窑。她在拼命地压榨自己的脑袋,在压榨自己的记忆,希望能更多地回想起关于瓷窑的历史。   然后她隐约想了起来,烧砖是极为简单的。瓷窑除了外面的结构是有一张明确的图纸以外,内部是没有图纸的,所有的内部情形要根据戚慈曾经看过的一些文字来转换。   她画了许多内部构造,却都觉得不太理想。就在戚慈准备去找石老商量一下的时候,敲门声响了起来。   这个时候,是谁找她呢。   进来的人让戚慈有些吃惊,这个男孩她有印象,叫森九,是个特别勇敢机灵的孩子,也每天都会来听她讲故事,可是却没有再单独同她说过话了。   他来找她做什么呢?   森九进来,什么话都没有说,突然就跪下了,然后双手合十,低头道:“森九永远效忠于神女大人。”在部落之中,这些动作表示着对一个人最高的崇敬。森九一直都很崇敬她,她知道,可是让人捉摸不透的是,他为何今日突然来了这么一出。   戚慈打起精神来,她其实也有些疲倦了,可是她还是露出一个小欧让,并且尽量温和地说道:“小九,赶紧起来,地上凉,别动不动就跪着,对身子不好。”她没有问他怎么就突然又跪下这样说,只是更多的是担心他这样跪着对膝盖不好。   戚慈永远都是这样温柔的一个人。   可她越是这样,就越让森九心里难受,他昂着头,开口道:“神女大人,我的手脚麻利极了,干活很利落,而且我很听话的。我比阿溪做事情利索多了,能不能……能不能让我跟着您呢?”他原本觉得这样背后告状不太好,可是一想着阿溪洗衣裳的动作,又觉得她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最好别待在神女大人身边。   这还是戚慈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她以为部落的族人都飞非常的淳朴,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现在看来,其实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心思的。   森九嫉妒阿溪能够时常待在她的身边,于是他想取而代之,贬低对方抬高自己,这些都是人性的本能,戚慈没有什么想说的。   她有些疲倦,却也没有生气,解释道:“森九,阿溪时常跟着我,并不是在为我做什么事情,我也不是吩咐她去给我做什么杂事儿。她跟着我,是因为她想学习很多东西,同样的,这些东西也是我非常愿意教导给她的,不单单是她,我也愿意教给族落里的所有人,无论大小无论老少。”   “可是阿母说,女子就应该勤快、多做事儿才对。”森九有些糊涂了,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女子要勤快,要能做事儿。然而现在阿溪没有达到森九心中这样的水准,于是他觉得这样的人不配待在戚慈身边。   戚慈蹲下身子来,和森九平视,她摸了摸小孩儿的脑袋,微微叹气道:“森九,女孩子应该勤快,可是不应该多做事儿啊。而一个人的好坏和优秀与否也和她是不是多做了事情没有关系的。”她又摸摸他的头,接着说,“你瞧,我不就没有做什么事情吗?甚至我‘懒惰’到连每日的食物也是不亲手做的。可是,森九,倘若你觉得我也是坏得,便不会说要效忠于我,意思是在你的心中,我这样是好的。”   森九被戚慈的话弄得脑袋;里面一团浆糊,他有些迷糊了,恍惚说道:“您是不一样的,您厉害极了。”   戚慈有多厉害,早就在猴子的口中传遍了整个部落了,森九自然也是知道的。   “我厉害极了?”戚慈轻笑两声,“那阿溪也是很厉害的。森九,你要知道,评价一个人、看一个人永远不能片面的从一个角度就去否定一个人,一个人是有很多很多面的。没有人规定,一个姑娘好不好是和勤快挂钩的。”女孩子不是做事和生育的工具,是不需要用这些来肯定自身的价值的。   做事麻利自然是好的,可是不麻利也不代表不好。   “小九,你这样背后告状也是不好的哟,去,找阿溪去。”戚慈站起身,摇摇头,示意他赶紧去。   与此同时,山下的阳光正好,万水镇的景家别院之中,景翘连着服用了好几日的青蒿丸,病情竟是几乎大好了,正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呢。   “她说的话当真没错,多晒晒太阳总是好的。傅姆,我如今也差不多好了,答应她的事情……也应该差不多了。”她景翘,是景家少主,自然不会不认账,该兑现的诺言她绝对会好好的兑现。   名满天下,行,就从名满苑城开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大家,作者真的太困了,就觉得好累好累,我之前检查有颈椎病嘛,因为工作很忙一直都没有去做理疗,现在我觉得更疼了,真的感觉要撑不住的那种了~我先发一章,上午作者君想睡一睡,然后下午补更新和码字,宝贝儿们晚安了~ 第23章 二十三 女子   景翘的阿父曾经留有后招,他去后,景家的人脉通通交予了景翘。这些人脉又大多聚集在边疆和苑城,可以这样说,景翘只要不自己作死,便能在苑城生活得极好。说不得燕家的日子都没有她好过。   可是她心有不甘。   她早晚有一天,会让景家变得比从前更好,也会重新回到都城。   景翘想起那个一本正经的戚慈,眉眼生得颇有些仙气,却做着一眼一板的事情,连笑容都有些板正啊,分明对着她身边的那个小姑娘她不是这样的啊。   “傅姆,你瞧今日的阳光,是不是很好。”景翘半躺在椅上,笑着说道,她已经很久没有露出这样的笑容了,让人有点心酸,“去联系陈郡守。”郡守,就是一郡之长官,苑城属于下林郡,苑城之于下林郡来说,几乎等于王都之于吴国。   景翘的傅姆姓林,景翘为了表示亲近,一般不唤其姓氏,二婶直接唤她为傅姆亦或阿姆。   听闻景翘的话,她的神色没有丝毫的惊奇,反而说道:“应该的,那位淑女将您治好,便是千万金景家也舍得,何况这点事呢。”她是高看戚慈一眼的,在她看来,戚慈和少主更像是一类人,她打心底尊敬少主,自然也是尊敬戚慈的。   景翘微微侧头,边上有着盛开的花儿,她随手便摘了一朵,拿到眼前大咧咧地晃动了几下才笑着说:“阿姆啊,她的要求可不是千万金能换来的。纵然是千万金也比不上这个承诺啊。”   陈郡守的郡守府就在苑城之中,从万水镇驱赶牛车到苑城只需要半日,算得上是极其近的了。   林傅姆亲自坐着牛车去寻他,就是怕将少主这件事给弄砸了。   戚慈不知道景翘已经开始履行承诺了,森九被她教育过之后,恹恹跑去找阿溪,他也察觉到了在背后告黑状是不好的,他会告诉阿溪,他才是最应该待在神女大人身边的。   他过去的时候,阿溪已经不再溪水边了,而是回到自己家中的院子里晾晒衣物了。森九隔着院子喊道:“阿溪!阿溪!”那院子的篱笆低矮得很,也没有门,两人四目相对。   阿溪自然认得森九,一个部落住着,谁不认识谁啊。   她和阿兄都和森九没有任何交集,他来这里干什么呢,阿溪一边晾晒衣物一边问道:“森九你来这里有何事呢?”   “阿溪,我阿母说,女子应该勤快些,家事做得,地里的事情也要做得。我刚才瞧见你洗衣物了,动作甚是缓慢,你这样,待在神女大人身边怎么能帮她做事儿呢?我方才去和大人说过,可是她说姑娘不是用来做事儿的我也不该背着你说这些,所以我来我来给你道歉,并且当着你的面亲自说。”森九比阿溪小不到一岁,他这个年纪,逻辑清晰还能钻戚慈话里的漏子,实在是有些聪慧的。   这话把阿溪惹毛了,她将衣物丢进木盆中,抄起捶打衣物的木棒,就要打森九。她走到森九面前,举起木棒,却迟迟没有落下,她将木棒丢在地上,笑着说:“她不会高兴我打人的,森九,你将她看得太狭隘了。你记得她曾经给我们讲过的故事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既然连出身和过往都不用在意,那么何必在意为男为女呢?”   她的眼神有点像戚慈,森九突然就发现阿溪真的很像戚慈。   他有些犹疑,但是还是努力辩解:“我不是说为男为女的事情,我也没有看不起你是女子。”世人多看不起女子,吴国虽然好一点,可是在家中有男丁的情况下,女子也是没有继承权的,这就是国情,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在部落中,也是这样,因为女子都是要出嫁的。   “你是!你阿母说女子应当勤快多做事,那你为何不多做事儿呢?你会做豆饭吗?会洗衣物吗?森九,你瞧,你还不如我呢。你这样要求我,不是因为我不够勤快,手脚不够麻利,而是因为我是一个姑娘。”因为她是一个姑娘,所以觉得神女大人不应该教导她这么多,因为她早晚要嫁人要待在家中做事儿,因为她是一个姑娘,所以不应该伶牙俐齿说这么许多。   可是凭什么呢?   森九被阿溪说得哑口无言,他才突然正视起阿溪。这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小姑娘,其实比他能干多了,她穿得简陋,却生气勃勃。   “对不起……”他突然深深鞠躬,然后头也不回离开了。他会变成一个更棒的人,早晚会堂堂正正站在神女大人身边的。   森九本就是一个聪慧的人,一下子被点醒了,就什么都想通了。可是当着森九面还理直气壮的阿溪,在森九走后,眼泪就在眼眶之中打转了,她咬着牙将衣裳晾好,头也不回就去戚慈的屋子里了。   戚慈忙了许久,终于将瓷窑的里外结构都画好了,她不敢保证这个一定就没有问题,但是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的,现在需要的是如何来实践,人们愿不愿意实践?   若是当真要修葺屋子,可能每天都要烧窑,那族人做其余事情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卖菇的那点银钱可能撑不了生活,戚慈的目光渐渐转移到了手上的手镯上来。   “笃笃笃。”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戚慈有些疑惑这又是谁来了。   “进来。”她的目光从手镯上收回来,现在想的应该是这个瓷窑交给谁来负责,石老又愿不愿意负责。   进来的人是阿溪。   在看见戚慈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神女大人,女子当真就不如男吗?”她的眼眶有些红,脸上没有委屈,可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的确觉得委屈了。   戚慈立马就想到了是怎么一回事了。   她放下手中的炭笔,冲阿溪招手。“怎么会呢?在很久很久以前,氏族还是以女子为尊的,然后渐渐就被男子取代了。这是因为时代的发展,男子气力更大,于是他们变成了主导方。但是阿溪,这不等于说女子就不如男,这只是一种社会形态。”她斟酌着,在思索应该怎么去给阿溪说这种情况。吴国尚且算是开放的国家了,其余六国尚且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戚慈不是圣人,她救不了这么多的女子,能做的就是从部落开始,从阿溪来时,告诉她们,女子不是不如男。   “他们能做到的,我们不是不能做,而是他们更擅长做这些。阿溪,你看,下地干活,上山打猎是不是都是男人去做更快速?在做家务,织布采摘上面,是不是我们女子更擅长一些?这就是不同的天赋,可是这不代表说我们不如他们?在识字上,你是不是比那么多的男孩子都快,比森九也快。阿溪,每个人的天赋都不一样的。阿溪,你会变得很棒的,比很多很多人都棒。”   “比男孩子都棒?”阿溪忘记了哭,睁着一双大眼睛问道。   “比男孩子都棒。”   “公子,前面就是苑城了,我们下车吧。”贺老将车赶到城门前,淡淡说道。   有风和巫芒他们下车,慢慢排队进城。这一行人一看就是贵人,能驱赶得起马车的,怎么可能是普通平民呢?守城的小卒也不敢伸手要钱,连忙粗略审视一番就将人放进去了。   苑城作为下林郡的郡城是非常繁华的,有风之前说过,这是吴国边境最繁华的城市是认真的。他们没有在城里面多逛,先去寻了个客栈,停好了马车,开上几间屋子,纷纷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吴国的服饰之后,才出了门。   吴国的衣裳多为宽袖,讲究个风度。这点和越国又有不同,越国大多数贵族和文人雅士亦或是富人都穿着比较利落,多为窄袖,还有直接穿胡裤马靴的。可是在吴国,但凡有点身份的,那都是穿着宽袖长袍,头发披散。   入乡随俗,巫芒和有风都换上了衣物。有风从没有穿过这般累赘的衣物,感觉走路都缓慢了许多,于是眉头微皱,却不知道这样子的他在路人的眼中,是怎样的一副美景。   却碍于他眉间的冷意,迟迟没有女子敢动手,终于有人踏出了第一步,走上去递上了一支娇艳的花儿,接下来面临的就是无数的花,不过这些人到底是不敢给有风,全递给巫芒他们了,偏生递花的时候眼睛一刻都不离有风,他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民风,实在是惹不起。   “这儿的女子……实在是太胆大了。”最后有风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半晌后吐出一句话。   “公……您倒是别看好戏了,您说说这些花儿要怎么处理才好。”巫芒怀中抱着一大堆花,各色各样的。阿哑是个女子,这些人的花儿不给他,贺老上了年纪,于是也不给他,何幸抱着有耘,于是花儿也落不到他身上,最后竟是全在巫芒这里。   阿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巫芒,她看着看着,竟然露出了一个笑容,尽管谁也没看见。   有风没有说话,突然看见一旁有个卖花的小姑娘,便指着那姑娘说:“将花都送给她把,待她卖出去,也算是多一份收入了。”   “也好。”   巫芒抱着花走过去,有风和其余的人在一旁等着他。这时候他们的身边走过两个人,这两人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知道吗?景家那位患了恶疾的少主被人治好了。”   “不是文医师都说没救了吗?怎么的又救回来了呢?”另一个人好奇问道。   “嗨呀,听说是一个叫胡山先生的人,发现了又一种叫做青蒿的东西可以治疗呢,人家直接就公布出来了呢,真是一位极好的人啊。”尽管不知道青蒿是什么,可是听闻这样的恶疾竟是能好,治疗的人还不藏着掖着药方,这说话的人也是非常敬佩的。   听闻这话,有风原本半低着的头立马抬了起来,看向了那两人。   “你们说的胡山先生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阿溪:我差点忍不住就打了这个小矮子!   慈慈:没关系,以后会有人帮你教训这个小矮子~   有风:没问题,交给我~   森九:要出人命了,师傅,轻点,我再也不敢欺负小姑娘了……   讲真,作者君希望每一个遭遇过重男轻女的姑娘都活得漂亮,给所有看不起自己的人一耳光;也希望如果有人遇见这样的,说什么姑娘不如儿子的情况,哪怕是偷偷的,都能给小姑娘一点鼓励,告诉她不是这个样子的,这年月,分明咱们都是小仙女,凭啥要活得不如谁啊。在被歧视的路上,需要鼓励和正确的引导。(妈蛋,我在说什么,有点语无伦次了2333)   今天过了一个非常颓废的一天,作者君睡了一天,现在感觉好多了,没有那么累了,非常非常感谢每一个支持作者的小天使,关心作者君的小宝贝们,超级感动的,鞠躬~爱你们,么么哒~ 第24章 二十四 一眼   方才还兴致勃勃和人交谈的人一下子就被吓住了。   有风一看便知,于是收起了自己面上隐约出现的冷意,转而强行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晓得这个笑容更是让说话那人吓得倒退了一步。   他又不吃人,至于吗?   “胡山先生在哪里?”有风索性也难得强装笑意,他不笑的样子极其冷漠。可是他不知道,在路人眼中,他的笑容就像是狼露出的笑,恶意满满,那才更吓人呢。   “这……这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啊?”那人也奇怪,怎么的就问到他头上来了。   “你不知道?那你们在谈论他?”怎么连当地的人都不知道呢,有风就想不明白了,胡山先生到底是谁,到底在哪里,弄得这么神秘,上辈子也是如此,见过他的人也屈指可数,他的身上到底有神秘秘密,如此的见不得外人?   他曾经多么多么想见他一面啊。   那人想说什么,可是却被他的友人拉了一把,然后他的友人说道:“既然叫胡山先生,您不妨前去胡山镇瞧一瞧。胡山镇背靠着胡山,想比两者之间必然有些联系的。”说完他就拉着友人匆忙告别离去了。   直到走远了,这人才说道:“你瞧瞧方才那人的衣着和气势,像是个普通人家出来的吗?就你这人傻乎乎的,还想着给人顶回去呢……”   有风能记得吴国的大致郡城已经不容易了,毕竟对于他来说,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苑城下边有个镇叫做胡山镇,有座山叫做胡山。   其实他应该知道的,毕竟上辈子在胡山出现过太多太多的奇迹,但是他醉心对外战争,很少去管这些时期,等到他想去了解关于胡山先生的一切的时候,却又想着等着这个人走到他的面前来,结果到死也没有等到。   但凡他上辈子用点心思,也不至于如此,也不至于这辈子连点线索都没有。   巫芒好说歹说才将花儿全给了那卖花的小姑娘,一回来就听见有风说了一句话:“收拾行李,去胡山镇。”   “为何要去胡山镇?那是哪里?”一个小小的镇,那样的环境,让巫芒有些皱眉,他不知道方才发生了什么,怎么公子突然就要去胡山镇了。   公子的命令,不能违背,巫芒没有再多说什么,这么多年,他太熟悉有风了,当他抿嘴不说话的时候,就代表他的心中已经坚定了这个想法,旁人说再多也无用,他就是这么倔强和□□的一个人。   陈郡守好歹是一方郡守,换句话来说,其实几乎等于苑城的土皇帝,他想做的事情几乎就没有做不成的。在收到景翘的消息之后,哈哈笑出声,景翘的阿父曾经救了他一命,可以这样说,没有当年的景公,他陈懋早就尸骨无存了。   景家遭遇此难,其实是景公早已经预料到的了,他没有办法阻止。陈懋是他生前最信任之人,于是才将景翘送过来。可是谁也没想到景翘一来苑城就染上了恶疾,陈懋就算心里再着急,也无济于事。   只能送去万水镇求医,可是万万没想到,他们竟说景翘的病早已经药石无医了。   林傅姆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几乎是声泪俱下,她从景翘小小一团的时候就照顾她啊,景公已经去了,倘若是景翘也去了,她恐怕也是要跟着去了。戚慈永远不会知道,她做了一件对于林傅姆来说,多么伟大的事情。   听闻是这胡山先生救了景翘,陈郡守二话不说就应下了这件事。一方郡守想做的事情,自然是容易极了的,于是关于胡山先生的好名声,竟是先在苑城传开,渐渐传去了县里和乡镇之中,想来不需要多久就能将村落里也传遍。   人们对于和自己有利的事情,总是特别感兴趣的。疟疾本身就是一种恶疾,早前说过,这年月不是每个人都看得起病,也不是每家每户都能供得起家中有个药罐子。倘若是当家的病了,这个家的生活维持的就会有些艰难了。   能知道青蒿可以治疗疟疾之中恶疾,对很多人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尽管不是每一个患病的都能救回来,但是只要病得不严重,那就是有救的,这样岂不是好事?   转眼又到了下山的日子,这次不是猴子带头了,带头的人是大山,大山说是想去看看外面变成了什么样子,于是猴子自然将带头的位置让给了大山。   临走前,戚慈非常慎重地将她这几日所画的木板拿给了石老,石老接过去,只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就这一眼,戚慈就知道石老一定是懂得这是什么,她深深一鞠躬:“还望石老……深思。”   说完就告辞了,下山的路上再没有回头。   大山走在前面,戚慈走在中间,这一次她没有带着阿溪,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些事情不适合阿溪听见,也不适合部落的人知道。是需要她一个人去完成的,一件寂寞的事情。   所有人只需要知道,有一个叫做“胡山先生”的人永远站在部落的前面就可以了。   下山的路走起来总是格外的快,也许想着梅花菇和豆腐的价值,所有的脸上都是带着笑容的。关于豆腐如何同赵原议价,戚慈已经将能预料到的情况都同猴子仔细分说了。   走到胡山的脚下,能看见一些稀稀落落的村舍,他们没有停留,沿着土路往前走,约莫走了半个多时辰,传来了“哒哒哒”的声响,这声音有些奇怪,戚慈一行人停了下来。   这声音,有点像马蹄声,戚慈在心中想道。   果真如此,不一会儿,就有一辆马车行驶了过来,赶着马车的是一个穿着短打的老者,他看见戚慈他们后,将马车停了下来,不知道冲马车里面说了什么,然后从马车上跨下来,慢慢走到大山的面前。   这老者的神情很淡然,但是却非常的知礼,他拱手称道:“这位壮士,请问此去胡山还有多少时辰?”   这话问得人有些发愣,连大山都不知道如何回答,胡山这般大,此去恐怕谁也不知道要多久才是。他斟酌了一会儿,也拱手回答道:“能瞧见吗?那边隐隐约约绵延的一片山都叫胡山,你们若是问山脚下的村落,那约莫还有半个时辰,走路。”   贺老看了看远处的山,收回目光后眼睫低垂:“多谢这位壮士。”他没有再多说,转身回到马车上,驱车就要离去。   马车慢慢从戚慈他们身旁驶过,马车的帘子突然被人掀开了,露出了一张俊秀无比的脸,戚慈心神一跳,不知为何就偏过了头。   一时间四目相对。   整个空气都仿佛停滞了一般,有风掀开帘子就看见了转过头来的戚慈。大概这就是命运,注定遇见的人,无论如何也会遇见。   后来回忆这一次相遇,戚慈说:“我还以为他傻了呢,就傻不拉几看着就看着,不笑不皱眉的,白瞎了那副好面皮了。”   有风的说法却截然相反:“万万没有想到在这种乡野之间能见到这般容貌和气度的女子,相比王姬也丝毫不差。”这是他呆愣的其一,其二是,这个女子周围的人很是眼熟。   后来的戚慈分明知道他的话并不是那么完整,也笑笑不再追究他愣神的缘由。   微风吹过戚慈的鬓发,她眨眨眼睛将头发随意挽至耳后,对着有风笑了笑便扭过头往前路走去。   有风放下了帘子,心中有些不安。   这等乡野间出现这样的一个女子,这样的一群人原本就是有些反常的,况且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一行人有些眼熟。   说不上来究竟在哪里见过,可是他总觉得见过。   有风放下帘子就变得有些心事重重,巫芒是唯一一个敢与他说些玩笑话的,便一本正经说道:“怎么了?公子可是看上方才那女子了。”他掀开帘子的时候,巫芒也顺带着看了几眼。   不似凡间物。说的是她的容颜,也说的是她的气度。   有风看了巫芒一眼,没有多说,只是微微合眼,在脑海之中思索起来究竟是在哪里见过那几人。   直到他们行驶至胡山脚下的村落中,他也没有想起来,可是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了。   戚慈这边,却根本没有将有风一行人放在心上。有风的到来,在戚慈的心中连个涟漪都没有掀起来。进了万水镇后,大山和猴子就与戚慈分开了。   戚慈独自一人去了景家的别院。   景翘亲自迎接的她,看见戚慈,她爽朗地一笑:“给你的承诺,我完成了第一步。剩下的事情,咱们进来慢慢谈。”   戚慈勾唇一笑,点点头:“好。”   景家少主,景翘。 第25章 二十五 合作   上一次来到景家别院,临走的时候,戚慈说,希望景翘能晒晒太阳,外面的阳光挺好。   这句话固然是在隐晦地规劝景翘不要自怨自艾,要振作起来。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戚慈想看看景翘,值不值得她帮一把。   她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合适的合作对象。   景翘身上的病好得很快,她的心病好得似乎更快。眼神之中已经看不见之前的憎恨,转而化作一片清明。   这样子的景翘倒是更让戚慈高看一眼。她点点头,说道:“景少主病已大好,实乃幸事。”她一边说一边笑着往别院里面走去。   戚慈为什么要选景翘?有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她虽孤身一人,却是个心中有信念的人。她的很多点子可以和赵原的主家赵家合作,甚至她若是愿意也可以和燕家搭上关系,燕家好歹是个贵族,乍一听上去,不比没落的景家好听多了?可是这些都不是戚慈的选择。   商人商人,赵家远远还没有到掌控吴国经济命脉的地步,随便一个贵族都可以掌控他的命运,不是良人;至于燕家,一个连封地都失去了的贵族,除了好听的名声以外,还剩下什么呢?   也许就有人会疑惑了,那么相比之下景翘又剩下什么呢?   戚慈选择她,正是因为她什么也不剩下了。一个人失去了那么多东西,陡然从高处跌下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痛不欲生?还是生不如死?亦或是自暴自弃?   不是,是一种归于平静,不是没有感觉,而是将所有埋进心底,因为失去的早晚有一天会拿回来。在看见笑着的景翘的时候,戚慈就知道了,这就是景翘。   大病之后,凤凰涅槃。   贵族,不是失去了一个名头一个封号,就不再是贵族了。他们高于常人,是因为所拥有的那份底蕴,这是一些突然成长起来的小士族没有的,景家失去了封地失去了封号,可是这份底蕴还在。   戚慈看重的正是这份底蕴。自古以来,雪中送炭的情谊就远远高于锦上添花。   景翘带着戚慈穿过小路,最终在树下的石桌旁坐下。林傅母上了茶水点心便退到一旁去了。   她所站的位置不远不近,远了便看不见景翘和戚慈了,近了又会听见两人的谈话。   景翘轻轻饮了一口茶,这茶还是以往在家中饮用的茶,可是旧人和家却都已经不在了:“我叫景翘。”   戚慈眉眼带笑,没有饮茶也没有吃点心,也自我介绍道:“戚慈,胡山人。”   “戚慈?哪一个慈?”景翘突然来了兴致,问道,随后又接着说道,“胡山是我知道的那个胡山吗?你住在山上?难怪你说五日之后再来呢。”景翘不过也是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这个年纪,如果景家没有出事,她尚且还是个天真的小孩儿。   和戚慈相比,倒是看起来幼小一些的戚慈更成熟一些,当然实际上来说也是戚慈更成熟一点。   “慈爱的慈。我的确住在山上,就是你知道的那个胡山。”她眨眨眼睛,突然就大笑起来。   “胡山先生就是你吧。”景翘放下茶盏,笃定极了。   戚慈随手捻了块糕点,直视景翘道:“的确是我,希望景少主能够保密。”   “为何……你不直接……”直接公布药方,这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德,是一件大善之事,何须藏头露尾呢?景翘也没有想过她就这么一说,戚慈竟然当真就承认了。   这份直接和坦荡实在让景翘震惊。   “为什么?因为这世间容不得一个女子这般。”倘若一开始便说胡山先生是位女子,那么在世人的眼中,她首先就比别人矮了一截,无论是做什么,都要背着为女子的名头。   “容不得……确实是容不得!”景翘冷哼一声,想起了吴国君,她垂着的左手握成一个拳,指甲狠狠地掐进了肉里面去。   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因为戚慈太明白景翘心中最恨的是什么,恨着世间对女子的歧视。   攻心为上啊,戚慈慢慢端起茶杯,浮了浮茶沫,饮了口茶水,等着景翘开口。   “你今日来寻我,不会单单只是来看我的病情是否有好转的吧?”景翘不是个傻子,“你说治好我的条件是‘胡山先生’这个名头名满天下,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整个苑城、胡山镇、万水镇都会知道你的名声,人口相传,传遍天下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换句话来说,你要的承诺我已经做到了。”她的脊背挺直,言语不疾不徐,她的声音算不上甜美,低沉得和旁人不同。   戚慈的声音更为缥缈,树荫婆娑,微风徐徐,她的声音像是从那九天之上传来的一般:“自然不是单单来看你是否已经病好。”她笑着挑眉,纯净的眉眼像是突然染上了极致的诱惑,那一瞬间,她的五官在金色斑斓的树影之下耀眼得让景翘都晃了神。戚慈的发带轻飘飘地落到了地上,黑发在她的身后披散开来,谁也没有在意。   一个人,怎么可以妖艳和纯净并存。这两种并存的人,必然是祸国的妖姬。景翘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这一刻正在做什么,是不是即将要做一个,做一个或是升天或是下地的决定。   “你若是,尚在床榻之上,纵然病好,我也会转身离去。可是你站在阳光之下,看上去像是傲然枝头的花。”她放下茶盏,茶盏落到石桌上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来,“景少主,我们做个交易吧。与你,百利而无一害,与我,亦如此。”   她们谈了什么,谁也不知道,这场谈话倒是没有过多的忌讳。后世的史学家称这场谈话为十月合约。   这场谈话以及两人暗中签订的合约在历史上的地位非凡,被称为女性地位崛起的开端。   是从这一刻开始,女子再不必一定要待在家中相夫教子,戚慈给了所有的姑娘们,第二个甚至是更多的选择。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画面跳回大山和猴子那里,他们一行人受到了赵原的热烈欢迎,这种热烈比前一次来得更加猛烈一些,仿若排山倒海一般。   “你们可算来了,小兄弟,这次你们可有带那名曰‘豆腐’之物?”他已经等不及了,谁也不知道他这几日有多煎熬,简直煎熬到不行。就像是眼前放着一块金砖,他却就是拿不到一般,那种挠心挠肺的感觉,简直快让赵原崩溃了。   直到大山和猴子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想看见了救赎一般。赵原没有看见过大山,可是大山给他的压力远远大于猴子,也许是因为大山那健壮的身子,看上去不像是好欺负的样子。   赵原一下子有些踌躇,猴子看出来了,立马嬉皮笑脸说道:“怎么的,赵掌柜觉得豆腐尚能入口?”话虽然这么说,可是他的眼神却不是这么说的,眼神之中分明就是骄傲得不行的样子。   “何止是尚能入口?简直就是稀世美味,小兄弟,你们先生一定相当了不起。”他现在不但客气地唤道小兄弟,还随便拍马屁道。   猴子立马昂首挺胸道:“我们先生自然是了不起的。”   “是是是,小兄弟,咱们来谈谈这关于‘豆腐’的事情如何?”赵原小心翼翼问道,现在是他有求于人,半点马虎不得。   等的就是这句话,猴子眨眨眼,笑眯眯地看着赵原,点点头清脆说道:“好啊。”   “成,这屋子就暂且先租给贵人们了,小老儿就先行退下了。”说完这句话,老叟走得飞快,生怕有风他们再叫住他。   要他说也奇怪,这些驱赶着马车的大贵人,怎么不住城里的大宅子,竟是要在他们这个小小的村子寻个屋子住下。可怜见的村子里都是些茅草屋,哪里来的好屋子给他们住啊。   好不容易能找到个上好的茅草屋已经很好了,老叟自然跑得飞快,生怕被贵人问罪。   贺老看着这破破烂烂的茅草屋皱眉道:“公子,我们当真要住在此地?”这屋子破烂成这样,纵然是他们能受得了,可公子和小公子打小金尊玉贵长大,哪里吃过这种苦。   “自然当真。”有风还在思索究竟在哪里见过戚慈一行人,根本就没有心情管住哪里,其实他哪里就有这般娇贵呢?上辈子行军打仗,什么苦头没有吃过,有间屋子住已经算好的了。   有风都这样说了,贺老自然只有妥协了。张罗着要去找村民们买些碗和盆之类的。结果搜罗回来的只有一堆石器,连个陶碗都没有。   连何幸都忍不住抱怨了两句:“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人用着石器呢?”   “大兄,你看,这碗上的蝴蝶好像活的啊。”有耘还小,在何幸的怀中,却和何幸的关注点完全不同。   蝴蝶……像活的一样……   “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知道了……”有风突然就站起身来,脸上是满脸的兴奋,“贺老,驾车。”   他知道为什么那一行人如此眼熟了。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谢谢留评讨论的宝贝们,以及表示喜欢女主的小可爱们,能让你们喜欢一篇文和喜欢一个角色,是作者最开心的事情,左右脸一边给个么么哒~   最后,也不知道说点什么了,作者君准备每天定一个时间发文,这样应该会方便大家追文一点,好了,很晚了,晚安,爱你们~比心 第26章 二十六 要事   上一世,有风是个不太合格的帝王,却是个相当合格的将军,若说有人能和他比肩,那只有吴国的威武大将军了。   两人交过一次手,他远远见过那人的模样,有一条斜长狰狞的疤痕从他的左眉骨直直划入下巴 ,猛然瞧上去,竟是有些吓人的。听闻这位将军在吴国的名声也不是那般好,说出去也是为能止小儿夜啼的狠角色。   从这上面说来,和有风差不多。   说来也是巧合,这位原本应该是五年后才遇见的威武大将军,竟是让有风提前遇见了,这个人就是大山。   吴国的威武大将军,从最底层爬起来,搁在现代就是一部活脱脱的励志史。他的事迹鼓舞了多少原本不愿意从军的少年郎啊,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曾经师从胡山先生。   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他是胡山一派的人,倘若有风只是觉得他一个眼熟,也不会这般震惊。盖因这一行人之中,还有熟人呢。   活的蝴蝶,展翅欲飞,这等好的雕工,世间难寻。可是有风上辈子见过,一个男子,头戴发簪,那簪子上恰好有朵兰花,那兰花孤傲至极,与这雕工同出一脉,他曾问这簪子何出所得,来人答曰自己所刻。   而这个人,是一个一张嘴说遍七国的说客,是很多王君又爱又怕的谋士,亦是胡山先生的门徒。   这个人就是走在戚慈身后的猴子,当然现在的猴子尚且还面容稚嫩,为着能多赚一些银钱和赵原不停地相互试探呢。   “这豆腐产量如何?”这是赵原最关心的事情,产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了豆腐要用何种方式去售卖。   猴子眼皮都没有眨一下,睁眼说瞎话道:“这玩意的制作可麻烦了,大致需要五六日的时间,其中工序复杂又漫长,最后的产量约莫也就那样的。关键是这是我们先生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非常不一般的。”他的话里话外都是豆腐不易得,话里话外都是那位神秘的先生。   赵原知道自己不应该有好奇心,多年为仆他都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好奇心这种东西,可是这个时候,他心里是非常想知道这位先生是谁的,索性面对的也不是家主,他也就多嘴一句了:“敢问你们先生名号?”   “我们先生名号就是胡山。”猴子挺胸说出戚慈的名号来,眼中是满满的骄傲,不单单是他,包括大山包括后面的其余族人,提起这个名号都是一脸的骄傲。   在他们看来,胡山先生就等于戚慈,戚慈就是他们部落的神女大人。   原来是他?在景翘的安排之下,胡山先生的名头几乎等于苑城周边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每一个人都牢牢记着这些话,自然也就记得了胡山先生的名号,这样一个人,倘若他之后再无成就,也许声名就慢慢跌落了,渐渐不会有人再记得。可是只要他有一点不甘于平凡的心,就不可能是个山野村夫。   能做出豆腐这种贵族家中尚且没有的吃食,可见这位胡山先生不是个拘泥于常规的人,这样的不走寻常路的人,才是最奇妙的人。   赵原点点头:“我早该猜到是这位先生,实在是……”他笑着拱手,没有再说后话,但是猴子敏锐的发觉赵原对他们的态度比之前更好了一点,其中的深意不言而喻。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戚慈一定要树立一个“胡山先生”挡在前面了。   没有胡山先生,他们就是一个弱小的被人瞧不上的山里部落;有了胡山先生,他们就是学者隐士的门徒、随从……不管是什么,都会被人高看一眼,这还是在胡山先生的名头,尚且还不算极其有名的情况下。   猴子不敢想象,倘若有一天,这个名头当真名满天下,到那一天,又会是个什么境况。   “既然小兄弟告诉我这豆腐产量不高,那么小兄弟是打算如何定价呢?这样,按照每块豆腐一两银如何?”这个价格已经是非常高了,但是猴子并不动容。   这不是赵掌柜的底线。   他很是懂得察言观色,能看出赵掌柜隐隐露出来的笑意和更深处的忐忑。   他也在思索这个价格是否有些低了。   猴子正在思索赵掌柜的底线。   气氛一时间有些胶着。猴子突然就笑了,这一笑,整个氛围才算是破冰了。   “先生教我一种新的方式,我学个您听一听可好?”猴子一挑眉,就接着说道,“无论您卖出多少块豆腐,定价几何,我们每块豆腐都不算您的钱,待到你卖出去之后,每块豆腐,我们要抽三层利。”两层利,乍一听不算多,可是加在一起恐怕就有些吓人了。   赵原一听,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来,像是朋友一样规劝道:“这样的话,你们会背负一定的风险,倘若这豆腐无人问津,你们岂不是亏损严重,不若一块一银来得省心啊。”他的话中意味深长,显然是更喜欢和猴子他们做一锤子买卖。   “这话就有些不对了,风险伴随着的……都是利益。承担得起多大的风险,才能享受得起多大的利益。更何况,先生做的东西,没有理由无人问津,也远远不止一银。”猴子的话说得不重,甚至还称得上很是客气,可是他的态度显然不若他的话这般友好。   说着客气的话,却有着最坚定的态度,他其实已经显现出了一个说客的雏形,这是戚慈一手带出来的。   她教导他如何应付赵原,到现在他已经融会贯通。   戚慈的底线是两层利,他已经懂得喊出三层利来了。   果然,赵原鼓鼓掌,笑着点头:“小兄弟口才了得。”短短这么几日,这人和他第一次见他几乎已经是天壤之别了,赵原很是好奇,那位胡山先生是个何等了不得的人物。“两层利,这买卖我赵原应了。”   “各退一步吧,两层五。”猴子的话平淡却格外铿锵有力,他有这个底气。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悄然变化。   就像部落,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物质上面的,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善,住的还是茅草屋、吃的还是菽、穿的也依旧还是麻布,可是精神面貌和戚慈来之前变化太大了。   猴子和大山挺不直的脊背,族人挺不直的脊背,渐渐就挺直了。每一人的心中都会想着,纵然是外面的人看不起他们又如何,他们有神女大人,神女大人和外面的人是不一样的。   毫不夸张的说,戚慈重新点燃了他们原本已如死灰的自尊心。一个民族,什么最重要,傲骨和民族的认同感,那颗因为我生来是这个国度的人的那种骄傲与认同感。活在这个国家,我很幸运。   生在这个部落,我很幸运。   后来猴子说,就是在这一刻,他才觉得自己生在这个部落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感,虽然似乎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可是他整个胸腔都是幸福。   无论胡山人走了多远,去到什么地方,他们始终记得自己是胡山人,家在山里,家里有个漂亮的小姑娘和一个眉发渐白的老头等他们回去呢,当然,还有家人。   赵原心中估摸着猴子不会再退步了,于是笑着答应了下来,这桩买卖就这样谈妥了。双方甚至都没有签订什么契约,猴子就说了两个字:“信你。”两人互相捶打了两下对方的胸膛,氛围一下子就愉悦了起来。   有风最终还是没能驾车出去,原因很简单,这边的路他们一行人没有一个人熟悉,竟是驾车出门都不知道往哪里开的哪一种。实在是惨烈,一出门就几乎等于懵了。   这边走过去有好几条分岔的走去不同的镇子,暂时不是他们能弄明白的,关键还是并不知道戚慈他们去的是哪一个。   有风也是拼了,堂堂一国的继承人,在路边就这样等着:“他们早晚得从这路上回来吧。”   这倒是,有风等啊等啊,终于远处来了一行人。   大山还是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戚慈,一行人都忍不住心中的激动,那可是两层半利啊,大家都觉得部落的日子一定会比之前过得更好。这一次他们不但买了盐和麻布,还买了一些菽,菽的价格不贵,却是必备的粮食。   有风往外一跨步,就堵在路中间,那样子,倘若不是他样貌生得俊秀,活脱脱就一流氓。   “壮士这是何意?”他横在路中间,原本就不算宽广的路自然就不好过了,大山便出言一问。   这样一近看,有风更确定大山的身份了,于是他干脆一问:“胡山先生在何处?我寻先生有要事商议。”   这话一说,大家都懵了,胡山先生的名头才打出去多久啊,怎么的就有人有要事相商了呢?   既然是关于胡山先生的事情,大山也不好回答,关键是他也回答不了,于是戚慈站了出来。   “你有何要事寻先生?”她站在有风的前面,看上去温和极了。心里却在思索有风的来路,一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坐着马车的贵族,来找一个将将才有点名声的胡山先生做什么?是好还是坏?戚慈的心里也有点拿不准。   “要事。”有风看了一眼戚慈,又问道,“你能代表先生?”这一群大男人,派个小姑娘出来说话是什么意思,未必这姑娘和先生的关系不一般?   有风打量着戚慈,眼神中的疑惑渐渐化作了然。   “莫非你是先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然后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编编商量了什么时候入V,定的是周四也就是后天,然后非常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我知道可能有的小可爱要走了,但是希望你们走的时候千万不要告诉作者君,让作者君沉浸在你们都深爱我的美梦之中吧~   我还是希望大家都支持正版的啦,入V当天评论会发红包,怎么说,其实作者君经常发红包来着,领了我的红包就带我走呀,嘤嘤嘤~最后求一波评论和收藏,爱你们么么哒~   老规矩入V当天三更,入V后日更随便定个时间,每天就那个时候更新了,至于什么时候,大家可以都讨论讨论,大概晚上会比较好吧~ 第27章 二十七 问答   “莫非你是先生的闺女儿?”有风一时间实在想不到戚慈的身份,为什么提到胡山先生,周围的人谁也不敢多说什么,让个小姑娘出来说话。   固然这小姑娘得样貌实在生得不错,可是从这样的举动之中也能看出来她的地位非常高。   在有风的想象之中,胡山先生应该是个有些年纪的人了,也许成家了也许没有。现在这个小姑娘站出来了,在有风看来,这姑娘兴许就是胡山先生的闺女儿。   他的知己都已经成家生子了,有风突然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有风这人吧,原本就不喜笑,看上去就有些冷淡,他心里头不舒坦,面上多少就带出来一点,自然就更是吓人了,看上去就是在摆脸色给戚慈看。   一时间大山和猴子等人心里都有些嘀咕了,这是在搞什么,专门堵在这里是想要找麻烦吗   戚慈看着有风的一张冷脸,原本就心里有些莫名其妙,可一听他竟是问她是不是先生的闺女儿,一下子就再也绷不住了脸上的神情了,噗嗤一下就笑出来了。   她一边笑一边打量着眼前这个人,身着绸缎,腰间佩玉,面色如玉,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突然觉得有点意思,一个大少爷来这种山野之地,究竟是有多重要的事情呢。   戚慈也说不出来自己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有风问她是不是胡山先生的女儿的时候,没有否认。她的不否认,在有风看来其实基本就等于承认了。   有风心中一股心酸,他冷着脸继续问道:“方便为我引见一下胡山先生吗”他又说了一遍,“当真有要事。”   “这位少年郎,你总得说说是什么事儿吧,我总不能稀里糊涂什么人都往回领吧。”戚慈约莫比有风矮上一个头,也就将将到他的肩膀处,她说话的时候仰着头,看在有风眼中,竟是莫名有点可爱。   有风心中的酸意微微压了一点下去。   仰着头说话的戚慈,那种天生自带的天仙气质消却了些许,多了一些十五岁的稚嫩和可爱。   “关于……这个天下的事情。”他没有办法回答戚慈这个问题,说轻了,他怕戚慈不放在心上,说重了,他怕胡山先生不愿意见他。   他的回答非常的模棱两可,如果戚慈真的是个小姑娘,也许就这样被他哄过去了,可惜戚慈不是。   她眨了眨眼,面上笑着,一点多余的神情都看不出来,心中思绪翻腾得如同一场暴雨狂风。这个人,要问胡山先生天下,天下是这样好回答的吗?   不对劲,这个人不对劲。   马车,锦缎,玉佩,天下。   他是谁?   “天下?天下是什么?”戚慈微微偏头,眨眨眼睛,“少年郎,我不懂什么天下。我啊,只知胡山,不识天下。”她的语气有着不符合她年纪的苍老,却一点不让人觉得为何,她的发髻有些凌乱,却显出一种惊人的美丽。   一颦一笑,皆如同天上之人。   大山的手压在了腰间悬挂的剑上,戚慈倒退两步,看着前方,没有抬头,脸上无悲无喜。   “只识胡山,不识天下?好!好一个只识胡山,不识天下。”有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可是他熟悉的人一件他笑,莫名都会一抖。“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就对这个矮矮小小的姑娘起了点兴趣,这可真是胡山先生的闺女儿,说的话都差不多。   “少年郎,第一次见面就问一位淑女的姓氏不太好吧。”戚慈勾唇一笑,有那么点皮笑肉不笑的架势,这时候颜值高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长得漂亮的人,皮笑肉不笑都像是在微笑,于是有风一点没有被吓到。   “也是,胡山先生知道了该怨我了。”他一心一意认为戚慈就是胡山先生的闺女儿,一时间对着她有种对着自家闺女儿的心情,“我叫有风……你可唤我……”可唤他什么?他原本想着按他上辈子的年纪,戚慈唤他一声叔不算过分,可是再一看她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自己也才十七岁,真是叫他什么都不合适啊。   有风第一次不知道说什么了。   一抹震惊从戚慈眼中划过,有风,有……越国国君姓氏为有。有风竟是越国皇室中人,这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吴越两国距离千里,胡山先生的名号尚且未有传出苑城,他是如何得知胡山先生的名头的,还以天下的名头上门来。   戚慈的眼神幽暗,莫名的,她在有风的身上察觉到了危险。   他不会伤害她,但是他会带来变故。   而这种变故却不一定是好的,戚慈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愁绪。这种愁绪,来得太突然,让戚慈也有些手足无措。   她和有风不一样,有风是真的经历了宫廷和战场的人,他背后站着整个越国,所以他有底气,本身性格就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什么都不怕,纵然是死,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上辈子,他偏执得想要统一七国,当上帝王,他成功了,然后发现其实这一切都让人索然无味。这天下之大,他坐在纯金打造的王座上,竟是没有一个人懂他。   所以这辈子他想来找胡山先生,他就来了,干脆又洒脱。   戚慈不一样,她是经历了现代社会的独立的女性,孤身一人长大,学会的是如何自保如何生存。她冷淡独立又敏感,但是曾经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她的内心是一个温柔又坚强的人。他们本来就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人。   一个肆意妄为,一个顾全大局。   当戚慈察觉到有风也许会给整个部落带来灾难的时候,她就停手了,不再和他多说什么。   “有风对吧,你想见胡山先生可以,很简单,我问你一个问题,五日后,我们依旧会下山,即时,你将答案说予我听,若是对了,我便带你上山。”她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一时间气势全开,凛然不可侵犯,当真的高贵得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女。   可是有风却觉得这样子的戚慈非常冷清,还不若方才抬头看他的时候来得鲜活。   他点点头,说道:“你问。”他也有些好奇,这个年岁不大的姑娘能问出什么样的问题来。   风晃晃悠悠地吹着,天空之中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了一朵云彩,挡住了日头,天空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周围的树枝婆娑摩擦,沙沙作响,听上去竟是有几分山雨欲来的意味在里面。   “天阴了。”大山看了一眼天空,说道。天阴下来了,或许就快要下雨了,他们需要尽快回到山上去,被雨打湿的山里会变得非常危险,他们固然是走习惯了的,可是戚慈不是,大山害怕回去的路不那么安全,于是提醒戚慈道。   戚慈抬头看了一眼,心里明白了大山的意思。   “这个问题是,胡山之中有多少棵梧桐。”她的声音无悲无喜,好像当真就是问了一个问题而已。   她说话的声音不算大,可是大家都听见了。大山他们听见了,后来赶过来的巫芒他们也听见了,有风……自然也听见了。   有风面上的表情没有变,何幸却是忍不得了,他一激动声音难免就有点尖利:“你这小姑娘是不想我们少主见胡山先生吧,笑话,这胡山这般大,你问少主山上有多少棵梧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何幸!”有风转过头,冷冷看了一眼何幸,他逾越了,何幸立马闭嘴低头。   “只要我回答出了这个问题,你就带我去见胡山先生吗?”有风眼神格外的锐利,眼神之中闪耀着看见了猎物的光芒,真是有趣,这个问题,太有趣了。   戚慈眉眼淡淡,微微一笑:“自然是的,只要你回答对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戚慈垂下了眼睫,不再多说一句话。   “好!”   戚慈一行人离去了,有风就站在路中,看着他们远处,直到再也看不见戚慈的背影,他才动了动,说道:“芒,你知道胡山有多少棵梧桐吗?”   芒看了一眼有风,心中一咯噔,恭敬道:“芒不知。”   “你说,她知道吗?”有风再问。   这个她是谁,不言而喻,这个问题,巫芒也拿不住,戚慈的外貌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做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兴许这个问题根本就是她随口一说,没有答案。   “芒认为,兴许是那姑娘随口一问,公子不必放在心上,若是想见胡山先生,还可以想其余的法子。”这胡山这般大,纵然是神仙来了,也不知道有多少棵梧桐啊。   听了这话,有风突然就大笑起来,笑过之后,他定神说道:“不,她不是随口一说,她是非常认真地在问我。”   戚慈是非常认真地在问他。   这胡山之上,究竟有多少棵梧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有好几个小宝贝猜对了有风要说什么,等会作者君挨着送个小红包,不对,图个开心~   最后明天回三更,明天的三更大概会早一点发,最迟大约在下午五点半,早的话可能一两点这样的,看明天亲爱的编辑啥时候有空~入V后作者君决定每晚九点更新,感谢继续支持的宝贝儿们,鞠躬感谢~   最后的最后来个段子博大家一笑吧   有风:单身路上一起走,谁先脱单谁是狗,知己啊知己,我以为你是个万年老光棍,万万没想到你闺女都和我差不多大了(痛心疾首)   胡山先生:我能脱单狗就狗,谁和你是好朋友(冷漠脸)   大山:等等……大人,您似乎已经单身很久了呀…… 第28章 二十八 梧桐(改错字)   有风无时无刻不在思索这个问题, 他想的不是答案, 而是为什么戚慈要问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做一件事总是有目的的,你将她的目的想到了,事情就很好解决了。   可是有风想不到戚慈的目的?也许就是单纯的阻止他见胡山先生?不, 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有风坐在荒草丛生的院子里, 偶尔有只虫子从他的脚上跳过他也不知道。   “贺老, 公子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何幸虽然被训斥了,可是他打小跟着有风,根本就不在意这些, 公子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没有比他这贴身伺候的更清楚的了。“那小姑娘显然是不想公子去见胡山先生吗?”这个道理连他何幸都能想到,没有理由公子想不明白啊。   “何幸,你又在背后嚼舌根了,去厨下帮阿哑弄些吃食去。”巫芒才从屋内出来,这屋子外边看上去又破又烂的,里面倒是也还好, 他和阿哑收拾一番也倒是能住人。   何幸看见是巫芒, 啥也不敢多说,点头哈腰道:“大巫吩咐得是,何幸这就去这就去……”他说完眨眨眼睛,一溜烟就跑; 。   这个何幸啊,巫芒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大巫,阿兄还要坐在院子里面多久呀, 外边下雨了。”有耘站在一边,小脸上写满了担忧,纵然是他年纪尚小,也知道阿兄在寻找一个叫做胡山先生的人,可是现在他必须要回答出一个问题才可以。   有风已经入神了,完全没有感觉到雨滴。他一直在想为什么戚慈要问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听上去非常随便的问题。   雨越下越大,有风还是没有反应,有耘就急了,要自个儿跑出去拉人了,巫芒哪里能让他去,这小祖宗的病才好多久了,也就一两个月的事情,先前病得都快死了。   巫芒亲自迎着雨将有风拉了进来。   戚慈他们总是是在雨下大之前回到了部落,这一次,因为下雨的缘故,没有开会,而是直接将东西分了。   在有风在思考戚慈的时候,戚慈也在心里面思考有风是个什么身份,他有什么目的。她心里面最大的疑惑就是,为何有风一个越国王族子弟会知道千里之外有个胡山先生,并且还认为这位胡山先生本事了得。   所为何事?所为这天下。   分明是那般平淡随便的语气,可是戚慈事后回想起来,那种平淡又可以称之为一种笃定。这个人实在不简单,她躺在床上,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渐渐的,戚慈就进入了梦乡,梦里好像也有有风这个讨人厌的家伙。   这雨一下,就下个没完。   好在大巫他们原本就知道最近会下雨,有准备倒是不怕。只是一下雨,部落的生活就变得闲适了下来,一下子,好像所有忙着做活得人都闲了下来。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戚慈心想既然如此,不如让这些孩子将她平时讲的故事讲出去当个消遣用,一时间部落就特别流行讲故事和听故事。人人都追问着接下来的剧情,这些孩子从没有受到过这样的追捧,一个个的心里高兴得不得了,脊背挺得直直的。   戚慈自然也就闲下来了,可是闲下来的她竟然比之前更繁忙了一些。她先前和景翘谈好了合作,身为合作者之一的她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的,自然得表示一点诚意。   她的诚意,只有她脑袋里面的东西了。   下雨天阴,用木炭写写画画的也就更费力了一些,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戚慈整个人都投入进去了,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进来吧。”她随口一说,却没想到来的人是石老。   石老的到来让戚慈一愣,随后微微一笑,她放下炭笔,说道:“蓬荜生辉。”石老能亲自来找她,就说明先前那个瓷窑的事情,他等于是答应了。   “神女大人太客气了,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思来想去,还是有些问题等不及想要问您。”石老端坐着,他的眼中蕴含着太多的东西了,他也担负着太多的东西了。   听闻这话,戚慈也不多说,看门见山直接就说:“您问就是。”她知道石老应该会有很多疑惑,或许还有很多的想法,可是她没有想到石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   他问道:“建瓷窑对部落利弊如何?”石老从小在部落之中长大,这里承载了他太多东西,这些东西没有一样不沉重。石老和大巫一样,甚至可以说部落里面的老人都是一样的,是真正全身心为了部落好的。   戚慈交给他木板的时候,他就知道,命运的齿轮开始旋转了。   这不单单是一个瓷窑的问题,其实也是改革的问题。大巫时常觉得是他自己将部落带到了没落,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部落又何曾真正的繁荣过呢?   从来没有,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赌一赌呢。   “有利……也有弊。”戚慈没有哄骗说什么百利而无一害,她不屑说这种谎言,“马上就要入冬了,显然我们的粮食应该不算太多,皮毛储蓄应该也不多。如果要建瓷窑,一切都顺利,烧好砖、建好屋子约莫也腊月了,算是正式入冬了。而这期间,势必部落的青壮年们就没有办法储备过冬用的粮食和用品了。”用这些去换一个未知的,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砖瓦房子,其实非常的大胆并且冒险。   戚慈完全可以等到开春再来做这件事,可是她没有再等,为什么?因为这一年的冬天,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冻死在茅草屋中。四面透风的屋子,纵然是南方的冬季并不算寒冷,也是熬不过去的,那种阴冷,伴随着下雨,浸透到人的骨子里面去了。   最先熬不过的,其实就是老人和小孩。   “这种弊端,我想,您的心中应该是有打算的。”石老知道,戚慈这个人谋而后动,从不会做无所谓的事情。   戚慈笑了,她一边笑一边无奈摇头:“这都被您猜到了?我的确做了准备。十日后,景家少主会派人送一批物资到胡山脚下,那是我托她帮忙购买的粮食、盐、麻布和其余的一些日用品,还有一些砖。”其他东西是用来储备起来过冬用的,砖是用来建窑的。   石老一下子愣住了,他以为戚慈的解决办法会是其余的,例如说服族人,让大家都辛苦一点,万没有想到竟会是这样的,他没有问戚慈哪里来的银钱。   他敏锐的觉得还是不问为妙。   戚慈哪里来的银钱,她将自己的手镯抵押给了景翘,说好等她有钱便赎回来。可是石老不问,早晚戚慈也会让部落的族人知道这些东西是用什么换回来的,不为其他的,有句话说得好--升米恩,斗米仇。   她不是为了求得什么回报,只是单纯不想把原本淳朴的人心中的恶唤起来。   “神女大人既是已经想得这般周全,那我便也试上一试。”石老这次也没有打太极,也没有说那些多余的话,干脆就答应下来了。   他擅长石器,也非常喜爱石器,所以在整个部落之中,唯独有他是同时研究过陶器和青铜器的人。戚慈的脑子真的相当好使,石老临出门的时候看了戚慈一眼,在心中笑道,这女子非是一般人物。   他从前竟是还低估了她。   到底他这半辈子难得看走眼一次,这一次竟是让他打从心底里高兴。   石老高兴得不得了,可是贺老就没有这么高兴了。有风简直就像是走火入魔了一般,用过晚食,又开始发起神来,他还在思考戚慈的问题。   胡山上究竟有多少棵梧桐。   他一直在回想当时的画面,回想戚慈脸上的神色,然后才猛然发现戚慈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竟是毫无表情的,连眼神之中也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的。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将自己情绪压抑得这般好,本身就是不对劲的。   可是有风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劲。   这是他遇见的第一个觉得棘手的人,真真儿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连句重话都不能说的哪一种。而她的心思,完全就琢磨不透,这一切让有风觉得有点新奇。   他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   他的身边也没有这样的小姑娘,小姑娘的心里想的什么,他是统统不明白的。说到小姑娘,有风突然想起来了,巫芒的阿哑不还是个小姑娘嘛。   “芒,你让阿哑过来一趟。”有风终于开口吩咐到,巫芒搞不清楚这位要搞什么幺蛾子,于是亲自去把阿哑带过来了。   “阿哑,你们姑娘家家的一天都在想什么呢?”有风问道,殊不知这个问题吓得大家都懵了,阿哑也有点懵,但是她一向乖顺,思索了一下之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她比划的什么有风看不懂,巫芒在一旁翻译道:“阿哑说她一天都想着怎么伺候我了,没空想其余的事情。”   有风被这句话噎的,顿时说不出话来了。   “去去去,都下去。”他挥挥手,换了个姿势,又开始想,这世间这么多树,为什么戚慈要问梧桐呢?   梧桐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宝贝儿们的支持,我今天改错字才发现当时发的作者有话说全被吞了,心好累~猜中的宝宝们,查收红包,一点鼓励啦,么么么哒~ 第29章 二十九 六阿婆(改错字)   梧桐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有风想了许久, 都没有思绪。他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叶障目一般,朦朦胧胧似乎猜到些什么,可是就是想不到那最后一点。眼前挡住了视线的那片叶子死活就是挪不开, 他啥也看不见。   这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下了足足一天一夜, 下得有风心情烦躁无比。一早起来,这雨总算是停了,他拿把剑便去院子里练剑。有风的剑法没有章法, 他学的是杀人之剑, 快狠准就好,目的就是取人性命,花哨的东西都没有什么太多意义。   看有风的剑法,很少有人不害怕的。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暴戾、决绝,做事不留后路, 非生即死。   巫芒晃悠悠从屋里走出来, 看见有风,在心中叹气,等到有风一把讲剑插/进地里,停了下来之后,他才走过去说道:“公子剑法和以前似乎有些不一样了,更为凌厉一些了。”巫芒不知道那一夜有风有什么奇遇,只知道那一夜过后有风的确变的许多, 变得更加成熟了。   “哦?有什么不一样吗?不还是那个样子吗?”有风根本就没有把巫芒的话放在心上,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句。   巫芒知道他的性子,也不生气。他性子很淡,一般不和人争执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心绪,可是今日也不知怎么一回事,他心中升起了一股子想要捉弄有风的情绪来。于是他说道:“公子,你知道胡山有多少梧桐吗?”   说到这个有风就气,他这两日脑袋都想破了都想不出来答案,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似乎猜到了答案,但是巫芒一问,他竟是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真是……   “不知道。”有风的表情似乎更冷了几分,他一把抽起剑,冷着眉眼斜看了巫芒一眼,说了一句,“我早晚会知道的。”   “公子,那您可得快一点哟,五日之期剩余的日子可不多了呢。”到现在,巫芒还是觉得这个问题太荒谬了,完全就是戚慈说出来故意逗弄有风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有风见到胡山先生。   巫芒知道,胡山先生就是那颗星星的主人,也就是那个能和有风比肩的人,可是有风如何知道的?他没有细想,因为他不敢细想。   “我会知道答案的。”他始终有问题想不通,巫芒他们都觉得这个问题是戚慈无理取闹说出来逗弄他的,可是有风知道不是的。那么问题来了,她没有想过逗弄他,认真提出了这个问题,是想告诉他什么呢?告诉他知难而退吗?告诉他想见胡山先生就如同去胡山数梧桐树一样困难吗?   不不不,不应该是这样。有风坐在茅草屋顶上,看着天空,像一只寂寞的鸟儿。   “阿兄,你在干什么呢?”有耘出来想摘些野花,一抬头就看见阿兄坐在茅田屋顶上。他眨巴眨巴眼睛,心中担心极了,阿兄这么重,不会把这屋子压坏吧,要是压坏了他们应该去哪里住呢,哎,真是担心死个人了。   “你阿兄在思考问题呢,你边玩去。”有风冷着脸冲有耘挥手。有耘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是阿兄还在烦恼那个小姐姐问的问题呢。   他懵懵懂懂问道:“那阿兄,你想出问题的答案了吗?”   有风坐在茅草顶,只觉得气得他牙痒痒,他今天怎么就这么气呢。他没好气回了一句:“还没有想到。”   “阿兄你真傻,你想不到为什么不去问别人呢,以前教我念书的……”有耘一听有风还没有想出来答案,摇头晃脑地说道,他终于有自己自己阿兄不知道的事情呢,真是开心。   这一句话像是突然打通了有风的任督二脉一般,他一下子就突然醒悟了过来。他不是胡山的人,不知道胡山是个什么情况,可是这些居住在胡山底下的村民一定是知道的。纵然是他们也不知道,这胡山这么大,附近的人这么多,总有一个人知道。   有风一句话没说,从屋顶上跳下来,转身就蹿出去了。背后,有耘惊讶得长大了嘴巴,丝毫没有越国小公子的仪态。   “阿兄……你的衣衫……”屁股上面好大一块水迹。他还没有说完,有风就已经不见了人影,有耘犹豫半天,想着万一阿兄被人嘲笑回来了,他就当做不知道这件事好了。   对,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看见,就是这样的。   “哎呀,那朵花儿好漂亮。”他在心里念叨念叨转眼就若无其事去采花儿去了。   有风丝毫没有察觉他的衣裳出了什么问题,开始在这个村子里面晃悠起来了。也许就是他这种坦然,谁也不敢笑他。渐渐的,他就发现这个村子不太对劲,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要不就是些小孩儿妇女,根本没有任何一个青壮年。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他治理过国家,自然是知道这种现象是不对的,不单单是不对,而是非常不对劲。村子里的青壮年呢?都去了哪里?一时间他有些阴谋论了,是否吴国又在背后弄什么阴谋诡计。   一个小孩儿扎着个冲天髻屁颠屁颠地从有风身边跑过去,有风立马喊了句:“小孩儿,停一停。”这小孩儿扭头看了一眼有风,他认识有风,前几天来村子里大贵族,阿婆阿母都说一定要尊敬着的人呢,他们惹不起他。小孩儿原本赶着去摘果子呢,这下子只得不情不愿的留下来。   “您唤我有什么事情呀?”他问道。   有风有些犹豫了,不知道应该先问哪一个问题,他想了想,问道:“你的……阿父呢?”他问这个村子里的青壮年去哪里了,也许这小孩儿不知道,可是问他阿父,他应该是会知道的。   小孩儿一歪头,回答道:“阿父,根儿没有阿父啊。”他盯着有风看了一阵,又问道,“您还有事吗,我可以去摘果子了吗?”他心里焦急得很,生怕他去晚了,成熟的果子都被其余人摘完了,这人真是没有眼色,瞎耽误事。   没有阿父……有风的心里一咯噔,没有再深究这个问题,随后问道:“你知道胡山有多少棵梧桐吗?”他一直看着根儿,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根儿瘪瘪嘴,心道又走不了了,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说道:“梧桐是什么?”他从小到大,压根就没有听说过梧桐,梧桐树是什么,是个什么东西,根本没有概念。   没有听过梧桐是什么,有风心里面那模模糊糊的东西似乎又清晰了一些,他还想继续问,那根儿完全不想继续了,蹭蹭跑了几步,远远留下一句话:“你去找村口大树边上的六阿婆问问吧,她什么都知道。”   六阿婆,这是什么人,有风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根儿早就跑得没有影子了。   他也没有办法,这个村子弄得像个空城一样,出门都找不到几个人的那种。只能听根儿的话,去村口树下找六阿婆。他有风还没有这么憋屈过,总感觉心里有点不舒坦,可是想一想,还是胡山先生更重要。   村口的六阿婆,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她就坐在树下面的一块石头下面,半合着眼,盘着腿,姿态有些奇怪。有风的姿态放得低了些,六阿婆的年纪不小,有风尊敬年纪大的老人。   “六阿婆,小子有个问题可否一问?”有风走到她的面前,恭敬地一鞠躬,拱手问道。他不知道六阿婆能不能看见,但是他把心中的尊敬放在了明面上。   六阿婆蹭地一下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一点不像一个垂暮的老人,眼神清明,这是一个智者的眼神。有风越来越觉得胡山这个地方有点意思,有胡山先生这样的隐士,也有六阿婆这样的高人。   “你问。”她的声音极其沙哑,像喉咙被破坏了一样,不细听都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   “我想问,胡山之上,有多少棵梧桐。”有风的右手微微动了动,抿唇等一个答案。   听闻这个问题,六阿婆的眼睛突然全睁开了,她动了动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有风,咧嘴一笑:“梧桐,你这小子,竟是知道梧桐?那你知不知道,梧桐喜光,却容易烂根,在胡山,根本没有梧桐树。小子,是谁让你问的这个问题的?”她咧嘴笑着笑着,在树阴下那笑容就显得有点阴深了。   有风却也是不怕,回答道:“有人问我,胡山之上有多少棵梧桐,若是我答对了,就带我去见一个人。”   “你这傻小子,这还不懂吗,还去找那人做什么呢?”六阿婆意味深长地说道。   有风的右手紧握,笑容变得有点勉强。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的有话说也被吞了……啊啊啊,我当时说了什么来着,好吧,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关注作者君的微博--岩生君,欢迎私信,可以聊天也可以勾搭,也可以吐槽~ 第30章 三十 答案(改错字)   “感谢六阿婆的解惑。”有风松开了紧握的右手, 深深一鞠躬, “小子先告辞了。”他说完转身就离开了离去的背影显得格外狼狈。   “少年郎啊,人莫要太执着了。”执念成魔啊,多少人这辈子就毁在了执念上面, 她是这样, 他也是这样, 希望这个少年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她睁开的眼睛又慢慢合上了,希望这个孩子,能想开些。   世界上很多事情, 无非是庸人自扰之。问这个问题的人, 恐怕也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啊,胡山那个小姑娘,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直到离开了六阿婆的视线范围,有风强行打起来的精气神一下子就散去了,他靠在一棵树干上,突然就想通了。是啊, 她怎么可能当真让他去数这胡山上有多少棵梧桐呢, 不可能啊。她想告诉他什么?   胡山上没有梧桐,凤凰非梧桐不栖。凤凰是什么,是百鸟之王,梧桐之于凤凰,就如同胡山先生之于他。他剑指天下,需要的就是胡山先生这个谋臣,而胡山之上无梧桐, 也就是说他无心他有风。   他不想辅导于他,有风倚靠在树上,抬头傻愣愣地看着树叶,一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有风曾经以为,胡山先生这般了解他,待他与他促膝长谈一番,他们就会成为最好的君臣。可是事情的发展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胡山先生根本就不愿意见他,对这天下也没有任何的想法。   胡山没有梧桐,供不起他有风这只凤凰。   “原来如此……”有风闭上了眼睛,眼前变得一片黑暗,他仿佛什么也看不见,置身于黑暗之中一般。耳边隐隐传来虫鸣的声音,一丝一丝入耳。他还是不甘心,他连胡山先生都未有见到,就先被一个小姑娘的问题吓唬住了,成何体统。   他有风绝对不是这种懦弱的人。   胡山先生,他志在必得。有风睁开眼,眼神凌厉了许多,喃喃自语道:“问题的答案,我知道了,胡山先生,我也见定了。”他一向是随性惯了,越国君拿他尚且没有办法,更何况是巫芒等人。   “我进山一趟。”午食过后,他将筷子一放,随口就说出这句话来,仿佛只是一句微不足道的话,他要做到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何幸惊得筷子都丢掉了。巫芒的眉头皱起,贺老不说话,可是眼神之中都是不赞同。有耘不知道阿兄在说什么,傻愣愣的什么也没说,阿哑从来不管这些。   有风没有回答他们,当真是一转眼人就不在了   才下过雨的山路不好走,戚慈和阿溪进山去寻些蘑菇来吃,来了这里这么久,戚慈还就进过一次山,还是大晚上进去的,匆匆忙忙的,根本就什么也没有看见。山里的空气是非常新鲜的,其中有当属雨后的空气最新鲜。   戚慈没有穿裙子,她给自己做了条裤子穿,穿着出去的时候,大家都有意无意来围观这个“怪东西”,这么久了,从没有见过姑娘家穿裤子的呢,可是看见戚慈穿之后,部落之中忽然就流行起穿裤子了来。穿了裤子才知道这穿裤子的好来,上山下山,做事还是这裤子方便,裙子虽然好看 可是累赘得紧。   也是因为这件事,戚慈才发现,有个词叫做上行下效,还当真如此。她们崇敬着她,于是她做什么,她们也会习惯去尝试什么。在这一刻,戚慈才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是多么的沉重。   神女不单单就是一句称呼啊,它背后伴随着的还是一个部落的责任。   “神女大人,我们去捡那种灰灰的菇吧,特别好吃,和梅花菇一样好吃。我知道有个地方特别多。”阿溪近来变得活泼了许多,大概是当真将戚慈的话听了进去。戚慈背着一个竹篓,竹篓里面已经放着许多的菇了,雨后蘑菇纷纷长出来,遍地都是,当真就是捡。   戚慈捡完一个菇,将其放进篓子里面笑着说:“走啊,采蘑菇的小姑娘阿溪。”这几日她的心情挺好,石老同意建瓷窑,她再好好和族人们说,问题应该就不大了。最近的事情顺利得不可思议,除了有风的事情以外,没有哪一件事出乎她的意料,通通在意料之中。说实话,这种运筹帷幄的感觉,非常好。   据阿溪说,这里是她的秘密基地,没有告诉过其他人,就是狗子也不知道。这是一个小山谷,生长着野花,还有一片松树林,甚至还有一汪小小的潭水。阿溪说的灰灰的菇就生长在那篇松树林里面。从部落走到这个小山谷,居然只要小半个时辰,实在是非常近了。   “阿溪,这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这山谷是阿溪幼时找到的,那个时候她小,捡蘑菇从来都捡不赢别人,等着别人都捡到一背篓了,她还半背篓都没有呢。等着别人都捡完了,林子里的蘑菇也没有了。   她挖野菜的时候,不小心从草地上滚了下去,才知道原来胡山之中还有这样一个地方。   阿溪没有告诉戚慈她是怎么找到的,避重言轻道:“我也就是不小心找到的,神女大人,这里很漂亮吧。”都快入冬了,这里还能看见鲜亮的绿色,倒是非常难得了。戚慈知道阿溪说谎了,可是她并没有继续追问。她不想说的,一定有不想说的原因,没有必要非要追问出什么,掀开人家的伤疤。   这个小山谷不大,显然也没有什么危险,戚慈四处转了转,心中倒是真的觉得这地方不错,似乎温度也比部落之中高一些,但是戚慈没有开口说要将这地方告诉其他人,这地方对阿溪来说,应该非常重要。   戚慈有点感动。   这种被人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   戚慈晃悠到了山谷的一个角落,这里就是那一汪泉水所在的地方,上面是个斜坡,坡度不算太大,长着一些不知名的绿草,看上去绿油油的一片倒是怪好看的。戚慈站在泉水边上欣赏着那山坡,倒是挺悠闲挺享受的。   变故就在那一瞬间诞生,上面呼啦啦地就滚落了个什么东西下来,压倒了草,戚慈定眼一看,那活脱脱就是个人,她一下子精神就紧绷了起来。人掉落下来产生的重力和速度可不是开玩笑的,戚慈不敢去接,只能看着那人掉进了泉水之中。   “阿溪,快来,出事儿了。”戚慈从来没有这么大声说过话,一时间也吓坏了阿溪,阿溪跑过来,最后两人合力好不容易才将那掉落下来的人捞了起来,结果一翻身,戚慈就愣住了。   这个人,不是那天拦住自己的男子吗?叫什么来着,有风吧。他不是越国贵族吗,怎么会沦落至此,难不成身份暴露,受到了追杀?   戚慈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心跳,还好心跳还在,应该无碍。只是身上有许多擦伤,恐怕是滚落下来擦伤的。她又摸了摸有风的脑袋,果然后脑勺有约莫勺子大小的一个肿块,估计是摔到了头了,这可能也是导致他晕过去的主要原因。   戚慈觉得有风很危险,可是这种情况之下,她也不可能见死不救,把他丢在这里,尽管这个山谷之中没有野兽,可到底是荒野,一个昏迷的人很容易就出事了,到时候可能就是真死了。   “哎。”戚慈叹了口气,又检查了一下他的手和腿,见没什么大碍,转过身来对着阿溪说:“阿溪,你先看着他,我去折些树枝来。”   戚慈折了好多树枝,将它们胡乱扎成了一个担架的样子,非常的简易,然后两人非常费力将有风放进去,戚慈扯着前面的藤蔓,拖着往前走。她不敢将阿溪留在这里守着他,自己回去喊人,荒山野岭,实在不安全,同样的,叫阿溪独自回去,也是极不安全的,她宁愿自己苦一点。   她走的每一步,都非常的累,尽管有树枝减少摩擦,可是终究是这么一个大活人,沉重是理所当然的。   “阿溪,看着他不要让他滑下来了。”她一边说话一边喘气,显然累得不行。   阿溪脆生生答了句好,两个人历经一个时辰,终于将人拖回了部落。   神女大人救了个男人回来的事情,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遍了部落。戚慈的肩膀和手都被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有风被安置在一间屋子的床上,大巫检查了一下他,说:“没什么大碍的,都是些擦伤,只是这头实在有些不好说,估计要等他醒过来才知道有没有摔坏。”这般俊俏的少年郎,若是脑子撞坏了,当真就可惜了。   戚慈站在一旁,在心中皮笑肉不笑的,心道:若是这人当真撞坏了脑子,倒是一件好事,省得他背地里面使坏。   可怜的有风,还不知道他醒来等着他的是什么呢。 第31章 三十一 开会(改错字)   有句老话说的好, 人倒霉起来, 那是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这句话用在正处于昏迷状态的有风身上,简直就是绝配。   他这人,有些固执不听劝, 性格里面还有着冲动的成分在, 上辈子活看了这么多年, 不但一点没有修身养性,反倒是更加狂妄了些。重生回到十七岁,比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还要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   他想找到胡山先生, 那当真就是抛下越国王宫这么大一堆烂摊子都要去找的。可是他并没有从上辈子之中清醒过来, 在他看来,他和胡山先生就应该是知己,他是这个天下之中最懂他有风之人。   他若为王,他必为相。   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他闺女儿居然说他无心天下。戚慈的这个问题问的其实很讲究,胡山之上有多少棵梧桐, 答案是没有。倘若是有风想不出来答案, 她自然不用带他见所谓的胡山先生。可若是他想出了答案,那么自然也该知道这个问题背后的深意了。   凤凰非梧桐不栖,胡山没有梧桐,要不起有风这个凤凰。这样子,但凡是有些个心气的人也该知道,不用再去找胡山先生了。   可是有风是一般人吗?显然他不是,他不但不是, 还是个嚣张肆意的人。他怎么也不甘心,于是一转身就自己跑上了胡山。他等不下去了,他现在就要当着胡山先生的面,说服他和自己走。   这征服天下的路上,若是少了他,该有多寂寞。   戚慈以为,她这样一问,基本上就摆脱了有风了。可是这人自己跑上了胡山,之前说过,胡山虽然不高,有些地方却险峻异常,加上前几日还下了雨,山路更是湿滑无比。   这样一段有风从来没有走过的山路,加上路滑,还心思沉重,于是在过一段上坡的泥路的时候,他一个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石头,就这样滑了下去。   在他意识尚存的时候,他想,这绝对是他上辈子加这辈子最丢脸的时候,没有之一。   而这世间大抵最奇妙的就是缘分了,有风最丢脸的时候,恰好又被戚慈拖了回去。   大巫走后,戚慈在床榻边上的小凳子上坐了下来,她默默地看着有风,这个人生得白皙俊秀,在昏迷之中都隐隐有些皱眉,是他习惯了皱眉还是因为疼痛呢。   他为什么会一个人从山上滚落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难不成当真是被人追杀了?戚慈突然就对有风有些感兴趣了,这个人的身上都是谜团,不知道那个问题他知道答案了吗?   戚慈看着有风出神,阿溪伸了个脑袋进来,小声喊道:“神女大人。”戚慈这才猛然惊醒,突然察觉自己对有风似乎太过于关注了一些。   不过自己救回来的人,关注一下也是正常的嘛,她没有想太多,问道:“怎么了,阿溪?”   阿溪从袖子里拿了个玉瓶子出来,说道:“这是大巫给我的,叫我转交给您,说您一定用得到的。”一个玉瓶子,这种瓶子在部落里只有大巫才有,一般是用来装药的,戚慈立马就知道这是什么了。   她没有说过她受伤了,连阿溪也不知道,可是大巫知道,他一定是在她的身上闻出了血腥味吧。戚慈接过瓶子,摸了摸阿溪的小脑袋,说:“谢谢我们阿溪,阿溪去休息吧,今天也多亏了阿溪了。”阿溪的头发乱糟糟的,不知道是因为救人太累还是因为她梳得不太好。   戚慈微微弯下腰,温柔地将她的发髻拆掉重新梳了个发髻,小小的两个发髻垂在阿溪脑袋上,阿溪整个人就僵直在哪里,一动都不敢动。   她这么大了,从来没有一个人,以这样一种温柔的姿态为她梳过头。阿溪的眼眶有点湿润,她鼓着嘴巴,不想让眼泪掉下来。   “好了,我们阿溪真漂亮。”戚慈忍着肩上的疼痛,笑着夸奖阿溪。部落里的其余人,都觉得阿溪是个坚强的、懂事的大姑娘,其实只有戚慈知道,阿溪内心的自卑和怯弱,她没有获得过爱,于是她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而戚慈能做的就是给她爱。   “神女大人……”屋内的光线有些昏暗,点着灯,可是也不那么敞亮,戚慈的脸庞在橘色的灯火下显得格外的温柔,有风半梦半醒之间,仿佛觉得自己看见了九天之上的神女。   阿溪想要伸手摸一摸头上的发髻,可是却又害怕把梳好的发髻弄乱了,于是又将手缩了回来,戚慈拉着她的手,放在了她的脑袋上:“想摸就摸吧,阿溪,你要学会做你心里面想做的事情,纵然是结果不那么好,可是最后也不会遗憾。”阿溪摸了一下,然后很快就欢喜的摸了起来。   这句话也传进了有风的耳朵里面,他想,这个声音可真好听啊,比王宫里最擅唱歌的王姬还要好听啊。这话也说的很有道理啊,完全就是他心里面所想的啊,人活一生,可不就是要做自己心里面想做的事情吗?这个女子的话真是说到他的心坎里面去了。   他就想见着胡山先生。   “神女大人,阿溪真的……真的……”她不敢想象,倘若她没有遇见神女大人会是什么样子,大概是阿兄也活不下来,这个世界上真的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吧。没有人会再关心她,也没有人会教导她,她这一生,都会在这个山里面。   阿溪的眼睛透着亮光,她第一次鼓起勇气,问了一个她心里面一直很想知道的事情,她问道:“神女大人,您叫什么名字呢?”   躺在床上的有风脑袋有点疼,这才跟上她们谈话的节奏,心道,原来这个女子是神女大人啊。他这是被什么奇怪的部落里面的人救了吗?   神女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我叫戚慈,阿溪,我叫戚慈。”仁慈的慈。   阿溪一下子就笑了,族人都唤戚慈神女大人亦或是大人,只有她知道,原来神女大人的名字叫做戚慈,神女大人的名字真好听。   有风也听见了这个名字,戚慈吗?倒是少见的姓氏呢,不过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这个戚慈……是救了他的人吗?   他闭着眼睛,如果是的话,这个女子也太好心了吧,带着他回来,就不怕他是个什么坏人吗?有风感激他,可也觉得她烂好心。   要是他有风见着一个人滚落下来,可不一定会救的,就算是救治了,也不会带回自己住的地方,谁知道这个人的来路呢?果然女子就是心地好,只是有些烂好心了。   不过等他好了,也是会报答她的,只是这个声音听上去怎么就有点耳熟呢,想着想着,有风就又昏睡过去了。   戚慈全程都不知道有风半醒过来了,她送阿溪回去后,就回到自己的屋内了。   脱掉身上的麻衣,又脱掉内里穿的衣物,肩上火辣辣的痛感就更明显了,相比之下手上的擦伤还算好的,毕竟没有怎么流血,处理一下很快就好了。   肩膀上的伤,没有十来日是好不了的了。   她看不见伤痕,只能凭借感觉上药,大巫的药闻上去有一股子奇怪的味道,但是上了身却一阵清凉,那股火辣被压了下去。大巫南是位巫医,擅长做些奇怪的药,可这些药的效果都还不错,戚慈觉得大巫在医术上应该能有更高的成就才是。   很快药就沁进了肌肤,不再滑腻腻的了,戚慈穿好了衣物,出门再去看了一眼有风,见这人好好的躺在床上,没有要醒的意思,便自个儿就回去了,根本没有要守夜照看的意思。   她将他救回来,让大巫来医治,又给床睡,已经很好了。   她明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因为有风耽搁了。何况对有风这种充满了变数和谜团的人,戚慈的内心深处是有些害怕的。她不怕他会给她带来什么,她害怕的是他会给这个部落带来什么,她输不起,这么多人的未来,在她一个人的肩膀上。   第二日戚慈要做什么,她将族人召集起来,在部落口的大树下,召开第二届部落大会,这次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能不能建造瓷窑。   一大早,将将用过早食,戚慈身边那些平时围绕着的小孩儿都成了她的小传话筒,一个个忙着给每一个族人传话,告诉他们部落要开会啦。   “你们两个去给大山叔家到阿文家传话,你们去……”出了戚慈的门口,阿溪像个小姐姐一样给这群孩子分派任务,她公平公正,考虑得也周全,森九看着她,心里是真的服气了。   戚慈自己收拾好了之后,转身出门,准备去看看有风醒了没有,她一推开门,就看见床上那人睁着一双黑乎乎的眼睛看着她。   戚慈眨了眨眼睛,有风也眨了眨眼睛。 第32章 三十二 民智   有风曾经以为, 一不小心摔下山已经是他两辈子最丢脸的事情了, 万万没有想到,更丢脸的是,他被戚慈救了。   戚慈倒是没有想这么多, 她停顿了一会儿, 就径直走了进去, 边走边随口说道:“抱歉不知道你已经清醒了,没有给你带早食,你就先这样将就着吧。”她其实就是顺便过来一趟, 看看这人有没有发热什么的, 现在看来,好得很嘛。   这句话噎得有风心口痛,他昨个儿半梦半醒还觉得救他的女子是个烂好心,现在想来根本就是白担心了,就戚慈这幅模样,根本就不像将他放在心上的。   他有风也有今天。   两人相对无言, 屋内的氛围有些尴尬, 戚慈没有问他怎么就弄成这幅样子的,倒是让有风心里好过了些。戚慈想着这样耗下去也不是一回事,她坐在椅上,眼神淡然,看了一眼有风,问道:“你头可疼?若是疼得厉害,我便让大巫来再为你看看。”这脑袋后面那么大一个肿块, 戚慈最怕的就是他摔坏了头。   这人从她进来开始就没有说过话,看上去怪吓唬人的。戚慈心里虽然这样想,面上倒是一点没有表露出来。   有风终于开口了,他的体质其实很好,这种伤看上去吓人,其实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戚慈淡然的脸庞,心中突然就升起一阵逗弄的意思来了:“时不时会疼一疼,应该还好吧,是你救了我吗?”他明知故问。   “算是吧,你掉下来,恰好被我看见了,就和阿溪把你拖回来了。”   一提滚落下来,有风就觉得心口疼,这种丢脸的样子还被戚慈看见了,他觉得心口更疼了。   有风的眼睫低垂,他有些摸不准戚慈心里在想什么,但是他知道他要留在这里才是,若是他身子好了,估计眼前这人能立马翻脸将他赶下去,有风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他心里隐隐就是这样觉得了,于是他生平第一次示弱道:“多亏了你们了,否则我估计早就已经死在荒野之中了,救命之恩,实在是无以为报……”   一听什么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戚慈就觉得自己头皮炸裂,再也维持不住面上的淡然,她扯起一个笑容来,右手叩了叩桌子,说道:“我们不需要你的报答,我还有事,你先休息吧,我待会再带大巫来看你。”戚慈也闹不明白,怎么事情一关于有风,就会往奇怪的地方发展。   戚慈几乎称得上是落荒而逃,她走后,有风哈哈笑出声来,他低声说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这种话本里面的话,他怎么可能当真说出口。   他以为他成功逗弄了戚慈,笑得倒是挺欢,没想到戚慈一出门,神情就有些凝重了。她不后悔将有风救回来,这毕竟是条人命,且不说两人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纵然是有深仇大恨,救人归救人,救完人之后要怎么报复,那都是后话。   可是眼下看来,这有风完全就是块狗皮膏药,一点要修养好身体离开的意思都没有。他这幅万事不放在心上的态度让戚慈思索他到底是为什么沦落到这般境地的。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着锦衣华服,坐在香车宝马浙之上。再见之时,她问他,胡山之上有多少棵梧桐。三见之时,这人便狼狈至此。   可是狼狈也掩盖不住这个人的肆意和厚脸皮。   说到那个问题,戚慈还没有问他是否知道答案了。等等,戚慈的眉头微微皱起,她想到了一个可能性,有没有可能有风根本不是被人追杀,而是上山来寻什么人?或许是寻找她,或许是寻找所谓的“胡山先生”。   这样倒是说得通他的身上为什么只有一点擦伤了,说不定这人根本就是自己踩滑了摔下去的。   既然是这样,那她也可以猜到,他已经知道了答案了。   有意思。   戚慈将有风抛到脑后,径直走去了部落口的大树下,树下已经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了,大家三两一群的站在一起聊着一些日常琐事,今日的天气挺好,隐隐有着阳光,微风拂面,伴随着山里清晨的清香,让人忍不住心情很好,整个人格外的放松。   很快,族人们差不多都来齐了,部落的人不算多,也就三百多人的样子,不过地方不大,大家站在一起,倒是颇有一种现代开居民大会的感觉。   戚慈和大巫还有石老站在树下的台子上。   “大家都来齐了吧。”大巫先开口说道,戚慈和石老站在大巫的背后,戚慈的脸上是格外温柔的笑意,石老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今天将大家喊过来呢,是神女大人有一件事情想要和大家说一说。说完之后,每个人都可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同意或者不同意都可以。”大巫开始想的是,直接将修建瓷窑的事情告诉给族人,也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分工安排怎么干活了。可是戚慈说,让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让每一个族人参与进来,这是部落的大事,不是谁可以一句话决定的,也不应该由谁来一句话决定,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知情权,有选择的权利。   这样的情况,以前的部落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   大巫在部落之中身份崇高,是有名无实的领袖,一般大巫说的话救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但是大巫们向来不通俗物,也很少管什么事情,于是大家都每天苦哈哈做事,混个温饱也就成了。   这样子是不行的,人活得这般麻木,那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些日子来,族人从麻木变得积极了许多,可是他们的脑袋还是混沌的,就像现在许许多多的平民一样,但凡日子过得去,不饿死也就成了,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内心的情绪,日复一日麻木的活着。   这是民智未开的表现。   历史上有句话,叫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统治者们的态度便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了。这不是戚慈想要的,也不是部落应该变成的样子。   开民智,这种事情说来容易,上下嘴皮一碰,也就说出口了,可是真的做起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戚慈管不了那么多,她需要的,是自己周边的人不要活成那个样子,活得像个“人”一样。   当每个人都尊重别人的意愿,都接受别个和自己的不同,都敢于去说去做的时候,这个社会才是真的自由。   大巫退后了几步,戚慈跨步向前,她的脸上还是带着温和的笑意的:“我要说的事情呢,是关于建房的,镇上有很多人,他们住着砖砌的屋子,保暖又舒适。而砖这种东西是从窑里面烧制出来的。我希望的是,建一座瓷窑,烧砖,建房,在冬季来临之前,大家都能不住这样破旧的茅草屋。”她用着平淡的语气,说着一件所有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砖瓦房啊,那都是镇上的富贵人家才能住得起的啊,他们……也可以吗?   戚慈接着又说:“这是部落里面的一件大事,倘若当真要修建,那么需要大量的青壮劳动力,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好或者不好都可以。”她的眼神之中带着鼓励,她非常希望族人真的能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她说完,看着下面有些躁动的族人,突然在人群之后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不是说自己时不时头会疼的有风吗?他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有风敏锐地察觉到了戚慈的目光,冲她微微一笑,这笑容一点都不友好,戚慈收敛脸上的笑意,面目表情看了他一眼。   “神女大人,我不同意这件事。”等着许久,下面终于有人站出来说了这句话,让人惊奇的是,这个开口说话的人,不是大山不是猴子,而是森九的阿母,那个叫绿石的女人。她曾经和戚慈见过一面,现在的她和那个时候相比,好许多了,至少身上的衣物干净了许多。   她看着戚慈,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坚定,修建房屋固然是一件好事,可是他们的茅草屋都住了这么久了,没有必要非要在这个时候来重新修建砖瓦房。   绿石鼓起勇气站出来反驳戚慈。   如果要修建砖瓦房,她家中没有壮劳力,很可能会因为烧砖建房的事情导致冬季没有食物,最后饿死。   她以为,说出不愿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可是没有想到真的说出口之后,却也觉得没有什么,绿石看着站在台上的戚慈,戚慈还是温和的笑着,一点生气的样子都没有,绿石心中的不安降下去了一点。   “不同意?可以说一说为什么吗?”戚慈尽量更温和一点,引导她继续说。   有风听见了这一切,他一扫原本有些吊儿郎当的姿态,站直了身子。直直地看着站在远处的戚慈,她究竟知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有风曾经是一个帝王,他受到的教育同样是--民智不可开。   作者有话要说:   然后还要谢谢青秋的各种小段子和评论,么么哒~你们的爱作者君都受到了,非常非常感谢,真的超级感动的~   最后,补充一句,作者君先去吃完饭,然后再来回复评论以及给各位小仙女儿们发红包,乖啦~ 第33章 三十三 对错   民智一开, 后果不堪设想。   什么是民智, 不是说单纯的读书习字,而是一种自我思考的能力和不同的声音,片面的思想就是愚。一个国家, 原本就有着千千万万种人, 每个人之间都是不同的, 是独立的,所以每个国家的社会关系其实也是极其复杂的。   当每个人都发声,都去思考, 那么显然很多问题就没有那么好解决了。于是最直接的方法是什么, 对领导者来说,就是让这些统统不要去思考,不要去有其余的多的想法。   这就是“愚”。   显然,七国的国君,都是把这个用得提溜极了的高手。有风也是,尽管他没有接受过特别正统的帝王之术, 可是这种政治上的东西, 他还是懂的。   在他看来,在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部落之中,显然戚慈是那个属于统治者的,而现在她在做的事情,无疑于是要叫下面这群山民来推翻她的统治了。   有风的表情一下子就严肃了。   而另一边,绿石观察着戚慈的表情,觉得她真的没有生气, 于是才接着说:“我家就只有我和森九,没有其余的壮劳动力,没有人去修葺砖窑,这样子的话,也许就需要我去,可是我去了之后,家中过冬的粮食就没有了,这又要怎么办呢,我和森九岂不是就要饿死了吗?”戚慈其实是没有说过要女子也一同去,可是绿石不能占这种便宜,就默认了她是要去的。   部落之中,没有男子的家庭其实还有好几户,绿石一下子将大家的担忧都说出来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很快,又有人问道:“神女大人,不单单是绿石他们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都去烧砖修建屋子了,过冬的粮食怎么办。”地里的菽已经收获了,可是这点东西远远不够吃到明年开春,他们还需要去采摘山货野菜存放起来,甚至如果可以,能打些野物回来是最好的。   有人带头,很快大家都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了。这样子的会议其实让大家都觉得很新奇,他们没有尝试过这种似乎每一个人都可以当家做主的感觉,大家都参与进来的感觉特别的好。   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下面一下子热闹得很。大巫有些担忧,轻轻问了一句:“这要怎么办?”现在看来,其实大家都是有些反对的。   “神女大人,能修建砖瓦房是一件大好的事情,可是时机真的不恰当。”最后,连大山都站出来说话了。   大山对很多人来说,是一座站在前面的高山,也是守护着大家的高山。他时常将自己打到的野物送给部落里面日子过得落魄的人家,看上去吓人,却是个心地很好的人。   大山原本没有想过要站出来说话,他担心打击到戚慈。戚慈从来到部落地位就十分的崇高,可以说部落之中,大家最尊敬的人除了大巫就是她了。她也做了许多对部落有利的事情,这一次,倘若她直接说要修建瓷窑,那么大家心里就算有再多的想法,也不会说出来,只会默默去做这件事情。   说实话,连大山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这样问。   可是既然她问了,那他也可以站出来说,让她意识到这件事不太对也是好的。   戚慈根本就没有生气,也没有难过,其实这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但是,现在不修建,那么开春之后,忙着播种,又哪里有时间来修建呢?况且,一个冬,又会有多少离开呢?和人命比起来,什么都是无足轻重的。   下面都开闹开花了,戚慈还是笑着没有说话。   有风听着,心道她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为什么要修建砖瓦房,他在那破屋子里面住了一晚上就什么都明白了,就这破屋子,如今天气还不算太冷都让人觉得有些冻,等到了冬季之后,指不定得冻成什么模样呢。   还不得先冻死几个人啊。   饿死冻死,不一样都是死吗?他要是戚慈,根本就不会问这群人,直接吩咐去做就是了,戚慈这一步,走得不太妙啊。他在震惊之后,又在心中幸灾乐祸。   然后眼光开始专注在那群人之中,他开始有空想,胡山先生是不是也在这群人之中,如果是的话应该在台上才是。先前说话那个是巫者,穿着打扮很明显,难不成是边上那个老者?可是有风总觉得不太像,况且这不太对啊,胡山先生若是在,怎么会轮到戚慈先说话。   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有风越来越摸不清,脑子是越想越乱。   “我有话要说。”狗子站了出来,他的眼神非常坚定,他要说的话,不是出于盲目的崇拜,而是自己仔细思索过的,“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阿虎叔。”   一提到阿虎,沸腾的人群开始变得沉默了起来。阿虎年轻的时候意外打死过一头瘦弱的老虎,于是渐渐他的名字就变成了阿虎,可是在那场人虎之战之中,他的腿也被咬断了一条。阿虎就住在狗子他们家隔壁,也是一座破烂的茅草屋,离四面透风不太远的那一种。   “去年,阿虎叔死在了他的屋子里。早晨,我和阿溪去看他的时候,他就躺在床上,身子就冷僵了。”狗子和阿虎的感情还算不错,他说这一番话的时候,语气有些哽咽,一时间,有同阿虎要好的人,也有些哽咽,他们从来没有忘记过阿虎。   “阿虎叔死得时候,厨里还有很多菽和晒干的菇和榛子什么的,可是这些食物最后也没有能够阻止阿虎叔被冻死。如果我们的屋子再不修葺,那么今年,又会是谁被冻死呢?也许是在场的某一个人。”狗子的话说完了,当阿溪回来告诉她神女大人准备修建砖瓦房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早晚能将这番话说出口了。   这是他去年就想说的话。   人群彻底寂静了。   戚慈说道:“这也是我所想的,当寒冷到来,最先死去的是老人、病弱的人和孩子,是所有没有人照料的人,他们独自住在屋子中,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就去了。我们是一个部落,也许他们没有什么能力,做不了多大的贡献,可是大家要记住了,你们曾经是一个孩子,也许未来也会病也会老。”如果环境改变不了,那么阿虎所经历的,也许就是他们所有人即将会经历的。   “我知道有人的担忧是什么,食物的确很重要。所以我打算以工兑换食物。我在景家少主那里抵押了一样东西,然后你们修窑烧砖都可以按照做活得多少来换得食物。”她的话没有说完,这样的话,瓷窑就算她的私产了,同样的,大家也可以自己选择去收集食物。   戚慈也不知道她这一步,走得对不对。   她微微吸气,看着下面的族人,有的人点头,有的人还是很懵懂,还有的人显然在犹豫。大家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也不知道怎么样做事最好的。   狗子站出来说:“我愿意。”阿溪的身体不好,没有他们这样抗冻。   然后陆陆续续有人同意,也有人没有说话,戚慈露出一个笑容,只要有人还看得清明就好,最后连大山都摇头笑着说,“我也加入,试试砖瓦房的感觉怎么样。”他上山打猎,这深山之中,那一次不是在用命搏,不敢说自己没有阿虎的那一天。   会散去,戚慈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径直走向有风,她还是笑着的,可是笑意却是冷得,她问道:“怎么样,这场戏看得。”有风站在一旁,不像是围观或是好奇,那样子就像是在看一场戏。   “还可以,挺有意思的。”有风不怕死继续说道,“你这样做,是在玩火自焚啊。这件事何必这样复杂呢,自己吩咐下去不就可以了吗?你若是早点说你有食物,根本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反对。”有风看着戚慈说道。   戚慈笑了一声,用脚踢了踢地上的石块,姿态很是放松:“你,打小学的就是这些吧,吩咐下去,自然有人去做,而承受者的意愿,是可以不考虑的,做自己觉得对他们好的事情有意思吗?”   “上面下令,他们需要知道这么多吗?”戚慈的话,让有风知道她大概是知道自己的来路和身份了,也是,有这样的姓氏,想不知道都难。   “他们不需要,只需要盲目地服从就可以了,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吗?有风,一个国家,死气沉沉,百姓没有一点想法和活力,每天知道的,都是上面的人漏出去的。他们对在位的人没有一点多余的想法,也许有崇敬,可是太少太少,那么换一个人当国君,和先前的人当又有何区别。也许百姓根本不知道换了人,因为他们的生活一成不变,他们根本没有参与到其中来。这就是你们想要的?”戚慈的话没有讽刺,像是在讲述一个平静的事实。   有风想到了他上辈子,他抛下皇位之后,整个国家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没有人留恋他,也没有人对新皇上位表示欢迎。   他带兵攻破其余国家的王都,他们的百姓除了保住自己性命意外,对谁做国君一点都不在意,甚至心里面对原本的国家一点留恋都没有。   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一直如此,便是对的吗?有风愣住了,看着戚慈,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像是幼时做了不对的事情看见了教导自己的师傅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晋江非常抽,不管是我发文还是评论都很艰难,不知道在攒什么大招,若果有看不见更新的宝贝儿,可以点进目录试一试~   还感谢我们亲爱的段子手们,就不一一点名了,到时候作者君会把评论区的段子整理出来哒,有等不及的又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看看(一篇评论比正文好看的文23333)然后声明一下就是“一直如此,便是对的吗?”不是作者君原创啊,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谁说的2333 第34章 三十四 洗脑(改错字)   这些话,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 这样的理论也是他第一次听见。   “有风,我不知道你在越国拥有着怎样的地位,可是接触的大抵都是这样的思想吧。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们, 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呢?百姓是什么, 其实就是水啊,所谓的统治者就是舟,而你们看不起的百姓, 倒恰恰成了水。”戚慈又踢出去了一块石块, 说道。   莫名的,有风觉得他看着戚慈踢石块的模样心口有点疼,这下脚也颇凌厉了些。   “你这话说的有些道理,从前,没有人同我说过这些。”有风耸肩,看着戚慈说道, 他的面上没有多少表情, 他好像天生就缺乏表情一样。“戚慈,你这么做,他们就懂得感谢你了吗?你看,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对你说过一句感谢呢。”有风挑眉问道。   明明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群人好,可是似乎他们也并没有什么感恩的心呢。   “你从何知道我的名字?”戚慈有些疑惑,这人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可是这不是重点, “他们不知道感恩?不,他们知道,不是所有的感谢都需要放在嘴上的,面上慈善的人,心不一定就是善的,你看人的眼光……不怎么好啊。”这人倒是奇怪了,出身王室,似乎还没有她看人看得准呢。   事实是有风根本就没有怎么认真去看族人们,他就是随口说出来气一气戚慈的,等到他当真认真看了,这才惊觉出他眼前这个女子在这个部落之中有着多么高的地位。   每一个人,路过的时候都没有打扰她,而是远远的合手鞠躬,这应该是一种礼节,但是显然,没有人会对他做这样的礼节,可以推断出这样的礼节,他们是给在他们看来地位崇高之人的。   也就是这个所谓的神女大人。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   有风微微低头,问道:“那你这样问一问,他们就能变成另一个样子了吗?”在他看来,这些人和外面的人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为什么不能?一次不能,就两次,两次不能就三次,慢慢的,他们总会有自己的想法,总会有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会思考,会提议。上面的人做的不好,他们会想换一个好的,上面的人做得好,他们会极力去拥护,这样恐怕比外面的麻木的来得好得多吧。”戚慈其实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同有风讲这么多,也许这个人让她觉得还没有那么的无可救药吧。   至少他的眼神还是清澈的。   “思想的禁锢远远比肉体的禁锢来得可怕和痛苦,一个人他的灵魂若是自由的,那么哪怕禁锢住他的肉体,他依旧是自由的。”最基本人权,不应该是思想和肉体的自由吗?为什么都说古代的平民是没有人权的,那是因为他们从思想到肉\\体,统统都被禁锢着。   戚慈说完没有再看有风,转身就要离开,她压根没有理会有风的内心受到了多大的震撼。这一番话,他听过,在别人的口中,在一个同样很推崇胡山先生的人口中,他听闻过这句话。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小子,他说:“思想的禁锢远远比肉体的禁锢来得可怕和痛苦,一个人他的灵魂若是自由的,那么哪怕禁锢住他的肉体,他依旧是自由的。”一模一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差。一石掀起千层浪,这句话立马就戳中了一些老臣的肺管子。   “荒谬,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可笑之极!”这些老臣三言两语,一个个直接就将名头定了下来。有风当时斥责了一番,却也没有多加理会,那个时候他尚且不知道这番话是胡山先生所说,待知道了已经晚了。   他的肱骨之臣们,都觉得这番话荒谬极了。   什么思想,什么肉体,什么灵魂,统统比不过两个字--权利。有风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当时朝中上下一致反对胡山先生入朝,原来如此啊。他糊涂一世,没想到这辈子倒是早早就看清了。   若是那些平民百姓们都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们还如何掌握权利,掌握着思想的制高点却制裁别人呢?不能了吧。   他上辈子又何尝不是呢。   有风看着戚慈的背影,眼神有些晦暗不明。若是搁在以前,他怎么也不会相信竟然这天下还有能三言两语就将他劝服了的人存在,现在他终于相信了,因为他的心中已然动摇了。   而这,只是因为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的三言两语。   突然,戚慈停了下来,她没有转身,只是平淡说了一句:“你既是身子已经大好,便下山去吧。”这人留在部落之中,早晚要成个祸害,还是早早送走为好。   这话说的,有风立马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气息微弱道:“哎呀,我的头好像开始疼了,真的好疼啊,戚慈,真的疼。”他这强调得,虚假得戚慈都不忍心戳破他,可到底是拿这人没有办法,打不得赶不走的,活脱脱一块狗皮膏药。   “你先回去,我找大巫来给你看看。”说完,她就走了,头都没有回一下。   有风躺在床上,开始回忆从遇见戚慈开始到方才的总总细节,有些地方太违和了。为什么他问胡山先生在哪里,所有人都不说话,将话语权交给个了戚慈?他最开始以为她是胡山先生的女儿,现在看来不一定,可是若是因为她神女的身份,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   一定有哪里不对。   不对啊,他既然已经知道问题的答案,那不若直接去问戚慈就好了啊,他自己在这里纠结个什么劲呢?有风拍了一下脑袋,觉得自己恐怕是真的摔傻了吧。   世人重信义,戚慈既然说了他回答对了就带他去见胡山先生,那便做不得假。   “看来她没有说错,你脑袋恐怕是有些未好呢。”大巫走进来看见有风用手拍打脑袋,便笑着调侃了一下。   有风放下了手,看见了站在大巫身后的戚慈,戚慈微微一笑,这笑意有些渗人,她边笑边说:“我敲门了,没有人应答。”意思是是有风自己没有听见,他们害怕他出了什么事,这才自己进来的。   这句潜在意思,有风听懂了,他没有说什么,任由大巫翻看他的脑袋眼睛,检查了好一会儿,大巫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是有些摔坏了,没关系,服两剂药就好了。”说完就提着箱子走了,大巫的药,那是部落出了名的难喝,大概这是巫医的通性,他们喜欢用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入药,有些方子药效果然非常好,可是味道就很是一言难尽了。   而大巫南又是黑暗药理界的佼佼者。   族人们不想生病的原因除了害怕一病不起以外,恐怕也有大巫的一份力在,而大巫现在又在竭力培养两个小巫医出来,部落的未来真是一片“黑暗”。   戚慈也准备出去,可是却被有风喊住了,他坐起身来,大声说道:“当初你说,若是我能回答对那个问题,你便答应带我见胡山先生,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问题的答案了。”   戚慈停下了脚步,眼中闪过一丝不敢置信,她现在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滚落山崖真的不是什么追杀,可能真的就是他自己不小心了。上山来找她一问究竟,却失\\足落下山崖,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因为这是戚慈最开始惹出来的事情。   她转过身,表情变得有些严肃,她很少这样严肃地说话,她说:“你说吧,你的答案是什么。”隐隐的,她知道有风知道了答案。   果真如此,有风看着戚慈的眼睛说道:“没有,胡山上面一棵梧桐都没有,这里长不出梧桐树来。”在看着戚慈的眼睛的时候,有风发现,她的眼睛很漂亮,却一点也不像一个十五来岁的小姑娘的眼睛,比他这个活了一世的人,还要沧桑得多。   她经历了什么,才有今时今日的成熟和冷静。   有风微微吸气,有些走神,然后听见戚慈说:“你的答案……是对的。但是你可以告诉我,是谁告诉你这个答案的吗?”如果他就是笃定没有梧桐,那么戚慈还会觉得是有风自己想出来的,可是他说这里长不出梧桐来,便有些耐人寻味了。   这附近,不是长不出梧桐来,是只有胡山长不出梧桐来。   “可以,但是作为交换,我希望你也告诉我,胡山有多少棵梧桐这个问题,是你问的,还是胡山先生问的。”有风从床上站起身来,他直直站在哪里,在戚慈面前第一次拿出了王者的气势来,端严,慎重,威武不凡,尽管还是个俊秀的少年,却让人恍然间觉得是一个阅尽千帆归来的帝王。   戚慈眨了眨眼,感受到这种迎面而来的气势,但是她却一点都不怕,古人的坟墓她尚且挖得多了,见惯了这些,还在意什么气势不气势的。   “没问题。”戚慈也干脆,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既然是这人执意想要知道,那么告诉他又何妨呢?“这个问题就是胡山先生问的。”   有风顿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中了一箭,又酸又涩,让他没有力气再去思考别的什么了,他挥挥手道:“这个答案是山下村子里的六阿婆告诉我的。”   “原来是六阿婆。”一听是她,戚慈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她抬头看着莫名有些萎靡的有风说道,“既然你回答对了,那我便带你去见胡山先生吧。”   “我见他又能说些什么呢?”有风苦笑,一个无心天下的人,他将人拖进泥沼之中,岂不是害了他?   也是,胡山先生原本就该是如同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啊。   有风长长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第35章 三十五 真相   “见着他说什么?你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啊。”戚慈不明白这个人别别扭扭的在想些什么, 她其实真的不懂有风在执着什么。   “凤凰非梧桐不栖, 我见他应该说什么?”他见他,原本应该谈天说地,说这个天下之大, 说这天下如何治理, 说很多很多, 他有太多想说的了,说他的孤寂说他的无奈,说他远远不是表面上看到的样子, 说他, 真的很想他和他一同走。   可是如今他能说什么呢,有风从来不是一个会胆怯的人。他活在一个需要争需要抢的世界,活在一个氛围压抑的世界,争抢融入他的骨血,他护住的人,不允许他退后一步。他的强势和一往直前以及掠夺都是融进骨肉之中的。   然而偏生对胡山先生他胆怯了。   因为他渴望他更懂他, 却又害怕他更懂他。   就像现在, 他想当着面问他,为什么。却又害怕他拒绝得彻底,再没有回头路。   而这种情绪,戚慈理解不了。她孤身一人,做什么都是自己来,她独立自主,喜欢的东西基本都能到手, 她从来没有用命去拼过。   “你不去了?若是不去那便算了吧。”戚慈才不是那种看人别扭还要去劝上一劝的人,他不去倒是更好呢。若是阿溪森九他们闹别扭,那她还可以慢慢劝慰引导,可是换了有风,戚慈就没有这么好脾气了。   毕竟一个是自己人,一个是外人,还是个大麻烦。   有风一听戚慈说不去算了,他立马站好了,脑子还混沌着,便先开口道:“不我觉得还是要去见一见,毕竟已经到了这儿了,不去显得我太不尊重先生了。”他飞快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是的,不管先生到时候会怎么说,他去见一面是一种尊重呀,是这样的没错。   他飞快地说服了自己。   “好吧。”他去也没有关系,在他说知道答案的时候,戚慈就在脑中飞快想好了应对的办法,世人皆看不起女子,于是风气压抑,七国之中,又以越国为最盛。不过有风看上去可不像是一板一眼的越国人,不过人有百态,倒也正常。   戚慈推门出去,有风立马就跟上了。他心中有点忐忑,面上难免就带出了一丝情绪,但是他掩盖得极好,至少在戚慈偶尔转身的时候根本没有发现有风的不安,有风也的确不太像会不安的人。   他冷着脸的时候,任谁看上去都会觉得他老谋深算,是个人物,吓人得很。   这一路走过去,有风调整了一下心态,这才有空看一看这个破落的部落。他之前出来实在是很匆忙,直接就往路口去了,什么也没有管,现在仔细一看,只觉得这个部落和山下那个有点古怪的村子有点相似。   不一样的大概是这里好歹有些年轻的男子那个村子里,一个少年郎都没有。   连这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都有些相似,感觉就是在同一个人的指挥之下修建起来的。来来往往的族人穿得破旧,却干净整洁,每个人的精神面貌都不错,倒是不像活不下去的样子。这些人过得挺好的,让有风觉得有种归于田园的平静。   他的心突然就安宁了。   戚慈带着有风走过几排屋子在一座屋子门前停了下来,有风心道,看来先生就在里面了,只是不知先前那场会议怎么先生没有参加,莫不是先生嫌太过吵闹?还是先生不愿意理会这些俗事?   戚慈和先生又是什么关系?   他心里面有太多疑团,这些疑团都将在戚慈推开门的时候得以解决。戚慈没有敲门也没有问话,她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   有风皱眉,冷下了脸。他原本对戚慈是有些许好感的,首先是因为她和胡山先生的关系或许有些不一般,其次是因为她的谈吐不像一般女子,并且她还救了他,种种加在一起,都足够让有风产生一定好感了。   这好感不多,可以也足够有风对戚慈稍微好脾气一点了。然而现在,她败光了他所有好感不说,反而让他觉得有点厌恶。   一点没有礼仪,可想先生在这部落之中过着怎么样的日子。   先生一定是一个良善极了的人,被他们这样对待,还愿意日后提携他们。戚慈根本就不知道她一个随意的举动被有风怎样的脑补了一场大戏。   在有风看来,戚慈属于这个部落的领导阶层,她如此对待胡山先生,下面的人自然会有样学样,所以结论是胡山先生的日子不会太好过。有风是最不喜欢烂好人的,在王宫之中,一般这种人也是死得最快的,可现在胡山先生成了个烂好人,他竟是觉得挺好,这证明他善良啊。   这个时候,传来了戚慈的声音打断了有风的脑补,她的声音从屋中传出来。有些幽深:“进来吧。”   有风这才走了进去,这茅草屋看上去比其余人的要好一些,没有那般破旧,很多地方用还是木头看上去就结实很多。他走进去,里面采光挺好,东西很少,只有床和柜子还有一面桌子在窗户前面,还有些模样怪异的东西,被戚慈称呼为椅子。   桌子上面有些竹简,还有些木板,看得出这个屋子的主人应该是识字的。有风不动声色地迅速打量了这屋子一眼,不大的屋子被他看了个彻底。   他的心开始慢慢凉了下来,整个屋子,除了他和戚慈没有第三个人。   没有第三个人,也就是说……有风的眼神慢慢转移到了戚慈的身上。戚慈就站在窗户前面的桌子前,她随手拿起一卷竹简 看着有风看过来了这才放下竹简,微微一笑说道:“我欠你的承诺兑现了。”这话实在很直白了就差直接说她就是胡山先生了。   有风的瞳孔微微放大,然后他的面上更冷两千,像是笼罩着一层寒霜,他向前走了两步声音低沉:“我不相信。”他要如何去相信,相信在他心中伟岸极了的胡山先生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如此年幼的小姑娘。他要如何去相信,他所认为的知己,竟然是个姑娘!   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他嘴上说着不相信,其实他的心里已经相信了。倘若戚慈是胡山先生,那么很多奇怪的地方就能说得通了,为什么他一说天下,戚慈是那样的表情,为什么恰好就能提出那么恰当的一个问题。又为什么部落的人都非常尊敬她,他问胡山先生,却是她来回答的。   原来如此,有风的脸上面无表情。   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是不是他心里面着急的时候,戚慈一直都是在看笑话呢。   “你是相信的。”戚慈将竹简放在桌上,一步一步向前,她的脊背挺得很直,走路的步子很轻,可是每一步都好似踏进了有风的心里。“是不是很出乎意料,你认为的胡山先生是什么样的呢?我想,不管是什么样的,都不会是一个女子吧。那么现在,你还希望和我商议关于天下的事情吗?”戚慈将鬓发别过耳后,神态有些漫不经心。   知道胡山先生是个女子之后有风就会彻底离开吧。   戚慈就不相信他还能要她一个女子去做什么,假设胡山先生原本在有风的心中是个十分的人,那么知道了先生是个女子过后恐怕这十分一分都不剩了吧。   世人看不上女子,是女子就应该矮一头,有什么都被否认。戚慈在心中讽刺一笑,更可笑的是,她竟是有一天,要利用这一点来让人放弃对“胡山先生”的招揽。   说到底还是自身不够强大,还是部落不够强大,她才不能干脆拒绝有风,要绕一个又一个弯子让他自己放弃。戚慈的眼中,终于闪过了一丝野心,她安于现状的心态终于被彻底打破,恍然大悟这是一个王权的时代,是一个混乱的世界,和从前……完全不同了啊。   戚慈的话,说得有风有些狼狈,他冷着脸一语不发。他的脑子混乱极了,前世的胡山先生,这辈子的戚慈,上辈子那个人淡然的操纵一切,这辈子戚慈带着玩味的笑意,在他的脑子里面来来去去,交错纵横。   他都快要搞不清楚,自己的初衷是什么了。   他的初衷不就是找到胡山先生吗?他和他神交已久,他沉醉的那种天下唯独有你懂我的感情,这和胡山先生是个什么人有什么关系呢。   纵使他又老又丑,总是他身体残缺,纵使他年纪轻轻,纵使他……是个女子。   他能想明白可是无论如何,在看见戚慈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的时候 他都张不开嘴。   “下山吧,我让人送你。”戚慈没有理会他,径直离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唯留下有风和一扇开着的门,嘎吱嘎吱作响。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这么晚才更新,真的很对不起,作者君今天回家了,但是可能天气太热了,有些中暑,现在头晕眼花,头痛想吐的,刚刚在车上用手机码完今天的章节,可能有些细节没有注意到,明天再改吧~   然后来一波有奖竞猜吧,猜一猜部落和山脚的村子什么关系,村里的男人都去了哪里,猜中的有红包哟~ 第36章 三十六 下山   有风跑上山这些日子,巫芒反复掐算, 勉强确认他安全之后, 才让剩下的几人都安心了一点。   贺老想着要不然干脆他们都上山去, 被巫芒阻止了,他极力解释说道:“对方显然是不希望我们去山上的,若是他们可以随便让外人进山, 那么最开始那个女子就会带我们进去了。”在人家的地盘上,总归是要守人家的规矩。   巫芒曾游历过这天下,他也知道, 有些奇怪的部落有着自己的规矩, 最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的巫, 有着自己的传承, 巫芒不敢轻举妄动。   他们和暗卫只能等,能做的只有等着。   这边,有风又一次听闻戚慈要将他送下山, 他赶出来的时候, 戚慈的人影都不在了, 他也不好到处乱走,就在原地等着。   他才不会就这样下山去。   戚慈本来想去寻大山来, 可是大山似乎有什么事情上山去了,戚慈没有寻到人,恰好看见了狗子,她便叫住了狗子:“狗子, 能请你帮一个忙吗?”   狗子一看是戚慈,还没有问是什么事情,二话不说就先答应了下来:“好的好的。”他连连点头的样子看得戚慈一边摇头一边笑。   “去帮我将待在我屋的那个人送下山去,送到山脚就成了。”戚慈说完就准备去找大巫,瓷窑的事情还没有完全解决,选地址、怎么建这些都还需要完善,戚慈忙极了。   目送戚慈离开之后,狗子转身昂头挺胸走了过去,他知道神女大人说的是谁,就是那个外来者,还是神女大人和他妹妹阿溪救回来的呢,为了救他,神女大人还受伤了,狗子亲眼看见大巫给配的药。   没有人知道,其实这件事情对狗子的内心才是最为震动的,当初,神女大人也是这样救的他,漆黑的夜里,去山上找一个完全未知的东西,他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也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善良是这么重要,它能救命啊。   狗子走过去的时候,有风正在在门前百无聊赖的四处观望,也不知道在看什么,莫名的,看上去有点可怜。   “神女大人让我将您送先山,走吧。”狗子的语气客气极了,却显得一点也不软弱,反而是带着几分强硬。   有风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来了,还是个半大的小子,他摸了摸头,脱口而出:“不行,我头还疼着呢,现在不好下山去。”这是换个人来赶他走了,有风咬咬牙,第一次这么不要脸,他不管,死活这几天他要待在这山上。   这人不走,倒是让狗子犯难了,他板着一张小脸,继续重复道:“是神女大人让我送您下山的。”意思是这难道不是你已经知道的事情了吗?   一听见这话,有风心中就止不住暴躁,他不好冲狗子发火,他这人不欺负没有罪过的弱者。他冷哼一声,说道:“你们神女大人在哪里,带我去见她。”他刚刚愣神了,的确是心里没有想通,现在谁还管这些,总归先得和她说他不想下山啊。   狗子怎么可能带他去见戚慈,于是他果断拒绝了:“不行,神女大人叫我送您下山。”她这么吩咐,他就一定会这样遵守。   简直油盐不进,有风的脸色更不好看了。   大巫的屋子里,只有他和石老,戚慈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讨论着瓷窑要怎么修建。大巫认为这等重要的东西一定要建造在部落之中,而石老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自然是何处方便何处宽广便建造在何处。   这俩人儿都觉得自个儿是对的,谁也不让谁。都说老小孩老小孩,日子过得好一点了,两人的性子倒是都显得活泼了一些。   看见戚慈进来了,两人一异口同声道:“你来评评理,我们谁说得对。”两个加起来年纪都上百的老人眼巴巴望着戚慈的模样,让戚慈忍不住微笑,方才有风带来的坏心情好像一瞬间就没有了。   她边走边说:“你们说的都是对的。”她走到桌子边上,拿起炭条,在一块木板上随便几笔就够勾勒出一副大致的地图来。   大巫和石老连忙凑过来看,一看,就惊住了,两人对视一眼,都发现彼此眼中的惊诧。大巫抿了抿嘴唇,有些不可思议地问道:“这……这你是如何知道部落的地形布置的?”大巫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了,自然是能隐隐看出来,戚慈随手勾勒的几笔组合在一起,正是部落的样子。   戚慈没有说话,又勾勒了几笔,一边画一边说:“这儿是部落对外的路,这儿是上山的路,这边是部落的尾部,有个很平整宽阔的天然的坝子,很适合做瓷窑,最重要的是,这边从这片草地过去有个不大不小的沼泽,有大用。”戚慈分析的条条是道,说完她放下炭条,问道,“你们觉得这里怎么样?”   怎么样,自然是个好地方啊。   这还当真像她开始说的一般,他们说得都对。这块地方,若是硬要说是部落里面,那么自然也算,若是要说方便宽阔,那自然也是算的。戚慈其实早就心里有打算了,刚好遇见他们讨论地方,自然而然就说出来了。   石老同样也非常好奇,戚慈是如何知道这地方的,他先是点头道:“这地方的确不错。”烧制出来的砖瓦得有地方放才是,这地方宽阔,非常方便,又离部落很近,节约大家的气力。“神女大人是如何得知这样一个地方的。”   这地方说偏僻不偏僻,说不偏僻却又有些偏僻。   “我才来的时候,将部落走了个遍,这些东西不过都记在脑中罢了。”戚慈微微一笑,没有说她初到的那几日,整天在部落之中走来走去有多么累,也没有说她将周边的情况都摸索了一个大概。   她从不是一个会邀功的人。   她这么一说,大巫心中就有底了,自然懂了:“这地方选得很好,等东西到了,就可以动工了。”大巫的眼中闪烁着光芒,那是一种对新的生活的向往。   谁不想生活过得更好呢,每个人都想。大巫最开始成为大巫的时候,以为自己可以将部落改天换地,他没有过野望吗?不,他也有,可是时间越久,部落好像丝毫没有发展,反而日子过得更不好了一些。   他的心中,难受极了,却没有办法说出口。   直到戚慈来了。   大巫心里其实清楚,戚慈不是什么神女,他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孤注一掷去相信一个人,事实证明他没有信错人。大巫的眼中闪过欣慰,他伸手摸了摸戚慈的头顶,声音有些沙哑有些低沉:“孩子,你很好。”非常好。   部落里的每一个人,都向往着新的生活,他们相信戚慈,是全心全意的信任。时间过得飞快,和戚慈才来这里相比,真的变了太多。那个时候,人人脸上都挂着如丧考妣的神情,现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意。   她要做的,就是护住他们,让他们永远活得好啊。有风问她有意天下没有,她没有,她有意的只有胡山。   可是有风的出现,让她真的彻底明白了,安居乐业行不通,这里不是她熟悉的现代,是一个法治崩坏、混乱动荡的年代。   她需要……更多的东西。但是不急,现在暂时乱不起来,她还有时间。   这样想完还没有多久,门外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神女大人,有风求见。”一时间,大巫和石老都看着戚慈,戚慈原本云淡风轻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窘迫的神情。   她也不好意思再看这两人,推开门就出去了。待到她出去之后,大巫才慢悠悠笑着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像个十几岁的姑娘家呢。”   其实戚慈哪里是什么羞涩,她纯粹就是觉得这样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她自己都不知道在别扭什么。不过看见有风的那一瞬间,她立马变了回来。   “你该下山了,有风。”她冲有风身后无奈的狗子挥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狗子鞠了一躬,看了一眼有风离开了。   “我……”他想说自己头还疼着,可是看见戚慈清澈的双眼,真的说不出口,他想了想,说道,“我没有介意你是个女子。”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诚恳极了。   戚慈微微一笑,没有回答他这句话,反而说道:“胡山先生智没有什么厉害的,也没有长出三头六臂,你看,我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不知道你在何处听见了这个名讳,是什么让你觉得我能帮助你得到天下?但是显然,我……”她还没有说完,这话就被有风打断了。   “你可以,戚慈,你可以。”有风的语气重了许多,他仿佛急于证明什么似的,却又没有东西用以证明,于是只能用激烈的语气来证明。这一刻,他多么想告诉戚慈,你未来会成为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   在知道她是一个女子之后,有风突然觉得,胡山先生是当真了不起,比他强多了。   戚慈眨眨眼,她不知道有风语中的笃定源自于什么,她垂下眼睫,轻声说:“我送你下山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可怜的有风,以为说好话就不会被赶走,万万没想到,还是得乖乖走233333 第37章 三十七 谈话   显然, 尽管他表现出对戚慈莫名的强烈的信任, 却丝毫没有打动戚慈。戚慈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但是她是一个格外坚定的人, 认定的事情, 那就是打死都不会回头的那种。   她始终认为有风会给部落带来巨大的变化,他就像个未知的炸弹,实在让人觉得不安全。那接连两个“我相信”的确非常诱人,可是往往诱人的东西都带着□□。   戚慈走在前面,没有说话, 微风拂发,她的身影很是娇小,娇小到有风觉得他一个向前就能拥抱住她一样。有风从没有遇见过这种女子,漂亮得像精致的琉璃, 却能撑起一个部落,挥斥方遒, 谈笑间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 这样的人, 人格的魅力远远大于她的外貌身份。   有风能勉强认可她, 尽管她是个女子, 正是因为她和别人都不一样啊。   他见过很多姑娘,形形□□。有如同薄姬一样样貌虽美, 却愚蠢狠毒的;也有如同王妹琉一样被娇养着,没有什么脑子的;也有像那齐国王姬一般,生得漂亮, 脑子聪明,目光却永远在后宫的女子。他没见戚慈这样的,这样的娇弱这样的强大。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有风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人哪怕居于山野之间也能闻名于天下。   戚慈听见了这句话,她突然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道:“你倒是对我……挺有信心。”她有点奇怪,为什么有风能这般笃定,好像她已经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样。她分明就是一个偏远部落的神女,连神女这个名头也就是个噱头而已,有风是越国的王族,出身不凡,生活奢靡。那么凭什么看起来,他似乎还有些尊重她呢?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一直不想接触他,觉得他是个变数了,因为他的身上有着太多违和的地方了,让她觉得危险。   有风却恍若没有看见她眼中的怀疑一般,他淡淡说了一句:“因为你值得信任。”他的眼中像是有光,就那么一动不动看着戚慈,慢慢地扬起了嘴角,“你头上有片树叶。”   戚慈这才反应过来,她伸手一摸,哪里有什么树叶。反应过来之后,有风已经走出了好几步了,她看着这个人的背影,也突然笑了。   这一路的氛围好了许多,似乎之前的剑拔弩张都是幻觉一样。这两日天气还算不错,山路干燥了许多变得好走多了,戚慈看着在前方大步大步走着的人,突然想起来这人当时的惨状,问道:“你当初……是怎么一回事?”   有风的脚步顿了一顿,若无其事道:“若是我还有机会,必定叫人来修缮修缮这条路。”   他没有直面回答,戚慈却懂了其中的意思。他当真就是上山来要一个说法的这人……这人怪得有些可爱。   戚慈想着也许这人以后也见不着了,心态顿时就放松了许多,也有空和他说几句玩笑话了,了:“你是怎么走到胡山来的啊?”他应该游历吧,只是怎么走到这里来了。胡山挺偏僻的,一般人还不怎么能找到这里。   有风不能说自己是专门来找她的,随口说道:“我就是随便走走,看看各国风景。吴国挺有意思的,这儿和我们越国不太一样。”的确不太一样,这儿的姑娘比之越国,要放得开得多,不知道戚慈如果有一天有喜欢的男子了,是不是也会这样。   “吴国和越国风气差别的确很大。”她分明是个能言善辩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和有风聊天,却总有点尴尬,戚慈在后面想这么长一段路,这样尴尬着也不是个问题,于是还是努力找点话题。   戚慈也觉得自己二十年没有这么尴尬过。   “你也去过越国?”有风有些高兴,他不喜欢王宫,却非常喜爱自己的国家,可是看过吴国之后,的确也觉得越国有些板正了,风气不盛,过得死气沉沉的,他想着以后莫不是可以改变一下。   戚慈愣了一下,说了句:“没有。”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在竹简上看过一些越国的风土人情,挺好的。讲规矩的国家不容易混乱,人们的生活虽然板正,但是规矩在那里,不会跑偏太多,可是也不容易变得更好。”这些东西,是她从看过的竹简之中提炼出来的,戚慈非常善于抓住细节总结归纳,这些都是当年上学的时候留下来的好习惯。   有风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夸赞越国的国情,来到吴国之后,尽管大家都说吴国的女子太开放,可是显然每个人都喜欢并且飞快就认同了吴国的风俗,自由,热情,好像一切都特别美好。   何幸显然就是非常喜欢吴国的,巫芒一直对吴国都挺有好感,连上了年纪的贺老也能察觉得出对吴国的好感。   他们也许都不太喜欢刻板的越国了。   可是戚慈却说刻板有刻板的好处,有风还是第一次听见这种言论,他的好奇心被激起来了,问道:“这种说法,敢问先生何解呀。”他还是第一次这样温和地笑,若是被越国的贵女们见着了,那一定是会激动得不得了的,可是戚慈连眉头都没有抬一下。   她其实不太喜欢有风这种俊秀的男子,再加上他的年纪,反倒是让戚慈觉得像个弟弟一样。   戚慈骨子里有点那么个好为人师的毛病,一听见有风这般请教,话匣子自然而然就打开了,她说道:“七国之中,最注重规矩的,应该是越国了,从越国第二任国君被卫国嘲笑不识礼数之后,越国上下便开始了一场名为礼仪规矩的大改革。这场改革之后,越国风气越发端严,人们一言一行都讲究个规矩,女子不可抛头露面,那就当真是不能的,嫡长子才拥有继承权,其他的那就是没有的。”戚慈一脸说了一大段话,有风惊诧于她竟是这般了解越国历史,一边听一边点头。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现在越国也是如此。我假设,其实越国是可以像吴国学习一下的,我认为吴国这种开放自由的风气的确是不错。”他是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上辈子他绝对不会去想这些,他想的只有征服。   “你认为吴国这样就是好的?有风,掩盖在表面的浮华之下,是贫穷人的愤怒和白骨。”说着说着,他们就从一前一后,变成了并肩行走。有风很认真地在听她讲,这句话说得实在太让人震撼了,她的语气分明很平静,可是有风心里却有什么开始萌芽了。   “吴国的开放自由,下面掩盖着的是无数的底层百姓的血肉。有风,在越国,男子服兵役,是如何规定的?”她一脸严肃地问道,有风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也变得严肃起来了。   他娓娓道来:“在越国,男子十五以上可服役,每户需有一男丁服役,不得逃役,否则全家连坐。”就是在这样的刑法之下,越国无人敢逃避服役,一到征召的时候,人人都需要上,除非是贵族,否则不允许有任何人推脱。   这就是越国的规矩。   戚慈点点头,继续分析道:“和吴国差不多。可是你知道吗,在吴国,没有这些规矩,只要你有钱,便能逃避服役,最后去服役的都是家中无甚么钱财的人家。最可恨的是,因为有钱的逃避了,人数不够,无钱的一户不止出一个男丁。”她说完,遥遥看了一眼山下,“山脚的村子里,没有男子,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她的声音有些飘渺,有风不由自主就被吸引进去了。   “去哪里了?”这也是他之前问过的问题,可是那个小孩显然不知道。   戚慈有些哽咽了:“四年前,吴国和临界的陈国大战,全国上下征兵,到了这里,富贵人家只需要一个人出十两银子就能逃避兵役。到最后,自然人数不够,他们害怕上面的责问,于是便将下面村落的男丁,凡是十三岁以上的,通通强制征去了。后来,战争结束了,回来的人却很少,村里,一个也没有回来。他们上了战场,成了最前面的炮灰。”   有风不知道炮灰是什么意思,却听懂了这件事。原来如此,那场战役有风还有印象,吴国损失惨重,就差割地赔款了,大家都在看吴国笑话,最后吴国赔了一个王姬,才换来了短暂的和平。   “我懂了。”有风低声说道。   “在绝对的自由下面,是相对的混乱。有风,看一件事情,永远不能片面。”戚慈笑着说完最后一句话,“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路,你自己好好走吧。”   她冲他挥挥手,转身潇洒离去。   留下有风一个人,若有所思。 第38章 三十八 势力   在回山上的路上, 戚慈想起有风,摇摇头, 会心一笑。这个人倒是挺谦逊的, 她对他的印象比第一次好了许多。   有风目送着戚慈离开,然后转身离去。   下山可以,不住在山上也可以, 但是他绝对不会就这样离开的。回到村落,六阿婆依旧盘腿坐在树下,有风还没有走到村里来, 她便像是察觉到什么似的, 睁开了眼睛:“你回来啦。” 有风有些错愕。   然后他想到了戚慈说的那些话, 这个村里的男子都死在了战场上, 一个也没能回来,纵然是见惯了生死的他,也觉得心头一颤。好儿郎, 保家卫国,便是死,也死得其所。可是这个村子呢,他们死在了上层贵族的手里,死在了金钱利益的手里。   他的神情温柔了许多,对着六阿婆说:“我回来了。”就像离家的少年回来了一样,六阿婆突然就喘了口气,她的心神受到了怎样的震动,谁也不知道。   她多么希望, 有一天,那些走出去的孩子,也能回来,对她说一句,我回来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怪,就因为有风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六阿婆对有风亲近了许多。   “少年郎,你叫什么名儿?”她嘶哑着声音问道,眼皮有些下垂,眼里除了睿智还带着一点慈爱。有风一愣,虽然不知道为何六阿婆变了态度,却还是恭敬回答了。   “我叫有风。”就像他是名字一样,他像风一样自由,也向往着自由。   “有风,这个名字很好。”六阿婆点点头,露出了一个笑容,不是阴嗖嗖的笑容,而是非常慈爱的笑容,就像家中的长辈一样,她又说道,“有风,你过来。”她冲他招手,示意他过来。   有风走了过去,站在六阿婆的前面,六阿婆站起身来,她站在石头上,用手点着有风的眉心,低头说了几句话,然后才说着:“孩子,你想要的,终将会得到。”这是她给他的最好的祝福。   “我想要的……”有风低喃,然后抬头看着六阿婆露出了笑意来,“若当真如此,此生有幸。”这句祝福,是他非常想听到的,也是在他不确定的心里注入的一针强心剂。   他决定了,就在这村子里住着,他要看看,戚慈能走到哪一步。   戚慈回到山上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她没有将有风放在心上,开始思索和景翘之间的关系,两个人之间的这个度要怎么去把控,她的东西又能让景翘动心多少。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们住在山里,很多事情实在是不太方便,消息也极为落后。她需要……需要有人给她传递消息。   这样她才能从大量的消息之中分析出来一些可靠的有利的条件。   七国之中,最先混乱起来的,一定是吴国。吴国的民风最为自由,人们的脑子相对就灵活了很多,自然想法就会比其他国家的人多,最重要的是,吴国的底层百姓应该是受压迫最严重的。   吴国必乱。可是戚慈消息太滞后了她没有办法判断出来什么时候吴国会乱,他们住在山中,看上去岁月静好,同时也是一种自我封闭。   戚慈转动着手中的炭条她需要帮手,需要势力,目前看来,那次来堵他们的小混混还算不错,欺软怕硬不可怕,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作聪明。   再下山的时候,猴子带着四五个人去找赵原,而戚慈和大山带着人去了胡山镇。周二的生活,再失去了燕家的依靠之后,一落千丈,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他心里头有太多闹不明白的东西了,他总是在想事情变化得怎么这么快。   一眨眼之间就天翻地覆了。   这还是戚慈第一次来胡山镇,她看了看街道行人,发现其实同万水镇没有什么不同,大同小异罢了。大山可能是部落中接触山下的人做多的了,他在路上便知道戚慈要来找那群小混混于是自发地走在前面带路。   胡山镇的人没有见过戚慈,每个路过的人都会多看她几眼,可是碍于她穿着麻衣周围又是些男子,便没有人凑上来。大山在前面走着,渐渐从镇子口走到了一条街道之中。   这街上都是些小摊小贩,没有什么店铺,来往的人群显然也不是那么有钱的,有点衣衫上还有好几个补丁。戚慈断定出这是个贫民的集市,她低声对大山说:“能找到他们吗?”如果找不到,这计划肯定是有变化的。   大山点点头,眼神从人群中不停扫过,点点头道:“应该能找到。”他不敢说得太满。   戚慈也跟着寻找。她也在思索这些人会去哪里,一群没什么本事的小混混,一般会聚集在哪里呢?他们应该是从周二哪里弄到了好些钱财的,有钱要怎么花呢?不,也许早就花光了。   “大山,你找得到胡山镇的酒馆吗?”戚慈突然问道。   酒馆?大山脑中灵光一闪,然后连连点头,回答道:“寻得到,这集上就有个酒摊子。”那是一个草棚子,专门买些酒水的,价格不贵,却格外的实惠,想来那些人会去这里的。   “我们去酒馆看看。”戚慈说完大山就在前面带路,一行人拐过一个拐角,很快就到了大山说的那个酒棚子。   还没有走到就听见那边人声鼎沸的。   一个明显喝醉了的声音在大吼大叫:“老/子有的是银钱,给酒,店家……”   “就是,我们大兄是何等人物你不出去打听打听,这条街谁说了算……”   “还敢找我们要钱……你、你活不耐烦了吗?”这个声音听上去也醉醺醺的,想来就是醉鬼一个。   戚慈和大山他们穿过人群走过去看见的就是这一幕,三个醉鬼躺在这酒棚子前面,嘴里嘟嘟嚷嚷不知道在说什么,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人,店家一手提着一壶茶水,一手叉腰,骂道:“你们还以为我怕你们不成,这滚烫烫的茶水淋在你们头上,我倒要瞧瞧你们这身皮子有多厚,经得住否?”说完他提起水壶作势就要倒下去嘴里还继续骂道,“一群白吃白喝的小瘪三,活得不耐烦来我这儿闹事,三两马尿下肚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啊!”   酒棚子的店家是个极其豁得出去的人,大不了同归于尽,他是不怕这几个小混混的。   戚慈看了一会儿,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大概是这几个人在周二那里敲诈来的钱财用光了,想要喝霸王酒,结果遇上了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店家,于是就被赶出来了。戚慈看着这三人,对大山说:“带他们走。”   什么解释也没有,她隐没在人群中,大山他们一人拖一个混混,三两下就将人带走了,然后戚慈也跟着走了。见没有了好戏看 人群很快就散开了,店家也不继续揪着不放,有人将这三个醉鬼带走岂不是更好,不用他出手,也不影响他的生意,多好啊。至于他们三人被谁带走了,又会遇见什么,会不会有危险,店家根本就不关心。   横竖一群小混混是死是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三人被大山和戚慈他们带到了一处水塘边上,三人被丢在地上 像是一摊烂泥一样。戚慈看了看神智完全不清醒的三人,吩咐了一句:“舀水。”意思就是舀水浇在这几人脸上,让她们清醒清醒。   她没办法和一群醉鬼商量什么要事。   大山他们二话不说就去扯了树叶舀水倒在了这三人脸上,往复几次,这三人中立马就有一个人蹭地一下坐了起来,他怒气冲冲骂道:“你们作甚!还有没有王法了?”一群聚集起来作威作福的小混混,问他们还有没有王法,有点让人觉得可笑。   戚慈当场就回过去了:“你看我们有没有王法。”若是没有王法,就该让他们留在那里,被店家用滚烫的茶水倒在身上,在这个年代,被滚水烫伤,多半也是死路一条了。   他们有过,却罪不至死。最关键的是,戚慈有地方能用到他们。   戚慈的面容实在很难让人忘记,这醒来的小混混微微一顿,然后环顾四周,结结巴巴:“你、你们……”这群人不就是上次他们帮周二堵的那群人吗,那棍子打身上有多疼他真的是一刻都忘记不了。   “老大……老大,你们快醒醒,看看这是谁找来了啊。”他开始疯狂将剩余两人摇醒,这场面瞧着怎么也不是他可以处理的啊。   “唔……你在搞什么……”那老大摇摇晃晃坐起来了,定眼一看,吼道,“你们怎么找过来了?!”   “我找你们,是有件事情需要你们去做。”戚慈不慌不忙说道,她的面容很平静,可看在这混混老大的眼中,简直就是无声的威胁。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晚了很久 等会还有一章,大概在十二点过一点左右去了,宝贝儿们就不要等了,明天早上起来看吧,早起能看见更新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第39章 三十九 合作   混混老大吞咽着口水, 小心肝瑟瑟发抖,他可没有忘记上次就是她拿着一根木棍打人, 打哪儿哪疼, 他回家后休养许久才算好了,真的想不明白这样柔弱娇小的一个女子,怎么打人会这样疼。这次他可没有招惹她什么啊, 怎么就又找上门来了,遇见这么个人真是倒了大霉了。   他要是早知道这姑娘看上去娇娇小小,下手这么黑他打死也不会贪图周二那点银钱啊。   “敢问您……不, 您有什么事要吩咐我们去做尽管吩咐, 为您办事是我们的荣幸, 义不容辞啊。”混混老大脸上挂着一个献媚的笑容, 配上他还在滴水的头发,脏兮兮的衣物,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戚慈蹲下身来, 没有让这混混老大继续仰视着她,她问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混混老大收起脸上讨好的笑容,微微愣神后乖巧说道:“我叫张添,这两个是我小弟,一个叫孙柳,外号二麻子,一个叫陈昊。”他说完边上那两个人也跟着讨好的笑。   戚慈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下来了,她这才继续说道:“张添是吧, 我的确有事情要找你做。胡山镇、万水镇你熟悉吗?”她说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看着张添张添觉得自己脑子混沌极了,根本分不出心思来敷衍人,他连忙点头。   “熟悉熟悉。”说完他就后悔了,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他这嘴也太溜了,完全不过脑子啊,她这么问是不是有什么深意啊 还是有什么阴谋啊,张添的心里惴惴的。   他虽然是个混混,但是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好吧,他鸡毛蒜皮的坏事也没有少做,可是……可是也罪不至死啊,不,落到她的手上还不如死了呢。   戚慈微微一笑,显得有些意味深长,而这笑容看在张添的眼中,简直吓得他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似乎觉得上次被打的地方又有些隐隐作痛了。他还没来得及揉一揉,就听见戚慈说道:“很好,熟悉就好。”   她顿了顿,又接着问:“他们两个都听你的吗?”说完她指了指边上畏畏缩缩的两个人。张添看了两眼这两个被戚慈一个眼神就吓得发抖的人,在心中唾骂了一句,胆小如鼠,然后就笑着说:“听听听,自然是听我的话。”   “很好,之前那几个来拦我们的也听你的吧。既然如此,做一个生意吧,你们及时给我提供各种各样的消息,我付钱给你们,一条消息十个大钱。我要的是消息,不是随便什么敷衍人的东西,你懂吗?。”说完她就站起身来,拍打了一下衣裙,站得笔直,眼神却依旧停留在张添身上。   张添的瞳孔微缩,显然他是明白戚慈在讲什么的。他想犹豫,可是戚慈并没有给时间和机会给他犹豫,她给他的压力实在很大。他思考了片刻,觉得这个买卖还是做得,于是问道:“什么才叫消息,什么消息都要吗?”   边上的二麻子过了这许久终于缓过来了,他觉得气氛实在太压抑,于是笑嘻嘻插了一句话:“是不是谁家的狗死了我们也要汇报一遍。”他这样子,哪里像在开玩笑,完全就像砸戚慈的面子,张添心道,这个不会说话的二麻子,他赶紧踹了他一脚。   万万没想到二麻子哎哟一声叫疼,还抱怨道:“老大你踢我做什么。”他踢人真是疼。   戚慈觉得二麻子有点意思,不过就是这个脑子不知道掉去了哪里。她也没有责怪二麻子,只是看着张添,继续回答他的问题:“什么叫消息?大概就是……”她顿了顿笑得格外甜美,格外漂亮,“大概就是,倘若我们没有那你们从酒棚子拖出来现在胡山镇四处流传的消息就是酒棚子店家滚烫茶水烫死三混混,是宿仇还是意外?”   一听戚慈这话 那三人对视一眼,彼此心中都有些后怕。滚烫的水淋到身上是什么下场,大家都知道,很容易就出事死人的。   “谢谢。”张添面带感激说道,他突然有些后怕,“这买卖我们接了,只是我们要怎么样将消息传给你呢?”这才是关键,这消息不好传啊,戚慈他们住在胡山上,张添是知道的,所以他才问要怎么传递消息。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住在胡山上面,消息太滞后了,才需要他们。   “你若是有了什么消息,就去找胡山镇布店里的孙婆子,或者去万水镇的酒楼里面寻后厨的孙厨娘,她们自然会将你说的消息给我。”这两人,都是胡山脚下村子的人,她们收到消息之后会将消息给六阿婆,六阿婆和大巫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方式,这个方式是什么,戚慈也不知道。   她知道,大巫和六阿婆之间也许有什么关系,可是大巫不说,她也不会问。   张添牢牢记住了这两个人的名字,点点头说道:“好,我记住了。”   在回去的路上 大山始终想不明白,于是问戚慈,他说:“神女大人,这些混混当真靠得住?他们会不会转个身就出卖我们?”这些人都是周二的帮凶,能是什么好人呢,他不明白为什么戚慈要用他们。   “不会,张添是个聪明人,不会自作聪明的。我既然能救他,要将他打落下去也很容易。一场交易,他是个信守诺言的人。”戚慈回答道,“但是我们得做两手准备,大山,回去山上选择些壮实的男子,组成一个卫队,我们需要武力。村里……帮我问问那些孩子有没有想要买卖消息的,若是有,便好生培养,能有大用。”至于部落之中的孩子,由她亲自来教导来选择,每一个人最擅长什么,教导他们的人和他们自己最清楚。   情报这一块,戚慈是打算下大功夫,她的眼睫低垂,脑子在不停的转动。   要动脑子的事情,大山没有戚慈擅长,但是他明白一个人的意见好坏。他已经隐隐听出来,戚慈话里面的野心,这种野心是好的,会让部落真的强大起来。   “好,待到屋子修建好,我就带着选出来的人训练。神女大人,拜托您了。”大山的眼神格外坚定,他打小生活在部落,自然是格外在意部落的,可是他能做的事情真的很少。   “大山,你不需要这么客气的。”大山太客气了,让戚慈有点不太习惯。   “我是真的非常感谢您。”大山走在戚慈后面,边走边说。   他们和猴子约定就在胡山脚下的村子的路边等着,猴子他们距离要远一些,是故戚慈这边都处理完了,他们还没有回来,戚慈他们就先到了村子。   这座村子和部落其实有些关系,具体是什么关系,似乎只有大巫才知道,可是大巫却并没有要说的意思。戚慈只知道,部落之中每一年都要送许多的粮食下来,给村子里的人。村子里用的石器基本都是石老打造的。   这座村庄一向很寂静,看不见几个人影,连戚慈都不知道到底这里面住着多少人家。但是今天格外热闹,人都喜欢看热闹,听见这声音,戚慈身后的人就稳不住了,个个想去看热闹。   戚慈和大山也难得压抑他们,原本下山就不容易,都到这里了也没有什么危险可言了,去看看就看看吧。   “去吧。”大山这话一说,这几个人个个都跟那脱缰的野马似的,跑得飞快。   就剩下戚慈和大山还慢慢走着,戚慈问道:“你不想去看看?”大山的年纪也不算大,怎么就沉闷稳重成这个样子了呢,戚慈想道。   大山笑着说:“我的职责是保护您啊,您不过去我就不过去。”他没有说自己想不想去看,可是他这样倒是让戚慈有些不太好意思,感觉自己扼杀了一个人的快乐一样。   这样老远就能听见声音,想来一点颇为热闹,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戚慈加快了脚步,挥挥手,随意说道:“走吧,我们也去看看就是。”   他们走进村子,声音就更大了,连六阿婆今日都没有在村口树下坐着,戚慈这才觉得有些意思了。他们顺着声音慢慢走着,很快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想不知道都难。   戚慈一走近就听见有小孩儿吼着:“这就是砖呀 长得可真好看!”青砖的颜色的确是挺美的。戚慈一听见砖,这才真的起了兴趣,她穿过人群走进去,就看见一片空地上放了一堆青砖边上站着的,赫然就是有风。   有风也看见了戚慈,他冲她微微一笑,笑里莫名有点挑衅的意味。   “我决定在村里修座砖瓦房,然后就住这里了。”有风一挑眉,说道。   戚慈,她还能说什么。   无话可说。 第40章 四十 局势   戚慈想, 她还是太天真了,社会经验不足。还以为有风自己会乖乖离开, 没想到他倒是乖乖下山了, 不过却要住在山脚了。   这村子算不得戚慈的地界,她纵然是再霸道,也不能让人家走吧。有风显然是明白这一点, 于是有恃无恐,他为什么不住在这里呢?他找了胡山先生这么久,等了她这么久, 也许结果不是那么尽如人意, 尽管他还没有想好要拿戚慈怎么办,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想呆在离她近一点的地方好好考虑清楚。一年的时间还有许久, 足够他思考清楚。   “住在这里,挺好的。”戚慈很快就调整了过来,笑得极其温柔, 有风还没有得到过戚慈这样温和的笑,戚慈笑起来,会让人觉得她特别开心,看她笑的人也会特别开心,她的笑容非常有感染力。   这样的人,很容易就蛊惑他人。   “这里的确很好,我也……很喜欢这里。”有风说这句话的时候,分明说的是这个村落,却一直看着戚慈, 他生得俊秀,越国王室之中再也寻不到一个比他相貌更好的了,纵然是女子也比不上的,要是换一个人,说不定已经脸红心跳,羞涩极了,可是这个人是戚慈。   戚慈面不改色地点点头,随意说道:“的确很好。”然后她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六阿婆,便走了过去,再没有理会有风,有风又变回了那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看上去吓人得很。   “六阿婆近来可安好?”戚慈态度极为恭敬,她知道这个貌不惊人的老婆子,实际不是一般人,就算不说这些,单凭对方的年纪和同大巫不一般的关系,她也是需要恭敬些的。   六阿婆显然是认识戚慈的,她看了一眼戚慈,露出了一个称得上祥和的笑容:“我很好,你们大巫好吗?”戚慈总觉得,六阿婆说起大巫的时候,眼神里面的光芒,和提起其他人的时候不太一样。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人可以联系,却还要来问她,但是她心里知道,这里面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无心打探,也并不好奇,只是中规中矩回答道:“大巫很好。”   六阿婆点点头,又问:“那个问题是你问的吧,这个少年郎,是一个机遇,是好是坏全凭你自己把握,好好选择。”她很少帮人说话,尽管这话说得明面瞧着中规中矩,可是底下却是偏向着有风的。戚慈有些惊诧,有风和六阿婆相处还不久就能让六阿婆放在心上,那他的确是有点本事。   “我明白。”要选择,最起码得人留着,戚慈看了一眼有风,没有多说什么,她心里在想些什么,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连六阿婆也看不透。   这两个孩子,都是变数啊。   等猴子他们来了,戚慈一行人就回山上去了。在路上,猴子整个人都兴奋极了,他心里面有太多想说出口的东西,却因为太多而不知道从何说起。   “神女大人,我们以后是不是会过得很好呀。”若是说上一次的梅花菇让他心里激荡着的是一种激动,那么现在的豆腐就是一种对未来的自信。   要不怎么说,钱是人的胆呢。   显然猴子的胆气已经起来了,豆腐的售价让他看见了部落光明的未来,他激动说道:“你们知道吗,那豆腐,赵掌柜说是要卖五两银子一块,这还是前期的价格,后面可能还会涨呢。”猴子长这么大,都没能见着几回银子。   这个价位,在戚慈的预期之中。   但是她也流露出了一副开心惊喜的样子,不去扫大家的兴。本来就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尽管在她意料之中,可是她若是一点惊喜的样子都没有,就显得这事情没有这么开心了。豆腐赚来的钱,戚慈早有打算,这是部落共有的钱,用于部落建设,在房屋建设好之后,她还有其他的打算。   但是计划需要慢慢来完善,一时半会还不好说,于是戚慈暂时没有说出口。村里,人群慢慢散去,剩下的就是请来的匠人和有风他们。   有风一行人暂时还住在茅草房里,等到砖瓦房修好了再摆弄摆弄搬进去。何幸抱着有耘,站在茅草屋的院子里,阿哑在厨房忙着,巫芒问有风:“公子,确定要留在这里吗?”这里只有他敢这样和有风说话,这些话题自然是他来问。   有风看着不远处的砖瓦,点点头:“要留下来,留在这里。”然后他微微叹气,“我找到那个人了。”   巫芒瞳孔微微一缩,他向前走了一步,他是最清楚有风来做什么的,这一路,明说是游历,不如说是来找人的,有风的目的就是找到那个星星的主人。   有风问戚慈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个人在山上,可是没有想到,有风上山竟是真的找到他了。   “芒,你说,若是她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那么应该怎么办?”有风扯了一朵花,拿在手中把玩着,然后拿着花走过去,将这多黄色的小花儿插在了有耘的耳边,有耘懵懂摸摸耳朵,眨着大眼睛,就看见他阿兄笑了。   “阿兄你真好看。”他傻乎乎说道,说完就被有风的敲了一下脑袋,不疼,他又摸了摸,果断闭嘴了。   巫芒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既然是公子认定的人,那就带回去。”巫芒是个淡然的人,可是他的骨子里面,比有风还要固执一点。在他看来,找到了人,带回越国就是了,公子长时间在外,不利于宫廷局势,薄姬那个女人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不,我不能去将她带走。”尽管他们相处时间很短,但是有风心里看得明白,戚慈绝对不是会和他一起走的人,她的心里,有着太多东西,却没有王权富贵。没关系,他可以再等等,会有其余的办法的,世间之事难有两全,可是他能做到。   而与此同时,巫芒所想到的薄姬跪坐在高台上,下面跪着一个男子,这男子声音有些尖细,说道:“他们失败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这声音听上去,像是个太监,可是这打扮却不那么像。   薄姬摆弄着自己长长的指甲,她的样貌很是艳丽,微微一挑眉,就有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可是越国君偏生就爱极了她这份盛气凌人和不可一世。薄姬绝对不是一个好脾气的女人,相反她相当狠毒。   听完这话,她拿去手中的杯子就摔到了地上,清脆的声音在跪着的人耳边炸开,他心头一跳,果然听见薄姬开口道:“派人,杀了他,我不想看见他活着回到越国。”她的脸上是玩味的笑容,眼神之中闪烁着的是流于表面的杀意。   果然如此,他一挑眉,心中叹气,规劝道:“不可啊,公子风想来已经知道我们雇凶杀他了,上次失败了就证明我们……”他还唯有说完,就被薄姬打断了。   “说明我们雇的杀手本事不行,去雇本事更强的。”薄姬走下台,一步一步走到跪着的人前面来,她抬脚,一脚将他踹到在地,可见用了多么大的力气,然后轻蔑道,“你以为你算个什么东西?容琛,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你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她蹲下身来,看着容琛。   “我养的狗,还敢来对我指指点点?容琛,你不要太看得起你自己。”说完她起身,转身对着容琛,“滚出去。”   容琛面无表情地退了出去,薄姬恨得面容都扭曲了,倘若没有有风,这越国,就该是自己的儿子的,有风本来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他早该死了。   薄姬恨得都快心头滴血了,有风却根本没有将她放在心上,在有风看来,薄姬就是一个跳梁小丑。   有风想来想去,都在想要怎么接近戚慈才最好。他还没有想出来,六阿婆就先帮了他一个大忙了。   “少年郎,你将这个东西带上山,给他们大巫送去。”六阿婆拿出一卷帛,卷得很好,上面还用绳子系好了的。   六阿婆知道有风的名字,却还是喜欢叫他少年郎。   有风拿着这卷帛书,觉得自己仿佛得到了一卷赦免书一样,二话不说就上山去了,巫芒连阻止都来不及 只能面无表情地看着有风跑上山去。戚慈没有在屋子里面,她带着部落里面的一群小孩子去即将修窑的地方实地考察去了。   她准备从现在开始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永远活在故事之中,懂的永远是大道理,而对于生活来说,大道理其实是没有什么太实际的意义的。有句话是怎么说的,道理都懂,可以懂没有用啊。   有风来到部落的时候,戚慈已经快要到沼泽了。有风根本不知道戚慈也许不在部落之中,他还想着说不定还能来个偶遇什么的。   然而从头到尾,大巫根本没有说过,要戚慈过来。 第41章 四十一 擅长   有风的心思, 大巫隐隐有些明白, 他不知道有风在想什么,一直以为有风心悦戚慈, 实际有风对戚慈,是一种新鲜和征服欲。   大巫也有自己的心思,他不会让有风过多接触戚慈,特别是在戚慈对有风实质上无意的时候。六阿婆和他,明明有很多方法联系,她却选了最普通的一种, 这个老婆子啊,大巫拿着帛书笑了笑,还是这么调皮。   帛书是给戚慈的, 算是混混老大张添的投诚书。大巫没有打开帛书, 将其放在了一边,对在一旁整理药材的承说道:“去将神女大人找来。”继跟着戚慈去了,承必然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是。”承放下手中的药材,点头应道。然后就走了出去,他其实也想跟着神女大人一起, 可是他终归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还有自己的人生。   他一步一步走得沉重, 一点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巫抬头看了看他,点点头。   而另一边的戚慈正带着一群孩子在往沼泽边上走,她已经给他们介绍了要用来建窑的地方, 并且希望他们到时候可以亲自来看一看,甚至说,如果石老愿意,也可以教一教他们。沼泽不大,戚慈也不敢让这些小孩靠近,只是带他们看了看,然后告诉他们道:“这里有些危险,平日里你们不要一个人跑过来。但是这个沼泽,有着非常大的用处。这就是利弊。”   沼泽土有什么作用,沼泽土之中,有一种叫做泥炭土,对种植作物有着极大的好处,可以算是纯天然的肥料,甚至分解得到,这还会会一种上好的燃料。当然这些都不是戚慈看中这个沼泽的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这个沼泽边上的小山坡上面的呈白色或是灰白色的泥土。这种泥土,在现代称作高岭土,而现在,应该没有高岭土这个名字,正是这种不起眼的土,可以烧制出美丽的瓷器。   还有什么比瓷器,更有价值的东西吗?   承来的时候,戚慈正对着一群小孩子笑得格外的温柔,他顿了顿脚步,走过来恭敬地鞠躬道:“神女大人,大巫让您过去一趟。”他看了一眼人群,继在人群之中笑得开心极了。   他心想,继能开心也很好。   “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她冲着承点点头,然后对着孩子们说道,“走吧,可不能自己跑过来玩啊。”沼泽的芦苇荡很漂亮,一起风,更是美得惊人,但是世间就是这样,越美丽的东西,越是危险。   戚慈带着一群小孩儿和承一起回到部落,看着孩子都安全了,才和承一起去了大巫那里。她去拿了帛书,就回自己的屋子了,也没有问着帛书是怎么来的。   想来是六阿婆送来的。   她打开了帛书,上面没有多余的消息,只有一条消息,可是就这一条消息,足以抵过千万条消息了。戚慈慢慢将帛书合上,她闭上了眼睛,脑子飞快转动,思索要如何从中获利,浪潮太大,她却太小,不敢进去博弈,却不代表不能捞一笔。   单看,要如何操作了。   她将帛书放在桌子上面,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能被这条消息左右情绪。她拿出了木板,上面密密麻麻写着部落每个人的名字。   每个人都写着性别年纪和擅长的喜欢做的事情以及脾气性格,这里的每一条信息都是戚慈总结归纳出来的,就算是大巫,都没有她了解得清楚。她曾经下的力气没有白下。戚慈在木板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   她停留了下来,用炭条在一个人的名字上面画了一个圆圈。   上面写着,乌木,性沉闷,独居不合群,无好友至交,擅驯养动物。   乌木住在部落的尾巴上,他阿父阿母都去世得极早,很小的时候他就孤单一个人,也许是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不擅长同人交流,也因为食物上的缺乏,他的个子瘦瘦小小,尽管没有人欺负他,却也没有多少人会和他交流。   戚慈找到乌木的时候,乌木正在院子里面和一只狗说话,戚慈来了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狗,这是一只长毛的松狮犬,在古代,这是一种贵族才有资格养的狗,她一直知道乌木有一只狗,却不知道是松狮。   “乌木,方便我进来吗?”戚慈在院子外面问道。   他听见生人的声音,抱住狗有些警惕,待看见是戚慈之后,这份警惕才消失,可是他依旧用身子挡着他背后的狗,证明心中多少还是有点防备。   “您……您、进来就是,院子门一推就开了。”他蹲在地上,瘦小得很。因为瘦小,他力气也不大,被部落里面的姑娘们瞧不上,年纪不小了,却始终没有婚配,毕竟谁家也不富裕,这人还要将食物喂给一些畜生。   当然乌木也没有考虑过成婚,他和他养的动物们生活在一起,过得挺好的,只是偶尔会因为没有食物饿一饿肚子而已。   门吱呀一声响,戚慈走了进去,她没有问乌木背后的狗哪里来的,她看了一眼地上的木梳子,微微一笑。喜欢动物的人,心里一定是温暖的,也许乌木不是一个不合群的阴沉的人,只是不知道如何和人相处而已。他能将这些动物照料得很好,还会用梳子给狗梳毛,就证明这是一个细心温柔的人。   这样很好。   “乌木,听说你会驯养动物,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在戚慈说话的时候,乌木站了起来,他站直身子,却和戚慈差不多高,他的脸色苍白,身形瘦小,感觉像是常年挨饿一样。   他也许是真的不善言辞,犹豫了半天,终于说出了一句话:“能……”他的确有着自己驯养动物的办法,可是这个办法他是不会说出来的,绝对不会,就算是戚慈来了他也不会说的。   可是戚慈没有问他办法,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满意一笑,接着说道:“我希望你能帮我驯养一批鸽子,让它们帮我传递消息。”在古代,没有什么传递消息比鸽子来得更快了。戚慈太明白这个道理,环环相扣,从她脑中出现了收集消息这个念头开始,每一环她都已经想好了。   胡山镇的混混张添是第一环,驯养鸽子是第二环,第三环,在景翘的身上。   听闻是找他帮忙的,乌木在心里面长长疏了口气,但是立马他就提起心气来了,又转头看了一眼背后的狗,犹豫再三才开口说:“我帮您……帮您驯养鸽子,您能不能给我一些食物,我不要菽,要肉。”他舔了舔嘴唇,有些心慌,他不知道戚慈会不会同意,纵然是同意,又会不会愿意给他肉。   戚慈眼神微微一眯,她看见屋子的门里一闪而过一抹黄色。   但是她什么也没有多说,点点头,并没有讨价还价,也没有询问乌木为什么要肉:“可以,你是什么肉都可以吗?还是说只要一种肉?如果只要一种肉的话可能没有办法满足你的要求。那么按照生肉来折算的话,一只鸽子,你心里有合理的价位吗?”戚慈接连的两个问题,把乌木问懵了,他没有想过戚慈会一口答应。   按照戚慈在部落的地位,纵然她不给他肉,他也拿她没有什么办法。   乌木又蹲下了身子,摸了摸狗的鬓毛,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偶尔会拿眼神偷偷瞄戚慈,戚慈一直笑着,没有一点不耐烦。   他万分确定戚慈是真心的,也是没有任何恶意的,才说道:“什么肉都可以。我不要太多,我……我就要,我给你养好一只鸽子,你给我和鸽子一样大的一块肉就可以了。”他抬头看着戚慈的眼光之中,有着深深的期望。   仿佛这些没有得到的肉,是一笔极大的财富。   戚慈点头,说好。她没有和乌木争论这样对等与否,她若是给得多了,也许乌木反而要害怕了。   捉鸽子的事情,戚慈交给了大山,大山是个好猎手,在戚慈告诉他可以布置陷阱的情况下,他自己融会贯通,很是做了几个不错的陷阱,捉到不少的猎物。   连带着戚慈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不少。   大山五无私地将这些陷阱的制作方法全部传授了出来,还专门点出这都是戚慈的主意,戚慈实在受之有愧,也就更想为族人做点什么事情出来。   大山捉到的鸽子直接给了乌木,他没有过问这些野鸽用来做什么,这些戚慈的吩咐,他完美做到了。   戚慈回到屋内,翻出木板,又拿着炭条,将另一个人的名字圈了出来。   野河,性外向,友好,部落之中人缘极好,擅长和人打交道,手腕圆滑,擅长分析人,口才极佳。   这样的人,是一个极佳的商人和情报人员。 第42章 四十二 木板   野河出生在河边, 他阿母在河边捶洗衣物的时候,他出生了。刚好落在河边的野草地里面, 所以给他取名叫野河。他是家中第三个儿子,排第二的没能活成,于是他就成了家中排行第二的。野河的下面,还有一个妹妹,这个年月养活三个孩子挺不容易的。   上面的大兄早早就能帮家中分担一二, 下面的幼妹年纪又实在太小, 好像不细心呵护,就会没了。野河是不受宠的二子, 可是他却练就了一张了不得的嘴皮子, 为人又实在圆滑,戚慈找到他的时候,这人正在和人天南地北地聊天呢。   戚慈没有出声,听着野河侃天侃地:“你可知道,这东西可好了, 能写能画的,记个东西再方便不过了。我这儿可就这么一个,错过了就没有了,要知道我隔壁的长花可一直想要的。”他说了一会儿,见眼前这人还没有反应, 于是又加了一把火,“这可是神女大人都在用的东西。”神女大人,听见野河说出这个名词, 戚慈突然就笑了,野河有点意思,她突然打算继续听下去。   “神……神女……大人也在用,真的吗?”这人顿时就激动了,然后飞快地问道,“你这个要怎么算价啊。”他的眼神之中带着渴望,野河顿时就知道,这事儿成了。   “我也不多要,就这个,你给我三块豆腐就成。”他晃了晃手里的炭条,笑眯眯的样子,看上去一点攻击力都没有。这人连忙点头,“好好好,没有问题,我等会晚上就送去你家,嗯,这个可以先给我吗?”   野河当然不会拒绝,他慎重地将东西给他,然后笑着说:“那我等你哟。”那样子,简直活脱脱的一个奸商,可是眼前的人根本就没有察觉,反而笑呵呵应了下来,“没问题没问题。”   戚慈站在树后,看着他拿着根炭条当宝贝似的走远了。   “好手段。”戚慈慢慢走了出来,她的脸上无悲无喜,这种表情最容易让人心虚以及怀疑自我。野河却一点没有不好意思,可见这个人的脸皮很厚,并且心理素质极好,戚慈在心中点头。   “神女大人谬赞了。”野河竟是还面带笑意,笑得很是和煦,一点不觉得看见正主有点尴尬,反而很是乐于和戚慈说话。   戚慈被他的理所当然逗笑了,问道:“我的确在用这炭条,可是你用这样廉价的东西来换去三块豆腐不太恰当吧。”她故意问出这个问题,就是想看看野河会如何回答,这是她最后的考验,若是他通过了,那么很好,若是通不过,那么还得另外打主意。   野河收敛起了脸上的笑意,思考片刻,很是自然回答道:“这炭条自然是廉价的东西可是您也在用,便不算是廉价的东西了。况且,在大家都不知道这炭条如何得来的情况下,我知道了,这就值三块豆腐。”他说得理所当然,态度不狂妄,却非常自然,仿佛这件事情原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戚慈听懂了他的意思,这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一种商品包装和物以稀为贵。显然他就将这两种手段用得很是熟练,的确是很有点手段。   戚慈满意了。   “你很好。”戚慈看着野河笑了,她又接着说,“你愿意过几天和我去山下见一个人吗?”她准备带他去见景翘,在她和景翘的计划之中,不可能永远用着景翘的人手,她不放心,并且这样子不利于她自己的情报来源,她需要自己人,绝对的自己人。   自己人中,还需要有个聪明人来带头,这个人,就是野河。   野河一时也有点愣,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神女大人这是……“您的意思是?我方便问一下去见谁,需要我做什么吗?”他没有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弄昏了头脑,反而强迫自己更冷静一些,他需要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如他所想。   戚慈点点头,她很满意,野河的确是个可造之材,这个看上去还没有野河高的姑娘,却一直占据着两个人谈话的主动权,她说道:“如你所想,我要带你去见景家少主,而你什么都不需要做,需要做的是,等我和景翘谈拢之后。”   “我和她合作,暂时会在苑城开一家店铺,而你,需要做的就是成为这家店铺的掌柜。”戚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野河有点懵,苑城是个什么地界,那地方大到不可思议,他们甚至都没有人去过。而现在,神女大人说要去开一家店,他要去做掌柜。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戚慈见他不说话,昂头淡然问道:“怎么?不敢吗?”   “不,没有什么不敢的,神女大人,我可以做到。”走出这座大山,去遥远的外面,他不觉得故土难离,反而有一种接受到挑战的跃跃欲试,这是一份信任也是一种挑战。他不会输,他野河从小到大就没有输过。   “做一个店家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会让景家少主派人教导你,但是我希望你记住,他们不是自己人,有些东西,需要你自己去努力,没有人无缘无故会倾囊相授。你是一间店的掌柜,那么同时,你会接触到许多人,我还希望,你能打听到一些消息,无论大小,通通传予我。”戚慈的表情严肃,认真极了。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让他彻底和过去不同的机会。而这个机会,是戚慈给他的,他肯定是需要做一些事情来报答戚慈的,毫无疑意。   “我能做到,神女大人,我可以。”戚慈口中说的事情,让他兴奋,这和在部落中诱惑族人买点小东西不同,这是个大买卖,是个打挑战。   他激动到,在戚慈走后都恨不得翻几个圈。他野河的人生,从此都会不一样了。   果真,到了下山的日子,戚慈带着野河一起去了。她这次还带了许多让我,除了猴子他们要去送豆腐和梅花菇,野河要和戚慈去见景翘,其余的人都是去搬送来山脚的砖和食物的。   他们走到万水镇,就在镇子门口分开两千,野河跟在戚慈身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他知道,今天不是他应该多嘴的时候。   傅姆将戚慈迎了进来,经过这些天的休养,景翘的神色看上去又好了许多,整个人也朝气蓬勃了许多。   “许久不见,少主气色不错。”戚慈跪坐在席子上,一板一眼,仪态甚好,景翘自顾自添茶,茶水添满后才抬头看着戚慈说道:“的确有些日子未见了。”   她顿了顿,接着问道:“今日你来,是已经有所计划和打算了吗?”她们之前的合作只是一个大致的计划和走向,这次戚慈来应该是将一切细化了,她很是感兴趣,这个不大的姑娘嘴巴里面能说出什么东西来。   戚慈没有回答景翘,将拿在手中的木板递给了景翘,景翘用惯了好东西,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简陋的记载工具,她却并不觉得鄙夷和好笑,戚慈这个人在她看来,又那么点深不可测的感觉。在戚慈走后,景翘一直在心中分析她,发现完全分析不出来。   这样几块破破烂烂的木板景翘是有点漫不经心的,可等着她看清楚了第一块木板上面写着的东西的时候,她倒吸一口气,瞳孔放大,她又往后翻,看起下一块木板,等着景翘将四块木板全部看完之后,她脸上的散漫已经维持不住了,她的语音带着颤抖,问道:“这些……这些是何人所做?”她自然不会去问这些东西是真是假,结果一目了然不是吗?   戚慈笑着为自己倒茶,说道:“自然是胡山先生了。”她这样说便是在暗示景翘,这些盛名都放在胡山先生身上就可以了。   景翘放下木板,鼓掌道:“好好一个胡山先生。”她顿了顿看着戚慈说道,“胡山先生,堪称一句大才。”   这几块木板之上 第一块上面写着的是纸张的做法,详细到景翘根本不怀疑会做不出来,这纸张的好处戚慈也写得非常明白,只要脑子没有问题的人都知道,这里面蕴含着的是一笔多么大的财富。   第二木板写着的是一种叫做瓷器的东西,瓷器景翘不陌生,她自己府上也是有一些的,自然知道这个东西在贵族高层之中是怎样的受欢迎,而戚慈描写的瓷器甚至是比当下出现的更为华美珍贵的。   而第三块木板上面,写着的是一种叫做弩的武器,倘若这武器当得真,那么就是真的了不起了。景翘到底是被当做继承人教养过的,她心里面太清楚这样的武器对于现在的各国来说代表着什么。   这或许能成为出其不意的最后武器,能作为压箱底的东西,对各国的战车压制太厉害了。可是弩的做法,戚慈却没有明说,前面的纸张和瓷器,戚慈都没有保留,可是唯独弩,她没有写明。   这其中的深意,景翘是个聪明人,她懂,特别是当她看了最后一块木板上分析的各国局势以及各国战争所用的武器,她越发在心中忌惮戚慈了。   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不是一个天才,她是一个鬼才,她想要什么,她至今没有摸清。而越是摸不着底的人,越是危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君加班去了 还以为不忙,结果忙成狗两千,不过好消息就是,我加班给明天凑了个假期出来,明天可以休息一天,所以……明天我会双更,开心吗?我真的表示这几天更新不稳定很抱歉,所以明天的双更算是一份补偿啦,而且还说今天回评论,也是忙得不得了,所以没有回,不过我都看了一下的,明天来回~   最后最后,例行晚安来~希望大家都能开心,做个好梦,么么哒,爱你们啦~期待我们的慈慈越来越厉害吧~ 第43章 四十三 弩   这四块木板, 环环相扣,层层递进, 在景翘的心中砸下一个豁口,她算是彻底服气了戚慈。纸张的出现,能获得的不单单是巨额的财富,还有着知识份子阶层的认同以及簇拥,这天下, 识字的人莫不是家中有些银钱和权势的。而瓷器, 意义又更加不同了一些,在贵族之中, 上好的瓷器都是一种奢侈品, 能带来的人脉和资源那不是其余的什么东西可以媲美的。   就这两样东西,足以打通这天下的中上层人群的关系了,让胡山先生这个名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印象。   假如说青蒿丸让胡山先生在普通的百姓的心里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那么纸张和瓷器就是他纵横另一群人的最佳武器。   但是这都不是让景翘震惊的原因,她震惊的是那个叫做弩的武器。木板之中, 戚慈没有具体写出□□,然而却很仔细写明了其威力以及作用。景翘不是傻子,结合第四块木板的分析,她很快就得出了一个结果。   针对现在各国常用的战车来说,弩更加方便易使用, 关键的是,这种武器简直天生就像是战车的克星。想一想,各国常用是战车, 武器多为戈矛,尤其是戈,现在流行车战,而在车战这种近战之中,戈这种善于啄杀的兵器就非常受欢迎了。   可是戈有个致命的缺点。它头部容易脱落,挥击非常缓慢。而弩,无论是用于骑兵还是步兵之上,都是战车最强有力的克星。这一点,戚慈透露得再明确不过了。景翘也被她这种坦然所震惊了,她就这样赤/裸/裸地将这些分析堂而皇之地写着,一点避讳也没有。   这是一种多么强的自信和笃定。   “你……”景翘换了一个姿势,她的脊背紧绷 “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她的声音压得有些低沉,言语中都压抑着一股深意。   戚慈知道她问的不会是纸张和瓷器这种东西,她问的是弩,或者换一句话来说,她问的是这天下局势。“我既然敢拿给你,自然就是明白这其中的寓意的。景少主,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这天下局势莫不是如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在乱世之中,你觉得要倚靠什么生存?”   她放弃了有些板正的坐姿,用手倚着桌子,半歪跪着,笑着说:“权势金钱,美貌才华,在绝对的武力之前,什么都不算,没有相应的武力,在乱世之中,都是无根的浮萍,都是没有话语权的可怜人罢了。”她的姿态言语漫不经心,可是这话却直直砸进了景翘的内心。   是的,她出身不凡,家境豪奢。纵然是爵位食邑通通被收回了,她却还保留着家族积累的财富,可是细细一想,正如戚慈所说的一样,这些都是飘浮在水面上无根的浮萍,看上去气势惊人,却被人轻轻一舀,就什么都没有了。   倘若她有着绝对的武力,有着惊人的私军,那么他们还敢这样对她景家吗?景翘垂下眼睫,答案已经很清楚了她动了动喉咙,有什么话想问却没有问出口。   她也不是个优柔寡断的,半晌之后,她一拍桌子,气势惊人地吼了一句:“干了!”一时间,不但景翘的傅姆摸不着头脑,戚慈都有点懵,更不要说跟着来的野河了。   戚慈坐直了身子看着景翘,脸上的笑意都快要崩不住了,这姑娘咋的像个土匪一样呢,之前的世家贵族气质去了哪里?心机深沉,颇有城府又去了哪里?   “干什么干,你脑子进水了吗?”戚慈吐出这句话,她突然发现景翘根本就是一个外表看上去淡然有心机的姑娘,实质上就是个冲动无脑的小姑娘,可是景家这条贼船她已经上了,哪里还下得去。   怪只怪,连她都看走了眼,不过……各有各的好处吧。   一场误会和尴尬,反而将戚慈和景翘两人之间的僵局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氛围好上了许多。景翘直白地问道:“这个弩拿出去就是腥风血雨,你给我透个底,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什么打算,戚慈一笑,让野河抬头,介绍道:“弩的事情我们暂且不要提,先说一说其余的吧。他叫野河,店里的人,掌柜是我的人,账房你的人,跑腿的二二开,如何?”开店是上一次就和景翘说好的事情,戚慈最开始是想着赚钱,景翘是不想坐吃山空。而到了现在,戚慈想着搜罗情报,而景翘想着和戚慈打好关系。   野河也是第一次面对景翘这样的人,他难免有些局促,但还是尽量落落大方地笑了笑。景翘打量了野河一眼,没有多说什么:“成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倒是也可以。”她原本看重的就不是这样一个店铺,自然无所谓。   她要的是戚慈和人脉。   而现在,她觉得或许应该再多一样武力,只是养私军这种事情,实在是有些胆大妄为,她尚且还有些犹豫。   “那还要麻烦你多帮忙,帮我调/教他一些规矩。”戚慈又开口说道,她能教给野河的东西不多,很多东西要他自己去学。   景翘看着戚慈,见她始终没有想要多讲关于弩的事情,也识趣不多问,但是野河的事情她还是答应下来了:“成吧,交给我吧。”   “那就多谢景少主了。”戚慈点点头,笑着说。野河也很有眼色,立马也弓腰道,“多谢景少主栽培。”他未来怎么也要跟着景翘混一段日子,尊敬客气点总是没有坏处的。   来的时候,是两个人,走的时候 是戚慈一个人。她知道景翘不会亏待野河,她尚且还有求于自己怎么会亏待于他呢。   看见弩的时候 景翘的眼睛之中都闪烁着光芒,她明白其中代表的寓意明白就对了。所以戚慈喜欢和聪明人合作,就算不是聪明人,也不要是个自作聪明的人。   人蠢笨些都不要紧,蠢笨些的听话,还可以教导,这自作聪明的,可是最伤脑筋的。   戚慈在路上,一直在思考弩的事情,这样的武器什么时候拿出来才是最恰当的呢。说实话,戚慈不知道,将弩透露给景翘,那是因为她需要景翘的信任以及惧怕。她需要足够的筹码,才能获得和景翘同样的话语权。   就像她自己说的一样,武力是最好的话语权。这句话,贯彻落实得最好的,应该是有风。上辈子,有风征服七国,最后统一天下,他靠的不是什么阴谋诡计,他是堂堂正正带着将士们打破其余六国的国门,带着他的铁骑军,碾压式的干掉了其余几国。   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武力下面,全部都灰飞烟灭。   离间计,美人计,任由你有多少计谋,他不上当你就拿他没有办法了。戚慈贯彻的真理,同样也是有风贯彻着的真理,所以他说她是他的知己,是这世间真正懂他的人。   从景家别院出来,戚慈没有立刻出镇子,反而去粮店看了看,她敏感的发现,一直很是稳定的粮食价格,几乎都上涨了一些,这种现象,是不太对的。   她问店家:“怎么近来这价格涨了这么多啊。”她嘟嘴的样子就像个单纯的小姑娘,那店家看了戚慈一眼,没有发觉什么不对,看在戚慈这张漂亮的小脸蛋的份上,他多嘴了几句。   “别看着现在这价钱高,你现在不买,说不定还有更高的呢。”在这乱世,能经营粮食的,也不是什么默默无名之辈,总归都是有来头的人,这背后的水深着呢。   要不是看在戚慈是个漂亮小姑娘的份上,谁稀罕得多说这几句话啊。这还是戚慈第一次因为外貌获得的好处,尽管她并不知道。   听见店家这句话,戚慈的眼神深幽了许多。食物,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东西它关系着生存,在什么时候,粮食的价格会突然上涨?结合之前张添传来的消息,戚慈心中越发的不安。   她猜到了什么但是她宁愿自己猜错了。   戚慈扯出一个笑容,笑着说:“多谢店家了,我这就回家去问问阿母。”说完她转身就跑了出去,站在街上,来来去去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的人笑着,有的人面无表情,有的很麻木,有的人却一直朝气蓬勃。   这世间百态,这繁华的城镇,也许有一天会被泯灭,什么都不存在。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这天气尚且算不得冷戚慈却打了个寒颤,但愿但愿她猜测的全部是错的。   戚慈安抚自己冷静,很快,她就冷静了下来,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看不出喜怒,抬脚往镇子外面走去,一路走过去,她的心越发的沉到了谷底。粮食涨价尚且还有其他可能,可是连牛和驴这些牲口也涨价,更离谱的是,本就昂贵的青铜剑已经昂贵出了一个新高度,戚慈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板上钉钉了。   她不是神,无力回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君去了一趟医院,周二的医院……人依然很多23333   二更宝宝们就不要等两千,按照我的手速,估计又很晚两千,明早起来看吧,先晚安咯,么么么哒~ 第44章 四十四 风雨欲来   她一路走过去, 好像所有的繁华都是摇摇欲坠的高楼一般,一推就倒。   回去的路上, 戚慈有些沉默,猴子兴高采烈地比划着说豆腐卖出去赚了多少多少钱,说这东西是多么受苑城的贵族们和有钱人们的喜爱,又是怎样的供不应求。   可是戚慈却只想到了一句话,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张添投诚的消息, 堪称爆炸性的消息。也该是张添的机遇,那日他被戚慈威逼利诱一番之后, 回到家中, 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回想了一番之后不得不承认,戚慈的确是救了他们兄弟三人。酒棚子老板的性子,张添心知肚明,可是人喝多了之后,意识混沌, 自然顾不得那么多了。   勉强算是死里逃生的三人,这几天都没有逗猫惹狗,而是好不容易安分了几天,在街上去打些零工,顺便探听些有用的消息。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 张添打完零工,趁着天色未黑,便拿了把砍柴刀准备去镇子外面打些柴禾, 这胡山镇啊,居大不易,素日里买水卖柴的都是要钱的,张添既然决定自己好好过日子,那就得有个过日子的样子。   他背着一捆柴禾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倒在镇子外面的小路边上,那面黄肌瘦的样子,像是饿晕了一般。若是放在以前,张添肯定不会管这样的人,他不去踢上两脚都已经是大发善心了。   也不知道是哪里鬼迷了心窍,张添竟然将人带回了家中,等这人醒过来之后,简直像是恶鬼投胎一样,一人干掉了整整三碗豆饭,吃完之后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要报答张添,在张添看来这人比他还要一穷二白,报答他个什么劲啊。   可是这世间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巧合。这人说他是从太谷镇逃难来的,太谷镇在哪里张添压根就不知道,直到那人哭着说在离陈国边境不远的地方,张添才恍然大悟。   这个男人,哭得撕心裂肺,张添还没有见过哪个人哭得这么伤心。   后来他才知道,这是因为家破人亡,孑身一人的悲鸣。   太谷镇,是下林郡管辖范围之中最偏远的一个镇子,靠近陈国。下林郡的管辖范围是整个吴国十三个郡之中最多的,几乎是其余郡的两到三倍。这是因为下林郡地处边关,不但临近着越国,同时还临近陈国。吴国和陈国那场战争就是发生在太谷县附近,这才过去没有多久,太谷县又不太平了。   而这一次,和上一次不同,逃出生天的这个男人叫做张尔,说起来和张添还是一个姓。他出门务工,再回来之时整个县都弥漫着浓烟,街道都是鲜血,他躲起来,看见街上有着士兵在四处搜罗漏网之鱼。那些士兵的口音他熟悉极了,他们都是陈国人。   他们在泄愤,为四年前的战争。   也许还有其余的关于政治的缘由,可是更深层的东西就不是张尔所能够知道的了。甚至张尔连报仇都做不到,他冲出去的下场就是死。好不容易逃出去了,却发现似乎大家都不知道太谷镇的惨剧,他不知道周遭的镇子是个什么情况,他疯狂地跑,中途搭着别人的牛车,来到苑城,机缘巧合之下,到了胡山镇的时候 已经精疲力尽了。   太谷镇被陈国屠杀这绝对是一个了不得的消息,张添不是不怀疑真假,可是他最终还是将事情告之了戚慈。横竖他只负责传递消息,真假这种事情还是戚慈自己来判断吧。   戚慈最开始看见这条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是真的。倘若两国开战,血洗村镇是有可能的,可是两国尚未开战,陈国究竟是为什么要突然进行大规模的屠杀呢?这说不过去。   其次,这个叫做张尔的人是怎么在太谷镇被封锁之后进去又逃出来的。他既然要逃,怎么又逃到胡山镇附近来了,要知道胡山镇距离太谷镇,尽管都是一个郡,可是距离也是很远的。戚慈判断,这个叫张尔的人一定还隐瞒着什么。   他有很关键的事情没有告诉张添。   戚慈对这条消息秉持着怀疑的态度,她没有打算亲自去见一见这个叫做张尔的人,太早的暴露自己不是一个合适的做法,她有其他办法去判断这件事情的真假。   究竟……吴国和陈国之间,在安稳度过了三年的和平之后,会战乱再起。   在看过粮食价格之后,她不得不承认,真的非常有可能会发生战乱。而吴国边境开战,受到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下林郡了,换而言之就是边境的诸位都不要想跑,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四年前开战的时候,下林郡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送去前线的人再也没有回来,而现在,当年的伤痛尚且还没有抹平,就要痛上加痛吗?而这一次,甚至比上一次更加来势汹汹,不像是小打小闹。   戚慈心头一条,她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陈国……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第一次,她痛恨自己落后而贫瘠的消息,她太缺乏消息了,对这天下的局势推断永远是落后的。她原本以为最起码,吴国还能安稳三年,现在看来,最多熬过今年,就已经很好了。   当戚慈一行人从村子前路过的时候,她偏头看了一眼恍若空城的小村庄,有点难过。这个村子,几年前应该也是人人安居乐业,就像桃花源里面写着的一样,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在村口,戚慈看见了有风,有风自然也看见了戚慈。他的面容前所未有的凝重,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直接拉住了戚慈的手,说道:“抱歉了,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告诉你。”说完,他竟是就这样当着猴子他们的面拉着戚慈就往村子里面跑。   毫无风度姿态。   这是有什么大事了,戚慈心里面一咯噔。她不算太了解有风,却知道按照这个人的教养,一般事情不会让他这般失去风度仪态。   猴子他们懵了,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犹豫半天,猴子说道:“我们进去找找吧。”这总不能让这人就这样带走神女大人啊。   有风原本不想这样贸然的,可是他一时半会也的确想不出来什么好办法了,戚慈有些抗拒他,他们两人之间根本就很少能够心平气和讲些什么。而这件事太重要了,他甚至没有办法再和戚慈打太极了。   他拉着戚慈几乎是一路狂奔,这个小小的村子,靠着胡山,有好些密林和山坡,几乎处处都是谈话的好地方。有风带着戚慈去的,是一处桃花林,当然这个季节没有什么桃花,桃树已经落叶落得差不多了,到处剩下的都是光溜溜的树干。   正是因为落叶,四处光秃秃的,美景不在,果子没有,这儿根本就没有人会来,故而是个谈话的最佳地点。   到了地方,这样一路狂奔过来,戚慈都忍不住喘了几口气,她问道:“你到底要和我说什么?这样着急忙慌的。”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一个不太好的预感了,似乎就等着有风说了。戚慈的眼睛一直盯着有风,一错不错。   有风第一次在一个女人身上感受到了压力,不,戚慈这样娇小的,甚至算不上女人,充其量是一个小姑娘罢了可是就是这个小姑娘,眼神之中的威慑让有风都忍不住后退一步。   “我要和你说一件……一件很大的事情。”有风犹豫了一会儿,突然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来说这件事情了。他也是糊涂了,上辈子吴国和陈国闹得不可开交,因为事情始终没有将越国牵扯进来,所以时隔多年之后他其实也记不清楚吴国和陈国是什么时候闹起来的了。   直到他收到了安插在陈国那边的密探传递过来的消息,他才知道,原来这么快了。   吴国和陈国一旦开战,下林郡首当其冲是最先被波及到的地方。   有风不知道要怎么将这个消息告诉戚慈,按理说,陈国只是换了一个国君而已,谁也不会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如果言之凿凿告诉戚慈这里会发生一场恶战,让她跟着自己回越国,她会愿意吗?   “你说吧。”戚慈见不得他一个男子还啰啰嗦嗦的,于是催促道。   有风的眼神很深邃,他看着戚慈,突然就想到,这个娇娇小小的人,是胡山先生啊,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啊,他在心中叹气,问题的答案其实他已经知道了。   但是他还是问出了口:“你愿不愿意和我回越国,马上就走。”   “这是发生什么大事了。”戚慈眼神中一点害怕都没有,反而颇有些兴趣。   有风抬头望天,天阴沉沉的,看样子是要有一场大雨,果然是风雨欲来啊 他在心中叹了口气,倚靠在树上,无所谓说道:“陈国老国君驾崩了,公子韬继位。公子韬这个人,性残暴,睚眦必报。”同时,这个人做事非常肆意妄为,还常常不过脑子。   戚慈突然就笑了,她笑着说:“原来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作者你出来,我保证不砍死你,这是什么约会背景,为什么全是枯枝落叶,没有花就算了,连叶子也没有!!!!   慈慈: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唯有这枯枝落叶配得上   下面是阅读理解第一题:请问本文将环境设置为一片枯桃树林中的寓意是什么 作者想要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诸君 这可是一道送分题啊,哈哈哈)   那么 最后,早安啦~ 第45章 四十五 建房   陈国和吴国的恩怨, 硬是要追溯, 那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去了。四年前的战争,闹得天翻地覆,最后吴国认输,吴国君将自己最小的王妹送去了陈国,送给了当时的陈国君。   一个六七十的糟老头子。   这位王姬据说生得极其漂亮, 故而还是挺受宠的, 或许是因为她的受宠也或许是因为其余的原因, 吴国和陈国之间迎来了短暂的和平。   宫廷秘闻, 瞒得住的才叫秘闻,显然陈国有些事情并没有瞒得住。   有风没有想到他都这样直白地告诉戚慈了,戚慈竟然还是一脸淡然,仿佛那性情残暴的新上位的陈国君,对他们一点影响都没有。他知道戚慈懂他话里话外的深意,留在下林郡有多危险,她心里应该也是清楚的。   上辈子有风没有关注过这场战役,他那个时候沉浸在有耘去世的悲伤之中, 像一头谁碰咬谁的疯狗一样。连他也不知道这场战役最后打成了什么样子, 只是隐隐听闻非常惨烈。他知道戚慈不会死在这场战争之中, 可是一定发生了什么,才变成了后来的模样。   为什么胡山先生从不出现在世人面前,为什么她早早就去了。   按照和戚慈这短短的相处,有风认为戚慈绝对不是一个藏头缩脑的人,甚至她身上带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自信和傲然, 倘若时机恰当,她根本就不惧怕揭露自己是个女子的事实,甚至……她是以此为傲的。   那么是为什么会变成那个样子。有风微微闭眼,他有理由怀疑,一切都是从这场战役开始的。   “戚慈,你大概没有想过,留在这里会遇见多大的危机。”有风不再劝解她,他心里清楚戚慈不会走,她若是走了就不是戚慈了,也不是那个胡山先生了。   戚慈突然笑了,她随手摘了根树枝下来,在手里胡乱比划了几下子,看着有风的眼睛慎重感谢道:“我非常感谢你的好意,有风,趁现在局势尚且不算混乱你赶紧走吧。”他才是那个应该离开的人,他留在这里绝对没有好处。“至于我嘛,我睁开眼就在这里啦,我走了,这胡山怎么办呢?”这场战役已经开始两千,谁也走不掉了。   如果公子韬真的如有风所说,那么她很多想不明白的事情,都想明白了。这位是在报复四年前的那一战呢,她问道:“四年前吴国和陈国之战,公子韬是否是坚定的主战派?”   有风没想到她竟然到了这一刻了,脑子还是清醒的。一般人听闻这种事情,脑袋混沌几天都是正常的,她坚持不走,也有可能是感情在作祟,但是这一刻,他知道她无比理智。   他点点头,公子韬本来就是个疯子。   见有风点头了,戚慈迅速将她现在知道的消息过了一遍,太谷镇惨案真的只是公子韬为了泄愤吗?戚慈的眉头微微皱起,她觉得没有这么简单,还有那个突然出现的张尔,他的身份肯定有问题。   她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说道:“有风,我很感谢你。”这句话,她是发自内心的,到现在她相信了这个莫名出现的人,没有要害她,害部落的意思。她依旧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胡山先生,依旧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下来,但是她知道,他没有一颗坏心。   这个人,挺坦诚的。   戚慈离开后,有风噗嗤一声笑了,自言自语道:“好歹,还能听句谢谢,也挺好。”   不走就不走吧,未必他还怕了陈国不成,公子韬,嗤,一个没长脑子被女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家伙 有什么好怕的,她戚慈都不怕,未必他堂堂越国公子会怕?笑话。有风冷着一张脸,也紧接着走出了桃林。   战争,说远不远 说近不近。戚慈却没有将这事儿告诉族人,她和平常一样,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然而和景翘的合同之中,她默默将弩划去了。假如陈国不同吴国开战,弩的出现便是她和景翘的资本,可是现在吴国要和陈国开战,弩就会变成戚慈的秘密武器。   这是一个,几乎没有步兵和骑兵的年代,也是一个朝不保夕的时代。   伴随着坏消息而来的,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好消息。瓷窑顺利建成,很快第一批砖就出来了,烧制得格外结实,一看就是好砖。烧砖上手了就非常的快,部落上下齐心,很快就建起了第一栋砖瓦房,这栋房子是给大巫的。   房子落成的那天,大巫高兴得眼冒泪花。他没有想过啊,有生之年,有生之年竟是还能看见部落发展到这一步。   戚慈却没有沉浸在砖瓦房建成的喜悦之中,她联系景翘采买粮食,甚至说服大家将卖豆腐换来的钱,一通拿去换成了粮食,她没有买细粮,买的全是菽,因为菽是所有粮食之中最便宜的,她能够尽可能的多买一点。   时间不多,她已经在尽可能想办法多凑钱了,需要买的东西太多了,更何况,在战乱之中,粮价还会飙升,显然整个下林郡都不□□稳了。   石老将砖烧制出来之后,就想办法烧制戚慈说的瓷器。瓷器用的土有了,可是这拉胚上釉都是技术活,不是一时半会儿弄得清楚的,不过石老到底是个手艺人,戚慈有幸看过他拉胚,那手灵巧极了,最后成型的花瓶竟是像模像样的。   了不得。   可是尽管做得这么好,第一批瓷器还是烧制失败了。戚慈看着那一堆裂口的瓶子罐子,也没有生气,反而安抚在一旁灰头土脸的石老:“没事儿,咱们第一次能做到这么好已经很不错了。”   戚慈的意思是,休息一下再继续,烧窑是个苦累活计,石老又上了年纪了,下面的小徒弟都经不住事情,横竖不能把人累着了。   石老却不当一回事儿,他这人很是有些匠人的钻研精神,认定的事情那是打死都不回头。他蹲在那里翻开烧破裂的花瓶,戚慈也蹲下身来一同翻看,这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其实这些瓶子,虽然不算太精美,可是已经有了瓷器的雏形了,只是最后怎么会烧裂,这是个大问题。   这些裂纹从四周向中间开裂看上去像是被人为碰坏的一般可是他们都知道,这绝对不是人为的。戚慈蹲得脚都麻了,终于将所有的瓷器全部仔细翻检了一遍,她想了想,推测道:“我发现每一件瓷器,它们身上的裂纹都是自外向内的,这些裂纹不算大,我们可以假设,这种情况不是拉胚的问题,应该烧制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才会出现这样整齐划一的瑕疵。”戚慈曾经玩过陶艺,她知道出现裂纹其中一种情况是泥里面的空气没有排净,这样也会导致出现裂纹。   可是这种都是极个别的现象,现在显然不是。   石老抿嘴没有说话 半晌之后他才沙哑着声音说道:“你的猜测是对的,应该是温度太高或者是其他的问题,我会慢慢排除的。”他既然接下了这件事,就一定会做好的。这些天,戚慈偶尔的反常他看着眼里,这个孩子心里压了事情啊。   他开始加水和泥,准备重新只做一批泥胚。   戚慈不再打扰石老,她默默离去,路上,遇见的每一个族人的脸上都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他们的人生之中,快乐就是这么简单,有吃有喝,有房子住,没有人欺负他们,不会饿死冻死,就很好了,就很让人满足了。   这群人是这么的单纯,甚至可以说是单纯地信任着她。   “神女大人好。”路过的族人向戚慈问好。   戚慈点点头:“好好好,都好。”从知道陈国的事情开始,虽然称不上日不能寐,可是她的脸上笑容少了许多,这是战争啊,是一场也会会波及到她波及到胡山的战争。   她要守护这一切,却并不容易。   可是这一路走来每个人都那么开心,单纯的开心戚慈的心中突然就充满力量,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自己不会输。不管会不会被波及到,她绝对不会输,谁说这世间没有完全的方法呢,会有的。   重新充满干劲的戚慈,甚至买来了不少鸡鸭,分发给没有办法打猎,天生力气又不如男子的妇人孩子们养殖。   阿溪家里分到了两只鸡两只鸭,可把她乐坏了。   自此部落的生活水平又往上迈了一步,而太谷镇,俨然已经一片寂静,悄无声息别说活人了,连个活物都没有。   “还没有找到吗?”帐篷之中,一个人背对这门口问道。   “回禀将军,尚未寻到。”   “好,很好!”这被称呼为将军的人转身拍了拍手,眼神之中是满满的阴鸷。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瓷器,作者君其实也没有烧制过,来源几乎是百度,陶艺那个倒是真的,不过我做的那个小瓶子,实在是丑得不能见人,笑哭   晋江最近可能是要疯了,我发表新章之后,居然一个多小时都看不见,我好绝望。   最后感谢炸炸尾螺小可爱的手榴弹,么么么哒~笔芯~感谢青灯听落雪宝贝儿的长评,么么哒,让你们费心了~   嗯哼 各位小宝贝们晚安安了,上班的作者要早点睡,昨天晚上那个夜熬得我今天感觉要死要死的23333 第46章 四十六 望月宫   陈国和吴国的恩怨, 拉拉扯扯的, 搞到最后都没有人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吴国王姬嫁去陈国之后,陈国后宫一片混乱,这位是个深谙宫闱斗争的高手, 她太清楚怎样去笼络一个人的心了。她入宫即是正妻之位,陈国君后,侍奉一位年纪大得足够做她祖父的老头子, 谁会甘心呢?谁又能心甘情愿?   公子韬原本是陈国君最小的一个儿子, 是曾经的一位宠妃所生,那宠妃红颜薄命, 一生下公子韬便香消玉殒了,活人是永远比不过死人的, 这宠妃一死,自然就成了陈国君的白月光、朱砂痣了。   公子韬自然也就成了最受宠的小公子了,他横行霸道,无所畏惧, 谁也不能将他怎么样。   太谷镇的消息传回王宫之中, 这位新登基的陈国君立马摔了手中碧玉酒杯, 蹭地一下起身, 一撩衣袍,大步向着后宫走去。   望月宫是陈国宫之中最偏远的宫殿,没有之一,这里面原本住着被宠幸之后失宠的姬妾,在公子韬登基之后, 老国君留下的姬妾被他统统初处死,这个宫殿便空了出来。   没有人知道望月宫中现在住着什么人。   “吱呀……”公子韬推开门进去,带进去了一阵凉风,吹得宫殿之中的帷幔四处扬起。若是有其余人在,便会发现这望月宫,不若想象之中的那般荒凉,这里摆放着各式器皿,甚至一角的花瓶之中还插着新鲜的花儿。   不算奢华,却格外雅致。   这望月宫住着何人?在陈国宫之中都是一个谜。   公子韬慢慢走进去,他的脸上无悲无喜,眼中却压抑着一股浓重的怒火,他已经玩够了猫捉老鼠的戏码了,今天倘若再寻不到印玺的下落,就休怪他不讲情面了。   陈国宫的事情,离戚慈还是太过遥远了,她已经彻底将即将开战这件事情压进心底了,不是不放在心上,而是没有必要将自己弄成惊弓之鸟。   族人的要求非常的低,有吃有喝就可以了,根本就不在意其余的。生活一成不变,男子们烧砖建房,忙得热火朝天,女子们采菜养鸡,闲暇时再做一做衣物,也是很好的。   戚慈的心思最近都放在烧制的瓷器身上的,除了这件事,她整日都在屋子里面写写画画,谁也不知道她整日在做些什么。猴子也在瓷窑那里帮忙,他和其余人不一样 ,因为和石老关系颇好的缘故,又加之他手巧,便被石老提溜出来,拉胚上釉。   前面已经失败了好几批陶瓷了,每一次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一出窑却总是都有一点小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石老研究了许久,总算是弄明白了。   山里昼夜温差大了,过了夜的泥胚沾染了山里的露水,水分过高,加之烧制温度过高,自然就开裂了,找到了原因,再重新烧制的成功率就高太多了。   这一次开窑,出来的十个花瓶果然个个都好极了,石老面泛红光,不知道是热得还是激动的,他一边拍手一边吩咐道:“快快快,快去通知神女大人。”   跑腿的自然是猴子,猴子也激动得不行,毕竟这也是从自己手里烧制出来的一样的东西,有他的一份心血在里面呢。   戚慈很快就知道这个消息了,她放下炭笔,心里面也很是激动的,她没有想过这么快他们就当真将这瓷器烧制出来了。她跟着猴子赶过去,倘若是屋中有人,便能看见那桌子上堆积的木板之上,放在面上的那一块上面写着三个大字:   攻城弩。   “好好好!”看见花瓶之后,戚慈连连道了三个好。这花瓶也许和后世的比不得,可是就按照现在的社会发展来说,这绝对算得上是精品了,戚慈从中挑选了做工最好,寓意也最好的三个花瓶准备拿给景翘,猴子插嘴道:“神女大人,剩下的您不要吗?”怎么就带三个走呢?   猴子觉得这生下来的七个花瓶也非常好看啊。   戚慈微微一笑,她明白猴子的意思,也觉得需要解释一下,不能寒了石老和猴子的心,每一个匠人都希望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被大家认可的:“暂时不要,不过你可要收捡好,保不准什么时候就需要了,毕竟这儿每一个都精美绝伦。”夸完这些瓶子,她又接着说,“不过物以稀为贵,猴子,石老,不是我不想将这些花瓶全部一起卖出去,而是根本就不能。苑城地处边关,没有那么强力的购买力,若是花瓶出得太多了,就显得有些廉价了。”最关键的是,现在的局势不太乐观。   戚慈回去又反复翻阅竹简,终于知道为什么粮价会上涨了。吴国多山,下林郡尤其如是,原本适合种植粮食的地界就不多,大多还是聚集在边界的,也就是说,太谷镇极其附近的镇子是极其适合大规模种植粮食的。   她将竹简丢在桌子上,苦笑,心道,难怪陈国一直窥觑着呢。   就像一个小娃娃抱着一大块金砖,如何会不引得群狼围嗜呢。一口吃掉娃娃,既能饱腹又能得到金砖,这等好事,哪个会错过?   公子韬也没有有风说的那么简单。   太谷镇突逢此等大乱,粮价自然就稳定不了了。这是一种很简单的供求关系,当供小于求的时候,价格自然就会上涨。难怪那个店家会说现在不买或许之后价格会更高,想必他们已经发现能收到的粮食少了许多。   戚慈最奇怪的是,太谷镇这么大一件事情,怎么就能风平浪静得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   她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不知道在这个倘若是有心人想要封锁消息,在加上有人害怕负责任,在这个群众愚昧,没有网络的年代,想要封锁一些事情是多么的容易。可是血债是不可能一直掩埋下去的,等到爆发出来的那一刻,就要血债血偿!   戚慈抿了抿嘴角,她的嘴唇有些开裂。   这三个花瓶无一不精美,可是看在戚慈的眼中,不过是一堆一堆的粮食和武器罢了。她能做的不多了,倘若是当真战争起,很多事情就没有这么好办了。   巫芒夜观星象,心头颤动,不详的预感实在是太重了,这个星象,是战乱要起的意思啊。   “芒,你又在观星?”有风不知道怎么也来到了屋顶,悄无声息地站在了巫芒的身旁,巫芒转过头来,眉头紧皱,有风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样慎重的神情。   “公子,此地不宜久留啊。”在星象之中,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都代表着混乱。有风这样的人,不应该折损在这里,他的身上沉浸着太多的东西。   有风一撩衣袍,往屋顶上一坐,随性极了。他抬头看向天空,漫天星辰,美极了。见他始终没有开口,巫芒有点无奈,只能跟着坐下来,问道:“公子,你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实在是不知道有风心中在想些什么,他已经看不懂有风了。   有风干脆就躺倒在屋顶上面,他没有告诉巫芒,他找的那个人竟是个姑娘。戚慈没有要求他保密,可是胡山先生是个姑娘这种事情,他莫名地就是不想告诉别人,纵然那个人是巫芒也一样。   “你想找的人已经找到了,公子,带着他离开这里就是了。”这里不久之后会有兵祸,再待下去不是个好办法。且不说会不会有人知道公子的身份,从而将越国牵扯进来,单单是薄姬那个女人,就不是个省油的灯。   有风挑眉,第一次叹气道:“哪里是说能带走就能带走的啊,她那个脾气啊,是绝对不会走的。”想到戚慈,有风心头又涌起了一股束手无策的情绪。但是他其实也明白,若是戚慈走了,她就不是那个戚慈了。   巫芒只觉得自己的背后爬起一阵恶寒,莫名地他在有风的话语里面感受到了一股纵容。从他认识有风开始,有风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何时对人用过这般语气。   一时间,巫芒对有风找的胡山先生有点好奇了。   “你若是告诉他,这里战乱将起,他会走的。”战乱之中,谁也不比谁高贵,乱世之中,人命比草贱。   听了这话,有风噗嗤一笑,带着一点嘲讽:“纵然她知道,也是不会走的。”就像她知道他的身份,也不见得她对他客气几分。戚慈压根就是一个油盐不进的主儿,有风思索很久都不知道应该拿她怎么办。   说完这话,有风就跳下了屋顶,留下巫芒一个人,一脸的迷茫。他怎么就觉得公子不太对劲呢,他谈起那人的时候,竟像是和那人相处许久了一般,就像是个相识多年的老友。   算了,他还是继续观星吧。   部落中,戚慈收拾好桌上散乱着的木板,微微叹了口气,决定先休息了,明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呢,一场硬仗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更新先补上,感谢宝贝儿们的关心,应该就是中暑,睡了一觉好多了~   晚点还有一更,作者君先去吃饭,爱你们,么么哒~ 第47章 四十七 秘密   戚慈下山的时候, 没有带更多的人, 就带着大山、猴子和阿溪,阿溪就像个小牛皮糖一样,撵都撵都不掉, 戚慈怜惜她第一次这般姿态,也就心软带着她一路了。   这次下山,为的事情就是钱和张尔。钱尚且好说, 景翘那里出几个陶瓷花瓶还是没有问题的, 关键在于张尔。   张尔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他们一行人先去了万水镇寻景翘,她和景翘还有事情要商议, 戚慈目不斜视地从脚下的村子前的路走过去,他们走远之后, 村口的一棵树上跳下来一个人,正是有风。   有风看着远去的人,神情莫名。   景翘对于戚慈的到来,表示万分欢迎, 在她看来, 戚慈实在有点深不可测。这个年纪比她还小的姑娘, 懂太多东西, 在尚未摸清戚慈来路之前,她是不会得罪戚慈的。   大山和猴子带着阿溪守在屋子外面,景翘的傅姆也在外面守着。   “景少主安好,您观此物如何?”她将三个盒子打开,里面放着的是做工最精美的三个花瓶。   景翘扫眼一看, 她是过惯了奢侈生活的人,定眼一看之下,也不得不承认,这三个瓷瓶做工当真极好。她伸手摸了摸,点点头:“极好。戚……戚姑娘果真有一手。”   戚慈坐下,左手扣桌,一声一声,回荡在人的心中,她微微一笑,景翘看见她笑了,这才放下心中那莫名的紧张:“景少主何须这般客气?叫我戚慈就好,选一个吧,当做我送给景少主的见面礼吧。”戚慈一边说一边将盒子往景翘方向推了推。   景翘突然也笑了,她明白戚慈的意思,又仔细看了看这三个瓶子,直截了当地从中挑了一个画着竹子的花瓶,将盖子盖好,说道:“既然如此,你唤我景翘就好。”无功不受禄,她既然承了戚慈的情,就会帮戚慈做事。   看见她收下了花瓶,戚慈眼中的笑意更深了。   “你的纸做得如何了?”戚慈突然一问,景翘原本在喝茶,一听这话差点被茶水呛到。   “咳咳……你……”她怎么知道自己叫人去试了那纸张是不是当真能够做出来。   这个反应,戚慈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既然我将配方给你了,你自然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去顺便弄。”尽管戚慈这样说道,景翘却还是觉得自己有一点不太好意思。“做出来了吗?”戚慈又问道。   “尚未做出来,不过应当快了。”景翘端坐着,思量了一会儿放下茶盏说道。戚慈的配方毫无问题,瓷瓶也是极好的,那么第三块木板上面的弩,想来也是真的,心神回转之间,景翘就明白了自己对待戚慈的态度了。   戚慈前来,是和景翘商议一件事情的,这件事情,算是补充之前的协议。她原本打算在苑城开家商铺,可是现在显然不太行了,她们需要的是商队。   她以为,要说服景翘很是有些麻烦美誉想到才一提出来,景翘就同意了。戚慈能想到用商队搜集消息,景翘自然也能想到。   两人相视一笑,这事情就算成了,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之中,她们会是最佳的合作伙伴,这世间,唯独利益是最稳固的。   一行人在景翘家的别院住了一晚,第二日,戚慈要去找张尔,她需要知道太谷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景翘听闻她要用出手花瓶的钱换粮食和武器,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同意了。   至于能换多少,两人相视一笑,心里都有底的。   张尔这几日过得还挺不错,他住在张添家中,张添每日出去做工,他呆在家中养伤,偶尔张添能带些肉食回来,张尔也知道是因为他。   相交不过几日,张尔竟是觉得张添是个大大的好人。   其实张添留在张尔不过是因为戚慈的吩咐,卖肉的钱也是从戚慈那儿得来的,看在他奄奄一息的份上,才买了一点点来尝尝。   “张大哥啊,你真是一等一的大好人,若是没有你,我张尔早就死了啊。”张尔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说话,看上去就像个市井长大的寻常百姓一样。   可是在张添看来,也许这个人不是那么简单,若当真是个寻常人,戚慈何必亲自来一趟呢?张添笑着,笑意却没有到眼底。   “喜欢就多吃一点,吃吧吃吧。”再不吃,等明日那个女人来了,也许就什么都吃不了了。张添在心里想着,脸上却一丝一毫多余的神情都没有漏出。   纵然是张尔都没有发现张添有什么不对。在他看来,一个敢将路边晕倒的人救回家的,那肯定是个没心没肺的好人了,他打死也想不到,其实这是一个偶发善心的小混混。   而“大好人”张添正在心里合计,把他送给戚慈能换多少钱回来。   张尔值多少钱,这要看他究竟知道多少东西。戚慈没有直接去张添的家中,反而和张添约在了酒棚子外面。张添一早就出去了,张尔丝毫没有察觉有什么不对,他依旧认为张添是出去务工了,他正在思索自己是否应该离去了。   张添家中虽好,可是他到底不能长住,他还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天约莫亮了,戚慈一行人出现在了路口,张添抿了抿唇,迎了上去,他低头弯腰小声说道:“他还在我家中的。”他卖张尔卖得及其迅速。戚慈笑了,看了一眼张添,点点头,丢给了张添一个小玩意。   一个打磨圆滑的瓷片,用绳子穿过,上面描着花儿,看上去稀罕得很,张添飞快摸了一把,就放进了袖子之中接着说道:“这张尔身上似乎有什么宝贝儿,他时不时就会摸一摸自己的胸口,一定是有好宝贝的。”至于为什么他不先下手,这戚慈指名要要的人,他哪里敢胡乱动手啊,万一出了个什么事儿,他和弟兄们的小命要是不要?   戚慈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张添以为他们会在他屋子里询问张添,没有想到他们进去了,飞快将人打晕后就绑走了,其过程动作之行云流水,让张添叹为观止。他心道,这些人莫不是山上的山匪吧,这动作,看上去熟练极了啊。   “带上回山。”戚慈一挥手,大山将人背在背上,这人手脚皆被捆绑着,外面搭着一件衣裳纯作掩饰,飞快就离开了。   戚慈自然不会在张添家中问话,首先这人不一定会说真话,其次,倘若他真的有什么不对劲的话,必然会逃跑的。这只有千日做贼的,哪里有千日防贼的,在胡山镇,戚慈挡不住安心想要逃跑的人,可是在胡山上就不一样了。   胡山才是戚慈的大本营。   他们回山的脚程极快,戚慈不想耽搁过久,迟则生变。   偏生走到村子的时候,有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他说:“我有事同你说。”既然她不走,那他也很想看看她能在这场战争之中做到哪一步。   他愿意将他的消息提供给她,只要这场戏足够精彩,只要她的本事值得。   戚慈现在没闲工夫和他谈什么事情,勉强笑一笑,就拒绝了他:“我急着回山有点要事,你若不是急事,便缓缓再说吧。”对她来说,现在张尔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太谷镇是个什么情况。   听闻这话,有风神情未变,可是眼中隐隐有些不悦,他又重复道:“是很重要的事情。”   “很重要的事情……”戚慈看着有风一脸的坚定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有风一看,接着说,“我知道的情报比你多,我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陈国的要事。”   有风这句话没有说错,他知道的远远比戚慈多。戚慈到底是不清楚现在陈国的情况,甚至她都不知道公子韬是谁,公子韬是如何成为陈国君的,两眼一抹黑地过河,想要不摔倒,那几率可是太低了。她没有犹豫到三秒钟,就下了决定。   “大山你们先回山,我等会就回去。”说完她看着一路都很乖巧的阿溪,摸摸阿溪的脑袋,“乖,阿溪回去一定要看见你大山叔背上的那个人。”   “可是……可是我想和您一起。”阿溪更想看着戚慈,她偷偷看了一眼有风,总觉得有风不像个好人,倒像个图谋不轨的大坏蛋。   戚慈也没时间在说这些,她点点头:“行吧,那猴子和大山先回去,我带着阿溪一起。”横竖在村子里面,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对于阿溪这个小跟班儿,有风觉得无所谓,可有可无吧。他带着戚慈回到他们暂时居住的茅草屋,扯起戚慈进了屋子,啪的一声就关上了门,阿溪就这样被关在了门外。   “你……你……”阿溪气得不行,在院子里面祸祸野草,有耘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手里拿着才摘的野花,递给了火冒三丈的阿溪。   “别生气,给你,好看的花儿。”阿溪转身,就看见比她还矮的有耘,她犹豫了片刻之后说道,“谢谢你,我不要。”   她说完,蹭蹭跑到门口去,将耳朵放在门上,听他们在说些什么,有耘见了也有样学样,在她边上乖巧地趴着。   “你知道陈国有什么秘密吗?”有风给戚慈倒了一杯茶水,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终于用电脑了,之前一个星期都用的手机,真是苦逼。说来笔电好卡,我问我们二狗,二狗说你看看排风口有没有风。我:有风:)   感谢瞌睡虫宝宝的捉虫,但是现在在网审,改不了,唉。拖延症晚期患者现在去发之前承诺的红包,啊哈哈哈,我终于去了。   最后,晚安咯,打滚卖萌求一波评论,没有评论不开心,要\( ̄︶ ̄*\))抱抱~ 第48章 四十八 素素   陈国到底有什么秘密, 或者说陈国王宫之中究竟有什么秘密。戚慈面上波澜不惊, 甚至还很是有几分闲情的拨弄着茶盏, 秘密这种东西啊,知道得越多不一定就越好。   对那种脑子不太灵光的人来说, 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戚慈自然是想知道陈国的秘密的,可是若是她上赶着, 那就有些落下风了。既然有风死活要让她来这一趟, 自然就会告诉她。   戚慈的淡然让有风自讨个没趣,他这才豁然发现,对其他人的手段放在戚慈的时候,显得是极其没有用的。她压根就同其余人完全不同,根本就是两类人。   终于想通的有风, 也不卖关子了,直截了当得开口道:“我在陈国有自己的人手, 所以接下来我要告诉你的消息来源绝对是可靠的,也是值得相信的。你能从里面分析出什么,那都是你的本事?”他能告诉她的是消息, 而不是这背后要如何去操作。   戚慈点点头,没有急着想要去知道那消息是什么,反而问道:“你告诉我陈国的消息,是为什么?”她不会相信他是为了做慈善,是毫无回报地告诉她这么重要的情报。   有意思。有风晃了晃手中的茶盏,恍惚间,他不太像一个十七岁的青涩少年, 而像一个浸淫权势多年的掌权者。戚慈气息一屏,眉目间没有最开始的轻松了,有风也不是那么简单透明的一个人。   “我既然不打算走,那么自然和你……就是同盟了。我向自己的盟友提供一点消息,有什么不对的吗?”他随口说道,脸上的漫不经心让人看不懂他这个理由究竟是随口所说还是认真的。   猜不透就不猜,戚慈一贯如此,她点点头:“既然如此,你便说说吧。”她放下茶杯,里面的茶水她一口未饮,她坐得随意,乍看没有什么仪态,可是莫名地让人不容小觑。   “公子韬是老陈国君最小的一个儿子,这个人,我曾提醒过你,他性情暴虐,不太讲理。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说到这里,有风顿了顿,他曾经和公子韬是多么地相似啊。“当年陈国和吴国之战,吴国大败,吴国王姬被迫嫁去陈国,这位年仅十六岁的陈国新的君后……同公子韬之间的关系有些耐人寻味。”   戚慈立马就明白了耐人寻味这个词背后的深意,意思是公子韬同吴国王姬……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这位王姬非常厌恶吴国。”有风莫名有些口干舌燥,他看着戚慈的眼睛,她的眼睛透亮得仿佛一眼就能见底一样,他咳嗽两声,端起茶杯将茶水一饮而尽。   戚慈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有风的身上,她在思索有风说的话,她是非常厌恶吴国,意思是太谷镇的事情背后指使的是那位王姬?不,不太可能。   “陈国宫中,有一处原本是作为冷宫存在,在公子韬登基之后,此处宫殿的姬妾统统被殉葬,一同殉葬的还有君后。可是这处冷宫之中,现在可还住着人,你知道住着谁吗?”   住着谁?戚慈突然抬头,两人对视一眼,她突然就笑了,微微动唇道:“住着的可是陈国君后?”她的语气尽管是疑问,心里面却笃定极了。   望月宫中住着的,的确是几年前嫁去陈国的吴国王姬,她单字素。公子韬曾经缱绻地唤她素素,不过这都是过眼云烟了。   她悄无声息得躺在床榻上,脸色惨白,脚踏上跪着一个妇人,那妇人一声一声磕头道:“君后,算是我多嘴了,您莫要在和王上闹脾气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啊。”她曾经见过王上对君后有多么好,可正是因为见过,所以现在才这般难受。   她从素素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她,一直从吴国王姬到陈国君后。那恶心人的老头子总归是死了,即位的是一直对君后疼宠有加的公子韬,可是公子韬的态度却突变了。   “君后……”妇人一边磕头一边苦求。   床榻上的女子却根本没有张口,她的眼角沁出了眼泪,可是她不后悔,纵然是被他这般对待,她依旧不后悔。   那妇人还在喋喋不休地哭诉:“王上说了,只要您愿意将事情说清楚,陈国的君后就还是您,您倒是说话呀,万万不要选错了路呀。”曾经她们宫中是多么的奢华,人群来往,她在这陈国宫中,那个侍者不奉承她几句,可是现在呢,现在大家都以为君后死了,她竟是也连这望月宫都出不得了。   君后哪里能和王上较真啊。   素素没有回答她,她慢慢闭上了眼睛,他已经成了王上了啊。她生是吴国的人,死……也不要做陈国的鬼!   有风一点不诧异她能猜到这个人是谁,点点头道:“的确是她。不过明面上,陈国的君后已经陪葬去世了了。”自己的妹妹陪葬了,吴国君却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有风打从心底看不起这个人。   人活一生,连自己亲近在乎的人都保护不了,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呢。他同那几个同父异母的王妹的确不算太亲近,不过至少,他从未有将她们当做联姻的工具。   他要这天下,必然是自己一剑一马亲自打下,而不是依靠哪一个女子的心血。   “原来如此。”戚慈点点头,但是她依旧不觉得那位王姬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这算是一种直觉吧,但是细细分析,太谷镇的事情也不会是她指使的,“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消息。”她起身准备离去,有些有风也不知道的事情,也许那个叫做张尔的人知道。   “何必如此着急。”有风起身,突然就笑了,他笑得有些温柔,却让人莫名觉得有些脊背发寒,“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没有告诉你呢。”   戚慈转身,她面无表情,有风耸肩一笑:“根据我的人传来的最新消息,公子韬可能是弑父上位,他的兄弟不一定会放过他。毕竟他即为名不正言不顺。”   听了这话,戚慈的瞳孔一瞬间有些放大,她还是努力稳住了身形,吸了口气,点头道:“多谢。”   戚慈转身拉开门,就在这一瞬间,阿溪和有耘一起滚落了进来。这两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双双往戚慈身后躲。   有风:他是会吃人还是怎么的。   “过来。”他收起脸上的笑容,看着有耘,眼神中的寓意再明显不过了。有耘就是胆子再大,也不敢惹怒这位兄长,看了一眼阿溪之后,小步小步往有风走过去。   阿溪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个同情的表情。戚慈弯下腰捏了捏阿溪的脸颊,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意:“走吧,小捣蛋鬼。”她不责怪阿溪,道理可以好好讲,没必要责骂。   有风又看见了戚慈这样温柔的样子,他磨了磨牙,一把扯住了有耘的脸蛋,哼了一声:“你给我等着。”   上山的路上,戚慈一直在同阿溪分析她这样偷听别人讲话是不对的,这样子不礼貌也容易出事。   与此同时,有耘正在拼命逃窜,有风手里拿着根木棍子,说道:“我不教训教训你,你当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大兄,大兄,耘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张尔被单独丢在一个茅草屋里面,他很快就醒过来了,由于眼睛被布条捆绑着,他只能隐隐察觉出眼前有光,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被带到什么地方来了。   是什么人,难道是公子韬派来的人?   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只觉得自己可能这次是逃不掉了,他死了倒是没什么,死得其所,可惜的是没能将王姬吩咐的事情做好,他真是对不起王姬。   戚慈推门进来,张尔听见了声音,顿时一动也不敢动了。她打眼一看过去,就知道这人已经清醒了,没关系,醒着和昏睡着都不影响她。   “搜身。”戚慈挥挥手,平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知道,若是问张尔,按目前的情况来说,是什么都问不出来的。与其同他耗费时间,不若简单直白粗暴一点。   戚慈到门外等待,不一会,猴子出门来低声说道:“神女大人,他身上什么也没有,不过胸上画着一个奇怪的图案。”这图案其奇奇怪怪的,竟是什么也不像,不知道究竟是什么。   她想起了张添所说,张尔是不是会将手放在胸膛上。   “你将那图案拓印下来,我看看究竟是什么。”她不太方便去直接观看,这倒不是什么破讲究,入了这个时代,终究就要遵循时代的规则,太过出挑的,会被反噬的。   “好。”猴子挺擅长画画的,他仔仔细细将那图案的每一个细节描绘了出来,连那大小都是一模一样的。   戚慈接过木板也有一点摸不着头脑。   这图案似虎非虎,似狼非狼,应该不是一个刺青那般简单。太谷镇为何遭此惨案,怎么偏生张尔逃了出来,张尔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戚慈想,有些话,该问一问张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完了,卡文卡到想哭,要抱抱,要安慰,要亲亲~   这两天有两个一直追文的妹子又回来了,好开心,作者君其实蛮受不了离别的233333   开心开心,晚安,么么哒~爱你们,你们都是我的小心肝,不要抛弃作者君呀~ 第49章 四十九 来如此   张尔虽然被绑着, 但是也没有人亏待他, 很快他就明白过来了, 抓他的人应该不是公子韬的人,若是他的人, 现在的他估计已经被拷问得不成人形了。   他心也挺大,只有不是公子韬的人, 他就没什么好怕的。   戚慈在屋子里看那副图, 越看越觉得眼熟,她总觉得这样奇怪的图案她应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在哪里呢,母神庙,对,母神庙!   等到戚慈从母神庙之中出来的时候, 已经是第二日了。她看上去神采奕奕,不但没有丝毫的萎靡, 反而看上去非常的兴奋。大山在门口等她,见她出来了,走上去问道:“神女大人是先回去休息还是?”他认为戚慈是应该先回去休息的, 戚慈却不这么认为。   “去见一见张尔。”   张尔原本在睡觉,听见门吱呀一声响,他就醒了。他在心里琢磨这又是谁来了,脚步很轻,不太像之前出现的那两人。他不动声色,继续装作还在睡觉的样子。   戚慈的脚步的确很轻,她慢慢走过去, 弯下腰来,准备扯下他眼前的布条,突然发现他的耳朵微微一动。   “既然醒了就别装了。”戚慈的声音很好听,听在张尔的耳朵里面却像是催命符一样。   戚慈扯开了布条,张尔的眼睛微微眯着,他很快就看清了戚慈的面容,心中一咯噔,觉得这事情越来越扑所迷离了。   一个长得如此漂亮的小姑娘,看起来却像是绑架他的幕后真凶。   “张尔,是你的真名吗?”戚慈跪坐在席子上,看着张尔问道,“当然,这不重要,张尔,太谷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直截了当,戚慈没有闲心同张尔继续绕弯子了。   太谷镇!张添是她的人。张尔的脸都快绷不住了,万万没有想到救了他的人,看上去就是个好人的张添,居然背后有人。他这一路逃难似的玩命地逃跑,衣衫褴褛,没多少人愿意给个好脸色,唯一愿意给好脸色的张添,最后还出卖了他。   张尔现在的心情很一言难尽,他不想回答戚慈任何问题。   戚慈微微叹了口气,她跪坐着的仪态端庄大方,脊背挺直,在张尔看来,尽管她身处陋室,却比一个真正的贵族还要像一个贵族。   “不想说吗?你知道吴国有一个地方,叫做虎头岩吗?我记得这地儿离我们这儿也不算太远。”这就是无声的威胁了,戚慈面上带笑,却整个像个笑面虎一样,让张尔浑身恶寒。   听见虎头岩这个地方,张尔波澜不惊的脸上隐隐有一丝犹豫,戚慈就知道她猜对了。   张尔身上的刺青,真的不是一个单纯的刺青图案,而是一副地图,这地图画得有些抽象和复杂,以至于戚慈一时间都没能看出来,画这幅地图的人应该对吴国很熟悉,并且是个绘画高手。图中的很多东西都非常抽象,更像是一种意指。   戚慈翻遍了所有的地图竹简,最终确定了这个地方,就是苑城往太谷镇走去的途中,一个叫做虎头崖的地方。   这个地方峡谷高山,地势险峻,颇有些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这样的地方,简直是最佳藏东西的地方。   戚慈看着张尔,她的眼睛像是一汪深潭,张尔终于开口了:“你怎么知道的。”怎么可能有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破解那副地图,这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这样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了张尔的眼前,让张尔顿时就不淡定了。   这是背后有高人指点啊。   “我没有恶意,张尔,太谷镇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尚且能温和地询问张尔,因为她原本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张尔也不挣扎了,干脆地说道:“太谷镇的事情你应该是知道的,就是我同张添说的,那就是太谷镇发生的事情。”现在看来,就是他将这事儿告诉了张添,张添告诉了这姑娘背后的人,他才有此一难。   怪只怪他信错了人。   “别和我绕弯子了,张尔,太谷镇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戚慈顿了顿,接着说道,“公子韬即位,前君后陪葬,陈国入侵吴国,太谷镇全面封锁,恍若死城,张尔,你说,陈国这是要干什么?公子韬这是要干什么?”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表情也越来越严肃。   张尔原本就不是个干间谍的料子,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怎么好。在戚慈的质问之下,他的眼神明显游移了。   “你知道太谷镇的事情爆发出来之后会引起多大的波澜吗?他们找不到他们要的东西,血洗的……岂会是一个太谷镇?”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再加上有风提供的情报,戚慈隐隐已经猜到了虎头崖里面埋藏着什么东西。   “你背后的主子,是前君后吧。”戚慈说完之前的话,直接就挑明了这一点,张尔悚然一惊,正准备反驳,可是看见戚慈那笃定而深幽的眼神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人……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来路,竟是什么都猜准了。   既然如此,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吴国君靠不住,王姬被软禁在宫中,身边都是公子韬的人,至于他,被五花大绑的他也是个没用的。   太谷镇的事情,归根结底,还要算在王姬的身上。公子韬初登位,无论怎么说,但凡他脑子还在线,就不会对吴国大开杀戒。可是他原本就是老陈国君最小的一个儿子,非嫡非长,继位名不正言不顺,那群去了封地的兄长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的。   凭什么继位的人,是公子韬而不是自己呢?   公子韬能上位,其实和素素分不开,这几年,她没有少说公子韬的好话,公子韬曾经视她为自己最珍重之人,可是就是这个枕边人,在他才登位的时候,偷走了陈国国君的印玺,没有印玺的他从原本名正言顺的登位变成了名不正言不顺。   印玺失踪的事情,根本就瞒不了多久,毕竟每一道政令,都需要盖上国君的印玺。   她这招釜底抽薪,玩得漂亮。   公子韬气得几欲吐血,却拿素素没有办法。她若是死了,印玺的下落就永远是个迷了,站不住大义,他拿什么来压制那些兄长们?素素不能死,不但不能死,在他找到印玺之前,她都要好好活着。   张尔是素素陪嫁的一个侍从,在其余的人都被老国君隔开之后,唯独他因为胆小懦弱,平平无奇被留了下来。素素也是没有办法才将这印玺交与他的,他拿着印玺逃出陈国,逃到太谷镇之后,就被追兵追上了。   他也没有想到,公子韬竟是如此丧心病狂,竟然屠杀了整个太谷镇的百姓。   他疯了一样的逃跑,也许是他命不该绝,这才逃出升天。   张尔说完之后,脑袋低垂,他真的很没有用啊,没有做到答应王姬的事情,又连累了那么多人,现在还轻而易举就被戚慈套出话来。   “果然是她。”戚慈叹了口气,她其实早已经猜到张尔背后的人是前君后,“小姑娘做事一点也不考虑后果啊。”   生灵涂炭,但是这事儿,戚慈也不好多说。   她知道素素的意思,她想做的是让陈国乱起来,可是现在陈国尚未乱起来,她自个儿先栽进去了,太谷镇又是一场血案。   事已至此,纵然是将印玺换回去,太谷镇的事情难道就不存在了吗?战争就不会来了吗?不会!血债血偿啊,公子韬。   戚慈算是看清楚张尔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她让大山给他松绑,原本关押他的屋子就成了他的住处了,张尔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当时实在是太匆忙了,王姬也没有说清楚让他带着印玺去找谁,吴国君不靠谱,连他都知道。索性现在印玺藏得好好的,这山上看起来隐秘极了,戚慈也不像是会痛下杀手的人,他竟是毫无负担地就住在部落里面了。   心太大了。   戚慈知道了来龙去脉之后,心里一分析,知道这战争暂时打不起来,印玺不见了的公子韬现在最焦头烂额的应该是要怎么去掩埋这件事情,而不是再冲动地继续屠杀吴国百姓。   可是等他一旦将这件事稳下来,吴国便逃不过了。   战争是迟早的事情,可是来得越晚自然是越好的,戚慈就有越多的时间可以发展部落,可以强大自身。在乱世之中,这些都是她和族人生存的资本。   部落的砖房一点一点在建,阿溪组织着一群女孩儿在晒山菇和野菜,至于男孩则在肉上面抹盐,将肉腌起来,冬季的时候不至于没有吃的。   戚慈一时也没有事情做,恰好看见阿溪他们,走过去自然而然地加入了他们。   大巫带着承去山间采药存储,见到这一幕,笑得合不拢嘴,他点头道:“真好啊。”   真好啊,现在的部落。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不会打起来哒~会先建设一下部落,现在开战,慈慈纵然是天仙下凡,不付出惨重代价也赢不了啊~   感谢昨天安慰我的大家,我知道宝贝们都在,其实每一个经常给我留言的小可爱的名字我都记得哒,哈哈哈哈, 毕竟我一天都混迹在书评区23333   好了,明天又要上班了,摸摸头,做个好梦,晚安啦~ 第50章 五十 奇珍阁   苑城的贵族攀比风气甚重,基本就是你家有个什么, 我家一定要有一个更好的, 若是最近风靡什么, 你家没有, 那在贵族聚会之上必然是会被众人嘲笑的。   有一年, 苑城传进来一种极薄的绸子,花色新鲜极了,关键是这绸子裁剪后穿在燕家少主身上, 顿时就风靡了起来, 一时间, 谁家若是没有几身这印花绸做的衣裳, 出门都会羞于见人。   这绸子的价格也从最初的二两银子一尺暴涨到二十两银子, 却还是络绎不绝,甚至一度断货。   这就是名人效益, 也等于是一种攀比风气。   要想在苑城做大生意,想在这天下做一等一的生意, 首先就要抓住这些贵族的心理。了解你的客户, 你就成功了,所以那些真正成功的大商人啊, 对历史来说, 已经不单单是个商人了。   前有陶朱公范蠡, 聪明睿智,文韬武略,圣人之资, 在史书上,这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以及经济学家,他的另一个身份才是商人。   后有吕不韦,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从一个家财千金的大商人成为秦朝相国,一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间。   纵然历史已经变了,这两个人都不存在,可是历史永远是有借鉴意义的。这个道理,戚慈比谁都明白。   最近,燕家举行宴会,地方定在苑城郊外的落鸣山上的亭子之上。落鸣山的日出日落和满山的樱花市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东西,这个季节由于没有樱花,一时间大家都没有想通这是要赏什么?   赏初雪,奇怪了,苑城很少会下雪的。   只有那亲自收到的帖子的人才知道,燕家怕是想要炫耀他们不知道从何处得到的名为“纸”的东西吧。燕家也算是下了大力气了,给每家每户的帖子都是洒金纸,看上去富丽堂皇,实质造价不菲,下这样的血本无非就是为了彰显他们自家的财力和势力。   真正的贵族那就是要用别人都没有的东西。   说来这纸真是一个好东西,洁白柔软,又极易书写,关键是……这东西看起来就价值不菲啊。   一时间苑城热闹极了,大家都在暗暗打听,这种好东西究竟哪里才买得到。可是四处打听之下,也没有谁知道这东西究竟哪里来的,不是没有人想过问问燕少主,专门在苑城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酒席,却只换来燕少主微微一笑。   什么也没有问出来,酒席的银钱还不菲,气煞人也。   既然问不出来,那就赴宴赏雪便好,天公作美,前日晚间果然下了一场小雪。   燕少主这次也算是下了血本了,他总共请了十来户人家,不是每一家都是贵族,可是却都是苑城有头有脸的人家。   这个颇大的亭子四周都是纱幔,那纱幔微微带青,风一吹纱幔微微飘荡,让人有些心痒痒。燕少主端坐在中间,他身边站着好些个侍女,个个都貌美如花,穿着裁剪得到的绸布衣裙,头戴金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家的女公子呢。   先来的是个小士族家的嫡子,姓姜,名磬。这人面色白净,生得有些稚嫩,实际年纪比燕少主还大那么几岁。   他一进来便弯腰行礼,口道:“今日倒是托了少主的福,才能一赏初雪了。”这亭子四周烧着炭炉,是故亭中非但不冷,还有几分暖意。   燕少主笑着说:“磬来了啊,快坐快坐,春花,上些茶水来。”他身后立刻站出来了一个美貌的侍女,,很快就斟了一杯茶,柔柔地端给了姜磬。   这个茶盏是极薄的瓷杯,上面画着艳丽的樱花,姜磬从没有见过这样上乘的瓷器,一时间被惊住了。   他眼神之中流露出来的震惊取悦了燕少主。   苑城原本就位置比较偏远,王都流行的东西传到这边来往往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说是贵族、士族,其实也没有见过多少好东西。这瓷杯一出,顿时惊艳众人。   这杯子,做工比多少人家中的花瓶摆件都好啊,可是在燕少主这里,却成了一件喝水的用具,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啊。   每一个看见这瓷杯的人,心中莫不感叹燕家的奢华。   眼看着,人就来得差不多了,燕少主微微打眼一瞧,却什么都没有说,众人便心知,这一定是还有人没来呢。   人人都在心李里想着,不知道最后到来的人究竟是谁,这般贵重。   一双纤长素白的手撩开的青色的纱幔,单单就是这双手,便足以让人惊艳了。连燕少主都不由得凝神屏气,什么叫做宛若天成,肤色如玉,这就是了,他燕恒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了。   来人穿着碧色宽袖衣袍,一头乌发只用一碧绿的发簪微微挽起。容貌之盛,世间罕见,吴国好美人,可这等美人实在是无人见过。   苑城这等边陲小城之中,还有此等人物。雌雄莫辩,有着女子的精致和娇媚,又有着男子的随性和洒脱。   以至于她身后跟着的那人,就这样顺理成章的被大家忽略掉了。   “燕少主好。”   苑城新开了一家奇珍阁,号称无珍品不卖。什么叫做珍品,那便是世间罕见之物才能称得上一字“珍”。   这里面全是让人趋之若鹜的东西,洁白如雪的宣纸,桃花笺,洒金纸,还有各色各态的瓷器以及上好的玉石和十里飘香的点心。甚至还有这神秘的食谱和不可描述的东西。   没有人知道那所谓的不可描述的东西是什么,店家说有缘人才能得见,什么是有缘人,谁也不知道。   “奇珍阁”背后的主子是谁,谁也不知道,却没有人去找麻烦,大家自然就懂了。都是人精,谁也不是傻子不是。   一时间,贵族之间人人以拥有“奇珍阁”的东西为荣,攀比的风气使得“奇珍阁”的东西越发显得珍贵几分。   这小小的“奇珍阁”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至于背后的主子,自然是戚慈和景翘了。   “到底是你眼光独特啊。”景翘斜坐在榻上,端着一杯热茶,雾气腾飞模糊了她有些冷硬的眉眼。她眼前的小几上面放着这半个来月的账本,实在是让人满意。   景家的确有钱,可是光有钱还不够啊。   戚慈建议联合燕家,推出“奇珍阁”,实在是一步妙棋。听闻景翘的话,戚慈勾唇一笑,随意翻了翻账单,亦是满意极了。   这是她和部落安身立命的东西,在这个世界生存,总是离不开钱财的。“奇珍阁”运转正常之后,戚慈和景翘的先前商议的商队便正是建立了,两人心照不宣地将自己的人塞了进去。   鸽子已经训练出来了好几只,至于参与商队的人,戚慈已经提前询问了,万事俱备,只等开始了。   这一个多月,部落里面说一句天翻地覆不为过。破旧的茅草屋被推倒,新的砖瓦房修建了起来,人人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戚慈的屋子不大,采光却极好,让人一进门就心情极好。有屋住,有食吃,还得要有衣穿。这个时间段的历史上,是没有棉花的,棉花传入中华的时间约莫是明朝了。   没有棉花,保暖就成了大问题,没钱的平民百姓,多是在衣物里面填充碎麻布,有钱的贵族自然是穿毛皮衣物了。   戚慈一直想弄到棉花,可是棉花这玩意,还当真不是她现在说能找到就能找到的。   但是好在今年冬天不算太冷,多穿些衣物也是将将能御寒的。   至于行,戚慈不是没有想过将山路铺上石阶,这样进出都会方便许多,可是一想到太谷镇的事情,她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石阶路的确是方便好走,可是方便的不单单是部落里的族人啊。   她的桌上,那专门写着武器的木块都叠了老高了,她已经将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都写出来了,可却是纸上谈兵,部落里面缺少能将这些武器化为实质的人啊。她也不过是个理论派,理论派身边没有个实践派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她的桌子上,堆着的是能称霸天下的武器,可部落的族人杀只鸡都还用着石刀,有那么一瞬间,戚慈有点悲伤。   “嘿!哈!”戚慈打开窗,远远传来了声响。   “泡儿,你这个拿剑的姿势不对!天赐,你没吃饭啊,你这个力气打鸡都打不死!”在部落口的大树下,一大片开阔的土地,在寒冷的冬季,原本应该猫冬的时候,这里就成了一个极好的训练营。   戚慈微微一笑,想着横竖闲着没有事,不如去看看。   部落的男丁几乎都加入了这场训练,训练场分为两块,一边是成年男子,一边是尚且年幼的男孩。两边的总教练都是大山,大山是个严肃负责的人,丁是丁卯是卯的,该怎样就怎样,谁求情都不行。   戚慈到的时候,力气达不到要求的天赐便大山单独提溜到一边,他让他左右手挥剑一百下。   天赐背对着戚慈,挥了大概二十来下,就觉得手中的石剑越来越沉重,他突然将剑一扔,怒吼道:“凭什么我们要吃这种苦头,好端端的大冬天不在屋子里面待着,要出来吃这种苦!就算我学会挥剑又有什么用!我的生活从此就会有什么改变吗?”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赐则像个斗胜的公鸡,高高昂起了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废材咸鱼作者君决定立下一个梦想,那就是冲击季榜,啊哈哈哈哈,宝宝们多留言嘛~人家要去季榜尾巴上面遛一遛,以后也好骄傲地说我也是去过季榜的人了~等我上了季榜,就双更(作者豁出去了)~   下一章预告,嘻嘻嘻,不告诉你们~么么么哒,感谢专门留言安慰作者君的宝贝儿们,群体么么么哒,知道你们大概都很忙,记得有空要来看看我~比心,晚安安~做个好梦哟~ 第51章 五十一 剑法   “你学会了挥剑, 你的生活的确不会有什么改变。”戚慈突然说道, 天赐皱眉转过身来,这才发现戚慈过来了。   戚慈很少会板着脸,他们也很少见她这般严肃。   “神……神女、大人。”天赐动了动嘴唇, 恭敬地喊人。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女大人看起来年纪还没有他大,他却莫名地有些害怕她。   一时间,一片寂静,谁也没有说话,天赐有些别扭。他说那番话的时候,理直气壮极了, 因为那都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他是真的觉得挥剑没什么用处, 不如回家去。可是一看见戚慈, 他莫名就有点怕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那番话是不是说得不太对了。   戚慈没有说话, 她打量了一眼天赐, 走了过去,捡起了被他丢在地上的石剑。石剑很沉重,没有开刃,是害怕他们不会用剑伤到了人。   她练剑的时候, 最爱惜的就是剑,无论是什么材质的,她永远记得最初大山对她说的那句话, 一个剑客,最爱惜的,应该是手中的剑。剑不是死物,而是并肩作战的同伴。   “大山,你将你的剑给他。”右手拿剑的戚慈,显得有些冷冽,在场的人,哪怕是大山都没有见过这样子的戚慈。   大山的剑,开过刃,也见过血。这是他的伙伴,他其实是并不想将剑借给天赐的。   “将剑给他,我告诉他为什么要学剑。”戚慈站在那里,脊背挺直如同山间的绿竹,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她打倒一般。大山悚然一惊,他明白了戚慈的意思,她这是要同天赐比剑法,可是要知道,戚慈的剑是没有开刃的笨重的石剑。而他的剑,是锋利轻盈的青铜剑,这二者之间,谁更厉害显然易见。   “神女大人……”大山面上的担忧实在太明显了,戚慈忍不住轻笑道:“怕什么呢,我是你亲自教导出来的。”   她曾经那么辛苦咬着牙一步一步学下来的,纵然是现在,再忙再累,她也没有放弃过练习剑法。一个人纵然再有天赋,没有努力,没有挥洒过汗水,哪里就那么容易成功了。天赋固然重要,却不代表拥有天赋就拥有一切。   大山一步一步朝着天赐走过去,他双手捧着剑,非常慎重地将自己手上的剑拿给了天赐,说道:“不要辜负它。”不要辜负了他的伙伴。   天赐有些慌张了,他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发展到了这一步,怎么他就要同神女大人比试剑法了,他手中的剑还是开刃的,万一伤到神女大人怎么办。   戚慈轻笑,眼神之中第一次闪过一丝轻蔑:“你不要太有负担,你试试看,能不能伤到我。”他这个样子,想要伤到她,完全是痴人说梦话。   天赐显然也看见了戚慈眼中的轻蔑,他到底是个男儿,有几分骨气,被人这样一激,再怎么样也不会退缩了。他拿起剑,比划了几下,心中突然就生戚起一股豪情来:“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   人群散开,围成了一个圈,留给了戚慈和天赐足够的场地。   戚慈单手拿剑,看上去丝毫不费力,挥剑如同行云流水,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忽视这美丽的姿态背后的威胁,有那聪明的,就知道这次天赐惨了。   看见这样的戚慈,大山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不管未来的他有多少学生,会教导多少人学剑,戚慈都是他最优秀的一个学生,有天赋还努力的,他此生也许只能遇见一个戚慈了。   天赐拿着显然占优势的青铜剑,却毫无章法,他有力气,有武器,却依旧不如戚慈。   戚慈的剑法讲究一个字“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她的动作利落极了,没有过多的花哨,好看却也能致人于死地。   她的剑法很有灵气,因为她总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分析出来一个人的弱点和破绽,她与人对战,全身心的注意力就在对面的人身上了。周遭的事物便都成了摆设,统统不在她的思绪之内。   大山知道,天赐会败,但是他没有想到,他会败得这么快,快到让人措手不及。不到十招之内,戚慈的剑就横在了天赐的脖子上面,天赐手一松,手里的剑就掉在了地上。   她的剑若是开了刃,他今日必死无疑。   “为什么要学剑,就为了有一天,你的脖子之上不会架着别人的剑,你的阿父、阿母、阿姊能平安喜乐,不被他人威胁。”戚慈收回了剑,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青铜剑,走过去,将青铜剑递给大山,说道,“抱歉。”   戚慈一直在想,她做的这个决定究竟对不对,让原本安居乐业的族人,将来或许牵扯进战争之中。她可以选择其余的方式去保护他们,可是她选了一天最艰难的路。   尽管走到今天,她还是希望她的族人们,能真正的强大。   “神女大人……你在这里吗?”阿溪走到树下,仰起头问道。她看见树上垂下了一抹衣角,她不知道神女大人是不是真的会回应她。   戚慈从树上跳了下来,她扬起一抹笑容,摸了摸阿溪的脑袋,问道:“怎么了啊?”   阿溪其实也围观了刚刚戚慈和天赐之间的比斗,她的年纪比天赐小了太多,却一听就明白了戚慈话里面的意思。   重点不是学不学剑法,重点是如果自己不强大起来,那么怎么护得住自己的家人,护得住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阿溪想,她比天赐哥更想要强大起来。   天赐哥是他们家里千盼万盼盼来的儿子,根子叔和根子姨,还有草花姐都围着他一个人转,他和她是不一样的。   她一直被哥哥保护着,被神女大人保护着,她很想有一天她也能保护他们。   这种情绪在看见戚慈挥剑的那一瞬间,爆发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强大,从来没有。部落里面和她一样的姑娘比比皆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也不是所有人都甘愿一生碌碌无为。   “神女大人,我……我们可以去和大山叔学剑法吗?”阿溪的眼神之中是满满的渴望,她是真的真的很想去,很想很想变得强大。   戚慈没有想到阿溪找她是为了这件事,她一时之间也有些意外,随后笑着问阿溪:“你想学剑是为了什么?或者说你们学剑是为了什么?”她的眼神温柔,丝毫看不出来先前的她还发了那么一场火。   学剑是为了什么?“为了有一天,我的脖子之上不会架着别人的剑,我周围的人都能平安喜乐,不被他人威胁。”这是戚慈对天赐哥说的话,阿溪记在了脑海之中。   戚慈顿时就明白了,原来她方才也在。   “我知道了。”戚慈摸了摸阿溪的脑袋。   部落口的大树下,平坦的土地从一开始的一分为二变成了一分为三。除了青年,幼子,多了阿溪她们。由阿溪带头的这二十几个姑娘吃苦耐劳,一句怨言也没有,对比那日抱怨不停的天赐,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些个姑娘家家的怎么加进来的,部落里的男子都摸不着头脑,不是没有人在背后说些不那么好听的话,可是看见戚慈时不时来教导她们之后,都乖乖闭上了嘴巴。   毕竟天赐被打击得萎靡不振的样子,还在他们眼前鲜活着呢。他们对戚慈的敬畏,已经从开始的神女这个名头,变成了更直白更赤/裸的敬畏了。   尽管很多人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看不起阿溪她们,嘴上也都客气了不少。   这种偏见阿溪她们会不知道吗?不,她们知道得一清二楚,可越是这样,她们越是咬着牙想要做得比他们好,然而在对练中,阿溪甚至连森九都打不过,这多少还是森九手下留情了的。其他姑娘几乎也是这样,比阿溪年纪大的有好几位,她们的力气比阿溪大,可是同样打不过成年的男子。   所有人都憋着一股气,阿溪她们不甘愿这样的结果。男子那边,又对天赐输得那般丢人耿耿于怀。   大家都想扳回一城,训练场的氛围已经连续好几天都非常压抑和紧张了。戚慈自然也察觉到了,她教导给阿溪她们的,实则是更适合女孩的剑法,扬长避短,一阵子过后,她其实已经看出来了,这儿的姑娘们,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练剑。   戚慈想到了弩,其实要说什么最适合女孩子,那无疑就是弩了,小巧然而杀伤力巨大。可以用弩需要的不单单是眼神,还需要脑子。戚慈将两方之间的剑拔弩张看在眼里,却一直没有调停,她在等,等这些大姑娘小姑娘的解决办法。   曾经有人问过戚慈,若是有人看不起你该怎么办。戚慈回答说,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变得更优秀,将那看不起你的人脸打肿了,自然就没有看不起你的人了。   这句话,她同样说给了阿溪听。当所有都否决自己的时候,唯独自己不可以否决自己。你应该做的,便是否决那些否决。   戚慈给她们这个机会,她给她们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野外拉练。   她看着身后茫茫大山,笑得微妙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哈哈,下一章啪啪啪打脸~   有风:还有人记得我这个男主吗?   感谢支持作者君的宝贝们,感谢收藏订阅评论的大家,给个么么哒,求一波评论和收藏作者专栏,收藏了专栏,人家就是你的人了23333   最后,祝大家做个好梦,晚安么么哒~ 第52章 五十二 比赛   野外拉练的概念对于族人来说似乎还是有些太超前了。从部落到母神泉, 这段路所有人都是熟悉的,是最不容易发生意外的, 戚慈只是想锻炼他们, 并不是想要任何人遇见生命危险。   这是戚慈选择好的路,但是在这之前,她会教导所有人野外生存的一些简单的手段,也会教导他们一些计谋和小心机, 至于每个人能记住多少, 又能活学活用多少,那就各凭本事了。   这就是一场比赛, 比的就是谁能先到母神泉。他们不能走山路, 需要自己去林子里面寻找能够到达母神泉的路, 这个并不难,难的是一路上去, 不知有自己的队友, 同时还有敌人。   所有人被戚慈分为三组, 她分类的方法简单粗暴, 甚至还极其不公平。姑娘们以阿溪为首组成一组, 十六岁以下的少年以阿木为首组成一组, 十六岁以上的青年们以山曦为首组成了一组。戚慈才宣布完分组,那个叫作山曦的少年郎嘴角就勾起一抹笑容,在他看来,这场比赛毫无疑问,他们赢定了。   “获胜的队伍……我会送给每个人一样, 新奇而厉害的武器。”戚慈站在台上,微笑说道,“我希望不会有人作弊。”她的话语很淡,也没有说作弊有什么样的护后果,但是听见这句话的人心里都不由的一紧。   通往母神泉的一路上都有人守着,大家都听闻了这件事,连大巫都凑了一把热闹表示要跟着戚慈在母神泉旁边等着,看看谁能做这个第一。   甚至连大巫都亲自添了些彩头。   “这比赛怪有意思的,就是这分组,怎么能这样分呢,这多不公平呀。”一个妇人一边收拾野菜,一边说道,她的儿子恰好也参加了比赛,不过因为年纪尚小,同阿木一组的。   另一个妇人抬头,面带兴奋,说道:“你不觉得这样才刺激吗?本事都差不多多没有意思啊。”她隐隐觉得,稳赢没有那么容易。   “你瞧瞧山曦他们那组,一个个人高马大的,这根本就不公平啊。”   这话一出,马上就有人反驳:“人高马大有什么用,你瞧瞧天赐还不是输给了神女大人。”神女大人瞧着娇娇小小的一个姑娘,谁能知道她的剑法竟是这么好,就像谁也没有想到天赐只是须有图表而已。   眼见着这火快要烧到天赐身上来了,天赐的阿母连忙说道:“我们等着瞧结果就是,何必争论不休呢。”这话说得在理。可是话虽然这么说,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比赛山曦他们的赢面太大了。   事情当真如此吗?   戚慈笑着慢慢走去母神泉,从部落走到母神泉大约要四个时辰,比赛一大早就开始了,时间完全是足够的。   戚慈和大巫他们走远之后,比赛的人也开始慢慢走进了林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部落的人,哪怕是个小孩子,都对这林子熟悉得不得了。他们一度认为其实这场比赛就是比谁对地形更熟悉,谁的脚程更快。   山曦认为他们赢定了。   可是才一到林子的边缘,阿溪微微一点头,一群姑娘像是脱缰的野马一样就冲进了林子,在树木的遮掩之下,马上就不见了踪影。剩下两群男子你看我我看你,都有些懵。阿木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挥挥手,带着自己组的成员离去了。   “我们也走。”山曦有些莫名其妙,随后想着没有拖油瓶跟着也好。   当所有人都进入了林子,比赛就算是真的开始了。   上山路上,蛮热闹的,这场比赛不知不觉之中成了部落的一场狂欢。戚慈也没有组织族人跟着一同上山,她和大巫走得比较前面,身边也没有什么人,大巫突然极其严肃地问道:“孩子,你告诉我,外面是不是……要变天了。”大巫这些日子也会夜观星象,可是他到底不擅长此,有心想要占卜一二,却心里面惴惴的,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   戚慈眼神深幽,她知道部落的变化瞒不住大巫,从她莫名地让所有空闲的男子集中起来训练的时候,她就知道瞒不住,如今大巫亲自问出口,她竟是还觉得吁了口气:“的确是要变天了,我尚且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到我们,可是做个准备总是没有错的。”她不知道怎么去和大巫解释为什么她会知道这样的消息,因为解释起来实在有些复杂。   好在大巫点点头也没有再问了。   很快,大巫就笑了,他有些好奇地问道:“你这样分组,恐怕实在是有些不太公平。”他知道戚慈将所有训练的人分成了三组,十六以上的壮劳力一组,十六以下尚且年幼的男孩儿一组,剩下的姑娘们一组,这样的分组对姑娘们实在是有些不公平。   “不,越是这样,绝地反击才越是有意思。怎么,大巫也觉得阿溪她们输定了吗?”戚慈偏头问道,不知道为什么,大巫只觉得后背一凉。   他连忙说道:“不不不,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戚慈极其看中阿溪,这自然是瞒不过大巫的。戚慈对族中的孩子都很好,教导他们识字,教导他们知识,可是统统都比不过阿溪,只有阿溪才是她耗费心力最多的一个孩子,阿溪的心性都是戚慈一把一把引导出来的。   “你希望阿溪能赢。”大巫一针见血。   戚慈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每每这样一笑,都让人觉得高贵圣洁,样貌简直就是老天爷给她的最佳新手大礼包之一,她的话可没有她的笑容那么温暖:“不是我希望阿溪能赢,而是她一定能赢。”   阿溪的胜利与否关系到部落接下来的发展,戚慈自然是希望阿溪能赢的,同样,她心里明白,阿溪心里也是知道的。   她一定会赢。   戚慈曾经教导阿溪过一句话,自身的强大,除了肉/体和武力,还有脑子。甚至有的时候,智慧比武力更重要,武力是一种摧拉枯朽的破坏,智慧不一样,智慧可以让人心甘情愿地诚服。   她们要第一个进林子里面,这是阿溪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答案,阿溪自然熟悉这片山林,她心里更是清楚,从部落到母神泉,最近的就是那是山路,走山路尚且需要两个时辰,那么就打算这些人会在林子里面寻找最近的路,这不会在两个时辰内赶到母神泉。   除非有她不知道的更近的路,可是事实是绝对没有。   三组之中,唯独她们的实力最弱。山曦那组就不用说了,就连阿木也比她们强。可是她不会输,绝对不会。阿溪仔细研究了戚慈定下的规则,规则是第一个达到母神泉的人,他属于的队伍算胜利。什么叫第一,戚慈专门解释是要第一个喝下母神泉的水。   这里面绝对有漏子可以钻的,阿溪的眼神发亮。   一群姑娘躲在一个小山洞里面,小声地商量着接下来的对策,阿溪先说:“首先我们需要有人去拖延他们,规则说只要有一个人先到就算胜利,我们派一个教程快的单独走。”   阿溪一说完,一个年长几分的姑娘有些担忧:“阿溪,他们不会发现我们少了一个人吗?”这个计谋太简单粗暴了,让人不敢置信。队伍里面明晃晃地少了一个人,怎么会没有人发现?   阿溪咧嘴一笑,有些讽刺:“他们才不会发现,这么多天一起训练下来,我不相信你们没有感觉到,他们显然是看不起我们的,连一个几岁的小子都看不上我们。他们凭什么?因为他们打从心底觉得我们自不量力,纵然神女大人轻松赢了天赐哥,可是大家还是看不起我们,认为我们姑娘家家的不应该做这些。”她顿了顿,闭眼再睁开,“可是从没有人规定姑娘就不可以做什么。”   “神女大人说,人活在世,难得开心。”她阿溪现在做的事情,就是在让她自己开心,“一群根本不尊重我们,也看不起我们的人,怎么会知道我们有多少人呢。”   一时间,姑娘们的拳头握起,大家仔细一想,的确如此。   “我肯定是不能去的,他们再不济,我和森九还挺熟悉的,我不见了肯定会引起怀疑。”   关于派谁去,这成了一个大问题,阿溪肯定是不能去的,这时候,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来了:“我……我、让我去吧,我跑步很快的,而且我很熟悉这边的路,我知道有一条小道,走到母神庙比山路还要快一点。”说话的这个姑娘也就十五岁的样子,样貌青涩极了,还有几分害羞,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要参与这场训练和比赛。   阿溪却知道,她知道她的脚程的确是极快的,点点头:“桃子的速度的确很快,我同意。”关键是这个姑娘平日就很是羞涩,跟个隐形人一样,没有几个人会注意到她。   阿溪同意之后,大家又说了几句,也就同意了。阿溪单独和桃子说了几句,告诉她如果遇见了人,要如何躲避,如何隐藏好自己。   她们,一定会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瞧不起女人,就算她们还小,也是女人。   女孩子嘛,小心眼一点是很正常的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君加班,所以很晚才到家,但是加班的回报是明天放假哈哈哈,所以明天可以在家写文存稿,我要立志做一个有存稿的乖宝宝,不行,人家要\( ̄︶ ̄*\))抱抱~   好了,有点晚了,晚安,么么么哒,做个好梦,爱你们~ 第53章 五十三 长老会   另一边, 山曦他们一点压力都没有,一路走着像是进林子来闲逛的一般。这次天赐也来了, 他和戚慈比剑法过后, 自觉丢脸丢大了,原想着死活也不来训练了,可是人争一口气,他到底还是心有不甘。   队伍里面普遍是十□□二十来岁的少年郎, 也没有多打的成算, 一路都吊儿郎当的,慢慢的就闲聊了起来。   “你们说神女大人弄这一出是个什么意思啊?怎么我们还能比不过那些个小屁孩和丫头片子啊。”这不, 就有人开口说了。   话落, 立马就有人接嘴道:“谁知道呢?这最后的结果完全就是板上钉钉了, 不知道最后神女大人会奖励个什么武器,肯定是好东西。”男孩子, 就没有不爱武器的, 自然立马就有人想到这个了。   接下来的话题就完全跑偏了, 大家伙的都在讨论戚慈说的新武器呢, 仿佛他们已经得到了一般。   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了一旁的树后面, 有个小姑娘跑远了。   林子里面不像外面的大路那般好走, 杂草丛生,一打眼望过去,似乎四处的景致都差不多,倘若他们不是从小在山里长大的,迷失在林子里面实在是件很正常的事。   林子里面的路, 光是脚程快没有用,要得会走路才是。故而实质上来说,山曦他们也没有比阿溪她们快上多少,至于阿木他们,说来还是落后了一点。   阿溪弄了好些木棍子,直接就将脚下的杂草扫到了一边,大冬天的,杂草也没有多少,倒是省心不少。一群小姑娘,压力转换为动力,竟然是走到了他们的前面。   往母神泉的方向都差不多,早晚也会遇见,阿溪一直在想要怎样拖住他们,她知道山曦不傻,早晚得醒过神来。他们不傻,只是太自大了。   阿溪知道这林子里面,有一些陷阱,那原本是抓野鸡野兔之类的,不算大,却遮掩得很好,基本就是大山和猴子他们放的,这一块,应该是猴子做的陷阱更多。   很快阿溪就在她们行走的路上找到了一个,猴子的手很巧,也体现在了他做的陷阱上面,这陷阱伪装得极好,上面还铺着野草,大概是冬季也没啥动物,这陷阱许久没管了,草都枯死了。   阿溪很快就想出来了主意。   “我们走的时候,留下痕迹,然后走到这里来,你们看,这是猴子哥他做的陷阱,可比人还高一些,到时候他们掉下去了,这耽搁的时间……”阿溪没有将话说完,可是大家心里都明白了。   这个好办,这些枯萎的野草直接被铺到了陷阱底下,以求不会伤到人。上面再弄点伪装,基本上就看不出来了,阿溪跟着戚慈的确是学过很多东西的。   弄好之后,她们没有停留和犹豫立马就离开了。   山曦他们走着走着,就发现了前路有人走过的痕迹。说句实在话,也多亏了现在是冬天,蚊虫比较少,否则这林子里面的滋味可不好受。尽管是这样,这些杂草也是个大麻烦。   他们也是拿着棍子一边打草一边走走停停的,现在前面居然有人走过的痕迹。   一个样貌瘦小的年轻人就上前查看了,然后一脸严肃地说道:“居然有人走到咱们前面去了,这……”他其实隐隐能猜到走到前面的是谁,想了想,觉得大概是他们磨磨蹭蹭地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吧。   “山曦哥,这可怎么办啊?”他们还以为自己稳赢了呢。山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不过这留下的痕迹也太明显了吧,可是转念一想,不过是群小姑娘而已。   山曦沉吟片刻,开口问道:“你们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他心里的确有想法,可是他不能说出来。   众人七嘴八舌说了一会儿,终于一致认为沿着她们走的路,赶紧赶上她们,只要能追上她们,后面她们是走不赢他们的。   有了压力,自然速度就快了起来,不幸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就是山曦了,他一脚踩下去,整个人就突然失重掉了下去,虽然没有受伤,可是这却丢了大脸了。   这陷阱高了山曦半个身子,依靠他自己肯定是上不去了。剩下的人总不能放弃他不是,于是一个个集思广益、办法想尽了也要将他弄上来。   等着他们好不容易将山曦弄上来了,阿溪已经找到了第二个陷阱了,这一次的陷阱显然比较大一点,尽管没有太深,不过也足够了。她知道,吃亏上当了一次,这些人一定会学乖,不会再沿着她们的路走了。那么他们会走哪里,自然会走好走的地方。   阿溪她们布置一番,又匆忙离去,这边离母神泉已经不算太远了,她心跳得厉害,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山曦好不容易从陷阱里面出来,一行人不敢走阿溪她们走过的路了,乖乖拿起木棍,自己走自己的。   在阿溪她们快要到母神泉的时候,山曦一行人走到了第二个陷阱的地方,果不其然又中招了。这下子掉进去了就不是一两个人了,直接掉进去了四五个呢,可见这个陷阱的确是挖得很大,也不知道猴子挖来干什么的。   山曦他们气得肝痛,却又无可奈何,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一群小姑娘手里面,还栽得这样彻底。人家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却能将他们玩得那叫一个团团转。   等到在离母神泉不远的地方看见阿木森九他们的时候,阿溪终于自己她为何不安了。桃子被他们拉扯着,一看就是被发现了。   原来桃子走的这条路,森九恰好也知道,先前森九还帮戚慈找到青蒿,他对这片林子熟悉得很,自然是知道近路的。   桃子脚程快,可是森九他们也不慢,自然就被遇见了。要不是在路上桃子一会儿肚子痛,一会儿头痛的,现在森九他们早就到了。   狭路相逢。   阿溪眨了眨眼睛,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往母神泉跑去,后面的姑娘的一个个也跟着跑,她们手牵着手,很快成了一道人墙,桃子见势不对,立马抱住了森九,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   最后还是阿溪赢了。   戚慈笑着对大巫说:“你看,我说了,她一定会赢的。”她的眼底深处还有着浅浅的骄傲。   大巫点点头,他不知道之前她们在林子里面的表现,可是却看见了她们在母神泉的表现,这群小姑娘,可比男孩子还要团结,也很聪明。   “既然如此,大巫,我说的事情你可否能够答应我?”原来这是戚慈早就有的打算,这场比赛,岂能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她曾对阿溪说过,女儿怎会不如男。这天下如何,她戚慈如今尚且管不着,可是这胡山,她能管,那就一定会管。   部落一直都是这般散漫,遇见什么事情,大巫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拖着,横竖拖着拖着这事儿就当做不存在了,完全就是一种鸵鸟心态。   她不会让部落出现一个掌控绝对权利的领袖,但是也不能没有人去解决事情。最好的选择就是成立议会,放在这个时代放在部落里面,戚慈叫它长老会。   十三名长老,投票制度,要求绝对公平公正,一旦发现以权谋私直接开除长老会,戚慈和大巫拥有长老监督权。这是个好事,大巫一点就透,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   可是戚慈提出了一个难题。   这十三名长老之中,必须有大于或等于一半的为女子,意思就是最少得有六个是女子身份。这让大巫犯难了,这……这没有先例啊。   可是看着戚慈黑漆漆的瞳孔,那么透亮,大巫又说不清楚为什么要拒绝。这原本就是一个新的规则,自然没有旧规则说不能要女子参与进来。   这场野外拉练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为了长老会。阿溪没有辜负她的希望,在结果面前,大巫点了头。   这意味着,部落从此以后,会有一个大洗牌。会有人开口为女子们说话。   当山曦知道整个事情是由阿溪设计出来的时候,他也算是心服口服了。他发誓,再也不会看不起这些姑娘们了,果然都不是好惹的。   比赛完后,他们该怎么训练还是怎么训练。长老会的事情却成了滴进油锅里的一滴水,让整个部落沸腾了,没有人想到,居然女子也可以成为长老。   年老的年少的,人人都观望着这事儿,能成为长老……好像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呢。   最后长老会是部落开会一起投票决定的,七个男子,六个女子,也算是一种建设性的突破了。大山也成为了长老会的一员,这在之前他是想都不敢想的,同样获得这个殊荣的还有绿石。   “我希望,所有加入长老会的成员,永远记得一句话,长老会的初衷是为了让部落更好,让族人更好。”戚慈看着眼前的十三个人,没有多说什么。   话落,大家的眼神都若有所思。   戚慈知道,这里的都是聪明人,聪明人就知道做事情遵守规则和底线。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宝贝儿们的支持,群体么么哒一个~   然后感谢时光还好吗的手榴弹,么么么哒,爱你,比心~   最后,晚安么么哒,都做个好梦哟~   山曦:这个脸丢大了,我早晚会扳回一城   有风:谁管你啊,我只知道我终于,要,出场了(激动) 第54章 五十四 合作   长老会成立之后通过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组织训练, 原本的训练并不是全民的, 但是这次过后几乎就是大家全部参与了进来。   让戚慈都惊讶的是, 竟然很多女子都加入进来了。   训练族人的方法,更多的是因材施教,他们人少,不可能用军队的方法来训练。戚慈想的是按照现代特种兵的方法来训练他们,她并不知道具体的特种兵训练有些什么项目, 是如何训练的, 但是她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和建议完完整整告诉了大山。   在这方面,显然大山要更专业一点。果然大山一点就透, 明白了戚慈的意思。大山也是整个部落之中除了戚慈之外唯一知道不久的将来会有战争的人, 他非常上心。   猴子的爹曾经是个极其擅长打造武器的人,可惜去世得早,剩下猴子这个不争气的啥也没有学到手。不过戚慈在她自己记录的花名册之中到底还是找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曾经同猴子他爹学过一阵子,虽然没有多久,可因为他天赋实在不错,也比部落之中大多数人出众多了, 这些都不是让戚慈惊讶的原因, 让戚慈惊讶的是, 这个人居然是狗子。   就是阿溪的哥哥,一个存在不怎么强的孩子。   纵观史上这么多的武器,戚慈最熟悉的其实就是弩了,弩也是最适合女孩子的武器, 也是最适合这个年代的武器。戚慈有着一整套□□,得益于她变强的记忆力。   需要庆幸是现在的发展历史来说,弩还尚未有大规模出现。战争推动科技的进步,这个时空的战乱并不频繁,也就导致了很多武器没有那么先进。   戚慈找到狗子的时候,狗子正担水回院子里。他也加入了训练队,只是训练队一贯是上午训练,下午就放人回去自己做自己的事,这也是没有办法,总不能为了训练不生存了吧。   狗子对戚慈,和阿溪对戚慈的情感不同。他非常感激戚慈,因为没有她自己早就死了。是故看见戚慈来了,他连忙放下桶,恭敬喊道:“神女大人。”   他心里也有些忐忑,不知道戚慈找他做什么。   “我知道你同猴子他爹学过一些本事,我给你一个图纸,你瞧瞧能不能做出来?”戚慈将手上的纸递给狗子,自从景翘将纸张做出来之后,她就没有再用木板记载了,木板虽然也能用,可到底她用惯了纸,况且没有纸,鸽子用什么来传信?她可没有帛啊。只是现在的她还用着炭条,她许久未有下山了,也就没有买笔墨。   狗子连忙擦了擦手,腼腆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了东西,然后仔细查看起来。纸上画着的是图,没有太多的文字,狗子能看懂,可是越是能看懂,就越觉得这实在是太精妙了。   “能!神女大人,能做,这个叫什么?”狗子有些激动,他知道这是一件武器,也能猜测到这东西杀伤力不弱,有了这个,就在也没有人能欺负他们部落了。   “这叫弩,能做出来挺好,你做一把先给我看看。”若是能成,到时候再量产。   只是按现在的情况看来,要量产武器,要有人种地,还要人来训练,还有一些族人,已经被她安插在商队里面去了。部落的人手……似乎有些不够啊。   许久没有下山的戚慈决定下山一趟,这大冬天的,边疆暂时没有要乱起来的征兆。张尔也老老实实地呆在部落里面,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动。而让她决定下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风借着六阿婆的手传来消息,有关于陈国公子韬的消息给她。   但是,他要亲自见她。   算不上威胁,相当于一种交易而已。她去见他,他告诉她消息,没有什么不划算的。猴子还是跟着下山去,这次他不是去卖梅花菇的,梅花菇早就停卖了,纵然是价格开得再高,戚慈也不卖。同时停卖的还有豆腐,这玩意有些耗费豆子,在这种局势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她不敢随意大规模弄这。   猴子去的主要目的,是采买些东西回来,顺便将几样做好的瓷器给景翘送去。   而戚慈一个人进了村子,村子里面最大最好的房子就是有风他们居住的地方。这次她来,没有看见六阿婆,六阿婆不在也好,这大冬天的若是她还坐在村口,非给冻坏不可。   她却不知道,六阿婆是被有风劝回去的。   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了,六阿婆这个人相当固执,认定的事情就不会回头,有风也算是入了她的眼了。   有风站在院子里等戚慈,他拿着一个水壶,可有可无的给地里面的菜浇水,这些菜看起来非常不好,一个个冻得颤巍巍的,戚慈看了一眼,说道:“好兴致。”   有风披着狐裘,戚慈穿着麻衣。   他随手将水壶放在了地上,走过去对着戚慈说:“不及戚姑娘兴致好。”随后也不多话,直接带着戚慈进了书房,他一推开门,戚慈便觉得有热气迎面而来。   这房间内四处都烧着炭盆,和外面的温度实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进门后脱下狐裘,将狐裘挂在一旁。小几上放着一个小火炉,上面温着一壶酒。   有风拿下小酒壶,倒了一杯酒后,满满有热气升腾,他略带笑意道:“要来一点吗?越国最好的酒。”越国盛产酒,酒这种奢侈品,非贵族不能饮。   酒也不算清透,却自有一股香气。   戚慈沉吟片刻,微微一笑道:“那就麻烦你了。”   酒液带着一点浑浊,有点像琥珀的颜色,闻上去酒香浓郁。戚慈来了这里儿后没有饮过酒,好在古代的酒酒精含量不大,入口绵软,倒是无碍。   饮酒的酒杯,就是普通的陶泥杯子,不但不显得掉分子,反倒是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戚慈这还是第一次这样近也是这样仔细地看着有风,到底是出身王室之人,风姿和其余人不同。戚慈也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太一样,大概真的是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造成的吧。   “戚姑娘为何这般看我?”有风放下酒杯,他其实也是个随性之人,在这么久终于消化了胡山先生就是戚慈之后,变得随意了许多。   “随便看看罢了。”戚慈一点羞涩都没有,反而相当自来熟,自个儿拿起小酒壶就斟酒自饮,顺道挑眉问了一句,“你可要?”   有风突然就哈哈大笑,他就知道,他的胡山先生哪怕就是个女子,和旁人也是不同的。   这晓得莫名其妙,戚慈却根本不放在心上。   酒过三巡,该谈正事了。   “你邀我来,究竟所谓何事?”是什么事情重要到必须要当面谈,而不能经六阿婆和大巫的手。是的,她才不会认为有风这样做事为了见她一面抑或是其余的,他要当面谈的原因是因为这件事情重要的绝对不能外传。   哪怕是一点外传的可能性都要扼杀掉。   有风收起了脸上的笑,他要谈正事了,他叩击了几下桌面,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公子韬的印玺不见了。”他的印玺不见了,代表着陈国君的印玺不见了,这若是传出去,陈国必乱。   “这事情我知道。”戚慈看着他,若是他要说的就是这件事,那么今日这趟便走得有些不划算了。   有风斟酒,勾唇一笑:“那你知不知道,公子韬又造了个假的出来呢?”说来这公子韬也算是个人物了,当断则断,一点也不含糊,难过上辈子吴国输得那么惨,若不是有胡山先生,想来吴国早已经被陈国吞并了。   “假的?”戚慈这下子来了兴趣了,她还真没有想到公子韬这么快就能解决这件事情了,不,这不叫解决,这叫把柄。   戚慈把玩着手上的酒杯,露出了一个笑容,这可是他自己将把柄送到了她的手上啊。   “是的,他造了个假的印玺,暂时没有人怀疑。”有风看戚慈这样子,心里也有些拿不住她是否有什么打算没有,“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戚慈的眼神微眯,这已经是这个人不知道第几次说相信她了,真是奇怪,他对她的信任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戚慈的眼神,让有风更是有点摸不准她在想什么。   于是有风也直说了:“我相信你,所以,我们合作吧。”   “我不是越国王室旁支,我是越国的嫡长子,戚姑娘,在越国,嫡长子意味着什么你应该心里很清楚吧。印玺失踪的原因和吴国王姬分不开,这位王姬现在尚且未死,你认为公子韬留着她做什么呢?陈国军尚且还未有撤离太谷镇,你认为这又是为什么?”有风跪坐着,脸上带笑,他到底活了这么多年了,这点政治脑筋还是有的。   戚慈却很是干脆地补全了他的话:“开春之后,陈吴之间必有一战。那么……作为和陈国、吴国都相邻的越国想从中得到什么呢?”戚慈顿了顿,放下手中的酒杯,“或者说,我能从中得到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我说什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不知道是不是热傻了,我头又好痛,最近天气真的太热了,宝贝儿们要注意身体啊,出门能打伞就打伞吧,晒久了真的会晕的,一定要注意身体~   好了,我去休息了,群体么么哒~晚安,做个好梦,都乖乖睡觉吧~ 第55章 五十五 算计   有风一直知道戚慈和普通人不一样, 莫说是女子, 纵然是很多男子也是比不过她的。   她的话实在是一针见血。   “你能从中获得什么?这就要看你想要什么了。”有风也不点明,他也不可能将自己的底牌首先亮出来。   谈判和博弈这种事情, 原本就是谁先亮明底牌谁就输了。有风拿起酒杯默默饮了一口,然后目光平和。戚慈一笑, 觉得有些意思,她活了两世, 换了一个时空,早就不拘小节了。   她用手沾了一点酒,在桌子上随意划了几笔, 有风打眼一看, 心里有些了然了。   戚慈画的, 是吴、越、陈三国大致的地图,三国交界之处, 其实就是上林郡这块地界, 这地方, 三国交界, 打起来是迟早的事情。这地图,有风也算是熟悉得很, 但是他不太明白,戚慈画出来的意义在哪里。   “这一块, 就是上林郡了。”她的目光澄澈,看着有风,有风只觉得心头一颤, 他在思索戚慈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你我合作?你有想要得到什么呢?公子……风。”从戚慈的嘴巴里面吐露出来公子风这三个字,让他有种莫名的感觉,就好像脑袋一下子炸开了一样。至于为什么,有风其实也不太明白。   有风没有说话,戚慈用手点了点陈国境内,书房一片寂静,这扣桌的的声音便格外的清晰,一声一声地叩入到了有风的耳朵里面。莫名的,有风就是觉得戚慈大概是知道了他的想法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戚慈轻轻张口,说道:“您的胃口可真是不小,陈国……论国土面积也就比越国小一点而已,您不怕撑着吗?”最开始,她也是没有想过有风的胃口会这么大。   到底出身不凡,见识和心胸首先就比旁人要宽广一些。在戚慈还只看着眼下这一亩三分地的时候,有风看中的就已经是整个陈国了。   不过人和人初始的差异原本就有些大,也没有比较的必要,做好自己想要做的就是了。   听闻戚慈的话,有风眼神一亮,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他几乎没有流露出想要吞并陈国的意愿,戚慈却能察觉到。她真的是这个天下最懂他的人,一时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上辈子和胡山先生神交的感觉。   戚慈若是知道他会这样想,也是懵的。天知道她哪里是什么了解他,完全是她擅长不动神色去分析人,她上辈子无聊,最初孤身一人,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索性坐在地铁站里面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有风的野心埋藏很深,可是戚慈还是能看出来。   三国地图被她随手画在桌子上,有风的眼神在陈国那一块上面多流连了几秒钟。再加上,谁也不是傻子,不做赔本的生意,有风提出合作,就会知道她戚慈所要的绝对不会是蝇头小利。那么依旧表露出合作的意向的有风,会想要什么。   自然是想要陈国。   联想到最初,他问戚慈,胡山先生可对这天下有意。这证明有风不但对陈国有意,同时对着天下也同样有意。也是,这等出身没有一点野心,早就死在宫闱之中了。   “我的胃口……的确不算小。戚姑娘,那么不知道你又想要什么?”戚慈能看透有风,有风却不能看透戚慈。   无论是上辈子的胡山先生,还是这辈子的戚慈,都是他看不懂的人。   他不懂年纪小小的戚慈,怎么有时候能成熟成那个样子。   桌面的酒迹消却了许多,戚慈也不在意,她突然笑呵呵地这种中间地段说:“我要这里。”上林郡,胡山所在的地界,这个未来注定会动荡不堪的地方。   有风瞳孔微缩,忍不住起身鼓掌道:“好!好啊!”这才是她,这才是有风心目中的胡山先生。   戚慈有些愣了,她假设过有风会有很多反应,唯独没有想过他竟然会这般“兴奋”,他在激动什么,她完全想不明白。   “你先要怎样得到上林郡?”有风很快就坐下来了,开始和戚慈谈正事了。双方的底线基本都亮出来了,背地里面的意思就是这场合作大家都默认了。   他们要做的就是共同坑害公子韬。   至于公子韬若是知道了,心里会想些什么,那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   “先不说上林郡的事情,你现在想要吞并陈国的确是胃口太大了,现在不是一个好时机。”陈国不是这么好吞并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吴国君能不知道太谷县的事情吗?不,一定知道的,但是现在消息都没有传出来,态度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痛打落水狗,有风,你懂这个道理吗?”戚慈顿了顿,接着说,“你想要得到陈国,我现在没有任何的计谋,等到我有了计策的时候陈国……就不可能是你一个人的,你应该懂我的意思,毕竟越国……也不是那么太平吧。”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吞下去,也不怕噎死。   有风的脸僵了一秒钟,很快就回过神来了。戚慈下手的确狠,直击软肋。越国宫闱的情况有些复杂,那个男人没有几年好活了,可偏偏现在的他是活着的。那人一生,没做几件好事,却也没对他做过什么坏事,他不会救他,却也不会害他。   这就导致了他一时半会还不是名正言顺的越国君,也就没有大规模调动军队的权力。   这束手束脚的人生,有风在心中咒骂,可是尽管是这样,他也不愿意突破自己的底线。   “你说我的胃口大……殊不知你的胃口也不小。成,后面的事情就到时候各凭本事吧,你说说,你想要怎么得到上林郡,需要我做什么?”既然是合作,那么他知道戚慈一定有用得到他的地方,否则那还合作什么。   “自然是名正言顺地得到。”戚慈嫌垂下来的头发有些碍事,随手将头发一撩,就捆扎了起来,动作行云流水,说不出来的洒脱。“我要成为贵族,上林郡这块地方作为我的食邑存在。”贵族拥有食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是戚慈是个姑娘家家的,纵然是有再大的功劳,这册封一个食邑,有风觉得但凡吴国君脑子没有坏掉,都不会同意的。   于是他摇摇头,问道:“我不怀疑你能凭借功劳抑或其他成为贵族,可是你……”他隐晦打量了一下戚慈,“你要女扮男装吗?”上辈子,没有听说胡山先生是个女子,是否就和这次事情有关?可是最后这里不是她的食邑,她也不是一个贵族。   戚慈自然察觉了有风的打量,她根本就没有当一回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这才吐出了一个字:“不!”她不会女扮男装,她会堂堂正正,用女子的身份,取得上林郡的控制权。   “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你放心,用得上你的地方,我一定不会客气。与人相交有来有往,你想要陈国,若是陈国不乱,你必然是没有机会的。”她需要有风的帮忙,自然不会让他白帮。   “愿闻其详。”有风也很想知道,让陈国混乱起来的办法是什么,他更像看看,戚慈究竟有多大的本事。有风需要的不是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人,他需要的是一个实实在在有真本事的。   “公子韬是老陈国君最小的儿子,非嫡非长,完全凭借老国君的喜爱登上王位。他最大的一个兄长,足足比他大了二十岁。他的国君之位看似稳固,实则不然。”陈国的内部问题不少,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在观望,缺的就是一根点燃火药桶的引线。   这个问题,有风不是没有想过,让他们兄弟自相残杀,可是公子韬又岂能想不到这一点呢?   “若是公子韬的印玺尚在,那么他便是名正言顺,谁也越不过,可是现在他的印玺不见了,不但不见了,他还造了一个假的。这世上,假的久而久之也便成了真的,可若是还有一个真的呢?假的多了,也就说不清楚哪一个是真的了。”戚慈笑得有些意味深长。   陈国想要乱起来,很简单。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戚慈不相信公子韬的兄长们会对王位一点兴趣都没有,只要有欲望,这个欲望就迟早会膨胀起来。   当时候,轻轻一定,砰,就会像一个气球一样炸掉。   陈国君的印玺在哪里,这天下应该只有三人知道。一个是王姬,一个是张尔,还有一个就是她。   真的假的,扑所迷离,若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手里这个印玺是真的,别人手里的是假的,若是还能模仿出老陈国的字迹来,这事情可就好玩了。   戚慈的骨子里面,还有那么一点维恐天下不乱的脾性。她的蠢蠢欲动有风看在眼里,心道,到底还是个小姑娘。   纵然是老谋深算,却还是有些活泼。   这一场谈话,双方都满意极了。戚慈看见了有风身上的价值,暂时将他当做一个宝贝供起来。有风看见戚慈身上的价值,自觉自己这一趟不算白走。两个人都面上带笑,心里各怀鬼胎。   为了合作对象的身体健康,有风专门去找了一件没有穿过的裘衣披在了戚慈的身上,戚慈也没有拒绝,笑着离去了。   她摸了摸着皮子,面上带笑,这皮子不错,这一趟走得不亏啊。   作者有话要说:  慈慈:对面是个傻白甜   有风:傻白甜呵呵你一脸   阿溪:都是聪明人,横竖我们最傻了   大山:+1   巫芒:+1   ……   大巫:+10086   下集揭晓,这两个人究竟在心里打算些什么,啊哈哈哈   晚安,么么哒,做个好梦哟~ 第56章 五十六 真心   这场合作, 明面上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实则两个人都有各自的小算盘。戚慈答应合作,是因为有风的身上有着太多谜点, 她好奇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这般信任她。   还有就是,上林郡作为三国交界的地方, 不是说封出去就封出去的,其中需要耗费的气力不是戚慈目前能够做到的。现在有人送上门来让她利用, 何乐而不为呢?至于陈国,一时半会是打不下来的,等到能打下来了, 她也早已经不是现在的她了。   这天下早晚会乱, 谁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上山的路上, 戚慈是笑着的。   而戚慈走后,巫芒敲门进了书房, 他恭敬道:“公子……您当真要同她合作?”他始终想不明白, 为什么要和戚慈合作。   “自然是真的。”有风还是没有说戚慈就是他的胡山先生, 但是巫芒何其聪慧的一个人, 也不是傻子,多多少少都猜到了。   为什么选择同戚慈合作, 有风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打算的。一是因为现今有名有才的隐士大能要不就是年岁尚小,要不就是不擅此事, 要不就是根本就不会是他的人。他手里面一时半会还真没有比戚慈更擅长策谋和更可靠的人了。   戚慈这个人,不算上辈子他了解的胡山先生,单数戚慈。他能看出来这是一个有点傲气的人, 她不是那种背后捅刀子的人,合作最怕遇见什么人,最怕遇见的就是背后捅刀子的人。   “公子,她当真……当真可靠吗?”事情发展得莫名有些诡异,让人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巫芒心里面有些不安,却也说不出来不安什么,他是巫,有时候直觉也是一种提前的预示。   有风将酒壶放回到小火炉上去,看着巫芒说:“她非常可靠。”   这种信任,从上辈子延续下来,也源于他这辈子对她的认知。   狗子的确在器械上面相当有天赋,不过几日,他当真将弩做了出来,谁也不理解戚慈看见弩那一瞬间的兴奋。她做出来了纸,做出来了瓷器,甚至还让部落的生活日益变好,可都比不上弩。在这乱世之中,唯独武器才是安身立命的东西。   弩这种武器,原本战国时期就有的,然后在宋朝的时候达到顶峰。戚慈很庆幸现在的时空之中没有弩,算是一个机遇吧。相对于弓来说,弩更容易上手,并且近距离杀伤力更大,这不是说弓没有用,只能说先阶段来说,弩更适合。   由于没有铜和铁,□□的箭是用削尖的竹子,射程还算可以,可是威力不足。若是对面军队所用的是皮甲尚且还好说,若是所用的是盔甲就有些够呛了。   戚慈收回弩,□□直直刺入树干三分,可想而知这若是用在人身上是何等威力。狗子抿了抿唇,他也没有想过自己的手里竟然可以做出这样吓人的东西来。   他胆子不算小,可也有些吓住了。   “神女大人……这、这是我做出来的吗?”他知道这是一样武器,也知道威力不凡,可是亲眼看见还是有些吓住了。   戚慈笑了,狗子能在这样简陋的情形下将弩做出这般水平已经很了不得了。她走近狗子。才发现狗子似乎有些颤抖,她很快就想明白了,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狗子,武器是好是坏,和做的人没有关系,只和使用的人有关系。”   □□势必会被用在战场上面,她不希望狗子钻进死胡同里面。一样东西的好坏,原本就和制造的人没有关系。   现代发生了那么多的枪械/案,总不能怪人将枪械发明出来吧,毕竟在国防上,枪械就成了保护国人平安的东西了。在坏人的手里,纵然是一把菜刀,都可以成为行凶的工具,那总不能说菜刀的发明是错误的吧。   狗子也冷静了一下,其实他也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之后,他睁着一双干净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戚慈,说道:“神女大人,您会用来做不好的事情吗?”   “不会,我答应你,永远不会。”许久,戚慈点头答应了下来。狗子这才咧嘴笑了。   “神女大人,我觉得这个弩还可以改进一下,就是这里……”   回到屋子里面的戚慈感叹道,有些天赋真的很可怕。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武器的狗子,竟然短短几日就能将东西做出来,并且举一反三,自个儿查漏补缺,能提出更好的建议来。   戚慈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   之前猴子带回来的笔墨放在桌子上面,戚慈之前就很想和那本“女神的秘密”背后的人交流沟通,可是显然炭笔并不行,用炭笔在那本子上面什么都留不下来。   她之前想买笔墨,却碍于价格太过高昂而作罢,等到有钱了,又忙这儿忙哪儿,显然就将这种不太重要的事情抛到脑后去了。现在总算闲下来了,她也有功夫研究这种有些灵神怪异的事情了。   “女神的秘密”被召唤出来之后,就像一个普通的本子一样被放在了桌子上面。没有新的字显现出来,戚慈也不知道这个鬼东西背后的主人到底在想什么。   一切还停留在上次说要给她奖励的时候,这奖励从何而来,戚慈自己也是摸不着头脑的。   戚慈学过毛笔字,写得还不错,她右手拿笔,却不知道应该如何落笔,应该写些什么,对面又真的会有人回应吗?   她想了许久,还是放弃了质问的话,沾墨写下了三个字,你是谁?很奇怪的是,这一次非常成功地写上去了,仿佛这就是普通的纸一样,就那么平常地写上去了。   写上去之后,隔了一会儿都没有回应,戚慈心道估计是没有人会理会的了,她准备将东西收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女神的秘密”上面浮现出了几个字。   我是母神啊。   戚慈的瞳孔微微放大,当真是她,竟然当真是她。她思索一会儿,又提笔写道:我为何来此?   因为这里需要你。   戚慈闭眼,现代古代的回忆在脑中交错纵横,她突然很孤寂。是,部落的族人都对她很好,可是这里到底不是她的家啊,她在现代孤身一人,孑然一身,可是那个时代原本就是属于她的。这个时空才是不属于她的。   她看上去那么坚强睿智,好像世间万物皆在她的掌控之中,其实想来,她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   而未来她要面对的东西还太多了。戚慈将目光投向“女神的秘密”,上面又浮现出来了两个字,抱歉。   不能将我送回去吗?戚慈知道,如果可以,大概她早就回去了,这句话问了也是白问,可是她还是想问问。   抱歉,不能。   戚慈笑了,既然不能回去,那也不能就这样算了。   你说的奖励是为什么,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   她需要知道到底是怎么获得的奖励,奖励能有什么东西。既然真的回不去,那么既来之则安之,她总要多给自己拿点好处吧,这总是没有坏处的。   “女神的秘密”背后的母神可能也没有想到戚慈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一时间有些卡壳,估计是脑子运转不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上面才出现了一大段话,奖励的计算很复杂。是根据部落族人幸福度以及这个世界的发展程度来规定的,涉及各种参数,说了半天,其实就是看母神的心情,最后她专门提心戚慈,她也是族人的一员,所以她的幸福度也要算进去的。   戚慈有句脏话很想说,好在最后母神说可以给她一样东西,但是前提是这样东西不能太影响这个时空。   言下之意就是什么手/枪、大/炮就别想了。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戚慈冷着一张脸写了一句话,等我想一想。   那边很快回话了,行,你想好了找我,没事就不要叨扰我了。这句话显现出来之后,“女神的秘密”就自动合上了,然后消失不见了。   戚慈叹了口气,收拾好笔墨之后,觉得有点累,躺在床上放空了心神。也许真的是有一点累,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然是睡着了。   她很少做梦,竟然梦见了她初到部落的时候,这里的每一个人对她都很好,是发自内心的好。部落里的粮食一直都不算多,能种多少就是多少,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每家人给她的事物都是他们能拿出来最好的。   没有经历过饥荒的人不太懂,在农家,粮食比钱精贵。   没有人看见,谁在床上的戚慈,眼角有泪滑落。有时候,千百种算计不若真心待人,什么时候有风明白这个道理了,戚慈也不会那么不待见他了。   千算万算的有风,没有想过戚慈一开始就觉得他不够真诚,其实不是不够真诚,他出身权贵,一生显赫,面对人自然而然就有些傲气和自己的盘算,自然是没有部落族人那般朴实。   这个世界上,难能可贵是真心,最难的恰好就是真心换真心。   作者有话要说:  总算是走到这一点来了,为什么慈慈能这么快融入进部落,一是族人对她真的很好,没有任何功利的好,二是因为慈慈其实隐约已经知道回不去了。也解释一下为什么她对有风一直不怎么来电,因为她觉得有风这个人就是雾里看花,她看不明白。   有风:有对比就有伤害,我被伤害了。   走到这一步,慈慈就真的再没有退路了,前进吧,哈哈哈哈   小可爱们晚安啦~明天又是新的一周,要加油哟~么么哒 第57章 五十七 奴隶(改错字)   □□的箭头, 最好是用铜或者铁, 如果是现代的复合弩,用钢肯定是最好的, 但是由于材料简单,最后还是暂且先用了竹子,削得极其锋利的竹子,其实杀伤力勉强也是足够的。   第一批弩戚慈交给了阿溪她们。   阿溪不会让她失望,她知道。训练如火如荼开展,在没有人察觉的时候, 胡山上面来来往往多了很多鸽子,这些鸽子飞到戚慈的院子里,有的待的时间比较长,有的很快就飞走了。   和景翘商量的事情已经初见成效,其实和她的合作, 算是戚慈占了便宜, 这份情谊她会还的。当初的商队分成了三个, 一队深入到越国去,一队去专门管陈国的货物,还有一队就在吴国来回贩卖货物。   几个月过去了, 总算是有了消息反馈回来了。   她现在动不了公子韬,可是多少能进行一点前期布置,于是提笔写信,将写好的信笺绑在鸽子上,由鸽子带向陈国。   三国之中, 目前看来最平静的就是越国的,戚慈扣桌,所以说有时候人有了束缚就是有了顾忌,胆子到底是没有那么大。王国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不在境内,这要是换了吴国或者陈国,早就闹翻天了。   时间过得极快,转眼间就来年二月了。好像冬天突然就过去了,春天就这样突然地来了。脱下包裹厚实的衣物,换上更加轻薄一点的麻衣,有风的裘衣挂在戚慈的屋子里面,她一直留着这件衣物。   生活好像很平静,可是平静的下面,是惊涛骇浪。   春播的日子就要到了,戚慈提议去买些奴隶回来,这一个提议最终被长老会通过。这代表着族人可以从机械的劳动之中解脱出来,不是说所有人都可以,而是可以减轻这一部分压力。   很多老人还是更愿意自己种地。   在是否要采买奴隶的问题上,戚慈不是没有纠结过。她接受的现代人人平等的教育,但是现在处于的的确是奴隶社会,有钱人家采买几个奴隶都是及其正常的事情。   只要有钱,你在家里养一堆奴隶也没有人说什么。   部落的现状,就是缺人,非常缺人,准确来说是非常缺少壮劳动力。需要人去开垦更多的荒地,来种地,也需要人去烧窑,甚至有一天需要人去打造武器。   部落哪里来的这么多人。   采买奴隶势在必行。   镇上就有卖奴隶的地方,但是这地方小,奴隶不多。在中华古代,奴隶的来源一般有五种,一是俘虏,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二是罪犯,这其实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三是罪犯的妻子、子女被连坐,称为没为官奴婢;四是债务奴隶,顾名思义,也就是破产了或者是生计困难;五就是奴隶的子女同样为奴隶。   而这个时空,也许是战争比较少,俘虏较少,纵然是有,也是吴国的平民被俘去他国成为奴隶。在吴国,后四种比较常见,而在胡山镇这个小地方,债务奴隶和被主人贩卖的奴隶子女是最多的。   奴隶是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要打要买谁都不能说什么,这其实是时代的无奈。   戚慈带着人去胡山镇,大山去万水镇,这两个镇子离胡山比较近,方便一些。张添提前就收到戚慈要采买奴隶的消息,早早就在镇子口等着了,他一看见戚慈,就迎了上去。   “大人,我早给打听清楚了,最近来了不少奴隶,里面有不少好货色,只是要价不算便宜。”张添也算是无利不起早,他在戚慈身上获得了足够的利益,自然是殷勤得很。   戚慈看了一眼张添,训狗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其实就是鞭子加肉。张添怕她,却又垂涎于她手里的好东西,自然就听话无比。   “很好,现在带我们去。”收服张添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这人再不能带着他那些小弟横行街头了,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了。   贩卖奴隶的地方在镇子的西南角,有些脏乱,气味并不怎么好闻。戚慈没有在意,中间是条石板路,两边都站着一些穿着破烂,脸上脏兮兮的,三五个一群,有的边上有人守着。   他们的眼神之中,大多是麻木,看见戚慈一行人走来,几乎都没有反应。   反倒是周围的奴隶贩子眼前一亮。   “来来来,这边看,这个可壮实了,吃得少做得多,力气打着呢,又可便宜了。”   “瞧瞧我们这个,都是上好的货。”   “来来来,便宜卖了,个个都是强壮的。”   在这里,没有人,都是货物,他们麻木,眼神游移,不敢和人对视。戚慈的心里并不好受,看到这一幕,她反而觉得也许她将人买回去倒是更好一些。   戚慈走了一圈,基本了解到了这些奴隶是从哪里来的了。先前说过,奴隶的来源有一种是债务奴隶,戚慈敏锐地发现这一批人几乎都是来自西山镇、天塞镇、丹阳镇、马溯镇,而这几个镇子,是上林郡距离太谷镇最近的几个镇子了。   同样的,这几个镇子自然也是产粮的大镇。   戚慈一连买了三十来个人,青壮年男子站多数,还有些妇人和小姑娘,戚慈难得心软,样貌不算好的女子在奴隶市场不吃香,也就顺带着买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经过戚慈的询问,才知道这些人为何成为了奴隶。   大多是因为开春家中的粮食不够,可粮价却大幅度上涨。上面的人下来征粮,没有粮食的人就必须要给银钱,一家有一个男丁需要缴纳三百斤粮食,亦或是二两银子。若是按之前的粮价来算,二两银子亏大了,可是按现在的粮价来说,二两银子还不一定买得到这么多粮食。   没有粮食的人家怎么办,卖儿卖女凑钱。   一时间,这几个镇子的人几乎能卖的都卖了。从戚慈的角度来看,她不明白人怎么可以盲从到这个地步,可是从这个时代的人的角度出发,她又能理解人为什么盲从到这个地步。   因为在这些平民百姓的眼中,官府就是至高无上的,而实际上,他们早就烂了良心了。   回到山上后,戚慈将人交给了大山,大山会去安排的。她回到院子,院子之中站着一只鸽子,这鸽子雪白雪白的,戚慈一看它的脚环,就知道是哪里的消息传来了。   她将信拿下来,终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太谷镇的消息……瞒不住了。   太谷镇是距离陈国最近的一个镇子,在被陈兵血洗之后,又封锁了消息,一时间什么消息也没有传出去。公子韬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打算,耗费大力气封锁了这个消息。连周边镇子的都被瞒着。   封锁太谷镇的理由有些荒诞,时疫。可是世人一听时疫便心生恐慌,根本没有人关系到底真相是什么,纷纷远离太谷镇。之前粮店掌柜提醒戚慈多买些粮食正是因此,没有了太谷镇的粮食,粮食就少了许多。又因为这个原因,收粮的连带周围几个镇子都不太敢去,粮食自然就涨价了。   倒不是戚慈想的这掌柜是不是知道什么。   而现在,都开春了,太谷镇的消息瞒不住了,或者换句话说是公子韬不想瞒了,针对吴国的獠牙,他不想遮掩了。   开战的消息,最先知道的当然是官僚权贵了。他们要粮食和银钱来做什么,自然是保命。陈国的军队就在太谷镇,想要占领周边的镇子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现在不搜刮一些卖命钱,更待何时?   看完了整封信,戚慈冷笑一声,简直愚蠢!   这就是一个局,这些人还自作聪明呢。当真以为有粮有钱陈国的军队就会放过他们?人家这是等着他们将粮食和银子都收集在一起,然后一锅端呢。   否则为什么那么轻松就能取下的镇子,拖到现在都还没有动手。   让戚慈更心惊的是,那些留在镇子里的人,估计是全都活不成了。这一想来,也不知道是被自己亲人贩卖惨一点,还是最后命送黄泉惨一点,大抵这就是命运吧。   陈国欺人太甚!而吴国的官僚,戚慈只想到四个字,怒其不争。一群酒囊饭袋,花天酒地的东西,怎么和人家的精兵斗?   “奇珍阁”的东西,这些家伙没有少买。   戚慈回到房间,研墨提笔开始写信,一步一步,一环一环。   鸽子从戚慈的屋子之中飞出来,飞出胡山,大多都往陈国方向飞去。而陈国郑城一个偏远的小院子里,一个穿着锦衣的人伸手,一只鸽子落在了他的手臂上。   他取下了鸽子脚上的信,又喂了些鸽食,转身进了屋子。   许久之后,他换来一个看上去很机灵的小子,吩咐道:“公子渠身边的人可以动一动了。”   公子渠,先陈国君长子,郑城恰好就是这位的食邑。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哭唧唧,要抱抱,要亲亲,要举高高~   今天路过一条小道,种着好多梧桐树,看上去超级漂亮,阳光和绿叶,我决定等会就把照片传去微博233333(尽管我是个手残,但是你们只能夸我)   好了,晚安,么么哒,做个好梦,我的宝贝儿们~比心   对哒,求一发作收,快快快,收一收作者专栏嘛~人家需要前进的动力呀~ 第58章 五十八 死亡   公子渠虽为长子, 却不甚受宠, 故而一成年就被老国君赶到了郑城这个偏僻的小城来了。从名义上的世子成了一个破落户, 天上到地下, 公子渠岂能心甘?   落魄之后, 他花天酒地,好美人,醉生梦死,甚至上位的是谁他都不管不顾了。正是因为这样, 戚慈分析了一通之后, 将他当做了第一个突破口。   越是落魄的人, 当出现了救命稻草之后,才越是会拼命地去抓住这颗稻草。公子渠的二弟公子敏的生母曾经颇受宠爱,故而他的食邑和公子渠比起来好太多了, 他的周边也不缺谋士。三弟公子义母族强大, 谁也不能欺辱了他, 连公子韬都对他客气几分。四弟公子博益生母是浅君后, 他站着大义, 公子韬怎么也是要给几分薄面的。至于五弟公子韬,人家已经是王君了。   这些消息都是轻而易举就能分析出来的, 准确来说陈国的大小贵族都是知道的, 不少人都在背后嘲笑公子渠的落魄。   从一个名义上的世子, 落魄到边陲小城,再没有比他更没有用的王国长子了。   这是多么好的一个突破口,当初去陈国的商队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全面详尽地打探公子渠的事情。而他们也没有辜负戚慈的厚望, 的确打探到了一些关于公子渠的消息。   公子渠这个人还有些信鬼神,信鬼神到什么地步呢?纵然是喝得酩酊大醉,他还能记得去上柱香。横行霸道,却又有点欺软怕硬,总是觉得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他的性子之中有太多的弱点了,甚至戚慈都不用想太多,就能针对他性格之中的弱点做一个完美的局。   恰好他们又刚好遇见了这样一个“江湖骗子”。戚慈这边需要他作为内应,随时知道公子渠的近况,并且诱导他去做一些事情。而那“江湖骗子”看上去仙风道骨,却心向名利场。   于是一拍即合,这个叫做“天池道人”的白胡子老头摇身一变成了公子渠府上的谋士,短短几月的时光,就成了公子渠最倚重的人了。   “天池道人”和戚慈的联系,靠的就是去往陈国的商队小头头,也就是那个和戚慈传信的锦衣人。戚慈送过来的这封信,上面写的是阳谋,戚慈不屑阴谋,她喜欢堂堂正正地挖坑,然后堂堂正正地埋土。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坑,却还不得不跳,这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   两个月下来,公子渠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都会习惯性问一问“天池道人”,在“天池道人”的开解之下,他开始明面上放浪形骸,私底下却开始网络各种奇人异士,又写信给公子韬哭诉,三番五次之下,公子韬好歹也要拿出个安抚的样子来,金银珠宝和美人总归是少不了的。公子渠食髓知味,这下子就更相信“天池道人”了。   这才是真正对他好的人啊。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戚慈在背后遥控指挥的,在这场博弈之中,公子渠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戚慈自然不会放任他继续纨绔下去,他需要成长,却又不能脱离戚慈的掌控。   而这一次戚慈让“天池道人”做的事情就是占卜,她要将公子渠心中的野兽放出来。胡山上,戚慈提笔,在雪白的宣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稳字,不同于她平日的字迹,这个“稳”字她用的草书,隐隐能看出写这个字的人心绪并没有看上去那般平静。   她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等,等陈国郑城传回来的消息。   天池道人收到传信,捋了捋梳理得格外整洁的白色胡须,心里琢磨着这事儿究竟可不可行。他是见识过那背后之人过人的手段的,竟是将公子渠的心理抓得牢牢的,这样的人,他能让他成为公子渠跟前的红人,也能转眼打他下地狱。见识了那些手段之后,他心里是真的一点背叛的心思都生不起来。   只有要足够的利益,听公子渠的话,与听那背后之人的话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先是夜观星象一番,然后回房装模作样的占卜了一番,实际上他哪里会这些神叨叨的东西啊。亥时,公子渠今日新弄到手了一个顶尖的美人,一身雪肤,馋人得很。哪里晓得,他还在房内和美人调笑,就听闻“天池道人”有要事求见,连美人都顾不上了,急匆匆就往书房赶去。   他就是喜欢天池道人这样不懂眼色,什么样的人才会不懂眼色,那自然是高人啊。瞧瞧以前府上,入目皆是奉承他的人,结果遇见了什么事儿,这些人屁都不顶一个。   见他进来了,衣衫尚且不整,天池道人微微皱眉,点点头道:“您来了。”这话里面什么多余的情感都没有,公子渠却觉得不太好意思,休整了一下衣物,又觉得天池道人话里有话,莫不是觉得他不应该沉醉美人膝?   “先生唤我来所为何事?”他生怕天池道人劝诫他戒美色,赶紧自个儿先问了。   天池道人右手抚须,示意侍卫守好门,走进了书房的深处,确定周围没有多余的人之后才一脸高深莫测地说道:“公子,老夫今日观星,心神动荡,空中似有一颗帝星不对劲,颜色越发黯淡,后回房占卜,才方知是怎么一回事儿。”   帝星,公子渠只觉得自己口干舌燥的,心也扑通扑通的,总觉得自己仿佛是明白了什么,但是又一叶障目,死活想不通那个点。   看见这样的公子渠,天池道人摇摇头,面上颇有些怒其不争。   “请先生教我。”公子渠一看这架势,立马拱手虚心求教。   戚慈能挑上天池道人,自然是有原因的,否则这天下这般多的游方道士,其中想要荣华富贵的又有许多,怎么偏生就天池道人入了她的眼,自然是因为这天池道人啊,别的本事没有,忽悠人的本事不错。   用戚慈的话来说,就是这人天生是靠嘴吃饭的。   只见他脊背挺直,一脸仙风道骨,一副勉为其难指点指点的样子,问道:“听说过伪星吗?”他背对着公子渠,却能猜到公子渠听了这话之后面上的表情。   伪星是什么?这原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公子渠自然没有听过,他想了又想,说道:“这……伪星为何物,我从未有听过啊。”   “也难为你了,我夜观星象,发现陈国帝星黯淡,黯淡的原因竟是他根本就不是正牌的帝星,他是偷夺了正牌帝星的伪星!我又回房耗尽一身功力占卜,原来竟是帝星的机遇快到了,这是正牌帝星唯一翻身的机会……”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公子渠就是再傻也懂了,他浑身微颤,抿了抿嘴,轻声问道;“那这正牌的帝星……这正牌的帝星又是谁呢?”   天池道人蓦地转身,皱眉不争气说道;“自然是你啊!”   胡山上,戚慈将族里的事情理了一遍,再一次确认最近的确是没有什么要事之后,便收拾了一下行囊,准备下山。   她这次要去的地方……是虎头崖。是的,她要去将陈国的印玺拿回来,没有真的陈国印玺,计谋再多也是徒劳。   大山留守部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帮她好好看着张尔,张尔这个人,这几个月来在部落里面游手好闲的,乍看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是戚慈总觉得不对劲。   他太平静了。王姬敢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他拼着让太谷镇这么多无辜百姓丧命都要拿出来的印玺,就这样被她知道了秘密,张尔怎么能这样平静?   戚慈下山有要事,大巫只问了一句:“非去不可?”   “非去不可。”大巫长长一叹气,没有再多说什么,挥挥手让她去了。   去虎头崖,戚慈没有选择带武力高强的大山,而是选择带机灵的猴子。戚慈收拾完毕之后,第二日天一亮就准备出发了,可是就在部落口的树下,她看见了一个人。   张尔。   在张尔的脸上,戚慈曾经看见过害怕,看见过胆怯,看见过高兴,也看见过欢喜,唯独没有看见过他现在的表情。   那种表情怎么形容呢,大约就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绝望。戚慈曾经有过,在她父母去世的那一天,一模一样的表情。   她一步一步走过去,此时的张尔就像一个失去母兽的小兽,眼中都是恨意,看见谁都想上去咬一口。他看戚慈的眼神,也带着愤恨,他在迁怒。在怨恨,在发泄自己的无能为力。   戚慈和猴子走近了,才看见张尔身上湿漉漉的,是被夜里的露水打湿的。   他的声音嘶哑,像是哭了许久又压抑了许久一样,他说:“她死了,带我下山,我帮你找到印玺。”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旅游是最快增加友情(爱情)的方法,大好的机会就在我面前。   慈慈:我是在做正事呢,你瞎胡闹什么呢?   张尔:报仇报仇报仇……   有风:这个人莫不是疯了吧……   明天,作者君要顶着烈日预验收,我觉得我会被晒死,天啦噜~   晚安,我的宝贝儿们~要亲亲抱抱要评论~ 第59章 五十九 同行   马车哒哒地行驶在泥路上, 偶尔有路过的行人会好奇地看一眼这马车, 心道, 这马车真是奇怪, 开得慢吞吞的不说, 总觉得还歪歪扭扭的。   戚慈坐在马车里,第一次心里产生了后悔的情绪。他们一行三人下了山之后,就遇见了站在路旁的有风。   纠纠缠缠了好一会儿,有风多次表明要同她一起出去, 他没有问她去做什么, 那一脸高深莫测好像将一切都看透了一般, 戚慈不是很习惯这样的有风。   “我有马车,出远门……还是有马车更方便一些。”有风笑着说出了这句话,戚慈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可在心中衡量了一会儿, 不得不承认的确是有马车要更方便一些, 她也想速去速回。   不同于戚慈还带了两个人, 有风谁也没带, 不过恰逢贺老要进镇子采买些东西,于是帮他们赶了一节路, 等贺老走远了之后, 这四个人大眼瞪小眼, 才发现,他们之中没有人会赶马车啊。   “神女大人……这、这怎生是好?”猴子挠挠头,一脸的茫然。戚慈也没有想到过会遇见这样的问题, 眼中划过一丝茫然。   有风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看见戚慈茫然的模样,算无遗策的胡山先生露出这样……“可爱”(?)的神情来,倒是突然让他觉得也许他们之间的隔阂并没有那么大。   猴子见戚慈没有回答,他抿抿嘴,看了一眼戚慈,指望不了。又偷偷瞥了一眼有风,这架势就不像能赶车的。最后定眼在张尔身上,张尔一直都处于癫狂的状态,嘴里念念叨叨的,好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人去世了,猴子看他这个样子,叹气不已。   “我去吧。”他打起帘子出去坐在车辕上,人命了。   于是这马车赶得摇摇晃晃的,车里却没有一个人有怨言。   不会驾车的人……没有发言权。   戚慈倚在一旁,微微合眼,神态放松。有风坐在另一边,坐姿格外端正,脊背挺直,神态严肃,好像在参加什么重要的宴会一般。张尔坐在角落,双眼无神,生无可恋。   车厢里面,略显得有些狭小的空间一时之间氛围很是凝固。   终于,张尔才开口打破了这个奇怪的氛围,他的声音比最开始更嘶哑了几分,已经快接近沙哑了:“神女大人,我知道你有办法,我要将王……将素素带回来。你帮我,只要你愿意帮我,从此以后,你让我上刀山下火海,就算你要我张尔这条命,我也给你。”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素素,可惜她永远也听不见了。   张尔最开始不叫张尔,他就是吴国宫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的小侍从,谁会费力为他取名呢。张尔这个名字,是他成为了她的陪嫁之后,才取的。   素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从吴国都城去往陈国都城这漫长的路上,她使人来教导他们识字,也从未苛待他们。有一次,她要吃果子,他端着果子进去,却不小心将果子摔到了地上,他以为这次怎么也逃不掉皮肉之苦了,可是素素什么也没有说,还让他不要害怕。   这是第一次,他看见她的容颜。   后来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单字尔,尔的意思是你、你的。他张尔,永远是属于王姬的,他愿意永远做她最衷心的奴仆。   后来,到了陈国之后,也许是老国君从心底里面还是不放心王姬,便将陪嫁的侍从都隔开了,唯独他被留下来了,却是因为他看起来的胆小懦弱。   戚慈难得沉默了,有风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他倒是别吊起了胃口,很好奇这个人口中的素素是谁。   “这件事……从长计议吧。”这事儿还真不是一件小事儿,戚慈不敢随便应下,她怕她给了他希望,却又做不到,这样岂不是更让人绝望吗?   “从长计议……陈国的王宫好冷啊,望月宫好冷。神女大人……”张尔的眼中浮现出了祈求的神情。   只有老天爷和那棵大树知道,他有多么绝望。他之前能平静的原因是他知道素素还活着,只要她活着,他的人生就是有意义的,可是知道她死了之后,他的灵魂也跟着死了。   张尔的右手腕,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痕。一对蛊虫,母蛊在他的身上,子蛊在素素的身上,就在夜里,他感应到子蛊死了。这对蛊虫没有多大的用处,最大的用处就是用来感应寄主是否平安。子蛊死后,张尔便划了一刀,将母蛊放了出来。   直到现在,他才恍然大悟,素素拿走了印玺,公子韬怎么会放过她呢。他曾见过公子韬几面,那是一个让人看不透的人。   张尔看上去很可怜,戚慈闭眼,她不能答应他,因为现在的她做不到。与其给他希望,不若一开始就断了他这个念头,对他额仁慈最后会变成另一种残忍。   “我只能答应你帮你将她带出来,却不能承诺时间,抱歉。”戚慈不方便起身,还是鞠了一躬,她不太会安慰人,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面要说什么才好。   唯有表达自己的歉意吧。   而在一旁坐着的有风,他初初听见素素的名字还很愣,待后来听见了望月宫三个字,顿时心里就明白了。他打量了一会儿张尔,似乎是在确认他能带来什么利益。   半晌后,他问道:“我若是将她帮你带出陈国,你能付出什么代价。”他的眼神之中一丝怜悯都没有,他和戚慈不一样,在他眼中,看见的只有利益,“我不要你上刀山下火海,也不要你去死。”这些都是虚的,张尔这样的人,他的命拿来做什么。   张尔没有想到一直沉默的有风会这样问他,他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昏了头脑,于是脱口而出:“我知道陈国君的印玺在哪里,我可以带你去找!”他说完又看了一眼戚慈,微微低头,“对不住了。”他已经没有什么筹码可以用了。   有风也没有想到一炸就炸出了这么大一个消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笑着对戚慈说道:“戚姑娘不介意同行吧。”他猜想到她此去的目的不太单纯,好端端的去苑城做什么?只是没有想到,原来是这么大一件事情。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戚慈倒是笑了,她看了一眼有风:“看来你注定是要与我们同行了。”这种事情,戚慈看得比较开,毕竟和印玺原本就不是她的东西,有人争抢,也是常事,只不过到时候就各凭本事了。“你答应张尔的事情,记得兑现就是了。”   戚慈已经看出来了,张尔心悦王姬。可是这世间,造化弄人啊,她没有多问张尔是怎么得到王姬去世的消息的,小心的呵护着张尔心上的伤口。   和她相比,有风就显得要冷酷得多,他眨眨眼,扯起嘴角似笑非笑道:“我有风应下的事情,自然不会耍赖。张尔是吧,你告诉我,我要将她的尸体给你送去哪里?”   送去哪里,张尔有些愣。能送去哪里呢?他本就是个侍从,是个奴才,居无定所,也没有家,进王宫的时间早,自己的家乡在哪里都不知道。他要王姬送回吴国宫吗?不,那个冷冰冰的宫殿有什么好的呢,没有一丝一毫的温情。   素素的音容笑貌浮现在了张尔的眼前,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个娇俏善良的王姬,仿佛……她还活着一般。   “若是我可以自己选择啊,我就宁愿生在乡间,做个寻常百姓,养鸡浣纱,山清水秀,终其一生不用为别人活着。”这曾经是王姬路过山野的时候,说的一句话。   那个时候,他偷偷去摘了一大捧野花,却始终没有敢送出去,最后枯萎在了他的手里,然后不知道被丢弃去了哪里。   如果可以选择,谁不想为自己活着呢。   “送去……送去胡山吧。”胡山的景色,很美,他想啊想啊,总觉得能长眠在这样的地方,素素也是开心的吧。   有风看了一眼戚慈,他在心中猜想戚慈会不会答应,毕竟方才张尔才出卖了她,张尔告诉他印玺的存在,对戚慈来说其实就是一种背叛。   戚慈也感受到了有风的目光,她转过头,和有风瞧了个正着,四目相对,戚慈露出了一个笑容,有风摸了摸头,莫名觉得有些意兴阑珊。他总觉得戚慈并不会拒绝张尔,不知道为何,他就是这样想的。   果真不出他所料,眨眼就听见戚慈说道:“胡山这般大,随你吧。”这就是不反对张尔准备将素素葬在胡山的事情了。   张尔这才松了口气,整个人没有那么萎靡了,可是好像支撑着他的精气神已经不见了。这下子,纵然是有风,也看出一二来了,这张尔原来是喜欢吴国王姬吗?   他怎么可以喜欢王姬呢?若是有风猜得不错的话,张尔以前应该是那位王姬身边伺候的人,这样的身份……   有风想了想,旅途的无聊,加上他的确想知道陈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随口问答:“你心悦她?”他的眼睛看着张尔,一眼不错。   张尔浑身一颤,他不敢回应有风的目光,他喜欢素素,可是他也知道他不配喜欢素素,戚慈的眉头微微皱起,身子坐直了。   半晌后,张尔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我的确……心悦王姬,我知道我不配,可是我……”   他说不下去了,有风没有说话。戚慈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心酸。她不怀疑张尔的真心,可是正是因为张尔的真心,才让人心里酸楚。这是第一次,戚慈直面到这个世界的阶级问题。   有风点点头:“你还算有自知之明。”这话说得,就有些意味深长了。戚慈的表情变得格外严肃。   “那在您看来,什么叫做没有自知之明?”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又要被怼了……   张尔: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的素素啊……   慈慈:我们来说一下,吧啦吧啦,有风同志,你知错没有!   今天预验收,会议室空调坏了,去看现场,好热好热,以为很严肃的看现场,结果都去玩设备去了23333但是真的好热,感觉脸都晒脱皮了,天知道我可是涂了厚厚一层小金瓶啊,哭死   宝宝们,天气热,注意多喝水多防晒哟,晚安,么么么哒~ 第60章 六十 感情   什么叫自知之明?若是张尔不知好歹认为自己配得上吴国王姬, 这就是没有自知之明。在有风看来, 这配不上原本就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情,越国宫中也有好几个小姑娘唤他一声阿兄,纵然感情不算太好,他也不会让她们嫁给什么奴才平民的。   大家阶级都不同, 怎么一起玩?   这些点, 有风知道戚慈不会不懂, 可是她竟然还这般问了,这就很是有几分奇怪了。   “什么叫没有自知之明, 就是张尔分明知道自己配不上王姬,却还要一昧喜欢她。”有风这话说得平淡, 张尔眼中隐隐有些难堪, 却没有说话, 因为有风说的就是对的,他没有错,错的本来就是癞□□想吃天鹅肉的他。可是他早就知道自己配不上素素,也从没有想要得到素素, 这样也不可以吗?   有风的话却还没有说完,他看了一眼戚慈,继续说道:“按照原则,其实王姬留在陈国才符合礼法, 可是……看在印玺的份上,这事儿就不追究了。”按照礼法来说,王姬嫁给了老陈国公, 不管她私底下和公子韬有什么关系,名义上她是君后,就算是死,也应该死在陈国。事实很残忍,但是本该如此。   戚慈被有风这种理所当然的无耻逗笑了,她也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有风,她知道自己和有风的很多想法都不太一样,一是因为她原本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纵然再如何拼命去融入,始终有一些想法,戚慈不能妥协。二是因为有风原本就生活在越国,他这么多年都生活在一个一板一眼的国家,习惯了讲究规矩,这辈子最不讲究规矩的一件事情说不定就是和戚慈呆在一起了。   越国不似吴国,男女之防多少还是讲究的。有风自己也不喜欢和女子呆在一处,那些姑娘个个黏糊糊的,说话嗲声嗲气,来来往往之间小心思多得很,他瞧着都累。上辈子他终其一生都未有娶妻,举国上面多少人心里面都犯嘀咕,早年还有大臣拼命想要将自个儿闺女儿给塞进宫里,有风也干脆,说是不怕守活寡就送来吧。   大不了他丢内宫之中好吃好喝养着,多的也就没有了。   他这样一说,还有谁敢?也不怕被同僚的唾沫星子淹死,有风都这样说了,他们还执意送,就显得太攀附也显得对闺女儿太不慈爱了。   后来有过了几年,这些大臣琢磨着这样也不是个事,自家的闺女儿不送,那天下这么大,平民百姓的闺女儿总该是可以吧,说不定有谁被瞧上了,那就平步青云了,他们还做了好事了。   于是又有人进言了。   这次原本就不太耐烦的有风直接就点明了,宗室之中这么多幼子,随便挑一个也能继承皇位。这下子原本闲散度日的宗室子们一个个高兴得更过年似的,朝廷上下也再没有人多说废话了。   有风原本就是开国皇帝,上面也没有什么祖宗家法,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越国早就不是当初那个越国了,有风也不是那个好拿捏的老越国君。臣子让他娶妻还不是为了生子,好有个继承人,这下子他话都撂这里了,谁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说了不说了,说也说不过有风,再说了有风从来就不是个仁慈的皇帝,惹恼了大家一起吃挂落。   前世今生加起来,看上去老成持重的有风,严格来说,正儿八经接触过的女子,就只有戚慈,所以他也摸不清楚戚慈一天究竟在想什么,自然不知道他的自知之明论又戳到了戚慈的肺管子了。   戚慈被气笑了,没好气说道:“规矩规矩,你若是讲规矩,怎么就不出去赶车,好意思同我坐在一处儿?”戚慈的目光清澈,一双眼睛顾盼生辉,直直看着有风,仿佛是一看就看到了他心底里去了,有风一时间有些慌乱。   他不知道,他此刻的神情,当真像极了一个十七岁的青涩少年。   戚慈的这句话把有风哽住了,连张尔一时间都忘记了难过,无他,戚慈这话题实在太过于跳跃了,方才明明在讲自知之明,怎么的现在又提到了什么赶车。   张尔想,就有风这瞧着酒出身不凡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去赶车呢。   戚慈坐直了身子,也就离有风的距离近了些,她看着有风,在等他的答案。   这让有风如何回答,未必说他身份高贵,不屑赶车这种活计吗?这话若是说出来了,恐怕戚慈立马就会下车,从此是路人。再说了,他还当真就没有这样的想法,他不出去的原因很简单啊,就是想坐在里面平平淡淡的,能多同戚慈说些话,哪怕就是一些很没有意义的话也好。应该怎么说,说他不会赶车?   有风恍惚之间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也有个先生教导他,权作启蒙,那个时候阿母尚在,他也曾认真习字,第一次先生问他问题的时候,他也这样忐忑过。   时隔多年,他竟然还会忐忑,这种情绪让他自己都觉得新奇,果然在胡山先生身边,总会得知不少新奇的想法,又会拥有许多新奇的体验。   他还未有说出口,戚慈就帮他开口了:“你莫不是要说不会驾车吧?”戚慈的笑容有些高深,有风一时间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你怎么知道?难得你我这般默契,我觉得……”他觉得他们真的理应是这天下最合适的主臣。   “原来鼎鼎有名的公子风,竟是连君子六艺都不会?”戚慈的笑里面带着讽刺,这个转变实在太快了,让有风措手不及。冷静一想,才知道坏了,世人之间,但凡是有些底蕴的人家皆会让家中的男子读书习字,也会学习君子六艺。   有风作为越国的嫡长子,岂会连君子六艺都不会。   这君子六艺便是“礼”、“乐”、“御”、“数”、“书”、“射”,其中“御”便是驾车,尽管君子六艺之中的“御”也许礼节和表演性质更浓重一些,这也不是不会驾车的理由。   唤句现代的话就是,一个人都会骑马花式表演了,你说会不会骑马呢?   戚慈这可当真是一点面子都没有给有风留,她若是想给一个人留面子,那有无数种化解尴尬的方法,可她偏不,这下子就是张尔也察觉出来戚慈心里的火气了。   有风自然也不傻,他算是知道了,戚慈拐弯抹角的,还是对他说的自知之明有火气呢。这要是换一个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估计现在不是人头落地,也得好好尝尝皮肉之苦了,可是换了戚慈,有风就只能想到两个字。   调皮。   他一点都没有发现,他对戚慈实在是宽容得太过了。有耘偷听被他狠狠打了一顿,可现在换戚慈嘲讽他,他也不过就笑笑。   这莫不是被嘲讽得多了,已经习惯了戚慈这样子了。   “您瞧着这马车驾驶得东倒西歪的,就没有点自知之明吗?”果然是不爽自知之明这个词,戚慈又说道。   有风噗嗤一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你想要我去教导猴子驾车便说,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他起身,准备掀开帘子出去,转头又看了一眼戚慈,戚慈的头发随意挽了个发髻,那一头乌发看上去柔柔顺顺的,很好摸的样子。   唔,他犹豫了不过一两秒钟,便伸手戚慈头上摸了摸,这才掀开帘子出去了,帘子掀开,光打在有风的脸上,戚慈这才回过神来,猛然发现有风的样子生得真的是极好啊。   张尔已经被有风的行为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他对戚慈其实是有点害怕的。这个姑娘一点不像个十五岁的普通姑娘,他早已经猜到当初命人绑了他的就是戚慈了。再加上后来她的种种表现,都让张尔觉得这个姑娘的心中是有大志向的人。   也是个狠得下心的人。   张尔和族人不太一样,他看见的只有戚慈铁血的一面,从来没有看见过戚慈内心的柔软,也就理所当然觉得戚慈就是他所想的样子,是故看见有风竟然胆敢伸手摸戚慈的头,心中觉得有风搞不好是疯了。   哪个姑娘家家的头能随便摸,方才张口闭口的规矩去哪里了!   有风出去了,马车之中便只剩下了张尔和戚慈,理论上现在张尔若是想对戚慈动手,再用戚慈来威胁外面两人那是轻而易举的,可是张尔没有动手,他的手尚且还在颤抖。   戚慈说:“你不要听他的,这个时间的确有阶级,也的确不可能平等,可是你要知道,最公平的就是感情了,无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在感情之中没有高低差别,也没有什么匹配与否。”   这句话,恰好有风也听见了,他笑了笑,却将这句话记在了心中。   作者有话要说:  多年以后……   慈慈:我配不上你,不要多说了……   有风:胡说,感情之间哪里分什么阶级,哪里有配不配得上这一说!   阿溪:我的天,这个想法真是太、太先进了   慈慈挖坑,多年后,掉进坑中,有风埋土,大结局233333   最后,么么么哒,晚安安~ 第61章 六十一 煮饭   胡山到苑城, 不算远, 却也着实不近,若是单靠双腿走的话,约莫要走个十天半月的,可有车就不一样了, 不拘是驴车还是牛车, 总归都是车, 多少要快上不少,若是马车那就还要更快一点, 不眠不休大约要七八日。   中途要经过好几个镇子。   这个时候地多人少,处处都是荒山野地, 没有点胆色的人还不敢四处走。吴国本身也多山多林, 古话说逢林莫入, 也是因为古代的林子深,容易多土匪贼人,也容易遇见凶猛的野兽。   可是这并没有关系,从胡山到苑城, 有风走过一次,自然是知道哪里的路更安全一些。有风驾车开始,这马车就平稳了许多,不同于猴子驾车的时候。   戚慈隐隐能听见有风说话:“驾车的时候脊背挺直, 弯腰驼背的像个什么样子。”   张尔看了看外面,小声对戚慈说:“神女大人,真的对不住了, 我得……我得把素素带回来。”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但是关于素素的事情上,纵然是被人唾弃,被人看不起,他也要去做。人啊,这辈子总是要做点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才行啊。   “没事,这东西也不是我的,谁更有本事就归谁啊。”戚慈不太在意地笑着说道,其实她真的不太在意,可是张尔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做错了很大一件错事一样。   这其实没必要,因为戚慈真的不在意。这事情说来的确是张尔做得不那么地道,可戚慈也能理解他那种心情。   她最开始就想过,也许张尔喜欢王姬,果然不出所料。   张尔和王姬之间的事情,她不太想去管,也不太想去劝慰张尔,这种事情,任是谁开口都更像在他的伤口上面撒盐,一个弄不好,还会成为仇人,随他去吧,早晚得自己看开。   戚慈没有谈过恋爱,感情世界一片空白,所以她不明白,有些事情永远是想不通的。   马车从胡山镇穿过,一路向着下一个镇子驶去。而望月宫之中,床榻上躺着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睁开眼睛了。   公子韬终于亲手杀了她,杀了陈国宫中,知道那印玺是伪造的最后的一个人。素素知道她早晚会死,她其实不怕死,公子韬为了逼迫她说出印玺的下落,已经将太谷镇的事情告诉她了,从那一刻开始,她其实就恨不得自己早早死去。   素素不喜欢吴国宫,却很喜欢吴国,甚至可以说她是真的很热爱吴国,被送去陈国,嫁给一个老头子,她恨的也是她王兄,而不是吴国百姓,她永远记得那场战争,也永远记得她从边疆走过,那跪在两边的百姓。   他们口呼:“王姬大义啊!”有那老叟甚至涕泗横流,因为她嫁去陈国是为了他们,他们都知道。   她既然做了这吴国的王姬,那么这些百姓就是她的子民。   老国君是她害死的,将细纱一张一张浸湿,然后放在他的脸上,遮住口鼻,一层一层,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陈国君,就这么死在了床榻上,临死都没有人来救他。所有人都知道老国君宠幸君后的时候不希望有奴仆在外面守着,而常为国君看病的医者已经被公子韬掌握,于是老国君就这样死了。   死得不明不白。   他死的那一晚,素素哭了整整一晚,所有人都以为她对老国君情根深种,也以为她在哭自己再无枝可依,却不知道她是在哭自己大仇得报!   那个时候她就知道,纵然公子韬再喜欢她,也容不下她了。   谁会放一头嗜人的野兽在自己的床榻间呢?于是她先下手,将印玺偷走,是该说公子韬不愧是他的儿子吗?太谷镇那么多人,他竟是说杀了就全杀了。   是她的罪孽,她对不起太谷镇的百姓。   她穿上红色的纱衣,宽袖摇摇晃晃,雪白的酥/胸半露,为公子韬跳了最后一曲舞,他们当年相识的时候,她也是跳着这首舞,就在那大殿之上,一回眸就是一辈子的纠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她的声音特别好听,空灵缥缈,格外适合唱这样的曲子。每一声都唱进了公子韬的心里,公子韬端酒的手微微有些颤抖。   幼年,他君父问他,美人和天下孰轻孰重?他言,自然是美人。惹得君父哈哈做笑,自此对他更是宠溺几分。   可是从头到尾,对他而言,都是这天下更重要。美人可再得,而这天下却只有一个。   “姬韬,喝下这杯酒,你我就两清了。”舞罢,她走过去,端起斟好的酒,眼睫低垂,没有看公子韬一眼。   公子韬只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口不能言的人一般,他的身体里面住着两个人,一个在疯狂的呐喊,一个冷眼瞧着。   她将酒一饮而尽,酒杯被她好好放回了桌上,她笑着说:“来生,我再也不要遇见你了。”   素素死的时候,是笑着的。   而公子韬,在素素死后,才突然反应了过来,他走过去,步子很沉重。他高高看着素素,突然说道:“你既是知道这酒中有毒又为何要喝下?蠢,蠢不可及,这天下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人!”他骂着骂着,才发现地上已经出现了点点水迹。   他哭了啊。   公子韬弯腰,很温柔地抱起素素,这辈子,他都没有对谁这样温柔过,可惜佳人已逝,再多都没有意义了。   望月宫的爱恨情仇,马车上的四人暂且不知道,纵然是知道了,关心的也只有张尔一个人。有风也没有心情玩笑,最好是在入夜前,他们能赶到新叶镇,不然就要露宿郊外了。其实露宿郊外原本也没什么,只是马车上面一点准备都没有,夜里必然就有些不太好过了。   二月的夜晚,还是有些冷的。   戚慈最开始没有想过会坐马车,是打算去胡山镇住一晚,再搭车去新叶镇的。好在有风驾车的技术的确高超,马车飞快,也还算稳,至少没有因为速度太快翻车不是。   四人成功地在入夜前赶到了新叶镇,找了个客栈休整一下。第二日天色大亮了,他们才开始收拾东西,买了些厚实的衣物被子,也买了些易携带的食物等等野外生活需要的东西。   此去,出了新叶镇,到下一个镇子,纵然是再快也需要两日,不准备些东西,且等着在野外受冻吧。   等东西差不多买齐全了,就可以出发了,这次赶车的人又变成了猴子,有风正气凛然说道:“该是时候让他上上手了,这光是看我驾车学不到东西。”他说得仿佛很是在理的样子,让人无法反驳。   戚慈一噎,顿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也就只得让他进来坐着,坐着就坐着吧,这人不知道什么毛病,坐了一会儿之后就理所当然问道:“今日的午食不知道是谁做呀。”他嘴里说着这话,眼神却一直看着戚慈的。   那眼神仿佛就是在说,快啊,你说你做啊。   戚慈不过一日多,就已经发现有风这个人吧,脸皮是真的厚,厚得估计都能比得上城墙了。任凭你咋说,人家就是稳得住。   也是,这年月没点本事,就全靠脸皮厚了,戚慈自问她脸皮还比不过有风,不过总不能就这样随了他的意。想吃她煮的饭食是吧?行啊,恰好她也想尝尝这位天之骄子做的饭食呢。   “我们能一路结伴而行,讲来也是一种缘分。不若这样吧,大家轮流来,一人做一顿饭食,都尝尝大家的手艺怎么样?”她说完,小声笑着问道,“可有人连饭食都不会弄的?”这话带着一种轻飘飘的漫不经心,好像煮饭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有风直直看着戚慈,戚慈根本就不怕他,反而嫣然一笑。   “行啊。”有风一口答应了。   反而是张尔一脸的愁眉苦脸,他是生怕自己弄的那些个饭食入不得这两位贵人的嘴啊,到时候无论是哪一个心里不痛快了,他张尔都没有办法啊。   张尔只觉得这有风就同个搅屎棍没什么差别了,原谅他说话粗俗,。他一来,那一张嘴巴里面就没出现过几句好话,连带着神女大人也变得极其有攻击性。   这两个人倒是好像都不惧对方,斗嘴斗得欢,你来我往的好不自在,颇有点棋逢对手的感觉,可怜他张尔,夹在两人中间,听谁的都不成,谁的话都不敢认同,谁的话也都不敢不认同。   都说那左右逢源的人最吃得开,得让这些人来感受感受有风和戚慈,看看还吃得开不。   估计这种墙头草,早就被两人一起拍死在墙头了。   马车哒哒停在了一片也草地,猴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神女大人,我瞧着这日头差不多了,咱们先用些吃食再走吧。”   这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就午时了。   有风和戚慈对视一眼,张尔只觉得这两人之间那叫一个火花四溅,他往边角缩了缩,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现在问题来了,这第一顿饭,谁来做。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我是羞涩的存稿箱君,今天是人家第一次露面,各位小姐姐们好呀~   岩岩主人君大姨妈亲切得来看望她了,加班附加姨妈痛让她生不如死(担忧脸)~于是存稿箱君就出来啦,嘘,我是主人午休偷偷码的字23333早早刷出更新的小仙女们是不是很惊喜呀,让我猜猜今天的沙发是谁呀~ 第62章 六十二 仙女   猴子也算是挺会找地方停车, 一片开阔的草地上, 周围的树才将将发芽, 这草长得倒是挺好的,绿油油一片,看着就让人心头欢喜。戚慈下车就觉得心头舒畅了不少, 比呆在马车中感觉好多了。   而这儿最难得的是有一条从山上蜿蜒而下的溪流, 水流不大, 却极其清澈,连溪流底下的小石头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戚慈喜欢水, 只是二月的水到底还是有些寒冷, 她也不敢去戏水。   猴子在那里搭灶台,说来也简单,挖上一个坑,去林子里面寻些石头干树枝,也就成了。他们专门买了一个陶器, 可以烧些热食, 总不能一路吃些干巴巴的事物,纵然是他们受得了,总是害怕有风受不了。   毕竟在他们看来,有风的确是个金贵人物。   猴子亲眼瞧着这人进粮铺买了好些稻米, 那可是稻米呢,都是富贵老爷才吃得起的东西,这人随随便便就买了一袋子。   戚慈拿着陶器去溪水边上舀了好大一锅水,她练剑之后力气大了不少, 这样子的陶器倒是能拿动,不算多费力。戚慈和有风说好了,午食她做,晚上的就有风做。   戚慈眼中慢慢都是怀疑,怀疑有风能不能做好一餐饭,有风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解释。既然要同行,他也不必做出一副高贵不可侵犯的样子,做些饭食又有何难?   有肉,有稻米,戚慈将稻米淘洗了几遍,又打来水在陶器里面烧着。在烧水的时候,戚慈干脆就去瞧了瞧草地边上有没有野菜,还当真让她寻见了一些了。   地菜,也就是荠菜,生命力顽强的一种野菜,在现代的时候颇受人们的欢迎。现在的地菜还比较鲜嫩,戚慈也没有多采,差不多采了一些就收手了。有风看见她走出去就弯腰在寻找什么的样子,心里也有些好奇,结果发现她就拿了一捧不知道是什么的野菜回来了。   有风百无聊赖地扒拉着柴火,猴子倒是很激动:“神女大人,这时节就有地菜了啊。”戚慈没有到部落的时候,部落之中的族人没有少吃这些野菜,野菜也分三六九等啊,而这地菜自然是其中拔尖的了。   地菜比较清新香甜,只要制作得当便没有什么苦味,每一年的三月,族人们采地菜可积极了,猴子往年都能采上不少,存放好了能吃许久。在部落里,动作稍稍慢些的人,一般还抢不到这种好东西呢。   故而猴子这般激动。   戚慈看见猴子这样子就笑了,她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又将袖子挽起,一副农家女的打扮,却又格外清新脱俗。她还没有赶上今年部落采野菜的大浪潮,只是听闻过,心里倒是有些可惜。   “我们今天吃地菜肉糜粥。”一听食粥,连有风都有点开心。   戚慈做饭食很简单,先是将地菜洗干净,然后过了一下水,便捞出来放在一边备用。然后将稻米放进沸水之中熬煮,又放进小块小块的肉,将火烧得旺旺的,等到锅里再次沸腾,便将火拨弄小些,转成小火慢慢熬煮。   等到这稻米变得粘稠,熬出米香了,也就差不多成了,这时候再将地菜放入,再放上一点盐,搅拌几下,也就成了。   戚慈的粥熬煮得滋味也就一般,可也许是周遭的氛围实在美好,也或许是这山涧的溪水格外甜美,使得大家都一致认为这地菜肉糜粥滋味分外的好。   有风甚至是觉得这粥比王宫中的厨子做得好太多了。   实际上是什么滋味,只有戚慈自己知道了。   喝过粥,猴子里面就去将陶器洗净,又拆了灶台,收拾了一番之后重新上路了。路尚且比较好走,这次赶车的人换成了有风,猴子到底不熟练,并且也没有走过这条路,恐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过夜,有风走过这路,自然熟门熟路。   有人愿意接手,猴子自然是求之不得。   有风这人吧,脸皮虽然有些厚,为人也有些阴晴不定,甚至说戚慈还有些琢磨不透他的心思,可是相处这么久,戚慈知道他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答应的事情就肯定会做到,这倒是很好。   也是因为她知道他的品质,所以才能相信他。和这样的人相处,有个好处,那就是不怕背后被人捅刀子。   戚慈最怕的……就是被人背后捅刀子,玩明的她不害怕,玩阴的她不一定招架得了。   若说和有风相处最好的地方在哪里,大概就是和这个人在一起,莫名的很放松。戚慈想,这样也挺好,她也很好奇这个天潢贵胄能做到什么地步。   想让她做他的谋士啊,如果他只是这样的他,恐怕远远不够啊。   有风停车的地方是他们来胡山的时候停车的地方,也在一条溪水边上,取水极其方便,是一小片滩地,周围有些树,稀稀疏疏的,并没有什么威胁,离官道也不算远,并不会出什么事。这年月,处处荒山野岭,能找到这么一个地方也算是不错了。马车就停在那片滩地上,马被系在一颗小树旁,被驯熟的马安静地吃着草,并不四处乱跑。   晚饭先前说好是有风做,戚慈就坐在溪水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上面,就看着有风忙上忙下,她歪头看着,下落的夕阳将天边山林、溪水和她都镀上了一层金光,有风偶然抬头看见了戚慈,一时间也有些呆住了。   在他已经习惯了戚慈美丽的容貌的时候,总会有一瞬间觉得她更漂亮。有风不是没有见过容颜美丽的女子,红颜枯骨,人都会老去,再漂亮不早晚也会死吗?   有风其实还不是很理解吴国这种追捧容颜的风俗。   直到现在他才隐隐约约有些明白了。美人计为何素来就好使,美人乡英雄冢啊,若是那美人是戚慈,恐怕这天下很少有人能抵抗得了啊。戚慈有的,可不单单是一张脸,她的心性比大多数的男子还要了得。   有风却不知道,戚慈永远不会将自己弄到使美人计的那一步。   有风住煮的事物,怪怪的,他将肉洗净,丢进陶器之中加水煮,待到差不多煮沸了,就丢些盐进去,翻了翻里面的肉,继续煮。有风穿着玄色的衣物,坐在火灶边,随意翻着肉块的样子,怪好看的。   戚慈却更在意今晚究竟能吃什么。   尽管有风煮食的样子很是熟练,戚慈的心中总觉得不太妙,他那样子真的不太像用心煮东西的人,更像是……更像是随便煮煮!   但愿母神保佑。   也许是这里真的离母神庙太远了,也或许是母神正在打盹,总而言之就是母神根本没有听见戚慈内心的祷告。   太还未有黑,溪水边传来了阵阵肉香,闻上去倒是不错,可是这滋味谁吃谁知道。   有风用刀子将肉随意地片了片,就起锅了。戚慈全程面无表情,她已经被震惊到无话可说了。有风那个煮饭的架势,看上去像是在做满汉全席,可结果一看,做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吃过白水煮肉吗?那滋味,也就那样了。关键是,这人放的盐还放少了,戚慈微笑着吃完了那一碗肉。   她放下碗笑着说:“要不还是我来煮饭吧。”她的目光微微扫过猴子和张尔,眼里满满都是不信任,与其再尝试一下这两个人的手艺,还不如她亲自动手。   剩下三人迅速对视了一眼,说实话,就这肉,也就有风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猴子和张尔素日日子过得不怎么样,可是一个好歹是王宫里面出来的,主子吃剩下的山珍海味也是没有少吃的;而另一个,已经习惯了戚慈弄出来的各种新鲜吃食,而且部落里面的姑娘阿婆们手艺都不错。   至于戚慈,戚慈是最不习惯可也吃干净了的人。   “这恐怕不太好吧……神女大人……”猴子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太好。他的眼神扫过戚慈嫩葱一样的手指,觉得自己有些心慌。   他让神女大人做这些事情,大巫若是知道了,回去皮都得给他扒了。   张尔不说话,倒是有风一点也不客气说道:“行,你煮吧。”他才不是一个假客气的人,他理直气壮指使人的样子,倒是挺可爱的。   戚慈点点头,说道:“行,那你们就自个儿商量着把东西给洗干净吧。”吃饭的人不洗碗,戚慈放下陶碗,就在附近溜达消食去了。她就在小溪边上晃悠,偶尔看见一个小小的贝壳,觉得好奇,就去捡起来。   再觉得没意思了,又给放回去。   身后传来一阵笑声:“你怎的像个小孩儿一样。”她和……和平日的她一点也不一样,有风总觉得他看见了戚慈的另一面。素日看见的戚慈,是严肃的、端庄的、聪慧的,甚至可以说的机关算尽的。总觉得这世间就没有她看不清的事情,就没有她做不到的事情。   这样固然听上去很厉害,可是有一个词叫做慧极必伤。这点大就这样厉害了,得多伤脑子啊。   她平日和自己谈判个什么,那是一点利益都不让,还得担忧她是不是挖坑让他跳呢。就像这一次,就在方才用饭的时候,有风尚且还在想她怎么就这么容易松口让他一同前往了。   可是现在看见在溪水边上捡贝壳玩的戚慈,有风突然觉得他真的想太多了。   生活里的戚慈,是个很可爱的人,没有尖锐的棱角,就像天上的仙子。   而天上的仙子看见他过来之后,转身问他:“你在军营里面待过吗?怎的那饭食做得比军营里面的还要难吃。”   有风决定收回他方才的想法,见鬼的仙女。   作者有话要说:  慈慈:你会付出代价的我跟你讲(微笑) 第63章 六十三 谈天   戚慈的厨艺, 怎么说呢, 有句话叫做矮子里面拔高个, 在三个大男人眨巴眨巴眼睛,都快具现化的目光之中,她又接连煮了两顿粥。   到了这个时候, 大家才知道, 其实戚慈也只会煮些汤和粥这种简单的东西。得亏有了有风的衬托, 也显得她厨艺很是不错了。   好歹紧赶慢赶终于到了新叶镇,新叶镇看上去和胡山镇的区别其实不大, 来来往往的行人, 有的人脸上麻木,有的人脸上带着笑意。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好了,就寻家客栈住着,休整一下,第二日一大早就继续出发。   一路紧赶慢赶, 离苑城也就一日的时光了, 天知道猴子有多绝望。曾经,他日日食用豆饭野菜尚且觉得还好,而一连吃了好几天的地菜肉糜粥之后,他真的觉得嘴巴里面全是地菜的味道。不是他娇气, 山里面苦过来的孩子哪里有娇气的,真的是戚慈煮的每一锅粥的味道都差不离,几乎是没有一丝一毫变化的。   戚慈的厨艺,一言难尽。   唯独有风, 全程都是笑的模样,每一顿的粥都吃得干干净净,和猴子张尔相比,他反而更无所谓。就好像这个粥当真很美味一样。   这是戚慈煮的最后一顿饭,有风喝完了粥,收捡了东西去洗,他就在溪水边洗东西。这么多日相处,猴子和张尔对有风的惧怕已经少了许多,实在是有风表现得非常无害也非常合群。   主要是有风那一顿别有一番滋味的饭食做出来之后,猴子和张尔突然就没有那么怕他了,大概就是发现他也有缺陷,一时间从天上走到了凡间。   真的很完美的人,是很可怕的。   戚慈慢慢走到溪水边上,有风正在洗陶器,她看了一会儿,觉得真的很奇妙。有风分明是一国嫡长子,正儿八经的继承人,竟然也能将这些杂事做好,最奇怪的是他一来就做得像模像样的了。   “你是第一次洗陶器吗?”戚慈好奇,就问了一句。   有风抬头看了她一眼,随口就说道:“是啊,这是第四次了。”在这一路走来,算上今天,已经是他第四次洗陶器了。   他边说边洗,动作挺麻利。   “你动作蛮熟练啊。”戚慈走过去,蹲下身来,扒拉过来一个陶碗,就在溪水里面清洗起来,“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有风洗好了一个陶碗,放在一边叠放着,问道:“你想的是什么样子?”他也有点好奇,她想象之中的他是个什么样子。   什么样子?戚慈将洗好的碗放好,再拿起另外一个:“我想的是什么样子啊,自大、傲气、没有眼色。”第一次见她都敢说出商议天下这种话来,可想而知有风这个人的心里都在想什么,“你还看不起女子,是吧,不过这点你倒是比有的人好一点。”从他知道她是胡山先生之后,有风的态度就有变化了,戚慈不傻,能察觉得出来。   而最关键的是什么,戚慈放下洗干净的碗,看着有风说道:“最关键的是,我看不懂你。”因为看不懂,所以和他来往就会小心翼翼,就会绷紧神经,害怕他给部落带来不幸,害怕他对人不利。但是很奇怪啊,相处相处着,她也放松了心神,知道要小心是一回事,可是做不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知道我怎么看你的吗?”碗洗完了,有风也不急着回去,席地而坐,一副闲适的模样。“我第一次见你,以为你是先生的女儿。你的那个问题,问得刁钻古怪,若没有六阿婆,我差点就回答不上来了。后来我上山,也是想要个答案,哪怕是现在,我还是想要一个答案。”   他的眼神很温柔,不是对戚慈的温柔,是对这个天下的温柔,他问:“戚慈,你愿意,和我共襄盛举吗?这天下,你当真无意?”   岂会无意,最初的戚慈,当真是一点都无意的,而现在的戚慈未必就是无意的,若是无意,上林郡拿来又是做什么的呢?在这乱世之中,没有势力如何保存自己和身边人。   “我有意,却不想和谁合作。”戚慈是个干脆的人,她暂时没有同有风合作的意向。他们一个是越国嫡长子,板上钉钉的继承人,一个是山间小部落的神女,身无一物,这种名义上的合作,最后会演变成一种依附,而这恰恰是戚慈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   听见这种话,有风也不气馁,他问之前心里就早已经有底子了,其实他何尝不知道戚慈心里的打算呢?可是他还是问了,不就是为了那个念想吗?   到现在他都觉得有点懵,他的知己胡山先生,成了一个漂亮的十五岁小姑娘,而这个小姑娘的心智又不像个十五岁的。   “我知。”有风扯了根野草,放在手上摆弄着,“可是我还是想问问。你一个人,要扛起这么多东西,你累不累,和我在一起,你会比现在轻松很多。你的智谋和精力,不应该耗费在一些无所谓的小事上面,而是应该在更值得的地方,你明白我在说什么。机遇很难得,戚慈,不要错过了,你可以选择一条坦途,没有人会怪你。”这是他发自内心的话,戚慈留在胡山,每天流连在那些柴米油盐之中,真的是大材小用了。   “我感谢你的认可啊,有风,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我既是选了就不会后悔。”她根本不在意这些,什么天下不天下的,就像她最开始说的一样,她戚慈不知天下,只识胡山。“一个人的心里,若是没有底线和羁绊,便会变成一个很可怕的人。”   “譬如张尔。”现在的张尔和最初的张尔乍看似乎没有变化,可实际呢,实际差别大了去了。   失去了羁绊,人便也疯魔了。   戚慈不敢想象有一天自己失去胡山失去族人的时候,对她而言,那里就是归宿。   有风丢掉野草,站起身来,他的面容严肃,行了一个部落礼仪,双手合十弯腰道:“我尊敬你,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戚慈,我等着你扬名天下。”他顿了顿,“到时候才能证明我的眼光没有错。”   从今天开始,戚慈就不再是戚慈,她完全和上辈子的胡山先生重合,又似乎和那个胡山先生不一样了。   她说得对,心底没有羁绊和归宿的人最可怕,上辈子的有风,阿母死去,阿耘死去,他终其一生孑然一身,没有一个亲近的人也没有一个交心的人。   一生为了统一天下,登上帝位,可是得到这一切又怎么样,只会比以往更加孤独,因为最后的生存的理由都没有了。   上辈子的戚慈说过一句话,她说:“这天下最孤独的人,就是身在皇位上的那个人。”   就是有风。   猴子和张尔就蹲在一边,远远看着戚慈和有风。张尔撞了一下猴子,问道:“那不是你们部落的礼仪吗?他们俩儿干啥呢?”奇奇怪怪的,张尔心中觉得有风和戚慈的关系不太正常。   倒不是有什么感情纠葛,张尔也说不出来,横竖他觉得他们关系还挺好的。   猴子撇撇嘴,冷哼一声:“我瞧着他就是没安好心,怎么就同我们神女大人离得那么近。”不要以为他不知道,那天他还摸了神女大人的头,笑话,神女大人的头是他随便摸的吗?这人,笑里藏刀,没安好心啊。他得时时刻刻看着他。   张尔撇了他一眼,说道:“那不是你们神女大人自个走过去的吗?”这怎么也能怪到有风大人的身边呢?   “胡说八道!不行,我得过瞧瞧。”猴子说完起身就走过去了,等他走过去的时候人家该说的不该说的早就说完了,猴子笑嘻嘻说道,“我来把陶器抱回去,抱回去,哈哈……”他干笑几声,抱着陶器就跑。   戚慈摇摇头,笑着说:“多包涵多包涵。”说完拿起碗也走了。   猴子的目的再明显不过,有风要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他发现戚慈挺护短的,这样也挺好,他们部落的人都对她很好,倒是也值得。   只是怕人心不足啊,她若是养出一群贪心的,到时候就不好办了。   一夜好眠,第二日马车进了苑城,苑城是上林郡的郡城,也是整个边疆最繁华的城市,苑城戚慈没有进来过,若是说繁华,比不过现代的城市,可是同胡山镇之流的比较,那就完全没有可比性了。   苑城之中,人声鼎沸,入了春了,偶尔有小姑娘穿着比较单薄的衣裙出来逛,美则美矣,却有些冷。他们将马车停在客栈,梳洗一番也上了街。   苑城有种吃食,是一种干的面食,烤制的饼。原料倒是丰富,各种粮食磨成粉,加些肉和干菜,盐巴,烤干就成。这种食物,方便储存和携带,许多出远门的人都喜欢携带,看在戚慈的眼中,却想得更久远一些。   这饼子,同现代的压缩饼干多么相似,这完全就是上好的军粮啊。   这饼子也大,滋味也不错,又方便携带。猴子和张尔简直是恨不得多买些,最后他们还是计划着买了几十张。   从苑城到虎头崖,约莫也就五六天的时日,也不算太急,没有必要要疯狂地采买。   买完了饼子,戚慈和有风并肩走在路上,突然就看见前方许多人围着,混乱极了,方才他们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事儿,她和有风对视了一眼,都在心中估计着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哭唧唧,再来求一波预收,APP和手机网页的宝贝们可以先点进作者专栏再收藏新文《白天写文,晚上做梦》(妈蛋,这什么鬼名字2333),真的真的预收超级重要,跪求(23333),么么么哒一个~   然后作者君大概后天,也就是周二,会双更,因为我初步估计那天会放假,我明天努力把剩下资料整理完,加油!   最后,晚安,么么哒,嗯哼,这几天作者君有点忙,身体昨天就已经比较好点了,评论我都有看,但是因为比较忙暂时没有办法回评论,我更希望我是很认真的去看了再回而不是很敷衍,所以小宝贝们先担待一下啦~本章留言送红包,双更的时候和昨天的一起送,晚安,么么哒~感谢每一个关心作者君身体的宝贝们,爱你们~ 第64章 六十四 讹人   一群人这样围着也不是回事, 将路堵得严严实实的, 过路都还得挤, 怪膈应人的。戚慈其实挺不喜欢这种突发的事情的,还没有走近,就听见人群里面传来了一阵哭天抢地的哭声。   女子尖锐的哭声刺耳极了。   “我不管, 若不是你将我家老爷子撞倒的, 你为什么要给钱, 分明就是心虚。夭寿啊,这是不给我们留一点活路了啊。”这又是哭又是喊的, 阵势十足, 戚慈听见了这番言论,心里就是一咯噔。难不成这世上这么早开始就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不知道事情的过程和真相是什么,就没有发言权,戚慈没有妄下定论说是谁的问题。   有风看出戚慈有些好奇这件事情,于是在前面开路, 不一会儿他们四人就走到了人群的最里面。只见一个老爷子坐在地上, 嘴里不停地哎哟哎哟的叫唤,看上去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另一个妇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人叫骂着:“我们这是倒的什么霉哟……干脆都死了算了哟……”她说完就开始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那老爷子一看, 也老泪纵横。   顿时周围围观的人群就有话要说了,人声鼎沸,人人都叽叽喳喳的,舆论几乎就是一面倒。   人人都同情啊老爷子和妇人, 在指责那位穿着不俗的少年,少年手足无措,只低声说道:“这人真不是我撞到的,童儿,你分明瞧见的,是那老叟自个儿摔倒的。”众人见他口中的童儿是他的家仆,顿时更是不信任了。   戚慈冷眼瞧着,觉得这事儿还真不好说。在所有人都在指责那少年的时候,她瞧着那妇人笑了。这种情况若是发生在现代,估计还比较好办,也许有摄像,也可以录像。   而在这个年代,似乎真的是很难说得清楚。   “你说不是你将我阿父撞倒的,那你为何将人扶起来,还给钱让我阿父去医馆呢?”妇人停止了哭泣,一脸的理所当然,她的心里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这话说得有理有据,仍有他再如何狡辩也是没有用的。   是啊,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要扶,又为什么要给钱。   戚慈身旁的路人就对着自己的友人小声说道:“那妇人虽然泼辣,不过说得倒是有几分道理,这若不是那少年撞倒的,怎么还会给钱呢?”   这种理论,在戚慈听来,真的有些可笑。她侧头问有风:“你觉得这事儿是谁之过错?”她突然很好奇,有风是否也会人与亦云呢。   有风想都没有想就说道:“肯定是那妇人说谎了。”他这话说得实在是太过笃定了,让人都觉得奇怪,马上就听见他继续说道,“那妇人说话时候眼神躲躲闪闪,头半低着不怎么敢看人,嗓门大,不过是虚张声势。再看那少年,眼神至今都是茫然的,他恐怕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被人讹了都还没有回神的傻子一个。   戚慈扑哧一下就笑了,她没有想到有风观察得这般入微。   有风说话的声音不算小,周围自然有人听见了,一听这话,再在心中一琢磨,嘿,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这事儿有点怪,还是不要掺和进去为妙。   有风话才说完没有多久,那少年开口解释道:“我没有撞人,我瞧着他倒在巷子口了,我就叫童儿将人扶起来,扶去医馆瞧瞧,这天儿还有些冷,倒在地上不是个事儿啊。然后这老叟就言他没有银钱,问我是否可以暂且先借些给他,我想着也不是太多的钱,还是人命重要,也就给了,怎么到头来倒是成了我的不是了?”他心里委屈得要命,难得出一次门怎么就遇上这样的事儿了。   早知道……早知道是这样,他也不能见一个老人倒在地上冻着啊。   这少年的话有理有据,眼神清明,渐渐的围观的人就有些偏向他了,见此情景,那妇人直接扑上去抱住他的脚,嚎哭道:“我家无余财,你这般不仁不义,是要逼我们去死啊。”这人撒泼的本事高强着呢,哭得凄惨,让人也有些不忍心。   戚慈却看见那坐在地上的老叟偷偷挪动着脚,也是,二月的天,穿得这样单薄,想必坐在这地上的滋味不太好受吧。   “这位兄弟,方才他们说这位老叟是哪只脚受伤了呢?”戚慈眨巴着眼睛,一脸好奇问道。   身旁的人见戚慈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也乐于回答她的问题:“应是右脚吧,对,是右脚,说是都不能动弹了,也怪可怜的。”那人边说边摇头叹气。   可怜,未必吧,看起来,那个无措的少年要更可怜一些呢。   戚慈到底还是有些看不过眼,这少年的年纪也不是很大的样子,遇见这样的事情,也许以后会心性大变也不一定,有时候啊,善心是需要呵护的。   戚慈垫脚凑到有风耳边对他小声说着话。吴国的女子比较自由,她和男子这般亲密,在周遭的人看来也是没什么的,大抵是习以为常,也就看淡了。   也有人露出了暧昧的笑容,不过大多是会心一笑,觉得这对人儿很般配。   有风不一会儿就离去了,剩下戚慈一个人留在人群之中继续观察事情的发展。接下来的发展果真不出戚慈所料,那妇人扒拉着少年的脚是又哭又闹,死活不松手。   “老天爷啊,你睁睁眼啊,真是没有活路走了啊!”那少年显然有些局促难安,不知道要怎么办。他还保留着一丝少年额倔强,没有做过的事情死活都不想承认,可是现在的情况似乎由不得他不承认。   这人就是想要钱,他心里明白过来了,可是却也不愿意给她银钱。若是被她讹去了银钱,尝到了甜头,日后岂不是还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很快,转机就出现了,有风回到了戚慈身边,低声说了句:“成了。”有风办事,戚慈还是非常放心的,于是她索性也不多想,就等着看好戏了。   瞧瞧那断了右腿的老叟,等会健步如飞的样子,她就想看看这些围观的人到时候心里面是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一点愧疚,以后遇见这种事情会不会仔细判断一下。   到底是真的人被撞了,还是讹人。说到底,这个老叟和妇人也不过是欺负这少年年纪小,身边又没有长辈罢了。瞧着人家身上有几分银钱,又年纪小,便想要欺负一下。   这种人,仗着我弱我有理去欺负人,是一点也不值得同情的,一点也不。   很快,人群之中就散开一条路来,走进来一群人,一个个步伐整齐,看上去颇有些气势,带头的人根本瞧都没有瞧上一眼坐在地上的老叟,径直走过去,一把就扯开了那妇人,将那妇人往旁边一推,恭敬对着少年说道:“少主,您没有事情吧?”他的姿态恭敬极了,恭敬到让少年都有些茫然,差点当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家族的少主了。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其实就是个家道中落,连书都读不起的破落户罢了。   少年发呆,看在周围人的眼中顿时成了一种高深莫测。人就是这样子,对自己不明白不理解的事情总是觉得很不得了。   只有戚慈笑了,她轻声说:“没看出来啊,猴子的演技还不错嘛。”她的气息像是细细的羽毛,温柔地划过有风的耳边,他觉得耳朵有些痒,连带着痒进了心里面。   于是他没有说话,绷着一张脸。   猴子一挥手,他身后的一行人全部站到了少年的身后,一个个人高马大的,光是瞧着都人心惊胆战。那妇人心道,莫不是惹了什么了不得的人了?可是这少年的样子真不像是什么富贵人家出来的啊,虽然身穿锦衣,可这衣服的边儿都快洗得起毛了,哪里像是有钱人家的样子。   妇人心里还在权衡。   猴子粗声粗气地开口,那恶形恶状的模样逗得戚慈都快忍不住笑了,他几乎是用吼的:“你这妇人,哄骗到我家少主身上来了,也不打听打听我家少主是什么人!吃了你的熊心豹子胆了,赶紧滚,再不滚我打断你们俩儿的狗腿!”他一番恐吓,那样子真是唬人极了。   欺软怕硬的妇人立马就怂了,起身拔腿就跑,深怕自个儿当真被打了。那老叟一瞧妇人跑了,立马起身跟着拔腿就跑,那身子利索得,健步如飞的样子哪里像是断了腿的人。   这下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人群渐渐散去,猴子给那些被拉来演戏的人一个发了点银钱,就打发他们走了,自个儿舔着脸晃悠到戚慈面前来,说道:“神女大人,怎么样,我演得好吧。”   戚慈笑着夸赞他:“好,好极了。”   这下子那少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连忙走过来,对着戚慈他们拱手道:“多谢诸位,否则我就要……就少不了就要被讹上了。”他顿了顿接着说,“在下姜灵均,敢问恩人们姓名?”   姜灵均……戚慈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有些深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遇见了一些很不开心的事情,傻不拉几在马路边上坐了一个小时,想哭但是怎么都哭不出来,有很多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是觉得好累(抱歉负面情绪真的太重了)   我去睡觉了,我的小宝贝儿们,希望明天起来,我又会满血复活,比心,爱你们每一个人,也感谢你们每一个人,我今天翻了好久的评论从开始到现在的,想回复,但是心情很不好,又不知道想说什么,但是很开心,一路有你们陪着~ 第65章 六十五 问题   戚慈在试弩的时候, 总是觉得弩的威力不够,的确,竹子再坚硬,做工再精细, 到底是比不得铁和钢的。   她撒出去的情报人员,相对这个广阔的天下来说, 其实是很渺小的。这天下之大, 哪里是几个人就能打听清楚的呢。有些事情只能留意着。戚慈到底还是想将□□换成更锋利的。   她让人留意着, 是否有出色的匠人。这年月, 很多匠人的地位都不算高, 若是大匠人尚且还好,小的匠人大多是没有多少活路的。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技术吃饭,在这个时代是不好生存的。   大多的匠人, 也就是手工业从事者,都是在官府的监督下面进行工作的,也有一些不愿意在官府监督下工作的,自然就会想办法钻空子。这种空子不好钻,可也不是没有, 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 管理也就越是松懈,上林郡就有很多匠人,他们在这里劳作,开些小摊子, 勉强养家糊口,也是不错的。   不过一日入了这匠门,想要脱离那也是不太容易的。然而不是每个匠人都能脱离官府的监督的,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能脱离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手里面若是握着一些重要技术的,想脱离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匠人属于“市籍”,一旦有了户籍的牵制,想要脱离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手握重要技术的匠人,为官府做事,精明些的也能攒下不少的银钱,若说日子过得糟糕那也算不上,和胡山脚下村子的人的比,他们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可是没有自由。   姜家就是“市籍”。按道理说,姜灵均是不可能活着走到苑城的,可是姜父在世的时候便同其余匠人不同,他从不让姜灵均触碰一点关于技术上面的事情,这事情与姜父共事的所有人都知道,他家邻居没有少叹气。   姜父精明了一辈子,却将唯一的儿子教养得如同一个不知世事艰难的富贵人家子弟一般。姜灵均一门心思读书,甚至连自家阿父做的什么都不知道,更遑论继承他的手艺了。   姜父似乎也没有要将手艺传给姜灵均的意思,这年月,家中父亲是匠人,儿子便也是,子子孙孙一个都跑不掉。人们也习惯于将自己的手艺传承给自家的子孙,而不是什么旁的外人。有的人家,若是没有儿子,那手艺就是烂在自家手里了,也不会外传的。   其实这大抵是国人的特性,所以到了现代了,才会有那么多的手艺失传了。   可是姜灵均是姜父的亲子,他一点不教导他手艺,让人看不明白。姜父是做什么的,他是做冶炼的。炼铁炼铜,他都极其熟练,甚至可以说是掌握着核心技术的。若是姜灵均会了这么一门手艺,那么别的不说,以后至少吃喝不愁了。   可是姜父却四处托人让他去读书,这年月,读书识字又如何,又不能入朝为官,何况他们既然是“市籍”,就不可能清清白白做官。   这不,前脚姜父去世,后脚姜灵均的生活就一落千丈,后来他莫名其妙就消失在了王都之中,也没有人在意。纵然是管理他们的上级官员也不在意。   姜灵均他知道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抬的。让他来做活计,还是开后门了,等他进来了还得派人从头教导起来,实在是划不来。更遑论,恐怕根本没有人愿意真的教导他什么,这样的人拿来做什么?他要干啥干啥去,总之他这里不欢迎他。   上官不管,又有人接应,再加上姜父生前留下的人脉,姜灵均成功修改了户籍,混出了王都,来到了苑城。他来苑城,是来找“奇珍阁”的掌柜的。   结果涉世不深,竟然被人讹上了。而戚慈如何得知姜灵均这个名字的,自然是因为这姜灵均还是她使人弄来苑城的。   姜父玩的这一手,实在是高明。他什么都不教导姜灵均,也不传授任何的技术给姜灵均,乍看是对姜灵均不好。人人都以为他希望姜灵均读书识字,做个“文化人”,实际真的是这样吗?   据戚慈的人打探,姜父在作坊的地位颇高,因为他的技术最好,为人最机灵,他打造出来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比别人的好一些。这种情况下,但凡姜灵均会一点皮毛,这辈子都不可能获得自由的。   姜父究竟是打造什么的,自然是武器和鼎,这两样,没有一样不是国之重器。   可是姜父年轻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后来病虽然好了,可是人却亏损了,外表瞧不出来,再加上这日夜劳作,就是铁人也扛不住,于是早早就走了。   戚慈的人就是在姜父缠绵病榻之时同他接触的,这种时候接触最安全也最不容易出事。姜父将姜灵均托付给他们,实际上也是没办法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不行了,总是以为自己还能撑一两年的。   戚慈心里面想的正是这件事,她在思量这个叫做姜灵均的少年是不是她想的那个姜灵均。   “不用客气,我们也看不过他们这般欺负人。”戚慈不在意这事儿,随口又问道,“你是从王都来的吗?”   她的眼神清澈,好像一眼就能将人看透。   姜灵均有点一抖,心道怎么这人一来就问他是否是王都来的,师傅要对他不利?可是一想人家才帮了他一场,理应也不是坏人,于是细声细气说道:“我是从王都来的,是来苑城寻亲的。”   他也不傻,总不会将什么话都往外边说。   戚慈点点头,笑着说:“寻亲?那也挺好,我们还有事,就此别过了。有缘的话……会再见的。”戚慈说完挥挥手,就带着有风他们走了。她现在已经非常确定这个姜灵均就是她要找的姜灵均了。   姜父这等人,岂会不留点底牌给自己唯一的儿子呢?放走姜灵均,可能是王都那位管教匠人的上官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件事了。   姜灵均的手里,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戚慈迎着阳光,二月的春光不算刺眼,她微微眯眼,像一只占了便宜的小狐狸。   马车一路哒哒驶出了苑城,这一次有了干粮,他们一路大多是吃的干粮,说实话这倒是比埋锅造饭来得便宜得多了。连有风都夸赞了一句:“这饼子倒是个好东西。”若是行军打仗之中人人都带着这样的食物,那得省多少事情。军队不易远征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粮草,有句话说得好,叫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可见粮草对于一个军队的重要性,偌大的一个军队,士兵要吃饭,马儿也不能饿着。   有风作为一个曾经的皇帝,这点见识还是有的。他在心里面思索着这种饼子的好处,是否还有可以改良的地方,又应该如何运用在军事上面。   上辈子,他也不是没有战败过。说来当时和吴国一战之中,胡山先生在后方遥控指挥,其中一计,叫做声东击西的用得极好,也狠得下心来,索性干脆将他们的粮草给烧了。若不是那一次,他隐隐觉得不对,先前紧急在后方郡城调动了粮草,他们那一次会输得更惨,也会输得更快。   说来……上辈子的胡山先生从来不出现在人前,每每总是隐藏在人后,甚是低调。哪怕是她名扬天下也不曾有多少人见过她的真实面容,更不曾听闻她是个女子。   有风原本以为,正是因为戚慈是个女子,所以才这般低调。可是和戚慈相处这些日子来,他已经发现戚慈根本不在意自己是女子的身份,她打从心底里面不觉得女子不如男,甚至如果有可能的话,戚慈一定会用女子的身份名扬天下,有风一直不怀疑她会这样做。   只要运作恰当,她一定不会顶着个男子的名头。   而且戚慈的脾性也决定了她不会一直隐没在人后。她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见不得人,也不是真正的隐士高人。倘若她出面获得的利益能比不出面更多,那她根本就不会犹豫。   就像她冬日的时候,同景翘去了一趟苑城郊外的落鸣山上,成功征服了包括燕家少主在内的大大小小的贵族们,让“奇珍阁”成功在苑城站稳了脚跟。   顺带让那些人对她的评价更高一些,营造出一个极好的名声来。她要的不是一个工于心计、浑身铜钱味的商人形象,她要的是高不可攀的山林隐士。   所以她选择的不是用一种或艳丽或纯洁的单纯的女子形象出来,而是以一种雌雄莫辩的美,以一种绝对的高洁出现。   她成功获得了她想要的东西,不枉费当时的一场奔波,甚至现在她的身影都还留存在那些人的心中,那场谈话也是令人津津乐道的。   有风实在想不透,上辈子戚慈到底为什么一直隐没在人后,他眨了眨眼睛,索性问道:“我问你一个问题可好?”有风依旧端坐在马车之中,仪态极好,看在戚慈的眼中都觉得累。   戚慈吃东西的动作慢,她习惯了细嚼慢咽,有风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还在吃饼子呢。她咽下了嘴里的东西,才慢条斯理说道:“你问我一个问题,我可能问你一个问题?”其实她哪里有什么问题好问的,完全就是习惯了和有风抬抬嘴罢了。   问个问题而已,有风知道戚慈是个相当有分寸的人,不该问的她绝对不会问。   于是他点点头,说:“可以。”   戚慈这下子来兴趣了,她好奇有风究竟会问什么,竟是答应她随便问。她在心里面琢磨着,觉得有风有点奇怪。戚慈遇见想不透的问题的时候,眉头会微微皱起,有风知道她这个毛病,却很少见她这般。   不过她一会儿就苏展了眉头,看了一眼一旁的张尔,问道:“你可要参与进来?”若是不要的话,那就不能让他再一旁听着了。   张尔一怂身子,摇摇头,说道:“我就不了,不了,我出去陪猴子赶车吧。”说完他头也没回地就出去了。他没有戚慈和有风的坦然,有些事情他害怕戚慈问,若是问到了,他到时候是回答好呢还是不回答好呢。   索性就不要听,不要问,不要参与。   张尔出去之后,戚慈一撇嘴,漫不经心说道:“我就知道。”她知道张尔这个人吧,一直都不算坦然,也许是躲躲藏藏许久,也或许是张添的事情让他害怕了,总之这人还挺会自我保护的,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封闭吧,单看怎么说了。   “行了,你先问还是我先问。”戚慈一心只有眼前的饼子,张尔怎么样她其实也不太在意。   有风想了想,还是决定让戚慈先问,毕竟这事儿是他先提起的,那问什么的主动权就先给戚慈吧。于是他说道:“你先吧。”   戚慈耸耸肩,靠在马车壁上,这是她给自己找的一个舒服的姿势。这年头的路不太好走,马车轮也是木头做的,走在路上总是震动得厉害。在马车上坐得久了,那真的是骨头都要给人颠分架了。戚慈自然得找个舒服些的姿势了,若是同有风一样,她早该受不住了。   说到底啊,她这身子骨还是娇贵啊。   什么呢?戚慈吃完了饼子,想到了一个问题,她转头看有风,问道:“你怎么就对我这么有信心,决定我能辅助你征服这个天下。”这天下何其大,她当真不知有风是哪里来的信心,她分明就是一座山上普通的一个人,机缘巧合被族人供奉为神女大人,其实她是不是什么神女,她自己心里还能不清楚吗?   有风是第一个对她这么有信心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信心爆棚。   她就奇怪了,有风哪里来的信心。   这个问题,有风其实早就想过,若是她问起,应该如何回答。有风也不想欺骗戚慈,他若是非要说是无意之中听闻了胡山先生的名声,戚慈也拿他没有办法的,可是他没有。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声闻天下,梦见你……特别了不起,所以我就来找你了。”有风的话很短,却让戚慈心神一跳,她原本就是一个穿越了时空的人,这种神鬼莫测的事情她都遇见了,她不得不怀疑有风说的梦的真实性。   很有可能,那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戚慈看有风的眼神锐利了不少,却没有多说什么,反而是笑着说:“堂堂越国公子,也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吗?”她轻描淡写地用一个虚无缥缈将这件事一笔带过了。   她没有继续追问,倒是让有风心里松了口气,她若是继续问这个梦的事情,才让人觉得棘手。   可是有风不知道,戚慈的心中,已经开始怀疑这个梦,甚至有些怀疑有风了。若不是有风的一举一动都像这个时代的人,也像这个年纪的人,戚慈早就怀疑了。   “该你问了。”戚慈想,有风会问什么呢?她的眼睛半眯着,撩开帘子,外面吹进来一股冷风,倒是一下子让她清醒了不少,脑子都没有那般混沌了。   “我想问,若是你闻名天下了,在什么情况之下才会一直躲在人后,不愿意以真实身份见人呢?”有风一直盯着戚慈,他心里不是不知道在经历了方才那个问题之后,再问这个问题多少会引人怀疑,可是他还是问了。   “怎么?你也梦见我一直缩头缩脑了?”戚慈开始还觉得有点好笑,她岂是这样的人,岂会是个见不得人的人。可是越是往深处想,她突然越是觉得有点恐怖,她再了解自己不过,什么情况才会让她变成这样的人……   “什么情况会让我变成这样,自然是我自己成为了一个糟糕的人……自然是我若是站出来,便会将苦心经营的名声统统败坏,还不如缩头缩脑躲藏在背后。”自然是她的身上出现了什么不可磨灭的伤害,她要永远背负着那伤害。   自古女子生存和出人头地就不容易,若是她身子真的出现什么问题,就更不容易了。   假设有风的梦是真实发生的,那么岂不是就意味着,她很有可能会遇见危及生命的危险,最后尽管没有失去生命,却也失去了许多许多东西。   戚慈的话说得不甚明白,却让有风茅塞顿开。的确,倘若是这样,他或许能明白戚慈为什么不站出来了。   从胡山先生闻名天下开始,就没有出现在人前过,意思是,她受到的伤害是很早以前……很早以前能受到什么伤害,战争!   有风突然想到了吴国和陈国即将拉开序幕的一场大战,战场就在上林郡,若是如此,位于上林郡的胡山肯定逃不开这一场战争。而且四年前多少好男儿死在了战场上,原本上林郡就缺乏兵将,而陈国显然是有备而来。   戚慈岂会那种眼看着大家去死的人,有风突然觉得他明白了什么。   上辈子,戚慈一定去了战场,并且……受了重伤。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真的肥23333   真的非常感谢安慰我的所有人,群体么么么哒一个,感谢你们,一直陪着我,一直鼓励我,我真的非常开心。写文其实本来就是一件孤独的事情,我很高兴有你们陪我。我也知道让你们担心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哈哈哈哈。   其实今天的休假……又没有成功,临时有事还是被叫去了,就是这样无理取闹。   好了,晚安么么哒,接下来我就去回评论外加发红包了,一点小心意,感谢你们的陪伴~ 第66章 六十六 终点   有风突然就愣住了, 他突然有点痛恨上辈子的自己, 他孤傲清高, 甚至是傲慢无礼的, 他有这个底气, 缺乏同理心,也不懂得关心人。他视戚慈为知己, 却从来不去了解这个知己,他在等她来了解她。   他没有等到,也错失了了解她的机会。   就像现在一样,无力。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他琢磨不透,战场之上刀剑无眼, 永远没有人会因为你弱小、你是个女子就对你手下留情, 甚至这些只会成为你被杀的理由。   弱者在战场上活不下来。   戚慈怎么受伤,何时受伤, 伤得严重与否?若是严重,会有多严重?他不知道, 一个多活了一世的人,却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我挺在意我这条小命的,能活着绝对不会去找死。”半晌后,戚慈又说道。她心里面也在琢磨,究竟她的身上会出什么事情,有风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的梦真的就单纯是个梦吗?   不一定吧。   “戚慈, 珍惜生命,生命来自不易。”有风的神情严肃极了,戚慈不是没有见过他绷着脸的样子,可是没有哪一次有这一次让她打从心里觉得认同,他慎重地样子挺可爱的,分明是在关心她,却要做出这副警告的模样。   若是换一个人,他这模样得多讨人嫌弃啊。   戚慈拿出帕子擦手,一边仔细擦一边说道:“我不知道你究竟梦见了什么?是否就是未来,是否就是命运。但是有风,我想告诉你,倘若你一味相信命运,本身就已经落入了命运之中。不要信命,命这种东西,谁也猜不透。”她的神情有些漫不经心,好像这些话就是随口一说罢了。   可是这话听在有风的耳朵里面,简直犹如当头一棒。顿时,他就被敲醒了,他重回少年时代,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变数了,如何还能指望命运不变?   尽信书不如无书,同样的,尽信命不如无命。在他害怕相信命运的那一刻起,戚慈是不是就掉进了命运之中了?   有风苦笑,拱手道:“我不如先生啊。”他第一次对着戚慈口称先生,先生这个称呼,乍听很平淡,可是其中蕴含的东西就太多了,这代表着有风彻彻底底的服气了。   也许有的人,生来就得天独厚,生来就慧极。显然有风不会再看不起戚慈了,他的心中,最后最后的一点轻视也没有了,上辈子,若是戚慈不受伤,没有难言之隐,最后这天下,他当真就这般容易得到吗?   有风突然就觉得这天下拿来也没什么意思了。   对于有风突然唤戚慈先生的事情,猴子没有一点惊讶,在他心中,戚慈原本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她早已经在猴子心中神化了。张尔倒是有些惊奇,可是不管是戚慈还是有风,他都不敢开口去询问,生怕招惹到他们。   他有求于人,自然就比人矮上一截了。他也不像有风,永远一副风光霁月,君子坦荡荡的模样,想说什么就能说什么。   他没有那个底气,活得就像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老鼠一样。只要一日他没有将素素带回来,只要一日他没有报仇,他就要这样活着,再卑微又如何,终有一天,他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有风称呼了戚慈一次先生之后,似乎就对这个称呼上瘾了,部落里面的人大多称呼她为神女大人,他也不好这样唤她,叫她戚姑娘总觉得生硬得很,唤一声先生,似乎他们两人的距离就拉近了不少。   戚慈也默认了这个称呼。   她对有风印象好了很多,他能做到的很多事情,莫说是现在的时代,纵然是现代,不也有很多人做不到吗?   小到下厨,大到承认自己不如女子,这些一桩桩一件件,其实都能看出来有风这个人的心胸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戚慈心里也在思量,一个人有着高贵的出身,与身俱来的资源,以及宽阔的心胸,识人善用,这样子的人原本离成功就很近了。   越国的探子曾经帮她打听过有风的名声,不太好。可是尽管是不太好,他在越国的地位却非常稳固,可见这人的手段不一般。   戚慈有戚慈的打算,就算是为了给她、给族人接一个善缘吧。   这和功利与否没有关系,越是相处越会觉得有风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他有很多缺点,可是也有很多优点。   不知不觉之中,马车就到了虎头崖,虎头崖的地势险峻,戚慈仔细研究过地图,那印玺在何处,其实她心中早已经有了想法。她看了一眼有风,笑着说:“不若我们就此分开,各凭本事?”这印玺是张尔亲自放的,却是在王姬的指点下放的。   为何要将地图刺在身上,皆是因为只有这样,他若是当真死了,还能留下一点印玺的线索。也许这个线索会落入公子韬的手中,可是有了线索,也就有了把柄,早晚会被人察觉。   有风定眼看着戚慈,慢慢说道:“不用如此麻烦,猜拳吧,谁赢了就是谁的。”他顿了顿,接着说,“我们不是合作伙伴吗?既然如此,这印玺落入谁的手中,都是一样的。”这话有风是出自内心的,他对印玺不是那么渴求,不过一件死物罢了,对他来说就是一件打击公子韬的用具,算不得什么。   大气。戚慈最看得上有风这一点,斤斤计较算不得什么男人,她豪爽一笑,说道:“好!算我戚慈之前小看你了,猜拳就猜拳吧。”他的话倒是一点没错,这本来就是一件用来打击公子韬的东西,早晚得用出去,谁拿着又有什么好争的。   张尔一脸目瞪口呆,他和素素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东西,在他们的眼中其实是不值一提的。他低下头,莫名觉得心中有点酸涩。   其实他宁愿素素委身公子韬,至少还能锦衣玉食的活着。为了一群将她送进虎口的亲人,为了一群……逼迫她嫁去陈国的百姓,她付出这么多,真的值得吗?   张尔何尝不知道,他躲进太谷镇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依旧这样做了。一是因为躲进太谷镇是最好的选择,二是因为他心里到底还是有怨。   没有错,他就是个没有底线的卑鄙小人。   张尔这边心绪久久不能平静,那边戚慈和有风已经分出了胜负。到底还是戚慈运气好一点,侥幸赢了,既然如此,愿赌服输,有风自然是没有怨言的。   他反而还笑了,尽管笑得有些僵硬,这没办法,谁叫他常年没什么表情呢,他笑着说:“要劳烦先生带路了。”   戚慈轻轻抬起下巴,那样子有些骄傲,挥挥手说:“跟我来吧,走走走。”   猴子将马车赶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然后留下来看着马车,这样的好东西若是任由它停着,无人看管的话,弄不好他们回来马车就不在了。   戚慈是不可能放心张尔留下来看车的,大家心知肚明,所以猴子自告奋勇说要留下来,也是为了避免大家彼此之间尴尬。   戚慈走在前面,虎头崖中间有条官道,不宽,恰好也就够一辆马车通过,四周都是高高的山。戚慈他们去的就是官道左边的那座山,这进山没有什么路,张尔也没有说话,他也是想看看戚慈是否当真就真的破解了那副地图。   这个世界上当真有这般慧极近妖的人?   戚慈随手折了根长长的树枝,击打着前面的草丛。有风没有和她并肩同行,反而落后她几步,背对着张尔。   张尔知道,其实无论是戚慈还是有风到底都是有些防范着他的,一旦他有个什么不怀好意的举动,估计今日就会命丧在这虎头崖了。这两个人,看上去不尽相同,其实都是一类人啊。   戚慈对他的警戒更随意一点,埋藏在心中,旁人都不怎么看得出来,那是一种漫不经心的防范,更容易让人放松心神,出问题。而有风显然就要直白一点,这种直白让人胆战心惊,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   张尔还想活命,自然不敢做什么。   不过话有说回来,他连戚慈都不一定打得过,就算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为了活着再见素素最后一眼,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三人一路无话走了约莫大半个时辰,走到了一处悬崖,下面是云雾缥缈深不见底的深渊,有风打量了一下四周,有些荒芜,不像是藏有东西的样子。   未必是埋在地下的,有风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地面。没有地方的土被翻过,这土一旦被翻起来,纵然是时间久远些,多少也是有迹可循的。   那莫不是埋在地下,又种了植物?有风有些好奇那印玺到底被藏在了何处了。   张尔一看戚慈走到这个悬崖,就知道最起码她地方是找对了,至于能不能找到印玺正确的藏身之地,他也很好奇。   “有风,猜一猜东西在哪里?”目的地已经到了,戚慈也松了一口气了。   这个悬崖格外荒芜,一片荒地,稀稀疏疏生长着一些草,有几丛小灌木,有棵树从悬崖边上探出头来,上悬崖的右手边长着一棵黄不拉几的小树,这就是全部的东西了。   那么,印玺会在哪里呢? 第67章 六十七 危险   印玺所在的位置,戚慈隐隐是猜出来了的, 只是她实在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脑洞实在是有些大。   她很好奇,这种藏东西的方法究竟是谁想出来的, 她总觉得就张尔这个脑子大抵是想不出来。她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印玺, 反而转身又问张尔:“这样藏东西的主意是谁想出来的?”   她这样问,那么印玺的藏身之处势必很刁钻了。   有风猜不出来, 他微微摇头,问道:“所以印玺究竟是藏在何处?”   这一眼就能看尽的巴掌大的一块地方,他不动声色地打探完, 看来看去没有一个地方像是藏着印玺的,除了……除了悬崖下面。   有风的颜色被吸引到了远方。张尔笑着摇头:“这哪里是我想得出来的主意啊,自然是、是王姬想的了。”他走的时候, 素素已经把藏东西的地方都思量了一个遍。   度过了悲伤的张尔知道, 一向那么聪明的素素, 不会不知道自己会死的, 所以说……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没有什么,比这更让张尔觉得悲哀了。   他若是公子韬, 一定会将素素捧在手心里的。   戚慈没有见过王姬, 但是她对她的初始好感其实还算高,尽管太谷镇的事情确实是让人愤恨,可是总归要怪得怪陈兵,而不是怪王姬偷走印玺。毕竟,纵然没有偷盗印玺这件事, 太谷镇的悲剧不代表就不会发生。   有的人,天良丧尽,原本就不是人可以阻止的。   戚慈往悬崖边上走去,那里有一棵小树,从悬崖下方探出头来,戚慈蹲下身去,几乎整个人都趴在了地上,她也不在意这地面有多脏,只是尽力将手伸下去摸索。   有风顿时就猜测到了东西在哪里了。张尔看见这一幕,也算是心服口服了,这人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怎么就同别人不太一样呢。   戚慈无心去顾及以及猜测他们在想什么,而是一直在用手摸那棵树。其实未知才是最可怕的,这种看不见的东西,会给人一种心理暗示,没有人知道下面会有什么。   她要得到印玺,已经走了九十九步,没有谁会愿意甘心败在这最后一步上面。   终于,她摸到了那个结。戚慈单手很努力将那根绳子往上拉,印玺原本不重,可是这个动作不是很能使上力,让人觉得吃力。好在很快,她就将东西拉上来了。   一个绸布裹着的东西,上面系着麻绳,也许是怕麻绳被风化腐蚀,这麻绳倒是挺粗的。可是尽管是这样,这应该也是管不了多久的,戚慈不动声色地捏了捏绳子,有些滑,莫不是浸了油的吧,若是如此,倒是也说得过去。   绸布打开,里面是个木盒子,盒子不大,戚慈直接就打开了,里面,放着的果真就是陈国君的印玺。   “我拿到了,有风 ,我拿到了。”戚慈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阳光而爽朗,有风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笑,拿到陈国君印玺,他原本心里没有太多感觉,可突然看见她的笑容,心里头竟是也觉得欢喜了起来。   他想,大概是因为喜悦是共通的吧。   张尔的神情有些莫名,可是一时间,两人都没有空去理会他。   戚慈心满意足地拿着印玺回去了。她没有问张尔,若是她没有来取,这捆着印玺的绳子迟早会坏,到时候这印玺就落入这万丈深渊之中了,到了那时候,又该如何呢?   猴子很耐心地等着,他心里面完全就是无条件地相信戚慈,也不觉得会出现什么事情。等到他们回来了,猴子也没有问印玺拿到手没有,直接驾车就走了。   越早回去越安全,这是毫无疑问的。   戚慈没有打算将东西带回胡山,印玺她会交给应该交给的人。马车驶回苑城,一进城,戚慈就敏感地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她和有风对视一眼,皆在心中猜测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车拐道去了“奇珍阁”,戚慈将印玺交给了掌柜,野河的长处在奇珍阁之中彻底被发挥出来了,他长袖善舞,似乎和每个人都非常能聊得来,不知不觉之中,和他交谈的人就被他套出话来了。   戚慈对他可以算得上有知遇之恩,倘若没有戚慈,他永远都是那个山里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擅长做什么,种地养家,日子一成不变。不是说这种平淡的生活不好,只是每个人的梦想和向往不一样。   就像野河,他就不是一个喜欢平静生活的人。   戚慈是一个人进的奇珍阁,奇珍阁的里面,是仓库也是一个极佳的谈话地点,她从外面绕过去,没有人看见。野河早就在仓库等着戚慈了,见她终于来了,依旧恭敬地唤了一声:“神女大人。”   “无须如此客气。”戚慈笑了笑,她看得出来野河的恭敬是发自内心的,这就很好。她不该猜忌人心,现在的人的确很信奉知遇之恩,很讲究信誉,也讲究知己情怀、风骨,“坐吧坐吧,坐下说话,站着做甚。”   一个有些逼仄的屋子,没有茶水,能有几张席子小几已经不错了。   戚慈将东西拿出来,推给野河,低垂眼睫,说道:“将这东西和信交给我们在陈国的探子,他会知道怎么做的。还有姜灵均的事情,你琢磨出来了吗?”琢磨出来姜灵均的身上究竟有什么秘密没有。   野河没有过问这东西是什么,戚慈让他转交他就转交,一点不多问。至于姜灵均,这个少年……   野河微微皱眉,组织了一下语言,回答道:“姜灵均这个人,涉世不深,对我也心存感激,平日倒是对我无话不谈,可是一提到他阿父,他就会下意识变得非常的警惕。我曾经使人去问过他阿父是做什么的,后来我发现他基本都不怎么和那个问话的人交谈了。”   这样的话,戚慈突然笑了:“这不是好事吗?我使这么大的力气将他从王都带来苑城,总不会是带他来玩的吧,我既然带他来,就是为了他身上的东西,他这般忌讳,岂不是是证明了姜父的确是留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给他了。”倘若没有利益,谁会千里之外,花费这么大的力气去救一个不认识的少年郎呢。   姜灵均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他的命运也许是很忐忑的,可是这天下这么大,过得不好的人比比皆是,凭什么被救赎的人就是姜灵均呢?戚慈认为,他早晚会懂这个道理,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好呢?   素未谋面,顶着这般大的风险,谁也不是傻子啊。   姜灵均的事情暂且先不提,野河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说,这件事情关系到了生死,他心里面也是没有底的。   “神女大人,兵役开始了。这一次的兵役和之前的不同,之前尚且可以用银钱搪塞过去,这一次恐怕不行了,现在苑城已经人人自危了。官府出了规定了,每家每户,必须出一位男丁。”意思就是除了贵族之外,谁家也别想跑的掉。   征兵,戚慈的手一抖。   难怪苑城之中的氛围和之前大大的不同了。古代生活艰辛,除了本身的生活水平不高以为,最主要的还是战争以及各种苛捐杂税还有劳役、兵役。苛捐杂税最多也就是逼得人卖儿卖女,说不定还能活着,就算是再艰难,那至少是活着啊。劳役也是,做点活怕什么,别说什么老了受罪,能不能等到老都不一定。最怕的就是兵役了,古往今来,有几个上了战场的老百姓最后能好端端活着下来的,少之又少啊。   而最怕的就是战乱时期的兵役了。   戚慈抿唇,兵役这种事情还远远不是现在的她可以想办法解决的。胡山山脚下的村子的惨案尚且还历历在目,戚慈心有余悸,突然她想起一件事。   “上次兵役我们部落似乎没有人去,这是为何?”脚下村子的男子都走空了,如何他们部落却完全没有事情。   野河没有想到戚慈不知道这件事,他转念一想,这也不算什么秘密,就算是秘密,告诉戚慈也没有关系。   他想通了这才说道:“服兵役是按户籍来的,每家每户出人,户籍是一家的就出一家的,若是分家分户的那就要分开出。我们部落没有户籍,所以一直也没有人来找我们,没有户籍也就没有路引,不过好在我们不出远门,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他顿了顿,又说,“那年征兵,六阿婆他们村子里面其实是可以不去那么多人的人,有一些年纪才到的是可以不去的,但是因为那些丧了良心的人,非要拉他们去顶替,当时部落里面商议要不我们让人去顶替了吧,那都是一群孩子啊。古往今来,就没有那么小去战场的。”   野河想到这事心里面都还有些难过,他接着说:“可是六阿婆死活都不让,她说我们若是派人顶替了,那便是一个也跑不掉,不止她们村子里的人,部落的人也是有一个就要去一个。最后她说,若是连我们也去了,那岂不是剩下的老人孩子女人统统得饿死。”他说完叹了口气,其实现在想想,到底还是不应该啊。   戚慈这才知道里面还有这些说道,她也叹气,说道:“六阿婆睿智,她说的是对的,若是当时你们站了出来,还当真是一个也跑不掉。”她顿了顿接着说,“所以其实官府是知道我们部落的存在的?只是一直没有找到理由和机会而已?”她心里面生起了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部落危矣,野河,我要先回部落,这边先拜托你了。”戚慈脸色大变,突然起身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补的昨天的更233333原谅作者君下午睡过头了,然后等会晚点还有一章,大概十二点半吧,早睡的宝宝们可以明天来看,么么哒,然后通知通知,号外号外,懒惰的作者君明天要双更啦,夸我夸我~ 第68章 六十八 兵役   战争早晚会来,可是等到真的来了的那一刻, 戚慈觉得她还是有些茫然, 她坐在马车里,没有发现自己的神情是空茫茫的。她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 尽管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 也做了准备,可是她心里还是没有底。   她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姑娘, 有点急智,可是战争这种事情,她从没有见过。   有风倒是敏锐地发现戚慈不对劲, 她一上马车就说要回胡山,太匆忙了,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 脸上的异样太明显了。有风还是第一次见到戚慈神色不安的样子。   那种不安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戚慈的判断了。   而有风却并不知道要如何劝慰安抚, 他没有劝慰过任何人, 对他来说, 这种意志不坚定的人在他身边就是个祸害,可是换成戚慈, 他不由自主有点担心她是不是遇见什么大麻烦了。   这种想安慰却不知从何下手, 想触碰却不敢伸手的情感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有风抿紧了唇,没有说话。   好在戚慈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让猴子转道去买了些干粮,然后再回胡山。   她为什么如此慌张,因为现在除了镇上, 何处的男丁最多,自然是她们部落里面了。四处的村子里面几乎已经没有男丁了,有的估计现在几乎已经是命根子的存在了,再要是硬要给人弄去了,说不定就真的要将人逼上绝路了。   镇上的那些个有点小钱的人不一定逃得过了,可是总是有人会想要钻漏子,这是难免的。而且这一次的兵役,应该不是不准拿钱顶替那么简单,还有更深的东西,也许野河还没有打探到。   而事实是真的不出戚慈所料,这次征兵是因为太谷镇的事情彻底瞒不住了,并且它周遭的镇子几乎也全部被陈兵占领。这一次,陈兵不再躲躲藏藏,而是直接露出了獠牙。他们不要俘虏,直接全部斩杀,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王都那边的军队之中更多的是贵族子弟,自然不可能派遣过来送死。苑城戍边的军队兵将不够,于是才大规模征兵。这一次,不允许任何人用钱收买,除非能找到自愿顶替的,否则说什么都是白搭。   有奴隶的人家就好办了,奴隶去就是了,可是更多的是没有奴隶的人家,这个年月也不是谁家都能买得起奴隶的,有的人家能雇些仆人已经是家境很好的了。   譬如胡山镇的掌柜,周二,他现在就极为苦恼。服兵役的文书已经下达到了胡山镇了,今年的兵役要求极为严格,几乎是不允许推脱的了。他和儿子,总是要有个人去的,可是谁都知道,这就是九死一生的事情。   四年前,去了那么多人,最后几乎就没有人回来,能回来的不是缺胳膊就是断腿的,回来也是个拖累。   若是儿子去,那他周家的根就断了,若是他去,他一把年纪了,这不显然就是去送死吗?更何况,周二是做生意的,耳目自然要比旁人灵通那么一些,听闻边疆那边,已经开战了。   死了好多人。   更具体的他不可能打听得到,可是他知道死了很多了,这就足够了。他自己不想死,也不能让儿子去送死,自从文书出来了,奴隶市场的奴隶都涨价了,关键是现在有钱也买不着了,因为大头早就被戚慈买走了,后来陆陆续续胡山的人和有钱人家又买了些,剩下的要不是老弱妇孺,要不就是身体不成的男子,身体不好代服兵役人家是不会要的。   周二焦头烂额之际,想到了胡山,对了,那里那么多的山民,这不是最好的替死鬼吗?好啊,真是好啊。他一拍大腿笑了,怪就怪他们做事情太绝了,将奴隶都采买走了,活该去顶替。   那些山民没有户籍,周二何尝不知道,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征兵的差役很快就到了周二家中,准备先登记,看看这家人决定让谁去服兵役。   周二迎上去,二话不说先给塞了些银钱,那差役也习惯了,先给接下再说,至于其他的,到时候再说,想逃兵役那是没有商量的。   “周掌柜,你家是谁去啊?”果然,这差役不好说话,开门见山问道。   当然周二给钱也不是为了想收买这差役让他们都不去,这是不可能的。这差役若是胆敢这样做,估计是饭碗不保。他要做的就是将胡山的事情告诉他,让他宽限一下时间,先不要登记自家。   “是这样的,官爷,小的想问问,这若是我知道有个地方有不少的青壮年,这些青壮年还不用服兵役,这我家的事情……”他点头哈腰的,姿态摆得很卑微。   那差役一下子就震惊了,这还有地方的人不用服差役,他看了一眼周二,心道这人莫不是为了逃兵役唬他的吧,不过转念一想,这人还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周二这人他知道,欺软怕硬,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唬他,于是他赖洋洋问道:“你说的是何处的人啊。”   这让周二怎敢贸然回答,于是他讨好地笑了笑,说道:“这……这我家这……”意思不言而喻了,总要答应了他家的事情,他才会说的。否则万一不认账了,他岂不是就亏大了啊。   “周掌柜……这种事情是上边交代下来的事情,我怎敢冒着这般大的风险帮你呢?且不说你说的事情是真是假,纵然是真的,我也得请教一下上面的人才是啊。”这差役板着一张脸说教道。   周二低头哈腰,连连说:“是是是,是这个理,官爷说的有理,十分有理。”   见他服软了,这差役才露出一个笑容来,勉为其难道:“这样吧,我暂且就先不登记你家的情况了,你先将事情与我说清楚,我回去禀告上去,再说这事儿。”   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周二心里面也清楚,他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他知道,纵然是他不说那群山民的事情,早晚也会有人要说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说的那个人不能是他呢?   胡山的事情,周二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那群人厉害得很,就住在胡山。他想了又想,又叮嘱了一下那差役,千万不要说是他泄露的消息。   那差役知道胡山的消息之后,露出一脸欣喜的笑容。这年月,四处征兵,这差役家中是不用出人去服兵役,可这穷人还有三五个亲戚呢,他家也是有好些个亲戚的,总不能瞧着这些亲戚去死吧。   据他所知,上面的那些个头头们也很是为家中亲戚的事情烦心呢。   也是他的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差役离去之后,也没有去接下来的人家登记,转身就用最快的速度回衙门去了。   周二有些焦急,却也知道这种事情焦急不得。   唯有等待。   胡山之上,采买回来的奴隶们都非常认真的开垦荒地,非常认真的种植各种食物。在胡山的生活是他们想象不到的好,这里的人都非常淳朴善良,似乎也没有当真将他们当做卑微的奴隶,他们与其说是奴隶,不若说是帮工更合适。   在这里,顿顿能吃饱,有砖瓦房住着,还有比这更好的生活吗?让他们离去也不会离去的。   戚慈和大山他们采买回来的奴隶,也不是全部出自太谷镇附近的镇子,也有家中实在揭不开锅自卖自身的,也有被主子卖出来的。大多数都是吃了不少苦头的,在牙行的人手里,保证每天不死就好,吃是肯定吃不饱的。   再加上大山弄了个奖励机制和连坐机制。十人一组,做的好的一组,就能加餐吃肉,不好的就取消晚食,有那懒惰的早就群起而攻之了。   镇子里面的事情,显然大山是最先知道的,他敏锐地发现也许这把火会烧到部落里面来。   他去寻大巫,大巫正在炼药,见是大山来了,他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来,问道:“大山来了啊,快坐。”他嘴里说着话,可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   大山跪坐着,面上一脸严肃,他脊背挺直,一脸的坚毅,看着大巫说道:“大巫,战争要起了。”   大巫的手一抖,水便放多了,这一炉子药丸就废了。他脸上的笑意绷不住了,拿水瓶的手有些颤抖,问道:“何出此言?”   “镇子里面贴出了服兵役的文书了,这次的兵役特别严,这把火,可能会烧到族里面来啊。”大山这个时候才想明白,戚慈为何执意要族人们训练,她恐怕是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了。   大抵是为了不引起恐慌,没有说出来。   大巫一听文书都已经贴出来了,便心知这事是板上钉钉了。上一次的惨剧尚且还在眼前,这么快又要征兵了,大巫叹了口气。   “纵然是……烧到我们这里来,又能如何呢。”   而在胡山镇中,那衙役的上峰一听这种好事,立马拍手,带人亲自去一趟胡山,瞧瞧那山里究竟有多少壮劳力,瞧瞧可以顶替多少名额。 第69章 六十九 选择   猴子心里明白恐怕是胡山那边出了什么大事了,否则戚慈不可能像是不要命一样的要往回赶。   胡山对他来说, 意义更是重大。   有风也猜到胡山那边恐怕是出大事了, 也不阻止猴子这种疯狂赶车的行为,甚至还帮忙一同驾车。   与此同时, 苑城那边,野河用最快的速度将戚慈给的印玺和信随着进货的商队传了出去,同时商队也带来消息, 太谷镇惨案以及周边镇子沦陷。   野河收到消息心里一咯噔,难怪城里风雨欲来。   太谷镇是临近陈国的最后一个镇子, 从太谷镇过来, 往苑城走还有很多个镇子,然后过了虎头崖, 就是苑城了。可以这么说, 虎头崖是苑城最后的一道屏障,当年也是在虎头崖, 陈兵未能入境, 现如今, 又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了。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虎头崖一破,苑城便会落入陈国之手, 而苑城城破,上林郡也就是陈国的掌中之物了。   而现在,离这一步还远吗?   戚慈尚且还在路上,纵然是飞也是飞不回去的。而那镇长已经带着衙役们出了胡山镇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胡山走去了, 有人通风报信,可是木已成舟,就算是有再多的办法也阻止不了他们去胡山。   谁都想为家中的亲戚们争夺那一线生机。   没有人想死啊。   大山收到了飞来的鸽子,知道他们这一次恐怕是躲不过去了。戚慈还没有回来,大山也有些焦躁不安。   “大山,静下心来。”大巫收捡着桌上的药材,不再炼药,心不静,炼出来的药也不会有多好。   “大巫,神女大人尚且未归,此事我们该如何做才好?”不知不觉之中,他们对戚慈的依赖已经超乎想象了。纵然是戚慈离去了,她也将之后的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只是这次兵役的事情的确是超乎想象。   所以戚慈什么后招都没有留下,大山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办法。   “大山,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们以前遇见这么多事情不也过来了吗?”他微微一笑,可是内心并没有那么平静。   哪里有那么多的顺其自然,很多时候那不过是因为一种无可奈何罢了。那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山脚下了,六阿婆慢慢吞吞地走了出来。   她认识这群人,当年也是他们,硬要将村里的孩子们拉去当兵,后来全部死在了战场上。你问六阿婆恨不恨,她不是圣人,自然是恨的,而且是恨入骨髓。   兵役,是大家都要服的,这是规矩,遵守规矩无可厚非。可是规定的也是每家每户只要一个人去就可以了,而他们呢,因为没钱没势,就活该成为别人的替死鬼吗?   这一次,这些人来又想让部落里面的人变成替死鬼吗?   六阿婆走出来,她的眼中满满都是阴鸷。她的声音原本就有些嘶哑,站在一旁,形同鬼魅,说道:“你们要做什么?”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这群人一跳,等到转身一看是个老婆子,心里面的胆怯也少了许多了。   “你知道怎么上山吗?”一个衙役开口问道,他先前来过这个村子,觉得六阿婆有点眼熟,于是随口就问道。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们怎么上山?”六阿婆阴深深一笑,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说了一句,“你们早晚好有报应的。”   六阿婆要走,原本有人想要去拦住她,可是最后被拦下来了。这老婆子看上去就奇奇怪怪的,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还是少招惹是非,若是惹到了什么不该惹的人,就麻烦了。   “这……这我们该怎么办好啊。”有人就问了。这胡山里面纵然是当地的猎户也不敢随便进去,深山老林,最是有讲究的。   那上峰一笑,看向边上的村子,说道:“怎么办?留些人先住着,我不信他们不下山了,若是当真不下山,日后看见胡山的人统统就当做逃窜的流民处理了。”逃窜的流民怎么处理,当然是关进大牢,最后一般就是去做苦役了,苦役和一般的劳役不同,苦役几乎是又去无回的。最后都是死在了做苦役的地方。   这一招不可谓不狠。   很快,这个消息就被有心人传遍了,不但周遭的镇子上的人知道了,连六阿婆他们都知道了。   留下来了十个衙役,剩下的人还得做事呢,兵役这事儿马虎不得。能抽调十个人出来已经是极限了。六阿婆知道了这个消息,自然就将消息传给了大巫,大巫直接就召开了会议,将这事儿开诚公布了。现在那十个人就在村子里面住着呢,搅合得村子里面原本平静的生活一团糟。   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啊。   “要不我们使人去和那些衙役说一说吧,这我们都没有户籍,怎么就要我们服兵役啦。”有人提议道,这话说得实在天真极了,大巫这才觉得族人的心智们因为避世,显得太单纯了一些。   他的眼中有些担忧,这样的他们怎么可能玩得过山外面的那些人。   如果是戚慈在,一定就会说,在绝对的武力之下,所有的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戚慈最看重的就是族人的一片赤诚之心,从复杂的生活环境到一个完全淳朴善良的生活环境,戚慈最有发言权。   当然,赤忱不是傻,有时候,他们是显得有些傻乎乎的了。   “愚昧!人家现在就是抓着我们没有户籍的小辫子呢,放话只要我们下山,就把我们当做流民处理了。”大巫怒其不争,他还是第一次露出这般失望的表情来。   阿溪原本是没有资格在这种场合说话的,可是其余人被大巫这么一说,都有些惧怕了,都不说话了,她只得站出来说道:“那群人显然是做了准备,来势汹汹。他们的目的是什么?首先这就是我们要弄明白的事情。然后再说其余的。”   “目的不就是想要我们服兵役嘛,服兵役就是了。但是他们得给我弄个户籍才行。”一日没有户籍,他们就一日会被威胁。戚慈走后,日以继日的训练之下,天赐也懂事了许多,整个人变化极大。   大山看着天赐,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然后说道:“岂会是单纯服兵役这么简单。若是这般简单,那服兵役又有何难?国难当头,大家需要团结一致,所谓倾巢之下岂有完卵。上林郡完了,我们岂能安安稳稳生活在胡山!”   “大山叔说得多,如果是正常的服兵役,该去!”大山的话阿溪是第一个响应的,纵然她的阿兄狗子也许会去,可是她也没有逃避,“但是他们目的一定不单纯。”   现在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为了大义,还是为了自己。   双方胶着了起来,胡山这边死活不下山,衙役这边不敢自己上山,害怕出事,于是谁也奈何不了谁。在这场胶着对战之中,戚慈他们已经赶到了胡山镇。   有风说:“我们去寻个地方梳洗整理一下仪态吧,这样子回去,会让他们担忧的。”这话说得没错,他们四个几乎是日以继日地赶路,自然不太整洁。戚慈都没有想到,出身权贵的有风能陪着他们吃这种苦头。   换一个人,就算是一般的小贵族恐怕都不愿意。戚慈想起她之前见过的燕家少主,生活比她一个姑娘家还讲究,处处精致华丽,一处都不能敷衍。   不知道战乱来的那一刻,这些人会变成什么样子。戚慈在心里面微微叹气,被有风这么一说,她真的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   他们将马车赶到一家客栈,才一下马车就听见路人在谈论胡山。   一人说:“那些官老爷这么多年没有管过胡山那群人的事情,怎么现在想起来了?就为了征兵,这也……”   另一个人撇撇嘴,不屑道:“什么为了征兵啊。你知道的,胡山那群山民没有户籍,到时候服兵役的时候填谁的名字不都可以吗?横竖这人已经进去了,想出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那人心道,这可真是好手段啊。   “原来如此……我就说呢。”听的那人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听说那胡山先生也在胡山上,我们镇长家的儿子还是多亏了他的那方子才好的呢,怎么就做得出这样忘恩负义的事情来啊。”   “你还管其他人呢,这次兵役,有去无回,谁想去啊。你有这闲工夫担心那些个有钱有权的人啊,还不如担心你自己呢。”   戚慈就站在一边,听着。这种事情,连街上的路人说起来都头头是道,可想而知闹得有多大了,几乎就是扯到明面上来了。   这番话,有风也听见了,心里明白戚慈赶回来是要做什么了。他叹气,这场战役几乎都是用命去填,从情分上来说,胡山的人不去才是最好的,他相信戚慈也能想到办法让他们不去。   可是从国家大义来说,这一趟又非去不可。   有风看着戚慈的眼神很微妙,他知道她是个很护短的人,他也很好奇她究竟会如何选择。   大义和小家,舍谁?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解释一下“路引”,这个其实是明朝才有的,相当于身份证,所谓的出门必需品。在战国的时候,用的其实是户籍凭证,没有的话也是不能出远门的,客舍都不会让你住。但是户籍凭证这个词显得不那么书面,所以我用了路引,但是,敲黑板,战国是没有路引这个词的2333333   今天作者君去参加了同学会了,所以回来的有一点晚,就先更新一章,二更明天补上,么么哒,晚安,爱你们~ 第70章 七十 户籍   不管戚慈选择了什么, 有风都可以理解她。   戚慈没有说话,也没有人敢说话。直到猴子咬唇犹豫了许久, 才开口问道:“神女大人, 是不是战争要开始了?”问这句的时候, 他的心都在颤抖。   “是。”戚慈点点头,言简意赅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她心里面也有点混乱,因为她现在不知道族人是怎么想这件事, 大家希望是一个怎么样的结局。   可是就戚慈来说, 她是希望他们去的,但是绝对不是希望他们去送死。这里面很多事情一时半会没办法处理, 需要一点一点理顺。   “我……我们也要去吗?”猴子又问道, 他们从来没有人去服过兵役, 但是他心里清楚兵役代表着什么, 六阿婆村里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呢。   所以大家都会死吗?他有些茫然,突然不知道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以前就想在山上安居乐业,种田买卖东西, 到了年纪了就娶个媳妇, 然后再大些就生养几个孩子。   好像这辈子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就过了,也挺……猴子还真不能违心说出挺不错这个词来。事实上,这种生活对猴子来说反而是一种束缚,就像最开始他渴望着下山见见世面, 现在的他渴望去外面见见世面。   他想知道这个天下是什么样子的。   自己亲眼见到的和从别人口中听到的那是不一样的。偶尔戚慈会将外面那瑰丽的世界,可是那是她知道的,不是他知道的。   他想着, 自己有一天也要走遍这天下,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可是他还是很想做到,然而战争打乱了他的步伐。   戚慈没有直接回答猴子的这个问题,她转身问猴子:“你想去吗?”她多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猴子,猴子的眼神从茫然到恍惚再到犹豫最后化作一片清明。   “我想去。”猴子笑了,“我若是不去,何人护住胡山。”   戚慈笑了,她拍了拍手,说道:“好,我没有白白教你们一场。”她曾经说过,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吴国不存,上林郡不存,胡山岂会存在?部落又岂会存在?   又谈何安居乐业,谈何自由平等。在国难和性命安危之前,什么都是空话,所有都是苍白无力的。   戚慈这一笑,有风就知道她心里面选择了什么。   胡山这事儿不小,他们没有多停留就转身驾驶马车回胡山,很快就到了村子口了,戚慈说:“你驾车回去吧,我和猴子、张尔先回山了。”   有风也不挽留,他知道她面上虽然不显可是心里面其实很是焦急。   有风接过缰绳,深深地看了一眼戚慈,说道:“此行,望你一切顺利。”希望她能够得偿所愿,一切顺利才是。说完这话,有风再也没有回头。   戚慈他们走上山。   天是蓝的,路旁的草嫩绿嫩绿的,甚至有那开花较早的隐隐已经冒出了一点点花苞来了。空气之中带着泥土和青草的香气,沁人心脾,脚下的土地是那么的结实,踩在这地上多日漂泊的心都安稳了,再没有比回家更好的事情了。   尽管前路未知,可是回家就是最美好的事情了。   等到了部落口了,戚慈心里的焦躁已经全部散去了,不管事情如何发展,也不管对方有什么阴谋诡计,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之一切都要看大家的意愿。   去固然好,不去,她也不怪谁。   部落之中灯火通明,他们已经好些日子没有派人下山了,总不能一直这样吧。是,部落上面的确什么都不缺,可是这不代表永远都不缺啊。他们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以后好好的下一趟山还要躲躲藏藏的,也不成啊。   这若是谁被官府的抓住了,难不成他们还去劫狱不成。   部落连夜开会,大巫想这事情是拖不得了。   必须要解决了啊,不然他们还真成流民了。他们一族从逃难来到这胡山就一直躲藏在这深山之中,最初为了在这里生存下来,他们死了多少人啊,为什么不去办理户籍,大巫必须承认,老祖宗们是为了逃避各种苛捐杂税已经服役。   再加上那时候混乱得很,也没有人来管这些。后来社会没有那么乱了,那些个当官的也难得来管胡山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都觉得他们是蛮横无礼的,万一出什么事就不好了。一个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横竖那税收又不是给自己的。   没人来查,那就更好了。   而最近这事,其实大巫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是这场战役有去无回,二是这一次不允许任何逃逸的行为,那么总有些家中有钱却没权的需要一些替死鬼。   在胡山这边,其实是不常用奴隶的,奴隶买卖也不怎么发达。很多人都觉得奴隶没有家中从小调/教长大的家仆来得可靠。可是这年月,家仆是不能顶替服役,而奴隶才可以。   偏生现在市场上能买到的奴隶估计也不多了,大头基本都被他们买完了。这事情真的是一环扣一环。有时候真的是命运推着人前进,大巫叹气,却知道这也怪不着谁。   他们不可能永远呆在这深山老林之中,总要下山总要去改变。   “大家都说说吧,都是怎么想的。”大巫开口说道,话落半晌,才热闹了起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也听不清楚都说了些什么。   大巫也不管,就任由大家说着。   那十三位长老也没有说话,就听着周遭的族人们说呢。   有的人说:“我觉得还是不应该去,要死多少人啊,这有去无回的,还是不去了吧。”   “可是大山哥之前说得也对,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不然山下那群人首先就不会放过我们的。”   “是啊,是这个道理啊,可是我们这样去一点保障都没有啊,这,这样也不成吧。”   这边讨论得热火朝天,突然就窜出来一个高昂的声音,喊道:“神女大人回来了!”   戚慈回来了,戚慈终于回来了。   一时间,谁也不说话了。戚慈的衣衫有些褴褛,头发就随意被扎在了一起,看得出来她一路着急赶路,没有在意这些外貌。可是纵然是这样狼狈,却依然丝毫掩盖不住她浑身的风华。   在火光之下,她的五官美得惊人。   那是一种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美,不是单纯的外貌,是一种骨子里面的坚毅和淡然,不知不觉之中,她已经成为部落的主心骨,有戚慈在的部落才是一个完整的部落。   “我回来了,大巫,大山,阿溪……我回来了。”她缓缓走上去,最后跪坐在台上,问道,“你们可否商议出了结果?”   这话一下子打破了凝固的氛围,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神女大人回来咯”,一下子整个人群之中都开始此起彼伏的喊叫声,“神女大人回来了!”   连大巫都笑着低声说道:“你总算是回来了。一切可否顺利平安?”大巫的眼中满是慈爱,就像是一个普通的长辈一样。   戚慈这才觉得鼻头微酸,她笑着说:“您放心,再顺利不过了。”这一路走去,一点阻碍都没有遇见,的确是顺利无比。只是出门在外,总是不如家中便捷愉快,总是有些这不好那不好的小缺陷,这些便不说给大巫听了,没得让他担心。   “大巫,族人们是个什么想法,究竟想不想去服兵役。若是不想,我也有办法,只是户籍的问题现在风口浪尖的确有些麻烦,这个风头恐怕要避一避。”戚慈问道,问完端起桌子的茶水一饮而尽,她一路赶回来,还未有来得及喝上一口茶水。   这事情不好办,可也只是相对来说,对戚慈来说,没什么不好办的。景翘和她好歹是商业合作伙伴,她和族人若是出了什么问题,她的生意岂能不受影响?   话又再说回来,景翘若是办不到这事儿,还有有风呢。这人不也是她的合作对象吗?想要谋夺陈国,总不能空手套白狼吧,好歹也是要给一点甜头的。   就算这些都不成,将胡山镇的镇长给绑了就是了。   方法有许多,殊途同归罢了,关键还是要看族人是怎么选择的。若是她强迫他们去,到时候大家心里面也会有怨言的。   家国大义,轻飘飘的四个人,其实重于千斤啊。明知道会死,却将亲人送去,能做到的人又有几个?大家都是普通人,圣人之所以是圣人,还不是因为稀少。   这世界上最可笑的四个字就是感同身受了。每个人都不一样,怎么可能真的有人做到完完全全的感同身受,对于别人的不幸,也不过是唏嘘几句。   哪里有什么感同身受。   所以戚慈不强迫他们选择,也不灌输任何的大道理给他们。事关自己的生命、将来,让他们自己去选择。   “我希望你们自己好好想想愿不愿意去,不要听任何人的其他话,也不要想到部落想到天下,就想想自己愿不愿意,然后告诉我们。”戚慈就跪坐在高台上,她的声音不大,却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面,一时间,每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不听其他人怎么说,不考虑所有的外在因素,问问自己内心自己是怎么想的。   有人闭上了眼睛,有人抿唇,有的人扒拉着头发。   然而这个选择其实没有那么不好选,大山石第一个笑着开口说的人,他说:“我选择去,我很认真,也思考得非常清楚。”   “我也想好了,我也去。”有一就有二,很快就陆陆续续又有人说了。   “是,我也去。”   “不就是服兵役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看我去战场杀对面个丢盔弃甲!”有人甚至已经燃起了斗志了。   戚慈笑了,她知道,她的族人绝对不会是一群懦弱的胆小鬼。这里的每一人都是英雄,戚慈也绝不会让他们不明不白地死在战场上的。   当然也有人思索了许久,还是表明自己不想去的。倘若是死在了战场上,家中老小便再无人照料了。这样的,戚慈也表示理解。   还有人就是纯粹觉得自己不适合战场。   最后大约有六十个人同意去,这样的人数足矣,让戚慈惊讶的是,天赐竟然也说要去,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至于还有闹着要去的阿溪她们,戚慈肯定是不予考虑了。倒不是她看不起阿溪她们,也不是舍不得,是现在没有女子进军队的先河。   她也没办法将她们弄进去。   “我们去服兵役,为的是保家卫国,而不是为了成全有些人的阴谋诡计。我们去参军,就要堂堂正正的去,用我们自己的名字去,没有谁可以让我们做那个替死鬼。”戚慈起身,神情严肃,她心里面清楚那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但是很抱歉,是谁的责任就要谁来承担。   胡山的人,一辈子都要堂堂正正做人。   第二日,戚慈换上一身裤装,将头发高高竖起,整个人英姿飒爽,看上去俊俏极了。她走在前面,后面跟着昨日说愿意服兵役的六十人,浩浩荡荡地下山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胡山的衙门,对面要玩阴谋诡计,她戚慈不奉陪,有些事情还是拿到明面上来说更好。   他们还没有走到下面的村庄,就看见有个穿着衙役衣裳的人飞快窜进去了,估计一会儿就要带着人去通风报信了。   戚慈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人,两列并行,每个人都站得笔直,走路的步伐一致,还未有进军队却已经非常像一个军人了。有风站在树下,他没有同戚慈打招呼,眼神之中有些深幽,这一行人,有点意思。   “这还当真是她的风格,芒,你说是吗?”他问着身旁的巫芒。   巫芒没有说话,他很好奇戚慈的族人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   那衙役紧赶慢赶终于赶在戚慈的前边进了衙门,他来不及通报,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进去了,进去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喊道:“不好了,大人,那胡山上的……那群山民下来了,正往这儿来呢,不得了了。”   镇长姓王,他听完一点反应也没有,心道来就来吧,这算是对方认输了啊,果然这胳膊就是扭不过大腿啊。看来流民那一套处置办法到底是把人吓着了。   哈哈,这好啊。   “来就来了,瞧瞧你和慌张的样子。来来来,为了展现出咱们的风度,去外面瞧瞧去。”他得去看看,究竟来了多少替死鬼啊。   这里面可运作的东西太多了,弄不好这一次的事情做得好,改明他就升职了呢。   王镇长站在衙门前面,不一会儿就后悔了。当他看见这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一个个气势了得的时候,他心中就是一咯噔,觉得这次恐怕是下了步臭棋了。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满脸的笑意变成了面无表情。   这事情不好解决,对面显然就是来势汹汹。在王镇长面上端着,心里面暗自揣测对方来做什么的时候,戚慈已经露出了一个笑脸了。   在外面岂不是正好,省得她还要想办法将这王镇长给弄出来,胡山的事情还是当着所有百姓的面说清楚才好。   眼见为真,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胡山是出了人服兵役的,这样子才没有人继续算计了,这算计来算计,也不怕将自己算计进去。   “这位就是王镇长了吧,幸会幸会,感谢您百忙之中还要来处理我们胡山的事情。”戚慈微微一笑,竟是一点也没有要进衙门的意思,就在这外面当街交谈了起来。   周围的百姓一看有热闹瞧,一个个的自发地围了过来。   等到王镇长心知不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戚慈又说道:“我们都是一群山民,这不懂礼数也不识礼节,还望王镇长多担待。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服兵役这件事情,国难当头,我们都是吴国的百姓,这种大事岂能逃避呢?”   戚慈看着王镇长额头上沁出了一层汗,继续不动声色,慷慨激昂地说道:“我们胡山人不多,也都是些不懂事的,可是大义我们还是知道的。我后面的这些,都是这一次我们决定应该服兵役的人,为了服兵役,我们决定将户籍都上了,先前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可不能躲避!”她顿了顿,笑着说,“王镇长,您说是吧。”   她这一笑,意味深长。   王镇长差点腿一软,就要跪坐在地上了。这女子厉害啊,三言两语就将他所有的退路全部堵死了,她恐怕心里面也是有数的。   “是是是,果真是深明大义,这样,我们进来将户籍办上可好?”王镇长不知不觉之中,语气已经放得极为温和了,甚至还带着一丝妥协。   “这倒是不用了,我们胡山之上,还有好些老弱妇孺呢,一同下山有些不方便,不若派个衙役上去记录一下吧。”上了胡山,就是他们的地盘,该怎么写,去了的人自然会懂的。   王镇长一抹头上的汗水,心一横,看了看后面那六十个年轻汉子,心一横就同意了。   这已经由不得他了。   他的目光放在了戚慈身上,这姑娘是个人物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绝对肥啊23333   最近作者君都打不开,不知道宝宝们打得开吗?我都是阶段性的,一会儿可以一会儿不可以,心累~   最后感谢收藏作者君专栏和新文的乖宝宝们啦~没有收藏的,快动一动你们可爱的小手啦~晚安安,爱你们~ 第71章 七十一 开战   戚慈将部落的事情放在了明面上来了, 她光明正大,磊落极了。这就衬得先前那些算计的人心里阴暗, 越发不是个东西。   很多时候, 要知道背地里面使些阴招的人往往是因为有些事情不能放在明面上面来讲, 这种情况之下,在自己站得住脚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给使阴招的人留面子, 有什么就放在明面上来扳扯清楚。   胡山的事情, 戚慈直接釜底抽薪,三个字就解决了—上户籍。她先是道歉说大家是一群不懂礼数的山民, 不知道应该上户籍, 你身为镇长宽宏大量, 未必还要同我们这一群没有见识的计较吗?那不能吧。   然后才说我们想服兵役, 想光明正大保家卫国,这你能说不对吗?不能啊。就连三岁小儿都知道这服兵役是依照户籍来的,我们要服兵役, 所以要上户籍, 这很好理解吧。   这可是为国为民的大好事,王镇长敢说一句不吗?他只要敢,这镇长就甭想安稳当下去。   王镇长几乎是咬碎了牙齿,却还要活血吞, 还得笑盈盈地派人去胡山登记户籍。他甩手去了后院,王镇长的夫人出身小门小户,娘家就她阿弟一个男丁, 阿父年纪大了,早已经过了服役的年纪了。这若是她阿弟去了,岂不是她娘家就要断根了。   “老爷,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镇长夫人急得不得了,王镇长喝了一盏茶水之后,放下茶杯。   “此事休要再提,那胡山之上有些人才,我瞧着不好惹。你还在这里哭哭啼啼地作甚,还不快回你娘家使人多多教导你那不成材的阿弟,别说我这做姐夫的不关照他,府上手头功夫好的衙役你随便使唤去教导他,我绝对不多话。”王镇长原本就觉得自己头痛,一看见那哭哭啼啼的妇人,只觉得头更痛了。   “老爷……我那弟弟可是我家的独苗苗啊……”这战场之上,刀枪无眼,这、这就是有去无回啊,那她们家岂不是成了绝户了啊。   王镇长一拍桌子,吼道:“独苗苗怎么了,这么一闹,就是家中只有一个男子,也要服兵役!”他吼完,想想到底是为他生儿育女结发多年的老妻,语气多少温和了一些,“你要知道,若是再徇私枉法、想着偷梁换柱,我的官位就不保了。你当胡山真的是一群无知山民?哪有那般健壮那般规矩的山民啊,你且等着瞧,这群山民恐怕要一飞冲天了。你啊,赶紧使人去给你阿弟结一门亲事吧,就选那好生养的,莫要讲究这讲究那了,这传承血脉比什么都重要。哪怕是个姑娘,到时候也可以招婿不是。”   他这一番长篇大论下来,直接将王夫人说懵了,立刻再也不多说什么,赶紧就要回娘家去张罗了。   王镇长摇摇头,耳边总算是清静了。   周二也没有想到他机关算尽,最后就得到这样一个结果。衙役逼上门来,就堵在门前询问他们家谁去服兵役。   周峰刚好送完货回来,他一瞧,根本就没有犹豫说道:“我去。”他阿父年纪大了,吃不了这份苦头,他还年轻,可以的。   周二一听,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立马就说道:“我去,你去算怎么一回事。”周峰是独子啊,他们老周家最后的一根独苗苗,去了战场,他们周家就断根了啊。   绝对不能让他去。   周峰向来是个听话的人,可是这一次,他决定做一个不听话的人。纵然是说他不孝也好,说他固执也罢,他不能让自己阿父去战场上。   九死一生,他阿父是去送死啊。   “你们到底谁去,赶紧的,莫要妨碍公务。”这衙役原本就不是多好的脾气,自然不耐烦了,于是呵斥道。   “我去。”周峰第一个开口道,神态坚决。他拿了些银钱偷偷塞到这衙役手中,衙役满意了,点点头。   “周峰是吧,那就你去吧。”   周二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衙役走后,木已成舟,再也回天无力了。   “阿父,我还年轻,我手脚健全,跑得又快。若是真的有什么,我就是逃命也比您快一些,我去兴许还能活下来,而您去就真的是去送死啊。我堂堂男儿,岂能要我亲父为我送死。”他生而为人,自然是要堂堂正正做个人,若是贪生怕死,苟且偷生,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你……你……唉……”周二跌坐在地上,再也说不出话来。他机关算尽,还不是为了自己的独子能生活得好好的,现在倒好,现在倒好。   他若是不想着算计胡山的那群山民,事情也就不会闹到现在不可开交的地步。上次衙役来周峰不在的时候,他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名字登记上,不想着算计那么多,现在也不会这样。   现在好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衙役跟着大山上了山,这蜿蜒的山路走上去需要万分小心,衙役深怕掉下去,心中更是庆幸当时没有上山去找这群人的麻烦,否则若是自己掉下去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戚慈却没有回山,她去找了景翘。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景翘的确是孤零零来到这苑城,可是若说在这苑城她暗地里一点势力都没有,戚慈是不相信的。   连燕少主都那般恭敬地称呼景翘一句景少主,戚慈就知道景翘没有那么简单。   她要去同她再谈一笔买卖。她的族人,可以保家卫国而死,却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要死就死得其所。   他们不是去送死的,戚慈也不会允许他们去送死。   一般征召的新兵会在集合清点完毕之后十来日左右才送去真正的军营,在军营训练起码半年才会上前线。而这一次,估计是陈国给的压力真的很大,集合清点完毕之后一日也未有停留,直接就被送去了军营里。   从登记户籍到他们去军营,不过十来日的时间。胡山上面少了六十人,好像一下子就变得冷清不少,大家说话都恍惚了许多,很多时候都会脱口而出那已经离去的人的名字。   戚慈在屋子里面写写画画,她希望边疆的压力能够小一点,自然要将计划完善到最佳程度,不能出一点纰漏,否则有太多的人要给她的失误陪葬了。   阿溪悄悄看着戚慈,不想打扰她,戚慈却放下了笔,转身问道:“阿溪,你有什么事情吗?”   阿溪扯了扯衣角,不管她在外面是一副怎样的凶残模样,在戚慈面前,她永远像个不懂事的小姑娘。   她说:“我昨夜听见阿月婶婶哭了。”戚慈想了想,阿月的儿子去当兵去了,想来是难过了。   戚慈摸了摸阿溪的脑袋,说道:“那阿溪可不可以帮我多安慰一下阿月婶婶呢?”她笑着说,语气温柔。   阿溪点点头,同意了这个做法。   很快,戚慈就给部落之中的姑娘婶子找到了事情做,她弄来了好几架织布机,他们上了户籍,自然也就要交税了,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随心所欲了。但是同样的,他们现在也可以抬头挺胸地走到街上了,他们有身份,谁也不怕了。   一时间,部落之中闲下来的人都开始织布,戚慈还说谁若是能改进这织布机,便能得到一笔丰厚的奖励。   因为服兵役而带来的感伤似乎一点一点被繁忙和时间冲淡。   戚慈的院子里面整天都有来来往往的信鸽,她繁忙得不像样子,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在忙什么。有时候忙起来,她连吃饭都忘记了,还是阿溪去叫了一遍又一遍。   后来连大巫都惊动了,亲自来戚慈的院子里劝告道:“孩子,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啊,有什么事情不能缓一缓呢?”他也不知道戚慈在忙什么,但是他是真的将戚慈当做族里的后辈,当做一个孩子在看。   有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将全族的压力都放在戚慈一个人的身上,却没有想过戚慈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姑娘。   这个年纪的姑娘,没有哪一个过成戚慈这样的。   他眼睛一酸,心里升起一股愧疚。戚慈这样的姑娘,若是没有他们的拖累,现在不知道过得会有多好。他人老了,心却跟明镜似的,山脚下住着的那位,身份一等一的尊贵,戚慈若是跟他走了,要什么得不到。   纵然是这天下,也会捧到她眼前。她明明可以走更平坦的道理,却偏生选了一条崎岖布满荆棘的。   是他对不起这个孩子。   戚慈停笔一笑,说道:“大巫,我没关系的。”说完继续奋笔疾书。   在公子渠身边的布置只差最后一步了,万万不能出错。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公子渠这边不安稳了,那么其余几人还想安稳,岂不是痴人说梦。   戚慈将最后一只信鸽放出去,她笑着看着这只信鸽飞远。   而与此同时,陈国和吴国的大战正式拉开序幕,全面爆发。消息以太谷镇附近为中心,传播到了苑城,然后扩散开来,很快整个上林郡都知道了,然后从上林郡走商人的嘴里,开始传遍吴国。   而吴国王宫之中,仍旧是一派靡靡之像。   战争,是真的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场战争是慈慈的原始资本积累23333   今天的作者君好像没有什么好说的,晚安咯各位大宝贝儿,么么哒~ 第72章 七十二 祥瑞   陈国大军压境, 这一次, 吴国不会这么轻易退步,因为这一退,就是整个上林郡没有了, 一退就是将上林郡百姓的生命拱手相让了。   不敢退, 也不能退。   朝中的事情, 景翘是最清楚的。她告诉戚慈,这一次对战的将军姓苏,苏将军这个人非常正直,关键是他出身苑城, 所以他纵然是死也会守住苑城的。   一个正直的将军, 也不会将才征兆的新兵丢去前线送死的。   景翘动用了景家留下的人脉, 将胡山的人安排在了一起, 至此, 戚慈算是彻底放下心来。战场刀剑无眼,她不可能保证一个人也不死, 但是她说过, 绝对不让他们死得不明不白。   纵然是死,也要死得其所。   戚慈一直提着一口气,她的布局的确完美,每一处每一个细节甚至连公子渠的不同反应, 她都有着不同的应对方案。她曾日日夜夜反复推导她的布局。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天赋异禀,人心原本就不太好推测,她咬着牙, 熬红了眼睛。   但愿他们能好好将按照计划来。   一日成功的消息没有传来,她一日放不下心来。   郑城,公子渠府邸之中,他明天上还是继续醉生梦死,可暗地里是发了恨要夺回属于自己的王位了。他就说,这天下合该是他的,他是君父的第一子,原本就同后面的不一样。   君父也曾极其宠爱他的,怎么可能说厌弃就厌弃了。这一定是收到了小人的蒙蔽,而那个小人是谁,不言而喻。他记说君父怎么会走得那般急,葬礼也极快的办了,这里面还很是有些猫腻呢,天知道君父是怎么死的。   公子韬,好一个公子韬。   天池道人劝公子渠:“你还需继续面上醉生梦死,你若是面上上进,公子韬势必不会放过您的。并且伪星这个消息,早晚地放出去,但是千万千万不能暴露出你是帝星的消息,否则……公子危矣。”   公子渠就算是脑子再不好使,也知道天池道人说得在理,于是点头应承了。   一个习惯了花天酒地的人,认真起来能有多认真,也不过就是那样子了。天池道人借口先前占卜耗费气力过甚,要修养的借口打发了公子渠,而实际上,他是在等戚慈的命令。   今天,他终于等到了。   戚慈的手中,有真的印玺,她能仿照出很多的印玺,以假乱真不在话下。她仿照出了四个,命人藏在不同的地方,然后一定要弄些“祥瑞”出来。   “祥瑞”,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这个东西,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祥瑞,大多都是人为创造出来的。   休整了许久的天池道人,又要开始占卜了。他夜观星象,又在屋子里面折腾了一晚上,灯火通明的。公子渠在外面急得不得了,这时隔许久,是不是又有什么好消息了?   “吱呀……”门一下子开了,天池道人一脸的疲惫,显然是耗费了不少心神。公子渠迎上去,这些日子他到底还是成长了一些,知道说几句好话了:“辛苦先生了。”   天池道人捋捋抚须,素来严肃的一张脸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很浅,转瞬即逝,可是公子渠还是看见了,他心里一喜,接着便听见天池道人说:“公子长大了啊。”   到底还是成长了一些。   天池道人走前面,公子渠走在他的身后,两人进了书房,外面是公子渠绝对的心腹看守着的,保证一句话也不会泄露出去。   “公子……”天池道人进了书房,步伐摇摇欲坠,一口咳出了血来,一下子将公子渠吓得心神具裂,天池道人对他来说是底牌,也是唯一属于他的亲信,他不能失去他。他亲自将人扶到了椅子上,慌里慌张去倒了一杯茶水。   “这是怎么了,先生,您不要吓唬我,对,喝茶,来喝口热茶。”公子渠将茶水端到天池道人身边去,神色慌张,六神无主。他心中隐隐有了猜测,天池道人这个样子,恐怕和他连夜占卜离不开,也和他离不开。   顿时他的心中更感动了。   这天下这般大,只有天池道人是唯一一个真心对他好的人。他公子渠何德何能,能让先生这样的大能辅佐自己啊。   “请先生受我一拜。”公子渠的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他恭敬地一拜。天池道人也坦然接受了,尽管他不清楚公子渠又脑补了一些什么,不过他多少能猜到一些。   公子渠的心思实在好猜。   可惜了,公子渠这个人注定是扶不起来的,是一艘早晚要沉没的船,这种大船,他不敢上啊。   “咳咳咳,公子,老夫终于占卜出来了,合该我们公子的命运回归正途,登上王位啊。”天池道人又咳出一口写,可是这血只是它早就放在嘴里的血包,咬破吐出来的鸡血而已。   公子渠哪里分得清什么鸡血人血的,事实是天池道人昨晚在床榻上睡得好好的,睡得可香了。   也只有公子渠能傻乎乎成这样,人家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他一听这话,顿时就激动得不得了,瞻前马后,忙着又要给天池道人倒茶,天池道人都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金尊玉贵养大的公子了,这样子实在狗腿得很,看上去就不像是位公子。   “先生您说,您是不是占卜到公子韬就要死啦。”他是伪星,早就该死了给他让位了,不知道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霸占了他的位置。   等着瞧,到时候等他登位了,有他好果子吃。   天池道人一听这话,心里面对公子渠最后一丝的期望也没有了,就他这样的吧,纵然是给他一个天下他也守不住,活脱脱的亡国之君的模样,哪里像个能成事的啊。   不过没关系,他=横竖他早就抱上了别人的大腿,管他公子渠去死呢。   他捋捋胡须,慢悠悠地说道:“不是啊,公子韬既然有本事掩盖真正的帝星,自己成为伪星,那么自然他的身边也有高人指点。老夫法力低微,暂时不知他身边的高人是谁。”   什么法力低微,若是天池道人的法力低微,那么根本就不可能看出公子韬是伪星,一定是占卜太过耗费法力了,公子渠心想。   “我占卜出来,公子您的转机来了,天降祥瑞,只有真正的帝星才能得到这个祥瑞,公子韬既然是假的,假假真真,这假的总归是比不过真的。公子,你现在出门,一路西去,看见一个身穿褐色衣袍,头戴褐色头巾的姓李的妇人,无论她说要将什么给您,您一定要收下。”他的表情非常的慎重,让人忍不住就去相信他的话。   公子渠一听,二话不说,立马就起身准备要走,转念一想,不成,这样子走了先生心里怕是会有疙瘩的。   于是他恭敬一鞠躬,说道:“渠感念先生大恩。先生可要随我一同前去?”将他一人留在这里总是不太好的。   天池道人摇摇头,微微一笑:“我非此间中人,我若是去了,此事恐怕有变啊,故而你前去就好,快去吧。”他挥挥手,神色之间有些疲惫,“我在此休息一会儿,到时候自会离去。”   公子渠此时此刻哪里还要心情管天池道人休息不休息,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去找那个姓李的妇人了,他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祥瑞。让法力高强的天池道人都变成这种模样的祥瑞。   他心道,恐怕是不得了。   公子渠急急忙忙就出府了,他一走,天池道人立马起身,行动敏捷极了,一点不像吐血的人。他在公子渠的书房之中敲敲打打,四处观看着,终于在敲打一处的时候听见了“咚咚”的声音。   他面上一喜,就是这里了。   公子渠出门,果真如同天池道人所言,一路西去,他身后的随从屁都不敢放一个,只管木愣愣地跟着走就是了。   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再走就要出城了,公子渠一点也没有犹豫。终于,在城门往前走的路边瞧见了一个身处褐衣的妇人,那妇人的面前放着一个木桶,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公子渠不顾身边人的阻止,就走了上去,问道:“你可是姓李?”   那妇人一点不怕公子渠,打量了他许久,终于笑着说:“正是姓李,我在此处等公子许久了。”   “你等我……”公子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为何要等他?这妇人认识他吗?“你等我所为何事?”   “此物赠予公子。”她指了指放在他面前的水桶,桶中有一尾游曳着的鱼,那妇人说完便离去了,不过几息之间,竟是就看不见人影了。   公子渠身后的侍从你看我我看你,都觉得这事儿神了。   唯独公子渠,亲自提着一个木桶傻笑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挺开心的,啦啦啦,一群小宝贝陪我聊天啦,开心转圈圈~   晚安啦,么么哒~ 第73章 七十三 守护   这计谋换一个人不一定奏效, 可是用在公子渠的身上,那是妥当得很。这人吧,脑子不太好使, 天池道人一直一直给他下心理暗示,再加上他良好的自我感觉,完全不怀疑这件事有诈。   这种事情,放在他其余的兄弟身上, 肯定都是会怀疑的,可唯独他不会。   这就是人的一种心理,不需要天池道人更多的引导,他自己就能完完整整地脑补出一连串的剧情来。   这等神异之事, 一定是在暗示他天命所归,早晚能夺回王位。公子韬这种小人, 纵然是偷取他的命运又如何, 还不是得乖乖把东西换回来。   公子渠亲自提着破旧的木桶,不假人手,谁也不准碰,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提着这破玩意儿晃悠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公子渠在郑城横行霸道许久, 此地的百姓多少都认识他,纷纷避开,深怕惹上麻烦。这位可是一等一不讲道理的人。   也有那才从外地来的人,经过这郑城,看见这样的景象,心中好奇又好笑, 便问道身旁的人:“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怎的这般好笑。”拿着一个木桶当成一个宝贝儿似的。   “休要胡说休要胡说,你可知道这位是谁吗?你莫不是安稳日子过久了,不想好好过日子了。”这路人的好友是郑城人,自然是知道公子渠的脾性。   整就是一个纨绔子弟。   这种无法无天,又有点小权势的人最可怕了。因为没有什么畏惧,所以根本就不用顾忌什么。可以这样说,在郑城,公子渠那就是个土皇帝,别的公子的食邑,可能还有一些大贵族,作为势力博弈,为了民心,至少面上得表露出一副宽宏大量、体恤百姓的样子来。   可是公子渠不一样,郑城偏远,没有什么贵族,他就是最大的贵族。从来到郑城开始,他就花天酒地,无法无天惯了。看上的姑娘统统虏进府里面去,看不顺眼的人,杀了了事。   直接而又粗暴。   这种人才是真的惹不起,人家连点面子情都不愿意做。   你路人从未有见过好友这般模样,好奇问道:“那位是谁?”这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让好友这般害怕。   “是谁?公子渠的大名听说过没有?”那友人冷冷一笑,说道。   公子渠,在郑城附近那是恶名远扬。   “原来是他。”路人摇摇头,不再说话了。只是心里面还是会想,怎么这公子渠就同个二傻子一样。   提着个木桶,欢天喜地那样子,跟捡了什么宝一样。   殊不知对公子渠来货,这可不就是捡了个大宝贝嘛。等他提着木桶回到府邸的时候,天池道人早就得到了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已经回到自己的房间佯装休息了。   所有人都知道公子渠有多么信赖和倚重天池道人,自然没有人敢得罪他。   可以这样说,在整个府邸上,天池道人说话可比公子渠管用多了。得罪了公子渠,若是能求得天池道人求情,那么便可平安无事;反之,若是得罪了天池道人,那么休想公子渠会饶过你。   公子渠一回到府里,第一句话就是:“先生在何处呢?”他对天池道人的依赖可见一斑了。   立马便有下人讨好回答了他这个问题。公子渠提着木桶走到天池道人的房前,恭敬称道:“先生,我已经拿回了东西,不知道先生可否为我解惑呢?”   天池道人一听这话,心道,的确差不多该回来了,谜底很简单,但是这个谜底不能由他来揭穿,一定要公子渠自己来。   否则放在有心人的眼中,这就太明显了。   有时候啊,做局就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天池道人不知道那背后的人究竟是谁,可是她的计谋环环相扣,简直就是精妙极了。她完全把持住了公子渠的脾性,他自己解出来的谜题,他一定会坚信不疑。   这样一想,天池道人只觉得那人可怕极了。在千里之外还能算计人心,岂不是鬼才乎?   “公子,此事老夫不能助您,您啊……七巧玲珑心,会明白的。”他没有开门,故意用疲倦的语气说道。公子渠一愣,便心知这事儿先生不能帮他,想来先生已是元气大伤。   他看着木桶,陷入了深思。   这破烂的一个木桶,里面有一尾鱼,这究竟是有何奥秘呢?是想告诉他什么呢?奇怪了。   戚慈选择的是最常见的一种祥瑞方式,将帛书藏于鱼腹,为什么选择这一种方式。一是因为这个最好操作,二是因为,以公子渠的智商,问题出得太难了,他估计到死都猜不出来。   这个目标单一,这样还猜不出来,那真就是活脱脱的二傻子了。   好在公子渠的脑子还不算太笨,到底是王宫里面长大的人,再没有心眼再傻再愣,那也是人精堆里面长大的。   就算是凤尾,那也比很多鸡头要强。   “你,就是你,去拿把刀来,将这鱼给我刨开。”他仔细思量许久,既然是祥瑞,那总不可能是这个破木桶吧,这木桶里面就这一尾鱼,若是说这鱼没有问题,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   被公子渠点名的人立马点头哈腰地用最快的速度去拿了把小刀过来,提过木桶,一把抓住那鱼,三下五除二就将鱼摔晕在地,然后飞快的刨开了鱼肚子。   这场面有些恶心人,公子渠很少吃鱼,更是从未见过杀鱼的场面,他的眉头微微皱起。走过去命人翻找鱼肚子,很快,就有人翻到了那帛书。   只见帛书上写着几个大字“受命于天”。再看方面,似乎是画着一副地图,这地图弯弯曲曲,有些古怪,公子渠却觉得有点眼熟。   这地图上的地方,好像是见过一般。   他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了。   不过这受命于天四个字倒是讨得了他的欢心,他是天命所归之人,可不就是受命于天吗?先生说得在理,他才是真正的帝星。   而公子韬是伪星这个言论,也在公子渠其余的兄弟周围流传的,有人信有人不信,但是不管面上是什么姿态,他们在心里都是相信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帝星。   这天下,凭什么给公子韬那小儿,他无才无德,排行最小,根本就没有道理。论长,还有公子渠,论名,尚且有公子博弈,就算是论贤能,那也轮不到他。   原本被公子韬打压的兄长们心中便有怨气,此消息一出,更是心中怒火中烧,恨不得现在就将公子韬拉下马来。   最关键的是,每个人的封地之中都出现了所谓的祥瑞,当然每个人都瞒得极好,生怕自己的兄弟知道了。   戚慈一共制造了四块假的印玺,历时二十日,她终于将每一块假的印玺都送到了该送的人手中去。   连最不如人的公子渠的手中,都有了一块印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手中的是真的,公子韬手中的是假的,于是一个个心中怀揣着莫名的信心,开始私底下接触朝中大臣,威逼利诱开始了拉帮结派。   公子韬原本是能震住他的兄长们的,可经过戚慈这么一闹,成功的将每一个人深埋在心中的野心调动了起来。   总归就是一句话,既然你都可以,那么凭什么我不可以。王位,有能者居之,天命所归之人居之。   陈国表面上风平浪静,同吴国的战争也是顺风顺水,可是只有戚慈知道,在背地里已经是惊涛骇浪了,早晚得掀起一阵大/波。   战争讲究个顺风,原本就是陈国先不要脸偷袭,掌控住了先机。吴国在已经丢失了一大片土地的情况下,又缺少粮食武器,王都那边始终没有一个准话,也没有什么支援。   苏将军心道,这恐怕是要放弃上林郡了。也是,上林郡对于吴国来说,算不得什么,对那些奢侈的高层贵族来说,上林郡真的不算什么。可是对上林郡的百姓来说,这里是故土,是……家。   这一战相当艰难,吴军退守虎头崖,企图用虎头崖的天然优势来抵御陈兵势不可挡的攻势。   最初陈兵还采取不要命的人海战术,虎头崖守卫之战艰难极了。   可是很快,苏将军就发现陈兵的进攻缓慢了起来,没有了之前一往无前的那种气势了。尽管局势仍旧不算乐观,可是相对于之前来说已经好了太多了。   虎头崖的位置太重要了,绝对不能让给陈国,否则苑城危矣,上林郡危矣,吴国危矣。   苏将军思前想后,最后痛下决定:“让新兵们上战场吧。”他已经没有其余的办法了,他们训练的时日尚且很短,现在上战场无疑于是送死。   若是可以,苏将军也不想这样。   可是这片土地,需要守护,为此,就算付出再多也是可以的,他苏望山,与他们同在!   生同生,死同死。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慈慈要上战场啦~ 第74章 七十四 赴战场   戚慈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 已经回天无力了。她是人又不是神,时光回溯这种事情她办不到。她一直在胡山上面等郑城那边的消息, 那边加班加点将消息传过来不久,她还未有来得及高兴, 又收到了景翘的书信。   信上写, 苏将军准备让新兵上前线了。   她没有多说什么,戚慈却什么都明白。景翘不好多说什么,所以她选择了一种最公正的语气知会戚慈。至于戚慈能从领悟到什么,那就是戚慈自己的事情了。   戚慈能领悟到什么?这句话背后的深意她一点就通,到了这个时候, 戚慈必须要承认这件事她又失误。   到底还是不熟悉吴国的情况, 不知道同陈国相比, 吴国的军队竟然是这般的不堪一击。甚至可以这样说,吴国的军队战斗力实在是不行。   一个军队讲究的什么, 士气, 一鼓作气,再而衰, 三而竭这个道理大家都不陌生。其实两军交战也是这样,讲究一个顺风局, 若是顺风, 那一鼓作气,简直就是势不可挡。   戚慈多么希望势不可挡的是吴国的军队,可是结果是那是对面陈国的军队。陈军势不可挡直接打到了虎头崖,最后吴军才在虎头崖绝对的地理优势之下, 同时还有戚慈的助攻,就是这样,守城也是艰难。   这里面固然有吴国王君对这场战争的不表态,没有充足的粮草和军队支援,但是也有苏将军指挥上面的失误。   戚慈一直关注着这场战争,吴军败得实在是太快了。时下双方开战,大多是约定一个时间,双方摆出一个阵势,然后开始正面拼斗,这种战争方式的确是光明正大,只要双方实力悬殊不太大,战争就会陷入一个胶着状态,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来。   而陈国狡诈,先是事先偷袭,占领了太谷镇,后面又陆续占据了太谷镇附近的镇子。这些镇子都是上林郡之中土壤最肥沃的、也最平坦的镇子之一,是产量大镇。占据了它们,粮草一时半会就不用太操心了。   陈国极少正面对战,用的手段大多都比较下作阴险,光是刺杀,苏将军都已经遇见了不下于十起了。   大多数也是偷袭,或是利用百姓作为敢死队,逼迫吴国。   苏将军这个人擅长光明正大的正面对战,陈国这种他实在应付不来,这也是吴国军队节节败退的其中一个原因。   但是在国家已经家乡有难之时,这个男人能挺身而出,戚慈也打从心底佩服崇敬他。   他有过,可是更多的是有功。   这样下去,纵然是陈国内乱,虎头崖又拥有绝对的地理优势,吴国会战败也是迟早的事情。上林郡迟早会落入陈国的手中,戚慈右手叩桌,心中有些莫名的烦躁。   她曾经答应过,大山他们绝对不会去做无谓的牺牲的。可是现在看来,苏将军的确正直,然而他也已经被逼上了绝路了。他被逼迫到要用人命来填补两军战术之间的差距,试图来守住虎头崖,守住苑城,守住上林郡。   戚慈的眼神都快将那张薄薄的纸张盯破了。   越是局势紧张越是要冷静,对方有个擅长掌控心理的高手在,苏将军的心理已经奔溃了。换句话说,就是他已经不能绝对的冷静了,在战场上,指挥的人若是都不能冷静,那么……结果一目了然了。   戚慈想,也许她应该做一个决定了。   她去寻了大巫,大巫看见她来了,长长一叹息,说都说:“你来了。”   大巫那样子,好像是知道她要来一般,戚慈知道大巫其实很是有些通鬼神的手段,她的存在原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她不奇怪大巫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   “你一定要去?不后悔?”大巫的眼神深邃,他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却最终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也了解戚慈,戚慈这个姑娘吧,什么都好,就是太倔强啊,也太不爱惜自己了。她总是将更多的温柔留个了别人,忽略了自己。   他劝不动,尽管他很想劝上几句。   “我一定要去,我若是不去,这一战便真的一点胜算也没有了。”对手不是泛泛之辈,这样倒是激起了戚慈的好胜心了。   “唉。”大巫起身,到柜子里面去拿了好些药出来,统统递给了戚慈,“你可知纵然你去,也不一定会赢啊。孩子,胜负这种事情,不是你一个人可以做到的。这不是你的责任,你不用这个样子。”他嘴里虽然这么说,可是递过来的药让戚慈知道,大巫其实心里是同意她去的。   戚慈接过药,露出一个笑容来:“大巫,一个人的确做不到,可是我并不是一个人,所有的,上林郡的百姓都同我站在一起的。谢谢您的药,我走了,大巫……我就任性这一次了。”她搜刮了一堆药,外敷的内服的,拿块布一裹,就走了。   走得洒脱极了。她怕她再不走,会难过得掉眼泪啊,那样子,就不好看了。   “你此去,谨言慎行,战场上刀剑无眼,万万要注意安全,身体是你自己的,玩笑不得。那药,若是好用,你便使信来,我再多做些,给送去。”戚慈挥挥手,表示知道了,大巫叹气,身形似乎更佝偻了一些。   他为戚慈算过一挂,此行,是她人生的一个转机。过了,便是剑指天下之命,若是过不了,重则没命轻则缺胳膊断腿。   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为她多做些药丸,为了她,也是为了那些冲在前线的将士们。   大家都不容易啊。   戚慈随便收捡了一些衣物,就下山了,她穿得很随意,头发高高束起,很是有几分英姿飒爽的意味。   除了大巫,她没有再和其余人告别了。告别太多,她就会不想离开部落了,国难当前,儿女情长也就放一放吧。戚慈走到了部落口的,转身看了看那棵大树。   她在树下给阿溪他们讲故事的身影仿佛还清晰可见,可是转眼,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她在心中微微叹气,倒吸了一口气之后,扬起一个笑容,脊背挺直,大步向前,走下山去。   她此去,也是为了守护部落,守护她的族人,守护这一群给了她最大善意的人。   正在往山下走的戚慈,尚且不知道,山下面,正有个人在等着她呢。巫芒现在越来越弄不明白有风在想些什么了。   “公子,您万金之躯,去战场合适吗?况且这是陈国和吴国之战,您是越国公子。”巫芒简直无法形容他知道有风要去战场那一瞬间的心情。   说是五雷轰顶真是一点都不过分。   就在院子里,有风趁着人都在,随口说道:“我决定去战场了,吴国和陈国的战场。”他的语气平静极了,就好像是在说,我们晚上割点肉来吃这样平静的话。   巫芒都快要被有风折腾疯了。   “芒,多说无益,战场我去定了。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他上辈子南征北战,那么多激烈的战争都打下来了,这种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呢?   巫芒咬牙切齿地说道:“公子,您再考虑考虑吧。”他心里其实知道自己是劝不动有风的,但是他就是不甘心。   “不用多劝了,芒,我早晚都是要去战场的,所以你放心吧。”有风站在路边,他隐隐约约看见了戚慈的身影。   巫芒无话可说,这早晚要去战场,那也是越国的战场。这陈国和吴国开战,和有风有什么关系。不,或许是有关系的,巫芒也看见了戚慈,他在心中叹气,红颜祸水啊。   这真是红颜祸水!   戚慈也看见了有风,有风走上去,恰好站在了戚慈的前面,戚慈眉头微微一皱,问道:“你这是?”他好端端地守在这里做什么。   “我知道虎头崖的事情了,戚姑娘,你是要去虎头崖吧,带上我吧。”和戚慈说话,有风的语气莫名好了许多,不像和巫芒说话的时候一般。巫芒在一旁隐隐听见了一些,心中更觉得郁闷了。   这戚姑娘的面相这般大气,也不像是祸国的狐狸精啊。   巫芒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根本不懂在感情里面,哪里有什么狐狸精不狐狸精的,也没有什么祸国不祸国的。有风要是真的爱一个人,纵然是那人要这天下,他也是给得起的。   “我带你去,不合适吧。”她眉头皱得更厉害了。有风若是在战场出了什么事,后果估计会更严重。   “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们不是合作者吗?再说了,那个梦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你若是不让我去,我估计我非得一直想着这事儿不可。戚姑娘,你就当日行一善了吧。”有风很少露出这种略带脆弱的神情来,所以他这一露出来,戚慈就招架不住了。   她想着,有风说得也挺对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这大好的机会我若是错过了,我就是猪!   作者因为攒假期,所以这几天特别忙,希望宝贝儿们理解一下,么么哒~ 第75章 七十五 难题   有风其实也挺了解戚慈的, 戚慈这个人吧,可是他有时候也不太明白戚慈究竟在想什么。她的责任心似乎太强了, 总是觉得她的族人们都是她肩上的责任,可是她却没有想过, 自己也还是个十五岁的姑娘。   这个年纪的姑娘, 原本是最快活的,可是戚慈总是成熟极了。有风敬佩她的同时,也觉得很悲哀。那么大的一个部落,部落的命运背负在一个姑娘的肩上,在显得戚慈有能力的同时, 也显得其余人太没有能力了。   有风明白, 肩上扛着责任是一种怎样的沉重感, 那真的是非常沉重的一件事情。他生而高贵,越国嫡长子, 在越国, 这样的身份就代表着正统代表着权威。换而言之,只要他不死, 就是下一任的越国君。   他生来就肩负着整个越国,越国的百姓就是他肩上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也许在这样的背景下, 做个吃喝玩乐的纨绔要开心得多,有风却从小自律。但是命运这东西奇妙得很,它没有善待他。陆陆续续的,他身边最亲密的两个人离去了, 他的心态一下子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有风也曾觉得越国是他的责任,在有耘死后,他却只觉得权势更加重要。   他君父的死,其实严格说来也是在他纵容之下才死的。有风是知道薄姬这个女人不是个泛泛之辈,她心眼很小,野心却很大,若是没有有风,她的儿子就是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越国这个王国,而不是等着有风继位之后,做一个闲人。老越国君为人拎不清,还有些懦弱,薄姬曾经以为她早晚能说服耳根子软的老国君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可是没有想到,老国君的耳根子的确软,可是他却懦弱到根本不敢去挑战祖宗宗法,也不敢去挑战规则,于是薄姬一怒之下,兵行险招,先杀了有风,再杀老国君。   只是没有想到,有风没有死,老国君却死了。   所以有风说薄姬是一个狠毒有余,谋略不足的女人,只是这样的人,有时候太过放任了,就不成了,容易反噬。   有风这人,经历太复杂,慢慢的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责任心了,他不再觉得越国的百姓是自己肩上的责任,心里多少也就放任了许多。征战天下,更多的是为了他自己的征服欲,他享受那个过程,征战天下的脚步未有停下来过,却不舍得画多余的时间来教化百姓,发展国家。   上辈子的有风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   这是他和戚慈最大的不同,尽管他们都聪明,但是一个为己一个为人。   他不明白,戚慈为什么要肩负这么大的责任,没有胡山这份责任,戚慈能过得更好。但是正是因为她肩负着这份责任,才让有风神魂颠倒。   戚慈和有风想去军队之中,没有说的那么容易。前线现在正是最危机的时候,不是赡养闲人的时候,根本就分不出精力来接待戚慈和有风。   偏生他们不是去玩的,戚慈去虎头崖,是当真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啊,她不甘心去做一个可有可无的闲人的。他们要去虎头崖,首先就要过景翘这一关。   戚慈到景翘家别院的时候,景翘的生活似乎根本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她正坐在院子里面吃着酥软的点心,晒着太阳。   “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啊,戚大忙人。”戚慈有多忙,她的合伙人景翘心知肚明,长时间合作相处下来,景翘对戚慈还算了解。   一个小姑娘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得了了。   “自然是有事相求。”戚慈笑着说道,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和景翘提要求她还是比较心安理得,毕竟她也从不会亏待她。   景翘坐直了身体,她虚虚看了一眼站在戚慈身后的有风,有些琢磨不透这两个人的关系。有风看上去不太像是戚慈部落里面的人啊,那戚慈怎么会这样轻易就将人带来见她?相较戚慈说的有事相求,景翘更好奇有风的身份。   戚慈注意到了景翘的眼神,她在心里摇摇头,想着景翘还是这样。这个看上去有些酷帅豪爽的姑娘,其实好奇心重得不得了。   “这位是我新收的护卫。”她大大方方地介绍了有风的身份,有风也勉强露出了一点笑意,点点头,喊了一声,“主公。”   这声主公喊得戚慈浑身一抖,斜斜看了一眼有风,心道这人莫不是犯病了吧,怎么奇奇怪怪的。她这样说是权宜之计,总不能对景翘说,这位是越国公子风吧。他估计心里也明白,可是为啥要唤她主公,这戚慈基友弄不明白了。   她弄得明白才怪了,有风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喊了一声主公。大概是……心血来潮吧,也可以称之为一种趣味。   看着戚慈神色莫名,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景翘看了看有风,再看看戚慈,心里总觉得这两个人关系不简单。她也没有再多问,心里是抓痒挠腮的,但是戚慈已经回答了她,她也不好再继续追问了。   这两个人,绝对不可能是单纯的主仆关系。   “说正事啊,阿翘,我知你在军中有关系,麻烦你帮我一个忙可好。”戚慈神色严肃,弄得景翘也端坐好了,像一个听老师发话的好学生一样。   “我军中的确有些人脉,你……你要做什么?”上一次戚慈问她这事儿,还是为了胡山那群人,现在怎么又问这个事情了。她的确有人,那个人就是苏将军,否则也不可能有权利将胡山的人分到一个营里面,甚至还保证说新兵不会马上上前线。尽管后面出了纰漏,导致大山他们处境危险,可是这种军中大事,景翘没有关系岂能知道?   她和有风可不一样,有风是嫡长子,贵公子,拥有的先天资源就是景翘和戚慈没有的。尽管是这样,有风得到这个消息也没有景翘快。   景翘顿了顿突然吼了一句:“你莫不是要去前线吧。”戚慈一听,露出了一个笑容,景翘立马又吼了一句,“你疯了吗?你知道现在虎头崖是个什么情况吗?情况紧急啊,戚慈,你不能去,太危险了。”她怎么能去战场,那里怎么能是她去的,戚慈那么柔弱的一个姑娘,怎么可以做那么危险的事情。   景翘面上的担忧做不得半分假。   她知道戚慈智谋过人,可是战场刀剑无言,不是有个好脑子就一定不会受伤的啊。   “真是因为情况紧急,所以我才要去啊。”戚慈一脸好脾气 根本没有将景翘吼她放在心上。她知道景翘是好心,她才不会计较这些呢。   戚慈这话说得,景翘一时半会还接不上来,她想着想着竟然还觉得戚慈的话说得很有道理。是啊,苏将军那里可不就差一个顶级的军师吗?戚慈这脑子,不做军师都可惜了啊。   不不不,景翘及时中断了这个想法,这想法太危险了,不能因为这样,就同意戚慈去战场,这样是不对的。   “这话虽然是这样说的可是还是不行,太危险了。戚慈,我拿你当朋友,我景翘做不出这种事来,我不知道什么大义不大义,我只知道你是我朋友,我不能伤害我的朋友。”她一番话句句真心,发自肺腑,眼神真切极了。戚慈心里有些感动,一个人不出于任何利益,单纯的好,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戚慈在现代没有多少朋友,她独来独往惯了,倒不是冷漠,是大家彼此之间都不太能完全去信任对方。人心变得复杂了许多,到底是不如现在的人纯朴。   戚慈没有回答景翘这番话,有风帮她回答了,他坚定说道:“你放心,我不会让她受伤的,一根头发都不会少。”他的眼神之中像是有整个世界,一时间让景翘有些恍惚,这个人的确不像是个奴仆。   他浑身的气势骗不了她。   景翘又转头看戚慈,戚慈面上带笑,景翘微微一叹气,她知道戚慈还是坚持要去。戚慈都这样坚持了,她再多说也没有用。   “戚慈,你这样多累啊。”她一心去想着别人,她自己呢?   “你不懂,景翘,我不累,真的。我非常开心,也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就像我也很开心和你成为挚友。”   景翘笑了,点点头,无奈极了:“好了好了我帮你就是了。苏将军和我阿父生前是挚友,他是个相当正直的人,不太好说话,可是他生平崇敬有真本事的人,无论这个有本事的人是何身份,他都能恭敬对待。戚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话里的暗示,戚慈自然明白。   于是戚慈点点头,她不怕不好说话的人,就怕遇见那种因为她身份就看不起她的人。   只要能去,苏将军最近最头疼的问题,她戚慈给他解决掉。 第76章 七十六 见面   苏将军头疼什么, 自然是头痛陈军。陈军背后指挥的人也不知道是谁,手段下作恶心得很, 原本吴国就处于劣势,守城不易。陈国的进攻速度减缓之后,却开始不断骚扰消耗着吴国的军队, 时常大半夜地来个突然袭击。   有时候白天也会流窜出来, 防不胜防。在这样的攻击之下,吴国不但损耗了不少的士兵,还不小心折损了一批粮草。   甚至又不少的军队士官还遇见了各种刺杀偷袭。   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白天黑夜不停巡逻,这样子长时间下去, 大家都受不了,这样子怎么可能打得好,这才是真的踏进了陈军的陷阱,掉进去之后休想要爬起来。苏将军焦躁不安, 他知道这样不对,可是却没有办法去改变这样的情势。   形式危机,却没有人有办法。   这个难题,戚慈也听闻了。她在脑子里过了无数次,想到了解决的办法,可是这个办法是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还要去了战场才知道。毕竟听闻的事情和自己亲眼看见的还是会有细微的不同。而在战场上, 这点细微的不同,牵扯的可能是千百人的性命,马虎不得啊。   她不应该将这样的事情作为进入军队的条件和筹码, 可是没有办法,她还是太弱小了,手里面能用到的筹码也就只有这个了。   景翘是个很干脆的人,她既然答应了戚慈这件事,便立刻给苏将军去了信,将戚慈和有风的事情说了个明白。她在心中大肆夸奖戚慈,称呼她为百年难遇的鬼才,真正的算无遗策。景翘很少这样夸奖一个人,信中语气诚恳,看得出来是真的这样觉得而不是夸大其词。   苏将军很快就收到了来自于故人之女景翘的信,他快速看完了整封信,对于景翘所提到的戚慈很是感兴趣。这世间的确有这样的人物,可是戚慈当真就是这种人了吗?苏将军拿不准,可是他已经身心疲惫,没有办法了。   纵然是个花瓶草包,也要先见一见再说,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不是,就已经很好了。   苏将军提笔给景翘回信,信中随便附上了他的信物。这就是有人推荐的好处了,因为有人推荐,才能这样极快的获得一个机会。若是没有景翘,戚慈想要一步登天的不大可能的她起码要多绕好几个弯子才能得到见苏将军的机会。   纵然是有满腔才能,那也要有机会展示啊。   他停刚刚将信放出去,立马就有人前来禀报说,陈兵又有一队小兵出没在东北方,似乎有突围的情况发生,询问是否要增援。   这根本就没有其余的选择,不增援难道看着他们去死吗,只能增援,试试看能不能捉住那批陈军。   苏将军的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不是个傻子,也不是那种毫无战斗经验的人。是,他的确不是个做将军做指挥的好苗子,因为他的心不够脏,他也的确没有这样指挥过千军万马。甚至他来这前线也不过是被人算计,在大家互相推诿都不想来的情况下,被迫而来的。当然,从他内心来说,他是愿意的。   他也是苑城人啊。   可是这和能力却没有关系,他没有能力,做一个好将军。   这是他之过错。   苏将军内心的悲痛,没有一个人知道。可是新兵营里面,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上战场了,理论上来说,他们这才训练多久,上战场不合理,一时间有些人心惶惶。他们来这里,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同胡山的人一样,是出于一种民族大义,更多的人是因为不得不来,是因为服兵役而强迫来的。   大多数人心里面,其实还是有怨气的,被迫服兵役这个过程对他们来说并不美好,甚至可以说是不情愿的。   现在一听要上前线了,很多人就想到了四年前那场战争。去了那么多人,最后回来的没有几个,回来的人当中好手好脚的那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是断手断脚,从此生活不能自理的。他们回来,带回来一点点银钱,成了家中的拖累。   据这些人说,他们去前线,当时就是用生命去填补双方战斗力的差异。相当于是将他们一群新兵当做了炮灰。   没有人管死活的那种,侥幸活下来的人那真的就是单纯的运气好。   他们也会和当年那群人一样,被上层当做炮灰,当做牺牲品。谣言开始在新兵营蔓延,每一个人心里面都慌张得很,再没有人愿意好好训练,也再没有人听话。不知是谁开的头,新兵营的骚乱开始了。   新兵营管训练的总教头见这事儿安抚不下去了,他便提溜了几个闹腾得厉害的人出来,杀一儆百,他原本以为这样这群新兵总该学乖了吧,可是这事情一出,不但没有将人安抚下来,反而是闹得更厉害了。   甚至有人脱下了军袍,将其丢在了地上,没有一点军人的风骨和傲骨。这件事情,大山他们没有参与,因为没有参与所以被孤立了起来。   也有人觉得大山他们这样是对的,索性也不跟着闹。可是纵然是这样,他们这群稍微理智一点的人对上一群已经快疯魔的人,也不过就是沧海一栗,不值一提。   这是前线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后方就先混乱起来了。苏将军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有些心寒。他知道自己提出将他们送去前线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可是他不是完全让他们去送死的。他们在新兵营里面,其实能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的,不如去战场,能学到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自己的东西。   若是真的送他们去死,苏将军自己心里也过不去。他的确不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因为他不够狠。他原本想的是,将新兵老兵混合一下送去前线,这样能保证能用的人多一些。他真的不是要完全他们去死,可是这些战略上面的布置,他不能对这些人说。   他们闹腾得让他心寒。   这种情况之下,就显得大山他们这群人很突出了。苏将军到底还是记住了大山他们,对新兵营,也采取的是安抚的方式。排人安抚他们,说是暂时不会送他们去前线,稍安勿躁好好训练,到时候保家卫国。可是却没能安抚得下来,这事儿仍然有人在搅风搅雨。   苏将军已经弄得焦头烂额了。   戚慈和有风来到虎头崖的时候 这事情还在闹,前线也是一片混战。苏将军也是实在没有了办法,一听有人拿着信物来找他,立马就迎出去了我,死马当做活马医,他也难得管戚慈是不是个草包花瓶了,是不是一试便知。   那万一不是呢?他太需要一个智慧型的人才了,在营帐之中,只会动手的大老粗实在是太多了我,一个个的都没有脑子。   包括他也是,根本就处理不来这些事情。   戚慈没有可以打扮成男子模样,她若是真心想要伪装成少年模样,依照她目前的年纪还是可以做到以假乱真的。可是她没有,这就代表了她想要用真实的自己建功立业,也想告诉所有人,不要看不起女人。   她穿着很中性,暗色的袍子,高高束起的马尾,她像个少年一样,有着洒脱的一面,也像个姑娘一般,有着秀气的一面。苏将军看见戚慈的时候,也是一愣,他不会认为有风是景翘说的那个护卫,也不认为戚慈是,因为怎么看起来,这两个人谁也不像个护卫。同样的,他也不认为这两个人谁是景翘说得那个非同一般的人。   这两个人,怎么都怪里怪气的。   但是这点面上涵养苏将军还是有,他好歹也混迹官场多年,尽管一直没混出个样子来,好歹这点逢场做戏还是有的。将人带进营帐之后,他才问道:“这,敢问你们哪一位是戚慈?”戚慈这个名字,瞧着有些柔美,苏将军转念一想,觉得有可能是那个矮个子有些柔弱的那个。   矮个子戚慈尚且还不知道苏将军在心里面给她贴了个矮个子的标签,她笑了笑,回答道:“正是在下,苏将军安好。”   一听戚慈应声了,苏将军这才光明正大的开始打量戚慈,这一打量就不得了了,他越看越觉得戚慈不对劲。   仔细一看,嗨,这可不就是个姑娘嘛,原来不是她生得矮小瘦弱是人家原本就是个小姑娘呢。   这景翘办得都是个什么事儿啊。   这时候景翘坐在院子里面,一手拿了个点心,一边吃这边说:“想来戚慈他们也该到了,不知道苏叔叔瞧见她会不会吓一跳啊,哈哈哈哈。”   景翘还不知道,她的苏叔叔差点没被吓坏了。这看上去弱弱小小的姑娘就是她说的智谋超群的人?   这靠谱么? 第77章 七十七 整顿   苏望山到现在也没有弄懂, 他怎么就鬼迷心窍同意让戚慈先处理新兵营的事情。也许是事情实在是太凑巧, 恰好她来了没有多久, 就有人通报新兵营又发生了暴动。他哪里敢将前线的事情就这样交给戚慈啊。   且不说她究竟靠谱不,就她这弱不胜衣的样子,就让苏将军犹豫。他从不以貌取人, 可是戚慈这样子, 不像是个能吃苦的。她的双手, 细腻白嫩,一看就是没有吃过一点苦头的人。他也弄不明白戚慈为什么要来前线,还能说服景翘给她引荐。   景翘那丫头,苏望山也略微有些了解。她出身豪富,家中原本是顶尖的大贵族,她是好友金尊玉贵养大的姑娘, 是景家少主, 唯一的继承人了。她的脾性绝对没有面上表现出来得那般和善, 事实上,她是个相当傲气的姑娘。   在王都之中, 就是那些公子王姬她也没有几个看得上眼的。倒是有个看得上眼的,不过现在已经香消玉殒了。   她肯为戚慈写那么长的引荐信,信里面还不停得夸赞戚慈, 这两人的关系可见一斑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 苏望山高看戚慈一眼,若是新兵营的事情,她当真可以解决, 那么他就给她这个机会。他不是不知道现在局势已经到了什么地步了,可是这不是他疾病乱投医的理由,越是这样,越不能随便找个人,他强迫自己冷静。   “新兵营的事情,你们也听见了。这事情之前因为总教头处理失误,现在越演越烈,不太好办。你若是能将这事情解决得让我满意了,我就承认景翘说的话,也欢迎你成为我的军师。”苏望山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眼不错地看着戚慈,戚慈的眼中一丝一毫的胆怯都没有,平静无波,好像他讲的是一件小事一般。   有点意思,这个小姑娘。   戚慈落落大方说道:“苏将军希望我能将这事处理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她面上带笑,一点也不怕苏望山,弄得这事情一点不像是苏望山考核她,竟然好像是苏望山有求于她一般。   有风一眼不错地看着前方戚慈的背影,她瘦弱的身形,摇晃着的发尾,没有一处不撩人心神。她真的是个相当有魅力的姑娘,有风见过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比得上她。   “我自然是希望你能解决到最好。”苏望山一下子来了兴趣,她不但有解决的办法,听那话的意思,竟是还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戚慈看着苏望山,这个人长得不算好看,年纪也不小了,身为将军,穿得很是一般,她知道他有些轻视他,却不像有的人一样,一见她是女子,便直接就拒绝了。他还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就已经很好了。   “我有上中下三策,不知道苏将军可愿意听。”戚慈一句话,将营帐之中所有人的好奇心都提了起来。大家都知道,新兵营的事情,不太好解决,不是没有试图解决过,而是解决不了。   苏将军说:“愿闻其详。”   戚慈走动了几步,站在营帐中间,她的眼神凛冽:“这下策,便是芦萉加大棒。事情能闹这么大,除了要他们去前线,担忧自己的性命之外,更多的,恐怕是有心人在里面推动吧。”戚慈的芦萉加大棒的原理,一时间周围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可有风在心里一琢磨,多少觉得通透了。   他明白戚慈的下策是什么了,果真是鬼才。   有风明白了,可是周围的人都不明白,有的人还一脸茫然皱眉。这芦萉不是吃的嘛,大棒和它有什么关系。不过说到有心人,大家都心知肚明。   戚慈继续说:“这下策,且看你们心狠不狠了。将那些祸头子提拉出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杀了。他们闹腾的原因,不就是不想死吗?现在闹腾比不闹腾死得更快,谁还会闹,谁还敢闹。杀了他们之后,再实行安抚政策,告诉他们听话就可以好好的,这场闹剧也就没了。”她说得平静极了。   周围的人有的缩缩脖子,有的吞咽了几口唾沫。   果然是最毒妇人心,惹不起惹不起。   “此为下策,苏将军以为如何?”戚慈问道。   直接杀了,苏望山也觉得这实在是有点过了,但是这个办法的确相当有效,极快能镇压下去。他犹豫犹豫,然后还是笑着说:“戚姑娘,你还是说一说其余两计吧。”都是他的同胞乡亲,他还是狠不下心来杀了他们,若不是当真没办法,他也不会现在送他们去前线。   有风在心中嗤笑一声,这苏望山不堪为将,他太过妇人之仁,周边软肋频出,容易被敌人抓住机会。他是个好人,却不是个好将领。   戚慈却和有风认为的不太一样,正是因为他狠不下心,所以戚慈才愿意继续说接下来的计谋。若是苏望山当真能狠下心来,她还未必敢用他。   她要的不是一个好将领,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有人情味的下属。   上林郡,早晚是她的,既然吴国君不打算要了,那她就接手了。   “中策是,告诉他们,不上战场便是逃兵,逃兵是什么下场,大家同位吴国百姓,都知道的。再告诉他们,杀陈兵一人,奖百钱,有了这个,想必很多家境不如何的都会愿意上前线吧。”这个手段就要温和许多了,这个方法不错,连苏望山面上都露出了些许笑意,但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来奖励。   戚慈似乎也看出来了,接着说道:“奖励也可以换成其余的东西。”   可是无论换成什么,他们都没有,穷得粮草都快没有了,哪里还有钱弄什么奖励。这奖励了新兵营的,老兵岂能不奖励?这方法虽好,却无可奈何啊。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颇有些尴尬。最后还是苏将军出面说了一句:“这……军中无横财,体谅体谅吧。”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苏望山已经看出来了,戚慈绝对不是个好看的花瓶。   相反,她是个厉害人物。   事情到此,他已经比较服气了。看看周围一片目瞪口呆傻不拉几的下属,他安慰自己,至少已经证明了这姑娘的脑子比他们所有人都好用。   “而上策,上策我希望你们所有人配合。”戚慈笑得一脸高深莫测。   上中下三策,戚慈原本就打算用上策,其余两个计谋不够是抛出来试一试这些人的,结果,她还比较满意。   戚慈带着有风,跟着一个小将往新兵营走,那小将方才也在营帐之中对戚慈的崇敬之心那简直就是宛如江流之水,绵延不绝。   可是他也不敢和戚慈搭话。   到了新兵营,那小将带着戚慈和总教头交接了一番,总教头冷着一张脸,皮笑肉不笑道:“军师大人?呵,请吧,希望您能好好地回来。”他这个样子,让戚慈微微皱眉,这个样子的人,怎么可能能调/教出什么好的士兵。   难怪新兵营一片混乱。   戚慈的眼神微暗,带着有风走了进去。   训练场上面,大多数人都懒洋洋地站着,喧嚣极了。这架势,不太像是在训练,更像是堆积在一起谈笑。   没有一点兵营的样子戚慈的面上冷若冰霜。而营地之中,唯一站得端正的就是大山他们了。猴子就站在大山的后面,他眼神好,一眼就看见了戚慈,激动地说道:“大山哥大山哥,你看那是不是神女大人。”神女大人怎么来了,猴子咧嘴一笑,突然觉得自己有了主心骨。   他们也不是不怕死啊。   可是……看见了她,总觉得就算要死,也没关系。死之前也得拉几个陈兵陪葬!   猴子看见了,大山自然也看见了,他心里面一咯噔,这新兵营现在混乱得很,她来这里,不安全。   大山眉头皱起,觉得这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神女大人来了,势必就是要整顿这新兵营,而新兵营现在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在里面。   他护住自己的族人们尚且不易,神女大人为什么来淌这趟浑水。   戚慈并不知道大山不同意她来这里,她带着有风走上台子。很多嬉笑打闹的人也看见了戚慈,她尽管打扮中性,可要看出她是个姑娘却也容易。   一个女人,出现在兵营,有人面上露出了□□的笑容来。   很多人开始对着戚慈指指点点,说些污言秽语。有风眉头紧皱,心里气得几欲吐血,若是可以他现在恨不得抽剑了结了这些人。   他不知道戚慈是否听见了那些话,她的步伐没有一丝停顿,脊背依旧挺直。   也许是没有听见,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戚慈真的没有听见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理解作者君的小可爱们,爱你们,笔芯~ 第78章 七十八 箭   那些人就差指着她的鼻子骂了, 她怎么可能没有听见。不过是忍一时风平浪静罢了,可是殊不知大海表面上的风平浪静下面,是惊涛骇浪。   戚慈不怒反笑, 让周围的人似乎更放肆了一些。   但是很快,这群人就笑不出来了。   何谓上策,攻心为上。但是对付这样一群垃圾, 她想,最开始设想的手段也许还是太温和了一些,有时候啊, 暴力是通往成功最快的方式。   先前戚慈就曾说过,抓出那些个祸头子来,一了百了, 到现在她仍旧是这样想的。戚慈的脊背停止,穿起人群,走到了台子上面。   她从不是个好性的姑娘。   戚慈站在台子上面, 扫视着下面的人。开始的时候, 下面议论声不断,间或还有几声谈笑声,看得出来没人将戚慈当回事,尽管很多人都想到她出现在这里不同寻常。但是渐渐的,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因为戚慈站在那里的样子有些莫名,也或许是大山他们站得笔直的样子有些奇怪。   议论声渐渐少了,有人开始看向戚慈。   其实这不过就是人的好奇心和盲从心理罢了。戚慈扫视了一眼这群人, 其实新兵营里面的人不算多,送去前线纵然是送死,其实也撑不了几天。戚慈是见识过大学军训的,这里的人,还没有大学军训的人加起来多呢。   台子上面有个小几,上面放着一个扩音器,戚慈走过去拿起来,自我介绍道:“我姓戚,从今天开始,就是这个军营的军师。”她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军师不军师的,军师是个什么东西。   戚慈接下来的话就帮他们解惑了,“你们不用管那么多,只需要知道,接下来,你们不再是总教头负责,而是我负责就可以了。”   一个女人,管他们,有人这就不服气了,这凭什么?但是戚慈不会给他们这个闹腾的机会了,她根本不管下面的小骚动,接着自顾自吩咐道:“现在,所有人围着校场跑步十圈,最末的一百人,取消晚食。”她冷酷得就像一个铁血的帝王,连站在她身后的有风都悚然一惊。十圈,这个校场……可不小啊。   若是真要说,可比现代大学操场还要大上那么一点,毕竟小了,对练就施展不开了。这样的大小,十圈跑下来,可想而知。   先前有人尝到了反抗带来的甜头,现在自然也想继续了。里面便有人开始嚷嚷了,声音像个破铜锣一样,声量还不小。   那样子还流里流气的,拽得跟个啥似的,吼着:“这是戚军师的下马威吗?跑十圈不成啊,这要出人命的啊,要不戚军师你先来十圈给我们看看,不过你这小身板,哈哈哈哈,受的住吗?”这言语这种的鄙薄和恶意,简直是迎面而来。   要她先跑,好大的脸。   戚慈没有理会那人,也没有厉害下面的骚动,她转身,看了一眼有风,说道:“将东西给我吧。”她出来,怎么可能一点依仗都不带。只是进这里,她不好将东西大喇喇放在身上,可是身为她护卫的有风,带点武器不过分吧。   有风笑着将弩递给了戚慈,他早就知道戚慈才不会那么简简单单就空着手过来。   戚慈不用弓,她用弓会比较费力气,可是弩就好许多了。戚慈的准头很好,她随手抬起弩,下面的人没一个反应过来了。谁也没见过戚慈手里面那个大家伙,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箭离弦,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向着方才那个说话的人射去。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有些弱不经风的小姑娘,会是这样的烈性子,这若是被一箭射中,估计非死即伤,后果不堪设想。没有人敢乱动,当然也没有空给他们乱动,就害怕乱动下场会更惨。   这一箭最后正中那说话之人束起的发髻,从发髻中间穿过,这样的准头,已经堪称得一句厉害了。那人群之中,传来一阵腥臭味,站在那人身旁的人纷纷掩鼻,再没有一个人敢多说一句话。   所有人心里面都明白,戚慈没有那么好的性子,下一次,这箭可能就不是插在发髻之中,而是插进咽喉、心脏,插进所有致命点了。   没有人是不怕死的。   大山带头开始围着校场跑起来,后面的人自发跟了上去,没有人敢随便说话了。戚慈拿着弩,在台上来回踱步,那样子就像个巡视产业的地主老财。下面的新兵蛋子们屏气凝神,一个个乖得跟猫儿私的。   “厉害厉害,戚姑娘一出手,果然非同凡响。”有风实在是被戚慈那一箭惊艳到了。那一箭,射中的位置刚刚好,在威慑人心的同时,又不至于伤人姓名,若是伤及性命,恐怕会引起更大的反弹,可是在恐吓之下,这些人自然就乖巧多了。   和未知的死亡相比,跑步算得了什么。   跑步时候,总是有那么几个人累得想偷懒的,可一看在台上巡视的戚慈,吓得浑身一激灵,继续不情不愿地跑起来。尽管心里面直骂娘,可是面上嘴里还真是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这简直就是暴力统治,那什么戚军师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怪物!   训练有跑步吗?   十圈跑下来,这群人大多数都有些受不住。戚慈板着一张脸宣布最后一百名没有晚饭吃,先前还有人以为她只是说着玩玩,没有想到是动了真格了,有心想要闹腾,可一想着她那箭,闹腾的心思又被压回去了。   这戚军师和之前的总教头可不太一样,那一位是瞧着厉害可实际上压不住场子,色厉内荏不足为惧。而这一位,瞧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娇小漂亮的,实际上却是个说一不二杀人不眨眼的货色。   这种狠角色惹不起还是先安分些吧。   “明早卯时,我希望所有人能站好在这里等着我。”戚慈没有其余的吩咐,留下这么一句话就带着有风走了。   剩下一群跑步跑得要死不活的人,拖着疲惫的身子自己回去休息去了。这一晚,再没有人有多余的精力来动什么歪心思了,大家一个个都累得跟狗似的,哪里还有那多余的功夫来想这些啊。   所以很多时候,作天作地那都是闲的。   第二日,戚慈倒是起了个大早,有风还是亦步亦趋地跟着她,让人无奈却又不好多说。   你一说他,他就笑着说:“贴身护卫嘛。”他对外的身份是她的贴身护卫,不跟着她跟着谁呢?到现在,戚慈才知道自己中了这人的招了,她倒是也不怎么生气,只是有些无奈。   “你若是把对我这心思用去谋划其他,何愁你的大事不成?”这将功夫花在她这里,能得什么好,横竖她不可能做他的谋士,也不可能帮他去打天下,弄不好,之后再相见,大家就成了敌人了。   戚慈有时候会想,这个人到底看中她什么。   “谋划其他?不需要。”他若是要谋划,也只谋划她。   有风这个人,素日冷着一张脸,戚慈算是看见他好脸色最多的一个人了,他温柔起来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魅力。   难怪那么多姑娘喜欢对外人冷酷对自己温柔的男孩,实在是这样子的独一无二的温柔,有点诱人啊。   集合轻点完人数之后,戚慈发现少了几个人,那几个人的名字,全都是之前就在戚慈这里上了号的人,正是那几个刺头。戚慈的表情有些微妙,这是当真爬不起来呢,还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呢?   新兵被分成了一个一个的小队,一个队中一百人,恰好这六个刺头都在第五小队,其余的队伍人员都齐全了。   “很好,除第五小队以外,其余的人活动身体后绕校场跑步十圈!”她这话一说,其余的都乖乖听话了。   第五小队里面,有人高兴有人不安。   高兴的眼皮子浅觉得自己不用跑步了,心里还挺感激那几个人的。不安的完全是因为戚慈看上去就不像那种好说话的人,这事恐怕不能善了了。   在他们跑到第五圈的时候,那六个人终于来了。   戚慈一直站在小队前面等着他们呢,她倒是要看看这几个人准备用个什么理由来解释他们迟到。   约莫只见那六人,衣衫不整,发髻凌乱,有人还打着哈欠,一副才睡醒的样子。   打头那个,叫作王明安,家中经商的,头脑比较灵活,是个油滑的性子,他走过来,看着戚慈嬉皮笑脸的,说道:“对不住了啊,戚……军师,我们往常训练从没有起这么早过,实在是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这番话里面几分真几分假只有说话的人自己心里面清楚。   她不会去追究这番话的真假。   “我知道了,归队吧。”戚慈没有说其他的话,甚至脸上连怀疑的神色都没有。王明安一笑,给了他身后的兄弟一个眼色。   似乎她也很好对付嘛。   看见这一幕的戚慈露出了一个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射箭这个问题,小宝贝们咱们不深究啊23333   说来旅游真的是个放松身心,安抚情绪的好东西,宝宝们,晚安安,希望大家都能每天开开心心哟~ 第79章 七十九 心动   这有的人啊, 就是不长记性,这离昨日她发威过去才多久啊, 这就有人撞枪口上了。戚慈想着, 莫不是她这张脸看上去一点威信都没有吗?哎呀,她小姑娘时候的脸, 就是稚嫩了一些。   戚慈一脸高深莫测的笑,让第五小队的很多人都心里悚然一惊, 总觉得有些不妙。先前还欢天喜地, 在心中暗喜的人一时间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戚慈那笑容太迷了。   “你们六个,站好了。”戚慈巡视了一遍第五小队, 这小队的人在戚慈省视的目光之下,一个个不由自主地将挺胸抬头,生怕戚慈又挑刺了。   事实上哪里还需要戚慈挑刺啊, 王明安他们迟到这件事就够大家喝一壶的了。   戚慈隐而不发。   “现在, 你们也去跑步吧。”戚慈发话了, 便有人带头跑了起来, 这下子王明安等人就更不将戚慈看在眼中了。昨日想来是那人的确说得过分了些, 才惹得小姑娘震怒。   跑步的时候, 王明安和跑在他身后的狐朋狗友孙泉说道 :“你瞧见没有, 那就是个小姑娘, 昨日估计也是气狠了,你瞧我们今日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吗?”戚慈的年纪和长相,到底还是让人看轻了。   孙泉小声说道:“王兄, 我总觉得这事不太对劲啊。”那戚军事的笑,实在有些渗人啊。   他吞了吞口水,远远看着戚军师和她的护卫正在说着什么。   孙泉的话,王明安没有放在心上,这跑步原本就累人,王明安打小又被家中养得有些娇贵,哪里受得住这些,跑着跑着就再没有心思说话了。   这年月,其实有见识的贵族教养家中的儿郎反而会更加严加管教一些,他们深知这些儿郎才是家族的未来。而那些商户人家或是一些小贵族就不一定了,家中有些地位和钱财就不知一二了,将家中子弟养得娇贵得很,简直就是当姑娘家家的养,一个个都是在街上吆五喝六的纨绔子弟。   王明安以前在当地,那也是个出名的。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了。戚慈正在和有风聊天,她也不监视这些人跑步,偷奸耍滑的迟早要露出尾巴。   她现在不怕他们犯事,就怕他们不犯事。   “你就这样放过那几个人了?”有风一边瞧着那些跑步跑得要死不活的人,一边问道。要他说啊,这批新兵的身体其实还真不怎么好,就这么一点距离,一个个像是要了老命一般。   在这些人的衬托之下,大山他们就显得格外得出众了。   大山他们属于第八小队的,小队之中的人大多是胡山附近镇子和村落的人,其中就有周二的儿子周峰。周峰这人脑子不太灵活,不是个油滑的人,他心中对大山他们充满的内疚,他若是知道自己阿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就是以死相逼也是不让的,实在是太昧良心了。   他的赤诚倒是让大山他们接纳了他,横竖大家都在一个队伍里面,闹得太僵也不好。   这些日子来,这第八小队在大山的运作之下,倒是比别的小队更加安稳,很少有人闹事,素日里该怎么样训练就怎么样训练。大山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不是好惹的,人都是欺软怕硬的,自然也没有人敢来招惹他们。   毕竟他们不招惹其他人就已经很好了。   戚慈看着一圈圈跑步的大山、猴子他们,露出了一个笑容,不是那种高深莫测吓人的,而是真心实意的。她看了一眼有风,随口说道:“放过他们……有风,军营就要有军营的规矩,他们以前就是太没有规矩了,一个个才得意忘形,是时候提点提点了。”说完她扭头,冲有风灿烂一笑,“我的护卫大人,麻烦你去帮我找根鞭子吧。”   戚慈的笑太热烈了,让有风的心错跳了一拍。   “鞭子……鞭子,好好好,我这就去。”他没敢多看戚慈,匆匆忙忙就往新兵营校场外面走去,走得极快,颇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只是谁也没有发现,他的耳朵尖有那么一点点红。   有风几乎是小跑着出了校场,在确定戚慈看不见他之后,他半依靠在木栏杆上,有些茫然。   他很多年没有过茫然这种情绪了,而这一次,似乎还多了一些不知所措在里面。他从没有对哪个女人动心过,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动心,他只是突然本能觉得戚慈对于他的意义不太一样了。   原本的戚慈,对他来说就是一个顶级的谋士,是算无遗策的高人,亦是他所认为的知己,在他的设想之中,胡山先生和他,应该谱写出一番君臣相得的盛世佳话。   可是这个人突然成了个姑娘,这就让人犯难了。   然而了解了这辈子的戚慈之后,他还是很希望她能成为他的谋士,尽管她是个女子,可是她的本事已经完全让他可以忽略这个问题了。   他对她的情感,挺复杂的。有惜才之心,也有一点求而不得的遗憾,还有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情。   而现在,纵然是迟钝如同有风,也发现自己原本就复杂的情绪里面,有了更多复杂的东西。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他竟是觉得戚慈怎么就生得这般漂亮,那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一笑起来就眉眼弯弯的样子,实在是太让人……太让人心动了。   他见过那么多漂亮的女子,却没有一个人比得过戚慈。   漂亮的皮囊那般多,可是有趣的灵魂却很少。   “这事儿弄得……”有风低骂了一句,觉得自己可能是魔怔了,他吸了口气,又乖乖去为戚慈寻鞭子去了。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戚慈还会使鞭子。   其实戚慈哪里会使鞭子,她不过是觉得鞭子抽在人的身上,那才是真的疼,有时候啊,得让人长长记性才行。   有风回来的时候,校场上就只有第五小队的人还在跑步,其余的跑完了,戚慈让他们按部就班地训练,自个儿在一旁琢磨着这训练方法有没有什么问题。   “给,你瞧瞧这个可以吗?”有风的脸上已经看不出先前那落荒而逃的囧然了,他一脸平静淡然,好像方才那个人不是他一般。   这些小情绪,戚慈压根就没有怎么注意。   她用手掂量掂量那鞭子,又捏了捏,在逐渐习惯这鞭子,她拿着鞭子,往边上走了几步,确定不会误伤到有风,才挥舞了起来。   那鞭子唰唰的,倒是有些吓人。有风倒不是怕伤到他,他看着戚慈掂量鞭子的模样就知道她没有使过鞭子,是他相岔了,这会儿就怕戚慈把自己伤到了。   戚慈到底是使剑的,这天下武器,万变不离其宗,她哪里就会蠢到伤到自己,有风那完全就是关心则乱。   好在很快,有风也冷静了下来,他也不傻,戚慈那样子怎么也不像会伤到自己的,他这心乱了,脑子也跟着不好使了。   终于,第五小队跑完了,这一个个累得跟狗似的,好些人心里面就打着小算盘呢,等着等会对练的时候互相放水休息一会儿。这跑步委实太累了,若不是戚慈昨日那一箭实在吓破了许多人的胆儿,也不会让他们跑步这些人就乖乖跑步,一点不敢放水偷懒。   跑步这种事情,一偷懒可就太明显了。   “很好,现在,全体蹲下。”第五小队还没有归队,他们还保持着方才跑步的顺序,一个个排着队列。戚慈这命令没头没脑的,可是大家一瞧着她右手无意识轻微挥动着的鞭子,便不敢多说,连王明安都不敢呛声。   他嘴上说得好听,实际心里面还是有些怕戚慈的。   大家都是好人家出来的儿郎,又不是什么亡命之徒,见着戚慈之中谈笑间就要取人性命的人,自然是畏惧的,说到底还是怕死。   “因为王明安六人方才训练迟到,现在,你们全体绕着这个校场蛙跳五圈,什么时候你们跳完,什么时候这里的所有人才可以去吃饭。”戚慈心知他们可能不太明白什么叫做蛙跳,于是蹲下身来亲自示范了一番。   这……这样的姿势,绕着跳五圈,恐怕会出人命吧。   有人吞咽了一口唾沫,颤巍巍说道:“戚军师……王明安他们迟到,你不能罚我们所有人啊。”这没有道理啊,这根本就不合理,他们迟到就罚他们就是了,做什么要所有人陪着他们一起遭这样的大罪。   戚慈啪的挥了一下鞭子,冷漠说道:“你问我为什么?就为你们是一个小队!就凭你们是一个整体,就凭上了战场你们还会是互相依靠的兄弟!今日,他们迟到,你们没有人理会他;他日,战场上,是不是有人就会为了生存,出卖其余人。”   戚慈高高在上看着这些蹲着的人,一个个的表情都是麻木的:“我现在就可以直截了当告诉你们,你们什么时候跳完,什么时候大家才能去吃午食。你们跳不完,新兵营里面所有弟兄都陪你们饿肚子,我戚慈也陪你们饿肚子。”她又扫视了一眼第五小队的人,冷哼一声,“现在,开始。”   没办法,纵然是看在戚慈手中的鞭子的份上,也没有人敢不跳。只是这心中,对王明安这几个人有了间隙,却也下定决心,绝对再也不能放纵这六个人了,他们很多人其实都知道王明安他们想要给戚慈一个试探,之所以没有组织,是因为大家都想知道戚慈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这下子可好,引火烧身了。   但是也有人开始反思戚慈说的那番话了。的确,他们在一个小队,同在一个新兵营,纵然是现在不上战场,迟早有一天也会去的,谁都希望自己的弟兄是可以交付后背的,而不是在背后捅自己一刀的。   王明安他们也不是傻子,戚慈玩的这一手,直接让他们得罪了几乎所有人,以后他们再想闹什么幺蛾子,且不说戚慈,就是周遭这些人也不会放过他们。   戚慈挥鞭的声音像是催命声一般,蛙跳又是极累的,很快,第五小队的人都没有心思再想其余的了。 第80章 八十 好戏   蛙跳, 曾经是多少学子的噩梦, 现在成了第五小队的噩梦,也成了那些偷偷摸摸围观他们蛙跳的人的噩梦。   这个看上去就……很是一言难尽啊。   跳了两圈之后, 有人实在是筋疲力尽了,王明安越跳越慢, 渐渐的就成了最后一名了,他本来就被养得娇贵, 身体素质自然不行,这两圈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戚军师,我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他一边慢悠悠地跳着,一边求饶。   可是戚慈的鞭子可是不认人的。   她挥动了几下鞭子,冷着脸说道:“你最好给我赶紧的, 否则有你的苦头吃。”   王明安不信邪的下场就是被戚慈一鞭子打到了背上了,他浑身一抖, 仿佛嗑了药一般又充满了力气, 实际上,这一鞭子,戚慈没有怎么用力。   五圈蛙跳,按照正常的速度是不会拖延到午饭时间的, 可是一是他们先前跑步耗费了不少体力,而是这里面总有几个娇弱的、拖后腿的。最后吃饭的时间到底还是往后推迟了半个时辰。   因为蛙跳事件,王明安六人成功成为了新兵营最不受欢迎的六人,而戚慈, 成功让所有人都心生敬畏了。   这女人实在是心狠啊,比总教头不知道狠了多少倍,难怪有老话说女子似老虎,真是惹不得惹不得。   谁再轻视她谁就是傻子啊。   从这日过后,戚慈的话在新兵营那是比苏望山的话还要好使。她去寻了苏望山,只说这还是第一步而已,现在他们心里没有反抗,一是因为没有人再提要他们去前线送死的事情,二是因为戚慈用雷霆手段将浮动的人心压制下来了。   其实问题并没有从根上解决。   但是尽管就这样,苏将军已经高看戚慈一眼了。她的确是比很多男子都还要来得厉害,是个了不起的人。   “戚姑娘,你是阿翘力荐之人,阿翘是我故人之女,我是知道她的脾性的。现在一看,她在信中所说果然句句不假,我苏某人彻底服气了,日后你就是这军营的军师了。”苏望山要的从来就不是这件事彻底解决,他也没有时间等着戚慈去将这件事解决,他要看的原本就是戚慈的手段。   剩下的事情可以剩下再做,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苏将军派了人去训练那群新兵,然后紧急将军营之中的将士们都唤过来,这是要昭明戚慈的身份,也是要正儿八经地问一问前线的事情怎么办。   他隐晦看了一眼有风。   戚慈落落大方地说道:“他是可以信任的人。”有风在这里,只会给她带来好处,她了解这个人,绝不是那种出尔反尔不讲信用之人。显然,戚慈的信任取悦了有风,他露出了一个浅薄的笑容。   那笑意转瞬即逝,却落入了苏将军的眼中,他点点头,没有多说。在心中,他其实是有些怀疑有风的身份的,不过出于对景翘和戚慈的信任,他没有多说什么。   戚慈的来历他已经打听得一清二楚,他不会用那来历不明之人的。胡山先生……这个名头,苏望山听过,胡山深处之人,和丰部落的人关系匪浅。而那部落的人,现在可还在新兵营里面呢。   她不会坑害他们。   可是有风的来历,他们没有查到,这个人突然出现在吴国,出身很是富贵,现在又成了戚慈的护卫,来历神秘。   苏望山能看出来戚慈对有风的信任,所以他没有贸然开口说些不该说的。好歹处在官场这么多年,也不是什么心眼都没有的。   很快人都来齐全了,有资格参加这样会议的,都是营中的高级将领们,职位低一些的,苏望山根本就没有召集他们来。这些人几乎都见过戚慈,也都听闻了戚慈的手段。   想想那蛙跳,都觉得脚痛。   “这位,不用我介绍了吧,戚慈,戚姑娘从今天开始,就是正儿八经的军师了,你们日后就唤她一声戚军师就好。”苏望山笑着介绍戚慈,他介绍的同时,也微微扫视了着下面的将领们。   好在没有人不满,军营里面的汉子,都爽朗得很,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他们不服一个人,那甭管是男是女,不服就是不服。若是服气一个人,纵然那人是个姑娘,可能有些别扭,那也可以调节的。   现在戚慈的手段让人服气。   他们都没办法管教过来的新兵营,到了戚慈的手里就服服帖帖的了,就这一点就让人高看她一眼了。   苏将军观察他们的时候,戚慈也在观察他们。没有人不满是一件好事,戚慈面上不显,心里还是高兴的。她自己也不太耐烦那些弯弯绕绕、勾心斗角的。若是都到了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兵营之中的将领们还在勾心斗角的话,估计就是大罗神仙来,这虎头崖也守不住了。   心不齐,还想打胜仗?   这简直就是笑话。   “我是戚慈,往后的日子里面,多多指教了。”戚慈的目光澄净,不悲不喜,扫视了众人一圈,那气势竟是比苏望山这个将军还像一个将军。   有见识的人已经开始在心中嘀咕戚慈的来历了。   “哪里哪里,还要戚军师多指教……”这话不假,戚慈那出神入化的一箭,已经传遍了整个军营了。   “是啊是啊,我们还要依靠军师。”这就开始有人给戚慈带高帽子了,拍着生硬的马屁。   戚慈看向苏将军,问道:“苏将军,若是方便的话,可以开始了。”她在这里来,不是想听谁说好话的,她有太多重要的事情要做了。   苏望山很满意戚慈的主动,他接受戚慈不正是因为依靠他们这些五大三粗的人已经没办法对抗陈兵了吗?他们急需一个脑子灵活好用的,管他是男是女,能解决的都成。   这是戚慈的机会,换一个时机,纵然是她再天纵奇才,也是不可能混进军营的。所以有时候,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是说不清楚的。   “这些日子,陈兵没有来,我怀疑他们是在酝酿什么大的阴谋。”一般间隔两三日陈兵必会来骚扰一番,这还没有来,让已经习惯了的苏将军有些摸不清对方的路数了。   “将军,要我说啊,这样不成,干脆我们就正面下战书,打死他丫的!”说话的这人姓周,素日大家都叫他老周,他是最厌烦陈军这样时不时来骚扰一波的,大家都是汉子,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来,要用这些乌七八糟的是手段。   “老周,话不能这样说,将军说得对,恐陈军有诈。”   “是啊,那陈军素来狡诈。”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三下五除二就给陈军下了个正在攒大招的判决。戚慈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一路输得这般惨了。的确有士兵武器不如人,开局也不顺,甚至粮草不丰这些外在原因。可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在这一群将士身上。   用俗一定的比喻方法来形容就是,对面显然是有人极其熟悉套路,而这边这群人,不但一个一个往套路里面跳,还朴实得很。   他们的确适合正面作战,都是汉子,可是面对对面一群魑魅魍魉,就不好使了。   而对付魑魅魍魉,戚慈最在行了。   这群人吵得苏将军头痛,是啊,都知道陈军也许实在憋劲要使坏呢,可是知道有个什么用,要有解决的办法啊。没有解决办法,那不还是被动挨打吗。   苏将军揉了揉了额角,又拍了拍桌子,大声说道:“我也知道陈军狡诈,可是光知道有什么用,谁能说得有建设性的意见出来!”他说完,环顾一周,个个都像那锯了嘴的葫芦一样,不再说话了。   戚慈就好像看了一场好戏一样,她摇摇头,轻声说道:“苏将军,我不知道陈军在攒什么大招,但是现在,显然他们其中一个目的肯定达到了。”   一时间,营帐之中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看着戚慈。   苏将军也呆怔了几秒,然后回过神来问道:“什么目的?”陈军还有什么目的吗?他看了看自己的下属们,发现他们一个个都看着戚慈,眼神之中也是茫然的。   “战争,很多时候拼的不就是那一口气吗?现在,陈军只是晚了一会儿来,你们一个个就慌乱成这个样子,怕得不行,甚至去猜测他们要做什么。这不是正和他们的意思吗?长他人威风,堕自己志气。”陈军究竟要做什么,戚慈猜不到,可是要扰乱吴国军心,绝对是他们其中之一的目标。   大家都习惯了他们到了时候就来骚扰一下,这一下子不来了,自然是人人都会去想为什么,心乱了,还指望能守得好城吗?到时候乘乱,说不定这虎头崖他们就拿下了。   戚慈这样一说,便立刻有人反映了过来。   陈军阴险狡诈至此!   “现在,要思考的不是他们要做什么,而是要全面加强虎头崖的防守,他们最近一定会来一场大的偷袭。”戚慈扣桌,突然想到一个计策,既然陈军做了初一,她何不做十五呢?“陈军希望看见我们慌张的样子,那何不成全他们呢?”   她起身,走到沙盘处,其余人看见她的动作,也纷纷起身走了过去。   “我们外松里紧,到时候给他们来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先布置一番假象出来,引君入瓮,到时候我倒是要看看究竟是谁一网打尽谁。虎头崖的地势易守难攻,你们瞧这里……”戚慈指着沙盘上一个地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道。   现在的她才是鲜活的,她好像天生就能适应这样的场面,和别的人很不一样。   有风有时候都会想,她是不是真的是上天派来的神女。   他的思绪越飘越远,他现在倒不想束缚戚慈了,他就想帮她渡过这一次的劫难,看一看若是她好好的,这辈子的她能走多远。他也不忍心这样一个鬼才被折损,她眉飞色舞、指点江山的样子,真的鲜活极了。   和上辈子传闻中的她一点也不一样。   戚慈的声音很好听,不断地传进有风的耳朵里面:“到时候在这里多布一点兵力,他们若是要大肆进攻,这个方位是最有可能的,因为这里的地势相较而言没有那般险要,容易一些。明面上,这里的管理就要送一些。”   “对了,你们可知道咱们军营之中,谁是陈国的探子吗?或则说谁非常希望成为陈国的探子,若是知道,来演一出戏,到时候就有好戏看了。”交战会互相安插探子眼线是一件不奇怪的事情,现在戚慈怕的就是他们不知道谁是眼线。   戚慈的话才说完,老周就弱弱说道:“我才在我管辖的军中探查到一名陈军的探子,还没有来得及声张。”   这就叫瞌睡来了遇上了枕头了。   “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收藏专栏的宝宝们~么么   关于有风动心,他所谓的东西东西大概就是“终于发现戚慈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样233333   然后作者君明天放假,会把之前的评论全部回复了,原谅我这么久都没有回~这几章每章留评的小可爱我会发个小红包,以资鼓励,么么哒~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所有人的支持 第81章 八十一 轻视   有时候运气来了, 那真的是挡都挡不住。有句话说得好, 夜路走多了总是容易撞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老周这人耿直, 事实上吴国这边的将领都挺耿直的。他听完戚慈的计划,顿时对这个身量刚刚到他肩膀小姑娘刮目相看了。这姑娘生得这样白净, 怎么他觉得她一肚子都是黑水呢。   坏,实在是太坏了!不过坏得他们每个人心里都开心极了。   等着瞧吧, 这次他们倒是要看看陈军怎么跳进来的。   这个计划,其实也是戚慈心血来潮想出来的,不过她在脑中反复推断了好几遍,陈军那边,中招自然是好的,若是有那聪明人, 不中,那也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横竖她还有后招呢。   兵营之中的将士, 其实也已经习惯了陈军时不时来骚扰一番,这一次陈军迟迟没有来,让这些人都有些不习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难免就有些人心惶惶, 而这在李五的眼中,似乎就有些意味深长了。   李五这人,其实是土生土长的苑城人,但是这人打小就是个软骨头。他似乎生来就没有什么亲缘, 父母皆早逝,他孤身一人,家中无甚多余的钱财。四年前就被征入军营,他参与了那场血腥的战争,却因为贪生怕死,所以至今也是个小兵,没有丝毫的建树。   不过,他自己还觉得自己挺能,毕竟当年死了那么多人,他能活下来就是一项本事了,尽管这是靠着其余人的掩护和牺牲。也是因为那一战,他对陈兵,害怕到了骨子里面了。   于是在陈军的探子找上门之后,他几乎都没有犹豫就同意成为奸细了。在他看来,吴国不如陈国,他在吴国原本就无牵无挂的,就算是叛国又如何。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些年来,他也没有少为陈国那边传递消息,可是一来他职位低下,实在也接触不到什么重要消息,二来他胆子还是太小,不敢动作太大了,每次传递消息都非常小心。   他很早就想立一次大功了,他那些零零碎碎的不知道有用没用的功劳,在对面陈军的眼中,也许连号都挂不上呢,他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深刻的印象才是。这样子,等到苑城城破的时候,他才能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否则,他不是白做工了吗?   不过这大功哪里是这么好立的啊。   他接触不到高层将领,也不过只能想一想。李五成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样子,让老周忍不住都想揍他。老周就想不明白了,怎么就有人能坏心肝成这样呢,这是大家的吴国,是大家的故土啊。   很快好戏就上演了。李五觉得自己最近可能是走了什么大运了,他居然在一次演习之中,无意之中救下了周太尉,当场周太尉就夸奖他仁义忠厚,实在是难得的人才,并相当欣赏于他,得知他曾经参与过四年前的战争更是满意得不得了。   李五觉得他这是要一飞冲天了。周围的同僚的眼中都是羡慕嫉妒,这样的眼神更是让他飘飘然了。   他从一个冲在前线的小兵,一下子就被调到了周太尉的身边成为一个守帐的贴身兵士,尽管职位没有任何变化,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不一样了。   他可是救了周太尉的人,周太尉是谁,是仅次于苏将军的人啊。尽管最近听说来了个什么军师,可是他听周太尉的意思,那位传闻中了不起的军师,似乎也就那样了。   收营帐的好处现在就体现了出来,他总是能听见很多旁人不知道的消息。也是,这营帐又不是屋子,隔音效果总是不怎么样的。   李五这几天知道了不少的内部消息,他这人脑子不太好使,几乎没有想过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演给他看的。实在是的确是他亲自救下了周太尉,这做不得假啊,他自然就不会怀疑了。   “人啊,总是相信自己看见的事情,你说得再多,不若让他自己来。”戚慈单独住一个营帐,不知道哪里来的茶,她给自己沏了一壶茶,茶香袅袅,她倒了一杯,看向有风,“来点?”   这又不是酒,还来点,可是有风还是点头了。   午夜时分,李五偷偷摸摸躲避过巡逻的士兵,往军营外跑去,他沿着路出了虎头崖,在一棵树下停了下来。   “咕咕咕。”他猫着腰,连叫了三声。   很快,出现了一个一身夜行衣的人,哪怕实在黑夜中,也能瞧出这人不好惹,李五添了添嘴,有些颤颤巍巍地说道:“这位大人……”   “你冒险叫我来,说有重要消息一定要当面说,是什么消息?”那黑衣人的眼神犀利,仿佛一眼就能看穿李五,李五浑身一抖。   “小的真的是有非常重要的消息,重要极了。这事还得从前几日说起,我一个英勇无畏,见势不对,救下了周太尉,后来……”他滔滔不绝地开始吹嘘起自己的英勇史,说得一板一眼的,好像完完全全就是这样的一样。   可是听的人却不耐烦了。   “说消息,我没时间听你在这里叽叽歪歪的。”尽管蒙着半张脸,依旧看得出来,黑衣人的心情已经非常不好了。   李五这才从自我吹嘘之中醒悟过来,他想了又想,还是先说了一句:“我叫李五,大人,您一定不能忘记我,我可是一心为了陈国啊。”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陈军没有偷袭营地,所以现在我们营地之中人心惶惶,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隐隐听见周太尉说要集结士兵,正面来一战,时间都定好了……”   他说完,舔了舔嘴角,又小声说道:“我这么多年,守在这虎头崖,多少也摸清楚了这里的地势了,这是我好不容易画出来的地形图,大人,您千万不要忘了。”千万不要忘记他立下的这大功了。   这是他给陈国的投诚书。   那黑衣人一言不发收下了李五的东西,一个破布上面,用木炭画着的简陋地形图,他面上不表,心里很是不屑。   这李五也太看不起他们了,这虎头崖的地形图,他们早就有了,正是因为心里面清楚虎头崖的地势,才不敢贸然进攻的。否则谁会这样缓慢的一步一步一点一点的突袭,早就一锅端了。   不过,若是他的消息当真,这一次就是最好的进攻机会。   黑衣人也忙着回去邀功,挥挥手就让李五走了,至于李五的名字,嘁,谁又记得呢?   陈国营帐之中,因为黑衣人带回来的消息,现在一片灯火通明。   陈国这次带兵的大将军姓卫,卫将军在陈国的将领之中是以阴狠出名的,他身边的莫军师也是个狠人。两人狼狈为奸,没有少兴风作浪。陈国有本事的将领不少,公子韬为何独独派遣他来打着一仗,正是因为看中了他的阴狠。   他的阴狠能为公子韬省下不少功夫,至于会不会养虎为患,这暂且不在公子韬的思考范围之中。   因为戚慈现在闹的哪一出,公子韬现在自己都焦头烂额的,他也是才发现,原来他那几个兄长都不是泛泛之辈。也不知道一个个哪里来的底气,似乎是知道他手中的印玺不是真的,却又不挑明,一副我都知道了的样子,气煞人也!   因为这,他政令推行起来格外的困难。   他主战,朝中就有不少人反对,说这劳民伤财,偏生这些反对的人他还不能动,这让公子韬整日焦头烂额。最后他不得不妥协,一边说着战争的确太过耗费钱财,一边传密令给卫将军,命令他以最快的速度拿下苑城以及上林郡。   期限就是在传信的小侍到边疆之前。   也真是因为这,陈国的手段才越来越下作了,因为留给他们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到现在为止不过也就剩下十来天了。   虎头崖易守难攻,吴国想守个十来天简直就是轻而易举,再容易不过了。   而他们却没有时间等下去了。   “消息来源可靠吗?”卫将军坐在上方,他的眼神阴鸷,方才和李五见面的黑衣人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   坐在卫将军身旁的就是那位莫军师了,这还有几分冷意的夜晚之中,他竟然还拿着一般扇子在手中摇摇晃晃的。   “派我们在吴军军营之中的探子,这些日子好生打探这个消息,并且一定要注意那个给我们传递消息的人,是否正常。”这位莫军师生得有些阴柔,看上去就不是个好惹的,他一边摇晃着扇子,一边吩咐道。   “是!”军营之中的人都知道,莫军师的话是一定要听的。   等人都退下去了,卫将军才转身问道:“浦和,你说这个消息究竟是真是假?”他疑心较重,一面觉得以他先前和陈军交手看来,陈兵那边是想不出请君入瓮这种高明的计策来的,但是一面他又免不了担心,这会是一个阴谋。   莫浦和摇晃着扇子,扯起一个笑,低沉着声音说道:“是真是假,还要看后面吴军营帐之中,是个什么表现,现在判断还太早了。”他拿起李五送上来的地形图,翻了翻,“不过这地形图倒是真的。”他说完,嫌弃地将东西一丢。   “我不信,那苏望山有请君入瓮的本事!”他说完起身大笑,笑声之中充满了讽刺意味。   的确,苏望山若是有这个本事,也不会输得那般凄惨,最后退守虎头崖了。若不是虎头崖天然的优势,他们早就踏平了苑城和上林郡了。   莫名的,卫虎有些不安的心稳定了下来。   他其实也没有将苏望山这个对手放在眼中。   作者有话要说:  家里的网不知道怎么了,连晋江都打不开,心累,只有用手机开热点   明天去公司蹭网吧23333333   好久没有和你们说晚安了,么么哒,晚安,爱你们,比心~ 第82章 八十二 离间   在行军打仗之中, 大忌便是轻视对手。   现代有一位伟人说过那么一句话,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在战略上不要有畏敌之心,, 一旦有了畏敌之心,这场战争还没有开始, 也就输了一大半了;而在战术之上, 那是必须要重视敌人的, 发挥自己的一切优势, 一定要一己之长攻彼之短。   现在的吴国兵营之中, 显然是对陈国是有一定的畏惧的。因为他们实在是输了太多场了,输得已经心生畏惧了。   戚慈从来没有小看过陈国军队, 吴国一直输, 固然是有吴国自身的原因, 可是陈国的战斗力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她从不小瞧人。   消息借李五的手传出去, 那边却悄无声息。这在戚慈的意料之中,她一点也不慌张。她已经收到了陈国的消息, 公子韬撑不住要休战了,公子韬不是个心甘情愿认输的人,更不喜欢有人强迫于他。   他一定会玩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把戏。   那么留给陈军的日子自然是不多了。俗话说得好, 狗急了还会跳墙呢,她才不信对面发现了这个好的一个机会,会不动心。只要动心, 事情就好办了。   现在兵营之中,太需要一场胜仗来鼓舞士气了。   这些天李五的日子过得很舒心,吴国没有人猜忌他,陈国那边他似乎也要入了贵人的眼了,前途一片大好。   他的舒心落在陈国的探子眼中,这就很是显眼了。再加上最近吴国军营之中频频集结训练亦或是演练,怎么看都是要有大动作的模样。   探子将这消息回禀回去,卫虎询问莫浦和的意思。卫虎这个人,阴狠有余,智谋不足。他同莫浦和幼年相识,乃是至交好友,也是因为有了莫浦和的帮忙,他在官场上才能一帆风顺。   战场之上,他也多多仰仗于莫浦和。   关于是否要一鼓作气将吴军端下的事情,实在不是一件小事,他犹豫许久,实在不敢妄下断绝,他看着莫浦和,询问他的意思。   莫浦和摇着扇子,脑中思绪万千,他将这事情理了一遍又一遍,始终觉得毫无破绽,不太像是对方设计。可是怎么看却又有些不对劲,这般容易,这样重要的消息就到手了?   他疑心病重,这还是第一次拿不定主意。   “将军,这事恐怕要再议,不能妄下定论。”他唰地一下将扇子合上,然后看向卫虎,“这个消息实在来得太顺利了。”他心中实在有些不安。   “浦和,这事就是上天也在帮我们。李五这个人是我们早就安插在吴军中的棋子,经查看,这个人的确也可靠。他救那周太尉的事情,也的确是巧合,没有一丝人为的痕迹在里面,那地形图我们原本也就有,浦和,你知道的……”他的表情有些急切,这是他第一次反对莫浦和的话,他对外人心狠手辣,可是在莫浦和的面前,他乖得就像一只小猫一样。   莫浦和揉了揉额角,觉得头痛欲裂,他再开口,声音有些低沉:“你让我想一想,此事非同小可。”他起身,那身体瘦弱得很,衣衫挂在身上,空荡荡的。   卫虎的眼中闪过一丝担忧,他张了张嘴,还有什么话想说,莫浦和却摆摆手,示意他已经知晓。   他天生智谋超人,自然知道卫虎要说什么。无非就是那些事情,传旨的小侍要来了,接到旨意他们若是再继续进攻,便说不过去了,待到回王都之时,一顶抗旨不尊的帽子势必就要扣下来。可王上的秘旨是要他们在使者来之前,将虎头崖拿下来,只要拿下来了虎头崖,放弃苑城怎么也说不过去。   到时候他们也好解释。   王上和公子们的博弈,他和卫虎被牵扯了进去,进退两难。若是不能拿下虎头崖,他们回去也不好交代。   还剩六天。   他纵然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卫虎着想。他出身其实不好,是卫家一个下人的孩子,虽是自由身,却比不得卫虎的出身。   他是当时卫大将军的嫡子啊,尽管不受宠,可是也比他强多了。莫浦和这个名字是他后来取的,至于原名,不提也罢。   卫虎他阿母一直病怏怏躺在床榻,不得卫大将军喜爱,府中竟是一姬妾当家,那姬妾自己有不少子女,又得卫大将军喜爱,虽然不至于谋害卫虎,可是在卫大将军那里吹点枕头风还是可以的。   在认识莫浦和之前,卫虎没有少吃亏。当然,莫浦和在认识卫虎之前,也没有少吃亏,他纵然心有弯弯绕,也比不过别人拳头硬,再加上他家中穷,常常吃不饱,他身体比同龄的人,更是比不过了。   他容易被人欺负,就算他脑子再聪明,事后也能报复回去,可是挨的打挨了就是挨了。   同卫虎相识,是因为他被卫虎救了。   卫虎早就在卫大将军的常年责骂和怒其不争之下移了性情,莫浦和也不是个好性子的人,两个人一拍即合,没有少搅风搅雨。   那姬妾首当其冲,被莫浦和一条毒计设计得最后落得每个好死,连带她生得孩子一起赴黄泉了。   当年,卫大将军最心爱的姬妾在将军府中偷人,可是王都最风靡的八卦。   谁也不知道,使出这条毒计的,是年仅十三岁的莫浦和。   他和卫虎,是过命的交情,莫浦和做的一切,几乎都是在为卫虎考虑,这一次也不例外。他心中总觉得不放心,却毫无办法,王上那边逼得紧迫,不拿下虎头崖,回去卫虎得吃挂落。   可是那虎头崖岂是那般好拿下的。   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莫浦和营帐中的灯亮了一整晚。   卫虎也焦躁,大家都主张战,唯独莫浦和在犹豫。他还是觉得浦和太过小心了,他们的赢面真的非常大,完全用不着那般小心。   “纵然是我们和他们正面对上了,也没什么好怕的,那地势是整个虎头崖中最平缓的地方,也是为数不多可以供战车战马过的地方,他们的兵力远远不如我们,听闻他们新兵营还闹得不可开交,这样的军队,有什么好怕的!浦和,你就是太小心翼翼了。”天一亮,时限便只剩下了五天,卫虎几乎担忧得睡不着。   他心中忧虑,万一那使者脚程快,比与预计的时间来得更早,又当如何?   王上不会饶了他。   对公子韬,卫虎心中是有些惧怕的,正是因为了解他,所以才害怕。他绝对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般好说话,对待敌人,他也许比他还要狠辣上千百倍。   “将军……”莫浦和眉头紧皱,连最喜欢的扇子也不摇晃了,反而是紧紧握在了手中。“将军,你就没有怀疑过,李五一个小兵,是如何听到周太尉营帐中所说的话的吗?”他思索了一整晚,整个人看上去颓废极了,且极像是快要去了一般,这若是换上平日,卫虎一定会先担忧莫浦和的身子,可是现在他自身难保,也就没有注意那么多。   他也不知道,这是莫浦和反复推算了一整个晚上,才想到的疑点。   可是很快,这个疑点就被卫虎推翻了,他拍了一下桌子,几乎就是怒吼了:“浦和,你的疑心为何这般重?这营帐原本就不隔音,声音大些会被外面的人听见是一件多么正常的事情,你莫要多想这么多!”他现在焦头烂额,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公孙太尉说得对,他是将军,总不能事事都听浦和的,总要拿点自己的主意。他却不知道,那位公孙太尉和莫浦和之间曾经有些龃龉,被莫浦和好好整治过几次。   这一来二去的,可不就恨上了莫浦和了,再加上他身边有人怂恿,他自然不会放过这对付莫浦和的机会。   卫将军事事听莫浦和的,他以前想动他自然不可能,但是一旦卫将军不再听莫浦和的话了,那么他一个区区小儿有何可怕?还是那小子脑子灵活,公孙太尉说动了卫将军之后,心中得意非常,决定要好好嘉奖那进言的小子。   莫浦和还是第一次听见卫虎用这种态度同他说话,他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愣了愣问道:“这么重要的事情……”他话还未有说完,却被卫虎打断。   “无须再议了,虎头崖,我要定了!”他说完看了一眼莫浦和,就起身离开了,走到营帐门前,他还是软了口气说道,“浦和,你好生休息,不要再多伤神了。”说完,他没有再回头,径直离去了。   莫浦和跌坐在席上,他方才想说,这般重要的事情,为何要大声说话,要让营帐外的人知道。   可是他现在知道,纵然是他说出来又如何,卫虎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反驳他。他已经坚定了此战非打不可,绝不会轻易动摇了,他说得越多,不过越惹他厌烦。   人一旦从心里面坚定了的事情,纵然周围的人嘴皮磨破,都是徒劳。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也不傻,已经非常确定这就是对方设的一个局了,还是一个一石二鸟的绝好计谋,对面营帐之中,何时有了这样一个鬼才?   此战危矣,可却不得不去。   莫浦和咳嗽几声,只觉得喉中一片血腥气味,一看,原是已经咳出了血来。   他的面色更加灰暗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我们慈慈一直没有出现,可是相信我,她一直都在233333   感谢收藏订阅的宝贝们,么么哒,今天家里的网依旧还是不行,只有等我放假再叫电信的维修小哥哥来看一看了,说来,电信维修小哥哥们的态度还是非常好的~   最后,晚安,么么哒~ 第83章 八十三 站前   莫浦和满脑子的阴谋诡计, 在卫虎身上是一点也发挥不出来。卫虎离开他的营帐之后, 就开始清点兵马, 准备详尽的计划,莫浦和知道, 没有回头的路了。   那既然这样, 总不能眼看着卫虎去死吧, 事情不到最后一步, 总归是有转机的,且看谁棋高一着吧。他既然已经知道了这是一个阴谋,那么岂有不防备的道理呢。   他虽然不知道这计谋是对面哪位高人想出来的,不过总归,所有的所有都要给卫虎让路。   “陈军那位军师可是个厉害人物,他不会猜到我们的计策吧?”苏望山心里面还是有些忐忑, 总是不放心,他将人召集起来, 再三叮嘱。   戚慈跪坐在席子上,她端起一杯茶水, 轻轻饮了一口, 不是什么好茶,毕竟现在军营之中,物资是个大问题, 想要喝好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   好茶坏茶都无所谓,横竖她也不嫌弃。   周太尉这人心大, 他还是比较信任戚慈,也觉得戚慈的主意好,总之就他这个猪脑子,就是再活几十年,也不如戚慈,他对文化人有着一种天然的敬畏。   “将军,休要想那般多,我老周瞧着戚军师的主意一等一的好,您就想不出这种好主意吧。”他说话就是这样,大大咧咧,也从不想会不会引来什么后果,亏得这里的人几乎都是与他共事多年的同僚,苏望山也不计较这些,他的官职也只比苏望山低一些,否则早就捅出篓子来了。   这人说得好听是心直口快,说得不好听那就是没啥脑子,戚慈都看不下去了。   “老周……”苏望山也有些无奈。   “苏太尉,你这样说,可就有些让苏将军……”戚慈的话没有说完,未尽之意她不会再继续说,官场有官场的生存之道,“苏将军,您知道陈国现在出了什么事情了吗?”她反问苏望山。   出了什么事?陈国看上去歌舞生平的,能出什么事情?又有什么事情,是他们所不知道的。   戚慈一看营帐之中的人个个一脸茫然,就知道公子韬和他诸位兄弟博弈之事,他们并不知道。   的确,他们之间的博弈没有摆在明面上来,若不是天池道人,若不是戚慈就是那个在背后搅风搅雨的女人,她也不会知道得这般清楚。   至于那秘旨,公子韬也是小心了再小心,可是有一点是不容易遮掩住的,朝堂之上,那般多官员,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守口如瓶的。只要有心,多少都能知道一点隐秘。   眼前的苏望山他们是一点都不知道,戚慈简直都不敢想象,若是她没有来虎头崖,这一仗会输得有多惨。苏望山他们的茫然,连有风都无语了,他在心里面摇头,苏望山真的不是一个好的将军。   行军打仗,那不是能骑马杀人那么简单。一个好的将军,也不能单单只要勇猛就可以了。   君不见三国之时吕布,何等勇猛?最后又是个什么下场呢。一个脑子不好使的将军身边,若是没有顶尖的谋士,那么他经手的战役,除非敌人实在太弱,否则多半不会太过如意。   也许不会输,但是赢得也一定会很艰难。   苏望山能做一个将领,却做不得一个将军。   但是好歹,他是真的很信任戚慈,这也许就是他的属下始终还愿意跟着他的原因,这个人本身还是非常好的。   也是因为这,戚慈愿意多点拨几句,她放下茶盏,从有风这个角度看去,只能看见她漆黑的发顶,那头发乌黑顺滑得像缎子一样:“陈国君,和他的兄长们起了一点龃龉,在政治博弈上退后一步,要放弃继续征战了。旨意应该没有几天就要到了。”   一听这话,众人都露出了一副欣喜的表情,好像虎头崖之灾难已经度过了一般。   看得有风直摇头,总觉得这整个营帐之中,有脑子的人,只有他和戚慈。其余的这些个人,脑子都不知道去哪里了。这样的将领,放在越国,估计早就被贬到不知道哪个犄角噶当种田去了。   他们不适合战场,也不适合官场。   没啥大本事,为人还过于耿直,这样的人,回家去种田,对他们倒是更好一些。   “这样的话,岂不是我们不用打仗了?”苏望山一脸欣喜,他想着既然如此,那边要退兵,他们熬到退兵就好了,虎头崖自然就守住了,虎头崖无碍,苑城和上林郡自然也没有关系。   他们不费一兵一卒,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想得可真好。陈国君会放弃到了嘴边的肥肉吗?是你们你们会放弃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道理懂不懂,况且,就算他们退兵又如何,太谷镇周边还在人家的手里,莫不是你们以为人家退兵就会将占领的地盘还回来吧?”戚慈还是第一次用这样严厉的语气说话,她必须要用这样的语气,来打破他们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天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白日做梦也不是这样做的吧,还真以为天上会掉馅饼不成。   苏望山也没有想到他会被一个比他小那么多的小姑娘教训,他胸膛起伏了几下,最后有些颓然,叹了口气说道:“是我想得太好了。”他的确将一切太美好化了。   他何尝没有意识到他或许不适合当一个将军呢。他接过这个烂摊子,是因为大家都不愿意来,而国君竟是丝毫没有将上林郡放在心中,国君整日醉生梦死、酒池肉林,哪里管百姓死活呢。而他不一样,他原本就是苑城人,这里是他的故土,谁忍心故土被这般糟蹋。   他自请来边关,带着他的一帮好兄弟。   王都那边多少人笑他们蠢,笑他们自寻死路,他通通可以不在意,他们不懂苑城和上林郡对他的意义。   吴国的官僚,已经从根子里面烂了,从上到下。   也是,若不是人人都腐朽迎合上意,他的老伙计死后,也不至于阿翘那丫头几乎什么都没有留下。   “唉。戚军师说得对。”这个小姑娘来这里是何目的,他也不想去琢磨了,且看她面上这般怒其不争的模样,就知道,人家横竖是为了他们好。   人要知恩。   “这条消息,我们事先的确不知晓。国君几乎是放弃上林郡,所以这一战才会艰难至此,我们也没有多的消息来源。你愿意将这般重要的消息告诉我们,是我们的福分。”他不敢小瞧了戚慈,她能得到他们都不知道的消息,想来是有些门道的。   他高看戚慈一眼,有些话自然就愿意说出口了,若是搁在之前,他就是死也不会说一句国君的不好,尽管吴国君是个什么德行,谁都知道。   他这样说,也算是把戚慈当做自己人了。   戚慈闻弦知雅意,却依旧十分严厉说道:“行军打仗,不讲究匹夫之勇。回归正题,先前苏将军问我,我们的计策若是被对方知晓了要如何?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们,我猜测,对方那位莫军师,想来已经将这个计划猜得□□不离十了。”对面那个莫浦和,不是个简单人物,戚慈无比庆幸自己没有小看他,他那样的人,若是她小看了,松懈了,他立马就会狠狠咬上一口。   从他行事来看,这人就是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   手段毒辣极了,偏生似乎非常得卫虎的信任。   苏将军没有想到戚慈会这样回答他,一时间也有些愣,按照正常的路数,不应该是她信誓旦旦保证对面绝对不会猜到吗?让他们放心大胆的上吗?   “这……这知道了,还要怎么打……”   “他知道又如何?陈军军营听的是卫虎的话,不是他莫浦和的话。当卫虎卫将军不相信他说的话,急切要开战的时候,也急切要从那唯一的漏洞进攻的时候,你觉得一个军师,他还能左右卫将军的想法吗?”离间计,听上去平平无奇的三个字,实际上比很多计谋都恶毒得多。   离间计,是最伤人心的。   这样的计谋,轻易不要乱用,否则伤人也伤神。她动用了暗地里的棋子,好不容易在公孙太尉哪里吹了点耳边风。终于将人说动了,在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之下,她成功了。   这话一出,顿时像是拨开了众人眼前的迷雾。   卫虎慌忙要进攻,现在就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任由周围的人说什么,他也是听不进去的,他满心满眼里只想着要拿下虎头崖,要建功立业,谁也不能扰了他的计划。   所以不管莫浦和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只会将两人的关系越弄越僵。莫浦和也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没有继续说了。   其实,卫虎这样的性子又能怪谁呢?还不是怪莫浦和自己,他为卫虎做了太多决策,使得卫虎自己不带脑子了。   脑子就成了个摆设。   “我们要做的,就是保证我们自己的兵力和战斗力。”戚慈站起身来,环视一周,“相信自己,不会输。”   她的身后,是苑城,是上林郡,是百姓,是乡里乡亲。   他们,是所有人的依靠。   不能退,不能输。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么么哒~ 第84章 八十四 战起   战争到底还是起来了。在开战前一天, 戚慈走了趟新兵营, 新兵营和老兵营几乎是分开的, 也没有人知道戚慈究竟说了些什么。   除了当事人和跟在她身后的有风。   之后连总教头都明显发现了,原本新兵营那群心里头很是有些怨气的小子们, 显然顺从多了, 整个氛围都不一样了。   他们的身上似乎充满了干劲, 一时间, 大家都有点好奇戚慈究竟说了什么。   周太尉是最好奇的,可是他忙着战前准备,也分不出心来。事情走到这一步,那群新兵竟是成了奇兵了,特别是大山他们,算是彻底入了周太尉和苏将军他们的眼。   戚慈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战争一触即发, 卫虎他们一商议,最后还是听莫浦和的话, 选择夜里面偷袭。的确,他心里面还是怕这是个陷阱。   但是纵然是正面交战, 他们唯一的突破口也是那里。不过若是堂堂正正交战, 便是先要下战书,他还没有这儿闲心,不若偷袭来得爽快。况且他们也打不起正面消耗战, 时间也不允许。   莫浦和身体不好,卫虎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去前线的,每次战役他都是坐镇后方的那个人, 素日他都很放心,唯独这一次,他心中有一点惶恐,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种情感了。   他知道,卫虎是不可能让他跟着去的。他去,更有可能的不是帮到他们,反而是成为他们的拖累。   “将军,您一定要小心,万万不可小瞧对方。这整个事情都透着一股子诡异,这就是个计谋,是逼迫我们从那里进攻,若是见势不对,您千万要退兵,纵然是完成不了,也好过……”也好过战败,好过丢掉性命。他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   打断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和他有些龃龉的公孙太尉。   “莫军师,知道的人知道咱们将军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不知道还以为他是什么呢。”他面上带笑,眼神之中的阴狠却骗不过莫浦和。   莫浦和现在不同他计较,这个人,等战胜后他自然会处理他。   在卫虎心中,到底是莫浦和更重要一点,他也缓和了神情,说道:“浦和,不要担心,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他看莫浦和还是冷着一张脸,又说道,“我听你的。”   莫浦和在心中摇头,他若是真的听他的,就不会贸然开战。   “但愿如此吧。”他会帮他守好后方,一定会。   卫虎带了足足一万人去偷袭,这几乎已经是整个陈军兵力的二分之一了,可见其实他并没有因为小瞧吴军而松懈大意。一万军队,夜晚战车战马不好用,几乎全是步兵,他们的手中拿着长矛,谁过来一下子下去,估计敌人的小命就没有了。   戚慈知道陈军上次使用长矛。他们摆出兵阵,前面的人刺上几轮,换成后面的人,和弓箭阵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卫虎先前就已经打探过,吴军的确是在训练士兵,现在这个时间点也的确是其防守最薄弱的时候。古人睡得比较早,一般天黑就休息了,这个点不知道多少人都早就已经进入了梦乡了。   他们选的地方,先前就说过,是整个虎头崖最平缓的地势,搁在往日,这地方必然是防守严密,连只蚊子都不放进去的那种。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   卫虎露出了一个血腥的笑容。   前方斥候来报,此处的确防守松散不少,加起来不足百人,百人对上万人,胜负一目了然。而穿过这个山凹处,往里面走约莫半刻钟,就到了吴军营地。   “天佑我陈国,上!”他们往里走,此处地势较为平缓开阔,能供不少人同时通过。入口处便有人守着,的确有人在打瞌睡,但是也有那机灵的察觉不对劲,上万人一同行走,纵然是再轻柔,也会有很大的动静的。   而在吴军军营之中,此刻几乎是灯火通明,多亏了李五,陈兵为了确定他所言是否为真,使得原本隐匿在军营中的不少陈军探子统统浮出水面,几乎被一网打尽。   前所未有的畅快,前所未有的干净。   此刻苏将军营帐之中,早已经有斥候来报,他们估摸着此时此刻,这群人已经已经要进山坳处了。   所有人整装待发,包括戚慈,周太尉看看苏将军,又看看穿着盔甲的戚慈,有些懵,开始没说戚军师也要去战场啊。戚慈的身后站着的是有风。   他现在心里面大概已经有谱了。他先前在想,戚慈这辈子是吴军的军师,上辈子应该也差不离,军师一把都是在后方指点乾坤,很少有去前线的,纵然是去前线,那也会被保护得很好,戚慈怎么会受伤。   有风最开始更倾向于她是被吴军军营中的奸细所伤害。到了此时此刻,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戚慈,她居然要去前线。   不是单纯的以一个军师的身份。   更扯的是,苏望山句话不发,竟然任由戚慈胡闹。他不是对戚慈有什么歧视,他知道,戚慈的本事不出意外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并且她擅长使弓弩,准头极好,关键时候或许能排上大用场。   若是没有上辈子,若是没有上辈子,他也不拒绝戚慈去战场,这是她的意愿,他尊重她。   可是上辈子,她几乎就是毁在这场战役之中的。   有风的嘴唇几乎紧抿成了一条线。   他从来没有这样心慌过,他承认,他在担心她,却根本没有资格阻止她。   这让他很恼火。   他默默站在戚慈的身后,她的脊背紧绷,看得出来很期待即将到来的战争,她非常坦然,甚至一点都不害怕。走出营帐的时候,有风小声说了一句:“注意安全,我会护你周全的。”他一定一定不会让她受伤。   他想看看,完好无损的戚慈,这辈子能走到什么程度。   也许她会是他此生最大的敌人,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曾经是拥有着天下的帝王,这样的胸襟还是有的。如果她真的能成长到那一步,也挺好,天下无敌的感觉,挺寂寞的。   戚慈背对着有风,她又不会读心术,根本不知道这人在短短几息时间之内,竟然想了这般多。   她若是知道了,说不定会在心中送他三个字,脑补帝。   戚慈耸耸肩,转身笑着对有风说:“你放心。”她垫脚拍了拍他的肩膀,学着他的语气说,“我亦会护你周全的。”   戚慈笑靥如花,在昏黄的灯光映衬之下,尽管穿着盔甲,面上一丝脂粉也无,却也美得惊人。那种美,是一种充满了生机,活力十足的美,生动极了。   有风觉得他的心脏好像中了一箭。   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戚慈,看着她笑,看着她转身,又看着她往前走,看着她的背影。他一言不发,竟是觉得有些恍惚。他何曾在军营重地恍惚过。   上辈子,多少人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拿他无可奈何。方法想过很多,计谋频出,奈何有风就是不上当。   其中不知道是谁曾经用过一出美人计,送上来的女子个个都有天人之姿,可是那有如何,在他眼中不过是红颜枯骨。   有人说,美人之美,在骨不在皮,也可以说,再美的人,最后也不过是一捧黄土。也曾有人暗戳戳传他喜欢男子,首当其冲的怀疑对象就是巫芒。   他倒是不在意。   现在想来,他曾经对美人计嗤之以鼻,现在一回想,不是美人计拙,而是那美人选得不太多。若是那个人是戚慈,说不得他明知是计谋,也会心甘情愿地跳下去呢。   戚慈走了好几步,觉得身后似乎空落落的,回头一看,那人还站在原地,像是傻了一般。   “我的侍卫大人,做正事了,发什么神呢,快点跟上来才是。”她停顿下来,冲有风挥手。   有风诶了一声,不再胡思乱想,跟了上去。   他说了,一定要护她周全。   很快,他就发现,戚慈彪悍得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她好使的不单单只有脑子,身手也不差。   那山凹处的吴国士兵一瞧敌袭,立刻跑得飞快,卫虎他们立马就跟了上去。可是吴军人少,又熟悉地势,自然跑得飞快,陈军人多,又人生地不熟的,自然就要缓慢一些了。   这样一逃一追,诱敌深入。   他们来到了那个凹陷处,两边都有小山包,不高,若是白日那必然是一目了然,可是这是深夜,灯火昏暗。   戚慈都不知道卫虎是哪里来的勇气,敢这样冲进来,也许陈军胜利了太多场了,已经冲昏了脑子了。   于是,卫虎他们尚未和戚慈他们交上手,就先被两边丘陵上滚落下来的大石砸得死伤无数。   卫虎眼神充血,一时间,进退两难。   进,两边是滚落的山石,前方是吴军军营。   退,来路火光冲天。狭小的出口被一缸一缸熊熊燃烧的火堵着了,根本不敢敲破大缸,否者引起山火,吴军尚且可以从另一边逃出去,他们就真的要被烧死在这山坳里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不是美人计对我没有用,你们要不换成慈慈试一试?   戚慈: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陈国君:此计……甚秒啊。 第85章 八十五 交战   倘若再这个时候, 卫虎还没有发现他中计了,那就太没用了一些, 这么多年的将军当下来, 这点本事还是有的。他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阴沉着一张脸, 想起来莫浦和说的话, 突然醒悟过来,这世上对他真心真意的, 只有浦和一个人。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一万人马在这山坳里面,挤挤攘攘的,随便一块大石滚下来都能砸死一堆人。他唯一庆幸的就是, 听了莫浦和的话, 没有骑马来。   战马尽管训练得再好, 那也是畜生,畜生听不懂人言。畜生遇见了这种场面, 只会更加惊慌失措,到时候场面会更不好看。   万幸, 一匹战马也未带来。   公孙太尉曾言, 卫虎好歹也是位将军,怎么能出征不骑马靠走路呢?这话说出去, 莫浦和都觉得羞人,什么出征,不就是偷袭吗?谁家偷袭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马蹄声在夜里有多明显, 谁不知道吗?况且山路崎岖,夜里骑马不是个好主意。   卫虎左右为难,最后还是听了莫浦和的话。   山里面什么都不多,唯独石头不少,可是能砸死许多人的大石头,也不好寻,到底准备的时日短了些,戚慈他们到的时候,石头已经剩得不多了。   为了不被陈军察觉他们的身影,吴军几乎一点火光也没有点燃,靠着薄弱的月光,看见了来人:“苏将军,周太尉,戚军师……你们来了!”说话这人也是个小头目了,语气之中透露着一股子欢欣鼓舞的意味,尽管现在陈军处于完全的劣势,但是戚慈他们不在,始终没有个主心骨。   现在他们来了,这简直就是太好了。   小头目开始汇报情况,陈军的情况可想而知不太好,隔着老远都能听见他们的哀嚎声。可是吴军的情况,也没有想象之中的好。   先前说过,能砸死人的大石头不好寻,现下,石头就快用完了。   苏望山知道了情况之后,看了一下乌压压的山凹处,他自然也是听见了那哀嚎声的。他眉头微皱,转身问道:“戚军师,现在当如何才好。”   “入口处的大缸,约莫能燃一个时辰,现在已经过了一刻钟了。将剩余的石头砸下去,换成□□。”她的声音冷酷极了,像是见惯了生死的人,其实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连个人都没有杀过。   可是处在乱世,她不可能永远软弱。   弓箭对于陈兵来说,只是消耗他们一下,其实威力并不算大。   若是戚慈狠得下心来,就该一把火将他们统统烧死。可是这是吴国的河山,这片翠绿绿的山林烧掉还是太可惜了。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救火的好本事,除非天降大雨,否则这片山林就是毁了。   戚慈的心到底还是不够狠,她做不到。   吴国的男儿,都是铁血汉子,不需要这样的手段,有什么,真刀真枪的上就是了。   吴国的弓兵也不多,现在不流行这些,弓的威力也不怎么够,究竟射死了几个人,尚且是个未知数。不过这先是大石,后是弓箭的,想必陈兵的胆子也被吓破了吧。   黑暗之中,原本就容易使得人心惶惶,特别是这黑暗之中,又有着夺人性命的东西。   第一次是巨石,第二次是弓箭,那么第三次呢,会不会是更恐怖东西。卫虎被亲兵护卫这躲在一旁,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被迷昏了脑袋了,到现在才知道莫浦和从头到尾都是为了他好,这一战实在危矣。吴军这个架势,哪里像是毫无准备,简直就是准备得再充分不过了。   若是不是他们早早设下计谋,怎么会有这般多的巨石。   弓箭没有停,有那运气不好的,死在了弓箭之下,也有那运气好的躲过去了。卫虎扯起地上一个要死不活的人挡在自己的身上,以此来掩护他自己。   而戚慈估摸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冲苏将军点点头,苏望山懂她的意思,带着人马往陈军走去。戚慈自然也跟在他们身后,她的手中,拿着一把一看便锋利极了的剑。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将军……”他的亲兵腹部中了一箭,将箭头一把扯出,对着卫虎说道,“将军,咱们得赶紧撤退。”事情走到如今这一步,谁也不知道前路是什么,也不知道前路何其艰险,自然不敢再继续了。   这也是卫虎所想的。   “退。”在他们连忙往后退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已经没有了射向自己的弓箭,苏望山带着人马冲了进来,一时间,场面更混乱了。   卫虎他们被堵在了入口。   熊熊燃烧着的火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熄灭,卫虎的脸色一白,眼神之中是满满的阴鸷。好啊,这些人自己跑出来,那就好好来一场便是。   “战!”他吼了一声,尚且没有受伤的陈兵便冲了上去。   谁怕谁呢,苏望山挥剑,也吼了一声:“上!”   陈军和吴军交战多时,常年是出于上风的,在陈军的眼中,其实是隐隐有些瞧不起吴军的,没有其他原因,屡战屡败的士兵,任谁也是瞧不起的。   可是输赢哪里又能怪罪那些底层的士兵们,他们是奔波在前线的命都不要的人啊。他们是守家护国的英雄啊。   在火光映衬之下,战争的残酷那样的□□裸。   戚慈挥剑,砍下了一个陈兵的脑袋,她周围都是呐喊的声音,都是刀剑,她站在那里,发现自己竟是清晰地看见那人脖子上的血喷出,喷地好高好高,使得周围的人浑身都是鲜血。   他的头被斩落在地,滚了好几圈,最后在一个人的脚下停下,又被那人踢得远远的,最后戚慈再也看不见的。   只是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戚慈忘不了。   她杀人啊,第一次杀人了。很快,她便不敢再继续发神,似乎因为她看上去瘦小一些,便有好些陈兵觉得她或许要好杀一些,围了上来。   可是哪里又是如此了。她的剑法,摒弃了那些花样,变成了杀人之剑,一剑一个人头,干脆利落。让同她距离不远的有风都啧啧称奇,她也许真的适合这样的场景也不一定。   渐渐的,陈兵也发觉戚慈的不对,不敢寻她下手了。这次却换成了戚慈寻摸了,她在寻找陈军之中的那位卫虎卫将军。杀了他,陈军自然溃败。   所谓擒贼先擒王,这句话死不变的真理。   可是战场太混乱了,也许戚慈实在是差那么一点运气,始终没有寻到人。   陈军很快便落入了下风,苏望山带来的人不少,一个个对陈军无一不是恨入骨髓。古时候征兵,很少是从远地方征召过来的,他们都是附近郡的人。   物类其伤,看看上林郡的惨状,谁不恨陈兵恨得咬牙切齿。   战争归战争,战场上面无论死伤多少,那都是命,怨不得谁。可是太谷镇和附近那些镇子里面的都是无辜的百姓,竟是全部死在了陈兵的手中。   坑杀俘虏尚且可以理解,杀害百姓谁人可以理解。   他们带来了一万士兵,最后能平安回去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一时间,在后方的卫虎心里面都有些绝望,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在战场之上,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战无不胜的。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那大缸之中的火总算是燃尽了。卫虎当机立断,立马打破了那燃尽的几个大缸,吼了一声:“撤退!”他这一砸缸,一吼,一挥手,立马就让戚慈看见了他。   原来在那里。   火焰已经要燃尽了,光线也没有方才明亮了。   戚慈乘着还有最后一点火光,拿下了一直背在身后的弩,她抬起□□,面色沉稳冷凝,前所未有的严肃。   一箭穿过人群,直直穿进了卫虎的左胸膛之中。卫虎的脚步一踉跄,便要往前倒去。   他的亲兵赶紧扶住他,听从他的命令,赶紧撤退。在撤退的时候,其中一个亲兵往回看了一眼,看见举着弓箭,一脸冷笑的戚慈,他打了个寒颤,立马让人将卫将军围住,生怕给了戚慈一点机会。   陈军逃走,有人还想再追,苏将军却说道:“穷寇莫追,他们这一次元气大伤。”这黑压压的,追过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还不如保证自己的优势。   苏望山还是考虑到那位没有露面的莫军师。   转过头来,他一边命人收拾战场,一边笑着对戚慈说:“好箭法。”他也看见了戚慈那一箭,实在了得。   戚慈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谁也不知道,这一箭,差点要了卫虎的命,可也只是差点。   祸害遗千年,这句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房间,我就叫人来修网,没有网的日子,简直痛苦,哭唧唧 第86章 八十六 战后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卫虎这个人有些运道, 他的心脏天生异于常人, 是生长在右边的。戚慈不知, 她那一箭, 穿胸而过, 按照常人, 便是一箭穿心, 早就一命呜呼了,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莫浦和一整夜都觉得心中不安得紧,他总是觉得要出事, 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过, 这还是第一次。   他原本好端端坐在营帐之中,等卫虎回来。   可最后也坐不住了,索性去了兵营大门口等着, 漆黑的夜里,他来回踱步。夜里的风吹来,他低头咳嗽了几声, 守在门口的士兵有些不忍心了, 便说道:“军师大人, 您还是回营帐去吧,外面冷,您仔细身体。”在他看来,莫军师的身子骨,实在是太弱了一些。   感觉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那小腰,比城里怡红楼的姑娘的腰儿还要细。阿呸呸呸,他在胡乱想些什么。   寒冷的夜里,莫浦和收到了来自于一个底层小兵的关心,他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说:“多谢关心,我还撑得住。”他停顿片刻,又问道,“你叫什么?”   他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这人的同僚拿眼睛死死瞪他,半晌,他才反应过来,原来军师大人是在问他的姓名。   “我叫吴二,在家里排行第二。”他露出一个笑容来,白花花的牙齿耀眼得紧。   莫浦和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身体真好啊,他看着吴二那高大强壮的身子想道。   吴二正当值,原本就应该好端端守在军营大门前,他多说的那几句话原本也是犯了规矩的,只是看在莫浦和的面子上面,没有人同他计较。他心里面也知道,不好太过界了。只是心里面还在啧啧感叹,这军师真的死鸭子嘴壳子硬,明明冷得发抖了,还说没事。   他记得他曾经远远见他穿过一件毛皮衣裳,看上去就保暖得很,不知道为什么今日不穿。   吴二哪里知道,那是因为莫浦和满心满眼里,都是卫虎,他哪里有时间来顾及自己啊。   终于,卫虎他们回来了。   一万人的军队,剩余不足两千人,损失格外惨重。甚至将领都死了好几位,可唯独公孙太尉狗屎运挺好,什么事情都没有,就好端端的回来了。   这些莫浦和都不关心,他唯独在意的人是卫虎。   左胸一箭穿过,昏迷不醒,生死不知。   莫浦和冷凝着一张脸,眼中一闪而过狠意。他扫视了一眼缩在一旁的公孙太尉,除了身上狼狈一点以外,一点伤痕都没有。他抿紧了嘴唇,心中莫名有股恨意。   他在迁怒。   这么多人,竟是还护不住一个卫虎。   “传军医,赶紧的。”他的面上染上了急迫,脸颊微微有些红,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但是看在吴二的眼中,突然觉得这位军师大人有了一点烟火气了。   以前跟个假人似的。   军医的医术不好不坏,不算太严重的伤势基本问题不大,可是若是太严重了,也就袖手无策了。陈军军营之中医术最好的一位军医姓钱,钱军医擅长外伤,医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他一进营帐,瞧着躺在了床榻上的卫虎之后,心里就是一咯噔,那箭穿过的地方,可恰恰是心脏啊,卫将军岂能活命?   他的手心有汗冒出,卫将军去了,他岂能在莫军师这里讨得了好。   “莫要拖拉,赶紧为将军瞧瞧。”莫浦和心里着急,连忙催促钱军医,钱军医仔细查看之后,才发现卫虎尚且还活着。还有一口气在,这就更麻烦了。   莫浦和犹豫了片刻,将多余的人统统赶出去之后对着钱军医说道:“将军的心在右边。”这话一出,立马解开了钱军医的疑惑,令他的胆子也变得大了一些。   那箭可还在将军胸口的呢,若是莫浦和没有说这句话,他是万万不敢随意动手的。   钱军师这人,最明白什么叫做明哲保身了。   且不说陈军军营这边混乱成什么样子了,吴军这边,因为获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胜利,一个个都兴奋极了。虽是军营之中不可随意饮酒,苏将军也在军粮不多的情况下,让炊事班的煮了好些肉来吃,人人有份,尽管分到每个人的碗里,只有一两块肉加些肉汤,不过也非常好了。   他们都是很容易满足的。   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打扫战场和后续的事情,这样的招数用过一次,肯定就再不管用了,说不得这次陈国还会出什么烂招。   苏望山心里面担忧得很。   他担忧的事情,就是不说,戚慈心里也明白。关于打扫战场,这事情,戚慈有话必须要说。昨晚死了那么多人,那不是几个人那么简单的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就容易引起瘟疫。   按照他们的意思,谁也不想处理陈军的尸体,大家都还记着仇呢。可是有些事情,不能那么算。   无论是为了他们自己好也好,还是讲究死者为大也罢,总归,这事情不能就这样随随便便。   这里不比现代,各种疫苗抗生素特效药的,一个不好引起了瘟疫,大家全部都要死。   “陈军的尸体,我们得好生挖个深坑给埋了,这么多的尸体,全部丢弃在山里之中不是一件好事,这事情还得赶快。现在天气尚且不热,不容易出事,只怕这天气一热,就会出现瘟疫。”尸体上的病菌原本就多,一旦污染了水源,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好。   周太尉皱眉,说道:“戚军师,你若是怕出事,何须这般麻烦,全烧了就是。还把他们埋起来,我看太谷镇的百姓们不定有这样好的事儿。”他们对于自己国家的百姓被屠杀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心太狠了,有什么,真刀真枪战场上见,为何要屠杀无辜百姓呢?   周太尉一提起这事儿,营帐中所有人都沉默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有风,都是吴国的百姓,那些死在陈兵手下的人,都是他们的同胞,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这事儿,陈国做得不地道,怨不得吴国这些人恨他们入股。有风没有说话,却在心中摇头。戚慈曾经告诉他,百姓至关重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他们杀了那么多吴国百姓,纵然是最后占领了上林郡,占领了吴国又如何,总会有人心心念念想着要复国的。   这样的人,他上辈子没有少遇见。   可悲可叹。   “是啊,戚军师,一把火烧了吧。”有人附和了周太尉的话。   “是啊,这样省事多了。”说这话的人,意思就很明显了,哪里是烧毁省事啊,若是要说省事,其实还是埋了省事一些,那是因为吴国百姓被杀死之后,也被陈军一把火统统烧毁了。   大家都想报仇呢。   这个时候,讲究个全尸,烧毁的人,先是烧得乌漆嘛黑,然后大火继续烧,烧到最后就会一地灰烬,哪里有什么全尸啊。没有全尸的人,用老人的话来说,那就是投胎都难啊。   所以古往今来,多少人死在异国他乡,都要将尸体全须全尾地带回故乡去呢,这里面都是有说道的。   有人截肢之后,还要将截下来的部位带回去,死后好有个全尸啊。   戚慈不是不明白他们心里面的愤懑,她说了一句:“若是如此,我们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是啊,又有什么区别呢?明知这样却还要为之,说是报复出口气,实则好好想想,空虚得很。   “不若将我们的领土收回来,以他们之血,祭奠我吴国万千无辜百姓。”命令是上司下的,罪魁祸首也不是下面这些傻当兵的,他们没有必要,去承担这些,命都没有了,何必呢。   “你说得对……”周太尉突然有些恹了。   最后这事情还是按照戚慈说的做了,那个巨大的坑就在虎头崖外面,这么大的动静,自然瞒不过陈军斥候。他们也没有想到,吴国竟然还能将那么多死去的陈军埋了,一时间有些感慨万千。   他们曾经是怎么做的,上峰下令,于是一把火烧毁了那么多的尸体,明知道这样不好,可他们还是做了。   本是保家卫国的好儿郎,怎么就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扬起了屠刀?很多人,开始茫然了。军人的天性是服从命令,他们服从了命令,可是现在想起来,那些事情真的就对吗?   吴国的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陈军军营。   莫浦和忙着照料卫虎,一时间抽不出时间去关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自然是不怎么清楚的,更是没有阻止这流言的传播,也就不知道这流言有多大的威力了。   这世间有没有地狱,他们这些人,名义上是保家卫国,实质做了什么,自己心里面都有个谱,恐怕他们死后,统统都是要下地狱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觉得军人这个职业就是特别伟大的那种,不容亵渎的吧,不应该被政/治或者其余的东西左右和玷污~   今天作者君去刮痧了,好痛,要抱抱要亲亲~   明天把欠的一章补上,我的手机已经一周进不去晋江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药丸 第87章 八十七 要挟   兵营之中的动荡暂且不说,莫浦和一心扑在卫虎身上, 根本顾忌不到那么多了。卫虎的姓名虽然保住了, 身体却没有多康健。   那一箭多少还是伤了他的元气了。   卫虎醒来之后说的第一句话, 就是让莫浦和一定要想办法把苑城弄到手里面来, 为此, 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可以。   他已经折损了将近一半的人手, 王上那里, 不好交差。   既然如此,还不如破釜沉舟,干一票大的, 只是这一次, 卫虎想他一定会听莫浦和的话。卫虎苍白着一张脸,近乎于请求,这让莫浦和下不了狠心去拒绝他。   卫虎这个人啊, 永远知道他莫浦和的软肋是什么。   当初太谷镇的事情,其实镇子里面的百姓不一定都要被杀,是卫虎希望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收获, 换句话说, 是他想要一本万利, 一劳永逸。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全部杀掉。   这个主意是莫浦和出的。   说来也是邪门,他的身子一向不好,可是大肆屠杀吴国百姓之后,他的身体更是每况愈下,钱军医说, 他这是忧思过重,若是什么都不想,好生养着,倒是还能多活几年,若是再这样,恐怕于寿命有碍。   可是他哪里能够不去想呢。   卫虎奄奄一息之间,还提到想要得到苑城,那这个愿望,他一定要帮他实现。   莫浦和回到营帐思索再三,想到了主意,这个主意阴毒极了,他提笔写字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可是转念一想到躺在床榻上的卫虎,他又叹了一口气。   他明白他在想什么,不过是害怕王上的责备。   戚慈他们还没来得及怎么大肆的庆祝,就听闻陈军又卷土重来了。才战败没有两日,这么快又来了,这让戚慈都有些惊奇。   这事情奇怪了。   当戚慈听闻这次带兵的不是卫虎,反而是那个传说中的莫军师的时候,她来了兴致,她放下茶盏,心道有点意思。   这一次,不是什么偷袭,是正大光明的对战,可是在吴军的眼中,却比偷袭更加阴毒。苏将军骑在马上,脸色不太好。   对面的人还在喊话:“只要你们退出苑城,我们就放了这些人,否则每过一刻,我们便杀五人。”对面的不停喊话,听得吴军心里惶惶。   苏望山脸色泛青,这是给气得。这样阴损的注意,也不知道陈军是怎样想出来的,未免也太过缺德了。那一个个的都是他吴国的百姓。吴军的前面,站着一排一排的吴国百姓,是后来被占领的镇子里面幸存下来的百姓。   他们虽然活下来了,日子却并不好过,家中的粮食几乎都被抢走了,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的,衣衫褴褛,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难民。   看上去可怜得紧。   苏望山的视力一向不错,一眼就看见了那些人面上的惶恐不安。他们都看着他苏望山呢,都等着他救他们呢。   宁为太平狗,不为乱世人。   “去唤戚军师来。”苏望山也没有办法,他不敢贸然下命令进攻,一旦进攻,遭殃的肯定是眼前这一排一排的百姓。可是他也不可能听从陈军的话,让出苑城,若是将苑城让出来了,便会有更多的百姓遭祸,更别说其他的了。   他骑在马上,叹了口气。   苏望山是真的没有想到那莫浦和心这般狠,不,其实早就应该想到了不是吗?太谷镇的惨剧据说就是他的主意,这人留着就是个祸害。   边上的亲兵自然知道此事非同小可,不敢耽搁,立马就骑马回去寻戚慈。戚慈正在和有风谈人生呢。   “你说你跟着我有什么意思?”她想不通这人跟在她身后的意义在哪里,她身上有什么了不得的魅力可以让人一直跟着她?堂堂一国嫡长子,跟个小跟班似的,也是难为他了,戚慈打量了他一眼,又说道,“怎么,你还想召我当你的谋士?”他跟着她,不会还是为这个吧。   有风也不知道他跟着她做什么,除了保护她以外,他岂会没有其他的心思,可是那心思究竟是什么,他就像雾里看花一般,说不真切。   他抿了抿嘴,随意地坐在那里,气势却很不一般,同他站在戚慈身后的时候不太一样。他站在戚慈身后,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竟是当真像一个小跟班一样,只在戚慈需要的时候才出现。   而他现在,更像是骄矜的公子风。   那亲兵一下马就冲进来,情势紧急,甚至来不及通报一声。他一进来就见到坐在那里的有风,一愣,接着跪在地下对戚慈说:“军师大人,前线危急,苏将军让小人请您去一趟,瞧瞧怎么办才好。”   戚慈一惊,能让苏望山半途让人来唤她,那前线的事情必然不小。她一时间也顾不上有风了,起身就要走。   有风动了动嘴唇,他原本想说,因为我觉得你对我很重要。可这句话,他最终没有说得出口。   戚慈走出营帐,翻身上马就要走,有风却拦住她,说道:“虎头崖那山路这般险要,你才学会骑马没有多久,恐不妥当。”她一个人骑马打那山路过,一旦马儿惊了神,她恐怕也难逃,越是紧要时候,越是要小心为上。   一听这话,戚慈一愣,想起那山路崎岖,心中顿时觉得有风说得有道理。   苏望山还等着她,她不能出事。   “那要如何才好。”戚慈第一次有点不知所措。   有风露出一个笑意,建议道:“不若与我同骑吧,我的技术你应该信得过才是。”他看着她,眉目中都洋溢着自信,他的骑术的确是很好。他这样一说,戚慈一想,也就同意了,现在倒不是讲究那些的时候。   两人翻身上马,那亲兵还没有反应过来,这边就准备好了。见此,那亲兵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他若是说他骑术也很好,也可以和军师同骑,那个高大的男子恐怕杀了他的心都有了,还是不要多此一举了。   有风的骑术的确很好,这等崎岖的小路,他骑着如履平地一般。那亲兵早早就同戚慈说了前线的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那边甚至是公然的威胁。   看来卫虎很是害怕公子韬啊,都这样了,还想将苑城弄到手,苑城究竟有什么这般吸引他们。   戚慈走神了。她不知道的是,他们想要得到苑城,还真不是因为苑城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因为那口气。   戚慈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到战场的时候,刚好一刻钟到,对面的人又开始喊话了。   “想好了吗?若是没有想好,这五人小命就要难保了。”有五个士兵,从人群中随意扯了五个人出来,最要命的是,其中还有一个小孩子,那小孩儿身量不高,估摸着最多也就七八岁的样子,神色惶恐极了。   “不要啊……你们换我去,让我和我儿子换啊!”一个妇人在人群里面哭天喊地的,那些士兵却不为所动。   莫浦和看了一眼,没有多话。   他在观察那骑马到来的一对男女,苏望山在这般危急的情况下,还要让人唤这两人来,究竟是何缘故?他心里面涌起一股不太好的念头来,总觉得这两个人会成为一个极大的变故。   原来,苏望山命人去唤戚慈的那一幕,被莫浦和看在眼中,他这才心生怀疑。   这个时候,原本跟着卫虎的亲兵在莫浦和耳边说道:“军师大人,就是那个女子,那夜,就是她一箭穿过了将军的胸膛。”他做梦都不会忘记这个人,尽管她今日穿着一身布衣,可是那容貌一直印刻在他的心中,一日也不敢忘记。   “是她!”莫浦和原本就痛恨对卫虎下杀手的人,但是战场混乱,尤其是那一夜更是格外的混乱,他便是有心想查,也不一定能查询得到。便没有在意这件事情,更注意卫虎的身体,现在倒是好,有句话怎么说来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是她命中注定了的。   那亲兵怕莫浦和不相信,又说道:“大人,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她,绝对错不了。”在火光印衬之中,她的容颜,他一刻也忘不了,那冷漠的姿态,哪怕他是匆匆一瞥,也不可能忘记。   他永远记得那一箭。   莫浦和被气笑了,连道了几声:“好!好!好得很!”她重伤了卫虎,现在竟然还敢出现在他面前,这胆子未免也太大了。   当真是不怕死。   他不会让她死,他要她生不如死!   “咳咳。”莫浦和气性上来了,咳嗽了几声,袖上沾染了几分血气。   “传话下去,只要那女子过来,就可以换取这群人的性命。”他看着眼前那群吴国百姓,心中冷笑,他出身不好,没有少被欺负,也因此,没有少看人眼色,自然也明白人性这种东西。   人性是最丑陋的。   若是可以活,谁又愿意死呢。   “我们军师说了,你们若是想活下去也可以,只要将她换过来,你们统统可以活下去。我们军师一言九鼎,绝不说虚话。”传话的人站在高台上,声音极大,足够该听见的人听见了。   有风的脊背僵直了。   对面在说谁他再清楚不过了。   那群被捆着的人一下子就躁动了,就像莫浦和所说的那样,若是可以活,谁愿意死呢?   戚慈一个人换他们这么多人,值得。   在性命不保的情况下,没有人想过戚慈被换过来会面临什么。苏望山震惊了,他看向戚慈,按理说,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将戚慈换过去的。在他眼中,戚慈比那群百姓重要得多,尽管很冷漠,可是这是事实。   戚慈也有些懵,未必她在吴军中的地位已经被对面的人知晓了?这不对劲啊。   她看向那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瘦弱,长得挺好,却一脸的阴狠,那是莫浦和,陈军军师,卫虎的智囊。   离开了他,卫虎不过是个只会喊打喊杀的傻子。   人群越来越激愤。   那人又开始喊话:“若是戚军师不愿意过来,那么从现在开始,这个沙漏每漏完一次,就杀十人,杀到戚军师愿意过来为止!”说完,那人就举起一个小小的沙漏,戚慈估摸着,那沙漏漏完,也就十分钟。   杀人的士兵,又从人群中拉扯了五个人出来,有老有小。   戚慈的神情变得冷峻,她没有想到对面这么快就摸清楚了她的身份。那个莫浦和有些本事,只是不用在正途上面,倒是可惜了。他给她布下了一个杀局,无论她过去或者不过去,都是一个字死。   过去,死在莫浦和的手中;不过去,死在广大百姓的舆论之中。   这里的事情瞒,是瞒不住的。   戚慈的双眼扫视过那群被捆着的百姓身上,他们可怜,可是这事情,同她戚慈有什么干系呢?人群之中,有人在小声咒骂,有人泪流满面,有人反复说不想死,有人恨不得跪下来求情,有人冷漠,有人呆怔,唯独相同的就是,没有人想死。   能活着,谁想去死呢。   他们看着戚慈,戚慈看着他们。   苏望山不敢多话,他生怕自己影响了戚慈的判断。连素日话最多的周太尉都不敢多话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的难熬。   有风拉着缰绳的手都紧了,他什么也没有说,可是手上凸起的青筋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他终于明白了,终于明白上辈子戚慈怎么出事的了。   他曾问戚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一直躲着不见人,缩头缩脑居于人后。她曾经回答他,是她变成了一个糟糕的人,是她的身上出现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她要永远背负着那伤害的时候。   有风有一种莫名的直觉,那跟随了戚慈一生的伤害就在今天,就是现在。她不能让戚慈过去,那些贱民,死了也就死了。这事情原本就同戚慈没有关系。   纵然全死了,也不能怪她。   “戚慈,别去,不要去。”他是唯一一个出口的,说的话却是挽留戚慈的。戚慈还以为,在她做出决定之前,没有人会开口说话了。   没有想到,到底还是有人说了一句话。   他让她别去,不管他想的是否周全,至少他一直一直是为她着想,这样也很好了。戚慈垂下眼睫,掩饰住了眼中的感动。所有人都觉得,她是最聪明的,脑子里面有无数的法子,可是她也会害怕啊。   她这过去了,会面临什么?会不会死?谁也不知道。   他们不说话,其实就是默认了用她去换百姓。   戚慈不是个傻子,她看得太明白也太透彻了,所以她很清楚这些人都在想什么。她原本也打算这么做,可是当真的没有人劝她别去的时候,心还是有一点冷。   没想到她有一天也会被人因为大局而放弃。   可是有风开口了。他说完这句话,苏望山动了动嘴角,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有风,谢谢你。”她跳下马,抬头看着那个坐在马上的英俊少年,突然就笑了,布衣也掩盖不住她的美貌,她笑得美丽动人,却让有风的心狂跳。   他担心她。   有风这个名字,让苏望山心咯噔了一下,这个姓实在不多见,越国皇室之姓,哪怕他就是个旁支,那也比旁人高贵多了,这样的人,怎么会跟在戚慈的身后当一个护卫。   这其中还有什么秘密啊。   戚慈知道她叫了有风的名字,会引起怀疑,可是在这一刻,她不想再冷静自持,只想随心所欲。她冷静够了,再往前走,生死不知。   若是想叫一个人的名字都还要思前想后,这辈子恐怕也活得太憋屈了。   “我去将他们交换回来,你们到时候注意配合我,我会尽量抓住莫浦和,你们该动手的时候千万不要犹豫,不要犹豫。”她叮嘱一番,又抬头看有风。   “我若是……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她顿了顿,“带我回胡山。”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也许可以也许不能。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说过要护你周全,绝对不是说笑而已。不会有事的。”他翻身下马,突然说道,“换我去。”他的存活几率比戚慈高多了,有风越想越觉得有理。   戚慈眨了眨眼睛,神色柔和,温柔极了,她笑着说:“说什么傻话呢。”说完解下自己身上的弩,递给了有风,转身向前走。   有风伸出手,从她的发丝之中划过。   戚慈往前走,站在千兵万马之前,她挺直脊背,仪态完美,就像是谁家贵女一般,她张嘴,说道:“我愿意。”   战场扬起了一阵风,莫浦和露出一个笑意,苏望山眨眨眼,有风一眼不错看着戚慈的背影。   “很好。”莫浦和拍拍手。   戚慈向前走去的身影,在有风的眼里渐渐模糊,他似乎看见了戚慈,又似乎看见的不是戚慈,那是上辈子的她,也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去。然后大好的人生,就此毁于一旦。   “不要,戚慈,不要。”有风觉得他快要魔怔了。   他已经分不清,这是今生,还是前世。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欠的那一章和今天的更新合在一起了,这是一个大肥章~ 第88章 八十八 救美   有风终于知道了戚慈最大的弱点,可是他也并不快乐。   戚慈这个人, 的确智谋超群, 可是却不适合生存在这个乱世,她不够狠, 若是够狠。那一夜, 必然要将卫虎的姓名留下, 绝不放虎归山。现在的果, 不过都是当初的因。   他骑在马上, 神经时刻紧绷着,一点也不敢放松。他一直盯着戚慈, 一眼不错,如果今日戚慈当真毁在了这里,那么他必定要血洗陈国, 来祭奠那个曾经惊才绝艳的戚慈。   那个了不起的胡山先生。   有风的周身弥漫着极其浓烈的煞气,一时间也影响到了周遭的人。苏将军首当其冲, 他隐晦看了几眼有风, 见有风依旧看着戚慈, 一点没有顾忌他的意思。   他在心里叹气, 看着远走的戚慈, 又是一叹气。   “收心, 凝神!”有风目不转睛地呵斥了一声。“你不要忘了戚慈说的话。”他的话一下子惊醒了苏望山,苏望山再不敢开小差,他在心里反复思索戚慈的话,眼睛眨也不敢眨。   戚慈走过去, 大家也就心知肚明这是个什么意思了。   那群人不知道是谁带的头,纷纷跪下,有人口称:“姑娘高义,我们永生不敢忘。”先前还神态各异的人,眼下个个都满脸惊喜,能活命了,谁不惊喜呢?   不是没有人想过戚慈要怎么办,他们是不敢想。   人的劣根性,在此时此刻表露无意。戚慈难得看他们一眼,她愿意过来,一是因为她若是不来,来日那漫天的流言蜚语也能杀了她。二是她到底是心软了那么一点,这么多人的性命,就在她的一念之间。她不是不知道莫浦和为何单单要换她过去。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卫虎。   那个在莫浦和耳旁耳语的人,她那夜见过,搀扶着卫虎离去的人中,也有他,大约是亲兵一类的人物。   他这是认出她来了啊。   莫浦和虽然阴狠,却也是一个一言九鼎的大丈夫,一口唾沫一口钉,说用戚慈换这群百姓就会用戚慈换这一群百姓。   “把这群人赶去对面。”莫浦和一挥手,这意味着他们得救了。那先前被提溜出来的小儿被松开身子之后,第一时间跑回他阿母的身边。   他低声说道:“阿母,我们赶紧去把那姐姐救回来。”在他小小的脑袋里面,认为自己这一边的人已经很多很多了,从前打不过那些坏兵,那是因为他们都被绑着,现在大家几乎都松绑了,自然能打赢了。   这话可是要命啊,那妇人赶紧捂住小儿的嘴巴,抱起他就要往吴国跑。   那小儿支支吾吾,咿咿呀呀的,一只手还格外努力的指着戚慈,戚慈转头,冲他笑了笑。她听见了那小儿的声音,她原本就距离他们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那人群中,像那小儿一般的人,尚且还有一些,可是更多的,都是同那妇人一般的。   “怎么样,戚军师,这种感觉怎么样?”莫浦和站在高台上,低头俯视戚慈,在他的眼中,戚慈现在恐怕是心如刀绞了。是了,也该是让她尝一尝这种锥心之痛。看见自己心心念念想要护住的人,背叛自己,这种感觉怎么样?一定很好吧。   莫浦和终于出了一口气。   戚慈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被莫浦和解读为她现在心已经死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嘛?自然不是了。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永远也不要去测试,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会测试出什么来,那就是人性。   人本自私,能做到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很少很少,戚慈自问她也是一个自私的人。   那群人想着用她的命来换自己的命,可是戚慈走投无路之下,何尝也不是想着将计就计,用这件事来成就自己一把。   她救他们或者不救结局都不会太美好,那么何不打破这个束缚,干脆从另一个方面着手呢?从另一个方向来看,这也不是一件坏事,毕竟这是多么好的成名机会啊。   她笃定她不会死,也不会受伤。   特别是有风在,她就更充满了自信,她也仔细思索过若是死了或者是受了重伤应当怎么办,其实也没有办法。若是死了还好,一死就一了百了了。最怕受了重伤活着,活得痛苦煎熬。   若是当真遇见了要如何,那就只能怪自己赌运不济了,赌输了而已。   戚慈这人,最其中一个优点就是心态好,她看很多事情都容易看得开,不是那种郁结于心的人,这样的人也挺好,就是有时候实在太任性了一些。   莫浦和以为他能打击到戚慈,没想到戚慈根本就不受打击,她随口回了一句:“这种感觉也就那样吧,人性这东西,也就这样了。”她看得很开,莫浦和一下子被哽住了。   没想到这位戚军师还挺能忽悠人的。   可不就是能忽悠人吗?戚慈那嘴皮子,利落得很,若不是她压根不想同莫浦和多说话,能怼得莫浦和怀疑人生。   “嘴皮子硬,没关系,戚军师,我希望你身上的骨头也能和你那张嘴巴一样。”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微微眯着,感觉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不是什么好事儿,有点阴森森的感觉。   有风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只是隐约能看见莫浦和那阴狠的表情。他直觉不好,暗暗拿起了手中的□□。   还是那句话,他一定要护戚慈周全。   莫浦和这人,能动手绝不废话,他也不假他人之手。拿起一张弓箭,将弓拉满,那箭头直直对着戚慈的眉心,他笑着说:“你怕死吗?”莫浦和很少笑得这么畅快。   戚慈眉头都没有眨一下,淡淡说了一句:“怕。”谁不怕死,谁都怕死。   “真是奇怪,你怕死还这么镇定,真是奇了怪了。不过你放心,戚军师,我不要你性命。”他要的是,比她性命更重要的东西。那箭头缓缓往下移动,对准了戚慈右腿膝盖。   这一箭若是射准了,戚慈的右腿便保不住了。   有风自然是看见了这一幕,他眉头紧皱,隐隐猜到了上辈子戚慈的身上遭遇了什么。她不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也许是因为她不良于行。   他没有猜错,事实还当真如此。   莫浦和两箭毁掉了戚慈的双腿,以此来报她那一箭之仇。这膝盖中了箭,那箭上还有毒,毒性霸道极了,实在不好医治。纵然是将将能抱住一条性命,那双腿也废了,一辈子只能呆在轮椅上,让人抱上抱下的。   最可恨的是,那毒不好拔除,已经深入肺腑了,戚慈的脸上身上,几乎都是那毒的脓包,整个人毁容了不说,还变得格外的恶心。   这毒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三日神仙醉。也就是说,三日之后,就算是神仙也要醉倒在这□□之下,救无可救。还是吴国的军医,想了个法子,以毒攻毒,用七中凶猛的□□来牵制这三日神仙醉,戚慈这才活下来了。   可是这样活下来的她,哪里还能正大光明的见人呢?这同豁达不豁达没有关系,而是她一出现,便能吓得小孩儿哭啼不止。   戚慈不是没有想过要自救,可是身体里面各种毒素牵制,已经形成了一个平衡了,牵一发动全身,轻易动不得。   这就让人没法子了。   她的金手指也是不好使的。   针对一种□□的解药有,可是针对这么多种□□,甚至还隐隐有些进化的□□,大罗神仙来都没有用。   戚慈倒是不怪当初为她看诊的那位军医,若不是他,她估计连活都是活不下来的。   这一饮一啄,也许自有天意在。上辈子的戚慈,突逢此大劫,心性寡淡寂寥了几分,心思从天下大势转变到了天地道法上面来。横竖她护住胡山没有多大的问题,这天下,也就随它去吧。   这辈子,莫浦和的箭上,依旧淬了毒,那箭头在日光下闪闪发亮,戚慈心里一咯噔。   莫浦和的箭射了出来,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这时候动手,也就没有来得及阻止。等到苏望山他们举起弓箭的时候,莫浦和的箭都快要射到戚慈的膝盖了。   然后那一箭,被比它更锋利的箭狠狠撞开,摔在了地上。   这样的距离,想要救下戚慈,需要一眼不错的看着戚慈和莫浦和,不能分一点心,并且还要快莫浦和一步出箭才行。   若是没有有风,这辈子的戚慈,依旧会步上辈子的后尘。   有风射出那一箭,一拍马,马儿就开始飞速奔跑起来,在莫浦和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一把捞起了戚慈,将她护在胸前,掉头就要回去。   莫浦和回过神来,将弓箭递给军中最擅使弓箭的人,说道:“开箭。”   那离弦的箭,朝着有风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洗刷了英雄被美救的耻辱了2333333   七夕快乐呀,小心肝们今天有没有被喂狗粮,或者是喂别人狗粮呀~ 第89章 八十九 中毒   一箭从有风的肩膀下面穿过,有风一瞬间将戚慈往前一推, 那箭从他身体之中穿出来, 有风一咬牙,抽动了一下缰绳, 一夹马腹, 那马儿飞快地跑了起来。   “是条汉子。”莫浦和说道。   “军师大人, 我们还……”那射箭的人在一边探头探脑的问道, 问完之后说了一句, “我瞧着再来一箭那小子性命就不保了。”敢在他们这么多人面前将军师指明要的人带走,这小子胆色不错。   莫浦和冷着一张脸, 眼里神色莫名,他抬抬手,有点疲惫, 说道:“不用了,我敬他是条汉子。”他比卫虎, 男人得多。   看见他, 他总觉得, 看见了幼年的卫虎。   没有长大的他, 还没有被世俗权势迷花眼的他, 也是这么可爱。   人都有弱点, 戚慈的弱点是心软,有风的弱点是戚慈,那么莫浦和的弱点就是卫虎。他一生,亲缘单薄, 走到这一步,身边剩下的知心人,就只剩下了卫虎了。   戚慈不知道莫浦和在想些什么,她也不想知道。   她浑身都在颤抖,心里面压抑的恶魔就要破壳而出,她只觉得这天怎么就这么冷,有风怎么就这么傻。   在那一箭射中有风之后,他竟然还有多余的力气来安慰戚慈,他说:“戚慈,你安全了。”   这人平时看上去那么精明,和她谈判的时候明明一步也不肯退,有什么就说什么,怎么会这么傻。戚慈摸了摸有风的手,她问他:“疼吗?”怎么会不疼呢,一箭穿过,怎么可能不疼呢。   有风是被周太尉半抱半扶下马的,他如何救的戚慈,周太尉他们看得真真的,若是没有他,戚慈今天必然会被毁无疑。这么久了,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戚慈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哪怕是最开始孤苦无依,最开始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她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这个时候,她跪在有风的身边,随行的军医拔掉了他身上的箭,有风已经半昏迷了。   在恍惚之间,他觉得手背上有一点点烫。   他努力睁开眼睛,看见戚慈在哭。他从没有见他流过一滴眼泪,他以为,她和普通的姑娘不太一样,还以为她不会哭呢。   戚慈从没有这么茫然过,她这一辈子究竟为谁,究竟要做什么?有风很努力很努力,想要抬起手擦掉她的眼泪,最后却抬不起来。   “不……不要、不要哭。”他的声音沙哑,微不可闻。   可是戚慈听见了,这个声音就好像在她耳边一样。戚慈一把擦掉眼泪,她起身,顾不上身上的泥土,对着有风说:“我不会让他们好过,伤害你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她吸气,努力露出一个笑容,却只是把难过掩埋在更深的地方。   是她没用,拖累了有风。   她此生,唯愿能护住想护住的人,她欠有风一条命。   若是没有有风,她不觉得自己可以从莫浦和的箭下逃走。莫浦和,好一个莫浦和,她不会让他好过的。   有风被安顿在后方,戚慈转身离去,离开之前,看见有风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就昏过去了。   前方战役没有打起来,胶着了一整天,最后不了了之,苏望山觉得奇怪,殊不知那是因为放了那群人,莫浦和也没有把握能赢。他心中隐隐感觉不好,伤了那男子,戚慈还活着,活得好好的,按照之前的计策来看,戚慈不是个省油的灯。   他已经知道先前的主意是谁出的了,除了这位新来的戚军师,他再想不出第二人来。   莫浦和心中不安,只想着让卫虎丢下这个烂摊子回王都,至于其余的,回去再说。   王上再狠,不过也就是罚一罚,或是吃些皮肉之苦,不会伤及性命,可是落在戚慈手中就不一样了。   若不是因为卫虎这个大软肋,莫浦和不会这么胆小,他其实,非常期待同戚慈再交手,棋逢对手的感觉才是最好的。   双方莫名其妙就暂时保持了和平,好不容易小心翼翼将有风抬回了营帐,戚慈就收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那箭头上抹了□□,□□的名字叫作三日神仙醉。   戚慈没有听过这个□□,可是这名字一听就知道不简单。   那诊出有风中毒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军医了,他这一辈子都在军中。他的师傅也是一个军医,只不过幼年有些奇遇,便涨了些常人没有的见识,收了这老军医为徒弟之后,又将这些传给了这老军医。   所以他才认识别人都不认识的东西。   可以说,整个军营之中,除了这位老军医,谁也不认识这三日神仙醉。   “戚军师,这三日神仙醉,是天下十大奇毒之一,三日之后,神仙也难救。”这老军医叹气,他自然也是知道这床榻上的男子是为了就戚军师而出的事。   戚军师是个好人啊,是个天下一等一的好人,她不但帮助将军他们击退了陈军,还救了那么多人。他也不想看见戚军师难过的样子,可是这毒,他实在无能为力。   若是师傅尚在,兴许还有一点办法。   戚慈没有说话。   那老军医叹了口气,自责道:“都怪老朽没用啊,学艺不精,学艺不精……”他拱手弯腰,一脸羞愧。   这种事情,哪里能怪他呢,戚慈也不是那等分不清好歹的人。她叹息一声,对着老军医说道:“不能怪您,您能察觉到这毒,已经是很好了。”若是没有这位老军医,是不是毒发身亡了,她也不会知道。   戚慈看着一动不动躺着的有风,突然觉得很荒谬。她甚至都没有怎么好好和这个人说过话,她明明知道很多他不知道的知识,却也从没有好好教导过他。   甚至也不曾答应他的要求。   他唤她一句先生,她汗颜;他说必会护她周全,她亦汗颜。   她握着有风的手,那手冰凉得很,好像他整个人已经失去了体温,一直凉到了戚慈的心里。她不能让他死,他不能死。   “你可不能死啊。”她低声对有风说道,“我还没有兑现我的承诺呢,你不是想要陈国吗?只要你好好的,我就把那陈国,捧到你手心里。”她的语气有一点哽咽,谁也不知道,第一次杀人的她,没有表面那么镇定,她夜深了,也会做噩梦。   是有风说,别怕。   那是活生生的人命啊,有风也是活生生的人啊,甚至他之前还在她面前笑啊闹啊。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她还曾问他,跟着他有什么意义,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忆。   以前有风在的时候,她不曾觉得这个人这般重要,现在回想起来,原来他已经渗透到她生活的每一处每一点了,处处都有他。现在回想起来,似乎从遇见他开始,这个人就一直围绕着她了。   她现在终于相信,他是为他而来。   戚慈放声大哭。   可是这一次,再没有人来对她说一句,不要哭了。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救活他。”戚慈擦干眼泪,站起身,对着老军医说道,她的语气有些不太好,随后她也意识到了,于是补救说,“抱歉,我有点失态了。我恳求您,一定要救活他。”   戚慈第一次求人。   但是她心甘情愿,那老军医倒是第一次遇见这般客气的人,他有些惊奇,然后恭敬道:“一定会尽全力。”他亲眼目睹了戚慈的悲伤,他在心里面想,这个男子对戚军师来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吧。   “谢谢。”戚慈说完就深深鞠了一躬。   “对了,戚军师,他今晚许是会发热,这是正常的,你一定要吩咐照料他的人仔细着,用帕子沾水或是沾酒擦拭都可降温,这高热看似没什么,可一旦不注意,就容易烧坏脑子,可不是小事儿。”老军医看在戚慈这般客气的情分上,叮嘱得格外仔细,生怕出了差错。   戚慈也听得很仔细,她点点头,说:“我夜里一定会好好注意的,用水或是酒,我记住了,谢谢您。”戚慈这话的意思,就是她要亲自来照顾人。   那老军医动了动嘴,想说什么,最后也什么都没有说。   “若是有什么情况解决不了,一定要及时使人来唤我。”那老军医留下最后一句话,便背起药箱走了。   戚慈一直守在有风的身边,对军营里面发生的事情自然不清楚。   那周太尉现在气得几乎都快吐血了,他当着苏将军的面几乎是用吼的了,说得也不太客气:“将军,你瞧瞧那群人都是些什么人?之前贪生怕死,戚军师救了他们这么多人,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这才一回来,刚刚安顿下来,就要吃要喝的,还要酒肉,说是要庆祝自己逃出生天,谁给他们的脸!”苏将军让周太尉负责救回来的那群人,现在一听这话,他也没辙了。   他没想过那群人会蹬鼻子上脸。   事实上,能在陈军屠城之下活下来的人,除了躲藏着的老弱病残,一些小孩儿,其余那些个青壮年几乎都是讨好了陈军才活下来的。里面有的人,为了活下来,甚至帮助陈军奴役自己的老乡,搜刮他们赖以为生的粮食。   有血性,敢反抗的人,早就被杀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本文唯一虐的地方了,我保证~ 第90章 九十 解药   入夜, 有风果然发起了高热, 戚慈原本就跪坐在床榻边上守着他,他一发热,自然第一时间知晓了。   沾水沾酒擦拭他的身体,右肩下方那个伤口被老军医包扎得极好, 但是她仍旧小心翼翼避开了。不知道是因为难受还是因为梦见了什么不太开心的事情,有风的眉头皱得很紧。   戚慈就这样默默擦拭着他的身体,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也顾不上什么名声不名声了。   横竖她又不嫁人, 就是说得再难听, 那有如何,什么都比不上现在躺在床榻上的有风。   “真是个傻子……”她看着昏睡不醒的有风喃喃道,若是有风此刻醒来,他就会发现,戚慈的眼神温柔极了,就像他曾经看见的一样。只是这样温柔的目光, 终于也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戚慈忙忙碌碌,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另一边营帐之中, 就快闹翻天了。周太尉说什么也不想管那一群人了, 他们自己的粮草都还不定能够吃多久, 还要分去一部分养这么一群人,在他深入到群众之中之后,才发现这真的就是一群白眼狼。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难怪戚军师救他们的时候, 一个个跑得比那什么都快。   他坚决不同意苏将军将这群人留下来。   苏望山扣桌,有些无奈道:“那都是我国百姓,我们是军人,若是我们都不管他们,他们岂不是又会死在陈军的手中?周太尉,你莫要一竿子打翻一群人。”这番话的意思,就是间接承认这群人里面的确有老鼠屎,可是更多的,却是希望他们去包容这群人,哪怕是那些老鼠屎。   周太尉第一个忍不住了,他死活想不通苏望山这么做是为什么,到底是图什么,他环顾一周,心生一计:“留下,说得容易,将军,您问问管粮草的阿张,这我们的粮草究竟还能管多久。”粮草对一个军队来说,再重要不过了。兵马未至,粮草先行。   阿张动了动嘴,其实他先前就像说了,他们的粮草坚持不了多久了,却一直寻不到合适的机会,这次周太尉提起来,也算是个好事,他恭敬说道:“我们的粮草大约还能用半月时间,但是若是加上这群人,约莫也就十天了。”他的声音很沉稳,让人根本生不出怀疑的心思来。   这一次,周太尉无须说什么,他就知道,所有人都会站在他这边。   苏望山知道粮草不多了,却没有想到会这般麻烦,他这些天已经习惯了有事情便寻戚慈,一时间说顺口了:“这粮草的问题,或许可以问问戚军师如何解决。”说完他就有些后悔,戚慈现在在做什么,他心里面一清二楚,有风究竟是被谁逼到这一步的,他亦是心知肚明。   若不是他微微走神,没有及时关注戚慈,完全没有按照戚慈说的计划去做事情,有风也不会单枪匹马深入敌营将戚慈救回来,自然也就不会中箭。   也许大家都会奇怪戚慈怎会对一个护卫这般好,却只有苏望山知道,那哪里是什么护卫,那是越国王室子弟啊。   有风……单名一个风字,苏望山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他莫不是那位顶顶有名的公子风吧。   苏望山走神了,等他回过神来,便看见周太尉那不敢置信的眼神。   “这个时候,去问戚军师粮草要怎么办?我们又不是立马就要断粮了,再说了,将军,只要你不管那群人,粮草还能撑半个月呢,这日子也不短了。”半个月,晚几天再筹备粮食也不会晚,只要苏望山别犯傻。   “这如何就能不管呢?这一条条的都是命啊……”苏望山觉得怎么就没有人能理解他呢。   “要不这样的,到底养不养他们,明日一早我们就问戚军师成不,人也算是戚军师救回来的,她说了算。”周太尉退了一步,苏将军是他的上峰,他也不好太过分。其实他以前从不这样同他说话,只是这一次实在是被逼急了,忍不下去了。   这个提议,苏望山同意了,在他看来,戚慈都愿意用命去换这些百姓了,自然也不会不养着他们。   周太尉和苏将军是多年同僚了,心知他在想什么,不过这事情当真会如同苏将军所想的一样吗?不一定吧。   这边的官司戚慈不知道,她照料着有风直到天快亮了,才缓了口气,有风的高热终于下去了,眉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舒展了许多。这一晚上,整个营帐之中寂静无声。   戚慈就一边擦拭他的身体,额头,一边对着他说话。   也不一定要说些什么东西,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她幼年的快乐时光,说她父母当年去世的时候,也说她才到胡山的时候心里面的惶恐,也会说到阿溪。   阿溪是个好姑娘,也会提到有风的弟弟,夸他生得可爱。   她一直自说自话,竟是就这样说到了天亮,连她自己都惊诧于自己的话多,戚慈曾经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话挺少的人。   “有风啊有风……唉……”她揉了揉额角,觉得自己的头有一点晕沉沉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熬过夜了,自然有些不习惯。说道习惯,习惯这种东西,有时候觉得很难改变,有时候其实又是那么的容易改变。   戚慈在现代的时候,没有十一点那是绝对睡不着的,换到了古代,最初那几天,她也不习惯那么早就入睡,后来渐渐不也习惯了吗?就像最初,她横看有风竖看有风都不顺眼,到现在,她竟是觉得其实这人也挺不错。   果然啊,有救命之恩就是不一样了。   没有人会知道,当你孤独无助站在千军万马之中,性命堪忧之时,有人豁出性命来救你,那种滋味,千回百转,一言难尽。   这一夜未睡的,除了戚慈,还有那位老军医,戚慈对老军医客客气气,那老军医自然就投桃报李,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他的确非常欣赏戚慈。   也许是运气来了,还真让这位老军医寻到了一个办法,以毒攻毒。其实这老军医就是上辈子给戚慈诊断的那位,他也同样想出了这个办法,最后命是救了回来,戚慈也毁容了。   从一个翩翩欲仙的美丽的姑娘变成了一个可止小儿夜啼的怪物。   从那之后,她轻易不下胡山,尽管参与并在背后操作着天下大势,却再不现于人前。这世上啊,以貌取人的人太多了。戚慈希望在别人提到胡山的时候,更多的是将目光放在胡山中人的能力之上。   而不是说,胡山啊,是不是就是那个丑八怪所在的地方。   她不畏惧流言,却不希望被流言所累。   那老军医一大早就提着药箱颠颠跑来寻戚慈,他将这方法和后果告诉戚慈之后,戚慈沉默了。   有风若是失去了这张脸,他失去的绝不单单是容颜,还有身份、地位、以及唾手可得的权势富贵,甚至还会失去他自己的姓名。这不是戚慈愿意看见的。   宫廷斗争一向残酷。   抑或就算他依旧是有风,他毁容之后,将会付出比以前多千百倍的努力来夺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军师,您……您想一想吧,最好是尽快做个决断,这位郎君的病情拖不了多久了。”这已经过去了一天了,这种毒自然是越快解决越好,拖得久了,毒性入了五脏六腑,就算是救回来了,兴许也会出其余的岔子,到时候就可惜了。   戚慈明白老军医的意思。   可是她真的可以帮有风做这个决定吗?戚慈终于知道,她在害怕什么了,她害怕有风怨她啊,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一个风光霁月的郎君,怎会走到这个地步呢。   原来她也是会害怕的。   戚慈吸了口气,尽量露出一个笑容来,说道:“多谢您,让您费心了,这事儿,我得想一想。”她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可是此时此刻,她不得不慎重。   一个人的命运,也许会因为她的选择而改变,这是一件相当沉重的事情。   老军医叹了口气,他也看出来戚慈有些不好受,于是劝慰道:“军师大人,这面容和性命比较起来,还是性命更重要一些,只要人活着,才有未来,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何况,这后遗症也不一定就会有,说不得这位郎君福大命大,也就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他说的这些,戚慈何尝不知道,她却迟迟不敢下决定。   在老军医的眼中,有风只是她的一个护卫,可是戚慈知道,有风并不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物,他是越国的嫡长子啊,下一任越国君。   何等高贵的身份,以及一个何等敞亮的前途。   有风有野心,他剑指天下,若是毁在她的手中,未免可惜。   戚慈揉了揉额角,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这两件事情一起解决掉,想想就激动   有风:我醒来看见慈慈温柔成这样,谁给我一巴掌,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 第91章 九十一 谣言   尽管老军医说不一定会留下后遗症, 也有可能会非常完美的解决, 但是这种万一, 戚慈承受不起,她要的是万无一失, 而不是有可能。谁敢去赌那份万一。   万一, 她的运气不好呢?   三日神仙醉, 中毒之人会一直昏睡直到死去。   戚慈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守在有风的身边, 深怕他出了什么事情。对于戚慈来说,老军医给的选择是艰难的。   要命还是要脸。   活着还是死亡。   要随时会有的异样眼光还是要唾手可得的权势富贵。   以戚慈对有风的了解, 他若是醒着,也肯定必然会选择要命, 他素来懂得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就像老军医说的一样,命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只是不忍心最后落到这一步。   戚慈摸了摸小几上凉透了的茶水, 叹了口气。帐中有小炉子,她生火烧起了热水。她知道有风不会醒过来, 可是依旧希望他若是醒来了, 能有一口热水喝。   她坐在炉子边,烧着水,脑中浮现出了老军医的那一句话,这面容和性命比较起来,还是性命更重要一些,只要人活着, 才有未来,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是啊,人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戚慈的眼睫低垂,遮盖住了她眼中的所有情绪,谁也不知道她究竟心里在想些什么,究竟要怎么做。   她的心乱了。   那一夜,在面临部落中那么多人生死的时候,她没有乱过,依旧果决地下了决定,没有一点犹豫就上了山,那个时候,她其实也并不确定山上就一定有救命的药。可是她没有犹豫。而现在,同样是救命,这一次只是救一个人的命,连办法都有了,为什么她就这么慌张呢。   慌到心里面完全没有底气。   戚慈起身,走到床榻旁,跪坐下来,看着有风不说话。抛开所有的成见,其实这人生得相当俊美。难怪当时他们一起来虎头崖取印玺的时候,那一路的狂蜂浪蝶简直就是络绎不绝。   只有她一个人看不见他的俊美而已。   他安静下来,尽管唇色苍白,也掩盖不住好容颜。戚慈必须要承认,有风就是一个生来就拥有所有好东西的人。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戚慈单手撑在床榻边缘,半起身探头仔细去看有风。   就好像她要将他的这张脸永远记在脑海之中一样。   他的左边眉毛里面有一颗小痣,小小的,不注意不凑近大概真的不容易看见。戚慈忘记了她在何处曾见过说,眉毛里有痣的人,非富即贵,在面相之中,被称为“草里藏珠”。这样的人,聪明有智慧,往往相当有远见。据说眉里的痣于是藏在眉毛之中越好,能遇难成祥。   戚慈想,遇难成祥,但愿如此。   “戚军师,我同你说,那些救……”周太尉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他来寻戚慈是为了那群被救回来的吴国百姓。他走到有风的营帐外,见外面也没人守着,里面也没啥声音,便掀起营帐自顾自走了进去。边走边说话,结果谁知他回神一看,戚慈大半个身子就趴在有风的身上。   他的个阿母哟,这戚军师和那大个子护卫果然是一对啊。   他就说嘛,那大个子看在戚军师的眼神总是怪怪的,整天欲语还休的,那张脸还生得那般好,武艺还高强,这样的人死活要跟着戚军师,这原本就不合常理啊。   戚军师也是奇怪,素日不见得对那大个子护卫多好,有时候话都不说几句,也没啥好脸色,当然戚军师对谁都没什么好脸色。这大个子一受伤,便是什么都顾不得了,寸步不离地守着他。   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宽衣解带,日夜照顾……周太尉越想越离谱,连戚慈已经转身看向他了都没有注意。   戚慈看他还在发愣,又将话重新说了一遍:“周太尉寻我何事?”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若是无要事,就不要来打搅她了。   “咳咳……”这一下子反倒是周太尉闹了个大红脸,他一看戚慈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反而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开玩笑。尽管内心的八卦之心已然爆裂,可是他还是不敢太岁头上动土,便强忍着不发,于是脸色就更奇怪了。“我来寻你,是为了那群你换回来的人,那群人实在不知道好歹,我同你说……”   周太尉有一肚子话,这些话,他不好意思对着他的下属抱怨,也不好意对着老上司苏将军抱怨,只能选择戚慈。戚慈这个军师虽然没有品级,但是在这军中的地位,周太尉憨直却不傻,看得真真的,戚慈说的话,有时候比苏将军还要管用。   她好像自带一股子让人诚服的气场。   戚慈几乎是被强迫着听完周太尉的抱怨的,周太尉说完了之后也不管小几上的茶水是冷是热,自顾自倒了一大杯,咕咕咕地灌下了肚子。   “所以,你说完了,是想让我做什么。”戚慈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了,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周太尉的话这么多。   周太尉将茶杯放回小几上,这才入了正题,他说:“唉,我就是不想管那一群人,一群得寸进尺的白眼狼,再管下去肯定会出大乱子的,可是将军就是不听,你知道将军这人就是心肠太好了,这样下去哪里成啊。我们商议许久,将他们是去是留的选择权交给了你。”周太尉知道,他这样贸然来找戚慈,其实也是动了小心机,他的确不希望那群人留下来。   说他冷血也好,残忍也罢,总之那的确就是一群天大的麻烦。   他们自身难保,哪里还有余力来管这群人。   戚慈当然知道这件事情,她自然有她自己的消息来源。对戚慈来说,那是她第一次心软,就捅下这么大一个漏子,的确是不太好,她后来也想了许久,人性本来就是如此,她不指望救的这群人个个都是心存善念的人,却也不愿意他们个个都是这样坏了心肝的。   周太尉只知道他们闹腾着要酒肉,要食物,要好的住处,甚至大言不惭的叫嚣着要住大宅子,分田地。她知道的更多,例如,这群人里面,不少的人手里面,可都沾着自己人的血。   的确有一小部分人是无辜的,可是剩下的那些个人,谁敢拍着胸膛说他无辜。   戚慈想,她终究是心太软。   莫浦和的确厉害,是个好对手,可是从今以后,她再不会这般心软了。戚慈告诉自己,这是个吃人的社会,是个制度礼乐完全崩坏的乱世,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古代,是战乱频繁的时代,不再是,昔日那个安稳的现代了。   她若是再不小心,下一次带累的还不知道是谁。   “将他们统统看守起来,关牢实了,一日给点米汤稀粥喝着,饿不死就成了,且等我先将有风的事情解决了来,再说怎么办。”戚慈的眼中毫无波动,好像她说的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周太尉敏感地察觉到戚慈的变化,她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我要怎么同将军说呢?这……”他没猜错的话,那群人的结局不会太美好,他舔了舔唇,心里莫名有些激动。   戚慈拉了拉有风的被子,背对着周太尉随口一说:“你就说,里面有陈军的探子。”她的语气随便得,就像吩咐周太尉去买根葱一样,你漫不经心的语气之中,周太尉却听出了一股凛冽的杀气。   果然痛苦使人成长啊。   情郎的威力果然是妙不可言,周太尉面上称是,心中乐呵呵的走出去了。他现在有一肚子的八卦,却无人分享,这该有多寂寞啊。   戚慈什么都料到了,唯独没有料到周太尉的内在隐藏着一个八婆的心,隐藏着一个酷爱八卦的灵魂。   更可怕的是,周太尉还有一个八卦最佳搭档—就是军中的左庶长,这人姓文,素日也被人老文老文的叫着,却不知道这人骨子里面就是个八卦传播机,他同周太尉,那简直就是相逢恨晚啊。   于是从戚慈这里离开之后,周太尉没有第一时间去寻苏将军,反而先去寻了文左庶长,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这军中,就没有他们俩不知道的八卦。   例如那三营里面那两位,素日间眉来眼去的,就是文左庶长先发现的,然后共享给了周太尉,这一次就轮到周太尉分享分享了。   没有多久,军中就有那么几个人知道那长得漂亮又心底善良还聪慧得不得了的戚军师和她身后那个高高大大样貌俊秀的护卫是一对啊。   据说戚军师极为喜爱那护卫呢。   据说那护卫非戚军师不娶,为了戚军师命都豁出去了呢。   据说戚军师为了那护卫是呕心沥血,衣不解带地照料呢。   据说……   这些流言越传越诡异,越传越离谱,仿佛一时间,大家仗也不大了,此时,人人都有一颗八卦心。这流言夸张得,根本没有人敢同戚慈说,于是戚慈一心扑在有风身上,竟是也不知道流言传播得遍地都是。   人人都在想,原来戚军师这种不似人间之人,也会堕入凡间啊。   这些都是后话,且不多说。那周太尉走后,戚慈将冰冷的茶水倒掉,重新泡了一壶茶,复又想到似乎生病的人不适合饮茶,有风这样中毒的便更要仔细一些,又重新寻了个壶,倒入了一些热水,放在小几上晾着。   温水最好。   戚慈还在想,有风这毒究竟要怎么办。从有风受伤到现在,她熬了一夜,到现在,竟是忽然冷静下来了。她想到了那本日记本,它还欠自己一个奖励。   那个时候她一直在想要不要兑换棉花,还是兑换成其余的什么东西,后来因为限制太多,她一时间又始终想不到要什么才能使得利益最大化,索性就先留着了。   戚慈死死咬着嘴唇,召唤出了女神的秘密。   营帐之中有笔墨,她沾墨写道:可有三日神仙醉的解药。   那边的灵魂似乎也很无聊,专门等着她一般,立马就回了一个字:有。   戚慈从未有哪一天如同此刻一般,觉得上天是眷顾于她的。   感谢好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作者大姨妈来了加上这几天换工作了,所以一直稀里糊涂的,手机也出问题一直进不去晋江不好请假,麻烦宝贝们可以加群或者关注一下微博,这两样请假都比较方便~   作者:有风啊,你满意这个惊喜吗?(摇头晃脑)   有风:满意满意,太满意了!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   作者:你说。   有风:我希望这个八卦可以传遍这个天下。(微笑脸)   作者:你恐怕毒坏了脑袋了。(惊恐) 第92章 九十二 处置   一觉醒来, 整个世界都在传他和戚慈是一对, 这应该怎么办。   有风躺在床上思考这个问题,周太尉还专门来邀功, 明里暗里告诉他, 绝对不会有人打戚慈的主意, 大家都知道戚慈名花有主了。弄得有风哭笑不得, 一时间竟是不知道回什么。   但是他没办法错过自己的内心, 他的心中莫名有种暗爽的感觉。   有点小开心啊。   得亏戚慈去处理之前那群被救回来的人的事情了, 否则有风和周太尉的小命难保了。戚慈这今天很少出营帐,一出去就觉得周遭这些人的眼神有点奇怪,似乎在说什么。   可是她一转过去, 好像又什么都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   戚慈这边去寻苏将军解决事情, 那边周太尉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唾沫横飞地同有风聊着戚慈。   “兄弟,我同你说,依愚兄之见啊, 咱们军师恐怕是极其心悦你了。这么久了,我就没见过她亲自动手烧过水, 泡过茶,亲自照顾过谁, 我还以为她真的就是天上的仙女儿呢。你不知道你受伤之后她又多慌张, 我差点还以为陈军要血洗陈军给你报仇了,还好理智尚存啊。”周太尉叽里呱啦的,比那市集里面的长舌妇都还要八卦许多。   有风面上一片淡然,心中却早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对戚慈来说, 真的这么重要吗?是不是真的就像周太尉说的一样,戚慈就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她真的心悦他?   若是真的……   “你可要好好对军师啊,她为了你恐怕好几夜没有好好合眼休息过了。这睡眠多重要啊,你是不知道,这军师对你好得我都眼热啊,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可真好,说来我媳妇当年也很是温柔的,我同你说……”他说着说着,不知道又怎么就说道他媳妇来了。   有风想听的是戚慈,可不是周太尉和他的媳妇之间那点事儿。见周太尉没有再说戚慈的意思,他索性便做出不太舒服的样子来,周太尉也算识趣,自己便知趣的离开了。   他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剩下有风一个人躺在床榻上胡思乱想。   他在想,戚慈究竟是不是心悦他。上辈子,他实在是对那些女人都提不起兴趣来,自然也就不想成婚,也没有什么皇后,如果戚慈真的心悦他,那么想一想让她做皇后似乎也不算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一想到这里,他顿时就觉得心里面有些美滋滋的。   娶妻生子,以后他会同戚慈成为一家人,会有一二孩子,想一想,就有种愉悦的心情从有风的心底涌出来。   最深的爱是什么,是我想和你成为一家人,是我想娶你。   戚慈一路皱着眉头,神情严肃,她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这群人是怎么了。   她这幅表情,使得周围的人更是不敢轻易上来搭话,生怕触了眉头,到时候又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于是戚慈错过了又一次知道真相的机会。   她到苏将军营帐的时候,苏将军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这几天,戚慈的心思都在有风身上,看似完全不管军营中大小事宜,可是其实似乎又完全不是这样,老周去寻她,她竟是也给了解决办法。   只是那办法实在有些微妙。   现在苏将军关心的是,究竟那群人里面是真的有探子,还是这一切都是因为戚慈的迁怒才导致的。   看见戚慈终于来了,苏将军的内心终于松了口气了,他自己没有发觉,在不知不觉之中,他明明是最高决策人,反而事事都听戚慈的了。“戚军师,这事儿闹得,究竟是不是真的有奸细,还是……”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之中隐隐有些怀疑。   戚慈自顾自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她慢慢饮了几口茶水,姿态很是惬意优美,看得苏将军牙痒痒。   她放下茶盏,看着苏将军,说道:“为将之人,便要有为将之人的风度。你做事这么忙慌做什么,身后有狗撵你吗?”她说的话不太客气,有风这件事导致她对苏将军有了那么一点的迁怒。   苏望山无言以对,他也从不知道,原来戚慈的嘴巴还挺毒的。   这小姑娘说话还挺不好听,不过苏望山也生不起气来,他又不是傻子,何尝不知道戚慈的心中对他或多或少有一点怨言。这也没关系,她这口气出了也就好了。   总比闷在心头好啊,何况有些话,她其实并没有说错。   戚慈又饮了几口茶水,看着苏将军说道:“我何苦使那些下作手段骗你,我说那里面有陈军的奸细,便不会是空穴来风,也不是空口白牙的胡说。有些事情,苏将军,它瞒不住有心人,你想知道,查一查就知道了。”   这事情好查得很,随便一查就能查出来,关键是看有没有这个心。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谁也不会没事儿去查才从鬼门关捡回一条性命的乡里乡亲的底细。可是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奇葩都不会少。   恰好,戚慈就是这样一个有意思的奇葩。   戚慈盯着苏将军看了好几眼,没有说话,她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叠纸张,那纸张都不厚,就是普通的宣纸,上面用着秀丽的字迹写得清清楚楚,那一桩一件,简直就是触目惊心。   原来如此,这叠纸上面写着这些人是如何如何的自相残杀,出卖同胞老乡,性质恶劣,罪行罄竹难书。   若不是苏将军自认比较了解戚慈的为人,他真的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太不可思议,也太挑战苏望山的底线了。   “这些……都是真的吗?”苏望山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他的内心已经相信了,可是却已经想挣扎一下,万一戚慈只是在开玩笑呢,尽管这个万一太虚无缥缈。   戚慈一眼就看出苏望山的想法,他真的是个简单的人,简单到很多情绪都挂在脸上。戚慈有时候都会想,这么简单的一个人,是怎么在官场活下来的。   相处得越久,戚慈越发现苏望山身上的一些软弱的缺点。   “是真的,没有一处我夸张虚大了的。”戚慈的脸上还是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你不用害怕是不是我造假了,我的确是很厌烦他们在我救了他们之后一个个跟背后有狗撵似的跑了,但是这并不足以让我抛弃我的人格来陷害他们。”因为他们还不配。   戚慈把骨气看得那么重,岂会去做那种下作的事情。苏望山就不如有风了解戚慈,若是今日将苏望山换成戚慈,戚慈面临的就是绝对的信任了。   戚慈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和她配合最默契的人,是有风。   说来有风的身上,谜团也不少。   戚慈的表情告诉苏望山,这一切都是真的,她半句谎话都不屑说。   沉默片刻,苏望山问道:“那这事情要如何解决才好。”他终于明白了过来,戚慈既然会花心思去调查取证,那就证明她是想要整治那群人一番,戚慈一看就是有备而来,他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她太清楚他的软肋是什么了。   在这一刻,苏望山从未有如此胆战过戚慈的心机,她是一个走一步想十步的人,这样的人将每个人的心思都把握得清清楚楚,换句话说,这类人,生来就可洞察人心。   真是可怕。   戚慈的眼中有野心有冷漠,还有更多虚无的东西,苏望山看不真切,他突然就在想,这样的戚慈,和阿翘那个丫头真的是挚交好友吗?   “你是想听我的想法吗?”戚慈神情还是很漠然,眼神深幽得很,看得苏望山眼前发毛。   苏望山点点头,示意戚慈说话。   “你若是听我说,能按我说的做吗?”戚慈看着苏望山,苏望山点点头,不按戚慈说的做又能怎么办呢,没有办法便只能听戚慈的。   戚慈点点头,接着说:“将男子通通送去开挖石材,妇女孩童撵出军营,在苑城城外寻个地方将她们安置下来,派人帮她们开垦些土地,但是种植所得的粮食一般得交给军中,充当粮草。”戚慈的这个要求,从他们的罪行来说,并不过分,但是从人情出发,其实又有些太过不近人情了。   苏望山叹了口气。   这几天他也被折腾得不轻。那日周太尉表明了不满之后,就不太愿意管他们的事情了,拉拉扯扯了半天,最后这事情还是落到了苏将军的头上,周太尉一有个什么事情,都将苏望山请过去。   那群人一天三顿的闹腾,关起来了都不安分。还有人嚷嚷着要好好宣传一下他们吴国的军队是怎么对吴国的百姓的。   这么多年,苏望山第一次觉得人言太自由,也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一群盲目的傻子,咋咋呼呼的,时不时打你一下,你还不能同个傻子计较,否则便是你失了身份。   苏望山可算是体会到了周太尉的心情。   最后事情的确按照戚慈说的去做了,也做得非常完美,一点多余的波折都没有。   这是走的时候,有个小孩儿不知道从哪里采了一朵花儿,已经奄巴巴的了,让送他们的士兵带给戚慈。   这朵花,后来被戚慈晒干保存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晚上,作者君睡着了,真的太困了,写着写着就不行了……   大概两章内,这场战争就会暂时落下序幕了,慈慈就要迎来新的美好的生活了,哈哈哈 第93章 九十三 流言   陈军那边, 卫虎体质好,伤口愈合起来也快, 戚慈的箭上又没有毒,自然就还好。最近吴军之中时常流传着戚慈和有风的八卦, 陈军这边则流传着要退军的消息。   前几日, 传达王上旨意的人终于来了,伴随着旨意的到来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流言, 所有人都觉得要退军了, 军中人心惶惶,士气大减。莫浦和派人查了又查, 始终没有查出来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他莫名就想到了戚慈。   最近莫浦和的日子也不算好过, 他的出发点始终是对卫虎好, 但是对于卫虎来说,若是真的对他好, 就应该帮他挽回现在的局面,根本不应该用那么多人来换一个戚慈,应该换苑城。莫浦和无话可说,他的确有自己的私心。   可是莫浦和的私心, 他却永远说不出口。   提出要用戚慈来换这个念头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初心也失去了冷静。因为卫虎的事情,他没办法冷静去思考得失。她已经思考计较过太多的得失,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莫浦和原本最擅长用最小的付出去换来最多的获得。   只是似乎在卫虎的事情上面, 他没办法再去这样计较,再去算计。   他莫浦和,这辈子只有一个朋友,只有一个亲人,也有一个羁绊。   他的心里住着一个魔鬼,卫虎是栓住魔鬼的绳子,如果有一天,这条绳子被人砍断了,那他心中的魔鬼也就出来了,毫无疑问,也无需怀疑。   卫虎指责他,他无话可说。因为在他的心中,报仇以及消灭可能威胁卫虎安危的存在远远高过于什么胜利,成功,远远高过权势富贵,甚至高过他自己的性命。   可是莫浦和心里面也清楚,在卫虎的心中,没有什么比权势富贵更重要了,大概每一个享受过权势和富贵的人,最后都脱离不了权势富贵的诱人窝。   很快,就有人发现,往日要好极了的卫将军和莫军师,竟然见面很少说话了。谁说武将不会看人的眼色,这官场上啊,不会看人眼色的人还是不太多。很快,大家就都知道莫浦和失势了。   卫虎也不是真的想要同莫浦和决裂,他只是想惩罚一下他,让他知道失去权势的可怕。   那种任人宰割的滋味,究竟好不好受。   莫浦和还是以前的样子,清冷,不太搭理人,整日摇晃着一个破扇子,好像卫虎的态度于他一点妨碍也没有。只是有心人仔细观察,还是会发现不同,莫浦和的眼中,再无一丝笑意,他也很少会说话。看着卫虎极力稳住王上来使,他也不再多说什么。   这边发生的事情自然也是瞒不过戚慈的眼睛,戚慈深知耳目的重要性,早就广撒网,洒下不少的耳目来。   在家中坐,便可知天下事。   戚慈知道有风转好了,心里面安稳了不少,心里面悬吊着的担忧也放下了,她不后悔,将日记本背后的人给的机会用掉。   她赌不起那个万一,若是输了,她就真的害了有风一辈子,她不希望有风将来怨她,事情原本就是为她而起的,那么自然由她来收尾。她始终,非常感谢有风。   感谢这个在那么危急的时刻,出手相救的少年。   人生就是这样,充斥着太多的意想不到。   “你说现在军营里面上到苏将军,下到马夫,都觉得我和有风是一对!”戚慈从来没有这般失态过,她简直不明白这个八卦是怎么传出来的,这些人整日不好好训练,还有心思想东想西,看来训练是不太辛苦。   戚慈始终觉得军营中的氛围很奇怪,于是专门唤人来询问,终于让她问了出来。   简直就是离谱,荒谬!   戚慈这模样,凶恶得简直要吃人一般,和素日的高人圣洁的形象完全不搭,反而更像一个正常人了。   于是猴子嬉皮笑脸大着胆子说:“不止呢,还有人说见着你们在营帐中那啥那啥了。”他一边说一边笑,笑完全是因为戚慈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猴子和阿溪他们可不一样,阿溪他们一心觉得戚慈是自己的所有物,生怕她对外面的人有一点点的好感。猴子不一样,他也很喜欢崇敬戚慈,可是还是希望戚慈像一个普通人,也能遇见对她好的人,能遇见心悦的人。   猴子也知道有风在万军之中不惜牺牲自己性命将戚慈救回来的事情,在他看来,能豁出自己的性命的人,一定非常非常爱戚慈。神女大人能遇见一生挚爱,也很好。   戚慈一听,有些懵,什么那啥那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猴子到底在说些什么!   “什么那啥那啥,你给我说明白!站好了,嬉皮笑脸的,没个正形。”戚慈瞥了一眼猴子,心里面隐隐升起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果真如此,猴子一副大惊小怪的表情,笑嘻嘻小声说道:“不就是亲吻吗?听说那个时候有风还昏迷着呢,神女大人,你实在是……”实在是太厉害了!后半截还没有说出口,就在戚慈的黑脸之中吞咽了下去。   戚慈一顿一句地说道:“究竟是谁说的,这个流言究竟是谁吃饱了没事做传出来的!”猴子一惊,立马站直了身子,在心中为那个传流言的人默哀,他悄悄摸摸地看,发现戚慈的右手捏成了拳头,他一下子便将头又埋下去了。   “行了,你回去吧,好好训练,少给我闹什么幺蛾子。”戚慈挥挥手就要开始赶人了。   刚好猴子也不敢待下去了,立马就告退了。   猴子一出来,大大地喘了口气,真的吓死他了,早知道就不说他们亲吻的事情了,这下子这个漏子捅大了。   猴子一走,戚慈立马就豪气地喝了一大碗茶,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她开始想这么荒谬的事情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   还能从什么地方,周太尉这个大嘴巴。   周太尉又在有风的营帐之中同有风谈人生了。有风若是真的想要和一个人交好,便有无数种方法,只要他愿意。很显然,周太尉自觉同有风一见如故,恨不得早早就相逢了。   那架势,好在周太尉是个男子,若是个女子,说不得就要哭着喊着嫁给有风了。   戚慈一来就看见有风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衫坐在床榻上,一脸严肃地听周太尉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什么。   周太尉说:“你别瞧咱们军师大人面冷,她真的是个心热的好人啊,你瞧着病了这许久,她几乎是不合眼地照料啊……”又是这些炒冷饭的话,周太尉来来回回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换做常人早就不耐烦了,可是有风却听得津津有味。   他不是不烦周太尉这种一件事反复讲许多遍的人,他只是不烦他讲的内容,只要是有关戚慈的,他一件也不想错过,一个细节也想要深深记在脑海之中。   他们都说他同戚慈是两情相悦。   原来两情相悦这个词,这么美好。就像很小很小的时候,无意间吃的那块糖一样,甜到了人的心里面。   戚慈好好的,真好啊。这辈子的她,没有受伤,没有遇见不可磨灭的伤害,她的翅膀还在,这个天下这么大,随便她折腾。   戚慈进来就听见周太尉在说这些八卦,又看见有风的表情从严肃变得慢慢不可描述起来。   她心想,坏了,有风不会是误会什么了吧。   “咳咳……”戚慈咳嗽两声。那聊得正欢的两人双双看了过来。   周太尉也不傻,立马就起身,笑着说:“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啊。”说完也不等戚慈和有风回答,就跟身后有狗似的,飞快地跑掉了。   有风看向戚慈,露出了一个微笑,那笑容很浅,他说:“你终于来了。”   明明夜以继日地照顾他,为什么等他醒来,反而要离开了。   他看着她,他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在谈恋爱,嘻嘻嘻   戚慈(生无可恋,不想说话) 第94章 九十四 诺言   有风的眼睛……挺好看的。戚慈莫名其妙就想到了这个。她总觉得自从遇见了有风开始, 她的人生好像就改变了既有的轨迹, 至于要转变成了什么, 她暂时也想不出来。   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   甚至有时候,戚慈会觉得有风倒是比现代一些男人更好一些,果然有衬托就有对比,在古代这些达官贵人们个个娇妻美妾,佳人环绕还看不起女人的情况下,矮子个里拔高个,有风就显得很突出了。   比现代的五好青年还要稀有。   有风素日都是俊秀挺拔的,他像风雨压不弯的竹子,而现在,这竹子像是才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一般,奄奄一息,看上去像是要活不成了一般。   戚慈心里顿时有些不好受了,她没有说话,径直去查看了一下桌上的茶水,冷冰冰的,显然是她走后,再没有人来管有风了。戚慈生起炉火, 开始烧水,这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动作顿时惊到了有风。   在有风心中, 戚慈是运筹帷幄的胡山先生,是肤白貌美的神女,是掀起他心中涟漪的唯一人, 他却从来不知道,原来戚慈也有这样有烟火气息的人。她也会生火炉,也会烧水泡茶。也许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她还会煮饭烹食。   她在烧水,给他烧水。   想到这里,有风乐得跟个傻子似的。   很快,他就知道戚慈这个人的软肋在哪里了。他不知道戚慈遇见过什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有风知道他的性格有缺陷,可是看上去非常完美的戚慈,何尝性格没有缺陷呢。   她将部落的人当做她的责任,当做她需要肩负的东西,有风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因为她对所有真心对她好的人,都没有办法拒绝。她非常喜欢纯粹的感情,她也会尽全力去回报纯粹的感情。   戚慈为什么最开始不喜欢他,大概是因为他来得太突然,目的也太功利,她一直觉得他不是一个纯粹的人。   所以现在,大概是转变开始了。   有风傻乐了半天,戚慈将水烧好了,然后将水倒进杯子里面凉着,他毕竟生病了,少喝茶水为妙。戚慈弄好了一切,才转身看着有风。有风方才还傻乐着,一见戚慈转身过来了,就换成了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看上去可怜得很。   可怜兮兮的有风,像一条走丢了的大狗狗,戚慈动了动嘴角,压抑住了想笑的欲/望。   “我好渴,你走了桌上都没有热水了。”有风的唇色苍白,他的毒解了,可是肩上的箭伤还湿存在。伤口倒是没有恶化,可是因为毒素的影响,愈合得没有那么好。   戚慈忙着去解决先前那群不知好歹的人的事情,然后又忙着处理军营里面漫天飞舞的流言,便没有什么时间来理会有风。有风倒不是无聊,毕竟周太尉整天那话比市集上的八婆话还多。   他就是很想看见戚慈吧。   是不是真的如同周太尉说的一样,戚慈真的心悦他。他低着头暗戳戳地笑,笑着笑着,再抬头一看,戚慈就站在那里看着他。   戚慈整个人都在洋溢着,这人莫不是犯病了的情绪。   有风咳嗽了几声,断断续续说道:“我……戚慈,我……”他犹犹豫豫也不知道解释什么,然后戚慈就眼睁睁看着他的耳朵从轮廓开始慢慢变红,戚慈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这样,莫名其妙的耳朵就红了。   她不知道,在有风的心里,他们已经过了一生了。   脑洞大开的有风,就是这么酷炫。   “你等一等,我去寻点冷水和盆,水就冷得快得多。”戚慈还是担心他是真的很想喝水,于是想了想,想出一个土办法来。   有风哪里是想喝水,他就是想要戚慈的目光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他好像越来越想时时刻刻看见戚慈,原来真的有为了美人而亡国的君主。   那个美人若是戚慈,就算是不要这天下又如何?   戚慈看有风没有反应,总觉得他可能是脑子被毒坏了,这要如何才好,这脑子可不比其余的什么,坏了可就没辙了。   还是先把水弄凉些再说。   戚慈作势要走,有风这下子稳不住了,连忙说道:“不不不,我不喝水,我现在不喝。”他顿了顿,见戚慈看过来了,又弱弱地说道,“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我这是怎么了?”他露出这样虚弱的表情,戚慈才是真的没辙了。   她走过去,就像以前一样跪坐在他的床榻边上,看着有风说:“你为了救我,被陈军射中一箭,那箭上有毒。”她一句话就将最近的事情说得一清二楚。   有风露出一个略带苍白的笑容,他低声说:“原来如此,难怪我总觉得这身子累得很。”   “累得很,可能是躺久了些。”戚慈心里头在想,莫不是那解药有什么副作用吧,不能啊,她专门问了几句的,说是没有任何副作用才是,怎么有风看上去这么疲倦。   “我晚上给你熬些汤来吧,多喝些汤水一类的比较补身子。”有风这么一说,戚慈倒是真的觉得有风的脸色不太好了,中毒也等于一场大病吧,这样的话,的确很是应该补一补。   一听有戚慈熬的汤喝,有风心里面高兴极了。他敏感地察觉到戚慈对他的态度有了很显而易见的改变,连对他说话的声音都轻柔了许多,他这人吧,对外也是要脸要皮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可是在戚慈的面前,他就显得非常不要脸了。   要脸是不会讨姑娘欢心的,这个道理是从周太尉的嘴巴里面说出来的,有风听过之后觉得相当有道理,真的是非常的对。他以前要样貌有样貌,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戚慈还不是不待见他。   果然人就是得不要脸。   这周太尉倒是做了件好事了。   于是有风一点也没有拒绝戚慈熬汤的主意,反而打蛇随棍上说道:“这样倒是很好,若是你能再弄些饭菜就更好了,我嘴里怪没有滋味的。”   戚慈好脾气的同意了,弄些饭菜又不费事,没关系的。   这段对话之后,气氛又陷入了凝固。   戚慈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来救我,那么危险的情势之下,你将那箭射开便是,何苦过来遭这一场罪呢。”其实戚慈心里面也明白,莫浦和就是记恨她射向卫虎的那一箭,于是要千百倍的报复给她,她估计错了莫浦和心中的仇恨,于是将自己放在了一个错误的局势之中。   说到底,她还是对自己太自信了,总有那么一些奇葩是她猜不中心思的。   谁能想到,莫浦和对卫虎的情感并不单纯呢。   戚慈这句话问得挺哀怨,倒是也把有风问住了。   他为什么要去救戚慈,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完全就是一种直觉,就是他看见那箭射向戚慈的时候,他整个人就疯魔了。你问他知不知道也许他自己会出事,他当然知道,但是知道又如何,他依旧毫不犹豫去做了。   他说了,一定会护戚慈周全。   有风露出一个笑容,他的头发没有束成发髻,披散在身后,乌压压的一片,他笑着说:“我说过一定要护你周全啊,世人重诺,我说到必然会做到。”他的眼神格外坚定,却深不见底。戚慈总觉得,原因似乎不是这样。   “我知道了,有风,我非常谢谢你,这么久了,我还没有慎重地告诉过你,我真的非常感谢你。”感谢他救了她。   这已经不是一个诺言的问题了,对,世人重诺,可是会因为一个诺言付出性命的人,其实非常少,甚至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上辈子的戚慈没有有风,中箭之后,先是膝盖骨全毁,然后是老军医以毒攻毒,使得戚慈尽管保住了性命,然而身体之中多种毒素缠身,早已经分不出彼此来了。面上的脓包其实就是毒素的具体表现而已。   戚慈不是没有求助过日记本,可是日记本只能解开一种毒,不能解开混合的毒素。然而解开了一种毒,其余的毒就失去了平衡,戚慈自然也就没办法活下去了。   生命和容貌之间,戚慈选择生命。   可是尽管如此,她依旧没有活得太久。   上辈子戚慈突然过世的原因,尽管对外没有说,实际上就是毒发身亡,只是戚慈一直不愿意点明她中毒的事情。可以这样说,前期吴国能在越国强大的攻势下一直苦苦支撑,完全得益于戚慈,后来才是阿溪她们成长起来。   戚慈去世,最难过的是阿溪,但是实际上,是有风。   戚慈死后,有风的世界都变得灰暗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动听的情话,就是我豁出性命护你周全,我在一天,便不会让人伤你分毫。 来自有.中二病.风 第95章 九十五 花   那种感觉, 就像是原本以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同自己一样, 总觉得自己还有一点依靠。结果后来发现这个唯一的依靠最后消失不见, 那种打击和绝望可想而知。   有风最后死去,大约也是真的觉得没啥意思了,也或许是上天想再给他一次机会。   感谢上天的厚待。   他始终忘记不了戚慈。   有些缘分,是不会随着死亡的到来而消灭的。有的人,天生就合该在一起。   戚慈真的很用心在照顾有风,有风终于享受到了戚慈最温柔的时光。但是看着戚慈忙上忙下他又有些舍不得,戚慈没办法一整天围着他转悠,她还有很多其余的事情。   于是不超过三天,有风就好了。   老军医啧啧称奇,他实在觉得太神奇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有人中了三日神仙醉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当然,他之前也没有见人中这种□□,三日神仙醉可不是什么烂大街的□□。   但是老军医相当会做人,他好奇归好奇,却并不去询问探索为什么有风这么快就好了,解药又究竟是从何处来的。   这种人与人之间合适的距离让戚慈满意。   戚慈忙着做什么,她忙着在陈军军心溃散之时, 卫虎同莫浦和离心之际,将属于吴国的东西全部拿回来。土地, 粮食,失去的性命,统统要用鲜血来还。想要讨回这些, 最大的拦路虎就是莫浦和,可是戚慈再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了。   她绝不会在同一个人身上跌倒两次。   失去了卫虎的莫浦和,的确有能力,却仅够自保而已,想做些什么是不太可能了。卫虎和莫浦和到底是多年的情谊,而且按照莫浦和的为人,也不可能和卫虎冷战太久,戚慈要的却是他们永远不和好。   莫浦和喜欢卫虎,卫虎却喜欢女人。   有些事情,甚至不需要戚慈亲自动手,用些迷药、春/药之类的下作的阴谋诡计,就堂堂正正让人吹几句耳旁风,再随便挑个生得漂亮又愿意的姑娘,这个坑,卫虎跳不跳,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美人计,古往今来,多少英雄好汉跌在了这个计策之上。这个世界上,如同有风这样的奇葩还是很少见的。   要不怎么有句话说,美人乡,英雄冢呢。   事情的确不出戚慈所料,送上门来的美人,卫虎怎么会不享用呢?他先前受伤,被莫浦和管着,整日粗茶淡饭的,早就乏了。再加上那位来使死活命令他撤军,拿着鸡毛当令牌,这些天为了安抚住来使卫虎受了不少的闲气。   这些闲气最好的发泄地就是床/上,可是军营重地,不比在王都的时候一般,想唤歌姬来唱些小曲儿就唤来。   这个时候散心的时候遇见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貌美村姑,实在是一件美事。卫虎再来上一出他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这个美人就被他轻而易举地拿下了。   当天下午,卫虎营帐之中就红浪翻滚,呻/吟声阵阵。莫浦和就站在营帐外面,一言不发。他原本是来寻卫虎和好的,却听见这样一幕,单是听声音就能知道里面战况有多么激烈。   莫浦和一直知道卫虎会找女人,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撞见过,至于为什么没有撞见,里面的弯弯绕绕就多了。横竖没有见到,莫浦和就当做自己从来不知道就好。   就当做他只有自己一个人,也很好。   营帐中的翻滚让莫浦和的梦彻底破碎,再也拼凑不起来了。他没有说话,没有发出一点动静,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都道情之一字最磨人,实际上多情却总被无情扰。   看似无情的莫浦和,实际上是一个最重感情的人。   看上去重感情的卫虎,其实又是一个最无情的人。   这么多年了,他们两人相知相交多年,风风雨雨走过来,卫虎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绝对离不开莫浦和,甚至可以说若是没有莫浦和的脑子做支撑,卫虎不过还是一个普通官家子弟。   要说卫虎一点都不知道莫浦和的心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可是这么多年,他从未有对莫浦和说过什么不该说的,却也从不疏远他,若即若离,让人魂牵梦绕。   莫浦和对卫虎,又一定就真的是爱情吗?在戚慈看来并不是,那是依赖,也或许是错觉,但是绝对不是爱情。爱情这种东西和□□无疑,按照莫浦和的性格,他若是真的爱着卫虎,卫虎差点死了,他必然会疯魔,而不是还能冷静想一想如何夺到苑城。   其实那就是一种习惯。   但是戚慈不会让他反应过来。心痛吗,被以为心悦的人这样对待,人性其实是很经不住考验的,越考验越单薄。   有风被箭射中的时候,她的心也很痛。   有时候,外表的伤痕迟早会痊愈,可是心里的伤痕,是永远不会愈合的。   364年,陈国撤军,吴国的□□军第一次亮相,其威力之巨大,一时间让各国人人自忧。胡山先生这个名头再一次显露在世人的面前,以这支□□军的将领的身份。   她一手操办了这支军队的武器,队形,作战意识以及人员。   她从苑城富人家中借来粮食,作为吴军粮草。   率领军队拿回了吴国被陈军占去的领土。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缺,戚慈的成名之路比上辈子顺畅了太多了。   只是背后的艰辛,谁也不知道,除了一直一直看着戚慈的有风。这场战争一打就是三个月,漫长枯燥,没有有些人想的那么刺激,军旅生活让人变得狼狈。   整个军营之中,竟是只有戚慈和有风看上去好一点,那也多亏了这两人的脸。   戚慈说过,她要让胡山先生这个名头扬名于天下,这一次她成功做到了,一点也不含糊。同时大家也都知道传闻中的胡山先生是个姑娘,一个使剑使得极好的姑娘。   一个姑娘!   做出这样一番大事的是一个姑娘,有的人表示没什么不能理解的,时势造英雄,要不是苏望山太无能,也不会将戚慈显现出来。而有点人就不能理解了,一个女人,不好好相夫教子,怎么可以在外面抛头露面呢。   看不起女人的站大多数,可是这些言论戚慈全部不在意。   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是一群不如他的弱者瞎闹腾而已。   有时候,有风都佩服戚慈的好心态。吴国的国土收复了回来,戚慈没有再继续进攻陈国,而是将兵线稳在了边界上,实际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也打不起仗了。   战争是最耗费钱财的。   这场战争,从天冷打到了天热。有风也收到了巫芒寄来的信,他说他要来一趟。   有些事情,巫芒不能在信中对有风说,算算日子,离他到来的日子也不算久了。有风了解巫芒,若是没有要事,他不会无缘无故就要来寻有风。他既然说要来,那势必就是大事。   不知道为何,有风心里面隐隐有些不安。   他觉得巫芒会带来厄运,使得他和戚慈的关系恶化。这几个月,好不容易他们关系处得不错了,很多话,戚慈都愿意告诉他。   也许真的是有了过命的交情吧。   在外人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猫腻,其实有风清楚,戚慈只是将他当成一个好友,可以谈天说地的那种。   他豁出性命来,不是要和你做个好友啊。有风在心中呐喊。如果这么久了,他还不明白他心悦她,这也实在太蠢了。   他心悦她,却无从下手。原本好像就不如戚慈聪明,这下子就显得更蠢了。   有多蠢呢,相当蠢。   有风很想同以前一样,摆出一个高冷正直的形象来,却耐不住那一遇见戚慈就成浆糊的脑子不听使唤。   也许是心理阴影,戚慈见不得有风去战场。有风呆在营帐中也没什么要事,于是索性瞎折腾,想去给戚慈也熬些汤补一补,没想到这一去就闹出大笑话来了。   汤没有熬成,他却差点把那后厨边上的营帐给烧了,那锅里面的水都快烧干了,这人还不停地往灶里面添火,务必要火烧得旺旺的。   结果这火果然旺得很,在有风出去寻陶碗的时候,差点没把锅都给烧废了。   从这天起,所有人都知道戚军师身后的那个生得俊美的护卫是个一等一的厨艺废材,没救了的那种。   这天戚慈不但没有喝成汤,还给有风善后。有风心里面的憋屈就别提了。   可是关键是他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吗,他显然不是的。厨艺不行,可以换其他的,横竖后厨那边是死活不允许有风再去了。   有风又跑去山里面,说是要去摘花,结果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身狼狈地拖了一头熊瞎子回来,要知道这熊瞎子在这边可是很少见的,关键是战斗力不俗,一般好些人都不一定能奈何得了它。   有风不但杀了头熊瞎子,还没有受伤,已经是一等一的厉害了。   戚慈也着实佩服。   可是没有想到,最后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将这熊瞎子送给戚慈的时候,他却颤颤巍巍从怀里面拿出了一朵已经散架的野花。   他笑嘻嘻将花递给戚慈。   “送你。”他知道她喜欢花儿。   这朵花,是山里面最常见的野花,白色里面微微带点紫色,尽管它曾经的主人似乎下了大力气保护,却也已经快要散架了。   但是戚慈却说:“这是我收到过最漂亮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的好基友就要到来了,哈哈哈哈 第96章 九十六 知己   吴国的风俗, 就是送给样貌好的姑娘郎君花儿, 同时, 送花除了表示欣赏其容貌也表示心悦其人。有风才来吴国的时候,只要一露面,必然会吸引来一大群狂蜂浪蝶,他曾经被人送过一大堆花儿,心里面烦死了这些送花是男男女女。   只是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会送人花,还是这样一朵皱皱巴巴,已经快要死了的野花。   有风有点尴尬,他没有讨好过女人,从来都是女人别有用心的讨好他。他只想着也许送花会有点用,可是这样一朵花,恐怕戚慈收下之后,会笑死他。   戚慈看出来有风有点尴尬,她随手将花插在了高高竖起的发髻上,一点不犹豫,那花残破着, 和盛世容颜的戚慈一点也不搭配。也许是戚慈之前年纪尚小,这阵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她的五官好像一眨眼就长开了一般,美不胜收。   “我……你把这花拿下来吧,这花不太好看了, 我改天再去给你摘最好看的花。”戚慈喜欢花,他知道。他那天一大早就去林子里面了,虎头崖这边的林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都五月多了,地上竟是都没有几朵野花。   他走到林子里面去,好不容易在一条溪水边找到了一片野花,他挑的都是里面最漂亮的。只可惜最后这一把最漂亮的花,就剩下了最后一朵完好的,他又把这朵完好放在怀里,结果等着拿出来的时候,这朵花就成了残花了,可悲可叹。   有风觉得戚慈配得上这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可是似乎他却总是把事情搞砸。他不知道怎么去讨好一个人,只是盲目的,甚至是手足无措的。   戚慈微微一笑,嘴角微微翘起,眼神温柔得不可思议,她说:“这是我收到过最漂亮的花。”在现代的时候,戚慈高冷得很,她不怎么和人交际,但是因为漂亮,总是有无数的狂蜂浪蝶涌上来。她通常不太理会这些人,因为一张脸就轻易喜欢上的,纵然是在一起,最后又能有个什么好下场呢。   若是容颜老去,等着她的又会是什么呢?   戚慈和很多人的思想高度都不一样,在现代,和她同龄的男生,多少显得太过幼稚了,完全不懂她在想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怎么可能深交。   戚慈不是没有受到过花,而是从来没有接受过男生的话。   有风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   没有经历过那种生死的人,不会明白人在绝望之中被人相救之后的感受。自古什么最容易得到美人心,那就是英雄救美,尽管俗,但是好用啊。   心再硬的人也是不会讨厌救了自己的人的,戚慈对有风的态度明显软化了许多。   最漂亮的花,她说这是她收到过的最漂亮的花,尽管有风还是看这朵花不怎么顺眼,心里却也欢喜得不得了。自从喜欢上了戚慈,他大概就再没有什么霸道帝王的气质了。   真的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冷脸对她,怎么可能不对她好。有风恨不得把这个世界上所有最美好的东西统统捧到戚慈的面前来,恨不得把他拥有的所有好东西都给戚慈,恨不得使尽全力对她好。   真的喜欢一个人,是永远永远会将这个人放在心尖上的。有风难得笑了,笑得温暖极了。   周围的围观群众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看上去冷漠极了的侍卫,也是可以很温柔的,只是他的温柔不属于大家而已。   有风去处理那头大熊了,在山林中,他害怕留下血迹出事,也不敢再回去采花,还将痕迹统统处理了一遍。现在便是收获的时候了,熊掌挺好吃的,就是不知道这里的厨子有这个本事弄好没有。若是没有弄好也没有关系,有四个呢,可以慢慢学,只要能弄好一个给戚慈就可以了。   在有风心中,戚慈彻底到了第一位了。   他去处理熊掌,戚慈回到自己的营帐继续谋划接下来的事情。她昨晚收到了景翘的来信,问她后续怎么安排,她巡视完了边防之后,决定今天回信过去。   景翘的来信问的事情很直白,她直截了当地问戚慈是不是想要上林郡。戚慈的确想要上林郡,她想要这里成为她的食邑,成为她事业的第一块垫脚石。吴国这种国家,说时候,从根子里面就出现了问题,民风是好的,可是统治阶层坏了,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致命的。   就像是宋朝的时候,你说民风不好,也算不上吧,算起来,宋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可是最后又如何了呢?   一个人的野心一旦被养起来了,就没有那么容易消下去了。   上林郡,戚慈势在必得。前期的准备已经那么充分了,现在几乎就差临门一脚了。在上林郡,也许是因为戚慈打退了陈军,也许是因为她曾经救的人,再加上胡山先生青蒿丸的威力,现在在上林郡,胡山先生的名头响亮得很。   一提起胡山先生,这里的人同外面的人不一样,什么女子不女子的,他们根本不在意,吴国原本就民风开放一些,女子当家作主的事情又不是很少见。   他们只在意是谁帮他们守护住家园,是谁帮他们血债血偿。戚慈也不傻,在发现上林郡的流言有利于她之后,也就暗暗引导了一下流言,使之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现在差的就是,谁来帮戚慈提出,她要上林郡的事情。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要是吴国君的亲信,要深得他的信任,这样才能从一个合适的角度入手,可是这样的人,一般是荣华富贵皆有,不太好收买。   钱这东西是很好,可是不一定能送出去。   有风再进来的时候,就看见戚慈跪在在书桌后面,眉头微微皱起。戚慈已经思索了足足一个时辰了,她在脑海之中将能用的人都过了一次,发现的确寻不到合适的人选,她也不愿意自己的人去冒这样大的风险来赌这样一个万一。   这事情往小了说是合适的封赏,往大了说,其实已经是在分裂国土了,是在叛国,只是可能现在的人尚且还没有这样的概念,可是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国土不能轻易让出去。   现代有这么一句话,我大中华的国土,一寸也不能让,谁知道里面能长出什么好吃的来呢。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有风随意多了,他先前将那头大熊安排好了之后,就想来寻戚慈,可是一想到自己这狼狈的样子和浑身的血腥味,又觉得不太好,心里患得患失的,最后还是梳洗了一番才来的。   有风的身上还带着梳洗过后的水汽,戚慈无意之间闻到了,抬头看他,黑发为束,真的很像一个贵公子。   她露出一个笑容,一动,头上那朵破破烂烂的花儿也跟着动,那样子瞧着,就像是要掉下来了一样。   “我没怎么,有点事儿,我暂时还没有想到处理的办法。”她将笔放在笔搭上,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说啊,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国君会将自己国家的土地分个一个外人呢。”戚慈想了想,还是问了有风,有风到底出身王室,对王室里面的弯弯绕绕比她清楚多了。   戚慈知道得再多,那也是现代人对古人生活的一种基于考古之后的猜测,实际上究竟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   这种事情,其实当事人最清楚。就例如人人都觉得古人保守,弄不好人家比你还开放呢。   有风也不傻,立马就明白了戚慈的意思,他微微挑眉,问道:“你想要上林郡?”意料之中的事情,若是戚慈不得到上林郡,真的对不起她这几个月来在这边境耗费的心血。   戚慈也不隐瞒,她对有风已经信任了许多,算是真的将他当做了一个可以交付后背的同伴了,尽管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们会刀剑相向,那至少曾经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未来的事情,戚慈不愿意再去想。   “我的确是想要上林郡,我的侍卫大人,有什么好主意吗?”她巧笑嫣然,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有风的心。他就像是入了魔一般,若是戚慈在地狱,那么有风肯定也会毫不犹豫地下地狱的。   戚慈究竟有什么魅力,有风也说不明白。   但是他就是很喜欢她啊。   戚慈用单手撑着下巴,整个人放松了下来,看着有风,发丝在她身后摇晃。有风眨了眨眼,终于清醒了过来,脑子也不再一片混沌了。戚慈的问题,他将自己放在了国君的位置上,想了想。   “我还当真有个好办法。”有风也不卖关子,他接着说道,“土地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你曾经告诉我的。土地既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那么也是一个国君存在的根本。一个国君若是没有土地,那么他不过是空有一个名头,不会有人理会他。可想而知土地的重要性。景翘为什么落魄至此,是因为吴国君想要收回她家的权力,以及土地。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国君会放弃对他而言如此重要的土地呢。”   有风看着戚慈,眼神深幽,戚慈笑了笑,好像什么都了然了。   “威胁!”戚慈和有风同时脱口而出了这个词,然后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有风最后的快乐日子了,哈哈哈哈哈   让他知道知道异地恋的痛苦(来自异地恋的怒吼) 第97章 九十七 抉择   戚慈和有风, 渐渐的好像有了上辈子的默契,那种尽管没有见面,却知晓彼此在想什么, 能同步思想, 真的很难得。   有风这样的人,很少能够遇见能完全跟得上自己节奏的人,他也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节奏来去迎合谁。戚慈也是,看上去温和平静, 骨子里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   时间会杀死所有的回忆, 可是有的东西却往往是在时间之中发酵的。   譬如思念, 譬如默契, 譬如友情,譬如亲情, 又譬如爱情。   他们相视一笑的时候,有风觉得他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上辈子, 他们从未见面, 却隔空相识的时候。人生难得一知己, 人生难得一挚友。而现在, 有风只想将挚友变成挚爱。   戚慈也笑了, 她笑得停不下来,说道:“你太懂我了,有风,我才发现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我为以前的刻意刁难道歉。”她以前没有少故意为难有风。   “山上没有梧桐?”有风也笑了,“等你回去的时候,山上就有梧桐了,我这只凤凰亲自给你栽种的梧桐。”有风挑眉,也笑了。这一次,戚慈什么都没有再多说。   有些心意,大家都明白,聪明的人是不会将一切都点明的。   有风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他不掩饰他对戚慈的喜欢,也不给她压力,就像朋友一样。可是知道戚慈没有反驳他凤栖梧桐这句话的时候,他还是会很开心。戚慈不会是他的谋士,他心里何尝不清楚,可是这并不妨碍他心里面高兴。   有风是一个特别好哄的人,这个特点只针对戚慈。   言归正传,有风知道戚慈特别想要得到上林郡,其中的原因很多,但是他知道肯定一大部分是因为胡山上面那群过着自己小日子的人。她想得到这里,然后保护这里。戚慈有时候真的让人心疼。   “一个君王,只要他还不算特别糊涂,就不可能将自己的土地让出来,让给一个外人。吴国君究竟糊不糊涂,我不知道,可是他也绝对不是人三言两语就可以劝他将土地放出来的。”有风很清楚,在这样的乱世之中,的确有君王是醉生梦死的,可是糊涂的,还真没有几个。   真正糊涂的人,早就死了。   “我能猜到你的想法,有风,只要这块土地的威胁永远存在,对于吴国君来说那还不如分封出去,将这个□□烦甩给别人。也就是说,只要陈国还想着要占领上林郡,吴国君就一日不得安宁。”戚慈笑得很畅快,仿佛已经见到了那人不得安宁的样子。   吴国君老了,也越来越昏庸了。   “聪明的姑娘。”有风也笑了,他对着戚慈的笑容总是非常温柔的,一点也不怪异。   那不是冷笑也不是狞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容。   他的双眼是那么温柔,让戚慈低下了头。戚慈真的没有发现有风的怪异直白之处吗?她又不傻,连莫浦和那么善于隐藏的人她都能看出来些许不对,更何况根本就不加掩饰的有风。   有风从来没有掩饰过他对戚慈的喜爱,他也不会掩饰。戚慈自然能察觉到这一切。谁会平白无故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上山采花呢?谁又会为一个不相干的人处处着想呢。   戚慈已经很尽力去稳住自己了。   她从来没有遇见过有风这样的人,神秘奇怪,有贵族的气质又像个接地气的小青年。他浑身充满着矛盾感,让戚慈很想接近他。   可是她克制住了。   有些事情,现在不是点明的时候。有风的眼神微微暗了一点,却也没有多说什么。他自然明白戚慈的考量,他也没打算给戚慈什么压力,顺其自然就好。   “巫芒就要来了,我给他整理个营帐出来,就先去忙了,你好好想想上林郡的事情,我就不打扰了。”有风也害怕戚慈会说出什么不太好的话,连忙就说他有事,急匆匆就出去了。   戚慈看着急匆匆走出去的有风,笑着摇摇头,她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有风这个人傻乎乎的,还有越来越傻的趋势。   有风走远了才发现,他这落荒而逃的样子实在是有点蠢了。   他咳嗽几声,实在觉得有点尴尬。   结果谁也没想到,有风原本是拿巫芒打个掩护,结果巫芒还真的来了,有风接到了巫芒来了的消息,顿时吃了一惊。   正所谓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公子,你黑了不少呀。”巫芒看见有风,什么都没有多问,也不问他是不是遇见什么难处,第一句竟是说他黑了不少。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   说来这也不怪巫芒,有风从前多白啊,肤色如玉,现在的有风似乎黑了一圈,已经有点上辈子行军打仗多年的模样了。   有风看了一眼巫芒,没有说什么,顾忌着他身后的阿哑,就没说什么不好听的话。好不容易打发了阿哑,有风扯着巫芒就是一顿说。   “你来干啥呢你,专搞破坏。”有风拍拍巫芒的肩膀,有点打趣有点抱怨。巫芒倒是放下了他那一副高人的形象,难得对着有风笑一笑。   “我若是不来,你恐怕就要醉倒在这温柔乡了。”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有风眉头微微皱起,他在奇怪巫芒怎么会知道这一切的。他相信巫芒,他不会害他。   有风和卫虎不一样,他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何况他们的情分和旁人不一样,这个世界上,唯独有三个人能得到有风的另眼相待,一个是戚慈,一个是巫芒,一个是有耘。   爱情,友情和亲情。   “皱眉做什么,公子,你这是红鸾星动了啊。”巫芒也不知道在那村子里经历了什么,整个人倒是不如以往沉闷了,偶尔和熟人也能调笑几句。   有风一听那什么星什么星就觉得头疼,他坐下问道:“你又夜观天象了?”这个天还不热,他又深夜去观星,身体真的受的住吗?   “公子,你要找的人就是戚姑娘,那你就应该知道,她才是你统一天下最大的敌人。公子,对待敌人,焉可动情,儿女情长是穿肠□□。”这一路来,巫芒有很多话想对有风说,最后到底也没有说出太越界的话。   有风喜欢戚慈,他看得出来,恋爱的人和旁人是不一样的,连空气中都充满了恋爱的酸腐味道。   何况他和戚慈的事情在军营里面闹得那么大,他就站在外面等有风的这段时间都已经听到不低于二十个人畏畏缩缩在聊八卦了。   什么有风去采花却打了一头熊回来,简直就是千古笑谈。   巫芒也说不清他心里是怒其不争的情感多一点还是自家养的猪会拱白菜的喜悦多一点。   “芒,你说的我都懂,可是你要知道感情这种事情是说不清楚的。我心悦她,这无关功利无关其余的一切。”有风摊手,其实这个天下,他真的看得没有巫芒想象之中的那般重。   人人都道皇位好,无人知晓其中哀。   那孤寂的山之巅,没有人携手,日子反反复复来来去去都是那个样子,他真的很累了。他成为了帝王,这天下都是他的,他也曾经以为他会很快乐,其实并没有。   因为这个世界上,永远只有他一个人。   无敌是最寂寞。   “你心悦她,可以将她娶回去,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拥有她。”巫芒露出一个笑容,他眨眨眼睛,整个人带着一股诱惑的气息,他的话就像是一条小蛇,钻进了有风的心里面。   有风的神情有点恍惚,巫芒低垂下了眼睫。   爱一个,会忍不住想要占有他。师傅曾说,永远不要动情,巫芒从未动情,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刻意规避他所谓的情劫。   巫芒了解有风,他霸道自我,他会同意他说的话的。   爱是占有,是毁灭,是拥有也是热烈。   戚慈方才有些关于吴国君那边的问题还没有和有风说清楚,她走到有风营帐的外面,就听见这句话。   将她娶回去……戚慈抿了抿嘴。   阿哑也在营帐外面,她看着戚慈,眼中满满都是好奇。这个人就是公子喜欢的姑娘呀,生得真漂亮,听说也很厉害,阿哑有点羡慕戚慈。   羡慕她活得潇洒肆意。   可是阿哑在营帐外面,也有她自己的任务。她羡慕戚慈,可她却要听大巫的话。戚慈要离去,这个瘦瘦小小的姑娘不让她离开。   戚慈也不好出声,又怕伤到阿哑,阿哑的身量实在不大,看上去可怜巴巴的。   戚慈无奈极了。   “公子,你娶了戚姑娘,戚姑娘并不吃亏,不久的将来,你是坐拥天下的帝王,而她自然会是王后,你能给她这个天下最高的地位和权利。这是一件好事,公子,将戚姑娘娶回来吧。王上那边和朝廷里我来解决。”巫芒看有风神情恍惚,他便近一步加深了筹码。   这听起来很不错,不是吗?   他为帝,他为后。   有风闭眼,营帐外,戚慈也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 第98章 九十八 笼中雀   巫芒的话多么的有诱惑力, 他的表情也渐渐变得胸有成竹了起来,他了解有风。有风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 是永远不会放手的, 他那么喜欢戚慈, 怎么可能错过能永远拥有戚慈的机会呢?   戚慈一直没有听见营帐之中再有声音传出来,她睁开眼睛, 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她知道,其实哪怕是在现代, 也有很多人觉得女孩子的归宿就应该是家庭而不是工作不是事业。其实本来就是她奢望了, 现代尚且有人不能接受,何况是古代呢。有风可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男子, 谁能接受一个女人这么的离经叛道呢。   上林郡她的风评很好, 是因为她算得上他们的救命恩人,又及时引导了舆论。她这样的人, 若是真的被人喜欢上, 对那个人而言是一场灾难吧。   这样不安于室。   戚慈笑得有些勉强,她觉得她可能高估了有风,她不应该失望,可是到底骗不过自己的内心, 她还是有点失望。   她转身准备离开, 阿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拉住了戚慈的手。阿哑眼巴巴地看着戚慈,死活不让戚慈离开。   戚慈对女孩子总要宽容一些,再加上阿哑不会说话, 她心里面也就软了几分。   营帐之中,有风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巫芒说:“的确,你说得很有道理,不,是非常有道理。可是我不同意,也不能同意。”有风顿了顿,看着巫芒那不敢相信的眼神,轻笑了一声。   有一种奸计得逞之后的快感。   巫芒素来是一个冷静自持的人,连和他几乎称得上是一起长大的有风都没有看见过他失态的样子,他总是这样的冷静自持。有风也不生巫芒的气,他心里面清楚,他说这些都是为他好。   这个世界上,他是最清楚戚慈才华的人,给她时间,她会成长大所有人都害怕的地步,前提是给她时间和机会。如果他真的娶了她,那么无异于是折断了她的翅膀,让她成为笼中雀。   笼中雀的生活固然悠闲,可那绝对不是戚慈想要的。   就像巫芒了解有风一样,有风也了解戚慈。的确,他若是得到戚慈,无论骗到她的心还是以胡山上的族人来威胁她,只要娶了她,总归都是他占便宜了。要么得到一个帮手,要么少掉一个敌人。   可是有风不忍心。   在戚慈身上,他更像一个患得患失的毛头少年,而不是一个运筹帷幄的冷漠帝王。也许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爱是占有是独霸欲,却不是禁锢。”有风微微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她志在天下,就更不能剪断她的翅膀。她若是真的是一只温顺的笼中雀,那我岂会心悦于她?芒,你小看戚慈了。”也小看了他。   巫芒面色一噎,竟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有风从容不迫,似乎根本不知道他说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他不是不知道,而是他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关系。   他爱的戚慈,原本就是一只在天空之中搏击的鹰。   巫芒被他的理所当然震惊到了,他停顿了半晌才勉强说了一句:“公子,你是在养虎。养虎为患,你早晚会被你养大胃口的老虎反噬。”他没有想到有风竟然会有儿女情长的一天,有风应该是冷酷的,也必然是冷酷的。   他的个人情绪太多,会影响他的决策。   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应该做的事情,也不像是有风这样一个从小接受正统帝王教育的人做出来的事情。   巫芒想,戚慈可能真的是个祸害。   “公子,你生来这个天下就应该是你的,公子,一步错,步步错。一个优秀的统治者,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古往今来,多少国家毁在了女人的手里,你心里面应该清楚。”巫芒不甘心,还想再劝一劝。他始终不敢相信有风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娶戚慈,是多么好的一条路,可是他居然不走。   “养虎为患?戚慈不需要我来养,她本身,就是一头猛虎。她没有你看上去的那么柔弱,芒,不要用看待常人的眼光看待她。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人,比很多人的都强。”他知道巫芒和很多人一样,多少有些看不起戚慈一个姑娘,可是外人可以这样,巫芒不能。   他心悦戚慈,自然希望他身边的人都能接受戚慈。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可以娶戚慈,那么一定是在她愿意的情况之下,我会给她所有最好的东西。”有风说着说着,露出了一个笑容。   巫芒冷着一张脸,这个剧情走向和说好的不太一样。似乎这天下在有风的心中,一点都不重要似的。真的……有点气。   巫芒的语气也不太好,他看了一眼有风,说:“重要的东西?公子,这个天下,你愿意给一半给她吗?”利益,才是最直击人性的东西,其余的什么都是白搭。巫芒现在还不知道,有风为了戚慈,差点连命都豁出去了,天下又算得了什么。   有风慢悠悠回答道:“愿意啊,不过我相信她更愿意自己去拿那一半?她若是真的有那个本事,这整个天下给她也无妨,了不起到时候我去做她的王夫啊。”有风这话,前半句是认真的,后半句就是故意说出来都巫芒的了,他怎么可能去做什么王夫呢。真正能走得长久的感情,是势均力敌,而不是谁依附谁。   所以有风不会去折断戚慈的翅膀。   他太清楚戚慈的自尊心了,她看上去圣洁得像是天上的神女一般,实际上她骨子里面傲气得很。   斩断她的傲骨,无异于要了她的命。   有风在逗巫芒,那真是什么不要脸的话都说得出口,气得巫芒差点一个倒仰,好在他明白有风是个什么人,好歹没气出什么问题来。可是有风也想不到他这满嘴的骚/话,会被站在营帐外面的戚慈听了个齐全,一字不漏。   这营帐的隔音效果,真的是要命。   巫芒憋了半晌,终于憋了几个字出来:“你真的……越来越不要脸了。”完全不像当年那个高冷的公子风。   有风冷淡着一张脸,挑眉道:“多谢多谢,能在芒嘴里听到一句夸赞的话,也是不容易。”   巫芒没有说什么,他幽幽地看了有风一眼,转身就也要掀开营帐出来了。戚慈没走成,自然也没想到营帐里面的两人竟然会因为一言不合,就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出来了。   巫芒和戚慈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尴尬二字,这场面,要是心理素质不好,连面上的笑都要挂不住。   两人对视过后,又齐齐看向阿哑,眼神之中都带着疑惑。   “戚姑娘……真是巧。”巫芒端起一脸假笑,仿佛他方才在营帐之中什么也没有说过一样。   戚慈顿了一会儿,脑子一时间也像是生锈了一样,不知道要说什么,于是干巴巴来了一句:“好巧啊,我路过。”她说完还笑了笑,笑得一脸尴尬。   巫芒一脸了然的表情,让她更尴尬了。   这个时候,营帐里面传来了什么东西摔倒在地的声音,戚慈整理着衣角,当作什么都没有听见,巫芒觉得今天阿哑头上的头花还挺好看的。   “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再会。”戚慈觉得她是待不下去了,只想立马转身就走。她不是没有经历过大场合,可是这场面简直是比在千万人面前出糗还要尴尬。   巫芒眨了眨眼睛,在戚慈转身的时候说道:“戚姑娘慢走,对了,忘了说了,我家公子,很是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你的王父呢,戚姑娘,要加油哦。”他说完,戚慈一句话不说,停顿了几步就走了。巫芒露出了一个笑容,他一点也不介意在有风的情路上给他增添一点绊脚石。   毕竟,没有经历过风雨的爱情,怎么能算得上圆满呢。   巫芒知道有风现在是不会出来的,他也不进去找罪受,带着阿哑径直就走了,连一点犹豫都没有。再犹豫下去,估计等一会儿他就走不了了,就算是死,那也得做个饱死鬼不是?他带着阿哑就往厨上去了,天大地大,还是吃饭最大啊。   听说公子先前还猎了一头熊回来,唔,这个季节的熊掌虽然味道不如先前的时候,不过还是不错的,总比路上吃的那些干粮好啊。   横竖有四个熊掌呢,他和阿哑一人一个就好,瞧瞧阿哑那瘦瘦小小的样子,可怜见的,早就该好好补补了。   巫芒愉快的替有风规划了一下熊掌的分配,根本就不在意有风的意见。   有风在营帐里面被巫芒气得半死,他这样同戚慈说了,还让他怎么做人,怎么和戚慈解释?他似乎忘记了,戚慈就在外面,兴许人家自己就听见了的可能性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道送命题,是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嘚瑟23333 第99章 九十九 容二姑娘   有风实在觉得尴尬, 他如果真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估计现在根本就不敢去见戚慈, 还谈什么其余的。戚慈也觉得有一点尴尬,她尴尬在根本没有想过有风能这么坦然,做她的王夫这个就等于现代的上门女婿。   多少现代人都不能接受的东西, 有风居然还能自己提出来。   戚慈回到营帐之中,完全无心再思考关于上林郡的问题,满脑子都是有风。有风这个人简直就是有毒, 她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 总觉得他是个高冷, 现在死活想不通他怎么就基因突变成了这个样子。   没脸没皮, 死不要脸。   戚慈不知道,这世上的男孩子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都无师自通去讨好人。   有风终于稳住了情绪,出来的时候就再没有看见戚慈了。   巫芒没有找到熊掌, 落寞而归,迎接他的就是有风的冷眼, 两人又互相揭了一番短,终于说到了正事上面。巫芒来寻有风的主要原因, 不是戚慈,戚慈不是有风现阶段的主要敌人,甚至可以说他们尚且还是合作对象。   他来这里的主要原因,是越国宫中出现了问题。薄姬的野心不死,消停了没多久, 又开始作妖了。上次刺客的报复没能让薄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这一次,她选择了更为直接的做法。   毒死越国君,扶持二公子上位。至于有风,他既然出了王宫,那就永远不要再想回去了。   越国君何等宠爱薄姬,可是到头来呢。真真是最毒妇人心。有风必须要回去了,否则等到薄姬将一切都布置完善,有风再想翻盘,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薄姬这个女人,心狠手辣。   “公子,我们要提前回去了。”巫芒一脸凝重,他收到消息,知道事情不妙,掐算之下,也发现有风即将有一大劫。   这劫难若是过不去,就险了。帝星黯淡,有风的命途也出现了变化。   原本他应该顺风顺水得到这个天下,一路畅通,所以巫芒才说,他原本就该是这天下共主。可是现在,他的命运变得扑朔迷离,但是巫芒能推断得出,他再这样一路走去,危机重重。   他弄不明白,是什么让有风的命运产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直到他再看见戚慈,有风爱上戚慈,这就是他命运变化的最大的因素。   “薄姬那个女人,还是这么不安分,看来上次给她的教训还是太少了。”有风摩挲着手上的杯子,眼神锐利,“你从何得知这消息的。”这么重要的计划,薄姬岂会随意泄露出来,那个女人不是面上看得那么简单,有风怀疑这是不是诱人的一个计谋。   巫芒眯了眯眼睛,他好像从天上下到了凡尘之中来,慢悠悠说道:“不,这个消息的来源,绝对可靠。”他最初也觉得可能这是个计中计,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们一步错步步错。   “公子,你记得容琛吗?”巫芒说出了这个名字。有风的记忆开始慢慢回笼,如果说薄姬是个明面上叫嚣狠毒的人,那么容琛就是在背后使尽阴谋诡计的毒蛇。没有容琛的薄姬,什么都不算。   上辈子容琛就跟着薄姬,他是薄姬养的一条最衷心的狗,只为她披荆斩棘,只为她斩杀敌人。薄姬不可怕,可怕的是容琛。   有风上辈子,也差点栽在了容琛的手上,可是他却从来不将容琛当做一个对手。容琛的性子,不足以成为他的对手,格局太小,眼光也太狭窄了。   他防备容琛,却不害怕容琛。   “薄姬的走狗,容琛……我当然记得。”他眼睫低垂,语气有些低沉,巫芒也摸不准有风在想什么。   “容琛找我,和我交易,他的要求是保证薄姬的性命,他要换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巫芒用手蘸水,在桌上写出一个字,有风一看,没有说话。   有风停顿几秒,脸上平静无波,巫芒发现有风越来越高深莫测,连他都猜不透有风在想什么了。   “容琛为什么要做这个买卖。”有风问道,容琛这个人,是毒蛇,农夫救蛇,说不定就会被蛇反噬。关于容琛提供的消息,有风要慎重再慎重。   听到这个问题,巫芒下意识看了一眼有风,才慢吞吞说道:“还不是因为他喜欢薄姬。薄姬那样的女人,也就容琛看不明白。公子,由此可见,爱情这种东西,真的是穿肠□□。”他眼里面的意思太明显了,让有风想装作看不明白都不行。   他们早就了解过容琛,自然都知道容琛的来历。有风因为上辈子的经历,自然比巫芒知道得更多。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容琛原本不是一个太监,他是为了薄姬才成为一个太监的。薄姬出身极差,这是越国宫中上下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家中也曾经显赫一时,后来因为家中男丁犯下重罪,年纪尚幼的她才被判到了茶院之中,成为一个卖艺的舞姬。薄姬是为什么改姓薄的,无人知晓,有风却知道她原本应该姓容,容琛的容。   容琛是薄姬阿父收养的一个义子,容家出事之后,他运气好,刚好逃过一劫,辗转反侧,终于才找到了容家最后一条血脉,也就是薄姬。可是薄姬却执意要入宫。   她不是为了报仇,也不是为了翻案,是因为她再也受不了茶院的日子,却又不愿意同容琛一起离开。   依照薄姬的性格,入宫岂能真正安稳,于是容琛为了她,也入了宫。   这么些年,他看着薄姬入宫、生子、固宠……丧尽天良的事情做了不少,他却不能看着薄姬去死。   容琛被薄姬困在笼中,终于,他不想再做那被囿于笼中的鸟。   薄姬若是知道她养的狗,会反咬她一口,那一定很有意思吧。   “容琛……”有风突然就笑了,他意味深长看了巫芒一眼,看得他浑身不自在,然后说道,“你真的以为他喜欢薄姬吗?”他曾经也以为容琛喜欢薄姬,可是后来见到了那几欲疯魔的容琛才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不是薄姬。   他喜欢的,是薄姬的那张脸。   他喜欢的,是薄姬是双胞胎妹妹,那个因为不愿意沦落为舞姬,自缢了的姑娘。上辈子,有风专门调查了一下,那位容二姑娘的死,很有点说道。   逼她去死的人之中,还有她的亲姐姐也就是薄姬的一份功劳。   茶院的妈妈桑认定薄姬和容二姑娘这样的双胎美女,调/教养成之后必然能成为名噪一时的双娇,她们茶院的名声必然会更上一层楼。   可是容二姑娘不愿意,她选择逃走去过苦日子也好,是死也罢,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日子。可是薄姬不这样想,她不能接受外面的苦日子也不能接受去死,她宁愿在茶院活得没有尊严。   歌舞双绝的同胞美人自然比一个更让人惊艳,薄姬伙同妈妈桑一起威逼利诱容二姑娘,甚至在容二姑娘准备逃走的时候告密,使得容二姑娘被关起来折磨,最后自缢。   可以说,薄姬是那个害死容二姑娘的罪魁祸首。   容琛找到薄姬的时候,便知道了容二姑娘的死,他杀了妈妈桑,自然不知道其实这一切还有薄姬的参与,甚至因为薄姬那同容二姑娘一模一样的脸而对她格外宽容。   薄姬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日久天长,竟然会产生一种容琛是喜欢她的错觉,但是一反应过来,她又会非常生气和嫉妒。于是她对容琛的态度越来越差。   每年的六月初七,容琛都会祭奠容二姑娘。甚至有风还知道,这么多年来,容琛一直都没有忘记容二姑娘的音容样貌,也没有忘记容二姑娘,他从来从来,没有爱过薄姬。   薄姬,上辈子是死在容琛的手里的。   薄姬死后,容琛也疯了。   没有知道容琛最后去了哪里,有风却知道他在满天下寻找那个已经死掉的容二姑娘。   “公子的意思是容琛不喜欢薄姬?”巫芒实在弄不明白这些情情爱爱,容琛不喜欢薄姬,那他为何还要保住薄姬的一条性命?   容琛是个聪明人,他心里面比谁都清楚,薄姬斗不过有风。   巫芒想了想问道:“意思是……容琛不喜欢薄姬?”他觉得他还是继续修行吧,这世界男男女女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复杂难辨。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巫芒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不可思议看着有风,高人形象崩塌得一点不剩,他问道:“你喜欢戚姑娘,不会也是假的吧。”不会是因为想着戚慈那逆天的脑子吧。   有风幽深地看了一眼巫芒,又看了一眼在巫芒身后偷偷摸摸探头探脑偷听的阿哑,只觉得这主仆二人像是脑子都有点问题似的。   他心悦戚慈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   “我自然是真的心悦戚慈的。”何况他绝对不会让戚慈如同容二姑娘一样,他的慈慈,注定要在搏击天下,怎么会变成那可怜兮兮的容二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抱歉,昨天回家加班做了点东西,今天又有点忙,所以就没能更新,现在才写完补上了 第100章 一百 告白   容琛的消息, 究竟可靠与否, 依照上辈子的事情走向来看, 是可靠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风还是认为要调查一下。   什么都凭容琛的一张嘴说, 不可靠。   有风有心想要等查出消息来再走,可是时间不等人,已经没办法再等下去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是真的, 有风就要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不管是为了他自己还是为了戚慈, 他的确没有上辈子那么大的野心和偏执心, 可是他需要东西, 来与戚慈相配。   他想让戚慈知道,他足以与她相配。   “既然如此,那便启程吧。”有风起身,他的神情冷漠。巫芒看不明白他, 也就跟着起身。有风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捡,他什么东西都能带走, 唯独有一样东西,永远被留在了这里。   他的心, 丢在了戚慈的身上。   巫芒站在他身后,叹了口气,说道:“那便走吧。”有风变了很多,这些变化,究竟是好是坏, 巫芒也看不真切了。他没办法再管有风的事情了,他也怕自己害了有风。   厨上的熊掌还没有做好,有风就要离开了。他想了想,心里面到底有些舍不得,他又说道:“还是等厨上把熊掌做好了再走吧,我想等着最后,再和戚慈说几句话。”巫芒到底不算他的下属,他不能直接命令他,也不想直接命令他,这才和他解释了一番。   感情上面的事情,巫芒不想再掺和了,容琛和薄姬的之间的关系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弄明白,再加一个戚慈和有风,他岂不是要立马升天了?   熊掌大概晚上就能做好。有风却不怎么敢去寻戚慈,方才的话实在是让他觉得尴尬。   终于,入夜了,他使人寻戚慈过来吃饭,戚慈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来了,她看上去还是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还是很温和的样子,就好像巫芒的话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至于是真的没有影响还是装作一副没事的样子,这个旁人就不清楚了。   有风也挺正常的,可是巫芒总觉得他似乎在攒什么大招,心里面总是隐隐不安,巫芒的直觉是很准的,他身为巫,总是有常人不知道的手段和魔力。   他生来就直觉颇准,也是因为这样,才被他师傅断定为有成为大巫的潜质,才收他为徒。   他也的确在观星上颇有造诣。   巫芒正准备笑着给戚慈解释他今天的话就是玩笑话的时候,有风却先开口说话了,他说:“你今天听见了我和巫芒的话了吧……”他停顿了一下,又思索了一下要怎么说接下来的话。“那话做不得准,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小白脸,我会拿着天下来娶你。”   阿哑睁大了眼睛,巫芒差点打翻了他面前的碗筷,唯独戚慈毫无反应,好像一点也不惊讶。   可是她放在桌下的左手,微微捏紧了一些,隐隐透露出主人紧张的心理。其实她在来这里之前,就有过这个假设。关于今天的对话,有风也许会风平浪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打着哈哈就过去了;也或许会直接摊牌,把那层窗户纸给捅开。   他选择了捅开,想来,他是要离开了。   “戚慈,我是真的……真的心悦于你,绝对绝对是真心的,我这个人,从来没有对谁产生过不一样的感情,我不会讨好,也许我做的很多事情在你看来都很拙劣,但是我是真的想对你好。”这些话,憋在有风心中很久很久了,他的感情,来得极快极浓烈又极其的长久。大概就是不动心则以,一动心就是一辈子。   “我会把这个天下最好的东西捧到你面前来的,我要回越国了,戚慈,你能不能答应我,不要和其他人好,等我。”他眨眨眼睛,像一条摇着尾巴的狗狗一样,看得戚慈心软。戚慈很少心软,她却在有风的事情上,变得没有底线。   她知道有风今天有点奇怪,大概是因为他就要回国了吧,这一去千里,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面了。   巫芒简直都要被有风这个语气给吓懵了,他认识的有风何曾这样好言好语低声下气和谁说过话,简直是疯魔了,有风绝对疯了。巫芒简直不敢相信,说这些话的人是有风。   那个冷酷淡漠的有风,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有风,那个杀伐果断的有风。果然,一旦沾染了什么情情爱爱,人就会变得不可思议起来。   譬如容琛,譬如有风。   爱情太可怕了,巫芒这辈子都不想沾染上这玩意,难怪师傅说桃花劫可怕,有风这样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能不可怕吗?   戚慈在心里叹气,她一时间也不知道回答有风什么,她其实跟本没有想过要在这个时空谈一场恋爱。她在现代尚且寻不到一个同自己思想同步的人,何况在这个时空,可是有风是个意外。一个闯进她生活之中的,美好的意外。   她想起有风说,她原本就是一头猛虎,不需要别人去饲养。真的是不会讨姑娘欢心啊,哪有说一个姑娘是猛虎的呢。   戚慈的眼睫低垂,有风一眼不错地看着戚慈,巫芒和阿哑莫名就觉得他们吃着一堆狗粮。   真的……好气。   戚慈再抬头的时候,她整个人从神态到姿态都变得格外的放松,显得很随意,她微微一笑,看上去像个圣洁的神女一样,比巫芒这个整日神神叨叨的大巫还要像一个大巫。巫芒的眼睛微微一眯,他心中对戚慈的来历起了疑心。   一个山上的小部落,真的能养出戚慈这样的姑娘?   戚慈放松的时候,亲和力是爆棚的,她就随意一笑,就收获了阿哑的笑容,阿哑笑起来显得更小了,让人捉摸不透这个姑娘的年纪。   “有风,其实我是不想谈感情的。感情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真正的上位者,是没有多余的不该有的感情的。”戚慈笑着的样子,明明很温暖很好看,却让有风的心一下子跌落到了低谷。   这其实是有风最怕听到的答案,他不怕戚慈说不喜欢他,也不怕戚慈拒绝他。他怕的就是戚慈说上位者不应该有感情,他明白戚慈的野心,也知道戚慈已经不愿意再偏居一隅了。   她有能力有本事,为什么要让一个庸才来统治吴国。   有风脸上的失落是那么得明显,他在感情里面完全就是一个新手,喜怒哀乐都那么的明显。的确,他在权谋上天赋异禀,可是这不代表感情里面他也可以轻松驾驭一切。   戚慈笑着摇摇头,接着又说道:“可是我突然很想做一个……有感情的上位者。”她的笑容停留在面上,有风的眼中是不可置信。戚慈看上去温柔,心却硬得很;相反有风看上去冷漠,心却很软。   他没有想过,戚慈会回应。   他也曾经表露得那么明显,可是戚慈依旧没有什么回应。她甚至都没有多问一句,有风以为她这就是拒绝了,其实原本就是拒绝,根本不是他以为。   “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有风没有想过她会接受,他只是做最后的挣扎,如若这一次再说不出口,也许他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再也说不出口了,也没机会了。   “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等到有一天,我们足以和彼此相配,你若是依旧非我不可,我们就试一试。”等她,得到她想要得到的东西,守护住想要守护的人,才会再来考虑这些。   希望那个时候,有风依旧非她不可。   有风点点头,他想做出一副一点也不激动的模样,可是拿着杯子的右手却出卖了他的内心。茶水被晃荡了出来,有风尴尬笑了笑,解释道:“我只是有点激动。”   他只是太喜欢她了。   在爱情里面,原本就是爱得更多的人是输家。有风这傻样,巫芒都觉得没脸看了,殊不知正是他这幅样子打动了戚慈。这么多年来,追逐戚慈的人之中,从没有一个人是有风这样的。   明明出身高贵,智商不错,样貌极好,性格冷漠,最后却整个人温柔得不行,又傻乎乎的,有风的傻真的戳中了戚慈心中隐秘得最深的柔软。   一个人,若是在爱情之中还依旧精明,那么他的爱一定是流于表面。   谁在爱情里面没有犯过傻呢?   吃过这顿饭,他们就真的要分开了。再见之日遥遥无期,好像之前的相遇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现在命运终于要回归正途了。有风会回到越国继续做他的公子,继承越国;戚慈会继续守护这里,她想得到的东西,有风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动手。   他们也许会有交集,也许不会再有交集。   有风走的时候,戚慈送了一个盒子给他,盒子里面装着什么,谁也不知道。她一直送啊送啊,送到终于再也看不见他的背影。戚慈一直笑着,可是转身回来的时候,眼里的落寞再也藏不住。   她一直没有告诉他,其实她心里面,还是有那么一点喜欢他。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今天慈慈说喜欢我了   我发誓,不虐不虐,至于之前有小宝贝问我会不会开车,嘻嘻嘻,当然会啊,哈哈哈哈 第101章 一百零一 食邑   他这一去, 此生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了。   有风临走之前, 还是和戚慈一起把上林郡的事情解决了。有风给戚慈提供了一个绝对可靠的人手, 加上景翘那边的人脉,戚慈很快就拥有了一个小小的爵位,这个偏远的上林郡, 最终成为了她的食邑。   吴国君就像是甩掉了一个大包袱一样,的确,上林郡的位置不好, 一边临着陈国, 一边临着越国, 一旦战起, 这里就是首当其冲被祸害的地方。这样一个郡县,每年的赋税交不了多少,还要担惊受怕,还不如给出去算了, 还省了每年倒贴的军费。   于是戚慈摇身一变,竟然成了苏将军一行人的上司了, 是的,他们也被一起留在了上林郡, 包括那群戍边的将士们。吴国君糊涂至此,竟然看在有风暗地派人送去的珍宝的面子上面,做出这样大的让步。   也是他的糊涂,给了戚慈这样大的机会。   这里名义上是戚慈的食邑,实际上所有人都明白, 上林郡等于是戚慈私有的了,和吴国的关系,现在更像是一个属国了。但是没有人惶恐,对很多上林郡的百姓来说,横竖上面是谁管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   戚慈至少还能保护他们,比那远在天边的吴国君强多了。   她得到了上林郡,下一步,就该是实现她曾经对有风做下的承诺了,帮他得到陈国,当然,和上林郡交界的领土,她也是要的。   上林郡没有大的人事变动,于是也没有出什么乱子,一切都挺好的。可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卫虎就没有那么好过了。   出了这么大的漏子,公子韬岂会轻易放过他,也不过是看在他这些年赢的战争不少,这才饶他一条性命,可是再想要当初的盛宠恐怕就不容易了,关键是,那一战之中,莫浦和失踪了,失去了莫浦和的卫虎,更被拔了牙的老虎没有什么区别。   莫浦和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卫虎的日子不好过了起来,公子韬的日子也不好过。这场战争成为了他那些兄长们抨击他的一个理由,朝堂上面闹得天翻地覆。   这个时候,不知道又从哪里兴起了一股谣言,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说公子韬是弑父上位,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继承人,他手中的国君印玺是假的,而真正的国君印玺,自然是在真正的继承人手中。   这条传闻传得三分真七分假,相当有迷惑性,至少听过这个传言的,十个人起码有八个人都相信了。公子韬的处境可想而知,他不敢轻举妄动,以他目前的权势都没能查出那背后之人,可想而知那背后的人有多么恐怖,让公子韬坐立难安。   背后之人,莫非是他那几个兄长,可是不能确定是谁,他也不能杀了他们。   陈国已经快乱了,戚慈正在等待机会。   她在等,等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在等有风平安回国。   六月,天气将将热了起来,陈国境内连绵着许久没有下过一场雨,天渐渐热了起来,有的地面开始开裂,这一场大旱,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连上天都在帮戚慈。   六月末,有风顺利回到了越国宫中,戚慈也收到了他的书信,信中没有多说什么,只说他一切安好,让她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戚慈的回信就显得要公事公办一些,她正式划分了陈国。   今年之内,她要这个国家再不复存在。   戚慈摩挲着茶杯,偶尔,有风也会这么做。她下意识的,就和那个人越来越像了。她已经回到了苑城,恰好景翘也在,景翘倒是知道有风的事情,她现在已经不想拿回景家的东西了,她就想看着吴国君死。   看着他一无所有,从天堂跌落到地狱,而这些事情,戚慈都可以做到,她倒是乐得自在。   景翘好奇问道:“那个人就这样走了啊,你该留一留的。”景翘是见过有风的,她也有吴国人的特性,喜欢皮相好一点的人,好像只要脸好,很多坏毛病都可以原谅。   一整群颜控,戚慈都懒得接她的话。   景翘摇晃了几下脑子,又笑嘻嘻说道:“他长得多好啊,阿慈,这种极品错过了多可惜啊。”她养的那几个小戏子里面,可没有一个有这样的盛世容颜的,若是有一个有,她便是千金万金捧上去,那也不可惜啊。   这世上啊,财富易得,美人难寻啊。   戚慈早就知道,在景翘的背后,是一个资深的颜控。   “这有什么可惜的……”她又不是和他彻底断了联系,只是隔得远了些了。   景翘还想说什么,却因为有人进来而被打断了。进来的人是张尔,那个曾经因为素素而断心断肠的人,有风兑现了他的承诺,用了不知道什么方法将素素带回来了。张尔将素素葬在了胡山深处,一个开满鲜花的地方。   张尔时常进山,却没有人知道素素的坟墓在哪里。   素素的事情到一个段落之后,张尔就成了一名刺客。他不是一个很有天赋很有本事的刺客,他学了这么久了,实际上也才掌握了刺客的精髓没有多久。   但是他有别人没有的优势,他不怕死,甚至可以这样说,他就是冲着死去的。   他说过,他早晚会为素素报仇,手刃公子韬。   “见过先生。”张尔走进来,跪在地上,恭敬道一句先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唤戚慈先生。   戚慈不再和景翘说笑,她看着跪在地上的张尔,在心中叹气,实质上她是不打算走到这一步的,可是在张尔都自愿的情况下,她也舍不得不走这一步妙棋。   “你若是可以……便回胡山再去见素素最后一面吧。”戚慈的话很平静,可是其中的意思张尔明白了。他慢慢抬头,戚慈还是那个样子,一点也没有变,他却像是苍老了许多。   “我就不回去了,素素在我这里,会一直陪着我。”他说完指了指他自己的心。   素素一直活在他的心里。   戚慈沉默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既然如此,那你准备准备便启程吧,此去一点要万分注意。到了陈国会有人接应你,祭天的日子是下月十五,张尔……珍重。”她说完闭上了眼睛,她心里面清楚,张尔不可能还能回来了。   想在千军万马之中夺取公子韬性命,除了用命去搏,别无他法。   她有点悲伤,悲伤这个人命贱如草芥的时代。   张尔却似乎一点也不感到悲伤,他反而笑了,像是一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终于终于拥有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先生,你亦要珍重,也要珍重那眼前人。”张尔一下子平和了许多,他不是没有了那些暴戾的气息,而是将其全部都隐瞒在了内心之中。   眼前人……戚慈面上笑着,心里面却叹了口气,早就不是眼前人了啊。   张尔的离去,戚慈没有去送行,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去送行。他孤独的离去,刺客原本就是孤独的。   而另一边,薄姬也是焦头烂额。她发现容琛已经不听她的话了,这么多年来,容琛对她的话没有一句不听的,这还是第一次。   他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他的眼里心里都住着另外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早已经死了。她能拥有容琛这么久,都是因为她有一张和那个人一模一样的脸。   这么多年来,他透着她看见的人是谁,她心里面再清楚不过。   容二小姐,容浔。   薄姬摔碎了手中的茶杯,她最近心跳动得厉害,总觉得要有大事发生了。有风那个兔崽子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跑回来了,她还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   现在她不敢贸然动手了,就怕让有风捡了便宜。   有风已经派人和容琛接触过了,确定他的确有投诚的想法,才决定见他一面。容琛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可是再不好对付的人,那也是有软肋的。   有风是有备而来的,容琛当然也是。   容琛知道薄姬太多秘密了,随便泄露一两个出去,都能要了薄姬的命,而这些消息里面,对有风有用的又有许多。   这是他是交换条件。   而有风的交换条件,就是容二小姐,以及容二小姐的埋骨地。上辈子他连疯了都在寻找的地方,这辈子,有风先帮他找到了。   其实有风手中握着容二小姐是消息,就已经注定了薄姬的下场会非常凄惨。   她抢了别人的东西,早晚要还回来,一点不少,欠的都要还回去。   容琛一步一步往有风的宫殿走去,他不知道前路是什么,也不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 第102章 一百零二 赴约(补齐)   容琛从没有哪一天这么冷过, 他穿着单衣,在清晨里, 显得有些单薄。他也想过,薄姬的那些计谋用了之后, 会有什么后果。她斗不过有风,得到的后果不过是个死字。可是他不想死,也不想薄姬死。   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而薄姬, 那张脸的存在决定了她不能这样死去。所以他去找有风投诚了, 他需要得到他那微不足道的一点信任。   从薄姬的宫殿到有风的宫殿,需要走足足半个时辰。宫里很多人都认识容琛,并且不敢多招惹他,他这一大早就出门,没有哪个宫人不多想。宫中风雨欲来,最先感应到的, 就是那些身份卑微的宫人了。就如同地震或是海啸即将到来的时候, 最先知道的, 一定也是那些虫蚁鸟兽。   薄姬的走狗容琛,没有人敢去随意招惹。薄姬和有风之争,人人都想避开这一场浩劫。   容琛走在回廊里面,突然外面就下起雨来了,雨不大,细绵绵的,好像一下就没有个尽头了。他偏头驻留在拐角看了看外面的雨, 眼睫低垂,他总觉得自己也许是有些累了,这么多年了,他总是忘不了那个姑娘的音容样貌,他也忘不了她的痛苦和挣扎。   容浔,你在哪里呢。容家有两个姑娘,是容夫人高龄生出的一对双胞胎,也是容家唯二的两位小姐。容大姑娘叫容荨,容二姑娘叫容浔,看上去很相似的两个字,实际上却是完全不同的读音和意思。容大姑娘生来跋扈娇纵,而二姑娘生来善良温柔。容琛是容夫人故人之子,故而被容家收养,他几乎是看着容家双娇长大的。   容荨容浔,当年的名动越国的容家双姝。   容琛真正意义上见到容浔,是他被容父惩罚,跪在院中的时候,容浔恰好来寻容父,那个时候容琛已经跪了足足两个时辰了。   他很饿,也很累,来来往往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在意他,其实他在容家,一直都是一个外人。后来下雨了,也是连绵的细雨,一直下个不停。后来容浔又来了,她淋得就像一只被水淋湿的小鸟一样,湿漉漉的,站在那里可怜兮兮的模样容琛一直记了很多很多年。   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荷包,里面放着她偷偷放进去的桂花糕,那桂花糕已经被压成了碎屑,却是容琛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哪怕是后来山珍海味,也没有那一块压碎的桂花糕好吃。   纵然后来他身边美人成群,也永远没有人比得过容浔,就是薄姬也不可能。   他一直一直爱着那个有点怯弱的容浔。   一直一直没有说出口,等到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有资格说出口的时候,容家已经覆灭了,而他也找不到容浔了。   这场雨,就像那个时候他罚跪时候的雨,他伸出手,接住了几缕雨丝,眼神里面有些哀伤。他真的好想容浔,他已经不满足于天天见着薄姬那张脸了,他不满足于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容浔那么怯弱,却告诉他说,她想做一只自由的鸟儿。远离容家,远离纷争,权势富贵于她来说全是过眼云烟。   而他现在过的,正是容浔最讨厌的生活。   拐角突然窜出了一个小宫女,她端着盘子,不知道是那位主子要的东西,一不小心就撞上了容琛。这满宫之中,没有谁不知道容琛,那小宫女一下子就吓得不行,立马跪在地上。   “奴婢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在她的眼中,容琛比那恶鬼魔刹还要可怕千百倍。那恶鬼魔刹不能立马要了她的命,可是容琛可以。容琛的手段,谁也不想领会。   大家都心知肚明,薄姬背后的人就是容琛,这满宫上下,也只有越国君不知道,还当薄姬是个可温婉可艳丽的小野猫呢。   容琛缩回了手,从回忆里面走了出来。那小宫女穿着淡黄的衣物,裙角有些脏兮兮的,一看就是位于最低级的宫人。那小宫女低着头,身体有些颤抖,容琛却没有生气,也很奇怪,被人从回忆之中打断,他应该是怒不可遏的,可是他现在却非常平静。   “你抬起头来。”沉默了许久,容琛开口说道。   那小宫女哪里敢不从,尽管不明白容琛的用意,还会慢慢将头抬了起来,她看见了容琛的容貌。容琛生得极好,是不同于有风的另一种俊美。小宫女这才明白,主子身边那位贴身伺候的姐姐,为什么会说纵然是容琛没有这样了不得的身份,她也愿意和他结成对食。   因为他真的是太俊美了,那种略带阴柔的美,让人觉得已经超越了性别。   小宫女看呆了,她甚至忘记了害怕。   一双眼睛之中,都是满满的羞涩和喜悦,盖过了眼底的害怕担忧。容琛看着她的眼睛,也有些呆怔,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他没有生气了,这个宫女的眼睛,实在太像容浔了。   天真不谙世事,笑起来眉眼弯弯。   他舍不得她这双眼睛消失不见,可是他心里也明白,容浔就是容浔,再像她的人也不会是她。   “走吧,下次小心一些。”尽管他心里面这样想,可是面对这样一双眼睛,他也说不出什么重话来,也就温和提醒了一下她,便离去了。   小宫女怔怔跪在原地,好像还没有反应过来。   原来他也可以这么温柔啊,原来他和传说中也不太一样。传说中的容琛,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魔鬼,是一个冷酷不近人情的太监。   唯独不是一个容琛。   小宫女眨了眨眼,不知道容琛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容琛走过回廊,他的步伐很慢,带着某种韵味,说不清道不明。有风的宫殿,没有什么宫人,他在宫中静静等着容琛。巫芒回了摘星楼,已经很多天没有出来过了,阿哑一直陪着他。   有了上辈子的记忆,有风在处理薄姬和容琛的事情上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了,故而极快就将事情的真相查了出来。这些证据,足够让薄姬百口莫辩,纵然就是她舌灿莲花地狡辩,也说不出什么来。这原本就是事实,薄姬也是害死容浔的罪魁祸首之一。   这么多年来,她的心有没有一丝不安和悔过。   有风随意翻着纸张,他很想看看容琛知道这一切会是个什么反应。这么多年,他一直帮着的女儿才是害死他喜欢的姑娘的真凶,他会如何作想。   等着薄姬的又会是什么下场。   对于薄姬,有风不会亲自动手,他曾经说过,借刀杀人,他比薄姬玩得更溜,希望这份礼物,她能喜欢。   一般薄姬早晨会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可是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竟是从梦中惊醒过来。她一醒过来,就觉得心跳得厉害,心里面惴惴不安,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样。   她甚至顾不得梳洗打扮,就嚷嚷了起来:“快去将容琛叫来。”她第一时间想到了容琛。在等容琛的时间里,她开始梳洗了起来。   手艺好的姑姑在为她梳发,去唤人的宫人跪在地上,低垂着头,苍白着一张脸,禀报道:“容大人……他不在。”他心里面知道,今日他估计是逃不过了。   果然,薄姬皱起了她那极细的眉毛,漫不经心问道:“他去了哪里?”这一大早的,容琛去了哪里?这宫中他还能去哪里,真是奇怪了。   那宫人浑身一抖,几乎是带着绝望说道:“容大人去了公子风的宫中!”他说完瘫倒在地,果然薄姬脸色大变,将梳妆台上那一堆子瓶瓶罐罐一把扫到了地上,那宫人被砸了个正着。   薄姬的脸有些扭曲了,她尖声叫喊道:“他去有风那里做什么,有风给了他什么好处,好啊,容琛……”她突然停止了尖吼,然后阴沉沉说道,“只要你一日做了我的狗,这辈子就合该是我脚下的一条狗,只能对我一个人摇尾乞怜!”容琛的行为,在她看来就等于背叛了,实际上她不知道的是,容琛是真的已经背叛了她了。   她向越国君下毒这般顺利,那是因为背后有人给她开了绿灯。   想让越国君死的,可不是只有薄姬一个人。   薄姬没有让人去将容琛抓回来,她倒是要看看,容琛在有风那里能讨得了什么好。   容琛不是去讨好有风的,对他而言,他就是光明正大去同他做了一笔交易,只是这交易的内容有些不一般而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容琛走到宫门前,有人去通报了,很快,就有人来引路了,那引路的人低眉顺眼的,什么也不多说什么也不多看,规矩得很。容琛一下子就察觉出来有风和薄姬的不同。   有风得势吗?自然得势,越国的嫡长子,板上钉钉的继承人,谁也不能动摇他的地位,再加上他自身手段了得,谁敢说他不得势?薄姬得势吗?自然得势,生育了两位公子,深得国君宠爱,真正的后宫第一人,从舞姬到宠妃,也算得上是一代传奇了。   可是有风宫殿之中的人,令行禁止,有规有矩。而薄姬宫中的人,一个个眼睛抬得比天高,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踩低捧高一个个得能得很。   这里就能看出薄姬和有风的差距了,所以薄姬这样的心性,怎么可能赢得了有风,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容琛进去的时候,有风正跪坐着在翻阅关于容二小姐的生平。这个姑娘的一生,都随着容家的兴衰而起伏。   容家辉煌的时候,她似乎也是一幅波澜不惊的样子,容家败落了,她依旧还是这幅样子,她做过最激烈的一件事情,就是自缢了。和薄姬相比,她的确没有什么存在感。可是这个人能让容琛喜欢上,一定有其过人之处。   他和容琛谈判的筹码,就是容二小姐。   “坐。”有风伸了伸手,很快就有人上了一杯茶,茶汤清澈,茶香袅袅。容琛动了动茶盖,面上浮现出一个笑容。   在水雾之中,容琛的容颜却显得更加艳丽了。   他似乎也没有显露出对有风的戒备,端起茶水,饮了一口,放下茶盏,笑着说:“好茶,公子果然舍得。”这茶不错,只是给他喝有些可惜了,他原本就不是一个爱茶之人。   他不爱茶,此生唯独喜欢吃桂花糕。   很快,容琛就注意到,桌上放着一叠桂花糕,他的心突跳了一下,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太对。然而一盘桂花糕什么都不能说明,他抬头看了一眼有风,有风的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让人根本琢磨不透他心中所想。   “这桂花糕是我专门使人做的,你尝尝,这味道……很特别。”有风的面上浮现出了一抹笑容,让容琛心里发慌。他突然很想起身离开,他开始想今天来寻有风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吗?   容琛拿起一块桂花糕,他手有点抖,差点没有拿稳。   尝这桂花糕的第一口,他就知道有风知道了什么了。这桂花糕很甜,甜到人的心口里面去了,似乎除了甜味什么都没有了。   这个味道,这样的味道,他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尝到过了,多久了呢?大概二十年了吧,是啊,容浔都去世这么多年了。她走后,再没有人会给他做这样的桂花糕吃了。   容浔有一个小秘密,这是她和容荨最大的不同。容浔极其嗜甜,对甜简直已经到了痴迷的状态了。她做的桂花糕,是会放蜂蜜的,这种方法是只有她才会做的。她熟悉桂花和蜂蜜的比例,事隔经年,他又吃到了加了蜂蜜的桂花糕。   容琛的神情哀伤,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是人就有软肋,有了软肋,就有了别人进攻你的地方。容琛的软肋,一直都是容浔。   有风露出一个笑容,他问道:“好吃吗?”这熟悉的味道好吃吗?有没有一点想哭,有没有一点想回到过去。   “好吃……”容琛始终沉浸在过去,他其实一直活在过去,早已经走不出来了,也不愿意走出来。他心甘情愿做一个回忆的傀儡。“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桂花糕……”   容琛的眼角有眼泪,有风没有说话。   那一盘甜到腻人的桂花糕,最后统统进了容琛的肚子里面,他就如同味觉失灵了一般,好像丝毫察觉不到这桂花糕的甜度太过了,也许在他看来,这才是桂花糕的味道,这才是回忆的味道,这才是容浔的味道。   “这盘桂花糕的味道,很像容二小姐的手艺吧。”有风轻描淡写地就引出了容二小姐的存在。   容琛知道,今天的重头戏上来了。他也很好奇,有风大费周章,甚至还弄出了这么一盘桂花糕,究竟想要做什么。或者说,他想要告诉他什么?   “容家的案子,不是冤假错案。所以容家是真的有罪。我曾听闻,多年前,容家一对双姝名动王都,容荨活着成为了薄姬,那么二小姐呢?”他翻出一张纸来,一边看着一边说,“容二小姐因为不堪受辱,自缢而死。”他念到这里,停顿了下来。   容琛的表情变得格外的严肃,他的眼中都是满满的抗拒,他拒绝去回忆那一段让人痛苦的回忆,他甚至一点都不愿意再去回忆。   去回忆容浔是怎么死的,又是为什么死的。   他若是能早一点去,也许容浔就不会死了。他能将她救出来,然后他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再也没有人会阻止他们了。这天涯海角,他会带容浔去每一个她想去的地方。   去海上的大船上,去塞外骑马,去山上看日出,去……他们曾经将一切都计划得那么好。   容琛拒绝去回忆。   有风却没有理会他,实际上他看都没有抬头看一眼容琛。   “容二小姐自缢死了,你去的时候她甚至已经入土了。只剩下了容荨一个人了,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找容浔的埋骨之地吧?薄姬总说她不知道,后事是那妈妈桑办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容浔死了,为什么容荨还活着?”有风的话,像是塞壬的歌声,引诱着容琛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一步一步走向有风给的目的地。   容琛已经入魔了,他抬头,跟着问:“为什么?”对啊,为什么他会错过这么大的一个漏洞,是因为薄姬长着一张和容浔一模一样的脸,他才找到薄姬的时候,薄姬很害怕,那娇弱的样子实在是太像容浔了。   容浔死了,他能做的只有看着薄姬的脸回忆佳人。   他一直呆在薄姬的身旁,就是因为他害怕,害怕自己忘记了容浔的脸。他不愿意多年之后,他连他爱的人的音容样貌都不记得了,只剩下那模糊而空荡的回忆知道他一直爱着她。   容忍薄姬,是因为她容浔的姐姐,也是容浔的脸。   可是现在想来,为什么容浔死了,薄姬会活着呢,他的容浔真的是自缢死的吗?   容琛几欲疯魔,他红着眼睛问道:“你知道什么!有风,你知道什么,快说,你快说啊!”他浑身都在颤抖,桌上的茶杯被他不小心摔在了地上,一片狼藉。   什么仪态风度,在容浔的事情面前,统统都是渣。   有风深深看了他一眼,说道:“你确定真的要谁让我继续说?尽管之后的事情会有些……惊世骇俗?”有风这句话,就是故意在吊容琛的胃口,且不说容琛现在急不可耐,就是容琛不愿意听,他也会说给他听的。   他若是不知道真相,薄姬怎么会去死呢。   他露出一个略带残忍的笑容,容琛啊容琛,希望接下来的一切你能够好好的听着,千万千万要承受得住,不要再同上辈子一般疯魔了。   容琛什么都顾不得了,他几乎是咬牙吐出了一个字来:“说!”他要知道,容浔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自缢,除了那个死去的妈妈桑,她还遇见了什么。   薄姬活着,为什么他的容浔却死了。   “你觉得薄姬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来,她究竟如何,不需我多说,你心知肚明。在茶院那种地方,绝色的双胞美人,绝对是个稀奇的噱头,而在茶院,能过得好的人都是对茶院有用的人。”有风起身,走到了容琛的面前,他看着他继续说道,“薄姬进宫之时,真的是处子之身吗?容琛,她究竟是不是,你应该很清楚吧。”   容琛有很多偏门好友,其中有一位就会伪造处子之身。薄姬早就不是处子之身了,若不是有容琛,她绝对不可能混进宫中来。   话说到这一步,容琛突然就明白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我补了一点字数,是个大肥章哟~ 第103章 一百零三 回忆   他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薄姬没有那么无辜,也没有那么简单。是啊, 薄姬在家中的时候,就不是个好想与的, 她同容浔的性子简直就是南辕北辙、天差地别。   容夫人原本就更宠爱薄姬,加上薄姬这个性子,一去二来, 薄姬的性子自然就更不好了。她看中的东西, 就必须要是她的, 除她之外谁也不能拥有。她的性格非常独,在她看来,其实容浔也是多余的那一个。   容浔其实没有少被她欺负,只是容浔并不在意罢了。   这些陈年往事一件一件在容琛脑海之中浮现出来,薄姬这样的女人,容浔的死真的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吗?他这么多年没有怀疑过薄姬, 一是因为她那张酷似容浔的脸, 二是因为当时她哭得实在伤心。   偶尔提到容浔, 她的语气都是极度悲伤的,所以他没有怀疑过薄姬。他真的不愿意相信,其实容浔是被自己的亲姐姐害死的。   “薄姬……”容琛的语气有些低沉,薄姬能进宫,自然有他一份功劳。若是没有他寻来的人为她伪造身份,薄姬根本不可能混得进来,越国君就是再糊涂, 也不可能要一个不干净的女人。   他喜欢薄姬,原本就是喜欢她的出淤泥而不染。他认为她在茶院那种地方还能保证自己的干净纯洁,这是何等了不得的一件事情。他觉得薄姬是个烈性女子,是个好姑娘。   这才有了他们所谓的相识相知。   其实这全他妈是在放狗屁,越国君以为那惊鸿一瞥和英雄救美全是别人精心设计的一场计谋,结果就他傻不拉几掉了进去不说,还这么多年都活在梦里,不清不楚的。   一个脑袋空空的草包,和一个蛇蝎心肠的美人。   “你怎么看薄姬。”有风的眼神像一头猛兽,极其具有压迫感,如果眼神能杀人,那么容琛已经死了。“或者说,你觉得薄姬是个什么样的人。”   容琛没有说话,可是有风已经从他的眼中看出了答案。   他转身,背对着容琛,说出了一句让容琛此生难忘的话,他说:“容浔的死,薄姬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他不打算继续吊容琛的胃口了,事实上,容琛已经如同一根紧绷的弦,只要有人轻轻一碰,就会立马崩掉。   有风拿起他桌上的资料,递给了容琛,容琛死死看着那薄薄的几张纸,面上神色莫测。那几张纸可能会摧毁他曾经的一切,可是他依旧一点未有犹豫得就将东西接了过来。   他想知道,想知道自己这些年来究竟做错了什么,究竟错得多么离谱。   他慢慢翻动着纸张,在每一页上面停留的时间都非常长。他看得好像不是几句文字,而是他的一生,而是他做错的事情。   上面的一桩一件事都有理有据,有风做事情,讲究证据二字,于是他贴心将证据全部放了上去。认证物证他都有,务必做到就是容琛想自己欺骗自己也不可能。   容琛的表情出乎意料的平静,好像这一切都不是他的人生。可是有风却知道,越是平静,他心里面的惊涛骇浪才越是能掀起巨浪。他越是看不出喜恶,薄姬的下场才越是凄惨。   “你想要我做什么?”这些陈年往事,没有一点势力不可能轻易调查出来,毕竟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不但需要势力,还需要一点好运。有些证人,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原地的。   有风费了这么大的力气,这证明他身上一定有他想要得到的东西。   有风到现在,倒是有些欣赏容琛了,这种事情,若是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未必还能这样平静问出这个问题。容琛是个人才,可是已经被爱恨情仇毁掉了,实在是有些可惜,他原本也是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对手的。   “我想得到什么……容琛,你是个聪明人,你明白我想要什么。”   容琛放下了那几张薄薄的纸,他的脊背挺直,举手投足之间,仿佛又成了当年那个容琛,而不是这个在宫中二十几年的去了势的奴才。如果没有薄姬的花言巧语,如果容浔没有死,他也不至于如此。容琛心里面清楚,他不应该迁怒薄姬,可是他忍不住啊。   二十多年啊,他对害死容浔的人好了二十多年。   天旋地转的滋味不过如此了。   “我明白,我自然明白,你放心,我不会让薄姬这么轻易死去的。我必定会让她受尽这天下最大的屈辱,然后死去。”他会让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爱过她的人,恨她入骨的。她不配得到别人的爱,也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容浔是她的亲妹妹啊。   她们一母同胞,双胎而生。这个世界上,原本不应该有比她们更亲密的关系了。薄姬怎么能害死容浔。   权势富贵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容琛,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薄姬现在不能死,她还有大用处,事成之后,我会告诉你容二姑娘的埋骨之地,也会放你自由。”容浔的埋骨之地,是他疯了都在寻找的地方。   容琛起身,深深看了有风一眼,才露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出来:“你赢了,我会做到的。”他没有再多说什么,甚至没有威胁有风一定要兑现承诺。   他默默离开了。   但是走到宫殿大门前,他背对着有风,突然问道:“公子,你爱过一个人吗?”他这话问得十分突兀,称呼也用得十分奇怪。   “爱过。”有风没有抬头,淡淡说道,也不知道容琛有没有听见,但是很快,他就知道容琛听见了。   “真好,那你一定要保护好她。”说完,容琛就推门出去了,没有给有风再回答的机会了。   有风微微叹了口气,没有再想容琛的事情,容琛的本事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了,他说他会做到就一定会做到。有风的嘴角扯起一个血腥的笑容,为何要借刀杀人?因为他的手是用来拥抱戚慈的,拥抱戚慈的双手,不应该沾染上血腥。   他提笔给戚慈写信。   七月是陈国祭天的日子,干旱让陈国国内人心浮动,再没有办法,恐怕公子韬的那几位兄长就要按耐不住了。公子韬思来想去,还是听了大巫的话,进行祭天。   祭天的日子就在七月中。张尔启程去郑城寻了“天池道人”。公子渠对“天池道人”的信任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步了,这也使得“天池道人”的权势不小。   他想要安排个把个人,简直就是小意思。   “天池道人”这个人有意思,若是平常人拥有了这么大的权势恐怕早就开始膨胀,有了叛乱之心了。可是“天池道人”并不,他依旧兢兢业业听从戚慈的命令。   他心里面清楚谁才是可以让自己生让自己死的人。   戚慈曾说,“天池道人”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明白人。   张尔的来意,“天池道人”自然清楚,明明知道这个人是来刺杀公子韬的,他却眼睛都没有多眨一下,看上去心态好得很,还有心情冲着张尔笑。   “这位小兄弟,你尽管放心,这郑城,安全得很。”这里几乎已经成为了戚慈的地盘了,自然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郑城的意义,其实就有点想现代的殖民地。   而证殖民地的管事人就是那锦衣人和“天池道人”,其中明面上的人却是公子渠,实际上公子渠做的事情没有一件不是听从“天池道人”的。   张尔沉默了许多。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天池道人”的话,只得沉默不说话。“天池道人”也不多心,还当张尔这是刺客的天性,心道这刺客瞧着还挺靠谱。   “你先在府里住下,我到时候自有安排,主子想必也为你铺好了路了。只是有一点……”他停顿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说。但是看着沉默的张尔,他还是说了,“只是有一点,小兄弟,你自己性命也是很重要的。”他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巫者,可是好歹也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于张尔这样的小年轻,还是很容易看出来心中想法的。   这个人,早已经心存死志了。   他也不知道他这样平淡的劝说有没有用,不过好歹能劝一句是一句吧。总不能心里知道,还看着人去送死吧。   “真正好的刺客,是杀了人还可以全身而退的。小兄弟,你的路还很长呢,人不能钻牛角。”人一旦钻牛角尖,就容易闷闷不乐,那就容易出事。   张尔这才看了一眼“天池道人”,他张了张嘴,回答道:“所以我注定不能成为一个好的刺客。”   他这一去,就没想过要再回来。   素素已死,他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第104章 一百零四 刺杀   “天池道人”这么久不是白混的, 他在神棍里面还是颇有点人脉和门路的。祭天最重要的是什么呀, 不就是一群神棍参与人员吗。   戚慈将人送到了“天池道人”这里, 正是为此。   有风已经接到了戚慈的信,信里面将陈国的事情一条一条说得非常清楚。她需要他的配合,需要他去关注陈国祭天的事情。陈国, 从祭天开始混乱。   容琛一步一步走出去, 很快, 他面上的表情就变得和以前一模一样了,好像一点也看不出来什么他的心中已经火山爆发了。   薄姬心里面不安, 却又说不出来怎么了。   有风将信鸽放出。   “天池道人”他根本劝不住张尔, 张尔死志已存, 铁了心要一命换一命了。张尔这样的状况, 戚慈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她依旧将人送了过来,显然就是默许了张尔这样的状态。   算了, 上面的事情, 他一个下面的虾米弄不明白, 还是不要乱来为好。到了这个地步了,“天池道人”又不是傻子,自然心里明白得很,他真正的主子是谁,虽然没有人说,可是他已经猜到了。他背后的主子,正是现在名满天下争议颇大的胡山先生。   要是坏了戚慈的大事, 说不得他也没什么好下场。   按部就班就好,“天池道人”想了又想,自己也觉得他恐怕也劝不住张尔,就又恢复了他那副高人面孔。   戚慈是根本没有劝张尔,张尔这么大年纪一个人了,又不是那分不清轻重的小孩儿,他早就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了,不将自己的意愿随意加诸在他人的身上,不打着为人好的理由去干涉他人的生活,这才是对一个人最好的最大程度的尊重。   尽管想一想有些冷漠,可是这是戚慈能拿出来最大的诚意。若是张尔在郑城后悔了,他也有机会可以回头,戚慈给他最后的机会,就在郑城。如果他依旧不后悔,那么后面的事情就由不得他了。   戚慈尽量保他一命,这也是极限了。毕竟是在一个国家的王都刺杀被重重保护的国君,这不可能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并且这一定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最初,戚慈便想到了这个主意,这对他们的计划来说,无疑是走了一条捷径,能使陈国最大限度的快速混乱起来,只要陈国乱了,便有了戚慈和有风浑水摸鱼的机会。   可是戚慈没有选择这一条路,因为必定会牺牲一个人,那就是去刺杀公子韬的刺客,再武功高强的刺客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刺杀公子韬是一条不归路。张尔不知道从哪里知晓了戚慈的想法,找上门来表示他自愿成为戚慈的工具,自愿去刺杀公子韬。其实戚慈哪里不明白张尔的想法,若是只有他一个人,那么势必不会那么容易伤到公子韬,弄不好自己豁出去了性命却连公子韬的身都没能近到。可是若是戚慈参与进来就不一样了,戚慈想做的事情,张尔还没有见她失败过。   戚慈实在是个很恐怖的人。   至少,张尔不得不承认,他很多时候都是害怕戚慈的。他总觉得戚慈的眼睛能看透太多东西,也总觉得戚慈知道得太多了,有时候他真的会想,戚慈是不是天上来的神女。   部落的小孩说,戚慈是从天上来的。   那他的素素,是不是也去了天上,当一个神女去了。他的素素那么美好啊,合该去天上过好日子的。   “天池道人”心里明白张尔不会回头了,他在心里面叹了口气,就去暗中联系那管祭天的管事儿了。他不亲自出面,只指挥下人去,明面这事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祭天是大事,自然需要众多的人手,且每一个人都需要反复确认没有问题。其中就需要一些人手捧祭天用的东西,并且这些人是紧紧跟随在公子韬身后的。   这算是距离公子韬最近的人了,尤其是抬全牛的,机会就站在公子韬身后。   抬牛者,这就是张尔要的位置。将匕首藏于牛腿,等祭天之时,抽出匕首,杀了公子韬。   这个流程说上去非常简单,可谓是上下嘴皮一搭,好像事情就成了一样。实际上这件事情一点都不简单,张尔没有陈国的身份,想要混进祭天队伍谈何容易,这已经不是钱可以解决的事情了 。   祭天队伍,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身家清白,有父有母,最大力度保证公子韬的安全。   戚慈对于张尔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不牵扯他人,哪怕是陈国的普通百姓,他们和公子韬的恩怨,不牵扯他人。张尔其实很后悔当年太谷镇的事情,他一身罪恶,自然也不再愿意牵扯别人了。   这无疑加大了为张尔伪造身份的难度。   可是这难不倒戚慈的人。她和景翘经营的商队铺下了极大的脉络,早早为张尔挑选出了一个身份。都城外一个村子里土生土长的人,父母双全,家中还有个姐姐,他一直在城中务工,力气颇大。然而实际上是,这人一直在戚慈的商队之中做事。   事成之后,他必然会获得极大的财富,这人也有几分见识,知道陈国要乱,便想着乘此机会举家搬迁出去。乱世之中,有故土难离的人,也有四处为家的人。   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交换条件。   张尔改名叫了陈三水。为了让他最快熟悉这个名字,再没有人叫他张尔,大家都唤他陈三水。让张尔混进祭祀队伍的关系,是“天池道人”打通的。   但是却是陈三水的阿父阿母出面送的银钱,走的关系。在旁人看来,这都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对外陈父陈母说的是用棺材钱来给陈三水换了一个好前程啊,这在城里务工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   做的卖力气的活计,弄不好要折寿的啊。   虽然不知道陈父陈母哪里来的关系,横竖他们是走通了关系了。   张尔会一口流利的陈国话,甚至因为在陈宫之中呆了不少日子,他还学会了不少陈国地方话。有底子就是好办,他很快就学会了陈三水村子里面的一些土话。   没见过陈三水的贵人们,根本不会怀疑这个人是假的。   由此可见,掌握一门外语的重要性。   时间在不紧不慢地流逝,很快就迎来了祭天的日子。这一天,又是一个大晴天,明晃晃的太阳,刺得人眼睛发酸,眼泪直想往外冒。张尔已经在祭祀司住了好长日子了,这些天天天都在培训如何端稳祭祀品。张尔因为力气大,和另一个人一起被选拔去抬祭牛。   抬祭祀物的人,几乎都来自于民间。一是因为祭祀要求完整的人,故而太监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是这样的事情,那些个出身良好的侍卫们又未必愿意。于是综合综合,采选民间百姓就成了祭天约定俗成的事情了。   这也就成了张尔的机会了。   张尔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在培训过程之中,不敢和任何人有过多的接触,就怕到时候害了这些人。在旁人眼中,陈三水是一个有点孤僻的怪人,力气还很大,闷头做事。   不讨人喜欢,但是也不算让人讨厌。   张尔换上祭天的衣物,这是专门订做的。他打了盆水,看着水中的自己,人模人样的。可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心中埋藏着什么。他的心里,住着一只魔鬼。   一步又一步,他走得非常稳,谁也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一件怎么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他的心突然变得非常平静,平静到似乎一丝杂念都没有。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   他知道,这是他的归宿。   张尔的状态实在是太好了,好到让他一旁的搭档都有些侧目了。一般人遇见祭天这样的大事的时候,必然是会紧张的,可是张尔却奇怪了,他看上去平静得可怕。   让人生疑。   这少年郎开始在心中留意张尔了,他回想了许久,才回想起来张尔在训练的时候就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让人怎么想都想不起他做了些什么的低调。   少年郎走神了,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小心。”说话的人事张尔,他的声音有点嘶哑低沉,却意外的好听,那少年郎才发现他眼前是一阶石梯,他抬着祭牛,万一摔了,恐怕他一家老小的性命都要不保了。   少年郎用细细的声音说道:“多谢。”张尔没有再回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见了。   他们一行人天不亮就等在宫门前,等到天光大亮,终于等到宫门开了,公子韬出来了。   公子韬一身华服,还是一如当年那睥睨天下的模样。   张尔唇角勾起了一抹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们猜猜,公子韬会不会死~ 第105章 一百零五 爱恨   刻骨的仇恨, 张尔却丝毫不敢显露。   甚至他都不敢多看公子韬一眼,就怕自己忍不住动了手。这世上爱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恨一个人也是同样的。   其实对他来说,他恨不得能将他千刀万剐。可是张尔不知道的是,公子韬也恨不得将那个偷走素素的人千刀万剐。明面上素素是和老国君合葬了,实际上真正要与她合葬的, 是公子韬。生不同衾, 死要同葬。   一切都如同他们预想的一样,张尔走在公子韬的身后,一点不引人怀疑, 他就像是一个隐形人一样。那个和他共同抬牛的少年倒是心中隐隐觉得不对劲,可是一想方才张尔善意的提醒, 也就什么都不多想了。   命运如同浪潮, 一点一点,有些事情就像有固定的轨迹一样,莫名其妙就走到了时间的节点上, 最后走到了最终的结局。   在走往祭天台的路上, 张尔他们说是跟在公子韬身后, 实际上公子韬坐在轿椅中, 他们跟在这轿椅之后, 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接触到的。   实在是很难接触得到。张尔什么都不好, 唯独耐心很好,他能真正和公子韬接触的机会真的很少,基本是只有一次。他要做的, 就是抓住这一次唯一的机会,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不能有。   他能接触到公子韬的机会,就是在祭天台下,公子韬出轿椅的那一刻。   就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错过了就算是付出性命,也再也没有了。   张尔的心里面提着一口气,那一口气一直让他心里紧绷着,不敢放下心来,他只觉得自己的后背在一瞬间被汗湿。可是面上,他还是一点都未有显露什么。   他什么都不敢显露。   一同抬牛的少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样,转头又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话。他直觉一向很准,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很不安,却不是因为祭天,而是更像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了一般。   太不对劲了。   张尔其实不知道他引起了那少年郎的怀疑,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什么都没有比杀了公子韬来得重要。   就是那一瞬间,张尔的瞳孔放大,他将抬着牛的手一松,然后迅速一把扯出藏于牛中的匕首,飞快地像公子韬刺去。   这些动作说来繁琐,其实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   那把锋利至极的匕首一下子穿过了公子韬的胸膛,周围的禁军迅速反应了过来,包围住了张尔,立马就有人要救治和保护公子韬。张尔飞快打量了一下四周,其实并不是逃不出去。   他一把拔出匕首,鲜血四溅。   “国有昏君,今日我替天行道!”他高喊一声,四周惶惶不安的百姓们一个不落的全部都听见了。   张尔知道他自己的声音非常大,他满意一笑,这个微笑之中蕴含的含义实在太多了。有满足有幸福,也有遗憾。他拿着那匕首,利落得抹了脖子,死得干脆。   张尔的血,溅到了那少年郎的身上,他的脸上和手上都是张尔的血。少年郎想起了张尔轻声提醒他的那句小心,突然觉得他什么都明白了。难怪张尔看上去那么奇怪,想来陈三水也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叫什么。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少年郎跪在地上,乍看很害怕的样子,却没有知道他心里面在想什么。   公子韬被救了回来,张尔那一刀到底还是没能杀了他,只是祭天的事情被放置了下来。并且在很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重来了,祭天路上不能见血,见血是不吉。与此同时,张尔死前那句话也飞快传遍了王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公子韬不算昏庸,可也的确没有做下什么特别突出的贡献,再加上他身旁还有好些人对这个王位虎视眈眈呢。这流言也就更是压不下去了。   如何压呢,正主还昏迷在床呢。   因为张尔生前同所有人都没有交集,尽管参与祭天的人都被盘查了一遍,却都没有什么事情。这种时候,谁也不敢引起民怨啊,要是真的处死了这些人,估计就他们离死也不远了。   张尔的尸体被收捡着,等着瞧后续公子韬的情况再处置。   第一个收到张尔刺杀失败的消息的人是“天池道人”,他心中一咯噔,公子韬昏迷的消息都不能拯救他的坏心情,果然不出他所料,张尔真的死了。   消息传到戚慈那里,也不过半天时间。   戚慈展信,随后收叠好信,叹了口气。恰好景翘有事情来寻戚慈,便问道:“你好端端的,又叹什么气。”她就不懂了,戚慈大好年华,生得美貌,整日却像个小老太太一样叹气是为什么。   景翘想,戚慈要是愿意多笑一笑,肯定会有很多人疯狂爱上她。   吴国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疯狂的颜控。   “你瞧瞧吧。”戚慈将信递给了景翘,景翘来这里,是因为戚慈有政事要交给她,她可能会成为整个上林郡第一个官员。利益让她们的感情比单纯的友情更加可靠,这种事情景翘早晚要接触,没什么不能看的。   景翘接过来,一看完,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她将信还给戚慈,苦笑道:“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要叹气了。”她顿了顿,边摇头边说,“这张尔一整天在想什么呢。”能好端端活着,为什么就要去死呢。“天池道人”调查过当时的情况,公子韬是第一次遇见刺杀,禁军的准备其实也不够充分,军队布局上是有漏洞的,张尔不可能看不出来。   他死之前,还喊出那么一句话,显然就是甘愿的了。   “这世间,倒是难得有情郎,这有情郎却不知道他的爱别人究竟需不需要。”张尔和素素之间那点纠缠,素素去世的真相,最后戚慈到底还是没能瞒得住景翘。   景翘气得几欲疯魔。她的确非常厌恶公子韬,公子韬和素素的事情,她不相信是素素主动的,显然是公子韬主动的,而素素……别有用心抱着其余目的也就顺水推舟了。   你说她讨厌公子韬,总该是喜欢张尔了吧。可不,景翘更讨厌张尔,张尔这个人,爱得很深,可是在素素还在人间的时候,他不敢站出来说任何一句话,为她做任何一件事,他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还害死了素素。   景翘是不喜欢张尔的,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懦夫。   “这世间事,原本就是荒谬的。”戚慈淡淡说道。张尔死了又怎么样,不过是他自己饶过自己罢了,素素怎么想的,这世上再无人知道了。   景翘不想再说张尔的事情了,她好奇问道:“阿慈,你会欣赏哪种少年郎呢?”她突然有一点好奇,如果是戚慈,她会和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共度余生呢?也或许,她会永远孤身一人?   其实戚慈孤身一人,景翘能想明白,她这样的姑娘,好像谁也配不上,她是属于她自己的。她和这满天下的人都不一样,不是外在也不是其他,是她比所有人都有自我。   景翘这个问题,把戚慈一下子问住了。   她会喜欢一个什么样的人?戚慈心中一片茫然好像一点都想不出来,她从来没有对一个问题这般束手无策过。   渐渐的,她的脑海之中就出现了一个轮廓。   渐渐的,她的脑海之中那个模糊的轮廓就慢慢就变得具体了,再然后,那个轮廓就越来越具体了,最后,那个人变成了戚慈最熟悉的人。   那个人,是有风。   是策马奔腾的有风,也是昏迷狼狈的有风,是侃侃而谈的有风,也是沉默不语的有风,是信心满满的有风,也是心中惶恐的有风。最终都化成了一个人,化成了那一个人的千姿百态。   如果她要同一个人共度余生,那么那个人一定是有风。   这个念头出现在戚慈的心中,也震惊到了她。原来不知不觉之中,有风这个人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经很高了。很多事情,真的是当局者迷,感情不想是解谜,自己解一解就能解开的。   旁观者清,有时候有些事情,需要别人推一把。   不知不觉之中,景翘成了那个推手。她如果不问戚慈这一句话,也许戚慈永远也认识不到,原来在她自己看来,有风是这样的适合她,也有那么那么多关于他的回忆。   “大概……会和一个尊重我的人吧。”戚慈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心中早已经有了定义了。什么叫尊重,不是不三妻四妾,不是不挥霍玩乐,而不是爱得深沉,是尊重她的意见。   她想要这天下,也只有有风一个人会说,她值得。   只世上,再无第二个有风,也再无第二个戚慈。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抱歉,这两天作者颈椎复发,又去检查折腾了很久~ 第106章 一百零六 驾崩   她要这天下, 唯一懂她的人。   戚慈和有风的事情, 剪不断理还乱,其实这两人都心知肚明,他们想要在一起, 是一件不太可能也不太现实的事情。有时候爱情是爱情,现实是现实。他们如果现在昭告天下他们在一起了, 那么等着戚慈的, 绝对不可能再是正面的评论,所有人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就好像,她真的是完全依靠有风上位的一样。而且对于有风也并不好, 实际上,他们之间好像真的隔着一条巨大的鸿沟。   关于感情的事情, 戚慈不想多谈。她反客为主,问景翘:“你又想和怎样的人共度余生呢?”景翘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商队的概念是戚慈提出来的, 可是最后真的管理商队, 负责商队盈利运营的人,其实更多的是景翘, 戚慈反倒是没有那么多精力来管这些事情。   景翘的性格也是有些恶劣的, 长得雍容大气,实则她心里面记仇得很呢, 就等着吴国君早早下台。   她倒是要看看,那个老头子能有个什么好下场,就是想要看他气得半死, 又拿她没办法的样子。   这个问题,说实话,景翘还没有想过,她犹豫了片刻,笑嘻嘻说道:“我啊,我才不想成婚呢,我就想这辈子都潇潇洒洒过去。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啊。哈哈哈哈……”她想了又想,其实她现在什么都有了,积累下来的财富也不比当年的景家少,在上林郡除了戚慈她就最大了。也没什么不自在的,戚慈也不是个刻薄人。   一切都很好,她为什么要嫁人呢。   人生苦短,不若及时行乐。   景翘其实还在想她这番话会不会吓到戚慈,毕竟戚慈看上去就是个温温柔柔的人,她也没有说不嫁人,倒是不惊世骇俗。倒是她自己这番话有些偏离世俗了,景翘心里面明白得很。   结果戚慈却只是点点头,眼中连一丝惊讶也没有,她说:“也是,这倒是符合你的习惯。”景翘也不是个甘愿成为笼中鸟的,想来她若是不是真的爱上谁,是绝对不可能甘愿束缚自己的。   戚慈一点不诧异,倒是让景翘诧异了。   “阿慈,你不会觉得我是个怪人吗?”这世间,哪有女子不成婚的,哪有女子不愿意要孩子的。   戚慈笑了,细碎的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了她的脸上,她看上去是那么温柔,这温柔之中,又有着说不明的坚毅,她的眉眼弯弯:“什么怪人不怪人,人这一辈子,总是要为自己活的。人生苦短,若是全为了别人,这辈子过得,该多憋屈啊。阿翘,过你想过的人生啊,这样子,等到那一天,你才不会后悔。”   景翘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戚慈,也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听戚慈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的话。不单单是因为戚慈本身脑子好使,也不是因为她射箭的准头很好,是因为她拥有着这世间最温柔的东西。   她真的尊重每一个人的想法,或许离经叛道,也或许平淡无奇。   她给每一个人最大的尊重,让人在这个人命比狗贱的时代里,终于感受到了一点点温情。只有在她这里,人才是人,才有尊严。   “真好。”景翘突然小声说道,“遇见你真好。”在她的身上,她学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那是在别人身上学不到也看不到的。苏望山够开放了吧,他都能允许戚慈进入军营,还成为军师,可是这样的人,在面对街上的乞丐的时候,也照样没有什么好脸色。   可是戚慈不一样,戚慈接手上林郡这短短的时日里,就解决了乞丐流民的问题。这世道,混乱起来,人命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一场战争给上林郡带来的除了那些逝去的生命,被破坏的屋子,不见了的粮食,还有一些居无定所的百姓。   这些人是流民是乞丐,是被城里人看不起的存在。   这部分人多了,会引起百姓的恐慌,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安定和稳妥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去当乞丐流民的。他们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凭证,也没有银钱建房子,没有关系落户,最后挣挣扎扎,只能成为流民和乞丐。   他们就算是市集里面抗大包,都不一定有人要。   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土地,日子过得有多么艰难可想而知。   戚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比较直接果断,甚至说得到是粗暴的。她直接在城里建了一个收容所,专门收留这些没有生活来源的乞丐流民,并为他们办理了新的身份证明,还让他们自己在城外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不过种植的粮食有六成需要上交。不过这样也能保证他们不饿死了。   还规定了只要攒够了一定的银钱,就能在城外租住房子,若是买的话,只要银钱够,也是可以的。   一时间,她给了不知道多少人活下来的希望。生活艰难不可怕,可怕的是这艰难的生活一眼看不见头,一点生的希望都看不见。   纵然是上街,戚慈的眼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钱人,无钱人,有权人,无权人,其实都是人。   多一分钱,不会多一只手。   景翘在戚慈这里得到了莫大的安慰,再不觉得自己同他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了。她倒是开心了,可是戚慈心里面还藏着事。   因为没有过几日,戚慈又收到了来自于陈国的书信,这一次,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原本以为活下来的公子韬死了。死的原因很简单,他因为刀伤,整日半梦半醒,丝毫没有注意到,宫中已然已经不太平了。人心浮动,大家都在观望,这股躁动从宫中传出来,传到王都,然后传到了整个陈国。   素素死后,公子韬颇为宠爱后宫一个生得貌美的姬妾。   可是这次的灾祸也是由她引起的。公子韬这辈子都栽到了女人的身上,先是有素素,然后再是这位文姬。文姬生得貌美,是素素的美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公子韬在素素身上吃了这样一个大亏,自然不会再喜欢和她一个类型的姑娘了。   文姬原本是宫中一个打杂的宫女,因为一次醉酒,和公子韬相识了。公子韬喜欢她那妖艳的容颜,也喜欢她热烈得好似一把火的性子,和素素完全不同的女子。   好像只有在她这里,才能完全忘记素素的存在。   于是公子韬对文姬的宠爱也便不是无缘无故的了。只是他虽然宠爱她,也防备着她。在素素身上吃了一次亏,总不能再在文姬身上吃亏了。   文姬的祖宗八代他都查得彻彻底底的,一丝一毫的漏洞都不留。也是在确定了文姬一点问题都没有,他才肆无忌惮的宠爱文姬。   文姬素日的表现就是没有什么脑子,好像爱公子韬爱到无法自拔一般。若是公子韬宠幸了别的女子,她一定是会想方设法找那人的麻烦的,她找麻烦也很简单,生怕宫中的热闹不知道似的,大张旗鼓的上门去,扇对方几巴掌,甩下几句狠话就离开了。转眼还要和公子韬哭诉对方欺负了她。   所有人都以为文姬会失宠,可是人家反而更受宠了。   因为曾经的素素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公子韬真的怕了,他太怕那种温婉聪明的女人了,在他看来如同魔鬼一样可怕。反倒是文姬这种没什么脑子的更让他放心。   让他能放下心宠爱。   尽管她嚣张跋扈,公子韬后宫的女人就没有几个是没有被她打过的。可是公子韬依旧宠爱她,也让她更嚣张跋扈了,在整个宫中说一不二。   这位姑奶奶端着鸡汤来看公子韬,谁人敢拦,恐怕今日拦了她,明日公子韬好起来了,拦了文姬的人就该滚回家吃自己的了。   这实在是不敢拦啊。   文姬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进去了,她呵退了伺候公子韬的人,这满宫的人竟是真的就退下去了。笑话,谁敢不退,这满宫上下谁不知道文姬是公子韬的心肝肉,心肝肉想做的事情,那是随便谁都可以阻止的吗?   文姬杀了公子韬,甚至没有多费一点力气,就那么简简单单,喂了他□□,她走后没有多久,公子韬就毒发身亡了。文姬却一点事情都没有,她甚至还在自己宫殿之中好吃好喝的,什么事情也没有。   阖宫上下乱成一锅粥。   文姬吃好喝好之后,一把火烧了她的溯月宫,这世间便再无文姬了,她究竟是生是死,谁也不知道了。事情快得就像一场快进的电影,谁也没有弄明白,怎么公子韬就突然去世了,怎么接着文姬的宫殿就起火了。究竟是文姬害了公子韬,然后畏罪自杀了。还是公子韬去世了,文姬也跟着殉情了?   谁也不知道,这便成了一个谜了。   而坏消息就是,公子韬在先前醒来之后,吩咐人将张尔的尸体挂到了墙头,要他日日被暴尸。其心不可谓不狠毒,连死都不让人死个安心。   并且在暗中还有人守着张尔的尸体,就等着人来救呢。   这事情,看见认识在张尔的人眼中,很是有些难过。   戚慈也有些难过。   她肯定是要派人将张尔带回来的,至于这遥远的路途,究竟要怎么将人带回来,就是个问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很惊喜,哈哈哈哈,他终于死了 第107章 一百零七 杀手   此去路途遥远, 张尔去世原本就有一阵时日了, 要想将他的尸体完好无损的带回来,需要的不单单是人力, 也需要极大的物力, 花费在他身上的力气做什么不好呢。   这样看戚慈,愿不愿意了。   戚慈自然是愿意,可是这不比现代, 她不能把人火化成一堆粉末再带回来。人们讲究一个落土为安,讲究一个全尸。如果是这样,要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面保证尸体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不腐烂不发出恶臭,是个麻烦事。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冰棺之类的东西。   花开两头, 各表一支。戚慈这边在想要怎么将张尔带回来。那边陈国宫中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而罪魁祸首文姬, 早就远走高飞, 去过她的洒脱日子去了。   文姬这个女人,原本就是被训练出来的美人, 这种美人,美则美矣, 实际却是带着毒的。该下手的时候丝毫不手软, 她太明白应该怎么拿捏一个男人了。   一般很少有男人喜欢那种嚣张跋扈的, 公子韬在素素之前, 也是喜欢那种温柔的、妩媚的、仙气飘飘的这种聪明人。这一类姑娘往往知情识趣,实在很让公子韬喜欢。他后宫之中很多素素这样的姑娘,媚而不妖。很多人也心里清楚, 知道公子韬喜欢哪一种女人。然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公子韬实在是怕了这种聪明人了,太聪明的女人的会要人命的。   他心里依旧喜欢素素,可是再不敢招惹这样的女子了。于是他才毫无征兆地宠爱起了文姬,就因为文姬是一个一眼就能看透的浅薄女子。   可得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刚好是文姬,在所有人都觉得他还依旧喜欢那种温柔妩媚的女人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文姬这样的女人。这样完全和其他女子不一样的人,一出现就刚好抓住了公子韬心里面的软肋。   文姬怎么可能是一个不聪明的女人。   相反,她是一个太聪明的女人,比素素聪明太多了。同样都是杀人,同样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做为筹码,一个到死都不得安宁,一个却全身而退。   但是一个让公子韬心动,让公子韬此生铭记。一个却可有可无,甚至可能公子韬到死也没有将人真的放进心中。   收到文姬成功出了陈国的消息的时候,戚慈已经派人去陈国王都接张尔回来了。她能想到的方法无非是耗费大量的冰,将尸体保存着带回来。就让她有情有义最后一回,总不能将人真的留在异国他乡,受风吹雨打阳光暴晒吧。   说好要心硬,张尔其实也不是为了她的大业牺牲的,但是戚慈还是心软了。她不是神,也只是一个人。是人就不可能没有情感,就不可能永远冷静。   公子韬死在文姬的手中,真的不亏。文姬是从小就被人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并且是杀手之中最恐怖的一种。杀手,最低端的是流于表面的杀意和直截了当的刺杀。最初有风遇见的,就是这一种,这一种非常好解决,杀人者人恒杀之。而文姬,恰好是最高级的一种杀手,她不杀人,她攻心。   文姬的种种表现都像是一个真正张扬跋扈,出身小户人家的那种一朝得势的人。没有修养,没有心机,直白得很。   文姬这个人是否真实存在,的确存在,可是在公子韬登基之后,这个人就不存在,就变成了杀手文姬。最毒不过妇人心,为什么要扮演文姬,因为文姬是个地位低下的小宫女,甚至满宫上下没有几个人真的认识了解她。这样的几乎等于隐形人一般的存在,是最好的扮演对象。   甚至真正的文姬是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文姬得势之后,谁又敢多说什么呢?谁又能多说什么?难不成去公子韬那里说文姬好像和从前不同了。一个没落的宫女,一个得宠的姬妾,你说这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一样。   那么文姬究竟是何身份,公子韬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这位恐怖的杀手姑娘,正是那位他一直都看不上的嫡兄公子博益。公子博益这人,虽然名义上是嫡子,可是一直不受老国君的喜爱,原因是他酷似前君后,而那位君后,实在不是个貌美之人。老国君贪念美色,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他不喜欢前君后,自然也就恨乌及乌,看不上公子博益,再加上公子博益一向是有些呆傻的,不算个聪明人,老国君就更没有将这个嫡子放在眼中了。横竖他们陈国又没有非要传位给嫡子的说法,不像隔壁越国,非要讲究什么嫡出为大。   这样也就导致了,阖宫上下,除了已逝的前君后,谁也没有真的将公子博益放在心上。他呆傻,也就意味着好欺负,虽然明面上他们不会去欺负他,可是背地里,他也没有少被欺负。   这人吧,一旦被欺辱久了,要不就自己忍了,要不就会黑化。显然,公子博益是后者。前君后家中也不是那毫无权势的人,可以说老国君娶她,正是因为她家中的权势。只是再有权势的人家,也总会没落,她家中最后也没有逃过没落的劫难。   瘦死的骆驼总归比马大,这再怎么没落,世家还是世家,有的是常人没有的手段。   文姬就是这个时候被公子博益收养回来的。   她什么都学,什么都学得非常认真。毕竟她这样被收养回来的姑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而她们之中,最后能活着走出去的,没有几个人。文姬想,她一定一定要成为最优秀的那个杀手。   她的武器,是她的脑子……以及她的身体。   文姬不记得她的名字,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在街上流浪。后来被公子博益收养了之后,她有了一个代号,十七。   赢的那个人,可以走出这个逼仄的天地,可以获得自由以及生命。文姬一直想去找一个人,她的梦里反反复复出现一个人的背影,她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是什么人,和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她想找到他,问一问,为什么她一觉醒来,就独身一人在流浪。   她的过往,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呢。   文姬骑着马,她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吴国,上林郡。   陈国大乱,公子韬死后,没有一个子嗣留下,按照规矩,继位的就应该是他的兄弟们,这其中最名正言顺的就是公子博益了。但是显然,其余的人肯定是不服气的。其中最不服气的就是公子义了,他的母族势力强大,他的食邑地盘也广,他自然不甘心这到手的肥肉就这么掉出去了。   公子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第一个跳出来不服气的就是公子敏,他身为前国君第二子,只要干掉了身为长子的公子渠,他就理所当然成为长子了。公子敏当年生母受宠,他自然也是被老国君很是宠爱了一些年头的,自然就养成了一个嚣张跋扈的性子。   王位这事,怎么能让给老三。   至于公子渠和公子博益,一个是出名的不收宠,要啥啥没有,一个是出名的呆傻,根本不被公子敏和公子义放在眼中。   窝在郑城的公子渠还没有来得及为公子韬的死欢欣鼓舞,就已经遇见了两拨刺杀了,他就算是再混账,也不是个啥子,用脚想都知道这两拨杀手是谁派来的。   当然是他那几个“好”弟弟了。   事实是,也的确是这样。第一波杀手是公子敏派来的,干掉公子渠,他就是长子了,到时候占着这份大义,他岂会怕公子义。   而第二波杀手,派他们来的人就有点让人不可思议了,正是那世人以为呆傻的公子博益。公子博益究竟傻不傻很显然了,他为什么要杀公子渠也很明显,因为他要杀的,绝不单单只有公子渠。   不过是因为他从最好下手的公子渠下手了罢了。到时候公子渠死了,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是公子敏下的手。   “先生,现在的处境当真是危险得很啊,我该怎么办才好。”公子渠现在是夜不能寐,生怕自己睡过去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实在没办法,才拿这些俗事来叨扰“天池道人”修炼。   实际上,“天池道人”早就收到了公子渠会被刺杀的消息,若非如此,公子渠岂能这般轻易就躲过两劫,就算公子敏派来的人是草包,那公子博益派来的可不是。   还不是因为现在公子渠还不能死。   听闻了公子渠这话,“天池道人”缓缓睁开眼,张嘴慢慢说道:“公子稍安勿躁。”他的镇静安抚住了公子渠,让公子渠慢慢安静了下来,面上也没有那么慌张了。   “公子,现在的局势,却是不利于我们。可是你要知道,真龙天子一定是您,贵人都是能逢凶化吉的。他们皆是凡人蝼蚁,轻易上不得您。您瞧,这两拨刺客您不是轻易就躲过去了吗?只是……”   公子渠一听,还有只是,立马又慌了,他急忙问道:“只是什么?先生您千万要救救我啊。”   “只是,恐怕对方身边也有高人啊。”他说完,又闭上了眼,看上去有些疲倦。   公子渠更慌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是我睡着了,太累了,颈椎一直没有好,感觉之前用的办法都只是缓解了一下,但是我又没有时间去做理疗,有点伤脑筋,唉,宝宝们一定要注意这个病,真的很磨人 第108章 一百零八 套路   对公子渠来说,“天池道人”就是他唯一的依靠也是他唯一的底牌, 如果连他都说没有办法了, 那么他无异于就只有等死了。   这如何可以?好不容易熬到公子韬已经死了,熬到王位就在眼前, 他凭什么要放弃。   “先生……您知晓我,我不甘心啊……”他舔舐了一下嘴唇,这些话他不曾对谁说过, 只是“天池道人”对他来说是不同的, 有些话是可以说的, “您说我才是天命之人,我现在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过分吗?先生, 您是我唯一的依靠了,若是连您都不帮我,我还有什么指望?我若是为王, 您必府成为陈国的国师大人。”公子渠这些年也没有白过, 岂会当真没有一点脑子。   这一番话, 先是打感情牌,然后又是声泪俱下, 又是利诱的。   要不怎么说困境是格外历练人的呢, 这搁在以往, 公子渠根本就没有这些手段。   莫名的, “天池道人”竟然觉得自己心里还有几丝欣慰,竟是觉得公子渠难得开了窍了,不像是以前, 不但傻乎乎的,还是郑城的头等纨绔,让人头疼不已。   看来还是性命的威胁,最能让人成长啊。   “天池道人”怎么会不帮他,他不但会帮,而且是会好好帮他,一定会帮到他满意为止,可是心里是这样想的,却不能这样告诉公子渠。这事情必须要他来求他,这样在以后的博弈之中,“天池道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一场谈话之中,谁是主导方,其实很重要。特别是谈判之中,主导方是谁几乎就决定最后的赢家是谁。公子渠以为主导方是他,实际上是背后的“天池道人”。   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高人,所谓的高人,不过是用来恐吓公子渠的东西。现在的公子渠就像是一只被吓破了胆子的老鼠,不敢多想不敢多做什么。   能算计到这个地步,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公子,你知我从来不图那些虚名,我只是盼着你好,盼着你的命途能回归正轨,也盼着你儿孙满堂。公子,我不知你是否信我,若是当真信我,何须这般试探于我呢?”他也没有歇斯底里的生气,语气很淡,没有多余的情绪在里面。   公子渠却慌了,这样的“天池道人”比暴怒的“天池道人”还要可怕,有句话说得好,哀大莫过于心死。真正深入骨髓的难过和伤心,那是真的想张嘴骂人都已经骂不出来了。   他被他的话伤到了,公子渠不至于这点察言观色的本事都没有。他看得出来,“天池道人”的情绪不是太好。他一直是这幅板着脸的样子,可是也许是真的相处太久了,公子渠还是能从他的面无表情之中分析出什么东西来的。   他不该利诱他,也不该试探他。   这个世界上,真正对他好的人,他去世的阿母算一个,“天池道人”也算一个。   “抱歉,先生,真的很抱歉……”公子渠说话一向是底气十足的,第一次,他用这种细细如蚊鸣的声音说话,“我不该试探您,真的很抱歉。”他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也弯下了他高贵的腰肢。   他是真心真意道歉的。   可是“天池道人”却是在演戏。恍惚之间,“天池道人”突然在想自己这样去欺骗一个真心待过他的少年,是否真的正确。但是很快,几乎就是眨眼间,他心里面的波澜就被压了下去。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自己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总是要放弃一些什么,才能得到什么。   他已经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到底还能活多少年,谁也不知道。他这毕生梦想,也许只有戚慈能够实现,那么不听戚慈的,又听谁的呢?   人老了,总归是要豁达一点,也就看得开一点。   对公子渠,“天池道人”一点愧疚都没有。这就像是做生意,你来我往,他付出什么,也就得到什么。   公子渠一直没有直起身子来,他在等“天池道人”一句话,等他说原谅他,等到愿意原谅他。其实到这一刻他才终于醒悟过来,同他的兄弟们相比,他才是最弱势的那一个,他一无所有,除了有先生。   他什么都没有,所以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一定要抓住。   “天池道人”的手缓缓抬起,放在了公子渠的头上,他轻轻摩挲了两下,就像是家中亲切的长辈,就从这个动作便能看出他对公子渠的爱护之意。相处这么久,若说一点情分也没有,大抵是不可能的。   只是情分抵不过理智。   “我何曾怪过你呢。”他幽幽叹了口气。公子渠这才站直了身子,一眼不错地看着“天池道人”,好像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一朵花来似的。其实他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公子,对方来势汹汹,岂会是一点准备都没有的。为什么要这般执着,非要杀死您,您有没有想过呢?”他开始一步一步引诱,引诱人走进他们早就已经设计好的圈套之中。   公子渠思索了好一会儿,终于回答道:“应该是因为我挡了他们的路了吧。”这个回答不功不过,乍看好像说了很多,说得很有建设性,但是其实一仔细推敲,毫无意义。   谁不知道刺杀他是因为他挡了别人的路了。   故而听见这个回答,“天池道人”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他眼中一片淡然,开始了近一步引导:“说得非常对,肯定是因为你挡了他们的路了。可是你想,你这般安静呆在郑城,郑城是个偏远小城,这些年来,你吃喝玩乐,看上去丝毫没有攻击性,为什么他们要杀你。”当初“天池道人”就给他指路,让他一定要继续伪装成一幅吃喝玩乐的纨绔模样。   经过“天池道人”这一精心设计过的点拨,公子渠心中顿时好像是明白了一点什么,他微微蹙眉,总觉得还是有什么重要关节没有打开,想不真切。   好端端的,他二弟三弟不是一向斗得跟乌鸡眼一样吗,怎么不去杀对方,竟是他先遇见了杀手了。   怪事。   他喃喃自语道:“为什么?”他还是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不成就因为他是老大,就要被杀?这不是好事从来没他,,坏事他一样也跑不掉吗?   “为什么?公子,您还没有想真切吗?您虽然没有他们那般有势力可是您才是天命所归之人,只要有您在,就算是他们用了什么旁门左道的办法得到了王位,也是坐不稳的,您看公子韬就知道了。”他又进一步引导,就差把话给说明白了。他这把话引子都递到了公子渠的嘴边了,他若是还想不明白,那就真的是朽木都不如了。   虽然公子渠的确脑子不怎么样,但是也还没有傻到那个地步。   也许是被真相震惊住了,他脱口而出:“你是说有人出卖了我?我天命所归的消息泄露出去了?”他说完这话,身子忍不住一抖,他实在是有些害怕。蜗居在这小小的郑城,他一无钱财二无军队,什么都没有他只有这所谓的天命。   现在他是连小命都快没有了。   难怪要派那么多杀手死士来,原来如此。公子渠一想通了这里,就犹如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通百通,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他将一切事情一联想,顿时就觉得自己悟了。   他那几个弟弟,比他想象之中还要狠辣绝情,既然如此,他又何须再留什么情面。   公子渠板着一张脸,“天池道人”一看就明白他已经跳进了坑里,接着说道:“你若是不愿意相信消息已经泄露,我们且看着,看看会出现多少真的老国君的印玺。”戚慈当初留下的后招就在此处了,这四兄弟都觉得自己手中的印玺是真的,都觉得自己才是那天命所归之人,看谁都觉得对方恐怕是知道了什么。   内乱内乱,还有什么比自相残杀能更快挑动起内乱的呢。   出乎意料的,公子渠居然摇了摇头,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信您,先生,我知道你不会害我。”他对他如何,他心里面清楚得很,他自然是极其信任“天池道人”的。   “公子……真怕愧对您这份信任,我一定……一定会完成您的心中所愿。”他其实真的很受震撼,一个金尊玉贵养大、不知人世间疾苦的公子,对他一个糟老头子说出这样一番话,实在让他心中感动。   可是那有如何,总归他不可能背叛戚慈了。他和戚慈之间的牵扯太深,早已经退不出来了。况且,不退出来,尚且还能保公子渠一命,若是退出来了,公子渠立刻小命难保。   若没有戚慈,公子渠早就死在他那两位好弟弟的手中了。   “公子……现在他们已然不会放过我们了,走到这一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已经没有退路了。”他的面容很沉静,让公子渠不由自主去相信他,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   公子渠点头,说道:“您继续说。”   “现今之计,唯有先肃清您周遭的探子,然后我们请外援。”他前面口舌费劲,一步一步慢慢引导,终于在最后,说出了这一句话。 第109章 一百零九 收网   有人说,一个最好的猎手, 学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耐心, 就是潜伏。心浮气躁的人永远是不能成为一个好猎手的。   在耐心这点上,戚慈永远做得很好。如果可以颁奖, 那她一定是个最佳猎手。陈国的这个局,她几乎可以说是从遇见张尔开始就在布局,经历的时间非常的长, 常人不会舍得花这么多时间的。   甚至可以说, 这局, 牵一发东全身,是丝毫不能出错的, 一旦错了,那么可以说是满盘皆输。   这是一个赌,赌的就是成败。有风何尝不知道, 正是因为心里清楚, 他才打从心底里面佩服戚慈的魄力。这是一个阳局, 可是每一个在局中的人都心甘情愿踏进来。   第一个入局的是景翘,她何尝不知道戚慈提出的商队理念是想收集讯息, 到底是出身富贵, 又是一只当男子教养的姑娘, 她的眼界完全不同于一般人, 她心甘情愿入局,因为她在戚慈身上看见了希望。   就如同战国时期的大商人吕不韦,奇货可居这个词不不是说着玩玩的。   景翘也有这样的眼光, 她觉得戚慈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这点不一样值得让她付出金钱和心血。这点钱,他们景家耗费得起。   事实证明,景翘她赌赢了。   她赢得相当光彩,可以说是彻底上了戚慈这条船,却又丝毫不后悔。戚慈得到上林郡之后许久,苏望山才反应过来,这个时候景翘已经开始着手管理上林郡的财务状况了。他甚至写信专门去问景翘,是不是跟了戚慈。   苏望山这脑子都能在事后反应过来,一是因为他的确是时时关注着戚慈和景翘,二就是有些事情戚慈并不忌讳别人。   就像是戚慈和景翘关系很好,这件事情上林郡很多人都知道。   第二个入局的人自然就是张尔了,戚慈对张尔尚且算得上宽容,除了本身因为张尔对上素素的爱有一些同情之外,更多的是张尔这个人值得。很早很早以前,张尔的眼中就已经只剩下了寂静。   张尔早就存了死的心了,戚慈也知道,他不会自己去死,死之前势必会拖人下去,而那个人是谁,自然就是公子韬了。毕竟害死素素的罪魁祸首就是公子韬。   张尔有时候会自言自语,总是重复说这样一句话:“他会下地狱的,会的,一定会的。”张尔对公子韬的恨意一直处于一个巅峰,丝毫没有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淡化。   他早晚会亲手杀了公子韬,而这个机会,戚慈亲手给他。   张尔无法抗拒报仇的诱惑,尽管知道戚慈的目的是什么,他也从没有犹豫过。陈国一乱,这天下岂能太平得了?张尔不是这点见识都没有,可是他从来都自私,自己尚且生活在深渊之中,又如何管得了别人呢?   横竖,这天下乱相已经初现了。   这个局,张尔欣然赴了。   第三个入局的人,是有风。有风是个聪明人,还是那种少有的聪明人。他的确看重戚慈,那是因为他心里清楚,有了戚慈,这天下便更加唾手可得。他不贪念天下,却也不介意用一点小手段提前得到这天下。   戚慈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谋士。   一个好的谋士,必然要有走在所有人前的眼光,能放眼未来局势,目光长远,要有野心,不能永远被束缚在一个地方。这每一点每一样,戚慈都完成得非常好。   好到没有一处不让有风动心,可是显然他得不到她,因为她自立门户的野心已经初现端倪了。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这种显然未来会非常厉害的人物,有风秉承着能不得罪就不得罪的心态,选择了合作。   合作的第一步就是陈国。   瓜分陈国,两相得宜,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那个时候有风不知道戚慈要运用什么样的手段,但是出于对上辈子胡山先生的信任,他还是选择了合作。   有风凭着野兽般的直觉,选择了合作,他需要出的,其实只有戚慈在获得上林郡的时候提供一点外援罢了,相当划算。   有利益可得,就算是个前路阴谋诡计频出又如何?   而第四个人,就是公子渠。他出身高贵,却不受宠,性子里面有着被打压过的自卑与不信任他人。公子渠为何一个亲信都没有,不是因为他真的落魄,而是因为他不愿意相信他人,很多事情宁愿自己去做。   如果有一个人,能真的得到他的信任,于他于戚慈都是有好处的。演戏演戏,这戏一演就是一辈子,“天池道人”那边,他想要的荣华富贵和身份地位戚慈都会给,可是相对应的,他演给公子渠的戏,就需要演上一辈子。   有人问过,如果有人骗你怎么办。我希望那个人骗我一辈子。   公子渠的个性,若是知道“天池道人”这个人物背后的故事,可能心态立马就崩了。处于这个考虑,戚慈不想掀开真相。   让一个软弱逃避现实的人一辈子这样,到底是好还是坏,其实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面才清楚了。   他身为陈国长子,怎可能对王位一点想法都没有?他是戚慈选的一把刀,一把劈开陈国表面祥和的利器。   公子渠,亦是甘愿入局。只要他还是想要去依靠“天池道人”只要他还是对王位有想法,他就不可能跳得出这个局。   戚慈精心布局几个月,终于到了收网的时候。   “外援?什么外援?”公子渠一时半晌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很快他就明白了,于是他的神情变得有些窘迫,呐呐道,“先生您可能不清楚,我只是个庶长子,郑城也是个偏远小城,没有什么人会将宝押在我的身上的。”他在这一刻终于没办法自欺欺人了,没办法再让自己活在陈国长公子这种假象之中了。   他不愿意“天池道人”真的去请外援,然后碰一鼻子灰。   他这话,说得实在太过实诚了。“天池道人”懵了一下,在心里面稳住了自己,然后回答道:“公子,我总不能看着你去死啊……”说道死,他突然就想着前几日那危险的景象。   若是没有戚慈,公子渠必死无疑。他的眼眶之中隐隐能看见一些泪水,只要一想到公子渠会死,“天池道人”的心中,就有些抽痛。   其实不知不觉之中,他还是把这个傻孩子放进心里面了。这孩子不管有多少毛病,有多少不好,总归还是自己家里的孩子,哪里都好。   公子渠也看见了“天池道人”隐隐的泪水,他渐渐沉默了,其实说来他真的很不争气,打小不如二弟三弟他们受宠,也不如四弟身份高贵,是正统。长大之后又不如五弟受宠,,封地更是不说了,陈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公子的封地就是小小一座城池的,连这个郡县都不归他。   “我好歹还认识一些人,这事……那些人不能放过,这不是小打小闹,这是不见刀光的战场,公子,不是你死就是他亡。”“天池道人”的语气变得很严肃,他是真的希望公子渠能意识到这个问题。   夺位之战,本来就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血腥之路。   公子渠没有再多说什么,这件事情就交给了“天池道人”。实际上“天池道人”哪里认识什么了不得的外援,他最了不起的外援不就是戚慈嘛。可是明面上要请的外援绝对不是戚慈。   倘若是戚慈,这事情也就太明显了。   这场局里面的外援,是有风。盘踞在陈国隔壁的强国越国,一旦它主动支持陈国现存的四位公子之中最弱小的公子渠之后,不知道其余三位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反应呢?   肯定会有人来寻戚慈,有风来找过戚慈的事情是抹不掉的,早晚都会被有心人打听到的。   接下来戚慈需要的就是静观其变,以不变制万变。   至于戚慈的人手,自然是用各种名目安插进公子渠身边。安插在他的身边有很多好处,目前主要就是保护公子渠不被暗杀成功。那两人都不是回轻易放弃的人,特别是公子博益,那是戚慈最为忌惮的人。他们派出杀手没能一次成功,心中必然会更担忧公子渠的存在。   他接下来,恐怕会面临铺天盖地的刺杀。   愿上苍保佑。   有风早已经接到了戚慈的书信,自然是知道戚慈的打算的,并且他知道戚慈的计划已经进行到了哪一步了。为什么不直接让越国的军队对陈国开战,因为现在一旦开战,有风就会成为千古罪人。   作为一个曾经主动挑起过无数战争的人,有风根本不在意一个陈国。但是戚慈一句话将他劝回来了,的确,现在就主动出战,容易打草惊蛇,也容易让其他国家的人警惕。   有风暗示自己,上辈子和这辈子的事情,一定要分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上辈子那个说一不二的有风,他有了软肋,就让人有了可攻击的地方,不再是曾经那个无所畏惧的人了。   有些事情,他不能将戚慈拖下水。   想要用越国的名义参与进陈国的事情里面去,想要真的威胁人,首先有风就要取的越国的绝对话语权。说实话,他也觉得他所谓的君父实在是在位太久了,这个天下,早应该让给他了。   容琛是个聪明人,有风就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他这边一个轻微的暗示,容琛那边就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投诚了。   有风不愿意背负一个弑父的罪名,他前世不管自己的名声,但是也许是喜欢上了戚慈,这辈子他倒是不愿意再为薄姬背这个黑锅了。他再如何冷血残酷,也不是个弑父的人,上辈子为薄姬背的黑锅,这辈子就还给她的,这个锅,他有风不背了。   对付薄姬,果然还是容琛最管用。   谁也不知道容琛对薄姬说了什么,薄姬原本都快要停下来的毒,不但开始了,还加大了剂量,那剂量大得,一连吃不用超过三日,就能双腿一瞪,去见阎王爷了。   现在杀死越国君,丝毫没有好处,可是薄姬竟然还动手了。   果然不出有风所料,不出三日,越国君驾崩的消息就传出来了,没有一个人有一点点防备,这个消息实在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很多人都还迷迷糊糊的,有风就已经坐上了王位了。   老越国君没有留下任何遗诏,那么身为嫡子的有风自然而然并且理所当然就继承了王位。   谁也没有在意薄姬,据说有风即位那一日,薄姬宫中的瓷器统统被摔了个粉碎,一个不剩。她在宫中曾吼道:“他竟然敢骗我!他居然骗我!什么遗诏,什么里应外合,都是骗人的,统统都是骗我的!容琛……你这辈子活该得不到你所爱的人,你活该!你欠我的你早晚要还,下辈子,下下辈子,你做牛做马来还!”   事已至此,薄姬就是再蠢,也知道自己被容琛骗了,其实也是被她自己的贪心骗了。   她用尽这世上最恶毒的话,也用尽她认为最恶毒的诅咒。也是因为说出了这番话,让容琛心里面最后一丝柔软也消失了。她怎么配……怎么配提爱这个字,若不是因为她,容浔尚且好好活着,就算是变丑,变老,容颜不再,可是她总归还有命在。   不至于……不至于让他连坟墓也找寻不到。   她提到他爱的人,证明薄姬心里面清楚得很,她早知道他心悦容浔了,只是一直一直装作不知道,偶尔装作容浔的样子罢了。   其实装得再像又如何,他永远能分清谁是容浔,谁又是容荨。   薄姬最后在宫中自缢,在场的只有容琛一个人。薄姬死后,容琛就不见了踪影,有人说,曾在王都外的一个偏远的山上看见一个生得极其俊美的郎君,只是那郎君终年守着一座孤坟,就住在孤坟旁边。   一座茅草屋,几垄菜地,一个孤老的人,和一座永远香火不断的孤坟。   薄姬死了,还背着一个害死先王的罪名,于是越国王室的墓地她不能进去,更不要说是合葬了。薄姬一生嚣张,临到死了,竟是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了。她那两个千娇百宠的儿子,却根本不敢同有风唱一点反调,不但不敢质疑有风,就差同薄姬断绝母子情谊了,看得让人心寒不已。   薄姬规划一生,其实不就是为了她的孩子吗?可到头来又如何呢?到死了都指望不上。   最后还是去寻了一处风水略佳的地方,埋葬了薄姬。只是从未有一人去为她上一炷香,也从未有一人去看一看那山间的坟茔。   就那么孤孤单单一座坟,多年后,石碑倒下,竟是成了一座无人知晓的坟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有宝贝说的为什么女主接受得太快了……其实慈慈根本没有接受啊233333 第110章 一百一 前因   在被容琛亲手杀死的那一刻, 薄姬突然后悔了。   她的人生真的就如同一场笑剧。看得人在笑,她自己也在笑,却笑不到最后。到死了,仔细想想, 这一生有谁是真的爱过她的?一个也没有。   没有被人爱过的人,这一生多可悲啊。   打小, 她就知道自己想要生活得好,就要依靠家人, 依靠自己的阿母,因为她和容浔生活在后宅之中, 几乎是见不到男子的, 哪怕是家中父兄,也是很难见到的。   容家是越国算得上古老的一个世家了,可是越是这样古老的家族,规矩就越是森严就越是奇怪。容浔和薄姬真的是被当做闺阁小姐教养的, 不见外男,不出门,赏花宴也需要带上面纱,丝毫不能露了容颜。   好似她们只要有一点越界,就嫁不出去了一般。实际上容家当时算是越国很鼎盛的家族了,容浔和薄姬两姐妹哪怕就是闹出什么私奔的丑闻, 也有大把人抢着要的。   尽管说不要提私奔这种极端的话题,可也不能那么束缚着。只是当时,丝毫没有见过世面的薄姬和容浔, 完全不知道外面的女子是什么样子的,她们大小接触的就是这个样子。   她们不知道,在她们的邻国,有的是女子策马奔腾,有的是女子抛头露面,有的是女子当家作主!她们被束缚在了浅薄的见识和十几年如一日的教条之中。   容家主母,也就是容浔和薄姬的生母,也是出身于一个世家,也是用同这两姐妹一模一样的教导方式教导出来的。关键是,她还有那么点点迷信,这个时代不叫迷信,这个时代叫做命运。她生下薄姬两姐妹之后,有阵子见了些风,身子不太舒坦,她请人一算,竟是容浔的生辰克了她。   克母在这样的家族中,是没有改过机会的大罪。   之后容母将所有遇见的不幸都怪罪在了容浔的身上,哪怕是她不小心摔坏了一个茶盏。容浔不受宠,下人的看管自然也就松懈了许多,她过的日子也没有薄姬好。   毕竟除开容浔以外,薄姬就是那个唯一的姑娘了。   薄姬在容浔身上学会了讨好容母,学会了去讨好能讨好的一切人来让自己过上最好的生活。   容浔看上去娇弱胆小,却心性要敏感善良得多。她不被人喜爱,也就不被人关注,整个后院小花园都是她的天地。她可以呆在假山之中小憩上一个中午,而不用时时刻刻保持什么大家闺秀的风度气质。   原本一模一样的双生姐妹,渐渐就变得不太一样了。   又因为容母的偏心,两人被分开教养,尽管互相之间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多少同胞情谊。   容浔可以偷偷溜出后院,去前院偷玩,薄姬却永远不可以。所以遇见容琛的那个人是容浔,给他带吃的那个人也是容浔。   后来躲在花丛之中,形容狼狈的那个人也是容浔。   容琛是容母一个远方表哥的遗腹子,又生来带煞,克死了生母。若不是他家中实在无人,又有万贯家财,容家不会收留他,弄的什么义子的名头,也不过是为了说出去好听罢了。   实际上,他过的生活也不过比下人好那么一点点罢了。   他多疑、敏感,甚至算得上心狠手辣了。所以他会喜欢上并深深爱上容浔,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容浔和薄姬最大的区别,只有容琛知道。   容浔笑起来,那笑意是直达眼底的,眼睛一定是弯弯的像是天上的月牙。而薄姬,她时刻都笑着,笑意却从来流于表面,薄姬的心里,没有喜悦。   如果没有那一场祸事,薄姬会嫁一个好人家,过着和容母一般无二的生活,可是……一场变故,皇权强压,将容家变得支离破碎,甚至她也从一个闺阁千金成了一个茶院女子。   身份落差之大,让她夜不能寐,无法安眠。   但是薄姬这么多年,早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早已经学会了怎么通过讨好一个人来获得最好的生活。她选择讨好茶院权势最大妈妈桑,于是牺牲了容浔。   容琛寻来之后,她立马敏感察觉到,和容琛一比,妈妈桑什么也不算,于是她出卖了妈妈桑,转身讨好容琛。   接下来又在相处之中,她发现容琛喜欢他的同胞妹妹容浔,而她,有一张和容浔一模一样的容颜。这是上天给她的武器,她开始翻身反过来使唤容琛,从开始的一点小事到后面越来越离谱。   仔细想想,她这一辈子啊,当真是谁也没有爱过她。   先王宠爱她,那是因为他的心里也住着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人,而她恰恰抓住了他这样的心理,成为他六宫独宠的唯一一个人。只要能坐拥这天下最大的权势,纵然是成为一个人的替身又如何。   她曾经觉得丝毫没有关系的事情,临到死了,往事飞快得浮现在眼前,她才突然觉得凭什么,凭什么她这一生,无一人纯粹爱过她。   薄姬一死,越国再无一人敢同有风唱反调了。他的冷漠无情原本早就传遍了王宫,也传进了每一个大臣的心中。果然,有风上位之后,那就是雷霆手段。   但凡与他一件相左的,统统收拾东西回家吃自己。   他需要的是积极有进取心做实事的人,而不是那些满口礼义廉耻的老学究。有些人既然那么喜欢研究,那就回家慢慢研究好了。   越国嫡公子登上王位的消息像插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全国,就没有哪国不知道的。一时间,很多人都在思索,有风上台之后的越国,之后会走向一个什么方向。   他继位之后的铁血手腕也让人害怕。   有聪敏的人,第一时间都察觉了不对劲。一般新王上位之后,纵然是想改革,也会一步一步慢慢来,很少会这般激进的,这样很容易引起大臣的不适应和反噬,可是有风这样做了。   有风在很多国家得到的信息之中,就是一个冷酷残暴的人,十分的骇人。很多国君都在思索,这是不是又要动乱了。   奇怪的是,有风尽管肃清了朝堂,却没有一丝一毫要动兵的意思。   大家豆都在观望,观望有风要做什么,可是殊不知人家早已经秘密派遣军队支援公子渠了。这场名义上是支援的战争,其背后的实质就是侵略。   陈国的版图被一分为二,临近上林郡的那一部分被划分给了戚慈,而临近越国的那一部分,被划给了越国。   戚慈和有风,几乎是隔着这千里的距离击掌相庆。   而陈国尚且还在内斗个不停,公子博益也忍不住露出了他贪婪的爪牙,一把扯下了他呆傻的伪装。这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越是不吭声不出气的人,越是阴险狡诈,越是狠。   不叫的狗才咬人啊。   公子敏和公子义两人互相争斗,两败俱伤,最后公子敏、公子义、公子博益三人势力竟是差不离。   内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陈国上下皆是一片人心惶惶的模样,国不可一日无君,一个国家,若是连君主都没有,那么这个国家必然会是一盘散沙,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觉悟都尚且不如现代。   他们是需要领袖的,但是这领袖,是一个而不是多个,他们这样的多个领袖就非常的让人伤脑筋了。   可以这样说,公子敏他们除了让陈国更加混乱之外,什么贡献都没有做。不,也许还是有一点贡献的,至少公子渠是一天三顿按饭点遇见刺客。   最初还是比较直接的杀手,一群黑衣人直截了当上来拔剑就要杀人,一点缓冲都不给人的那种。这一种相当好解决,戚慈安插进来的人又不是吃醋的,三下五除二就给解决了。   可是越是这样,公子渠就越让他们忌惮。他们没人敢来郑城一看究竟,就凭借这自己在脑海之中脑补,越想越觉得公子渠可怕,都想着先解决另外两个人吧。   只是公子渠那边的刺杀工作不能放缓。   并且刺杀的段位还要再高一高,直接刺杀太没有难度,明眼人一看就是刺杀。按照公子博益的想法是,真正好的刺杀是不动声色的,是无声胜有声的,是委婉的。   横竖,什么叫刺杀,就是让人死的不知不觉,这才是高级的刺杀。   譬如老越国君,到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还有罪魁祸首愿意背锅,何乐而不为呢?   若是计划失败,将这事往公子敏、公子义身上推就是了,反正刺客杀手这两人也没有少派往郑城。   只是这刺杀,什么才叫高级刺杀呢?   这着实让公子博益想破了脑袋,他真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莫不是还要再将美人计用一次?这是这第一次用,那的确管用,第二次用还能管用吗?   不一定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算是涉及了一点薄姬的番外的,薄姬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第111章 一百一十一 拐子   最成功的刺杀者应该就是文姬了, 只是文姬的成功很难复制, 培养这样一个她,除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外,还需要被培训的人有狼一样的心性, 以及像狐狸一样狡诈的脑子。这样的人, 可遇不可求,公子博益能遇见一个文姬, 那都是走了狗屎运了。   若不是文姬那个时候年纪着实太小,没经过事,又孤身一人,公子博益岂能捡这种漏。   最后放文姬离开,其实未免不是因为有些怕了文姬,文姬这样谈笑间就能杀人的女子,实在是让人害怕。与其和她成为敌人,不若放她离去算了, 这样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说白了, 公子博益还是害怕文姬报复。   于是遂了文姬的心愿,这就是息事宁人的意思了,他实在不太愿意和文姬撕开面子。文姬得宠的时候, 有一百种办法害死公子博益,可是她却没有对公子博益下手, 文姬的意思,公子博益心里自然清楚。   算不上投桃报李,只是实在不愿意再多一个对手了。   其实公子博益心里后悔得不得了, 他后悔当初没有寻到文姬的软肋,没有好好拿捏住她,或者实在寻不到软肋,那给文姬下毒也是可以的,不怕她到时候不听话,反噬主人。等着他想再寻一个同文姬一般的女子的时候,却发现遍寻不见。   他是真的后悔放过了文姬。   若是有文姬在,想要不知不觉杀掉公子渠,也就很容易了,而现在,他们骑虎难下,一是没想到公子渠竟是这么难啃的一块骨头,二是没有想到暗杀多次皆失败了。   现在公子渠显然是只有有人要杀他了,郑城的防御肯定是不知道上了多少个台阶,公子渠的府邸更是不用说,屡次派人去,屡次失败。   公子渠就是个不叫的狗啊。   其余三人有心合作想要一起干掉公子渠,可是这三人始终担心对方会暗中使坏,不能完全放心对方,合作自然不欢而散。不能合作,又想干掉公子渠,那就只能使些歪门邪道的办法了。   公子博益喜欢美人计,他的手上,美人不少,可是如同文姬一般有心计的美人一个也没有。不过人都有侥幸心理,他还是想要试一试。   结果那美人搞砸了不说,还拖泥带水扯出了一连串的“背后故事”来了。   戚慈这次收到消息,只觉得天都在帮她。文姬是个行走人间的大杀器,她的软肋是过往的回忆,是她一直想要寻找的那个梦里人。只是这些,谁也不知道。   事情过去太久了,谁也不知道文姬的过去是什么。   戚慈是想要招揽文姬的,文姬这样的人,用得好了,会发挥出无与伦比的作用。可是用不好了,也会伤人伤己。譬如公子博益,他就是怕了文姬,才要放她走。   让她去祸害别人去吧。   戚慈原本也没有想过招揽文姬,但是这真的是公子博益送上门来的机会。   背后的故事是什么,说来话长。   公子博益早年就收养了很多孩子,几乎都是些小姑娘。可是这年月中,能寻到模样周正的小姑娘不太容易,一般这种模样好的都先去了烟花之地,或是早已经有主了。公子博益既没有相当强大的背景,也没有足够多的银钱。   于是他做了一件相当罪恶的事情。   他先是派人拐了那些模样好的小姑娘,然后又假模假样的救了她们。在很多姑娘的眼中,公子博益那简直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是他让她们免受了那么多的罪,她们只需要帮他一点点忙,就能彻底自由了。   在公子博益的狗腿子们日复一日的洗脑之下,她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实际上什么叫做小忙。若是把这些原本生活幸福的小姑娘们哄骗过来,让她们先是饱受折磨,然后又过上朝不保夕的日子,渐渐淡忘幼年的幸福生活。   将自己一生的仇人当做是救命恩人,为这个所谓的救命恩人豁出性命,这叫做小忙的话,这叫做幸福的话,这世上就再没有比公子博益更恶心的人了。   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忘记过去得到。   文姬是一个,被派遣去刺杀公子渠的小宁是一个。小宁对于自己幼年始终还剩着些许回忆。   她出生在水乡,她们那里的人说话的声音的软,软软的,似乎从来听不见有人高声叫骂。她好似在家中受宠极了,那时候家里是青砖绿瓦,她还有个兄长。   她的名字里面有个宁字,所以后来她给自己取名字叫做小宁。   小宁……小宁……大概她的阿父阿母是希望她一生安宁的。她是在元宵节那一日,和家人一同去看花灯,然后被人抱走了的,那一年,她估摸着也就五六岁的样子。   那个抱走她的人,脖颈上有一道疤,好像是被剑刺伤之后落下的疤痕,小宁一直将这个记在内心最深处。   她被关在一个屋子里面,那个屋子里面挤挤攘攘,还有好多好多的小姑娘,最大也不过就七八岁的模样。后来这个贼窝被一举销毁,那个销毁这贼窝的人就是公子博益。   曾经,小宁也以为公子博益是她们的恩人。   尽管他后来要求她们去做一些事情,可是最初,的的确确是他救了她们,如果没有公子博弈,她们多半会被人贩子卖去那茶院或是更下等的烟花之地,做些皮肉生意,日子也不可能过得这般好。   小宁知道公子博益要她们做的事情不单纯,但是他说过事成便会放她们自由,这点,让她心中充满了喜悦。人生在世,最怕的就是没有了希望,自由这两个人,就像是挂在小宁眼前的胡萝卜。   直到她看见了一个人,她就算是死都不会忘记的人。当初那个拐带她的拐子,那个脖子上有疤的男子。他喊公子博益为主公。小宁不是个痴傻蠢笨的人,自然什么都明白了。   她太清楚这代表着什么了。公子博益当年说,那些拐来她们的人都死了,所以也不知道她们究竟是从哪来拐来的。现在想来,全是谎言,这个惊天的谎言,让小宁浑身颤抖。   于是她才努力争取刺杀公子渠的机会。   她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不能再继续留在公子博益身边,再留在他身边,她早晚会疯魔的。   小宁孤注一掷,她是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依靠她自己,不但扳不倒公子博益,甚至还可能将自己折进去,她知道公子博益忌惮公子渠,单凭这一点,她就知道她的合作对象是公子渠了。   公子渠知道的事情,“天池道人”肯定知道,“天池道人”一知道,这事情戚慈自然就知道了。戚慈收到信的时候,小宁已经被很严密的保护了起来,但是对外宣传处死了一个舞女。   公子博益那边以为小宁失败了,其实只是郑城这边演了场戏罢了。   如若小宁的经历是这般的,让戚慈忍不住去联想,文姬的命运又是怎么样的呢?她立马就派人去查询,文姬得到公子韬的宠爱之后,不敢引起公子韬的注意,也不敢擅自查询。等到公子韬死后,她自由了,可是那个时候,她遍寻都不见自己的身世。   戚慈也派人查询一番,依旧不知文姬的过往。   现在按照小宁的话来分析,其实他们一开始查询的方向就错了。文姬根本就不是什么被遗弃的孩子,戚慈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假如文姬是被拐骗而来的,一个人的性格真的是打小就能看出来的。文姬现在就是个很有心眼的姑娘,幼年的时候也不可能太过于痴傻。那么她失去记忆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她被拐走关押之后,自己逃出来了,然后中途出了什么问题,就失去了记忆。   然后在街上游荡,又被抓回去了。   戚慈的人手很快就开始的暗访之路。   有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很多之前困扰人许久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公子博益身边的人远远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严密,几杯酒下肚,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就统统被深谙说话技巧的戚慈的手下套出来了。   真相远远比假设要残酷。   人贩子有多可恶,戚慈原本没有想过置人于死地,但是看过反馈回来的信息之后,她觉得公子博益这样的人,就算是死上千百次也不过分。不过文姬若是知道了这真相,估计她会手刃公子博益。   文姬究竟是谁,她是什么身份?   殊不知这个问题,公子博益也在思索,他思索这个的原因是因为他想要寻找文姬的软肋,从而掌控文姬。小宁失败的消息他已经知道了,在他看来,小宁的死他一点也不可惜,脑子不够用的人早晚都要死。   只是可惜这一次可能又要打草惊蛇了。   若是换作文姬,恐怕公子渠已经去地下和公子韬好好聊一聊他们这失败惨淡的一生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姬其实真的是个很可怜也很洒脱的姑娘 第112章 一百一十二 身世   真相是什么, 如果没有戚慈, 文姬可能这一生都不知道,她和她的家人,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之中, 就在陈国王都, 只是文姬是一个孤苦无依什么都靠自己的姑娘,而她的父兄, 皆是陈国有名的权臣,他们家也是陈国几百年的贵族。   文姬原本姓姜,单名一个微。关于文姬成为文姬之前的事情不好打听,可是关于姜微的事情恰恰相反,姜微的事情非常好打听。姜家在陈国是什么地位,打个比方说,王室是第一阶队,那么姜家绝对就是第二阶队里面最顶尖的了。   又因为姜家从不送家中姑娘进宫谋求那泼天富贵, 自然也不会因为女人而败落。   在陈国, 姜家很有名。   他们有名就有名在姜微身上,姜微不在了之后,这家人满世界寻找姜微。姜微是姜父的老来女, 她上面足足有五个嫡亲兄长,其中, 幼年的姜微同她大哥的感情极好。   姜微生来就受宠,她活泼可爱,身子骨好得很。爬树撵狗, 就没有她没有做过的事情。   姜微还时常祸祸她阿母的小花园,喜欢采一大堆花儿,五颜六色的,挨着挨着往家人头上戴,每一个人都很宠他,甚至姜父和姜大兄可以头顶花儿去上朝。   姜家宠女儿的传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五个兄长之中,同姜微关系最好的是她的大兄,姜大兄单名一个徽字,比姜微大十几岁,他几乎是将姜微当做闺女儿看待的。   他是一眼不错地看着姜微长大的。   姜微失踪之后,最难过的人就是姜徽。他实在不敢想象,那么幼小的姜微,会在外面吃些什么苦头。姜徽失踪了整整十三年了,他也寻了她十三年了。   可是谁也想不到,这十三年里,他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就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只是姜徽他们住在王都最繁华的地带,而姜微住在一个杂乱破小的院子里面。   姜微几乎没有出门的权力,出门也不会去权贵集中的地方,姜徽除了往上爬以外,满心都是打听幼妹的踪影,他怎么会去贫民住的地方看一看。   十三年,共在一个城市。   那个梦里反复出现的背影,就是姜徽,就是姜家老大。   这么多年,无数人冒充过姜微,可是都被姜家人一眼识破。曾经有一个同姜母十分相似的姑娘寻上门说她是姜微,却被姜徽撵了出去,差点被一顿好大,自此之后,那些个有心人便消停了。   估计姜家是有什么特殊的手段来辨识姜微吧。   其实哪里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呢?不过是血脉之间的共鸣,不过是姜微生得既不像姜父也不像姜母,她生得想已经故去的祖母。   姜微的右耳垂后,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只是姜家人的秘密。   她被拐,不是意外,是一个人蓄谋已久的事情。那个人就是公子博益的狗腿子许大三。许大三原本是个街上偷鸡摸狗的混混,最是被人看不起,关键是他家中家人也是同样的德行。   这一偷,就偷出事情来了,他爹偷东西偷到一个宗室的少年郎身上去了不说,还因为那郎君生得肤白唇红,在大街上调戏人家不说,在他反抗之后,还反倒打了人一顿。   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了,这少年郎原本就是偷偷摸摸换了衣裳溜出来的。这被一顿好打之后,也顾不得什么了,立马就报官抓了许大三阿父,很快审判就下来了。   发配边疆劳役。   这一去其实就等于是回不来了,边疆的日子原本就苦的很,还是去做劳役的,那更是苦不堪言,绝对不可能有命在了,更别提还想活着回来了。   这一下子,许家就剩下一个许大三了,一个半大的儿郎,在王都里面有房子有院子,实际哪里又活不下去了呢?只是他不愿意去做那些苦累活计,便整日在街上游手好闲,小偷小摸的,然后就不知道怎么的,就走上了贩卖人口这条路。   在拐来姜微的之前,他早就拐来了好些孩子,其中有一部分就送去了公子博益那里,借着这一条线,他和公子博弈搭上了线,然后知道公子博益四处搜寻模样生得好的小姑娘。   他突然就想到了姜家最受宠的姜微。   姜微失踪那一日,是登山的日子,那一日,陈国但凡家境尚可的人家都会去登山,城里城外都热闹得很,姜微去摘花儿玩,一眨眼人就不见了,后来就再也没找到。   这是王都出现的第一次孩子失踪案件,在这之前,大家都没有多少防备。   姜微被拐走之后,被许大三关在他自己的院子里,周遭邻居都知道许大三是个烂人,邻里关系非常不好,他家院子十天半月都不会有人来。更不会有人知道掀起王都波澜的姜微就藏在这座破烂的院子里面。   姜微被关了几日之后,摸清楚了许大三的路子,就想要自己逃走,结果她从狗洞钻出来的时候,被许大三逮了个正着,于是许大三一棒子挥在了她的头上。   在姜微昏迷的时间里,许大三早就已经和公子博益对好了词了。   于是姜微醒来没多久就被公子博益带人救了。其实想一想们这种贫民居住的脏乱差的地方,公子博益岂会无故踏进,还不是因为姜微小小年纪,样貌就不俗。   这样的姑娘,随便一培养,都会相当了不得。   人落到了公子博益手中,姜家岂能轻易寻到呢?一些阴差阳错,最后是的姜微的命运拐了一个大弯,从无忧无虑的贵族小姐,变成了一个孤苦无依的杀手。   被迫和一个不爱的人在床上翻滚,因为身体是最好的武器,被迫去看人眼色,被迫成长,被迫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   如果文姬还在姜家,现在也该是被娇养长大的,她不需要去看别人的眼色,只需要自己活得潇洒肆意就好了,也不需要去糟践自己,她天生就能得到最好的一切。   有的是人愿意将这世上最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来。   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过得比王姬们都好许多许多。可是命运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戚慈看完之后,叹了一口气。无论姜微愿不愿意来帮她,她都会告诉姜微这件事情的真相,也会将姜微的身世告诉她。戚慈知道姜微,是她已经爬上公子韬床榻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叫文姬,文姬一出现,戚慈就敏锐发现她不对劲,可是她在静观其变。   文姬背后的人是公子博益,可是最大的获益者却是戚慈。   戚慈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文姬现在就在陈国边境,只要她一入上林郡,就会有人将这封书信交给她,至于选择权,她把这个私人的权力交给姜微自己来。   信里,戚慈没有称呼文姬为文姬,她叫她姜微。戚慈想,文姬这个称呼对姜微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太好的回忆。   甚至可以说,那些回忆都是渗着鲜血的。   还好,姜微她从未有爱上公子韬,连一丝一毫的心思都没有动过。姜微收到信的时候,是莫名其妙的,她住的是当地最好的客栈,却莫名收到了一封来信。   她谨慎极了,用布包裹着双手打开了书信,她害怕这信有一丝一毫的问题,其实也是害怕公子博益还不愿意放过她。   那些糟糕的日子她过够了。姜微打开信,粗略一扫,呐呐自语道:“这字还不错。”苍劲有力,不太像是个姑娘的字,却又有些纤细,不像个郎君的字,有些奇怪。   “姜微,姜微是谁?”她有些奇怪,看见这抬头的时候,竟是觉得这信恐怕是给错了。她不叫姜微,当然也不叫文姬,她没有名字,也没有给自己取名字,因为她始终想要找回她自己曾经的名字,找回她自己的过往。   可是姜微这个名字……着实有些熟悉,她想了想,还是继续看下去了。这一看,就看到了结尾,结尾署名……戚慈。姜微当然知道戚慈,戚慈在陈国和吴国那一战之中,力挽狂澜,击败了陈国,那些日子里,公子韬整日整日的发脾气,恨戚慈恨得恨不得就活剥了她。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记住了戚慈的名字。   去上林郡,也是为了去看看戚慈治下的地方怎么样。并且她心里面清楚,公子博益的手伸不到戚慈这里来。   他若是伸过来,小心那爪子被人给剁了。   戚慈信中说的话,她竟然一点怀疑都没有。“原来,我叫姜微,我是姜徽的妹妹,呵……”她进宫之后,受宠的那些日子,嚣张跋扈极了。那时候教训了一些后宫女子之后,偶尔会有人敢回她话。   其中有一句话,姜微记忆犹新,那个女子说:“若是姜微在,你以为这宫中还有你嚣张的份儿?”姜家,姜微。   的确,以姜家的地位,他家的闺女入宫,那必然就是君后了,姜家宠爱女孩儿是出名的,这样疼宠出来的姑娘,脾气一定也不会小。   原来,这世间之事竟是如此奇妙,那个姜微,居然是她自己。她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做了一场梦,前程往事她统统记不得了,就觉得自己好像浑身都飘飘然一般,只觉得自己已经不知道自己活的这辈子有多荒唐了。   姜家若是知道她就是文姬,又哪里还会认她。这种千百年的贵族世家的规矩,她心里面再清楚不过了。   姜微一点一点撕碎了那封信,然后付之一炬。 第113章 一百一十三 变化   那一年, 陈国望都宁城的桃花开了, 漫山遍野,天地之间好像唯余那花的颜色。空气之中都染透了桃花的香甜,年幼的姜微最喜欢桃花, 她生在满天桃花开的时节, 宁城的桃花一开,她的生辰就到了。   姜微的生辰是姜家一年到头最大的事情, 没有之一。说她是三千宠爱在一身都太过了,她简直就是被宠得天上有地下无。每一年,姜家都会给姜微各种各样的惊喜。   有一年,一夜之间,姜徽将整个姜家都种满了桃花,开得浓烈。后来姜家的桃花,成了宁城一景,却再没有人能真的看见了。   她的梦里, 铺天盖地都是桃花, 漫山遍野,全是。姜微从梦中醒来,心头涌上了一股莫名的哀伤。在梦里, 还有别人不知道事情,梦里面的姜微, 偷偷看见她大哥一棵一棵种上那些桃花树。   夜里,客栈没有点灯。   姜微突然很羡慕梦里面的姜微,她有个秋千, 上面缠绕着各种各样的花儿,时常有不同的人陪她玩,替她推秋千。她忍不住想,是不是过去的姜微实在太幸福,所以才有后面那让人痛彻心扉的苦难。   谁不想一生顺遂,谁不愿一生顺遂,可是谁又真的能一生顺遂。   谁也不能。   戚慈的顺风顺水,是她一步一步算计出来的,她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轻松写意。有风的顺风顺水,是他上辈子孤苦死去的换来的今生,是浸透了他上辈子的苦难。姜微的顺风顺水,仿佛开挂一样的人生,是她整整十三年的痛苦换来的。   看上去这么洒脱的姜微,究竟失去了什么东西,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谁也做不到真正的感同身受。姜微的记忆在慢慢苏醒,可越是这样,她越是痛苦。若她还是孤单的姜微,她孤身一人,无牵无挂,便能想做什么做什么,便不会在意他人,旁人看她是好是坏,不过都是旁人。   可是她突然有了亲人,她的亲人找了她十三年,她却早已经不是那个高洁的贵族小姐了,她落入了泥沼,并早已经同泥沼混在了一起。   她没有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她若是真的出淤泥而不染,她早就死了,也活不到今日,也不可能拥有自由。   “姜微……”她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挺好的名字,只是同她,似乎不再相配了。   上林郡,和陈国的确不太一样,首先国家人民的风貌就不太一样。陈国的确是一个老牌的大国,可是公子韬弑父上位,本身也不太能够管理得好这个国家。   陈国的乱相,从先国君的时候就已经初露征兆,这是一直有军队撑着,也便不那么明显罢了。随着前线的溃败,内斗,实际上陈国百姓的生活真的不怎么样。   眼看着每个城市的流民乞丐和自卖自身的人多了起来就知道了。   相反,在管理这块,戚慈结合了现代的一些方式方法和福利,最大程度提高了百姓的一个归宿感和幸福度。   姜微善于发现细节,注意别人没有注意到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她总能猜测到他人心中所想的原因,正式进入上林郡之后,她就发现上林郡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县城,那地面也是干干净净的。   人们尽管还是穿着麻衣,可是整个精神状态完全不同于陈国百姓们的麻木、煎熬。做生意的人似乎也多了许多,来来往往都带着笑意,好像这就是一片乱世之中的桃花源。   姜微对戚慈有点好奇了。   她知道自己已经入了戚慈的眼,否则她不会费这么大的力气,就为了告诉她她真正的身世。她有点好奇,戚慈会如何看待她曾经扮演过的文姬,又会怎么看待她。   同为女人,她想瞧瞧戚慈能走到什么地步。   这些偏远的县城变化在姜微眼中尚且算大,那么作为上林郡的中心—苑城,那变化让本地人都吃了一惊。上林郡财政这一块,戚慈是放心交给景翘的,景翘这个人仿佛天生对银钱就比较敏感,在戚慈的点拨之下,她大刀阔斧改造起了上林郡的经济状况。   一个国家想要有钱,若是完全依靠农业那是不可能的,税收主要还是来源于商业。鼓励百姓们经商,同时减少农业税收。初时,大家哪里敢贸然经商,可是时日一久,那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多多少少都富裕了起来,大多数人就坐不住了。   苑城来来往往有许多商队,这些商队带进来很多消息,又将这些消息带出去。   商队带进来许多苑城没有的新鲜玩意,又将苑城特有的一些东西带出去。上林郡的位置极其特殊,它衔接着两个国家,越国和陈国,也就等于说,上林郡是一个贸易的中心点。   经济上的发展,给上林郡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像一架已然老旧的机器,一下子被唤醒了起来,重新开始了和之前完全不同的运转轨迹。   好像一下子百姓的脑袋就被打开了,原来这么多的东西都可以卖钱,原来不用缴纳高额的粮食之后,种地也是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的,闲暇时候再去打些短工,一家子人就可以过得很不错了。   这种单纯美好的日子,上林郡很多百姓许久都没有过过了,他们地处边疆,时不时就会打起来,整日担惊受怕的,过得如同那惊弓之鸟一样。   其实这个时代的百姓的愿望非常简单,一家人在一起,有吃有喝,有衣穿,没有生命危险,就非常满足了。   想要稳定领导地位,首先就要站在百姓的角度想问题,他们的情绪若是能安抚好了,那么就算是有人造反,人家百姓们都不认,一个光杆司令能干啥啊。   特别是上林郡这种边疆,稳定百姓情绪更是重中之重,让他们又归宿感是非常重要的。这种事情,戚慈一律交给了阿溪负责,阿溪还是个小姑娘,这也算是戚慈给她的第一个考验了。   小姑娘整日都信心满满的,看上去就让人开心。   军队那一块,明面上负责的人是苏将军,可是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大山。这倒不是因为戚慈任人唯亲,而是苏将军主动提出来想要培养一个人。   戚慈最初也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会是大山,这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合。   在军事上面,不得不承认大山的确是相当有天赋,这种天赋可以称呼为是老天爷赏饭吃,是旁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事情。苏望山戎马一生,也是希望能有个好弟子继承自己的一切的,他挑来选去,最后就选中了大山。   军队早已经被重组了,变成了骑军营、弓箭手营等等,这就是为了让大家好好练好一样东西,贪多是嚼不烂的。再多练习各种阵列,一时间,看上去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猴子彻底从军队之中解放了出来,去帮景翘调控上林郡的经济去了。猴子这人脑子灵活,很多事情一教就会,戚慈就希望他能多学一点东西,到时候自然有大用的。   现在,那大用的其中一个人还在上林郡闲逛了,不过她倒是在朝着苑城的方向走就是了。姜微在街上看见什么都好奇,她试着放下心里面沉沉的包袱,一点一点努力让自己开心一点。   街上有卖糖葫芦的,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还有捏泥人的,捏一个自己,像极了。姜微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四处走走看看,什么没见过的都想去碰一碰。   她终于自由了。   可以自由的去做自己想做的所有事情了,想到这里,她的眉目便舒展开来,这实在太美好了,完全可以掩盖身世带给她的哀痛。人啊,有时候就是要学会往前看看。   她决定将身世永远埋藏在心中。   “姑娘,您瞧瞧这泥人可像?”这捏泥人的匠人在这条街捏了三十几年的泥人了,还是第一次听说捏泥人要捏背影的,这一个背影能看出个啥来啊。   总归不会开朵花儿出来。   姜微接过泥人,果然是手艺最好的师傅,捏得栩栩如生,让姜微差点以为是她的回忆活过来了。这个泥人,除了大小,没有一处和梦境之中的背影有差距。   “像极像极。”姜微一边给钱一边说道。她非常满意这个泥人,于是额外给了那老师傅一块小碎银子,慢慢踱步子离开了。   姜微用一块帕子将泥人包裹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怀中。她大概不能去找梦里人了,但愿他事事顺遂,平平安安。她不是个会轻易落泪的人,可是一想到这里,她几乎要忍不住落泪了。   明明知道是谁了,却再也不能去找了,不若不知道。至少这个支撑她一直存活着的原因,还一直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个时间应该说今天吧)爷爷过生日,八十,大半夜全部在打麻将,哈哈哈 第114章 一百一十四 合作   这世间, 没有姜微了。   戚慈和姜微的第一次见面, 谁也没有着盛装,就是最普通衣着, 素净得就像个邻家姑娘。姜微一下子就笑了,她笑起来有一种不知世事艰辛的纯净。戚慈知道那不是不知世事,而是看得太透彻了。   那一瞬间, 戚慈就知道, 那个职位, 姜微就是最适合的人。   “戚慈。”她没有说多余的话,直接了当说了自己的名字, 该知道的, 姜微这一路应该已经了解了不少了。她说再多,不若姜微自己看见的事实。她说再多, 也是自卖自夸,在真正的聪明人眼里, 是毫无意义的,甚至只会成为一个笑料。   姜微微微挑眉,突然卡壳了, 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自己。   她是绝对不愿意说出文姬这个名字的, 可是不说这个名字,就要选择姜微这个名字了, 姜微这个名字,她总觉得……一提起来,就难免有一些难过。   她得势之时没有少出席各种宴会, 陈国上下见过她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绝对不可能是简简单单一句生得相似就能抹灭的。会有数不清的人在背后嚼舌根,会有太多太多的人质疑姜家的家风,兴许姜家的百年声誉,就毁在了她的手里。   传闻之中,姜家很是宠爱姜微,可越是这样,姜微她就越不能毁了姜家。   在姜微犹豫的时候,戚慈直接就笑着轻唤了她一声:“姜微,欢迎来到苑城。”她踏进上林郡之后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给戚慈禀告,在戚慈,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这绝对是至理名言。   她其实已经初步了解了姜微想让她了解的一部分。   戚慈不会叫她文姬,她唤她姜微。   书房里面,早早的备上了热茶点心,一切都再妥帖不过了。只是姜微没有应下戚慈唤的那一声姜微,戚慈也不介意,她看姜微,就像看阿溪一样,都是小妹妹,年纪小就是这点好,有小任性的机会。   横竖无关大雅,戚慈也愿意包容。   “你尝尝这个芙蓉糕,是府里厨子最近自己琢磨出来的,软糯可口,既不会过分甜腻,又不会过于清淡。”芙蓉糕做成一朵花儿的形状,整体为淡淡的粉色,的确有股淡淡的花香味,看上去就已经相当赏心悦目了。姜微喜欢吃,尤其喜欢吃各种点心,戚慈这个开头算是成功挠到了姜微的痒处。   却也让姜微心中有了警惕心,戚慈必然有所求,甚至可以说所求不小,否则以她如今的地位,岂会这般去打听一个人的喜好。   戚慈不简单。   姜微却不得不接下这个甜蜜的炮弹。戚慈在一旁饮茶,没有在多说什么,有些事情,过犹不及,有时候要将主动权交给对方才是。尤其是对姜微这样原本就比较强势的姑娘,你若是一昧去压制她,那么最好的结果一定不会太美妙。   并且压制得过头了,人就会变得畏畏缩缩,这便不是戚慈想要的了。   她要的,就是那个奋力向前、无畏艰险的姜微,要的就是那个胆大心细、志勇超全的姜微。   这样的姜微才能压制得住所有人,成为上林郡第一个完完全全崭新的部门的领头人。没错,在戚慈看来,姜微天生就是一个搞外交的人,她天生适合这种刀光剑影、你来我往的局面。   因为她能掌控全场,她能让所有人跟着她的想法走。例如最开始,戚慈介绍自己的姓名之后,姜微为什么一直不说她的名字,一是因为她的确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二是因为她想看看,自己在戚慈的心里究竟是文姬还是姜微。   她想做姜微,戚慈成全她。   于是戚慈称呼她为姜微,这实际是她自己想做姜微。姜微引导暗示戚慈,戚慈也顺从姜微,这无非就是一个双方都明白的心照不宣。   戚慈饮茶,姜微吃芙蓉糕,两位都是罕见的美人,这一幕都是让人觉得颇有些奇妙,奇妙到就像是外人也想不到有风还会笑着和戚慈说话。   一块芙蓉糕吃完,姜微擦擦手,又轻轻抿了一口茶水,然后她那洁白如玉的指尖卷了卷垂下来的发丝,轻笑着问戚慈:“不知道戚姑娘……如何看文姬呢?”她的神态漫不经心,可是问的问题却一针见血,戚慈若是回答不好这个问题,不但没有招揽合作的机会,弄不好还会变成陌路仇人。   文姬是姜微的过去,是她抛下的身份,却也是实打实存在的。如何看文姬,其实就是如何看姜微。   夸不得,却也骂不得。   姜微问出这个问题,她性格之中恶劣的那一部分赤/裸/裸的显现了出来,戚慈却丝毫不介意,她想了想,显然实在仔细思索要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想了不过几息,她拨动着茶盖,没有笑,看上去有点严肃,她说道:“文姬是个什么样的人,首先我要告诉你的就是,她是一个人。文姬是公子博益养出来的工具,十几年如一日的作为一个最佳的复仇工具存在,可是后续一切都能看出来,她是一个人。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工具。你问我怎么看待文姬,我告诉你,我眼中的文姬,不是一个工具,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人,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情感。”   这就是文姬。   无论有多少人觉得她恶毒,有多少人觉得她了不得,有多少人觉得她心狠手辣,有多少人觉得她志勇超全,在戚慈看来,都掩盖不过一个人字。   公子博益,做得太过了。   可是幸而文姬她没有失去自己的人格。   “文姬……也许她置身泥沼之间,也许她觉得自己早已经被泥沼同化,但是在我看来,她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因为在大多数人被调/教得已经失去自己独立的人格,失去了独立思考的本领的时候,文姬还存在着。   她从没有一刻停止过获得自由,所以她是一个人,戚慈也尊重这样的人。一个人的人格和她所出的环境没有关系,和家境也没有关系,她就算是沦落到再不堪的地方去,她这一股劲在,也会和别人不同。   公子博益收养的姑娘之中,不乏有爬上他的床来换取荣华富贵的。总想着依靠男子来获得物质上的满足,是现在很多姑娘心里面都有的念头。因为她们觉得自己无枝可依,只有依赖旁人。这其中其实也要怪这个时代,这个以男子为尊的时代。   这个时代导致了许多姑娘们被养在深闺,古话说养在深闺无人识,的确是无人识,可是相应的,她们也会识不得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对她们来说就是后院这样一个大小的方寸之地。   是时代束缚了大部分姑娘的见识。   女子未必不如男。   那些爬上公子博益床的,有受宠了几日的,也就不过一夜露水情缘的。得宠几日的,可能就进了公子博益府中,成为了一个小得不起眼的姬妾,过上了她所认为的锦衣玉食的金丝雀生活。一夜露水情缘的,尽管进不去公子博益府中,那也可以在大院子里面,在那些被收养的姑娘们面前耀武扬威,不可一世。   实际上,她们可怜得很。   这番话对姜微的触动,无疑是巨大的,巨大到什么地步呢?到了几乎推翻了她心中很多想法的地步。她偷偷捏了捏放在袖中的泥人,突然心中就涌起一股情绪,她不甘心。   那样不堪的过往和那样幸福的回忆放在一起,很少有人能够甘心,很少有人能够做到真的心里一点不失衡。   姜微就是个普通人,她不是圣人,她做不到。   她沉默片刻之后,抬头对戚慈说:“谢谢你这样评价文姬,也谢谢你愿意点拨姜微。戚慈,咱们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你机关算尽让我来寻你究竟是为什么?”一个人做一件事有自己的目的,她看得出来戚慈的诚意,那么她也该拿出相应的诚意来。说完,姜微又忍不住拿了一块芙蓉糕吃了起来。   姜微喜欢吃点心的程度,恐怕密信之中,还将她的程度描述得有一些轻了,她这根本就不是喜欢了,已经是将吃点心作为一个生活的必须来完成了。   她偏甜口的点心,以后厨上的师傅可能会更繁忙了。   “上林郡就是一个新起来的政权,我这样说自然有我的道理。上林郡明面上是归属于吴国,可是实际已经等于独立了。所以上林郡是上林郡,吴国是吴国。上林郡还缺一个对外交际的人,我希望那个来主管这块的人是你。”戚慈也不含糊,直截了当,甚至一点模糊的字眼都没有用,几乎用的全是肯定,必然。   她就是在表露,她很希望姜微能留下来。   姜微也很有意思,她回了一句:“这里的姑娘和别处不一样。”听闻这话,戚慈就笑了。   “我再让人给你上些点心,你慢慢吃。”戚慈心情好,也很愿意去满足姜微一些微不足道的愿望,她不能抹杀文姬的存在,却能最大程度包容她,也那个最大程度让所有人包容文姬。   姜微答应加入上林郡,这是一件大喜事。   还差一个管教育的,最基本的班子也就齐全的,可是这年月,能找到一个洞察人心的外交家已经废了戚慈九牛二虎之力了,又要去哪里找一个和现在其余的教育家不一样的教育家来呢?   戚慈想,大不了她自己累一些,政务和教育一手抓了吧。   姜微其实也很开心,能有一个人、一个地方完全接受自己作为文姬的过去,这就是最让人开心的事情。抛弃过去不算真正的新的开始,承认并尊重过去才算。   直面自己过往的人生,并尊重它,那就是一个人生小小的片段而已,实在没有必要一直揪着不放。   这里的姑娘活得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她们要洒脱果敢得多。   姜微喜欢这里,所以才愿意留下来,愿意将这里变得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多日,今天终于撑不住了,一去诊所看就是发高烧,然后就输液,输了一下午的液,绝望……最近天气变化很大, 小可爱们要注意身体~ 第115章 一百一十五 信   姜微想, 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地方停留, 那么为什么不能是苑城呢?她的人生还很漫长,总是要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才不枉费到这人世间来走一趟。   这世间啊,对女子总是很苛刻的。也许百年之后,史书上或许会说文姬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妖女, 是一个再下贱不过的女人, 或许还会说陈国就是毁在她的手中的。这可能还是正史, 野史可能就更过分了,说不定什么香/艳/段/子都能编造出来。   横竖, 她不可能有一个好名声。   戚慈何尝不知道这些, 但是她还是坚持要让姜微来,因为姜微就是那个最适合的人。猴子也擅长交际, 可是他的交际是出于一种固定的习俗和一种男人间的豪爽,这种交际用于商场, 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可是用在官场上问题就大了。   而姜微就不一样,她洞察人心, 观察入微, 很轻易就能掌握全场节奏,说句不好听的, 就公子韬那种货色,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对戚慈来说,姜微的好可以抵御她自己所谓的所有不好。   戚慈才不怕什么流言蜚语, 她若是怕,早就被有些国家的人的唾沫星子掩埋得恨不得去死了,女子当政,这是对男权社会最大的挑战。可是上林郡谁不是将戚慈当做天神一样?百姓不傻,他们知道谁才是真的为了他们好,谁才能真的帮他们。   她不但不怕,反而要改造这个世界。   住在戚慈府中的日子,简直没有那一日不让姜微觉得畅快。这里好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厨上的师傅简直就是个神奇得不能再神奇的人了,同样的食材他可以用好多不同的方法做出来。姜微觉得她不想走了,就算是戚慈现在觉得她的过去不好,要赶她走她也不走了。   这里就是老饕的乐园,每一个老饕都想圈养这样一个厨子。   戚慈划分了一个外交部长府邸给姜微,可是姜微不愿意住进去,死活要赖在戚慈府上不走。景翘和阿溪得到了消息,这两人原本还整日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得很。   阿溪刚刚下山倒苑城来的时候,见天黏着戚慈,景翘等着戚慈走了就开启冷嘲热讽模式:“没见过世面的,整日的不做正事。”她想骂人小乡巴佬,转念想一想,生怕真的伤到这傻乎乎的小姑娘,还是换成了温和一些的话。   阿溪哪里又真的是表明看上去那么软绵绵,她也是个隐藏着利爪的。一听景翘这样说,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立马就反击了回去。   后来渐渐就演变成这两人只要一见面,绝对会拌嘴,戚慈看见眼中,却并不多干预。   结果这次姜微的出现,反而使得这两人空前团结,俗话说得好,敌人的敌人那就是朋友嘛。   最近这个姜微几乎是吸引了戚慈所有的注意力,戚慈忙上忙下几乎都是为了她,这让醋坛子阿溪和闷骚景翘如何能够忍,这两人好歹还没有失去理智、也还怕戚慈生气,于是熬夜将手头的事情做完了,蹭蹭就上门了,猴子那是拦都拦不住。   当然,景翘和阿溪同时瞪眼,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拦。   景翘就不说了,他在她手下做事,自然心里面对景翘的那些手段清楚得很,背叛景翘和戚慈的人,景翘会让他们求生不能求死不能。景翘也从来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只是对戚慈好说话那么一点点。   她的原则性非常强,想做的事情很少有人能够拦住,他不去讨骂。   至于阿溪,那场比赛,至今还是族里大多数儿郎心中的最深阴影,没有之一。阿溪那些手段算是将人打击了个彻底,一环扣一环,可见阿溪的心思有多缜密了。猴子其实有点怂阿溪,所以他一般不去招惹她。   这年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个姑娘们一个比一个厉害,他们这些男子实在要加油了啊。   阿溪是戚慈一手教导出来的,自然是最懂戚慈的人,人送外号醋坛子。她不喜欢别人特别亲密去接触戚慈,可也是将戚慈当做自己的所有物,就是那种很害怕戚慈被别有用心的人欺骗了。   阿溪接受景翘,还不是因为景翘对戚慈好。   否者你且瞧着,这世间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情,一旦被阿溪抓住了小辫子,不死也要脱层皮。阿溪此生最大的愿望,不是要多么多么出人头地,而是想要一直守护着戚慈,一直守护着戚慈想守护的东西。   有风应该万幸,阿溪暂时还不知道他那些暗搓搓的打算,否者不知道他的情路还会坎坷到什么地步。   此时此刻的有风,几乎已经完全稳定了越国的局势,越国境内风评拦截,和隔壁暗潮汹涌的陈国形成了鲜明对比,有风度过了最繁忙的时刻,终于闲了下来,说闲好像也不恰当,只是没有先前繁忙了,这些政务都是有风上辈子处理过很多年,换汤不换药,上手快得很。   他越是处理事情显现出得心应手和胸有成竹,那些个别有用心的人就越是看不透他,就越是怕他,于是越不敢随意做些什么。   有风现在不整治这些人,自然是这些人还有那么一点点用处,例如需要替死鬼的时候。   这些个贪官污吏,在当地方官的时候,仗着上面有人,仗着前国君温厚仁慈,就可劲得贪污,搞得民不聊生,百姓唉声叹气。最后竟然还敢疏通关系,在官员考评上面动手脚,然后调回王都成为天子近臣,成了天子近臣之后更是贪得了不得。这群人,有风早就想动了。   上辈子,这群人个个都被处以极刑,抄没家产。也正是从这一次开始,有风的残暴之名传得更开了,简直到了人人都有所闻的地步了,根本就防不住。   这一辈子,有风决定给这群人换个更惨烈的死法,顺便将这个名头拿去嫁祸别人,省得他自己来背这个黑锅。这一次,他要做一个表明慈爱的君主,要让他们都觉得他和戚慈天生一对。   百姓都觉得他祥和了,这群大臣心里面想什么,那就不重要了,他也正好想看看,有没有傻子真的将他当成一个祥和的人。   现在他在等,等陈国那边反馈回来的消息,也忙着一日三顿按时间给戚慈写信。   见信如晤:   慈慈,今天又是新的一日,今日王都气候稍冷,不知你是否添衣。我为你在花园种下的花儿还没有盛开。不过不急,等到这花儿盛开的那一日,我必然会让你亲眼一见,听闻是世间一大美景。   今日早朝,又有那没有眼力劲的,想要我采纳民间女子,填充后宫。我岂能同意,当场就将这样无理的话驳斥了回去,言其不务正业,需好好反省。你觉得我这话说得如何?   慈慈,离开你的这么多日,依旧非常抱歉走得仓促,如若可以,我愿意终其一生,都呆在你的身旁。日出日落,月明星稀,刮风下雨,雾气天阴,都是最美好的风景。   对了,若你有空,便回胡山,见一见那梧桐,可好?   有风的写好了信,待其基本晾干了,便绑在信鸽上,放飞信鸽,那信鸽很快就朝戚慈飞去。这只信鸽是脚程最快的一只,一日不到便可飞到戚慈府中。   并且这鸽子认得戚慈,戚慈在哪里它就去哪里,有灵性极了。   有风认为这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又比较重要,就将送这封信的重任给了最快的这只鸽子。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心中的口气一点也不像他,傻乎乎的不知道像谁,幼稚得很,完全就是一个堕入爱河的傻小子。   这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动过心的人一旦疯狂起来,真的是要命的。   戚慈都快要招架不住了,她还真没有见过这种阵仗,一天三封信轰炸,几乎话里话外都洋溢着心悦你三个字,让人一看心就忍不住会心一笑。   再这样下去,恐怕要完。   难怪人人都是烈女怕缠郎,这些古话都很有道理的。有时候一个人爱不爱你,真的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来,就是很简单的一句问候,问问最近有没有添衣,就是你的一个很平常的喜好,被他牢牢记住。   就是那种时刻被人放在手心的感觉。   比阿芙蓉还要让人上瘾。   一个人的心情如果不加以掩饰,那么就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至少这一天,所有人都知道戚慈的心情非常好,尽管没有人会去询问原因,不过戚慈的心情好了,大家的心情也都不会糟糕。   阿溪和景翘本来是去试探试探姜微的,结果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就被姜微拉着吃了一顿美食,然后竟然就相聊甚欢了,至此再没有人说姜微一句不好听的话。   没看见姜微和那几位关系好着了呢嘛,万一说坏话被知道了,有他们的好果子吃。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苑城天高皇帝远,谁也不知道谁。那有那什么了不起的贵族,能被邀请去陈国,见公子韬的啊。这儿一个个恨公子韬恨得跟什么似的,哪里会去搞这些幺蛾子。   自然没有人见过文姬,纵然是见过又如何,说不定他们真的会问公子韬是不是姜微杀的,若是真的是,那姜微估计会变得相当得受欢迎。   还是那句话,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只是如果文姬的身份泄露出去,戚慈或许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姜微很是花了心思同戚慈身边的人打好关系,也不需要关系多好,只是不要有什么内部矛盾就好。   陈国那边现在就在等一个时机了。   戚慈要着手上林郡教育改革了,她要开办一所书院,同一班书院不同的是,这是一所男女混合书院。这所书院是打着她作为院长的名头开的。她不求所有人都将家中姑娘送来,只需要有人带头,后面慢慢就会有更多人看见女子读书的好处了。   在上林郡,女子是能做官的。而上林郡地位最高的人是谁,是戚慈。这意味着什么,有点见识的人心里面都应该清楚了。   这意味,去了这个书院,就是戚慈的嫡系了。当然肯定也会涉及到站队问题,这个问题在上林郡根本不存在,小命没了的时候没见着吴国君有什么对策,想来以后要是战乱又起,他们也是被放弃的对象。   跟着这样没有多少指望的国君,还不如跟着戚慈,县官不如现管。   现在的问题不是这个书院有没有人来,而是这个书院要教导什么,要用什么办法去教导。   这是一个非常慎重的问题,所有关于教育的,都不是小事,因为孩子才是这个时代的根基。   戚慈将所有的领导班子聚集起来开会,一个个傻乎乎的看着她。脑子都还没有醒过神来,戚慈要开一座书院,这座书院是男女混合,这样的事情……还从没有一个人做过。   “天啊,想想就刺激,我站你。”姜微第一个开口站戚慈。景翘白了她一眼,二话不说就点头。   “这个主意好,我能不能教他们怎算账经商啊,我还可以教导他们贵族礼仪。”景翘更想参与进去,她总觉得这事好玩得很。   阿溪一时半会想不起来要教导他们什么,但是也非常同意。   大家都没有异议,全票通过。书院是造福百姓的好事,是不拘贫穷富贵不拘身份地位都可以来上的。   只是年纪不同肯定书院的入门测试难度就不同,这个是在所难免的。   讨论许久,书院究竟要教导什么没有讨论出来,倒是先将书院的名字讨论出来了。既然建在胡山上,那就叫胡山书院吧。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有一段出问题了,我重新修改了一下,关于吃醋那个,大家只能当架空了,毕竟这个梗是唐朝才有的,哈哈哈,然后,祝大家双节快乐啦~ 第116章 一百一十六 熏香   胡山书院的形成, 对整个时代有着巨大的推进,可以毫不惭愧地说,上林郡的姑娘们从这一刻开始, 有了独自生存的依仗,从此嫁人不再是第一选择。这股由上林郡刮起来的风, 以上林郡为中心,开始如同飓风般像外蔓延。   并且显然有越燃越烈的趋势。   最后经过商议, 胡山书院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学知识走仕途或者是从事一些更耗费脑力的工作,就等同于现代的大学。而另外一个部分,就是纯粹学习手艺的, 等同于是现代的专科。这是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举,可以这样说,从来没有人将匠人和学者的地位放在一个等同的地位上。   胡山学院做到了,它缩短了匠人和学子之前的距离, 缩短了两者之间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据闻这个消息出来的那一刻,有匠人跪地而泣, 他们被压迫了多年, 无论躲到什么地方,只要还经营手工艺, 就逃不过被压迫、被歧视的命途。他们不若读书人高尚, 也不如商人有里子,他们就是最弱小的,守着一门手艺过活的手艺人。   他们之中,甚至有人的职业被成为下九流。分明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基业, 怎么就有高低贵贱了,想想真的让人心中有些意难平。   尽管一开始的胡山书院,教导的手工业专业尚且不算多,可是到了后来,渐渐的就有了很多大家,心甘情愿来任职传授自己的本事。这是一种极好的现象,打破了手工业家族传承的一个陋习,也让很多原本要失传的手艺,传到了后世。   戚慈原本以为,要读书人和匠人们一同在一个书院读书,有人会有意,可是竟然大家都顾着自己开心,竟是没人反对。其实这也是有缘由的,古代不同于现代,现代信息爆棚,随便上上网页,浏览一些讯息,便可知道天下事。而这又是一个什么时代,是一个书本文字比什么都稀罕的时代。   穷人是没有资格读书的,因为家中供不起。书本多贵啊,笔墨这种消耗品需求量也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地方能获得读书的途径,若是倚靠自己,那可能到死也不定能识得几个字,又谈何读书。   书本和知识的高尚,让这群平民读书人什么都顾不得了。   那你说,这匠人和平民们不反对是因为这对他们有利,那贵族呢,这几乎是赤/裸/裸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可是上林郡的贵族们都没有吭声,反而是其他国家的吼得厉害。这其中是有原因的,一是之前提过,上林郡都是些小贵族,底蕴算不得深厚,只是较之其余的富商平民那是需要他们仰望的存在。二是因为,这些小贵族们和戚慈都有一部分情谊存在,他们实际上还是愿意去相信戚慈的。三是,这是小贵族都没有实权,戚慈也不可能贸然给他们实权,而他们想要拥有实权唯一的机会,就是去书院。   这是一个没有科举的时代。   没有科举,就意味着一切需要举荐,在上林郡,就更简单了,只需要戚慈的认可就可以了。戚慈是个颇为平等的人,她看重个人能力,但是前提是这个人真的有本事。这些个贵族子弟骑马打猎是个好手,可是一涉及了政治、一涉及读书,就个个哑火了。这就是小贵族和大贵族的区别了,大贵族最注重的就是家族传承,而小贵族到底是没有这样的资源,有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胡山书院的成立,对这些小贵族们,也有极大的好处。   所以大家都没有随意胡乱说话。   也许是读书人和手艺人在同一个书院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男女混读带来的风波竟然还要小一点。   这不代表大众完全接受这种男女混读的模式,而是因为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胡山书院的事情一经发布,就在某些学子那里掀起了一阵惊涛骇浪。有人在茶馆里面高谈阔论。   “世间唯独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我等读书人怎能于女子同席,此计不妥!”带头说话的这人在寒门学子之中有些影响力,他年纪稍大,也曾认识些人,家中藏书尚且算得上丰厚。   他今天发表这一番言论,一方面是因为这的确是他心中所想,另一方面是他心知肚明,这家茶馆戚慈偶尔会来,据说这是景家的产业,所以他的心中还是想要得到戚慈的赏识。   得到戚慈的赏识,才是一条通天之路。   他想,他需要表现出自己的标新立异,表现出自己与他人的不同,然后将这般傲骨传到戚慈那里,到时候进了书院,他就是独一份。一座书院之中,学子太多了,谁也不知道谁真的可以出人头地,他走的每一步都要算计。   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一句话,就成了很多对男女混合不满的人的导火索,戚慈来的时候,一群姑娘和一群男子已经吵了起来。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戚慈当场就说了:“即时书院之中每一月会有排名考试,一考,便什么都知道了。”这话说得直白得很,可是戚慈这么一说,顿时就没人瞎吵吵了,免得到了那时候被打脸。   书院如火如荼地修建着。   这边的消息自然飞快就传到了有风的耳朵里面,其实戚慈在信中也有告诉他关于胡山书院的事情,有风还给了好些建议。但是他还是有些惊诧,原来命运这种东西,真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上辈子,胡山书院也存在,也是声名显赫,可是那是在读书人之中,对于读书求学的人来说,胡山书院是一个没有门槛的圣地,是所有学子向往的地方。   最开始,胡山书院是不收女弟子的,也是后来,阿溪她们成长了起来,能够独当一面了,才提出要女子亦能上学的这样一个概念。至于手工业从事者,从头到尾都没有他们的事情。   而这辈子,戚慈玩得这么大,遭遇到的抵制声却还没有上辈子来得多,也是让人微妙。   这就是一个健全的人,和一个不健全的人的区别?有风觉得他有些糊涂了,怎么会差别这么大。   差别之所以这么大的原因其实和这辈子戚慈没有受伤的关系很大。戚慈没有受伤,所以她才豁出去将上林郡弄得了手中,上林郡到手之后,她就相当于是一个藩王了,自然在自己的领地之中说一不二。她愿意怎么去管理自己的封地,只要不涉及到叛乱,都没有人会多说什么的。   可是上辈子不一样,上辈子陈国虽然也退兵了,可是过程远远没有这辈子这般轻松。戚慈醒来,身体几乎全毁,她也不可能再去将上林郡弄成自己的封地,她的愿望变成了守护胡山,真真切切地守护胡山。   更多的心思就放在了教导阿溪他们身上。   开胡山书院,也是为了名声,为了护住胡山罢了。这乱世,无论谁人为王,总不会对她这种声闻天下的山野之人动手,她不出事,胡山自然无碍。   两种完全不同的心境,自然使得整件事情的结果完全不一样。上辈子的戚慈为名声,因为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护住更多的人了。这辈子的戚慈着眼于天下,她为的不单单是名声,更多的是真切对百姓好的。   这样一想,自然就豁然开朗了。   有风从来没有这般庆幸他豁出性命去救戚慈,若是没有那次的不顾性命,他也许永生都不能得见这般的戚慈,这般光芒万丈的戚慈。今生的戚慈,个人魅力远远大于上辈子。大智和小智之间,一个是这辈子的戚慈,一个是上辈子的戚慈。   两个,都是他爱着的戚慈。   有风觉得他真的要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野兽了,他发疯一样想见到戚慈,对戚慈的想念,就想是带着小刺的藤蔓,一层一层绕着心脏,围得密密实实,一点不透风,让有风根本就无暇思考其余的事情,满心满眼都是戚慈。   他很想很想告诉所有人,他爱的女人,是全天下最优秀的人。   他们,生来相配。   一想到这里,有风的心又渐渐变热了起来,他心中的猛兽又被关押了回去。戚慈是搏击天空的鹰,不应该被束缚起来,这天下大势她应该去参与,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所有事情。   这个一个曾经的帝王,给予一个女子,最深切的温柔。   只是因为这个人是戚慈。   有风将戚慈寄过来的书信用镇纸一点一点压平等,然后仔细检查没有一点破裂,又熏上熏香,然后怀着一种虔诚的态度将书信放进一个匣子里面,锁好好好保存着。   匣子里面的每一张书信,都是一样的平整,也都有着一样的香味。这个香气,若是阿溪在的话,就会闻出来,同戚慈身上的幽香有几分神似之处,只是戚慈身上的幽香是纯天然的,显得要灵动一些,而这熏香,到底是人为配置出来的,便落了几分下乘了。   可是尽管是这样,这个调配熏香的人也很了不起了。   要还原一个人身上自带的香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反这工程相当好大。调香一途,有太多太多的原材料了,每一种添加在一起之后的反应都会不一样,真想要找到心中所想有的,没有上千次的实验那是做不出来的。   而不为人知的是,这款熏香是有风一手调制的。他幼年学过调香,谈不上多么精通,总归也是有几分底子在,然后不停地调配不停地回忆,最后做出了这款熏香。   点燃熏香,就好像戚慈就在他身旁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一更~后面还有,我最近出奇勤快,夸我夸我 第117章 一百一十七 计谋   戚慈一边经营自己的事业, 一边关注着陈国,有风亦然,他一边将那些蛀虫们一个不落的记录下来, 一边也在看陈国那边的动静。   书信到底不若现代的手机来的及时,有时候消息滞后一些是难免的, 这就要考验一个人的预判能力了。   这一等,就等到了十月, 胡山的秋收都已经过了,胡山书院也修建完毕,准备招老师再招学生了。连原本死心眼的姜微都隐隐有些动摇了, 随着时间越久,她记起来的东西就越多。   尽管那些记忆都模模糊糊的,可是不妨碍她打从心里面感受到的那份关爱。姜家人是真的很宠爱幼小的姜微。   姜微想,她什么也不做, 也不需要他们认回她,只想偷偷去看一看他们, 这样也挺好的。派人告诉他们, 姜微还活着,活得特别好, 这样也好啊。   戚慈要出发去陈国, 姜微肯定也是要去的。   姜微和姜家的事情,戚慈没有打算插手,这种家务事,她完全放任姜微自己去处理。她是想认祖归宗也好, 想从此陌路也好,都随她自己的心意去。前十几年,姜微受的苦难太多了,戚慈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让她能活得畅快一些。   她嘴上说早已经放下前尘往事,可是戚慈知道,她心里面恨公子博益恨得不得了,公子博益就算是死一百遍一千遍,也换不回来姜微的人生了。   这是需要姜微自己努力去迈过的门槛,她相信姜微可以做到。   等到十月,陈国的乱相终于显露了出来。公子渠是唯一一个置身事外的人,在他尚且还有些茫然的时候,他那三位好弟弟就先后自立为王,一时间震惊众人。   要说为什么要自立为王,还是因为这三人发现暗地里面较劲那是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索性就麻利的来明面上过招算了。自立为王,看看谁的军队更强大吧。   陈国内乱起,百姓个个面色颓败。   战争这种事情,受苦受难的永远是百姓。他们的家在这里,田地屋子都在这里,逃又能逃去哪里呢?   王都宁城外的一座小村子里,一家人正凄凄惨惨地收捡贵重的东西,家中稚子尚且不算懂事,素日调皮捣蛋,可到了这一日,也敏感察觉出来家中的氛围似乎不太对。   他较之往日安静了许多。   父兄皆在收拾东西,很快,天还将将亮,这一家子就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那阿父一把捞起他稚儿,眼神有些浑浊。这稚儿是他的幼子,素日就娇宠得厉害,原本想着有家中基业,有房屋田地,家中还积攒了不少的银钱,日后他这孩儿的日子也不会难过,现在看来,不好说了。   时也命也,他们顾不来上头的打算,都是些平头百姓,不过就是图一安稳的栖息地罢了。   那稚儿被抱在怀中,离家越来越远,才明白他们这是要离开了,父兄方才是在收拾东西。   “阿父,我们家的小花带掉了……”稚儿抬头望着阿父,他眼瞳清澈见底,好像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是什么,反而一片天真单纯。他阿父张了张嘴,想说他们这是在逃难。   战乱一起,王都这边再也平稳不下来了,说不定就会成为最混乱的地方。小花是家中养的一只小狗,白底黄花,稚儿给它取名叫小花。   稚儿的阿兄似乎知道自己阿父拿稚儿没办法,于是上前安抚道:“等我们到了新家,阿兄再给你寻一条比小花更听话更漂亮的狗狗,乖啊,我们这就要走了。”他阿兄也没有舍得告诉稚儿,他们这是要去逃难去了,没有人逃难还会带一只狗的。   可是稚儿不是成年人,他不懂事,生来丧母,他记事起,小花就陪着他,陪他满村子疯玩,是他最好的伙伴。   “不嘛,不嘛,小花也是我们的家人啊,搬家为什么不带它啊,要一起走啊。”稚儿尚小,对故土没有那么难离。只是那一句小花也是家人,着实触动了他阿父的心。   阿父一言不发,抱着稚儿返了回去。   小花端正坐在大门前,为他们看守着也许再也不会回来的大屋。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陈国每一个地方,很多人选择了往山里面迁徙,一般战乱起来之后,都不会波及到山沟沟里面的。山里面的路不好走,也没有谁会这么拼,一定要屠杀个齐全。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那三父子一样,决定去郑城,再从郑城到上林郡。搁在现代,这就是等于偷渡去香港这样。   这途中不是没有风险,就算是去了上林郡,那也是要担风险的。首先没有户籍没有路引,去了就是黑户,简直就是死路一条。不过他有自己的思量,上林郡的胡山书院他是知道的。   他别的本事没有,唯独有一门家传的手艺,他想,这门手艺完全可以让他们一家三口好好在上林郡生活了。   但愿这一次的赌是对的,戚慈真的如同传闻那般是个宽厚的人。   陈国的战争开始了,越国也开始了震荡。有风上位之后,作风直爽,尽管骂人贬官,可从未有出现过抄家灭族这样的大事。久而久之,大家都忘记了曾经他在宫中的风评。   公子风,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这样的评语伴随了他十几年,因为他幼年杀的人和日渐阴沉冷峻的面容。他终于发现人有多么肤浅,这世间,大部分的人都是用眼睛和耳朵思考,他们看事情,是从来不过脑子的   相信自己看见的,相信别人说的,就是不自己想一想。   他的朝臣们也大多是这样,对他们和颜悦色一阵子,这些人就觉得自己可以蹬鼻子上脸,就忘记他骨子里面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论如何抱上国君的大腿,自然是将自家那貌美如花的闺女儿送进国君床榻之上,这世上,最能说到人心底里的话就是枕头风了。前些日子,大家多少还是有些惧怕有风,待发现性命无忧之后,便有人又想搏一搏了。   可惜这搏一搏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越国朝堂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人死了,位高权重的王氏一族,全死在家中,死状凄惨,家中财物具在,案件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了。有风震怒,立马下令彻查。可是这王家的事情还没有查清楚,转眼间,苏家又出事了。就这样一个接着一个,那些榜上有名的贪官们,一个也没能逃得掉。   走到这一步,有那机灵的,已经看明白了怎么回事了。心中惶恐不安,他们错将老虎当绵羊,还试图去指挥这只老虎要如何行动,这才是真的不要命了。   也有那尚且还懵懵懂懂的,觉得有风没有传闻之中那么可怕的,这种人,周边的明白人们都在心中为他们掬了一把同情泪。   都是些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家伙。   最后,这个案件被栽赃陷害在了陈国公子博益的身上,起因是公子博益怀疑越国偷偷援助了公子渠,于是心生不满,便想要给有风一点教训。   这荒谬至极的借口,剩下的朝臣心里面大多都有一个谱,自然不敢反驳,反而拿出各种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确就是这样的。这真真就是陈国的一个阴谋,就是为了谋害他们越国的土地,这是不可取的,是坚决要打击报复回来的。   这群人这么上道,让有风心情大好。   很快,陈国公子博益密谋残忍杀害越国重臣们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上至官员朝臣,下至贩夫走卒,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人人皆感叹人心不古啊,那传闻中的公子博益实在也太坏了。   公子博益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更可怕的是,三人成虎,一件事情,说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真的了。更恐怖的是,越国的百姓们,还绘声绘色编造出了具体的过程,编造出了公子博益的目的。   等到这事情传到公子博益的耳朵里面的时候,越国的大军都快要压界了。公子博益自己都差点以为这传闻的是真的了。   说得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但是但凡有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就会发现这事儿根本就说不通。他好端端的,找外援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去得罪公子风,还残忍虐杀了越国那么多的朝廷重臣,他又不是失心疯了。   简直荒谬至极,可是偏偏这消息,连他自己的手下都信了。   在所有人看来,公子博益真的是能做出这种伤心病狂的事情来的人。他真的会有可能为了出自己的一口气,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公子博益被越国的事情弄得烦躁不已。   越国大军压境,显然是要讨一个说法,陈国现在就是内忧外患,似乎立马就要分崩瓦解了一般。在外力作用下,公子敏和公子义立马合伙,强逼公子博益去给有风道歉,不要拖累了整个陈国。   别说这事他没有做过,就是真的做过了,有凭什么他去道歉,然后将陈国拱手让给这两人。与其这样,还不如同归于尽,干脆谁也不要想得到陈国。这种时候,他已经忘记那个龟缩在郑城的公子渠了。   公子渠生怕自己不小心就中招死了,这些日子担惊受怕得人都清瘦了许多,但是还好,现在他那三个好弟弟斗了起来,都忘记了他。   不过这事情的发展有点扑所迷离啊。公子渠完全理不清有风和公子博益之间的爱恨情仇,于是索性他就不去理会了,横竖不是他能想明白的。   分明他真的请了外援啊,外援也的确就是越国国君有风啊。   越国大军压境之时,戚慈到达了郑城,有风收到消息之后,恨不得抛下这群被他吓成了鹌鹑的大臣们,自己跑去郑城见戚慈一面。但是他心里清楚,戚慈不会太喜欢这样的儿女情长。   那便再等一等吧,再等一等。   等着他的慈慈,她总有一天会长大的。   作者有话要说:  嘴是真的可以杀死人的啊,希望小可爱们以后说话的时候要注意啊,其实一直不喜欢传流言的人,就是因为三人成虎,有时候真假难辨。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唉 第118章 一百一十八 混乱   戚慈来郑城的目的非常明确直接, 陈国她注定要分走一半,最低的限度是三分之一到一半。郑城是她肯定会划分进来的一块国土。郑城,是她留给公子渠的东西。   她来这里, 就是为了能及时掌控陈国的局势。陈国现在太混乱了,很多国家已经看出来陈国不对劲, 像是陷入了什么魔咒之中一般,可是却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甚至连分一杯羹的打算都没有。   因为所有人都在等,在等着看这是越国的一场趁火打劫还是人为的计谋。若是趁火打劫,那么便都可以来分一杯羹, 若是早已谋划好的,便不要随意掺和。   有风的铁血,很多人都心知肚明,他才不会顾及那么多。   戚慈来到陈国, 真是因为这乱象。   她住得地方很是隐蔽,根本没有人知道戚慈来了郑城。毕竟上林郡之中的胡山书院现在正在招纳先生, 也没有多余的人知道戚慈和陈国之间的恩恩怨怨, 只当戚慈还在上林郡。   其实她早已经离开了。   戚慈来到郑城的第一件事就是见“天池道人”,这也是“天池道人”第一次真正见到戚慈, 戚慈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 除了那张脸生得太过漂亮,竟是没有什么上位者的傲然。   “天池道人”心道,他这个主子看上去像是个和善人。可是没有想到接下来戚慈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恰好问到了关键点上面,待到“天池道人”出来的时候, 只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戚慈年纪不大,威慑力却十足。她在暗示他,应该衷心于谁。也是在暗示他,公子渠若是失去了他赖以为生的身份,又没有新的高贵的身份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人欺辱。   “天池道人”叹气,他自然清楚自己应该效忠于谁。到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纵然是他说不想要什么荣华富贵也不想要权势滔天,他也下不来戚慈这条船了,戚慈也不可能允许他下来。   甚至他还需要继续稳住公子渠。   公子渠这人吧,心也大,他丝毫没有察觉“天池道人”的变化,也丝毫没有察觉局势的变化。还躲着藏着,生怕有人会害他。看着这样的公子渠,“天池道人”无话可说,他的眼前只剩下了一条路。   跟着戚慈一条路走到黑。   十月末,公子博益终于忍不住公子敏和公子义的逼迫,假意邀请两人一叙,并点明这是最后一叙了。公子敏和公子义沾沾自喜,认为他们两人合作之后,公子博益终于顶不住这压力了。公子博益这人吧,除了占了个嫡子的好名头以为,真的是一点本事都没有。   在公子博益同他们争王位开始,他们才仿佛想起有这么一个弟弟。   其实谁也没有真的将公子博益放在眼中,他们早就料到他顶不住这么大的压力。若是他当真想留下千古骂名,便顶着就是了,横竖越国大军入境,找的第一个人也是公子博益。   于是两人赴宴赴得一点没有心理负担。   若是陈国的老国君知晓这一幕,估计死了都能被这三个不肖子孙给气活过来。公子博益是条心机阴沉的毒蛇,公子敏和公子义就像是两个蠢而不自知的猪,说他们俩是猪都侮辱了猪。   果然,这就是一场鸿门宴。两人虽然带了足够的人马,又没有食用公子博益提供的酒水食物,却依旧在带了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就觉得手脚发晕,这两人立马就察觉不对。   可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   公子博益这一步棋走得好,若是背后没有黄雀在后,那就更妙了。他早些时候约这两人,这两人势必不会同时赴宴,根本不可能一同解决他们。而只要有一个死在了他的手中,另一人必然心生忌惮,将他当做眼中钉肉中刺。   他培养这么多年的姑娘又不是白培养的,好几个在公子敏和公子义的后院都颇为受宠。这年月枕头风是最容易吹进人的心里面的。   谋定而后动,公子博益其实很适合当一个王国的继承人,可惜老国君当年最宠爱的是公子韬。陈国的败象从何时开始的,正是从公子韬上位之时。公子韬为人刚愎自用,听不进他人的劝说,凡事都相当自我。姜微曾经时常抓住这一点,来利用公子韬满足她的愿望。   若是老国君选的继承人是公子博益,陈国也不会这么快败落。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公子博益一剑穿心,不过眨眼间就杀死了他的两个亲兄长。杀死之后,他反而镇定了许多,既然这两人都不在了,公子渠龟缩在郑城,看那样子也来不及同他争夺王位了。   日夜渴求多年的王位,眼看着就在自己的眼前了。   那种从灵魂深处涌上的快乐,从心脏蔓延到四肢的快感,让他沉醉不已。很快很快,这偌大的陈国就会成为他的了。   然而变故发生得极快,公子博益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好公子敏和公子义的尸体,他手刃亲兄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如同纸包不住火一般,这事情蔓延得飞快,立马所有人的陈国百姓都知道了,若说背后没有推手那是不可能的。可是是谁会这么了解公子博益?事情爆出得太及时了,完全没有给公子博益一点准备的机会,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那个了解公子博益的人就是姜微。姜微跟了公子博益十三年,这十三年,她时常能见到公子博益,公子博益将她当成一个极好的商品,每次一见面就会不停重复他救了她的事情,让她心存感激。   这些肮脏的手段,姜微见得多了。   可以这样说,姜微原本就是个极其擅长分析人心的姑娘,再加上公子博益那并不怎么走心的演技,十三年,足够让姜微清楚公子博益是个怎么样的人了。   事前,她就曾斩钉截铁告诉戚慈道:“公子博益一定会杀了公子敏和公子义!”她说得是那么确定,仿佛远在百里之外,她都能洞悉公子博益的心思,多么恐怖的姜微。   戚慈却并不觉得她恐怖。   那鸿门宴的事情一出,戚慈也清楚得很了,公子义和公子敏不可能生还了。公子博益,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定是要命的,就比如公子韬。他在他心里完全扭曲之后才派出了文姬,这一步棋就走得极秒。   早了,公子韬身边有素素,他哪里能看见旁的什么人;晚了,便有人能观察出公子韬喜好的变化,文姬也不可能成为第一人了。   时机很重要。   公子敏和公子义的死,在陈国掀起了新一波的浪潮,。百姓们能躲走的都躲走了,不能躲走的也挖好了地窖,力求最大限度让自己存活下来。   越国的事情加上手刃亲兄的事情,再没有人觉得公子博益是一个合格的国君了,也没有人觉得这样疯狂的人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国君。   他太疯狂了,陈国若是真的放在他的手里,最后也逃不掉一个毁灭。   宗老的目光放在了远在郑城的公子渠的身上。公子渠是老国君的长子,论身份也不算低下,关键是这公子渠傻不拉几的,非常好掌控,这才是最适合的国君人选。   在利益和国家存亡之间,宗老们毫不犹豫选择了利益。   公子博益已然觉得自己的国君之位已然妥当了。越国大军压境,却也没有当真要进攻的意思,公子博益思来想去,都觉得这或许只是有风的一个威慑,他并不会真的掀起战争。   这样的想法是正常的,这片土地已经沉寂太久了,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大多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有风若是当真进攻了陈国,弄不好他就会成为掀起战争的第一人,会留下千古骂名。   可是公子博益不知道,在史书上,最后记录掀起这场战争的人是陈国公子博益。他才是那个留下骂名的人。   后世人大多认为公子博益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在史书上,若说谁坏得流油,那么肯定有公子博益的一个位置。   公子博益尚且还在做即位的美梦,越国那原本一点动静都没有的大军竟然当真开始了进攻。连一直沉寂的公子渠也突然冒出来说是要为两位弟弟报仇。   报什么仇,自然是杀身之仇,向谁报仇,自然是公子博益。实际上,什么乱七八糟的报仇,公子渠躲在戚慈为他构建的象牙塔中,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这场复仇的主要领头人,是姜微。   而姜家,早已经在局势不对的时候就锁紧家门不见外人了,这倒是个聪明的做法。   姜微说过,她要让公子博益不得好死。最后,她也的确做到了,抓住公子博益的时候,他正在疯狂屠杀抓来的宗老们,他知道自己气数已尽,可是却还是要拖人下水。   看见姜微的那一刻,公子博益的瞳孔微微放大,他失声喊出:“文姬!”眼前出现的人,带着军队杀进他府邸的人,竟然是那个远走高飞的文姬。   他丢下手中的尸体,咬牙切齿道:“我便知,我便知晓当初不该放你离开。文姬,你狠,你果然狠,世人诚不欺我,最毒妇人心啊,最毒妇人心啊……”他的一双眼睛,仿佛淬了毒一般,死死盯着姜微。   姜微却再也不害怕他,幼年的时候,她害怕他不要她,害怕他将她卖去茶院,可是现在,她什么也不怕,甚至她走到了公子博益的眼前,不屑地笑了笑。   “启禀姜大人,许大三已经寻到。”一个军人打扮的人将许大三丢弃在地上。   姜微用脚踢了踢显然已经吓破胆子的许大三,突然笑了。仇人如此不堪躺在自己面前,这已经是最好的报复了。她姜微,今天才是真的浴血重生了。   “你大可问问他,我是谁?”姜微说完这句话,再没有多看两人一眼,转身就出去了。   公子博益知晓姜微真正的身份的时候,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几欲掐死许大三。   文姬,竟然是姜家那遍寻不见的小女儿,姜微!   一把大火,烧了一天一夜,将公子博益的府邸烧成了一把灰烬。这个死法,和传闻中殉情的文姬一模一样。   十一月,陈国正式一分为二,以朔城为界限,朔城以北划分至越国。朔城以南依旧还是陈国,只是王都由宁城变为了郑城。   公子渠正式即位,成为新的陈国君,不过这个陈国君的背后,是戚慈。上林郡加上半个陈国,戚慈的实际掌控地区,已经不比吴国少了。   那么,吴国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多的字数算是送给之前买了这章的宝宝们~安安啦~~~ o(* ̄▽ ̄*)ブ 第119章 一百一十九 见面   事实证明, 吴国还是有存在的意义的。它存在的意义就是给戚慈和有风一个完美的见面机会。   陈国的轩然大波过后, 国力倒退, 由原本处于中间的排位直接落到了下面, 除了原本就在夹缝之中生存的卫国之外,就数陈国实力最弱小了。要知道, 陈国原本也是个老牌大国的。   这一番变故让人忍不住唏嘘, 可是同时也开始警惕起有风来。越国位置偏远, 原本就地广,霸占了陈国一半国土之后更是了不得了, 直接一跃成最大国。   关键是在陈国这场变故之后,最大的获利者就是有风,让人忍不住会想是不是他在背后捣鬼。   一时间, 各国之间的氛围都有些紧张。   有风才懒得理会这些人,说来也是安逸太久了,一些小打小闹的摩擦根本没有被这些国君们放在心中, 他们大多或是醉生梦死, 或是宽厚仁慈。远离战争太久了, 就会遗忘战争。   可是怎么可能,没有战争。这个世界最不缺乏野心家,就算是没有戚慈, 该发生的也一定会发生。   胡山书院修葺好了之后, 戚慈又将山间的路修葺了一遍。路修好了,去胡山镇的时间就大大缩短了,使得来往胡山也方便多了。山路依旧有些陡峭, 戚慈没有过多修葺,她招的是来读书的,不是来享福的贵族子弟。   胡山书院招生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自己亲自爬上胡山,除非身体不便。   这书院着实是费了戚慈不少的心思。上林郡不乏有着好手艺的手艺人,更缺乏的是真正有知识的读书人。上林郡的百姓们自然是非常乐意自己能成为胡山书院的教书先生,手艺那边就没有缺教师这种说法。   在招教习先生的时候,有些奇怪冷门的手工业,让戚慈都目瞪口呆。难怪自古民间就是高手频出的地方,大隐隐于世这话倒是没说错。   这能教导人读书习字的人选可着实不好寻。总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让戚慈来吧,这显然也不怎么现实。   也不是没有读书人冲着戚慈的名头来的,可是还是很多人不太能够接受男女一同进学这种规矩。上了年纪的人,总是要固执一点。   读书识字这边的教习先生戚慈也寻摸了几个,可是人数还是不够。   最后这个□□烦还是姜微给解决掉的。姜微杀了公子博益之后,才觉得自己像是真的活了过来一般,她终于走出心结,给姜徽写了一封信,这封信最后也机缘巧合地到了姜徽的手上。   心里面写了什么,戚慈不知道,她只是帮姜微将这信送到该看见的人手中去。   只是没有多久之后,在姜微和姜徽秘密会谈之后,姜家一家就搬离了宁城,举家搬迁到了上林郡,甚至姜父姜大兄等人还表示他们愿意在胡山书院当一个小小的教习先生。   这倒是解决了戚慈的一个小麻烦。但是戚慈高兴的却不是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而是由衷为姜微感到高兴。姜微这么多年受的苦难,她错位的命运,老天爷是时候该补偿她了。   姜微其实信中也没有写什么,她只是将自己知道的真相告诉了姜家人,至于姜家人信不信,那就不干她的事情了。其实姜微是害怕面对姜家其余人的。   她曾经被千娇百宠,可是十三年过去了,时间可以湮灭很多东西,那些宠爱现在还剩下几分?她不敢去赌。   姜微也没有想到,见她第一面,姜家人就确定了她就是他们失踪十三年的微微。姜家不是没有人见过文姬,以姜家的地位,姜家女眷基本都远远见过文姬的,尽管姜微已经不太像文姬时候了,可是容颜却是做不得假的。   可是谁也没有提文姬的事情。   姜家就这样莫名其妙同姜微一起,上了戚慈这条大船。   叱咤朝堂的姜家父子俩儿,就这样窝在一个山窝窝里头,给戚慈教导出了不知道多少栋梁人才来。   十二月十五,是吴国君三十大寿,吴国也算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了。吴国君寿诞,自然是四方来贺。戚慈肯定是要去王都朝贺的,这是毫无疑问的,除非她自立为王,否者她与吴国君的关系永远是大宗小宗的关系。   而现在的戚慈还远远没有要自立为王的意思。   吴国的王都,四水城。这个名字别有一番风情,是因为恰好就有四条河在这儿汇集,然后奔腾流走,故而吴国的王都叫做四水城。四水城一向热闹,它占据着强大的地理优势,贸易发达,除了政治中心以为,这里也是一个商业中心。   戚慈暂时没有想过要同吴国君撕破面子,她准备的贺礼尚且算给吴国君面子了。这次进都,跟着戚慈一起的还有景翘,她死活要去,戚慈想着王都那边的关系,景翘的确比较熟悉,也就默认了。   至于景翘会不会去招惹些什么,那就不在她的思考范围内了。横竖她们不欺负别人,可也不能让别人欺负她们。   戚慈带着一同前去王都的士兵都是最精明强干的,个个都会十八般武艺。从苑城出发,走陆路,约莫十五天就能到四水城。戚慈提前了三天出发,一路走去,风平浪静。   从越国王都出发去陈国王都就要久一点了,不过也就多两三天的路程罢了。按道理说,同为国君,吴国君的生辰有风不可能亲自到场,这样的面子还是太大了。   可是耐不住有风实在是做梦都想见戚慈一面。   他直接寻了个身体不适的理由卧床养病,又排除使者团带上贺礼去吴国。有风这一卧床就要一个多月,但是耐不住那群大臣们一个个早就被吓破了胆子,有风一个大声说话,有的人都能被吓得一哆嗦。有风说什么是什么,立马就执行了。   这主要还是因为在这群大臣之中流传着一个传说,据闻先前死的那些同僚们,家中的财产最后都进了国君的私库。据闻国君书房小几上摆着的那个七彩琉璃的摆件,那先前可是张大人的心爱之物啊。   细思极恐。   黄雀在后啊黄雀在后,有风才是那个最心狠手辣的啊。   有风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出了越国,竟是也一点毛病也没有。这次带队的是巫芒,据闻是这位在摘星楼上夜观天象,不知道又勘破了什么天机,主动请命的。   越国大巫亲自前去贺礼,也不算辱没吴国君的地位。   而有风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他扮演的是一个不知世事艰苦的纨绔受宠的贵族子弟。这样的角色最容易让人放下心中警惕,也最不起眼最不容易出事。   他这一去,可不是想要打吴国的主意,是想要去同戚慈好好聊聊呢。   有风着急着想见到戚慈,自然催促着早早就赶到了四水城。四水城这些日子热闹得很,汇集了各国的来使,也有人四处兜售各国的特产。有风他们在吴国王是有自己的府邸的,自然不必去住什么客栈一类的。得知越国使节来了,吴国接应的官员好生一番客气之后将人送回了他们落脚处,才抹了把汗水走了。   回去路上,还嘟嚷着:“这越国来的竟然还是一位巫者,很少有巫者会参加这种事情啊。”他觉得有些奇怪,越国大巫前来贺礼,这莫不是来找谁麻烦的吧!   世人皆知,这些巫者多少都有些古怪的。   一切都安顿好了,有风才知道戚慈他们根本还没有到四水城。   他原本还想着在街上来一个出其不意的偶遇,然后假意被戚慈的容颜吸引,最后便能在这段时间内顺理成章地缠在戚慈的身旁。这纨绔子弟追求姑娘嘛,多少都是有些不要脸面的。   可是戚慈……她们没有到。   这一切都是因为景翘,戚慈往常手中事情繁多,景翘也忙碌得不得了。两人难得闲暇下来的时候大多都是聚在一起休憩一下,品茶吃点心说些话儿,很少还有精力要去做点别的什么。   而这一次,好好的一场“公费旅游”,什么糟心事都不用管,两人一闲下来,这就了不得了。   景翘这人,简直就是走到哪里就买到哪里。下到小小的瓷人,上都贵重的琉璃摆件。只要她景翘看上的东西,最后统统都被她买了回来。连带着,戚慈在不知不觉之中,也买了不少东西。   一路吃吃喝喝兼买买买,时间自然就被耽搁了。   十二月十三这日,戚慈一行人才晃悠悠进了四水城。四水城修建得尚且算阔气,城墙都是大块石料砌成的,牢固得很。看上去古朴大气,别有一番滋味。   河水奔腾从城市穿过,这的确是很多城镇都没有的奇观。能在一条大河边上修建起这样的一座城来,戚慈不由心生敬畏。   她从没有看不起古人,甚至有很多时候,老祖宗们的智慧是现代人猜不透的。   四水城里很热闹,少年郎和小姑娘们来来往往,也有那不知道是看对眼了还是怎么的偷偷摸摸在互送花儿。难为他们,十二月还能寻到开得正新鲜的花儿。   戚慈他们不像有风有专门的府邸,只有先去寻朝中接待他们这些人的地方问问安排的住宿在何处。   瞧着四水城这样子,就算要去找个好一点的客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有风千盼万盼,总算是把戚慈盼来了。他站在酒楼的二楼窗前,一眼不错看着街道行人,行人熙熙攘攘,可在他的眼中那都是过眼云烟。谁也遮挡不住戚慈。   她今天穿着深蓝色的宽袖长裙,料子很平常。看上去就像是哪家的姑娘偷跑出来了一般。头发有些凌乱,眉眼之间有些疲倦,也许是这一路走来实在有些疲惫了。   她的眉眼,有风在梦中早已经描绘过千百遍了。   可是此时一见她,却始终觉得梦中的她还是来得太过虚幻了一些。真正的戚慈展颜一笑,可以让这世间万物都黯然失色。   戚慈一路走来,她身后跟着景翘和那一百个精兵,还押送着好些贺礼。一看就是有钱有权人家的姑娘,那在有风眼中平平无奇的衣裳料子,在普通人家的眼中已经是极好的了。这么深这么好看的蓝色,要染多久才染得出来啊。   吴国人好颜色。可戚慈这种美则美矣,却容易惹出祸事来的美人,还是没有人敢贸贸然上来的。   不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世间好颜色的男子太多,总有那么几个不怕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感觉今天好困 第120章 一百二十 争夺   三十岁的寿辰, 又是才经过了陈国的分崩瓦解,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吴国君这个寿辰办得很盛大, 各国也都极为捧场。   这就导致了四水城中现在是什么货色都有。   吴国人好美人,那纯粹是因为人家追求美, 无论男女, 只要是美人, 他们就会宽容几分,这也算是一个国家的特色吧。吴国好美人, 瞧瞧一个人的美能得到多少认可,看看从街头到街尾,有多少人愿意上来送花就知道了。   吴国喜美人, 可是吴国人也有分寸,也还知道分寸二字怎么写。   有的国家可就不一样了。夹缝中求生的卫国,专出各种美人, 送去相邻的国家, 高官王宫, 都有卫国美人的身影。卫国的姑娘是不值钱的,卫国的美人更是不值钱。   在卫国,生得越美, 就越代表着她的未来会越缥缈, 就代表着结局也许会越悲惨。   喜好颜色的男人,不会永远宠着一个美人,前仆后继的美人们太多了。多少卫国出身的美人最后死在了卫国出身的美人手中。   七国之中, 女性地位最低的,其实是卫国。   对卫国的事情,戚慈曾经有一点耳闻,只是她一个人精力有限,卫国和吴国中间又距离着一个齐国,她也就没有想过那么多。戚慈自然不知道,没有投身在卫国是一种怎样的幸运。   这世间,有的人生来就面临着地狱。这句话,是形容卫国的姑娘们的。卫国常年依靠供奉美人求生存,每一代国君都努力想要生出最美的女孩儿来。   然后将这些漂亮的王姬们送去各国的宫廷,有的国君会拒绝,拒绝也没有关系,他们转手会将这些王姬送给朝中重臣。不一定是要娶为正妻,有时候,甚至就算去做个姬妾,卫国君也是无所谓的。   卫国的王姬们,从出生就一直接受着一种教育,就是她们的出身是为了保护卫国、是为了这片土地上的百姓,所以她们需要牺牲,她们需要为守护这片土地做出贡献。   因为你们生来是王姬,没有享受王权富贵,却要付出一切。   这原本是王室的事情,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风气开始蔓延,由上至下,蔓延进了卫国朝臣的家中,蔓延进了百姓家中。谁不想一跃成为人上人,特别是一些原本贫苦的百姓。   曾经的长亭候,家中不过也是个泥腿子出身,却因为有个生来就极美的女儿,这女儿进宫后又为前卫国君生下了二子四女,王姬们个个都继承了其美貌的容颜,国君一喜,便将其父封侯还赐予了一小块封地。   这才是通天的捷径啊。   如何才能得到一个貌美的女儿,答案自然是孕育这女儿的母体要美才行。于是在卫国,美成一种灾难。   美就是原罪,在卫国人看来,美人并不是多么贵重的东西,他们没有对美应有的尊重。在卫国的一些愚昧的山村,甚至还有着更恶心的事情。有的父母仗着自己女儿生得貌美,又有一家子想要改换门庭,娶不起城里面的漂亮姑娘,于是就去那山村之中买一个漂亮姑娘来。   这个重金买来的漂亮姑娘,需要给一家子兄弟生一群漂亮的女儿来,再让这一家子把这些漂亮女儿送出去获得更多的利益。   卫国民间发生的事情,正是卫国高层发生的事情。   何谓上行下效,可见卫国。   在街上赤/裸/裸拦住戚慈的就是卫国的公子斯。公子斯因为有好几个漂亮的姐姐,在王宫之中受宠得很。特别是他的二姐,颇受齐国君宠爱,他作为她们唯一的幼弟,在卫国的地位自然是高高在上的。是故,这次吴国君的诞辰,卫国君才会让他来,这也是一种看重。   公子斯不是没有见过美人,卫国经过多代的基因改良,美人还是很常见的。不说其他的,公子斯的二姐那就是个天上有地上无的大美人,否则不可能将齐国君迷得跟中魔了似的,非要为了她废除原君后,要立她为君后。   可是美人在骨不在皮,有的皮囊再美,它内里空空,也就那样了。戚慈美就美在,她腹有诗书气自华,换句话说,就是一看就和普通的妖/艳/贱/货不太一样。让公子斯一看就觉得,若是将眼前这个女子带回卫国,纳为姬妾,则下一代有靠了。   “这位姑娘,在下由卫国远道而来,不知道姑娘可否方便带在下在这城中逛一逛?”他看戚慈这样子,身后还跟着好些精兵,也不算太造次,样子尚且算儒雅,只是那眼神龌蹉得很,不停上下扫视戚慈,戚慈看完之后又将眼神放在了景翘的身上。   景翘也是个火辣辣的美人啊。   若是一次可以收获两位大美人,这一冷一热,倒是别有一番滋味。公子斯的美梦还刚刚开始,就被戚慈无情地打断了,她看都没有多看公子斯一眼,便冷着脸说道:“麻烦让让,你堵着路了。”说完,抬脚就要离开。   公子斯这才回过神来,嗨哟,这美人还挺心高气傲的,他还就喜欢这种,他将扇子打开摇晃一下,自以为帅气地收回了扇子,拿着扇子的左手就横在了戚慈的眼前。   这就是不放人走的意思了。   “可是我失礼了,也是,我便应当先自我介绍一番。我单名一个斯,姓卫,若是姑娘愿意,便可唤我一句阿斯。不知姑娘芳名……”他还没有问完,背后便出现了一个冷漠的声音。   “你也配知晓她的名讳?”来人正是有风。   有风表面上冷着一张脸,实则心里面恨得牙痒痒。他原本想好了来一出一见钟情,连花儿都准备好了,务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心悦戚慈。现在可好,这个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人,竟然还敢拦着戚慈调戏他。   有风看着公子斯的眼神,就像是猛兽在看着自己的猎物。公子斯只觉得自己双腿有些颤抖,却又不知为何。他又不愿意在美人面前丢面子,于是甩下一句:“我突然记起稍后与人有约,这位姑娘我们有缘再见了。”说完这句话,他就立马带着他的狗腿子们跑了。   跑得那叫一个快,惹得戚慈扑哧一下就笑出来了。   这一笑,才叫百花齐放。   有风立马绷不住冰山脸了,他的面容柔和得不可思议。看着戚慈的眼神,就算是再傻的人也明白了,更何况景翘哪里是个傻子。   她看了看有风,再看了看戚慈,目瞪口呆,喃喃道:“我的老天爷啊……”这可是,这传出去,可是会掀起一片惊涛骇浪的啊。越国君有风喜欢戚慈,戚慈明面是个藩王,背地里面却掌握着陈国。   景翘舔了舔嘴唇,老天爷,这场戏太精彩了,不枉她重新回到这个伤心地来。   真是……光想一想就很带感啊。后面赶过来的属下就这样看着有风一脸温和跟戚慈说话,有一脸温柔地护送他们去寻吴国的官员。这简直幻灭好不好。   有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心里清楚得很。   只有巫芒什么都没有说,他早就知道有风死活非要到吴国来是有目的的,这不,目的来了啊。什么天下大事,什么万里河山,在有风的眼中还比不过戚慈的一个笑容。爱情果然可怕啊,巫芒也只不过是一会儿没有留意,有风就爱上了戚慈,事情就变得完全不可掌控了。   今日一过,四水城所有人都知道,今日四水城中来了一个顶尖的大美人,这位美人就是上林郡的实际掌权者,也就是闻名天下的胡山先生。   这胡山先生一进四水城,便掀起了一阵波涛。前有卫国板上钉钉的下一代继承人公子斯公然表现出对她的心悦,后有越国来的纨绔贵族少爷表明他的心中胡山先生一人。   这若是按照身份来说,的确是公子斯更高一些,可若是按照国家来说,还是越国的贵族少爷靠谱,毕竟卫国太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对于这个又一次掀起惊涛的女人,吴国君眼皮都没有眨一下,反问道:“越国使团里面那位真的心悦她?”那个人,姓有,一听就是出身越国王室,现在连卫国都不害怕,要知道卫国虽小,可是他们的美人政策为他们笼络了一大批强大的靠山,一般也没人随意去招惹卫国。这位却根本就不在意公子斯,可见他在越国也一定极其受宠。   到底是越国哪一位呢?   吴国君绞尽脑汁,始终猜不出来有风是哪位。但是他能明白有风在越国的地位,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依老奴看来,应当是真的,那位颇有一见钟情的架势。”听说那郎君对着戚慈温柔得不行呢。   一见钟情,这倒是让吴国君对戚慈有些好奇了。   “那胡山先生当真很美?”他挑眉,又问道。能让那位这样稀罕,想来容貌必然是不俗的,吴国君也好美人,自然就好奇戚慈生得有多美。他可没有忘记自己将上林郡像是丢垃圾一样丢给别人的模样,戚慈作为见证了他这个狼狈模样的人,自然是会有小鞋穿的,若是她当真如同传闻中那般美,他倒是可以考虑考虑不为难她。   原本……这次寿诞,他是准备让戚慈出个大丑的。让天下人都知道,闻名天下的胡山先生也不过就是个花花架子罢了。   这样,才能让他心头郁气散去。 第121章 一百二十一 暧昧   有人会说, 戚慈又没有得罪吴国君, 好端端的他为什么要让她出个大丑。这都是因为一种上位者心理吧, 上林郡明明就是吴国君自己不愿意要的东西, 可是到了戚慈的手中,吴国君猛然发现, 原来这上林郡也可以发展得这么好。   这还了得, 这必须要收回来, 就像当年整治景家一样,必须要收回来。可是君无戏言, 天下人都知道他将上林郡作为戚慈的封地赏赐给戚慈了,戚慈若是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如何能将封地收回。若是无故收回了戚慈封地, 那么其他人心中会多么惶恐可想而知了,这不是得乱套了吗?   所以戚慈得犯错,必须得出一个大丑, 让天下人知道, 她算不上什么世外高人, 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人。这样才能将上林郡收回来。   这事情,说白了,就是吴国君看着上林郡发展好了, 心里头眼红罢了。   纵然就是戚慈当真是美得如同天仙下凡, 这他想要收回来的封地,他还是要收回来,到时候了不起将人纳入后宫。   有风见天来寻戚慈, 戚慈他们住的是吴国招待外宾的宅子,不好不坏,有风一有空就会上门,外面的流言传得那叫一个铺天盖地,处于流言中心的两个人还在院子里面淡然地吃茶下棋。   有风很享受这种和戚慈呆在一起静谧的时光,有微风,哪怕没有阳光,也没有白云,天气阴沉,他也觉得很美。戚慈手执黑棋,有风执白棋,两人都嘴角带笑。   若不是景翘就站在一旁,亲眼看着这棋盘上厮杀得有多么激烈,光看表情,还不一定以为这两人在干啥呢。   空气中都弥漫着恋爱的酸腐味啊。   “哎,我说你们真的一点不在意外面怎么说?”景翘也是个能人,她才不在意有风的冷眼,死活就要赖在戚慈身边,横竖有风除了能瞪一瞪她,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戚慈落下一子,饮了一口茶,随意说道:“在意那些做什么。”这些流言蜚语,早晚都会传开的,暂时还在她的容忍范围以内,所以她不为所动。再说了,一点流言,还伤不到她。   倒是有风,他笑了笑,才漫不经心说道:“什么流言,原本就是真的啊,我可不是心悦她吗?只是那公子斯……这种人……”他一想到公子斯那日轻佻的动作,眸光一暗。   戚慈还能不知道有风在想什么嘛,她瞪了有风一眼,伸手敲了敲有风的脑袋,说道:“你少给我使坏,这些日子不准胡乱行动,上头有些不对劲。”且不说有风孤身来到吴国王都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万一身份被识破,她想就算是赌一把,吴国君也会想将有风留在吴国的。   什么叫做姜有风留在吴国,自然就会死。   她本身的身份也很尴尬,现在吴国君可能也在想尽办法想将上林郡收回去,她可能就是他首当其冲要解决掉的绊脚石。   他们俩,一个敌人,一个绊脚石,在敌营多危险啊。   现在两人都和公子斯扯上关系,公子斯如果有个什么好歹,搞不好就要赖在他们两人的头上了。戚慈敲有风的头,就是提醒他不要胡乱冲动做事。   戚慈敲他的头,有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灿烂了。他笑起来显得整个人特别纯净,和他冷着脸阴郁的样子不太一样。景翘想,这样的极品,连她这样不知道品过多少少男的人都会动心,更何况是戚慈了。   有张好脸就是占便宜啊,景翘在心中摇头。   “你在担心我,是不是,慈慈,你在担心我!”他一高兴,就习惯将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喊的昵称唤出来了。他才顾不得这么多呢,他只知道戚慈在关心他。   她敢说,她真的对他没有一点心动吗?   戚慈不敢。   慈慈这个昵称一出,谁与争锋。戚慈这个万年温柔淡然的人都崩了,她的脸颊刷的一下就红了,红得像天上的晚霞一般,又像是春天枝头开出的第一朵花。   景翘在一边简直都要笑疯了,她原本就是个爽朗的性子,也不怎么在意淑女不淑女的。   “有……有风……厉害啊!”景翘一边笑一边断断续续吐出这句话。   实在是高明啊。   对付戚慈这种有些闷骚的,又足够冷静的人,什么最能打动她。唯独有真心,她重感情,重情分,看中感情的纯粹。所以有风这样痴缠的真心人,是最适合她的。   感情这中事情,局外人比局内人看得更透彻一些。戚慈没有看透的东西,景翘倒是都看透了,景翘不是阿溪,阿溪会吃醋会嫉妒,景翘却会为戚慈高兴。   有风是个难得的真心人,也是难得适合戚慈的人。   至于看透一切的景翘,她会继续游戏人间。等到适合的时候,就给景家生一个继承人,到了百年之后,她去了地下也好和阿父交差啊。她可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啊。   至于良人,她景翘恐怕没有那个好运气了。   能将戚慈调戏得面红耳赤的,这世间也只有有风一个人了。能让有风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一般的,这世间也只有戚慈一个人了。   一段感情,最痛苦最美好的阶段就是暧昧。美好在你来我往的试探,也痛苦在你来我往的试探。   有风和戚慈什么都没有挑明,可是两人又似乎什么都挑明了。   戚慈说得果然没有错,吴国君果然在怀疑有风的出身,他没有想过这就是有风本人,他只是在想这是哪位受宠的王室子弟。至于争对戚慈的阴谋,其实在戚慈看来,说是阴谋都太看得起吴国君了。   那简直就是下三滥的手段。   公子斯自己不敢去招惹戚慈,那日有风的眼神简直就如同要生吞活剥了他一般。流言闹得风风火火,他自然也知道有风放在明面上的身份,越国的王室子弟。   没有他身份高,实际却比他身份高。   不就是一个女人嘛,他既然这么喜欢,让给他得了。这种想法多次在公子斯的脑海之中穿梭而过,可是他却始终不甘心。凭什么连个笑脸都不给他的人,转脸对着别人笑得畅快。   戚慈这样的极品,错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有了。   倒不是真的多喜欢,只是心中不甘心得很。打小被捧着长大的人,长大之后自然就形成了唯我独尊的性子,这样的性子,给了吴国君空子钻。   对一个女子来说,什么最重要,无外乎就是名声了。戚慈再怎么了不得,她始终是一个女子,若是坐实了她主动勾/引公子斯的名头,到时候他在顺水推舟,将她赐婚给公子斯,上林郡转了一圈不就回到了他的手中了吗?   等人进了宫,这宫中所有人都是他的,这就是他的地盘,他想做什么不能成?   这计谋不可谓不简单,可是却一针见血,毒辣得很。   若不是戚慈和有风事先就对吴国君有些防备,又察觉公子斯有些不对劲,使人将公子斯灌醉后无意询问出,恐怕到时候还真的不好办了。名声对一个姑娘来说有多重要,但凡有脑子都知道。   “我绝对不会饶过他的,我绝对不会!”有风觉得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生气过。这是他捧在手心中视如珍宝的心肝肉啊,怎么竟然有人敢这般糟践她。   他怎么敢?   有风突然觉得,有些事情,他应该让该知道的人心里面都清楚,什么该动什么不该动。都是男人,有什么真刀真枪战场上面见,在背后对姑娘用这种下作肮脏的手段,实在是有些丢脸了。   倒是戚慈,她早就有心理准备,尚且还没有这么生气。她只是有些气,凭什么吴国君就笃定她一定会中计,又凭什么吴国君觉得自己一定会嫁给公子斯,一定会接受他所谓的为她好的赐婚。   大概还是因为,在吴国君的眼中,女子还是天生就该依附男子的。女子失去了名节,那是比丢了性命还要重要的事情,所以她可以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计较嫁给公子斯。   甚至不应该说是嫁,因为公子斯早已经有了正妻。   滑天下之大稽!   “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他恐怕是觉得我好欺负罢了,那我就该让他知道,我不好欺负。”戚慈挑眉,气势大盛。她就算是被人逼迫到了绝境,都一定要打开一条生路的人,她从来就见不得这种用女子贞洁做文章的人,何况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还用在她自己的手上。   他需要付出代价。   戚慈开始反省自己,隐藏实力是不是就真的是一件好事。若是这一次,吴国君知道陈国的另一半在自己的手中,他是不是就会有看待对手的目光看待她?   说到底,还是自己太过弱小了。   她会强大起来,会有一天,让吴国并入上林郡,会有一天,让这天下的姑娘们不再因为贞洁、因为算计而强行被嫁给不愿意嫁的人。   这还是有风第一次看见戚慈这么生气,他不知道,曾经在他中毒昏迷的时候,她也这样愤怒过。有风走上前,摸了摸戚慈的头,笑着哄她说:“是是是,慈慈一定会强大起来的,强大到再不需要听任何人的话,强大到可以完全遵从你的内心。”这话,他说的语气非常宠溺,可是话里面的认真却是一分一毫都做不得假的。   他是如此相信她,相信她可以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完毕,感觉身体被掏空,不知道这一章你们觉得还甜吗?哈哈哈哈 第122章 一百二十二 阴谋   这口气, 忍不下去, 也不能忍, 一旦忍了,他便会觉得戚慈更好欺负,便会使劲欺负。   就算是戚慈不说什么, 有风也一定会帮她出气的。   “他想要收回上林郡的想法我可以理解, 很多人都难免会这样。自己给出去的东西,这东西不好不坏,形同鸡肋, 可到了别人的手中,却成了一件世间珍品。心里会失衡,可以理解。”戚慈冷静了下来,她平复了心情, 低垂着眼睫对有风说道。   有风乍一听这番话,整个人都懵了。刚刚喝进嘴里的茶水差点就全给喷出来了。戚慈什么时候这么理解人了, 见鬼了。   果然立马, 戚慈就抬头义正言辞地说道:“他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可是这种行为我不能理解。堂堂男儿,生而为人,行不端坐不正, 便不配为人。他若是用堂堂正正的手段让我臣服认输, 有什么结果我都认了,可是这样的手段,我不能认。”在她看来, 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是极其肮脏的,先前说过,戚慈这个人喜欢阳谋,她喜欢堂堂正正过招。   很多接触过戚慈的人对她的评价便是,这是一个正派的人。   她不是见不得黑暗,而是见不得滥用黑暗的人。   “他既然要用这样的手段,那么就不要怪我了。”戚慈笑了,有风还是第一次看见她笑得这样阴测测的感觉,他好像看见了戚慈的另外一面,她也从来就不是一个完完全全风光霁月的人。   人有两面,光明和黑暗。   吴国君引出了戚慈心中的黑暗,那么就要接受引出黑暗之后的后果。   景翘愿意来王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素素。素素早已经离去 ,死得不算光明,吴国却一点都没有追究,哪怕是在陈国已经沦落至此,他们也没有人出面来“痛打落水狗”式的质问陈国,素素究竟是怎么死的。   从头到尾没有人过问过这个为这个国家牺牲的姑娘。   景翘是素素的好友。她骨子里面就有些嫉恶如仇,原本就心有不甘,来王都其实也不过是想看看能不能做些什么。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戚慈默许的情况下的。   戚慈去寻景翘,既然抱报复回去,不若就一箭双雕也挺好。   景翘听了戚慈的话之后,气得差点一口气没有喘上来。吴国君看不起女子,景翘知道,否者他也不会以景家无子为由撤了她家的爵位,收回了她家的封地。只是他不知道,对付一个女子,他会用这样下三滥的手段。   “真恶心,他真的越来越恶心了。”景翘狠狠一拍桌子,“不能这么轻易放过他,这事忍不了了。”景翘对吴国君的怒气简直就是达到了顶峰,她这辈子没有这么恨过一个人。   “如果不是他,素素现在过得不知道多好呢。素素本来就是老国君的老来女,小这人十几岁,也是被捧在手心中疼爱过的。明明和亲的时候,上面还有那么多的王姬,怎么轮也轮不到素素,老国君还亲口说要给素素寻一个最好的夫君的,结果因为见不得当年素素受宠,他硬是把素素送过去了……”这些往事,景翘原本不想说的,可是话到了嘴边,她突然就有了倾诉的欲望。   那个时候的时光多美好啊,老国君还尚在。素素是那个最受宠的王姬,宠得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却是个纯善的性子。那个时候她阿父也还建在,景家是四水城有名的大贵族,谁敢惹她。   她带着素素去骑马打猎,日子过得快活得很。   只是一夕之间,一切都崩塌了。景翘这日同戚慈讲了许多话,戚慈才知道素来一直笑嘻嘻的景翘,心里面堆积着多少东西。正是因为昔日时光太过美好,才显得后来的日子太过艰难了。   戚慈想起最初见到景翘的时候,她的眼中盛满的死意。她是真真切切想过去死的,只是后来又被劝回来了。一个人,特别是景翘这样的人,她会想去死,可见当时她的心中一定不太好受。   “他做的孽早晚要还回来的,阿翘,你冷静一点。”戚慈的手很温暖,温暖地让景翘都有些恍惚,恍惚之间她还是那个被捧在手心的景家少主。   当年那些鲜衣怒马的日子,再也回不来了。景翘回握了戚慈的手,没有再说什么。她闭上了眼,再睁开,又是那个管着庞大商业帝国的景翘,又是那个杀伐果断的景翘。   王宫宴会,戚慈没有带景翘去,景翘的身份还是有些扎眼了,她来王都的时候都是乔装打扮了一番的,这样的打扮唬一下外人没什么问题,可是有的人毕竟是同景翘相识十几年的,还是少见为妙。   再说这种事情,戚慈也不想将景翘牵扯进去。   宫廷宴会,在这个吃食水平低下的时代,其实就算是宫廷晚宴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菜肴选用的食材比平民百姓的要稀罕许多罢了,说熬烹饪手法,还不是煮一煮放点盐。   真没什么好吃的。   还不如宴会上的歌舞来得有意思。戚慈今日倒是故意盛装打扮了一番,主要是这到底是宴会,处于对自己对主人的尊重,都不太好意思过于简陋了,太简陋了丢的也是自己的面子。   好好打扮了一番的戚慈,美得超凡脱俗,景翘放下为她描眉的黛石,啧啧称奇道:“我觉得你似乎长开了一些,眉眼显得更漂亮了。”戚慈绝对是她见过最神奇的女人。   明明生得漂亮得不得了,可是在日常相处之中,总能让人忘记她究竟有多漂亮,隔得久了,每一次见她都会惊为天人。   戚慈也看见了自己在铜镜之中的那张脸,这分明就是她上辈子的脸,可是较之上辈子,这张脸似乎变得更加精致了一些,就是那种所有的小瑕疵都被抹去了一样的美。   的确很漂亮,可是也让戚慈觉得不真实。   戚慈走进宫殿的时候,称一句全场瞩目也不为过。好在她来得时候尚早,参加宴会的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也没什么人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动作。   她被引到自己的座位上,静静等待。   等待好戏开场。   “启禀国君,老奴见过那胡山先生了。的确生得貌美,难怪公子斯都忍不住动心了。”吴国君的头号狗腿子一看见戚慈,就迫不及待来禀报吴国君。   连这老奴都这么说,他都说生得貌美,那想必这后宫便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戚慈了。这倒是让人有些心动呢。   吴国君一见戚慈,便当真是明白了那一句诗词中所说,何谓北方有佳人兮,遗世而独立。满宫墙的女子都没有一个比得上戚慈的,的确生得让人心动,便宜公子斯,倒是可惜了。   吴国君有一点东西,隔着灯光和人群,他没有看见戚慈那冰冷的眼神。   酒过三巡,戚慈倒是没有饮多少酒,只是身上的酒气颇为浓郁。   有宫人开始上醒酒汤,又有人起来不停高声赞扬吴国君是何等的体恤朝臣,作为朝臣的他们感到多么多么的荣幸。戚慈默默端起酒杯,心道,来了。   她等了一晚上,原来在这儿等着他呢。   宴会现场已经有些混乱了。显然有不少的大臣和使节都喝多了,这人一喝醉,有的潜在性格就上来了。有位大臣甚至高声歌唱,拦都拦不住。   这样的日子,只要不是太过于失礼,也不会被治罪,吴国在这方面还是很开放的。   那宫人一上醒酒汤,果不其然就那汤就被洒在了戚慈的身上,天地良心,戚慈都已经很努力去躲了,最后还是沾湿了她的裙角。   那宫人立马跪地求饶,到底是大喜的日子,怎么也不能闹出人命。戚慈刚好顺水推舟,也就做出一副原谅她的样子来。于是这宫人得寸进尺,便提出要带戚慈去处理一下,免得丢面子。   这是一个宫廷潜规则,若是衣裙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的确是要去处理掉的。这没什么好多说的,戚慈也非常配合,点头同意了。   戚慈的离场,没有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大家都忙着喝酒拉关系,再说这样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弄脏衣物去换掉是常事。只是在有心人的眼中,这就很显眼了。   她离开后,接着离开的就是公子斯,至于吴国君,早前就离开了。公子斯跟着离开后,有风也跟着走了。巫芒冷着一张脸,他心里面清楚今天肯定是要出什么事情了。   但是他拿有风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场宴会过去,明日一早就必须离开,巫芒动了动手指,他来这里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就这样离开,他心里面还是有点不甘心。   巫芒再一次离开摘星楼,是因为阿哑,阿哑是个无父无母被捡来的孤儿,可是人活在这世上,哪里有当真就无父无母的人呢?阿哑也不可能真的是无父无母的,巫芒这一次来吴国,就是因为算到阿哑的亲缘线在这里。   再加上师傅留下的锦囊,他才走这一趟。   可是这又什么线索都没有寻到,还要急匆匆地回去,巫芒就有些不开心了。阿哑从来都是最先感受到巫芒情绪的人,她扯了扯巫芒的袖子,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来。   阿哑笑起来很好看,有个小酒窝,巫芒一下子有些愣,随后又板起了一张脸,没有多说什么。   阿哑的头低垂了下去,她知道,巫芒没有那么喜欢她,他总是想要将她送走,这么多年了,他一直一直想要把她送走。明明摘星楼就是她的家,明明他才是她的家人,可是他却不愿意留下她。阿哑不傻,她知道这一次为什么巫芒要带她出来。   因为他不想要她了。   因为她不该动心。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巫芒这边被有风气得不行,那边有风被公子斯气得不行。   公子斯一出宴会,便有个宫人来为他引路,很快,就到了一座宫殿前,这宫殿的作用便是给来参与宴会的贵人们洗漱更衣的,自然距离宴会地点不远,甚至可以说是相当近了。   有风在树后隐隐看见了公子斯和那早已经离场的吴国君在门前笑呵呵地说着什么,还没有等他走近,便有人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你怎么来了。”戚慈压低了声音,问道。   原本就说好了这事情有风不要参与,免得到时候吴国君怒极攻心,不管不顾了,到时候有风他们必然会遇见危险。   有风转过身来,戚慈还是那身打扮,她的额头贴着细细的金色花钿,美得耀眼。他低下头,在她耳边轻柔地说:“我怕我不来,这辈子都会后悔。”他没有办法,哪怕戚慈再三保证她绝对不会出事,一切都谋划得很详尽,他也不敢赌。   戚慈成了他的软肋,他却心甘情愿。   什么天下大业,都比不过眼前这人。   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有的帝王会为了博美人一笑,甘愿用这天下来赌。如果那个美人是戚慈,莫说是天下了,就是她要他的命,他也不会眨一下眉头。   他中了魔了,心甘情愿。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 经济   戚慈也有点无奈了, 景翘的确看得很准, 戚慈拿有风这种类型的人真的没有办法。   这种对外高冷, 对她像个温柔忠厚的大狗狗一样的人,又掏心窝对她好,戚慈不是铁石心肠, 她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有风必须要感谢他那野兽一样的直觉, 他直觉什么对戚慈好,就会怎么去做。   戚慈伸手在有风胳膊上狠狠拧了一下,然后才小声说道:“他太小看人了, 那给我带路的宫女恐怕也是把我当成了寻常贵女了。”那宫女心还挺大的,将她带到这边来,二话不说就要推她进去,这宫殿里面连守卫都没有几个, 戚慈制服一个小宫女实在是太容易了。那小宫女现在都还在假山边上躺着呢,一时半会醒不过来。   “只是吴国君的出现, 实在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有风……我们干票大的吧!”戚慈抬头看有风,她的眼神亮晶晶的,满脸的雀跃,有风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小孩子性格的戚慈, 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他答应了才知道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了, 果然美色误国啊。   公子斯也没有想到吴国君会过来,先前说得好好的,他到时候也会全力配合他。即时, 他要上林郡,他要美人,齐全了。   现在吴国君是什么意思,好端端的一个美人,凭什么要让他来尝鲜,到时候他公子斯成什么了?可现在他在别人的地盘上,容不得他说一个不字,事情走到这一步,公子斯除了能在心中骂吴国君、骂戚慈以外,别无他法了。   到了这个时候,两人都还傻不拉几地认为戚慈已经好端端的在宫殿里面的床榻上等着了。   一蠢蠢一窝。   更蠢的是,吴国君害怕被人知道他要做的事情,竟然连贴身护卫都没有带,就带了个老太监,这不是活该是什么呢。   有风啪啪两下子就将吴国君和公子斯打晕了,然后又将两人拖进宫殿之中。亲自将两人的衣物都扒了个干净,又将两人丢在了床榻上,衣物都丢得远远的,被子也丢得远远的。还贴心给点好了不知道原本是拿来做什么的熏香。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戚慈四处扒拉了半晌,拿着宫殿的蜡烛开始四处点火。她点火也点的很有技巧,力求要看上去阵势很大,却不能真的烧出个好歹来。若是将吴国君真的烧死在这里,恐怕第二日谁也别想真的走得掉了。   戚慈放完火,将蜡烛放回去。有风从宫殿之中走出来,两人恰好碰见,相视一笑,就像是现代读书的时候,和同学做了什么整蛊他人的游戏一般,像偷了腥了小老鼠一样。   “走咯,我们回去看好戏吧。”有风笑嘻嘻拉起戚慈就走,他的神态自然得很,心里面却一直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戚慈会不会觉得他太孟浪了?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会不会吓到戚慈?   完了,戚慈不理他了可怎么办?   他表面上镇定得很,心里面却是千回百转。甚至都不敢真的侧头看看戚慈的表情,就害怕看见她生气的模样。但是同时又觉得戚慈的手真的很软很滑,好像没有骨头一样。   这触感……简直太美好了。   他牵着她的手一直走到外面的小道来了,戚慈都没有斥责他,到这时候,有风心里面就有底了,也就什么都明白了。戚慈没有拒绝他,是不是,也是同意了呢?   可是很快,甜蜜就没有了。   戚慈开始了她的表演。她先是将自己的发髻扯乱,又拉扯了一下衣物,力求营造出她是一路急匆匆跑过来的模样。随后她一进宴会之中,就显露出一副着急的神态,这样子自然就吸引了一大片人。   “不好了,起火了。”她只停顿了片刻,就说出了这句话。   席间一片哗然,宫廷起火可了不得。看戚慈这神态也不是开玩笑的,这下子酒该醒的全醒了,一大片人乌拉拉就要过去看。   阵势很大,火却不大。   那给戚慈引路的小宫女醒过来看见这一幕,再一看在人群之中笑得一脸端庄的戚慈,一脸见了鬼的模样,什么都不敢多说了。   直到吴国君和公子斯被发现,众人皆沉默了。   原来是这样啊。   有些老臣简直老泪纵横,那模样,恨不得生吃了公子斯。这下子,该走的人都走了,君后从后宫赶来,见到这一幕,也恨不得生吃了公子斯。一查,竟然还是吴国君自己支开了护卫偷偷来这宫殿的。   这若说不是幽会,她都不信。   君后怒火冲心,一下子也晕过去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再加上还有戚慈和有风在背后推波助澜,这事情一下子就发酵了,流言传得漫天飞舞。简直是一夜之间,人人都知道公子斯和吴国君有一腿了。   就有好事者说了:“这卫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但送女儿去四处逢迎,连儿子也可以。”这就是在嘲讽公子斯了。   逢迎两个字,将他贬得一文不值。   事情发展得太快,有人就忍不住在想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最不对劲的就是戚慈了,可是明眼人都知道戚慈和有风的关系不单纯,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可是一前一后的。好端端的,怎么戚慈又发现隔壁宫殿起火了?   事情之中还蕴含着很多弯弯绕绕,可是百姓可不管那么多,横竖的确公子斯和吴国君赤/身/裸/体躺在了一起这就对了。据说这个消息传都卫国君的手中,卫国君直接就摔碎了手中的茶盏,说是要将公子斯送给吴国君呢。   听闻到这些话的时候,戚慈已经远离了四水城。   景翘笑嘻嘻地说:“他这就是报应。”可不就是报应吗?他将素素放在流言之中,好似素素不去和亲,吴国就会被灭一样,用流言来逼迫素素就范。现在,他也要尝一尝置身流言之中的滋味了。   有风还是顺利地出了吴国,这一路,没有少遇见刺杀的人,派来的人是谁,根本不用说。吴国君不敢明面上对有风怎么样,可是他敢背地里来。   至于戚慈,对这个罪魁祸首吴国君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他要求派出的人务必取戚慈的性命。   可惜,戚慈还是平安回到了上林郡。   这个时候,全天下就没有人不知道吴国君和公子斯的事情了。偏生这两人也是有苦说不出,总不能说他们是为了算计戚慈吧,这说出去,恐怕就更丢人现眼了。   卫国那边,看在公子斯二姐的份上,到底还是将人接回去了。只是他回去之后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这就不好说了。   吴国君这边,他气得受不了。前朝后宫这些人的眼神却总是提醒他这件事情的存在。让他想忘都忘不了,自然也就更痛恨戚慈了。他根本不需要怀疑,这件事就是戚慈做的。   那个下/贱/肮/脏的女人。   他在等,等这个事情平息些许,他再来收拾戚慈。他作为宗主国的国君,要收回一个封地,难道还需要什么理由吗?他说要收回便要收回,先前是想给戚慈一个面子,她若是能有幸跟了公子斯也是一件大好事,可偏生她不领情。   好,那就不要怪他不讲情面了。   到了年节了,吴国君和公子斯的事情随着时间的过去也平淡了许多了。渐渐的也就没有什么人敢议论了,主要是还是不敢太得罪吴国君。   吴国君一看,这事淡下去了,好,该空出手来整治戚慈了。   戚慈回去这些日子也没有平白闲着。她知道吴国君那边早晚都要拿话出来说的。他能攻击她的最大一个方向就是她是一个姑娘,没有姑娘家掌管封地的前例,可是这样说,他自己就有些打脸了,所以戚慈在等,等吴国君出招。   期间,她训练了军队,整合了手里头现有的资源。她才突然转过神来,其实若是真的想要整治吴国君,于她来说很简单。   经济制裁,这个现代经常被提到的词语,在现在,还是一个完全新鲜陌生的词汇。   在整合手里资源的时候,戚慈发现,四水城附近,已经可以说是吴国王都附近都是及其不适合种植水稻黍米这些农作物的,贵族们吃的大米常年都是依靠其他城市运过去的。   这里适合种植一些经济作物诶,他们就用这些经济作物去换粮食吃,日子过得竟然也还可以。   而现在,吴国这边最大的一个商队,就是戚慈手里面的这个。若是戚慈真的想要吴国混乱起来,经济制裁真的是很好的一个手段,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轻松让吴国混乱起来。   抑或是到时候减少经济作物的收购,百姓没有多余的银钱购买粮食,这也会导致社会的混乱。这一年来,因为戚慈和景翘商队的加入,大大提高了这种经济作物的收购,也就使人们更多的去种植,因为有利可图。   如果有一天,戚慈不要了呢?吴国君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国家的经济命脉被别人掌握在手中,他只知道满足自己的快/感。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哟~ 第124章 一百二十四 旨意   戚慈在犹豫, 犹豫要不要用这样的办法, 来搅乱吴国。   这是一个最快的对自己也最有利的方法, 只是对那些百姓来说,到底还是太残忍了一些,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自己一家人的生计莫名其妙就要被断掉了。   吴国百姓何其无辜?可是上林郡死去的百姓又何其无辜。   戚慈提笔, 给有风写信。这是她第一次将自己的一些疑惑写出来,她其实不如有风。有风曾经是一个帝王,尽管不是一位合格的帝王, 他亦出身在王室,打小就是接受的帝王教育。他有一颗称帝的心和帝王的胸襟眼光。   而这些,恰好都是戚慈没有的。   戚慈能成为一个很好的谋士,能成为一个很好的藩王, 但是唯独她不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帝王,因为她没有帝王之心。   这方面, 她需要请教有风。   这是有风第一次收到戚慈主动寄过来的信, 他心里非常开心。这个年一过,他就决定要背上占领燕国,燕国是平原,有着丰富的粮食存储, 占领了燕国, 则越国之后的军粮妥当了。到了开战的时候,他或许就再不能一日三封信寄给戚慈了。   燕国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拿下来的,他们国家的战车和骑军相当厉害。   可是再困难, 上辈子,燕国也输了。   收到戚慈的信,看完他就笑了。她终于发现了自己的软肋了,说实话,戚慈这个人,很难击败也很好击败。难就难在她实在智多近妖,算无遗策,容易就容易在,戚慈实在太心软也太念情分了。   一个合格的帝王,首先就不能有多余的情感。   既然有捷径,为什么不走?戚慈对吴国百姓手下留情,可是也不见得当年,吴国君对上林郡留情,也不见得他现在会对上林郡留情。   有风一番话将戚慈一棒子敲醒了。   有风的信到了不过一日,吴国君的王旨也到了。旨意之中,称卫国公子斯是世间难得的好儿郎,卫国有意于吴国结两姓之好。又称戚慈贤良淑德,温雅识礼,于是将戚慈封为王姬嫁于公子斯。至于这上林郡,戚慈既然早晚都要出嫁,便由王室挑选一个好儿郎来接管就好了。   这王旨之中,真是将不要脸三字诠释得淋漓尽致。戚慈都没有想到,在发生了吴国君和公子斯被抓/奸的事情之后,吴国君竟然还敢打这样的注意,他打主意就算了,竟然还这样赤/裸/裸地将目的呈现了出来。   他这是笃定了自己不能将他怎么样啊。   戚慈原本是跪着接旨,一听完这王旨的意思,二话不说就站起来了,她一起身,后面跟着跪着的人乌拉拉地全部站起来了。个个脸上都露出一份不忿的表情来,吴国君的意思,谁看不出来谁是傻子。   谁不知道吴国君和公子斯有一腿啊。   呸。   传旨的太监一看他们都站起来了,心里不满,面上连就阴阳怪气的了,他冷淡说道:“诸位这是作甚?戚姑娘,还不接旨?”他那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戚慈,将戚慈全身打量了一个遍。   戚慈冷笑一声。这太监方才还一口一个戚大人,现在就成了戚姑娘了,果真是宫里面出来的机灵人。   “接旨,接什么旨?”戚慈一把拿过那王旨,唰唰两下就撕了个稀巴烂,然后全给丢地上了。   那太监一愣,随后醒过神来,指着戚慈颤颤巍巍说道:“你……你……你……”他一连说了三个你,那神情瞧着,像是快要厥过去了一般。估摸着是传了这么多年旨意,还没有见过戚慈这样不按常理出牌的。   有的人就算是再不满这旨意,不也还要乖乖收下吗?什么时候竟是有人敢直接撕掉王旨的,这是不想活了啊。   景翘当初那般不满吴国君收回封地,最后还不是咬牙认了。   “我什么我,你没有看错,我就是撕了。猴子,来,将这些使者大人们带下去好好休息休息。”戚慈说完,转身看都没看这传旨太监一眼,就离开了。   景翘阿溪和姜微什么都没有说,景翘撇了撇嘴,也跟着戚慈离开了。   剩下的男子们,几乎都是一脸狞笑。   戚慈抗旨不尊,还着人在上林郡的每一个城镇关卡的告示栏都贴出了一封信,甚至在城门口也贴着呢。   上面写着,她忠君爱国,忠的是清明的君主,爱的是清明的国家。现在君主已然是荒/淫无度,国家已然是乌烟瘴气,这样国家这样的君主她爱不起。上林郡是国君不愿意要才封赏给她的,她对上林郡兢兢业业,从未有一日放松过对上林郡的建设。公子斯这样的人,她戚慈般配不起,国君若是当真欣赏并喜爱公子斯,便应当将公子斯接来吴国,并封起君后之位,而不是将她赐予公子斯。她只是小小一个臣子,不敢沾染君王的人。   上面写的字字句句都是戚慈自己的心声。   看过的人无不心声戚戚然。   戚慈没有一丝一毫的罪过,如何能将赐予其的封地收回?何况戚慈在上林郡花费了这般多的心思,上林郡建设得如何,天下人都知道。更很况,戚慈还是名闻天下的胡山先生,是有名的大学者。   这天下的读书怎么可能愿意。   现在又不是后来儒学当道的时候,一个个满脑子都是忠君爱国都是君王、父亲、都是男权。   这是一个百家当道的时候,什么思想都有,再离经叛道都有那么两三只小猫支持你。   更何况是戚慈了。   这一闹,原本不知道吴国君和公子斯那丑事的人们也知道了。这若是公子斯和吴国君当真在一起了,人们最多说几句不合阴阳之道,却也不会当真如何。   可这不在一起,还要将戚慈赐婚给公子斯,这就太过了。   这样的君主,岂不就是戚慈说的荒/淫无度?这样君主治下的国家,岂不就是戚慈说的乌烟瘴气?   这一次的事情,全天下人民都站戚慈。当然也有那几个人说戚慈这样不对,就算是吴国君再有怎么,那也是君主,也是至高无上的,怎么能抗旨不尊呢?   再说了,戚慈一个姑娘,不嫁人还想做什么。   针对这种姑娘不嫁人还能做什么的言论,戚慈只是非常平淡回了一句:“胡山书院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不愿意嫁人的姑娘第二个选择。”她不怕没有人来,实际上,胡山书院的女子招生名额早已经爆满了。   这次的事情闹得很大,戚慈不为权势折腰的名声也跟着传出去了。多的是权贵欣赏她。   吴国君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却还不得不自己咬牙和血吞。   至于公子斯,他现在恨吴国君恨得死死的。所有人都觉得他真的上了吴国君的床榻,是他施展了什么狐媚之术勾引了吴国君,可是天地良心,他和吴国君什么关系都没有。   这一次,也不过是他派人来问自己想不想盖过上次的事情。他自然是想的,稀里糊涂之下,就听信了他的花言巧语。   就像上一次一样。   且不说公子斯在卫国过得是怎样的水深火热,戚慈对吴国的经济制裁是真的要开始了。   开春,正是各地都缺乏粮食的时候。   吴国君正在想如何挽回自己的面子,却完全不知道一场混乱就要到来了。这整个计划是戚慈和景翘一起制定的,景翘非常熟悉王都极其腹地那边的经济结构。   “早年,我阿父曾经上书过,提到王都这边的经济形势不乐观,但是大家都只看见了王都每年高额的税收,没有人顾忌长远的发展。”景翘说起这些往事,一脸唏嘘。   老景国公真的是一个相当有见识的人,否则也不会将景翘当做郎君一般教养。这不是因为他只有景翘一个姑娘,而是因为他不愿意将唯一的女儿教养成一个娇纵跋扈的贵族小姐。   多少只有一个女儿的人家,还死活要给女儿招个上门女婿呢。   银钱不是人和人之间出现差距的具体原因,见识才是。人和人之间见识的鸿沟,才是导致人和人的身份出现鸿沟的最大的原因。   “后来我阿父回来告诉我,他说这个经济结构是致命的,一个国家的王都附近,连购买粮食都要去其他城市购买,早晚要出事。”景翘笑着看向戚慈,“你看,现在不就出事了吗?”她说得非常轻松,仿佛不知道这对王都的百姓来说,可能就会成为一场灾难。   都是乱世,谁也顾忌谁呢?只看,吴国君自己会怎么做了。他若是只顾着自己享乐,依旧视治下百姓于无物,那么戚慈做的所有事情都问心无愧了。   实际上,这种猜想才是最有可能发生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戚慈吸了一口气,她告诉自己,她没有做错。她也需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领地的百姓,他们也需要她。她不能把人从深渊之中救出来,然后又活生生将他们推进去。 第125章 一百二十五 猪队友   这世道活着艰难, 死也不是个容易事。   一开春,四水城的百姓们就发现虽然粮食的价格涨了不说, 城里面来来往往的商人似乎也少了一些。往年,这个时候该是有好些商人付下定金,就为了地里面收获的时候能多买些走。   今年, 付定金的可是一个也没有。   四水城外,山禾村,村长老烟头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抽着水烟, 那烟味呛人得很, 可是周遭的后生们也什么话都不敢多说。   原本以为这日子渐渐好起来了, 可是如今看来啊,还有得难呢。   这些平民百姓的烦恼,那些个城里面好吃好喝的贵族们可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他们的生活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   只是后院管事的主母偶尔会说上一两句, 怎么的这个月的花销又多了些。不过多的那一点花销还不够她们买几件漂亮的首饰, 简直不值一提。   温水煮青蛙, 死而不自知。   一个王国的覆没往往就是这样造成的。   戚慈和吴国君正式撕开了面子, 完全不存在什么面子情了。在她整合了陈国的土地之后, 算是正式宣布上林郡独立于陈国之外了。这下子先前陈国覆没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感情明面上获利最大的人是有风, 实际上是隐藏在背后的戚慈。这样一想,很多模糊的事情就能推断出来了。   好端端的陈国怎么会覆没得这么快, 还不是因为有人在暗地推波助澜。这样看来,再结合吴国君寿辰时候戚慈和有风之间的流言蜚语。七国大多数的人都觉得戚慈和越国之间恐怕是早已经有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这下子是真的没人敢小看戚慈了。   人家的确没有正儿八经的称王,可是现在她还需要称王吗?的确, 从身份来说她恐怕还是一个小贵族,可是从实际利益来说,就算是卫国君看见她,也是要客客气气的才是。   吴国君气得不得了,却也的确不能将戚慈怎么样了。   论国土势力,现在戚慈拥有上林郡和陈国那一半的土地加起来,和吴国剩下的国土也差不多了。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实际背后戚慈还有没有后招,谁也不知道。   吴国君思前想后,决定送一个妹妹去齐国和亲。可是齐国君现在宠爱公子斯的二姐淑姬宠爱得不得了。这事已经天下皆知了,自然没有哪个愿意嫁过去,最后还是从宗室里面硬选了个姑娘,封为王姬送去了齐国。   名义上是和亲,结两姓之好,实际上,就是为了和齐国拉近关系,以防止戚慈和越国之间结盟之后,吴国太过于被动了。   这些手段,戚慈根本不看在眼里,可是对有的人来说,这手段可就下作了些,让人心头不那么爽利了。   那个人就是淑姬。淑姬生得极美,是那种眉眼艳丽的长相,身段过人,知情识趣,很是能勾人。齐国君也算是万花丛中过了,见识过不少的美人,最后还是掉在了淑姬的温柔乡之中,可见淑姬的容貌之艳到了何种地步了。   生在卫国,是她这辈子的不幸。在卫国王宫之中,她早就学会了争,学会了抢,有些东西,一定要是自己拥有的才是最靠谱的。宠爱这种东西实在有些虚无缥缈,尽管齐国君现在宠她爱她宠爱得跟心肝肉似的,可是她却依旧不能放心。   她要地位,要权势,要子女,要一切可以看见的,可以抓在手心里的东西。   所以淑姬一定要成为齐国君后,她要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子。为了这个身份,她手中就算是沾染再多的鲜血又如何,她一点都不会后悔。   现在眼看着君后的地位快妥当了,又半路杀出个吴国王姬。一个大国王姬的身份是现在的齐国君后比不得的,也是她比不得的。   现任齐国君后出身一个小贵族家庭,当年的齐国君不受宠,谁也没想到他能登上国君之位,自然就被这小贵族出身的姑娘捡了个漏了。只是这姑娘死板得很,一言一行都是规矩,不得齐国君喜爱。   这么多年也无子,被废也不会影响什么,这么多年还呆在君后之位上,也不过就是齐国君念旧情罢了。   只是这一点旧情,哪里比得过淑姬这个新欢的开心啊。   淑姬一不开心,就茶饭不思,在屋子里面又是摔碗又是丢筷子的。她心气不顺了,谁也别想过得好。只是这脸生得好的人,就是比别人占便宜一点,发起火来不显得面目狰狞,倒是显得更艳丽一些。   齐国君一进来就口称:“这又是怎么了,谁又惹着我的心肝了。”齐国君面容生得平平,身量挺高,对着淑姬的时候满脸都是柔情。   他是真的喜欢淑姬的。   淑姬原本怀着孩子,脾气就一天一个样,但看着齐国君进来了,面上的火气到底还是下去了一些,面容也柔和了不少。她自然也是有些喜欢齐国君的,一听齐国君口称心肝,便面颊有些羞红了。   “您尽是打趣人……”她也不说自己受了什么委屈了,只是撒娇。这淑姬一撒娇,那齐国君基本就没什么办法了。任何一个男人,只要是心爱的姑娘撒娇,多半都是没辙的。   现代就是买买买,搁齐国君这里就是,成,要什么,想做什么,说就是,只要能成,二话不说就给办了。   齐国君呵退了下人,然后一把将淑姬抱起来,抱着走到软塌上,自己半躺在软塌上,淑姬就躺在自己的身上。一个大活人的重量压在他的身上,他好像一点都感觉不到似的,脸上还笑呵呵的。   “莫要生气,谁惹你了,尽管和我说,你气着了不划算,得为肚子里面的孩子想想啊。”齐国君一边说一边轻柔地抚摸淑姬还没有凸起的肚子,那里面,是心爱的姑娘为他怀的孩子。   这不是齐国君第一个孩子,却是他最期待的孩子。   淑姬一听,就撇了撇嘴,有些委屈道:“还不是那吴国君,他怎么就和我们姐弟过不去呢?他已经毁了阿斯了,你看看阿斯现在过的是个什么日子,我是个外嫁女,不好管那些事情。可是现在他的手都伸到你这里来了,这事情我总是可以管一管了吧。”她话里提到公子斯,看似好像很着急的模样。   可是若是仔看看,就能知道,她眉眼里面根本没有一点担忧。实际上她和公子斯的感情哪里有那么好,宫廷之中的教养,男女从来就是分开的。   他们的确是一母同胞,可是一年到头也加不到几面,哪里又有什么感情。所谓的宠爱都是些面子情罢了,还不是看在公子斯是她唯一的弟弟的份上,想着能有个依靠。   结果现在看来,这就是个□□烦。   戚慈那边他肯定是得罪得死死的了,吴国君那边显然也是被得罪死了。听闻现在在卫国宫中,她这位嫡亲弟弟的日子可不太好过。她的眉眼有些冷冽,这个弟弟,还算有些用处,暂时还得留着。   “淑淑,我当是什么事情呢。不过就是个宗室出来的王姬,就是个拉关系的工具,到时候随便你怎么处置都好。阿斯那边,我的确是不太好出面,你便自己多照拂一下。”齐国君这些话说得漫不经心,他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淑姬的那漆黑的头发,眼里只有她的身影。   “那你说的,随便我怎么样。但是,这样会不会得罪吴国君啊,到时候于你政事上有妨碍可怎么是好?”淑姬知道谁才是她真正的依靠,自然会站在齐国君这一边。   淑姬不是一点政事都不懂的后宫女子。在卫国,宫斗那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后宫争斗,那是前朝后宫、天下大势的博弈。   能从卫国宫斗之中活下来,并活得极好的淑姬怎么可能是一个傻子。吴国君讨好齐国君,还不是为了防着那位天下闻名的胡山先生。   可是淑姬却觉得,吴国君和胡山先生,她更愿意帮胡山先生呢。吴国君那个人,就冲着他送女人给君上,她就没有一点好感。不过这些事情,她说了不算,还要看齐国君怎么说。   事实上,齐国君哪里会把吴国君放在眼中。一个连自己的国土都可以拱手送人的人,有什么值得他高看一眼的。   于是他吻了吻淑姬的发顶,温柔地说道:“不用管他,没事的。只要我们淑淑开心,没什么不行的。”   齐国君的眉眼微微眯上,又低声劝道:“再别在这事上发火了,伤到自己就不好了。淑淑乖,养好身体给我生个大胖小子好不好。改明儿咱们挑个好日子,你就是我名正言顺的君后了。”   成为君后,肚子里面的孩子就是嫡出了,再没有比这个更能安抚卫淑的事情了。   她终于抬头冲着齐国君笑了一笑。   然后甜腻腻地睡过去了。至于齐国君,对让卫淑寝食难安、大发雷霆的吴国君,心中最后剩下的一丝好感也没有了。一个完全看不清形式的人,想来离灭国也不远了。   只是戚慈和越国的关系……的确需要好好斟酌,这二人若是真的联手了,谁也别想有安生日子过了。   吴国君的确是个有些糊涂的人。吴国原本就是个富庶的大国,尽管地处西南,没有中原国家的那份底气,容易被人称笑一句蛮夷,可是不能否认的是,国力还是不错的。   于是他即位之后,吃喝玩乐那是一件也没有落下。他自己就是吴国最大的,以前景翘她阿父还会管教他几句,后来景翘阿父去了,他便就更自由了。   这快活日子过多了,做事情也就不怎么过脑子了。   这送女人之前也不打听打听齐国后宫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两眼一抹黑就要给人送女人,送的还不是什么名正言顺的王姬,还是个宗室女,这是在膈应谁呢?   若是吴国君真的送个正儿八经的王姬来,齐国君就是再不满也不会放话让淑姬随便折腾,这就是对吴国君“以次充好”的不满了。   吴国君也是个没有脑子的。送女人给齐国君是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两国交好,两国交好的首要条件就是送过去的女子先得上得了台面、其次或多或少要受宠吧。这耳旁风可是最管用的劝诫了啊。   可是他最后挑选了个什么人,一个宗室家中的庶女,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宅斗倒是一把好手,偏生那样貌还生得平平,心中又还傲气得很。这样的闺女送过去,那不是结亲,那是去结仇的。   有这么一句话,恨谁就将女儿宠坏了嫁给谁,这样他全家都不得安宁。   这宗室庶女为什么会被挑选去和亲,还不是因为宅斗失败,输给了嫡姐,却又因为家中长辈心疼,这才暗中操作一番,最后愣是蒙骗了什么也不知道的吴国君。   以庶充嫡,去和亲去了。   这些齐国君暂且还不知道,他若是知道了,这仇可真的就结大了。可是齐国君不知道,戚慈知道就可以了啊。   她真的做梦也没有想到,吴国君拥有着这么多猪一样的队友。果然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被这样坑的君主,估计也只有吴国君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撒花!*★,°*:.☆\( ̄▽ ̄)/$:*.°★* 。 第126章 一百二十六 卫国   可这被坑的, 偏生自己还一点不觉得,他倒是还挺感谢他这位族弟为他解决了这个大难题。那姑娘他也见过, 还挺不错的。殊不知,这些都是表面上的伪装罢了。   等到出事的时候,说什么都完了。   这姑娘单字一个柔, 便称呼她为柔姬。柔姬绝对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她被家中嫡姐陷害与外男通/奸,要不是阿父再三保她, 这事情嫡姐和嫡母绝对会想办法捅到宗老那边去。一旦捅到宗老那里去了, 就什么都完了。   不要说嫁一个好人家了, 她能活下来都算是走运了。   这样的姑娘,在贵族世家里面,是逃不过一个死的。一死百了, 不要带累家中其余姑娘的名声。   说残忍也残忍, 可是这都是命。   谁让她技不如人呢?不过这件事情之后他算是学乖了, 这女人啊, 对付女人的时候就不应该心慈手软, 别人对付自己的时候, 可没见得谁会心慈手软, 还不是往死里面弄。   她在心里面盘算着啊,这去了齐国, 可一定要抓住齐国君的心,听闻他很是宠爱那个卫国来的狐狸精,她到时候一定要给人好看。   得了, 这柔姬和吴国君一样,都是弄不清楚状况的。   可是偏生是这样的人,越容易惹出大祸来,因为他们没有脑子。   这边,戚慈琢磨着,柔姬这边恐怕是个很好入手的点,若是运作得好些,齐国不但不会同吴国联手,恐怕还要反过来和吴国闹崩。   至于卫国那边,卫国的确是和许多国家都牵扯着,他们一贯主张女人外交,送美女送陪嫁,就没有几个男人不心动的。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卫国出身的姑娘们真的就很甘心成为傀儡吗?   肯定有不甘心的。   这不甘心的卫国姑娘胡山书院之中就有一个,这姑娘是个能耐人,才在书院已经停止招生之后,还被特招进来。招她进来的就是姜微的大兄姜徽。姜微的嘴巴里面时常能听到她大兄和这个姑娘的事情。   在姜微看来,弄不好这位未来会成为她嫂子呢。她大兄这般欣赏这姑娘,她自然也是大夸特夸,一脸喜欢得不得了的模样,久而久之,连戚慈都听闻了这么一个姑娘。   否则书院里面这么多人,戚慈怎么会就偏偏知道她呢。   这姑娘也姓卫,听姜微说,她家里是卫国一个偏远得不能再偏远的王室旁宗了。就是那种尽管还姓卫,可是落魄得就差卖女儿的人家了,过得并不是很好,却还死要面子,偏讲究一些奇怪的排场。   这大概就和刘备差不多,尽管是王室子弟,可是早已经不知道落魄成什么样子了。   姑娘姓卫,名凝。在家中排行第二,上面还有个姐姐,据卫凝说她那姐姐模样生得好,于是一家子吸她姐姐的血,让她姐姐嫁人之后还不得安宁。   原本就是卖女儿,将女儿卖进一高门做续弦,她姐姐嫁的人年纪都可以当她姐姐的父亲了。姐姐咬牙嫁了,一家子还去打秋风,让姐姐的日子过不安生,时时刻刻被人说嘴。   这一切,都是为了卫凝的幼弟,为了攒钱给他取个漂亮媳妇。卫凝的姐姐难产去了之后,家中一下子就断了来钱的指望了。唯一剩下来的女儿卫凝又是个模样清秀的,想要攀高枝是不太可能的。   于是一个更歹毒的计谋就出来了。那个时候恰逢胡山书院的事情传得天下皆知,卫凝听闻那书院之中女子也可读书学艺,便动了心思,可是这动了心思也没有用,一是上林郡距离卫国还是太远了,她一个姑娘家家的没有户籍没有路引想要上路那是难上加难。二是她长这么大了,衣兜干净得很,身上是一文钱都没有。   想要去胡山书院,也不过是想一想罢了。   她原本也是没有这个勇气逃去上林郡的,实在是太远了。卫凝甚至连上林郡的方位都不是那么能弄清楚。   直到她那幼弟有一日说漏了嘴。她阿父阿母出门务工,她在家中带着幼弟,她那幼弟贪玩极了,不知道在院子里如何野,就把好好的衣裳刮了一条大口子,卫凝气不过,便说了他几句。   结果那幼弟张口便来了一句:“阿母说把你卖了我要多少新衣裳就有多少新衣裳,哼,到时候谁还穿这破衣裳。”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炸了卫凝一个措手不及。   她到底还不傻,装作一副什么都没有听懂的模样。   后来几日,她又是偷听又是偷偷摸摸观察的,才终于知道这事儿真真的了。   倒是便真的心凉了。   这就是她嫡嫡亲的父母,还不若仇人呢。   卫凝的父母准备将她卖给一个富商,这富商家中已经有了正妻,可是正妻貌丑,生出来的姑娘那样貌也不成,着实让富商心中不舒坦。这个时候他遇上了卫父,卫父好歹也是宗室子,就算是再落魄,那也不是这富商比得的。但是耐不住这富商有钱啊,钱是什么,钱能使鬼推磨啊。   人家也说了,不图卫凝貌美如花,主要就是看中卫父的家室。为了娶到卫凝,他愿意给万金的聘礼。   这可是万金啊,等着卫凝嫁进去,就是卫家的摇钱树啊。   根本不需要考虑。   卫父就答应了。   卫凝心都凉了,一个五十岁的富商,她被纳去做一个姬妾,家中还有一个大妇,能讨得了什么好。人家凭什么花费万金来纳她,有这么多银钱,什么样漂亮的姑娘纳不到。   姐姐的死仿佛还在眼前,她却不想死。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里来的勇气,卫凝就这样随意收拾了一些东西,逃跑了。她这一路,饥寒交迫,没钱没食物,一路依靠着打些零工,住着破庙,最后到了上林郡了,命都差点没了。   整个人被折磨得压根不像一个才十七岁的姑娘。   若不是恰巧遇见了下山的姜徽,估计卫凝这条小命早晚得被折腾得没了。   姜徽也是难得心疼一个人,最后还是询问了戚慈之后破了这个例子。   事实是,卫凝真的相当拼命。她一边读书一边还去学手艺,然后还在休假的时候去山下镇子里面打零工,素日也会帮助书院中的洒扫婆子们扫地,实在是再好没有了。   她非常珍惜自己现在的日子,在见到戚慈的时候更是激动得不能自己。   对卫凝来说,戚慈简直就像是一个偶像一样。她活在女人如同奴仆一样的卫国,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女人是没有用的,女人的作用就是讨好男人,就是生子。可是在戚慈这里,她告诉全天下的人,女人不止只能相夫教子。   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业。   卫凝第一次见戚慈,明明戚慈看上去还没有她年长,她却依旧紧张得不知道要怎么办。   戚慈笑着说:“坐。”桌上早就摆好了热茶,开春的天还有些冷,一杯热茶下肚,整个人都会暖和许多。   卫凝饮了几口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舒坦多了。   她的身子在逃来上林郡的时候着实落下了许多病根,这些病根到现在也没有好,她也没有多余的银钱来看病,又不愿意接受姜夫子的帮助,很多时候都是自己熬着。   这一杯热茶,让她先前冻得不行的手脚都暖和了一些。   “卫凝,你来自卫国,在你眼中,卫国是什么样子的?”戚慈转动着手上的镯子,淡淡问道。   她的眼神平淡无波,什么信息都没有传递出来,卫凝也拿不住戚慈想听什么。   索性她就不是个会讨好人的人,她琢磨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实话实话,这该说什么就说什么,没什么不能说的。   本来卫国就是那样子。   “卫国,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她也是到了胡山书院才接触到天堂地狱这种新鲜的词汇,可是这一刻,她觉得这两个词形容卫国是最合适的。   再没有比这两个词更合适的了。   一提到卫国,卫凝整个人就绷了起来,好像一只马上就要战斗的猫,浑身的猫都树立了起来,恨不得现在就伸出爪子把卫国抓得个稀巴烂。她是真的痛恨那个教养她长大的国度。   特别是来了上林郡之后,接触过这边的人和事物,又接触过这边的风气之后,她时常都会想,为什么她就要投身在卫国呢?为什么她就不能投身在上林郡呢?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可是她一定要改变这种环境。   戚慈自然也是知道天堂和地狱这种新鲜的词汇是卫凝在胡山书院这边新学习的,她有点好奇为什么卫凝偏生要用这两个词汇来形容卫国。   “何解?”她的面容不再冷淡,反而露出了一副颇有兴趣的笑意。   卫凝眨了眨眼睛。 第127章 一百二十七 宫斗   “在卫国, 生得貌美的女儿家没有活路,生得丑的更是没有活路。唯一的作用就是生孩子, 生儿子,生漂亮姑娘,再没有别的用处了。可是男子三妻四妾, 过得好不快活。多少人家的家底就是依靠卖女儿换来的,卖掉家中貌美的姑娘,给儿子买一个貌美的媳妇回来, 生一堆貌美的孙女, 再全部卖出去……”卫凝说这些的时候, 渐渐就想到了自己家中,他们家就是卫国一个小小的缩影。   那些日子,不是人过的。   大姐死了之后, 阿母还在家中骂她是个不争气的。可是谁也不知道大姐怀着孩子的时候如何被折磨的。   卫凝有太多的话要说了, 她痛恨卫国这种畸形的社会, 这是病态的, 是不对的。她在胡山书院学到了很多东西, 早就不是过去那个卫凝了。   可是纵然如此, 说到卫国, 卫凝的眼泪还是下来了。她逃难的时候,在山上吃野菜吃草根的时候都没有哭, 夜里被野兽的嚎叫声吓得夜不能寐的时候没有哭,可是现在却忍不住了。   那些日子怎么就那么苦,苦得像是泡在苦水里面一般。   戚慈这才算是在卫凝的那些话中拼凑出了一个卫国, 如果卫凝没有一句谎言,那么卫国的习俗实在是太恐怖了,的确不太像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纵然是古代,就算是在越国那样女性地位不高的地方,也不至于像卫国一样。   视女子如同畜生一般。   “你想彻底改变卫国吗?卫凝,你觉得卫国有多少姑娘想逃离这样的生活。”戚慈问道。   卫凝一下子有些愣住了,连脸上的眼泪都忘记了擦。   “我……”她想说不知道,却觉得这一刻她不能说不知道,这可能卫国最后的救赎了,“我想改变卫国。我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和我一样不想过那样被人任意玩弄的生活,但是我相信,一旦给她们机会,让她们知道依靠自己也可以生存,她们一定会愿意过另外一种生活。”没有人,愿意如同猪狗一样活着。   戚慈起身,拍了拍卫凝的肩膀,她的笑容很和煦,仿佛一点不觉得卫凝的想法太过天真。   她看得出来,卫凝的身子不太好,全靠一股子气撑着。   “那你要努力了,卫凝,她们等着你呢。”戚慈拉着卫凝的手,亲自带她去医馆看了看她的身子。   到底是吃了太多苦头了,这么远的路,她身无分文走来,不吃苦那是不可能的。   这身体实在虚得很。   戚慈对卫凝有怜惜,更多的是欣赏。欣赏她敢于反抗的精神,很多很多女子在面临压迫的时候,都顺从了,她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阿父阿母要我这样做,我能怎么办?”能怎么办?   办法很多,关键看敢不敢。   不是说支持卫凝之中冲动的行为,但是卫凝做得很好的就是没有留在原地等死。   戚慈派人好好查了一番,那个要娶卫凝的富商的确是有毛病。   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排最末。富商虽然有钱,可他那貌丑的正妻家中可是颇有点权势的,他看不上他那正妻,却常年收到正妻的娘家压迫,一口气都喘不了,在床笫之间便喜欢虐待人。   富商府中,每年都会有许多貌美的小丫鬟失去性命。不知道的人以为是夫人嫉妒那些小丫鬟貌美才杀害了她们,也没人敢多数什么。   知道的人却知道,这些小丫鬟都是死在老爷的手上的。   这富商早就不满那些权贵之家,一遇见卫父这样的落魄的权贵,他的心中是高兴的,瞧瞧这些自命不凡的王室子弟,过得还不如他一个商人。   一听闻这家人家中还有个正值妙龄的闺女,他就动起了歪脑筋。   且不说这闺女生得还可以,就单单是那身份,就足够让这富商动心了,这样身份的女子,玩弄起来肯定不一般。   且想想吧,他肯出万金,还不是在花钱买命。   戚慈看见这些之后,一把火给全烧了,没有透露一点给卫凝。那姑娘已经过上了新的生活,就让她和过去告别吧。   只是卫国,早晚要整治一番。   在吴国王都四水城的百姓已经开始叫苦不迭的时候,那柔姬终于到了齐国王都,住进了王宫之中。   这个时候淑姬已经是齐国君后了,她肚子里面的孩儿刚刚三个月,还不算太显怀,身段还曼妙着。柔姬好歹也是送来和亲的,若是太不给面子,显得齐国太过倨傲,不给吴国君面子。   她进宫的第一晚,齐国君终于舍下了淑姬,去了柔姬的宫中。   齐国君一走,淑姬就换上了一脸冷笑。吴国王姬有什么了不得的,她要她跪在她的面前给她敬茶。   她从来不是个能顾全大局的姑娘,不过她也会给齐国君面子,所以不会派人去柔姬宫中截人,这些手段太不入流了,她还不屑。   第二日,按照礼节,柔姬尽管是吴国王姬,可是进了齐国宫她就是齐国君的姬妾,就要对君后毕恭毕敬。第二日去请安敬茶这种事情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日,卫淑专门把时间空出来给柔姬敬茶,她平时不耐烦那些姬妾得很,今日却将人全部唤过来了。   目的是什么,再明显不过了。   柔姬一进来,就看见这满屋子的莺莺燕燕,心情本来就不太好,现在就更不好了。她昨晚被齐国君好生警告了一番,今早一起来那是越想越想不通,这股气一直憋着呢。   她以为齐国君会怜惜她,结果人家根本正眼都不瞧她。   还是今早,她宫中一个伺候的人偷偷告诉她说,齐国君的心中只有那个卫国来的卫淑,那女人跟个狐媚子一样,硬是勾得国君废了原君后,立这女人为君后。   卫淑活着一日,就不可能有人越得过她去。   这还了得,柔姬一听,顿时极火冒三丈。现在一看那半倚着卫淑,可不是个狐媚子。长得这幅模样,竟然还能成为君后,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样子的女人,就该卖进茶院里去。让她尝尝什么叫做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柔姬的心头满是恶毒的想法,面上隐隐就带出了一点来。   卫淑是谁,久经宫斗的高手,还能看不出柔姬心头这点想法。她也不在意,横竖等会就有她受的了。   人到齐了。   她身旁的一个宫人张嘴拉长音调喊道:“敬----茶----”这话才完,便有宫人将一碗热茶端给了柔姬。   地上干干净净的,连块毯子都没有。   柔姬早就知道齐国宫有这样的规矩,可是她不知道这规矩竟然这般折腾人。这一大早的,她可是昨晚才破瓜,至于这般着急吗?这样的天气,这地板看着都冰冷渗人。   “我……”柔姬想说什么,还没有张口说就被卫淑身边的宫人打断了。   “柔姬还是快些吧,等会君上来了可就不好看了。”那宫人板着一张脸,却知道说什么最能刺痛柔姬的心。   边上发出噗嗤噗嗤的笑声,一听便是有人在嘲笑她。   “这有的人啊,莫不是还把这里当做是吴国王宫吧。这都进了咱们齐国宫了,还想着呢?”说话的这位姬妾显然是卫淑一派的,很是明白卫淑的心思。   卫淑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一眼柔姬。   柔姬面色窘迫,心中更是恨卫淑恨得不行。那说话的姬妾话刚刚落,好些人发出了哄笑声。   柔姬不情不愿接过了茶,走上前几步,到底还是跪了下来。   “这才对啊,你敬了这碗茶,大家才是姐妹不是。既然你入了我们齐国宫,就莫要再想着你们吴国了,齐国有齐国的规矩,希望你日后能懂事些。若是当真不懂事,还当你是吴国王姬,君上那里,我瞧着你也不用去伺候了。”卫淑的话如同一根根利针,狠狠刺进柔姬的心中。   柔姬端着茶碗的手都在抖。   卫淑她凭什么,她还比不得她呢?在这里耀武扬威的,不就是生了一张好脸吗?至于吗?   柔姬也不知道自己跪了多久,横竖卫淑说了那一番话,见柔姬不搭理她,就自顾和旁人说话去了,也不管跪着的柔姬。   柔姬身子本就娇贵,这一跪跪得她头晕眼花,当场就发了脾气了。   她将茶盏往地上一丢,就要起身。可是她跪了一阵时间了,猛然起身便有些头晕,这一下子,就倒在了卫淑的身上。   一下子尖叫声此起彼伏。   方才还在看好戏的姬妾们这下子都笑不出声来了。她们都是这宫里的老人了,自然都清楚卫淑究竟有多受宠。称一句后宫三千独宠她一人一点都不过分,从卫淑受宠开始,昨夜还是齐国君第一次宠幸旁人,还是因为面子情。   卫淑若是出事了,她们谁也别想好过。   周围的宫人同样也被吓住了,连忙将柔姬拉开,柔姬头晕眼花,没发现周围人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一般。 第128章 一百二十八 冷宫   吴国君尚且还泡在后宫之中, 花天酒地。不知道是哪位“高人”给他提的建议,稀里糊涂之下竟然还将酒池肉林弄了出来。   这下子, 他算是彻底沉迷在了美色之中。   自个都还分不出心来,又哪里还顾忌得了柔姬那边的事情,更是万万没有想到柔姬给捅出这么大的一个漏子。   卫淑会给柔姬下马威, 这是在齐国君那里过了明路的事情,他也根本就不在意柔姬的处境,只要人活着就什么都好说。   毕竟柔姬是代表着吴国和齐国的友好关系的扭结, 自然不能闹出人命来了, 这把人弄死了算什么。说来齐国君对柔姬的观感也不算太好, 柔姬就是那种最常见的心眼子多得很的贵女,这样的姑娘齐国君见得太多了,他不喜欢。   齐国君喜欢的是卫淑, 他喜欢卫淑的直白和果断。卫淑是个耿直的人, 她和很多姑娘不一样, 最开始齐国君是被她的容颜吸引, 很少有男人能够抵御得了卫淑的那张脸。   他曾经问卫淑:“你为什么想要得到我的宠爱?”这句话他问过很多宫女子, 都说是因为仰慕他, 所以想得到回应。其实她们能仰慕他什么呢?仰慕他平平无奇的容貌吗?还是仰慕齐国君这个身份吧。   这些人啊, 都不坦诚。   可是卫淑却回答道:“因为我需要你的宠爱来让自己活得更好。”直白得可怕的回答,却意外对了齐国君的胃口。他的身边活着太多说着假话的人了, 想听一句真话都不容易。   越是接触下来,他就越喜欢卫淑。卫淑永远都是那么坦诚,她想要什么永远不会拐弯抹角, 直接就说了。她想要君后的位置,因为她就想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君后,因为她不想给那个女人下跪请安,因为她不想自己的孩子是个庶子。   这些就是她告诉齐国君的理由。   她要整治柔姬,在柔姬还没有进宫的时候她就已经知会过齐国君了。因为她知道柔姬和其余的姬妾不同,她代表着吴国,多少还是要宠幸些时日的,所以她嫉妒。   这些想法,齐国君都知道。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变故。柔姬在卫淑没有叫起身的时候,居然敢自己摔了杯碟站起来,站起来却又没有站稳,狠狠撞了一下卫淑。   卫淑身边的宫人立马就阴谋化了。   怎么好端端的,就冲着人的肚子来呢?莫不是柔姬这是想将卫淑肚子里面的孩子弄掉吧?宫里面的人,个个都长着好几个心眼,无论什么事儿,那都是要在心中千回百转之后才下决定的。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卫淑抱着肚子直叫唤,大家也不敢动她,生怕出什么问题,立马便有机灵人去唤太医。   柔姬这下子是真的懵了,她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卫淑这般作态,肯定是怀着身孕了,瞧瞧她那苍白的脸色,估摸着也不像是装模作样。柔姬心道不好,若是卫淑出了什么事儿,她哪里讨得了什么好。   苍天可鉴,她是真的不知道卫淑怀孕了。柔姬的脸色原本就不好看,这下子就更苍白了,她咬了咬唇,心一横,就倒了下去。   她身边可没有宫人接着,这倒下去,下面可是实打实的地面。   柔姬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不但让自己真的晕过去了,还使得把脉的时候脉搏时有时无,一副快要过气的表现。   “启禀国君,柔姬的身子的确不太好,需要多注意着,一个不注意就有……有可能会去了。”那为柔姬诊脉的是个年轻的医者,医术不好不坏,所以没有被赶去为卫淑治病,反而来瞧柔姬是不是装病来了。   卫淑的孩子保住了,只是之后都不太能够剧烈运动了。   她缓过神来,柔姬就不要想讨去什么好。卫淑躺在床榻上,柔姬就躺在一旁的小榻上,那种小榻素日一般都没什么人用,卫淑自己更喜欢宽大一些的美人榻,连带着齐国君也更喜欢那美人榻。   “咳咳……她的身子不好,可是我瞧着,她今日可是满面红光进我的门的。再则说来,吴国君不可能送个病秧子来吧,这是何居心?”她的手抚摸着肚子,看着柔姬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齐国君就坐在卫淑的床榻上,他没有看见卫淑的眼神,却知道依照卫淑的脾气,的确不可能就这样轻易放过柔姬的,不过柔姬的确该罚,胆子大破天去了,纵容下去恐怕天都能被她捅个窟窿出来。   卫淑接着说:“我当时给前君后敬茶的时候,不也跪了足足小半个时辰吗?我可有说什么?可有一头撞到她的身上去?她显见就是故意的,谁也不是没有跪过,怎么偏生就她格外金贵一些,是了,人家是吴国来的王姬,自幼娇生惯养的。这事,我就把话放在这里了,我绝对不会轻易饶了她。”   在齐国宫中,被君主宠幸之后,第二日需要前去给君后敬茶,若是君后没有喝你敬的茶,那么你便算不得正式的姬妾。不算正式的姬妾,便没有相应的月钱,也没有应该有的宫殿下人,自然就没有什么地位了。更可怕的是,不是正式的姬妾,生下来的孩子,自然也就是所谓的“野种”了。   齐国的女子都知道,若是想要进宫,最起码敬茶的时候不能得罪君后,再怎么折磨都得忍了。   若是极其受宠的那自然另当别论,自然有君主来为这种宠姬出头。可是事实是,不过是一夜宠幸罢了,怎么可能比得过相知多年的君后呢?   前君后样貌颇为不雅,最不喜欢那种狐媚子长相的人。恰好卫淑就是这样的长相,她敬茶的时候没有少被折腾。可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咬牙忍下来,这也是为什么,她一定要成为君后的原因。没有谁甘心,永远屈居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下。   齐国君是最知道卫淑那张嘴的,也知道因为当年敬茶的事情,卫淑伤了身子,怀孩子便格外艰难一些,他宠爱她这么多年,这还是他们头一个孩子,这个孩子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齐国君知道卫淑可能会伤心死。   卫淑这人死心眼得很。   于是齐国君听了这话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伸手摸了摸卫淑的头,安抚道:“莫要生气,你怀着孩子呢,可气不得。柔姬的事情我会处理的,你安心养胎便是。”这个孩子,也是他满怀期待的。他等他和卫淑的孩子,等了这么久了。若是这个孩子有个什么意外,便是他也是不能接受的。   怎么可能接受得了,这是他最爱的女人为他怀的孩子啊,他愿意将所有的珍宝都捧到他的面前去。   柔姬没有想到,原本的确想着先饶过她的齐国君,因为卫淑的三言两语,非但不饶她,反而加重了处罚。   她醒过来之后,就发现原本尚且算得上奢华的宫殿没有了,自己竟然处在一个破烂的宫殿之中。她带来的丫鬟是一个也没有了,身边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   这里是什么地方?这么凄冷的地方是什么地方?柔姬吞咽了几口唾沫,隐隐觉得她明白了什么。不可能的,她从床榻上面坐起来,怎么可能呢?她分明已经晕过去了,若是有太医把脉,便会发现她的身体极其虚弱,根本就受不得半点苦的。   以前在家中,就凭借着这一招,每一次嫡姐和嫡母都甘拜下风,怎么这一次,反而不好使了呢?   国君知道她的身体很弱,便该知道她会撞到卫淑那个女人完全是因为卫淑蓄意折磨,她肚子的孩子掉了也是因为她自己作,这事情怎么能够怪她呢?   柔姬起身,她不甘心。这偌大的宫殿,四处无人,处处都是灰尘和蜘蛛网,什么都没有,连帷幔都是破烂的,这是什么地方,柔姬的心中已经不做第二猜想了。   她感觉自己像是坠入了冰窖一般,从头冷到脚了。   她推开破烂的宫殿门,出去才发现,外面有个荒凉的大院子,院子里面有好些个衣衫褴褛的女人正在嬉戏打闹,那些女人的神情瞧着都不太对劲,一看见有人出来了,便一拥而上,有人扯她的衣服,有人扯她的头发,有人抱着她的脸笑嘻嘻的,还用长长的指甲划她的脸。   全是疯子!   “你们在做什么,都放开!”直到有人吼了一句,这群疯女人才将人放开了。吼这话的是今早告诉柔姬卫淑相当受宠的小宫女,这宫女年纪不大,却很是经得住事儿。   她服侍着柔姬回到了宫殿,关上了门。   “您好歹喝些水。”原来那小宫女去打水去了,这才不在柔姬身边。柔姬乍逢此大变,心里面立刻格外依赖这个小宫女,询问之下才知道这小宫女叫什么名字,她喝了一口水。   “四月,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外面那群女人又是怎么回事?”柔姬缩在床榻上,这是整个宫殿里面唯一干净的地方了。   四月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柔姬,最后哽咽着说道:“这里是齐国宫的冷宫。君后有了身孕,君上说您蓄意谋害君后肚子里面的嫡子,不可姑息,于是便贬了您的位份,将您挪到这冷宫之中来了。外面的那些……都是犯了错的姬妾……咱们还算是好的,这里是冷宫的偏殿,收拾一些还是能够住人的。”   她早就猜测这里恐怕就是冷宫一般的存在,现在真的被确定了之后,她便开始嚎啕大哭。   “我何曾谋害过她的孩子!卫淑……我便是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柔姬现在恨卫淑恨得不得了。   她只顾着自己咬牙切齿,尚且没有注意到四月的眼中划过一抹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齐国的事情是有用的,绝对不是水字数……   然后今天没有三更了,但是有个其他的小福利,就是另外一篇现言《白天写文,晚上做梦》的一点内容,让预收的宝宝先睹为快啦~   姜姜又做梦了。   这一次的梦格外的真实,真实得仿佛当真身处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一般。这里的建筑又小又破,最好的不过是砖房,而更多的是破烂的泥巴房子。   姜姜从未见过这样破烂的地方。   来往的行人似乎都看不见她,他们穿着或蓝或灰的衣物,一脸麻木,佝偻着身子,被生活压下了脊梁。   这里,是八十年代,A城最混乱的城中村。   “不,不要!”姜姜从梦里面醒过来,她一抹,一脑门的冷汗。随手将灯打开,一看床头柜上的钟。   凌晨四点。   她长吁一口气,这一次的梦实在是太真实了,真实得让她都觉得有一丝丝后怕。   在醒来之前,她梦见一个小男孩被一个壮汉打骂,而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馒头,一个……又小又干瘪的馒头。最后,那壮汉提起路边不知道谁家丢的烂椅子脚就要往那男孩身上打去,姜姜实在看不过,就冲上去了。   可是她忘记了,在梦里,她是没有形态的,她更像一个误入其他世界的游魂。   姜姜靠在床上,不由自主想那个小男孩有没有出事。   那个孩子还那么小啊,瘦瘦小小的,身上也脏兮兮的,一张脸乌漆嘛黑,唯独眼睛亮得吓人。姜姜一闭眼,就是那个孩子的眼睛,被漫天星辰还耀眼。   她起床去洗了一个澡,然后打开了书桌上的笔记本,在本子上面写到:   三月十七号,我梦见了一个男孩,他的眼睛比星辰还要耀眼。身处污浊之地,却不染纤尘。   这是第一次,她没有记下她梦里的场景,而是寥寥数笔,写一个素昧平生,也许永不相见的男孩。   姜姜是一个写网文的,她写文的网站叫晋/江,她写作的素材来自于她每晚的梦。几年小说写下来,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大神,每月的稿费足以支撑她过很好的生活。   从她高二开始,她的人生就陷入了一个转折点。   她开始日复一日的做梦,梦里面或是瑰丽或是奇幻的一幕深深吸引了尚且年幼的姜姜。她开始用本子记录下她做的每一个梦,并且她坚信她的梦是真实存在的。   直到她知道三维空间开始,她更是无比确信。   她的梦,一定是另一个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只可惜,在梦里,她就像是一个幽魂一般,无法说话,也无法触摸。她旁观过太多人的一生,而那些人到死也许都不知道自己身旁有这么一个人。   姜姜想,也许知道了,他们会被吓好大一跳吧。   这些梦,成了姜姜灵感的来源。   最近,她的旧文马上就要完结了,新文却一直没有想好写什么。原本她想写一篇异世美食文,可是在梦见这个男孩之后,她改变了主意。   姜姜打开了电脑,写下了四个字,耀如星辰。   她希望还能见到那个男孩,也希望那个男孩的人生如同星辰一般闪耀。   随后一夜无梦。   因为昨晚中途被惊醒,姜姜被吓醒,早上她没能起得来。直到一通夺命连环电话吵醒了她。   她伸手拿过电话,按下了接听键:“喂,妈,什么事?”她的眼睛死死地闭着,就是不愿意睁开一点点,能这么一大早给她打电话的,除了她妈妈,姜姜再也想不到第二个人了。   “什么事儿?姜姜啊,我就知道你是个糊涂性子,你前几天答应我什么来着,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做!还在睡觉呢,你瞧瞧几点了。”电话那头的女声格外的急迫,好像恨不得穿过电话筒将人从床上拉起来。   姜姜微微睁开了一丝眼皮,看了一眼时间,懒洋洋说道:“还早。”才九点过,不着急。   “还早呢?姜姜,妈妈就是担心你啊,我不指望你能和他看上眼,你就是出门去走走也是好的啊,多和人说说话。姜姜,妈妈真的很担心你……”那边的女声没有那么高昂了,显得格外的低沉,能猜到说话的人心情或许不是很好。   “我……”她每天早上都有出门跑步啊,怎么就没有出门了,“我知道了,我起来了,妈妈再见。”   “再见。”挂掉电话的时候,姜姜似乎听见电话那边一丝叹息,她没有在意。   她慢吞吞起来刷牙洗脸,又打开衣柜挑选衣服。衣柜里面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每一件都崭新崭新的,几乎都是大牌。这些漂亮的衣服鞋子和首饰,姜姜几乎用不到,她很少出门交际。   这些漂亮东西之于姜姜,就像是宝石黄金之于龙。   姜姜就是那只龙。   她酷爱一切美丽的东西。 第129章 一百二十九 笼中雀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四月不对劲, 一个小丫头片子, 说起宫里面的关系来,头头是道的, 在柔姬进宫第二天就敢去勾搭柔姬惹事儿,她背后的主子也是个狠得下心来的。   只是柔姬这个傻不拉几的,完全一点没有看出来, 没有看出来就算了, 因为四月是唯一一个跟着她进冷宫的人,在她心中竟是比那些个陪嫁过来的还要重要了。柔姬不但不想着赶紧联系一下外界, 借一借吴国的势来让自己脱困, 反而听了四月的话, 要去冷宫主殿拜访一下那位前君后。   前君后被废之后,是不可能再给她什么位份的,再加上这位也不是个什么善茬, 她的手上也没有少沾染后宫姬妾的鲜血, 只不过是因为她做得隐秘, 没有然齐国君知道罢了。   偶尔齐国君还会来冷宫看一看她, 她住的主殿有另外一条出冷宫的路, 主殿也收拾得妥帖,她用惯的宫人也跟着搬过来了, 位份也没有变化,她过得倒是还不错。   四月带着柔姬去见的人,正是这位前君后。   “现在若说还有谁能帮一帮您, 那就只有那位了。君上时常还是会来看望那位的,您若是讨好了她,也能在君上那儿露面的,露的面多了,再同君上解释,好歹您也是吴国王姬,这和普通的姬妾哪里能一样呢?”四月的话诱人极了,柔姬越想越觉得正是这么一回事。   其实四月根本就是前君后的人。她们是拿捏住了柔姬性子里面的缺陷。四月是前君后娘家调/教出的一等一的机灵人,最是会看人。她一眼就看出柔姬是个性子莽撞的。   从她和柔姬提到卫淑开始,柔姬会造成的后果,她们主仆都是算计到的。   只是可惜了那个孽种,倒是好命,这么大的力气都没有将他撞掉。   前君后姓闵,好歹也是个贵族出身,就算是娘家再破落,那也是有些心气的。只要她好好做她的君后,她的娘家就绝对不会败落得无法挽救,为了保住这个身份,她做了多大的努力 ,午夜梦回,她杀的那些人,可都看着她呢。可是这个身份最终还是被卫淑夺走了。   卫淑有宠爱,有身份,为什么还要来夺这样一个虚名?   她不可能不恨卫淑。   吴国君向来看不上女子,他也从不认为女子能干出什么大事儿来,结果先是在戚慈那里栽了一个大跟头,完了又被柔姬坑了一把。戚慈一收到齐国王宫的事情就笑了。   “柔姬的身份的,透露给齐国君知道。”戚慈笑着说道,这才是真的猪队友,神对手都比不过猪队友。   果然没有多久,齐国君就心血来潮派人去调查了一下柔姬,这不查不打紧,一查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事情齐国君也不好意思同谁说,只能自个儿咬牙切齿,心里面恨得不得了。   他放过柔姬的主要原因,是以为她真的是吴国王姬,碍于吴国君的面子,这才不好意思处死她。事实上,这种事情,换成后宫之中除了柔姬以外的任何一个姬妾,都难逃一死。故而当时旁观的那些人个个都面色苍白。   因为她们都害怕被连累。   这种事情的确没有发生过,可是卫淑是齐国君的心尖尖啊,她肚子里面怀着的,可是齐国君亲自封的“第一子”。这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不出意外,卫淑肚子里面的,就是齐国的下一任国君。   这可是嫡子啊。   除非这是个女儿,否则妥当得不得了。   齐国君为了卫淑做过的荒唐事可不在少数,卫淑肚子里面的孩子若是保不住了,谁也不知道齐国君会发什么疯。这些姬妾可都是大风大浪里面过来的,可纵然是这样,还是白了脸。   没有宠爱不重要,还有荣华富贵,卫淑对于不争宠的姬妾还是颇为大方的,从来不会在份例上面为难她们,甚至比前君后在的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   很多人还是希望卫淑好好的。   齐国君知道柔姬的身份有问题之后,就去了一趟冷宫,结果好巧不巧在那位前君后那儿瞧见了人,齐国君没有当场发火,他静观其变。前君后话里话外都在为柔姬说情。   什么尽管她撞到了卫淑,可是的确不是故意的。又说好歹是吴国王姬,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影响了齐国和吴国两国之间的邦交。又说卫淑现在孩子好好的,柔姬也知道错了,会好好跪着给卫淑认罪的,卫淑也是个大度的姑娘,不会咬着不放的,还是希望齐国君高抬贵手,这冷宫哪里适合柔姬这种王姬居住呢?   她话里话外,都在说这是个小事。可是卫淑肚子里的孩子对齐国君来说有多重要,她应该是最清楚的。   这是齐国君期盼多年的孩子,卫淑为什么一直没有怀上,她也应该是最清楚的人。   卫淑早就说他这位前君后不是个好人,他一直压着没同意,甚至因为剥夺了她君后之位的缘故,对她实在是纵容得很。尽管她住在冷宫,可是住的这主殿是专门修葺过的,没有一处不精美不细致,处处都是比照着她当年的宫殿来的。   份例宫人也是一点都没有少,除了没有一个君后的名头,她什么都有。甚至他也从未有限制过她出门,还专门为她开了一道门,时常也会来看看她好不好。   只是每一次来的时候,她都穿得极其的素净,殿内似乎也没有什么好的摆设,他也知道她,最是喜欢奢华的东西。曾经一度,他假设过是否是卫淑亏待了她,可是卫淑这个人相当磊落,她做的事情都是直接给齐国君过目的。   所以这不是卫淑动的手,他也假设过或许是宫人,可是整顿过后,他只要一来,这里还是这样。渐渐的,他就来得少了。   现在一回想,齐国君又不是傻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卫淑看人,看得真准。   这日过后,齐国宫中便没有柔姬这个女人了,在冷宫之中的前君后真的成为了前任君后,再没有多的权力了,份例也只是比照着一个低等姬妾,饿不死就算好的了,再也不金尊玉贵地养着她了。   在吴国君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齐国就单方面同吴国断交了。这个消息自然传到了戚慈这边来,同样的,有风也收到这个消息。   “你看,她是不是相当聪慧,不需要费一兵一卒,甚至都不需要出面,就能让吴国孤立无援。恐怕那位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到这个地步了。”有风写完大字,放下笔,对巫芒说道。   戚慈这一招借力打力,巫芒也服气,他点头,说道:“的确如此,我承认,她的确是聪慧过人,不同一般的女子。可是君上,越是如此,您越应该将她娶回来。君后之位,她当得起。”这才是正儿八经的贤内助,若是有风娶了戚慈,那么陈国、上林郡、吴国便通通收入囊中,这一大片收过来了,天下一半都在手中了。   则天下大势便真正明了了。   有风便知道巫芒还没有死心。若说他上一次提这个建议,心里头还有点不得劲,那么这一次,就是真的心甘情愿了。上一次提议有风将人娶回来,还是看在戚慈那颗脑子好使的份上,又觉得有风是真的心悦她,不愿意将这个不安定的因素放在外面,也就咬咬牙劝人娶回来得了。   在越国,君后之位是至高无上的。一个女子一旦成了君后,只要她能生下男孩,那么这男孩成为下一任的国君便是妥当得不能再妥当的事情了。成为君后,以为着自己肚子里面的孩子是下一任国君。   这样的诱惑,使得越国国君娶妻是相当慎重的。   有风幼年传出暴虐之名,他的王位还不是妥当得很,这一切因为什么,因为他是嫡子,还是尊贵的嫡长子。因为薄姬出身茶院,永远不可能成为君后,所以他的地位稳固得很。   就算老越国君对他不咸不淡又如何?也改变不了他是嫡子的事实。   所以巫芒当时愿意让有风娶戚慈,实在是相当看得起戚慈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他现在是真心实意让有风将戚慈娶回来的。在他看来,这两人两情相悦,那么娶妻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横竖最后的国土也是留给戚慈和有风的孩子的,这有什么不愿意的。   难不成戚慈还能自己称王不成?   在巫芒看来,尽管星象之中的确显示出了戚慈的不一般,可他还是不愿意相信,戚慈也许真的可以称王,甚至不只称王。因为他始终觉得戚慈是个姑娘。   姑娘家家的,一生的意义不就是在嫁人生子,相夫教子身上吗?花那么多心思在这天下大势上做什么,还不若嫁来越国,帮有风平衡一下朝堂和后宫。   巫芒这些想法,有风都知道,他也知道巫芒说的这些都是为了他好。若不是戚慈,若换一个人,他自然乐意,可是这个人是戚慈啊。他摇头说道:“这个主意自然是好,可是她是戚慈。”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的,巫芒一时半晌还没懂有风的意思。   有风接着说:“她有她的骄傲,也有她的想法,我要做的是支持她的想法,不是将她囚禁起来,笼中雀虽好,她却应该是翱翔天空的鹰。” 第130章 一百三十 良人   笼中雀好,没有风吹雨打, 没有天灾人祸, 可是也没有自由。是做笼中雀还是做一只鹰,其实有风知道, 这从来不是他说了算。   巫芒说的,他何尝没有想过,又何尝不愿意。倒不是为了什么权势天下, 只是为了戚慈这个人, 他心悦她,想娶她回来, 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可是同样, 他也知道, 她不会甘愿的。   戚慈到底是有心天下的。她可以活得潇洒肆意,为什么要活成笼中雀的样子?有风知道,在戚慈看来, 没有比自由更重要的东西了。她真的不太像是这个时代的姑娘, 也许她原本就不是。   有风笑了, 他的眼神从来没有这般缱绻过, 他对着巫芒说:“我愿意让她去做想做的所有事情。”   巫芒有些无力, 却也无可奈何。有风决定的事情,纵然他们是挚友, 他也是无法改变的。于是他只能苦涩点点头,说道:“你既然已经心中有了打算,便随你吧。”这样子下去, 越国何时才能有自己的继承人,何时才能有君后哟。   真是让人伤脑筋。   戚慈倒是不知道这些官司。她一直高度关注着吴国,在等着吴国国内经济崩溃的那一刻。她既然准备将吴国收入囊中,便绝对不会给吴国君留下任何的后路。   与吴国相邻的,有三个国家。陈国已经是戚慈的手中之物了,便没什么可说的了。再说越国,真正和越国相邻的应该是上林郡,且不说有风会帮谁,单单就距离来说,其实若是能说服有风,倒是恰好能将上林郡包围在内,可是问题是,吴国君能说服有风吗?他能说服有风那才是见鬼了。   至于齐国,吴国君原本也是将希望放在齐国的,可是柔姬这事儿做得漂亮,齐国君单方面和吴国断交了。   等到五月快入夏的时候,吴国那原本就失衡的经济彻底崩溃了,国内民不聊生,甚至已经开始有了动乱了。穷则生变,地里面没有了吃的,没有了活路要怎么办,去抢啊。   那些个当官的府里可是有大笔大笔的银钱和粮食的。   戚慈不是没有参与,可是也还没有伤心病狂到要引导这些百姓闹出人命来。   与此同时,越国和燕国的战争正式打响了。   燕国的骑军和战车从来不是开玩笑的,同样的,有风的经验也是相当丰富的。上辈子燕国就败在他的手中,更遑论这辈子了。只是对付燕国,硬来不行,恐怕还是需要一点计谋的。   平原骑军最怕什么?   这是有风信中询问戚慈的一个问题。他已经很久没有给戚慈写信了,前方战况紧张,的确是不好分心,信从原本的一日三封变成了两三日才有一封信。   在心中他提得更多的是自己如何如何英勇,很少提他们也有过败仗。是的,有风又不是战无不胜的神话,纵然是重生的,可是局势不同,双方指挥战争的人不同,这用的计谋自然是不同的。   现在的越国军想要彻底击败燕国还是有一点困难的,实力还没有到这个水平。   但是有风在战场上有自己的一套。   这还是他第一次写信问戚慈关于越国和燕国战场的事情。戚慈有点高兴,这一整日的心情都极好。恰好景翘过来寻戚慈,看见戚慈难得的好心情,有点好奇,便问道:“怎么啦?这是吴国马上要灭国了吗?”景翘是最希望吴国灭国的人,在她看来,有些人还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国君。   吴国君那样的人,还是做一个不沾染权利的人最好,他的心胸根本就担不起这样的责任和地位。   这样是最容易出事的。   “吴国倒是还没有灭国,不过是有其他的事情让人开心罢了。”她一连四天没有受到有风的信了,尽管知道他并没有出事,只是心里面总是有些惴惴不安。这种情绪来得很奇怪,戚慈也弄不明白,她本身不是一个傻乎乎的姑娘,她这样聪慧的人,会困惑的,无非是感情二字。   她的确是有些关心在前线的有风。   战场刀剑无情,它不会因为你是一国之君就对你温柔一些,尽管知道有风身份不一般,应该是会收到极好的保护,可是这心里面,总是不得劲。   景翘看了戚慈一眼,撇嘴说道:“是不是那位的信到了?”她算是看明白了,这真的就是两情相悦,这两个人不知道在玩什么,反正就是不公布,大家都不知道他们的情况。   这样一想还有点激动,这到时候一旦公布了,估计会惊讶死一片人吧。   戚慈点了点景翘的额头,笑着说:“你一天啊,什么都知道。”她笑得很美很美,景翘都愣住了,她着实没见过比戚慈更好看的姑娘了。原来这样眼中没有男女之情的人,一旦有了男女之情,便是一眼万年了。   她喜欢他什么啊。   景翘这人,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她的身边来来往往了很多男子。吴国好美人,男子一个个的都挺会打扮的,特别是那些个贵族们,一个个都要长相有长相,要身份有身份的。   景翘在上林郡的风评并不是很好,只是这里到底是戚慈的管辖地,景翘又重权在握,当然这并不是没有人敢说景翘的原因。不背后说景翘的原因主要是她将一切都做得太磊落了,好像这种生活于她而言非常正常,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尽管风评不好,却没有人真的议论她,也是很神奇的了。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句诗词用来形容景翘完全是妥帖得不能再妥帖了。景翘的身边来来去去有各式各样的男子,她喜欢谁便同谁在一起一段时日,不喜欢了就分开,再去寻找下一个。   不是没有人喜欢景翘,就戚慈知道的,那位燕家少主,当年愿意掺和进“奇珍阁”建设中里,除了利益以外,还是看在景翘的面子上。知晓内情的人,都清楚燕家少主至今未娶是为了谁。   可是景翘不喜欢,燕家多次托人来戚慈这里,希望戚慈来当个说客,能给景翘和燕家少主之间做个媒,让燕家少主得偿所愿。   每一次,都被景翘拒绝了。   在景翘的人生之中,没有爱情可以束缚住她对自由的渴望,她不愿意嫁人,一丝一毫也不愿意将自己的未来放在一个男子的身上。她这样的想法毫无疑问是离经叛道的,只是在戚慈的这里,得到了无限的认可。   戚慈是唯一一个完全认同她想法的人。   “你会不会嫁给他啊,戚慈,你别嫁给他,你看上林郡,我们现在把上林郡建设得多好啊,我舍不得,戚慈,真的舍不得。”景翘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她半依靠在垫子上,面上的表情有些伤感了。   她也是才想到这个问题的。   戚慈和有风两情相悦,那么早晚有一天戚慈会嫁给有风的,他们会有他们的生活,那么上林郡呢?好不容易拼命建设起来的上林郡呢?戚慈是不是不要了……还是会当成嫁妆,并进越国。   无论哪一点,景翘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上林郡,是戚慈在的上林郡,她们在这里花费了这么多的心思啊,耗费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啊。命都差点豁出去了啊,若是戚慈要嫁人,那么前路又是什么。   景翘茫然了。   戚慈笑着摇摇头,有些无语,她漫不经心说道:“谁说我要嫁给他了?好端端的,我为何要嫁给他?两情相悦不是只有成婚这一个圆满的结局,况且现在的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成婚的事情。他心怀天下,他亦知道我心怀天下。阿翘,你莫要钻牛角尖了。”她说完,走过去摸了摸景翘的头。   景翘一时间还消化不了这么先进的思想。她愣了好半晌,然后扯了扯手上的帕子问道:“那位也是这样想的?”她才不信,有风那样子是恨不得立马将戚慈抱回家藏起来,她不信他不想早早将人娶回去。   有风当然想,可是想归想,做归做。   戚慈起身,走到窗边,窗边有一抹绿意伸了进来,景翘看不见戚慈的神情,只能听见她平缓的声音:“他怎么想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怎么想的,重要的是我知道他会完全支持并且尊重我。”有风这样的男子,现代尚且很难寻到,更遑论这古代了。   能否真的打从心底尊重一个人,才决定了,这两个人谈恋爱的方式。   戚慈的话太自信了,掷地有声。景翘拍手鼓掌,朗声说道:“这才是我认识的戚慈。若是他真的完全支持你,那么纵然是有一日,你们真的告诉全天下人你们在一起了,我也不会再担心你了。”   若是有风真的尊重她,爱重她,便不会欺辱她。   女子活在这世上本就不容易,若是遇不到良人,一番事业也不过是说毁就毁了。这样一想,若是遇不见良人,便不若永远一个人。 第131章 一百三十一 信   景翘是唯一知道戚慈和有风之间暧昧情绪的人。有风那边, 知道他们之间关系不一般的就只有巫芒了, 阿哑看得出来有风喜欢戚慈,却不知道戚慈是什么态度。   巫芒对这段还没有萌芽的恋情不看好, 两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 若是都不愿意后退一步, 这段原本就脆弱的感情,估计是再也发展不下去的了。   有风才不管巫芒看好不看好,他自个儿倒是挺看好的。至于戚慈,她想得到的东西和人, 还从未有得不到的。   巫芒说得对,戚慈心思太过于缜密,是个好的合作对象, 却不是一个好的伴侣一个好的妻子。她不可能做到相夫教子, 也永远不可能和另外的人共同享用一个男子。   这样的戚慈, 优点很多,缺点也很多。按照巫芒看来, 绝对不是一个大国需要的君后人选, 可是耐不住有风喜欢她,可坏也坏在有风喜欢她。   爱是一把双刃剑,等到不爱的那一天,场面便会过于惨烈。   景翘来回踱步, 她的眉头苏展着,可是眉眼之间还是有一点担忧:“阿慈,你们这样……算是在一起了吗?这事儿最后……会不会有什么不太好的啊, 我还是有点担心他欺负你。”上林郡这边的确发展得很好,可是若要和越国比,那着实还是差了一成。   她现在就像是戚慈的娘家人一样,心里面始终只有戚慈。她突然好想想到了什么一般,停下来一拍手,笑着说道:“我们赶紧将吴国拿下,这样,他也不会比你高贵多少了。”在国力相等之下,戚慈才能永远站得住脚。   若是上林郡这边比越国强大,那么巫芒绝对不会说出那些话。   “你想得太多了,只是互有好感罢了,哪里有那么多的这样那样的担忧啊,你这小脑袋瓜子整日都在想些什么呢?不过你说得对,吴国的确应该拿下。再折腾下去,恐怕吴国就要国将不国,到时候又给自己弄些麻烦来。”她想要的,是将吴国收入囊中,却不是要真的将吴国的百姓们全部逼入绝境之中。   他们都死了,于她又有什么好处呢?   “吴国这样下去的确不行,直接开战吧。”景翘早就不想吴国君再继续坐在王位之上,他对整个吴国没有一丝一毫的贡献,除了疯狂地剥削,又哪里有什么其余的呢。   戚慈点点头,她迎着阳光,细碎的光晕在她的脸庞上,看上去真的就像是神女一般,她笑着说:“开战吧。”   上林郡这边开始备战状态,有风那边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酣战之中。和燕国的战争突然就胶着了起来,有风这边的计谋似乎时常被泄露出去,可泄露出去的往往又不是太重要的。   这倒是有些意思了。   戚慈提笔,回信。她在信中写道,燕国称霸,实质靠的就是他们的骑军,现在七国之中,唯独吱哟欧燕国拥有骑军。一是因为他们国家地势平缓,的确十分适合骑军的发展,有适合骑军发展的温床。二是因为燕国多代君王的一个战略目标,他们不是没有想过侵略其余国家,除了骑军之外,显然他们的步军也是很不错的。这就证明人家在保护自己国家的同时,也在想着占有其他国家。   骑军是燕国的王牌军,在平原,骑军就是一把利器,几乎是战无不胜的。越国多山丘,没有骑军,若是正面对上燕国军队,必输无疑。可是从另外一面来看,燕国的软肋也是骑军。   平原骑军最怕什么,最怕他们的马乱了。   戚慈的点拨已经很明显了,有风自然看懂了。他看完信后,便哈哈一笑,巫芒从未有见他笑得这么畅快过。   “心有灵犀,心有灵犀啊,哈哈哈。”和自己心悦的人想到一起去了,真是一想到就会微笑的事情。   上辈子,无数的女子殚精竭虑,仔细琢磨着有风喜欢什么,琴棋书画、唱歌跳舞,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可是到最后,也没有人成功让有风的眉头动上一动。   再漂亮的女子,于有风来说,都是过眼云烟。他对她们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从没有人会想到,不过就是一封信而已,薄薄的几张纸,能让有风高兴一整天。幸福原本就很简单,柴米油盐醋,诗花歌舞茶。   只要是和戚慈有关的,没有什么是不快乐的。   针对燕国的计策,有风和戚慈想到了一起,那就是惊马,马是骑兵的魂,是比刀还要重要的东西。   可是这边的计策还没有开始,有风就遇见了燕国偷袭,上辈子燕国的将军信奉堂堂正正,磊落得很,从来不屑偷袭这样的路子,他认为这些都是小道。   可是这辈子,燕国的将军不是上辈子那个人了。   他偷袭的时间选得极好,恰好是有风这边防备被薄弱的时候,双方混战,对面人群之中射出一道冷箭,恰好中了有风的胸口。有风只觉得脑子开始混沌,他有些犯晕,可是还是一刀一个,结束了他周围的燕国兵。   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他看着巫芒说道:“有……有奸细……这事,不要告诉戚慈……信……信……”他还没有说完,就倒下去了。   箭中有毒,却不是什么剧毒,上次中毒过后,有风在军医之中便带上了懂得这些的军医,解这毒问题还是不太大。   巫芒自然知道有风在担心什么,有风纵然是再忙,也会隔两三日给戚慈写信,可是他这一中毒昏睡,两三日便是醒不过来的,醒来估计也不一定能握笔,他差点命都没了,还担心戚慈在想什么。   巫芒万万没想到,有家这是出了个情种了啊。   先前说了这毒不重,不过的确有些伤身子,有风醒来之后只觉得自个儿全身乏力,估摸着是毒性还没有完全褪下去,他唤来巫芒,硬是要巫芒给戚慈写信。   巫芒和有风算得上是打小一起长大的,他模仿有风的字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形像,只是神不像。   信中,有风将戚慈大夸特夸,说她目光长远,一针见血。燕国可不就是怕这个吗?骑军最怕什么,当然是最怕马出问题了啊。马是骑军的半身,是灵魂,这灵魂半身可是听不懂人话的,自然也就是最容易下手的。   他又专门提到自己也想到了这一点,可谓是拐弯抹角地说他们俩这是心有灵犀了。   又说这边战况挺好,他们赢面很大,不用担心。   巫芒一边吃着狗粮一边写信,写完了还要在有风的指挥下改掉不像的地方,力求做到十全十美。   戚慈收到信的时候,上林郡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之势对吴国开战了。吴国君完全懵了,换谁谁也得懵,因为谁也没有想到上林郡一个小小的郡县,纵然是加上陈国,又能有多少势力呢?可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的军队不但强势,还兵种极其齐全。   骑军,步兵,弓箭手,战车……包括还有巨型攻城弩,这场战争的赢面,上林郡相当大。   吴国君显然也是想到了这里,内忧外乱之下,他急忙向齐国求援,可是殊不知齐国君心里面恨他恨得咬牙切齿。   一边吊着他,一边却根本没有派兵的意思。齐国君又不是傻子,戚慈那架势,显然是非要占领吴国不可。他何必要去和戚慈硬碰硬呢?况且吴国又有什么好帮的,吴国君敢将一个宗室庶女充当王姬送来,就要有勇气承担后果。   齐国君是眼里面一点沙子都揉不得的人,更关键的是,吴国那边一点利益都不愿意让出来,让齐国君忍下这口气忽略他眼里的沙子。   吴国着急忙慌地求救,结果却连一点诚意都没有。齐国君不和戚慈合作,都已经是对得起吴国君了。   戚慈收到信的时候,吴国的城池已经被占领了一个。戚慈看完信后,眉头便一直紧皱,不对劲。   景翘去了前线,姜微和戚慈在一处儿。姜微一看戚慈这样子,心里面便猜想这信恐怕是有点问题。   “这是怎么了?”姜微放下手中的事情问道。   戚慈死死盯着手中的信,这信里面的口吻的确是有风的口吻,一字一句似乎都同从前没有一点的区别。可是这字却不太对劲,这字,徒有其型,根本就不是有风的字。   有风这人,和旁人的经历不太一样,那字里面,是带着一种帝王的霸气和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的,历经一世,又多了几分洒脱随性。这样的字,纵然是再好模仿,那神也不对。   “恐怕是出什么事情了。”戚慈提笔开始回信,心里面也说的都是好事,一丝一毫不该有的情绪都没有写进去。然而这信一寄出去,戚慈就开始收捡衣物了。   “姜微,上林郡先拜托给你,我要去一趟燕国。”她准备走陈国这边,直接穿过燕云山,就到了战场了。   她得亲眼去看看,有风到底怎么了。   姜微一听,面色大变。 第132章 一百三十二 爱情   姜微万万没有想到, 戚慈说走就走, 洒脱得不得了。   “不是,这前边打得正欢呢, 这样不成啊。”姜微回过神来, 死活拦着戚慈不让走。戚慈在这里,他们的胆气才在, 这前线打到一半,戚慈突然要离开算怎么一回事?   怎么就好端端的要去燕国,现在燕国边境正在同越国开战,这天下大乱,出这么远的门,万一出什么事了, 要怎么办?姜微面上是满满的担忧,若是景翘在这里,立马就能明白戚慈这是要去做什么。可是留在这里的人是姜微, 姜微不知道戚慈和有风之间那暧昧的关系。   她只知道, 戚慈这样离开不成。   戚慈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她笑着对姜微说:“我一定要去,姜微,我从来不做任性的事情。我每一天,都计谋算计, 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我谋划的这个天下,不是为我自己谋划的。可是我要去燕国, 却是为我自己去的。我从未有任性过,姜微,这是第一次。”她原本可以什么都不解释,可是姜微的眼神太过坚定,于是她犹豫了几秒,还是解释了。   姜微的神情变化莫测,她最终还是叹气:“你去吧,注意安全,上林郡……我们帮你撑着。”姜微不是一直陪着戚慈的那个人,却也算得上是很明白戚慈的人。胡山书院就在胡山上面,姜家父兄就在书院之中,姜微也知道戚慈的来历。   她做的很多事情,其实是为了保护山上那些族人。   姜微曾经很嫉妒那些人,他们什么都不需要做,戚慈就会将最好的东西给他们。他们生活安宁,日出日落,过着平凡而安稳的日子。天下大乱,可是去乱不到胡山。   可是姜微也必须要承认,胡山上面部落的族人们都很好,他们有自己的规矩,善良热情,再好不过了。胡山书院最开始建设起来的时候,缺人得紧,却又不好在外面随便买些人回来使唤。还是部落里面的人自发来帮忙的。   他们做的都是些粗活,却也正是这些粗活,帮了书院好大的忙。姜家父兄一提起部落,都是一片夸赞。   男耕女织,安稳幸福。这是这些平平淡淡,却是戚慈机关算尽换来的。戚慈是丰部落的神女,这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部落就是戚慈的软肋,可同时,这也是她的逆鳞。   这是第一次,姜微听见了戚慈心里头的话。她说,她也想为自己做一点事情。姜微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曾经身不由已的自己。她拉着戚慈的手松了下来。   戚慈走到门边,姜微突然开口道:“我们等你回来。”戚慈转过身去,姜微的表情是那么的认真,也是那么的真切。姜微是个好姑娘,戚慈从来没有怀疑过。   她挥挥手,背着包袱头也不转地走了。   等到戚慈走后,姜微缓缓吐出一口气,这才想到这事情麻烦了,她要怎么给景翘她们解释,戚慈为什么莫名其妙就要去燕国这件事,关键是她不但没有阻拦她,还放她离开了。   姜微认命般给景翘她们写信,期盼这次她能少受点折磨。   戚慈也不是盲目地,她之所以要去燕国也是有原因的。就如同她给姜微说的话一般,她心里面是真的放心不下有风,她也想彻底为自己活一次,为自己做一点事情。   上林郡和吴国的战争结局几乎没有争议,有她在只是大家的心会稳一点,没有她在也出不了大乱子。可是有风那边不一样,有风那边现在恐怕是出大事了。   燕国军队不是好惹的,戚慈也调查过燕国这一次带军的将军,兵者诡道也,这位是最信奉这个的。恐怕有风是中了什么计谋了,这信估计也是他让人代笔的。   她相信有风能处理好,可是有风出事也是事实。戚慈曾经觉得她对有风只是有一点好感。她以为那好感薄弱得很,薄弱得就像是清晨的雾,风一吹就散了。   对一个能豁出性命来救自己的人,有点好感真的不奇怪,特别是这个人又格外尊重自己。   直到这一次,有风出事。   戚慈才终于回过神来,收到信的时候,心脏仿佛被一双大手捏紧的感觉做不得假,她第一次,根本不能让自己冷静下来。什么狗屁镇静,什么狗屁仔细思考,她只知道,有风出事了。   那个一直一直很喜欢他的人出事了,在出事之后还担心她会不会担心,还要来顾及她的心情。   她真的心疼。   她真的……早就在不知不觉之中喜欢他了。   戚慈强迫自己冷静,然后计划了一条去燕国最近的路,翻过燕云山,就到了燕国边境,这样从陈国那边过去会非常安全也会非常快捷,并且中途也不会出什么大漏子。戚慈寻了一匹好马,骑马便走。   她会骑马,却骑得不算多。骑马的时日长了,双腿内侧便被磨破了皮,再骑马就会很疼。   可是这样的痛,她忍得住。   戚慈将自己弄得很狼狈,她日夜不分地赶路,想不狼狈也是不太可能的。越过郑城的时候,她换了一匹好马,将这匹马留在了“天池道人”这里。   “天池道人”现在和公子渠过得还挺好。公子渠算是看开了,他真的不是一个当君主的料,与其等到别人打过来之后,被迫下台,然后不是死就是沦落得连个普通百姓都不如。还不如一开始就算了,回家去过富家翁的生活,横竖戚慈也不会亏待了他。   他现在的生活反而还比当年做个小藩王的时候潇洒。   这样也挺好的。   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他对“天池道人”还是如同以前一般的恭敬,尽管他已经知道“天池道人”的身份或许没有那么单纯,可是那又如何,他贫瘠的热人生之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光。   戚慈才没有空来管公子渠和“天池道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她对公子渠相当厚待,这也是看在“天池道人”的份上。戚慈离燕云山还有五天时日的时候,有风已经能起身正常活动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抓出那个内奸。好端端的,为什么燕国能寻到他们这边防守最薄弱的时候?行军布防原本就是一个秘密,岂会这般轻易就传出去。   先前他就怀疑军中出现了奸细,只是那奸细很奇怪,他出卖的都不是太重要的消息,这让人疑惑。有风也派人去查了,只是因为有风自己都弄不明白那奸细在想什么,这排查的力度自然就比较小。   可这一次,是大事了,再不能饶过了。   燕军如何会知道,不一定是那奸细说的,按照之前的情况来推断,那奸细不一定会说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一定会知道这么重要的事情。那对面是怎么知道的,有风推断,多半是因为那奸细传递消息的时候,总是同一个时间段出去。   这下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对面又不是傻子。   有风下了大力气,这次是一定要将人查出来。这边如何暂且不说,景翘知道戚慈居然就这样孤身一人跑去燕国的时候,差点没将手中的茶杯给摔了。   她简直整个人都不好了,于她一样的是阿溪。   “到底怎么回事,神女大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去燕国,你知道什么?”阿溪是个极其聪慧的人,她第一时间发现景翘不对劲,景翘那样子显然就是知道什么内情的。   阿溪人不大,气势很足。她简直就像是翻版的戚慈,景翘知道阿溪是戚慈一手教导出来的,她的确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孩子。若谁因为她小孩子的身份看不起她,那么显然最后会吃大亏。   她真的生气起来,景翘也只有让步。   “你还记得有风吗?就是之前住在山下村子里面那位……”景翘有些难以启齿,她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戚慈和有风之间的关系。也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说,才让阿溪能接受一点。   阿溪有多喜欢戚慈,景翘是看在眼里的。   “记得。”阿溪没有多说,她的神色有些冷冽,只是淡淡回了两个字。   “是这样的,那位和阿慈,他们两人两情相悦。这次是那位出了一点事情,阿慈担忧他,所以就去了。”景翘解释了一些,一边解释一边观察着阿溪的表情。   阿溪面无表情。   她喝了一口水,然后吐出四个字:“一派胡言。”那个人阿溪记得他,就那样的,神女大人会喜欢他?还会因为担忧他而跑到燕国去?滑天下之大稽。   阿溪觉得她不能接受这个解释。   “不是一派胡言。”姜微还是不放心,于是她亲自过来了。一进来就听见这一番话。她默默走过来,摸了摸阿溪的头顶,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知道你可能还不能接受,可是阿溪,戚慈也是一个人,是人就有自己的情感,况且对方是一个连命都可以为她豁出去的人。”   她停顿片刻,接着说道:“戚慈她也……也应该为她自己活一活,也该为她自己去争取一些东西了。阿溪,你长大了,以后会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的。”她知道阿溪对戚慈的感情不一般,所以才说这些话宽慰阿溪的心。   她早晚要学会接受有风的存在。   有风的存在对戚慈也是好的,他能很好的照顾尊重戚慈,没有什么不好的。   阿溪愣了好久,她低着头,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了,半晌后她才略带鼻音说道:“我等着神女大人回来亲口告诉我。”她一定要问神女大人,那个人对她好不好,是不是真的命都可以为她豁出去,如果他对神女大人不好,那么神女大人喜欢他,就算他身份地位再高,她也一定会让他关在屋子里面,成为神女大人的所有物。   她会让他失去所有东西,不能威胁到戚慈,然后在谈感情的。   姜微心疼摸了摸阿溪的脑袋,没有再说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我可能就要洒狗粮了23333 第133章 一百三十三 梦   阿溪和戚慈的感情, 真的不一般。阿溪没有女性长辈, 在她的眼中,戚慈就是一个亦母亦师亦姐的一个角色, 这样的身份, 单单是一个就很重要了,何况是这样的三个身份。   她这辈子最珍惜的人, 不是她的阿兄,反而是戚慈。是戚慈教会她,人生真的可以截然不同,也是戚慈让她的人生截然不同。   一个人,倘若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她的目光必然是短浅的。这就是有句话的来源,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对阿溪来说,是戚慈带她走进了外面的世界,那种和胡山上面截然不同的世界。   她是那么新奇, 也是那么适应这个世界。倘若没有戚慈, 她可能就要呆在山里面一辈子。一辈子啊,多么漫长的时光,过着平淡的日子,阿溪真的不甘心。   在阿兄患病的时候,那种不甘心, 时时催促着阿溪,催促着她成长。   凭什么要甘心,怎么能甘心, 一辈子那么长,她为什么要在山里做一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山民呢?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阿溪从前是没有选择,可是戚慈给了她另外的选择,她给了所有族人另外的选择。   阿溪短短的人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戚慈出现之前,一部分是戚慈出现之后。原来戚慈也是有自己的人生的,她也会喜欢上一个人。姜微说得对,她应该为自己活一活了。   她的神女大人,是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   她值得这天下最好的。如果她得不到最好的,阿溪愿意帮她抢来最好的。   阿溪的少女心事,戚慈尚且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有风,自然就更不知道了。有风还不知道戚慈这边怀疑他出大事了,他还在疑惑怎么戚慈寄过来的信里面都没有写什么重要的事情。   上林郡那边的战事更是提都没有怎么提。   殊不知这些都是戚慈早已经写好了的,差不多每次有个三日左右就会被景翘寄出去。在这一点上,戚慈比有风要聪明通透一些。   有风那边,终于查出了奸细是谁,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人,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人。   那个奸细是阿哑。   素日一直不起眼,从来都跟在巫芒身后的阿哑。那个一直一直照顾巫芒的阿哑,那个有风几乎是看着长大的阿哑。上辈子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这辈子出现了。   有风有些弄不明白。   这事儿也没有传出去,军中大部分人还不知道有风在寻找奸细并且已经找到了。在营帐之中,只有三个人,有风、巫芒、阿哑。阿哑站在营帐中间,她穿得是麻衣,相当简朴,眼神之中都是茫然,她第一次抬起头看着有风和巫芒。她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不起眼的。   有风这才发现,阿哑的眼睛之中,根本就没有害怕的情感。她有一双剔透的眼睛,却没有一个剔透的脑子。   阿哑生得很娇小,很漂亮,可也许是她习惯整日将自己打扮得灰扑扑的,也没有人注意到她原来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除了巫芒,巫芒和阿哑在一起的时间,远远比同有风在一起的时间长。   阿哑就是贴身伺候巫芒的,什么叫贴身伺候,就是吃饭喝水休息洗澡,阿哑都在。除了……暖榻。暖榻是很多大户人家的丫鬟都会做的一件事情,特别是所谓的贴身丫鬟。   将自己先脱/光爬进床榻上,就是所谓的暖榻。   这事情,阿哑做过,可是被巫芒拒绝了。倒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巫者不能破身这样的传闻,而是因为他打从心底里面不喜欢这些情爱之事,也不希望阿哑将自己看得那么低下。   打从那以后,阿哑就更加沉默了。   阿哑心悦巫芒,她对巫芒的爱根本就掩饰不住,从心底流淌到眼中,直白又执着。她没有念过书,她就是个哑巴,纵然是曾经享受过极致的富贵,可是她还是个被人看不起的哑巴。   可是她就想做一个哑巴吗?她也不是生来就是哑巴的啊。   她真的真的喜欢巫芒啊,从他朝她伸手的那一刻开始,她的心里面就再也住不下其他人了啊。可是巫芒的眼中,从来没有过她啊……他的眼中只有漫天的星星。   阿哑比划着手势,她看着巫芒,比划道:我听说,人死了之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是真的吗?   巫芒实在是没有想到那个奸细会是阿哑。   鬼使神差之下,他点头了。   阿哑笑了,身上的阴霾一扫而光。她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言语没有限制她思想上面的天马行空,可是限制了别人对她的所有了解。   她的确就是那个奸细,因为阿哑是燕国皇室之人,她意外被对面的知晓了存在,在威胁之下被迫给他们传递消息。她自然知道轻重,传递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可是燕国那边也不是傻子,到底还是从阿哑的一些行为之中分析出了越国防守最薄弱的时间。   这才有了那一场偷袭。   据说阿哑的模样生得同那位早已经过去燕国君后极为相似,当年那位也是上过战场的人,自然不少人认识她。一代传奇早逝之后,她唯一的女儿竟然沦落至此,让人唏嘘。   阿哑原名不可知,她是燕国宫廷内斗下的牺牲品,她的嗓子是被人毒哑的,多年下来,早已经没有救了。燕国国情同越国有些相似,也是嫡子为尊。只是燕国有本事的女子极其有本事,没本事的也就自己老老实实嫁人了事。   燕国前君后,也就是阿哑的亲生母亲,是燕国很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位君后,在战场上的天赋让人惊叹。只是在宫闱斗争之中,显然她比不过别人,这位前君后和老国君之间的爱恨情仇,在燕国广为流传。而阿哑就是他们爱情下面的牺牲品。   那位前君后厌恶她,因为她身体里面留着那个男人的血。那位老国君也厌恶她,因为她实在不像前君后。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兜兜转转,最后以阿哑的失踪,前君后的死作为了终结。前君后死后,老国君没几日也就跟着去了。继位的是阿哑的一个庶兄,这位就更不会管阿哑的死活了。   于是阿哑机缘巧合之下,被巫芒的师傅救了。   大抵这世间所有的缘分都是因缘巧合。那是巫芒和阿哑第一次相遇,巫芒闭上了眼睛。他曾经带着阿哑远赴吴国,想要为她寻到亲人,以消减她心头的不安。   却忘记了,这不安,大多都是源自于他。   戚慈翻过了燕云山,到了燕云山下,她仔细观察了许久,越国军营并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她才放心走到了军营前。   她的手中,有有风的信物,进军营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她心里面担忧有风得很。有风这两天心里头很不是滋味,他没想到那个奸细会是阿哑,也没有想到阿哑的背后是燕国,更没有想到他的挚友和阿哑之间的关系并不像是真正的主仆。   如何处置阿哑,着实让人伤脑筋。   就在他觉得脑子都快要炸了的时候,有亲兵进来通知,说军营外有位叫戚慈的人求见。有风一下子就愣住了,戚慈怎么会在这里,这不太可能是同名同姓。   有风抿了抿嘴,他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那日一别,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戚慈了。有风一步一步走出去,他的心里面像是住着一只小鹿,扑通扑通,那种小鹿乱撞的心情,他一个八尺男儿竟然也有体会到的一日。   有风的右手不自觉的弯曲,他看上去有些紧张。   身后那位亲兵有些摸不着头脑,有风这紧张的模样实在是太流于表面了,一眼就能看出来。来人究竟是谁?那人灰头土脸的,一身都有些脏兮兮的,除了那一头束起的长发,还真的看不太出来那人生地什么模样。   只是身材倒是挺纤细的。   有风远远看见了戚慈,戚慈的状态不算好,她实在是有些狼狈,和往常有风见她时候光鲜的样子不太一样。她的脸上不知道在哪里蹭了些许泥土,和汗水一和,就有些狼狈了。衣裳也是最普通的麻衣,衣角还破了个口子,她的头发高高束起,一动就会在空中摇晃。   这是他的阿慈,这是他的慈慈。   不知为何,有风突然热泪盈眶。   他朝着戚慈径直走去,丝毫没有顾忌到周围人一丝一毫的眼光,一把将戚慈抱进怀中。他的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上,有风闭着眼睛,抱着戚慈就像抱着他整个世界。   再没有比这更满足的时候了,再也没有了。   像是孤寂的灵魂找到了归宿,像是落单的身躯寻到了半身,像是突然从一个穷人变成了富翁,像是一无所有到拥有世界。   如果这是一个梦,他永远不愿意醒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只是狗粮的开端23333 第134章 一百三十四 沐浴   “阿慈, 你同我说说话啊。”有风闭着眼睛, 他的声音有些缥缈,他心里没有底气, 他长这么大, 第一次知道害怕这种情感,他害怕这一切就是一个梦, 害怕是一个因为他太过思念戚慈而幻想出来的梦。   戚慈原本是想质问有风那信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他突然走过来,一言不发就将她抱在怀里,第一次露出这么软弱的样子,她又心软了。其实喜欢一个人,哪里硬得下心肠来。   倘若爱一个人, 必然是舍不得她哭,舍不得她有一点难过,舍不得她受伤, 想将她永远捧在手心里面的, 想为她披荆斩棘、踏碎所有的路障。真正的爱,永远不是束缚。   这是有风的心境,亦是戚慈的心境。   戚慈放在两旁的手缓缓抬起,最终抱住了有风的腰。有风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幅度很小, 但是戚慈能感觉得到。她的头埋在有风的怀里,发出的声音不若以往的清澈,倒是带着些微的鼻音:“我在。”   很简短的两个字, 我在。   有风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甚至他都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眼泪在眼眶之中打转了。这一路,何止千里,他怀中的这个姑娘,是他这一辈子最珍贵最珍贵的珍宝。   他无数次死里逃生的时候,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直到看见戚慈。看见戚慈的那一瞬间,他才知道,心里面的委屈,经历过的苦难,是可以述说的。   有风很想抱着她,就这样抱着她。   但是他得放开了,因为戚慈是个姑娘,越国这边的人看重名声,他们也许不会当着戚慈的面说,可是背后说的,也不会少。三人成虎,流言可畏,他经受得起这些,可是戚慈不应该来承受这些。   他的阿慈,他会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   有风放开了戚慈,他面上的笑意根本遮掩不住,整个人春情荡漾。看得周围那些个小兵一愣一愣的,都晕头晕脑的。难道国君他就喜欢这一款吗?再看看灰头土脸的戚慈,嗯,就算是这个姑娘灰头土脸的,也是灰头土脸里面最好看的。   总之有风的眼光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巫芒这边也收到了消息,他第一时间就猜到了那个人是戚慈,他却什么都没有多说。戚慈回来,想必是看出了那封信是假的,他和有风的字体,倘若他用心一些,一般人真的看不出来真假,戚慈能看出来,证明她对有风,确确实实是用了心了。   从至交好友的身份来说,他为有风感到开心。可是从一国大巫身份来说,他又有些担忧。   爱情真的……使人疯狂,他想到了被秘密关押起来的阿哑,究竟要如何处置。有风将处置的权力交给了他,可是他哪里晓得要如何处理。他其实就是个懦夫,他连自己的心都看不透,在感情上,他实在不如有风太多。   有风跟前跟后,殷勤得不得了。这里是军营,没有姑娘家家的衣物,有风给戚慈倒好了洗澡水之后,突然好想想起来什么,他将皂角放在一旁,微微低着头说道:“我这儿没有姑娘的衣物,嗯,阿哑的衣服都穿过了,不太合适,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有还没有穿过的衣裳,我给你拿来。”他略微害羞的时候,耳朵尖会红。   戚慈扑哧一声笑了,她穿得其实就是普通百姓穿的衣服,也不会嫌弃谁的衣服,只是有风难得有心,她也不会阻止他。看见有风好好的的时候,她也不计较和询问那封信是怎么一回事了。   有些事情,没有必要追根究底。   他给戚慈倒了满满一大杯热乎乎的茶水,端到戚慈的身前来。   “你喝点茶水,暖暖身子,姑娘家受寒了就不好了。”他恍惚间也不知道在哪里听过这样的说法,总之姑娘家的身子总是要娇贵一点的,是受不得寒气的。戚慈这一路过来,日夜兼程,恐怕对身体也不太好,他得好好把她养回来才是。   戚慈抱着这一大杯茶水,笑着说道:“若是你有个闺女,你以后一定会对她很好。”他看上去,不像个好人,也不像是个温柔的人,可是对她真的是挖心挠肝的好,他把一颗真心捧到她的面前来,将伤害他的权力肆意给她。   “有……有一个、闺女?”这话弄得,有风觉得他都不会说话了,他站在戚慈面前,有些手足无措,又有些暗暗窃喜,“若是生个像你一样的闺女,也、也挺好的。”他说话,还是第一次结巴成这样。   戚慈有些懵,谁说了要给他生女儿了?但是一看有风这个样子,那耳朵都要红透了,心里面又起了点恶趣味。   谁能想到对外冷酷铁血的越国国君有风对着戚慈是这个样子呢?   温柔缱绻,恨不得再小心一点,生怕戚慈掉了一根头发丝。   “那若是只生了一个闺女怎么办?”戚慈放下茶杯,一眼不错地看着有风,她的眼里面有着自己都没有察觉的认真。   这份认真不自觉影响了有风,有风看着戚慈这歪着头的样子就笑了,他走上前,用手将她颊边的头发挽到耳后,然后漫不经心地说:“闺女就闺女呗,像你不挺好的?”   “没有儿子,你的王位呢?”她说的是他的,这里可不包含她自己这边的。   戚慈也没有意识到她似乎被有风引诱着说了什么不太应该说的话,有风半跪着轻轻抱着戚慈,他的头放在戚慈的肩上,面上露出一脸得逞的笑容。   “王位,我的闺女,拥有我的东西,不是理所当然吗?谁敢说一个不字?”他漫不经心的话下面,透露出来的东西就很意味深长了。戚慈倒是笑了,她拍了拍有风的头。   “你赶紧起来吧,我要去洗澡了。”她一路奔波,出门在外可没有什么条件让人天天洗澡,身上黏糊糊的,偏生有风像是得了肌肤饥渴症似的,时时刻刻都想抱一抱。   有风还想再抱抱,戚慈的身上有股子特别好闻的香味。可是戚慈让他起来,他也就乖乖起来了。   起来了之后,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对着戚慈说:“你先不慌,横竖那水还烫着,等我一会儿可好,我马上就回来。水若是凉了我再去伙房给你提水去。”戚慈的东西,他才不会借他人之手呢。   有风说完,风风火火就出去了,衣服也没有给戚慈拿。   戚慈也不知道有风做什么去了,他倒是挺放心的。戚慈在的地方是有风自己的私人营帐,这里面堆放着许多私密的文件,关于这场战争的,也有关于越国的。   有风若不是绝对的信任戚慈,绝对不敢这样将她一个人留下来。   戚慈笑了笑,随手从书架上抽了本游记看了起来,顺便等着有风回来。   有风做什么去了?   他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篮子,骑马跑出燕云山上摘花儿去了。也不知道他从何处知晓的,女子洗浴是要在浴桶里面放新鲜的花瓣的。别人有的,他家阿慈也要有。   于是他兴冲冲跑上山去摘最新鲜的花儿了。   军营离燕云山很近,骑马就更近了。他骑着马儿嘚嘚往燕云山山脚下去,那边靠近林子的地方有好大一片野花儿,红艳艳的好看得很。对,有风的审美大抵就是看花开的好不好,颜色鲜艳不,直接得很。   有风想,这种红色最衬戚慈了,戚慈生得白净嘛。   他一边摘花儿,一边小心翼翼将每一片花瓣扯下来放进篮子里面,那一片花瓣损坏了那都是不行的,一定完完全全,完完整整才可以。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中,给她最好的。   有风细心得很,夕阳的光芒给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光芒万丈。   他摘够了花儿,就骑马回去,回去的路上也很小心护着篮子里面的花瓣。先前疑惑他为何突然出军营的亲兵们看见提着一篮子花瓣,手上还捧着一把鲜花的有风,个个面上都是一脸了然。   那位来的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这位冷血帝王化为绕指柔。   一瞬间,戚慈的身份成为军营之中个个都想知道的事情,有风变化太大,一下子就提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巫芒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只能摇头叹息,姑娘家洗澡要加花瓣的事情还是他给有风说的,没想到他一直都记在心里面。   他是真的爱重戚慈。   从此以后,巫芒决定再不去干涉他们两个的事情。   有风走进去,戚慈正在专心看着游记,那游记不知道是谁写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她没有注意到有风回来了,等有风拿着花儿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都被吓了一跳。   有风不是第一个送她的男人,却是第一个送她这么简陋的花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戚慈如此感动的男人。   她接过捆成一束的花,说了一句:“谢谢。”他出去,就为了摘这一把花儿吗?   “不用谢啊,你要学会对我理所当然一点啊。”他多希望她能任性一点,能更依赖他一点。   戚慈很快看见了那一篮子花瓣,现在天气还有些热,水降温得慢,有风回来的时候这水温正正好,他将花瓣洒下去,笑着说:“这花儿味道一点也不闷人,好闻得紧,我去给你拿衣裳,你快去洗漱吧。”他看着那一浴桶的花瓣,笑得像个孩子一样。   戚慈这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出去一趟。   他想给她最好的,这不是说说而已。一篮子野花花瓣,对戚慈而言,胜过万千珠宝首饰。   她给了他一个无言的拥抱。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甜不要钱2333333 第135章 一百三十五 爱你   这个拥抱, 让有风愣住了。   他其实渴望很久了,渴望有一天戚慈能够真的喜欢他。一样东西, 太想得到,想了太久了, 得到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懵了。戚慈去洗澡了, 有风呆在外面, 看上去傻愣愣的,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偶尔隐隐约约能听到流水的声音,有风小心翼翼将那花儿插在一个陶罐里面, 又将陶罐放在小几上, 调整了一下花儿摆放的模样, 弄了好半会儿才终于满意了。   他翻了翻戚慈看的游记, 游记是一个不知道名讳的游人写的, 去的都是一些罕见的地方, 去过大漠去过山巅也去看过大海。在他的描述之中, 每一处的景色都那么迷人,那么让人陶醉。   连有风都有些入神了。   这书是下面的人置办的,连有风自己都不知道书架里面有这样一本书。他在边境整日都忙得很,最近是难得的空闲时间,这还是因为燕国那边以为他出事了, 可是一看越国这边一点动静都没有,心里面又怀疑,善于阴谋诡计的人, 一般也会多疑。   燕国将军现在就怀疑自己军中也有对方的探子,特别是小打小闹几场燕国都输了的情况下,他也觉得自己军中不安全。   这下子燕国军人人自危。   燕国军中内乱,有风并没有趁火打劫,他有他自己的打算,再加上这几日戚慈在,他便故意将自己的时间空出来,想要陪一陪她。家国大业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戚慈啊。   曾经很有上进心和事业心的有风,也堕落在了温柔乡中啊。   有风看得入神,连戚慈出来了都不知道。沐浴过后的戚慈,脸色泛着淡淡的红晕,她的头发湿润着,她正用一张宽大的布在擦拭着。戚慈穿着有风的衣裳,显然是极其不合身的,她在腰间系了腰带,勉强保证这衣裳不垮掉。   美人最美的三刻,一是月下看美人,二是美人出浴时,三是美人醉卧花间。   外面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营帐之中点起了蜡烛,昏黄的灯光,出浴的美人。有风一个没注意,手上的书就松了,落到了小几上面。   这是戚慈最自然的状态,让有风紧张又沉醉。他犹犹豫豫,从未有这般不利落过,他说道:“你快过来,我给你擦一擦头发。”这里没有熏笼,也不能将戚慈的头发熏干。   戚慈也没有多说什么,慢慢走过来,坐下。她入目处就是那红艳艳的花,她突然就笑了,慢慢扬起头对有风说道:“你若是哪一日有时间,便带我去看看这些花。”戚慈很喜欢花,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她真的喜欢一个东西,是不会日日挂记在口中的。   就像她喜欢有风。   戚慈的爱是沉默的,却是坚定的。不若有风,有风的爱,更多的是热烈,是直白,是□□裸,是恨不得天下所有人皆知晓,他爱戚慈这件事。   是恨不得将戚慈日日放在眼前,放在手心,放在心上,因为那是他的挚爱和珍宝。   他们一个像水,上善若水,一个像火,焚烧一切。   可是有风给了戚慈自由,戚慈也给了有风深爱。有些时候,合适不合适,要在一起才真的知道,旁人认为的不般配,真的算不得什么。在爱情一途之中,永远不要去过多听旁人的话,就做一个聋子、瞎子,就跟着自己的心走。   一个人,对你好不好,心会告诉你的。   有风温柔极了,那眉眼之间都是柔情,这是旁人永远见不到的有风。戚慈的头发很漂亮,是那种比缎子还要顺滑的丝柔,带着夜空一样的漆黑。他小心的样子,也让人心醉。   若不是爱到极致,哪会害怕掉一根头发丝呢?   “你待会好好休息一晚,明日我便带你去看花,哪里有好大一片花,你一定喜欢。”他有些紧张,“你晚上便睡在我的床榻上吧,这边环境不是很好,我去同巫芒睡一晚就好。”军营里很少有姑娘,自然也没有专用的营帐,先前阿哑住的就是巫芒的营帐。若是阿哑在或许还有些麻烦,可是阿哑现在被关押了起来,他去巫芒那里也不会不太好。   “你去和他一起睡吗?”戚慈问道,昏黄的灯光落到她的脸上,显得她的五官更加柔美,和白日不太一样。   提到睡这个字,在这不大的营帐之中,昏黄的灯光下面,再加上弥漫着的花香,好像一下子就变得有些暧昧,空气之中隐隐约约就有什么开始发酵,就有什么变得和先前不太一样了。   有风滚动了一下喉结,什么都没有说。   他的手指穿过戚慈的头发,细细把玩着她一头的黑发。半干的头发,有一些滑腻,就像是□□在外面的肌肤,带着香甜的气息,直直冲进了有风的脑海之中。   戚慈见有风没有说话,也觉得好像有些怪怪的,她想着,些许是因为睡这个字还是太直白太暧昧了一些,就显得这气氛有些不对了。她扭头想看一看有风,变故却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那原本就松垮的衣裳,在她突然的大动作之下,右手肩头的衣裳一下子就滑落了下来。戚慈的皮肤好极了,就像是最上等的丝绸,又像是冬日洁白的雪。在玄色的衣物衬托之下,显得那白越发的白。   随着一起露出来的,还有半个浑圆的酥/胸,她原本是没有穿肚兜的,是用布带子将胸束起来了,尽管骗不过那些眼神毒辣的人,把自己弄得狼狈一些骗过一些宵小还是问题不大的。   有风给她的衣物里三层外三层的,于是索性她也就没有束胸了,这个年纪束胸其实对身体不太好的。   意外发生总是由很多巧合构建更而成的。这突然发生的事情连戚慈都没有反应得过来,她一下子就懵了,这种场景,纵然是脑子再聪明的姑娘遇见了,恐怕一时半晌也是反应不过来的。   不过所幸也不需要她反应过来,有风将戚慈打横一抱,天旋地转之间,戚慈就坐在了一个小几上面,有风将小几上的书籍竹简往下一挥,稀里哗啦地就散落了一地。   有风的头埋在戚慈的脖颈之间,他抱着戚慈,抱得很紧,却一点都没有用力,他总是这样,更多的在为戚慈着想。   “阿慈……我……我心悦你啊,你有没有,喜欢我一点呢?”她看不清他面上的神色,却能感觉得到他的紧张,似乎也能听见他那一声一声的心跳声。   他的吻落在了戚慈的肩上,像飘忽的蝶一样,采蜜之时小心翼翼。   有风轻轻吻了一下,然后再吻一下,他像是永远永远也吻不够一样。戚慈闭着眼睛,没有回答。有风也没有说什么,他轻轻拉起了戚慈的衣物,然后将松开的腰带系紧,还死死打了一个结,保证它再不会松掉。   “阿慈……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自己的唇上有个软软的东西覆盖了上来。   这个吻停留的时间很短,不过眨眼之间。戚慈看着有风那傻愣愣的样子突然就笑了。   “我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心动,又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戚慈滑下小几,站直了身子,笑着张开双手,“我想陪你一起去看花看海看星星看月亮。”   这是有风听过最美的情话。   他一把抱住戚慈,然后反客为主吻了上去。有风不会接吻,他上辈子就从未有吻过谁,他的吻是略带粗暴的,可是百尺钢到了戚慈这里也化成了绕指柔。   他的吻里面,没有□□,只有珍惜。   恍惚间,他看见了上辈子的自己,那个凄凉的自己,在山上独自饮酒的自己。纵然登顶,还不是一生孤寂,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思呢?   人生人生,过得有滋味的才叫人生吧。   谁会想到,他会遇见戚慈呢?谁会想到他会爱一个人爱入骨髓呢?人生来有半身,谁也不知道在哪里。他上辈子若是愿意去见一见戚慈,也许他们上辈子的结局都会不一样。   她不会早早就死去,他也不会觉得人生无趣。   有些机缘巧合,我们称之为缘分,也可以说是天生一对。这世间有的人,他们有缘无分,有的人有分无缘。   茫茫人海,想和一个人相知相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能和真正爱的人相守,在某些时候都是一种奢侈。   世人含蓄,从不说爱。   辗转反侧的唇,昏黄的灯光,和一对相爱的人。   “你知道吗?我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有多高兴……我不知道这一生究竟能得到什么,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失去你。”   “你才是我重头来过的因由。”   作者有话要说:  陪你看花看海看星星看月亮,陪你直到永远…… 第136章 一百三十六 花海   一个人的一生, 是一个不停失去和不停得到的过程。并不是说失去了什么就一定会得到什么, 这个世界上没有足够的公平可言。对有风来说, 没有什么比自己去争抢更来得快乐了。   他习惯了争夺,更习惯了自己去夺来自己想要的。□□、暴虐、冷血、残忍,这些都曾经是伴随着他的形容词。没有人不害怕他, 可也没有人不希望从他那里得到好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其实他的身边又哪里有几个真心对他的人呢?他是帝王, 是天下共主, 是这万里江山的拥有者,可是同时, 他也是一个人。   是人,心就是肉长的。   天下人都势力, 可是追根究底谁会喜欢一个势力的人呢?大多数人都喜欢高洁的人,喜欢那些隐士, 还不是因为他们和旁人不一样。戚慈追求一颗真心,殊不知同时, 有风追求的何尝不是一颗真心呢?   “重头来过的因由……”戚慈低声重复了这句话, 她的神情有些恍惚, 总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 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明白。   她笑着回抱了有风, 将头埋在他的胸前,什么都没有再问。   有风守着戚慈睡着了之后,才离开了营帐,待他离开之后, 戚慈又睁开了眼睛。其实有风那么一个大活人在一边,哪里就那么容易能够睡得着。吹灭了烛火的营帐一片漆黑,可是有风的呼吸就在身旁。   他害怕她会孤单,真的是个傻子。   戚慈躺在有风的床榻上,这床榻有些硬,不若府邸里面的一般。军营的环境就是这个样子,纵然是有风身份再高贵,那这也是军营。当年戚慈在军营中的时候,那环境还比不上这儿呢。   床榻不大,全是有风身上的气味。她翻了个身,脑子一片空白,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这边睡着了,那边却注定是一个无眠夜了。   有风和巫芒尽管关系好,却也没有试过抵足而眠这种事儿。事实上这两人都有一点独,这话怎么说呢?举个最直接的意思就是,这两人打小开始就没有同别人睡过一个床榻。   不过现在有风倒是很想和戚慈睡一个床榻。   有风突然出现在巫芒面前,带给巫芒的绝对是惊吓。他实在是被吓得不轻。   “这大半夜的,君上你怎么来了?”巫芒已经脱去了外袍,就准备入睡了。他这几日被阿哑的事情弄得是筋疲力尽,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阿哑不是个普通的丫鬟,她对他来说还有着更重要的意义,让她死肯定是不可能的,可是若是一点惩罚都没有,那也说不过去。   军中最忌讳什么,奸细!   有风能将这件事交给他,就说明有风没有让阿哑去死的心。他心里也明白,也就承这份情谊。   可是这惩罚不容易,轻不得重不得,实在不好办得很。更麻烦的是,他看不清楚自己的内心,他完全理不清自己对阿哑的感情。阿哑显露得已经很直白了,她是心悦他的。   从小时候开始,她就喜欢他了。   阿哑为什么帮燕国,还不是因为对方威胁她。她早就知道巫芒在帮她寻找家人,她害怕得很。她不愿意离开巫芒,一点也不愿意,什么泼天富贵她统统不想要,只想呆在巫芒的身边。   泼天富贵,她早就享受够了。   她要的,从头到尾就是巫芒。   这一点,巫芒曾经不明白,时至今日,他总算是明白了,阿哑想要的,从头到尾就是呆在他身边。   可是现在明白,总归是晚了。   “阿慈来了,我把床榻给她睡了,便过来同你挤挤。”有风倒是无所谓,他洗漱一番就自顾自准备上床睡觉了。巫芒的床榻也不算大,不过睡两个人还算是绰绰有余。   巫芒被他弄得根本没办法思索阿哑的事情,他一听这话就有点无语:“你这样,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吹灭了蜡烛之后,有风就准备睡了。他明儿还要陪戚慈去看花儿呢,这都说好了的,若是明日他一脸的疲倦,那就有些不称景了,也就不美了,好好一桩美事。   可是巫芒显然是不愿意就这样睡了的。他心里面有数,这戚慈一来,有风哪里还有时间管他那些事情,还不若乘这个时候赶紧把阿哑的事情解决了才是真的。   阿哑这事不好办。   “君上,你说阿哑的事情究竟要怎么办才好?”巫芒的声音压得很低,他也知道有风并没有睡着。   有风心道,这巫芒今天怎么就这么烦呢。但是终归是这么多年的情分,他也很是想要拉巫芒一把。   感情这种事情,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倒是比巫芒看得还要明白一点。巫芒心里面究竟有没有阿哑?巫芒自己也说不清楚,可是在有风看来,他的心里面是有阿哑的。   一起长大的姑娘啊,唉……有风在心里面叹了口气,黑夜里,谁也看不清楚他面上的神情。   “阿哑的事情要怎么办,要看你的心里究竟想要她怎么办?”这话说得不太明白,有风以为一贯聪明的巫芒会明白,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压根就什么都不明白。这明白什么?他什么都不明白。   “这我不就是弄不明白吗?”巫芒从来没有这样茫然过。他是巫者,师傅曾说他是天生的巫,能看透人心、能算尽天下事,可是唯独算不出这自己。   他命中有桃花劫,那个劫,应在了阿哑的身上。   “你弄不明白……这样说吧,你舍得她去死吗?”有风这话说得就直白了,他就是想看看巫芒什么时候能开窍,什么狗屁巫者需心静,有风压根就不相信这个。   孤身一人就是心静了?就能修得巫者的大道了?不然吧,若是真的是这样,那巫芒的师傅,孤身到去世,为何还是没能修成大道呢?若是真的,那胡山上的大巫,和山下的六阿婆这辈子没能在一起,也没见这两人真的修成了。   这个规矩,本来就荒谬。   此生没有一人相依,心怎么可能静下来。   巫芒叹气,说道:“我便正是舍不得,故而……”他话里的未尽之意,有风听明白了。他也叹了口气,知道是劝不住巫芒了。   他活在自己的规则里面,没有经历赤/裸/裸的血泪不会明白,就像曾经的他一样。   “让阿哑赎罪吧,事情因她而起,也该因她而落。”间谍,有时候也是有很大的作用的。黑夜里面,有风的声音显得有些冷酷,言语之间其实就决定了阿哑的生死。   巫芒沉默了许久,才吐出一个字:“好。”   第二日一大早,有风梳洗完毕,又用过早食,便带着戚慈去挑选马儿,戚慈这才说道:“我骑过来的马儿被你的亲兵拉去休养去了,它也一路劳累,我便换一匹马吧。”   最后,戚慈挑了匹温顺的母马,棕色的马,看上去被调/教得挺好。   两人就这样骑着马漫步往燕云山去。戚慈今日穿着一身男装,从何处来的有风并不清楚,很普通的衣物,穿在戚慈的身上就显得很不一般了。衬得戚慈是胸/大腰细腿长的,头发高高束起,比之女装的时候好像别有一番风情。   她的脸庞,脂粉不染,却显得如同那雨后的梨花一般娇艳动人。   “你昨夜休息得可好?”有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更温柔一些,生怕吓到了戚慈一样。   戚慈横了有风一眼,她一边观察着四周一边说道:“挺好的,你不用这样小心翼翼,我们之间不用这样。”她这样一说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有风心里面悬着的那口气就落下来了。   他其实心里面还有一点害怕和虚无的感觉。戚慈出现得那么突然,就像是一个梦一样,他害怕一不小心梦醒来,一切和从前没有什么区别。   戚慈还是戚慈,他也还是他。   可是戚慈这样随口说了他一句,他的心反而要安定一些了。   挺好的,这样。戚慈看了有风好几眼,心里面嘀咕,这人一整日的傻笑啥呢?莫不是睡了一觉,就傻了吧。   两人的心里面都有自己的想法,可是走到那片花海之后,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真漂亮……”戚慈翻身下马,将马儿系好,她的高兴跃然于眉间,明显得很,一看就是喜欢极了。   戚慈喜欢花儿,更喜欢生长蓬勃的花儿,她喜欢花儿身上的那股子生长在地里面的浓郁的生气。也喜欢泥土和青草的气味,其实若不是有那么东西束缚着她,这天下又不太太平,也许她更希望自己能游山玩水。   现在的环境可比后世好多了。   戚慈在花海里面四处走走,有风就一直微笑着看着她。   微风吹过,飘过阵阵花香。 第137章 一百三十七 爱情   晨光是温柔的, 可也敌不过有风的目光温柔。   他们也没有做别的什么事情,只是漫步在花海里面。这片花儿生长得茂密,层层叠叠的, 热烈的红。也许是因为这热烈的红,就又衬得戚慈美了几分。   她原本就生得漂亮, 可是今日一看, 有风竟是觉得她更漂亮了。   没有一处不美,没有一处不合他心意。他们在花海中慢走, 然后躺在了一处干净的草甸上, 四周都是飘忽的花儿, 周围是自己的爱人。有暖暖的晨光, 有和煦的微风。   有风想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生活了啊。   这边巫芒想了想,他心里清楚有风那句话的意思,于是他去寻了阿哑。阿哑蜷缩在角落里面, 她喉咙哑了,耳朵却不聋, 脑子也不傻,她看见巫芒来了, 露出了一个笑容。   她伸出手, 手中有一条链子,那链子做得很华美,巫芒甚至不知道她从何处来的这链子。对阿哑,他有很多亏欠。   阿哑比划了一下, 意思大致就是要将这链子送给巫芒。巫芒不太愿意收下这链子,可是却倔强不过阿哑,最后不得已收下来了。   “君上的意思是,让你将功赎罪,反过来去燕国做我们的内应。等你回来,你还是我身边的阿哑。”巫芒说出这番话,只觉得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有风只说让阿哑去做奸细,却没有要让她去燕国的意思,燕国对阿哑有多危险,有风不傻,自然能够想到。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红尘情爱,巫芒先行一步将其统统斩断。   对于这个结果,阿哑什么都没有说,她点点头,笑着答应了下来。在这污秽的牢笼之中,她蜷缩在墙角,仰头一笑,笑容甜美极了,这笑成为了巫芒整个后半生的最不愿意回想起来却又舍不得忘记的回忆。   巫芒抿了抿嘴,见阿哑应下来了,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准备离开了。后续的事情,有风自然会安排的。其实他今日来不来根本就无所谓,只是他的心里面……实在是太想来见阿哑一面了,这一面过后,恐怕此生再难相见了。   有风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这辈子唯一的挚友自己给自己挖了多大的一个坑,关键是,他还是心甘情愿的。   阿哑见人要走,连忙走到栅栏边上,扯住了巫芒的衣角。巫芒看过来,她露出了一个笑容。她今日笑得比往常一个月都多,巫芒觉得反常,却又说不上来哪里反常。   她比划了几下,巫芒细看,便知道她说的什么了。   她说,我叫燕淼,三水淼。   巫芒转身,咬牙离开了这里。阿哑一直一直看着巫芒离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为止。巫芒走后,一切恢复了寂静,阿哑又缩回了墙角,她双眼无神,抱着自己,孤零零的样子就像是幼年时候,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一个叫巫芒的小哥哥来带她回家啦。   她笑着笑着,突然就哭了。   “你喜欢这儿吗?”有风侧头问道。戚慈放下了束起的长发,任由它披散在身后,发香像是自个儿会寻路一般往有风的鼻尖里面钻。   蓝天白云,佳人在侧。   “喜欢啊。”戚慈说完,看了一眼有风又说道,“倘若有一日,我能够闲下来,一定要去走遍这天下的大好河山。”去感受一下这种仿佛灵魂都收到洗涤的滋味。   真的很美。   “那挺好,这个愿望了不起。”有风一边说一边悄悄摸摸勾上了戚慈的手,戚慈的指尖温热,一根一根的像是烫在了有风的心上。直到他将戚慈整个手裹在自己的手心之中,心中才顿时升起一股满足的感觉。“我陪你一起去啊。”他做下 了这个承诺。   这话让戚慈微微有些惊奇,很多时候,和戚慈一对比,有风才显得更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你闲得下来?这天下不要了?”只有真正去管事了,才知道这身为一个君主事情有多繁杂,有风能抽出这几日来陪她,她心里面其实已经很高兴了。   游山玩水,有些奢望了。   “天下?天下和你,我都要。若是要我舍一得一,那么我当然是……选择你啊。”天下而已,他看着这天空,天上的云已经换了一种形状,他渐渐的就觉得有些困了。   这天下,不若戚慈重要。   一直都没有什么责任心的有风,放弃这个天下从不是说着玩的。他想要天下想要权势不过是为了配得上戚慈而已,不过是为了要将戚慈捧在手心罢了。   戚慈反应过来的时候,有风都已经睡着了。尽管他表现得格外精神奕奕,其实戚慈哪里会看不见他眼底那淡淡的青色呢?想必昨夜,他睡得也不太好。   便让他睡一睡吧,好好休息一下。   戚慈和有风距离极其近,近得戚慈都能看清有风的睫毛,他的睫毛很长很卷翘。若是将来能生个像有风的闺女,好像也挺好的,想必也是倾国倾城之容貌。   戚慈的呼吸落在有风的脸上,有风动了动,轻轻将戚慈抱入怀中。他睡着了,尽管睡着了,也还记得他的身旁还躺着一个不能放手的珍宝呢。   也许是睡意真的会传染,渐渐的,戚慈的睡意也来了。   然而快乐总是那么短暂,回去之后,有风还得处理那一大堆的军务,他也不可能整日整日陪伴着戚慈,戚慈倒是什么都没有说,事实上,若不是她突然撂担子跑到燕国边境来,在上林郡的她也不见得就比有风好得了多少。   甚至因为上林郡那边局势更复杂一点,她甚至还会更繁忙一些。   有风批改军务,戚慈就在一旁沏一壶茶,拿起先前没有看完的游记,慢慢悠悠在一旁看了起来。   她是真的不计较这些,也不是那种黏人至极的姑娘。   对有风来说,目前最棘手的事情就是阿哑的事情了。巫芒是铁了心要将人送去燕国当奸细,好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拿下燕国。这样固然是快了,可是阿哑的生命可能会无时无刻受到威胁。   倒不是心软,只是他担心有一日……恐怕巫芒会后悔啊。   斩情丝、斩情丝……若是真的能斩断的情丝,那就不是情丝了。   不知不觉之中,他竟是就将这个问题问出了口。   戚慈放下游记,饮了口茶水,然后平静说道:“唤她来问问就好了。”此时此刻,戚慈其实还不知道,有风口中的那人就是那个曾经拉着她不让她离开的小姑娘。   对小姑娘,戚慈一向都很宽容。   阿哑来了,目不斜视,直接就便是巫芒的想法就是她的想法,对此没有任何的异议。而巫芒甚至连面都没有再露了,有风装作看不见阿哑眼中的失落,又让人将她带下去了。   戚慈又饮了口茶,叹了口气问道:“她喜欢越国的那位大巫?”喜欢一个人,是真的藏不住的,这姑娘素日低着头呆在巫芒身后,等到抬起头的时候,却又看不见巫芒了。   一笔糊涂帐,有风想着他恐怕是管不了了。   听见戚慈这样一问,索性就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   戚慈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她知道巫者是不成婚的吗?也是不允许动情/欲的。”就像巫医和六阿婆一样,他们两人终身未婚,心意相通可是却永远不见面。规矩就是这样,谁坏了规矩,谁就要去死。越是小的地方,越在意这些。   巫一旦成婚生子,就不是巫了。   戚慈说的这些,有风也知道,他放下笔,起身突然就走过来抱住了戚慈:“我若是……我若是巫,就算失去所有,也不能失去我爱的人。”这就是他永远不明白巫芒在想什么的原因。   不过没有关系,他尊重他所有的决定。   人这一生,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这就是人生。   有风果然为阿哑安排好了身份,十分经得住查,因为那就是她原本的身份—燕淼。   燕国不是君主的一言堂,这和越国不一样。前君后是个相当了得的人物,自然还有那么一些老臣记挂着她,自然也就记挂着君后所出的那位小王姬。现在的燕国君不记得没关系,他们这帮老臣可都还记得呢?王姬可没有死呢。   燕淼的归来,直接打破了燕国王宫的安宁和固有格局。就像是一块石头,搅乱了一池春水。   燕淼究竟遇见了什么,经历了什么,又是如何获得那些情报的,有风和巫芒不得而知。只是燕国忽然之间,就天翻地覆了。   在燕国灭国之时,戚慈也成功占领了整个吴国。   他们两人的书信来往更加密切,戚慈回国之后,也没有人询问不该问的东西。   她眉间间的欢喜是个人都能看见,谁也不是傻子。连阿溪都沉默了,不过戚慈还是特地同阿溪谈了谈,让阿溪更容易接受有风一点。   阿溪接受了有风,只是在阿溪看来,但凡有风对戚慈有一点不好,她都会让有风后悔终身的。 第138章 一百三十八 迁都   戚慈告诉阿溪有风的存在的时候, 就注定了她没有想过要掩饰这段关系。男欢女爱,两厢情愿,有什么好掩饰的呢?戚慈和有风在一起这件事情, 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却一点都不知道。   吴国被拿下之后, 戚慈迅速整合了她现有的资源, 对吴国进行了改革。首先就是税收,吴国基本是依靠农业税和剥削百姓撑起来的, 剥削得也不算狠, 恰好在可以忍受的程度以内。   也正是因为这样, 吴国一直没有发生过大的动乱。   没有动乱, 不代表领导人就是个好的,只能说治下百姓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的生活。他们麻木,没有自我,世世代代都这样过来了, 谁不是这样的呢?   直到改天换日,吴国也成了戚慈所有。他们才知道, 原来生活……也是可以过成另外一种样子。   随着农业税的减少,相应的商业税就增多了。按理说, 这样的趋势下, 大家都会去种田,可是总是有那么一些有眼光有眼界的人,他们会发现,政府也就是戚慈在扶持商业的发展。   小手工业、小商贩们到官府注册之后可以三年不交税, 大商贩们会获得政府的支持。经商最害怕什么,最害怕执政者将其当做大肥羊,养肥了就宰杀。   戚慈显然不会这样。   下面的人自然也不傻,心里面门清,戚慈想要发展工商业,从而减轻百姓的负担,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毕竟种地是看老天爷吃饭的,若是老天爷一个心情不好,这一年弄不好就会欠收,到时候莫要说什么交税了,自个儿都填不饱肚子。再有像是曾经吴国王都边上,不适合种植粮食,一个弄不好就是要死人的,只是这几年老天爷赏脸没有出大问题罢了。   可是这不代表潜在的威胁不存在。   政府重视商业,的确也是一件大好事。   这是占有了吴国之后,给吴国带来的第一个好的改变,让很多人都看见了希望。第二个改变,其实不是戚慈去故意促成的,反而是无心之中就成了。   上林郡的实际裁决人是戚慈,对外大家都尊称她一句胡山先生。胡山先生是个女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最开始还会有人说上几句,可是随着戚慈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拥有的权势越来越大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说不该说的了。   人就是这样的,人的劣根性决定了他们会嫉妒比自己好一点的人,却不会去嫉妒那些比自己好过太多的人。   戚慈早就已经站到了普通人只能仰望的地位了,再多的嫉妒也化为了崇敬。再加上戚慈治下格外的繁荣和谐,甚至很多人将上林郡当做一种朝圣地。   因为戚慈,吴国女子地位得到了质一般的飞跃。这不是那种明面上的有地位,而是更加实际的。女子和男子有着等同的继承权利,也就是说,再有景翘这种独女的情况,纵然是家无男丁,也绝不能取消她的爵位。   再有就是,女子可以做官。这些都是上林郡的规矩,上林郡就是戚慈说了算,然后吴国和陈国被合并进来之后,竟也是很快就适应了这一切。   这说明什么,说明很多姑娘,她不是愿意在家中相夫教子,而是这个世道让她们只能在家中相夫教子。   又因为前面有了景翘、阿溪她们作为大好的例子,便有下边的人揣度戚慈的意思,觉得她或许是更喜欢女子的,于是下了大力气培养家长的姑娘,又下了大力气想要将姑娘们送进胡山书院,当然家中男子的教养也不能放松。   不算最终目的是什么,总归现在女子的地位得到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最大的提升。不知道多少姑娘从此摆脱了一生只为嫁人的生活。也不知道有多少女儿家从此有了另一个选择。   时光缓缓流过。   原本七国鼎力的局势好像眨眼睛就一分为五,剩下有风的越国,戚慈的上林郡,还有齐国,以及一个夹缝之中艰难求生的卫国,还有在北方的赵国。齐国国是个聪明人,他也不甘心,可是一见吴国君的下场,也就什么不甘心都没有了。   戚慈不是个刻薄的人,这里看公子渠就知道了,他失去了王位好歹还剩个爵位,其实生活得也挺好了。   总比最后……连个全尸都剩不下来得好一点吧。   齐国君很识趣,于是齐国几乎是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被戚慈拿下来了。与此同时,赵国根本就抵御不住有风的大军。有风征服国家不像戚慈,戚慈喜欢不战屈人之兵,有风喜欢暴力碾压。   横竖赵国碾压不过他。   谁也没有想到,天下三分,最后剩下来的居然会是最弱小的卫国。奇怪的是戚慈没有动卫国,有风也没有动卫国。卫国君整日整日在自己的宫殿中心焦如麻,他看有风有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看戚慈,戚慈是个算无遗策的。   都是两尊大佛。   有风却没有心思来猜测卫国君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卫国那屁大点地方,他送给戚慈都嫌寒颤。有风收兵回王都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迁都。   迁都,这可不是小事儿。王都位置是先人所定下的,若是没有那重大理由,万万迁不得都。可是有风哪里像是要给人理由的。   “关于迁都这件事,谁有异议?”他一挥衣袖,起身站在龙椅前问道。他是身量本来就很高,这样就更显得他英勇不凡了。   谁敢有异议?,又不是不想要命了。就这样恍若儿戏一般,越国王都竟是搬迁到了离越国不远的地方,这这一下子给人吓得不行。   那荒山野岭,要什么没什么的,好端端的有风搬过来做什么?   见有风铁了心要开始修宫殿了,也就没人敢去触霉头了。恰好戚慈这边也正式将苑城作为王都了。   成为一个合格的王都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也不能是件随便的事情。   两个国门距离这般般近,对面两人统一答案就是: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谁敢真的说一句,觉得自己不如君主呢?   很少有人会有这个胆子吧。   借着修宫殿和修王都这机会,有风和戚慈倒是见了不少面。两人游山玩水,竟是将这上林郡玩得差不多了。   可怜卫国君,担惊受怕许久,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对策。对有风,尚且可以使出美人计,可是对戚慈要怎么办?卫国就是再了不得,也从没有送出男子去讨好别人的。这一下子对戚慈,还真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可是办法总是人想的。   卫国君也是个人物,他搜刮了不少金银珠宝,指望着送去戚慈那儿,让戚慈高抬贵手,这事瞧着能不能就这样算了……   戚慈才收到那些贿赂的金银珠宝的时候也只是觉得有些嘲讽,可是知道有风那儿送去了一堆美人之后,心里面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她承认,她有点嫉妒了。   嫉妒使人冲昏头脑。她笑着笑着,心里想着,这卫国恐怕还是留不得了。   卫国君送给有风的美人,个个都是冰清玉洁、貌美无双的,可见卫国君是下了大功夫的。可是这人啊,就是脑子不机灵,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   化作田间富家翁的那位前齐国君后收到这消息,扯起嘴角冷冷一笑:“这破眼光,迟早要完。”就他那些消息,给有风送美人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也是,卫国从上到下都找不出几个有脑子的人来。   别的人灭国都还是有原因的,唯独卫国,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他还觉得自个儿那不是才抱了条金大腿嘛,哪里知道那是催命符哟。   这就是个要命的催命符啊。   卫国君一点感觉都没有,到被戚慈灭国了他还做着不知道什么美梦呢。   有些梦,做做就算了。   接下来知道戚慈和有风之间关系的,是越国的朝臣们。这群人被有风调/教得乖得不得了,这主要也是没有办法,不乖的都去地下和先国君相爱相杀去了。   想要过得好,听话少不了。   这事……实在没办法。睡觉他们胳膊扭不过大腿呢?   有风不愿意成婚,不成婚就不成婚吧,这也求不来。这些事情,和有风抗争久了,也就习惯了,换句话说,反正也抗争不赢,还不如睁只眼闭只眼。   横竖有风说了算。   他就算是说他一辈子不成亲,也不会有大臣再多说一句。   迁都过去,什么东西都是新的,时常有那么一群人发现,自家国君好像常常会陪着谁在外面游玩……在新建好的城市里面穿梭的有风和戚慈根本没有想过要避讳谁。   有风……和胡山先生……他们两个本应该大打出手的竞争对手,现在他们在一起了!这酸爽……有些老臣面上的笑意再也崩不住了。 第139章 一百三十九 百态(修改好版本)   对于卫国君这种本身就活得稀里糊涂的人来说, 亡国与否,其实只是影响了他自己的生活罢了,他的权势富贵一夕之间全部化为泡影。在大山还未有率军攻进王宫的时候, 卫国君就在自己那金玉堆砌而成的宫殿之中自杀身亡,公子们能寻到出路的早早就寻了出路跑了, 只剩下了一群什么都不懂年纪尚幼阿母又不在了的王姬。   卫国君这个人不怎么样, 他的子女们却个个模样生得都不错。这大概得益于卫国王室世世代代的基因改良。   卫国君的确有罪,可是这些姑娘们却是懵懂无知的。这群姑娘不太好处理, 最后索性就拿给景翘去调/教去了。   稚子无辜, 再多的罪过, 和她们也没有关系, 毕竟从某个角度来说,她们也是受害者。   卫国一下子灭国了,还是被戚慈占有了的,两国之间完全不同的风土人情一冲击, 大多数卫国人都是茫然的。齐国是个很包容的国家,很快就能成功融入上林郡和吴国的社会制度和风土人情之中。他们倒是没人觉得这不好。   其实挺好的, 姑娘家家的也可以读书当官,这样一想, 家中能有人做官的几率岂不是大大增加了?倒是让有一部分人觉得挺开心的。   还有一些家中只有独女的, 简直高兴得不得了。原本以为家中的资产在他们百年之后保不住了,可是齐国一被吴国兼并,这下子就什么都成了。女子可是有继承权的,哪个宗族敢剥夺她们继承权, 戚慈订的法律又不是闹着好玩的。   宗法高于律法,那是因为律法不够严苛。   重法之下,总是能束缚住一部分人的。就如同现代,倘若人贩子和买卖人口的一旦被查获,前者判死刑,后者也用重刑,谁敢去碰这个?一个婴幼儿,值得将一生赔进去吗?很多人都会却步了,可事实是,刑法不够严厉,便有人铤而走险。   重刑之下,是没有勇夫的。   戚慈是个和善的人,她一手制定出来的刑法可一点都不和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严苛的,乱世用重典,这句话她贯彻得相当完善。戚慈熟读历史书籍,古往今来,中西法典她熟知的就有太多了。于是融会贯通,一切就显得非常融洽了。   齐国人民表示这样也挺好,种地收获能留下的粮食都能多一些了。   可是卫国人不这样想啊,他们原本种地的人就不多什么粮食税,这个和她们有关系吗?感觉是没什么关系的,他们横竖是靠卖女儿求生存的。   卖女儿的人家怎么可能接受有一天女子的地位居然大幅度提高这么多?这简直就是荒谬,荒谬至极。   “一个女人,能如何治理国家!天方夜谭,一群人跟着瞎起哄,你要去读书?读什么书,赶紧给我嫁出去了事。”卫国都城之中,一户人家传出咆哮声。卫国被并入上林郡吴国之后,教育制度也跟着一起改了,女子学院开始出来了。   这户人家姓张,是个富商。   他家中只有一个独女,纳妾无数,却也没能再多生一个孩子出来。家中资产甚多,却对自己的女儿极其苛刻。好在当家主母不是个傻的,没有因为张婉是个姑娘就疏于教导,反而是更加用心了。   她知道,这世道,女子生存有多么不容易。   吴国能攻下卫国,她是最高兴的。那一夜,她都在屋中烧香拜佛,就期盼着能早早灭了卫国,卫国就是地狱,就是一个畸形的国家。   谁家姑娘生在卫国那就是倒了大霉了。   吴国的规矩一传进卫国,她当时便激动得哭了出来,是的,她们熬出头了,她们终于熬出头了。她已经这个样子了,可是婉婉不一样,她的婉婉终于可以摆脱这种黑暗和荒谬的人生了。   婉婉要去读书,这事情一出,就引起了张家家主的强烈反对。姑娘家如何能去读书,简直莫名其妙,他已经帮她看好了人家了。读书,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你若是不让婉婉去读书,好,你恐怕是想要挑战一下新制定的法律。你不让她去,我就是豁出去,也要拉你一起去死。”她这一生,从没有这样大声同她的夫君说过话,这第一次,还是为了张婉,为母则强,这个词不是说笑的。   张家主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格外不好,好像是第一次见他的发妻。她原本是个相当温婉的人,他纳妾无数,她却一句怨言都没有,反而帮他把后院打理得极好。一个温婉的人这么大声说话,这恐怕是疯魔了。   “你魔怔了吗?”他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她整理了一番衣物,温婉端庄一笑,说道:“家主,你要知道,现在的卫国已经不是当初的卫国了。那位既然大力支持发展商业,你就该知道她绝对不是开玩笑的。我们家就只有婉婉一个姑娘,没有个郎君,原本你百年之后,家中财产就会通通变为宗族的。现在都是婉婉的,我们大可以招婿!”   她笑着看着张家主,张家主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要知道,婉婉若是没有点本事,那不一定能降得住。到现在,你还觉得这是个不好的事情吗?”她的话在情在理,先是突然发怒将人怔住,然后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三两下就将人震住了。   里面终于安静了下来,而外面,张婉已经泪流满面。   这只是卫国的一个缩影。张婉是幸运的,她的前半生也许不幸,可是后半生也会是坦途一片了。她有一个好母亲,爱她深入骨髓。   总体来说,其实卫国是变得更好了。只是变化或许还不够明显,到底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只是有的人要敏锐一些,早早就顺应了这个潮流。   迁都之后,戚慈和有风见面的机会变得比之前多多了。苑城从一个边陲小城一下子成为吴国的国度,戚慈难得改名字,就直接沿用了吴国的国号。景翘她们倒是想了不少国号,只是戚慈也没有称帝,也就没有改换国号。   苑城被扩大了许多,虎头崖过后基本上就进入了苑城的范围中,从苑城越过边境到越国新的王都也不过三日时间。若是日后将路修好了,再加上骑马,时日可以缩短到一天。   有风在边境修了一座行宫,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景翘收到消息,撇嘴不说话,她能把有风怎么办,实际上有风是拿准了她拿他没有办法。   阴险啊阴险。据说那行宫修得比有风自己的王宫还要舒适奢华得多。   关于这个,景翘心道横竖有人管着,她也就懒得说这些了。戚慈才不会纵着有风这些烂脾气,若是惹着戚慈了,横竖是有风自己倒霉。   有其余几国的遗老遗少们在暗戳戳地看好戏,这两人把王都都迁到一起来了,搞不好明日就要开战了。燕国的巴不得有风输个一败涂地,卫国的巴不得戚慈死无葬身之地。反正是没有人以为他们两个能够和平共处。   只要干掉对方,就是天下之主,这是多么有诱惑力的一件事情。   可是等来等去,都等不到开战。他们又安慰自己,这可能是两边都要发展自己,力求一把干掉对方。   等着等着,戚慈这具身体都成年了,她也要正式立国了,这还没有开战,真的是活见鬼了。   “这到底是怎么的?怎么还不开战,那女人还不赶紧干掉有风那个王八蛋。”这位是燕国曾经的王室子弟。有风和上世不同,他没有和上辈子一样赶尽杀绝,反而给了一些人活路。横竖就他们那怂样,就算是送钱送人,都造反不成。   造反,太看得起他们了。   对有风来说,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成年立国,两件大事凑到了一起,那势必是要用最慎重的态度来对待的。他要给她最好的东西,给她能给的最美。有风脑汁较劲也想不出来,他习惯性想问一问巫芒,突然又想起来巫芒他已经不再出摘星楼了。   燕国一战后,送走了阿哑的巫芒,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精气神。回到越国,他就进了摘星楼,再不出摘星楼一步了。   有风想,既然那么喜欢人家,为何还要放她走,还要看着她结婚生子、形同陌路。有风不懂这种感情,他只知道喜欢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越喜欢就越要得到。就像他喜欢戚慈一样。   戚慈的生辰是在桐花开放的日子。国号已经定下来了,“嘉”美好也,嘉国家国,有家才有国。这个国号有三重意思,是阿溪取的。   一是字面意思,美好的国家。二是家国,有家才有国。三是希望所有百姓的生活都能如同嘉这个字一样美好。   国号取好了,还要整合一下官员,顺一顺整个脉络。其实管理一个国家并不容易,多少人打下了这天下,却又守不住这天下。   守天下不容易啊。想要开拓一番新的事业就更不容易了,戚慈也是尽力在做一些事情,她将自己能够做的做到最好,自问问心无愧就好。   苑城最近很热闹。   苑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原本的边陲小城因为戚慈,一下子成为了一个国家的重心,戚慈最铁杆的粉丝几乎都是出自苑城,这些苑城百姓们真的将戚慈看作神女一般。在苑城,谁敢说戚慈一句不好的话,那都是要小心的。   他们其实暗地里也给戚慈准备了惊喜的。   戚慈的登基仪式是会先在街上□□一圈的,然后才进王宫。那一日,苑城张灯结彩,好些姑娘们自发开始载歌载舞,比过节日还要热闹。商贩们都没有停业,也是因为这些商贩未有停业,就显得街上更热闹了。   天知道他们是很想停业的,还不是上边不许。   不过没关系,这个热闹肯定都是要凑的。今天是他们的神女大人的大好日子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戚慈的这个身份被传出去的,所有人都对这深信不疑。戚慈的的确确就是天上的人,是神女,是他们的救赎和信仰。   戚慈一大早就被叫起来,然后开始盛装打扮,她从未有过这样艳丽的时刻。戚慈一直以为她适合清丽的打扮,没想到这样浓烈的妆容,反倒显得她有几分糜艳,那是另外一种美。   盛典就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上午一直在开会,刚刚才看见评论,这个我已经弄好了,不多说,明天双更,这都是我的错…… 第140章 一百四十 花冠   苑城起码几十年没有这么热闹过了。边陲人民原本就比较热情一些, 这种大事,哪里会有人不参与的。   阿溪更是小孩子心性,她也是第一次露出这样小孩子气的模样。她在宫殿里面跑来跑去, 嚷嚷着:“阿兄阿兄,你给我做的花冠做好没有啊?”狗子也来了, 他现在也算是颇有一番建树了,都是自个儿真刀真枪闯出来的, 一点没有走后门。   昔日脏兮兮的少年郎已经成长为一个风姿卓越的男子汉了。现在这位男子汉正一脸狼狈手忙脚乱地在给阿溪编织花冠呢。上手了才知道啊,这东西是真不好弄啊。   他小心翼翼将最后一朵花儿插上去, 这才常常吁了口气。   谢天谢地。   他站起身, 抹了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捧着这个花冠像是捧着千金一样,那么小心那么仔细。一眨眼之间,他的妹妹都长这么大了,成了一个大姑娘, 而他却错过了她的成长。   对阿溪,他心里面有太多太多的愧疚了。   阿溪将这个花冠戴在头上的那一刻,他只觉得自己的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这个小姑娘,是他唯一的亲人啊。   小姑娘却丝毫不顾自己阿兄这种心情, 整理整理头发照了照镜子,就对着狗子说:“真漂亮,阿兄。你也给神女大人做一个呗。”她有什么好东西,一贯是第一个想到戚慈的。   阿溪有颗赤子之心。   狗子一听这话,眼前一黑,就这个小花冠他都弄得手忙脚乱的, 要是给神女大人做一个,他还不得战战兢兢的啊。他这个妹妹哟,整日就会给哥哥寻麻烦事儿,不过寻些麻烦事也让他心里面欢喜得不得了。   不过还没有等狗子回答,阿溪就又说道:“算了算了,自然有讨厌鬼会给神女大人做好的,你就不用忙活了。”她挥挥手,面上的笑意根本遮掩不住,完全不像她话语之中那般嫌弃那个讨厌鬼。   吴国的风俗就是戴花冠,女子在成年之时,家中必然会有亲近之人为其亲手制作一个华丽的花冠。有钱的人家是用珠宝或是稀罕的花儿做成,没钱的人家也会用时令花卉制作。   成年是十六岁,可是戚慈十六岁之时正是最繁忙的年纪,她也习惯了过十八岁的成年礼。   横竖她说十八就十八吧,也没有人在这种事情上面过多为难她。对景翘她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戚慈开心更好了。戚慈是个温柔却倔强的人,她给所有人诠释了什么叫做大爱。   真正温柔的人,知道什么叫做认同。   她们也想认同戚慈。   阿溪没有成年,理论是不能如同早就成年的景翘一样戴花冠的,可是她哥哥疼爱她,便做了个简陋的花冠,虽说她一口一个花冠,但是也掩饰不了那就是个花环的事实。   可是这也是阿溪第一次头戴花环。还有一个人也是第一次,那就是姜微,姜微在陈国长大,哪里经历过这些。   陈国女子成年早,十五及笄,有钱的人家会给办个及笄礼,没钱的糊弄着也就就过了。及笄之后,也就该嫁人了,所以对有些姑娘来说,及笄不是一件好事。   姜微也是第一次听闻这样的风俗的,她面露羡慕。这些年,姜微一直孤身一人,姜家大郎姜徽已经同卫凝成婚了。卫凝成婚之后没有多久,卫国就被戚慈占领了,听闻那一日,卫凝哭得不能自己。   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一直到如今,卫凝都在为解放卫国的女子们奋斗,为她们争取上学的权利,争取继承的权利。   姜家的男子们个个都遇见了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姑娘,唯独姜微,至今还是一个人。她同景翘又有些不一样,景翘倒是孤身一人,可是她的身边从来不缺各路男子,身后还有个燕家少主等着。姜微的身边,是真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不喜欢别人,似乎也没有别人喜欢她。在那些人眼中,她就是一株高不可攀的凌霄花。   连阿溪的身后都有一个厚脸皮的森九追着了,姜微还是一个人。   姜家老爷子和姜老夫人愁得不行啊,他们也知道,姜微的确吃了太多的苦了,也不敢逼孩子,这事情竟是就这样耽搁下来了。而现在姜微正在和景翘一起试花冠了,她们俩的花冠比之阿溪的就要华丽得多了,据说是那位燕少主亲自送过来的。   景翘从不收他的东西,这还是第一次,听闻那位燕少主高兴的就差没有蹦几下了。   唯独戚慈,她盛装打扮,可是一头漆黑的长发上却是一点装饰都没有的,因为最后,会有人将成年的花冠戴在她的头上。   戚慈坐在四面有纱幔的轿椅上,前去祭天,一路上都有人在路旁自发自立向空中抛洒花瓣,一时间天上地下都是一阵一阵花雨。主持祭天的大巫是巫医,今天胡山上面的族人们都来了,他们穿着自己家中最好的衣物,人人手上都提着一篮子花,这是胡山上面的花。   胡山才是戚慈的家。   祭天的流程戚慈熟悉得很,只是这次祭天之中还加入了胡山的一些风俗,祭天祭神之时,有好些胡山的族人眼泪都落下来了。   祭天结束之后,戚慈游/行一圈就要回王宫,她的游/行队伍后面开始有姑娘们自发地跳舞,周遭有抛花瓣的,有唱小调的,那热闹的场面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有风站在酒楼的二楼窗户边,看着戚慈走过来。纱幔也阻挡不了戚慈那糜艳的容颜,这世间,未有她配得上绝色二字。他的脸上有着温柔的笑意,看得对面酒楼的人一身恶寒。分明这个男子一直板着一张脸,怎么这会笑得像是见了阿母一样。   戚慈一直做得很端庄,轿椅路过那座酒楼的时候,她心神一点,一侧头,就看见了有风,有风冲她笑,她也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个笑容,被有风捕捉到了。   戚慈走过后,有风就离开了,他还要忙着赶在戚慈的前边去王宫之中等着。那是他好不容易才说服景翘她们的,他要给戚慈一个惊喜。   戚慈没有想到,她走进宫门之后,第一个前来迎接的她的人会是有风。有风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可是作为迎接她的人就有些奇怪了。更奇怪的是,他还朝着戚慈伸出了手。   有风的手很漂亮,戚慈一步一步走过去。金色的长袍划出一个漂亮的幅度,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有风第一次明白光芒万丈是什么场景。就是戚慈现在的模样,何止光芒万丈。   她一步一步都得很慢也走的很稳,走到他的心里。   有风这个动作,让周围观礼的人都有点懵。这不同于在外面,能站在这里观礼的,都是在两国有头有脸的人物,个个提溜出去都能称一句位高权重。   除了景翘几个,包括大山和狗子他们都是懵的。   这……这不太对吧。   直到戚慈将手放在了有风的手上。有那么几个机灵的,已经察觉有风和戚慈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的。有那更机灵的,一联系先前迁都的事情,再一看这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狗子心神领会,大山还有点懵。   他低声问道:“狗子,这成年礼不是该让家中或者是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来吗?怎么是他啊?我还以为是大巫呢。”他就是弄不明白,怎么戚慈的指引人会是有风。   在一个姑娘的成年礼上,指引人是很重要的。这个人一般是教会姑娘人生道理的那个人,也就是会是除了夫君之外,一个女子最亲近的人,一般都是姑娘的阿母担任。   戚慈没有父母,可是所有人都以为这个指引人会是大巫。   结果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有风……大山觉得他有点不能忍。他板着一张脸,面上的刀疤让他看上去更可怕了一些。站在大山对面的越国官员一看,吞咽了一口唾沫,心里面有些惴惴不安。他也是了解过这成年礼的,知道自家君主现在扮演的什么角色,再一看对面嘉国官员的脸色。   他们不会今天走不出嘉国王宫了吧……天要亡越国!   周围这些人在想什么,戚慈和有风根本就顾忌不到,他们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与其说这是一场加冕仪式和成年礼,不如说是一场婚礼。   一场,莫名有点像现代婚礼的婚礼。   他们,从今天开始,可以大大方方告诉所有人,他们的确是真的在一起了,不用担忧明日。因为相爱所以相守。   有风手拿花冠,那花冠上的花儿都是一颗一颗大红宝石打磨好之后组成花儿的模样,花冠又是一朵一朵的花儿组合而成的。茎干都是银制的,叶子是绿宝石打磨而成的。   “这是我亲手做的,阿慈,生辰快乐。”他拿着花冠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他的小姑娘……成了大人了。尽管她一直一直都那么像个大人,可是在他的心中,他的阿慈是个永远不用长大的小仙女。   他将花冠戴在她的头上,调整了一下,又继续说道:“往后的日子里面,所有的风雨我都愿意为你抗。”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去面临哪些风风雨雨了,他名正言顺光明正大站在她的面前。   “我会永远永远保护你。”这是他永远的承诺。   “我爱你。巫芒说,天上有两颗星辰,代表着你和我,前日,那两颗星辰终于靠在了一起。就像你……和我,再不会分离。”   戚慈眨眼,突然觉得有点想哭。这是他第一次说会永远保护她。他的的确确是豁出性命在保护她,这辈子,值得了。   她轻轻给了有风一个拥抱。   “遇见你,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  想给他们一个最好的结局,所以这几天一直一直在想……   故事可能快完结了,但是慈慈和有风会一直一直存在,他们也会一直一直在他们的世界幸福快乐的~ 第141章 一百四十一 认可   周围被蒙在鼓里的傻子们这才彻底明白过来了。这两个所有人都以为会好好上演一把虐杀的敌人, 竟然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为了一对爱人。   真是惊呆了他们的狗眼。   戚慈这边的人,原本还想得通, 主要是想不通也得想得通,毕竟木已成舟, 现在可不流行什么分手不分手的。有风和戚慈选择公开的那一瞬间几乎就没有回头的路了。这天下,谁敢和戚慈抢男人, 又有谁敢同有风抢女人?   除非是不想要自己那条小命了。   荣华富贵虽好,也有有命去享。   横竖戚慈做下的决定, 很少能有回转的时候。她是个那么温柔也那么固执的人, 在花一样的年纪背负着那么多的东西。若是有风能让戚慈真正展颜,那么纵然是选他又如何?   戚慈是君王般的存在,也是妹妹一般的存在。   大巫一眼不错看着戚慈,他的眼中, 戚慈永远是那个小姑娘。如今这小姑娘也长大了,她柔弱的肩膀扛起了一个国家,她不单单是胡山族人们的神女大人,也是这个嘉国的君主。这一路走来, 她有多么不容易,大巫全部都知道。   她也会写信告诉大巫她的近况,最近的烦恼,也会笑也会哭,也会觉得压力很大。可是很多时候,她都自己咬牙抗过来了, 有时候,连景翘都不知道她心里面在想什么。   可是现在有有风了啊,有人陪着她,也挺好。   大巫一直觉得戚慈虽然温柔却又很独,是个相当矛盾的人,便担忧她此生会一个人老去。只有经历过一个人老去的那种滋味的人才知道这不好受。   他已经不希望戚慈能有多大一番建树,只希望戚慈能找到真心爱护她一生的人。他垂垂老矣,能在这世上呆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他不能永远守望着戚慈。也希望戚慈在心里面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的时候,能有另外一个述说的人。   她原本就是只身一人来到这个世上。   大巫比所有人都希望戚慈能永远都笑得这么开心。他不后悔把部落的压力加诸在戚慈的身上,在那种情况之下,生死存亡之际他是别无选择的。后来事情慢慢发展到他也无法控制的地步了,他也知道,戚慈一生,绝对不会这样平凡下去。   她是注定要闻名天下的人,可是她的出发点却是胡山。   外界的纷扰她来抗,为了胡山的安宁。   若是戚慈过得不快乐,大巫就是死也不能安心。他这辈子做过两件事,让他终身愧疚。一是让戚慈走到如今的地步,二是让阿六等了他一辈子。他这一生,亏心事没做几件,就这两件,让他一生问心有愧。   大巫的神情给戚慈这边的人都提了个醒,大巫是相当支持戚慈和有风的。他们就不要多费什么不该动的念头了,有那么几个觉得他们在一起不太好的人,也就歇了那心思了。   有风那边的大臣们,就不太一样了。他们先是懵了,然后开始睁大眼睛,心里面的抗拒全部都体现在了脸上。有风和戚慈怎么可以在一起呢?现在看来,莫名迁都的原因是在戚慈身上了。为了戚慈,他们的君主连迁都这种事情都能儿戏,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祸国妖姬和君主,这是要不得的啊!   这是一部分人的想法,还有一部分人倒是没有想这些,他们更注重自身的利益。先前有风一直未有娶妻纳妾,也驳回了他们的建议,表现得一点不沾染女色的模样。碍于有风的威严和那跟狗一样的脾气,这些心里面打着小九九的人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有风有些话可不是说着玩玩,他说的出来就做得出来。   但是有一部分人还是坚定认为那是因为有风没有认识到美人的滋味。等他开窍了,就什么都好说了。这些人家中男丁个个擅长钻营,将那贵女们养得像是一辈子就为了讨好男人似的。就等着有风开窍了就将人送进王宫中去。   可是现在在搞什么?这有风若是娶了戚慈,那可是半个天下啊,谁家女儿不怕死敢和戚慈抢人,这两人要是真的成了他们家的闺女还有什么指望?   不成不成。   这众生百态,实在是有意思得很。   这些人一个个是什么表现,有风和戚慈哪里能看不见呢?只是碍于今日是个好日子,便都没有提罢了,这不代表他们忘记了,只不过是秋后算账而已。   仪式完成之后,大巫寻戚慈到了王宫之中一处亭台上,他有事情同戚慈说,戚慈去的时候,大巫背对着戚慈,背影显得有些佝偻,戚慈心头一酸,大巫已经渐渐老了。   “你来啦……”大巫的声音还是那样,只是今日有些沙哑。他太熟悉戚慈的脚步声了,她的步子轻巧灵活,就像她这个人一样。   “大巫……”大巫的脸上,皱纹依旧,只是好像少了一股精气神了。她离开胡山太久,虽然总是有人将族人的消息传过来,可是还是比不过她在山上的时候,无论大小的事情她通通都清楚。大巫的身上发生了什么,她一无所知。   他想要瞒住她,太简单了。   大巫露出了一个笑容,他走过去,轻轻摩挲了几下戚慈的脑袋,说道:“了不起的姑娘,终于长大了……有风挺好的,他是个好人,会一直对你好的。我的小姑娘啊,你往后有什么苦难,都告诉他吧,他能成为你的依靠的。”大巫的眼神之中,带着戚慈尚且看不懂的神情。   他和有风开陈公布地谈过,这算是他和有风距离最近的时候。一场谈心过后,他才算是彻底放心将戚慈交给有风。   正如他所言,有风是个好人。全天下都可以说他坏都可以说他残暴,唯独戚慈不可以,他是刨心刨肝对戚慈好的。   “我知道,大巫,我知道的……”戚慈有点急切,她很少露出这样的神情。也只有在大巫的身边,她才能难得露出这样的小孩子模样来。   她心里面隐隐有些不安了。   大巫恐怕要去做什么事情了,这事情让他再无退路,让他只能将所有事情安排好。   戚慈抿嘴,大巫于她而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长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在她的心中有着别人不能替代的地位。她上前一步,开口说道,话中隐隐带上了一点鼻音:“大巫,你要去哪里?”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不,也是有的。   那一次,虎头崖之战,有风抱着她,中了一箭,后来性命垂危。她就那么守在他的床前,倘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她真的会日日夜夜祈祷。那种时候的心情,她再不想从来一遍了。   痛苦和煎熬就在心中发酵。   大巫也看出来戚慈的慌张,他摸摸戚慈的头,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几步,指着一个地方让戚慈看:“你看,那儿,全是红艳艳的花儿,那是有风亲手一棵一棵栽种过来的,他说你喜欢花。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个知道你喜欢花的人。孩子,往后的日子,大巫希望你能做一个洒脱的人,能做一个懂得珍惜的人。一个人,他喜欢你,就要珍惜这段感情和缘分,不要折腾来折腾去,两地分割后,才痛不欲生 。”他背对着戚慈,戚慈也看不清他面上的神色。   这觉得这段话,说得不单单是她和有风。   这个亭子地势较高,从这儿望出去,能看见那一片一片大红色摇曳着的花。这就是一种山林里生长的野花,四季不败。只是戚慈和有风赋予它们新的意义。也许是想到了有风一棵一棵种花的场景,戚慈终于展颜了。   可她的心里面,依旧还堵着一口气。   “他喜欢你,为你做了很多事情,你也要对他好。感情是相互的,只有一方的付出永远是不完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他对你好,是基于喜欢你,你若是不对他好,有一日不喜欢你了,又该如何呢?阿慈,你是个聪明的姑娘,你明白大巫的意思的。只愿你啊,在往后的日子里面,能够永远顺遂安康。”说道这里,大巫自己的声音都带着一点哽咽。   “从今往后,胡山的巫医就另有其人啦。我的小姑娘也长大了,该明白有些事情,再不去做,恐怕就要后悔一生啦。我也要去找那个一直等了我几十年的小姑娘啦……”从今往后,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糟老头子,再不是什么巫医,也不是什么部落的大巫了。   他已经付出了几乎一辈子的时光,也该为自己活一活了。   戚慈在这个时候终于明白大巫在说什么了。   “大巫……您是不是要去找六阿婆了……”她很早很早以前,就猜测六阿婆和大巫之间的关系不太正常,他们两人不像是普普通通的相识而已。   大巫转身,对着戚慈笑了笑,他身上丢失的东西好像在这一刻终于回来了,他长吁了一口气,点头:“是啊,我终于要去找她了。”   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民的身份,去道歉,去赎罪,去爱她。   他来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众生百态,而我眼中却只有你   安利一波接档文小天使们,收一波新文《未穿古 反套路之神》呀,是个甜甜的谈恋爱的小故事~   怪力外星少女x开篇即死男主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第142章 一百四十二 求婚   感情这种事情, 其实是很难说得清楚的。大巫风烛残年之时, 才终于有看勇气敢抛弃一切去爱一个人。有风也算是失去过后才知道这一切有多么可贵。   只是不知道巫芒是那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勇气。   戚慈和有风在一起的事情, 先是由权贵们知晓了,然后渐渐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就传入了民间。对他们在一起的事情, 其实两国的百姓们都是乐于见到的。戚慈和有风在一起了, 意味着再没有战争了。   宁做盛世狗, 不做乱世人。   谁不希望自己活在一个盛世之中呢?两国都已经隐隐显露出了平和的迹象,可是也不是没有人害怕战乱又起的。   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 一山不容二虎。眼看着距离统一天下就一步之遥,很少有人会愿意放弃这已经到了眼前的肥肉吧。   可是戚慈和有风在一起之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边境的行宫建好了, 建得比有风自己住的王宫都还要漂亮奢华以及用心。修建王宫的时候, 他整个就一甩手掌柜, 什么事情都不管,任由下边的人弄。可是这行宫的每一处都是他亲自过目了的, 处处都按照了戚慈的心意来的。   戚慈喜欢花, 这行宫一年四季花常开不败。   戚慈喜欢绿树成荫的感觉,他就多多种树。她喜欢那种纯天然的野趣,有风就将花园做成了山丘的感觉。宫殿用的最好的料, 修建得格外牢固。   这一切,戚慈都还尚且不知道。这是有风送给戚慈的礼物,是他耗尽心血为戚慈修建的。   金屋藏娇,尽管藏不住戚慈的风华, 他还是愿意为她修建一座金屋。   别的姑娘有的,他的小姑娘也要有;别的小姑娘没有的,他的小姑娘也要有。   最近戚慈忙着和她的外挂聊人生,那本多年没有动静的书在戚慈称帝之后又冒出来了。女神的秘密,在戚慈用它来救了有风一命之后,就再无任何反应了,无论如何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原本戚慈使用这个外挂的机会就不多,她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脑子才走到今天的,也许过程之中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运气,却不能否认她实在是相当厉害。   渐渐的,她忙起来了,也就忘记了这个什么女神的秘密。   而现在它突然跳出来,展开书页,上面浮现出几个字来:你很好,我现在给你一个愿望,你可以回家了。回家,这个词,挺遥远的。昏黄的灯光下,戚慈的眼中第一次闪过一丝茫然。   回家,哪里是家?   现代那个冰冷的屋子是她的家,还是胡山上面那个破小的屋子才是她的家?或者是以后,若是有幸能和有风在一起,他们组建的那个家?   哪一个才是家?   戚慈走上前,合上漂浮在半空中还闪烁着不知道是如何前来的光芒。她的面上带着豁然的笑意,一边合着书页一边说道:“我要回家随时都可以,用不着兴师动众。心在那里,家才在哪里。若是可以,我希望这个愿望换成其他东西,换成这风调雨顺的天下。”她在这一刻,圣洁得像是一个神女。   戚慈的善良,永远是大善。   挺好的,这样的戚慈真的挺好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戚慈的话,“女神的秘密”渐渐消散在这空气之中,渐渐化为虚无,从此之后,这世上再没有“女神的秘密”了,也是从今天开始,这片大陆保持了百年间的风调雨顺。   外挂的消失,可以说真的一点都不影响戚慈的生活,她依旧该干嘛就干嘛。有时候空闲出了时间,也会去和有风四处逛逛。不管是越国还是嘉国,这两个国家的王都戚慈都逛得挺熟悉的了。   也许是因为嘉国这边的影响,戚慈已经明显能够感觉得到越国的风气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越国姑娘家原本是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可是现在,戚慈走到越国王都街头,还是能够看见好些贵族小姐就在街上自在玩耍。   她们自己还可以去和那些小商小贩讨价还价,浓浓的烟火气息。   这是一场由上而下的改革。戚慈明白,这条路还艰难得很。上行下效不是上下嘴皮一搭,就能成功的。   纵然是现代,说着如何如何了不得,其实也是没有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的。戚慈的眼睛微微眯着,她又想起了现代。   很多公司招人,总是偏好招已婚已育的,总是更愿意招些男子进来,这都是因为他们不会修婚嫁产假,老板自然就会省下很大一笔钱。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私企歧视女性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好像招了那些未婚未育的姑娘们,就是亏大了。   现代尚且如此,古代又还需要多说吗?诚然,现在确实改变了许多,可是那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因为戚慈的高压,是因为戚慈本身就是个姑娘。   这条路,任重道远。   到这一步了,有风若是还不明白戚慈在做什么,就真的是傻子了。戚慈立志要让这世上的女子都立起来,要让男子不再看不上姑娘们。她是在改变这个社会……以及这个世界。   他们不一样,却又一样。   行宫彻底完工之时,戚慈和有风的感情已经趋于稳定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成功渡过了最艰难的过渡期。两个人之间彼此磨合,你改掉一点你的坏脾气,我改掉一点我的任性。   他们此时此刻才是真正的绝配。   从身份地位到外貌脾性没有一处不合适。实际上,有风早已经将戚慈爱入骨髓。戚慈偶尔会给阿溪他们提到天上的人们成婚,男子都是会求婚的。   何谓求婚呢?就是恳求自己喜欢的人嫁给自己,整个求婚仪式往往会比较温馨或者比较奢华也或者比较有趣味。总之这个仪式也是相当重要的,求婚仪式好不好,直接决定了多久才能娶上媳妇。   这原本就是戚慈同阿溪景翘她们闹着玩儿的,没想到被景翘恶趣味转述给了有风。   有风一看见这儿,立马就心领神会了。景翘这是在催促他和戚慈要抓紧时间了,的确也是这样,再过几月,戚慈就十九了。十九这个年纪在嘉国是非常尴尬的。一般嘉国的姑娘们都是十六岁之前就订婚了,十六岁生辰一过,往往过不了多久就会出嫁。   嘉国因为戚慈的缘故,现在成婚的年纪成功往后面拖延了两年,可是纵然如此,戚慈的年纪也应该是到了。   大巫不在,也就没人管得住戚慈了。横竖戚慈愿不愿意成婚,那都是要看有风的了。收到信的有风,简直是到打从心底里面感谢景翘,有些话也只有景翘敢说。   毕竟景翘和戚慈之间的情分不一般,阿溪情分也不一般,可是阿溪不拖后腿就已经相当好了,还要指望什么?   啥也别指望了。   有风将景翘寄过来的信中的信息翻来覆去地仔细研究了好几遍,终于确定了的的确确是一旦问题都没有。戚慈是打从天上来的神女,那自然不能用一般的媒妁之言了。再说了,谁没事儿还能给有风和戚慈做媒啊。   大巫倒是可以,可是人家早就同六阿婆逍遥快活去了。   而有风自己这边倒是宗室族人不少,可是有风是一个都不想理会,若是让他们去了,恐怕自己和戚慈不但婚礼没有办成,倒还要出漏子。   越国那些宗室们,可是可着劲想染他同戚慈分开呢。   没有媒妁之言,有风根本不在意,横竖现在他也知道戚慈不在意了,那还挺好。这什么求婚,据说是要拿什么戒指单膝跪地,还要当面表白一番。乍看倒是挺没有尊严的,不过仔细想想,若是是戚慈的话,有风能高兴得晕过去。   还要布置一个最好的场地,那自然是多多的花儿。恰好,虎头崖附近的桃花开了,落英纷纷十分好看,正是最佳的地方。   有风在冥思苦想,想着要如何计划一个让戚慈感动得一定要嫁给他的求婚计划。   想来想去,都没有想出个什么名堂来,有风的面上难得一见有沮丧的神情。他总觉得自己的计划里面似乎差了一点什么。   落英纷纷,桃花雨下,想来的确是相当浪漫的。可是关键是戚慈会不会惊喜得一定要嫁给他?这是个问题。   如果戚慈一定要嫁给他,那么是因为什么?有风想了想,那一定要是因为真心喜欢他,而不是旁的什么。是他着相了,再浪漫的场景,再浪漫的招数,都没有一颗真心来得让人欢喜,也没有什么比两情相悦更为可贵。   想通了的有风面上浮现出一个笑容来。   他知道应该怎么样让戚慈同意他的求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猜有风会用什么方法讨戚慈欢心,一个前面出现过的,哈哈哈哈 第143章 一百四十三 求婚2   最近这段日子, 越国宫中一片唉声叹气, 厨子们都觉得自己迟早性命要不保了, 伺候的宫人们觉得自己早晚要中毒。   原因无他,有风做的吃食实在是难吃至极。   他一生英明神武,没想到到头来竟是差点名声不保。戚慈其实很喜欢吃些美味的东西, 虽然不好口腹之欲, 不过在美味和难吃之间, 她自然会选择美味。恰恰有风做的食物,那真的是入口都困难。   一家人啊, 总要有个做饭的。   有风一贯想得长远,这天下,他早就失去了兴趣, 显然的, 戚慈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兴趣。她似乎对这大好山河更有兴趣, 她说要看花看海看星星看月亮,他就一定会陪她去。   只是这出门在外, 总不能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吧。   有风一边炒菜一边想啊, 戚慈的手指一根一根比最上等的玉石还漂亮,他哪里忍心让她一直流连于这些灶上的事情里面。   他选择性忽略了,当初去虎头崖的路上, 做饭的可不就是戚慈嘛。大抵这就是喜欢和爱了。爱一个人,真的是待这人如珠如宝,一丁点事情都舍不得她去做的。   有风想得挺好,边上的大厨战战兢兢的, 一边抬头看看锅中那已经乌漆墨黑看不出原型的菜肴,一边看着明显走神的君上,他动了动嘴,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底气不足地说了一句。   “君上,糊了……糊了……”   有风还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东西糊了。再一看,那锅里黑漆漆的一坨,好吧,他知道是什么糊了。   他长叹一声。   “人生艰难,长路漫漫啊。”说完他丢下锅铲,看了一眼在一边唯唯诺诺的厨子,说道,“你说说,你已经是整个宫中厨艺最好的厨子了,怎么的就是教不会呢?”怎么他就是学不会做这个菜呢,这做菜还不如打天下呢。   后者好歹还没这么麻烦。   那厨上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能说什么,他总不能说,这都是因为您的身上根本一点厨艺天赋都没有,赶紧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他哪里敢啊。   只能赔笑道:“君上,这锻炼厨艺不能急于一时,呵呵……”他的心里面也很苦啊,唉。   这个理由,有风勉强接受了,终于在不分昼夜的苦练之下,他好歹能熬好粥能煲汤了,还能炒个不咸不淡的小菜,这已经是达到了一个质的飞跃了。那大厨将有风送出去的时候,简直脸都要笑烂了,终于走了。   希望再也不要来了。   这位就是个灾难啊。他一来,谁也别想安生。   有风学得差不多了,就去了行宫,又写信给戚慈。然后开始自顾自命人在行宫瞎折腾,力求将这儿布置得恍若人间仙境一般。鲜花,纱幔,珠宝,熏香。戚慈一进行宫的主殿就被惊呆了。   不是被现场梦幻的场景,而是被这宫殿里面那股味儿。熏香和花香,这是要熏死人啊。好在有风也不是个傻的,一看戚慈微微皱眉的样子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很快就将那浓郁的熏香撤下去了。   很快,气味散去,宫殿之中就只剩下了花香。戚慈今天穿得挺随意,宽袖的袍子,微微挽起的头发,素净着一张脸,可是看在有风的眼里面,那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有风突然有一点紧张。   宫人将菜肴都上了上来,主食是白粥,戚慈一看,那粥都快凝结在一起了,一看就是水放得太少了,她心里面隐隐有了一种猜测。   菜肴很少,两个汤两个小菜。戚慈不动声色舀了遗少汤,尝了尝,心里面就更确定了那个猜测。有风拿着勺子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他的嘴角想要扬起一个笑容,去始终有些难做到。   这事情,可比做菜还要难。   有风第一次,有那么一点点怂,有那么一点点退却,戚慈真的会愿意嫁给他吗?她是不是真的那么喜欢他?有风还是有些没有底气。   爱生其忧,爱生其怖。   他们都没有说话,戚慈喝着粥,吃着小菜,面上带着笑意,好像自己吃得是宫廷盛宴一般。她的姿态优雅也带着一点随性,那吃东西的模样,让有风觉得这平平无奇的几道菜,或许还挺美味的。   他心中升起了一丝的成就感。这种感觉,比他前世拿下这天下的那一刻还要棒。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戚慈看见了这个笑容。   “很好吃,比我宫里的厨子弄得美味多了。”戚慈不再讲究什么食不言了,她抽空同有风说了一句话。   有风夹了一筷子菜尝了尝,太咸了……   戚慈瞥了他一眼,放下筷子,说道:“我喜欢吃咸的,菜咸不咸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你亲手做的。”堂堂一国之君,愿意洗手作羹汤,戚慈的心里面五味陈杂。   只有她知道,有风是个多么骄傲的人,也只有她知道,因为她,哟有风成为了一个多么卑微的人。   “其实不好吃,我知道。”有风一眼不错看着戚慈,他的眼中溢满深情,“但是我以后会更努力的。”   有风动了动手指,有些话不由自主就说出来了:“这天下这么大,有星星月亮,有山川河流,有大海沙漠,有草原荒丘,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看看。”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面像是有星光一样。   戚慈被蛊惑了,其实也可以这样说,她完完全全沉浸在有风的话语之中了。有风说到做到,是个铁血真汉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是认真的。   “那这天下给谁?”戚慈犹豫半晌问道。她就害怕现在有风认真得很,是因为爱情冲昏了头脑,到了那一天,他怕是会后悔。   有风轻笑:“你不是要给我生个闺女吗?这个天下,送给闺女了。”他的神态轻松得很,好像就是送了一个不起眼的糕点一般。这话一落,戚慈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她反应过来之后就开始哈哈大笑,然后指着这桌上的菜问道:“敢情你这是在为出游做准备呢?”出游不可能处处都有客栈店家的,他倒是考虑得很细致啊。   一说到这个有风就有点不好意思,他点点头,一本正经说道:“还需要再努力努力。”说实话,这菜实在不怎么好吃。   “我闺女她阿父,我答应你了。”她展颜,笑得前所未有的好看,眼睛弯得像是夜空上的月牙,她的眼里,只有有风。   有风整个人突然就愣在了原地,他在脑中想了又想,根本没有想过戚慈会这样容易就答应他了。他再三在心中确认这句话的意思,的的确确就是他想的那个样子。   他推开椅子,突然就跑过去了。然后在戚慈猝不及防之下单膝跪下,掏出一个盒子来。   有风打开盒子,一时之间紧张得都不知道说什么。盒子里面是宛如一汪碧水的手镯,有风拿着手镯,紧张道:“我……我实在不知道什么叫做钻戒,我保证以后一定给你寻到。这次……这次就先用手镯吧,这手镯很漂亮的,我觉得、我觉着挺适合你。”然后他眨了眨眼睛,鼓起勇气吼了一声,“嫁给我吧,戚慈!”   嫁给他啊,戚慈。   他说完就一直抬头看着戚慈。   戚慈的面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眼中也是掩饰不住的欢喜。她突然就捂住了嘴,这才是她今生收到过最大的惊喜。   欢不欢喜,自然是欢喜的。   想来这些事情,多半都是景翘告诉他的。其实当时给景翘她们说这些,一是为了纪念一下回不去的现代,二是纯粹说给她们听听,让她们知道这个世界还能是另一个样子的。   只是没有想到,率先回应到了自己的身上。   她的眼泪止不住就下来了。   要疯这下子慌乱得不行,他手忙脚乱想给戚慈擦去脸上的眼泪,又慌忙说道:“不嫁了不嫁了,你不愿意嫁咱们就不嫁了,这样也是可以的。”看见戚慈的眼泪,有风是真的完全稳不住了。   戚慈一边哭一边笑:“傻子,你还不把镯子给我戴上。喜极而泣你不懂吗?真是个傻子。”   他是个傻子,只有在她的面前,他才是一个傻子。   有风这下子飞快就明白了戚慈的意思了,他动作敏捷地将那一对手镯戴在了戚慈的手上,然后一把抱起戚慈,不停地转圈。   “你是我的了,你是我的了,我再也不怕你有一天会离开了。”他抱着戚慈,那一瞬间,他才觉得自己是拥有了整个世界。他才算是第一次意识到,其实这个世界上,他并不孤单。   这生活啊,要有人作陪,才叫做生活。   这日子啊,要有爱的人,才叫做过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有风:慈慈是我的啦~   慈慈:你的你的都是你的~   下一章,大结局,番外可以预定了23333没有预定的话,我大结局发了之后就要凭自己的喜好写了哟? 第144章 一百四十四 成婚   求婚成功这种好事儿根本就瞒不住任何人, 一时之间,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消息, 有风和戚慈就要成婚了。   他们的确要成婚了, 婚期订在九月,不冷不热的时节里。金秋九月, 原本就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景翘啧啧啧了好一会儿, 才慢悠悠说道:“他真是很有一套啊, 也就阿慈吃他那一套。”求婚不应该金银珠宝遍地皆是,鲜花琼浆随处可见吗?这人倒好, 自个儿整治了一桌饭菜。   估计也就戚慈觉得这样挺好的了。   “你这就不懂了, 什么锅配什么盖。”阿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 笑嘻嘻就说道。阿溪渐渐长大,样貌不若幼时可爱了,可也生得清秀玲珑,听闻森九喜欢她喜欢得跟什么似得。   “她当然不懂, 说来你和燕少主的事情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燕家闹得鸡飞狗跳,燕少主可说了, 非你不娶。”若说阿溪是随口一说,跟在阿溪身后的姜微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和姜微混熟了之后就会发现,姜微这嘴巴,有时候还真挺毒的。   她这话一出,空气顿时安静了。   过了好半晌,景翘才悠悠说道:“让他闹腾去, 我且看看他能闹出朵花儿不。”   姜微呵呵一笑,啧啧两下看了看景翘,说道:“你且作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是慌还是不慌。”这三人里面,真正心态好,一点不慌的只有姜微一个人。   姜微除了偶尔嘴巴毒,她还是个乌鸦嘴,果然没有多久,戚慈的婚礼还差一个月的时间,就突然收到了景翘和燕少主的喜帖。戚慈这些日子忙得都快晕过去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连忙从行宫回到苑城,传话筒阿溪本来想告诉戚慈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但是被姜微以还是小孩子为理由阻止了。随后,姜微自己上了:“这事情要从头说起,燕家逼着燕少主成婚,燕少主不肯就范,可是景翘又不愿意成婚。她这是占够了燕少主的便宜,还死活不想负责啊,这怎么能行呢,阿慈你说是不……”她说到这里,眼神之中都透着八股的光芒。   戚慈看了看,小心肝一颤,不情不愿说道:“是是是。”她看着姜微那一脸八卦的表情,心里面突然也升起来了一阵趣味,随后问道:“然后怎么了?”   该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子吧。   “后来,这两人不知道怎么想的,约在院子里面饮酒,然后酒后乱……酒后那啥了……”她说了一半看了一眼阿溪改口了,“结果翘翘就怀孕了,这下子不嫁不行了。”   这个大八卦可是……惊天地泣鬼神啊。戚慈先是懵了几秒,反应过来之后感叹了一句:“一山还有一山高。”这要不是那位燕少主被逼急了,是万万想不出这种损招的。   景翘能安定下来,戚慈也就放下了大半的心了。她往日的生活也不是说不好,只是到底有些让人担心。现在也好,燕少主其实是个相当有担当的人,他能抵抗得住周遭人疯狂的催婚,身边一个姑娘也没有,也算是个良人了。   戚慈后来再三确认了景翘是否是真的情愿,景翘笑着说:“其实没有这一出儿,我也决定要嫁给他了。阿慈,人一生之中能遇见这样一个对的人不太容易,我若是真的放他走了,那我就真的是个傻子了。以后会怎么样,不好说,至少现在很好。”   景翘教会戚慈一个道理,只争朝夕。   九月初六,益嫁娶。   蓝天白云,微风徐徐,连阳光都不晒人,一切都刚刚好。苑城通往行宫的路早就修整好了,一大早,不过四点,景翘和阿溪还有姜微,以及姜微的阿母都进了王宫,忙着指挥宫人们。   姜微到底是浸淫宫廷的人,对于如何将自己打扮得最美,她最有发言权。戚慈的新娘妆是姜微亲自化的,凤冠霞帔是景翘命人打造的,独一无二,精美绝伦。   阿溪负责看着景翘不要让她继续上蹿下跳了,这位可是怀了孕的人了,可不比当姑娘的时候。   姜家阿母是百年贵族出身,对成婚这些琐碎的规矩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有这位在,戚慈能省掉好多事情呢。姜微死活不成婚,姜母也不责骂她,只是景翘和戚慈的婚礼这位老太太都热心得不得了。   “真是漂亮的新娘子啊……”老太太将一支簪子插进戚慈的发髻之中,笑呵呵夸奖戚慈。景翘在边上也笑嘻嘻的,她接了一句俏皮话。   “我可不依啊,那日您也说我漂亮呢。”   老太太更乐呵了,她笑着说:“都漂亮都漂亮,每个姑娘做新娘子的那天啊,就是最漂亮的时候。”老太太像是想起了什么,面上都是满满的回忆。   谁都是从哪个时候过来的啊。   戚慈的手上被塞了一柄玉如意,预示着她日后的生活事事如意。在上轿之前,下面的百官跪地,隐隐的,戚慈看见了大巫。她知道自己不会看错的。直到披上盖头,她眼前才是热烈的红色。   上轿,起轿。   道路重新修缮过,变得更加好走了,早上去,约莫下午四五点就能到,这个时间恰恰好。新娘的轿子后面洋洋洒洒跟着一大群人,护卫、百官、还有自发跟上来的百姓。   有着载歌载舞的姑娘们,这是胡山书院的女孩子们。还有唱歌的儿郎,这是胡山书院的男子给的祝愿。   有扛着锄头农家汉子,也有拖家带口绫罗绸缎的富商。   有垂垂老矣的老者,也有不足人膝盖的小儿。   只是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嘉国的百姓,都是戚慈的臣民。   跟随的队伍之中,有一群人是最瞩目的,他们一边走一边唱着奇怪的歌谣,一边哭一边笑,状若疯癫。便有人偷偷想要距离他们远一点,也有人好奇这群人是怎么一回事。   好在队伍里面也有胡山镇的人,便热心解释了几句:“他们都是胡山是丰部落的族人,唱的这个是带着祝福的歌谣吧。”胡山上面,是戚慈的根底。这事情其实大家都是知道的,故而这人这么一说,周围的人就什么都了然了。   对这些族人来说,戚慈出嫁其实就和嫁女儿差不多。有难过,更多的却是欢喜。   欢喜自己的姑娘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这歌谣远远的,也飘进了戚慈的耳朵里面,她突然就低声跟着唱了起来。这是部落才有的语言,很古老了。戚慈跟着唱,唱着唱着,她的眼泪就差点落下来了。   原来出嫁的感觉是这个样子的啊。   他们在祝愿她一声顺遂,平安喜乐,长长久久。这是他们能给戚慈的所有祝愿了,也是在说,若是过得不好,部落永远是她的后盾和家。   戚慈的眼泪是硬生生憋回去的,因为考虑到姜微好不容易给她画好的妆容,好歹不能浪费她的这一番好意。   喜轿摇摇晃晃终于到了行宫,有风也是一大早就起来折腾这儿折腾那儿,早一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他带着迎亲的队伍早早就等在了行宫外的官道上。   今儿是有风的大好日子,巫芒终于舍得出摘星楼了。他变了很多,昔日偶尔会说说笑笑的人,面上再没有多余的神色了。按照有风的说法,就是这人恐怕是要羽化飞仙了。   他现在倒是更像一个大巫了。有风不劝,他知道劝不动的。更何况佳人已逝去,再劝又有什么意思呢?   不是谁都可以重活一世的,有些奢望,还是没有的好。   巫芒今天还略微带了一点笑意,毕竟是有风的婚礼。   那大红的喜轿终于展露了一角,有风激动得拉紧了缰绳,高兴得简直要疯了,尽管他面上还保持着一丝冷静,可是巫芒在旁边看得是一清二楚。   挺好的,挚友终于娶回了他的挚爱,祝福他们。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双方高堂都不在,最后还是大巫顶上了,大巫的出现让有风惊喜,戚慈一听声音,就知道大巫来了,她露出了一个谁也没有看见的笑容。   “这么重大的日子,我岂能不来?”   婚礼继续。   “夫妻对拜……”有风拉着戚慈白嫩的双手,然后面对面的鞠躬。   “礼成……”这一声格外高亢,“送入洞房……”   戚慈和有风的洞房可无人敢来闹洞房,原本景翘是想来的,可是燕少主、不,现在应该叫燕家主了,他生怕景翘伤到了孩子,死活拖着不让。   姜微自然不是那种喜欢闹洞房的,她还不想被有风记恨。阿溪心里面压根就没有这个念头,自然不提。戚慈这边无人带头,有风那边巫芒是属于万念俱灰形的,自然是无人敢了。   连个灌酒的都还是景翘派出去的,更别谈其他的了。   好在灌酒也就是闹个形式,看着有风那张明显荡漾的连,哪个不要命的还敢瞎闹腾。算了算了,赶紧让他去寻戚慈去。有风走了之后,整个宴席的氛围倒是更好了。   有风推开门进去,里面伺候的人已经被戚慈呵退下去了。昏黄的灯光下,戚慈就穿着一身喜服坐在床榻上,她的手上还拿着那柄玉如意。有风走过去,他的动作很轻,生怕有一点惊扰到了戚慈。   “阿慈……”他走到戚慈的面前,唤了戚慈名字,戚慈的盖头轻微动了动。有风慢慢掀开了戚慈的盖头,戚慈的眼睛被姜微画得极其魅惑,站在有风的角度一看,他只觉得那眉眼都是满满的风情。   实在是很漂亮啊。   饮过交杯酒,戚慈的手指微微弯曲,她还没有经历过这些,难免有些慌。她的声音微微有些沙哑,说道:“我……我先去洗漱吧。”   灯光下的美人,显得更美了。有风的喉结动了动,眼神之中明显已经带上了一层情/欲,这是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人啊。   “好。”他说完,动作轻柔地为戚慈除去头上的凤冠和头饰,那凤冠是金玉制作而成,颇有些重量,有风拿起来的时候,感叹了一句,“真重,难为你了。”   “这有什么难为的。”戚慈轻笑一声,整个婚礼都是有风在忙里忙外她哪里有有什么辛苦和难为的呢。   有风不说话了,等会才是真的难为呢。   卸去妆容,戚慈便准备让宫人抬水进来沐浴。有风制止了她,笑着说:“我带你去瞧瞧。”   瞧瞧?瞧什么?原来这主殿后面有风命人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浴池,都是白玉砌成,看上去雅致得很。   “这儿附近有个温泉,被我命人挖开,修建了这样一个浴池,他们都说温泉水多洗洗对人好呢。你瞧瞧,和你心意不。”他邀功的样子可爱得很。   戚慈转身,垫脚扯了扯他的耳朵,顽皮一笑:“自然满意。”   “若是满意,你现在可就该改口了。”他眼中,满满都是戚慈。   戚慈也不逗弄他,大大方方就改了,口称:“夫君……”   这让人酥麻的一句夫君让有风差点就把持不住了,他急匆匆说道:“那娘子便先沐浴吧,为夫就先出去了。”他再继续待下去,恐怕要受不了了。   有风走后,戚慈哈哈大笑。   她脱衣踏进了温泉,顿时觉得一天的劳累都消却了不少。里面响起了稀里哗啦的水声,有风在外面踱步。他走来走去,心里面都痒痒,最后心一横,走了进去。   这一去就是一夜缠/绵。   三个月后,戚慈被确诊怀孕。   又过了六个月多,她在行宫产下了一女。   有风大喜之下取名叫有苑。自此,这天下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   作者有话要说:  先宣传一波接档新文《未穿古 反套路之神》是个甜文甜文,甜炸了的甜文~   然后先帝正文就到这里结束了,关于浴池和洞房的详细内容我会传进群里或是微博上,算是一点小福利~接下来还有几个番外~   走到今天,特别感谢大家的陪伴,有好多小伙伴都一直鼓励我,甚至给我砸雷补评,还有写段子写长评。也感谢每一个支持正版的小天使们。这篇文写得其实不算特别顺利,因为中途现实生活里我换工作,身体又出了问题,弄得生活一团糟。也很感谢大家都陪我走过来了。   下一篇文,希望你们还在,我还在。   最后,我的慈慈和有风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属于他们的世界的,也希望每一个看文的小可爱能够获得自己的幸福,也希望这些日子来我给你们带来了快乐~ 第145章 一百四十五 番外一   戚慈有风大婚过后, 巫芒又回到了摘星楼。曾经的摘星楼里, 还有一个阿哑, 现在的摘星楼里, 只有他一个人,并且会永远只有他一个人。   喜欢上阿哑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大概很早很早以前吧, 只是他从小被教导不能喜欢任何人, 巫是注定要孤独一生的。他以为自己不会喜欢阿哑。   师傅说他有个桃花劫, 不能进凡尘。他总想着,若他心如止水, 这世间又哪里会有什么桃花劫呢?无稽之谈。   在胡山山下的日子里, 是他和阿哑相处得最多的日子。也是他们最亲密的日子。小公子常年是由贺老带着的, 他对村子好奇,时不时四处走走,便会带上阿哑。   他们会一大早就去踏青,也会跑去追寻溪流瀑布。他曾经神使鬼差般的摘了一大束野花给阿哑。   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 阿哑是笑得非常开心的,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她一笑, 便会露出浅浅的梨涡,可爱极了。   在巫芒根本就没有察觉的情况下,阿哑就在他心里面了。如果没有出现燕国那件事情,他就能将这种不敢存在的情感放在内心的深处,然后掩埋。可是燕国奸细一事,让阿哑的身份再也遮掩不住,也让他的感情再也遮掩不住。   巫是不能有情的。   有风曾经和他说, 感情一事上面,不要太有理智。可是他不能够,他答应过师傅,要成为最好的巫。于是他亲手斩断了这段感情,送阿哑去了燕国。   有风的确给她安排好的一切,她就是燕淼,那个名正言顺的燕国王姬。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阿哑的心里面已经存了死志。   阿哑问过巫芒,人死后是不是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巫芒说是。那个时候,他没有想过这句话背后的深意。   多年以后,巫芒再想起这句话,终于参悟了里面的深意。她死后,便化作这天上的星星,巫芒观星的时候,眼里面就只有她了。   用另一种方法,成为他眼中的唯一。   那个傻姑娘。巫芒练字的时候常常会写一个字,淼。她的名字,她说三水为一个淼字。她叫燕淼。阿哑和燕淼,这两个名字,巫芒记了一辈子。   阿哑为了窃取军事情报嫁给了燕国一个权贵,不得宠爱,但是却为那权贵产下了一子,日子不好不坏。燕国被越国破国之时,阿哑也自杀了,只留下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巫芒没有接手,被有风送到了胡山书院去念书。   后来巫芒听闻,那个孩子的名字叫做念芒。他想,他不但亏欠了阿哑一辈子,还亏欠了那个孩子一辈子。他的一生都是失败的,不动情爱可成大巫。他既动了情爱,也失去了挚爱。   一生糊涂。   他再出摘星楼的时候,是听闻念芒来到了这儿,专程为了来寻他的,他去见了他一面。说实话,念芒生得不太像阿哑,只那双眼睛,实在和阿哑的眼睛一模一样。   “原来她心心念念的人就是你啊……她是个傻的,你也是。”整场故事里,最无辜的那个人就是念芒,而罪魁祸首,与其说是命运,不若说是巫芒。   他这句话说完转身就走了。   巫芒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岁不止,他抖抖索索,只觉得自己这一生就是那么浑浑噩噩傻傻呼呼就过了。   临到死了,他也没能再见到阿哑一面,哪怕是想象的也没有。   巫芒的墓中,什么奢华的陪葬品都没有,唯独有一堆画卷,上面画的都是阿哑。   他一生没有徒弟,最后摔盆的,是念芒。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撒糖~这章有点悲伤了 第146章 一百四十六 番外二 圆圆   当初的乌鸦嘴有风和乌鸦嘴戚慈终于说对了一件事儿, 那就是戚慈当真就生了一个闺女, 这个闺女被有风取名有苑, 小名圆圆。戚慈怀孕早, 但不知道是不是生圆圆伤了身子,圆圆出生之后, 她竟是就再没有怀上了。   一家三口都搬进了行宫之中, 戚慈处理嘉国的政务, 有风处理越国的,一点矛盾都没有。有时候事情也可以拿出来两个人在一起讨论讨论。   这讨论的结果就是越国的姑娘们和嘉国的越来越像, 嘉国的军队和越国的越来越像。慢慢的, 这两个国家弄得像一个国家一样, 苑城和越国都城那边都开始对外扩张城市,渐渐的距离行宫越来越近。   一切都挺好的,只有一点让人忧伤。   这两人就只有一个闺女啊,这个闺女能顶什么事啊。   越国的大臣一个个焦灼得很, 生怕戚慈生不出个儿子,这大好的家业就要给旁人了, 一年两年还能忍,这时日一长,都五年了戚慈还是没有新的消息,这就不能忍了。   越国的大臣们好了伤疤忘了疼,一个个大起胆子觐见,死活要让有风纳姬妾生儿子。   “我打下的江山难道就是为了将它给一个不知名的女人生下来的不知道是好是歹的儿子的?闺女怎么了?闺女也是我的,你们谁再胡乱多说一句试试?这悠闲日子过久了, 恐怕是不想好好过了。”这五年,有风有妻有女脾气好了不少,倒是让人蹬鼻子上脸了。   不过这番话一说,很快就有人想到了当年的有风。   “我现在就把话撂在这里了,以后,这天下都是小王姬的。”   圆圆小王姬躲在龙椅后面,心里想,王姬就王姬,做什么非要加一个小字。   她阿父可真坏,她要给阿母告状,让这个坏人晚上睡书房去。   同样的话,也从戚慈的嘴中说出来了:“阿苑是个姑娘,我也是。我从来没有看不上女子,阿苑很好。”她说的话就要比有风隐晦许多,可是其中的意思聪明人都明白。   而能站在朝堂之上的,哪里有傻子呢?   圆圆果然奶声奶气给戚慈告状去了。小姑娘五岁,五官专挑戚慈和有风好的地方长,还有些婴儿肥没有褪去,脸颊上面肉肉的,扎着两个小包包,可爱得不得了。她一抬头望着你,那入水的大眼睛真是让人恨不得将心肝都刨给她。   有风一来就听见这小调皮在告状,他摇摇头,跨步走进来。   “圆圆瞧,阿父来了,这就给我们圆圆出气啊。”戚慈笑着走上去,用手轻轻提了提有风的耳朵。“让你的耳朵不听话。”   “阿母,是阿父的嘴巴不听话啦……”圆圆嘟了嘟嘴,不太满意。   有风勾唇一笑,一把揽过戚慈吻了上去,他吻得辗转反侧,圆圆仰着她的大脑袋傻傻看着。   吻完之后,有风摸摸圆圆的脑袋笑着说:“你看,已经惩罚了阿父了哟,是阿父的嘴巴不乖。”这话说完,戚慈在看不见的地方狠狠拧了有风一下。   圆圆小小的脑袋想,原来这就是惩罚啊。   燕慕景弟弟的嘴巴也不乖呢,他常常说她胖,哼,下次他再说一定要好好惩罚他那张不乖的嘴巴。   小小的圆圆,有大大的能量。等到后来圆圆知道自己被有风骗了之后,有风和戚慈早就在外面浪得没有编辑了,两国合二为一,所有政务都被丢给了有苑。   还附送了一个拖油瓶燕慕景,因为景翘夫妻俩也跑出去游山玩水去了。   人生艰难,少女,好好珍惜现在悠闲的生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可爱的圆圆,哈哈哈哈   最佳坑女儿的爹.有风 第147章 一百四十七 女帝   有苑, 是历史记载上第一位统一天下的女皇。她改革了教育、推进了社会进程, 还对海外发起了对外战争, 早早占领了一大片海外殖民地。   嘉越国, 是后世史学家一提起来就倍感骄傲的一个朝代。   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位圆圆女皇在位期间有多么苦逼。她十五岁生辰一过, 那两个极其不负责任的君主就立马在所有人措手不及之下举行了退位仪式, 飞快将王位传给了有苑, 然后这两人收拾东西飘飘然地走了。   就这样两手一丢,跑了。   可怜的圆圆, 年仅十五就开始为这个庞大的帝国做牛做马。索性机智的她立马抓了一堆壮丁, 譬如燕慕景啊, 念桥啊……还有胡山书院上那些个师兄师姐们。她原本想连阿溪家才八岁的阿河都弄来的,可想了又想,还是算了。   实在是没脸奴隶人家一个八岁的小孩儿。   圆圆在这边□□,那对无良父母已经站在了广阔的大海边。海风带来的咸湿的味道让他们都觉得新鲜得很。   这几年, 有风秉承着烧了厨房不要紧,关键要学会下厨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他的厨艺勉强能见得人了, 在讨教了一下当地人之后,有风给戚慈弄了一桌子海鲜。   个个美味得很。   吃完海选,吃戚慈。海边之行在他们俩没羞没躁的吃吃喝喝之中渡过了。   然后这两人背上准备去瞧瞧草原,草原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和大海完全不一样。中途也穿过了不少地方,彻彻底底见识了不少风土人情。   女子解放已经进行了十五年了,可有些偏远的县姑娘们的地位还是不太高, 甚至还有童养媳这样的存在。早在十年前,戚慈就命令各地方官员建设福利院,专门收养那些被遗弃的孩子,倒也不是完全无偿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有人故意抛弃孩子。   抛弃和贩卖孩子一经查获,便会被施以重刑。   可是依旧还是有偏远的地方没有实行到。   还有的地方,偏远一些,地方官吏便一手遮天,弄得百姓们是苦不堪言,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   遇见这些事情,戚慈和有风就会写信回去,将这些糟心事统统递给有苑,他们俩再优哉游哉地该怎么玩就怎么玩。   戚慈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过,可以说丢下政务出来游玩的日子才是她最快活的日子。有风出来四处玩,不但自由还有心爱的人在身旁,顿时觉得上辈子自己在王位上累死累活的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们在草原上赛马,共骑一马,腻腻歪歪得不行。有风依旧还是和之前一样,去同当地人学了不少特色美食,然后一样一样做给戚慈品尝,戚慈喜欢的,在接下来的日子就多弄几次来吃,不喜欢的就不做了。   与此同时,圆圆女帝快要被那些奏折给压死在案桌前了,她一边批改奏折一边在心头暗暗吐槽有风和戚慈。   这对管生不管养的无良父母,苍天不公!   而这堆无良父母在想什么,他们正喝着奶茶想,这生个孩子就是好啊。   这对无良父母同时想到这一点,还相视一笑,却没有想到这也是圆圆现在的想法,她要赶紧生个孩子来接替她的位置,这日子过不下去啦。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到这里就暂时到一个段落啦~若是还有新的,会上传到读者群哒~预告一下,下周一也就是十月三十日早上九点准时开新文,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嘻嘻嘻~ 本书由 轩墨紫馨 整理 请手机用户输入m.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直接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