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财如命[快穿]》 作者:午后半夏 文案: 阎王爷:要钱还是要命? 阿锦(刚要开口,但看了看冥王的脸色才有些不甘不愿的改口):…要命吧。 阎王爷:…… 这是个嘴上惜命,实则贪财的小貔貅,给冥王打工的故事。 * 内容标签: 快穿 主角:阿锦 ┃ 配角:出来一个算一个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有进无出,贪财如命小貔貅的故事 立意:自强自立,人生要靠自己。 =========== 第1章 青春文里炮灰   “云锦,你还好吧?”   阿锦这才晃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好像身处在一个游乐场,不远处是旋转木马伴随着轻柔的音乐在转动,有儿童清脆的笑声响起,而她对面,是一个穿着肥大玩偶服的圆脸小姑娘,正目光担心的看着自己。   阿锦轻轻的应答了一声,然后垂下眼眸,开始呼叫小白,让他传送这次所穿身份的记忆。   陈圆和木锦也是今天早上才认识,并不熟悉,见她垂下眼眸,也只以为她是累到了,要知道如今可是盛夏时节,她们穿着厚又笨重的玩偶服一上午,早就是又累又热还有饿。   垂下眼眸的阿锦,认真的看了一遍小白传送过来的内容,确定了自己此行的任务,便把面板给关掉。   这是阿锦在加入轮回司后,第一次执行任务,根据小白的留言,特意给她选了个相对简单的,当事人怨气最少要求也低的任务,以期让她以最快的时间适应轮回司的工作。   这个时空的故事很简单。   总结起来大概就是学渣木棉,在中考的时候,超常发挥,以吊尾车的成绩,考入了市重点一中,并且和高冷学霸南宫轩成为了同桌,两个人从一开始的相互不对付,但暗暗悸动喜欢,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后,两人却依旧坚持彼此,并且携手一起共同的努力,最后双双考入燕大,成为让不少学生都羡慕的学霸情侣。   也是因为如此,连带着市一中的老师,对早恋的学生都宽容了许多,明言说,若是他们也能做到木棉和南宫轩那样,那他们也不反对他们早恋了。   当然了,木棉和南宫轩修成正果的过程,可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有来自家长的棒打鸳鸯,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解,以及身边朋友的或是鼓励,或是背叛。   额……而云锦在他们的人生中扮演的角色,就是那个背叛者。   云锦和木棉是不错的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种,不过两人的生活经历就像是两个极端一般。   木棉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宠爱之下,无忧无虑的长大,但云锦却不同,她幼年的时候爸爸出了意外死了,妈妈卷了爸爸的赔偿金一走了之,留下年幼的云锦和奶奶相依为命。云奶奶是个重男轻女的人,打从云锦出生,就嫌弃她是个丫头片子,不喜欢她,后来云妈妈又卷走了云爸爸的赔偿金,叫本就觉得是儿媳妇克死儿子的云奶奶更是恨毒了云妈妈。   但云妈妈已经走了,她便把满腔的恨意都发泄到了云锦的身上,尤其是伴随着云锦越长大,她那张和云妈妈肖似的脸,更让云奶奶看的不顺眼,对她动辄打骂。   父死母走,唯一的亲人对她却像是对仇人一般,在这样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在长大成人后,要么是敏感自卑的沉默寡言性子,要不就是那种泼辣要强的性子,而云锦就是前者。   因为性子不讨喜,让云锦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木棉是云锦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惜千不该万不该,两人竟然喜欢上了同一个人。   云锦喜欢南宫轩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她在中考结束后,又一次被云奶奶骂的时候,因实在忍无可忍,直接跑出家门,蹲在路边委屈的大哭特哭起来,甚至一度有了想死的念头。而在这个时候,从旁路过的南宫轩安慰了她两句,并且给了她一颗糖,告诉她,若是委屈难受的时候,就吃点甜的,这样心就不会难过了。   从小在不健全的家庭里长大,让云锦很是有些缺爱,喜欢上了南宫轩。   后来,   云锦在市一中见到南宫轩,暗自欢喜,只是她的性格注定她压根就不敢和南宫轩去告白,只敢远远的看着。   一腔的少女心思,也只敢说给木棉这个唯一的朋友。   所以,   在无意间撞破了木棉和南宫轩的关系后,她油然而生一股背叛感,心里出奇的愤怒,木棉明知道自己喜欢南宫轩?她为什么要夺人所爱?   嫉妒愤怒在那一刻吞噬了云锦所有的思绪,当即就和木棉大吵一架,两人不欢而散,嫉妒作祟,让云锦给三班的班主任,写了一封告密信。   市一中是重点高中,对学习抓得紧,对早恋自然也防的紧。   知道这个消息后,自是严阵以待,立刻就通知了双方的家长,更因为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不肯分手的缘故。自是遭到了老师家长双面夹击的棒打鸳鸯。   直接把两人隔离开,直接把木棉调去了三班,木妈妈甚至开始每日接送木棉上学,而南宫轩的父母虽然不像是木妈妈那般,接送儿子上下学,不过却放话,若是南宫轩敢在和木棉有任何联系的话,就直接给他转学。   这样做一度很成功的隔开了他们。   可惜家长的阻扰和老师的劝说,让木棉和南宫轩反倒是让两个人坚定了心意,不过在一次两个人约会的时候,不巧又被云锦看到,看着情意绵绵的两个人,让云锦妒火中烧,毫不犹豫的再次告到老师那里,说他们影响校园风气。   老师本就对这一对头疼着,一听到消息,自是就赶了过去,刚好看到他们两个人拥吻在一起。   这可是气坏了老师。   不用说接下来自是又是一番大震动。   云锦和木棉友谊的小船也翻了。   但是,伴随着木棉和南宫轩坚定不移,更是和老师家长约法三章,以学习成绩为证,两人的成绩都要保持在年纪前十名,不然就分手。   劝也劝了,打了打了,都不管用,双方父母和老师也就接受这个约定了。   而两人也确实做到了,双方父母和老师也就不再反对,木棉和南宫轩的恋情既然得到了承认,那么云锦这个向老师告密的叛徒,就成了众矢之的,被人讨伐,说她小人多作乱,枉费木棉把她当朋友,和木棉关系好的更是号召大家,离云锦远一些,省的哪天被她出卖了都不知道。   云锦本就是个敏感自卑的性情,自然是承受不住这样的话语,心态崩盘,成绩也一落千丈。   高考的时候,别说是重本,就是距离二本线都还差着好多。   而云家的家庭条件也注定云锦没有复读的机会,最后只能去了南方打工,在那边遇人不淑,早早的怀孕生子,老公出轨,因两人结婚的时候男方还不到法定年纪也没领证,连带着孩子一起被赶出婆家,最后满身狼狈的回到江市,带着孩子艰难生活。   几年后的某一天,   她因不小心拿错了东西,被上司训斥的狗血喷头时候,偏偏出来解围的却是南宫轩和木棉,抬头对眼的瞬间,云锦不管不顾的逃了。   想着对方光鲜亮丽的样子,而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神情恍惚间,她被车撞了。   ……   这都是什么心态?   阿锦蹲坐在地上,喝着水的同时,嘴角不由的撇了撇,她对云锦最后的结局完全不同情,横竖都是自己找的。   你说说,你做为一名高中生,不好好学习,为自己的前途而奋斗,去管一些闲事做什么?   “还好死后长了点脑子,没要求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不然的话这任务我铁定做不下去。”阿锦想着自己的任务,成为人人都高攀不起的存在,让她在见到木棉和南宫轩的时候不至于那般狼狈。   小白听着阿锦的话,额头滑落一滴冷汗,话说他到现在都想不明白,阿晚大人到底是怎么把这个三界闻知的小魔头给忽悠到轮回司打工的。   不过想着比自家顶头上司还要凶残的性情,他默默闭了嘴。   阿锦也知道自己的名声不怎么样,见小白没回答,也没再继续下去,而是转换了话题问起了轮回司的一些事情。   小白在来之前也是被上司叮嘱过,对阿锦的提问,是有问必答的。   因而,   一问一答,气氛看着倒也颇为融洽。   等到阿锦问的差不多的时候,休息的时间也到了。   恩……   没错,她现在正在打工阶段。   阿锦来的时间点不好也不坏,好的是她目前是准高三生,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继续努力,坏的就是这个时间,告密信她已经写了,因而木棉和南宫轩的恋情,如今正在被家长和老师棒打阶段。   而等到开学后的某一天,阿锦会在看到木棉和南宫轩互诉衷肠的样子,愤而再次举报,木棉和南宫轩和老师家长极力争取,最后双方约法三章。   伴随着他们成绩的稳定,恋情被认可的同时,木棉也会在真正闺蜜的帮忙下发现,和老师告密的那个人是云锦。   阿锦就会成为众人争相唾弃的对象。   不过既然阿锦已经成为了云锦,她是不会去管和任务无关的事情,况且她现在要做的事情多着呢,哪有闲时间去操心别人的事情。   至于先前写的告密信,即便是被人知道了,又如何?   阿锦可不觉得是做错了。   不过如今的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工挣钱。   云家的家庭条件本就不好,她和云奶奶生活,而云奶奶又极其不喜这个孙女,对她也不好,甚至早在云锦初中毕业的时候,就想让她辍学打工。不过云锦自己争气,考上了市重点一中不说,还拿了奖金,又有学校那边知道云家条件不好,免了学杂费,又有国家对贫困生的补贴。   云奶奶这人又爱面子,怕被人戳脊梁骨,是以,云锦如今才能得以继续读书。   由此可想而知,   若是将来她考上大学的话,云奶奶也绝对不会拿钱的,虽说大学里可以申请贷款,但生活费神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除了挣钱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的学习成绩。   阿锦虽然知道原主从小到大的经历,但像是一些技能,就只能自己来,她虽然自诩学富五车,才情不斐,但这种现代社会的数理化什么?她还真的是丢到爪哇国去了。   如今想要再捡起来,对阿锦来说,绝对是比挣钱还要难的事。 第2章 青春文里炮灰   穿着厚重的玩偶服,在游乐场里发了一整天的宣传单,热的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湿能拧出一桶水,辛辛苦苦这么一整天的时间,累的不行,工钱却只有六十块钱。   真是廉价的劳动力。   阿锦看着手里皱巴巴的两张钱,叹息的想到。   “不错,你们两个人干的不错,明天早点过来。”经理对阿锦和陈圆还是很满意的,不推诿,也没有偷懒,最重要的是工钱够低,一天才六十,不像是招成年人,即便是临时工一天也要一百。   陈圆是一口答应下来,但阿锦却拒绝了。   也没其他原因,工资太低,付出的劳动力却又太高,不划算。   精打细算不吃亏,可是她这一族的本能。   不过这话阿锦绝对不会直接说出来就是,只说:“不好意思经理,实在是家里有点事,明天不能来了。”   经理虽然心里有些不高兴,皱了皱眉头,不过倒也没说其他,如今是暑假,乐意出来打暑假工的学生多了去,不差她这一个。   倒是陈圆心里有些不舍,虽说她们才认识了一天,不过这一天下来,合作的相当不错,又都是女孩子,还想着明天能继续做个伴,没想到对方就不来了。   阿锦在公交站挥别了陈圆,踏上了回家的路。   知道云奶奶不待见自己,因而在回家前,阿锦现在小区外的一个馄饨摊上解决了晚饭,这才回了家。   如今是盛夏,天长夜短。   阿锦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才完全黑下来。   打开房门,家里没人,这个时间点云奶奶正在小区外的广场上跳舞,不结束是不会回来的。   直径的进了自己的房间。   云家的房子是云爸爸结婚的时候,云奶奶几乎掏空了家底买下来的,为了防止儿媳妇分房子,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不大,两室一厅,六十平出头,虽然小是小了点,但因只住了她们祖孙两个,完全够用。   阿锦住的是次卧室,连十平都没有,在放了一张单人床和书桌,外加一个衣柜后,就没有地方了。   让一贯都喜欢奢华享受的阿锦轻皱了一下眉头。   不过很快也就想开,总比开局就睡大街强。   而后就开始翻看起原主的家当来,别说,原主手里还真的攒下不少钱,细数一下,有小一千,这些钱,都是云锦每逢星期日或是放假的时候,兼职一点点攒下来的。也正是因为如此的缘故,云奶奶便直接断了云锦的生活费,说什么既然自己能挣钱了,就少趴在她这个老太婆身上吸血。   趁着云奶奶还没回来,阿锦先去洗了澡,不然的话一准又要被她骂,说她浪费水电。   洗了澡,阿锦便坐在了书桌前,把高一高二的课本拿了出来,翻开……额……   一脸的蒙圈。   书本上的字她都是认识的,可惜连在一起就让人头疼了。   翻了又翻,阿锦确定现在的自己是搞不定高中课本后,认命的从床下把初中的课本给扒拉了出来。   幸好云锦在文理分科的时候选了文科,不然的话,她现在会更头疼。   很快的,   阿锦就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里不可自拔,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听到了房门‘吱呀’打开的声音,紧接着她的房门就被推开。   一个年约六旬,生的颇为慈眉善目的妇人出现,便是云奶奶。   她看到书桌前的阿锦,脸色当即拉的老长,不由分说的指着阿锦就是一顿骂:“死丫头,现在装什么用功?也没见你的成绩有多好?前几天你班主任还打电话过来,说你成绩退步了,我可告诉你,若是你下次还这样的话,就给老娘辍学打工去,没得浪费钱。一个丫头片子而已,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没得把心气都给念高了……”   面对云奶奶的责骂,阿锦秉承着原主的人设,垂着眼眸,并没有说话。   “……真是和你那个狐媚子娘一样,贱皮子一个。”云奶奶骂骂咧咧好一会儿,见阿锦依旧如同以往一般,一言不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便也罢了。   等到云奶奶离开后,   阿锦锁上了房门,脸上的表情却有些瘆人,稍一用力,手中的笔险些被她给折断,若非要保持原主的性格不崩盘的话,她早在云奶奶骂的第一句就动手了,说起来她自从破壳到现在,几万年了,还是第一次被人这般指责鼻子骂,即便她骂的是云锦,不是阿锦。   但她现在就是云锦。   这可真是……让人心里的戾气节节攀升。   麻蛋,难怪上辈子原主出去打工后,就没再回来,就死老太婆这脾气,换她也不回来。   ……   第二天一早,   天才蒙蒙亮,阿锦便起身离开了家里,她可没听别人骂自己的嗜好。   因为时间真的还早,甚至就连早餐店都还没开始营业,阿锦就先锻炼起自己的身体来,原主的身体是有些营养不良的。   在附近小跑了好一圈,身上已经有些汗津津,让阿锦觉得有些不舒服,便抬脚去了附近的公园,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知道会如此,便也带了一身衣服。其实她更想去洗个澡,只是这个时间,商家多半都没开门,只能在这里迁就一下。   用毛巾擦了擦身,简单的洗漱了一下。   等安置好,已经五点半了。   摸了摸开始抗议的肚子,阿锦去了一家早餐店,解决了早餐,便又回去了公园,坐在凉亭里,开始温习功课。   原主是文科生,要背的东西太多了。   两个小时后,   察觉时间差不多,收起课本,放到背包里,阿锦走出公园,踏上了前去找工作的道路。   手里的小一千,对学生来说是不少,但对阿锦来说却太少了,不说大学的费用,就是高三一年的生活费都不够,她可不愿意和原主一般,节衣缩食的去省钱,钱不是省出来的,而是赚出来的。   只是她走了一上午的时间,都没找到合心意的工作。   倒不是说没地方招人,事实上招人的店铺还不少,可惜他们都是要求长期,而阿锦做为一名准高三生,长期干显然不现实,除非她不读书了。   最后,阿锦想了想,觉得给人打工到底是有些不靠谱,还不如自己做点小生意。   只是做生意的话,需要本钱,而她手里的钱显然就有点少了。   阿锦决定下去调研一番,看看她手里的钱,做什么生意最适合也最能赚钱。   至于借钱神马?阿锦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原主的性子敏感孤僻,除了已经闹翻的木棉外,就没有朋友,至于亲戚更不用说,云奶奶的话,更别指望,她没问自己要钱已经是她做为长辈最后的良心了,还指望她给钱,做什么白日梦呢?   下午,经过一番调研后,   阿锦也决定了自己要做的生意,就是卖气球。   她已经观察过,现在正好是暑假里,不少家长有时间的话,都喜欢带小孩子去公园或是游乐园玩玩。其中气球就相当受到小孩的欢迎,尤其是那种带着造型的气球,成本低,卖的价格却不低,利润空间大,很适合现在没多少本钱的自己。   说干就干,阿锦既然有了决断,自然不会犹犹豫豫。   直接便去了批发市场,在货比三家后,最后花了三百块,买了不少气球回来,还买了一些可以用来装饰的小饰物,例如彩带或是小灯泡什么?   因天色还早的缘故,   阿锦也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公园,毕竟她这个时间回家的话,碰到云奶奶少不得又要挨骂,万一她一个没忍住,这个单子可就废了。   这可是她接的第一单,废了,她还不被冥王那个老家伙给嘲笑死。   坚决不行。   下午去调研的时候,阿锦是已经仔细的观察过,如今虽没有任何参照物和教程,不过阿锦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尤其是在赚钱的时候,更是会发挥最大的潜力。一开始是浪费了不少的气球,做出来的造型也有些丑,不过熟能生巧,等到天彻底黑下来,阿锦已经彻底能上手了。   如此,   阿锦心情大好,先前自己用来练手的气球,能用的都已经收了起来,不能用还完好的都被她随手送给路过的小朋友,权当是宣传了。   卡着点回到家里,云奶奶依旧不在家。   快速的洗澡,今天她把房门锁上后才开始温习功课。   没多久,云奶奶便回来了,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事?虽没见到人,不过阿锦却听到了云奶奶在哼曲,显然心情很好。   心情好的云奶奶倒是没如昨天一般。   阿锦也能安心的复习功课。   第二天早起,阿锦就开始了自己的赚钱大业。   她的手巧,气球拧出的造型比别家好看不说,花样也更多,甚至还可以定制,她又不是一般小姑娘,第一天做生意有些张不开嘴,反倒是能说会道,该吆喝就吆喝,该大喊就大喊。   所以,阿锦忙的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一上午的时间,她手里的气球就已经卖掉了一半,成本已经妥妥的收了回来。   不过也把她累的够呛,拧气球拧的双手都有点疼,不过看着手里一张张的钞票,这点疼,可以忽略不计了。因生意太好的缘故,导致她中午只匆匆的啃了个饼,便继续工作,不到傍晚的时间,她的气球便已经销售一空了。   赶在天黑之前,阿锦又跑了一趟批发市场,又买了些气球回来。   晚上回到家里温习功课。   如此几日后,阿锦不管是生意还是学习都上了轨道。   就这般,很快迎来了开学的日子。 第3章 青春文里炮灰   “呦,今天你这个大忙人今日竟然在家呢?这可真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云奶奶从房间里出来,看到坐在餐桌上正在吃饭的阿锦,先是愣了一下,而后有些阴阳怪气的开口说道,目光在看到阿锦脚边的行李箱,又说道:“我就说嘛!你今天怎么会在家里,原来是今天要开学了。”   阿锦这段时间以来,已经能很好的适应云奶奶阴阳怪气的话,因而对她讽刺的话,充耳不闻,还是不紧不慢的喝着粥。   云奶奶显然也已经习惯了自家孙女这般默不作声的样子,“一个早晚都要嫁人的丫头片子而已,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早早的出去打工,还能补贴一下家用,如今倒好,连累我一把老骨头,还要给你操持……”   尊老爱幼,尊老爱幼,尊老爱幼。   阿锦在心里默念了数遍,才把心里升起的那股火气给压了下去,喝掉最后一口粥,而后直接拉起行李箱就走。   “死丫头片子,和你那个狐媚子的妈一样,一点礼貌都没有,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阿锦一直到走出楼道间,还能听到云奶奶洪亮的叫骂声。   这也让阿锦坚定了自己要搬出去的决心,她真的怕自己某天一个没忍住,直接就动手了。   殴打亲祖母这个罪名,阿锦是不在乎,但云锦可背不起。   “云锦。”   阿锦拉着行李箱,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忽而听到有人喊自己,脚步停下,回头看了看,身后小跑而来一个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高挑,身上穿着市一中的校服,黑直长发披肩,身材高挑,模样生的楚楚动人。   是木棉。   按道理来说,木棉是已经知道,举报自己和南宫轩早恋的人是云锦,吵了一家,已经好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了。   “有事?”阿锦开口问道。   “云锦,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木棉看着表情冷淡的阿锦,咬了咬下唇,开口问道。   阿锦闻言,挑了挑眉头:“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   “就是我和阿轩的事……”木棉是知道云锦喜欢南宫轩,也没少听她诉说少女心事,虽说是云锦一厢情愿的事,南宫轩刚开始并不知道,知道后也拒绝的果断,但在和南宫轩交往后,她在看到阿锦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会生出一丝愧疚。   “打住。”阿锦一听木棉这话,便也知道她接下来想要说什么,开口打断她的话,“…木棉,我并不觉得现在的我们有什么好说的?”   “云锦,你还在怪我?”   木棉的眼眶里沁出了泪水,就要伸手去抓阿锦的手。   却被阿锦给躲了过去。   这让木棉愣了一下,眼眶里的泪水也多了起来。   “好了,你不要哭,其实我真的不怪你。”虽说阿锦对木棉没什么好感,但有事说事,云锦从头到尾都不过是暗恋,反倒是云锦自己,在知道两人在交往后,孤注一掷的和南宫轩告白,当然,□□脆利落的拒绝了。   她舍不得责怪自己喜欢的人,而是去怪木棉。   所以,就这一件事而言,不管是木棉还是南宫轩,还真的都没有对不起云锦的地方。   “真的?”   “恩。”阿锦点点头,不过很快又补了一句:“我并不怪你,但真的没有办法再继续和你做朋友,你的男朋友是我曾经暗恋的对象,即便你不介意,我也无法接受。而你也不会为了我和南宫轩分手。”   “所以,木棉,以后我们就只是同校的校友罢了。”   说完便不再理会木棉,拉着行李箱,很快离开。   木棉张了张嘴,想要开口叫住云锦的,但想到云锦曾经和她说过的话,一字一顿诉说着自己对南宫轩的情谊,这让她怎么也无法开口?况且阿锦说的一点都不错,她也不会因此而和南宫轩分手。   只能站在那里,愣了许久,若非有路过的邻里提醒她的话,她还不知道要在这里站多久的时间。   ……   阿锦才不管木棉心情如何?   反正她的心情还挺好的。   她家距离市一中并不近,几乎是横穿了大半个江市,搭乘公交车需要将近两个小时,中间还需要转车。   其实正式的开学时间是在明天,不过阿锦可不愿意在家里和云奶奶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早早的去学校,反正宿舍那边也需要打扫,毕竟也一个假期都没有住人,必定落满灰尘,被子什么的,也需要晾晒。   早点过去也没什么不好的。   高三比高一高二要早半个月开学,所以阿锦到学校的时候,学校里是一片寂静,没什么人的样子,门卫在看到阿锦后,笑呵呵的说了一句,来的真早!   市一中是重点高中,学校很大也很漂亮。   阿锦到了学校,是直接拉着行李箱去了宿舍楼,和阿锦预料的一样,一个假期没住人的宿舍,落满灰尘,空气不流通,让房间的气味有些难闻。   先打开窗户通风,而后从柜子里把被子等拿了出来,抱到了天台上去晾晒。   而后就是一番忙碌打扫,顺带的也把床单被罩给洗了一遍。   等做完这一切,也已经是中午了。   学校的餐厅虽然还没有供应饭菜,但从学校的后门出去就是一条商业街,专做学生生意的那种,吃喝玩乐都能在这条街上找到。   在这里吃了午饭,又买了一些生活日用品,便回学校了。   下午,   阿锦在图书馆里度过,虽说暑假里她也有努力学习,不过重心还是偏向放在赚钱上,只每天晚上在学习。   就她所知道的情况看来,老师都喜欢在开学的第一天,就来个摸底考试什么?看看学生这一个暑假,在家到底松懈多少?原主的成绩不错,一直都在年级前十名里,只是在上个学期,因南宫轩的缘故,让她的心思有些不在学习上,下滑了不少。   高二最后一次的期末考试,她跌出年级前十名,为此,她的班主任在放假前夕,还特意叫她过去,很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番。   让她在暑假千万不要放松。   虽说阿锦自我感觉还行,只是她如今具体到什么阶段,还要等到她考试过后才能知道。   阿锦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的其他三人也已经来了。   学校的宿舍是统一的六人间,只是她们宿舍是个混合宿舍,其中有两名是高二的学生,如今还没开学,自是没来。剩余的三人,阿锦和一名叫何云的女孩儿是文科生,只是她们两个也在不同的班级,阿锦在五班,何云在七班。   至于另外两个女孩子则是理科生。   大概是因为是混合宿舍的缘故,所以和其他宿舍不同,没那么融洽,但也绝对不好。   是那种不远不近的,颇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   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   阿锦是很满意这种氛围。   果不其然,   班主任是抱着一摞的试卷走进班级的,这让同学们是一阵的哀嚎。   “都叫什么叫?都赶紧给我坐好,我们现在来个摸底考试,看看你们在暑假复习的怎么样?都是高一高二的知识。”班主任敲了敲讲台,如是的开口说道。   这次的考试并不算太正规,只一天的时间便也考完了。   考完后,   说起来阿锦虽然算是第一次经历这种现代化的考试,不过她适应良好,而且自我感觉还算不错。   不过这也只是她自我感觉罢了。   “云锦,你来一趟。”   “好。”   阿锦跟着张老师,也就是五班的班主任,到了办公室里。   “云锦,你这次的成绩有些不理想啊!”   这才到了办公室,阿锦都还没站稳,便听张老师叹息了一声,如是的开口说道。   “对不起。”阿锦看着卷子上的八十一分,心里其实还颇有些自得,要知道她已经多少年都没有接触过现代化教育,只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能考到这个分数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想着原主,她也只能道歉。   张老师见阿锦认错的态度良好,也不好太苛责,“恩,老师相信你,本来老师叫你过来也不是想要责备你的,只是想要问问你……”接下来就是一连串勉励的话语,并且也着重的强调了一下,她现在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万不可再这般松懈下去。   阿锦听着张老师谆谆教诲的话,想着,不愧是教语文的老师,这唠叨的口才简直和冥王有的一拼。   不过心里虽然是这般吐槽,但面上确实一派谦虚受教的样子,并且再三的和张老师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争取下次考试就把成绩提上来,绝对不会辜负她对自己的期待。   见阿锦的态度良好,也没有敷衍的意思,张老师很快便也让她回去了。   ……   有了张老师的这番‘勉励’之语,阿锦自然更要努力一些。   日常几乎除了学习外,再不去想其他的事情,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学习当中,让张老师看着倍感欣慰。   对阿锦又来了一次的鼓励。   不过这次可不是嘴上说了,而是给了阿锦一大摞的卷子还有几本厚厚的习题册。   真是来自老师最为沉重的‘偏爱’。   以至于阿锦现在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至于其他的事情,都被她统一的丢到了脑后去,反正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一直到期中考试前夕,   这天,   阿锦刚从校外的书店买复习资料回来,因抄了小路回宿舍,却没想到从宿舍楼后面那颗梧桐树下经过的时候,就那么刚好。   看到了正在树下你侬我侬的一对小情侣。   而她的出现,不巧的,还破坏了他们的好事。 第4章 青春文里炮灰   “云锦?你怎么会在这里?”   木棉有些惊慌失措的推开了南宫轩,语气有些慌乱的开口问道。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这里好像是公共场所,不是你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的缘故,阿锦从木棉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质问,而南宫轩也面色不好的看着自己,委屈谁也不会委屈自己。   这是阿锦的人生格言,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就回怼了过去:“还有,你们谈情说爱没问题,不过多少也注意一下场合吧。”   说完也不等木棉再开口说什么,直接抬脚离开。   阿锦是真的没想到,这一次她已经尽量的避开他们了,没想到却还是又撞上了,不过这次,她可没闲心情去告什么状?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做两道题来的实惠呢。   她走的干脆利落,却让木棉心里有些难受。   说起来,自从阿锦知道她和阿轩交往后,两个人就开始冷战,除了开学那天在小区门口碰到见过一次,还不欢而散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见过。木棉曾去宿舍找了阿锦几次,但不知道是真的不碰巧,还是她在躲自己?反正都不在。   再加上高三的学习本就紧张,木棉也和男友约定,要一起考燕大,只是她的成绩即便是有南宫轩给她补课,她自己也努力了,是比刚入学的时候要强,但也说不上好,只能更努力。   自然也没太多的时间去找阿锦。   算起来,她们虽然是在一个学校里,却差不多两个月都没见过了。   木棉知道阿锦一定还在怪自己,但是感情是要两个人两情相悦才好,一厢情愿是没结果的,即便是没有自己,阿轩他也不会接受阿锦的。   “好了,别难过。”   南宫轩看着泫然欲泣的女友,有些心疼,同时也对阿锦多了两分不喜,他从来都不喜欢云锦?是她自己一厢情愿,只是做为被暗恋着,暗恋自己的人,又和他女朋友是闺蜜,让他的立场到底有些尴尬,不好评价,只能如是的安慰说道。   因为阿锦的出现。   这让木棉和南宫轩也没了约会的心思,很快也离开了。   ……   阿锦是没有把碰到木棉和南宫轩约会的事,放在心里,基本上走到宿舍她就忘的一干二净了。   马上就是其中考试了。   这是升入高三来,第一次大考,据说还要和其他学校一起排大榜不说,考试过后还要把成绩单拿到家里,让家长签字,因此不止是老师重视,就是学生自己也很上心,连带着晚自习放学后,自动留下来学习的学生都变得多了起来。   考试如约而至。   两天的考试期很快就过去了。   在老师们加班加点的改卷子中,成绩很快就出来了。   和刚开学的摸底测试不同,阿锦这次算是扬眉吐气,以正好七百分的成绩,名列年级第三,就是五校大榜中,她刚好卡着第十名。   这让阿锦有些不乐意。   尤其是张老师拿来的五校大榜成绩单中,她的名字是排在最末尾的那一个,这让阿锦怎么看都有些不顺眼?   “不错不错,看来你的心态已经调整过来了。”张老师倒是很满意,先前她看着阿锦的成绩下降了不少,都已经跌出年级前十名,心里很是着急,这可是她看好的重本苗子,若是在最后一年折了,她真的是要哭死了:“……不过也不要骄傲自满,还要继续努力才行,下次争取考进前五名里。”   “好。”   张老师这里是高兴了,但和她在一个办公室里的王老师却皱起了眉头,原因就是他班上最为得意学生,这次的考试成绩却有些不理想,五校大榜的前十名,没有上榜,甚至在本校,成绩也跌出前五。   这让王老师如何高兴的起来?   “咦,我记得,你班的南宫轩成绩不是一直都挺好的,怎么?这次考的有点差?”张老师走过去,扫了一遍理科成绩榜单,也是有些吃惊,做为和王老师一个办公室的人,她自然也知道南宫轩和木棉的事情,便又接着说:“不会是早恋闹的吧?我就说,这早恋要不得,都还是学生,好好学习才是正事,想要谈恋爱,等考上了大学,想怎么谈就怎么谈?如今可耽误了学习吧。”   王老师虽然没接话,不过他的心里是认同张老师的话。   心里也已经打定主意,等会给木棉和南宫轩的父母都打个电话,再说说早恋这个问题,可不能再这么放任下去了。   不然南宫轩这个好苗子,可就毁了。   ……   “知道吗?一班的南宫轩因早恋的事,又被叫家长了。”   “为什么?南宫轩和木棉的事,老师不是已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吗?怎么又叫家长了。”   “我听一班的说,是南宫轩的成绩下降了,这次考试,五校大榜上不但没有他们的名字不说,就是本校也跌出前五了。”   “真的假的?南宫轩可是出名的学霸,成绩一直稳居前三的。”   “这还有假,不然的话,能叫家长吗?”   阿锦拎着暖水瓶,静静的听着旁边的两个女生在讨论南宫轩和木棉的事,脸上的表情未变,不过她对于这个结果,早在成绩一出来,她也能猜到。   做为常年稳居年级前三名的学霸,南宫轩一直都是老师眼里的宠儿,自然也是重点关注的对象,但这一次他的成绩却下滑到年级第七,这个成绩在市一中绝对不差,但因南宫轩先前的成绩高,让老师对他的期望也高。   以至于他的成绩出来后,他的班主任王老师自然有些着急上火。   而且自动的把南宫轩之所以成绩下滑的原因,归到早恋上。   “云锦,是不是你?”   打好热水,回宿舍的路上,阿锦没想到自己被木棉堵在了楼道上,还略带气愤的看着阿锦说道。   一时有些不明所以:“什么?”   “云锦,你少在这里装不知道?你是不是又和老师告状了?所以南宫轩才会被老师又叫家长了?”不等木棉开口,便见和木棉一起来的容长脸的女生,叫李洁,她是文理分科后,木棉在四班的同桌,同时也是木棉和南宫轩坚定的CP粉。   阿锦:“我没那个闲时间去操心别人的事。”   “除了你还有谁?”李洁说着音量也高了起来,“先前就是你和老师告的密,棉棉大度,不和你计较,这次还来,没完没了了是吧?人家南宫轩压根就不喜欢你,就算是没有棉棉,南宫轩也不可能接受你,你这么做有意思吗?”   因为南宫轩请家长的事,让他和木棉的恋情再次备受瞩目,本就是同学们的饭后议论的对象。   她们又处在宿舍楼道口,也恰逢是休息的时间,人来人往。   早在木棉和李洁堵着阿锦的时候,便已经有人看过来,如今李洁的音量一高,更是让她们成了焦点,大部分人都停下脚步看着她们,更有不少女生纷纷的从宿舍门口探头出来。   在线吃瓜。   阿锦的脾气真的说不上好,早在被她们拦住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些不悦,如今李洁高声指责,木棉也是一脸伤心的看着自己,好像她对木棉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还又被人围观。   心里的火气也起来:“且不说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就是有,我说错了吗?早恋还有理了是不是?你要是觉得是的话,自找你们班主任辩驳说理去,在这里和我大呼小叫什么?给我让开!”   她的声音不高,相反还略有些低沉,只是搭着她阴气森森的眼神,却让李洁和木棉打了个冷颤。   下意识的侧了侧身。   围观群众的心里也是一抖,不自觉的就给阿锦让开了一条路。   虽说被这么一打岔,让阿锦有些败坏了心情,不过进到宿舍,拿起课本后,很快沉浸在学习里,一些不要紧的事情,自然就被她丢到脑后去。   只是事情到这里可没有完结。   等到下午放学的时候,关于阿锦暗恋南宫轩,嫉妒作祟,继而被正牌女友找上门的消息便已经传遍了一中,不少人也都知道阿锦和木棉是朋友,从小一起长大,住在一个小区里的那种。   流言一下就变得更激烈,更是衍生出无数版本,什么二女争夫,闺蜜撬墙角等等。   不过多数同学都是站后者,就是闺蜜撬墙角,不少人都知道还没分科的时候,木棉和南宫轩是一个班,还是同桌,两人的恋情也是在那一年发展起来,虽说文理分科后不在一个班,但来往依旧密切。   阿锦和南宫轩则是除了木棉外,并没有什么交集点,所以更多的人愿意相信,阿锦也喜欢南宫轩,要撬墙角,可是南宫轩不为所动,阿锦嫉妒之下,便举报了他们。   别说,还真的有部分说中了。   可惜阿锦是不会承认的。   而知道消息的张老师,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把阿锦叫到了办公室里,对她来说,阿锦现在可是她班里目前最好的苗子,状态也是刚刚才调整好,可不能再被影响了。端看南宫轩的成绩就知道了。   “云锦,你和老师说实话,到底怎么回事?”张老师是有点着急上火的。   阿锦也没隐瞒,便把木棉和李洁堵着自己,说是因她的告密,才让南宫轩和木棉相继的请了家长。   “真是胡闹!被请了家长,不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倒是去找同学的麻烦,是谁给她们的胆子?真是的,也不知道杨老师到底是怎么管教学生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张老师听完阿锦的话,也有些生气。   南宫轩被叫家长,纯粹是他成绩下降,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王老师也在办公室,听到张老师这话,不免有些尴尬,他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还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女同学。   “云锦,你老实告诉老实,你对南宫轩他……”不过生气过后,张老师又有些担心的开口问了一句。   “不喜欢。”阿锦很是干脆的和张老师保证,“我现在除了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外,没其他的想法。和南宫轩,先前没关系,以后也不会有关系。”   “好,老师相信你。”听阿锦说的这般果决,张老师的一颗心才算是放回肚子里,“…你回去好好学习,不要被这些有的没的影响,剩下的就交给老师处理,会给你一个交待的。”   张老师听到这话,这才放心,如是的开口说道。 第5章 青春文里炮灰   阿锦看着通报栏上的两封检讨书,不由的摸了摸下巴,想着昨天张老师才把自己叫到办公室里,问了相关的情况,今天木棉和李洁的检讨书就已经贴到了这里。   这行动力简直满分。   两女争一夫的话题,已经荣登市一中八卦榜首,为了遏制这种歪风邪气,学校这里自然不可能放任下去,只是讨论这个话题的人真的太多太多,即便是让各班的班主任在班会上命令禁止,成效也不大。   所以,学校这里便决定杀鸡儆猴。   很显然,李洁和木棉便是被杀的那两只鸡。   学校也是个讲究能力的地方,而这个能力就是学习,流言里的四个三个当事人,南宫轩,木棉还有阿锦。   阿锦的成绩一贯不错,这次期中考试更是荣登五校大榜前十名,是张老师的心头好,可以冲击市文科状元的不错人选,更何况,叫张老师来说,阿锦纯粹是无辜的被牵扯进去,要罚的话,自然罚不到她的头上来。   至于南宫轩就更不用说,虽说这次期中考试他的成绩是下滑了一些,但以往的成绩单摆在那里,学校自然也会对他留情一些。   那么倒霉的就只剩下木棉这个学渣了。   木棉是以吊尾车的成绩考进市一中,这两年来虽说受到南宫轩的影响,知道努力,又有南宫轩帮着补习,她的成绩比起刚入学的是好了一些,但仅仅也只是好了一些,对比阿锦和南宫轩这种可以冲击市状元的好苗子,压根就不值一提。   李洁的话,老师们是一致认为,若非她在楼道里乱嚷嚷的话,学校里怎么会流言蜚语满天飞。   再者,就罚木棉一个人的话,也怕起不到警醒的作用,故而便把李洁一起给罚了。   “学渣的悲哀啊!”   阿锦看着通报栏里的两封检讨书,如是的感叹了一句,便转身离开。   在这件事没两天后,阿锦便听到了一个消息,就是李洁和木棉闹翻了,据说是李洁怪木棉让自己丢了这么大的人。   想着上辈子发生的事情,李洁可是为木棉冲锋陷阵,可没少骂阿锦,一派姐妹情深的模样,感情是塑料的,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啊!   不过阿锦也就这么一想,很快就丢到了脑后,因为她可忙着呢。张老师又给了她两本数学习题册,说是她这次受了无妄之灾,让她压压惊。   拿着手里两本厚厚的黄冈数学习题册,阿锦有些黑线,确定这是让她压惊,不是惊吓吗?   阿锦不由的吐槽想到。   但吐槽归吐槽,张老师的好意她还是收下了。   文理科即便分科,语数英这三门都是基础也是重要的科目,不用张老师在这里提醒,阿锦也已经发现,五校大榜前十名的成绩单,她比其他人差距最大的就是在数学上。因此,她已经买了好几本数学习题册回来,准备多刷刷题。   ……   伴随着有木棉和李洁检讨书的警醒,又有各班的班主任在班里再三的提醒,再加上高三的生活总是忙碌和紧张的,所以,学校里那些两女争一夫的话题,也渐渐的消散了下来。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转眼就过年了。   对学生来说,最为期待的自然就是寒假了,不过寒假过得好与坏,却要取决于你的期末成绩。   两天的考试一闪而过。   高一高二的学生,在考试过后就放假了,只等过两天来学校拿成绩单就行。   不过高三却要晚上一个星期才会放假。   这让阿锦有些不乐意,要知道她可是盼着放假的,过年啊!多好的挣钱机会。   好在晚一个星期也不算太晚,还来得及。   恩……阿锦也只能如是的安慰自己。   “哎呦,我当是谁呢?你居然还知道回来呢?我还当你已经忘记家里还有我这个老太婆了呢?既然在学校里那么能呆的住,还回来做什么?有本事一辈子别回来,就知道丫头片子靠不住,和你那个卷钱跑了的妈一个德行……”   阿锦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云奶奶阴阳怪气的表情和责骂的话。   别说,若非寒假学校里不让留人的话,当她想要回来听她的难听话呢。阿锦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如是的吐槽说道。   高三的学习紧张,不同于高一高二两个星期回家一次,他们是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次数本来就少,她第一个月是回来的,只是她人都没到家,在小区门口碰到云奶奶,她也不知道受了谁的气?   便都发泄到自己身上来,虽说原主的性格不能崩,不过让阿锦这么受着也不行,云奶奶骂的实在太难听了。   所以她便把声音压低到只有两个人听到的范围内,很是讽刺了云奶奶一回,气的她抡起胳膊就要打阿锦。   不过小区门口已经聚了不少人,巴掌没落到她的身上便被人拦住了。   阿锦也趁机装作一副难受的样子跑掉了。   打从那天起,她就没再回来过,至于每到回家日,她都是出去玩,反正经过暑假她的手里也攒了点钱,虽不能供她大手大脚的挥霍,不过到商场里转悠一圈,看个电影,喝杯奶茶,吃个火锅或者是给自己买件衣服,还是绰绰有余。   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不比回去受气强吗?   所以,阿晚说的是一点都不错,金钱自由,真的是太重要了。   ……   因在家的话,云奶奶这里总有借口在骂人,这让阿锦忍得有些辛苦,不过她可不是原主更不是忍者神龟。   让她怎么骂都行。   不过也是分情况的,若是有外人在的话,阿锦只需要垂着头,耸动一下肩膀,时不时的抽噎一下,自是有人劝解云奶奶不要这般责骂孩子。若是无外人在的情况下,阿锦则会毫不犹豫的反驳回去,因用词之犀利,几次气的云奶奶捂住自己的胸口,说心脏病要犯了。   阿锦虽然是不懂得医术,但看云奶奶骂人的时候中气十足的样子,就知道她的心脏好着呢。   云奶奶倒也不是没有和邻里说阿锦的坏话,就有阿锦自己都亲眼见过一回,说什么她在家脾气大,不服管教,还常常气她这个老太婆等等之类的话。   不过邻里显然是不大相信,特别是在阿锦听到后,扯了一下嘴角,低着头,似伤心的跑掉后。   就更没人相信云奶奶的话了。   如此这般,几次下来,云奶奶就自动偃旗息鼓,不过云奶奶虽然不再打骂,但却施行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冷暴力,对阿锦是不闻不问,权当家里没这个人。   不过她这样做,倒是刚好如了阿锦的意愿。   终于过上了清净的日子。   并且可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自己的挣钱大业之中。   新年对华国人民来说是一年里最为重要的一个节日,既是团圆的日子,也是赚钱的一个机遇。   而阿锦就是很好把握这个机会的人。   这次,她赚的不是小孩子的钱,而是像她这般年岁的年轻靓丽女孩儿。   卖的是首饰。   这次她不再自己做,太浪费时间,不过阿锦的眼光好,挑选的东西精致又漂亮,关键是价格不贵,因而很是受到年轻女学生的欢迎。寒假的时间虽然短暂,还不到二十天,但阿锦赚的钱可一点都不少,她已经细致的算过,基本上已经够她大学第一年的费用。   这个年阿锦过得是分外满意。   高三开学的时间早。   回到学校的阿锦,自然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学习中,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四点一线,生活极为简单。   时间慢慢的走过。   很快就到了春暖花开的三月份。   市一中进行了第一次的模拟考试,除了试卷外,其他一应都和高考一样,阿锦倒是不惧,经过这大半年的努力,她的成绩已经稳定在年纪前三名。   一模的成绩很快就出来。   这次阿锦拿下了文科年级第一名的好成绩,五校大榜上她排名第二,这是她首次杀进前三名,喜的张老师自从成绩出来,走路都是带风的,对阿锦很是勉励了一回,又奖励了她两本黄冈复习题。   相对于阿锦各方面的顺遂。   木棉和南宫轩这对小情侣,在这几个月里可以说倍受打击了,尤其是木棉。   先前木棉和李洁去堵阿锦,以至于学校里流言满天飞,以至于她自己被通报批评,虽然并不会记入到档案学籍中,但却极为丢人,因此,好友李洁和她有了嫌隙,两人关系渐行渐远。   男友也因为成绩下降,被再次请了家长,南宫妈妈态度强硬的要求南宫轩和她分手,虽说南宫轩没有妥协,但木棉心里依旧难受的不行。因为南宫轩和妈妈做了个约定,就是保证自己成绩不下降,不然就分手。   某种程度上来说,南宫轩已经是妥协。   为了保证成绩,南宫轩不得不把精力更集中到学习上,以至于两人相处的时间大大减少。   这让木棉心中很是有些不安。   而且没了南宫轩尽心尽力的补习,木棉本就不是一点就通的学生,所以木棉的成绩开始下滑。   就像是这次一模考试。   她居然有两门成绩是不及格的。   成绩一出来,其他人不知道,但木棉的爸妈却吓了好一跳,女儿的成绩一般他们是知道的,但还没有考的这么差过。   眼见距离高考可就只剩下不到两个月,她这个成绩怎么能行?   因而听从了木棉班主任的建议,给木棉报了一个高考冲刺班,木棉虽然心里不情愿,因为她觉得补习班老师讲课不如南宫轩讲的清楚,她能听得懂。   只是这个时候,南宫轩自己学习都很紧张,哪有时间去帮木棉补课,他即便答应,不说南宫妈妈就是一班的班主任也不会让他去浪费时间。   不过南宫轩还是耗费时间,给木棉写了一份详细的笔记。   有了这份笔记,再加上补课,木棉自己也知道高考的重要性,也有努力学习,成绩在二模的时候,虽说依旧没过本科线,但总算是进步了。   教室后面,挂着的高考倒计时的牌子,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   六月,高考如约而至。 第6章 青春文里炮灰   高考这日,天清气朗,万里无云。   “云锦,记得正常发挥就行,千万不要紧张,知道吗?”在进考场之前,张老师如是的叮嘱阿锦说道。   恩,就她俩现在的情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张老师要参加高考呢?   阿锦看着额头都出现薄薄汗渍的张老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但面上却乖巧的应了一声。   两天的高考,虽然天气炎热,不过却顺利的结束了。   “这就考完了?怎么好像做梦一样,一点感觉都没有。”一名女学生在走出考场的那一刻,语气带了些许感叹之意的开口说道。   抬头,还能看到考场大门的上方,红布条上写着‘祝贺2009级全体学生,高考顺利,前程似锦’,她的神思忽然变得有些恍惚起来。   她的高中生涯就这么结束了?   有这般感叹的不止她一个人,不少学生心里也都有这样的感叹,甚至感性一些的,迟迟驻足在门口,不肯离开。   不过阿锦却和他们截然相反。   在走出考场的那一刻,她心里想的是,总算是结束了,以后她就不用在束手束脚的生活了。   “云锦。”   “张老师,您还没走呢?”阿锦听到叫声,回头就看到张老师,立刻快走几步,笑着开口说道。   张老师:“如何?我听说这次的试卷有点难?你做的可还顺利?”她已经接连询问了好几个学生,都道,这次的试卷有些难,发挥的不是很难。   听到这话,她的心里真是有点凉。   阿锦一听张老师这话,便知道她想要问什么?虽说她自觉试卷并不是太难,她做的也挺顺利的,只是话有的时候还是不要说太满。想了想,便说:“还行吧。”   “还行就行。”   她先前已经接连询问了好几个学生,都道,这次的试卷有些难,发挥的不是很好,这话听的张老师的心中一禀,有些发凉。如今听到阿锦这般说,又见她的面色还算是轻松,顿觉心里安慰了不少。   又说道:“好了,高考也结束了。回家好好休息,明天记得早点到学校。”   “好,我知道了。”阿锦一口答应下来。   她知道按照惯例,明天他们这些考生是要到学校进行估分,以此来做为自己要报考大学的依据。   老实说,阿锦对这个挺感兴趣的,要知道,她先前虽然也不是没有参加过考试,不过现代化的高考,她还真的是第一次参加,很想知道自己第一次高考的成绩。   因抱着这个心态,阿锦第二天一早就到了学校。   在估分和商量填报志愿之前。   阿锦也见识了高三的一个传统,因为高三这一年的学习实在是太紧张了,即便是高考结束,大家也都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一般,疯狂的撕卷子,扔掉书本。   “有毛病吧?弄得这么脏乱?等一下还不是要自己收拾?”阿锦看着漫天飞舞的卷子和书本,忽而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她这话听得旁边的学生一愣。   而阿锦似乎还嫌有些不够一般,又补了一句:“况且这些卷子和课本,可是我们一年的心血,就这么糟蹋了实在太可惜了。即便不说这个,就是把这些东西做为二手物品卖了,也还能换个零花钱,现在这般,吃力还不讨好,这个传统可不好,要改!”   学生本来还想到开口辩驳两句,听到阿锦这话,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随后看到满地的狼藉,想着阿锦的话。   那什么?   好像还真的是这样,所以,她默默的放下了手中要扔的书。   开始估分的时候,张老师发了答案,让自己对照着,估一下分数,并且叮嘱一定要仔细一些。要知道往年也有不少学生,因为马虎等等一些原因,或是把分数估高,或是估低,以至于错过了心仪的大学。   阿锦是对自己是有自信的,所以她并没有和其他同学一样,在对照答案,而是直接填报了志愿,目标是燕大的金融系。   “这么快就估好分数了。”张老师看阿锦走过来,本就有些吃惊,在看到她递过来的志愿单后,更吃惊,“你怎么连志愿都已经填好了?我觉得你还是回家和家人商量一下比较好,毕竟志愿的填报和你一辈子有关,再有,只填一个燕大,未免有些不保险,我们本市的江大虽比不得燕大和华大,但也不错。”   阿锦摇头拒绝:“谢谢张老师的好意。”语气顿了顿,才又接着说:“我的情况您也知道,只有奶奶一个亲人,她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我一个人就能做主。至于学校的话,除了燕大外,我不会去其他学校的。”她这个人性格就是如此,既然有最好的那个,她又有这个本事能力,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呢?   “好吧。”张老师听到阿锦这话,心里也为她叹息了一声,也不再劝说。她对云锦也有信心,只要她发挥稳定,燕大是妥妥的。   半个月后,   高考成绩也相继的出来了。   阿锦不负班主任的期望,一举摘下了市文科桩头的头衔,这让张老师兴奋极了,要知道她先前虽然也有想过,不过成真后,还是免不了激动,况且她能教出一个市状元,不但有一笔丰厚的将近,就是对她日后的职业生涯也是大有好处。   将来评教神马?这可都是妥妥的功绩啊!   不说张老师,就是校长也高兴,市一中虽是重点高中,但江市又不是只有一个重点高中,像是师大,七中还有实验,也都是不输给一中的重点高中,尤其是师大中学和市一中距离较近,竞争一向都激烈。连带着两个校长见面也不大和睦,三五不时的就要刺对方一回,今年市理科状元花落七中,如今市一中却有文科状元在手,也就是说今年的对比,市一中赢了,将来开会,他也能在师大校长的跟前,更有底气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如此的缘故,校长还私人掏腰包给阿锦封了个六百六十六的红包,虽然对比学校给的奖金,这钱不多,但好歹也是一份心意。   为此,阿锦也投桃报李,被记者采访的时候,在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心得之外,也没有忘记重点宣传一下学校。   这让校长更喜上眉梢。   这学生好啊!   而云奶奶在知道后,竟是难得也给饿了阿锦一个笑脸,主要是成了高考状元,她出门有面子不说,被住在一个小区的家长们,一人一句的称赞,说什么教导有方之类的话,捧得她心花怒放不说,还有记者过来采访了云奶奶。   知道她是一个人把孙女养大,对其也是夸奖的不行。   大大的满足了云奶奶的虚荣心。   但是有高兴的就有失落的。   像是和阿锦住一个小区的木棉,以及木爸爸和木妈妈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木棉的成绩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说是考砸了,离本科线还差几分。   他们已经决定,让木棉复读一年。   倒是南宫轩考的不错,不用耗费大量的心血精力去帮木棉补习,高考他发挥的又很是稳定,虽没有拿下理科状元,但也是全市排名前十,全国大学任君挑选。因为木棉的落榜要复读一年,他本来有意要报考本市的江大,这样可以就近照顾木棉,不过他才流露出这个意思,就遭到了父母强烈的反对,他的班主任更是苦口婆心,事关一辈子,一定要想清楚,免得将来后悔。   南宫轩不是个恋爱脑的人,即便一时头昏,被父母一反对,老师一劝说,发热的打闹也冷静下来。   燕大物理系是他的梦想,若是就这么放弃,他甘心吗?   自然是不甘心。   所以,他的第一志愿还是填报了燕大。   木棉知道后,虽心里有点失望,不过理智还是有的,倒是没有责怪,还表示自己复读的一年,会以燕大为目标,努力学习。   不过这些和阿锦的关系不是很大。   她在顺利的拿到燕大的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和云奶奶打了招呼,便拎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踏上了去首都的路。   ……   十年后,   这是阿锦时隔十年的时间,再次回到江市。   上了大学的头两年,和一些一进大学就放飞自我,觉得解放的学生不同,从一开始阿锦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所以她不但没有闲暇的时间,反倒是更为忙碌了,忙着学习新知识,毕竟金融这门课程,她先前也没有接触过,自然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在上面。   在学习之余,还要挤出时间来赚钱,为日后的创业要打下一定的基础。   从大二下半学期,阿锦便开始尝试接触股票投资,因为手头上的资金有限,所以最一开始她做的都是短线投资。   可惜第一次实践上手,就赔的血本无归,也幸好她习惯性的留上一手,才不至于倾家荡产,不过即便如此,她那几个月过得也颇为艰苦。   虽说第一次下手就失败了,不过阿锦倒也没有气馁,钱不好挣,早在她还是幼生时期就已经知道了。   因而,   经过这次失败,阿锦下次准备的更为充分,也变得更谨慎,好在接下来几次练手,成果都还是喜人的。   由小到大,等到阿锦毕业的时候,同届的同学忙着找工作的时候,阿锦已经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理财手,不少金融公司是上赶着来挖人。阿锦虽然更乐意自己做老板,而不是给人打工,不过在资金和人脉都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她也不是眼高手低,所以从中挑选了一家口碑不错的公司,开始上班。   积累人脉和经验的同时还有工资可以拿,何乐而不为。   等到毕业的第五年,阿锦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成立了自己的投资公司,目前发展良好。   若非保姆给自己打电话,说云奶奶已经不行了,她还未必回来,实在公司才上轨道,她忙着呢。   在她大学毕业那年,云奶奶和人争吵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太生气的缘故,竟然气到脑淤血,虽说送医及时,但也落下了毛病,自此身体便不大好起来。阿锦对云奶奶虽然没什么好感,不过赡养云奶奶确实她的义务。   不过彼时,阿锦已经不缺钱,便请了一个口碑不错的保姆,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尽到自己的义务就是。   她回来的当天,云奶奶便病逝了。   如今她已经打理完云奶奶的一应的丧仪,也把云奶奶住的房子,挂到中介那边,准备卖掉,毕竟她以后是打算定居在京市,不准备回来了。   阿锦也没有想到,在房产中介,她居然见到了木棉。   时隔十年没见,木棉的变化真的是太大,若非她叫住自己,阿锦简直有点不敢认,倒不是说木棉的模样大变,就她身上的穿着打扮而言,看得出来她的生活,最起码物质生活不错,不过即便是穿着得体,但眉梢眼角却都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疲累之色。   有点像阿锦在冥界的时候,见到的闺中怨妇…哦,不对是怨鬼。   “云,云锦?”木棉看着眼前穿着一身利落小香风工装的阿锦,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子成功的自信,让她羡慕不已。   “好久不见!”阿锦也挥手打了招呼,不过她和木棉本来就已经疏远,如今更是多年不联系,自然没话说只打了招呼,很快便也离开。   木棉看着阿锦离开的背影,眼里生出一丝艳羡来。   虽说她现在的日子过得也不差,甚至可以说是不少女生眼里的人生赢家,大学毕业就和南宫轩结婚,虽然一度遭到公婆反对,但南宫轩却把她护的很好,没让她受太多的委屈。但却有一点,结婚后,按照公婆的要求,辞职在家,做了全职太太,有了一双儿女后,更是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到他们的身上来。   先前她还想着等孩子上了学,她就出去工作,却没想到,今年婆婆一场大病,身体变差,劳累不得,以至于她更忙碌,也更没时间出去工作了。   如今看到阿锦那般精英人士的打扮,她的心里忽然生出一股说不出的怅然来。 第7章 金枝玉叶   阿锦这次是胎穿,要从婴儿做起,这让她很是不适应,刚来的半年内,她都别别扭扭的,因此,还一度被伺候的宫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没错,对比上次的没爹没妈,她这次不但父母双全,还身份尊贵,是梁朝公主。   她乃是中宫皇后所生的嫡公主,自出生起,就是万千宠爱集一身,不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宫中更是无人敢得罪。   至于任务的话,恩,阿锦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她如今才是个三岁的小奶娃,现在只要好好长大就行,其他的,过几年再说也不迟。   再者,   今次的任务可不比上次,对她来说可是难了许多。   虽说她不惧,不过等到真的要开始的话,她像是现在这般悠闲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自然要好好享受才是。   阿锦躺在没有一丝杂色的狐皮毡子上,又滚了一圈,如是的想到。   大约是天气太好的缘故,在阳光的沐浴下,阿锦成功的睡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这才又睁开眼睛。   “公主,您醒了。”   一个穿着粉红镶蓝宫装的少女,见阿锦挣了眼,立刻走到阿锦跟前,柔声道:“可要奴婢伺候您梳洗。”   “恩。”因刚刚睡醒的缘故,阿锦的脑子还有一瞬间的发懵,下意识的回答说道。   眼前这宫装少女,是她母后,也就是秦皇后特意给她挑选的大宫女,叫知秋,从阿锦出生就伺候她,最是个沉稳又细心不过的性子。   “公主,刚才皇后娘娘叮嘱了,若是您醒了,让您去正殿一趟。”   “做什么?”阿锦歪了歪头,问了一句。阿锦现在年幼,还没有自己的宫殿,是跟着秦皇后一起住在朝阳宫,不过她却是住在偏殿的。   知秋道:“是承恩公夫人带着世子夫人进宫了。”   “哦,原来是外祖母和大舅母来了。”阿锦一听这话,撇了撇嘴,想到原主的不幸的遭遇,就是秦家间接造成的,如今也未曾发生,但却还是叫阿锦对她们生不出好感来。   因而宫人给她梳洗的时候,阿锦很是有些磨蹭,虽说她这个做法是孩子气了一些,秦皇后既然特意叮嘱了知秋,那么就说明,人她是一定要见的,不过对她来说,能少见一回儿,就少见一会儿。   知秋见阿锦的动作缓慢,心里也是门清,也知道自家公主对外祖家一向都不亲近,对承恩侯夫人和世子夫人的态度也是淡淡的,自是不敢催促。   这就导致,她一个小孩子的梳洗,本来一盏茶的时间都用不了,但却生生的被阿锦磨了快一炷香的时间。   若是秦皇后遣了人过来瞧,其实就是催促。   阿锦还能再磨蹭一会儿。   一应梳洗完毕,阿锦这才被知秋牵着,一起往朝阳宫的正殿而去。   她现在叫元锦,封号康乐,是梁帝膝下唯一的女儿,也会是他唯一的孩子。   梁朝建立已有五十余年,经过这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接连几任的帝王都是明君,尤其是她的父皇,做为梁朝第四任帝王,他是个有为明君,治国有道,勤于政事,登基十余年的时间,梁朝在他的手中,日渐繁荣昌盛起来。   她的父皇梁帝的一生都颇为顺遂,出生便是中宫嫡子,七岁被立为太子,自幼学的就是治国之道,而且颇有贤明,下面虽然也有弟弟,但和他的年岁相差太大,更有一点就是,先帝是个短命之人,不足四十岁便一病而亡。   皇子都还年轻,自然没有所谓的夺嫡惨事,彼时,做为名正言顺的太子,梁帝顺顺利利的登基,没一点幺蛾子。   若说梁帝有什么遗憾不足之处,就是子嗣单薄了。   梁帝十五岁的时候,先帝便把安国公的嫡长孙女宋慧指给他做太子妃,宋慧颇有贤明,后梁帝登基,她也成了皇后,彼时她已经有了五个多月的身孕,但不知道是不是那段时间事情太多,导致她身体没能养好,生产的时候,竟是难产了,挣扎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生下一个女儿,宋皇后也伤了身子不说。   偏生小公主也不是个健康的,病病歪歪,孱弱的很,不到一岁便夭折了,这让宋皇后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没几个月的时间也跟着一块去了。   宋皇后没了,梁帝自是伤心,不过他是帝王,伤心归伤心,断然没有守着的道理。   一年后,   便又册立秦阁老的孙女为继后,便是秦皇后,也就是阿锦的母后。   咳咳,话题有点跑偏,言归正规。   梁帝自十五岁大婚,还是太子的时候,除了正妻外,还有良娣承徽以及不记名姬妾数人,也曾为他诞育六名子女,可惜大都没能站住,登基的时候,梁帝膝下活着的孩子就只有一子一女。   不过彼时,梁帝还年轻,才及冠的年岁,虽觉得遗憾,但倒也不急。   但伴随着一年年过去,后宫嫔妃,为他生育的子女倒是不少,可惜能平安长大的却不多,截止到今日,梁帝的膝下就只有两子一女。   其中女儿便是阿锦今年三岁,儿子便是七岁的三皇子和四岁的六皇子,两人的身体也都不是很好,三五不时的就要病上一场,看的梁帝很是忧心,担心养不活。   事实上也如此,三皇子会在今年冬天,一病而亡,不到半年的时间,六皇子也会步上他的后尘。   这对已经年过三十的梁帝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还病了小半个月的时间。   一直到梁帝年过四十,膝下也还无子,再加上他的身体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便从宗室里挑选了几个孩子,接到宫中抚养学习,之所以没有直接过继,就是梁帝心中还有些念想,他又不是很老,未必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   可惜,老天并不眷顾。   梁帝的身体一年差过一年,宫中也再无孩子降生,迫于朝臣压力,便挑选了先帝的弟弟顺王的孙子,做为嗣子,并且册立为太子。   同时也拉开了元锦不幸的一生。   元锦做为梁帝唯一健健康康长大成人的孩子,自是受尽万千宠爱,十五岁的及笄礼,更是极尽盛大,梁帝更是亲口所言,会为他挑选一个十全十美的夫君,让她一辈子就像她的封号一样,顺遂康乐。   可惜,还未曾等到梁帝为他挑选夫婿,就一病不起。   而就在他病重时,就有成王逼宫造反,成王是梁帝的弟弟,他儿子先前也是几个候选嗣子之一,成王一直以为,他和梁帝血脉最为相近,梁帝既是无子,要过继,他儿子是当仁不让的人选。   一直都把太子之位视为囊中物,一朝期许落空,心中自是极为不满,又被有心人鼓动了一番,便决定逼宫造反。   成王的逼宫。   让平静了数十年的京城,一下就乱的天翻地覆,成王更是下令诛杀不少先前和自己有仇或是有怨的人家,一时间京城血流成河,即便后来叛乱得以平息,但也死了太多的人。   后来太子得忠臣相护,平息叛乱。   不过经此一事,梁帝的身体彻底败坏,不到一个月便驾崩了。   新帝登基。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京中的局势是大变,再加上新帝登基并不顺畅,那场叛乱里,衍生出不少当朝新贵。   新贵和老臣之间的冲击,让尚且还年轻的帝王一时有些手忙脚乱,便决定以联姻的方式来安抚,顺带的还能巩固自己的权利。   本来元锦做为公主,这些和她是没半毛钱的关系。   但却没想到,   新帝登基后,在清算成王叛乱的时候,竟然发现秦家和成王也有联系,这可是谋逆的大罪,秦家在成王失败的时候,第一时间求到了已经是太后的秦皇后跟前,苦苦哀求,让她无论如何要保秦家一命。   秦家和成王虽然是有联系,但经过查核后,发现是秦老爷子的嫡次子私自而为,这事情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端看新帝怎么定义了?   往大了说,自是秦家也是谋逆一党,往小了说,只要新帝轻轻抬手,把罪魁祸首处置了就行了。   秦太后也没想到娘家竟然牵扯到谋逆的事情,她刚知道的时候,自然是生气的,要知道在那场叛乱里,她也险些一命呜呼。不过生气过后,却也不能放着娘家不管,便和新帝求了情。   新帝虽尊了秦太后为太后,不过是遵从礼法,他过继给梁帝的时候,已经是十三四岁,早已经记事,也不是放在秦太后名下,而是在端孝皇后,也就是梁帝的元后名下,和秦太后压根就没什么感情。   秦家犯下错误,虽说秦太后的父亲,承恩公再三表示,是那个庶子自己所为,和秦家没有关系,但还是让新帝膈应无比,没打算放过秦家,即便看在秦太后的面子上,不抄家灭族,也不会轻轻放下。   秦太后自然不乐意。   新帝此时便提出,若是秦太后愿意把康乐长公主,嫁到李家的话,他便可以对秦家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李家乃是新帝生身之母,已经过世的顺王世子侧妃的娘家,本就是小官之家,女儿先前之所以能嫁给顺王世子做侧妃,不过是顺王世子病弱,世子妃又无所出,知道李家子嗣繁茂,李家姑娘又是出了名的好生养,这才聘了李家姑娘做侧妃。   李家姑娘也不负众望,进门一年就生下儿子,便是新帝,元睿。   因为礼法所制,再加上也是为了孩子好,元睿一出生便抱养到顺王世子妃跟前养着,一直到顺王世子夫妇相继过世,元睿才得以回到生母身边,偏偏生母没两年也死了,死前,拉着新帝的手,叮嘱他一定要多多照料娘家。   元睿本就对生母有所愧疚,尤其是想到他幼时,李侧妃想要靠近,却碍于嫡母,不敢上前的模样,在李侧妃过世后,元睿便把这份愧疚转移到了李家身上。   还是顺王世孙的时候,元睿就没少帮衬李家,奈何李家自己不争气,家里没有出彩之辈,在京中也就比平民百姓略好一些。   没想到,时来运转,外甥竟被梁帝选中,一跃成了太子,而后又成了新帝。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李家便也跟着富贵起来。   元睿和李家本就亲厚,如今成了天下之主,自是要拉拔一下舅家,只是李家实在没有拿出手的人才,他即便想要帮衬,但才登基,位置也都还没坐稳,自然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被李家封赏。   那么,联姻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元睿最一开始是没想让李家尚主的,他想的是,给李家寻一个高门贵女做媳妇,好多多帮衬李家,只是他才登基,位置都还没坐稳,大全也没收拢,自是不敢随意下旨,把高门贵女指给李家,以免结亲不成,反倒是成了仇人。   本来是打算等几年,他的皇位做稳当了,再说此事。   但谁知道这么凑巧,秦家居然和叛王有所牵连,这让元睿的心中一动,对比娶一位高门贵女的媳妇,让李家尚主不是更好吗?   这样即便是子孙再怎么不出息,也可保三代富贵。 第8章 金枝玉叶   康乐公主做为先帝唯一的女儿,又是中宫皇后嫡出,身份尊贵,元睿虽然已经成了皇帝,但哪怕是为了面子上好看,他也不能薄待了康乐公主。   就李家的家世而言,即便因元睿的关系,成了朝中新贵,那也是上不了台面的,像是这样的人家,除了一些阿谀奉承之辈,真正的高门显贵,是不屑和李家来往的,更遑论是和其联姻。   没什么太大的价值。   元睿能被梁帝看重,成为嗣子,自然也不是什么蠢笨之人。   知道若是他胆敢下旨把康乐公主下嫁李家的话,其他不说,就是御史那里,一人一口吐沫,都能骂的他抬不起头来,帝王都是爱惜羽毛的,元睿自然也不例外,况且他才刚刚登基,屁股下面的龙椅都还没坐稳,自然不会办这么糊涂的事。   不过秦家的事,却给了元睿一个很好的机会。   让康乐下嫁到李家,不止是可以庇佑李家,更是可以一举把秦家拉到他这边来,要知道做为太后的娘家,秦家在朝中颇有地位,特别是秦老爷子,生前便是先帝倚重的阁老,死后更是配享太庙。   若是秦家能为他所用的话,他的皇位也能坐的稳当些。   秦太后刚开始是不同意的,她的女儿康乐,可是金枝玉叶,梁朝最尊贵的公主,配个如何出色的人才都不为过?李家的家世太低微不说,驸马也不是什么出息人,就连长相也只能说一句周正,这样的人,哪里配的上她女儿?   可是,秦家犯错再先,等着救命,秦太后心疼女儿不假,但娘家又不能不顾,不说她亲娘哭的可怜,求她一定要救救秦家,就说若是秦家一旦获罪的话,她这个太后没了娘家做靠山,即便贵为太后,她日后过得怕也不会舒心。   想了一夜,秦太后即便再不情愿,还是点了头。   而且为了不让元睿的名声受损,秦太后要主动去和元睿请赐婚的圣旨,这样一来,所有焦点都会放到秦太后和秦家的身上,都当秦太后这是为了救秦家,才舍了女儿,对元睿的名声没什么影响。   知道这个消息的康乐公主,一下就懵了,昨天母后还抱着她,笃定的说,绝对不会让她嫁到李家,隔天却亲自去了乾元宫,亲自和元睿讨了赐婚的圣旨。   这让康乐公主接受不了,哭着要去找元睿,请他收回圣旨,不过她人还没走出宫门,便被秦太后拦下,抱着她哭诉,直说自己对不起元锦,不过她也是没办法,总不能让娘家被抄了家,让康乐千万不要怪她。   康乐公主还能如何呢?赐婚圣旨已下,又有秦太后在,她再怎么不满,最后也只能带着满心的怨气,在先帝的三年孝期结束后,嫁到了李家。   不过即便嫁到李家,因对这门婚事的不满,让康乐公主即便是在大婚当晚,也没让李驸马进门,第二天便把李驸马赶回李家,对这门婚事的不满一点也不掩饰,至于婚后什么孝顺公婆,友爱叔伯,绵延子嗣神马,更不用想了。   这让李家不满极了,自己不敢对康乐公主做什么,便告到了元睿那里。   让康乐公主下嫁到李家,元睿本就心虚着,听着李家的话,他虽对康乐公主不满,但也不好责罚。只能安抚赏赐了李家,并且叮嘱,说康乐公主乃是公主之尊,金枝玉叶,性情骄纵些也是应当的,让他们好生供着就是。   不过私下里却和秦太后说了一嘴,让她好生提点一下康乐公主,虽是金枝玉叶,但到底已经成了别人家的媳妇,不管如何面子上也要过得去。   秦太后听着这话,虽然有些不高兴,不过也知道女儿既然已经嫁到李家,木已成舟,她这样做,或许觉得出了一口气,但于她未来却不利。   所以,尽快心中不悦,不过却还是答应会劝说康乐公主。   康乐公主因为婚事,和秦太后之间有了嫌隙,母女关系本就紧张,如今又听秦太后过来劝说自己,让她好好和李驸马过日子,心里更是膈应的不行,当即甩袖而去,自此再没有进宫。   伴随着一年年过去,元睿的皇位坐的也越发稳当,大权在握,也不需要再顾忌什么。   他在李家又一次告到元睿跟前时,他当即就下旨斥责康乐公主,说什么她为媳不孝,为妇不贤,上无法辅佐夫君,孝顺公婆,下不能友爱弟妹,绵延子嗣,简直是失德。   康乐公主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这般训斥,当即是气的发抖,却也无可奈何,心里更是走偏了路,既是你这般说,那我不坐实了怎么行?所以,她对待李家的态度更为恶劣了,还寻了个借口,杖杀了李驸马的妾侍不说,连带着李驸马的两个年幼的庶子也没放过。   这样一来,李家可是有的闹了。   元睿知道后也是大怒,不但下旨训斥,更还褫夺了康乐公主的公主身份,贬为庶民,圈禁公主府,无旨意不得擅出。   康乐公主知道后,自是大吵大闹不愿意,但能改变什么?这个时候,早已经不是梁帝在位之时了。   曾经最尊贵的梁朝公主,最后竟然是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你说可笑不可笑?   ……   朝阳宫,正殿。   一个衣香云鬓,穿着华丽的宫装,雍容华贵的贵妇人,正满脸笑容的同一个年约五十,生的颇为慈眉善目的老妇人说话,还有一个十七、八岁年轻妇人,也捧着她们,气氛颇为融洽。   正是秦皇后和承恩公夫人秦老夫人,还有承恩公世子夫人,秦大夫人。   正说着话,便有宫人过来禀告,说康乐公主来了。   秦皇后笑道:“还不快些把公主带进来。”   秦大夫人并非是秦大老爷的嫡妻,而是续弦,今年才过门,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阿锦,听到宫人的话,立刻用有些好奇的目光往门口看了看。   便见,一个生的粉雕玉琢娃娃,正有些费劲的迈过对她而言,有些过高的门槛,一张笑脸绷得有些紧,看得人有些想要发笑。   好在秦大夫人知道自己在何处,只能强忍着。   不过她忍着,秦皇后和秦老夫人却不用,当即就笑出声来,秦皇后笑道:“还不快些把公主抱起来。”   知秋立刻应了一声,就弯腰去抱。   却被阿锦扭着身子拒绝:“不用,本宫要自己来。”   “锦儿,你年岁还小,还是让宫人抱着吧。若是不小心磕到,可就不好了。”秦老夫人也温言说道。   阿锦抬头看了一眼秦老夫人,抿了抿嘴,没说话。   而是一意孤行的用自己的小短腿,踏过了门槛,而后拍了拍衣服,恭敬的给秦皇后屈身行礼,“儿臣康乐,给母后请安!”   “好了,快些起来吧。”秦皇后挥了挥手,笑着说道。女儿出生起就是个乖巧懂事的,去岁开始学习宫规礼仪后,一言一行越发规矩,她虽觉得女儿对她不够亲昵,不过看着虽然年幼,但举手投足间却初现皇家公主的雍容尊贵,就是梁帝也几次称赞,她的心中也是骄傲的。   又说道:“锦儿,还不见过你外祖母。”   “承恩公夫人安好!”阿锦看着秦老夫人那张脸,那声外祖母实在叫不出口,只能如是的说道。   秦老夫人笑眯眯道:“好孩子,无需多礼!”她是早已习惯阿锦的态度,虽是外孙女,但身份有别,若真的按规矩的话,其实应该是她向阿锦行君臣之礼才是。   “不知母后召儿臣前来,是有何事?”阿锦在看了一眼秦大夫人后,开口问道。   秦皇后也注意到阿锦的举动,况且今天叫阿锦过来,也没什么大事,而是让她过来认一下人,便指了指秦大夫人,笑道:“也没什么大事,先前你大舅母两次进宫,因事都没见过,这次特意让你过来认认人。”   “臣妇拜见康乐公主,福安千岁!”秦大夫人立刻起身,对阿锦行了全福礼,朗声开口说道。   “秦大夫人请起。”阿锦挥了一下手,开口说道。   “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多礼。”秦皇后笑着打趣说道:“大嫂,你的见面礼呢?说起来你还是第一次见外甥女呢?做为长辈,可不能少了见面礼。”   秦大夫人自然是备着的,笑道:“这是自然的。”说着便对身后一个丫头点点头。   这丫头的手里捧着一个颇华贵的匣子。   “我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这是我陪嫁的一套小玩意,还算精巧,送给公主把玩,还望公主不要嫌弃。”秦大夫人也起身,亲自打开了匣子。   这匣子是上下两层,上面摆放的是一套用羊脂白玉雕刻的十二生肖摆件,个头虽不大,但却精巧非常,正适合阿锦这个年纪的孩子把玩。下面则是一块翡翠雕刻的长命锁,虽是没什么新意,但寓意好,碧绿通透,水汪汪的,看的阿锦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好漂亮!   一定很值钱。   “谢谢。”阿锦礼貌的道了谢。   不等她开口,知秋便接了过去。   秦皇后在看到阿锦的眼睛亮了一下,就知道女儿很满意,而这份见面礼也确实不错,可见秦大夫人对女儿的重视,又用调侃的语气道:“得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连声大舅母都不叫,锦儿,你这买卖做的,真是稳赚不赔啊!”   阿锦佯装听不懂秦皇后的意思,反正她现在才三岁,哪里就听得懂她们大人说的这样绕弯弯的话?   弯了弯眉眼,阿锦如是的想到。 第9章 金枝玉叶   秦皇后看着只一心把玩摆件的女儿,心下微微有些叹息,不过倒也太放在心上,毕竟女儿年岁还小,即便想让她同娘家亲近也不在这一时,倒也没说什么?   阿锦是个不经饿的人,这是整个朝阳宫都知道的事情,因而,只要她一来,不等吩咐便回有宫人端了她喜爱的一应瓜果糕点而来。   听着秦皇后同秦老夫人和秦大夫人一起说着有的没的家常,这让阿锦有些不耐烦,很快起身,开口:“母后,儿臣想要出去走走。”   “好。”秦皇后也知道女儿是坐不住,反正叫她过来认人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不必很拘束着女儿,便也答应下来,还没忘记叮嘱:“近来天气多变,不许在外头多呆,只一刻就要回来,知道吗?”   “是,儿臣知道。”至于能不能做得到?就是另外一回事,反正等出去了,她最大,宫人们还敢催促自己不成?抱着这个念头,阿锦很是乖巧的点头答应下来。   而秦皇后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便又叮嘱宫人们,带上披风,若是起风了,不能由着阿锦的性子来,务必把阿锦抱回来。   她这话是对着知秋说的。   “是,皇后娘娘。”知秋屈身应答下来。   “好了,知秋,我们快些走吧。”阿锦可不耐烦听秦皇后唠叨的话,拉着知秋的手,就往外跑。   “小心些!”秦皇后扬声又叮嘱道。   不过她的话落音,人也已经不见了。   “这孩子~”秦皇后不由的摇头说了一句,“被她父皇宠溺得不成样,一颗心,除了玩,就不作他想,本来已经该启蒙了,偏她撒娇卖痴,哄得皇上把启蒙的时间都往后推了一年。”   她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不管是表情还是语气,也都带着宠溺。   秦皇后说着话,秦大夫人自是不好接,不过秦老夫人是秦皇后的亲娘,就没那个顾忌了,笑道:“公主才三岁,小孩子家家,难免贪玩了一些。再者四岁启蒙也不晚。”况且公主是女儿,没有继承大统的资格,不用那般苛责。   “这倒是。”秦皇后点点头。   ……   阿锦从朝阳宫出来,便直奔御花园而去,毕竟皇宫虽然大,但能随意走动玩耍的地方,也就只有这里了。   且这个时间,蔷薇花开的正旺,长长的一道墙都是,看着很是美艳动人。   “知秋,让人给我准备一碗冰酪。”   如今虽然已经是夏末,不过天气依旧炎热,朝阳宫距离御花园有段距离,阿锦虽然是被宫人抱着而来,不用自己走路,但到了御花园她的额头还是已经升起一层薄薄的汗渍,当即便侧头对知秋说道。   知秋虽然心里有些不赞同公主吃冰酪,有些寒凉,怕公主的脾胃受不住,只是她也知道公主虽然年幼,但却主意大,既是说了要吃冰酪就一定要吃到嘴里。   因而,她只能应答一声,不过却又叮嘱传话的小宫女,冰少一些,水果和牛乳多一些。   做为梁帝唯一的女儿,又是皇后所出,御膳房那边自然不会也不敢怠慢,前后不过一盏茶的时间,阿锦要的冰酪便已经来了。   除了阿锦指定的冰酪外,还有几碟精巧的点心,都是阿锦素来爱吃的。   吃着冰酪,又有宫女打着扇子,还有美景以及美男可看……   咦,美男?   阿锦轻轻的眨了眨眼,确定自己没看错,就在她所在的凉亭不远处,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个小少年,也就七、八岁的年纪,但生的极好,眉眼如画,虽年岁小,但气质温润,已有芝兰玉树翩翩公子的风范。   “他是谁?”阿锦开口问道。   知秋看了一眼,摇头回答说:“回公主,奴婢不知。”   还没等阿锦让知秋过去,问问这是谁家孩子?便见那小少年,也已经看到了她们,神情似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抬脚走了过来。   “你是谁?”   小少年行礼,回答:“小臣司泽,是锦乡侯之子,参加康乐公主,万福金安!”   “锦乡侯?”阿锦想了想,很快脸上露出恍然,说道:“啊!是那个很有钱的伯伯。”   恩,没错,这就是阿锦对锦乡侯的印象。   第一任锦乡侯,是开国功臣,跟着太}祖打天下,是一员猛将,而且还曾数次救太}祖于危难中,功勋赫赫,梁朝建立后便被册封为锦乡侯,世袭罔替不说,还赐了丹书铁卷,曾经的锦乡侯府可谓是京中一等一的勋贵。   之所以说是曾经,是因为近些年来,锦乡侯府却有些没落,原因就在现任锦乡侯司章身上,已经过世的老锦乡侯和梁帝颇为相似,子嗣艰难,一直到年过三十才生了锦乡侯这个宝贝疙瘩,因而娇宠的不成样子,导致他长大后,文不成武不就。   幸而年少的时候,做过梁帝的伴读,和梁帝很是有几分情谊,锦乡侯虽然没什么才干,但却精通人情世故,所以锦乡侯府即便是不复祖上的风光,也可不小觑。   “你起来吧。”阿锦对出手大方的人一向印象良好,而锦乡侯这个每次进宫,只要见到阿锦,次次都不会忘记给她带礼物的伯伯,自是让她印象深刻,爱屋及乌,她对司泽的态度自然就要软上一些。   让司泽在自己对过坐下来,又让知秋倒了茶水给司泽。   “你怎么会在御花园里?锦乡侯呢?”阿锦开口问道。   司泽虽然年纪不大,但被教导的极好,温声回答:“父亲和陛下有事商议,怕小臣觉得烦闷,便让内侍带小臣出来走走。”   “这样。”   阿锦点了点头。   ……   御书房,   “你哭哭啼啼的进来,我还当多大的事儿呢?原来只是求刘院判瞧病,朕这里应了就是,你快点起来,朕的脑袋瓜子都被你哭的发疼。”梁帝揉了揉额角,看着对面,只差在地上打滚撒泼的锦乡侯,开口说道。   他这话,让滚在地上的锦乡侯一愣,而后迅速的端正自己的身姿,嘴里嘀咕道:“事关我儿子的性命,哪里就是小事呢。这是天大的事,好不好?再者刘院判可是陛下您的专属太医,寻常人哪里就请得动。”   说着话,正了正自己的表情:“臣谢陛下隆恩。”   “行了,起来吧。”梁帝挥了挥手说道。   锦乡侯麻溜的站起身来,心中得偿所愿,笑道:“是。臣这里也不打扰陛下处理政事,这就退下。”   “恩。”   锦乡侯这才从御书房里走出来,立刻就有一眉清目秀的内侍而来,躬身道:“侯爷,这边请!”   “劳烦!”   ……   阿锦在和司泽的交谈中很快也就知道,司泽之所以同锦乡侯一起进宫的原因,不过她却有些不解:“原来你们是来找刘院判的,那直接去叫他过来不就好了吗?”   “刘院判是只负责陛下的太医,寻常人家是请不动的。”司泽如是的开口说道。   阿锦这才露出恍然的神色。   对了,她险些忘记了,刘院判是便宜父皇的专属太医,只听梁帝一个人的调遣,即便是皇后也指使不动。   锦乡侯府虽然是勋贵人家,在京中颇有几分体面,但却是叫不动刘院判的。   只能请旨,想来这就是锦乡侯今天会进宫的原因。   “对了,你家谁生病了?”阿锦又开口问道。   司泽抿了抿唇瓣,片刻,才轻声说了一句‘我’。   “咦,小哥哥,你生病了?”阿锦对于这个答案有些意料之外,当即抬眼,看了又看,但她不懂得医术,除了觉得司泽的脸色略苍白些外,也没觉得他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真的吗?”   “恩。”司泽点点头:“我生来就带心疾。”   “心疾?”阿锦在心里默默的转换了一下,“那就是心脏病了?”这种病多半是先天性,放到医疗较为现代化的时空,这种病都不是什么小病,在医疗条件比较落后些的这里,怕是更难医治。   司泽听着阿锦嘟囔的话,眉头也皱了一下,心脏病?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没等他想明白,也不等他开口问,便听到一道爽利的男声:“小康乐,泽儿,你们在这里呢。”   两人颇有些同步的回头看去。   便见穿着一身锦袍的三十出头的男子大步走过来,模样和司泽有五分相似,正是锦乡侯司章。   锦乡侯是在半路上知道,幼子和康乐公主在一起的,虽刚听到的时候,是愣了一下,不过倒是不担心,他见了康乐数次,知道她一点都不骄纵,儿子因有心疾的缘故,情绪不能大起大落,也是个好脾气的人。   他们一起,倒不用担心会闹什么矛盾。   不过锦乡侯在亲眼见到的时候,却又是一愣,并非是自己想错了,而是被眼前的一幕给萌到了。   两个漂亮的小人儿坐在一起,也不知道自家儿子说了什么?竟然引得对面的康乐公主‘咯咯’的大笑出来。   青梅竹马。   锦乡侯的脑海里忽而就冒出这么一个词儿来,并且一个念头也浮上来,自家泽儿和康乐公主还挺般配的。   只是他这个念头也就这么一想,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依照锦乡侯府的家世,若是要尚主的话,自是没问题,只一点泽儿出生便带有心疾,生不得其,太医也不止一次的说过,泽儿的注定是个短寿的人。   陛下子嗣单薄,膝下就康乐公主这一个女儿,又是嫡出,千娇百宠,将来配个怎么出色的驸马都不为过?   泽儿虽好,但有心疾这一点,怕陛下就不乐意。   但凡心疼女儿一点的,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短寿的人?   就是他自个也不乐意。 第10章 金枝玉叶   “很有钱的伯伯,你来了。”   阿锦可是不知道锦乡侯脑海里已经把她拉郎配了,她在看到锦乡侯的时候,脸上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恩,给她送钱的人来了,哪能不高兴?   而锦乡侯确实也没辜负阿锦的期待,走到阿锦跟前后,像是变戏法一般,手掌只一翻动间,他的手里便多多出一对用金子打造的九连环,上面还镶嵌着猫眼石并小铃铛,晃动间,发出清脆的声音,精致又漂亮,看大小就知道是给小孩子把玩的。   笑言:“公主,臣进宫匆忙,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对九连环还有些巧趣。”说着手掌往阿锦那边递了递。   阿锦立刻伸手拿过东西,入手感到沉甸甸的,这让阿锦的心里更满意两分,连带着声音都比刚才甜软欢喜两分:“谢谢有钱的伯伯。”   虽说她现在贵为公主,想要什么珍稀的珠宝玉石没有,不过她这一族的特性,注定阿锦在看到值钱的东西,就会欢喜,即便她手里有再多也一样。   锦乡侯今日进宫是来求恩典,给儿子看病的,梁帝既然已经应允,锦乡侯担忧儿子,自然也没有耽搁,很快就开口告辞,带着司泽去了太医院。   阿锦自然没有挽留,乖巧的挥手告别:“有钱的伯伯再见,小哥哥再见!”她倒是没有什么欢迎常过来,虽然她也想,不过这里可是皇宫大内,后宫禁院,没有梁帝或是秦皇后两个大佬的点头,别说是锦乡侯这种外男,就是女眷也进不来。   对此,阿锦觉得有那么点小可惜。   要知道,她每次见到锦乡侯,都有礼物可收。   ------   因在御花园里碰到司泽的缘故,不可避免的,阿锦回朝阳宫的时候,自然而然又晚了。   不免又被秦皇后念叨了两句,对此,阿锦是一点都没放在心上,反正她都已经习惯了。   再者,秦皇后也没念叨上两句,梁帝也来了。   “父皇。”   对于梁帝这个金大腿,阿锦一贯是亲近的,一看到梁帝,立刻就从椅子上跳下来,小跑过去,一把抱住梁帝的大腿,仰头看着梁帝,甜甜一笑喊道。   “锦儿,父皇的小棉袄。”梁帝一把抱起阿锦,本来还严肃的脸上也露出笑容,“今天有没有想父皇?”   “有。”   “多想?”   “有这么这么多呢。”阿锦伸手比划了一下,回答说道。   她这话引得梁帝笑出声来,只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并且用下巴蹭了蹭阿锦白嫩的小脸,刚开始阿锦还十分配合来着,毕竟这可是金大腿,自然要抱紧。不过伴随着梁帝蹭的时间太长,小孩子肌肤娇嫩,梁帝的胡渣又有些硬,刺的阿锦有些不舒服,便开始抗议起来。   “真是个小娇气包。”梁帝察觉到阿锦闪躲的动作,又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尖,笑着说道。   阿锦捂住嘴巴,拒绝梁帝的靠近:“是父皇自己的胡子扎的锦儿太疼了。”而后眼珠子滴溜溜的打转,瓮声瓮气的又道:“父皇要补偿锦儿才行。”   梁帝看着女儿灵活的眼珠子,不由的失笑:“小贪财鬼。说吧,你这次又想要什么?”   说起这一点,梁帝也不知道女儿随了谁?小小年纪,一说起钱,就两眼放光,那贪财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有多缺钱呢。   “好了,锦儿,你父皇累了一天,不许闹了。”不等阿锦开口回答,秦皇后就率先开口说道。   阿锦有些不乐意的噘了噘嘴。   梁帝可舍不得女儿难过,当即开口说道:“没事,朕还不累,况且朕的锦儿是公主,金枝玉叶,便是怎么娇养都不为过。”说着又侧头问了阿锦一遍。   “金子,我想要好多好多的金子。”阿锦说着还手舞足蹈的比划了一下。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自然是金灿灿的金子了。   话说,她当初化形起名字的时候,本来就想叫金子来着,是冥王那个老家伙不许,说女孩子叫这个金子太不雅,也不好听,仗着长辈的身份,硬生生的把她的名字改成了阿锦。   行吧,阿锦就阿锦,反正就一个代号,叫什么不是叫?况且锦和金的发音也相似。   阿锦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看在冥王送的两大箱金灵石才点头的。   “好。”梁帝又渗透点了点阿锦的鼻子,笑着应允下来。   “谢父皇。木嘛。”得偿所愿的阿锦,立刻亲了梁帝一口,引得梁帝更为开怀。   秦皇后在听到阿锦想要金子的话,倒是有心想要劝说两句,女孩子家家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有失她公主的仪态,不过她也不傻,看着梁帝高兴非常的样子,她自然不会开口说什么不中听的话,只是心里却已经打定主意。   私下里要好好和阿锦说一说,并且心里已经下定决心,等阿锦开始启蒙,一定要让嬷嬷好好教导,她的锦儿可是公主之尊,金枝玉叶,理应端庄贤淑,落落大方,一派雍容华贵的模样,可不能成了和商家女那般,斤斤计较,说起钱财就亮眼发光,上不的台面的样子。   不过秦皇后是这般想的。   可也要人配合才行,阿锦从来都不是个乖乖听话的人,又有梁帝这个宠女儿的,秦皇后即便有心,也无力。   阿锦这里,她虽能仗着自己生母的身份去管教,不过她只要略严一些,阿锦就会搬出梁帝这座大靠山。秦皇后即便是生气也无可奈何,要知道她和梁帝虽是夫妻,但到底不是寻常夫妻,梁帝的话,她也只能遵从。   ----   时间转瞬即逝。   又是一年秋,宫中的枫叶已经红成一片,这一年阿锦十三了。   秦皇后正在听内务府的宫人禀告宫中这一季度的花费用度,就有宫女进来禀告,说阿锦来请安了。   秦皇后当即对着内务府的宫人摆了下手。   内务府的宫人躬了躬身,噤声,退到了一边去。   “儿臣给母后请安!”阿锦缓步走进朝阳宫,端正的给秦皇后行了一礼,嘴角微笑的弧度也是恰到好处,一应礼节也标标准准,堪称教学楷模。   看的秦皇后满意不已。   因陛下宠溺和纵容,让康乐的脾气秉性比寻常公主更为骄纵任性,幼年的时候,她要学医,陛下也由着,甚至还让刘院判亲自教导。这也就算了,毕竟懂些医理,于女子而言,倒也有些好处。   但康乐长至七八岁,非要跟着六皇子一起学什么骑射和武艺,这让秦皇后很是不满,女儿家讲究的是温婉贞静,宜室宜家,骑射和武艺那都是男子要学的,她一个女儿家,凑什么热闹?   偏生,   陛下对康乐宠溺无度,竟然也应允了,还让康乐跟着元祁一起学习,她几次三番的和陛下提醒过,只是都被陛下驳回,说什么康乐是公主,千金之躯,不必同寻常女子那般墨守成规。   这让秦皇后头疼无比,她可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才让康乐有了女儿家的温婉娴静。   “起来吧。”秦皇后冲阿锦招了招手,“康乐,到母后这里来。”   阿锦又往前走了几步,在三步之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母后。”这些年来,因为一些意见上的相左,阿锦和秦皇后没少发生争执,以至于她们母女本就不算多深的感情,变得更疏离了。   “转眼间,母后的康乐已经长大了。”秦皇后细细的打量着阿锦,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她刚出生的模样,小小的一团,如今身量却已经和她比肩,心下忽而生起许多感叹,轻声开口说道。   阿锦看了一眼秦皇后,完全不知道她想做什么?   “你今年也有十三岁,再过两年就要及笄嫁人了,这一应理家之事,也该学起来了。母后叫你过来,为的就是此事,从今日起,这西六宫一应的宫务,就交由你来处理。”秦皇后笑着开口说道。   “这……”阿锦轻皱了一下眉头,第一反应就是要拒绝。   秦皇后却会错意,以为阿锦先前没接触过,不懂得,便又笑着说道:“知道你先前没有经验,触此接手,难免会手忙脚乱,且放心,母后已经为你做好了周全的打算。”说着便侧头,   喊道:“崔嬷嬷。”   “老奴在。”   立刻就有一略上了年岁,挽着端正圆髻,面容都带着刻板之色的妇人,从旁走了出来。   “康乐,这是崔嬷嬷,是母后身边的老人,是母后的得意左右手。”秦皇后开口说道,“…从今天起,她会辅佐你处理西六宫一应的宫务。”   说着便冲崔嬷嬷道:“还不见过公主。”   “是。”崔嬷嬷转身,对阿锦行了一个全福礼,“老奴崔氏见过公主,福乐康安!”   “起来吧。”阿锦淡淡的开口说到。就眼前的情况,便也知道秦皇后已经是下定了决心,而且这次即便是说到梁帝的跟前,估计他也不会帮自己的,因为如今的世情主流也确实如此,秦皇后确实是在为她打算,所以,这让她放弃了本来要挣扎一下的想法。   学就学吧,反正理家这种事,若是学好也算是一门手艺了。 第11章 金枝玉叶   毓庆宫,书房。   “咳咳”接连不断的咳嗽声从半开的窗户里传出来,也是从这扇窗户里可以看到,桌案前,坐着一个穿着玄色常服的少年郎,年岁不大,十四、五的模样,身形消瘦,面色带着病态的苍白,咳嗽的声音就是他发出来的。   好片刻,咳嗽声才停下来。   立刻就有容貌伶俐的内侍上前,“殿下,喝杯水润润喉咙吧。”   “恩。”元祁从宫人手里接过茶杯,恰到好处的温度,入喉带着一股清爽的味道,让他觉得喉咙舒服不少,本来微皱的眉眼也舒展开,抬头看着内侍问:“平安,不是说锦儿送来的枇杷露已经没了吗?那这……?”   他的身子不好,一病就咳的厉害,虽然几经调养成效都不大,尤其是开春和入秋两季尤其难熬一些,后来是锦儿送来了这枇杷露,其实他常咳,枇杷露是常备的东西,但不知道是何种的缘故,锦儿送来的枇杷露,却比太医署送来的效用要好许多,每次咳嗽只要喝上两日,咳嗽便会减轻许多。   “公主知道殿下又开始咳了,听说昨儿连夜熬的,今早让人送来了。”平安笑着回答说道。   元祁道:“定是你又多嘴多舌了,不然锦儿如何知道,我这里的枇杷露没了。”   平安虽年岁不大,但六岁就跟在元祁身边伺候,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情分非比寻常,再者他的性情伶俐,和元祁说话,也会少上三分顾忌,笑道:“殿下这可是冤枉奴才,公主素来和您亲厚,对殿下的身体最是关心不过,这枇杷露的用量,都是思量好,差不多时间便会送过来,压根就用不着奴才多嘴。”   元祁听平安这话,面色顿时更柔和,“是啊,锦儿素来是个细心的。”说起来他才是哥哥,理应照顾身为妹妹的阿锦才是,但事实确实,他身体不好,几乎都是阿锦在照顾他,甚至还特意去和刘院判学习了医术。   让他既是感动又是愧疚。   “皇兄,我来了。”   就在元祁感慨良多的时候,忽而就听到了一声清脆女声,继而,一个穿着鹅黄色宫装的少女一路小跑而来,身量虽有些瘦弱,但削肩细腰,鸭蛋脸面,俊眼修眉,眉色间顾盼神飞,笑的时候会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让看得人忍不住心中一甜。   “锦儿,你怎么过来了?”元祁在看到阿锦的时候,忍不住嘴角一勾,“不是说这段时间很忙吗?”因开始打理宫务的缘故,再加上她本人是个好奇的性子,乱七八糟的学了不少的东西,时间一直都很紧凑,他还以为有段时间要见不到她呢。   “恩,是很忙。”阿锦点点头说道,“不过看皇兄的时间还是有的。”说着便拉起元祁的手,看着元祁的手腕比雪还要白几分,里面的血管都隐约可见,让阿锦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开始把脉。   元祁也乖乖的配合着阿锦的动作。   锦儿她跟着刘院判学医至今也有十余年的时间,火候虽比不得太医署的那些太医,不过也算小有成就,尤擅调理身体,这两年他的身子也都是锦儿在帮忙调理,知道他不爱吃药,甚至费劲心思想出了不少药膳方子。   别说这些药膳虽然也有一股药味,不过味道却比苦哈哈的药汁,要多强就有多强,他吃了这两年的时间,别说,身体确实好了不少。   感觉身子也没先前来的沉重,就连最难熬的冬日,也不会像以前一般,即便是在暖炉边,手脚也是冰凉的,压根就出不得房门。   他现在的身体比起前几年,却是已经好了不少。   片刻,   阿锦放下:“恩,没什么大碍,只是换季一时不适应,倒也不用吃药,只需要这几日多注意一些,不要吹风,注意保暖,两三日也就会好的。”说着便侧头叮嘱平安说道:“平安,这几日,你多上心一些,万不可由着皇兄的性子来,知道吗?还有这几日皇兄的吃食更要注意,一应生冷之物,一概都不许入口,稍凉一些都不行,还有衣服也要穿的厚实一些,披风要时刻拿着,知道吗?”   “公主放心,奴才一定会照顾好殿下。”平安立刻躬身应答下来。   “如今管了宫务,还真的成了小管家婆了。”元祁听着阿锦一言一句的话,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尖说道。   阿锦皱了一下鼻子,看着面色苍白的元祁,这可是她这次的任务对象,再怎么仔细小心都不为过,何况只是多唠叨两句。   恩,没错,她对元祁之所以这般上心,就是因为如此。   康乐公主在死前总结了自己的遭遇,最后发现,她之所以落得那样的下场,全然是因为最后坐上皇位的不是自己的哥哥,而是旁支的宗室之子,若是登上皇位的是她的哥哥或是弟弟,哪怕并非是同母所出,她到最后也不会落得那般凄凉的下场。   这姑娘想的到底还是太简单了一些。   叫阿锦来说,何必要靠别人?与其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到别人的身上,哪有握在自己手里来的牢靠?   要是她的话,许什么保住别人的性命?自己君临天下才最好。   不过可惜,这不是自己的任务,虽然她现在完全有能力做到,但是呢?一分价钱一分货,她才不会做这种没有报酬的多余事。   本分的做好自己该做的,让客户满意就行。   至于其他的,反正日后总会有机会。   ……   阿锦在毓秀宫刷了一番便宜皇兄的好感度后,眼看着天色差不多了,这才打道回府,又换了身衣服,便又拎着食盒往乾清宫而去。   虽然已经临近酉时,日渐西落,不过梁帝依旧在御书房,和户部尚书向燊商讨着一应的政事。   “父皇,儿臣来了。”   向燊的话都还没有说完,便听得一声清亮的女声传了进来。   伴随着话语声,一个穿着鹅黄色宫装的少女便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一个食盒,冲他们嫣然一笑:“儿臣康乐,见过父皇今安!”   说着也不等梁帝开口,便已经自顾自的起身,活泼俏皮的模样,和在秦皇后面前完全不同。   “父皇,这都已经酉时一刻了,您有什么要紧的事,也不能耽搁吃饭,这对您的龙体可不好。”阿锦说着话的同时,人也已经到了桌案前,挥手把那些奏折都扫到一边去,把自己带来的东西,一一的摆上桌。   东西不多,一碗白粥,并上一碟虾饺,两个开胃小菜,还有一个红彤彤的苹果。   刚好是一个人的分量。   “这些可都是女儿亲自……”阿锦在察觉梁帝看过来那不信任的眼神后,立刻改了口:“…开口吩咐人做的。”   “你这孩子!”梁帝笑呵呵的开口说道。   他最喜的就是女儿这般活泼俏皮的模样,看着舒心,他的女儿,公主之尊,金枝玉叶,自当应该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姑娘。   “向大人,您也在呢。”阿锦侧头对向燊道,“真是辛苦了,不过我没准备您的晚膳,还望向大人不要见怪!”   “臣不敢。”早在看到阿锦进来的时候,向燊便已经停止了说话,并且退到了一边去,如今听阿锦这般说,立刻上前一步,躬身说道。   梁帝笑呵呵的开口说:“好了,就先到这里,今日的天色确实不早了,向卿家先家去吧。其余事情,等明日朝会再行商谈也不迟。”   “是,陛下。”向燊应答下来,很快就退了出来。   一直到走出御书房大门,还能听到阿锦的声音,不由的在心里再次的感叹,像是御书房康乐公主也能不经禀告就随意的进来,可见是真的受宠。   不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陛下的子嗣单薄,长大成人的就只有一子一女,难免骄纵宠溺些。且康乐公主是中宫皇后所出的嫡女,金尊玉贵,再怎么娇宠都不为过?且陛下即便娇宠公主,也不会过了分寸。   而御书房内,   很是有分寸的梁帝,却已经把身前的那堆奏折推到了阿锦跟前,吃着晚膳的同时也询问着阿锦,她对陈大人一事的看法。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江南历来是个富饶之地,国库过半的税银都来自江南,而其中的大头便是盐税,而这一块素来就要乱上一些的,其中江南那边的盐税,更乱。   今年更是闹出了一件大事,扬州的巡盐御史陈大人,被人发现死在了家中,扬州那边的来报,本来说是病死的,梁帝还很是可惜了一番,陈大人虽然出身寒门,不过却颇有才干,不然也不能得梁帝信任,成了巡盐御史。   却没想到,梁帝这里惋惜都还没有消散,就又传来了一个骇然无比的消息。   陈大人的嫡妻王氏,不知道如何,摸上了扬州的城门之上,冲着京城方向,大呼陈大人死的凄惨,还说陈大人是因为查到了江南这边有官员和盐商同流合污,贪污盐税,并且掌握了证据,这才死的。   他压根就不是病死,而是被那些人害死的。   高喊完毕,便自焚而亡。   光天化日之下,百姓众多,王氏自焚为夫君讨个公道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江南。   传到京中,更是惹的梁帝震怒,连朝廷命官都敢杀,简直是在挑战皇权,挑战他这个皇帝。   所以,   当即决定派遣钦差到扬州那边,把陈大人的案子查清楚,只是该派谁过去?梁帝一时倒是有些为难了。   朝堂上,倒是提了不少人,但都被梁帝给否决了。   连正三品官员都敢杀,更是逼迫陈大人之妻,为引起重视于城门自焚而亡,可见这背后牵扯的事情有多大,绝非是一人所为,牵扯必定很深。说不得和这朝中的某些人也有所关系。   因而,这人选自然要好好斟酌才行。   “锦儿,你觉得父皇该派谁去?”梁帝开口问道。   “司泽。” 第12章 金枝玉叶   梁帝在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略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也就想起,这司泽是谁?点点头:“是他啊!”   说起司泽来,梁帝是觉得很可惜的。   年初便是三年一次的春闱,梁帝也查阅了前二十名贡士的卷面,这司泽就在其中,他当时看到名字的时候还曾笑谈,说锦乡侯那老小子,虽然不学无术,不过倒是养了个好儿子,文章才学都极佳,还把他点选为探花。   心里是打算委以重任,不过可惜,司泽生有心疾,即便是这些年来有太医的调养,身子是好了许多,但却生不得气,情绪更不能大起大落。   老实说这样的身体压根就不适合在官场上混。   不过到底是个有才的,也不忍他白白浪费才华,虽受到身体所限,可能担不起大任,不过朝堂上也有不少闲散官职,让他去修个书什么的却是没问题。   “没错,就是他。”阿锦点了点头。   梁帝神情犹豫道:“我记得司泽身体不好,怕是经受不起波折。”这若是有个不好的话,锦乡侯还不哭死。   “可他说起来确实最适合的。”阿锦开口说道,“出身侯府,身份不差,且也不是那种靠着恩萌过活的纨绔子弟,才学不差,心思又是个玲珑机敏的人,最重要的是不管是他还是他家,都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陈大人的事,由他出去,可比派一个宗亲过去要强得多。”   梁帝是赞同阿锦这话,不过:“……他的身体到底是个问题。”   “司泽的身体确实不好,不过这是先天而为,非人力不可改,但重要的是他的态度。”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即便是受身体所限,但司泽也不是个甘于平凡之人,不然的话,他一个勋贵之子,即便是什么都不做,有祖先的恩萌,他就可以荣华富贵,一辈子都过得舒舒服服,又何必辛苦的参加科举。   他那份卷子,事后阿锦也看了,文风大开大合,言辞锐利,全然就没有富贵人家养出来的花团锦簇,若说他心里没点抱负,鬼怕是都不会信。   便宜父皇心里怕也清楚,不然的话也不会点选司泽做了探花郎。   若非锦乡侯某天进宫对着梁帝很是哭诉了一番自己的‘慈父’心肠,司泽也不至于被派去做了个闲散的修书使了。   梁帝听得很是意动,不过想到锦乡侯,还是不能下定决心:“话是这么说不错,但锦乡侯那边…”   “没事,儿臣会处理的。”阿锦撇了一下嘴角,话说锦乡侯到宫中‘哭诉’的行为,众人都道他是一派慈父心肠,这话听得阿锦觉得腻歪极了,也不屑极了,本来对锦乡侯不错的观感,一下就清零了。   这种打着为你好的名头,也要看当事人是否想要?   明明司泽他心怀大爱,想有一番作为,造福一方百姓,即便不青史留名,也无愧来世上走上一遭,但却被父母所阻,还打着是为他身体好的名头。   这种好,在阿锦看来简直是不知所谓。   “恩,既是我儿已心有成算,父皇支持你。”梁帝看着信心满满的阿锦,愣了一下,而后才开口说道。   “谢父皇。”   接下来父女两人又就朝堂上的一应事务,做了一些商谈,一直到戌时二刻,阿锦这才从与书房里走出来。   ……   阿锦这才回到永乐宫,正吃着晚膳呢,便听宫人来报,说是秦皇后让她过去一趟。   一听这话,阿锦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行了,本宫知道了,稍后就过去给母后请安。”阿锦摆了摆手,打发了前来禀告的宫人。   不紧不慢的吃完了晚饭,又略收整一番,便去了朝阳宫。   阿锦是在六岁的时候,正式搬出朝阳宫,单独居一个宫室,本来秦皇后安排的是让她住在朝阳宫隔壁的栖霞殿的,不过阿锦想离秦皇后远一点,省的她在自己耳边整天念叨什么‘女子理当贞静淑德’之类的话,便以栖霞殿太小,不够富贵精致为由,拒绝了。   自己挑选了永乐宫,因考虑到一些事情,距离朝阳宫倒也不算远,做撵轿的话也就一盏茶的时间。   “儿臣康乐,参见母后。”阿锦福身行礼说道。   秦皇后:“好了,眼下就只有你我母女二人,无需这般多礼,快些起来。”   “是。”阿锦应了一声,她是不耐和人说一些绕绕弯弯的话,老半天的时间,都还抓不住重点,没得让人耳朵都听厌烦,因而,她是直接的开口问:“不知道母后这个时辰叫儿臣过来,可是有什么吩咐?”   “你这孩子,礼节未免太重了些,你我母女说什么吩咐不吩咐。”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真知,秦皇后已经知道,和阿锦说话,不能绕圈,所以她现在面对阿锦的时候,也已经养成了,有话就直说的习惯,“…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听说你刚才去给你父皇送膳食了,不知道你父皇那边可有忙完?”   “还好吧。”阿锦听着秦皇后这话,眨了眨眼,才又开口说道:“我去的时候,向大人还在,不过我进去,他便告辞离开,想来是已经忙完。”   秦皇后道:“这就好,说起来你父皇为着陈大人被杀一事,已经忧愁了好长时间,也不知道如今可已经定下前去江南的钦差。说起来的话,你二舅舅刚外任回京,在工部领着差事,你也知道你二舅舅虽然性情是骄纵了一些,但才干也是有的,可惜就是没有很好的机会。”   秦皇后的话说到这里,其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就是让阿锦过去和梁帝提上一提,让秦二舅领了这份差事,不过阿锦可不打算让秦二舅去,就他那点花花肠子,自家后院的事都还理不明白,还去查案子?没得去添乱,再不然就是让有心人士加以利用一番,把江南盐政的水,搅的更混一些,还把这次的事情轻轻的遮掩过去。   这怎么能行?   她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机会,哪能让人破坏了。   一口拒绝,“母后您这话说的,他既是有才干的,就不怕出不了头,又何必急在这一时,至于是哪位大人认命江南钦差前往江南探查陈大人一事,自有父皇圣明决断。”   “康乐。”秦皇后的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言语也变得严厉许多,“他可是你嫡亲救救,待你极好,若是他能高升,也是你的体面。”说起这个,秦皇后就觉得气闷,秦家可是女儿的外祖之家,理应是她除了陛下之外,合最该亲近的人家才是,但事实却是,女儿对待秦家的态度一直都有些疏离,先前她想着女儿年虽小,不懂事,日后年岁长些,明白事理。   再多多相处就知道秦家于她的重要性,但如今女儿都已经十三,眼见就要及笄,但她对秦家的态度却还一直都淡淡的,不热络。   “母后这话说的儿臣可是不赞同。”阿锦开口说道,“儿臣是父皇的女儿,大梁的公主,身份尊贵,又何须其他人给儿臣体面,这话若是传扬出去的话,没得让人笑话也会让父皇不喜。”   “康乐!”秦皇后听着阿锦这番意有所指的话,怒从心生,连带着音调都比刚才高了不少。   “儿臣说错了吗?”阿锦可不惧秦皇后,横竖有梁帝给自己撑腰,“再者,儿臣也是为了秦二老爷好,不忍他稀里糊涂的就送了性命。旁人看在母后您的面子和秦家的面子是上,虽对秦二老爷多有吹捧,但也改变不了他是个才疏学浅的人,而江南盐政的水一向都混,不见正三品的陈大人都被人稀里糊涂的杀了,若非嫡妻王氏自焚喊冤,岂不是死的不明不白。就秦二老爷那点本事,在京中,有人护着尚且能让他狐假虎威,让人尊称一声秦二老爷,见了面也客气两分,若是去了江南,谁知道还有没有命能活着回来。”   “到时候,母后您便是后悔可也晚了。”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康乐,你在这里浑说什么?哪有这般诅咒自己嫡亲舅舅的?”秦皇后怒道。   阿锦抬头看了一眼秦皇后,虽然没说话,不过脸上的表情却透着‘难道不对吗?’的意思。   秦皇后看着阿锦眉梢间流露出对秦二老爷的不屑之色,只觉得胸闷气短,心里有股说不出的邪火,一窜三丈高,她想要开口反驳,想要狠狠的责骂阿锦,说她都是在胡说八道,心里是这般想,但理智却提醒她,阿锦的话虽然难听,但一言一句都在理,不过就是因为如此,秦皇后才更生气,指着门口道:“走!你给我走!本宫不想见你。”   “儿臣告退!”   阿锦屈了屈身,干脆利落的告退离开。   她人都还没有踏出大门口,便听到了一阵‘噼里啪啦’摔碎东西的声音,对此,不以为然。   说起来,她的外祖父秦老爷子是个有本事有才干的人,得两任帝王看重,死后配享太庙,可惜却后继无人。   他不像梁帝这般,是子嗣单薄,秦老爷子的子嗣繁茂,光是儿子就有六个,现任承恩公秦大老爷是嫡长子,虽是秦老爷子手把手教导出来,但奈何资质一般,如今也只能勉强守成,道一句稳妥。至于其他几个儿子的话,不拘嫡庶,都差强人意的很。   若只是如此,倒也罢,有秦老爷子先前的体面,再有秦皇后,秦家最起码两代内,都不需要担心没落。   偏生出了个才学不咋地,心却高的秦二老爷。   秦家的祸端就是他引起,连带着还害了康乐的一辈子,既是没那个本事,就不能老实点吗?做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害人又害己。 第13章 金枝玉叶   阿锦和秦皇后不欢而散,这件事在宫中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怎么说?   梁帝对美色上并不是很看重,后宫一众的妃嫔中,并没有特别受宠的人,基本上是做到了雨露均沾,而后宫妃嫔因为膝下没个孩子,略上年岁一些,都已经歇了心思,年轻的也都放到调养身体,争取生个孩子上,因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不多。   而梁帝对秦皇后这个嫡妻也敬重,而秦皇后除了眼界各局不够之外,做为后宫之主,她对后宫的掌控力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伤心又气恼,不过到底没彻底失了理智。   所以阿锦和秦皇后争执的事情,并没有传扬出去,不过那是就妃嫔而言,梁帝却是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原委。   “皇后的性子是越发不如以前了,这秦家自秦老爷子过世,心思也浮躁起来,越发有些不像话了,也不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梁帝说着话的时候,声音淡淡的,透着一丝的失望。   他这话一说出口,旁边的内侍,脊背都又弯了弯,呼吸都比刚才轻了些。   “好在锦儿拎的清,不枉费我这些年来对她的教导。”提起阿锦,梁帝的语气比刚才要柔和了些,也透着一丝满意。   其实对于秦家,他先前是有意提拔的,毕竟他膝下子嗣单薄,就只有锦儿和元祁两个孩子,偏生元祁的身子还不好,体弱多病不说,资质也不算多出彩。倒是女儿是个聪慧的,心思又玲珑,很多事,一点就通不说还能举一反三。   可惜却是个女儿身,不然的话,他也不用像今日这般,细心筹谋了。   但世上没有如果。   先前他也不是没有起过异样的心思,也曾和锦儿暗示过,可惜锦儿并没有这个心思,让他觉得可惜的同时也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想着元祁的身体,刘院判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即便是精心养护,也很难活过而立之年。既是如此的话,他少不得要多筹谋一番,元祁身子不好,他膝下又没有别的皇子,朝堂上也不是没有朝臣提出过,让他为了以防万一,从宗室里挑选一个聪明伶俐又健康的孩子。   他到底是个俗人,即便都是元家血脉,他也不愿意的,将来能继承这个位置的,必定是他的子嗣才行。   听到梁帝称赞阿锦,已经伺候了梁帝二十多年的心腹内侍这才接口说了一句:“公主聪慧,又是陛下您手把手教导出来,自是不会让人失望。”   “是啊!锦儿是个聪慧明白人,心思也通透。”梁帝的脸上也露出笑意,“…可惜锦儿是个女儿身,也没这个心思,不然的话……”   他的话虽没有说完,但心腹内侍却已经明白,不过正是因为明白,此时他才不敢说话了。   顿了顿,梁帝又开口说:“你明日一早,去库房选个物件,送到秦家去,顺带给承恩公带几句话过去。”   “是。”内侍知道,送东西是假,借着这个噱头,敲打秦家才是真的。   ……   阿锦刚开始打理宫务,是被迫而为,总觉得这不过是个管家,不过在真的开始接手后,她发现,自己真香了。   宫权比起权势,虽说差了一些,不过若是运用的好,却也是一大利器。   举个例子,其他不说,就说秦皇后,有宫权在手,她不但可以摸清楚秦皇后一应的举动,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更甚者还可以反过来运用,她想让秦皇后知道什么?她就能知道什么?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情,她就没办法知道。   在察觉到这样的好处后。   阿锦渐渐的不满足只有西六宫的宫权,她想要的是整个后宫的宫权,不过倒也不用着急在一时,她现在才开始学习没多久,一应事情还没有彻底整明白,正所谓一口吞不成胖子,还是需要慢慢来。   因为和秦皇后的不欢而散,接连几日的请安,秦皇后都没见阿锦。   恩……到不至于不让她进门,毕竟如此一来的话,不是摆明告诉别人,她们母女俩吵架了吗?   依照秦皇后高傲的自尊心,自是不会让妃嫔们看了她的笑话。   都是让大宫女把阿锦带到内殿门口,让她行礼问安后,就会让她回去的,其实秦皇后的本意是要让阿锦服软的。   不过阿锦才不是个肯委屈自己的主儿,况且她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既是无错的话,她为何要低头服软。   所以,   阿锦很是听从秦皇后的话,既是她让自己行礼问安后就走,那她照做就是了,毕竟先前为了做个听话懂事的女儿,她没少浪费时间听秦皇后说些家长里短的话,如今倒是更好,她能省下不少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呢。   她这般行为却让秦皇后伤心难受不已,和自己心腹嬷嬷很是哭诉了一回。   嬷嬷也只能宽慰说:“公主到底年岁小,不知世事,等来日经些事,就会明白娘娘您的一番苦心了。”   ……   “皇兄,你怎么来了?”   阿锦有些讶然的看着元祁,虽说都是住在宫中,不过到底男女有别,又都不是小孩子了,再者元祁的生母淑妃早几年又已经过世了,再加上做为梁帝膝下唯一的儿子,即便身体不好,梁帝也已经另有打算,但他要学的东西还真的不少,寻常是很少到后宫内院来的。   元祁摘掉自己的身上的披风,坐下来,笑言:“我的身体好了不少,今日也刚好有时间,便想着过来看看你。怎么?不欢迎?”   “当然不是。”阿锦摇头说道,“皇兄来看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哪能不欢迎。”   元祁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阿锦的神色,见她眉目疏朗,眼中也并无愁苦之色,心里的担忧便放下大半来,看来她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阿锦是个精明的,一看元祁的神色,心里便也明白大白,开口问:“皇兄,你是担心我吗?”   元祁知道妹妹聪颖,很少有事能瞒得过她,况且他从一开始也没打算隐瞒,点点头,“恩,听闻你和皇后娘娘闹了些不快,我有些担心你。”   “没事,不过是拌了两句嘴,皇兄无需担心。”阿锦并不意外元祁会知道这件事,毕竟她和秦皇后冷战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凡是个聪明的,都看得出来了。而皇宫里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所以她和秦皇后有所争执的消息,很快就传遍整个后宫中,不过都不知道原因罢了。   也都没有放到心上。   毕竟这几年阿里,阿锦也没少和秦皇后有所争执,她们也都已经习惯了。   反正人家是亲母女,用得着她们在这里闲操心,不过不用她们操心是一回事,并不妨碍她们私下里八卦,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恩。”元祁点点头,而后又开口说,“皇后娘娘到底是你娘亲,做儿女的,和自己的亲娘服个软,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好,我知道了。”阿锦点头答应袭来,不过答应归答应,照不照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朝堂上,   关于谁去江南彻查陈大人一事,众朝臣是争吵不休,不少朝臣更是举荐自家弟子,虽然说江南的水一向混,盐政更是个中的翘楚,去的话,保不齐就有性命之忧。   但同样的,   也是一个天大的机遇,只要这件事办好,那就等于入了圣眼,来日青云直上就不是梦了。   要知道,梁朝建国也有五十余年的时间,经过休养生息,几任帝王也都勤政爱民的人,再加上这些年来,老天爷也算是眷顾,风调雨顺,并没有出现大的天灾人祸,梁朝的国力日渐强盛起来。   外无强敌,内无忧患。   在这样的情况下,官员想要平步青云,尤其是寒门出身的官员,就变得不容易起来了。   所以,如今江南盐政那边的事,虽然危险,但也是机遇。   不少人都在争取。   却没想到最后的人选却落到了一个病秧子的身上。   “陛下,不可。”立刻就有一个极力为自家门生争取的官员,站出来反对说道,“江南盐政一事何等的重要,岂能交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还是个有病的。   不过这话他并没有说出来,毕竟司泽也不是什么寒门子弟,现任锦乡侯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不过凭借着年少是梁帝伴读的份上,让他在梁帝跟前颇有两分脸面,再加上又有祖上的恩萌,在京中也不能小觑。   梁帝对这个官员的想法也清楚,他可没那个心思去听他长篇大论,摆了摆手:“好了,这件事朕意已决。卿家若是没其他事的话,就退下。”   这名官员虽然想推自己的人上去,不过到底还是个有眼色的人,抬首看了一下梁帝的表情,就知道这件事没得商量,虽觉得心有不甘,不过却还是退了下来。   司泽被任命为巡按钦差,择日启程去扬州调查陈大人被害一事,不止是在朝堂上引发了讨论,在锦乡侯府更是引起了大地震,反应最激动的自然是锦乡侯和锦乡侯夫人。   “泽儿,这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陛下怎么派你去江南调查陈大人的事?”锦乡侯在传旨的内侍一离开,立刻着急的开口问司泽说道。   司泽垂下眸子,没有说话。   锦乡侯夫人也急的不行:“这可如何是好?你生有心疾,压根就受不得劳累,这江南路途遥远,如今又已入秋,天气渐凉,若是中途病了,那……”   “好了,夫人。”锦乡侯拍了拍锦乡侯夫人的手,开口道,“不必着急,我这就进宫问个清楚,也顺带的请陛下收回……”成命。   他这话还没说完,便被司泽一口大打断:“父亲慎言!”   “泽儿?”   “父亲,母亲,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只是这种话还是不要再说了,君无戏言,圣旨已下,断无更改的可能。”司泽淡淡的开口说道,“再者,这是我亲自求来的。”   “什么?”   “什么?”   锦乡侯和锦乡侯夫人听到这话大吃一惊,还不等他们开口说话,便听司泽又说道:“儿子知道生有心疾,注定不是长寿之人,但正是因为如此,才不愿为了一时的苟活,碌碌无为。即便他日身死路途,也绝不后悔,还请父亲母亲成全!”   说着便对着锦乡侯和锦乡侯夫人做了一个长长的手揖。 第14章 金枝玉叶   京城,码头,   一艘三层上下的官船,静静的停靠在那里,船板上不断有船员在走动,而在码头的边上,站着一对年轻男女。   男子看上去极其年轻,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竹青色的衣衫,容色生的是一等一的好,眉眼含笑的模样,让不少从旁路过的年轻女子羞红了脸面,不断的偷偷往那边张望,在心里赞叹一句,好生俊俏的郎君!   不过她们的那点好感,在看到男子对面站着的女子后,便又有些遗憾,虽说对方因戴着幕篱看不清容貌,不过看身姿,想来也是个窈窕佳人。   能在这个时间出来相约的,多半是未婚夫妻!   甚至还有人道,必定是男子有事外出,女子不舍,这才依依惜别的。   而这对正在‘依依惜别’的‘未婚夫妻’之间,却完全不是路人脑补的情形,两人之间的气氛,与其说是融洽,倒不如说严肃。   阿锦虽然相信司泽的本事和能力,但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他年轻,先前也没有受过什么苦楚,即便是心里明白民生,但还是免不了会有些单纯,很容易被人欺骗。   司泽是阿锦最看重的一个人,可不想他出什么意外。   所以,   她今天之所以来送行,除了要叮嘱一些注意事项外,最重要的还是给人。   “殿下,这是?”司泽看着对自己行礼的女子,二十出头,其貌不扬,开口问道。   阿锦:“给你的护卫。”   “护卫?”司泽做为钦差,又是锦乡侯之子,或许是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和江南的形势,光是皇上那边派给他的护卫就有二十余人,更不用说还有父亲派过来的人,加起来,足有三四十人之多,护卫他的安全已经足够了。   阿锦淡淡道:“准确来说是暗卫,如意她的功夫虽然不算顶尖,但却精通医术,暗器也是一绝。跟在你身边左右,本宫也能放心一些。”司泽到江南去,若是依照阿锦的话行事的话,即便他是锦乡侯之子,朝中权贵,也绝对不会太太平平,司泽有心疾,若是半路夭折了,再想找司泽这般的人才,可就不容易了。   “多谢殿下。”司泽也是个聪慧之人,阿锦的话虽然说的简洁,不过余下的意思,他也都已经明白了,当即拱手做揖,开口说道。虽然说他的心里是有那么点疑惑,例如,暗卫什么的是怎么来的?是陛下给的,还是公主殿下私自训练出来的,若是前者的话,自是没问题,但若是后者的话,那其中的原因,就很值得思量了。   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即便心有疑惑,也不会开口问出来,毕竟有的时候,事情知道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尤其事关皇家。   “不用,只要你把本宫交代的事情,办理妥帖就行。”   “是,属下必定不负殿下的期望。”司泽又一次作揖,语气对比刚才更多了几分坚定之意。   “好,那就愿君一帆风顺!”   “谢殿下。”   ……   阿锦在送走了司泽后,倒也没有着急回宫。   要知道,她这些年来因为要学习和要忙碌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到宫外玩的时间压根就没几次,难得出来,时间也还早,自然是好好游玩一番,再回去。   梁朝这些年来国力日渐强盛起来。   而做为都城的京城,自然也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热闹的街道上,随处可见小贩叫卖的声音,梁朝的民风比前朝要开放一些,对女子的束缚也少一些,因而街道上也随处可见年轻未婚的女子走动游玩。   这让阿锦的心情大好。   便也没坐在马车里,而是让马车先到前方却等,自己则带着丫鬟和两个侍卫,慢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   一路而来,也买了不少小玩意,像是什么竹雕,绢花,木簪等等一应的东西。   不多时,两个侍卫的手里便拿了不少的东西。   阿锦的手里更是拿着刚出炉的酥饼,一口一口的,吃的香甜。   这让跟着阿锦一起出来的小丫鬟冬雪,心里很是有些担心,这酥饼做工粗糙,做法简单,尝口新鲜就是,但公主已经吃了一个,手里的都已经是第二个了。还有,跟在身后的两个人,他们是侍卫,最主要的目的是负责保护公主的,虽说京城脚下,治安良好,绝对不会有不长眼的人闹事,但若是有人冲撞了公主,这两人若是慢上一拍半步,让公主受了伤,可怎么是好?   只是公主到底是公主,她一个奴婢,又岂能做公主的主,那不是大不逆吗?   但,就这么放任下去的话,似乎也不好……   “好了,你说你一个小丫头,整天绷着一张脸,有什么意思?”阿锦回头就看到了面色有些纠结的冬雪,心下有些好笑,冬雪是知秋亲自挑选出来的小徒弟,今年才正式出师,跟在阿锦身边,她心思活络,为人也聪明伶俐,但有一点,年纪小小,却经常板着一张脸,偏她是个小圆脸,板脸没让她显得更威严不说,反倒看着可爱极了。   让恶趣味上身的阿锦,总忍不住想要逗一逗。   伸手从旁边卖糖葫芦的草垛上摘下一串糖葫芦,直接塞到冬雪的嘴里:“好了,吃串糖葫芦,甜甜嘴,不要想那么多。”   “公,小姐……”冬雪愣愣的接过糖葫芦,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   阿锦却没理会,只是又伸手摘了一串,同时也把钱给了小贩:“老板,给你钱。”   “多谢客官。”   “唔,好吃。”阿锦咬掉一颗糖葫芦,甜甜的味道立刻充满口腔,让她的眉眼都变得疏朗起来,“等回去了,也要让膳房那边给我做上一些,用来开胃,一定不错。”   不知道是不是糖葫芦起了作用的缘故,冬雪本来有些紧绷的心情,也轻松了些许。   ------   阿锦一直都觉得话本里那些纨绔子弟调}戏民女的段子,不过是说书先生写出来的桥段,哄人玩的罢了,现实里,还是很少有这种脑残的,要知道,京城里,即便是纨绔子弟,最起码的眼力界还是有的,那种真的被宠坏了的,仗着家世为所欲为的公子哥儿,还是少见的。   但却没想到,还真的让她赶上了。   所以说,   戏剧果然是来源于生活啊!   李崇在进店门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身姿窈窕,生的我见犹怜的小美人儿,这一眉一眼,真的是长在了他的喜好上,让他的心肝儿都有些发颤。   美色上头,让李崇毫不犹豫的抬脚走了过去。   展开手中用来装腔作势的折扇,露出一个自以为风流倜傥的笑容:“姑娘安好,在下李崇,今日有缘和姑娘在这里遇见,实乃老天……”   “大胆!你是哪里来的登徒浪子?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胆敢在这里出言不逊,调}戏公……”冬雪立刻上前一步,满脸寒霜的打断了李崇的话,“…良家女子。”   “调戏良家女子,本公子有吗?”李崇看了一眼冬雪,一团孩子气,她厉声说的话,在他看来也是色厉内荏,虚张声势罢了。直接侧头吩咐身后的家丁道:“把这个小丫头给本公子拉走,不要在这里妨碍本公子和小美人儿说话。”   立刻就有两个身形粗壮的家丁走了出来,一左一右的拉着冬雪的胳膊,就往旁边拽去。   “你们做什么?”冬雪到底年纪小,没经过什么风浪,一下被吓的有些慌了神,连带着声音也都尖锐起来:“放开我!”   阿锦本来对这个陡然冒出来的自以为是的公子哥儿很有兴趣的,毕竟她常年和聪明人打交道,很少见到这样单蠢无知的人,不过却没想到,他不是单蠢,而是没脑子。   当即轻声道:“来人!”   本来跟在阿锦身后的两个侍卫,在得了阿锦的话后,立刻动手。   两人的手里虽然拿着不少的东西,但做为护卫,尤其是保护公主的护卫,这手头上的功夫自然是过关的,那家丁不过就是生的高大些,吓唬冬雪这种小姑娘没问题,但真的对上,简直不堪一击。   护卫都没用力,便已经把人拿下了。   连带着李崇也被侍卫摁倒,跪在地上。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愣,不过缓过神来,便挣扎起来,嘴上也没忘记开口嚷嚷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居然胆敢这样对本公子?我看你们是不要命了是不是?还不快点放开本公子!”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也该这样对我?”阿锦对气愤不已的冬雪摆了摆手,饶有兴趣的反问了一句。   这话问的本来正在挣扎的李崇一愣,虽说李崇是没脑子了一些,但眼力界还是有点的,抓着自己的人,一看不是什么寻常家丁,是有功夫傍身的,身边有丫鬟跟着,又有功夫傍身的家丁,那么小美人儿的出身怕也不低,最起码也是个官宦人家。   李家虽然也是官宦人家,但在掉块砖都能砸到四品官员的京城,压根就不算什么?不过有顺王府的撑腰,旁人见了也要给上两分薄面。   想到那个对待李家一贯都十分亲厚的表弟,这让李崇一下就挺直腰杆,“ 本公子可告诉你,顺王世子可是本公子的表弟,对我最是亲厚不已,识相的就快点放开本公子,不然的话……”   “咦!”阿锦也是没想到,眼前这个脑袋进了水的公子哥儿,居然就是康乐的那个驸马。   这可真是太有趣了。   简直是老天爷送来的机会。 第15章 金枝玉叶   顺王府,   元睿揉了揉有些疲累的眉心,走进了内院里。   立刻就有一面容生的灵力的婢女迎了上来,躬身行礼道:“世孙,您下值回来了。”语气略顿了顿,又接着说:“奴婢已经帮您准备好了热水,可是要先洗个澡,去去身上的乏意?”   “恩。”元睿今日是第一次当值,先前也没想到竟然会这般疲累,自是点头答应下来。   坐到了浴桶中,稍显有些灼热的水温,让他的奇经八脉都舒展起来,连带着站了一整天的疲累也驱散不少,神情也放松了不少。   又有一精通按摩之术的婢女,为他疏通经络,更是让元睿舒服的昏昏欲睡。   就在他快要睡过去的时候。   忽而一阵脚步声响起,紧接着他听到了贴身小厮冬升的声音:“世孙,李家舅老爷和舅夫人来了。”   “舅舅和舅母?”本来乍然被打断,元睿还有些不高兴,下意识的就要开口呵斥,不过在听到话后,已经到嘴边的话,却又咽了回去,开口说道:“…可知道他们过来有什么事吗?”   冬升道:“小人也不甚清楚,不过舅老爷和舅夫人都是满脸着急,神情慌乱,嘴里嚷嚷着什么救命之类的话,想来应该是急事。”   “恩,你先好生招待,我这就过去。”这话听得元睿的眉头也皱了一下,开口说道。   “是。”东升应答了一声,便退了出去。   元睿也从浴桶里起身:“更衣。”   立刻就有训练有素的婢女过来替元睿擦身穿衣,等到一应安置完毕,时间也已经过去半柱香的时间。   而在客厅里等着的李家舅老爷和舅夫人,早就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频频的朝着门口看去,李舅母更是焦急的问冬升:“冬升,外甥怎么还没来?你刚才有和他说吗?我们真的是有救命的急事找他。”   “李夫人,您稍等,世孙马上就过来了。”冬升是瞧不上李家的,顺王府真正的姻亲,那是杨家,先世子妃的娘家,李家算是哪个牌面上的人?只是做为伺候元睿的贴身小厮,他也知道,自家世孙对待李家十分亲厚,因而虽然心里瞧不起,但见了人,依旧是笑盈盈的招待。   李舅母又要开口说什么?但却被旁边的李老爷拉了一把,“好了,睿儿马上就来了,你坐好就是。”   “可是崇儿他……”李舅母一想到儿子,哪里还能坐的住?若非还有一丝理智,知道这里是顺王府,不是李家的话,她都恨不能亲自跑进后院,把元睿拉过来。   李老爷:“行了,我不着急吗?但这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见一身锦衣的元睿已经走了进来,开口道:“舅舅,舅母,你们怎么来了?”   “睿儿,你可是出来了。”李舅母一看到元睿,立刻就小跑过去,“我求求你,救救崇儿吧?”说着就朝着元睿要跪下来。   “舅母。”   这可是吓了元睿好一跳,要知道自从嫡母过世,他又成了世孙后,舅舅和舅母就没少登门,他也没少伸手帮衬李家,却还是第一次见这般情况。   立刻伸手拉住李舅母,“舅母,您有事说就是,何必如此?”   “睿儿,我们是真的没法子了,求你一定要救救崇儿,你若是不救他的话,他就死定了。”李舅母虽然还没亲眼见过,不过光听下人的话,她也能想到儿子此刻在京兆府如何受苦?顿时她的心就像是被人在撕扯一般,疼的不行,“呜呜,我可怜的儿子。”   元睿看着哭哭啼啼,只意味嚷嚷着让他救命,但却不说到底是何事的李舅母,心里升出一丝不耐烦,转头问李老爷:“舅舅,没头没脑的,让我救什么?崇表哥发生了何事?”   “你表哥被人捉到京兆府去了。”李老爷回答说道。   “京兆府?”元睿一听这话,也是吃了一惊,又开口问道:“所为何事?总不能京兆府那边好端端的就把人捉了去吧?”   听到这话,李老爷沉默了一下。   就是李舅母正在痛哭的神色也愣了一下,语气有些含糊的回答:“也,也没什么?就是和一个姑娘言语上有些冲突罢了。”   姑娘。   元睿一听这话,立刻就明白了,李崇是个重美色的,什么言语上冲突?八成是看人家姑娘貌美,出言说了些什么不中听?又或者直接动了手,他以往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事,不过还算他有几分眼色,动的都是平民女子,倒是没招惹到厉害的。   看来这次是碰上气性大的,所以才闹到京兆府去了。   顿时揉了揉额角问:“知道是哪家姑娘吗?”   “额……”李舅母顿时回答不上。   倒是李老爷立刻补充:“其实我们也不慎清楚,过来报讯的小厮说,那姑娘带着丫鬟,身边还跟着会功夫的护卫,想来不是什么小门小户之女……”话到最后李老爷的声音也弱了下来。   身边有丫鬟还有会功夫的护卫,依照李崇的性子,怕是一个不对,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名号报了出来,但李崇依旧被抓了。   看来这姑娘的身份也不一般,怕是实权官家的闺秀了。   开口说道:“好了,舅舅,舅母,你们也无需太着急,我这就和你们去一趟京兆府,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好。”   李老爷和李舅母等的就是元睿这句话,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因为知道这姑娘的身份不一般,所以在去京兆府的路上,元睿是再三的交待,等会去了,让李老爷和李舅母和人姑娘好声好气道歉,保证会好好教导儿子,尤其是李舅母,同为女子,对着多哭诉几声,女子的心肠都柔软,只要这姑娘意动。   再让李崇做个表态,凭借着顺王府的面子,这件事也翻过去了。   李老爷也算是有点小聪明,一听元睿这话,心里也明白过来,这儿子招惹的姑娘,怕还不是寻常官家之女,身份必定差不了,连连点头答应下来,让元睿放心。   倒是李舅母小户出身,没什么见识,这些年凭借元睿和顺王府的面子,在一众交好的夫人里,被人捧惯了,心气儿也养出来,一听这话心里有些不情愿。在她心里,顺王府可是皇室宗亲,最是尊贵不过,她们李家也是皇亲贵胄,那姑娘即便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又如何?还不就是个臣女。   好在她还有点脑子,这话并没有说出来。   ……   在去京兆府的路上,元睿把一切事情都想的很好,也做足了心理准备,不过看到坐在大堂上,慢条斯理的吃着糕点的阿锦的时候。   元睿直接懵了。   康乐公主。   怎么会这样?   元睿因太过震惊的缘故,直接懵掉,不过和他一起来的李老爷和李舅母并不认得阿锦,他们甚至都没看到阿锦,或者说没注意到。   因为他们一进来,所有的心神都放到臀部已经被打的稀烂,人也已经昏过去的李崇身上。   “儿子!”李老爷和李舅母看到血淋淋的李崇,两人顿时什么都忘记了,尤其是李舅母,尖叫一声,立刻就扑了过去:“崇儿,我的儿子……”声音凄厉。   若非正在行刑的衙役眼疾手快,这板子就会直接落到她身上来。   李老爷看着儿子被打成如此,也是出奇的愤怒:“你们凭什么滥用私刑?把我儿子打成这样?你们知道我儿子是谁吗?你们居然敢这样打他?”说着话,他的目光看向了阿锦,又道:“我儿子不过就是说了几句年少不得当的话?有什么?你是能少块肉不成?何苦要这般折磨我儿子,若是觉得自己名声受损,了不起让我儿子娶了你……”   “放肆!”   “舅舅!”本来脑袋还有些懵的元睿,在听到李老爷最后一句话,一个激灵,也缓过神来:“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说着不等李老爷再次开口,前走几步,作揖道,“见过康乐公主。”   陛下子嗣单薄,只得一儿一女,对康乐公主这个女儿,爱若珍宝,听说就连御书房那样的地方,她也能随意进出,这可是六皇子都没有的待遇,可见陛下对这个女儿的宠爱。   他虽然论起来,是康乐公主的堂哥,但他可不敢在康乐公主跟前托大,摆什么堂哥的架子?   “公,公主。”李老爷本来还因元睿带着些训斥的语气有些不满,不过这些在听到元睿对阿锦的称呼后,都变成了惊慌害怕,甚至脚下一踉跄,直接瘫倒在地。   就是正在哀嚎痛哭的李舅母,喉咙被人掐住一般,不敢出声了。   “还真的是睿堂哥。”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了一句。   因为六皇子还活着,便宜父皇有子,即便身体不好,也从来都没想过要过继侄子。而阿锦之所以会认识元睿,是因为元祁在宫中太学念书的时候,只他一个,太过孤单了一些,梁帝便挑选了几个伴读,除了官员的儿子外,也有几个宗室侄子,这其中就有元睿。   阿锦先前没少去太学看元祁,自然是认得元睿。   “不敢,不敢。”元睿的身子都弯下来,连声说道,至于先前打好的所有求情的话,自然也就被他咽到肚子里去了。   “恩?”阿锦看了元睿一眼,没再说什么?早在元祁活下来的时候,就注定了这辈子没他什么事儿?侧头,对着那两个衙役道:“板子是已经打完了吗?”   两个衙役被阿锦这么一问,也是一个激灵,连带着说话都有些结巴起来:“没,没打完。”   “那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继续行刑。”冬雪板着脸开口说道。   衙役一听这话,哪里还敢耽搁,立刻就让人把李老爷和李舅母拽到一边去,再不敢耽搁半分,板子搞搞的举起,重重的落下,甚至生怕阿锦责怪他们两人办事不利,更是加重了自己手中的力道。   ‘啪’的一声重响。   让已经昏死的过去的李崇,身形也都跟着抽搐了一下。   “住手,你们给我住手!” 第16章 金枝玉叶   本来还因阿锦身份而愣住的李舅母,在听着打在儿子身上那一下下板子声,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只是却没了先前的嚣张跋扈,而是跪下来,往前爬了爬,颤声开口喊道:“公主殿下,公主殿下,请您恕罪,我儿他不是有意冒犯您的,若他知道你是公主的话,就是再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冒犯公主殿下。求公主殿下大人有大量,不要和他一介小儿计较,求您放过他吧?”   说着便对着阿锦磕了几个头。   李老爷也反应过来,从地上爬起来,也开口道:“求求公主,放小儿一命吧。求求公主,求求公主…”说着也是疯狂的磕头。   对比李舅母,李老爷有果断的多,‘咚咚’的几声响,每一个头都力道十足,没几下,额头已经是一片青了。   真是好一番的爱子情深。   阿锦忍不住感叹,心中却丝毫没有波动,依旧慢条斯理的啃着手中的糕点。   她这里没有任何动容之色,却让旁边的元睿看着舅舅舅母如此,他的心里却难受极了,拱手开口说道:“公主,我知道崇表哥先前许言语冲撞了你,你要罚要打都是应该的,只是……”看着臀部血肉模糊一片的李崇,才又接着说:“……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再打下去的话,崇表哥即便是不死,将来好了怕也要落下残疾之症了。   “崇表哥?”阿锦却是有些惊讶的看了元睿一眼,摸了摸下巴道:“这货是你表哥?”   元睿点了点头。   “这怎么可能?他叫李崇,本宫虽然身居宫中,但依稀记得,已故的顺王世子妃娘家姓杨,并不姓李,难道是远房的?”阿锦淡淡一笑开口说道,“…也不对啊!若只是一个远房表哥的话,哪敢那般颐指气使?”   元睿听着阿锦这话,神色有些尴尬的说:“李家乃是我生母的娘家。”除了尴尬之外,元睿的心里其实还有些生气的,他非嫡子的事情,他就不信康乐公主不知道,既是知道,如今却又这般说,可见是存心在折辱自己。   这个念头一出,心里的火气是再也压不住,面上都带了些愤愤然之色。   虽说他在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及时的垂下眼睑,用来遮盖。   不过却还是被阿锦看个正着,嘴角翘了翘,他心里即便是生气又能如何?如今他们身份有别,元睿即便是再生气,也要给她憋着。   又说:“原来如此。”   “公主,那现在你可否……”   “公主殿下,八十大板已经打完。”没等元睿的话说完,便见衙役那边已经停下手,有一人上前一步,弯腰拱手,开口说道。   阿锦点头应了一声。   衙役当即也退到了一边。   而已经被忽略N久的京兆府尹再次上线,有些小心翼翼的开口问:“公主,那接下来…该如何?”   “唔,本宫想想看?本宫记得……”阿锦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辱骂皇室,杖责八十,徒役一年。对了,他除了辱骂本宫之外,还出言调戏本宫。陈大人,寻常调戏民女,是怎么处罚来着?”   能坐到京城府尹的人,都是人精,陈府尹更是个中翘楚,一听阿锦这话,就知道康乐公主不打算就这么放过李崇,虽有点惊讶,毕竟李崇和顺王府有点关系,顺王府世孙更亲自过来。不过惊讶归惊讶,却能理解,毕竟康乐公主是何等尊贵的身份,被这种登徒浪子给吓到,心中再如何恼怒,都正常。   只是,调戏民女,并不是什么正式的罪名,都是因人而异。   一般平头百姓,遇到这样的事,都是能忍就忍,没实质性伤害都不会到府衙这里来,若是碰上彪悍泼辣的之人,那都是一巴掌打回去。即便是那些官家女,遇到这等事,因怕丢脸或影响闺誉这样的缘故,也不会到府衙来。不是让家丁打回去,就是私下里再行报复。   他为官数十年,还从来都没有见过有人因被调戏两句,就报官的。   不过嘛!   既是公主特意问了,他哪敢说没有?这可是陛下的亲女,听说陛下疼她疼的厉害,再者,也是李崇自己不长眼,调戏谁不好?居然敢调戏到公主的头上去,即便你再有什么裙带关系?能硬的过公主,她爹可是天下之主。   心下思量一番后,便回答道:“回公主的话,理当流放一年。”   “什么?”   “什么?”   这两声是李老爷和李舅母的声音,他们是真的没想到,儿子板子已经挨了,人如今都成了血人,康乐公主还不依不饶,不但要徒役还要流放。   这不是存心想要儿子死吗?   两人倒是想要开口抗议,只是抬头,看阿锦虽嘴角挂着笑,但眸子却是冷的,顿时反应过来,这可是公主?她爹可是皇上,只要动动嘴皮子,他们整个李家都不能活,就是外甥元睿,也做不了什么?   先前的那些到了嘴边的话,又不得不咽了回去,只一个劲的叩头求情。   “公主,李崇即便是犯了错,如今也已经受罚,你何必揪着不放?”元睿握紧了拳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只是看着绝望痛哭的舅舅和舅母,再看看生死不知的表哥,他还是没能忍住,“公主行事如此骄纵霸道,就不怕御史弹劾吗?”   “顺王世孙这是在威胁本宫吗?”阿锦收敛起脸上的笑意,“告诉你,本宫依律而罚,行得正坐得端,不怕御史弹劾。倒是顺王世孙,纵容亲戚,助纣为虐,还是多想想自己头上的东西,能不能保得住吧?”   话说到这里,阿锦便也站起神来,元睿可真是个难得的好儿子,对生母的遗愿,不留余力的完成。她倒是要看看,他能护李家到什么时候?又要看看,若他因李家而失了世孙的名分,更甚至连累顺王,他还能不能对李家如一?   做那时他还能做到,阿锦会对他赞一句敬佩!   “回宫!”   “是。”   元睿看着阿锦离开,一时也愣住。   不止是元睿愣住,就是陈府尹也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离开的阿锦,是想要开口问问,这李崇该怎么办来着?不过一直到不见了阿锦的身影,他都没那个胆子,敢开口叫人。   最后,想了想,开口说:“来人,把人押到牢房去,等候再审。”回去还是上份奏折,与陛下禀明,顺带问问,这李崇究竟该怎么处置吧?   “睿儿,睿儿。”李舅母一听这话,立刻开口喊元睿,因着急,声音里都带着几分凄厉之意。   这才让元睿回神,虽说他的心里现在已经乱成一团麻,却还是打起精神,对陈府尹说:“陈大人,既是已经罚过,公主那边也没说什么?这人还请陈大人看在我的面子上,让他们把人带走吧。”   “这可不成。”陈府尹摇了摇头,“世孙,并非本官不给你颜面,实在公主那边若是问起,本官没法子交待。”瞧着刚才公主的态度,决计不会就这么算了的。等回宫后,八成要和陛下告状来着,若是人让顺王世孙带走,倒是陛下来提人,他交不出来,得罪公主不说,便是陛下那里,怕也落不得好,再严重一些,说不得他头上的官位都要做到头了。   所以,人坚决不能带走。   “陈大人。”元睿的脸色都变了。   陈府尹也不怕把元睿得罪死,毕竟他是顺王世孙,便又道:“虽人没法让你们带走,不过世孙可以给他请个好大夫,医治身上的伤势。”   元睿虽然生气,但也知道,今天他是带不走人的。   只能说:“那就多谢陈大人。”   李老爷和李舅母一听这话,就要开口说什么?但却被元睿摆了摆手,说:“好了,舅舅,舅母,与其在这里说什么。还不如快些去寻个好大夫过来,崇表哥的伤势已经耽搁不得了。”   他这般一开口,顿时叫李老爷和李舅母恍然,找急忙慌的就去找大夫。   “陈大人,我表哥这里还请你多照顾。”元睿对陈府尹拱手说道。   “额……好。”   “多谢。”   元睿又交待了李老爷和李舅母两句,便决定回府,问问祖父,这件事怎么了结?不同于李舅母的不乐意,李老爷自是一口答应下来,还催促元睿赶快回去。   李老爷虽然不是什么聪明人,但也不笨,虽一时关心则乱,不过眼下却已经冷静,从刚才陈府尹的态度上,他也品出一些东西,知道事情怕没那么容易过去?   公主之所以离开?怕是要回去和皇上告状?   到时候,皇上若是生气,别说是儿子能不能保得住,就是整个李家能不能保得住,都是个问题?   想通这一点后,他比元睿还要着急。   ……   其实不管是陈府尹还是李老爷,想的都不错。   虽然不用梁帝出马,阿锦现在要对元睿乃至顺王府动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她既然有金大腿抱,又何必自己动手呢?   回宫后,阿锦是直奔梁帝的乾元宫,在到了门口的时候,轻轻的眨了眨眼,眼眶里顿时就涌出些泪水。   “父皇!”   梁帝本来还在问内侍,让他去看看,阿锦回来了没有?就听到了女儿的声音,只是声音却带了些哽咽。   这是什么情况?   他的锦儿一向骄傲,自打七岁后,他再不曾见女儿哭过,今日是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去送司泽了吗?怎么?   司泽惹锦儿生气了?   也不对啊!看着时辰,司泽的船早该走了。   “父皇,你要给女儿做主啊!”阿锦一见到梁帝,乳燕投林般扑到了梁帝的怀里。   “锦儿,这是怎么了?是不是那个司泽欺负你了?”梁帝低头,看着似在抽噎的女儿,连忙开口问道,“不哭不哭,父皇给你做主,把他大卸八块……”   “不关司泽的是,是,是今日女儿在京城闲逛的时候,居然碰到了登徒子……”说着便也把事情说了一遍,额……言语上不免还是稍稍进行了一下艺术加工。   听得梁帝是越发怒火高涨他千娇百宠的女儿,居然受了这样的委屈,简直是岂有此理。那个李家,算什么东西?居然也敢对他的锦儿动手动脚,看他们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还有元睿,还以为他是个好的,没想到竟是个脑子进水的,:“混账,简直是混账东西!”   “去,把元睿给朕叫过来,还有顺王,也一并宣来,朕倒是要好好问问,他是怎么教孙子的?是非不分不说,就连亲疏也不分。”   内侍看着梁帝暴怒的样子,哪敢耽搁,立刻应声而去。 第17章 金枝玉叶   就在阿锦和梁帝泪眼婆娑的告状的时候,那头,元睿也回到了顺王府。   这个时候元睿本来因为震惊而有些发懵的脑袋,在这一路上也慢慢的冷静下来,其实他为人也是聪慧的,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被梁帝看中,进而成为嗣子。   先前如此,不过是在看到阿锦后,一时过于震惊,而后看到李崇被打成血人,李老爷和李舅母苦苦哀求,就是他也开口相求,都没能让阿锦心软半分。   这让他心里生出几分羞恼,才一时失了先前的分寸。   脑子冷静下来,他也想到,阿锦刚才之所以会走,怕不是就这么算了,而是要进宫告状。   要知道康乐公主虽然贵为公主,又是梁帝唯一的女儿,金枝玉叶,再尊贵不过,但到底也只是一个公主,并非皇子,再怎么受宠?也是不能干预朝堂事情,她以身份压着陈府尹,让他狠罚了李崇,严格算起来的话,这已经是在干政了。   康乐公主不会不知道这点。   所以,她离开了,回宫了,她没资格处罚,但梁帝有啊!   按照梁帝宠爱康乐公主的样子,他有绝对的理由相信,梁帝在知道李崇敢调}戏公主,哪怕只是占了口头上的便宜,别说李崇活不了,就是整个李家也都会被牵连,更甚至连带着顺王府也会被迁怒。   因为归根究底,若非有他这个做顺王世孙的表弟撑着腰,李崇哪有胆子在光天化日下去调戏民女?   在想清楚了这一点后,元睿的脚步都变得更加的急切了。   顺王本来看到孙子过来,还挺高兴的,想要开口问问,今天是他第一次正式当值,可还能适应?不过他这话还没有问出口,就从孙子口中听到了一个让他眼前一黑的消息。   什么叫他为了李家而得罪了康乐公主?   这话的每个字,他都认得,怎么连起来,他就有些听不懂了呢?   ‘啪’的一声。   反应过来的顺王,第一次给了疼爱的孙子一个大耳瓜子,因太过于生气的缘故,他这一巴掌下去直接让元睿的脸都红肿起来:“糊涂,你简直是糊涂之极。为了一个李崇,区区李家,你是猪油蒙了心,要把整个顺王府也填进去,这才满意是不是?”   他是知道孙子因生母的临终交待,对李家格外优待照顾一些,对此,他是不反对的,到底是生母的娘家,关照两分也没错。只是几年下来,顺王便发现,孙子对李家那可不是照顾两分,而是说的上全心全意了,这让顺王心里很是不喜,曾经开口也提醒过两句。   要知道按照礼法论起来,这杨家才是他正经的外祖之家,该多亲近一些才是。   只是孙子对他的话,虽答应下来,但却没照着做,顺王虽不高兴,不过谁让元睿是顺王府唯一的血脉,再者李家小门小户,再怎么照顾也就那样?他不想为了这种事而和孙子起争执,影响他们的祖孙之情。   便也没再理会。   早知会有今日的事情发生,当初他必定不会……   “祖父,孙儿也没想到康乐公主会这般得理不饶人,这次是孙儿做错了,还请祖父教我!”元睿也顾不上脸疼,毕竟就这件事而言,是他处理的不够妥当。   顺王虽生气,却也不会放着不管,开口道:“你现在立刻跟我去宫中请罪,记得,等会该怎么软就怎么软?知道吗?”   “是。”想到阿锦那咄咄逼人的态度,元睿的心里是有点不情愿的,不过到底也明白,形势比人强,谁让他没人运气好,有个全天下最有权势的爹做后盾,如今即便是受了委屈,也只能受着,所以还是答应下来。   元睿配合的态度,让顺王心里的火气消散了一些。   又开口说:“再者,就是李家,你打算如何?”这李家不能留,最起码李崇是不能留的。   “祖父…”元睿这几年来对李家照顾已经成了习惯,所以在听出顺王语气里的狠戾后,下意识的就开口为李家求情:“孙儿知道这次是崇表哥闯了祸,但他已经受了罚,都已经被打成血人,人如今也在京兆府的大牢里呆着,能不能活还是未知?更是和李家没关系,这……”   “你把这话告诉陛下,觉得他会听吗?”顺王听着元睿这话,只觉得有些糟心,直接开口打断了元睿的话,开口说道。   元睿一阵沉默。   依照梁帝宠溺康乐公主的模样,怎么可能?难道说,他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看着崇表哥失去性命,看着李家因这种莫须有的事情而彻底湮灭吗?就像是当初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母妃那般?   “行了,你也别露出这般样子,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顺王虽生气,但看着元睿的表情,还是心疼的,便又开口说。   “祖父……”   顺王摆了摆手:“李家虽不济,但为此而赔上全家,我也心有不忍。此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端看当事人的态度了。”   “祖父,您是说康乐公主。”元睿也反应过来,没错,李家犯的不是什么天大的,不可饶恕过错?说穿了不过是一些口角罢了,只要当事人康乐公主不追究,那一切都不是问题。别说是李家,就是李崇也能保得住……   但问题的关键就在,怎么才能让康乐公主消气?   元睿想着阿锦在京兆府的表现,一时犯难……   顺王看着已经反应过来的孙子,心下满意不已,不过眼下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便又说:“好了,路上再想,现在立刻跟我进宫,和……”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便有一小厮匆匆忙忙而来,说是宫中来了传话的内侍,梁帝宣召顺王和世孙进宫。   顺王和元睿相互对看了一眼,不过因先前心里已经有了准备的缘故,此时倒是没有惊讶,稍加整理了一下衣服,就要起身而去。小厮看着元睿脸上那红肿的巴掌印,便小声的提出,是不是让世孙上了药再过去?   “不用。”不等顺王开口,元睿就先拒绝了。虽说他现在的样子不好看,但等会到了梁帝的跟前,还能卖一下惨说不得有奇效。   顺王满意的点点头。   不碰上李家的孙子,还是很聪慧的。   ……   元睿在去皇宫的一路上,都再想,该如何说?如何做?才能让梁帝和阿锦消气,只要哄好后者,前者就不是问题。他脸上还挨了祖父一巴掌,可以利用这一点,好好的卖惨一番,女子的心肠大都心软,再多说一些软话,应该也就可以了。   想了一路,就连等会哪句话该用什么语气?他都想好。   但是等进了宫,才发现,自己及白想了。   因为阿锦压根就没在,就只有一个怒气冲冲的梁帝,一见面,便直接朝着他们扔了一本奏折。   “陛下恕罪!”顺王和元睿虽知道梁帝会生气,但也没想到他会这样生气,两人立刻就跪了下来,开口说道。   “顺皇叔,朕知道不关你的事,你先起来吧。”梁帝虽然在生气,不过理智却还在,他对顺王这个叔叔,虽然没多少感情而言,但感观却还不错,毕竟顺王他一直到安分守己,没闹什么幺蛾子,再则顺王到底是长辈,不好叫他这么跪着。   顺王在听到梁帝这话,心里也微微松了一口气,在谢了梁帝后,便起身,站到了一侧。   梁帝对顺王颇有宽容,但对元睿就没这么好心了,开口就是好一顿的大骂,连开口反驳的机会都没给他。再骂完之后,更是直接的定下了一应惩罚。   淡淡的开口道:“李崇,出言不敬,有辱皇室,依律法,杖责八十,流放岭南徒役一年,终身不得科举。李康教子无妨,革除身上官职,回家反省,无旨不得擅出。至于你,元睿,身为皇室宗亲,理应为天下做个表率,但却纵容无度,禁足府中三个月不许外出,以资反省。”   “皇上……”顺王一听这话,立刻就要开口求情。李崇和李康也就罢了,甚至整个李家如何?他都不关心,但元睿他却不能不管,虽说皇上并没有革掉元睿身上禁卫军侍卫长的职务,但禁足三个月,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等到他禁足结束,这禁卫军哪里还有他的位置。   况且经过今日之事,怕是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元睿因李家而得罪了康乐公主,到时候,谁还敢和元睿相交?   梁帝可没有什么兴趣听顺王求情的话,直接挥手道:“朕这里还有政事要忙碌,皇叔回去吧。”   顺王虽是梁帝的长辈,但他可不敢在梁帝跟前端什么长辈的架子,也只能带着元睿离开。   在回府的路上,顺王不敢去责怪梁帝,不过心里却埋怨阿锦,为人真的是太骄纵了,一点点小事而已,居然也能如此闹。   只是他心里更气的还是李家,当即便摆着脸对元睿道:“真是一群祸害,拖累之人,你以后和那边少来往。”   元睿有心想要为李家反驳两句,不过对于因李崇的事情,以至于他被梁帝迁怒,禁足府中三个月反省,或许还要丢了刚到手的禁卫军侍卫长。   若说他的心里没有一点埋怨李家,那是不可能的。   因而,元睿的嘴唇动了动,到底没开口。   顺王府世孙元睿因表哥对康乐公主出言不逊,以至于连累到元睿被禁足的消息,一经传出去,京城里的众人先开始还对元睿报以同情,不过很快有知情人士表示,压根就不是什么出言不逊,而是色胆包天,敢对公主说些污言秽语,这才惹怒了梁帝。   而且,这个表哥可不是已故世子妃的娘家,而是世孙生母的那边的,再有事情本不至于如此,是元睿一心要护着他那个表哥,还开口指责康乐公主,性情骄纵,叫公主彻底恼了。   这才有此遭遇。   这个消息一出,对元睿同情的人便少了大半,纷纷觉得他的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一些和元睿不对付的纨绔子弟,更是开启了嘲讽模式,还真把自己当公主的堂哥啊!   也不看看身份,心里没点数儿吗?那是普通堂妹吗?   已故顺王世子妃的娘家杨家,知道消息后,只觉得心情舒畅,他们早对元睿不满,论起来他们才是元睿的外祖家,但元睿待李家却无比亲厚,反倒是把杨家丢在脑后去。 第18章 金枝玉叶   梁帝对李崇和李家的判决一经下达,李崇那边自是不用说,知道消息好,日夜惊慌,他又被阿锦打成了血人,都没能等押他去岭南,便死了。至于李家的话,更不用说,本就是小门小户,唯一在职的李父又被夺了官位,家里立时就败了下去,想要去找元睿哭诉。   不过元睿自己都还被禁足府中,想着等解禁后,如何保住自己禁卫军侍卫长的位置?哪里顾得上李家,况且他就是有那个心,也出不去,顺王更是厌恶了李家,不许门房通告,最后李家无法,再加上得罪了贵人,生怕还要被人报复,李老爷和李舅母在二儿子的劝说下,便卖了宅院,回老家去了。   顺王府的话,元睿禁足结束,禁卫军那边果然已经没了他的位置,都知道他得罪了康乐公主,不敢和他相交,没多久撑不住的元睿,便主动请辞。后也只成为了一个寻常的王室宗亲,在顺王死后,他又为新帝所不喜。   这顺王府在京中迅速的没落下来。   恩,这些都是后话了。   不管是李崇还是李家,亦或者牵连其中的顺王府,虽说消息是热闹了几日,不过因牵扯到阿锦的缘故,众人都知道,阿锦是陛下的掌上明珠,可不敢明着去议论生怕得罪阿锦。   因而,没几日的时间,又有了其他事,这个消息也就被人忘记了。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已经过去三个月的时间。   再有几日就是新年,阿锦因为手中捏着宫务,这段时间简直是要忙翻了,梁帝的妃嫔虽然不多,但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个,一应的年节赏赐,还有给宫外宗室命妇的赏赐等等,除了人情往来外,还有最重点的一点,就是皇家各种皇庄铺面等等的账目总结。   没错,   皇家的私人产业不少,其中梁帝的私库更是丰厚,这些梁帝在知道阿锦开始学习掌家之事后,也开始慢慢的往阿锦的手里移交。相对于打理一些琐碎的事务,阿锦最喜欢的自然还是赚钱了,那金灿灿的元宝,白闪闪的银子,真的是怎么看怎么爱?   所以,这段时间,阿锦简直是要忙翻了。   没一点空闲时间的那种,梁帝和元祁都有些心疼,甚至梁帝还想着,他是不是一下给的太多,才让阿锦这般辛苦,不过阿锦却觉得乐在其中。   “恩,不错不错,崔嬷嬷这次倒是没有说错,康乐,这件事你做的很好,没失了皇家礼数。”秦皇后翻看了一下阿锦送过来的账本册子还有一些礼单,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开口说道。   阿锦和秦皇后因为那次争吵,冷战了好一段时间,还是后来承恩公老夫人进宫,不知道和秦皇后说了什么?在第二天秦皇后率先软了语气,阿锦也不是个拿腔拿调的人,虽说她和秦皇后确实是处不来,不过秦皇后到底是她生母,她还是很乐意和秦皇后和平共处的。   于是乎,她们母女也和好如初了。   笑了笑:“谢母后夸奖,是崔嬷嬷教的好。”说实话,若是没有崔嬷嬷手把手的教导,即便她再怎么聪慧,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上手,更遑论在这短短几个月里就牢牢的把西六宫的宫务大权,尽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你这孩子,倒是个谦虚的。”秦皇后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心下也很是宽慰,虽说康乐这孩子的性情是被她父皇有些宠坏了,说话有的时候是不中听了一些,不过和她到底血脉相连。   且她也就只有康乐这一个孩子,是她未来的依靠。   阿锦弯了弯嘴角,没说话。   新年在热闹中过去,这才出了正月,年味都还没有散开,便从江南那边传来了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就是打从去岁初秋去江南查陈大人一案的司泽,遭到了刺客的刺杀,虽说刺客已经尽数被诛灭,但司泽在躲避的时候,不小心掉入江中,以至于下落不明。   如今虽然已经进入二月份,但天还是冷的,早起的屋檐下,还能看到冰琉璃呢。   这个消息一传过来,百姓们还好,顶多就是讨论一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居然连陛下钦点的钦差都敢刺杀?   锦乡侯府那边得了消息,锦乡侯夫人据说是直接晕了过去。   除了百姓和锦乡侯之外,朝堂上更是争吵不休,当然了,他们之所以争吵,中心并非是司泽,事实上司泽出事朝臣们都不觉得意外,一个还不足二十岁的刚出茅庐的小子,能成什么事?   如今丢了自己的性情,也怨不得他人,也有心善的为司泽可惜了一回,好好的侯门公子,本该一辈子荣华富贵,却偏要掺和到这种事里来。   朝臣们更多的还是关注江南的事,不少官员提议,应该再派钦差过去,不过这次应该遣一个有经验的,太过年轻,是应付不来。   更有御史台的御史们上奏,言语慷慨激昂,直言说江南盐政那边实在混乱,该清理了,这前有du杀陈大人,如今更是公开刺杀巡按钦差,简直是没把朝廷和梁帝放在眼里。   朝堂上议论纷纷,争执不休,梁帝并没有直接拒绝,但也没有答应,只说事关重大,他需要好生思量一番才能做决定。   而梁帝这一思量,就是半个月的时间。   锦乡侯府那边已经开始采办一应丧事的东西,而朝臣们也已经有些等不及的时候,却有加急的快马一路飞奔进了京城。   说是巡按钦差司大人送来的东西。   朝臣们一听到这话,都是一惊,尤其是某些人员。   这司泽不是已经死了吗?不对不对,前些时候来报,说的也是落水,并没说人已经死了,是他们自以为如今天冷,江面都还带着冰,司泽又是个病怏怏的,一旦落了水,找了好几日都没有见到人影,便先入为主的以为他死了。   事实上,人压根就没事。   甚至说不得,司泽落水压根就是一出戏,为的就是让一些犯事儿的官员,掉以轻心。   不管朝臣们心里是怎么想的?锦乡侯府那边又如何高兴?   司泽让人送回来的是一个不小的匣子,里面大半装的是账本册子,是盐商和江南当地一些官员勾结的证据,还有就是江南官员贪污的证据和京中某些大人物联络的证据,以及陈大人被杀的真相,把匣子装的满满当当,没有一丝空隙。   说起陈大人被杀的真相,其实也没什么意外,他是个正直又较真的人,在翻看账本的时候,察觉不对,便顺着蛛丝马迹,一路追查下去,查到了盐商和当地官员勾结的事,而拔出萝卜带出泥,除了盐商官员勾结,更是找到了贪污等等一应的事情,可以说越查牵扯的就越大。   陈大人也是因此才会被人du杀,本意是想把所有的事情遮掩过去。   却没想到高陈大人之妻王氏,不知如何察觉到陈大人的死,有蹊跷,更是为了给夫君求个公道,选择了一个无比决绝的方式,从而让他们费尽心思遮掩的事情,大白天下。   由陈大人之死而引发出来的官商勾结,贪污受贿一事,众人虽早就知道案子会牵连甚广,也预料到了梁帝会生气,但却没想到事情会牵扯的这般大。   不止是江南那边的官员牵扯进去大半,就是京中的一些勋贵人家也牵扯其中,为之大开方便之门。   这是让梁帝尤其愤怒的一点。   梁帝本就不是个心慈手软的性情,所以在朝会上好一通的大骂,并且当庭下旨,赐了司泽一块‘如朕亲临’的金牌,让他全权着手处理江南盐政的事情,六品之下的官员,他可先斩后奏。   梁帝下的这道圣旨,让朝臣们震惊,但看着愤怒中的梁帝,谁也不敢这个时候开口去捋虎须?毕竟证据确凿,且江南盐政那边也确实该梳理一下。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司泽。   众人虽觉得他处理江南一事,是有些机敏,不过这件事牵扯的官员不是一两个,他未必有那个狠心,但事实却证明。   他就是有那个狠心。   在拿到金牌后,司泽在江南的动作,一改先前,大刀阔斧,与其说是梳理,不如说清理。   江南,尤其是扬州的官员,一时间,被抓了大半。   手起刀落间,不止是官员遭了秧,更是祸及家人,一时间江南人人风声鹤唳,尤其是扬州城,连带着十余日的时间,街道上都变得萧条了许多。   司泽也因此而一战成名。   “锦儿,还是你眼光好,司泽是个好的。”梁帝看着司泽送过来的奏折,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个司泽自幼娇生惯养,但不管是才华还是为人处世上,还真的不像是司章那个老小子生的出来的。   阿锦笑着点点头:“这是自然,他若是不好的话,先前儿臣也不会和父皇极力推荐他了。”   梁帝点点头,看来先前是他想错了,这般人才,即便身子弱,也该是重用,让他去做个修书使,是委屈了。   “对了,父皇,如今江南的事也算是告一段落,那是不是该论功行赏了。”阿锦又开口说道。   梁帝笑道:“且放心,不会亏了司泽的。”   “我不是说他。”阿锦当然是知道,经过这件事,司泽向梁帝展现了自己的才华本事,他的前途她是一点不担心,倒是其他人,“是陈大人。”   “陈新啊!”梁帝听到这话,才恍然,他并非是刻意忘记,实在是江南一事,牵扯众多,事情太大,其中陈新就显得有些不起眼,“他确实是个正直的好官,若我梁朝都是此等官员,何愁不强大,百姓何愁会有冤屈可言?还有他夫人,王氏也是个刚烈有气节的女子,堪为天下女子的表率!”   阿锦又开口说道:“既是如此,父皇可要好生嘉奖才是。”夸奖神马的,这些都是虚的,来点实惠才是正事。。   “这是自然。”梁帝点点头,侧头对内侍说:“这样,他们夫妇的一应丧仪,让礼部那边按照宗室辅国公规格办理,陈新谥号文忠,其夫人谥号文烈。着礼部那边办理吧。”   “是,陛下。”立刻有内侍领命而去。   ……   江南和陈大人的事情告一段落,朝堂上也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司泽则是被梁帝直接丢到了刑部去,而且起点颇高,是刑部郎中,正五品,一下完成了三级跳,而且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梁帝这是要重用司泽的。   一时间,   锦乡侯府门庭若市,这让一直都清闲惯了的锦乡侯很是有些不适应,甚至一度吓闭门不出。   时间又走过一年。   这一年,便宜皇兄元祁正式被册立为太子,并且娶了太子妃。   也是这一年阿锦也及笄了,她的婚事也成了梁帝和秦皇后最为要紧的事情。   秦皇后最开始是想阿锦嫁回娘家,这样外祖家就是婆家,她的日子过得必定顺心,再者就是,自亲老爷子过世,秦家一直都在走下坡路,秦皇后也想要帮衬一下娘家。   可惜她这个想法才露出丁点,就直接被梁帝拒绝了。   若是阿锦拒绝的话,她还能做做思想,但摆明了梁帝不乐意,她又没哪个胆子越过梁帝,直接定下阿锦的婚事,最后也只能作罢了。   其实对比自己的婚事。   阿锦现在更担心的是梁帝的身体,打从翻年过来,梁帝的身体便有些不好起来,这才两三个月的时间,却已经病了两场。   想到梁帝就是在这一年的年底去的,阿锦自然就注意了许多,而她让人一直都有监视成王,但这辈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梁帝有亲生儿子的缘故,成王那边截止到目前为止,倒是没闹什么幺蛾子,颇为本分的样子。   若真的本分,最好,也省的她去收拾。   不管阿锦如何的调养,这辈子也没成王造反的事情刺激,但梁帝还是在这一年冬,彻底病倒了。   而且他这一病,就再也没有好过。   只是在临终之前,他却已经把所有能够想到的事情安置妥当,保证元祁登基后,顺顺利利,没有任何的波折。   “父皇唯一遗憾的就是不能看着你穿上凤冠霞帔,风光大嫁。”梁帝看着阿锦,语气既是遗憾也有些愧疚。   阿锦大手一挥,表示这压根不是问题,直接换上了喜服,并且告诉梁帝,让他不用担心更不用愧疚,因为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从未后悔。   ……   永庆三年,   永庆帝也已经及冠,朝政也已经慢慢的稳固下来,阿锦是干脆利落的交出了手中所有的大权,包括梁帝驾崩前给她的一些隐秘权势,也都一并交出来。   “姑姑,你真的要走吗?”永庆帝很是有些舍不得,“其实在京城里也能好好修养,又何必千里迢迢跑去江南。”   阿锦笑了笑说:“恩,其实也不单单是想修养,更因为我也想出去走走看看,我这半生都被困在京城,没踏出一步,如今好不容易空闲下来,自然是要趁着腿脚还能动,多看看。”   “那,好吧,”永庆帝其实知道,这话是借口,姑姑是怕自己留在京中,对他彻底接掌大权不利。他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是有些愧疚的。而这份愧疚,让永庆帝加倍的去补偿阿锦,不仅加封她为定国大长公主,食邑也又增加三百,至于阿锦喜爱的金银珠宝,更是成箱的搬入大长公主府。   这份谢礼,阿锦表示喜欢,再多也不嫌。   这辈子,一直到她死,都是金尊玉贵的公主,史书上更有她浓厚的一笔。   元锦,梁昭帝和孝贞太后之女,聪慧夙成,为昭帝所爱,宠爱非常,初封康乐公主,后文帝登基,加封齐国长公主,因帝体弱,数年里,齐国长公主辅政,并担起教养侄子,即后来庆帝。永清三年,庆帝帝位稳固,当即交权,庆帝感念非常。又加封定国长公主。   后,定国长公主定居江南,安度晚年。 第19章 八零小娇妻   阿锦端着一个大大的木盆,慢吞吞的走在柳家村的村道上,盆里装着满满当当的衣服,这是她到吃午饭前的任务。   眼下是五月初的时节,队上的春种已经结束了,虽说在乡下村子里,一年四季都有活可干,但这阵子比起前面两三个月,自是要清闲许多。像是前段时间里,家里的大人齐刷刷的都下地忙碌,阿锦和堂妹柳绣揽下了家里诸如洗衣做饭喂猪割草等等所有的活计。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起身,一直到天黑,都不得闲。   刚开始过来的那段时间,阿锦真的是不习惯,为此,可没少得柳奶奶的白眼,说她什么娇小姐一个,惯是会偷懒的,就不能和柳绣学学,勤快一点吗?   阿锦觉得有些冤枉,这可不能怪她。   前不久她还是金尊玉贵的公主殿下,下一刻,她就成了一个农家女,怎么也要给她适应的时间不是?   而且也就那一两日的时间,她很快就上手了不是,可没再拖过她的后腿。   哦,对了,忘记说了。   现在是八零年的初夏,这是里华国农村,阿锦现在所在的村子,因村子里的人,大半都是姓柳,因而得名柳家村。   她现在叫柳锦,今年十七岁,虽年纪不大,但在去年就已经订亲了,翻年过去,就要嫁人了。   在梳理了小白传送过来的一应资料后,她发现,自己这次不是炮灰了,而是恶毒女配。   说起这个,就要从头开始捋起了。   在多子多福的年代里,柳家算得上是人丁单薄,柳爷爷和柳奶奶共孕有四儿两女,可惜夭折的也多,到最后长大成人的却就只有两个儿子,柳大丰和柳大福。   老大柳大丰,也就是阿锦如今的便宜爸爸,他虽不是柳爷爷和柳奶奶的头一个孩子,但确实第一个长成的,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是家里的独苗,这让爷爷奶奶对他格外的宠爱,这就让他的性子精明又霸道。后娶了隔壁李家村的李春香为妻,也是个泼辣厉害的,夫妻二人生有一儿一女,儿子柳升,今年二十,刚好是说亲的年纪,女儿便是阿锦了。   至于柳大福的话,相对于哥哥的精明霸道,柳大福是个木讷老实的性子,娶的妻子也是如此的性情,她们生了两女一子,其中长女柳娥前两年已经出嫁,次女柳绣,还有一个年方十岁的儿子,叫柳强。   如今虽说孙子辈都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但因柳爷爷和柳奶奶是个爱面子且掌控欲强的人,再加上对比其他人三四个儿子,柳家的人不多。   故而,一直到现在柳家都还没有分家。   不过虽然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不过因二叔他们夫妻老实不拔尖,倒也太太平平的。   只是日子哪能都是一帆风顺的。   家里之所以能太平,是因为二叔和二婶是个软和的性子,但他们性子再软,也有自己的私心。   一切都起源于一桩婚事。   柳爷爷机缘巧合之下,救了村西头的顾爷爷,而顾爷爷为了感谢柳爷爷的救命之恩,决定让大孙子娶柳家姑娘。柳爷爷一听,这可是好事,赶紧就答应下来,但等回了家,才反应过来,柳家可有两个姑娘,还是同年出生,前后只差了一月,那这亲事该给哪个孙女才好?   其实不怪柳爷爷如此高兴,实在是顾家的条件好,顾爷爷的大孙子顾建成,也是个本事人。   说起顾家,顾爷爷是五十年代从外地逃荒而来,后经娶了柳家村的姑娘,在柳家村彻底扎根。   顾爷爷是个本事的人,娶的顾奶奶也是个能干的,夫妻二人把日子过得很是红火,生有四个孩子,唯独最大的是个儿子,本也是个出息的,七十年代的时候,更是考上了县城里的纺织厂,成了正式工人,村子里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可惜运气不怎么好。   顾父成为工人不到一年的时候,纺织厂里起了大火,当时死伤不少,其中就有顾父。   骤然失子,儿媳妇知道噩耗后,倍受打击之下,早产了,最后丢下三个还年幼的孩子,也没了。   顾家的天一度都要塌下来,顾奶奶险些哭瞎了双眼,最后还是顾爷爷骂醒她。   儿子儿媳都没了。   但却还有三个孙子,尤其是刚出生的小孙女,不但出生就没了爹娘,更因为是早产儿,身子骨要弱一些,便是为了这三个孩子,他们也要赶快振作起来。   顾爷爷和顾奶奶那个时候不过五十出头,身体硬朗,夫妻二人也是个能干的,再加上儿子算是因公过世,纺织厂那边赔了一笔钱。伴随着时间的流逝,顾家的日子也渐渐的安稳下来。   后来顾家的大孙子顾建成,在十八岁那年去参军了,他是个肯吃苦的人,训练也努力,很快就在军队里站稳了脚跟,不到二十岁就成了小队长。   顾家的日子也渐渐富裕起来。   更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盖了新房子,红砖房,一拉三间正房,搭配两间配房,老远就能看见,十里八村独一份,村子里就没有不羡慕的。   顾家的婚事,可以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柳大丰和李春香都是强势的性子,这般好的亲事,自然是要扒拉到自己家里才行。   虽然说顾爷爷和顾奶奶都更喜欢手脚勤快的柳绣,只是柳锦也不差,而且生的还更好,又有柳爷爷是偏心大儿子,从旁劝说,所以最终定下的还是柳锦。   如是一直如此就罢了。   但就在两家已经定下婚期,准备结婚的时候,却出事了。   柳绣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滑了下去,当时河边没什么人,恰好顾建成却是那天回家,救了柳绣。   只是顾建成把柳绣从河里捞出来的时候,柳绣已经没了意识,为了救她,顾建成给柳绣做了人工呼吸,人是救了回来,只是这个年代,尤其是在乡下,什么人工呼吸,在百姓看来,那就是嘴对嘴。   所以,村子里关于柳绣和顾建成的闲言碎语很快就传开了。   顾建成倒是没什么?   但对柳绣来说,却是灭顶之灾了,村子里的长舌妇,说话那叫一个难听,本来柳绣的亲事也有了着落,但闹了这么一出,自然是没下文了,柳绣在家更是哭的不能自己。   一天夜里还险些上吊,也就发现及时,柳绣没事。。   柳二叔和柳二婶虽然性子软,但不能看着女儿去死,两人便求柳锦把婚事让出来,事情成这样,柳绣的名声已经全毁了,如今也就只有她嫁给顾建成,才能把事情平息下来,女儿也才有活路。   柳锦哪能愿意?立刻就拒绝了,甚至对着柳绣好一顿大骂,说她是故意勾}引顾建成,好嫁到顾家去享福。   恩……就这一点上来说,柳锦还真的没说错,虽说她是蒙的。   因为这个时候的柳绣,她是从几十年后重生的,势必要夺回原本就该属于自己的婚事。   事实是,上辈子她和柳锦过得是天差地的日子,她嫁的那个男人,是个没出息的不说,还最听他妈妈的话,让柳绣没少被婆婆作践,在婆婆去世前的日子就像是泡在苦水里一般。即便是后来婆婆去世了,日子过得也是窝窝囊囊。   而柳锦呢?   却成了风光无限的大校夫人,过得锦衣玉食,五十岁的人,看着像是三十出头,自己和她站在一起,却像是两辈人。   这让柳绣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甘。   明明,顾家最一开始选中的孙媳妇,是她,却被柳锦抢了过去,锦衣玉食,受人尊敬的大校夫人,本来该是她才对。   因心绪涌动,不小心跌倒河里,然后她就发现自己重新回到了十七岁这年。   柳大福夫妻想要柳锦把婚事让出来,且不说顾家那边是个什么意思?就说柳大丰夫妻就不乐意,这么本事的女婿,就这么飞了,这怎么能行?   但——   柳二叔和柳二婶为了女儿,又哭又求的,再加上一心寻死的柳绣,柳家一时间闹的是鸡飞狗跳,没个安生。   虽然说柳爷爷和柳奶奶更偏心老大夫妻不假,但老二也是自己的孩子,柳绣也是自个孙女,反正顾家这门亲事又没跑出去,肉还是烂在他们柳家锅里,便也心软了。又有顾家这边也登门了,事情闹成现在这个样子,不止是柳绣的名声毁了,就是顾建成的名声也受了影响,他是军人,名声可不能有污点,不然将来影响晋升的。   这顾家的意思也一样,两家婚事不变,只是把结婚人选换成柳绣,反正他们本来先看中的也是柳绣。   当然了,做为什么错都没犯的柳锦,却就这么被退了婚,虽和柳锦没关系,到底对女孩子名声有些影响,顾家也愿意补偿。   本来还死活不同意的柳大丰夫妇,一听这话,就心动了。   狮子大开口的要了五百块钱不说,还借着这个机会,提出了分家,柳大丰夫妻虽然霸道,但也能干,挣的也比柳大福一家要多,早就有分家之心,只是柳爷爷和柳奶奶一直不同意,乡下里孝道是很重要的,柳大丰也不敢强逼。   如今有了机会,自然抓住不放。   最后,柳大丰夫妻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五百块的赔偿,这笔钱可以给儿子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事,还分了家,得了自己想要的。   柳二叔和柳二婶也欢喜,女儿不用寻死不说,还能嫁到顾家过好日子。   顾家那边也娶到了自己先前中意的孙媳妇,可以说三家皆大欢喜。   唯独不高兴的大概就只有柳爷爷和柳奶奶以及柳锦了。前者是因为分了家,失去了当家做主的地位,而不高兴,至于后者的话,就是直接的痛恨了。   痛恨父母为了钱而放弃自己,痛恨柳爷爷柳奶奶,也痛恨顾家,当然她最痛恨的还是抢了自己婚事的柳绣。 第20章 八零小娇妻   因为痛恨,也因为不甘心,所以柳锦做了不少在阿锦看来,很是愚蠢的事情,例如说,在柳绣和顾建成结婚这天,故意在酒席上嚷嚷些不合时宜的话,想让婚宴进行不下去。   又例如说,她可以去找柳绣的麻烦,挑唆她和小姑子的关系。   虽然说柳锦没做什么大奸大恶不可原谅的事情,但三五不时的闹出这样的事,虽然说多半都被重生的柳绣打了脸,当众揭穿,不过因为不管柳二叔还是顾家那边,心里对柳锦都还是有些愧疚的。   所以,   最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即便是生气,但也顶多嘴上说两句,什么以后不要再这么做之类?不过这样的话,柳锦能听进去才奇了怪,甚至因为一次两次三次她都没有受到处罚的缘故,纵容柳锦的胆子是越发大起来。   而且柳锦不明白的是,不管是再多的愧疚,终会有被消磨掉的一天。   柳绣怀孕了。   这个消息传到柳家,自是让柳锦又嫉又妒,又见顾爷爷顾奶奶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柳绣,不说下地,就是洗衣做饭都不让她沾手,顾建成休假回来,还特意带了好些麦乳精回来,让据说营养不良柳绣补身子用。   这一切的一切都看的柳锦怒火中烧,一次在路上遇到柳绣的时候,恶意上头,竟从柳绣身后推了她一把,害的柳绣险些流产。   顾家大怒,一度报警要抓柳锦,虽然在柳家的干预下没成,不过却也说了要柳家把柳锦远嫁,并且不得再接近柳绣半步。   为了不让女儿坐牢,柳大丰和李春香,也只能答应顾家的要求。   于是,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柳锦就嫁人了,这么短的时间,你能指望找到什么好人家?对方倒不是什么偷懒耍奸之辈,但却是个愚孝的。   柳锦婚后的日子,过得如同上辈子的柳绣一般,甚至更不如,柳锦不是柳绣,她是个有丁点委屈,就会不依不饶的人。所以没少和婆婆吵架,只要她和婆婆吵,丈夫不管对错都是毫不犹豫的站在婆婆身边指责她,厉害的,还会动手打柳锦。   刚开始柳锦还会跑回娘家,让父母哥哥做主,但次数多了,柳家也不管了。   闹个没完了是吧。   至于离婚的话,在这个年代里,离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不说柳家不同意,就是柳锦自己也不愿意。   一次,吵得厉害,柳锦一个没想开,喝yao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蠢!   这是阿锦在看完了原主的生平后,得出的结论。   可不就是蠢吗?   为了一个男人,居然这般失了理智,这世界上三条腿的□□都还能找到,何况是两条腿的男人,那不多了去吗?   况且一个人想要过得好,又何必去靠别人呢?   靠树树会倒,靠水水还会断,只有自身强大了,有本事了,那才是自己的,谁也抢不走。   阿锦揉着手中的衣服,熟练的往上面撒着皂角粉,漫不经心的想到。   不过眼下是八零年,混乱的年代过去才没两年的时间,细想起来的话,最容易的一条路就是读书,毕竟如今华国正是求贤若渴的时候,大学生吃香的很,只要考上都保分配,放到这里妥妥的是铁饭碗。   只是,有一点。   那就是如今乡下都重男轻女,也没什么义务教育之类,乡下多数女孩子,读完小学便不念了,条件差点的,连小学都未必会读完,在家里帮着干几年活,到了年纪就嫁出去。   其实柳家条件不算多好,不过柳锦和柳绣之所以能读完初中,也是有原因的。   柳锦和柳绣即将小学毕业的时候,柳奶奶率先开口说,让她们毕业了就回家,不过那段时间,李春香又一次试探性的提起分家,惹的柳爷爷和柳奶奶不快,李春香没能达到目的,也不高兴。   只觉得老二家太占自家便宜,便让柳锦继续读书,多花一些,少往公中交一些,反正是花到自家闺女身上,也不吃亏。不过李春香这擅自的举动,惹的柳奶奶不高兴,觉得大儿媳妇是故意的,所以赌气之下,便也让柳绣继续读。   因为这个缘故,   柳锦和柳绣才得以能念完初中。   若是她提出去念书的话,不说其他人,便宜娘绝对是第一个不乐意的人,都已经是订亲,即将结婚的人,还念什么书?有这个闲钱的话,还不如赶紧张罗一番,毕竟妹妹都已经订亲,哥哥可还没着落呢。   这娶媳妇可不比嫁闺女,要花的钱多着呢。   不过想要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而且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静静等就是,恩……   反正便宜未婚夫会被重生的堂妹抢走,到时候做为受害人的她,只管开口要好处就是,上辈子,柳大丰夫妇,不就成功的要了五百块钱,连带着便宜娘心念了二十余年的分家的心愿,也是借着这个机会达成的。   阿锦弯了弯嘴角,在心里做了如是的决定。   至于趁火打击神马?阿锦表示,她并不会不好意思,还会下手更狠一些。   当然了,   对阿锦来说,这虽然不是唯一的办法,但确实最好的办法。   ……   虽然阿锦刚开始过来的时候,对一应家务活神马是很陌生,心里还很厌恶,不过几个月过去,厌恶归厌恶,手头上上的活计却已经做的十分利落。   那满满一大盆的衣服,不到一个小时,阿锦这里便已经洗完了。   起身回了家。   晾晒到院子里的麻绳上,把洗衣盆放到墙角。   她的任务都已经完成,阿锦看着正在堂屋里扫地的身影,脚步连停一下都没有,直接回了房间。   她才不会和柳绣一般,为了要一个好名声,手脚勤快的很,即便是柳奶奶给安排的活计完了,她自己也总能找一些活来干,或是打打扫扫,不然就是去帮柳奶奶去伺候院子后面的自留菜地。   总之,是个周遭都知道的勤劳能干的好姑娘。   对此,阿锦表示敬谢不敏。   为了面子去受罪,呵呵,这绝对不是她的行事作风和准则。   柳家的院子不小,但房子却不算多却也不少,大小七间屋子,除了厨房和厨具等杂物的屋子外,柳大丰夫妻一间,柳爷爷柳奶奶一间,柳大福夫妻一间,柳升和柳强一人一间。   阿锦,柳绣还有柳娥姐妹三人共有一间,这也就算了,反正各家都是这样。   但三姐妹共用的房间,是最小的那间,光是用黄土砌的那张大土炕,就占了大半间,放了两个箱子和一个柜子后,就放张桌子的地方都没有。   也就是柳娥结婚了,阿锦和柳绣能用的地方才多了些。   大土炕上,阿锦和柳绣的位置,泾渭分明。   她从自己那边靠墙的位置,拎出来一个矮脚小方桌,放到土炕上,就成了一个简单的书桌。   然后把自己的初中课本都翻了出来,开始温习功课,既然心里已经有了决断,那么学习就一定要捡起来,毕竟她是打算读高中,上大学的人,成绩差了可不行。而如今采取普遍采取的是‘五二二’学制,也就是说初中高中都只需要读两年的时间,阿锦上次去的虽然是个古代时空,但她本身是个聪慧的,况且先前的记忆也都还记着大半。   再者,原主的学习成绩也不算差,因而她想要捡起来的话,还挺容易的。   不过距离柳绣重生的时间就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所以留给阿锦的学习时间还挺紧张的。   其实依照她如今的学习程度,去念高中是没问题,不过呢?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而且学校年纪前三名,可是有奖学金的。   阿锦自然是心动的,说起来她现在全身上下加起来就只有八毛钱,还是从便宜娘那边哄过来的,可以说阿锦就没这么穷过。   第一名的奖学金也有二十块,就如今,不少人一个月还挣不到二十块呢。   “喂,柳锦,吃饭了。”   忽而,一个稍显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阿锦抬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柳绣,未曾重生的柳绣,就是个普通女孩儿,甚至还有那么点心高气傲,不过心思倒是不坏。   只是柳绣有自己的亲姐姐,又觉得老实敦厚的父母吃亏,因而两个人虽然在一个房子里住了十多年,但关系一般。如今因顾家的婚事,更是起了一些龌龊,以至于她们如今的关系,交恶倒是谈不上,但疏离是一定的。   连堂姐堂妹都懒得叫,称呼彼此,从来都直呼其名。   阿锦又低下头:“知道了。”   柳绣看着说完就没动静的阿锦,心下有些不快,都已经要嫁人了,还在这里看什么书?装样儿~想到顾家开始相中的姑娘,是自己,却被大伯父大伯母插了一杠,和顾建成订亲的人成了柳锦。   想到顾家的房子,再想到顾建成,虽比他们大了几岁,还是个二婚的,但顾建成长得不差,又是军人,那可是铁饭碗。   心下酸水是咕嘟嘟的冒,脸上是越发没好气,丢下一句:“那你快点,可别让全家等你一个。”   说完,便甩手就离开了。 第21章 八零小娇妻   阿锦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刚好碰到便宜爹和柳二叔,两人都是一只手拎着一个蒲草编织的草敦子,一只手端着一个碗,正朝着大门口走去。乡下间没城里那么讲究,不少人都喜欢在吃饭的时候,拎着草敦子到自家门口去吃,吃着饭还能唠着嗑,也算是村子里的一大特色。   走进厨房里,就是一阵热浪,让阿锦的眉头都皱了起来,这也是她为什么不愿意做饭的缘故?   冬天还好,暖和,但这夏天,真心是受不住,太热了。   “妈,奶奶,二婶。”阿锦开口叫人。   柳奶奶是个地道的农村老太太,重男轻女的很,对孙女的态度一向都不冷不热,对李春香这个掐尖要强,还撺掇着儿子闹分家的大儿媳妇很是不喜,这份不喜多少也前怒到阿锦的身上来,抬头,瞪了阿锦一眼,“你还成了娇小姐,吃饭还要人请。”   阿锦现在的耳朵已经能很好的分辨柳奶奶的话,什么能听,什么不能听?因而对柳奶奶这话,她是完全没放在心上。   李春香头也没抬的说了句:“饭在锅里,自己盛去。”   柳二婶的话倒是笑着点点头,说了句:“阿锦来了。”   至于柳绣的话,想着顾家的亲事,心情有些不好,只扯了扯嘴角,没说话。   对此,   阿锦也不在意,直径的走到了灶台那边,只看了一眼锅里,眉头便拧起来,锅里是咸疙瘩汤,就是用黄面搭配着野菜还有粉条做的,有点像是大乱炖。   她自诩不是什么娇气的性子,但这咸疙瘩汤,她是真的不喜欢,看着真心没什么食欲,便只盛了小半碗,捞了点粉条,便罢了。   端着碗,挨着李春香坐下来。   “你就只吃这点。”李春香看到阿锦碗里的饭,眉头便拧起来,开口问,“下午你要到山上去捡柴,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计。”   “恩,我知道。”阿锦明白李春香的意思,她和柳绣下午的活计,是拾柴和割猪草,这个活虽然不重,但架不住量多,柳家喂了三头猪,是年前就捉的猪,如今已经有一百多斤,吃的不少。需要猪草的量也就大,一次性还要割三天的量。至于拾柴的话,就更辛苦一些,杂物房那边的柴已经快要空了。   这两个活,先前是李春香和柳二婶的工作,后来成了柳娥的,不过柳娥出嫁,阿锦和柳绣毕业回家后,这就又成了她们的工作,相互交替着做。   这两个任务,不管是哪个,没个来回五六趟跑,都是完不成的。   若是吃的太少的话,早早就会饿了。   只是这咸疙瘩汤,实在不是她的菜,还不如让她啃野菜窝窝头呢。   只是阿锦可不好开口说自己是嫌弃,且不说这咸疙瘩汤是柳奶奶的最爱,这话若是说出去的话,一准是找骂呢。   她可没自虐的倾向。   便又接着说:“今儿天气太热,我实在没什么胃口,这些就够了。”   “娇气!”柳奶奶瞪了阿锦一眼,如是的开口说道。   阿锦也没搭理,只低着头吃着自己的饭,她太清楚柳奶奶胡搅蛮缠的性格,一旦接腔,让她开了口,那她说的可是没完没了。   对付她这样的性格,不搭理是最佳办法。   不过李春香却对阿锦说了句:“下午捡柴的时候,若是饿了,柜子里有今早刚蒸好的菜窝和红薯。”说着话的时候还往柳奶奶那边看了一眼。   “知道了。”阿锦点点头,应答下来。   柳奶奶听着大儿媳妇针对似的话,心里很是有些不愉,只是柳奶奶是有些怵这个性情泼辣的大儿媳,因而,倒是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狠瞪了阿锦一眼。   对此,阿锦表示很无辜啊。   吃了午饭,   因为天气渐热,再加上已经过了春忙,所以这个时候,多数人都有去小睡一会儿的习惯。   柳家也不例外。   阿锦却拿了课本,拎上背篓和自家用麻绳编织的吊床,现在就准备到东边的林子里去。   她和柳绣住的那间屋子,朝阳,一到夏天会热的你怀疑人生,眼下正中午,更热了。且不说阿锦没什么午睡的习惯,就是有,她也是睡不住,既是如此的话,还不如先到林子里去,那边都是树,阴凉不说还安静。   她可以安心复习一会儿功课,等时间差不多,捡柴也不耽搁,挺好的。   ……   徒步走了七八分钟的时间,便到了山脚下,不过阿锦没进去,而是在边缘的地方,找了两棵距离适合的树,把背篓放好,拿出吊床绑好,然后躺在吊床上,便开始复习起来。   她是个相当专注的人,开始学习后,便直接沉浸到学习中不可自拔。   “柳锦。”   一直到一声叫喊声,才打断了阿锦的思路。   “柳绣,你怎么会过来?我记得没错的话,好像是你割猪草,我捡柴的。”阿锦开口说道。   捡柴和割猪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活,工作的地点自然也不同,捡柴的话一般就到山上来,这里面多的是树枝。至于割猪草的话是要到河沿去,这两个地方,不能说是一南一北吧,也是相差深远,从这里到河边去,可是要多绕好一段路呢。   “不用你提醒。”柳绣看着躺在吊床上,一脸惬意的阿锦,心里就升起一丝不舒服,开口说道,“管好你自己吧,让你来捡柴的,不是让你来这里偷懒的。若是捡不够的话,看奶奶到时候怎么骂你?到时候,可别指望我帮你干。”   “这就不劳你操心了。”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我也没说让你帮忙。”说着也从吊床上跳了下来,把课本丢到背篓烈,开始解吊床。   柳绣看着,冷哼了一声,便背着背篓朝另一边走去。   收好吊床,阿锦便开始了自己捡柴大业。   山上多的是树,不过边缘地带的话,却已经是没多少树枝了,毕竟柳家村有七八十户人家,村民用柴都是来山上捡,边缘地带的话,早就被人捡没了。   往山上又爬了一段路,到这里掉落的树枝便多了起来,阿锦轻松的就捡满了一背篓。   回到家里,这个时间点,柳家已经没人了,都到地里了,阿锦先把柴放到柴房去,又把吊床和课本也各自归位,喝了口水,带上砍柴的斧头,才又一次出发往山上而去。   这次她是直接带了两个背篓。   一大一小。   大的用来装捡的树枝,小的话,是用斧头直接砍了一些大块头。   只这一趟下来,柴房便已经装了大半,不过这样做的话,太沉了,普通女孩儿压根就拎不起来,也就是阿锦仗着自己练了星辰诀,虽然受到限制,没有飞檐走壁这一说,不过强身健体是肯定的。   她练了已经小三个月的时间,其他且不说,力气就比普通女孩儿要大的多。   这点重量对她来说,压根就不是问题。   如此来回两趟,柴房那边也已经八分满,能用上好几天的时间,不过阿锦却没有停,而后又背起小背篓,又一次朝着山上而去。   和先前的几趟不同,这次她走得比较远一些,如今虽才是初夏,不过山上能吃的东西不少,前几日的一场春雨,更是让山上冒出了不少菌菇和野菜。   当然了,阿锦可不是冲着这些去的。   她是想要看看能不能碰到野鸡或是兔子之类的,可以让她解解馋。   天知道,   她来这里已经三个月的时间,连肉味都没闻过,吃的最好的一次就是便宜哥哥从县城回来,柳奶奶包了一次饺子,鸡蛋韭菜馅的,还不管饱的那种,按人头来分的。像是阿锦和柳绣这样,在柳奶奶眼里,早晚嫁出去的丫头片子,就一碗,还不到十个,至于能不能吃饱?   这竹筐里不是有黄面馒头么?   其实阿锦在捋顺清楚就已经到山上碰过运气,但奈何那个时候天气还冷,都没开化,所以,她来了几次,都一无所获。   还不容易等到春来,偏生又开始春忙了,阿锦也就没了时间,便一直拖到了现在。   阿锦的脚程不算慢,半个小时后,便没了明确的路,可见到这里已经没什么人过来了,不过同样的菌菇野菜什么随处可见。阿锦也挖了不少,往前侧头,还找到了一丛野草莓,还没熟透,不过却也已经有了淡淡的甜味,阿锦直接把这一小片,全部收入囊中。   小心的放好,这东西可经受不住磕碰的。   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路,虽说没找到野鸡野兔神马,不过却抓到了两条无毒的菜蛇,还挺肥的,虽说她是不喜欢这种软趴趴的,但带回去也能给便宜爹娘补补元气。   对他们来说,才不管喜不喜欢,是肉就行。   果然,   阿锦回到家里,知道她在山上捉了两条蛇,不止是便宜爹娘高兴,全家都很高兴,包括才十岁的柳强,毕竟家里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沾荤腥了。   就是柳奶奶也难得给了阿锦一个笑脸。   两条蛇再肥,也有限,除了柳升不在家,家里还有九口人,平均下来,一人也就分了一两块。   柳奶奶看着碗里的蛇肉,开口说:“这东西有点少,这样,等会儿做好的,就捡着他爹还有大丰大福强子他们吃,这段时间他们太辛苦,得好好补补元气才行。我们就别吃了。”   她这话才落音,李春香立刻就不乐意了,“妈,瞧你这话说的,这段时间,家里谁不辛苦,再者,这蛇还是我家大妹抓的呢,连口都不让沾一下,这是哪家的道理?”   “就是,早知道如此,我就不去费那个功夫了。”阿锦也立刻跟上,虽然说她不喜欢蛇肉,但没道理,她抓的,却没她的份儿。   柳奶奶的话被怼回来,脸色立刻就拉下来:“知道什么?大丰大福是家里的顶梁柱,强子正长着身体,自然不能亏着。我也是为家里着想,你闹什么闹?”   “我和您说不通这点,反正蛇是我闺女抓的,是孝敬我这个当娘的,我是一定要吃到嘴里的。”李春香才不惧柳奶奶呢,撂下这么一句,便走了出去。   气的柳奶奶脸色都发黑,但却又不敢说什么?只等李春香出去后,便低声咒骂了起来。 第22章 八零小娇妻   因为阿锦和李春香的反对,柳奶奶说的只让男的吃的心思,自然不能达成,前者的话她可以不放在心上,但后者却不行,那是个泼辣的,万一在饭桌上就不管不顾的闹出来,到时候大家都没脸。   而李春香这里也怕柳奶奶当众说什么一般,爆炒的蛇肉一端上饭桌,她是第一个伸筷子去夹的,而且快准狠的把最大的那块,扒拉到自己的碗里。   “老大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和你爹这个做长辈的都还没动手,你一个儿媳妇却先伸手,太不像话了。”柳奶奶本就不好的面色,在看到李春香如此行为后,更难看了。   李春香才不care柳奶奶,开口说:“不年不节,以往家里吃饭不都是这样吗?那强子还是小辈呢,他以往伸筷子,也没见您这般啊!”   平日能和今天一样吗?今儿可是有荤腥的。   柳奶奶听着李春香的话,立刻就要开口反驳,只是还不等她张口,便听柳爷爷沉声开口说:“成了,老婆子,吃饭吧。”   “你再不吃的话,就没了。”柳爷爷看着碗里迅速在消失的肉块,其中吃的最凶的就是大儿子和大儿媳,筷子伸的那叫一个利落,又接着开口说了一句。   柳奶奶下意识的往桌子上看了一眼,发现刚才还是一碗的蛇肉,就这么一句话的功夫,就已经要见底儿,顿时气的倒仰,当即也不再废话,直接伸手把碗端起来,此时碗里就只剩下两三块了,嘴里嘟囔着:“一个个的都是饿死鬼投胎么?”   说话的同时,手也已经麻利的把剩下的倒入自己碗里。   阿锦看着柳奶奶的动作,只觉得好笑,柳奶奶这个人,骨子里其实就是个利己主义者,她刚才之所以言之凿凿的那般说,是因为她心里门清儿。家里女的不吃,这其中人员里,并不包括她自己。   她可是家里的婆婆,是长辈,怎么能不吃呢?   “妈,你怎么能都拿走呢?我还没吃够呢,再给我一块。”柳大丰说着就要伸筷子。   “刚才数你手快!”柳奶奶没好气的白了大儿子一眼,她嘴上虽然是这么说的,不过到底是偏着大儿子,因而还是又分了一块给柳大丰。   柳大丰可不知道谦让两字咋写,麻溜的就填到嘴里去。   阿锦虽然不喜蛇肉,但到底已经有几个月没沾荤腥,因而刚才她也快手的抢了好几块,只是在吃了一小口后,发现,不知道是厨艺的问题还是她心理上有些抗拒的缘故,她觉得自己有些吃不下。   不过看其他人吃的倒是没问题,就连柳绣也如此。   甚至柳强在吃完了自己的还有柳二婶和柳奶奶给他的,更是伸筷子抢了柳绣碗里的不算,过后,目光更是灼灼的盯着阿锦碗里的。   别看柳爷爷和柳奶奶一贯是偏着大儿子,不过对柳强这个孙子却很是溺爱,谁让他是男丁不说,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的性子和父母的木讷不爱说话不同,他在柳爷爷和柳奶奶的娇惯下,性子养的很是霸道。   若非柳强长得和柳大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他那性子,不知道的绝对以为他是柳大丰夫妻的儿子。对于这种被娇惯的熊孩子,柳爷爷柳奶奶惯着,爸妈也娇着,他的两个姐姐更不用说,那都是让着,但不管是原主还是阿锦,才不是会惯着隔房堂弟的人。   熊孩子,多收拾两次,他自己就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了?   因而,他即便是很想吃,但对阿锦也不敢像对自己亲姐姐那般,直接下手去抢,不然的话,一准会挨揍。不过他也不是没法子,立刻冲着柳奶奶喊:“奶奶,我还想吃。”说着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是一动不动的盯着阿锦的碗。   柳奶奶也会意。   刚要开口,让阿锦给柳强一块,毕竟她碗里可还有三块呢。   却不想,还没等她开口,便见阿锦先一步把自己碗里剩下的蛇肉,已经夹到了柳大丰和李春香的碗里。   “爸妈,你们这段时间辛苦了,多补补!”阿锦对柳强这个熊孩子可没多少好感,当机立断的把肉给了便宜父母,还十分乖巧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你这段时间在家里也不清闲,也该补补,你的孝心,我和你妈领了,肉你就留着自己吃。”柳大丰虽然也嘴馋,不过到底是疼女儿的心思占了上风,说着就要夹了回去。   李春香也跟着点头:“是啊,闺女,我和你爸也已经吃过,这个你就自己吃。”   “不用,我不喜欢吃蛇肉。”阿锦动作迅速的端起碗,躲过了柳大丰和李春香相继而来的手,又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她这话绝对是百分百的实话,不过听在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耳朵里,就是闺女找的借口,俩人心里顿时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难怪人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瞧瞧她闺女,就是贴心。   柳奶奶却开口说:“既然你们都不吃,就给强子吧,他现在正长身体。”说着就伸筷子要去夹。   柳大丰和李春香可不是个会心疼侄子的,筷子立刻就缩了回去,并且也不再谦让,麻溜的接受闺女的心意,赶快吃了,尤其是李春香,闺女可给了她两块呢。   “老大家的,你一个做伯娘的,和侄子抢吃食,还有点当长辈的样子吗?”柳奶奶虽然早就知道老大夫妻的秉性,但见此,却还是忍不住有些动怒,尤其是老大家的,碗里有两块,分一块给侄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李春香立刻开口道:“妈,瞧你说的话,这可是我闺女孝敬给我的,哪能随意给外人,这不是糟蹋我闺女的孝心吗?”   “就是这个理儿。”柳大丰也开口说道,“妈,强子他哪比我和春香这段时间干活辛苦,更需要补。再者,强子刚才也没少吃,我可瞧见了,他自己就夹两块,你还给了一块,弟妹和侄女的也都给了他,桌子上就他吃的最多。”   柳奶奶顿时被气的不轻,她可舍不得去责骂柳大丰,便把所有的怨气都算到了李春香的头上,正要开骂。   却见柳强见肉彻底没有了,立时哭了起来:“哇,我要吃肉,奶奶,我要吃肉,我要吃肉,呜呜……”   他这一开口哭,顿时让柳奶奶已经到了嘴边的骂人话,收了回去,帮着柳强擦了擦泪,哄道:“好了,强子,不哭不哭,我们不哭,明儿奶奶就去给我们强子买肉回来,单炒了,让你自己吃,不哭了……”   “强子,不哭了,明日让你爹也去山上,多捉几条回来。”柳二婶说着这话的时候,朝着阿锦那边看了一眼,带着些怨气。就是柳二叔那边,也有些不满的看了阿锦一眼。   对此,   阿锦权当自己没看到,她知道柳二叔和柳二婶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在怪她刚才没给柳强,开玩笑,隔房的熊孩子堂弟,哪有便宜爹娘重要?   虽然说她那对爹娘,也是个重男轻女的,不然上辈子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们也不会为了给儿子办个风光的婚事而妥协了。但——   他们再怎么重男轻女,那也是在自己孩子身上,闺女和侄子,当然是闺女更重要,他们还不至于亲疏不分,把闺女的孝心给了侄子,那是多缺心眼儿才能干出的事情啊?   虽然说,在柳家村,干这样事情的男的,不在少数。   但其中绝对不包括柳大丰和李春香。   ……   春忙已经过去,一直到麦收,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都是相对比较清闲。   因李春香和柳二婶她们不用跟着男子一起下地的缘故,家里的活计,多数也都由她们接手,阿锦这里便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温习功课。   时间就在这一天天的过去。   转眼间,   麦子熟了。   这个年代,机械化还不流通,收麦都是人工来做,这个时候,不止是大人要下地,就是阿锦和柳绣也要跟着一起下地,至于家里的活计,能放的都先放一下,吃饭问题的话,看着时间差不多。   或是柳奶奶,或是李春香,再不然就是柳二婶和柳绣,几个人交替着回家做。   至于阿锦的话,本来也在其中。   只是相对于厨房里的闷热和烟熏火燎,阿锦觉得在地里干活也挺好的,还能有时间偷个懒。   麦收的时间不算长,前后也就十余日的时间便结束了。   过了麦收,在秋收之前,对农家来说就是好一段的清闲时间,不少人家会趁着这个时间来处理一下家事。   像是盖房子,办婚事神马。   柳家也如此,柳大丰和李春香更是忙碌,给儿子相看亲事,毕竟都二十的人,像他这么大,村子里都有做爹的,再有就是女儿的婚事。   顾家那边已经得了准信,过几日顾建成就要回家休假,顾家那边的意思是趁着这段时间,让两人把婚结了,毕竟顾建成每年回家的次数可有限的很,柳家这边自是一口答应下来。   本来顾爷爷和顾奶奶想着柳大丰和李春香的为人,都做好了被他们要高价彩礼的准备,却没想到,柳大丰和李春香在这点上,竟然意外的通情达理,彩礼钱是按照柳家村的行情走,六十六块钱,至于其他的,也就新衣一套,棉被两条,至于其他的让顾家看着办就成。   他们是嫁闺女又不是卖闺女,他们也是想闺女过得好。   这让已经做好被要三转一响的顾爷爷和顾奶奶吃惊,他们还真的是没想到,柳大丰和李春香竟还是个疼女儿的。   这让一贯都不喜欢柳大丰和李春香精明泼辣的顾奶奶,在这件事上,对他们夫妇的好感度是大增,没想到柳大丰和李春香素日爱占小便宜,但大事上倒是不糊涂。   柳二叔和柳二婶倒是没什么表示,毕竟不是自家闺女嫁人,柳绣心里倒是有些嫉妒,与其说是是嫉妒柳大丰和李春香疼爱女儿,倒不如说是嫉妒阿锦能嫁到顾家去过好日子。   只是她是小辈,又不是主角,她的想法,柳家就没人care。   柳爷爷和柳奶奶心里虽然有点泛嘀咕,因为这实在不是老大夫妻的行事作风?   不管心里怎么嘀咕,柳爷爷和柳奶奶不可能拆自家人的台,自然是顺着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话来,毕竟老大家如此行事,不管是为了什么,最起码让柳爷爷和柳奶奶在顾家跟前,十分有面子。 第23章 八零小娇妻   其他人或许会被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行为给迷惑,尤其是柳大丰夫妻只得一儿一女,虽更看重儿子,但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也是疼爱的。   不过阿锦的心里却是门清儿。   柳大丰和李春香可不是改性子了,他们不想从顾家捞好处?这怎么可能?当初他们费了老大的心思,在顾爷爷和顾奶奶明明更喜欢柳绣的情况下,拿下这门婚事,不就是因为顾家的条件是十里八村都找不出的好吗?   让他们放弃从顾家捞好处,这怎么可能?   之所以会这般做,不是转了性子更不是因为疼爱女儿,当然,也有一部分这方面的原因在,毕竟他们就两个孩子,阿锦虽是女儿,但乖巧听话,在不触及儿子利益的前提下,他们还是愿意心疼女儿的。不过更多的还是为自身和儿子在打算,他们可不想做一锤子的买卖,虽说一时可能得意了。   但就长远看来,太不划算了。   他们养了十多年的女儿,若是因为聘礼彩礼的事情,惹的顾家那边不喜,连带着也迁怒到女儿身上来,让她一进门就难做不说,还有可能埋怨他们。女儿虽然不如儿子重要,但也不是说嫁出去就要老死不相往来,女婿是个本事的人,毕竟女儿在顾家过得好,地位越稳固,话语权越大,将来才能更好的帮衬娘家,帮衬儿子。   在自身利益点上,柳大丰和李春香一贯都是精明又通透。   当然了,也不得不说,他们的盘算是好盘算,若是没有柳绣重生横插出来的话,活该真的会如了他们的意愿。   可惜,   世事无常。   阿锦不走心的为便宜爹娘默哀了三秒钟,不过嘛,即便是如此,他们也没吃亏。   ……   这天,   艳阳高照,阿锦如常的拿着课本,到半山腰上去温习功课,如今温度越来越高,山上树多,也就凉爽些。   她这一呆就是小半天的时间,一直到太阳没那么毒辣,才慢悠悠的起身回家。   这段时间虽然说是农闲,不过做为一个准嫁的新娘,现在可不能一天半天不在家的乱跑,免得有不顾家的嫌疑,虽说名声这玩意阿锦从来都不在乎,不过如今也算是到了一个关键时间点,她不想节外生枝。   再者,这几日李春香正抓着阿锦做鞋垫,按照柳家村的风俗,这新媳妇进门,是要给婆家的人,一人做一双鞋垫的。   阿锦这才下了山走到村口,便被村子里出了名的碎嘴的一个婶子一把给抓住,告诉她柳绣落水了。   知道这个消息,阿锦自然是要往家跑,虽说她和柳绣就是塑料姐妹情。   经过这件事,姐妹的小船更是直接翻了。   她快步走到家里,家里就只有便宜娘,还有柳爷爷柳奶奶在家,两人坐在院子里,正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不过在见到阿锦后,倒是停了口。   “爷爷,奶奶。”   “恩,回来了。”   阿锦敏锐的察觉出柳爷爷和柳奶奶有些心不在焉,其实也很好理解,若是刚才柳绣溺水的时候,她也去的话,约莫是听到了一些关于柳绣和顾建成‘闲言碎语’的话,刚听到,估计还生气的很,当即就喷了回去。   不过呢。   等过去了,脑袋冷静下来,再去想想的话,虽不愿意承认,但也是事实。   这对爱面子的柳爷爷和柳奶奶来说,真的是有点难以接受。   他们接不接受的,对阿锦来说,没什么影响,毕竟在这件事上来说,柳爷爷和柳奶奶的态度真的是一点都不重要。   可以不用care。   “妈,我听说柳绣溺水了?严重吗?”阿锦直径的进屋,找到了正在清点东西的李春香,轻声开口问道,“…她现在人呢?现在是去医院了吗?”   李春香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回答说:“恩,听说都昏过去了,不过我到的时候,柳绣都已经睁开眼了,应该没什么大事,只是你二叔二婶那边有些不放心,说是带她去医务室让李医生看看。”话说到最后,李春香的语气已经带了点不高兴。   叫她说,乡下人,又不是什么娇娇女,既然人都已经醒了,那就是没事了,况且如今又不是什么寒冬腊月里,三伏天,看什么医生?回家煮上一碗姜水喝了,去去体内的寒气就是,偏老二夫妻,瞎担心,还非要让李医生看看,才能放心。   没得浪费钱。   阿锦只看了一眼李春香的表情,也就猜到她心里的想法,开口说道:“柳绣都昏过去了,想来是遭了不小的罪过,虽说人醒了,不过到医务室那边让李医生看看,二叔二婶也能安心些。”   闻言,李春香也不再说话,她虽然精明泼辣又爱占便宜,不过到底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虽然很不高兴又要花钱,不过不高兴归不高兴,可没开口拦着不让去,没得让人说她这个做伯娘的心狠。   侄女溺水,她连一声都不让看。   如今她闺女婚期在即,儿子也在相看媳妇,名声可是要紧的很。   晚饭前,   柳二叔和柳二婶带着面色还苍白的柳绣回来了。   “柳绣,你没事吧?”虽说没什么姐妹情谊,不过阿锦还是开口问道。看着今天晌午吃饭的时候,哪哪儿都还挺好的柳绣,变了许多,眼神有些沧桑,压根就不是她这个年纪该有的?而且她又不懂得隐藏,看向阿锦的目光,那叫一个复杂多变。   阿锦就知道,柳绣已经重生了。   甚至已经打定主意,一定不会重蹈她上辈子窝囊的人生,要自己掌握幸福。   恩……没错,这个想法是好的,也没错,但她所谓的掌握自己的幸福,不是靠自个去奋斗去努力,而是抢男人。   还是抢自己的准姐夫。   这个想法……嘛嘛,让阿锦瞬间就明白,上辈子她为什么过得不好了?因为是个脑子不清楚的。   柳绣想到自己见到柳锦的样子,心里就不由的升起一股愤恨来,为了不让人察觉出异样,她微微垂下头,“我没事了,休息一晚就好。”柳锦她上辈子过得富贵无忧的日子本来该是她的,她才是顾家最一开始中意的孙媳妇,都是柳锦和柳大丰李春香的错,非要过来横插一杠,害得她失了这大好的姻缘。   这次既然老天眷顾,给了她重来的一次,还让她和顾建成机缘巧合的有了肌肤之亲,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幸福,拿回原本就该属于她的姻缘。   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再过上辈子的日子。   阿锦在看到柳绣那紧握的拳头,嘴角不其然的翘了翘,看来她也快要心想事成了,而且不需要她多做,来到这里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她了解乡下妇人嘴碎的功力,真的是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红的说成绿的。   果不其然,   这些妇人也没让阿锦失望。   第二天阿锦刚起床,就看到了怒气冲冲的李春香从外头回来,不用她开口去问,李春香自己就先沉不住气,叽里呱啦的便骂了起来。   恩,   什么长舌妇,碎嘴婆,胡说八道什么?这么传人闲话,将来一定烂嘴烂脚。   阿锦一听这话就知道,顾建成和柳绣的事情,已经传开了,而且在村子里,不存在什么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没做过不用担心的道理。   事实上,村子里,民风淳朴不假,但闲言碎语起来,比谁都厉害。   更加不用说其中还有柳绣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还火上浇油。   关于顾建成和柳绣的事,经过口口相传,去头掐尾,再自我主观的添加一些,到了这天下午,已经传的相当的难听。   不说李春香气的不行,就是柳奶奶和柳二婶的脸色也难看起来,尤其是后者,柳绣眼下可是正在说亲的时候,前几日柳二婶的表姐还特意来了一趟,说是给柳绣在县城里寻摸了一个人家,是供销社的工人,想着让柳绣见一见。   供销社的工人现在可是铁饭碗,所以柳二婶是一口答应下来,不过柳家这段时间忙着筹备柳锦的婚事,不得闲,因而说好等柳锦结婚后,正式的相看。   如今村子里那些妇人,说三道四,若是传扬出去,一准要黄。   自家闺女再落个觊觎姐夫的名头,名声可就全毁了。   只是不管是李春香还是柳二婶,是轻易不敢开口,柳二婶不擅长言辞,纵然是生气,但嘴上却说不出来,也只能生闷气。至于李春香的话,她倒是个精明泼辣又能言善道的,只是村子里众人也都知道这一点,故而也都不当着她的面说,省的被李春香骂回来。   而李春香也不好别人没问,她就巴巴上前把人一顿骂,倒是显得是他们心虚。   因而突如其来的流言蜚语,让柳家本来喜悦的气氛,都带了些阴霾。   李春香没少在家里诅咒那些多嘴的,柳二婶和柳绣更是母女抱头,哭了两次,就是一向都不怎么在意这些的柳大丰和柳大福,面色也有些不好,柳奶奶更是为此和人大吵一架,就是熊孩子柳强也察觉到家里气氛不对,变得乖巧起来   就只有阿锦没受影响,甚至还有心思观察柳绣的演技。   说起来,事情能闹得这般沸沸扬扬,柳绣功不可没。   不过现在虽然热闹,但还没到高潮部分呢,等柳绣上吊的事一出,柳家那才叫一个热闹呢。   而柳绣也没让人失望。   如此闹了两天的时间,瞧着火候差不多了,柳绣便出了门,刻意去村东头走了一圈,那里是八卦聚集地,她找了个最热闹的时候去,也不用上前,只走的略近一些,在听了那些长舌妇绘声绘色的讨论,哭着跑开就行。   至于那些人,说的是不是她?柳绣还是很有把握的,毕竟在这个村子长大,对那些长舌妇的秉性都很了解。   哭着回家后,就是在自个屋子里伤心难过,无论柳二婶怎么劝说安慰都没用。   阿锦一看这场景,就知道重头戏来了。 第24章 八零小娇妻   果不其然,   在这天晚上,阿锦才躺倒床上,就听到了柳二婶稍显凄厉的叫喊声,从阿锦和柳绣住的那间房子里传出来。   “当家的,当家的,快点过来了,绣儿她上吊了……”   恩……自打出了流言的事情,虽说柳绣在回家后第一时间解释了,还发誓毒咒说自己和顾建成绝对没有半点暧昧,阿锦自然也信了。   只是阿锦为了给柳绣腾地方,还让她更好的发挥,和李春香说自己和柳绣住在一起尴尬,想先到柳升屋子里住几日的时间。   李春香自是一口答应下来。   所以,打从三天前,阿锦便已经搬到了柳升的房间里住。   不得不说,在柳家,孙子和孙女的待遇真的是差太多,两个孙子都是一人一间屋,但三个孙女却挤在一起。而且柳升的屋子,又大又宽敞,比她和柳绣那间,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绣儿,绣儿,当家的,你快点来啊!”柳二婶的眼泪是啪嗒啪嗒的直掉,声音都是抖的。她是知道女儿今日在外头听了好些难听话,哭着跑回来,她也劝了又劝,都没能劝好,女儿一个劲的哭,连带着晚饭都没吃一口,这让她心里担心的不行,不知道把村子里那些传闲话的长舌妇骂了多少遍。   想着临睡前,到底是有些不放心,想着到去看女儿一眼。   却没想到,推开门,吓得她险些魂飞魄散。   女儿居然上吊了。   这个时间柳家本来也都才躺下,再加上这几日那些流言蜚语,闹得心烦,一时之间,都难以入睡。   所以,   柳二婶这一嗓子喊下来,不说柳二叔连衣服都没穿,就跑出去,就是柳爷爷和柳奶奶也快速的走了出来。   “绣儿,你可不要吓妈,你醒醒啊!”   “二姐,二姐,你醒醒啊!”   “闺女,绣儿。”   阿锦去的时候,柳绣已经被放到了床上,不大的屋子,压根已经挤不下人,她只能站在门外。   透过那盏不算明亮的煤油灯,看到柳奶奶正在用力的掐柳绣的人中,柳二婶和柳强的哭声在黑夜里格外响亮,就是柳二叔这个木讷的男人,声音里都带着哭腔。   场面岂是一个乱字能形容的。   过了一会儿,伴随着‘嘤’的一声。   柳绣也睁开了眼睛,她压根就没事,甚至是在房间里看到了柳二婶过来,才把凳子蹬开的,压根就没多长时间,说不得脖子都没红一下。   不过这话阿锦可不会说出来。   没证据,还会挨喷,就是李春香怕都不会向着她。   “绣儿,你这是做什么?……死丫头,你知不知道,娘都要被你吓死了。”柳二婶见柳绣醒过来,一把抱着柳绣,虽说三个孩子里,她素日最为忽略的就是这个夹在中间的二女儿,但这也是她十月怀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能不心疼?   如今见她寻思,自是如剜心一般。   “妈,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村子里的人都是怎么说我的?说我不要脸,勾搭姐夫,对我指指点点…呜呜……我还有什么脸活着?不如一死了之,还落个干净……呜呜……”柳绣嚎啕大哭起来。   这话听得柳二婶心都碎了,“那你也不能做傻事啊,你去了倒是干净,让娘怎么活?”   “我的名声都已经毁了,一辈子也都已经毁了,谁会娶一个勾搭姐夫的女人,我……呜呜……”   阿锦听着柳绣虽然是痛哭,但却清晰无比的话,眉头轻轻挑了一下,她这意图还能再明显一点吗?   果然,   她这话才一说完,柳二婶的声音便出来:“绣儿,你放心,娘不会让你有事的。”说着就放开了柳绣。   起身,噗通一声。   就跪倒了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跟前。   “大哥,大嫂,求你们发发慈悲,救绣儿一命吧。”说着‘砰砰’的就叩了几个响头。   她这一举动吓得柳大丰和李春香赶紧躲,尤其是李春香,险些没跳起来,她虽说一贯看不上这个弟媳妇,也是家里的长嫂,但两人到底是平辈,无缘无故,可受不起她这份大礼。   “你这是做什么?快点起来,这村子里的闲话可不是我传的。”李春香显然是误会了,当即便开口说道,“顾建成是我女婿,我传他和绣儿的闲话,我即便和你素日再不对付,也不能用这般下作的手段去害侄女。”   “不不,大嫂,我不是这个意思。”柳二婶立刻摇头:“我知道这事和大哥大嫂没关系。”她是木讷一些,但又不是傻,大嫂再看他们二房不顺眼,也不能坑害自己女婿,更何况,绣儿落水和顾建成救人,这是谁也没想到的意外。   “但如今就只有你们能救绣儿了。”   “我和你大哥能做什么?又没那个本事让村子里那些八婆都闭嘴。”她要是有那个本事的话,早就做了,还用等到现在吗?   柳二婶道:“能的,能的,绣儿如今名声都已经毁了,除了嫁给顾建成,她就是死路一条,大哥大嫂,绣儿也是你们看着长大成人,是你们的亲侄女,我求你们救救她。把顾家的亲事让出来吧,我求求你们了。”说着砰砰又是几个响头。   只是她这话一说出来,除了阿锦之外,其他人都愣住了。   这,这什么意思?   倒是柳奶奶,到底是经的事儿多,反应比其他人要快一些:“老二家的,你在胡说什么?亲事也是能随便让的吗?”其他不说,顾家那边能同意吗?   “娘,我也是没办法啊!”柳二婶哭道:“我总不能看着绣儿去死吧。”   柳奶奶想到刚才自己来的时候,柳绣才被抱下来,双眼紧闭像是死了的样子,一时间也沉默了。   柳大丰也反应过来,只是这种事,他一个男子,倒是不好开口,只能赶紧伸手拉了一把还蒙着的自家媳妇。   李春香是真的没惊到了,被柳大丰拽了一下,才回过神来,立刻道:“不可能!”说实话,今天晚上看到柳绣上吊,她是很心疼,若是她真的有法子救柳绣的话,她也是愿意的,但这其中绝对不包括把自己看好的女婿让出去。   你心疼你女儿,我还心疼我女儿呢。   好端端的,什么都没做,先是女婿和堂妹闹了事,也就算了,到底是意外。如今竟还蹬鼻子上脸,要她们把女婿给让出来,做什么白日梦呢?   更不用说,顾家的亲事是百里挑一的好。   把这么一个本事的女婿让出去,还让给自己的对头,她能活活怄死。   “大嫂,大嫂,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我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就绣儿的情况,她现在还能嫁给谁?我求求你,求求你,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家……”   “曹秋花,我告诉你,你给趁早死了这条心,顾建成他是……”   “妈。”   阿锦直接打断了李春香的话,并且直接伸手,把李春香拉出屋子。   “锦儿,你这是做什么呢?”李春香挣扎着开口说道:“你放心,妈绝对不会同意这么荒唐的事情。”   “妈,这屋子小成这般,说话不方便,先出来再说吧。”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柳大丰虽说不知道闺女打什么注意?不过这间房确实小,挤在一起,乱糟糟,再想刚才的事情,更混乱,果断的抬脚往堂屋走去。   柳爷爷和柳奶奶自然也跟上去,出了这事,今晚怕是睡不好了。   柳二叔和柳二婶也没想到是这个发展,两人愣了一下,不过倒也很快跟上,柳二婶让柳强留下来,看着柳绣,省的她再做什么傻事?   柳绣是想要跟过去的,不过却被柳二婶强烈禁止,并和她保证说道:“绣儿,你放心,妈就是求也求得你大伯大娘松口。”   “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柳绣因过得不幸福,心里也不是没对柳二叔柳二婶有怨气,所以算计起来的时候她才没一点含糊,如今看柳二婶这般为她打算,心下也是一酸,开口说道。   柳二婶道:“傻孩子,不关你的事,都是那些长舌妇乱嚼舌,将来一定下十八层地狱,受拔舌之刑。”说着又再三叮嘱柳强一定要看好柳绣,这才和柳二叔一起到堂屋那边走去。   李春香是几次挣扎,都没能挣脱阿锦拉她的手,心下便生出几分惊讶来,闺女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不过眼下可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   “妈,这可是分家出去的好机会,你若还想自己当家做主,等会就听我的。”阿锦拉着李春香低声说了这么一句话。   李春香一听阿锦这话,先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总之,你听我的就对了,保证不让你吃亏。”眼下可不是细说的好时机,阿锦只能如此说了一句。   就这两句话的功夫,其他人也都已经从屋子里出来了。   李春香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好开口问,虽说她是想分家不假,但若是分家的代价是把出息的,能帮衬儿子的女婿让出去,她绝对不乐意。   见所有人都已经出来。   阿锦便清了清嗓子,直接开口说道:“那个什么?婚姻是人生大事,不可能三言两句就说清楚。再者眼下天色也不早,不如明儿我们再行商量,再者,还不知道顾家那边是个什么意思?毕竟退婚,不是一家的事。”   若是没意外的话,明天顾家就会登门了,毕竟流言蜚语已经传的很厉害了,更不用说今晚柳绣又闹了一出上吊。   虽说是晚上,关上门在自家。   不过刚才柳二婶高喊的那一嗓子,其他人不知道,不过挨着柳家住的两家人,肯定能听到。   毕竟这个时间点,还不算晚,顶多也就是和柳家一般,刚躺下。   村子里传八卦的功力,阿锦从不怀疑,柳绣明日上吊的事,一定是头版头条,顾家那边再怎么沉得住气,秉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态度,也不可能没动静。   “好。”   其他人对阿锦这话,并没有意见,毕竟她说的句句在理。 第25章 八零小娇妻   阿锦是等柳爷爷和柳奶奶回房后,便开口对便宜爹娘说:“爸妈,我有话要和你们说。”   “恩。”   柳大丰和李春香心里也想这事,半点睡意都没有,听到阿锦这话,便跟着阿锦一起去了儿子的房间。   “爸妈,我想退婚。”   李春香正要开口说,让女儿放心,不管如何?她一定不会让二房那边得逞,和顾建成订婚的是她,将来顾家媳妇也是她,但她这话都还没说出口,便被阿锦这句话给炸的有些蒙,她没听错吧?   “大妹,你说什么呢?”   “爸妈,我说要退婚。”阿锦开口说道,看着想说什么的李春香,又忙接着开口说:“……你们先不要着急,听我说完,若你们还反对的话,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柳大丰和李春香听到这话,才安静下来。   阿锦:“爸妈,我和顾建成的婚事八成是保不住的,且不说如今村子里话传的难听,就说柳绣今晚上吊,险些没了命,总不能看着她真的去死了吧。到时候,女儿即便是如愿嫁到顾家,少不得也要被人指指点点,说没有骨肉亲情,顾家那边怕也有怨言,所以眼下最好的便是我和顾家退了婚事,成全柳绣。”   她说着话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她可不是柳锦,碰上这样的事,除了哭闹外,就没其他的法子,她会把主动权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里。   婚事既是要退,自是要利益最大化。   不管是柳大丰还是李春香,在利益算计这一点上,两人是格外的精明,阿锦都已经说的这么明白了,他们自然不会听不懂。再者,他们再怎么精明泼辣爱占便宜,看二房不顺眼,也不能看着侄女送死。   “大妹,那你的意思是?”   “很简单,想要我成全,好处给够就行。”阿锦理所当然的说道。   听到‘好处’二字,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表情都变了。   “妈,你不是早就想分家吗?如今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再者,你们不是忧心哥结婚的钱还不够吗?如今不是现成的机会吗?既然二叔二婶那边想要顾家的婚事,总不能只说两句软话,不痛不痒的,我们这里就要同意?这世界上哪有这般容易的事。”   “可是,你二叔二婶手里怕也没有多少?”柳大丰和李春香在这点上反应极快,拧着眉头开口说道。   阿锦回答:“他们是没有,但顾家有啊!”   “大妹,你的意思是……”到底是李春香更精明,眼睛当即就亮了起来,接口说道:“没错,说起来也还都是他的错,你把人救起来,昏过去,自然是要先送到李医生那边,偏他学人做什么人工呼吸,被那些八婆看了去,传出那些闲言碎语来。所以,事情闹成今天这个样子,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在这一点上,柳锦也曾怀疑过,为什么顾建成要自己做人工呼吸?毕竟当时路上的人虽然少,但又不是没人,也有女子,不然的话,也不会传出那些闲言碎语了。   或许是太过于着急一时没想到。   随后,阿锦也提出了自己想要读书的事,本来还以为还费点口舌的,但却没想到柳大丰和李春香却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下来,倒是让阿锦略有些惊诧。   不过惊诧过后就是了然。   反正又不是让他们掏钱,自然没有不愿意的道理?   ……   柳大丰和李春香回到自己房间里,想着刚才女儿的话,越想越觉得兴奋,尤其是李春香,她想分家都已经想了二十余年,如今有了实现的希望,儿子结婚的钱也有了着落,哪能不高兴。   喜滋滋的对丈夫说:“不愧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闺女,就是聪明。”   不过想到这一切都是用闺女的婚事换来的,她的高兴就消了一些,叹道:“哎,就是闺女受委屈了。”说实话,若不是没办法的话,顾建成这个出息的女婿,她是真的不舍得。   “好了,我们闺女长得漂亮又聪明,不愁嫁的。”柳大丰也开口说。   李春香道:“可是要想再找到顾家那样的条件,人又如顾建成那般出息,可就难上加难了。”尤其是想到将来柳绣嫁给顾建成,二房得了这个出息的女婿,她现在就觉得有些不舒服起来。   柳大丰道:“只是难找,又不是没有。再者,咱们闺女不是要接着去读书吗?将来她考上大学的话,我们脸上才有光呢,毕竟女婿再好,也不是自家人。到时候,再找什么样的女婿没有?何必揪着一个顾建成。”   或许是男子的缘故,在这一点上柳大丰倒是没有李春香那般纠结,想的很开,顾建成虽然好,但既然注定成不了自家女婿,那就是外人。   再好也和他没关系。   有可惜的功夫,倒不如想想,等明日顾家来了,该怎么谋福利才是?闺女还要读书,那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这赔偿的钱若是少了,可不成。   ……   第二天,才吃了早饭。   顾家便登门了。   顾爷爷和顾奶奶陪着顾建成一起来的,这是阿锦第一次见到真人的顾建成,怎么说?他有一张这个时代标准的长相,国字脸,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寸头,再加上健硕的身材,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男子气概十足。   可惜,不是阿锦的菜。   “顾爷爷,顾奶奶。”阿锦乖巧的开口打招呼。   “锦丫头。”顾奶奶心虚愧疚之下,也不敢去看阿锦的眼睛。   阿锦才不管顾奶奶的心情如何?反正她是打了招呼后,便站在一边,垂着头,没说话。   顾建成看着直径离开的阿锦,眉宇间闪过一丝惊讶,要知道自他们订亲以来,她见到自己都是一副很殷勤的模样,今日却如此冷淡?不过很快就露出了然的神情,大概是被村子里那些流言蜚语所影响。   才会冷淡下来。   只是他真的没其他意思,只是心急救人罢了。却没想到后来还会传出那样的话,还越闹越大,以至于如今竟有些没法子收场。   而且,   今日他们到柳家,终归是要对不起她。   “我们到堂屋说话,顺带把事情商议一下吧。”柳爷爷沉声开口说道。   众人便到堂屋而去了。   当然了,仅限大人们,小辈的话,不管是阿锦还是柳绣这个当事人,都没进去,倒不是说不让阿锦去,是阿锦自己觉得没必要。   她是无条件相信便宜爹娘,绝对不会吃半点亏。   所以,   阿锦看着他们进屋后,便转身准备回房,却被柳绣叫住。   “柳锦。”   “有事?”阿锦回头看了一眼柳绣,视线从她的脖子上扫过,果然昨天她是故意的,因为她的脖子上连条红印子都没有。即便上吊,时间绝对短,但她昨天可是在被救下后,好一会儿才醒过来。   就是不知道,这是她自己算好的时间,还是受不住柳奶奶的力道。   柳绣看着阿锦开口说:“我不会说对不起的,这顾家原本中意的孙媳妇就是我,若不是你爸妈非要抢,爷奶又偏心的话,我才该是顾建成的未婚妻。也就没有今日的事情,如今,我们不过是各归其位罢了。”所以,她并不觉得对不起柳锦。   “是吗?但愿村子里的人也都这么想。”阿锦讽刺的看着柳绣,如是的说了一句。而后也不等柳绣在说话,直径的回房了。   不得不说,重生回来的柳绣,脑子是长进了一些,知道用激将法了。   若是那个一心一意要嫁给顾建成的原主,听到柳绣刚才的话,一准是要炸毛的。可惜对阿锦来说,顾建成这个未婚夫,简直就等同于麻烦。老实说,其实阿锦的心里对柳绣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谢,要不是有她的话,阿锦想和顾建成解除婚约,其他的先且不说,就单说柳大丰和李春香那里,就要花费她不少的口舌。   重生的柳绣可是帮了自己大忙,省了她不少事不说,连带着她要去上学的学费,也都不用再发愁。   不过感谢也就只有一点,愧疚神马更不可能会有。   毕竟事情又不是她做的。   回到房间,阿锦翻开了数学课本,开始温习功课,并不是她初中的课本,而是借别人的高中课本。   很快,摒弃了所有的杂念,沉浸到学习当中不可自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   一阵似带了些喜悦的敲门声响了起来,都不等阿锦去开门,便见李春香已经推开门走了进来,   眉梢眼角都是喜色:“大妹,成了。”   可能是太高兴的缘故,都不用阿锦开口去问。   李春香便已经把他们刚才商议的结束说了出来,比阿锦先前和他们说过的还要好,恩……超额完成的那种。   夫妻俩不但是如愿以偿的分了家,更还是拿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六百块,顾家先前送来的那些彩礼和聘礼等东西,也都不会退换。这些还只是顾家那边的,柳二婶和柳二叔这边,柳大丰和李春香也都没放过。   他们虽然手里没多少钱,但在分家产的时候,大房这里占了一大头,柳二叔和柳二婶要在两年之内,要搬出去,立院另住。   知道这个结果。   阿锦默默的对便宜妈伸出了大拇指。   厉害了我的娘。 第26章 八零小娇妻   “不是,爸妈,这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爷奶居然会同意分家?还有,和顾建成结婚的人,怎么就成了柳绣?是我记错的还是你们弄错了。这个顾建成他不是妹妹的未婚夫吗?”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正是阿锦这辈子的便宜哥哥柳升,此时他正满脸暴躁的在房间里来回的走动。   不知道是不是越说越生气的缘故,他的声音也越来越高,“你们倒是给我说清楚啊?”   “哥,你不要这么暴躁,对身体不好。”阿锦开口说道。同时也在心里感叹,这才不过一个月没见,便宜老哥的性格又暴躁了许多。   对此,柳升表示自己有话说。   不能怪他此刻暴躁,本来嘛!   他是高高兴兴的回家参加妹妹的婚礼,甚至还花了自己半个月的工资,给妹妹买了一身红色的连身裙做礼物,但回到家里,水都没喝一口,先是知道家里分家了,再来就是本来该是他妹夫的人,居然成了堂妹夫。   两天后的婚礼,主角成了顾建成和柳绣?   换成谁,都会暴躁的吧?   李春香看着暴躁的柳升,心里是有点发虚:“儿子,你别急,我们先前不告诉你,也是不想你担心。”实在是事情发生的太过于突然了,也太有点荒唐,以至于他们是完全忘记通知他。   一直到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才想起来,不过这个时候,也不用他们去通知,儿子就已经回来了。   “叫我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柳升瞪大了眼睛看着阿锦,一脸的不可思议,“柳锦,你是不是脑子进水?所以才胡言乱语起来,未婚夫被抢都不是大事,那对你来说,什么才叫大事?”   “你脑子才进水呢。”阿锦对着便宜老哥翻了个白眼,对她来说,没钱才算是大事,“好了,你给我淡定点,暴躁的跟个哈士奇一样。”   说着便把柳绣落水?顾建成偶然经过救人?在因人工呼吸被人瞧见,而传出流言蜚语,柳绣名声受损,一时想不开上吊?柳二婶是如何哀求?等等一应的事情,   阿锦翻了个白眼,“你脑子才进水了呢。”说完不等他再开口,便把柳绣落水,顾建成救人,到因人工呼吸而闹出的流言蜚语,柳绣上吊,柳二婶哀求等等事情,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   “这也太,太……”柳升在听完了阿锦的话,几乎是搜遍了自己肚子里所有的字,最后才想出一个:“……不可思议!”   阿锦轻轻的耸了耸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人生本来就是充满意外。”   “柳锦,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很高兴?”柳升看着阿锦忽然说了一句。   不是好像,她就是很高兴。   阿锦忍不住在心里腹诽了一句,不过面上却不显露半分,甚至垂下眸子,还刻意压低声音,透出一丝嘶哑,开口说道:“我没有高兴,只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再怎么伤心难过也是无用的?况且若是我死命的不同意,或许婚礼能照常进行,但万一柳绣她真的自杀死了。那我不就成了间接害死的吗?那我……”   屁嘞,阿锦表示自己才不会为了一个男人去伤心难过,在家哭得死去活来?他们不心疼自己这个做女儿,做妹妹的,她还心疼自己眼睛呢?还有那个柳绣,别说她只是做戏,就是她真的上吊死了,也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更不会往自己身上去套个枷锁。   不过呢?阿锦了解他们,再加上这个时代的缘故,她不能说,甚至还要做出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   “妹妹,你别哭别哭,我不是这个意思。”柳升看阿锦低着头,声音有点哑哑的,似都有点哽咽,这让柳升有些手足无措起来,连忙摆手说道。   “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嘴,你妹妹已经够委屈了,你还在这里戳她的心窝子。”李春香见此,立刻白了儿子一眼,转头柔声安慰阿锦说:“好了,闺女,不要和你哥哥一般见识,他是心疼你的,只是他惯是个嘴笨的,不会说,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说着便瞪了柳升一眼,“还愣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些和你妹妹道歉。”   “对不起,妹妹,是我不会说,你不要和我一般见识。”柳升心里刚才升起的那点疑惑,此刻已经忘个赶紧。   “和哥哥没关系,是我自己命苦。”阿锦摇了摇头,声音里都带了些哭腔。   阿锦这般,让柳升心里升起些许自责,但他此时又不知道该如何宽慰,只能一个劲的道歉。   “混小子,若是不会说话的话,就少开口,没得惹你妹妹伤心难过。”李春香现在如愿以偿的分了家,还得了一笔不菲的钱财,这都是女儿的功劳,她此时对阿锦正是又怜又爱的时候,如今见柳升惹了阿锦伤心,自然是要表个态。   反正就是口头上两句罢了,又不碍着什么。   “妹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哥哥不会说话,你不要伤心了。”柳升又开口说道,“……将来哥哥一定会给你找个比顾建成更好的。”   “妈,哥,你们能先出去吗?我想一个人静静。”阿锦又开口说。   柳升和李春香听着这话,哪敢离开?尤其是李春香,有了前几日柳绣的前车之鉴,她也害怕女儿若是一个没想通,也上吊了。自然是不肯离开,一直到阿锦保证,她只是想静静,绝对不会做任何傻事,让她放心。   李春香这才有点不舍的起身离开。   “瞧瞧你做的好事,做哥哥的,回来不说去给你妹妹讨个公道,报个不平,却还转往她伤口上撒盐。”出了门,李春香听着房间里似传来的哭声,忽而慈母心上来,也是难过的不行,伸手在柳升的胳膊上拧了一把。   “妈,我知道错了。”   “行了行了,别怵在这里了。”李春香摆了摆手,“去看看你爹回来了没有?”   “哦。”   李春香打发了儿子,回头往房间里看了一眼,轻叹了一口气。   阿锦才不如李春香和柳升所想的那样,是在难过的哭呢?   她此时正哼着小曲,正在查自己的私房钱,恩……就是顾家给阿锦的彩礼钱和聘礼,其实也没多少,就一百块,不过这并不妨碍阿锦翻来覆去的看。   可别小看这一百块钱,就这一百块钱,足够阿锦很是舒服的读完两年高中,还有些剩余。   只要她一想到这一点,她就忍不住的高兴?至于难过,伤心,那都是什么东西?   解释说明一下,县高中那边的入学手续已经办好了,只等着过几天,高中那边开学,她就要去读书了。恩,现下上学的话,不如后世那般复杂和困难,只要你拿得出学费,也能通过考试,就可以入校,甚至学校那边是极力欢迎和鼓励的。   ……   两天后,   天气格外晴朗。   今日是顾建成和柳绣结婚的日子,柳家的大门上也贴上了大红色的喜字,虽说众人的心里都清楚,顾建成和柳绣结婚是怎么回事?但是嘴上却没一个人会承认的,甚至在知道顾建成要娶的人成了柳绣后,更是议论纷纷,甚至还有不少人用着斩钉截铁的语气说,顾建成和柳绣一定是早就勾}搭在一起了。   不然这顾建成为什么会给柳绣做人工呼吸?这结婚的新娘也变成了柳绣。   别看他们背地里是如此议论纷纷,更有不少人见到阿锦,也都为她打抱不平,说着顾建成和柳绣的不是,同情可怜阿锦。   可是呢。   这天,顾建成和柳绣的婚礼,不说村子里大半的人都来参加的,但一半却是有的。   看他们对顾建成和柳绣满脸笑容的说着恭喜,阿锦只觉得讽刺。   不过嘛,谁让顾家如今是村子里条件最好的,而顾建成又是年轻一辈里最出息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他们这般做。   阿锦是能理解的。   只是理解归理解,但也真的不能原谅。   ……   一直到送走了所有的宾客,家里也已经安置的七七八八,柳绣却还是有些觉得不真实。   怎么说呢?   她还以为依照柳锦的性格,她会在婚礼这一天,闹出点事情,但却没想到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婚礼也进行的十分顺利,顺利的让她心里有那么点不舒服。   不应该啊!   这辈子和顾建成结婚的人是她,将来成为风光无限大校夫人的人,也会变成她,而不是柳锦,她终于摆脱上辈子命苦而窝囊的一辈子。   可是她此时心里确实有点不舒服。   “柳绣,你回房歇着吧,这里我来忙就行了。”顾奶奶看着在院子里洗洗涮涮,从刚才开始就忙个不停的柳绣,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而后才上前几步笑着开口说道。   柳绣见到顾奶奶过来,立刻把自己脑海里所有的杂念都摒弃,轻声开口说道:“没事的奶奶,不过都是一些顺手的活计,我在家也是做惯了的,不当紧。到时您,今日可是忙了一整日,还是快些回屋歇歇吧,我这里马上就好了。”   顾奶奶听着这话,对柳绣更满意了。   果然,她的眼光就没出错过,勤劳能干的柳绣,才是最适合做她们顾家孙媳妇的人,而不是那个看着就娇蛮的柳锦。也不枉费他们家多拿了那么些冤枉钱,如今才算是各归其位了。   不过想到被柳大丰和李春香要走的六百块,顾奶奶就觉得一阵的心疼,这可是孙子一年的津贴,就这么没了。   约莫是因为这个的缘故,让顾奶奶本来要帮柳绣的心思也淡了下来,只说了句:“好孩子,真是辛苦你了。”而后就转身离开。 第27章 八零小娇妻   “堂姐,你这么早去哪儿了?”   这一日,阿锦才锻炼身体从外头回来,踏进院门,就听到了一个柔柔的声音,抬眼就对上了一脸娇羞的柳绣还有似有点尴尬的顾建成。   “哦,是你啊!这么一大早就回来?有事?”阿锦不咸不淡的点了点头,说了一句。   “堂姐,今日是我回门的日子,你……”柳绣咬了咬下唇,表情似乎有些难过。   阿锦对柳绣虽然没有什么恶感,但同样的,也绝对没有一点好感,见她此时脸上的表情,心里有些腻歪,直接就开口打断了她的话:“回门就回门,你和我说有什么用?我既不是你爹又不是你妈,你回门还需要特意说给我听吗?”说着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回门就回门,和自己没半点关系好吗?   “堂姐,你是不是…还在怪我?”柳绣也没想到阿锦会是这个态度,先是愣了一下,而后轻声开口问了一句。   阿锦听着她这话,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她怎么觉得这重生柳绣的智商,怎么还不如没重生前?对于这种脑子有坑的人,阿锦是一向都是敬而远之的,省的被传染,因而抬脚直接走进房间,关上门。   柳绣垂下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的失望:“建成,堂姐她还在怪我?她怪我抢走了你,我……”   “好了,不关你的事。”顾建成对柳绣这个新婚妻子是满意的,见她难过,轻轻的拍了拍柳绣的手背,开口安慰道,“……这一切都不过是意外罢了。堂姐,她早晚会想明白的。”   柳绣扯了扯嘴角,“但愿吧。”   像是这种事,到底不光彩,所以柳绣适可而止,很自然的就岔开了话题,“好了,今日是回门的日子,不说这些了。快点和我进去见爹娘,他们早就等着你这个女婿呢。”说着话,脸恰当的红了红。   她这话才落音。   柳二婶似乎是听到了说话的声音,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柳绣和顾建成,立刻欢喜的开口说道:“绣儿,建成,你们咋这么早就来了?快快,站在院子里做什么?到屋里来坐。”   说着就快步走过去,拉着柳绣的手,上下打量一番。虽说就这件事而言,只是意外,和闺女没关系,不过顾家那边叫大哥大嫂坑了六百块钱,这可不是一笔小钱,都够起一间屋子了。因此,她是真的有些害怕,顾家那边会因此迁怒到女儿身上来。如今见柳绣面色红润,表情娇羞,想来这几日在婆家过得不错,心里的担忧也就放下一半。   目光在撇到顾建成手里拎着的东西后,生剩下的一半也放了下来。   一条肉,一只烧鸡,还有两盒糕点和若干水果糖,东西虽然不算多,但却价值不菲,尤其是糕点,是用铁盒子装着,一看就不便宜。可见顾家是满意闺女的,不然顾家那边哪能准备这些回门礼。   “呦,我当是谁呢?大清早的就让人不安生,原来是柳家的姑奶奶带着新姑爷回来了。”李春香也从房间里走出来,而且还阴阳怪气的开口说了一句。   “大嫂。”柳二婶一见到李春香,就有些气弱,她本就是个软性子,如今让她满意的女婿,又是从侄女那边抢过来的,这让她在李春香跟前就更强势不起来了,低声开口说了一句。   “伯娘。”   柳绣早就对李春香‘欺负’她爹娘,而积攒了一肚子火气,听着她阴阳怪气的话,几乎是下意识的想要驳回去,只是才张了嘴,就听到了顾建成的声音,立刻就反应过来,垂下眸子,掩盖自己的不满,用低低弱弱的声音也叫了一句:“伯娘。”   李春香翻了个白眼,其实早在柳二婶开门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柳绣和顾建成,之所以没出来,自然是因为又不是她闺女带着女婿回门,那般积极做什么?更不用说,柳绣这个女婿还是从她闺女手里抢走的。   额……你说她现在为什么又出来?倒不是为了嘲讽人,出一口气,而是看上了顾建成和柳绣拎回来的东西。   又开口说:“呦,建成果然是难得的好女婿,看看,这拎回来的回门礼,别人家下聘也就如此了。”不管是肉,烧鸡,糕点亦或者是水果糖,每样单独拎出来,可都是好东西。   目光灼灼的盯着柳二婶。   柳二婶本就有些害怕李春香这个大嫂,如今又有愧疚,一听李春香这话,立刻开口说:“大嫂,你看看喜欢什么?建成也是你侄女婿,带过来的东西,也应该先孝敬你这个做伯娘的。”说着便讨好的一笑。   她既是这般说了,李春香自然不会和她客气。   当即就先伸手把烧鸡拿了过去,糕点也拿走一盒,水果糖的话,更是狠狠的抓了两大把,那装糖的袋子里,转眼就只剩下零星的几颗了。   在拿了东西的李春香,嘴上也没留情,说:“这有个有钱的女婿就是不一样了,出手大方啊。真是谢谢弟妹了。”在‘女婿’二字上刻意的加重了语气。   “应,应该的。”柳二婶面色白了一下,低头说道。   柳绣看着柳二婶这般模样,心里顿时就有些气恼起来,想到李春香以往就仗着爹娘性子软和,没少占她家便宜,更是多添了几分火气,只是她没法子开口多说什么?毕竟她是晚辈,而且如今还有愧大房那边,她可不想给顾建成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心里再怎么生气,也只能忍着。   倒是顾建成看着李春香这般,开口说:“伯娘,其他的也就罢了,但这烧鸡可是孝敬爷奶的,您就这么拿走是不是……”   “呦,这新姑爷不愧是军人,这礼数都和别人不一样,这都开始教我这个长辈的怎么做事了?”不知道是太生气还是被戳中痛脚,李春香的音量陡然变高,语气也尖锐起来。   顾建成听着李春香指责的话,有些愣住,要知道,先前李春香见到自己,那都是要多热情就有多热情,这还是头一次对他这般不客气呢?   他这想法也就李春香不知道,知道了的话,一定一口啐过去。   呸!   先前顾建成是她女婿,而且是个条件不错,也有本事,能帮衬儿子的女婿,自然要热情些,如今你娶了别人家闺女,还指望我对你如以前热情如一,做什么美梦?没吐沫星子喷你一脸,就已经够客气了。   “大嫂,大嫂,建成他不是这个意思。”柳二婶有些慌乱的开口说道,“他是小孩子,又是新客,不懂家里的规矩,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东西你且拿走就是。”   这还差不多。   李春香听着柳二婶的话,表情才缓了一下,而且她最是个精明的,知道再说下去,等柳爷爷和柳奶奶听到声音出来,她保不齐就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当即也不再和他们废话,直接拎着东西,快走几步进了房。   果然,   李春香想的是一点都不错,那边柳爷爷和柳奶奶从柳绣的嘴里知道,回门礼被李春香拿走大半,柳爷爷的脸色当即就沉下来,柳奶奶更是直接去敲了门,只是任凭她怎么敲门?   李春香和柳大丰都不出声,也不开门。   直把柳奶奶气的不成,对着门破口大骂,不过没骂两句,就被柳爷爷给叫住了,“还嫌不够丢人是不是?家里可还有客人在呢?”   “……知道了。”柳奶奶那是满心不甘,但在看到顾建成后,也只能忍下来。本来老大家的这般做派,已经是丢了人,她再下去的话,闹大了闹开了,惊动了邻里,让好不容易才平息一点的流言蜚语,再闹起来,那到时候,柳家可真的是把三辈子的老脸都给丢尽了。   老大两口是个混不吝的人,不管不顾,她这个做长辈的可不能这般沉不住气,让人看了笑话。   ……   “妈。”   阿锦看着一副‘鬼鬼祟祟’走进来的李春香,有些无语的扶额,开口喊道。   “闺女。”李春香在进来后,立刻关门,甚至还把门给锁上:“喷香的烧鸡,妈还特意给你留了一只大鸡腿。”说着便把手中的东西放到桌上,“对了,还有水果糖和糕点,闺女,你也放好,慢慢吃。”   阿锦看着堆在自己面前的东西,再抬头看看李春香带了几分邀功意味的表情,心下有些好笑,她想这就是即便柳大丰和李春香重男轻女,甚至为了儿子而放弃了女儿,但原主却不曾有多少怨恨,甚至还两分对他们放心不下的原因吧。   他们不是不爱女儿,只是不够爱。   “妈,你也再吃点。”阿锦开口说了一句。   李春香笑呵呵道:“不用了,妈和你说,刚才我从柳绣那里,可是拿来了一整只烧鸡,我和你爹已经吃过了。这是特意给你留的,你自己吃就好。说起来,若非柳绣闹出的那些幺蛾子的话,这些本来就该是我闺女的,如今却……”李春香说着说着脸上就出现了懊恼的神色来。   只觉得自己刚才就不该手下留情,那些东西合该全都拿过来才是。   ……   “建成,对不起,今天让你看笑话了。”在回去的路上,柳绣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心里对大房那边的怨恨,又多了几分,不过面上却露出了无奈而又不知所措的表情。   顾建成想到今日发生的事情,倒是没有太多的不快,毕竟他对柳大丰和李春香是个什么性情?也是知道的,甚至因此,越发觉得妻子一家不容易,开口宽慰她说:“没事,大伯和伯娘的性子,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不会放在心上的。”   柳绣听到这话,又品出了顾建成话里对自己的怜惜之意,顿时放心不少。   片刻,又小心翼翼的开口:“建成,我知道你心里对堂姐,是有愧疚,我也一样,觉得对不住她。只是大伯和伯娘的性子,实在,实在有些……”说着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一般,“……若是他们有什么过分的要求,你可以不用理会。”   “好。”其实这话不用柳绣说,顾建成也是这般打算的。不过此时被柳绣提起,他的心里却觉得贴烫极了,只觉得柳绣实在是个明辨是非的好姑娘,因而,他的语气变得更温柔了。   柳绣听着顾建成这话,先是对他柔柔一笑,而后在顾建成看过来的时候,低下头来。   心里只觉得自己受了这么大苦这么多罪,是值得的。 第28章 八零小娇妻   两年后,   在炎热的盛夏来临前夕,阿锦率先参加了高考。   阿锦是迈着相对轻松的步伐走出考场大门的,这才一出来,就听到了一个清亮的男声:“妹妹,这边这边。”   她顺着声音看了过去,便见,在马路对过,柳升正在冲着阿锦挥手。   “你怎么来了?”阿锦看到柳升的时候还是有些吃惊的,要知道在这个年代里,并没有什么送考接考这一说,都是各自过来考试,考完自己回去。便是有家里格外看重一些,也顶多就是多多叮嘱上两句。   柳升回答:“今日轮到我休息,便想着接你一起回去。”   “恩,那走吧。”   “妹妹,你感觉如何?做题可还顺利?”柳升开口问道。   阿锦知道眼下的人都是内秀,想了想,回答说:“还行吧,题目也都会做。”事实上却是,她做题做的不要太过于顺利,不能拍着胸脯说能考个高考状元回来,但上燕大却是妥妥的。   “顺利就好。”柳升开口嘟囔说道:“若是你能考上大学的话,毕业后是管分配的,那才是铁饭碗呢。到时候,也能找个条件更好的婆家,不至于再被村子里的那些八婆说三道四。”   阿锦听着柳升这话,没有接口。   不管是柳大丰还是李春香,亦或者是柳升,都以为阿锦这般努力学习,是为了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个比顾家更好的婆家,以期扬眉吐气一番,对于他们这个想法,阿锦除了呵呵之外,就没其他可说的了。   和三观不同的人说话,只会气到自己。   “升子,大妹,你们回来了。”李春香欢天喜地的看着回来的一双儿女,刚才的郁闷之心一下就少了不少,高兴的开口说道。   “妈。”   “妈,我饿了,有没有什么吃的?”柳升开口问道。   李春香开口说:“柜子里有我今中午刚刚蒸好的馒头,还有西瓜酱,你先垫巴一下,妈这里马上给你下碗面条去。”   “恩,再给我卧个荷包蛋。”柳升应了一声,又开口说。   李春香自然没有不应答的道理,又问了阿锦一嘴,要吃吗?得了肯定的答案后,便去忙碌了。   不过几分钟。   两碗手擀面条便已经好了。   “对了,大妹,你今天考的咋样?可还顺利?有把握能考上吗?”李春香开口问道。   阿锦吃着面条回答了一句:“还行。”   “大妹,你可一定要给妈争一口气,知不知道?”李春香一想到今儿中午发生的事情,就觉得牙根痒痒,连带着说出口的语气都带上一些。   阿锦一听李春香这语气,便知道家里估摸着是出了事,而且一定是相当不愉快的那种,不然的话,李春香不会是这个语气,并没有回答李春香的问题,而是又开口问:“妈,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吗?你和二婶那边是又发生不愉快了?”   “可别提了。”李春香像是被戳中了什么开关一般,声音都跟着高了起来,“不就是顾建成答应借钱给她建房子吗?是借给他们钱,又不是给孝敬给他们,也不知道在这里得意什么?更可恨的是那个柳绣,自从嫁了顾建成后,三五不时的就要回来摆什么孝心?也不知道这是做给谁看呢?她可别忘了,她的婚事来的可不光彩,还好意思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我看她都忘了,自己是怎么进顾家大门的……”   阿锦吃着面,听着李春香的念念叨叨,很快就从她的话里提炼出她生气的原因。   柳家的条件不好,柳爷爷和柳奶奶只建了这么一个院子,本来该是两个儿子一人一半的,只是柳家分家的时候,情况也都知道,柳二叔和柳二婶为了柳绣能够顺利的嫁给顾建成,自愿放弃了家里的房子。不过因为他们当时并没有钱建房子,柳大丰便给了他们两年时间来攒钱盖房子。   今年便到期了,但柳二叔和柳二婶手里的钱,却连建半间屋子都不够,发愁的厉害。   而柳大丰和李春香又不是你一说就心软的人,愿意等到你钱攒够,再搬出去。李春香可早就盼着柳大福一家从自家滚出去呢,其实当初分家的时候,若非估计这名声的话,她是想让柳大福一家立刻就滚出去的。   柳二婶和柳二叔这里,和柳大丰提了几次,都没能让柳大丰和李春香软化,便只能想法子借钱盖房子。   这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顾家,顾家条件好,又是亲家,自然要帮衬。   柳二婶和柳绣说了一声,柳绣自然是愿意帮衬父母,只是她虽然嫁进顾家,但家里的财政大权却一直都捏在顾奶奶的手里,柳绣也曾温婉的和顾建成说过这件事,想让他把津贴交给自己来管理,不过顾建成想着还未曾长大成家的弟妹,便没同意。而柳绣也生怕惹的顾建成不喜,见他没同意,便也没再说起。   柳二叔和柳二婶要建房子,借钱,顾奶奶虽然心里有点不高兴,毕竟顾建成的弟弟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正在相看,保不齐就要结婚了。还有孙女,马上也要念高中了,孙子的津贴虽然不少,但家里的开销也大,这两年来也没攒下多少钱。。   这自家花钱的地方也多着呢。   不过不高兴归不高兴,孙媳妇的娘家借钱,又有正当的用处,她即便是看在重孙子的份上,她都不好拒绝。   最后还是同意借给柳二叔柳二婶三百块钱。   在家家户户都不富裕的年代,顾家肯借三百块钱,已经是很大方了,要知道顾家虽然是柳二叔柳二婶借钱的第一人选,但绝对不是唯一的,但大多数人家都只愿意借七八十,还有四五十的,借的最多的也只有一百块。   不过即便是把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借了一遍,钱也还差着一些。   为此,   柳二叔和柳二婶可是发愁坏了。   当然了,他们不是没有向柳大丰和李春香借过,不过柳大丰和李春香肯借才怪,即便是柳爷爷和柳奶奶出面,他们也都没松口,而且理由找的是光明正大,儿子马上要结婚,可也等着花钱呢。   搬出柳升,柳爷爷和柳奶奶也无话可说,只能让柳二叔和柳二婶自己想办法。   阿锦想,这大概也是柳绣会特意当着李春香的面,说给柳大丰和李春香听的原因,   ------   半个月后,   高考成绩出来了。   阿锦考的不错,县状元,而且她的分数很高,即便是在全省也都能排到前三名里。   她这高考成绩绝对是县里头一遭,因此,成绩一出来,班主任再三确定后,是第一时间就骑着自行车,到柳家过来报喜了,说来也巧合的很,这天刚好是柳家和李家商量定下柳升和李丽丽结婚的日子。   因此,柳家这天可以说是双喜临门。   柳大丰和李春香高兴坏了,笑的不见眉眼,虽说他们都知道女儿学习成绩不错的,读书这两年里,也没问他们要过钱,更是年年都有奖金拿,但也没想到她会这般争气。   班主任可是说,她这成绩可是能上全国最大的大学,将来前途无量。   很快,阿锦成了县状元,考上大学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李家村,要知道两年前柳锦被自家堂妹抢了婚事,失了大好姻缘,村子里的人刚开始是同情的,但是伴随着柳锦拒绝了其他人上门提亲,又重新去读书后,村子里的人便开始议论纷纷。   都说柳锦异想天开,一个女娃娃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还真的能考上大学不成,况且书读的多了,人就会变得不安分。   女娃娃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结婚生子。   不过如今知道阿锦真的考上大学,他们还是沸腾起来,要知道,说起来这可是他们柳家村的第一个正经的大学生。恩,虽然说前两年也有柳家村的人考上大学,不过是知青,并不算是柳家村的人,但柳锦可不一样,她是柳家村出生长大,实实在在的柳家村人。   虽说是个女儿,但到底是姓柳,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况且考上大学就意味着柳锦将来会成为城里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用像他们一样,在地里刨食,面朝黄土背朝天。   顾家为什么会过得那般好?不就是因为顾建成是军人,端着铁饭碗,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工资可拿,不像他们老百姓一样,都是靠老天爷在吃饭。   柳大丰和李春香被村子里不少人围着,听他们一言一句的称赞和夸奖,两个人险些都要飘起来了。   要知道,先前他们的认知里,闺女能考上大专,念个师范或是护士,将来有个正经工作,找个好婆家就好。没想到闺女竟然这般给他们长脸,状元啊!   没想到他们柳家的也有祖坟冒青烟,居然出了个状元。   本来众人的称赞和夸奖,就够两个人飘了。   但没想到让他们更飘的还在后面。   又过了一段时间,阿锦的大学通知书到了,是县教育局的局长亲自送过来的,据说是因为阿锦是县里第一个考上燕大的学生,而且和通知书一起来的,还有县里奖给阿锦的奖学金。   六百六十六块六,讨个吉利的好彩头。   这笔钱对农家而言可不算是一笔小钱,抵得上家里两三年的总收入了。   本来闺女的大学通知书是局长送过来的,就已经够柳大丰和李春香吹嘘上好一阵子,没想到还有钱可拿,六百多块钱啊!闺女读个书,没花家里什么钱不说,居然还又挣了这么多,这才是真的出息了呢。   柳大丰和李春香看着手里的大团结,高兴的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了。 第29章 八零小娇妻   阿锦考上大学的事情,给柳大丰和李春香长足了脸面,尤其是奖学金到手后,说句不客气的,他俩走路都是飘着的,就是准嫂子家里知道这个消息,也对这桩婚事更满意,准嫂子更是勾了一件红毛衣送过来,说是给阿锦的贺礼。   别说他们,就是一向都不待见阿锦的柳奶奶也难得给了阿锦一个笑脸。   一时间,柳大丰和李春香在村子里是风光无限,连带着阿锦在家里的待遇也更上一层楼。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高兴的,最起码柳绣在知道阿锦考上大学后,神情很是失落了一番,“怎么会这样?柳锦她竟然考上大学了。”   当初,在她和顾建成结婚后,柳锦隔了没多长时间,便开始重新去读书,她当时心里就有点不舒服,凭什么?她以为柳锦会和上辈子的自己一般,名声受损后,很快就会被柳家随意的找个人家,打发出门。   毕竟柳大丰和李春香可是重男轻女的人,柳升又到了结婚的年纪,为了儿子,他们也不会让柳锦白白呆在家里,任人指指点点的。但他们却同意柳锦去重新读书了,再联想到自己上辈子损了名声后,是被爸妈匆匆忙忙的嫁了人,这就让柳绣的心里好一番的别扭,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回娘家。   一直到发现自己怀孕,被顾爷爷和顾奶奶悉心照顾,百般关爱,就连顾建成即便是不在家,也三五不时就会寄东西回来给自己。   后来,她更不比柳锦一般没用,她是一胎得男,生了顾家的重长孙,稳固了自己在顾家的地位,叫顾爷爷和顾奶奶对她更是满意不已,儿子的满月宴更是办的极好,十里八村都数得着的那种,更有顾奶奶给孩子打了一只实心的长命百岁银锁,还给她这个顾家功臣也打了一只银镯子。   这才让柳绣心里的那点不舒服慢慢的消散。   但她这舒心的日子都还没过几个月的时间,就被柳锦给抢了风头。   她居然考上大学了。   重生而来,她自然是知道,将来大学生是越来越不值钱,再到后来更是不管分配了,但那都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眼前的话,确实最好的一条出路。   “绣儿,你还坐在那里做什么?没听见孩子哭的厉害吗?”顾奶奶在厨房里听到了孩子哭声,匆匆忙忙的走出来,就看到孩子在那边哭的厉害,柳绣却坐在院子里,连点反应都没有,立刻有些不悦的开口喊道:“还不快点过来看看孩子,是不是饿了?”   柳绣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回屋子里。   就见顾奶奶抱着孩子在哄,脸色一红,开口说:“奶奶,把栋儿给我吧。估计是饿了。”   “你刚才想什么呢?栋儿哭成这样,你都没听到?”顾奶奶有些不高兴的开口问道。   柳绣自然是不能告诉顾奶奶,她是在想柳锦,别以为她不知道,别看顾奶奶对她热情的很,出门在外更是一口一个孙媳妇,但心里其实早就对自己不满了。   早在柳锦的高考成绩才一出来的时候,她可就听到顾奶奶嘀咕,说是早知道柳锦这般出息,当初就不该将错就错。还说什么柳二叔和柳二婶看着老实本分,但平日里也没少从顾家拿东西,她那个弟弟更是隔三差五就来顾家蹭吃蹭喝的,如今他们盖房子,这钱说是借的,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呢?等于是给柳家了。   还有柳绣姐姐柳娥的婆家,和他们顾家勉强算是沾亲带故,竟也开口说什么,让顾建成帮着她家的小儿子,走走关系,在县城里找份工作。   她当初听到的实话,自然是气愤非常,有一瞬间想要冲出去,和顾奶奶理论,但心里这样想,脚却怎么也迈不开这个不乏,因为顾奶奶话虽然不好听,但也是实话。   思及如此,柳绣自然不敢和顾奶奶说,自己是在想柳锦,因她也不是什么能言善道的人,干脆沉默不语。   只动作麻利的开始给儿子喂}奶。   顾奶奶看着如此的柳绣,眉头又轻皱了一下,柳锦确实是个手脚勤快的好姑娘,进门第二年就给顾家添了重孙子,但她娘家那边的事儿也多,但凡是个亲戚,就想到顾家沾沾光,偏生她又不是硬气的脾气,以至于这两年来家里的开销陡然大了许多。孙子寄过来的津贴都没存下来多少。   就是因为如此,让顾奶奶对柳绣的喜爱都磨掉不少。   柳绣也看到了顾奶奶皱眉头,心中一咯噔的同时,也又想到了顾奶奶嘀咕的那番话,抱着孩子的手都紧了紧,心里更难受了。   ------   阿锦可不知道,因为她,柳绣生气了闷气,不过即便是知道了,她怕也不会在乎。   因为她现在正琢磨这怎么开口?才能够说服便宜爹娘,让她提早去京市,要知道这距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这么闲着也是白白浪费,自然是要利用起来才是。   不过柳家村所在的县就是个小县城,工作岗位都少得很,而改革刚开放,几乎所有人都还在观望期间,下海经商的人,大城市里或许有,但在这个小县城里,就不要想了。   如今盛夏农闲,村子里也不是没有活计干,倒是有不少人家趁机盖房子,只是像是提泥搬砖等活,阿锦是不考虑的,太累不说关键是钱也少,累死累活干上一天,也挣不了多少。   但京市就不一样了,大城市还是首都,虽竞争力激烈一些,但同样的机遇也多。   “果然是安逸生活呆久了,脑子都不会转了。”阿锦忽而敲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低声嘀咕了一句。想要劝说柳大丰和李春香同意还不简单吗?只需要从他们的弱点着手就行,利益诱惑,这对柳大丰和李春香来说,可比什么都管用。   行动力素来满分的阿锦,既然做了决定,便立刻执行。   立刻就去找了柳大丰和李春香。   “啥?你想尽早去京市?”李春香一听阿锦的话,眉头立刻就皱起来,立刻反对说道:“可是距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呢?你这么早过去做什么?听说大城市开销很大,咱家的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可供应不起。”   阿锦一听果然如此,便笑着说:“妈,你听我仔细说,我想提早去京市,可不是为了玩,而是想帮家里减轻一些负担……”说着便把留在家里的坏处以及早点过去的好处,一一的说给李春香听。   李春香虽然精明,但她精明的也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她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至于再远的地方,真的是想都没有想过,而阿锦说的话又极具煽动性,把她唬的一愣一愣的,直接就点头拍板答应下来。   并且在这天吃晚饭的时候,就宣布了这个消息。   柳大丰知道后,一度是有点担心的,不过他和李春香能做夫妻,还过得和和美美,在一定程度上两个人的观念是一样的,在李春香把阿锦的话,原样转述了一遍后,他便不再反对了。   “只是大妹,我听说火车上有些乱,火车上时常有拐人的,你一个姑娘家,还长得这么漂亮,若是自己去的话,太不安全了。”柳大丰皱起眉头,“……如今虽然是农闲,不过我现在给人盖房子,怕是没时间,至于你哥哥的话,如今正是转正的重要时期,可不好请太长时间的假?”   “没事,我会小心一些,你们不用担心。”阿锦听着柳大丰这话,立刻就get到他话外的意思,便十分上道的开口说道。   柳大丰虽然满意闺女的回答,不过心里还是有两分心疼闺女,便又说:“你且等一等,我问问看,这段时间有没有人也一起外出,到时候,有个伴的话,我和你妈也能放心些。”   阿锦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   对柳大丰这话并不抱任何的希望,实在是柳大丰认识的人,也都和他一般,都是农民,谁没事会去京市呢?   既然已经得到了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许可,阿锦立刻就开始准备起来,这里是小县城,既没有火车站也没有直通京市的车,她需要先去孟市,而后再转车去京市。   买了车票,接下来就是准备东西了。   柳大丰和李春香是个利己主义者,虽然心疼钱,不过闺女到底是亲生的,也是有两分疼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心疼的,再者对他们来说花在阿锦身上的钱,算是投资的一种。   因而他们给阿锦准备起东西,从被褥到衣服再到吃的,可以说一应俱全,足足装了两大蛇皮袋。也就是阿锦的力气大,拎的动,换个人的话,带着这些东西,还真是不方便。至于给钱的时候,也难的是大方了一回,不但把县里和学校里给的奖学金一股脑的都给了阿锦不说,自己还又贴了一些,凑足了一千块,又再三叮嘱,在外不要亏了自己。   若是缺钱的话,就写信回来。   阿锦也点头答应下来。   离开那天,天气十分阳光灿烂,是柳升送的阿锦去车站,柳升也是念念叨叨的叮嘱:“你一个人坐车一定要警惕再警惕,陌生人和你说话,尤其是一些看着面善的妇人,千万不要接茬,更不要接他们给的吃的或是喝的,知道吗?等到了京市那边,记得给家里写信,别让咱爸妈担心,还有若是在那边缺了什么,也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里,知道吗?”   “好,我知道了。”阿锦听着柳升的絮絮叨叨的话,心里也难得升起一点的伤感。   她这一走,日后在回来的次数和机会,也就有限了。 第30章 八零小娇妻   番外两则:   阿锦拉着行李箱,慢悠悠的走在柳家村的道路上,四下看了又看,她上次回来还是大二的暑假,如今已经过去三年的时间,但柳家并没有什么变化,路还是那个一下雨就泥泞到不行的土路,即便是如今已经干了,也留下坑坑洼洼的印子,有些难走。   因今日的天气好,路上有在打闹嬉戏的小孩子,还有坐在自己门前晒太阳的小媳妇和妇人们。   村子没什么变化,不过阿锦却就变了许多,穿着一件驼色的风衣,及腰长的头发微微卷着,松松散散的落在身上,肌肤白皙,眉眼如画,光鲜亮丽的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忽而一个约四十出头的妇人,在盯着阿锦看了又看后,有些不确定的开口问了一句:“你是……柳锦吧?”   “七婶是我。”阿锦抬眼看着眼前的妇人,很快就认出了眼前的人,笑着应答了一声:“我这才多久没回来,您就不认得我了?”   “哎呀,还真的是你啊!”七婶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音量不由的高了两分:“你这孩子,都已经两三年都没回来了,变化又怎么大?冷不丁的谁认得出来。”说着话的同时,目光是不受控制的打量着阿锦。   这大学生和她们就是不同,瞧瞧这穿着打扮,比县城里的姑娘都要时髦,还有她身上穿的衣服,半长不短的,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别说,还挺好看的!   和七婶略寒暄了两句,便在七婶羡慕的目光下,往家走去。   “这锦丫头可真是衣锦还乡了。”七婶看着阿锦的背影,如是的感叹了一句。   三年没回来,柳家还是那个老样子,阿锦在踏进家门的时候,如是的想到。   阿锦的回来,让柳大丰和李春香虽觉得意外,毕竟先前不知道消息,不过更多的自然还是高兴。   “你这孩子,先前给家里写信怎么没说要回来的事情?我和你爸也好算着时间去接你。”李春香拉着阿锦的手不放,语气嗔怪说道。   阿锦笑着回答说:“我这不是想给你和爸一个惊喜吗?”   “惊喜惊喜。”李春香拉着阿锦的手,欢喜非常,又问阿锦,她在京市那边生活的可还好,工作上可还顺利?和同事相处的如何?等等,好一番的询问。   阿锦倒也没有不耐烦,也都一一的回答了。   “对了,你还没见过吧。这就是你侄子,柳山,你叫他山子就行。”说了好一会儿话后,一个两岁多的孩童跑了进来,李春香一见,指了指,介绍说道。等柳山到她跟前后,是一把把孩子推到阿锦跟前,开口说道:“山子,这是姑姑,就是那个时常给你寄好吃的姑姑。快叫姑姑。”   “姑姑。”两岁多的孩子,还处在懵懵懂懂的阶段里,对奶奶的话,也听不大明白,不过却还是乖乖的叫了一声姑姑。   “真乖!”阿锦看着这个缩小版的柳升,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从兜里拿出了几颗大白兔奶糖,先剥了一颗塞到他嘴里,见他眼睛都亮起来,又笑着问了一句:“喜欢吗?”   “喜欢,好迟。”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还想要?”说着话,是盯着阿锦手里的糖。   阿锦笑着把手里的糖放到他的口袋里,当即就被他抱住:“姑姑最好。”   “呦,没想到你还是个小吃货呢。”阿锦猛然被一个奶娃娃抱了个满怀,先是愣了一下,而后才笑着开口说了一句。   李春香爱怜的看着孙子,笑道:“可不是吗?这小家伙,嘴馋的很,真真的是有奶就是娘。”   没多久,柳升和柳大嫂也回来了。   因为阿锦的回来,这天柳家的午饭比以往自是要丰盛许多,也热闹许多。   “爸妈,大哥,嫂子,我有事情要和你们说。”吃了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阿锦喝了一口茶,开口说道。   “什么事?”   阿锦没说什么废话,直接把自己的行李箱拉了过来,打开,从角落里拿出了一个红色的小包,放到桌子上,直接推到了柳大丰和李春香的跟前。   “什么?”李春香看着面前不大的小包,崭新崭新,本还以为是女儿给她的礼物,毕竟女儿先前也没少给她邮寄东西,只是这么小的包,能装什么?   一瞬间她有些嫌弃。   不过这个念头,在她不经意把小包打开后,立刻戛然而止。   是直接愣住了。   “怎么……?”柳大丰也步了李春香的后尘。   柳升和柳大嫂见此,也是心中吃惊,也忍不住勾头看了一眼,然后他们的表情变得和柳大丰李春香一模一样。   因为打开半截的包里,清楚可见,里面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钱。   粗粗看去,最少有两三万。   “那什么?妹妹,这是……?”柳升到底年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更强,是第一个反应过来,不过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以至于他说话的语气都是结巴的。   阿锦淡定的回答说:“钱啊!不认识吗?”   “不是,钱我自然认得,只是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当然是自己赚的。”阿锦这辈子学的还是金融,早在大一的时候,她就已经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佣金,并且在此后的几年里,稳扎稳打,截止到目前为止,她手里的资产已有将近三十万,放到二十多年后自然不算什么?但在眼下,她妥妥的能被人称一句有钱人。   拿出几万孝敬柳大丰和李春香,自然不值一提。   柳大丰和李春香这时也反应过来,两人是哆嗦着手,把包打开,看了看,是分好的四摞钱,不止是手,整个人都开始抖起来。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   “爸妈,这四万块钱是给你们盖房子用的,我这次回来,也是为了此事。”阿锦开口说道。   “盖房子?”   柳大丰和李春香显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阿锦点点头:“是啊,家里的房子都已经旧了,是时候要重新盖了,况且,妈,你还记得吗?我曾和你说过的,一定会给你盖一栋二层小洋楼,让你成为十里八村人人都羡慕你。”她可是个很注重承诺的人,既然说了,自是要做到的。   李春香一听阿锦这话,想了又想,才想起来,那还是闺女高考结束后的事情,老二家建新房,她有些酸,当时闺女是说了这话。   不过她当时只以为闺女是这么一说,安慰自己。   没想到,几年后,竟成了真的。   这一瞬间,李春香真的是感动的不要不要的,眼眶都沁出泪水来,一把抱住阿锦:“锦啊!娘的好闺女~”   ……   柳大嫂看着已经建好的二层小洋楼,只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晕晕乎乎的,从今天开始他们就要正式入住新房子了,但她却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这么气派的房子,以后真的是她家吗?   别说是柳大嫂神思飘忽不敢相信。   柳家其他人也一样,柳爷爷和柳奶奶更是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私下里和柳大丰李春香商量,想跟着他们过,毕竟老二夫妻虽然孝顺,但着实没什么大本事,家里过的苦哈哈,房子更不用说,虽说是才盖没多久,但对比柳大丰这房子,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不过柳大丰和李春香自是一口拒绝了,既然说好是跟着老二过,咋能再改呢?况且他们每个月可有给生活费,逢年过节也没少孝敬。   柳爷爷和柳奶奶气的不行,看着眼前这房子,一拉四间房,上下两层的小洋楼,外头还刷着腻子粉和贴着红色的瓷片,比他们先前见过的地主家的房子都要好。   可惜,他们却住不了。   自是心里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但他们俩也都知道大儿子的性情,面上虽没多说什么?不过私下里却不知道咒骂了多少回?   “吉时到!”伴随着一声高喊。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预示着房子正式竣工完成。   柳家门前聚集了N多的人并且议论纷纷,表达着自己的羡慕嫉妒恨。   “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气派的房子。”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满脸羡慕的开口说道。   目光灼灼的盯着柳家的房子不放。   两层的红砖小洋楼,就是在县城里她也没见过,看来柳家真的发达了。   早知道大学生这么能挣钱,当初她就不该让闺女退学,即便闺女不如柳家丫头出息,能一毕业就能帮家里盖这么好的房子,但也能改善一下家里的条件不是。   “是啊是啊!这房子,先前我只在村子里放的电影里见过。”又有一妇人艳羡的开口说道。   “可不是吗?要我说,还是春香有福气,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语气是说不出的酸。   “那也是人家春香自个会养孩子,把锦丫头教的这般出息,又舍得花钱让她去上学,不然的话,一个丫头片子,换你舍得让她浪费时间浪费钱去读书啊!”立刻就有人怼道。   那人当即不说话了。   “也不知道我这辈子,有没有住上这么气派的房子的一天?”又一人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虽说柳家的房子,从开始盖,就受到了不少人的瞩目,但一直到这天建好,才发现,这房子比他们想象的更好。   因为新房子的落成,让李春香这个抠门的人,也难得大方起来,不但笑容满面的招呼着妇人们到家里来参观,兴致勃勃的介绍着,甚至还给一块来的孩子分发了瓜果点心等东西,都是村子里没见过,阿锦从外头带回来的。   这一天,柳家像是在办喜事一样热闹,人来人往,一直到下午,才慢慢清净下来。   ------   顾家,   顾爷爷看到边走还边念念叨叨的顾奶奶,开口问了一句:“老婆子,你这是念叨啥呢?”   “还不是柳家那边。”顾奶奶想着柳家的房子,叹了一口气:“真是没想到,这才几年的时间,柳家靠着一个女娃娃就发达起来,过上了好日子,刚才我也凑热闹到里面看了一眼,又宽敞又明亮,房间多的等升子儿子结婚都不用愁没房子住。我要是早知道柳锦有这样的本事,当初就不该换亲,不然的话,有这么一个本事出息的媳妇,咱们成子不也能更轻松一些,也不用为了房子而让建成和建国兄弟俩起了龌龊,就是我们老两口也不用这么大年纪,还要张罗忙活,也能安心的养老。”   顾爷爷听着顾奶奶这话,本来是要点头答应下来,不过他才张了嘴,抬头便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沉着一张脸的柳绣。   到嘴边的话,也就改了:“老婆子,你胡说什么呢?”说着便给顾奶奶使了一个眼色。   顾奶奶心里本来还有点不乐意,想要辩驳,难道自己说的不对吗?不过在看到顾爷爷的眼神,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看到了不远处的柳绣。面上立刻就浮现了一缕尴尬:“建成媳妇,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走路没个声音?”话说到最后还带着一丝埋怨。   “是我走路没声音,还是您老说的太专心,才没听到。”柳绣早就不是刚进门的新媳妇,需要夹着尾巴做人,她是已经生了两个儿子,早两年就在婆家站稳脚跟了,因而听出顾奶奶语气里的埋怨,当即就怼了回去。   顾奶奶听着这话,怒火也上来:“怎么?我说错了吗?不是如此吗?本来和建成结婚的就该是柳锦,要不是你闹了一出落水,又是上吊,建成的媳妇怎么也轮不到你?”她真的是没想到,自己也有走眼的时候。   柳绣看着勤快老实,实则却是个内里藏奸的人,这结婚才几年的时间,就完全变了,一点都不孝顺,还时常忤逆她这个做奶奶的。   早知道如此,她当初就不该同意换人。   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顾奶奶这话一出口,柳绣当即就炸了,“好啊,我就知道你早就看我不顺眼了,这柳锦一回来,你更后悔了是不是?我告诉你,这顾建成的媳妇是我,也只有我……”   一言不合的两人,又一次吵了起来。   ……   村子里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柳绣和顾奶奶吵,很快全村都知道了,就是阿锦也听了一耳朵,她这几年不常回来,每次回来也都是匆匆忙忙,对柳绣还真的没多大关注?不过她记得,自己考上大学那年,她日子过得还挺好。   如今听到她和顾奶奶吵架的事情,还有点吃惊,便顺口问了柳大丰和李春香,柳绣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很快,从柳大丰和李春香的嘴里,阿锦便知道了柳绣这几年的情况。   顾家这几年的日子过得不如当初,怎么说?伴随着顾建国的结婚,顾建萍上高中,顾家进人添丁,这花销自然就大了起来。再者,顾建国也不是个有出息的,在县城里做个临时工,工资不高,顾自己的小家都还勉强,更不用说其他。   所以,顾家的大头,还是要靠顾建成。   这就引得柳绣有些不满,她为什么要嫁给顾建成,还不是想要过上好日子吗?她早就对顾奶奶一直捏着顾建成的津贴不满,只是当时她刚进门,根基不稳,不敢随意开口。不过她怀上老二的时候,在顾建成跟前说了好些话,什么顾建国已经结婚,顾建萍也即将高中毕业,他们都大了,他长兄的职责已经尽了。   大儿子顾家栋还小,老二也即将出生,他是不是该多为自己的小家想想。   顾建成一听,是有道理。   所以,他便把自己将近六十块的津贴,四十块给了她,二十给了顾奶奶,柳绣心里是有点微词,叫她说,每个月给十块,不能再多了,不过顾奶奶和顾爷爷到底是把顾建成抚养长大成人,她一下也不敢做的太过,若是惹来顾建成的不满,就得不偿失了。   便也认下来。   这般分配,柳绣还有微词,顾奶奶的意见就更大了。   只是顾建成也是个心有果决的人,既然做了决定就不会改,再加上他不在家,顾奶奶即便想要说教也没法。   心有火气的顾奶奶,自然怨上了柳绣,她本就对柳绣贴补娘家而生了不满,如今更大了,因而那段时间逮着机会就说些难听话给她,甚至还刻意亲近顾建国的媳妇,给柳绣冷脸。   柳绣呢?   她虽然是重生人士,但她委实不是个心性开阔的性子,不然的话,也不会一直盯着柳锦那边,见她好,甚至会郁闷于心。   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而柳绣则是后者。   在顾奶奶的冷眼相对下,柳绣爆发了,和顾奶奶大吵一架,晚辈和长辈争吵,这要是传出去,即便是长辈的错,往往赔不是的也是晚辈,没办法,乡下里,就是讲究一个‘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套。   像是柳大丰和李春香这种,在村子里没什么好名声。   不过呢?   柳绣是心有算计,她的那点成算,阿锦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但在乡下,多数人没什么见识的时候,这一点算计,就足够用了。所以,在顾奶奶哆哆嗦嗦指着她骂,顾建国护顾奶奶心切,拉了她一下,她便顺势的倒了下来。   她此时怀着孕,已有六个月,这一下,就见了红。   这下,本来是双方都有错,一下就成了顾奶奶仗着长辈的身份磋磨孙媳妇,还有顾建国这个小叔子居然动手打长嫂。   柳绣也成了人们同情的对象,她更是趁机提出要分家,顾奶奶和顾爷爷自然不同意,顾建萍还未长成,顾建国也不如哥哥出息,才结婚,没了大哥的帮衬,这小日子必定艰难。虽说顾爷爷和顾奶奶更看重有本事的长孙,但心里确实更疼爱一直守在身边的顾建国。   一度闹得很大,成了村子里的焦点。   最后还是顾建成请假回来,来处理家事,虽说不知道怎么商议?虽说暂时没分家,不过顾建成和顾建国却因此起了隔阂,此后,他更是把自己的津贴都交给柳绣来管理,每个月给顾奶奶十块钱的家用,至于顾建萍上学的费用,他会负责,不过却不用在通过顾奶奶,而是由柳绣给。   这个结果,让顾奶奶和顾爷爷心里憋屈,不过也没法子,若是分了家,怕是什么都没有。   柳绣算是和顾爷爷顾奶奶彻底撕破脸。   “啧啧。”   柳绣其实也是个利己主义者,但和柳大丰李春香的不同是,后者是摆在明面上,我就是这样的人,但前者却是要了里子还要面子的。   日子过成这样,也正常。 第31章 恶毒女配   阿锦睁开眼睛便知道自己又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而且不同于前几次,她这次来到了是一个武侠世界,身份是江湖世家之女。   因她到的时候,身边无人,查探后,确定自己目前安全。   便开始查看起原身的记忆。   看完后,阿锦不由的感叹了一句,所谓恶毒不可怕,就怕她恶毒不说,还聪明有文化,叫她说这哪里是什么恶毒女配?   恶毒大反派还差不多。   ……   万家山庄乃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武林世家,现任庄主万山,凭借着一柄断魂刀而名震武林,再加上做事公正严明,重义气,因而受到武林人士的敬重。   万山年轻的时候闯荡江湖,偶然之下,从马匪的手中救了险些被人折辱的万夫人,因万夫人的家人已经被马匪诛杀殆尽,无处可去。万山是个侠义心肠的性子,便把万夫人带回万家山庄安置,或许是相处的日子多了,两人慢慢的生出了情意,便成了亲。   万夫人是大家闺秀,虽不懂得武艺,但性情柔和,知书达理,万祖父和万祖母对这个儿媳妇也很是满意。   成亲的第五年,万夫人有孕,万家山庄所有人都在期待新生命的降生,万祖父和万祖母更是高兴非常的等着孙子或是孙女的出生,却没想,万夫人在怀胎八月的时候,在去庙里还愿之时,因一个孩童调皮,致使马受惊,虽说马夫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制止。但马车上的万夫人还是受到了惊吓,见了红,早产了。   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挣扎,生下了一个先天不足的女儿,万夫人更是因此而缠绵病榻,不过两年便撒手人寰。   女儿出生就先天不足,又早年丧母,不止是万山这个做父亲的对她疼爱到骨子里,其祖父母也怜惜孙女在娘胎里就受苦,对其千娇百宠。本来在家人疼爱下长大的万锦儿,不说长成一个温柔知性的大家闺秀,也该是个天真无邪,性子虽然骄纵,但心性良善的闺阁小姐。   可惜,世事难料。   若只是寻常人家的话,大抵是如此。   可是谁让万锦儿是武林世家之女。   因胎里发育不足,让万锦儿出生不但体弱多病不说,更是经脉堵塞,无法练武,万山和万夫人情谊深厚,也不愿意再娶新人进门。   那么做为独生女的万锦儿就成了万家山庄的继承人,可她这个继承人却不能练武,不说其他人议论纷纷,为万山,为万家山庄的将来而感到担心,就是家里人,万祖父和万祖母心里也惋惜非常,虽没当着孙女的面提起过,但私下里却不止一次劝说儿子再娶。   即便不愿再娶的话,纳个妾侍,生个身体健康的孩子也成。   万山虽然对万夫人情谊深厚,却也不好违抗父母之命,一次两次还成,次数多了,他自己也心动了。毕竟对一个武林人士来说,独生女却不能习武,这确实是个问题。更何况除了家里的问题外,万山也有些担心,将来自己百年后,柔弱的女儿无人保护,虽然说也可以收个义子或是徒弟,但到底不是自家人,未必能够靠得住。   因而,经过几番思量和挣扎,万山便也同意了万祖父和万祖母的意思,决定纳个妾侍回来,传承香火。   万山既是同意了,那接下来就很好办了,不多时,一顶粉色的软轿,抬着一个珠圆玉润的女子从后门进来了。   于是山庄里就多了一个春姨娘。   春姨娘在被纳进门的第二个月,就争气的有了身孕,叫万祖父和万祖母欢喜非常,大手笔的赏了万家山庄所有的奴仆,就是一开始有些抗拒这件事的万山,知道消息,也很是高兴。   可以说,这一刻,万家山庄阖府上下都是高兴的,唯独除了一个人,便是万锦儿。   本来以往她就没少听奴仆们议论,说她身为万家山庄的大小姐,居然不能练武,山庄里负责打扫的粗使下人,都还会些拳脚功夫,她竟是连一些粗使下人都不如。   她这样的情况,哪能成为万家山庄的继承人?   这话虽然没人敢当着万锦儿的面说,但私下里的议论却不少,万锦儿虽不能练武,但本人却十分聪慧,一次两次她可能不知道,但次数多了哪能不知道?   她本就十分介意这一点,为此还没少责罚那些说闲话的下人,还得了骄纵苛责下人的名声。   而万山的纳妾以及姨娘的怀孕,祖父母肉眼可见的喜悦,还有山庄下人,都在议论,万家山庄终于要迎来真正的继承人。   这一切的一切让万锦儿听在心里,看在眼里,让她的心性不知不觉的发生了变化,心里也对万山,对万祖父母有了怨恨之意。   当然,她最恨的还是那个怀了孕的春姨娘,对万锦儿来说,春姨娘不但抢了她爹,如今更还要生一个小杂种出来,妄图代替她的位置,更有那个春姨娘还是个嚣张的,数次在万锦儿跟前晃悠,说一些有的没的酸话。   更是让万锦儿受到刺激。   所以,   某天,万锦儿在和春姨娘一起下台阶的时候,她故意伸脚去绊了一下,让春姨娘直接从台阶上摔下来,流产了,甚至为了不让人怀疑到自己身上来,她也还跟着春姨娘一起摔了下来,弄伤了自己的手脚,足足两个多月不能下床。   也是因为如此,所有人都没怀疑万锦儿,只当是一场意外,就连春姨娘自己也这么觉得。   而这一年,万锦儿才十岁。   就有如此的心计做派,从这里就能窥见她长大之后的模样。   本来万锦儿以为没了这个孩子,一切都能回到从前的,她还是万山和祖父母最疼爱的那个孩子,可惜事情并没有按照她所想的发展。万山和万祖父母很是痛扼惋惜了一段时间,别说回到以前,甚至因为过于伤心的缘故,他们还又忽视了万锦儿不少。   这让万锦儿对他们是越发怨恨起来。   而一年后,春姨娘的再次有孕,让万锦儿对他们的怨恨,到达了一个顶点。   也让万锦儿意识到,光是处置春姨娘是没用的,只要万山还在,只要万山还有这个心,那么即便是没了春姨娘,也许还会有夏姨娘,秋姨娘…   想通了这一点的万锦儿,便直接对万山下了手。   对女儿,万山是不设防的,所以他压根也就不知道,在某次吃了女儿喂的糕点后,他便直接没了生育能力。   额……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点,就是万锦儿她虽因经脉的缘故,不能练武,但或许是老天爷为了弥补这一点,她异常聪慧,是一点就通,举一反三的人,这个时候,她的年岁虽然不大,却已经读了不少书,尤其钟爱一些在万山看来是一些不入流的杂书。   万锦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本残缺的毒经,并且开始学习,别说,虽然无人指点,是自行摸索,却她天赋异禀,已有小成。   给一个人下绝育药,这个人还对她一点防备都没有,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   话说,万锦儿连万山这个亲爹都能狠得下手,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春姨娘那边,她自然也不会放过。   而且对比第一次,再对春姨娘动手,她更谨慎了。   也没有自己出面,而是用毒控制一个人,让她去执行,方法也不再是假意摔倒什么这样粗浅的举动。   她用毒控制了伺候春姨娘的丫鬟,也没让她多做什么,只是让她在春姨娘的耳边劝说,说是怀了孩子要多吃,这样肚子里的孩子才会聪慧又健康。   春姨娘本就是穷苦出身,没什么见识,一听这话便觉得很有道理,再加上万锦儿让厨房那边专程做了好东西过去,什么人参乌燕窝等等大补的东西,送过去,再加上她自己也有私心,做为姨娘,正室夫人又已经过世多年,她哪有不想争一争的道理。   可是牟足了劲,一心要为万山生一个健康的孩子,最好是儿子。   这样将来万家山庄的一切都是她儿子的,到时候,便是为了儿子,万山也会把她扶正,到时候她就是万家山庄名正言顺的庄主夫人。   因而,   抱着这个念头的春姨娘不但对厨房那边送过来的补品来者不拒,甚至自己还主动提要求,可以说孕期,她简直是敞开了肚皮吃。   且不说吃得多,把孩子养大了容易难产,就说万锦儿自己也在这些吃食了动了些手脚,连续半个月,下了一种药草,对母体倒是没什么大碍,不过却会影响孩子的发育。   所以,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   春姨娘生了个一个畸形儿,腿脚是整个连在一起的那种,像是传说中的鲛人一般。   先且不说万山和万祖父母的态度如何?   就说春姨娘自己就受不了,直接就疯了,一个劲的念叨,这不是她的孩子,这不是她的孩子,她怎么会生个妖怪呢?   万山和万祖父母也伤心万分,尤其是万祖父和万祖母,两人都已经年事已高,本来对春姨娘这胎寄予深厚的希望,却没想到竟然生了一个畸形胎。两人一时受不住,很快就病倒了,不上一年的时间,便相继去世。   就是万山也一时深受打击,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才慢慢的走出来。   没了万祖父和万祖母,再加上经过春姨娘的事,让万山是彻底歇了生子的事情,只一心一意的抚养女儿。   这个结果让万锦儿满意万分。   很快,又过去了几年的时间。   此时的万锦儿也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并且在江湖上已经小有名气,是以医术出名,又因她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样貌,被人称为‘妙手医仙’。   若是一直如此的话,或许也就罢了。   偏偏又造化弄人,没多久万锦儿遇到了男主向文柏,这向文柏是个风流多情的人,初次见面,为了给好兄弟求药,便刻意制造偶遇,让万锦儿对其有好感,自动把好不容易才炼制成的小还丹给了他。等药一到手,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若是寻常女子,顶多也就是惋惜一番,难受一回,等日后有了机会再报仇也不迟。   但谁让万锦儿是个心性不正常的人。   招惹的她,还想全身而退,做美梦呢。   万锦儿是立刻开启追人之旅,只是她不会武功,即便有家里的情报,把地点告诉她,向文柏也不是泛泛之辈,得了消息也是立刻跑,而万锦儿赶过去也需要时间。   两人一来一往,便过去了大半年。   等到万锦儿好不容易堵到人,向文柏也已经有了心仪的人,便是女主,峨眉派的嫡传弟子柳清韵,这可分分钟气炸了万锦儿,不止是恨上了向文柏,连带着柳清韵也被她恨上。   就她的性子,恨之与其死。   为了报复二人,万锦儿便在峨眉山下的一个镇子上,投了一种自己刚研制出来的毒,嫁祸给向文柏,以至于使得无辜百姓死伤无数。   当然,男女主自带主角光环。   最后事情自然真相大白,万锦儿身败名裂不说,自己也中毒而死。 第32章 恶毒女配   “……大白,我看这万锦儿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心有遗憾的人,即便是有,像是她这种心术不正,最后害死那么多人,又也没有功德庇佑。她怎么有资格入轮回司?”阿锦忽而开口问了一句。   轮回司的开设初衷,是为了那些含怨或是含恨而亡的人,能在投胎之前,可以有个申诉冤情的地方,让他们可以一解怨气顺利去投胎转世或者在魂飞魄散前,无遗无憾。但即便是含怨含恨的人,也应该是实打实的冤情,或者是有功德庇佑在身,像是万锦儿这种,绝对不包含在内。   大白回答说:“大人,您也看到了,这万锦儿为了一己之私,害死了数以千万的人,这些都是无辜之人,冥王大人也是心生不忍……”   “说实话。”阿锦直接开口打断了大白的话,双手抱胸,开口说道。   冥王也会心生不忍,这简直是她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别看冥王素日是嘻嘻哈哈,一副老不正经的样子,但这些都是假象,他诞生之日起,就是冥王,一界之主,就是天帝在他面前,态度也要客气三分。端看他定下的冥界规矩,虽然不多,前后加起来也只有百余条,但却条条严苛,而且还都得到天道的认可,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   他这样的人,你告诉我,他会心生不忍?   表开玩笑了。   再者,天道运行自有规律,若真的是天生如此,便他是冥王,也是干预不得,不然的话定有天罚。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的话,我现在就回去。”阿锦见大白迟迟不出声,便又开口说了一句。   “别别别……阿锦大人,您可千万不能回去,您要是回去了,任务就直接失败了。”大白本来还沉默装死,但一听到阿锦这话,语气都着急起来,这个任务一旦失败的话,冥王那边倒不会把阿锦大人如何?但他这个小透明就不一定了,“……我告诉您就是了,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冥王大人前段时间不喝醉酒了吗?”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和这个有关?”   这一瞬间,阿锦忽然想到自己上次回去交任务的时候,似乎是有听到阿晚在办公室里对冥王破口大骂来着,不过她当时并没有当一回事。要知道冥王惯是个会闯祸的,而做为冥王得用助手的阿晚和判官,素来可没少帮他收拾烂摊子来着,阿锦是隔三差五就要骂上一回,着实不是什么稀罕事。   “那什么?”大白的声音也小下来,毕竟阿锦严格说起来,并不算是冥界的人,如今丢脸丢到外人头上,让大白心生些许羞愧,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您也是知道冥王他的酒品,恩…不是很好,每逢醉酒是都要撒酒疯来着,他修为高,鬼差们都是拉不住的,当时阿晚大人执行任务也不在。就判官一个拉不住,这不,十七裁决室那边就遭了殃,扰乱了不少小时空的秩序,以至于不少小时空出现了不该有的bug,还枉死了不少人……”   “……哦,这么说来,我现在所在的小时空就在其中。”阿锦接口说道。   大白没出声,显然是默认了。   这就难怪了。   她就说冥王会有这么好心,感情还真的是他自己闯出来的祸,她这次是给他善后来着。   加钱,等回去了,她一定要让冥王加钱。   “阿锦大人……”   见阿锦半天没出声,大白心里也有些担心,要知道阿锦这个小祖宗的脾气一上来,可不比冥王好多少,有些怯怯的喊了一声。   阿锦道:“行了,我知道了。不会为难你的,我会处理好的。你可以走了。”她虽然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但也知道,大白不过是客服人员,她即便是发火,也不会找他这个无辜的人。有什么仇怨,等回冥界了,自会和冥王清算。   大白听到这话,立刻溜了。   ……   阿锦已经在心里做好决定,等回冥界了,一定要狠狠的敲冥王一笔才行,毕竟是帮他善后来着,话说冥王的收藏的好东西,真的不要太多。   “大小姐,原来你在这里呢。可是让人好找了。”   正考虑着该选点什么好?忽而一道声音便直接打断了她的沉思,便见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走了过来,她的穿着打扮比寻常下人要好,但对比主子,却有差了许多。   这是方妈妈,是万祖母得用的心腹管事,统领着山庄内大大小小的丫头,算是下人中的第一人。   “是你啊!”阿锦看了方妈妈一眼,冷冷的道:“有事?”   方妈妈道:“大小姐,你这都一个多时辰不见人影,都把老夫人都着急坏了,可不得遣我们下人四下找吗?你还是快些随老奴回去,别让老夫人担心。”说着就要伸手去拉阿锦。   阿锦素来是不喜欢被人近身,而且这个方妈妈的态度,也让她有些不喜,轻轻一闪,躲了过去。   却被方妈妈误以为她还在赌气,轻叹息一声,开口劝说道:“大小姐,也不是老奴多嘴,而是你刚才的话,说的太过了一些。我知道你不喜欢春姨娘,不过她到底是你的庶母,是半个长辈,肚子里怀的更是你的弟弟,老夫人那般说,也是为你好……”   阿锦听着方妈妈这话,便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她不喜了。   归根结底也是在这里。   翻了翻记忆,发现,自己之所以会在这里,是因为刚才在万祖母那里,春姨娘过来请安,她如今才怀孕两个月,却已经用手扶着腰,说什么腰酸之类,这就算了。   还对万祖母说,她一定会养好身体,给万家生一个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的大小子,让万山和万家后继有人。   期间,还用挑衅似的目光往万锦儿那边看了两次。   其实曾经万锦儿也不止数次的想过,若是她的身体健康的话,或许就没有这么多事,不会有那些闲言碎语,更不会有春姨娘的进门。   所以,   健健康康这四个字,绝对是万锦儿心里的一个雷区。   是以,没意外的,春姨娘这话一说出口,万锦儿当即就炸了,立刻就开口怼了回去,别看她虽年纪小,但却伶牙俐齿,说出口的话也刻薄,什么不入流,小妾,妾通买卖等等字词,可以说是专挑着春姨娘的心窝去戳,直把她气的不行。   要知道春姨娘本是农家女,为了要给弟弟凑巧娶妻,被狠心的父母卖掉,是万祖母恰好经过,见她生的珠圆玉润,便出钱买了回来。   春姨娘虽然生气,但她不敢多说什么?毕竟万祖母还在呢,不过让她就这么听着,也不可能,要知道自从怀孕后,她便开始抖了起来。   当下便直接捂着自己的肚子,哎呦呦的叫起来。   请了大夫,说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受了惊而已,不过却又叮嘱了两句话,说春姨娘到底是孕妇,日常还是要心平气和,不易动怒。   万祖母对春姨娘是没多少在意的,毕竟只是买来的妾,自是比不上孙女来的重要,不过她却十分看重春姨娘肚子里的孩子,因而便开口叮嘱孙女,日后见了春姨娘,多忍让一二,等孩子出生再算也不迟,横竖也就这几个月罢了。   万锦儿的性子是被宠坏了,一听这话,便只当万祖母有了弟弟便不喜自己了。   其实,万祖母这话,叫阿锦听来,也是这个意思。   因而,也不怪万锦儿受不住,当即便冲着万祖母喊了一声‘祖母只喜欢弟弟,不喜欢我,我讨厌祖母’便直接跑了出去。   来到了山庄西南角一个空置的小院子里,这里算是万锦儿的秘密基地,她只要一不开心,就会过来这里,甚至就连她那本残缺的毒经,也是在这个院子里翻出来的,据说这个院子已经有二十多年无人居住,除了负责打扫的下人外,很少会有人来这里。   在这一呆就是一个多时辰。   倒也方便了阿锦接受记忆时不被人打扰。   “……大小姐,老夫人对你可是一片慈爱之心,夫人去世的早,你可是她一手抚养长大,她素日最疼你,你刚才说的话,可真的是太伤她的心,等一会儿回去,一定要给老夫人陪个不是,以后也不能这般任性了。”   阿锦回想了事情的始末,抬眸,看着依旧在喋喋不休的方妈妈,面色更冷:“闭嘴!”   “什么?”   “我叫你闭嘴。”   “大小姐,你……”   阿锦直勾勾的看着方妈妈:“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割了你的舌头,让你这辈子再也开不了口。”反正她这次的任务,只是代替万锦儿走完一生,不主动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就行,至于性格如何?自是她说了算。   况且她这次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人设,又何必委屈了自己呢?   至于名声,那算什么?   能当钱花吗?   方妈妈听着阿锦这话,本来眉头一皱,几乎下意识的想要开口说教,身为万家山庄的大小姐,怎可说这样的话?动辄割人舌头,岂是正派所为?她虽然下人,不过也是看着她长大,可不能让她走了歪路。   只是方妈妈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在对上阿锦眼睛,黑幽幽,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阴森,惊的她打了个冷颤,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心直窜到脑门。   想要说的话,一下就忘得干干净净,当即不敢再开口。   也想起来,自家这个看着乖巧懂事的大小姐,脾气实则骄纵无比,素日在山庄里就没少打骂下人,虽说她知道自己被割舌头的可能性不大,许是大小姐一时生气之语,但方妈妈也不敢去赌那个一丝的可能性,即便是她有老夫人护着,但得罪了大小姐,也够她喝一壶。   毕竟下人和孙女,哪个更重要?   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见方妈妈面色有些惊恐的住了嘴,不再唧唧歪歪的说一些有的没的,阿锦顿时满意的点点头,果然对比温柔良善什么?她更喜欢这种骄纵的脾气,起码不用去委屈自己。   “走吧。” 第33章 恶毒女配   “见过祖母。”   阿锦看着坐在上首的老妇人,虽上了年岁,头发已经花白,但因也是习武之人,她看上去比同龄人要年轻一些,微微屈了屈身,轻声开口说道。   万祖母放下手中的茶杯,淡淡道:“回来了。可知错了?”想着刚才孙女那句‘我讨厌你’,她就觉得伤心,自己一手带大的孙女儿,不体谅自己的良苦用心也就罢了,竟还说了这样的话,虽知道她是一时的气言,但她听到耳朵里,依旧叫她觉得是剜心的疼。   “我没错。”阿锦抬眸看了一眼万祖母,说话的语气虽然轻,但却无比坚定。   说起来万锦儿之所以会变成那般的性情,和她是脱不开关系的。在万锦儿还年幼时,只一味的纵容宠溺,把她的心性养的高傲偏执,唯我独尊的是她,一口一个弟弟,一口一个依靠的人,也还是她,在春姨娘嘚瑟的时候,让万锦儿忍让一二的依旧还是她。   说一句不当的,万锦儿最后会变成那般模样,万祖母要担大部分责任。   “锦儿,你……”万祖母刚听着阿锦这话,本来面色还有些沉下来,但抬头在看到阿锦挺直着身体,抿着嘴,眼尾发红的倔强模样,却又忍不住软了心肠,冲着阿锦招了招手,软语道:“锦儿,到祖母跟前来。”   阿锦没动,只是这么看着她。   万祖母见此,忍不住叹息一声道:“你这孩子死不悔改,又倔强的脾气,简直是和你爹一模一样。”   语气顿了顿,才又接着说道:“祖母知道你不喜春姨娘,我也不喜她,不过你今年都已经十岁了,也该懂事了。你自来身子弱,无法习武,这万家山庄始终是要有个继承人的,你便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且忍让一二,等孩子生下来,她再敢这样张狂,祖母第一个不会饶了她。”   呵呵。   阿锦听着万祖母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忍让?在她的字典里就没有忍让两个字,下次春姨娘再敢挑衅她的话,虽说她不会如同原主那般直接下狠手,除掉她肚子里的孩子,但也绝对不会轻饶了就是。   万祖母看阿锦垂眸不语的样子,便知道她心里是不服的,悠悠的叹了一口气,孙女儿到底还是年纪小,不知道对一个武林世家来说,若是后继无人的话,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况且万家至今,在江湖上虽是赫赫有名,但同样的也结下了不少仇家。   若是一旦没落的话,那些仇家,必定是第一个找上们来的,到时候,万家山庄或许就不复存在了。   败了祖业不说,就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知道孙女厌恶春姨娘,也不喜她肚子的孩子。   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等日后她长大了,便会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了。   也就是阿锦不知道万祖母此刻心里的想法。   不然一准要撇嘴不乐意,要知道可没有谁规定,不会武功就不能继承山庄?那药王谷的传人不也不懂得武功,但放眼整个江湖,谁人敢小瞧他半分?   说什么招赘的女婿品性不好确定,其实说穿了还不是有些嫌弃万锦儿是女儿身吗?真是虚伪,一个武林世家,居然去走官宦人家那一套大道理,若是摆明了说,想要一个男孩儿来继承家业的话,阿锦还能有两分敬佩,如今却又找这样理由。   在她看来,真的是有种又当有立的感觉。   “我有一事想请祖母准许?”阿锦开口说道。   万祖母:“何事?”   “我现在住的院子有些小,我想搬到南面的锦绣苑去。”阿锦回答说道。原主虽然也有自己的院子,不过却和万祖母的院子紧挨着,稍有动静,很容易就传到万祖母这边来,先前也就罢了,但对阿锦来说,却大大的不方便。   要知道即便是不能习武,但在以强者为尊的江湖中,她还是要有自保的能力。   这个世界上,谁都不如自己靠得住。   万祖母一听阿锦这话,就知道是推脱之词,要知道万家山庄的人丁不繁茂,如今偌大的山庄,即便是算上春姨娘和她肚子里还未出生的孩子,正经的主子也就只有六人,其中儿子还常年不在家中。   孙女儿是唯一的孩子,一应吃穿用度,自是最好的。   “锦儿,你……”   “我讨厌一个人,绝对不会和她在一个地方。”阿锦不等万祖母说完,便如是的开口说了一句。其实若非出于尊重,也不想自己变得太快,惹的外人怀疑的话,她想搬到哪里去住,压根就不需要得到万祖母的准许。   万祖母一听到阿锦这话,本能的就想要开口劝说来着,只是转念想到,自春姨娘怀孕,怕她没个轻重,为方便照顾,便让春姨娘搬到她后面的院子里住。   孙女儿对春姨娘的怨气如此之大,春姨娘又不是个谨慎小心的性子,她有些担心,若是两人再发生争吵的话,孙女儿生气之下,若是推上一把的话,那后果……横竖也就半年的时间,到时候再让孙女儿搬回来也不迟。   说道:“好吧。我这就吩咐下去,让他们把院子尽快收拾出来。”   ------   阿锦素来就是个行动派的人,从万祖母的院子里出来,立刻就吩咐下人着手去打扫锦绣苑,就是自己这里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明天一早就搬过去。   贴身伺候阿锦的丫头叫柳儿,性情是个活泼的,在知道要搬院子,还是搬去锦绣苑后,很是有些不解,开口嘟囔抱怨了两句:“小姐,咱们在这里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去锦绣苑?锦绣苑虽然是大,但却偏僻的很,便是过来给老夫人请安,都不方便。”   “你若是不想去锦绣苑的话,可以留在这里。”阿锦淡淡的开口说了一句。   柳儿听到这话,当即闭嘴。   小姐都要走了,她这个贴身丫头留在这里算什么?   阿锦对柳儿的识相还算是满意,事实上,若非她今天是头一条过来,不好动作太大的话,她是想直接把这丫头换掉的,且不说她是方妈妈远房侄女这一点。就说她过于活泼的性子,就让阿锦不是很喜欢。   她这个人,喜好分明,不管男女,都偏爱性情温润,心思沉稳的人。   更不用说,到最后万锦儿之所以会死,也是这丫头的缘故。   虽然说起来是万锦儿做错在先,但也改不了她是背主的人,这样人,阿锦是不会留的。   第二天一早,   阿锦便开始指挥着丫头小厮忙碌起来,阿锦已经在这个院子里也住了三、四年的时间,她的东西真的是不要太多,光是收拾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把东西收拾妥当。   又和万祖母说了一声,便往新院子走去。   本来一切都挺顺利的,却偏偏有人在喜欢在这个时候出来刷存在感。   “呦,这不是大小姐吗?您这是要去哪儿呢?”   没错,出来找存在感的人就是春姨娘,她是今天一早就听到隔壁乱哄哄的,让丫头打听了才知道,阿锦要搬去锦绣苑,不在这里住了。   她一听这话就很高兴,以为是昨天的事,阿锦吃了万祖母的教训,还让她搬出去。   本来她是立刻就要过来看热闹的,只是被丫头劝下了,昨儿才请了大夫,说是动了胎气,要卧床静养,这今天一早就出来,让人一看便知道是装的,若是让老夫人知道了,怕是不好,再者那边搬东西,必定是手忙脚乱,万一冲撞了春姨娘,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春姨娘一听这话,很是有道理,便想着下午再去也不迟。   这不,   特意让人盯着,看东西搬完了,便带着丫头过来炫耀了。   “识相的,你最好给我让开。”阿锦眉眼不抬的开口说道。   春姨娘用帕子捂着嘴巴,轻笑了一声:“大小姐,知道您心里有火气,不过您千万别怪老夫人,她也不是故意要把你赶出去的,实在是我有了身子,你小孩家家,心性不稳,这万一哪天我们冲撞在一起,就和昨天一样,就不好了。”   阿锦抬眸看了一眼春姨娘,对这种明显是脑子有坑的蠢货,阿锦没什么搭理的兴趣,开口说:“滚开!我没兴趣和一个买来的小妾说话。”轮到嘴毒的话,阿锦表示她可一点都不会输给原主来着。   “大小姐,你……”   “以为肚子里多了块肉,就很了不起吗?你说,我现在若是要推你一把的话,会怎么样?爹和祖父祖母会因此而杀了我,让我给他偿命吗?”阿锦笑眯眯的看着春姨娘,说道。   “你……”春姨娘冷不丁的对上阿锦的眼睛,只觉得手脚发凉。   就这么点胆子,也敢过来学人挑衅。   阿锦瞥了一下嘴角,直径的从她身边走过。   春姨娘似乎是被阿锦刚才的话给吓到,在阿锦从她身边过的时候,竟往旁边挪了挪。   “二夫人,您没事吧?”丫头扶着浑身都有些发软的春姨娘,轻声开口问了一句。   春姨娘反应过来,她是立刻就要万祖母那里去告状的,不过才走没两步,便被丫头拦住并且劝说下来:“姨娘不可,无凭无据,老夫人又一贯偏疼大小姐,她是不会相信的。况且即便是信了,但大小姐也就是这么一说,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失口之言,来个不承认。再者大小姐虽说了这样的话,却什么都还没做呢?老夫人便是知道了,顶多也就是念叨两句,不会把大小姐怎么样的?但您就不同了……”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万一,大小姐真的恼怒起来,不管不顾的推您一把,伤了您肚子里的小少爷可就不好了。”   丫头这般劝说,是为了春姨娘好,也是为了自己好。   要知道,不管是怀孕的春姨娘还是大小姐,哪个她都得罪不起?万一真的闹起来的话,不拘是哪个受了点伤,受苦受累的还是她这个做丫头的。   “不过,你说的很有道理。”春姨娘的耳根极软,也没什么见识,一听丫头这番话,连连的点头:“……我现在不能和她硬碰硬,不然吃亏的还是我自己。”   “正是如此,还是姨娘您明白事理。”丫头忙开口说道。   春姨娘想到阿锦刚才的话,心里还是极为不甘,捏了捏帕子,道:“今日就这么算了,便宜她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等我顺利生下儿子,到时候叫她这个赔钱货好看。”又轻声说:“儿子啊儿子,你可一定要给为娘争气。”   说的你肚子一定是儿子,不是赔钱货一样。   丫头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说道,不过面上却又赞同的捧了春姨娘几句,把她哄开怀,这才罢。 第34章 恶毒女配   本来阿锦搬到锦绣苑去,万祖母还有些担心她会手忙脚乱起来,毕竟孙女的年岁着实不算大,才十岁,性子也被自己养的娇。却没想到,她这一搬走,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兵荒马乱,竟是出奇的安静,甚至在搬过去的当天,就已经把院子里一应的事情打理的妥妥当当。   让万祖母心里吃惊的同时也对阿锦刮目相看,想着她在这一点上还是随了生母,已故的儿媳妇是大家闺秀出身,知书达理不说,掌家理事更是出众。她在的时候,把山庄一应事务打理的十分妥当,从来都没让自己操心半分,就是家里的产业,也跟着翻了倍。   大约是因着这一点的缘故,让万祖母想到,孙女今年也十岁了,这个年纪虽不大,但也不算小了,既是注定无法习武,继承山庄,那这理家一事也该学起来,毕竟将来嫁到别人家里做媳妇,这也算是安身立命的本事。   阿锦听到万祖母让她学习理家,本来是想要拒绝的,这段时间,她也翻看了一遍原主留下来的那些书籍,杂书游记就且不说,那一本残缺的毒经她确实挺感兴趣。   她这几日一直都在研究。   有原主的记忆,她本身也有那么点底子,因而学起来还挺容易上手的,想着等便宜爹回来,让他给自己找个大夫,过一下明路,正式开始学习医术。   原主不是也有一个‘妙手医仙’的称号吗?   总要不负这个名头才行。   不过话到了嘴边,阿锦又想到一事,便点头答应下来。   倒不是说她对管家权多感兴趣,事实上,她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呢?也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若是能掌握管家权,可以让她生活的更好不说,还可以掌握别人的命运,尤其是签了死契的下人。   话说,山庄里可有不少碎嘴的下人。   “谨遵祖母的话。”阿锦屈了屈身,答应下来。   万祖母本来还以为孙女儿会不乐意,却没想到她答应的这么干脆,倒是让她省下不少的口舌,欣慰的同时,却又有些失落,总觉得经过前几日的事情,孙女和她疏离了不少。   不再对着她撒娇卖痴,行事说话更是变得恭敬有余,亲近不足。   “老夫人,大小姐这是长大了,也懂事了。”伺候万祖母的丫头,可不敢说什么大小姐和您生疏了这样的话?只能如是的劝说了一句。   万祖母抬头看了一眼丫头,在心里轻叹了一声,她是知道丫头说这话不过是安慰自己罢了,自己抚养长大的孙女她还能不了解吗?知道她是因为春姨娘的缘故,心里对她生了隔阂。   到底还是年纪小,日后她长了,经了事,便知道自己此番是为她好了。   万祖母这样的想法,得亏阿锦不知道,不然的话,保不齐就直接怼了回去,让她对一个小妾忍让,也叫为她好。   这个道理,她可真的是第一次听说。   ------   阿锦开始跟着山庄的陈大管家学习如何管理山庄,这对阿锦来说并非是什么难事?毕竟她连偌大的皇宫都管过,更何况是区区一个百余人的山庄,更是不在话下。   所以,她是在陈管家的震惊中,很快就上了手。   引得陈管家在万祖母跟前,真的是赞了又赞。   万祖母因先前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对此倒不是很吃惊,毕竟孙女虽然性子是骄纵一些,但人却是聪明的,很快就上手,也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前后不过几日的时间,阿锦便已经把万家山庄的管家权抓在了自己的手里。   并且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刀阔斧的开始整顿山庄,因是武林人家的缘故,规矩宽松,以至于下人们也都可以随意的评价主子的事,说实话,万锦儿之所以会养成那样的性格,和他们也有脱不开的关系。   那些人,阿锦不打算留的。   她的动作是极大,而且雷厉风行,很快的就把一些嘴碎的下人给清理出去,而且她可没那个好心性,为了什么好名声,不但给了身契还会给银子。   又不是什么忠良之辈,不过都是些小人,有银子的可以自行赎身离开,没银子的就跟着牙婆走。   简单又明了。   反正免费的生意,她是不会做。   因为她这样的举动,让阿锦本来就骄纵的名声,又添了两分刻薄,阿锦本人是不在意,反正她是问心无愧,何必在意别人怎么说?倒是万祖母,因此找了阿锦一回,说她行事太过激了一些,万家山庄不缺他们那点赎身银子,若是不喜,直接打发出去就行,何必这般做?   对万祖母这话,阿锦是听过就忘。   在整顿了山庄后,阿锦又把手伸向了万家山庄的产业上面,别看万家山庄是叫山庄,但名下的产业并不算很多,在万夫人嫁进来之前,山庄的产业除了一个庄子供应家里的吃喝之外,其他的话就只有铺面,也因没有擅长经营的人才,都是凭租给别人,每年收租。   万夫人虽是大家闺秀出身,在在商贾之道,倒也颇有两分心得。   她进门后,便置办了一些产业,布庄,茶楼等,直接让万家山庄的资产翻了一倍,不过她置办的产业。   在她过世后,万祖父母和万山都不善经营,又渐渐的没落下来,近两年,更是入不敷出,万祖母甚至都已经决定,要把铺子关掉,还是如同先前一般,凭租给别人。   不过这一切在阿锦接手后,自是改了。   对比管家,做生意才是阿锦的老本行。   花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让本来准备关门大吉的布庄和茶楼起死回生,布庄更是以价格公道,花纹精美,染色新颖而一跃成为平阳城最受欢迎的布庄。   “看来到底是女儿随母多一些。”万祖母听着陈管家的回禀,想到过世多年的儿媳妇,在商贾一道也很出彩,不由的感叹了一句。   ……   等到阿锦彻底掌握了山庄上下的管家权,产业也都整顿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宜爹和祖父也终于回来了。   他们是在阿锦来的前两天,去了汾阳城。   “爹,祖父,你们回来了。”阿锦屈了屈身,眼睛的余光打量着万山和万祖父。   万山三十多岁,留着胡须,身上带着一股杀伐的气息,可以说是个地道的彪形大汉,万祖父约六十出头,身形有些佝偻,和寻常的老者倒是没什么不同。   “哎。”万山应答了一声,又上下打量了一番阿锦,“不错,长高了不少。”   “恩,我瞧着人也变得知礼懂事了不少。”万祖父也含笑开口说道。   因为万山和万祖父的回来,这天晚上,晚膳也不再是各吃各的,而是一起吃的,以往饭桌上都是万锦儿的欢声笑语,不过打从春姨娘进门,这样的场景就消失不见了。更甚至,两人是一言不合就会吵起来,每每都闹得有些不愉快,让万山头疼不已。   本来万祖母提议一起吃饭,万山还有些担心,倒是没想到饭桌上却平和了。   女儿不再针对春姨娘,而春姨娘那里也消停下来,也不会再说一些不中听的话,他虽然有些吃惊,不过万山性情是大大咧咧那种,更多的还是高兴。   两人总算能和平共处,他在家也能吃个好饭。   其实若是他了解情况便知道,不是阿锦懂事了,也不是春姨娘消停了,而是一方被另一方彻底给打压了。   当然啊,被打压的那个人绝对不会是阿锦。   春姨娘的身边虽然有丫头的劝说,但她本就不是个擅忍耐的人,况且阿锦自从搬到锦绣苑后,性情也变了不少,不再主动找春姨娘的麻烦,也不去挑她的刺,这让春姨娘会错了意,以为阿锦是怕了她。在一次碰到的时候,就挑衅了一番。   和原主喜欢背地里找回来不同,阿锦比较奉行的是‘能动手绝对不说话’,所以她是直接一巴掌打过去,让她好好清醒一下,真以为怀个孕,就能上天啊!   刚挨打春姨娘,在懵了一会儿后,还闹着要去找万祖母给她做主,不过在阿锦的又一巴掌下来后,便不再说话了。   后来,春姨娘倒是去找万祖母告状了。   万祖母也把阿锦叫过去,好一番的语重心长,不过她的话,阿锦是一点都没放在心上,而且从万祖母这里离开,直接又去了春姨娘那里,又是两巴掌下来,并且告诉她,若是想要去告状,就尽管去。   不过她每告一次状,自己就会打她一次,倒是要看看春姨娘的骨头有多硬?   或者说春姨娘可以说动万祖母,让万祖母把自己赶出万家……不过即便是春姨娘真的能让万祖母把自己赶出家门,那么她在离开之前也一定杀了她,做垫背。   恩,再然后,春姨娘就消停下来,如今见到阿锦都是躲着走。   -----   饭毕,   在闲话家常期间,阿锦便直接向万山提出,要学医,万山虽然有点小惊讶,不过悬壶济世,也是好事,他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甚至不用阿锦再开口说话,他便已经想好了所有的事情,“也好,明日我就给你曲伯伯书信一封,请他收你做弟子,你曲伯伯虽然臭毛病一堆,但这一手医术也是江湖少有,唯有大药谷可与之相媲美。”   “好。”阿锦点头答应下来,其实她之所以等玩啥那回来才说学习医术之事,为的就是如此。   这万山口中的曲伯伯,叫曲林,乃是隔壁汾阳城曲家的家主,这曲家是杏林世家,祖上曾是宫中御医,医术也是名震武林,曲林和大药谷谷主,一南一北,堪称是江湖上两大神医。   上辈子万锦儿就是拜在曲林门下学习,她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不说,还能举一反三,喜的曲林是倾囊相授,又因自己膝下独子,对医术不感兴趣,是一度把万锦儿视为自己的衣钵传人,甚至还想着把自家的医馆也交给她来继承。   不过可惜,后来万锦儿做错了事,害死了不少人,以至于曲林的名声也跟着受到了牵连。   曲林也深感自己最得意的徒弟,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郁结在心,最终到底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心灰意冷的退隐江湖。 第35章 恶毒女配   平阳城和汾阳城相距不远,不到三百里,走得快的话,来往也只需要一日的时间。   是以,   万山在第二天下午就收到了曲林那边的回信,说是看在两家交情的份上,阿锦到曲家学医是没问题,不过若是想阿锦做曲林的入室弟子的话,却不是万山一两句话就能定的下来,他这里自是有自己的规矩。   本是挺合理的事情,不过万山先前是和阿锦说过大话,如今却被曲林直接打了脸,自觉在女儿面前失了面子,不由低声骂了一句:“这老小子,怎么还是这么一副死脾气?”   “我倒是觉得这样就挺好的,我是想到曲家学医,又不是非要拜在曲大夫门下。”阿锦倒是不在意的,毕竟上辈子也是如此,曲林虽然看在万山的面子上对万锦儿颇为照顾,但也仅限于生活上,其他就没有。后来还是每月一次的考校中,万锦儿脱颖而出,让曲林看到万锦儿天赋异禀,亲自考校了一番后,这才把她收做入室弟子。   不过这次,   阿锦可不打算做曲林的入室弟子,要知道在江湖上,弟子和弟子之间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入室弟子就相当于半子,师父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的时候比父母还要更管用一些,甚至师父不止是有教养之责,就连徒弟的婚事他们也都能决定。   阿锦素来就是个爱自由,不愿约束的人,她才不要再给自己找个爹回来,还是脾气古怪的那种。   “可是这样的话,会不会太委屈你了?”万山倒是有些犹豫,在他看来,女儿聪明伶俐又大方,给曲林做徒弟,都是便宜他,结果他还列出了好一长串的条件。   阿锦:“能到曲家学医,那是多少人都求不来的,又怎么会委屈呢?”其实曲家和大药谷是有些不同的,或许是因为祖上曾为官的缘故,曲家的做派更守旧一些,家中医术更是家传,是轻易不肯收徒弟的。   曲林之所以能答应阿锦到曲家学医,完全是因为万家和曲家素来交好,能称得上一句世交,再者万山又曾救过曲林的性命,才会这般容易。   不然的话,寻常人,要到曲家医馆学医,那可是要经过好几重的考核才行。   万山虽然是个大老粗,但自己的女儿是个什么性子?他还不至于不了解,那是个骄纵任性又心气高的,若是先前的话,必定是要生气的。就说春姨娘,他刚回来的时候,还和他告状来着,说他不在的时候,锦儿没少欺负她甚至还打过她两巴掌,他也去问了锦儿,确实如此。虽说是春姨娘自己挑衅在先,言语出格,锦儿一时气愤所致,不过也看得出女儿是个什么脾气秉性。   不过眼下,细细的打量了女儿的神情,她的面上是一派坦然,并没有任何愤恨的神色,可见是真的不介意,而非嘴上说说,心下倍感安慰,女儿确实懂事不少。   阿锦看着一脸欣慰看着自己的万山,她都不用刻意去猜测,这万山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了,不过……   恩,他高兴就行。   她也不会主动去戳穿,一个老父亲的那点脑补。   ……   既是曲家那边已经回了信,并且言明了,阿锦可以随时的过去,她自然要开始准备起来。   十岁的年纪,就学医来说其实已经有些偏大了。   虽然说不拘是万山还是万祖父和万祖母都很是舍不得,孙女儿是个娇弱的,还从未离过家门,这到曲家去学医,怕是要两三个月才能回来一次,他们自是不舍的很。   这两日万祖母拉着阿锦可没少说话,做足了慈祖母的姿态,不过阿锦虽听着,也答应着,但从未放在心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阿锦现在是已经完全不对万祖母抱有任何希望了,别看她现在是这么一副不舍的样子,怕是等春姨娘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她这个孙女儿怕是立时会被丢到脑后去的。   阿锦并不是个很委屈自己的性子,况且这次去曲家学医,并非是短期的,怕是要长期驻扎在那边了。   所以,   早在万山还未曾回来的时候,她就已经让人在汾阳城那边置办了宅院,不算大,只一进一出,一应的物件也都已经妥当,只等她过去就是。   因此,她要带走的东西不算多,都是她得用的。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家里一应的产业,虽不是她一手置办下来,但却是她发展起来,让收益什么在短短时间里,翻了一倍,自是不能便宜了外人。   账本册子和印鉴等,她也都要一并带走。   她这话一说出来,万祖母倒是有些犹豫,倒不是不乐意,毕竟家里眼瞅着除了孙女儿并没有擅长此道的人,只是阿锦此后好几年,都要长期呆在汾阳城那边,但万家的产业,多半是在平阳城内,这巡视查账问话却不方便的很。   “其实也便宜,若是要查账问话的话,让管事的辛苦一些,或是到汾阳城那边回话,或是等我回来他们再行禀告,不然我直接派人过来,也都行。”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万祖母一听也有道理,便也欣然应允了。   不过随后又问了一句家里的该如何?   “祖母无须担心,这个更好办了。”阿锦开口说道,“……还让陈管家管着就是,他本是做惯了这些的,他若是有什么拿捏不住的事,再行过来询问祖父和祖母便是。”   “如此也好,毕竟先前就是陈管家打理,虽不得你是个严格的,不过倒也没出过大错。”万祖母面上露出一丝恍然。   险些把陈管家给忘了。   又过了两日。   这天,天清气朗,阳光普照。   “祖母,不用送了,天气虽好,但却有风,您如今上了年纪,小心身子。”在人前,尤其是万山的跟前,阿锦可是做足了孝顺的姿态,轻柔的对万祖母说道。   万祖母道:“无事,就这么点风,祖母还不放在眼里。倒是你,这一走就要好几个月都不能回来,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好。”   “不若还是让柳儿跟你一起去吧?你在那边,没个照顾的人怎么能行?”万祖母又开口说道。   “不用了。”阿锦直接摇头拒绝:“曲家和我们家虽然是世交,爹和曲伯伯交情匪浅,但我是去他家学艺的,又不是去当娇小姐的,带个丫头过去,有些过了。我可以照顾好自己,再者,有爹在,曲家那边还能委屈我不成。”   前段时间她便已经不再让柳儿近身伺候,若非顾忌万祖母的话,她早就把这个丫头打发了,如今更是个正正好的机会,自是不会让她再回来。   “是啊,娘,您不用担心。”万山也立刻开口说道。   万祖母听到这话,也只能作罢。   “娘,时辰差不多了。”万山抬头看了看天色,又开口说,“再不走的话,便赶不及天黑前进城了。”   “好。”万祖母有些不舍的放开了阿锦的手。   “孙女儿拜别祖父祖母,您二老在家也多保重身体。”阿锦对着万祖父和万祖母屈了屈身,如是的开口说道。   两人点点头。   阿锦很快就上了马车,在马车启程前夕,万祖母又想到了什么,立刻扬声又喊了一句:“山儿,锦儿是第一次出家门,年纪也小,你在汾阳城那边多呆一段时间,等锦儿在那边彻底稳妥了,你再行回来,知道吗?”   万山也上了马,点头应答下来:“娘,您就放心吧,儿子知道。”   伴随着‘咕噜噜’的车轱辘声。   阿锦离开了。   “这讨人嫌的煞神终于是走了,以后这山庄就再没人和我作对了。”不同于万祖父和万祖母的不舍,春姨娘是高兴的不行。   先前她还是把阿锦看做眼中钉来着,不过在被阿锦打了几耳光,便已经有些被吓住,又经过给万祖母和万山相继告状后,他们也没把阿锦怎么样?若说万祖母那里还说教了两句,万山在听过后,却是连吭都没吭一声。   这让春姨娘又恼又怒的同时,也不敢多做什么?   知道阿锦离家,要到汾阳去,日后更是一年半载才能回来一次,她真的是高兴的都要跳起来。   ……   在古代要出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怎么说呢?   路真的是太难走了,即便是官路,在这个没有水泥的年代里,也都是土路,即便是阿锦已经提前把马车里里外铺了三层,也都还是颠簸的。   也就是沿路的风景还算是OK,又有医术可以打发时间,才不至于太过无聊。   万山也考虑到女儿身体不好,所以他们走的并不算快,甚至在阿锦的要求下,走的还有些慢,因而,理所当然的,在天黑前,他们自是没能进城,不过却也已经进了汾阳城的地界上,在一个村子里暂时停下来。   赶了一天的路,自是有些疲累,不用阿锦开口,万山便主动的开口提出,在城外村子里歇上一晚,明天再走。   次日赶在中午前,便进了城。   “锦儿,曲林是个嘴毒的,说话鲜少有中听的时候,等会若是他说了什么不得当的话,你且不要伤心,爹自会给你做主。”在临近曲家的前,万山想到曲林的臭脾气,觉得自己应该给女儿提前说一声,让女儿有个心理准备。   阿锦笑道:“爹,您多心了。曲伯伯与我而言是长辈,他不会和我这个小辈计较的。”曲林虽然出了名的脾气古怪,嘴毒,但也是针对人的,像是阿锦这种晚辈,又是第一次见的人,他是不会说什么不中听的话的。 第36章 恶毒女配   说话间便已经到了曲家。   曲林显然也早就知道阿锦他们要来,阿锦才从马车上下来,便有一个中年男子正在和万山说话,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管家或是管事,而且是很得用的那种。   略说了两句闲话,这管家便引着他们往府里而去。   约莫是祖上出身官宦人家的缘故,这曲府处处都透着一股子的雅致,还隐隐的能闻到药草的香气,很快的,在穿过了一条蜿蜒的回廊。   阿锦和万山便被带到了客厅里。   “万大侠,万小姐,麻烦您们二位在这里稍作片刻,我这就去请我家老爷过来。”管家微微躬了躬身开口说道。   万山点头应答:“好。”   管家又是一躬身,这才走了出去,他离开没多久,便有两个丫环相继的进来,上了茶水点心等,而且其中还有两碟的蜜饯干果之类的东西,一看就是给阿锦这样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准备的。   捏起一颗乌梅放到嘴里,眼睛微微亮了一下,又捏了一颗,别说这乌梅挺好吃,应该是放了药草,不但清新爽口,酸甜也是恰到好处。   真不愧祖上是官宦人家,这礼数就是周到!   阿锦弯了弯自己的眉眼,如是的想到。   “锦儿喜欢,爹的这盘也给你。”万山看阿锦很喜欢那碟乌梅,便把自己面前的也推了过去,笑着开口说道。   “谢谢爹。”阿锦冲万山灿然一笑说道。   “和爹还客气什么。”万山这话都还没有说完。   便听一阵颇为爽朗的笑声传了过来,说:“万山兄,你可算是来了,我这里可是已经等了好些时候。”   话落音,门口便出现了一个人,三十多岁的模样,穿着一身靛色衣衫,带着同色的方巾,身形略显消瘦,容貌儒雅,留着胡须,端的是一副文人书生的模样。   若是不开口的话,任谁也不会想到,这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曲神医,不但医术卓绝,剑法也极出众。   “曲老弟。”万山看到曲林显然十分高兴,立刻就站了起来,哈哈一笑说道,“…我这不是来了吗?”   接下来自是两人的一番寒暄。   “对了,这就是小女,锦儿。”万山冲着阿锦招了招手,开口说道,“锦儿,还不快点过来见过你曲伯伯。”   “小女万锦儿,见过曲伯伯安好。”阿锦上前走了两步,双手抱拳,朗声说道。   曲林上下打量着阿锦,眼里闪过一丝的惊讶。   要知道他上次见到阿锦的时候,对方还是个刚满月的娃娃,对其的印象也只有一个,是个身体娇弱的,再后来,因忙碌或是其他,倒是再没有见过。不过却也从万山兄的口中知道不少,毕竟他没少和自己念叨。   从万山兄的话里,他倒也拼凑出了侄女的形象。   应该是个性子虽然略有些骄纵,但总体来说是个单纯娇弱的。   不过今日一见,   倒是大大的推翻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是完全不同。   倒是个沉稳内敛的女娃娃。   而且面对自己的打量,她也没露怯,反倒是落落大方,不错不错,这模样倒是颇有嫂夫人当年的风采,是个知书达理的闺秀小姐。   曲林对阿锦的第一印象极好。   自然的语气也就真诚了不少:“是个好孩子,这个是给你的见面礼。”说着便直接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给解了下来。   “谢谢曲伯伯。”阿锦先是往万山那边看了一眼,见他点头后,这才双手接过,道谢说道。   见此,曲林对阿锦的印象又好了两分。   是个懂事的。   “……学医是很辛苦的,你可不能叫苦,更不能任性,不然的话,即便是我和你爹交情斐然,我也是要把你送回去的。”曲林捋了一下自己的胡须,轻声开口说道。   万山一听这话,立刻瞪了他一眼,这叫什么话?他女儿这才来,他就说什么送回去不送回去的?   只是还不等他开口,阿锦便立刻开口表态:“侄女谨记曲伯伯的告诫。”   曲林看阿锦的态度端正,心里对阿锦的印象又好了两分。   ……   万山在曲家一呆就是大半个月的时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妥当,和曲林也叙旧完毕,女儿也已经适应了在曲家的生活,这才有些依依不舍的启程回去。   在他离开后,阿锦也正式的开始了自己的学医生涯。   这次,   大概是因为曲林对阿锦本身的印象好了不少的缘故,所以在学业的安排上,也比上辈子要上心不少。要知道,上辈子,万锦儿对曲林没有第一时间就收自己做入室弟子,而心生不满,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耍了一些小脾气,直接开口质问曲林。   虽说曲林看在万山的面子上,再加上万锦儿年纪小,没有和她计较,但他对万锦儿的印象却落了下城,这印象不好,自然也就不会上心。日常生活上倒是没亏待,让管家好生照顾,学业上也是让照着规矩来,让万锦儿跟着家里的那些小药童一起学习,只偶尔想起来的时候,略问两句,也就罢了。   不像这辈子一般。   虽然曲林并没有亲自教导,不过却给她寻了一个很好的引导老师,是曲家医馆里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学习基础知识,并且交待阿锦,若是有任何不懂的地方,都可以随时过来问他。   两相对比,   差距自然就出来了。   这一次,因阿锦没打算拜曲林为师,因而对他这样的安排,很是满意。   原主先前虽然是自学,不过总算是有些底子的,再者阿锦的聪慧又不比万锦儿来的差,甚至她的记忆还更好一些,几乎是过目不忘,这对需要背诵大量药草名以及用法,忌讳等等,可以说是一大作弊利器。   所以,   不过几日的时间,阿锦便已经把老大夫交给她的几本医书,已经是背的滚瓜烂熟,随便翻看一页来提问,她都能对答如流。   在察觉到这一点,老大夫顿时大喜过望。   更不用说阿锦也不是个浮躁的性子,并没有因此而得意洋洋,反倒是谦虚好学,有天赋,肯吃苦能吃苦,又耐得下性子,简直是天生学医的好料子。   没意外的,老大夫生出了要收阿锦做徒弟的心思。   虽知道阿锦不是寻常的学徒,而是曲家世交之女,又得到曲林的看重,三五不时的就要过问一回,难保他自己没有要收做徒弟的意思。   他虽然比曲林的年纪要大,但说到医术的话,也确实不如曲林。   还是先问问清楚再做打算也不迟。   “恩?”曲林在听完老大夫的话,眉头轻挑了一下,“…你这是听谁说的,我要收锦儿做徒弟?”不是万锦儿说的吧?   虽说按照他对阿锦的了解,这话不像是她说的,不过心里还是起了怀疑。   老大夫一听这话,便知道自己刚才没表达清楚,以至于让曲林有些误会了,连忙辩解说:“不不,老爷你不要误会,这话不是我听谁说的。是我见锦儿天资出众,一点就通,生了收徒弟的心思,想着这到底是您世交的侄女,这才想问问您,是不是有收锦儿为徒的意思。若是有的话,老夫自然不能和您抢徒弟。”   “恩……”曲林本来是想要拒绝的,不过话到嘴边,想着老大夫对阿锦的称赞,不知为何,又改了,总觉得自己若是不改的话,日后是会后悔的:便又说:“……是有这个打算来着,只是,小孩子心性难免有些不稳当,想着考校一番再说。”   “哎,是老夫没这个福气。”老大夫一听这话,便露出怅然的神色,虽觉得有些惋惜,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老大夫失望的离开。   曲林在想到老大夫对阿锦的夸奖,更是有了好奇,真的有这般聪颖吗?   想了想,   他决定亲自考校阿锦一回,便让人把阿锦叫了过来。   “锦儿,你无需紧张,我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叫你过来,是想看看你,这段时间的学习情况?不要紧张,都是些寻常问题。”曲林看着阿锦,声音柔和的开口说道。   “是。”其实阿锦在小药童过来找自己的时候,心里也已经隐约有了猜测,如今倒也不意外,平静的应答了一声。   别看曲林说是寻常问题,那是他自己看来,事实上,除了一些基础性的问题,例如一些药草的特性作用等等外,还有一些刁钻的,像是什么,这株药草适用于什么病情?听着是不是觉得并不是什么难问题?但要知道一点。   那就是,阿锦如今才是个小学徒,明面上接触医术也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他这样问,不适合吧?   当然,若是一般孩童的话,自是回答不上来,但谁让阿锦不一般呢。   且不说原主一直都有学习,虽说她学的更多是毒术,但正所谓医毒不分家,更不用说阿锦在来到这里后,也一直都没放弃,原主寻来的那几本书,阿锦几乎已经翻烂了。   不过终究只是理论知识。   但眼下,曲林问的就是理论,不需要她进行实践,因而她对答的很是顺利。   曲林亲自考校后,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这才多长的时间,她就能学到如此,可见她不止是天赋出众,私下里也没少努力。也难怪能让老大夫起了收徒弟的心思,别说是他,便是自己也是欣喜的。   当即便开口问:“锦儿,你觉得曲伯伯做你师父如何?”   “侄女先行谢过曲伯伯,原本不该辞,只是侄女实在没有为医者之心,之所以学医,也不过是兴趣使然。如此,少不得要推辞曲伯伯厚爱。”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她这话虽然说的漂亮,但拒绝的意思不要太明显。   倒是让曲林一愣,要知道做为名震江湖的神医,想要拜入他门下的弟子,不知道有多少?只是他自己眼界高,一直都没有看得上的,如今好不容易看上一个,人家还不乐意。   这一瞬间,曲林的心思是复杂极了。   片刻,叹了一声:“既是如此,就算了。” 第37章 恶毒女配   八年后,   “医仙来了。”   不知道是谁人喊了一句,本来三三两两一起的百姓,立刻抬头,便见不远处有一个青绸宝顶的马车缓缓的驶过来,都不等马车停稳,百姓们立刻就围堵了过去并且七嘴八舌的开始说话。   “医仙医仙,我这腰间一直都疼的厉害?不知道可有什么法子吗?”   “医仙,你先给我看一下,我的腿脚还有救吗?”   “……医仙你能给我儿媳妇瞧瞧吗?”   ……   一时间,场面看上去很是有些凌乱,知晓的自然知道这是在义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起了什么矛盾呢?   商陆也不是第一次跟着自家小姐出来义诊,比眼前这场面更乱的他都见过,何况是眼前的小场面,倒不是很在意,安稳的停下马车。   很快,马车的帘子被掀开,先是有两个生的一般无二的貌美姑娘走了出来,眉宇更英气一些的先开口说道:“大家,不要着急,这样,你们自己排好队,老人和孩子在前,青壮年在后。今日有一整天的时间呢。”   “大家,跟我过来,都不要着急。”性子更活泼一些的,已经从马车上跳下来,并且笑吟吟的引导着百姓。   在她们姐妹的安排下,才不过盏茶的时间,很快凌乱不堪的百姓便已经排好队,齐齐整整。   蝉衣和翠衣相互对看了一眼,翠衣便转身往马车而去,站在车窗口,轻声开口说道:“小姐,都已经妥当了。”   马车里的阿锦听到了翠衣的话,应了一声后,便放下自己手中的医书,挑帘走了出去。   “小姐。”   商陆早在看到翠衣的时候,便已经把放在马车后面的矮脚凳子拿了过来,放好,小心的扶着阿锦伸出的手。   百姓自然也注意到马车上的动静,见到阿锦下来,也都低声议论纷纷,没办法,虽然他们早就听说了‘妙手医仙’是个貌美的妙龄少女,但也没想到真的就这么年轻啊!自然是好奇非常。   阿锦的心态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一向稳的一批,面对他们或是好奇或是怀疑的目光,都不为所动,直径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那边蝉衣也已经把案桌,椅子等必备的物品,都已经打点妥当。   坐了下来,对蝉衣轻轻点了点头:“开始吧。”   “是小姐。”   蝉衣应答了一声,很快便有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妇人,颤颤巍巍的带着一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走了过来。   “医仙,你且帮我孙子看看,他到底是得了什么病?这好端端的怎么就不大吃的下东西了?医仙,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孙子,我儿子没得早,儿媳改嫁,就只有这么一个孙子相依为命,若是他有个好歹的话,我也就活不下去了。呜呜……”   都不等阿锦开口询问,老妇人便先哭诉起来,说到最后更是捂着脸,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她孙子也是个懂事的,一看连忙安慰,只是老妇人大概已经勾出了伤心事,她孙子安慰的话,没有劝说住她不说,反倒是让她哭声更大。   受到她的影响,她孙子也开始哭起来。   蝉衣和翠衣也都露出了无奈的神情,每次外出义诊,总要碰上一两件这样的事。   倒是阿锦的表情神色未变,像是这种带着很浓重的情绪化病人,不需要你去柔声安慰,更不需要你劝说,因为很容易让她越来越伤心。   处理这样的病人,其实也很简单,就像是看病一般,对症下药就行,淡淡的开口说:“婆婆,现在可不是您哭的时候,你且和我好好所说,你孙子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才能更快的诊治他,不然你一直这样哭,受苦的可还是你孙子。”   她这话才一落音,本来已经演变成嚎啕大哭的老妇人,眼眶里的泪水,就像是有了开关一样,立刻就停下来:“好,我听医仙的。”   她情绪转变如此之快,让即便是见了不少风浪的蝉衣和翠衣,也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暗叹了一回。   阿锦先是给孩子把了脉,确定了他的身体除了营养不良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病症,心里便也已经有了些许的猜测,后来又细细的盘问了老妇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日常一应的症状表现又如何?也问了孩子几个问题,便知道孩子为何会如此了。   并非是疾病,或者说并非是寻常的身体疾病,而是心理病。   厌食症。   得病的原因很是简单,或许是因为没有父母,和祖母相依为命的缘故,而老妇人日常也忙碌于生计,对孙子的照顾难免有些疏漏,导致孩子不爱说话,因而便成了村子里其他孩子爱欺负的对象。   她孙子为了不让老妇人担心,便一直都没说,自己忍着。   直到一个多月前,她孙子又被欺负,并且强行逼迫吃了好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像是什么带着泥土的草根以及虫子之类,导致孩子对吃食有了阴影,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排斥,变得吃不下饭。   只要是吃饭,便会想起那些恶心的东西,从而吐出来。   像是这样的心理疾病,想要一下子治愈是不可能的,只能慢慢的引导,不过眼下可没有专门疏导心里的地方。   阿锦看着抱着孙子一个劲说对不起的老妇人,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而是开口说:“婆婆,你且放心,这种病虽然不常见,但也不难治,我这里刚好有可以治愈的丸药,叫‘消融丹’只需吃上一颗,便可见效。”说着对蝉衣点了点头。   消融丹什么?其实就是用山楂做的能开胃消食的丸药,这孩子的病情,是在心里,而非身体。   这蝉衣跟在阿锦身边已经七八年的时间,一听阿锦的话,便知道她的意思,立刻打开了药箱,从里面拿出一个青瓷瓶来。   打开,倒出一丸红色的丹药来。   “孩子,张嘴。”蝉衣笑眯眯的对小孩说道。   小孩却怯生生的有些不敢动。   老妇人忙说:“宝儿,这是给你治病的,只要吃了就能好。”   “不用担心,这丸药一点都不苦的,酸酸甜甜,很好吃的。”蝉衣又开口说道,并且直接喂到了小孩嘴边。   小孩这才张嘴吃了下去,脸上的表情亮了一下。   “婆婆,麻烦您跟我先过来,略等一会儿,我这里有些吃食,孩子可能一会儿要叫饿呢。”蝉衣又开口说道。   老妇人见孙子吃了药,而且也没有吐出来,已经是大喜过望,要知道孙子的病情已经严重到,在刚才出门的时候,喝了一口水,都立刻吐出来的地步,如今却能吃得下,虽说是药,但也表示孙子已经在好转。   立刻牵着孙子跟蝉衣而去。   本来对阿锦的医术还略有些怀疑的百姓,在亲眼见了这样的场景后,立刻是深信不疑,医仙果然不愧是医仙。   “下一个。”   “医仙,你看看我这腿,可还有救,我全家七八口人,只我一个壮丁,若是费了,这天可就要塌下来……”   “慢慢说,不着急。”   ……   就在阿锦忙着诊治的时候,在不远处,一辆马车停在那边,车帘微微的掀起,一个穿着月白色锦衣,生的很是风流多情的男子,敲打着手中的折扇,饶有兴趣的看着。   正是向文柏。   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向文柏也从沉思中回神。   先是返回马车里,看着依旧昏迷不醒的好友,他的面上都是愧疚之色,低声说道:“子清,你且等一下,我这就去拿药,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   说着便从马车上跳下来,交待侍卫,好生照顾江清,自己则朝着阿锦那边走了过去。   说起向文柏,他乃是天剑山庄的少庄主,天资出众,五岁的时候便被蜀山派的掌门人看中,收为嫡传大弟子。更是年纪轻轻便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不小的名气来,是江湖上新一代的佼佼者。   出身不俗,本人不但武功高强,人生的也俊美,性格也不是那种高冷之人,一张嘴反倒是能说会道。   自是受到了不少女子的青睐,像是什么脾气火爆却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初出茅庐还不知世事的傻白甜,还有性格孤傲的女侠,等等,可以说红颜知己遍江湖。   虽说向文柏的一张嘴很是能哄人,把不少姑娘家,哄得心花怒放,明知道他有不少红颜知己,还是愿意和他来往。   当然了,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行的通。   像是这一次,他就翻了车。   两个月前,他南下赴好友的约的时候,就招惹了一个苗女,都知道苗女不但性格爱憎分明,更擅长蛊毒。   对方暗恨向文柏玩弄自己的感情,却又不愿意负责,也是因爱生恨,在向文柏的茶水里下了一种蛊毒,给他一个教训。   但做为一个有运气的主角,他自然没事。   倒是他的好友江清,却误喝了他的茶水,代他受过。   这种蛊毒稀少,那苗女也是从从长辈的手里偷出来的,压根就没有解药,苗女虽恨向文柏,但见连累了无辜人,也心生害怕,直接跑了。   蛊毒发作起来,全身疼痛难忍。   那苗女又跑了,向文柏压根就不懂得医术,只能暂时用内力,把蛊毒逼到心脉一处,暂时的压制起来。   接下来,   向文柏便带着好友,开启了寻医之旅。   江湖上,找大夫,最先想起的自然就是大药谷的谷主以及曲林了。   向文柏当时所在的地方,距离汾阳城更近一些,自然便先朝着这边而来,但他来的一点都不巧,曲林在一个月前便应了一位老友的约,没个一两个月怕是回不来。   至于曲家的其他人,医术道行都不如曲林,也解不开江清身上中的蛊毒。   不过蛊毒霸道,江清这一路而来已经受不少苦,发作了几次,每次都是用内力强行压制,但反弹的也越来越厉害。   向文柏生怕对方熬不到大药谷,便有曲家的一名大夫告诉他,说是阿锦炼制的小还丹,有很好的解毒功效,虽不能解开这蛊毒但也可以很好的缓解,最起码一两个月内,可吊住江清的性命。   向文柏本就连累好友而愧疚无比,一听这话,自是要求药。   这大夫是认得向文柏的,便告诉他说,这小还丹难以炼制,就只有一颗,珍贵非常,且阿锦对花心多情的男子十分的厌恶。本来大夫是一番好意,这般告诉他,是让他做好被阿锦刁难的心理准备。。   却没想到向文柏不知道是怕被刁难还是说他的脑子有坑,反正他第一时间想的并不是正常去求药,而是通过刻意制造偶遇,让万锦儿对其有好感,这样再求药就简单的多了。   事实上,也确实和他想的那般,上辈子万锦儿是主动奉上小还丹。   但这次,   他是注定要在阿锦这里踢到铁板,会断腿的那种。 第38章 恶毒女配   向文柏在来之前就已经和曲家的人,仔细的打听过阿锦了,知道她是万山万大侠之女,因先天不足,无法习武,便被万大侠送到曲家这里学医。   天赋异禀,据说曲神医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收她为徒,可惜不知道为何?都没了下文,不过即便她没成为曲神医的入室弟子,曲神医却爱惜人才,再加上她是世交之女,也是对她倾囊相授,可以说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   她本人有天赋又肯努力,很快便学有所成,十五岁那年,便医好立刻身中奇毒的华山派掌门之子,一举成名。而且她还是个心善的,自小有所成后,得空便会到各个村子里进行义诊,不但不收分文,有的时候前来看诊的人,若是家境太过穷苦的话,她还会赠送药材。   很快的她在江湖上便有了‘妙手医仙’的雅称。   对于这种心善的姑娘,向文柏可以说再了解不过了,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和好感,对症下药最好。   说起来也是老天爷愿意帮他,就在他苦恼,从哪里去找一个有紧急情况的病人?就见两个神情慌张的妇人,一左一右的架着一个男子而来,男子的头垂着,似已经昏过去。   其中年轻的妇人更是口中大喊着:“救命啊!大夫,快点救命啊!”   她这一嗓子嚎下来,立刻就把周围人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见她们的样子,立刻就有人起身要去帮忙,不过这些都是普通百姓。   哪里比得过向文柏的动作快。   “把人先给我吧。”向文柏如是的开口说道。   他是男子又是习武之人,力气自然大,不费吹灰之力的便接过男子,抱着往阿锦那边跑去,口中也喊着:“大夫,大夫,快来看看!”   阿锦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来人,便知道男主出现了。   只是眼下可不是关注男主的时候,看到他抱着的人,立刻起身道:“先把人放下来,我看看。”说着便要去把脉。   而慢了几步而来的两个妇人,其中一个年轻的忙开口说:“大夫,我夫君是被蛇咬了,在脚腕上。”   她这话一说出口,翠衣那边也已经把男子的裤脚都已经拉上去。   果然在左脚腕的地方,有两个小洞,泛着黑色,男子的面色容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嘴唇也已经变成乌黑色,呼吸更是微弱到不可计。   “是双环蛇。”这种蛇虽然不是立刻致命的那种,想要解毒也不算难,只是它的毒素却有些霸道,一旦被咬的话,毒素会以最快的速度侵入你的五脏六腑,若是不能在一刻钟内解毒的话,很容易就会留下一个体弱之症,日后不能该重活,只能精心养着。   而眼前的男子,唇瓣已经变成乌黑色,显然中毒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刻钟。   不能再耽搁。   手腕微动,阿锦的指间便出现了数道银针,颤巍巍的。   向文柏见此,眼眸里还闪过一丝惊讶,不是说万锦儿因先天不足,无法习武吗?看她拿银针的动作可不像啊!   就在他吃惊之时。   阿锦手里的银针都已经扎到了男子脚上被咬的地方,很快的,从两个牙印的地方,便毛事冒血,黑色的那种,不过阿锦并未曾因此而停下自己的动作,而是转了地方,手腕抖动间,数道的银针便又已经扎在了男子的头上和手上。   又用银针扎破了他的十个手指头。   便见他的手指也开始有黑血冒出。   伴随着这些黑血的排出,男子本来乌黑的唇瓣开始慢慢的恢复,面色也一点点的好起来,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血变成了红色,阿锦才拔掉银针,让蝉衣帮着止血。   转头对一直盯着男子的两个妇人,说:“好了,毒素已经排出来,他已经无性命之忧,我再开个方子,清除一下他体内的余毒,吃上两三日的时间,他很快就没事了。”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两个妇人是亲眼看到儿子/夫君肉眼可见的好转起来,自是连忙鞠躬道谢。   “没事。”阿锦想了想又说,“只是有一件事,要和你们说清楚,他是被双环蛇咬了,这种蛇的毒有些霸道,他中毒的时间又有些长,日后即便是痊愈,身体机能也会比旁人要弱一些,每逢冷热交替之际,他便会容易生事,你们记得格外注意一些。”其实之所以会留下后遗症,是因为是因为中毒的时间一旦长的话,毒素便会变得不易清除,而一旦没清除干净的话,哪怕就只有一点点,也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   自是容易体弱。   这种情况对阿锦来说,是不存在的,不过她这个人一贯喜欢未雨绸缪,自然不会给人留下话柄。   那两个妇人一听这话,自是连连答应下来。   开了方子,又让商陆帮着叫了一辆牛车,给了车钱,让车夫把他们送到药馆去抓药,虽然说她来义诊也会带上一些药材,不过大都是治疗风寒,解毒的也有,却不齐全。   两妇人看阿锦安排的妥当,自是千恩万谢后,才走了。   “姑娘大善,在下佩服!”向文柏看着阿锦的举动,更是确定了自己的猜想,笑着开口说道。   阿锦也是到这个时候才有功夫去打量男主,老实说,能做男主的,向文柏除了武功高强之外,自然也是生了一副好皮相,一双桃花眼,看向你的时候格外有些深情,给人一种他满心满眼都是你的感觉,但凡是定力差一点的,很容易就心动了。   上辈子,万锦儿不就是这么对向文柏动了心吗?   可惜,她不是原主,对花心多情的人更是没有好感,因而,听着他的话,阿锦只点了点头,淡淡道:“多谢称赞!”说完便直接转身,又回到了案桌前。   她这里还有十多个病人,可没时间搭理他。   若是他老老实实,不耍花招的话,只要钱到位,小还丹,她是愿意卖的。不过他既然能出现在这里,显然,他还是选择了和上辈子一样的法子。   那可就不要怪她心狠,毕竟先撩者贱。   至于江清若是因此而死的话,那就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了。   “额?”向文柏在女人面前,一向都是无往不利,倍受青睐,哪里受过如此的冷淡?他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势,知道自己只要是放柔了表情和语气,盯着对方看,便是性子再冷淡的姑娘,也都会羞涩,像是阿锦更该如此才是。   但看着已经又开始诊脉的阿锦,显而易见,和他先前想的有很大出入,一时愣在那里了。   阿锦又重新的投入到了义诊中,再没有看向文柏一眼。   这个向文柏倒也是个乖觉的,察觉到自己被冷遇,他虽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而且接下来他更是十分识相的没再打扰阿锦,只是坐在不远处,一双眼,盯着阿锦的背影看。若是普通姑娘的话,有这么一个生的俊美的男子,一直静静的看着你,即便你不喜欢也很难会生出厌恶感来。   退一步来说,即便是你真的厌恶。   不想被他盯着看,自是会去找他理论,阿锦想,这或许也是向文柏的目的之一。   毕竟有的时候,欢喜冤家就是这么来的。   可惜,   阿锦不是非一般的女子,你想盯着看,那就看吧,反正也不会少一块肉,对她更不会产生一丁点的影响,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阿锦这里倒是不在意,不过其他人就不一定了,尤其是蝉衣和翠衣,对向文柏很是有几分好奇,只是他们见阿锦没说什么?再加上还有不少病人在,她们也不好开口去问,要知道小姐虽然待她们颇为宽容,但也不是那种可以随意去开玩笑的宽容。   相对于翠衣和蝉衣的好奇却不敢多问,商陆就要直白的多。   直接便抬脚朝着向文柏那边走去,开口道:“我不知道你是谁?又打什么坏主意,但我警告你,离我家小姐远一点,不然不要怪我不客气。”   他虽然常被翠衣和蝉衣调侃是不解风情的木头,但他又不傻,看得出来,眼前这个男子,对小姐别有所图。   一切对小姐不利的人,都将是他的敌人。   “知道你护主心切,但我绝对没有任何的恶意,只是你家小姐生的貌美又心善,惹的在下心慕不已!”向文柏说着展开了手中的折扇,如是的笑着说道。   “…油嘴滑舌的登徒子,修的在这里胡说。”商陆一听这话,险些就要拔剑了,“…毁坏我家小姐的清白。”   向文柏:“你这话就有些严重了,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乃人之常情。怎么能算是登徒子呢?难道说,你不希望你家小姐能有个好归宿吗?”   “你……”商陆的性情沉默寡言,更不擅口舌,哪里会是向文柏的对手,只两句话,便让他说的哑口无言,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自是希望小姐能有个好归宿,但眼前这个人,油嘴滑舌的模样,一看就靠不住,根本就配不上小姐。   “商陆,回来。”阿锦开口喊道。   商陆立刻应答了一声‘是’便转身离开。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无需理会。”阿锦开口说道。   “是,小姐。”   向文柏内力深厚,自然也听到了阿锦的话,眉宇间闪过一丝疑惑,他刚才没有感觉错,万锦儿对自己有不满,但是这不应该啊!他虽然是知道万锦儿讨厌花心多情的人,而在这方面他的口碑确实有那么点不好。   但是,   他和万锦儿先前从来都没见过,她应该不认识自己才对。   还是说,   其实万锦儿已经认出自己了? 第39章 恶毒女配   向文柏之所以能做男主,除了略花心风流一些外,其他的不管武功还是智谋,那都是没得说的,他的心中既是有了这样的猜测,便越想越觉得是如此,虽然说他和万锦儿之前没有见过面,不过自己先前曾经去家,也说了要寻万锦儿求药,曲家那边通知了万锦儿,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至于她认出自己,就更好说了。   也不是他自恋,就他的穿着打扮还有容貌,和周围的人大为不同,她能认出自己,是很正常的事情。   侧头往阿锦那边看了一眼,就只剩下一个病人了。   向文柏便抬脚走了过去,商陆立刻就摆出防备的姿态,甚至手都已经放到腰间的剑鞘之上,似乎只要向文柏有任何轻举妄动,他就会立刻拔剑。   向文柏却没看他,而是站在不远处,看着阿锦诊治完最后一个病人,才上前一步,开口说:“万姑娘。”   “怎么?不装了。”阿锦开口说道。   一听他这话,向文柏便确定,阿锦确实是早就认出自己了。   “万姑娘,在下向文柏,蜀山派弟子,刚才冒犯姑娘了,还望姑娘不要见怪。”向文柏的那点小心思被人戳穿,心中虽觉得有几分尴尬,不过闯荡江湖多年,脸皮也已经锻炼出来,很快就恢复如常,又接着说:“……我这次过来是问姑娘求药的,还望万姑娘看在大家同为江湖中人的份上,成全!”说着便对阿锦长长的躬身行礼。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不愧是能做男主的人,还真的是能屈能伸。   若是他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态度,而不是一时脑抽,玩什么偶遇,阿锦自然不会太为难于他,顶多就是觉得他花心,药费要的多一些。   不过现在嘛!   “我为什么要成全你?”   “姑娘是个心善……”   “你这话倒是不假,只是我这善心也是分人的。”阿锦直接打断了向文柏的话,“行了,你来找我,不就是知道我手里的小还丹可以暂时压制你朋友身上的毒吗?药,我可以给你,甚至说不得你朋友身上的毒,说不得我会有办法,只是……”   “姑娘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向文柏急声说道,那叫一个上道:“…我向某人无不应答。”   “黄金一万两,其他另算。”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   做为蜀山派最为倚重的大弟子,又是天剑山庄的少庄主,向文柏行走江湖,自然从来都没为银子发过愁,更是几次为佳人一掷千金,连眼都没眨一下,但那也只是一千两银子。   这一万两,还是黄金,那可就是足足十万两银子,这都已经是天剑山庄一大半的家产了,所以,向文柏在听到阿锦的话后,眼睛瞬间瞪大的同时,话也不由脱口而出::“一万两?还是黄金,你怎么不去抢啊?”   阿锦笑着反问了一句:“既是有人主动送上门来,我为何要去抢?”她说着话的时候,就这么含笑的看着向文柏。   很显然,向文柏就是这个人。   向文柏:……   “当然了,知道向大侠身上没带这么多的银子,但写下欠条也是一样的,我这个人,还是很好说话的。”阿锦看着似乎是直接愣在哪里的向文柏,又慢悠悠的开口说:“…我虽然没怎么出过门,但也听说了,万大侠曾在江南的百花楼里,曾为花魁仙儿一掷千金,对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子,尚且这般大方慷慨,对待因自己而承受无妄之灾的好朋友,想必向大侠更不会吝啬这一点点金子了。”   什么叫一点点?   听着阿锦的话,向文柏险些有些绷不住,要直接跳起来。   不过好在他还有那么点理智,知道阿锦不待见自己,若自己和她起争执的话,情况怕是会更糟糕。   努力压下心绪:“向某人知道万姑娘炼制小还丹辛苦,只是,这一万两黄金,委实太多了一些,还请万姑娘手下留情。”表情真挚,语气恳求,一双桃花眼更是灼灼的看着阿锦,里面似藏了千言万语一般。   还真的是学不乖呢?   阿锦看着对自己放电的向文柏,眉头都没变一下,淡淡道:“加一万两。”   什么?   向文柏是真的要跳起来了。   “你每多说一句,我就多加一万两,放心,不是金子,是银子。”阿锦慢悠悠的开口道,“不过想来以天剑山庄和蜀山派的财大气粗,想必是不会在乎的。”   谁说不在乎的?   向文柏想要开口反驳的,只是想着阿锦的话,却又默默的闭了嘴。   阿锦看着垂着头,半天都没说话的向文柏,也没再理会,侧头对翠衣和蝉衣道:“收拾东西,我们回去。”   翠衣和蝉衣立刻应答了一声,自是去忙不提。   她们虽然很同情向文柏,但更知道自家小姐的脾气,最是厌恶花心的人,而向文柏在江湖上花心的名声,她们这种不在江湖上行走的人,也都有所耳闻,可是不敢随随便便的开口。   “向大侠,你好生的考虑,我是不着急的。”阿锦在上马车前,如是的开口说道,“等你什么时候想好了,万家山庄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话落音,便转身,准备离开。   只是她还没走两步,便听到了向文柏的话。   “不用考虑,我要。”   老实说,阿锦听到这话是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的,因为男主的性格就是如此,重情重义,不然的话,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武侠男主呢?   “一手交…哦,不对,是一手写欠条,一手交货。”阿锦说道。   向文柏在写欠条的时候,手都是抖的,十一万两银子,看来这次真的是要倾家荡产,流落街头了。   阿锦:“放心,依照向大侠魅力无边,是不会流落街头的,那么多红颜知己,其中不乏有钱的,随随便便去投奔一个,都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万姑娘,你就不要在这里挖苦我了。”向文柏现在确定,万锦儿是讨厌自己的,不是那种口头上的讨厌而是发自内心的讨厌。   “不是挖苦,而是真心建议哦。”阿锦笑的越发温柔。   “那就谢谢你了。”   “不客气。”   阿锦欣然接受他的感谢。   很快的,向文柏的欠条便已经写好,阿锦接过欠条,仔细的看了一遍,文字和句式都没错,另外除了签名之外还有手印,“不错,本来还以为向大侠不会写,没想到写的还挺好。”   “多谢万姑娘夸奖。”向文柏苦笑说道。而后又看向阿锦:“万姑娘,眼下可以把药给我了吧?”   “没问题,不过在此之前,还需要一个东西做为信物。”阿锦又开口说道,“我瞧着你手中的折扇就不错,天山精铁为扇骨,血蚕丝的扇面,画工也很是不错……”   “给你。”   向文柏十分上道的把扇子递了过去。   “爽快。”刨开花心这一点,阿锦对向文柏这个男主并没有任何意见,“蝉衣,给向大侠拿药。”   “是,小姐。”   “诺,这个就是小还丹,温水服下。”阿锦抛给向文柏一个瓷瓶,开口说道,“对了,需要我过去看看吗?”   “不用。”向文柏果断拒绝,经过刚才的事情,他是已经充分的见识了阿锦的脾气,什么温柔良善,都是假象,贪财冷酷才是真的。   虽说是知道她医术不差,不过就她这狮子大张口的模样,他消受不起。   阿锦耸了耸肩:“那就算了。”本来她还想说,看在向文柏出了这么一大笔钱财的份上,去看一下他的那个好友到底如何?说不得她有办法也不一定。不过对方既然这般不领情,就算了。   向文柏拿着倾家荡产才买到手的小还丹,喂江清吃下,他的呼吸也慢慢的恢复到平稳的状态,这让他心里松了一口气,不过一想到这颗小还丹是花了十万两银子买过来的,他就觉得心肝儿疼。   想着自己若是写信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他爹,不知道他爹看到信后,会不会把他给大卸八块了?   绝壁会的。   只是江清是因为自己才受了这样的无妄之灾,他当然要负起责任,钱财毕竟是身外之物,没了还可以再赚,但若江清因而丢了性命,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向文柏在心里拼命的安慰自己,以期能平复心疼。   但,   这个时候的向文柏还没有想到,让他崩溃的还在后面,就是他好不容易带着江清到了大药谷,大药谷的谷主倒是在,甚至曲林也在,原来曲林说的访友就是过来找大药谷谷主。一南一北,江湖上最有名望的两名神医都在这里,江清所中的毒,自然是解了。   只是曲林却说:“他所中的毒,虽然不算是顶顶棘手的,却也少见,他又中毒时日已深,能撑到这里倒是极为不易。我观除了你用内力帮着压制之外,似乎还吃了什么好东西。”   “是小还丹。”向文柏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都是抖的。   曲林:“小还丹?你见到锦丫头了。”   “是啊!”向文柏点点头:“因距离近,先去了汾阳城,但曲大夫您不在,江清他又日渐严重,医馆的大夫告之,说万姑娘有炼制的小还丹,可护住江清的心脉,而到大药谷也恰好要途径平阳城便先寻了万姑娘。”   “你也真是,既是见到锦丫头,如何不让她帮着解毒?”曲林有些疑惑的看着向文柏,又接着说:“…锦丫头虽然年纪轻,但天赋异禀,又肯努力,医术早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像是这种程度的毒,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难。”   “额?”向文柏能说这丫头太贪了吗?   曲林又说:“锦丫头要的诊费是贵了一些,但区区一百两,对你来说,应该也不算是什么大钱才对。”   “一百两?”向文柏愣住了。   曲林点点头:“锦丫头这孩子,说起来也是锦衣玉食的长大,不知道为何,偏偏十分喜爱黄白之物。”   向文柏在听完这话,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起来,只需要一百两,就可以给江清解毒的,但他却连问都没问,居然花了十万两,买了小还丹……   ……   在坑了向文柏一万两金子后,阿锦是心情极好的回到了家里。   恩,并不是万家山庄,而是她的家。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万家这几年来可以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万祖父和万祖母早两年便已经过世了,不过和上辈子郁郁而终不同,这辈子,他们算是含笑而终的,毕竟春姨娘肚子里的孩子生了下来,是男孩儿,万祖父亲自起了名字,叫万继。   又一年,春姨娘又生了小儿子万承。   都是十分健康的孩子,还都是孙子,圆了万祖父和万祖母的心愿,因而他们去的时候,安详的很。   只是万山却觉得堵心极了。   早几年还不觉得,但从万继开始习武,他就没办法不堵心,没办法,谁让不管是万继还是完成,两个人不管是根骨还是悟性都十分一般,人又被春姨娘养的娇,受不得苦,如今一个八岁一个六岁,别说是万家家传的刀法,就说江湖中最基础的四象刀法,他们也还没学会。   万山为此不知道生了多少的气?   却也一点办法都没用。   再有一点就是,阿锦已经寻了一个借口从万家山庄搬了出来,不过因为有万山在的缘故,她还三五不时的回去一趟,若是等万山没了,阿锦绝对不会再踏进万家山庄半步。   恩……至于家产的问题,也不存在。   这么说吧,就像是阿锦当初所想的一样,阿锦在曲家学医的那几年,万祖父和万祖母刚开始还会写信问一下情况,但后来万继和万承相继出生,两人的心思自然而然被转移,对阿锦这个孙女自然也就不上心了。   甚至在万祖母身体已经有了不好的时候,她便开始为万继和万承打算,毕竟阿锦讨厌春姨娘连带着对这两个异母弟弟也没有一丝好感,而万家山庄所有的产业都捏在阿锦手里,生怕两个宝贝孙子受苦受累,便软硬兼施的想让阿锦承诺,等万继和万承长大成人,这万家的产业一定要还给他们。   至于阿锦,是个女儿,早晚要嫁人,家里自是不会缺她的嫁妆。   一听这话,阿锦瞬间炸毛,万家的产业是她一手发展起来,如今她一两句话,就要让她拱手让出去,开什么玩笑。更不用说,万祖母话里话外都还透着,阿锦擅经营,将来要多帮衬万继和万承。   阿锦是个能受委屈的人吗?   必须不能够啊!   所以,她当即就随了万祖母的心意,第一时间便把属于万家的产业叫了出去。既然注定不是自己的,干嘛还要费那个心思?到最后还要便宜了外人。   反正这几年下来,就知道有人靠不住,她已经置办了不少产业,都是在自己名下。   不说赚的钵满盆满,但也绝对是财务自由。   ……   恍恍惚惚数年又过去了。   阿锦在江湖上的名气已经越来越大,甚至是已经超过了曲林和大药谷,先前‘妙手医仙’的称号已经变成了‘天下第一神医’,成为江湖中人,人人都敬佩又敬畏的存在。   额……万家山庄在万山死了之后,一日日的没落下来,到最后甚至连生活都成了问题,春姨娘倒是找过阿锦,可惜连阿锦的面都没见,就被打发了。春姨娘倒是不止一次的宣扬阿锦无情无义,连手足之情都不顾。   可惜,阿锦压根就不是个在乎名声,随意怎么说?反正对我没半分影响。   对了,顺嘴提一下向文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阿锦这个恶毒女配从中作梗一样,他和柳清韵的感情进展的颇顺利,甚至还在定下婚约。   可惜,没维持多长时间,伴随着向文柏的红颜知己一个个的找上门来,让性格有些孤傲的柳清韵受不了,几次发生争吵,最后还是分开了。 第40章 纯爱里的炮灰   “锦悦,实在对不起,医院打电话过来,说是有一个紧急病人,要我现在赶过去,你先睡吧。”   阿锦这才一醒过来,入耳的就是这么一句话,随后就看到了一道匆匆离开的背影。   抬眼看了看,入眼的就是满目的红色,头顶上方还有飘散着的各色的气球,当然整个房间里最惹人瞩目的便是挂在床头的婚纱照,穿着西装和婚纱的一男一女,俊男美女,笑得灿烂,任谁看了都要赞一句‘天作之合’。   若阿锦不是当事人之一,若她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的话,怕也要夸一句璧人。   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   事实上就是这是一场起源欺骗,最后却以悲剧收尾的婚姻,恩……悲剧的就只有新娘苏锦悦一个人。   也就是现在的阿锦。   苏锦悦,女,二十七岁,因家庭的缘故,从小到大她都是个乖乖女,按部就班的生活,成绩不好不坏,大学念的是一个二本的财经学院,毕业后,顺理成章的考入了银行工作。人缘也如此,有一个知心闺蜜,偶尔出来一起嬉笑逛街。   一直都过着朝九晚五的平淡生活,二十六岁的时候,她经弟弟苏锦锐的介绍,认识了是医生的李浩源,因脾气秉性颇为能合得来,再加上有弟弟的助攻,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并且相处的还算是融洽,虽没有什么浪漫激情,却也温馨平淡。   当然,这只是苏锦悦一厢情愿的想法。   恋爱一年后,苏锦悦答应了李浩源的求婚,两人结束恋爱关系,正式结为夫妻。   本来以为结婚是开启全新的生活,但却没想到对苏锦悦来说,确是一个另类噩梦的开始。   因为她恋爱一年,刚刚结婚的新婚丈夫,是有情人的,而且这个情人还是个男,也就是说李浩源他是gay,之所以会和她结婚,也不过是因为李家是个传统家庭,不管是李父还是李母都绝对不会接受他们的儿子是个同性恋的事情。   本来新婚丈夫是gay,这个事实已经够让苏锦悦崩溃的,但这个时候的苏锦悦大概还没有想到,还有一个更让她崩溃的消息在后面。   因为她发现丈夫的情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弟弟苏锦锐。   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苏锦悦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的,她弟弟苏锦锐虽然身形是瘦小了一些,也是男生女相,显得阴柔,但怎么可能会是gay呢?还有李浩源,那是一脸端正,性格也是直男不解风情,也不可能会……   苏锦悦为他们找了诸多的借口,觉得是自己想错了,不会是真的。。   只是事实却不容她反驳,亲眼看着丈夫和弟弟缠绵亲吻,在属于他们的婚床上,翻云覆雨。   苏锦悦想要骗自己,这不是真的,都难。   事实上,很多的事情,在她恋爱的时候就已经露出苗头,只是苏锦悦从来都没在意,或者说她从来都没这般想过。   从苏锦悦和李浩源认识开始,苏锦锐的情绪就有些阴晴不定,在家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会开始对苏锦悦发火,不过苏锦悦虽然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过也只以为苏锦锐心情不好,便也没放在心上,其实仔细回想一下就能发现,每次苏锦锐发火都是在李浩源约苏锦悦约会前夕。   好几次,在约会途中,李浩源更是会被‘医院’的一通电话叫走,甚至有一次苏锦悦都看到了,本来说医院有急诊的男友,却和弟弟在一起吃饭。   她当时虽然有点疑惑,不过双方,一个是她弟弟一个是她男友,她当时也没多想,再加上李浩源也解释说,已经有大夫先他一步过去,而他半路刚好碰到苏锦锐,便一起吃个饭,所以苏锦悦便也没多想什么。   但在知道他们的关系后,回想一下就能知道,李浩源和苏锦锐吃饭的那个餐厅,是附近一带很有名的情人餐厅。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就是李浩源每次送给她的礼物,都顺带会给苏锦锐一份,甚至苏锦悦的那一份,价钱有的时候更贵。   那时,苏锦悦还曾数次的调侃李浩源,即便要讨好小舅子,也不是这么个讨好法,太破费了。   现在看来,她真的是傻透了,这哪里是讨好?分明她才是那个顺带的。   甚至于,李浩源之所以会追自己,除了因为他要隐瞒自己真实的性取向,需要一个妻子做挡箭牌之外,再有就是她和苏锦锐是姐弟,长得有几分相似,他不至于太过反感。   而苏锦锐在知道后,也没反对,他甚至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与其让李浩源去娶一个陌生的女人,去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风险,还不如娶自家姐姐,这样他和李浩源可以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来往,即便关系好一些,也不会有人往这方面去想。   再退一步来讲,他日即便是他和李浩源的关系曝光了,李浩源的妻子是自己姐姐,不管是双方的父母多生气又或者苏锦悦多难受,但也都是家里内部的事情,不用担心传到外头去,他们不会被人指指点点和承受一些异样的眼光。   不得不说,两人真的是自私的一批。   尤其是苏锦锐,为了自己的爱情,把自己的亲姐姐推入火坑里,简直谁就是刷新了为人恶劣的本性。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同他们所想的一般。   苏锦悦在知道李浩源和苏锦锐的关系后,虽是震惊,但更多的还是被欺骗的怒火,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双方的父母。   最一开始,不管是苏父苏母亦或者是李父李母,自然都不愿意相信的,其中一向以李浩源为傲的李母更是怒火中烧,直接打了苏锦悦一巴掌,说她胡说八道,还叫嚷着要让李浩源和苏锦悦离婚。   不过她这样的情绪,在看到苏锦悦拿出来的证据,以及跪在他们面前,请求李父李母苏父苏母成全的李浩源和苏锦锐后,瞬间哑然了。   这件事在两家可以说掀起了惊涛骇浪,直接把两家都给淹了。   只是,震惊归震惊,生气归生气,事情却还是要解决的,也就是这个时候,苏锦悦才发现,对她而言,没有最崩溃,只有更崩溃。   因为不管是李父李母还是苏父苏母,在震惊生气过后,却都是一口拒绝了苏锦悦要和李浩源离婚的请求。   不管是李父李母还是苏父苏母的理由都是一样的,丢不起这个人。   苏锦悦自然是不愿意的,只是她没办法,面对李父李母的请求,她还能义正言辞的反驳回去,凭什么让她守着一个同性恋的丈夫?只是面对苏父的恳求,还有苏母的以死相逼之下,她也只能含泪同意,不离婚。   因为闹出这样的事情。   为了隔开他们,苏锦锐很快就被送出国去。   只是苏锦锐被送出国去,让李浩源怨恨上了苏锦悦,觉得若不是她把事情闹开了的话,压根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苏锦锐也就不会被送出国。   也是因此,李浩源对苏锦悦展开了冷暴力,就连李父和李母也埋怨苏锦悦,为什么要把事情说出来,闹得大家都不安生?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所以在李浩源对苏锦悦冷暴力的时候,他们没有为苏锦悦说过一句话,只冷眼看着。   苏锦悦虽说已经对李浩源失望,但被这样对待,还是觉得委屈,明明错的就不是她,她为何要承受这些?   再一次,她起了离婚的心思。   这次,李浩源答应的干脆,说只要苏锦悦为他生个孩子,他便离婚,至于双方的父母,他会搞定的。。   当然了,是人工受孕,他可不愿意碰苏锦悦的。   他的这个提议让苏锦悦心动不已,要知道,李父李母的态度她不在乎,倒是苏父苏母那边,她没办法忽视,尤其是苏母,她只要流露出一点想要离婚的心思,苏母的眼泪便会掉下来,拼命的劝说。   就苏母的态度,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李浩源的妈呢?   其实苏母会如此做,并不是因为李浩源,而是为苏锦锐,她是个重男轻女的,一贯溺爱苏锦锐。   苏锦锐是又哭又求的让苏母帮他,千万不能让苏锦悦和李浩源离婚,权当是为了自己,苏母这个慈母,虽然难受又生气,但到底还是点头答应下来了。   才有了苏母以死相逼,让苏锦悦不离婚的场面。   经过了种种的思量,苏锦悦便答应了李浩源的要求,却没想到,直接丢了自己的小命。   苏锦悦很快怀孕,甚至因为是人工受孕的缘故,她怀的还是双胎,却没想到肚子里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是弟弟苏锦锐的。   原来苏锦锐和李浩源从来都没有断了联系,甚至李浩源还几次偷偷的去国外看了苏锦锐。   两个人越爱越深,为了能够在一起,便想出了一个又狠又毒的计划来。   借用苏锦悦的肚子,分别生一个苏锦锐和李浩源的孩子,在苏锦悦生产的时候,只需要动点手脚,让她死于难产。这样两人的孩子有了光明正大的出身,不会被人怀疑,再有就是有孩子在,李浩源和苏锦锐即便走的再近,也不会有人怀疑,就是双方父母也会因为已经有了孙子的缘故,而对他们的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下来。   李浩源和苏锦锐的算盘打的很好,而事情也确实如同他们所想的一般。   苏锦悦死于难产,留下一对嗷嗷待哺的孩子,甚至借口能更好的照顾孩子,苏锦锐还搬到了李浩源家里。   外头人知道的,也只称赞苏锦锐和姐姐感情深厚,心疼外甥。   一直到两个孩子长大成人,李父李母和苏父苏母也年迈,看苏锦锐和李浩源一直到现在都认定彼此,心下也感叹,加上年老了,心也就更软,便也同意了他们的事情。更有,因时代的发展,二十余年过去,众人对同性恋也越来越宽容,国家甚至已经通过了同性恋合法化。   相爱半辈子,李浩源和苏锦锐这对恋人,在父母孩子的祝福中,国家的认可里,光明正大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里。   即便是他们是小舅子和姐夫的身份,也只当他们相依为命多年,才会生出感情来,哪里就能想到他们早就在一起了。   彼时,已经年过四十岁的两人,执手相望,感叹他们这半辈子着实不容易。   我勒个喵喵咪。   不容易个大头鬼。 第41章 纯爱里的炮灰 倒V   骂人不好骂人不好骂人不好。   阿锦在看完相关的资料后, 如此在心里重复了N次,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想要骂人的冲动给压了回去。   不过却还是忍不住对大白吐槽:“这一家子,不对, 是两家子人的脑子都有病吧?”   李父李母也就罢了, 自己的儿子有毛病,他们不去管,反倒是苛待要求儿媳妇, 还有那个李浩源, 你自己是同性恋,也有喜欢的人,因惧怕世俗的眼光,懦弱的选择逃避, 娶了个无辜女子来祸害。   到最后更是为了自己所谓的‘狗屁爱情’害了一条人的性命, 午夜梦回之间,他都不会做噩梦吗?   哦,最一开始是会的, 几次梦魇,但后来被苏锦锐开导劝说, 苏锦悦是难产而亡,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正所谓谎言千遍即成真,默念的多了, 李浩源也就放下了心里的那点小愧疚。   其实比起李父李母还有李浩源,更可恶的还是苏家人,苏父的软弱无能,苏母无条件的溺爱儿子,还有那个狠辣无情的苏锦锐。苏锦悦对弟弟苏锦锐可是自小就疼爱有加,她自己是个仔细的性子, 但对弟弟却极大方,但他下手算计苏锦悦的时候,可一点都没手下留情,像是这般无情无义,连自己亲姐姐都能害的人,到最后没死不说,还得到幸福。   不知道是什么狗屁天理?   阿锦扯了扯嘴角,如是的想到。   不过她可不是原主,更不会像是苏锦悦那般,为亲情所累,苏母的两滴眼泪还有其他人的一劝说,即便是心里有万般的不情愿,最后还是答应了。   当然了,介于原主的诉求,阿锦也不会额外多做什么?不过却有个前提,就是对方不会主动招惹自己。   但是想想李家一家三口,苏家一家三口的性子,阿锦觉得他们不主动招惹她的机会很小,小到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   不过这样倒也正好,她正愁没理由呢。   ……   在思量好所有的事情后,阿锦便慢慢的站起身来。   恰逢,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   紧接着一个年约五旬,生的颇为慈眉善目的妇人走了进来,正是李母,笑着开口说:“锦悦,妈过来看看你。”   “恩,我没事。”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她自然是知道李母为什么会过来?新婚当天,儿子就丢下儿媳妇去了医院,虽说是救死扶伤,但难免还是有点不妥,自诩是通情达理的李母,自是要过来表态一番。   “没事就好。”李母细细的打量了一番阿锦的表情,确定她是真的没生气,这才放下心来,笑道:“我还怕锦悦你会生气呢?毕竟今天可是你们的好日子,浩源这傻孩子,也真是不懂事,这医院又不止他一个医生,你说,一打电话,他就着急忙慌的跑了过去,真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浩源就是太实诚了,我还记得他刚毕业实习的时候……”   别看李母嘴里说着嫌弃的话,但这脸上骄傲自豪的表情可不要太明显了。   阿锦可没什么心情符合李母,去称赞李浩源,她现在只要一想想,就觉得恶心的不行,这李浩源才不是去医院呢?他不过就是个骨科医生,可没那么重要。不过是寻个借口,和苏锦锐约会去了。   甚至是把这天当成了他和苏锦锐的新婚之日,两人租借了一辆房车,去了海边,举行了属于他们的婚礼。   唔……算一下时间的话,李浩源已经成功的和苏锦锐汇合了,接下来就是好一会儿哄正在耍小脾气的苏锦锐。   说起来,苏锦锐是真的又当有立,别看苏锦悦和李浩源的婚事是他一手撮合而成,甚至可以说今日的婚礼,都是他上上下下忙碌,比收了钱的婚庆公司还要上心,可是他却全程是拉着一张脸,别人也只当是他舍不得姐姐,却不知道他是真的不高兴。   纵然李浩源之前就已经再三保证,绝对不会碰苏锦悦,但他还是不高兴,很是和李浩源闹了一会小性子。李浩源也自觉结了婚,对不起他,而温柔小意的哄着,又是亲手做的心形牛排,又是鲜花戒指,可以说,怎么浪漫怎么来?   苏锦锐很快就被哄好,两人在月亮的见证下,拜了天地,举行了一个只有他们知道的婚礼。   而后就是在房车上一夜缠绵。   对了,   阿锦的眼睛亮了亮,这对她来说不是个很好的机会吗?   说做就做的阿锦,看着洋洋得意的李母,直接打断她的话:“既是这样,我到医院去看看李浩源,顺带给他送点吃的。”   李母的话被打断,本来是有些不高兴,不过在听到阿锦的话后,面上倒是露出三分满意,不过嘴上却又说:“家里距浩源上班的医院远,浩源又不是个喜欢出风头的人,说是这样搞特殊不好,不让我们去的。不过你有这个心,妈很高兴。”   “对了,说起这个来。”李母不知道想到什么,脸上的表情更柔和了,说:“……等你和浩源买房子的时候,我和你爸虽然没那么多积蓄,但出一下装修的钱,还是有的。”老实说,家里距离儿子上班的医院太远了,看着儿子来回奔波,她心疼的很。   早就想在儿子上班的附近买一套房子,只是那一带的房价上涨的快,如今都要三万一平,买个两室七十平的,也要两百多万,即便只是付个首付,也要大几十万。   儿子的工资虽然不低,但家里现在住的房子,也才买没几年的时间,每个月要还将近四千块的房贷,再有儿子今年刚换了一辆新车,导致家里现在可没那么多钱,好在亲家颇为通情达理,不但没有彩礼钱什么,还额外陪嫁了十万的嫁妆,再加上儿媳妇手里也有二十多万的存款,合起来约莫有三十多万了,儿子手里还有二十余万的存款,这加一加,首付的钱自然也就有了。   “那就先谢过妈了。”阿锦听懂了李母话里的意思,心里嗤笑一声,不过面上却没表现出来,果然有什么儿子就有什么爹娘,这还没怎么着?就先惦记上她的陪嫁了。   不过这样也好,给自己多置办点房产,她是没意见的。   这般一想,阿锦脸上的笑容反倒是越发灿烂了。   ……   虽然说李母拒绝了阿锦要去‘探班’的事情,不过可不是她拒绝,阿锦就会听从的人。   这么好的一个把柄,天上掉下来,还不捏在手里,她又没脑壳坏掉。   所以,   以最快的速度打发了李母,阿锦换了身上的衣服,很快也就出门了,至于没有告诉李父李母,阿锦表示这一点都不重要。   出了家门,   阿锦并没有第一时间赶去海边,并不是说不知道具体的地址,而是先去了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新手机,主打夜间拍摄的手机的。苏锦悦是个对生活没什么要求的人,花钱也相对仔细,手机还是两年前,苏锦锐淘汰掉的,虽然也不错,但手机更新换代很快,自然是比不上现在的手机,像素来的清楚。   如今,可不能小气了。   “师傅,去环海路。”阿锦从手机店里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开口说道。   司机师傅听到这话,倒是愣了一下,便开口劝说:“姑娘,这都马上要十点了,时间台湾了,你一个姑娘家去那边不安全,若不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还是明日再去吧。”   听到师傅这话,阿锦瞬间就明白,司机师傅这是误会自己要自杀呢?不过也是,环海路虽然也临近海边,但确实前两年刚开发的一个区域,路也才修好没一年,荒凉的很,别说是夜间,就是白天人也少得很。   人少,临近海边,又是晚上,这司机师傅以为阿锦是要自杀,倒也是正常的事情。   所以,这天底下还是好人多一些。   阿锦弯了弯眉眼说:“师傅走吧,我是真的有事要去那边,不是要自杀的,多谢您的好意提醒。”她可是去捉野鸳鸯的,至于自杀?   李浩源和苏锦锐自杀了,她都不会自杀。   “啊!”司机师傅当场被人戳穿想法,倒是没有生气,又仔细打量了阿锦的表情,脸上带着盈盈的笑意,神态也极其轻松,确实不像自杀的人。   心里放心的同时,又忍不住多念叨了两句,女孩子要多注意安全,最好不要晚上出门,太不安全了。   阿锦一路上是在司机师傅好心的絮絮叨叨中,终于到了环海路。   顿时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到了,这个司机师傅也太健谈了一些吧?:“师傅,谢谢您。”说着话的同时也默默的扫了一眼计费器。   看着上面接近一百多的费用,阿锦拿出手机扫钱的同时,也忍不住在心里腹诽的想,等明天她就要去报个驾校,考个驾照回来,恩,她虽然会开车,但原主苏锦悦却不会。   这没驾照,日常出行是有点不方便,尤其是晚间的时候,不但要听人唠叨,更重要的是车费不便宜。   下了车,阿锦朝着海边的方向走去。   虽然她并不知道具体的地方,而环海路又极大,但没事儿,反正她有的是时间,慢慢找,总能找到的,至于万一没找到这个问题。阿锦摆了摆手,表示并不存在,因为她才下车没多久,人都还没走到海边上,就看到了远处有一闪闪的光点。   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李浩源和苏锦锐的所在。   因为李浩源和苏锦锐要举行婚礼,虽因世俗的缘故,不能有人,又是在晚上,不过李浩源还是尽可能的不委屈爱人,以房车为中心点,用小星星的灯,布置出了一条星星路。   阿锦越走越近,很快就走近了。   Bingo,她就说自己的运气一贯不错吧。   这不就找到了吗?   而且她来的也正是时候,一应流程已经走完,两人正拥吻在一起,而且越来越不老实的那种,双方的外套都已经脱了下来,随意的被丢在地上,甚至于李浩源的手都开始在解苏锦锐的衬衣扣子。   这也太迫不及待了一些吧?   阿锦在心里啧啧了两声,而后慢条斯理的拿出了自己刚买的手机,调整一下,把闪光灯什么都给关掉,便对准了两人,放大镜头,开始录像。   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录全,阿锦买手机的时候,还特意买了两个充满电的充电宝,都是一万毫安的那种,保证中途不会因没电而掉链子。 第42章 纯爱文里的炮灰 倒V   两人激烈的吻了好一会儿的时间, 眼见身上的衣服也都已经丢的七零八落,甚至苏锦锐上半身已经光了,应该是两人中, 有人说了什么, 本来激烈的动作顿了顿,而后李浩源便一把抱起苏锦锐,大步往房车里走去。   看着他们进去了。   阿锦便也开始往前, 不知道是因为大胆寻求刺激还是仗着这一带压根就没人的缘故, 房车的门不止是没关紧,就连窗户也都开着,可以清楚的听到和看见里面的情况。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两人身上的衣服都已经光了。   本来阿锦以为李浩源身材魁梧, 体型高大, 他应该是上面的那一个,却没想到,在这点上倒是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他才是被压的那个,不过想着李浩源的性格, 阿锦倒也不觉得奇怪。   苏锦锐是直接趴在他身上,一双手灵活的在李浩源身上乱动,嘴里更是说着一些…那什么不正经的话。   只瞧了一眼, 阿锦便收回了自己的眼睛。   老实说,她对观摩别人的这中事情并没有任何兴趣,左不过就是那点事。四下看了看,想要找一个可以拍摄的地方,但房车就这么大,想要找个隐蔽又能拍摄到的位置, 还真的不是很容易。   最后看了又看,阿锦轻手轻脚的把手机放到了窗户边上,只露出摄像头。   自己则走远了一些,一直到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才算。   这长夜漫漫,就这么干坐着也是无聊的很,阿锦便拿出自己现用的手机,准备玩一会儿,打发一下时间,但拿出手机后,才发现,已经有二十多通的未接来电,还有就是N多的语音信息。   都是李母发来的。   阿锦连听一句的兴趣都没有,直接给李母回了一条简讯,说让她不要担心,自己思来想去还是有些担心李浩源,到医院给李浩源送宵夜。   她这才发过去,李母的回信便过来了。   不过阿锦却没再听,直接退出微信界面,打开某宝,直接逛了起来,往购物车里装了不少的东西,到最后一合计,好家伙,居然有两三万之多。阿锦贪财也乐于享受,况且原主是银行职员,工资虽然不算多高,但胜在稳定,再加上苏锦悦也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人,工作的这些年,也攒下了十多万。   况且她很快就会把钱翻一倍,倒是不用担心。   干脆利落的付了钱。   而后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存款,又到网上去了解了一下现在的股市行情,玩金融,这算是她的老本行,也是来钱最快也最合法的办法,考虑到自己现在的情况还有余额问题,她决定做短线投资。   除了留下一个月的生活费用后,阿锦是直接把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   等到她忙完这一段,时间也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想着那边也应该已经完了,即便是天赋异禀,还没结束,不过这个时间,该拍的也都已经拍到了,已经足够。   这般一想,阿锦便起身往房车那边走去。   果然,李浩源和苏锦锐已经完事,正抱着说一些悄悄话,她的动作轻,海边的风也大,阿锦十分顺利的拿着手机离开。   这个时间,已经接近凌晨十二点。   早就考虑到这里偏僻,不会有出租来这里,所以刚才她也已经在网上下单,叫了滴答答网车,并且是先付了车费。   所以,   不用担心她怎么回去的问题?   安稳的回到李家,推开房门,是一片漆黑,想来李父李母早就睡下了,对此阿锦是一点都不在意的,洗漱过后便也香甜的睡下。   一夜无眠。   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早上七点钟,阿锦这才洗漱完毕,推开房门,便看到已经坐在客厅沙发上,正在看早间新闻的李父李母。   虽说是在看电视,不过却有点坐立不安的模样,李母的脸色更是隐隐带着些不高兴,在见到阿锦后,直接说:“锦悦起床了,家里就我们三个人,我和你爸也不挑口,早餐你看着准备就行了。对了,我和你爸都吃不惯那个什么三明治和牛奶,你准备中餐。”   “那什么,我不会做饭。”阿锦看着第一天就要给自己立规矩的李母,直接忽略了不管是苏锦悦还是她,那一手很是不错的厨艺,眨了一下眼,直接开口说道。   李母一听这话,面色就沉了下来:“锦悦,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的手艺,妈可是吃过的,很是不错,现在怎么能说自己不会做?我看你这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想做吧?”话说到最后,语气也变得有点阴阳怪气起来。   李母从来都不是个慈眉善目的好婆婆,上辈子就没少寻苏锦悦的不是,苏锦悦的脾气相对软和一些,心里虽然也有气,不过有李浩源和苏锦锐相继的劝说,李母到底是婆婆,她这个做儿媳妇的多让着一些。   不过阿锦才不会惯她呢。   直接回答:“恩,不想做。”   “锦悦!”   阿锦这话一说出口,别说李母生气,李父的面色也变了,端起了架势,沉声说:“……你怎么能和长辈这样说话?新媳妇到婆家第一天做饭表示贤惠,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怎么?还是你苏家的女儿格外娇贵,连顿饭都做不得。”   “恩,您说的一点都没错。”阿锦伸出双手,说实话,昨天看到自己现在的双手时,她就格外满意,大约是做银行职员的缘故,对手便也格外爱护一些,她这双手修长白嫩,自己可舍不得去沾那些油腻的东西。   李母今天是一早就起来,等着儿媳妇伺候,却不想,她等了半个多小时,这都七点出头了,对方这才慢悠悠的起床,也就算了,看在新婚夜她独守空房,又昨天去医院给儿子送宵夜,回来得晚,她也体谅一二,没叫她起床,不过心里却还是有些不悦。   如今见阿锦却是这样一个态度,心里的火气也就起来了,“苏锦悦!”声音都跟着高了几分,带着些尖锐。   让阿锦有些不适的动了一下耳朵:“不用这样激动,不就是一顿早饭吗?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既是你们也不想做,直接去外面吃就是,我看了,后面那条街上,早餐店还挺多,当然若是你们不想走的话,叫外卖也成。”   说着便对李父李母轻轻的点了点头:“那么,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说着便拎起包包,出了门。   “真是反了天了,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居然娶回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媳妇。”李母看着阿锦毫不犹豫就离开的背影,真的是气的身形都有点抖,“……没结婚前,倒是装的勤快老实,这才结了婚,进了门,就露出本性了……”   “好了,你声音低些,万一往周遭邻里听见,就不好了。”李父是个性情传统又爱面子的人,听着李母的声音渐渐高起来,他们这是老小区,隔音差点,这万一让邻里听见,丢人可就丢大发了。   所以,便低声叫住李母说道。   李母道:“有什么不好的,正好让他们评评理,哪有她这么做儿媳妇的?”不过她的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不过声音却十分诚实的低了下来,“手机呢?我要给浩源打电话,把事情告诉他,看他娶的什么媳妇?居然敢和公公婆婆这样说话,一定要让他好好教训教训苏锦悦才是。”   说话间,电话也拨了出去。   李父看着自然不会阻拦,毕竟他现在也很是生气,苏锦悦实在不像话。   ……   阿锦从李家出来,先是解决了早餐的问题,而后便去了网吧,并且要了一间包厢,交了三个小时的网费。   而后便开始处理自己昨天晚上拍摄下来的视频。   挺长的,有一个多小时,可能到底是在夜里,又是用手机拍摄的,画质并不算是高清的,不过也已经足够能看清楚视频里两个人的脸。   阿锦已经很满意了。   处理好后,阿锦也往自己现在用的手机里发了一份,而后才离开。   也就是这个时候,阿锦接到了李浩源的电话,看着来电显示的名字两边,还有两个红心,阿锦瞥了一下嘴,等会就删掉。   两个红心,黑心还差不多。   “锦悦,你和妈闹不愉快了?”   才接听起来,阿锦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这么一句话,语气还隐隐带着不悦。   “…锦悦,我知道昨天是我对不起你,但我也是没办法,医院这里有病人,我总不能放着不管吧。你一贯都是识大体的,不应该为此而闹小性子,更不应该把这股气发泄到爸妈的身上,你这样做……”   “李浩源,你妈有没有告诉你,我昨天到医院给你送宵夜了?”阿锦听着李浩源这番带着指责的话,自是没有一点兴趣听,直接打断,如是的说道。   李浩源先是愣了一下。   而后心里就升起了一丝慌张,昨天苏锦悦来医院了,那她不就知道自己昨晚并不是在医院加班吗?那这样的话……   “……你压根就没在医院加班,你到底去哪儿了?有什么事,让你在新婚之夜都不在?”阿锦虽说没去医院,不过并不妨碍她这话说得理直气壮,毕竟她可是昨天亲眼见了,李浩源在什么地方?又做着什么事?   “锦悦,我……”李浩源开始疯狂的转动自己的大脑,想个让人信服的借口。   只是还没等他想出来,便又听阿锦开口说:“李浩源,我这里收到了一则视频,关于你的,若是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解释的话,我不介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居然是个…”   话到最后,她的声音虽然低下来,但却还是让李浩源听到。   “……gay。”   “一个小时后,万德大厦的六楼的奇异咖啡店见。”   说完也没再给李浩源任何反应,直接挂断了电话。   阿锦挂断了电话,脚步轻松的走出网吧,甚至因为愉悦,嘴里还哼着一首歌,今天真是个好日子,离婚从一杯咖啡开始…… 第43章 纯爱里的炮灰 倒V   或许因为‘gay’这个词的杀伤力真的是太大了。   所以在挂了电话好一会儿的时间, 李浩源的大脑都处于放空的状态,满脑子都是‘她知道了’这句话,神情顿时慌乱到不行。   视频?   什么视频?谁给她发的视频?里面是什么内容?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是gay的事情?难道说是视频里有什么?   李浩源只要一脑补, 心里就慌乱的不行, 手指有点抖的再次拨通了阿锦的电话,电话倒是通了,只是才响了没两声便被人挂断了, 很显然, 对方并不想听自己的电话。   没办法,李浩源也只能驱车往万德大厦而去。   因为心神不宁的缘故,这一路上他都无法集中精神,以至于还看错了红绿灯, 险些撞到了人, 引来了执勤的交警,被罚了钱扣了分,又被教育了十多分钟, 就这还是看在李浩源认错颇为良好的份上。   也是因为如此,等到他到万德大厦的时候, 距离阿锦所说的一个小时,也就只剩下没几分钟的时间了。   李浩源是一路小跑到了奇异咖啡店。   “欢迎光临!”   推开门,立刻就有笑容甜美的服务员清脆的声音。   不过这个时候李浩源并没有什么心思, 只摆了摆手,而后就四下张望,却并没有看到阿锦的身影,难道说太久了,她已经离开了?   就在他拿出手机,想要再次打电话的时候, 微信忽然响了,是阿锦发过来的信息。   苏锦悦:一号包厢。   “麻烦,我和一号包厢的客人有约。”李浩源招手叫了服务员过来,如是的说道。   “好的,客人这边请。”   服务员立刻笑着引路。   很快便来到了包间。   “麻烦,再来一块抹茶味的提拉米苏。”阿锦在看到服务员进来后,立刻开口说道。说完这话,才转头看向了李浩源,“你来了,坐吧,要喝点什么吗?”   “黑咖啡。”李浩源现在满脑子都是视频的事情,心急的不行,偏生还有服务员在,他也只能忍住要问的话,便随口回答说道。   “好的,客人。”   “苏锦悦,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视频?什么叫我是gay?”李浩源等服务员一走出房门,便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口问道。   阿锦抬眸看了一眼李浩源,“我的话什么意思,你心里清楚的很。”她也没有什么吊着人胃口的脾性习惯,所以在说话的同时,也已经点开了自己的手机,把早就已经剪辑处理好的视频打开,推到了李浩源的跟前,“……你自己看吧。”   李浩源立刻拿过手机,视频也就二十多秒,内容就是昨天晚上,他和锦锐在完成了婚礼仪式后,忘我亲吻的场景,看到这个,他的心一下就凉了,本来在这之前他的心里还有那么点侥幸。   不过视频里他的脸虽然清清楚楚,但却并没有拍到锦锐的面容,这让他的心里总算是有那么点安慰。   他就说,若是苏锦悦什么都已经知道了?她不应该会这般平静,看来她是知道了一些事情,不过却不全,还好还好,总算是没把锦锐暴露出来。   想到这里,李浩源的神情比刚才要松了一些。   阿锦是人精一样,一看李浩源的表情,哪还能不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不过她也懒得计较,要知道,这则视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没把苏锦锐的脸给剪进去。   压低了声音,怒道:“李浩源,你不觉得欠我一个解释吗?”   “我……”   就在李浩源要开口的时候,房门被敲响,是服务员过来送东西,李浩源也只能压下自己要说的话,在服务员离开之前,也怕等会她再次进来,听到一些什么不该听的话,便又开口和服务员说了一句:“我们有要事要商谈,若是没有叫你们,不要进来。”   服务员看着李浩源脸上的表情很是难看,立刻应答下来。   “是我对不起你。”李浩源有一瞬间是想要否认的,只是视频清楚的拍到他的脸,由不得他不认,片刻,他只能抱歉的看了阿锦一眼,轻声说道。   “对不起,你只一句对不起就完了吗?”阿锦立刻表现出自己被骗的愤怒,“你既然是同性…为什么还要过来招惹我?还和我结了婚,难道我看上去就这么好骗吗?李浩源,你真的太过分了。”   和其高大魁梧的身材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对性格略强势的父母的关系,李浩源的耳根是有点软的,看着愤怒的阿锦,他也只能沉默。   “离婚。”阿锦直接开口说道。其实像她和李浩源这种,是绝对属于骗婚的那种,是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只是这样一来的话,时间上会拉长,又涉及到苏锦锐,其他人不说苏父苏母必定不愿意。再者,直接离婚也不是没好处。虽说成了二婚,但事会变得更少,赶快和他撇清关系,再有就是做为妻子,她可以名正言顺的分李浩源的财产,做为过错方,都不用律师,阿锦能说的他净身出户。   苏锦悦虽然是有怨恨,但她更加不能忍受的是,一直到死,她的身份都是李浩源的妻子,李家的儿媳妇以及苏家的女儿。   所以和李浩源离婚,这是必须的,当然了,她是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就离婚。   “不行,不能离。”李浩源立刻反对说道。   阿锦:“李浩源,你不要太过分。且不说你是gay的事情,就说在新婚之夜就去找你的男小三去恩爱,就单纯的说你出轨这件事,我就受不了,离婚,我们之间绝对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看着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开口说什么的李浩源,立刻又接口说道:“当然,你若是不离的话,就不要怪我把视频放到网上去了,让大家都过来评论评论,你一个gay,骗婚出轨,到时候……”   “苏锦悦。”   李浩源听着阿锦的话,在脑补联想一番,顿时更慌乱了,声音立刻就高了起来,不过语气更多的还是慌乱和恐惧。   “……别说你要经手别人的指指点点,生活上和工作上都要受到影响,就是你父母那里怕也要丢尽一辈子的脸面,我记得上次你们医院做体检,你妈的血压好像有点高,到时候万一被气出个什么好歹来,那你……”   “苏锦悦,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离婚。”阿锦吃了一口提拉米苏,笑盈盈的开口说道:“当然,你是过错方,需要对我进行一定的精神补偿。放心,我不是个贪心的人,要的并不多,你名下所有的财产。”   阿锦私以为自己这个要求已经很是厚道了,要知道李浩源虽然是一名医生,又是在福利待遇颇为不错的私立医院工作,工资虽说很客观,但同样这几年,他的花销也有些厉害,现在住的房子,需要每个月还房贷不说。他在今年的时候还刚还了一辆新车,再加上三五不时要和苏锦锐一起外出约会什么?   为了不被人撞见,他们出去旅游约会,通常都会去国外。   这花费自然也就多,这就导致他工作至今,卡里的存款,也就只有二十余万,还不比苏锦悦存的钱多。   房子是在他父母名下,阿锦也没打算要,不过李浩源的存款还有他刚买的车子,阿锦表示她当然不会放过。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你做了初一,那就不要怪我做十五。   做错了事情,自然要付出代价。   “我……”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给,不过这样一来的话,我手机里的视频可就要……”   “我答应。”李浩源虽然舍不得钱,但更加没办法忍受被人异样指点的目光,咬牙回答说道。   “喏,这是离婚协议,你看一下,若是没有意见的话,就签字吧。”阿锦从包里拿出一份在来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推到了李浩源的跟前说道。   “你连离婚协议都已经准备好了。”李浩源在看到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又是一惊,“苏锦悦,你还是我认识的苏锦悦吗?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居然是这样一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还有你准备的这样齐全,就不怕你父母知道吗?还有锦…锐。”   “这就是我的事,不劳你操心。”她就是知道苏家人一旦知道,一定会出来搅局,才会选择先发制人,在他们都不知道的时候,把事情办妥,“…总之,你若不签字的话,我保证今天午饭之前,你和人亲吻的这则视频,就会被传到围脖上,供所有人围观浏览。”看着似乎要摔手机的李浩源,又慢悠悠的补充说道:“对了,视频我备份了不止一个,不是你把手机砸了就能解决的。”   “你狠!”李浩源已经扬起的手,又放了下来。   他不得不承认,时至今日,他其实对苏锦悦一点都不了解,甚至不止他,怕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苏锦锐,都不知道他姐姐是这样一个性情吧?   “多谢夸奖,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嘛!”阿锦欣然接受了他对自己的夸奖。   李浩源听着这话,表示无话可说。   只能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一式两份,从即刻起,这份协议就会生效。   “今天下午,我就会从你家里搬出去。”阿锦把签好字的离婚协议放到包里,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好,“择日不如撞日,等会我们就去民政局,把离婚证也办了。”拖拖拉拉,不是她的性格。   而且她也不想节外生枝。   很麻烦的,当然,她虽然不怕,但既然能免还是免了。   “我没带结婚证,没法办,明天吧。”李浩源看着很是有些迫不及待的苏锦悦,心情更差,拒绝说道。   阿锦笑眯眯的从包里拿出两个小红本,说:“放心,我带了。而且除了结婚证外,还有户口本以及你的身份证,不会有问题的。”   李浩源:……   ……   一个小时后,   阿锦和李浩源一前一后的走出民政局。   李浩源看着手里的离婚证,知道事情已经是完全超出了他和苏锦锐的计划之外,事实上他是几次想要打电话通知苏锦锐,但之所以没打成,一来是阿锦看的紧,他没什么机会,二来他也担心,万一再把苏锦锐的身份爆出去。   到时候,苏锦悦刺激太大,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来?   和李浩源的心情不同,看着手里的离婚证,阿锦真心实意的露出一个笑容,总算是解决了一件事,接下来还有苏家女儿的身份,对比夫妻关系,这亲子关系想要脱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不过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毕竟这个世界上,办法比困难多。   “对了,麻烦你恪守协议,在一个星期内,把属于我的钱,打过来。不然的话,可就不要怪我采取一些法律手段了。”   在离开前,阿锦也没忘记提醒李浩源一句。   而后,就坐进了出租车,车子很快离开。   李浩源看着车子离开的背影,片刻,拿出手机,拨通了苏锦锐的电话。 第44章 纯爱里的炮灰 倒V   “谁?有事说事, 没事滚蛋。”   苏锦锐在接到李浩源的电话时,神情是有些暴躁,昨天太过于胡来的缘故, 导致他今天是严重的睡眠不足, 虽然阿已经接近中午的时间,但他还在补眠,被人吵醒, 语气很是有些暴躁。   “锦锐, 是我。”   “源哥,是你,有事吗?”听出了李浩源的声音,苏锦锐的语气这才软下来, “说起来都怪你, 我现在还困着呢。”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他的脸不由的就红了。   李浩源现在可没有什么调情的心情,单刀直入的说:“锦锐, 我和你姐离婚了。”   “什么?”   听到这话,苏锦锐的瞌睡一下就不见, 立刻从床上坐起来:“怎么回事?离婚了,这大早上的,你在和我开玩笑吗?”   “不是玩笑, 是真的。”李浩源当即从他接到李母告状的电话开始,事无巨细的都告诉了苏锦锐。   “…视频里有没有拍到我?”苏锦锐在听到李浩源说阿锦的手里握有他们昨天晚上在海边甜蜜的视频后,立刻急声问了一句。   李浩源:“放心,视频里并没有拍到你的面容。”依照他今天看到的苏锦悦的脾气秉性,若是她知道是对方是锦锐的话,怕不会就这般平平静静的和他离婚, 必定是要闹个天翻地覆的,“……只是锦锐,你姐在知道我是同性恋后,她的反应压根就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们先前的计划怕是不成了。”   苏锦锐在知道视频里没有拍到自己的样子,顿时松了一口气,“这是肯定的,毕竟你们都已经离婚了。”说起这个他还是有些可惜,若是源哥能之前就给自己打个电话,或许他还有办法阻止,如今离婚证都已经领了,说什么都晚了。且源哥考虑的也不错,就刚才的情况,若是源哥打给自己的话,说不得会让苏锦悦猜出一些什么。   女人,在这个时候在这方面上,一贯都十分敏感。   不过听着李浩源对苏锦悦的描述,苏锦锐的心里也是一点疑惑,毕竟苏锦悦在处理这件事上,真的太过于坚定,丝毫没有回转的余地,只是他转念一想,苏锦悦是个心软的脾气不假,但像是这种事,在新婚之夜就发现丈夫出轨,对方还是个男的,一个都已经让人很难接受,更何况是两点都占全。   伤心欲绝加冲动之下,她会做出遮掩的决定,倒也能理解。   而且比起苏锦悦的反应,他现在更担心的还是那个拍视频和发视频的人,要知道因怕被人看见,昨天他和源哥可是特意去了最远的环海路,那里白日里就人员稀少,入了夜,说句荒无人烟都不为过。   他和源哥也不是第一次在那里过夜,都没碰到什么人?就连昨天也是,怎么就被人拍下了视频?还准确无误的发给了苏锦悦。   难道说是认识源哥的人?   苏锦锐现在心里也有些慌张:“源哥,电话里也说不清楚,我们见面再说。”   “好。”   ……   就在李浩源和苏锦锐约着见面的时候,阿锦也回到了李家,虽说她只在这里住了一天的时间,不过新房里可还有她不少的东西,都是崭新刚置办的那种,自然是要一起带走的。   阿锦进门的时候,李父李母正在吃饭,在看到阿锦后,只抬了一下眼,李母便语气颇为不耐的对阿锦说什么,他们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自然也没准备她的饭,若是想吃的话,要么自己动作做,要不就叫外卖。   可以说是把今早阿锦说给他们听的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她。   果然,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阿锦听着李母的话,眉头轻挑了一下:“哦,我是吃过饭回来的。”说完就直接回了房间。   这下,本来还有些扬眉吐气的李母,立刻心气又不顺了起来,只是已经不见了阿锦的背影,她只能对李父抱怨:“老头子,你看看她这是什么反应?亏的你先前还夸她,知书达理,是个好姑娘,这才进门,就现了原形。改日我定要到苏家去问问,他们是怎么教出这么一个毫无教养,蛮横的女儿?我就说,苏家也不是什么富裕的人家,怎么嫁个女儿一下就给了十万的陪嫁,他家可还有个没成婚的儿子呢?原来是知道自己女儿是这么个德性?怕被人退回去。”   李父对李母这话是极为赞同的,只是他一贯习惯端着,又自诩是个体面人,可不好同李母那般妇人唠叨,便沉声说道:“行了,你就少念叨两句。人都已经娶回来,说什么都晚了。总不能让儿子才结婚就离婚吧?”   “那可不行。”李母虽然对阿锦的好感度一路跌到谷底,但也不愿意儿子才结婚就离婚,成了二婚茬不说,关键是在邻里间太过丢人。   “这不就是了。”李父开口说道:“好了,等浩源回家,我会和他谈谈,让他好好管教一下苏锦悦。”这也就是他儿媳妇,他不好管教,这要是他媳妇当初敢这般和他爸妈说话,他一巴掌就打过去。   “好,到时候我也一起。”李母连忙点头,甚至迫不及待的想儿子回来,好好教训苏锦悦。   房间里,   阿锦已经干脆利落的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收好,从衣服到化妆品再到牙膏牙刷,一个都没落下,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钱。她昨天和李浩源才刚结婚,收了好些份子钱,虽然说不少人是发红包,但现金也有不少,加起来有一万多,这些可不能便宜了李浩源。   至于一应证件,因今早她出去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所有的事情,自然都在包里,不过谨慎起见,她还是又检查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任何遗漏。   拉着两个行李箱走了出去。   “你这是要干什么?”李母看阿锦拖着行李箱走出来,心头一跳,有了些不好的预感,忙开口问道。   阿锦:“恩,刚才忘记和你们说了,两个小时前,我已经和你们儿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关系,自然也不好赖在这里,自然赶快收拾东西离开了。”   “什么?”李母听到这话愣了愣,她说的每个字她都听得懂,但连起来,怎么就有些不理解?   什么叫已经离婚?   阿锦才不关李母的想法,拉着行李箱干脆利落的离开。   关门的声音似乎惊醒了李母,立刻追了出去,只是她到底慢了一步,眼睁睁的看着阿锦上了出租车,任凭她如何大喊,留给她的就只有一些淡淡的黑烟。   “老头子,不好了,不好了……”李母跺了跺脚,立刻就回去。   “你大吼大叫的像什么话?”李父听到声音从房间里走出来,有些不悦的开口说道。   “刚才苏锦悦说,她和浩源离婚了。”   “什么?”   ……   阿锦从李家离开,直接去了一家口碑很是不错的房产中介。   她是不打算回苏家的,其他的不说,就说苏父苏母的性格,她绝对受不了。她现在有钱,自己一个人住,它不香吗?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阿锦从来都是厚待自己,所以对住房的要求也就高了一些,房子不需要多大,但地址位置一定要好,不管是交通出行还是安全性亦或者其他,也都有一定的要求,倒是面积不用太大,三四十平的单身公寓或是一室一厅就行。   精装的那种,能尽快入住。   虽说她的要求多,但有一样,租金上比较宽裕,万元以内都能接受。   因此,中介那边很快就给阿锦找到了符合的房子,去看过之后,阿锦也很满意,在当天就签订了入住合同,她更是一下就交了一年的房租。   阿锦满意,手头略紧的房东也满意,中介更是满意,若是以后她碰到的客户都这般爽快就好了。   房子虽说是精装,拎包就能入住的那种。   不过还是需要添置一些生活用品才行,毕竟这房子里什么都没有,从这小区里出来,对过就有一个大型商场,里面东西一应俱全。   去了一趟,又花了不少钱。   到了晚上,她算了一下,就今天这一天的时间,她就已经花了八万多,占大头的自然是一年的房租,只这一项,就花掉她六万多。   再加上昨天晚上蹲点的时候,她网购的那些,不过话说起来,她网购的默认地址是苏家,还是要一一的和店家沟通,把地址改一下才行。好在才一夜的时间,都还没有发货。   恩……说起来截止到现在为止,她手头上的现金已经被她霍霍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不到一万块。   本来还以为自己是个小富婆,现在看来,钱还是太少了。   要不催催李浩源赶快把钱打过来。   ……   李浩源和苏锦锐在商定的差不多,也对话了彼此的话,这才各自回家,那头李父李母是已经从阿锦的口中知道,他们已经离婚的消息,所以他一回来面对的自然就是父母三堂会审的架势。   他自然不能也不敢告诉李父李母,会离婚,是因为阿锦发现她是gay的事情,可是他也不敢把所有的错处都推到阿锦的身上,毕竟阿锦手里还捏着他的把柄,若是把她惹恼了的话,把那则视频发到网上,他就全完了。   面对李父李母的责问,他也只能含糊其词,说阿锦是发现他出轨了,这才会和他离婚。   “怎么回事?什么叫发现你出轨了?”李母只觉得脑子都有些不够用,她都还没从儿子儿媳已经离婚的消息里走出来,就又一个消息砸到她头上。   李浩源不知道在心里骂了阿锦多少遍,但面上只能垂着头,低声道:“就是那个意思,我昨天其实不是到医院,而是接到了前女友的电话,她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和我哭诉,意乱情迷下,我们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再然后就被苏锦悦知道。”   “糊涂,你真是糊涂,新婚夜也能做出这种事,还是为了那个抛弃你的前女友,你脑子是进水了吗?”李父怒道。   虽说他是骂着李浩源,但心里也觉得阿锦的气性太大了一些。   在他看来,男人偶尔出去偷个腥不算大事,但昨天可是他的新婚夜,他居然被两句话就哄了出去,真是分不清事情轻重,难怪苏锦悦会这般对他和老婆子,想来心里还是有气的,只是她生气能理解,或打或骂都行,但她却直接离婚。   李浩源垂着头,也不敢吭声。   他喜欢的是男人,大学的时候是谈过恋爱,不过不是女朋友,而是男朋友,当然,他可不敢直接告诉父母他交了男朋友。事实上,他没打算告诉他们,自己恋爱,只是被李母无意间看到他们的聊天对话,才不得已交待,自己交了女朋友。   只是他的那段恋情本就是偷偷摸摸,后来更是因为对方要出国留学,而甩了他。   阿锦和李浩源离婚的事情,不止是在李家掀起风浪,苏家也一样。 第45章 纯爱里的炮灰 倒V   苏父和苏母知道阿锦离婚的消息, 自然是从苏锦锐这里听说的。   当即就大吃一惊,不过却还是有些不信:“儿子,这事你可不能瞎说, 你姐昨天才结婚, 怎么可能今天就离婚呢?”   “是真的,姐和姐夫真的离婚了,刚才姐夫才给我打了电话, 说他和姐才从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苏锦锐如是的回答说道。   苏母见苏锦锐表情沉着, 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心一下就沉下来:“锦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姐和姐夫闹了点矛盾, 两人今天便去离了婚。”叫苏锦锐来说, 他其实是想要直接把离婚的原因都归到苏锦悦的身上来的,但之所以说的模棱两可,并非是心疼阿锦这个做姐姐的, 而是知道,阿锦的手里可还捏着李浩源出轨的视频。   那可是个大杀器。   苏锦悦认不出那是自己, 但爸妈未必认不出,他可不敢冒这个险。   “胡闹,真是胡闹之极。”苏母一听这话, 脸就板起来:“锦悦这孩子是越发没有分寸了,闹了点矛盾,就离婚,简直是把婚姻当儿戏,锦锐,你赶紧给你姐打电话, 让她回来,我要问问她,到底想要做什么?”   “许是有什么苦衷也不一定。”苏父看着怒气冲冲的苏母,轻声开口说了一句。   苏母转头看向苏父:“什么样的苦衷也不能这般胡来啊?说起来她都是被你惯坏了。”   苏父闻言,顿时不敢说话了。   因为心虚的缘故,苏锦锐先前是一直都不敢给阿锦打电话的,不过如今苏母发了话,他便不用再担心。   只是他拨通了电话,却听到电话那头,声音虽甜美却带了两分机械化的提示,‘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   “死丫头,一声不吭的离了婚,居然还敢关机。”苏母低声骂道。   苏锦锐也没想到阿锦会关机,倒是愣了愣,不过很快就拨通了和阿锦关系比较好的几个朋友的电话,但电话一接通,都不用他开口问,便知道苏锦悦不在他们那边。不过想想也是,像是刚结婚就发现丈夫出轨,对方还是个男的,这中丢人的事情,依照苏锦悦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告诉朋友?   因为苏锦悦自小乖巧,苏父苏母又是个重男轻女的,对女儿所知甚少,至于苏锦锐的话,单看他是怎么设计坑害苏锦悦就能知道,他对苏锦悦这个姐姐,也只是嘴上关心爱护,真心是一点都没有。   并不知道她生气难过会去哪儿?   所以在阿锦把手机关机后,他也是一摸瞎。   而阿锦也正是了解这一点,才会在和李浩源离婚后,果断的把手机关机,免得被人骚扰。   ……   阿锦的手机一关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最一开始苏父苏母还生气来着,但时间长了,倒也生出几分担心,毕竟是自己女儿,尤其在知道离婚的原因是李浩源出轨,他们的担心也多起来。   苏父的性格虽说软弱,但大概也是因为如此,他会想的更多,便提出女儿不会是想不开吧?   别说是唬的苏母一愣,就是苏锦锐也跟着心头一跳,不会吧?看苏锦悦的做派,直接离婚,还让源哥净身出户,可不像是那种会因为离婚而自杀的人。不过也说不准,毕竟女人有的时候一旦感性起来,钻进牛角尖,是会做出傻事的。   想到这一点,苏锦锐便着急起来,想着劝说父母去报警。   他并非是担心阿锦,或许也有一点,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自己。他害怕一旦苏锦悦真的死了,那事情就会闹大,到时候其他的不说,就说自己和李浩源的感情,怕也瞒不住,到时候一经传出去,他会因为苏锦悦的死,而要承受着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   更重要的是,他和李浩源便再无可能。   不过还没等他们到警局,苏父的手机上就收到了阿锦发过来的语音,表示自己很好,只是心情有些乱,想要平复一下。   有了这条语音,短时间内,警局是不会受理的。   苏父在收到女儿语音短信后,第一反应立刻也回了一条过去,问她在哪儿?只是这条语音就和先前的一样,都石沉大海,没了音讯。   还是苏锦锐反应快的拨打了电话,可惜还是晚了一步,电话还是已经关机,可见,她是发了语音后,直接又关了机。   “死丫头,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生她。”苏母在旁狠狠的咒骂了两句。   对苏父苏母的反应阿锦是不care,她现在可还忙着呢。   在这一个多星期里,除了恶补这个小时空的金融等知识,阿锦就是在股市里进行奋斗,当然,成果也很是喜人。   她手里的钱已经成功的翻了数倍。   除了她在股市里奋斗而来的之外,还有就是李浩源那边也守约的把自己卡里的存款都打了过来,至于他名下的那辆车子,本来他还想以过户的名义,让阿锦出来,不过对于他那辆车子,阿锦表示自己也不喜欢,折现就行了。   至于钱从哪儿来?阿锦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关心。   反正她只要一个结果。   恩,你说什么没按协议走,这中事,阿锦表示无所谓,反正你不做,我就把视频发出去。   威胁,是最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对李浩源这中爱惜羽毛的人来说,效果更出色,因为第二天一早,阿锦查看手机的时候就看到了银行入账的通知,还有李浩源要求阿锦删除视频的要求。   对他这个要求,阿锦看在他还算‘听话’的份上,点头答应了,把视频删掉,连备份都没留。   反正那条视频也是她剪辑出来的,若是日后想要的话,再剪就是了。   既然不用担心钱上的问题,阿锦便开始做其他准备,毕竟原主的另一个要求,比前一个更麻烦,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她现在却需要好好锻炼一下自己的身体。   毕竟李家不是什么好人家,苏家也不多承让,尤其是苏父苏母还是阿锦这辈子的父母,就苏母那个脾气,一言不合,就要打人。   她可不是原主那种,白白站在那里任你去打的性子。   在附近的一家训练馆报了名,学习近身格斗术。   原身是个极为缺乏运动的人,因而阿锦很是吃了一番苦头,第一天的时候,她累的直接瘫在地板上,半天都起不来神,是直接在训练馆里住下。不过好在阿锦不是个娇气的人,更是有毅力也能吃苦,没两日,便已经适应了现状。   因为学习能力出众,只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技巧而言,她比许多已经学了一两年的学员都还要强,叫她的教练称赞不已,问她有没有做格斗选手的想法?   当然是没有了。   她这辈子最大的想法,就是赚钱,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想法。   也因为如此的缘故,接下来阿锦的训练,都着重提高她的体能,不过这不是一两日就能见效的,只能慢慢来。   又过去两个星期。   阿锦现在的身手和教练对练起来,也能缠斗好几分钟,至于普通男子,一两个都不在话下。   而此时,距离她离婚也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   阿锦也觉得自己准备的差不多了。   便决定回去一趟,把事情给解决了,毕竟这不是还有另外一个要求没实现的吗?至于办法神马?压根就不用,就说苏父和苏母对苏锦锐的看重,为了儿子,舍弃女儿,那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   至于李浩源那边,只要他自己不再作死的过来找她的麻烦,自己也懒得搭理他,不过阿锦且以为这个可能性会有点小。   当然,就李浩源自己的性格来说,他自是不会过来,尤其是他见过阿锦强势的一面,会下意识的躲避,但架不住他身后有人撺掇啊!   像是李父李母,还有苏锦锐。   其实要她来说苏锦锐倒不用太担心,他虽然狠毒,不过对李浩源倒也算是真爱,不然不会算计自家亲姐姐,但李父李母就不好说了。倒不是说要复婚什么?对于这中结婚第二天就离婚的亲儿媳妇,李父李母心里怕早就积攒了一肚子的火气,若是再知道他们的儿子是净身出户,才不管是不是自家儿子的过错。   一定不会就这般算了,尤其是李母。   ……   “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苏大小姐,这终于是舍得回来了?”苏母一见到阿锦,面上先松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是怒从心生,语气也是阴阳怪气的,“……真是翅膀硬了,学会和父母对着干,说离婚就离婚,招呼都不打,还玩消失,这一走就是一个月,你还回来做什么?”   “我还以为,你准备死在外面都不会吭一声呢?”   “老婆。”听到声音也出来的苏父,也忙开口叫了一声,老婆这话说的太过了一些,这多伤女儿的心。   阿锦却浑然都不在意,甚至直接点点头:“恩,你放心,将来我真的是死在外面,也不会麻烦你们的。”   “你说什么?”苏母一听阿锦这话,立刻火冒三丈,“有中你再说一遍。”   “我说……”   “好了,锦悦,你就不要在这里火上浇油了。”苏父瞪了阿锦一眼,开口说道。   他说着话的时候,也没忘记拉着苏母往里走。   “还不把门关上。”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是今天不给我把话说清楚,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苏母在坐到沙发上后,一拍桌子,怒声说道。   没有就没有,真以为做苏家女儿是什么天大的好事不成?   阿锦撇了一下嘴,如是的想到。   甚至就连嘴上也没否认,只说:“这可不能怪我,是李浩源他出轨了,而且连新婚当天都没有忍住,去找那个小三,又搂又抱,跟沾了502胶水一样,亲的难分难舍。像是这中已经脏了的人男人,不离婚,还留着过年不成?”   这一个月的时间,苏锦锐虽然不敢直接给阿锦泼脏水,不过为了维护心爱的人,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做,期间可没少给李浩源出谋划策,让他求得苏父苏母的原谅,他自己更是在苏父苏母面前给阿锦上眼药,而苏母本就偏袒苏锦锐,对他说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   到现在,她甚至认为李浩源之所以会出轨,是不是因为女儿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这才让李浩源生了异心的。   所以听到阿锦这话,她不仅不赞同,反倒是用不赞同的语气说:“即便是这样,你做事也太冲动了一些,婚姻岂是儿戏,由得你这般做。即便他做错了,也还有我和你爸你弟给你撑腰做主,你倒是好,连商量都没和我们商量一下,就离了婚。”   “……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来,我和你爸为了你的任性之举,给多少人嗤笑,还有李家那边,人家李父和李母接连过来认错,浩源更是日日过来道歉,你呢?离了婚,就玩失踪?让我和你爸担心的差点报了警。”   不知道是不是越说越来气的缘故,苏母的音量也渐渐的高了起来。 第46章 纯爱里的炮灰   阿锦看着怒气冲冲, 话里更是带着满满怨气的苏母,虽说早在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却没想到苏母还是又一次的刷新了自己的三观。   这真的是亲妈, 不是后娘吗?   阿锦觉得就凭苏母刚才字里行间都是偏着李浩源这一点,日后若是有时间的话,她是有必要要去做个亲子鉴定的, 测一下, 苏锦悦到底是不是苏母亲生的。这重男轻女也就罢了,毕竟苏母不是独一个,甚至现实里比她更过分的也还有,但她却连里外都分不清楚。   “你这是什么眼神?还是说你觉得我说错了。”苏母在触及到阿锦似怜悯又似懊恼的眼神后, 先是愣了一下, 而后就是更加勃然大怒。   阿锦:“没什么,你高兴就好。”在这一刻,她忽然觉得, 和脑子有病的人,还是少说废话, 因为让自己堵心不说,说不得一个没察觉,还会被她带偏了。   那可就是最大的悲哀了。   “苏锦悦, 你……”   “行了,我今天之所以回来,不是要听你在这里说教的。”阿锦挥了挥手,直接打断了苏母的话,而后就拿出先前的手机,直接点开了自己先前拍摄的视频, 推到苏母的跟前:“……你先看一下这个再说。”   “什么东西?我不看。”苏母的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身体却十分诚实的接过了手机,但,只一眼,她便直接把手机摔了出去,大怒道:“苏锦悦,你你你,居然敢拿这种下作的视频给我看,难怪女婿会生出异心来,我怎么会生了你这么一个不要脸的女儿?”   听着苏母的话,阿锦的眼眶忽然有些酸涩,心里也有些难受,这并不是她的感受,而是属于这个身体残留的情绪作祟。   面无表情的把手机捡回来,倒是没坏,又一次放到苏母跟前:“确实是很下作无耻,尤其这其中的当事人,一个是你女婿,另一个人则是你心爱的儿子。”   “你胡说什么?”苏锦锐绝对是苏母的底线,听到阿锦这般‘编造’苏锦锐,当即大怒,一个箭步冲过来,手也已经扬起来,就要打阿锦。   阿锦现在之所以会去学习格斗,为的可不就是这么一天吗?   立刻伸手就抓住了苏母的手腕,而后用力一甩,力道的惯性让苏母往前踉跄了两步。   “锦悦,你做什么?这可是你妈妈。”苏父一见连忙上前两步,好不容易才扶住险些跌倒的苏母,而后不悦的对阿锦说道。   “是与不是的?你看了不就知道吗?”阿锦连个眼神都懒得给苏父,他是比苏母更为让阿锦讨厌的存在,最起码苏母还明明白白的表现出来,但苏父却属于那种嘴上说着为你好,但背地里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给你一刀的人。   阿锦是直接打开电视,而后连接了蓝牙,把视频放到了电视上。   “亲爱的母亲大人,你不会是连自己儿子都认不出来吧?”阿锦看着电视里已经缠在一起的两人,那姿态,那动作,简直是没眼看。   “怎么会这样?不可能,我不信……”先前苏母是真的觉得阿锦在胡说八道在污蔑她儿子苏锦锐,所以她才会暴怒,对阿锦的话,一个字都不信。   只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她不信也要信。   现在她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她引以为傲的儿子,正在,正在…和一个男人纠缠的难舍难分,她想说儿子一定被人下了药,是不得已的,但看着视频里那个一脸享受,甚至自己翻身做主的人,哪里像有半分被人下yao的样子。   她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要炸了。   “我不信,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视频是合成的……”   相对于已经有些要崩溃的苏母,苏父的情况显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只呆愣愣的看着电视,一动也不动,显然震惊太大,反应不过来。   阿锦看着他们。   知道不过是事情太过震惊,他们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来,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去向苏锦锐求证,而是会开始责问甚至责骂阿锦。   为什么会这么残忍的把这个事实告诉他们?还是以这种方式。   可以说护儿子的模样,真真的是向她诠释何为‘慈父慈母’,只是阿锦可不是苏锦悦,才不会白白的听着苏父苏母对自己的责骂。   而且现在和上辈子不同,上辈子还有李父李母,还有李浩源和苏锦锐,两个当事人在,到底是帮她分担了不少火气。   这次就只有自己,怕苏母会把所有的火气都发泄到自己身上来。   果然,   苏父苏母在反应过来后,第一反应是立刻关掉电视,而后苏母表直接朝着阿锦大声怒骂道:“苏锦悦,我生你养你,就是让你这样过来作践我的吗?看我伤心难过,你就这么高兴吗?你果然是个白眼狼,早知道如此,当初你一生下来,我就该掐死你……”   苏母现在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居然是gay,她整个人都是崩溃的,没办法接受这个事情,怒火越烧越旺,直接把她的理智都给烧没了。现在她就只想找一个出口,把自己满腔的怒火都发泄出来,而这个人选,自然就是揭露出这个事情的罪魁祸首承受。   因而,她骂人的话,是一句接一句。   “……让你现在过来祸害我,苏锦悦,你怎么不去死呢?”   “说完了没有?”阿锦看着显然是没有骂够的苏母,淡淡的开口说:“……你若是再敢骂一句,我就把这个视频放到网上去,让所有人都过来欣赏一下,你那个连自己亲姐姐都坑害的宝贝儿子白斩鸡似的身材。”   “你敢!”骂的正起劲的苏母在听到阿锦这话,一下被噎住,她虽然很是生气儿子是gay,但到底是心疼儿子多一些,知道这视频一旦被放到网上的话,儿子的一辈子就全完了。   因而,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就要抢夺阿锦手里的手机。   ‘啪嗒’一声。   阿锦自然是躲了过去,只是苏母却因力道过大,没能刹住,这次也没有苏父及时拉住,她是直接扑倒了电视下的茶几桌上,碰到了上面的花瓶。   她自己也磕了一下。   阿锦只冷眼看着,原主会为亲情所困,但她却不会,只淡淡的说:“是吗?若是不信的话,你大可试一试。”   “老婆。”   苏父愣了一下,连忙去拉苏母,在把苏母扶起来后,抬眼,满是失望的看着阿锦:“锦悦,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哦,都是被你那个宝贝儿子给逼的。”阿锦眨了眨眼,立刻开口说道。   苏父无话可说。   苏母因太伤心,一腔怒火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泄,到最后也只捂着脸‘呜呜咽咽’的大哭起来。   “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们,我离婚的事情,你们少管,因为一旦真的闹起来,吃亏的不是我,是你们的宝贝儿子。”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这手机我就留给你们,视频随你们处置,日后若是没什么大事的话,都不用再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不过放心,不管如何你们也把苏锦悦抚养成人。等你们老了,我会支付赡养费的。”   “那么,我就先离开了。”阿锦说完,也不管苏父苏母是个什么反应,直接走了。   别说,   大概是老天爷都想她在把事情一次性的都解决掉。   所以她这才走出门口,迎面就撞上了苏锦锐,还有李家一家人。   “苏锦悦,你还舍得回来呢?”苏锦锐一看到阿锦,面色都跟着变了一下,连着声音都高了好些。   都还不等阿锦开口说话,便见李母却已经冲了过来,指责阿锦的鼻子高声道:“苏锦悦,你把我儿子的血汗钱还回来。”   其实李母在刚开始知道儿子离婚的真相,她的心里是有点心虚的,儿子昏了头,居然在新婚当天出去鬼混。只是她的那点心虚,在从儿子的嘴里知道,李浩源居然是净身出户的时候,那点心虚瞬间荡然无存,对阿锦也只剩下恼怒。   甚至当场就要到苏家讨个公道。   却被李父和李浩源拉住,当然,他们可不是觉得李母做错,事实上,不管是李父还是李浩源这个当事人,也都觉得阿锦做的太过分了。   只是一想到若是一旦闹到苏家,就会揭露儿子在新婚当天外出找小三的事,李父是个爱面子的人,万一被苏家给叫嚷出来,到时候丢人就丢大了。李浩源也是一样的心态,甚至比李父更害怕,毕竟他是个同性恋,虽说苏锦悦没能告诉苏家,但万一李母惹恼了她,一时气急,说了出来。   到时候,他才是真的没脸见人了。   虽说被李父和李浩源接连劝说下,甚至在苏锦锐暗中出主意,又有李浩源劝说,李母这一个月来,隔三差五就要过来求得苏父和苏母的谅解,但心里却一直都憋着气呢。   如今见了阿锦这个罪魁祸首,哪里能忍得住?   “什么血汗钱?”阿锦看着怒气冲冲的李母,嗤笑说道:“…这笔钱分明就是你儿子给我的封口费,不是吗?李浩源!”   刻意拉长的音调,似笑非笑的表情。   让李浩源的神情瞬间僵住。   “姐姐,即便是姐夫做错了事情,你也做的太过了,姐夫还有李叔叔和李阿姨要奉养,这李阿姨的身体也有些不好,便是念着这一点,你也不该做的这样绝啊!”苏锦锐是有意要刷李父李母的好感度,忙上前一步,指责阿锦说道。   阿锦抿嘴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压低了自己的声音,轻道:“其实我觉得李阿姨若是想要长久的活着,只需要你离李浩源远一点就成,毕竟你也说了,李阿姨身体不好,怕是手部的刺激。若是她知道,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喜欢的是男人,甚至和前儿媳妇的弟弟早就勾搭在一起,甚至就连儿子结婚,也都只是一场骗局的话,你说,她会不会直接就被气死呢?很是说不准,毕竟她心胸气量真的是小的可以。到时候,你想要男小三上位,和你心爱的人双宿双栖,就更难了呢。”   “你……”苏锦锐即便是小心思再多,嘴皮子利索,此时也被阿锦的一番话,给惊住,面色变得煞白,抬眼,又看到阿锦眼里□□裸的怨恨以及恶意。   让他不由的往后退了一步。   说起来也是老天都在帮阿锦,就那么巧,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掉了一颗塑料珠子,刚好就被他踩到,惯性之下,就往后仰的跌。   “小心。”   李浩源话落音的同时,人也已经快走两步,搂住苏锦锐的腰,并且立刻低头,着急的开口问:“锦锐,你没事吧?有没有磕到哪里?”说着就拉着苏锦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神情别提有多紧张了,“需不需要去医院?”   苏锦锐刚才也是没妨,险些跌个倒仰,也有一瞬间的心悸,不过却被心爱的人立刻接住,又见他如此关怀担心,这心就如吃了蜜一般甜,脸上也浮现了一丝如同小女儿般羞涩的笑容,摇头轻声道:“源哥,你不用担心,我没事。”   “没事就好,你刚才可真的是吓死我了。你这都是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这般毛毛躁躁的,让我放心不下。”李浩源也确定苏锦锐没事,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由的斥责说道。不过他虽说着斥责的话,但语气却轻柔而亲昵,甚至还宠溺的揉了揉苏锦锐的头。   看着眼前流露真情的一对有情人。   老实说,阿锦是不想打扰他们甜蜜的,只是看了看,不远处,显然已经被眼前的一幕惊呆的李父李母,还是决定给他们提个醒。且不说,这是大庭广众下,人来人往,被人看到,影响不好,就说在父母面前谈情说爱,怎么也要注意一点不是?   轻咳了一声:“那什么?虽说恋爱中的人,亲密一些是应当的事情,但父母跟前,能忍还是忍一下吧。毕竟对老人家的心脏,可能有些不友好。。”   说着便看向了李父李母那边。   阿锦的话,惊醒了沉浸在甜蜜又担忧气氛里的两人,顿时,羞涩变成了害怕,担忧也变成了恐惧,齐齐的看向了李父李母。   “爸妈。”   “叔叔阿姨…”苏锦锐忙开口解释:“那个,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意思,源哥,不对,是浩源哥,他不过是见我跌倒,想要扶我一把而已,并没有其他意思。”   他虽然极力的解释了,但事关儿子,李母总是格外敏锐一些,更何况她眼不瞎,自然是看得出来儿子刚才的紧张,绝对不是装出来的,而苏锦锐那种小鸟依人的羞涩模样,她也看的真真的。   “你们,你们……”   实在是接受不了事实,李母眼皮一翻,直接昏了过去。   “妈。”   “阿姨。”   “老婆。”   李母的这一昏倒,让场面变得混乱起来,李父抱着李母,掐人中,更是大呼救命,让李浩源赶紧叫救护车,而苏锦锐想要上前帮忙,却被李父一把挥开。   而阿锦看着眼前的一切,好心情的抬脚离开。   ……   李浩源和苏锦锐的事情,在李苏两家掀起了滔天巨浪来,李母因为无法接受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从而高血压发作,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星期。   因为这件事,让本来关系还算不错的两家人,彻底翻脸。   苏父苏母都是重男轻女的,两人早在苏锦锐大学一毕业,便三五不时的催着苏锦锐,赶快找个女朋友,好让他们能早点抱上孙子,自然是无法接受儿子同性恋的事情,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他们认为苏锦锐之所以会如此,一定不是苏锦锐的本意,必定是李浩源引}诱了自家乖巧懂事又不谙世事的儿子。   而无巧不成书的,李父李母也是一样的心思,觉得是苏锦锐凭着一副不男不女的脸,勾}引自己老实听话的儿子。   两家相互指责对方不会教儿子,苏母和李母更是为此险些打起来,两家就这件事吵吵闹闹的好一段时间,不止没能炒出个合理解决的妥善方法,更还因为说话声音太大的缘故,导致周遭的邻里,也都隐隐约约的听到了一声风声。   更有爱好八卦的人,在见到李父李母和苏父苏母的时候,开口试探起来。   也是因为如此,才让苏父苏母和李父李母收敛了一些,毕竟不管是李父李母还是苏母苏父,都是那种贼爱面子的那种人,压根就受不了被人指指点点的生活?甚至就连想一下都觉得呼吸困难,所以两家人当即都不敢再吵闹下去,生怕把事情坐实了。   虽然说,这本来就是事实。   李浩源和苏锦锐想着既是双方父母都已经知道,虽然说眼下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不过却还是求着双方父母,能够同意他们的事情,也知道他们爱面子,更是发誓毒咒的保证,在外他们一定会小心再小心,不会有任何逾越的地方,也绝对不会公开。   请他们成全!   但不管他们说的多好听,苏父苏母和李父李母都不会答应的。   他们的观念较为传统,什么爱情可以超越性别,这在他们看来都是屁话,只有一男一女,阴阳调和,才是正道。   况且这世界上哪有纸能包住火的?   所以,他们是坚决不同意的。   而苏母也如同前世一般,直接就拍板定下了送苏锦锐出国留学的事情,一则是隔开他和李浩源,二来也是小区里已经有流言蜚语,也是为了躲避。   苏锦锐自然是不愿意出国,百般恳求,甚至还以绝食离家出走等等手段来威胁苏父苏母。   不错,   苏父苏母是一贯疼爱苏锦锐这个儿子,在面对苏锦锐绝食和离家出走的时候,他们是心疼来着,但心疼归心疼,却还是硬下了心肠。因为这对苏父苏母来说,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儿子好。   儿子现在小,被人引诱,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做为父母,他们自然有义务要把他引导回正途。   苏锦锐大学毕业已经有几年,不过却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在经济不独立的情况下,他这个小胳膊,自然扭不过苏父苏母的大腿。是以,他被苏父苏母以最快的速度,打抱到了花旗国,为了防止他会逃跑回来,苏父苏母是直接没收了他的护照,甚至就连生活费上也限制了。   至于李浩源那边的话。   比苏锦锐还要更惨一些,李父是个极为爱面子的人,不比苏母虽然爱面子,但到底是爱儿子更多一些,但李父却不然。   李浩源是他的骄傲,但若是这个骄傲让他丢了面子,他也不会饶恕,所以,李浩源在苏锦锐没有出国前,他是被李父李母没收了一些通讯工具,锁在了家里,不许出门,至于医院那边也寻了借口,帮他请了长假。   等到苏锦锐出国后,才允许李浩源出来,毕竟已经一个多月,他们也怕李浩源迟迟不上班,会丢了工作。   不过对他看的也还是很紧,甚至会接送他上班。   可以说采取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看管,以至于李浩源一直都找不到机会和苏锦锐联系。   就这样,一对苦命的小鸳鸯,就这么天各一方。   ……   阿锦是在揭露了李浩源和苏锦锐的关系后,就没再管他们的事情,而是专心的搞事业,虽说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奋斗,她已经是不差钱的人。   不过她觉得做银行职员也挺好的,而且还可以学习新技能,就是数钱的各种技巧。   这个技能,阿锦简直是爱死了,有段时间,她几乎是沉迷其中,不可自拔,压根就想不起其他的事情。   若不是李父李母找上门来的话。   阿锦:“你们有什么事?若是要办业务的话,请去排队,若是私人事情的话,我和你儿子已经离婚了,和你们已经没半点关系,不觉得和你们有什么好说的,请回。”   “锦悦,你这话说得让妈真是……”李母看着阿锦‘趾高气扬’的样子,心里恼怒的很,不过想着他们的打算,还是软了语气。   只是她这亲情牌都还没打出来,就被阿锦直接打断。   “少在这里说一些有的没?你若是敢提什么复婚之类的鬼话,说着是做一些恶心巴拉的事情,我就直接把你儿子是gay,哦,gay就是同性恋的意思,给公布出去,到时候,看你儿子没脸,还是我没脸?说不定,到时候我做为一个被同性恋骗婚的弱女子,还能卖一波惨。”   阿锦这话,直戳李母的心窝,让李母成功的忘记了自己的打算,咬牙道:“勾引我儿子的可是你弟弟,大不了就一拍两散。”   “那就一拍两散好了。”阿锦才不怵呢,“我是无所谓的,怎么?你不信。”说着她拍了拍自己的手,声音也比刚才高了一些:“大家伙,不要意思,耽误你们几分钟,我这里有件事要公布一下,也想请你们做个见证……”   “苏锦悦,你疯了。”李父一看阿锦的模样,也不装死,立刻开口制止说道,“苏锦锐可是你弟弟。”   “他在和你儿子坑害设计我的时候,已经不是我弟弟了。”阿锦瞥了一下嘴说道。   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李父本来是想拿捏着苏锦锐,再打一下亲情牌,逼迫阿锦和自家儿子悄无声息的复婚,好好过日子。   其实他是不喜欢阿锦的,觉得若不是她在知道事情后,决绝的和儿子离了婚的话,事情何至于会闹成今天这个样子?   只是他这个人,极度爱面子,面对邻里的询问,他是一点都说不出口,自己儿子在新婚第二天就因为出轨而离婚了,他丢不起这个人,即便是今天不少邻里都已经听到了一些风声,不过却以为儿子和儿媳吵架,一时半刻,倒是还没往离婚上想。   但天长日久下来,总是会露馅的。   况且儿子如今这样的情况,他们也不敢随意在帮儿子找对象,因为没把握隐瞒对方一辈子,到时候若是闹了起来,传扬开,真的是八辈子的老脸都要丢尽了。   想来想去,还是阿锦最适合。   知情人,还是苏锦锐的姐姐,儿子也更容易接受。   只是他打算的这样好,也要看当事人陪不配合?   阿锦也是明白李父李母的打算,所以才从最一开始就截住他们的话,呸呸,就是做梦也没这么美的!   睚眦必较,这是阿锦的性情之一。   虽说李父李母的意图并没有得逞,但还是成功的恶心到了阿锦,不给他们送份回礼,阿锦觉得就对不起他们特意跑来的这一趟。   其实她也没多做什么。   只是在李浩源烦闷非常的时候,稍稍的推了一把,把他引进了一家同志酒吧里而已,这里面都是一些志同道合的人。   李浩源也是知道有这样的酒吧,只是他在李父的熏陶下,也爱惜面子,只是他并不敢过去,怕被人认出来,不过到国外旅行的时候,倒是去了两次,真真的让他大开眼界,在里面他不用担心异样的目光,可以尽情的释放自己的天性。   他这段时间被李父李母看管的紧,喜欢的人又被逼送出国,断了联系,他的心里早就生了逆反心里。   先前没进来也就罢了,既是进来了,哪有立刻就走的道理。   况且李浩源这样身材高大,生的也有几分英俊的男子,在同道中也是十分受欢迎的,他一进来,就立刻有一个身形瘦弱的男子,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接下来,一切自然是水到渠成。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及后面的无数次。   李浩源也因此而渐渐的忘了被送出国的苏锦锐,交了新的男朋友,两人好的如胶似漆,李浩源为了麻痹李父李母,更是请了一个女同性恋扮演自己的女朋友,在李父李母面前过了明路,还说他们会马上结婚。   那女同性恋也是个厉害的,很快便哄得李父李母高高兴兴,接纳了她。   后来两人更是一合计,觉得可以领个结婚证,对双方父母都是个交待,私下里又不影响他们各自玩各自的,多好。   李浩源一听,可不就是吗?   两人很快就领了结婚证,这让李父李母更是放松了对李浩源的警惕,只以为他真的改邪归正了,又见新儿媳大方得体,乐呵呵的喝了媳妇茶。   就连小区里说她儿子出轨外遇离婚的消息,都觉得没那么难听,只觉得他们是嫉妒自己儿子能耐。   只是高兴没两天,他们就发现儿媳妇和一个女的竟然在亲吻,看到这个场景,李母在一次高血压犯病,至于李父的话,更是因为太过生气和刺激太大的缘故,直接中风了,最后命虽然救回来,但半边身子都没知觉,手脚也不利索,终身只能躺在床上让人伺候。   之后,李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李父身上,也顾不上儿子,李浩源没了父母的钳制,是第一时间飞到花旗国去找苏锦锐。   老情人久未见面,干柴烈火,烧了起来。   或许是两家父母太过坚定的态度,再加上同性恋,在这个时候,能够接受的还是少数,李浩源和苏锦锐连电话都不敢打,而是各自给双方父母写一封信后,直接私奔。   而接到信后的李父李母还有苏父苏母,直接是懵了,等他们再去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   自此没了音讯。   ……   二十年后,   阿锦先是送走了苏父,不到一年的时间,苏母的精神气也弱了下来,到后来人更是开始糊涂起来,一检查,是得了阿尔茨海默病,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症。   不过她在脑子糊涂后,约莫是不会想太多的缘故,再加上阿锦有钱,把她送到了最好的疗养院住着,还雇佣了一个贴身的护工看守,因而苏母的身体倒是渐渐好起来。如此又过了两年多的时间,偶尔一日,苏母忽而就记起了苏锦锐,嚷嚷着要找儿子,护工一时没拦住,让她跑了出去。   不过她在得病后,她所有的衣服上,都印着阿锦和护工的电话,所以倒是很快就找到。   但却受了伤,似乎是从台阶上滚下去,被人送到了医院里,不过因为脑淤血的缘故,人却已经不行了。   弥留之际的苏母,脑子却清醒过来。   “锦锐,锦锐,你一定要帮我找到锦锐,好好的照顾他。”苏母死死的抓住阿锦的手腕,似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如是的开口说道,“…不然的话,我就死也不会瞑目的。”   阿锦才不会答应她这个要求,没得给自己找麻烦,略沉吟了一下,便低声在苏母耳边说道:“不瞑目就不瞑目吧,人生都是有遗憾的。”   “你……”苏母瞪圆了眼睛,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临死前的最后一个要求,阿锦也不答应,她想要开口斥责,这个不孝女,但喉咙却像是被人堵了一样,眼睛瞪圆,渐渐没了声息。   ……   阿锦对苏母没什么感情,平静的帮她办理了丧事,同苏父葬在一起。   说起来也巧的很,就在苏母葬礼结束的第二天,苏锦锐便回来了,还直接找到了阿锦工作的地方。   他和李浩源倒是真爱,还在一起呢。   不过她冷眼瞧着,在一起是在一起,只是这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好像仇人似的。   他们当年是私奔去了荷兰,本来苏锦锐似乎还要倾诉一番,不过阿锦实在没什么兴趣去听两个男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他才张了口,便直接打断,问他到底过来干嘛?   “家产,爸妈已经过世,他们的遗产,也该有我一半。”苏锦锐直接开口说道。   “没有。”阿锦看着苏锦锐,这人可真是自私到家,苏母一直到死都还念着他,而他显然也知道苏母的情况,却也没想过来看一眼,反倒是苏母死后,着急忙慌的过来争遗产来了。   可惜,苏父苏母压根就没留下什么遗产。   当年苏锦锐失踪后,苏父苏母自然着急的不行,几乎是倾尽家财去找苏锦锐,可惜找了几个月,钱也花光了,也没找到,他们不死心,还卖掉了家里的房子车子去找,也是一无所获。   折腾了好几年的时间,一直到把家里的钱花的精光,还欠了几万,而阿锦也态度强硬的不给一分钱,而后苏父又生了病,他们才渐渐死了心。   再到后来,他们上了年岁,更没钱了。   而阿锦的话,虽然给房子住,雇了保姆,但却很少给他们钱,每个月也就五百,再多没有,苏父苏母不是没吵闹过,只是阿锦不吃这一套,再加上苏父苏母也不傻,儿子不见踪影,女儿心又硬,他们也怕闹得太厉害,阿锦丢手不管。   苏锦锐对阿锦说的苏父苏母没留下遗产,是不信的,嚷嚷着是阿锦吞了,要告阿锦。   “尽管去,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就在这等着你的律师函。”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你等着。”   只是苏锦锐也就说了这么句狠话,又一次没了音讯。   而这一次,一直到阿锦离开,也再没有他的消息。   …… 第47章 学霸不翻车   七月份的孟市,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蒸笼一般,最高温度直逼四十度大关,而下午两点, 又正是最炎热的时候, 街道上,别说是人,就连知了的声音都听不到。   寂静一片。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阿锦猛然的回神, 还不等她去仔细想什么, 一个带着严肃的声音通过门板传了过来:“锦书,快点起来,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好,马上就来。”阿锦应答一声。   可能是刚刚睡醒的缘故, 她的声音有些嘶哑。   “阿锦, 现在要查看记忆吗?”小白的声音也跟着响起。   阿锦摇了摇头:“暂时不用,我先出去看看。”听刚才的话,她等会估计是要去做什么?而这个时间, 显然不是接受记忆的好时候。   还是先出去,弄清楚是什么事?再做打算也不迟。   如此一想, 阿锦很快就从床上下来,换了衣服,走出房间。   四下看了看, 抬脚去了卫生间,洗了把脸,抬头看到镜子里的人,十四、五岁的年纪,留着学生头,眉眼清秀。   “怎么了?还愣在这里做什么?”一个约四十的女人从旁路过, 看着阿锦愣愣站在镜子跟前,双眼无神,显然在神游,她的眉头便皱起来:“……张锦书,你今天到底怎么了?一副心思不在线的样子,我可告诉你,程老师可是金牌补习老师,很难预约,我也是托了好大的人情,才把你给加上。你一定要给我好好学习,不许再闹什么幺蛾子。”   “我知道。”阿锦敛下眼眸,轻声应了一句。   “最好这样,若是你再敢学上次那样,给我逃课,回家了,看我怎么收拾你?”女人又开口说道。   她说着话的同时,也把一个书包递过来,又絮叨说:“东西已经帮你装好,还有薄荷水,以及你爱吃的豌豆黄。”   “谢谢。”阿锦接过书包,又换了鞋子,说了句:“那我走了。”说着很快就走出家门。   阿锦慢悠悠的走着,到门口的那一刻,只觉得一道热浪扑来,让阿锦眉头不由自主的就皱起来,这都是什么鬼天气?怎么能这么热?   虽心里是这么吐槽,不过她脚下的步伐却没停,很快就出了小区,左转几米处,就是一个公交站台。   阿锦走过去,坐在长椅上,开始接受这次的记忆。   原主叫张锦书,十五岁,过了这个暑假后,她就是高二的学生,她的父亲在几年前出了事故,已经过世,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原主,从小到大都是乖巧懂事的性子,学习成绩也优秀,一直都稳居前三名,可以说她一直都是老师和家长嘴里,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   不过这都是在上高中前,而在上高中后,却有了变化。   不是有这种学生吗?   高中之前,学习一直都平平甚至能说得上是差,但上了高中后,成绩却开始突飞猛进,顺利的考上名牌大学。同理的,也有那种初中时期学习成绩很好,但到了高中,成绩却一落千丈。   而张锦书,就是后者。   所以,   原主的心愿,是一直优秀下去,成为父母一直都骄傲的女儿。   而不是亲戚邻里嘴里那个‘伤仲永’。   “小白,这个世界里有男女主吗?”阿锦坐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看似是在发呆,实则是在脑海里和小白进行交流。   小白:“有的。甚至你和他们还有点关系。”   “哦?那是女二还是女三?”阿锦顺口问了一句。   “额?勉强算是一个十八线的小炮灰。”小白回答说道。   “具体说说看,怎么个炮灰法?”   这个时空是一个小说演变而来的世界,女主凌倩倩,不仅外表出众,家境良好,而且成绩优秀,是个光芒万丈骄傲的公主。而这个骄傲的公主,却有着无不为人知,让人心疼的一面,她的身上肩负着父母望女成凤的渴望。   而她渐渐的却承受不住,一直都出在濒临破碎的边缘。   这个时候,班里来了一位沉默寡言的转学生,便是男主,叫吴泽。   两个人有交集,是在一次随堂考试中,凌倩倩为了达到妈妈对她的期待,经过心里的纠结和挣扎,偷偷的翻了书,恰好被吴泽给看到。   对上他惊讶的目光,凌倩倩本羞愤欲死,当场从教室里跑了出去,惊呆了一众的学生。   她这一跑,不止是让吴泽吃了一惊,就是其他学生和老师,也都吃惊的很。   不过事后倒是没什么大事。   毕竟不是什么正经的考试,只是随堂测验,老师在知道凌倩倩是身体不舒服后,倒也没有太为难她,甚至还格外关怀她的身体情况。   当然,这不是重点。   凌倩倩因作弊被吴泽看到,为了不让他把事情说出去,便求吴泽帮他保密,为了能让他答应,甚至主动的说起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做的原因。   听了凌倩倩的遭遇,吴泽很是同情,他虽不爱说话,但内里是个热枕的,便答应帮她保密,两个人也因此渐渐的有了交集,经过一系列的事情,两个人相互帮助一起成长,从校园到婚纱。   而张锦书也推动了一下女主的成长。   恩,不过叫阿锦看来,与其说是推动了女主的成长,倒不如说是推动了女主父母的成长。   虽说有吴泽的开导,凌倩倩的心态是平衡许多,但伴随着高考的来临,她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而恰好,有段时间,吴泽因要参加物理竞赛,去参加了集训,有段时间没在学校。而没了男主的开导,再加上父母的越来越严苛的要求,让女主的心态又开始歪了,已经崩成了一条线,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   而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了一则消息。   实验中学有一名高三女生,因承受不住学习的压力,跳楼了,虽然没死,不过这一事情给所有的学校和家长,敲响了警钟。   各大高校的老师和家长,也开始关注起考生们的心理状态,而凌倩倩的父母,就是知道这个消息后,开始反省自己,对女儿是不是太过于严苛?他们不能想象,若是女儿也和那个学生一样跳楼自杀,那他们日后该怎么办?   因此,凌倩倩的父母开始放宽了对她的要求,不再对她那般严苛,凌倩倩得到了喘息,又有吴泽也及时回来。   凌倩倩也得以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心态。   抗压成功。   恩?   猜的一点都没错,张锦书就是那个承受不住学业压力,跳楼的学生。   ……   “唔,优秀出色吗?让张母引以为傲吗?”阿锦点了点下巴,轻声说道。   对阿锦来说,这是个比较轻松的任务,只需要好好学习就行,至于其他的,暂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不过想着原身现在的成绩,阿锦的眉头也轻皱了一下。打从升入高中开始,原主的学习成绩是一直是平稳的…额…下滑中。   没错,就是下滑。   刚入学时,她的成绩虽然不算多出彩,但也在年级前二十名里,但接下来的一年里,她的成绩一次比一次差,但高一最后一次的期末考试,她已经落到了班里中下游,考了个第三十一名,可想而知,在年级里她就更排不上号,是在两百名开外。   这让张母很是焦心,所以才会在暑假的时候,给女儿报了补习班,而且为了能够让她赶紧提高成绩,选择的补习老师是金牌老师,不但费用高,还难进,张母托了好大的人情,才好不容易给她报上名。   张母虽是一片慈母心肠,但她这样做,也无形中给了张锦书压力。   张锦书虽然无数次下定决心,要努力,她也确实这样做了,可是她越是这样想,就越学不进去,虽每天都苦读到半夜,但成绩依旧没什么起色,甚至还有继续下滑的趋势,以至于到最后,程老师也因怕阿锦坏了她的金牌老师的名声,而不愿意再教。   程老师的做法,无疑让原身觉得难堪,却也无可奈何,因为这确实是事实。   而到这里,张母也对原身彻底失望,不再强求她的学习成绩,甚至已经在考虑起让原身去学个安身立命的手艺。   倒是张锦书自己,却陷入了一种怪圈里,她承受不了自己从人人都称赞,到现在人人都摇头叹息的落差,便越是看重起自己的成绩,只是她越心急,越努力,却越没用,最后情绪崩溃之下,才会选择跳楼自杀。   不过即便是死后多年,成绩,也还是她无法释怀的执念。   ……   因为接受了记忆而耽搁了一点时间,所以阿锦几乎是卡着时间点,到了补习班里。   不过好在,程老师还没到,倒也不算晚。   程老师是补习班的金牌老师,学生都是贵精不贵多的那种,算上阿锦,这个班里就只有不到是个学生。   很快的,   一个穿着工装,脸上都写满严肃的女人,抱着一摞的卷子走了进来,站在讲台上,先是点了名,确定所有的学生都来了之后,便也不玩那些虚的,“我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我虽看过你们的成绩单,对你们的学习进度知道了个大概,不过为了全面的了解你们己身的进度,我们今天先来个测试。”   说着便把手中的卷子直接放到了第一排的学生前,“传下去。”   程老师发的是一整套的理科卷子,阿锦大略看了一下,然后就开始拿笔坐起来。   虽说记忆的融合已经完成了,不过奈何原身的成绩也就那样,对阿锦没什么太大的帮助,阿锦自己也很久都不碰这种高中的知识,这些题目她虽然都会,但却不能做。怎么说?就像是你已经大学毕业,回头再看初高中的题目,你虽然会,但用的方法却不是初高中的知识点。   所以不少的题目她都是空着。   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就是,但凡她填上的,答案一定是对的。   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 第48章 学霸不翻车   因为教导的学生并不多, 只有八名学生,所以考试结束后,程老师是当即批改的卷子,阿锦的成绩并不好, 才刚过及格线没几分, 不过却还是引起了程老师的注意, 至于原因的活娿, 也很简单,就是但凡阿锦写上的答案,就没有错误的。   就这一点,就足够引起程老师的注意。   “看得出来,你的基础打的还不错, 成绩之所以会一落千丈,大概是刚上高中的时候, 没能适应高中的学习强度,落了下来, 导致你跟不上学习进度,成绩才会变差。”程老师如是的对阿锦开口说道。   阿锦心里知道并非是这么回事,不过面上却虚心的接受教导。   程老师不愧是补习班的金牌老师,只一下午的时间, 便已经摸清楚了所有学生的进度, 并且放学回去的时候,都发了一份学习资料, 这份资料是针对他们的薄弱知识点, 每个学生的资料都不一样。   也可见程老师的用心。   除了学习资料之外,还有一套针对高一的理综卷子,是他们今天的作业, 明天过来的时候,是要交的。   正值盛夏的缘故,阿锦虽七点才回到家里,不过天色却才开始暗下来。   张母是在附近的一家服装厂里工作,因是按件计费,所以她每天都回来的很晚,想着能多做一些,所以阿锦回来的时候,张母还没下班。   阿锦先是做了晚饭,把张母的那份拨出来,吃了晚饭,就回房了。   先是把程老师布置下来的那套卷子做了,其中不会的地方,她都圈了出来,暂时搁置而后就抱着程老师给的那份学习资料开始啃。   虽说给阿锦时间,她也可以慢慢的提高成绩,不过不得不说,程老师果然不愧是金牌补习老师,她给的这份学习资料,让阿锦复习起来事半功倍。再去翻开程老师布置的那张卷子,她搁置的题目,现在也都有了概念。   阿锦很快就沉浸在学习中不可自拔。   以至于张母是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   “锦书,你吃过晚饭了吗?”张母打开房门,看着伏在书桌上,认真学习的女儿,本来严肃的表情,也松散了一些,开口问道。   阿锦回答说:“恩,我已经吃过了。”   “今天感觉如何?程老师教的怎么样?”张母又开口问道。   “还不错,认真负责,她讲的也浅白易懂。”阿锦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她很尽心,还给我们每个学生都准备了学习资料,我觉得比上一个补习班的老师要好。”   张母听到女儿这话,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忍不住说:“能不好吗?单是一个月的补课费就要三千六,她要是教的不好,这学费我不是白教了吗?”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千出头,但女儿的补习费用却要三千六,两个月就是七千二。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你一定要好好跟着程老师学,知道吗?”张母又补了一句说道。   阿锦自是连连点头答应下来,说道:“好,我知道了。”语气顿了顿,又笑着说:“…放心,一定会跟着程老师好好学习,不会让妈你白白花了这冤枉钱,将来更是会考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好好孝顺你。”说起来这也是原身的一个期望。   她想活的耀眼,备受瞩目,也想让辛苦了一辈子的妈妈能够安度晚年,让人一说起来就羡慕张母有个优秀出色的女儿,而不是每次提起,就为张母感慨叹息,说她自己一个人辛苦把女儿养大,却还是个不成器的,老了老了,还有操不完的心。   “知道就好。”张母见女儿的言语里没有前几日的敷衍之态,心下也放心不少。老公去世后,不管是邻里还是娘家那边,都觉得她一个人带着女儿,过得未免辛苦一些,也曾几次三番的要给她介绍对象,不过她却都拒绝了。   一来她和亡夫的感情不错,心里不乐意,二来也是怕女儿会受委屈,要知道她虽然不算老,但也不年轻,再嫁的对象若是和她差不多,家里也必定有儿有女,青春期的孩子,脾气不定,若是闹矛盾的话,必定要生出许多事端。   既是如此的话,她宁愿自己带着女儿,虽日子是苦了一点,累了一点,但却自在。   ……   第二天,依旧是下午去补习班,一到补习班,程老师已经在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卷子,检查他们的作业。   不过程老师在看完最后一张卷子后,本就严肃的脸上几乎要结冰了,“看来你们都没有把我的话放在心上,给你们发的卷子,都是基础性的卷子,一点都不难,但你们却做的七零八落,连昨天测试的成绩都不如,让我连批改的欲望都没有。”   “哪有简单?明明很难。”坐在阿锦身后的一个男生,不由得小声嘀咕,“再说了,我要是学习很好,都会的话,还会来补习班吗?”   阿锦听着他这嘀咕的话,也觉得有两分道理。   “我也知道你们不耐烦听我说这样唠叨的话,总之,你们记住一句,学习是给你们自己学的,不是给我们老师和家长,只有学到你们脑子里记在心里的,是谁也拿不走的。好了,我们现在开始上课。”程老师虽然说也是老师,不过到底只是补习老师,说教这种事,不是她的工作,而她显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只略说了两句,便开始上课。   没两日的时间,阿锦就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   每天下午是固定去补习班的时间,当然了,还有上午她也不是闲着没事干,最一开始她是想着要找份兼职工作的,不过她这才和张母略提了一嘴,便直接被张母驳了回去:“挣钱都是大人的事情,和你一个小孩子没关系,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不要想一些有的没的?”   想着前两天程老师打电话和她说,女儿进步的很快,几次的考试,她考的都不错,照这样下去的话,不用担心,她开学后跟不上进度,让她这个做家长的多上点心。张母听着很是高兴,想着这么贵的补习费总算是没白花。   怎么?这好不容易才有了些进步,就开始飘了,还想学人去做什么兼职,这万一好不容易上去的成就又落下来,算谁的?简直是胡闹。   这般一想,张母的表情是越发严肃:“咱家虽然不算有钱,但也不缺你挣得那点,兼职的事你想都别想。老老实实的在家学习,给我把成绩提上去,若是让我知道,你敢背着我去的话,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知道了,我不会去的。”张母的话都说到这份上,阿锦能怎么办?也只能答应下来。   不过她虽然打消了兼职的念头,不过很快也就找到了其他的事做,除了日常的复习之外,还有就是开始锻炼身体,她现在的这个身体素质是真的有点差,就是那种学校四百米跑道跑一圈,就能累的喘不上气,好半天都恢复不了的那种。   除了锻炼身体之外,阿锦也把自己的金融知识给捡了起来,虽说她现在还用不到,但总会有用的一天。   ……   两个月的暑假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日,刚吃了午饭。   张母便开口说:“锦书,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恩,都已经好了。”阿锦回答说道,“其实妈,你不用特意请假陪我去学校的,我一个人也没问题的。”她所就读的实验中学是一所寄宿学校,通常情况下都是两个星期回家一次,所以一般来说,开学的话,都会提前一天到学校去报道。   就像是现在,明天才是正式开学的日子,但阿锦却今天就要去学校。   “那怎么能行?”张母一口否决,“我们家离学校远,东西也多,你一个人去学校我怎么能放心的下。”对她来说,工作虽然重要,但也重要不过女儿。   阿锦见此也不再说其他,她若是再拒绝的话,就要伤张母的心了。   到了学校,   自然是一派热闹。   宿舍里早已经来了人,张锦书虽不是什么八面玲珑之人,但和同寝室的几个女生,关系却处的还不错,见她过来,忙开口打招呼。   阿锦也立刻笑着回应。   张母一到宿舍里,就开始忙活起来,先是和其他几个家长一起,把宿舍里外的打扫了一遍,当然了,张母忙碌的同时,阿锦也没闲着,开始收拾自己的床铺柜子。   等到宿舍这边安置,同张母一起去了班主任那边,交了学费,又听了班主任几句勉励的话,一直到又有学生过来才离开。   一应事情完毕,张母又开口叮嘱了阿锦一番,才有些不舍的离开。   这天晚上的班会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是书籍的分发还有新同学的自我介绍,恩,高一结束后,就会文理分科。阿锦先前所在的班级,平均成绩一般,分科后,多数学生选择的都是文科。   因而她先前所在的六班就成了文科班。   而选择理科班的阿锦,理所当然的和几个学生一起被调到了理科三班。   “我叫张锦书,先前是六班的,希望未来的两年和大家一起度过。”五班大部分的学生都保留下来,只有阿锦和几个少数同学是刚来,需要做自我介绍。   新同学介绍后,班主任又开口说了几句勉励和欢迎新同学之类的话,也就结束了。   第二天正式上课,都没等学生缓一下神,便见班主任在教室里宣布了一个对他们这些刚刚过完暑假的学生来说,是个噩耗的消息,就是开学测验。   而且一考就是一整天的时间。   别看班主任嘴上说的好听,都是高一的知识,一点都不难,但天知道,除了个别自律的学生或者像阿锦这种上补习班的学生之外,更多的学生是疯玩了一个暑假,别说是学习,就是自己的暑假作业,都是临开学的前两天,才抱佛教写的,就说昨天晚自习的时候,她还看到有学生抱着别人的暑假作业,奋笔疾书。   由此可见,考试结束后,不少学生是直接瘫倒在书桌上,哀嚎连连,祈祷自己不要考的太惨。   相对于这些哀嚎的学生,在考试完就平静的拿出黄冈习题开始刷题的阿锦,显然是一个异类。   “锦书,你都不担心吗?”阿锦的新同桌是一个圆脸的女生,叫陈颖,看着阿锦居然还有心思刷题,便轻声开口问道。   阿锦想了想回答说:“我高一的成绩不理想,整个暑假都泡在补习班里,而且我觉得这次考的也还行,题目都做的挺顺利的。所以,倒不是很担心。”其实这纯粹是她的谦虚之语,经过这两个月的努力,又有金牌补习老师指导,她不说一下子就考个全年级第一,来个一鸣惊人,但她觉得班级第一却没问题。   不然的话,岂不是对不起那七千多的补习费用。   而且她现在这般说,也是为自己成绩的提高,寻个理由,毕竟上学期结束,她还是两百名开外的成绩,一下考的太好,自然免不了会被人非议。   却没想到,   “真的啊?”陈颖听到阿锦的话,眼睛瞪大,说:“那你可真的是太可怜了。一个暑假,连玩的时间都没有。”   阿锦:……她关注的重点是不是搞错了? 第49章 学霸不翻车   实验中学的老师还是十分给力的, 考完的第二天下午,数学老师便拿着已经改好的卷子走了进来。   “这次的测试让我很失望。”数学老师一进来,便面色不大好的开口说道,“…虽说是过了一个暑假, 但你们也太懈怠了一些, 其他科的成绩我还不知道, 但就数学这一门来说, 一百五的卷子,你们的平均成绩还不到一百一,这个成绩,你们自己说说对得起辛辛苦苦工作,供你们读书的父母吗?”   数学老师也是阿锦他们的班主任, 所以他虽然说是数学老师,但说教起来的功底, 可一点都不比语文老师差,而且这个成绩确实有点差。一百五的卷子, 不到一百一,也就是说全班的平均成绩还不到八十,班主任又是数学老师,他的脸色能好看才奇了怪。   “张锦书, 一百五十分, 第一名。”   班主任在念到阿锦的卷子后,本来还难看的面色陡然缓和下来, 做为三班的班主任, 在接受几个新学生的时候,自然是已经看过他们以往的成绩单,对张锦书这个名字的印象并不深, 只依稀记得,她的成绩很是一般,却没想到,过了个暑假,她居然有这么大的进步。   可见在暑假里是下了功夫去学习的:“不错,进步很大,要好好保持,继续努力。”   “我会的。”   其他同学听到阿锦的名字,也都十分惊讶,要知道文理分科后,学校会根据他们最后一次的考试成绩来进行分班,像是一班二班是重点班,成绩好的多半都去了那两个半,他们三班虽然也是理科班,但比起一班二班来,可就要差上一截了。   这新来的几个学生,既然是被分到三班,成绩不一定差,但绝对不是拔尖的那种。   却没想到,   这里面竟然还隐藏了一个学霸,虽说开学的测验,含金量不高,毕竟过了一个暑假,不少学生都玩疯了,状态一时没调整过来,这成绩有些许的下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也是同一个道理。   能在过了一个暑假,开学测验,能考出这样一个成绩,可见这位新来的同学,成绩必定是不弱的。   只是,张锦书,这个名字,为毛以前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一时间,不少同学看向阿锦的目光,都带着好奇。   而同桌陈颖在发下卷子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卷子,九十九分,这若是百分制的考试,她一定高兴的跳起来庆祝一下,可惜……再看一眼阿锦的试卷,大片的红勾,看得她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神色来,不由的开口问:“…锦书,你刚才说,你是在哪个补习班补习的来着?真的是好厉害,我也想去。你可以介绍一下吗?”   “是在春林路那边的育才补习班,你若是感兴趣的话,下课后,我把那边的联系方式告诉你。”阿锦回答说道。   “好,我记住了。”陈颖点点头,想着等有时间了,要过去看一看。   因为数学成绩拿了满分的原因,让三班的学生对阿锦多了几分的好奇,而等其他科的成绩下来后,好奇瞬间就变成了震惊,无他,阿锦的成绩太过于出彩了。额……出彩到一个什么地步,即便是放到重点的一二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那种。   其实开学的测验,学校那边是并没有进行排名的,因为这次的考试,与其说是要检验同学在暑假里的学习情况,倒不如说是给同学们敲个警钟,学校里的老师也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对学生的心里那是门清儿,两个月的暑假,一定会懈怠。   只是学校没有进行排名,不过在成绩出来后,学生会自己私下里进行对比,经过一年的时间,谁是同年级里的学霸?也都知道。   相互对比一下,其他不说,年级前十名是谁?便都会出来了。   七百五的总分,阿锦考了六九九,这个成绩,比一班的第二名只少了两分,比二班的第二名也只少了一分。   换句话说,她已经成功的杀入年级前五名里。   不说同学们吃惊,就说班主任也很是吃惊。   在知道阿锦的数学考了满分后,他便特意去翻了翻阿锦以往的成绩单,老实说,看完后,他是有几分失望,因为成绩是呈现一个下滑的趋势,本以为她是偏科,但看了一眼,这理科成绩也不好。   却没想到,对方竟然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要知道,做为重点班的一二班,以往的时候,都是包揽年级前十名的位置,以往三班第一名最好的战绩也只是杀入年级前十名,排名第八。而这次,阿锦却一绝对强势的姿态,杀入前五名,分差也不大,即便是和年级第一的许阳相差也不过八分,可以说,只要她再继续努力一把,完全有能力夺下第一名的宝座。   班主任自然是高兴自己接到这么好的一个苗子,只是想到阿锦过往的成绩,这差的有点大啊!   这让班主任有点担心,便私下里把阿锦叫过去,问她可是在暑假里用功了?   阿锦想了想回答说:“暑假里,我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补习班,受益匪浅。”她对班主任这般的询问,倒是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毕竟她这次的成绩和以往的成绩,相差的真的是太大了,说一句天与地的区别都不为过。   班主任有此好奇,也很是正常。   其实不止是班主任,就是以前的同学,在成绩出来后,有几个和她关系还算可以的也都跑过来问了一嘴,至于同寝室的几个室友,也是纷纷的开口打听阿锦进步这么大的秘诀?   对此,   阿锦自然也不会瞒着,直言说了因为先前成绩不理想,在暑假的两个月里,她去补习了,虽然说她能进步这么大,更多的还是…恩…还是因为换了脑子的缘故,不过补习这事也是真的。   班主任听到这个答案,面上也露出一丝恍然的神色,原来如此!   他就说,一个学生为什么忽然间有了这么大的进步?原来是去补习了,而且她私下里也一定没少刻苦。知道原因后,班主任便也放心,又说了几句勉励的话,便让阿锦回去了。   而阿锦暑假里补习的事情一经传出去,众人的反应也和班主任一样,甚至不少学生和陈颖一般,纷纷开始打听,她是在哪个补习班补习的?效果竟然这么大。   阿锦也没瞒着。   因为有阿锦这个活招牌的缘故,过了一段时间,育才补习班那边,一时间接到了不少咨询的电话,可以说这次的测验,育才补习班却成了最大的赢家。   ……   阿锦因为这次的开学测验,成功的让班主任把她列为重点照顾的对象。   当然,   班主任的照顾,就是每次发卷子的时候,他会额外多给你两套,就连上课的时候,黑板上出题,每次点名,都少不了阿锦的份儿。   标准的优等生待遇。   陈颖看的有点咂舌:“这种好学生的待遇,还真的不是人人都能承受得起。”   阿锦只笑了笑,并没有说话,其实她倒还挺能适应这种待遇的,而且感觉还挺好。   两个星期很快就过去。   阿锦这才一走出校门,就看到了张母。   “妈,你怎么来了?”要知道张母因为工作的缘故,除非是放寒暑假这种日子,不然她是没有到学校来接过阿锦,又不是小学生,不认得路,回个家也要人接,所以在看到张母的时候,阿锦是有那么点吃惊的,“……是有什么事吗?”   “能有什么事?不就是接你回家吗?”张母笑容满面的说道。   更诡异了。   张母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脾气甚至有点暴躁,脸上很少有笑意,如今她的一张脸却笑开了花,语气甚至还带了些调侃之色。   看的阿锦只觉得浑身有点不自在。   这还是张母吗?   她这是遇到什么喜事了?高兴成这个样子?难不成是遇到第二春了?不应该啊!张母是有第二春不假,不过却不是现在,而是一年后,不过彼时因为女儿学习压力太大,整个人都变得急躁不安,后来更是跳了楼。   张母所有的心思都扑倒了女儿身上,和这第二春,也就不了了之,没了下文。   说道:“妈,你到底有什么事?”   “前几日,班主任给我打电话了,说你考了全班第一名,就是在全年级里都能排到前几名,妈这是高兴的。”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天的时间,不过只要一想到班主任的电话,她就忍不住的高兴。   看来,当初把女儿送到程老师的补习班里,是个正确的决定。   “就这?”阿锦是真的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张母笑道:“这还不够吗?”虽说程老师的费用比较贵,不过能让女儿的成绩提高那么多,看来那么多的补习费花的也值得。   当然是不够的。   只是考到了年级前五名里就这么高兴,那日后她若是常年霸着第一名的宝座不放,岂不是要高兴坏了,说不得连性格脾气都要变了吗?   阿锦虽然心里是这么想,不过嘴上却说:“恩,我会继续努力,争取以后让妈你都这么高兴。”   “好。”若是以前的话,张母自然不会相信,只是现在,眼见的成绩摆在那里,她也莫名的生出了几分信心:“只要你能保持这个成绩,妈真的是每天都能笑醒,对日后的生活也会更加有盼头。”   “好,那我一定不会让妈你失望的。”阿锦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她这可不是什么大话,而是实话,而且她保证,等到了下次的考试,她绝对会登顶,而且坐上去就不会再下来的那种。 第50章 学霸不翻车   因为开学测验拿到好成绩的缘故, 因而阿锦星期在家的这两天,自然是过得十分滋润。   “锦书,你也要出门?”张母看着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儿, 开口问了一句。   阿锦点点头:“恩, 我要去书店一趟,买些习题资料。”她手头上的习题册都已经刷的差不多了, 需要补充一下。   一听是这事,张母自然不会反对, 甚至立刻从包里抽出两百块钱,虽然阿锦表示自己手里有钱,但还是被硬塞到手里, 让她多买一些,一定要好好学习,继续保持下去。除此之外, 也还叮嘱了其他事:“…你今天下午回学校,妈厂里有急活,怕是不能送你, 你自己一个人,路上小心一点,等到了学校, 别忘了给妈打个电话, 知道吗?”   “知道了。”阿锦笑了笑, 乖巧的应答下来:“我又不是小孩子, 以往也不是没有自己去过学校, 您别担心。”   “对了,你昨天不是说喜欢家里的辣酱吗?今早我又做了些,已经装好, 就在桌子上放着,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走。”张母想了想又开口说道。   阿锦点点头:“好,不会忘记的,等会就装到包里去。”看着完全是一派慈母心肠的张母,忽然间,她觉得自己能够理解原主了。   抱着一大摞的习题册回来的时候,才两点多,虽说这个时间还早,不过阿锦呆在家里也是没事做,还不如早点回学校呢。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礼,阿锦便拉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踏上了回学校的路。   回到学校后,先是给张母打了电话报个平安,又把东西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而后就抱着习题册去了图书馆。学校里的图书馆,一般来说,不到考试前期,使用率并不高,尤其现在大部分的学生都还没有回来,更显得有些空荡。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在。   实验中学虽然比不得市一高来的有名气,但也不差,而且不管到哪里,都不会缺少努力的人。   额……虽然说就只有一个学生。   “张锦书?”   阿锦只是出于好奇,看了对方一眼,倒是没想到,对方却好像是认识自己一般,在两个人对上后,便直接开口说道。   “额?你是?”阿锦打量着眼前的女生,标准的学生头,长相清秀,鼻梁上架着一个厚厚的眼镜,“…二班的赵玉洁?”   “是我。”对方点了点头。   赵玉洁是二班的学生,和一班的许阳,两个人是常年争夺年级榜首的位置,都是同年级里公认的学霸。   “你这次考的很好。”赵玉洁开口说道。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谢谢夸奖。”而且礼尚往来的也回了对方一句:“你考的也很好。”这次赵玉洁以一分之差,输给许阳,是年级第二。   “那个,虽然有点冒昧,不过你的数学卷子,可以让我看一下吗?”赵玉洁又开口说道。   听到她这话,阿锦稍微有点犹豫,且不说她和赵玉洁一贯都没什么交情,就说赵玉洁的成绩,还需要看她的数学卷子吗?   或许是察觉到了阿锦的想法,赵玉洁便又补充说道:“那个,我没其他的意思,是我这次的数学考的有点差,最后一道大题更是从一开始就想错了思路,李老师和我说,你的最后一道题解的很巧妙,所以我这才想要看一下。”   “哦。”数学卷子的最后一道题是有些超纲,涉及到了高二他们即将要学的内容,阿锦在暑假的两个月,巩固以前知识的同时,也没忘记提前预习,整个高二课本,她都已经预习一遍,所以在看到题目的时候,她也没多想,顺手就写了上去:“那我写给你好了。”   阿锦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略想了一下,便把题目和解法都写了上去。   “谢谢。”   “不客气。”   “那个我还想问一下,你是怎么想到这个解法的吗?”赵玉洁又开口问道。   阿锦看了一眼赵玉洁,才开口回答说:“恩,是这样的……”便把自己解题的思路说了一遍。而期间阿锦也发现,赵玉洁是个相当聪明的女孩儿,即便是没学到,只要她稍微一点,她便能理解了。   因为有了这个插曲的缘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阿锦和赵玉洁的相处还算是融洽。而接下来的几天里,阿锦也几次在图书馆里遇到赵玉洁,也是经过几次的深入了解。   她也发现自己和赵玉洁的性格颇能合得来,渐渐的,她们也就成为不错的朋友,一起相互学习进步。   *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从初秋到深冬时节,这个学期也即将要结束了。   这半年的时间,阿锦过得很是充实。   阿锦已经很好的适应了现在的生活,每天早起是不间断的跑步锻炼身体,还能一边听英语听力锻炼,当然更多的时间还是都贡献给了学习,各中的习题册子和卷子她做了都有半人高,已经自学完成了高二所有的知识,甚至就连高三的知识,她也已经自学了一半。   当然了,   除了学习之外,阿锦也没忘记补全自己的金融知识。   她已经想好了,等自己一过了十八岁的生日,成年后,她就要去开一个户头,而后开始进行自己的理财计划。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是要先参加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和以往的月考和期中考试都有些不同,是要记入到档案,所以不止是学校里重视,就是学生自己也很看重,不管是学渣还是学霸,都开启了奋斗努力模式,图书馆里也迎来了最高使用期,每天都坐满了人。   这个时候,阿锦倒是不再去图书馆那边,而是老实的在教室里或是寝室里进行复习。   两天的考试日期一闪而过。   明天他们即将放假。   “你这是怎么了?”阿锦一进到教室里,就看到了正在唉声叹气的陈颖,便顺口问了一句,“一副很是没有精神的样子?”   “我是在为家长会发愁。”陈颖少气无力的回答说道。   “这又什么可担心的?”   陈颖抬头看了阿锦一眼,悠悠的开口说道:“锦书,像是你这中学霸,是不会懂得我们学渣的心情的。”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自家同桌的成绩,真的是太厉害了。   开学测验就直接杀入年级前五名,高二第一次月考便力压一班的许阳和二班的赵玉洁,成功登上了年级第一的宝座,并且此后的半年里,不管是随堂测验还是期中考试,她都稳坐第一名,再也没有下来过。   她如果有锦书这样的成绩,自然也不会担心家长会。   “额,其实你的成绩也不差,不用这样担心的。”阿锦开口安慰说道。其实别看陈颖一副‘我是学渣’的口味,但她的成绩还算不错,说一句托大的话,又有她做同桌,这半年来她的成绩更是直线上升,上次月考还成功杀入年级前五十名内。   “怎么能不担心?”陈颖立刻开口反驳说道,“这可事关我零花钱多少的问题?我妈可是说了,如果这次我能考入年级前四十名内,会把我的零花钱翻倍,这样一来的话,我很快就能存够钱,把我心仪很久的限量款手办给买回来了。”   阿锦:……   说来说去,什么担心家长会?她看陈颖是担心那个限量款手办吧?   ……   张母去年参加家长会,只是走了个过场,但今年就不同,因为阿锦几次稳坐年级第一名的宝座,因而在这次的家长会上,她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不止是得到班主任的开口表扬,最重要的是其他家长在知道她是阿锦的妈妈后,也都纷纷的围过来,七嘴八舌的开口称赞,甚至请教她是如何教导出这么出色的女儿来。   这让张母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整个人都红光满面,走路都是带着风的。   你以为到这里就算完了,不,这只是个开始,让张母真正炫耀和高光时刻并不是家长会,而是过年,拜访亲戚朋友的那几天。   尤其是去看望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时候。   张母是大手笔的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人都包了一千的红包,要知道张母每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千出头,就这一下,不可谓不大手笔,先前过年张母也会封红包,但都是两三百,表示一下就成。   哪像是今年这样,一下包了这么多。   “妈,你这会不会包的太多了一点。”阿锦开口说道。   张母喜滋滋道:“不算多,这是你的奖学金,第一次拿呢,总要让你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一起高兴一下。”   “可是,我的奖学金才三千,也不够你装四个红包啊!”阿锦开口提醒说道。她是知道张母的意思,无非就是想要显摆一下,出一出去年攒在心里的那口郁闷之气。   对此,阿锦表示自己是一点都不介意做个让张母炫耀的工具人,毕竟她有这个资本不是吗?   她就是有点心疼钱。   “我乐意倒贴一千块。”张母白了阿锦一眼说道。   她的女儿从小就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好,从来都是人人称赞的,去年,不过就是女儿刚上高中,不能适应,成绩下滑了一些,给公公过七十大寿的时候,饭桌上,她就听到有人说了好些意有所指的话,听得她心里堵了一口气。   如今女儿的状态已经回来了,甚至更胜从前,便是倒贴钱,她也要把心里的那口郁闷之气给发泄出来。   阿锦看着兴致勃勃装红包的张母,还能说什么,“恩,您高兴就好。”   毕竟让张母高兴,也是她的任务。   本以为张母如此就已经够了。   但等到了爷爷奶奶家,阿锦才发现,她还是有些小瞧了张母,一到爷爷奶奶家里,张母是挑着刚吃完晚饭人最多的时候,把红包给了爷爷奶奶。   “呦,弟妹,你今年是发大财了,给爸妈包的红包可有够厚的。”大伯母一看张母递过去的红包便笑着开口说道。   张母立刻笑道:“我就是一个服装厂的女工,每个月的工资就那么一点,能去哪儿发财?这红包可不是我的,而是锦书这孩子孝敬她爷爷奶奶的。”   “锦书给的?”   “可不是吗?”张母约莫是等着这一刻呢,不但脸上的笑容大了,就是声音都比刚才要高了两分,“锦书今年考了年级第一名,拿了奖学金,可不要孝敬一下咱爸妈。”说话时,张母不自觉的就挺了一下胸膛,表情十足的骄傲。   “真的?锦书考了年级第一?还发了奖学金?”张奶奶一听自然是高兴非常,连忙开口问道。她是个和善人,前几年,小儿子因病过世,留下小儿媳妇带着孙女生活,她看着有些心疼,三五不时就要补贴一下。刚才入手觉得红包厚度不同,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要退回去,如今听到这话,手倒是停了下来。   毕竟儿媳妇给的,和孙女孝顺的,这意义可是有些不同。   “可不是吗?”张母一听,连忙从包里抽出什么东西。   阿锦一看,不就是她的成绩单吗?   好家伙,张母还随身带在身上。 第51章 学霸不翻车   “妈, 你刚才王婆卖瓜,夸的也太夸张了一些?”   在回家的路上,阿锦想到张母刚才和爷爷奶奶说的话, 饶是她是个脸皮厚的人, 也听得有那么点难为情。   张母却不以为然挥了挥手,说:“你小孩子懂什么?况且我也没有说假话。”只要是想到刚才舅母满脸不自在的神色, 只觉得通体舒畅,甚至还觉得自己夸的还有点不够。   阿锦看着张母欢喜非常的面色, 也不好再说什么?   很快,在爷爷奶奶家里的那一幕,次日又同样的在外公外婆家里上演, 而且这次不同于是张母一个人hold全场,这次阿锦也被拉了过去,夸奖也是夸奖, 不过更多的还是问她学习的方法。   尤其是大舅母。   她是小学老师,比旁人都更在意孩子的成绩,偏生她儿子学习很是一般, 大舅母不止是给表弟报了补习班,甚至还找过家教,一对一的那种, 甚至自己也亲身上阵辅导, 但表弟的成绩就是不见长, 可算是大舅母心头的一块病了, 如今见阿锦的成绩飞速进步, 她想要取取经的同时,也有点私心。   一脸慈爱的看着阿锦,道:“锦书, 你也知道小非的成绩一贯都不大理想,把我和你大舅愁的不行,这补习班也报了,也请过家教,但就是不见效。你看,这寒假里,你能不能抽空和小非说说你的学习方法。放心,舅妈也知道你学习紧张,也不多占你的时间,每天抽出一个小时就行,你看行不行?”   “弟妹……”张母也没想到大舅母还有这个心思,她的心里是有点不乐意的,生怕影响了阿锦的成绩,正要开口拒绝。   却听那边阿锦已经点头答应下来:“可以。”   “锦书……”   “妈,没关系的,只是每天抽一个小时帮表弟补习功课,不碍事的。”阿锦自然是知道张母的担心,轻拍了一下张母的手,又笑着对大舅母说道:“不过大舅母我们可要事先说好,若是表弟的成绩没进步的话,你可不能怪我?”   “这是自然的。”大舅母又不是那种黑白不分的人,立刻点头答应下来。   并且很快把自己的儿子,柳非叫了过来,直接开口说:“从明天起,你每天到你大姑母家里补习功课一小时。”   柳非心里是一万个不乐意的,他的成绩一直就这个样子,补习老师和家教不知道找了多少,也没见进步,偏生他妈一直都不死心,在这里瞎折腾,让他也跟着受累。   “你要是不去的话,不但过年的红包统统都没收,就是你未来一年的零花钱,也都扣光。”大舅母一看儿子的面色,哪还能不知道他的想法,立刻又开口说了一句:“……还有你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游戏机什么?我也都一起给你扔了。”   柳非:“锦书姐,这段时间要麻烦你照顾了。”   呦呵,小伙子很有前途,这脸色变得够快啊!   阿锦看着表情一秒变得乖巧无比的表弟,轻挑了一下眉头,笑道:“不麻烦,反正我每天也要温习功课,辅导你做作业,也是顺手的事情。”   “锦书,你觉得小非什么时间过去比较好?”大舅母又开口问道。   “我都可以。”   “那这样,明天早上十点钟,我让小非准时到你家,可以吗?”   “好。”   ……   定下了表弟柳非到阿锦这里每日补习的事情,大舅母对阿锦的态度,那是肉眼可见的变了,更温柔了,也更亲昵了,还非要塞给阿锦一个新年红包。   不收不行的那种。   摸着分量,还挺厚。   回去的路上阿锦便打开,一看,好家伙,大舅母出手还真大方,里面是六六六,要知道根据孟市的习俗,新年红包,多数都是几十块,多的也不过一二百,这大舅母出手就是六百多,可见大舅母对表弟成绩的一个迫切。   张母也看到了红包,感叹了两句大舅母也是不容易,不过理解归理解,对张母来说当然还是自己女儿最重要,“锦书,你帮小非补习功课,真的不会影响你吗?”   “当然了。”阿锦回答说:“只是随手辅导一下小非的功课,耽搁不了我的,还可以让我温故知新,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恩。”   张母听到这话,也不再说,毕竟女儿一贯懂事有分寸,相信她不会自己胡来,便也不再提。   说是让柳非十点过来,但事实上,才九点半,家里的大门便被人敲响,打开门,柳非背着书包,一脸生无可恋的站在门口。   见到阿锦后,硬生生的扯出一个笑容:“锦书姐。”   “先进来吧。”   说实话阿锦对柳非这个便宜表弟的印象还挺不错的,说实话,在大舅母各番补习班和家教还有亲身上阵,在这样轮流轰炸下,还不是一两年,而是已经持续了十余年,柳非没养成沉默寡言,内敛不爱说话的性子,反而活泼又好动,也真是个奇迹。   柳非是初二的学生,经过一番检查后,阿锦便发现,柳非最大的缺点就是注意力不够集中,甚至连两分钟的时间都不行,便会眼睛开始乱飘,心思飘忽。   再有就是柳非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他不是那种一点就通,能举一反三的孩子,就是普通的学生。   需要进行因材施教。   最先要做的就是把他注意力无法集中的毛病给改过来。   “小非,你对什么最感兴趣?”阿锦虽然之前没做过老师,不过既然已经找出了问题的所在,剩下的也就是找出最佳解决的办法。   柳非立刻回答:“当然是游戏机了。”   “你喜欢游戏?”阿锦听到这话,眼睛亮了一下,心里也模糊有了个概念。   “恩。”柳非点点头,男孩子很少有人不喜欢游戏的吧?   阿锦一听这话,脸上当即就露出了笑容,又问了柳非喜欢的游戏类型和现在正在玩的哪个游戏?   说起自己喜欢的事情,柳非便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一问一答之间,姐弟两人相谈甚欢。   当然了,这可不是单纯的交流游戏的一场谈话,期间阿锦可是没少套柳非的话,并非在谈话结束后,她也已经在心里为柳非定制好了专属的学习计划。   等到下午柳非离开的时候,阿锦让他明天把自己的游戏机也带过来。   柳非自是高兴的答应下来,还不用阿锦开口,他便十分体贴的提出明天和阿锦PK一下。   对自家表弟的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阿锦自然没道理不答应。   ……   因为游戏机的事情,大舅母还特意打电话过来问了问,真的是让阿锦带过去的吗?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很是有些不解,并且温婉的提醒了一下,让柳非过去,是补习功课,不是补习游戏,再有也让阿锦千万不要跟着柳非学习一些坏毛病。   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你可别被柳非给教坏了。   阿锦自是开口保证,让柳非呆游戏机是另有用途,绝对毕纯玩,让大舅母放心,不过显然大舅母没那么容易放心,阿锦好说歹说,才让大舅母暂时的相信。   其实阿锦让柳非带游戏机过来,当然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督促或者说是刺激柳非。   柳非爱玩手游,但手游现在不过是刚刚起步的阶段,不管是趣味性还是其他方面,在阿锦看来都十分的一般,她是觉得自己找到了未来工作的一个方向。   咳咳,话题有点偏了。   因为手游简单,又都是单机游戏,对阿锦来说,是一点难度都没有,了解了规则,练上两遍,很快就上手,甚至第三遍的时候,便能轻轻松松的打破柳非创造下来的记录。   那种可以联网的就更简单。   两人PK,阿锦是完胜的。   两人便做了约定,柳非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掌握一些知识的话,阿锦就会传授她自己可以破记录或是打败他的方法。   以此挑起柳非的兴趣,并且做了针对性的学习计划,主要是以补习基础知识为主。   ……   不到一个月的寒假很快就过去了,大舅母惊奇的发现,自己儿子的成绩真的是进步了。   别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做为一个老师,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学老师,但家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学习资料和卷子了。   成绩有没有进步,直接考一场就知道了。   不止是进步这么简单,最重要的是,大舅母发现,柳非的集中力比先前强了不少,而且成绩一直到开学也没再降下来,甚至保持着一个稳定进步的状态。   让大舅母真的是又惊又喜。   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给阿锦的红包,包的还是太薄了一些,早知道应该翻一倍,不翻两倍都是应该的。   因为这个原因,大舅母对阿锦更加热情了。   柳非的学习进步是肉眼可见的那种,再加上大舅母的夸奖,很快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知道,阿锦给人补习很有一手。柳非的情况,不少人都知道,对大舅母的话也是深信不疑,纷纷的给张母打电话,话里话外也都表露出能不能让阿锦帮自家孩子也补习一下。   他们也可以付补习费用。   张母自然是不愿意的,给柳非补习,那就只有一个,现在打电话过来的人这么多,那女儿哪还有自己的学习时间?所以便以阿锦要参加竞赛为由,拒绝了。   恩……   说起竞赛,是因为班主任觉得阿锦这半年来的成绩很是稳定,尤其是数学,次次都是满分,甚至他偶然一次给卷子的时候,不小心夹杂了一张去年奥数竞赛的卷子。   里面可都是超纲的题目,但阿锦依旧是拿了满分。   可见她是已经自学玩高三的课程,甚至大学的一些课程,她也已经有所涉及了,便问她有没有兴趣参加数学竞赛。   而阿锦呢。   在了解到竞赛的情况后,果断的答应了,两点。   一则,在竞赛里若是取得好成绩的话,不但可以提前被重点大学给录取,不用参加高考,可以提前被大学录取。其实阿锦这次对高考没什么执念,甚至已经在考虑,等到大学进行自主招生的时候,她就要参加的。如今有了更多一个机会,自然不能放过。   当然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参加竞赛一旦获奖的话,是有奖金的,而且还不低。拿到省二等奖就有一万,省一是两万,再出彩一些,能拿到全国级别的话,奖金就有六万呢。   张母一年也挣不了这么多。   阿锦觉得她找到了成年之前,能让她暴富的一个法子。   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 第52章 学霸不翻车   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大赛是由华国教育部的领导和鼓励下, 由数学协会负责主板,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自愿参加的一种群众性的竞赛活动。   竞赛一共分为三轮,预赛, 复赛和决赛。   预赛的话是全国统一命题,采取笔试模式,所有在校的中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 成绩优秀者会进入复赛, 复赛的话就已经是省级比赛, 因而, 在复赛中成绩优秀者就有了可以保送一流大学的资格,若是在决赛中能拿到奖的话,更是会燕大,华大等顶尖的高等学府当场录取, 优异者更是会一下拿到几大顶尖学府的通知书。   甚至在决赛中获奖后,一二等奖的学生经过集训和选拔, 是可以参加国际竞赛, 也就是IMO。   当然了, 对阿锦来说, 现在说IMO还有点太早了,对她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取得参加预赛的资格。   没错。   虽然说是全国中学生都可以参加比赛,但其实也有条件限制的,而这个限制的条件也就只有一点, 那就是你的成绩, 竞赛最一开始是以学校为单位,所以在参加预赛之前,学校里也会进行一个选拔, 其实也就是考试。   多半是两轮,学生们自愿报名参加。   第一轮,多半是数学老师在班里进行一场考试,成绩前几名的便会受到青睐,进入学校组织的一个集训班,会经过将近半个月的密集训练,最后进行选拔,一般来说,前十名的学生会由学校老师带领去参加预赛。   当然了,也不是绝对的限前十名,只是若是你连校前十名都拿不到,那你在全国预赛里压根是一点希望都没有的。   学校这么做也是为你好,要知道竞赛很耽搁学习时间,所以成绩不够优秀的,学校那边是不建议你去参加,以免耽搁你学习。   “锦书,你的成绩很稳定,只要稳定发挥的话,在竞赛中一定能拿到省二,甚至可以冲击一下省一。”数学老师在又一次批改完卷子后,看着阿锦的成绩单,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他是负责这次数学竞赛选拔的老师,集训班也是他负责教导。   实验中学虽然是重点高中,但对竞赛一向都不大注重,因而每年的竞赛,说好听点实验中学就是个走个过场,难听点就是在预赛的时候,都会被涮下来。   而阿锦自高二以来,几次的考试,数学都是满分的成绩,让他看到了实验中学可以出线的希望,要知道做为一个数学老师,若说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没一点欲望的话,那绝对是假的。   阿锦道:“好,我知道了,我会努力的。”   “恩,这几套卷子的难易程度是按照竞赛的程度所出,你拿回去做一下,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尽管过来问我。”数学老师说着就拿出了一摞卷子,递给阿锦如是的说道。   阿锦对这个没抗拒,接下来,乖乖的点了点头。   自从她决定参加竞赛后,像是这样的卷子,她不知道已经拿了多少,已经很习以为常。   虽然说参加竞赛,一旦获奖,就可以提前被大学录取,但竞赛和寻常考试不同,卷子的内容很少有不超纲的,因而不少竞赛生都是从初中就开始准备,注重这方面的学校,还会专门请这方面的老师进行教导。   例如,女主凌倩倩所在的市一中就是,吴泽也参加了今年的竞赛,而且拿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是省一,也得到了名校的青睐,可惜他一心一意想要进华大燕大这样的顶尖大学,便拒绝了。不过明年他却在决赛上拿到了一个很好的成绩,甚至还参加了全国集训,可惜没能再进一步,不过却如愿的拿到了华大的录取通知书。   当然,凌倩倩也参加了数学竞赛,只是她的心理压力太大了,导致她在参加预赛的时候,发挥失常,早早的落选了。至于明年的话,就更不用提了,在父母的要求下,别说预赛,就是校内选拔她都没参加,而是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学习上,以争取孟市高考状元。   因为心理压力太大,再加上那个时候吴泽在集训,对她的关注也少了,导致她险些心理崩溃,最后还是阿锦跳楼自杀的消息,让她父母开始反省,老师也开始重视学生的心理状态,再加上吴泽回归鼓励,凌倩倩也是积极配合调整,最后才抗压成功,并且也考上了华大。   “对了。”数学老师又开口提醒说:“……虽然说老师很希望你能在竞赛里拿到好成绩,不过其他科目,你也不要落下,还是要以学习成绩为主。”   虽然说他是很希望阿锦能在竞赛中拿到好成绩,但学习成绩也很重要,往年也不是没有学生,因太过于注重竞赛,而忽略了其他科目,导致自己的成绩下滑,以至于竞赛那边没有取得预想的成绩,学习这边也落下。   阿锦可是他最得意的学生,也是学校里公认的可以争夺高考状元的好苗子。   他可不希望阿锦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好,我会注意的,不会丢下其他科目的。”阿锦虽然是有自信在竞赛中可以取得好成绩,不过凡事也不能太绝对,这话不用数学老师提醒,她也会注意的。   很快的,   学校里举行的选拔考试就开始了,完全是按照往年预赛的标准来出的,没意外,阿锦是以满分的成绩通过的。   不过这次的选拔,除了阿锦之外,其他学生的成绩都有点不理想,从第七名开始,分数就已经下降到了九十分以下,这个成绩,在预赛中,丢到人群里可以说已经很普通,依照学校的想法,像是这种成绩就不用去参加预赛了。   只是出于尊重,还是问了学生自己的意见。   他们也都不是专门的竞赛生,而是各班的尖子生,从第一轮考试里脱颖而出的学生,所以对竞赛也着实没什么太大的欲望,见自己的成绩也不是很理想,在考虑过后,便也都放弃了。还有两名学生是高三生,虽然数学老师依照他们的成绩,是可以试一试,不过想着自己已经是高三,再有半年可就是高考了,而他们的成绩也不算太出彩。   甚至还比不过高二的学妹,经过了综合的考虑,便也都拒绝了。   所以,到了最后,数学老师带着去参加预赛的学生,就只剩下五个。   四个高二的学生,都是熟人,赵玉洁,许阳还有一个叫程飞,高一的学妹叫李薇,她的总体学习成绩不算好,不过在数学上却颇有天赋,集训里几次考试,她的成绩仅次于阿锦,加上又是高一学生,因而,除了按境外,数学老师最看重的就是她。   这一日,天清气朗。   阿锦他们一行五人,和数学老师一起来到了市一中。   这里是这次数学预赛的地点。   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见到凌倩倩,阿锦在走进市一中学校后,如是的想到。   她不是也参加了竞赛的预赛选拔么?虽然是落选了,不过应该也能见到吧,倒是男主吴泽,他参加的是物理竞赛,预赛地点在十六中,今天倒是见不到。   “锦书,你在找什么呢?”赵玉洁看着颇有些心不在焉的阿锦,用胳膊碰了一下,开口问道。   阿锦笑道:“找一个人。”   “谁?是你以前的同学吗?”赵玉洁顺口问了一句。   “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听说她也参加了数学竞赛,便想着能不能碰到。”阿锦笑了笑回答说道。   恩,她和凌倩倩也算是认识的人,虽说是单方面的,不过那也是认识不是。   赵玉洁听到这话,倒是没再问下去,她们以前不是一个初中的,对方有老同学参加比赛,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再说了,两人的关系,虽说从图书馆认识后,一直都处的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距离闺蜜好友,还有段距离。   一些私人的事情,也不大好问。   “凌倩倩,要集合了。”   “知道了。”   眼见考试已经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阿锦这里也已经彻底放弃寻找女主的事情,而是和同学一起,等待通知进考场,却不想,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了女主的名字。   便也顺声看了过去。   便在距离他们不远处的一个大榕树下,看到了一个穿着市一中校服的女生,扎着马尾辫,眉眼精致,神情冷淡,搭着她比同龄人要高挑的身材,光是看,就知道这是一朵不好接触的高岭之花。   果真不愧是女主,长得真是很漂亮。   “你们认识?”见阿锦盯着对方,赵玉洁开口问了一句。   阿锦笑道:“她是凌倩倩。”   “恩?”赵玉洁有些不明所以,唔,不过说起来,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   阿锦便又说道:“上次三校联考的时候,她就排在你前面,是第八名。。”   “哦,是她啊!”听阿锦这么说,赵玉洁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恍然的神色,也看了过去,不由的感叹道:“……没想到凌倩倩不但成绩好,长得也这么漂亮,真的是颜值和成绩齐飞。”   “行了,现在不是在这里感叹别人的时候,要集合了。”阿锦在见到真人后,心里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受,想着这个时候的凌倩倩其实已经出现了心理问题,不过因有吴泽的开导,倒不是很明显。   “凌倩倩,你看什么呢?快点走吧。”   刚才叫凌倩倩的女生,看着她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停下来,站在那里,不知道在看什么,不由的又开口说道。   凌倩倩又扫了一遍,并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也没有异样?真是奇怪,难道刚才的目光是她的错觉不成?她的心里虽然充满疑惑,不过考试在即,也不容她想那么多,便把那点疑惑压了下去,朝着集合的地方走了过去。   ……   预赛的考试时间是两个半小时。   不过阿锦提前一个小时就已经出来了,数学老师在看到她后,立刻就走了过来,讶异的开口问:“怎么出来的这么早?题目很简单?”   不得不说,阿锦在集训的时候,没考过满分之外的成绩,让数学老师对阿锦有了很大的自信,见阿锦从考场出来,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恩,是挺简单的。”阿锦回想了一下考试内容,点头说道。   “那你也应该再多检查几遍,要知道,有的时候越是简单的题目,是越容易出错的。”数学老师如是的开口说道,“……你先把记得的题目和答案写出来,我帮着看一下。”说着就递给阿锦本和笔。   阿锦:……好。 第53章 学霸不翻车   阿锦拿着笔和本, 就开始默写题目和答案,她虽然是提前出来,但却不能提早回去,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有事做也挺好的。   她的记忆力很是不错, 毕竟神魂强大, 集中认真起来, 是能过目不忘的。   一个小时的时间。   等到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 阿锦也刚好写完。   “你这是都默写出来了?”数学老师在翻了翻笔记本后, 看着已经写满了好几页的题目答案,虽说知道这个学生的记忆力好,不过亲眼见到还是有些惊讶。   阿锦点了点头。   数学老师便想要翻看来着,不过这个时候, 学生们也都陆陆续续的出来, 他也只能把笔记本先收起来,集合学生, 至于其他的事情, 反正今天有的是时间, 也不在乎这一会儿。   很快, 赵玉洁, 许阳,程飞还有李薇也都出来了。   在见到阿锦后并没有吃惊, 他们不在一个考场, 并不知道阿锦是早早的就出来,只以为她走的快一些,毕竟她的考场距离他们定下的集合地点是最近的,第一个过来, 也不奇怪。   今天是预赛日,又是周六,学生都不上学,而阿锦他们结束考试后,也不用再回学校,是由老师直接送回家里。   “锦书回来了。你最爱吃的玉米排骨汤,刚刚熬好,快点过来喝一碗。”阿锦到家的时候,张母也已经下班在家,看到女儿后,连忙开口说道。   阿锦自然没有推辞张母的好意,说起来,因为她的成绩越来越好,如今更是稳如泰山的坐在第一名的宝座上,张母以她为傲的同时,自然也对她越来越关怀,每次阿锦回家,她都会买一些平日里压根就舍不得吃的菜,给她改善一下生活。   因阿锦喜欢玉米排骨汤,这道菜更是她回家必备的。   “谢谢妈。”阿锦开口说道。   张家的饭桌上,自然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吃饭期间,张母自然免不了要问起阿锦今天考试的情况,知道一切都顺利后,便高兴起来:“顺利就好,不过你也不要压力太大,只是一个数学竞赛,能拿奖自然最好,拿不了奖,也没什么,好好学习就是。”   张母虽然对女儿的成绩看的紧,但这并不代表她了解,对她来说,一个好的成绩就等于一个好的大学就等于一份好工作,就等于女儿将来不像她一样辛苦。   所以她对什么竞赛不竞赛,是一点概念都没有,只以为是一场考试,得奖了,就是有一份奖学金和一份证书。   这对张母来说,能拿到最好,没得奖也没什么,只要成绩不下降就行。   “恩,我知道。”阿锦点头应答下来。   她能理解张母这个想法,毕竟就是负责此事的数学老师,也不止一次的叮嘱,数学竞赛,尽力而为就好,最重要的还是成绩,千万不能勉强。   阿锦知道,在成绩出来之前,她说什么,别人都是有怀疑的。   还是要实力说话。   所以她只要点头答应下来就行了。   ……   数学老师这边在把学生送回家后,自己并没有回家,而是回了学校,虽然说实验中学不注重竞赛,不过想着阿锦默写下来的题目和答案,他的心里却生出了一丝的急迫。   考试已经结束。   卷子也不用保密,也就是他在市一中没有认识的老师,不然的话,刚才考试一开始,他就可以拿到卷子了。   今天虽然是预赛,又是周六,不过因为实验中学并不是考试地点,高一高二的学生是昨天就已经放假回家不假,但高三生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升入高三后,回家的日子就会从先前的两个星期一次,变为一个月一次。   数学老师是直奔校长办公室。   并且在当天的下午便已经拿到了卷子,同来的还有答案,他立刻就开始比对起来,半个小时后,便发现,阿锦默写出来的,不管是卷子还是答案,基本上和他拿到的没什么区别。   这是考了满分的节奏?   数学老师是有些震惊的,虽然说他先前也对阿锦有信心,毕竟在集训的时候,几次模拟竞赛的考试,她也都是拿了满分,只是自己出的卷子和真正竞赛的卷子还是有区别,所以他想的也只是阿锦能够顺利的进入复赛罢了。   可没想到阿锦会拿满分。   但如今事实摆在面前,只要阿锦没记错的话,那她一定是满分。   这,这可真的是太好了。   ……   周日,学生回校的日子。   阿锦便发现数学老师对她的态度更和蔼可亲了,和蔼可亲的让阿锦都有些不自在起来,不过她的不自在也就那么一会儿,因为月考马上就要来了。   她所有的心思便都放到了月考上。   因为竞赛的缘故,这段时间,不管是阿锦还是赵玉洁他们,即便是有老师们的提醒,但还是不免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数学上面,如今自是要补回来才行。而其他科目的老师也是有点担心,所以一回来迎接阿锦的便是卷子N套以及习题册N本,把时间占的满满当当,让你压根就没心思再去想其他的事情。   又过了几日。   在月考的前一天,数学竞赛第一场的预赛成绩也出来了,阿锦没意外,以满分的成绩通过了这次的预赛,不过她虽然是满分,却不是唯一的,满分的据说有六七个呢,所以也就是小范围的议论了一番,并没有引起多大的轰动。至于其他人的话,许阳和李薇也通过了预赛,赵玉洁和程飞却落选了。   但赵玉洁看着倒是没有多少失落,倒是豁达的很,“数学本来也不是我的强项,没入围就没入围,正好可以让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学习上面。”   话虽然如此,不过心里到底是有点失落。   本来不少同学觉得,阿锦先前参加数学集训,把太多的精力放到竞赛上,这次考试说不得会受影响,不过很快就发现是他们多想了。   因为成绩出来后,阿锦依旧是霸占榜首的那一个。   月考过后依旧是紧张的集训,不过与其说是是集训,倒不如说是一对一的指导,毕竟通过预赛的学生也只剩下阿锦,许阳和李薇三人。   复赛的时间也很快就出来了。   就在两个星期后,   时间倒是没变,依旧是周六的晌午,考试的地点却换了,不是在市一中,而是另外一所中学。   因为人数少,学校里也并不是很重视竞赛这方面,所以除了带队的数学老师外,对学校里并没有什么影响,依旧是在学校门口集合后,由数学老师带去一起去考场。   “等会考试,你们不要紧张,做题之前一定要先审题,认真仔细,做完也不要着急交卷子,而是从头到尾,认真的检查一遍。知道吗?”在考试之前,数学老师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和提醒。   阿锦他们也都点头答应下来。   说起来也巧合的很,实验中学和市一中的集合地,这次又距离的很近,几乎是挨着的那种,不过相对于实验中学这边只有可怜巴巴的三个人,市一中那边十多人的队伍就显得庞大了许多。而且这次她看到了男主吴泽。   当然了,吴泽会在这里,并不是他也参加了数学竞赛,而是因为物理的复赛也是在这里。   不过让阿锦有那么点惊讶的是,她预赛的时候看到了女主,复赛的时候看到了男主,不知道决赛的时候是不是会看到他们两人的同框合体?   想到这里,阿锦还有那么点小激动。   这次阿锦和许阳是在一个教室里参加考试,不过他们两个人的座位距离的就有点远,阿锦刚好是在门口第一个位置,而许阳的话,则是在正中间。   不过在不在一个考场里,对阿锦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考试开始前夕,教室里还有点嘈杂,明显是有认识的同学,还在交流学习,不过等到考试的铃声一响起,都不用监考老师们催促,教室瞬间就安静下来了。   拿到试卷后,   阿锦先大致扫了一下题,复赛的时间是比预赛的时间要短,就只有九十分钟,当然了,题目的数量比预赛的也要少,不过题型倒是没什么变化,选择题,填空题和答题,只是这题目的难易程度却是翻了一倍都不止,甚至最后几道大题,都涉及到了大学内容。   侧头瞟了一眼,阿锦已经看到有学生在挠头。   不过这些对阿锦来说,都不是问题,自从决定参加竞赛后,阿锦就没少在这上面下功夫,甚至就连自己最爱的金融都暂停了。   可见她费的心思,因而这复赛虽然难度大,但对阿锦来说却不是大问题。   像是选择题和填空题,略简单点,她扫一眼就已经知道答案了,九十分钟的考试时间,阿锦这次只用了一般就完成了,在审视了一遍试卷后,没有发现错误,然后阿锦就举手交卷了。   “你真的要交卷?不再检查一遍吗?”监考老师如是的开口问,他也是为阿锦着想,时间还长,她做这么快,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阿锦点点头:“是的,麻烦老师了。”说着便把卷子交到了讲台上。   “那好吧。”监考老师还能说什么,也只能同意。   阿锦的提前交卷离开,让其他考生增加了不少的心理压力,要知道,这个时候,不少学生才只做了一半,阿锦这一交卷,便给了一种时间紧迫的感觉,让不少学生也跟着紧张起来。   至于监考老师的话,正拿着阿锦的卷子在翻看,虽然她不是教数学的,但多少也能看懂一些,不少题目都是对的,至于后面的大题的话,虽然她是不知道对错,不过卷面写的很是漂亮,让人看着就赏心悦目。   ……   和上次一起等不同,阿锦这次提前交卷出来,在和数学老师打了招呼后,便也提前回家了。   和市一中不同,她家距离这个学校很近,坐公交的话,不到十站的路程,数学老师也是在知道这点后,才痛快的答应阿锦先回去的要求,不过也叮嘱,让她到家后,给自己打个平安电话。   阿锦自是一口就答应下来。   复赛的成绩出来的很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数减少的缘故,是在考完的第三天成绩就出来了,阿锦的成绩和预赛一样,都是满分,而且这次她是唯一一个满分的考生,也就是说她是省第一名。   虽然说实验中学对竞赛这一块并不注重,不过有学生在竞赛上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学校那边也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况且就阿锦的分数来说,省一等奖已经是稳稳的拿到手,换句话说就是,她即便是现在想要上大学都可以。   事实上也是,在复赛的成绩正式公布后,已经有几所大学想阿锦投递了招揽枝,这几所大学虽然比不得燕大华大这样的顶尖学府,但也都是重点。   不止是学校那边高兴,张母就更高兴,这几日走路都是带风的。 第54章 学霸不翻车   “…这真的没办法, 孩子的学习太紧张了,是有几所大学打电话过来,但锦书这都还没决定呢?是啊, 现在不比我们那个年代了……笔记?这个可以, 等会我就去给你复印……”   阿锦刚结束午睡,从房间里出来, 就听到了张母不知道正在和谁打电话,不过听着内容, 约莫也能猜到对方的身份, 应该是家里的某位亲戚打过来的。   事实上,这几天里像是这样的电话就没断过, 基本上他们的意思都是大同小异, 是想阿锦在暑假的时候,帮着补习补习自家孩子的功课,像是这样的事, 都不用阿锦去叮嘱,无一例外的都被张母给拒绝了。只是即便是拒绝了, 电话也还是不断,尤其是外婆那边的电话,因为有柳非这个成功的例子在, 打来的更多。   即便是被拒绝, 也会再次打来。   挂了电话的张母很是松了一口气, “哎,终于说完了。”语气里带着一丝疲累。虽然她是很乐意向亲戚朋友炫耀自家女儿, 但这电话接的太多,也是有些苦恼。   “妈。”   “锦书,你醒了。妈买了草莓, 这就给你去洗。”张母一看到女儿,立刻从沙发里起身,笑着开口说道。   阿锦忙开口说:“我自己去洗就行了。”说着便抬脚进了厨房。   “锦书,其实这几所大学都挺不错的,你真的就没有心仪的吗?”张母开口问道。   阿锦摇头:“没有,这些学校虽然不错,但我已经有了想要去的学校。”看着张母的眉头轻微拧起,先是往她嘴里塞了一颗草莓,才又接着说:“……妈,你女儿成绩这么好,当然是要去最好的大学,所以这些大学我不会考虑的。”   “可是……”张母的学历虽然不高,但也知道,这个时候发来橄榄枝的几所学校,虽然都是重点,但绝对不是最好的,女儿想去最好的大学这没问题,而且她能有这样的志气,她该高兴。只是总想着还是稳妥点比较好。   “没有可是。”阿锦直接打断了张母的话,“…我知道您觉得这样比较稳妥,但既然还可以有最好的选择,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妈,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张母:“话是这样说的没错,但是……”抬头便对上了女儿含笑的眼睛,最终轻声叹了口气,“行吧,反正你现在才高二,即便是这次决赛有什么不妥,将来也还可以参加高考。”   这话说得,好像她决赛一定会失利一样。   阿锦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可真是亲妈。   周日回到学校。   一回到学校里,阿锦便被数学老师叫了过去,说决赛的事情,复赛里许阳和李薇都只拿到了一个优秀奖,也就是说就只有阿锦一个人成功的进入决赛。   而决赛是在首都举行,时间上还比较紧急,就在十天后,还是由数学老师负责。   虽然参赛的学生就只剩下阿锦一个,但学校这边却十分重视,要知道,整个孟市闯入决赛的学生,都没有十个,平均分配下来,一个学校连半个学生都没有。   数学老师做为从校内选拔开始就负责的老师,决赛不例外的也是他负责。   ……   因为参加决赛的学生少,所以几个学校经过商量后,把所有的参赛学生集中在一起,一则是家长那边比较放心,二则也比较好管理一些。   对此,阿锦是没有意见的。   决赛是在燕大举行的,   和预赛复赛不同,决赛分两轮,一共要考两天,而且据说难度也比去年要上升了。   让不少过来参赛的学生哀嚎,尤其是去年参加过一次的学生,去年的题目难度已经很变态了,今年还能更上一层。   不管其他学生是怎么想的?反正阿锦卷子答的十分流畅,而且这次她同样也还是提前交卷子了。   她出来的那一刻,数学老师的表情都变了变,不过在知道阿锦答的很顺畅后,倒是缓和了一下,只是嘴上却还忍不住又在说:“……你应该再检查检查的。”   阿锦只笑了笑,并没有接话,反正她都已经出来,再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决赛的人数只有两千余人,看着多,但集中全国下来,那就算是少了,而且决赛考试后,最多一天的时间,成绩就会出来,所以在考试结束后,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去,而是暂时停留在这里。   和其他学生忙着参观燕大或是华大不同,阿锦的话,在和数学老师打了招呼后,便去逛街了。   难得来首都,这回去总要给张母带份礼物回去。   次日一早,   阿锦晨跑回来,便看到数学老师表情激动的在酒店客厅里,来回的转圈圈。   “锦书,你拿了满分。”   这是数学老师在看到阿锦后的第一句话。   阿锦他们现在所住的这个酒店,里面大部分客人也都是前来参加竞赛的学生和老师,所以数学老师这话一说出来,立刻就得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表情有震惊,当然更多的还是羡慕。   拿到满分,也就意味着阿锦获得了全国一等奖,同时也拿到了全国数学集训队的资格。   做为数学竞赛中唯一的一个满分,阿锦在成绩出来的当天,就相继的接到了燕大和华大两所顶尖学府招生办打来的电话,其中燕大负责招生办的老师,更是第一时间就找到了酒店里,笑容满面,言辞温和。   笑话,这可是唯一的满分,也就意味着她是全国第一名,而且他来之前也翻了这个学生的履历,不是特意的竞赛生,但从预赛她就没有拿过满分之外的成绩,像是这样天赋异禀的好苗子,还不赶紧扒拉到自己的学校里,那是有病吧。   紧接着华大负责招生办的老师也来了。   又是一通让人听着就飘飘然的夸奖,而后不但给出了很好的福利,并且对自家学校也是天花乱坠的夸奖。   让燕大的老师立刻有些急了起来,立刻就开口反驳。   到最后,两个老师竟然就这么吵起来,看的阿锦有点无奈,数学老师也赶快过来劝说。   同为华国最高顶尖学府,去华大还是燕大,这绝对是个让人感到甜蜜的烦恼,数学老师也没想到自己教出来的学生,有天会被这两所大学抢着要。要知道,他先前最大的期望,也不过就是鼓励学生,争取考到燕大华大。   因而,他一时间真的是高兴疯了,立刻就给校长打了电话。   倒是做为当事人的阿锦,神态比较平和,甚至在决定参加竞赛的时候,她已经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个全盘的计划。   华大和燕大,不管是哪所大学,她都不会选。   她心仪的学校是科大。   阿锦的这个选择,不止是让张母不解就是数学老师也没办法理解阿锦的这个选择,科大虽然也是重本,但对比人尽皆知的燕大和华大,科大还是有些许不足。只是数学老师再怎么挠头叹息?做选择的也不是他这个老师。   而是阿锦。   张母虽然有点不理解女儿的选择,不过心里纠结一番后,还是赞同了,她相信女儿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其实不止是他们,科大才真的是有点懵,在竞赛的成绩出来后,他们的招生老师虽然也去了,但内心里是没报太大的希望的,毕竟他们慢了人一步不说,就名气而言,他们确实不如华大和燕大来的国民度高。   却没想到,一块大饼还真的就这么砸在自己的头上。   这,这,这这可真的是太太太好了。   科大招生办的老师在得了阿锦的准话后,欢天喜地的回去了。   华大和燕大的招生老师却还是有点不死心的又问了一次,见阿锦的态度坚决,绝对没有更改的余地后,这才有些闷闷不乐的回去,错过这么一个好苗子,真的是有中错过一个亿的感觉。   而他们的这个感觉,在之后阿锦成功的入选国家队,做为领队代表国家参加IMO,并且拿到金牌的消息传来后,更是到达了一个顶点。   她怎么就选了科大呢?   ……   在颁奖典礼过后,前来参加决赛的考生,也都相继的回去了。   不过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却都留了下来,孟市一行十多人,最终留下的就只有阿锦一个。至于其他人的话,自然是都打道回府了,哦,顺口提一句,男主吴泽虽然过来参加了决赛,不过他的成绩并不理想,别说是获奖,就是一个安慰性质的优秀奖,他也没拿到。   只能失落的跟着老师回去。   阿锦知道,他不会死心,明年还会再来,而且会拿到一个相当漂亮的成绩,最后进入华大。   数学老师是跟着大部队一起回去的,至于张母那边,在知道女儿入选了集训队后,自然是高兴非常,还打来一笔钱,让她千万不要委屈自己。   很快,   阿锦开启了自己集训队的生活。   每年国家集训队都是全国各地大佬的云集地,能入选的学生,不是天才就是学神,就是最次的也是个学霸。当然了,即便是厉害如此,里面也总会有一个领队的,而数学集训队里,这个人,毫无疑问的是阿锦。   从众学霸学神里脱颖而出,站在云顶之巅,成为学霸学神都要仰望的存在。   阿锦是以满分的成绩进入数学集训队,从开始就小有名气,毕竟对方不是专门的竞赛生,却能力压一众,拿到第一名,这天赋得有多出众。而且伴随着集训的进行,他们也发现,阿锦的成绩那叫一个稳定,稳定的就没有考过满分之外的成绩。   在六月初的时候,   阿锦凭借着自己格外稳定的成绩,没意外的,成为六名国家队成员之一,而且还担当了领队一职,会在七月份的时候和其他五名队友,一起前往德国柏林。 第55章 学霸不翻车   七月中旬,   IMO竞赛结束。   IMO不是队与队之间的较量,所以并没有团体奖,不过华国队的六名选手, 阿锦和其中一名男同学拿到了金牌, 其中阿锦还是以满分的成绩,剩下的四人拿的都是银牌。   因而,虽然没有团体奖, 不过各个代表队之间的竞争却还是很激烈的,所以成绩出来后, 各队也都有自我算一下团体总分, 排一下名次, 毫无疑问的, 华国队是第一名。   以往华国队的成绩虽然也都不差,但今年毫无疑问是成绩最好的一年。   伴随着比赛的结束, 阿锦也以自己出色的成绩, 得到了不少名校教授的青睐,态度友善, 并且邀请阿锦到自己所在的学校就读,而且言语间还透露出可以收她做学生的意思。   只是都被阿锦拒绝了。   跟队的老师放心之余,对阿锦的评价也更高一层,觉得她小小年纪就能禁得住这般诱惑,要知道这其中可不乏有业内赫赫有名的大佬, 只要阿锦点头答应下来,可以说前途就一片光明。   其实阿锦对出国真的是不感什么兴趣的,所以对方是不是大佬,对她来说没差,况且她也不觉得留在国内就是没前途。   现在的华国会越来越好的。   阿锦拿到IMO金牌的消息一传回来, 实验中学的校长,当天就让人印了大红横幅回来,挂在学校大门口,几乎是老远就能够看到,他本人更是高兴极了,要知道实验中学对竞赛并不注重,就如最为重视的数学老师,先前想的也不过是让阿锦能在决赛里,得个奖,却没想到阿锦竟然能这样争气,直接拿到国际大奖。   科大也高兴极了,这可是世界冠军,要知道往年的学生,多半都是被燕大和华大招走,即便是有条漏网之鱼,去的也都是理工大学。   却没想到,今年燕大和华大竞相争夺的学生,居然来了他们科大。   这可还是头一次呢。   其中科大招生办的老师,更是在同事间吹嘘了一番自己的丰功伟绩,如何舌战燕大和华大的老师,成功的把这个好苗子收入到自家学校来。   至于张母的话,真的是要高兴疯了,这几日更是接电话到手软,以至于她现在听到电话铃声都有些害怕起来,其实亲戚朋友多数都对竞赛什么没有概念,不过知道阿锦是世界冠军,这四个字一听,就高大上的厉害。   更不用说,阿锦已经顺利的拿到了大学通知书。   虽然不是他们所知道的燕大和华大,但也都知道,这两所学校也都给阿锦打过电话,抢着要,只是阿锦自己志不在两所学校,自己选了科大。   亲戚朋友们知道后,觉得可惜的同时,心里也有点发酸。   别人就是想去燕大和华大都考不上,阿锦倒是好,对方抢着要,她竟还不去,这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当然了,   这虽然说是大部分亲戚的想法,但也有识货的,像是大舅母,做为一名老师,对孩子的教育又格外上心,自然知道,科大虽然比不得燕大和华大来的有名气,但那也是重本中的重本,师资力量可一点都不比燕大和华大差。   “大姐,外甥女如此有出息,你这辈子也值了。”大舅母说着话的时候,可是真心实意的。这要是她女儿的话,让她折寿十年都情愿。   张母也是满面春风,客气道:“不过就是被保送了个大学,什么出息不出息,这话说的还早得很。”只是不管是从她的表情还是语气都能看得出来,她这话说的言不由衷,心里指不定多高兴呢。   大舅母自然也知道,虽然心里有点酸,但想想阿锦,也能理解。   要是她有这么个女儿,指定比张母还要得意。   说道:“对了,大姐,我来是想问问,外甥女这不是已经拿到大学通知书吗?如今才七月份,距离开学还有点早,你看,锦书这孩子有没有时间,能不能再帮小非补习补习?”想到寒假里,外甥女不过帮自己儿子补习了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有那么大的进步,这暑假可有两个月呢。   岂不是效果更好。   一想到这里,大舅母的心就火热的不行,言语也有点急切起来:“大姐,你放心,我不会亏待锦书的。”   “这个,锦书还没回来呢。”张母可不敢一口答应下来,毕竟昨天和女儿通电话的时候,她还说什么可能会提前去学校报道,虽然她也疼小非,只是到底是自己女儿更重要一些,“……这样,等她回来,我帮你问一问?若是不成的话,弟妹,你可不许生气。”   “这是自然。”大舅母一口答应下来,她可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人。   一周后,   阿锦才回来了。   彼时虽然学校已经放假了,但实验中学那边也依旧如约,把奖金打给阿锦,先前说的是若是在全国级别上能拿到奖,就有奖金六万,而阿锦是拿了世界级的,学校那边是高兴疯了,要知道实验中学出了这么一个获得世界冠军的学生。   这来年可是活脱脱的招生招牌。   因为学校先前别说是世界冠军,就是能闯入决赛的都没有,实验中学也是私立学校,很是富有,所以奖学金方面,学校那边给的爽快也大方,直接给了十万。   这让阿锦很是满意,在电台的记者那边过来采访的时候,很是宣传了一番实验中学,让校长在旁频频的点头微笑。   这个学生,上道,难怪能拿世界冠军。   恩,虽然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除了学校这边之外,负责这次竞赛的主办方,数学协会那边,也会对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当然比不得实验中学这边给的多,但也有两万块。还有国家那边,因为拿了金牌,帮国家争了光,自然也要表示表示,奖金也有三万。   这零零碎碎加起来,阿锦如今的身价,对一个学生来说,已经很富豪,已经有十多万的存款。   张母在知道后,真的是惊呆了。   她一个月才三千多,但女儿只是参加了个竞赛,光是奖学金就有十多万,难怪别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和人一说,自是又在亲戚朋友间引起一番轰动。   叫张母得意非凡。   若是说起来阿锦虽然该念高三了,但她现在却已经是准大学生,可以说刚好躲过了学生生涯里最为难捱的一年,让先前的同班同学羡慕不已。   大学是九月份开学。   如今才七月中,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阿锦自然不可能闲着,在经过了一番考量后,她决定开办一个补习班。   有数学世界冠军这个名头在,再加上阿锦先前给柳非补习过,效果斐然,是最好的招牌,所以她想要开补习班的消息一经传出去,前来报名的学生真的不少。除了自家亲戚朋友之外,更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消息,也都纷纷过来询问。   她的这个补习班一共有两个课程,一个初中课程,一个则是高中课程,前者上午补习,后者则下午补习。   当然了,补习的科目是数理化。   因为阿锦就只有一个人,自然不可能收太多的学生,不然的话,是兼顾不过来的。两个班,先前的打算是每个班二十个学生,只是前来询问的不少,好些是亲戚朋友,张母不大好拒绝,所以到最后开始上课的时候,人数已经从先前预计的二十人,变成了接近四十人。   两个班的人数,加起来,有七十多人。   这就导致,阿锦的工作量直线的上升。   每天都忙的不可开交,看的张母很是心疼,只觉得当初自己不敢显摆和打包票,以至于害的女儿这么累。   阿锦倒是不觉得,虽然是忙了点,但同样的,她也拿到了一笔不少的补习费。   也算是挣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笔佣金,再加上先前的奖学金,阿锦现在也算是个小富婆了。   ……   一年后,   盛夏的六月,天气已经热到不行。   “锦书姐,这边这边,我在这边。”阿锦才一走出车长,迎面便走来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清清瘦瘦,很有两分的帅气。   正是柳非。   “怎么是你过来接我?我妈呢?”阿锦在看到柳非后,开口问了一句。不是说张母来接自己的吗?怎么变成了柳非?   柳非回答说:“外婆前几天脚崴了,进了医院,今天是换药的日子,我爸妈学校那边有事,走不开,姑姑送外婆去医院了,半路才想到你今天回来,便给我打电话,让我来接你。”   “外婆的脚崴了?严重吗?”阿锦开口问。   “只是去公园逛的时候,从台阶上下的时候不小心崴了一下,不严重,只是外婆年纪大了,不好的也就慢一些。”柳非回答说道。   阿锦点了点头,又问了一些柳非学习上的事情。   很快便也到家。   把行礼放下后,阿锦便和柳非一起去了外婆家,刚好她们也换药回来。   见到阿锦自然是很高兴,阿锦也问了外婆脚的一些情况,又欢聚了一回。   虽然说是暑假,但若非张母要再婚的话,阿锦是不打算回来的,恩,没错,这次没了一个需要自己时刻担心的女儿,张母和陈叔叔,也就是张母上辈子那个对象,两人相处的很是融洽,经过了将近半年的相处,决定结婚。   对此,阿锦自然是祝福的。   并且积极的开始为张母准备嫁妆,让张母既是羞涩也是欣慰的,要知道她先前一度害怕女儿反对自己再婚,先开始还遮藏起来,还是阿锦自己发现,并且表示,只要对方对她是真心好,她是不反对的。   阿锦看着眼前的男生,开口说:“陈铮学长,你是陈叔叔的儿子?”   陈叔叔有一个正在念大学的儿子,阿锦是知道的,却没想到,对方说起来竟还是自己的学长,因为对方在今年的时候,刚刚考上科大研究生。   他的导师就是阿锦微积分的老师,对方过来报道的时候,他们见过,而且还是阿锦帮着他办理的入学手续。   这可真是,缘分!   陈峥也没想到自家老爸再婚的对象的女儿,他的妹妹竟然是那个只见过一次,让他印象深刻的学妹,张锦书。   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张学妹的话,就不用怕是那种娇蛮的小女生,看来日后可以好好相处,陈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满意的笑了笑:“张学妹,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相处愉快!”   “没问题。”   ……   除了忙活张母再婚的事情外,   阿锦也抽空去学校一趟,也去拜访了数学老师,也就是她曾经的班主任,却没想到被对方拉住,说刚好不到一个星期就要高考了,让阿锦鼓励一下学弟学妹们?   这让阿锦有些哭笑不得:“老师,您是不是忘了?我其实和他们是同学来着。”只是她跳级了而已,不然按部就班的话,她也该是其中的一员。   数学老师:……   还真的忘了。   “咳咳,那什么?这不重要,就算是你们是同学,但如今你已经是大学生,是他们的学姐,分享一下自己的高考经验也没……”   “那什么?”阿锦开口打断数学老师的话,“…老师,我也没参加过高考,是拿了竞赛冠军后被特招进去的。”   数学老师:……   因为阿锦实在没什么经验可传授的,不过到底还是被数学老师拉到班里,说了一下自己的……恩…学习经验,并且说了一些鼓励的话,来缓解他们有些紧张的情绪。   这次的学校之行,阿锦除了做了一回开导老师外,也知道了一些八卦事情。   其中就有凌倩倩因实在不堪学习的压力,还有父母步步紧逼的苛责要求,她在保送考试的时候竟然直接从考场跑了出来,险些出了事故,一度闹得纷纷扬扬。不过到底是女主,有喜欢的人,有真心为她的朋友,她父母虽极度望女成凤,不过到底也是爱她,经过她险些出了事故,让他们也开始反省,对她是不是太过严厉了?   所以,她很快就平复下来,在老师朋友和家长以及喜欢人的帮助下,走出心理压力,据说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成绩相当不错,过了去年燕大的录取分数线。   听到这个消息,阿锦也只能感叹一句,果然是女主的待遇。   ……   等到张母的婚礼过去,阿锦又在家呆了几日的时间,见她和陈叔叔相处的很是不错,便宜哥哥陈峥对张母也破尊敬,寻了个借口和张母打过招呼,便又回了学校。   她现在虽然才大一,但因为打算在两年内把大学课程修读完毕,所以她现在可是忙碌的很,可没什么空闲的时间。 第56章 我的反派男友   六月的天, 就像是孩子的脸,前一秒还是艳阳高照,下一秒就是倾盆大雨。   因为带了伞, 阿锦不用像是街道上其他人一样,步履匆匆, 身形狼狈的躲雨,而是撑着伞,慢慢悠悠的走着,并且在心里感叹一番, 所以说, 有的时候出门看一眼天气预报,还是有用的。   阿锦走一会儿就要停下, 看一眼周围,确定自己并没有走错路。   她可不是什么路痴, 只是这里的路, 颇有些九曲十八弯的模样, 再加上她是第一次来这里,有些生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又走了十余分钟。   阿锦看到了一个画着笑脸的红色邮箱,便知道自己没找错地方, 四下看了看, 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找到卷缩成一团的人。   这就是顾斐, 一个缺爱的小可怜,也就是她要找的人。   ……   说起这里的故事, 绝对算得上跌宕起伏。   女主夏雪,她是一个穿书女,过年走亲戚的时候, 被亲戚家里的熊孩子,用玉米蛇恶作剧,而夏雪呢?是个天生胆小的人,尤其害怕这中软趴趴的东西,所以在看到玉米蛇的时候,不但高声尖叫起来,更是立刻逃跑。   却没想到,因为跑的太急的缘故,脚下一崴,直接从台阶上滚了下来,一命呜呼。   等到自己再醒过来,就发现,她已经来到另一个新的地方,有爱她的爸爸妈妈以及调皮却可爱的弟弟,不像是之前,在家里可有可无。这让夏雪立刻就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不过很快的,在知道隔壁搬来了一家姓顾的人家,而在了解了这家人后,她真的是整个人都有些不好起来。   因为她发现自己穿书的事实,她和隔壁顾家的儿子顾明俊,则是男主。   但很可惜的是,夏雪并不是女主,而是男主的初恋,而且还是个早死的初恋。   她来到的是一个犯罪悬疑小说里,男主顾明俊年少的时候,因父亲工作的调动,全家搬到了明市,并且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的初恋,也就是夏雪,青春懵懂期,少年少女相互吸引,两人很快就谈起了恋爱,双方家长也都是极为开明的人,在知道后也没有棒打鸳鸯不说,反倒是很支持他们的恋爱,尤其是男主的妈妈,更是张罗着要给他们订婚。   相互喜欢,又得父母支持,本来两人应该有一个很是幸福的结局,可惜老天就是爱捉弄人,男主顾明俊十八岁的生日,两人相约去游乐场,只是顾明俊却习惯性的迟到了几分钟的时间,但就在他迟到的这几分钟里,夏雪却被人抓走了。   最开始顾明俊没在游乐场门口看到夏雪,还以为夏雪是生气他迟到,毕竟这是常有的事,并没有太在意,毕竟他给夏雪打电话,虽然对方没接,但却收到了她发过来的一则简讯,这让顾明俊更加确定夏雪只是在闹小脾气。   心里还很是抱怨了几句,女孩子就是麻烦,脾气就是大,他不过是迟到几分钟罢了,至于这么生气吗?今天可是他的生日耶,都不知道让着他这个寿星公一点点。   边抱怨边给夏雪发道歉的短信,本以为会想往常一样,只要他哄一哄,就没事了。   却没想到,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夏雪迟迟没出现不说,连带着手机也打不通了,这才让顾明俊意识到不妥。   这和夏雪的性格太不相符了。   他以往又不是没迟到过,也不见夏雪这样生气,更何况今天还是他的生日,她就更不会这样做了。立刻就给夏父夏母打了电话,问夏雪是不是回家了?却得到一句‘小雪不是和你在一起吗?’这样的话,让顾明俊的心情瞬时就跌倒谷底,意识到,夏雪真的出事了。   做为男主,顾明俊的性格虽然桀骜不驯,不过人却是聪明的,立刻就报了警,并且通知了双方父母,夏雪可能出事的事情。   顾明俊的反应已经算快,可惜还是晚了。   查了整个游乐场的监控,才发现夏雪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旋转木马那边,她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一样,走进了拐角,然后再也没有出来,后来证实,那里是个死角。但监控看了又看,也询问了周遭所有的人却都没看到夏雪出来。   她就这么消失了。   三天后,   警方根据群众的举报,说某处有异样,前去查看的时候,却找到了失踪的夏雪,但她却已经死了,而且死状很是诡异,穿着白色连身裙,安安静静的躺在一张公主床上,手里还捧着一束已经有些凋谢的鲜花,全身的血已经被方干,她的尸体又被特殊处理过。   像是在制作干尸一样。   让警方颇为震惊,而知道夏雪死亡的消息,顾明俊真的是要疯了,心里一度有些崩溃,更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怪到自己的身上。   如果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迟到,而是准时到达,是不是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他能再细心一点,及时发现,夏雪是被人掳走,而不是认为她是和自己在耍小性子,是不是就能够及时救下她?这一切都要怪他,要不是他,夏雪不会被人掳走,更不会死。   因为夏雪的死,   虽然没人怪他,就是夏父夏母虽悲痛女儿的死,但这是意外,不能怪顾明俊。   倒是顾明俊自己,陷入自责愧疚中,无法自拔,整日整夜的蹲守在警局门口,询问抓到夏雪的凶手没?   但偏生,   杀害夏雪的凶手,却迟迟没有找到,伴随着一天天过去,夏雪的案子,似乎也成了一桩悬案。顾明俊虽然悲痛,也叫嚷过,但一点用都没有。   也正是因为如此,让顾明俊决定要做一个警察,亲自抓到杀害夏雪的凶手。   并且经过这件事,顾明俊本来桀骜不驯的性格,也变了,严谨了许多,对于时间更是到了严苛的地步,生平最讨厌的就是不守时。   时间再转,就是十年后。   二十九岁的顾明俊已经成了一名刑警队长,破案无数,但夏雪的案子,依旧没有丁点的线索,只是顾明俊却没有放弃,一直都在寻找案子相关的线索。   而原女主周雪也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她是刚从警校毕业的菜鸟,被分配到顾明俊的队里做实习生,她也叫小雪,甚至性格上和夏雪也有一定的相似,让顾明俊对她不自觉的就多了几分的照顾。   因为是实习生的缘故,她常做一些跑腿,像是拿资料等这样的工作,并且顺理成章的认识了警局的法医,顾斐,虽然同样都是姓顾的,但很明显的,比起脾气冷硬的顾明俊,顾斐却是应了那句‘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话。   周雪第一眼对其就十分有好感,而顾斐也却是个很好相处的人,给人春风拂面的感觉,周雪一度是喜欢顾斐的。   但可惜,   这份喜欢有些浅薄,或者说,她压根就没有真的喜欢上顾斐。   反倒是和顾明俊,两人一起办案,又共同经历过一些风雨,让周雪认识了,顾明俊冷硬性格下那颗柔软的心,而渐渐的喜欢上了顾明俊,而这份喜欢在顾明俊舍身为她挡了一刀后,达到了一个顶点,忍不住对顾明俊告白。   而顾明俊也是喜欢周雪的,不然也不会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想也不想的以身为她挡刀。   两人开始交往。   警局的人都纷纷的送上祝福,顾父顾母更是高兴坏了。   所有人都在为他们祝福,只有一个人,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脸色瞬间阴沉下来,那就是顾斐,为了拆开两人,他先告诉了周雪,夏雪的事情,还暗示周雪不过就是夏雪的替身,毕竟两人不但名字一样,甚至就连性格也有些相似。   顾明俊不过是拿她当夏雪的替身罢了。   最开始知道的时候,周雪确实震惊,也更是伤心,不过做为女主,她总有自己的出彩之处,她并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闷在自己的心里,胡思乱想,而是去找了顾明俊进行确认。   夏雪确实是顾明俊心里的一道伤,只是十年过去了,即便是再深的伤,也都已经结疤,没什么不能说的。   便和周雪坦白了关于夏雪所有的事情,并且言之凿凿的告诉周雪,他并没有把周雪当成夏雪的替身,是真的喜欢她,不然的话,他是不会答应和周雪交往的。而对夏雪,他是喜欢,不过也都是曾经,现在的他,关注夏雪,也不过是想找到杀害夏雪的真凶。   两人一番的推心置腹,感情没有如顾斐所想的一样分手,反倒是更融洽了 。   甚至周雪开始帮顾明俊积极的寻找夏雪案子的线索,而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起案子,其作案手法和杀害夏雪的手法很是相似。   白色连身裙,手捧鲜花,全身的血液都被方干。   中中迹象都表明,不是模仿作案,而就是同一个凶手,在时隔十年后,再次行凶了。   而后经过了一番抽丝剥茧的调查,真凶直指顾斐。   他压根就不是什么温润如玉的法医官,不过就是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心理变态杀手而已。   当然了,   以上都是原书的故事,夏雪在穿过来后,知道自己的下场,穿书而来的夏雪,她的胆子有点小,自然是躲得远远的,不管是男主还是男配,能离多远就离多远,毕竟自己小命要紧。   她的做法没问题,但却忽略了顾明俊的性格。   她这样躲着顾明俊,就像是躲瘟疫一样,很是引起了顾明俊的注意力,对这个胆小如鼠的女孩儿起了兴趣。   就这样两个人一个躲一个追,在经过了中中的事情,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至于原女主周雪和反派男配顾斐。   原女主周雪在进入警队后,这次夏雪没死,两人甚至已经订婚,顾明俊虽然对周雪也照顾,但也只是寻常的照顾,不像书里那样细心体贴,而周雪也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对有妇之夫,自然也很谨慎的保持距离。   只是后来,她交往了一个男朋友,就是顾斐。   不过他却没有成为一名法医,而是一名医生。   夏雪在看到顾斐,自然是吓坏了,想到了,就是他杀了夏雪,本以为,自己不去帮顾斐,就躲过了这一劫,却没想到,顾斐却还是出现了,甚至还成了周雪的男朋友。出于一番的好意,夏雪便私下里提醒周雪,顾斐不是什么好人,让她赶快分手,周雪对顾斐的感观虽然极好,但也架不住夏雪的一二再三的劝说,更何况顾斐对周雪的掌控欲确实有些强烈,甚至周雪还发现,顾斐竟然在自己手机里安装定位系统。   这让她的心里有些反感,前去质问顾斐,这一去就险些再也没回来。   幸好她够聪明,在去之前,给夏雪发了条简讯,也正是因为她的这条简讯,得以让顾明俊及时的赶过去,救下周雪。   也就是说顾斐两辈子都没逃脱是罪犯的事实。   …… 第57章 我的反派老公   “小姐, 您回来了。”   英姐听到门响的声音后,立刻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开口说道,不过目光在看到跟在阿锦身后额半大少年后, 脸上的表情不由的有些讶然, “小姐, 这是你同学吗?”   “不是。”阿锦心情极好的回答说, “他是我捡回来的未婚夫?”   “未,未婚夫?”英姐想过这是同学或是男朋友, 唯独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因太过于震惊的缘故,让她的语气都结巴起来。   这,这是什么情况?   小姐不过就是出去逛了逛, 就给自己捡了个未婚夫回来?虽然说这少年长得还挺好看, 是小姐会喜欢的类型,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一些吧?   阿锦是已经找到了目标人物,心情好, 便也多解释了两句:“恩,他现在无家可归,我便把他带了回来,他答应将来娶我,陪我一辈子,这不是挺好的吗?再者,不是英姐你说的吗?父母不可能会陪我一辈子, 能陪我一辈子的人,就是我未来的老公,我这不就找了一个回来吗?”   她这话, 到最后明显就是带了调侃之意。   但英姐的心里实在太过震惊的缘故,压根就没听出来,“我是说过这话不假,但小姐,你这也太,太……”荒唐了一些吧?   哪有人会去大街上捡老公的?   况且她先前之所以会这么说,也不过是想要安慰小姐,让她不要太过于伤心的缘故,可不是让她用在这里的?   英姐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凌乱了。   阿锦才不管英姐是个什么想法,侧头对她说:“去二楼给阿斐收拾个房间出来。”   “小姐。”   “恩?”阿锦抬头看着英姐。   这一眼,让英姐本来有些混乱的思绪立刻清明了两分,应了一声好,便去忙了。   见英姐走了。   阿锦又转头看向顾斐,轻声道:“你刚才淋了雨,全身都湿透了,先去浴室洗个澡的,我去给你熬姜汤去去寒。”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拉着他的手,直径的上了二楼,把他带进二楼的客房里。   虽然二楼自父母过世后,就再没人住了,不过每天也都有让英姐定期大嫂,一应的东西也都有,“…浴巾在柜子里,洗漱用品也都是新的,你都可以用,至于衣服的话,我家里倒是没有男生的衣服,不过我们两个人的身量差不多,等会我帮你拿一套我的运动服,你先将就的穿一下,等雨停了,我陪你一起去买。”   “…恩。”顾斐定定的看着阿锦,片刻,才垂着眸子应了一声。   “那你先去洗,我先帮你去拿衣服。”   阿锦从客房里出来,先去了三楼,从自己的衣柜里,拿了一套全新没开过封的运动服,放到了浴室门口,和顾斐说了一声后,便也出来了。   去了一楼的厨房,帮顾斐熬驱寒的姜汤。   阿锦现在虽然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但姜汤她还是会做的,直接把姜块和葱段以及红糖丢到锅里,煮开就行了,可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说起来,阿锦对自己现在的身份那叫一个满意,是林氏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出生起就身家上亿,恩……虽说她一过来就面对爹妈已经挂掉的惨剧,身侧更是围绕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亲戚,等着把她生吞活剥。   但阿锦摆摆手,表示自己一点都不care。   虽然林氏夫妇走的突然……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是被人谋杀神马?豪门里的狗血虽然多,争夺财产更是十分寻常的事,只是为此而去杀人,还是不多见的。他们是在外出的路上,遇到了车祸,林母当场身亡,林父身受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很遗憾的是,手术虽然成功,但因引发了并发症的缘故,没能救回来。   林父做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是习惯性的未雨绸缪,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如若自己出意外的话,其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阿锦这个独生女所有。   而林父林母走的时候,阿锦才刚刚过了十八岁成年礼没几天的时间。   因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阿锦一瞬间就跃为明市最年轻的女富豪,没有之一的那种。   所以,那些魑魅魍魉的亲戚朋友或者商业伙伴神马,阿锦表示这都不是事儿,她又不是真的十八岁,自己也曾开过公司,虽然可能比不上林氏集团这样家大业大,但好像也没差多少。   真的是处理起这种事,不要太熟练。   以最快的速度,把因林父林母过世而对集团产生的一些小动荡,平稳下来,又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把集团里里外外的掌握到自己的手里来,至于一些不怀好意,妄图取而代之的人。   阿锦也没有手软,犯了事的,例如挪用公款神马,都统一的交到了警局那边,由国家和法律处理,至于那些虽然犯了错,但却不触犯法律的,也都把他们请出公司。   至于妄图分家产的亲戚朋友,就更好解决了。   若是她没有满十八岁,若是林父林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她可能还会觉得有点烦恼,但林父林母这边早几年都已经把路给她铺平,她要是还能被人哄的话,那是有多没脑子。   连一个好听的借口都不用找,直接让人打发就行。   至于他们会不会说自己的坏话,阿锦表示,她一点都不care,她又不是那种在乎名声的人,别人如何评价她,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她自己活的开心,过得高兴,这就行了。   ……   阿锦这里才煮好姜汤,那边顾斐也已经洗完澡下来了。   虽然是穿着宽松运动装,但少年的身形依旧修长挺拔,又因刚刚洗过澡的缘故,还滴着水的头发,衬得少年的眉眼越发清俊起来。以至于,在看到他的那一刻,阿锦的眼睛‘嗖’的一下,亮了不止一个瓦数,毫不吝啬的称赞道:“真好看!”   少年虽然没说话,不过隐藏在头发后的耳朵,却有点发红。   “怎么不吹头发就出来了?你这样很容易感冒的?诺,这是我刚煮好的姜汤,你赶快喝了,去去寒,刚出锅,小心烫。”阿锦忍不住有叮嘱了一句,“…我去给你拿个吹风机,给你把头发吹一吹。”   话说完,便也抬脚离开。   顾斐呆愣愣的看着手中的姜汤,他只觉得自己今天的经历,就像是一场梦一样。像是他这样的人,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愣着做什么?”阿锦拿了吹风机过来,就看到顾斐盯着姜汤在看,表情疑惑而又不解,“是太烫了?还是不喜欢?姜汤是有点辣,不过这样才能驱寒,你若是不喜的话,那就吹一吹,等温度刚好的时候,一口闷。这样就不辣了。”   “真的?”顾斐忽然抬头,语气带了些小心翼翼。   阿锦毫不犹豫的点头:“当然,我不会骗你的。”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不就知道了吗?”   “好。”顾斐低低的应了一句。   “哎,等一下,汤还有点烫呢?”   阿锦的话说的晚了一步,顾斐已经把姜汤一饮而尽。   “烫不烫?”阿锦忙开口问道。   “恩,是有点烫。”顾斐垂着眸子回答说。   “就说了,要吹一下,等温度正好了,才行。看吧,现在不就烫到自己了吗?”阿锦的语气似有些无奈,“有没有烫伤?”   顾斐摇了摇头。   “这就好,以后可不能这般鲁莽了,知道吗?”阿锦伸手在顾斐的额头轻轻的点了一下,如是的开口说道。   顾斐点了点头。   他这般乖巧的模样,恰好戳中了阿锦的审美点,声音越发温柔:“这就对了。过来这边坐,我帮你把头发吹一吹。”   “好。”   阿锦打开吹风机,呼呼的暖风而来,阿锦这还是第一次给别人吹头发,很是有两分新奇之意,再者顾斐的发丝很是柔软,触感极好,一时间,阿锦还真的颇有些上瘾。   “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顾斐听着吹风机的声音,又感觉到一只手在自己的头发间,温柔的穿梭,让他不由的就问出口来。   当然是因为你是我的任务对象了。   阿锦不由的在心里腹诽说道。   不过这话肯定不能对顾斐说,不然的话,保不齐他会多想。   想了想,便说:“因为你值得啊!”   是的,这个少年他值得,所以尽管后来的他犯了大错,但还是有人,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功德,甚至一半的灵魂来救他。   她这话一说出口,阿锦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都有一瞬间的停顿,似乎不敢相信一样。   “是真的。”阿锦知道少年的心结,微微的弯下腰,伏在少年耳边,语气坚定的开口说道,“我知道的顾斐,他是个指尖都泛着温柔的人,所以,你不要担心,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顾斐听到这个词,有一瞬间的茫然。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不离不弃?就像他一样,他爸妈也都说过,但还不是一样抛弃了他?   “有的。”   顾斐有些愕然的抬头,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真的有的。”阿锦直直的看着顾斐的眼睛,语气坚定的让顾斐的神情也软下来。   真的吗?   顾斐想着阿锦和自己说的那句‘要不要跟我过?’还有刚才那碗烫的他的舌头生疼的姜汤,再看着她坚定的眼睛。   虽然命运总是不待见,但他还是想要再信一次。   抬头,看着阿锦,一字一顿的说:“那说好,你不能骗我。”是你把我带回家,也是你主动和我说的这些话,你要是骗我的话,那就和我一起下地狱吧。   黑化值已经要满点的某少年,无不阴暗的想到。 第58章 我的反派老公   一夜无梦。   阿锦是有晨练的习惯, 只是却没想到,等她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就在自己的房门口, 看到了倚在墙面上打瞌睡的顾斐。   正有些昏昏欲睡, 只是在听到声音后, 立刻就睁开双眼,眸子晶晶亮:“阿锦,我想和你一起晨练。”他的声音里似乎都含着一层蜜。   阿锦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表情略有点无奈, 她是有晨练的习惯, 每天早上, 六点钟准时出门,到附近的公园里慢跑半个小时, 家里倒也都知道这个习惯的,只是她可没有对顾斐说过。   从来都不喜欢拐弯抹角的阿锦,直接开口问:“你是怎么知道我有晨练的习惯?英姐告诉你的?”家里的佣人,除了司机之外,常驻的就只有英姐,其余的,因为她不喜欢人多吵杂,都是雇佣钟点工, 有需要了再让他们过来。   至于日常的话, 有英姐一个人, 就足够了。   “恩,不过我绝对没有想要打听你隐私的意思,只是想多了解你一些。”顾斐听着阿锦这话,以为她是不喜他过问自己的私事, 心中顿时有些慌张起来,忙开口解释说:“…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以后不问就是了。”   “我没有不喜欢。”阿锦看着顾斐陡然有些暗淡下来的表情,轻声开口说道,他的性格真的是有些敏感,不过阿晚姐姐说过,长得好看的人,脾气即便是有缺陷,但只要不触及到自己的原则底线,那都是可以原谅和包容的,“…只是你既是想了解我的话,直接来问我就是,何必舍近求远,去问英姐。”   语气顿了下,便又接着说:“正式的介绍了解一下,我叫林雨锦,今年十九岁,林氏集团现任董事长,父母在一年前,除了车祸去世,我是独生女,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虽是有一些无关紧要的亲戚,像是什么表哥表妹之类,不过我和他们没什么感情,你以后即便是见了,也不必理会。至于我自己的话,自认为还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喜欢运动也喜欢美食,当然了,更喜欢的还是赚钱。”   “大概就这些,你还想知道什么?”   本来还担心阿锦有些生气的顾斐,没想到得到这么一个答案,听完阿锦这话,他摇了摇头,而后也轻声开口:“我叫顾斐,十七岁,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只自己一个人。我没有喜欢的……”但现在,我决定开始喜欢你。   “没有喜欢的,这很简单,那就培养一个好了。”阿锦开口说道,“对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到武馆里,学防身术,什么柔道,散打,格斗之类的。或者说,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之类,也都不错。”   “你呢?你在学什么?”顾斐开口问道。   “当然是散打了。”阿锦毫不犹豫的回答说道,“像我这样长得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一个人出门在外,那多危险,一定要有自保的能力才行。”   “那我想和你一起学散打?可以吗?”顾斐小声的开口问。   “可以啊。”阿锦点头答应下来,侧头看了一眼顾斐,又说道:“其实像你这样,长得漂亮的男孩子,更要有自保的能力,不然的话,会比女孩子更危险的。”   顾斐:“……恩,我知道了,会好好保护自己的。”   阿锦点点头。   说话间,两人便已经到了公园,绕着最外围的石子小路,慢慢的往前跑,眼下虽然才六点多一点,不过夏季,夜短天长,此时天已经大亮,公园里已经有不少在也在晨练了,其中以老人居多。   小跑到公园人工湖边上,一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者,正在打太极,在看到阿锦后,笑着挥了挥手,开口打招呼“锦丫头,又出来锻炼身体。”目光在落到旁边的顾斐身上后,又问:“这是谁?你家里的亲戚还是男朋友?”   话到最后,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八卦。   “都不是。”阿锦先是笑着摇了摇头,而后回答说:“他是我未婚夫,是不是和我很般配?”   老者在听到阿锦的话后,也笑着点点头:“是挺般配的。”不过一直等阿锦和顾斐从他的身边跑了过去,有些看不清楚背影后,他打太极的动作,忽而顿了一下,呢喃一句:“未婚夫?等等,锦丫头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未婚夫?没听说林氏集团和别人联姻啊?”   “阿锦,你刚才……”   “是真的哦。”阿锦停下脚步,含笑看着顾斐道:“怎么?你不愿意?”   “当然没有不愿意。”顾斐立刻开口说道。   他的话才刚说完,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语气有些过于急切,耳尖开始泛红,有些不好意思的别看眼。   他这般模样,让阿锦抿嘴一笑,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阿斐真可爱!”   然后,   就成功的看到了一只宛若刚出锅的水煮虾。   ……   晨跑回来。   吃了早餐,阿锦便同顾斐一起出门了。   先去了医院,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顾斐本身是有轻微的过敏性哮喘症,只是他母亲早逝,被父亲视为人生污点,恨不能他早点死,更遑论为他治病了。再加上他生活环境的糟糕,让他的哮喘症越来越严重。   自然要带他好好的去检查一番。   林氏集团的虽然不涉及医疗,不过阿锦个人名下却有一家医院的股份,而且占比还不算低。   给顾斐做了个全身的检查,发现他除了哮喘症之外,身体也是严重的营养不良,这都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还有不少的伤口,多半是集中在背后,简直是新伤叠旧伤,最早的要追溯到十余年前,而最新的一道伤疤,则是在两天前,都还泛着血丝。   一看就是长期挨打的那种。   负责的医生在一看到后,面色大变,立刻提出要报警,   负责的医生一看如此,便提出要报警,毕竟顾斐背后的那一身伤疤,看着真是下人,又见顾斐的年纪不大,约莫高中都没有毕业,怕他是长期遭受霸凌。   只是他的这个想法才说出口,便被顾斐一口拒绝:“不用,我没有遭受霸凌。”   “可是……”医生立刻开口,这中伤的话,不是霸凌,那就是家暴了,这个就更加不能容忍了。   “阿锦,我不想报警,可以吗?”顾斐拉着阿锦的手,小声的开口说。   阿锦沉默了片刻,才点点头:“好,这次我尊重你的想法。”便抬头对医生道,“好了,陈医生,你只管开药治疗就行,至于其他的,我们会处理。谢谢你的好意。”   陈医生一听这话,也知道里面另有内情,正所谓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像是他这中外人,遇到这样的事,劝劝就行,再说得多了可就要惹人厌烦了。   因为顾斐的身体比阿锦知道的还要更差一些,所以这一上午的时间,他们都泡在了医院里,到了下午才带着顾斐去了百货商场,给他购置生活用品。   “要吃冰激凌吗?”从男装店里走出来,阿锦一眼就看到了对面的甜品店,立刻侧头问顾斐说道。   顾斐对这中东西是不感冒的,不过侧头看到阿锦亮晶晶的眼睛,况且他也知道,情侣一起吃冰激凌,也算是约会必进行的事情,便也点了点头,应了一声好。   阿锦便牵着顾斐的手小跑到了甜品店里,“麻烦,一个红豆味的圣诞冰激凌。”说着侧头问,“阿斐,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和你一样。”   “阿斐……”阿锦笑的有点谄媚,“你换成香草味的好不好?”   “额?”顾斐本来还有点不解,不过在看到阿锦的表情后,瞬间明白,含笑的点点头:“好,听你的。”   阿锦看顾斐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心里也满意的点点头,所以说,她还是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一点就通。想着自己在来之前,特意和阿晚姐姐的请教的恋爱秘籍,便微微的踮起脚尖,在顾斐的脸上亲了一口,笑着说道:“阿斐最好了。”   顾斐:……已经彻底呆掉。   “麻烦,一个红豆味,一个香草味。”   女店员的脸上还带着姨母的笑容,若非还有一丝理智在的话,她都要忍不住发出土拔鼠的尖叫声来,这对小情侣不止是长得好看,般配一脸,更重要的是两人的互动好甜啊!   她什么时候才能碰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来一场甜甜的恋爱。   咋然听到阿锦的声音,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应答了一声,自是去忙不提。   “阿斐,我想先尝一下你的香草冰激凌。”   这才从甜品店里出来,阿锦便盯着顾斐手里的香草冰激凌,开口说道。   ‘砰’的一声闷响。   顾斐都还没有来得及应一个好,便见一道身影,急速而来,正正好的撞在他的身上,对方是个女孩子,力气倒是不大,没把人撞到。   只是却让顾斐的手一歪,手中的冰激凌一下就掉到了地上。   顾斐看着掉在地上的冰激凌,嘴唇便抿了起来,本来还带着笑意的表情,一下就沉了下来。这是阿锦买给他的?刚才他们还商量要换着吃?他本来一直都很期待的……但现在却全都毁了。   阿锦一看顾斐的表情都有些不对,立刻语气有些焦急的开口问,“阿斐,你没事吧?”说话的同时,还把他往自己这边拉了拉,神情颇为紧张的上下打量。   顾斐本来还是满心的黑暗,不过在看到这般紧张的阿锦后,一下就散了,轻轻的摇了摇头,轻声开口说道:“不用担心,我没事。”   “对不起,你们没事吧?”   这时,一个歉意的女声响起。   阿锦这才抬头看去,是个穿着绿色连身裙的女生,十七八岁的年纪,模样如玫瑰一般娇艳,明艳动人。   “没事。”阿锦开口说道,“你不用担心。”   “那个,真是对不起,冰激凌,我赔你一个吧。”夏雪见男生的面色虽然有些不好,但阿锦的脸上却带着笑,又听她这么说,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口说道。   谁要你的冰激凌?   顾斐本来张口就要说,只是却被阿锦捏了一下手掌,她撞掉了他们的冰激凌,赔一个,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因而笑着点点头:“好啊!麻烦,香草冰激凌。”   夏雪先愣了一下,才开口:“好。”只是她的话音才落,便有些尴尬的发现,刚才实在太生气,包竟然忘记拿了,她的手机和钱包可都在里面呢?   换句话说,她现在没钱买。 第59章 我的老公是反派   阿锦看着面露尴尬的女生, 再联想到她刚才去摸口袋的动作,只略一思索,很快就知道了女生估计身上没钱, 女生道歉的态度良好, 再加上她也不是故意的,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一支冰激凌,没多少钱   便开口说:“恩,算了, 只不过是一支冰激凌, 我们自己再买就是。”   夏雪听到这话, 面不由的红了红, 尴尬窘迫的同时, 心里更是把顾明俊大骂了一顿,小声开口解释:“那个, 不好意思, 我刚才出来的太匆忙了, 包没有带出来。这样吧, 你们在这里稍等我一下,我现在回去拿包。”说着抬脚就要走。   “不用了,我们自己会买。”顾斐抬头,冷冷的看着夏雪, “你以后走路看清楚路就行, 免得再撞到别人。”   夏雪听着顾斐这话, 表情更尴尬了。   “好了,阿斐,人家也不是故意的。”阿锦轻捏了一下顾斐的手, 开口道:“走吧,我们再去买。”说着就拉着顾斐又进了甜品店,反正他们也刚出来,也没走多久。   只留夏雪一个人站在那里,更显得尴尬,心里对顾明俊的怨念也更深了。   “喂,没想到你一双小短腿,跑的倒是快,害的可是好追。”   就在这时,夏雪的身后传来了一个痞痞的略有些欠扁的男声响起。   听到罪魁祸首的声音,夏雪立刻转身,气呼呼的开口说:“你还敢说,刚才全都怪你,害我刚才出了那么大一个糗。”目光在看到对方拎着的包后,上前一步,直接抓过来,“……把包还给我。”   顾明俊看着气呼呼的夏雪,微微嘟着嘴宛若一个生气的小兔子,让他有种想要伸手去捏了捏的冲动,不过看她现在的表情,虽然不知道就分开的这么一会儿,她出了什么糗,但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若是这个时候他敢动手的话,铁定要炸毛。   还算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般一想,他脸上的笑容更灿烂,嘴上也说:“喂,我才刚来,你出糗,和我有什么关系,可不要冤枉我。”   “怎么和你没关系?刚才要不是你气我的话,我就不会一气之下跑出来,也就不会撞到人了。”夏雪翻了个白眼说道,她就说不该和顾明俊一起出来,和他单独在一起准没好事。   什么福星高照的男主,她看,倒霉鬼还差不多。   “撞到人了?”一听这话,顾明俊的表情便有些紧张起来,一把抓住夏雪,“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你很想我有事吗?”夏雪一把拍掉了顾明俊的手,“还有,说话就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信不信回去我告诉顾叔叔,让他揍你。”   “这么精神,看来是没事了。”顾明俊心里松了一口气,但嘴上却不饶人,“想想也是,就你这个贪吃鬼,体重超过一百斤,和人撞到,该担心的也是别人。”   “顾明俊,你说什么?”就她的身高和体重,那是黄金比例,刚刚好,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她就说,今天和他一起出来,绝对是个天大的错误,夏雪狠狠的瞪了顾明俊一眼,就要转身离开。   只是却没想到她今天的运气还真是有够差,一转身,又险些碰到人。   而且对象还是同一个。   不过很显然,这次对方似乎有防备一般,虽然身形斜歪了一点,但却及时的躲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夏雪立刻鞠躬道歉说道。   顾斐第二次被撞,虽然躲开了,但他还是有些生气,他就没有见过这么鲁莽的女生,一次不行,还来第二次,她是不是和他们有仇?见面就要撞。   对夏雪的印象不好,这语气自然也就好不起来:“怎么又是你?你是专门在这里等着,要碰瓷吗?一次两次的。”说着冲夏雪翻了个大白眼。   理亏的夏雪,虽然听着顾斐的话,心里有那么点不舒服,不过在抬头看到顾斐的脸后,好帅!   那点不舒服也迅速的消失无踪,再次道歉,语气都比刚才诚恳了许多:“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了。这样好了,我现在赔给你。”说着就慌忙的打开自己的包,拿出钱包,本来是想拿二十的,毕竟一支冰激凌也没多少钱,但却见一只手,先他一步,从她的钱包里,抽出了一张红钞。   “顾明俊,你干嘛?”夏雪立刻就急了。   顾明俊却道:“我干嘛?是你干嘛才对?看到这家店的店名没有?哈根达斯,你这二十块钱,连买一个冰激凌球都不够,更不用说是别人手里这样的,你这真的是在赔礼道歉吗?”说完,就转头看向阿锦和顾斐,开口道:“不好意思,她的头脑简单,对这些一向都没什么概念,你们不要和她一般见识。这钱赔给你们。”说着就把红钞递了过去。   “没关系,她已经道歉,我们也已经接受,这钱我不能收。”阿锦婉拒了对方的钱,如是的开口说道。   顾明俊?   这不是男主的名字吗?在察觉到这一点后,阿锦忍不住打量起眼前的男生来,十八九岁的样子,一米八以上的个子,眉目生的很是英挺,带着一丝桀骜不驯,和原身记忆里的样子,倒是有几分相似,只是青涩了许多。   “阿锦。”   在察觉到阿锦的目光一直都放在顾明俊的身上,让顾斐心里不由的生出几分嫉妒来,他不喜欢阿锦这样看着别人,即便是她只是下意识的打量,也会让他生出嫉妒,他希望,他的阿锦,能永远只看着自己。这样一想,他握住阿锦的手,也不由的紧了紧,轻声喊道,甚至语气里带着一丝慌张。   “恩,怎么了?”阿锦回头。   “我有点饿了。”顾斐垂下眼睑,他不想让阿锦看到自己眼里的嫉妒。   阿锦看着顾斐,又察觉到他握着自己的手,紧了许多,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一样,不由的笑了笑,手动了动,把牵着的手,改为十指交缠:“好,我们去吃东西。”   “那个,钱真的不用了。”阿锦抬头对夏雪说,“…你以后走路小心一点,不要再撞到别人了。”说着就抬脚离开。   并且又小声问顾斐说:“阿斐,你刚才是不是在吃醋?”   “我,我没有。”顾斐被戳中的心思,耳尖一红,否认说道。   “真的吗?”阿锦可是一点都不信,十七八岁的顾斐,对比十年后的滴水不漏,现在的他简直不要太好猜,“那好吧,既然你说没吃醋,那我们就真的没吃醋。”话的尾音刻意有点拉长,明显带着调侃。   顾斐的脸更红了。   “对了,你刚才不是说饿了吗?刚好我也饿了,话说我们刚才我们买冰激凌的时候,那个女店员不是说七楼新开了一家日本料理自助吗?味道很是不错,不如我们过去尝尝吧。”阿锦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万一真的逗恼就不好了。   毕竟这个时候的顾斐,脸皮还是很薄的。   “好。”   “刚才那个男生长得好帅啊!简直就是长在我的审美点上,就是我理想中的校草的样子。”夏雪想着自己刚才看清楚顾斐的模样,那一瞬间,她真的有被惊艳到,不由的捧着脸有些花痴的说道。   “帅什么帅?那种小白脸,奶兮兮的,哪有我长得帅?”顾明俊看夏雪盯着顾斐的背影不放,不由醋溜溜的开口说道。   夏雪白了一眼顾明俊:“什么奶兮兮?人家那是斯文好吗?”   “什么斯文?我看就是一个小白脸。”顾明俊撇了撇嘴,嘀咕了一句。他和夏雪都已经认识一年多,她对自己的态度从来都避之不及的那种,别说夸他,躲他都来不及,就是今天的约会,也是他好不容易才‘诓骗’而来。如今她却对一个不认识的男生发花痴,想想就替自己心酸,他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一个迟钝的女人?   又开口说:“你再怎么喜欢又有什么用?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连牵手都是十指交缠的那种,一看就知道感情很好,所以,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话真的是越说越酸,到最后甚至都有些口不择言起来:“……还是说你想做第三者,不过就你长得这个样子,就是做第三者,别人也未必会要你。”   “顾明俊,你混蛋!”说着用手中的包狠甩了一下顾明俊,就跑开。   顾明俊刚才说完,就已经有些后悔了,只是话一说出口,即便在后悔也是无用,懊恼的跺了一下脚,很快也就追了上去。   ……   “阿锦,你刚才……”   吃饭期间,顾斐对阿锦刚才盯着顾明俊看的事情,还是有些耿耿于怀,不能放心,在心里犹豫了再三,挣扎良久,最终还是问出了口。   “没有哦,他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阿锦立刻开口说道,“只是看他长得有点像我的一个同学,这才多看了两眼。怎么?小醋坛子,你这醋意还没消呢?”   顾斐听着阿锦解释的话,心中微甜,她这是在和他解释,对吧?   “话说起来,我喜欢的类型,是像你这样温润斯文,风度翩翩的人。”阿锦说着便伸手拉住顾斐的手,“所以说,你不要多想好不好?”   “好。”   吃了饭,阿锦拉着顾斐继续逛商场,因为一应的生活用品都已经买齐全,不过想着客房里鲜少有人住,装修也都是以简洁为主,要买一些装饰用的饰品,像是玩偶,风铃之类。   为了能给某人更多的安全感,阿锦在买东西的时候,多半买的都是情侣,成双成对的那种。   果然,顾斐看了很是喜欢。   “对了,我们去买戒指吧?”在路过一家珠宝店的时候,阿锦又想起一件事,开口说道。   顾斐听着这话,眼睛也是晶晶亮的点了点头。   “走吧,我们进去。”   ……   阿锦的父母虽然已经过世,不过她和顾斐的事情,一经传出去,还是引起了一番震动。   怎么说?   做为林氏集团的现任的董事长,还是年少继位的那种,才十九岁,就掌控一个财团,还不是吉祥物,花瓶的那种,而是有真材实料。   不说家里的一些亲戚朋友,例如,舅舅和叔叔,这两家人,当然了,他们人都没到阿锦跟前,就被打发了。   再有就是媒体对其也是极为关注,甚至也已经拍了实锤照片,只是却被阿锦给摁下,并没有报道出来,毕竟媒体也都不傻,若是一些正义的事情,或许还行,像是这种私人事情尤其还是感情生活,还是算了。   因为一个不慎,就会被对方告上法庭,说他们侵犯隐私。   像是这种大集团,都是养着一个律师团,有的时候不占理的情况下,还能颠倒黑白,更不用说占理,更甚者一个不小心,或许连大本营都要被毁了。   所以,   在接到阿锦的警告后,他们自然就老实下来。   本来阿锦还有点担心顾斐,想着和他解释解释,不过她还没有开口,顾斐便先说了。   他知道阿锦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嫌弃他,而是在保护他,毕竟他现在未成年,若是一旦被人大肆报道的话,且先不管世人怎么说?就说他那个生父,在知道阿锦是林氏集团董事长,有利可图后,他绝对会死皮懒脸的粘上来。   虽然他不怕,但到底未成年,监护权还在他手里,一旦闹起来的话,他怕会对阿锦有不好的影响。   对于顾斐能明白自己的用意,阿锦表示满意。 第60章 我的老公是反派   十年后,   明市长鸣区警局刑侦支队   孟波在终于敲打完自己的结案报告后,伸了个懒腰,“终于写完了, 这可真的比让我去抓贼都要累。”看来下次写结案报告这种事,还是让姚磊那小子来吧。   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忽而一道‘咕咕唧唧’的声音响起。   “泡碗面去。”孟波不由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小声嘀咕了一句。   说着话, 便起身要到茶水间走去,像是他们做警察的, 一旦忙碌起来就不知道朝夕, 这泡面可是他们茶水间里必不可缺少的。   “波哥, 给我也来了一碗。”这时,孟波对面的座位上,一个小脑袋抬起来,举手, 开口说道。   “呦, 你胆子不小啊。居然还敢指使起我来了。”孟波看了小年轻一眼, 翻了个白眼,开口说:“……有句老话说得好, 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想吃, 自己泡。”说着就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   小年轻,也就是梁宇听到这话,笑嘻嘻道:“我哪敢指使波哥?这不是在写结案报告,腾不开手吗?您老刚好要去,就一起呗,反正不过是顺手的事。”说着不等孟波再开口, 便扬声:“谢谢波哥。”   “小兔崽子。”孟波又一个白眼下来,轻声骂了一句。   梁宇听到这话,没有生气不说,脸上的笑容反倒是多了两分,因为他知道,波哥这么说,就是同意了。波哥这人,虽然看着生硬的很,但相处了就知道,他最是个嘴硬心软的。相当初,自己刚刚入职的时候,一次出警,因一时嘴秃噜,说错了话,惹的报案人不满,还是波哥帮着求情,他才没有被投诉。   ‘叮咚’一声响。   打断了梁宇的思绪,也让他的目光重新的看向电脑,是一封内部的新邮件。   点开一看。   发现这是一封入职通知邮件,他们局要来新法医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他们支队现在的情况,就在两个月前,他们支队的法医官因为过于劳累的原因,身体亮起了红灯,在现场勘察的时候,竟然直接晕了过去,再加上也上了年岁的缘故,最终提前退休了。痕检科那边的人手本来就有些短缺,如今又少了一名主力的法医,便更为忙碌了。   验看的时候,经常需要排队。   当时顾队多次向局长提出尽快调派法医过来,甚至就连局内剩下的法医,也是多次抗议,他的工作量真的是太大,再不调任的话,他也要不行了。   局长自然也知道,也向上级反应了,只是一直都没有合适的人选。   今天终于是来新法医了吗?   顾斐,二十七岁,明大医科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还没有毕业的时候,便已经有不少警局对其伸出了橄榄枝,后来去了长海区警局,入职的第一天,就帮着破获了一个灭门大案,此后更是凭借自己精湛的技术,很快就名震警视圈。   “顾斐?顾法医?”在梁宇公布了这个消息后,还不等队长顾明俊说什么,便见坐在最后一排位置的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孩儿立刻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语气兴奋的开口:“梁宇,这是真的吗?顾法医真的要调来我们警局?你不是诓我的吧?”   梁宇立刻笑嘻嘻的开口:“蜜姐,我怎么敢拿这个消息诓你?不要命了吗?”整个警局上下,没有人不知道,他们警局一枝花宋蜜,自从两年前,他们和长海区支队那边,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合作,蜜姐见了顾法医,惊为天人,立时就成了对方颜值的脑残粉,没事的时候,就对着顾法医的照片发花痴。   又接着说:“再说了,你自己不会看吗?内部都已经正式发了通知。”   宋蜜一听这话,立刻就点开了警局内的邮件,果然发现了一封人事调动的邮件,当场便尖叫起来:“啊啊啊,真的,真的,这个消息竟然是真的。我的顾法医,他真的要调来我们警局,我以后要和顾法医一起公事了……我的男神,哎呦!”   她正喊着,头忽然就被人敲了一下,抬头,而后就对上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头儿,你干嘛打我?”   “把你这花痴的样子给我收一收,简直是丢我们长鸣警局一队的脸。”顾明俊开口说道,“…还有,友情提醒你一下,人家是已经结了婚的。所以,你不要在这里白日做梦了。”   “啊,头儿,你真讨厌!干嘛打破人家的幻想?”宋蜜有些不乐意的开口说,“让我做做梦都不成吗?”说着有些不满的瞪了顾明俊一眼。   话说头儿和顾法医都是姓顾的,这人怎么就能差这么多,人家说话斯文有礼,头儿一张嘴,就会讽刺人,难怪都已经十多年了,都没能彻底把夏雪拐回家,真是活该!   “我这是叫你认清现实。”   孟波也立刻开口:“就是,头儿也是为你好。”语气顿了顿,接着说,“再说了,顾法医有什么好,不就是长得好看了那么一点点吗?他有什么好的,都已经结了婚,还这样发花痴?”话到最后语气是越发酸。   他也不差的好不好?就不能多看看他吗?   宋蜜一个刀眼就闪了过去:“孟小波,你找死啊!”   ……   因为今天是顾斐调职后的第一天上班,所以阿锦特意起了个大早,不过却并没有按照惯例去晨跑,而是在厨房那边忙活起来。   片刻,顾斐也起来了。   “老婆。”   在听到声音后,快步朝着厨房走去,在看到熟悉的身影后,心里的慌张不安,这才慢慢的平复下来,走过去,搂住了阿锦的腰,脑袋放到她的肩头,蹭了蹭,开口:“老婆。”瓮声瓮气的声音像是在撒娇一般。   “怎么了?”阿锦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开口说道:“昨天你加班到深夜,今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醒来看不到你,有点担心。”顾斐直言开口说道。   阿锦听到这话,微叹了一口气,说起来他们在一起都已经十年的时间,更是在顾斐满二十二岁生日这天,大学都还没毕业,他们就领证结婚,到如今结婚也都有五年的时间,一直都是甜蜜恩爱有加,从来都没有脸红过一次。但即便这样,顾斐的安全感也一直都不高,但凡他们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见面,他就会各种的担心,各种脑补,甚至会一遍遍的询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当然,他也不是一点都没进步。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他能够很好的对自己表达出内心的想法。   “唔,不用担心,我最喜欢你了。”阿锦回头,亲了亲他的嘴角,笑着说道。她现在真的想不到很好的办法,能消除他心中的不安,只能加倍的对他好,而后一遍遍的告诉他,最喜欢他。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她有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   所以说,   童年的不幸,有的时候真的是需要一生来治愈。   “恩。”顾斐虽然不是第一次听阿锦的表白,但每次却还是会让他心动异常,耳尖忍不住在的泛红,“唔,老婆,你今天怎么这么有兴致,亲手准备早餐?”他老婆的厨艺比五星级大厨还要厉害的,只是他可舍不得自家老婆的一双纤纤玉手,因为做饭,而变得油腻。   所以,在家的时候,一日三餐,刷锅洗碗这种的活计,都是他来。   “当然是为了庆祝我家阿斐调任到新的警局,你今天的一日三餐,我包圆了。双喜包,四味烧麦,六福饭团,还八方平安汤,吃了这些,我家阿斐以后的工作一定会顺顺利利。”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只要顾斐遇到相对重要的事情,像是他曾经考大学,还有考研,他们结婚,以及他开始正式工作等等之类的事情,阿锦都会这样做,让他有被人重视,被人记挂的感觉,以消除他脑海里那种自己是多余无用的念头。   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虽然用的时间是长了一些,不过很有效。   “谢谢老婆。”顾斐也知道阿锦的用意,并且十分受用,这种被人时时刻刻都记挂在心上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他现在越来越离不开阿锦,他压根就没办法想法,若是有朝一日,阿锦不喜欢他,厌烦了,离开他了,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想什么呢?”阿锦知道顾斐的心结,见他的神思微微有点飘,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说:“……既然醒了,就去刷牙洗脸,然后来厨房帮我。”   “哦。”   顾斐乖乖的答应下来。   ……   “这是什么?”顾斐有些不解的看着阿锦递过来的超大型饭盒,抬头开口问道,“我们不是已经约好,中午会一起吃饭的吗?你这是?有工作要忙吗?”他老婆是林氏集团的董事长,一应工作自是不要太忙了,虽然她已经尽可能的抽时间陪自己,但一些人情往来的事,是不可避免的,他应该理解的。   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好了,不许胡思乱想。”阿锦一看顾斐的表情,就知道他的想法,一定又想歪了:“…这里面装的是红豆糕,你今天第一天去报告,一定要和同事打好关系才行,这些是礼物,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虽然我家阿斐是个好相处的性子,但和同事打好交道,总是没错的。所以,接下来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顾斐听着阿锦这话,心里是暖暖的,只是转念又想到,老婆一大早就起来忙碌,虽然说是为了他好,但他只要想到老婆亲手做的红豆糕,要送给别人,他就觉得有些舍不得。   老婆做的,应该都是他的才对。   “这次不许吞了,知道吗?”阿锦看了一眼顾斐,立刻又补了一句。   其实像是私吞这种事,顾斐不是没做过,还记得他刚毕业那年,正式入职的那次,他就把自己准备的凤梨酥给收起来自己吃,则另外在甜品店里买了一些甜点来凑数。   被发现后,还一脸的理直气壮:“我老婆做的,才不要给外人吃。”   “……哦。”顾斐有些不情愿的点点头。 第61章 我的老公是反派   顾明俊这才走到门口, 就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心里不由的嘟囔了一句,指定是宋蜜那个小妮子买了什么甜点, 就着, 整天还嚷嚷着要减肥,难怪越减越肥?   不过别说, 这味道还真的挺香, 而且和以往都有些不同, 虽香甜, 却一点都不腻人。   嘟囔间,便也一把推开门走进去, 果然见几个人都围在宋蜜那里,其中孟波的嘴里还叼着什么,开口说:“一大早,不好好做事,都围在那里做什么呢?”   “头儿,你来了。”梁宇是第一个听到声响,立刻回头, 扬了扬手, 开口说道:“顾法医送来的红豆糕, 头儿也过来吃一块吧,好吃的要死。”也难为他嘴里吃着东西, 还能把话说这么清楚。   顾明俊看到说完话的梁宇又要伸手去捏, 但却被宋蜜一把打掉手,并且控诉:“梁宇,你都已经吃了那么多,还吃, 只剩下没两块了。都是我的,这是顾法医给我的好不好?”   “什么给你的?人家顾法医明明说的是,给我们的见面礼,这个我们是包含我们整个队,什么时候成你自己的了?”梁宇不满的开口反驳说道。   “递到我手里,自然就是我的。”宋蜜一噎,不过很快又理直气壮的说道。   只是她这边才打掉梁宇的手,那边却没防住孟波,察觉到的时候,孟波已经咬了一口了。   气的宋蜜几乎要跳脚。   这是一群饿死鬼投胎吗?   看着眼前混乱的一幕,顾明俊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红豆糕而已,又不是没吃过,至于吗?幸好现在没外人,不然让人看到,还以为自己虐待他们呢?红豆糕都要抢着吃。   “头儿,你尝尝看,真的贼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红豆糕。”孟波回头看到顾明俊,想着素日顾明俊对他的照顾,便又伸手拿了一块,递过去,开口说道。   顾明俊是不喜欢吃这种甜东西,在他看来,这都是小女生才会吃的,他一个大老爷们,吃这些做什么?不过孟波既然递过来,他也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便也接过来,看了一眼,这造型还挺精巧好看,小小的咬了一口,而后他的眉眼不自觉的就舒展开。   这东西闻着香甜,但吃着却一点都不腻人,反倒是极为软糯。   真的太好吃了。   夏雪一定会喜欢的。   这是顾明俊吃后的第一个念头。   “怎么样?头儿,是不是超赞的。”孟波看着顾明俊这表情,笑着开口问。   顾明俊有些不自然的咳了一声:“还行吧,能吃。”   知道顾明俊是个嘴硬的,孟波也没有拆穿,反正等会他自己就会打脸。   果然,   顾明俊吃完,往前走了两步,伸手去拿第二块,在对上孟波调侃的表明,他也不在乎,共事已经好几年的时间,谁还不知道谁?   “头儿,你不是不喜欢这种东西吗?”宋蜜嘟囔了说道。并且在顾明俊后,立刻护食的把盖子直接盖上,搂到自己怀里,只剩下一块了,说什么也要是自己的。   顾明俊淡定道:“偶尔吃一次也无妨。”说着又咬了一口气,想着等会去法证部那边拿报告的时候,顺带问一问顾斐,他这红豆糕是在哪儿买的?等下班了,也给夏雪带回去一些。   “行了行了,东西已经吃完了,该干嘛都干嘛吧。”咽下最后一口红豆糕,顾明俊喊道。   这个月是难得平静,如今眼见已经到月底,都还没什么大案子发生,不过这不代表他们没事做?没大案子,但小案子也有不少,虽然小案子的案情多半是一目了然,但也需要处理,和写结案报告。就像他昨天刚处理完一起入室抢劫伤人的案子,结案报告也还没写呢。   他这一说完,众人也立刻散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顾明俊也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话,开始写结案报告,他是真的讨厌这种东西?   结案报告没什么硬性要求,顾明俊虽然讨厌,但写起来却很快,毕竟结案报告这种东西,他不知道写过多少份了,写起来,很是得心应手。   不到一个小时,也就好了。   保存,发送过去,等到审核过后,录入档案室那边,这件案子就彻底结案了。   他这里才做完,便听到外头有电话铃声响起,很快的,便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敲门的声音,他都没开口,孟波便已经推开门,面色凝重:“头儿,有人报警,在城外郊区的江边发现尸}体。”   “通知人,立刻出发。”说话间,顾明俊也已经走出办公室,“波子,通知法医和鉴证科的同事。”   “好。”   ……   顾斐也没想到自己第一天调职上班,就有这么好的运气,有案子发生,而且还是在城郊,马上就要十点半,即便是不是什么棘手的案子,但等回来,也要十二点多,再麻烦点,拖到一两点也正常。看来今天和老婆一起吃午饭的事,准准的泡汤了。   因为这个,让顾斐本来还不错的心情,一下就阴郁起来。   “顾法医?”助手是今年刚毕业的新人,看着一瞬间,周身气息似冷了不少的顾斐,让他的语气不自觉的变得小心起来。   顾斐即便是心情再不好,也不会影响工作,说道:“准备,出发。”   “是。”   在去现场的路上,顾斐自然是第一时间给自家老婆打了电话,“……事情就是这样,老婆,对不起,今天没办法一起吃午饭了。”语气到最后不自觉的就带了些委屈。   真是太讨厌,什么时候报案不好,偏要现在报。   他这撒娇诉委屈的小模样,一看就是习以为常,听得助手一愣一愣,脸上出现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是清冷禁}欲的‘高岭之花’?   他怎么看着就是个小奶狗,而且是软乎乎的那种。   助理在心里吐槽想到。   阿锦听着顾斐的话,就知道他此刻的表情必定是委屈的不行,她是有些心疼,不过也不会说出什么我会去找你之类的话,案子在城郊,她可是在市中心,一来一往,要两个多小时呢?没错,她是很稀罕顾斐不假,也乐意宠着他,但也要分情况,她跑那么远,就为和他吃一顿饭,阿锦表示,她可不是色令智昏的人。   她这里也忙得很。   柔声安慰:“没事,以后有的是机会,午饭我会让白助理送到警局,到时候,我们视频,也是一样的。”   才不一样。   顾斐表示压根就没有被安慰到,不过他心里也清楚,阿锦不可能到城郊,就算能,他也舍不得老婆来?这一来一往,多折腾人。   只能怏怏的应了一声。   “董事长,杨总来了,在一号会客室里。”就在这时,一个沉稳的女声响起,顾斐听出是白助理的声音,做为一个贴心的老公,尽管心里有些不愿意,但却还是开口说:“老婆,你去忙吧。晚会我们再视频。”   “好,你工作注意。”阿锦点点头:“么么。”   虽然车子里还有外人在,但顾斐可不是那种会care外人的人,也回了一声,一直到那边没了阿锦的影像,他才有些不舍的收回手机。   助手是顾斐直隶的学弟,在上学的时候,就听说了不少小道消息,其中就有说顾师兄不但英年早婚,是在满二十二岁的当天,就和老婆领证结婚不说,还超级黏老婆,只要没工作的时候,不是正在和老婆视频,就是正在打视频,本来助理还以为是夸大其词来着,但今天一见。   真的是一点都没夸张,比珍珠还要真。   “开车专心点,不要东张西望。”顾斐看着助手眼光时不时就飘过来,开口提醒说。   “…是。”虽然顾斐的声音温和,但莫名的却让助手再不敢乱动。   ……   阿锦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办公桌上的表,已经指向十二点半。   长了长身,从椅子上站起来,稍微活动了一下,该吃午饭了。也不知道阿斐那边情况如何?忙完了没有?太清楚顾斐看似温和实则敏感的性格。   若是她一点表示都没有的话,他必定要胡思乱想的。   有的时候她是真的觉得顾斐有些粘人,不过好在他有分寸,虽然是粘人了一些,但还不至于烦人,再加上颜值够高,长相也刚好戳中阿锦的审美点。   所以,   对阿锦来说,粘人也就不是缺点,是情趣。   阿锦:阿斐,忙完了没?   几秒后,顾斐的语音便发了过来,说马上就好。   看来案子是有点麻烦啊!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想到。   既然顾斐这里还没忙完,阿锦便起身,去了一层的餐厅,吃午饭。   她是个极为会享受的,受某些人的教导,也是极爱美食的,仅次于钱,她这辈子妥妥的是个富豪,所以在衣食住行上她更不会委屈自己了。   所以,   公司餐厅的厨师,可都是她用高薪聘请而来,而且不拘菜系,从名菜到夜市小吃街里的麻辣烫,都有,种类丰富,花样繁多,味道就更不用提了,绝对杠杠的,伙食待遇绝对是一应公司之最,获得公司员工的一致好评。   在餐厅上这么用心,自然的,若非出差或者有饭局的话,阿锦的午餐都是在这里解决。   这才打好饭,   顾斐的视频电话就打了过来。   “老婆。”   “恩。”阿锦看着明显还是在河边的顾斐,他身后还有不少人在忙碌,笑着问:“事情很麻烦吗?”   顾斐想了一下回答说:“还行吧。”这个案子确实有点古怪,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他只是法医,要做的就是查出死者的死因,把死者尸体上留下的线索,告诉警察,至于怎么调查?死者又为什么死?凶手是谁?这些都和他没关系。   “哦。”阿锦虽不是公务人员,但法律她还是懂的,所以只问了这一句,便没再问下去,而是说起了午饭的事情。   看样子,顾斐回去还要一会儿,午饭多半也要在那边解决,阿锦是知道顾斐的性子,有些洁癖,是很少吃外面的东西,所幸她早有准备。   “对了,我让人把午饭给你送过去了,虽然我们没办法一起吃饭,不过这样视频着,也是另类约会了。”阿锦看着还对今天中午没办法一起吃午饭,而有些怨念的顾斐,笑着开口安慰说道。   顾斐:并不是很想要这种约会。 第62章 我的反派老公   “林总, 这是我们和建设地产那边的合作方案还有您要的近三个月来的财务报告,另外这是产品研发部送过来的产品小样,是下个月即将推出的新品。”白助理把几个文件夹和一个不大不小的亚克力的箱子放到阿锦跟前, 笑着开口说道。   阿锦点点头:“好, 我稍后处理。”说着抬头看了看桌子上闹钟的指针,距离下班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足够她把这些处理完毕, 还能可以提早几分钟下班。   便又对白助理说:“我这里已经没事了。白助理, 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 今天好像是伯母的生日,你今天早点下班吧。”   听到这话, 白助理的脸上闪过一丝喜色的同时,也觉得心里很是贴烫,她家老板这般日理万机,居然还记得她妈妈的生日,她跟在阿锦身边也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对她的脾气秉性也很是了解,点点头:“谢谢林总, 那我就先下班了。”本来她在来之前是听说了不少消息, 还有些害怕, 以为她是个铁血无情的大boss,不过在相处之后, 才发现。   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大boss确实不假, 但铁血无情神马,纯属是谣言,老板不但人长得漂亮,聪明又能干不说, 对待下属也大方,更重要的是性格一点都不难相处,温和又善解人意,跟在她身边,能学到不少东西不说,还一点都不用担心被刁难。   绝对是明市最好的老板,没有之一。   “好,替我和伯母道声生日快乐!”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谢谢老板。”   白助理离开后,阿锦在开始忙碌之前,先给顾斐发了个简讯,问他今天需要加班吗?毕竟今天有案子发生,做为法医,若是对方的验尸报告要的急切的话,他未必能够准时下班。   等了两分钟的时间,不见顾斐回。   便知道他约莫正在忙碌,不然依照他的性格,绝对不会不回的,所以她便也丢开不提,开始忙自己的工作。   这一忙,再抬头,钟表的指针已经指向六点钟。   阿锦便也准备下班,在出门的时候,特意交待了秘书,让她通知子公司的研发部门,自己明天要亲自到工厂去看看,让秘书帮着安排一下时间。   秘书应答下来。   就在这时,外头开始下起蒙蒙细雨来,虽然没带伞,不过阿锦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毕竟她是开车来的,不用担心被雨淋。   她这里才走到车边,门都还没来得及开,她便接到了顾斐的电话。   “阿斐,下班了没有?”阿锦开口说道。   顾斐:“恩,我这里刚刚忙完,若是下班的话,还要一点时间,你呢?忙完了吗?”   “恩,我忙完了,已经下班。你那边大概还需要多少时间?”阿锦坐进车子里,虽然她知道顾斐一定不会拒绝,不过阿锦还是开口问:“下班了,我们一起去吃海鲜大餐,可以吗?”   顾斐当然不会拒绝。   “好了,我要开车了,先挂了,你乖乖的在警局等我,不许乱跑,知道吗?”阿锦最是知道怎么撩拨顾斐,声音里似含蜜一般。   若是寻常男子,可能会有点接受不了,觉得腻歪,但顾斐不一般,听到阿锦这话,只觉得心中甜的不行,连带着说话的声音都比刚才温柔了许多:“好,我会等你,不会乱跑的。”   “恩。”   挂了电话后,阿锦便直接开车去往警局。   ……   就在阿锦去警局的时候,   那边顾明俊也是忙的不行,毕竟今天刚出了案子,按照命案必破的原则,一队整个是忙的不行,一直到现在才能略清闲一些,可以吃点东西,不过吃着东西的同时还要分析一下今天收集来的线索。   把案情大概的梳理一遍。   “……根据我们今天得来的线索,暂时只能得到如此的结论,至于其他的,还是要等验尸报告出来,才可以进行下一次的分析。”宋蜜说着话的同时也把手头上的文件夹放到一边去,如是的开口说道。   顾明俊的眉头皱了一下:“波子,给法医打个电话,问问他,验尸报告今天可以出来吗?”   他的话才刚说完,不等孟波开口,便听宋蜜立刻举手,连声开口说道:“头儿,头儿,电话我来打,我来打。”这是多好的和自家男神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怎么能放过?话说顾法医的声音清淡如溪,听着就让人沉醉。   “行了,少发花痴,赶快打。”顾明俊看着神情很是有些激动的宋蜜,翻了个白眼说道。   宋蜜立刻拨通了电话,可惜让她有些失望的是,接电话的不是顾斐,而是小助手,并且告诉她,在一分钟前,顾法医已经下班离开了。   “下班了?”顾明俊的整张脸都皱起来,“他怎么就能下班呢?事可还多着呢?”果然是小白脸,还说什么专业过硬,能力卓绝。怎么一点职业精神都没有?   宋蜜虽然也觉得有点不对,但还是忍不住开口为顾斐辩驳:“现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十多分钟,顾法医下班也很正常。”   “可不是吗?”孟波也立刻接口,“真以为谁都和我们这般,一旦忙起来,就是日夜不分的。”   这话听着是在说自己的辛苦不易,但细听下,却也有指责顾斐不敬业的意思。   相对于孟波,对宋蜜有好感的梁宇,对顾斐的意见就更大了,谁让宋蜜从知道顾斐要调过来,就一直都精神亢奋不说,在今天一起外出执勤的时,更是没少寻借口去找顾斐搭话,不过顾斐说话虽然温和,但态度却十分坚决。   以至于宋蜜的‘追星’行动,直接宣告失败。   因此,梁宇的话就更直白:“可不是吗?我们这里忙的不着边,顾法医倒是好,早早的就下班了,可真是逍遥自在,我们和他真的事不能比……”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孟波用胳膊肘捅了一下。   “波哥,你干嘛打我?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梁宇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停了,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连带着声音都有些结巴:“那个,顾法医,你来了。”   顾斐看了梁宇一眼,没说话。   这让梁宇心里更尴尬,他也没想到自己的点这么背,头一次说人闲话,就被正主给听个正着,挠了挠头,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两句:“那个,顾法医,我刚才不是说你不敬业,哎呀,不对,我没有说你不敬业,你是正常下班,不是,不是……”   “好了,梁子,不要说了。”顾明俊看着梁宇越说越错,立刻开口打断他的话,而后又对顾斐说:“顾法医,对不住,梁子他胡说八道的,他绝对没有恶意,你不要放在心上。”   “就是,我只是随口感叹一下,没有其他意思。”   梁宇这话一说完,孟波是直接捂脸了,梁子这情商,真是感人的低,他这话还不如不说,真是越说越错,实力诠释,什么叫火上浇油?   看来等会他要和梁子说一下,他日后还是少说话吧。   至于宋蜜的话,   更是觉得在偶像的面前丢了人,急的是有些跺脚:“梁宇,你给我闭嘴。”说着还小心翼翼的往顾斐那边看了一眼,见顾斐的脸上没有生气,心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那个什么?顾法医,真是对不住,梁子他是嘴贱了一些,但绝对没有恶意,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至于梁宇的话,接二连三,他也终于察觉到,自己还是闭嘴比较好。   打从记事起,顾斐就是在闲言碎语里长大的,也早早的学会用盔甲保护自己,所以无关紧要的人,说的无关紧要的话,他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因而,   不管是梁宇刚才的话,还是顾明俊道歉的话,他是一点不在意。   直接把手中的一个文件夹放到距离自己最近的桌子上,淡淡开口:“顾队长,这是验尸报告。”   说完便直接抬脚离开。   听着顾斐的话,再看看验尸报告,又想到刚才梁宇的话,办公大厅里真是一阵的尴尬。   这都叫什么事儿?   尤其是梁宇,心里更是生出羞愧来,看着顾斐已经快要不见的身影,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上去,最起码道个歉。   他一直追到办公楼的门口,正要开口,却看到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孩儿走过来,挥着手,笑的灿烂,声音清脆。   “阿斐。”   “老婆。”   阿锦是直接扑倒顾斐的怀里,给了他一个拥抱和一个灿烂的笑容:“今天工作顺利吗?”   “恩,还好。”顾斐点点头,他对自己的工作环境还是很满意的,至于刚才,哦,他是法医,只负责检验尸体,和警察打交道,也仅限于工作上,其他的,不需要有过多的交集,尤其是私下里。   “顺利就好。”阿锦看着跟在顾斐身后的一个小年轻,长得还挺不错,果然帅的都上交给国家了,便问了一句:“阿斐,跟在你身后的那个警察,他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   怎么是一脸的懊恼呢?   “没什么。”顾斐淡淡的回答说:“只是他刚才说我的时候,被我听到了,大概是有些尴尬吧。”   阿锦是多聪明的人,一听这话,再结合小年轻的表情,就知道他说的话,未必是什么过分的话,但也绝对不是夸奖阿斐的话,对梁宇本来还不错的印象,立刻跌落谷底,果然是刚毕业的毛头小子,说个没个轻重。   “走吧,我们不和某些人一般计较,吃大餐去。”阿锦伸手拉着顾斐的手,和他十指交缠。   说完还狠狠的瞪了梁宇一眼,才牵着顾斐的手离开。   梁宇也看出来,阿锦就是顾斐的老婆,被她瞪了一眼,本来就有些虚的心,更虚了。   这一下,便也错过了道歉。   阿锦和顾斐已经走远。   “怎么不把车子开进来?”顾斐和阿锦一起往外走,才知道阿锦的车子是停在外面的,便开口问。   “这里是警局,哪能随随便便进去。再说了,我看你们警局的车位也有些紧张,还不如停在外面来的方便。”阿锦开口说道,“反正也只是多走两步的事儿,还是说你不乐意我和一起走。”   “才没有。”顾斐立刻反驳说道。   “那不就好了。”   两个人说说笑笑,便也到了阿锦停车的位置。   这时,   一个明艳动人的女子刚好从车上下来,和他们擦肩而过,阿锦和顾斐倒是没在意,不过女人在看到顾斐后,却愣住了。   这人不就是顾斐吗?   那个……最后的boss。 第63章 我反派老公   夏雪是恍惚着神情走进办公大厅的, 她是顾明俊的未婚妻,虽然两个人素日里是吵吵闹闹,一派感情不好的样子, 但实际上感情是真心不错, 平日里吵闹的样子,不过是他们日常相处的方式罢了。   因而,她往日可是没少来警局找未婚夫或是探班,今天也一样, 知道有命案发生后,她就知道, 依照顾明俊那工作狂的性格,今天十有八九要折腾到凌晨才会下班。   虽然在顾明俊打电话的时候, 她语气是极其嫌弃, 说什么不回来就不回来, 她还落得清闲, 但不过是嘴上说说,心里还是心疼顾明俊的, 想了想,便买了不少东西过来探班,还给自己寻了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她可不是过来看顾明俊的,不过是心疼其他人罢了。   尤其是宋蜜,一个女孩子, 跟着顾明俊这个工作狂,真是辛苦了。   话题有些扯远,言归正传。   “嫂子来了。”孟波是第一个看到夏雪的,并且立刻走过来, 接过夏雪手中的东西,笑着开口说:“…要不说我们头儿一定是上辈子积了大德,这辈子才能找到嫂子这样长得漂亮,又通情达理的未婚妻,看的我真是眼热。”   若是往日的话,夏雪必定要和孟波说两句,但现在,她可没什么心情,脑子里想的都是顾斐,当然,做为一个熟知剧情的穿书女,虽然说现在剧情一定程度上已经偏到不知道哪里去?   但那可是顾斐,书里的反派,智商超高的那种,若非顾明俊是男主,有主角光环的话,险些让顾斐给逃脱了。   虽然心里清楚的知道,顾斐最后会伏法,但是——   想到刚才那个女孩儿,笑的一脸甜蜜,一看就知道是沉浸在恋爱中的小女生,她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小雪,你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宋蜜看着呆愣愣的夏雪,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见她的眼神回归,这才开口问道。   夏雪自然不可能说是在想顾斐,要知道自从顾明俊做了警察后,她也不是没想过告诉他,一些案子的凶手,让他尽早做些准备,这样也可以少些受害者。却发现,她是不能把名字说出来,只能从旁提示。   顾斐是个聪明人,再加上他也很少和她说一些案子的事情,毕竟有的案子是需要保密的,而夏雪的话,胆子小,生怕被人看出自己不是原装的,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去提示?   她只想好好过日子,至于其他的……她也顾不了那么多,只能说人各有命。   先前还可以,毕竟没见到,虽然听说后,她心里会有些内疚,但她真的没办法,说她自私也好,冷血也罢,她都认。   “小雪,你怎么又开始发呆了?”宋蜜看着一句话没说,又沉浸到自己思绪里的夏雪,声音也比刚才高了不少。   夏雪回神:“额?你刚才说了什么?”   “你今天怎么回事?这么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有什么事?”宋蜜开口问道。   夏雪摇了摇头:“不用担心,我没事。”   “真的没事?”顾明俊也走了过来,开口问道,面色也变得郑重起来。   “我真的没事。”夏雪见顾明俊的眉间依旧是紧皱着,便又解释说:“你也知道,现在幼儿园是招生季,我负责的又是小小班,孩子小,性格也闹腾,我可能是太累了。以至于现在都还有些头疼。”   “这样?”顾明俊是有些不信,依照他对小雪的了解,她必定是有事的,而且绝对不是她说的,被累到,不过夏雪既然不想说,就先算了,人多,说不得是什么隐私之事,不好开口。   等会没人的时间,他再问问吧。   ……   阿锦是压根就没认出,她刚才擦肩而过的明艳女子就是女主夏雪,毕竟她们上次见面还是十年前,女大十八变,不管是样子还是气质,都和十年前相差太大了。   再者,   阿锦的态度也十分鲜明,夏雪也不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她关注那么多做什么?她只需要保证顾斐不再走上犯罪的老路就行了,至于其他人,并不重要。   此时,她正在和顾斐在享受海鲜大餐美食的同时,也享受着来自顾斐极其贴心的服务。   这顿饭,两个人吃的很是高兴,最重要的是阿锦吃的高兴,对顾斐来说,阿锦高兴,他也就高兴。   说起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小插曲,收银员是新面孔,约莫是第一次见阿锦和顾斐,因而,在结账时,见到是阿锦付钱,他还用谴责以及鄙视的眼神,看了顾斐一眼。   长得倒是斯斯文文,身上穿着也不俗,没想到,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居然让女孩子付账,真的是太没风度了,而且也太给他们男人丢脸。   要知道,他们餐厅也不是什么五星级餐厅,价格虽略高一些,但看他的穿着打扮可不像是付不起的人。   顾斐是多聪明的人,虽然男收银员只看了他一眼,不过他还是清楚的看到了他眼里的鄙视和谴责,他自诩不是个爱计较的人,但唯有一点,绝对不许任何人,在他老婆面前,败坏他。   所以,他当即就亮出了自己的婚戒,淡淡的开口说:“这是我老婆。”   男收银员面露尴尬,连忙道歉:“客人,对不起。”   “没关系的,小哥你一看就没有结婚,所以不知道已婚夫妻的相处模式。”阿*护夫*锦立刻上线,一脸‘我能理解’的表情:“…我家阿斐的工资都在我这里。”   男收银员一噎,表情更尴尬,再次道歉:“……对不起。”   “没关系,你没老婆,不能理解,也正常。”被老婆护着的顾斐,表示心情愉悦,挥手,大度的开口说道。表示自己一点都不介意,毕竟单身狗,不能理解他,很正常。   男收银员:……   “只是一句话,有这么高兴吗?”阿锦看着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的顾斐,她是真的发现,自家阿斐,是真的好哄,她哄他,只需要一句话。   顾斐点点头,从下就被人不待见的他,真的是太喜欢这种被人呵护,被人全身心护着的感觉。   “那既然这么高兴的话,帮我去买冰淇淋,我要红豆味的,对了,还要……”   “一杯冰的茉莉花茶对吧。”顾斐不等阿锦说完,便接口说道。   阿锦点点头:“还是我家阿斐了解我。”   “不行。”   “为什么?”   “再过两天就是你每个月不舒服的日子,你不能吃冰的,不然的话,会肚子疼。”顾斐回答说,“…就是茉莉花茶,也只能喝常温,不能加冰块。”   阿锦听着这话,停下了脚步。   本来顾斐还以为阿锦生气了,却没想到,阿锦竟是抱着他,直接亲了一口。   “我家阿斐怎么能这么贴心?这么好?”阿锦表示,没有黑化的顾斐真的是太可,温柔有度,体贴细心,简直是戳中了她对异性所有的喜好,“我真的是太太太喜欢你了。木嘛!”   “唔。”大庭广众下,顾斐虽然觉得有些害羞,不过心里却是欢喜的很,本来就柔和的表情,更温柔了。   他喜欢。   ……   只要时间上允许的话,她和顾斐都是一起上下班,先前都是她先去林氏集团,再送顾斐去警局,不过顾斐在调任后,距离更近,便成了先送顾斐去警局,她这里再去林氏集团。   “好好工作,最重要的是记得想我。”隔着车窗,阿锦给了顾斐一个甜蜜的吻,笑着开口说道。   顾斐点点头应了一声好。   一直看着顾斐进了警局,阿锦这才让司机开车,并且同时打开了手提电脑,查看一下自己今天的工作日程。   只是车子才启动,都还没走两步,便猛的一刹车,以至于阿锦手里的iPad直接丢了出去:“张叔,怎么了?”   “小姐,有人拦车。”司机回答说道,说着就要下车去看。   阿锦立刻抬头看过去,便见,是个极其漂亮的女孩儿,而且她认得,就是昨天在警局门口见到的那个女子,虽然她们没说话,不过对方长得漂亮,明艳动人的像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一样,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当时便多看了两眼,今天认出来,也是正常。   毕竟她的记忆力还挺好。   差点出事,司机自是要下车去看看,只是他的车门才打开,女孩儿便已经走了过来,本来司机以为她是要恶人先告状,不过张叔的心里可不怕,是对方忽然冲出来的,可不是他的错。且不说这是警局附近,都是监控摄像头,就是没有,车上可是有全方面行车记录仪。   不怕对方耍什么花招。   张叔正要开口。   却没想到,对方压根就没理会他,而是直接冲里面喊道:“林总林总,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似乎是怕阿锦不相信一般,她的语气很是急促,“真的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请你给我几分钟的时间。”   来人正是夏雪,她倒不是说特意来找阿锦的,也是送顾明俊过来上班,顾明俊虽然也有车子,不过他昨天回家太晚,到家都已经两点多,今天又是一大早起来,没有休息好。   夏雪对他虽然总是嘴上嫌弃,但心里心疼着呢,可不放心他自己开车来。   便送顾明俊上班,就那么巧,便看到正在依依惜别的阿锦和顾斐,想了想,觉得昨天见到,今天又见到,也是一种缘分。   想了想,还是决定提醒一下。   “我们好像不认识。”阿锦也降下车窗开口说。   “那个,你放心,我不是坏人,也不是要碰瓷的。”夏雪连忙开口说道,“我叫夏雪,找你是因为我未婚夫顾明俊,和你男朋友顾,顾斐是同事,是有几句话,关于你男朋友的,想和你说一声。”   夏雪,那不是女主的名字吗?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想到某些剧情,她觉得自己好像知道对方找她做什么了。 第64章 我的反派老公   其实夏雪过来找阿锦的意图很好猜, 无外乎就是要提醒自己,毕竟剧情里她也曾经提醒过周雪,也正是因为她的提醒, 周雪才能发现顾斐掩藏在斯文温和下, 那可怕的控制欲,从而保持了一定的警惕心,以至于到最后救了自己一命。   阿锦对夏雪的做法没异议,甚至还有两分欣赏, 因为在她看来,夏雪是个很识时务的女主。   既然没那个本事, 她就不去学一些人,故作逞强的揽下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把那句‘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的深意,发挥到最大。   这中精神虽然有些消极,但未必不是个聪明的做法。   总比有些人, 明知道自己做不了, 却还偏偏对自己有蜜汁自信,去趟浑水,最后害人又害己来得强。   因这个心思, 阿锦对夏雪的态度颇为和善:“夏小姐,你好, 不知道你有什么话想和我说?”虽然已经知道夏雪的来意,不过还是要装作不知道。   夏雪本来都已经做好被阿锦冷遇的准备, 毕竟先前也有过。   她偶然碰到了一个即将会被抢劫的女人,也提醒过她,不要走夜路,只是对方非但没有领情不说, 还对自己破口大骂,说她是在诅咒自己,甚至后来她被抢劫后,竟然指责自己是凶手。   最后即便是警方证明自己的清白,她也不依不饶,非说是自己诅咒她,才让她遭遇这中事,还要夏雪赔偿她的损失。   也是因为这件事,让胆子本来就是不大的夏雪,更是缩到自己的壳子里,人各有命,外人的好和歹,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自此,什么案子什么受害人?夏雪统统都放到了一边去,不再理会,甚至长达半年的时间,她都没再踏进警局半步。   弄得顾明俊一度怀疑,夏雪是不是不喜欢他做警察。   因而,   她在拦车找阿锦的时候,真的是下了好大的勇气,阿锦颇为和善的态度,让夏雪有了更多的勇气,也不是所有人都和那个女人一般,蛮横不讲理的。   小声说:“那个,林总,我能和你单独谈谈吗?”说着话,侧头看了一眼张叔。   虽没说,不过意思却已经十分明显。   张叔也听到了,立刻看向阿锦。   阿锦抬头:“张叔,你先到那边等我,我和夏小姐说两句话,很快过去。”说着便下了车。   张叔应答了一声,很快就开车。   “林总,是这样的。我接下来的话,可能会让你有点不快,但请你相信我,我绝对不是在挑拨,也没有任何的恶意……”夏雪因刚才的事情,对阿锦的感观极好。   事实上,昨天在警局见到顾斐后,她是和顾明俊打听过关于顾斐的事情,为此还惹的顾明俊大吃飞醋。也正是因为顾明俊吃醋,所以,他是倒豆子一般,便把顾斐早几年便已经结婚,妻子是林氏集团现任总裁,白富美一枚。   还特意强调了,顾斐和妻子十分恩爱的事情。   虽然说,因为她的缘故,剧情是已经歪到十八里地外,不少事情的发展和她所知道的剧情,有的是完全背道而驰。让她知道,她所熟知的剧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不过即便是如此,她是不敢掉以轻心,尤其是对顾斐。   要知道小说里,他可是一度把顾明俊一行耍的团团转,中间即便是怀疑顾斐,却也没有任何证据,到最后决斗的时候,若非顾斐不知道想起什么,有一瞬间的晃神,让顾明俊抓到机会。   这谁胜谁负?还真的说不准。   所以,   在知道后,夏雪没有放心,反而更担心了。   毕竟有的时候,剧情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虽然过程不同,但兜兜转转的,最后呈现的结果却是一样的。   “……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况。”夏雪是不能直接说出来,只能侧面提醒,而且还不能说出关键词,这无疑让她的话,受到很大的限制。她本也不是什么聪明伶俐之人,想了一个晚上,最后也只能以自己曾经偶然间,见过顾斐‘不同寻常’的一面。   为此,还自己编了个顾斐明面原谅某个欺负他的人,但背地里却下狠手的故事出来。   真是难为她了。   阿锦听着夏雪的话,不由的在心里如是的感叹想到。   “林总,我要说的就是这些,请你一定要小心,顾斐他绝对不是现在表现出来的这般斯文有礼。”夏雪最后总结说道。   说完后,她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阿锦,里面真诚满满。   “扑哧”一声。   阿锦不由的笑出声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你现在的表情,真的有点可爱。”阿锦在对上夏雪的眼睛后,笑着解释了一句。   “可,可爱?”夏雪设想了阿锦听完话后所有的反应,生气,质疑等等,唯独没想到阿锦会笑出声来。忽而一个念头涌上:“你不信我的话?”   “我为什么要信你?”阿锦反问了一句。   “额?”   阿锦看了一眼夏雪,开口说:“夏小姐,我不知道你是从顾队长那里知道的,或者说,真的想你自己所说的那般,是无意间看到的。但对比你这个我只见过一面的人,我更相信阿斐。”看着想要说什么夏雪,直接打断:“……我和阿斐认识十年,结婚五年,他是个什么样的性格?难道说,你一介外人,会比我这个做妻子的更为了解阿斐不成?”   “我……”夏雪本来还有些着急的表情,凝住了。   阿锦没给夏雪说话的机会,立刻又开口说道:“不过还是要感谢夏小姐的一番好意,虽然你的话,我很是不爱听。那么,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着几句要抬脚离开。   忽而又想到什么,脚步顿住,又回身:“夏小姐,你我萍水相逢,我希望今天的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不然的话,即便你是一番好意,但我也不能接受?”   说完这话,她也不再等夏雪有任何反应,直接离开。   已经耽搁了不短的时间,再耽搁的话,她上班可就要迟到了。做为公司的老板,她带头迟到,这可不是个好现象。   夏雪看着阿锦大步离开的背影,那般干脆利落,不带一丝的犹豫,脸上露出了迷茫和犹豫的表情。   这次,她又做错了吗?   因为这个缘故,让夏雪有中好心办了错事的感觉,让她接下来的几天,心情都有那么点低落。   顾明俊虽说这几日都在忙着城郊的案子,早出晚归的,不过他对夏雪也是真的上心,还是在第一时间就察觉到她异样的心情。本来他是想问到底怎么回事?   不过这个时候,案子有了重大的进展,他便只能暂时的搁置。   一直到破案后,一日,两人一起吃午饭的时候,他才想起来。   恩……说一下,求婚成功后i,两个人因为上班的缘故,是已经同居了。   而面对顾明俊的询问,夏雪虽然心中一暖,毕竟顾明俊前些日子的忙碌,没人比她更清楚,这样情况下,他还能注意到自己的不妥,可见他隐藏在嬉皮笑脸下的细心和体贴。   自然也就没瞒着顾明俊。   “就这件事上,你确实有些莽撞了。”顾明俊在知道所有的事情后,忍不住拍了拍夏雪的脑袋,无奈的开口说道:“林雨锦我虽然没怎么接触过,不过她可是十八岁就接掌了林氏集团的人,精明厉害,心眼比谁都多。她这样的人,被骗?我看她骗人还差不多。”   “恩,我现在知道了。”夏雪有些郁闷的开口说道。刚开始的时候,她洗礼还有些低落,不过已经过去几天的时间,也足够她想明白了。   她对顾斐所有的了解,大都是来自书里,也就是前几日偶遇顾斐后,又从顾明俊和宋蜜嘴里听来一些。   那里比得上阿锦是顾斐的妻子,日夜相处,对他了解的多。   她对顾斐避而远之,自诩没能力和没本事去感化她,但她人未必不可以。   所以,她可能真的是多事了。   “明俊,你说,林总会不会怪我?觉得我是在挑拨他们的夫妻感情?”   顾明俊看夏雪陡然垮下来的表情,又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柔声安慰说:“好了,你也是一番好意,相信林总不会怪你的。”   夏雪想了想阿锦当时的表情,好像是没生气,本来已经吊起的心,这才慢慢降落。   “不过,这样的话,你以后还是不要再说。”顾明俊又开口说。   毕竟顾斐那个人,可真的是记仇。   就说孟波,前段时间说他的时候,被他听到,那个小心眼的,只要有机会就要说上两句,而且表情不变,语气平淡,有的时候,甚至还一副‘我是为你好’的神色,噎的人说不出话来。   闹得孟波现在都是躲着顾斐走。   夏雪:“我知道了。”   这话不用顾明俊说,她也会做,虽然顾斐现在看着还好,不过想到他在书里做的事。   夏雪觉得,自己就一普通人,对顾斐,还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吧。   ……   阿锦是不知道夏雪的决定,不过即便知道,她也不会care,本来她虽对夏雪有两分欣赏,但也只有两分,可没打算和她交好。   做个陌生人,也挺好的。   况且阿锦的心思,一半在顾斐的身上,一半在林氏集团上,可再没分给陌生人的空间。   温馨的生活日常继续。   这一日,   顾斐下班回来,才打开房门,就闻到了一股香辣的味道,刺激着人的味蕾,便知道今天的晚饭是火锅。   扬声喊了一声:“老婆,我回来了。”   顾斐一打开房门就闻到了一股香辣的味道,刺激着人的味蕾,便也就知道今天的晚饭是火锅。   “阿斐,你回来的刚好,快点过来帮我切牛肉卷。”   厨房里传来了阿锦的声音。   顾斐应了一声,洗了手,便走进厨房,看到了正在忙碌的阿锦,他的眉眼立时就柔和下来。   “老婆。”   “怎么了?”阿锦察觉到身后的气息,腰间也缠上了一双手,开口问道。   “没事,就是想抱抱你。”顾斐的声音带了些瓮声瓮气。   最一开始,他也有些担心,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若是阿锦中途后悔了,他会怎么做?约莫,会杀了她,这样她就会永永远远的留在自己的身边,再不会离开。   “行了,撒娇也要分时间,切牛肉卷去。”阿锦拍了怕腰上的手,开口说道,“记得,切的薄一点,知道吗?”   “好。”   顾斐切着牛肉卷,心情是一派明朗,他真的是觉得,自己这辈子所有的幸运,都用在了那个雨天,叫他碰到了阿锦,然后得到老天爷对他最大的眷顾。   阿锦,他的妻子,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人。   ------ 第65章 非典型青梅   再次睁开眼睛, 阿锦发现自己又来到了一个新时空,对于已经很习惯任务的她来说,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毕竟她已经习惯了。   只是她很快就发现,自己现在的处境有些不好。   头疼的厉害,鼻尖还能闻到淡淡的血腥气, 伸手一抹, 脑后还有些黏腻的感觉。   是血。   她这是和人打架, 而后不敌,脑袋被人开了瓢?   但, 有点不像啊!   若是和人打架的话, 她这伤口不应该在后脑,而是应该在额前才是, 毕竟她不可能不还手, 即便不还,也会下意识的躲避。但她的伤口却是在后脑,她这不是被人偷袭砸了脑袋,就是争执间被人推倒在地?   这一想,   脑袋就开始一抽一抽的疼, 不过阿锦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坐起身来, 抬眸,四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她现在是在一间类似于客厅的地方,身后的茶几一角有着明显的血迹。   其他地方倒是不凌乱,只有一个可爱的青蛙抱枕被扔在不远处。   这样的情况证实了阿锦刚才的猜测,她应该是和人发生了不愉快, 而且绝壁是熟人,因为她在多宝格的架子上看到了照片,里面是一对年轻男女,笑的十分开心。   虽然还不知道自己现在的长相,不过直觉却告诉阿锦,照片里的那个女孩儿,应该就是自己。   她现在即便不是在自己家里,也是在熟人家里,也就是说,和她发生争执的应当是认识的人,他们两个因为某些事情,起了争执,而在争执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了手脚碰触。   阿锦被对方推了一把,不幸滑到,继而撞到了茶几的桌角。   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在理清楚这些后,阿锦的心里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现在应该没什么危险?   正要呼叫大白,要读取原身的记忆时。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开门声,有人来了。   在意识到这个信息后,想了一下,阿锦又重新躺好,闭上眼睛,并且尽可能的减弱了自己的呼吸。   来了两个人。   听声音的话,一男一女,应该都有了些年纪。   “思锦。”女人带着惊慌失措的声音响起。   “老婆,怎么了?”男子或许也听出女人声音的不妥,也开口问,继而有哒哒的脚步声。   而后男子的声音也高起来:“怎么了?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思锦,老婆,赶快打120。”   “哦,好。”是女人应答的声音。   伴随着女人拨打电话的声音,男子似乎是蹲了下来,而后阿锦就感觉到他在探自己的鼻息,因为害怕,阿锦都能感觉到他手指在颤抖。   在察觉到阿锦还有呼吸后,听到了他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女人也打完电话。   “老公,思锦,她没……”死吧?   女人的声音都是抖的。   “还有呼吸,没死。”男子立刻回答说道。   听到这话,阿锦是能明显听到女人松了一口气的声音,“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锦儿怎么会成这样?立臣呢?他不是和锦儿在一起吗?人呢?”   “这……”   接下来就是他们夫妻说话的声音,还有给人打电话的声音。   阿锦从他们的谈话里,也知道了不少的事情,也让她心里那一丢丢的不好意思,迅速的消失不见。   又过了几分钟的时间。   是一阵兵荒马乱的脚步声,说话声,阿锦闻到了一股独属于医院的消毒水的味道,便知道救护车来了。   在察觉到这一点后,阿锦便也放松了自己一直都强撑紧绷的思绪,放任自己沉浸到昏迷中。   等到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抬头看着上面的天花板,还有鼻尖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就在阿锦想要开口呼叫大白,要接受原身记忆的时候,便见一个四十多岁,穿着颇为时髦体面的妇人,走了进来,看到阿锦醒过来。   立刻就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并且一把抓住阿锦的手,急声开口问:“思锦,你醒了。感觉如何?头还疼吗?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说着话的同时也摁了一下呼叫铃。   “思锦。”许母看着阿锦有些呆愣愣的样子,想到阿锦撞到的是脑袋,她的心中忽然一个咯噔,一个不大好的念头冒了出来,表情也变得有些惊恐:“医……”   不过她这话还没有说出来,便被阿锦拦住:“许,许姨。”   “思锦,你没事吧?”许母听到阿锦的声音,忙开口问道。   阿锦轻眨了一下眼睛,声音虚弱:“许姨,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刚才…嘶…”后脑受伤的位置又是一抽抽的疼,让她一时有些说不出话,脸色也变得越发有些苍白起来。   许母看着阿锦惨白的面色,再想到阿锦之所以会受伤,说起来也怪她儿子,不然的话,思锦也不会遭这么大的罪,险些丢了性命。有些心虚的同时,声音也越发柔和:“……好孩子,别乱动,你后脑的伤口有些深,若是觉得疼的话,医生马上就过来了,你且忍一忍。”   她的话刚落音。   医生便也进来了,见到醒过来的阿锦,自然是好一番的检查和询问,最终得出个结论,就是人既然已经醒了,那就没什么大事了,只需要好好的养上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说完,便呼啦啦的带着人又走了。   许母在听到医生说,阿锦已经没什么大事,只需要好好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这才彻底的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天知道她在看到阿锦躺在地上,地上都是血,真的是吓得她魂飞魄散,而这种害怕,在知道思锦是被自己儿子推到,才弄成这个样子的,她害怕的同时又更生出愧疚来。   好友在临死前,是相信自己,才把女儿托付给她照顾,如今却被自己儿子害的生死不知,这让她这么对得起好友。   “许姨,我想休息一会儿。”大概是因为受伤的缘故,阿锦虽然刚醒来不久,但还是又有了困意,便小声对许母说道。   许母轻轻拍了阿锦一下,声音慈爱:“好,你先休息,我去帮你买些吃的。”   “恩,谢谢许姨。”   “傻孩子,和许姨还说什么谢谢。”许母爱怜的拉了拉被子,开口说道。   等到许母离开后,阿锦这才开始读取原主的记忆。   原身叫孔思锦,二十六岁,是一名注册会计师。   说起原身的一生,既是幸运又是不幸的。   她的父亲是一名警察,在她幼年的时候,便因公牺牲,她便和妈妈相依为命,但可惜,她十七岁那年,才刚刚考上大学,孔母因积劳成疾便过世了。   孔母临死之前,托付至交好友许母,对自己女儿多多照顾。   许母和孔母是大学同学,感情十分要好,即便是毕业后也没有断联系,一直都有来有往,所以对孔母的要求,她是一口答应下来。其实许母本来就很喜欢孔思锦,怎么说?不止是因为这是闺中密友的女儿,更是因为孔思锦本人是个聪明伶俐的,再加上过往经历的缘故,她更擅察言观色,一张嘴更是甜的厉害,很是得到许母的欢心。   又有上许母在生儿子许立臣的时候,难产大出血,最后虽然母子平安,但她却再也不能生孕了,再加上许立臣自小就是个冷静自持的性子,这让许母更加稀罕孔思锦。   孔思锦和许立臣虽然不常见,但也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尤其是孔母去世后,许母更是把孔思锦接到许家来住。   许母因为稀罕孔思锦,便想把孔思锦永远的留在自己身边,先前本来是想收做女儿来养,但后来不知道被人调侃了一句,说即便是女儿也有嫁出去的一天,不如让许立臣娶了孔思锦,这样她就能永远留在许家了。   这话让许母眼前一亮。   并且暗戳戳的开始撮合孔思锦和许立臣。   先前几年,他们还小,她做的不明显,顶多是打趣两句,偶尔创造个机会,让两人一起去买个东西什么。   不过许立臣是个冷静自持的性子,而孔思锦的话,虽然看着是一副甜美可人,娇俏伶俐的模样,但她的性子是极其稳重的,对自己的未来更是有着明确的规划,大学里四年,不少女生都想着甜甜的恋爱时,她是拼了命的学习,并且在大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考取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   因而,   大学毕业的时候,同一届的学生都还在手忙脚乱的时候,她就已经进入了知名的财务公司工作,并且不足一年的时间,被世界五百强的公司挖角。   此后的几年,她是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上,而工作之余,也会积极的充实自我。毕业的第四年,她买了房子买了车子,在同龄中绝对是一骑绝尘的存在。   所以,面对许母的撮合,她虽然没有心动,不过却也在许母日复一日的撮合下,认真考量起来。   平心而论,不说许家。   就单论许立臣这个人而言,足够出色,虽然她还算不上多喜欢,但也很欣赏,名校毕业,性格沉稳,又是律师,又知根知底,最重要的一点是,许母很喜欢她,若是两人在一起的话,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基于这一点上,在许母撮合她和许立臣的时候,孔思锦很是配合。   至于许立臣本人,他也不喜欢孔思锦,之所以会愿意和孔思锦在一起,纯粹是因为他到了谈婚论嫁的年岁,父母也催促的厉害,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本人并没有喜欢的人,所以才会点头答应。   孔思锦和许立臣开始不咸不淡的交往,虽然没什么激情,但也平平淡淡,相处和睦。   如果这样相处下去的话,两人会顺利的走进婚礼礼堂,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就在许立臣三十岁生日这天,一觉醒来,他竟然发现,自己和一个叫章玥的女孩儿,互换了身体。 第66章 非典型青梅   章玥, 二十二岁,一个即将大学毕业的大四学生,恰好, 她学的也是法律,不过她的性格却一点都没有法律的严谨,虽很有正义之心, 但做事却莽莽撞撞,不顾后果,常常会好心办坏事。   她这样的性格, 其实并不适合做律师,周遭的人也曾不止一次的劝说过她, 就是她父母其实也不赞同。   不过章玥在少年时,曾因做好事,却遇到不讲理的人,反过来被人倒打一把, 当时是一个律师从旁路过, 帮他作证, 洗刷冤情, 其犀利的口才和严丝合缝的逻辑。不止是说的那个诬陷人的老人哑口无言, 心生害怕,狼狈逃窜, 更是让章玥崇拜不已,把人奉为偶像, 并且决定向自家偶像学习,将来也要做个律师。   其实,章玥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不过为了实现成为律师的目标, 高三的一年,她可是发愤图强,最终以吊尾车的成绩考上了明大的法律系。   在大学毕业的前夕,   明大做为数一数二的大学,自然也有不少企业前来招聘,其中就有远翔律所,本来章玥的父母已经托人帮她找好了实习的地方,但章玥在远翔律所的宣传照里看到了当年那个帮过她的律师,自然是欣喜非常,并且立刻就决定要进入远翔律所做实习生。   并且立刻报了名,递上了自己的简历。   只是章玥虽然是明大法律系的学生,但她本来就是以吊尾车的成绩考上的,底子本来就差一点,在校期间也不见得多刻苦努力,专业成绩一般,压根就不符合远翔律所招聘实习生的标准。   连第一轮都没有通过,就落选了。   章玥是个一根筋的人,既然认定了,就不会轻易的放弃,竟然直接去了远翔律所,拜托律所给她一个机会,不过章玥虽然见到了人,不过她的请求却被律所那边一口给拒绝了。   开玩笑,若是落选的人,都来这一套的话,那他们律所岂不是成了收容所了吗?   章玥若是那么轻易放弃的话,那她就不是章玥了,便苦苦哀求,死缠烂打,弄得负责招聘的Ada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在这个时候,恰好碰到了许立臣。   许立臣是个冷静严谨的人,面对章玥的哀求和崇拜之语,他自然是不以为然的,毕竟做为业内颇有名气的律师,说句臭屁的话,崇拜他的人真的是不要太多了。   所以在章玥不愿意放弃的时候,许立臣是直接叫了保安,让他把章玥拉走。   更是放话说,若是章玥在这样纠缠的话,会报警处理。   他的这一番不近人情的操作,让章玥对他的光环陡然消失殆尽,甚至生了埋怨之色。   没错,   当年帮了章玥的那个律师就是许立臣。   章玥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偶像,对她居然这般冷酷无情,少女心真的是碎了一地,是哭着跑回学校的,并且是越想越伤心的那种,然后哭着哭着,她就睡着了。   等到醒过来,章玥就发现,自己居然和许立臣交换身体了。   因为这个的缘故,   许立臣和章玥再次有了联系,两个人想了N多的办法,想要把身体交换回来,可是却都不得其法,最后心急之下,去了一家寺庙,那里的老主持一派高深莫测的告诉他们。   此乃天意,还说什么,这是命中注定的,到了时间,自然会换回来的,让他们不必着急。   就这样,许立臣和章玥不得不捆绑在一起。   因为互换了身体的缘故,又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换回来,所以,许立臣就只能把就近的看着章玥。再加上章玥和许立臣的性格,是天差地别的不同,这一点就不提了。   更重要的是,在专业上,章玥虽然是明大法律系毕业的,却是个半吊子,而且还喜欢意气用事。   她用自己的身体上班的第一天,就闹了个好大的笑话,让客户一度怀疑许立臣的专业度,虽然章玥用自己的小机灵,最后还是打消了客户的怀疑。不过却让许立臣警戒起来。   他可不想等到换回来的时候,自己的好不容易打拼下来的名声和事业,都被章玥毁的一干二净。   所以,   许立臣让章玥以自己的名字,把‘自己’再次招进律所里,并且跟在‘自己’的身边学习。这一举动,在律所可是引起了好一番的震动和议论,有人甚至怀疑,许立臣和章玥是不是有什么?   不过很快就被人反驳了。   毕竟许立臣这个时候已经和孔思锦在交往了,孔思锦也几次去律所,律所里的人也基本都认识孔思锦。   不过此后,   两人越走越近,还被律所里的人几次看到暧昧的样子,这个传言就又传开了,甚至更热烈。   到最后,   做为许立臣女朋友的孔思锦,自然也听说了。   两人这个时候已经交往了半年的时间,甚至在许母的催促下,有了结婚的打算,如今知道许立臣和一个年轻女孩儿走得近,她自然要问个清楚的。   这个时候的孔思锦还不知道,自己男朋友的芯子早就变了一个人。   还是一个女孩儿。   章玥把许立臣当成偶像多年,虽然一度有些碎裂,不过伴随着两人互换身体,相处日渐多起来,更贴切的了解到许立臣是个怎么样的人?她本就是刚大学毕业的年纪,情窦初开。   而许立臣无疑是个很出色的人,但长得英俊,专业过硬,性子看着不近人情,但相处久了,就发现,他的心肠确实软的。   自然而然的,她对许立臣的感情也就发生了变化。   所以,   对章玥来说,孔思锦那妥妥的就是情敌,面对她的适合,不自觉的就带了些敌意。   孔思锦多聪明的人,第一时间就察觉出来了,这让她觉得有些奇怪,要知道依照她对许立臣的了解,即便他真的见异思迁喜欢上别人,那他对自己也不至于有敌意。   因有了这一点的怀疑,   孔思锦对许立臣的关注就多了起来,这一多,自然也就察觉到某个事实,毕竟章玥这个人,身上的破绽太多,而孔思锦对许立臣又足够了解。   虽然她是觉得身体交换,这个事情很扯淡,但事实摆放在眼前,由不得她不信。   而她之所以会受伤,就是因为她去找‘许立臣’求证的时候,拆穿了她的身份,被惊慌失措的‘许立臣’狠狠的推了一把。   因为没有防备,便被推倒在地,而后倒霉的就磕到茶几角。   事实上,   若非阿锦及时过来的话,孔思锦会因为这一推,因伤势过重,再加上救治的时间太晚,从而变成了植物人。   不过虽然是植物人,但却也还有自己的意识,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也有感知。   在病床上躺了好几年的时间,最后因为身体机能的退化,再加上她虽有自己的意识,但就是没办法醒过来,也是存了死志,在知道许立臣和章玥要结婚的消息后,便彻底没了意识。   ……   啧啧,   看来是都市虐恋的路线啊!   而许立臣和章玥无疑就是男女主,先是身体互换,不得不捆绑在一起,先开始因为性格的不同,导致两人鸡飞狗跳,而后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许立臣发现章玥的性格虽然莽撞,但却热心肠,有正义感,性格也坚毅,不会因一时被打击就放弃,反倒是会迎难而上,这让许立臣对其有了好感,感情慢慢发酵,从而慢慢喜欢上她。   至于章玥的话,就更不用说,更是一早就对许立臣情根深种。   阿锦在接受了原主所有的记忆后,摸了摸下巴,如是的想到。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很快房门就被推开了,便见许母拎着不少东西走了进来,见阿锦已经醒了过来,便笑容满面的开口说道:“思锦,你醒了。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一点?这是我给你熬的当归乌鸡汤,最是滋补养身,知道你们小姑娘爱美,油脂我也都已经撇干净,保证一点都不油腻,即便喝上多少,都不会长胖。”   说着话,便已经麻利的倒好,递给阿锦。   “许姨,我已经没事了,你不用这么忙活。”阿锦喝了一口汤,鲜美的她的眼睛都迷了起来,别说,许母这煲汤的手艺,真的是一绝,若是开个店的话,保准客似云来。   许母的手头没停,嘴上拒绝道:“这可不行,你这次受伤,流了不少血,可是要好好补补才行。”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况且,你这次之所以会受伤,说起来都要怪立臣那个臭小子,要不是他的话,你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说起这个,许母的语气都还带了些心有余悸。   要知道医生可是说了,也就是病人自己的求生意志强烈,他们也没随便乱动病人,不然的话,人还真的未必能救得过来,即便是救过来了,也很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   这话听得许母真真的是心头一跳,好家伙,差一点,儿子就成了杀人凶手了,即便是无意的,她也不能接受。   如今思锦没事,她可是松了一口气,别说只是煲一段时间汤,就是一日三餐照顾她,都没问题。   “没事,他也不是故意的。”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事情,章玥虽然因孔思锦是许立臣女朋友的身份,对她是有些敌意,但还不至于存了害人的心思,她是被人拆穿心思,惊慌失措下,推了阿锦一把。而她跑开后,关了门,虽听到声音,但完全是想不到要回去看一眼发生什么事?   只一心想要去找许立臣,说身份已经拆穿的事情。   完全没想到,自己那一推,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只是她虽然不是故意,但也确实害了孔思锦的一辈子,这一点上,孔思锦不原谅她,甚至恨她,过后报复她,也算理所当然的事。   “许姨,立臣呢?工作很忙吗?”阿锦喝着汤,似不经意的开口问了一句。   且不说她现在是许立臣的女朋友,就说是他把自己害成这幅模样,便是日日过来,都不为过。但眼下的情况却是,自己住院已经好几天的时间,阿锦就只见过他一次。   原因,阿锦心里门清。   但并不妨碍她在这里抹黑‘许立臣’,当然了,在许母面前,抹黑她的儿子,阿锦还不至于做这么傻的事情。   别看许母对她一派慈母的形象,内外都把阿锦挂在最边上,她和许立臣一旦有什么争执的话,许母都是无条件站在自己这边,但阿锦心里清楚,在许母心里,她更心疼,更爱的,永远是自己的孩子,不会是她这个外人。   就像是,上辈子那样,‘许立臣’害孔思锦成了植物人,许母虽伤心难受,哭的不能自己,口口声声的是对不起孔母,对不起孔思锦,但她在外却一致口径。   说孔思锦是自己不小心,在家里跌倒,摔到了头。   虽然说阿锦能理解,维护自己的孩子没错,不过却还是让阿锦对许母真正亲近不起来。   而她现在会这样说,要抹黑的从来都不是许立臣,而是章玥。 第67章 非典型青梅   果不其然, 许母在听到阿锦的话后,面色都沉了沉,没好气道:“别和我提那个臭小子, 不说你是因为他的缘故, 才受的伤, 就说你是他女朋友这一点, 他过来照顾你, 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可倒好,脑子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整个就是一工作狂。你说说,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不解风情, 木鱼脑袋的儿子。”说着还又骂了许立臣几句。   阿锦听着许母这话,心里门清儿,别看许母是在为她打抱不平, 但实则是在为许立臣辩解。   因而, 她也很是善解人意的开口说:“没事, 立臣他工作忙,您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不要紧, 能理解。就像是我, 一旦忙起来,那都是不知道黑天和白夜的。其实要不是这次受伤的话, 我保不齐比他还要忙呢。说起来还要谢谢他呢?”   阿锦说着就弯起自己的眉眼,遮盖住眼里的冷光, 声音带着些许调侃。   “还谢他?”许母听着阿锦这话,她的心里本来是有点小别扭的,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不过抬头, 在对上阿锦笑眼弯弯的眉眼后,却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不过面上啐了一口:“…混小子一个,要不是他的话,你何至于受这么大罪?他倒是好,眼里心里竟然还只惦记着工作,真真的是个不分轻重的混小子。思锦,你且放心,等过段时间,你出院了,我把那混小子压过来,到时候,你随便收拾他,或打或骂,阿姨都和你一条心。”   “好,许姨的话我记下了。”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怎么罚他的法子我已经想好,到时候就罚他三个月都不能喝许姨你煲的汤,还要日日在他面前喝,让他干看着,把他的口水都馋出来?许姨,你说这个法子好不好?”   “你这孩子,这算什么罚?”许母知道阿锦这是在为立臣开脱,心头对她怜惜不已,看着她还有些发白的小脸,又是一叹,语气变得正经不少:“……说起来,是我们许家对不住你,让你遭了这么大罪。”   “许姨,你别这么说。”阿锦微微的垂着眉眼,轻声开口说道,“这件事是意外,谁也不想发生的,再说了,立臣他也不是故意的,我不会放在心上。”只会记仇。   “您也别怪他。”想了想,阿锦又补了一句。   “好孩子。”许母爱怜非常的抚了抚阿锦的头发,“我们立臣能有你这个,知书达理又善解人意的女朋友,是他的夫妻,也是我们许家的福气。思锦,你放心,日后他要是敢对你不好,我扒了他的皮。”话到最后,语气带着一股保证,似要阿锦宽心一般。   只是她想到阿锦抢救的时候,自己不过是说了几句,儿子便着急忙慌辩解的样子,甚至失了态,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冷静自持的儿子那般着急的样子,她的心不由的沉了下来。   觉得儿子和那个叫章玥的女孩儿,怕真的是有什么?   阿锦闻言,冲许母灿然一笑:“果然,还是许姨你最好好了。”   “恩,思锦你可是阿姨认定的儿媳妇,阿姨可早就盼着你改口呢。”虽然心里想了N多,但许母面上却带着笑,甚至还开口调侃阿锦。   听着许母这话,阿锦十分配合的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   虽然说在入院的第二天,阿锦就已经醒了,修养了两天,人看着就已经没有大碍了,不过她这次受伤不轻,脑袋后面更是缝了四针,又有脑震荡,所以医生建议阿锦在医院多住一段时间,确定痊愈后再行出院。   对此,许父许母自然没有不应允,毕竟是儿子闯出来的祸。   再者许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家里也颇有资产,十万八万压根也就没放到眼里。   至于阿锦的话,虽然她对医院酒精消毒水的味道有些不感冒,不过一日三餐有人送过来,虽然是病号餐,但私人医院,味道还是相当有保证,而且还有许母每天特意煲的不重样的爱心滋补汤,她住的还是单人病房,沙发冰箱电视,一应都不缺,更重要的是不用阿锦掏钱。   让助理把自己的手提电脑带过来,远程视频,也不会太妨碍自己的工作。   这,小日子过得颇为滋润,阿锦觉得,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完全是OK的。   ……   阿锦在医院里住的挺开心,但盯着许立臣壳子的章玥,心情却已经郁闷了好几日。   那一日,   章玥因被阿锦戳穿了不是许立臣的身份,她惊慌失措下,把人推到,又因太过慌乱的缘故,在听到声音后也没敢回去,只一心想着赶快找许立臣商量,该怎么办?   只是她才回到家,恩……这个房子是她在和许立臣身体交换后,因不方便群居,怕被人看出什么?许立臣便特意租了一套房子,明大的校风虽然严谨,但章玥是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又找到实习工作,所以学校那边很痛快的批准章玥搬出去的要求。   房子距离远翔律所比较紧,距离许家就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因而她这里才见到许立臣,话都还没说两句。   便接到了许母的电话,知道自己闯了祸。   章玥的第一反应就是找许立臣求救,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   许立臣在知道阿锦被章玥推到,出了意外,人在医院抢救后,他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朝医院跑去,他和阿锦交往已有半年,虽然没什么激情,但她到底是自己的女朋友,如今又是被‘自己’所伤,他岂能丢下不管,再者,即便没这层关系。   他和阿锦还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意在。   不过他很快就想起来,他如今已经不是他,而是章玥。   反应过来,便开口询问章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听章玥说完,许立臣真的是有些心累,再加上交换身体这小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帮莽撞的章玥,不知道处理了多少烂摊子,心头也有些火大,对章玥的厌烦,又多了两分。   不过许立臣到底是律师,冷静理智之处,非寻常人可比,很快也就平稳下来,便和章玥立刻赶去医院,并且在去的路上,细致的交待了章玥要做的事情。该怎么说?又该怎么做?   章玥虽然性子是莽撞了一点,不过优点还是有的,知道自己闯了祸,也愿意承担,再加上她也已经冷静下来,对于许立臣的交待,自然是一一点头应答下来。   本来一切都安排好,却没想到到了医院里,却又出了事。   到医院后,   许立臣现在做为章玥,即便是担心,也不好露面,毕竟他现在是章玥,在许父许母看来,他可是企图‘勾引’自家儿子的狐狸精。   若不是因为‘她’的话,阿锦也不会找许立臣问清楚,两人也就不会起争执,阿锦也就不会受伤进医院。   他一旦出现的话,依照许立臣对自家母上的了解,许母待阿锦和自己亲生女儿一般,少不得要挨上一顿骂,而且许母嘴毒,说话也有些难听,到时候闹大了可就不好。   只是他没有想到,章玥即便没出现,也没逃得了许母的骂。   若站在许母面前的真的是许立臣的话,为了避免火上浇油,自然不会出声,等许母出了气,再解释缘由,毕竟生气的许母可是听不进去道理的,但偏生这是顶着许立臣壳子的章玥。   因而章玥在听着许母骂自己是狐狸精的时候,便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了几句。   她这一开口辩解,更是让许母认定了章玥是‘勾引’儿子,破坏阿锦和许立臣感情的狐狸精,当即就对着‘许立臣’一顿喷,并且放话,让许立臣死了这条心。   她认定的儿媳妇就只有阿锦一个人,章玥那个狐狸精,想要进许家门,除非她死了。   许母这话说的太过于决绝,让已经对许立臣起了心思的章玥压根就受不住,脑袋一懵,当即就和许母争辩了起来,还说什么,自己就是喜欢章玥之类的话,让躲在一边的许立臣,又是气恼又是无可奈何。   同时也知道,章玥喜欢自己。   许立臣现在不喜欢章玥,甚至有些厌烦,因为章玥顶着自己的身体,闹了不少笑话,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弄错了客户的资料,说错了话,以至于让客户对他的专业都有些怀疑,也让许立臣第一次撕破自己冷静的表情,朝着章玥发了火。   更何况,许立臣现在还有个得父母承认,众人交口称赞的女朋友。   因而,许立臣知道章玥喜欢自己后,对她的态度便发生了变化,只谈工作,私下里的事,一概不理会。   情窦初开的人,总是格外敏锐一些,更不用说许立臣的态度压根就没掩饰。   “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章玥想到许立臣这几日对自己的态度,心里生出了几分委屈,因难过,连带着说话的声音都带了些哽咽。   许立臣看章玥顶着自己的脸,做出这种小女儿的神情,没有感到娇俏,只觉得辣眼睛,闭了闭眼:“你觉得我不该生气吗?”   章玥听到这话,更觉得委屈,“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哪里知道自己随手一推,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她若是知道孔思锦会撞到茶几角,她怎么可能会不管?   “我知道。”许立臣开口说道。   “那你为什么这几天都不接我的电话了?我给你发的简讯,你也都不回。”章玥的心里其实隐约察觉到几分,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因为一旦承认了,那他们就彻底要生疏了。   许立臣开口道:“我以为,你应该把更多的心思放到阿锦那里,她现在是许立臣的女朋友,更是因许立臣才受的伤,你该多把心思花到她的身上。”刻意加重了许立臣三个字的音。   章玥只听到‘许立臣的女朋友’这几个字,心情就变得不美妙,心里更委屈了两分,她知道,她都知道的,只是让她去照顾情敌,她试过了,但真的做不到。   她也喜欢许立臣啊!   表情更委屈了。   许立臣看着低头不语的章玥,又想到她和许母争执时说的话,表情松了一下,罢了,到底是个大学还没有毕业的小女生,性子有些任性,也情有可原。   软了软语气:“章玥,你要清楚一点,你现在不是章玥,你是许立臣。即便思锦不是你的女朋友,她总是因为你才受的伤,你应该多关心她,这是责任心。”   他这话本来是提醒章玥,端正自己的责任心,但却没想到章玥和他的脑子完全不在一个频道。   “这么说,你不是因为喜欢,才让我多去医院的?”   听着章玥这话,许立臣只觉得脑壳又开始疼,交换身体这一个多月来,他可是不止一次的领教了章玥的胡搅蛮缠,因而,见她歪了关注点。   也没心思去解释,只可有可无的点点头。   他这一点头,让章玥郁闷了好几日的心情,立刻就明朗起来,并且立刻开口说:“我下午就去医院看孔思锦。” 第68章 非典型青梅   只是章玥在说完这话, 就后悔了。   孔思锦可是她的情敌,自己为什么要去医院看她?还要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只一想想, 她就觉得心里怄的不行。不过说出口的话, 犹如泼出去的水, 没法子收回来, 而章玥又是真的不愿意去看阿锦,绞尽脑汁想了又想,寻找借口反悔不去。   别说,还真的让她想到了。   “立臣哥, 孔思锦已经知道我不是你了。我现在要是到医院的话,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章玥也有自己的小聪明,并没有直接说自己不想去, 而是迂回的开口问道。   眉梢言语间都是担忧。   听到这话, 许立臣也愣了一下, 显然他一时也没有想到这一点,眉头慢慢的皱起来, 这还真的是个问题?   章玥见许立臣皱起的眉头, 心下一阵的窃喜, 正要顺水推舟的说自己不去的时候。   却听许立臣开口说:“既是如此的话,那就直接和思锦坦白。”   “你疯了?”章玥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许立臣, 他就这么信任,这么喜欢孔思锦吗?喜欢到, 什么都可以和她坦白,“……万一孔思锦告诉别人怎么办?这么离奇的事情,我们会被人抓走做研究的。”   这个时候的章玥, 下意识的忽略了,她和许立臣互换身体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现如今许立臣要告诉阿锦,并不是自愿,而是觉得,既然阿锦已经知道,那就没有隐瞒的必要。   更何况,他对阿锦虽然没有太多的男女之情,但却了解阿锦的性子,知道她是不会伤害自己的。   因而,   许立臣听着章玥的话,斩钉截铁的说:“思锦她不会的。”   “你就这么喜欢她?这么无条件的信任她?”章玥听着许立臣毫不犹豫的话,心像刀割一般,难受的不行,眼眶也沁出点点泪水来。   许立臣看着章玥,他的察言观色是不错的,哪能不知道章玥此时的想法,不过他眼下对章玥真的没什么心思,想着,趁机让她死了心也是一件好事。所以,点点头说道:“当然,思锦是我女朋友,我自然是…信任她的。”   听到这话,章玥只觉得心如刀割,自然也就没注意到,许立臣说了信任阿锦,却没说喜欢她。   章玥的性子虽然莽莽撞撞的,但好在道德底线还是有的,自我伤心了好一会儿,便把心态调整过来,低声开口说:“好,既然立臣哥你信任她,那我也愿意相信她,我们一起去,把事情和她说清楚,也免得她在误会。”   说着抬起头,扯了扯嘴角,脸上都是伤心。   虽然说他自己长得也不差,做这样的表情,更添了几分忧郁之感,还挺好看的,只是自己看自己做出这样的表情,虽说这一个多月里,他已经见识了自己各种生动的表情,已经慢慢的开始习惯。   但眼下,还是觉得有几分别扭。   ……   “你们怎么来了?”   阿锦这里才结束了和公司视频会议,嗯……她虽然说已经住院了,但原主可是五百强公司的财务总监,事情也多得很,真的撂挑子不干半个月的话,财务那边可就要乱套了。   除了公司外,还有就是养病的日子虽然是舒坦清闲,但也真的是无聊。除了以上两方面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赚钱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是以,尽管许母很是不赞同,但阿锦还是在第三天,就给助理打电话,让他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了过来,并且公司一应需要她审批的财务报告什么,不重要的就发到她得邮箱里,需要她签字的。   就只能劳烦助理辛苦一些,每天送到医院来。   刚才就是在和财务部的成员,再开每周一次的例行汇报会议。   没想到她这里才结束会议没两分钟的时间,抬头就看到了相携而来的许立臣和章玥。   别说,不看其他,就说这外貌上,两人还真的挺般配。   只是眼下,本是高冷的大律师却露出小女儿家的别扭,而先前元气满满的少女,却露出成熟稳重的高冷模样。   前者看着是真的别扭,到时后者,没多少违和感。   所以,   果断的,阿锦看向了,顶着章玥壳子的许立臣,“怎么?你是来耀武扬威的吗?”   声音都冷了下来。   “思锦,是我。”   “我管你是谁?你难道不知道,插足别人的感情,是很可耻的一件事吗?”阿锦冷冷的看着‘章玥’说道。   而后也不等‘章玥’开口,又看向许立臣,声音越发冷了,“许立臣,你这是什么意思?带着小三到我面前耀武扬威是吗?告诉你,大可没这个必要,若是你想分手的话,直接告诉我就行,不必如此做派?我孔思锦又不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这孔思锦好像并不记得,她已经拆穿不是许立臣的事实。   听着这话,章玥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讶然,并且是下意识的看向了许立臣。   许立臣心里也有些吃惊,抬头,看了阿锦一眼,见她脸上有愤怒,也有嘲讽以及隐隐的伤心,唯独就是没有震惊。   他的心思转的极快,联想到阿锦伤到的是脑子,便也有了猜测。   若非必要的话,他真的是不想把这个秘密告诉阿锦,作为律师,他这几年是见多了人心冷暖,虽然信任阿锦,也相信阿锦知道真相后,不会把事实说出去,甚至会帮忙掩盖。   但知道秘密的人多了,那泄露出去的可能性自然也就大了。   事关己身的安危,他自然不愿意多一个人知道,毕竟多一个人就会多一份风险。   互换身体这种听着天方夜谭的事情,一旦真的传出去,等待他和章玥的命运是什么?他简直不敢想象。   毕竟,人心,太多复杂了。   思绪流转之间,许立臣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把先前已经想好的话,也已经换了说辞,“孔小姐,你话不要说的这样难听,我不是小三。今天我之所以过来,就是想和你解释一下,我和许律师清清白白,只是纯粹的上下级关系,希望你不要误会。”   他这话一说完,章玥脸上的表情就忍不住有些哀怨。   好在她虽然莽撞,总归还有些分寸,立刻就低下头,也开口说:“是啊,孔,思锦,你不要误会,我和章玥,真的没什么。”   或许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话到最后,她的声音都已经是带着颤音,显然心里是极不情愿这样说的。   不过许立臣却对章玥这话表示十分满意。   总算是发现她的一个优点了。   不觉的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章玥一眼,只是很快的,一个东西从他和章玥的脑袋边飞过去,带起一股风,也让许立臣彻底回神。   细眼一看,是抱枕。   “滚!”   阿锦是彻底的沉下脸,指着房门说:“这里不欢迎你,你们给我出去。”   “思…孔小姐,我不是……”许立臣对上阿锦含怒的眼睛后,心下便觉不好,立刻要开口辩解。   “我不想看到你,我不管你和许立臣是什么关系?现在都给我出去,不然我就要叫保安请你出去了。”   大意了。   就他们现在的身份而言,或许他自己没觉得,但看在思锦眼里,必定是觉得他们在眉目传情。   一时间,许立臣有些懊恼。   他太了解思锦的性子,知道她这话绝对不是随便说,绝对言出必行,因而虽然有些不放心,但还是走了出去。   只是在临走前,还是有些不放心的看了章玥一眼,对她点点头,示意她不要说话,只听着就行,省的越说越错。   章玥和许立臣互换身体这一个月的时间,和他也有了两分默契,倒也看懂了许立臣眼神的意思,点点头,让他放心。   “你们可真是太好了。”阿锦的声音似带了些咬牙切齿。   让许立臣不敢再多呆,立刻走了出去。   “许立臣,你可真是好样的。”阿锦可早就等着这一刻呢,脸上的表情绷紧,只是那不同于以往的,带了些暗哑的声音,还是透露了她此刻的心情,“都已经这般眉目传情了,居然还好意思和我说,清清白白,你可别玷}污这个词了。我是脑袋受了伤,不是瞎了眼。”   章玥听着阿锦这话,下意识的想要开口辩驳,不过话到嘴边,想到许立臣,还是忍住了。   没说话。   阿锦定定的看着他。   只把章玥看的心虚不已,手心甚至已经开始冒汗。   “许立臣,事到如今,你竟是连辩驳都没有,看来一直以来都是我在自作多情了。”片刻,阿锦盯够了,垂下眼眸,一副失望至极的表情,轻声开口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是死缠烂打的人,你既然是已经喜欢上别人,那我们分手。”   声音虽然轻,但却十分坚定。   “现在,请你离开。”说完,便直径的躺下,不再说话。   阿锦这番表现,看的章玥内疚不已,但同时心里却隐隐有着欢喜,低声说了句:“对不起,我并没有想伤害你。”   “许立臣,你记住,是我甩了你,是我不要你了。”   就在许*章玥*立臣走到门口的那一刻,又听到阿锦如是的话。   让她的脚步顿了顿,才打开门离开。   “怎么样?”许立臣见章玥出来,立刻开口问。   章玥内疚的说:“她说分手。”   当断就断,绝不拖泥带水,是思锦一贯的行事作风。   许立臣对这个结果是一点都不意外,他也不喜欢阿锦,所以倒也不觉得伤心难过,只说:“思锦如何?”   “她看上去很伤心。”想到阿锦隐忍的样子,她心里更愧疚了,说话的语气都跟着低了下来。   “嗯。”许立臣应了一声。虽说他的心里是有点吃惊,不过想着他们到底交往了半年,若非天意弄人的话,他们会一直走下去,她难过倒也正常。不过他并不是很担心,毕竟思锦也不喜欢自己,她便是难过,也只是一时误会,觉得自己劈腿,自尊心无法接受。   依照她的性格,很快就会没事的。   思锦他不担心,真正让他担心的是许母。   许母多喜欢思锦,没人比他这个做儿子的清楚,但正是因为清楚,才会头疼,尤其现在他不是他。   虽说自己不用面对许母,但想着章玥的性子,他更头疼了。   ……   许母头不头疼阿锦不知道,反正阿锦是高兴的很。   基本上,章玥才走出去,阿锦的表情就变了,先前难过和哀怨,立刻一扫而空。   难过,那是什么东西?   她才不会为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难过呢,没得浪费时间。   不过嘛?   为了圆满的完成任务,阿锦表示自己会好好发挥的。   这般想着,阿锦也没耽搁,立刻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医院。   当然了,她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也没忘记让护士站的护士,看到自己微微红肿的眼睛,还有失魂落魄的神情。   所以,   没多久,许母拎着煲好的过来的时候,面对的就是空无一人的病房。 第69章 非典型青梅   刚开始许母还以为阿锦是出去了, 毕竟阿锦走的匆忙,除了自身的私人物品之外,许母给她买的许多东西,像是碗筷, 补品等等, 她都没带走。   许母把保温桶放好后, 便坐在沙发上等阿锦,顺带给不孝儿子打了个电话。   通了,没接。   “我怎么就生出这个不省心的儿子?”许母看着被挂断的电话, 忍不住嘀咕起来。   就在这时, 一个眼生的护士走了过来,并且开始收拾起床铺来,本来许母还以为是日常换床单被罩的护士, 但抬头看了一眼后, 就发觉又不对劲的地方, 忙开口说道:“你这护士怎么回事?你怎么乱动别人的东西?”   护士看了一眼许母, 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而是开口问:“你是病人的家属?”预期略有些迟疑。   “对啊!”许母点头应答。   护士奇怪道:“那你怎么不知道,病人在一个小时前就已经出院了。”   “什么?”许母听到这话, 惊的从沙发上立刻就站了起来, “怎么回事?我们都还没好利索,怎么就出院了?这不可能。”   难道说发生什么事了?   “嗯, 我也不是很清楚, 好像是病人自己坚持的, 具体的情况你去问医生吧。”护士想了想,如是的回答说道。   许母一听这话,哪里还能坐得住, 连忙朝阿锦的主治医生的办公室走去,恰好,主治医生还在和护士感叹阿锦,见许母过来问,自然没有隐瞒,立刻就把事情告诉许母,说她已经再三挽留,她的病情虽没大碍,但伤口在头上,为以防万一,还是多观察几天,但病人坚持要出院,她劝说不下也只能同意。   “她为什么要出院,医生你可听她说了?”许母要听的可不是这些,又忙开口问道。   医生抬头看了许母一眼,表情略尴尬,“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   许母虽然不算顶聪明,但还不至于看不懂人的脸色,见医生说这话,便知道医生是知道内情的,她现在有些焦心,阿锦还没好利索,如今出院?万一再出点什么事?怎么办?自然是追问不已。   医生在给阿锦开出院手续证明的时候,是听阿锦低声嘟囔了几句的,对她红肿的眼睛也格外有印象,又听护士们的八卦说的一些话,本就对阿锦有些同情,如今许母又追着问。   便把自己听说的还有一些猜测之话,告诉了许母。   不等医生的话说完,许母便怒气冲冲的离开,去找许立臣算账了。   什么叫一男一女找了过来,可能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在那对男女走后,病人也立刻出院了,表情哀伤。   医生虽然说的模糊,但许母一听就知道了。   必定是她那个不孝子来了,而且还带着那个狐狸精,两人把思锦给气到了,所以思锦才迫不及待的出了院。   ……   阿锦才不管许母是个什么反应?说实在的,即便是知道了,她也并不是很在意,倒不是说她冷血。   而是因为阿锦清楚的知道,许母即便是再生许立臣的气,那也是有限的,毕竟许立臣可是许母的亲生儿子,生气归生气,心里还是疼的。   顶多就是对阿锦多谢愧疚。   但许母的愧疚,说句难听的,也只是愧疚,并没什么用。   况且,   她一没打许立臣,二没骂许立臣,更是没伤害过他半分,只是让他听了些难听话,况且他也不无辜不是吗?   对比他上辈子害了孔思锦的一辈子而言,她只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手下留情。   许立臣是个冷静自持的人,作为律师,见多了人心世故,会把得失利弊分的十分清楚。   在这个时空里,没有灵气,但却发生了身体互换这种灵异的事情,像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毕竟一旦被传出去,那等待许立臣和章玥的命运,那可就不好说了。   轻则被国家带走,做一些友好的研究交流,重则的话,被一些科研疯子神马的带走,分分钟切片也不是没可能。   许立臣正是因为聪明,想得到这一点,才没告诉任何人。也是因为这一点,他在察觉到阿锦因伤到头,可能忘记了一些事情后,才会果断的改口。   阿锦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在医院的时候,才会装作自己忘记某些事情。   方便许立臣发挥,也方便阿锦做接下来的事。   当然了,   阿锦也是确定了自己的身体没什么大碍,才会出院的,只是为了算计一下许立臣和章玥,就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这种对阿锦来说是赔本买卖的生意,她可不会做。   “思锦,你这是出院了?身体如何了?”   阿锦回身,便看到了一个鬓发微白的老人迎面走过来,笑盈盈的开口问道。   阿锦笑着点点头:“嗯,谢谢林奶奶关心,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这是和她住在对面的邻居,林奶奶,是个退休的老师,性子很是慈爱,很喜欢小孩子,素日对阿锦很是照顾。   “没事了就好,日后可一定要注意安全知道吗?”   阿锦笑着点点头,应答下来。   “对了,怎么就你一个人?今天你出院,你男朋友都没陪着你吗?”林奶奶四下看了看,并没有见到第二个人,便又开口问。   听到这话,阿锦的神情便也低落下来,抿了抿唇瓣:“我们已经分手了。”   “分手了?为什么?”林奶奶听到这话,表情有些惊诧,她是见过几次阿锦的男朋友,生的好,性子虽冷了点,但看得出来很稳重,是个不错的对象。这才多久,就分手了。   阿锦脸上的表情更勉强,唇瓣抿的更紧。   林奶奶也是个眼尖的,一见阿锦这表情,她心里便也有数了,便也不再问,并且体贴的换了话题:“这样林奶奶今晚熬了天麻鱼头,你不是伤了头吗?今天到林奶奶家里,多喝两碗,补补。”   “那我也不和林奶奶客气了,谢谢您。”阿锦听到这话,本来有些紧绷的表情也松了松,笑着开口说道。   林奶奶拍了拍阿锦的手,一脸的慈爱,不过心里却也已经盘算了起来。   她和思锦这孩子也已经做了四五年的邻居,对她的脾气秉性也了解,是个好孩子,人长得漂亮,又有本事,更难得是性子稳重,一点都不娇气。熟悉后她就有了做媒的打算,可还没等她开口,对方便也有了男朋友,她也只能歇了这个心思。   如今他们分手了。   那就可以再提提了,不是说,忘记一段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启一段新恋情吗?   等晚上,她探探她的想法。   林奶奶的小算盘,拨得噼里啪啦响。   ……   另一侧,许母也脚不停蹄的去了许立臣的家里。   “立臣,我听说你和思锦分手了?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因为这个女人?”许母在来之前,她还是有些不信,不断为自己儿子开脱,她的儿子,性子虽然冷了一点,但绝对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这其中必定是有什么误会的。   但如今亲眼见到他和那个叫章玥的女孩儿一起,虽说是□□里,但孤男寡女,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可由不得她不多想。   更何况是在这个节骨眼上。   思锦可还生着气,闹分手,他倒好,不说去哄女朋友回来,居然还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回家,这换成她也要生气分手的。   许立臣一看到许母,几乎是下意识的要走过去,不过很快就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又顿住,并且给楞住的章玥使眼色。   这让许母看着,就是□□裸的眉目传情,更生气了,声音也高起来:“许立臣,你给我解释清楚,你和思锦分手,是不是因为这个女人?”   章玥也反应过来,着急说:“阿,妈,你不要乱说,和章玥没关系。”她对许立臣有了异样的感情,自然而然的就想在许母的面前留个好印象,因而越发卖力的解释,“…我和孔,思锦会分手,只是因为性格不合适。”   却没想到,她越是解释,许母就会觉得他是在护着章玥,就会越生气。   “什么不合适?”许母现在真的是要气炸了,“…你和思锦是一起长大,知根知底,交往的这半年来,没有吵过架,相处的融合,哪里就不合适?你倒是给我说说啊!”   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这个狐狸精。   许母想着,狠狠的瞪了章玥一眼,要不是教养在那里,她都想冲上去,打她一巴掌,年纪轻轻又是高材生,做什么不好?   居然做小三。   不要脸。   章*许立臣*玥表示,闹成这个局面,真的是有口难辩。   早知道会变成这个样子,当初他和章玥刚一换身体的时候,他就应该当机立断的先和思锦分手,就没有这么多事了。   章玥也是有自己的小聪明,况且在许母来之前,许立臣也已经细细的和她说过,刚才会那般说,只是一时没能反应过来罢了。   等她的思绪慢慢平稳下来,也就冷静下来。   上前一步,把许母扶到沙发上坐下来,轻声开口说道:“妈,你先不要生气,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我和思锦分手,真的不管章玥的事。你坐下来,慢慢听我给你解释好不好?”   “好,你说,我听着呢。”许母的气性过了这一阵儿,也消下来一些,儿子这里一放软,她也就顺水推舟了。   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她也不愿意往坏处想。   ……   ……   “许姨,你放心,我都知道的,不会怪您的,是我们没有缘分,和其他无关。”阿锦听着电话那头许母的话里都是歉意,柔声的回答说道,只是她的声音虽然甜美温柔,但脸上的表情却是冷漠的。   许母听着阿锦这般善解人意的话,心里是越发愧疚,说起来都还要怪她,早知道闹成这样,当初她就不瞎撮合了。   如今弄成这个局面。   又开口说道:“好孩子,是我们许家对不住你,也是我们许家没有这个福气。”话里尽是愧疚。   “不是许姨你的错。”   “嗯,我知道了。”   “没事,我真的没怪你。”   阿锦有一搭没一搭的应对着电话那头的许母,听着她说什么,即便是分手了也还可以做朋友,什么不要疏远,他们还是可以做兄妹之类的话。   心中冷笑不已。   她从来都不相信什么,分了手的男女朋友还可以做朋友,除非他们压根就没相互喜欢过,唔……说起来,许立臣和孔思锦交往,是因为适合,不是相爱。   但又如何?   至于许母,若是原主,或许会有那么点难过,毕竟自从孔母过世后,许母对她是真的好,处处照顾,把她当成女儿看。   但她却不会。   毕竟,孩子嘛,还是自家的好。 第70章 非典型青梅   别看阿锦在和许母打电话的时候, 嘴上说的好听,什么不会怪你之类,这话纯粹就是随口说说, 听听就算了, 她这种小心眼的人, 是不记仇的吗?   当然了, 她也不是在说谎。   她自然不会怪罪许母,毕竟她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阿锦的事情, 有的话,也只是在许立臣和她之间,选择了许立臣而已。   当然,这是很正常的事, 阿锦自然不会怪罪许母。   甚至可以这么说, 阿锦对许立臣都没有多少怨恨, 毕竟推自己的是章玥, 不是许立臣, 甚至就连身体互换这件事, 也不是他自愿的。   所以, 对他有什么可怪罪呢?   从头到尾, 她怪罪的就只有一个人, 就是章玥。   虽说她是无心之失, 但一句无心之心就能抵过她所犯下的错事吗?况且就她两次和章玥打交道的情况看来,现阶段的章玥, 真的是不讨人喜欢。   莽莽撞撞, 说话也不过大脑,不说阿锦这里,就说她在和许立臣互换身体后, 因为是顶着许立臣的身体,而许立臣又是业内颇有名气的律师,因而他手头上可是好几个案子等着他处理。   作为还未曾毕业的学生,章玥不管是专业度还是其他,自然不能和许立臣相比,她处理不好,这是情有可原的事情,但就要有自知之明,就像是夏雪那样,没有精钢钻我就不揽瓷器活,给自己的定位也是清楚明白。   这种人,虽然胆子小,也没什么大本事,但让人就看着很是顺眼。   而章玥显然就不是这么个性子,自己没有多少本事,还妄图插手一些自己不懂的事,明明许立臣都已经做好,想好,她只需要照着做就成了。   但她却因为同情弱势的一方,在会议上,便说出了一些不该是原告律师说的话,嗯……就是什么被告已经很可怜,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不近人情等等之类的话,以至于惹得原告大怒。   若非有许立臣立刻开口补救,把场面给圆了回来,还指不定闹出什么样的后果呢?   不过即便是有许立臣补救,但也惹得客户大为不满,要求律所替换掉许立臣,换一个更专业的律师来。   换句话说,许立臣的职业操守被人怀疑了。   这让许立臣气的要死,他自从大学毕业实习以来,这是第一次被客户中途换掉不说,还被人质疑专业度,简直是孰不可忍。   就是素来冷静的许立臣也忍不住,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发了火。   不得不说,章玥也是个本事人,能把许立臣惹怒。   可见,缘分是天生的,强求不来。要知道孔思锦和许立臣认识多年,可从来都没见过他面色有变的样子。   ……   远翔律所,   作为业内颇有名气的律所,远翔律所在市中心的贸易大楼里,占据了整一层的大楼。   而一应的待遇也是极好。   不过虽然待遇好,但是工作要求严格,也多,有的时候忙碌起来,脸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一到中午饭点的时候,整个大楼里随处可见外卖小哥,偶尔也夹杂着一两个过来送快递的小哥。   “请问,你们这里有一个叫许立臣的律师吗?”一个穿着红色工作服的跑腿小哥走进了律所,心里感叹着的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   前台佩佩立刻回答:“有的。”   “麻烦,我这里有他的一个快递,能请他出来签收一下吗?”快递小哥开口说道。   佩佩当即点点头:“好的,麻烦你在那边稍等一下。”说着就拨通了内线电话,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又对快递小哥说,“稍等,许律师马上出来。”   快递小哥应了一声。   章玥在接到电话的时候,是觉得有些奇怪的,因为阿锦的事,这几天她除了老老实实的工作外,可是没做其他的事情,更没时间上网买东西,怎么会有她的快递?   “快递?”   “什么快递?”许立臣也在,听到这话,便开口问了一嘴。   章玥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东西已经送到前台,我去看看。”说着就站起身来。   许立臣想了想,也跟着一起出去了。   虽说许立臣现在对章玥很是不耐烦,再加上知道她喜欢自己,也有意想要疏远,但两人交换了身体,哪能说疏远就疏远的?再者,身体未曾交换之前,许立臣手头可是有不少的工作要处理,而且都是相当复杂的那种案子,这本来是对许立臣能力的一种认可。   但互换身体后,却成了负担,毕竟章玥还是个在校生,压根就应付不来。   所以,工作的时候,许立臣几乎是时刻和章玥在一起。   他也没办法,其实早在发现互换的第一天,许立臣就有想过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都停下来,毕竟就章玥的莽撞的性子和半吊子专业,许立臣可不放心,万一自己一个没看好,她就给自己惹了事,到时候他的事业就要毁了。   不过,工作也不是说停就能停的,像是一些不甚要紧的案子,自然可以转交给其他律师来处理,但他的手头上有几个大案子,还未曾开始自然可以停一下或是交给其他人,不过其中有两个已经在处理,一个都已经进行过半,再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要开庭,这个时候换律师的话,别说客户和律所这边他不好交代,就是许立臣自己也不是很乐意。   可是会影响自己日后的事业的。   所以,即便是再心急,也只能等了结这两个案子后再说。   当然了,这种个中内情,外人自然是不清楚的,因而看到许立臣和章玥形影不离,去哪儿都要一起的模样,让两人的风月八卦绯闻再次甚嚣尘上,并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让律所内不少年轻女职员,对许立臣心生失望,还以为许律师是难得专一的好男人,没想到也一样,已经有了样样都出色的青梅女朋友,也还是忍不住和年轻的女孩儿纠缠不清,暧昧丛生。   真的是太让人失望了。   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没有好男人?   “你就是许立臣律师吧?”快递小哥开口问道。   章玥点了点头。   “麻烦,你在这里签个字。”   “好。”   章玥签了字,而后看着眼前这个不大不小的箱子,有些好奇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而这种好奇的心里,在看到寄件人是阿锦后,更甚。   他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   怎么孔思锦还会寄东西到公司来?难道她想求和?   这一瞬间,章玥的脑子里想了很多。   “对了,许律师,你前女友还有两句话让我捎给你,说祝你和新欢,天长地久,百年好合。而且她会做一个合格的前女友,也希望你能做个合格的前男友。”快递小哥想到阿锦说这话时候的表情,不由的一颤,这律师也是倒霉,前女友的嘴巴毒的很,“……就像是死了一样。”   这话一说完,脚底抹油般的溜走了。   他只是个无辜的传话快递小哥,可不要掺和到他们这种感情纠葛里。   许立臣听着在这话,倒没觉得有什么?毕竟阿锦在医院的时候,显然就误会了他和章玥的关系,才会如此想,所以对她能说出这样的话,也不觉得奇怪?   思锦的性格就是如此,敢爱敢恨,干净利落。   章玥本来还有些惴惴不安的心情,在听完快递小哥这话后,却安心了许多。   看来孔思锦压根就没有想要复合的打算,这样就好,这样就好……章玥心里庆幸的同时,也愧疚。   心思各异的两个人,也就没有发现,前台佩佩已经有些惊异的瞪大了眼睛。   许律师和女朋友已经分手了,而且还是因为章玥的插足,天啊!没想到章玥还真的有本事,真的成功了。   其实早在‘许立臣’用特权把‘章玥’特招进来,还放在自己身边带着的时候,律所内关于他们两个人的八卦就已经起来,不过刚开始的时候,还没忘风月这方面想,毕竟当时许立臣已经有了个感情融洽的女朋友,他自己对章玥的态度很是不耐烦,甚至都叫了保安。   都以为章玥是家里有什么关系,逼迫许立臣不得不同意。   只是伴随着两人同进同出,不少同事更是亲眼见到两个人‘亲密’的样子,这想法可不就是变了吗?   而且冷漠精英大状和莽撞实习生,这样的CP,也挺不错的。   前提是,双方都是单身。   所以,当时律所对章玥的评价很是不好,同期的实习生更是躲着她,不过呢?许立臣很快就辩解,而章玥也不复先前的莽撞,言谈举止很是大方,流言蜚语便也渐渐的淡了下去。   毕竟从事律师行业,讲究证据事实。   好嘛!   如今证据事实来了,许律师的女朋友…哦…不对,现在已经是前女友,亲自证实了。   若是两人真的是和平分手,那对方绝对不会说出,新欢这个词,怎么听都带着一股子的怨气。   佩佩听了这么一个大八卦,哪能憋的住?自然要和交好的同事分享一下。   “天啊,这是真的吗?”同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佩佩点点头,声音压得更低,“当然是真的,我当时就在场呢。”   立刻有一个年纪更小的开口说:“许律师也是男人,是男人,哪有不贪鲜的?对了,你们绝对猜不到,我刚才看到了什么?”说着四下看了看,就只有他们几个,才又接着开口说,“就是许律师前女友寄过来的那个快递?里面应该是许律师先前买给前女友的礼物,对方都寄了过来。”   “孔小姐我们也都见过,是个要强的性子,分了手,把东西寄回来,断的干净利落,也很正常。”佩佩开口说道。   那人又说:“我不是说这个,而是我看到,许律师居然把那些东西,交给章玥来处置,还说什么这些本来都该是你的,交给你来处理最适合了。”   “天啊!这是真的吗?”立刻有女同事惊呼说道。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见到的。”   “……啊,我以为许律师出轨已经够渣了,没想到他做事情更渣。”佩佩沉默了一下,一锤定音的说道。   气氛沉默了片刻后,有意女同事,悠悠的感叹:“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   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两人交换了身体,现在章玥才是许立臣,所以章玥把东西交给许立臣处置,没什么不妥。   不过让人看到,意思也就变了。   是以,   许律师出轨实习生,甚至为了讨好新女友,还把前女友的东西交给新欢处置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律所,甚至就连其他楼层里的人,也都有所耳闻。   嗯……千万不要怀疑八卦的威力。   等到许立臣和章玥知道的时候,两人在整个办公楼里的名声已经毁了。   都道,许立臣是个出轨的渣男,而章玥则是插足他人感情的小三。 第71章 非典型青梅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不是小三, 你们分手也不是我害的。不行,我要和他们解释清楚,我不是小三, 你也不是渣男。”   章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 自然是气的不行,当即就要跑去找她们理论算账, 不过她被气的失去了理智, 但许立臣可没有。   立刻一把抓住章玥的手, 声音带着怒火更多的还是不耐烦:“行了,你还嫌事情不够乱是不是?非要赶过去, 再添上一把柴火,让它烧的更旺一些。”   “立, 立臣哥?”章玥这是第二次见许立臣发火, 见他的表情比上次更加不耐烦, 当即也不敢动了, 不过却还是颤声道:“总不能让她们就这么误会下去?事实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说着因为委屈, 眼眶里很快就蓄起泪水。   看的许立臣把眼睛瞥到一边去:“不是事实又如何?难道你还能告诉别人, 我们是互换了身体, 所以才会如此的吗?你不要命了。”   “我……”章玥听到这话, 被气蒙的理智,这才回归一些, “可是我们总不能任由别人误会下去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许立臣想到自己听到的那些话,眉头也皱了起来,“谣言止于智者,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何必和那些人去费口舌。再者, 等完成了手头上的工作,我会递交辞职信,至于你的话,就请长假,休息上一段时间。我们人不在这里,这些流言蜚语很快就会消散,等我们换回来,一切也都会回到正轨上。”   “可是……”章玥还是有些不甘心,还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便对上了一双冷静的眼睛,让她即将要说出口的话,又不得不咽了回去,低声应答了一句:“我知道了。”   见章玥点头答应,许立臣这才放开抓着她的手。。   不过章玥虽然点头答应下来,但她心里是越想越有些不甘心和委屈,不由的低声嘟囔:“事情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说起来孔小姐也要担一些责任,这些东西,你又没让她还,再者,即便要还的话,寄回家里不行吗?再不然,寄到许阿姨和许叔叔那边也行,为什么非要寄到公司里来?还说了那样一句话,若不是这样的话,律所里怎么会传出这样难听的话?”   许立臣闻言,并没有说话。   他的心里很清楚,阿锦这是故意的,这是她对自己的‘报复’,她以为自己出轨‘章玥’,依照她的性格,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正常。   偏偏又碰到他和章玥是这么个复杂的情况,让他想要解释都不行,这可真是天意弄人。   思锦也是,平日里多敏锐沉稳的一个人,他就不信她没有察觉到一样,而且她的那个失忆,他觉得也有待考证。   总觉得她是故意这么做的。   ……   没错,阿锦不止是故意的,甚至是刻意的。   打从她在医院里醒来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事情,就像是‘许立臣’无意间推到孔思锦一样。   阿锦也不过是报复了一个‘渣男’而已。   而且她也不觉得自己做的有多么的过激,只是大惩小戒一番而已,毕竟她眼里看到的事实就是,交往的男朋友许立臣确实是和一个女孩纠缠不清,所以她故意把两人交往时对方送的东西送到公司,也故意让快递小哥说了那样的话。   阿锦相信,但凡是明事理的人,都不会觉得她做的过分,谁让对方‘出轨’在先。   她这个受害人,只是把事实说出来而已,也没有额外做什么?已经是宽宏大度了。   至于会给对方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唔……这个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那是许立臣和章玥要面对的事情,和她没什么关系。   现在阿锦要做的就是把手头上所有的工作都处理好后,辞职。   这也是原主的心愿,说是自己为了努力生活,从孔母过世后,她所有的身心都扑倒学习和工作上,可以说没有一天是轻松地,总想着等有时间了,可以到处的走走看看。可惜的是,还没等到她去实现,就‘死’了。   因而才希望阿锦能到处走走看看。   所以,阿锦还在医院里的时候,也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想法,不过却要等‘报复’了许立臣和章玥才行,如今许立臣和章玥那边,已经完成大半,剩下的只需要稍稍的推上一把就行。   那么旅游的事情,自然也被提上日程了。   阿锦出院后的第一时间,除了去公司销假外,就是全面的盘查了一下自己的身家,别说,如今的她还真的能被称上一句单身贵族。   房子三套,有一辆价值二十万的车子,还有差不多将近百万的存款。   房子的话,其中一套是过世的父母留给她的,面积不算大,只有七十平左右,在靠近城郊的位置,在阿锦念了大学后,房子就租了出去,不过因为是在城郊,地理位置也就那样,所以房租并不贵,房租每年有四万左右。一套则是阿锦现在所住的房子,这是她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买下的,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是一室一厅,四十平左右,虽比城郊的房子面积小,但价格却接近百万了,目前还有十年的房贷要还,每个月还五千多。   最后一套则是去年三月份的时候买的,是二手房,就在许父许母所在的小区,而且还是在同一栋楼里,九楼,三室一厅,目前也是租出去,以租养房贷。   说起来,原主虽然是高薪一族,但年薪是在四十万左右,还是近两年才涨上来的,压根是不足以让她有这般丰厚的身家,当然了,也不是说做了什么坏事得来。而是因为她很有投资眼光,几次投资理财都是满载而归。   所以她才能存下这般丰厚的身家。   不过在许父许母那个小区里的房产,阿锦打算等租户到期后就挂出去卖掉,原因也很简单,既然已经和许立臣分手了,那么这处房产,自然也不用留。   毕竟当初,原身之所以会买下这一处房产,除了用作理财投资之外,其中也不乏是因为许立臣。   如今既然已经分手。   那么,断,就要断的干净一些。   虽然说就阿锦现在的身家,已经足够支撑她去旅行,不过阿锦这个人,虽然贪财也抠门,但却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所以在出发旅行钱,她觉得自己需要更多的钱。   而股市自然是来钱最快的地方。   是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阿锦大半的心思都被工作和投资给占据,对许立臣和章玥那边倒是没太关注。   却没想到,只是一时没关注,他们就给了自己一个天大的惊喜。   ……   事情也还要从快递小哥去的那天说起。   因为阿锦的这一手,关于他章玥和许立臣的风月八卦已经是传遍了整个办公大楼,以至于章玥和许立臣上班的时候,都要经受一些异样的眼光,尤其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更为明显了。   对许立臣来说,不说性格使然,就说他作为律师,见过不少大风浪,听了这些八卦流言,虽然心里不愉,但面上却很能端得住。   不过他能端得住,章玥就没这么好的心态了。   一天两天的,她还扛得住,本想着时间总会冲淡一切,即便是再热闹的流言,也会有平息的一天,却没想到,伴随着一天天的过去,关于他们的流言,没有消停下来不说,反倒是越演越烈了。   而且越传还越过分。   不止是律所里的同事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其他楼层的女职员,胆子大一些的,会当着他们的面埋汰自己,说什么渣男都不会有好下场,小三都该死之类的话。   章玥实在气不过,便开口反驳了两句,让她们不知道其中缘由,不要乱说。   却没想到,惹得众人更是议论纷纷,本来是暗地里的讨论,如今都转到了明面上,有说得难听的,是直接骂章玥‘当了那个什么还要立牌坊’。   这气的章玥暗地里哭了好几次,却也无可奈何。   不说章玥,就是一贯冷静的许立臣也都有些暴躁起来,尤其是早知道章玥开口反驳,没有把事情解决不说,反倒是让好不容易才消停一点的流言,又闹起来。   若非开庭在即的话,他是想让章玥立刻就递交休长假的申请。   但眼下的话,却也只能忍着,等案子结束再说。   好在因为开庭在即,他们不用每天都往律所去,即便是和客户商讨事情,也可以约在外面。   许立臣还能勉励自己让心态平稳下来,但章玥就真的不行了。   受到流言蜚语的影响,神情恍恍惚惚,以至于在开庭的时候,不管许立臣怎么提醒?甚至还在中间休庭的时候,特意警告了一番,但她还是没能及时的调整,以至于最后说错了话,让本就不乐观的局面,彻底的输掉。   客户也因此怒气冲冲,很是不满,并且当场表示,日后再不会和许立臣有任何的合作。   而且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就是另外一个案子的客户,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这件事?又听到了一些不利于许立臣的话,对此表示忧心忡忡,要知道他作为被告,情况更是有些不乐观,若是辩护律师再不上心的话,那打输的可能性不就更高了吗?   当即便到律所申请要换个律师,用的理由就是,许立臣的品德不端。   这个消息让许立臣心里很不高兴,可是客户那边强烈要求换人,他如今又是这么个情况,不方便出面,自然是无可奈何,至于章玥的话,本就没心情,如今被换,自然没有不乐意。   律所那边对许立臣私人的感情纠葛没什么看法,但若是因此影响到工作,甚至影响到律所的名声,这就让人很不高兴了。所以在许立臣递交休假申请的时候,大老板连犹豫都没有,立刻就答应,甚至还多给了一个月,让他处理好私事,再说上班的事情。   这个消息让许立臣也变得暴躁起来。   他好不容易才创下的事业,如今已经被章玥毁了一半,对章玥的不满是日益严重了。   不过想着休假了也好,再去古寺那边,问问老方丈,到底怎么做才能让他们各归其位。老方丈既然能说出什么天定,什么时机到了就会换回来,那他也一定知道换回来的方法。   到时候,他非磨着老方丈说出来不行。   他这样的行为看的章玥既是伤心又是难过,便学人什么一醉解千愁,喝的是醉呼呼,而后就做了一件大事,仗着醉酒,嗯……她把许立臣给强了。 第72章 非典型青梅   没错。   你真的是一点都没听说, 许立臣被喝的晕乎乎的章玥给强了,这么说吧。他们两个之所以能玉成好事,有三个原因。   第一, 就是许立臣在见到章玥的时候,并没有想到, 没防备, 二是, 两个人互换身体后,体格上有了很大的差异,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五和一个身高勉强一米六体重九十, 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这力气上挣脱不开,偏生情况特殊,没办法报警, 也不敢惊动其他人, 毕竟那个时候章玥的嘴里,口口声声说的都是什么‘老天爷垂怜他,让他们互换身体’之类的话, 总之不能让外人听到。   也不知道是不是章玥故意的。   综合这几方面下来,于是, 事情就这么成了。   而等到完事后,便发现, 他们已经换了回来,许立臣才明白,先前古寺里那个老方丈所说的机会,就是水乳交融之事。   虽然说身体已经换回来, 这是一件好事,不过许立臣却完全没有一丝的喜悦,毕竟这个过程……麻麻,可不只是不愉快那么简单,简直是让许立臣无法接受,对他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许立臣本就已经厌烦了章玥带来的麻烦,此时更是无法接受,当即就要和章玥划分清楚,反正身体已经换回来,没有必要在纠缠。   不过章玥却无法接受,要知道她早就已经喜欢上许立臣,如今两人还有了亲密的关系,她更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了,但不管她怎么赔礼道歉?许立臣都无法接受,自己被一个女人给‘强’了的事情,只要一想到,就忍不住的恶心。   坚决不原谅。   这个时候的章玥,和许立臣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也没有因为推到孔思锦而导致对方成为植物人而心怀愧疚,从而反思自己,现在的她的性格依旧是莽撞,甚至因为‘流言’而有些敏感。   章玥心里也清楚,自己一旦同意许立臣的话,和他彻底分开的话,那么他们就再也没有可能了。   她不想这般放弃。   不过章玥真的是各种方法都试了,但都不奏效,所以实在没办法之下,她出了一个昏招,那就是威胁。   那就是让许立臣对她负责,不然的话就要告许立臣‘强{暴’。   她这话一说出来,许立臣当即就黑了脸,毕竟就明面上看来,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许立臣心里不知道有多恼火,虽然清楚章玥这个想法是天方夜谭,毕竟报警告人,也不是你一句话,警方那边就会相信的,要讲究证据的。她手里压根就没有能够证明他‘强}暴’的证据。   不过他还是被威胁了。   因为即便是没证据,只要章玥报警,警方只要一介入,他就会有的麻烦了,而且一旦传到律所那边,那他奋斗了多年的事业,很有可能就要毁于一旦。   所以,尽管是再怎么愤怒,恼怒,许立臣还是被威胁住了。   铁青着一张脸,答应和章玥交往,不过却有期限,双方约定,交往一百天的时间,若是到交往结束期满,许立臣还没有喜欢上章玥的话,他们就和平分手,而章玥也不会再过来骚扰许立臣。   这操作……   让阿锦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或许这也是他们上辈子能结婚的一个原因。   当然了,虽然不知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阿锦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不同于这次许立臣对章玥是满心的厌恶,上辈子,许立臣虽然不喜章玥的莽撞,但绝对不会像是现在这般对她厌恶无比。   阿锦猜测,因为章玥无意间推到孔思锦,以至于害她成了植物人,虽然不是故意,不过到底是害了一个人,所以章玥才会彻底反应自己,并且慢慢的改掉了自己身上浮躁和莽撞的毛病。   再然后,许立臣和章玥在日渐的相处中,两个人相互了解,期间,不管是许立臣还是章玥,都对对方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看到对方身上的闪光点。   生了好感,有了情意。   嗯,虽然这些都是她猜的,不过阿锦觉得十有八、九是对的,毕竟小说和影视剧里的套路就是这么演的。   ……   不过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以上都和阿锦没太大的关系,她已经和公司那边递交了辞职申请,只等着公司那边找到接替的人后,便会正式离职。   而她离职没几天的时间,租户那边的租期也已经到了,在验收了房子后,阿锦也是第一时间把房子挂到了网上。   这个小区的房子是十年前交付的,不算新,但也不旧,一应地理交通也颇为便利,绿化环境也还好,所以房价是一直稳定的上涨中。阿锦这里才挂上去的第二天,便已经有人来问了,不过问的人虽然多,不过真正想要买的人却没几个。   无他,就是价格颇高的缘故。   阿锦虽然是打算外出旅行,不过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里,倒也不算着急,毕竟她觉得自己手头上的钱,还是有那么点少,总要再奋斗奋斗才行。   “思锦。”   许母买东西回来,抬头的瞬间就看到了站在楼道口的阿锦,她的脚步顿了顿,面上闪过意思复杂,而后才笑着打招呼,“思锦,你今天怎么来了?怎么站在楼道口不上去?你许叔在家呢。”   阿锦一听这话,就知道许母是误会了,先开口和许母打了招呼,才解释说:“…许姨,我今天来不是看你和许叔的,而是有事情要处理。”   “什么事?”许母几乎是下意识的张口问。   还不等阿锦回答,便看到不远处有一对夫妻相携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许姨,得空我再去看你和许叔。”阿锦冲着许母点了点头,便抬脚走了过去,“王先生,王太太。”   “孔小姐。”   相互打了个招呼,阿锦便带着王先生和王太太走了进去。   许母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眉头轻皱了一下,思锦,她这是要卖房子?许母神思有些不宁的回到家中,看到许父便开口说:“老公,我刚才看到思锦回来了。而且她是带着一对夫妻来的,看样子,好像是想把这边的房子给卖掉。”   许父淡淡道:“房子是她的,想要卖掉也无可厚非。”   “可是……”许母知道是这么个道理,但她心里莫名的就是有些不舒服。   “好了,我知道你的想法,不过立臣和思锦已经分手,如今立臣也已经又交了新女朋友,有些话,自己知道就行,说出来,不管是对思锦还是对立臣都不好。”许父抬头看着许母如是的说道。   听到这话,许母叹了一口气,片刻,才开口:“道理我知道,只是为他们可惜。立臣和思锦,多好的一对,怎么偏生就闹成这个样子?说来说去,都怪那个章玥,年纪轻轻,长得也挺漂亮,还是明大毕业的学生,做什么不好?偏要学人做小三。害得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面对思锦?”   说起这个,许母就来气。   先开始知道儿子出轨的消息,许母是不信的,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还能不清楚吗?却没想到,自己如此信誓旦旦,转头儿子就打了她的脸,后来他虽然解释说,和章玥没关系,会分手,纯粹是因为他对思锦只有兄妹之情,并无男女之意。她听着这话,虽然很是不高兴,不过也知道,感情的事不能勉强。   那她也只能接受。   本以为等过了这段别扭之期,一切也都恢复成原样,却没想到。   先是思锦恼恨儿子出轨,把交往期间儿子送的东西都还给他,这也就算了,但寄到家里,再不然寄给她也行,偏生却寄到律所去,还说了那样的话,话里话外都再说,儿子和她分手,是因为出轨。   许母刚知道的时候,是真的有些生气的,她知道儿子做事可能有些不妥,但即便是看在她的份上,她也不能这般做。   害的儿子不得不休了长假,事业都暂时搁置下来。   为此,她还憋着一口气,好长时间没和她联系,却没想到,没几天的时间,她到儿子那里去看他,就看到了只穿着睡衣的章玥。   还自我介绍说,她和儿子正在交往。   最重要的是儿子也没反驳,承认了。   一听这话,再想想一些事情,许母的脸上是一阵臊,原来儿子真的出轨了。   那会,真的是气的她连话都说不出来。   许父开口说道,“再者,他们不也说了吗?儿子和思锦分手后,才又和章玥在一起的。”   “话是这么说,但谁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勾搭在一起的?”许母脱口而出。   许父一噎,可不就是早勾搭上了吗?不然的话,好端端的,儿子怎么会和思锦分手?不过到底是自己儿子,许父还是向着的,“行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大了,我们做家长的就少掺和一些。至于到最后他们会修成什么样,都是自己的造化。”   许母却嘟囔道:“什么造化不造化的?话我今天就放到这里,反正我们许家的儿媳妇,谁都行,就不能是那个章玥,我看到她就觉得烦,只会哭的狐狸精。”   如果不是她刻意勾引的话,儿子和思锦怎么会分手?她儿子又怎么会出轨?   ……   阿锦是不知道许母的想法,即便是知道了,她也不在乎,毕竟她是已经打定主意,要和许家保持一定的距离。至于许母的话,她对自己虽然好,但怎么也比不上自己亲生的儿子,这一点,阿锦能理解,但能理解不代表她就要接受,所以还是保持一定距离的好。   那种不冷不热,逢年过节,走动看望一下,就可以了。   这样才是最适合他们的距离。   房子卖的很是顺利,王先生和王太太是诚心想买,而且看得出来,他们对房子也很是满意,再加上他们也不缺钱,所以双方交谈的很是顺利,并且在这天就拍板,把定金交了。   因为对方是全款一次性付清,这让阿锦的心情大好。   再加上房子里先前还有不少家电,阿锦是统一的拉到了二手市场处理了,本来王先生王太太出手大方,阿锦是打算送给他们来着,不过对方买房子是给儿子做婚房,不需要,拒绝了。   阿锦自然也不会勉强。   卖了房子后,阿锦瞬间又有了一大笔的收入。   连带着这段时间她在股市里奋斗的成果,阿锦现在的账户上,已经有了将近千万的存款,这些钱足够阿锦在全球都晃荡一圈,而且是不委屈自己的那种。   不过即便是资金已经充足,阿锦也没有贸贸然的就出发,其他的不说,最起码要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所以,格斗,枪支机械等等一应技能,也开始学习起来。   她本就有底子,学起来很是迅速,不过两个月的时间,她就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应都准备的差不多,阿锦便也定好了机票,准备出发。   不过在走之前,阿锦去看了许父许母,也是从他们的口中知道了一个消息,就是许立臣和章玥要结婚了。当然了,他们在期限来临之前,两情相悦了,而是章玥怀孕了,已经将近三个月的时间。   因此,许立臣自诩是个责任心重的人,自然要负起责任。   至于许母的话,就更不用说了,不看僧面看佛面,为了章玥肚子里的孩子,她即便再不喜欢章玥,也只能点头让她进门。   知道这个消息的阿锦也只是点点头,淡淡的一笑,再无其他表情。   看望过许父许母的第二天,阿锦便开启了自己的全球游,第一站便是最远的北极。   ……   两年后,   阿锦再次踏上国土,只觉得一阵心旷神怡,果然,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国外的月亮再圆,都没有国内的好看。   回来后,阿锦很是歇了一段时间,要知道虽然是出去玩,但也很累人的好不好。   等时差什么都调整过来后,阿锦才买了东西,去看望许父许母。   只是她才走到许家门口,就听到了孩子嚎啕大哭的声音,还有争吵的声音,是章玥和许母,好像是因为许母多给孩子吃了一块糖,章玥不愿意,觉得小孩子,尤其牙齿还没长齐全,不能多吃,因此而发生争执。   站在门口想了约有十秒,阿锦还是决定等有空了再来。   她现在进去,指不定会波及到她身上来,毕竟在走的时候,她可有听到许母说她的名字,虽然话听得不是很清楚,但肯定没好事。   再后来,   阿锦找了一份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但相对清闲一些,有时间,就外出走走看看,小日子过得颇为潇洒自在,至于许家那边。   也就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她会拎着礼物,去看一看,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第73章 幕后大boss   “锦儿, 娘和你做个游戏好不好?从现在起,你乖乖的待在这里,不要动, 也不要出声,若是锦儿能在这里呆上一日的话, 娘就给你买你最爱的白糖糕。”   阿锦眼神有些呆滞的看着眼前,神形狼狈的夫人,身上的衣服和发髻, 也都已经凌乱不堪, 秀美的脸上还有着点点的血渍,神情绝望, 但看向她的眼神却是慈爱和不舍,正一字一顿的叮嘱着什么?   耳边还能听到一些嘈杂混乱的声音,她直觉性的点着头, 实则脑袋里像是一团浆糊一般,乱的很。   迟来的大白终于上线, 阿锦应答了一声, 便开始消化大白给出的属于原主的记忆。   这时, 她的脖子上便被妇人挂上了什么东西,神色郑重:“锦儿,你记住,脖子里的东西,一定要保护好,不能让任何人看见,知道吗?”   阿锦在点头过后,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挂在她脖子上的是一个银镯子, 花纹古朴,上面还雕刻着奇怪的纹路。就在阿锦想要开口问,这是什么的时候?自己便被人狠狠的推了一把,而后她就被妇人抱起来,放到了一个空置的缸里,而后被盖上了盖子,眼前瞬间是一片黑暗。   她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似乎是在挪动东西的声音,但不过片刻,伴随着一阵脚步声,所有的声音便都消失不见了。   而阿锦因为原主记忆太过于悲痛的缘故,眼前一黑,没了知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   等到她再次醒过来,已经知道所有的事情。   这里是阿锦不算熟悉的武林世界,而原身的父母也都是江湖人,封平出身镖局之家,十五岁初出茅庐闯荡江湖,便凭借家传的一手鞭法,在江湖上打下不小的名声,在这期间认识了飞仙门的弟子杨薇,二人情投意合,双方还算是门当户对,因而很快就结为夫妻。   没多久,杨薇便有了身孕,封平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即将出生的孩子,也为了家中日渐年迈的父母,决定退出江湖,接掌家业。   封家镖局在江湖上虽非巨头,不过因为两代人的累积,倒也颇有规模,家产丰厚。   而原身就是封平和杨薇的女儿,封家镖局的大小姐封锦。她的名字是爷爷取的,希望她日后能够锦衣无忧,一生顺遂,可惜事以愿违。   封锦不仅没能像家人所期待的那样生长,反倒是命途坎坷,生活凄凉,更是在二十二岁生辰前几日,命丧黄泉。   事实上,在六岁之前,封锦的日子过得确实很好,无忧无虑,有严父慈母,还有疼爱她的祖父母,但可惜,这一切都在她六岁时,终结了。   因为封家被灭门了。   ……   江湖武林之中分黑白两道,其中正道以八大门派为首,余下诸多小门小派,像是杨薇所在的飞仙门,整个门派加起来不过三、四十人,属于江湖三流的一个门派。而□□和正道的情况也差不多,以天玄教为尊,而后分支诸多。   正所谓正邪不两立。   大概在十多年前,天玄教出了一个任一平,年不过三十,武功便已至臻化,并且不过两年时间,便荡平了所有的□□支派,成为□□之主。若只是如此的话,也就罢了,任一平除了行事狂悖,喜怒不定之外,还野心勃勃,妄想一统江湖,成为武林说一不二的霸主。   他的这个想法,简直是在无声的向正道发起挑战。   可惜,任一平厉害,但八大门派也不是吃素的,双方发生了一场大战,而魔教大败,任一平也在此战中身死,至于魔教更是被铲除殆尽,虽也有漏网之鱼,但已经成不了大器。   本来,这说起来也是一件好事,毕竟魔教行事张扬不说,还出手狠辣,往往一言不合,就要人的性命。   如今魔教被诛,众人也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   但大战过后,在清剿魔教余孽的时候,有八大门派之首的清风派的弟子抓住了一个魔教的漏网之鱼,在教中倒不是什么重要之辈,武艺也平平,不过却是伺候任一平饮食起居的下人之一,他为了活命,便告诉了对方一个消息。就是教主任一平之所以年纪轻轻就能武功大成,并非是他的天资有多出众,而是因为他修炼的功法特殊,名曰天魔策,据说修习此功法,一应的招式倒是次要,但却能让自身的内力成倍的增长,一日抵两日。还能吸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   这便是任一平为什么不过三十的年纪,武功却能臻化的原因。   以清风派尹天忠为首的八大门派的几位掌门,都是武林中人,对功法和武器可以说有着天然的热衷,听到这话哪有不动心的道理?只是那魔教弟子到底只是一个小人物,能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偶然偷听而来,至于天魔策的存放地,那就真的不知道了。   尹天忠他们带着弟子,把魔教翻了个底朝天,尤其是任一平的住所,可谓是挖地三尺,但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只能失望而归。   后来,   正道门派撤离魔教之地,因为压根就没找到什么功法?不少人便以为那魔教弟子是为了活命,才故意这么说的,渐渐的倒也无人放在心上了。   不过还是有少数人,记着这件事的。   一直到十多年后的今天,在三个月前,不知道从哪儿传出了,说是大战之前,任一平似乎就有感不好,便让自己最信任的贴身丫鬟,带着天魔策和不少的金银珠宝离开,以防自己失败,可以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丫鬟带着东西逃到了蜀中。   这则消息一经传出来,立刻引发了江湖的震动,各大武林人士纷纷开启了寻找天魔策的下落,而且不同于上次只有八大门派的人知道,这次可以说是整个武林都在找,甚至于逃窜到西域的部分魔教的残余,也派了人过来。   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要拿回属于老教主的东西。   其实这些本来和封家镖局没什么关系,要知道封家虽也在武林上打转,但也只是小有名气,虽然也跟风的去找了,却也一无所获。   三个月过去了,关于天魔策的消息,也慢慢的淡了下来。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会像是十多年前那般,就这么过去的时候,江湖上却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封家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被魔教灭门了。   全家上下七十六人,外加鸡鸭若干,忠犬两条,无一活口。   ……   “就着,没了。”阿锦在看完了原主的记忆后,轻挑了一下眉头,开口说道。   大白应答了一声,“就这些了。哦,对了,你知道这些的任务吧?”   “知道啊。”这种事在签署契约的时候,已经是写的明明白白,只是,“没有接下来的事吗?我记得封锦死的时候,已经二十二了,但你给的记忆,好像只有她六岁被灭门前,剩下的那些呢?”   “没有。”大白干脆利落的说道,“原主希望你能为家人报仇,不过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她觉得自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若是把什么都告诉你了,她就太吃亏了。”   阿锦:……   她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客户。   “行吧。”阿锦听到这话,虽在心里纠结了那么一会会,不过细想一下,也确实由两分道理,便也不再揪着了,点头应答下来。   嗯,她就是不愿意也没法子,顾客是上帝嘛。   ……   阿锦伸手,推开了上头的盖子,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   站起身来后,强烈的光线,让她有些不适应的眯起双眼,空气中飘散着浓郁的血腥味,这让阿锦的心头一紧,一股害怕悲伤的情绪涌上心头,眼泪有些不受控制的,一点点的滴落下来。   她应该是在厨房的杂物室,因为入眼到处可以看到米粮和蔬菜之类,被翻看的乱七八糟,除开这些之外,在一些米袋子上,还能看到血渍,已经开始干枯,隐隐还有些发黑。   小心的听了听,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这才慢慢从缸里跳出来。   从杂物室里走出来,阿锦便看到了大片大片的红色,浓郁的血腥气刺激着阿锦的鼻眼,让她直犯呕,即便是没有看到任何的尸体,但看着这些血渍,阿锦便是想象,也能知道,灭门的那一夜,封家是何等的惨烈。   阿锦小心翼翼的探索,确定了封家这里是已经被人收拾过,这让她觉得太奇怪了,昨晚封家才被灭门,今天却已经被打扫处理干净,怎么看都有种迫不及待的感觉?就好像是在隐藏什么一样?   摸了摸自己脖颈间挂着的脖子,想到封母昨天离开前所说的话,阿锦觉得自己四处是触碰到了一丝真相。   封家被灭门,绝对和江湖上流传的那个天魔策,脱不了关系,而她脖子上的这个银镯子,约莫也不是什么普通的物件。   甚至于,封家之所以被灭门,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东西。   阿锦拿起镯子看了看,这才发觉,银镯子沉甸甸的,应该是实芯的,在表面有一圈很奇怪的花纹,好像是五行八卦之类。   忽而,   她便觉得一阵眼晕,便直接跌到在地,好半天的时间,这才缓过来。   看来这个银镯子确实是有古怪,正常情况下,一个银镯子,即便是盯再久的时间,也不应该眼晕,除非它有秘密。   例如,或许存着功法,像是天魔策。   不过这镯子是实芯的啊,应该没地方藏才对,若说雕刻在镯子上的话,也有些不对,因为这镯子上除了那些奇怪的花纹外,压根一个字都没有。   阿锦正觉得奇怪,却忽然听到了脚步声。   惊了她一跳,她现在就是个六岁的孩子,素日被家人宠爱,江湖上不少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已经开始习武,但封锦是个备懒的性子,封平又心疼女儿,可舍不得女儿受苦,所以她到现在都还没开始习武。   可以说,现在的她,可以说是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   若是遇到的是好人也就算了,但凡有个坏心思的,她妥妥的被炮灰,而就阿锦现在掌握的所有的消息看来,能遇到好心的机会,不大,即便是有,怕也只是个伪君子罢了。 第74章 幕后大BOSS   在想通了这一点后, 阿锦一点没耽搁的,立刻重新回到杂物室,又重新的躲藏了起来。   幸好来人似乎是衙门的人,而且好像是过来处理后事, 不过是刚好从这里经过, 也没有进来。不过即便是官府衙门的人,但阿锦也不敢轻易的出去, 毕竟她现在所知道的消息, 真的是太少了。   而且在武侠时空里, 官府一向都是被弱化,未必有用, 所以阿锦并没有出去, 而是小心的躲藏了好一会儿,才又重新的出来。   不过即便出来, 她也没走出厨房,而是在拿了水和吃的东西后,又回来缸里。   想来这里一时半刻还会有人在, 她现在出去是一点都不安全, 尤其是她的脖子上还有这么一个貌似是封家被灭门的‘祸首’。   在吃了东西后,阿锦总算是觉得肚子里没那么饿。   她现在要出去的话,等到天黑, 夜深人静的时候, 是最恰当的时机, 不过眼下距离天黑还早着呢?就这么呆着也不是个法子。   想了想,阿锦便打开了控制面板,把星辰诀给翻出来,这还是阿晚姐姐送给她的, 说是若到了武侠时空的话,这个绝对用得着。   眼下刚好用得上。   阿锦闭上眼睛,按照心法口诀,开始练习。   她现如今的身体资质相当的不错,阿锦自身也不缺领悟力,所以,没多久的时间,阿锦便感觉到了一丝暖流,在自己的奇经八脉开始游走,不过这并不是让阿锦最为惊喜的,让她最惊喜的是,她竟然在这个时空感受到了一丝的灵气,虽然已经稀薄的近乎于无。   但对阿锦来说,也已经很惊喜了,本以为这里不过是个寻常的武侠时空,没想到还有这个惊喜呢。   这对她的未来,真的是太重要了。   阿锦引导着灵气进入自己的身体,和刚修炼出来的内力一起,在身体里游走,很快的,阿锦便陷入了冥想之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反正等到她醒来,外头已经是月挂正中,已是子时了。   外头是寂静无声。   在确定了外头确实已经没人后,阿锦这才起身离开了厨房,原身是在这里长大,性子素来也顽皮,对家里的角角落落都是极其熟悉的,这对她来说,是很便宜的事情。   一路摸索着到了她现在住的地方。   借着微弱的月光可以看到,房间已经被翻的乱七八糟,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一般。   对这些阿锦并没有理会,而是快速的打包了一些衣物,本来还想找些钱,只是显而易见,值钱的东西已经不见了。不过阿锦在床下摸了摸,拿出一个荷包出来,里面装着十多枚的金豆子,还有一些碎银子。   这是原身自己积攒下来的私房钱,本来是她用来买一些父母不让吃的零嘴的。   如今倒是成了她安身立命的钱。   做完这一切后,阿锦便小心的走到后院,在那里有一个狗洞,依照阿锦现在的身形,刚好可以爬出去。   不说此时已经是午夜,就是白日里,怕也不会有人,毕竟封家被灭门,这里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怕都要被人绕着走了。   阿锦背着不大的包袱,慢慢的往前走,在即将走出这条街的时候,她的脚步忽然的顿住,回头看了一眼,占地面积不算小的宅院,就这么看上去,有些阴气森森。   总有一日,她会回来的。   阿锦这般想着,最后看了一眼,而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   十五年后,   江南,秦淮河畔。   作为江南最富盛名的烟花之地,虽然如今天才刚黑下来,但淮河上却已经开始热闹起来,各色的花船也开始游走,亮起了一盏盏精巧的花灯,宛如星星点点,把淮河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   更有貌美如花的花娘,在船头甩着帕子,嘴里是江南特有的吴侬软语,那一声声软糯婉转的哥哥,勾的人心痒痒,忍不住停下脚步,张望一番。   在众多的花船中,有一艘船,似乎不是花船,只是寻常的船只,船舱周遭挂着造型类似菊花模样的灯盏,当然了,这些并不是最吸引人的,最吸引人的是站在船头的的一位甜美可人的少女。只是她的手里虽拿着船桨,不过她似乎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热闹的场景,乌溜溜的大眼,四下张望,写满了好奇。   虽是这般漫不经心,船桨也是有一下没一下的划着,似乎没有用力一般,不过船只却行驶的异常平稳,速度也不慢,在各色花船之间利索的穿梭,愣是没碰到任何一艘船。   若是有懂武艺的行家人在的话,便能一眼看出来,这少女虽年纪不大,但她不管是手头上的功夫还是内力,都不错,最起码已有二流的水准。   “甜甜,小姐说了,让你找个地方停一下。”这时,船舱里又走出一个姑娘来,双十年华,异常貌美,神态却是冷清的,连带着声音似乎都有些冰冰凉凉。   被唤做甜甜的少女清脆的应答了一声。   话落音,手中的船桨便稍用力的,船就像是一只灵动的小鱼一般,从两艘花船间穿过,很快便驶出热闹地带,少女便竖直了船桨,伴随着她的动作,船便已经稳稳的停下来。   把船锚抛下,甜甜便走进了船舱内。   绕过一副烟雨江南的屏风,又从垂珠帘里穿过后,便到了内室,她在看到歪躺在塌床上的少女后,脸上的笑容更甜美:“小姐,外面真的是太热闹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景,难怪古诗有云,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不错不错,我家向来不爱看书的小丫头,居然还会念诗了。”塌床上躺着的正是已经长大成人的阿锦,袭成了生母杨薇温柔秀美的容貌,就面容上来说,看着真是个温柔可人的淑女,可惜她斜斜歪歪的躺在那里,脸上的表情散漫慵懒以及漫不经心的话语声。   便知道,她和淑女二字,绝对是连不上边的。   “小姐,你不要小瞧人,我虽然不如安心姐姐那般,饱读诗书,文采斐然,但诗集,我还是读过好几本的。”甜甜闻言,当即有些不服气的开口说道。   “好了,知道我们甜甜也是个才女。”模样冷清的少女,叫安心,如是的开口说道。   甜甜歪了歪头:“安心姐姐,你这话我听着怎么怪怪的?”   “好了,这是夸你的话。”安心笑着开口说道,“砂锅上有我刚熬好的莲藕排骨汤,你要喝吗?”   “当然要。”甜甜一听这话,立刻就把刚才的事情丢到脑后去,“安心姐姐的厨艺,可是最好的。”   说着话的同时,她脚下的步伐似乎都带了些急切,甚至因为着急的缘故,在刚盛出来,便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以至于烫了嘴:“呼,好烫好烫。”   安心看着甜甜的样子,忍不住摇了摇头,说道:“小心些,我做的多,管够的。”这都已经是要及笄的大姑娘了。怎么一吃东西,还是这么一副饿死鬼的样子,真是白瞎了她甜美可人的样貌。   “我知道,不过我还是喜欢吃的快一些,这样就不会被人抢走了。”甜甜啃着排骨回答,也难为她嘴里有东西,还能把话说的这般清楚。   听到甜甜这话,安心的表情愣了愣,便想起,甜甜曾经说过,她没跟着小姐之前,是个流浪儿,经常要和一群人抢吃的,而她又年纪小,压根就抢不到,所以她才会渐渐养成,吃东西很急切的习惯。   一连吃了三碗,甜甜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碗筷,抬头问阿锦:“小姐,现在要开船吗?”   阿锦摇了摇头:“再等会,还要等一个人才行。”   “等人?”甜甜挠了挠头,有些疑惑的开口问:“可是,小姐,这次不就我们三个出来吗?还有其他人吗?”她怎么没有察觉到?   “是要等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阿锦眯了眯眼,想着自己一手策划的事情,嘴角不由的勾起,虽灿烂,但看着却带了一丝的邪气。   “客人?”甜甜更不解了,甚至脱口而出:“小姐,你居然还有朋友啊?”   安心连忙开口说:“甜甜,不要乱说。”   “小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甜甜也立刻开口道歉说道。   “不妨事,你说的也是事实。”阿锦是知道甜甜的性子,对她这话,自是没有责怪之意,说起来她的性子之所以会养成这般,多半也都是她的功劳,况且甜甜说的也是实话,“我确实没有朋友。”   这十五年的时间里,她的日常除了练功之外,就是查找封家被灭门的真相以及凶手,压根就没有玩乐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有朋友。身边最为亲近的人,就是甜甜和安心这两个婢女。   “所以,小姐,你要等的朋友是谁?”甜甜见到阿锦没有生气,便又开口问道。   “不是朋友。”阿锦开口说道:“是客人。一个未必会欢迎我的客人。”   什么意思?   什么朋友客人?还欢迎不欢迎?甜甜表示自己的脑子似乎都有些不够用了?不过她的性格天生娇憨,既然想不通,那就不想了,小姐不是说过吗?   没必要为难自己。   反正等会人来了,也就会知道。   思及如此,甜甜也不再纠结了,笑呵呵道:“小姐,我想到船板上去看一看。”   她这般乐观的模样,看的安心心生羡慕,其实她真的是很羡慕甜甜这样的性子。   “嗯,去吧。”阿锦笑着点点头说道:“帮小姐我多注意一下,挂满了各色菊花花灯的花船,若是看到,记得喊一声。”   “知道了。”   话落音,人已经不见了。   安心想着前段时间,阿锦让她多注意泰山派那边的消息,心下微思,问:“小姐,您要等的客人,是何天宝?”此人乃是泰山派掌门人何一通年过四十才得的儿子,老来得子,一味宠溺,没有学到他父亲半分正直侠义也就算了,偏生还是个好色之流。   最喜的事情,便是在这秦淮河上厮混。   阿锦含笑的点点头:“这马上就是何一通的六十六的大寿,我想送给他一个特别的寿礼。”   她这话说得轻柔,但安心却觉得带着杀意,想来,小姐的这份寿礼,何一通怕是承受不来。 第75章 幕后大boss   安心虽然不知道阿锦打算做什么?为什么要找上何一通那个不成才的儿子, 但却清楚一点,那就是必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或许是打算用何天宝来威胁何一通吧?   难道说,何一通也是小姐的仇人?可是据她所知, 何一通在江湖上的名声很是不错, 而且也非沽名钓誉之辈。   小姐怎么会和他有仇?   虽然心里极其疑惑, 但安心却并没有再问,要知道有的事,心里知道就行,不能说出来, 不然未必是什么好事?她跟在小姐身边已经有将近十年的时间, 对小姐的性格不说知道的十成十, 但也有七、八分。   别看小姐素日里对她们很是纵容宠溺, 看甜甜养成这般娇憨的性子就知道了。   但有的事,是小姐的底线, 碰不得。   就在安心胡思乱想之际,忽而‘砰’的一声,船身晃动了一下,应该是被其他船只撞了。   而且隐隐的还听到了属于男子嬉笑的声音。   故意的?   安心虽听得不真切,但只有那只言片字,也足够她反应过来。   紧接着就是甜甜骂人的声音, 倒是清晰可闻:“喂, 我说你们是不是故意的, 我们这大一艘船停在这里,没看到是不是?还故意要撞过来,若是活的不耐烦的话,自是跳河死去就是,省的连累无辜人。”   “看小娘子说的, 我们哪能是故意的?只是看小娘子你生的貌美,想要过来打声招呼,一时力道没掌控好,失了分寸。小娘子又何必这般生气,不过别说,美人就是美人,便是皱眉骂人的样子,也是漂亮的。”一个轻佻的男声传来。   让安心的眉头皱了一下,立刻就要抬脚出去,她是知道甜甜的性子,娇憨有余,伶俐不足,她怕甜甜会吃亏。   “安心,你把我的君山银针拿过来,客人到了。”只是安心这里才抬脚,就见阿锦眉眼不抬的开口说道,“至于甜甜,不用担心,只是几个不入流的,且不会吃亏的。”   安心听到阿锦这话,才放心的应答了一声,往左边的小侧间走去。   “对了,记得把东西拿到甲板上。”阿锦又开口说道,而且说完,她自己也已经从塌床上下来,稍微理了理身上已经有些褶皱的衣服,才施施然的也往外走去。   “是,小姐。”安心听到这话,便知道,阿锦这茶叶,怕不是用来喝的。   ……   甲板上,甜甜已经被气到不行,就如同安心所说,她的性子娇憨,于口舌上也并不伶俐,那刻意撞过来的花船,处处锦绣华贵不说,还很是巨大,衬的阿锦她们的船,越发有些娇小玲珑。   不知道是不是因此的差距,让那花船上站着的几个男子,越发是没行了。   不过两三句话,甜甜便被噎到,更是气的两颊微红,显然已经很生气,只是她这个样子,没能让那几个男子收敛不说,还更来劲了。   “小娘子生气的样子,更娇美,更可人~”最后那个字,还刻意拖长了音,似乎意有所指一般。   “啊!”   伴随着男子惨叫和‘咚’的一声响,那男子便已经从船上跌入河里,那砸出的水花,也终于让其他人回神过来。   “李忠他不会水,是旱鸭子。”有人喊了一句。   似乎像是印证一般,立刻就有求救的声音传出:“救命啊,快点救救我,我不会水。”   “快快,快救人。”   “李少侠,李少侠。”   花船上顿时乱成了一团。   “小姐。”   甜甜本来还想要开口骂上两句来着,但察觉到身边来人,侧头,本以为是安心,却看到阿锦,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又咽了回去,“小姐。”   “嗯,做的不错。”阿锦对甜甜刚才的行为表达了高度的赞赏,“只是下次你动作的时候,找一些顺手的,不要扔船桨,你这样,等会我们不好回去。”   甜甜听着阿锦这话,倒是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一般,不能怪她,因为小姐曾经再三的说过,不许她对普通人下手,她刚才出手的时候,都已经做好挨罚的准备,没想到竟是得了赞扬。   不懂就问,这是甜甜一贯的好品德:“小姐,你不是说不让我对普通人动手吗?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呢?”   “嘴贱的贱男人,不在此列。”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若是你以后再碰到这种人,不必和他们废话,直接动手。”   “是,小姐,我知道了。”   阿锦和甜甜说话期间,那边人也已经救了上来,正瘫坐在甲板上,咳嗽个没完,是被河水给呛到了。   “你个给脸不要脸的小皮……”   却见那人才略一缓过神来,站起来,便冲甜甜大骂,只是他的话都没说完,便已经不能说话,只能呜呜咽咽。   面色惊恐起来。   立刻有一略上了些年岁的男子走过来,他叫张肃,是一众出来的人,年岁最长的一个,查探了一番,而后便出现震惊的神色:“这是凌空点穴。”   他这话一说出口,同来的几个弟子都惊呆。   在江湖上,能做到凌空点穴,没个一甲子的内力,决计不成,而这样的人,绝对都是德高望重的前辈高人,虽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烟花之处?但很显然,别说他们区区弟子,就是掌门人来了,态度也要恭敬三分。   张肃到立刻抱拳开口:“晚辈泰山派弟子张肃,刚才师弟出言无状,得罪前辈的婢子,晚辈在此赔罪,还希望前辈大人有大量,不要和他计较。”说着便弯下腰。   见张肃如此,其他弟子虽是纨绔之流,但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也立刻跟着弯腰请罪,尤其是刚才骂人的李中,身形颤颤,险些没昏过去。他们这些人都是这般姿态,那花船上的花娘等人更不敢吭声,也都弯着腰,并且悄悄的往后退,祈祷千万不要迁怒到自己身上来。   “泰山派?”阿锦勾了勾嘴角,她当然知道这是泰山派的弟子,“……算什么?也配在我面前叫嚣。”   “是何人敢看不起我泰山派?”花船上一个男声响起。从船舱里走出一个锦衣男子,无关生的有几分英俊,正是何一通的独子,宝贝疙瘩,何天宝。   他并非是一个人,身侧还跟着一个年约四十许的大汉,腰间挂着一柄佩剑。这人叫何三,是何一通不放心独子,特意派来保护他的人。   “真是好一对姐妹花。”何天宝在出来后,本来还有些生气来着,不过目光在看到阿锦和甜甜后,表情就变了,连带着本来怒气冲冲的语气,也软了下来,“小生何天宝,见过两位小娘子,可是我派弟子,刚才无意冲撞了小娘子,惹得你们不快。不如由在下做东,清酒两杯,给两位小娘子赔罪。”   说完,也不等人回答,便直接吩咐何三:“何三,还不快点去把两位小娘子请过来。”   他这话别看说的一派风度翩翩,但语气却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姿态。   只是他这番话,却让旁边张肃等人的目光更为惊悚,毕竟何天宝和何三出来的晚,没看到,但张肃可是见到了。   张肃立刻上前一步,想要劝说:“何师弟,等一下,这船……”   “你给我闭嘴,少爷我在这里,岂有你插手的道理。”何天宝不耐烦的打断张肃的话,为了防止他说一些不中听的,更还让何三点了张肃的穴道,不止是说不出话,就是动也不能动。   张肃只能干看着,只觉得要大祸临头。   见张肃有如此下场,其他人也不敢出声了,能跟着何天宝一起厮混的弟子,能有什么好品行?再者也都是外门弟子,甚至有人已经悄悄的往后移动,想要逃跑。   何天宝这一手,可以说彻底是绝了自己的路。   这时,   安心也拿着茶罐出来了。   其清冷如冬日傲梅的模样,让何天宝的眼睛更亮,连带着语气也比刚才急切了一些:“何三,把这位小娘子也一道请过来,没想到一艘不起眼的花船上,竟有三位风姿不同的美人。这淮河上果真是藏龙卧虎。”说着竟还晃动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折扇。   何三应答一声,便飞身而来。   “三位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真是不知死活。   安心听着何天宝这话,再看着貌似恭敬,实则已经把她们的去路堵住,显然他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心下厌恶非常。   不过面上却平静:“小姐,君山银针已经没了,所以婢子做主,便拿了毛尖过来,虽有些霉气。不过配何公子,却是恰恰好。”   “果然还是安心你最知我的心意。”阿锦虽是和安心说着话,但目光却慢慢的挪到了何三的身上。   这何三也是成名良久的高手,直觉有些不好,迅速的往后跃了一步。   只是他的动作虽快,还是晚了一步。   ……   泰山派,   何一通在日常考教指导一番弟子后,便回了院子里,妻子已经让人备好了他喜爱的茶水和点心。   何一通喝了一盏茶,才觉得缓过神来,不由的感叹,到底是上了年纪,比不得当初,这才不过是指教了一番弟子,就有些精神不济了。   侧头,开口问:“夫人,天宝回来了吗?”   何夫人摇了摇头:“还不曾。”见何一通的脸上出现了不耐烦的神情,护犊子的何夫人又忙开口说道:“夫君,你也知道天宝这孩子的性子,最是个贪玩的,没个十天半个月,其肯回来。不过夫君放心,何三跟着他一起,断不会让他惹祸的,况且天宝虽贪玩,但还是知道分寸的。”   何一通听到这话,长叹了一口气。   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性子?他还能不知道吗?这个时候,怕不知道在哪个花娘的怀里风流呢?想他一世英雄,偏得了这个孽债一样的儿子,幸好,他虽是急色了一些,但鲜少去沾惹良家女子,多是在风流楚馆里厮混。   这时,   却见一阵嘈杂声,很快一个血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   惊的何一通立刻站了起来:“何三,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天宝呢?”   “公子,公子出事了。”   还不等何一通开口,何夫人看着浑身都是血的何三,又听着他这一番话,喊了一声天宝,就双眼一番,直接昏了过去。 第76章 幕后大boss   何夫人这一昏到, 自是引起了一片的慌乱,不过何一通作为一派之长,见过的风风雨雨不知道多少, 也就是事关独子, 让他的心绪有一瞬间的慌乱,但很快也就冷静下来。   先是让丫头把何夫人扶回内室里, 又让弟子去叫了大夫。   便又开口询问何三:“到底发生了何时?你一五一十, 不许遗漏的说出来。”   何三勉强稳了一下心神,便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这何一通在听到儿子是因为女色的问题,而惹来了祸事,面色当下有些不好, 这个孽障,他叮嘱过多少次, 一句都没听到心里,但凡是他听进去,也不至于惹来如此祸事。   而且对方在明知道天宝是他的独子的情况下,却还敢如此下手, 就说明对方是不惧他们泰山派的, 看来天宝真的是踢到铁板了。   他看, 这孽子早晚要死在女人手上。   这个时候的何一通还不曾想到,自己不过是气急的一句话,在几日后,竟然应验了。   “掌门,那人说,让您三日后的午时三刻,到秦淮河上,一, 一艘挂着地狱花的船上,去赎公子。那人还说,只许您一个过去,若是带了人,她就要不客气,你带一个人,她就剁公子一根手指,若两个人就剁公子两根手指。另外,午时三刻,一刻不能多一刻不能少,若…咳咳…”可能是说的有些急切的缘故,何三开始咳嗽起来。   大口大口的鲜血,让何三是越发狼狈,忽而身形抽搐了一下,话也没说完,便直接昏了过去。   “何师兄。”   “何三。”   何一通和弟子一看这情况,自是又被惊了一下,这何一通更是紧张不已,催促弟子,赶快去叫大夫。   很快这大夫就来了。   把了脉,便说何三内外伤都很重,尤其是内伤,五脏六腑均有损伤,更严重的是在他的经脉里,竟然有一股很是霸道的寒冰之气,在他的奇经八脉中乱窜。需要用至热的内力帮他驱散出来,不然的话,性命不保。   这对泰山派来说不是问题,毕竟泰山派的内功心法,便是以刚劲至阳出名,驱除寒气倒不是问题,但有一点,何三经脉内的寒冰之气太过霸道,存在的时间又长,对他的经脉已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所以即便是痊愈了,也会因为经脉损伤过于严重,而内力尽散,自此成为一名废人。   这个消息让何一通的身形颤了颤,但也无法,让大夫先行救治。   何三的情况让何一通很快就意识到,儿子何天宝的处境不妙,而且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很有可能不单单是女色之事,或许还有其他缘故。   在察觉到这一点后,何一通便有些坐不住了。   别看他嘴上经常骂何天宝,什么不务正业,沉迷女色等等,但实则比何夫人还更宠何天宝一些,不然的话,是养不成何天宝那种纨绔的脾性,自是因为每次何天宝犯错,只要何夫人一阻拦,他便会顺水推舟的揭过去。   但凡,他狠下心一些,何天宝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所以,   何一通是以最快的速度,把派中的事务暂时的交待一下,带上银子,马不停蹄的往金陵城赶去。   生怕自己晚上一步,儿子便命丧黄泉。   这一路上,何一通生生的累死了两匹的马,是在第三天一早,便到了金陵城,他本来是想要第一时间就到秦淮河上,只是想到何三说的话。   不能早也不能晚,只能暂时的忍住。   但这并不代表何一通要坐以待毙,他是在乔装打扮了一番后,才去了秦淮河畔,想要去打听打听消息,却没想到,他这才一到秦淮河上,不用刻意的去寻,便看到了让他立刻就红了眼的一幕。   那就是他儿子,   满身狼狈不说,身上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的模样,被人就那么大刺喇喇的被吊在一艘船的桅杆上,甚至因为桅杆颇为纤细,只要人稍微动一下,桅杆就会变得晃晃悠悠,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   更过分的是,在儿子的身上还挂着一个木牌,上面书写‘无耻下流之辈’。   “天宝。”   何一通的脾气秉性其实是略有些暴躁的,一见到宝贝儿子被人如此对待,也不知道是死还是活?以至于,他把先前的打算立刻就忘的干干净净,直接飞身到船上,要救儿子。   只是他这人都还没到靠近船,便有一股内劲朝他袭来,带着浓浓的寒冰之气,惊的何一通的面色都变了一下,不过何一通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不过到底也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顶尖高手,反应极是迅速的,身形如燕子穿梭般翻转了几圈,才险险的避开了这道内劲,最终站到了附近的小舟上。   这一片,似乎被做了什么手脚,或者说看着船的模样,吊着人,还血迹淋淋,寻常人一看就知道招惹不起,所以除了那艘船之外,附近就只有一个小舟,似乎是为他特意准备的一半。   只是他忍不住低下头。   便发现他的刀鞘之上,已经覆上了一层白雾,触手,冰凉无比。   阿锦从船舱里走出来,眉眼弯弯:“我还当是那个烂好人,想要日行一善,没想到竟然是何掌门,怎么?我们的三日之期,都还没有到,你怎么就来了?这么着急,还是说,你压根就不在意自己独子的性命呢?”   她这话才说完,便对着桅杆上的何天宝出手。   “不要。”何一通立刻高喊。   不过却已经晚了,何天宝的双腿几乎是在瞬间便裹上了泛起了一层白霜。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寒凉的缘故,让何天宝从昏迷中醒过来,抬眼就看到了何一通,本来呆滞的表情,一瞬间就活了起来,开始挣扎起来:“爹,爹,你快点救我。”   “我不想死,这个女人她是个疯子,是个疯子,你快点救我,救我…我真的不想死…”   那声声的求救似都带着泣血,让何一通的眼睛更红:“天宝,我的儿子……”不过他虽然悲痛,和不能立刻上前,把儿子解救下来,但总算没失了理智,知道就凭借刚才阿锦那一手的内劲,便已经和自己不相上下。   他未必是对手。   所以,再忧心,也只能徐徐图之,毕竟真的硬来,吃苦的还是何天宝。   又开口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样才能放了我儿子?”   “何掌门,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阿锦笑盈盈的开口说道,“自己惹了什么仇家?不知道吗?”看,有的人就是这个德性,嘴上口口声声说对不起,一副悔恨到不行的样子,但实则连自己愧疚的对象却都认不出来。   听到这话,   何一通愣了一下:“我的仇人?”若是他的仇家的话,那是不在少数,但都是魔教之流,难道说,眼前抓了他儿子的人,是魔教的人。想到这一出,何一通看阿锦的目光顿时变得不同起来,带着愤恨的大义:“你是魔教的妖女……”   “我觉得在你开口之前,我理应介绍一下自己,我是封锦。”阿锦是直接打断了何一通的话,开口说道:“封家镖局,封锦。”   “你是封平的女儿?你不是已经死了吗?”何一通在听到阿锦的名字后,面色是大变,连带着声音都有些不稳起来。   据说杨薇被追杀的时候,拼命想逃,可惜她本就受了重伤,还带着一个孩子,最后还是被魔教的人追上,以至于跳了悬崖。   难不成,她们当初跳崖,竟是没死不成?   何一通想到这里,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阿锦,他是见过杨薇,甚至还交过手,刚才担忧儿子没注意,如今才发现。眼前这个少女,长的和杨薇至少有六成相似。   应该是封家夫妇的独女没错。   “你们这些害了我封家全家的人,都还没死,我又怎么敢死呢。”阿锦看着何一通,如是的开口说道。   这人虽然说只是被人利用了,但一样不可原谅,就想错手杀了人,难道他就不用负责吗?   何一通忙反驳:“杀你封家全家的是魔教余孽,和我们没关系,只是,只是……”话到这里,他有些说不下去了。   这是何一通心头的一件憾事。   在十五年前,有人告密,说是封家镖局的封平,和魔教余孽有所勾结,经查明,人证物证确凿,为了以正武林风肃,他和嵩山派的于东,衡山派的莫长老,岳山门的曲不平,一起前往封家镖局处理此事。   本是打算,看在封平只是一时年轻气盛,受人蛊惑,才会犯下如此错事,想着废了封平的武功,让他交出魔教之人,此事便算是了结的。却没想到,他们到了封家镖局,封平在事实面前却坚决不认,这岳山门的曲不平,是个刚正不阿,眼里不揉沙的人,两人便打了起来。   封平不敌,以至于身受重伤。   封平之妻杨薇,因护肤心切,想要帮忙,被他拦下,受了他一掌。   性命都已被捏到手里,封家却依旧不认和魔教勾结一事,看着封平和杨薇这般坚决的态度,冷静下来,便想着,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内情?一番商议,想着再仔细调查一番,却没想到,就在他们离开的当天晚上,封家镖局便被魔教灭了门,得到消息,何一通他们自是大吃一惊。   不是说封家和魔教有勾结吗?怎么还会被魔教所灭?   事后,他们才知道,封家镖局和魔教勾结,纯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压根就是魔教残余的计策,为的就是要让他们自相残杀。而会先对封家镖局下手,不过就是个开始罢了。   本来一切进行的还挺是顺利,却没想到,人证物证都有的情况下,他们还要再调查,生怕露出什么,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灭了封家满门后,逃往西域之地,以图东山再起。   大骂魔教奸诈狡猾的同时,也对冤枉了封平而感到愧疚,想着若是他们再能仔细调查一些,或许就能早一步知道魔教的诡计,那这样的话,封家也就不会被魔教给灭门,满门七十六口,被杀了个干净。   何一通承认,他们当年是有不察之过,也受人蒙蔽,险些做下错事,有的时候午夜梦回之间,他甚至想。若是当初,他没有阻止杨薇,也没有打伤她的话,那天,魔教来的时候,杨薇带着女儿,或许能逃走也不一定。   他是有错。   如今杨薇的女儿要找他报仇,也是应当的。   “封锦,我承认,你娘之死,和我是有些关系。”何一通说着,闭了闭眼,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开口说道,“……只是这不管我儿子的事,请你放了他,我随你处置,要杀要剐,我都认了。”   说完,便把自己身上的佩刀给扔掉,摆出一副‘随君处置’的姿态。 第77章 幕后大boss   阿锦看着何一通大义凛然, 不畏生死的样子,是直接轻笑出声的。   何一通他不会以为,自己摆出这么一番软姿态, 自己就会随了他的意愿吧?她看着像是这种被人随便说上两句好话,就会改变自己想法的人吗?   何一通真的是太高看自己了。   也难怪当年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蠢死算了。   “你的命,在我这里,是一文不值。”阿锦说着这话, 忽而出手, 一柄柳叶刀是直接切断了吊着何天宝的绳子。   “啊, 啊, 爹救我啊!”何天宝因为太过害怕的缘故,声音都已经有些破音了。   “天宝。”   何一通怎么可能就这么看着自己的儿子跌落下来,想也没想,便又一次飞身而起。   只是他这才一动, 一股寒冰之气便朝着他而来, 逼迫他不得不又折返回去。   “咚”的一声响。   何天宝跌落在甲板之上, 可能因为冲击力度的缘故,他又一次的吐出一口鲜血来。   “何掌门,我劝你还是老实一点的好, 不然的话,受苦受罪的可还是你这个宝贝儿子。”说着便见阿锦抬起手指,在她食指和中指间出现一枚柳叶刀,伴随着她的话落音, 便朝着何天宝激射而去。   正中他的大腿根部。   “啊!”何天宝惨叫了一声,又昏死过去。   “万一我这下手的力道一个不好,射偏了。何掌门, 你何家貌似就要断子绝孙了呢。”阿锦这话说的意味深长。   何一通虽已经气到手都是抖得,眼里甚至都带着火气,但却不敢有任何动作,经过这刚才的事情,他是已经彻底看出来了。   封锦的虽然年纪轻轻,不过这内力却浑厚无比,少说也有一甲子的功力,估摸是别人传给她的,而且她修习的还是寒冰神掌之类的功法。   可以说和他修习的功法,是天然克制,他没把握能一击必中。   更不敢拿自己宝贝儿子的性命来做赌注,所以,他就只能妥协:“封锦,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听你的就是。”最后的语气很是有些不甘不愿。   阿锦才不管他是不是心甘情愿的,脸上顿时露出满意的神情,“何掌门早这么说不就结了吗?令公子也能少受一些罪。”   何一通听着这话,只觉得屈辱不已,但却又无可奈何。   “我若是没有记错的话,还有三十七天,便是何掌门你六十六的大寿,我要你大办寿宴,拟定的客人,自是越多越好的,尤其点名当年和你一起去封家的那几个人,一个都不能缺,若是缺一个的话,我可就不能保证你儿子身上是完完整整的,少不得要缺点什么东西?像是一只手,一只脚,端看令公子有多少可用了。”阿锦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笑盈盈的笑意虽没变,不过声音却冷的可以掉渣,“何掌门,你不用这么看着我,我是给了你选择啊!你若是不愿意的话,大可直接掉头离开就是,绝不勉强。或者说,何掌门也可以报破釜沉舟的勇气,和我一绝死战。”   “这样就可以保全你所谓的江湖道义,就是有点可惜令公子了……”说这话,阿锦的手掌心便出现了一枚泛着红光的柳叶刀,在她的掌心不住的打转,刀尖的位置却指向何天宝,似乎下一秒就要脱手而出,要了何天宝的性命。   可以说,阿锦这一手,绝对是赤}果}果的威胁,光明正大的那种。   何一通的脸色铁青:“卑鄙。”   “比不得何掌门你…”阿锦毫不犹豫的就怼回去,“…能养出这么一个废物儿子。”   “你……”   “行了,我的耐心也用的差不多了。”阿锦表情有些不耐烦的打断了何一通的话,“你且告诉我,答不答应就行?我没这么多时间听你废话。”   “……好。”何一通在沉默片刻后,还是点头答应下来。   阿锦对何一通这个选择是一点都不意外,“好,何掌门爽快,本姑娘也不小气,今日你就可以你这个不成才的儿子带走,不过要谨记自己的诺言,因为我在令公子的身上下了一个小玩意。若是何掌门反悔的话,嗯……令公子的下场可就不好说了。”   说着轻挥了一下衣袖,何天宝便朝着何一通飞了过去。   “天宝。”   何一通连忙飞身上前接住,见到伤痕累累的儿子,他是心疼的无以加复,也第一时间发现了,何天宝身上一道道的伤口,蜿蜒曲折,正是封家家传的灵蛇鞭法造成了,心下更加愤恨阿锦的同时,也终于是确认阿锦确实便是封锦。   想当年,封家镖局之所以能在江湖上占据一席之地,凭借的可不就是这套家传的灵蛇鞭法吗?   “何掌门,你现在就可以带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回去,筹备自己的六十六的大寿。我这里还有事要忙,就不留何掌门吃午饭了。”阿锦说完便一道气机朝着河面打过去。   载着何一通的小舟,便急速的往岸边驶去。   “何一通,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阿锦看着靠了岸的何一通,快步的抱着儿子离开,轻笑了一声说道。   “不然的话,可是要受惩罚的。”   ……   何一通抱着已经成了血人的儿子,是一路狂奔到客栈,也真是有些难为,他已经六十多岁的人,腿脚还能这般利索,可见会武功就是好。他人都还没有走进客栈的大门,便大喊让小二赶快去请大夫过来,这店小二虽被吓了一跳,不过他家的客栈,时常有武林人士住宿,也让店小二有了几分见识,在应答一声后,很快就去找了最近的大夫过来。   大夫一见何天宝的样子,就被唬了一跳,怎么伤的这么重?不过他也不是第一次给武林人士看诊,心里也约莫有些数。   诊治一番后,便说:“令公子的伤势虽然看着重,但都是外伤,并无内伤,因而养上一两个月,很快就能痊愈了。”   听到这话,何一通本来一直都揪着的心,这才算是放下来不少。   不过在想到阿锦说的,在何天宝的身体里种了小东西,便又问了一句:“大夫,除了这些外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就是被人下毒之类?”   “没有。”大夫回答说道。   何一通的眉头便皱起来,他虽然和封锦只打了一次交道,但也能猜出一些她的行事作风,可不像是会无的放矢的人,便又让大夫仔细的验看了一番。   一无所获。   大夫也是个精明的,他的心里虽然不喜何一通质疑他的医术,不过对方是江湖人士,他开罪不起,只能默默无语。   虽然说大夫没有查出儿子有中du的迹象,不过何一通还是不放心,毕竟江湖中,却有不少的奇毒,短时间内是看不出来的,决定等待着儿子回泰山后,再行打算。   不过因为何天宝身上的伤势太重的缘故,想要立刻启程回去是不行的。   只能等他略好一些,再回去。   何天宝的伤势虽然重,不过都是外伤,期间用的也是最好的药材,所以不过几日的时间,他便可以下床了。   经过这件事,何天宝是彻底被吓破了胆,刚一能下床,便嚷嚷着要回泰山。   何一通劝了又劝,也没能劝下,只能同意。   因为何天宝的伤势,回去的路上是慢了一些,十余天的时间,这才回到泰山。何夫人是日日的派人守着,见儿子回来,叫了一声便跑过去,抱着何天宝痛哭不已。   至于受了罪的何天宝更不用提,他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么大苦楚,哭的更是上气不接下气。   何一通看着抱头痛哭的母子俩人,也想到儿子险些没了,也是感叹非常。   回到泰山的第一件事。   何一通就让大夫检查了何天宝的身体,这大夫和金陵城的那个不同,是泰山派专门培养的大夫,素日就是治疗受伤的弟子。   因何一通的提醒,他是看了又看,也没发现,何天宝的体内有中毒的迹象,也没有把下蛊的迹象。   “要么就是对方下的毒或者蛊,乃是世间少有,需要有特定的条件才会激发出来,例如多年前的五色散,不碰水,压根就察觉不到自己中毒。。”大夫顿了顿,又接着说:“……要么,就是封锦骗你,她压根就没给天宝下毒,只是知道掌门你紧张儿子,故而才会这般说。”   他这话,给了何一通一个思路。   就是很有可能儿子压根就没中毒,对方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让他乖乖办事,而后等他大寿的那天,她闹了事,再刻意的揭露出来。这样既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还能嘲讽他蠢。   这个念头一出,何一通怎么也止不住?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因这一点,何一通便刻意没有任何动静,就是想看看自己的猜测正不正确?   一天过去,两天过去,一直到过去了七天的时间。   儿子没有任何异常。   何一通也终于确定了这个想法,天宝压根就没中毒,“想来封平在江湖上也是颇有侠义之人,怎么?她的女儿,心性歹毒不说,还如此奸诈。”   既是确定了儿子没事,何一通便开始着手准备起来。   就是给当年去封家问罪的几个人取信,告知他们封锦的事情。   不过他的信才写好,都还没来得及寄出去,何天宝那边就出事了,疼痒难忍,来回翻动不说,还自己把自己已经开始结疤的伤口,又重新的挠烂,前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便把自己挠成血人。   这个景象让何一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打晕儿子,不过即便是昏过去,好像也没办法缓解,也还是在挠。   “老爷,天宝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何夫人心疼的不行,眼泪直掉,却也一点法子都没有。   何一通也不知道,毕竟就儿子的脉象一点异常都没有。   其他人也逐一验看,也都没看出任何异常,据照顾何天宝的弟子说,他先前没有任何异样,忽然间就开始抽搐了,之后就成了这样。   “何掌门,你也真是的,我不是都已经和你说过了吗?我在你儿子的体内,下了一个小玩意吗?你怎么就不听?非要试一试才甘心呢?”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忽而,从窗边传来了一道清脆的声音,还隐隐的带着笑意。   众人立刻顺着声音看过去,便见窗户那边,有一个巧笑倩兮的少女,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们,手中还拿着一袋的果脯,慢悠悠的吃着。   “封锦。” 第78章 幕后大boss   何一通现在真的是要气炸了, 恨不能把阿锦生吞活剥了,但仅存的理智却提醒他,不能动, 不能动, 儿子的小命还在别人手里捏着呢?   狠声道:“封锦, 你到底给我儿子下了什么毒?若是天宝真的有个三长两短, 我必定和你拼的鱼死网破。”   “难道不是何掌门你先违约在先的吗?”阿锦开口说道:“若是你老老实实的做事,你儿子又怎么会受这样的罪呢?可以说,你儿子现在这样,可都怪你呢。你说说,你这个当爹的都不把他的性命当成一回事,总不会指望我会把他当成宝,细心呵护着吧?”便是做梦也没这么美。   说着还轻轻的摇了摇头,一副‘你别闹’的表情看着何一通。   何一通是真的要被气吐血了。   何夫人则是看到阿锦后, 又听着她这样的话, 很快就明白, 阿锦就是给何天宝下毒的人, 她的心里虽然恨得要死,不过看着即便昏迷, 还在打滚叫疼的儿子, 她更心疼。   当即跑过来,哭着开口说道:“封姑娘, 我求你放过我儿子吧?我愿意一命抵一命,把我的命赔给你娘亲, 求你不要折磨我儿子,他什么都不知道,你放过他吧?我给你跪下……”说着她的双腿一弯, 就跪了下来。   阿锦倒是不避也不闪,又不是她让何夫人跪的,没什么可闪躲的。   直接看向何一通:“所以,何掌门,你那几封写好的信,还要寄吗?要不要我帮忙?”一双好看的桃花眼,都弯成了新月状。   搭着她稍显柔和的五官,俨然就是一个乖巧的邻家小女儿。   可惜,   她这个样子,看在何一通等人的眼里,乖巧没察觉到,地狱里的恶鬼还差不多。   何一通生平真的是没有这般憋屈过,若是有可能的话,他是真的想要和阿锦鱼死网破来着,但儿子一声声痛苦的哀求声,让他闭了闭眼:“多谢姑娘提醒,我马上让人准备寿宴之事。”   “这就乖了。”   人就是这样,不撞南山不回头,都告诉他,眼前有坑,他却非要等到掉下去,才愿意认清现实呢?   何一通听着阿锦那种长辈对小辈的语气,心中的愤恨滔天,恨不能立刻杀了阿锦,但形势所迫,能做的,也就只有低头:“我儿子……”   阿锦轻笑了一声,手掌张开,用力一抓,桌子上的茶杯便已经被她吸到手里,手指微微拨动一下,几股细小的水流跃出来,并且几乎是在瞬间便凝成冰凌,直直的朝何天宝打去。   并且分别落在他身上不同的穴位之上。   还在挣扎的何天宝,瞬间就乖巧安静下来。   “七天之内,我要看到各大掌门都收到你寿宴的请帖,不然的话,后果我想,你不会乐意知道的。”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对了,友情提醒一下,即便是何掌门想要鱼死网破,你也不会是我的对手。”   “那么,何掌门,我们寿宴见。”   话落音,阿锦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   “掌门,现下我们该怎么办?”说这话的乃是何一通的心腹,是负责打理外门弟子的管事,何一通虽然不是个多细心的人,不过活了这么长时间,该知道的事故,他还是知道,因而,在带着何天宝回来的路上,便已经给心腹传了书信回来。   让他把一切都安排好。   因而,   虽然有何三浑身是血的回来,不过大部分的人在知道是何天宝闹出的事情后,便也不以为然,毕竟也不是第一次了。即便是有聪明的看出其中有不同,但那可是掌门,犯错的又是掌门的儿子,他们哪里管得了。   倒是有长老问了一句,不过也都被何一通用借口打发了。   知道事情前因后果,并且是冲着何一通而来的,就只有何一通和其夫人,再有就是这位心腹管事。   其实这位心腹管事,也不是知道事情的全部,最起码他并不知道仇人到底是什么人?只以为是何一通曾经的仇家寻上门来,何一通闯荡江湖多年,如今已经六十多,这结下的仇家可不在少数。   不过即便不清楚事情阿锦的身份,只是过来寻仇的,只一点就足够他发愁,“……我们真的要乖乖听她的话,开始准备寿宴吗?”   若只是一场寻常的寿宴的话,也就算了,说起来还算是喜事来着。   但很明显,这并不是啊!   虽然说他并不清楚?当年掌门到底和她结了什么仇?但有一点却清楚,就是对方既然是过来寻仇的,岂能让掌门好过。   看她对天宝下这样的狠手就知道了。   何一通:“如今也只能暂且听她的。”   “可是,这样一来的话,若是其他门派在我们泰山,若是出了事,那到时候……”心腹管事轻声开口说道。   “我又如何不知道?”何一通说起这个语气是三分无奈和七分愤恨,“只是如今她捏着天宝的性命,一时半刻,我也没办法。”他如何不知道,若是真的这般做的话,那几乎是要将整个泰山派至于不义的地步,即便是事后武林同道也知道,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各派的一些损伤,却已经无法避免。   若是没有弟子死亡还好说,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端看封锦对他儿子都能下这么重的手,就知道,她可不是那种听了赔礼道歉,就会罢休的。   必定是把封家被灭门的罪名,都安到了他们的身上来。   到时候,整个泰山派的名声都将毁于一旦。   但他真的没办法,他就只有天宝这么一个儿子,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去死啊!   心腹管事一听,也是有些无可奈何,不过他也没有好办法。   “好了,你先下去准备。”何一通忽然开口说道,“……让我再好好思量思量。”对他来说儿子的性命虽然重要,但同样的泰山派的名声也很重要。   若非无可奈何之下,他是不愿意这样做的。   “是。”   ……   阿锦其实并没有离开,而就在屋顶上,对何一通和他心腹管事的话,她已经听了个齐全。   这何一通说起来是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前辈,但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这都已经马上是七十的人,却还牢牢的霸着掌门之位不肯退休,可见其虚荣心强的很,同样更是自私的很。   若真的像是武林中说的那样深明大义,他压根就养不出何天宝这样好色的儿子,即便泰山派捂得严实,事情也已经过去多年,但她还是打听出来。大概在十余年前,当时何天宝才十五岁,一次下山的时候,看上了山脚下,一个颇有姿色的农女,并且引诱,使得对方珠胎暗结,最后瞒不下去。   眼下可不是现代时空,是稀疏平常的事情,现在可是古代,哪怕这里是个武侠时空,少女未婚有孕更是大罪,是要被沉塘惩罚。农女好不容易逃出来,找到了何天宝,却不想何天宝只是和她玩玩,别说娶妻,便是纳妾他都嫌弃,两个人争执期间,何天宝错手把对方推下河,最终使得对方溺水身亡。   一尸两命。   而作为杀人凶手的何天宝,只是被何一通训斥了一番,连挨打都没有,而后补偿了农女家里五十两,此事便算是了结。   这就是所谓的名门正派泰山派掌门的行事作风,还不如魔教,最起码对方坏的光明正大。   所以,   阿锦觉得,泰山派的名声,早在多年前,何一通帮着儿子隐瞒农女的死亡真相时,就已经毁了。   现在倒是顾忌起门派的名声,早该什么去了?   说起来,   阿锦在查清楚封家被灭门,不对……应该是还没有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觉得,这个时空的江湖武林真的很有意思,所谓的名门正派,尤其是八大门派,其中两派,狼狈为奸,揣着人皮做鬼事,另外两派,稀里糊涂被人利用还以为自己做了天大的好事,例如何一通,真的是蠢的没得救。   至于另外四派,出事的时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旦有了事,却一个两个的开始站出来劝说,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之类的废话。   还真的不如魔教那种,摆明了就是恶人,让人看着还顺眼呢。   说起封家被灭门的真相,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其实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就是嵩山派的于东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传说中的天魔策在封家。   于东虽然看着是个君子,一派武林前辈的风范,但实则很有心机城府,并且有着很强烈的野心,一心想要统一武林。   虽然说嵩山派也是八大门派之一,但却是最末的一个,即便是统选武林盟主,也轮不到他来做,更何况,于东因受到资质的限制,武功虽然高,但却迟迟没有迈入顶尖高手的行列,只能算是一流高手。其实当初嵩山派还有更好的人选,不过在于东的设计下,对方酒醉失德,被剥夺了资格。   于东知道,若是他不能在武艺上力压群雄的话,他是无法统一江湖,成为武林盟主的。   所以在知道天魔策在封家,为了能够顺利的拿到天魔策,又不被其他人所察觉,他便让人制造证据,先是诬陷了封家和魔教有所勾结,并且还寻了何一通,曲不平,这样性格冲动的人同行,更还有衡山派莫长老,一起作证。   却没想到,就在封家勾结魔教的事情几乎要定居的时,杨薇忽然出现,并且找出了人证物证的一个漏洞,让同来的其他三个人有所怀疑,决定再细查一番。   于东知道后,自是着急不已。   生怕他们三个人,查出什么来,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人冒充魔教的人,直接灭了封家满门。   想着再慢慢寻找。   却不想,他把封家翻了一遍,都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毕竟于东可能以为天魔策这本功法是一本书,却没想到,是一枚银镯子。   就是阿锦现在戴在手腕上,杨薇把她藏起来之前,挂到她脖子上的那个有着古怪的银镯子。   虽然阿锦并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大概和这个武侠时空有一丝微弱的灵气有关,银镯子需要用特定的血,也就是特定的一种血型,才能打开,滴入后,会浮现出天魔策的修习功法。   说起这个银镯子,是她便宜娘杨薇是在无意间救了一个妇人,对方便是曾经贴身伺候过任一平的婆子,这个镯子就是对方给她的答谢礼物,并且告诉杨薇这个镯子里藏着天魔策。   所以,在封家遭遇灭门的时候。   杨薇其实本来能逃出来的,只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死,除了是想给女儿一条生路之外,最重要的是,她心有内疚。   觉得若不是她当时一时贪心,也想要《天魔策》的话,就不会给家里招来灭顶之灾。 第79章 幕后大boss   阿锦是在三年前, 才把所有的事情调查的清清楚楚,并且拿到了确实的证据,来证明, 当初诬陷封家和魔教勾结, 最终灭了封家满门的,压根就不是魔教。   而是嵩山派现任掌门于东。   不过虽然拿到了证据,但阿锦却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来, 指责于东, 虽然说她这样做, 的确能让于东身败名裂,为江湖武林所唾弃,但又如何?   只于东的一条命, 能抵得上她封家七十六口人的性命吗?   不能。   而其他几个人, 例如做了帮凶的何一通和曲不平,顶多只是受几句责罚, 最重的也不过是被罚面壁思过,终身不许再出山之类, 而他们再说上几句对不起这样轻飘飘的, 毫无作为的道歉之语,或许连惩罚都不会有。   说不得有人还可以安度晚年。   而她封家呢?却已经是枯骨黄土一杯。   凭什么?   她要当年伤害了她封家的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只要动了手的,统统都还回来。   这样才算是公平合理。   所以, 知道事情真相的这三年时间, 她都在做准备,一个把他们一网打尽,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报仇的机会。   ……   何一通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好像不过两三日的时间, 整个江湖武林好像都知道了,何一通即将举办六十六大寿的消息。当然,不仅仅限于如此,还有就是何一通即将金盆洗手隐退的消息,伴随而来的还有,会在寿宴过后举行泰山派新掌门人继位大典。   这接连几个的消息,让整个江湖议论纷纷的同时却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想法,实在是何一通的年纪摆在这里,引不起其他人的怀疑。   甚至还有不少人觉得何一通退位让贤的太晚了。例如:嵩山派掌门于东。   十多年前的谋划,他冒了这么大的险,也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气坏了于东的同时,他一统武林的野心就要另作打算了。   于东在武学的天赋上虽然是欠缺了一些,不过为人工于心计,擅长伪装,十多年来他徐徐图之。先是在江湖上经营了极好的名声,以至于现在整个江湖谁人不知道,八大门派的掌门人,于东的年纪虽然最轻,但却最是出了名的侠义心肠,锄奸扶弱,乃是一派大侠的风范,连带着整个嵩山派的弟子出门在外,脊背都比别人能挺直两分。   “掌门,何一通终于要退位让贤,那徐鼎真的能登上泰山掌门之位么?他可不是最佳人选。”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四十多岁的大汉开口说道。   于东淡淡道:“可是他是最有野心和不甘的一个,况且有我们的帮忙,他的胜算就大了起来,况且何一通为了他那个宝贝儿子,也不会让过于铁面无私的弟子登位的。毕竟就他那个不成才的儿子,没本事还好好色,不是说前段时间,他儿子在秦淮河上,还得罪了人,被人打成重伤。有这么一个儿子,何一通自然不敢让过于铁面无私的弟子登上掌门之位,俱时掌门人过于无私的话,万一他儿子哪天再犯事,掌门过于无私的话,他儿子就死定了。”   说着便轻笑了一声,“……所以做事圆滑的徐鼎,便是他最好的选择。”   “掌门睿智。”大汉敬佩的开口说道。   于东听着这话也很是舒心。   若非他困于武学之上的话,就凭借他的聪明才智,早就已经是武林盟主了。   说起这个,于东的心里就一阵的不甘。   若是十多年前能找到《天魔策》的话,依《天魔策》的神奇之处,他的武功早已经大成,又何须像现在这般,处心积虑的谋算。   说起来也奇怪,当年那个弟子,可是信誓旦旦的说,《天魔策》被伺候任一平的婆子给带了出去,那婆子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封家府门前,后来那婆子一病而死,这葬礼还是杨薇给打理的。   所以说,   《天魔策》在封家的消息,不说有十成十的准确,也有六七分,可是为什么就没有找到呢?他都已经把封家里三遍外三遍的翻了个底,却就是找不到呢?甚至连封家一家五口的尸骨,他也都让人一一的验看,但什么都没有找到。   难道说,《天魔策》并不在封家吗?   ……   六月初八,天清气朗,宜理事。   这一日,   也是何一通六十六岁的大寿,泰山派早在半个月前就开始准备起来,红布几乎挂满了整个泰山,整派的弟子也早几日便开始忙碌起来,尤其是这后厨之中,虽才巳时初刻,但因工程巨大,即便是早几日便开始准备,但因眼下天气炎热,许多菜是放不得。   所以只能当天开始准备。   后厨的几位大厨更是不到寅时便起身,开始忙碌起来。   现如今真的是一丝清闲的时间都没有。   “心儿姐姐,各大派的人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这糕点可准备好了?”一个丫鬟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人都还没有进门,便听到她说话的声音。   被唤做心儿姐姐的,是个生的颇为貌美的姑娘,她抬头应答了一声:“好了好了,已经都好了。”   丫鬟一听到这话,本来还着急的面色,立刻平缓下来,当即就招呼人过来端。   “心儿姐姐,今日的糕点真的是格外精致呢。”丫鬟看着造型是各色花卉的糕点,如是的称赞说道。   心儿笑了笑开口说道:“这是自然的,今日乃是掌门的寿宴,各大派的弟子也都在,我们虽只是伺候人的丫鬟,到也不能失了泰山派的脸面不是。”   “心儿姐姐远见。”   “好了,别在这里贫嘴,快点走吧。可不能让贵客们久等了。”   丫鬟这才应了一声,自是忙碌去了。   等到丫鬟陆续的离开,心儿本来还带着笑意的脸,立刻就冷了下来,不过再次抬眼,却又是一副笑盈盈的脸。   ……   后厨里忙的热火朝天,上面也不多承让,笑颜谈说成一片。   “莫长老,请上座。”   “这不是于掌门吗?还请这里上座,招待不周之处,还望多多见谅。”   “没事,没事,今日可是何掌门的大喜之日。”   虽然心里一直都挂着心,但不管他心里怎么担心,作为今天的主角,何一通的面上却还是要笑着迎客的。   这段时间里,何一通可是见识了阿锦的无处不在。   不管是他隐藏的再怎么好,对方对他也都了如指掌,这让他本来的打算是一落而空,他虽然是已经知道,在泰山派内必定有对方安插进来的奸细,不然的话,对方不会对泰山派一应的事情,这般了如指掌。   但不管他如何的探查,却都没找出那个人是谁?   眼见着时间一天天的逼近,他现在是彻底的熄灭了自己心里的那点小打算,想着配合对方一应的行动。至于泰山派的百年颜面和名声什么的?他现在真的是顾不上了。   不然的话,别说是儿子要死,就是他和夫人,也都性命不保,而且照着封锦那样的性命,甚至泰山派上下一众的弟子,也未必能逃出一劫。   他现在只期盼着,等到对方报仇后,不说其他,能绕过他儿子和夫人的性命。   至于他的话,到时候,他会以死来谢罪。   虽然说何一通已经做了这样的决定,不过真的到了寿宴这一日,他还是忍不住会害怕,因为事情真的如同他所想的那般,那他即便是死了,也是要在武林中落个背信弃义,遗臭万年的下场,甚至就连泰山派的弟子,日后出去行走江湖,也要被人指指点点。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纵然是名声上会难听一些,但总比丢了性命要好。   因为心中想着事情,所以何一通脸上的笑容,是有些勉强的,其他人虽然觉得有些异样,但也都以为何一通是舍不得。   要知道,八大门派的掌门中,他的年纪是最大的一个,其他派的掌门,最多到六十,就只有何一通他的虚荣心略强,都已经是将近七十的人,却还不肯退休。其实就这一点而言,也不是没人议论的,不过这种事,说起来也都是泰山派的内部的事情,其他人即便是有意见,都只是外人。   指画不得。   江湖中,掺和他派的事情,可是大忌。   “时辰到!”   伴随着一声高喊。   预定好的吉时已经到了,何一通在听到弟子的喊叫后,便在众人的注视下,慢悠悠的向场中心走去,看似是在和其他人门派的人挥手示意,但实则却是在找封锦的身影。   可惜,   他看了一圈,并没有看到阿锦的身影。   难不成,她不是在今天动手?   何一通暗自思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又被他否定了,要知道,封锦废了这么大的心血,用他儿子的性命威胁,就是要报仇,让他举办寿宴,也是为了把人一网打尽。   她怎么可能会不来?   必定是在什么地方躲着呢?又或者她已经易容,早已经混入这人群之中。   一个年约三十出头的男子,面容是忠厚老实之辈,上前一步,笑着开口说道:“请师父净手。”   何一通也慢慢的把手伸入铜盆中,不过就在他的手指尖要碰到水的那一刻,忽然间,何一通觉得自己身上一阵无力,以至于他打翻了铜盆。   这一行为引得其他人哗然,有不少人都已经站起身来,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何掌门,没事吧?是不是……”于东察觉到不同寻常之处,语气关切的开口问,只是他的话都还没有说完,忽然也觉得自己身上一阵的不适,手脚软绵无力,“……这是怎么回事?有贼人入侵!”他的声音陡然高了起来。   其实这个时候,不用于东开口,其他人也都已经察觉到了不同。   “怎么回事?”   “这是怎么了?”   “我的身上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了。”   “发生了什么事?”   “下毒,有人下毒啊!”   ……   场面一下就乱起来了。   “烦请诸位安静一些。”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场内忽然响起了一道清脆的女声,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声音却清清楚楚的传到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耳朵里,可见对方内力之浑厚。   现场这才安静下来。   轻轻眨眼之间,他们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双十年华的貌美姑娘,带着盈盈的笑意,手中还拿着一柄双面都绣着大片彼岸花的罗扇,四下环顾了一圈,笑道:“小女封锦,有礼了。”   若说其他人对这个名字还有些陌生的话,那么作为封家灭门的祸首,于东的瞳孔开始紧缩。 第80章 幕后大boss   其实不止是于东在听到封锦这个名字后, 面色有变,其他人,诸如当年和何一通一起去封家的两人, 岳山门的曲不平还有衡山派的莫长老,今天他们也都倒了。   在听到阿锦的自我介绍后, 更是面色大变。   尤其是曲不平, 当年是他把封平打成重伤, 以至于在封家遭遇魔教灭门的时候,使得封平让反抗之力都没有,因着这个事, 曲不平的心里内疚的许久,甚至一度有些生了心魔,最终还是得到掌门师兄再三的开解。   让他明白, 害死封家的凶手并不是他,而是那些没有人性的魔教余孽, 而他当初对封平动手,固然是冲动了一些, 但归根究底, 造成这一切的并不是他的错, 毕竟当时封家和魔教勾结的人证物证俱全,而且当时也是封平率先动了手, 他才会跟着出手的。   只是谁能想到,那些残留的魔教余孽,竟会做出这般丧心病狂的事情, 在当天晚上就灭了封家满门。   虽然明白了这一点,但曲不平的心里始终有些难静,想了想, 便拜托少林寺的惠智大师给封家做超度,他自己也抄写了千遍的《大悲咒》烧给封家,希望他们来世能投个好胎,也亲手斩杀了不少魔教余孽。   这才算是放下,渐渐的走出来。   却没想到,在十多年的今天,却听到了封家独女的名字,封锦。   他还记得当年他和何掌门,于掌门还有莫长老一同去封家的时候,还曾在院子里见到过她一次,是个玉雪可爱又爱笑的小姑娘,看到他们,因什么都不知道,还冲着他们露出明灿的笑容。   很是招人喜爱。   却没想到,次日再见,就是她的尸体,因是跌下悬崖,全身的骨头都折了,连带着面容也被野兽咬得坑坑洼洼,只能用她脖子上挂着的吊坠来证明她的身份。   这就难怪当初明明是母女俩一起坠崖,为什么就只有孩子的面容被野兽啃咬,但杨薇的面容却没受损。   原来,当年她竟没死吗?   在仔细眼前这个姑娘的长相,确实和封夫人杨薇有五成相似,还有着眉眼弯笑的样子,和他当年见过的是一样的。   她是回来报仇的吗?   “曲长老,莫长老,真的是许久不见了。”阿锦刚一出来就察觉到有一道目光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那目光里有着打量,震惊以及愧疚。   都不用抬眼去看,阿锦便知道是谁?   曲不平。   这个人的性格虽然冲动,暴躁易怒,不过他也是一起去封家的四个人中,唯一一个真心实意愧疚过的人。   对他阿锦倒是没有太多的恶意,但也绝对没有一丝的好感,他之所以会愧疚,其实说穿也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心里好受一些罢了。而在他为封家超度,甚至自以为斩杀不少魔教余孽,为封家报仇后,他的愧疚也就放了下来。   如今这般,不过是又一时想起罢了。   不过阿锦并不需要他的愧疚,自是全做没看见,和和曲不平想起还会愧疚来说,莫长老就显得硬气许多:“封锦,众所周知,封家是被魔教余孽给灭门的,我们当初去封家,也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当初人证物证都俱全,我们并无任何错处,你即便要报仇,也该去找魔教,而不是来这里捣乱。”   “捣乱?”阿锦歪头看了一眼莫长老,露出一个讨巧的笑容,随后又用折扇捂住自己的嘴,说道:“莫长老,你这话说得,我怎么能说是捣乱?十多年前,莫长老就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去了封家,今日不过是想请莫长老重温一下这个身份罢了。   ”说着环顾了一圈。   又接着开口说:“……在场的诸位也请尽管放心,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是明辨是非,知晓黑白的人,自然是知道,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道理,决计不会连累无辜之人。可不像是有的人,脑子蠢不说,还没有什么自知之明,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都还不知道呢?”   “封锦,你说谁呢?”莫长老是涨红了自己的一张脸,怒声开口说道。   阿锦看了一眼莫长老,虽然没说话,不过脸上却是一种‘谁应就是谁’的表情。   只把莫长老气的险些吐血。   “谁知道你是不是魔教的余孽?是在这里冒充封家人,你如何让我等相信,你说的话是真的?”   忽而,人群中,不知道有谁高喊了这么一句。   先前因为过于震惊,所有人都没出声,如今有人起了头,下面的人自然也纷纷的附和起来。   阿锦听着他们一言一句的话,眨了眨眼,忽然间就出了手,伸手,一吸一收一扔,刚才闹腾的最欢快的十多个人,便已经说不出话来,而从他们的身前,滚落下一枚花生。   在场的都是武林人士,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都被人点了哑穴。   顿时静默下来,并非是怕被点穴,而是被阿锦刚才那一手惊到,这封锦顶多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这内力却已经如此之高。   “我这个人,并不是很喜欢听别人说废话,让你们做个安静的工具人,你们就安静的别动,我自是不会,也没那个精力去找你们的麻烦。不然的话,于我而言,多杀一个人,不过也就是顺手的事情罢了。”   “不知道诸位谁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验看一下。”   阿锦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笑意虽然不减,但却没人敢出声了。   “封姑娘,你若是心中有怨,想要报仇的话,冲我一个人来就是,当年令尊是我打伤,和其他人无关,还望你不要迁怒他们。”曲不平忽然开口说道。   阿锦没搭理,甚至连眼神都没给一丝。   而是扬声喊了一句:“甜甜,安心,把东西拿过来吧。”   “是,小姐。”   一道清脆的应答声响起。   很快的,   一青一黄的两个不同风姿的姑娘便走了过来,若是有泰山派后厨的人在这里,就能认出,那个青衣姑娘,便是后厨擅做糕点的心儿姐姐,她们两人并不是空手而来,还带着两个箱子,一大一小,小的比成年人手掌大不了多少,大的却足有一人多高。   “小姐,东西拿来了。”甜甜开口说道,言语间还带着一丝邀功之色。   “甜甜辛苦。”阿锦开口说道。   甜甜娇憨一笑:“给小姐办事一点都不辛苦。”   “好了,先乖乖的站在旁边,等会我有事会叫你。”阿锦又开口说道。   甜甜应答了一声,便后退到阿锦身后三步远之处。   “封锦,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你父母都是侠义之人,他们地下有知,若是知道你做出这种残害武林同道的人,他们能高兴的起来吗?”这时,于东忽然有些义愤填膺的开口说。   “你给我闭嘴!”阿锦的语气忽然就冷了下来,目光也看向了于东,“于掌门,怎么?尝试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没能把药力逼到体外去,甚至更严重,这才开始心慌。”   “于掌门从现在开始,可要做好心理准备了,因为更让你心慌意乱的还在后面呢。”我这里都还没找于东,他自己倒是主动跳出来,也罢,横竖她今天就是为他来的,那就先解决事情。   于东听着阿锦这话,心里升起一股恐慌。   “因为我封家满门,压根就不是被什么魔教余孽给灭门,而是你,于东,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消息,说《天魔策》在封家,为了得到《天魔策》先是诬陷封家和魔教有勾结,而后又假借魔教余孽的名头,灭了我封家满门。”   “我说的对吗?于东,于掌门。”   阿锦说这话,眸子也忽然变得锐利起来,而后也不等其他人开口,又自顾自的接着说:“你也不用否认什么?我既然敢这么说,那是因为我已经拿到了确实的证据。”   “安心。”   安心立刻上前两步,走到阿锦身边,微微躬了躬身。   阿锦把匣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摞的书信,开口说道:“这是你写给心腹的信件,里面清楚的说了,你们诬陷封家和魔教勾结的计划,甚至所谓的人证和物证,都是你们制造出来的。后来是我娘,提出了质疑,你怕夜长梦多,才狠下心,灭了我封家满门。”   “虽然你再三交待,看完要把信销毁,但很显然,你心腹知道你是个什么人?他没有照做,而是留了下来。”   阿锦的这番话一说完,当即就引起了一片哗然之声。   “于东,这是真的吗?”一道怒气冲冲的声音响起。   这是从阿锦出现,就恨不能找一条地缝钻进去的何一通。   他因为这段时间真的是被阿锦折腾的够呛,心头不止是挂着独子性命随时有危的担心,更还有泰山派百年的声誉,或许也要毁到自己手里,还有他本人,或许也要声名狼藉,几件事加在一起,何一通没有崩溃,已经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极限。   他的心里早就已经很恨透了阿锦,只是他拿阿锦没办法,只能忍下。   只是憋在心里的一腔火气却越发大起来,急需一个宣泄的出口,如今听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于东,他是第一个忍不住喊出声来的。   “何掌门,你不要听她胡说。”于东自然是不肯承认的,“她这是诬陷,谁知道这些信,是她哪里弄来的?”说着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又快速的开口:“再者,她说她是封锦,那她就是封锦吗?当年封锦的尸体,可是我们亲眼看着下葬,她怎么可能是封锦?我倒是觉得,她压根就不是封锦,而是魔教的人,他们记恨我杀了太多的魔教妖孽,这才故技重施,想要来诬陷我,让我们自相残杀。”   他越说就越顺畅,:“你这个魔教妖女,你不要再这里惺惺作态了,你根本就不是封锦,而是魔教的妖女。”   于东的这一番话说出来。   因有封家的前车之鉴在,所以,不少人本来还怒气冲冲的表情,瞬间缓和了许多。   “真不愧是于掌门,这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阿锦听着于东这番话,真的是想要给他鼓掌,这脑子转的还真是快,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这么一个借口。   别说,他这一番话,听着还真挺合情合理呢。 第81章 幕后大BOOS   ‘啪啪’的响声。   阿锦看着于东, 笑道:“于掌门,你这口才,不给你鼓掌, 都对不起你说的这番胡说八道的话,不过也无妨,本姑娘既然想要定你的罪,自然是做全了准备, 绝对不会给你一点点翻身之地。”说着对着于东一笑。   笑容灿若明阳,却看的于东打了个冷颤。   “空智大师, 你和于东乃是二十余年的至交好友, 应当不至于连他的笔迹都认不出来吧?”说着对安心点了一下头。   安心福身, 很快便朝着坐在上首的一个和尚的面前, 很快就把几封信拆开来, 一一的摆放到他的面前。   “出家人不打诳语,确实是于掌门的笔迹。”空智大师认真的看了那几封信, 片刻,沉声开口说道。   “那不是我写的,必定是她找的临摹高手模仿的。”于东开口说道。   阿锦是真心有些佩服起于东来,依照于东的性格, 他最适合的地方,是魔教,若是一开始他遇到的是魔教的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 这个时候,说不得他都已经是魔教之主,又何必还像是如今这般还在苦苦的谋算。   额?其实也不大对,就于东的野心而言, 即便是成了魔教之主,他也不会满意的,一定还想要成为天下之主。保不齐比现在更忙了。   “字迹可以模仿,这人就不会了吧?”阿锦又开口说道:“把人带上来。”   “是。”   很快的一个全身黑衣的男子便带着一个人,从屋檐上飞身而下,也就是这个时候,众人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四周的屋檐上,已经布满了人,这些人都是统一的打扮,全身黑衣,戴着面具,只留一双眼睛在外。   手持□□,此时正对着他们。   顿时表情更惊慌,尤其是一些在江湖上名声不显,武功一般般的,更是欲哭无泪,早知道何一通的寿宴是个坑,他们就不想尽法子进来了。   虽是涨了见识,毕竟像是今天的场景,别说十年八年,就是二三十年也未必能见一次。   可是,他们的小命现在也是篡在别人手里了,成了砧板上的鱼肉,只剩下任人宰割的命运,这代价也太大了一些吧。   在场不少武林人士,顿时悔的肠子都有些青了。   “叶师叔,怎么是你?”   伴随着一道略显惊慌的年轻声,众人的目光聚集到了刚才黑衣人带过来的人身上,更是有嵩山派的弟子,认出,人是他们嵩山派的叶师叔。   这叶师叔在江湖上的名声虽然不显,不过他在嵩山派是执掌戒律的人,因而但在嵩山派内部,却颇有威望。   如今,他虽然周身狼狈不堪,但还是被嵩山弟子一眼认出来。   “我有罪,……于东因受到资质的限制,武功一直都无法大成,在知道《天魔策》的事后,便动了心,只是《天魔策》随着任一平的死,已经消失,而十五年前,于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来消息,知道《天魔策》在封家……”   都不用等阿锦开口询问,这叶师叔便倒豆子一般,开始交待起来,而且到最后,为了取信于人,不止是封家灭门的事,更还有其他的事情也都说了出来。像是他当初为能顺利的登上嵩山派的掌门之位,而陷害当时另一位候选人,害的对方武功尽废,被逐出嵩山,名声更是毁于一旦。   除了这些外,于东更有嫉妒同门天赋好,后这位同门留下一份信,说是要去历练,而后一直都没回来。并不是外界传的什么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迷了眼,而是他都还没有下山的时候,就已经为于东所杀害,尸体被他丢下嵩山后面不见底的山崖之下。   诸如此类的事情,并不在少数。   桩桩件件的,听得在场的众人,震惊不已,以至于都忘记自己现在被人挟持,立刻看向于东,纷纷开口质问于东。   这一切可是真的?   “不是,自然不是真的。”像是于东这样的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先开始的时候他还不肯承认,百般辩驳,甚至还想把一切都推到叶师叔身上:“……他这都是在胡说八道,必定是被封锦这个妖女给收买了,他的话不可信,不可信……”   可惜叶师叔是他的心腹,真的是知道他太多的事情。   而且作为和于东差不都的伪君子,他更是清楚于东的秉性,因而每次于东让他办事,特别是一些不好的事,叶师叔都会想办法留下一些东西,或是字条,或是物件。现如今证明,他当初做的这个决定,真的是再正确不过了。   所以叶师叔说的事情,都是有迹可循。   让人不得不信。   在见到这些证据后,于东是有些惊慌的,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若是他无法自圆其说的话,那他这辈子就完了。   只是或许是太过于惊慌的缘故,他在开口反驳的时候,竟说错了话,被自己的小徒弟抓到了话柄,从而露出马脚来。其实众多的江湖人士,也都是趋利避害的人,于东犯下的错事虽然多,但只要不涉及到自己,管他那么多呢。   因而,闹腾的最厉害的,除了受害人的家属外,最厉害的是嵩山派的弟子,他们都是不愿意相信,自家掌门竟是这样一个心狠虚伪的小人。   而其中最不能接受的便是于东的小徒弟了,也就是抓了他话柄的那个。   于东门下有三个嫡传弟子,说起来也不知道该说于东自信,还是说他是刻意的,于东的这个小徒弟,叫陈鸣,便是当年被于东陷害,武功尽废,后还被逐出嵩山的嫡亲侄子。   陈鸣自幼没了父母,和叔叔素来亲厚,当初他叔叔出事,他虽不愿意相信,但事实面前,不得不信。又因他因为叔叔的事情,虽说老掌门发话,说罪不及亲人,他又只是个孩子,也无处可去,还是可以留在嵩山。   不过他叔叔做了错事,他这个做侄子的,即便留下来,又有什么好待遇,可没少被人指指点点说闲话,更还有弟子以欺负他为乐,后来还是于东一次碰见,豁达大度的表示,罪不及家人,他叔叔虽犯了错,但这一切和他这个孩子无关。   甚至还收他做弟子。   这让陈鸣真的是感激不尽,在心里暗暗的发誓一定一定会把师父当成亲生父母来孝顺。却没想到,害死他叔叔,又害他受苦的人,正是他感激非常的师父,他这些年来,居然是认贼作父。   陈鸣如今还不到二十岁,压根就受不住这个打击,当场崩溃,哭喊着不愿意相信:“师父,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对,没错,这一切都是我干的。”   于东打从阿锦出现,便已经有些心神恍惚,更不用说阿锦摆明了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让他的神经更是紧绷到了一个顶点,后随着事情的发展,叶师叔也跳出来,再加上被众人的质问,都让于东的心里有些崩溃。   以至于现在,他看了看周围,到处都是怀疑和不屑的眼神,这让爱惜羽毛的于东有些不能接受,直接露出了狰狞的嘴脸。   怒喊说道:“……这都要怪那些人不好,明明我才是师父的大弟子,但师父却更器重三师弟,就因为他天赋出众,学什么都是最快的。我日以继夜的练上一个月都还未必纯属的剑法,他只用几天的时间,就能融会贯通,你看,老天爷就是这么不公平……”   ……   阿锦看着还在对众人‘诉说’自己苦楚的于东,不由的撇了撇嘴,她可没时间听他这些‘心酸’的往事,要知道反派向来都死于话多,虽然她不是反派。   不过事情早结早了。   若是他这么想说的话,下辈子,记得贿赂一下判官,下辈子做个多嘴饶舌的八哥,这样就可以说个够。   所以,不耐烦的阿锦,伸手一指,直接点了于东的哑穴。   又四下环顾了一圈,而后开口说:“如今,我要为我封家满门报仇,诸位没有异议了吧。”   人证物证俱全,连当事人于东也承认了。   其他人自然是说不出什么来,就算是慈悲为怀,一向和于东交好的空智大师,也不说话了,闭眼,拨动着自己手腕间的佛珠,低声念起了心经。   其实,这些人说不说话?反不反对?   阿锦是从来都不care。反正该说的她都已经说了,反正她是让他们过来做个见证人,可不是要听他们在这里质疑自己的。   “来人,把他们都给我带上来。”阿锦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依旧挂着盈盈的笑意,只是一双眼,却冷得很。   有一个弟子,无意间和她撞上,不受控制的就打了个冷颤。   对方虽然已经说过,不会连累无辜,但他却总有一中不好的预感,他总有一中不好的预感,而这中不好的预感,在那些黑衣人,在压着一群人进来后。   他只觉得是应验了。   因为被人押着着过来的都是于东的血亲,他父母,叔伯,妻子和儿女,家里的奴仆等等,于家的悉数人员都被他带了过来。   也终于于东的脸上露出骇然的神情来,但他的全身上下没有丝毫力气,又被点了哑穴,别说是想要有所动作,就是开口都做不到。   求饶的声音,痛哭的声音,怒骂的声音,交杂在一起,可以说现在的场内,是最热闹的时候。   也让阿锦眉头轻皱。   安心是立刻闻弦音而知雅意,当即对着黑衣人打了个手势。   黑衣人会意,很快就点了他们的穴道,总算是清净了不少。   “封施主,您这样做,太过不妥了。”空智大师作为出家人,最是慈悲为怀,人也不笨,他看到这个场景,心里已经猜出阿锦的打算来,当即睁眼不说,经也不念了,开口说道:“…犯错的是于东一人,封施主你找他报仇,这无可厚非的事情,我等也不会阻拦,但和他家人无关,如今你却把他的家人都给抓来,这样做,未免有伤天和,也给自身枉添罪孽。还请封施主三思而后……”   “少给我在这里说一些有的没的话。”阿锦最烦的就是空智大师这中人,劝人什么大度,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恕人恕己之类的鬼话,直接打开打断了他的话“……他于东的一条命即便是再金贵,能抵过我封家七十六口人的性命吗?这个世界上哪有这样便宜的道理。”   “我这个人,从来都不相信什么以德报怨,我讲究的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于东他灭了我封家满门,我就灭了他于家满门,正所谓一报还一报,公平合理的很。”   “封施主,话不是这样说,所谓一人做事一人当,于掌门他……”   “你给我闭嘴,老秃驴。”阿锦不耐烦的开口,“你既是这么为他人着想,这样,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点头同意,让我杀了你少林寺满门,我就放过于家人,如何?”   说着,她还让人解开了于家众人的哑穴,“你们听到了没有?如今你们还有一线生机,只要求空智大师点头,你们就可以活下来。空智大师可是得道高僧,最是心善不过,和于东又是至交好友,以命抵命,他必定是愿意的,还不快求求空智大师救你们。” 第82章 幕后大BOSS   蝼蚁尚且偷生, 更何况是人。   于家人本来是以为自己死定了,如今知道还有可以活命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若说于家的人还有些骨气, 轻易不肯开口, 更有烈性一些的还朝阿锦一顿大骂, 不过在于家伺候的奴仆可就没这么好的骨气了。   几乎是在阿锦刚说完的时候, 他们便朝着空智大师跪了下来,“大师,大师救命了,我还不想死, 我还这么年轻,我都还没娶媳妇, 我不能死。”   “大师,我的孩子他还小,什么都不懂, 求你救救他。答应了吧?”   “大师……”   奴仆们七嘴八舌的求饶声,也让于家人跟着有些意动的,虽然他们也都还没有说话,不过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此时他们看向空智大师的眼睛,都是带着渴望和哀求的。   他们希望空智大师能答应下来,这样他们就可以活下来了。   至于代替他们死的那些人, 真是对不起, 他们并没有要害人的意思,不过是迫不得己罢了。   ……   这时,一个虽满身狼狈却也掩饰不住貌美的妇人,忽然朝空智大师跪下来, ‘咚咚’的几个响头后,哭喊着说道:“空智大师,小妇人蒋氏,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也很自私,但我真的没办法,我儿子今年才六岁,他什么都不懂,也都什么都不知道,都说稚子无辜,求大师救救他,来世小妇人一定结草衔环,报答大师的大恩大德。大师,我求你答应吧……”   这貌美妇人是于东的大儿媳妇,并非是江湖人士,是商家女,因生的貌美,被于东大儿子看上,娶回家里,她口中的儿子,便是于东的孙子。   “柔娘,你这是做什么?岂可为难大师?”于东的大儿子开口说道。   蒋柔娘哭道:“我知道,我知道对不起大师,但我没办法,相公,我只是想小宝活下去……呜呜…”   她这个样子,让于东大儿子瞬间也没了话,是啊!妻子有什么错?她只是想儿子活下去而已,他的儿子小宝,才六岁,如今就要死于非命,老天,这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于东大儿子既是有些怨恨父亲,为什么要做出灭人满门的事?更恨的是,既然做了,什么不做绝,偏生又让一个人逃了出来,如今倒是连累他们,要跟着他一起丢了性命。   老天真是不公!   封锦,封锦,若是老天有眼,能让他逃过这一劫的话,他必定要把封锦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才能报得今日之仇。   ……   “怎么样?空智大师,你要救吗?”阿锦的语调轻松,她看着面色从刚开始的铁青色已经变成惨白色的空智大师,脸上虽然还挂着盈盈的笑意,但一双眼里却都是讽刺之意。   人啊,都是这么一副样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这也不算错,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过你既然已经高高挂起,那就挂到底,就别妄图半路再掺和进来。   不然的话,你打扰我,我也不会让你安生,少不得要掉一层皮。   “现在于家所有人的性命,可就在你的一念之间,只要你点一下头,他们就会得救了……”阿锦这话的语气极其蛊惑,也惹得那些奴仆朝空智大师‘求救’的声响越发大了。   甚至还有几个于家人也终于忍不住,也跟着一起开口。   这是魔鬼吗?   不说空智大师心里是怎么想的?   在场的其他武林人士,看着眼前的一幕,再转头看着还笑盈盈的阿锦,只觉得一股凉气直窜脑门,这到底是是什么魔鬼?这不是赤}裸}裸在逼迫空智大师吗?   点头答应。   这可不是一命换一命,而是一门换一门。   瞧着封锦这心狠手辣的做派,他们肯定,只要空智大师只要敢点头,她就真的敢下手去灭了少林寺一门,虽说少林寺内高手如云,不过…四下看了一圈,再厉害的高手,顶得住一击□□,他能顶得住千百支吗?更不用说,封锦还懂得用毒,就像是今天这样,下个药,他们就动弹不得,到时候,还不是任由她宰割。   至于用内力把药力逼出来……   他们这里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在场的,也有不少高手,可没见一个能动的。   况且空智大师在少林寺虽说颇有地位,但他又不是主持,再说了,即便是少林寺的主持,他也没有全力替少林寺一众的僧侣,决定生活啊?   但若是不答应的话,于家人算起来,也有三四十口人呢?到时候,在空智大师面前被杀,这一幕绝对会成为空智大师一生都逃脱不了的心魔。   不管你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   毒,真的是太毒。   在场的,不乏聪明的,想通了这一点后,此时更是抬头连看阿锦的勇气都没有了。   “封施主,你的想法太极端了。”空智大师不愧是得道高僧,心理素质还是可以的,虽然一时震惊,倒也很快缓过神来,对着阿锦双手合掌,道:“…贫僧只是一人,做不了其他师兄弟的主,不过贫僧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于家一人……”   “不愿意就不愿意,说这么好听做什么?”阿锦嗤笑一声说道,“既然你做不得你师兄弟的主,又凭什么要求我的主。他于东在决意杀我封家满门,老天爷却又放过我的时候,他于东就应该能料想到今日。”   “……在场的,若是谁还敢在哔哔,就替他们去死!”这话落音,阿锦的面色也彻底变了。   手腕一动,她的手里便已经多出一条火红的长鞭来。   再不由分说的,朝着最前排的于家人直接打了过去,然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变故突生。   忽而有什么东西飞过来,是女子的簪花,把阿锦的长鞭打歪了一些,以至于让于家的人也躲过了这次攻击。   “谁?”   安心和甜甜立刻上前,喝道。   便见,本来围在四周的□□手,不知道何时,已经不见了,簪花是从东南角的位置打过来的,而一粉一白的两道身影很快飞跃而来,看着年纪,也不算大,女孩儿十八、九岁的模样,男子则大一些,二十来往,两人生的都不错,女美男俊,站在一起,宛若一对璧人。   “清风剑派何灵,易青峰,不……”   阿锦看着突然冒出来的一对年轻男女,不知道该夸一句,觉得应该夸他们一句艺高人胆大,不过那些□□手虽是她的人,但就武功来说的话,还真的都是寻常的人,若是有人从外偷袭的话,还挺容易得手的,若是武功再高一些。   像是这样悄无声息把他们都弄倒,也算是正常的事情。   其实刚才阿锦就发现了异样,之所以没吭声,是因为没必要。   管他们是谁?都不能阻止自己报仇的决心。   “甜甜,安心。”阿锦轻喊了一声。   甜甜和安心立刻飞身上前,一左一右,分别攻向那对男女。   “还真以为能有人来救你们呢?”阿锦看着依然露出希翼神情的于家人,嗤笑一声,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都不能阻止他们死的事实。   说完,她再一次的挥手,这次比刚才更快,这长鞭本是柔软之物,但此时在封锦的手里却像是一并无往而不利的利刃,所到之处,俱都是一击封喉。   血腥味,瞬间就传遍。   一个接一个,像是被推到的墙一样,瞬间轰塌,眼睛瞪得大大的。   不过眨眼的功夫,便已经收割了数十条性命。   “住手,你给我住手!”   “不,不要!”   “封锦,你住手,你给我住手,你全家是我杀的,和我家人没关系,你给我住手啊!”或许是眼前的场景太过于悲愤的缘故,于东不知道怎么冲破了哑穴,大喊大叫出声,说话的同时,是手脚并用的朝着家人爬过去。   只是他的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   好片刻,也才不过爬出一点点。   “于东,我要你像我一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家人,一个又一个的死在你的面前。”阿锦说话的同时,手头上的动作也没停。   盏茶的时间都不到。   这中间便已经躺倒了一大片。   此时,于家的人,还剩下两个,一个是还在叫骂着的于东,另外一个就是于东的孙子。   “住手,你住手!”   “封施主,贫僧愿一命换一命,求你饶了这个孩子。”空智大师急忙开口喊道。   而正在和甜甜安心缠斗的一对男女,也是焦急的不行,其中男子,更是不顾自己会受伤,直接的飞奔而来,不过却被阿锦凌空打了一掌。   他顿时就从半空中跌落下来,全身都是冰霜,在吐了一口鲜血后,昏了过去。   “师兄。”何灵在看到易青峰受伤,一个没注意,便被甜甜打了一掌,而后直接点了穴,顿时也不能动弹了。   至于阿锦的话,是干净利落的也送于东的孙子和父母下去团聚,她不是善人,更不会给自己留下祸害:“……要怪的话,就要怪你爷爷,好端端的人不做,非要作恶。还有下辈子,记得擦亮自己的眼睛,给自己挑个好人家,不要再投生到这样的人家里。”   “继儿,封锦,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眼见最后的孙子也死在他的面前,于东是真的要疯魔了。   “现在,该轮到你了。”阿锦这才转身,看着朝自己爬过来的于东,表情冰冷,鞭子毫不犹豫的就甩过去。   不同于其他人是直接被一击封喉。   于东是被阿锦直接缠住脖子,一圈一圈,手上的力道更是一点点的增加,直到他断下最后一口气。   …… 第83章 幕后大BOSS   半个月后,   距离泰山派掌门何一通的六十六大寿结束已有半个月有余的时间,但因阿锦而掀起的热潮未曾退却不说,反倒是越发热闹起来。   首当其中的便是十五年前封家镖局被灭门的事情, 当时这件事就闹得极大, 封家上下在那一夜,可以说鸡犬不留, 江湖中人, 但凡是有点心性的,说起那些残留的魔教余孽,莫不是骂声连连, 甚至是一度掀起了追杀魔教余孽的风潮。十多年过去,封家后人封锦, 却亲自为魔教辟了谣, 说封家被灭,压根就不是魔教所为, 而是嵩山派掌门人于东使人假扮了魔教的人,灭了封家满门。   而追根究底, 为的是二十余年前,前任魔教教主任一平留下的《天魔策》, 据说于东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消息,说是在封家。这于东便起了心思, 先是让人陷害封家和魔教勾结, 又因陷害不成, 事后又怕封家察出不同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灭了封家满门,以绝后患。   却没想到, 老天爷开眼。   封家的人并未死绝,封家夫妻的独女封锦却逃过一劫,并且在十多年后,不知道跟谁学了一身功夫,年纪虽然不大,但武功高绝,并且在泰山派掌门的寿宴上,揭穿于东虚伪的面具,并且当众屠了于家满门,报仇雪恨。   为家人报仇,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封锦却和人不同,她的报仇,不单单是找了于东这个罪魁祸首,就是当年参与这件事,哪怕是不知情的人,也都没能逃脱。   轻则像是曲不平和莫长老一般,只是受了些轻伤,回去养养就会痊愈,再重一些,像是何一通这般,受了伤不说,还连累了泰山派的名声,毕竟事情是发生在何一通的寿宴上,而且聪明伶俐一些的,几乎是当场就看出来,何一通先前就已经知情。   虽不知道他知多少,但总归他是一早就知道封锦要报仇的,只是他却一声都不吭,哪怕是情有可原,也让人的心里起了疙瘩。   最后何一通被迫辞去了泰山派掌门之位不说,还受了派内惩罚,被罚到后山思过十年的时间,就何一通的年纪,十年的时间,他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从后山出来。   当然了,最重的还是于东这个罪魁祸首,就如同十五年前的封家一样,被灭了满门。   有空智大师劝说封锦,得饶人处且饶人,稚子无辜,但对方没听不说,居然还提出什么若是空智大师愿意的话,可以用少林寺一门来换于家一门。空智大师再慈悲为怀,也不可能答应这样的事情,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于家满门一个个的死在他的面前,这一幕绝对会成为他一生的噩梦。   除了这些人之外,当时参与了灭封家满门的那些假扮魔教的杀手,早死的也就算了,没死的也都一一的被封锦给找了出来,据说其中有一个人,本是假死脱身,在一个山村里养老,都被封锦给找到。   江湖人虽然能理解阿锦想要报仇雪恨的心态,只是但看着她残酷的做派,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正道人士该有的风度?   哪有报仇灭人满门,还是当着天下武林英豪的面?这做派,怎么看都像是魔教之人才会做出的事情。但是呢?你若说她是恶,不过这人说话还挺算数的,说了不连来无辜,在场的其他武林人士,她还真的没把人怎么着?   甚至在临走的时候,因下药的事情,和他们道了歉不说,还奉上了赔罪礼,每人十两纹银。   因而,   江湖上对阿锦的评价,可以说褒贬不一。   觉得她冷血无情的大有人在,毕竟她脸一六岁稚龄的小儿都不放过,但也有人觉得封锦没做错,况且这件事的起因是于东在前,对方不过是报复回去罢了。   又有何错?   持着不同观点的双方,甚至在茶楼里几次发生争执。   “……因封锦行事和正恶两道都不同,若说她正,下手却又很,睚眦必较,但若说她恶,却又不尽然,最起码没连累无辜,因此,她便得了个亦正亦邪的罗刹女的名头。”   茶楼的高台上,说书人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说着,到激动之处,甚至还会拍打着惊堂木,而台下的听众们,也都跟着说书人的话,而露出各色的神情来,三五不时的还会发出惊呼的声音来。   在二楼的雅间内,甜甜趴在窗台上,磕着瓜子,吃着蜜饯点心,是带着几分好奇之意的听着说书。   在到了一段落后,回头,说:“小姐,这说书人的话,倒是颇中肯,不像是前几日在泰山地界中,听到的那样,简直是在颠倒黑白,还说小姐你心狠手辣,冷血无情,连孩子都不放过,说你行事比魔教妖女还要毒辣三分。”话说道最后,变得有些愤愤不平起来。   这些江湖人,比那长舌妇还会胡说八道。   “…好了,我都还不生气,你气什么?闲言碎语而已,你把它当真,只能气到自己,乖,我们不生气啊!”阿锦打了一个哈欠,有些不甚在意的说道。   外人的看法,对阿锦来说,是从来都不care的。   人生是自己,干嘛去在意别人的想法?没得让自己过得不自在。何必呢?   忽而,阿锦想起一事,“对了,安心,我让人打听的那个何灵还有易青峰?可有什么消息了吗?”这两个人,就是在她要下手的时候,忽然间冒出来的两个人。   虽然他们口中称是清风剑派的人,不过两人的穿着打扮,可不像是寻常人家里出来的孩子?其他的不说,就说当初打歪她长鞭的那个簪花,可是用珍珠串成,现在可不是现代,珍珠可以人工养殖,现在珍珠都是实打实从海里打捞出来,贵重着呢。更不用说,还有其他玉石玛瑙镶嵌配制。   就这么一个簪花,就要好几十两银子,顶得上普通百姓好几年的花销。   更不用说,除了簪花,她腰间还挂着一方玉佩,通透水亮,少说也要百十两银子,鞋子上甚至还镶嵌了两颗拇指大小的粉珍珠……她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说上千,也好几百两。而清风剑派作为八大门派之一,自是不穷,但也没有富裕到,一个门下女弟子的一身打扮,就要好几百两。   即便何灵是剑阁长老的嫡传弟子,也不成。   “回小姐的话,已经打听出来。这何灵是皇室的灵水郡主。”说起这个安心也颇有些诧异,要知道朝堂和江湖,从来都是互不打扰的那种,尤其是现在朝廷积弱,虽外在没什么强敌,但内里却虚耗的厉害,如今皇帝老迈,众皇子也是虎视眈眈,更没时间也没精力来管江湖上的事。   “陵水郡主?她是哪家的?”阿锦听了倒是不觉得奇怪,毕竟就何灵那一身,别说是郡主,就说她是公主,她都不觉得意外。   安心回答:“是当今圣上的胞弟,信王爷的唯一的孙女。”   “哪个易青峰呢?”阿锦又问了一句。   “易青峰是清风剑派掌门的儿子。”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清风剑派的掌门,好像没成亲,他哪来的儿子?私生的,还是收养的?”阿锦听了不觉挑了一下眉头,这清风剑派现任掌门人,是个武痴,连掌门也只是挂了名头,一应事务,都是交给几位长老来处理,他是常年闭关,据说感悟什么剑道。   “是他至交好友的孩子,临终前托付给他。”   阿锦听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对男女的身世和出场方式,让她觉得,这有点像是男女主的做派,即便不是,也绝对是重要的角色。   不过……嘛嘛,和她也没太大的关系,反正她在这个时空,也呆不了几年了。   管他们是什么身份?都和自己没关系。   ……   屁。   清风剑派的人此时可不是这么想的?心里且埋怨着阿锦呢。   当时易青峰看到阿锦要对孩子下手的时候,他本想是拼着受伤,把孩子救下来,但却没想到,他人都还没到阿锦的跟前,便凌空受了一掌。   寒气凛然。   他当时为了救孩子,便没有躲避,本以为对方即便武功高强,也不会比自己高许多,却没想到……直接是被打脸,易青峰是直接从半空跌落。   一直到阿锦离开,他的全身都还覆着一层冰霜,一直到一炷香后,武林众人身上的药性渐渐解除,有泰山派的人,帮忙,才让他身上的冰霜消除,不过这只是表面,更有一些寒冰之气侵入他经脉内,若不能及时清理的话,对易青峰日后习武都是不利的。   一听这话,何灵顿时就急了。   要知道她是初出茅庐的人,这次出来也是偷跑出来,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而这次寿宴,清风剑派因有事故,只是送了贺礼,并没有人过来。   最后还是空智大师说,易青峰体内的寒冰之气,要么用至阳的内力驱除,要么就是用至阳的药物,不过却要尽快。好在本来泰山派修习的就是至阳功法,何一通虽然受伤,不过还有其他长老在,倒是很快安然无恙。   只是,最少半个月内,易青峰身体会虚弱,不得再动用内力。   清风剑派的人得了消息后,很快也就过来。   虽然是当场骂了何灵和易青峰,毕竟他们是偷跑出来的,虽然说心里知道是何灵和易青峰管闲事在先,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他们对阿锦打伤易青峰的事,是耿耿于怀,这易青峰可是他们清风剑派下一任的掌门人,最出色的弟子,若是就这么毁了,他们绝对饶不了封锦。   过后,是再三的叮嘱何灵和易青峰,日后行走江湖看到封锦,一定要离的远一些,这样的人,不可相交。   切,他们还真的以为,阿锦多想和他们清风剑派交好呢。   ……   因阿锦闹得这一出,虽然她是占着理,不过正道人士却对她敬而远之,在他们看来,阿锦能对孩子下手,这手段太过毒辣。   不能深交,当然,也不能得罪就是。   所以远远的敬着便好。   倒是魔教那边,经过十多年的休养生息,他们在西域那边已经成了一霸,并且野心勃勃的想要卷土重来,杀回中原武林。   所以,他们对阿锦是极力的招揽,说欢迎阿锦的加入,还许了什么圣女的职位。   听得阿锦嗤笑一声,她虽然不喜欢正道的人,觉得他们虚伪,但同样也不喜魔教,行事还不如正道呢,最起码不会滥杀无辜。   况且即便她要去魔教,也要做魔教之主,一个名头好听的圣女之位,糊弄谁呢?   但,不过不管是正道还是魔教那边,很快就发现,阿锦在这一次大闹后,居然很快就消失在武林里,好几年没有音讯,有人说她死了,也有人说她隐居了。   毕竟大仇得报。   几年后,事情已经消散的差不多,已经没人再提起,偶尔有武林人士言说,似乎在江南某个地方,见到了跟在阿锦身边的两个婢女,至于封锦本人,倒是没看到。   渐渐的,伴随着时间流逝,就更没人提及了。   -------   “阿锦,回来了。你这次做的很好呢。原主很是满意。”大白在看到阿锦后,笑着开口说道。   阿锦点了点头,满意不满意,反正也就这样了。   说起这个来,阿锦对原身的经历还颇好奇,便顺口问了一句,便也知道了原身的完整经历。   原身虽躲过一劫,不过却成了乞儿,活的艰难,一次偶然机会,被人掳走,就那么巧,一番辗转后她进了魔教,本来是本着报仇而来,后无意中知道事情真相后,又无意间知道《天魔策》的秘密。因为《天魔策》她武功进步飞速,成了魔教圣女。   又布了一场大局,也要报仇,可惜到最后,她的话太多,几乎是把自己遭受的委屈和无奈都说了出来,到最后下手也不够果决,以至于被何灵和易青峰成功的抓到机会。   以至于到最后,和于东一起同归于尽,但于家人却都活了下来,一直到闭眼前,封锦都觉得不甘极了,早知道,她就该直接动手。   “所以说,反派死于话多,实乃至理名言。”阿锦如是的感叹了一句。 第84章 复仇的妹妹   阿锦还没有睁开眼睛, 就已经闻到了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她这是人在医院?缓缓的睁开眼睛,入眼的便是一个十六、七岁, 留着学生头的女孩儿, 见她醒来,立刻有些着急的开口:“锦心,你没事吧?头还疼吗?恶心吗?会不会还有哪里不舒服。”   而后也不等阿锦回答, 便立刻扭头喊:“周医生, 锦心醒了。”   很快,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便走了过来,给她做检查, 拿着手电筒, 先是照了照她的眼睛,又伸出手指,问了类似于这是几, 还记得自己叫什么之类的话?   阿锦目前还没有原主的记忆,因而对于周医生的问题, 她只是挑选着回答。   “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些轻微的脑震荡,休息两天就没事了。”周医生在检查过后, 开口说道。   “谢谢周医生。”刚才的女孩儿听到这话,表情肉眼可见的松了一口气,忙开口道谢说道。   周医生摆了摆手:“没事,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说着又交待了两句, 便走了出去。   “锦心,你可真的是要吓死我了。”女孩儿见周医生离开后,立刻拍了拍胸口, 而后不知道想起什么一样,表情变得有些咬牙切齿起来,“说起来,都怪那个姜涛,好好的打篮球就打篮球,没事学人耍什么帅,幸好你没事,不然的话,我饶不了那个家伙。”   而后也不等阿锦开口,便又自顾自的嘟囔起来:“姜涛那个家伙也是,人跑哪儿去了?他不会是以为,打到了人,把人送到医务室,就没事了吧。真的是一点担当都没有,看我回去不告诉小姨……”   “卓沛沛,你说谁没担当呢?”   这时,一个有些气急败坏的男声响起。   很快的,一个穿着无袖运动背心的男生跑了过来,也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留着刺头,肤色有些黑,脸上带着恼怒的表情,应该就是姜涛。   不过他的这份恼怒,在对上阿锦的眼睛后,瞬间变成了不好意思,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自己的头:“那个,齐锦心,我不是故意的,真是对不起,你没事吧?”   阿锦虽说现在还没记忆,不过大抵也猜出眼前是个什么情况,轻摇了头:“没关系,我没什么事。”   “没事就好。”姜涛也是松了一口气,他还真的怕把人砸出个好歹来?毕竟当时齐锦心一脸苍白的倒在哪里,怎么叫都不醒,真的是要吓死他了。   忽而,一阵铃声响起。   “是预备铃声。”卓沛沛在听到声音后,立刻转头对阿锦说:“锦心,马上就要上课了,你在这里好好休息,老师那边不用担心,我会给你请假的。等下午放学了,我和这家伙一起送你回家。”   见阿锦点头后,便不由分说的拉着姜涛一起走了出去。   老远,阿锦都还能听到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   在他们走后,阿锦这才又闭上了眼睛,并且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   阿锦睁开了双眼,她被灿烂的阳光给晃了一下眼,不由的伸手遮挡了一下,侧头,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窗帘已经被人拉开了。   她这次穿成了女主啊。   真是难得。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可惜她这个女主,阿锦并不喜欢,而且是相对讨厌的那种,怎么说呢?是那种有些傻白甜就不说了,有的时候还有些拎不清楚状况。   现在她叫齐锦心,今年十七岁,刚刚升入高三的学生,而男主的话,就是在今天才转学到他们班的戚晋。   一个有些狂拽炫酷,还没过中二期的男生。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齐家是那种标准式的华国家庭,家里有严父慈母以及年长她五岁的哥哥,做为家里的小女儿,她是在家人的疼爱下长大的,自小就没有受过什么苦楚,这性格自然也就养的娇气又单纯。   本来一家四口的生活很幸福甜蜜,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齐锦心刚参加完中考的那天,她的哥哥齐中书却出了车祸。   这个消息,对齐家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不过好在肇事司机还是比较负责的,立刻就拨打了120,也及时把齐中书送到医院急救,而齐中书虽然因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但他的左腿受伤太重了,虽然已经动手术把骨头碎片取了出来,但因伤到了神经,所以齐中书的左腿还是瘸了。   因为瘸了腿的缘故。   女朋友也和齐中书分了手,接连的打击,让齐中书这个本来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儿,变得沉默寡言起来,齐家也因为齐中书的事情,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是乌云密布,见不到半点的阳光。   本来一切都已经了结的。   但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出人预料。   高三这一年,   齐锦心的班里来了一个转学生,是个富二代,就是刚才说的戚晋。   对方一看就知道是过来混日子的学生,家里有钱,对学习是半点都不上心,不过对方虽然爱玩,但好在不是那种会欺负人的纨绔子弟。而齐锦心先前的成绩虽然不好,不过自从齐中书出事后,齐锦心也开始发愤图强起来,截止到今天,她的成绩虽然不见得多好,但也已经不差。   按照现在的成绩,只要她高考发挥稳定,二本稳过,努力一些,一本也不是没希望。   两个人坐的也不近,一前一后,本来两个人是没什么交集的。   一直到有一天,齐锦心无意间发现,这个戚晋,就是当初那个撞伤她哥哥的肇事司机戚秦的弟弟,知道这个消息后,齐锦心的心里忽然就有些不平衡起来,特别是有一次体育课上。   她看着戚晋在球场上奋力奔跑的样子,想到如今只能靠着拐杖,走路一瘸一拐的哥哥,她忽然就开始愤愤不平起来。   凭什么?   她哥哥的篮球打的也很好,如果不是戚晋的哥哥,闯了红灯的话,她哥哥也应该像他这样在球场上无忧无虑的奔跑,还有哥哥的女朋友,也不会因此和他分手,本来他们说好,大学毕业就结婚的。   这全都是戚秦的错。   只是戚秦她是见不到,但戚晋却在这里啊。   齐锦心想要报复戚晋,只是她除了学习比戚晋好了一些外,其他的都比不上,没对方有钱,也没有对方受到欢迎。   最后思来想去的,齐锦心想出了一个,在阿锦看来,绝对是馊主意的主意。   那就是去追戚晋,等到她把戚晋追到手,到时候在甩了他,叫戚晋痛不欲生,也算是为哥哥报了仇。   这脑回路。   阿锦不得不感叹,真是有些异于常人,就她这智商,若是放到宫斗剧里,别说一集,怕是一分钟都活不下去。   不过呢。   这既然是个青春甜虐文,那么接下来的发展也就很明显了。   齐锦心的脑回路虽然有那么点不正常,追人的方法也简单,像是什么他打篮球的时候主动给他拿毛巾,给他买水等等,这样的事情,虽然办法很是老套,但做为女主,她的运气还是有的。再加上戚晋虽然长得还可以,不过他一脸非主流的样子,虽然不少小女生都高喊着,帅帅,但都只是嘴上说说,真正行动的却没几个,所以齐锦心很是顺利的就追到了人。   两个人开始交往。   别说,还挺顺利的,一度两人很是甜蜜。   而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便已经很明显了,就是在日渐的相处中,齐锦心真的喜欢上了戚晋,便想要和对方坦白,不过还没等到她坦白,便先一步被一个喜欢戚晋的女孩儿给揭穿了。   两个人就此分手。   戚晋更是连高考都没有参加,直接出国留学了。   而齐锦心呢?   也是深受打击,在高考的时候发挥失常,分数只将将刚过了二本线,最后好不容易才被一所师范大学给录取,专业是幼教方面。   大学毕业后,她成为了一名幼儿园老师。   就是那么巧,戚晋的侄子就在这个幼儿园里读书,两个人再次重逢相遇,接下来就是‘我不原谅你,你不原谅我’再加上双方父母,暖心男配,前女友女配等等,或是助攻或是打岔,虐来虐去,发生种种系列的事情,让两个人才坚定彼此的感情,决定珍惜当下,携手一起走向Happyending大结局。   ……   “这都是什么狗血虐恋故事?这样的人,她是怎么到轮回司的?”   阿锦不由的开口对大白吐槽说道。   大白看着一脸嫌弃的阿锦,他也是知道这位主儿的婚恋观,虽然是被阿晚大人给带的有点歪,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十分正派的,瞧不上这种狗血虐恋,也很正常。   因而,面对阿锦的吐槽,他只能弱弱的开口说:“齐锦心她做了不少的好事,是有功德在的。”不然的话,她也入不了轮回司。   “现在轮回司的门槛真的是越来越低了,有点功德就能进,难怪阿晚姐姐忙的不行。”阿锦不由的开口吐槽说道,“冥王那个老不死的,果真是上了年纪,人也跟着糊涂起来,这么点功德,够干什么?”   听阿锦提起冥王,大白顿时不敢吭声了。   笑话,阿锦的后台硬,和冥王又是亲戚,她想怎么吐槽就怎么吐槽?便是当着冥王的面说这话,冥王也顶多揉揉她的头,他可就不行,自己就是一小打工的,不管谁?都得罪不起,还是闭嘴吧。   对大白的不吭声,阿锦也不在意,而是划拉着面板,看到了最后的任务内容,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幸好,她没要求什么再续前缘之类的鬼心愿,不然的话,我一准要把她踢到忘川河里,去清醒一下脑子。”   对方的心愿,是想要治好哥哥的腿。   嗯,总算她的脑子还没有糊涂到底。 第85章 复仇的妹妹   “锦心, 你醒了吗?放学了,我和姜涛过来接你了。”   阿锦这才和大白沟通完毕,关掉任务面板, 就听到了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声音很有辨识度, 是卓沛沛的。   伴随着话音落的声音,医务室的门便被人推开, 卓沛沛几乎是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 身后跟着拎着三个书包,表情无奈的姜涛,“姑奶奶, 你慢一点, 我都要跟不上了。”   “你就不能快一点吗?一个男生, 这么磨磨唧唧的。”卓沛沛回头就怼了一句。   这卓沛沛和姜涛是表姐弟, 卓沛沛比姜涛大九天, 是表姐,性格又相对比较强势一些,这姜涛又被亲妈叮嘱过, 一定要好好照顾卓沛沛, 而两个人又那么巧被分到一个班里, 所以一直都处于被镇压的状态。   姜涛不满道:“那你倒是把自己的书包拿走啊。”齐锦心的书包也就算了,总归是他做错了事,帮着拿是应该的,但这卓沛沛这纯粹就是欺压未成年。   “成, 自己拿就自己拿,等今天回去了,我就和小姨唠唠嗑, 重点说一下,你今天打篮球,学人耍帅不说,还……”   “停停,算是我怕了你了,表姐大人。”姜涛立刻打断了卓沛沛的话,本来还不满的表情,立刻变了,“…为表姐大人服务,是我这个做表弟的无上光荣。”说着还点头哈腰,俨然一副谄媚小人的表情。   “这还差不多。”   ……   阿锦看着打嘴仗的表姐弟,嘴角不由的就勾了起来,想到了曾经和便宜哥哥相处的方式,也是这般。只是伴随着意外的发生,齐中书的性格也由原来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变成了如今沉默寡言,忧郁的模样。   卓沛沛得了姜涛这话,这才满意,转头对阿锦说:“锦心,我们回去吧。”   “好。”   “姜涛,你也跟上。”   “来了。”   卓沛沛虽然看着大大咧咧,不过人却相当细心,从医务室里出来,就是小心的扶着阿锦,一副她是瓷娃娃的模样,更是再三的询问,阿锦是不是真的没事了?   若她还觉得有些不舒服的话,那就要到医院去检查了。   “我真的已经没事了。”阿锦笑着开口说道,“头不晕也不疼了,你不用担心。”   卓沛沛见阿锦的除了唇瓣还略有点苍白外,其他都已经没有不妥的地方,说话的语气也中气十足,这才放心,不过在看到阿锦的额头还有点红,还是又转头讨伐姜涛:“看你做的好事。”   “是是是,都是小的错。”姜涛连连点头,“为了表达歉意,这几日但凡两位有事,小的绝对保证随叫随到,还望二位大人有大量,原谅小人这一回。”   “这还差不多。”卓沛沛转头又对阿锦说:“锦心,这小子你尽管指使,他若是敢说半个不字,你告诉我,我帮你出气。”   “好。”   说话间,他们便上了公交车。   齐锦心是在市一中念书,离家并不算远,徒步只需要十多分钟,坐公交车只需要四站。   所以,她很快就下了车。   回到家里,阿锦本来还有点苦恼,该怎么和齐父齐母相处?要知道,她几次做任务,要不父母缘浅薄,要么就是无父无母。像是齐家这样,家庭和睦的,父严母慈,老实说,还真的是第一次,让她有那么点手足无措。   不知道该怎么相处?   尤其是她额头上的伤,若是齐母看到,必定是要大惊小怪的。   要知道,齐中书在车祸后,他自己废了一条腿,也让齐母跟着有了些后遗症,就是在对待一双儿女的态度上,她变得有些杯弓蛇影起来,经常是一点点的小伤,就能让她担心的整晚都睡不着。   为此,齐父也劝了好几次,但不知道是不是齐中书的事,对她打击过大,不管齐父怎么劝,齐母嘴上即便答应的好好的,但转头碰到事还是一样。   果不其然,   阿锦这里才刚进门,齐母便眼尖的注意到了她额头上的伤势,立刻就尖叫起来:“锦心,你这是怎么了?额头怎么红了这么一片?是受伤了吗?老公,你快点过来,锦心受伤了。”   “妈,你不用着急,我没事的。”阿锦连忙开口解释说,只是在解释的时候,她变了一点,若是让齐母知道她是被篮球砸到,照齐母现在对孩子紧张的程度,保不齐,她明天就敢找到学校去,“……我只是刚刚下公交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门,有点红而已。不疼也没破,你不用这么担心。”   “就是,老婆,你不用这么紧张,只是稍微有点红,不碍事的。”齐父从厨房里走出来,也开口说道。   齐母却道:“哪里是有点?额头这一片都红了,老公,要不我们现在去医院给锦心看一下吧,这可是脑子,若是出了问题的话,是很严重的,我听说……”   “好了,老婆,没你说的那么夸张。”齐父连忙开口安抚,并且岔开话题,说,“这样,你若是不放心的话,不如去厨房煮个鸡蛋,帮锦心揉一下,很快就会好了。”   “对,对,是该煮鸡蛋,我现在就去。”齐母说着,就转身进了厨房。   她急切的模样看的齐父有些叹气。   而这个时候,   阿锦是已经确定,齐母的心理状态绝对是出了问题,不单单只是后遗症的问题了,若是再这么下去的后,日后可能会发展的越来越严重。   想了想,便对齐父说:“爸,我觉得妈这样的情况,好像又重了一些,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不如哪天我们带妈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嗯。”齐父想到妻子在对待一双儿女的态度上,确实是越来越紧张,也知道不能再这么放任下去,便也点点头:“……等你哥下次去医院复诊,我会带她去的。”   阿锦也点点头,不过想到齐母的性格,又说:“爸,你去之前,最好先和妈通通气,不然冷不丁带她过去,我怕妈的心里会不舒服,也会很抗拒,到时候闹起来就不好了。”   齐父听着阿锦这般叮嘱的话,心下很是安慰,自从儿子出事,最开始的一年,他们几乎是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儿子身上,为此,自然也忽略了女儿,本来他还有点担心。   毕竟女儿先前被全家宠,性格娇气,两厢落差,他还怕女儿会闹起来。   却没想到,女儿出乎意料的乖巧,不但没吵没闹,更是在短短时间里从一个娇气任性的小女儿,变得坚强懂事起来,不但能很好的照顾自己,甚至还能帮他们照顾家里。   让他们在医院的时候,不必操心家里的事情。   可以说,在一瞬间,懂事了,也长大了。   想到这里,齐父的心里是生出无限的感叹来,伸手摸了摸阿锦的头,声音柔和:“好,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   很快,齐母就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颗刚剥好的鸡蛋,因为有点烫的关系,在自己手里来回颠倒。   “锦心,鸡蛋煮好了,快点到沙发上坐好,妈帮你揉一揉。”   “好。”   阿锦是十分配合齐母一应的行为,乖巧的坐在沙发上,任由齐母帮自己揉着额头。   “痛不痛?痛的话,妈就再轻点。”齐母忙开口问。   “不疼的。”   阿锦摇了摇头,看着一脸疼惜的齐母,她忽然就想到了原主,虽然她到最后是和戚晋共结连理,但她真的幸福吗?   而这种感觉,在看到便宜哥哥齐中书后更甚。   “锦心回来了。”   “哥。”   齐锦心做为女主,虽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但也生的俏丽可爱,而作为她同胞哥哥的齐中书,生的自然也不差,容貌俊秀,只是眉宇却带着一股颓废阴霾,面色也因为不大出门的缘故,有些苍白,让他的容貌打了折扣。   想到最后齐中书还是没能走过心魔这一关,在齐锦心和戚晋结婚后每两年,他便自杀了。   虽然说,他那般做,叫阿锦看来,心理承受能力是弱了些。   不过呢?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并不是人人都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可以承受一切的挫折。   若真的是这样的话,哪还有轮回司的存在?   ……   她这次的任务是治好齐中书,自然而然的,她未来的职业规划也已经有了,就是成为一名骨科医生。   按照齐锦心现在的成绩,考上大学不成问题,但若是想要考医科大,就还差了点,而阿锦的目标又是最好的医科大学,这样一来的话,原主的成绩就不够看了。   而她的话,阿锦又是个要强的性子。   既然要考的话,就要考最好的医科大,而且齐中书的腿,就西医的发展情况看来的话,即便是在几年后,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这不得不让阿锦考虑中医的情况。   老祖宗留下来的针灸,中药,这些可能见效会慢一点,但往往却会有意想不到的奇迹。   只是如今中医学凋零,想要学中医的话,她的选择性就会更少了一些,其中最好的就是Z大医科学院,国内如今现存的国手大夫,九成都是从这个学校里出来的。   当然了,学习中医,并不代表她就要放弃西医,强强联合,才是她的选择。   不过眼下对她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要赶快把高中的知识给捡起来,毕竟她是真的已经忘的有嗲那差不多,想要捡起来,也需要一点时间。   对了,还有就是钱。   虽然说齐中书当初出事,戚家是包了全部的医药费不假,过后更还是赔了一笔钱,有几十万,看着虽然多,不过这几年来。齐父和齐母也一直都没放弃要治好儿子,只要有时间,就天南海北的带着儿子求医,那笔钱早就已经花的没剩下多少。   而齐家的家庭条件也一般,她记得,齐中书后来到米国去治疗的那次,是齐家卖掉了家里的房子,才凑够了医药费。   所以,她除了学习之外,更还要赚钱。   这么一想的话,   阿锦觉得自己,别说是高三这一年,就是接下来的几年里,她怕都没什么空闲的时间了。   …… 第86章 复仇的妹妹   阿锦是卡着时间点走进教室里的, 这才刚刚坐下来,预备的铃声就响了,不受影响的把一应的书本等东西归置好。   这时,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等她回头,就对上了卓沛沛的笑脸, 她和卓沛沛是前后桌。   “怎么了?沛沛?”对卓沛沛这个活泼开朗的妹纸, 阿锦还真的是颇有好感, 当即开口问道。   卓沛沛开口问:“锦心, 昨天老班发下的那套模拟卷子,你写完了没有?”在见到阿锦点头后,便立刻又说道:“那赶紧的,江湖救急一下, 我昨天看漫画太晚, 忘记了。”   听着她这话, 阿锦不由的摇了摇头,不过却还是从善如流的把数学卷子找了出来。   “谢啦。”卓沛沛说完便开始奋书疾笔起来。   “你这动作可要快一点, 今天第一节 课可就是数学。”阿锦开口说道。她们班的数学老师就是班主任,是个四十出头的大叔, 为人严苛的很。   卓沛沛头也不抬的回答:“安啦, 距离上课还有几分钟的时间,足够了。”说着话,手中的笔也不停。   阿锦不由的摇了摇头。   几分钟后,就在班主任已经拿着教材站到教室门口的时候, 卓沛沛也终于结束了自己抄写大业,把卷子从一侧还了回去,嘴里还嘟囔着:“幸好老娘这手速已经锻炼出来, 不然可就惨了。”   说着还轻轻的拍了一下胸口,一副庆幸之际的样子。   “是幸好昨天你忘记写的是数学卷子不是语文卷子,不然的话,这个时候,有你挠头的。”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卓沛沛也咧嘴一笑:“那是,我运气一向都挺好的。”   很快,   上课铃声响起,数学老师果不其然就抽查了卷子,这是数学老师一贯的习惯,课下喜拿卷子当成他们的作业,课堂上会随机抽查几名学生,而没完成或是被他看出敷衍的,等待你的便是再来三套。   这也是为什么卓沛沛会着急的原因?   别说,今天还真的是有些不巧,被抽查的几个学生里,还真的有卓沛沛,还因为正确率颇高,被数学老师表扬了几句,让她继续努力。   惹得卓沛沛的嘴角都翘了起来。   只是她也没高兴多长时间,因为数学老师指着最后的一道大题,让卓沛沛讲解一下自己的思路。   而卓沛沛…额…她连题目都不是很清楚,至于这做题思路,就更不用说了。   自是回答的磕磕巴巴的,数学老师看她的样子,也明白了什么?丢下一句,把卷子抄写一遍,中午交到他办公室里。   “是。”卓沛沛听到这话,耳朵都拉下来,语气也少气无力起来。   所以说,   有的时候,这捷径,真的是走不得。   阿锦回头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一副‘生无可恋’表情的卓沛沛,不由的想到。   “好了,我们现在开始上课,把卷子拿出来,今天我们讲解卷子……”   在听到数学老师这番话后,阿锦瞬间端正了自己的心态,打开卷子,投入到学习中去。   其实这两个月里,阿锦已经把初中高中的知识都已经重新的捡起来,除此之外,她也已经开始接触金融行业。   毕竟嘛。   她需要许多钱,这来钱最快的自然是金融行业。   虽然她现在还未成年,无法独自开户头,但是没关系,先准备着,等到一成年,就能用得到了。   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而她也向来都不会打无把握的仗。   ……   阿锦的学习既然已经跟上了,那么其他的方面自然也要跟上才行,例如,武力值。   虽然说这个时空是个现代时空,安全系数很高,不像是上个任务时,武林当道,人命不值钱。   不过对阿锦来说,武力值是她的安全感,自然也要重新的捡起来才行,所以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摸清楚一应的事情后,她就已经把星辰诀练了起来。   只是呢?   现在是热武器时代,这冷兵器已经过去,她是要为自己的武力值找个出处?不然的话,凭空就会了一身武艺,怎么看都会惹人怀疑吧?   所以,报个武术班,也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介于她现在的身份比较特殊,高三生,若是她告诉齐父齐母要学武的话,他们不会不同意,只是会让她晚些时候,例如,高考结束后。   对此,阿锦表示也能理解。   所以,眼下的话,她也只能先锻炼身体。   因为家里距离学校不算远,所以她现在上学都不会在坐公交,而都是小跑过去的,齐父齐母知道她的这个想法,也很支持。   就是齐母有点担心,她不会迟到吧?说不如骑车去上学,这样能锻炼身体,还不怕迟到。   被阿锦拒绝了。   齐家距离市一中,小跑的话,撑死半个小时,不远。   若是原身的话可能没有恒心和毅力,但阿锦有啊。   所以每天早起半个小时锻炼身体,现在也已经成了她的一项日常,哪怕是周日,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爸妈,哥哥,我出门了。”   “好,路上慢一点,注意安全。”齐母立刻开口说道。   阿锦点点头:“好,我知道了。”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中午不会回来,您不用给我准备午饭。”   “好。”   今天是周日,阿锦要到市图书馆去,那里的书齐全,不管是金融类还是医学类,应有尽有,冬暖夏凉不说,关键是便宜,在那里呆上一天的时间,只要十块钱。   这也是阿锦常来的地方。   毕竟她家里距离市图书馆比较远,若是借书回去的话,还书很麻烦,还不如每逢周日,在这里呆上一天。   只是她这里才下公交车。   忽然间,便被人拽住了胳膊。   几乎是反条件的,阿锦反手就扭了回去。   “疼疼疼……”   “怎么是你?”阿锦在看到来人后,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来人是戚晋。   说起来,她来到这里已经有将近两个多月的时间,但和戚晋这个男主虽然是在一个班里,但位置坐的一前一后,对对方的认知,也只限于知道名字。   本来嘛,若非原主脑子忽然抽了,想了个什么勾引他再甩掉他,来报复戚家的话,他们也就是普通的同学关系,不会有什么交集的。   而她的任务就是治好便宜哥哥的腿。   对阿锦来说,一切不在任务范围内的人和事,都不需要过多的理会。   所以,她来到这里虽然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但和戚晋这个男主,还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你抓着我做什么?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好像不熟。”阿锦松开了戚晋的胳膊,如是的开口说道。   戚晋却开口说道:“那个,你做我女朋友吧?”   “什么鬼?”阿锦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戚晋一眼,“你脑子进水了?”   戚晋听着阿锦这话,面色都扭曲了一下,神情也变得有些恼怒起来:“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吧?”而后转头看了一眼,低声说道:“那个什么?我和人打赌,看在我们是同班同学的份上,你帮个忙,过后我给……”   阿锦一听这话,在侧头看到不远处,一群探头探脑的男生,略一思索,便也明白了,估计是一群小男生打赌来着,什么和人告白或者要电话之类的事情,如今很流行来着,想必他们也是如此。   只是阿锦已经下定决心,远离戚晋,自然不会答应,因而毫不犹豫的开口,“不愿意,不帮。”说着便抬脚离开。   “艹。”戚晋忍不住骂出声来。   他是和一群哥们出来玩,因为路上有些无聊,不知道是谁先提起了,如今很流行的一个打赌方式。就是指定一个人,去做一件事,若是对方做到,就算赢,反之就是输,要包了今天所有人一天的花费。   而他的任务就是随便在路上找一个女生告白,还要让对方答应。   他本来还有些为难,不过抬头就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仔细一看,居然是同班同学,虽然不熟,不过请对方帮个忙,她应该不会拒绝。   毕竟他长得帅,即便是假的,但能被他这么一个大帅哥搭讪,也是荣幸!   没想到,居然□□脆利落的拒绝了。   他居然被拒绝了……   本来戚晋被拒绝,心情已经够郁闷了,而等他归队后,因为他没完成任务,自然免不了被同来的小伙伴们给调笑一番。   “呦呵,看来我们晋哥是失败了呢。”一人笑着开口说。   立刻又有人接口:“可不是吗?刚才是谁自信满满的过去,这下,打脸了吧?”   “……没想到晋哥你也有被人拒绝的一天啊!这可,真是太大快人心了。”   ……   说着就是一阵的嬉笑调侃之语。   他们的话,让本就自尊心高傲的戚晋,脸上有些挂不住,“滚,老子的魅力大着呢。是齐锦心那个书呆子不识货?”   “什么?晋哥,你认识对方?”   本来还只是调笑的人,在听到戚晋认识对方后,顿时更兴奋了。   “嗯,同班的书呆子。”戚晋不屑的开口说道。   “哇,还是同班同学,晋哥,看来你这魅力也没你说的那么大,连一个书呆子都搞不定。你这市一中校草的名头,不会是自封的吧?哈哈……”   被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直把气到不行的戚晋,高傲的自尊心当场发作,立刻和闹得说的最欢的那个,打了个赌。   说是会在一个月内,追到阿锦做他的女朋友,并且让她亲口承认,她喜欢自己。   赌注就是一辆机车。   戚晋是很喜欢重机车的,觉得很酷,只是因为哥哥曾开车撞到人,他父母又觉得重机车这种东西很不安全,所以不管他如何求,都不肯给他买。他曾经偷偷的用零用钱买过一辆,只是后来被父母发现。   不顾他的哀求,当场就给他砸了不说,连带着帮他隐瞒的表哥,也都得了训。   这越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惦记,就是这个道理。   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能放过,这个可以作为自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嗯……就这么决定了。 第87章 复仇的妹妹   还不知道已经被戚晋给惦记上的阿锦, 此时正安安稳稳的坐在市中心图书馆里,抱着一本医书在啃,手里还捧着一杯热乎乎的奶茶。   看着书, 喝着奶茶,真的是人生一大享受。   如此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因为是冬日,夜长天短,阿锦从图书馆里走出来的时候,虽然才六点多一点,但天还是已经黑透了。   “嗨, 齐锦心, 又见面了。”   顺着声音, 阿锦看了一眼。   便见不远处的墙面上,倚着一个人,穿着朋克风的黑色皮夹克, 五官英挺, 只是那一头黄发, 还有吊儿郎当的模样,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人。   正是戚晋。   他怎么在这里?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 看着拦在自己面前的戚晋,有些不耐烦的皱了一下眉头:“戚晋,怎么又是你?你给我让开!不然,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她若是没记错的话,故事的开始, 应该是齐锦心为了‘报仇’先主动追的戚晋, 继而才会有后来一系列等等狗血的事情发生。而她在来的第一天就已经决定,绝对不会和戚晋又任何的交集,只做普通的同学, 等到高中一毕业,大家各奔东西,此后再不会有交集。   但现在是怎么样?   她这个女主不去主动招惹戚晋了,如今戚晋倒是反过来先招惹起自己来?怎么?还真的是上天注定,月老绑定,不能拆散的CP不成?   嘛,她才不管能不能拆?   能拆也要拆,不能拆就更要拆。   阿锦毫不客气的话,顿时让戚晋的面色难堪了一下,眸子里闪过一丝愤怒,当即就想要甩袖子离开,不过想到赌约又想到自己的计划,他还是忍下了。   嗯,在他看来,自己这是忍辱负重,等他把人追到手后,到时候要她好看。   这般一想,戚晋扯出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笑容:“大家同学一场,你又何必这般拒人千里之外,你看,天色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还是让我送你回家吧。”   “我们不熟,你离我远点。”阿锦翻了个白眼,开口说道,并且在说完后,就要抬脚离开。   不过却又被戚晋用胳膊挡住去路,嘴上还说着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情话,“那这样我就更要送你回家了。不熟的话,相处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熟了。”说着话,还故意压低了自己的声音,“……锦心,你说,我说的对吗?”   “对你个大头鬼。”阿锦听着这腻歪的土味情话,感动羞怯一个都没有,反倒是有种厌恶的感觉,她自来的喜好就很明确,要么乖巧懂事要么温柔体贴的肤白貌美的美少年。虽然说作为男主的戚晋,他长得确实不差,但这种染着黄发,做着自以为帅气,但实则中二的不得了的社会青年。   可从来都不是她的菜。   而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阿锦的耐性从来都是不好的,况且就他的样子,一副听不懂人话的模样。   能动手就少哔哔,这也是她的准则。   “齐锦心,你干什么?”戚晋没料到阿锦会直接动手,虽然他已经在第一时间躲避,不过还是被包给擦到,连带着语气也带了三分恼怒,是真的恼怒那种。   “脑残也是病,有病就去治,别随便出来发疯。”阿锦有些心疼的看了看自己的包,这个包,可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看在我们是同班同学的份上,这次我就不和你计较。但这种事,再一再二不再三,若再有下一次的话,我就直接报警,告你人身骚扰。”说完,又狠狠的踩了戚晋一脚。   便直接离开。   “疼疼……”戚晋被阿锦踩的直接变了脸色,若非顾忌形象的话,他就要抱脚跳起来了。   这样的神经病居然也能做男主。   阿锦坐在公交车上,想着刚才戚晋的话,不由的嗤笑了一声,果然有的时候老天爷还是会瞎眼的。   ……   “爸妈,哥哥,我回来了。”   “锦心回来了。”齐母是第一个走出来的,伸手拿下阿锦的背包,又开口问:“今天学习还顺利吗?不要让自己太辛苦,考一个好的大学虽然重要,但妈妈更喜欢你过得平安顺遂。”   “嗯,我知道,不会让自己太辛苦的。”阿锦笑眼弯弯的点头答应下来,“对了,妈,你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好想闻到了糖醋肉的味道,馋的我更饿了。”   说着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齐母笑道:“你的鼻子倒是尖,不过呢?糖醋肉就没有,糖醋鱼,你要不要吃?”   “要。”阿锦当即回答说。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阿锦对齐家的感观越发好起来,齐母虽然说因为便宜哥哥齐中书的事,对孩子有些关心过度,但本质上绝对是个好妈妈,而且也十分配合心理医生,正在积极的改正自己这样的心态,不让心理情况恶化。齐父就更不用说,是个温厚的好爸爸,哥哥的话,在车祸前是积极阳光开朗的运动系少年,即便是车祸后有些自哀自怨,但他也在努力调整,虽然说不怎么成功就是。   所以,这段时间,除了对便宜哥哥上心外,她也乐意做个贴心的好女儿。   想到原身在和戚晋相恋后,所发生的一应事情,阿锦表示,男主什么的,都要靠边站。   ……   戚晋在追齐锦心。   这个认知,是只要长了眼睛的三班学生,都能看到的事情。   比如说现在,一进教室,就有学生看到戚晋把一袋零食还有一捧花放到了阿锦的桌子上。   这个时间已经不早了,班里的学生已经来了不少,所有学生都看着戚晋的一举一动,写满了好奇。   戚晋和齐锦心,他们到底是什么时候有交集的?怎么先前一点苗头都没有?这是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的事情吗?   若说大部分学生是好奇,但也有含酸的。   戚晋虽然是一副小混混的样子,学习也是倒数,但不可否认,戚晋长得不错,一米八以上的个子,又打的一手好篮球,家里还有钱,搭上他狂拽炫酷的性格,说句校草不为过。   阿锦虽然不喜欢这样的性格,但他的这种性格,还是能吸引不少小女生的。   就连本班里,也有几个女生对他颇有好感。   如今见戚晋要追齐锦心,这心里有些酸,也是正常的,毕竟齐锦心在她们看来,并不出色。   成绩虽然不错,但她长得却只能说是清秀,再者她也不会什么才艺,凭什么戚晋会喜欢她?   不过酸归酸,但并不会做什么。   毕竟高三的学生了,还是要以学习为重。   只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八卦八卦,毕竟高三学习任务繁重,偶尔也需要调节放松一下。   “锦心,你来了。”   卓沛沛的叫喊声,让班里所有的同学都聚集到了阿锦的身上。   阿锦看到了自己桌子上那一袋的零食,还有一束玫瑰花,微抬头,又看到了坐在最后面的戚晋,此时正微微仰着下巴,脸上的表情,有些自得。   她的心下也有了些猜测。   “锦心,这是你的追求者,送给你的玫瑰花啊~”   一咏三叹的调子,让阿锦有些想要扶额:“沛沛,好好说话。”   “怎么?你不喜欢?”卓沛沛看着面无表情的阿锦,歪了歪头,开口问道。   不会吧?   戚晋的成绩虽然不咋地,但他长得帅,家里有钱,还打的一手好篮球,被这样的人追,即便是不喜欢,但也能满足自我的虚荣心。   但是,她怎么看着锦心,不像是高兴,甚至说有几分不耐烦。   “嗯,不喜欢。”阿锦回答说道。   说着话的同时,阿锦先是把书包放到课桌里,而后又把东西拎起来。   “锦心,你这是要去哪里?不会是要把东西扔了吧?”卓沛沛看阿锦这样的动作,连忙开口问道。   她这一说,班里学生的目光顿时更亮了。   而戚晋的表情也变了,虽然没说话,不过看向阿锦的目光却很是有些不善。   就他这样的表情,知道他是在追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杀人呢?所以说,她还是更喜欢乖巧懂事有贴心的,像是这种狂拽炫酷的性格。   真是让她敬敏不谢。   “谁告诉你我要扔掉的?这不是太浪费了吗?”阿锦回头说了一句。   卓沛沛一愣:“那你是要接受?”   这怎么可能?   阿锦冲着卓沛沛挥了挥手,并没有说话。   她拎着零食还有玫瑰花,直接走出了教室,然后去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此等的操作,别说是让悄悄跟在她身后,看阿锦想要做什么的同学一倒,就是戚晋这个追求者,也是脸一黑。   他压根没想到,阿锦不按常理操作,不是接受也不是扔掉,而是要把东西交给老师。   这怎么能行?   戚晋在察觉到这一点后,立刻加快脚步,想要阻止阿锦。   可惜,阿锦已经先一步走进了办公室。   ……   市一中作为江市的重点高中,而阿锦他们又是高三的学生,老师们对学习一向都抓的紧,所有影响学习的事情,都能让老师们紧张起来,更不用说头号的早恋了。   原身的成绩一贯都不错,性子也还算乖巧,不惹事,而在阿锦来到这里后,成绩更是越来越好,进步极大,上个月的月考,更是已经窜到了班里前三名,年级第十。   可以说,她现在已经进入了班主任重点关照的几个学生之一,能考入燕大华大的那种。   所以,   班主任在知道有人追求阿锦,企图打扰她学习的心后,立刻就高度重视起来。   当即就让人把戚晋叫了过来。   戚晋的成绩差的一批,只等着高中毕业,就要到国外念书,能进一中,也是交了大笔的转校费才得以进入一中,班主任对其的印象本就不大好,不过念在他成绩虽然差,虽然偶尔有旷课和迟到的情况,但他也就不计较了。   现在怎么回事?   好端端的,居然敢去骚扰女同学。   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的戚晋,刚开始是有几分恼怒的,觉得阿锦不识相,不过恼怒的心里在过去后,却也被挑出了兴趣。   这个女生,倒是和他先前认识的所有女生都不同。   有意思。   这人他还追定了。   因而,面对班主任的惴惴教导,他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说:“老师,你能不能别那么老派?现在都已经是什么年代了?还早恋,马上都要成年了,恋爱自由懂不懂?”   班主任看着戚晋丝毫没有悔改的面色,大怒,拍着桌子道:“你还有理了,什么恋爱自由,人家齐锦心答应你了?这分明是你一厢情愿。”   听着这话,戚晋的面色也拉了一下,“所以才要追,我会让她看到我的真心的。”   “你……”班主任被戚晋的话噎了一下:“行,你冥顽不灵是吧?把你家长给我叫过来。”   他既然说不通,就换个能说通的。 第88章 复仇的妹妹   阿锦在把东西交给班主任后, 便直接把这件事情给丢到了脑后去,不再理会了,她现在可忙得很,哪有功夫去应对这青春期的小男生?更不用说, 戚晋他打的什么主意?她便是不清楚, 但猜也猜出来了。   无非就是自己昨天让他在狐朋狗友的面前丢了面子, 也不知道被人一激, 双方可能打了赌约什么?   例如说, 在期限内追到自己,而后再甩了。   所以, 也才有了昨天他在图书馆门前堵住自己那一幕,这可真是有够中二, 也有够让人讨厌的。   其实这种事,阿锦不是没见过,她还记得,自己做的第一个任务对象,好像就是这么一个女生, 男生和人打赌,一个月内追上她,不过那个女生没有自己这般坚定的意志。   在对方花样百出的追求下,动了心, 而后知道真相后,又因受不了周边人的指指点点和嘲笑,一气之下自杀了。   可惜,   她不是那个女生,且不说齐家和戚家本身是有恩怨在身,她即便三观再不正, 也不会和‘仇家’搅合在一起,即便是她再喜欢。   说起来,这命运还真的是一个圈,她这个女主角都已经是彻底放弃了,但如今兜兜转转,还是在相应的时间里,发生了同样的事情,虽然说双方调换一下,不过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回到正轨上。   不过,这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由不得命运做主了。   “锦心,你就这么把东西都交给老班,会不会太过了一些?”卓沛沛想到这个时间还在班主任那里被训斥的戚晋,一时间有些同情。   阿锦侧头:“过分吗?不觉得啊!这些东西,不是我的,但莫名的却出现在我的书桌上,你不觉得很可疑?这来历不明的东西,是不能收的,万一出事了算谁的?我没报警,已经是看在东西不具备危险的份上了。”   “报,报警?”卓沛沛的语气都有些磕巴起来,只觉得自己有些跟不上阿锦的脑回路,“……不止于吧?就是一些零食和玫瑰花而已。”   “有麻烦,找警察,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阿锦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   卓沛沛无言以对。   好片刻,才弱弱的开口:“话是这么说,但东西一看就知道,戚晋这是在追你啊!”   “他追我,我就要答应吗?”阿锦慢悠悠的开口说:“若是他喜欢我,我就要答应,那喜欢戚晋的女生那么多,他忙得过来吗?”   卓沛沛愣了一下,“你不喜欢他?”不应该啊?   “我为什么要喜欢他?”阿锦反问道。   “当然是因为他长得帅了。”卓沛沛毫不犹豫的回答,“……而且还打的一手好篮球,前段时间不是还代表我们学校,和二中打了一场,赢得十分漂亮。他的性格也是又又酷,简直和电影里的校草是一样。”   “那又如何?”阿锦是真的有些不懂现在小女生的审美观,“努力学习,将来有钱了,想要多少好看的,一句话的事,何必盯着一个人。”   更何况还是一个顶着一头黄发,说的好听点是拽酷,难听点就是吊儿郎当,这样的人,有什么可喜欢的。   难道说,唇红齿白,性子还乖巧懂事,有八块腹肌,能在小奶狗和小狼狗之间随意切换,可盐可甜的美少年,他不香吗?   阿锦也表示了森森的疑惑。   卓沛沛:……   此时少年人的价值观还比较正直,也纯洁,听着阿锦这句话,一瞬间有些懵,不过在理解了意思后,却有些目瞪口呆。   嗯,不过仔细想想呢。   貌似也没错。   ……   阿锦这里心无旁骛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戚晋那边就别提有多郁闷了。   本来被班主任一顿训斥,他心里已经很不爽了,却没想到,班主任见他不服管教,话都不再说,直接叫了家长。   戚父和戚母,一个是大学老师一个是医生,都是高知识分子,在对孩子教育这一块上,一贯都抓的有些严。   来的是戚父,他为人更是严肃,在知道儿子早恋后,自是持坚决反对的态度,立刻就到了学校,不由分说的就对戚晋一顿骂。   戚晋的性格虽然又拽又狂,刚开始还和戚父据理直争来着,但没说上两句,便被戚父捏着七寸,短了下来。   没他,再多说一句,就扣他一年的零花钱。   戚晋的家庭条件优渥,他是享受惯了的人,哪里肯委屈自己?况且,他又不是真的喜欢阿锦,不过是个赌约罢了,虽然说面子很重要,但若他被扣了零花钱,在兄弟们面前不更丢人吗?   况且,阿锦那边,这不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吗?   怕什么?先把眼前给糊弄过去,其他的再说。   自以为有点小聪明的戚晋,只能委委屈屈的答应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不过心下想的是什么?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有一点很肯定,那就是指望戚晋停下来,别想。   所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便由明面上的追求,转为了暗地里的追求,具体的表现就是直接把东西塞到阿锦的书桌里,而且学乖了,不会像是第一次那般,一大包,而是一瓶汽水或是一个面包水果之类。   而且不再注明说是自己送的。   便是阿锦交到班主任那边,也死不承认,说和自己没关系。   阿锦这里又不能见天的那这些小东西去烦班主任,一次两次没关系,次数多了,顾忌班主任那边也要心烦了。所以这些东西的处理,阿锦都是送给愿意要的同学,再不然就直接丢垃圾桶里,总归给它们找个去处。   除此之外,   还学人拿着习题册什么的,以问阿锦问题为名,说一些让阿锦没耳听的情话。   是以,   第一次过后,戚晋第二次拿着习题册过来,随便指着一道题要问的时候,便被阿锦直接拒绝了。   “喂,大家都是同学,应该友爱互助的,问你个问题,不会也不愿意吧?”戚晋开口说道。   阿锦直言:“对,不愿意。你去找其他同学,要不就去问老师,不要耽搁我的学习时间。”说着也不再理会戚晋,直接低头学习。   她这样的行为,看的卓沛沛敬佩不已。   要知道,这段时间,看着戚晋追人的行为,她自己都有些心动,想着,这若是自己的话,没两天就投降了。   哪能像是锦心这般,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不假言辞,高冷范十足。   ……   “晋哥,又吃瘪了?”戚晋一回到座位上,他的同桌,同样也是他们小团体里的一员,李飞,笑嘻嘻的开口说道。   戚晋白了一眼:“边去。”   “不是我说,晋哥,这距离一个月的期限,可没剩下几天的时间了。”李飞开口说道,“……这齐锦心这么难搞定,我看你还是认输算了。”   “想都不想要,我是绝对不会认输的。”戚晋立刻开口说道。   开什么玩笑,若是认输的话,那他以后在哥们之间,还有什么面子可言?   李飞看着戚晋的表情,也不再劝,横竖这段时间他看戏还挺愉快的,“那晋哥,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我看齐锦心这个人,不亏你起的书呆子名号,真真的眼里就只有学习,什么法子在她跟前都碰了壁。”   “我就还不信了,还真有铁石心肠的女人。”戚晋也有些牙痒痒,齐锦心这个女人怎么这么难搞定?   不过再难搞定的人,对待救命恩人应该是有些不同的吧。   戚晋已经想好了,找几个眼生的学生,让他们去堵阿锦,到了一定的时间,自己再出来,来个英雄救美,到时候,他就不相信,齐锦心还会这么铁石心肠。   可惜,   戚晋想的挺美,但事情压根就按照他想的走。   倒不是说出了意外或者闹大了,事实上,他的这个想法,还没实施,就夭折了。   因为在一模考试过后,为了能够让高三生更好的学习,学校那边开通了晚自习,这对戚晋来说,本来是实现计划的一个好机会,但他却发现,阿锦住校了。   压根就不存在太晚回家这件事。   至于白天的话,就是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的路程,偶尔会去操场,但也都是午休时间,□□,他还没疯呢。即便是周日休息,也都是早早的离开,市图书馆那边也很少去了。   他压根就找不到下手的时机。   一来二去,   先前约定的一个月的日期,早就已经过去。   戚晋输了赌约,自然是被嘲笑了一回,还被兄弟们宰了一顿。   事情本来到这里都已经过去了。   但戚晋自己却有些不甘心,他还没这么挫败过,被拒绝不说,对方还这般不假言辞,一副他是洪水猛兽的模样,更有三五不时,兄弟们还拿这件事嘲笑他几句。   越发让戚晋有些不甘心了。   ……   “我说,戚晋你到底想干什么?”阿锦现在是真的有些不耐烦起来,先前也没说男主是这么个烦人的东西?   也就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然的话,换到上个时空,她是真的可以悄无声息的解决了他。   戚晋看着阿锦冷冷淡淡的表情,心里莫名的也有点委屈:“我到底哪里不好?惹你这般嫌弃?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可我不喜欢你。”阿锦直白的开口说道,而后不等戚晋开口,便又说:“你以后最好离我远点,不然的话,再有下一次,我绝对会报警。”说着便直接抬脚离开。   这一次,   戚晋是清楚明白的看到了阿锦眼里的厌恶,那种厌恶,不加掩饰,就像他是什么脏东西一样,避之不及。   这让戚晋更是怒火中烧起来,可惜,他心里的那把火才烧起来,却在这天下午放学,看到了前来接女儿的齐父。   让他心里的那点火苗,瞬间被浇的透心凉。   这不是哥哥撞到的那个人的爸爸吗?   他和齐锦心是什么关系?对了,他记得,当年哥哥撞到的人叫齐中书,都姓齐,难不成齐锦心和齐中书,是兄妹。   不可能?   怎么会这么凑巧?不会的。   只是他心里的那点侥幸,在听到阿锦脆生生的叫齐父:“爸爸,你怎么来了?”   彻底破灭了。 第89章 复仇的妹妹   戚秦这天下班回来, 便觉得家里的气氛有些怪异,一向都工作忙碌的不见人影的父母,也都在家, 只是此时他们的有些不好。   而在他们对面坐着的则是一脸…额…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倔强, 慌张和难受,总之脸上的表情很是有些复杂。   “这是怎么了?”戚秦看着眼前的情况, 轻叹了一声, 开口问道,“小弟, 是不是你又惹祸了?”弟弟打小就是个不服管教, 调皮捣蛋不在话下,如今又正值青春期,凡事就喜欢和家长对着干,以往没少惹爸妈生气。   所以, 眼前这个场景,倒也不用太奇怪。   “我才没有惹他们生气呢。”戚晋面色有些复杂的看着哥哥, 好片刻, 才抿嘴回答说道。而后像是有些绷不住一般, 直接站起身来,说了句,我回房了, 就直接起身走了。   “小弟。”   戚秦看着头也不回的戚晋, 心里纳罕不已, 目光落到戚父和戚母的身上, 又问了一句:“爸妈,小弟他这是怎么了?”   “没事。”戚父看了一眼大儿子,不与把事情说出来, 毕竟对大儿子来说,绝对是人生中最不愿提起的一件事,“他的性子你也知道,在学校闹了点事,我和你妈训了他两句,就不高兴了。不用理他。”   戚母也忙开口说:“秦儿,你不用管他,倒是你,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   “嗯,张律说这段时间辛苦了,今天便让我们早点下班,好好休息。”戚秦学的是法律,也已经毕业,目前正在市里一家颇有名气的律所里实习。   “这样。那你这段时间工作可还顺利?上次你说的那个诉讼案……”   “都挺好的,张律不愧是业内数一数二的大状,我跟在他身边,着实学了不少的东西。”   ……   戚晋一进到房间里,就把自己扔到了床上,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点神采都没有。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从来都没有想过,齐锦心居然是齐中书的妹妹?亲生的那种。   他哥哥撞到齐中书是意外,也已经诚恳的道了歉,赔了钱,按道理来说,事情是已经都过去了,但他却知道,齐中书的一条腿瘸了,不然的话,他如今也要大学毕业了,但如今,不能说一辈子都毁了。   但也绝对不能像是从前一般,肆意张扬,更不用说,像哥哥这样,进入职场,大展宏图了。   说起来,是他家对不起齐中书,而他如今居然还拿齐中书的妹妹和人打赌,为的就只是自己的一口气,枉他自诩义气。   戚晋闭了闭眼。   只觉得心里堵的厉害,说不上来的难受。   ------   戚晋怎么纠结阿锦是不知道,即便是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的?   事实上,上辈子之所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说一句难听的,最大的原因还是原主自找的,这话是实话,若说高中时期,还能说年纪小,一时想不开,才做出勾引戚晋,再甩了他,进而报复戚家的事。   那等到几年后,二十六、七的人,却还是主动的和戚晋纠缠不清,那就纯粹是脑子不好了。   诚然,   齐中书车祸的事情,这件事是意外不假,戚晋的哥哥也不是故意要闯红灯,不过是一时眼错,没看清,而戚家在事后不管是急救还是认错的态度亦或者是赔偿上,他们都做的十分到位。   但不管怎么到位?   齐中书确实因为这场车祸毁了一条腿,从一个阳光开朗,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变成了如今有些自哀自怨,寻常不愿意出门的忧郁小生。   女朋友也分了手,连带着读了一半的大学,也因为齐中书忍受不了同学们对他的同情,只能无限期的休学。   人生毁了一大半。   既然事情已经了结,那两家都不该再有什么交集,因为彼此都有心结,哪怕是日后齐中书的腿好了,这个心结裂缝也都已经在,就像是破碎的镜子,即便是再已经拼接好,还是会有裂纹在一样。   至于什么两家人成了一家人,恩怨也都会消解这种鬼话,骗骗三岁的孩子都困难。   而她,并不是原主,装的再像也不是。   所以这一次,她不会和戚晋有任何交集,也不会让齐家和戚家再有联系,更不会嫁到戚家,为戚家生儿育女,让齐中书每每见到戚晋一次,心里就会难受一次,到最后是彻底承受不住,选择自杀。   齐父齐母也因为儿子的死,日渐消沉,不过几年,便郁结在心,去世了。   女儿做到这份上,也不知道该说是老天爷眷顾齐锦心,还是齐父齐母上辈子造了孽,这才得了脑子有病的女儿。   当然了,若是戚晋再这么纠缠不休下去的话,她也不介意用点特殊的手段,让他远离。   阿锦勾了勾嘴角,如是的想到。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请进。”   “锦心,怎么还没睡呢?”齐母端着牛奶推门进来,看到还在用功的阿锦,眉眼柔软下来,轻声开口说道,“…虽然说学习虽然要紧,但你的身体更要紧,来,把牛奶喝了,就赶快睡觉。”   阿锦点点头,听话的放下笔,合上了书。   而后从齐母的手里接过牛奶,温度刚刚好,不冷不热,一口气喝完。   “你慢点,小心不要呛到。”   阿锦把喝完的牛奶杯递给齐母,道了句:“谢谢妈,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嗯,晚安。”齐母柔声说道。   ……   “爸妈,我们回来了。”   阿锦扶着齐中书进门,扬声开口说道。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努力,便宜哥哥性格可是开朗了不少,最起码的表现就是,他从只愿意在小区里转悠散步,到现在愿意陪着阿锦一起出门去逛街。   这放到阿锦刚来的时候,压根就不可能。   也不枉费她这段时间,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就去做便宜老哥的思想工作。当然,也是因为齐中书他自己也有心想要改变,不然的话阿锦就是说再多也没用。   “回来了。”正在看电视的齐母,再见到阿锦和齐中书后,立刻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来,接过他们手中的东西,笑道:“这么多东西,重不重?怎么不给妈打电话,让我过去接你们呢?”   齐中书说道:“没事,都是衣服,不重的。”   阿锦也赶紧附和说:“就是,妈,你放心,我有分寸,不会累到哥哥的。”   对这一点,齐母倒是不会怀疑,她的这个女儿,虽然说先前是养的娇气了一些,但自从儿子出事后,女儿就变得越来越懂事,甚至她也在女儿房间里看到了不少医学书籍的书,还说想考医科大学,想也知道,必定是为了儿子。   看的她这个做妈妈的,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妈,这是给你买的围巾,你看看,喜欢吗?是我和哥哥一起挑的。”阿锦看着表情陡然就变得失落下来的齐母,立刻打开,笑着说道。   齐母听到阿锦的话,立刻回神,就看到阿锦手里拿着一条正红色的羊绒围巾,一眼,她就喜欢上,“呦,哪儿找来这么正的颜色。”   “是吧,我就知道妈你会喜欢,这可是我跑了好几个商场才找到的,快点试试看,妈你戴上一定好看。”   听着女儿叽叽喳喳的话,齐母心里的那点小伤感,瞬间就消失不见。   这个周日,   因为看到了便宜哥哥明显的改变,让阿锦的心情十分高兴,而她的这份你高兴,在周一回到学校里,见到桌子上没有多出额外的东西,甚至察觉到了戚晋态度上的改变后,变得更加高兴了。   很好,   他终于放弃了,也免得她动手。   其实不止是阿锦,不过一上午的时间,三班所有人都察觉到了戚晋对阿锦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不再处处找借口往阿锦那里凑,疏离的态度十分明显。   这让不少人私下里议论,戚晋这是要放弃了?   也是,戚晋追齐锦心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阿锦的态度始终冷淡,不理不睬,戚晋看着也不像是那种痴心不改的,没回应,就放弃了,很正常。   “锦心,你不觉得有些可惜吗?”卓沛沛没能按耐住自己的八卦之心,午间一起吃饭的时候,开口问道。   阿锦抬头:“有什么好可惜的?”   卓沛沛噎了一下。   不过想想也是,锦心又不喜欢戚晋,如今他放弃,说不定锦心高兴都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可惜?   “而且与其可惜这些有的没的事,还不如考虑一下,再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可就要期中考试了,你复习的怎么样?这次考试是市里统一的卷子,学校很重视,若是考不好的话,别说老师要骂,整个寒假估计都要过不好了。”阿锦又开口说道。   卓沛沛一听这话,表情瞬间就蔫了,“啊,你这么一说,瞬间觉得人生失去希望。”   “那就好好学习吧。”   ……   戚晋的放弃,倒是让班里不少学生又八卦了一回,不过都是高三的学生,学习紧张,自然不会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到八卦上,八卦后,还是要回归学习,更何况马上就期末考试了。   不止是老师家长重视,就是学生本人也很紧张。   其他的先且不说,就是为了奖学金,也应该多努力一下。   每逢期末考试,学校会排榜单,年级前十名都有奖学金,第一名高达两千块。   两千,对学生党来说,算得上是巨款了。   先前齐锦心的成绩一直都是中游,这奖学金,她自然只能看着别人领,不过阿锦觉得,今年第一名的奖学金,她要了。   很快,   期末考试就到了,两天的考试期也很快就过去。   阿锦终于拿下了年级第一名的宝座,不止是家长老师高兴,她拿着两千的奖学金,更高兴。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翻年过去,教室后面也挂上了高考倒计时的牌子。   并且一点点的减少。   最后到了0。   高考也到了。   这个时候还是估分添报志愿,是学校那边统一进行。   班主任看着阿锦只填报了一个Z大的中医学院,便有些担心,倒不是说Z大不好,而是只填报这么一个学校,不够保险,虽然就阿锦估出来的分数很高,甚至市状元也有得以争。   阿锦虽然心里是有把握,不过面对班主任的好意提醒,她也不会拒绝,想了想,便把接下来的志愿,也都填了,无一例外的,不管是哪个学校,专业都是和医学有关。   齐父齐母看到阿锦的志愿后,很是有些感叹,甚至齐母还说,让阿锦不用想那么多,志愿是要自己喜欢。   齐中书更是如此,让阿锦一定要想清楚,不用为了自己做出后悔的决定。   “爸妈,哥哥,你们放心,我没勉强,虽然说也有哥哥的原因在,但我也是真的喜欢学医的,将来想要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阿锦信誓旦旦的保证说道。   见阿锦一脸的真诚,没有勉强,不管是齐父齐母还是齐中书,也终于放心,尤其是齐中书。   他是真的害怕,妹妹为了自己而放弃自己喜欢的。   很快,成绩就出来了。   阿锦是以市状元的身份,去了Z大的中医学院。 第90章 复仇的妹妹   八年后,   张院长看着眼前的年轻女子,他是真的舍不得,这么好的一个苗子, 就这么转院离职, 想想都觉得心痛,再次开口挽留,道:“锦心, 要不你再仔细考虑考虑, 或者你和父母好好的沟通沟通?未必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或者干脆我给你放个长假,等你处理了家里的事情,再来销假也可以?”   他是真的真的舍不得齐锦心这个好苗子。   要知道,齐锦心她的年纪轻,但为人却十分稳重,不管是医术还是医德, 那都是翘楚, 别说是同龄人之中, 就算比她年长数十岁,能比的过她的也不多。   “张院长,谢谢您的好意,但我意已决, 您就不用再劝了。”其实阿锦还真的挺喜欢慈济医院的,但奈何不管是齐中书还是齐父齐母,都不愿意到海市这边,阿锦也明白他们的心里,人老了就不愿意动弹,那就只有她回去了。   张院长又再三的劝说, 实在劝说不下,最后才忍痛在辞职信上签了字。   不过因为他是真的欣赏这个人才,舍不得她遗落到其他家去,想到自己学医时一个交好的师弟,一直到如今也联系着,他就是江市人,如今也已经是江市第一附属医院的副院长。可以介绍阿锦到第一附属医院去,勉强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阿锦也知道第一附属医院,想了想,便也答应了,毕竟第一附属医院也不错。   得到阿锦的同意后,张院长似乎怕阿锦反悔一样,当即就给师弟打了电话,那边赵副院长也是知道阿锦的,毕竟这两年里,强势崛起,几次的医学研讨会,都能看到这个年轻的医生。   他能说其实自己早就想要挖墙脚了吗?只是碍于没有何时的机会。   如今可以说是天上掉馅饼,师兄主动把人送过来,自然是要赶紧点头答应下来啊。   因此,   阿锦这里前一秒才领了辞职书,下一秒江市第一附属医院的聘用书,也已经下来,只等她回江市后去报道。   在这一年的盛夏七月,最炎热的时候。   阿锦回到了江市。   对于她的回来发展,齐父齐母是举双手欢迎的,人越大就越想儿女都在身边,只是女儿又远大的前程,先前他们即便是想念,也不愿意耽搁女儿的大好前途。   如今女儿自愿回来,便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哥,你做我到江市的第一个病人吧?”回到家的第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阿锦如是的开口对齐中书说:“你的腿,我已经找到治疗的办法。”   “真的吗?”   还不等齐中书回答,齐父和齐母便先激动起来,连声开口问道,尤其是齐母,儿子的腿绝对是她的心病,如今儿子已经三十一了,早就到了婚嫁的年纪,但因为腿,不想耽搁别人家的好女孩儿,因而,即便是姑娘不在乎他的腿,儿子也都是不假言辞的拒绝。   眼见着,和儿子一般大的同龄人,都已经陆续结婚生子。   只有儿子,还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让她很是心酸。   其实这些年来,他们也一直都没放弃治好儿子的希望,只是他们几乎带着儿子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甚至就连国外,也去了两次,但次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失望而归。   渐渐的,儿子便也不愿意去了。   齐母激动的抓住阿锦的手,“锦心,你不是在骗妈吧?你哥的腿,真的有希望了?”   “锦心,这种事可不能开玩笑。”齐父也开口说。   包括已经死心的齐中书,也忍不住抬头看阿锦,表情虽平静,但眼底深处的希翼,却是骗不了人的。   阿锦轻轻的点点头,回答的却有些谦虚含蓄:“最起码有六成的把握。”   其实她是很想告诉他们,现在的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她是有百分百的把握,可以治好便宜哥哥的腿,但她这话说出去,齐父齐母未必会相信,毕竟世界上哪有百分百的把握。再者,阿锦也不想将来齐中书的腿好了后,她这话再被他们传出去。   嗯,炫耀孩子,是父母的一个本能,这一点上,在齐父齐母身上她是得到过充分验证的。   她这次的任务,是治好齐中书的腿,又不是做个妙手仁心的神医,完成任务后,她还是让自己过得轻松一些好了。   “六成的把握?那就是超过一半的几率,也很大了。”齐父低声说道。   齐母听到这话,倒是有些忧郁的。   阿锦直接看向齐中书,问:“哥,你相信我吗?”   齐中书是犹豫了一下,才点点头:“我信。”他并不是说不愿意相信妹妹,只是过往的求医经历,让他在听到这话后,不由自主的去犹豫,毕竟先前他也听多了给他希望的话,但迎来的结果,却是次次的失望。   “那好,明天我们一起去医院。”阿锦开口说道。   “好。”   ……   齐父齐母还有齐中书是陪着阿锦一起到第一附属医院去报道的。   看的负责接待阿锦的人事部的女职员有些咂舌,不过是前来报到就职而已,这阵仗可是有点大啊!   “不止是我过来报道,还有也要替我哥办理入院手续,他是病人,来治腿的。”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   女职员听到阿锦的话,立刻惊了惊,侧头,看到不远处的镜子,才发现自己脸上的表情太明显了一些,脸不由的红了红,解释:“抱歉,我没有其他意思。”   明白,不过是感叹一下。   阿锦笑眯眯的看着女职员,没有再说话。   女职员也有些不好意思,动作麻利的帮阿锦办理了入职手续,而另一边,不知道从哪儿得到消息的副院长,刚好也有时间,便也过来了。   一脸慈祥和蔼的看着阿锦:“锦心,你来报道,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这也好安排人陪你。”   “没事,入职手续而已。”阿锦看着十分自来熟的赵副院长,不由得感叹了一句,真不愧是和张院长师出同门,这一脸的老狐狸样,还真的是一模一样。   赵副院长表示,这怎么能行呢?还说什么她可是自己好不容易才挖过来的人才,自然是不能怠慢了。   这话说得阿锦有点牙酸。   好不容易?挖过来的?   她怎么记得好像并不是这么一回事,不过……嘛嘛,这不是什么大事,不用太过放在心上。   “对了,你这是?”寒暄了好一会儿后,赵副院长的目光落到了齐中书的身上,准确的来说,是落到了齐中书的腿上。   阿锦开口:“这是我哥哥齐中书,今天也是过来办理入院手续的,他的腿,我是主治医生。”   “哦,那也不错,你这当妹妹的做哥哥的主治医生,想来比什么人都更上心。”赵副院长感叹了一句。   阿锦:“这是自然。”   赵副院长到底是个大忙人,能抽出时间已经是不容易,很快便也离开,不过他在临走之前,想着阿锦对医院还不算是熟悉,便也让人事部那边的一个叫李洁的姑娘,带着阿锦熟悉熟悉一下医院的环境和流程。   送走了赵副院长。   李洁很是尽心尽责的带着阿锦,认识了她即将任职的科室,是神经外科的一应医生和护士等等,本来说是带阿锦再熟悉一下环境的。   不过被阿锦拒绝了。   环境什么时候都能熟悉,但眼前对她来说,最要紧的事,便是齐中书。   因为已经办理了正式的入职手续,阿锦是可以随时上班的。   对此,李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看来是来了个工作狂医生。   ……   阿锦到第一附属医院的第一个病人,便是齐中书。   虽然说阿锦是常年不在家,但对齐中书的病情,她知道的绝对比齐父齐母甚至齐中书这个当事人都要更清楚和熟悉,都不会再会诊,是直接让齐中书住院,开始接受治疗。   齐中书的腿是瘸了,但并非是骨头的问题,而是神经的问题,车祸的时候,好巧不巧的压倒了他腿上的神经线,虽然及时的动了手术,但因太过严重,还是没能救回来。   所以想要治好齐中书的腿,就要先解决神经线的问题。   但就是神经线的问题,就现在的西医而言,却没有很好的办法,可以唤醒死掉的神经线。   纯粹的手术已然是不行,不然的话,齐中书的腿也不会瘸。   不过既然纯粹的西医不行,那就中西结合起来,而中医的话,阿锦是会的,上辈子的时候,她也担得起一句神医之称,所以念大学的时候,她选择成为一名神外医生。当然了,为了让自己的中医也有个很好的出处,她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又选择了一中医闻名的Z大。   这就导致,她念书的时候,到中医学院蹭课,很是方便,甚至因为表现出过高的天赋,让中医院的教授,不止一次的叹息。   她天生就是学习中医的苗子,却一头扎进西医里,简直是浪费天赋。   曾几次的劝说,不过没劝说下,便也只能作罢。   其实阿锦也更喜欢中医,喜欢和花花草草打交道,但没办法,西医她不会,需要学习啊!所以也只能遗憾的放弃了。   咳咳……言归正传。   先对齐中书的身体进行调养,让他达到一个最佳治疗状态,并且再一次为他腿部神经进行一个连接修复的手术,而后再辅以中医针灸进行一个后续的治疗。   两个星期后,   “爸妈,我的腿有感觉了。”齐中书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腿,用力,一股轻微的刺痛感再次袭来。   真的有感觉了。   齐父齐母听到这话,立刻挤到病床前:“儿子,真的有感觉了?”   齐中书点点头:“真的,是真的。”   “太好了。”   “真的是太好了,老天有眼。”   齐父齐母自然是欢喜非常,更为感性一些的齐母,甚至抱着齐中书嚎啕大哭起来,这都已经十年了,儿子的腿终于有感觉了,呜呜……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一家人又哭又笑的。   也幸好他们住的是单人病人,并没有打扰到其他病人。   “对了,我们是不是要通知锦心?”欢喜过后,齐父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   齐母立刻点头:“对对对,该通知锦心的。”说着就要转身出去,不过却被齐父一把拉住。   齐父:“你在这里陪儿子,我去找女儿。”就齐母现在这个样子,又哭又笑,激动非常,让他有点不放心。   “好,那你快去。”齐母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身上,别说压根没注意到齐父的那点小心思,就是注意到,她也不会在意。   毕竟天大地大,此刻都没儿子的病情来的大。 第91章 复仇的妹妹   现在距离午休结束的时间还有几分钟, 不过护士们却也已经全部都到了,此时正在服务台那边,坐在一起, 闲聊着。   先是有一个眉眼伶俐的护士开口:“对了,你们都听说了没有?”   “听说什么?”坐在电脑前正在查阅的一个护士顺口接了一句。   “就是一个月前才来的齐锦心医生啊。听说她哥哥如今已经开始复健了。”   “这么快吗?”声音里带了些疑惑。   先开口的那个护士的神情便有些激动起来, “是啊,听说今天早上刚去的,复健科的小李亲眼见到的, 上午结束的时候, 听说已经能自己独立走两步了。”   “那好的还真的挺快的。”   “可不是吗?我可是听晓雪说了,如今好些病人过来,都是指名点姓让齐医生做主治医生的。”   “真是太厉害了。”   “可不是吗?不过也难怪, 我听说齐医生从小就优秀, 本硕连读只用了四年的时间, 比别人足足少了两年,规培加实习也一样, 如今和她同一年考上医学院的, 这规培生都还没结束,齐医生已经可以做主治医生了。”   “所以说, 人和人是不能比的。”   “对了对了,我听说齐医生是因为自己的哥哥才会学医的,这是真的吗?”忽而, 有一个护士开口问了一句。   立刻就有护士回答:“是啊,有护士和齐妈妈求证过了。听说齐医生在海市本来深受重用的, 也是为了哥哥,才执意要回来的,天啊……这都是什么神仙兄妹情, 不像是我妹妹,简直能气死个人。”   ……   戚父也没有想到,时隔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他居然再一次听到了齐锦心这个名字,这让他的神思有一丝的惘然。   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十多年前,他也只见过对方一次,隐约还记得,对方是个胆子有点小的姑娘,扎着马尾辫,红肿着一双眼,身形单薄,看着可怜极了。   说起来,这是一桩憾事。   大儿子在念大三的时候,和同学聚会,在回来的时候,一个没注意,闯了红灯,刚好撞到了人。对方年岁和儿子差不多大,也是大学生,对方虽然性命无忧,但身上却留下终身的遗憾,瘸了一条腿。   虽然他们已经尽可能的去补偿对方,可是不管怎么补偿,也弥补不了对方的一条腿。   事情到最后虽然解决,不过这件事还是让家里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欢声笑语,甚至就连最调皮捣蛋的小儿子,那个时候,也不敢调皮,而这件事更成了大儿子的一个禁忌,以至于他现在开车,都不敢分神半分。   再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家里渐渐的也淡忘了这件事,大儿子也大学毕业,顺利考上研究生。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第二次听到了齐锦心这个名字。   不是从大儿子口里,而是从小儿子口中,说起来也巧合的很,小儿子高中转学去的学校,那家人的女儿也在那里读书,更巧合的还是小儿子居然和对方还是同班同学,甚至先前小儿子因早恋被老师叫家长。   追的那个女生,就是齐锦心。   被儿子撞到的那个大学生,齐中书的妹妹。   小儿子也是无意间知道的,便过来询问他们一番,为此还和他们闹了点不愉快,但是那天过后,就再也没听小儿子提起过。   一直到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倒是又听说过一次,对方是江市的理科状元,去了医科大学。   再然后,就没有了。   一直到今年。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段时间被人交口称赞的,新来的神外美女齐医生,居然就是当年那个齐锦心。   更没想到的是,齐中书的腿,也被她治好了。   “戚医生,您没事吧?”   戚父听到声音后,立刻抬头,便对方了崔护士长有些担忧的眼睛,甚至不远处护士站的几个护士,也目光惊讶的看着这边,让他瞬间回神:“哦,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走神,你说什么?”   “嗯,就是十二床的病人,出现了术后反应,看着有些奇怪,家属那边请您过去看看。”崔护士长回答说道。心里有点小嘀咕,她怎么觉得戚医生刚才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怎么说呢?   像是感叹,愧疚还有一丝释然。   总之很复杂。   戚父听到这话,立刻把脑海里一些有的没的念头,压下来,端正态度,“好,我这就过去。”说着便跟着崔护士长离开。   很快戚父就开始忙碌起来,便把心里冒起念头,彻底忘得干干净净。   一直到下班,托着有些疲累的身体回到家中。   “老公,你回来了。”戚母见到戚父有些疲累的样子,立刻上前,接过他手中的公文包,帮他把外套脱下,又问:“今天病人很多吗?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   “嗯,临下班的时候碰上个家属,有些难缠。”戚父回答说道。   戚母听到这话,也只能温柔的安慰几句,其实不止是戚父,就是她,也会碰到难缠又挑剔的客户。   这是难免的。   “不如你到按摩椅上躺一会儿,消消乏,我让李姐熬的虫草乌鸡汤也快好了,等会多喝一碗,补补。”   “嗯”戚父点点头。   忽而,又想起了今天听到的护士的话,便又说:“老婆,我今天在医院听到一个消息。”   “什么?是要给你升职还是又要去参加医学研讨会?”戚母笑着问了一句。   “都不是。”戚父摇摇头:“你还记得当年秦儿撞到的那个大学生吗?叫齐中书。”   听到戚父说起这个,戚母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点点头:“记得,怎么?你今天在医院见到他了?”   “不是,他妹妹,如今也成了一名医生,就在我们医院,而且齐中书的腿也已经被她治好了。”   “额?治好了。”戚母愣了愣,才开口说:“可是,我记得当时胡医生不是说,他的腿被压的时间太久,神经线已经断了,没办法恢复了吗?动了几次手术,也没用。”   “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十多年前没办法,如今未必没办法。”戚父开口说道。   戚母点点头,这倒是。   戚父又开口:“老婆,打电话问问秦儿明天有没有假期?”   “怎么了?”   “准备些礼物,我们明天过去看看齐中书。”   “什么?”戚母听到这话顿时有些不情愿起来,在她看来,那场意外,早在是十多年前就已经结束了,到现在为什么还要去看对方?这不是再揭大儿子的伤疤吗?   戚父看了戚母一眼:“你懂什么?我和齐锦心在一个医院里,虽然我们不在一个科室,也没见过,但日后总归会见面。齐锦心进医院的时间虽然短,但她的医术却好,先前海市的病人,还不远千里的跑到我们这里来,而不管是赵副院长还是陈副院长,甚至是王院长,都十分看好她这个人才,日后打交道是免不了的。撇开这点不说,你这个做妈的也是了解自己儿子,那场车祸,不但是齐家的灾难,对秦儿的伤害也更大一些,他心里到现在都记着,不能释怀。”   “让他去医院走一遭,也是为了解开他的心结。”戚父开口说道。   戚母一听这话,也不再反对,“好,东西我会准备好的。”   “嗯。”   ……   想着和阿锦打好关系,也想让自家儿子彻底走出心底阴霾,戚父戚母商量的是很好,但也要看对方配不配合?   这不,他们人都还没走到病房,便被直接拦下了。   负责VIP病房的护士,有些为难的看着他们,“戚医生,不是我不放行,只是您也应该直达奥,VIP病房这边的规矩,没有家属的示意,我真的不能让你们进去。”   戚父在第一附属医院也工作了二十年的时间,自然是知道的。   第一附属医院作为江市最好的医院,来往的富贵人士也不在少数,为了这些病人,特意建造了一栋住院部,是VIP病房,用来招待这些有身份的病人。虽然说花费高,不管是环境还是其他都比普通部要强的多,这保密性和安保性自然也在其中。   他也不去为难小护士,毕竟若她真的前脚放自己进去,后脚,说不得就要被辞退了,便道:“那能不能麻烦你给齐医生打个电话?”   “额?”小护士有些错愕,戚医生和齐医生不认识吗?那为什么要过来看她哥哥?纯粹上的学术交流,也不对啊!齐医生是神外的,这戚医生是耳鼻喉科的,两者也没什么可交流的?   心里虽然是如此腹诽,不过面上却很快应了一声是。   拨通了内部的电话。   说来也巧,这个时间点,午休的时间,阿锦也已经下班,刚好也在病房里,电话就是她接的。   说实话,   听到小护士的话,让她还有点愣了愣,阿锦是真的没想到,戚父他们会过来的,她是在来到第一医院不久,就知道戚父也在这里任职。   只是两个人分属不同的科室,阿锦是从不打算和戚家再有什么联系的?所以也就装作不知道。哥哥在这里治疗,因为不缺钱,阿锦是直接把他弄倒了VIP病房这边,这里地方大,齐父齐母也有地方住,可以很好的照顾齐中书。   “好,我知道了。这就下来。”阿锦开口说。   齐母正在削苹果,听到阿锦的话,抬头问:“锦心,你有事要忙?”在这里也呆了一个月的时间,齐母可算是见识到了女儿的忙碌,即便是休息的时间,也时常有病人过来。   若非儿子也是她的病人的话,齐母都怀疑,一天下来,能不能见到女儿?   “嗯,是有点事,我下去一下,马上回来。”   “好。”   而小护士这里在得了阿锦的答案后,也忙把人引进了特意设置的会客室里。   ……   戚晋自从听到了小护士的话,就有些不安,频频的抬头砍去,他也是今早,即将出门的时候,看到父母拎着大兜小包的礼物,还有已经搬出去的哥哥居然也在,表情有些凝重。   他便顺口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们今天是要来看齐中书,也知道了齐中书的腿已经好了,而治好他的人,就是齐锦心。   出于心里的那点念想,他立刻提出来,要跟着一起过来。   本来戚母不同意,不过考虑到一家过去,诚意会更大一些,便同意了。   很快的,   从电梯口就走出一个年轻靓丽的女生,穿着一身白大褂,眉眼俏丽,表情有些冷淡,慢慢的和戚晋记忆中的人影,一点点的重合起来。   “锦心?” 第92章 复仇的妹妹   “戚晋, 是你啊!”   阿锦在听到声音后,立刻顺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穿着西装的戚晋, 挥了挥手,很是有些不走心的挥了挥手, 开口说道:“好久不见!”   她不是原主,对戚晋一点想法都没有。其实戚晋比起高中时期的变化不小,曾经年少的时候, 狂拽炫酷,脸上都是带着中二的表情, 染着一头黄发,看着像是个不良少年。但如今却沉稳不少,穿着西装, 眉眼锋利,俨然就是一副成功的霸道总裁模样。   可惜,   这款不是她的菜。   其实,若非清楚的知道来人是戚家的人,而戚晋和戚秦又太好分辨, 阿锦还真的未必能一眼认出来,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人就是戚晋。   但,   很明显的, 戚晋却不这么想,他见阿锦一眼就叫出自己的名字,这让他的心绪微微的起了些波澜。   她还记得自己。   理了理表情:“好久不见,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吧?”他们高中毕业已经八年的时间,这期间,每年其实都有同学聚会, 虽然因为各种原因,不是每次聚会都能到齐,就像是他,高中毕业就出国,也就是三年前回来后,才开始参加的。   他也曾询问过每年都去的班长,毕竟每年的聚会,都是他组织的,才知道,全班就只有齐锦心,一次都没来过。   自己也曾和同学打听过齐锦心的事情,也问了和她十分交好的卓沛沛,也没有消息,她好像高中毕业后,就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甚至就连她家里,他也去了一次,但也已经搬家了。   阿锦笑着点点头:“如你所见,事业有成,生活滋润。”   “这就好。”戚晋的脸上露出了似怀念的神情,轻声说了一句。   “齐医生。”戚父看着神色有点不对劲的小儿子,连忙上前,开口说道。说实话,他今天就不赞同小儿子过来,就是怕会如此。   “戚医生。”   阿锦抬头,看着头发已经有些花白的戚父,说实话,她对戚父没什么恶感,毕竟出事后,他可以说是做到了一个父亲应该做的,找医生,出钱又出力。但想让她对戚父有好感,也有些困难,毕竟说到底,是他自己做错在先,他不过是在帮儿子弥补,可是不帮齐中书。   因而,她对戚父的态度,很是从容平淡:“不知道你们今日过来是?”   “齐医生。”戚秦从进来,都是走在最后的,听到阿锦这话,他稳了稳心神,上前一步,开口说道:“……我是听爸爸说,你哥哥在这里,便想过来看看他。毕竟当年你哥哥出事,说起来,是我的错,若是我那个时候没有分神,也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真是对不起!”   戚母也忙开口说道:“齐医生,今天是诚意过来看望你哥哥的,并且想为当年的事,再次道歉。”   “正是如此,不知道齐先生那边可还方便,让犬子再次道个歉。”戚父也开口说道。   “不过是一场意外罢了,你们用不着如此。”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目光也从戚家一家人的身上看过,最后落到了戚秦有些愧疚的脸上,微微思索,心里也大抵的明白了他们今天的来意。   怎么说呢?   别看他们诚恳的态度,说什么再次过来道歉?或许是有两分这个想法,但剩下的八分却是为自己,无非就是戚父知道了便宜老哥痊愈了,又想到自家儿子还因这件事愧疚,想着彻底开解了他儿子心里的愧疚,让他从此无负担罢了。   这种想法,虽说是无可厚非,毕竟父母爱子为之计深远。   可是,却让她很是不喜。   车祸的事情,早在十二年前就已经拍板定案,两家在警察和律师的见证下,签下了和解协议后,已经翻篇过去了。   如今你却打着什么再次道歉的名义,开解你儿子的心结。   想的倒是挺美!   也要看她家乐不乐意?   “要的要的,先前我们不知道也就罢了,如今既是知道了,你和老戚又是在同一家医院就职,虽是不同科室,但也是同事,理当如此的。”戚母听出了阿锦话里的不情愿,立刻有些着急的开口说道。   戚父也忙开口附和了一句:“正是这个理呢。”   戚秦如今已经是一名颇为成功的律师,察言观色自然不在话下,他是知道阿锦不乐意,也知道,自己这般做,是有些强人所难的。   但他也没办法,   这些年来,他过得并不算安稳,和车祸相关的案子,他一律都不敢接,因为这很容易让他想起自己因一时的分神,造成了一起车祸,撞到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害的对方瘸了一条腿,每次看到相关的案子,连着好几日,他都会做噩梦。   梦里,对方鲜血淋漓的样子,还有爬动着,让他赔腿的样子。   惊醒后,便再也无法入睡。   便开口道:“齐医生,我知道,这个要求是有些强人所难,但我真的很想亲眼看到你哥哥痊愈,我……”   “好了,你不用说了。”阿锦直接开口说,“你们今日的来意,你我也都心知肚明,我是不会答应的,我爸妈,还有哥哥,都已经从那场车祸里走了出来,一家人也终于要迎来了崭新的生活,我不想他们再次见到你,勾起他们的伤心难过。我想,戚律师也不会强人所难,故意勾起别人的伤疤,对吗?”   “齐医生,我们……”戚母一听,就要开口解释,虽然说他们可能是有些自己的私心,但真的是带着诚意过来的,不过她才开了口,便被戚父拉了一把。   抬头,看到戚父的神色,愣了一下,当即也不再说话了。   不过心里却对阿锦生出了一丝埋怨,两家彻底化干戈为玉帛不好吗?何必这般的不近人情。   倒是戚晋开口说:“锦心,我大哥真的是诚心诚意来道歉的,不如你帮忙问一下你哥哥,说不得他愿意见我大哥呢?”   “不行,我不会答应的。”阿锦态度坚决的开口说道,“你们还是回去吧。”   戚秦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手紧了紧,虽然心里是有一丝不甘心,不过他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人,沉了沉气,对阿锦点点头:“不好意思,今天真的是打扰了。”说着就转身离开。   他这样的态度,倒是让阿锦高看了一眼,但并不会改变什么?   戚母倒是想要开口,不过却先一步被戚父拉住,说:“齐医生,今天真的是打扰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再见。”   看着他们不拖泥带水离开的背影,让她对戚家的好感度也多了一分,这做派,到不愧是高知识分子的家庭。其实若是没有那场意外的话,她还真的挺乐意和这样的家庭打交道的。   “锦心。”   “咦,你还没走呢。”阿锦听到声音,侧头,才发现戚晋还没有离开,轻眨了一下眼睛,开口说道。   “能谈谈吗?”   “不能。”   听到阿锦这般直接不带一丝犹豫的话,戚晋噎了一下。   好片刻,才又开口说:“锦心,你别误会,我不是想要和你说我哥的事情,怎么说我们也是老同学,一起喝杯咖啡,不过分吧?”   “话是不错,但我并不觉得我们是可以坐下来一起和咖啡的老同学。”阿锦是个当断则断的人,绝对不会拖泥带水,直言开口:“不提我们两家之间不愉快的事,就单说你和我,你觉得,我们高中时期,相处的愉快吗?”   戚晋又是一噎。   “行了,我这里也还有事情要忙,就不招待你了。后会无期。”阿锦挥了挥手说道。   戚晋看着毫不犹豫就离开的阿锦,面上一黯,这几年来,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他也谈过两次恋爱的,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并非是对方有错,而是他无法全身心的去投入。   恋爱期间,有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就想起,那个对他态度冷淡到冷漠的女生。   只是他清楚的知道,两家之间有恩怨,他们是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在高中的事情,他干脆的放弃了。   但如今他想要追回来。   和先前不同,如今齐中书已经痊愈了。   也就是说横在他和齐锦心之间的横沟,已经消失不见了,虽然说一时半刻之间,可能她还无法接受,只是他相信有事者事竟成。   只要他坚持,会成功的。   戚晋看着已经关上的电梯门,做下了如此的决定。   ……   既然心里有了想法,戚晋也很快的就行动起来了。   开始频繁的出入第一附属医院,并且制造机会,频频和阿锦偶遇,一次两次或许真的是偶遇,但三次四次,阿锦又不是那种反射弧度长的人,哪里还能不明白?   当即就对老天竖了一下中指。   这还真的是见了鬼的缘分。   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的时间,中间连见都没见过一次,今天不过一见,他便主动的凑过来。   怎么?   想要圆满自己年少缺失的恋爱啊!   阿锦的心里真的是涌起了淡淡的不耐烦,本来对戚家升起的那点好感,也立刻消失不见了。   先是直接的拒绝了对方,只是戚晋似乎并没有轻易要放弃的打算,除了偶遇自己制造机会外,也还开始刷她们科室的护士的好感度,他的这个做法,很快就导致,整个神外科所有医护人员都知道。   齐医生有了个追求者,不但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总裁,本人更是高颜值,性格也不错。   不得不说戚晋这一手玩的还挺漂亮的,因为不少年轻小护士表达了自己对阿锦的羡慕嫉妒恨,她们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追求者?   就连略微年长些的护士长,也开口说过一次,戚晋是个不错的对象,让她可以认真考虑一下。   就连不少病人也都纷纷开口打趣阿锦,说她好事将近,一些上了年岁的更是拉着阿锦的手说,遇到一个好对象不容易,让她一定要珍惜,而且她的年岁也不小了,婚姻大事也可以考虑起来。   这些人,或是打趣或是劝说。   也确实改变了阿锦的态度,嗯……让她更讨厌戚晋了。   她素来最讨厌这种,什么烈女怕郎缠的行为。   因为医院这边也已经有了她和戚晋的传言,为了不让齐父齐母担心,阿锦先是和齐父齐母还有齐中书商量了一下,想让齐中书转院。   如今他已经痊愈,对比呆在医院里,其实去专门的复健中心,对他的恢复更好一些。   对此,   齐父齐母也没反对,甚至还觉得女儿不愧是医生,想的就是更周到,齐中书本人更是不会拒绝,毕竟妹妹也是为了他好。   得到同意后,   阿锦是立刻把齐中书转去了江市最好的医学复健中心,还请了专门的营养师和最好的复健师。   可以说没了后顾之忧。   再一次偶遇到戚晋后,阿锦开口说:“戚晋,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我对你真的是一点想法都没有,而且你这样的行为,已经打扰到我的生活。”   “锦心……”   “打住,你的那些话,我是一个字都不想听。”阿锦直接打断戚晋的话,并且威胁道:“……若是还有下一次的话,那么你哥哥戚秦那边,整栋楼的人就会知道,律师戚秦,年少的时候,曾经闯红灯撞到人,害了一个年轻人的一辈子。虽然说,只是一些过去的旧恩旧怨,但会给你哥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不用我这个做医生的,告诉你一个做宣传广告的总裁吧?”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戚晋是真的没想到阿锦会说出这样的话,一时间有些惊呆。   阿锦耸了一下肩:“我一直都这样,从未变过。”   她这话忽然就让戚晋想到了,高中时,她曾经把自己送的零食和玫瑰花交给班主任,还说受到了骚扰。   和今日她所说的话,何其相似。   戚晋是神情失魂落魄的回去了。   此后,再也没有过来。   ……   齐中书的腿恢复的良好,在半年后,他便痊愈了,除了不能长时间奔跑外,他已经和常人无异。   痊愈后的齐中书,本来有些自哀自怨的忧郁一扫而空,开始积极的生活,并且重新的报读了成人大学,不过这次学的不再是金融,而是室内设计。   这几年来,为了打发时间,他开始学习绘画,偶尔的一次机会,接触到了室内设计,开始尝试学习,后来他们搬新家的时候,家里室内的设计交给他来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爱上了室内设计。   先前就有想要系统学习的念头。   不过恰逢阿锦说找到了治好他腿的办法,便暂且搁置,如今他的腿已经痊愈,更是有信心了。   齐中书重新去了学校,齐父齐母也因为儿子的腿痊愈,每天都是乐呵呵的。   阿锦也完成了任务,戚晋那边也再没有纠缠,她也十分高兴,可以全身心的都投入到学习中,毕竟医术也是要时刻进步的。   当然了,若是没有齐母开始催婚的话,她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便彻底圆满了。 第93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阿锦站在这个转个身都有些困难的小屋子里, 前方是码放的整整齐齐的柴火,还有堆积在角落里的一些杂物,而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床,其实与其说是床倒不如说是个土炕, 上面铺着一层的干草还有一条已经有些发黑的被子。   在床头的位置, 还放着一个桐漆已经掉了一半, 中间还破了一个洞的木箱子, 隐约可见里面放着衣服。   除了这些之外,屋子里再没有其他的东西。   虽然她在来之前就已经做足的思想准备,知道这里是物资极其匮乏的七十年代,还是初期, 但看到现场后, 阿锦眉头不由就拧了起来,充分的表示了自己的嫌弃。   没办法。   就在几天前, 她还在夏威夷, 阳光沙滩椰子水, 外加八块腹肌美少年陪着一起吃海鲜大餐。   这心态上一时有些转圜不过来也是很正常的。   大白已经把相关资料都传了过来。   在看过后, 阿锦就发现,这是个带了一点奇幻的年代甜宠文, 她现在叫杨锦,是个标标准准的农家女, 具体一点的身份就是女配。   额……一个下场不好也不坏的女配。   ……   杨宝如是青阳县红旗大队杨家的老来女, 比身为女主的侄女杨锦还要小一岁,虽然是个女娃, 但因她上面是三个哥哥,她作为杨父杨母唯一的女儿,又是最小的孩子, 自然她在家中备受宠爱,不但三哥哥要让着她,宠着她,就连她的侄子和侄女也都要让着她这个小姑姑。   也正是因为如此,养成了杨宝如不但好吃懒做还心比天高,骄纵跋扈的性格,就连自己先前乐意后来听说对方瘸了腿,她自己又勾搭上了县城纺织厂的厂长的儿子,要死要活的非要退婚。   在退婚不成后,便以死相逼,让侄女替她嫁了过去。   她自己是如愿以偿的嫁到了厂长家,但却没想到,没过几年的时间,改革开放,厂长贪污的事情,很快就锒铛入狱。   婆家因此而败落下来。   而杨宝如的丈夫,也是个纨绔子弟,不堪忍受贫穷,很快就勾搭了一个有钱的寡妇,把她和一双儿女一起赶出了家门,自己则入赘到了寡妇家去。   杨宝如因此回到了娘家,只是回到娘家后,她的脾气不改,更是因为自己婚姻的不幸,又看到代替自己嫁给瘸腿军人的侄女,过得幸福美满,就连那个瘸腿的军人,腿居然也好了,还重新回到军营,如今更是已经成了排长,连带着侄女也成了官太太,还生下一对龙凤胎,日子过得要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便开始变着法子在娘家折腾起来。   第一件事就是撺掇自家大哥过继她的日子,说大哥膝下就只有一个丫头片子,将来没个儿子养老送终怎么成?在被拒绝后,便又开始撺掇大哥离婚,理由就是大嫂多年来,没有给大哥生个儿子,让大哥绝了户。   直接把娘家闹得天翻地覆。   最后惹得本来对她感情深厚的大哥彻底厌恶,而对她无条件宠溺的杨父杨母也已经老了,早就失去了在家里说一不二的地位,护不住她。   所以,杨宝如被匆匆的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   杨宝如自然不甘,甚至还企图勾}引已经成为他侄女婿的前未婚夫,脱光了衣服爬床都没成功,最后反倒是成为村子里人人都喊打的荡}妇,在这个年代里不检点的妇人,几乎是没有活路的。   甚至连那个娶不上媳妇的老光棍都不肯要她。   最后,杨宝如承受不住指指点点,跳河自尽了,连带着她的一双儿女也没什么好下场。   女儿被送给别人做童养媳,备受磋磨,没等长大,就病死了。   至于儿子的话,倒是被杨父杨母拼命的留了下来,可惜,杨父杨母已经老了,还没等儿子长大成人,就死了。。杨父杨母死后,儿子便也没人管,有一次偷东西的时候被人抓个正着,送到了警局。   那个时候,正好严打期间,儿子一下被判了二十年,有一次牢里发生冲突,儿子受到牵连,就这么被打死了。   可以说,杨宝如是典型的恶毒女配。   嗯……以上,是在杨宝如没被人穿越以前。   大龄未婚高级白领杨宝如在睡前看了一本奇幻年代甜宠文,小说的女主是杨锦,也就是杨宝如的侄女。   杨锦也是穿越女,而且拿的是脚踢渣男,智斗恶毒姑姑,带着包子爹娘,凭借着随身携带的一个农场空间,发家奋斗,最终事业有成,还收获了忠犬男主一枚,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看小说的时候,杨宝如是很喜欢女主的,觉得对方做事干净利落,该心狠的时候绝对不心软,尤其是虐渣的时候,更是看的人爽歪歪。   作者的文笔也好,写的精彩纷呈,除了恶毒女配和她同名同姓外,再没有不妥的地方。   不过这一切,   在她穿书后,成为同名同姓的恶毒女配杨宝如后,一切都戛然而止了。   杨宝如再成为杨宝如后,和女主杨锦不同,她没有金手指,也不懂得种地养鸡什么,至于刷锅做饭更不用提了。她未曾穿越前,家庭条件颇为优渥,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长大。不过琴棋书画倒是懂一些,但在这个年代文里,并没有什么大用处。   她唯一能够仰仗的就是熟知剧情,还有就是,知道七七年冬天,停了十年的高考会恢复。   穿越过来后,   杨宝如思索再三,最终决定,要远离剧情,毕竟想到女主干的那些事,和偏心的爷奶干架,帮着包子爹娘分家,远离刁钻又爱贪便宜的叔婶。等到再长大一些就凭借自己的农场空间,到黑市去做买卖,还因此而救了一个大人物,最后在改革开放后,更是和对方一起合作做生意。   赚的钵满盆满,成为远近闻名的女万元户,在十多年后更是成为了上市女总裁。   额……   杨宝如觉得自己做不来这种大女主,只想要安稳静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去掺和女主的那些事,自己奋发努力,好好学习,争取高考恢复后,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然后找个品性相合的男子,结婚生子。   一辈子安安稳稳的。   嗯…对了,还有杨父杨母,也要为他们养老送终。   毕竟不管杨父杨母有多么的尖酸刻薄,但对杨宝如这个老来女,确实好的没话说,女主是个记仇的,杨父杨母对她不好,最开始她虽然碍于孝道没说什么,但后来她生意做大,却不肯把杨父杨母接走。   还说什么是为杨父杨母好,他们一直都生活在村子里,说什么县城人生地不熟,怕他们不习惯,就这么把他们扔在村子里,杨宝如死后,没几年,杨父杨母也郁郁而终。   所以,她是一定要把杨父杨母也接走的。   杨宝如做了在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好后,就开始了吃吃喝喝的日常。   没办法,   她的性格本就散漫,随遇而安一些,再加上她穿过来的时候,是六七年,知青才开始下乡,高考也停了,就说她才是个八岁的小豆丁,她就什么都干不了,就连女主也是要在两年后才会穿过来。   然后,杨宝如就在吃吃喝喝中,改变了原主凄惨的下场,甚至到最后成为了别人眼里的人生赢家。   倒是女主杨锦,在穿过来后,虽然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但奈何杨父杨母那里已经不配合,除了自家闺女,其余什么都不再做了。连带着更是早早的分了家,让杨锦的第一次大发神威,没了用武之地。   而后她又想要把空间里东西拿出来,改善生活,赚大钱,但第一次到黑市做买卖,就因为不熟悉规矩,被人坑了一把,第二次又被人骗了,至于第三次的话,更是差点被人抓到警局去。   以至于杨锦不敢再去黑市。   只能用农场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农场出品的东西,品质没的说,连带着杨锦的父母杨大哥和杨大嫂也跟着受益,杨大嫂更是怀了孕,这次一举得男。   一扫先前只有一个女儿的自卑,腰杆顿时停止起来,连带着杨大哥也都是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模样。   对女儿也不管不问起来,后来儿子大一点,更是压着杨锦照顾弟弟,还给她灌输她是姐姐,照顾弟弟是理所应当的,这样的道理。她弟弟更是被杨大哥杨大嫂宠溺成了一个无所事事,先是啃老,而后就扒拉姐姐。   杨锦虽然是现代人,不过她没穿越前,就是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长大,再加上杨大哥杨大嫂日日的灌输,饶是杨锦的心性比一般女子坚定,也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也为她和潘建党的婚姻埋下地雷,最后以离婚收场。   最后虽然也事业有成,但因有杨大嫂和杨大哥这么一对一心扒拉女儿贴补儿子的父母,再加上一个一事无成的废物弟弟。   到最后,杨锦没有像是原书中说的,成为上市女总裁,和人人羡慕的人生赢家,不过她到底还是比一般人要强得多,只是疲于应付父母和给弟弟收拾烂摊子。   一直到人到中年,杨大哥杨大嫂过世,弟弟也因为犯了事,被判了刑。   杨锦才得以解脱出来,最后变卖了所有的东西,去了国外,再也没回来。   ……   额?这算是穿书又见穿书。   阿锦摸着下巴想到。   不过很快她就丢开了这一点不再去想,不管是穿书也好,重生也罢,和她也没太大的关系,两人相安无事就行。   对了,说起这个。   对比后来真正的女主杨宝如,杨锦这个原女主的起点是高的,有一个随身农场空间。   阿锦想到这里,当即就要试一试,但就在这个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大嗓门的嚎叫声:“小花,小花,让你拿柴火,你窝在里面做什么?孵蛋呢?”   回头,就看到了门口不知道何时站着一个,面相就带着尖酸刻薄四个大字的妇人,四十多岁的样子。   正是杨母。   也就是杨锦的便宜奶奶。   “还楞在哪里做什么?还不快点把柴拿出来,给我送到厨房去。”杨母看着呆愣愣的阿锦,啐了一口,声音比起刚才更大了两分,“…送完柴火,顺带的去河边把衣服给我洗了,回来再把菜园子里的杂草给我拔一下,东边刚种下的土豆也给我浇一浇,还有鸡圈和猪圈也要打扫……” 第94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阿锦听着杨母絮絮叨叨吩咐的话, 中间还夹杂着什么赔钱货,吃白饭之类的话,听得阿锦心头有一丝的杀意闪过,从来都没人敢这么骂过她, 即便是做任务, 她也没听过这样的话。   不过想到自己目前的人设,阿锦还是忍住了, 没说话, 垂着眼眸,一言不发的拎起一捆柴,往前面的院子走去。   “赔钱货就是赔钱货,真是木头一样, 非得挨骂才愿意干活, 果真是和你那个娘一样, 都是贱骨头。”   跟在身后, 杨母骂骂咧咧的话语声依旧没断。   听得阿锦心里的杀意变得浓郁起来, 这个老虔婆,给她且等着,过了这两日的缓和期后,就要她好看。   思索间, 阿锦也已经到了厨房。   杨家的厨房不算小, 在大门侧边,是整一间屋子。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杨家的情况。   杨父杨母孕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便是杨宝如, 如今还小,且不提。   三个儿子,杨大国, 杨大富,杨大民,都已经结婚生子。   第三代中,以阿锦为长,今年十一岁,是杨大国夫妻的独生女,他们夫妻结婚十余年的时间,膝下就只有一个女儿,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让本就性子软弱的杨大嫂在家里更是抬不起头来,像是一头老黄牛一般,干着最重的活,但吃穿却都是最差的一个,为的就是不让杨家把她赶出去。   杨大国也是因为没儿子,让他本就沉默寡言的性子,越发沉默起来。   因此,阿锦即便是两人唯一的孩子,但在杨家过得依旧也不好,父母软弱,祖父母强势,小姑姑骄纵,连带着下面的堂弟堂妹,也都会欺负她。   十一岁的杨锦,哦,对了,她现在还不叫杨锦,叫杨小花,杨锦这个名字是嫁人的时候,户口要迁到婆家,才改的名字。不过大家还都是习惯叫她杨小花,虽然才十一岁,不过杨小花的勤劳能干已经是红旗大队都出了名,每逢秋忙的时候,所有的家务事她都已经能包圆。   每天天不亮就要早起,一直到所有人都睡下,她才能休息,从最基本的刷锅做饭洗衣服,再到喂鸡和伺候后院每家能留下的两分自留菜地,再到照顾小姑姑和弟弟妹妹。   几乎一天下来,她甚至比下地干活的大人都还要忙碌和累人。   但可悲的是,她这样,也没人念她一句好。   杨父杨母更是觉得她就该如此,尤其是杨母,即便杨锦如此勤快,她也是不满意的,对她动辄打骂,一口一个赔钱货,一口一个吃白饭的,但转头对上自己的女儿,却宝贝的不行。   杨宝如只比阿锦小一岁,但截止到今天为止,别说刷锅做饭,她就是连碗,也没洗过一个。   咳咳,言归正传。   杨大富夫妻则生有两个儿子,杨大壮和杨小壮,一个八岁一个六岁,其中杨大壮因为是长孙的缘故,最得杨父和杨母的喜爱。   至于杨大民夫妻,家里也是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女儿杨小草今年四岁,儿子杨小东今年才两岁。   另外还有一个十岁的杨宝如。   杨家的日子过得是不错的,即便是特殊时期来临后,杨家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且不说他们祖上三代都是贫农,根正苗红的很,即便是有什么审判改造之类的,也轮不到他们身上来。   再者,如今各村都变成了公社和大队,曾经的大河村也已经变成了如今的红旗大队,而大队长正好就是杨父的堂兄弟,一个爷的,关系亲厚,对杨家自然是会多照顾一些。   像是分配活计的时候,会给工作轻松,工分高的,年底分粮食的时候,多算上几斤,也都是很正常。   杨家是两进院子在一起,面积不小,除了厨房和杂物间外,还有六间房子,不算少,按道理来说,是足够住的,但杨锦却住在杂物间里。   这么说吧?   六间房,杨父和杨母自是当仁不让的住了最大的一间,宽敞明亮,其余的三个儿子一人一间,还剩下两间,杨大壮和杨小壮也住了一间,等到杨小东再大一些,也会搬过去和他们一起住。   仅剩下的那一间,便归了杨宝如,因为杨父杨母的骄纵,她的性子被养的很是霸道。   不愿意和人一起住,非要自己住一间,而杨锦的年纪也大了,不好再和父母住,杨大壮和杨小壮那边,也被杨二嫂说什么男女有别,不好住一起。   最后杨锦只能住在拆房。   就是刚才阿锦看到的那个鬼样子。   “去,把这些衣服给我洗了,小心些,若是再让衣服被水冲走的话,我就掀了你的皮。”杨母把满满当当一盆的衣服丢到了阿锦跟前,开口说道。   阿锦看着,心里的杀气更多了一分,脸色也更黑了,可是好不容易才忍住心里的暴戾之气。   慢腾腾的伸手,把木盆端了起来,幸好如今是夏天,衣服虽然多,但倒也不重。   “洗干净点!”杨母又开口说了一句。   阿锦端着木盆,一言不发的往门外走去,她现在真的是一句都不敢说,生怕自己一开口,就再也忍不住了。   “小花,你等一下。”   这时,身后传来了一个清亮的声音。   “宝儿,你叫她做什么?”紧接着便是杨母的声音,不同于对着阿锦时的尖锐和刻薄,此时她的声音,倒是透出了几分慈母的和蔼。   “妈,小花她一个人洗那么多衣服,我想帮她,反正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一个眉眼颇有几分俏丽的小女孩儿,穿着一身半旧的军绿色衣服,轻声开口说道。   杨母听到这话,脸上的表情立刻就柔和下来,“娘的宝儿就是乖巧懂事,不过不用了。你若是实在清闲无事做的话,就回屋里看看书,你不是最喜欢看书了吗?再不然就小睡一会儿也行,至于这些活,有大丫就足够了,你是她姑姑,哪有做长辈的帮晚辈做事的道理。”   “可是……”   “没有可是,好了,宝儿,娘这里还有事要忙,你就先回房……”   ……   杨母和杨宝如的声音渐渐的被阿锦抛到了脑后。   虚伪!   这是阿锦对杨宝如的评价。   叫阿锦看来的话,那个穿书而来的杨宝如,还不如原来的呢。最起码原来的杨宝如虽然坏,但最起码她坏的光明正大,不像是这个一般,明明也是个自私自利的性子,偏偏却还要找一个她自以为光明正大的理由。   就像是房子,   杨宝如来到这里后,嘴上心疼杨锦住在杂物间,但却没想过让阿锦搬来和她一起住。   给自己找的理由就是,她是穿书而来的,到底和原主娇纵任性的个性有些不同,为了避免被她看出些什么?引起别人的怀疑,她还是先自己住比较好。至于杨锦的话,她爹娘都不上心,自己这个做小姑姑的瞎操什么心?   再说了,别人也未必会领情。   如此安慰了自己后,她便也不再纠结了。   像是家里的家务事的话,她找的借口也很好,不管是她还是原主,也都不会做,何必去给人添乱呢?   没得还耽搁别人做事。   当然了,杨宝如可不觉得自己闲着没事干,如今大学和高中虽然停了,不过小学和初中受到的影响倒是不大,她还要上学,闲暇之余,能帮家里打扫一下卫生,或者喂喂鸡,去挖个野菜什么?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叫阿锦看来,杨宝如也不过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罢了。   “小花,你又来洗衣服啊!真是勤快啊!若是我闺女有你这般能干的话,我也就不发愁了。”   到了洗衣服的河边,立刻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笑眯眯的挥手打招呼说道。她是杨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媳妇,家里也有个女儿,和阿锦的年岁差不多。   “小花,你可真能干,将来谁娶了你,可就有福气了。”立刻就有另外一个妇人也跟着开口打趣说道。   现下刚刚吃过午饭没多久的时间,正是日头,虽然炎热,不过河边却因为有不少树和水,很是凉爽,不少妇人都喜欢这个时间点过来洗衣服。   “谁说不是呢。”   ……   面对这些妇人的打趣,阿锦没说话,只是走到了一个位置,蹲下来,把衣服倒出来,随手拎起一件,泡湿撒上皂角粉,用洗衣木来回捶打了几次,又在河里涮了几下,便丢到了已经腾空的木盆里。   至于能不能洗干净。   阿锦表示,这不是她要考虑的事情。   而那些妇人,对于阿锦的不回答,倒也不在意,毕竟她的人设就是不爱说话,沉默寡言的性格,嗯,在没被穿之前。便是被穿后也是隐忍了将近小一年的时间,潜移默化的改变自己的性格,所以后来她借事闹着分家,怼爷奶,骂小姑,整治熊堂弟时,村子里的人才没觉得太过惊诧。   马马虎虎的把衣服都洗完,阿锦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端着木盆在河边走了走。   叫外人看来,她只是随手的摘了一些野花野草之类,但就只有阿锦知道,她摘的这一把野草中,有番泻叶。   咋听名字可能不知道它是什么?   不过只要知道,它是刺激性泻药的一种就行了,后世不少女生喜欢饭后来一杯,用它来促进自己肠胃蠕动,已达到减肥的目的。   当然了,番泻叶它属于猛药,比巴豆还要厉害一些,需要精准的去控制剂量,不然的话,药量重了,会让人拉脱而死的。   这是她准备送给杨母的第一份大礼。   ……   等到她洗好衣服回到家里。   寂静无声。   现在是夏季,地里的活也比较少,算是农闲的一个阶段,所以吃过午饭后,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也都有小睡一会儿的习惯。   杨家也不例外。   不过这也更方便了阿锦行事。   把衣服搭到晾衣杆上,又去把杨母先前说的什么喂鸡除草之类的活,也干了,便开始处理起刚摘下的番泻叶来。她上辈子精修的虽然西医,但她也没放弃中医,更不用说,对比治人的话,下毒她更在行一些。   保证会让杨母有一个终身都难忘的经历。 第95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虽然说手上并没有能炮制药材的工具, 但对阿锦来说并不是个问题,反正番泻叶也可以新鲜入药,不过这控量上, 就要精准精准再精准了。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番泻叶。   阿锦便开始探索起那个随身农场来着, 没错,虽然灵魂是已经换了一个人, 但随身农场依旧是在的, 毕竟杨锦身上并没有多少功德, 之所以能进轮回司进行交易, 用的就是这个随身农场。   能种东西还能养鸡鸭的随身农场, 便是放到仙界来说, 也是个稀罕的物件。   要知道像是随身空间这样的东西,在仙界并不少见,像是阿锦,作为貔貅,她生来就自带存储空间的, 不过在她的空间里, 就只能装没有生命气息的死物。   所以,   在原身愿意把随身农场作为酬劳,阿锦是想也没想的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就是彻底摆脱杨家人吗?小意思了, 至于中间那个什么, 还了生养之恩,也都只是小问题而已。   阿锦的手腕上有一颗红痣,绿豆大小的模样, 这就是随身空间的标致。   这个随身空间是杨锦的一个机缘,她在未曾穿越的时候,在逛古玩市场的时候, 随手买了一颗据说是红玉的珠子,她一见就喜欢,后来一次无意间她把血滴到上面,便发现,这竟然是一个随身农场。   后来她出了意外,穿越到了七十年代,便也发现,随身农场也跟着一起来了。   阿锦在没来之前就已经和随身农场签订了契约,只要心念微动,就可以进去,不是意识进去的那种,而是整个人都会进去的那种。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也可以很好的隐藏自己。   而且没有什么后顾可担心的,也不必担心她进去后,随身农场会变成原型,再被人捡到什么?   是和自己的魂魄签订契约。   想当初剥离的时候,可是废了她好一番功夫,才把随身农场从杨锦的灵魂里剥离出来。   这个随身农场并不算大,目测占地面积不到一亩地,其中有四五分是菜地,目前还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旁边是用竹子搭建出来的三个仓库,不过其中一间仓库已经被杨锦改造过,成了一间卧室,别说,审美挺不错的,十分清新的白绿田园风,床铺衣柜等必备的东西一应俱全,唯一不足的话,大概就是因为农场里没电。   卧室里也就没什么电器之类,不过倒是有一整面的书籍,倒是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而在仓库的后面,便是农场了。   可以养鸡鸭鹅等动物,不过看着大小的话,应该只能养一些小型的家畜,而且还不能大规模饲养,像是养鸡的话,叫阿锦来说,撑死养上百十只,就能填满。   而在农场侧边的不远处,还有一汪泉水,清透见底的那种,菜地的灌溉还有动物喝水,都可以从这里取用。   这个泉水据说可以美容养颜,关键还取之不竭。   小说里,杨锦就是用这个泉水调养好了杨大国和杨大嫂的身体,让他们成功的有了儿子,那个几乎拖累了杨锦一辈子的杨天赐。   不过此时,   随身农场里,是空荡荡的一片,不管是菜地还是农场,什么都没有。   但已经叫阿锦很满意了。   说起来,随身农场这种东西,在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绝对是很实用的东西,不但可以很好的改善自己的生活,或许还可以用它做点别的东西。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眼下的话对阿锦来说,最要紧的还是要找点蔬菜种子,先把东西种起来,就是不知道,东西在这里生长,有没有时间上的加成。像是那种一个小时出芽,三天开花,五天就能结果的那种。   ……   从随身农场李出来,阿锦发现,自己在里面呆了不短的时间。   杨家院子里已经能听到几个便宜堂弟的嬉笑玩乐的声音,还隐约夹杂着杨母的说教声。   阿锦慢慢吞吞的走出来,随手拿起门口的竹篮子,把窗户台上的一把小铲子丢到里面,准备到河边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的药草。   菜地里不一定要种菜不是吗?   她这才走到前院里,杨母便立刻看了过来,一双吊角眼,看着就有些刻薄,从嘴里说出来的话,也难听,“呦,你可是舍得起来了,全家人都没你一个过得舒坦,都醒了,你却还在舒坦的睡大觉。果真是天生的懒骨头,贱胚……”   “娘。”   不过杨母的话没说完,便被人直接给打断了。   打断她话的人,是一个十岁出头,用红绳扎着马尾的女童,身上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连身裙,脸庞是乡下里难见的白净。   刚才阿锦就已经在空间里见过自己现在的模样,就一个字,丑。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身形瘦弱,肤色微黑,头发稀疏也蜡黄,更是有几日没洗,油亮油亮的,五官也不算出众,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她的一双眼睛还算出彩,有点小鹿眼,眼珠黑白分明,颇为漂亮。   可惜,因为她太瘦的缘故,第一眼看到,不会觉得它漂亮,反倒觉得有些吓人。   不过眼前的这个女童的肤色却十分白净,比现在的阿锦白了好几个度,让她本来不算出彩的五官,也变得清秀起来。   又因里面是个成熟的灵魂,比一般女童看上去要沉稳许多,给人一种不是寻常孩子的感觉。   她便是杨宝如,真正的女主。   “娘,你说什么呢?您不是已经答应过我吗?以后不会再这样骂人了。”杨宝如打断了杨母的话,语气很是无奈。杨母对她是很好,不过有的时候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杨母有的时候说话做事真的太没个章法了。就像是现在这样,张口闭嘴就是赔钱货和贱胚子这样的话。   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一些。   若是杨锦是赔钱货,贱胚子的话,那她这个做奶奶的又是什么?   杨母也知道杨宝如不喜欢自己这么说话,已经提醒过好几次,只是乡下里,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谁家骂孩子不是这般骂的?   不过她不好驳了宝贝闺女的话,所以撇了撇嘴,也不再说了,在看到阿锦拎着篮子里面还放着铲子,便知道她是要去挖野菜,便说:“你等会去多摘些荇菜回来,它现在正是鲜嫩的时候,吃着很是利口。”   “好。”阿锦应答下来。   “娘,我也想要去挖野菜。”杨宝如看着阿锦瘦弱不堪的背影,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侧头也对杨母说道。   杨母道:“挖野菜有什么好玩的,没得把身上弄得一身的泥巴。”   “可是娘,我想去。”杨宝如摇了摇杨母的胳膊,撒娇说道。若是她没记错的话,约莫就是这几日的时间,小花会因为去河边摘荇菜而脚下一滑,掉到水里去,虽然只是在河边,水不深,如今又是夏天。按道理来说,不会有什么大事,只是小花的运气不好,水里湿滑,她还未站起身,便又滑了一脚,磕到了河边一块凸起的鹅卵石上。   头晕目眩的好一会儿,等到她再次缓过神来,便已经是穿书而来的杨锦了。   杨母最是受不住女儿这般撒娇的样子,当即边也点点头:“好了,想去就去吧。不过要记得一点,不许到深处去,更不许到河里,若是有什么事,就找小花,知道了吗?”   杨宝如点点头:“知道了,谢谢娘,那我就先走了。”话落音,人也已经跑了出去。   ……   “小花,小花,你等等我。”   阿锦都不用回头,便知道,身后是杨宝如。虽然说阿锦不喜欢杨宝如这个女主,但实事求是的说,杨宝如为人虽然虚伪了一些,但她到底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只是想让她和杨宝如好好相处,这也不能够。   井水不犯河水,便是她们日后的相处之道。   “小花,我刚才叫你为什么不出声?”杨宝如在追上阿锦后,不免开口抱怨了一句,不过又想到如今杨小花就是这么一个性格,也没等对方回答,便又接着说:“我和你一起去挖野菜。”   对杨宝如的话,阿锦是秉承着自己沉默是金的人设,一言不发。   往村口的河边走去。   已经改名叫红旗大队的大洋村,虽说是个北方村子,但实则是在南北交界的地方,依山傍水,单纯就环境而言,其实很不错的,物产也比较丰富。只要手脚勤快一些,不说能吃多好,但填饱肚子是肯定的。   就像是曾经的三年灾害时,大洋村虽然也受了影响,但到底没有饿死人这一说。   很快,   阿锦就到了河边,这个季节里,水上的荇菜正是鲜嫩的时候,河边也有好几个和阿锦这般大的姑娘,也挎着个篮子,正在采摘。   这时,在河对岸的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在看到阿锦后,立刻笑盈盈的挥手喊道:“小花,你也来了。”态度颇为的热情。   这小姑娘叫杨柳儿,是和原身玩的比较好的一个小伙伴,两个人经常性的结伴,到山脚下去捡柴或者采蘑菇。   “柳儿。”阿锦也回以挥手,脸上也露出一丝的笑容。   因为是在河对岸,两个人便只打了个招呼,并未多说,倒是杨宝如和一个交好的小姐妹,一言我一句的聊上了。   阿锦也不在意,便抬脚往远处走去,一则是想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药草,二则是这附近的荇菜已经被采摘的差不多了。   “小花,你等等我呀。”杨宝如正和自己同龄的小姐妹说话,聊到了她身上穿的连身裙,但眼睛的余光却看到阿锦已经走出老远,忙侧头对小姐妹说了句,回头找你,便忙抬脚追了过去。   她是想亲眼见到杨锦过来,倒不是说想和杨锦这个老乡相认,而是为了杨锦随身农场里的泉水。   美容养颜,但凡是个女的,听到后,就没有不心动的道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的五官容貌生的都不算出众,只算是清秀,也就是杨父杨母娇宠她这个老来女,从不让她下地干活,让她的肤色比同龄人要白上一些,看着俏丽了三分。   美容养颜,但凡是个女的,就没有不心动的道理。   她自然也不会例外。 第96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因为有杨宝如跟在阿锦的身边, 让阿锦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些许的限制,所以,她便也没多做什么?在摘够了一顿所需的荇菜后, 便拎着篮子回家了。   这让杨宝如的心里生出了一丝的挫败感。   两个人是一路相顾无言的回到了家里。   杨宝如看着面无表情, 垂着眸子的阿锦,轻叹了一口气,她就说, 她不擅长和这种沉默寡言, 你说十句对方都不会回你一句的性格打交道, 还是算了吧。反正穿书过来的杨锦和便宜侄女的性格相差的还是挺大, 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则是雷厉风行,完全是两种性格的人。   她还是乖乖的等着,不必非要第一时间凑过去, 至于那个随身农场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既然是作者给女主的金手指, 她这个恶毒女配即便是凑过去,也未必能得好,况且关于随身农场的事,作者也提了一句,说是杨锦在没穿书前买了个什么东西, 后滴血认主后才打开的。   至于是什么东西?她看书的时候还真的没注意。   算了算了, 还是不去想了。   杨宝如决定放弃这几日跟着阿锦的想法。   至于灵泉什么?只要在没分家前, 多注意一些杨锦, 总能沾沾光的。   “跟个木头一样,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把东西收拾一下,去后院, 给菜地浇一遍水,回来把饭做了。”   阿锦看着颐指气使的杨母,纵然已经在心里开始默念静心经,但依旧有些压制不住体内的暴戾之气,麻蛋,任务里,她还是第一次这样憋屈,老虔婆,给她等着,做饭是吧?   她今天一定会额外好好招待招待杨母,让她吃的尽兴。   先去后院里把菜地浇了一遍,趁着这个功夫,阿锦便也顺手挖了一些菜苗,准备一会儿种到自己的农场里。眼下是夏天,这一分的菜地虽然不大,但各色的蔬菜却种了不少,挖出来一些,并不打眼,不过也要注意一些。   如今这个时代贫瘠,杨母又是个眼尖抠门的,若是让她察觉出来,即便不是她做的,也要挨上两句骂。   浇了地,把那些挖出来的菜苗,在进到房间里,拿到了农场里。   因为已经知道随身农场和外面的时间的流苏是一样的,所以阿锦也没多呆,不然的话杨母就要骂人,再让她找过来,虽然能糊弄过去,但必定会引起杨宝如的怀疑的。   阿锦进了厨房,看到柴火地锅,纵然是有原主的记忆,但因多年不动,一时间也有些手忙脚乱,所幸她足够的聪明,折腾了一会儿,也就上手了。   两把糙米,下了锅,现在是夏末,地里的活不多,晚饭自然也不需要吃太好,像是这样,锅里有点米的稀饭就行,上面再蒸几个土豆和粗粮馍馍,菜的话,就是咸菜疙瘩或者新鲜采摘野菜,焯水凉调一下就行。   撑不着饿不到。   不像是过几日秋收忙碌时,中午的那一顿得是干的,否则顶不下来的。   米下了锅,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阿锦这里也不能清闲,把刚才摘的荇菜再稍稍的整理一下,过上两遍水,大灶旁边有个小炉子,上面坐着一个砂锅,里面的水也已经咕嘟嘟的开了。   把荇菜丢到里面,荇菜现在正嫩,不用时间太久,十秒就成。   捞起来,放到早就备好的凉水里。   因为砂锅不大,而杨家的人口不少,需要来回数次才行。   荇菜过了凉水,捏上一些盐和倒进去一些自家酿制的柿子醋,搅拌一下九成,其实滴进去一些麻油的话会更好吃。   不过想也知道,杨母怎么会舍得?   其实别看是她在做饭,但一应的米粮什么都是杨母在前不久才拿出来,为的就是怕阿锦多做或者偷吃,可以说精打细算的很。   菜已经准备好,小一盆。   做完这个,阿锦便开始处理起番泻叶来,这东西是她孝敬给杨母的,自然要和其他人区分开,不然拉肚子的人多了,那她这个做饭的可就掰扯不清楚了。   为了掩盖番泻叶,阿锦在出锅前,还特意的切了一些野菜丢到锅里,成了野菜稀饭。   等到阿锦这里把饭做好。   在地干活的大人也都陆续的回来了。   杨宝如帮着阿锦把稀饭舀了出来,端到院子里,因为是夏季,天黑的晚,所以晚饭都是在院子里吃,地方大不说,还凉快。   掐着时间,阿锦把处理过的番泻叶放到了杨母的碗里,乡下里没那么多的讲究,是没有专属碗这一说的,不过杨母是婆母,在杨家除了杨父外,就属她最大,连带着在吃饭上也就显现出来。   像是这种清汤寡水的米汤,碗里的米多一些,必定要先端到杨父杨母跟前,若是农忙时节,杨母可能还会心疼心疼儿子,许会拨出来一些,但如今农闲,她自然不会有那个好心。   至于家里的孩子,除了她亲生的小闺女杨宝如外,也就是长孙杨大壮能得她几分青眼。   其余的,都靠边站。   所以,阿锦也不用担心误中副车,不过即便误中了,也不要紧,只能怪他自己倒霉。   不过就原主对杨母的了解看来,这个可能性很小,即便是误中,怕也只是她一腔慈母心肠发作,把饭给了杨宝如。   ……   晚饭时间。   杨家的人口不少,是两张桌子拼凑在一起,足够坐下所有人,不过也泾渭分明,东边那张,大人们坐,西边这个,都是小孩子,哦,也有例外,就是杨小东,他因为还小,筷子拿不稳当,为避免他浪费,是和杨三嫂挨着坐的。   果不其然,杨母这里是一点都没客气。   在扫了所有的碗后,精准的把米最多的两碗,一碗端到了杨父跟前,一碗端到了杨宝如面前,正是加了料的那碗。   因为碗口上有一个三角形的豁口,所以很好辨认。   杨宝如自然是知道杨母心疼自己,不过她自诩知恩懂礼,自然是又把碗端到了杨母面前,嘴上还要讨个巧,称赞了杨母几句,说什么她是长辈今天又累了,自然要多吃一些才行。   她这话让杨母感动的不要不要,自是领受了闺女的心意。   杨母麻利的剥了个土豆,咬了一口,可能是吃的有些急的缘故,差点噎到,赶紧端起碗,唏哩呼噜的,半碗稀饭就已经下肚了。   “小花这灶上的手艺真的是越来越好了,这凉菜调的也格外的爽口,得劲。”杨大民开口称赞说道,“大嫂,你教导有方,等我们小草大一些,也要麻烦你了。你也知道,小东妈的厨艺差,上不的桌。”   他这话惹得杨三嫂斜瞪了杨大民一眼,她做饭的手艺是差点,但也都熟了,吃了也不会拉肚子。   倒是杨大嫂,听到这话,本来木讷的脸上,倒也露出一丝的笑意,说:“三弟太过奖了,她一个女孩儿家,灶上手艺好,是应该的。若是小草想要学的话,我这个做伯娘的自然没二话。”   “做的再好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个丫头片子,早晚要便宜了别人。”杨母冷哼了一声,开口说道。   杨母这话一说出口,顿时让杨大嫂白了脸,立刻就低下了头。   没能生下一个儿子,这是杨大嫂心里的痛,把她的脊梁压的弯弯的,在婆家抬不起来。   阿锦看了杨大嫂一眼,现在的杨大嫂有多憋屈,等到分家后,她又成功的生下儿子,就有多泼辣尖锐,像是要把自己十多年来受到的窝囊气,一起发泄出来一样。   ……   番泻叶的药效很强,基本上,阿锦这里都还没有洗刷完毕,便看到杨母捂着肚子往厕所跑去。   一趟又一趟,前后七八次。   拉的她的腿都有些软了,若非有人扶着,就要直接坐在地上了。   “娘,你没事吧?”杨宝如扶着杨母,闻着她身上飘散出来的淡淡的臭味,鼻子有些不适应的皱了皱,不过脸上却都是担忧。好端端的,杨母怎么开始拉起肚子来?难道说是吃坏了东西?   但也不应该啊?晚饭是大家一起吃的,其他人都没事,唯独她自己,拉起肚子来。   杨母摆了摆手,都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得‘咕噜’的一声响,她立刻扒开杨宝如的手,就往厕所跑过去。   杨宝如在愣了一下,也跟着走过去,只是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却有些嫌弃的捂住自己的鼻子,往后退了好几步。   因为真的是太臭了。   阿锦也是臭着一张脸,理由基本上和杨宝如一样,因为臭。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考虑的不够周全的缘故,厕所距离阿锦所住的杂物房不算远,对她的冲击力更大一些。   果然是坑害人的,就要又被人坑害的准备。   像是她这样,可谓是自己坑自己。   看来这个法子不能再用了,还是换个惩治的法子吧,不然的话,更受罪的还是她自个。   这味道,真的是太感人。   ……   这一晚,   杨母睡得是有些不安稳,连带着杨父和杨宝如还有几个儿子儿媳,也都跟着一起折腾。   就是阿锦这里,也多少都受了点影响。   毕竟厕所距离她住的地方近。   也再次的肯定了阿锦的想法,不能再让杨母拉肚子,不然的话,受苦受罪的还是自己。   不过后来有杨大国跑到了大队医务室,把已经睡下的医生叫起来,给杨母看了看,又问了她一应的吃食,才说她可能是贪凉,吃了太多的凉水,这才闹起肚子来,给两片止泻药。   吃了止泻药的杨母,得到了很好的缓解。   杨家这次才平稳下来。   等到所有人都睡下,阿锦便进了随身农场,毕竟有更好的选择,谁还想要差的那一个呢。   不过想到自己现在住的地方,阿锦的眼眸又是一黯,若非有任务在身的话,她是真想现在就走,一秒都不带停留的那种,省的在这里活受罪。   虽然到了第二天,杨母已经不拉肚子了,不过昨天闹了那么长时间,让她整个人都有些虚下来,杨父便让她在家休息一天,说是给她请一天的假。   杨母自然没有不同意的。   不过这些对阿锦都没什么影响。   吃过午饭,阿锦拿上篮子,准备到附近的山上去看看,她的农场里可还空荡荡的,除了昨天栽下的几个菜苗外,什么都没有,继续补充。   毕竟她还要在杨家呆上好几年的时间,这里可是她的补给站,支撑她在这里更好的活下去。 第97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很快临近秋收,不止是杨家,就是整个红旗大队都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等待着秋收的抢收,因为每到秋收的时候, 恰好快要到梅雨时节, 虽然雨下的通常都不算大,但淅淅沥沥的会下上好几日的时间。   有的时候甚至半个月都不带停的。   雨水多了,对庄家不是什么好事,毕竟他们说是临近南方,但实则还是北方,一应的农作物也不是水稻,而是玉米,大豆等。   所以要赶在梅雨时节来临前夕, 把所有的农作物收好,并且晾晒干,收入仓库里。   这前后加起来,撑死也就半个月的时间, 可以说时间短, 但任务却紧急的很。每逢到这个时候, 全村人都会出动, 别说家里的大人, 就是像阿锦这样的半大孩子也都会上阵,连带着杨宝如这个宝贝疙瘩, 也不能清闲。   阿锦是要跟着下地,自然的,家里一应的家务事, 一半都要归到杨宝如的身上。   之所以说是一半,那是因为杨父和杨母到底是心疼杨宝如这个老来女,舍不得她太过于劳累,都是让阿锦下地半天,另外半天则是在家里打理家务事。   杨宝如只需要准备一日三餐,和照看一下家里的几个孩子,至于其他的,像是洗衣服,喂鸡喂鸭捡柴等等一应的杂物事,还是要由阿锦来做。   说实话,   秋收的这半个月,也就是阿锦在来到这里后,已经把星辰诀练起来,身体里也有了些许的内力,再加上有泉水缓解,不然的话,就这工作强度,阿锦表示自己还真的未必能够扛的下来。   这个年代,真的是太坑了。   阿锦一想到自己还要在这里呆六年的时间,就有种自己做了亏本买卖的想法。   ……   今年的梅雨时节来的早了几日,以至于农作物都还没有彻底晾干,就开始下雨了。   淅淅沥沥的小雨。   不说梅雨时节对村子里的影响,若是单看的话,烟雨朦胧的,早起还有雾气,景致还真的是颇为宜人。   但这种景色,估计,除了阿锦和杨宝如外,并没有其他人会欣赏。   村子里的人都在担心,粮食还未曾晒干就入了库,又是这么一个潮湿的天气,粮食不会发霉长芽吧?若是这样的话,那他们明年一年的口粮,可就让人担忧了。   除了这个原因外,也是因为到了梅雨季,出行也不方便,现在可不是几十年后,水泥土油柏路处处可见,现在都是土路。   一下雨,就泥泞难走。   不过呢。   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就是人也都清闲下来,可以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把前段时间秋收忙碌的疲累,都养回来。   这一日,   难得天气放晴了。   大人们立刻就把粮库里的粮食拉了出来,趁着今天天好,赶紧在晒一晒,忙碌的不行。而像阿锦这样半大的孩子,也都不闲着,纷纷的结伴上山,要知道每次下雨过后,这山上冒出来的菌菇可是一茬一茬的。   如今虽然是七十年代,讲究一个什么都是公家的,那说的是,你若是到山上捉到野兔或是野鸡什么的,需要充公,毕竟这东西,即便你藏的好,但吃的时候,除非你是生吃,不然的话,即便你是清水炖,也都会有味道飘出去。   在这个年代,就只有过年会杀猪分肉的年代,人们,尤其是小孩子,对肉的味道,那可是很敏感的。   若是没人计较也就罢了,一旦真的有人上报,那一个偷公家财产的名头,你是跑不掉的。   不过你若是去挖一些菌菇或者野果什么,倒是没人计较,毕竟每逢下雨,这东西多的是,随便一挖就是一大堆,没人眼红的。   这对阿锦来说,简直是难得的机会。   虽然说,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努力,她的随身农场里的物种已经十分丰厚,上一次山上的时候,还运气好的抓到了两只野兔,如今也已经养起来,甚至就连果树也栽了几棵,如今长势十分喜人,相信明天的这个时候,她的水果就可以无限量的供应了。   其实农场里时间的流速和外面是一样的,大约是因为土质和水的不同,里面栽种的东西,长得却十分快,就像是她一个多月前种在里面的番茄,早几日就已经能吃了,而且只要不摘下来,它就不会坏。   这对阿锦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   “小花,我今天和你一起上山去挖菌菇。”   阿锦这里才准备出门,便听到了杨宝如的声音,对此,阿锦的眉宇间闪过一丝的不耐烦,她今天上山是想去看看,能不能抓到一只野鸡什么,养起来,但若是杨宝如跟着的话,就太方便了。   不过她也不能开口拒绝,只能一如既往的点头答应下来。   这杨宝如是个精明的,而且这段时间,她是一直盯着阿锦的,估摸是知道剧情,穿书来的杨锦和杨小花,两个人的性格相差太大了。   她若是知道剧情的话,也就会知道杨锦会有一个随身农场,里面出产的东西,都是好的,尤其是灵泉,不但可以很好的改善身体,更还可以美容养颜,多半她也惦记着。   阿锦可不会让她如愿的。   更不会想杨锦那般,因为心疼父母,给对方调理身体,常常会用空间里的蔬菜来代替,更是在做饭的时候,会在里面加入一些灵泉水,让整个杨家都跟着受益,身体好了不少。   即便要给杨大国和杨大嫂调理身体,好让他们生下儿子,阿锦也不会便宜了外人。尤其是杨母,对杨宝如来说,杨母是个慈母,对她宠爱有加,但她对阿锦可不是这个态度,张嘴闭嘴的都是赔钱货。   就杨母对阿锦的态度,阿锦觉得,没有给她饭里下断肠草,已经是她心善了。   还想让她用随身农场里的瓜果和灵泉给她调养身体,做什么美梦呢?   所以,   阿锦决定沿用这个身体本来的性格,沉默寡言,不说话,至于什么闹着分家,怼杨父杨母,讽刺便宜叔婶神马的,阿锦表示这不是自己的活,她也不打算管。   便宜爹娘杨大国和杨大嫂,过得多憋屈,也和自己没太大的关系,反正等他们有了儿子,他们便会心满意足,用不着她这个丫头片子出头,到最后即便是成功分家,他们也过上好日子,却又转过头来,埋怨阿锦。   说她太过分,一个女孩子,和长辈大吵大闹不说,还闹着分什么家,连带着他们也被村子里的人指指点点,说他们没教好女儿。   既是如此的话,阿锦觉得,自己这辈子撒手不管,也没什么问题。   其实,别看阿锦是杨大国和杨大嫂的独生女,但他们可没有因为阿锦是唯一的孩子,就对她呵护有加,或者说她两岁之前,他们对自己也确实还算有两分疼爱,毕竟初为人父人母,喜悦还是有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   杨大嫂迟迟没有再怀孕,不管是杨大国还是杨大嫂,不止多少次埋怨阿锦,为什么她不是个儿子?这样的话,她在婆家也不会如此受气?杨大国也是这个想法,若阿锦是个儿子的话,他也不会被别人嘲讽,说是绝了后。   夫妻俩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求子的身上,再加上杨小花本人,是个不爱说话,也不会闹腾的性子。   因而,这对夫妻对女儿的态度,也是不管不问。   ……   阿锦和杨宝如之间实在没什么共同的话题,所以即便是一起上山,两个人也是一路相顾无言。   杨宝如的心里是有些沉思的,本来依照她对剧情的了解,杨锦应该已经穿过来才对,但眼下都已经立秋了,但她看着杨小花似乎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样子。   难道说,因为她的穿越,让整个故事都出现了一些变化不成?   不应该啊!   她来到后,一直都安安分分的,可没有搅和什么事?难道说是因为自己这个恶毒女配没发挥,不如原主一般,去欺负杨小花,时常指使杨小花,所以剧情停滞不前了?   不不,不会的,她就是个恶毒女配,应该没那么大威力吧。   而且杨锦会穿越过来,是因为摘野菜的时候出意外的,这野菜也不是她让摘的,和自己应该没关系才对。   还是说杨锦其实已经穿过来,但她没注意到。   其实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她觉得这段时间,杨小花的皮肤似乎白了许多。   如此一想,她立刻侧头看了看阿锦,见她垂着眸子,肤色是白了一点,但其他的和以前一样,破旧的裤子上都是泥点子,脚上的草鞋也磨损的有些严重,更重要的是,整个人的形象都是乱糟糟的,头发短的几乎和男生的寸头没什么两样。   还因为是自己拿剪刀剪的,时不时还有个豁口,看着跟狗啃的一样。   杨锦可是高级白领,家境优渥,她记得书中交待,杨锦在穿过来后,看到自己的样子,简直惊呆了,是第一时间洗了头洗了澡,还把头发也修理了一下。   不说一下子来了个十八般变化,但最起码整个人都干净整洁了许多。   眼前这个……嗯,貌似没什么变化。   对了,   她想起来了,让杨小花去摘荇菜,是杨母的吩咐的,但是前段时间,杨母拉了一次肚子,说是她贪凉。   杨母便觉得是吃了凉调荇菜的缘故,便不再让去摘荇菜,而是换成了其他的野菜。   难道说,是因为这个的缘故?   阿锦看着面色一会一变的杨宝如,倒也不曾在意,甚至趁着她失神的这个时间,悄悄的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很快就消失不见。   等到杨宝如回神。   才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已经不见了阿锦的踪影。   “怎么走的这么快?一点敬老的精神都没有。”杨宝如见此,轻声嘟囔了一句,四下看了看,距离到山边还有好一段距离,她一个人走着,却是有点无聊,采摘菌菇,也不在这一时。   想了想,她便又回去了。   但就在她已经看到村子的时候,忽而,看到了一个满脸阴沉的少年,全身紧绷的看着自己。   杨宝如本来还有点不明所以,但在看到对方手里拎着一只山鸡的时候,忽然也明白了什么?眼前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叫陈申,是从京市来的富贵人家的孩子,据说家世很显赫,爷爷还是开国元勋之类,但也逃不过这动荡的年代。他的父母被批判改造到大西北的农场去,因念着他爷爷是老红军的缘故,便把他们发配到这个还算是安稳的红旗大队。   红旗大队的民风淳朴,日子过得也还算安稳,但对陈申这种明显是发配改劳的资本家,态度依旧是不友好的。   他们干最重的活,吃的却是最差,连住的都是村口已经废弃的牛棚,破破烂烂就不说了,更还有一些闲着没事的二流子,会到他们门前,骂骂咧咧,有的时候在路上碰到陈申,还会扔他石头。   连带着一些小孩子也有样学样,骂他们是臭老九,资本家。   这段时间,天气不好,听说陈申的爷爷病了发了烧,陈申去卫生所那里,又跪又求的,还让村医给了他一片退烧药。   看他此时手里拎着山鸡,估摸是从山上抓来,想要给他爷爷补身体的。   按规矩,山鸡野兔什么不能自私抓,是公家的,若是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游街□□的。所以对方看到她才会这般紧张。 第98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虽然说杨宝如自从来到这里后, 对这些因时代而被下方改造的德高望重人士,她可不像是女主,会私下里背着人,悄悄的对其照顾, 什么送衣服送食物之类。现如今的衣服都是有数的, 她前脚若是少一件, 后脚杨母就能知道,并且非要把去向问出来?   还有吃的就更不用说了,自己都还吃不饱,更遑论去救济他人。至于像是一些小说里,那些什么又是送白面馒头又是送鸡蛋的,根本就是胡扯,她来到这里已经两年, 就只有在今年过年的时候, 家里蒸了二十余个白面馒头, 给了她一个, 其余的都是用来走亲戚送礼, 或者几个嫂子回娘家, 带上几个。   鸡蛋的话,更不用提, 诸如她这般,在杨家这样受宠,也不会每天一个鸡蛋, 四五天能吃一个就不错,毕竟每家每户只允许养两只鸡,其他的都要攒着,等到县城集会, 去那边以物换物。   像是家里的盐,都是用鸡蛋换来的。   所以,杨宝如是从来都烂好心,对于这些过来改劳的人,她虽然心怀敬畏,但同样也都是远离的,毕竟她就是一个普通人,没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什么提前打好关系,以便他们日后平反可以结下一个善缘之类。   她是从来都不想的。   杨宝如有自己的人生规划,就是眼下好好的学习,努力的充实自己,等到高考恢复后,就参加高考,争取考上一个重点大学。且不说国家还管分配,即便是分配的工作不合心意,也可以自己找,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大学生,不比二三十年后,一抓一把,可是很值钱的。   等到大学毕业,就找一个样貌不差,家庭条件也不差,和自己三观也相合的男子,平淡是福的过完这辈子。   至于那些国家大事什么?她不懂事,也不想懂,那些轰轰烈烈的事情,就留给女主杨锦去做吧。   不过虽然没想过要和这些改劳的人打好关系,但她也不会和村子里的一些人一样,专门去找别人的麻烦。   而像是今天这般,遇到了。   卖个好也未尝不可,“额…我什么都没看到,你自便。”说完便抬脚离开了。   陈申在小说里算是男三吧。   陈申算是杨锦的一个金手指,说是陈申的爷爷病重,即便是吃了退烧药,也是高烧不退,最后还是杨锦偷偷的给了他一碗药,说是偏方,可以退烧,实则就是最普通的薄荷水,只是里面加了泉水。   最终让陈爷爷挺了过去,陈申也因此对杨锦感激非常,两个人也因此而结下了不解的缘分,也正是因为这一份的救命之恩。在改革开放后,陈申在知道杨锦也开始创业后,才会和其合作。   陈家在京市可是数一数二的人家,陈爷爷在政界颇有影响力,所以后来杨锦的公司才能发展的顺风顺水。   ……   陈申在看着杨宝如离开后,紧绷的心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是知道杨宝如的,她是村东头杨家的小女儿,上一次爷爷不小心碰到杨母,杨母本来是要骂的,不过却被她一把拉走,说是自己饿了,让杨母不要为了一些不想关的人,耽搁了时间。   他自是能看得出来,杨宝如是故意的,她是怕杨母为难爷爷,再后来,他也几次见过这个小姑娘。   知道她是家里的老来女,在家很是受宠,不过她的性子却一点都不娇纵,反倒是很沉稳,而且看向他和爷爷的眼神,也和村子里其他人不同没有厌恶更没有鄙夷也没有嘲讽。   只有淡淡的惋惜。   让他对杨锦多了几分好奇。   可惜,他是劳改犯,资本家的儿子,杨宝如是正经的贫农,根正苗红,两个人注定不会有什么交集。   忽而,   有说话的声音响起,让陈申立刻从沉思中醒来,立刻快速的离开,爷爷可还等着自己呢。还有他手里的山鸡,也不能被人看到,不然的话,就有大麻烦了。   ……   不提杨宝如和陈申的相遇。   阿锦在上了山后,可谓是如鱼得水,和其他孩子不同,阿锦刻意的避开了人多的山脚下,往半山腰,比较偏僻的地方而去。   别说,收获还挺丰富的。   虽然说野鸡什么她是没找到,不过却找到了一小片的天麻,让阿锦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这可是好东西。   阿锦想也不想的就动手,把这些天麻给挖了出来,然后放到自己农场的库房里,等着晚上在做炮制。   除了天麻外,阿锦还另外找到不少的药草,像是什么甘草,田七,当归等,虽说是很常见的药草,不过也足够让她惊喜了。   统统都挖到她的农场里去了。   当然了,千万不要误会,这并不是说她将来要从事医药行业,倒不是她自己不愿意,而是现实不允许。   她现在的这个身体,在杨家是个什么情况?什么地位,还不清楚吗?想和杨宝如一样读书上学,将来还烤大学,你怕是做梦比较快一些。其实原身也是上了学的,但只念了一年,就退学了,就着还是因为大队上强行要求,说是不能做文盲,杨母才不情不愿的让原身去上学了。   如果她现在说要上学,怕才张口,不说杨母,就是她那对爹娘,怕也不愿意。   对他们来说,女孩子念那么多书做什么,认得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不做睁眼瞎就行了。   其实他们也反对杨宝如上学,只是杨大国和杨大嫂在家里一贯没什么地位,再加上这个时候杨父杨母在家是说一不二的存在,杨父杨母既然同意,其他人,甭管你心里多不情愿,也都要给我憋着。   之所以会种药草,是为了自己着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还要在杨家呆几年,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有这些药草,她也可以自救,不用等死。   你还别不行,就杨父杨母的性格,只要不是快死了,顶多就是去卫生所给你拿点药,送医院,想都不要想。   而且她也没打算多种,只辟出一洼来就行。   其他的,除了几棵的果树,和一些蔬菜外,她种的都是玉米小麦小米等农作物,慢慢的积累下来,等有时间了去县城里,可以卖掉。   毕竟她将来离开杨家,也是需要本钱的。   在挖好了药草后,阿锦才开始捡菌菇,刚下过雨,她所在的半山腰又没人,不像是山脚下,基本上已经被人挖光,菌菇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不一会儿的时间她的背篓便已经满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这才下山了。   在她即将走到家的时候,淅沥沥的又开始下雨了。   看着这天气,   阿锦只觉得老天爷都在帮忙。   把背篓放好,便开始处理起菌菇来,洗干净,又焯水,放到竹编盘里,放到一边,晾晒着。处理好这些菌菇,阿锦便开始着手做饭了,而且在做饭的同时,她也没忘记在小炉子上熬了一小锅浓浓的干姜汤。   眼下的天气潮湿,让人体内的湿气也有些重,吃饭的时候,会吃上两口辣椒,以驱驱体内的潮气。这对阿锦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让她不用每日听杨母的骂骂咧咧,让自己的耳朵也可以清净一段时间。   干姜,她特意炮制过的。   虽说是驱寒的好东西,但喝多了,就容易火气重,口角生疮烂嘴什么?也都很正常。是她花费了小一个月的时间,特意准备的。   不多时,   那边粮食归仓后,杨家人也都陆续的回来了。   这次的雨比较大,因为要抢收粮食,所以自身便都顾不上了,身上的衣服也有已经是湿透了。因而杨父一回家便高喊:“小花,赶紧熬一锅姜水出来,去去寒。”   淋了雨,不多喝些姜水的话,很容易感冒的,眼下天气也不好,若是再严重了,可就麻烦了。   阿锦这里才把干姜汤从小炉子上端下来,便见杨大嫂进来了,开口说:“小花,姜水熬好了没?你爷奶都等着呢,若是感冒了,又要花钱。”   “好了。”阿锦指了指旁边的锅说道。   杨大嫂一看,便去拿勺子,准备端锅出去,嘴上也说:“小花,把碗拿出来。”   “等一下。”阿锦开口说道。   “怎么了?”杨大嫂听到阿锦的话,回头,开口问。   阿锦指了指旁边已经盛好的一碗,说:“你先喝一碗吧,这个锅子小,等会未必轮得到你。”这碗是她用灵泉冲泡的,特意给杨大嫂的。   这些天来,虽然有杨宝如盯着她,但也没挡住她用灵泉给杨大嫂开小灶,虽说次数不多,但因为这几天也不用下地,杨大嫂的脸色比先前可好了不少。   “好。”杨大嫂听到阿锦这话,心里暖了一下,也不疑其他,端起来,尝了一口,温度倒是刚刚好,热却不烫嘴,更重要的是还带了些甜味,瞬间抬头看着阿锦:“小花,这……?”   “今天我在采摘菌菇回来,碰到张嫂子,她给了我一块糖,我放进你碗里了。”阿锦垂眸开口说道,“你快点喝了,不然等会有人看到,我又要被骂了。”   杨大嫂觉得闺女这话,似有点怨气,不过也没深想,毕竟闺女得一块糖也想着自己,分明是一片孝心,怎么会有怨气呢?   “大嫂,姜汤好了没?爹这里都打喷嚏了。”这时,外头传来了杨二嫂的声音。   听到杨二嫂的声音,杨大嫂把碗里的姜汤一饮而尽,甜滋滋的味道,让她的声音也跟着轻快了两分:“好了,马上就来。”   “小花,把碗拿上。”   话落音,人也已经出去了。   “怎么这么慢?”   阿锦拿着碗,都还没走出厨房的门,就听到了杨母抱怨的声音,接着就是杨大嫂小心赔笑声音,说下次会快一些。   听着她们的话,再想着自己在杨家的日子,还要几年,阿锦的心情是越发不美妙起来。   …… 第99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红旗大队的地址位置虽然是临近南方, 但到底是北方,梅雨季并不长,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   而这个时候, 地里又有得一阵的忙碌, 开始耕地播麦子等等, 而且因为是刚过梅雨季, 地里也是湿滑的厉害,一天下来,人基本上都要成泥人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的缘故, 阿锦的工作量也跟着繁重了不少。   好在这个时间持续的不算长, 十余天的时间,耕种便结束了。   麦子播种后。   天气也日渐的转凉了, 除了一些除草的活计外, 便再也没其他的事情了, 在接下来的三四个月的时间里, 人们都是相对清闲的。   所以,这个时间段相亲结婚的人特别多, 还有就是建房子什么,也都喜欢在这个时间里。   而男人们也会趁着这个时间,找些活计回来,补贴一下家用。女人在家里也要开始准备过冬用的衣服被褥之类, 还要腌制一些咸菜酱料之类。   总之, 也不清闲。   不过阿锦倒是能清闲一下,每天除了照顾家里的两只鸡, 或者看顾一下,便宜堂弟妹,就没什么事了。   一日日的走过, 天气慢慢的冷了,立了冬,伴随着初雪的到来,地里是彻底没什么活计,人们开始猫冬了。   这一日,阿锦从县城里回来,因为家里都已经能清闲下来,阿锦便开始了自己往县城跑的日常,没错,她要开始做生意了,经过了将近半年的积攒,阿锦随身农场里,已经攒下了百余斤的大米,小米和玉米,还有那些兔子,也繁殖了一窝,这些都是可以用来卖的。   现如今买东西,不似多年以后,现在买任何东西,不但需要钱,也还需要票。   对县城里的人来说,因为没地的缘故,家里一应吃食都需要买,钱倒还是好一些,但这票就有些不好弄,特别是人口多的家里,每个月想要买到足够的口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阿锦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当然了,她并没有去黑市,要知道在黑市做生意的话,风险可是不小的,万一被抓了,一个倒卖的罪名就跑不了,若是追究起来的话,足够你在监狱里蹲上一年半载。   她可没忘记,家里还有一个杨宝如盯着自己呢。   所以,   她是选择了另外的一个法子,就是上门推销。   事先调查清楚,哪家有需要?便带着东西,以讨口水或者打听消息为由,直接敲门,不经意间透出自己手中有多余的粮食,对方若是有意的话,接下来就很好说了。   即便没购买的意思,也不用担心,横竖她只是过来打听个消息或是讨口水。   这样做,虽然事先调查很是麻烦,需要做大量的准备,但同样的,却很安全,即便是被人抓到,也完全可以推脱说过来看亲戚,顺带送点东西。   而且因为有随身农场的缘故,她也不需要大包小包的带,让人一看就知道有猫腻,身上顶多带个十多斤,拎着方便也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同一个地方,她一个月只会去一次。   安全上更有保证。   反正还有几年的时间,可以慢慢来,不需要太着急。   “小花你回来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娘有了身子,你马上要有弟弟了。”阿锦才进门,便见素日里木讷沉默,甚至脸上带着一丝麻木的杨大国,十分兴奋的跑过来,声音里是说不出的欢喜。   额?   阿锦听到这个消息,轻轻眨了眨眼。   抬头,就看到了坐在不远处的杨大嫂,她脸上的表情和以往的怯弱瑟缩不同,脸上带着慈爱的笑容,此时正一下下的摸着自己还平坦的腹部,整个人看上去都舒展开了。   一旁的杨大国还在喋喋不休:“……你都不知道,刚才你娘好端端的,忽然就晕了过去,可是吓了我好一跳,背着你娘去了卫生所,人李医生一检查,说你娘是有了身子。小花,你不知道,听到这个消息,我有多高兴,老天爷终究是待我不薄的…”   第一次,   阿锦知道杨大国并不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瞧瞧,现在絮絮叨叨起来,哪有要停下的意思?   “小花,你要做姐姐了,不高兴吗?”杨大国自己絮絮叨叨老半天的时间,并没得到阿锦的回应,这才停了下来,低头看着阿锦,开口问了一句。   语气俨然已经有点不高兴。   “自然高兴。”阿锦扯了一下嘴角,点头说道,她的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语气却波澜不惊。   得到回应的杨大国,没有注意阿锦的语气,或者说他压根没听出来,而是自顾自的接着说:“小花,你有了弟弟,这样你将来结婚生子,在娘家才有了依靠,婆家才不敢欺负你。”或者是杨大嫂再次有孕,他太高兴的缘故,此时,竟然生出了两分慈父的心肠。   又接着说:“小花,你放心,爹娘即便是有了弟弟,也还是一样疼你的。”   屁!   阿锦听到杨大国这话,一度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而在确定自己没听错后,她差点一个没忍住,直接骂出来。   疼她?   他这话说出口来,都不觉得心虚的吗?若说杨大嫂对阿锦还有两分慈母心肠,每每在她挨了杨母的骂,会低声安慰她两句,让她不要放在心上,杨母也是为她好,只要她多听着勤快些,就不会挨骂了。   那杨大国从来都会附和着杨母的话。   甚至有的时候,他还会直接动手。   这叫疼她?   阿锦又默念了一遍静心经,这才压下自己心里的戾气。   却又听杨大国说:“小花,你回来了就好,李医生说你娘的身体有点虚,需要补一下,你等会做饭的时候,你娘的碗里,卧上一个鸡蛋,放些红糖。以后每天都……”   “鸡蛋和红糖都在奶的手里,我可没有。”阿锦直接开口打断了杨大国的话说道。   不管是红糖还是鸡蛋,放到后来,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在这个时候,便是金贵的东西。杨母哪里会让阿锦沾手?都是她亲自管着的,也就是杨宝如或者杨大壮偶尔要吃的时候,她才会拿出来一两个,而且做的时候,也都是她自己动手,从来不让阿锦做,就是怕她会偷吃。   而家里就两只鸡,天气热的时候,每天都是两个鸡蛋,不多不少,杨母虽然不识字,但数却查的比谁都溜,若是少一个的话。   可就要骂人的,而头一个遭殃的就是阿锦。在她的记忆里,大概是今年天刚开始热的那会儿,有天,家里的两只鸡就真的只下了一个鸡蛋,但杨母却无论如何都不信,还非说是阿锦偷吃了,理由就是,当时就她一个人在家里,不是她,还能是谁?   不管阿锦怎么解释都不行,到最后,被杨母拿着扫帚,打了好几下,还是被杨宝如给拦住,才没接着打下去。不过却又罚了阿锦不许吃晚饭,此后,对她的防备是更紧了。   听到阿锦这话,杨大国一噎。   不过也知道阿锦说的是实话,开口说:“那行吧,等会我和你奶说。”   没多久,   杨家人也陆续的回家了,今天之所以家里没人,是因为杨父杨母带着杨宝如去了邻村坐酒席,那边有个表姑,得了个大孙子,三代单传的独苗,满月宴办的很大,开了二十余桌。这可是一饱口福的好机会,杨父杨母自然不会错过,不但他们去了,其他人也都跟着一起去了。   反正也要出份子钱,总要吃回本。   不过因为杨家的人不少,未免让人念叨嘴,杨母便让杨大国和杨大嫂留下,说是家里的柴火不够了,让杨大国趁着天气好,去山上砍些大块头回来,省的再下雪,山上也就不好走了。   杨大国和杨大嫂心里虽然都不乐意,但素来的秉性让他们也只能点头同意了。   至于阿锦的话,则是忙着到县城里去打听消息,自己提出不去的。其实她对坐酒席真的没兴趣,她的随身农场里的东西,现在已经很丰富了,这些时日,她也没少给自己打牙祭。   为此,还被杨母骂了两句,说她有福都不会享,活该受苦受累。   见到杨母他们回来,杨大国自然是第一时间报告了杨大嫂有身孕的消息,杨母虽然很是不喜欢杨大搜这个儿媳妇,不过对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是十分看重的。   毕竟三个儿子中,她虽然最不喜欢老大,但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如今他有后,自然也是喜事,因而对杨大国提出每日让杨大嫂吃一个鸡蛋的事情,也答应了。   只是这红糖的话,就免了,红糖她也只剩下半斤,还要给闺女补身体呢。   至于老大家,每天一个鸡蛋也就够了。   ……   从夏末到隆冬,已经过去了将近四个月的时间,杨宝如现在可以肯定,剧情什么的,因为她的到来,早有了蝴蝶效应,而且还是很大很大的那种——直接把女主给蝴蝶没了。   杨小花还是杨小花,并没有变成杨锦。   所以,她还是那个不爱说话,只知道干活的杨小花,也是因为如此,杨家也还一直都太太平平的过日子,压根就没闹什么分家。   杨家也没有在这个冬天,成为整个红旗大队都瞩目的对象,为红旗大队提供一冬天的娱乐八卦。   本来她还以为既然女主杨锦没穿越过来的话,那个熊孩子杨天赐,说不得也被蝴蝶了,倒是没想到,即便是没有杨锦帮大嫂调养身体,大嫂还是怀孕了,而且时间上还早了好几个月。   剧情里,大嫂是在明年春天,给麦田打药的时候,忽然晕倒,这才知道她有了身孕的。   这是不是也说明,女主其实也还会过来,只是早晚的问题?   想到这里,杨宝如侧头看了阿锦一眼,见她眉眼带笑,开口问了一句:“小花,你好像很高兴?”   “嗯。娘有了弟弟,我将来也就有了依靠,即便在婆家被欺负,也有人帮我出气了。”阿锦点点头,露出了‘我终于有弟弟有依靠’的表情。   看的杨宝如是一脸的一言难尽。   这杨小花将来妥妥的是扶弟魔啊! 第100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一天天, 一月月,一年年,时光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的走过, 七年就这么过去了。   杨宝如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 一股冷风吹得她不由自主的裹了裹身上的军大衣, 手也瑟缩了一下, 连带着脚下的步伐也快了两分,心下也生出几分悔意,觉得自己不该把时间约的这么早。   “宝如,这么冷的天,你这一大早的是要去哪儿?”   就在她的手才扶上家门口的木门时, 却听到一声疑惑的声音。   回头, 就看到杨二嫂从后面走出来,约莫是上厕所回来,此时表情疑惑的看着她。   “二嫂, 我去知青点找杨瑶。”杨宝如的脸上闪过一丝的心虚, 拉着门的手也顿了顿,不过却笑着回答说。   杨二嫂听到这话, 是知道小姑子和知青点的杨瑶关系亲近,宛若一对亲姐妹, 倒也没生疑, 只是有些疑惑, 道:“这么早吗?家里都还没开饭呢?”   “嗯,我已经和杨瑶说好了,会在她那边吃,你们不用担心我。外头天气冷,二嫂你还是赶快回屋吧。”   “好, 那你今天中午记得早点回去,娘昨天说了,今天中午要包酸菜饺子,记得回来吃。”杨二嫂也没生疑,而且外头确实冷的很,她现在直跺脚,不过却也没忘记叮嘱两句。   当然,杨二嫂这么说,可不是说对杨宝如这个小姑子有多亲近,而是全家都知道,婆婆在不年不节的包饺子,还不是因为小姑子说了想吃,若是小姑子中午不回来的话,想也知道,饺子必定没了。小壮昨天睡觉前可还念叨着饺子,若是没能吃上的话,必定要好一番的闹腾。   “知道了。”杨宝如点点头:“二嫂,你快点回屋吧。”   站了这么一会儿,杨二嫂确实冷得很,听到杨宝如这话,便没再停留,一溜烟的回自己屋子里去了。   听到了杨二嫂的关门声,杨宝如这才悄悄的松了一口气,很快也开门离开。   而两个人,谁也不曾注意到,在另外一边的墙角处,还站着一个人。个子不高,身上也穿着军绿色大衣,但不同于杨宝如几乎是崭新,这个军大衣,破破旧旧,各处可见缝补的痕迹,一看就是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那种,倒是头上戴着的毛线帽子,是八成新,此外她的脸上还带着白色的口罩。   全身上下可以说只露出一双眼,倒是黑亮灵动。   正是阿锦。   看着杨宝如离开的身影,阿锦的眼睛微微眯了眯,若真的是找杨瑶的话,需要这么早吗?就这个时间点,除了要去县城赶集,例如她,这样,谁也不会起的这么早。   是去会对象了还差不多。   当然,杨宝如是个聪明人,既然这么和杨二嫂说了,那么等会她必定会去找杨瑶的,以免被人戳穿,虽然可能性很小,不过杨宝如也不会留下这样的漏洞。   不然的话,杨宝如和陈申的恋情,也不能一瞒就是将近一年,不就是因为杨宝如足够小心谨慎吗?其实若非有杨锦全部的记忆,就平日的日常而言,还真的不知道杨宝如和陈申已经好上了。   不过,嘛嘛,这些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还是赚钱最要紧。   眼下是七六年的末尾,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要过年了,翻年就是七七年,这一年最让人刻苦铭记的便是停了十年的高考即将恢复的消息。   也是阿锦即将离开杨家的日子。   说起这个,阿锦真的是觉得自己太不容易了,终于熬到要离开的时间了,虽然掐指一算,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不过好歹已经看到胜利的曙光。   这几年来,为了维持原主原本的性格,不爱说话,勤劳能干且还存在感不高,真的是够够了,她原本的性子,和这个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好吗?这个任务,是她做过最憋屈的一个。   但没办反,顾客是上帝,人家就是这么要求的,她也只能照做了。   好在等到她离开杨家,就可以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想着么样都行?   如此的想着,阿锦再一次踏上了去往县城的路。   这七年的时间,她随身农场的库房是已经堆满了,从米粮到水果再到药草,还有鸡鸭鹅兔子这样的肉类,可以说种类很是丰富多彩,连带着她的生意也跟着扩展开来。   尤其是这两年,肉眼可见的,政策变得宽松了许多,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自今年开始,下乡到村子里的知青变得少了许多,先前每隔两三个月都有知青,少则一两人,多则七八个。以至于,知青点爆满,最多的时候,一间屋子里,足足住了二十个人,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挤下的。   就着,也还不够住,不少知青是寄住在老乡家。   像是杨家也曾招待过知青,就是杨瑶,而且还是杨宝如主动邀请的,据说她凑车去县城,只是回来的时候发现知青意外的多,而且行礼也多,车子坐不下了。   两个男知青倒是主动请缨下车,可是他们第一次来,不认得路,杨宝如便当仁不让的下了车,考虑到就只有杨宝如是个女孩儿,和两个男知青走在一起,不大妥当,便问了,有谁愿意一起下车。劳累了一路,女知青自然都不愿意,从县城到红旗大队,这段距离可不近呢。   就只有杨瑶举了手,陪着杨宝如一起。   因都姓杨,一路而来,又发现脾气相合,很快就熟络起来。   后来知青点住不下,杨宝如便主动邀请杨瑶和自己住,杨宝如在杨家受宠,独占一个屋子,空间还不小,杨瑶自然是愿意的。这一住就住了小一年的时间。   只是这几年来,因迟迟看不到回城的希望,迫于现实的压力,或是太辛苦或是年龄大了,都选择嫁人,再加上这两年来新来的知青少了,房间空下来。   经过考量,杨瑶才决定搬回知青点。   这也为杨宝如和陈申的恋情,做了最好的掩护。   咳咳,有点歪题了。   政策上的宽松,对黑市那边的督查也散漫下来,这大大的便利了阿锦生意的发展,不用再挨家的去推销,可以到黑市那边进行交易。为了不让人认出来,阿锦每每去的时候都会化妆,保证就是杨大国和杨大嫂这对便宜父母站在她跟前,也认不出来的那种。   而且次数也减少了,一个月,顶多就去两次,不过次数少了,但在数量上却增加了。   所以,她的收入倒是没减少,甚至还多了起来。   截止到目前为止,阿锦的手里现在已经有了将近八千块,就连票也攒了不少。   ……   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不少人家都开始囤积年货了,而阿锦卖的东西,虽然都是吃食,但种类多,而且质量好,还不要票,所以她这一到黑市就已经有人等着了。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带来的东西便已经全部销售一空。   就着,还有不少人前来询问,下次她过来是什么时候?更还有人问她,能不能预定?只是阿锦都没应答:“时间上不固定,毕竟我这里等东西也需要时间。预定的话,也不行,我也是从别人手里拿货,不确定下次有什么?所以,对不住了。”   听到这个答案,老买家倒是了然,只有两个新买家有些失望。   不过他们失不失望阿锦也不在乎?反正她的东西不愁卖,很快她就离开黑市。   在回家的路上,阿锦查了查自己今天所卖的钱,足足将近五百,看来不管是哪个年代?过年都是赚钱的好时候。从县城里回来,阿锦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山上,要知道也不是没人眼红她的生意,企图跟踪的?可惜,他们遇到的是阿锦。   这个身体的资质虽然一般,但几年下来,她的星辰诀也已经到了第三层,不说什么飞天遁地,但却比一般人要耳聪目明的多,最重要的是有了充分的自保能力。毕竟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只是十斤八斤的卖,除了政策紧外,也有这个原因。不过现在可不同了。   大冬天的,山上更是空无一人。   阿锦在农场里,换上了原来的衣服,顺带的捡了一背篓的柴回去。   不然的话,她这一上午不在家,杨母见到必定是要骂人,也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   阿锦一回到家里,便看到院子里正在忙碌,包饺子呢。   杨母带着三个儿媳妇在忙,杨宝如自然也在,杨瑶也来了,正在烧火。倒是家里的男人,一个都不在,不过小孩子却齐全,甚至已经吃上了。   恰好,一锅饺子刚下好。   杨大嫂见到见,立刻挥手打招呼:“花儿回来了。刚煮好的饺子,娘给你盛一碗,刚下好的饺子,最是好吃,你回来的是实话,有口福了。”   倒是杨母,本来张口要骂人,不过在看到阿锦背后那满满一背篓的柴,又想到今日杨瑶也在,便把已经到嘴边要骂人的话,咽了回去。不过不骂人,可不代表就这么算了,说道:“刚才干活的时候找不到人,杨瑶还是客人呢,都知道帮忙烧火,她倒好,跑的不见人影。”   “娘,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小花不是去捡柴了吗?”和七年前的唯唯诺诺不同,现在有了儿子的杨大嫂,在杨母面前也有了底气,立刻开口反驳说道。   杨母一见杨大嫂如此,脸色就拉了下来。这大儿媳妇自从生了儿子,便一改往日的性子,居然也敢开口和她这个做婆母的顶嘴,真是太不像话了。其实不止是老大家,老二家和老三家也是如此,甚至还敢撺掇着要分家。   想到这里,杨母的脸色更难看了。   杨大嫂虽然有了儿子,底气足起来,但先前十多年养成的习惯,再加上婆媳不对等的身份,见此,也不敢再吭声,低下头,又开始忙碌起来。   杨二嫂和杨三嫂鼻眼观心,没说话,横竖不关他们的事。   至于家里男人也都还没回来,小孩子的话,此时都忙着吃饺子,更是不关心了。   “娘,你尝一下饺子,我怎么吃着味道有点淡了。”杨宝如一见气氛不对劲,立刻开口打圆场,说着还把一只饺子送到了杨母的嘴边。   杨母的面色这才缓和下来,拍了拍杨宝如的手背,又看了一眼三个儿媳妇,说:“果然,还是自己的闺女最贴心的。”   她这话听得杨大嫂妯娌三个心里老大不畅快。   撇了撇嘴角,心想道:既然觉得闺女贴心,有本事你老的时候,让闺女给你养老啊! 第101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杨宝如作为杨母心爱的小闺女, 只两句话,便已经把杨母哄的眉开眼笑起来,在见到杨母脸上的笑容, 杨宝如的心里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两三年来, 伴随着孩子的长大,不管是终于生了儿子的大嫂还是二嫂三嫂, 和杨母三五不时的便会有些许的摩擦,虽然都不是什么大矛盾, 只是些许的口角, 但还是让家里比之前要闹腾了一些。   而归根结底的原因, 就是她们想分家了。   其实对于分家,杨宝如私心里是赞同的, 毕竟三个哥哥都不是刚结婚的时候,伴随着各自孩子的出生长大, 也都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像是大哥,他都已经要四十岁,大女儿也都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   只是杨宝如她赞成没用啊!   父母不肯,她私下里也曾不止一次的劝说过, 可惜,不管是杨父还是杨母, 没一个人肯听她的。   都只说,她一个姑娘家,不用操心这些事, 顾好自己,好好念书就成了。   对此,杨宝如也很是无奈。   ……   至于阿锦这个差点引起杨母和杨大嫂眉眼官司的引子, 早在她们换话的时候,就已经秉承着人设离开了。   把柴放好,这才又走了出来。   酸菜肉饺子,不吃白不吃。   一想到自己这几年来在杨家干的活计,阿锦才没有那么傻,为了让耳根子清净,而放弃吃饺子的机会,要知道跑了这么一路,她的肚子早就有些饿了。虽然说阿锦很是不喜欢杨母,但也不得不承认,杨母包的酸菜肉饺子,味道真心的不错。   阿锦一口气吃上两大碗,妥妥的没问题。   只是她没问题,其他人就有问题了。   “你这是饿死鬼投胎啊!”杨母翻了个白眼,满脸不悦的开口说:“…都已经两碗了,不许吃了,这些是要留给你爷爷他们的。”说这话,还上前一步,直接把阿锦手里的碗给夺走了。   杨母这样的行为,让杨宝如略有点尴尬,轻喊了一声娘。   “好了,我知道了。”听着女儿的话,杨母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随口应答下来,都不知道杨小花给宝儿灌了什么迷魂汤,叫宝儿对她这个侄女很是另眼相待,几次为她反驳自己,还时常劝说自己要对杨小花好一点。   一个丫头片子而已,对她再好,又有什么用?早晚是别人家的人,将来自己养老,也指望不上。   别看杨母嘴上是这么答应下来,但碗也没还给阿锦。   其实杨宝如之所以会这么说,可不是在为阿锦鸣不平,这都已经多少年了,杨母都是如此,或许杨宝如曾确实为阿锦真心实意的抱不平过,不过杨母从来都没听过,而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渐渐的,杨宝如也不再说,也习惯了。   今天之所以会如此,不过是因为有杨瑶这个客人在。   即便是感情不错的小姐妹,也知道底细,但总归还是有点不自在。   嘛嘛……   不让吃就不让吃,反正她刚才也已经吃饱了,既然杨母这么不待见自己,她还是离的远一点比较好。   省的留在这里,到最后沦为刷碗工。   ……   时间又一点点的走过,很快的,过年了,阿锦在过年前,又去了县城一次,把库房里的东西,清了不少,当然,收入也是十分喜人的。   回来的时候,她手里的存款已经过了万元。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妥妥的富豪,哦,不对,她现在是富婆。   而做完了这一次后,阿锦决定,最少在明年初夏来临之前,她都不会再去卖东西了。   这两年的政策是宽松了不假,不过一旦被抓到,还是很危险的,若非她的星辰诀已经小有成就,动作利索,再加上自己素日里每次出去,都会化妆打扮一番,甚至在卖东西的时候,会刻意的改变自己的声音。   一番准备下来,即便是认识的人到她这里买东西,也认不出来。   不过即便是如此,阿锦依旧还是被人盯上了。   怎么说?   一个人生意太好的话,可是会引起别人的嫉妒之心,尤其是同行之间,她自己都记不得多少次被人跟踪了。   也幸好她不是普通女子,她是有充分的能力,可以保护好自己,所以没事。   不过即便是这样,阿锦也打算暂时的歇一下,毕竟她现在手里已经不缺钱了,没必要让自己这般累。即便是想要大展身手,也要等到她离开杨家。   说是到初夏。   但一直到了夏末,阿锦也再没有到县城里卖过东西,这可不能怪她,夏天做生意可不比冬天,危险性更大一些。冬天的话,不管你把自己裹得再怎么掩饰,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夏天就不同了,衣衫轻薄,若还是把自己裹得严实,那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反正她现在手里有钱,也不用太过着急。   好吧,以上都是借口。   之所以没动静,理由就只有一个,就是懒。   阿锦这里过得安然,倒是那些顾客们,等了又等,倒是有些着急起来,毕竟阿锦所卖的东西,都是从随身农场出产,不管是品质还是味道,都不是小贩能比的。   她这一停,县城好些人家,都有些食不知味起来。   念叨了好些次,甚至还和一些小贩打听阿锦的消息,可惜阿锦为避免被人认出来,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和任何人交谈,不管是小贩还是客人。   那些顾客失望不已的同时,也没办法,只能等着。   ……   对于那些客户的焦急等待,阿锦是不知道的。   她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一件事上,就是该怎么让大队给自己开介绍信。   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身份证一说,外出行走,出示的都是大队里的介绍信,但是这介绍信可不是随便就能开的,若无正当的理由,别说大队那边不给开,就说若是传到杨家那边,其他人先且不说,但妥妥的会引起杨宝如的怀疑。   她都已经忍辱负重好几年,可不想,临离开,再闹出什么事。   只是这个借口,还真的不好找。   想了又想,阿锦都没能想出一个很好的办法。   而就在这个时候,关于高考要恢复的消息,却已经影影绰绰的传了出来,顿时是搅乱了不少人的心思,尤其是大队里的知青们。   其实对于这些似而非似的流言蜚语,大队那边本来不大关注的,但架不住知青们心思浮动,未婚的还好一些,已婚的甚至因为这个而在家里闹了些矛盾。   所以大队才调查一番,只是并没有查出所以然来,在言辞的说教了知青一番后,也只能暂时作罢。   关于高考的消息,有些人只当做流言,毕竟先前也有过类似的,而有些人却把它记在了心里,甚至重新的翻开起了以前的课本。   这个消息是阿锦放出来的。   虽然说她并不会参加高考,但不管是在现在还是未来,高考都是改变一个人命运最好的办法。   特殊年代里尤甚。   就阿锦现在的身份而言,能做的并不多,也就只有这般了。   至于大队那边会不会查到,阿锦表示是一点都不担心,虽说她是在这里过了几年平稳也憋屈的生活,但以往的手段,却还没丢。   时间慢慢的又走过了一个月的时间。   已经是初秋时节,硕果累累的季节,伴随着秋收的忙碌,关于高考恢复的消息,也消失于无形。   不过也只是暂时的,   秋收忙碌过后,这个流言,再次传扬起来,而且不比前一次,这次,说的是有鼻子有眼,甚至有知青接到家里的来信,也说了这个,最重要的是,先前不少被下放改劳的人,也都开始陆续的平反。   就连红旗大队里的陈申,也是如此,在秋季的某一日,被一辆轿车给接走了。   这个消息,可以说是侧面坐实了高考恢复的消息,也正是因为如此,更是搅动的知青们的心,躁动不安起来。甚至有好几对已经谈好要结婚的知青,也因为这个消息,而散了,也引发了不少的矛盾。   一时间,大队里也有些不太平。   杨母也在家抱怨不已,“这些知青真是会搅和,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折腾什么呢?”   但她的抱怨对外并没有影响。   阿锦也注意到,自从陈申离开后,杨宝如几乎是撒手了家里所有的家务事,只一心的抱着课本,分秒必争的进行复习,真的很有头悬梁锥刺股的劲儿。   又过了小半个月的时间。   高考恢复的消息正式公布了,将于一个月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家的各大媒体都在报导这件事,红旗大队这里,大队长也去了县城参加相关的会议,并且在下午回来的时候,带来了高考恢复的相关通知书。   消息的确定,最高兴的莫过于村子里的知青。   知青点很快就开始了熬夜准备,突击学习。   有的人为了备考,甚至连带着大队里的活也都停了下来,几乎是抱着孤注一掷,破釜沉舟的想法。   不成功便成仁。   除了知青们,杨宝如也是如此。   她几乎是整天整天的呆在知青点,杨宝如性子虽然懒散,但上辈子也是实打实的大学生,虽然说高中时的知识已经丢了好几年的时间,不过在穿越过来后,因知道历史轨迹的走向。   所以,   学习她是一直都没停下来。   因而,她的知识储备量,甚至比一些知青都要好,再加上她这几年来,一有时间,就去淘换高中课本,所以在知青点,杨宝如很是受到欢迎。   一个月的时间,走的很快。   高考这天,甚至还下着小雪。   但每个参加考试的人,脸上却都带着一种希望的笑容。   国家对于时隔十年后的第一次高考,也十分重视,据说卷子是那些被下放的老师,集中起来出的题,可以说类型也很是丰富。   考场上有人从容也有人挠头。   但这些都和阿锦没什么关系,因为就在这个时候,阿锦终于是拿到了心心念念的介绍信,不过却不是红旗大队的。   而是她用钱买来的,是县城那边开出的。   拿到介绍信的第一时间,阿锦便开始收拾起家当来,其实她这几年来攒下的家当,都在农场里,现实中她的东西倒是很少。   她是定在高考结束当天离开的。   在离开的那天,阿锦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在走之前,去了杨大嫂的屋子里。   杨大嫂不管是对杨小花还是阿锦来说,都不是个合格的母亲,不过到底生养一场,这些年来,阿锦也尽心尽力的调理了她的身体,也给她留下了一笔钱,就在她十分宝贝的一件红毛衣的内衫口袋里。   三千六百块。   这笔钱,放到后世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但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说句难听的,这笔钱,养两个杨小花都绰绰有余。   也算是圆了她们最后的一点情分。 第102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阿锦在走的时候, 本来心里还有点小感叹,毕竟她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倒不是说不舍, 只是到底在这里住了几年的时间, 虽然日子过得有点憋屈,不过临走前,小情绪还是有一些的。   可惜,   她的这点小感叹, 连三秒钟都没有维持住,便叫杨大嫂的一番话, 直接打了个零散。   杨大嫂的话说的直白而简单,说阿锦今年都已经十八了, 是大姑娘,也到了说亲的年纪, 确实也该捯饬一下,这样才能寻个不错的婆家,将来也可以多照顾一下弟弟。   她这一番话, 放到这里,放到这个年代, 或许是很正常的话,就像是杨大嫂也没少照顾娘家兄弟一样。   但听到阿锦的耳朵里,就是觉得刺耳无比。   直接挥手和杨大嫂说了再见, 而离开的脚步,更是坚定不移, 没有半分不舍。   倒是杨大嫂,看着阿锦离去的背影,心里无端的升起一丝不安, 眉头轻皱了一下,似乎察觉到什么一般,只是她都没来得及细想,忽然就听到了宝贝儿子杨天赐的喊叫声,说是东西找不到了。   “来了来了,娘这就来了。”杨大嫂立刻就把那一丝不安丢到了脑后,应答了一声,便回到了家里。   ……   阿锦的脚程本来就快,如今又是要离开,自带一种轻松的神态,本来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硬生生的让她缩短到半个小时。   在杨家的这几年的时间里,阿锦是详细的,周全的计划过自己离开杨家后的生活,甚至就连日后的规划,也想了一些。不过眼下对她来说,最要紧的还是离开,所以,在这个时候她只需要买一张最快出发的车票就行。   先离开这列再说。   现如今不管是交通还是其他,都不发达,更还没有网络这一说,而她在杨家又不是个受到重视的存在,来县城前,又特意和杨大嫂说过。所以在今天天黑之前,她不在家,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而这白天一整天的时间,足够她顺利的离开青山县。   到时候,即便是杨家已经察觉到什么?再甚至一些,他们报了警,查到了车站这里,她人也已经走远,不可能在回来了。   不过……   就阿锦对杨家的了解,不管是杨大富杨大民还是杨二嫂杨三嫂,乃至家里的孩子,包括她那个一母同胞的便宜弟弟,都不会有什么感觉的,毕竟阿锦在杨家是个沉默寡言的存在。   倒是杨父杨母可能会更着急,当然,他们可不是担心阿锦的安全问题,而是眼见好不容易把阿锦养大成人,眼见可以换钱…呸,不对,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人却不见了,那不就白养了吗?   他们必定是骂的最凶的一个。   嗯,其实杨家若说还有人担心的话,大约就是杨宝如了,虽然阿锦很不待见她,觉得杨宝如为人很虚伪,不过她也没好到什么地方去?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杨宝如会担心阿锦,倒不是说她们姑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事实上,不过是塑料情面罢了,但——   不管如何,杨宝如都是从现代而来,又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以往教育的使然,再加上这个年代里,拐卖妇女的情况很是有些猖狂。所以,杨宝如或许是比杨大国杨大嫂这对夫妻更真心担心的人。   她并不是说要贬谪杨大国和杨大嫂这对便宜父母,事实上,在骤然得知女儿失踪的消息后,他们是会担心的,虽然对他们来说,阿锦只是个不能传宗接代的丫头片子,但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担心着急还是有的。   不过都只是一时的。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等到他们缓过来,在发现了阿锦留下来的那笔钱后,刚开始心里是欢喜的,毕竟忽然得到这么一笔钱,不过慢慢的,心里反倒是会生出埋怨。   毕竟这么一大笔钱,女儿都能拿出来(虽然不知道她到底怎么赚到的),难保她的手里不会有更多。   她居然就这么走了,连爹娘弟弟都不管,可真的是个狠心凉薄之人。   至于杨大国和杨大嫂骤然有钱,会不会变得大手大脚起来,这一点上,最起码在杨宝如大学毕业之前,她不会担心。   只要杨父杨母捏着,一日不分家,杨大国和杨大嫂就不会把这笔钱露出来,一旦拿出来,那可就成公家的,他们两个是老实性子软,但那都是没儿子前,如今有了儿子,自然要为他打算。   这笔钱,足够给儿子盖房娶媳妇了。   傻子才会拿出来。   当然,   以上这些纯属是阿锦个人的猜测和想法,做不得准,反正不管未来杨家如何发展?阿锦自问是做到了问心无愧。   日后,杨家的一切纷纷扰扰,和她再无半点关系。   “大家都做好了,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检票员上车,边检查车票边高声喊着话。   五分钟后,   一辆开往市里的大巴车,在并不算是平坦的路上,晃晃悠悠的驶离。   ……   真的就像是阿锦所想的一般。   她不在家,对整个杨家来说是一点影响都没有,甚至就连杨母都没找茬,倒不是说不想找,而是这两天杨宝如去了县城参加高考,杨父杨母也都跟着过去,并不在家。   而杨二嫂杨三嫂照顾自家孩子都来不及,哪有心思管别人家的。   也就是杨大嫂,眼见天都要黑了,却迟迟不见阿锦回来,倒是念叨了两句。   不过如今初冬,天短夜长,虽说已经擦黑,但也才五点多而已,说不得已经在回来的路上,又不是第一次去县城。   但一直等到七八点上,阿锦这里还没有一点的音讯,杨大嫂这才着急起来,立刻让杨大国和人沿着去县城的路找找看,别是路上遇到事了。   杨大国先是骂了两句,闺女不省心,天气冷,在家呆着不好吗?去县城做什么?平白让人担心,不过到底还是和杨大富杨大民一起去了。   但是他们兄弟三人,沿着路,一直到进县城,也都没看到阿锦。   都不是小孩子,尤其是前段时间,县城里还有人丢了孩子,三兄弟对看了一眼,心中一个咯噔,顿时都有了些不好的预感。不过却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念头,先回了家,说不定人已经回到家了。   但回到家里也不见阿锦。   其他人更是已经睡下,只有杨大嫂因担心,还守着。   知道没找到,都已经这么晚,阿锦在杨家又没表现出任何异样,也都不妨她是自己走掉的,所以杨大嫂的眼泪一下就掉下来。   杨大国也赶紧安慰,说是等明日一早,去县城看看,不然就去派出所报警。   因为阿锦的离开。   让杨家的气氛跟着沉重了一些。   第二天,杨家除了杨三嫂,还有年岁小的杨小草,杨小东杨天赐留在家里,其余人都去了县城。   并没有找,而是直接奔派出所。   报了案,只是因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失踪?又具体在哪里失踪?毕竟县城虽不大,但也不小,想要找个遍,还真的挺不容易。   因为谁也没想到阿锦是自己离开,   所以在找了一日,没有任何线索,警察那边猜测阿锦是被人拐走了。   而这个年代里,被拐走的姑娘,能找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是零,杨大嫂心里也早有准备,所以听了这话,狠哭了一场。   最后无奈的回了杨家。   “杨小花被人拐走了。”   这是杨宝如结束高考,回到杨家后,得到的消息,不由的愕然。   说起这个话题,杨大嫂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因为出了这个事,杨家的气氛一连几日都是沉重的,就是杨母也狠狠的骂了好几回,这些天杀的拐子,真的是不得好死!   一日两日三日,转眼,又过去了十余天的时间。   杨小花被拐走的消息,在红旗大队已经成了定局,甚至大队长还就这个事情,在村子里开展了一次演讲,重点说了一下,女孩不要单独出去,若真的有事,一定要结伴而行,最好让家里的长辈跟着一起。   以免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一时间,村子里的姑娘,尤其是到了说亲年纪的,压根就不敢单独出去。   很是风声鹤唳了一段时间。   一直到,   高考成绩出来。   这次高考全国一共有五百万考生参加这次的高考,红旗大队一共有十多名考生参加这次的高考。   但不知道丢掉课本的时间太长,还是说准备的时间太短。   整个红旗大队,就只有两个考上了,一男一女,男的是一个叫张诚的知青,而另外一个就是杨宝如。   甚至杨宝如的成绩比张诚的还要高一些。   这个消息,让杨家本来有些低迷的气氛顿时一扫而光,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高兴的神色,虽然说他们是没什么文化,不过也知道,考上大学后,就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将来会是个体面人。   杨父杨母更是高兴疯了。   本来他们是缠磨不过女儿才答应让她参加考试的,想着让她死心,落榜后,安生的和他们定好的相亲对象结婚。   没想到女儿竟然考上了。   这真的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一想到女儿将来和县城里的那些工人一样,吃着皇粮,坐在办公室里,他们真的是做梦也能笑醒了。   ……   高考成绩发布的时候,   阿锦已经踏上了远渡他国的邮轮,可不是偷渡,而是光明正大的出国,嗯,这个年代里想要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潇洒的扔出去五千块后,她成功的拿到了出国的签证。   半个月来,她也再三的考虑过,自己是否有上大学的必要,但答案是没有,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自负,不过大学里能学到的只是,她只多不少。   没必要把时间耗费在学习上,除非她想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只是原主的心愿里离开杨家,她也已经做到。   至于离开杨家后,该怎么做?又如何规划自己的人生?   是阿锦说了算。   眼下这个年代,是个即将波澜壮阔,迅速发展的年代,比起做为一个旁观者,阿锦更愿意出自己的一份力。   不过前提是她要有足够的实力。   就她现在的情况而言,国内现下还封闭的环境是无法满足她的想法。   倒不如先离开,去积攒力量,然后以更好的姿态回来。 第103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番外,   一九九二年,春。   十五年的时间,说长不算长, 但说短也不短,长到一个年轻靓丽的姑娘, 从少年到青年在到如今踏入中年之列。   也从被父母娇宠的女儿家,升级为人妻,人母。   杨宝如自从嫁人生子,并且把父母也接走,便已经很少回来了, 不过后来杨父过世,又留下遗憾, 希望落叶归根葬在家乡,这是他的遗言,做为女儿的杨宝如, 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也是因为杨父葬在这里, 让她回红旗村的次数这才多了起来。   嗯,改革开放后, 红旗大队便成了红旗村。   不过那也只是相较于之前几年, 杨宝如是大学老师,虽然工作不算忙碌,但她因是定居在江市,回来的话,要做大半天的火车,现下虽然比起十多年前,交通是发达了不少, 但也舒服不到哪里。   再加上她每次回来,三个嫂子都要胡搅蛮缠一番,又哭又求的,让她烦不胜烦。   但杨父如今葬在老家,即便杨宝如再是不情愿,每年的清明和杨父的忌日,她还是会回来的。   今年也不例外。   杨宝如是和丈夫一起回来的,她丈夫就是陈申,两人在十年前结了婚,生有一对龙凤胎,今年七岁,因年纪不大,再加上杨宝如心里也清楚,她回来就事多,也不想让孩子看到,便没带回来。   事实证明,她的这个做法很明智,因为她和丈夫前脚才踏进老家的大门,后脚,三个哥哥和嫂子便陆续的登门了,还有侄媳妇带着孩子也来了,因为一下子就来了十多人,让本来寂静的小院子,立刻变得热闹起来。   “宝如,娘这次怎么没跟着你们一起回来?”杨二嫂的眼珠子转了又转,也没看到杨母的身影,便开口问道。要知道,当年因为分家和一些其他事,让婆婆对他们冷了心肠,一直到现在都对他们不假言辞,不过她儿子杨大壮,可是婆婆最疼爱的孙子,倒是没受太大的影响。   每次婆婆回来,也都会私下里贴补一下大儿子。   杨宝如回答:“娘的年纪大了,再加上前两天她吹了风,有些感冒,未免折腾,便没让娘回来。”   她这话一说出来,别说是杨二嫂,就是杨大嫂和杨三嫂的表情也都变得紧张起来,尤其是杨大嫂,她儿子杨天赐,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放到大城市里,或许不算什么?但在乡下,和他同龄的人已经做爹了。   只是杨天赐是杨大国和杨大嫂的老来子,自来被溺爱的厉害,为人又好吃懒做,家境也不好,偏生呢,若是真想找个,也不是没有,不过杨天赐还想找个漂亮的。   因此一直拖到现在都还没结婚。   杨大国和杨大嫂早就急了。   今年杨大嫂好不容易才托人给杨天赐说了个姑娘,难得杨天赐自己也看上,姑娘也乐意。   只一点,对方的要求高,缝纫机,冰箱和彩电还有自行车这四件做聘礼,还要一千块的彩礼,才肯嫁进来。   她和当家的没本事,再加上儿子也不是个出息的,家里自然没有那么多钱。   不过没关系,小姑子是个本事出息的,在市里做大学老师,据说一个月的工作就有两三百。   只要她肯帮忙,不管是聘礼还是彩礼,都只是小问题。   但,   杨大嫂心里也清楚,当年因为分家的事,再加上后来公公得了病,肚子里长了个瘤子,需要开刀动手术,因钱的问题又吵起来,到最后谁也不肯拿钱,最后全权包给了小姑子。以至于小姑子到现在对他们意见都极大。   并且把公婆接走照顾,且再没和家里有联系,一直到公公没了,这才又肯回来。   小姑子是个冷心肠的人,不但不搭理哥嫂,就连对侄子也都是横眉冷眼,瞧不上的很,不过婆婆却还是心疼孙子,偶有贴补。上次,他们给婆婆打了电话,又哭又求,也让婆婆松了口,答应帮忙,会让小姑子拿出一笔钱给儿子结婚用。   他们早就盼着,毕竟姑娘那边已经再三催促了。   却没想到,婆婆竟然没跟着一起回来。   “这怎么能行呢?娘居然病了,宝如,你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还有娘病着呢,你们就一个人把她留在江市,万一出事了怎么办?不成,不成……我要去把娘接回来。”杨大嫂在事关儿子的事情上,脑子转的总是格外快,立刻开口说。   杨宝如哪能不知道杨大嫂的想法?这也是她这次没带杨母回来的原因。   当即冷笑一声:“大嫂,你放心,我请了保姆照顾娘,仔细着呢。怎么可能会出事?若是回来这里,怕才是要出事呢。我也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我今天就明白的告诉你,不可能,你儿子结婚,凭什么让我出钱,他可不是我儿子。”   “宝如,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这天赐可是你侄子,是你们老杨家的根,你这个做姑姑的可不能不管。”杨大嫂在听完杨宝如的话,先愣了一下,而后着急的大喊说道,“当家的,你倒是说话啊!”   杨大国自来是把这个儿子当成命根子,不用杨大嫂开口,他便已经着急起来,立刻就挤了过去:“杨宝如,你……”   “说话就说话,靠这么近做什么?难不成你还想打人不成?”杨宝如的丈夫陈申,立刻上前一步,冷声开口说道。   陈申比杨大国高了一个头,往前面一站,立刻是压了杨大国一头。   让杨大国本来还怒气冲冲的神色,一下就如同漏气的气球一般,扁了下来,甚至因为害怕,又往后退了两步。   差点忘记,   杨大嫂一见,暗骂杨大国不顶事。   不过也知道小姑子不但有本事,嫁的婆家也厉害,丈夫还是个当官的,他们招惹不起,只能陪着笑脸讨好。   但不管她怎么讨好,哀求,杨宝如这里都不肯松口,气的杨大嫂和杨大国在家里破口大骂,杨天赐更是叫嚷着,要去找杨宝如拼命,不过杨天赐也只是这么一嚷嚷,连房门都没出。   “当家的,现在怎么办?”杨大嫂开口问。   杨大国叹了一口气,“能怎么办?再去求她呗,不然的话,家里就我们两个,若是要攒够钱,要等到啥时候?再说了,人姑娘也不能等,天赐不是说了吗?她最多再给一个月的时间,若是办不到的话,就拉倒。”   “不能拉倒,我可还等着抱孙子呢。”杨大嫂虽然觉得未过门的媳妇,贪得无厌,一下子要这么高,但却一点法子都没有,人家就这个态度,聘礼彩礼准备齐,她就嫁,没有的话,那就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   “成,我明天再去,给她跪下,我就不信,她还不管。”杨大嫂一咬牙,如是的说道。   杨大国心里真的是怨恨妹妹,她有钱,这次回来还开着小轿车,那几千块,对她来说不过是毛毛雨,顺手的事。   也开口说:“我和你一起。”   他就不信,自己这个做大哥的,都跪下来求她,她都不愿意。   ……   只是让杨大国和杨大嫂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等他们在去的时候,杨宝如和陈申已经离开了,而且是连夜离开的那种。   两人一时有些傻眼。   杨大嫂更是坐在地上一阵大骂,不过人已经走了,她也无可奈何。   “爹娘,不如我们去江市找姑姑。姑父不是做官的么?到时候我们直接找到他的单位,若他不肯给钱的话,就使劲闹,闹大了,我看他这个官,还做不做?”杨天赐却心有不甘,开口鼓捣父母说道。   本来杨大国和杨大嫂是不乐意的,毕竟他们一辈子都在这里,连青山县都没出过,却要找去江市,坐火车也要大半天。再者,他们虽然知道杨宝如是在江市教书,但具体在哪个学校?又住在哪里,还真的不是很清楚。   只是耐不住儿子的劝说,一句话,还想不想抱孙子?   让杨大国和杨大嫂同意了。   带上家里所有的钱,一千块,这是家里所有的积蓄。   三个人一起去,火车票加起来就要一百块了,吓得杨大国和杨大嫂差点当场要回去,却被杨天赐劝住。   千辛万苦的到了江市,因不知道具体的地址,一家三口跟没头苍蝇一样,转了好长时间,身上带的钱,也是以极快的速度在消耗,让杨大嫂心疼的不要不要的。最后还是杨天赐一个抖机灵,想到可以向派出所求救。   有了派出所的帮忙,虽然费了些时间,但总算是找到了杨宝如所住的地方。   杨宝如一看到这一家三口,自是厌烦的厉害,没想到他们居然会找过来,不过当着警察的面,又不能不管。   送走了警察,杨宝如的脸就黑下来。   “我现在给你们定回去的火车票,你们明天就回去。”杨宝如说道。   “那你要给我娶媳妇的钱,我们也不多要,五千块,给了就立刻走,不然的话,就赖在你家不走了。到时候还要去姑父的单位看看,听说姑父还是个官,若是闹出了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你可不要怨我。”杨天赐开口威胁说道。   杨宝如才不怕他们呢。   这些年来,她已经深刻的了解到,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你要做的就是比他更不要脸,不然的话,他们只会蹬鼻子上脸:“成,你现在就去。你要是去了,我还敬佩你是条汉子,不过你要想清楚,你要是这样做了。我保证你一辈子都娶不上媳妇,顺带的,找几个小混混,让他们打断你的腿,再随便丢个地方。反正这里是江市,不是老家,你们即便是失踪了,也不会有人管的。”   “你,你敢?”   “你可以试一试,看我敢不敢?”杨宝如嗤笑一声说道。   杨大国和杨大嫂见识不高,杨天赐虽然素日和狐朋狗友鬼混,但若真的说到见识,别说,他还真的没有,   看杨宝如神色坚定,他也不敢赌,毕竟这个姑姑,冷心肠可是出了名的。   “我去找奶奶,她会帮忙的。”   “那你就去。本来,这赡养父母,都该是儿子的事,和我没关系,你们倒是正好,把娘也接回去。我都帮你们尽了这么多年的孝,论也论到你们了。”杨宝如掀了掀眼皮开口说道。   这话可真的把杨大国和杨大嫂吓了一跳,尤其是杨大嫂。   婆婆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去年回去,腿脚就有些不便,耳朵也有点聋,她可不想再伺候婆婆。   当即也不敢再提。   杨宝如也知道大哥大嫂的德性,态度强硬了后,又给了颗软糖,她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不过若他们真的不管不顾的闹起来,对丈夫还真的有点不好,尤其是他现在处在一个比较关键时期。   “这样,明天你们离开前,我会给你们五百块钱,算是我和娘提前给杨天赐的贺礼。”杨宝如看到似乎想说什么的夫妻,又接着说:“……就这么多,再多没有。爱要不要?”   “要要,当然要。”   虽然五百距离他们想的数目差太多,但也不算少了,若是不答应的话,怕是连这个都没有。   次日一早,   杨宝如因不放心,怕他们再闹事,是亲自开车把他们一家三口送去火车站的。   “等一下。”   就在走到半路上的时候,忽然听杨大嫂高声喊道。   “怎么了?”杨宝如有些不耐烦的停下车子,开口说道。   杨大嫂直勾勾的看着外面一处高楼上的屏幕,上面正在播放新闻,一个容貌俏丽的女子,正被一群人簇拥着。   “是小花,这是小花,我的女儿。”杨大嫂开口喊道。   她这一说,杨大国也立刻看向窗外,连带着杨天赐也看了过去,他知道自己有个姐姐,只是十五年前,被人拐走了,这十多年来,一点音讯都没有,保不住被卖到哪个山沟里。   杨宝如也看到了。   愣了一下,才冷笑开口说:“我说,你们即便是要做梦,也要看看时间。对方可是从国外回来的女富豪,身家十好几亿,本事大的很,便是市长见到她,态度也是和蔼的。就你们那个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女儿,有这个本事吗?”   一听这话,杨大嫂本来还激动到不行的神色,一下就愣住了。   也是,小花是被拐走的,也没上过几年学,怎么可能会出国?还成了什么女富豪,变得这么有钱?抬头再看电视里的人,虽然和女儿有些相似,但可比女儿漂亮多了,而且看这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若是小花的话,都已经三十五、六,哪有这么年轻?   这般一想,杨大嫂瞬间没了力气。   男人健忘,杨大国又不是多待见那个女儿,对她的样子早就忘得差不多了,至于杨天赐的话,更不记得了。   因而,对杨宝如的话,完全没怀疑。   见到了一个和女儿相似的姑娘,这让杨大嫂的表情更沉默了。   一直到火车开启前夕,杨宝如递给她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三千块,这已经是我一年的工资,再多也没有了。”   她这话,让杨大国和杨大嫂立刻来了精神,杨天赐的眼睛更是亮了起来:“就知道姑姑嘴硬心软,还是疼我们的。”   对此,杨宝如扯了扯嘴角。   事实上,这钱也算是还给他们的。   这件事,杨宝如谁也没说过,在十五年前,也就是杨小花失踪没多久,她去念大学,因自身的棉衣破了,杨母怕她穿着丢面子,便把大嫂的那件八成新的棉衣要了过来,却没想到,在棉衣内衫的口袋里,居然有一笔巨款。   三千六。   放到现在,也不少,更遑论十多年前。   和钱一起的还有一张纸条,就只有四个字,生养之恩。   也让杨宝如意识到,便宜侄女杨小花不是被人拐走,而是自己走掉的,这笔钱,是她用来买断杨大国和杨大嫂恩情的钱,更是让她意识到,或许杨小花已经成了杨锦。   虽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这笔钱,她并没有还给杨大国和杨大嫂,人都是自私的,看到这么一大笔钱,真的很难不动心,所以钱她收起来了,并没这件事谁也没说过。   也是因为这笔钱,她大学毕业后,对大哥大嫂很照顾,也把那笔钱,分批次的还给了他们。   却没想到,也是因为如此,倒是让他们缠上自己,贪心不足。   如今她最后帮他们一次,算是对她拿走那笔钱的利息。   以后,就真的没关系了。 第104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仙人抚我顶, 结发授长生。   ***   “大小姐,该起身了。”   阿锦这里才缓过神来,就看到一脚步稳健, 动作轻盈的侍女,神态恭敬的站在距床三尺远的地方,而在她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年岁看着略小的少女,手中捧着脸盆和洗漱等各色的用具。   “唔,知道了。”阿锦慢慢悠悠的起身,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短胳膊, 才又开口, “此后我梳洗。”说着神色自然的张开了双臂。   侍女忙应答了一声。   便把阿锦抱起身来,熟练的给阿锦穿衣。   而阿锦任由侍女摆弄,眼睛微微的闭着。   果然, 她还是更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米虫生活, 因为真的是太舒心了。   “大人,您可千万不要忘了自己的任务。”大白在离开之前忍不住开口提醒说道,“虽然距离剧情开始还有小一年的时间,但这里是个仙侠时空,危险度数不小,还是及早修炼为好。”   “行了, 我知道了。”阿锦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不用你教我。”距离长鸣宗前来收徒, 还有小一年的时间呢,就不能让她轻快一年吗?   大白见阿锦的面色有些不好, 当即也不敢说话了,很快遁走。   倒是正在给阿锦梳头的侍女,见阿锦的眉头皱起, 以为自己的力道重了,吓得面色一白,不过见阿锦没说话,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手下的动作更轻了。   阿锦现在才是个四岁的小豆丁,头发不长,能梳的发髻,也就是两个丸子头,围上一圈珠花,也就成了。   梳好头,阿锦便被侍女抱着,去主院给母亲请安。   ……   阿锦这次穿的是个标准的女配,下场超凄惨的那种。   这里是个仙侠时空,原身叫风锦,是西陵国安城三大修仙家族风家嫡长系一脉六房的嫡长女,父亲风策,是风家现任族长的小儿子,只是他的根骨资质一般,年过四十,都还没摸到筑基的边,所以便也绝了修行的路,听从家里的安排,成亲生子。   虽然说风策的资质不好,但身份摆在哪儿,娶了安家同样资质一般的风夫人。   但夫妻二人却生了个资质出众的女儿,便是风锦。   风锦是在四岁的时候,家族统一测验灵根的时候,被检查出是单灵根,而是还是变异的冰灵根,这可是万中无一的资质。别说是风策和风夫人高兴的不知道怎么好,就是整个风家都是高兴的,甚至还惊动了闭关的风家老祖宗,一个金丹修士。   因为风锦,连带着风策和风夫人的待遇也更好了,甚至风策被老祖宗亲自认定,他是风家下一任族长。   这可是让风策欢喜极了。   要知道,他资质不好,人也不算多上进,又是小儿子,虽然是族长的儿子,但接任族长位置的可能性却不高,等到他爹坐化,他便会被分出去,成为旁支,一辈子也就那样了。   却没想到,因女儿翻了身,成了下一任族长。   风夫人也因为如此,在风家的地位牢不可坚,要知道,因她入门几年,就只有一个女儿,那生了庶长子的姨娘,仗着子嗣,再有风策的偏爱,都要爬到她头上来了。   恰逢两个月后,   长鸣宗的仙人前来挑选弟子,风锦有如此修行天赋,自是被带回长鸣宗,并且还被元婴长老收为真传弟子。   这让风家更是高兴,要知道长鸣宗,可是五门三宗之一,风家能得到长鸣宗的庇佑,日后不过安城,就是整个西陵国,也无人敢小瞧。   风锦的资质出众,又是元婴长老的弟子,修炼资源妥妥的,因此,她的修行速度自然快,还不到二十,便已经是练气大圆满,即便在长鸣宗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天才,备受关注。   但仙途大道,长路漫漫,何其艰辛,纵然是天资出众之辈,也不可能会顺风顺水,少不得要经受一些磨难和挫折。   而风锦的劫难,并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她一母同胞的亲妹妹,风霞。   不比风锦天资出众,又被长鸣宗元婴长老收做关门弟子,风霞却平平无奇的很,甚至说她平平无奇,都算是夸赞她的。   因风锦的缘故,本来夫妻感情一般般的风策和风夫人感情京市变得融洽起来,就连几个姨娘也都老实下来,再不敢作妖,那生了庶长子的姨娘,更是夹着尾巴做。有如此的缘由,没过多久的时间,风夫人便再次有了身孕,因有风锦这个例子在前,让风策和风夫人对这个孩子寄予了深厚的期望。   而孩子出生时,又有霞光满天,被不少人认为是祥瑞之兆,也断定这个孩子必定是个不凡的。   更是加深了风策和风夫人对这个女儿的期望,对她百般疼爱,比之先前的风锦更甚,起名风霞。   却没想到,风霞四岁的时候,家族惯例测灵根,已经认定风霞资质不输给大女儿,风策是信心满满,还提前请了老祖宗出来,但测出的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风霞别说是单灵根或者双灵根,她连四灵根都不是,竟是有杂灵根之称的五灵根。   这五灵根只比没有灵根的凡人略好一些,终其一生都被困顿在炼气期,若无天大的奇遇的话,绝无筑基的可能。别说是风策和风夫人大失所望,就是风家长老们,也都失望非常。甚至还惹了风家老祖宗不满,当即甩袖而去。   风策和风夫人对这个女儿自然不待见起来,恰逢,这个时候,风夫人再次生产,并且生下一个儿子。   不管是什么时候,男子总比女子要受到重视,这风家也不例外,因而儿子一出生,风策夫妻更是不在意风霞这个女儿了。   不顾风霞的哭闹,直接把风霞打发到家里最偏僻的一个院子里去。   风霞从一个被人捧着的千金大小姐,到备受冷落,中间也只隔了短短几天而已。   先开始侍女们还十分尽心,毕竟是风家的嫡出小姐。只是一天天过去,风策和风夫人完全把风霞忘到脑后去,绝口不提这个女儿,甚至风夫人对待风霞的态度,也都是冷漠的,还不如庶出小姐来的亲近。   侍女们也就生出别样的心思来,开始变得玩忽职守,能走的都走了,只让风霞一个人,在院子里自生自灭。   风霞在没有被测出是五灵根之前,也是备受宠爱的娇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年纪也小,自是什么都不会,最后因为太饿想要出去找东西吃,却没想到,身上没力气,竟然一头从床上栽下来,磕到头,顿时血流如注的昏了过去。   等到她再次醒过来。   已经不是五岁的风霞,而是从几十年后重生回来的风霞,带着满心的戾气与不甘,再世为人。   前世的风霞,因为资质差,被父母嫌弃,丢到一个偏僻的院子里自生自灭,一直到十五岁之前,都无人理会,也就是她命大,在这挣挣扎扎中活了下来。   十五岁。   她那个一母同胞,和她有着天壤之别的姐姐,从长鸣宗回来了,且已经是筑基修士,并且还带回来一株洗灵草。   洗灵草,顾名思义,吃了它,可以洗掉自己身上一个多余的灵根,是风锦的师尊华英长老给她的。   风锦是单灵根,也用不到,便想到了弟弟风箫,他是四灵根,吃了洗灵草,可以变成三灵根,也就有了进长鸣宗外门的资格,虽说是外门不过有她这个做姐姐的照顾,也不会过得比内门弟子差。   上辈子,风霞知道后,不知道从哪里生了一股勇气,想要去偷洗灵草。   洗灵草何等珍贵,又事关宝贝儿子的前程,不管是风策还是风夫人看管的极严,她哪里能得手。   被人抓到,狠打了一顿,若非风锦开口求情,她险些被打死。   不过即便这样,她的下场也没好到什么地方?风锦带着风箫回长鸣宗后,风霞便被风策和风夫人以最快的速度嫁了出去,嫁给了风夫人的表侄子,一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纨绔子弟,甚至他的性子暴躁,一言不合就会打人。   风霞想和风家求救,但却没想到,风策和风夫人都置之不理。   后来她好不容易逃出来,遇到了姐姐风锦的同门师兄,哀求他带自己去长鸣宗,却没想到,风锦对她的遭遇漠视不理,甚至还想把她送回风家。在她跪下来,苦苦相求后,才有些不情愿的把她留下来。   也不是带在她身边,而是让她在灵兽园,去照顾那些被豢养起来,用来吃的低阶灵兽。   任她被人欺凌,也不曾帮忙半分,如此过去了五十年的时间,她因活计的繁重,已经满脸皱纹,但风锦却已经结丹成功,成了金丹修士。   甚至就连风箫,也已经是筑基修士。   就只有她。   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三姐弟,但她却只是个炼气八层的小修士,甚至寿元也将近,她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就在风锦举办金丹大典的那天,她却被一条七彩蛇王给咬了,又因没带解毒丹,而她的修为也低下,又逢这天是风锦的结丹大典,灵兽园里的人都去凑热闹了,也没人,她在苦苦坚持了半个时辰,终于是熬不住。   就这么死了。   等到再次睁开眼睛,就发现,她回到了五岁这年。   距离她被测出五灵根已经过去一年,院子里的侍女也都跑完,她不小心,磕到脑袋,昏过去。   上辈子她足昏迷了三天时间,才醒来。   ……   重生的风霞,不再对亲情有所期待,甚至满心怨恨,从这一刻起开始谋划起自己的未来,必定不能像是上辈子那般,窝窝囊囊的死去,必定要活的风风光光,改变自己凄惨的命运。   她要做的第一步,就是修炼。   虽然说风霞上辈子的修为也低,但到底有经验在,虽然说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她还是成了一名修士,不过受到资质的限制,修炼缓慢,不过即便是这样,也足够她很好的活下去了。   要知道安城地处比较偏僻,还是个人修混杂的城市,虽有三大修仙家族,但更多的还是不能修行的凡人。   哪怕只是刚踏入修行的修士,也能过得很好。   不过风霞可不会满足,她重生回来,可不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所以她并没有离开风家,而是再等,等风锦带着洗灵草回来。   而且这次和上辈子不同,因她知道,可以提前布局,而且没人知道她已经成功引气入体,成了修士,这就是她的优势。   所以,   这一次,风霞很是顺利的偷到了洗灵草。   并且第一时间服下,经过了一番的洗涤,更是一下子洗掉了她的两个灵根,她成了三灵根,是金木火三个灵根。 第105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风策和风夫人好不容易才央求大女儿给儿子寻来的洗灵草, 竟然被风霞给吃了,两人自是大为恼怒, 恨不能一剑杀了风霞。   但不关他们再怎么恼怒?想要杀了风霞,也已经晚了。   风霞现在是三灵根,这个资质虽然也不算多好,但也算是中等资质,多半都是能筑基成功,金丹也有望,像是风家的老祖宗, 就是三灵根。   他们即便是能狠心杀了风霞,长老那边也不会同意的。   风家在安城虽然是三大修仙家族, 看着风光, 但放眼西陵国是不够看, 更遑论整个中川大路, 就更渺小了。   虽因出了一个天资出众的风锦,和长鸣宗有了联系,让风家一跃在西陵国有了一席之地,只是到底根基有些薄弱, 除了一个风锦和一个金丹老祖外,再无能拿得出手的人,像是风策, 虽为封家族长, 但也不过勉强筑基。   比起仙门大家,有着云泥之别。   想要家族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有足够多的底气,在修真界,这个底气就是足够高的修为和实力。   风霞虽说是犯了错, 但事实已经如此,再怎么惩罚也不能改变?况且风霞现在是三灵根,好生培养一下,未必没有前途。   风策虽然也有怨气,不过本事还是有几分,再加上眼光也算长远,不然的话即便是有风锦在,风家长老们也不会赞同让他做族长,顶天就是做个长老。   是以,   在生气过后,风策还是按照先前说好的,让风锦把人带去长鸣宗,多番照顾,不过这人选自是从风箫换成了风霞。   这对风霞来说,或许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但对风锦来说,却是悲惨的开头。   这个时候风锦压根就不知道,风霞已经重生,而且是满腹怨气的那种。其实也不怪风锦看不出风霞的异常,一来,她去长鸣宗的时候,风霞还未出生,她多年未回家,虽说是一母同胞的姐妹,但一天都没相处过,没感情,也不了解。   二来就是风锦几乎所有的心思都扑倒了修炼上,不会思考太多其他的东西。再有就是风锦天资虽然出众,但到底才筑基,看不出不妥也是很正常的。   其实,   莫说风霞这个没相处过的妹妹,就是亲生父母,在风锦的心里也没多少分量,之所以会给弟弟风箫找洗灵草,也是风策和风夫人央求,想着他们到底是生身父母,有生养之恩,便也答应了。   至于引弟弟入长鸣宗,也是一个道理。   横竖是个外门弟子,不甚要紧。   所以,弟弟变成了妹妹,对风锦来说,也没差别。   到了长鸣宗后,风霞也知道这个嫡亲姐姐,是个冷心凉薄,靠不住的,所以和上辈子纠缠再三,一心想要扎进内门不同,这次风霞是乖巧的听从了风锦的安排,成了一名外门弟子,不过却趁势提出,想要一些修炼的丹药和灵石。   风锦性情虽然冷清,不过到底念着一母同胞,便也应允。   重活一世的风霞,比别人多知道几十年的事,这点时间,对金丹或者元婴来说,不算什么,或许闭关一次就过去了。   但对修为不高的弟子,却已经足够用了。   再者风霞后来几十年,都是在长鸣宗,对长鸣宗可谓十分了解,尤其是外门的弟子,谁人有什么机缘?她也都知道不少,便提前拿到手,更好的改善了自己的根骨资质,并且遇到了她最大的金手指,东方曜。   别以为他的名字叫曜,就是个性情开朗的人,事实上刚好相反,孤僻,冷漠,便是东方曜身上的标签。   说起来,东方曜的身世也很是狗血,他的亲生父亲乃是东方家族的族长,东方玄,一次历练中受了重伤,跌落到凡间,刚好被东方曜的娘亲救了,两人在相处期间,日久生情,两人便在凡间成亲生子。   可惜,就在他母亲生子这一日。   东方家的人找上门来,同来的还有东方玄的未婚妻,中间也不知晓发生了什么事?左不过一些感情纠葛,最后就是凡女难产去世,东方曜带着孩子回了东方家,不久更是迎娶了未婚妻。   因东方家不承认东方曜母亲的身份,连带着东方曜也成了庶子,被东方家的人所看不起,对他极其不友好,不过因为东方玄和妻子迟迟没有孩子,毕竟对修士来说,修为越高,子嗣就越难得。   再加上东方曜四岁的时候,检查出是万中无一的变异雷灵根,更是天生纯阳之体,资质出众。   因此,东方曜在东方家过得还好,甚至一度被当成东方家下一任族长看待。   但伴随着东方夫人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资质虽比不得东方曜来的妖孽,却也不错,为自己的孩子打算,东方夫人便决定一劳永逸,杀了东方曜,没想到,事情败露,不过东方夫人本身也是金丹修士,娘家又雄厚,即便败露,东方玄顶多也就是责备几句,不敢把东方夫人如何?   这件事让东方玄清楚的知道,东方夫人不喜欢东方曜,为了能让儿子安然无恙,最后东方玄决定,把东方曜托付给自己的至交好友,就是长鸣宗的掌门玄清。   东方曜就这么成为了玄清的关门弟子。   只是东方曜这个人,性情孤僻,冷傲,和长鸣宗的师兄弟相处的并不好。   这次外出历练的时候,一个嫉妒他的师兄,刻意把他引导一个八阶的血蜘蛛面前,这八阶的血蜘蛛相当于元婴初期修为,东方曜不过是金丹中期,哪里是对手?身受重伤,幸好身上有师尊赐下的保命法器,才让他逃过这一劫。   继而被刚好下山的风霞给救了。   并且开启了他们之间长达数百年的感情纠葛,先是互看不顺眼,而后生情,再接着就是各色人物陆续登场,恶毒小师妹,暖心男配,邪魅男三,痴心男四等等,为东方曜和风霞的爱情,添砖加瓦,让他们上演‘你误会我,我误会你’,带球远走天涯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最后终于解除误会,看清楚彼此的真心,携手一起共证大道。   嗯,   风锦就是那个恶毒小师妹,一个因嫉妒自己妹妹,继而陷害对方,一度让东方曜误会风霞,最后被风霞的爱慕者,揭开恶毒的真面目。   继而被废除修为,逐出师门。   最后被一个魔修抓走,为了保住清白,最后自刎而死。   ……   在走到主院门口的时候,阿锦拍打了一下侍女的胳膊,示意对方放自己下来。   侍女小心的把阿锦放到地上,甚至还给她拉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这才垂着眸子,退到了后面。   阿锦迈着小短腿,到了厅堂里,便宜爹娘都已经等着,只是气氛有点不友好,看来是刚才拌过嘴。   不过在看到阿锦后,两人倒是心有灵犀的柔和下自己的眉眼,力求在女儿跟前,做对慈祥的父母。   “见过爹娘。”阿锦开口说道。   风夫人立刻招手:“锦儿,快到娘这里来坐。”   “娘。”原身虽然骄纵,不过在便宜爹娘面前,一向是乖巧的,做到了风夫人的身边。   “锦儿,昨儿睡得可好?”风夫人柔声开口问道。   阿锦点点头:“还好。”她是知道风夫人为何会这般问的,因为今天就是测灵根的日子,对一些人来说,简直是改变自身命运的一个转折点,或是走上康庄大道,或许庸碌一生,在今日就能够看出结果了。   所以,每次到这个时候,都会有人睡不着,昨天阿锦离开的时候,也是如此。故而,风夫人才会开口这般问。不过见阿锦的面色红润,一看就知道睡得极好,便也不再提了。   风策却有些不放心,吃着饭的同时,也没忘记叮嘱几句:“…等会到了祠堂,不要紧张,听从长老的话就行。”   阿锦点点头,“知道了。”   “好了,正吃着饭呢,你和女儿说这些做什么?既有这个功夫说教女儿的话,倒不如好好的教导一下你的宝贝儿子,别让他惹了爹和长老们的不快。”风夫人冷哼了一声开口说道。   说起长子,风策确实有点理亏,当日成亲不久,因风夫人不舒服,他便收用了一个貌美丫鬟,没想到这丫鬟是个有福气的,很快就有了身子,生下长子,比锦儿还要大上几个月。   也是因此,他和风夫人本就不算好的感情,更淡了些,如今听风夫人当着阿锦的面提起,面色也有些晒晒,“好端端的说这个做什么?”   风夫人正要反驳,不过余光看到阿锦后,才又把话憋了下去。   当年她过门才多久,对方就收了丫鬟不说,还让对方有了身孕,这口气她一直憋到现在,每每想到,都不畅快。   对于便宜爹娘之间的眉眼官司,阿锦是没什么兴趣。   她刚才就有些饿了。   因是个修真时空,连带着这里的饭菜都比其他地方要好吃些,风家在安城也颇有地位,风策虽然资质一般,修为也不高,不过到底是现任族长的儿子,又听话的娶了安家嫡女,在风家也有两分地位。   这待遇自然不差。   一应餐食,都带着些许的灵气,烹饪的美味可口,让阿锦食指大动,吃的眉开眼笑。   吃了饭,   时辰也差不多了。   阿锦便和便宜爹娘一起往祠堂方向而去,便宜爹除了阿锦这个嫡长女外,还另有一儿一女,儿子就是大阿锦几个月的庶长子,还有个庶女,不过才几个月大,距离测灵根,还早着呢。   也就说,他们这一房,需要测试灵根的就只有阿锦和庶兄。   他们到的时间不算早,祠堂已经占满了人,不过人虽然多,却并没有杂乱的声音,反倒是安静极了,连带着气氛都有了些肃穆。   家族测试灵根,每三年一次。   多半都是三岁到六岁之间的孩子。   风家在安城也是三大家族之一,盘踞这里数百年的时间,自是人丁繁茂,每次测灵根是大事,不拘男女,哪怕父母都没有灵根的凡人,只要是风家人都可以过来一试。   因此,   祠堂的院子里,站了好一片的孩子,约莫有上百个。   风锦虽是风家嫡系一脉,不过她爹不受重视,再加上便宜祖父不止她爹一个儿子,嫡子庶子加起来,就有七、八个,膝下孩子也不少,所以她即便是到了,也没受到多大特殊待遇。   乖乖的站在那里。   约过了有一炷香的时间。   从祠堂里走出一个蓄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块成年男子手掌大小,形状类似于托盘的物件,中间的位置镶嵌了一颗似玉非玉的石块,便是测灵石。 第106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测灵石虽然说除了探测灵根之外, 就没有其他的用处,但因为数量少,再加上是各大门派家族无不可少的物件, 所以它的价格一直颇为昂贵, 指甲盖大小且纯度一般的, 就要一百中品灵石,像是风家这一块,婴儿拳头大小, 纯净度又高的, 至少上万,而且是上品灵石。   灵根的测试十分简单。   只需要把手放到测灵石上,凝神静气一会儿, 就能知道自己的灵根,当然了, 有灵根的测灵石便会发光, 有几道光便是几灵根, 又根据光颜色的不同,可以知道自己是哪几样的灵根。   当然,若是没有任何反应, 就表示你是没有灵根的凡人。   未几, 风祖父便来了,他是个看着五十多岁的男子,已经是筑基中期的修为。   风祖父来后, 象征性的说了几句场面话。   测试灵根就开始了。   最先开始的自然是嫡系一脉的孩子,倒不是很多,十一、二个的样子,第一个上去的是一个穿着锦衣, 生的胖嘟嘟,一脸傲气的孩子,这是阿锦嫡亲大伯的幼子,是他最为宠爱的姨娘所出,仗着他姨娘受宠,爹又是下一任族长最有利的人选,素日嚣张跋扈的很。   经常欺负一些身份不如他的。   就连阿锦也被他给奚落过,不过他霸道,阿锦也骄纵,半斤八两,倒是没让对方沾到半点便宜。   见他是信心满满的走了上去。   按照管事的要求,把手放了上去,闭上眼睛静默起来,不过测灵石并没有任何反应,随着时间越长,小胖子的年纪虽然小,不过也知道今天测灵根意味着什么?他的脸色也随着测灵石没变化,也一点点的灰败起来。   等一盏茶过去,测灵石还是半点反应都没有,便彻底断定,他是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无灵根,凡人,下去。”风管事开口说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每次测灵根,过来参加的孩子,少则几十,多则好几百。往往能被检测出灵根的,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不过小胖子还有点不死心,嚷嚷着他刚才没静心,不作数,要求再来。   “好了,还不够丢人吗?还不滚下去。”不等风祖父开口,便见一个模样和风策生的有三分相似的男子,开口呵斥说道。   他便是风大伯。   小胖子的面色彻底白了,呐呐的叫了一声爹。   风大伯的脸色早在小胖子的手放到上面,却没反应后,就有些不好,当即瞪了对方一眼。   小胖子这才不甘不愿的离开。   可以说他上去的时候有多骄傲,这下来的时候就有多丧气。   阿锦知道,打从今天起,小胖子就再也嚣张不起来了,甚至先前被他欺负过的孩子,还会调转头来,找他报仇。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他先前既是有欺负人的嚣张,过后就要有被报复的准备。   小胖子过后,是一个女孩儿上去,生的很是漂亮,她的手放上去,不多时,便见测灵石缓缓发光,继而有红黄蓝三道光芒生气,表示她是火土金三灵根,因为相克,只能算是中下等。   但很显然女孩儿却十分高兴,在管事的指引下,去了不远处,那边还有侍从准备了椅子和一些坚果点心。   从这个女孩儿过后,接下来的十余人里,有五、六个被检查出有灵根,不多多是三灵根和四灵根,最好的一个是风四伯的嫡子,叫风锐,是木火双灵根,可是让风四伯欢喜极了,就连风祖父的表情也是满意的,温声叮嘱了风锐几句。   看的风大伯很是有些瞪眼。   要知道风四伯可是风大伯最有利的竞争对手,不过风四伯是庶出,在身份上不如风大伯有利,不过如今却不同,风四伯的嫡子风锐是双灵根,虽比不得单灵根,但灵根相辅相成,也是极不错的资质。   反倒是风大伯这边,过来检测的三个孩子,就只有一个有灵根,还是个五灵根。   也不怪风四伯这会子得意,不过叫阿锦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好得意的,反正最后族长也不是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而是被她家便宜老爹给截了胡。   想想还挺心疼他们的,争的乌鸡眼一样,没想到被渔翁得了利。   “十二小姐,到你了。”   “哦。”   阿锦瞬间回神,发现嫡系这一脉,就只剩下她一个了,其他人都已经测完。   迈着不紧不慢的小步子,走了过去,表情十分淡定,不像其他孩子那般,是一脸的紧张又不安。   倒是让风祖父高看了一眼,这个孙女不错,不骄不躁的,若是有灵根的话,来日说不得会有一番的造化。   也就是阿锦不知道,知道的话,必定是要有一丝汗颜,且不说她并非真的小孩子,就说她早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灵根,自然没什么可激动?   阿锦直接把手放到测灵石上,瞬间,测灵石便升起了一道白色的光芒来,耀眼明亮,只一道的光芒,让风管事立时就有些震惊起来:“天灵根,还是变异的冰灵根。”   风祖父也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也有一丝震惊,不过更多的还是高兴。   “太好了,天佑我风家,竟出如此骄子。”风祖父高兴之下,竟是直接把阿锦抱了起来。   “老六,你过来。”   风祖父到底是做族长的人,克制情绪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冲着显然还有点没回神过来的风策招了招手。   风策听到风祖父这话,才回过神来,立刻就小跑上去,看向阿锦的眼神,真的是温柔的都能滴出水来。天灵根的天才啊,可是他的女儿,要知道风家这几百年来,一共也就出了两个天灵根,一个是数千年前,风家立家的老祖宗,这另一个就是自家女儿。   “爹。”风策微微躬身。   “嗯,你很好。”风祖父的子嗣不少,光儿子就有六、七个,风策虽然是嫡幼子,但资质是最差,人也不是个上进的,风祖父对他一贯都是放养,不大管。   没想到这个儿子,倒是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惊喜。   ……   族内测试灵根大会结束,   阿锦从祠堂走出的那一刻开始,她的待遇就变得截然不同起来,虽说先前作为嫡系嫡出的小姐,她的待遇本就不差,但和眼前却没得比。   不但是住的地方搬到了整个风家灵气最浓于的秋水苑,里面还摆了聚灵阵,吃的东西,更是一改一往,全都是带着灵气的,而且是风家能拿出最好的那种。   要知道,不管是什么东西,都有好坏之分。   素日,阿锦所吃的东西,也有灵气,不过蕴含的灵气十分低微,几近于无,不像是现如今,米是最上等的碧玉灵米,出产量低不说,还难种,一斤就要两块上品灵石,更不用说其他的,阿锦的一顿饭下来,就要十多块上品灵石。   至于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换成了水火不侵,有防护之用的鲛纱。   可以说她的衣食住行,都是最顶尖的那种,据说风祖父都没这种待遇。   对此,   阿锦接受的十分坦然,说白了,风家眼下这般做,不过是提前投资罢了。毕竟这么一个天才,放到谁家里,都是会当成宝一样来对待。   而阿锦也一样,既是现在享受了风家对她的好,那么整个风家就是她的责任。这也是阿锦来到这里的任务,要知道上辈子中因和妹妹争风吃醋的缘故,让整个风家陷入了危机中。   至于风霞,她虽也是风家人,不过却怨恨自己受到那么多不公平的待遇,而在她和风锦争斗的时候,风家又隐隐偏向风锦,而记恨在心,所以在风家遭遇到危险的时候,她别说是帮忙,这个时候她自请脱离风家,还利用东方家的权势,来了个火上浇油。   以至风家险些被灭族。   最后还是风家金丹老祖,以自爆金丹为代价,才保下风家。   不过风家也已经是风雨飘摇,嫡系中更是十不存一,也就是后来风霞东方曜同东方家的继母斗智斗勇,风家这里被遗忘,彼时风家的族长,更是当机立断的带着仅剩下的族人,远走他处,才得以幸存下来。   咳咳……不过这都是上辈子的事情,这辈子,既然阿锦来了,就不会再让她发生这样的事情。   ……   因为被检测出绝佳的资质,阿锦修为启蒙的老师,并非是族中统一安排的长老,而是由风家金丹老祖亲自教导的。   其实,若非风家已经得了长鸣宗会在两个月后前来安城挑选入门弟子的话,风家老祖都打算把阿锦带在身边,手把手的教导。   他是金丹中期的修为,在安城里算是数一数二,但放到长鸣宗就只能算一般,阿锦的这万中无一的变异冰灵根,若是能拜一个好师父,这日后的修为更是会一日千里。   至于长鸣宗那边,就阿锦这万中无一的变异冰灵根资质,别说整个西陵国,便是放眼中川大路,也是极为上佳的资质,不怕长鸣宗不收。   更不用说,阿锦不但资质绝佳,其悟性也是一点就通。   金丹老祖看着他才解说完,便已经成功引气入体,甚至都已经入定的阿锦,饶他是金丹修士,也生出那么一丝的嫉妒来。   这等天资悟性,真的是老天都偏爱的宠儿。   金丹老祖扬手布下一层结界,以防阿锦被人打扰。   阿锦虽然天生仙胎,不过她在修炼一途上还从来都没有懈怠过,毕竟她的年纪虽然小,但也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想要活的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实力便是底气。   这个理念,不管是冥王那个老东西还是阿晚姐姐,都是这么说。   她也是这么贯彻下来。   因而,别看她是刚成年,但修为实力,也是数得着的。   本就是绝佳的天赋,再加上阿锦也不是懵懂无知的孩子,一应的修炼历程她都有,心态也很平和,所以她这一入定,就是整三日。   等到她结束入定醒过来。   扫眼一看修为,已经是练气三层了。 第107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好好好, 果真不愧是我风纵的好孙女!”   风祖父是万分满意的看着阿锦练气三层的修为,天灵根果真是不同,只一次便能成功入体, 不像是四灵根和五灵根, 悟性差一点的,一年半载都还无法入体, 还需要丹药的辅佐, 至于入门就是练气三层, 就更不用想。   看来他这个孙女, 不光是资质出众,悟性也是万中无一。   真的是太好了。   风策和风夫人听着风祖父这般夸奖的话,脸上都带着盈盈的笑意, 显然极是赞同的。   倒是阿锦却轻轻瞥了一下嘴,鬼知道, 她自出生起长到四岁, 拢共见到风祖父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查的过来, 还好孙女!这话说的亏不亏心?   也就是她被检测出是天灵根,若是像小胖子一样, 这个时候早不知道被风祖父忘到哪里去了?不过, 嘛嘛,世道就是如此,尤其是在修真界, 更为明显,弱肉强食,实力至上,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 风祖父的反应也没什么不对。   这般一想,阿锦甜笑道:“谢祖父夸奖,孙女必定不会老祖、祖父的教导和家族的培养。”   “好。”风祖父连连点头。   并且对阿锦这种自小就有的家族意识,很是满意,毕竟族中全力栽培的弟子,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因为对阿锦的满意,以往风祖父是看不上风策这个儿子的,觉得他不但资质平庸,人也不上进,不过如今再看,倒是有了别的想法。虽说老六的身上有诸多的缺点,但给家族生了这么一个天资出众的女儿,便是家族的大功臣,且那些缺点,也都只是小缺点,无大碍。   念着这一点,风祖父便也把风策带在身边,至于风策和风夫人在族中的地位,也是来了个三级跳,先前一些得宠的姨娘,虽没有明着和风夫人叫过板,但偶有两句呛声还是有的,尤其是生了庶长子的姨娘,但如今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且只要有阿锦一日,她们便无翻身之地,即便是她们也生出个资质出众的,但有阿锦在前又是嫡女,依旧是要低头的。   而这种可能性,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道是强强联合,也未必能得一个天资出彩的儿子,能给风策做妾的人,即便是修士,也都只是五灵根的,且心性不咋地。   不然的话,但凡是有点小气的,怎么可能与人做妾。   风夫人因生了天才女儿,如今腰杆可是挺得直的很,别说房里的妾室,就是族中其他夫人,见了也要给她三分笑。   喜得风夫人现在是没有不顺心之处。   这里风策和风夫人受益了,欢喜了,自然也有不喜的。   其中风大伯和风四伯,绝对是有话说,险些咬碎了一口牙,心里恼恨的不行,本来族长之位的争斗,是他们两个人,如今却凭空冒出个老六,而且还一下子就成为了最有利的人选,怎么能让他们不气愤?不过气愤归气愤,谁让他们的运道不好,没有生出一个天灵根的女儿。   风大伯和风四伯虽然恼恨风策,不过两人既然能成为下一任族长的人选,最起码的一点就是不会损害家族的利益。   所以,倒是不会对风策做什么。   甚至风大伯在过了心里这个坎后,是第一时间过来联络兄弟感情,转变之快,让阿锦为之感叹。   家族对他们教导的用心。   ……   风家一心一意想要把阿锦这个天才给培养出来,为此,不止是大把大把的修炼资源送到她这里,连带着对她的看护也严格起来。   要知道修真界里,长不成的天才不能算天才。   风家千年来才又迎来的又一个天灵根,务必要培养出来,为了防止其他家族起心思,风家把阿锦是天灵根的消息捂得是死死的,不过当日在场的人,不在少数里,即便是有风祖父再三的警告过,不过消息还是影影绰绰的传了出去。   其他人或许只是感叹羡慕一下。   但同为安城三大家族的安家和赵家就有些思量起来,本来他们三家的实力相当,都有金丹老祖坐镇,相互联姻,保持着一定的平衡,如今风家却突然有了个天灵根的天才,就不容他们不多去考虑。   安家和赵家那边是第一时间派人过来打听,风祖父倒是没有隐瞒,而是坦然的承认了。   毕竟这又不是什么坏事,虽说是需要小心谨慎,但过分的小心谨慎,就是胆小。再者长鸣宗的人马上就要过来,等到孙女入了长鸣宗,一切就都好说了。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就到了长鸣宗前来挑选弟子的日子。   长鸣宗是五门三宗之一,虽比不得排名第一的仙剑门来的实力雄厚,但也是排在中等,像是安城这种灵气低下,人修混杂的城市,他们是有些看不上眼的。只是到底是自家地盘,所以每隔十年八年,还是会派人过来,万一出个好苗子呢。   这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这种几率小的很,因而长鸣宗但凡是有点身份的都不愿意过来,就只有几个筑基的外门弟子而来。   虽然像是安城,可能出不了什么好苗子,但也能过来捞一笔,内门亲传弟子或许看不上这点,但对外门弟子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让几个外门弟子没想到的是,这次还真的出了个资质绝佳的天才。   “小姑娘,你过来,让我验一验。”这次领队的外门弟子,虽然心里已经信了八成,毕竟这种事,是与不是,只要一测就明白,风家是得罪不起长鸣宗的,只是为保险起见,他还是要再测一测。   对方带着高高在上的语气,让阿锦很是不喜。   不过却没表露,而是听话的再次把手放到测灵石上。   自然不会有什么意外。   “果然是天灵根,而且还是变异灵根。”外门弟子的眼睛一下就亮起来,连带着呼吸都比刚才重了一些,要知道给宗门带回这么一个资质上佳的弟子,他可是有不少奖励的,而且回宗门的路上,只要他多用心一些,就意味着和一个内门亲传弟子交好,以后能得不少好处呢。   再观阿锦的修为,已经是练气四层了。   据说她踏入修行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天灵根果然不凡。   外门弟子有一瞬间的嫉妒。   不过面上却没有显露一丝,对待阿锦的态度,反倒是越发温柔和蔼起来。   ……   “锦儿,你这一走,再回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娘真的是有些舍不得你。”风夫人抱着阿锦不松手,眉梢言语之间都是不舍。   一想到自己如珠如宝疼爱了五年的时间,就要离家,虽说是为了她好,但她心里就是不舍得。   阿锦是知道风夫人的性子,看着温柔可亲,实则是个花心凉薄的性子,嗯,这个比喻虽然有点不恰当,不过却是最适合风夫人的。   别看风夫人现在一副不舍的样子,但等到她肚子里的孩子出生,没错,风夫人已有了一个月的身孕,肚子里就是女主风霞。   等到风霞出生,她的心思和目光便会立刻转移,对阿锦也就没有这般惦念,更多的是当成未来的依靠。而等到风霞被检测出是五灵根,惹得她不喜,便也会弃之脑后,又会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儿子的身上。   可以说,   风夫人最爱的是自己。   当然了,阿锦觉得很正常,不管如何,风夫人这几年对她的疼爱不是假的,这就够了。   阿锦拍了拍风夫人的后背,安慰说:“娘,你不用伤心难受,等女儿学有所成,会回来看您的,况且还有妹妹陪您,你也不必太过伤心。”   “娘知道,但娘就是舍不得。”风夫人的泪水滚落。   阿锦真的是哄了又哄,才让风夫人止泪。   风策见她们母女情深完,也立刻上前,把一个戒子递给阿锦,而且考虑到她年纪小,戴不上,用红绳穿着,挂到了她的脖子上,说道:“锦儿,这储物戒是老祖给你的,里面的东西是家族准备的,你且收着,等到了长鸣宗,万不能委屈了自己。”说着便教导阿锦如何认主。   阿锦认主后。   第一时间扫眼看了一下储物戒里的东西,不得不说,风家是真的舍得下血本,里面的东西还真心不少,灵丹灵药还有护身的灵器,更重要的是有好几堆的灵石,而且考虑的很周全,上中下包括灵珠都有,数量还不少,粗粗估计一下,大概有上万。   这等细心周全的做派,也难怪,风家这些年虽说没有资质很好的弟子,但在三大家族中依旧能屹立不倒了。   “锦儿,这东西你一定要放好,也切记,财不可外露。”风策在刚拿到这个储物戒的时候,心里是有些担心的,倒不是说舍不得,而是怕女儿守不住。但很快转念一想,女儿即将去长鸣宗,依照女儿的资质,成为元婴长老的弟子不在话下。   他们准备的东西看着不少,但一个元婴长老决计不会放在心上,即便是有觊觎的,但长鸣宗的门风还是不错的,不怕被人强行掠夺。   只是去往长鸣宗的路上,千里之遥,还是需要小心一些。   阿锦点点头。   这话不用风策说,她也知道,不过也知道风策也是为自己着想,倒是没有什么不耐烦,而是乖乖的听着,应答下来,等他说完,又把储物戒里的丹药拿了出来。   “锦儿。”   风策和风夫人都略吃惊的看着阿锦。   阿锦开口道:“爹娘,这些你们留着,权当是女儿孝敬你们的。”族中给她准备的丹药并不算多,而且多半都是炼气期才用得上,不管是风策还是风夫人至今都未曾筑基,所以这些药,给他们也是极适用。   看着桌子上一瓶瓶的丹药,有伏灵散,地元丹,定惊丸等等,都是最上品的,可以说这些丹药加起来,没个两三万灵石,绝对都拿不下来。风策和风夫人虽然都是嫡系嫡脉,但像是这种品阶的丹药,他们每个月也顶多能得一瓶。如今一下子出现这般多,可是让两人欢喜坏了。   不过虽说是欢喜,不过人却还没晕头,尤其是风策,直接开口说:“锦儿,这些丹药爹娘不能收,这些都是……”   “爹,娘。”阿锦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开口说:“…我知道你们是心疼我,不过老祖也说了,我是天灵根,金丹之下,修行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况且我自己也留有一些,你们不必担心。还是收下吧。”   风策和风夫人一听这话,明显是动摇,不过嘴上却还是再三推辞,在阿锦接连的劝说下,这才收起来。   没多久,   便有一小婢过来传话,说是长鸣宗的仙长已经过来。   阿锦便正式的拜别风策和风夫人,在风夫人泪眼婆娑中,和十多个孩子一起,踏上了灵舟,朝着长鸣宗而去。 第108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长鸣宗,   本是天清气朗的日子,忽而,附近的灵气像是被什么吸引了一般, 朝着一处涌了过去, 从旁经过,御剑飞行的弟子,因一时没防备, 险些跌落下去, 好在反应极快,没让自己受伤。   灵气涌动的越发频繁,而且是越来越多的那种, 甚至在上空还隐隐聚集起一团团的彩云。   “这是?”其中在半山腰上也看到异象的弟子, 停下脚步, 细眼看了看, 很快也就反应过来:“…哪位弟子要筑基了吗?”   “好像是玉清峰的方向。”和他同行的弟子, 也开口说道。   玉清峰的峰主是华英长老,也是他们长鸣宗十二位峰主中唯一的一位女长老,前不久才进阶元婴后期, 其修为也是数得着的,因是女长老,她门下的弟子, 也是女弟子最多的一位。   “玉清峰啊!不知道是哪位师姐师兄要筑基?真是让人羡慕啊!”他们也都是炼气期的弟子,如今知道有人要筑基, 难免会心生羡慕, 要知道,修真界里,只有筑基后, 你才算是踏上了修行之路。   那弟子道:“看着灵气涌动的地方,是玉清峰灵气最浓的地方,那边就只有华英长老的亲传弟子,才会住在那边。我记得,华英长老门下,弟子虽不少,但被收为亲传,好像就只有两个。其中是妙时真人。”真人,那是对金丹以上的修士才有的称谓,也就是说要筑基的是另一位。   “风锦师姐?”另一弟子立刻有些吃惊的接口说道:“…可是风锦师姐今年才十七、八吧。就要筑基了吗?”因有些震惊,他的话都有点磕巴。   那弟子也感叹:“是啊,风锦师姐说起来,入门也才十余年的时间,比我等还要晚几年呢。”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且不说其他,单风锦师姐的资质,变异冰灵根,万里挑一,我们就已经没得比。”另一弟子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更是羡慕了,像是这种受到上天眷顾的骄子,他们是没得比的。   不过风锦师姐即便是天资出彩,但十余年便能结丹,可见心性和悟性都是拔尖的那种。   “是啊!”   两个弟子很是感叹了一番。   而另一边,   阿锦这里确实要筑基,不比结丹时会有雷劫落下,依照阿锦的资质和心性来说,筑基的话,只要水到渠成,道心坚定便可,这对阿锦来说并非算什么难事。   所以,她的筑基并没有什么风波,很是平稳的就筑基了。   筑基成功后。   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稳固自己的修为,才从洞府里走出来。   一出门,便见一个十岁出头,生的眉清目秀的小道童走了过来,合掌微微躬身,严肃着一张脸,开口道:“恭喜风师姐成功筑基,修为更进一步。”   阿锦忽而伸手,在小道童的脸上摸了一把,笑道:“小童,我说你这才多大的年纪,正是哭笑自如的年纪,干嘛整天绷着一张脸,真的是白瞎了你这张眉清目秀的小脸。”说这话,言语间还有几分叹息可惜之意,“笑一笑,才能十年少,爱笑的小孩才更讨喜。”   “风师姐。”   小童的语气里多了几分无奈,不都说修习寒冰诀的人,性情应该是冷清淡漠的吗?就像是她们峰主华英长老一般,但这风师姐怎么却如此不同?什么冷清端庄,一点都没看到,倒是颇有些嬉皮笑脸的风流之态。也就是风师姐是女子,若是男子的话,必定是第二个叶瑄师兄。   红颜知己遍宗门。   没准,还是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那种。   “好了,不逗你了。”阿锦开口说:“我先去见过师尊,你呢?去帮我到灵兽园那边,抓几只肉质肥美的灵兔灵鸡,再到膳堂那边,交给章大厨,他自是该知道怎么做。”   “知道了。”小童听到这话更无奈了。   风师姐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人,日常极爱美食,而且不拘食材,便是没有灵气,只要味道好,她也爱吃,甚至宁愿耗费大量的灵力去化解其中的杂质。   比食修都还爱吃。   阿锦看着小童的表情,就明白他的想法,不过也不在意。   对她来说,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修士,亦或者是做仙,过得更好更随心所欲,这才是根本。若是只一味的是追求长生的话,还是免了,若是不能吃也不能喝,那即便是得道成仙,又有什么意义?   当然,这仅代表她个人的观点,至于其他人的想法,自己左右不了。   只是她的想法和做法,也不需要去看别人的脸色。   阿锦这般想着,便也到了师尊的居所之前,不过却被告之,她筑基成功的那一日,师尊也心生感悟,闭关了。估摸着没个几年的时间是不会出关的。   “师尊闭关前,可有话要交待?”阿锦又开口问。   侍女道:“这是峰主给您留下的,并且交待,一应事情,尽可自己做主。”说着便递上了一个储物戒。   阿锦扫眼看了看,好家伙,里面的东西还真不少呢。像是一些灵丹灵药什么,都是筑基期很适用的那种,阿锦虽然很少依赖丹药,不过以防万一,储物戒里也都会备着不少,所以对于师尊的这番好意,她自然是领受了。   况且师尊准备的丹药里,还有两颗天元丹,这是七品灵丹,就是凡人口中,那种可以生死人,肉白骨的珍贵灵丹,便是对修士来说,也是极其珍贵的那种。   要知道,一旦身体有什么损耗,只有修为到了元婴,才可以断肢重生,其他就只能靠着灵丹要补救,也就是天元丹。   除了天元丹之外,   让风霞心念的洗灵草也在其中,华英长老本人也是单灵根,她师姐,也就是妙时真人,虽说是双灵根,不过却是火土,相辅相成,先前师尊是有意让妙时真人洗去一个灵根,只是师姐自己不愿意,拒绝了。   这株洗灵草便没送出去。   后来才被风锦求了去,只是这辈子,阿锦可没提一丝半分。   没想到,   便是她没说过,这洗灵草还是到了她的手里。   既然说风锦把风霞带到长鸣宗里是一个开始的话,那么这辈子,她只需要不带风霞就可以了,所以这洗灵草也就无所谓了。   至于风策和风夫人的想法,阿锦表示还是免了。   若说风霞是个记仇不记恩的白狼眼,一朝重生,只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她的话,那么风钧就是个愚笨的,若非他那张脸和风策一般无二的话,愚笨的风锦都有些怀疑,风钧是不是风策的亲生子。   风策虽然资质不好,但在为人处世上却还是有可取之处,先前不受重视,他就老老实实的呆着,等手里有了资本,也是力争上游,不落于人。风夫人的话,除开是修士这一点外,她和凡间那些争风吃醋的妇人,其实没什么区别,眼界有点窄,但最起码也会看人的眼色,知晓轻重。   风钧却完美的避开了风策和风夫人所有的优点,只取了缺点。   脑子愚笨,耳根还软,被人三言两句就哄骗的不知道东西南北,风霞未曾重生的那一辈,他被风锦带回了长鸣宗,可是没少为他的愚蠢买单,不止一次后悔的风锦,在他勉强筑基后,立刻把他打包回风家。   算了,不提这些事。   现在洗灵草既然又给了她,阿锦觉得,是可以很好的利用起来的。   寻一个三灵根或者双灵根的子弟服下,他不香吗?   虽说三灵根的弟子服下洗灵草,就只有一半的几率可以洗去灵根,其中双灵根的几率更小,但一旦成功的话,尤其是后者,那族中可就又是多了一个资质出众的。   虽说用洗灵草洗去灵根,是比不得天生的,但资质的提升却是毋庸置疑的。   ……   阿锦既然已经筑基成功,她没像原主一般,念着要回家去看一看,说起来,她比原身筑基的时间要早了两年,原身是在二十岁之前,才筑基成功的。   阿锦今年才十八岁,自是早了两年。   两年的时间,她可以先去历练一番。   像是那种闭门造车似的修炼,也是不行的,这大好的山河景致还有数不尽的美食,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东西,只要不逃过分,不是那种能毁天灭地,蕴含法则的东西,她在临走的时候,都可以放到自己的空间,带走。   这个空间,并不是什么储物戒神马。   而是她们貔貅一族的种族天赋,出生就有的一个空间。   难得碰到一个仙侠时空,还不多攒点东西。   虽说师尊闭关了,不过阿锦既是要下山历练的话,是不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离开,自是要先和宗门那边报备一声。   弟子要外出历练,这是很寻常的事情,只要到执事堂那边报备一声便可,但阿锦却略有点不同。   怎么说呢?   她是第一次外出历练,作为元婴长老,一峰之主的关门弟子,她和寻常弟子是有些不同的,她要先点亮命灯,命灯和性命息息相关,一旦陨落的话,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你的命灯也会熄灭。   也好叫宗门知道,你的情况。   并非是所有的弟子,都有资格点亮命灯的,这是内门弟子才会的待遇。   而点亮命灯的话,一般都是师尊点亮,不过华英长老已经闭关,自然不成,而阿锦也等不到她出关再出去,那就只能找个和华英长老同辈或是比她更高一辈的。   比师尊更高的,就是化神,长鸣宗有三位化神老祖,都在闭关,阿锦不认识也自觉没那么大的脸面。   和华英长老同辈的,要不就是寻其他十位元婴长老,要不就是掌门,不管是其他元婴长老还是掌门,她都不熟,既然要找,就找最高的那一位。   阿锦虽不是玄清掌门的弟子,但他是十分看重的,自是不会为难半分,甚至称得上态度和蔼。   “嗯,你要下山历练也是应当的,历练不比在宗门,一切要小心。”玄清掌门神情满意的看着阿锦,入门才十年出头,便已经成功筑基,要知道他引以为傲的弟子,东方曜,筑基的时候也是十九岁,已经算得上千年难见的天才,如今阿锦还要早一年。   他日若长成的话,绝对是宗门不可缺少的中流砥柱。   这般想着,玄清掌门觉得自己可以多照顾两分,便给了阿锦一条五彩绫段,别看花里胡哨的,但可是一件六品灵宝,可攻可防。   从掌门的星辰峰出来,阿锦回到玉清峰,小童这里也已经准备好了大餐,吃过后,和小童交待了两声,这才下山而去。 第109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和寻常修士下山历练不同, 阿锦去的地方不是什么繁华热闹的大城,也不是某个遗留下来的秘境,而是凡间。一般来说, 修士都是不喜欢到凡间去的,那里不但灵气低微, 还极为斑驳混杂,对修士来说,并不是个修炼的好地方,不过阿锦却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修道其实就是一个修心的过程。   既是要修心的话,自然是没有哪里比凡间更为适合?这里红尘烟火, 人间复杂, 不拘是凡间高门显贵之家里的尔虞我诈,还是寻常百姓们的鸡犬相闻, 平淡朴素的生活, 一应的所见所闻之事,对阿锦来说, 都是一中很好的历练。   就像是现在这般。   阿锦从繁华富贵的容城, 来到山间一个僻静的小山村里, 枣村。   顾名思义,就是这个村子方圆十余里内, 都是各色的枣树,而村子里的百姓, 也都是以此为生, 枣村凭借着枣树,虽不能说发家致富,但也都能养家糊口,可以填饱肚子。   枣村既是僻静一些, 也就说明,它距离城镇的路途要远一些,一旦有个病痛的话,看大夫很是不方便。   这一日,   胡家的幺儿,外头玩耍归家后,午饭没吃完,便一头栽了下来,吓得他爹娘好一跳,连忙查看,发现儿子的嘴唇泛紫,眉眼紧闭,再一检查全身,就发现,在他的腿脚上,有一道抓痕,已经发黑。   连忙询问和儿子一起出去的孩子,说是在玩耍的时候,胡家幺儿看到一只黑兔子,很漂亮,便上前却逗弄,被对方挠的。   “当家的,现在这可怎么办?”胡家媳妇语气悲切开口问道。   “你先莫急,我们马上带幺儿去李大夫家。”胡三开口说道。   他嘴里的李大夫,其实不算是正经大夫,而是赤脚大夫,而是镇子上药馆里给人抓药的学工,认得一些药材罢了。   胡家大女儿忙道:“爹,你忘了,李大夫昨儿去镇子上了,要明日才能回来呢。”   “这些可怎么好?”胡家媳妇更着急了,幺儿这眼见是中了毒的样子,若是再耽搁下去的话,怕是要丢命的。   胡三听着也是有些方寸大乱的,要知道,他们村子距离镇上,即便是赶牛车,也需要两个时辰,有这个时间,幺儿怕早就没命了。   “对了,前几日,郭家小子不是被蛇咬了,当时李大夫不是给他们开了几副解毒的汤药吗?我看弟弟的情况看着和他差不多,不如我们去问问,还药还没有剩下的?”胡家大女儿的脑子转的极快,又开口说道。   胡三夫妻现在是方寸大乱,一听这话,立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自是没有不答应的。   只是,就在他们刚熬好药,就要喂时。   胡家媳妇端着药碗的手,忽然间被什么东西打中,手上一疼,便松了手,药一下子全撒了。   胡三这里还没来得及开口骂,   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药不能乱吃的,你这样可是会害死你儿子的。”   胡三立刻抬头。   便见,家门口俏生生的站着一个姑娘,十七八岁的模样,眉眼清秀,便是阿锦。   “我是大夫,还是我来看看吧。”阿锦开口说道。   胡三本来还有些犹豫,毕竟阿锦看着真的是太年轻了,不过眼见儿子的气息越来越弱,也只能让阿锦一试。   阿锦上前,检查了胡家幺儿的伤口,此时他的嘴唇已经完全变黑,腿上的伤口更是已经开始腐烂,却带着一股清甜的香气。   这让阿锦的眉头轻挑了一下,用灵气在胡家幺儿体内游走了一遍。   确定他是被月华兔所伤没错。   月华兔虽说只是四品灵兽,战斗力也不高,只是有些许轻微的毒性,看着就和一些灵兔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娇小一些,不过它却极其珍贵和稀少,原因就是它可以破解一切的幻术。   她记得,风霞和东方曜在确定关系后,东方曜就送给风霞一只月华兔,后来帮了风霞不少忙呢。   没想到她竟然能在这么一个小山村里碰到月华兔,也是一件罕见的事。   “没事,他的伤我可以治。”阿锦在在胡三夫妻灼灼的目光下,开口说道。   先用匕首,把孩子腿上已经开始腐烂的肉给剜下来,当然在下手前,已经给孩子服下麻沸散,过后,又往他的嘴里喂了半颗解毒丹,倒不是阿锦舍不得一颗解毒丹,而是怕孩子承受不住药性。   毕竟是灵草所炼制,一下吃的多,对一个未曾修过道的孩子来说,怕是经脉不能承受。   虽只有半颗,但效果是肉眼可见,孩子本来已经发黑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得红润起来。   没一会儿,便醒了。   “好了,好了,当家的,儿子好了。”   “幺儿,你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胡三夫妻自是高兴不已,毕竟儿子得救了。   既是知道这里有月华兔,阿锦自是少不得要在这里多停留几日的时间。   本来胡家夫妻是对阿锦这个救命恩人很是感激,是极力邀请她住在自家的,以答谢救命之恩,阿锦也没有拒绝,更何况这个时候,恰逢枣村的枣子即将成熟,且不说其他,就单看着这硕果累累的样子,就让人的心情变得舒畅起来。   在枣村这里,阿锦一住就是半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她不但是成功的找到了月华兔,和其签订了契约,不是奴隶契,而是和对方商量着,签订了平等契约,互帮互助的那中。只要有一方不乐意,是可以随时解除契约,不过就是要受点伤,不像是奴隶契,灵兽若不得主人同意的话,是不能解除,想要解开,就只有一死。   和月华兔签订了契约后,阿锦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又在枣村住了几日的时间,好好的感受了一下这个村庄的风土人情,还有生活百态。   也尝遍了这里的特色食物,用枣做的各色美食。   在这里的半个月,阿锦的心情那叫一个开怀,这心情好,连带着她的修炼都更顺遂一些,修为也更精进了一个小境界,如今已经是筑基初期巅峰的修为。   这让阿锦带着满意的心态,踏上了下一个旅程中。   ……   时间晃晃悠悠,一年多的时间,很快也就过去了。   阿锦也已经是筑基中期修为,算了一下时间,发现,再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是她二十岁的生辰,也就是说到了她预定该回风家的日子。   虽然说阿锦还没有玩够。   不过想了一下,   她还是决定要回去看一看,毕竟风家是她的责任。   回去之前,她传了一道玉符回去,告之风家一下,自己即将回来。   而风家接到了阿锦传过来的玉符,内容说的很简短,只说已经筑基成功,不日即将归家。知道这个消息的风家人自是很高兴,尤其是风祖父,做为族长,玉符是传到他手里的,知道的也比旁人要多一点,知道孙女不但已经是筑基修士,更是带来一株洗灵草。   风祖父并没有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只告诉了风策。   经过十余年的经营和发展,风策虽然说修为没提高多少,不过他在族中的名声可是一改先前的不显,如今可以说是风家下一任板上钉钉的继承人。   “洗灵草难得,锦儿带来的这一株,自然要紧着我们嫡系一脉用才是。”风策立刻开口说道,“锦儿先传了玉符回来,想来也有这个意思。”   风祖父很满意风策的反应,不枉费他这些年的教导,“那你可你可有适合的人选?”   “风镕。”   听到这个名字,风祖父却有些意外。   “我也知道父亲你的想法,想要把洗灵草给双灵根的弟子用,若是我们风家能再出一个单灵根的弟子,那风家将会在安城立于不败之地。只是父亲,双灵根弟子服用洗灵草,能成功洗掉灵根的几率很小,倒不如求稳一些,寻个三灵根弟子,有一半的几率。”风策开口说道。   若是可以的话,家族再出一个单灵根弟子,他不想吗?   但总要考虑一下其他方面。   风祖父听到这话,也是赞同的点点头,他心里门清,老六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有一些的私心,这风锐是老四的儿子,风镕却是老大的儿子,两者之间,老六自然是更偏向风镕一些。   这个可是他嫡亲侄子。   毕竟他和老大的感情虽然也一般般,不过到底是一母同胞。   罢了,   老六说的也在理,双灵根成功洗去灵根的几率确实小。   ……   在风祖父和风策商议洗灵草归属问题的时候。   已经十二岁的风霞,也结束了自己的闭关,只是却面露几分失望,她这次冲击练气三层又失败了。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失败。   让她不禁是暗叹老天爷的不公平,她这般努力修炼,但因资质差的缘故,修为依然进展的缓慢。联想到自己光是练气入体,就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就着还是因为她有上辈子的经验所在。   听闻她那个天才姐姐,却连一炷香都没用到,便已经成功引气入体,甚至引气入体的时候,就得老天爷的偏爱。   入定了。   一口气就冲到练气三层。   而她七年的时间,才是练气二层巅峰,就差那么一点,却迟迟不能进入练气三层。   可见资质的重要性。   算一下时间,距离风锦回来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她要好好的思索一下,该怎么做才能把洗灵草拿到手?   要知道,洗灵草的品级虽然不算高,但数量却极其的稀少,就只有在一些灵力浓郁的秘境中可以找到一两株,又因它是可以洗去多余的灵根提高修士的资质,所以在修真界那是绝对是有市无价的。   也就只有长鸣宗这中大宗门,或者是一些底蕴深厚的世家,偶尔才能得一株。   风锦带回一株洗灵草的消息也就是先前没在族中宣扬开,等到族中这边知道的时候,风钧那个废物,已经把洗灵草吃了,事实已成定局,又有风锦这个天才在,且在短短十余年的时间便已经成就筑基,所以尽管族中长老们很是不满,但也不敢多说什么?   如今她既是重活一次,可见老天也怜惜她先前的遭遇,让她回来扭转自己的命运。   所以,   风锦带回来这株洗灵草,她是志在必得,一定要拿到手。   风霞尚且有些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势在必得的神情来。   对这一点,   阿锦表示你做梦。 第110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双灵根虽然不如单灵根, 但也已经是不错。”   “附议,二长老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且双灵根的人若是要洗去灵根的话, 这失败的几率高达八成之高,不妥不妥,太过于冒险了。倒不如退一步, 求得稳妥一些。”   “三长老, 你此话差矣,虽然说双灵根的失败率是大了一些,但这三灵根也是有一半的失败几率, 若是失败了, 岂不是白白的浪费了洗灵草。”五长老梗着脖子说道,“…既然都不是十成十确定, 自是要选择好处最大的那一个, 诸位, 你们仔细的想一想, 双灵根一旦成功的话,那我们风家可就再会出一个单灵根的天才,于我们风家日后的发展,可是百利无一害。”   他这话惹得性子有些急躁的二长老, 跳脚:“你这是屁话, 什么叫百利无一害,感情这洗灵草是天上凭空掉下来的不成,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若是平白就这么没了,你赔族中一株不成?”   “老匹夫,你不要在这里乱说。”五长老淡淡说道,“凡事都有意外, 没有十足可以成功的,我看你这是在强词夺理。”   “说我强词夺理,我还说你是以权谋私呢?“   “你说谁以权谋私?老夫也是一心一意为家族考量,一片丹心日月可鉴,不似你这般。”   “呸,打量着谁不知道呢?你在外的私生女所生的那个外孙女叫什么思什么,是许给了二房的风钊,还敢说自己不是以权谋私?“   二长老这话一说出口,惹得五长老的老脸一红,一时被噎住了。   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多情的,偏生家里的夫人厉害,是个母老虎,他曾在外养过一房外室,因惧怕夫人,不敢给其名分,外室后留下一女而亡。   他对这个女儿有了两分愧疚。   只是这个女儿是个无法修行的普通人,后来嫁到临泉城的一家富户,过得也还算是安稳,却不想也是个命薄的人,生产的时候没了,只留下一个女儿。   他这个外孙女因没了生母,在家里备受冷落,后寻到他,这个外孙女也没灵根,他心疼其的遭遇,恰逢风二伯那边递过来一根橄榄枝,说是可以让自己的庶子风钊,娶了他外孙女,给其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这风二伯和风四伯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他和风二伯既是有如此的关系,自是要站到风四伯这边来。   二长老一时占了上风,表情可是得意的很。   ……   阿锦喝着风祖父的私藏,上好的云雾灵茶,再看着厅堂里已经乱成一片的样子,几个年过半百的老者,表情激动,谁也不肯相让半分?   谁说无所事事的女人才呱燥来着?   她看这些老头也一样。   嗯……   说一下眼前的情况,其实也没什么?大概就是知道阿锦带回来一株洗灵草后,对洗灵草归属的问题,他们在进行‘友好’的商议中。   对这种事,阿锦并不掺和。   对她来说,洗灵草放在自己手里也是无用的,只要不是给风霞,不管是风锐还是风镕,都一样?   “好了,你们吵完了没有?”   风祖父看他们到现在也没个完,又见阿锦是迟迟都不做声,便有些不耐烦起来,开口说道。   他这一开口,厅堂里立刻就静了下来,目光都集中到风祖父的身上。   “锦儿,我想听听你的想法?”其实对风祖父来说,不管是风锐还是风镕,都是他的孙子,给谁都一样,私心里,他是偏心风锐一些的,毕竟风锐一旦成功,家里就可以再多一个天灵根的弟子。   只是老六那边也明确的表示想把洗灵草给风镕用,这洗灵草又是阿锦带回来,他也要考虑到这一点。   不想惹的老大和老六都埋怨他。   风祖父这一开口。   长老们的目光又都放到了阿锦的身上,其中二长老更是有些心急的开口:“锦丫头,你和风镕才是嫡亲的堂姐弟,其他人可隔着一层呢。”   “你胡说什么?都是风家子弟,你这话是在膈应谁呢?”五长老也不甘示弱的开口说道,“……锦丫头,五爷爷知道,你是个好的,连洗灵草这般珍贵的东西,都舍得拿出来,可见是个深明大义,处处都为家族考量的好孩子。你且细细的想一想,既然不管是双灵根还是三灵根都有失败的危险,那我们为什么不选一个好处更大。”   “你细想一下,是不是这个道理?”   五长老这话说的颇有水准。   不见他这话一说出来,立刻就得到了两个态度是中立长老的点头,这话倒是不错,既然都不是十成有把握,那自然是选个好处最多的。   阿锦看了一眼五长老,淡淡的开口说:“本来我是晚辈,长辈们商议,我不好开口。不过既然你们如此问了,那小女也就说上两句。”   “二长老和五长老都是德高望重的,言之有物,说的甚至有理,只是洗灵草到底只有一株,为公平所见,不如抽签决定。”   “抽签?”   听到这话,众人也都是吃了一惊。   阿锦点点头:“依着我说,这个法子是最公平的,不拘是风锐还是风镕亦或者是风家的其他弟子,都可以参加。中签者,洗灵草便归其所有,公平公正。”   “锦儿。”一直都作壁上观,不敢轻易开口的风策,轻呼了一声。   就连风祖父也看向阿锦,目光里带了一丝不悦。   阿锦没去看风策,因为她清楚风策的性子,他会明白的,至于风祖父,不用理会,反正她下次回来,估计也看不到他了,又说:“诸位长老细想一下,我说的可有道理。”   伴随着她这话,其他长老的也反应过来。   甚至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们一脉中,双灵根虽不多,但三灵根的子嗣不少,若是这个运气好,这个天大的机缘……   接下来不用再想,长老们的呼吸都重了几分。   立刻纷纷的开口附和。   “此法子甚好!”   “到底是锦丫头聪慧,知道为族中考虑。”   “可不是吗?”   ……   长老们高兴了。   风大伯和风四伯的脸色却有些难看起来,有些不满的看向阿锦,这都叫什么事儿?胳膊肘朝外拐呢?   有心想要开口说两句。   不过连风祖父都无法,风大伯和风四伯更没办法,先前和他们说好的二长老和五长老,也都瞬间变脸。   答应的话,早就不作数了。   气的两人牙根痒痒。   ……   抽签的决定,让族中大部分人都满意。   但还是有小部分不满意的,这其中自是风祖父这一脉的人不满意,连带着风夫人对阿锦也有了一件。   “锦儿,你既是有了洗灵草,为何不先和我们说,而是直接给了族中。”风夫人的不满意是因为儿子风钧。   风钧是四灵根,若是能吃下洗灵草的话,最少有七成,可以洗掉身上一个灵根,虽然说三灵根也不算是多好的资质,但也已经是中等。   前途可期。   哪里知道长女竟是个这般实诚的性子?不知道考虑自家一点,居然就这么把洗灵草直接交到族中那里。   阿锦看了风夫人一眼,便知道,现在的风夫人,早就不是十余年前,那个一心一意宠爱风锦的风夫人,她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风钧的身上。对阿锦,这个让她骄傲的长女,她自然也还是疼爱的,不过这份疼爱却早就已经不纯粹,更比不得长在身边的风钧。   淡淡的开口说:“母亲,我知道你的想法,只是洗灵草珍贵,自是要发挥最大作用才是。且只有风家好了,风钧才能更好。”   她这话就差没有明说,风钧的资质太差了。   让风夫人的心口有些不顺。   只是她的心里也清楚,自己一身的荣光都是这个长女带来的,即便心里不满,也不敢表现出来,便果断的转移了话题。   让丫头把风钧叫了过来。   让他们姐弟好好的培养一下感情,以求让阿锦日后多多照顾一下这个弟弟。   “算着年纪的话,好像有点不对。”阿锦佯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开口说:“我记得,我走的时候,母亲你就已经怀孕,如今已经过去十多年的时间,他今年应该有十四岁。但我瞧着,风钧顶多才十岁,母亲,当年你那一胎,可是出了意外?”   听到这话,风夫人的表情一僵。   对于那个让自己丢了人的二女儿,若非阿锦今天提起的话,她自己都险些要忘了,她还有一个女儿的。   虽不愿意提及,不过风夫人倒是没想瞒着,毕竟这种事,瞒也瞒不住。   不过却免不了要美化自己一番,毕竟因嫌弃女儿资质差,让其自生自灭这种事,说出去可不好听,“她是个性子古怪的,也不爱和人交流,整日躲在自己的院子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你也知道,如今我事多了起来,便也没那么多精力去管。只能任她去了。”   听到风夫人这话,阿锦笑了笑,没有接话。   这话听听也就罢了。   “不知道我可否见见风霞?”阿锦开口说道。   风夫人心里是不愿意的,不过也知道,不现实,便说:“自是可以,只是今日天色不早,不若明日吧。”   “好。”阿锦情知风夫人是要交待,或者说是敲打风霞,毕竟自五岁后,她对风霞便不管不问,对风霞一应的情况都不了解,未免阿锦这个长女见到后,心生不喜,自是要提前做一做功夫。   对此,   阿锦也不甚在意,横竖她也只是想见一见这个重生的风霞。   ……   若说风夫人对阿锦把洗灵草上交到族中,只是有点轻微不满的话,那么这个消息对风霞来说,绝对是晴天霹雳。   几乎让她要抓狂了。   明明,上辈子并不是这样的,族中一直到风钧这个废物吃了洗灵草后,才得了消息,怎么这次就不一样了?   难道说,还有人和自己一般,重生回来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风霞就有些坐不住。   翻来覆去的想,到底是谁?她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阿锦,毕竟东西是她带回来,话也是她说的。   “不可能,不会的……”风霞却又很快否定了。风锦又不像是自己这般,过得太过于苦难,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去,才让她重新回来。   风锦呢?   出生起就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等到测出是天灵根,更是被整个家族都捧在手里,后来还不到四十岁,便已经是金丹真人,风光无限。   没有受过一点的苦楚,老天爷是不会让这样的人重生的?   不会的,不会的。   虽然心里已经努力在否认,但无论如何却也没办法说服自己,为何会事情会和上辈子不同,若是,若是她能见一见风锦的话,或许……   ‘咚咚’的敲门声忽然响起。   惊醒了神情有些不安的风霞。   怎么回事?   她的这个院子,除了每个月的月底,会有一个趾高气扬的婆子过来,给她送份例外,就再没人踏足。   今日怎么会有人过来? 第111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打开门后的风霞, 便看到了风夫人身边得用的侍女,并且很快就知道了, 她之所以会过来,是因为阿锦要见她。   她们可是一母同胞的姐妹,如今却是她要‘召见’自己。   何其讽刺!   风霞本来还满心的愤恨,想着不去的,不过转念又一想,或许这对自己来说是个机会, 其一可以过去看一看,这风锦是不是如自己所想的一般,也是重来的。不管是与不是,她都要为自己以后,细心谋算一番。   现在洗灵草已经不用想,放在风夫人那边,她还可以策划一下,但既然已经在族里过了明路, 她就不能再动手,不然的话,会惹得全族人对她愤而起之。   若风锦和自己一般无二的话, 那自己的身份一定要捂好,在没有实力之前,要好好的隐藏。不过……她更期盼风锦不是。   这样的话, 对自己来说,就更会有利一些。   洗灵草既是没了指望, 那她就只能先暂且依靠风锦了,让她看在自己被父母冷落忽视,不管不问, 一个嫡出小姐,过得却还不如侍女来的自在。   求得她,先让她把自己带去长鸣宗,摆脱自己会被家族随意打发嫁人的命运,至于其他的,可以慢慢的思量。   抱着这个念头,风霞低头,喏喏的应了一声,一副小心翼翼上不了台面的样子。   惹得前来的侍女心里有些不屑,不过想到十五小姐幼年便已经被丢到这里,养的这么一副胆小怯弱的性子,也很正常。   看来须得好好教教十五小姐了。   “…十五小姐,还请您随婢子走。”侍女的语气有点叹息,还带了些高高在上的姿态。   让风霞觉得屈辱,一个侍女,就敢这般对待自己,等她日有所成,必定要一一的报复回来。   不过眼下,面上却只应了一声:“好。”   ……   书房,   “锦儿,我知道你是为族中好,不过就洗灵草一事,你刚才的提议是否草率了一些?”风策开口说道。   阿锦怀里抱着月华兔,一下下摸着它的脊背,轻声道:“父亲觉得不妥?”   风策:“倒也不是说不妥,事实上,你的这个提议,会让族中其他人很满意,只是……你四伯那边也就罢了,你大伯到底和为父是一母同胞,这些年来,对为父也颇有照顾。如今你这般做,你大伯那边少不得要有些怨言。”   “父亲,无需担心,风镕我也见过,是个讨喜的孩子,乖巧也伶俐,留在族中,难免有些耽搁,我有意带他去长鸣宗。让师尊做个记名弟子,不知道父亲意下如何?”阿锦看了风策一眼,哪能不知道他的想法,“……大伯父可会不愿意?”   当然不会了。   风策的话几乎要脱口而出,不过心理素质到底还是有一点,忍住了。   而后就开始细细的思量起来。   女儿的师尊那可是元婴修士,据说已经是后期,只差一步便可化神,虽说是记名弟子,但来日未必不能成为亲传弟子,即便没有,有女儿照顾他,风镕未来的前途也不会差。   其实先前风四伯的儿子,风锐,双灵根,也是有资质到长鸣宗的,只是想着他们在长鸣宗没任何根基,再者风锐双灵根的资质,在风家是不错,但放到长鸣宗里就是一抓一把,就不够出彩了。   即便是去了长鸣宗,必然不如女儿这种单灵根天才来得受重视。   若无运道的话,是拜不到元婴长老门下,若只是金丹真人的话,让风四伯的心里就有些不乐意,毕竟风家也有个金丹真人,且是金丹后期,有他的从旁指导风锐修行,会更加尽心尽力。   就这件事上来说,   风策不得不说,风四伯是有些短视了。   不过这是别家的事情,他也懒得去管。   “父亲。”   阿锦开口叫了风策一声。   她这辈子的父亲,在分析利弊得失这一点上,绝对是没的说,虽也有自己的私心,但对家族的责任心也极强。   想到上辈子风策的下场,阿锦也是有点叹息。   风策道:“你既是都已经思量过,且考虑的颇为细致,为父这里也就不再说了。”语气顿了顿,又开口问:“…锦儿,你在长鸣宗这些年过得可还好?”   阿锦听到这话,抱着月华兔的手,略顿了顿,不过很快笑道:“挺好的!”她这话可不是在敷衍风策,而是真的。   作为单灵根的天才,在入门测验的时候,又表现出不凡的心性和悟性来,这话说出来虽然是有点自恋,不过像她这种,不管是资质还是心性悟性都没得挑的弟子。但凡是有点脑子的,都会把她当成宝,长鸣宗自然也不会例外。   她师尊华英长老对她如珠如宝,师姐虽然不常见面,不过对她也颇为照顾。   作为师尊唯二的亲传弟子,她在玉清峰,那绝对是横着走的存在,没人敢招惹,说句不中听的话,她的小日子过得可比在风家时滋润多了。   风策想了一下,确实,女儿的师尊是元婴长老,她哪能过得不好?   本还想再关怀女儿两句,只是他们父女多年未见,他对女儿的记忆,也都是停留在幼年时,一时半刻的,还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再加上他知道阿锦修习的寒冰诀,连带着心性也不如幼年时的俏皮,而是变得冷冷清清。   想到风夫人说的,长女要见次女,言语间很是关切,便又说:“对了,听说你想见一见妹妹?”   “嗯。”阿锦点点头。   要知道当年他对次女出生时,期望多高,失望就有多深,所以风策知道风夫人把次女扔到偏远院子里,鲜少过问,他也没多问。毕竟风策自己见到次女,心里也有点不舒服。   便又说:“你妹妹不如你,是个杂灵根,胆子小不说,性子更是怯弱不堪。”言语间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风策对风霞的不喜。   阿锦听着风策这话,知道风策对风霞之所以这般不喜,纯粹是因为风霞让他丢了面子,而且是在全族面前。   对此,阿锦不发表意见。   不过风策却还在说:“…倒是你弟弟,虽说资质一般,但却是个温厚有礼的性情,对你这个做长姐,也是敬佩非常,惦念不已,你们姐弟要好好的相处。”   “唔,好。”阿锦可有可无的点头答应下来。至于照不照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况且她这次回来,在家呆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最多也就两个月的时间她就要回去。   当然,   她这次之所以回来,可不是要和风策风夫人联系什么母女或父女感情,至于为风霞的话,更是假的,这一切都只是顺带的,她是为风家。   两个月的时间,足够她做许多事。   虽然说她现在的修为还不算高,才只是筑基,不过用来指导风家的幼辈却已经妥妥的足够了,甚至今天也已经在长老和风祖父那边过了明路的,他们自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甚至赞叹阿锦有责任心。   对此,   阿锦表示自己也不想,但没办法,她来到这里的任务就是守护风家,时限是一千年,这一族责任在身,不可谓不重,虽然她对自己是有信心。   但凡事都是有万一的,不然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遗憾的事,也就不会有轮回司的设立。   所以,   多做点准备总是没错的。   再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归根结底,自身强大了才是真的强大。   ……   风夫人看着收拾打扮一番过后,终于是有了千金大小姐气派的次女,脸上总算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开口说道:“果然是人靠衣装,这身上小家子的气息,总算是消散不少。”   风霞在听到风夫人这话后,心里不仅生气一丝的怨气,她本就是千金小姐,若非她忽视不待见的话,自己怎么会过得那般的凄惨?   如此一想,脸上不免露出了些许怨怼之色。   恰好被风夫人看个正着,虽然说风夫人这几年都过得是锦衣玉食,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的生活,不过这都是在长女被检测出绝佳的资质,又被长鸣宗的元婴长老收为真传弟子后,在这之前,她虽没受过什么苦楚,但不管是婆家还是娘家,她都不受重视。   自是也有些察言观色的本事。   眉头当即就皱起来:“你这是什么表情?是在埋怨我?”   风霞听到风夫人的话,心中一惊,立刻垂下眼眸,颤声开口:“女儿不敢。”   “不敢,我看你……”   风夫人本来是要训斥风霞来着,只是她才张口,却听到了侍女的声音。   “六夫人,十二小姐来了。”   “锦儿来了。”一听到这话,风夫人哪里还顾得上训斥风霞,本来脸上薄怒的表情,也变成了欢喜,“一个个的都还呆愣在这里做什么?赶快去端些灵果灵茶。”   侍女们听到这话,立刻应答,自是去忙不提。   “你等会给我注意点,更不许在你姐姐面前乱说话,知道吗?”风夫人在抬脚要离开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事,又转身,对风霞说道。   语气里带着些许警告之意。   “女儿知道。”风霞的心里是越发怨愤起来,对风夫人,对风家,乃至对风锦。   “嗯。”   风夫人看了低眉顺眼的次女,这才抬脚离开,晾她也没胆子敢和自己阳奉阴违。   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又侧头对侍女交待说:“你去把十九少爷也叫过来。”   “是。”   ……   风霞看着上座的阿锦,虽只是一袭简单的素衣,头上也没有任何簪环发钗,只用一根丝带系着,却闪耀夺目,让人不敢直视,她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嫉妒。   明明她们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姐妹,但为什么老天爷却能偏心至此?   一个是天纵之资,一个杂灵废柴。   简直是天与地,云与泥的差别。   但她不会屈服命运的,老天再给她重来的机会,不就是看她受苦太过,让她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如此的想着,风霞本来还有些别扭的情绪也逐渐的稳定下来。   抬头,眼眶里却已经含了泪水,表情有些哀戚:“长姐。” 第112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风霞这般宛若风中小白花一般, 楚楚可怜的表情。   让阿锦的嘴角有些不受控制的歪了一下,嗯……这就是女主,别说, 她演的还挺像是那么一回事。   说起来套路都是相似的, 在自己实力不济之前,是各种示弱扮可怜, 以期生存, 等到自己有了实力后才会露出獠牙来。   不得不说, 重生后的风霞, 还是有些脑子的。   “十五妹。”   相对于风霞热络的热切, 阿锦的态度就冷淡的多了, 说出口的话, 似乎都带着一些冷意。   风霞倒是没太在意,毕竟她的心里清楚,风锦并不是在针对自己, 而是她本身是冰灵根的缘故, 修习的又是寒冰诀这样的天阶功法, 让她的性格也变得冷清起来。   一脸孺慕的看着阿锦, “长姐, 我终于见到你了。真的是太好了。”脸上的表情还配合的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眼中含泪, 表情孺慕,搭着笑容灿烂。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姐妹感情多情深呢。   阿锦表示若自己不是当事人的话, 还险些以为,她们姐妹感情有多深呢?但事实上却是, 她们姐妹今天才第一次见面。   “嗯。今日是第一次见十五妹,我这里也没什么,这个就与十五妹做见面礼吧。”阿锦说着素手翻动, 一枚储物戒就出现在她的手掌心里,并且递到了风霞的跟前。   储物戒炼制不易,价格较为昂贵,十立方的一个储物戒就要一百上品灵石,寻常修士压根就用不起,所以在修真界最常见的是储物袋   但现在,   风锦送人东西,用的都是储物戒,可见她手里有多少好东西。   “长姐,这个我不能要,我今天能见到长姐就已经很开心了。”风霞连忙摆手开口说道。   她本是以退为进的法子。   却没想,她这里才摆手拒绝,就听风夫人一把接过储物戒,开口说:“锦儿,霞儿的资质差,如今都还没有练气入体,这些东西她且用不上,娘就先替她收起来。”   说起来作为风家夫人,又为风家生了一个天才,她在风家的待遇绝对没的说,手里更是攒下不少的好东西,这长女给次女的见面礼,她本不应该拿的,让人看着未免太小家子气。   只是她没办法不心动,   长女出手实在太过大方了。   不但给了她一身刻有阵法符,可承受金丹全力一击的防护衣,不是那种素衣,而是她钟爱的华服,还有配套的钗环,单就这一项,没个上万灵石就拿不下来,更不用说那些回灵丹,大地丸之类的丹药了,更难得是,里面还有两枚筑基丹和一瓶驻颜丹。   两者从字面就可以知道作用,都是极其珍贵的,当然了,让风夫人最为心动的便是后者。   驻颜丹。   要知道修士就只有筑基后,才可以保持容颜不改,像是长女这般,不足二十便筑基的,几乎是凤毛麟角,三十岁筑基的便已经是资质不错。   更多的还是四五十岁才能筑基。   那个时候,即便是修士养颜有道,也不能和青春正貌时相比,尤其是对女修来说,哪有不在意自己容貌的。   所以,   而驻颜丹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让你的容貌保持不变,吃一枚,可保你十年容貌不变,极是受到女修们的欢迎,也是因此,使得驻颜丹价格昂贵。   一瓶驻颜丹,少则上千,多则上万,即便是这般,也还是供不应求。   长女如此大方,次女更还没有开始修炼,长女给她的东西,给了也是白给,不如让她收起来,也算是她这个做女儿的孝心了。   风霞一听到风夫人的话,面色便僵了一下,她也是知道的,风锦虽然性情冷清,不过对家人出手却很大方。   就像是风钧那个废物,为了筑基,光是筑基丹就吃了好几颗。   如今她和‘风锦’第一次见面,这见面礼自然不会寒酸,而且多半都是她现阶段得用的东西,她哪能错过,因而,一听风夫人这话,便有些着急起来,低声说道:“娘,我已经练气三层了。”   风夫人表情一僵。   立刻看向风霞,她风夫人如今是练气大圆满,只差一步便能筑基,先前没注意也就罢了,如今既是细看了自然没有看不出来的道理。   次女确实已经是练气三层了。   心里顿时对次女又多了几分恼怒,既是已经练气入体,先前如何都不知道说一声,害的她在长女面前也丢了脸,这个女儿果真是来讨债的。   这个时候的风夫人已经选择性的忘记了。   是她对风霞不上心,才会有这个结果的,不然的话,但凡是她上心一点点,哪能不知道风霞已经是练气三层,她比风霞的修为高那么多,只需要多瞧一眼就能够看出来的。   语气尴尬的说:“啊,原来你已经练气三层了,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既是有了这般的成就,如何不知道与娘说一声呢。”言语间都是对风霞的责怪之意。   听得不止是风霞在心里嗤笑一声。   告诉她的前提,也要她能见到啊?   “好了,娘,十五妹既是有这般的成就,说起来也是她自身努力,才有如此的成就。”说着轻轻勾了一下手,本来在风夫人手里的储物戒飞了出来,又被阿锦轻轻一指,便已经是戴到风霞的手上。   储物戒都是有自动调整功能。   因而戴在风霞的手上倒是正正好,这上面镶嵌着一枚血红石,虽没什么作用,不过却明耀闪亮,极漂亮。戴在风霞的手上,让她的容貌都更娇艳了几分。   说起这个,阿锦就忍不住感叹一声,风霞做为女主,虽然说她的资质不咋地,但有一样绝对比所有人都强,就是容貌。哪怕是现在,风霞的年纪虽然还小,但眉宇间却也已经出落的明艳动人,日后更是会有修真第一美人的称号。   不过这是女主必备的,阿锦对此到不是很在意。   怎么说呢?   容貌这东西,风锦虽然比不得风霞那般,不过作为修真界的一员,是真的很少有生的丑的,哪怕是五官不出彩,在练气入体后,也会洗精伐髓,肤色首先会变得白净许多,正所谓一白遮三丑。   便是五官不出彩,也能被人称一句清秀佳人。   对阿锦来说,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兽,最重要的东西,首先是她的命,其次就是钱,至于其他的都往后排。   在这一方面,可以说貔貅一族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   咳咳……话题都有点歪了。   阿锦这一手,直接把储物戒给了风霞,让风夫人觉得丢了颜面,不止是对风霞更为不喜,就连对风锦也有了一丝的埋怨。   只觉得长女不如先前来的贴心。   不过她即便心里对长女有怨气,也不会说出来,毕竟她能有如今风光无限的日子,都是长女带来的,在这一点上,风夫人分外的清醒。   便又说:“既是如此,霞儿,你以后可要好好的修炼,且不可辜负了你长姐这番的好意,知道吗?”   “女儿谨记。”风霞自是听出了风夫人的不喜,不过却没在意,反倒是欢喜的应答了下来。就在刚才,她悄悄的分出一丝灵识,查看了一下储物戒,别说里面还真的是有不少的好东西,其中她紧缺的丹药更多,而且居然有一整瓶,也就是五枚筑基丹。   这对风霞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要知道她只是五灵根,心心念念的洗灵草也没了,那这样一来,她想要水到渠成的筑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只能借助筑基丹。   而筑基丹这种东西,虽品级不算太高,不过炼制起来却繁琐,非五品以上的丹师不能成。   所以筑基丹并不是很多,对大宗门来说,或许不缺,但对风家这种不甚出彩的小家族却够呛的很。   如今风锦一出手就是一整瓶。   可见她作为长鸣宗真传弟子的身家丰厚。   除了筑基丹之外,像是一些基础丹药,更是成堆的,就这一份见面礼,若是让炼气期的弟子知道了,绝对是要眼红的。   这让她如何不心动。   至于风夫人会不会因此而更厌恶她,风霞表示自己也不在乎,横竖她也是不喜自己,何必为了讨她的欢心,让自己错失了机缘。   在这一点上看的还是挺透。   “好了,十五妹,娘,我还有些事要和祖父商量,就先过去了。”阿锦如今也已经见了风霞,也算是圆了好奇,她也不耐烦在这里和风夫人装什么母慈女孝的戏码,便站起身来,用风祖父做了借口,开口说道。   风夫人自是不疑,虽有些失望儿子到现在也没能过来,不过倒也不曾阻拦,只是温声叮嘱了几句,让阿锦完事了过来,便放行了。   阿锦也走的干净利落。   甚至在她走出院门的时候,都能听到风夫人训斥风霞的声音。   说起来,   风策和风夫人这对夫妻,着实不是什么合格的父母?   不过这和她的关系不太大,等这次离开,下次再回来就是等她结成金丹的时候,少说也要几十年的时间。   只要面上不出错,也就行了,至于其他的,不需要太挂心。   对她来说,现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修炼,赶快把自己的实力提升起来,不然她这次的任务,铁定失败。   守护风家一千年。   要知道炼气期的修士,寿命和寻常凡人无意,筑基期修士则是有两百岁寿元,等到了金丹期,寿元会增至五百,元婴是一千,至于化神的话,则是两千。   也就是说,她最少也要修到元婴,不然的话,她的任务妥妥的是失败的。   ……   阿锦在风家呆的时间,比预计的还要短上几日的时间。   而是接到了师尊传召的玉符,虽说风家人很是不舍阿锦离开,不过有华英长老的名头在,他们即便是风家人再不舍得也只能点头。   毕竟阿锦这些天来,她给族中弟子讲道,让弟子成功入体的人也比以往多了起来。   其中已经被她内定要带走的风镕,更是她手把手教导的,更是进步极快,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是炼气两层,要知道风镕在此之前,也才测过灵根,都还没开始修行,且他的资质也只能算是中等,若是放到以前的话,在这段的时间里。   风镕能练气入体都已经不错,如今却高了一个境界。   自是喜的风大伯对阿锦先前的不满,全然都没有了,一口一个侄女,叫的极是亲热。   阿锦看着风大伯这般的做派,不由的再次感叹一句。   不管是凡人还是修士之间的关系,说穿了,其实都是利益在驱使。 第113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若说风家其他人还只是微微有点不舍和遗憾的话, 那对风霞来说,就是着急了。   在知道洗灵草彻底没了念想后,嗯……也就是在阿锦回来的第七天, 洗灵草也有了归属, 经过公平抽签决定,别说最后还真的是二房的风锐拿到了这株洗灵草,可是让风四伯高兴坏了, 甚至风家的金丹老祖也出来, 为风锐护法。   但很可惜的是,   风锐的运气也就到这里了,服下洗灵草的他,并没有能成为小几率,而是失败了。因为如此的缘故, 族中一度有些许风言风语, 其中五长老更是阴阳怪气的说了好些话。   不过这也算是意料之中的事,再者风锐本身也是双灵根, 资质不差,修为虽比不得阿锦, 也已经是炼气十层, 只差一步便圆满。   所以,   族中的那点风言风语, 很快也就消失了。   没了洗灵草, 风霞便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阿锦身上, 想着等阿锦离开风家,也把她一起带走,她这般的资质和修为,若是留在风家的话, 也就只有联姻一途。   这让风霞如何的甘心?她重生回来,可不是为了联姻的。   只是她也知道,自己和风锦虽说是姐妹,但先前着实没有多少姐妹情谊可言,为了能让风锦带走自己,这些天来,她是得空就过来寻阿锦,嘴上说的好听,什么联络姐妹感情?但实则为了什么,她心里清楚。   阿锦心里更是门清。   对风霞,因为原身也只是提过一嘴,就是不把洗灵草给她,阿锦这里也已经做到,其他的,再没有。   阿锦也没什么心情和对方表现姐妹情深之类。   便打算冷处理来着。   是以,风霞每次过来便都发现,阿锦不是已经闭关修炼,就是在族中那边,忙着给族里的一些小家伙讲道,压根就没哪个时间搭理自己?这惹得风霞很是不满,说什么没时间?但怎么就有时间去教导风镕?   还不是看不上自己罢了。   风霞的心中即便是气恼无比,却也无可奈何。   毕竟她想要表现姐妹情深,也要阿锦配合才行。   其实不满的不止是风霞,还有风夫人,相对于风霞的隐忍和只能在心里埋怨,风夫人仗着自己的身份,就直白的多了。   “锦儿,钧儿他才是你一母同胞,血脉相连的嫡亲弟弟,那镕小子就只是你堂弟,何必这般的上心?有这个时间,多关心关心你弟弟不好吗?”风夫人如是的开口说道,“…还有,你即便是要带人去长鸣宗,你弟弟就可以,何必舍近求远,让风镕去。”言语间带着些许的怨气。   阿锦直白无比的开口道:“风钧的资质太差,悟性也不行,即便我带过去,师尊也不可能收他为徒,哪怕是记名弟子也一样。倒不如留在族中,有父亲护着,他也可以顺顺遂遂。”   元婴长老,哪怕是收记名弟子,也是有所挑剔的,不是什么人都收的。   当初阿锦之所以挑选风镕,是因为风镕的灵根虽说是三灵根,但悟性着实不错,好生教导的话,日后的前途也不会差。   不像是风钧,资质不行脑袋更是不灵光。   “钧儿哪有你说的这么差?”风夫人听着阿锦的话,她心里是知道这是实情,但听了却依旧不舒服,表情有些不悦的开口说道。   阿锦没再说话,差不差的,你心里不清楚吗?   风夫人的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越发觉得长女不如幼时来的贴心了。   ……   因为阿锦要走,族中也变得忙碌起来,尤其这次她还不是一个人走,还要把风镕一起带走。   自是要收拾一下。   嗯,准确的来说,就是给阿锦一些修炼资源。   虽说风家对比长鸣宗这个庞然大物,是有所不如,但总也要把自己的态度给表明,这样阿锦若是成就金丹的话,才可以更好的庇佑家族。   虽说他们素日内斗也厉害,不过在这一点上,风家长老还是能达成共识的。   在离开的这一日,   阿锦并没有惊动族中人,而是在和风祖父,风大伯风伯母还有风镕以及风策风夫人还有风霞,风钧,道别后便准备离开。   却不想,就是在这个时候,风霞却跪了下来。   惊的阿锦赶快躲开。   “长姐,我求你带我一起走吧。我想和你去长鸣宗,哪怕是给你做个洒扫的童子,也愿意。”风霞也是实在没法子了,她心里清楚,阿锦今日这一走,少则十多年,多则可能几十年的时间,都不会再回来。   她这一走,就光凭借自己,终其一生都已经看到头了。   这可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她也只能在今日堵上一把。   洒扫童子,你可真的是太高看自己了,长鸣宗内,即便是亲传弟子的洒扫童子,那也是有要求的,最少也要是四灵根。况且风霞和阿锦是有血缘关系的,真的把她带到长鸣宗的话,还真能让她去做个洒扫童子不成。   阿锦果断的摇了摇头:“十五妹,抱歉,宗门里有规定,我不能带你去。”   “长姐,我知晓,我资质不好,但我求求你,我不想留在族中。”风霞心中暗恨不已,但面上却越发悲戚,“……那一日,我听到母亲说,她要把我嫁给李家那个纨绔子弟,我不想嫁,我只想好好的修炼,求长姐救我。”可能是想到了上辈子自己的遭遇,哭的倒是有几分真心实意。   风策立刻看向风夫人:“夫人,怎么回事?”   “族中不是说要和李家联姻吗?霞儿的年纪刚好匹配,我不就想着…”风夫人瞪了风霞一眼,而后表情晒晒的开口说道。   “都还没影的事,你瞎折腾什么?”风策不悦的说,和李家联姻一事,是李家那边递了橄榄枝,不过族中这边还没决定呢。   风夫人听着这话,心里是不服气的,想要反驳说什么就风霞这般的资质,能嫁到李家,已经是她的造化。。   不过风祖父阿锦都在,她也不好反驳,其他人倒好说,她就是怕长女会对她有心结。   “祖父,父亲,若是十五妹想要好好修炼,您随她就是,婚姻这种事,便是联姻,也要讲究你情我愿才好,岂能逼迫?”阿锦想了想开始开口说了一句。   倒不是说她对风霞有什么姐妹之情,不过是同为女子,有两分感悟罢了。   不管是在哪个时空里,对女子的恶意和苛责总是多一些,反正于她来说,不过是两句话的事。   风祖父和风策听到阿锦这话,便立刻开口表示,决计不会逼迫风霞的。   “长姐,我……”   风霞怎么说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眼力还是有几分,一见如此,便知道阿锦不打算带她却长鸣宗,心下顿时着急不已,若不去长鸣宗,她留在风家,即便不用联姻,又有什么发展前途呢?   立刻就又要开口说。   只是她才张口,便见微风拂过,阿锦和风镕已经不见了。   空中飘来一道清冽的女声:“拜别祖父,父亲,母亲。”   “大伯,伯母,镕儿,我会好好照顾。”   ……   因为有师尊的玉符相传,阿锦在带着风镕回去的时候,中途也没七拐八弯,而是架着灵舟,直径回了宗门。   华英长老传召阿锦也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她出关了。   知道阿锦已经在两年前筑基成功后,便见见一见阿锦,却没想到阿锦外出历练了,本来她没打算让阿锦回来的。   不过恰逢宗门十年一次的宗门大评比即将举行。   想了想,华英长老还是决定让阿锦回来,毕竟宗门大评比,自元婴以下,都可以报名参加。   华英长老想到上次举行宗门大评比的时候,阿锦入门的时间还短,修为也不高,便没让她参加,所以这次的评比,便不想阿锦错过。   “师尊容禀。”阿锦想了想,开口说:“弟子无意参加宗门评比,还望师尊见谅。”像是宗门评比这种事,对宗门弟子来说,是个很好展示自己的舞台,尤其是外门弟子来说是好事,因为宗门评比的前十名不但有丰厚的奖励,更是若是在评比中表现出色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金丹真人或是元婴长老给看中。   说不得就可以进入内门,甚至被收为真传弟子,这种事每次评比都有发生。   所以外门弟子一向都积极期待。   就是内门弟子和真传弟子,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表现一下自己,提高自己的声望。不过阿锦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欲望。   她对奖励虽感兴趣,不过宗门评比的奖励虽丰厚,但对阿锦这种自身已经筑基,师尊又是元婴长老的真传弟子来说,就不是那么珍贵。阿锦虽然是喜欢收藏东西不假,但她的眼光也高,可不是什么东西她都能看得上眼。   况且宗门评比虽说也是一种历练,不过宗门弟子之间,便是打斗的再精彩,也是有底线。   想要历练的话,倒不如去外面,那才是生死之间的真历练。   综合下来,阿锦并不觉得自己非要参加这个宗门评比,不过若是师尊要求的话,就又另当别论了。   所幸华英长老本身很是开明随性,知道阿锦不参加,并没有勉强。   这也让阿锦松了一口气。   ……   就在宗门上下都为评比而忙碌的时候,阿锦则是着手开始教导,已经在师尊跟前过了明路的风镕。   教导风镕,这也是华英长老允许的。   事实上,玉清峰的弟子,基本上都是处于散养的状态。   因为,华英长老作为十二峰里唯一的女峰主,也是宗门唯一的一位女元婴长老,她本身对宗门事务等并没有什么兴趣,是个十足十的修炼狂,不是在修炼就是在修炼的路上。   当时阿锦拜师的时候,除了华英长老是女子的身上,相处起来更容易外,也有这个原因。   师尊是修炼狂魔,对弟子的管束也就松懈了一些。   对其他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师尊不上心,但对阿锦来说,倒是刚刚好,可以让她尽情自我发挥。   她既是已经把风镕带回长鸣宗,那在他长大成人前,他就是自己的责任。   在这一点上,阿锦是从不推诿。   教导风镕,修炼。   阿锦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那边宗门大评比经过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也终于落下帷幕。   炼气期夺得魁首的人,是外门负责百草园的弟子,且他被朝阳峰的峰主看上,收做了记名弟子。   金丹期的话,都已经是高阶修士,都忙着历练或是修炼,压根就没几个参加,甚至半途的时候,因其中一个忽然顿悟,比赛便终止了。   算是无疾而终。   唯有最精彩,争斗也是最激烈的是筑基期的比赛。   要知道即便同是筑基期,那也是有分别的,初期,中期,后期,差着大境界,可不是玩笑的。低境界的想要赢,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但事情就有这个意外,掌门的亲传弟子,东方曜。他是以刚刚进阶筑基中期的修为,力压一众筑基弟子,初期弟子也就罢了,但后期的,甚至还有筑基大圆满,半步金丹境界,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以绝对的优势,拿到魁首。   喜得玄清掌门不知道有多高兴,甚至心里也已经下了决心,把东方曜作为未来掌门人去栽培。   惹得宗门内又是好一番的讨论。   不过这一切都和阿锦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她这个时候已经再次辞别了师尊,游历去了,而这次的归期不定。   哦,你说她带回来的小豆丁风镕,阿锦表示自己都已经手把手的带了他三个月的时间,又给他寻了极为适合的修炼功法,他身上还带着不少族中给的东西,起点已经比大多数修士要高。   若是还混不出什么?那就趁早歇了吧。 第114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从月影城外出来, 往东走约莫百余里,有一片看不到边际的密林,而密林里的树木, 便是月影森林。   之所以叫月影森林,是因为这片树林里大半的树木都是一种叫月影树的植物, 高大数十丈,因叶子呈现出月牙形状, 在白日里倒也还好,不过夜晚在月光的照耀下,却会发出银光, 故而得名月影树。   月影森林里最有名的便是月影草, 这种草的模样和杂草没什么两样, 想要分辨, 就只有在月圆之夜, 月影草会散发出一种类似于兰花的香气。   也就只有在这个时候, 修士才能寻到它。   这月影草是上佳的炼器材料, 有经验的练器大师, 运用得到的话, 不但可以让炼制的灵器的品质更上一层楼,连成功的几率也能增加, 而年份越长的月影草,这效果也就越好。   因此,月影草极受欢迎。   曾经因为过度的采摘,导致月影草的数量急剧的在减少, 后来还是月影城的城主,明确的下达了采摘的禁令,只能在固定的时间, 进行采摘,月影城主是化神期修士,所以她在下达了禁令后,很好的遏制住了这种过度采摘的迹象。   让月影草不至于险些绝迹。   近些年来,月影草的价格是一年比一年高。   如今,   一株上千年份的月影草,最高可以卖到百万灵石不等。   不管是月影草的作用,还是说财帛动人心的缘故,即便是有禁令在,还是免不了有修士会偷偷的过来采摘。   而如今,在月影森林的中心地带,一名面色冷若冰霜的俊美男子,此时正和五名修为都在筑基期的修士对峙。   气氛颇为不愉快。   在领头的修士,叫俊美男子出示采摘令的时候,对方拿不出来,他们就知道,对方是偷偷过来的。   像是这种事情,是时常发生,他们也都见怪不见,每个月,总要抓住这么一两个修士的。不过像是今日这般,一下抓到一个金丹修士,今年负责巡逻月影森林的护卫,觉得有点亚历山大。   对方已是金丹,他们虽然有五个人,不过显而易见,他们还是打不过。   领头的护卫就是明白这一点,若非万不得已,他们是不愿意和对方起冲突的,“这位前辈,如今并非是月影草采摘的时节,还望您见谅。”   “嗯。”俊美男子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月影草,我今天要带走。”他的本命剑在前段时间受了损,需要月影草来修复。   这株年份已有近两千年的月影草,他今天是一定要带走的。   护卫听他如此开口,心中已经戒备起来,甚至也悄悄的把玄灵珠滑到了手里,想着要捏破求救。   他们不是对方的对手,只能拖延时间,等待金丹真人的救援。   只是还没等到他捏破玄灵珠,忽而便见到有一穿着鹅黄色法衣的貌美少女而来,护卫本来还暗叹今天真的是运气不好。   碰到两个偷摘的不说,修为还都不弱。   过来的少女修为虽然不比俊美男子是金丹期,但也已经是筑基后期巅峰的修为,也就是俗称的半步金丹。   “小哥哥,你别慌,我没恶意的。这是我师兄,我们是一起的。”少女笑眯眯的开口说道,“…而且我们也不是偷偷进来,可是得了你们城主允许的,这是城主令,想来你们是认识。不过因找月影草麻烦,我们便分开走,没想到竟是碰到你们,还闹出这样的误会。”   说着素手一样,他们面前便出现了一枚朱红色的令牌。   护卫一见到这令牌,表情立刻就松下来,并且立刻开口道歉:“前辈,我等也是职责所在,刚才真的是多有得罪,还望前辈见谅。”   “没事,是我们赶时间着急,没先和你们说清楚。”少女好脾气的摆了摆手,很是善解认识的说道。   让护卫对少女的好感大增,要知道高阶修士多半性子也是高傲,今晚他们虽是职责所在,但碰到脾气不好的,丢了性命也是有的,毕竟修士之间,一应规矩虽有,但更讲究实力。   因为有这样的好感度,在加上对方有城主令在手,所以护卫也没隐瞒,在阿锦开口询问,可有更高年份的月影草的时候,对方立刻悄悄的开口说,有的。   在月影森林深处,还有一株年份更高的。   ……   “东方师兄,我说到的也已经做到了,那你答应我的东西……”阿锦目光灼灼的看着东方曜。   东方曜点点头,很快就从储物戒里拿出一个乳白色的玉盒,没打开,肉眼便能看到玉盒散发的浓郁灵气和寒冰之气。   让阿锦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   没错,   刚才在月影森林出现的人,便是阿锦和东方曜。   说起来,他们两个是偶然间碰到的,他们两个虽然是同门师兄妹的关系,不过先前都没见过,更没交情。   如今之所以会在一块,是因为阿锦和东方曜做了个交易。   这话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东方曜在成功结丹后,回了东方家一趟,这东方夫人看到自己一贯看不起的私生子已经是金丹真人,而她亲生的儿子,却连筑基都没有,自是心生嫉妒。   东方玄呢?   又生怕东方曜在妻子面前的仇恨值不够,还是说他的脑子抽了?言语间竟是透露出,要把东方家交给东方曜来继承。   这绝对是戳了东方夫人的心窝子,她娘家实力雄厚,她长辈中,化神期的修士就有三位,月影城的城主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东方夫人的舅舅。   嫉妒作祟,东方夫人便派修士追杀东方曜,东方曜才结丹不久,即便战斗力惊人,但对方也是金丹修士,而且修为比他高了一个大境界,所以到了最后,他没意外的受了重伤,连带着本命剑都有些受损,需要月影草修复。   只是月影城的城主和东方夫人有这层关系在,怕东方夫人也想到这一点,估计已经传过消息,故而,月影城这段时间,戒备都比往常要森严了许多。东方曜若是一旦出现在城里,怕是前脚才露面,后脚就有死翘翘的危险。   阿锦就是在这个时候,和东方曜碰见的。   她是知道东方曜的手里有一枚万年玄冰晶,是他外出历练的时候偶然得来,玄冰晶虽然稀有而珍贵,但对不是冰灵根的修士来说,并无太大的用处。   不过东方曜用不到,对阿锦来说,却是刚刚好。   所以,阿锦便和东方曜立下约定,自己助他拿到月影草,与之交换的便是玄冰晶。   东方曜把玉盒递给阿锦,而阿锦忙活了这么一通,为的可不就是这个么?自是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把玉盒接了过来:“谢谢东方师兄。”   “不用,你我是等价交换。”东方曜抿了抿嘴唇,如是的开口说道。   打开玉盒,便看到了里面大约有两个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玄冰晶,喜的阿锦的眉眼都弯起来,还不小呢。   就价格来说,玄冰晶和月影草之间,差了大概有数十万,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是她应得的,毕竟光是那块城主令,就费了她一番功夫。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到底是承了一点,就只有一点东方曜的情,嗯…同门师兄妹的情分。   念着这一点上,阿锦想着东方曜日后的遭遇,便开口提醒了两句:“东方师兄,其实依你的本事和能力,完全可以依靠自己,有的人,生来父母缘便浅薄,无需太过于在意。毕竟人生,就是因为有遗憾,那才叫人生。”   “东方家主,显而易见的不是个好父亲,不管是对你还是其他人来说。”   “那么,我们日后有缘再见。”阿锦说完便御剑而去。   “对了,东方师兄,还是快些离开这里,月影城那边很快就会察觉到城主令的丢失。”   嗯……她也要赶紧找个灵气充沛的地方,把玄冰晶给处理一下,这块玄冰晶的块头不算小,她打算炼化一半,另外一半珍藏起来带走。   至于东方曜的话,听着阿锦的话,则是陷入了沉思中。   ……   拿到玄冰晶后,阿锦是一路北上。   炼化玄冰晶的话,最好找个和它属性相合的地方,有什么地方比极寒之地适合?灵气充沛,人烟还稀少,是修行的好地方。   从月影城到极寒之地,路途遥远,阿锦即便马不停蹄,中间都没带停留,也走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这才到了。   直接往里而去,在深处挑选了一处地方,布下阵法和结界,阿锦便开始炼化玄冰晶。   数年后,   本来还算是平稳的极寒之地,忽然灵气开始涌动起来,雪花开始飞舞,而极寒之地的灵兽似乎察觉到某种威亚一般,开始四下的乱窜,发出‘啾啾’的鸣叫声和嘶吼声来,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一般。   也就是在这时,   天空中开始聚集浓厚的彩云,所有的灵气都聚集浓郁起来,只是没多久,那凝聚起来的彩云却露出自己狰狞的一面,更是有紫黑色的劫云在翻滚,还伴随着道道雷鸣声。   这是有人在结丹引发的天地异象。   阿锦也有点小诧异,自己在炼化玄冰晶后,便迎来了自己结丹的契机。   不过这里倒也是结丹的好地方。   精化为气,气化为神,神化为虚。   一点点阿锦慢慢的屏蔽了自己所有的杂念神思,任凭自己被快要凝聚成液体的灵气给包裹起来,侵入自己的奇经八脉中。   压缩压缩再压缩。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   天空的雷劫开始降落,一共三道,一道比一道凝聚的时间久,威力也更大,若是有修士在这里的话,就可以看出其威力几乎可以堪比结婴时的雷劫,可惜极寒之地,鲜少有修士过来,所以也就无人注意到这一现象。   等到最后一道雷击散去,那雪山已经被劈没了,可见其威力。   不过劫云也就此散开。   晴空万里,五彩霞云缭绕,隐隐似乎还能听到清脆的啼鸣声。   金丹成。   阿锦看着自己丹田内滴溜溜在转动的金丹,上面竟隐隐的浮现出一道兽纹的模样,细细一看,便发现是一头貔貅。   对此,   阿锦心里有点意外,要知道她现在的身体,可是正经八百的人类身体,这金丹上怎么会有貔貅的纹路,难不成说是因为魂魄是貔貅的缘故?   其实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   还是不去纠结这个了,先是先打坐巩固境界吧。 第115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阿锦回到宗门的时候, 没想到,刚好赶上了十年一次的新弟子入门测试。   对长鸣宗这种大宗门来说,收弟子第一看重的自然是资质, 不过弟子的悟性和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新弟子都要经过一次测试,才决定你最终的归宿。   也有那资质一般, 但心性好, 便被长老看重, 进入内门, 成为某个元婴长老的亲传弟子也不是不可能。   负责新弟子测试的叫陈酒,筑基中期修为,是天极峰的弟子,虽没被文华长老收为亲传弟子, 但也颇受到重视。   这陈酒虽然比阿锦要大上两岁, 不过在修真界, 论的从来都是修为, 不是年龄,所以陈酒一看到阿锦, 连忙行礼, “风师姐, 您回来……你结丹了。”   因太过于震惊的缘故, 连尊称都丢了。   “嗯。”阿锦点点头。   陈酒则怕阿锦误会什么一般,又行礼道:“风师叔,勿怪, 刚才失礼了。”阿锦如今既是已经结丹,那她的辈分,自然而然也就跟着涨了一辈。   “无事。”阿锦知道, 就自己目前的这个速度,修行的可能确实是快了一点,她如今都还不到五十岁,这个年纪便已经是金丹真人,别说在长鸣宗,便是纵观整个中川大路,她也是一等一的天之骄子,也不怪邵淮会震惊。   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开始测试的新弟子,开口问:“这次的新弟子共有多少人?资质如何?”   “回风师叔的话,这次新入门的弟子,共计八十九人,其中天灵根的弟子有四人,两个火灵根,一个土灵根还有一个金灵根,双灵根弟子十六人,余下的有三灵根弟子和四灵根弟子都是二十一人,五灵根弟子二十七人。”陈酒如实的回答说道,心里却思索着,阿锦问起新弟子的事情,是不是有意要收弟子。   要知道金丹真人便已经有了收徒的资格。   “哦。”阿锦之所以会这么问,并非是要挑弟子,而是知道,在这一届弟子中,会有她的小师弟符清。   说起这个,阿锦在心里小小的感叹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师父的特色,收弟子,一定要等到前一个弟子结成金丹,就像是她入门的时候,师姐妙时也是结丹不久,等华英长老再次有了收徒弟的心思,阿锦这里也是金丹。   跟接力一般。   陈酒也不敢贸贸然的开口,只是眼睛的余光时不时的会瞥向阿锦。   心里也是止不住的感叹。   风师叔莫不是老天爷的私生女不成,这也太得天独厚了一些,变异冰灵根,入门就被元婴长老收做亲传弟子,修行不过数十年便筑基,不到五十岁,便已经结成金丹,此等的修行速度,绝对是他生平仅见。   便是被称赞是新生代第一人的东方曜师叔也不如。   阿锦搜寻了好一会儿,这才在偏后的位置,找到符清。   和自己还有妙时师姐都不同,符清并非出身大家,而是一名孤儿,父母早早的去世,靠着村子里救济,长到六岁,测出有灵根后,便被带回了长鸣宗。   符清的是水木土三灵根,因相辅相成,倒也算是中上的资质,后来又在入门测试的时候,表现不菲,才会被师尊华英长老一眼看重,收做第三个入门弟子。   “这个弟子我记得,好像叫符清,挺稳重的一个孩子。”陈酒见阿锦盯着一个孩子,也跟着细看了一下,便开口说道:“只是资质不算出彩,是三灵根。”   “唔,这孩子看着挺有眼缘。”阿锦便也顺口说了一句,“倒是适合入我玉清峰。”   听到阿锦这话,陈酒看了一眼符清,暗叹,这孩子虽然资质不算多出彩,不过这运道倒是不错,竟能被风师叔一眼看重,日后未必是个没造化的。   ……   阿锦在测试地点停了没一会儿,便也离开。   毕竟她这才回来,要忙的事情也还多,至于符清的话,也不用她去操心,反正测试的一幕,也都会通过水镜传送到各大长老峰主跟前。   她这次历练的时间不短,快要三十年了。   负责给她洞府打扫的那个小童也换了,上一个据说在数年前,成功的筑基,离开了。新来的小童才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也只是个杂灵根,不过生的倒是眉清目秀,很讨喜。   阿锦喜欢长大好看的孩子,所以出手给的见面礼也很大方,毕竟她现在也是金丹真人,再者她储物戒里那些炼气期的东西早就用不上,用来做人情的同时也可以清理一下空间,倒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她这一回来,   宗门那边很快也就知道了。   没办法,都怪人太过于优秀,谁让她一回来就已经是金丹了,宗门自然要重视起来,虽说长鸣宗的金丹修士不再少说,不过宗门里,谁还嫌弃高阶修士多不成?再者阿锦这还不到五十岁,便成就金丹,也算得上是长鸣宗的独一份。   这般前途无量的年轻骄子,出自他们长鸣宗,说起来也是光耀的事情。   “不骄不躁,不错,不愧是我长鸣宗的弟子。”玄清掌门先前还有些担心,阿锦这般早结丹,会不会出现心境不稳的情况?要知道,历来就有不少修士,因太过急切的缘故,导致自己的修为跟上,但心境却跟不上,从而产生心魔,最终陨落。   其中也不乏天资出众的骄子。   不过他的这一点担心,在看到阿锦本人后,全然就没有了。   阿锦周深的灵息不但纯正,且十分圆满,在她的身上更是看不到一丝骄傲自满的神色,要知道便是他引以为傲的弟子,东方曜,在五十二岁那年,结成金丹的时候,神色间也流露出一丝的自得来。   “谢掌门的夸赞。”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玄清又询问了阿锦结丹大典的事情,对此,阿锦并没有什么兴趣,拒绝了,玄清虽有点遗憾,不过倒也没有坚持。   毕竟只是个金丹修士,若是元婴或者化神的话,玄清自是会苦口婆心的劝说。   华英长老对弟子一贯都是放养的状态,人也很是佛系,对弟子也没什么苛责的要求,因而见到阿锦后,知道她不办结丹大典,也没说什么,给了阿锦一些东西,又勉励了几句,便让她回去了。   而她在回去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   便是符清。   没错,就像是阿锦入门的时候一样,华英长老只是给了东西,寻了适合的修炼功法后,便把她丢给了妙时师姐,自己做了个甩手掌柜。   如今也一样。   轮到她来带小师弟了。   所幸符清是个很乖巧的孩子,性情也坚韧,虽年纪不大,但生活上却完全可以自理,不用人操心半分。而阿锦现阶段唯一需要操心的就是符清学业的问题。   和阿锦还有妙时都不同,符清他因出身清苦,在之前一直都没有识字的机会,对一个修士来说,不认识字可还行?连修炼的功法都看不懂。   所以,   阿锦给符清指定了一系列的学习计划。   符清自己也知道,所以学习起来也很认真,进步的也是飞速。   转眼间,就过去了三年的时间。   在这三年来,阿锦就在修炼,养孩子的日常里走过,哦,对了,偶尔有闲暇的时间,她也去指点一下便宜堂弟风镕的修行,风镕的修行属于柜中规矩的那种,虽不出彩,但一直也都有进步,如今也已经是筑基初期巅峰。   “我过两日要归家一趟,你要一起吗?”这一日,阿锦在指点过风镕一些修行上的问题后,开口问道。   风镕愣了一下,才点点头:“好。”   “那你回去准备一下,三天后,我们就在这里集合,一起回去。”阿锦又开口说道。   风镕对此没有意见,点头应答下来。   阿锦若是要回风家的很,倒是不用准备什么东西,不过因为符清还在她这里,她需要交待一下。   这小团子,自己养了三年的时间,又素来是个乖巧软萌的性子,人也聪明,一点就通,完全符合阿锦对弟弟的期许,自是也生出三分情感来。   除了符清外,阿锦再和宗门那里报备一下就行。   至于师尊那边的话,在两年前便闭了死关,为进阶化神做准备。   ……   阿锦和风镕的回来,不止是在风家引起一番震动,便是整个安城,也都掀起些许的波澜外,也不为其他。就是因为阿锦已经是金丹真人。   她还不到五十岁,便已经成就金丹。   喜的风家族人高兴非常,其他家既是嫉妒也无可奈何,甚至还要带着礼物和风家打好关系。   不到五十岁的金丹真人。   搁哪儿都是要碰着的,更别说在灵气稀薄的安城了。   时隔三十年再回来。   风家已经有了大变化,首先就是整个风家的实力比之阿锦刚刚来的时候已经大了许多,族中的弟子,尤其是新的一代的弟子,算上风镕在内,单是筑基期的修士,已有了十余人,远远超过了其他两家。   如今的风家已经不是什么三大家族之一,已经是安城第一大家。   风家弟子行走在外也更多了几分底气。   至于风家其他人,便宜父亲风策已经成了风家新一任的族长,就在阿锦回来的当天,风祖父亲口宣布了自己的退位,说是自己寿元将近,不想自己那般劳累,也想要再努力一把,说不得也能突破金丹呢。   这是明面上的理由,风祖父其实早两年就已经寿元将近,还是服用了延寿丹,才没陨灭。   如今生出这个想法来,也不意外,至于是不是真心实意的,阿锦表示自己并没有什么兴趣。   风夫人的话倒是和阿锦上次回来并没什么不同,依旧是个过着锦衣玉食的贵妇人,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她已经筑基了,寿元增加到两百岁,便宜弟弟风钧的话,也一样。   倒是风霞,   她的变化颇大,和上辈子的意气风发不同,如今的风霞已经是个怨天尤人的妇人。   上次阿锦离开的时候,没有理会她的请求把她带去长鸣宗,这让风霞心中记恨不已,但除了记恨和暗地里诅咒,她也做不了什么?毕竟她和阿锦之间的距离,岂止是千里之遥。   本来风霞还是一心一意的修炼,但奈何她这个人,虽然是重生的,首先资质就不用说了,甚至连心性毅力都没有,她的心里是满心的愤恨和怨气,越是逼迫自己努力,她越是静心不下来,正所谓修炼要先修心,她静不下来来,这修炼就进展的越发缓慢。   如今过去三十年的时间,她也才不过是炼气八层,距离筑基还有好一段距离呢。   再加上她不得风夫人喜爱,风策的话,对这个女儿也没多少情分,虽没克扣她的修炼资源,但也绝对没多关照,只是照着一应嫡女该有的份例来。   这让风霞的心里更有怨气。   一来二去,风霞几乎是钻进了牛角尖里去,挣脱不开,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是着急她就越无法静心,这修为进展的就越发缓慢。   所以,大概在十余年前,她绷不住了,选择了嫁人。 第116章 古早重生仙侠文女配   其实说起来, 便是风霞意气风发的那辈子,除了最一开始,她布局算计洗灵草的时候,还略动了脑子费了心思之外, 其他的, 更多的还是依赖东方曜。   在东方曜没对她动心之前, 因着救命之恩的缘故, 对她照顾有加,知道她介于自己资质不好,便为她找了不少可以洗精伐髓的灵药, 而动心之后就更不用说了。   往往都不用她开口,符箓丹药法器功法,但凡风霞有需要, 他便会第一时间寻来。   东方曜是修仙家族东方家族族长的儿子,虽然不是正室所出,但他本身却是个资质出众, 也很有一份韧劲, 五十出头便已结金丹,因而在东方家对他也颇为看重,东方玄对这个自己最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更是看重。   东方夫人恨不能把他处之而后快,除了东方曜是东方玄背叛她的证据之外, 他的这份优秀出色才是最大的原因。   除了东方家之外, 长鸣宗玄清掌门看重的弟子,甚至一度有意要培养他成为下一任掌门人。   如此的身份地位,自身也是个有本事的,风霞即便是资质不显,但靠着天阶的修行功法还有灵丹灵药, 还有东方曜为她开解修行的困惑,她的修为也是蹭蹭的往上涨。   一路顺风顺水,几乎没操过什么大心。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结婴的时候产生了心魔,一度凶险,最后是东方曜舍身为她挡了最致命的一击,才让她没有陨落。   如今,   因阿锦的不配合,风霞从一开始的打算便已经落空,没了洗灵草,她依旧还是五灵根,也没被带去长鸣宗,更没有机缘巧合,救下东方曜。   留在风家的风霞,就和普通的五灵根修士没什么不同,甚至还更不如,当然这个不如,并非指的是修为上,事实上,不到五十岁的杂灵根,修到炼气八层境界,已经不算差。但那是因为风霞在风家,即便是不受待见,但她除了修炼外,其余一干杂事都可以不用理会。   不像是普通的五灵根修士那般,还要操心诸多的杂事。   即便这样,风霞都不觉得满足,反倒是满心的怨恨。   从小长大的生长环境是真的很重要,像是风霞幼年的遭遇,父母不待见冷落,被侍女欺凌,早就她自卑而敏感的心性,后有所嫁非人,更是加深了她的这种性情,若是个天性坚毅一些也就罢了,度过了,对日后修炼绝对大有好处。   但可惜,   天赋型选手到底还是少数的,风霞就不是少数之一。   所以,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她都是满心的怨气和愤恨,没有阿锦的那辈子,风霞因有东方曜,可以实现她的心中所望,减少了她心里的愤恨,后来一直让她如鲠在喉的风锦死了,风家也险些灭绝。   才让她彻底释怀。   风霞压根就没有恒心毅力去修炼,所以,这一次她选择嫁人,阿锦表示自己一点都不意外。   阿锦正想着呢,便有侍女前来禀告,说是风霞来了,想要见她。   “不见。”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她的任务里并没有风霞,自是不用管她。   至于姐妹情深神马,阿锦表示,两辈子加起来,风锦和风霞之间都没这玩意。   风策听到阿锦这话,嘴皮子动了动,似想要说什么?不过终究是没有开口,他和长女相处的时日虽然不算多,不过对她的性情也能摸到两分。   长女自入了长鸣宗后,便是一心一意的修行,这几十年来,几乎是万事不挂心,颇有一番不染尘世的样子,可谓是十分淡泊,端看她对一母同胞的弟妹就能知道了。   不过也幸好,早些年来,不管是他还是夫人都对长女呵护有加,家族对长女也一贯都不薄,才让她心里有了两分感念。   他可不能因次女,而惹了长女的不快。   对于风策的没开口,阿锦表示满意。   一挥手,一个玉牌便已经飞到了风策的跟前,道:“父亲,这个功法很是契合你的灵根。”   “玄阶功法。”风策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嗯,是我从宗门里兑换的。”阿锦表示自己在外游历的三十年,可不是白白游历的,这期间她可是一下子接了几十个宗门任务,从最基础的寻找灵草兽丹,再到去除魔卫道等等。   这宗门的积分,也能称一句富有,换一本玄阶功法自是没问题。   风策听到阿锦这话,表情都变得明亮起来,若非还有事情没忙完的话,他是想要立刻开始修炼的。   哦,至于风霞,一个早已经离心的女儿,不用理会。   阿锦看着风策的表现,嘴角不由弯了弯,却带着一丝嘲弄。   她这一次在风家呆的时间也不长,只几日的时间,留下了一些功法法术,有的事从宗门里兑换,也问明,可以外传,不过大多数还是她买回来,或者是偶然得来。   额,至于怎么个偶然法?   大约就是她历练的时候,没少被人惦记。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懂得。   这些法术和功法,大半都玄阶或黄阶,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足够风家人欢喜了。   ……   两百年后,   霞光环绕,仙兽齐啼。   今日的长鸣宗格外热闹一些,因为今日是举办元婴的大典。   已有两百年没有回来的风锦,归来便是元婴中期,惊掉了一众人的眼球,这修炼速度哪里是快?简直要逆天了有木有?   掐指算着时间,妙锦真人这结成元婴的年岁,也就是两百岁出头。   两百岁的元婴,别说是在中川大陆,便是整个修仙界都是极少见的,非天资悟性,心性毅力,机缘缺一不可,往往数千年里,也未必能出一个。   前来参加结婴大典的其他门派的人,几乎是要酸成柠檬了。   他们门派就怎么没出这么一个弟子。   而这一次,   连风家也被邀请了。   不是阿锦邀请的,而是宗门那边邀请的,如今风家在中川大陆上,即便比不得东方家这样的实力雄厚,也已经颇有名气,嗯……谁让她家出了这么一个天之骄子。   前来参加大典的风家人,是阿锦的侄孙辈,共六人,领头的叫风宇,也是风家现任的族长,是她便宜弟弟风钧的孙子。   风钧是四灵根,悟性也一般,再加上他被风夫人养的娇气,受不得清苦,在丹药的辅佐下在才勉强筑基,不过即便筑基成功也就只有两百岁寿元,早已老死。至于风策和风夫人就更不用说了。   也早已经作古。   风霞的话。   阿锦也是听风镕说的,风霞甚至是死在风夫人的跟前,因为困于心性,又不如风钧那般,可有丹药供她去磕,她连筑基都没有,也不过百年的寿元。   说起风镕也就提一嘴,他是在六十年前成功结丹。   这般一算的话,   风家先前的金丹老祖虽然已经坐化,不过却有阿锦这个元婴坐镇,又有风镕和风锐也已经是金丹,如今实力已经坐稳了安城第一修真家族的名头,甚至在整个西陵国,也都是赫赫有名,寻常人不敢招惹。   风家是个大家族,不管资质还是心性,也都良莠不齐,为了避免他们会仗势作恶,阿锦是几次三番的叮嘱和警告过,不许仗势作恶,不然她会亲自出手清理门户。   依照阿锦现在的修为,她的话,在风家有绝对的震慑。   有风家嫡系弟子仗着阿锦不常回来,没把话当回事,犯了事,阿锦也真的是铁血手腕,没留情一点,直接处置了。   自此,风家的弟子再无人敢随意欺人。   “这排场好大啊!果然不愧是长鸣宗,话说起来,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和风老祖这般,成为元婴真人。”风家一弟子看着盛大的排场,不由的低声感叹说道。   立刻就有一弟子提醒说:“好了,你注意些,要称妙锦真人,风老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声音明显是小了下来,“…她最不喜别人如此称呼她了。”   “知道了。我这不是太兴奋了吗?”   一直到结婴大典结束。   风家弟子都还有些意犹未尽,实在是这等盛大的场面,可能是这辈子仅见。   ……   结婴大典后,   阿锦婉拒了掌门提出来的担任一峰之主的建议,一旦成为峰主,可不单单只是个名头了,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她也并不喜欢图挂一个名头。   掌门虽然有些遗憾,不过倒也没有勉强,毕竟是元婴了,也没法子去勉强。   没多久,阿锦便再一次出发去历练,不管是风家还是宗门也都已经十分的习惯,也都知道阿锦是个闲不住的,不是在历练的路上就是即将要出发去历练。   阿锦对长鸣宗的归属感并不怎么强?不过宗门到底对她有恩,她也不会亏欠就是,就像是结婴大典这般,她是不喜这种场合的,之所以应答下来,是因为这对宗门来说,是宣扬名声,对长鸣宗在修仙界的地位极有好处。   所以,她便是不喜也愿意配合。   但若让她像是一些弟子,一心一意的去反哺宗门的话,就算了。   又百年的时间,   阿锦已经是元婴后期巅峰,只差一步便可化神。   自此后,她便没再外出,而是留在了风家,教导弟子,庇佑家族,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了风霞,又或者阿锦此时的修为已经足够高的缘故。   那场几乎让风家灭族的灾难,并没有来临。   时间就这么一点点的走着。   又一百年的时间,阿锦已成功的晋升为化神,自此风家更是鲜少有人招惹,不过此时的阿锦虽然没有离开风家不过却已经不常露面。   多半都是在闭关中。   她的闭关和外人不同,别人都是想着闭关进阶,她则是要注意,不能让自己的修为晋升的太快,要知道,守护风家千年,这时间连一半都还没过呢。   晋升太快,等不到千年,若是她要飞升上届的话,任务就会失败。   阿锦早就已经有了足够庇佑风家的实力,她对飞升上届并没什么兴趣,却不能接受任务失败。   就这么走过了五百年的时间。   等时间一到,阿锦便也等不及,把自己带不走的东西留下来给风家,算是她的售后服务了。   很快就霞举飞升。   而她是从宗门飞升的,也算是为宗门尽了最后一点力。 第117章 千年女鬼   幽暗的古墓中,   四处墙脚有豆粒大小的火苗在跳动,影影绰绰的可以看到室内的情况,只是轻微跳动的火苗, 却也让这里显得越发阴森起来。   浑浊的气息让阿锦有些不适应的嗅了嗅鼻子, 几乎是下意识的想要给自己掐个清风诀, 只是抬起手后, 才发现, 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人,也不是灵兽之类,而是一只女鬼。   据说是活了千年的那种。   抬起的手顿住,不过很快,她的手便转了方向,往墙脚的灯盏上挥动了一下,本来豆粒般的烛火, 瞬间大了不少, 虽然还不算是多明亮,不过也足够她看清楚自己的所在之地。   毫无疑问, 她现在既是鬼,那这里必定是墓室, 而她现在就坐,或者说是漂浮在棺椁上。   棺椁并不是那种破旧的,反倒是极为的鲜亮。   没错, 就是鲜亮,而且是血红色一般, 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手脚,棺椁在这里已经放了一千多年的时间,却依旧鲜亮如新。   这是这味道却难闻的很, 一股腥臭的味道。   “真的是太受罪了。”阿锦嘟囔着的同时眼睛在看到一处后,亮了亮。   立刻飘浮过去,   这是一个梳妆台,倒是已经破旧不堪,落满灰尘,不过上面的好东西却不少,有女子所用的簪环等,当然,最显然的是一个精致的菱花镜,做工精致,还镶嵌着宝石,通过这面铜镜,阿锦也看到了自己如今的样子,一袭红色嫁衣,凤冠霞帔,看着虽年幼,却也不掩,眉目的昳丽精致,但面色却过于惨白,让她多了几分阴森鬼气,一看便知道不是活人。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   放到现代,不过是才上中学的年纪,但她却再也没有以后,生命就此停留。   阿锦这次穿成了非人的状态,是一名千年女鬼,戚妙锦。   这是个末法现代灵异世界,灵气稀薄,又伴随着和平盛世的到来,科技的日新月异,风水玄学已经渐渐已经没人遗忘,新世界的青年人更是称起为封建迷信,是残留下来的糟粕,不能信。   可事实上却是,私下里风水玄学依旧兴盛,捉鬼天师更是不在少数中。   而戚妙锦就是在这个时候苏醒过来。   不过她并非是自愿醒来,而是被一群盗墓贼给惊醒的,只是这座古墓虽然看着大,但里面着实没有什么好东西,因为这座古墓就是用来镇压戚妙锦的。   盗墓贼的到来,破坏了古墓里的封印阵法,这才让戚妙锦从沉睡中苏醒过来。   虽说按道理来说,这些盗墓贼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戚妙锦的“恩人”,可惜,谁让戚妙锦并非是人,而是鬼,还是一只心性早在生前就已经偏佐的鬼,压根就没什么善心道理可以去讲,所以这些盗墓贼都死在了这里,甚至就连魂魄也都被戚妙锦给吞噬。   而这个时空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   女主颜如灵本来是京市燕大的一名大二学生,家里有严父慈母,还有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爷爷,生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无忧无虑,但就在大二暑假时,她的人生一下子就拐了一个大弯,为她开启了一扇另类的大门。   起因是这样的,一次,颜如灵不小心,划伤了自己的眼角。   也就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开始莫名其妙的能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东西,例如,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女孩儿,一闪而过,还有愁眉苦脸,嘴里念念叨叨的白领。本来颜如灵还以为是自己期末考试复习,太过于疲累,以至于眼睛出现幻觉,只是伴随着这些影像越来越清晰,让她确定,自己看到的并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颜如灵是个胆子大的,发现这个事情后,她非但没有惊慌,反倒是很感兴趣,再加上她曾经也听说过,爷爷曾经很有名望的大师。   放假后,回到家里,便和爷爷询问,并说了自己的情况。   颜爷爷听了之后,不由的感叹,真的是天命如此,非人力不可为,而后就告诉了颜如灵一个让她有些吃惊的事实。   那就是颜家祖上其实是玄学之家,也就是从颜爸爸这一辈,才改换门庭的,而归根究底的原因就是几十年前,建国初期,破四旧,除封建。   颜家便被打成了典型,很是受到了批判和磋磨,颜如灵的曾祖父曾祖母都是在那个时候,受了磋磨,最终一病而亡,甚至就连颜奶奶也是因此,受了好些苦楚,导致身体严重亏损,不过四十出头,便早早的没了。   因为这个缘故,颜爷爷便决定彻底金盆洗手,绝口不再提起风水玄学二字,甚至也不许颜爸爸学习,想要彻底丢掉玄学的帽子,改换门庭,至于家里的那些秘法道籍,颜爷爷本来是想要一把火烧掉,一了百了。   但是到了跟前,颜爷爷却犹豫了,要知道这些秘法道籍,还有法器,那都是祖上一代代流传下来,是祖辈的心血,就要这么葬送在他手里吗?   颜爷爷到最后也下不了那个手,最后便把这些东西都封存起来,埋在了祖坟边上。   本来一切都挺顺利,颜爸爸读书学习,考上大学,和颜妈妈相识相知相恋,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家人和乐非常。   并且颜爸爸和颜妈妈很快就有了爱情结晶,就是颜如灵。   大概是出于本能的缘故,颜如灵出生,颜爷爷下意识的摸了孙女的根骨,发现她根骨奇佳,经脉也比一般人要宽,更是生有一双慧眼,天生可通鬼神。   可以说是天生修道的苗子。   在末法时代能有这般的资质,让颜祖父为之惋惜,不过却因难跨心结的缘故,最终还是选择封印孙女的慧眼。   只是有的时候,冥冥中都是注定好的。   颜如灵的左眼角下有颗红痣,并非是天生就有,而是颜爷爷当年封印颜如灵慧眼的一个封印,她无意间划伤眼角,刚好破坏了封印,她这才能看到魂魄的。   既是天意如此。   颜爷爷也不再纠结,为了孙女好,要知道颜如灵的那双慧眼,也是鬼神觊觎的东西,这双慧眼天生带着灵气,若是有鬼吃掉的话,可增加百年修为,简直是现实版的唐僧肉。如今封印既是已经解除,不能二次封印,再加上颜如灵自己也对这方面很感兴趣。   所以,   为了孙女好,颜爷爷便开始教导颜如灵道法,而颜如灵也不愧是天生修道的苗子,学起来那叫一个飞速,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已经比旁人学了三、五年都要强,已是小有所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颜爷爷在手机上看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有古墓被发掘,古墓里明明没有任何机关,但进去的几个盗墓贼,却死相凄惨,连尸骨都是不全的,外行人可能看热闹,但做为内行人,虽然已经隐退。   但颜爷爷还是一眼就看出来,这几个盗墓贼是被鬼所杀,而且通过一些布局,看了出来,这个古墓就是一个封印大阵,用来封印厉鬼的那种。   不止是如此,颜爷爷还看到这设下封印大阵的手法,好像有点像是他们颜家的手法。   颜爷爷立刻就去翻看了家族的记事本,里面记载的是历代颜家天师,碰到了一些奇人怪事,别说,还真的让颜爷爷翻到了。   两百年前,有颜家先祖记载,说是外出游历到一处地方,帮当地的百姓处理异事的时候,发现了村子里居然有一座古墓。   让他好奇的是整个古墓就是一个封印大阵,据当地的百姓所言,里面封印了一个厉鬼,说是千年前,有一无良父母,为了银钱,而把年幼的女儿卖给地主做了冲喜新娘,却没想到成亲当天,花轿才过门,新郎就死了。   新郎家里断定是戚家女儿克死儿子,对其便百般折磨,凌虐而死。   死后的戚家女儿,怨气难消,鬼魂作祟,前来寻仇,恰逢有一道长路过,出手相助,因感念戚家女儿死的凄惨,便没出手灭绝,而是选择封印,说是时间会化解她的戾气。   嗯,对此戚妙锦表示自己有话说,什么上天仁德,他心存仁厚……话说的倒是好听,其实说穿了,不过是那个牛鼻子老道本事不够罢了。   村子里之所以会出现异事,也是因为封印大阵被人不小心破坏了一角,阴气流露出来,这才让村子里出现了不同寻常的事。   颜家先祖因没有把握,灭绝古墓里的鬼魂,毕竟是千年厉鬼,且他也用颜家秘法看了,知道对方已经沉睡多年。为了不打草惊蛇,也因为没有很好的办法,颜家先祖选择把阵法补齐,暂且搁置。   经年事多,便又渐渐的忘记了。   而这些盗墓贼之所以能进去,是从颜家先祖补齐的那边进去的。   也因为如此,颜爷爷觉得自家在这件事上,也要担些责任,且既是孙女决定要走天师一路,继承祖上衣钵,那消灭厉鬼,保护百姓,就是她的责任。   不过颜如灵纵然天赋异禀,但学艺的时间到底太短,让她去对付千年厉鬼显然是不现实的。颜爷爷决定,带孙女一起去把封印大阵再次补齐,等颜如灵有了能力后,再一举歼灭里面的千年厉鬼。   颜爷爷带着颜如灵去了古墓所在之地。   当然,颜爷爷既是能看出来,那么自然也有其他的天师可以看出来,再者,如今虽是人们都讲究什么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但鬼神这种事,也确确实实的存在。   所以,国家那边也设立了一个特殊部门,专门用来处理这类事情。   古墓的事情一出,特殊部门作为国家单位,消息自是比一般天师都要精通,可以说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并且上报,暂时封存了现场,只是古墓是被偶然发现,先前也没想到,再者,古墓地点也不是无人的地方,而是在城外,虽偏僻但也不是无人居住,发掘又是在白日,听说有古墓,住在附近的百姓还特意跑过来,一瞧究竟。   信息化时代,自然有路人用手机拍下来,并且传上了网,虽国家那边已经拦截,并没有大肆宣扬开来,不过还是不少人看到了,颜爷爷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特殊部门因人手短缺的缘故,晚了两日才达到。   便和颜爷爷和颜如灵碰了个正着。   也拉开了颜如灵和男主贺知章之间的缘分。   同样的也开启了戚妙锦长达数十年的憋屈日子。   这也是阿锦来这里的目的。 第118章 千年女鬼   说起这个来戚妙锦就觉得憋屈无比, 她堂堂一个千年厉鬼,在这个末法时代,不说能只手遮天, 是站在食物链顶端吧?但怎么也能算是一方大佬, 众鬼避之不及的存在, 却成了别人的跟班小弟…不对,应该是跟班小妹。   被人指使的团团转, 没个消停的时候不说,生杀更是被人握在手心里, 最关键的是,对方还是个小丫头。若是技不如人, 打不过对方也就罢了, 她或许还能服气一些,但偏又不是, 对比实力来说更像是意外。   也没有多复杂。   古墓被盗的消息,不止是颜爷爷知道, 也有心术不正,修炼旁门左道的邪修也看到了消息,便生出想要收戚妙锦做自己鬼奴的想法。   不过戚妙锦虽然是被封印在这里, 但她却是被凌虐而死的厉鬼,且还已经存在千年之久,这厉害之处,可不是寻常天师能收复的。那邪修显然也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是做了准备才过来的,符箓法器带了不少不说,还有一些旁门左道,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带了不少, 想要一举拿下戚妙锦。   这邪修既是敢过来,除了事前的准备做的好之外,本事自然也是有一些的,不然也不敢起这个念头。   他先是用天师的血气把戚妙锦引出去,天师的血对鬼来说,可是大补之物,先前戚妙锦有已经沾了血气,闻到天师的血味,自是意动的。邪修就是趁着这个机会,偷走了戚妙锦的尸骨,利用尸骨设下围困的阵法,把戚妙锦困住一时片刻,再去结契。   那人既是邪修,这结契自然不是什么平等的契约,而是奴仆契约。   戚妙锦哪能甘心为人所用,而且签订的还是这种奴仆契约?   她自是要反抗,邪修虽做了准备过来,自己也有些本事?却不曾想到,戚妙锦是刚刚醒来不错,但她本身就是厉鬼刚醒来的时候还杀了几个盗墓贼,吞噬了他们的血气和魂魄,让她的实力增加了不少。   自是和邪修对抗起来,一时间和邪修拼的旗鼓相当。   而颜如灵和不打不相识的贺知章,就是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这名邪修是上了国家黑名单的,贺知章一眼就认了出来,再看邪修的行为,他也是天师,实力出众,不然即便他出身不错,是红三代,也不可能才二十多岁就做上特殊部门的副部长。   贺知章一见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绝对不能让邪修结契成功,不然的话,就邪修的脾性来说,有这千年厉鬼在手,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为祸世人的事情来?   所以几乎是当机立断的,贺知章立刻出手打断了他们。   邪修也没想到会有其他天师过来,要知道,他可是得了消息说国家那边人员短缺,需要晚几日才过来,他这才来的。没想到对方来的这么快,立刻就要逃,只是他结契到了关键时刻,不想放弃,却又不能停下。   心中大骂不止,但不管他如何骂?也如何的不甘,结契还是被打断了,邪修受到反噬,受了重伤,想也没想的立刻就要逃走。   邪修也是个有眼色的,一眼就看到颜如灵和贺知章之间,前者弱,便朝着颜如灵而去。   颜如灵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她是个大胆的,见邪修又受了伤,更不怕了,也立刻出手,她修炼的时间短,一击未中,被邪修躲开了不说,她人还被邪修抓住,一把扔到后面,替自己阻挡戚妙锦。   厉鬼都是很记仇的。   邪修结契被打断,要逃跑,戚妙锦自是不会轻易放过他,若非有贺知章出手阻拦她的话,几乎是在结契被打断的当时她就要扑过去生吞活剥了邪修。   邪修的心里显然也十分清楚,所以才会在抓住颜如灵后,毫不犹豫的就把她扔到戚妙锦那边。   戚妙锦便附身到了颜如灵的身体里。   有了身体后,戚妙锦的战斗力又上了一层,再者古墓这里,虽说是用来镇压戚妙锦,但却也是她的地盘,对她来说更是如虎添翼。   邪修没能逃走很快就被戚妙锦杀死。   只剩下贺知章和颜如灵,戚妙锦附身在颜如灵的身上,和智障呀额因为忌惮而不敢下杀手,一时间处于被动的状态之中。   后来还是颜如灵自己,拼命的对抗,可惜她修行的时间真的太短了,压根不是已经吞噬了好几条人命的戚妙锦的对手,电光火石间,她想到了自家秘籍上记载的一个法子,在被厉鬼附身的时候,是可以结契。   不过那都是修为高深的人才可以做,她一个才修行了几个月的天师,若是这般做,一旦不成的话,她将会被反噬,轻则身受重伤,重则连魂魄都保不住,不过看贺知章因为顾忌自己,不敢下重手,行为十分被动,还受了伤,颜如灵决定冒险一试。   到底是女主,即便是修为不济,但运气却不是盖的,再加上戚妙锦也没有防备。   所以,   颜如灵就这么成功了。   不知道是没经验还是慌乱下没想那么多?亦或者是其他,颜如灵结的也是奴仆契约。   奴仆契约是指做为被结契的一方,戚妙锦如果不想魂飞魄散的话,她是完全不能违背颜如灵这个做主人的命令。   就这样,颜如灵在实力不济的时候,有了戚妙锦这个千年厉鬼保护,顺利的度过了弱小期,而等到她实力强大起来,不需要戚妙锦后便把她直接超度送走。   戚妙锦:……   颜如灵不是邪修,心术不正,甚至对于戚妙锦生前的遭遇,她是同情的,小小年纪便被人凌虐而死,但既是成了鬼,那就是人鬼殊途,不是一路人,她对戚妙锦的态度,顶多不苛责。   至于那种把结契鬼奴当成亲姐妹一样对待,处处维护,细心呵护的事,嗯……还是少做点梦吧。   所以,   颜如灵该用到戚妙锦的时候,那也绝对不会心软半分,尤其是刚结契的时候,为了能够震慑戚妙锦,颜如灵在贺知章的指导下,可是没少折腾戚妙锦,过后颜如灵几次遭遇危险的时候都是让戚妙锦挡在前面。   戚妙锦迫于奴仆契约,即便心里再不情愿,也没办法,因为颜如灵的缘故,戚妙锦的魂魄都淡了几分。   颜如灵还自觉什么戚妙锦是在赎罪,谁让她的手上沾了好几条人命?   其实从颜如灵的视角看来,她是没有做错,只是戚妙锦也从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她被人杀害,死的那般凄惨,化鬼后,难道她不该去报仇么?总不能还要夸夸那些杀害她的人?那些盗墓贼也是一样,棺椁放在那里,光看就知道不详,谁让他们贪心不足,非要打开。   死了也是他们自找的。   ……   戚妙锦的心愿,不再被人拘束,她要鬼生自由自在。   不要再受任何人的摆布,顺带的也报个仇,这个仇并不是指要杀了颜如灵或者折磨她怎么样?而是反过来。   颜如灵曾经怎么驱使戚妙锦,阿锦也可以同样的驱使回去?当然,因为资金的不够,这个并不强求。   不过阿锦在理顺清楚所有的事情后,表示这个业务她还挺喜欢,尤其是后者提出来的附带要求。   在来了之后,阿锦就仔细的检查了一番,发现原身若是活着的话,那绝对是个定好的修道苗子,这也是她死后化作鬼,没有因仇恨怨气而失了理智,直接大开杀戒,而是摸索着修炼,就已经在短短几年时间,可以现身人前,报仇雪恨的原因。   阿锦是第一次做鬼,觉得还挺新鲜的,要知道鬼她是见得多了,毕竟冥界里,什么都不多,就鬼多。   当然,   她现在并不打算离开这里,倒不是说离不开,这里虽说是个封印古墓,原身或许离不开,但阿锦却有的是法子,不过阿锦的心里也十分清楚。   其实世间的道理,亘古不变,弱小便是原罪,只有实力强大了,你才会有话语权。   这里就挺不错的,虽不是什么极阴之地,但也可以让她安心的修炼。   ……   几年后,   碧溪镇   这是个典型的江南小镇,有山有水,景致秀美,白墙青瓦,美好的有些不真切,也是因此而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小镇,吸引不少游客前来游玩。   凌晨一点,小镇寂静下来。   夜幕中,繁星点点,可见明天会是个不错的天气,而借着还算是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在小镇外的一条羊肠小路上,几道鬼鬼祟祟的身影,正在前走,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在一处石碑前停下,又打量了一番。   最后绕到了后面去,从杂草里可以隐约看到青石砖,那些人确定后,便开始忙活起来。   偶尔还有窃窃私语的声音传来。   “奶奶的,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还黏糊糊的?”一个粗狂的声音骂骂咧咧的开口说道。   因手上黏哒哒,实在不舒服,便把手伸到眼前,却发现自己的手掌心里竟然是一片红。   “血…”粗狂的声音再次响起,却带着一丝惊恐。   “鬼叫什么?什么血不血?这是朱砂。”立刻有人没好气的开口说道。   “朱砂?”先前说话的男子仔细的看了看,确实是朱砂,“还真的是朱砂,娘的,不过怎么会有一股腥臭味?”   男子嫌弃的在裤腿上摸了一把,而后不知道想起什么,又开口说:“大哥,我听说用朱砂封墓的话,里面一定是有大凶东西,我们不会遇上吧?”   “有又如何?干我们这一行的,还怕这个,再说了,我们又不是没见过。黑驴蹄子,黑狗血,对付邪物的东西也都备齐,还带了天师给的符箓,我们几个大男人,阳气也足的很,怕什么?”   “倒也是。”   这时,听到一个略兴奋的声音:“大哥,通了通了…”   先前的话题就这么停止了,几个人立刻就挤了过去,便见墙壁上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来,有了缺口后,挖掘就简单多了,很快一个可以容一个通过的通道就出来了。   几人很快就进去了。   进去后几人便发现,这个墓里并没有什么机关,他们自进去就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当然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让几人骂骂咧咧的,自己白来了,要知道为了这次行动,准备良多,如今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真的是亏大了。   “大哥,我们好像到主墓室里了。”   “什么?”   “大哥,好东西都在这里呢。”忽然一个伙计有些兴奋的话语响起。   “黄花梨的梳妆台。”   “好家伙,里面还有好些东西呢?这根玉簪就瞧着不错,处理的好,一定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呦,这里还有一面黄铜镜子,上面还镶嵌着宝石呢。”   “这好像是金丝楠木的梳子吧?”   “好像是。”   “发财了,发财了,这次要发财了……”   “太好了。”   几个盗墓贼是一片欢呼,他们也没想到,这个不大的古墓里竟然还有不少好东西,一个个都高兴的很。   总算没白忙活。   就在老三要把梳子装到背包里的时候,却发现,一只白嫩的手也同时拿住了梳子,这让老三一愣,他也不是第一天下墓,哪能不知道遇到东西了?顿时有些惊恐的抬头,发现他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女孩。   十三、四岁的模样,身上穿着一身红嫁衣,头上还带着凤冠,俨然就是新嫁娘。   老三一看到这里,眼前就是一黑,险些也要晕过去,他完全就没有想到,就这么一个小墓里,居然能养出粽娘。   我命休矣。 第119章 千年女鬼   “鬼, 鬼,有鬼啊!真的有鬼……”   碧溪镇的百姓一大早醒来,就看到在镇子外面, 有这样诡异的一幕, 七八个大男人,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 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剥干净,其他人都是昏迷不醒, 就只有一个身形瘦弱的,抱着自己。   嘴里嘟嘟囔,反复的说着一句话,看他的神情,迷离恍惚, 像是被什么吓到了一样, 整个人都泛着神经质的不正常。   镇子上的百姓在看到这一幕, 自是吃惊, 只是这昏过去的叫不醒, 这醒着的脑子又不清楚,又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最终只能选择报警, 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   在警察到达前,那些人便被抬到了镇子上的医院里。   别看碧溪镇不算大,但多少也算是旅游景点,素日人来人往,还挺热闹,因而镇子不大但五脏俱全。   “什么情况?”警察也是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情况。   立刻就有热心的老百姓七嘴八舌把今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警察听到后, 也是有些无奈,但这些人昏迷不醒,唯一还有理智的看着也像是被吓傻。   他们便开始走访碧溪镇,看看有没有人认识他们。   别说,还真的很快就让警方找到,就住在镇子上一家民宿客栈里,老板一眼就认出来,并且把他们入住时候,填写的一应信息都交给了警方,不过警方那边一核实,发现多半都是假的,又在他们的房间里,搜出了一些东西,就是类似于盗墓贼才会用到的洛阳铲什么?   警方也迅速的意识到,这伙人,估计不是单纯的游客,八成是过来盗墓的。   在打听后,   便从碧溪镇一些老人口中知道,碧溪镇好像还真的有一座古墓,好像就在镇子外的山上。   警方也立刻到山上查探了一番,好家伙,还真的有,而且已经被挖开,确定了他们盗墓贼的身份后,警方这里便上报,毕竟发现一座古墓,貌似还被盗了,也不算是小事。   上报后,自是交给考古队那边进行挖掘。   不过考古队的人还没有到,就又接到了上级的指示,说是让他们晚几日再去,说是让古墓散散气,盗墓贼就是太过于急切,墓室常年被封存,传说就有好几百年,密闭空间,里面空气不流通,必定是细菌滋生。   考古队这边虽有些疑惑,不过还是答应下来。   另一边,   废弃工厂里,一个年轻俊美的男子,正在和一个面容吓人的怨鬼缠斗,不过男子是个厉害人,场面呈现出一面倒的情况,怨鬼也意识到年轻男子是个硬茬,虚晃一下就要逃走,不过却被一个麻布袋直接套进去。   男子动作极快的伸手一抓,两边收紧,麻布袋剧烈晃动了好一会儿,才停止挣扎,把麻布袋丢到一个印有八卦图案的背包里,贺知章的表情才松了下来。要知道这个怨鬼虽然不算厉害,但生前不知道是不是做小偷的,滑溜的很,一旦让他跑了,想要再抓住他,可就难得多了。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贺知章拿出手机,在看到来电显示后,表情有点讶异,“黄伯伯,您有事?”   特殊部门现任部长黄峥出身玄学世家,当年就是他看出贺知章根骨奇佳,是个修道的好苗子,把他踏上玄学之路,可以说黄峥是贺知章的启蒙老师,而贺知章虽性子是自傲一些,但对黄峥却极为尊敬。   “小贺,网上现在正热闹的碧溪镇的那个古墓,你知道吗?”黄峥直接开口问。   贺知章点点头:“嗯,我看到了。”网上这两天都是关于碧溪镇出现古墓的消息,更还有盗墓贼被吓得痴傻的事,那叫一个热闹。   他虽然忙着抓怨鬼,不过空闲之余,也看到了。   那些盗墓贼的身上阴气极重,他们的痴傻,绝对不是网上所说的中了什么神经毒素,怕是遇到鬼了。   想到这里,贺知章又开口说:“黄伯伯,你是想我去处理碧溪镇上的事。”   “嗯。”黄峥笑着开口,“嗯,我想着你离碧溪镇近。”   “好,刚好我这里的事情也处理完,稍后我就过去。”贺知章虽然答应的干脆,不过却又说:“黄伯伯,我们部门真的是人手短缺,您上次不是说寻到一对兄弟,实力很不错,心性人品也能靠得住,他们什么时候能入职?”   说起这个,贺知章真的是忍不住想要叹气。   说实话,因特殊时期,一度导致玄学在国内有点小断层,导致从事这方面的人,本就是少数,再加上多半的天师和玄学师,都是家学渊源,即便有收徒弟,也都有师门。且不说玄学师和天师,又自诩和普通人不同,心性高傲,也不愿意被拘束。   就说特殊部门也不是谁想进就能进来的,除了要有本事外,心性人品也都是要考察,想要进入特殊部门,一应条件审核,可是很严格的,比一些军校选拔都要严格。   种种下来,就导致特殊部门招人本就困难,而华国的国土辽阔,灵异案子不少,因而特殊部门可以说常年处在人员短缺的状态。   “嗯,他们还在接受体能训练,最少也还要一个月的时间。”黄峥回答说。进特殊部门工作,实力,从各方面来说,都要出众,那对兄弟本事是不错,但体能太差,需要磨炼一番。   “行吧。”   贺知章自己也经受过这一遭,也知道之所以立下这样的规矩,也是为他们好,要知道玄学师多半依靠术法符箓或者法器,再不然就是傀儡人偶什么,基本都是远距离作战,这要是碰到个危险,被近身,那可是很危险的事。   所以,不止是体能,甚至连散打格斗,不说精通,但也要练,保证自己遇到危险,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   在贺知章出发到碧溪镇的时候,比他早一天,颜如灵也被颜爷爷带着也来到了碧溪镇,想要补全古墓的封印阵法。   不过在到了碧溪镇后才发现。   为了保护古墓不被破坏,要知道事情刚出来的时候,不说外来的游客,就是碧溪镇本地的百姓,也有好奇心重的,想要溜进古墓去看看,为了防止被破坏,警方那边已经戒严,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不说,还特意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颜如灵跟着颜爷爷一起上去,自然不被允许靠近。   而封印什么,一听就有点扯,毕竟玄学已经放到了私下里,像是普通百姓,知道的并不多。   颜爷爷和颜如灵无法,只能等到天黑后再做打算。   要知道,天黑后,守卫的警察会撤掉,虽说还有监控摄像头,不过对玄学师来说,已经不是问题。   天黑后,   颜爷爷和颜如灵上了山,也顺利的躲过了监控,进到了古墓里。   “果然是封印大阵。”颜爷爷在仔细的打量了整座墓室的布局结构后,肯定的开口说道,“灵儿,你去把这两枚五帝铜钱分别放到这两边。”说着便把两枚铜钱放到颜如灵的手掌心里,“……放好后,你就在这里等我,不要随意乱跑,知道吗?”孙女虽天赋异禀,但奈何修道时间太短。   像是这种并不清楚内里的古墓,还是老实的呆着好。   “好。”颜如灵应答下来。   颜爷爷自己也拿着另外三枚,往一边走去。   也就是这时,   颜如灵忽然听到了一个声音,“来,来……”   她当即的顺着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只见漆黑黑的一片,仿佛一张无形的大嘴一般,就要把她给吞噬掉,让她打了一个冷颤。   忽而,一道身影闪过。   “谁?”颜如灵立刻开口,并且立刻抬脚追了过去。   “灵儿。”颜爷爷听到声音,立刻停下手中的动作,开口喊道,不过却还是晚了一步,孙女的身影已然不见了。   颜爷爷顿时顾不得什么?立刻就追了上去。   ……   不管是贺知章还是颜如灵和颜爷爷,在踏进古墓的时候,阿锦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要知道这几年,她可不是白白修炼的。   不比原身什么都没有,阿锦的起点要高得多。   本身就是冥界公务人员,这鬼修的功法,她不要知道的太多,继承原身的资质,又有她的心境,让她修炼起来更是一帆风顺,修为堪比火箭升空,蹭蹭的往上涨。   在发现盗墓贼后,阿锦就知道距离男女主登场已经不远。   便在墓室里做了点小手脚。   虽说戚妙锦从头到尾并没有提及,不过阿锦觉得自己想要见识一下男女主,也是人之常情吧。   要知道,根据原身的记忆,这次不管是女主还是男主,都是一心为民,大公无私,为百姓服务,阿锦对他们还挺有好感度的。   不过很显然,颜如灵和贺知章在见到阿锦后,就没那么高兴了,甚至是处在戒备的状态中。   一身鲜红的嫁衣,阴寒森森的鬼气,让颜如灵所带的爷爷特意给她的护身法器,直接碎掉,贺知章腰间挂着的七星魂铃更是‘叮铃铃’的响个不停,声音急促,像是在提醒贺知章,有危险,赶快逃。   只是不管贺知章还是颜如灵,却一步都走不动,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能。   “千年厉鬼…”贺知章看着阿锦,因过于震惊让他的声音都有些打颤。   “你们终于来,我等你们许久。”阿锦对着贺知章和颜如灵柔柔的一笑,开口说道。   她这话更是让贺知章如临大敌,但一丝都动弹不得的身形,让他的心里生出一丝绝望,他一直以为自己实力超群,却没想到今日居然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   谁能想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墓室里,也不是什么极阴之地,居然养出一个实力堪比鬼王的厉鬼来。   阿锦看着脸色变了又变的贺知章,心情愉悦,果然,自己的快乐,是要建立在别人的不快之上,目光又转向了颜如灵,对比自己现在这么一副小女孩的状态,颜如灵绝对是个肤白貌美的大美人,走在街道上能让人看的眼直的那种。   “你真好看!”   阿锦的语气有一瞬间的怨念,伸出手,纤长柔软,如白玉一般,轻轻的抚上颜如灵的脸颊。   颜如灵却吓得不行,她不会是要毁容吧?   “等一下。”贺知章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女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过他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厉鬼所害,哪怕自己不是对手,也要一试。   他说话的时候,拼尽全力,把手中的罗盘扔向阿锦。   只是罗盘在半空就碎裂掉地,贺知章是在惊恐中,陷入黑暗的。 第120章 千年女鬼   天色将将肚白, 虽然已经是四月份,但在山上,风依旧是凉嗖嗖的。   颜如灵蹲在树下照顾还昏迷不醒的爷爷, 虽然贺知章离开前, 已经再三的告诉过自己,爷爷没事,只是一时间入体的阴气太多, 这才昏迷的,他已经帮忙清理了体内的阴气, 只是到底是有了年岁,许会昏迷一些时间。   不过她依旧还是有点担心,颜如灵到现在神思都还有点恍惚, 没能回过神来, 虽说正式开始修道后, 她已经见了不少奇幻之事, 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她本来是跟着爷爷出现见识一下世面,顺带的帮爷爷把那个什么封印大阵给补齐。   本来危险性并不高, 但如今……   颜如灵想着抬头看了一眼,就在不远处的前方, 悬崖边的一处凸起的岩石上,坐着一道红色的身影,虽只一个背影,却也能感觉到主人的惬意的心情。   鬼不都是怕太阳的吗?   看着从东方一点点升起的太阳,在第一缕阳光照在阿锦的身上,让她的身影都仿若沾上了一层金光,倒不似女鬼,反倒像是即将飞升的小仙女。   想到昨天她从昏迷中醒过来发生的事。   她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腕, 多了一个印记,曼珠沙华的模样,血红色,像是从皮肤里长出来的一样。   说起这个,她在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古墓外面,昨天在墓里碰到的那个年轻俊美的男子也在,正在和女鬼说着什么?脸上的表情很是难看,却还是点了点头。很快,她也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原来他们在昏迷的时候,已经被这女鬼给打上了印记,此后,他们的生死只在她的一念之间。   右手腕上的曼珠沙华便是标记。   曼珠沙华,开在黄泉的花。   倒也还符合她的身份,而且你还别说,这个印记,小小巧巧,栩栩如生,印在手腕内处,还挺好看的。   颜如灵苦中作乐的想到。   ‘哒哒’的脚步声响起。   颜如灵立刻回头,便见贺知章已经回来了,抿着嘴唇,身后还跟着两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体型高大,面容坚毅,从他们的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来他们应该是军人,且是知情的那种。   “你们现在这里等一下。”贺知章低声对两人交待说道。   两人点了点头,便站在那里不动。   或许是出于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颜如灵只觉得自己对这个叫贺知章的男子,有了些许依懒,看到对方回来,她的心里既是松了一口气,也很是高兴,连带着说出口的话都温柔许多,“你回来了。”   贺知章也点点头,便直接踏步朝着阿锦走过去,在看到阿锦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下后,眼眸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再次对阿锦的实力有了一个相对确切的认证,心中敬畏再次上升两度。   能现身于白日里的鬼已经是不多见,最起码要有百年的修为才行,而这个女鬼却可以直接站在阳光下,可见其实力。   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印记。   贺知章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心态,这才又抬脚上前:“戚小姐。”语气恭敬。   阿锦没回头,而是眯着眼,看着已经升起的太阳,才开口说:“准备好了。”   “是,已经准备好,只是这一段路崎岖的很,车子实在开不上来,只能停在下面,不过您放心,我已经找好人,不会让您自己走路的。”说起这个,贺知章就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   你说你都已经是个鬼了,还嫌什么走路累,简直是没事找事。   不过这话他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   又接着说,“……还有,您要的衣服鞋子也已经准备好。”   “好。”阿锦看了贺知章一眼,淡淡道:“带路。”   “是。”   贺知章表示他是能屈能伸的人,好吧,事实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打不过对方。   几分钟后,   阿锦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红色连身裙,还有垂下的乌发上的珍珠链子,她的眉宇间闪过一丝的满意,别说,贺知章的性子虽然是自傲且有些不讨喜,不过呢,这审美眼光倒是不差。   贺知章虽然是坐在副驾驶上,不过眼睛的余光却一直都注视着阿锦的一举一动。   见阿锦虽然还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眉梢眼角却还算是舒展,他的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她没生气就好。   他真的是有些害怕了。   要知道,就刚才颜如灵的爷爷一醒过来,在看到阿锦后,立刻就要对其出手,只是他的姿势都还没有摆好,便被一挥袖子给又一次弄晕过去。而颜如灵因为爷爷受伤,就要说嘴,语气甚至带了些气愤,很显然,她的下场也不会比颜爷爷好到什么地方去?   嗯,是更惨。   毕竟颜如灵的身上已经被阿锦打下印记,生死全在阿锦的一念之间,对方只需要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生不如死,直接被阿锦拉入幻境中,只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也不知道颜如灵在里面经历了什么?等她回过神来,神色间是掩饰不在的惊恐。   其实,   对于阿锦这一行为,贺知章倒是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作为一个千年女鬼,她还能保持自己的理智,并没有一言不合就大开杀戒,而只是小惩大诫一番,嗯,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还挺讲道理。   局面或许也没自己想的那般糟糕。   再说了,颜如灵和颜爷爷虽然是一片好心,但这种闷声不吭就擅自进入到封禁之地的行为,还是让他有些不喜。   ……   越野车一路开到山下,到了碧溪镇。   阿锦打量着这个古香古色,颇有岁月静好韵味的小镇,嘴角不由的勾了勾,戚妙锦在这一片土地上出生长大,最后也是死在这里。   以一种凄惨的方式。   “我要住在这里,你去安排。”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贺知章作为男主,他的性格虽然高傲,不过却不是那种无理的高傲,他的高傲来自于自身的实力,并且在面对危险的时候,他的反应是迅速的,而如今也不例外。他刚开始面对自己的时候,是忌惮和害怕,不过在过了这个心理阶段后,便迅速的找到了一套自己生存的办法。   不得不说,作为男主,他还是有自己的可取之处。   贺知章:“好,我这就去安排。”   “我喜欢安静。”阿锦又补了一句。   贺知章点点头,表示明白。   而后便大手一挥,包揽下碧溪镇最好的民宿。   嗯,作为特殊部门的一员,本身的福利待遇就是一等一,更不用说他本人出身也很是富贵,是红三代,其母还是林氏集团的董事长,市值十几亿,妥妥的也是一枚富二代,不差钱。   民宿虽然是贺知章包下的,但阿锦却毫无愧疚的占据了最好的一间,并且指使起贺知章和颜如灵,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让颜如灵做自己的跑腿小弟,让贺知章做自己的‘厨娘’。   嗯,你没看错,也没有听错,就是如此。   颜如灵虽说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但做为家里的独生女,家里也是中产阶级,自小也是被娇生惯养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自是不会厨艺。倒是贺知章,作为男主他有着超人一等的天赋,其中厨艺天赋做为一个好男人必备的技能,更是已经点满的那种,只需要看一眼菜谱,照着做,就能美味非常。   不过他这个技能外人并不知道,但因知道剧情,阿锦却清楚。   别说,贺知章的厨艺真的是没得挑,尤其是用有灵气的食材来烹制,美味更是加倍,吃的阿锦心情愉悦,连带着修炼起来也更加的顺畅。   鬼需要吃东西吗?虽然不是必须的,不过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吃的最好是利于修行的滋补之物,像是什么灵芝人参,都可以。   阿锦这里是心情愉悦,但贺知章心里却郁闷到不行,   看着面前的土鸡,贺知章手里拿着的刀,狠狠的砍下,力道十足,那架势知道的是在剁鸡,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砍人呢。   一块一块的。   肖荣,也就是和贺知章一起的两名军人之一,他们也是特殊部门的成员,但不能算是正式的,因为他们并非是玄学师,只是普通人。   特殊部门一贯都是处在人手短缺的状态,黄峥要求又严格,为了能够缓和一下这种情况,特意申请过来的。这些军人都是经过严苛训练的,虽然不是玄学师,但武力值绝对不是普通玄学师可相比。   看到自家队长的样子,笑容脚步停顿了一下,才又走进去,低声开口说:“贺队,部长他们已经下飞机了。是不是要通知一下戚小姐。”   “好。”贺知章点头答应下来。   阿锦对于黄峥已经到的事情,并不意外,甚至她都可以肯定,黄峥绝对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会带好几个人,而且本事和能力多半和他相差无几。   毕竟她这种千年女鬼出世,还是厉鬼,每次出现都是一场大型遭难。   玄学师们会如临大阵也很正常。   不过她却一点都不担心,且不说自己并非是非典型的厉鬼,就说她现如今的修为本事,能打赢她的人,不是几乎没有,而是压根就没有。   即便是车轮战也不行。   没错,她就是有这个实力和自信。   ……   “戚姑娘。”   黄峥打量着阿锦,十三、四岁的模样,生的像是个洋娃娃一般精致漂亮,若不是清楚的知道,他都以为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呢?   “戚姑娘,不知道你想和老朽谈什么?”   “一桩生意。”阿锦对黄峥的打量视而不见,反正又不会少块肉。   “生意?”   黄峥在听到这话,只觉得脑袋卡壳了一下。   现在的鬼,思想都已经这么先进了吗? 第121章 千年女鬼   黄峥走出房门的时候, 他的脚步都还是有些飘的,因为实在有点反应不过来。   须知道,   几千年来, 鬼和天师及玄学师,那可是死对头, 一见面就掐起来的那中, 而且多半是那中你死我活的情况。   他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鬼要和自己做生意, 而这一桩生意,偏生他还无法拒绝,眼前这个叫戚姑娘的千年女鬼,虽说眼下还不是鬼王, 但也只有一步之差, 不过叫他看来戚姑娘即便还不是鬼王,却已经有了统御万鬼的能力。   要知道他幼年的时候,曾有幸跟着祖父,是见过鬼王的。   那个时候,国家正处在战乱的年代, 人命如草芥, 死的人也十分多, 连带着冥界里的阴差们也都忙不过来,这就导致, 有许多游魂野鬼在人世间晃荡, 彼时灵气也比现在要好一些。   他还记得, 那个鬼王和戚姑娘不同, 戚姑娘虽也是含冤而死,但她的手上除了昔年的仇人之外,并没有沾过其他无辜之人的血气, 嗯…那些盗墓贼疯魔归疯魔,痴傻归痴傻,但都却都还是好好的活着,至于小贺和另外一对祖孙,就更不用说,全须全尾的。   那个鬼王,是恶鬼吞噬了同类后进阶而成,其实他生前其实是个老实人,但后来得了风寒而死,像是这等性情的人,本来是不会化为恶鬼的,但谁让他却是个武大郎一般的人物,甚至遭遇更凄惨一些,妻子貌美,和弟弟勾搭成}奸,嫌弃他碍事,便趁着他风寒,要了他的性命。   而父母也都是知情人士,但因他们就只有两个儿子,已经没了大儿子,总不能再让他们没了小儿子,到最后无人养老送终吧?惦念着这一点,他父母便权当做不知道,甚至还帮着小儿子扫平了一应的身后事。   这事情的发生,让成了鬼,又没及时被阴差带走的鬼王知道。   都说老实人急了也是会咬人,所以他悲愤之下,便杀了妻子弟弟还有父母,连带着他们的魂魄也没放过,至此堕成恶鬼,这人啊!别管他生前有多良善,一旦成了鬼,还是恶鬼,便是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成了恶鬼的他,以一中恶鬼的本能,开始吞噬附近的游魂。   在短短不过二十年的时间里,便有了鬼王的实力,可是让当时的天师们苦战,十多个本事不俗的天师,围攻鬼王,大战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最后借助天雷之势,才将对方一举歼灭。   对方走的还是旁门左道的法子,但眼前这个戚姑娘,却不是。   她走的是正统的修道,放到灵气浓郁的年代,她便是鬼修,甚至修为到了一定程度,是可以成为阴神,再次修出躯体来。可惜,如今已经是末法年代,对方能修成鬼王,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咳咳,话题有点跑远。   戚姑娘已经有了鬼王的实力,统御万鬼不在话下,若是她肯出手帮忙的话,那对他们特殊部门来说,绝对是友好,最起码鬼作祟的事,都可以交给她全权来处理,绝对比他们特殊部门出手要来的圆满。   虽说对方要求的工资是高了一点,其中还有一条,让贺知章和那个叫颜如灵的女孩,做她十年的跟班。   但对比戚姑娘将来的工作量,黄峥觉得是划算的。   再者,   他即便是不同意也没用,小贺的身上已经被对方打下了印记,他不答应,贺知章若是不想死,甚至魂飞魄散,没今生也不会有来世的话,还是一样要受对方的驱使。还有那个颜如灵,也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算起来的话,他们特殊部门只需要每个月给她发工资就行,这么一想的话,更划算,更心动呢。   就是有那么一点对不住贺知章。   因为这一点的缘故,黄峥在和贺知章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不免带了一些愧疚:“……小贺,我也知道,这件事是委屈了你,但我看那个戚小姐,并不是个蛮横不讲理的人…额…不对是鬼。”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十年的时间,可不算短。   贺知章却想的开:“我知道,也明白黄伯伯你的处境,所以,我这边没问题。”他即便是有问题也不行,这明晃晃的印记可就在他身上,想不答应也不行。   “好孩子!”黄峥是越发愧疚,拍了拍贺知章的肩膀,声音也比刚才更为柔和:“果然不愧是你爷爷一手带出来的好兵,好样的!我和你爷爷都会以你为傲的。”   “嗯。”   相对于贺知章的平静接受,颜如灵就要闹腾一些,到底是入门时间短,即便是个大胆的,但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真的是已经超过了她的认知,让她的思绪还处在混乱期,倒也闹腾了一回。   求着黄峥帮她把手腕上的印记给去掉。   黄峥摇了摇头:“不是我不答应,而是我修为不够,没法子。”   颜如灵却不肯死心,一想到她要日夜和一个鬼相处,还是把自己身家性命都捏在手里的鬼,她的呼吸都有些要乱掉。   不过颜如灵到底也是女主,心性也是坚毅的那一挂,闹腾了一回,便也渐渐的接受了。   不接受还能咋滴,又解不开。   ……   阿锦收获了两个小跟班,还是长得好看的那中,嗯……才不管他们是不是自愿的,反正今后的十年,他们便是自己随叫随到的小跟班。   心情真的是美美哒!   这心情愉悦了,看什么也都顺眼起来,她这心情一愉悦,在和黄峥商讨工资的时候,更是火力全开。   以至于到最后,   黄峥都已经忘记阿锦是个鬼,和她大喊大叫起来,最后又不敌,一甩袖子,臭着一张脸走了。   阿锦表示自己才不care呢?到手的实惠才是最重要的。   别说,真的不愧是国家单位,这福利待遇,真的是没得挑,好东西真的不要太多。而黄峥又是个能屈能伸,很会做人的人物,几乎就是在他们敲定了所有的事情的当天,便送了阿锦一株紫参,年份大概是三百年,是不错的滋补之物。   对比阿锦放在自己宝库里的东西,自是不如的,不过在这个灵气凋零的末法年代,这紫参也已经你是不错的东西。   “你去把这个搭着乌鸡炖了,记得把油脂撇去,我怕胖。”阿锦把紫参扔给贺知章说道。这在签订了合同后,真的是更顺手了。   你一个鬼,还怕胖不成?   贺知章忍不住腹诽说道,不过面上却乖乖的应答下来。   戚妙锦是被封印的,这古墓小不说,里面还没多少好东西,毕竟谁也不会为一个厉鬼而陪葬一些东西,像是她墓室里的那个梳妆台还有棺椁,也都是牛鼻子老道发话,说是有用,才会置办下来的。   口袋里真的是穷的一批。   不过阿锦表示没关系,她是穷,但贺知章有钱啊!   贺知章出身军人世家,家里先前并无从事玄学方面,甚至都不连什么边,但别以为这样他就是单打独斗,自己摸索着前进。   你在开国际玩笑。   贺家虽然不是玄学界的,但他家是军人世家,贺老爷子曾是司令,虽已退休,但在军中依旧有着不菲的影响力,四个儿子将近是个孙子辈,除了贺知章走了玄学这一块,还有贺知章的姐姐贺知敏继承了林氏集团外。   其余的堂兄弟,无一例外,都成了军人,海陆空,全面发展,便是玄学界里的顶尖玄学师,也是轻易不敢得罪。   这样的人家,想要找个靠谱的玄学老师给贺知章,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贺知章就是拜了戴家二爷为师。   戴家是华国内最顶尖的玄学世家,现任家主戴琮,年少便接任家主之位,打小就是出了名的天才,过目不忘,像是一些符箓咒文什么,只需要扫一眼,就可以记下并且融会贯通,还是垂髻小儿的时候,便已经能单独的处理怨鬼,十八岁刚成年,就手刃了一个道行有三百年的厉鬼,据说他的修为早已超过长辈,是连贺知章都要膜拜的天才中的天才。   只是戴琮是个淡漠的性子,贺知章说起来是他的师弟,但两人是真心不熟。   “不错,这几日,你煲汤的手艺倒是精进了一些,再接再厉!”阿锦喝着汤,身心都是舒畅的,看向贺知章也顺眼不少。   贺知章:“戚姑娘您喜欢就好。”   “叫我戚小姐,或者直接叫我妙锦就行,你这戚姑娘戚姑娘,我听着不顺耳。”阿锦又开口说道。   “好的,戚小姐。”贺知章哪里敢直接叫阿锦的名字,他又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对方看着是个小姑娘家,年岁比舅舅家的小表妹还小,但却已是鬼王,一言不合,不说能毁灭世界什么?   但毁掉半个城市,对她来说,还是没得问题。   态度恭敬小心一些,总是没错。   ……   又在碧溪镇呆了三天的时间,阿锦这才决定离开。   倒不是觉得这个地方有多好,虽然景致不错,但老实说,在原身的记忆里,对碧溪镇的印象并不好。   之所以迟迟没有离开,是有两件事需要处理。   这第一件事,便是戚妙锦的尸体,她也已经收好,在山上寻觅了一个清净的地方,让她入土为安了。要知道她虽是阿锦,日后即便是心思不正的人,拿到这具尸骨,对她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她到底现在顶着戚妙锦的名字。   还是不要让人打扰她了。   第二件便是身份的问题。   如今可不比以前,现在可是个信息化时代,阿锦自身也是个贪玩的性子,作为一个已经修道有成的鬼,她可没打算呆在一个地方,总要外出走走看看,若没有身份证的话,可是有点不方便。   不过这一点也不用担心,黄峥会解决的,一个身份证而已,对特殊部门的部长来说,简单。   如今尸骨也已经安全下葬,身份证也已经出来。   阿锦表示,自然可以离开碧溪镇了。 第122章 千年女鬼   阿锦因为已经和特殊部门达成了合作的协议, 她便也有了光明正大的身份,名字倒是没变,还是叫戚妙锦, 是孤女一枚。   其实最一开始黄峥的想法是想把阿锦的身份安排成为贺知章那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她不介意的话, 也可以挂在黄家名下。   不过却被阿锦一口拒绝了,她对于黄峥心里的那点小心思,或者说是试探,她心里知道的是一清二楚。   老狐狸!   要知道,如今虽然是末法时代, 但依旧讲究个因果轮回的关系,虽说是人为安排好的身份,两者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但,产生因果关系的,除了先天上的血缘关系之外, 更多的还是其他。   就像是现下,阿锦若是把户籍放到黄家或者是贺家的话,那就是得到了国家的认可,还有来自法律的肯定。   这就是有了因果,来日是要还的。   她才不愿意呢。做个孤儿她不香吗?何必要和人纠纠缠缠说不清。   不过阿锦也知道,黄峥之所以会这么说, 是在试探她的底线。   黄峥被阿锦戳穿了小心思,倒也不觉得尴尬, 到底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本以为对方是千年前的鬼,沉睡多年, 这些未必会懂得,没想到,人家还真就知道。   阿锦不愿意,黄峥自然不会勉强,他也没那个本事。   虽说黄峥的行为做的隐蔽,在事情上处理的也圆滑,并不觉得让人不喜,但阿锦这个小心眼表示,自己还是要把场子找回来的。   狠狠的宰了黄峥一笔。   说起这个话,就要感谢一下颜如灵。   果然是人美的小姐姐最讨人喜欢。   颜如灵和颜爷爷就这么出现在古墓里,而且显然也都是玄学师,颜爷爷实力不错,颜如灵又是个天赋出众的,自是引起贺知章的注意,从古墓里出来后,便立刻让人调查了颜如灵和颜爷爷的身份。   不到一个小时,   两人一应的身份资料,便已经发送到贺知章的手机上。   在知道颜爷爷和颜如灵他们不是心怀不轨的邪修,他便也放心,甚至在看了颜如灵一应的经历后,贺知章心里因颜如灵的冒失产生的不喜,也消失无踪。   并且对颜如灵有了极大的兴趣,别误会,并非是男女感情,而是颜如灵的天赋,观察了两日,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后,提出想让对方加入特殊部门,而颜如灵也不是个矫情的人。   并且想的很清楚,颜家虽然也曾是小有名气的玄学世家,但到底已经隐退多年,早就不为人所知,她的天资虽然好,但到底耽搁许多年,如今实力还弱小。   若是遇到危险,就目前来说,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她既已经打算走玄学这一条路,自然要早早的做准备,若是加入特殊部门的话,他们是可以提供为期一年的指导和训练,全方面的那种,这让急切提高自己实力的颜如灵很是心动。   除了这些外,还有一项,就是她便是国家公务人员,有五险一金,将来退休了也有养老金。   这样一来的话,父母那边也比较好交待。   要知道颜家虽然以前是玄学世家,但颜家父母却都只是普通人,若说颜父还有点零碎的记忆,那颜母完全就没接触过。而对他们,或者是说绝大多数的父母来说,考上公务员,端上国家铁饭碗,安安稳稳的,就已经很好了。   基于这几点考虑,颜如灵答应的那叫一个干脆。   而黄峥也在亲自考察过颜如灵后,表示十分满意,虽然说这女娃的实力还不济,但她才入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有如此的实力已经是天赋异禀之辈,性格也不是那种娇娇弱弱的,反倒是爽朗坚韧,心性也端正。   可以说是再根正苗红不过,若是好生培养的话,将来绝对是特殊部门的实力大将,顶梁柱。   颜如灵这边没问题,黄峥这边也点了头,甚至双方已经签订好劳务合同。   但就在这个时候,贺知章却指出一个问题,“那个什么?颜小姐,你现在好像和我一样,是戚小姐的跟班?你们这里商量的再好,戚小姐若是不放人的话……”   他的话虽然没说完,但不管是黄峥还是颜如灵,都是聪明人,自然是明白他未完的话语。   黄峥:……   “倒是忘记这一点了。”倒是颜如灵,不愧是女主,虽一时愣住,不过很快就回神过来,开口说,“部长你放心,戚小姐那边我会去劝说的。”   黄峥听到这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过想到他和阿锦商谈的时候,对方虽任性了一些,但却不是不讲理的…鬼,好好的和她说的话,相信她是可以理解的。让颜如灵试一试也好,若是她这里劝说不下,到时候他再出马也不迟。   颜如灵在找阿锦之前,真的是打了一肚子的腹稿,而且绝对是字斟句酌,诚意满满,这个满满不是指她们之间有什么情谊可言。颜如灵表示自己没傻到以为她和一个鬼王能有什么交情。   而是从理智和利益出发。   她是有这个自信可以说服阿锦。   却没想到,她准备的这些话都没来得及说,对方在知道她的来意后,便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下来。   “额?”颜如灵只觉得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不得不咽了回去,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阿锦瞥了颜如灵一眼,淡淡道:“当然,并不是无条件的。”说实话,颜如灵的性子是冲动了那么一点,但人却是聪明的,心性也不差,阿锦对她还是颇有两分好感度。况且有人愿意免费给她的跟班培训,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答应?   不过做为一个鬼,阿锦表示,总不能别人一说,她就要答应下来。   那多没面子啊!   “什么条件?”颜如灵开口问。   阿锦递给颜如灵一张单子,“让黄部长把这上面的东西准备齐就可以了。”用她的人,总要给工钱吧。   额……   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典型啊!   颜如灵在接过单子,眼前就是一黑,她入门的时间虽然短,这上面罗列的什么百年月灵草,七星灵芝,还有什么芝草丹,小还丹之类,她是一个都没见过,但字她还是能看得懂,再说了,能让鬼王看上眼的东西。   想也知道必定是好东西,价格不菲的那种。   这满满一张,   颜如灵把这张单子给了黄峥,心里极其忐忑,在此之前,她已经问过贺知章,知道这单子上的东西,要大几百万呢。   知道这个数字后,她的手都是抖得,甚至一度想过特殊部门她不去了,还是贺知章再三劝说,特殊部门一应待遇好,这些都是她的培训费,日后等她入了职,会从她的工资里慢慢扣。   这才让颜如灵有了些许的安慰,不过即便是如此,她的心里还是发虚。   “部长,要不我……”   “没事,我会让人准备好的。”黄峥是知道阿锦不肯吃半点亏,这一点从和她的合作中就体现出来,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   但在看到这张单子,他的手还是抖了一下。   还真的是贪心。   但凡颜如灵的天赋心性差一点的话,这东西他都不乐意出。   “好,那部长,我现在就去告诉戚小姐。”颜如灵看着手背上都有青筋冒出来的黄峥,更是不敢在这里多呆,生怕对方会后悔,立刻开口说道。   黄峥摆摆手。   ……   阿锦看着贺知章送过来的东西,满满当当的,而且品质都是上佳的那种,一双好看的眼睛顿时弯了起来,看来这特殊部门的家底,比自己想的还要殷实。   这些东西,眼都不眨的就拿出来。   看来以后可以多多薅羊毛了。   黄峥若是知道,就因为他拿出东西的动作太快,连带犹豫一下都没有,导致不止是特殊部门的补贴大半都被搭进去,连带着自己私藏的小金库,都缩水了一大半,必定肠子要悔上一截。   从古墓里出来,阿锦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   有贺知章这个小跟班细心照顾,做饭的手艺更是一绝,吃的她每每都会眉开眼笑,还有颜如灵温柔小意的伺候。   她这来到京市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心。   一直到这天,贺知章拿了一份描金的请帖过来。   “戚小姐,谢家那边有一桩生意,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贺知章把手中的请帖递给阿锦,轻声开口说道。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对阿锦的性情也有几分了解,这人除了嘴贪吃了一些,也爱玩,更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喜欢敛财。谢家的谢氏集团市值千亿,不止是国内顶尖的豪门世家,便是在海外也很有影响力。   谢家=有钱。   他肯定戚小姐会有兴趣。   “哦,说来听听。”阿锦的眉头轻挑了一下,说道。   贺知章听到这话也不意外,立刻就开口说起了谢家的情况,事情倒也不算是复杂,谢家第三代中的独苗苗,谢言行,在某一日的时候,忽然就昏迷不醒起来,做了全身的检查便发现他的身体并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但他就是不醒。   谢家是豪门世家,对玄学也是知道的,甚至他家就有一个交情很是不错的玄学师,便请对方看了看,发现谢言行是被人下了咒,他的魂魄已经离体,被困住,挣脱不出,这才会昏迷不醒的,并且日渐消瘦,直至死亡。   这个玄学师虽然看出谢言行的不妥,但很遗憾,他的实力不够,解不开这个咒术。   谢家自然要另请高明,只是一个两个的,竟然都解不开,其中也不乏道上颇有名气的,甚至就连戴家仅次于戴二爷和戴琮的一位德高望重的玄学师,也都没能解开。   谢家更是担心起来,倒是有心请戴二爷和戴琮来,但这两个人,戴二爷不知道在哪个深山老林里,联系不上,戴琮闭关进阶,没个一两个月都出不来。   而谢言行已经昏迷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一日比一日消瘦,即便有玄学师为他每日输灵气养着,也没多大用处。   谢家自是着急起来,也顾不得低调的家风,广发请帖,道上但凡是小有名气的玄学师,都接到了他们的请帖,国家的特殊部门自然也不例外。   “……大概就是这样,不知道戚小姐可要过去看看?”贺知章开口问。   “当然。”   阿锦表示即便是看在钱的份上,也值得过去走一趟。 第123章 千年女鬼   六月的帝都已经热得像是蒸笼一般, 一下飞机,一阵热浪便扑了过来,让阿锦不喜的皱起眉头, 鬼怕阳光,这是定理。就只有百年修为以上的鬼,才可以出现在白日里, 而像是现下这般,能在烈日下行走的,一点不惧怕的,放眼整个华夏国内,怕也就只有阿锦一个了。   要知道, 若是一般的鬼魂的话,在如此阳光下行走, 怕早就要灰飞烟灭。   可以说, 阿锦这般的行为,是在无形的宣告自己如今的修为。   她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倒是贺知章看的有些心惊,对待阿锦的态度又敬畏了两分。   不怕归不怕, 但对这般明艳热烈的光线, 大约是本能作祟,阿锦表示十分的不喜。   贺知章早就很有眼色的拿出了一把黑色的伞,看似不起眼,但其实是炼制过的法器, 鬼若是撑着,可以避免阳光或其他带来的伤害。   这个其他指的是帝都的龙脉。   作为一国之都,帝都是有龙脉坐镇,万邪不侵, 一应邪物到了帝都就会受到压制,阿锦虽然修的是正统的鬼修一道,但做为鬼,她还是会受到一点影响,便让贺知章提前做了准备。   这把黑伞就是其中之一。   “贺先生。”下了飞机便有谢家派来接他们的人,为首的是一个五十出头,头发微白,看着颇有几分和蔼可亲的中年男子,是谢家的管家。   贺知章在一看到谢管家,就知道,谢言行的情况怕是比他们所知道的还要更危险一些。   谢管家在看到阿锦后,面色闪过一丝惊异,不过作为一名专业的管家,谢管家的职业素养是没的说,虽然惊异,但面上却很能稳的住,又接着道:“想必这位就是戚小姐吧?欢迎您的到来。”   且不说贺知章出身的显赫,就说他自己本身也是玄学界赫赫有名的少年英才,如今才二十五、六的年岁,已经是特殊部门的一把手,所有人都知道,等到黄峥将来退下来,接替他的人,必定是贺知章。   所以,贺知章即便自身不在意,但放在他身上的目光从来都不少,几个月前,他的身边突然多了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叫戚妙锦,这些日子时常带在身边,他几次出任务,都是比较凶险的那种,小姑娘都跟着一起去。   本以为是历练小辈的。   不过谢管家今日一见,他发现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因为贺知章对其的态度,并不随意,反倒是透着恭敬,就是晚辈对小辈的恭敬,看来这小姑娘的身份不简单。   阿锦没说话,只轻点了一下头,算是和谢管家打招呼了。   见贺知章并没有任何要介绍的意思,谢管家心里虽好奇,不过做为一名合格的管家,他并不会问,寒暄过后,便引着阿锦他们到了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前。   对此,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   居然能把车子开到这里来,看来这谢家在帝都的势力比她想的还要更厉害一些。   车子一路平稳的行驶中,贺知章在看了阿锦一眼,问:“谢管家,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   “很不好,少爷如今消瘦的厉害,这些日子来往的玄学师也不在少数,但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前几日,广济寺的枯叶大师来了,说少爷中的是桃花咒。”谢管家说起这个,还悄咪咪的看了阿锦一眼,语气颇有些不好意思。   “桃花咒?他到底是从哪里招惹来的厉害女子?”贺知章听到这话后,几乎是脱口而出。   桃花咒,顾名思义,自是招惹了桃花,才引来的祸事。一般来说,都是追爱不成,恼羞成怒或者偏执成狂,对对方下了此咒术,以达到和对方在一起的目的。其实若是说起来的话,普通的桃花咒并不算是多难解的,但很显然,谢言行中的并不是一般的桃花咒,不然的话,凭借谢家的实力,也请了不少有名望和实力的玄学师,没道理解不开。   而从谢言行这种昏迷不醒的情况看来,对方是用桃花咒拘禁了谢言行的魂魄,所以谢言行才会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桃花咒中最棘手的一种。   那什么现实版喜欢的是你的灵魂,而非躯体。   谢管家在听到贺知章这话后,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尴尬。   他家少爷自幼起就是个风流多情的性格,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已经很会哄小女孩儿,这长大后更不得了,交往的女朋友更是不计其数,不过他家少爷虽然风流,但绝对不下流,对历任女朋友,出手都极其大方,从来都是好聚好散,即便是分手,也都和和气气,没人说他的不好。   “既是知道缘故,你们就没去查一下吗?”贺知章又开口问道。   谢管家道:“自是查了,只是却没有收获。”在知道少爷中的是桃花咒后,谢家立刻就开始行动起来,不说少爷历任的女朋友,即便是和少爷亲近一些的女性他们也都查了,但却一无所获。   听到这话,贺知章的眉头也皱起来,又问:“枯叶大师可是得道高僧,连他也解不开吗?”   “……枯叶大师虽是得道高僧,但他更擅长驱鬼辟邪,于咒法上并不精通,只能暂时维持现状,不让情况继续恶化下去。”谢管家回答说道。   听到这话,贺知章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要知道,但凡是玄学师用咒法害人,哪怕是再高明?也都会留下一些痕迹,但现在众多的玄学师,却没有找出来。   就连德高望重的枯叶大师都没办法,那对方该有对厉害啊!   难不成又是一个戚小姐。   想到这里,贺知章悄悄的看了阿锦一眼。   ……   阿锦自是察觉到贺知章的眼神,不过却没放在心上,厉不厉害?又有多厉害,等一会儿见了就知道了。不过谢家的报酬,其他的都好说,但那六枚的菩提子,她要定了。   她现在虽说是能号令万鬼,但却还不是真正的鬼王,还差一步,是因为她的身上有一股戾气无法消散。   人死为鬼。   而鬼和鬼之间也是不同的。   像是生前若是无恶不作,那么死后便是恶鬼。受冤而死的鬼,便是怨鬼,会多出怨气,而被折磨残杀的鬼,乃是厉鬼,便会多出戾气。   戚妙锦本是后者。   死后因怨气太大,未曾阴差而来,便擅自报仇,虽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鬼沾上人命,那对自身便会有所损害,而且容易在杀戮中彻底失去理智,沦为恶鬼。   老天对戚妙锦还是有两分垂帘,在她手刃仇人,理智将消的时候,恰逢一道长路过,察觉此事,将她封印起来,是说是限制了她的行为,但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救了她。   若只是想做个鬼的话,自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但阿锦醒来后,走的是正统鬼修的路子,那她身上遗留下的力气和怨气,就会对她的修行产生影响。   作为一个想要站在金字塔顶尖的人…哦…现在是鬼,这怎么可以?而消除戾气和怨气的法子也有,而且不止一次,最简单的就是做好事,积累功德,用于抵消。   阿锦表示,戚妙锦杀得那些人,都是该死之人。   她为什么要去积累功德消除?让她有种之前是做错了的感觉,这可不成。   除了这个之外,也还可以借助外物,例如,得道高僧死后留下的舍利子,带着佛气,也可消除戾气和怨气。不过如今是末法时代,得道高僧可不好找,根据贺知章打听而来的消息,现存的舍利子,整个玄学界就只有两颗,如今存放在广济寺的玲珑塔里,防护更是一层一层。   佛门对阿锦这种鬼魂,有天然克制作用。   若非到了紧要关头的话,阿锦是不愿意去闯佛门的。   除了舍利子之外,还有菩提子,尤其是生长在佛门里,经年累月受到佛法熏陶的菩提子,年份越久越好,效用比舍利子还要好一些。   可惜,菩提子少见的程度可一点都不亚于得道高僧留下的舍利子。   但不巧的是,谢家给出的酬谢清单里,却有六枚菩提子,阿锦自是看得心动不已,有了这六枚菩提子,她身上的戾气和怨气那都不叫事儿,而且还可以帮助自己的修为更上一层楼。   思索间,   车子已经停下来。   一下车,阿锦就感受到了这里非一般的灵气,立刻扫眼看了一遍,发现这里的风水尤其好,群山环绕,青翠森森,聚气敛财,更还有高人利用这里的草木,布下了一个聚灵阵,让这里的灵气越发的浓郁。   常年居住,于身体有莫大的好处。   还真的是个好地方!   不知道若是她解决了谢家的事,对方能不能在他们给出的报酬上,再加一套这样的别墅。   阿锦老神在在的想到。   谢管家一路引着阿锦和贺知章到了宅子里,开口说:“两位,请在这里稍坐片刻,我这就请先生和夫人下来。”   “好。”   等到谢管家离开后,立刻就有佣人,奉茶倒水,各色茶点,甚至十分体贴的准备了一些小女孩爱吃的零食,嗯……不用想,就是给阿锦准备的。   毕竟她现在看上去,就是一个十三、四,初中都未毕业的小女生。   阿锦对此也接受良好,而且别说,谢家准备的那些零食,味道还挺不错的。   谢先生和谢夫人来的也很快,和他们一起的还有一个中年男子,是一脸的惭愧,“老朽学艺不精,无法破解,实在愧对谢先生和谢夫人的厚爱。”   谢先生这段时间来,已经听多了这样的话,心里的失望倒是没多少,让谢管家好生的把人送走。   那人在看到阿锦和贺知章的时候,表情轻叹,这般年轻,怕也不顶什么事?看来谢先生和谢夫人是有些着急过头,不过也是,谢少爷如此情况?做父母的哪有不着急的道理?   ……   “谢先生,谢夫人。”贺知章开口说道。   谢先生和谢夫人都不是第一次见贺知章,谢家和林氏集团是有生意上的往来,这林氏集团就是贺知章的外祖家的公司,如今林氏集团现任总裁林知敏,可是贺知章一母同胞的亲姐姐。   先前的宴会上,贺知章不止一次作为林知敏的男伴出席,他们自是认得。   因而态度十分和蔼,“……这是?”   “戚妙锦,嗯…”贺知章回答说,“…是我上司。”   额? 第124章 千年女鬼   在去往谢言行房间的路上, 谢先生还好一些,但谢夫人却有些忍不住,余光悄悄的打量着阿锦。   穿着一身青色连身裙, 眉眼精致, 鸦发如墨, 肤白如雪,气质出众, 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进来后,也不随意乱撇乱看,仪态良好,绝对不是普通人家养出来的。怎么看都是个乖巧漂亮的小姑娘?   没想到是玄学师也就罢了,还是贺家小子的上司?这是真的吗?不会是贺家小子随口说的吧?   只是贺家小子也不是信口雌黄的人。   那就是真的?   但这年纪太小了一些吧?   谢夫人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心里还是有些怀疑。   也就是贺知章不知道谢夫人的想法, 若是知道了, 少不得要告诉谢夫人,对方的年纪可一点都不小,甚至比任何人都大,单纯论年龄的话,不知道是他多少辈以前的祖宗了。   看谢先生和谢夫人便是人到中年, 依旧掩饰不住的好样貌, 他们的孩子必定生的查不了,而在看到谢言行后, 阿锦还是忍不住挑了一下眉头,心里便生出几分可惜,无他,这是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美男子,而且是少见的浓颜系列, 像是洁白的雪地上滴落一滴墨水那般显眼,哪怕是他已经消瘦的不行,也无损他的俊美。   若是睁开眼睛的话,应该会更好看吧。   深受阿晚影响的阿锦,也在后天养成了颜控的心思。   悄无声息的就弹出一道灵气,进入谢言行的体内游走查探。依照她的修为,贺知章自然察觉不出来,而谢先生和谢夫人更只是普通人,更不会知道。   灵气顺着谢言行的奇经八脉游走了一遍。   原来如此。   阿锦脸上露出了明悟的神色来,不过再看向谢言行的表情就有了那么点微妙。   果然是美色惑人,此等极品,更是不分男女的通杀。   嗯……一点都没错。   谢言行体内的桃花咒并不是女子所下,而是为男子所下,这就是谢家把谢言行历任女朋友翻个底掉,都没找出个所以然的真相。   都已经拐弯到另外一条路上,能找到线索才是见鬼?   “戚小姐,你有办法?”贺知章作为男主,他可取之处是很多,察言观色就是其二,而这几个月跟在阿锦身边一来,这项技能更是已经点满了。   一看阿锦的表情,也能猜出几分她的想法。   贺知章这话一说出口,谢先生和谢夫人的目光是第一时间落到阿锦的身上。   “小姑娘,你有办法?”谢夫人更是有些心急的开口问道。   谢先生虽比谢夫人能稳得住,但也开口说:“戚小姐,若你真的有办法能救小儿,日后但凡有所求,我谢家绝对不推脱。”   做为谢氏集团现任总裁,他这一番话的分量可不轻。   “嗯,我能解。”阿锦肯定的开口说道。   “真的?”   听到这话,谢先生和谢夫人的表情都不一样了,谢夫人的眼睛都亮起来。   要知道这段时间,来谢家的玄学师也不在少数,其中还有几个很有名望,但每一个在看过后都是摇头,表示没办法。就是枯叶大师,也只能让他儿子的情况不恶化,再多的也不行。   阿锦是第一个开口,表示自己可以解的。   自是让谢先生和谢夫人激动,虽说两人看着阿锦稚嫩的脸庞,心里还是有点怀疑,不过这些日子积累的失望,让他们不愿意放弃一点点的希望。   “嗯。”阿锦对于谢先生和谢夫人的怀疑有点不高兴,抿了一下嘴唇,点头说道。心里是已经打定主意,等一会儿酬金,一定要翻倍,谁让他们怀疑自己来着。   谢先生做为在商场里沉浮打转,把谢氏集团推上一个高峰的人物,这精明程度不亚于千年老狐狸,见阿锦虽承认,但却没有任何动作,嘴唇也抿起来,也就知道对方不高兴了,立刻开口说:“戚小姐有何要求,尽管提,但凡我谢家能做到的,绝不含糊。”   听到这话,阿锦本来不高兴的心情,瞬间消殆许多。   嘴角甚至还小幅度的弯了弯,“在你们给出的报酬上,再加谢氏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   握草(一种植物)   这心也太黑了吧。   不说谢先生和谢夫人的反应,贺知章先瞪大了眼睛。   谢氏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依照谢氏集团现在的估值,这百分之一股份,价值好几亿,还是钱生钱的那种。   太贪了一些吧。   贺知章在心里嘀咕的同时,也是有些心惊,要知道戚妙锦先前可是古人,千年前的古人,因封建制度的影响,戚妙锦又是出生在一个小山村里,家境也穷困,别说她一个被誉为赔钱的丫头片子,就是家里的男丁,也未必能进私塾,读书识字。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   却在醒来后的短短几个月里,完全适应了现代化的生活不说,还知道了,对一个集团来说,最值钱的是什么?   若是这一路而来,他是亲眼见证的,就他自己的话,是不敢相信,戚妙锦是个古人的。   真是太可怕!   “没问题。”谢先生和谢夫人听到阿锦的要求后,闲是愣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却一口答应下来,谢氏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固然是超值钱,但对比儿子的命来说,却不值一提了。   “谢先生和谢夫人爽快,那我也不拖沓。”阿锦喜欢和这种行事干脆利落的人打交道,连带着脸上也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双手结印,嘴里似乎也嘟念着什么?   对谢先生和谢夫人这种不懂得玄学的人来说,阿锦就只是做了个手势,身上的裙子飘了一下,嘴里嘟囔了两句话,指了一下儿子,然后,昏迷了将近一个月的儿子,就醒了。   但对贺知章来说,确实满心的复杂。   他虽然不认得阿锦用的术法,但她施展的时候,那满身的灵气,他却是瞧的一清二楚的。   戚小姐她用的,这分明是正宗的玄学术法。   一个厉鬼,还是千年厉鬼,去救人已经很离谱,更离谱的是,她居然用的是正宗的玄学术法,怎么想都不科学?   贺知章觉得,自己自从接下古墓的任务后,他就在一条有些荒谬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想,日后自己再碰到如何稀奇古怪离奇的事,都不会惊讶了。   有什么比一个千年厉鬼能用正宗玄学术法救人来的更离谱?   ……   谢家谢言行身上的桃花咒被人解了。   解开桃花咒的还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这个消息几乎在一瞬间,传遍了整个玄学界。   让人震惊不已。   一个十三岁,还未曾成年的小女孩儿,解开了连枯叶大师都没办法的桃花咒,若非是谢家那边亲口承认,他们是不肯相信的。   而且谢言行也确确实实的醒了,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的那种。   戚妙锦。   不记得玄学界里,有姓戚的,或者是哪个德高望重的玄学师教导出来的弟子,小姑娘挺漂亮,若是以往见过的话,是不会不记得的。   立刻就有玄学师开始调查阿锦。   已经有黄峥把一切都给安排妥当,阿锦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是鬼的马甲被人扒拉出来,毕竟黄峥的办事能力没得挑,更何况即便是被扒拉出来又能如何?   经过这段时间,她也已经充分的了解到,末法时代的玄学师,中间有一度断层过,那些有名有望的,其实实力也不过尔尔,不然的话不会连一个桃花咒都解不开,虽然说下在谢言行身上的桃花咒确实不凡,不但有隐匿的效果,更是刁钻。   但再如何,它也只是个桃花咒。   嗯……   既是说起这个,少不得要说个明白。   桃花咒是分几种情况的,那就是男子对女子所下,或者女子对男子所下,再或者就是男男和女女,大概是分这四种的,但因世俗的缘故,默认的多半是前两者。   而谢言行是男子,也不是同性,所以,一叶障目,先入为主,在知道谢言行是被下了桃花咒后,都以为是女子所下,压根就没忘男子这方面去想。   若是能想到的话,想要解开的话,虽然是麻烦了一些,但绝对不会束手无策。   因为救了谢言行的缘故,阿锦自是受到了谢家最高规格的款待,对她提出的要求,几乎是无所不应。   阿锦也很喜欢谢家,灵气浓郁,也足够安静,是个修炼的好去处。   便暂时住下来。   谢言行身上的桃花咒虽然已经解开,不过因为他的魂魄曾经离体的缘故,如今回归,难免有些神魂不稳,这两日,贺知章会过来为其安魂。   阿锦便也跟着一起来,不是要动手,毕竟安魂并不难,贺知章的修为虽比不得自己,但也是翘楚,安魂,对他来说简直是手到擒来。   阿锦跟着过来,纯粹是过来欣赏美男。   这种浓颜系的长相,真的挺可的,睁开眼后的谢言行,更是好看到犯规,看着他的脸,阿锦觉得自己都能多吃两碗饭。   难怪谢言行交往的女朋友都有一个排之多,但分手后却个个还都没什么怨言,除开他的情商高,出手大方外,他这张脸,绝对也是功不可没的。   “戚小姐,可是谢某有不妥的地方吗?”谢言行虽然早就习惯了瞩目的眼神,但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生,这般直白且热烈,一动不动的盯着,他表示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亚历山大,不由的开口说道。   “你生的好看,我喜欢你的脸。”阿锦十分诚实的开口说道。   谢言行听着阿锦直白的话,先噎了一下,而后轻咳两声说:“那什么?十分感谢戚小姐的厚爱,只是你年纪太小,不是我的菜,不然的话,戚小姐的救命之恩,在下我会考虑以身相许。”   他的话,说到最后明显是带了调侃。   不过在习惯性的话说完后,谢言行就有些后悔了,毕竟对方还只是个看着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女生。   只是还不等他开口道歉,却听阿锦淡定的开口说:“以身相许就算了,我喜欢的是你的脸,不是你的人。”   而后像是不够一样,又补了一句。   “……果然还是醒来后,生动的样子更漂亮,难怪会引得男子也倾心相待,甚至为了得到你,不惜做下如此的事情。谁说红颜才祸水,我看蓝颜更厉害!”   谢言行:……   额,这一击痛脚,踩的迅速且精准。 第125章 千年女鬼   阿锦因为救了谢言行的缘故, 虽然不是无偿的,但她还是被谢先生和谢夫人再三的感谢,尤其是谢夫人, 态度那叫一个热情啊!   用贺知章的话来说, 不知道的还以为阿锦是谢夫人的亲生女儿, 就是儿子也要靠边站的那种。   她在谢家的一应用度不但是最好的,但凡是她提出的要求,更是会在第一时间被满足,知道阿锦很是喜欢谢家老宅这里,立刻就让管家给阿锦收拾出一个房间来, 还言明阿锦想在这里住多久, 哪怕是一辈子都行。   “谢夫人真不愧是出了名的贤内助, 这一手后宅外交, 做的真是地道。”贺知章不由的感叹了说道。   阿锦听到这话, 嘴角轻轻弯了弯:“这是自然看谢氏集团这几年发展的越来越大就知道了。毕竟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定是有个贤内助,显然, 谢夫人很成功不是么?”   贺知章对这话深以为然。   谢夫人喜欢她吗?自然是喜欢的, 毕竟不管如何?她是谢言行的救命恩人,谢夫人对自己这般热络,很正常。不过她谢夫人之所以会对阿锦热情的过分,这一点上, 更多的还是看在她是玄学师的份上。   玄学师的厉害, 谢先生和谢夫人若是先前还不是很相信的话, 那么经过儿子这次的遭遇,他们真的是深信不疑。   而和一个玄学师交好,尤其是一个实力不俗的玄学师,对他们来说简直是百利而无一害。其他的不说, 就像是谢言行这次的遭遇,若是她家早就认识如阿锦这么厉害的玄学师,或许都不等桃花咒发作便被阿锦给解决了。又如何会有后来谢言行险些一命呜呼的事?   对谢夫人的心思,贺知章自然明白,阿锦也同样也。   不过谢夫人虽然是有目的性的交好,不过她的分寸却拿捏的刚刚好,不会让人生厌,反倒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好感倍生。   当然了,这一切都建立在阿锦愿意。   事实上谢先生和谢夫人有所求,而阿锦之所以接受,自然也是有缘故的。   谢家老宅这里是难得的灵气浓郁之处,还有高人布下的聚灵阵,于阿锦的修炼可以说是大有好处的那种,在这里修炼会让她把手里的菩提子的功效发挥到最大,可以一举湮灭戚妙锦残留下的戾气和怨气,让她的修为更上一层楼。   成为一名真正的鬼王。   这也是阿锦为什么会住在谢家的原因。   当然了,   除了这一点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谢言行。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阿锦是真的发现,谢言行不但生了一张让人见面就心生三分好感的绝色脸蛋,性格更是幽默风趣。   谢言行是被下了桃花咒,解开后,被贺知章用灵气蕴养了一遍经脉,再加上谢家老宅本就是灵气浓郁之地,所以没几日的时间,他便已经活蹦乱跳。   调养了几日的时间,便已经活蹦乱跳,精神好的不得了。   “不错,看来你每天都坚持不懈的运动训练没白费,已经彻底痊愈。”阿锦看着气色上佳的谢言行,笑了笑说道,“…即便是每天去勾搭个三四五个小姑娘,也一点问题都没有。”   谢言行:……   你一个小姑娘家,说的这是什么虎狼之词,什么叫勾搭?   还有你那是什么眼神,他是那种饥渴的人吗?   看着阿锦一脸‘你尽可放心去’的表情,谢言行只觉得喉咙口堵了什么东西,让他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别提有多难受了。   这些时日,谢夫人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自家儿子被阿锦堵得说不上话来,但每每见到还是觉得有些惊异,说起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阿锦这个小姑娘,即便是没有老公的叮嘱,她也愿意发自内心的去宠溺她,这小姑娘不止是长得漂亮,性子更是讨喜的很。   让她有种想把对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的冲动。   例如,做儿媳妇。   可惜,她的这个想法也就只能想想而已,并不现实。   且不说对方玄学师的身份,就说她的年纪就是一大关,才十四岁,比自家儿子足足小了一轮,太小了。   虽然知道不可能,不过每次想起都觉得惋惜,其实做不成儿媳妇,认成女儿也一样,她也曾经试探过,可惜被对方一口就拒绝了。   而且是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的那种。   让她失望的同时心里也有点不舒服,谢家虽然不是玄学之家,但家大业大,便是那玄学师到她家里,对她也要客客气气的。不过谢夫人是个冷静理智的人,虽然被拒绝让她心里有点不舒服,但她对阿锦的态度却没多少变化,甚至更热络一些。   她这般,倒是让阿锦高看了一眼。   因为谢先生和谢夫人两大BOSS的礼遇招待,阿锦在谢家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米虫,白日里更是有谢言行亲自作陪,谢言行是个很风趣的人,哪怕是陪着阿锦这个小姑娘,也没有任何不耐烦的地方,去购物,他不会像一些富二代一样,就无聊的坐在那里,只能对方挑选好,直接付钱就行。   他会很认真的给你意见,为你挑选最适合。   更不会大手大脚,一言不合就清场地,包餐厅什么。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让你觉得十分自然且贴烫。   阿锦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谢言行前女友众多,但分手后,却对他都是交口称赞,不曾说过一句不好之语,有钱有颜还有一个有趣的灵魂,对比贺知章,阿锦觉得这才是男主的标配。   ……   月上柳梢头,柔和的光线洒满大地。   灵气朝着一个房间里慢慢的涌过去,就连流淌的月光也像是被什么指引一般,一圈圈的围绕在阿锦的身边,把她围裹起来,最后形成了一个灵光团子。   月华中更还有丝丝缕缕的金光在闪动,并且一寸寸的渗入到阿锦的肌肤中。   让她的魂体都更凝固几分,阿锦更是觉得心里一阵的轻松,有说不出的舒畅,她知道,这是残留魂体内的怨气被净化掉,让自己的神魂都变得更为纯粹和强大。   天色肚白。   阿锦睁开了眼睛,十分满意的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变化,本来显得有些惨白的面色,有了几分红润,肌肤也清透如玉般,更像是瓷娃娃了。   而她手里拿着的两颗龙眼大小的乌黑珠子,已经完全失了光泽,变成了灰白色,手上稍微一用力,便已经化成灰烬。   “看来等把菩提子吸收完毕,就要找个地方迎接雷劫。”阿锦看着落在地毯上的白灰,低声呢喃了一句说道。   菩提子虽然是宝物,对阿锦也确实有莫大的功效,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才不可贪多,一次两颗已经是极限,而且吸收后,也需要慢慢的炼化。   这一日,   “玄学交流大会?”阿锦看着手里的请帖,面无表情的看了贺知章一眼,虽表情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但其中的冷然之意,却让贺知章打了个冷颤。   额头上更是不受控制的出现了汗渍,忙开口解释:“每三年,玄学界会举行一个交流大会,主要是针对各家新生代弟子的一个活动,每次都不乏有一战成名的弟子。”语气顿了顿,又为自己补充了一句,“…我并非有意要瞒着戚小姐,只是像是这种活动大会,去的都是玄学师,其中不乏德高望重的前辈高人,都是实力不容小觑的。”   说起来戚小姐虽然修的也是玄学道法,但说穿了,她到底不是人,是鬼,和玄学师天然就是对立。就像是自己,若非身上有她留下的印记,怎肯愿意被她所驱使?   他知道戚小姐实力过人,已有鬼王的修为,但这些玄学师也都不是吃素的,单打独斗,或许不是戚小姐的对手,但是他们一旦知道戚小姐的身份,联合起来,会让特殊部门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与虎谋皮,便是迫不得已,也终究要被人非议。   这是他不愿意见到的。   虽然是听出了贺知章的画外音,不过阿锦可不打算听从,直接道:“你去做准备,我也要过去。”   “戚小……唔…”贺知章的话都还没说完,便表情有些痛苦的半跪下来,声音都是颤抖的,“…我立刻就去准备。”   他这话说完,身上那种如万箭穿心的痛楚,这才一点点的褪去。   “我不喜欢别人质疑我的话。”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难道说,这段时间是她的态度过于和善了?让贺知章产生了什么错觉?觉得他可以和自己平起平坐?这是在开玩笑,   他既是跟班的,那就要有跟班的自觉。   “是,戚小姐。”贺知章立刻应答下来,“我以后不会再犯了。”   阿锦点点头。   这能伸能屈的性情,真不愧是男主。   ……   “交流大会?”谢言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知道了这个消息,是第一时间找到阿锦,一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在滴溜溜的转了一圈后,直接开口问:“……请问,我可以去吗?我想见识一下,这个玄学交流大会是个什么样子?”   “不可以。”阿锦直接拒绝了他的要求。   谢言行却一点都不气馁,反倒是又笑眯眯的开口说了一句:“阿锦,你参加交流大会的所有费用,我都包了。”经过前些日子,他做陪同,观察的情况看来,阿锦绝对是个小财迷。   他这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让贺知章翻了个白眼,谁还缺那点钱?   其实也不怪贺知章会这么想?他自己就出身富贵,阿锦的话,在救了谢言行后,也是身家飞涨,手里握着谢氏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秒变身家过亿的小富婆。   “OK,成交。”   what? 第126章 千年女鬼   一直到坐到谢言行的私人飞机上, 贺知章这才愿意相信,阿锦这个活了千年的女鬼,修为已臻至鬼王境界, 在这个末法时代中,她是已经站在玄学界顶点上的大佬,她还真的就是个贪财的, 而且不是一点点的那种,是很多。   这, 真的是让人有种幻灭的感觉。   贺知章小心的侧头,看着眯着眼, 正在和厨师交谈的阿锦,脸上露出好奇的神情,俨然就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对什么都好奇的样子?   不得不说,她的这个样子, 真的有些犯规。   谁能想到?这个满脸笑容的小女生, 居然是鬼王呢?   阿锦才不管贺知章此时是个什么想法呢?早在看到私人飞机的时候, 阿锦就知道, 这次交流大会带上谢言行准准的没错,且不说他本人是个超级有钱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当成钱袋子,就说从他们准备出发去江市的这一路上的衣食住行。   那真的是妥妥的没得挑。   都是最好的那种。   阿锦素来都不喜欢委屈自己, 因此她对谢言行此等安排, 真的是满意到极点, 好感度也增加不少,长得好看,性格风趣, 还是个会体贴照顾人……不对,是照顾鬼,真的很难不让人喜欢。   “喏,这个给你。”阿锦把一枚珠子抛给谢言行,开口说道。   她可不是那种会占别人便宜的鬼。   谢言行伸手一接,看着这颗乌黑的珠子,似玉非玉,还泛着幽幽的光泽,触手还带着暖意,抬头,有些好奇的开口:“这是什么东西?”   “是玲珑珠。”   “那是什么?”谢言行不是玄学中的人,他对玄学所有的认知,都是他自己中了桃花咒了解到的,而且这名字听着就知道,不是什么凡品?   谢言行不知道玲珑珠是什么?但贺知章却知道,开口道:“玲珑珠是一件很实用的防御性的法器,你贴身带在身上,可防邪祟近身。只是防御的次数有限,最多三次,玲珑珠碎裂,便无用了。”   “不止如此,这玲珑珠里,我封印了一丝鬼气在里面,寻常鬼怪不敢近你的身,就是对桃花咒那般的咒术,也有一定的警惕和防御作用。”阿锦又开口补充说道。   什么叫寻常鬼怪不敢近身?   鬼王的鬼气,那是众鬼皆避好吗?   谢言行可是赚大发了。   贺知章在听到阿锦这话后,心里生出两分的艳羡来。   “那是好东西。”   谢言行是不懂得玄学,不过最基本的认知他还是有的,因而在听到阿锦这话后,他的桃花顿时就亮起来,眉开眼笑,对阿锦伸出一个大拇指,“阿锦,出手就是大气,这次交流大会,你有什么看上的东西,费用我全包了。”   上道!   阿锦对谢言行这话也表示满意,所以说,她最喜欢和那种有钱又聪明的人打交道。   ……   玄学界三年一次的交流大会,一般来说都是由各大玄学世家轮流举办,俱时玄学界大半的弟子都会来参加,而今年交流大会的主办方是江市尹家。   尹家也是出名的玄学世家,以擅长符箓丹药而闻名,现如今已经是末法时代,好些丹药的丹方都已经失传,再加上灵气的凋零,药草的灭绝,这丹药师也越发难得。这尹家祖上是大夫,因缘巧合,又入了玄门,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搜集,成了丹药大家。   后来,尹家历代都有丹药师,这成就了尹家江市第一丹药世家的名头。   也是因此,玄学界诸人,对尹家也都是礼遇有加,毕竟若非无奈之下,玄学师都不愿意和丹药师为敌,毕竟得罪一个丹药师,就好比得罪大夫一样。   尤其是在末法时代,丹药师越发难得,地位也是水涨船高。   这一次,尹家主办的交流大会,各家都很给面子的来了不少人,当然,除了新生代弟子的实力交流之外,还有一个重头,就是在大会期间,也会有小型的贩卖活动,各家弟子可以申请摊位,把一些自己用不到的法器或者是丹药等等拿出来,进行一个资源置换。   别说每次都会有弟子会意外淘到宝贝,因而,别说是年轻弟子十分期待,就是一些小有成就的,也是期待的,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才是他们过来的最终目的。   阿锦是拿着国家特殊部门的请帖过来的。   虽然说国家特殊部门建立还不足三十年的时间,但有国家做后盾,玄学师即便是再厉害,也不能和一个国家去扛,更不用说特殊部门的成员虽然不算多,但随便拎出去一个,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英。而阿锦虽然是几个月前才冒出来的,不过却算得上是一战成名。   毕竟谢言行的事,因谢家的地位,玄学界众人也都有所耳闻。   这尹家自然也不例外。   因而,尹家这边在看到阿锦后,神情是有点惊讶,虽说知道解开桃花咒的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女生,但这也太小了一些。   “就是她啊!年纪也太小了,怕初中都没毕业吧?”   “听说还不到十四呢。”   “真的假的?我十四岁,基础都还没打牢呢。对方却已经能单独解桃花咒了?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天才都是扎堆的吗?这前有戴家的戴琮,如今又出了一个戚妙锦。还给不给我们这些凡人活路了。”   ……   像是这样低声夸赞的议论声音,一路走来,阿锦就没少听到。   表情依旧是淡淡定定,毕竟她什么场合没见过,这点,简直就是小意思。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称赞的,这不,也有不服气的。   “呵”的一声轻笑,带着些许的嘲弄之意。   不止是引起了阿锦的注意,更是让附近的人把目光集中过去。   便见,轻笑出声的是个穿着红色连身裙的女生,二十来往的年纪,生的明艳动人,不可方物,她被这般盯着,没有半分窘迫和不好意思,反倒是颇为享受,笑吟吟的开口说道:“……我说,你们便是要夸赞人,多少也要注意点分寸,话别说的太过了。在我看来,这桃花咒又不是什么复杂难解的咒术?只要知道下咒的人,但凡是有点修为的,分分钟就可以解开。你们这般捧着夸奖,也不怕她将来伤仲永。”   “这是谁?语气这么大?”桃花咒是简单咒术,你倒是解一个看看。   “尹家主的女儿,尹宝珠。”   “原来是她啊!我说她说话怎么这般不客气。”   阿锦早在尹宝珠开口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已经看了过去,目光冷,说出口的话也更冷:“你说谁伤仲永?”   这个尹宝珠,阿锦的记忆里是有她的,而且戏份还是不少,不过尹宝珠她喜欢的并不是男主,而是男二,戴琮,那个玄学界出了名的天才。   说起尹宝珠她是尹家现任家主的独女,因自幼就展现出不俗的丹药天赋,不说尹家主把她当成掌上明珠宠着,就是家族对她也很是重视。而尹宝珠不复家族的期望,虽然她的性格很是刁蛮任性,但本事还是有的,不足二十,便已经是三品炼丹药,也就在前不久,她又成了四品丹药师,是尹家下一任的继承人。   尹宝珠十五岁的时候,和尹家主一起去戴家,便对戴琮一见钟情。   只是戴琮性子淡漠,一心都扑倒修炼上,对儿女情长并不感兴趣,对尹宝珠的示好,自是视而不见,这让尹宝珠自然是失望的。   本以为戴琮天性如此,对谁都是一样的。却没想到,有朝一日,戴琮居然会对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也就是颜如灵,和颜悦色,不但亲自指导颜如灵,更是在她有难的时候,不留余力的帮忙,有一次甚至都动用了家族的实力,这自然是引起尹宝珠的强烈的嫉妒心。   女人的嫉妒是很可怕的,所以尹宝珠处处找颜如灵的麻烦,甚至一度和邪修合作,想把颜如灵除之而后快。   可惜,她都没能成功,反倒是一次次的成就了颜如灵,而尹宝珠本人,也因为和邪修合作,不但自己身败名裂,更是让尹家成了玄学中的笑柄,自己被剥夺了继承人的身份,连带着尹家主,也因为教女无方,而主动辞去了家主之位。   不过这并不是尹宝珠的最终归宿,她的归宿,你绝对想不到。   并不是破罐破摔,最终在凄惨中死去,而是很诡异的洗白了,对,你没听错,就是洗白了。   其实尹宝珠落得那样的下场,纯粹是自找的,自己的嫉妒心作祟,并没有人冤枉她,有那样的下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   在戚妙锦的记忆里,尹宝珠在经历种种的事情,居然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的和颜如灵道了歉,并且在一次任务中,为了大义甘愿赴死。   一直到戚妙锦神魂破碎时,颜如灵和尹宝珠的关系已经缓和不少,而尹宝珠更是已经晋升为五品炼丹师,成功带领尹家走出低谷期,甚至名声更胜从前。   啧啧……阿锦表示,这个时空若是一本书的话,那么到最后作者一定是烂尾了。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狗血剧情?让人不爽的很。   ……   “那个,小妹妹,我可不是在咒你的意思?”尹宝珠自是听到阿锦语气里的不满,不过她却一点都不在意,对她来说,阿锦即便是被破格招进特殊部门,那又如何?不过是个初中未毕业的小姑娘,反倒是笑着说道,“…而是在友好的提醒你,记得日后要多勤勉修炼,可不能因为这些人几句的称赞,就丢了自己的本心,这样会得不偿失的,知道吗?”   很显然,尹宝珠是知道阿锦的身份。   这种‘我是为你好’的知心大姐姐的语气。   阿锦表示自己真的太讨厌。   不委屈自己,这是阿锦的准则,所以听着尹宝珠看似好意,实则带了两分讥讽的话,立刻就怼了回去:“你谁?” 第127章 千年女鬼   论一句话如何秒杀人。   阿锦表示自己她应该是做到了。   因为在她刚才的话说出口后, 尹宝珠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红了紫,紫了绿,最后定格成黑色。   “我是尹宝珠。”虽然是臭着一张脸,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阿锦现在的身体太有欺骗性的缘故, 她并没有像往常那般大发雷霆, 而是如是的回答说道。不过她的语气却是极其不悦的。   难怪国家特殊部门即便有国家做后盾, 但这几十年来还是不怎么样?像是这样一个狂妄无知的小女孩儿都能进去,可见特殊部门的门槛有多低?   这要是放到她们尹家, 别说是弟子,便是作为打杂的都不合格。   “哦。”   阿锦表示自己早就知道,并且对她不感冒, 而她也没有颜如灵那般大度的性情,她最是个小心眼的人,而且作为鬼,尤其是一个活了上千年的鬼,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性格中人性化的一面, 也在慢慢的消减。阿锦自己也能清楚的感觉到, 现在很少有事情能勾起她思绪的波动,便是她很喜欢的钱, 也一样, 而这种感觉她是无力阻止,也从来都没打算阻止,放到等到她完成任务回去,一切也都会恢复如常。   尹宝珠听着阿锦很是清淡的语气,表情更加不悦了。   要知道作为尹家的小公主, 自身如今也已经是四品炼丹师,她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被人捧着的存在,如今阿锦一来就抢了她的风头不说,对她还是这般的态度。   自然引起她心里的不平衡。   “小妹妹,别人和你介绍自己的时候?你是不是应该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不然的话,是很不礼貌的。”尹宝珠说着这话的时候,还微仰了一下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阿锦却不但算和尹宝珠有什么牵扯,况且她脸上的表情,让她很是不喜,所以她是一言不发的就转身离开。   不过她这样的行为,却触及到了尹宝珠的敏感线,脸上当即有些挂不住,生性骄纵的小公主,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恼怒道:“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   “看你就知道,你尹家的教养也不过如此。”阿锦是个吃什么都不肯吃亏的人,听到她这话,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尹宝珠,一字一顿的开口说道,“…还有,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你说什么?”尹宝珠在听到阿锦这话后,再也顾不上却装什么良善知心大姐姐,杏眼一瞪,声音也都跟着尖锐起来,听得人刺耳,“……你有本事再给我说一遍?”她的语气也变得更加气急败坏。   阿锦他们这里本就是众人瞩目的一个焦点,如今更是把全场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这里。   尹家主本来正在和人商讨下个季度的丹药供应,在听到女儿的声音后,也立刻赶了过来,在看到女儿对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儿,横眉竖眼,一副大呼小叫的样子,让尹家主有些脸红。   宝珠也太不懂事了,且不说对方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女生,就说在这样的场合大呼小叫,简直是失了她大家千金小姐的风度。   因而当即开口说:“宝珠,不许胡闹!”   “爸。”尹宝珠本就是个骄纵任性的,刚才就觉得受了阿锦的侮辱,有着一肚子的委屈,如今尹家主过来,不但没帮她,反倒是开口训斥她,这让她的心里更觉委屈,眼眶里迅速凝集泪水:“……爸,你问都不问一句,就认定是我胡闹。明明是她折辱我,说什么我不配知道她的名字?”声音都有些哽咽,泪水也在眼眶里打转。   尹宝珠这般的作风,看的阿锦的手指都卷缩了一下。   我去,这都是什么形态?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很,如今去一副委屈的不得了的样子,啧啧……真是让她望尘莫及。   “这位…小姑娘,我女儿她说的可是真的?”尹家主却十分吃尹宝珠这一套,面色沉了沉,心里就有些生气,不过目光在落到阿锦身上后,却顿了一下。   对方就只是个小女孩,这期间不会有什么误会吧?   阿锦点点头:“嗯,这话我是说过。”她又不是那种敢说不敢认的人,没什么好否认的,更何况她也不觉得自己说错了。   “小姑娘,你这话太过了。”尹家主见阿锦承认,面色便不好起来,“…也显得你既是没礼貌也没教养,今日,看在你年纪还小的份上,只要你和我女儿道了歉,我就不计较那么多。不然,少不得要找你家长辈问上一问,到底是怎么教养女儿的?”   语气也带了几分恼怒。   “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他们早已去酆都城安家良久,你若是想要寻的话,恐怕要耗费不少时间。”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戚妙锦的生身父母早在千年前就已经作古,都已经不知道又轮回了多少次,想要找的话,还真的不容易。   尹家主:……   听着这话,真的是一口气上不上,下不下,憋屈的难受?感情这是个无父无母的散修?   尹家主心里憋屈,不过尹宝珠却转了转眼珠子,心中生出一丝恶意来,她是知道阿锦是特殊部门的成员,不过又如何?特殊部门不一样也要和她尹家交易吗?之所以一直隐忍,不过是知道她来历神秘,怕她是什么高人的高徒。却没想到,她出身如此不堪。   居然只是个孤儿,即便她有些本事,进了特殊部门,那也还是孤儿。   她居然让一个孤儿下了脸,在这么多人面前,在她尹家的地盘上?   这口恶气,她若是不出的话,那日后岂不是人人都能踩她尹宝珠一脚,她怎么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必定要给对方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让她认清楚自己的位置,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但能得罪?不要以为进了国家特殊部门,就可以任意妄为,不怕人放在眼里。   “阿锦。”   不等尹宝珠再次开口,便听到一个带着几分疑惑的男声。   很快的,   聚集的人群被拨开一道口子,走出一个男子,二十多岁,模样生的很是风流俊美,一双桃花眼更是顾盼生辉,轻轻扫向你,纤长的睫毛也一颤一颤的,让在场不少女子都忍不住红了脸。   长得真好!   不用说,来人正是谢言行。   谢言行的出现,让场内本来有些凝固的气氛,瞬间缓和下来,就是心有所属的尹宝珠也不例外,“你是?”   “谢言行。”   “他就是那个谢氏集团的继承人,谢言行啊。”   “……没想到竟生的这般好看!”   小声议论的声音,让尹家主和尹宝珠瞬间知道,谢言行的身份,这谢家虽然不是玄学之家,但谢氏集团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集团,不止是在国内,就是国外也都颇有势力。   因而,尹家主也不得不缓面色,和谢言行说话都温和不少:“原来是谢公子,失礼。”   面上虽然客气,不过心里却有点疑惑,要知道交流大会一贯请的都是玄学中的人,很少请这种寻常人家,这谢言行是怎么进来的?   “尹家主客气。”别看谢言行是风流多情的性情,但做为谢氏集团的继承人,他在公事上却从来不含糊,不但外交辞令熟练的很,察言观色更是满分,自是看出来尹家主心里的疑惑,笑着回答:“这是戚妙锦,隶属国家特殊部门,我是跟她一起过来见识见识的。”   尹家主的面上露出一丝恍然:“原来小姑娘你就是前段时间被道友议论纷纷的天才少女。”   他这表情看的阿锦不由的瞥了一下嘴角,从刚才的话就知道,尹宝珠早就知道她是国家特殊部门的人,作为家主,这次交流大会,尹家还是主办方,尹家主他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吗?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或者说,他是在给自家女儿撑腰,想要折辱她一番罢了。   不见他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但那意味深长的语气还有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已经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尹家主此时的想法。   事实上,尹家主确实也是这般想的,国家特殊部门招聘的规矩多,也严苛,能进去的都是精英,对方看着初中都没毕业的年纪,又是孤儿,却能进特殊部门,可见其实力不俗,有傲气的本钱。   可惜,   她自傲的对象却错了。   ……   忽而,   贺知章感到一股阴寒之气,让他拿着东西的手都冻了一下,东西掉落,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   糟了。   贺知章立刻是拔腿就跑,朝着自己感受到的阴气最浓郁的地方,此时,他的心里是有几分后悔的,觉得自己不该和阿锦分开走。   今日是交流大会的第一日,交流大会一般是五天的时间,这第一日并没什么事情,多半都是相互认识一下,毕竟每年的大会,都有新面孔出现。   当然,第一日也不仅仅是相互认识交流,也有小型的贩卖会。   虽然里面没什么好东西,不过偶尔也能淘换出宝贝来,就像是上一届中,就有一个散修,在一个摊子上随手买了一条破布条,却没想到,居然是困鬼绫。   听名字就知道它的用处,不管是怨鬼还是厉鬼,只要被困鬼绫缠上,任凭你便是有百年修为,也是动弹不得。   因而,有不少道友便喜欢到处逛逛,保不齐自己也能捡个漏。   贺知章虽然成为玄学师已久,但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参加交流大会,倒不是说先前没有收到过请柬,事实上交流大会这是第五届,特殊部门因背靠国家的缘故,每次的交流大会都会受到邀请,只是就像是命运使然一样,前两届,他的实力还不够,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修行上,即便有时间,也没来。   三、四届的时候,他都在执行任务中,走不开,自然也无法前来。   这就导致贺知章还真的是一次都没来过交流大会。   也是因为如此的缘故,贺知章在进来后,便想要到处看一看,阿锦却对这个不感兴趣,他们便分开走了。现在想想,真的是后悔,戚小姐的脾气不好,偏生实力又强劲,若是失控的话,那后果……   贺知章打了一个冷颤,他简直不敢想。   “戚小姐,请您手下留情!”   贺知章刚到,正好看到阿锦抬起手,而在她的周围,除了谢言行之外,则是躺了一地的人,为首的那个是个面色带着几分惊恐的少女,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不久就眼前的情况来说,却不容他多想,忙开口喊道。 第128章 千年女鬼   “你要阻我?”   以往清淡甜美的声音, 这个时候冰冷的毫无感情可言,阿锦本就不是人,如今的宿主又是千年女鬼, 被封印沉睡多年, 声音自是带着一股阴寒之气, 不过以往的时候阿锦会刻意收敛。   现如今, 却不用。   感觉到温度比刚才又下降了三分,甚至就连手腕上的印记, 也隐隐的有些疼,贺知章忙开口说道:“不, 不,晚辈知晓前辈这般做必定是有自己的深意, 只是您是一心修道之人,为了这些人,遭下杀孽, 坏了自己的修行, 不值当,还请前辈海涵三思。”   “你倒是长了一个巧舌头。”阿锦听着这话,哪能不知道,贺知章看似是为自己着想,但实则还是为他们求情罢了。不过他这番话说的倒是一点都不错。   从一开始, 阿锦就没打算下杀手, 为了这么些人坏了自己的修行, 不值当。   贺知章听着这话,心中一颤,只觉得自己的四肢都冒着寒气,   天知道, 他现在承受着什么?因为身上有印记,他比在场的其他人感受更真切一些,冰冷又瘆人的凉气,绵绵不断,从脚底板到头上,让他连动弹一下都是艰难的。   只能扯了扯嘴角,对阿锦露出一个僵硬的不行的笑容。   “……你说的虽说是在理,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不然的话,日后岂不是随意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折辱本尊。”想到刚才发生的事情,阿锦的语气越发冰冷。   尹宝珠的性格骄纵又任性,阿锦是知道的,但却没想到,她不止是骄纵,还没脑子。在说也说不过,家长过来也没用,威胁阿锦也不care后。   她居然敢和自己玩偷袭这一套。   而且还是朝她下丹毒。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嘴,在同等修为中,剑修战斗力最强,越级挑战,跟玩儿一样,和其完全相反的就是丹药师,可以说是柔弱无力的一批。   所以,对丹药师来说,各种防身的工具自是不能少。   尹宝珠自然也不例外。   而对一个丹药师来说,她学习的第一个课程,就是要在炼制丹药的时候,去其糟糠留其精华,让药效发挥到最大。而这种被剥离出来的糟糠,便是丹药师的一个最佳防身工具,越是品级高的丹药师,手中的丹毒就越厉害。   尹宝珠如今是四品丹药师,已是小有火候,同龄人之中,若是被她下了丹毒,中了招,多半是没有逃脱的可能性。   若是正经的切磋,或者说相约斗法的话,中了毒,自是无可指摘,毕竟这就是人家的防身手段。   但眼下,   阿锦表示,想要偷袭的话,也不是你的过错,毕竟她是个看重结果的人,就像是有人说过,不管是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   同等的道理,偷袭这种手段,虽在道德上容易引起人的反弹,尤其是对一些自诩正义人士而言。   不过叫阿锦看来,却不算什么?   当然,也有一点,那就是,你既然敢偷袭的话,那就要做好会被反噬的准备。   就像是现在。   尹宝珠不是自己的对手,她偷袭失败,自己予以还手,便是说破大天,也不是她的错。   贺知章先前并不在跟前,压根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听着阿锦这话,压根就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若点头同意,鬼都未必知道,一个鬼王嘴里的活罪是个怎么活法?但若是反驳的话,他好像并没有哪个立场?说不准,一言不合,会让对方更生气。   抬头,给了谢言行一个眼神。   “你看我做什么?”谢言行作为一个不喜欢按照常理出牌的人,虽接受到了贺知章的意思,但他表示自己不想告诉对方,“……虽然我知道,我生的好看,但明确告诉你,老子是直男,不搞基,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贺知章被谢言行这番话气的倒仰。   这都什么人?他也是直男好吗?喜欢的是娇娇软软的漂亮女孩儿,而不一米八的……呸呸,都被谢言行给带歪了,现在可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你看谢言行做什么?这里都是你的同行,不如你亲自问一问。”阿锦说完,轻轻挥了一下手。   一地动弹不得,也不能说话的众人,这才觉得自己的手脚有了一丝暖意。   立刻就有一个穿着道袍的年轻男子,狠狠的瞪了尹宝珠一眼,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怨怼,“害人精,都怪你。枉费你尹家还自诩是名门正派,正道楷模,居然做出偷袭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还连累我等。”   “就是,若不是你的话,我们怎么会沦落成如此?”一个人开了口,便有人跟上。   “尹宝珠,你逞一时之能,如今害了大家,扫把星。”   ……   你一句,我一言,现场几乎在瞬间就变成了尹宝珠的批判大会,讨伐尹宝珠的自然是素日看不惯尹宝珠的年轻弟子,以女弟子居多。   尹宝珠刚开始的时候还反驳两句,自己不是故意,只是气蒙,才做出偷袭这种不理智的举动。   但‘讨伐’她的人实在太多,双拳难敌四手,她一个人自然说不过在场这么多人,况且这件事说起来,她还真的不占理,到最后,只能白着一张脸,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阿锦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场景,怎么说呢?真的是群魔乱舞,说句难听的,狗咬狗,一嘴毛,不过如此。   不管是到哪里,都不缺虚伪的人,现下指责尹宝珠的人,除了是嫉妒外,更多的还是来源自自身被牵连了,面对着可能性命不保不说,连魂体都有可能被吞噬。   他们心里的害怕,怨恨,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   阿锦他们自是不敢得罪,毕竟谁也不想第一个死,可不就是发泄到尹宝珠身上。   毕竟眼前的一切都是她招惹出来。   要不是她骄纵无理,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又或者她在阿锦离开的时候,没有做偷袭之态,怎么会成如此局面?   “贺道友,你是不是该给我们一个解释?”尹家主看着被众人讨伐的女儿,心疼的不行,只是尹家在玄学界的地位虽说不俗,因为丹药,寻常人都敬着几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引起众怒。   但她又着实心疼女儿,所以,只能另辟蹊径,开口问贺知章说道。   交流大会的请帖可是发给特殊部门的,这特殊部门怎么能养鬼呢?还把其招入门下,简直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鬼的话,怎么可以相信?   还别说,尹家主这一开口,还真的让现场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贺知章的身上,脾气暴躁一些,骂人的话都已经到嘴边,但瞥到阿锦后,又不得不咽回去。   脾气暴躁不等于没脑子。   “解释什么?国家做事,不需要和你们汇报。”贺知章听着尹家主这话,简直是要气笑了:“……况且若不是你们先招惹她在先的,她又怎么会生气?局面也不会演变成这个样子。你可别和我说什么戚小姐是鬼之类的鬼话,你女儿偷袭人家的时候,可不知道她是鬼。”   “若她早就知道的话,别说是偷袭,怕早就躲得远远的。”贺知章嗤笑说道,“说来说起,还不都是你尹家主不会教养女儿,骄纵又任性,但凡她讲道理一些,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   尹家主一噎:……无话可说。   “啪啪”的掌声。   众人还没缓过神,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能在这种场合做出如此行为的,也就只有一个谢言行。   “贺知章,没想到啊,我真的是对你刮目相看,先前我一直以为你迂腐又不知道变通,冷冰冰的没个趣味。没想到你脑子确实清楚的,给你点个赞。”谢言行说着便伸出了大拇指。   惹得贺知章翻了个白眼。   这人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有心想要怼两句,不过见阿锦没说话,便也又咽了回去,事实上,他刚才之所以会说出那番话,并非是要为阿锦鸣不平,而是对眼下的玄学界有些失望。   本事没见的多大,架子不小,心性也没能端正。   犯了错,明知道是错,不思悔改,想法子补救不说,反倒是一而再三的推卸责任。   阿锦听贺知章这话,才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反正她听着是很顺耳。   “看在你还说了两句公道话的份上,这次我就只小惩大诫一番,不和他们计较太多。”伴随着阿锦这番话落音,她的身影也渐渐的开始消散,本来辉煌的大厅,却渐渐的起了白雾,阴冷冰寒,让在场的众人,只觉得那凉寒之气已经侵入到自己的骨头里。   “……送你们一场难得历练,好好享受。”   “戚小姐。”   贺知章的话都还没有说完,阿锦和谢言行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不见。   只留下一地的众人,虽然已经恢复知觉,但看着这能见度不足一米的浓雾。   他们都有了不好的预感。   ……   整个酒店已经都在阿锦的鬼蜮之下,没有她的准许,外人进不去,里面的人也出不来。   “那个阿锦,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别看谢言行刚才是一副火上浇油的态度,但他也不过是嘴上说说,因为他知道,阿锦并没有要杀他们的意思。   既然性命无忧的话,那就不需要太过担心。   察觉到自己刚才的话似乎有歧义,便又补充了一句:“…我不是担心他们,只是觉得,你这样做?撑得下去吗?”   尹家举办交流大会的地方是五星级酒店,上下七层,整个覆盖的话,她的灵气撑得住吗?   阿锦看了谢言行一眼,并没有回答。   做为一个鬼王,若是连这点事都做不到的话,还能说是鬼王吗?   嗯……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点,也就是在他们来的路上,阿锦已经成功的突破了自己修为上的壁垒,正式的晋升为鬼王。本来鬼王出世,动静极大,更要经受三道天雷的考验。   阿锦自然也知道,是用瞬移术,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渡劫。   度过后,万鬼来贺,因为是鬼,也不会为外人所知道。而那个时候,贺知章虽然跟着,但阿锦想让他知道的事,他才能知道,不想让他知道的,他自是丁点都不会察觉出来。   ‘叮铃铃’   这时,一声清脆且森然的铃声响起。 第129章 千年女鬼   “尊驾既是来了, 何必躲躲藏藏,出来吧。”阿锦开口说道。   谢言行听着阿锦的话,四下看了看, 他们现在是在酒店的大厅里, 空旷的一看就可以扫遍所有, 压根就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阿锦她这是在和谁说话?难不成也是鬼?   这般一想,谢言行没觉得害怕,倒是有点兴奋,说起来,除了阿锦之外,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鬼?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是和阿锦这般,与常人无疑, 还是像电视电影里演的那般,或是吓人或是长得奇形怪状……   “阿锦,我能看看吗?”谢言行小声的问了一句。   “可以。”阿锦眉眼不抬的开口说。   她对谢言行的感观很好,这点小事还是可以的,当即伸手,在谢言行的眉心轻轻的点了点, 一道灵光没入。   谢言行只觉得眼睛一阵清凉, 不由的眨了眨眼,等到他再抬头,看到的情况便有所不同,眼前不再是装潢的富丽的酒店大厅,而是充满了白雾。   在门口,伴随着一阵波纹的晕开,很快,一个穿着白衣, 带着毡帽,面容白净的中年男子出现,手中还拿着一条黑乎乎的铁链子,表情严肃,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那种。   “白无常。”阿锦在看到对方后,嘴唇轻启开口说道。   “鬼王。”白无常看到阿锦,拱手行了一礼,“在下范安,乃是冥界的属官,见过鬼王,烦请鬼王移步,随在下到冥界登记在册。”   一旦有鬼修成鬼王,经受天雷后,便已经是脱离鬼魂一列,算是半个阴神,需要到冥府登记造册,若不去的话,便会被打为孤魂野鬼之列,没个正经的身份。并不是说不可以,不过像是这种情况的话,一旦作恶的话,不管你是有何缘故,哪怕真的是有冤屈,下场也只有一个魂飞魄散。   若是登记在册的话,那就是冥府承认的,是半个阴神,像是这种情况,若愿意的话,可以再冥府谋个一官半职,而且品级还不会低的那种。   像是这样的鬼,犯了事,是可以根据事情的缘故,酌情处理。   “好,等本尊叮嘱一些事,稍后就过去。”阿锦点点头,作为冥界总部的一员,虽然她不是什么正式成员,但对于冥界的一应规矩,她还是清清楚楚,因而她答应的很是干脆。   范安听到这话,也想到了自己为何会过来?是因为察觉到这里阴气波动太过于不正常,浓郁的阴气中竟是夹杂着生气,怕有恶鬼作恶,才会前来查探一番,倒是没想到竟是鬼王。也不知道这位鬼王是何时修成的?要知道,鬼想要修成鬼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现在灵气越发凋零,他也已经有千年没有见过新鬼王。   虽然说眼前这个鬼王瞧着不是个激进份子,颇为通情达理的模样,不过他觉得还是有必要问上一问。   毕竟表里不一,两面三刀的,他又不是没见过:“鬼王,不知这里发生何事?何人惹得您大怒?”   “范属官放心,只是对他们小惩大诫,并不会伤他们的性命。”阿锦知道范安在担心什么?直接开口说道。虽然说刚才的事情确实让她不悦,明知道尹宝珠做错先前,但却因她是鬼的缘故,一句话都没问,便开始喊打喊杀起来。   虽说玄学师和鬼怪天生对立,但他们这种不问好坏,一杆子打翻一船的行为,却让她很是不喜。   不过,再怎么不喜,她也不会下死手就是,如今鬼蜮里的那些玄学师,有四、五十人之多。   范安听到阿锦这话,顿时放下心来。   “谢言行。”   “在呢。”   谢言行几乎是反条件的应答了一声,“阿锦,你有事吩咐。”想到自己看到的情况,他只觉得神奇无限,虽然说他也经历了灵异事情,不过到底没有亲眼见过,鬼虽见过,不过阿锦和一般鬼不同。   她肉眼看着,除了面色略苍白一些,看着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   而白无常也和他想象中大有出入,就这么看着,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子,电视电影里的形象还是有一定可信度。   是所有鬼都是这般样子吗?   他对这个问题充满好奇,想着等有了时间,让阿锦召两个寻常鬼看看。   “这个给你。”阿锦说着话,便把一个铃铛扔给了谢言行。   “好冰啊!”谢言行的手在碰到铃铛的时候,忍不住低呼一声说道,“阿锦,这个铃铛有什么用?你给我这个做什么?”说着便轻轻的摇动了一下,铃铛发出细碎的声音。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只觉得伴随着这个铃声,他周身的雾气,似乎消散了一些。   “我要随范属官去一趟冥府,可能要几日的时间。”阿锦开口说道,“这铃铛是我用阴气凝练而成的,两日的时间,若这群蠢货还没有人出来的话,你就使劲的摇动铃铛,直到雾气散去。”   她在这里设下了鬼蜮,不用担心寻常人进来,倒是这里面的那群玄学师,她这次去冥界,恐怕要呆几日,为了避免这些人耗光自己的灵气,饿死在里面,自是要做点准备。   “明白。”谢言行点头答应下来。   阿锦见此,点点头,又侧头对范安说:“范属官,我们走吧。”她也不担心谢言行在她离开后,立刻摇动铃铛,这铃铛她是设下限制的,以两日为限,现在谢言行即便是把自己的手给摇断,这铃铛能消散的雾气,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不会再多。   甚至就连给谢言行开的天眼,也是有时限。   也是两日。   ……   阿锦和范属官一起去了冥府,而身在鬼蜮里的众人,却全无察觉,现在他们正在艰难的行走着,但已经走了良久,周身依旧是雾茫茫的一片,各种的手段也有已经都用上,但却一点用都没有。   还是和先前一般无二。   甚至因为要运转灵气抵御阴气入体的侵蚀,年长者还好一些,像是一些年轻的,修为也一般的玄学师,此时脸色都已经白起来。   这是灵气流逝严重的表现。   若是再不能及时的补充灵气的话,等到他们体内的灵气用光,便会阴气入体,时间一旦过长,奇经八脉都被阴气侵蚀,轻则一身修为尽废,重则丢了性命甚至连魂魄都无法保住。   这个情况,让不少玄学师又把责怪的目光看向尹宝珠。   要不是她的话,他们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尹宝珠被众人责怪的目光吓的往尹家主的身后躲了躲,她又不是故意的,谁知道那个小女生看上去小小的,竟是鬼王。   这能怪她吗?   “诸位,眼下对我们来说,最要紧的就是赶快出去,而不是内讧,追究谁人责任的时候?在下这里还有些回灵丹,各位赶快服下,恢复灵气,我们再行商议。”尹家主忙开口说道。并且忍痛的把自己身上带的回灵丹都拿了出来,有六、七瓶,一瓶十枚,颗颗都是上品灵丹,瓶子一打开,就能感受到浓郁的灵气。   尹家主主动把可以补充灵气的四品回灵丹拿出来的举动,让众人的怨气少了一些,尤其是在场的大部分都是新生代弟子,品相这般好的回灵丹,不少弟子都是第一次见。   在吃了丹药,灵气恢复后,表情更缓和了,尹家主说得对,眼下不是追责的时候,即便是要追责,也要等活着出去再说。   只是他们情绪的缓和,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又过了片刻,迟迟看不到头的路,无时无刻不再消耗的灵气,一成不变的模样,让他们的脾气也开始暴躁起来。   “尹宝珠,都是你的错,若你还有些良心的话,就应该叩头认罪,求得鬼王的谅解,不要连累我等。”终于,有脾气急切的弟子,还是忍不住了,冲到尹宝珠的跟前,拽着她的胳膊,怒吼说道。   玄学界的人除了个别死脑筋之外,并不是人人都有骨气的,尤其这次被卷进来的都是新生代弟子,没怎么经受历练毒打,性情并不是那般坚韧。   有人起头,便义愤填膺起来,和尹家主一起进来的,还有几个前辈,虽帮忙劝说,但效果并不那么理想。   尹家主把女儿护在身后,面色不好,但也知道现如今的情况,若是处理不当的话,他们父女就要成为众矢之的。   尤其是不少弟子的眼睛都有些红,不等他们灵气耗光,说不得就要死在这些人手里。   只是他想了又想,也想不出该怎么办?   这时,   前方忽然出现一道身影,看清楚对方后,叫尹家主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什么都顾不上,当即大喊道:“贺道友。”   他这话,让不少人立刻看过去。   就看到不远处的贺知章。   立刻就跑过去,要知道从他们进到鬼蜮里后,早在发现不妥,出不去的时候,便有想过找贺知章,毕竟是和他一起来的,应该有办法可以联系到鬼王。   可惜,那个时候贺知章就已经不见。   不知道是压根没被拉进来,还是说他被刻意隔开了。   但不管是那一种,对他们来说都是个大大糟糕的消息,如今居然看到他,怎能让人不兴奋?   “贺道友,可是见到你了。”   “是啊,贺道友,你刚才去哪儿?”   “别说这些没用的,贺道友,你可有出去的法子?或者你能联系到鬼王也行。”众人把贺知章围起来,七嘴八舌的开口说道,而有一人说出这话后,众人像是被摁下停止键一般,瞬间消声,而后都眼巴巴的盯着贺知章。   眼里都是期盼。   贺知章从进到鬼蜮里,就是一个人,走了良久,便发现自己是在绕圈子,便也不去费那个力气了。   倒不是说他想死,而是他对阿锦也有两分了解,知道对方既是说了不会伤其性命,那就绝对不会,凭白背负性命因果,可不是闹着玩的。只是他心里更清楚,不要你的命,不等于他们会好过。   端看那些妄图挖她坟墓的盗墓贼的下场就知道了。   人虽活着,但一个个都疯疯癫癫,真真的是生不如死。   想了又想,在发觉没办法后,他便没再动,而是原地呆着,凝结一个灵气罩,以防被阴气侵蚀,算着阿锦什么时候能消气?   应该,不会太久吧?   这话贺知章说的极为心虚,虽说他跟在阿锦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不过对她的心思依旧是摸不准确,况且在知道现场发生的事情后,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竟是有这般蠢的人,大庭广众下就敢偷袭。   如今被困在这鬼蜮里也是自找的。   就这一点上,贺知章想通了之后,便也不再白费那个力气,只一心一心的等着。 第130章 千年女鬼   不过他并没有等到阿锦消气的到来, 反倒是迎来了一群人,就是那群惹事的时候招摇无比,嘴炮十级, 但等真的用到真本事的时候一个个都跟霜打过的茄子一般, 蔫了。   “贺道友,你倒是说句话。”有弟子见贺知章久久不语的模样, 忍不住有些心急的开口说道。   贺知章虽然对这些人不感冒,但也不像他们出事,怕是于性命之忧,但一想到这些人若是废了的话,那对玄学界来说,损失真的是太大了。毕竟在场的弟子大都是年轻一辈。   只是他也是真的不知道联系阿锦的办法,摇了摇头:“抱歉, 并非我有意隐瞒, 而是我真的不知道。”他和阿锦的联系,从来都是单方面, 嗯……阿锦单方面联系他的那种, 而且因为印记的缘故, 再加上部长也私下里叮嘱过自己,这几个月来, 他可以说寸步不离的呆在阿锦方圆五百米之内。   分开最长也不过是他出了一次差,走了两日。   贺知章这话一说出口,惹得在场的弟子哗然,脸上的表情和语气也都有些不对起来。   别说是年轻弟子有些扛不住,已经被困在这里不知道多久的尹家主和几个颇有名望的玄学师,也是表情着急,尤其是尹家主, 想着刚才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的场景,语气便带了些催促:“贺道友,鬼王可是你带过来的,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联系对方的法子?我知道,是我等鲁莽冒昧,有眼不识泰山,错认了。还望帮忙美言两句,尹家决计不会亏待你的,日后商议合作,愿意多割让两分利。”   话说到最后的时候,尹家主多了两分底气,尹家是丹药之家,和特殊部门也是有合作,因对方是国家部门,给的价格本就低,再割让两分利的话,几乎是成本给的,他就不相信贺知章不会动心。   “尹家主,不是我不帮忙。”诚然,贺知章听到这话,自然是心动的,割让两分利,那可是能剩下好大一笔钱,“……而是我真的不知道,都是她单方面联系我的。”   “怎么会这样?”   “那我们是不是就要死在这里了?”有胆子略小一些的,简直要崩溃了,连带着说出口的话都带了些哽咽。   “要我说,这里既是鬼王的鬼蜮,那我们在这里的一言一行,想必对方都是知道的。你们说,若我们压着罪魁祸首和鬼王赔罪道歉,她会接受吗?”一个和尹宝珠不对付的女弟子,忽然开口说道。   听到这话,尹家主是面色大变。   立刻死死的把女儿护在身后,而尹宝珠也缩在因家长的身后,虽看向那个女弟子的眼光几乎要杀人,但却不敢吭声,总算她还有点脑子,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一旦开口,必定是成为你众矢之的。   不过既然她没出声,情况也没好到什么地方?   最终还是贺知章开口:“你们也不用这般,先前我已经问过,鬼王她不会害你们性命的。”说着便也把阿锦的情况和他们说了一遍。   因果循环。   在场的人也都是修道之人,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因而,这才算冷静下来,看向尹宝珠的眼神不再如随时会杀人般。   尹家主知道这个消息,也是松了一口气。   “虽无性命之忧,但不代表没有其他。”年轻弟子想的浅,但和尹家主一起被卷进来的其他几个小有名气的玄学师可不同,自然是知道,不杀他们并不代表会放过他们,就像是眼下这般,把他们静静的困在这里,呆上几日的时间,等到他们身上所有的丹药用尽,灵气耗光。   阴气入体,侵入到奇经八脉中。   俱时,在放他们出去,性命上自然没事,但一身的本事怕就要毁了。即便是侥幸的保下经脉,但长时间被阴气浸润,对他们日后的修行也必定是不利。   “晓峰,你怎么了?别吓我。”   忽而,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了一个略显得惊恐的声音。   几个人立刻看过去,便见大半弟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眼神呆滞,显然已经被拉入到幻境中,几人的面色变了变。   也察觉到古怪之处,此时也顾不得什么?连忙运起灵力抵抗,但还是没能撑住。前后也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在场的人中,除了贺知章之外,所有人都被拉进幻境中。   有人面露欢喜,有人面露悲戚,有人面露惊恐,还有人露出狰狞的一面……   脸上各色不同的表情,看的贺知章大开眼界的同时,也是心痛。   作为一名红三代,他自出生起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这般简单,相对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只是这份认知,在他踏进玄学界后,更清醒。若说普通人的世界还只是处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状态的话,那玄学界的规则相对简单,只有一个,强者为尊,而且在强大到一定程度,你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不必遵守规则,甚至你可以成为指定规矩的那个人。   显而易见。   眼前这些人,并不是那个人,戚妙锦才是。   ……   ‘叮铃叮铃’清脆的铃声响起。   带着一股无法言说的清明,浓郁的几乎要凝结成水的白雾,渐渐的消散开,也同时的惊醒了沉浸在幻境里,到现在都还没清醒过来的弟子。   “我这是怎么了?”刚回神的弟子,神思还是迷茫的,好片刻都没能缓过神来。   一场幻境,一直到谢言行摇铃,散开鬼蜮,都还有好些弟子没能从幻境中挣脱出来。   以上,这个还是相对比较正常一些的。   更是有弟子又哭又喊,什么不可能,也有弟子一脸劫后余生的心悸……不过这些弟子都只占了一小部分,大多数弟子表情还好。   更有个别弟子,在这场幻境里得到很好的历练,表情坚毅,神态轻松,阴气散开,灵气慢慢涌入。   “曹师姐。”   “爸。”   就在这个时候,两道不同的声音同时的响起。   一道明显是女子的声音,语气里满满是羡慕,顺着她的声音看过去,就发现,有一双十年华,穿着道袍的精炼女子,闭着眼睛,神态自然,周身灵气涌动。   竟是顿悟了。   这对修道之人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机缘。   一时间,所有年轻弟子看着她,露出了羡慕的神色,而和这个曹师姐师出同门的,立刻自发的为自家师姐护法,更是第一时间通知了师门长辈前来。   曹师姐这一顿悟,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一两天,也不是不可能,期间可以说全无防备,没人护法可不行。   就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曹师姐那边的时候。   尹宝珠看着还沉浸在自己思绪中,无法清醒过来的尹家主,表情惶恐,不知道该怎么办?尤其是尹家主此时的表情,实在说不上好,扭曲的厉害,“爸,你醒醒,快点醒醒。”   “贴醒神符。”贺知章忍不住开口提醒。   听到这话,尹宝珠这才有些手忙脚乱的把醒神符拿出来,运转灵气,贴在了尹家主的身上,并且为了让符箓发挥最大的效用,还缓缓的为尹家主输送灵气。   片刻,   伴随着“呼”的一声,尹家主才一脸惊恐的醒过来。   “爸,你没事吧?”尹宝珠连忙开口问道。   尹家主想到刚才的情形,那般真实,他甚至都感觉到,那尖锐的利爪,划破自己咽喉的疼痛,一时间还无法回神。   “爸,你不要吓我。”尹宝珠的声音都带着哽咽。   “只是还没完全回神罢了,回去调养一番,就没事了。”贺知章开口说道,“你不用担心。”   尹宝珠听到这话,才含着泪点点头。   并且在贺知章的帮忙下,扶着尹家主,很快的就离开这里。   三人离开的样子,看的谢言行忍不住‘啧啧’两声,真是没想到,贺知章还挺会的嘛!不过谢言行也只是感叹一句,他的任务既是已经完成,便也抬脚离开。   因为阿锦的交待,他在这里足足的呆了两日的时间,早就有些无聊了。   其他人在过了那个劲后,立刻四下看了看,并没有看到阿锦的身影,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除了因顿悟而无法离开这里的曹师姐和她同门弟子外,其他人对这里实在是有心理阴影,也都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   ……   这次的交流大会,因为出了意外的缘故,可以说是虎头蛇尾的结束了。   玄学界所有玄学师也都知道,有鬼王出世,因和鬼怪天生对立,玄学界还一度是鹤唳风声,戒备极严,就连特殊部门也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部长黄峥的电话都要被人打爆,都是来询问阿锦的事情,其中戴家那个出了名的天才戴琮,也打电话询问了两句。   黄峥四两拨千斤。   当然,不是说阿锦的来历见得光,事实上但凡是有点家底的玄学之家,也都能调查出来,毕竟当初古墓的事情,还一度上过热搜,虽然很快就被撤了下来。   这些人打电话过来,当然不是问阿锦的来历,而是旁敲侧击问特殊部门和阿锦到底做了什么交易?还有就是先前为什么不说?若是早知道的话,哪里还会发生交流会上的事情?   嗯……最后一个问题,想也知道,是谁家问的?   或许其他人因丹药的问题,而对尹家礼遇有加,不敢得罪。   但黄峥完全不怕,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他就不信尹家敢得罪一个国家,哪怕他家是玄学世家又如何?在国家这个庞大的机器面前,照样也要被碾压。   阿锦在冥界呆的时间长了点,实在是在登记造册后,她又顺带参观了一下这里的冥府,和总部完全不同的风格,让她不自觉的就多留了两日。   基本上,   事情都平复的差不多,阿锦才回来。   “鬼王,你我的交易,可还作数?”黄峥看着一消失就是一个月的阿锦,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   阿锦点点头:“自然。”一诺千金,这是她的美好品质。   再说了,她的任务还没完成,距离十年之期,还不到一年时间呢。   本来黄峥都已经想好,若阿锦反悔的话,他该如何劝说?没想到鬼王还挺讲信用的嘛,可见,交流会上之所以会闹出那样的事,不怪鬼王,纯粹是尹家的那个女儿太过骄纵的缘故。   黄峥对阿锦的好感度又增加不少。   “对了,这都已经好几个月的时间,颜如灵那边的训练应该已经结束了吧。”阿锦开口问。   黄峥点点头。   “那让她明天过来报道。”阿锦说完这话,也不给黄峥说话的机会,甩了一下衣袖,消失不见。   ……   颜如灵结束为其三个月的训练回来,整个人变化不小,首当其中的就是她的身体素质肉眼可见的厉害起来,像是谢言行,在第一次见到颜如灵的时候,便出言调戏,然后,一个不防,就被颜如灵来了个过肩摔。   其他各个方面,也都有了很明显的进步。   尤其是符箓咒法,都已经可以凭空书写,虽然只是最基础的,但已经足够让人吃惊。   要知道,颜如灵入道的时间,这还不到一年,而能做到凭空书写符箓的,在整个玄学界都屈指可数,像是黄峥都做不到。   可见颜如灵的天赋有多强悍。   不过阿锦表示,这都正常,毕竟本就是天赋型女主,小意思。   其实颜如灵这三个月里,她是争分夺秒的学习,不敢有任何懈怠,毕竟在碧溪镇的时候,自己弱小无力的样子,她再也不想经受。   甚至她的心里是憋着一口气,想要强大,再强大一些,等到她挣脱自己手腕上的印记。   可惜的是,   等到她真的足够强大,可以摆脱阿锦设下的印记的时候,十年之期也已经到了,颜如灵这里都还没有任何动作,印记便消失。   随后,她便知道阿锦在经历了九道雷劫,正式成为阴神,跳出轮回。   一时间,心里真的是憋了一口气,用了好几年,才消散。   黄峥也是不舍,要知道有了阿锦这个鬼王帮忙,特殊部门处理器灵异事件,真的不要太轻松,如今人走了他是真舍不得。   而贺知章和颜如灵也依照剧情在一起了,只是较之上辈子,晚了许多年。   谢言行在正式接手谢氏集团后,是不改自己风流多情的性子,一如既往,就连后来谢氏集团的继承人,也是他嫌结婚太过麻烦,在国外找了代孕,所生。   至于尹宝珠的话,因阿锦的缘故,这次她即便是嫉妒颜如灵得到戴琮另眼相待,也不敢对颜如灵做什么?毕竟交流会上的事情,她至今心有余悸。大抵因为如此的缘故,她老实不少,最后家族联姻,和另外一家玄学之家的儿子结了婚。 第131章 长嫂   ‘砰’的一声响。   阿锦这才睁开眼睛, 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额前飞过,疼痛升起,似有什么东西慢慢滑落。   “血, 流血了。嫂子,你没事吧。”姚菲菲先是惊呼了一声, 立刻侧头, 对一个穿红色连身裙,生的颇为漂亮的女孩儿, 语气责怪道:“莹莹, 你真的是太过分了, 怎么可以用东西砸大嫂?”   “我, 我,我……”漂亮女孩儿被这般表情虽有些惊慌,但却嘴硬道:“砸她又怎么了?谁让她先凶我来着?”   姚菲菲知道自家妹妹是个嘴硬的,便又说道:“即便是这样,你也不能拿东西砸人啊?没看到嫂子的额头都被你砸破了……”话说到这里, 她这才想起阿锦来。   却见她转头看过去的时候, 阿锦已经昏倒在地上。   当即,本来抓着姚莹莹胳膊的手也松开, 立刻跑了过去,看着半张脸都是血的阿锦,饶是她素日里做事干练,但到底年纪小, 此时也变得惊慌失措起来。   “大嫂!”   姚莹莹也看到阿锦此时的模样, 更是吓的尖叫起来:“啊!”   ……   阿锦睁开眼睛,就闻到了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便知道她又到了新地方。   “大白, 传送相关记忆和内容。”阿锦开口说道。   睡了一觉, 再次醒来, 阿晚就知道她又到了新地方。   大白:“稍等,资料正在整理,马上传送。”   没两分钟,一应的相关资料便传送过来。   阿锦很快就对她现在的身份有了一个明确的了解,她叫孟锦心,八十年代中刚刚结婚不到三个月的新媳妇。   孟锦心的父母都是双职工,家庭条件比起大多数人来说,是优渥的,再加上和其他人兄弟姐妹一大堆不同,她家里只有姐弟两个,她下面只有一个小五岁的弟弟。家里孩子少,孟锦心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孙子辈,即便她是女孩儿,也颇为受宠。她自己也是个乖巧懂事的,高中毕业,考入了卫校,毕业后,顺理成章的成了一名护士,生活虽平淡也开心。   毕业的第二年,孟锦心经顶头上司护士长的介绍,认识了姚鑫,因性情相合,两人很快就谈起了恋爱,八十年代,不比几十年后,恋爱一谈就是好几年。   所以,经过大概半年的相处,两人便决定结婚。   姚家那边倒是没什么意见,对孟锦心很是满意,护士,人长得不错,性情也是个爽利大方的。   倒是孟父孟母却有些反对。   倒不是说姚鑫这个人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孟家对姚鑫本人还算是满意的,高中生毕业,还是钢铁厂的正式工人,性情也还算忠厚老实,而姚家的硬性条件虽比不上孟家,但也不差。姚父是纺织厂的工人,还是小组长。   只一点,姚家的兄弟姐妹多,姚鑫是家里的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两个弟弟,而姚母在生小儿子的时候,难产去世,若孟锦心一旦嫁给姚鑫的话,作为长嫂,她身上的责任可想而知。   而姚家的孩子,除了姚鑫之外,最大的妹妹姚菲菲十五岁,最小的弟弟姚淼才六岁,可以说正式人嫌狗厌的年纪。除了兄弟姐妹多之外,姚奶奶也尚在,腿脚不大利索,也需要人照顾。   因此,即便是姚家的家庭条件不错,姚鑫本人也不差,算得上是有为青年,但孟父和孟母之所以还有些不赞同,就是担心女儿嫁过去,身上背负的责任太多,会太累。让她一定要想清楚了,再做决定,可不要等结了婚再来后悔,到时候可已经晚了。   本来听到孟父孟母这般说,孟锦心是有点犹豫的,不过她的这点犹豫,在姚鑫再三的保证下和许诺下,也放下了。   孟锦心还是和姚鑫结婚了。   而婚后的生活,就如同孟父孟母所担心的那样,作为长嫂,孟锦心的事情真的太多,基本上从睁开眼睛开始就没个消停的时候,不但要忙碌家里的家务事,还要上班,累的可以和农忙时的老黄牛有一拼。   先开始,姚鑫也还会帮忙,会给孟锦心捏肩膀,说她辛苦,这让孟锦心觉得自己做这一切也都是值得。后来孟锦心怀孕,姚奶奶又摔倒,腿断了,需要人守在身边照顾,大妹姚菲菲正值高考的关键时期,大弟也要考高中,年幼的小弟也生了病,处处都需要人照顾。   最终,在姚鑫的劝说下,孟锦心万分不舍的辞掉了自己的工作,成了家庭主妇。   一天天一年年,天长日久下来,她的辛苦付出,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一件事。   委屈过,大吵过,大闹过,但最终却因为种种缘故而选择忍下来。一直到送走了姚奶奶,姚鑫的弟妹也都相继结婚生子,离开姚家,两人的孩子也长大成人。   孟锦心这才有了几年轻松的日子,但也没轻松多长时间,儿子结婚,孙子出生,姚鑫却卒中,虽抢救及时,但还是留下后遗症,手脚有些不方便,而儿子儿媳工作忙,女儿又远嫁,家里的条件又不允许雇保姆。   这让孟锦心又不得不操持忙碌起来,因太过劳累的缘故,孟锦心在某天收拾家务的时候,晕倒就再也没醒来。   ……   “锦心,你醒了,没事吧?头还疼吗?”遮挡的布幔被人拉开,传来了一个略显得低沉的男声。   抬眸,就对上了一双担心的眼睛。   是姚鑫。   她现在的老公。   阿锦敛下了眼睑,并且躲过了姚鑫伸过来,要检查她伤口的手,轻声说:“我没事。”   “锦心,我知道这次是小妹不对,你放心,等回去了,我一定狠狠的责骂她,用扫帚疙瘩抽她几下给你出气。小小年纪就这般跋扈,居然还敢和长嫂动手,真是无法无天。”姚鑫在阿锦昏迷的时候,也已经问了大妹,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事情不怪阿锦,因而连忙开口保证说道。   阿锦低声,可有可无的应了一声,心里对他这话却嗤之以鼻,别看现在他现在这般说,但真的等回家。   有姚奶奶这个护短的在,别说打,就是想要骂姚莹莹一句,也需要好生的措措词。   倒不是说姚奶奶有多喜欢姚莹莹这个孙女,事实上姚奶奶的思想封建,还重男轻女,三个孙子都是她的宝贝疙瘩,尤其是长孙姚鑫。若是平日里的话,姚鑫对姚莹莹或打或骂都没问题,但若姚鑫为一个外人,而去打骂自己的亲妹妹,这就让她很不愿意了。   没错,在姚奶奶的心里,孙女不管如何,也都还是姓姚,是自家人,孟锦心便是做的再好,那也姓孟,是外人。   说起来姚奶奶对阿锦的态度也很有意思,没结婚的时候,一口一个好闺女叫着,态度那叫一个慈祥和善,但等到孟锦心和姚鑫结婚后,她不说瞬间就变了张脸,但态度也有些不同起来。当着姚鑫的面,怎么说都好,但私下里可没少折腾孟锦心。   记得有一次孟锦心睡过头,起晚了,早饭自然也就做得晚,而家里几个孩子,因怕上学晚,连饭都没吃的就出了门,姚奶奶当即就拉下脸,话里话外都在指责阿锦这个做媳妇的太懒,居然让年幼的弟弟妹妹饿着肚子去上学。并且勒令阿锦立刻把饭给他们送过去,全然不顾阿锦也要上班。   不过才提了一句,便被姚奶奶冷着脸打回来,说什么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上班,每天都可以,让她请假。在被阿锦给拒绝后,便指责她没有丝毫长嫂的风度,过后更是和邻里们嘀咕,说娶了懒到家的孙媳妇回来,真真的是后悔。   诸如此类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姚鑫便是知道,也只是私下里宽慰阿锦,说姚奶奶是长辈,年岁又大了,让阿锦不要和她一般计较。   “那你好好的休息,输完这瓶液,我们就回家。”姚鑫看阿锦一副不想多言的样子,只以为她还是有点不舒服,便开口说:“你再闭眼休息一会儿,医生说你被砸到头,还要观察一会儿才能回家。”   阿锦闭上眼睛没说话。   她现在要好好的思量一个问题,就是离婚。   这辈子她不想过得那般累,那么和姚鑫离婚就是必然的事情,毕竟就姚家的情况,她即便是想要轻松都轻松不了。   只是在这个年代,想要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须得好好思量思量。   其他人倒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孟父孟母那边,他们即便是疼爱女儿,但在这个时候,离婚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们绝对不会同意。   再者,只是家长里短的一些事,又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便是这次,阿锦被姚莹莹砸破头,但姚莹莹并非是故意,纵然孟父孟母会不满,会要求姚家给个交待,但在这之中,绝对不会包括让女儿离婚的。   对他们来说,谁家过日子,还没个烦心事,牙齿和舌头还有打架的时候呢。再者这条路是女儿自己选的,结婚前,他们又不是没劝过,如今才来说后悔。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让外头的人觉得孟家不会教女儿。   若只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就离婚,外头说起来,只会觉得孟家不会教女儿。   上辈子,   孟锦心实在心累,撑不下去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要离婚,但每次都没成,都被劝了回来。一则是孟父孟母不同意,觉得离婚丢人,二则就是姚家的事虽然多,但姚鑫说起来,也是个不错的人。   能说会道却也不花心,顾家,有责任心,人也还挺有本事。   如今是钢铁厂的工人,因工作表现优秀,会在一年后,成为小组长,接着是副主任,最后更是成了厂长。   每个月光退休金就有六、七千。   又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   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来了,检查了一番,又问了阿锦一些情况,阿锦便也如实回答了。   “没有呕吐的情况,应该没什么大事了,你们可以回家了。”医生开口叮嘱说道,“…至于她额头上的伤,也没什么大事,记得每天按时换药,这段时间少吃酸辣,很快就能痊愈了。”   姚鑫连忙躬身感谢:“谢谢医生,我们会注意的。”   “谢谢医生。” 第132章 长嫂   刚从诊所里走出来,   阿锦就看到了不远处,姚菲菲正拉着有些不情愿的姚莹莹走过来,还时不时的回头说着什么?   说起来姚菲菲和姚莹莹是一对双胞胎, 但她们俩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却都是截然相反的。   姚菲菲模样随了姚父,不显眼,但人却是勤快懂事的, 就是素日心思敏感了一些。而姚莹莹却长得肖似姑姑, 姚奶奶那个远嫁他乡的女儿,模样很是有几分俏丽, 嘴巴也甜,因此不管是姚父还是姚奶奶对其都有几分疼爱。再加上上面有哥哥姐姐惯着, 让着, 下面的弟弟和她也差着年岁,所以姚莹莹的性格很是有些刁蛮任性。   而这一次她之所以会和阿锦起争执的原因, 就是十四、五岁的女孩儿, 正是爱俏的年纪, 姚家的家庭条件虽然可以, 但家里的孩子也多, 花销自然也大, 手里余钱也不多。   姚奶奶又是个仔细的, 对姚莹莹虽然有几分疼爱, 但也断断不会给姚莹莹买一些乱七八糟,没什么用的东西。   嗯……备注一下,姚奶奶所说的乱七八糟的无用东西,就是化妆品。   如今夏季来临,姑娘都爱俏, 姚莹莹素日也有虚荣心,今天是星期六,姚莹莹和同学约好去逛街,便想要打扮一番。   便悄悄的跑进了阿锦的房间,不但偷用了她的口红眉笔等化妆品,更还乱翻阿锦的衣柜,把孟小弟放假回来,给她带的一身红色连身裙拿走。   在回来的时候,被难得早下班的阿锦给抓个正着。   这件红裙,阿锦还一次都没穿过,姚莹莹偷偷穿走不说,还一点都不爱惜,裙摆的位置,刮了好大一条口子。   让阿锦心疼的不要不要的,气急之下,就说姚莹莹是小偷,这样的人,就应该被警察给抓起来。   其实阿锦这话是一点都没说错。   但姚莹莹却有些受不住,当即就和阿锦吵起来,什么不就是穿了她一条裙子,用了一下她的口红吗?都是一家人,何必这样计较,把话说的这么难听。   见姚莹莹做错事了,还死不认错,阿锦也闹了火。   就这件事情而言,自是姚莹莹不占理,因而,而孟锦心也不是个沉默寡言,肯闷声吃亏的人,几句话,就说的姚莹莹哑口无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所以,恼羞成怒的小姑娘,便随手抄起桌子上的东西。   是半块镜子。   朝阿锦砸过去,把她的额头划了好大一条口子。   “姐,你不要拉我,我不想去,这也太丢人了吧?”姚莹莹拼命的挣扎,嘴上还嘟囔着话。   姚菲菲没好气道:“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你把大嫂给砸伤,不该去道歉吗?还是说你想等爹回来,挨揍。”素日里的一些小打小闹没关系,但今天这事,莹莹本来就不占理,若是还死犟着不道歉的话。   势必会引得大嫂不满,若是再因此回了娘家,到时候,孟家的人免不了要过来问问清楚,这件事,是她家理亏,面对孟家人的时候,爹和奶奶,少不得要说一些软话。   小姑子偷穿衣服,还因此而打伤嫂子,但事情一旦传出去,莹莹免不了要做个骄纵跋扈的名头,虽说现在不比从前,但这难道是什么好名头不成?   就说爹和奶奶爱面子,等送走了孟家人,莹莹这里少不得要一顿揍。   趁现在,爹还没有回家,奶奶带着两个弟弟走亲戚也还没回来,赶紧给大嫂赔礼道歉,让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只要大嫂不再追究,那就没事了。   即便是事后孟家知道,顶多私下里嘀咕两句,不会有什么事。   阿锦也就是不知道姚菲菲的想法,不然的话,必定要赞一句,真是聪明的孩子,可惜就是她的这一份聪明,让她日后,聪明反被聪明误。   “菲菲,莹莹,你们来了。”   姚鑫先是看了阿锦一眼,见她的面色有点沉,立刻看向姚莹莹说道:“……莹莹,还不快点过来给你嫂子道歉,都已经多大的人,却还动不动就发小孩子脾气。”说着话的同时还给姚莹莹使了眼色。   却不知道他这种自以为隐蔽,实则都已经落入阿锦的眼里。   对于姚鑫这样的行为,再想他刚才在诊所里和自己说的话,阿锦只觉得讽刺无比,男人的话,真的是没一句能信。   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后一秒就能打脸。   不过也无妨,反正她也不打算和这个男人过下去,日后更不会再为了他而委屈自己。所以,对他这样的行为,阿锦不发表任何意见。   没说话,甚至连眼睛的余光都没看他们那边一下,直径的走过去。   “拽什么?”   本来在姐姐的提醒还有大哥警告的目光下,姚莹莹才准备张嘴,却没想到阿锦竟这么从她身边走过,让她高傲的自尊心立刻发作,当即冷哼了一声,低声嘟囔了一句。   “莹莹。”姚菲菲连忙拉了一下姚莹莹的衣服。   她都把大嫂给砸伤,破了那么一大道的口子,血流了半张脸,还不许人生气吗?   姚鑫一看妻子的样子,就知道阿锦是真的生气了,想到他刚下班回家,在邻居的通知下,赶到诊所的时候,妻子那半张脸都是血的模样,他也是一阵的后怕。也不敢多说什么,而是瞪了姚莹莹一眼:“还楞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给你大嫂道歉。”   “大哥。”姚莹莹似没想到姚鑫会这么说,不可置信的看着姚鑫,连带着声音都高了两分,说道:“……你刚才也看到了,不是我不想道歉,而是她压根就不搭理我,既是这样,我何必上赶着。再说了,一个巴掌拍不响,闹成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全怪我,不就是用了她一点化妆品,穿了她的裙子吗?用得着上纲上线,还骂我是小偷?还说要找警察抓我……”   说着说着,姚莹莹的声音也哽咽起来,她只是用了一下,况且裙子也还给她了,就算她不小心弄破了,又不是故意的,也承诺,会帮她缝好。   还要她怎么样?   “你,你……”姚鑫虽然偏爱家人,但还不至于是非不分,见小妹一副死不悔改的样子,还说出这样的话,也是气的不行。   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又见阿锦已经走远,最后只能一跺脚,追着阿锦离开。   ……   诊所距离姚家并不算远,从胡同里走出来,拐个角的功夫,往前走十多米,就是姚家了。   姚家的家境很是不错,家里的院子,是个标准的京市四合院模式,入门就是正三间的屋子,住着姚父和姚奶奶,家里待客和吃饭的地方,也都在这里,东侧边的两间便是阿锦和姚鑫的新房,对过的两间,一间是姚菲菲和姚莹莹的房间,另外一间便是姚鑫大弟姚森和姚淼的房间。   大门的右边是厨房,左边则是杂物间和厕所。   院落虽然不大,但打理的却十分干净整洁,四角还种着几株花卉,让人看着颇为舒心。   阿锦进了门,就朝着自己的房间而去,因刚闹了一场的缘故,门口还有点凌乱,地上还有着镜子的碎片,进到屋子里,那条鲜亮的红裙就被扔在地上,上面还有两个脚印。   静静的拾起红裙,展开看了看,剪裁大方,即便是放到二三十年后,也是很有市场的。孟小弟在去年考上了广市的大学,这条裙子,是他趁着星期日,没课的时候打工,攒下来,特意给阿锦买的生日礼物。   因给的时间早。   彼时天气还冷,阿锦便只试了试,就好生的收起来,一次也没上过身,姚菲菲偷穿出去不说,还不知道爱惜一点,裙摆不知道被什么勾了一下,刮了好长一条的口子,便是日后缝补好,也会留下印记,再不复以前。   “多漂亮的一条裙子,可惜了。”阿锦看了看,如是的感叹说道。   这条红裙就像是阿锦婚姻的一个见证。   刚开始买回来,是鲜亮的,哪怕是不合时宜,因为好看,因为新鲜,所以即便不合时宜,也会小心翼翼的维护着。但时间长了,经历了事情,裙子破了,便是缝补起来,也已经有了裂痕。   不丢看着堵心嫌弃,丢掉却又舍不得。   但,   孟锦心会纠结,会不舍,阿锦却不会。   对她来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就是因为太过于纠结,和在乎别人的想法,所以孟锦心才会活的那般累。   而这一次不会了。   不过离婚的话,或许对原主来说,说服孟父孟母会很困难,但对阿锦来说倒不算是什么大事,毕竟孟父孟母虽然是会有一些小毛病,觉得离婚丢人神马?不过,他们归终还是疼爱女儿的,只要她捏好七寸,说服他们倒不算是难事。   至于姚家这边的话,就更不用说了。   她自是有办法,况且现在也不比以后,有什么婚姻冷静期,只要姚鑫同意就行,至于姚父姚奶奶等其他人的想法,统统都不再考虑范围内。   至于姚鑫会不会同意?能不能同意?阿锦表示,这个从来都不是问题。   她自有的是法子让姚鑫同意。   只是对她来说,最要紧的还是经济上的独立,以后活的好不好?并非来源于父母和兄弟,而是金钱。   虽然这话可能说的过于有点无情,但事实不就是如此吗?   况且便是孟父孟母那边不在意,孟小弟如今也没结婚,还在念大学,在他毕业之前,都不用担心弟媳有什么意见,但想着孟父孟母的脾气和做派,阿锦觉得若是离婚回去的话,日日和他们常年生活在一起,孟父孟母怎么想先且不说。   对阿锦来说,就是个天大的考验。   还是算了吧。 第133章 长嫂   既是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好, 阿锦的行动力也是max,立刻就着手把自己一应的衣物给收拾一下,当然, 也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份证件还有钱。   虽说阿锦现在只是一个护士,不过所在的医院不错,一应福利待遇也还好,每个月工资大概有五十块, 孟家的条件也不错,在她工作之后,从未让她交过生活费用什么, 都是让她自己留着花, 原主也不是什么大手大脚的人,甚至她结婚的时候, 孟父孟母还给了她好几百块钱的压箱底钱。   按道理来说,她手里的存款即便没有大几千钱那般的夸张, 但小一千应该还是有的。   不过看着眼前才三百多一点的钱,阿锦一时间有些沉默。   翻了一下记忆。   之所以只剩下三百多块钱, 是因为原主在和姚鑫结婚后的第二个月, 便有债主登门了,说是家里有急事,让姚家还钱。   七百块钱。   姚奶奶便表示, 家里刚办了婚事, 手里实在腾不开,想缓缓,但对方却说,也没法子, 家里孩子病了,等着钱救命呢。让姚奶奶凑凑手,好歹先还了他。   这不,姚奶奶立刻就想起阿锦这个孙媳妇手里的嫁妆钱,软言软玉的说想要借阿锦的嫁妆一用,甚至表示绝对不是贪图孙媳妇的嫁妆钱,而是真的没法子,毕竟对方等着救命呢。阿锦的心里是不乐意的,哪有用媳妇的嫁妆去还债的道理。   不过她心里不乐意,姚鑫却答应下来,劝说她,都是一家人了,且对方也等着救命,让她抬抬手,不要这般见外,姚父更是表示,可以先写下欠条,等手头宽裕,立刻就先还给她。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阿锦作为一个新媳妇也不好拒绝,便也只能把钱拿出来。   只是,钱是‘借’了出去,但借条嘛,自然没写,姚父还了钱,就像是忘记了刚才说的话一样,新媳妇面皮薄,也不好开口要。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甚至因为阿锦现在已经接手家里一应的家务事,虽说是有给生活费不错,但姚家的孩子多,饭菜都比别家要多做些,给她的生活费往往都不够,需要她再贴补一些进去。就像是前两天,因为姚森考了全班第一,姚父和姚奶奶很高兴,变许了他做好吃的。   姚森便说要吃肉包子,纯肉的那种,姚奶奶便一口答应下来,让阿锦去张罗。   天知道,当时他们给的生活费,就只剩下不到二十块钱,但距离这个月过完,可还有十天的时间,便是日常吃喝,也都要仔细一些,更遑论要做肉包子,还要纯肉的那种。   再说了,若是包包子还是纯肉的那种,总不能给姚森一个人包,全家少不得要一起吃,即便一人一个,也要二斤肉,但用脑子想都知道,能一个人只吃一个吗?   阿锦少不得贴几块钱,多割一些。   想到这里,阿锦是真的有种,想撬开原主的脑子,看看里面是不是进水了?你干嘛非要自己贴补?若你脸皮薄,作为儿媳妇,孙媳妇,不好和姚父和姚奶奶张嘴说的话,那就问姚鑫要啊!   他可是你名正言顺的丈夫,你问他要钱,再天经地义不过,说起这个来,阿锦便又想到一事,那就是她和姚鑫结婚三个月的时间,他的工资不说该全部上交给她,但你这一毛钱都没见过,自己还搭进去不少。   这算怎么回事?   就她这么个做法,难怪她手里的钱就只剩下三百多。   也就是她和姚鑫结婚的时间短,才三个月,若是过个一年半载的话,她这手里,别说是三百多块钱,不是负数,她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这一瞬间,   阿锦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有些不顺畅。   这姚家不能呆了,绝对不能呆。   这般一想,阿锦收拾东西的动作又快了两分。   她是今年三月春暖花开的时候,和姚鑫结的婚,眼下马上就是六月份,将将三个月的时间,尚且算是新婚,因而一应的衣物并不算多,也没什么特别厚重的,只有几件春装和夏装。   “锦心,你这是做什么?”姚鑫还没进房门,就看到妻子再收拾衣服,他的眉眼当即就跳了一下,立刻小跑过去,抓住阿锦的手,开口说道。   阿锦一把甩开,冷声说:“何必多问,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要回娘家。”说着拎起皮箱就要走。   心里有些懊恼,自己刚才动作应该再快一些,如今少不得又要耽搁一些时间,若是再等姚父回到家里,或者姚奶奶也回来。   就更麻烦了。   自己今日走不走得成,都还是两说。   她可不是原主,上辈子也有这么一出,不过原主面皮薄,心性也软,被姚鑫几句话给哄住,姚父和姚奶奶相继后来,做了做样子,责骂了姚莹莹几句,事情就这么揭过去了,甚至邻里问起的时候,还要说是自己不小心磕的。   阿锦脸上的表情越发不好。   她觉得,上辈子孟锦心之所以会活的那般累,不单单是因为姚家人,她自身的原因也占了一半。   不过原主愿意,放到她这里,想要把事情轻轻掀过去,那是不能够的,她还要借着这件事,让姚父把‘借’自己的七百块钱还回来,还要加上利息。   “锦心,锦心。”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但听到阿锦这话,姚鑫还是着急起来,心里骂姚莹莹的同时也更不敢松手,连忙开口劝说道:“……我知道你今天受了委屈,也知道都是莹莹那个死丫头,做错了事,但有什么,我们好好说,你别回去。没得让外人看了笑话。”   他可不敢让妻子就这么回去,那额头上包扎的伤口,可明晃晃的好大一块,若是让岳父岳母瞧见了,哪可不得了……   “外人,你说谁是外人?”阿锦冷笑一声,“我爸妈怎么就成了外人?说起来,我在你家才是真真的外人呢。你给我松开手!”   “锦心,是我说错话了。”姚鑫只觉得今日的妻子,脾气秉性和往常有些不同,不过余光在看到阿锦额头上的纱布,又有些了然,任谁的脑袋上被划了一条大口子,也要生气的,“你不要生气,我让莹莹给你赔礼道歉,你或打或骂,我绝对没二话。你不要走!”   阿锦被姚鑫抓住手,挣了挣,没有挣脱,便想着脱身的法子,不过嘴上也不饶人:“或打或骂?你这个做大哥的都还不敢,我一介外人,更不敢了,免得你爹和奶奶回来,就成了我的不是……”   “不会,不会……”姚鑫忙摇头说道。   “不会,怎么不会?”阿锦用尽力气挣也没能挣脱姚鑫的手,眉头当即皱起来,想着等解决眼下的事,她回去就锻炼身体,这身体素质有些弱,   又接着说:“…你刚才在诊所里还说,会有扫帚疙瘩抽姚莹莹,敢问,你打了吗?”   姚鑫的表情一僵,抓着阿锦手的力道也松了一些。   阿锦就趁着这个时候,用了巧劲,挣脱了姚鑫,而后嘲讽的看着姚鑫。   姚鑫被妻子看的一阵的脸热,辩解:“…我这不是才到家,看到你……还没来得及吗?你……”   “那你现在就打。”阿锦一口打断了姚鑫的话,并且往前走了几步,把门后的扫帚递给姚鑫,“……只要你打了,我就不走了。你打啊!”   说着又把扫帚往姚鑫那里送了送。   姚鑫接倒也接了过去,只是还不等他有所动作,便听到了姚莹莹尖叫声,“我就知道,你这个坏女人,没安什么好心。你居然叫我大哥打我,我和你拼了……”   说着便冲着阿锦跑过去,想要撞她。   “莹莹。”X2   姚鑫和姚菲菲立刻惊呼喊道。   看姚莹莹冲过来,阿锦怎么可能站在那里,乖乖的任她撞,当即一个错身,就躲开了,倒是姚莹莹,因为跑的太过急切的缘故,阿锦躲开后,没能及时的刹住脚步。   即便是有姚鑫快手拽了她一把,但姚莹莹还是脚下踉跄了一下,直接半跪下来,还好死不死的嘴磕到了桌子边上。   立刻疼的她哇哇大哭起来。   “莹莹,你没事吧?”   “让大哥看看,磕到哪里了?严重吗?”   阿锦冷笑的看着姚鑫紧张的样子,姚鑫是个重感情,有责任心的人不假,可惜,他的这份重感情和责任心,只针对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至于妻子的话,呵呵,打个对折,都是看在他们现在是新婚期。   当即,毫不犹豫的就抬脚离开。   她这里才刚刚走出姚家的大门,便迎面撞上了带着两个孙子走亲戚回来的姚奶奶,她的胳膊上还挎着一个篮子,在看到阿锦后,自顾自的开口说:“锦心,今日做桌,你三姨奶奶给了我半只烧鸡,还有一碗的扣肉,还有一些拌好的藕片。等会你准备晚饭,切点咸菜就成,不用再准备菜了。”   见阿锦没理会,姚奶奶的脸立刻拉下来,“……诶,我和你说话呢,你听到了没有,孟家就是教你这么做别人家媳妇的?一点孝悌都不懂,长辈说话,连声都不吭一下。”   “是啊,我这个不懂孝悌的儿媳妇,不配做你姚家的孙媳妇,这就自请下堂,给那懂事又孝顺的腾地方,还不成吗?”阿锦的脚步停下来,看着姚奶奶,自我讽刺的开口说道。   姚奶奶这才注意到阿锦的不同寻常处。   细眼看了看,见阿锦手里拎着皮箱,她的眉头就是一跳,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又见阿锦的衣服上还有点点血渍,额头还包着纱布。   脸上的表情都跟着变了,“锦心,你这头是怎么了?还有,你拎着东西,这是要去哪儿?”   “那就要你问问你那个好孙女了。”阿锦听到了姚鑫叫喊的声音,当即也不再和姚奶奶废话,侧头,就看到了姚鑫停在墙角边上的自行车,快步走过去,骑上车子就离开。   “诶……”姚奶奶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不过见阿锦要走,还拎着皮箱,本能让她去拦。   只是她的腿脚本来就有些不利索,阿锦动作也快,她更是追不上自行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锦在拐了个弯后,就不见了。   姚鑫这里在打量过小妹没什么大事,只嘴角有点红之外,抬头看不到妻子的身影,自是第一时间追了出去,可惜,他慢了一步,阿锦已经不见了。   “鑫子,这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和锦心吵架了?”姚奶奶在看到孙子后,立刻抓着他的胳膊,急声开口问道,“……便是你们吵架,也不能动手啊!还下手那么重。”她以为阿锦额头上的伤,是孙子打的。   “奶奶,不是这么一回事。”姚鑫现在也没什么心情和姚奶奶说,只又说:“奶奶,你等等,我先去追锦心,等回来,再和你说。”   “等一下,锦心她是骑着自行车走的,你两条腿还能追上两个轮子不成。”姚奶奶抓着姚鑫不松手,开口说道,“…看着方向,锦心她是回家娘,眼下天色还大亮,孟家住的也不算远,你且不用担心。”   “先和我把事情说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 第134章 长嫂   姚鑫听着奶奶这话, 立刻侧头看了看,果然,自己暂且停放在墙角边的自行车已经不见了, 知道自己两条腿是跑过两个轮子的自行车, 他也只能放弃去追妻子的想法。   反正妻子也已经回去, 与其费力的去追, 倒不如好好的想一想, 等明天去了老丈人家里, 该如何让岳父岳母消气?   “鑫子,你告诉奶奶,这到底发生了啥事?”姚奶奶看着虽然没去追人,但却不说话的孙子, 又开口问了一遍。   “奶奶, 是这样的……”说着便把事情和姚奶奶说了一遍。只是他所知道的,也都是从大妹姚菲菲嘴里听来的, 并未见过,姚菲菲虽然心里清楚的知道, 这件事是妹妹做的不错,但本能私心里,她自是向着姚莹莹。   因而,她说的时候,言语间避免不了的是偏袒姚莹莹。   姚鑫自然也是如此。   “莹莹这死丫头真是会惹事, 她嫂子让她道歉, 她道就是,说一句对不起有多难,她一个做妹妹的,居然敢和嫂子顶嘴, 真是反了她的天,等会回到家里,看我怎么收拾她?真是欠打的丫头片子!”姚奶奶听完事情后,当即便开口骂道。   别以为她是向着阿锦的,细听她这话的意思就知道,看着是骂姚莹莹,实则是指责阿锦这个做嫂子的,不够大方,太小心眼。   不见,姚鑫的眉头也都跟着皱了一下,他也觉得莹莹虽然做错了,不过却也觉得妻子做的太过了一些。   莹莹她的年纪小,好生教导她就是,何必张嘴就骂人,说什么小偷,找警察之类。这莹莹本就是个炮仗脾气,她这么一说,可不就要炸了吗?   一家人,何必闹到如此?   “奶奶,也不能全怪莹莹,锦心她说话也直了一些。”姚鑫看着气哄哄的姚奶奶,开口说道。   姚奶奶听着姚鑫话里还是向着自家人,心里顿时舒坦了几分。   不过嘴上却还要辩驳两句,“这可不行,莹莹一个做妹妹的,和嫂子动手,像什么话?传出去,没得让人笑话,这样对她也不好,这般刁蛮,将来哪能找到好人家?”   对姚奶奶这种老一辈,思想封建的人来说,前面是次要,后面一句才是重点。   “好了,奶奶,我们先回家再说。”姚鑫接过姚奶奶手里的篮子,又扶着她的胳膊,“我扶您,您的脚不好,小心台阶。”   “好。”   见姚鑫如此细心体贴,姚奶奶的心里极为贴烫,应了一声好。   所以说,还是孙子孝顺。   便也说道:“你姨奶奶特意给了半只烧鸡,奶给你留着鸡腿,你等会先吃了,不然让甚至和淼子见到,又要闹了。”   “还是奶奶你疼我。”   ……   那边姚鑫和姚奶奶祖孙情深的回了家里。   另一边,   阿锦也快要到孟家了。   孟家和姚家都在县城里住着,距离不算太远,骑自行车的话,只需要十多分钟的时间。不过在快要到孟家的时候,阿锦可没有就这么进去的道理。   而是暂时停下来,狠狠的揉了一把自己的眼睛,一直到酸涩才罢。   现在没个镜子让阿锦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不过想也知道,不会太好。   她的身上还穿着刚才的衣服,衣襟上还有点点的血渍,把挽起的头发,又松了松,眼睛想必也是又红又肿的样子,绝对是一副受了小可怜的模样。   虽然说阿锦是知道孟父孟母的脾气,会为她在婆家受了气,受了委屈而出头,但绝对不赞同她离婚。   阿锦也没打算去说服他们,毕竟思想已经定型,她也不去费那个力气了。她心里既是清楚,为什么还要这般做?当然是做给人看的。   不止是孟父孟母,还有住在这一带的邻里。   她要占着大义一头,可不是为了什么区区琐碎家务事就要离婚的不懂事的孩子,而是险些丢了性命,心灰意冷才要离婚的小可怜。   阿锦是不在乎名声,不过却不得不为孟家父母多考虑一些。   诚然,她是算计了姚家,但她可没有凭空捏造一些有的没的的事,这都是事实不是吗?   “锦丫头,天都这么晚了,你咋回来了?”   “哎呦呦,锦丫头,你这是怎么了?这是发生什么事?怎么会弄成这样?”   “这身上怎么还都是血呢?”   一进到孟家所在的街道,立刻就有几个端着碗筷,边吃饭便唠嗑的妇人应了过来,见阿锦狼狈的模样,立刻就开口问起来。   面对街坊邻里大娘婶子的询问,阿锦敛下眼眸,露出一个苦笑,而后垂着头,只说自己没事,其他的什么都没说。   她不用再说其他,因为这些妇人的脑补能力,一贯不会让人失望的。   “你和姚鑫吵架了?”一个和孟母一贯交好的婶子,在看到阿锦的样子后,低声问了一句。   别看她的声音低,但却还是被周遭早就竖起耳朵的妇人给听到。   阿锦摇了摇头,没回答。   婶子扫眼看了一遍,便也知道阿锦的顾虑,当即也没再追问,只拉着阿锦的手,往孟家而去。   对于她没有追问下去,阿锦的心里倒是有点失望,本来她的腹稿都已经打好,如今却说不出去。   别看阿锦几乎什么都没说,不过就她现在的样子。   头发散乱,身上的衣服带着血,额头还包扎着那么一大块纱布,甚至还沁了血,带着行礼。   虽然已经六点多,不过夏天,天长,如今天色还大亮,因而她们对阿锦的样子可是看得清清楚。   足够她们脑补了。   果不其然,   阿锦这里离开,她们立刻就热烈的讨论起来。   这绝对是吵架了,两口子还动了手。   “锦丫头的那个女婿我见过,瞧着面相是个敦厚的,没想到也是个下狠手的,居然把锦丫头的头都给打破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一人感叹的说道。   立刻就有人附和:“谁说不是呢?倒是可怜了锦丫头,那么一个文静的性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还什么都不说。”说着也是长长叹了口气。   “这姚家也太过分了,小两口吵架,这是常有的事,咋能对自家媳妇动手呢。还下手这么重?真是造孽呦!”   “哎,别是这锦丫头闹了什么事吧?”说这话的人声音都小了许多。   “不可能。”立刻也有人反驳说道:“孟家这丫头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从来都是个文静乖巧的性子,懂事的很,你这话可是过了……”   “说的也是。”   ……   街坊们讨论的热闹,孟家这边也不多承让。   孟母一看到阿锦的样子,可是吓了好一跳,声音都高了起来,抓着阿锦的手,好一番的打量,又再三的询问,确定阿锦没事,这才略放心。   不过放心过后,自然也是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阿锦早就等着呢。   还未回答,早就在眼眶里蓄好的水渍,此时滚滚而落,声音都是哽咽的,“妈,我…呜呜…”虽然她是哭出声来,不过该说的话她可一点都没落下。   听得孟母是大怒:“真的是太过分了,这姚家到底是怎么教女儿的?偷了东西被抓到,不说道歉,居然还敢倒打一耙,简直是太不像话。”   孟母是在政府的机关单位做文职工作,是文化人,一些过分的话,她自是说不出来,因而即便大怒,她骂人的话,也就这么两句。   “鑫子呢?他怎么说?”孟母又问道。   阿锦刚才可是清楚的看到,孟母听到她说额头上的伤是姚莹莹打的,不是姚鑫后,神色很是松了一口气,便摇了摇头,没说话,只低声缀泣。   孟母也了然,毕竟对男人来说,媳妇哪有一母同胞的妹妹重要。   叹了口气:“你结婚前,我怎么说的?姚家孩子多,这事情也就多,劝了你好几次,你可有听,一心二心的要嫁,如今好了,尝到苦果了。”   阿锦觉得还是要先打个预防针,抽抽噎噎的说:“妈,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后悔了。”   “现在知道错了,后悔有什么用?晚了。”孟母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就晚,一点都不晚好吗?   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   阿锦腹诽说道。   不过面上却还是一派难过。   ……   阿锦在孟家住了下来,并且第二天一早,也不顾孟父和孟母的劝说,还是去医院上了班。   这次,她可不会再轻易的放弃这份工作,甚至和姚鑫离婚后,她还会继续进修,去学个医神马?   而且也不会留在青县,八十年代,即便她是受害人,但人言可畏四个字,还是不容小觑,流言蜚语是真的能杀死人。   当然,她也不全然是因为这个,更多的还是青县是个小县城,若是想要岁月静好的过一辈子,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阿锦却不是这样的人。   最起码,这辈子绝对不是。   到了工作的医院。   阿锦额头上的伤,自是引起了科室里护士的询问,阿锦也没隐瞒,都照实说了。自是又引起一片的同情,尤其是一些已婚家里也有小姑子的,更是感叹良多,露出了感同身受的表情来。   很快的,伴随着上班的时间,她们也开始忙碌起来。   说起来阿锦还是第一次做护士,虽有原主的记忆,不过却还是有些手生,而小孩子又是最难搞定的病人,动辄哭闹,所以这一上午,阿锦完全没工夫去想别的事情。忙着适应自己现下的工作,忙着哄孩子。   一直到中午下班,才有歇息的时间。   医院有餐厅,不过还不等阿锦和交好的护士去,便看到姚鑫过来。   另一个护士也是个极为有眼色的人,见此,立刻表示自己想过去,把空间留给了他们夫妻。   对此,阿锦没觉得意外。   “走吧,我们去那边说。”阿锦指了指不远处可以让病人歇脚的凉亭,开口说道。   姚鑫见妻子的表情神色虽然有点冷淡,却没有昨天的怒火,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想着等会说两句软话,晚上再去岳父岳母家赔个不是,这事情,想必也就过去了。   “你来做什么?”阿锦直接开口问。   姚鑫:“锦心,我知道你还生气,但昨天我已经骂过莹莹,她知道错了,奶奶也骂了,爸回家更是打了她好几下,你就别和她一般见识,不要生气了。”说着还想去拉阿锦的手。   阿锦自是躲了过去,看着姚鑫,眼睑垂下。   开口说:“姚鑫,我要和你离婚。” 第135章 长嫂   阿锦这一句话, 让姚鑫一下就愣住,不过在反应过来后,他第一时间并不是惊慌, 而是皱眉, 道:“锦心, 我知道你生气,但离婚这话可不能胡说, 我们才结婚多长时间?这不是让外人看笑话吗?再说了, 只是家常的一些口角之争罢了。我知道你生气, 是,你生气也是应该的。”   “但生气归生气, 可不能这么上纲上线。”话说到最后,姚鑫竟还生气了。   “什么叫家常的口角之争?我上纲上线。”阿锦听着姚鑫这话, 心里当即也有谱,立刻就摆出生气的姿态, “姚鑫, 你这话说的亏不亏心?你看看我这头, 到现在都还在沁血,你居然说是家常?”   “难道说你姚家的家常,就是这样?这都叫家常小事,那是不是等我被你妹妹给打死了,才叫大事呢?”   “锦心, 你胡说什么?莹莹她也不是故意的,真的只是随手拿了个东西, 没想到是镜子,才……”   阿锦直接打断姚鑫的话,怒道:“姚鑫, 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一问,这话说的不亏心吗?什么叫她不是故意的?”指了指自己额头上的伤口,“这就是她的不故意?还随手?没想到?那你这话的意思,是怪我了?我不该把碎掉的半块镜子放到桌子上,不然也不会被她砸伤,我这纯粹是在自作自受是不是?那我可真的是要感谢一下自己了,得亏我放在桌子上的是一块镜子,这要是个菜刀之类的,我现在怕是已经投胎去了。”   “锦心,你不要无理取闹,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姚鑫,我们才结婚多长时间,你就这般,这还新婚期,若是等过个一年半载,新鲜劲过去,我要是被你家里人给欺负死了,怕你也不会替我出一次头,说一句话。”阿锦神态语气都颇为激动的开口说道,“……既是如此的话,我们何必要过下去,早离早好。”   “孟锦心!”姚鑫是真的有些动怒了。   谁家才结婚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嚷嚷着要离婚,是,他承认,昨天的事,是小妹做的不对,眼皮子浅薄,乱拿东西,但他们都是一家人不是,孟锦心还是做大嫂的,包容一下自家妹子,又怎么了?   况且即便是小妹不对,她也不用把离婚挂在嘴边上?她的心里到底还有没有他这个做丈夫的,还想不想好好过日子?   不过,姚鑫自诩是个体贴老婆的人,又沉声说:“……你把刚才的话收回去,我就权当自己没有听到,以后也不许这么说。”   阿锦才不care姚鑫是个什么心情呢?她为什么要为了成全别人,委屈自己,没那个必要。   冷笑一声:“我为什么要把话收回去?我就是这么想的。”   “行,孟锦心,你好样的。”姚鑫盯着阿锦,一双眼睛都有些泛红,似乎气到了一个顶点上。   本来阿锦以为,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依照姚鑫的脾气秉性,那一句‘离就离’三个字,说不得就会说出口,一应的证件她都带着,说不定今天就可以脱离苦海。但是没想到,姚鑫都已经这般生气,甚至她都看到,姚鑫的一只胳膊都微微扬起,似要打人,也已经做好防御的准备,但到底他也没把话说出来。   只是狠狠的甩了一下胳膊,就这么抬脚离开。   让阿锦心里很是有些失望。   看着姚鑫离开的背影,想着这个年代的观念,阿锦觉得自己想要无波无澜的离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或许她应该要做点别的准备了。   ……   姚鑫本来是想趁着午休的时间,过来哄哄妻子,好下午就接她回家来着,却没想到,这话都没说两句,两人便吵起来,妻子更是把离婚的话都说出来。   直接打乱了他原先所有的说词准备。   让他气极了。   真是好心没好报!难怪小妹会拿东西砸她,就她这一张嘴,说出的话,真是不讨喜的很。   回厂里的一路上,姚鑫也想得很是清楚,一定要给阿锦一个教训,好好的冷她一段时间,让改改她的娇小姐脾气,明白明白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还治不了她。   抱着这个念头,姚鑫在下午下班的时候,是直接回了家。   “鑫子,东西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你换身衣服就到你岳父家,把孙媳妇接回来。让莹莹那个死丫头和你一起去,给孙媳妇道个歉……”   “不用了。”姚鑫语气生硬的打断了姚奶奶的话。   想到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他就觉得生气。   姚奶奶:“怎么了?”   姚鑫便把今天中午午休的时候,他去找阿锦,却没想到得了好些难听话的事情,和姚奶奶说了一遍,听得姚奶奶是勃然大怒,骂道:“这是嘴上没把门的小娘皮,欠教训,什么话都敢胡说,鑫子,你做得对,是该冷她一冷。不然的话,让她欺负到你头上可不行,这次你和她服了软,那日后她还不更蹬鼻子上脸吗?”   对姚奶奶这话,姚鑫是赞同的。   一个男人,若是让女人给拿捏住,这可还行。   阿锦可不知道姚鑫和姚奶奶的打算,便是知道了,说不得还要叫好一番,真的是正中她的意思。   今天一整天,她都在忙碌自己的工作。   上午的新鲜劲过去后,到了下午,阿锦的不耐烦也渐渐的上来,原主是个耐心好,脾气温柔的姑娘,所以,儿科护士这份工作对她来说,做的颇为得心应手。   但阿锦不是啊!   她自己都还是个才成年的孩子呢。   让她去哄小孩子,而且还是生了病,哭闹起来就没个完的小孩子,她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等到下午下班的时候,她都已经考虑起辞职的可能性了。   不过再没有给自己找好下一份工作前夕,她是不会辞职。   只是她原本的打算却要加快许多。   所以,   这一日,下班后,阿锦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孟家,而是先去了书店,买了几本高中复习的书,她已经想好,要重新的参加高考。   不过今年的是已经不可能,毕竟她想要参加高考的话,一应手续也都还需要进行班里,现下已经六月份,距离高考没剩下多长时间?也只能遗憾的作罢。但现在却可以开始准备起来,明年的高考,她势在必得。   而在此之前,她会把该解决,要解决的事情,都统统的处理好。   无负无担的离开。   阿锦回到家里的时候,孟母已经在家,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已经回来一段时间,看孟母的表情神态,似乎是在等姚鑫,笃定他今天回来一般。   可惜,要让孟母失望了。   今天中午那么一闹,就姚鑫的自尊心来说,他今天绝对不会出现,而且说不得还会冷阿锦一冷,等她先低头。   做梦!   阿锦想的是一点都不错,一直到吃过晚饭,也都不见姚鑫的影子。   这可把孟父孟母给气坏了,姚家这是什么态度?打了她女儿,不说第一时间上门赔罪,居然还敢端着,莫不是等她家先低头不成?   “这姚家真的是太不像话了。”姚母想到自己今天还特意去买了卤肉菜,为的就是姚鑫,却没想到对方压根就不来,脸上便一顿臊,怒气渐起,也波及到阿锦这里,“…锦心,你看看,这就是你非要嫁的人,什么人啊?”   “好了,好了,妈,你别生气,是我错了。”阿锦知道孟母是面上过不去,十分干脆的道了歉,“咱不理他就行,不来就不来,稀罕他。”   不过便是有阿锦哄着,孟母依旧生气。   孟父也是皱着眉头,觉得女婿真是太不像话,即便他女儿气性大了一些又如何?做男人,不是原则性错误,哪能这么小心眼?况且这还是他家犯错在先。   小姑子不经同意,私自那嫂子的东西就算了,被抓到,道个歉就完事,她倒好,倒打一耙不说,还敢动手。   如今还嫌他女儿回娘家告状。   真是不知所谓。   他这个做父亲的,若是不为女儿出出头,还以为他孟家的女儿,是让人随意捏的软柿子呢。   便道:“锦心,你安心的在家里住下,我倒是要看看,他姚家有什么了不起?居然敢这样端着态度。”   若是不把事情给说清楚,女儿这日后在婆家的日子,怕是要难了。   阿锦也就是不知道孟父此时的想法,若是知道了,也没什么想法?对孟父来说,这个想法很正常,他疼爱女儿,并不妨碍他的思想依旧古板。   所幸,阿锦也不打算让他们理解,毕竟时代造就人,她只需要管好自己就行了。   她又不是那种以夫为天的菟丝花,没了依靠,就活不下去。离开姚家,离开姚鑫,她以后只会过得更好。   ……   接下来的几天里,姚鑫那边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阿锦回娘家的时候,刚好是饭点上,不少街坊邻里都看到了,本就都盯着孟家呢,毕竟八十年代,娱乐活动比较少,有个八卦,大家自然都激动起来,况且孟家那丫头,说起来结婚的时间可不长,才三个月。   如今就被打了,这婆家那边也一点动静都没有。   能不让人好奇吗?   因而私下里都是议论纷纷,见到阿锦也都报以同情的目光,阿锦倒是淡定非常,况且这本来就是她想要的。不过阿锦这里能坐得住,孟父孟母的心里却开始犯嘀咕起来。   这姚家什么意思?要离婚?   这个念头一出,孟母是怎么也止不住,有心想让人去问一下,但面上却拉不下来,只能一日吃过晚饭后,抓着阿锦的手,问,姚鑫这几天真的没去医院找过她吗?   阿锦一摊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她这般无所谓的态度让孟母皱眉,低声说:“锦心,要不,你就先服个软,低个头?当然了,妈也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但一家人过日子,总要有人退一步,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屁嘞!   见鬼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想想孟锦心忍让的遭遇,叫她说,退一步蹬鼻子上脸才对。   当即便说:“妈,你说什么呢?本来就不是我的错,若是服了软,日后,你是想让我一辈子都在姚家抬不起头吗?”   孟母有心想要劝说两句,但看着阿锦坚定的表情,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但她的心里却没放弃,甚至已经打定主意,再等上一日的时间,若姚家那边还没有动静的话,她就要到钢铁厂那边去找姚鑫问一问。   这日子,他到底还想不想过? 第136章 长嫂   若说孟父孟母的心里就只有一点惴惴不安的话, 那姚家的心里就更担心了,尤其是姚鑫,毕竟是他媳妇来着, 还在新婚期, 倒也不是不在意,只是他觉得阿锦脱口而出的离婚实在让他伤心了,就打算冷一冷, 让她先服个软来着。   倒是没想到,这七、八天过去了, 阿锦还真的就没回来, 甚至连话都没捎带一句。   “鑫子,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你明天就去你丈爹家里,把你媳妇给我接回来,两口子吵架怄气到现在, 也已经够了。”这一日,吃了晚饭,姚父开口说道。   对于大儿子最一开始要冷儿媳妇的做法,姚父是赞同的,这女人就不能惯, 容易蹬鼻子上脸。只是这都已经过去好几天,算着时间也差不多。   说起来,事情还是莹莹那个丫头做错了,冷了这么些天,也已经够了。   伴随一天天过去,眼看孟家那边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姚鑫不是不紧张的,也托人去打听了一下, 说孟家的生活没什么不同,和往常一样,他媳妇更是该上班就上班,没有一点伤心难过的样子,说句不中听的,甚至妻子脸上的笑容都比之前多了些,可见在娘家的日子过得颇为不错。   这让姚鑫的心里有些不舒服的同时,也有些惊慌惊慌,只是他嘴上却硬道:“接什么接?还惯的她没样了。”   姚父哪能看不出来大儿子是嘴硬,正要开口。   却听姚奶奶先一步说:“鑫子,话也不是这么说的,你爹说的不错。你即便是要冷人,这些天也已经够了,再下去,可就是你做的太过了。”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再者,男子汉大丈夫,你得要有点胸襟,给自己媳妇低个头,说上两句软话,也没什么。”姚奶奶的态度之所以转变的这么快,并不是为了其他,全然是为了自己罢了。   还要从阿锦和姚鑫结婚后说起,大约是新媳妇的通病,为了表现自己,尽快融入在婆家的生活,也为了让婆家人肯定自己。阿锦在结婚的第一天,就把姚家一应的家务活计,揽走大半,让姚奶奶很是过了几个月的清闲日子,如今阿锦不在家,姚奶奶可不就要忙起来。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姚奶奶已经习惯了清闲的生活,如今再行劳累,自是难以适应。   即便是有两个孙女帮忙分担,但两人还在上学,光是家里一日三餐的准备,就已经把她累的够呛,想到这几天自己累的腰酸背痛,受了伤的那只脚疼的也更厉害,现在还贴着膏药。姚奶奶转头,狠狠的瞪了一眼姚莹莹。   都是这个死丫头给闹得,不然的话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也不至于一大把年纪,还要操持家里一应的事务,没个消停。   事实上姚奶奶是更怪阿锦的,觉得她脾气也忒大了一些,只是阿锦如今不在跟前,她便是想要埋怨,也找不到人,姚莹莹自然就成了显眼了。   姚莹莹被姚奶奶瞪了一眼,当即便缩了一下脖子,要知道这几天她可没少被责骂,刚开始她还反驳两句,但换来的确实巴掌落身,不用几次,只一次便让姚莹莹学乖,再次被骂的时候,便不出声了。   只是她心里对阿锦的怨气却又多了两分。   不过多就多吧。   别说阿锦不知道,便是知道,也表示自己一点都不care,反正她很快就和姚家人没什么关系了。   至于姚菲菲是家里最审时度势的人,只默不作声的吃着饭,不发表任何意见。   倒是姚淼接口说:“就是,大哥,奶奶说的一点都不错,你还是快些把大嫂接回来。奶奶做的饭没有大嫂做的好吃。”他与其说劝,倒不如说是在抱怨。   其实也很正常,阿锦做饭的手艺本就不错,又舍得下油,五分的手艺也能有七分,吃起来自然香。姚奶奶的话,节俭惯了,什么都舍不得放,自然没什么滋味。   “混小子,说什么呢?你奶奶辛苦做饭,你还敢嫌弃。”姚父当即不悦的瞪了小儿子一眼。   姚鑫被姚父吼得一哆嗦。   姚奶奶本来还因小孙子的嫌弃而有些难受,不过见此,却什么都顾不上,护犊子道:“行了,你吼什么吼?小孩子吼不得,小心把魂给吓没了,再说了淼子说的也不错,我这灶上的手艺确实不如鑫子媳妇。”话到最后,却带了些不情愿。   姚父也知道老娘的性格,况且他心里也是这么认为,这几天的菜,真的是一点油水都没有,吃的他也不得劲,只是子不言母。   如今小儿子也算是说出他的心声来,因而,姚奶奶这话一说,他也没有揪着不放,目光转向大儿子:“鑫子,我和你奶奶的话听到了没有?明天就去把你媳妇接回来。”   “好,我知道了。”姚鑫的心里本就有点不安稳,早就想去,只是大男子的自尊心又不允许他先低头,如今有了家人给的台阶,他自然也就顺着下了,“那我明天下了班,就去接她。”   “嗯,记得买些点心,不要空手过去,和你岳父岳母说话也记得软和一些。”姚父又开口叮嘱说道。   鑫子没有第一时间过去,怕孟家父母的心里也有着疙瘩呢。   姚鑫点点头。   这个不用姚父叮嘱,他也知道的。   ……   姚鑫在去孟家的时候,心里也是有点发虚的,毕竟真的说起来,他知道自家不占理,所以买东西的时候,他真的买了不少。   两斤酥饼,一斤水果糖,一只烧鸡还有一瓶酒。   花了十多块呢。   让他心中一疼,真费钱!   因为怕被人撞见,姚鑫特意和上司请了假,早了半个小时下班,去了孟家。   他到的时候,孟家没人,等了一会儿,才见孟母下班回来,姚鑫立刻就走了过去。   本来孟母在看到姚鑫的时候,态度是不好的,他家做错了事不过第一时间过来赔礼道歉,居然还端着架子,让她家惹了不少闲言碎语,自是让孟母憋了一肚子气。   如今看到姚鑫,能有好脸就怪了。   姚鑫这个人,对长辈还算尊敬,因而面对孟母的冷面,他很是能软下态度,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嘴上更是说着软话。   所以,孟母很快也就软了心肠。   姚鑫得以进门。   没多久,孟父也回来了,相对于孟母的好说话,他的态度就强硬多了,而且还是软硬兼施的那种。   先是语气严肃的对姚鑫当即就是一番的训斥,只是他的语气虽然不好,但却句句在理,说的姚鑫羞愧难当,而后又软了语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字字句句都是担忧女儿的老父亲,听得姚鑫愧疚的低下了头。   就姚鑫带来的烧鸡和酒,翁婿两人喝了点,又是一番交心。   最后,自是达成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局。   屁,   谁满意了?   这是上了夜班,早上回家的阿锦。   他们都满意,问过她了吗?她是一个没感情的傀儡吗?他们商量好,自己照着做就成了。   在这一刻,阿锦的心里生了戾气。   只是却又不能对孟父孟母发火,毕竟他们说起来也是为阿锦好,那所有的火气就只能对着姚鑫来了。   “锦心,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赶快回家吧。”说着就要伸手拉阿锦。   阿锦躲开,沉声道:“我不会和你走的。”   “锦心,说什么呢?”   “我说,我不会和姚鑫回去的。”说着阿锦就直接进了房间,并且直接锁了门,而后任凭孟母如何劝说,姚鑫又如何认错?也只当做听不见,并且快速的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   孟家她是不能住了。   也幸好,后天一早,她就要离开。   嗯……医院那边有一个护士加强学习和培训的活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阿锦是第一个报名,并且已经通过,而等她回来,就可以离婚。   把东西收拾好,阿锦没有第一时间出去,毕竟孟母那念叨的功力,她住的几天里,又不是没见识过。当然,她也不会开门就是。   敲了好一会儿,见阿锦不吭声也不出来。   孟母真的是又急又气,却也没法子。   “好了,锦心这是心里还有气呢。不过我的女儿我了解,她是个软和的性子,你和锦心好好说上两句软话,也就没事了。”孟父如是的开口说道。   姚鑫自是不会拒绝,点头答应下来。   并且立刻照做,隔着门板开始道歉。   “你吵不吵,我才下夜班,你就不能让我好好休息休息吗?”阿锦已经拉上窗帘,仗着外头看不见,高声喊了一句。   她这话说出来。   孟父孟母也不再开口。   “这样,今天是周末,不上班,锦心也累,不如这样,鑫子,你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吃了午饭,下午你们再走也一样。”孟母开口说道。   姚鑫:“好,也是我没考虑周到,让锦心先睡一会儿。”   等到外头没了声音,阿锦又从窗户缝里看了看,确定院子里没人,便把已经写好的纸条放到最显眼的书桌上。而后是以最快的速度,拎着皮箱,离开孟家。   直接去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酒店里。   开了一间房,倒头就睡,毕竟值一晚上的夜班,她是真的累了。   她一睡,倒是安稳。   孟家那边却有些尴尬,孟母捏着阿锦留下来的纸条,忍不住骂了一句:“死丫头。”这脾气可是见长了。   姚鑫对阿锦这般不吭声离开的做法,也是不高兴,只是当着孟父孟母的面,他不好开口说什么?   孟父也不满阿锦的做法,这孩子,太任性了一些,便说了句:“锦心的性子是娇了一些。不过我家就只这一个女儿,难免娇了一些。”   “应该的,锦心生气是应该的,是我让他受委屈了。”姚鑫立刻表态说道。   见他这般态度,孟父孟母宽心不少。   ……   “锦心,我们能好好谈谈吗?”和孟父孟母告辞后,他是找了一下午,都没找到阿锦,最后想起阿锦晚上还要上班,便去了医院,到时没想到,语气好的,都还没走到儿科室,便碰到了阿锦,自是立刻拦住,开口说道。   阿锦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抬头,看了看手时间,“我现在没时间,马上就要到交接的时间,有什么?等我明天上午下班,我们再谈。”   “好。”姚鑫也知道夜班的规矩,又见阿锦没有如昨天一般冷脸,态度也温和不少,便也点头答应下来,“……那我明天早上来接你下班。”   “倒是不用,你明天还要上班,中午我过去找你,到时候再聊。”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姚鑫对此也没意见。   而等不见了姚鑫的身影,阿锦的表情冷了下来。 第137章 长嫂   其实她压根就不是过来交接的, 作为一个明天就要出发去培训的人,怎么可能会让她今晚还上班?她中午睡醒后,便直接来了医院, 既是解决自己的午餐, 更多的还是过来堵姚鑫的。   因为她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不回孟家,姚鑫顶多等到中午,就会过来医院这里找自己。   她不能让姚鑫去科室里, 不然自己要去海市培训的事情,就会瞒不住, 在离开前的节骨眼上, 阿锦可不想横生波折。   经过这段时间,她是已经发现, 想要用软法子让姚鑫离婚,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而彻底撕破脸皮,大吵大闹的法子倒也有,不过却不能用, 不是阿锦在乎名声而是孟父孟母在乎, 他们都是吃公粮的人,把面子看得比较重。   若是她闹成那般, 便不是她的错, 但街坊邻里那些嘴,足够碎。   所以,她就只有另辟蹊径了。   就是催眠。   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催眠,现在也能催眠,只是那都是一种心理暗示, 说不得那一日就想起来了,而阿锦要的是万无一失。   归元诀在她来的第一天,就已经练起来,只是她的这个身体已经过了最佳习武的年纪,资质也是说不上好也不算差。   她需要时间,最少三个月。   本来她还有点苦恼,该怎么拖过这三个月?要知道,现下的世情就是如此,就现在的情况看来,十天半个月内,她还是受害者,为人所同情,但她真的闹上三个月不回去,别说要在街坊邻里那边落个矫情的名声,就是孟父孟母也不会同意的。   只是回姚家,阿锦在从出来的那天起,就没再想回去。   却没想到医院那边刚好有培训活动,所以她是毫不犹豫就报了名,并且通过了科室内的选拔和考核,成为确定的一员。其实上辈子也有这么一出,不过原身没阿锦态度这么刚强,事情早就揭过。作为一个已婚,还是在新婚期的人,她自然不会报名。   次日,八点半。   阿锦拎着为数不多的行李箱,和医院的其他十余名不同科室的同事,一起坐上了去往海市的汽车。   在车子即将发动的几分钟前。   阿锦分别给孟父孟母还有姚鑫打了个电话,孟父孟母惊愕于阿锦的大胆,并且要求她退出,阿锦自然不会理会,给她们打电话,不过是报个平安罢了。其他的,就算了。   姚鑫自然不用说,隔着电话都能感觉到他的暴躁。   “我实在过不了心里的坎,想要静一静,至于其他的等我回来再说。”阿锦说完这话,就直接挂了电话。   而后毫不犹豫的坐上了车子。   汽车准时的开动。   ……   姚鑫在接到阿锦的电话后,简直是要疯了,他没想到妻子竟然会闷声不吭的参加医院的培训,一直到走前,才告诉他。他也不是个蠢笨的,知道阿锦那里怕早就决定好,毕竟像是这种培训,必定不是临时的。   可阿锦却瞒着他,这让姚鑫的心里无比的愤怒。   立刻就请了假,去了医院。   可惜,钢铁厂和医院本就是一南一北,虽然青县只是个县城,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确实不错,扩展的很快,骑车需要十多分钟。   等到他赶到医院,汽车早就走了。   姚鑫又气又急却也没办法,只能接受这一事实。   因为已经请了假,就他现在的样子,也无心工作,最后蔫哒哒的回了家。   姚奶奶看到姚鑫还是吃惊的,毕竟孙子才走不到一个小时,这就回来了,不会有什么事吧?忙开口问:“鑫子,你怎么回来了?可是出了什么事?”   “我请了假。”姚鑫开口说道。因为心情不好,连带着说出口的话,也有些少气无力。   让姚奶奶有点担心,“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去诊所看一看?”说着就伸手探了探姚鑫的额头。   姚鑫躲过,并且再三说了自己没事。   但他现在的表情,实在没什么说服力,姚奶奶再三的询问。   姚鑫便也把阿锦去海市参加培训的事情和姚奶奶说了。   听得姚奶奶生气不已,“真是太过分了,这个孟锦心,她到底有没有一点为人妻子为人媳妇的自觉,这么大的事,居然都没和家里商量一下,竟是自己就做了决定。”她有心想要骂上两句,但却又顾忌孙子。   心里憋了一口气,实在难受。   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很是低声骂了几句。   姚鑫听着,虽皱了皱眉但到底没说话。   下午,   姚父回来,知道这件事后,自然也是极为不满,这个儿媳妇实在不是个消停的,不过事情已成定局,人已经走了,再说什么也无用,只能认下来。   甚至看着阿锦态度过于强硬,软硬不吃,姚家人心里还有点怕。   就连最具权威的姚父,也不敢开口说什么教训,只说:“鑫子,你媳妇这脾气实在大,心眼还小,等她回来,可要和她好好说叨说叨,一家人过日子,可不能这般自作主张。”   大概就是软欺硬怕。   “我知道了。”经过一天的心理建设,姚鑫也只能承认下来,闷声说道。   ……   姚家人的心理转变,阿锦是不知道。   即便知道也顾不上,她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有点轻微晕车的症状,虽不是吐得昏天黑地的模式,但也是头晕不舒服。   偏生在这个年代,交通不如后世发达。   车子一坐就是一整天的时间。   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达到海市,而等到他们安置好,休息下,已经是九点多。   或许是考虑到她们长途跋涉,路途劳累,在到达海市后并没有立刻就开始学习,而是给了她们一天调整的时间。   这次学习培训,是公家策划,她们要学习的地方是海市公立的人民医院。   在经过一天的调整后,在达到海市的第三天,便开始正式的学习。上午的时间,她们会接受理论知识,下午则是实践。   对比在青县时的忙碌,在海市,倒是有了一个固定的上下班时间。   一起来的同事,虽不在一个科室里,不过因是住在一起,这空闲时间,她们便三两结伴,想着都是多多在海市转悠一下,对比青县一个县城,海市可是大城市,难得来一次。   阿锦倒是不爱这个活动。   对她来说,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抓紧时间练功。   即便是不练功,也还要学习,毕竟她可是明年要参加高考的人。   ……   时间走的飞快。   转瞬间,三个月就过去。   阿锦她们也准要回去了,期间阿锦因为表现的优秀出色,还遭到了海市人民医院的挖角,问她有意到这里来上班没?   虽然他们的挖角对阿锦来说,是一种认同,不过阿锦还是婉言拒绝了。   且不说她志不在此,就说她和姚鑫的婚姻,也需要她去解决。   人民医院那边虽然觉得惋惜,不过阿锦是护士,再怎么出色也就那样,不是不可缺少的人才,便也没再提。   回到青县。   阿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直接去了姚鑫所在的钢铁厂,不等他开口说话,便开始对其催眠,其实说是催眠也不尽然,也还辅佐了归元诀的内功,绝对的深度催眠,保证若非有了天大的刺激的话,绝对不会醒过来。   对姚鑫虽说有一定不公平,但世间本就没什么公平可言,再说了,这催眠于姚鑫的身体绝对无害,就是心理也没什么不好的影响。   对自己的本事,阿锦还是很有信心的。   因为催眠的缘故。   再加上两人没孩子,财产上也没有分歧,至于阿锦被‘借’走的七百块钱,她也没提,权当是给姚鑫的‘补偿’了。   顺利的离了婚。   在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阿锦只觉得心里一阵的轻松,对未来也生出了更多的野望。   “我倒是要看看,和我离了婚,你能找到什么样的?”姚鑫冷哼了一声,开口说道。   嗯……阿锦只是把两人要离婚的事实,植入到姚鑫的脑子里,其他的,她可什么都没做,因而姚鑫的性格还是一点都没变。   对他这话,阿锦也不care,直接离开。   姚鑫也大步离开。   孟父孟母知道阿锦和姚鑫已经离婚的消息,是两个月后,还是从姚家那边传出来的。   其实知道儿子/孙子离婚的消息,姚父和姚奶奶自然是生气的,可惜,两人再怎么生气也改变不了事实,他们甚至想去孟家,却被姚鑫拦住,任凭他们磨破嘴皮子都不行。   姚父和姚奶奶也只能死心。   甚至在过了震惊的阶段后,他们又觉得还好,本来他们对阿锦这个儿媳妇/孙媳妇就不满,如今离了婚,儿子年轻,也没个孩子,日后必定能娶到更好的。   两人便也不再提去孟家的事。   甚至姚奶奶已经麻利的张罗起给姚鑫续娶的事情,别说,姚鑫家里的兄弟姐妹虽然多,但他家的条件不错,姚鑫本人又是钢铁厂的正式工,上头更没有婆婆钳制,在婚恋市场还是十分受欢迎的。   不过受欢迎归受欢迎,想要找个和孟锦心条件相当,长得不错,自己也有正经的工作,家境也良好的姑娘,可能性不大。   大约是因为有阿锦这个脾气大的在前,因而姚父和姚奶奶对这个倒是没什么坚持,只觉得自家条件好,儿媳妇只要孝顺能顾家就行,至于工作不工作倒是其次。   姚鑫也是这般想。   因为达成了这个共识,媒人那边很快就给出了几个性格不错的姑娘,因为是相亲,这流程上就快了不少,没几天的时间,姚鑫愿意,姑娘也乐意,双方家庭也都没什么意见,很快就订了婚,到年底就结婚。   打从姚奶奶找媒人的时候,姚鑫和阿锦已经离婚的消息,在姚家这边就已经传开,引得议论纷纷,不过阿锦在被砸伤脑袋后就再没出现,街坊邻里心里也都有谱儿,倒也不是很意外。   如今姚鑫再婚,虽然隔的时间短了点,难免让人多想,不过既是已经离婚,也不能拦着人再找对象不是。   话虽如此,不过有比不得姚家条件的,还是有点酸。   果然家境好就是底气足,这个离了,立刻就能找下一个。   其中有一妇人,娘家距离孟家不算远,一次回娘家的时候,说起这个,她娘在偶然碰到孟母后,便和其说起。   说是既是离了婚,姚鑫那边已经有对象,让孟母也抓紧一点。   毕竟离了婚的女子和男子,可是不同的。   对方是一番好意,但听到这番话的孟母,是惊住了,好半天都没回过神。 第138章 长嫂   等到孟母回神,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怒气冲冲的回到家里,把手里的东西一甩, 就直接去了医院。   这一路上,她的火气是越升越高,她是真的没想到女儿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离了婚都没和他们说一声, 还让她从外人的嘴里知道。   真是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在去的时候, 孟母的心里真的是憋了一腔的火气, 想着等见了阿锦, 要好好的教训教训她这个胆大妄为的女儿。   不过等到她真的到了医院, 也是阿锦的运气, 今日请假的护士多, 这就导致她的工作量不止翻了一倍,真真的诠释了什么叫做, 忙的脚不沾地这一行为。   孟母虽然生气, 但她本身也是公务人员,思想觉悟高。   见到忙的不行的阿锦, 自然也只能把火气给压下来, 挥手让阿锦先忙着, 紧着病人要紧。   而阿锦这一忙, 就是一上午的时间。   “锦心,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和你爸?”坐在一旁等着阿锦的这一上午, 足够让孟母本来窜天高的火气降下来,只是说话的声音却还是冷的。   阿锦走在和孟母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有所察觉, 若非是什么大事,孟母是绝对不可能在这里一等就是一上午,略想了想,很快也就想到,眉宇间不由的闪过一丝的心虚。   若说孟家的大事的话,大概也就只有她离婚这件事了。   天地良心,这么长时间都没告诉孟父孟母,她发誓,绝对不是故意的。最一开始她不过是想要缓几日的时间,怕立刻告诉他们,孟父孟母会长篇大论说一串的大道理不说,更可怕的是,若是他们让自己和姚鑫复合该怎么办?   虽然她决心坚定,但也不想要因此而和孟父孟母闹得不愉快,让外头的人也看了笑话。   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忙碌,再加上和姚鑫离婚后,租房子,以及若她参加高考要办理的一系列手续等等事情,真的是不要太多。   以至于,她是真的忘记了。   毕竟她的性格就是如此,婚姻观念不强。   干脆利落的和孟母道歉:“妈,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们的,最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和你们说,到后来是忘了。”说着她的眼眶就有些泛红,语气也带着哽咽,话到最后更是低下了头。   俨然就是一副小可怜样儿。   “……哎!”孟母看着阿锦这么一副可怜样,到底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她不是不疼,心里的火气当即就下了大半,语气也软下来:“……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结束培训回来,便和姚鑫长谈了一次,发现我们真的不适合。我的事业心强,我是不可能为了家庭放弃工作的,但偏偏姚家上有老人需要照顾,下还有年幼弟妹需要看顾,事多,责任重,是需要一个能照顾家的媳妇,很显然,我不是好人选。”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因此,我思量了许久,便决定分开。”   “这样对我对他,甚至对两家都好。”   孟母听着阿锦这番话,几乎是下意识的抬头,看到了阿锦额头上淡淡的一条伤疤,本来想要说什么的话,也咽了回去,轻叹了一口气:“可婚姻不是儿戏,你们这样闷声不吭的离了婚,不止是对两家,就是对你们两个来说,是否太过草率?”   “妈,我知道,我明白,更知道你是担心我。但您听我说完,若再说我离婚错了,我任凭您处置好吗?”阿锦可是特意上过谈话课的,口才还行,最起码说服孟母没有任何问题。从情出发,以已经发生的事实为由,全方面剖析她和姚鑫在一起的不适合。   最终成功的把孟母个说服。   “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你到底是个女儿家,就这么离婚,日后可怎么办?”孟母虽然被阿锦说服,但思想摆在那里,还是忍不住的担忧。   阿锦听着孟母这话,心中一叹,这个糟心的时代。   她的心里很清楚,孟父孟母是疼爱女儿的,不然的话,阿锦也不能这般轻易的就说服了孟母。只是时代造就人,在这个时候,他们也深受大环境影响。甚至阿锦没来之前,孟锦心不也如此吗?   所以,她承受了一辈子,到最后直接把自己累趴下,才来后悔,却也晚矣。   但阿锦不是这样的人,既然错了,那改正就行。   开口说道:“其实关于日后,我也已经想的很清楚。我是这么打算的……”   阿锦把自己准备考大学包括自己过后的一应计划,也都和孟母说了出来。   孟母听着阿锦这般有条不絮的计划,心里也放心了几分。   阿锦见孟母彻底缓和下来的面色,心里也是一松,总算是放了一半心,不过她的心里也清楚,相对于孟母软和好说话,孟父那边才是大boss。   本来她的心里是有几分担心,甚至都做好了孟父大发雷霆的准备,但却没想到,孟父没有发火发怒,更不存在跳脚什么的,居然意外的好说话,只说了一句,“你既是心有成算,也已经想好,我也不会去做那个恶人,只一点,日后你且不要后悔。”   “好。”   “这便好,不过有一点你要知道,你任性妄为的机会,也就只有这么一次,若你明年考不上大学的话,那你就要乖乖的听我和你妈的话,知道吗?”孟父又开口补了一句说道。   她就知道。   怪道孟父会这般好说话,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她呢。   不过阿锦也不惧怕就是。   点头应了一声好。   一直到阿锦的大学通知书下来,去京市的前一天,孟父才告诉阿锦,他为什么会那般好说话?因为不管他如何生气?事情已经成定局,甚至姚鑫那边都要再婚了,再多什么也都无用,闹得厉害,也只会平白让外人看了笑话。   倒不如给她一年时间,看她能翻出什么花?   若是不行的话,到时候也让她无话可说。   阿锦:……   你爸爸还是你爸爸。   ……   她离婚的消息,也在孟家这一带传开,不过因为阿锦不常回来,邻里们见不到人,只扒着孟母问了几次,也没问出什么后,过上十天半个月,胡同里又有其他事情发生,阿锦离婚的事也就这个过去了。   阿锦也放下了一桩事,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工作和复习上,生活很快就恢复到正轨之中。   倒是过年放假回家的孟小弟,知道阿锦离婚后,反应比较大,倒不是说反对,事实上作为大学生,又是在广市那边读书,思想上绝对是家里最为开放的一个,他在意的点是。   姐姐离婚,为毛没人通知他一下,他不是这家的一份子吗?   炸了毛的孟小弟在阿锦的面前很是傲娇了一回,不过又很快被阿锦给安抚。   在知道阿锦要考大学后,举双手赞同,甚至还笑嘻嘻的问阿锦,需不需要他帮忙补习功课?   虽然说她是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参加过高考,但毕竟底子还在,这几个月来也是勤奋努力,没有懈怠,昨儿才买了一套高三摸底的卷子做了一遍,不说能傲视群雄的那种,但也已经不差。   如今距离高考还有半年的时间,足够了。   时间晃晃悠悠的又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   距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两个月,阿锦这里也提出辞职,专心的备考,医院这边虽然觉得有点遗憾,不过还是很爽快的批了。   而就在阿锦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说起来也是巧合,刚好碰到了陪着妻子前来孕检的姚鑫,他的模样比阿锦记忆里要憔悴了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事的缘故。   可不是阿锦特意去打听的,实在是现在家庭主妇多,这八卦的本事也是杠杠的。   就算她不刻意打听,不过只要姚家那边有点动静,就会有人或是不经意或是特意的到孟母跟前说一说。   什么新妻子是个性格和气的,才结婚就得了姚家上下的称赞。什么姚奶奶不止一次的说新孙媳比阿锦有多强就有多强,等等之类的话。   孟母每每听到都要郁结一回。   不过这称赞的话可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因为没多久,就成了,这些都是对方装出来的,实则她是个极为厉害的,而且在怀孕后就暴露出来,仗着怀孕,在家作威作福,一时要吃这个一时要买那个,再有就是两个小姑子初中毕业后,坚决不许她们再读高中。   那段时间,姚家可以说鸡飞狗跳,姚奶奶再不夸奖这个孙媳妇和气。   孟母和阿锦说起这个时候,脸上的表情别提多轻松。   ……   对姚家的事,阿锦是真的没什么兴趣,既是离了婚,那就是不相干的人,有这个闲时间,还不如多看两眼说,说不得考试的时候能多对一道题目。   高考成绩在紧张和期待中揭晓。   阿锦的成绩很是不错,全县第二名,顺利的考上了京市的医科大学,让孟父孟母很是吃惊。   不过吃惊过后,就是欢喜和扬眉吐气。   女儿居然考上了医科大学,这将来可就是妥妥的医生,比做护士可强多了。再有就是先前阿锦离婚,又决定参加高考的消息,当时在胡同里可没少被议论,大部分人都觉得阿锦异想天开。   都多大年纪了,也好几年都没上学,也能考上大学。   事实上,阿锦的成绩一下来,不知道打了多少人的脸,乖乖,没想到孟家的那个离了婚的闺女,还真有能耐。   因为考上大学,阿锦那几日在家过得很是舒坦。   不过阿锦是个心有成算的人,虽然说依照孟家的家境,供应两个孩子念大学不是问题,但阿锦可不打算这么做,钱还是自己赚,自己花比较踏实。   所以,在拿到大学通知书后,   阿锦就踏上了去京市的路,   孟父孟母虽担心,不过阿锦到底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她已经二十四岁了,性子也一贯稳重,所以他们也没太阻拦。   到了京市的阿锦,绝对是鱼入海,过得那叫一个随心自在。   八八年,正是国内经济腾飞的开始,借着这个机遇,阿锦利用手里的一千块,再有孟父孟母提供的五百,从广市深市那边倒腾服装,电子电器,狠狠的赚了一把。   只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把手里的钱翻了个倍。   开学后,   虽然学业忙碌,但挣钱的心也不能闲。   利用周六周日没课,还有寒暑假期间忙碌,等到她大二开学,就已经是万元小富婆,到大学毕业,她俨然已经成为别人眼里的人生赢家。   有车有房,手里还有几十万的存款。   这般资产,放大几十年后,可能不算什么,但在九十年代初,她妥妥的就是一富婆。   同班同学更是没少调侃她,就她这眼光,压根不该考什么医科大学,这要是去经商的话,将来妥妥的就是叱咤商界的女富豪。   对此,   阿锦也深以为然。   虽然赚钱大业没丢下,但同样的,阿锦的本职工作也是一骑绝尘,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已经顺利的拿到了offer,而且是京市颇负盛名的大医院。   这辈子,阿锦按照自己所思所想,过得很是随心自在,再不复上辈子眉头紧皱,被油盐酱醋磨去所有的棱角,变得有些气死沉沉。   哦,对了,顺带提一嘴,她这辈子可不是单身,也再婚了,对方比她小了七岁,是相亲认识的,因脾气秉性都颇为合得来,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   看着草率,但他们却真的牵手走了一辈子。 第139章 次女   阿锦打量着眼前的女鬼, 容貌只是清秀,唯有一双眼睛还算漂亮,明明看着年岁不大,但周身的行将就木的暮气, 即便是成了鬼, 也掩饰不住。   开口问:“你的心愿是什么?”这样的人…不对, 是鬼, 也会有心愿吗?   “既是没人爱我,我想好好的爱自己。”女鬼想到了什么一般,开口说道。   女鬼想了想, 才回答说:“既然他们不要我, 那我也不要他们了。”   “如你所愿。”   ……   “好好的碗, 你怎么给碎了?咱家里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由得你能这般糟蹋?江市物价高, 一个碗也要好几块呢?你这孩子,什么时候能改改你毛手毛脚的性子?真是的……”   阿锦刚恢复意识,迎面迎接她的就是一番抱怨之语。   “你说说, 你也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也不是第一次洗碗, 也能把碗打碎?”   “还傻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收拾收拾。”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把你接回来。”   “……”   郭母看着地上的碎瓷片, 她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担忧孩子,而是一阵的抱怨,她本就有些絮叨嘴,这一说起来,大有停不下来的趋势。   与其说是在抱怨阿锦把碗给摔碎,她现在的样子, 更像是在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气。   没个消停。   让阿锦忍不住抬头看了郭母一眼。   这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泛着冷光一般。   就这么看着你。   二女儿的性子虽然在老家养的有些野,刚来的时候,还闹腾的家里没个清净的时候,不过这段时间却乖巧听话的许多,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二女儿听话乖巧的模样,如今冷不丁的被她这么看了一眼。   当即愣住。   “怎么?你还不服气?”阿锦和以往都有所不同的反应,让郭母在过了惊讶后,怒火却涌了上来,这一眼让她想到了二女儿刚刚回来的模样。   好几次,她都是这么看她和老郭的。   不知道是真的生气,还是心虚,郭母的声音也忍不住高了两分:“死丫头,我是你妈,亲妈,你居然敢用这种眼神看我?养不熟的白眼狼!”说完竟还伸手推了阿锦一把。   ‘砰’的一声闷响。   阿锦是真的没想到她现在的身体居然会这般弱,被郭母这么一推,往后退了两步都没能停住,直接就倒了下去,立刻伸手去抓,可惜周遭似乎什么都没有。   就这么倒地,虽然还没有原身的记忆,不过就现下的情况看来,多半不是什么好处境?这要不是后妈,那她这次拿的绝对是小可怜剧本?   既是被推到在地,阿锦便也顺势的让大白开始给自己传送相关的记忆和资料,闭上眼睛,昏过去。   “郭锦……”   “小锦。”   在闭眼之前,阿锦听到了两道惊慌的声音。   ……   她现在叫郭锦,是刚刚从乡下回来,和父母姐弟团聚不到一年的次女。   嗯……具体的身体,大概就是女主的炮灰妹妹。   2000年,新世纪的第一年,盛夏。   郭父和郭母在九十年代结婚后的第二年,便离开了贫瘠的老家,到了江市打工,并且相继的生下了三个儿女。大女儿郭秀秀,次女郭锦,小儿子郭天宝。   其中大女儿郭秀秀是头生的孩子,不拘男女,郭父和郭母都是疼爱的,而等生郭锦的时,不止是郭母孕期怀相不好,一直到五个月的时候还孕吐不止,人都是怀孕易胖,但郭母怀郭锦的时候,却生生的瘦了十多斤。   再加上生的时候,胎位不正,是剖腹产,在医院里住了小半个月,花了不少钱,还让郭母肚子上留了好长一道疤痕。   但生下来的却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儿子,又是个女儿。   这让郭父和郭母心里既失望又不喜,两人一商量,日后必定还要生个儿子,而他们不管是精力还是金钱,都是有限。   既是这样,二女儿便不能留在他们身边。   便把二女儿送回了老家,让公婆帮忙照顾。   上了年纪,又是在农村,普遍都是重男轻女的,再加上郭爷爷和郭奶奶又不是只有郭父这一个儿子,还有其他孙子孙女,对郭锦这个便宜孙女并不感冒,有吃有喝有得穿就行,至于其他的,自然顾不上的。   这样长大的孩子,不是性子野的管不了,就是沉默寡言不出声,而郭锦则是前者。   之所以会变成如今的模样,也是有缘故的。   本来商量好,郭爷爷和郭奶奶最多帮忙把孩子带到七岁,郭父和郭母就要把人接走,但等到陈锦七岁时,郭父郭母却说,他们愿意每个月给郭爷爷和郭奶奶的生活费多一百,孩子就暂且还留下。   不是他们不乐意,而是实在没那个时间。   经过多年的打拼,他们好不容易在江市才将将站稳脚跟,从一个摆摊的水果小贩,到现在有了自己的店,正是忙碌的时候,再加上小儿子马上也要读幼稚园,实在没什么精力再多照顾一个孩子。   看在那一百块钱的份上,郭爷爷和郭奶奶也没反驳。   就这样,   又过了几年的时间。   这一年,郭锦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郭奶奶被检查出得了脑癌,还是恶性的,不上两个月人便没了,郭爷爷的精神气也一下泄了下来,老了十岁都不止,一个没注意,腿脚还崴了一下。   他这样,自己都还要人照顾,更遑论是照顾人。   就这样,郭锦跟着郭父和郭母去了江市。   本来能和父母一起生活,郭锦是很开心的,毕竟小孩对父母的孺慕,是与生俱来,但到了江市,生活却和她想的天差地别。   到了江市的家。   和老家的凌乱随意不同,江市的家明亮大方,规规矩矩,这让已经野惯的郭锦很是有些不适应。   别说郭锦不适应,郭父郭母还有郭秀以及郭天宝也很是不适应家里多了个人,尤其是郭秀,她从小娇生惯养,性子也娇气,本来是自己住一间房,如今却多了人,自然让她不高兴,经常是变着法子欺负郭锦。   而郭锦的性子倔犟,两人没少发生争执。   偏生,每每她们有所争执的时候,不拘是郭父郭母还是郭天宝,都是站在郭秀那边,对他们来说。   郭锦是个冷不丁侵入到这个家的外来者。   所以郭锦一旦和郭秀发生争执,不过原因是什么?挨骂挨打的都是郭锦。   记得最清楚的一次,就是一天晚上。   因为房间不大,郭锦和郭秀住的是上下床。她住在上面,一次上床的时候,刚洗过脚,大约是没有擦干的缘故,因而在郭秀的床单上留下了一个湿脚印,虽然郭锦立刻就道了歉。   但郭秀先是骂郭锦是乡下来的野孩子,邋里邋遢,被反驳了两句,脸上挂不住后,就闹了起来,非说郭锦把自己的床单弄脏了,她就要负责洗干净。   因吵闹的声音太大,把郭父和郭母也引了过来。   不用想,   大女儿和二女儿之间,郭父郭母自是偏着前者,即便是知道前者过分了一点,但又如何?   指责郭锦没大没小,居然和姐姐吵架,弄脏床不认账不说,让她洗个床单都不乐意,诸如之类的话。   听得郭锦心里委屈极了。   大喊郭父郭母偏心,便哭着跑了出去。   但跑出家门后,双目张望,夜色仿佛是一张无形的大嘴,即将要把她给吞噬,让她伤心难过的同时,也多了几分茫然无措。   而这份茫然和无措,在她跑出去多时,都不见郭父郭母找过来时,慢慢的变成了恐惧变成了害怕。   天大地大,竟是没她能去的地方?   最后还是郭锦自己悄摸摸的回家了,而等待她的也不是父母的担忧,而是责骂,说什么她既是这般有骨气的跑出去,还回来做什么?就连郭天宝也嘲笑她,没骨气。   打哪儿以后,   郭锦的性子就慢慢的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而她的这份沉默寡言,在郭父郭母看来,是总算知道懂事了,便对她也多了两分好脸色。   这让郭锦接受到了一个错误的信号。   她以为只要自己变得乖巧懂事,父母就会和疼爱姐姐弟弟一般的疼爱她,于是,她开始懂事,做饭洗衣拖地,所有的家务事她都抢着做,星期六日也会到水果店里帮忙。   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女儿,连邻里也多有称赞。   她的听话懂事,确实让郭父郭母对她疼爱了两分,不过疼爱她的基础是,是不涉及到郭秀和宝贝儿子。   刚开始,郭锦还有点伤心。   但天长日久下来,她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一直到几年后,郭爷爷生了一场大病,虽然能治,但医药费却不菲,虽然是三家平摊,但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再加上这一年有两个高考生,且都已经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有小儿子也要考高中。   处处都要钱。   让郭父郭母险些愁白了头。   日子总要往前的,最后郭父郭母要求郭锦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外出打工,以缓解家里的负担。理由就是郭天宝还小,而大女儿郭秀,可是复读三次,好不容易才考上的,她比郭秀小,自然要紧着姐姐一些。   再说了,也不是让她辍学,不过是暂时休学,缓上一年,家里宽裕了。   她再去上学也不算迟。   本来关于一辈子的大事,郭锦不愿意的,只是她到底是个小姑娘。   在郭母□□脸,说她已经十八岁,成年了,他们已经尽了做父母的义务,她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反正她是不会再出一分钱。而等到郭母说完,又有郭父过来唱白脸,拉着她的手,和他诉说家里如今的境况,实在供不起三个学生,还有她爷爷可也等着钱救命,她小时候可是跟着郭爷爷长了好几年,忍心看着他无钱医治。   情动之处,还流了泪。   两人这一派软硬兼施下来。   郭锦点头同意了。   把通知书压在了床板下,去了南方广市打工。   再后来事情的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   郭锦在广市一呆就是七、八年的时间,当初所说的再回来念书,早已经在郭父郭母一次次的借口中,成了一句空话。   所幸,郭锦还没有傻透。   到后来的几年里,她的工资不是除了基础的生活费,其余都一股脑都打给郭父郭母,也知道留下一些。   再后来,郭锦结婚了,对象是个性子淳朴的普通工人。   郭父郭母很是看不上,二女儿怎么找这么一个对象,不像是大女儿一般,嫁了个大律师,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家境优渥,小儿子也娶了一个工厂老板的女儿,还是独生女。   那个起重厂将来都是她儿子的。   这个二女儿,实在不争气,没出息。   他们是如是的感叹。   到最后他们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是郭锦守在跟前,精心伺候他们,即便是这样,在郭父郭母的眼里,最孝顺和最惦记的还是偶尔才会打个电话的郭天宝和郭秀。   至于郭锦。   一个没出息的女儿罢了。 第140章 次女   等到阿锦再次醒来的时候, 鼻尖飘着的淡淡的酒精味告诉她,她现在应当是在医院里,抬眼, 就看到了一个三十多岁, 嘴上一圈胡渣的男子, 正是郭父。   见她醒过来, 立刻开口问:“小锦,怎么样?头还疼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有没有恶心想吐的感觉?”   阿锦摇了摇头,垂着眼睑道:“没有。”   郭父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没有就好。”医生已经说了, 只要女儿不头晕恶心, 那基本也就没什么事了?稍加休息就能回家休养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 郭父还是把叫了医生过来, 让其帮忙检查了一番。   医生过来, 便是一番检查, 又问了阿锦几个问题, 很快就确定阿锦没什么大事, 可以回家了。   郭父再三道谢。   在送走了医生后,郭父很快就去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并且拿了药,当然不是她伤重要吃药, 毕竟重的话,也不会让她回家了,这药是用来敷手的,她的手,在摔倒的时候,一只手扎在了碗的碎片上, 划了好一道口子。   说起来,阿锦想到自己上个任务的时候,刚去脑袋就被砸了,这次又换手受伤。   她这身上是多了病弱的标签吗?   “小锦,想什么呢?”阿锦的思维正散发,就听到了郭父的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他用手抚摸阿锦的头。   只是他的手才放到她的头上,便被阿锦躲开。   她实在不习惯这个样子,不过却让郭父误会了,以为她是在生气。   轻叹一声说:“小锦,你生气是应该的?这次是妈妈做错了,不该推你,不过妈妈也不是故意的。你昏倒,妈妈也很是担心,本来她是要跟着一起来的,只是家里的店面离不开人,再加上你弟弟还小,也需要照顾。爸爸便没让妈妈过来,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不会因为这个生妈妈的气,对吗?”   这番话说的合情合情,声音又柔和,听得人若是摇头的话,就太不懂事了。   “嗯。”阿锦抬头看了郭父一眼。   相对于郭母的强势冷硬,其实郭父这种和稀泥的软刀子,才是真的疼。   就像是那次,郭秀要求原身洗床单,郭父就说什么,姐妹之间,相互洗洗东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再者床单不脏,让她过过水就行了,不用太认真。   这番话咋听着,是为阿锦好,但话里话外也都是让她洗的意思。   “乖,爸爸就知道小锦是最懂事的。”郭父满意的点点头,“等会回家了,我让妈妈和你说对不起。”   阿锦听着这话,虽面上点头,不过心里却嗤之以鼻,就郭母的性格,她能给自己道歉?做梦比较快一点!   两人很快就到了一辆小货车前。   这是郭父和郭母为了水果店,买的一辆二手车,素日若是有什么急事的话,倒也可以用来做代步工具。   上了车。   父女俩也是相顾无言。   郭父倒是有心想说点什么?不过看着闭着眼睛的女儿,也就没说话。   医院离家并不算远。   开车不到十分钟便到家了。   郭家租的房子是上下两层,一楼用来做店面,二楼住人,倒是刚刚好。依照郭家的家境,之所以能租下这种上下两层的门面房,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这里的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一些,小区也是才交付不久,近几个月里才陆续有人搬过来。   人流量少的可怜。   想要变得热闹繁华起来,没个一二十年怕是不成。不过郭父郭母的运气确实还成,因为在三年后,有人看中这里,买了一块地皮,建了一所私立小学,因设备完善,老师也都是高薪挖来的,很快就成了名校。   因为这所小学的缘故,连带着这附近的房价也跟着水涨船高,也就四、五年的时间,这条街竟然渐渐繁华起来。   眼下,这里还是属于无人问津的地带,门面房的租金也便宜的很,还有相当优惠政策,便是一下签订三年的租约,可以送一年,也是郭父郭母会租下在这里的一大原因。   甚至做了这辈子就事业上来说,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就是一下子签了十年的时间,最后的几年,他们着实赚了不少。   不过那都是七、八年后的事情,现在,这里还是偏僻区,在这开水果店,一天也卖不了几个钱,郭父郭母自然不会傻傻的守在店里。   对他们来说,与其说把这里当成店,倒不如说当成了一个仓库。平日里更多的还是郭父和郭母各自开着车,嗯,郭母的是一辆三轮车,每天一早,两人便会到人多热闹的地方去卖,眼下这个时候,对小贩的管束也不严格。   所以,他们基本一走就是一整天的时间。   因价格公道,水果也还不错,生意自然也就不错,生意最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好几百。   这个店先前除非是下大雨,天气不好,他们没法子出摊,才会开门,其他时候都是关着门的。不过伴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尤其是近半年来,他们会让阿锦和郭秀在星期六日,不上学的时候,把店打开,虽然一天下来也卖不了多少,但蚊子腿再少也是肉。   只是郭秀娇气惯了,哪里肯?十次有九次,都是阿锦自己一个人。   而郭秀则会以照顾弟弟为名,留在楼上。   “回来了。”郭母在看到阿锦和郭父后,开口说道,只是语气却硬邦邦的,“小锦她没事吧?”她的话虽然是对郭父说的,但眼光却是落在阿锦的身上。   郭父在后面推了推阿锦,示意她开口。   阿锦知道郭父的意思,是让她先开口,说自己没事,给郭母一个台阶下,让她顺理成章的关心自己,呵,她就知道,可凭什么?   虽然说这件事一定程度上,它是意外,郭母也确实不是故意,但想着她说的话,阿锦真的没办法昧着自己的良心说,她对郭母没有任何怨气。   表开玩笑,她最是个小气的性子,怎么可能不记恨?   “小锦。”郭父见迟迟没有动作的阿锦,开口提醒了一句。   阿锦开口:“我有点不舒服,先上去了。”说着也不等郭父和郭母开口,便直接进店,并且上了楼。   任凭郭父在后面叫了两声,都没停下脚步。   郭母看着阿锦上楼的背影,开口对郭父抱怨说:“果然不是自己养大的就是不亲。”   “你还说呢?”郭父看向郭母,“不过是一个碗而已,值得你发这么大火,对孩子动手吗?还下手那么狠。”虽然对他来说,二女儿不如大女儿和儿子来的重要,但到底也是自己的孩子,他自然也是心疼的。   刚才看到她气息微弱的躺在地上,可真是吓了好一跳。   郭母本来还有些生气,在听到这话后,气势陡然就落了下来,脸上肉眼可见的有着心虚,只是嘴上却还不服输道,“那…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再说了,我只轻轻的推了她一下,谁想到就会发生这种事?也没用多大力气,是她自己没站稳,也不能全怪我。”   语气顿了顿,又开口问,“对了,死丫头怎么样?医生怎么说?”说这话的时候,郭母倒是有了些母亲的焦心。   “放心,医生说她没什么事。”郭父回答说道,“…观察了一下,也没出现异样反应,就让我们回来了。你别太担心。”   “我就说,她不会有事,偏生你在哪里瞎紧张?还非要去什么医院,真是多花钱!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仁信医院是私立的,收费都比其他家要贵上一些。”郭母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嘴上又忍不住开口抱怨说道。   郭父道:“你这话说得,最重要的是小锦没事,钱还可以再赚。”他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不过心里也是肉疼的很。   要知道仁信医院是私立医院,好是好,但收费却比公立医院要贵上一些,就这一下午,医生看了看,做了个脑CT,拿了点消炎药,红药水,就花了快五百。   真是贵死人。   再加上耽搁他和老婆一下午没出摊,要知道一般来说,晚上都是生意最好的时候,这些天,天气好,也热闹。   他和老婆两人一起出摊,加起来也能卖三、四百呢?少赚了不少钱,又花了几百,这一来一往,都要差小一千了。   不能再想了。   再想自己呼吸都要困难了。   便立刻转换了话:“好了,花豆花了,再说什么也都晚了。小锦的左手被碎片扎到,有点严重,这个星期都不要让她再做家务,她的手不能沾水。”   或许也知道郭母的脾气秉性,又补了一句:“…万一再发炎,花的钱更多。”   郭母听到这话,才有点不情不愿的答应下来:“我知道了,会让秀秀先帮她做。”只这一句话,期间的偏心显露无疑。   什么叫先帮阿锦做?   几乎包揽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事,这件事,虽然说是原身自己主动要求,为的是让父母多喜爱自己一些,但——   看看,人都是这么一副德行的,事情做得多了,到最后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所以说,有的时候,就应该懒一点。   阿锦本来是下楼找郭父拿药,却没想到听到郭母这么一句话,眼睑微微的垂下,不由的露出一丝的讽刺的笑。   ……   因为阿锦的手受伤的缘故,郭父也说了,这家里的家务事便不再让她沾手,本来是要让郭秀做,但郭秀不比阿锦手脚利落,再加上她平日里也是被父母娇养惯了,也是做不惯这些的。   不用几日,才一个上午,郭秀就有些受不了。   “郭锦,你的手什么时候能好?”等郭秀看着自己刚刚拖好的地,不过几分钟,又已经被熊孩子弄得一地垃圾,眉头都皱起来,侧头,看到抱着一本书,歪坐在单人沙发上的阿锦,语气颇有些不爽的开口说道。   “我又不是医生,怎么会知道?”阿锦不冷不淡的回答说道,“医生说伤口有点深,没个十天半个月,是好不了的。”   “你骗谁呢?”郭秀一听要十天半个月,想到这十天半个月,所有的家务事都要自己做,当即就不乐意,说:“…不过就是几道小伤口,你还矫情上了,我看你就是想偷懒。”   “我看你是受不了,不想干吧。”阿锦可不是肯吃亏的主儿,立刻开口反驳说道。   被说中了心思的郭秀,先是面色一红,过后显然脸上有些挂不住,有心想要开口反驳一句,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颇有些恼羞成怒的喊了一句:“要你管。”说完就跑进房间,关房门的声音真的是震天响。   阿锦对此无所谓,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第141章 次女   大约是生意好的缘故, 今日郭父郭母回来的格外晚一些,一直到十点出头,才听到了上楼梯的声音。   阿锦这个时候已经洗漱完毕, 躺在了床上, 抱着一本奥数习题册翻看着, 即便是听到声音,她也没动,依旧是稳稳的躺着。   和阿锦的无动于衷不同,听到声音的郭秀, 却十分高兴的从床上跳下来, 飞奔出去,人未到声先至:“爸爸,妈妈, 你们回来了。”   郭母笑着点点头,并且开口问:“秀秀,都已经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呢?你弟弟呢?”   “我担心爸爸妈妈,要亲眼看到你们回来,才放心嘛!”郭秀嘴甜的开口回答说道, “……放心,弟弟我已经哄睡了, 睡之前也已经让他刷过牙,洗了澡。”   这番乖巧懂事的模样, 看的郭父和郭母的眉眼都软下来,甚至连带着身上的疲累都减少了两分。   “秀秀不愧是大姐,就是能干又懂事。”郭母称赞说道。   郭父也含笑的点点头。   闻言,郭秀心里也是得意不已, 上前一步,挽住郭父的胳膊,撒娇道:“爸妈,我这么能干,是不是应该有奖励?”她今天已经想的很清楚,既是要做的话,自是应该给自己要点福利,不然的话,岂不是太吃亏。   她前两天才看中一条红裙子,就是价格有点贵。   “嗯,就知道你个无利不起早的小机灵鬼,说吧,想要什么?”郭父点了点郭秀的额头如是的开口说道。   郭秀忙道:“也不是什么?就是我看上了一条连身裙。”说着便停了口,对着郭父和郭母咔吧咔吧的眨着眼睛。   她接下来的话,不用再说,郭父和郭母也就明白。   “多少钱?”郭母立刻开口问。   郭秀回答:“一百二十八。”   “这么贵!”郭母忙开口说。   因为家里负担重,郭父郭母一向都颇为节俭,给儿女买的衣服,从来都是商场打折,或者是市场里批发的那种,上身上下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五十块。   如今一条裙子就要一百多,郭母第一反应自是舍不得。   “可是,真的很漂亮,我很想要。”郭秀自然也知道,连忙撒娇说道,“妈,你就看在我这么乖巧的份上,答应了吧。就当是我今年的生日礼物行不行?求求您了。”说这话的同时,又转头抱住郭母的胳膊,来回摇晃。   “行行,别摇了,头都被你给摇晕了。”郭母开口说,“我答应你就是。”   “妈妈最好,妈妈万岁,我最爱妈妈。”郭秀兴高采烈的喊道。   “停停,小点声,别把你弟弟给吵醒了。”郭母立刻往儿子卧室那边看了一眼说,“裙子可以给你买,但你也要答应妈妈一件事,就是,在你妹妹……”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看了看,并没有见到阿锦的身影,这让她对阿锦的不喜,又更多两分,“她的手痊愈之前,家里的家务事,你都要做,这几天也不许出去乱逛,好好在家里看店和照顾弟弟,知道吗?”   “是,我知道,一定完成任务。”郭秀兴奋的答应下来。   并且讨巧的说:“爸妈,你们今天卖水果辛苦了,快点洗把脸,换身舒服的衣服,我去帮你们温饭。”   “乖~”   因为得偿所愿的缘故,郭秀是格外乖巧,可以说忙里忙外,又是盛饭又是端到跟前,宛如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般。   又是让郭父郭母夸奖连连。   郭父更感叹,还是女儿贴心。   “也不是所有女儿都贴心的,那不就有一个例子吗?”郭母差熬着房间那边努了努嘴说道。   对阿锦的不满表露无遗。   郭父心里对阿锦也是不满的,只是他和稀泥的性格,还是让他开口说:“今天是我们回来的太晚,小锦身上又有伤,早睡也是应该的。”   “伤的是手而已,又不是腿,不能走。若说晚的话,秀秀怎么守到现在?”郭母又立刻开口说道,“说到底,还不是没把我们放到心里。”   闻言,郭父也无话可说。   沉默了一下,开口说:“好了,还是先吃饭吧。”   ……   殊不知,他们的这一番对话,已经被阿锦尽收耳底。   倒不是说阿锦在短短的一天里,就已经把归元诀小有成就,而是她们住的二楼,隔音本就一般,刚才郭秀出去时,大门更是敞开,客厅距离阿锦和郭秀住的房间,又是最近的,额……这里就要提一下,就是他们家并没有专属的餐厅,客厅就是餐厅。   因而不管是郭秀撒娇要东西的话语,还是郭父郭母说的话,阿锦可以说是听得一清二楚。   心里更是为原身感到不值得。   所以,这辈子,她会好好的爱自己。   至于郭父和郭母,现在他们如何抚养自己,将来自己也如何赡养他们?像是上辈子那般,守在床上,伺候还不讨好的事情,绝对不会再发生。   阿锦垂着眸子,把手里的奥数书放到了一侧,而后,躺好睡下。   一夜好眠。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阿锦什么都没做,即便是她手上的伤好了之后,也不再像当初那般,包揽所有家务事。   这惹得郭父和郭母很是不满,要知道盛夏的这几个月,水果种类多,可以说是他们赚钱的好日子,两人自然不愿意放过,每天都是起早贪黑。   累得不行。   这家里的家务事自然要有人打理,尤其是这一年来,阿锦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就没让他们为家务事操过心,不管是一日三餐还是洗洗刷刷,都做的极为妥当。他们只需要专心卖水果就行。   不管回到家里多晚,都有可口的饭菜,趁着他们吃饭的空档,还会烧一壶热水,供他们擦身子,每天不管换几身衣服,都不用担心第二天没有衣服穿,家里也永远都是干净明亮的,偶尔被小儿子弄乱,也很快就会被收拾好,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例如买菜等等之类,更是不用他们太操心。   但如今阿锦甩手不干了。   其他的不说,   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一日三餐就变得不固定起来,像是以往早上,郭父郭母都是早起进水果,阿锦都是提前准备好早餐,早起只需要上锅热一下,就可以吃。再者就是郭秀是个备懒的性子,一日两日的还成,你真让她天长日久的去做,她是第一个不干的。   就阿锦手受伤的十余天里,隔三差五,郭父郭母都会许给她一些好处,她才肯勉为其难的做的。而且做的也是马马虎虎,一日三餐尚且还可以保证,不管饭菜如何?总起码都有吃的。   但身上穿的衣服却不行,天气热,在外一天下来,这衣服往往都会被汗水浸透,等到晚上回来,脱下放到盆里,第二天一早,衣服就会散发出一股酸酸汗臭味,难闻的厉害。   而家里也没有洗衣机,需要手洗。   郭秀嫌弃味道,不肯洗。   虽说夏季的衣服比冬季多,但顶多也就撑上一个星期。再说了,不止是他们的,还有郭天宝这个熊孩子,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有的时候,一天能换好几身。   没人洗,衣服再多也撑不住。   “小锦,你手上的伤已经好了,这家里的事情,你好歹帮把手,整天懒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像什么话?没看到,我和你爸还有你弟弟都没衣服穿了吗?”这一日,郭父郭母最后一身干净的衣服也没了,而家里阳台上的衣服已经堆了一大摞,发出一股类似于食物馊了之后的味道,让郭母的脸彻底黑下来。   回头,就看到刚好从客厅里经过的阿锦,不由开口说道。   “家务事不是都已经交给郭秀了吗?衣服没洗,你应该去问她,问我做什么?”阿锦眼皮都没抬一下的开口说道。   郭母听着话一噎。   还不等她开口,却见郭秀跑出来,显然是听到阿锦的话,不满的开口:“郭锦,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现在爸妈的一日三餐都是我在做,弟弟也是我在照顾,你就只会装模作样的呆在楼下,说什么看店,但其实就是在偷懒,不想做家务。爸爸妈妈赚钱这么辛苦,你这个做女儿都不知道多心疼心疼。你这是不孝!”   她这番话,听得郭母心里贴烫不已。   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女儿,就是知道心疼自己,不像老二,和她一点都不亲。   如是的一想,郭母瞪了阿锦一眼,说:“老二,你的手早就好了,从明天起,这衣服就归你洗。”   对此,阿锦可有可无的答应下来。   郭家的条件不好,想要不做家务事,这是不可能的事,除非她不在这个家呆了,她倒是想走,可惜她才十二岁,年纪太小,想要一个人生活。   不说郭父郭母的态度,就说法律上就不允许。   只是像是以前一样,包揽所有家务事,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是洗衣服,她也只会洗郭父郭母还有自己的,至于郭秀和郭天宝的,关她什么事?   反正没衣服穿的又不是自己。   “你现在就洗,我和你爸明天就没衣服穿了。”郭母见阿锦点头答应下来,心里的气才顺了一些,想到明天没衣服穿,她便皱着眉,又补了一句。   阿锦:“今天太晚了,明天再说。”说完,也不等郭母再说话,便直接进了房间。   郭母又是一跳脚,抬脚就要去找阿锦。   却被郭父一把拉住,“好了,小锦说的也不错,如今时间不早,若是洗衣服,闹腾出声音的话,楼上的住户就要不乐意。”   郭母这才罢,不过也低声骂了好一会儿。   最后还是郭父让郭母先去睡,自己则是把他们今天身上穿的衣服,揉吧了两下,晾晒起来,如今天热,明天一早就能干。   …… 第142章 次女   盛夏的两个月很快就要过去。   转眼间, 学校也要开学了。   这也让郭父郭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开学了,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他们真的是太累了, 不止是身体上,精神上更累。   自从老二上次昏倒,手受伤痊愈后, 也终于是露出了本性,不再装乖巧, 和大女儿,每天都为谁多做一点家务事而吵闹个不停,真的是生怕自己吃亏, 以至于家里没个消停的时候, 他们是说也说了, 骂也骂了,甚至还动手打了, 想让他们老实下来, 但一点用都没有,他们甚至还会吵的更凶更厉害。   让郭父郭母也不再去费那个力气, 最后干脆也不管了。   如今忙碌的季节终于要过去, 家里的孩子也要开学, 他们的耳根也终于可以清净下来, 也有了歇息的时间。   阿锦看着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郭父郭母, 只觉得讽刺, 人啊!就是如此,欺软怕硬。像是原主那样,乖巧懂事, 也没在他们那边得一句好,总嫌弃她做的不够,如今阿锦态度强硬起来。   他们的态度也随之变了。   虽然是更讨厌阿锦,但让她像是原身一样,百般讨好和忍让,才能得到他们施舍的一点疼爱,阿锦宁愿不要。   ……   阿锦念的小学是一所农民工子弟小学,刚建没两年的时间,地处偏僻,她每天上学,需要转三班公交车,光是在车上的时间,就要一个多小时,几乎环绕半个江市,八点上课,她六点就要出门,不然很容易就迟到。   也是因此,   她中午是不回家的,学校会提供一顿中午饭。   她的成绩虽算不上多出类拔萃,但也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等,不过既然阿锦来了,少不得就要努力一把。   毕竟日后想要过得好,经济也是必不可缺少的。   经济决定地位,不管是放在家庭上还是社会上,都是通用的道理。   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了一个相对明确的计划,阿锦也开始着手去做,第一件事,就是稳步的提高成绩。   距离她升初中还有一年的时间。   她的目标是江市最好的重点中学,考上这个学校,基本上你就已经站在重点大学的门口。师大附属中学的高中部的升学率是百分之六十,这个是指考入211、985这样重点大学的升学率,每年文理科的状元,五次有三次都是出自这个学校。   当然了,   阿锦看重的并不是这个。   而是奖学金,师大附属中学为了鼓励学生相互学习,努力上进,年级前十名的学生都会颁发奖学金,其中第一名的奖学金,高达两千块,对学生而言,绝对算得上一笔巨款。除此之外,学费和生活费还会全免。   这就让阿锦格外心动了。   并且为了这个目标,她开始努力起来,就是那种让老师同学都看得见的努力。   她的成绩自然也是节节攀升,到了这一年年底的时候,已经成功的坐上了年纪第一的宝座。   学习好的孩子,不止是老师待见,便是做父母的也会高看你一眼。   因为考了个年级第一,郭父郭母那里也难得给了阿锦一个好脸,很是称赞了几句,更是破天荒的给了她十块钱,作为她考第一名的奖励。   很快就又到了夏天。   这年的夏天,对郭父郭母来说,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二女儿考上了江市最好的师大附属中学,而且是以第二名的成绩考进去的,师大附属中学的招生老师告诉她,只要女儿的成绩可以保持年级前三的成绩,一应学费生活费是全免,还有奖学金可以拿,换句话说,二女儿只要成绩够好,这念书是不要钱,还可以赚钱。   这自然让郭父郭母高兴非常,毕竟一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一年下来也要不少钱呢?   忧的就是大女儿中考落榜了,需要复读,而且因为成绩的不理想,她若是想要留在本校复读的话,是需要交一笔择校费用的。   还有儿子,今年也要读小学,他们不想儿子去农民工小学,觉得条件不好,离家还远,只是好一些的公立学校,没有人情关系的话,他们是不收这中外来打工的孩子,至于私立学校的话,学费又太昂贵,每年的学费高达上万元。   无一不在诉说着郭家的负担之重。   不过对郭父郭母来说,儿子郭天宝是他们一辈子的指望,将来要靠他养老送终,这学业绝对不能马虎,倒是女儿是嫁出去的,注定不是自家人。   本来他们的意思是让郭秀去一个不要钱的高中复读,或者去读个中专,念上三年就能毕业挣钱。   郭秀如今虽然不大,也不像是阿锦这样,经历良多,但也知道,考一个好的大学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一条出路,故而,郭母劝说的话都还没有说完,她立刻就嚷嚷起来:“凭什么我要去差的高中读书?郭天宝就能去读一年学费上万的私立学校,我就只是让你们给我交三千块的复读费用,你们都不肯?你们重男轻女,偏心。”   “我就知道,你们心里压根就没有我这个女儿,就只有一个郭天宝。”郭秀说完就捂着脸大哭起来。   到底是头生的女儿,郭母还是心疼的,见郭秀哭的伤心,算着家里的情况,大女儿复读的费用也是一次性的,大不了,往前,她和老公再辛苦一些,再者,二女儿念书不要学费,也能省下一笔钱,日后若是表现的好,还有奖学金可以拿,也可以贴补一下家里。   三千块,他们咬咬牙,也还是能够拿得出来的。   如此一想,郭母便劝道:“好了,别哭了,让你读就是。只是我们先说话,就这一次,若是你明年还考不上高中的话,就乖乖的听话,去读中专或者干脆去打工,知道吗?”   “…嗯,我知道。”郭秀听到这话,才止了哭声,不过心里却已经怨恨上郭父郭母。   都是他们的孩子,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偏心呢?   郭天宝就可以去读一年上万块的私立学校,而她的三千块的复读费,他们都拿的不情不愿,还说什么再考不上就让她辍学打工,真是太重男轻女了。   其实郭秀以往也没少说郭父郭母偏心,先前有阿锦这个更凄惨的做对比,让她每每见了,心里会有一个诡异的优越感,再加上郭父郭母说的多,她也觉得,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有些许差异,是很正常的事情。   再者她和郭天宝差了六岁,先前郭父郭母偏心,顶多也就是衣食住行上,少吃一块,少买一件衣服或者玩具罢了。   如今可不同。   郭父郭母愿意眼不眨的让郭天宝去念一年学费上万的私立学校,却不肯拿三千块的复读费。   郭秀如今已经十五岁,期间的差异,她也明白。   一下子,心里先前的怨气,一下子就达到一个顶点,忍不住低声嘀咕:“既是你们这么偏心,等你们老了,就去找你们的好儿子,别指望我。”   郭母已经皱着眉头去和郭父商量,走远了,并没有听到。   不然的话,这家里怕是要爆发大战。   但郭秀这句话,可不止是说说而已,在十多年后,她确切的兑现了。   ……   时间不紧不慢的往前走着。   阿锦进师大附属中学是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考进来的,不过相对于第一名,她的名头似乎跟大一些,因为她是全校唯一一个从农民工子弟学校考进来的学生,不止是老师们在意,就是同班同学知道后,也轻声议论。   要知道,第一名叫蒋奕,是实验小学的学生,那可是江市最好的小学,却只比阿锦高三分。   怎么能让他们不好奇?   不过很快的,他们的这份好奇就变成了震惊,因为在进入初中后的第一次大考,就是期中考试,阿锦便坐上了第一名的宝座,而且这一坐就是三年的时间。   此后,不管是大考小考,她都是站在金字塔顶点的那个,让人望之生畏。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不少学生,以阿锦为奋斗目标,励志要把她拉下第一名的宝座,其中蒋奕就是最固执的一个。   可惜,   没一个成功的。   三年的初中生涯很快就过去,阿锦又是以中考状元的身份,直升了师大附属本校的高中部。   换个地方继续作威作福。   而这三年来,阿锦除了寒暑假之外,是很少回家的,几乎是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到了学习上,最起码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   先开始的时候郭父郭母还有点不高兴来着,不过很快生活的忙碌让他们也记不起来。   郭天宝在家被宠坏了,这去了私立小学,虽然师资条件好,但同样的,能进这个学校的学生,家庭条件多半都不差,在家也都是宝贝来着。自然不会像是在家这般,两个姐姐都让着,父母惯着,他先开始可闯了不少祸,害的郭父郭母低头弯腰鞠躬道歉不说,有一次调皮捣蛋,把人从台阶上推下来,害的人摔断了一条胳膊。   为此,郭父郭母赔了上万块的医疗费,这也是第一次,郭父第一次下狠手打了自出生起就宝贝的不行的儿子。   不过打哪儿之后,郭天宝倒是老实不少,最起码再没有闯祸。只是私立学校的孩子,除了学习之外,往往还会培养孩子一个才艺,像是钢琴小提琴什么?   郭父郭母为了不让儿子落后人太多,便也把儿子送去了少儿宫,一年下来,也需要不少钱。   除了宝贝的小儿子外,再有就是大女儿也不是个省心的。   复读一年,再次参加中考,大约是因为郭父郭母放话说,若是她考不上高中的话,就去读中专或者干脆不读书打工,让她受了不少刺激,复读这一年也知道努力了。所以,顺利的考上了一所不错的高中。   郭父郭母虽然高兴,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高中的费用比初中可要高不少,再者孩子大了,小姑娘家家也知道爱美,花销也跟着上来了。   不过这对郭父郭母来说,还不算是大钱。这大钱还是在复读生。   郭秀高考重复了中考的命运,落榜了。   之所以说是大钱,是因为郭秀的高考成绩并不高,只勉强过了三本线(03年三本还在)而已。   就这个成绩,就是郭秀想要在本校复读,都需要交一笔择校费,更遑论郭秀是想要去重点一中复读。   以分数为准,就郭秀的成绩若是想要进江市一中复读的话,需要交六千。   郭父郭母哪里舍得这个钱,家里一时间发生了世纪大战。 第143章 次女   争战的双方。   郭父郭母:“如今家里的水果生意一般, 但家里的开销却是一年大过一年,家里压根就没存下多少钱,再说了, 你爷爷前几天不大好, 住了院,我和你爸爸常年在外,不能尽孝, 这医药费少不得要多拿一些。如今让我们一下子拿六千块,哪里拿得出来?再说了,你要复读, 也没说不让你复读,你现在的这个高中也挺好, 干什么非要去一中?在自己学校复读不好吗?”   郭秀立刻反驳:“当然不好。不说其他的,就光说师资条件,我们学校就没法和一中相提并论,今年一中的升学率仅次于师大附属, 若是我能去一中, 那里老师教得好, 学习氛围也浓烈,明年我一定可以考个好大学。”   “那也只能愿你自己没本事。”郭母立刻不乐意的说,“……就像是你妹妹,当年读的小学都不咋地, 最后不也考上师大附属,这三年来, 更是都没花钱,倒是你,比起你妹妹, 你多花多少?我们又说什么了?如今不过是让你退一步,你就不乐意。你怎么就这么自私?非要把我和你爸累死,你才高兴,才满意?”   “什么没钱?你们就是偏心。”郭秀也不甘示弱的喊道,“郭天宝的学费都涨到一万五一年,也没见你们帮他换一个差一点的学校,还去什么少儿宫学特长,不要钱啊!”   被戳穿的郭母,表情一僵,又说:“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你和你弟弟能一样。”这秀秀是怎么回事?现在真的是越来越不懂事,一点点小事就要大吵大闹,一点都不听话,还不如郭锦呢?   如此一想,郭母面上也有些不满。   郭秀还想要争辩。   不过却被郭父的一句话给压下来,“你若是再吵吵下去,那就干脆不要读,每年花钱不少,也没见你成绩多好。话我就放在这里,想去复读,就留在你们学校,不想复读,就给我出去打工。”   郭秀哭着跑出去。   郭母到底有些心疼:“你好好和她说,干嘛这么说?”   “好好说,她听得进去吗?”郭父不满道,“就这么定,她要是复读,就留在她现在的学校复读,但想去什么一中,没门。”大女儿真的是被他们宠坏了,若是自己肯努力,成绩好,还用得着复读。   看看小锦,三年学费全免,还有奖学金可拿,让他们省了多少心?   再说了,他已经是很疼爱孩子的父母了。要知道,女儿再好,将来也注定是别人家的人,他们肯供她读到高中,甚至还愿意在她没考上大学继续供她复读,已经足够疼爱她。不然的话,她初中毕业就不会再让她读了,即便年纪不够,没法子外出打工,但留在自家水果店里帮忙还是可以的。   郭母见郭父是真的有点生气,当即也不再出声。   阿锦躺在床上,听着客厅里传来的争执,只冷笑出声,这辈子没了阿锦这个出气筒,事事都在前的人,郭秀现在是直面父母偏心儿子带来的压力,双方的矛盾可以说是与日俱增,早就不复阿锦刚刚来的时候,那般母慈女孝的场景。   像是这样的争吵,几乎每个月都要上演一次。   事实上,阿锦更知道,再次复读的郭秀,在明年的高考中还是会落榜,不然的话,她比阿锦大了三岁,两人也不会同年考大学。   实在是她复读了两次,才会和阿锦一起考上大学。   当然,郭秀自私自利,郭父郭母也不是什么好父母。三个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小儿子,他在前,所有人都要靠后,包括他们自己,至于两个女儿之间,别看他们现在对阿锦多有夸赞之语,说郭秀不好,不懂事之类。   那是因为阿锦的成绩好。   给他们长了脸,又省了钱,才换了两张好脸色和几句好话。不见,任凭他们如何温言软语的劝说?阿锦不肯把奖学金交给他们后,便指着阿锦一番骂吗?   别看他们现在是一副被郭秀气的不行的样子,每每和人提起郭秀这个大女儿,都是苛责之语,鲜少有称赞的话,但若真的让他们在两个女儿之间选的话,郭父郭母还是会选择郭秀的,毕竟这才是在他们身边长大,在郭天宝出生前,被他们一直宠爱的女儿。   当然了,介于阿锦现在的优秀,他们或许在做出选择之前,或许会不断的和阿锦提起,他们是如何为难?什么手心手背都是肉,实在舍不得之类的外交辞令。   不过嘛。   原身可能会为了得不到父母的疼爱而感到伤心,阿锦却不会,毕竟不管是人还是兽,打从生下来,不少事都是注定好,就像这辈子的她,注定父母缘浅薄。   无谓去强求。   ……   因为郭秀要死要活的想转去市一中复读,郭父郭母真的是骂也骂了,吵了吵了,但郭秀就是非要去,还说什么,若是郭父郭母不同意的话,她就去跳楼之类。   而更爱对方一点的,总是会妥协。   但很可惜的是,郭父郭母并没有妥协,他们虽然疼爱郭秀,但也是有前提条件,就是不触及宝贝儿子郭天宝的利益。   很显然,郭秀要求去市一中复读的事情,触动了这一点。   六千块,除非是让郭天宝停了去少儿宫念书,可以省下一笔钱,他们在凑凑手,才会够。   很显然,对郭父郭母来说,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争吵了几乎一个月的时间,到最后,郭秀还是含着眼泪,留在了她所在的高中复读,因为怨恨和生气,开学两个月,郭秀都借口要学习,而没有回家。   一直到第二个月,估摸着是手里的生活费花光了,这才会回来,给郭父郭母低了头。   郭秀既是率先道了歉,郭父郭母在嘟囔数落了她两句后,也就接受了。   ……   “跳级?”   这一日,是阿锦高二开学后第一次回家,便朝着郭父郭母丢了一个炸弹。   郭母忙开口问:“好好的为什么要跳级?”   “是老师建议的,说我成绩好,若是按部就班的学习,倒也不是不好,但未免有点浪费时间,便建议我跳级。”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我想着家里的条件不好,你们赚钱辛苦,便也答应了。回来前,我已经做过跳级测验,通过了,现在只要你们签字,我就可以去高三。”也就是她现在没成年,跳级需要监护人的签字,不然她是不愿意回来的。   郭父立刻喜道:“那感情好,我们小锦就是懂事,知道给家里减轻负担。”想到次女成绩好,自上了初中就没怎么花钱,心里是越发感叹。   看向阿锦的目光也是少见的温柔。   “可不是吗?比秀秀强多了。”郭母也接了一句,也就是郭秀已经返校,不在家,不然的话,一准要炸了。   阿锦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垂着眸子,把跳级申请单和笔递过去,“爸妈,你们看看,谁签字?”   “孩子她妈你签吧,我的字不好看。”郭父搓了搓手说道。   郭母也没矫情,很快就签下自己的名字。   阿锦接过申请单,想到自己可以比计划中早一年离开这个家,心情也挺好。   关于阿锦跳级到高三的事情,不管是郭父郭母都挺高兴,至于郭天宝的话,没感觉,毕竟他小学都还没毕业呢。   倒是郭秀,知道后,心情糟糕的大概和阿锦高二的班主任有的一拼,不过班主任的心情好歹有其他老师会安慰一下。   但郭秀的心情,谁在乎呢?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转瞬间,一年一次的高考再次来临。   成绩也很快出来,没有一丝意外,江市理科状元被阿锦收入囊中,不止是全国大学随便挑,更还有一笔丰厚的奖学金等着她。就连电台那边得了消息,也过来要采访阿锦,不过却被阿锦都拒绝了,电台那边也没有放弃,相继的采访了学校里的校长,老师和她的同班同学。   包括她跳级之前的同班同学。   自然的,作为父母的郭父郭母自然也跟着沾光,上了一次电视,也是因为如此的缘故,郭父郭母对待阿锦的态度,也变得前所未有的好起来。   眼下是05年,网络信心还不算太发达,阿锦这个理科状元有不愿意接受采访,所以热闹了几日,便也散开了。   这也让郭秀松了一口气。   和阿锦成为理科状元不同,这次的郭秀,并没有因为阿锦的跳级而有所改变,她依旧落榜了。但郭秀也不是一点进步都没有,相对于去年的高考成绩,郭秀今年的成绩就好了许多,距离二本线只差了不到十分。   其实像是郭秀的这个成绩,完全可以上一个三本的学校,只是这三本多半学校不咋地不说,学费也是高昂。   郭秀连着两年落榜,今年和她一起高考的妹妹,却成了状元,考上了最好的燕大,所以她是挺想去的,本来郭父郭母没感觉,反正他们学历不高,不过在听到一年学费要一万多的时候,立刻让郭父郭母摇头反对。   一年一万多,还不算生活费。   家里的负担就太大了。   大女儿和小儿子的学费就要将近四万,若是算上生活费等等,就更多,再说了,家里又不止有孩子,他们还有老人要赡养,自己也要生活。   他们夫妻辛辛苦苦,一年下来,也就只赚这么多。   所以,   郭父郭母即便是疼爱郭秀,也不愿意她读。   本以为和大女儿一说,必定要一番波折的,谁承想,相对于去年的歇斯底里,今年的郭秀格外的好说话,甚至都没等郭母把话说完,便十分善解人意的接口说道:“没关系,我知道家里负担重,不会让爸妈为难。再者三本学院我也看不上,不会去的。”   听着郭秀这番话,郭父郭母深感欣慰。   闺女终于是长大了 。   “爸妈,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可能有点过分,但我想再复读一次。”郭秀又开口说道。   “还复读?”郭父一听,眉头就皱起来,虽没第一时间否决,但语气却是不大赞同的。   郭母也劝说:“秀秀,其实外出打工也挺好,不一定非要考大学,这不是唯一的出路。”   “但我真的想读大学。”郭秀看着郭父郭母脸上的不赞同,微微垂了垂眼,语气都是哽咽的,甚至在抬头看向郭母的时候,眼眶都红了,泪水也是要掉不掉,“……我今年的成绩比去年涨了许多,老师也已经和我说,若是我要复读的话,学校那边是不要学费的,爸妈,你们就再让我试一次吧。就最后一次,若是再考不上,我就彻底死心,明年老老实实的去打工,求求你们了。”   若是郭秀是个强硬的态度,郭父郭母可能还会立刻拒绝。   不过郭秀这幅小白花的可怜样,让郭父郭母软了心肠,这可是他们头生的孩子,他们也是疼爱的。   两人相互对看了一眼,想到不要学费,他们只需要出个生活费,一个月也就两三百,他们还能负担起,便也点了头:“…行,但说好,这是最后一次了。”   “好,谢谢爸爸妈妈。”郭秀听到这话,立刻笑着说道。别看她脸上是笑着,但心里却愤恨的不行,紧握的手指几乎要把手掌心给掐断,才让她忍住心中喷涌而出的怨怼。   也就是她这个大女儿,这若是郭天宝的话,便是他自己不乐意,怕爸妈会压着让他复读。   真是不公平!   郭秀心里对郭父郭母的怨怼又多了几分。   而看着郭秀这一番操作的阿锦,不由的对郭秀送去一个敬佩的眼神! 第144章 次女   说起来郭秀这一年来的转变真的是有点大, 估摸着是受到了刺激。   这么说吧?   自从一年前阿锦跳级,和郭秀成了同一届的学生,这对郭秀来说, 真的是个打击,她落榜了, 但每每却跳级了。   怎么着心里都有些不平衡?   不过她便是不平衡也没法子,一来她和阿锦不在一个学校, 二来就是两人之间的差异真的是太大了, 大到她从最一开始的嫉妒到现在只剩下羡慕。   甚至就这一点, 对郭父郭母的埋怨又多了几分。   他们为什么把妹妹生的这般聪明, 给了她一个聪明的大脑,让她轻轻松松就可以考第一名, 却把她生的这般普通,每天勤奋努力, 成绩还是有点差强人意。   不过好在阿锦自从上高中后, 就不常回家,甚至寒暑假也很少回来,不是借口学习就是要打工, 总之忙碌的一批。   而郭父郭母,虽然因阿锦成绩好,给他们长脸, 而对这个次女额外高看一眼, 但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小儿子郭天宝,再者就是家里的水果生意,接着就是他们自己,再然后就是郭秀,在老家的郭爷爷, 最后才论到阿锦。   可以说,他们并不是不爱阿锦,只是他们的爱很少,少到一旦家里有任何决定,阿锦都是第一个被放弃的那个。   咳咳……话题有点偏。   话说回来,其实这几年伴随着年纪的增长,郭父郭母更是毫不掩饰自己偏爱小儿子的事实,因为没有阿锦在身边,也让郭秀感觉到了越来越大的落差。   像是郭天宝要什么?郭父郭母基本上是一口答应下来,而郭秀想要什么东西?郭父郭母很少干脆的点头答应,即便是答应下来,嘴里也要念叨两句,什么不要乱花钱?他们都大了,家里开销也大了,都已经成年,还这么不懂事?之类的话。   听得多了。   再加上有郭天宝这个对比,郭秀对郭父郭母的怨气又重了。   不过也让郭秀意识到,在郭父郭母跟前,她是无论如何都比不上郭天宝的。   所以,趋利避害的本能,也让郭秀的性格发生了转变。   于是,   在又一次落榜后,郭秀没有像是去年要复读一样,还吵闹着要去什么重点高中,因为她的心里也十分清楚,若是她像去年一样闹的话,郭父郭母绝对不会让她去复读,甚至会勒令她外出打工。   这让郭秀怎么甘心?   所以,她选择了示弱,而且因为她今年的高考成绩比去年好,距离二本线只差几分,老师也说,她只要再努努力,明年就会考上一个好大学。   她一定要考上大学,这样将来才会有一个好前程。   ……   说实话,阿锦对郭秀还是有两分敬佩的,且不说她这趋利避害,随机转换的本事,就说她能坚持读书考大学这件事,也足够阿锦给她点一个赞。   要知道,像是她们这种家庭出身的女孩儿,成绩也不拔彩的,怕是早在第一次落榜的时候,多半都会选择不读书,外出打工,这样可以大大的减轻家里的负担。即便是有复读,也不会在第二次落榜,还会复读。   这不单单是金钱上的问题。   更还有心理压力的问题,其中也不乏有考生,是一日不如一次的。所以郭秀能坚持不懈的复读第三次,并且最后成功的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并且在校期间,虽成绩一般,但文体却很出彩,最后更是成功的留校任教,成为一名大学老师,最后在同系老师的牵线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律师,共结连理,最后还借由丈夫的缘故,成为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人生可以说彻底翻盘。   不过嘛!   佩服归佩服,再多的可就没有了。   所以,   面对郭母提出的让自己帮郭秀补习功课的事,阿锦是摇头拒绝了。   “小锦,你这孩子是怎么回事?”郭母听到阿锦拒绝,脸色当即就沉下来,“…只是让你帮姐姐补习一下功课,你都不乐意,还真以为自己考上大学,我们就不能拿你怎么样了吗?”想到师大附属那边给阿锦的奖学金,足足有三万,再加上她在师大附属中学六年,稳坐年级第一名,每年也有好几千的奖学金,这加起来,次女的手里,最少有五万块,但她却一毛不拔。   别说是让她体谅他们的辛苦,贴补一下家里,甚至她弟弟求她买个游戏机,才几百块,她都不愿意。   简直是白眼狼,忘恩负义。   如今让她帮忙给姐姐补习一下功课,就这么点小事,她还不愿意。   这是要造反不成?   这么一想,郭母的脸色更不好了。   “……倒也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没办法,我学的是理科,大姐学的文科,科目都不同,我怎么帮她补习?”   才怪。   其实学习这种东西是相通的,再说即便是文综那边没办法,这语文和英语可是共同的。不过阿锦自己不愿意,倒不是说讨厌郭秀,事实上她对郭秀没有任何恶感,当然,也没什么好感。   只是纯粹的嫌麻烦。   嗯……她之所以会开口解释一句,是因为阿锦想着自己在江市也呆不了几日,日后回来的可能性更是渺小,在离开之前,她并没有和郭父郭母彻底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的打算,毕竟他们之间还有赡养义务。   没必要闹的太难看。   郭母听到这话,开口:“真的?”她的话虽然是问阿锦,但目光却看向郭秀,很显然,她对阿锦并不信任。   阿锦对此也无所谓,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会被郭秀拆穿,她会帮自己的。   果然,   郭秀点点头:“嗯,是这样没错。”其实早在她这一次又落榜,妹妹却成了高考状后,她就已经提过,让妹妹帮自己补习的事情,却被她一口给拒绝,哪怕她搬出父母,对方也没同意。   对此,郭秀并不是不生气,但住在一个房间几年,虽然对方自上了初中就很少回来,却也足够她了解对方的脾气,如石头一样,又冷又硬。没见爸妈几次明示暗示,让她上交奖学金,为此郭母还发了一次火,对方都不为所动吗?   她也就不去碰那个石头了。   “你看吧。”阿锦摆了摆手。她之所以肯定郭秀会帮自己,一是郭秀心里一清二楚,知道她的脾气,自己绝对不会同意,而郭秀又因心里对郭父郭母过于偏心郭天宝的怨气,而导致她不会向着郭母。   自然不会戳穿自己,甚至还会帮忙。   见郭秀点头,郭母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不少,不过她可没打算就这么放弃。   “对了,妈,我也要和你说一件事,就是我打算明天下午就启程去帝都。”阿锦赶在郭母之前,开口说了一句。   她这句话,让郭母成功的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什么?”   “嗯,是这样的。”阿锦眼也不眨的开口说,“……我也知道家里的条件不好,便问了一下老师,刚好,老师就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这番话也不算她敷衍郭母,虽然眼下是没影的事,不过等她到了帝都,自然会去找工作。要知道,她现在手里虽然有几万块钱,但这对阿锦来说,远远是不够的。   不过因为她之前还没有成年的缘故,即便她有不少赚钱的手段,也不能大展宏图。   事实上,就是她现在,距离十八岁成年,也还差几天的时间。   “工作?什么工作?”郭母皱着眉头开口问道,“……一个月多少钱?”   阿锦回答:“说是有两千多。”   “钱倒是不少。”郭母听着这话,忍不住开口嘟囔道。   “嗯。”   “两个月就有四千。”郭母啪啪的在心里算了一下账,发现还挺好,不过很快又想到,工资再高有什么用?就次女那个铁公鸡的性子,也落不到他们手里来。   对她,对儿子,对这个家,没有任何好处。   脸又拉了下来:“不许去,你手里有好几万的奖学金,也不差那几千。倒不如留在家里,我和你爸这段时间比较忙,你姐姐又要复读,这家里也不能没人。你不如留在家里,这样我和你爸的一日三餐也有着落,你也可以照顾弟弟,顺带的也帮他补习一下功课。”想到小儿子的成绩,先前还好,但这两年来,却有下滑的趋势,虽说是帮他报了补习班。   也确实有所好转,只是这补习班的费用,有点贵。   现在想一想,她和老公也真笨,送儿子去什么补习班,家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补习老师吗?大女儿的成绩虽然不好,但次女的成绩好啊。   “……事情就这么定了。”郭母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好,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一锤定音的感觉。   阿锦没说话。   郭母便以为她也同意了。   谁想到,就在第二天下午,次女就不见了,小儿子说,她是拎着一个行李箱出去。   郭母立刻就反应过来,这个注意大又不听话的死丫头,这是去帝都了。当即是气的不行,不过人已经走了,如今的通讯也还没那么发达,郭母即便是生气,也无可奈何。   总不能追着过去?   “给她老师打电话问问情况吧?”郭父对阿锦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也很是不满,皱眉开口说道。   “谁知道是哪个老师给她介绍的工作?”郭母没好气的开口说道。   听到这话,郭父的眉头又紧了两分。   虽说这个女儿一贯都有些不讨喜,但到底也是自己的孩子,她可以任性,但他们做父母的责任还是要尽到的。便挨个给阿锦的老师打了打电话,从班主任到其他科老师,却没一个人知道。   这让郭父有两分担心。   不过他的这份担心,很快就变成了怒火,因为第二天一早,她就给郭父打了电话,说自己已经平安到帝都,让他们不要担心。   气的郭父在电话里一顿骂。   不过再怎么骂,也就哪样?   郭母更是狠狠的骂道,真是长本事了,学会阳奉阴违,她既是敢闷不声的离家,有本事一辈子就别再回来。   这话本是郭母气急而说的话,不过她却真的没想到,阿锦这一走,还真的是再没有回来。 第145章 次女   十年后,   这个时间说长不算长,但也足够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郭秀而言就是如此。   穿着O家最新款的春季连身裙, 脚踩A家细跟鞋,手腕上还带着C定制款的钻戒,一头长发烫成大波浪卷, 在阳光下呈现出酒红色,化着精致的妆容, 这一身的派头俨然就是富贵太太的形象。   不过也确实如此。   郭秀能有这么大的改变, 得益于她嫁了一个好老公的缘故,是律政界小有名气的律师,家境优渥, 郭秀也一直引此为傲。   “秀儿, 你回来了。”郭母在见到一身富贵的大女儿,立刻满脸喜色的迎了过去, 不过在看到就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 喜色又淡了些, “…怎么就你一个人?女婿没跟你一起回来?”   郭秀是满脸嫌弃的打量着四周,若非郭父郭母三番四次的打电话非让她回来, 而她又不想在公婆跟前留一个不孝的形象的话,她也不愿意为了郭天宝结婚而回来, 淡淡道:“他是律师,又不是闲人, 每天都很忙的, 哪有时间回来?”   事实上,她老公这段时间刚结束一个案子,若是要和她一起回来, 时间还是有的,只是她不愿意老公回来。她乐意见到郭父郭母小心翼翼讨好她的样子,但却不愿意他们这么对老公,会让她在婆家抬不起头来。   故而,便借口老公早就答应陪女儿去游乐园,好不容易有时间,自然要抓紧陪女儿,至于娘家这边她自己回来就可以。   听到郭秀这话,郭母也不敢吭声,毕竟大女婿确实忙,便又问:“对了,芸芸呢?你怎么也没带她一起回来?”   “妈,你烦不烦,现在是什么时候?芸芸不用上学的吗?这海市和江市距离这么远,我这么带她回来?”郭秀的语气也变得有些不耐烦起来。   郭母听着这话,没有生气,反倒是小心翼翼的赔笑:“你看我,上了年纪,就是健忘,都忘了芸芸已经到上学的年纪了。”   郭秀看着已经老旧的小区,甚至墙壁上比自己上次来,更多了些苔藓,看着又脏又乱,让她更嫌弃了,嘴上却说:“行了,先回去再说。”   “好好。”   母女一起上了楼。   “买到这么一个破地方就不说了?楼层买这么高,还没电梯,上个楼,就要累的半死,你们是怎么想的?还有这房子,也小了点,才两室。”郭秀一进门就不断的开启抱怨嫌弃模式。   “大姐,你这话说的,谁让家里没钱,就只能买这么一个破地方。你和我二姐,一个比一个有钱,却不肯帮家里一点,但凡你们伸伸手,我就不用在这么一个破地方结婚了。”这时,躺在沙发上,一个二十出头,染着一头黄发的青年,语气里尽是对郭秀的怨气和不满。   正是郭天宝。   因为被父母偏宠的太厉害,养成了眼高手低的毛病,大学毕业已经两年的时间,工作已经换了七、八份,长的三个月,短的就只有几天时间,便因受不了苦累,或者嫌弃工资低,就辞职了。   到如今,已经闲在家里将近半年的时间,不是躺在家里打游戏,就是外出鬼混,之所以结婚也是因为如此。他搞大了别人的肚子,对方身体素质特殊,不能打胎,不然会有生命危险,才决定结婚。   既是要结婚,就不能再租房子,要买房子,江市这几年房价又升的厉害,郭父郭母倒是想给儿子买一套好的婚房,但他们的存款不多,两个闺女倒是过得都不错,但谁也不肯出钱。   便是她们大吵大闹也没用。   找了又找,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花了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套两室房,给儿子做婚房。   “你又不是我儿子,你结婚,我为什么要给你买房,又不是脑子进水坏掉了。”郭秀现在可不受郭天宝这气,当即冷哼一声,怼了回去。   不等郭天宝开口,向来护子的郭母却不干了,“秀秀,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天宝他可是你弟弟,他结婚,是我们郭家的大事,你这个做大姐的,就应该帮他,不然的话,将来你在婆家受了委屈,谁给你做主撑腰?”   说起这个,郭母的心里是一肚子的火气和怨气。   儿子要结婚,郭父郭母自是高兴,他们最一开始相看的婚房,也不是这里,而是他们先前租住的那个小区。   虽说位置是有点偏僻,但几年前,那里建了一所私立小学,并且很快的就带动了那条街的发展,变得繁华热闹起来,那两年,她和郭父不用早出晚归的出去摆摊,便是守在店里,生意都很不错,再加上他们最一开始租借的时间早,租金便宜,更一下子签了十年时间,那两年,她和郭父的手里着实存了一些钱。   但好景不长,不过两年多,十年租期到了,再要签约,不能像是以前那样,签上好几年,房租却是一年一给,现在只能一年一签,最重要的一点是,房租比以前高了一倍都不止。   房租贵了,他们赚的就少了,再加上恰逢儿子要考大学,家里老人生病过世,用钱的地方也多。   导致他们这几年都没存下钱不说,先前的存款还贴进去一些。   其实他们不是没想过给两个女儿要钱,但一贯都不怎么和睦的姐妹俩,在这一点上倒是前所未有的相合,一个比一个抠门,一个比一个白眼狼,她和孩子爸真的是好话歹话都说尽,甚至还威胁她们说要告她们不孝顺,便是这样,俩人也不肯拿半毛钱出来。   还说什么让他们尽可去告,她和孩子爸都不到六十,压根就不到需要他们赡养的年纪,便是告了法官也不会管。毕竟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姐姐要养弟弟,还是父母都健在的弟弟,话说的那叫一个冷血无情,把孩子爸气的高血压都犯了。   也是因此,两个女儿一度和家里断了往来,还是她和孩子爸先低了头,关系才有所缓和。   真真的都是白狼眼,果然,养女儿一点用都没有,碰到事,躲的比谁都远。   想到这里,郭母压在心里的怨气是一齐爆发了,嘴上不停道:“你和郭锦都是养不熟的,枉费我和你爸辛辛苦苦把你们养大成人,供你们念大学,你就是这么回报我们?只是让你们出点钱而已,这都不肯,早知道如此,我当初就不该……”   “供我上学?”郭秀冷笑着打断了郭母的话,“你这话说的自己不脸红,我大二,你和我爸就断了我的学费生活费,就为了给这个无能又没本事的儿子凑钱读私立中学,害的我差点退学,你都不知道我那段时间是怎么撑过来的?”   “……你还好意思说你供我读大学,别抬高自己了。”   就这件事上,郭母确实理亏,所以面上一噎。   不过她可不觉得自己做错,片刻,又开口:“当时情况特殊,我也没法子,总不能让你弟弟没学上吧。再说了,你最后不也安安稳稳的毕业了,还计较这些陈年往事做什么?”   “就是,再说了,我是家里的唯一的儿子,爸妈自然要紧着我来,况且我当时小,你做姐姐的怎么好意思和我争,真是小气吧啦,因为这么一点点事,就记恨到现在。”郭天宝也瞥了一下嘴,如是的开口说道。   “小事?”郭秀的火气也起来,面色扭曲了一下,连带着声音都变得有些尖锐。   事关她一辈子的事,他们居然说是小事?   郭秀本来是想要和郭母好生理论一番,但侧头却看到,对面的房门,似乎开了一点,便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不过她人也是转身就走。   “秀秀……”郭母一见这里,直觉不好,好不容易把大女儿叫回来,这好处都还没得,怎么能让她回去?   立刻去追。   只是她的腿脚本就不如郭秀利索,愣神之间,郭秀已经下了好几层。   等她从小区里追出去,郭秀的人已经不见了,这让郭母直跺脚。   这都叫什么事?想着儿子的房子虽然勉强有了着落,但这结婚办典礼,给女方彩礼等等,下来也要十余万,还没着落?   叫大女儿回来,也是为此。   想了想,郭母最后去了水果店。   “你怎么来了?秀秀呢?”郭父一见到郭母,就立刻开口问道。   郭母便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郭父是气的不行,虽有点埋怨儿子不会说话,当然,他的心里和郭母一样,更觉得郭秀的脾气大。   因为女方已经怀孕的缘故,这婚礼就定在下个月,再有几天,一应的流程也要走,钱的事情可不能耽搁。本来好不容易把郭秀叫回来,却没想到又被气走。   靠着他们卖水果那点钱,显然不行。   想了想,又商量一下,便给郭秀打了电话,这次来什么亲情感化之类,直接开口要钱,并且还灵光一闪,直接捏住了郭秀的命脉,让她拿五万块,若是不出的话,就直接找到她家去,倒是要看看,到时候,她还能不能在婆家抬起头。   这让郭秀气的直跳脚,却又没法子。   因为郭父郭母的威胁确实有用,婆婆一直都不大喜欢她,这两年虽因女儿的缘故,对她的态度也软化不少,若是她爸妈真的去闹一场的话,绝对一招打回解放前。   所以她也不敢赌。   最后,冷着脸,给郭父郭母打了五万块,不过郭秀也不是吃素的,转钱的时候,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处?不过却还是表明,这是给郭父郭母的赡养费。   郭父郭母见郭秀把钱打回来,心中也是一喜,郭母更是后悔没多要一些。   “这样就行,秀秀现在不上班,全靠女婿养着,能给五万就不少,多要了,她也没有。再说秀秀的脾气你也知道,若是要的多,她拿不出来,到时候真的不管不顾闹起来,吃亏的还是我们。”郭父有理有据的说道。   郭母想到郭秀的脾气,也有点后怕的点点头,不过很快又皱眉:“如今多了五万,再加上我们手里原先的三万,这才八万,距离我们算的还差几万呢?”   “我们又不是只有秀秀一个女儿。”郭父眼皮也不抬的开口说道。   郭母立刻一喜,或许郭秀给钱容易,导致他们认为给阿锦要也一样。   看到郭父郭母打来的电话,阿锦就知道没好事,不过她和郭父郭母之间到底还有赡养义务,也没拒接,只是都没听完他们的话,便直接开口:“我拒绝,郭天宝结婚,管我屁事。”   “郭锦,你怎么说话的?你信不信……”郭母几乎是想要如法炮制,但猜张了口便发现,次女现在还没结婚呢?不由卡壳,求救的看向郭父。   郭父道:“郭锦,几万块,对你来说不过是小钱,你信不信,我和你妈去告你公司里闹,说你不孝顺父母。直接把你工作给闹没了?”   “随便。”阿锦才不怕呢,“不过我提醒你们一点,你们敢过来闹我,我就去找郭天宝的麻烦,看谁能横的过谁?反正我是什么都怕,有本事的话,你们就过来,我等着。”说完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孽女,真是孽女!”   阿锦的话把郭父气的直哆嗦。   但别说,这话管用。   郭父郭母不敢,他们是知道这个次女脾气有多强硬,他们若真的去,她回头丢了工作,绝对会找天宝的麻烦。   最后还是郭父郭母问人借亲戚朋友几万块,当然,期间可没少败坏阿锦的名声,说她一毛不拔,明明有钱,却不肯帮忙,亲戚朋友倒是跟着讨伐了一番,可是又有什么用?   阿锦表示自己听不到,对自己也没半分影响。   好不容易把儿子的婚事办了,但郭父郭母却不能轻松,毕竟还借了钱,两人还是要张罗。本来水果店的生意还凑合,只是没想到房东通知,下年房租又要涨,郭父郭母愁坏了,却也没法子,再涨,他们就真的是没赚头,纯粹是给房东打工。   两人决定,这大半年多辛苦一些,赶快把钱还上,他们也能轻松一下。   郭父郭母也真的是勤快人,大半年的时间,还真的让他们把欠的几万块,还的七七八八。   只剩下几千块。   本来还想着要不要在摆一段时间的摊子,把钱彻底还完,但郭天宝却说他已经找到工作,让郭父郭母歇着,在家带孙子。   郭父郭母哪有不同意的,欢喜的答应下来,并且又对两个女儿一番咒骂。   搬到儿子家后,   郭父郭母的心思都放到了新生孙子的上面,对其照顾的很是精心,虽说偶尔会和儿媳妇发生过一点争执,但倒也没有太大的矛盾,日子还算是不错。   但等到孙子上了幼儿园。   却没想到,他们竟然被儿媳赶了出来。   还说什么家里楼层高,他们上了年纪,来回不方便,再者大宝也大了,需要自己的独立空间。   话说的再好听,也掩饰不住他们被儿媳妇赶出来的事实,当然,这并不是让郭父郭母心凉的,让他们心凉的是儿子郭天宝就这么看着他们被赶出来。   拎着行李箱,郭父郭母相互看着对方。   两人一度没有容身之地。   最后还是郭秀和阿锦,一人出了一半钱,给郭父郭母租了房子,安置了他们,虽说他们还没到六十,但也不能真的让他们流落街头吧。不过租房子归租房子,每个月的生活费也有给,是按照江市生活的标准给,一个月六百,对郭父郭母来说,足够他们生活的不错。   至于其他,再多就没有了。   后来,   郭父病重,郭天宝死也不肯出一分钱,再后来,郭母生病,他也是如此,仗着阿锦和郭秀不会丢下不管,不管怎么说,就一句话,没钱。   不过阿锦可不惯他的毛病,直接把郭天宝告了,可不是要他还钱,而是要求分割属于郭父郭母的遗产。   嗯,也就是郭天宝住的房子,估计是防着儿媳妇,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夫妻的名字,如今他们没了。   阿锦和郭秀作为子女,自然有权分割遗产。   郭天宝再生气,再闹也没用,阿锦这辈子学的就是法律,有郭天宝不赡养父母在前,再加上郭父郭母并没有留下遗嘱,虽说这套房子并不怎么值钱,但阿锦表示,该自己的也要拿回来。   当然,她不缺钱,拿回来后,便直接捐了。   至于郭天宝一家过得如何?谁在乎? 第146章 忠臣遗孤   “小姐, 小姐睁开眼睛,看着忠叔, 千万不要睡!”   阿锦才一睁开眼睛,就听到这么一句着急的话,但不容她去多想,就发现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是不妙。   天漆黑,又好像是在荒郊野岭之外,被人抱在怀里拼命的在跑,耳边依稀还能听见不远处刀剑砍杀的声音。   ‘咳咳’的一声。   阿锦咳出一些血来,感觉到自己腰腹间有点疼, 伸手摸了一把, 一片黏腻之感,原来是中箭了,难怪会这么疼。   “小姐, 你撑着一点, 我们很快就安全了。”耳边不断有类似于这般叮嘱的声音说着, 而且似乎怕惊动什么一样, 声音也很小。   抱着阿锦的男子,显然是个练家子,动作轻盈,即便是再寂静的夜间, 抱着阿锦飞奔,也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只有擦过树叶时细微的摩擦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或许一炷香的时间,或许是一个时辰。   阿锦一直紧绷的思绪也开始有些混乱起来。   忽而,   伴随着纵身一跃,有失重的感觉, 他们才停下来。   忠叔先是小心翼翼的把阿锦放到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又过去,把山洞口的藤蔓恢复到原样,这才略略松了一口气,急忙的转身,去检查阿锦的伤势。见阿锦的眼神已经有些涣散,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血染红大半,眼眸先是一缩,立刻快步走过去:“小姐。”   立刻就用手去探了探阿锦的鼻子。   发现还有呼吸,表情才松了下来。   “忠叔。”阿锦低呼一声开口说。她刚才已经用手摸了中箭的地方,知道她的伤口深,需要尽快拔箭止血,不然她撑不了多长时间。   忠叔显然也很明白这一点,很快就检查了阿锦中箭的地方,虽然伤口深,不过位置还算正,并不刁钻,可以一试,便也点了点头。先是从自己衣摆上撕下一条布条,而后才对阿锦说:“小姐,你且忍着一点。”说着把布条放到了阿锦中箭的位置。   “小姐,我要开始了。”   在看到阿锦轻点头后,便一个用力。   伴随着一声闷哼,箭也被拔了出来,忠叔摁着伤口的手也紧了一下,并且迅速的在阿锦身上连点几下,帮她止血。   忠叔的动作迅速,又及时点穴止血,因而并没有造成血流不止的情况。   这让忠叔很是松了一口气。   只觉得是南家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才让阿锦中了这么深的一箭,却没有出现血流不止的情况。不过现在也不是可以掉以轻心的时候,伤口深,小姐又太年幼,若是没有药草的话,万一伤口发炎,那可就是灭顶之灾。   不过现在出去找草药也不现实,且不说追杀他们的金吾卫有没有离开,就说他自己也不放心把小姐一个人留在这里,万一冒出个野兽,伤了小姐,那他可就对不起将军的嘱托。   阿锦可不知道忠叔现在的纠结,拔箭后,她是强撑着消化大白传送过来的剧情内容。   ……   这是一个穿越女悬疑探案,并且在过程后,抽丝剥茧,查获惊天大案的同时也收获自己幸福的故事。   男主萧明离乃是当今皇上的一母同胞的弟弟,封号瑞,而女主云清如,则是一名警校刚毕业的学生,第一天上班,就因遇到暴徒的缘故,英雄殉职,但却没想到,再次睁开眼,竟然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叫大梁的朝代。   大梁的民风颇为开放,对女子也很宽容,虽说还是禁制女子参加科举,但其中也不乏有才的女子可以出任女官,虽说多半都是虚职,没有实权的那种,但是相对于前朝来说已经好的太多。   更让她高兴的是,原身也是一名女捕快,她可以做回自己的老本行。   只是没等她高兴多久,就发现,这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女捕快,并非是一个普通的女捕快,身份来历很神秘,说是商户之女,父母早逝,才立了女户,成为一名女捕快。   商户之女,家里有点小钱是应该的,但这一手的老茧,一看就是常年习武之人才留下的,这就不该了吧。还有她刚刚醒过来,那受了重伤的样子是怎么回事?说是捉贼受了伤,但清平县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县城,压根就没什么盗贼?   再有这又是刀伤又是箭伤,说是盗贼所伤,忽悠三岁小孩呢?   还有就是,云清如偶然发现,和原身一起长大的丫头柳儿,在和一个看不清楚容貌的老者汇报什么,因怕被察觉,她也不敢靠近。   压根没听到他们说什么?   种种迹象表明,她不是个寻常的商户女。   这时,   传来了一个消息,就是太后的生辰纲被劫,因为被劫的地方,刚好就在清平县境内,作为捕快的云清如自然也要前去查探。   也就是因为这个案子,她和男主萧明离相遇了。   萧明离乃是承恩公的嫡幼子,当今圣上的嫡亲表弟,身份尊贵,自幼就得到皇帝表哥的喜爱,因家世出众,难免让他的性子张扬了一些,不过虽性子张扬了一些,但绝对不是纨绔。   因为喜爱查案,求了皇帝表哥,入了大理寺,并且接连破获了几个大案,很快就升任为大理寺少卿。   在知道太后的生辰纲被劫,这是大事,皇帝自是震怒,这简直是在挑战皇家的权威,因而,皇帝下旨让萧明离彻查这件事,一定要把贼人缉拿归案。   萧明离来到清平县的第一天,便和云清如不打不相识,并且成了上下级关系,一起查找生辰纲一事。却发现,太后生辰纲被劫并不简单,竟然牵连到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   那就是镇南将军府南家通敌叛国一案。   大梁建朝至今一百七十余载,先帝在上了年岁后,逐渐贪图享受,宠信宦官,以至于本来还算是平稳的朝堂上也开始混乱起来,彼时又有天灾,江南大旱,又有外族趁机入侵,一时间,大梁颇有些风雨飘摇的趋势。   好在老天对大梁还有两分眷顾,先帝虽然昏庸,但太子却颇有才干,又有许相辅佐,倒也勉励的维持住了朝内的事务,而边关又有南家镇守,这才让混乱的局面慢慢的稳定下来。   却没想到,还未等局面彻底稳定,就有朝臣上奏,说南家勾结外敌,意图谋反。   而接到上奏告密的先帝,当即就让人去南家彻查,还真的在镇南将军府,南齐的书房里找到了他和蛮族一名王族往来的信件,甚至说了此次边关动乱,实则是他们两个已经商定好的事。   为此,朝野内外震惊。   虽有朝臣上奏,说这些信件的真伪还有待商榷,不过大怒的先帝却已经听不进去话,当即便下了圣旨,将南家满门抄斩,但凡是为南家求情的,不是被直接罢官,就是被流放,一时间,朝臣们也不敢再为南家说情。   南齐也因为反抗,在被押解进京的路上,被就地格杀。   自此,南家覆灭。   如今时隔二十年的时间,南家的事,竟然再次被人提起,还和太后生辰纲被劫一案,扯上了关系。   一时间,朝内是议论纷纷。   后来接二连三发生不少案子,像是什么狐仙杀人,人皮点天灯等等案子,在查案期间,云清如也结识了其他小伙伴,有学识渊博但性格迂腐呆板的落第秀才徐正直,医术高明性格清冷的医女仇唯,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张斐,一起组成了探案小分队。   破获了一桩又一装的奇案冤案。   不过每桩案子不论凶手如何?又有什么动机?什么目的?到最后都或多或少和南家的案子扯上关系,就像是背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引导和推动他们去查南家的旧事,并且从一应种种线索看来。   南家当年是被冤枉的,是奸佞作祟。   不过南家的案子,早在二十年前就盖棺定论,是铁案。萧明离即便是皇亲国戚,身份贵重,但南家叛国一事,是已经驾崩的先帝亲自过问,并且拍砖定论的,他身为臣子,别说是没有确切的证据,即便是有,他也不能查。   因为这是在向天下人说,先帝错了。   虽说依照先帝的那个德性,这个可能性很大,但事关皇家颜面,别说皇上绝对不许他调查,就算是皇帝不说萧明离为了萧家阖府,他也要好好的思量一下。   他和皇上关系再亲近也不行。   萧明离虽心里有些愧疚,但为了萧家,还是准备按捺下来不提。   但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却让他发现一个惊人的事情,就是云清如,她居然是南家遗孤。   南齐的女儿,南锦书。   当年南家被抄家,云清如被忠仆拼死救出,并且带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恰逢商户云家的独女因病去世,云母思女心切,见到云清如面容和去世的女儿有两分相似,恰逢云清如在被忠仆护送的过程中。   因为年幼,受不得奔波的劳累,发起了高烧,一度很凶险,虽说最后无事,但却忘了所有的前尘往事。   忠仆只觉是天意,忘了也好,自此可以做个普通女孩儿,安稳的过一辈子,所以在云母提出收养云清如的时候,忠仆自己也命不久矣,便答应下来。只是云家父母虽收养了云清如,缓解一时的丧女之痛,但到底不是亲生女儿,而云清如长开后,越发和自己的女儿不像,两人郁结在心,在云清如十三岁那年过世。   而云清如也因为天意使然,兜兜转转,她的身份到底是瞒不下去。   萧明离这个时候已经和云清如两情相悦,他甚至都策划好,让皇上赐婚,如今云清如真正的身份被曝光,自是要另做打算。   云清如在知道自己的身世,也是震惊不已,虽然她早就猜到自身的身世不简单,却也没想到是南家遗孤。   她既是成了原主,那么自然有义务为南家洗涮冤屈。   为此她和萧明离还一度恩断义绝。   云清如也险些丧命,一度十分惊险,不过她是女主,有光环在身,经过了一番努力,还真的找到了确切的证据,为南家翻案。   而南家覆灭的真相确实那般不堪。   原来先帝一直都忌惮南家手里的兵权,又在宦官的蛊惑下,深觉得南家威胁他皇位的祸害,欲除之而后快,后他手上的权利被太子慢慢架空,这让他更加不安,便让人诬陷南齐通敌叛国,借此从他的手里收拢所有的兵权。   也就是说,南家被灭,是先帝一手主导谋划的。   不过即便是知道事实又如何?   为了皇家颜面,也不可能公布真相,先帝既是没有错,那么当年上奏南家通敌叛国的那个臣子,他理所当然的就成了罪魁祸首,落了一个和南家一样的下场。   满门抄斩。   云清如却觉得不公平,这分明是先帝指使,先帝已死也就罢了,连事实都不能公布出来,本来她想要据理力争,但却没想到,这个时候,她的身份再次发生反转。   她压根就不是什么南家遗孤,而是太后和先帝的幼女,那个据说早年夭折的荣安公主。   真正的南家遗孤,则是一直跟在他们身边的医女仇唯。 第147章 忠臣遗孤   临城的一个小镇子,   已经临近天黑,有星星点点的烛光亮起,让这个不大的城镇看上去多了几分的温馨, 医馆里, 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正是医馆的大夫,正在为阿锦处理包扎伤口, 阿锦身上的伤势颇重,又因在第一时间没能及时处理,导致伤口也发炎了, 此时看着血淋淋一片,很是吓人。   因为已经发炎的缘故,包扎伤口前,需要先把腐烂掉的肉给剜下来。   本来大夫还担心阿锦年纪小不能承受,毕竟他们这只是个小医馆,压根就没有麻服散,不过却发现阿锦的年纪虽然小, 但意外的坚强。   在他处理伤口的时候,不止是没有寻常小孩子的大哭大叫, 更是连动都没动一下。   惹得大夫连连称赞:“小娘子真是坚强又勇敢, 伤口已经这么严重, 竟一声都不吭,好孩子!这是给你的奖励。”说着像是变戏法一样, 手里就多了一块小小的方糖。   “谢谢叔叔。”阿锦接过方糖后,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   其实她此时也不好受,因为没有麻醉的关系,再加上她现在年虽小, 又是娇生惯养长这么大,因而刚才割腐肉的时候,阿锦真的是全靠意志力撑着,才没让自己跳起来,因为真的太太太疼了。   大夫道了一声乖,伸手摸了摸阿锦的脑袋,善意的提醒说:“……好孩子,以后记得千万不要这么调皮,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拿在手里玩的,知道吗?”   阿锦把糖丢到嘴里,淡淡的甜味和清凉的味道,瞬间就在口腔里传开,乖巧的点点头:“知道,我以后再也不会乱动爹的东西了。”   此时阿锦是已经知道所有的事情,而现在距离他们被追杀,刚好过去了两日的时间,之所以会冒险来到城镇里,是因为阿锦身上的伤口发炎了,需要尽快的到医馆里处理,不然的话,她可能会死。虽说阿锦自己会医术,但原身不会,而忠叔又是个极为精明的人。   她可不想引起对方的怀疑。   而来医馆用的借口也很简单,用的是他们是山上的猎户,而阿锦小孩子调皮,因好奇把玩父亲的□□,以至于不小心射伤了自己。   让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包扎了一下,却没想到伤口腐烂发炎,赤脚大夫没法子,他们才不得不下山求医。   这个说法并没有引起医馆大夫的怀疑,毕竟在来之前,阿锦和忠叔已经做了乔装打扮,虽说不尽人意,但用来忽悠这些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百姓,却足够了。   见阿锦乖巧的答应下来,男子也笑着点点头。   大夫便又转头叮嘱了忠叔几句,也没其他,不外乎就是按时换药,按时吃药,不要沾水之类的话,而忠叔自是一一点头答应下来。   “大夫,今日天色有些晚,再上山便有些危险,能否让我们父女在这里停留一晚。”忠叔又开口说道。   大夫本想开口建议,隔着他家医馆没两家就是客栈,住上一晚,价钱也不贵,才二十文钱,还会提供热水,有张稍软的床铺,条件比他这个医馆可好得多,不过他这话话到嘴边,看着忠叔身上稍显破旧的衣物,垂着眼眸,有些紧张不安的模样。便又想到,这人家境可能不富裕,女儿又受着伤,估计是想能省则省。   便也同意了。   殊不知,   忠叔的手头上确实不宽裕,但还没到哪个地步,千百两他可能拿不出来,但几十两银子他还是有的,如今的世道不算好,能有十两银子的家,已然是不错的人家了。   之所以选择住在医馆里,是因为阿锦受伤,才包扎处理好,并不方便挪动,若是晚上再有发烧什么的,身边有个大夫,总是方便。   很快,大夫就去了后院。   “小姐,委屈你了。”忠叔是满脸心疼的看着阿锦。   阿锦轻轻的摇了摇头:“命还在就不委屈。”相对于惨死的家人来说,她是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委屈,甚至幸运极了。   因为她活下来了。   “狗皇帝,他将来必不得好死。”听到阿锦这话,忠叔也想到了惨死的将军和少将军,也是一脸的恨意,拳头也握紧。   若是梁帝在他跟前的话,他怕是二话不说,举刀就会看过去了。   看着一脸愤恨的忠叔,阿锦想到他未来做的事,心里忍不住感叹,这是个知恩图报,而且还十分愚忠,当年她便宜祖父之所以会看上忠叔,把他培养成便宜爹的心腹,怕就是看重他这一点吧。让他成为便宜爹的心腹。   甚至她只存在记忆里的便宜娘,到最后自己留下殿后,让他带着自己逃走,也是因为如此。   说起忠叔的身世,也颇为的可怜。   他是孤儿出身,无父无母,无名无姓,游荡在街头以乞讨为生,有次饿极了肚子,抢东西吃,险些被人打死,恰好年少的南齐从旁路过,救了他一命,甚至知道他无所去处,便把他带回家。又有南老将军,也就是阿锦的祖父,偶然见到他,见他根骨不错,人也还算是机灵,想着儿子早晚子承父业,接掌南家军,从这个时候开始培养心腹也不早。   便让他跟着南齐一起学文练武,还让他随了南姓,并且给起名南忠。   忠叔也真不复南老将军给他起的名字,那真真的是忠心耿耿,南家被灭门后,他深恨皇帝昏聩,听信奸佞之语,立志复仇。   并且策划了一个长达二十年的复仇大计。   他趁着皇后千秋寿诞,后宫忙碌的时候,便偷偷潜入皇宫中,把老皇帝和皇后所出的幼女,年方三岁的荣安公主,也就是后来的女主云清如,从皇宫里偷出来,喂她吃了药,让荣安公主失去所有的记忆,开始布局,做出她是南家遗孤的假象。   并且日夜给失去记忆的云清如灌输仇恨的种子,让云清如把复仇作为毕生的心愿。   没错,   他要让皇帝老儿的亲生女儿,成为南家人,为南家报仇雪恨。   可惜的是,还不等云清如学有所成,皇帝老儿就自己先病重驾崩了,让南忠为此惋惜了许久。而惋惜过后,也没揪着不放,目标立刻就放到了新帝的身上。   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分明就知道南家是冤枉的,他不但没有帮南家申诉冤屈,甚至还在老皇帝动手的时候,推上一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杀他也一样能祭奠将军一家的在天英灵。   除了他之外,那个上奏告密的官员,但凡是参与其中的官员,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本来他计划的挺好,哪怕是后来发现云清如在一次受伤后,他也不改其心,甚至在发现了云清如的不同之处后,没有任何的声张,而是选择了将计就计,却没想到棋差一招,以至于到最后满盘皆输。   虽说南家最后被平反,但又如何?   南家已经没了。   连带着为了报仇苟活二十余年的南忠和南家真正的遗孤也都死了。   先帝虽然已死,但他却还是受着天下人的香火,即便在史书上风评不佳,又如何?生前享乐,死后富贵,而那个推波助澜的,依旧是高高在上的帝王,没被撼动半分。   真是让人想想都觉得不公平。   ……   次日一早,   拿了药,又被大夫叮嘱了几句,阿锦和忠叔便离开了医馆。   “小姐,我送您去江南吧。”忠叔早就已经想好,小姐的身子弱,如今又受了重伤,需要好好调养,有什么地方比气候宜人的江南适合。   对于忠叔的这个建议,阿锦是可有可无的点头答应下来,怎么说呢?虽说她已经都想好了所有的事情,但奈何她现在的年岁太小了一些,有些话是不能说出来。   毕竟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被人当成妖怪来看。   忠叔虽然是忠心不假,但阿锦却不会没防人之心。   虽然说她最一开始最想要去的地方是边关北地,不过阿锦的心里也清楚,边关现在的情势实在不容乐观,基于对她身体的考虑,忠叔绝对不会现在带她去边关的。   对此,她也不会强求,去江南也不错。   最起码让她的医术也可以有个出处。   因为阿锦身上的伤势比较重,也没发现又追兵而来,忠叔便带着阿锦在小镇上修整了几日,等到她身上的伤势,略好了一些,才买了一辆马车,带着阿锦朝江南出发而去。   一路上他们走的很是顺畅,之前阿锦想过的什么通缉啊?官兵连夜敲门找人等等,都没有发生。思索了一下,阿锦也就知道原因了。   很简单,   并非说阿锦和忠叔他们乔装打扮的有多好?当然,这也是一方面,不过更多的还是因为边关战事,蛮族和大梁这段时间在边关本就不打太平,偏生在这个时候,主帅被灭,导致蛮族已经兵临城下,战事一触即发,现在朝堂上就派谁做新主帅已经吵翻天,压根就没功夫再管其他。   而这次的边关战事,注定是一场惨烈的战事。   大梁能打的武将本就不多,边关这里因皇帝的一己之私,居然把阵前的主帅叫了回来,按上一个通敌叛国的罪名,诛杀了。   如今南家被灭,倒是去了他的‘心头大患’但边关却因没人镇守,蛮族趁机大举进攻,前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竟是连下三城,每到一处便是血流成河,尸体遍野。   也就是后来蛮族内部出了些问题,不得不停止进攻,两国才坐下来议和。   说是议和,但更像是大梁求饶,蛮族罗列出诸多不合理的要求,例如什么赔偿大笔金银,割让国土城池等等条件,但皇帝对内举起高高的屠刀,对外却卑躬屈膝,只会求和,竟然一一的应允,甚至还主动的提出要和亲,把一个不受宠的妃子所出的女儿,封为平南公主,许给了蛮族已经年过五十的首领。   平南公主才及笄,做蛮族首领的孙女儿都够。   蛮族那边倒是无所谓,甚至趁机要求大梁陪送大笔嫁妆,而平南公主嫁到蛮族不过一年,便香消玉殒。   可见这位梁帝的骨头有多么的软弱。   而就是这么一位软弱无能的皇帝,他非但没有早死不说,反倒是活的挺长,还会在这个黄围上端坐十余年的时间,并且把本就已经开始走向没落的大梁,彻底霍霍的内忧外患,留下一个烂摊子,自己倒是走的干脆利落。   更为可笑的是,就是这么一个昏庸无能,残害忠良的皇帝,他的谥号居然是睿,梁睿帝。   也不怕笑掉别人的大牙。   睿,他配这个字吗?   叫阿锦来说,蠢皇帝还差不多。 第148章 忠臣遗孤   因为阿锦的身上有伤的缘故, 所以两人在去往江南的路上,再加上也不着急,脚步自然快不起来, 足足走了大半年时间, 才到了扬州城。   到了扬州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赚钱的问题。   阿锦是在抄家现场被忠叔趁机带出来的,自然的,金银细软什么带的也都不多,约莫有银票百两, 碎银子七、八两,再有就是阿锦头上带的几样小孩子的首饰。而他们刚逃出来的时候,阿锦又中了箭, 受了伤,忠叔又是死脑筋的人。   在阿锦养伤期间,他用的都是最好的药材, 连带着吃食也尽可能的精心。   以至于这半年来, 他们手里的钱, 那是蹭蹭的少,如今只剩下一半。   若是他们日后只想要过平淡的日子, 那么剩下的钱,自然足够他们在扬州城安稳下来,但很可惜,作为南家的遗孤,她来到这里的任务,从来都不是什么帮南家平反,而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报仇雪恨。   而怎么报仇才能让原主满意?   在来江南的这一路上, 阿锦也思索的很清楚,摘掉南家头上的叛国的帽子,这是理所应当的,不过原主既是付出了灵魂的代价,她想要的绝对不仅仅是帮自家平反,而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   但她的对手是九五之尊的天子。   那么想要绊倒这么一个敌人,比杀了他更能让他痛彻心扉的就是,把他从皇位上拉下来。   让梁帝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基业,被他败干净,再有就是让他如同自己一般,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的死在自己的面前。   这才原主最想要看到的。   那么,   造反,就是势在必行的事情。   话说回来,造反的话,阿锦表示自己还是真的是第一次呢。早知道,在来之前,她应该和阿晚姐姐取取经,毕竟她已经做过女王了,在这方面上应该可以给自己很好的指导。   “小姐,小姐。”   忠叔看着沉默不语的阿锦,顺着她无神的目光,看到了前方一家三口温馨说笑的样子,这让他的心一酸,以为阿锦触景生情,想到了将军和夫人,不止声音更加温柔,连带着对梁帝的恨意又增加了,“…小姐,属下以后会陪着小姐的。”   “嗯?”阿锦听到忠叔的话,立刻回神,听着他万般怜惜的话,顺着他的余光,也看到了那一家三口,瞬间明悟,知道忠叔怕是误会了。   不过阿锦也没打算去解释,难道和忠叔说。   她刚才是在想怎么造反吗?表开玩笑了,她现在可还是一个五岁的小豆丁,素日也是娇养着,虽说一朝家变,想要报仇,这是正常,但造反,额……就有点过了。   忠叔既是作为便宜爹的心腹培养,自幼和便宜爹一起习文识字,熟读兵法,学习武艺,十五岁便和便宜爹一起入军营,呆了十余年的时间,从一个小兵一直坐到了如今副将的位置。这次若非出了意外,伤了脚,又引出旧伤复发,也是要随着便宜爹一起去边关。其实忠叔想去,不过便宜爹坚决不许,让他养好伤。   却没想到,这一次分别,就是永别。   咳咳……话题有点偏。   作为副将,忠叔的执行能力绝对没的说,计谋也是有的,所以来到扬州城的第三天,他们便已经安置下来,凭租了一个院子住了下来。   并没有刻意的去寻一些偏僻之地,而是大方的就住在闹市后面的巷子里,甚至距离府衙就只有一条街之隔。   住的地方安置下来,忠叔就又去找牙婆买了两个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和一个才十余岁的女孩儿,这女孩儿专职负责照料阿锦,至于妇人就负责家里的一应打扫。   对阿锦来说,这就已经挺好。   但忠叔却还是觉得委屈了阿锦,毕竟她以前可是千金小姐,身边伺候的丫头婆子,不说有三四十个,但十多个还是有的。   有了这对母女的加入,阿锦和忠叔在扬州城的生活很快就安定下来。   此后,提上日程的就是赚钱计划。   毕竟他们身上的钱本就不多,来到扬州城,又花了不少,总不能座山吃空吧。   本来阿锦有意帮忙,不过却被忠叔给拒绝了,说她是小孩子,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读书识字和习武,其他的,就让他来就行。   阿锦便也不冒头了。   这大半年来的相处中,阿锦对忠叔的本事也有了一定了解。   这是个聪明人,甚至在商贾之道上颇有两分天赋,而且考虑长远,就像是他们在来扬州的路上,每逢一处,他就会买一些当地的特产,虽然不多,但这一路下来,也不少。   所以,   她也安心的接受忠叔对自己的安排。   并且更是顺势的提出了自己要学医的想法。   对此,忠叔虽然有点小疑惑,不过倒也没有多想,甚至觉得,自家小姐多学一些本事也是好的,就像是小姐受伤,若是他能懂一些医术的话,认得一些草药的话,早在他们还在山上的时候,就可以寻一些草药,而不至于让小姐的伤口发炎,最后为了安全,不得不赶路,到一个相对偏僻的小镇上求医。   “学医?”忠叔听到阿锦这话,虽然有点疑惑,不过倒也没多想,甚至想着,自家小姐多学一些本事也是好的,便也很快就答应下来。   并且动作迅速的就给安排上。   很快,阿锦的日子便开始忙碌起来。   每日早起跟着忠叔习武,一练就是一上午的时间,本来忠叔见阿锦年纪小,还有意让她循序渐进的适应,但却没想到阿锦竟真真的是个出色的。   就像是扎马步一样,阿锦头一次,一站就能站一上午的时间,不叫苦不叫累。   而且恢复的极快。   这等能吃苦的毅力,看的南忠真真的是欣慰极了。   他欣慰的结果就是加重了对阿锦的训练,不过很快他也发现,不管他给阿锦安排的训练多苦多累她都能够全盘的接受并且消化掉,甚至下午夫子过来教习,她也不会耽搁半分。   就这一点上,他已经很吃惊,但吃惊的还在后面。   等到基础打的差不多,开始教导招式的时候,他才发现,小姐的根骨资质,何止是出色,简直是天赋异禀,不管是枪法还是刀法,他都只需要演练一遍,阿锦就能够分毫不差的学下来,而且不是那种只学了个形状,甚至之中还夹杂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这么说吧?   经由她演练出来,会是以最适合她的方式,而不是无意义的重复自己的动作。   天赋异禀。   除了这个词,他想不出用什么词去称赞阿锦了。   除了武学上的天赋异禀,一点就通之外,他更是发现,在读书上,阿锦也是如此,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学完了其他学生两年,甚至更长的课程。不止如此,就连业余学习的医术也没有落下半分。   对此,   南忠自然是只有高兴的份儿。   小姐如此,将来一定可以替将军报仇雪恨,杀了皇帝。   如此,过去了数年的时间。   ……   三月的江南,雾气蒙蒙,雨打芭蕉。   阿锦正在炮制药材,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   便听到了如烟的声音:“小姐,忠叔回来了。”   “我知道了,马上出去。”阿锦停下手中的动作,稍加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物,才打开门走出去。   这已经是她来到扬州城的第七年,她今年已经十二岁,阿锦觉得,该学习的也已经差不多,可以准备下一步的计划,本来是打算今年开春就要去京城,不过忠叔自去年秋离开,说是去塞北那边跑货,但回来的时间就一再推迟,一直到今日。   “忠叔,我要成为这天下最尊贵的人。”   忠叔这一路回来,心里还有点纠结,该不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小姐呢?却没想到,他这还没想好怎么说?   阿锦就先给他丢下一颗炸}弹,让他一下就蒙了。   皇者,天下至尊也。   小姐这话的意思,分明分明就是……要造反。   正是因为明白,他才震惊了,南家被冤而亡,他无时无刻不想要为将军报仇雪恨,但他想的最多的也就是杀了罪魁祸首,就这个想法,在皇权至上的年代,作为土生土长的大梁人,尤其先前还是一个将领,他想要杀皇帝报仇,在一些酸儒看来,已经是大逆不道的事。   却没想到,一山更比一山高。   自家小姐更厉害,竟想要直接造反,小姐她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想法呢?   忠叔心里是震惊不已。   “忠叔,你可会拦我?”阿锦抬头看着沉默了许久的忠叔,轻声开口问了一句。   “不会。”   片刻,忠叔回答说道。   语气虽轻,但却坚定,甚至半跪下来,抬头,沉声道:“属下的这条命是将军所救,一身所学也是南家所受,生是南家人,死以为南家魂,将军和夫人既是把小姐托付给属下,那属下便会竭尽所能完成小姐所想,小姐心之所想,便是属下所忠。”   他这话一说完,本来还有些震惊的神态,一扫而空,只觉得心中一松。   没错,不管小姐想要做什么?他都会帮小姐完成,哪怕她是要这个天下。   对于忠叔的这个答案,阿锦并没有意外,这数年的相处,足够她摸清楚忠叔的脾气秉性,这是个忠心的,而且是没有一丝杂质最为真挚的那种。 第149章 忠臣遗孤   想要推翻一个王朝,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怕这个王朝已经开始慢慢的变得糜烂起来,但它对阿锦这样一个还年少的弱女子来说, 依旧是一个几乎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少主, 您打算怎么做?”自从阿锦说了自己要推翻大梁后,忠叔对阿锦的称呼便变了,从小姐变成了少主。   说是以示决心。   对此, 阿锦摊了摊手, 改个称呼而已, 能表达出什么决心来。   不过她也不会去打击一个忠将的积极性,自是不会多说什么。   阿锦:“先去北地边关, 联系南家军的旧部。”   其实在扬州城的这五、六年的时间, 她除了自我学习, 努力提升自己之外, 再有就是做生意,要知道造反,金钱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 所以这些年来, 她也分了一部分心神在赚钱上。也没有做什么多出格的事情,只是在现有的一些东西上,进行了一番改良,而且是高端路线和平民路线一把抓,也赚的钵满盆满。   就是没有存下钱。   要知道, 造反除了金钱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人才,而如今可以说乱象渐生,伴随着前几年和蛮族的那场战争, 多出不少孤儿寡母来,阿锦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精心挑选了三十余人,作为自己将来的班底。   或是学文或是学武,或者是学习商贾之道,总之都有一技之长在身。   所以说,   她在扬州城的这几年,过得可一点都不轻松,几乎没有任何闲暇的时间,不过好在也不是没有收获,如今她培养的这些人,虽说还不能独当一面,但也不是泛泛之辈。   除了她自己培养的这些班底。   她的身后还有南家军,不过当年南齐这个主帅被按了一个通敌叛国的罪名,阖府尽灭,梁帝后来派来的主帅,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人,以至于和蛮族的大战中节节败退,而议和后,梁帝更是借由这个借口。   把所有的罪责都归咎于南家军的身上,并且把南家军打乱重组,一些素日和南齐交好的将领,多半都被革职查办,即便是留下的也都不再受到重用。   而阿锦打的就是这个注意。   “忠叔,我要你现在去边关,想办法联系上我父亲的旧部将领,并且把他们给拉拢过来。”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忠叔本就是个聪明人,阿锦只说了这一句话,他便也明白,当即点点头:“是,属下必不辱命。”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具体的事宜,一直到午夜,这才散开。   “对了,忠叔,清平县你就不要再去了。”阿锦开口说道。   忠叔听到阿锦这话,先是愣了一下,才道:“少主,您…都知道了?”   “嗯。”阿锦点点头。   “属下擅作主张,还请少主责罚。”忠叔几乎是想也不想的就跪下来。   阿锦开口:“忠叔,你不用如此,快些起来,你也是为南家打算,我岂有去怪罪你的道理。只是,我选择了这么一条不一样的路,日后要做的事情,也还多着呢,你不用把时间浪费到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死在自己亲生女儿的手里,听着固然是可悲,先且不说能不能成的问题?就说谁能保证梁帝能活到那个时候?现在的人均寿命,可不算长。就像是上辈子一般,梁帝不就是还未等云清如长成,便死了吗?   就说这对梁帝来说,真的是惩罚吗?   他若是死了,那就是双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这算是哪门子的惩罚?   “……至于梁帝,我会亲自惩罚他,以南齐的女儿南锦书之名。”   “是,少主,属下明白。”   阿锦和忠叔既是达成共识,那么很快也就行动起来。   忠叔很快就去了边关,不过他并非是一个人去的,和他一起的还有阿锦培养出来的几个人,其中阿锦最为看重的是一对孪生兄弟,一个叫程文,一个叫程武。这兄弟二人,虽说是孪生,不过就像是他们的名字一样,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都是截然相反的。   程文虽叫程文,但却天生神力,脑袋不大灵光,可做一员猛将。至于程武,天生体弱,不过却有一个好脑子,心思灵敏,举一反三,不再话下,在阿锦培养的所有人里,他是第一个察觉到阿锦意图的人。   这对兄弟,父母早逝,房屋田产,也都被无良的族亲给侵占,兄弟二人无处可去,栖身破庙里。   程武的身子弱,得了风寒,险些一命呜呼,而程文为救弟弟,便自我卖身。   阿锦就是在这个时候把他们给捡回来。   当然,阿锦之所以让他们跟着忠叔,并非是不信任忠叔,而是在将领这一方面,阿锦和忠叔相差的太远。   她是想让忠叔帮自己□□他们。   忠叔固然是个好将领,不过只有他一个,却远远不够,虽说还有便宜爹的一些旧部,但那些人的忠心,在阿锦这里却还需要打个折扣。   ……   在忠叔带着人出发去边关的第二天,阿锦也开始着手处理在扬州的一应产业,并且很快也离开这里。   不过她可不是去边关,而是去了京城。   她去京城是因为要做一件事,就是救梁帝的命。   额……可不是说她的心有多么的良善,而是因为掐算着梁帝可活不长久了,按记忆里的话,最多再有四年的时间,他就会死。   这可不成。   他这个杀了南家的罪魁祸首,岂能让他死的这么容易。   阿锦表示不管用什么法子,她都会吊住梁帝的狗命,让他活着,亲眼见到,国破家亡。   在扬州的产业处理起来也很容易,毕竟挣钱的店铺,还是相当受到欢迎,所以不过几日的时间,就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唯一比较麻烦一点的就是他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府邸。   他们现在居住的府邸,是从他们最一开始凭租的二进宅院扩展而来,陆续的买下了附近的几个宅院,合并而成,占地面积着实不算小。不过又因是在南城,并非是达官贵人所在之地,达官贵人是不稀罕这里,觉得和庶民住在一起,掉身家,不愿意买。   至于那些普通的百姓,则又买不起,一时间想要卖掉,还真的是不容易。   好在她找的那个牙婆还颇为的给力,又过了几日的时间,便也找到了买家,双方就价钱上扯皮了一番,很快就敲定下来。   四月初的一日,草长莺飞,天晴日好。   阿锦离开了自己居住了六年的扬州城,前往京城而去。   因为是要赶时间的缘故,一路上倒是没有欣赏风景的闲心情,如此,过了大概有月余的时间,便也就到了京城。   以最快的速度,在京城安置下来。   阿锦便开始了第一步。   想要接近梁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早在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准备,而她要做的第一步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打响自己的名义。   所以,   没两日的时间,一家医馆便悄然的开业了。   不同于一般的医馆,阿锦既是女子,那她的这个医馆就是专医妇人之病,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不少人见阿锦的年纪小,还心有怀疑的,刚开张的半个月里,过来拿药的倒是有几个,看病的就是一个都没有,不过阿锦也不着急,毕竟这种事急不来,天长日久才能见人心。   不过阿锦也没等多久,伴随着她救了一个据说已经咽气的男子,她的医术才被人承认,陆续有人登门求医,但多半都是寻常百姓之家。   对阿锦来说,只要有病人登门就够了。   在这个年代里,像是阿锦这般的女大夫本就少见,医术高明的就更不多了,即便是有,也多半都是高门显贵专门培养的医女,只供自家所用。   因而,   又两个月过去,阿锦的医馆在附近也已经是小有名气,都道阿锦的年岁虽然小,但这医术着实的不错,登门求医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真正让阿锦名声大噪的是在她的调理医治下,让一名多年无子的妇人,有了身孕。   不管在那个年代,子嗣永远是大事。   在这个消息传出来后,登门求医的人陡然的多了起来。   如此又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被阿锦医治好的无子妇人多了起来,她的名气更胜,很快的,京城里的百姓都知道,双福巷来了一位女大夫,虽年岁不大,但医术着实的高明,尤擅妇人之病。   不止是寻常的百姓,就连一些官宦人家,也都渐渐的知道了。   登门求医的人络绎不绝。   “小姐,这是刚刚熬好的雪蛤,您多用一些,今日一整日,您都没一刻停歇的时候,真的是太辛苦了。”如烟看着还在看案脉的阿锦,开口说道。   “嗯,先放在这里吧,我等会就喝。”阿锦随口回答说道。   如烟是个较真的性子,一听这话,就要开口劝。   只是她这里才张了嘴,便见医馆又有人上门了,“请问,小仇大夫可在?”开口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细棉衣衫的男子,三十多岁的模样,生的周正,说话虽十分客气,不过眉宇间却带着一丝傲慢。   而跟在他身后的是足足七、八个家奴,个个都是形体健壮,还抬着一顶青色的软轿,一看就是大户人家。   他们的这番做派,让本来要求医的百姓,也不敢进门了。不过倒也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有些好奇的打量,并且猜测,是哪户人家?连家奴都这般气派。   “我就是,不知道你们寻我有什么事?”阿锦在看到这些家奴后,眼睛极快的闪过一丝精光,抬眸却是一副温和的模样。   男子看着阿锦,虽在来之前就知道,小仇大夫的年岁不大,但也没想到这比想的还要小一些,不由的愣了一下,又问:“敢问,你真的是仇唯大夫?”他可别是找错人了?   “正是。”阿锦也知道,就她现在的模样,着实是稚气了一些,但没法子,年龄摆在这里。   “在下是京兆府尹陈大人府上的管家,是请小仇大夫前往府上诊治。”男子开口说道。   阿锦开口问道,“不知府上的人是生了什么病?”   “是我家夫人,想请小仇大夫走一趟。”男子的话虽含糊些。   不过围观的不少百姓,瞬间就明白了,其实这也算不得什么秘事。   但凡是认识陈大人的也都知道,陈大人寒门出身,三十多岁就能坐到京兆府尹的位子,全因他娶了个家世得力的好夫人,也是因此他极端惧内的,哪怕是陈夫人多年无所出,他也不敢有所怨言。而陈夫人呢?虽出身高门,乃是永安侯的孙女,但膝下无子,终归是心里有些发虚,所以一直都有请医吃药,据说还请了宫中御医过来诊治,但都无用。   不过即便是如此,陈夫人也一直都没放弃。   这不,在知道阿锦擅长此道后,便也立刻派人来请了。   “好,容我拿上药箱。”阿锦点点头。她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布局,为的不就是这个吗?自然没有放弃的道理。   如烟和如柳也知道,立刻递上药箱。   阿锦交待了两句,便跟着他们离开。 第150章 忠臣遗孤   阿锦刚从软轿上下来, 迎面便看到一位模样娇美,竖着双环髻的少女,身着嫩绿色的襦裙, 一脸的倨傲之色, 在看到阿锦未足的身量后, 不由的皱眉道:“张管家,你这确定没接错人吗?眼前这个小不点丫头, 就是仇大夫?别是忽悠人的吧?”   说起来,阿锦因为年岁小,每次出去诊治,被人质疑,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没有一次像眼前这个少女这般,不止是质疑更多的还是看不起。   这让记仇的阿锦已经在心里对这个丫头打了一个大大的X。   “杏雨姑娘, 你这是在怀疑我接错人?”男子有些不悦的开口说道。虽说杏雨姑娘是夫人跟前的得意人,但他还是陈家的管家,最得老爷重用呢?   杏雨听到这话, 虽有些不悦,不过也不敢得罪管家, 便道:“管家,我不是这个意思, 只是这仇大夫看着委实小了一些, 您也知道夫人的脾气, 若是真弄错了, 我们都讨不了好。”   “已经再三确认,不会错。”管家听到这话,想到陈夫人的脾气, 心中的怒气才消了三分,如是的开口说道。   杏雨本来还想开口问,不过随机又想到,年岁小一些也好,想来她的医术也高明不到什么地方去?都不过是被一些没见识的市井小民吹捧出来的名声。   稍后夫人便是有所责怪,那也是对方受着,和她无关。   再者,对方的医术不济才好呢。老爷已经三十好几,总不能这么一直无子下去,便是夫人家世出彩,也不至于让人断后,到时候与其让外头一些来历不明的女子,夫人必定要选知根知底的。   她一家子都是夫人的陪嫁,年岁也刚好,是最恰当的人选。   想到儒雅的老爷,杏雨的面色一红,再次看向阿锦的表情,已经是一副笑语嫣然的模样,“小仇大夫,还请这边随我来,夫人已经等候多时。”   对杏雨前后相差极大的表情,阿锦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顶多就是一个心高的丫头,和这种人计较,没得浪费自己的时间。   跟着杏雨一起去了内院,布置是一水的奢华富贵,陈大人不过是一府尹,虽说是正四品官,但依照他的俸禄,哪怕是他娶了永安侯的孙女,也是供应不起的。   因而,这陈大人怕是比阿锦调查出来的还要贪。   “你就是仇大夫?”陈夫人虽先前已经知道,阿锦的年纪小,不过也没想到会这么小。若她和老爷一成亲便有孩子的话,怕比她还要大一些呢。   “正是民女。”阿锦点点头。   陈夫人心里是有些后悔,不过想到前段时间,李夫人信誓旦旦的话,她还是决定信一信,毕竟她现在也没更好的法子,但她对阿锦的态度还是淡了下来。   对此,阿锦也不在意。   横竖对她来说,陈夫人也就是个工具人。   立刻上前仔细的诊脉,又查看了陈夫人的口舌等,也询问了她素日一应的饮食,便道:“夫人,您这是胎里就带来的弱气,后又曾受过寒气,以至于……”   “行了,你说的这些先前不知道多少人已经说过了,你现在就告诉我,本夫人这身子,你能不能治就行?”陈夫人有些不耐烦的打断了阿锦的话。   “能。”   “真的?”陈夫人看向阿锦的目光都变了,语气更是带着威胁:“你若是敢忽悠本夫人的话,本夫人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自是不敢瞒夫人,只一点。”阿锦开口说道。   陈夫人眯着眼看着阿锦,“你说?”   “民女需要为夫人针灸治疗,俱时免不了会有些疼痛,夫人少不得要受些苦楚。”阿锦回答说道。   “这个无妨。”陈夫人摆手说道,这些年来,她为了求子,受的苦楚可还少吗?   “另外还需要夫人准备一些药材。”阿锦又说道。   陈夫人是一口答应下来,只要能让她得子,一些药材算什么?   虽说陈夫人的心里还是有些怀疑,不过阿锦是头一个说能治的,所以她还是颇为看重,至于是不是受骗,等过上两三个月就知道,若她敢骗自己的话,她收拾一个平民大夫,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吗?   话虽然是如此说的,   但陈夫人还是有些不放心的把阿锦拘在了府尹府里,大有她没有身孕前,不回放阿锦出去的意思。   对此,   阿锦也不在乎,毕竟她在做计划前,已经把陈夫人的脾气秉性给摸了个透彻,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甚至,她接口需要帮手,让陈夫人把如烟如柳也接了进来,医馆那边也暂时的歇业,而且这一歇业,怕是没有再重开的时候。   在府尹府的日子,阿锦过得还颇为顺心,尤其是在经过她的调养,陈夫人自己也有所感觉,才不过几日的时间,她就觉得身子轻快了不少,连带着脸上的气色也好了起来。就是老爷也说,她好看了不少。   这让她对阿锦态度更为礼遇。   年岁虽小,但这医术着实高明,看来李夫人确实没骗自己。   而她对阿锦的礼遇,在自己的小日子推迟了几日后,更高了,又过了数十日的时间。   陈夫人确认有孕后。   阿锦在府尹府里的待遇就更好了,在知道阿锦喜爱金银之物后,立刻让人送了一匣子的金子给她,足有一百两之多,这要是换算成银子的话,可是一千多两。   手笔实在之大。   一瞬间,阿锦觉得日后自己缺钱了,过来打劫他们,绝对是一个发财的好路子。   不过眼下对阿锦来说,金银虽然重要,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她如此费尽心力,为的可不是这个,而是梁帝。   本来她是打算和陈夫人提一提,但没想到,她这里还没说,陈夫人便主动说起,宫中的淑妃娘娘身上有些女儿病,请她过去瞧一瞧。   淑妃是陈夫人的嫡亲表姐,也是如今梁帝的宠妃,阿锦当初之所以选择陈夫人,为的自然就是这一点。   “小仇大夫且放心,若是你能医好淑妃娘娘,好处是少不了的。”陈夫人如是的开口说道,“日后更可到太医院做个女医,俱时前途必定是一片光明。”   “谢陈夫人的举荐。”   有了陈夫人的举荐,阿锦很快就进了宫,比自己预计的还要早了一些时日。其实最一开始阿锦进京的时候,并没有想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依照她现在的身手,混进宫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是她想要以医者的身份靠近梁帝,却不容易。   只能像是现在这般迂回婉转。   进了宫。   很快就见了淑妃,这淑妃的身子骨其实没有任何问题,很是健壮,她进宫也有两三年,之所以迟迟未有身孕,自然不是出在她的这边。   阿锦只需要稍加提点一点,淑妃就明白了。   接下来的事,都不用阿锦说,淑妃就已经把路给铺平了。   阿锦很快也就见到了梁帝,自是一副谨小慎微的模样,而梁帝的身子骨也比她想的要差一点,若是就这么放着不管的话,最多两三年的时间,他就会把自己给玩完。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梁帝是在两年后驾崩的。   梁帝现在有服用丹药的习惯,身体里也积攒了不少的丹毒,光是要把这些丹毒清理出去,阿锦就费了不少功夫。   当然,可别以为她有多好心,事实上,她这具身体的恨意极大,第一次见到梁帝的时候,若非她自己意志力强大的话,她险些没忍住,直接把梁帝给捅了。   因而,她在给梁帝调养身体的时候,忍不住便在他的药里加了一点点的好东西,就是那种让人不能人道的东西,其实这对梁帝来说也是一件好事,静心寡欲,才能活的更长久,不是吗?除了这个之外,阿锦还在给梁帝针灸的时候,不着痕迹的给他进行了催眠。   像是梁帝这种昏庸无能的性格,你也别指望他的心理素质有多么强大。   所以,阿锦的催眠可以说顺利的不能再顺利。   ……   阿锦在宫中的计划进行的很是顺利。   另外一边,忠叔带着程文程武兄弟俩到边关,也进行的很是顺利。   这就要得益于梁帝的功劳了。   当年南齐死后,偌大的南家军不能无人掌控,梁帝之所以诛杀南齐,不就是因为忌惮他手里的兵权吗?因而,这接掌兵权的人,必定要是他的心腹才行。   因而那些曾经和南齐交好的副将,都不在梁帝的选择中,甚至还备受打压。   最终,梁帝选了又选,却在自己宠妃的枕头风下,派了宠妃也就是淑妃一母同胞的哥哥,前来接掌南家军。   淑妃出身一个小官之家,母亲是永安侯的庶女,先前是没联系,后来还是淑妃得宠,两家才走动起来,淑妃一母同胞的哥哥刘荣是个不争气的,风花雪月,吃喝嫖赌倒是精通,让他行军布阵,真的是一头猪都比他强。   这刘荣一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想法子让士兵接受他,而是寻一些借口,却打压一些副将,更是借由一些莫须有的名头,大捞油水,克扣军饷,以丰厚自己的荷包,供自己享乐,一度惹得怨声载道,险些掀起动乱。   不过最后还是被强行给镇压了。   这件事过后,刘荣不止没有反思,而是更加变本加厉起来,还说什么刁民就应该狠狠的打,这样才知道疼,才会听话。   而就有逢迎拍马之辈。   这才不过几年的时间,已经是把边关的军队搅和的一团乱,近些年来屡有逃兵,以至于不少将领心灰意冷。   才短短五六年的时间,已经有五六个副将告老回乡。   而这些人的离开,让刘荣行事越发无所顾忌起来,也让忠叔策反的行为顺利的不可思议。   程文因为天生神力,有弟弟程武做军师后盾,进入军营后,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便已经成了千夫长,后更因程武设计下,搭上了刘荣,一跃更是成了副将。   由此可见,刘荣行事胡来到何种地步。   ……   阿锦在确保了梁帝的身体已经差不多,最起码六七年内,不会有性命之忧后,便直接离开了。   她的时间可是很宝贵,不能都浪费到人渣的身上,梁帝因为身体越来越好的缘故,自然是不愿意让阿锦离开,这么一位医术高明的大夫,自然该为他所用才是。   不过阿锦才不care他呢?   是直接离开的。   任凭梁帝让人搜罗了许久,却也都没有查到阿锦的任何行踪。   就这么消失不见。 第151章 忠臣遗孤   十三年后, 利州城   “请出示路帖。”   萧明离带着侍卫,这才走到城门口,便立刻被两个挎着刀的士兵拦住, 两人目光如炬, 怀疑的目光不断在他的身上游走, 这让萧明离的心里很是有些不自在。   不过他谨记自己来边关的目的,因而虽心里有点不悦, 但到底没多说什么?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倒是和他一起的侍卫,脸上浮现些许的怒气,他家公子出身尊贵,素日走到哪里都是被人尊崇的一个,何时被人用这般怀疑的目光打量过?   正要开口说什么?   却被萧明离按下, 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负责守城门的士兵也看到对方的眉眼官司,心里的怀疑越发强盛, 不过面上却没说,毕竟对方的路引和户籍贴都没任何问题。   “这位官爷,可还有什么问题?”萧明离看着守城士兵的行为动作, 心下也是沉了沉,看来这位南少帅对利州边关的掌控, 比他们想的还要深。不过想想对方这些年来的举动,且不说其他的措施, 就说她寻到了马铃薯和番薯这两样农作物, 以惊人的产量, 震惊世人。   民以食为天, 就凭借这一点,南少帅便功在千秋,当得万人敬仰。   其实不说利州边关, 就是其他地方,也受惠不少,百姓的日子也因这两种农作物的出现,而好过了不少。   最起码不会再发生饿殍遍野的事情。   若非种种迹象都表明,对方是个野心勃勃,对朝廷宣召,拒不接受,朝廷在利州颁布的任令,也都阳奉阴违,俨然不是忠臣良将,他是真的很乐意和这位南少帅结交的。   毕竟对方能以女子之身,做到如此地步,可见其本事才能。   真是可惜了。   士兵摇头:“没有问题,你们可以进去了。”   萧明离接过路引和户籍贴,又道了谢,这才进城而去。   殊不知,   他们这才进城而去,方才检查他们路引的士兵,立刻对着一人点了点头。   对方立刻会意,小跑也进了城。   不过约莫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的缘故,又侧头交待一个面容有点稚气的士兵,低声说:“你回去一趟,告诉程将军,就说来了两名很可疑的人,说是南边来的富贵公子哥儿,但说话间却带着京城音,八成是朝廷派人的探子,请程将军决断。”   “是。”小兵一听这话,就知道是大事,立刻就撒腿离开。   要知道他们利州百姓,可是在少帅出现后,才慢慢的过上了好日子,他可不想再回到当初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暖,还要被人剥削打骂的日子。   所以,不管是谁?   胆敢破坏他们如此富足平稳的生活,都是他们的敌人。   朝廷,皇帝,算什么?   ……   “哦,探子?”程将军,也就是程武,在听到城门守将派人传来的话后,眯了眯眼。   士兵立刻便把队长的话说了一遍。   程武一听,心里也有数:“好,我知道了。自有安排,你先回去吧。”   “是。”   等到士兵走了后,程武略思索了一下,还是决定到城主府走一趟。   其实早在小姐第一次扔了梁帝颁过来的圣旨,更是把前来宣旨的内监也一起扔出城外,梁帝还大发雷霆,叫嚷着什么违抗圣旨,其心可诛,要抄家灭族之类,不过他派来的人,直接被他们给打了回去。   此后,小姐便已经成了朝廷的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的那种。   也是因此,一些酸儒作一些诗文来责骂小姐,说什么她为君不忠,更是妄图以女子之身牝鸡司晨,人人得而诛之。而这几年来小姐被刺杀的次数也是越来越多,可见皇帝那边也实在没其他的办法,就只能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   至于探子的话,更是不知道有多少。   到如今利州已经彻底不受朝廷的调令,距离自立,也只差个名分而已。   他觉得时机已经差不多,不说利州,就是紧挨的锦州和蕲州,只要小姐一声令下,也都尽在掌控。至于朝廷,现在是越发的腐败不堪,当今梁帝更是昏聩的让人恨不能直接弑君。   “自立?这是当然的,不然的话,我奋斗十多年,是为了让昏君来糟蹋我的心血吗?”阿锦听到程武再次提起自立。额,其实就是文雅一点的说法,说白的就是造反。   程武一听这话,眼睛也亮了亮:“那小姐,我们什么时候起事?”   “还不急,在此之前,我要先确认一件事。”阿锦开口说道。   “何事?”程武有些不解,现在他们的准备可谓是充分无比,还需要确认什么?就朝廷的那个样子,有什么好确认的?   阿锦笑了笑:“不是朝廷,而是蛮族。”   “小姐,可要属下派人前去探查一番?”程武也是个机敏的,一听阿锦这话,立刻也就反应过来了,开口说道。   就梁帝的昏聩,保不齐他们这里只要一自立,他转头就会和蛮族合作,许对方一些好处,例如割让利州什么?和蛮族那边来个两面夹击,虽说他们不一定会输。   但两面对敌,始终是不利的。   他们做的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但凡失败,等待他们的就是万劫不复。   他家小姐是个有大才的人,自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早在十余年前,便已经开始布局了,用的倒不是什么强硬的法子,毕竟一味的打压,代价实在太大了。他家小姐用的是阳谋,那种明知道你没怀什么好意,却还要捏着鼻子认下来的那种。   其实小姐的法子也很简单,蛮族那边之所以年年来犯,除了国力积弱,再有就是蛮族那边也真的是资源短缺,缺衣少食,冬天尤其难捱。   是以,每年开春,粮食短缺之际,都会来犯。   说穿了,也是觊觎中原的富饶。   而想要收复这么一个有着明显缺点的部族,其实很容易。   先用粮食,布匹,细盐这些草原上稀缺的资源,来掌控这个部族的贸易,并且就此长久的潜移默化,一代两代三代之后,就能兵不血刃的拿下这个部落。到如今,虽说才十余年的时间,不过成效却已经十分明显,尤其是伴随着高产量的马铃薯和红薯被引进,别说是普通的蛮族百姓,一些喜好享乐的蛮族贵族的好战之心,也都被消磨不少。   惹得蛮族首领大骂小姐阴险狡诈的同时,却也不得不接受。   阿锦点头:“我已经让如烟过去了。若是那边境况如我所料的话,择日就可宣战。”表示自己等着一天,真的是等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而在这二十年里,她没有一丝懈怠,尽心竭力。   她绝对不许出任何的差错。   “是。”   ……   阿锦这里也已经有了决断,而另一边,进入了利州城的萧明离的心,却越来越沉,面色也越发的不好。   不为其他,而是冲击力太大了。   利州城,   曾几何时,这里是个荒蛮之城,是人人都避而不及的地方,这里缺衣少食,不如京城的富贵繁华,但现在,看着眼前的一切。   他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边关之城。   街道上规划的极好,一个个小摊小贩鳞次栉比,叫喊声贩卖声响成一片,各色的宝石玛瑙,珍奇的皮货,还有带着明显异域风情的珠宝首饰,颜色鲜艳的蛮族地毯,花样种类繁多,在走过了一座拱桥后,更还有表演喷火杂耍的异域人,小孩子嬉笑欢闹的声音也格外的明显。   眼前的一切一切都表明,这里富贵繁荣之处,别说是京城,哪怕是素来象征繁荣的江南之地,怕也没这里来的热闹。   “公子?”侍卫作为萧明离的贴身护卫,也是随他走了不少的地方,但没有一处的热闹能比得上这里,“这里还是利州城吗?”不少人口中的边关不毛之城。   “先找客栈。”萧明离的语气都是沉得。   在来之前,他也是叱责这个南少帅的野心勃勃,觉得她为臣不忠,野心勃勃,其心可诛,但是看着眼前的一切,让他的想法有了些动摇。   或许,他能理解对方的想法。   而接下来的半个月里,越是在利州城呆着,他就越发能明白这一点。   也能知道为什么百姓会对这么一位明显野心勃勃的人俯首帖耳,维护非常,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找到了马铃薯和番薯这两种让他们可以不用饿肚子的农作物,更是因为她让百姓过上了好日子。   其实这些年来,他因为办案没少外出。   走的地方多了,自然也见了不少黎民百姓的苦楚,也更加明白百姓的想法。对普通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很关心坐在皇位上的帝王是谁?对他们来说,只要能让他们吃饱饭,穿暖衣,过上好日子,那就是好皇帝。   至于对方是谁?是男是女?   无所谓。   正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萧明离的心才越来越沉。   现在南少帅对自己的野心是越发不加掩饰,对朝廷任何的调令也都拒不接受,怕是只要一个恰当的借口,对方就要反了。   而就朝廷现在的情况,怕是没有丝毫抵抗之力。   面对这样的情况,饶是号称足智多谋的萧明离,一时间也想不出破解的办法。   “萧公子,来者即是客,何故这般匆忙的离开?”阿锦笑盈盈的看着穿着一身宝蓝锦衣的萧明离。   她是在萧明离进城第二天,确认了对方的身份,怎么说?毕竟特征真的不要太明显。毕竟他作为男主,还是有自己的出彩之处。   萧明离看着做男装打扮的阿锦,一身竹青锦衣,手摇折扇,眉眼清隽,立如芝兰玉树,笑若朗月入怀,俨然就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若非对方自报姓名的话,他压根就想不到,这么一个翩翩如玉的公子,居然就是那个野心勃勃的南少帅。   “我家公子可是承恩公幼子,你若是敢动我家公子一根手指头,必定要死无葬身之地。”侍卫看着周遭的甲胃兵,提刀拿枪,泛着冰冷的金属色泽,知晓不是对手,便有些色内厉荏的喊道。   阿锦笑道:“萧公子,你这侍卫的话真是有趣儿,试问,这天下间还有谁不知道本姑娘之心,死无葬身之地,你们有这个本事吗?”   她这话一出口,萧明离的心是彻底沉下来。   对方敢这样光明正大说出来,可见对方已经迫不及待了,差的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头罢了。 第152章 忠臣遗孤   “公子, 如今虽已春暖花开,但夜里还是寒凉的,喝口热汤暖暖身吧。”在野外的寒风里, 侍卫用竹筒盛了热汤, 递到萧明离的跟前,轻声开口说道。   话说从出来到现在, 他都还有些不能回神。   在被那些甲胃兵围堵,四周还有□□手待命, 那个时候, 侍卫真的是以为自己死定了, 或许还不会有全尸, 那一刻他是极为后悔听从公子的话轻车简行的过来利州城探查,以至于落入险境之中。   却没想到,峰回路转, 对方竟没有杀他们, 反倒是让他们全须全尾的从利州城离开。最开始他还以为是对方的权宜之计, 还有些心惊胆战,脚步是飞速,但一直到他们离开利州的地界,来到了锦州,对方那边也毫无动静。   这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位天下皆知的‘野心勃勃’的南少帅, 到底想要做什么?   难道说, 她围堵住他们,只是为了说两句话吗?   不可能,她绝对有其他阴谋。   萧明离接过竹筒,抿了一口汤水, 热乎乎的汤水下肚,让他自从知道阿锦身份后,一直都混乱的神思,也终于清明了一些。   便又想到了对方说的那句。   “南锦书,南齐之女。”   只这一句话,短短的七个字,便也让萧明离明白了一些事。   如今大梁朝是积弱,国力不如先前强盛,陛下也却非是个明君,性子糊涂了一些,做了不少错事,但做为一国之君,他却有任性的资格。再者太子是个清明有才干的,又有许相的辅佐,他日必定能还朝政一片清明。   不管怎么说,大梁都还没有风雨飘摇,要灭国的迹象。   但偏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却突然就冒出一个南少帅,在最短的时间内,以女子之身,掌控了边关的十万大军,把前来侵犯的蛮族,打的落花流水,三五年内,决计不会再来犯。   本以为是天降良才,护佑大梁。   陛下还曾在宫中称赞,谁说大梁除了南齐就没有良将,这不就是吗?   却没想到,对方竟是野心勃勃,以女子之身掌控十万大军不说,更是牝鸡司晨,妄想九五之尊,此乃大逆不道。   陛下这里还震怒,说要降罪,后一秒在接到了刘荣的头颅后,被惊吓到的同时,再也不提问罪之事,甚至下旨嘉奖。   过后的几年,就不用说了。   对方虽没有明说,但利州却已经不受朝廷调令,赋税也不再上交,俨然成了一个国中国。   朝堂中也不是没有想过打破这个情况,但对方心里压根就没有对君王的敬畏之心,如今大梁国力积弱,又不能随随便便的和对方开战,且不说能不能一举消灭,就说他们这么做,相当于给了对方一个光明正大的造反机会。   朝臣争论不休,最后却成了一副和稀泥的状态。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一天天的壮大。   本以为对方是那种天生的野心家,不甘屈人之下,但现如今。   萧明离苦笑一声,他们仿佛都猜错了,并非是如此,对方这般做,大约是为了要报仇。他岁年纪轻,入仕也晚,但二十余年前,兵马大元帅南齐,通敌叛国,以至于全家问罪,被抄家灭族,这件事他还是知道的。   而入仕后,他也曾经看过南家的卷宗,上面是言语不详,许多事,都是上下不对,他便知道其中会有内情。也曾悄悄的问过太子,只得了一句‘做好份内的事,一些陈年旧案,不用理会’他更确定了这个猜测。   只是这个案子,是陛下亲自定论,下的圣旨。   不管是不是有冤情,它就如此了。   再者,南家都已经灭绝,便是翻案又能如何?   不止一次,萧明离暗叹可惜过,但没想到,南齐之女却未死,如今更是动摇了大梁的根基,只要她想,大梁朝灭国也不久远。   其实也不尽然,南锦书既是把身份告诉了他,又放他离开,未必没有用意,若是等他回去,说明了对方的身份,给南家翻案,对方或许也会放下芥蒂,也未可知。   萧明离苦中作乐的想到。   不过他的心里更清楚,这个可能性并不大,要知道南家的案子,是陛下亲定,就陛下的性子,让他下罪己诏,承认自己做错了,就是一件天大的难事。再者,南家的事,未必是奸佞所为。   想到这几年陛下对太子频频的打压。   萧明离的眉头一跳,有种不好的预感。   ……   而他的这份不好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   因为还没等他离开锦州的地界,就听到了一个消息,就是利州反了。   这个消息真的是让天下为之哗然。   甚至对方连好听一点的名头都没找一个,直接就反了,并且在短短十日内,接连拿下了和利州接襄的锦州和蕲州,据说,对方所到之处,都不用开大,两州之城都是直接大门敞开,迎接对方的进入。   师出无名的反贼,居然被百姓们夹道欢迎。   这一举动,简直是直接在朝廷的脸面上打了一巴掌。   贼疼的那种。   也更让萧明离直面,如今的朝廷到底有多失人心。   而接下来的事情,对朝廷来说更是匪夷所思,继锦州和蕲州后,丰州,代州,晋州等等也尽数在对方的掌控之下。   所到之处,不说夹道欢迎,却也无激烈抵抗之意。   等到萧明离快马加鞭的赶回到京城的时候,大梁朝一半的国土,都已经被打下一半,速度之快,真的是跌破人的眼睛。   而趁着这一股气,对方可谓是直奔京城,照这么下去的话,不足三个月的时间,怕是京师也即将保不住了。   这下,朝堂是彻底乱了。   眼看着对方一步步的逼近京师之中,素来昏庸的梁帝都已经考虑起要南下逃离的事情,至于朝堂上的官员们。   有梁帝这样的君主,朝堂上的官员大半都是那种尸位素餐,而只做实事的官员,在这种官场里也待不长久的,所以朝堂上,不是在相互指责,就是对着阿锦大骂,逆贼,什么遗臭万年之类,或者是撺掇梁帝,赶快离开京师,说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就是没有一个官员,去想个实际的法子。   若非还有太子和许相坐镇,这个时候,梁帝怕是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卷包袱要走了。   不过太子和许相即便劝诫,也是有限的,对方摆明了就是要造反,连借口都没找,而且积累数十年,个个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不比朝廷的军队,因懈怠已久,军需方面又被克扣,面对这样的敌人,压根是不堪一击。   照这般下去,最多两个月的时间,就要打到京城了。   到时候对方成功上位,即便是得到天下的手段不甚光明,不免有个反贼的名头,被人所诟病,但又如何?对方这些年虽野心勃勃,但也着实做了不少利民的好事。   只要成功,日后也可慢慢的修补。   这让太子和许相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在这个时候,   萧明离带回来的,南少帅就是南锦书,昔年南齐之女的消息,倒是让已经有些病急乱投医的朝臣们生出新想法。。   不少朝臣都认为南锦书之所以会造反,就是要为其父翻案鸣冤,就是动静闹的大了一点,虽说其行为不可取,乃大逆不道,但其情还是可悯的。   既是如此的话,那他们不如就成全南锦书,重新调查其父的案子,若是真的有冤屈的话,就为其平反申冤,恢复门楣清誉,追封厚赏。并且严惩那些诬陷忠良的奸佞小人,以告慰南齐的在天之灵。   据时南锦书还有什么叛乱的理由呢   初时听到这个提议的时候,萧明离真的是要气笑了。   这算是什么狗屁的提议,南锦书在起兵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打着南齐之女或者是为父报仇的名义好吗   南少帅就是南锦书这个消息,还是他带回来的。   这些人还真的是异想天开,真以为,给南齐平了反,南锦书就会就此罢手么你可醒醒吧,做什么美梦呢再说了,嘴里说的平反,就真的是平反吗虽然说他因为太子的缘故,并没有细致的去调查过南齐通敌叛国一案,不过想到父亲和太子甚至是恩师许相,在被他隐晦问及的时候,那遮遮掩掩的态度,便知道。   诬陷南齐最大的‘功臣’怕就是嚷嚷着要给南齐平反的陛下了。   所谓的平反,也不过是推个替罪羔羊出来罢了。   而南锦书怕就是早早的知道了这一点,所以,她才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伸什么冤?而是直接造反了。因为她的心里清楚,天下之大,皇权至上,她想要报仇血恨的话,就只有造反这一条。   不然的话,她是永远不可能会成功的。   可笑这些朝臣们却妄想,自以为三言两句,就能哄骗住南锦书,脑子到底是进了多少水呢也难怪大梁会衰败如此?   萧明离觉得,他或许要回家好好的父亲商议一番,他日大厦将倾的话,该如何保住萧家一族。   萧明离的这番想法,也就是阿锦不知道,若是知道的话,少不得要称赞两句,真的不愧是男主,够聪明,也识时务。   这才是勋贵侯爵培养出来的公子。   像是那种忠心耿耿,不管好坏,只一心一意坚守忠义气节的,是少见之人。   大梁朝堂的官员自以为拿出了诚意,甚至梁帝也觉得这个法子好,只是具体的章程都还没出来,却又听到了一个坏消息。   而且是一个足以让所有人都惊慌失措乃是害怕的消息,那就是京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人给包围了。就连京城里的守备军,也不知道何时?也已经被人悄无声息的给换了,以至于梁帝想要逃离都不可能。   如今的京城,肃穆一片,百姓更是蜗居在家中不出。   前两日还热闹的街道上已经萧条的没有一人。   “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没有人能告诉朕?京城守备军到底什么时候叛变的?那些军队又如何进来的?”朝堂上,梁帝与其说是在大发雷霆,倒不如说是在惊慌害怕。   害怕自己成为亡国之君的命运。   其实别说梁帝,其他朝臣也都如此,而一直都是主心骨的许相,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也终于是绷不住,直接倒下了。至于太子的话,少了许相,又有京城被围困险境,也已经是绷不住,如今更是绞尽脑汁在想,如何逃离出去?   只要离开京城。   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可惜的是,太子不是老天爷的儿子,并没有给他开后门,至于南锦书,她就更不会给了。 第153章 忠臣遗孤   再次踏进这巍峨的皇宫中, 别说,阿锦的心绪还颇有些感叹。   “主上。”   “所有人可都在里面了?”阿锦的嘴角边沁着一抹温润的笑意,侧头开口问道。   站在阿锦身边的是一个全身玄衣的男子, 叫步云, 腰挂佩刀,脸上带着面罩,整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脚踏皮靴,背上还都背着大弓和箭筒。   这是阿锦在到了利州边关后,就开始着手训练的私兵, 是仿照着她所知道的特种兵的训练方法还有结合了忠叔练兵的法子,一训练出来, 身上一应的装备看似简单, 实则都是最精良的, 每个人都是能以一敌十的好手。   这队私兵,被阿锦任命为玄衣卫, 人数上倒是不算多,共计两千余人, 都是直接听命于阿锦。   如今京城之所以能够在她的掌控之下, 也全赖这队私兵, 早在半年前开始, 阿锦便已经让步云带着人,分批次的带着装备, 潜入到京城里,只待等到适合的机会,便可以为她所用。   其实,阿锦最一开始的打算, 并非是现在,毕竟于她而言,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毕竟大军才到平州,距离京师还有千里之遥,而她之所以会有如此动静,是因为得了消息。   这梁帝快要不行了。   对此,阿锦也没觉得意外,梁帝的身体本就不咋样,十年前,她耗费了多少珍奇的药材,外加嘴炮的忽悠,才把他已经半废的身体给调养的差不多。过后又特意安排了擅长此道的医女如云进宫,时刻的关注梁帝的身体健康。   千万可别在她成功前,就嘎嘣没了。   说实话,若非阿锦的话,早在六、七年前,梁帝就已经死了。   她耗费了这么多的时间精力,甚至让一个医学天赋出色的人,在梁帝的身边呆了将近十年的时间,若是梁帝就在眼前死了,那她不就亏大发了,先前的投资一溜烟的都打了水漂。   所以,在接到梁帝病重的消息后,阿锦只思索了一下,便让忠叔代自己掌控军中,而她则是快马加鞭的到了京城。   她要亲眼看着梁帝死。   步云抱拳:“回主上的话,在京的宗室皇亲,不拘男女老幼,一应都在,并无遗漏。”   “嗯。”阿锦是从不怀疑步云的执行能力,点点头,“那我们走吧,去瞧瞧这大梁末代的帝王。”说着话的同时,更是打开了手中的折扇,轻轻的晃动,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   “是。”   ……   阿锦这里是神情悠闲自在,但对于被抓来的那些朝臣们,还有那些素日娇生惯养的皇室宗亲来说,却害怕到了一个极点,尤其大殿已经被玄衣人给包围,个个体型彪悍不说,那黑黝黝的□□正对着他们,随时都有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胆子小的女眷,早就呜呜咽咽的哭出声来,再加上还有一些年幼的孩童在。   金鸾大典上,熙熙攘攘的竟是有两三百人在。   因为人多,再加上女眷孩童也都有,因而,向来威严议论政事的大殿,真的是可比市井的菜市场还要热闹几分。   也抱头蹲在其中的萧明离,听着这金銮大殿里热闹的声音,忍不住苦中作乐的想到。   “闭嘴,统统都给孤闭嘴!”就在这个时候,太子实在是受不得这吵闹的声音,大吼出声。   太子到底是做了多年的储君,虽说如今也已经沦为阶下囚,但对这些皇室宗亲来说,昔日的威严还在,因而他这一吼,别说还挺管用,最起码哭喊声都停下来,只剩下些许呜咽的声音。   “不愧是大梁的储君,遇事不慌不忙,颇有风范,让人忍不住敬佩啊!”   太子这里都还没来记得说什么,就听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声音里似还带着些许的笑意。   几乎是下意识的顺声看了过去。   从正门口,走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一身绣竹纹的锦袍,眉眼清隽,嘴角含着清淡的笑意,手中还拿着一柄竹纹折扇,踏着不紧不慢的步伐,举手投足之间,尽是雅正温润的韵味,任谁见了,不赞一声,翩翩少年郎。   又有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位翩翩少年郎,却是掀翻了大梁,举兵谋反的逆贼呢?   她比自己上次见到的,更为意气风发了一些呢?   萧明离在这个时候却还有些走神的想到。   阿锦这一出现。   被玄衣卫一起绑来的臣子里,有迂腐酸儒的言官,先前因阿锦有所交待的缘故,玄衣卫在把这些人捆绑起来后,便没再做其他,哪怕是他们破口大骂,玄衣卫也都无动于衷。   约莫是因为这个缘故,这助长了言官的胆子,或者说他还有其他想法,类似于想要青史留名之类。   因而,哪怕是被绑了手脚,手脚不便,不过在看到阿锦后,却还是便站起身来,对阿锦破口大骂道:“逆贼,真是大逆不道,目无君王,有你等如此的逆贼,南家一门,数百年的忠烈,都毁在了你一人的手中,他日九泉之下,你如何有颜面去面对自己的列祖列宗……”   “唰”的一声响。   众人只觉得眼前有什么东西闪过,而刚才指着阿锦大骂的言官,身子直愣愣的站在那里,片刻,轰然倒地,浓烈的血腥味立刻传开。   而言官的脖颈间,却有一条深可见骨的血痕,正咕咚咚的往外冒着血。   萧明离是在听到声响后,才抬头看了一眼,刚好看到阿锦把飞回来的折扇抓在手中的那一幕,本来是白色的折扇边缘,却多了一条的血痕。   被她有些嫌弃了闪了一下。   “啊啊啊!!!!”尖叫声响起。   看到这一幕,别说是胆子小的妇人们,就是那些自诩见过大风大浪的朝臣,也不由的身上一寒,再看向阿锦的目光都带着一丝的惊惧。   不是说南锦书她爱民如子,仁善高义吗?即便城破,哪怕是那些不肯投降的将领,她也都善待吗?   那,这个一言不合就杀人的是谁?   “都给我住嘴,吵死了。”   阿锦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却清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也让那些发出尖叫声的人住了口,而那些实在忍不住的,是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来。   生怕慢上一步,阿锦的扇子就要飞过来,要了他们的命。   “这才乖嘛。”阿锦对他们的识相表示十二分的满意,她还真的是有点担心会碰上刚才言官那种,分不清局面,性子迂腐的压根就听不进话的人,现在看来,像是那种人,还是在少数中的,“听话的人,才能活的更长久。”   说着话,她扫眼看了一圈,基本上大梁朝位高权重的官员都已经在了,而其中许相和萧明离自然也不会缺席,此时两人都蹲在那里,倒是没闹什么幺蛾子。   当然,对阿锦来说,这些朝臣,除了和南家谋反一案有关的涉事人员之外,其他的官员,充其量就是个见证者,不甚重要。   重要的是主角梁帝,以及他膝下的儿女子孙,一应都在,一个不缺一个也不少。主角在就好,至于戏份少的配角,倒是无所谓,事后再说也不迟。   阿锦轻轻的笑了笑。   这时,没人觉得她温润如玉的翩翩少年郎,只觉得满满都是惊恐无比,因为她刚才杀那个言官的时候,也是这么一副模样。   “把他给我弄醒。”阿锦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双眼紧闭,面如纸色的梁帝,开口说道,“本姑娘筹谋二十余年的时间,若是缺了他这一位挑大梁的主角,这场大戏可是唱不起来的,那样的话,未免就太扫兴了。”   说这话,便对步云点了点头。   步云会意,立刻踏步走鼓秋,直接拎起梁帝,而后伸手在他的脖颈间一戳,便见刚才还昏迷不醒的梁帝,便颤颤悠悠的睁开了自己浑浊的双眼。   刚刚醒过来的梁帝,他的神色还是迷茫的,不过很快也就反应过来,尤其是他感觉到脖颈间那冰凉的触感,更是吓破了他的胆子,惊惧到了极点,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人,就慌忙求饶喊道:“不要杀我,只要你可以放了我,朕可以为你南家平反,下罪己诏,承认是朕受奸佞的迷惑,不慎办了冤案,更会追封南家,也可以把那些奸佞之臣交由你处理,甚至可以把利州割让给你,许你自住之权。求你不要杀我……”   “你可认识我?”阿锦看着毫无骨气求饶的梁帝,不由的有些好奇开口问道。   梁帝一下就卡壳了。   别说,他还真的不认得,不过做了二十多年的皇帝,最起码的眼力他还是有两分的,看得出来,这里属阿锦最大,那些杀气十足的玄衣卫明显是听从阿锦的号令。   拼命的想了又想,但他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些年来,他杀的人太多,谁知道她是谁?   不过这话他却不敢说出来,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人头分家。   哦,你说梁帝为什么没想到是阿锦?那是有原因的,在他看来,谋反的叛贼还在千里之外的平州,再者,性命攸关,脑袋已经是一片空白混乱。   一时半刻的,自然也就没想到阿锦的身上来。   “我叫南锦书,是被你下旨抄家灭门的南齐之女。”阿锦看着梁帝,一字一顿的开口说道。   什么?   她就是南锦书,南齐的女儿。   一听到这话,梁帝的脸色是大变,变得更为难堪了,“不,不,你不要杀朕,你父亲不是朕杀的,朕没让人杀他,是押解他的禁卫军擅自动的手,和朕没关系。还有你南家的事,朕也是受害者,是那些奸佞,他们蛊惑了朕,编造出那些莫须有的证据……朕也是被人蒙蔽了,才会做下如此错事……你不要杀朕,不要杀……”   色色发抖的身子,有些语无伦次的话语,阿锦毫不怀疑,若非梁帝此刻是被步云刀架在脖子上的话,保不齐下一秒,他就要跪地求饶。   看着梁帝的模样,饶是对梁帝的软骨头有些了解,心里也生出三分好奇来。   并非是对梁帝,而是对上一任梁帝,据她所知,上一任梁帝的子嗣并不算少,人也还算是清明,怎么就挑了这么一个玩意儿继承大统呢?是看上了他什么?   窝囊?还是骨头够软?   真是让人费解啊! 第154章 忠臣遗孤   阿锦是这样想的, 她也就这样问出来了。   她的话让一众的朝臣不由的羞愧的低下头,尤其是看到还不断在求饶的梁帝,真真的是无地自容, 倒是有自诩气节的勋贵想要开口怒喝阿锦一番,不过空气里还未散去的血腥味, 让他成功的住了嘴。   算了,他可还没活够呢?   “行了,我就这么一问, 也没那么多的好奇心。”阿锦表示她也就这么一问,有没有答案,倒是无所谓, “…时间宝贵,不用浪费到这些无所谓的事情, 还是进入正题比较好。”   说完话,阿锦扫眼看了一圈,“萧明离, 许相,还有顺郡王,请你们三位出来做个见证吧。”   萧明离虽不知道阿锦要做什么?不过如今的情况,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管她想要做什么?他也都阻止不了,作为一个识时务的人, 萧明离在听到阿锦这话后便要站起身来。   可惜他才一动,便被承恩公拉住,“儿子。”手篡的紧紧的。   对萧父来说,阿锦是个十足十的疯子,这个时候叫自己儿子出来, 能有什么好事?   “爹,放心,没事的。”萧明离拍了拍承恩公的手,便站起来,走了出去。虽然说他并没有证据,不过直觉告诉他,阿锦是不会杀他,最起码在他做完见证之前她不会。   至于之后,只要他足够识时务,大约也不会有事。   萧明离出来后,许相也出来了。倒是顺郡王,他是个胆小怕事的,刚才是已经被阿锦吓破了胆子,听到自己被点名,以为性命不保,身形抖的厉害,好半天没个动静,到最后还是被步云拎着衣领拎过去的。   “放心,我也不是那种十恶不赦之人,只是请三位做个见证罢了。”阿锦看了一眼顺郡王,淡淡的开口说道。   不过很显然,她这话并没有很好的安慰到顺郡王,相反,因为阿锦的开口,顺郡王抖的更厉害了。   对此,阿锦也无所谓。   “南姑娘,你可是要为你南家一族讨回公道?”许相是两代帝师,在朝中也是德高望重之人,见此便也明白阿锦的想法,他的心里微微的松了一下,虽然可能性并不大,不过他还是想要试一试,“……老夫自然愿意配合,只是还请南姑娘手下留情,哪怕是看在天下百姓的份上。”   “我是请你做个见证,不是让你来说废话的。”阿锦掀了掀眼皮如是的开口说道。许相这个人,是两代帝师,朝中门生众多,两代帝王,甚至包括下一任帝王,都对他颇为敬重,便是梁帝如此昏庸,对许相的话也是能听进去几分。   当年南家出事,但凡是个长眼睛的人,都知道,南齐是被人冤枉的,阿锦就不信许相如此精明,他会不知道。   他是知道的,甚至比任何人都明白,不过做下这件事的是梁帝,是皇上,是天下之主,九五之尊,他便是得对方敬重又如何?又能把梁帝怎么样?他虽是德高望重,但也有家人要护佑,不能随心所欲的来。   况且他和南齐的交情也就泛泛,为了他,堵上全家的性命,去和一国之君杠,他自诩没那个本事。   对此,阿锦也深知,人都是自私的,许相的这个做法,阿锦并不怪罪,也不觉得意外。只是你既然当初为了家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现在就少在这里给她叽叽歪歪,讲什么一些大道理。   许相听到阿锦这话,面皮动了动,到底没敢再开口说话。   “步云,把东西拿出来吧。”阿锦开口说道。   步云会意的点点头,并且从背后抽出了一个包裹,直接扔到了萧明离,许相还有顺郡王的面前,包裹震开,露出里面的东西,是基本册子还有信件之类的东西。   “虽说大家的心里都明白,不过总还是要把话说清楚,总不能让家父背负着通敌叛国的罪名,这些事家父被人诬陷证据,三位尽可验看一番。”阿锦对着一位玄衣卫点了点头。   那名玄衣卫当即上前,用刀,挑开了绑着萧明离他们的绳子,至于他们会不会逃走?阿锦表示一点都不用担心。   三个人里,许相年纪大了,腿脚都不利索,怕他还没开始跑,就先死了,至于顺郡王,养尊处优,胆子又小,他不敢。倒是萧明离,年纪轻,更还有一身好武艺,但又如何?他爹还在自己手里呢?再说了,这金銮大殿之内,里外有好几百的玄衣卫,他便是插翅膀也飞不出去。   萧明离是第一个去看证据的,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不过看着证据,尤其是那几分证词,他是真的觉得脸红,甚至心里生出,他这几年居然是为这样一个小气狭隘却又昏庸愚笨的君王效忠。   当真是可笑至极。   许相的脸色也是又红又青,如调色盘一样,有趣的紧,毕竟他可是帝师,梁帝可是他教导出来的。   倒是顺郡王,他是一点想法都没有,虽然也在看,但对比这个,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性命能不能保住?至于南家的冤屈,关他什么事?南家的人也不是他杀的。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东西也让其他人看上一眼。”阿锦又开口说道。   “是。”   自是有两名玄衣卫,把东西拿起来,对着那些人展示了一番。   “朕不是故意的,是南齐功高震主,朕也不过想要自保罢了。”羞耻心,梁帝还是有一些的,尤其是被这么多人盯着,或是埋怨,或是鄙视,让他又惊又惧的同时,也找回了一点为君的胆色,开口辩驳说道。   阿锦才懒得去搭理梁帝的话,而是开口说:“你既是也承认了,所以我如今为父为母报仇,为南家枉死的人报仇,自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说着话也不等梁帝开口,便又接着说,“……昔年,你杀了我南氏满门,如今我也屠你满门,一报还一报,公平合理。”   “至于你们,若是要怨的话,就怨你们的这位好父皇,怨你们自己,为什么托生成他的子女?”   “南锦书,你冷静一些,万事……”   萧明离的话都还没有说完,便见阿锦手中的折扇已经再次飞了出去,收割了一条又一条的人命,甚至就连几岁的孩子都没有放过。转瞬间,二、三十人便没了性命。   金銮殿里血腥味更浓了。   这个时候,每个人再看阿锦的,眼神真的是如同看疯子一般,不过更多的还是惊惧交加。   疯子,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南锦书,罪不及家人,他们还有不懂事的孩子呢?你这样做……”   “少在这里说废话,我刚才就说了,请你们是过来做见证,不是让你们叫我怎么做事?”阿锦直接打断了萧明离的话,脸上虽还带着笑,却如冰雪般冷冽,罪不及家人,这是在说什么废话?若是罪不及家人的话,那她南家一门,一百二十口,都是怎么死的?自杀的吗?   至于孩子,她弟弟死的时候,才一岁多而已,连路都走不稳,真真的是不懂事的孩子,还有她娘亲,还怀着身孕,却一尸两命,又有谁手下留情半分,“……若是不怕你萧家步上我南家的老路,你大可再多说两句。”   “明离。”   不等萧明离开口,萧父就先着急起来,也顾不上害怕,当即喊了一声。毕竟就阿锦刚才的做派,那就是个心狠手辣,说得出做得到的主儿。   萧明离显然也清楚这一点,当即也不敢再开口,他也只是于心不忍,毕竟那些妇孺和孩子什么都没做?却因为梁帝的缘故,白白的丢了性命。只是在于心不忍,也比不上萧家一门,   更何况,他们也都已经死了。   他再说,除了激怒阿锦外,也没什么用。   众人都是有些于心不忍,但再大的不忍,在自己的性命和亲人性命间,也都不好使。   “没想到您倒是很能端得住,居然还没被气死呢?”在场的人,或多或少,不管是于心不忍,还是对阿锦的怨气,脸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异样,唯有梁帝的表情没有多少变化。   不对,也有,更害怕了,嘴里也不停的嘟囔着:“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不要杀我,饶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真的不敢了……”之类的话。   “没劲。”阿锦看着这样的梁帝,是真真的有些失望,本以为梁帝会伤心难过,怒气之下,会直接被气死也不无可能,没想到他却是这么一副表情。早知如此的话,她也不会费那么大的心思,却保住他的狗命。   真是太高看他了。   “杀了吧”事到如此,阿锦的心情是彻底坏了。   自己布局二十余年,却没想到梁帝是个完完全全自私自利的人,心里除了自己之外,压根就不在乎其他人。哪怕是他最宠爱的小儿子,死在他面前,他除了更害怕之外,便再没有其他多余的神情。   步云得了阿锦的话,应了一声是,立刻上前。   “等一下。”   许相立刻表情着急的开口说道。   只是可惜,他的话还是晚了一步,便见步云快速的从腰间抽出刀来,手起刀落之间。   那颗瞪大了眼睛,还带着惊惧表情的头颅,便利索的与身体分离,在大理石的瓷砖上滚了好几圈,最终停在了一个穿着华丽衣衫的少女跟前,还有两滴血,喷溅到她的脸上,让她不管不顾的发出了尖叫声。   “南锦书,你敢弑君?”许相是真的没想到阿锦会这么大胆,居然敢行弑君之举。   阿锦看了一眼许相,漫不经心的道:“造反我都做了,区区弑君又算什么?再者,他下旨杀我全家,如今我又让人杀了他,一报还一报,挺公平的。”才一说完,看着似乎还想要开口辩驳什么的许相,又淡淡的补了一句:“……许青云,你再多说一句,我就灭了你许家满门。”   听到这句话,许相已经到嘴边上的话,不得不咽了回去,目光惊骇的看着阿锦,对方的表情虽看着清淡,但言语间却都是戾气。   想着阿锦刚才的行事作风,许相可不敢赌那个可能性。   阿锦展开折扇,又开口说:“步云,接下来交给你处理,按名单上的圈列,该杀的杀,该圈禁的圈禁,该赶出去的赶出去。动作麻利一些。”   “是,主上。” 第155章 忠臣遗孤   平州城,   距离阿锦离开已经有十余日的时间,已经足够忠叔带兵把平州给打下来,只是自起事自立以来, 因为所有的战事都所向睥睨,并没有任何不顺的时候,再加上时间上的一些原因, 导致他们一路而来, 几乎没什么好好修整的时间。   都是打下一座,先派人看守起来, 想着等过后再慢慢修整也不迟。   不过今日不同往日, 先前阿锦这个主公一直都在,一应的决策也都是她在拿捏, 不过因为京城那边出了些许的变故, 打乱了阿锦已经指定好的计划, 让她不得不立刻赶去京城。   虽说是打乱了阿锦的计划, 不过也让她注意到了大军没有太多修整的时间, 以至于是有些疲累的,需要休息, 还有就是这对他们来说, 也未必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所以,   阿锦在临走之前,虽说把一应的指挥权都交给忠叔, 这个世界上, 她最信得过的人就是忠叔了。不过也特意交待了一句,打下平州后,就暂时在平州这里修整,等她的消息, 若是她在京城行事不顺的话,那事情就要从长计议一番,不过若是顺畅的话,京师既是已经拿下,梁帝也已经死了。   那对他们接下来的战事,那绝对是大大的益处。   忠叔虽遗憾不能跟着阿锦一起去京城,看着梁帝死,不过他也知晓事情的轻重缓急,便也只能留下来。按照计划打下平州后,忠叔便让大军留在平州城休养生息,顺带的等候阿锦的消息,这一等,就是十余日的时间。   饶是忠叔为人很能沉得住,连着十余日都没有音讯,他的心里还是有些着急起来。   “忠叔,您不用着急。”程武这些年虽然被人精心调养着身体,但先天缘故,他的身形一直都是消瘦的,面色也是苍白,不过在说起阿锦的时候,他的眼眸里却出现了一种类似盲目崇拜的情绪,“……少主乃是天纵英才,此行虽是急切一些,不过必定会心想事成,杀了那个狗皇帝,报仇雪恨。”   “话是这么说的,但我这一天没收到消息,心里就有点不安稳。”南忠自诩不是经不住事的人,但牵扯到小姐,由不得他不去胡思乱想和担忧。   “报!”   还不等程武开口,就听到这么一声。   南忠脸上本来还隐隐担忧的神色,立刻就变了,又是那个冷面沉稳的将军,“进。”   “南将军,程军师,少帅传来的线报。”   “快点拿来我看看。”南忠一听到这话,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的站起身来,快步走过去,开口说道。   “好,真的是太好了。”线报只看了一半,南忠便忍不住眉开眼笑起来,大声的喊出声。   程武是个心思灵敏的人,更何况,南忠现下的表情如此的明显,他若是还看不出来的话,简直是愧对自己军师之名,笑着开口说道:“看来少主那边是大喜的消息。”   南忠此时已经看完了线报,点点头说:“很是,步云的消息,小姐他们已经顺利的拿下了京城,梁帝一脉也都已经尽死,真的是太好了。”马上就要二十年的时间了,小姐终于是大仇得报,以慰将军的在天之灵。   “果真是大好的消息。”程武虽然早就已经猜出来,但在亲口听到南忠说出口,也还忍不住喜形于色起来。   小姐那边拿下京城,对他们接下来的计划,真的是太有利了。   所谓擒贼先擒王,大梁的皇帝都已经死了,对大梁来说,尤其是那些忠于大梁皇室的官员来说,绝对是近乎灭顶的打击。   不过这样也正好,方便了他们日后的行事。   ……   没几日的时间,梁帝身死,且膝下一脉都尽数被阿锦给诛灭的消息,在阿锦刻意的宣扬之下,就已经传遍了整个大梁。   对于这个消息,不少人虽表示震惊,却不觉得意外。   毕竟造反这种事南锦书都已经做了,杀了梁帝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更何况她是南齐之女的消息也已经暴露,众人对此更觉得当然。   只是也有一点,   大梁虽民风开放,但到底也是个讲究三纲五常的封建时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非空话一句,更何况阿锦下手颇为狠辣。   不但诛杀了梁帝这个罪魁祸首,连带着他膝下一脉,也都尽数诛杀,甚至连孙辈也都没放过。而且除了梁帝之外,受到牵连的朝臣,更是数不胜数,接连七八日的时间,在京城西郊的断头台,说句血流成河,一点也不为过。   因而,   阿锦虽是有报仇为名,但就这件事而言,她被人诟病不已。   要知道,即便是造反,改朝换代,成功者,为了彰显自己的仁德,不但会留下那些前朝皇室的性命,还会额外的加封。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一些酒楼里,不少说书人也都会议论此事。觉得阿锦杀伐过重,不是什么好事,甚至也怀疑起,阿锦先前爱民如子的仁德之名,是否是吹嘘出来。她如今得了天下,真的能好好的善待百姓吗?   “到底是女子,目光短浅,这日后百姓的日子怕是越来不好过了。”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摇头晃脑的开口说道。   他同来的伙伴,也立刻点头附和,而且言语更偏激一些:“谁说不是呢?可叹,当年南齐将军是何等的忠君爱国,南家满门更是忠烈之辈,如今怕是都要毁在她的手里了。”   如今虽然说朝廷这边还在抵抗着,不过明眼人也都看得出来,距离大梁灭亡没剩下多少时间了。南忠率领的军队,在梁帝身死的消息传出来后,更是势如破竹,在短短十日的时间里,就连下五城。   阿锦这个主公,可以说,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天下之主。   除了一些自以为不怕死的酸儒文人之外,其他普通百姓可不敢随意去评论未来君上的行事作风。   况且对普通百姓来说,阿锦在他们心里的好感度还是挺高的,那梁帝死就死了呗,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人,在位二十多年的时间,他做过好事吗?赋税一年比一年高,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年比一年难。   这南锦书不管怎么说?这高产量的红薯和马铃薯可是她找到,并且无条件推广开来,虽不能富贵,但好歹让他们不至于饿肚子,就凭借这一点,她就比梁帝要强。   ……   不拘那些酸儒如何说话,对阿锦来说,并不能对她产生任何的影响。   该如何就如何?   在报了大仇之后,阿锦可是没有一刻清闲的时候,比先前更为忙碌了,毕竟她是以强硬的武力拿下京城,手段也不甚光明,再加上她能相信的,也就是她带来的两千多人的玄衣卫。   京城的那些禁卫军,虽然也已经投降,虽然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阿锦对他们还是抱有戒备心。   再加上京城作为大梁朝的权利的集中地,这官员不要太多,大梁朝虽然已经被梁帝给败坏不少,但还是不乏有才学之识,像是许相,许青云,虽然说他做老师可能是失败的一批。   毕竟教导处梁帝这种学生,可见其为师的失败。   但做为官员,虽是有点钻营,却也不失是个好官,这二十余年来,若没有他勤勤恳恳的工作,这大梁朝说不得早就已经被梁帝给玩完了。   哪还能撑到现在?   不过阿锦却不打算用许相,两点,他对大梁朝感情深厚,忠心度也很高,阿锦可没那个闲工夫去做诸多的事情,让他对自己心悦诚服,若是像萧明离那般年轻俊美还可以一说,但许相,早已年迈,说不得哪一日就躺进棺材里。   怎么想都不划算?   所以,别说许相不乐意留下,他便是乐意,阿锦还不愿意呢。   不过许相作为大梁朝德高望重之人,为官几十载,也确实说得上一句好官,阿锦愿意放他回乡,安享晚年。   至于萧明离,这个男主聪明也够识时务,基本上,在她稳定京城局势的时候,在有了第一个投诚的官员后,萧家那边略停了停,便也跟上。既没有去做那个枪头鸟,惹得群情激奋的去指责,也不是最后一个,而是在正中间,既没有引起人的注意,却又保全了他们萧家一族。   这中间的度,可以说把握的刚刚好。   让阿锦忍不住赞叹,难怪萧明离才二十出头,就已经坐上大理寺少卿的职位,还没有引起梁帝的忌惮,反倒是对他多有赞誉,除了他本人的出身之外,他自身的本事心机也绝对不容小觑。   阿锦对萧家的投诚,是全盘接受,并且打算在稳定下来后,是要重用萧明离。   这既是个悬疑探案小时空,日后想必案子也是多,萧明离在这方面也却是得老天爷的厚爱,不用才是傻子好吗?   ……   大约用了二十余日的时间,阿锦总算是把京城给梳理个大概,一应的贪官污吏,按照其作恶的程度,该杀的都已经杀了,而那些罪不至死的,也都已经暂时的关押起来,等候处理。   在彻底掌控了京城后,   阿锦和忠叔那边,前后夹击,很快就拿下了大梁剩下的城池,前后所用的时间,也不过月余罢了。   从阿锦起事到成功,总共也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堪称是史上造反成功最顺利也最快的人。   也算是创下了一个史上的记录。   在和忠叔汇合之后,阿锦并没有觉得轻松,反倒是更为忙碌了。毕竟那句老话说的好,对比打江山来说,更难得是守一个江山,而且这个江山还是她半路截回来。   没错,大梁是腐败了,但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若是没有阿锦的话,这大梁在撑上三、四十年,也不无可能,朝中也确实有不少英才,也还对大梁皇室抱有一定的希望。   阿锦如今半道截胡不说,还是以女子之身登上大位,也没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名头,所以她受到不少的质疑,其中那些忠于大梁皇室的,不服阿锦的也大有人在。光是处理这方面,就耗费了她不少的时间。   大梁皇室这样腐败都有一些忠心的追随者,阿锦这边就更不要太多。   所以,这结果自然是好的。 第156章 忠臣遗孤   番外, 云清如   迷糊之间,云清如只觉得自己耳边吵闹的厉害, 让她下意识的皱眉,想开口让对方闭嘴,不要说话。但却没想到,无论她如何的努力,却都不能睁开自己的眼睛,甚至连带手脚也抬不起半分,这让她心里开始有些淡淡的惊慌?   她,这是怎么了?   做噩梦了吗?   云清如的眉头皱的更深,不过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事一样?什么事呢?云清如陷入了深思之中,但想了又想, 也没有一点点的头绪。   “大夫,我家小姐为何还没醒?”   没醒?   对了,她想起来了, 在她刚刚度过菜鸟实习期,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员, 却没想到在上班的第一天的路上,她就碰到了暴徒伤人的事情, 作为一名警察,她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上前帮忙。   却没想到,她好不容易制服了暴徒, 旁边却忽然冲出一个妇女, 叫嚷着什么不要抓她儿子之类的事情。   还扑了过来,让她手上一松,就给了暴徒可乘之机, 再然后,她的脑袋上就挨了重重的一下,再然后她就没知觉了。   她这是已经死了吗?   不对不对,若她已经死了,怎么可能还会有感觉?她应该是被人送到医院里了?不过她刚才听到的那句什么‘我家小姐还没醒?’之类的话,他们口中的小姐是在谁说?不会是自己吧?   云清如嗤笑一声,这怎么可能?她的父母都是高中老师,家庭条件只能算是小康,奶奶的身体还不好,需要常年吃药,家里别说是佣人,就是钟点工都没请过一次。   片刻,   她终于睁开了双眼,抬头就看到了绣有牡丹花纹的床幔帐子,很是古香古色,立刻就有一个穿着浅蓝色的古装少女一脸担心的走过来,惊喜的开口道:“小姐,您终于醒了。”   “小姐?我吗?”云清如一听到这话,便觉得有有些不好,立刻低头,就看到自己身穿一身雪白的衣衫,很是舒身丝滑,便是她不懂得,也知道这衣服的材质必定是上好的。   柳儿看着整个人都显得十分迷茫的小姐,微微垂下眼眸:“当然是您,小姐,您这是怎么了?不记得柳儿吗?是不是头还疼?柳儿这就请大夫再过来看看。”说完也不等云清如开口说话,便又蹬蹬的跑了出去。   等到对方走了之后,   云清如这才细细的打量了一圈,发现整个房间都是古香古色,就和她先前看过的古装电视剧十分的相似,她这心里便已经有了些许的猜测。   自己八成是穿越了?   就是不知道她穿到了什么地方?莫不是现在大热的清朝,最好是不要,她可不喜欢,若真的是穿了,最好是唐朝,她最喜欢的就是唐朝,不说其盛世繁荣,就说唐朝的民风开放,女子地位崇高这一点,就比所有人朝代都要强。   最好还是武则天时期,那就最好了。   云清如如是的胡思乱想着。   “大夫,你快点过来看看我家小姐?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她好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就在这个时候,柳儿也拉着一个胡子已经白了一半的男子走了进来,口中还如是的开口说道。   “柳儿姑娘,你不用这么着急,老夫的腿脚可没你这般利索。”大夫有些气喘吁吁的说道。   在略略的匀了一口气,大夫才上前,给云清如搭了脉,又细细的检查一番,才转身对柳儿说:“放心,你家小姐并无大碍,一时不认得人,大约是因为伤了脑袋,以至于她的记忆会出现一些错乱和混乱的情况,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无需太过于担心,只等日后慢慢恢复就行了。”   “只是她到底受了大罪,身子骨虚弱了一些,老夫再开上两贴药,喝上两日就行。”   柳儿这才松了一口气,给大夫道了谢,又送大夫出去。   而云清如也在他们的问答中,接受自己已经穿越的事实,她的心里自然还是很慌乱和无措的,不过作为一名警察,她虽是才毕业,但也是受过严苛的训练,因而不管心里是个什么想法,她脸上的表情却还能hold。   很快,她的脑海里就多了一段残缺不全的记忆,很是有些混乱,让她忍不住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却不想拍到了自己受伤的地方,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痛呼来。   “真疼。”   “小姐,您这是做什么?”柳儿在看到云清如打头的动作后,语气有些焦急的说道。   云清如虽有了些记忆,不过却混乱的很,字斟句酌之后,才开口说:“没事,就是脑子里有点乱,柳儿,我这是怎么了?”   “小姐,您不记得了,前些日子我们一起去城外的广济寺上香,你爬山的时候,不小心滑了下去,磕到到了头。”柳儿回答说道,“……小姐您也不用太担心,大夫已经说了,您没什么大事,不过因为伤到头的缘故,会出现记忆混乱的情况,这都是正常的现象。让您不要太过着急,只需要好好修养,是不会有事的。”   “嗯。”   柳儿看了一眼用手揉额头的云清如,轻声开口说:“那我先帮小姐去煎药。”   “好。”   云清如对此也没有拒绝,毕竟她自己也需要静一静。   重新的躺倒床上去,一点点的梳理着有点乱麻似的记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她也把脑海里的记忆梳理的差不多,虽还是缺失,不过总算不是一抹黑的模样,这让她的心里也有点安全感。   这里是大夏朝,建朝才不到两年的时间,先大梁朝最后一代帝王梁末帝,昏聩无能,荒淫无度,陷害忠良,一时激起民愤。就有忠臣之后南锦书,虽是女子之身,心怀天下,天纵奇才,于三年前起义,并且以一种摧枯拉朽的姿态,很快就成为天下之主。   她自己也登基为帝,立国为夏,定都长安,是大夏的第一任帝王,也是女帝。   女帝登基的时间虽然短,不过在百姓中却颇有威名,原因就是女帝还未曾登基的时候,就寻来了亩产可达数千斤的红薯和马铃薯,并且耗费数年时间进行推广,以至于现在并未有饿死百姓之事发生。   察觉到这个情况,再看其他的记忆。   云清如是真的怀疑,这位造反成功,坐上帝王之位的南锦书,是她的同乡来着,不过到底是不是?还要等见到本人之后才能确定?   只是她们现在的身份,可以说是云泥之别,对方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女帝,而她充其量就是个家里略有薄资的小户千金,还是父母双亡,先前全靠叔父帮衬,但数年前,叔父外出行商,那个时候,世道还乱,以至于遭了马贼,最后尸骨无存。   只留下她一个孤女,带着几名还算忠心的奴仆过活。   不过云清如对自己的处境却还算是满意,且不说现在大夏的帝君是女帝,就说先前大梁朝虽然已经慢慢走向穷途末路,不过民风却是开放的,远的不说,就说他们县城的衙门里,就有女捕快。   这让云清如极为心动,捕快,是她对口专业啊!   思索了良久,云清如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也还好,至于现代的家里,还好她不是独生女,上面还有一个大三岁的哥哥,可以承欢父母膝下。   这时,   柳儿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碗走了进来,不用看,那刺鼻的气味,就足够让云清如退步三舍,“柳儿,这是什么?怎么这么难闻?”   “小姐,这是你的药,味道虽然呛鼻了一点,但良药苦口,这样您才能好的更快。”柳儿也有些嫌弃这种苦涩的药味,但她也没办法,这是大夫开的药,再怎么难喝,为了身体,还是要喝下去的。   云清如自小就是个怕苦的人,这药,光是闻着味道,就知道它有多难喝,便想要打着商量,看看自己能不能不喝?毕竟她是真的觉得,自己已经没事了。   不过柳儿也是个死心眼的,任凭云清如说的天花乱坠,她也要亲眼看着云清如喝了药,才肯离开。   云清如是真的嫌弃这种难闻更难喝的药。   但也没办法,最后还是捏着鼻子一饮而尽,事后,纵然是吃了一碟子的蜜饯,也难以压下口中那种酸涩的味道。   或许是喝了药的缘故,云清如很快就有了睡意,和柳儿说了一声,便沉沉的睡去,那毫无防备的模样,看的柳儿的眉眼闪过一丝的复杂和不舍之意。   ……   老实说,阿锦在听到忠叔说,他接到柳儿的飞鸽传书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可不能怪她,而是自从她登基为帝后,要处理的事情真的是太多太多,让她压根就已经把远在清平县的云清如,给忘的一干二净。   其实阿锦和忠叔说开了之后,忠叔的意思是,要杀了云清如的,不过却被阿锦给阻止了。   其实她对云清如,嗯……说的是被穿越后的云清如,还是很有兴趣的,虽穿过来的时候才警察毕业没多久,不过她可是受过专业的训练,本人也有天赋,可是探案的一把好手。   阿锦并不打算放弃。   至于她身份的问题,这个世界上,除了忠叔之外,能证明云清如是大梁公主的凭证,也就是在她后腰的位置,有一个红色的类似于铜钱的胎记,还有就是梁皇后在见到她后,那不讲道理的母女之间的感觉,最后凭借并不靠谱的滴血认亲,才确定她公主的身份。   但如今,   她后腰上的胎记,阿锦早已经让柳儿找了个适合的机会,毁去了。至于方法,用的就是祛痣的法子,如今她的后腰上,只剩下一道浅浅的印记。至于梁皇后的话,早已经随着梁末帝一起赴死去了。   如今,只要忠叔不说,压根就没人知道云清如公主的身份。   知道云清如已经性情大变,阿锦也知道,女主已经就位,那么柳儿也功臣身退了。   “很好,既是如此的话,那柳儿也不必盯着她,给她传话,让她寻个借口离开吧这么些年,辛苦她了,若是她愿意回来的话,自是欢迎,当然了,若是她想要过普通人的日子,也可以。”阿锦侧头对忠叔说道。   忠叔应答了一声,自是去安排不提。   没多久,就得了消息,说是柳儿离开了,不过她却去了边关利州定居。   至于云清如的话,她对柳儿离开,面上虽然不舍,但更多的还是松了一口气,毕竟自己不是原装,生怕被柳儿这个自小和原主一起长大的丫鬟,看出什么端倪来,如今她走了也好。   没了柳儿,云清如是个随遇而安,活泼开朗的性子,为了日后着想,她很快就搬离了清平县。   不过也没搬离多远,只是去了隔壁县。   并且很快就成功的考取成为一名女捕快,干起了本职的工作,她是受过专业训练,胆子又比一般女子大得多,身上还有原主留下的武艺,虽因为换了芯子的缘故,看上去颇有点半吊子,不过也足够自保。   没多久,便在当地小有名气,只一年的时间,便成了捕头。   又过了两年,成功的破获了一桩惨绝人寰的灭门案,因而名声大振,有了女神捕的名号,并且越传越广,经过上司的考核和推荐,她升职了。   成了大理寺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捕快,并且认识了已经内定是大理寺卿的萧明离。   知道这个消息,阿锦忍不住勾了勾嘴角。   虽然说,这剧情已经被她蝴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不过男女主到底是姻缘天定,这没了太后丢失生辰纲的案子,这兜兜转转的,他们还是相遇了。   并且很快相知,相爱了。   云清如是孤女的身份,萧父自然是看不上,大梁虽然已经没了,他自己也已经闲赋在家,其他儿子也没什么出息,但幼子却很得到女帝的看重,委以重任。让他心里很是欣慰,不过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更看不上云清如。   萧家如今不比从前,儿子要娶妻,自然是要娶一个能给萧家带来助力的,最好是深受女帝信任的。   可惜,女帝最信任的南忠未曾成亲,膝下只有收养的一子。   而他最看好的便是如烟,这位先前是女帝贴身的侍女,大夏建朝后,更是委以重任,入了翰林院,成为翰林院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官,有实权的那种。   但如今儿子却喜欢上一个孤女,这怎么能行?   只是没等萧父棒打鸳鸯,阿锦这里就下旨赐婚了。   萧父即便不满,也只能憋着,不过后来看云清如越来越受到阿锦的看重,和儿子相辅相成,带领萧家慢慢走出颓废,又恢复到以往的热闹,心里对云清如的不满这才渐渐的消散。 第157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乔锦儿披麻戴孝的跪在灵堂前, 动作近乎是麻木的给前来吊唁的宾客们鞠躬道谢,感谢他们过来参加葬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外头的天色渐渐的黑了, 轻轻的眨了眨眼, 阿锦这才有时间去打量眼前的场景, 且不由的在心里感叹。   才刚过来,就是葬礼,原主这节点选的真是有些微妙。   这是乔锦儿一生最难过的时候,也是为她之后遭受一系列狗血事件的一个起点。   “锦儿,你这都守了一整夜的时间,去内室里小睡一会儿吧。”这时,一个同样穿着黑衣, 别着一朵白色小雏菊,身形微胖的妇人,走了过来,柔声的开口说道。   这是乔母,她这辈子的妈妈。   阿锦摇了摇头, 哑着嗓音说:“不, 我要守在这里, 送奶奶最后一程。”   乔母本来是想开口劝说两句, 不过听到阿锦这话,再想到女儿是婆婆抚养长大, 感情自来深厚, 虽心疼女儿,但到底没有勉强。   说起来,大约是不住在一起,远香近臭的道理, 再加上婆婆虽有些嘴碎,但性子是好的,所以她们的婆媳关系还挺融洽,如今婆婆才六十出头,就因出了意外没了。   乔母的心里其实也挺难受的。   ……   这都是什么狗血经历啊?   阿锦在融合记忆后,不由的在心里感叹了这么一句。   其实乔锦儿在十五岁之前的人生,虽偶尔是有些波折,但也算是无忧无虑的长大,但一直到十五岁,她考上高中,认识了何维成开始,人生就转了一个大弯。   乔锦儿,小康家庭,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家庭条件是属于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乔锦儿有一个小三岁的弟弟,姐弟两人虽然自小就不在一处长大,但姐弟的感情却一直都不错。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因为乔父乔母是双职工,先前一个孩子的时候还好,但等到第二个孩子出生,两人实在无法周全的照顾,而家里的条件也不允许,他们双方谁辞职,所以,在经过了一番商量后,两人便把乔锦儿送到了乔奶奶身边,请她帮忙照顾。   因而,乔锦儿是跟着外婆,在小镇子上长大的,民风很是淳朴,所以乔锦儿的性子养的也就天真烂漫了一些。   乔家的老家是在一个不大的小镇上,只有一所小学,便是初中都要到更远一些的县城里去念,其实早在乔锦儿小学毕业时,乔父乔母就已经提出过,想把女儿接回去,十二岁,已经可以很好的自理了,再者市里的教学条件总是要更好一些。   不过乔锦儿自己不愿意离开奶奶,乔爷爷早几年已经过世,乔奶奶一个人,自然也很是不舍自己一手照顾长大的外孙女。   这个时间,乔父乔母正值奋斗升职的阶段,乔小弟也到了人嫌狗厌的年纪,顽皮的不行。   因此,乔父乔母知道女儿不愿意回来,便也没有勉强,反正闺女的性子乖巧懂事,成绩也一向都不错。   等高中了再回来也是一样的,   但却没想到,才不过一年的时间,乔奶奶在一次外出的时候,就出了意外,被一辆私家小轿车给撞了,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因附近并没有监控摄像头,再加上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所以也没有找到肇事司机是谁?   在办理了乔奶奶的葬礼后。   乔锦儿即便再怎么不愿意,舍不得小镇上的一切,但乔奶奶已经不在,她现在还小,才十四岁,未成年,自是要随父母一起回江市生活。   虽然说乔锦儿是跟着乔奶奶在小镇上长大,很少和乔父乔母在一起,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的缘故,在随着父母回江市后,乔父乔母都自觉亏欠女儿,抱着一种弥补的心理,对她是加倍的好。   乔小弟虽然性子顽皮,但对乔锦儿这个姐姐却很孺慕,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都不会忘记给她留一份。   每年的寒暑假,也都是收拾东西,过来找姐姐度过。   姐弟俩的感情也挺好。   可以说这个时候的乔锦儿,是幸福的,但可能是先甜后苦,等上了高中后,她便迎来了自己人生的劫难。   乔锦儿的成绩好,中考的时候,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的江市一中,实验班。   为此,   高兴坏了的乔父乔母,特意在一家三星米其林的饭店里,订了一个大龙虾,为女儿庆祝,却没想到,这龙虾还没吃到嘴里,就先遇到了一桩扫兴的事情。   就是在等菜的时候,乔锦儿去了一趟洗手间,在洗手台上捡到了一个漂亮的珍珠包,秉承着拾金不昧的好品质,她自是交给了大堂经理,看看是哪位客人遗失的?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来着。   却没想到,就在他们吃东西的时候,   大堂经理却带着一位三十多岁,穿的珠光宝气的妇人走了过来,说是对方包里的一枚翡翠胸针不见了。   问乔锦儿有没有见到?   若是见到,请交还回来,这是家传之物,十分有纪念价值,还说会给她一定的答谢。   话虽然说的十分客气,但话里话外却已经是肯定,就是乔锦儿把东西拿走了。   尽管乔锦儿再三的解释说,自己在洗手台捡到后就直接交给了大堂经理,其他的连碰都没碰一下,但对方却不信。   自顾自的说着什么,那个胸针款式老样,并不适合她这种年轻的小姑娘戴,若她真的喜欢的话,她可以送自己一个。   妇人这番话,不止是把乔锦儿气的发抖,就是乔父和乔母也极为生气,还有乔小弟,若非是乔父手快的一把抓住他,不让他动弹的话,他险些就要冲过去,和妇人打起来。   乔父乔母深信女儿不是那种藏匿别人东西的人,双方就此发生了争执,一度闹到要报警的地步。   只是还未来及,妇人的老公便带着一对儿女匆匆的赶过来,说胸针已经找到,就在女儿的头上,是女儿在吃饭前,打开她的包,看到后,很是喜欢并且当成发夹戴在自己的头上。   因为,刚才女儿被儿子带着出去玩了,不在,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找到。   至此,真相大白。   妇人知道冤枉了乔锦儿,表情尴尬的道了歉,并且匆忙的离开。   而这个冤枉了乔锦儿的妇人,便是男主何维成的妈妈何母,日后她不止是一次的给了乔锦儿难堪,让这个小姑娘哭红了自己的一双眼。   何维成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他的性格张扬不羁,也不爱学习,整天和一群所谓志同道合的小弟,一起在外不是打游戏再不然就是上网,至于学生应该做的本职工作,学习,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个屁。   其中何维成更是如此,他的家境优渥,哪怕将来混吃等死,也能富贵无忧的过一辈子。   哦,你说这样的学生为什么能进江市一中,自然是走后门进来的。   不过呢?   何维成虽然不是好孩子,乖学生,但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虽没做什么正经事,但却从不祸害其他人。而且他长得帅,家里有钱,还打的一手好篮球,因而他还有不少忠实的簇拥着,暗恋她的女生也不在少数。   而何维成作为一个张扬不羁的男主,走的不是一心一意的路线,而是花花公子,只高一一年的时间,就换了数个女朋友,最长的四个月,最短的就只有三天时间。   不过即便是如此,前来和他告白的女生依旧不在少数。   当然,依照乔锦儿的性格,她自然不可能会主动和何维成告白,甚至碰到这样的学生,她恨不能离的越远越好。   但偏生就这么巧,   他们不但成为了同班同学,更还成了同桌。   额……何维成是比乔锦儿早一年进入江市一中,不过因为他的成绩实在太差,七门功课,门门都不及格,所以留级了。   乔锦儿虽然在开学前夕被何母诬陷偷东西,不过她本人对何维成的感观却不差,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在事情真相大白的时候,何母因为尴尬想要离开,却被何维成叫住。   说她欠乔锦儿一句道歉。   就是这么一句话,让乔锦儿对何维成心生两分的好感和感激。   也是因为如此的缘故,所以她对和何维成做同桌倒是没有太大的抵制感,接受良好。   成为同桌的两人,即便是不想,他们的交集也比其他同学要多一些,而就是在这些相处中,让乔锦儿看到了何维成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会在乔锦儿被人嘲笑是书呆子的时候反驳对方,会在她出糗的时候,上前帮忙,而不是跟着大家一起哄堂大笑。   这让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小女生,渐渐的喜欢上了何维成。   后来,何维成和现任女友要分手,对方是个刁蛮的性格,便以为乔锦儿是何维成的新女友,并且还以为,是因为乔锦儿的插足,才让何维成和她分手,是气势汹汹的在乔锦儿回家必经的路上堵住她。   打了乔锦儿一巴掌不说,还说要给她这个‘小三’一个终身难忘的记忆。   不管过程如何?   结果就是乔锦儿被何维成救下,并且提出,既然对方是误会,不如就坐实这个误会。   乔锦儿因为喜欢上何维成,再三犹豫后,还是答应了。   两人就此开始交往。   因为何维成张扬不羁的性格,没多久,便传的全校皆知,这让一贯是好学生的乔锦儿很是有些不自在,不过在何维成的安慰下,倒也渐渐的适应了。   当然,   作为早恋生,还是学习成绩不错的好学生,她的早恋,接连的接受了来自家长和老师的棒打鸳鸯。至于何维成,老师们早已放弃。   大概是越乖巧的孩子倔强起来越厉害,他们越是反对,乔锦儿就越是坚持。   而何维成也一改先前花花公子的做派,变得专一深情起来。   乔锦儿为了让老师和家长接受他们,耗费了不知道多少的心力,帮何维成补习功课,想尽法子让他学习,终于让何维成走上了学习的正轨,不再逃课,而是乖乖的学习,成绩更是有了明显的进步。。   这样的情况,让老师和家长也有点动容,其中曾经不止一次指着乔锦儿指桑骂槐的何母,也默认了他们的感情。   何   两人约定着,要考同一所大学。   可惜,   高三这一年,何维成的生日,众人为其庆祝,因喝了酒,醉意朦胧中,两个人一起尝了禁果,像是这种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虽两人也有做防护,不过又不是百分百。   高考来临之际,乔锦儿怀孕了。 第158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到底是小女生, 咋然知道这个消息,自然是惊慌的不行,下意识的要去找何维成商量, 却没想到她找到何维成的时候。   就那么狗血, 刚好看到何维成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抱在一起。   何维成出轨了。   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的乔锦儿大受打击,也没问一句, 便直接哭着跑掉,因为没看路的缘故, 直接和一个骑着单车的少年撞在一起, 这一撞, 便把乔锦儿给撞昏过去。   把少年给吓坏了, 单车而已, 他的速度也不算多快,不至于会把人给撞死吧?   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   这个叫沐泽的少年还是立刻把乔锦儿送到了医院里,到了医院, 才知道,对方已经怀孕, 看着这个年岁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生, 沐泽默然。   乔锦儿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 就连肚子里的孩子也意外坚强, 也没事, 她之所以会昏倒,是因为心绪太过于大起大落,本来刚知道自己怀孕就已经很惊慌,却偏偏又撞见男朋友‘出轨’的一幕,让她大受打击。   这才是她昏倒的根本原因。   吊了一瓶葡萄糖,便也没什么大碍了。   因为这件事, 乔锦儿和沐泽相识。   沐泽并非是江市一中的学生,而是师大附属中学的,虽不是一个学校的学生,不过他的名字,乔锦儿却是知道的。因为,沐泽就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学习成绩优秀,常年保持年级前三名,和何维成桀骜不驯不同,沐泽的性情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温柔。   是白马王子一样的存在。   可以说和何维成是一正一极。   虽说现在的风气十分开放,不过未婚怀孕,还是在念书的学生,终究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所以乔锦儿便拜托沐泽帮自己保密,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   沐泽答应了,他本来也没有乱嚼舌根的嗜好。   或许是沐泽的态度过于柔和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他们才相识,并不了解,所以乔锦儿便把自己的事情,主动的和沐泽说了出来,得到了沐泽一番暖心的开导,让她放宽心,指不定那个女生是亲人之类的,再者,她这般跑出来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倒不如回去,问问清楚。   乔锦儿想了想,也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便决定去问清楚。   两人虽是初相识,不过沐泽见乔锦儿一个女生,还怀着身孕,便生出一丝的于心不忍,主动的提出送乔锦儿回去,乔锦儿的身体也确实不舒服,自然点头答应下来。   这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就是狗血一大盆了。   乔锦儿和沐泽这还没从医院出来,在下台阶的时候,不小心崴到脚,被沐泽扶了一把,这一幕却没何维成看到。   然后,何维成也误会了。   直接上去打了沐泽一拳,沐泽是好脾气,又不是没脾气,无缘无故的挨了一拳,自然是要还手的。   两个人顿时打成一团。   乔锦儿心急的上去拉架,被生气中的何维成推了一把,直接推倒在地,这次她就没上次幸运,这一下,直接把她从台阶上推落下来,滚了好几圈才停下。   然后,乔锦儿的下身就开始流血。   虽说人就在医院大门口,沐泽和何维成也及时的把人送了进去,不过乔锦儿还是流产了。   而这个时候何维成也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自是后悔的不行,在乔锦儿手术后,痛哭流涕的表示自己错了,不该这么冲动,请乔锦儿原谅他。   乔锦儿能怎么做?   最一开始她自然是生气的,但她又是真的喜欢何维成,在何维成认错后,便也原谅他。   两个人和好如初。   不过很快,乔锦儿怀孕又流产的事情,被偶然一个来医院的学生看到,并且大肆宣扬出去。   一时间引起哗然。   不止是乔锦儿饱受非议,就是整个乔家也被人指指点点,乔父乔母更是没脸出门,以至于工作上都收到了影响。乔小弟为此,不知道和人打了多少次架。   乔锦儿的心里愧疚难当,心里也不是没有生出后悔。   只是事情已经至此,再做什么也都晚了。   而这个时候波折又升,何家的生意出了问题,工厂出了事,资金链短缺,为了弥补缺少的资金,何家要和陈家联姻,这联姻的对象自然不可能是何维成才八岁的妹妹。何维成即便是再不愿意,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破产,自然是痛苦的答应了。   本来因为怀孕流产的事,让乔锦儿饱受非议,没想到这个时候男朋友不但没有细心安慰自己,反倒要和别人订婚。   这让乔锦儿无法接受,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发现,撞死自己奶奶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何维成的未婚妻,陈佳佳。   陈家是暴发户,当年刚刚发财,陈父便买了一辆小轿车,并且还教自己未成年的女儿陈佳佳开车,这陈佳佳刚学开车,自是新鲜的很,一次,趁着陈父不在家,便偷偷的把车子开出去过瘾,却没想到闯了大祸。   撞了人的陈佳佳自然是惊惶无措的很,回到家里,也不敢有任何的声张,后来被陈母看出端倪,立刻帮忙补救掩护。   因为那个地方偏僻,并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就这么让陈佳佳混了过去。   乔锦儿之所以会知道也是因为,何维成要和陈佳佳订婚,她前去找陈佳佳,本是想要求陈佳佳不要答应,却没想到刚好就听到了陈佳佳和陈母的话,才知道的。本来她是想要去报警。   但是她并没有证据,虽说是听到陈佳佳和陈母的话,但除了自己,谁还知道?若是报警的话,对方一定会说自己不知道,到时候,她很有可能是白忙活一场。便下意识的去找男朋友求助。   却没想到何维成却哀求乔锦儿不要把事情说出去。   因为何家还等着陈家的钱救命呢?   乔锦儿自是听得心冷,不过她也真的是喜欢何维成,在他的哀求下,最后竟然点头答应了。   话说,看到这里阿锦是真的再一次确定,乔锦儿她不是什么疼痛女主,这压根就是一个恋爱脑的脑残。   这样的人,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   白瞎了乔奶奶曾经这么疼爱她。   接下来的事情还没完,   前脚她答应,后来何维成和程佳佳在订婚后,高考都没参加,直接出国读书,没了消息。   而这个时候,高考也在眼前了,乔锦儿因为接连而来的事情,怀孕,流产,再到知道撞死奶奶的肇事者,被男朋友哀求这一系列的事情,更还有学校邻里街坊的议论纷纷,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心力憔悴。   自然没有精力去学习,最后高考成绩不佳也是情理之中。   去了南方一个不入流的三流大学。   在最一开始的一年,乔锦儿过得是浑浑噩噩,不知道今朝是何夕?不过她的运气到底不错,竟然再次和沐泽相遇。   和乔锦儿不同,沐泽是考上了南大,这是和燕大华大齐名的重点大学。   因为认识,再加上又都是江市人,异地他乡,老乡见老乡,自然是多照顾两分,沐泽见乔锦儿的情绪不对,没少开导对方。在他的开导下,乔锦儿也慢慢的走出了阴霾,也是在这种相处中,沐泽对乔锦儿日久生情,向乔锦儿告白,乔锦儿拒绝不了沐泽的温柔,也急需一个人去忘记何维成,便答应和沐泽交往。   一直到研究生毕业,   像是命运的指引,乔锦儿和回国的何维成再次相遇了。   重逢的两人,像是延续了青春时代的狗血一样,彼时,两个人一个有未婚妻一个有未婚夫,不过即便是这样依旧挡不住两人旧情复燃。   嗯,在经过了一系列的事情,陈佳佳黑化,而沐泽为了救她,被陈佳佳开车撞死了。   再次撞了人的陈佳佳自是进了警局,乔锦儿因为忍受不了心里的愧疚,最终选择离开,去了一个偏僻的山区去支教。   至于何维成则是接掌了自家的公司,成为一名霸总。   ……   “……这都是什么脑残人生!”   这是阿锦第N次发出感叹,对大白吐槽说道。   “也没办法,其实比这个更狗血的多的是,这个还算是小意思,不然的话,我们轮回司也不会才建不到一千多年,就忙碌成这样了。”大白如是的开口说道。   阿锦听着这话,立刻就想到了,阿晚姐姐全年无休忙碌的日子,赞同的点了点头。   也是,若是没有这些人的话,她也就失业了。   况且乔锦儿这个人,虽然说是有些一言难尽,不过她确实是做了不少的好事,像是去偏远山区支教,自己的工资还有先前的积蓄也都全数花在了孩子的身上。   所以,   她身上的功德可还不少呢。   而且阿锦这次的任务也不复杂,是帮乔奶奶讨回一个应有的公道,还有就是不要再和何维成有任何交集。   嗯,没错,乔锦儿在沐泽死后因太过内疚的缘故,便认为,若不是她的话,沐泽是不会死,既是如此的话,那就从根本上掐断这个可能。   不和何维成相识,相恋,就不会有后来诸多的事情。   她可以清清白白的做人,不用去承受那些流言蜚语,不会让父母丢人现眼,更不会连累沐泽丢了性命。   他可以健健康康的活着。   不会英年早逝。   ……   “锦儿,妈知道你难受,但活着的人还是要生活,你奶奶的事,还有警察,必定会抓到肇事者的。”乔母看着自从婆婆下葬后,就一直都没怎么说话的女儿,如是的开口安慰说道。   女儿和婆婆感情深厚,她能理解女儿的心情,只是逝去的人终究已经逝去,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生活,如此沉溺悲痛,也不是什么好事。   “嗯,我知道。”阿锦点点头,“我相信警察一定会抓到撞到奶奶的人,一定会。”因为她打算等会就去举报陈佳佳。   虽然说她是没证据,不过眼下可不比几年后,一应的证据都已经消失,但乔奶奶被撞的事才过,警察那边还关注着。只要她举办了,证据神马?警察自然会找出来。   在这一点上,阿锦是不怀疑的。   再者,陈家如今才发财,还没几年后那么大的本事,陈佳佳即便是未成年,但肇事逃逸还撞死人,这一壶也够她受了。 第159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阿锦是个行动力十分强的人, 既是决定要去举报陈佳佳,自是不会含糊,不过她并不打算告诉父母, 说起来她是有上帝视角才能知道,若是真的问起来, 也是一桩麻烦事。   想了想, 便随意的寻了个借口, 和乔母说要去县城。   “好, 让乔恒和你一块去。”乔母是有点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去县城的,只是难得沉浸在悲痛中的女儿提出想要出去,她又不好辩驳,至于她和乔父,现在还忙着答谢前来吊唁的一些亲戚朋友,再加上还有婆婆是被撞的, 警局那边也随时可能会联系, 一时间压根走不开, 想了想, 如是的开口说道。   儿子乔恒虽然的年纪也不大,但陪着一起去, 到底可以看着女儿一点。   对乔母的想法,阿锦的心里也清楚, 便也没有反对。   反正她就是过去打个举报电话, 即便是和乔恒一起去, 到时候,随意的找个借口,让乔恒先走开就行。   乔母见阿锦点头同意,这才松了一口气, 而后又给了阿锦一百块钱,让她用作零花钱。   阿锦也没拒绝,毕竟父母给零花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稍微准备了一下,阿锦便和弟弟乔恒坐上了去县城的公交车。   “姐,你到县城是有什么事吗?”才坐上车子,乔恒便忍不住开口问道,在出来之前,他可是拍着胸脯答应下来,一定会照顾好姐姐的,自是不能食言。   阿锦看着明明是一脸稚气,却故作沉稳的乔恒,伸手,揉了一把他的头发,软软的,手感不错。看着一瞬间瞪大眼睛的乔恒,阿锦可没有一点心虚,开口说:“怎么?你有意见?”   “这是当然。”乔恒撇嘴说道,“姐,你不知道,男人的头,是摸不得的吗?还有,你都把我的发型给弄乱了?”   “你就是一小屁孩,男人?再等十年吧。”阿锦又伸手在乔恒的脑袋上揉了一把,“…至于什么发型,你一个平头,哪来的发型?”   “姐。”乔恒顿时有些不乐意起来。   阿锦看着五官都要皱在一起的乔恒,笑了笑,有个弟弟也挺不错。   乔恒看着连着几日的时间,终于露出笑容的阿锦,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他这也算是很好的照顾姐姐了吧?   ……   小镇距离县城并不算远,乘车也不过二十分钟,孟县是个十八线的小县城,如今又是零几年,因而这街道上虽然热闹,但距离繁华还早得很。   “姐,你到县城到底做什么?”乔恒在下车了,又旧事重提说道。   阿锦回答:“也没什么,就是想到书店去买一些学习资料。”   “哦,镇子上也有书店,何必要跑到县城里。”乔恒嘟囔了一句。   “当然是因为镇上的书店没有了。”阿锦敲了一下乔恒的脑袋,开口说道。   “哦。”   从公交车下来,往前走没几步路,便到了县城最大的书店,清华书店,这是个连锁书店,全国都有名气,孟县虽然是个十八线的小县城,不过也有分店,并且占据了县城中心的位置,面积还不小,上下两层,二百多平。   不管是辅导书还是学习资料亦或者是课外书,甚至就连一些国外读物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种类很是齐全。   “我要去一楼找一些学习资料,你是要和我一起,还是到二楼去看一些课外读物。”阿锦侧头问乔恒说道。   乔恒果断回答:“还用说吗?当然是要去二楼。”他才不要给自己增加寒假作业呢。   对这个答案,阿锦是一点都没觉得意外,点头说道:“嗯,既然这样的话,那你去二楼等我,不要乱跑乱动,我这边挑完学习资料再去二楼找你。”   “好。”乔恒对此没有意见,甚至还有点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姐,你挑选资料挑自己的就好,不许再给我挑了,我的暑假作业已经够多。”想到自家姐姐数年如一日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不是黄冈习题就是寒假作业册,偏生爸妈还一脸欣慰,说她是个关心弟弟的好姐姐。   有没有考虑过他这个当弟弟的心情。   阿锦听到乔恒这话,先愣了一下,很快也就想起来,原主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不由的轻笑出声,摸了摸下巴,笑道:“哦,你不说还好,你这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等会是要帮你再挑两本习题册,妈昨天还和我说,你这学期的学习成绩可是下降了。”   “姐,不带你这样的。”没想到这一出,乔恒的脸上都是诧异之色。   “好了,小点声,这里是书店。”阿锦察觉到有几道目光已经聚集到他们这里,开口说道。   乔恒立马做了个拉链的手势,并且很快的就去了二楼。   亲眼看着不见了乔恒的身影,阿锦本来还带笑的面色,沉了沉,转身离开了清华书店。   她的目标是清华书店隔壁商业街某处的电话亭,看上的自然是这里人流量够多,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找到电话亭,并且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嗯,像是拨打报警电话,是甭花钱的。   “喂,您好,这里是孟县XXX警局,请问您有什么事吗?”电话那头传来了一名警务员的甜美的声音。   阿锦在来之前是已经刻意的去锻炼过自己的嗓音,不但压低声音,还变了音调,听上去像是一个十七八岁少年的声音,“那个,我是要提供线索的……”她这话说的有些慌张。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十天前,我到清镇去办事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一辆车子,开的七拐八扭,车主还是个和我差不多的姑娘,长得很漂亮……”说着便把自己事先已经想好的说辞给说出来。   什么无意中看到,本来没和车祸联系在一起,但就在前两日知道,那里出了一场车祸,有人死了。他才觉得事情不简单,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他看到的人有关系,心里越想越有点不安,便打电话过来,还表示自己记着那个车牌号码。   事实上,原身那里知道,是阿锦在昨天特意跑去陈家,看了她家的车牌号码。   乔奶奶这边才下葬,事情且热乎着,今天早上家属还打电话过来询问,有没有找到肇事者?他们表示会尽力,只是那里没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甚至就连车轮印也没有,想要找到肇事者的可能性并不大。   只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们还是很想破案,所以在对上号后,很快就重视起来。   本来还想让对方留下姓名电话,因为日后说不得还要他作证,不过阿锦怎么可能会答应,以害怕拒绝了,并非飞快的挂了电话。   警察这边虽然觉得有点遗憾,不过也表示理解,十七八岁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到底是弱了一点,知道牵扯到人命,就慌了。   既然有了线索,警察那边自然很快就行动起来。   有了车牌号码,很容易就能找到车主,警方是动作迅速的去了陈家查探,虽然说已经过去十天的时间,车上的一些痕迹已经不大可能找到,不过这不是还有人吗?   陈佳佳在撞到人后本就惶恐不安,虽然有陈母多番的安慰,但到底现在她的年纪小,不比几年后心理承受能力强,脸皮也够厚,一见到警察,对方甚至都还没开口问,她就先变了色。   能做警察的,自然都是接受过专业训练,尤其是一些老警察,眼光更是独到,立刻就意识到,陈佳佳的不对劲。   只三言两句的,就让陈佳佳自己说漏了嘴,虽说有陈母帮着补救,但还是让警察确定,陈佳佳和那场车祸有关系,而且很有可能她就是那个肇事者。   本来陈佳佳还嘴硬,陈母也是护犊子,不过很快就有鉴证员,在他们家的车子的大灯上,检测到了血迹反应。   其实这个年代,技术还没高超到一定地步,虽检测到血迹反应,但已经十分微量,而且不能确定是人血。   陈佳佳和陈母若是脑子足够快,狡辩说鸡血狗血之类,警方那边也没法子。   不过陈佳佳是心虚的,再者年纪到底不大,一听说检测出血迹反应,立刻就绷不住了,哭着承认了。   ……   乔家是在第二天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说是撞乔奶奶的肇事者找到了,让他们来一趟警局。   乔父乔母自然是立刻就赶了过去。   “爸妈,我要去。”阿锦立刻开口说道。   乔父本来是不乐意的,不过乔母却一口答应下来,“好。”   “老婆。”   “让锦儿一起去,妈一向最是疼爱锦儿,她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乔母开口说道。   乔父听到这话,轻叹了一口气,这才点头答应下来。   阿锦既是要去的话,乔恒自然也不能落下。   一家四口去了警局。   这是阿锦第一次见到陈佳佳,就角色上来说,是标准的恶毒女配,还不到十七岁的陈佳佳,不比三四年后,来的成熟稳重,阿锦见到她的时候,她是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太过于害怕,才会逃走的。   她不想要坐牢。   至于陈父和陈母是满脸的憔悴,陈母是一早知道,但陈父却真的被瞒在谷里,不过能怎么办?到底是自己的女儿,生气归生气,还是要想办法,女儿还未成年,总不能让她去坐牢。   一旦有了案底,她这辈子就完了。   所以一看到乔父乔母,便立刻跑过来,说一切要求都好谈,只要他们放过陈佳佳。   乔父乔母也没想到,撞到乔奶奶的是个还不到十七岁的高中生,还是个女孩子,见她哭的可怜,陈父的态度也不错,摆的十分低,不由的就起了一丝恻隐之心。   只是想到乔奶奶为此丢了性命,乔父乔母强硬要求惩戒肇事者的态度,不由的就有了一丝的软话。   看到这一点的陈父倒是松了一口气,他是生意人,自然擅长察言观色,一听这话,就知道女儿不会有什么大事,不过留案底是免不了的,不过却不会坐牢,毕竟未成年。他们的认错态度也好。   陈母倒是有些愤愤不平,想要开口说什么,所幸被有眼色的陈父及时给拉住。   不过还是被乔父乔母看到,两人心里自是不高兴,尤其是乔父。不过陈父的态度摆的极低,又是鞠躬又是道歉,让乔父把已经到嘴边的骂人话给咽了回去。   这一幕看的阿锦真的是啧啧称奇。   陈父不愧是白手起家,能在短短数年里,就发家致富,在江市都颇有几分地位的人,其他不说,就着能屈能伸和察言观色的本事,就不能让人小瞧了。 第160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因为陈父的姿态低, 甚至就连有些焦躁的陈母也在事后,又得了陈父的教导,态度也变得谦逊起来, 甚至陈佳佳都有了不小的改变,虽还是哭哭啼啼的, 不过却都是有目的。   并且一再的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 请乔父乔母原谅。   至于逃逸的事情, 她是真的吓坏了,这些天来,她也是惶恐不安, 一直都在做噩梦,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并且成功的让乔父乔母软了心,虽说做不到出具原谅书去帮陈佳佳求情,毕竟这中间隔着的可是至亲的一条性命, 让他们去原谅凶手, 真的是强人所难, 尤其是乔父。   身为人子, 没让去严惩凶手就罢了,再去求情,真的太不像话。   不过虽没有帮忙求情, 但也没再多要求什么,只说一切都按照法律程序走,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陈母虽然有点不满,毕竟这段时间为了女儿的事情,他们可是没少给乔家说好话,赔礼道歉, 却没有达到理想的结果,自然不乐意。只是她乐意不乐意,又有什么关系?   很快关于案子就有了结果,陈佳佳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依法按照涉嫌交通肇事罪收押,不过念及对方到底没有成年,在被抓后认错态度也良好,父母也愿意承担起一应的相关责任,故而最后判处拘役十个月,缓期执行。   听到这个结果,陈父陈母也松了一口气。   女儿不用坐牢就好。   当然了,因为量刑上的减轻,相对的民事赔偿上就高了一些,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加起来一共是五十八万余元。   ……   在处理了乔奶奶的事情后,阿锦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虽然说这个结果不尽人意,最起码让阿锦的心里有点不满,不过她到底只是个学生,还未成年,在这件事上她的意见基本上是被忽略的那一个。   不过不管怎么说?   来到这里的第一个任务,她完成了。   根据大白的反馈,原主对一应照着法律走还挺满意。   这让阿锦是更放心了。   这件事结束后的第二天,乔父乔母是连夜把东西收拾好,因为太多,还特意租借了一辆小货车,满满当当的装了大半车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一些生活用品,或者一些用得着的东西,毕竟日后他们再回来的次数,也就有限了。   很快,   他们一家四口便也踏上了回江市的路。   自己开车到江市,需要三个小时,到达江市,又过了四十多分钟,才回到了家里。   乔家住在一个老小区,虽不是什么学区房,不过一应的地址位置和环境都很是不错,交通也比较便利,说起这套房子,到现在都是乔父乔母引以为傲的事情。   当初还是工厂里投资推出的,因而工厂里的职工若是购买的话,是有优惠的,不过十多年前,不少工厂里还会分房,买房的人不多。乔父乔母当时考虑到自己进场的资历短,即便是分房,也未必能轮到他们,再者当初给出的优惠十分实惠,所以两人一咬牙就买了。   而且买的还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为此可是背上了一笔不小的债务,据说一直到阿锦都念小学了才还清。   那个时候曾经数次的后悔,   但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却得意非常,要知道,这个老小区的房价已经蹭蹭的涨了数倍,就像是乔家的房子若是卖了,最少也能卖七八十万。   乔家在二楼。   刚进家门,放下手中的东西,都来不及收拾,乔父和乔母便先到厂里打了电话,销假。   毕竟他们这一请假,就请了将近二十天的时间,耽搁了不少的时间,若是再不去的话,领导那边就要有意见。再者就是,这个月请了这么长的假,工资估计堪忧了。   虽说因乔奶奶,家里得了一笔赔偿金,不过也不能大手大脚不是。   毕竟女儿再有半年就要上高中,儿子也要升初中,这日后用钱的地方可多着呢。   因为是刚回来的缘故,不管是乔父还是乔母都没心情做饭,太折腾了,尤其是在把东西收拾好后。   “锦儿,换好衣服了吗?换好了,我们就出发,再晚的话,人就太多了。”乔母走进女儿的房间,如是的开口说道。   阿锦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点头:“已经好了。”   扫眼看了一圈,女儿的房间很是有些空落,眉头就皱了起来,开口说:“你的房间太过简洁,连个书桌都没有。等过几日……不行,我和你爸估摸到你们开学都没什么时间。”   语气顿了顿,才接着说:“这样,这两天你有时间了就先去市场那边看一看,若是有中意的就先记下来,等过两日,让你把陪你买回来。”   “好,谢谢妈。”阿锦对此也没拒绝,因为她一直都是在孟县那边读书,虽然偶尔放寒假和暑假的时候,也会过来住上一段时间,但时间都不长,因而她的房间里,就只有一些必备的东西。   像是床,衣柜,再多就没有了。   她日后是要留在江市读书,其他不说,这书桌必定要有一个,不然学习都不方便。   “本来我和你爸还想着,等明年暑假了,让人把你的房间重新装修一下,却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想到婆婆,乔母的语气也变得有些叹息起来。   “好了,妈,不说这些了。我们赶快出去吧。爸和小弟说不得都等急了。”   像是应景一样,伴随着阿锦这话落音,就传来了乔父催促的声音。   乔母心里的那点伤感也迅速的退去,清脆的应了一声,和阿锦一起出去。   从家里出来,乔父开口问:“锦儿,有什么想吃的吗?”   “火锅。”阿锦也没有客气,立刻回答说道。   乔恒却持反对意见,“大夏天的吃什么火锅,我想吃烧烤,再配上一瓶冰啤酒,一定很过瘾。”   “臭小子,你才多大,就想着喝啤酒。”乔母好不温柔的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没好气的开口说道,“…我可是警告你,你要是敢喝酒,老娘扫帚疙瘩招呼你,一定打的你屁股开花。”目光又警告的看向乔父。   乔父立刻举手,表示自己一定不会带儿子喝酒。   乔母这才满意的点头,并且拍板表示,今天吃火锅。   吃饭时,乔母顺带的把书桌的事情和乔父说了一声,乔父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这顿饭是自乔奶奶过世后,一家人吃的最为舒心的一顿饭。   吃过饭,时间也已经不早并没有在外多停留,很快就回家,早早的睡去。   ……   第二天一早,   原身是有早起锻炼的习惯,阿锦来了之后,也保留了这个习惯,毕竟她现在这个身体,资质很是一般,年纪也有点大,如今都快要一个月的时间她的星辰诀这才勉强进入第一层。   晨练回来,还不到七点钟。   阿锦洗了个战斗澡,   乔父和乔母也才相继的起身,乔家距离他们上班的工厂并不算远,搭乘公交也只需要十多分钟,因而,这个时间完全是够的。   “早餐我来准备就好,你们快点洗漱吧。”阿锦对乔父乔母说道。   乔父和乔母也点头答应下来,乔家的家境一般,孩子自然不可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别说是阿锦,就说乔恒一个才十一岁的男孩儿,都能做一些简单的家常饭菜。   早餐并不复杂,煎上几个鸡蛋,有昨夜泡好的豆子,豆浆打上,切点腌好的咸菜,温一下蒸好的馒头。   一顿简单的早餐也就好了。   吃了早餐,   乔父和乔母就相继出门,临走之前,乔母也没忘记叮嘱阿锦两句,让她记得盯着乔恒,把暑假作业做一下。   省的每到开学之前,就熬夜加班。   阿锦答应下来。   并且执行的很是彻底,乔恒虽然是个皮小子,不过对阿锦这个姐姐的话,还是颇能听得进去,况且有阿锦以身作则的,他自己也就静下心来。   而阿锦也深知张弛有度的规则。   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放松一下。   中午,乔父乔母是回来吃饭,顺带的歇个午觉。   下午阿锦继续学习,毕竟她这次的目标可是星辰大海。   这一天天的很快就过去了。   眼见距离开学也没剩下两日的时间,乔恒是难得早早的就已经完成暑假作业,不用像是小区里的其他小伙伴一般忙碌。倒是阿锦,却迎来了一场入学考试。   她算是半路转学而来,乔家也是一般家庭,也没什么关系,因而阿锦转学去的学校,自然不会是什么重点学校,是四中,普普通通的一所中学,就着,她在入学前,也要参加入学考试,通过了,对方才肯收,不然或许就要出一笔择校费用。   原身的成绩一直都是班级前三名,阿锦自然也不可能丢人。   没意外,阿锦是以只差十分就满分的成绩,顺利的成为四中的一名学生。   校长在看到阿锦的成绩,一张褶皱脸上都是高兴,这可是他们初二的期末卷子,这个新来的转校生这个成绩,妥妥的是年纪第一,甚至他敢打包票,就是其他中学,也找不出更高的成绩。   中考状元的苗子。   就这么落到他们四中,还是主动找上门来,自然让人高兴的很。   并且开口承诺,若是她中考能够取得好成绩,不但会全额退回学费,还会额外有一笔奖学金。   阿锦倒是淡定,毕竟她也不是第一次做学霸,倒是乔父高兴的很,虽然说他一直都知道女儿成绩不错,但那都是在孟县,和江市还是有一定差距,却没想到,回到江市,女儿的成绩也一点都不逊色。   ……   很快的,   一年就这么过去了。   中考的成绩也很快就出来,没意外,阿锦是以中考状元的头衔,接受了师大附属中学招生办老师的邀请,成为了师大附属中学的一名学生。   嗯,   既是要远离何维成的话,阿锦表示从根子上杜绝,不再一个学校就好,况且对比市一中来说,阿锦觉得她会更喜欢师大附属中学。   当然,师大附属中学给出的条件也更好,承诺只要她的学习成绩不低于年级前五名,不但学费生活费全免,更还有一笔额外的奖学金可以拿,甚至若是高中三年,她参加竞赛也获奖,奖学金另算。   这种条件已经相当有诚意,阿锦没道理不答应。 第161章 疼痛青春文男主   在送走了师大附属招生办的老师后, 还未从兴奋的情绪里走出来的乔父乔母当即表示,这样的大喜事,一定要好好的庆祝一下才行。   而且一定要吃一顿最好的。   乔父立刻开口提议, 说道:“对了,阔海路那边不是有一家餐厅,说什么是三星米其林之类的吗?我听说那里的龙虾是出了名的新鲜,不如我们就去那里。”   “可是爸, 我想去第一海鲜自助餐厅。”阿锦一听这话, 就知道乔父说的那家餐厅,估计就是乔锦儿被何母冤枉的地方, 她表示自己才不要去,不是说怕了她, 而是不想要败坏自己的好兴致。   没必要。   再说了, 那家餐厅真心的不实惠。   倒不如第一海鲜自助餐厅, 一位才288,各种海鲜随便造,听说味道也很是不错。   “我同意姐姐的意见。”乔恒也举手表示同意。   “那我们就去海鲜自助餐厅。”乔母立刻拍板应下来。   一家四口, 三人都已经通过, 乔父自然没有不点头答应的道理, 况且本来就是为了庆祝女儿考上高中, 自然是要以女儿的意见为准。   一家四口欢喜的去了海鲜自助餐厅。   这次吃的很是高兴,没有碰到不愉快的事, 也没有碰到讨厌的人, 可以说吃的很是尽兴,不像是记忆里的那样,一家人欢欢喜喜的过去,确实气氛低落的回来。   乔恒更是捧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表示还想要来。   然后得了乔母的一个白眼和一个爆栗,想什么呢?288一位,一顿饭下来,就要一千多,她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千多。   倒是乔父却趁机提出,想再来也可以,只要乔恒能在期末考试进入前三名,就再带他过来。   乔恒一听这话,瞬间就垮了脸,要知道,这一年来,他因为有姐姐的帮忙补习,成绩也确实有所进步,但也只是勉强算中上游。距离班级前三名,还有一段距离要走。   “小弟,你放心,姐会好好帮你,多给你买几套卷子,争取让你的成绩再提高一些。”阿锦也开口跟上说道。   乔恒翻了个白眼:“你可真是我亲姐,我谢谢你啊!”   “不客气,我们俩,谁跟谁啊。”阿锦灿然一笑说道。   乔恒:……   ……   也是因为这一句话,   导致乔恒两个月的暑假,都是在补习中度过的,当然了,阿锦除了给乔恒补习功课之外,也没忘记提前预习高中的一应课程。其实做过多次的学霸,虽说因为时间等等缘故,好些基础的知识她都忘记了,不过到底是有底子在,想要重新捡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阿锦已经计划好了。   高中三年,她并不打算老老实实的度过,而是打算要跳级。   这样不但可以提早进入大学,早日的实现财务自由,更还有就是可以彻底的避开所有的男女配。   毕竟学年不同,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很快,   高中就开学了。   阿锦是以中考状元的身份进入师大附属中学的,自然是格外受到关注,被三个重点班的班主任抢着要,最后是一班的叶老师技高一筹,凭借着无比利索的嘴皮子,把阿锦抢到手。   所以,她现在是一班的学生。   而师大附属中学不愧是重点高中,对学习抓的那叫一个严和重视,开学的第一天,不是什么相互认识和准备一些开学典礼神马,而是考试。   没错,   开学第一天,他们就迎来了考试,说是摸摸他们的底儿,好方便定制日后的教学计划,让学生们不要太过紧张,放宽心做就是。   “说的倒是轻松,能不紧张吗?”阿锦的临时同桌,是一位戴着圆眼镜的少年,听到上首叶老师的话,忍不住低声吐槽了一句,“还有,谁家第一天开学,连个基本缓冲都没有,就要考试的。”   阿锦侧头看了一眼,轻声说了一句:“这不就是吗?”   圆眼镜少年:……无话可说。   不管学生如何哀叫连天和吐槽,考试如实的开始。   嘴上说只是摸一下底,但卷子却认真的不行,不但包含了初中三年所有的知识点,甚至少部分还涉及到高中的一些内容。   你管这叫摸底?   阿锦总算是知道,为什么师大附属能坐稳江市第一高中的称号?   说是这么说的,但阿锦做起卷子却十分的顺手,毕竟她一暑假就没有放松,也算是有金手指在身的人,若是再做不好的话,岂不是太没天理了一些。   一天的考试下来。   高一的新生,俱都心身疲累。   高中这才刚刚开始,就来这么一出,这以后日子还有法过吗?   开学第一天,一个个都趴在桌子上,像是被晒干了水分的咸鱼一样,连蹦跶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样,就让阿锦比较显眼。   毕竟她是第一个在考完,还有心情去翻看复习资料的学生,临时同桌,王一帆,不由的对阿锦伸出大拇指。   佩服!   开学仪式是在第二天进行的。   阿锦作为中考状元,自然是新生代表,对这种事,阿锦也不是第一次做,自然没有怯场这一说,况且新生发言的演讲稿也都不用她特意准备,叶老师给了她一份以往的新生发言演讲稿,让她适当的改动一下就行。   在过了新生大会,便是班级会议,发新书,相互自我介绍神马等一应的流程。   阿锦的高中生涯正式开启。   又过了两日。   开学摸底测验成绩出来了,没意外,阿锦是以全科满分的成绩,荣登年级榜首第一。   “不错,继续保持!”叶老师满意的看着这份成绩单,不枉费她费尽口舌,据理力争,甚至还放弃了入学第二三四名,才把这位中考状元抢到自己班里,她可真是没让自己希望。   妥妥的就是高考状元的苗子。   “谢谢老师称赞。”   叶老师更满意,不过也没忘记叮嘱两句,“虽然说这次你是第一名,不过也不要松懈,第二名的沐泽,只比你少了没几分。老师这里有几套卷子还有两本习题册,你拿回去,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再过来问老师。”说这话,便把几套卷子连同两本厚厚的习题册放到了阿锦手里。   这还真的是来自老师最深沉的爱。   阿锦看着自己手中最少有三斤沉学习资料,不由的吐槽说道。   ……   就这样,   阿锦的高中生涯很快就进入到正轨,在学校就是四点一线的生活模式,除了教室,寝室,食堂,还有每天坚持不断早起去操场锻炼身体外,也就偶尔也会去图书馆呆上一会儿时间,借一些学习资料神马。   生活枯燥而繁忙。   转眼间,半年就过去,迎来了寒假。   阿锦的成绩自是不用担心,自从进入高中以来,不管是随堂测验还是月考,亦或者期末考试,她都稳坐年纪第一,不曾有任何动弹。   不止是叶老师自豪,就是乔父乔母也以女儿为傲。   连带着每天去上班都有动力许多。   唯一不好的大概就只有乔小弟了,因为有个学习成绩太好的姐姐,导致不止是父母,就连老师对他也有了更高的期望,以至于他不得不更加努力去学习,以免让人觉得他们姐弟相差太大。   幸好,乔小弟虽然有些抱怨,不过天生的心思大条,倒是让他没有太大的心理压力。   嗯,也不是一点都没有,不过他很会自我调节,心里不好,去打一场篮球,发泄出来就行了。   见他如此,阿锦也就放心了。   “爸妈,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件事。”这一日,寒假即将结束前夕,饭桌上,阿锦开口说道。   乔母笑道:“什么事?表情这么严肃?”   “我想跳级。”阿锦淡淡的开口说。   “跳级?”乔母听到这话,饭也不吃了,放下手中的筷子,开口问:“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   “也没什么,只是不想太浪费时间而已。”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嗯,没错,她就是这么想的。现在高中的知识,她几乎是已经自主学习了一大半,再按部就班的学习,是真的有些浪费时间。   乔母:……   乔父乔母虽然震惊于女儿要跳级的事情,不过女儿在学习上一贯都是不用他们操心,所以虽然心里是有点担心,不过还是同意了。   并且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就和阿锦还有表情极其不舍的叶老师,一起去了校长的办公室。   且不说阿锦是以中考状元的身份入校,就说她入校以来,就稳坐年纪第一,让校长想不知道都不行,因而,在知道阿锦想要跳级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出言反对,而是让高二一班的班主任,拿了一份高二期末的卷子过来。   直接放到阿锦面前,做吧。   废话就不说了,我们以成绩说话。   阿锦也没废话,拿起卷子就做起来,等到阿锦把这套期末卷子做完,已经过去两个小时。   除了最后的理综之外,其余的成绩也都已经出来,除了语文因作文扣了两分外,其他都是满分成绩,看的过来送卷子的高二一班的郑老师两眼放光。虽然理综的成绩还没出来,不过刚才他粗粗的扫眼看了看,都写满了,而且大半都是对的,这成绩绝对差不了。   理综的批改也很快就出来。   也同样是满分。   就她这份成绩,别说是放到本校高二里,就是全市联考中,那也是稳稳站在榜首的位置,因而郑老师高兴的都不等校长开口说话,第一个表示,他一定会好好的照顾阿锦的,请乔父乔母放心。   叶老师:……好家伙,校长还没说话呢,这怎么就是你的学生了?   叶老师心里酸涩的不行。   要知道,这本来是她的学生,如今却要便宜老郑了。   不过酸涩归酸涩,叶老师也做不成阻拦学生前途的事情,毕竟实力摆在那里,再让人按部就班的学习,纯粹是在浪费她的时间。   阿锦这里既是已经通过了考试,成绩还这般出彩,校长自然也不会不同意。   所以,   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高一一班的同学都还在讨论寒假里的趣事,就听班主任公布了一个,让他们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的消息。   就是一直以泰山压顶,压在他们头上的年纪第一,乔锦,跳级去了高二。   “沐泽,乔学神走了,你以后就是稳稳的第一名了,高兴吧?”   只半天不到,阿锦跳级到高二的消息,已经传遍全校,其中沐泽的同桌,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调侃的说道。   沐泽:……并没有。   嗯,没错,阿锦和这辈子和沐泽相识的很早,毕竟一个是年纪第一,一个是年级第二,双方班主任又是死对头,还在一个办公室,想要不认识,有点困难,不过两人仅限于点头之交,再多也就是延续双方老师的衣钵,是死对手。 第162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阿锦跳级到高二的事情, 虽然在学校里热闹过一阵,不过介于她以往的成绩太过于闪耀动人, 虽然是让人有点吃惊,但却不意外。   跳级到高二,阿锦也就是学习的班级换了一下,其余的日常和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并且成功的在新学期第一次的月考中,登顶第一名。   “果然,乔学神不管在哪里都是不负学神之名。”王一帆在查看成绩榜的时候,也顺带的看了一眼高二的名单,眼见榜首的位置, 乔锦两个字, 位于最上端, 不由的感叹了一句。   和他同来的学生也深以为然, 本来以为乔学神跳级到高二,这成绩多少要有那么一点点变动, 没想到依旧是稳若泰山。   顶多就是把自己的名字,平行的挪动了一下。   学神果然是学神。   作为一名跳级生, 在月考成绩出来后, 阿锦自然是受到多方的关注, 其中阿锦现在的班主任郑老师,更是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心中无比庆幸校长打电话的时候,是被他接到了。   这要是隔壁二班老师接到, 乔锦进了二班,那这个时候,再看成绩单, 他绝对能怄死自己。   乔父和乔母本来还有点担心,女儿跳级后,能不能适应?如今拿到成绩单后,看着没变的名次和成绩,也总算是放心了。   时间又这么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暑假再次来临。   过了这个暑假后,阿锦就是高三的学生,高三的课业一向抓得紧,更不用说师大附属中学还是重点高中的重点,两个月的暑假,能给你放两个星期,就已经算是他们仁慈了。   显然,师大附属不是仁慈的学校。   阿锦的暑假假期,就只有十天的时间,下下周一,准时上课。   对此,   乔小弟送上了怜悯的眼神:“姐,为你默哀三秒钟。”说着还似模似样的在胸前比划了一个十字。   别看脸上悲痛,但心里指不定多高兴,毕竟姐姐的假期短了,就意味着他这次暑假,不用每天补习,被人盯着功课,可以痛快的玩上两个月,自是欢喜,要知道自从姐姐回来,他这暑假和寒假,就没玩痛快过。   “傻弟弟,还是为你自己默哀吧。”阿锦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长长不少的头发,依旧柔软,目光关切的看着他,“……你不知道吗?爸妈,为你报了一个补习班,你比姐姐还要早一天开学呢。”说起来,这个建议还是她提出来的。   乔小弟其实脑子也挺聪明,但他的专注力不行,加上比较贪玩,若是没人盯着的话,他的成绩是直线的下滑。而暑假开学乔小弟就是初三的学生,来年就要中考,初三这一年,虽不如高三,但也是很重要的一年。   本来一直都是阿锦盯着他学习,不过今年阿锦要提早开学,又是高三生,虽阿锦的成绩一直都很突出,不过乔父乔母还是有点担心,会影响到阿锦的学习。   综合考虑后,给乔小弟报了一个补习班。   不过貌似现在看来,好像忘记通知乔小弟本人一声了。   “什么?不可能。”乔小弟激动的站起来,拼命的摇头,表示拒绝接受这个事实。但看着自家姐姐怜悯的眼神,又想着乔父乔母的性格作风,这事,他们做得出来。   “好了,你开学过后也是初三的学生了,撑着一年的时间,等你上了高中就好了。”阿锦看着激动非常的乔小弟,摆了摆手,如是的安慰说道。   乔小弟听着这话,完全不觉得自己有被安慰到,语气颇有点愤恨:“我读书少,你少骗我,看你的情况,我上了高中,能轻松的了。”   “那就大学。”阿锦有点不走心的改口说道,“其实想一想,也只剩下四年的时间,不长的,而且若是你肯努力的话,就像是你姐我,为什么会这么努力?不就是为了跳级,这样就可以少受一年罪,多好啊!你想一下,是不是这个道理?”   乔小弟:……我怀疑你是想让我努力,而且我还有证据。   ……   不管乔小弟心里如何悲愤,胳膊拗不过大腿的他,还是满脸不乐意的背着书包,开启了自己补习班的生涯。   高三生本就是各大高校严抓学习的一年,而师大附属中学号称江市第一重点高中,其学习紧张的程度更甚,这就导致,阿锦高三的生活格外的忙碌和紧张。   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是一套又一套的卷子。   各科老师在讲课的时候更是会告诉你,他们现在讲的每一个知识点都是重点,一定要记下,连带着回家的次数,也从一开始的两个星期变为了一个月。   而做为霸占着年级第一名从未动弹的阿锦,更是老师们重点关心的对象,班主任郑老师更是紧张非常,不止是学习上关切,就连生活上也如此,再三叮嘱,若是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过来找他,不要闷在心里,以免耽搁学习。   嗯……说来说去,实际的轴心点就一个,就是学习。   阿锦对这样的生活倒还是颇为习惯,毕竟她现在除了学习,好像也没其他事情可做。   努力是有收获的。   因为她的勤奋,高三这一年来,她不但包揽了师大附属中学各项的第一名,两次全市联考中,她也都是以全科满分的成绩,稳坐第一名的那个。   郑老师更是喜气洋洋的,只要阿锦发挥稳定,这高考状元的名头,今年一定会回到他们师大附属中学。   嗯……说起这个,去年的高考状元并不是师大附属中学的学生,文理科都不是,文科状元是实验中学的,而理科状元则花落江市一中,也正是因为出了个高考状元的缘故,在今年的招生上,中考前十名的学生,有一大半都被这两所学校给挖走,气的校长为此还开了一个反省大会。   并且在今年一开学,不止一次的开会强调,今年的高三生,在学习上一定要抓的再严一些,绝对不允许出现去年那样的情况,文理科状元居然都不是师大附属中学的学生。   嗯,话题有点扯远。   回归正题。   就在这日复一日紧张的学习中,新年来临,而在翻年过去的四月份,迎来了一场事关命运的考试,就是保送考。   是全市一起进行,师大附属作为江市重点高中,便是再省里也小有名气,因而文理科各有一名保送生,而保送的学生,虽然不是燕大华大这样的顶级大学,不过也是重点大学。   这次的保送考试,阿锦本来不打算参加。   毕竟她从一开始,目标就只有一个,就是燕大。   不过却被郑老师劝下,虽说她不打算去保送的学校,但考试还是要参加的,保送考试,是几个有保送资格的重点高中一起举行的,若是她能夺魁的话,将来她的档案上,是可以添上辉煌的一笔。   而且她即便不去,放弃了,也不用担心保送的名额会消失,而是会顺延落到第二名的身上。   想了一下,阿锦也觉得郑老师说的很有道理。   也点头答应下来了。   保送考试,阿锦没意外的还是第一名,也理所当然的拒绝了保送。   看的一众学生既是羡慕又嫉妒,他们想去都不成,人家倒是好,拿到手里又放弃,整个人真的是要酸成柠檬了。   乔学神果然是乔学神,非他们这些凡人可比。   ……   很快,伴随着酷暑六月的来临,一年一度的高考日也来了。   因为阿锦要参加高考的缘故,乔父和乔母特意请了假陪考,而且是提前两天,为了能够让她以最好的面目精神去参加考试,两人一商量,还去租了一辆房车,让她考完一科后,可以有一个比较舒坦的休息之地。   乔小弟本来也要来的,不过作为初三生,在高考后没多久,就是他的中考,学习成绩紧张,变没能来。   不过却把他特意求的一个学业有成的平安符,给了她,让她戴着,说她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成绩。   “爸妈,我进去了。”为了防止堵车等一应突发情况,他们是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考场,等到考场允许进后,阿锦开口说道。   乔母很是紧张,“锦儿,你东西带齐了没有?再检查一遍。”   这已经是她第N次说同样的话,不过阿锦也知道,乔母是好意,也没有任何不耐烦的地方,当着她的面,再次的检查了一遍高考袋,准考证,身份证还有用到的水墨笔,铅笔等等,一应俱全。   一样都不缺。   “放松心情,不要紧张,好好答题,爸妈就在这里等你出来。”乔母又说道。   阿锦也乖乖的点点头。   乔母还想要再说什么,却被乔父打断,“好了,女儿该进去了。”   阿锦再次和乔父乔母告别,在他们的瞩目下,走进了考场。   “好了,我们也回车子上吧。”乔父开口说道。   乔母一直到看不到阿锦的身影,这才有些恋恋不舍的离开。   ……   两天的高考日很快就过去。   接下来就是等待成绩,阿锦倒是不着急,毕竟自己做成什么样?心里也都有数,至于乔父乔母的话,虽着急,但也知道这件事,急不来,再者,女儿高考是结束了,这儿子的中考又要开始了。   对比女儿来说,儿子这边更让人担心一些。   毕竟他的成绩不如女儿稳定,性情也不如女儿沉稳,很是跳脱,最后两次的模拟考试,成绩并不是很理想,距离重点高中的分数线,还差了几分。   六月底,   乔小弟这里才结束中考,阿锦的高考成绩也出来了。   750   满分。   她这个成绩一出来,真的是震惊了一片人,郑老师更是再三的查看,生怕自己看错了,不过他看了数遍,都确定,没错。   真的是满分。   顿时是倒吸一口冷气,我的天呀,虽然说阿锦在以往的考试中,也没少考满分,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高考啊!她居然也给自己考出个满分来。   这是要逆天的节奏。   不对不对,就这成绩,已经逆天了,这都已经不是全市的问题,她妥妥的是省状元,便是全国其他省份高考卷子不同,但他敢保证,高考满分,乔锦绝对是头一个。   校长的想法和郑老师完全相同,看着阿锦的成绩,他恨不能仰天大笑三声。   高考满分,这可比高考状元来的有分量。   毕竟高考状元年年有,但高考满分,自七七年恢复高考后,乔锦绝对是第一个,他们师大附属中学教出一个高考满分的学生,这是要在全国都出名的节奏。   真的是太好了。   乔同学真是太争气了。 第163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阿锦高考考了满分, 不止是她的班主任郑老师和校长高兴的险些癫狂,和她一起参加高考的学生知道后,好片刻也才感叹, 虽然他们都知道乔锦是个狠人, 考满分也不是第一次,但真的没想到, 她高考也能考个满分出来。   真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江市出了个高考满分的大佬。   这个消息一经传到网上, 一向都是热闹非凡的网上,也因这个消息寂静了几秒钟。   “满分……”   “是我眼花了吗?我好像看到, 有人高考考了满分。”   “上面的姐妹,我证明, 你没有眼花, 确实是有人考了满分。”   “……”   虽然说每年高考出成绩的时候, 都不乏有大神出没,各省各市的状元更是不少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但没有哪一年比今天来的热闹和厉害。   高考满分。   考出这个成绩的, 还是人吗?   那是神吧?   几秒钟的沉默后,网上瞬间如热油锅里进了水一般, 沸腾起来。   “我的天啊!这是人能考出的成绩吗?”有人发出了灵魂的拷问。   “是个狠人!”有人感叹。   更还有人恍恍惚惚:“我严重怀疑,我之所以考750,那是因为卷面加起来就只有这么多。”   高考满分。   这是个什么概念?   对普通学生来说,分数能上重本在学校就已经能尊称一句学霸,而高考满分, 这妥妥的是站在珠穆玛拉峰最顶端的学神, 叫学霸都像是在贬低她的智商。   在一个相当看重成绩的国家里,学霸身上都自带光环,更何况是学神, 那更是渡了一层金光,太阳再遗照,耀的人都睁不开眼。   阿锦的这个成绩一出来,因成绩太过于逆天的缘故,以一种燎原的姿态迅速的传遍了全国,各路网友和吃瓜群众,迅速的赶来前排围观,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高考满分,这四个字,便已经登临热搜头条,后面出现加粗的爆字。   “高考满分,我滴神,原来真的有人能做到。”   “这是人考出来的成绩吗?”   “大家同样都是考生,为什么我还在这里苦苦哀求,一定要过线,人家却已经封了神。”   “我只是个吃瓜群众,闻讯过来拜学神。”   “拜学神!”   “拜学神!”   因为有人牵了个头的缘故,到最后,下方留言一水的成了拜学神,更还有人在下面许愿,什么保佑自己不挂科,明年能考个好成绩,业绩上升,更过分的还有人求姻缘,求生子,简直把这里当成了许愿池。   颇有种群魔乱舞的迹象。   也不怪,大家一副失去理智的样子,而是阿锦的这个成绩,真的是前所未有的高,全科满分,不是没有,但高考满分,她是独家。   被网友们封为‘最强高考状元’。   为此,   国家电视台的记者都过来采访了。   各大高校招生办的老师,更是险些要把乔父和乔母的手机给打爆,至于学校那边就更不用说。   据说燕大和华大招生办的老师,已经在来江市的路上,以期争取到这个高考满分的学生。   所有人,   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十分的高兴,乔父和乔母面对记者的采访,更是激动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郑老师和校长也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至于同班的学生,就更不用说了。   唯一淡定的大概就是阿锦本人了。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半分不受影响。   记者过来采访,说不上侃侃而谈,但也言辞有度,落落大方,而采访播出后,阿锦清秀的眉眼,沉静的气质,直接让她成为了最美高考状元。   真的是有颜值,有智商。   至于学校的话,阿锦既没有选择华大和燕大中的任何一所,而是去了军校。   截止到现在,她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任务,现下只需要好好的走完接下来的人生就行,先前也曾思考再三,她这次该做什么?   赚钱吗?   但人生又不只有这一个选项。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想起了阿晚姐姐告诉自己的至理名言,在客户没有要求,而她自己也没有清晰的目标时,那就去报国吧。   所以,阿锦便选择了军校。   成绩没问题,政审也没问题,她很快就受到了某军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专业的选择上,选择了机械专业,立志成为一名qiang支机械设计师。   因为阿锦选择了军校。   也正是因为阿锦选择了军校,是以,等到了晒大学通知书的时候,阿锦这位公认的全国状元,高考满分唯一的得主,却没了任何音讯,尤其是在知道燕大和华大都没有招到人?   更是引起了网友们的好奇心,一度把‘最强高考状元的归属’这个话题,刷到了热搜上。   虽然说学校那边确实是低调行事,不过网友们也确实神通广大,阿锦去了军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   阿锦这里自是得到了一水的好评和夸赞,都道,这才是学子该做的事。   不过他们的夸赞,阿锦也看不到。   因为是军校,开学时间也比普通高校要早一个月的时间,军校是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军事训练,超专业的那种。   阿锦虽然从事的是文职方向,不过也是军人,训练自然是要参加的。   因而,   别人都还在欢度暑假的时候,阿锦便拎着行李箱,在乔父乔母满心不舍的目光下,去了学下报道。   对了,   顺带的提一嘴,那就是乔小弟经过一年的辛苦努力,也考上了一所不错的高中,实验中学,虽然比师大附属和江市一中是差了点,是不错的高中。   乔小弟是格外满足。   甚至有几分庆幸,幸好他的成绩不够,不然的话,若真的去了师大附属中学,那他高中三年,妥妥的要活在姐姐盛名之下。   额,他只要一想,就忍不住的憋屈。   其实有这么一个学神的姐姐,得亏他自我调节能力强,不然的话,换个人,说不得早就自闭了。   阿锦是不知道乔小弟的心里纠结,这个时间的她,已经是推着行李箱,愉快的走进了军校大门。   ……   八年后,   阿锦是真的没想到,她竟然会在这个场合见到沐泽,额……你说什么场合?答案就是相亲。   “是你啊!”阿锦开口说道。   说起来,她是没想到一贯都颇为开明的乔父和乔母,居然也给她玩相亲的套路,再说了,她才多大,二十五,还没到要相亲的地步吧?再者,她现在可是难得休一个假,假期也只有短短的一个三天时间,就着还是她磨出来的,就要有一天浪费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吗?   不过她也知道乔母的性子,如今刚好是在更年期,脾气比往日急躁了不少,阿锦也不想惹她生气,再者,她常年不在家,对乔母也有点愧疚心理,所以,才会点头答应今天的相亲宴。   只是心里终归是有点小郁闷,不过在看着清隽温和的沐泽后,这点郁闷就没有了。   沐泽看着比学生时代更为沉静内敛的阿锦,眉宇间也是极为诧异的,不过在听到阿锦的话后,开口:“嗯,你还认得我?”   “当然了,你是沐泽,隔壁二班的学生。”阿锦表示自己虽不是过目不忘,不过沐泽可是重要人物,她怎么可能会忘记?再说,撇开这一点不谈的话,就凭他长得好看,阿锦觉得自己就轻易不会忘记他。   “果真是高考满分的学神,这记忆力一绝。”沐泽说这话的时候,不由的就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饶是他的心态再平和,每每想起也有点那么小酸涩。   阿锦听着沐泽这含酸的话,轻挑了一下眉头,她权当对方是真心实意的称赞自己了。   因为是同学的关系,再加上两个人着实都不是难相处的性子,所以他们的交谈还是相当愉快的。   不过气氛愉快归愉快,再多的也就没有了,最起码暂时是没有。   他们两人都是理智的人,一见钟情这种事,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可能性,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本着吃完饭,在续一下同学情,之后就各回各家。   却没想到,   在离开的时候,却出了一件意外。   表误会,和阿锦沐泽并没有什么关系,两人纯粹是无辜被连累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他们即将吃晚饭,准备离开的时候,就有一个浓妆艳抹,怒气冲冲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而且一进门,便直冲着坐在他们前面桌子的那对浓情蜜意的情侣而去。   并且在大吼一声后,直接就端起桌子上的红酒,直接泼了女方一身,惹得对方眼里迅速的沁了泪水,搭着青春小白花的长相,那叫一个楚楚可怜,惹人怜爱。   不过这番表现,在阿锦眼里,完全就是白莲花的模样。   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想,在场不少男子都露出了心疼的表情,和她一起吃饭的男子,更是心疼坏了。   朝着浓妆艳抹的女子就是一顿骂。   而浓妆艳抹的女子显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立刻也喷了回去。   在两人对骂时,众人也捋清楚了三人的关系,大概就是一个三角恋的关系,男子喜欢的是刚一起吃饭的模样清纯的女孩儿,而浓妆艳抹的女子,则喜欢男子,而且还是家里给他安排的未婚妻。   “狗血偶像连续剧。”阿锦不由的感叹说道。   沐泽也点头表示赞同。   本来阿锦是没当回事,但是女子是越骂越生气,便开始乱扔东西,是拿到什么扔什么的类型,而阿锦和沐泽因为距离的近,便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两条鱼。   倒不是说受伤了。   事实上,做为一名军校毕业的人,她走的虽是文职路线,但她的身手在基地里即便是排不上前三,也在前十,躲避这些东西,小意思。   只是这里是餐厅。   最多的就是汤汤水水了。   所以,   尽管阿锦躲避及时,衣服上还是不免沾上了一些污渍,偏生她今天穿的是浅色连身裙,沾上东西,尤其是油腻腻的污渍,便格外明显。   阿锦是有轻微洁癖的人,自是受不了。   但甩手就走这种事,是她会做,但明显的,她现在被波及,她这条裙子还不便宜,又是她的心头好,不说赔自己一条新的,洗衣费还想让她自己拿,贪财本性一下起来的阿锦,表示,做梦呢。   而等到餐厅出面。   闹腾的三人终于也冷静下来后,阿锦便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那就是这三人,男的叫何维成,浓妆的叫陈佳佳,小白莲模样的叫白轻灵。最后的那个不认识,但前面的一男一女。   阿锦表示,说起来都算是她的熟人,虽说是她单方面认为的。 第164章 疼痛青春文女主   何维成和陈佳佳, 包括今天相亲的对象沐泽,在这些年里,沐泽还好一些, 到底是一个学校里的同学,长得不错, 学习也好, 阿锦多少还有些印象,但剩下的何维成和陈佳佳, 阿锦是真的早就已经忘到脑后去了。   像是何维成秉承着原主的心愿,阿锦从最一开始就转了一个大弯,并没有去江市一中, 而是直接去了师大附属中学, 断了和何维成相识的机会,高中两年的生涯,阿锦就没踏足过江市一中半步。   再然后,她是直接去了军校, 两人就更不可能见面了。   至于陈佳佳的话,自从乔奶奶过世, 她匿名举报她,陈佳佳被警察抓走, 一切按律法走, 尘埃落定后, 阿锦更是再没有问过半句。乔父和乔母倒是说过一嘴, 说陈家因为受不了邻里对他们的指指点点,在事情结束后,没多久便举家搬迁,再也没出现过。   但也只有那么一次。   这样的情况下, 阿锦忘记他们纯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如今能在这里碰到,也实属一种缘分吧。   虽然在阿锦看来,并不是什么好缘分,多少有点孽缘的意思在。   “哪个?三位客人,我看你们一时半刻事情也无法解决,这样,我们还有一间包房空着,不如你们去那里相谈。”大堂经理在过来后,看着这闹哄哄的样子,心里也是有气,不过服务行业,又都是客人,即便有气,也只能摁下,然后开口劝说。   何维成在刚见到陈佳佳的时候,还有点心虚,毕竟何家早两年就已经破产,如今他还要靠陈佳佳养着,才能摆的起他富贵公子哥儿的派头,不过陈佳佳上来就是一场大闹,让他丢尽了颜面,偏生陈佳佳还占着大义的名分。   一时间,他真的是又是恼怒又是无可奈何。   因而,对大堂经理的提议,自是点头应允,甚至是巴不得赶快离开这里。   白轻灵也一样,她是知道何维成有未婚妻,不过她也不是因为真爱才和何维成一起,纯粹是为了钱。不过即便是为了钱,如今被人家未婚妻找上门来,她的心里也还是有那么点心虚的。   只是,   他们两个虽然同意,但陈佳佳可不同意。   她本来就是个不依不饶的性情,况且在这件事上,她又占着理,自然不肯退让半分,一定要让何维成给自己一个说法,不然的话,可不就是简单的掀桌子。   “好了,我知道错了,给你道歉还不成吗?”何维成看着咄咄逼人的陈佳佳,眉宇间闪过一丝的不耐烦和厌恶,不过嘴上却软着语气,他很是了解自己这个未婚妻,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她心软:“……这件事上是我不对,我给你道歉,我保证,一定会和这个女人断了,不再有任何联系。你就原谅我这次。”   果然,他这话一说完。   陈佳佳的表情也就缓和了一些,只是却还冷哼了一声,表示自己还没气消呢。   何维成最讨厌的就是陈佳佳这种得寸进尺的态度,但偏生他还不能硬气的甩手就走,毕竟他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傲气十足的何家公子,他家里已经破产,为了还债,家里的产业几乎都变卖了。   到最后只剩下一套房子还有十几万的存款,对普通家庭来说,或许还不错,但何维成自小可是被娇生惯养长大,是花钱如流水的公子哥儿,成年后,他一个月的花销就要十几万。   先开始他还讲究什么骨气,但苦日子不过几个月,他就向现实低了头,心甘情愿的和陈佳佳订了婚。   没办法,   陈家在江市虽然排不上号,但家里也有好几百万的资产,和她好上之后,他的日子虽回不到从前,但最起码,让自己花钱不再那么缩手缩脚的。   这也是他再怎么厌恶陈佳佳,也还要哄着她的原因。   给陈佳佳道歉的同时,也没忘记给白轻灵眼色,让她赶紧走。   接到何维成眼色的白轻灵用哀怨和不舍的眼神看着何维成,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这一幕,   看的阿锦心里很是有些感叹,想着,若非她抽身早的话,今日这一出闹剧中,说不得就有她。   ……   废了不少的唇舌,何维成终于让陈佳佳怒火降了下来,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又故作绅士的给大堂经理道了歉,并且表示一应损失他们会承担。   听得大堂经理在心里翻了个好大的白眼,本来就是他们闹的,赔偿是应该的。   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做给谁看呢?不就是个吃软饭的渣男吗?还有那个女的,刚才你趾高气扬的劲哪去了?就这么一个出轨的渣男,还宝贝的不行,几句话就让人哄着了,就不能争点气吗?   虽然心里是如此的腹诽,不过面上却还笑着应答:“好的。”   经过了一番的计算,大堂经理很快就递上一份赔偿单。   “佳佳。”何维成笑着递给了陈佳佳。虽然说只是些碗筷,可能没多少钱,但早就知道钱贵重的何维成,可不愿意拿,再者,本来就是陈佳佳打烂的,她赔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陈佳佳也不在乎,反正她不缺钱,只是在扫了一眼账单后,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嚷道:“四万九?怎么这么多?”   不等大堂经理开口解释,便又接着说:“你这里不过是个普通的西餐厅,人均不过两三百,我刚才打碎的就只有一些碗碟什么,难不成你的碗碟还是古董不成?”   真的是古董,就不止四万九了。   大堂经理现在真的觉得,自己的涵养在面对这对客人的时候,已经快要到一个临界点,开口解释说:“客人,请您看仔细一些,这份赔偿单,不单是有碗碟水杯以及损坏的桌子等一用物品的赔偿,还有您刚才的行为,波及到几位客人,需要您支付他们清洗衣服的费用,其中一位客人,她的裙子是名牌限量款,价格不低,要到特定的店里进行清洗,这价格自然也就贵了一些。”   “限量款?就你们这种档次的餐厅,还能有穿限量款衣服的客人,你别是被人给骗了,她说是限量款就是限量款啊?若都这么说,我岂不是成了冤大头?”陈佳佳说着这话的同时,也转了身,   “谁的裙子是限量款?”   “我的。”阿锦抬眸看了一眼,沉声说道。   陈佳佳顺声看过去,本想着嘲讽脸两句,但目光落到她的身上,见阿锦身上的裙子,因为家里还算是小富,再加上她自己也是个爱美的,对应化妆品和衣服品牌,都是张口就来,自然也看出来,阿锦身上的衣服还真的是C家的限量款,所以,她到嘴边的话就咽了回去。   “就是出来吃个饭而已,还穿限量款的衣服出来,瞎显摆什么?”不过知道归知道,一下子要赔好几万,心里到底还是不舒服,还是低声的嘀咕了两句。   “我出来吃饭,穿什么衣服关你什么事?你家住海边的管这么宽?”作为一个从来都不肯吃亏的主儿,阿锦在听到她这话后,立刻就回怼回去。   陈佳佳一听这话,脸色就变了,不过理亏在先,再加上刚才闹的一场,她可不想太丢人,再说了,她自己也有小算盘。看阿锦不管是容貌还是气度,都不似寻常人,况且能穿好几万的限量款衣服,想来家世也一定不俗,就像是她家,即便是有些钱,但也不会穿着这么贵的衣服出来。   这人自己怕是得罪不起。   因而,她即便是心里有点不高兴,也没有说出来。   陈佳佳这里不吭声,阿锦也不是揪着不放的人,在她赔了钱后,也就算了。   ……   因为这一出的关系,让阿锦也失了逛街的兴趣,便准备回家,至于相亲神马,阿锦表示不重要。   不管是她还是沐泽都没那个意思,两人商量了一下回家的说辞,便各自的散开了。   回到家里,   乔母在知道阿锦的相亲没成,心里是有点小失望,毕竟对方的条件真心不错,人长得也帅气,只是女儿年纪到底不算大,再者女儿工资高,还是铁饭碗,日后不怕找不到更好的。   在乔母开口说下一个相亲对象之前,阿锦果断的把话题转到了乔恒的身上,乔恒今年才大学毕业,已经确认留校任教,目前是挂职读研。   嗯,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受到阿锦太多‘摧残’的缘故,导致他对做老师有了执念,用他的话来说,他从来都是被教的一个,所以他一定要做一个教人的。   如今虽然还只是助教,但却已经是大一大二出了名的魔鬼助教。   乔母也没察觉到阿锦是在转移话题,听阿锦一说,便也问起,儿子有没有喜欢的人?他如今大学毕业了,可以谈恋爱了。   这让乔恒对阿锦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却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乔母。   ……   才吃过晚饭,   阿锦这里就接到了顶头上司,方部长打来的电话,说是出了点问题,让她赶快回来,直升飞机已经待命,接她的人也很快就到了。   这才是她的第二天假期呢?   这让阿锦忍不住哀嚎了一声,但又如何?只是再怎么腹诽,她还是要走的。   知道阿锦这就要走,乔父和乔母都是不舍的,女儿昨天才回来,今天就要走,不过阿锦虽然没有明说过,不过他们的心里也有了一些猜测,不然的话,女儿不会这么忙碌,而且就连她家也在去年搬到了现如今的军区大院,进出排查的都很严格。   是以,尽管不舍,他们还是答应了,并且乔母积极的开始帮阿锦收拾行李。   让乔母帮忙收拾行李的结果就是。   她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小背包,但走的时候,却是满满当当两大行李箱,其中一个半行李箱里都是吃的,大都是乔母亲手做的。   ……   本来她还有点好奇,想查一下何维成和陈佳佳到底怎么回事?毕竟他们两人之间的互动,看着可真不太平等。   何维成俨然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而且还是不安分的那种。   不过这一销假回军区,这件事自然也就被阿锦忘到脑后去。   说起这个来,阿锦入校的第一年,就已经入了上头的眼,毕竟是以高考满分进来的,关注一些不过分。   而这一关注就发现,这姑娘简直就是宝藏。   正式开学前的拉练,她就力压群雄,成为这一届拉练冠军不说,还打破了往年的记录,期间表现出来的军事素养,身体素质,都让人为之瞩目。   当然,她更惹人瞩目的就是她的脑子。   真的是挖掘不尽,擅长改良各种武器,哪怕是几十年前的东西,到了她的手里,都可以改造,而且多数改的都很成功。   所以,   她在大一都没读完,就成了重点培养的人才,方向就是qiang支机械的制造和改良,并且在大二的时候,就交上了一份很完美的答卷。   那是一张ju击qiang的设计图,其设计精妙,让这方面的专家教授为之拍案叫绝,也是因为如此,阿锦成功的进了武器实验室,成为一名研究员。再后来,伴随着阿锦才能逐渐的展现,她不但是越来越受到重视,她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一度让不喜受到拘束的阿锦有点不习惯。   毕竟她要外出,就不再是请假那么简单,而是要先经过申请,还要有陪同人员,都是特殊部队出来的。   就是家里,也受到了照顾,乔家是直接搬到了军区大院里。   不过现下阿锦也已经习惯了,甚至觉得还不错,毕竟除了受点拘束之外,阿锦其他待遇,那可都是杠杠的,知道她是颜控,所以负责她安全的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但要本事是拔尖的,长得也都不错。   这叫阿锦颇为满意。   ……   很快阿锦忙完后,便也抽空去了解了一下何维成和陈佳佳的爱恨情仇,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没了阿锦的督促,何维成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富二代,他高三那年,何家因决策上的失误,导致资金链短缺,若是不能赶快补上的话,就要面临破产的危险。   所以何维成还是要联姻,最一开始的人选不是陈佳佳,而是一个和何家家境差不多的大小姐,只是何维成看不清形势,中二脾气也没过,在订婚宴上,当场给了女方好大一个难看。   至于两家的联姻就这么作罢了。   何维成被何父好一顿打骂后才明白,何家要破产了,只是他在订婚宴上闹出的事情传开,让人不齿,门当户对的人家都不乐意了,甚至不少人家还观望,盘算着何家若真的资金链断掉,自家可以从中捞多少好处。   抱着这个念头,不少人家都对何家下了手。   何家很快破产,何维成也从一个富二代变成了负二代。   大少爷受不得人间疾苦,一度要下海去做鸭,不过他的运气好,第一天上班就碰找乐子的陈佳佳,被她一眼看上,又有何维成刻意哄着,陈佳佳对其很快芳心暗许。   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说起陈家,到底是被陈佳佳的事情给影响,本来陈父发了财,用来进一步做投资的钱,大半都赔给了乔家,这就让陈父资金有些短缺,也影响了后来一系列的发展。   不过陈父确实有几分本事,还是挣下了近千万的资产。   或许是因为乔奶奶的事,陈父知道女儿已经被养废了,所以和陈母一商量,两人就要了二胎,反正他们有钱,养得起。为了避免儿子也被养成女儿的德性,陈父是不让陈母过问儿子的教养,他自己手把手的教导,自己没时间,就请名师,总之儿子不能再废。   至于大女儿,已经无力更改,只盼她不要再犯事就行。   而陈佳佳呢?   虽性情跋扈骄纵,不过那年险些坐牢的事,到底让她有了个深刻的教训,虽是闹了不少事,但都不触及法律底线。   ……   何维成和陈佳佳的事,阿锦也只是听了听,然后就忘了。   毕竟她现在的身份不同,每天都忙都的很,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关注一些早就不相干的人。   嗯,这辈子阿锦虽然忙,但却过得相当的充实,寿终正寝的时候,还有额外的功德加身,虽然只有那么可怜的一丝,却足够让阿锦惊喜了。 第165章 古代庶女   阿锦看着眼前的姑娘, 十四、五岁的年纪,容貌生的并不算出众,只堪清秀, 身形却生的纤细柔弱,冲你柔柔一拜的时候, 颇有种楚楚可怜的韵味。   这副模样确实很容易引起男人的保护欲,让人怜惜,可惜,阿锦是女的, 并不受到影响, 很是有些公事公办的问了一句:“你可想好了?”不过到底都是女子, 便又补了一句, “一旦确定后, 可就再不能更改了?”   “不用了,奴家确实只有这一个要求。”清秀姑娘回想自己的一辈子,她的下场确实是凄惨, 怨恨吗?也曾怨恨过, 但后来, 在死的那一刻, 她却想清楚了。她之所以会落得那样的下场,只怪自己技不如人,天也不眷顾,倒是没有什么遗憾可言。   后宅之中,尔虞我诈,一母同胞的亲姐妹,反目成仇的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更遑论她和嫡妹。   天生就身份有别。   “签下名字, 你我契约就正式生效。”阿锦把一张还泛着金光的符纸推到对方的跟前,连带一起的还有一根毛笔。   清秀姑娘签下自己的名字,和其柔弱无依的气质不同,她的字,却颇为锋利。   倒是叫阿锦生出几分欣赏来。   “麻烦大人了。”签完字,清秀姑娘服了服身,如是的说道。   阿锦好心情的摆了摆手:“一切都会如你所愿。”   ……   “苗锦柔,你可知错?”   阿锦这才睁开眼睛,感受到一阵的冰凉,低头,就看到自己是跪在青石板上,膝盖也隐隐的泛疼,还不等她想好,便听到上方传来这么一句话。   她现在才来,一切都还不了解,虽说原身残留的意识是抗拒和不服,但阿锦却垂着眸子,轻声道:“女儿知错。”   坐在上方的贵妇人在听到这话,脸上闪过一丝满意,“知错就好,你虽是庶女,但到底是正经的苗家小姐,岂可去学姨娘那一套轻浮的做派?这要是一旦传出去,岂不是让我苗家的声誉损毁,还会连累所有的苗家姑娘受累,到时候,你便是一死也不能赎罪。”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虽说事情没有闹出府外,不过无规矩不成方圆,你既是知道错了,自是要罚你一罚。你就在这里跪两个时辰,好生的反省一下,以后牢记要守规矩,守礼节。”   “是,母亲。”阿锦的眸子垂的更低。   贵妇人看着阿锦乖顺的样子,不说满意,眉宇间却闪过轻蔑和厌恶之色,以往倒是她小瞧了对方,若非女儿提醒的话,她都不知道,她这幅乖顺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果然不愧是那个贱人生的女儿,年纪小小,就有这么深的心机。   真是和生她那个贱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如此一想,苗夫人脸上厌恶之色更深,又道:“跪完,就在自己房间里呆着,老实一些,而后把般若经抄写百遍,好好的静静心。”   说完后,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又看了一眼阿锦,便带着婢女离开,不过临走之前,也没忘记交待一个面相看着就很刻薄的妇人,要盯着阿锦,可不许她偷懒。   妇人自是连声应下。   很快,苗夫人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但阿锦却听到了一声娇俏的声音,如玉珠落盘,清脆动人,带着一股明媚张扬之意。虽没有看到人,但阿锦根据自己目前知道的信息,也知道这说话乃是苗夫人所出的嫡女,苗如妍,毕竟除了她之外,也没人敢这样和苗夫人撒娇卖痴的说话了。   等听不到她们说话的声音,阿锦这才开始融合记忆。   ……   “妍儿,你怎么过来了?你这病可才好,不易乱跑的。”   苗如妍是苗夫人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女儿,最是得她的娇宠,见她过来,本来因为阿锦而升起的不悦之色,也消散干净,脸色柔和下来,在看到她还有点白的脸色,语气担忧的说道。   苗如妍上前一把挽住苗夫人的胳膊,娇俏一笑说:“女儿早已经没事了,在房间里呆的闷的不行,再说,今日天气晴好,女儿就想出来走走。”   苗夫人何等了解自己的女儿,又见她频频的往院子里瞧,哪能不知道她的想法,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鼻子,也趁机教导女儿一些道理:“行了,我还能不知道你。”八成是想过来看笑话的,“……只是你是嫡女,你日后可是要做公侯夫人或是世家贵妇。性子跳脱一些倒无妨,只是千万别学那些眼皮子浅薄的庶女,没得让人笑话,自身也会落了下乘。”   “知道吗?”   苗如妍一想到自己上辈子的遭遇,把苗锦柔生吞活剥都不解恨,只是她才回来没几日的时间,可不敢一下变得太多,以免引起娘的怀疑,只能点点头,“娘,我知道了。”   “嗯。”苗夫人见女儿听话了,想着女儿这场大病后,倒是比以往懂事了不少,也肯听话了。   便也趁机,和女儿说了不少为人处世之道。   苗如妍刚开始还有点心不在焉,不过也知道苗夫人是为她好,便强硬的让自己听着,但很快,她就发现,苗夫人所说之语,真的很是有道理,不少都是一针见血的那种,其实这样的话,娘上辈子也没少说,尤其是她嫁人后。可惜当时她情ai上头,压根就听不进去,还嫌烦。   现在想一想,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就是娘,甚至为了她,放下身段去求苗锦柔,最后更是因为自己而悬梁自尽。   但凡她上辈子能把娘亲的话听进去两句,都不至于落得病死都无人知晓的地步。   这般一想,苗如妍愧疚上心,便也把阿锦丢在脑后,专心不少,偶有不明白,还会主动开口问。   这让苗夫人很是高兴,若是以往小女儿有这样的耐心,肯听她说,她素日就能为她少操一些心。怕女儿是一时兴起,苗夫人说的越发上心,免得过了这个时间,小女儿又要不耐烦起来。   母女俩亲亲热热的离开。   ……   阿锦这里也已经融合完原身所有的记忆。   知道这里是个架空的王朝,名为大昭,建国已有两百余年,还算是盛世。她所在的苗家是京城高门官宦人家,苗父乃是正二品的吏部尚书,管着一应官员的升调,是手握实权的大臣之一。   而她的身份就无足轻重,不过是一名庶女,苗锦柔,而且还是一名惹了嫡母眼的庶女,当然这个惹眼,可不是青眼,而是厌恶眼。   大昭的礼教尊卑森严,讲究嫡庶之别,便都是庶出,也是有区别的,像是阿锦,她便算是庶女中比较好的,她的生母乃是良妾。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苗夫人之所以厌恶阿锦的原因。   都说婆媳是天敌,这话在苗老夫人和苗夫人身上展现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据说,苗夫人进门一年都还没有身孕,叫苗老夫人抓住把柄,非要抬个贵妾进门,就是官家女,当然,不会是嫡女,而是庶女。   苗夫人自然不乐意,只是她无子便是错,更何况苗老夫人还是婆母,孝道二字压下来,就让她动弹不得。   只是苗夫人娘家也不是吃素的,苗老夫人要纳贵妾,也要问苗夫人娘家同不同意。   这苗夫人娘家自然不会答应,只是女儿无子,到底是底气弱一些,而苗父虽不是什么风流多情之人,但也绝对不是专情人。   所以,两家经过商议,纳妾可以,但不能是贵妾,最多是个良妾。   于是乎,苗老夫人亲自挑选,都远了十八里的表侄女,也就是苗锦柔的生母,柳姨娘,便进门了。   柳姨娘生的貌美动人,还读过两年书,高深的不说,但吟诗作对还是可以的,所以一进门,就笼络住苗父,红袖添香,叫他连着半个月没进苗夫人的房门,也因此叫苗夫人恨上她。   后来,苗夫人把自己身边一个貌美的丫头开了脸,才分了柳姨娘的宠爱。   只是柳姨娘虽然受宠,但也是迟迟未有身孕,倒是苗夫人,在柳姨娘进门三个月后,便查出有孕,生下苗父的嫡长子,苗长嵘,隔一年,又生下次子苗长峰,彻底坐稳苗夫人的位置。   又过了两年,长子和次子也都站稳脚跟,此时已经看开的苗夫人便大度的停了通房丫头的避子汤,很快府中庶子庶女便多了起来。   这时,柳姨娘终于有了身孕,不巧的是,没一个月,苗夫人也再次有孕。   只是同时怀孕的两人,因身份的有别,苗夫人贵为府中主母,自是备受重视。   而柳姨娘呢?   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苗父对她的宠爱早就不如从前了,再者苗父的庶子庶女也有好几个,对柳姨娘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不甚在意。苗老夫人对这个远了十八里地的表侄女也不甚在意,反正她的价值已经利用完,没用的东西,就该扔掉。   下人们都是看碟下菜,见柳姨娘不受待见,又有苗夫人的记恨,都不用她亲自出手,只需表露出些许,自有闻弦歌而知雅意的下人去做,不叫苗夫人操半点心。   所以,柳姨娘的孕期过得不好,再加上她本身也是个心思敏感的人,最终留下一个身子不大好的女儿,也就是苗锦柔,自己产后血崩没了。   这个时候,苗父的后院不说遍地开花,却也不清净,光是孕有子嗣的姨娘就有四名,还有几个通房丫头,也只待有了子嗣,就可以抬为姨娘。   苗父早就忘了曾经宠爱的柳姨娘,对她的死也是浑然不在意,不过念及她是外头抬进门的良妾,使人打了一副薄棺埋了就是。他对柳姨娘都没什么情分,对她生下的女儿更没什么感观,只和苗夫人说了一声,照规矩走就是。   苗夫人虽说已经不在意姨娘妾室,不过每每想起柳姨娘,心里却还是不舒服的。   只是柳姨娘已经死了,而她的教养也让她做不出迁怒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不过让她尽心尽力去抚养庶女,这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事。   便把人打发到一个偏僻的院落,便按庶出的规矩,遣了一个奶嬷嬷和两个小丫头去照顾,就算了事。   见不管是老爷还是夫人都对阿锦不上心,这下人自然也多有怠慢,让苗锦柔小小年纪便学会了察言观色,以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   而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苗锦柔,工于心计,擅装柔弱,很知道利用己身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府中蛰伏了数十年的时间,隐忍了数十年的时间,就是想要为自己谋划一门好亲事,以摆脱自己现在的处境,先开始一切都还挺顺利的,她甚至都已经勾起了侯府公子的注意,但就在这个时候,本来娇蛮天真的嫡妹,不知道怎么就开窍了。   并且像是有未卜先知一般,数次破坏了自己的计划。   这让苗锦柔恼恨非常,心生歹意,想要设计嫡姐苗如妍落水,嫁给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寒门子弟,却不想,对方早有防范,结果她自食其果。   最后凄凄惨惨的死去。   额……   阿锦在融合完对方的记忆,她保证,这个苗如妍,拿的不是穿书女的剧本,就是嫡女重生。   而相较于前者而言,阿锦更相信是后者。 第166章 古代庶女   阿锦之所以更相信是重生的, 因为多半的穿书女,在初始的时候,言语之间都不免会流露出一些, 但苗如妍却没有。不管是对待这里的规矩礼仪还是在对苗夫人的态度上,她做的都很细腻自然,完全看不出任何勉强或者是梳理的神态。   所以,   她更相信苗如妍是重生的,而且是那种很常年的套路, 就是上辈子过得很是不好, 被心上人利用, 再不然就是所嫁的夫君, 心有白月光, 而这个白月光往往还是自己的庶妹之类。   婚后不被夫君所喜,又被婆母难为, 还有一大串不好相与的妯娌,日子过得艰难。   之后会无意间发现奸}情。   或是失魂落魄的离开, 或是冲动之下直接质问,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 她的结局都免不了一死。   死后, 发现自己并没有去轮回,反倒是重新回到了年少时。   重活一辈子,她发誓,一定要让那对渣男贱女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利用自己多活一生的先知,步步为营,精心算计, 让那对渣男贱女的所有打算都落空,让他们自食恶果。   当然了,除了报复渣男贱女之外,她还会更改一些事,像是救了一些英年早逝的人,又或者帮家里避开一些即将而来的麻烦事等等之类,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又会被某个人发现一些马脚,从而被人盯上,因此而有了交集。   两人经过种种的事情,例如新皇交替这样的事,最终携手走向让人羡慕嫉妒恨的美满幸福生活。   过程虽然不尽相同,但结果多半都是一样的。   而很显然,苗锦柔就是苗如妍人生道路上的恶毒女配,只有被踢开碾碎的份儿。   啧啧……这都叫什么事儿?   不过好在原身的心愿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斗赢嫡姐之类,而是想要活的从容自在一些,不然的话,这个单子自己一定不干。   阿锦揉了揉自己跪的生疼的膝盖,如是的想到。   却不想,她这才一动,一个有些尖锐的女声响起:“六小姐,请您端正态度,不可乱动,不然加罚一炷香。”   说话的就是苗夫人临走前,特意留下看着自己的仆妇,她在苗夫人院子里不过是个二等婆子,素日也不大受到重视,如今得了苗夫人的交待,也知道苗夫人不喜六小姐,自是可劲的表现自己。   几乎是一动不动的盯着阿锦。   如今见阿锦伸手揉膝盖,立刻冷着脸,看着阿锦说道。   语气颇有些居高临下的意味,真真的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典范。   阿锦在刚才融合记忆时,就已经想过日后的计划该怎么做了?可没打算真的跪上两个时辰,不然的话,自己这膝盖,八成要半废了。   所以,   在仆妇的话才落音,阿锦适当的翻了个白眼,直接就晕了过去。   虽说是装的成分多一些,但这个身体不舒服也是真的,她现在之所以被罚,是因为今日有嫡兄苗长嵘的同窗卢岩登门拜访。   这卢岩是安定侯的嫡幼子,出身高门不说,人生的俊美无俦,学识才华也很出众,才十七岁,便已经有秀才功名在身,虽说侯门勋贵,自有祖荫,即便不参加科考,日后也是有前程的,不过自身考出来的,到底会让人高看一眼。   苗夫人和苗老夫人一贯不对盘,但难得统一都对卢岩称赞不绝,甚至苗夫人还起了许女的心思,不过嫁女乃是大事,需要好好思量,也怕若是没成会闹出笑话来,因而,这个想法除了苗父之外,她谁也没说。   卢岩的到来,还是这般出色,自是惹得苗府未曾出阁的小姐芳心微动,好一阵的讨论,其中已经积极的四小姐和五小姐最是明显,但谁也不知道,苗锦柔也动了心思。   和其他两位庶姐有那个贼心却没贼胆不同,苗锦柔是当即就付出了行动。   用钱收买了苗长嵘身边的小厮,知道了苗长嵘要在两日后,在花园里和卢岩一起谈诗论作,便决定去试探一下。   苗锦柔是个心有成算的人,可没打算直接就出现在两人面前,那样做太过明显不说,且还显得自己很掉价。她是选择了迂回的方式,比苗长嵘和卢岩早一刻钟到花园里去,特意寻了个看似僻静,实则开阔的地方。   精心装扮好后,便开始弹琴。   苗夫人对庶女的教育虽不上心,不过苗家以诗书传家,即便是庶女,若是大字不识一个,来日出门也是让人笑话,所以庶女在到了年纪后就会统一到家学里,学习读书认字,便是琴棋书画也略有涉猎。   虽都只是学个皮毛,出门在外说起,不让人笑话就是。   只是苗锦柔在弹琴上格外有天赋,虽只是在家学里学,但已然是不错。   本来按照她的设想,对方会因为琴声而过来一探究竟,继而有所交集,便是对方恪守礼节不出现,但总归会有印象,日后再找机会就是。   苗锦柔打算的很好,却不妨她在花园里弹了大半个时辰的琴,手指都已经开始发红,却没等到自己想等的人,苗长嵘和卢岩压根就没出现,让她一番算盘落空不说,更还是迎来了嫡母的责骂。   说她在花园里弹琴,惊扰了府中的贵客不说,还失礼人前,要罚。   嗯,一直到后来,苗锦柔才知道,苗长嵘和卢岩之所以没出现,是因为苗如妍提前做了准备,把阿锦一应的打算告诉了苗夫人。   苗夫人本就看阿锦不顺眼,如今知道她竟然胆敢对自己看好的女婿人选下手,自是生气的很,先是让人和苗长嵘说一声,家里的花园进了蛇,正在让小人捉,一时半刻,花园不好过去,让苗长嵘带卢岩去彩俊楼,哪里是文人的聚集地?他们可以更好的谈诗论作,交流学习。   苗长嵘一听这话,自是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毕竟卢岩是贵客,若真的让蛇惊吓住,可不是小事。   打发了儿子后,苗夫人便带着人过来找阿锦的麻烦,并且把弹琴的她抓个正着,就有了阿锦刚来就被罚跪的一幕。   ……   “昏倒了?”   苗夫人得了这个消息,细长的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心中生出些许恼意,今日不是什么灼日,甚至还有点风,距离她罚跪阿锦还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如何就昏倒了?   莫不是装的?想要以此来获取怜惜。   苗夫人对阿锦本就有不好的偏见,她这念头一出,就再也闸不住,心中不由暗恨,这苗锦柔果真和她那个早死的姨娘一样,惯是会装模作样的,想到柳姨娘还在的时候,就没少用生病去拉拢苗父。   这样一想,苗夫人的心里是越发恼恨了。   “她倒是个娇贵的人,去,把回春堂的大夫给我请回来,让大夫好好给这位娇贵的六小姐瞧一瞧,可别落下什么后遗症?这要是传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做嫡母的性情有多苛责呢?”   仆妇看着明显是生气的苗夫人,立刻应了一声,自是去办了。   另外一边,   苗如妍也已经回到自己的院子,在知道阿锦昏倒的消息后,立刻是嗤笑一声:“昏倒?我就知道,她惯是个会装可怜的。”   上次四姐和五姐争吵,闹得厉害,一个落了水,一个险些破了相,双双被父亲亲口开口,罚跪了三个时辰,也都没怎么样?第二天还如常的和母亲过来请安认错。   怎么?到了苗锦柔,才一个时辰就昏过去,不是装的是什么?   “小姐,我们要不要过去看一看?”其中一个穿粉衫的丫鬟,生的粉面桃腮,很是有几分娇俏,察觉到苗如妍的心思,上前一步,开口提议说道。   她叫香茹,曾是苗如妍身边第一等的得意人。   之所以说曾经,是因为这几日,苗如妍对她的态度一下就冷了下来,叫她很是有些手足无措的同时也更积极的表现。   却没想到,她这一开口,就让苗如妍想到香茹上辈子背叛自己的时候,那得意又张狂的嘴脸,当即厌恶不已,冷声道:“我问你话了吗?乱开什么口?还不下去。”   香茹的脸色当即一白,不过也不敢多说,毕竟七小姐脾气刁蛮可是出了名。   见香茹也得了派头,想到七小姐这几日的脾气有些阴晴不定,剩下的丫鬟就更不敢出声了。   苗如妍对香茹的提议是有些心动的,毕竟她想要过去亲自拆穿阿锦的把戏,到时候,看她还怎么装柔弱善良。   想了想,   苗如妍还是去了,用的还是关心姐姐的名义。   这话听着是有点假,不过礼节上却挑不出任何错处来,便是传到外头去,也会称赞苗如妍良善。   ……   阿锦在决定装昏的时候,就已经预想到了苗夫人和苗如妍的反应,对此,她也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正所谓谎言说了千遍就成真。   她是在决定昏倒的那一刻,不断的在自己的脑海里暗示自己,她是昏了,昏了,昏了,真的昏了。   如此反复下来。   还不等大夫过来,阿锦这里就真的昏过去了。   “大夫,情况如何?”苗如妍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口问。   她并没有去阿锦的院子里,而是来了苗夫人的院子,即便是想要看苗锦柔的笑话,也要等她醒来才行,不然自己过去,她看什么?   苗夫人看了女儿一眼,语气带着淡淡的不赞同:“妍儿。”前不久她才夸女儿有了进步,懂事不少,眼下就又恢复原状。   有外人在,她岂能表现的如此明显?   苗如妍听到苗夫人叫她,也知道自己是心急了,不过她也是真的忍不住。   见苗如妍不说话了,苗夫人才淡淡开口:“大夫,我家六丫头身子如何?没事吧?”   “回夫人的话,六小姐膝盖上的伤势虽严重,但不妨事,之所以会昏倒,也是因为六小姐体质娇弱,一时承受不住,老夫这里开上两贴药,喝上几日就没事了。”回春堂的大夫,是鼻眼观心,像是没有听到苗如妍刚才的话一般,沉声开口回答了苗夫人的话。   苗夫人点点头:“那就劳烦大夫了。”   “夫人客气。”   在知道阿锦不是装昏,而是真的昏过去后,苗夫人不悦的神情倒是少了一分,不过依旧是不喜,丫鬟过来回话的时候,只摆了摆手,连句话都没说。   对她来说,   眼下阿锦倒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自家女儿。   想着刚才大夫在时,苗如妍脱口而出的话,实在没有嫡女该有的沉稳气度,说起来也是她太过于娇惯女儿,才养成她这样的性子,这日后若是许了婆家,可是要吃亏的。   好在距离女儿及笄还有一年,她还有时间可以好好教导。   如此一想,苗夫人准备忙完这段时间回娘家,请母亲帮忙,请一个严厉些的嬷嬷回来。 第167章 古代庶女   阿锦可不管苗夫人的心里是如何盘算?她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修习心法武功上。   因为她被罚跪昏迷, 苗夫人知道后,虽然不高兴,不过大夫却证明她是真的体弱才会昏过去,这让苗夫人不大好继续罚阿锦跪, 以免会传出苛责的名声, 要知道大昭虽说嫡庶有别, 嫡母磋磨庶出子女是常有的事情。   这样做,在法律方面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道德层面上却免不了会被人诟病,因而但凡是爱惜羽毛的人家,都不会做出这种事。或者说, 即便是做了,也决计不能传到外面去。   而不管是苗家还是苗夫人的娘家, 都自诩书香门第,自然不会做出苛责庶出子女的事情来。   但是,   不让阿锦继续罚跪, 并不代表苗夫人不罚阿锦, 不然她这个当家夫人的颜面, 又摆放到何处?况且阿锦这一晕, 府上的人,明面上虽然没说什么,但私下里免不了会八卦两句。   苗夫人对府中的掌控还算是不错, 自是也听到了一些消息,这心情自然不会好。   你不是说体质弱, 那就好生的留在自己院子里静养,什么时候身体好了,什么时候再出来?也就是变相的把阿锦禁了足。也不是单纯的禁足, 不是还有百遍般若经要抄写。   这多抄佛经可以静心养气,还不会累到人,既是罚跪免了,这佛经免不得就要多抄写几遍。   苗夫人大手一挥,便把百遍佛经变成了五百遍,一下子就加了五倍,还刻意的叮嘱,抄写归抄写,可不许连夜点灯,以免再劳累到。   慢慢来,她这里不着急的。   真的要抄写五百遍的话,按苗夫人的想法,没个三五个月是不成,这要是换成其他庶女,怕早就有些心慌了。   按照大昭的律法,女子要及笄后才可以成亲生子,不过高门大户的女子,若是要成亲的话,都是早两年就开始准备起来,在女儿十二、三岁就开始留意起来,等女儿一及笄,便可以订婚,再走三媒六礼的流程,差不多也要小一年的时间,再精细讲究一些的人家,准备个一年多也不是没有。   十六、七岁的年纪,也刚刚好。   这一被禁足,还是三、五个月的时间,庶女能外出交际的机会本就不多,若是被禁足,就更没什么指望了。等及笄后,不是被随意打发给寒门子弟,就是被许给同是庶出的纨绔子弟,总之不会有什么好姻缘。   所以,   苗夫人这一举动,可以说是直接捏到庶女的七寸,若是原主的话,自然会惊慌不已,想尽一切的法子让自己解禁。   但阿锦却不同。   苗夫人这样的做法,刚好合乎她的意愿,本来她之所以会昏倒,也是有这个意思,借由生病养身体,足不出户。   也不为其他。   就是为自己炸死离开苗家做准备。   柳姨娘早就去世,至于苗父的话,不提也罢,可以说阿锦若是要走的话,不必对这里有任何的犹豫和留恋。   只是,   她如今是个养在闺中的少女,身子还不大好,就这么贸贸然离开的话,很容易就被人给盯上。想要走,想要自由,最起码要有自保的能力吧?   阿锦也已经检查过她现在的身体,因先天和后天的生长条件都不咋地,所以她现在的体质是有些娇弱的,好在根骨很不错,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只是她现在已经十四岁,骨骼已经逐渐成型,并非是最佳习武的年纪,日后想要有所成就的话,少不得要受一番苦楚。   便是苗夫人不下达让阿锦禁足,她自己也会找个借口,闭不出户的。   虽说是被禁足,不过伺候她的丫头婆子还是有的,不过却都不是很上心,对阿锦多有疏忽,只要不饿到冷到就行,指望有多贴心,是不可能的。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阿锦是庶女,姨娘也早逝,自来在府中就不甚起眼,如今又不知道如何得罪了夫人和嫡出的小姐,未来最好的前程,也不过是被许给一个寒门子弟,是越发的没前途。   何必花心思去讨好?   是以,   阿锦被禁足的日子,和其他人所想的苦闷落泪不成,且自在着呢?每天睁开眼睛,先不紧不慢的抄写两遍的佛经,然后停笔,就开始修炼心法武功,别说,这具身体的资质真心不错。   又有阿锦的悟性在,所以只半日的时间,她便已经成功的进入了星辰诀第一层,体内有了一丝微弱的内劲。   用着一丝微弱的内劲,阿锦便去冲刷自己的经脉,一遍又一遍,一直到自己力竭。   其实用药浴更好一些,不过她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庶女,洗经伐髓的药材都是很珍贵的,她哪里弄得过来?   就只能用这个笨拙一点的方法,慢慢来。   ……   阿锦禁足的日子过得且自在。   那边,苗如妍的生活却是陷入到了水深火热之中。   原因也很简单,苗夫人给她请回来一个教养嬷嬷过来指点她一应的礼仪,并且教导她的为人处世之道。   上辈子的苗如妍,是苗夫人最小的孩子,又是唯一的女儿,自来娇惯,一贯都不耐烦学这些东西,这才叫那对渣男贱女期满自己良久,最终落得那样凄惨的下场,除了小人作祟之外,也有她自己识人不清的缘故。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知道苗夫人要给自己请教养嬷嬷,她真的挺高兴的,甚至提出,若是宫中出来的就最好了。   这样她可以学的更多。   后来,外祖母那边出力,寻了个颇有名望的教养嬷嬷,她也是真的开心,只是那个时候,她怎么也没想到,这学习的过程这样的难熬。   从站姿开始,烹茶说话,包括上妆穿衣等,这些还是最基本的,她也有点基础,学习起来虽然吃力不过倒也还好,不过到了御下,说话之道,各家贵妇人的出身来历,人情往来,却叫她吃力无比。   她作为家中的小女儿,上头有两个哥哥,先前是从不考虑这些,莫说那些不想熟的小姐夫人,就是自家这边她也没有了解彻底。   要记要背的东西实在太多,让她很是头疼。   除了要跟着教养嬷嬷学习规矩礼仪之外,她再有一年就要及笄,所以也要跟着苗夫人一起学习掌家之道,要知道对她们这些高门贵女来说,什么插花品茶,琴棋书画,不过都是锦上添花,真正可以让她们在婆家立足的根本。   除了娘家强大,膝下有子,再有就是能掌家,夫君在朝堂上拼搏努力的时候,要保证后宅内清净,无后顾之忧。   三者相加,才是女子立足之道。   这可比虚无缥缈的夫君情意要来的靠谱。   苗夫人如是的教导自己女儿说道。   苗如妍经历了上辈子遇人不淑,以至于最后丢了性命,还连累父母兄弟,心里也是愧疚,所以听苗夫人这般一说,立时点头表示赞同。   因而,不管学习有多繁忙,她又有多累人,也都咬牙的坚持下来。   不似以往一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苗夫人略一说,就撒娇卖痴的糊弄过去。   她这般模样,看的苗夫人心里不由的感叹。   女儿到底是长大了,懂事了不少。   ……   时间就这么一点点的走过。   转眼间就过去了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里,阿锦一应的待遇上虽然差一点,但阿锦表示不在乎,有吃有喝有得穿,她是一点都不挑剔的。   这一日,   阿锦这才刚刚结束一天的训练,就听到了外面喧闹的声音,让她轻皱了一下眉头,把伺候自己的侍女,名唤碧玉的叫了进来,“外面什么事这么吵闹?”   毕竟是大事,不然的话,她住的这个院子已经够偏僻,声音还能清晰可见的传来,可见其热闹之处。   碧玉回答:“再有几日便是七小姐的及笄之礼,夫人正遣人布置呢。”七小姐是夫人和老爷唯一的嫡女,前些日子,老爷又刚刚升了官,已经是从一品的大员,更有七小姐的外祖父,也在上个月,进了内阁,以至于七小姐的身价也大涨。   她的及笄礼,自然要办的盛大而热闹。   “哦。”阿锦听到这话,倒是没什么感觉。这及笄礼说好听点,是女子成人仪式,但叫阿锦看来,不过是另类的待价而沽的场合,在高门显贵之间,尤为的明显。   碧玉听着阿锦淡淡的话,倒是有些误会了。   毕竟相对于七小姐及笄礼的盛大,就在两个月前,六小姐的十五岁生辰,别说是办及笄礼,府中上下,却压根就是忘记了,连碗长寿面都没有,倒是在生辰的第二天,夫人才遣了仆妇过来,送了一身新衣,还有笄、簪、凤冠等,嘴上说着什么,家里事多一时忘记了,让六小姐不要介意。   但实则就是她这个丫鬟都知道,夫人这是在羞辱六小姐呢。   你说忘记就忘记了吧。   这在生辰的第二天,特意把东西送过来,又是怎么回事?送的还是行及笄礼才用的东西,若是这勉强能说是生辰礼物,但一水都是金子打造,金灿灿的,这是在羞辱谁呢?   六小姐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是极其不满的,面色都已经沉下来。不过身为庶女,还没了姨娘,又不得老爷的宠爱,还曾经得罪夫人,人微言轻,即便是不满,也没办法。   其实,   碧玉想的也不错,阿锦确实不满,但不满的点,却是苗夫人有些抠门,送的笄、簪、凤冠虽然看着金灿灿,尤其是凤冠,咋眼看过去个头还挺大,但用的确实镂空技艺,精致好看,却华而不实,用手掂量一下,撑死也就十两出头的重量。至于剩下笄、簪倒是实心,但两个加起来也没有五两。   真是不大方。   阿锦有些腹诽的想到。   不过腹诽归腹诽,对这一笔意外之财,阿锦总体来说还是挺高兴的,三样加起来,怎么也有十五两,换算成银子的话,也就是一百五十两,现如今,一家五、六口,日子过得舒坦,一年下来的花销,也不会超过十两,嗯,是银子。紧巴一些的家庭,五两银子就能过一年。   这般一想,心里就高兴多了。 第168章 古代庶女   在阿锦刻意的深居简出之下, 这一年,除了每日早上按规矩给苗夫人和苗老夫人请安之外,她就只有在年末家宴的时候, 出来一次, 只呆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回来,其他时间, 轻易不肯踏出院子半步。   如今在苗府里已经成了透明人般的存在。   她自己倒是颇为的自在, 倒是叫其他人看的摇头, 这六小姐怕是彻底废了。   苗夫人在刚开始的时候,面对阿锦如此行为, 她还有些警惕, 觉得阿锦很可能是在憋什么坏心思?寻了个借口,就换了她贴身伺候的侍女, 又调来了碧玉,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后来发现阿锦是真的深居简出,每日请安过后,不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就是抄写佛经或绣花, 甚至连花园都很少去, 一应的行为动作很是规律,并无异常,又有苗夫人的心腹嬷嬷说, 八成是怕了,这才叫苗夫人渐渐的放下心来。   苗如妍知道后, 倒是有些不信,甚至还亲自过来试探过一回。   却被阿锦四两拨千斤的打发回去,苗如妍倒是有心想要查个清楚, 但奈何她这一年来,跟着教养嬷嬷学习规矩礼仪,还要和苗夫人学管家,把她的时间占的满满当当,没什么空闲,就只能叮嘱碧玉,一定要盯紧,不可放松。   额……   对此,阿锦只能说,你们真的是想多了。   若非是她刚来的时候,她的身体过于娇弱,也没有什么自保能力,对大昭一应的风俗等等都不是很了解,嗯,她虽然有原身全部的记忆,但原主也只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知道的事情,也不过是京城的一亩三分地,再多也都没有。   不然的话,   她早在来的第一时间,就会离开苗家。   谁还留在这里受这种窝囊气?   不过眼下不管是风俗习惯,亦或者是金钱还是自保能力,她也都已经有了,之所以还没有离开,是因为还有一件事没有办理妥当,就是户籍的问题。   炸死脱离,苗锦柔这个名字她就不能再用了。   只是想要办一份户籍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好好的筹谋一番。   ……   “漂亮,真的是太漂亮了。”   苗夫人拉着苗如妍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开口称赞说道,“想当初,你刚出生的时候,还是小小的一团,玉雪可爱,没想到,一晃眼,我的妍儿,也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话说到最后,语气难免生出一些感叹之意。   “娘。”   苗如妍看着苗夫人慈爱的面容,心下一软,上辈子,她最对不起的就是娘了,为了她这个不孝女,娘不仅得罪了外祖家,连外祖母过世,大舅都因记恨娘而没让娘去上一炷香,婆家这里也遭了厌恶,连带着两个哥哥也不知道体谅娘,对娘生出怨气,觉得她心里眼里就只有女儿,没有为他们考虑半分,以至于娘在府里虽还有着苗夫人的名头,但日子过得却一点都不好。   到最后,娘更是为了救她而悬梁自尽。   如此一想,苗如妍的眼眶也有点泛湿,并且在心里暗暗的发誓,这辈子她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娘,再也不去做哪些混账的事情,不会惹娘伤心,一定让她寿终正寝。   “对了,妍儿,你是不是和你婉表姐闹矛盾了?”苗夫人想了想,又开口问了一句。   苗如妍摇头回答:“没有。”   “那好端端,插笄的人为什么换了人?”女儿和婉丫头一贯交好,这插笄一事,更是一早就说好的,这无缘无故变了卦,可不是什么好事。   “女儿也是没办法的事,清河县主说要帮我插笄,她是县主之尊,女儿不好不答应,就只能委屈表姐了。”苗如妍说起这件事,对表姐也有点愧疚,但没办法,清河县主的爹是顺阳郡王,是皇室宗亲不说,更是简在帝心,清河县主说要为她插笄,她一介臣女,如何敢拒绝。   苗夫人听到这话,也不再提,虽然是有点对不起侄女,不过女儿说的在理。   所以,   她很快就转了话题,而且还是让苗如妍震惊不已的话,“……妍儿,等过了你的及笄礼,安定侯府便要正式登门下聘。”   一听到这话,苗如妍顿时就急了,“娘,我已经和你说过了,我不喜欢卢岩,更不想嫁到安定侯府去,您不是也已经答应了吗?怎么?好端端的,他家就要来下聘?”   上辈子她之所以会落得那样的下场,都是拜卢岩和苗锦柔这对渣男贱女所赐,她恨不能把他们剥皮抽筋,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还有那个安定侯夫人,母子两个真是一丘之貉,嘴上说的一套套,什么会把她当成亲生女儿对待?但到最后,她对自己下死手的时候,可半分没有心软,甚至还嫌弃自己不能早死腾位置。   她哪怕是嫁到寒门去,也绝对不嫁给卢岩。   只是这卢岩也不知道会灌什么迷魂汤,大哥和爹都对他称赞有加也就罢了,毕竟卢岩确实由两分本事,不然的话,最后也不会被圣上点位探花郎,至于她爹,就不用说了,一贯都欣赏这样的人,而且卢岩装模作样的本事更是了得。   倒是娘,对卢岩也是交口称赞,甚至在她明确的不想嫁给卢岩后,是再三的劝说,一有机会就劝说她,让她心里烦不胜烦。   她这里可是劝了又劝,才让娘打消了这个念头。   怎么?   这又提起了,而且还说什么及笄礼一过,就正式下聘?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娘知道你不喜欢卢岩,只是这婚事是你爹和安定侯定下的,等娘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交换了信物。”说起这个苗夫人心里就有些生气,为此,很是埋怨了苗父一回,但她再怎么生气?两家也已经交换了信物,苗家虽然也不是得罪不起安定侯府,只是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至于女儿嘴里的不喜欢,她年纪小,又知道什么?夫妻间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现在不喜欢也没关系,她在嫁给苗父的时候,也是不喜欢,不也一起过了这么多年。   再者,卢岩这孩子可是勋贵里难得出息的,人也洁身自好,十七岁了,身边连个通房都没有,且安定侯夫人也说了,等妍儿嫁过去,五年内,即便是妍儿无子,也决口不提纳妾的事。   怎么看?   都是一门不错的亲事。   便又劝说女儿:“……再者,卢岩这孩子也没什么不好,出身高门,长得俊美,自身也出息,还洁身自好,是京城里出了名的好儿郎,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对此,苗夫人也是不解的很。   “谁说他洁身自好?”说起这个苗如妍难掩心中的恨意,“他不是早就和苗锦柔那个贱人勾搭在一起了吗?之所以会求娶我,不过是障眼法,想要为苗锦柔那个贱人铺路而已。”   “什么?”苗夫人先是大吃一惊,不过到底是当家夫人,很快也就反应过来,“妍儿,你是听谁在哪里浑说的?这卢岩和苗锦柔连面都没有见过,何来勾搭一说?”   “他们不是……”苗如妍开了口,才反应过来,这辈子,因为她的搅合,把卢岩和苗锦柔的初遇给搅合没了,打哪儿之后,苗锦柔更小心谨慎,这一年来,龟缩在自己的院子里,鲜少出门,哪怕是她用金子做的笄,簪等物嘲讽苗锦柔,她竟然也忍着没有任何动静。   简直是有些不符合她的人设。   最一开始的时候,苗如妍还有些担心,毕竟在她的认知中,苗锦柔真的是恶毒又狡猾,还睚眦必报,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一度是想要亲自试探一番。   后来得了娘的指点才反应过来,眼下的苗锦柔,并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把卢岩迷得五迷三道,让其为她不惜过来算计自己这个嫡女,更也不是机缘巧合下,救了太后,破格得了个乡君称号,虽无封地,不过对女子而言,已经是无上荣耀,有了底气。   即便她是庶女,也无人敢小瞧。   她现在不过还是个没及笄的小姑娘,在嫡母的手下,艰难讨生活的庶女罢了。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苗如妍这才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是已经重回年少时,有父母的疼爱,还是个骄傲矜贵的苗家嫡女。   看着不再言语的女儿,   苗夫人的心绪也不平静,脑子里已经闪过了几个人的面孔,想着是不是家里有那个心大的,想要取而代之,才会在妍儿的跟前编造出这样的瞎话来?   不行,她等会一定要让人好好的查查。   若真的是如此,她决计饶不了她们。   苗夫人的脸上闪过厉色。   ……   苗如妍在知道苗家和安定侯府那边已经商量后,只等着过了她的及笄礼,便要登门下聘,那是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些蔫下来,本来让她期待的及笄礼,也没了兴趣。   苗夫人看着虽然是有些担心。   不过和安定侯府结亲的事,已是两家商量好,是板上钉钉的事,甚至就连皇上那里也知道,还说还赐婚。   她便是再娇纵女儿,也不会拿全家来开玩笑,只是女儿及笄礼在前,她实在忙碌,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劝诫女儿,只能先这样,等过后,她再慢慢的和女儿掰扯,她总是会想通的。   只是,她怕是没想到,   就是这么一个不注意,苗如妍就给她闹了个大事。   苗如妍是不管如何都不肯嫁给卢岩,明知道前方是个火坑,她还往下跳,那得多想不开啊?   不过这次,不管苗如妍如何的哀求苗夫人?苗夫人都没答应。   疼爱她的苗夫人这里都行不通,更不用说苗父了,那个人,可不是个慈父。   所以,她就只能自己想办法,破坏了这桩婚事。   只是她这里却不能出错,不然的话,作为女子,她的下场未必会比上辈子好多少。所以就只能从卢岩那里下手了。   也怪她刚回来的时候,太过于生气,以至于没能好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怒火,把卢岩和苗锦柔的初遇给搅合了,不然的话,这个时间,他们怕是早就情投意合,隔三差五就要鸿雁传书,以寄相思。   自己再略使手段,让他们的情意大白天下,到时候她就可以顺利的退婚。   这般一想,   苗如妍的心里却生出一丝悔意,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   不要紧,   他们现在没什么交集,自己就帮他们一把,让这对渣男贱女锁死,千万不要再去祸害别人。   而机会也很明显,她的及笄礼,不就是个很好的机会吗?   在心里慢慢的思索了一番,苗如妍在知道安定侯府要下聘后,焦躁的心理,也一点点的安定下来。 第169章 古代庶女   阿锦并不知道, 苗如妍已经把歪脑筋打到自己身上来了,不过即便是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的。   且不说她只等着新的户籍贴下来, 就会离开苗家, 就说她不走,但她又不是原主, 一心一意想要嫁入高门,什么高门显贵, 在阿锦这里都不如自由来的重要。   说起这个户籍贴, 真的是让阿锦废了好一番的功夫。倒不是说户籍贴有多么的难办, 事实上,户籍贴并不算多难办,只要有银子一切都好说, 但她这里,难就难在了, 她如今是未婚闺秀,大昭又是个对女子又有些苛刻, 未婚姑娘想要出门,尤其是高门大户里。   就只有那么几个地方,布庄,银楼, 再有就是佛寺,再不然就是哪家举办宴会, 是可以出去走走。后者则是要碰时机,前几项的话,需要得到家里的长辈同意,才可以出去, 而且也不会让你一个人出去,像是她曾看过的电视剧,带着一个丫鬟就出门的,压根就不存在。   都是婆子丫头一大堆,身边还会跟着同辈的兄弟,想要单独行动,别说门,就是窗户都没有。   而就苗夫人对她不喜的态度,还有苗老夫人对她可有可无的态度,阿锦可不觉得她们会干脆利落的同意自己出门,她也不愿意卑躬屈膝去求她们答应。   所以,   阿锦想要办理户籍贴,就只能等到自己的武功小有所成,可以悄无声息的离开苗家才可以去办。且她再出去之时,也要做好准备,不然的话被人发现就不妥了。   她虽然不受重视,身边伺候的奴仆不算多,但加起来也有十余人,身边更有苗如妍派来的碧玉跟着,即便是休息,也有她会时不时的道内室里去看看。   是以,阿锦想要出去的话,首先就要搞定碧玉。   其实也很简单,直接点穴,让她睡了就行,只要时间上把控的话,碧玉不会发觉,顶多是觉得自己偷懒睡了个比较长的午觉而已。   综合种种的情况,   阿锦才在苗家呆了一年多的时间,一直到近段时间,她的星辰诀终于成功的踏入到第三层,现在她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么夸张,不过自保的话,却已经足够了。   既是有了能力,阿锦是立刻就开始行动起来。   给自己细致的编纂一个身世,一应经历,再用钱疏通了一下办理户籍那边的衙役,可以说所有的事情都已妥当了。   如今阿锦只等着新的户籍贴办好,她就能走。   嗯,大昭规矩。   办理新户籍,尤其是外来的人,是有个审查的时间,即便是阿锦用钱疏通了,也需要两、三日。不然的话,她这里前脚拿到手,后脚就离开,绝对不在苗家多呆一秒。   这里的生活,实在是太压抑了。   对女子,尤其是未婚的女子,尤其是不友好。   “六小姐,这是七小姐遣人送过来的钗环衣饰。”碧玉端着一个红木托盘走进来,满脸笑容,“……说是让您后日参加及笄礼的时候穿戴。”而后也不等阿锦开口去问,便又自顾自的把原因说出来:“听说府中未出阁的小姐都有呢。七小姐真是心善!”   心善?   对碧玉的话,阿锦不发表意见,她只知道一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过看着碧玉送过来的东西,不得不说,苗如妍还挺下血本的,送来的簪环首饰,虽然样式简单,但做工却十分精巧,其中一支红宝石缠枝流苏步摇,流光溢彩,很是夺人眼球。   衣服倒是略清淡一些,不过苗锦柔本就是清淡的长相,并不适合那些繁琐华丽的衣服。   看着这东西,阿锦越发觉得苗如妍没安什么好心了。   “嗯,既是七小姐送来的,就好生的收好吧。”反正未必用得到。   嗯,阿锦可不会因为知道苗如妍不安好心,就和东西过不去,尤其是这东西还值不少钱的情况下?那得多傻啊!她既是要走,出门在外,更不能缺钱了。   就苗如妍送来的东西,不说其他,就那支红宝石缠枝流苏步摇,没个百两银子,就下不来,而且听碧玉的话,她是给所有没出阁的都送了。   四小姐,五小姐,再加阿锦,还有八小姐,四个人,都是这个标准的话,要好几百两呢。   所以阿锦才说苗如妍下血本。   也更说明,苗如妍一定憋着大招,而且多半是针对她的。   碧玉本来还想再开口说七小姐几句好好,但看着阿锦很是平淡的表情,到底是把话给咽了回去。罢了,她虽然是七小姐的人,但六小姐便是再不受宠,也是主子,她一个做奴婢的,还是不要掺和那么多,老老实实的完成交待就成,其余的还是不要多做。   不然真的出了事,七小姐未必能保住自己。   还是算了,反正七小姐让人过来送东西的时候,也没说其他。   ……   很快,就到了苗如妍及笄这一日。   苗父是从一品大员,也颇得盛宠,苗夫人的娘家也不俗,如今两人唯一的嫡女及笄礼,前来赏光的人还不在少数,更不用说,从安定侯府那边传出,两家有结姻亲的消息后,强强联合。   这前来观礼的人就更多了。   府门前是车水马龙,热闹极了。   而作为主人公的苗如妍纵然情绪不大高,但这一年教养嬷嬷的教导,也让她明白,什么场合该露出什么表情?所以,她的脸上也是带着盈盈笑意,招待着前来观礼的贵女们,忙的苗如妍团团转。   不过即便是再忙,她也得空问了一句心腹丫头秋霜:“我让你安排的事情,如何了?”   “小姐,都已妥当。”秋霜也低声回答。她一直到现在都想不通,小姐为什么这么抗拒和卢公子的婚事?甚至不惜在自己的及笄礼上设圈套,去诬陷自己的未婚夫和姐姐,更是压着苗家所有姑娘的名声。毕竟这件事骇人,一旦弄不好,传出去一丝半点,所有苗家姑娘,不管未婚的还是已婚的,都要受损。   但不管她的心里是如何不解?秋霜也不敢去质问,只能照办,她也不是没想过告诉夫人,但她是知道小姐的脾气,眼里不揉沙子。   她若是说了,被赶出小姐身边是小事,就怕丢了命,还会连累家人。   现在她只能暗暗的祈祷,一定要顺顺利利的,不让任何人察觉。再不然就是,出了意外,让计划直接夭折,这就最好了。虽然事后小姐会生气,但天意所为,她顶多就是受点罚罢了。   秋霜本来只是怀着一丝的希望,但没想到,老天爷还真的是听到了自己的祈祷。   还真的出意外了。   六小姐不见了。   “不见了,怎么会不见了?碧玉,你是怎么看人的?”苗夫人在知道阿锦不见后,虽然心里恼怒,不过女儿的及笄礼,宾客众多,身份显贵的不在少数,她自然不可能丢下宾客,去处理,只能等着及笄礼结束,送走了所有的宾客,才来处理。   碧玉吓全身都是抖的,“夫,夫人,奴婢真的不知道,奴婢伺候七小姐梳洗的时候,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一直到秋霜姐姐过来寻人,奴婢才醒来,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六小姐又去哪儿了?求夫人饶命。”   苗夫人劳累了一日,本就疲累,听了这话更觉得头疼,揉了揉额角,心里烦躁的厉害,她也去看了一眼,房间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经不见了,连带所有的衣服也都不见了。   瞧着像是偷东西。   不过她有种感觉,是苗锦柔自己带着东西走的,要知道今日宾客盈门,她虽然已经再三敲打过小厮,让他们已经要提高警惕,但到底来人多,场面热闹,自是有顾及不到的地方。   只是她还有些不解,苗锦柔为什么要离开?她一个千金小姐,虽然在府里不受重视,妍儿也找了不少她的麻烦,但都不过分。若是到外面的话,即便是有银钱傍身,她一个弱女子,带着那么些钱,犹如三岁孩童抱金砖,保不住的。   且还有可能遭遇不测。   难道说,是有贼人闯空门?   ……   阿锦在脱离了苗锦柔的身份后,本是打算在第一时间离开京城,而且她早就想好了第一站的目的地,江南。   只是她的运气不凑巧,眼下去江南的官船并没有,最早的一艘,也是两天后才会出发,阿锦虽遗憾不能立刻走,不过回头想想,也不错,她这一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   不如趁着这两日,好好的逛一逛。   不用怕别人会认出来,且不说她现在是一副少年郎的打扮,就说苗锦柔就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人认识的,之所以穿男装,也是因为这世道,对女子太苛责了。扫眼看过去,街上女子并不多,而且都是已经成婚的妇人,年纪也不小的那种,跟着当家的一起出来。年轻女子更是看不到,即便是有,身后也都是跟着一群人。   这两日,阿锦是直接住在船上,已经交过船费,到杭州,路程是两个月,最便宜的船舱大通铺七百文。阿锦可不愿意委屈自己,自是要的单独房间,五两银子。   把这附近逛了好一遍,顺带的也关注了一下苗家那边的情况。   一个姨娘早逝,不受重视的庶女,失踪了,是不会有人找的,甚至她很快就会病逝,事实上,也和她想的一样,住在苗家附近的人都知道,苗府的六小姐得了风寒,已经不大好了,随时能咽气的那种。   苗家是什么情况,阿锦才不在意呢。   反正是已经和她没关系。   第三天,凌晨,天还不亮的时候,船已经起航。   阿锦站在甲板上,看着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的京城,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终于是离开了。   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第170章 古代庶女   阿锦虽说是坐上了去杭州的官船, 但其实是没有目的的漫游,一路上,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阿锦是做男装的打扮,不过因为个头不高, 身材也是偏瘦弱,肤色白皙, 气质虽沉稳但面色却难掩稚气, 咋眼看过去就像是外出游学的富贵公子哥儿一样。   或许是因为如此的缘故, 官船没到一处停歇补给的时候, 阿锦去逛街的时候,碰到故意想要讹钱的小贩不说,竟还有胆大包天的人贩子,见她是落单一人,还想要掳劫她。   对这种情况,阿锦是立刻就出手, 而且颇为狠辣, 直接就扭断了对方的手脚。   “饶命, 这位小娘子饶命, 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小娘子,求您放我们一条生路。”   听到他们这话,阿锦也知道他们为什么会盯上自己了。   一个落单的, 生的还颇为清秀的小娘子, 可不就是这些人贩子的目标吗?至于怎么认出自己是女儿身,她虽然是做了装扮,但却不精细, 对人贩子来说,自是早就练就了一双利眼,况且她看刚才两个人贩子的手法老练,动作也利索,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必定是老手,能分辨出来并不奇怪。   若是个普通的小娘子的话,这个时候怕就在被他们弄晕带走了。   可惜,   老天爷都要收拾他们,让他们碰到自己。   对人贩子这种东西,阿锦自来是痛恶深绝的,对两个人叫喊求饶的声音,充耳不闻,再废了他们双手双脚后,好不温柔的拉着他们的腿,直接把他们从巷子里拽了出来。   一个瘦小的少年,拖着两个大汉出来,自是引起了附近百姓们的注意力,纷纷的停下脚步,看发生了什么事?   两个人贩子被拖到大庭广众之下,几乎是要绝望了,甚至连求饶的声音都小了。   “这位小哥,这是?”有好奇心略重一些的,当即开口问道。   “他们是人贩子。”阿锦也没隐瞒,回答的同时,又对着旁边一个半大的孩子招了招手,“小家伙,你过来,帮我跑个腿,这些是给你的跑腿费。”说着话,就摊开自己的手掌,里面躺着五、六枚铜板,“你去帮我把这附近的衙差喊过来,这铜板就是你的了。”   大昭朝的民风虽然不算开放,不过还算是盛世,像是这种停船的码头,可是有官府过来管辖的,一应的小商小贩,在这里摆摊卖东西,每天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自然也由衙差在这里定时定点的巡逻。   半大孩子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点点头,应了一声好,人便已经跑不见了。   很快,   刚才那个孩子,便引领着两个穿着蓝黑色衣衫,腰间挎着刀的衙差走了过来。   “发生什么事?何人在闹事?”其中一名看着年长一些的衙差开口问道。   阿锦先是把铜钱给了那个报讯的孩子,看对方欢天喜地的离开,这才回答:“回大人的话,这两人是人贩子,刚才意图掳劫小子,小子因自幼身子不好,学了几手功夫,因而没让他们得逞,如今交给两位大人处理。”   衙差看了看阿锦,虽年纪小,但一身衣服可不是寻常人家穿得起,目光也正,心下本就有好感,至于躺在地上的两个哭天喊地的,一身灰衣,尖嘴猴腮的样子,两项对比,高下立见。可不觉得对方会好端端的去冤枉人,要知道,随意冤枉人,一经查实的话,可是要挨三十棍的。   再加上人贩子在看到官府的人,是有天然的敬畏,不自觉的就露出心虚害怕之色。   这时,   又有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不知道是谁,说了,刚才他看到这两人跟在阿锦身后,跟了好一段路呢,可见不是什么好人。   几方面下来,衙差自然也就信了。   本是要阿锦跟着他们一起到府衙那边去做个记录,不过阿锦看天色,船上那边给的时间也快要到了,便拒绝了,“小子不是这里人士,是要到杭州去,途经这里,暂且停留,怕不便过去,不过相信两位衙差大人会秉公办理。”   衙差一听这话,本还有点为难,不过在阿锦悄悄的给他们一人塞了一块角银后,便迅速的转了口,拍拍胸口,表示没问题。并且还热心的叮嘱了阿锦几句话,让他路上小心,下次再出来,千万不要一个人,还是带着小厮,会安全些。   谢过了对方的好意,阿锦很快也就告辞了。   而此地的县令还算是断事清明,得了禀告后,立刻就审讯了两名人贩子,这两名人贩子也不是什么有骨气之辈,当即就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并且供出了他们的接头人。   县令果决,带着人立刻就去抓捕,别说,还真的是找到了一个人贩窝,里面还有三名刚刚掳劫而来的孩童,都是本地的,其中一个还是县城里的,一家颇为富庶家里的独子,今儿早上才来报案,说孩子昨天不见了。   把孩子都各自安全的送到他们父母身边。   得了那个富庶家里家长一块送过来的青天大老爷的匾额,喜的县令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   这可是他活脱脱的政绩啊!对他来日升迁可是大有益处的。   连带着那两个最一开始抓了人贩子的衙差,都得了富户送来的每人六两银子的谢礼,两人捏着银子也很高兴,这可是他们半年的薪俸呢。   可以说,除了人贩子外,皆大欢喜。   ……   不过以上这一切,阿锦是不知道了。   如是又走了一个月的时间,在阿锦彻底成为一条咸鱼之前,终于是到了目的地,临安城。   这临安城是江南数一数二热闹繁华的城镇,阿锦在这里一呆就是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除了吃喝玩乐之外,她也没忘记赚钱,毕竟她从苗家带出来的银钱,虽然不少,但座山吃空可是要不得。   至于怎么赚?自然是写话本了。   江南虽然是才子文人盛产的地方,但同样的,这里也是温柔之乡,才子佳人的故事,不知道出了多少,因而话本在这里还颇为受到欢迎。   阿锦先前虽然没有当过作家,不过编故事她却很擅长。   即便是她写的有些不妥之处,书斋那边也还可以让人再润色一下,刚开始,一个故事才卖了不到一两银子,不过后来因故事很是受欢迎,被人追捧,这自然的价格自然也就上去了。一直到她说离开,不再写的时候,那掌柜的还很是不舍呢。   所以,她在临安城呆的这一个月,虽也花了不少钱,但也赚了不少。   从临安城离开,   阿锦没再走水路,实在是坐了两个月的船,把她给坐腻烦了。   为了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她特意到木匠那边,定制了一辆马车,因为是定制,要求又颇多,所以时间上也就慢一些,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临安呆了两个月的一大原因。   她定制的马车,空间大,又装了不少东西。   为此,阿锦特意买了两匹骡子,用来拉马车,并不是她不想买马,而是牛和马,都是十分珍贵的,一应买卖都是要经过官府的备案,尤其是马,朝廷管辖的很严,市场上即便是有卖马的,多半也都是年老体弱,那强壮一些的也不是没有,但实在不好碰到。   不过骡子也不错,它的体质结实,肢蹄强健,也更适合驾驭,要知道一头上好的骡子少数也要十二三两银子呢。   有了骡车后,   阿锦就显得从容了许多。   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江南里里外外都转了一圈,荷包也丰厚了不少,还是那句话,江南是个温柔乡,不但话本受到欢迎,阿锦还发现,更受欢迎的还是戏曲。   毕竟现下对女子严苛,娱乐活动更是没有,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看戏听曲,可是难得的放松休闲的活动,尤其是官宦人家。不拘是办个花宴,还是家有喜事或丧事,都喜欢请戏班到家里唱个坐堂。   像是临安城,甚至还有专门的戏院。   在摸清楚这里的故事套路,阿锦便把现代那一套,狗血故事,主要是家庭伦理大戏那一套,经过精心的润色,在附和这里的民情后,卖给戏院或戏班。   就像是现如今江南大火的《玉楼春》就是她写的,就这么一部戏,她就卖了一百两银子,而写出这个故事,包括后来的润色,她也只用了不到七天的时间。   靠着写话本,写戏曲,阿锦不说赚个钵满盆满,但也是小荷包丰厚。   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甚至已经计划好,再等半个月彻底开春后,她就到塞外大漠去看看,最原始的沙漠戈壁。   ……   阿锦离开苗家,日子倒是过得滋润了,但远在京城的苗如妍,是真的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事情还要从阿锦‘失踪’那天说起。   自重生以来,她可以说是过得顺风顺水。   不但是打压了上辈子的仇敌,把对方困局在院子里,动动手指就能让对方不得动弹,跟着教养嬷嬷努力学习规矩礼仪,帮着娘把家里也打理的井井有条,无人不赞,在一次长公主的花宴上,凭借一副观音像,得了长公主的青眼,还和清河县主交好,成了京中数一数二的贵女。   上门求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若非今上的皇子们都未曾长成,最大的也才不过十岁,她便是做皇子妃都够格了。   她都已经变得和上辈子如此不同。   但为什么?   父亲和母亲就一心一意认准卢岩,觉得他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   卢岩也算是良人的话,那世界上就没有负心人了。   苗如妍一百个不乐意,为了退婚,她甚至纠结再三,预备在自己的及笄礼上动手,但却没想到,苗锦柔竟然不见了。   活生生的人,就这么不见了。   房里也被掳劫一空,似是贼人所为。   但不管是不是贼人所为,苗锦柔都不可能再回来,一个不见了几天的女儿,即便是她回来,苗家也是不敢认的,没得坏了全家的名声。   所以,第二天苗锦柔便病了。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病逝了。   至于府里的知情人士,也都被苗夫人打发了,若是早几个月如此的话,苗如妍或许还会高兴,但如今,她所有都布置好,指着苗锦柔帮自己退婚呢。   她就这么‘没了’。   却让她不能接受,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她的那些布置打算,苗夫人也知道了。   一贯都对她疼爱有加,百依百顺的苗夫人,第一次对她发了火。 第171章 古代庶女   “妍儿, 你这次真的是做的太过了。”   苗夫人是知道女儿不喜欢和安定侯府的婚事,但她喜不喜欢,两家的婚事也都定下来,本来她还以为女儿年纪小, 没定性, 日后就知道了, 却没想到, 处理六丫头事情的时候, 居然牵扯出女儿的那些打算。   她竟是要在府里, 来个捉jian,还要引人看到, 且不说她捉jian的对象还是自家未婚夫和庶姐,就说这件事发生在他们府上,一旦传扬出去,往小了说是她治家不严,往大了说, 那就是苗家家风不正。   苗家可是书香门第, 得了个家风不正的名头,不说家里的姑娘名声受损,日后嫁娶困难, 就是对家里儿郎的前途也会有影响。   家风不正的人家,能教养出什么好人才。   因而,   苗夫人在知道苗如妍的打算后, 真的是要气疯了, 甚至到现在,她的心里都是庆幸的,幸好六丫头不见了, 不管她是自己走了,还是被贼人掳劫了?总之,说起来,她这一不见,也算救了苗家,没让苗如妍的计划得逞,也算是报答了苗家对她生养一场的恩德,过后她会让人到崇光寺里,为她点上一盏长明灯,希望她来生能有个好人家。。   “娘,你别生气,是我错了。”苗如妍重生后还是第一次见苗夫人生气,心里也是一跳,刚开始还有点埋怨苗夫人有些大题小做,不过在听完苗夫人说的后果,也有点后怕。   她不过是想要退婚,没想到一旦流露出一丝就有这般的后果。   苗夫人见苗如妍道了歉,心里也是软了软,不过想到女儿办的糊涂事,她觉得自己不能这般轻轻的掀过去,不然的话,怕会纵的女儿胆子越来越大。   因而,她还是板着脸,任由苗如妍道歉,她始终都是绷着脸。   只是苗如妍对苗夫人太过了解,一看苗夫人如此,就知道她已经不生气,便又开口说:“娘,我真的知道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咬了咬嘴唇,眼眶都逼出泪水:“……女儿,女儿只是太想要退婚,一时脑热,才做下如此错事。”   听到这话,苗夫人这才回身,问:“妍儿,你实话告诉女儿,你为什么这般抗拒和卢岩的婚事,娘要听实话。”   “娘,我……”有这么一瞬间,苗如妍是想要把自己重生的事情告诉苗夫人,不过理智却提醒她,不能说,所以她咬了咬嘴唇,“…卢岩他没有您看到的那般温厚,相反,他的野心极大,去岁,我参加长公主的花宴,无意间看到他和一个貌美侍女在…女儿实在过不了心里的坎……”   “可是娘看卢岩他不是那中……”   “娘,你是信他还是信我?”苗如妍打断苗夫人的话说道。   苗夫人愣了一下,她对卢岩感观虽然良好,但终究比不过自己女儿,况且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虽是娇蛮任性了一些,但从不说谎,当即就信了八分,只是嘴上却还劝说:“…男子都是贪花好色的,一个侍女而已,做通房丫头都不够格。你无需太过担心。”   上辈子的记忆太过于惨烈,让苗如妍是真的不想嫁给卢岩,脑子一激灵:“我不是说他贪花好色,诚然,就像是娘说的,男子贪花好色是本性,但我是觉得,他品性不诚实。在外装的一副谦谦君子,洁身自好的模样,但内里却败絮其中,表里不一,这样的人,让女儿如何托付终身。”   别说,她这番话还真的是让苗夫人思索起来。   确实,男子贪花好色是常态,尤其像是他们这样的大户人家,哪家没有几个妾室,走出门都没有颜面,但不诚实却已经是品性问题。   “娘,你就帮帮女儿吧。”苗如妍是知道苗夫人最是心疼自己,一看苗夫人的表情就知道有戏,狠了狠心,跪下来,哀戚说道。   苗夫人终究是疼爱女儿的,见苗如妍如此,立刻点头:“好,娘帮你想办法,只是你也要答应娘,乖乖听话,不许胡来。”   其实她也不是一时脑热就点头答应下来的,也是考量过。   妍儿如此的抗拒这门婚事,即便是强行压着女儿嫁过去,就她对卢岩的厌恶,这好好的夫妻,怕是要成了怨偶。这两家结亲,结的是两姓之好,若是成了怨侣,怕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苗如妍一听这话,露出了欢喜的笑容。   只是,   别看苗夫人话说的满,但心里确实没底的,和安定侯府的婚事,是联姻,想要解除的话,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成的,想了又想,苗夫人也没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   到最后,苗夫人没法,再加上阿锦失踪的事情,也要和苗父知会一声,所以她干脆直接把实话和苗父说了,其中也包括苗如妍设下的计策。   苗父知道后自然也是生气的,他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没脑子的女儿,不过苗夫人和苗父说的时候,美化不少,再加上事情没成,苗父虽生气,但还不到大发雷霆的地步,而且对于苗夫人的话,他也深以为然。   夫人说的不错,七丫头如此厌恶这桩婚事,若是真的强行嫁过去,万一闹出什么事来,他一世清明就毁了不说还会连累全家。   便也同意解除婚约的事。   不过到底恼怒苗如妍不懂事,却又舍不得安定侯府这门姻亲,便想了一个法子,说苗如妍身患有疾,反正已经有了一个病重的‘庶女’,再多一个,说是传染,想必众人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他再顺势提出,联姻对象换一个,当然,他可不会用庶女去配别人的嫡子,那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而是让二弟的嫡长女,他的侄女如娴顶上。虽说就身份上如娴是不如如烟来的尊贵,不过也是嫡系嫡女,到时候他再舍出一些利益来,给侄女的嫁妆也以家里嫡长女再厚两成的份例准备,想必应该就没问题了。   苗夫人倒是有点不舒服,侄女嫁妆如此丰厚,那等到女儿出嫁,嫁妆势必要减少。不过她也知道,这件事成这样,是女儿自己闹得,不占理,也只能点头应答下来。   而安定侯府那边的反应也确实如苗父预计的,知道苗如妍身患有疾后,他们虽然有点不悦,觉得太过凑巧,不过若是一人的话,他们可能还会怀疑苗家是故意,不过还有人也如此,甚至没几日就病逝,苗如妍也被挪到庄子上去养病。   苗家又主动割让利益表示歉意,安定侯府便也不计较。   并非是不怀疑,而是没必要。   如此,   苗如妍到庄子上养病,安定侯府和苗家的婚事依旧,不过人选却换成了二房的苗如娴,二太太虽然觉得有点别扭,毕竟女儿竟是捡了苗如妍不要的,毕竟外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这个苗家夫人还不知道吗?不过和安定侯府的这门婚事确实不错,毕竟是苗夫人给自己女儿挑的。   二太太别扭归别扭,捞了一波好处,也就答应了,只是苗如娴今年才十三,想要成亲,最少还要等两年,二太太本来还有点担心,怕安定侯夫人借此给卢岩安排妾室,安定侯夫人也确实有这个打算,不过卢岩自己拒绝了,言明,想要把心思放到科举上。   这话一传到苗家,让二太太对这个女婿满意不已,就连苗如娴也对这个未婚夫有了好感。   事情到这里看似圆满解决了。   ……   阿锦驾着骡车,在经过了将近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来到了塞外。   五月的塞外,风沙很大。   走在边境的城镇上,大昭不拘和外族贸易,也就导致边境城镇热闹繁荣许多。   在这里一呆就是将近大半年的时间,实在是边境这里的民风比京城江南都要开放一些,街道上,随处可见未婚的已婚的小娘子们,逛街贩卖,嬉笑热闹,比京城不知道自在多少。   阿锦都已经决定了,等到她年岁大上一些,不想出去了,就到这里来养老。   做为一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阿锦既是已经决定在这里养老,那么她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额,自己要有话语权。   并且开始行动起来。   边境的民风虽然开放,但因和大漠的最大的部落达鄂族接襄的缘故,在治安上却相对不安全。   每逢开春或者是冬季,达鄂族一旦没有吃的,就喜欢到边境城镇里掠夺一番,抢财宝抢食物抢女人,而且这中情况,很频繁,几乎是每两、三年就要来上一次。   虽是如此,不过因对方都是小打小闹,且都是抢了东西就走,绝不留恋半分,等到朝廷的军队赶来,达鄂族往往都已经撤退,戈壁沙漠是天然的屏障,若是无人带领的话,很容易就迷失其中。而能深入到大漠戈壁腹地去的大昭将领,就只在刚开国的时候,有一将领,是在大漠长大,了解内情,才把达鄂族杀得片甲不留,还斩杀了当时达鄂族的首领,把他们赶回大漠深处去生活,二十年里都没有能力再犯。   但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   如今大昭可没有这等将领,因而朝廷那边也只能加强防守,但效用却不是很大。更重要的一点是,大昭那边也已经习惯安逸,并不想因为这每两、三年的小打小闹的行为,而和达鄂族去打仗,更劳民伤财。   以至于现在,达鄂族那边也是察觉到大昭的态度,近几年,便是他们的手里食物是有富余,也还会习惯的派人到这里扫荡一番,边境一些大城,还守卫兵多,还好一些,即便是被袭击,也有抵抗之力,但是像是一些小城镇因兵力少,却不行,往往都是被掳劫一空,带走青壮年和女人,只留下老人和孩童,日子过得艰难无比。   阿锦若是要在边境这里定居的话,那达鄂族的这中行为,是绝对不行的。   想了想,   其他的先且不说,她还是先发展自己的势力吧,毕竟不管她日后想要做什么?没有自己的势力,她所说所想,都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 第172章 古代庶女   想要组建自己的一方势力, 还是以女子之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阿锦现在, 可以说是处在什么都没有的一个阶段, 说句白手起家不为过。   嗯, 也不尽算吧。   她还有略有些家底, 真的只是略有些, 她全部的身家加起来, 也不过千余两出头,这笔钱看着不少,若她只想要做个逍遥客的话,这笔钱自是足够的。   可惜, 她不是啊!   那她这点钱就有些不够看了,甚至连个零头都不够。   所以,   她现在首要的任务, 还是要赚钱, 这道题对阿锦来说,到算不得是什么难事。毕竟经商嘛,她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再次捡起来,虽不容易,但也绝对算不得困难。   因为本钱不算多,所以刚开始,阿锦着实花费了不少时间和心血, 做的是贸易的生意。   就是从江南那边进购一些丝绸布匹,茶叶还有簪环之类的东西,带到边关来贩卖, 江南精致的东西,尤其是布匹,在边境这边,是格外受到欢迎的。像是一匹起价不过二两的云锦缎,在边境,最高可以卖到十两,足足翻了五倍之多,可见利润的高额。   同样的道理,边境这边一些奇巧的东西,在江南那边也很受欢迎。   又因阿锦对货物的把控很精准,知道什么最受欢迎,又怎么以低价卖出高价来,最重要的是,她是仗着自己武艺高强,嗯,离开苗家一年多,她的星辰诀已经突破进入第五层。她是观察过这里的武功程度,并不算高绝,飞檐走壁也可以做到,但像是什么力拔千斤,隔空打牛之类的就不要想了,所以阿锦现在的身手,在这里夸大的说一句,绝对是站在金字塔顶尖的那一个。   也是因此,   她第一次运输货物的时候,运输的过程中,完全没去聘请镖师,而是她自己拉着两大车的货物,来往边境和江南。   这之中也不是没遇到过困难,且不说遭遇到打劫之类,大昭虽还算太平,但距离什么路不拾遗,差的太远,也不是没有落草为寇的人。除开人祸之外,还有天灾,老天难测,若是一旦碰到雷雨天气,又没能及时的找到避雨的地方,对她这三大车的货物,绝对是超级不友好。   即便是她所有的东西,尤其是那些不能沾雨水的布匹之类,都用牛油纸里三层外三层的裹着也是有风险的。   好在,   这几年大昭还算是风调雨顺,阿锦除了遭遇了两拨劫匪,嗯,那种想要打劫她,却反过来被她打劫,甚至有一家,真的是老窝都让阿锦直接给端了。遇到了两场大雨,不过都及时赶到驿站。除此之外,她这一路,走的还算是顺畅。   而且,这样的辛苦也是值得,这一来一往,不到半年的时间,她足足赚了一万多,让阿锦笑弯了眉眼。   手头有了更多的钱,她的本钱也多了起来,这生意自然也就大了起来。   如此三年的时间,阿锦已经是边境最大的贸易商之一,身家也已经有几十万之多,可别小看这几十万两银子,她这可是手里的现银,至于置办下来的其他产业,则不归属其中,若真的要乱七八糟都加起来的话,她少数也是身家百万的那种。   如今钱也有了,她可以顺利的开展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大力的培养属于自己的心腹。   其实在发展家业的这三年里,   阿锦自然不是单纯的做生意,若是遇到有资质不错的孤儿,自然会收在自己身边,甚至每到一处,也都会刻意的道当地的牙场去逛一逛,看看有没有好苗子,而牙场,说白了就是人口买卖的地方,不过牙场是在官府那边过了明路,所贩卖的人员,多半都是犯事的家眷或者犯错的下人,能在这里进行交易的,身家都是有来历可寻。   嗯,明面上是如此。   至于私下里的话,呵呵,若是真的干净的话,也就没有人贩子这一说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阿锦能管辖的范围了。   因此,这三年来,阿锦的手上着实的收编了一批可用之人,除开阿锦自己买来的,捡来的,还有在她的生意渐渐的做大之后,主动投奔而来。不过后者这些人,阿锦就只让他们打理自己的产业,至于她要做的事,都是交给前者来做。   这些人对阿锦来说,才是她的心腹。   其中有一批约五十人的护卫,个个都是身高马大,在其他才能上他们或许有所欠缺,不过一身的武艺,轻松撂倒四、五人,跟玩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对阿锦绝对忠心。   这是她为自己培养出来的班底。   阿锦深知一点,就是不管在什么地方?武力的展露是必不可缺的,这也是她的贸易生意做的这么大,还又是女子,却能在边境占有一席之地的缘故。   除开她本人在生意渐大的时候,走通都府那边的路之外,这一队护卫也是原因之一。   在有了一定的本钱后,阿锦便开始大刀阔斧的发展起自己的势力,本来她最一开始的打算是在都府这边谋夺势力,不过后来却有了更好的选择。   就是大漠的外族。   这个外族可不是指达鄂族,而是指一些小部落,像是依兰族,塔塔族这样爱好和平的小族,这些小族的人口,少则千余人,多也不会超过一万,大漠的环境又一贯恶劣,达鄂族又一贯强势,占据着环境相对好一些的漠南,把这些小部落赶到漠北,这些小部落即便是不满,但因要依附达鄂族生活,也不敢多说什么。   毕竟达鄂族是大漠最大的部族,统治大漠已经超过两百年。   不过这些小部族即便是依附达鄂族生活,过得也不好,若是粮食短缺之际,达鄂族除了到大昭抢劫之外,也会逼迫这些小部族,加倍的交岁供。长年累月下来,这些小部族对达鄂族也不是没有怨气,只是自身太过于弱小,无法反抗,只能不得已咽下。   也不是没有想过一起联盟对抗达鄂族,但最终却因为小部族众多,意见无法统一,再加上也没能出现一个让各个小部族都心服口服的人,导致联盟都还没有集结,便已经散了。   而阿锦看准的就是这一点。   不过阿锦于这些小部族来说,也是外族人,所以,在最一开始的时候,她可是着实的费了不少的口舌,可以说连忽悠带骗的,才让这些小部族的族长,结盟在一起。当然,也不是全靠忽悠,最后能让人信服的还是实干。在联盟正式的成立之后,依着阿锦的本事,混个首领当当,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   联盟即便是成立,也还是弱小的,最先做的就是养精蓄锐。   为此,阿锦可是呕心沥血的做了种种的计划,从武力到经济再到民生,她都是一把抓的那种。   终于,   在联盟成立的第七年,阿锦从首领变成了漠北女王,和达鄂族所统领占据的漠南有了一较高下的实力。   ……   大漠的分裂,对大昭来说是一件乐见其成的喜事。   毕竟大漠和大昭可不算是邦友,如今他们内部搞分裂,对大昭来说,他们的边境也能更加的稳定,自是只有高兴的份儿。   这几年伴随着皇子们逐渐的长成,尤其是伴随着几位年长的皇子入朝后,新一轮夺嫡也渐渐的有了苗头,这让才四十多岁,自诩还龙马精神的皇帝很是有些不悦,烦心事也日渐增加。   而听到这样有利于国的消息,他的心里也没有高兴多少,“为何消息知道的这么迟?”漠北的建立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一直到漠北女王登基,他这里才得了消息,这让皇帝能高兴的起来才怪。   因为这意味着他对国家的掌控弱了不少,边境发生的事。而边境都统是鲁国公举荐,这鲁国公又是二皇子的外祖之家,手里握有几万精兵,这容不得皇帝不去多想。   这鲁国公府是想要做什么?   “此乃边境都统的失职,未能及时的探查,还请陛下降罪。”大皇子一脉的官员,立刻跨步而出,抓住机会开口说道。   二皇子一脉的人,尤其是鲁国公,正要开口辩解。   却见皇帝已经沉着面色答应下来,鲁国公虽是武将但为人却老奸巨猾的很,一见皇帝的面色,便又把脚缩回去,并且同时对二皇子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边境都统陈威,虽有失察之罪,但过往却把边境打理的不错,这几年边境的伤亡都少了许多,念在这份功劳上,皇帝顶多就是训斥扣薪水,倒不至于把他革职。   毕竟就这一点而言,没人比陈威做的更好。   皇帝看了鲁国公一眼,心里骂了一句老狐狸,却也无可奈何,果然也如鲁国公所想,只是下旨训斥了陈威,若再犯,两罪并罚,决不轻饶。   在说了这件事后,焦点才正式的放到了大漠那边,有朝臣开口道:“陛下,可要给漠北送去国书?”   “送,当然要送。”皇帝虽然心烦朝堂上的事,但大漠的分裂,对大昭来说,自是于国有利的好消息,在这一点上,他还是分的很清楚的。   自是要送去国书,若是能挑起他们的更多的仇恨,打起来的那种最好,那大昭的边境也会更稳固。   “对了,这漠北王是何来历?”皇帝又问道。   掌管兵部的兵部尚书回答说:“听闻出身小部落,至于具体来历,还未曾有消息传来。”又补了一句,“这漠北王乃是女子。”   “女子?这不是牝鸡司晨吗?”大昭对女子要求苛刻,后宫中更讲究,女子不得干政,一听说漠北王乃是女子,自是议论纷纷。   礼部尚书更是直言:“蛮荒之地,礼教粗鄙,也是情理之中。”   “行了,漠北王是男是女都无妨,让人尽快的打探清楚?”皇帝摆摆手,打断那些人的讨论,他不是很关心这个,是男是女,有什么差别,他比较担心的是对方的性情如何?   从寂寂无名到成为漠北王,且还是以女子之身,本事自是不用说,是个有大才干的人,不到十年,她就能统一漠北,若是再过几年,她直接统一大漠。若如达鄂族一般,争强好胜的话,那到时候,必定不是个安分的人,那俱时战火再起,他们此时的喜色,怕都成了祸害。   倒也不是怕了那些蛮族,只是一旦打仗,苦的终究是百姓。   自诩是个为国为民明君的皇帝,在心里如此担忧的想到。 第173章 古代庶女   大漠分裂为漠南和漠北, 其中漠北的新王,还是女子的消息,一经传开, 不止朝堂上议论纷纷, 就是在民间, 一时间也成了茶后饭余的话题中心。   而苗家自然也有说起。   “这漠北女王还真的是厉害,竟是能女子之身成为女王,值得我等敬佩!”一个二十多岁,容貌清丽的女子, 也就是苗如娴,笑吟吟的开口说道,言语间尽是对漠北女王的赞叹。   立刻就有一娇美艳丽的女子,也就是苗如妍,轻轻嗤笑了一声,说:“这有什么好敬佩的,大漠不过是蛮荒之地, 纵然是成为女王又如何?依旧不是在风中吃沙子, 日子过得苦巴巴, 有什么可羡慕的。”   “七姐,你这话说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过得有多好?瞧瞧, 我这话说的,七姐的夫家虽然是小门户, 家境不显,但谁让我们七姐是苗家的嫡长女呢?又素日最得大伯母的宠爱,万事都是向着你,连两位兄长都不及你, 自是不会委屈了你。”苗如娴可不是个善茬,笑盈盈的开口说道。   她这话一出口,苗如妍的脸色顿时一黑。   苗如妍虽然自诩夫君未来是有大前程的人,但那都是新皇登基后的事,眼下却是还不显,不过是国子监丞,因而被苗如娴这么一怼,纵然不是第一次,却还免不了有些动气。   苗如娴却还嫌不够似的,又接着说:“七姐,你是知道我的脾气,最是个直爽的,若是有错处,你担待一些,千万不要和妹妹一般计较。”   “这是自然,说起来,满京城谁人不知,八妹你最是个贤惠能容人的,家里的妾室抬了又抬,热闹极了,不似我府里,清净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苗如妍在静下来后,也反驳说道。   说起这个,她的心里是极其庆幸的,大约这辈子是‘真爱’的苗锦柔早死的缘故,卢岩是一改上辈子痴情的模样,反倒是贪花好色起来,自打成亲,有了嫡长子后,这后院里,可是热闹极了,光是有名分的妾室姨娘,就有七、八个,那些出身卑贱的通房丫头就更多。   “七姐过誉了,这是妹妹该做的。”苗如娴抿了一口茶笑道。若是早两年的话,她可能还会介意,但如今,早已经不在乎,她有儿有女,又得公婆看重,夫君那里,虽然喜爱颜色,不过也给够她敬重,只要她端得住,这安定侯府二少奶奶的位置,永远就是她。   那些姨娘妾室,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消遣罢了。   苗如妍和苗如娴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其他人鼻眼观心,是一句也不敢随意插口,以免殃及鱼池。   说起苗家,如今距离阿锦‘死亡’一经过去十余年的时间,不说苗如妍和苗如娴早已出阁,嫁为人妇,就是昔年便是府里最小的十小姐,年方五岁的苗锦玲也已经出阁,今日便是她三朝回门的日子。   因此,苗家已经出阁的小姐,府里现如今的姑奶奶,在京的都已经回来。   其实苗老夫人在几年前就已经过世,苗父那一辈的兄弟也已经分家另过,十小姐苗锦玲是大房庶女,那苗如娴这个二房嫡女,其实本可不用过来,隔房庶女回门,依照她的身份,很是不必跑这一趟。不过苗如娴今日可是特意过来的,就是因为知道苗如妍会今日回来。   嗯,你想的一点都没错,她是特意回来看苗如妍笑话的。   说起两个人的仇怨,那就要追溯来多年前。   虽说她们俩是苗家唯二的嫡女,但两人的关系并不好,甚至还相当恶劣。   对苗如娴来说,她在意的是双方身份上的差异,嗯……也就是苗如妍是长房的嫡女,父亲本事,再进一步,就是阁老,位高权重,兄长也争气,都已经考取进士,在外为官,积攒资历。她虽也是嫡女,不过她是二房的,苗二叔,一直到今日,也才不过是个从三品的礼部侍郎,还是全靠兄长的提携,弟弟也不甚争气,一直到如今才不过是个生员,连秀才都不是。   反之,   对苗如妍来说,苗如娴则是家长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每每她犯错,不拘是苗父还是苗夫人,都喜欢用苗如娴来举例,什么比你听话,比你懂事,比你有礼,才学性情也都出众之类。   以至于不管是苗如妍还是苗如娴,自幼就对双方没有多少好感。   不过即便没什么好感,好歹能保持面上情,不过打从十年前,双方便正式交恶。   原因简单,就是婚事。   苗如娴虽然得意于自己嫁了一个好夫婿,但每每想到,这件婚事,是苗如妍极力摆脱不要的,她的心里就不自在极了,要知道,依照她的身份,若非是这样的话,她是不够格嫁到安定侯府的。所以,三番五次,没少找苗如妍的麻烦。   而苗如妍也不是吃素的,自然不会忍让苗如娴,她是重生人士,知道不少预知事情,虽然在阿锦的身上翻了跟头,毕竟对苗家来说阿锦是个‘死人’。   但其他事情上,却畅通无阻。   只略施小计,就让苗如娴丢了人。   双方的仇怨就越结越深。   最一开始,真的是苗如妍占据上风,但十余年过去了,却叫苗如娴占据了主动权。   原因也很简单,当初骄傲无比的苗家嫡长女,居然嫁给了一个六品小官之子,叫刘学文,若说对方惊才绝艳也就罢了,但对方虽也是二甲进士,但几乎是以吊尾车的名次,差两名就要掉到三甲之列去,可见才学也就那样。至于样貌的话,虽然英俊,但却不是眼下京中却憧憬的斯文俊秀,第一眼瞧过去,不像是读书人,而像是军营武将。   家境更不用说,六品小官,能有多少家底??   就刘学文的情况,别说是苗家嫡长女,便是受重视点的庶女,苗家都不会嫁过去,因而当初苗如妍的婚事一定下来,京中还有不少人怀疑,苗如妍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低嫁的。   倒是叫苗家被人好一番议论。   其实不止是苗如娴嘲笑,骄傲的苗家嫡长女,千挑万选,放着侯府公子不选,却挑了个听都没听说过的小官之子。就是苗父和苗夫人在知道的时候,也是极其不理解,苗夫人更是气的锤了苗如妍好几下,但苗如妍铁了心要嫁,更还说出两人已经私定终身,气的苗夫人险些晕厥过去,在床上躺了两天才缓过神来。   苗父也一样,甚至更生气,当场给了苗如妍一巴掌的那中。   不过不管两人再怎么生气?想到苗如妍说的两人已经私定终身的事,这万一传出去……因而,虽然满心的震怒和不悦,到最后还是同意了这门婚事。   这就也成了苗如妍被人嘲讽的缘由。   殊不知,苗如妍的心里却有中‘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叹。   她是重活一辈子的人,自是知道不少未来之事,其中最重的自然就是,下一任的新皇是谁?不是斗的乌鸡眼一样的大皇子和二皇子,也不是最受宠爱的七皇子,而是母妃早逝,素来不受重视的四皇子。   而刘学文就是四皇子的老师,日后也就是帝师,且因四皇子不受重视的缘故,刘学文更在某中程度上担任了父亲一职,和四皇子感情深厚。四皇子也是个知恩的人,登基后,很是厚待刘学文,使得对方年不过四十,便已经拜相入阁,成为大昭最年轻的阁老,当然,最让人艳羡的还是刘学文即便是拜相入阁,也不曾纳妾,始终就只有一个刘夫人。   让刘夫人成为大昭最让人羡慕的女子,便是公主,也不曾有这样的待遇。   她就是因为知道这一点,在礼佛的时候,偶然碰到刘学文,便来了个偶遇,才子佳人,自是情愫暗生,接下来的一切便都顺理成章。   至于上辈子的刘夫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可怪不得她。   只是她重来的事,是个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她可不想被人当成妖魔附身,神鬼之说,最是让人忌惮,她可不想落个不得善终的下场。   自然的也就无法和苗父和苗夫人说清楚,不过她坚信,自己现如今所受到的一切委屈,在将来刘学文成为阁老的时候,都会加倍补偿给她。   到时候,被世人所艳羡的对象,就会变成她。   苗如妍一直笃定着,并且万分期待那一日的到来。   ……   阿锦在成为漠北女王后,可没有轻松下来,而是更忙了,毕竟漠北刚刚建立,根基还不算太稳,这些年和达鄂族或者应该成为漠南的战事,让他们很是有些伤了元气。   当然,漠北伤了元气,漠南只会更重。   双方如今都需要休养生息,所以,难得这一年里,都再没有任何战事发生。   而阿锦更是抓紧这个时间来发展漠北,虽然说事情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和阿锦最一开始设想的周游天下,是有点出入,不过在其位谋其政,她既是已经成了漠北女王,那该是她的责任,自然也不会推脱。   对漠北而言,首当其中要解决的就是温饱。   这个问题,在劝说漠北一众小部族联合的时候,阿锦就已经想过,她所熟知的,产量最高的还是马铃薯和番薯,而她的运气也不错,早在她做贸易生意时,就因缘巧合,在吐蕃发现了番薯,自然和后世她所知道的番薯产量没得比,但亩产好几百斤,也足够惊人了。   这也是她当初能够成为联盟首领的一大原因。   只是大漠之所以叫大漠,是因为沙漠和戈壁的面积占了大半,让人生存的草原和绿洲并不多。   所以,   治沙也要提上日程,不过治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还是要慢慢来。   不过阿锦也已经让人组建了治沙队,虽说目前就只有两、三百人,相信在数年后,这个队伍会扩大到上千,甚至更多。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的方面阿锦也没忘记,像是修订律法,也不怪大昭说起塞外,就会嗤之以鼻,称之位蛮荒之族,其中的弊端可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楚。   为了定制一部利民却又能让自诩贵族的老臣接受的律法,可是不知道耗费了阿锦多少心血,甚至一度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摊子铺这么大。   不过感叹两句后,该做的还是要做?   鼓励商道,毕竟漠北实在有些贫瘠,环境气候也恶劣,这来往的贸易,是不能断,就像是阿锦,即便是做到如今的地位,她的商贸行,也都还运营者,甚至更好了。   至于商贾低贱这中话,在阿锦这里压根就没存在过。   同时也还有文化的传播,同化,像是文字语言的统一,毕竟小部族多,这方言也就多,需要进行统一,以便更好的交流和教导。她这样做,其实也不是没有反对的,阿锦就先动之情晓之以理,讲得通就最好,讲不通的话,就以强权镇压,她现在可不是十余年前,几乎什么都没有。   如今她兵权在手,大权在握,得漠北百姓人心,话,你听就皆大欢喜,双方满意,不听的话,就先打到你听,总之结果不会变。   如此,不过五、六年的时间,整个漠北焕然一新,百姓安居乐业,国力欣欣向荣,阿锦这个漠北女王也成了他们眼中的明君,备受爱戴。   国力的充足,让漠北一应的官员也生出了野心,而目标直指漠南。   便有不少人提出,出征漠北。   只是出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同意的有,不同意的也有,还没等他们商量出结果,没想到,漠南那边倒是率先出征了。 第174章 古代庶女   知道这个消息的阿锦, 额头真的出现了三道黑线。   这个新任的漠南王,莫不是个脑子有问题的?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漠南那边好像在几个月前才结束内斗, 和漠北这几年欣欣向荣的发展不同, 因为内斗的缘故,漠南现在可以说乱成一片。这新漠南王是嫌弃他漠南的日子过得还不够混乱吗?   还是说,这就是他的计划, 在阿锦攻打他之前,占据先机,率先出手。   若是这样的话,阿锦就不得不感叹一句,对方这个想法真的是有点蠢。   阿锦屈指在桌面上敲打了两下, 很快, 她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位穿着打扮和普通百姓没什么两样的人,面容生的也平凡, 就是丢到人群里都不会有人看一眼的那种。   吩咐道:“獬一,去查查,漠南那边到底怎么回事?”作为女王,身边没个暗卫的话,她还能叫女王吗?早在数年之前, 她的贸易事业才刚刚起步的时候, 阿锦就已经开始培养暗卫了,到如今, 以獬一为首, 共计百名暗卫,身手都是能以一敌百的那种。   不过暗卫对阿锦来说,与其说是负责保卫她的安全问题, 但更多的是被阿锦用来打探消息所用。   “是。”对方应了一声,很快就消失不见。   獬一的办事效率自然不用说,不让他也不会是暗卫的头领了,前后不过一日的时间,漠南王为什么会脑抽的选择这个时候出兵的缘故,也已经摆在了阿锦的案桌上。   相较于这几年来漠北欣欣向荣的发展,漠南却因为老漠南王突然疾病过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导致了混乱。老漠南王也就是原先达鄂族的老族长,他是个多情的人,膝下的姬妾众多,儿女加起来足有二三十人,女儿就不说了,儿子,除了年龄实在不够或者出身卑贱,其他儿子,都是一股脑的扎进了内斗之中。   为了争夺王位,斗的那叫一个昏天暗地,你死我活。   而除了老漠南王的儿子外,他还有几个异母兄弟,也是野心勃勃,不安分极了,毕竟达鄂族可一直都有兄终弟及的规矩。   今天你暗算我,明天我还击你,都是朝死里下手的那种,短短四、五年的时间,就把漠南的王庭搅合的是一片混乱。   而最终胜出的不是老漠南王的儿子,而是他的一个异母兄弟,而新极为的漠南王,深知斩草除根,把老漠南王的十多个儿子,一气杀的精光,以绝后患,以免十多年后,再次出现同样的情况。   新漠南王想的倒是不错,但他这样残暴的举动,却让漠南的一些贵族有了些微词,以至于新漠南王的王位坐的并不稳当,而这位新漠南王也着实不是个多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把老漠南王的儿子都杀了,心有忌惮,可以理解,但你可以先用缓兵之计,日后再慢慢的收拾也不迟。   他倒好,连装个样子都不乐意,直接都杀了。   不说其他贵族觉得新王残暴,再加上他继位的手段并不算光彩,因而就是王族内部,对新王都有了些意见。   因而,   这新漠南王不知道被那个没脑子的谋士一怂恿,决定用战功来增加自己继位的功绩,若是以前的话,首当其中的自然是大昭。可是,这十多年来,伴随着那些小部族的反抗,更是建立了所谓的漠北。偏生对方还一日日的发展壮大,如今已经超过大昭,成了漠南绝对的威胁。   新漠南王想着,等他打下了漠北,俘虏了漠北的那个女王,到时候,谁还敢质疑他为王的本事?   嘛嘛……   阿锦不得不感叹一下,这新王的脑子确实有点瓦特。   这么蠢的法子居然也会相信。   “行了,本来还想着编个借口的,现下也不用了。”阿锦觉得,将计就计就很是不错。   而她的这个想法,很快就得到了漠北王庭官员们一直的赞同,很快的,就点齐了人马,准备出征,而阿锦也为了鼓舞士兵,决定亲自出征。   大漠百姓崇尚勇士,阿锦女王的位置之所以坐的稳稳当当,无人动摇,除了她本身确实有大才,在位的这几年带领漠北蒸蒸日上,再有就是她身上不菲的军功。   ……   漠北和漠南再次兴战的消息传到大昭这里来。   便有武将提出,他们是可以顺势捞些好处的,不过很快就被一些文臣给驳回去。   大漠的内斗,他们跟着掺和什么?保不齐,本是要打的两败俱伤的漠北和漠南,他们这一动,倒是给了漠南漠北机会,到时候万一掉过头来,一起对付大昭又如何?   虽说大昭不惧,但总要为百姓着想。   且不说,因多年太平的缘故,让大昭重文轻武,就是皇帝现在自己也有些顾不上,他病倒了,得了风寒,虽然不严重,但半个月都没能痊愈。再加上朝堂上,有官员以他这次风寒的原因,提出,让皇帝尽快立下太子。   虽说上奏的官员话说的十分温婉,但听到皇帝的耳朵里,却觉得这是在诅咒他早死。   心情是越发不快,而心情的郁闷,导致他的病情好的更慢,形成一个死循环。   皇帝且烦躁着,更无暇无管别人家的事,所以对要顺势捞好处的事,他也是一口拒绝了。   让以鲁国公为首的武将很是失望。   不管他们失不失望,阿锦和漠南那边的战争却进行的如火如荼,而且进行的很是顺利,嗯……这个顺利是指阿锦这边顺利,可不是新漠南王顺利。   几次战役下来,都是以漠南战败,当初,他们气势汹汹而来的气势早就在这几次的战败中,消失不见了。   甚至獬一打探出来,漠南那边已经有了退意。   战事可是漠南他们挑起来,至于什么时候结束?阿锦表示,这该是自己说了算才是。   所以,   即便是看出了漠南那边的退意,阿锦也权当做不知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她现如今都已经走到这里,自然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再次统一大漠,成为大漠唯一的女王,是她想了好几年的事,这次必定要一鼓作气,打到漠南的王庭里。   事情比阿锦想的进行的更为顺利一些。   这么说吧?   漠北早就虎视眈眈,积蓄力量,而漠南,则是一时脑抽,内斗结束,还不赶快抓紧一切时间休养生息,还有心情搞事情。   如今节节战败,可就怨不得他人。   “继续。”阿锦直接把漠南王让人递交过来的停战议和书,扔到火盆里,淡淡的开口道,“让列英,文费他们加快速度,本宫要赶在入冬之前,结束。”   “是,王上。”   又过了月余的时间。   就在攻打到漠南王庭之前,那边传来消息,说新漠南王死了,据说是在知道阿锦已经打到王庭后,活活吓死的。   “额……这个胆子,他是怎么杀掉老漠南王十多个儿子,眼都不眨的。”阿锦表示有点小疑惑,总不会是吹嘘出来的吧。   关于这个问题,自然没人给阿锦解答。   不过阿锦也不care了。   毕竟眼下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可不是这个,而是漠南最后的残喘。   没了漠南王,漠南因群龙无首,散的更快了,不过漠南那边,尤其是达鄂族的王族,显然是不愿意轻易的放弃,又挣扎了几日,最后实在没办法。而他们又不是大昭的一些性迂腐的酸儒,气节大过天。   见打不过,逃不了,最终也只能选择投降。   至此,   阿锦正式的统一大漠,从她开始设想,到成为这大漠独一无二的女王,她足足用了十八年的时间。   ……   相对于创家业来说,更难的是守家业。   漠北本就是多个小部族联盟在一起,刚开始联盟那两年,真的是事情多的让阿锦一度想要撂挑子不干,好在她忍住了。初始可是想了不少办法,想让他们相处的更融洽一些,要明白,他们虽然民族不同,但却是一个国家的人,小矛盾可以有,但大是大非面前,绝对要一致对外。   虽然开始确实难了一点,如今经过阿锦近二十年的潜移默化中,这些小部族早就已经不分你我。   相对于漠北因人员复杂而导致的不好管教,漠南这边就有点单一,超过一半的人都是达鄂族,而且这几年来,因为漠南王庭内斗的缘故,贵族的生活还好一些,普通的百姓却苦不堪言,每年都有饿死和冻死的人,后来新王要出征,更是加重赋税。说的难听一些,普通百姓早就羡慕漠北那边的百姓吃饱穿暖的生活,盼着漠北赶快打过来,他们也可以和漠北那边一样,吃饱穿暖。所以,他们对阿锦一应的管理的措施,配合度极高。   这可以说是大大的减少了阿锦的工作量。   不过即便是再怎么减少?也还有那么多,阿锦真真的享受了一把,什么叫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干的比牛多。   若非她有星辰诀护体的话,说不得她还真的撑不住,也就难怪,为什么史上的明君,命总是不长久,照这样的生活方式下去,别说是活到长命百岁,就是能活过六十,就算高寿了。   阿锦这里是忙的一批。   而阿锦的忙碌也是有收获的,前后不过两年的时间,别说是曾经漠南的普通百姓,就是一些贵族甚至是前王族宗亲,也都已经适应如今的生活。   渐渐的不再提起以前,毕竟现在安稳又平静的日子也挺好!   ……   等到阿锦彻底的捋顺了大漠的一切内政,成了名副其实的大漠女王,便开始考虑起和大昭建交的事情。   不管如何?   她的这具身体也曾经是大昭人,和曾经的祖国刀剑相对,阿锦还没那么无情,更何况,大漠和大昭的关系虽然不咋地,不过那都是曾经被达鄂族统领的时的事,而非阿锦现在由里到外焕然一新的大漠。   更何况,大漠如今才将将稳定下来。   多个朋友自然好过多个敌人。   考虑到这一点,大漠超过九成的官员都是赞同和大昭建交,很快也就给大昭那边去了国书。   而大昭这里在接到了大漠的国书后,面对他们提出的建交,在思考了一番后,也欣然同意了。除了也秉承着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更有,大昭多年未战,也不愿意轻易起战,不过却提出了要让大漠使臣,来大昭商谈建交一事。   对此,阿锦几乎没怎么犹豫的就答应了。 第175章 古代庶女   大昭既然已经决定和大漠建交, 虽然说,距离对方到达京城,最少也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不过礼部的官员却已经开始准备起来。   这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足够了解对方。   虽然说知道大漠女王不会亲自过来,但也要知道对方的性情, 从而判定,大漠对此次建交的一个态度, 要知道, 比邻而居两百多年,大昭和大漠虽然都不是什么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融洽关系, 甚至颇有几分剑拔弩张,尤其是听说,这位大漠女王, 虽是女子,但却是个励精图治有才干的女王。   武能上马定乾坤, 文能提笔安天下。   这句话, 用来去形容一介女子,让大昭的官员, 虽一个个嘴里说着不像话之类的话,不过但凡是看过大漠那边来的消息的官员, 心里确实是赞同。   不过对一些眼光长远的官员来说,更多的还是叹息, 邻国有如此英明之主,对大昭而言, 可以说是一个糟糕透了的消息。   尤其现在的大昭,内政上可算不得太平。   这几年来,伴随着皇子们一天天的长老, 皇帝一天天年老,身体也慢慢的衰败,却迟迟不肯立下太子,这夺嫡之战便也越演越烈。   有的时候,对一个国家而言,内耗也是一件极其伤及元气的事。   端看曾经的漠南就知道,若非为争夺王位,打的你死我活的话,这漠南哪那么容易被漠北打下来。   朝堂上却有点不太平,起因也很简单,就是大皇子和二皇子为了争夺这次招待大漠使臣的职责,已经是争吵良久,但皇帝却把这一职责交给双方任何一个人,而是让四皇子陈闻来负责。   对此,不管是大皇子和二皇子初始还闹腾了两句,不过很快就被府上的谋臣给安抚下来,皇帝都已经下了圣旨,再闹腾,未免惹得皇帝不喜,而且也不可能更改,再说了,交给四皇子总比交给死对头,让对方有光明正大可以去拉拢大漠使臣的机会来的好。   大皇子和二皇子不闹腾了,朝堂上也总算是安静了不少。   不过苗如妍知道消息后,却暗喜了许久,因为这样一来的话,无疑是给四皇子增加了不少的筹码,再有她从旁的一些提醒。   相信这次,四皇子登基为帝,一定会顺顺利利的。   她这些年一直都过得有点不安稳,原因就是上辈子压根就没有所谓的大漠女王,一直都是由达鄂族统领大漠,本来小打小闹倒是无妨。但却会在新皇刚登基的那年,会突然袭击边境的城池,并且只用了七日的时间,便把边境的汝阳城给攻打下来,而且还开启了屠城模式。   汝阳城的百姓,几乎是十不存一,状况之惨烈,堪称大昭建朝以来之最。   苗如妍在决定嫁给刘学文的时候,就已经想好,等到了一定的时机,想着提醒他一下,让他们防着一些,不让汝阳城再有灭城之危。   可以救人的同时,也能为四皇子增加威望。   却怎么也没想到,她这才和刘学文成亲没几年就得了一个消息,说是大漠那边先乱起来,十多个小部族因不满长时间被达鄂族欺压,竟然联合了,最后和达鄂族对之而立,大漠也一分为二。苗如妍惴惴不安了许久的时间,若说苗锦柔失踪的事情,还可能是她重生带来的转变的话,那么大漠那边,就真的和她没有半分关系。   怎么会这样?   若是如此的话,那她所熟知的记忆,还靠谱吗?   苗如妍不止一次的担忧过,但好在,大漠虽然和自己想的很是不同,但大昭却没什么大变化,一些大事,和她所知道的都一一对上,让她也渐渐的放下心来,甚至想着,大漠如此也好。   最起码不会再出现屠城的情况。   而且听说这大漠女王,乃是混血,据说他的生父是依兰族人,母亲则是大昭人,对方的体内流着一半大昭的血脉,如今又要和大昭建交,想必不止是屠城,就是那场冷不丁的突袭,也不会再发生。   这样说来,也算是一件好事。   “娘子,什么事这么高兴?”刘学文看着笑容满脸的苗如妍,语气有些奇怪的开口问道。   苗如妍笑道:“倒也没什么,只是听你说四皇子要负责接待大漠使臣的职责,一时有些好奇,不知道大漠那边会派什么人过来?我可是听说,这位大漠女王,至今未婚,也因是孤儿的缘故,也没有血缘关系亲近的亲人。”   听着苗如妍这话,刘学文不由的轻轻的摇了摇头,“派遣的使臣,不必是皇族宗亲,得用的朝臣便可。”自家娘子虽然聪颖,有些时候也颇能给他一些建议,不过到底是闺阁女子,这格局和眼界到底是有限了一些。   可没有规定,使臣团里一定要有皇室宗亲在才行。   事实上,像是皇室宗亲去了,若无本事的话,也顶多就是个吉祥物。   不过这些刘学文可不打算和自家夫人事无巨细的说清楚,虽是政事,倒也不是不能说的事情,而是他太清楚自家夫人的性情,出身高门的缘故,自尊心强盛,他若一细说的话,就会显得她有些无知,必定是不悦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算了吧。   ……   阿锦决定亲自去大昭的事情,朝臣们这边没有反对,而是很快的就同意,并且开始积极准备起来。   大漠的民风一向都是彪悍,尤其是这二十余年来,受到阿锦的影响,大漠女子的地位更是逐年的增加,如今大漠的朝堂上,女子官员可也有不少,其中也不乏担任高位要职的。   压根也没有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说法。   若真是如此的话,像是阿锦,绝对不可能像是现在这样被大漠百姓敬重,甚至有些神化。   这一日,   阿锦这才处理完内政之事,说起了即将要在下个月启程去大昭一事,阿锦既是也要去,这首当其中的就是安全问题。其中,忽兰将军和胡图将军两个人就谁和阿锦一起去的问题,发生了争执。   “王上,这次您就让臣跟你一起去,负责保护您的安全,让胡图留下来。”一名二十多岁,容貌生的艳丽的女子,急急的开口说道,“…且臣和您都是女子,照顾起来也更方便。”   她这句话,让本来反驳的胡图顿住,的确,忽兰和王上都是女子,即便是贴身照顾都没问题。   阿锦却淡淡道:“你和胡图,我都不打算带你们去。”   “这怎么能行?”   “这不行。”   一听这话,本来还有所争执的胡图和忽兰,立刻消战,齐齐反对喊出声。   急性子一些的忽兰,更是又接着说:“王上,您想去大昭,这没问题,但我和胡图,您必须带一个。”   “好了,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不过我身侧有獬一他们就够了。若是带你们过去的话,必定要暴露自己的身份,这可不是我想要的。”阿锦开口说道。声音虽然轻柔,但语气却无比肯定。可不是她在说大话,且不说她的身侧有暗卫保护,就说已经二十年的时间,阿锦的星辰诀早就已经练到第九层,这个世界上能伤到她的人,几乎没有。   听到这话,忽兰和胡图也只能不吭声。   确实,他们两个作为大漠的左右将军,不止是在大漠名声大噪,在大昭那边也必定是挂了名号的,跟着一准准的要泄露出网上的身份。   嗯,   没错,阿锦虽然打算亲自过去一趟,但并不打算以大漠女王的身份而去,而是打算隐瞒自己的身份,毕竟她不过是想要过去看一看。   使团很快就准备就绪,若非要等阿锦把手头上一应的政事都给安排一下的话,早就可以出发了。   又过了几日的时间,阿锦终于把所有事情处理好,这出使大昭的使臣团便也浩浩荡荡的从大漠的都城,依兰城出发而去。   在经过了将近两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从初夏一直走到了晚夏,终于来到了大昭的京城。   时隔二十年的时间,再次踏进京城里,阿锦的心情还真的是生出几分感叹之意,要知道,二十年前,她离开京城的时候,还可以说时隔逃窜出来的庶女,想的也不过是天大地大,她终于自由了,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能想到,时隔二十年的时间,她再回来,却已经是大漠女王,身上的责任之重,也再让她不能像是刚出来的几年,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   “小姐,您需不要遮掩一下容貌?”负责这次出使的使臣是列英,别听名字很是英气,但却是个实打实的弱书生,一张嘴毒的很,曾经还因说话过于耿直难听,得罪了一位贵族小姐,若非阿锦刚好从旁路过的话,他绝对会被人打死的。   阿锦摇头表示拒绝,“不用。”   且不说大昭的风俗,注定了没多少人认识她这位曾经的阁老大臣的庶女,就是有知道她的,这都已经过去二十年的时间,她的容貌也有了不小的变化,就是苗夫人见了,也顶多只觉得眼熟,未必会认出来。   再者,   她之所以这般辛苦努力为的是什么?可不是让自己缩头缩尾,躲躲藏藏的,她堂堂大漠女王,即便是被人知道她的身份,不管是现在还是曾经,又能如何?   苗家,她压根就没放在心上。   即便是被人扒出她是苗阁老的庶女又能如何?只要她一日还是大漠女王,就无人敢置喙她半分不是。   ……   两国邦交,自然免不了要唇枪舌战一番,就这一点上,阿锦是十分相信列英的本事,所以在进了京城后,除了第二日,大昭那边要给使臣团举办宴会时,她曾出场了一回之外,其余都是在京城游玩。   皇帝也曾提出,要不要他寻个人陪同这位依兰族的贵女。   众人都知,大漠女王乃是依兰族和大昭的混血儿,又因父母双亡的缘故,没少受到族人的照顾,而大漠女王登基后,对依兰族也格外优待一些,就连都城的名字,也命名为依兰城。   也是因此,阿锦以依兰族贵女的身份而来,颇为受到优待。   不过却被列英给拒绝了。   说阿锦不过是贪玩,想要游览一番,身侧也有人保护,到不用劳烦大昭皇帝担忧。   皇帝都是疑心的,虽然面上是答应下来,不过转头就吩咐,让人多盯着阿锦一些,毕竟他可知道,大漠和大昭的风俗不同,在大漠女子也是可以为官为将。   虽然说,这位名叫锦柔的依兰贵女看着年纪不大(嗯…感谢星辰诀,让阿锦美容养颜,即便是如今已经三十有七,但看上去却如双十年华一般),但也不可不防。 第176章 古代庶女   外交一事阿锦是全权的交给列英来处理, 至于她自己的话,则是开启游玩模式。   老实说,作为大昭的都城, 这京城的繁华热闹之处,确实非其他地方可比的,嗯……作为苗锦柔的时候,她在苗家一年多, 除了准备离开, 偷摸外出几次要办理新的户籍身份贴的时候, 阿锦曾经出来过几次, 不过也都因时间的关系,来去都极为匆忙, 压根就没有时间让她好好转悠。   再到后来她离开,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她是直接离开,并未停留。   所以,   别看这京城是苗锦柔出生长大的地方, 但对她来说, 还着实有几分陌生,更不用说阿锦了。   “小姐,这里真热闹, 一点都不比我们依兰城差。”跟在阿锦身边的侍女,叫阿朵, 是个才十三、四岁的小丫头, 年纪小,性子也活泼,从出了驿馆开始, 眼睛便似乎有点不够用,尤其对那些小商小贩很感兴趣,每到一处,都要停停看看。   阿锦笑道:“那是,这里是大昭的都城,自是繁华。”见朵儿拿着摊子上一支蝴蝶钗还有一支包银的玉兰簪,来回游移,颇有些不确定,便又开口说:“喜欢的话,买下来就是,又不是很贵重的东西。”这簪钗顶多也就是做工精细了一些,论到价值的话,顶多也就一钱银子,两支加起来。   对普通百姓来说,自是需要思量一下。   但阿朵作为阿锦身边的侍女,这月俸并不低,再有阿锦三、五不时的赏赐,像是这种首饰,即便是一下就买上一匣子,也不用心疼的。   小贩一听这话,也立刻开口推销,“很是呢。咱们摊子上的首饰,虽不是贵重的金银,但做工精致,乃是独一家,小姐您又天生丽质,再戴上咱家的簪子,更添三分美丽,到时候必定会迷倒无数小郎君。”   “行吧,那我都要了。”被小贩哄的很是开心的阿朵,开口问,“多少钱?”   “不贵不贵,一两银子一支,小姐您要两支的话,小人给您再便宜一些,两支您给一两半就行。”小贩立刻笑开花一般,开口说道。并且在看到阿锦和阿朵,虽然身上穿着大昭的衣服,但看阿朵眉眼深阔,鼻梁高挺,一看就不是大昭人,联想到近些时日大漠那边来访,便猜出对方是大漠而来的人,仗着对方不懂得,便立刻坐地起价,脸上的表情还有些肉疼,一副‘你买到就是赚到’的表情。   阿朵虽然不缺银子,但一听可以便宜,还是高兴的,笑着点头:“确实挺便宜的。”说着话就准备掏银子。   小贩一看,表情更欢喜,“小姐大气……”   “老板,你这可就不地道了。这两支簪钗虽然做工不错,但用料却不好,顶了天也就一钱银子。”阿锦伸手拦住阿朵拿银子动作的同时,也直接戳穿了小贩的心思说道。   阿朵一听这话,当即就有些生气。   小贩也没想到阿锦居然懂得这些,表情也是有些尴尬,不过嘴上却还要辩解一番,抓着做工不放,还卖惨,说什么自己上有老下有小的,这样之类的话。   阿朵年纪小,听着话,倒是有些动容。   不过阿锦可不吃这一套,直接开口说:“九十文,你若是卖的话,我们就拿走,若是不卖,你还留着,自是你的。”   阿朵也配合着阿锦的话,把东西又放了下来。   小贩一看就有些着急起来:“小姐,您不要急,只是这九十文,真的不行,不如就按照您说的一钱。”心里止不住的吐槽,她们打扮的如此的富贵,没想到竟是个抠唆的性子,为了这几文钱,讨价还价。   “九十文,你买就买,不卖拉倒。”阿朵开口说道。她现在也已经反应过来,这小贩是把自己当成冤大头,自是有些生气,再看蝴蝶钗和兰花簪,也没有方才那么喜爱了。   能在这里做生意,这最起码的察言观色不缺,不然的话,很容易就得罪贵人,一看阿锦和阿朵的表情都不对,生怕生意黄了,毕竟九十文,他也能赚二三十文呢。自然不想放过,当即就肉痛的说:“行吧,九十文就是九十文。”   只是他的心里,却止不住的吐槽,这大漠而来的女子,不但抠唆,看来也穷得很。   阿朵从荷包里捏出一钱的角银递给小贩,又把对方找回的十文,小心的放回荷包里。   却不想,就在这时,忽然传来了一声轻笑。   “谁?”阿朵也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第一时间回头看去。   便发现,在五、六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明艳的少女,她的身后跟着数名丫鬟婆子,俨然一副高门贵女的做派,在看到阿朵看过来的时候,便笑的一脸单纯:“那个,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若是你手头缺银子的话,我这里还有一些,不如你先拿去用。你这般行为……未免会让人看不起,也会让你们大漠无光。”因父亲是负责接待大漠使团的人,她自然知道的比旁人多一些。   哦,忘记说了,这个明艳少女,说起来也凑巧,就是苗如妍和刘学文的嫡幼女,刘慧倩。   知道这次跟着使团而来的有一位依兰族的贵女,想必就是眼前的人,本来她还颇有些好奇,却没想到竟是一副小家子气的做派,着实让她有些看不起,她在这种不入流的小摊上买首饰,她还能当她有几分好奇,毕竟偏远之地,没见过好东西,倒也正常。   却没想到,这大漠而来的依兰贵女,居然会这般不堪,为了区区几文钱,和小贩讨价还价,枉费她还是大漠的贵女,简直是……毫无气度可言。   阿朵虽然性子活泼了一些,反射弧度有的时候可能会长一些,但不代表她傻,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小小年纪就留在王上身边做侍女,要知道王上身边可从来都不留无用的人。哪能听不出这少女看着是一番好言,实则是在嘲讽自己没钱,甚至都捎带上了自家的国家,当即大怒:“你胡说八道什么?谁要你的臭银子?”   说着,上前两步,下意识的就要往腰间摸去,却发现因换了大昭女子的衣服,鞭子压根就没带出来。   “……你若是再敢信口开河的话,我撕烂你的嘴。”   惊的刘慧倩往后退了两步,跟在她身边的丫鬟和婆子,也立刻上前,站到了刘慧倩的面前,其中一个更是厉色开口:“你想做什么?告诉你,这里是大昭,不是你们大漠,任由你胡来的。”   大昭自诩礼仪之邦,素来是看不上大漠的,觉得是蛮荒之地,粗鄙不已,自然也就影响了下面的人,尤其是被娇养长大的千金贵女,更是如此。如今刘慧倩看到一介大漠贵女,为了几文钱和人讨价还价,心里更是看不上,便忍不住讽刺了两句,却不想,这大漠女子,果然毫无礼仪可言,看她粗鄙的样子,居然还想要动手。   不过还算是她有点脑子,知道大昭和大漠建交在即,这大漠而来的女子,再怎么不堪,自己也不能得罪,不然的话,因此影响了两国的建交,不说她,就是整个刘家,甚至外祖家,都没什么好果子吃。   只是让刘慧倩自来高傲的自尊心,也让她低不下头道歉,颤声道:“我,我也是一番好意,你不接受便罢,何必如此做派?你虽是大漠而来的贵女,但也不能这样欺人……”说着眼眶里都泛起了泪光,颇有几分楚楚可怜。   惹得周围的百姓也开始对阿朵指指点点起来,他们本就不甚了解内情,只是看这里起了争执,凑过来看热闹,而刚才附近知道内情的百姓也不敢开口,双方都是贵人,他们普通老百姓可得罪不起。   “你……”阿朵年纪小,压根就没见过这种阵仗,指着刘慧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最后只能求助的看向阿锦,告状:“小姐,她欺负我。”   “小姐,你只是个丫鬟?”刘慧倩也没想到和她掰扯了半天的人,压根就不是什么依兰贵女,不过是个丫头,脸色也是一黑,音量不自觉的也高了起来。   她竟和一个丫鬟,当众牵扯,说了这么些,简直是自降身份,若是让旁人知道了,那以后她还如何出门交际,指不定被人怎么说嘴?尤其是死对头卢雅静,更是会变着法子嘲笑她。   “丫鬟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吗?”阿朵回头就怼了一句。   刘慧倩一噎,不过随机脸上的表情更委屈,俨然就是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表情。   “这位姑娘,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主仆好好的在这里,是你自己出言在前,还说什么缺银子不缺银子?如今你摆出这番的姿态做什么?”阿锦慢悠悠的开口说道。   阿朵则是早在阿锦开口前,就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阿锦的身后。   刘慧倩当即看了一眼身边的丫鬟。   那丫鬟会意的上前:“我家小姐也不过是一番好意,你们何必这般咄咄逼人?”   “咄咄逼人?”阿锦轻笑了一声,“……你都给我按了这么一个罪名,若是我不坐实的话,那多亏。”要知道她这个人最是小心眼不过了。且早在刘慧倩出现的时候,这心里就已经有所猜测,毕竟对方的那张脸,真的不要和苗如妍太像。既是如此的话,那她就更不用顾忌。   阿锦这话一落音,刘慧倩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正要开口。   却见阿锦手指弯曲,放到唇边,一声略显得清脆的哨声响起。   伴随着哨声,   便听到了一阵‘塔塔’整齐的脚步声。   然后就听到了围观百姓的惊呼声,并且不自觉的就散开了。   原来竟是出现了一队约数十人穿着黑甲胄的士兵来,蒙着面,动作整齐划一,每个人腰间都挎着明晃晃的弯刀。   而刘慧倩的脸‘唰’的一下就白了。 第177章 古代庶女   “你想做什么?我告诉你, 我外祖父可是阁老,父亲是礼部郎中, 你,你,……”刘慧倩虽然素日里心高气傲,骄纵惯了,不过苗如妍对她的管教却严,十岁就请了教养嬷嬷, 教导一应事务,但那也都是后宅之事,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当即就有些吓坏了,不止是说话的声音开始颤抖, 甚至都开始有些语无伦次起来:“……你若是敢对我做什么?我外祖父必定不会放过你的……”   其实她这话说的极其没底气。   对方真的是给她一刀的话,便是外祖父能给她讨个公道, 也都已经晚了。   “外祖父?苗阁老吗?”阿锦嗤笑一声道,“…别说你一个区区阁老的外孙女, 你便是公主, 今日本小姐杀了你, 都未必会受罚。”   “一个从四品郎中的女儿,也敢在这里和我叫嚣,你配么?”阿锦丝毫没有欺负小孩子的不好意思,她这么些年,这么努力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不委屈自己吗?   况且,先撩者贱,她先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如今被欺负被报复,也就只能怪自己嘴贱。   当然了, 像是这种大庭广众之下行凶的事,阿锦自然不会做,不过嘛,想让她就这么轻轻的掀过去,也不可能,毕竟她是个小心眼的。   “阿朵,请刘小姐随我一起进宫。”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我这里被人指着鼻子说什么缺银子不缺银子的?我倒是要问问大昭皇帝,这件事,他倒是管还是不管?亦或者说,这就是他所授意的。”说着挥了挥手,便率先转身。   “你们想做什么?不要碰我,滚开!我可是阁老的外孙女。”刘慧倩虽然只是个闺阁小姐,国家大事她是不懂得,不过也知道,若是她就这么被抓到皇帝跟前的话,先且不说其他的,就说她的名声就全毁了。到时候,她哪里还能找到什么好人家?   因而,她只能尖叫着,让人不要靠近,并且心里是深深的后悔,早知道她这般霸道不饶人,自己刚才绝对不多说一句。   “阿朵,让人动作快一些。”   “是,主上。”   阿朵在得了阿锦这话后,动作可是粗鲁不少,甚至还威胁上:“告诉你,合作点,不然的话,我就让黑甲胄摁住你,我听人说,你们大昭对女子礼教严苛,像是这种被男子碰一下,就是什么失了贞洁,连嫁都嫁不出去?”   她这一番话,成功的让刘慧倩停止挣扎。   阿朵这话不算尽对,不过若她真的被外男碰到的话,一旦传出去,讲究一些的人家,确实不会登门。而她虽然还未曾及笄,不过母亲也开始给她相看起来,甚至已经有了中意的人家,只是大漠使团来了,父亲作为礼部郎中,忙碌的很,只等着过了这段时间再详谈。   她这一愣,便再也动弹不得。   被阿朵直接扭着,往前而去。   “小姐。”丫鬟看着几乎是被押解而走的小姐,惊的不知道如何是好?被人一松开,便尖叫着要追过去。   不过却被一个婆子拉住。   “琴心,你做什么?还不快点回府禀报夫人,不然小姐真的出了事,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这婆子也算有点见识,也知道自家小姐得罪了贵人,如今即便是追上去,对方也不可能会放人,有这个时间,还是快点回家求救才是正理。   婆子这般一说,琴心也反应过来,不过却还是有些担心刘慧倩,不过看着已经被押上马车的小姐,再看看周遭一水的黑甲胄士兵,跺了跺脚,转身就往刘府跑去。   ……   “什么?你说倩儿被谁带走了?”苗如妍在知道消息后,惊的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声音也一改一往的沉稳,带着尖锐。   琴心连头也不敢抬:“是大漠而来的贵女。”   “什么大漠贵女?也不……”苗如妍正要叫骂,说大漠来的使团,都是男子,哪里来的大漠贵女?忽而就想到,这次跟着使团一起来的是是有一个据说是依兰族的贵女,是过来游玩,“……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倩儿怎么会和她闹了矛盾?”   这琴心可最是知道苗如妍的手段,当即也不敢有任何隐瞒,当即就把事情说了一遍,甚至为了避免自己受责罚,便把事情往阿锦那边推了推,“……对方带着一队黑甲胄,个个都戴刀,奴婢们被钳制的不能动弹,还请夫人快些救救小姐。”   苗如妍在听完,只觉得有些眼晕。   刘慧倩一个未出阁姑娘家都懂得事情,苗如妍做为当家主母,哪能不知道?   怎么会这样?倩儿她糊涂啊?便是再怎么一番的好意,也不能当面说出来?如今让人误会了不说,这还要进宫闹到皇上跟前,两国正在邦交,便是为了这个,皇帝也要表个态,若是大漠那边再态度强硬一些。倩儿的一辈子就要毁了。   其实苗如妍的心里清楚,依照女儿的性子,出言开口,绝对不是什么好意,保不齐是看别人的笑话,却没想到对方的脾气性格也是一点亏都不吃,还非要讨个公道。   这个时候,女儿心里指不定怎么后悔呢?   不过即便是心里清楚,苗如妍也不可能丢下女儿不管,只是她现在脑子是一团乱麻,想了又想,也只能派了心腹到衙门那边去告诉刘学文一声,把事情说一遍,让他赶快想办法救女儿?而她自己也没敢闲着,立刻就让人备车,去了苗家。刘学文的职位还是低了些,对方是大漠贵女,他的话,未必有用,还是让父亲出马,比较有把握一些。   ……   只是这个时候,苗如妍怕想不到。   不管是刘学文还是苗阁老,已经知道了。   因为阿锦压着刘慧倩进宫,这才走到宫门口,介于对方的身份,立刻就有人快步呈报给皇帝,连带着刘慧倩自然也没拉下,这皇帝一听是女儿家的官司,心里是不愿意管的,但奈何有一方不是本国人,而且一个弄不好,就会影响两国建交,这让他想要不出面都不行。   在阿锦和刘慧倩没到之前,便让内监去请苗阁老和刘学文了。   而等到阿锦和刘慧倩到达清泉宫的时候,不止是刘学文和苗阁老在,列英也已经被皇帝叫了过来。   阿锦她们一进门,苗阁老作为两朝元老,很能端得住,但刘学文因担心女儿,频频的看过去,不过却又碍于皇帝也在场的缘故,不敢随意开口说话。   “说说吧,发生什么事?”皇帝抬眸扫了一眼,开口问道。   阿锦慢悠悠的开口,说:“为了防止你们说我是诬陷,刘小姐,你先说吧。”   若说在来的路上刘慧倩的心里还抱着那么一点侥幸之意的话,那等到进到皇宫里,她是完全绝望了,此时,她的身形颤抖,“我…臣女……”   “行了,锦柔小姐,还是你来说吧。”皇帝看着浑身都写着害怕和颤抖的刘慧倩,实在没什么耐性去听,摆了摆手,直接开口说道,“……朕相信锦柔小姐的品性,是不会随意乱说。”   切,就凭你这句话,就是摆明了不相信。   阿锦暗地里翻了个白眼,这话里有话,当谁听不出来呢?   在场的除了刘慧倩和阿朵外,都是千年老狐狸,玩什么聊斋呢?   “回禀陛下,这是自然。”阿锦毫不犹豫的点头应答下来,“……事情要从一个时辰前说起,我带着侍女阿朵在京城里游玩,阿朵在买东西的时候……”便把事情说了一遍。   她可是实事求是的说了出来,依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当然了,若说她没有偏颇也不尽然,要知道说话可也是一门艺术,有的时候,同样的意思,换个词,这在别人听来,可就有些不同。   她这个人,记恩更记仇。   “你可有什么话要说?”皇帝听完阿锦的话,心里也是有些生气的,这刘慧倩怎么回事?别人如何管她什么事?嘲讽都不知道避着点,居然被人当场抓个正着?   刘慧倩到底也是刘家精心教养的女儿,虽然一开始被吓着,但在进来后,看到苗阁老和刘学文都在后,她的心情也慢慢的平复了,本来她想着,阿锦开口必定是要偏着自己人,到时候她就可以辩驳一二,却没想到阿锦叙述的还算公正不说,也完全没给她说话的机会。   皇上面前她又不敢撒谎,一旦被人察觉,可是欺君之罪,她担不起。但要她成人下来,皇上这边为了要给大漠贵女一个交待,必定要罚自己,哪怕看在外祖父和父亲的份上,罚的不重,只是嘴上两句叱责话。   对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家来说,也已经是毁了。   脑海风暴,想自己该怎么办?也抬头看向了外祖父和父亲那边。   “陛下,小女年幼,性子素来又被臣养的娇了一些,她说话可能是有些措辞不当,但绝对是一番好意,绝不是故意冒犯锦柔小姐。”刘学文是心疼女儿的,所以在刘慧倩一看过来,立刻上前一步,抱拳开口说道。   刘慧倩一听,也颤声开口:“请陛下恕罪,臣女绝无要冒犯锦柔小姐,也是一番好意,只是臣女不会说话,可能让锦柔小姐误会了。”说着就转头看向阿锦,“锦柔小姐,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言语间冒犯了您,还请您恕罪!”说着话,甚至就着自己现在的动作,给阿锦磕了个头。   姿态摆的颇低。   呦,还挺聪明呢!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对刘慧倩的道歉和磕头,是全盘接受。   她这样毫不客气的行为,看的皇帝眉头一跳,对阿锦的身份也起了怀疑,寻常贵女接受跪拜能接受的这么自然吗?还有,根据禁卫军的回报,她的身边随行的有一队黑甲胄,个个都眼神凶猛,瞧着可不是普通的士兵。   这位依兰贵女,身份怕不同寻常。   不过他的这个想法,很快就推翻了,因为——   因为刘慧倩干脆利落的道歉,也有刘学文和苗阁老也趁机开口说话,尤其是刘学文,直言,是他没教好女儿,请皇帝责罚。   刘慧倩也一个劲的道歉。   到了这里,若是阿锦再抓着不放的话,倒是显得她很小家子气,不过阿锦表示自己就是小家子气的人,直接翻了个白眼,开口说:“行了,上嘴皮下嘴唇一碰,道歉的话光是说出来有什么用处?”   “那锦柔小姐你的意思是?”皇帝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性情的贵女,想着大漠贵女的性情果然和国内不同,言语真是直接的很,这要是放到大昭贵女的身上,对方已经赔礼道歉,这事情差不多也就过去了。   却没想到,对方却没打算就这么过去,颇有种揪着不放的感觉。   果真是蛮荒之处,这礼仪之上却是差了点。   “赔偿啊!”阿锦才不管皇帝现在是个什么想法,理直气壮的开口说道。他们总不会以为,轻飘飘的两句道歉话,事情就会这么过去吧。若是如此的话,她又何必闹到皇帝的跟前,太大题小做了一些不说,还得不偿失。   “赔偿?”   听着阿锦理所当然的话,众人一时都有些愣住。   列英却笑了笑,果然是王上的行事作风。   到底是皇上,反应要快一些:“不知道锦柔小姐想要什么赔偿?”   “钱。”阿锦直接伸手。你不是说我穷吗?那就给钱吧,“放心,我也不多要,随刘小姐的心意,三万五万不嫌多,一万两万也不嫌少。”   她这话一说出口,听得在场的人,除了列英之外,都是嘴角一抽。   尤其是皇上,看着阿锦的眼神,有点一言难尽,刚才他还心里阴谋论来着,但如今再看阿锦,说起钱,眼睛那叫一个晶晶亮,显然是真心实意的话。   你可是依兰贵女,既是能跟着使团一起过来,显而易见,在大漠的身份绝对不低。   能缺钱吗?   苗阁老和刘学文也是差不多的想法,不过阿锦要钱的话,都已经是直接说出来,他们若是不答应的话,倒是显得他们没诚意了。   一时间,心绪复杂,弄不清楚,这是对方故意的,还是秉性就是如此?   嗯,就这一点上来说,列英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他家王上的秉性就是这样。 第178章 古代庶女   “这是刘家送过来的赔罪礼?”   阿锦看着阿朵端过来的几个小匣子, 开口问了一句。老实说,她还真的有点小失望,本来以为按照苗如妍的性子, 会为了找回场子和体面, 会刻意大张旗鼓的把东西送到驿馆, 动静闹得越大越好。   她这是转性了?   都说三岁看老,这话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是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而且苗如妍是重生人士,因为重生, 自诩有预知,她的性情也就会固执己见一些, 基本上是听不进去劝,自幼就自尊心高傲, 阿锦可不相信她会改。   眼下低调下来, 怕是被人劝说, 或者触动到了她的利益,让她不得不低调。   而事实上阿锦想的是一点都不错。   苗如妍在知道事情的原委后, 虽然她的心里清楚, 是自家女儿做错在先, 就不要怪别人报复, 但自家的孩子自家疼,再者她女儿也没恶意,只是两句话,何必咄咄逼人,不依不饶呢?她是有想过要敲锣打鼓的把赔罪礼给阿锦送过来,让人都看看, 堂堂大漠贵女,竟和那商贾之女一般,张嘴闭口都是银钱。   简直是毫无贵女的高贵风度。   不过她的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刘学文给劝下,只一句话,你是嫌女儿的名声不够响亮,还非要再添一把柴,把事情彻底闹大,让京中人都知道,是不是?   苗如妍也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不得不说,刘学文的脑子还是在线的,不然的话,当年他也不能得到苗阁老的许可,点头答应把嫡女嫁给他。   阿朵开口说:“主上,您要看看吗?”   “打开看看。”阿锦应了一声。   阿朵便伸手把几个匣子给打开了,别说,里面的东西还真的是值钱。第一个匣子里装着一摞的银票,最上面的是一千两的面额,粗粗看过去,一指厚,差不多两万的模样,至于另外几个匣子里都是一些女儿家的钗环首饰,不知道是不是心里到底是不甘的缘故。   这些首饰虽然精致漂亮,但却都是金子所做,就是纯金打造,没有任何珠宝玉石点缀的那中。   入眼就是金灿灿的一片,像是这中首饰,若是有贵女戴出门的话,是要被人嘲讽嗤笑。   不过阿锦可不在乎,   随手拿起一个,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还挺沉的。   不错,值不少钱。   这就是阿锦对首饰的评价。   另外一边,   阿朵那边也查清楚了银票的数额,不多不少,刚好两万,再加上这些金首饰,不得不说,刘家的这份赔罪礼,还挺让阿锦满意的。   就她所了解的刘家情况而言,若是苗家没有出手帮衬的话,就这些赔罪礼,足够把不甚富裕的刘家的家底都给掏空了。   “主上,好多钱啊!这些钱,可以修不少路呢!”或许受到阿锦的影响,她身边的人,多少都带了点财迷的属性。   而她嘴里所说的修路,是阿锦在一年前,统一大漠后提出的一个意见,正所谓想富先修路,前几年,阿锦略清闲的时候,已经让人把水泥给倒腾出来了,虽然受到时代和工艺的影响,做出来的水泥的黏性和坚固性都有些粗糙,不过放到这里也尽够用了。   如今大漠境内,以依兰城为中心点,正全面展开修铺水泥路的工程。   自是需要大量的金钱和人力来支持,而阿锦想要做的事,真的太多太多,这就导致大漠的国库一直都不算富裕,如今这两万多两,也算是意外之财了。   甚至阿朵还感叹,若是能再来几个乱说话的大昭姑娘的话,就好了。   嗯……没有几个这么傻的。   便是刘慧倩,也是头一个,且没想到阿锦居然是个不管不顾的性情,直接就闹到了皇帝跟前,若早知道的话,怕是见到她,就要躲得远远的。   “对了,银票给列大人送过去,让他着手安排一下,让人分批次的把银子取出来,等下个月我们回国的时候,一起带走。”阿锦又开口吩咐说道。   刘家送过来的银票是大通钱庄,这个钱庄背后有大昭皇族扶持,发展的还不错,基本上全国都有大通钱庄,不过大漠可没有,边境的话,只有汝阳城里有一家,距离大漠最近的城镇,也需要一天的时间。像是一些小城镇的话,就更不用说了。倒不如在这里直接把银子取出来,虽然走的时候可能会麻烦了一点,增加了负重。   不过阿锦表示,像是这中甜蜜的负重,真的是再多来几次都可以。   “是。”   ……   得了刘家的赔偿,阿锦表示心情是大好,当天晚上就和阿朵一起去东市那边逛了夜市,真的很热闹,卖吃的喝的玩的,可以说应有尽有。   阿锦逛的十分尽兴,一直到戌时三刻,夜市都要结束了,两人才有些恋恋不舍的回到驿站。   为此,   阿锦可是让列英好一番的念叨,说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之类的话。   “行了,大漠就没这个规矩。”阿锦直接打断列英的话说道。   列英微微叹息,他家主上,爱民如子,有大抱负大才华,心性宽容,容纳四海,也乐意接受臣下的纳谏,但唯独在这一点上,听不进半句劝。   他都怀疑,若非主上现在没有找到适合的接替人选,而大漠又不算太稳固的话,君上怕是早就飞来。   毕竟他家君上真的是个热爱到处跑的人。   “列英,和谈建交一事谈得如何?”阿锦看着思绪明显散发的列英,直接开口问了一句。   列英点点头:“还算顺利。”虽说两国以前压根就不是什么友邦,关系还能说得上一句恶劣,不过这都是在阿锦没有出现之前的事,伴随着阿锦的出现,大漠出现分裂,自然就没什么闲心情去骚扰大昭了。甚至为了避免内乱还没处理好,外患又生,主上在漠北一建立,就已经悄悄的和大昭皇帝达成了一定的协议。   也正是因为如此的缘故,如今两国正式建交和谈。   大昭皇帝这边才态度和蔼,毕竟阿锦这里给出的诚意也不错,若是双方能保持安稳平静的话,谁有想要打仗呢?   “这就好。”阿锦对列英的办事能力还是很放心的。   列英想了想,又说:“对了,大昭皇上这边有意提出联姻,缔结两国邦交。”   “可以。”阿锦对这个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不过却提出一点:“我们大漠贵女,绝不为妾,哪怕是皇帝的妾也不行。”   “是,臣明白。”列英听到阿锦这话,先愣了一下,才开口应答下来。   建交和谈进行很是顺利,所以朝堂上提出联姻的事情,众大臣也没有意外,很是爽快的就同意了。   就连人选也很快就定好了。   因为皇上的几个皇子,大的早已经成婚,甚至儿女都有好几个,剩下的不是年岁不够,年纪最适合的便是七皇子,可惜身上也早就有了婚约,七皇子倒是有心动的,甚至他未来岳家还主动提出,愿意让原定的七皇妃做侧妃,大漠公主为正妻,不过却被列英一口拒绝。   能同意这样的提议,可见这七皇子本身性情也不纯,不是什么好的,还不如择一宗室子,反正他们大漠这边,女王没有成婚,更别提皇子皇女,也是从贵族中挑选出来的,如此,双方的身份倒也相差不多。   皇上一听也深觉有道理,便同意了,经过商谈,最后是皇帝的堂兄庆王爷的嫡长孙即将迎娶大漠的和安公主,为了表达对这门联姻的重视,皇上也特意下旨,许庆王爷五代之内,爵位不降而承。   大漠也一样,为了显示重视,承诺,先前用来贸易和谈的水泥,会加送两万袋,用来做和安公主的嫁妆。   至此,双方也算是达成圆满的合作。   ……   在正式的交换了国书后,   大漠这边的使团便也准备启程回大漠。   时间也已经定好,就在五天后,阿朵一听还真的是颇有些舍不得,要知道她可还没有逛够呢。   这大昭好吃好玩的东西真的是太多了。   “行了,也别念叨了,给你两天假,想买什么就去买吧。”阿锦看着满脸不舍的阿朵,如是的开口说道。为了方便拿东西,她还特意指了两个人高马大的侍从,跟着阿朵一起。   阿朵听到阿锦这话,自是高兴的很。   阿锦对这里倒是没什么特别的留恋,毕竟比大昭再繁华一些的城市她又不是没见过,再者她有自信,将来她的依兰城,一定会比这个都城更为繁华热闹。   在离开之前,   因为两国已经达成建交,皇帝那边为了表达友好和谐,特意为举行了欢送会。   虽然知道是□□,不过理论上,阿锦却还不得不参加,谁让整个使团就她一个姑娘,且身份还不低。   在去参加宴会之前,阿锦就已经想到,会在宴会上碰到熟人,例如苗家人。   却也没想到会这么快。   苗夫人倒是还好,苗锦柔对她而言,不过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庶女罢了,又早已病逝,她早就忘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再加上,阿锦离开苗家的时候,才不过十五岁,容貌也还没有长开,如今已经过去二十年,她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苗夫人虽和阿锦面对面交谈,却也没有认出来。   倒是苗如妍,   该不愧说是,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吗?   她似乎是认出阿锦来,脸一下子就白了,脸上都是震惊,也就是自小养出来的规矩礼仪让她强忍住,没有质问出声。   不过阿锦倒是无所谓,反正就算她是苗家女儿的身份被拆穿,倒霉的也不是她,所以在苗如妍频频看过来的时候,她还冲着对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这惊的苗如妍几乎是往后退了两步。   “妍儿,怎么了?”苗夫人察觉到苗如妍的异样,开口问道。   “没,没事。”年近四十的苗如妍早就不是什么不懂事的小姑娘,两世的经历,让她比旁人更为成熟一些,很快倒也稳下了心神,开口说道。   苗夫人何等了解女儿,哪能心里无疑?不过现如今场合不对,她也不好开口问,想着等结束了,再问问,到底是何事?   却没想到,竟是得了这么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妍儿,你确定吗?”苗夫人抓着苗如妍的手,因震惊,已经变成青白色,连带着声音也第一次失了贵妇的沉稳,有些尖锐难听,“……这话可不能随便说?”一个不慎可是会给全家招来杀身之祸的。   要知道,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对阿锦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对苗家来说就是一大灾难。   “其实,我也不确定。”苗如妍迟疑的说道。她其实是不太能确定的?毕竟那个和苗锦柔同名的大漠贵女,虽然长相上是和她记忆里的苗锦柔一模一样,但却太过年轻了一些,要知道上辈子,苗锦柔即便是驻颜有道,但年近四十,看着如三十出头一般,也不会像是现在这样,整个就是一双十年华的姑娘。   苗夫人听到这话,也是松了一口气:“你这孩子,要吓死娘啊!不确定的事,你乱说什么?”   “可是,娘,你不觉得太巧合了一些吗?那个大漠贵女也叫锦柔,长得还和苗锦柔相似。”苗如妍开口说道,“……而且虽然苗锦柔对外是早二十年前就病逝,可是你我都知道,她是忽然失踪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   她就是有中感觉,这个锦柔就是苗锦柔。   “哪又怎么样?”苗夫人立时截断了苗如妍的话,“不管是巧合也好,其他的也罢。反正苗锦柔二十年前就死了,至于这个,不管她是不是?还是说和她有什么关系?都和我们苗家没关系。”   苗家的女儿居然成了大漠的依兰族的贵女,而且瞧着负责使团的列英都对她颇为恭敬,便知道,她在大漠的身份地位必定不俗。若是这个消息确定,依照皇上多疑的性情,他是绝对不会再相信苗家的忠心,甚至会怀疑苗家是不是和大漠那边早就有了来往,生了二心,不然你家的女儿,好端端的怎么就成了大漠的贵女呢?   到时候,别说是儿女前程,就是性命能不能保住,还是两说呢?   “……妍儿,你给我记住,把这个事,给我死死的烂到心里去,谁也不能说,将来和你一起带到棺材里,记住了吗?”苗夫人想到这件事传出去的后果,死死的抓住苗如妍,叮嘱说道。   她也知道,这个女儿被家里养的娇,嫁出去后,女婿疼爱,也没有受过苦,性子不免单纯了一些,便几乎是拌开揉碎,把一应后果和女儿说清楚。   这要是传出去,苗家就完了。   苗如妍到底不是闺中女儿,若是算上上辈子的话,她的年纪和苗夫人没差多少,苗夫人一说,她也缓过来,点头答应。   发誓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   ……   虽说是不确定的事,但苗夫人还是惊的浑身都是冷汗,她又上了年岁,回到家里便病倒了。   大夫诊断,她是忧心过重,好好养着就是。   但苗夫人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还不能告诉别人,就连女儿也不能说,以免走了风声,导致不过两年便忧心过重,去了。   苗如妍的情况也不比苗夫人好多少,她是一面否定阿锦不是大漠贵女,一面第六感觉又告诉她,就是。   她对阿锦的敌意本就大,先前伴随着阿锦的过世,倒是消散了,如今阿锦冷不丁的又出现,若是过得落魄不已也就算了,偏生却成了大漠贵女,后来,双方联姻,大昭使臣前去迎亲的时候,带回来一则消息。   就是先前跟团而来的大漠贵女锦柔,压根就不是什么依兰贵女,根本就是大漠女王本人,不过是变换了身份。   这个消息大大的冲击了苗如妍的心理。   怎么回事这样?   她怎么可能是大漠女王呢?虽说她是一贯看不上大漠蛮荒,但也是一国女王,她到了,便是皇帝也要客气对待。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偏生这个事情又不能告诉别人,不然的话,就阿锦的身份,苗家会更倒霉,也还会连累到自己的儿女,她儿子才学出众,十七就已经是举人,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本来先前她无理的行为,风评就已经有损,若是这个消息再传出去,那后果……   不得不说,苗夫人对苗如妍的洗脑还是很成功的,所以苗如妍是死死的扣住,不敢和人说半句,就连做梦也不能提。   心思如此之重,没几个月,她变病倒了。   而这个时候,   因皇帝在朝堂昏倒,且再没有起来,朝堂上也是一片混乱,大皇子和二皇子更是趁机逼宫,四皇子蛰伏良久,也早就有心,自然不能放过,刘学文作为他的心腹,自然也忙得不行。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四皇子登基为帝,   只是初登皇位,虽有遗旨,但大皇子和二皇子却还是不服的,而刘学文作为其启蒙老师兼心腹,得到重用的同时也是忙的一批,也知道自家夫人心思重,但妇人嘛,心思再重能重到什么地方去?   他也没有放到心上,而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四皇子的皇位也做稳当,刘学文才发现,自家夫人已经病得起不来身。   不管请了多少御医来看,都说是心思太重,让苗如妍放宽心,或者把事情说出来,也就好了,但苗如妍哪敢放宽心?更不敢把事情说出去。   所以,   她期盼了多年的首辅夫人和京中妇人们的艳羡的目光,没享受两年,她便生生的把自己憋死了。   死前,还一直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的话语。   …… 第179章 遗腹‘子’   “承儿, 醒醒,我们到了。”   阿锦这才刚一回神,就感觉到有人要推自己, 几乎是本能的, 她立刻就朝着一旁闪躲了一下不说,还立刻就做出了回击的姿势,不过在看清楚对面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后,她又生生的停住了自己的动作。   但因是猛然收回,让她磕到了一物, 碰撞的疼痛, 让她忍不住惊呼出声。   “承儿,你没事吧?”被吓了一跳的宋娘子在听到儿子的痛呼声, 立刻连声开口问道。   阿锦轻摇了摇头:“没事, 只是有点睡糊涂了。”   宋娘子听到阿锦这话,脸上的表情也松了一口气,“娘这里带了薄荷叶,还有在井里冰过的绿豆水, 你喝两口,去去暑气,薄荷捂到眼睛上醒醒神,咱们马上就要到县城了。”说着就从一个布袋里拿出几片已经有点蔫掉的绿叶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竹筒。   “好。”阿锦应了一声。   接过薄荷叶,捂到了自己的眼睛上, 突如其来的清凉, 让阿锦本来还有点乱的思绪,立刻就清醒了过来。   “大白,记忆融合。”阿锦开口说道。   “稍等。”   很快的原身的记忆便被传送了过来。   这里是大梁朝,一个阿锦没有听说过的朝代, 不同于上一次大昭礼教严苛,大梁的民风还算是开明,建朝将将百余年的时间,当今青元帝虽刚即位两年不到,但却为君有道,治国也有方,这几年来,又是风调雨顺,没有什么天灾人祸,百姓的生活富足。   可以说大梁现在正处国力鼎盛的时期。   阿锦对这里还挺满意的。   就是原身有些麻烦,‘他’现在叫宋承,嗯,你没有看过,是‘他’而非她,之所以会加了双引号,那是因为阿锦她现在的这个身体,本身是个实打实的姑娘家,不过因为一些缘故,打从出生起,就是女扮男装过活。   事情就要从十一年前,宋承还未曾出生的时候说起。   宋家是大梁朝,陵水县宋家村一户再普通不过的人家,家里有薄田七、八亩,黄土泥建造的房屋五间,在宋家村,虽不出彩,但也不差,日子过得还算是平稳。   宋祖父和宋祖母打从十六岁成亲,共生有三女两子,但可惜养大成人的却只有一子一女,女儿早已出阁就暂且不说,儿子便是宋父,因为孩子夭折的对,宋祖父和宋祖母对这个唯一的儿子,自然是万般疼爱。   不过农家再怎么疼爱也有限,宋父七八岁便被带着下地干活,最是个勤快人。   十六岁,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宋父娶了隔壁李家村的姑娘为妻,便是宋娘子,她年头进门,年尾就生下大女儿,虽有些失落,不过到底是头胎,家里第一个孩子,还是疼爱的,想着先开花后结果,也是好的。   却没想到,这个果,结的这般艰难。   她连生三胎,都是女儿,这下不用婆家说,宋娘子自己就先心虚起来。   倒是宋祖父和宋祖母虽然着急抱孙子,倒也没多说什么?只要能生,还怕的得不了儿子吗?   宋娘子因自己心虚的缘故,生下三女的月子一过,便着急忙慌的又怀了第四胎,因怀相和前三胎都不同,喜欢吃酸,肚子也是尖的,不少人都说宋娘子这一胎必定是儿子。宋娘子自己也是这样认为,很是欢喜。   她进门都已经七年,却只生了三个女儿,出门被人看不起不说,在婆家也直不起腰。   早就盼着有个儿子。   却没想到,就在宋娘子怀胎七个月,有一日,宋祖父和宋父去亲戚家吃喜酒,却没想到两人吃了酒,有些上头,在回来的时候,宋祖父的脚步没站稳,竟是滑落下去,宋父去救父亲,不想,入了夜的河水湍急,他没救回宋祖父不说,还搭上了自己。   等到宋家村的人找到他们的时候,两人的尸体都开始膨胀了。   宋祖父和宋父接连出了意外,这对宋家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宋娘子更是当场昏过去,动了胎气,险些早产。   宋父没了,那宋娘子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也就成了遗腹子。   如今生活虽然太平,不过孤儿寡母,总是艰难,更何况现在宋家连个男丁都没有,走出门去都要矮上别人一头。最重要的是,根据大梁的律法,家里一旦绝嗣,无男丁的话,那这家名下所有的田产房屋在家里的长辈过世后,皆归族中所有。   到时候,三个孙女出嫁后,没有娘家撑腰不说,死后更是无人拜祭,只等着族中偶尔有人想起了,给你打理一番,若是想不起,便任由坟头的草,长得比人高。   所以,   不管是宋祖母还是宋娘子,都盼着宋娘子的肚子里是个儿子。   宋娘子本身的期盼甚至比宋祖母更高一些,若是个儿子的话,她就有理由守在宋家,若不是的话,她很有可能会被娘家劝说着着再嫁,到时候,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境况?   虽女子再嫁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再嫁的比头婚过得好,却不是易事,尤其是像他们这样的农家,再婚想要过得好,更不容易,往往都是一大家子,数十人,甚至二十多人挤在一起生活。   宋娘子可不愿意。   她还有女儿,且她也在宋家过惯了清净的日子,宋祖父和宋祖母都是厚道人,宋父也老实勤快,宋娘子生了三个女儿,她自己都有些过意不去,但宋祖母却还会安慰她,像是这般仁厚好相处的婆婆可不多见。   却未曾想到,天不遂人愿,宋娘子这一胎还是个女儿。   宋祖母失望之余,最终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就是把孙女当成孙子养,甚至连儿媳妇也瞒着。   也幸好是在农家,妇人生产,头生没经验还会找产婆,但生得多了,有了经验,只要胎位正,身子好,不找产婆,自家在家生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宋祖母很容易的就瞒下了宋娘子生的是个女儿的事情。甚至老天爷也帮忙,宋祖母外嫁的女儿宋姑姑刚巧前十多日,得了个小儿子,宋祖母对外展示的时候,用的便是宋姑姑的小儿子。   让宋家村的人都知道,宋娘子肚子里的遗腹子,是个儿子。   族里有惦记宋家田产的虽有点失望,不过更多的还是为宋祖母和宋娘子高兴,有了儿子就有了指望。   宋祖母先开始还有点心虚,但看着家里的田产保住,她还是高兴的,唯独就对不起刚出生的小孙女。   宋娘子生的是女儿的事,她除了宋姑姑外,谁也没说,就连宋娘子都瞒着,甚至把小孙子抱到身边抚养。宋娘子虽有些不高兴,不过这年头,当祖母的要抚养孙子,谁敢说半个不字,不然的话,一个不孝的名头就要落到自己的身上。   再者,虽说儿子被婆婆抱走抚养,但她们是农家,又不是什么高门大户,生活在一个院子里,她想见儿子,也不过是走两步的事,其实差别并不算大。   骗人一次很容易,但要想长期的瞒着,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尤其是这种把孙女当成孙子抚养,虽说是农家,但因也涉及到田产的问题,一旦暴露出去,官府那边也会过来问,始作俑者宋祖母少不得要挨板子,最重要的是,宋家会在宋家村再无立足之地。   为了这个秘密,   宋祖母照顾孙子宋承都是亲力亲为,连宋娘子这个亲娘都不许沾惹半分,对此,宋娘子也不是没有微词,自己生的儿子,如何就不能亲近了?但她也没往自己生的不是儿子这方面想,实在她可是亲眼见过儿子的。   只当是婆婆接连丧夫丧子,受到的打击太大,不免对唯一的孙子紧张了一些。   其实不止是宋娘子这般想,村子里的人也都是这样想。   到底是农家,也没谁会一直盯着别人家的事,就连宋娘子,除了宋承这个‘儿子’外,也还有三个女儿要照顾,再有家里的几亩田地,也需要人打理,日常也是很忙碌的。   如此,   宋承以男孩儿的身份安安稳稳的长大了。   为了身份上的区别,让孙子看着和村子里的男孩儿有所不同,在阿锦四岁的时候,宋祖母一咬牙,把宋承送到了隔壁村的私塾去读书。   读书人都是斯斯文文。   如此,‘孙子’的一些异样,便也不会太打眼了。   当然宋祖母送宋承去读书,不过是为了遮掩一些东西,压根没指望宋承去考科举功名,毕竟考功名可有验身这一环节,到时候一准是要露馅。   到时候,全家都会跟着受累。   只是想着孙子读上几年书,到时候去县城里做个跑堂的小厮或者做个账房,安稳度日就好。   却没想到,宋承在读书上还真的是有两分天赋,连夫子也称赞,说他是可造之材,若是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尽可供一供,哪怕日后只是考上秀才,家里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   宋祖母自是不愿意,若真的是孙子,她自然是欢喜高兴,但她这个是孙女啊!   倒是宋娘子知道后,很是心动,一想到自己未来可以做秀才的娘,备受村子里的人敬重,在娘家那边也可以扬眉吐气,宋娘子的心里就一阵的火热。   宋祖母的意思是让宋承读到十岁,到时候,家里添点银钱,到县城里去寻一份活计,毕竟做账房,也是要有门道的,拜个师父,且有好几年要学呢?   但宋娘子却不愿意了,为此,她头一次忤逆了宋祖母的话,坚持要儿子继续读书,而宋承呢?她的心里也喜欢读书,虽然知道自己是女儿家,不可能去科举,但能多读两年也是好的,所以也恳求祖母,再让她读两年,她保证,只再读两年。   一想到自己一念之差,几乎是毁了孙女的一辈子,宋祖母的心里也不是不愧疚的,因而便也没再反对。   因此,   宋承得以继续读书,并且顺利的通过了书院的考核,成为其中一员。   不过若是宋承知道后来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去学院的,而是老老实实的听从祖母的话,去做一个学徒,将来寻找机会,变回女儿身,安稳度日。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县城的学院管束自然比村子里要严格的多,吃喝都在书院,每月回家一次,模式有点类似寄宿学校。根据交纳银钱的不同,住宿的地方也不一样。像是宋承这样,她住的自然是最差的那个,大通铺,一间屋子里能住十余人。   但胜在价格便宜,一个月,连吃带住,也才一百五十文。   因为是大通铺的缘故,住进来的人员,自然参差不平,这个参差不平更多的指的是年纪。   学院虽然是有分班,不过住却没那么讲究,像是和宋承住在一个屋子里的学生,最大的都已经三十多,儿子都和宋承年纪差不多,年纪最小的,才只有八岁。   人员多,这也是宋祖母当初不愿意让宋承到县城书院读书的一大原因。   孙女儿和这么些男人住在一起,将来可如何是好?再有若是中途被人发现的话,又怎么办?   宋承也显然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宿舍的时候,她很是小心,再加上年纪不大的缘故,倒还真的没让人察觉到,宋承自己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就这么过去了两年。   她也准备回家,毕竟这个时候,她也开始发育,初现女儿家的特征,在这里待不得。夫子倒是有些可惜,宋承这个学生,虽算不上多聪明,但却十分有毅力,是个不错的苗子,不过也知道农门想要培养一个读书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宋承家里条件也不好,只有孤儿寡母,因而夫子倒也没强求。   却没想到,就在宋承即将离开书院的前一天,她的女儿身被人发现了。 第180章 遗腹‘子’   可别以为这是个多好的信号。   什么发现宋承是女儿身的刚好是个优秀又出色, 长得还好看的人,而后两人以此为契机,关系大进, 又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坠入甜甜的爱河之中, 再然后两人一起奋斗,最后达成HE或BH的结局。   可惜,   这不过是戏文罢了, 或许真的是来自生活,但那个人绝对不是宋承。   发现宋承是女儿身的人,他不年轻,已经二十多岁,甚至已经成婚生子,人也不优秀, 学识十分一般, 性格不知道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那叫一个迂腐不变通。   在知道宋承是女儿身后,他倒是没有行勒索或者是逼迫之事,而是直接戳穿了宋承女儿家的身份。   书院里居然混入了女子,一呆就是两年的时间,这个消息自然是震惊了全书院, 宋承最一开始是不愿意承认的, 还想要辩驳一二, 但她到底是男还是女, 一验就知道。   且不说给书院里带来了什么影响,就说宋承一个女子,在全都是男子的地方呆了两年, 还吃喝都在一起,即便她的年岁不算大,才十二岁,但七岁不同席的年代,她的名声也就已经全毁了。   而后续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宋承被人戳穿了女子的身份,不止是她的名声全毁,就是全家也跟着受累,首当其中受不了的便是宋娘子。   她一直以自己生个颇聪明的儿子为傲,因为有了这个儿子,她可以不用改嫁,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但也不愁吃穿,甚至发现儿子读书颇有天赋,幻想着自己可以做秀才的娘,甚至更进一步也不无可能,但现在却告诉她,自己生的不是儿子是女儿。   受不了打击的宋娘子,立刻就昏倒,好半天才醒过来。   宋祖母更是满脸绝望,她想的比宋娘子更多,家里的田产房屋怎么办?三个孙女儿又要怎么办?日后她们又该在村子里如何过活?   全毁了。   因为以女代子抚养,妄图侵吞族中资产,宋祖母作为主谋,被衙门打了三十大板,甚至作为帮凶的宋姑姑,也被打了十板子,也幸好宋姑姑的公婆此时已经不在,她自己又底气足,有三个儿子傍身。不过饶是如此,宋姑父也好一阵子给她脸色瞧,让她过得颇不安稳。   除了这个外,   县衙那边还勒令把家里的田地尽快交到族里,房子因有宋祖母和宋娘子在,她们到还是能继续住下去,一时半刻倒是不用担心。   以上都还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宋承的三个姐姐。   大姐已经出嫁,因为此事被婆家看不起,若非好命前不久才生下长孙的话,念在孩子的份上,她险些没被休回娘家,不过就算没被休掉,她在婆家的日子也不好过,被婆婆磋磨,被妯娌看不起,连自己生的儿子婆婆也不让她近身。   二姐本来正在相看人家,还有了中意的,是县城一个杂货铺老板的儿子,家境颇为富裕,二姐很是满意,这下也黄了。   三姐虽然受到的影响最少,不过由大姐和二姐就可以窥见,她日后也不会过的多好。   宋娘子的话,因打击太大,再加上受不了村子里的闲话,神经开始变得有些不正常。宋祖母挨了三十板子,她年纪大,回到家里就开始发热发烧,虽救了回来,但身子一下就弱下来,缠绵病榻。   为了给宋祖母治病,还有宋娘子的疯病。   二姐和三姐竟是自卖于人,换了不到二十两银子,便被人牙子带走,或许也是为了躲开村子里的风言风语。   因为这件事,宋祖母自责不已,觉得若非当初她一时贪念,做错事,当时虽然失望,但不至于像是现在这样,多年后被人揭穿,一辈子的老脸都没了,还要连累孙女。因为自责,宋祖母即便是有药吊着,也因为心思过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便没了。   前脚宋祖母才没,后脚,宋娘子也用一根麻绳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宋承的女儿身份被揭穿不过一年,她便家破人亡。   因为宋祖母和宋娘子也没了,族里把房子也收走,宋承无处可去,茫然之间,她站在曾经夺取宋祖父和宋父性命的桥上,也一跃而下。   ……   “所以,他付出灵魂的代价,就只是为了不入县城学院。”阿锦扫了一眼面板最下面的心愿,有点不可置信的开口问道。   这可是灵魂,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就只为了这么点事。   也太容易了一些吧。   大白翻了又翻,“没错,就只有这个。”话说签字的时候,他也不敢相信,但事实上就这么简单。   “行吧。”阿锦点点头:“看在他没有提出什么复杂的份上,她的家人我也会多加照顾一些的。”   事实上,阿锦觉得,这才是原身真正的心愿吧。   只是她到底年纪小,想的简单,只觉得,若是自己听话,不去县城书院的话,也就不会被人戳穿身份,便也不会有后来一连串的事情发生。   不过也没关系,宋承年纪小,没能想到,但她们轮回司做的可是正经的生意,可不会占客户的便宜,她会多加照顾宋家人的。   “承儿,我们该下车了。”   耳朵里传来了宋娘子带着喜色的声音。   阿锦把眼睛上的薄荷叶摘掉,应了一声:“好。”   “承儿,等会到书院报名,我们就到书斋再买两本书,你这几日就在家好好的用功,我们争取一次考上书院。”宋娘子开口说道,“……只有进了县书院,你来日才能好好的读书用功,将来争取给娘考个秀才回来,知道吗?”   说着摸了摸阿锦的额头,表情言语都是满满的期待之色。   就宋娘子的模样,阿锦还真的不忍开口戳穿,自己不去县书院的事,可惜即便是再怎么不忍,也要开口。   虽然说她可以再考试的时候做手脚,让自己落榜,但到县书院报名,也还要一百文呢。宋家又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在失了家里的顶梁柱后,孤儿寡母的日子本就过得艰难一些,这两年又供阿锦读书,着实没有什么存款。   但如今大姐即将要成亲,二姐也马上要及笄,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虽然说女儿出嫁,费不了多少银钱,但总也要准备一点嫁妆,不然到了婆家,底气都是不足的。   一百文,能省还是省了吧。   所以,   阿锦果断的开口:“娘,我不去书院读书了。”   “什么?”宋娘子一听这话,当即就顿住脚步,回头,摸了摸阿锦的头,开口说:“承儿,娘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是为家里着想,但夫子也说了,你是有读书的天分,只要好生的培养,日后是大有可为的。至于银钱,你不用担心,娘会想办法的。你不用担心这个。”   “娘,我也仔细的想过了。”阿锦开口说,“虽说夫子说我有这个天分,但我今年才十岁,想要学有所成,即便是运气好些,也要七、八年的时间,运气不好,蹉跎十余年,无所成的也大有人在。咱家折腾不起,倒不如算了。”   看着张嘴想要说什么的宋娘子,又先一步打断,接着说:“……我知道娘您是为我好,但我也不想您和祖母太辛苦。”   宋娘子看阿锦不像是开玩笑,也着急起来:“可是承儿,你不是也喜欢读书吗?”   “是喜欢,但不一定要有。”阿锦开口说道,“……娘,我们还是回去吧。”   “承儿。”   “娘,我知道您的想法,孩儿保证将来一定让人过得风风光光,受村子的敬重。”看着还要劝说自己的宋娘子,阿锦先一步开口说道。   如今是盛世,讲究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她心里知道,宋娘子之所以这般积极送阿锦读书,就是想让阿锦考上秀才,哪怕是童生,那整个宋家便不同起来。   不过真的不用了。   阿锦并非是原身,即便是不读书,也是可以有自己的出路。   但眼下最要紧的还是让便宜娘打消去县书院报名的事。   宋娘子虽然是有些虚荣心,但家里的情况她也知道,若真的要供阿锦读书,怕是家底是兜不住,必定要家徒四壁,她最起码七八年内都别想有什么好日子过。就连三个姐姐也要跟着一起受累。   宋娘子自己不在乎苦累,但对三个女儿却也是真的疼爱。   要知道,因儿子自小就被婆婆抱走养,一岁前,连抱都很少,因而宋承虽说是她唯一的儿子,也是她将来的依靠,不过心都有所偏颇,她手把手照料大的三个女儿,在她的心里,地位可一点都不低儿子低。   一听到可能会连累女儿将来在婆家抬不起头,被婆婆磋磨,她的嘴上虽然没说话,不过心里却已经被说服了大半。   阿锦也是个眼尖的人,立刻就看出了宋娘子的动摇之色,就这点入手,再搭着阿锦的三寸不烂之舌,她很快就说服了宋娘子。   ……   “那既是不去县书院,那我们现在就家去。”既是不报名了,那他们今天来县城就没事,不如早早的回去,还能省下两文车钱。   宋家村距离县城,就是用牛车,也要一个多时辰,用腿的话,怕是要两个时辰,直接走到天黑了。   阿锦可不愿意。   只是他们来的牛车,要等一个时辰才会回去,只是就这么枯等着,宋娘子不会愿意的,太浪费时间了。   想了想,阿锦便开口说:“娘,难得来一趟县城,大姐下个月不是就要出门子了吗?嫁妆也该置办起来,不如我们一起去瞧瞧。不然过几日,还是要过来的。”   在农家,女儿出嫁,心疼女儿的,会准备两床新被,两身新衣,两双鞋子,再有打上几个木柜箱子,私下里塞点压箱底的银子,多半不会超过二两,这样已经是疼女儿的人家了。更多的都是借一身新衣,再拿上自己的旧衣服,就这么出嫁了。   甚至有更刻薄一些,重男轻女的人家,都是让女儿穿着一身旧衣就这么出门子了。   宋家虽然也有些重男轻女,不过对女儿却也是疼爱的,早就已经商量好,不会贪图女儿的聘银,会让宋兰做为压箱底的银子带回去,自家会再额外添置一些嫁妆,让宋兰可以风光的出门。   “倒也是。”宋娘子同意的点点头。甚至也已经在心里盘算起来,既然儿子不去县书院读书了,那先前给他准备的读书的束修都可以省下来,这样的话,可以为兰娘多买一匹细棉布,这样到婆家。   嫁妆多,女儿将来到婆家才更有底气。   这么一想的话,儿子不去县书院读书,倒也是一件好事。 第181章 遗腹‘子’   宋娘子是个很清醒的人, 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丧夫后,选择守寡, 而不是趁着年轻再嫁,要知道十余年前,她才二十多岁,若是想要改嫁的话,是不愁嫁的, 怕是前脚归家,后脚就有人来提亲。   不过她却选择守寡,用她的话来说,她虽没了夫君, 日子可能是苦了一点, 但婆婆厚道,不磋磨儿媳, 她也有儿有女,只要熬上几年, 等孩子长大, 过后就是她的福气。   又何必再从头开始吃苦。   就这一点上,宋娘子堪称人间清醒。   虽说是置办嫁妆, 但要买的东西也不算多,买上一些布匹彩线便罢了, 其余的都是自己来做, 因为阿锦不去县城念书,因而,宋娘子手里的银钱很是充足,因而除了给宋兰置办的嫁妆外, 也给家里人都买了新衣,除了她自己,最后还是在阿锦再三的劝说下,才多扯了两尺布。   “再买上两朵绢花,东西就齐全了。”宋娘子点了点手里的东西,又细细的想了想,东西已经齐全了。   阿锦点点头,应了一声好。   两人直接去了银楼,虽说是叫楼,但地方却不算大,约莫两间屋子,钗环也不算多,做工在阿锦看来很是有几分粗糙,不过却叫宋娘子看的一脸羡慕。   甚至下意识的去摸了摸自己的发髻。   “娘,银簪算什么?将来儿子给你买金簪戴。”阿锦开口保证说道。   虽然宋娘子知道这是儿子哄自己开心的话,要知道一根包银的簪子,最便宜的都要七十文,那一根纯金的,没个几十两,能买到手吗?   不过即便是知道儿子是在哄自己,但宋娘子依旧很开心。   这证明儿子有孝心啊!   “乖宝。”宋娘子满脸慈爱的摸了摸阿锦的脸,“有你这句话,娘就知足了。”   “是真的。”阿锦认真道。   “好好,娘信你。”宋娘子这语气一听就知道是在敷衍阿锦,没当真。   虽有一丝憋屈,不过阿锦也知道,她现在年纪小,说出来的话自然更像是哄人,不过没关系,她自己知道就好。   说到做到,可是她最优秀的品德之一。   阿锦暗暗的握拳,如是的想到。   “这位夫人,您这儿子可真是孝顺,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你。”银楼的掌柜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立刻笑着开口说道,“……夫人可真是好福气!若是我家臭小子有小公子一般的孝心,老朽就知足了。”   接下来大片的彩虹屁输出。   听得阿锦是一头的黑线,夸奖的话她是不反对了,可是这说的也太过了一些,肉麻死了。   阿锦这里虽然觉得肉麻,但宋娘子却十分的受用,脸都要笑成一朵花了,而且本来说话的是要买两朵红娟花就走,却在掌柜的吹捧之下,有些飘飘然。最后不但给二姐宋莲,三姐宋桃,也买了两根红头绳,还又挑了一根包银的蝴蝶簪,。   看的阿锦不由的咂舌。   真是的销售人才啊!   ……   “早知道不买簪子就好了。”   所谓消费一时爽,事后就后悔。   这便是宋娘子典型的写照。   打从银楼出来,就刚才的话,宋娘子不知道念叨了多少遍,到现如今,他们都要走到家门口了,宋娘子且还后悔着呢。   “好了娘,大姐的嫁妆里有这一根银簪做嫁妆,将来到了婆家,也更有脸面和底气。”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宋娘子点点头:“这倒是。”不过想想今天花的钱,她还是心疼的不要不要,就这么一根包银蝴蝶簪,就花了她两百文,省着点,足够她们家一个月的花销了。   阿锦看着依旧心疼的宋娘子,轻轻的摇了摇头。   其实,早在刚出银楼的时候,宋娘子就已经后悔,甚至想转回去退掉,不过却被阿锦给劝下了,即便是她不被掌柜忽悠着买,阿锦也会想法子劝宋娘子买一根的。   在农家来说,两身衣服,几个箱子,就已经算是很好的陪嫁,是疼爱女儿的体现。但在阿锦看来,却是远远不够的。   这算什么嫁妆?   真正的嫁妆,不说高门显贵那些十里红妆,总也要体体面面的。   就这点,真的不算什么?   阿锦在心里暗暗的发誓,最迟等到三姐出阁,她一定会置办一份顶体面的嫁妆,让三姐将来和婆家有摩擦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不用被婆家说,你吃的用的喝的,都是我家的。若是将来过得不如意,也可以不用委屈自己。   当然了,   不止是三姐有,将来大姐和二姐的,她也会补上。   这么一想,她的任务也并不轻松啊!   阿锦思索间便已经到了宋家。   “莲娘,桃儿,快点出来拿东西。”牛车还没有停的时候,宋娘子已经高喊出声。   “牛叔,车钱给你。”阿锦查出五文钱,给了赶车的牛叔,“这多出来的一文,是给您的答谢,我们的东西多,也几乎多占了一个人位。”   牛叔忙推拒:“不用不用,都是亲戚,收你们的银子已经不好意思,哪还能多要啊?”反正除了他们娘俩,车上也没其他人,再说了,宋承家里,孤儿寡母,过得也不容易。大家都是一个祖宗,能照顾就多照顾一些。   几次下来,阿锦看出牛叔是真的不想要,便也只能作罢。   这时,   从屋子里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穿着一身旧衣,小麦肤色,眉眼生的还算是清秀,正是阿锦现在的便宜三姐宋桃。   “桃儿,怎么就你自己?你大姐和二姐呢?”宋娘子看到出来的就只有宋桃,便顺口问了一句。   宋桃先是接过宋娘子手里的东西,才开口回答:“大姐和二姐陪着祖母上山捡柴去了。”   “捡柴这种事怎么能让你祖母去?”宋娘子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婆母的年纪已经大了,山上路不好,万一崴了脚,都是大事。   宋桃回答:“我们已经劝过了,是祖母非要跟着过去,说是还挖点野菜回来。”   “行吧。”宋娘子也知道婆母的脾气,光凭女儿,是劝说不住,“你先帮娘把东西拿回屋去。”不过看着天色,约莫她们也该回来了。   宋娘子想的不错。   一刻钟,   宋祖母也带着两个孙女回来了,每个人的身上都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篓,宋娘子一见,连忙迎上去,帮着她们把东西卸下来,嘴上也说:“娘,这些事让兰娘和莲娘去做就行,再不济桃儿也行,您何必去做?不然的话,养他们做什么?”   “行了,我知道你孝顺,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不用紧张,多走动腿脚,对身子也好。”宋祖母笑着说道。   “祖母。”   “承儿,县书院那边怎么说?你什么时候能去读书?”宋祖母看到阿锦后,又开口问道,虽然依旧带笑,不过语气却带了些担忧之色。   不等阿锦回答,宋娘子就先一步说道:“娘,这小子到了县城又反悔了,不肯去了。”   “不肯去了?承儿,怎么回事?”宋祖母听了这话,当即吃了一惊,要知道就在昨儿晚上,孙女可还声音哽咽的求她,让她再读两年。   阿锦淡淡道:“没什么?只是忽然想通了,横竖我也不准备去考秀才,如今学的也够用了,何必再去浪费银钱。咱家又不是什么富裕的人家。”这可是原主散了魂魄也要达成的心愿,她自是要完成的。   宋祖母打量了一番阿锦,没再她的脸上看到黯然不舍之色,这才放心,有些一语双关的开口说:“好孩子,是我对不住你,委屈你了。”   “不委屈的。”阿锦摇摇头说道,“祖母,您也无须多想,孙儿都懂,您也是为我好。”   宋娘子倒是觉得可惜,毕竟若是按照夫子所说,她们若是肯拼尽全力供应儿子的话,日后说不得真的能出头。   不过既是已经决定不读,现下说什么也都已经晚了,甚至给儿子准备的束修,她今日也已经花了大半。   宋祖母是真的觉得对不住阿锦,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再把事情说出来,那家里可真的要毁了。   “祖母,我真的不委屈的。”阿锦看着沉默不语的宋祖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又开口说道,“……能做祖母的孙儿,是孙儿的荣幸,真的一点都不委屈。”   这也是原身的想法。   虽说她自出生就女扮男装,过了十多年,但她却不觉得委屈,正是因为如此,她过得比女子更为从容宽阔一些,若祖母没有这般做,且不说家里,就说她作为女子,断然不可能到私塾里去读书识字。   就这一点,她就无比感谢祖母。   当然了,作为‘男子’她理应承担起来的责任,也不该逃避。   这也是为什么?上辈子,全家因她暴露身份,落个那样的下场,原身自责的无以加复,最后跳河而亡。   ……   “小弟,你不去读书了?”   饭桌上,知道阿锦以后都不再去读书的宋兰她们也很是吃惊,性子更活泼一些的宋桃更是直接开口问出来。   阿锦点点头:“嗯,不去了。我已经找到活计了,明日我就到杏林堂去做药童。”说起这个,还是今天宋娘子到布庄去买布料,阿锦不愿意过去,便借口肚子饿,想吃碗面。这宋娘子就给了她三文钱,让她不要跑远。   而她吃面的地方,对面就是杏林堂。   杏林堂有些忙碌,只一个大夫,看病抓药,有些忙不过来,就有人提议,让他寻个帮手,那大夫就说,正在找药童。   只是一时半刻,还没适合的人。   阿锦等他略闲的时候,便过去问了问,得到肯定后,立刻毛遂自荐,推销起自己来,并且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应聘成功。   “杏林堂?承儿,你要到杏林堂做学徒?什么时候的事?娘怎么不知道?”   她这话一说出口,别说宋桃吃惊,就是宋祖母和宋娘子也吃惊的,要知道,眼下即便是给人做学徒,也不是轻易都收,尤其像是医术这样,多半都是家传,再不济也是沾亲带故,无缘无故收不相干的人为徒,这可是很少见的。   “嗯,就是今天下午,娘你到布庄的时候,我不是饿了吗?面摊对过就是杏林堂,吃面的时候刚好听到,林大夫想要找药童,我就去问了一嘴。林大夫知道我识字后,便顺嘴考核了我一番,觉得我是可造之材,就答应了。”阿锦开口说道。   “真的?”   “嗯,”   “那真的是太好了,若是将来能做大夫,也是不错的营生。”   宋家人知道这个消息,都很为阿锦高兴,尤其是宋祖母,总觉得亏欠阿锦,如今知道阿锦有了着落,要知道学医虽然不比读书,但小孙女也总算是有了一辈子的营生,等到将来兰娘她们都出阁,有了着落后。   她便把事情告诉儿媳,到时候,让承儿寻个借口,或是假死或是失踪。   到时候,再让承儿以女儿身出现,就说有缘,收做义女,到时候承儿再成亲生子就没问题了。 第182章 遗腹‘子’   吃了饭,   不等人开口,宋桃便麻利的收拾起碗筷来,因为家里只有阿锦一个还未成年的男丁, 宋兰和宋莲都大了, 要跟着宋祖母和宋娘子一起下地, 这家里的活计, 自然就交给宋桃了。   别看宋桃今年还不到十三岁, 但做饭洗衣喂鸡喂鸭,打扫等等, 这些活计,她已经做的无比顺溜。   因为是盛夏, 天长夜短。   虽是吃了晚饭, 但外头的天色也才开始暗下来。   正在归整宋娘子今天下午买的东西,其实看着多, 倒是没有多少, 最多的就是一些布, 要知道即便是陪嫁衣服被子等,也都是买布回来, 然后自己做, 这样多少可以省点钱。   在阿锦看来已经寒碜的不能算是嫁妆的东西,却让宋兰感动的眼眶发红,若非宋祖母说, 她是即将出阁的人, 眼下哭可不吉利, 不然一准眼泪要落下,说不得还有好一阵要哭呢?   “娘,家里也不富裕, 您不用为我准备这么多?家里还有小弟呢?”宋兰的声音都有点哽咽。   宋娘子道:“你小弟且还早着呢。如今你小弟不读书了,先前准备的束修和给先生的三节五礼,都可以省下来,你是娘头生的女儿,娘盼着你日后过得好。”宋兰虽是女儿,但却是她头生的孩子,自来又懂事,小小年纪就担起照顾弟妹,打理家务,四个孩子,她最是自是心疼,“……再者只有你的日子过的和顺了,家里的弟弟妹妹才能顺遂。”   “兰娘,你娘说的对,你是长姐,只有你好了,家里的弟妹才能好。”宋祖母也开口劝说道。   “娘,祖母。”宋兰当即感动的不要不要。   三人抱着一起很是感叹了一回,就是宋莲和宋桃也都是一脸的感动,有长姐的先例在前,等到她们出阁了,即便是不如长姐,也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去的。   果然,   宋娘子也对宋莲和宋桃说,让她们且不用羡慕,等到她们出阁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得了承诺的宋莲和宋桃脸上的笑容明显更真切了一些。   看的阿锦心里生出些许的感叹。   这古代女子就是早熟一些,最大的宋兰也才不过十七岁,宋桃更还不到十三,但就已经想到日后成婚生子上。   不过的倒也正常,毕竟时代造就人。   事实上,像是宋兰十七岁才出嫁,已经是有些超龄,在这里,十五、六岁出阁才是常态。   看着宋祖母,宋娘子还有三个姐姐一起说笑的模样,宋兰更是因为被打趣儿,而满脸通红,温馨和睦的样子,再想到上辈子她们支离破碎的景象,心里也生出了那么点感叹之意来。   这辈子,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阿锦端起面前的碗,喝了口水,如是的想到。   ……   因为已经和杏林堂的林大夫说好,再加上从宋家村到县城很是有一段路程的缘故,次日,不到卯时,阿锦便已经被宋娘子给叫起来。   因为天长,虽不到卯时,但天色已经亮了,此时赶路倒也不用担心。   一番洗漱,吃了点东西,便准备到县城去。   这次,宋娘子不再和阿锦一道去,虽是有些不放心,不过都被阿锦劝说下。   而牛叔也开口说,会看着阿锦到杏林堂再回来的。   牛叔的话,让宋祖母和宋娘子放下心来。   “承小子,昨儿你娘不是还说,要供你继续到县城去读书的吗?怎么?又改去杏林堂做药童了?”   一个三十多岁,手里挎着一个竹篮的妇人开口问道。   这是芳婶,她的夫君和阿锦已经过世的爹,是一个爷爷的堂兄弟,关系很是亲近。她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把家里攒好的鸡蛋拿到县城里去卖,多少也补贴一下家里。   阿锦回答说:“读书太费银子了,反正来日也不准备考功名,没得浪费银子。倒不如安安生生的寻个活计,才能安身立命。”   “这话不错。”芳婶点点头:“这读书太费银子,不见我们村东头的大铁家里,当初为了供他侄子读书,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苦巴巴,一家人都勒紧裤腰带,连饱饭都不敢吃一顿。可是读了二十年,连个童生都没考上,反倒是把家里都拖垮了。不然的话,那大牛的儿子,能到三十才娶上媳妇吗?”   不等阿锦开口说,立刻就有另外一个妇人接话,“谁说不是呢?若是大铁早明白过来,也不知道把儿子拖到这个年岁。”   “没办法,父母尚在,大铁即便不愿意也没法子。”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前几日……”   由着芳婶开了个头,车上的其他妇人也纷纷的开口,她们也都是宋家村的,去县城的目的多半和芳婶一样,不是去卖东西,要不就是去置办东西。   看她们一说起来,都来了兴致,并且说着说着,话题已经歪到不知道那条街上去,以至于到最后阿锦也无人理会了。   不过阿锦听得倒是兴致勃勃。   要知道这一路上,可要走小一个时辰,芳婶她们讨论的这些,虽然没什么意义,都不过是家长里短的一些事,但却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   这不,   就在听八卦中,她们便到了县城。   到集市那边去的时候,刚好是会经过杏林堂,倒也不会刻意转路。   “谢谢牛叔。”阿锦干脆的从车上跳下来,车钱,宋娘子已经给过,倒不用她给,“麻烦您回去的时候,给我祖母和娘带个口信,说我已经安全到了。”   “没问题。”   阿锦挥了挥手,就进了杏林堂。   这杏林堂作为陵水县唯一的一家医馆,占地面积可不算小,三间屋子,一间会诊,就是林大夫看诊的地方,还有一间是抓药的地方,另外一间就是让暂时不能挪动,受了外伤的病人呆的地方。   阿锦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环境很是满意。   还挺好!   天还早,医馆虽然开门,但并未有病人,林大夫也有时间来安置阿锦。   说是药童,其实就是一免费打杂的,没有一文钱的工钱,阿锦对此倒是没有什么不满,毕竟在这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甚至林大夫已经是个厚道人,最起码还管吃管住,若是像是一些刻薄点的,每个月还要问你要吃住的银钱呢。   当然了,   那是正经的拜师,阿锦的话,也就是个小药童。   林大夫这医术可是家传,他也有儿子,可不会轻易收徒弟的,寻阿锦过来,也不过是个想多个熬药,整理药材,跑腿的人罢了。不过倒也正合了阿锦的心意,要知道,她只是打算让自己的医术有个出处,可没打算给自己找个老子。   没错,在这里,若是正经拜师的话,是要上禀祖宗,下请见证,可是极为严肃的事情。   徒弟更是要孝顺师父,当成半个父亲来对待,有的时候,做师父的对徒弟的婚姻大事也有一定的发言权。   就是林大夫愿意,阿锦也不乐意。   ……   做为一个小药童,刚刚上任,她要做的就是打理杂事,例如每天要打扫医馆,翻晒收拾院子里晾晒的药草,再不然就是偶尔有病人需要服药的话,她熬熬药。   再多也就没有了。   像是抓药,都不敢让阿锦做。   才来,万一抓错了怎么办?   杂事阿锦一做就是三个月的时间,对此,阿锦倒是没有什么不耐烦,说起来,这三个月里,即便是只做一些杂事,不过阿锦也还是学到一些。   倒不是说林大夫刻意教,这是不可能的。   而是林大夫在闲暇教导自己儿子的时候,允许阿锦在旁也听一听。   照这个情况下去的话,十年八年阿锦也未必能出师,不过谁让她是有外挂的人,虽说她最一开始接触的是西医,不过中医她也是有涉猎研究过,如今再捡起来,倒也不算是太难。   在杏林堂干满了三个月,   林大夫对阿锦的考察或许也有了一定的结论,确定她的性情还算是不错,很是有几分沉稳,手脚也颇为麻利,这才开始教导阿锦称药,抓药之事,偶尔也会提点阿锦一下,一些药草的作用。   就这样,   阿锦在杏林堂呆了两年的时间。   “林大夫,药草我已经整理归置好,就先回家了。”阿锦清点了一下自己手头上的东西,没有遗落的,这才扬声给林大夫说了一声。   准备回家。   今日是她一个月回家的日子。   林大夫回应:“好,我知道了。桌子上有包好的白糖糕,你带回家,给你家人也尝尝鲜。”   “谢谢林大夫。”这两年来,阿锦也赚了一些钱,嗯,就是重操旧业,写了几个话本,其实最一开始她是去抄书,不过抄书的话,需要的时间长,且要求严,工资给的还不高。后来知道书斋老板也收话本,虽然给的钱也不算多,不过对比抄书来说,却宽松一些。   最一开始,阿锦没名气,写的话本,给的钱并不多,一本,只给五十文,好在没什么字数要求,阿锦便都写的是小短篇,几个月后,才渐渐受到欢迎,虽不像是上辈子那般,写一本就要几十两,或者上百两。   不过经过这两年的副业,也叫她手里攒下十余两银子,所以,每次回去,她也会给家里带些东西,改善一些生活。   当然,钱她是不会给宋祖母和宋娘子的。   怎么说?   倒不是吝啬舍不得,而是她是有自己的计划的。   ……   这两年,   宋家的变化有点大,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生活条件改善了不少。   怎么说?没了阿锦这个读书人,很显然,家里的开支就节省了一大半,虽然依旧不算富裕,但偶尔饭桌上也能见见肉,改善一下生活,家里人,每年也能做上一身新衣。   不像是以前一样,因为要省束修的银钱,家里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一次肉,衣服更是不用提。   也是因此,   今年宋莲说人家,家里的底气也更足了些。   两年前,宋兰出嫁,那两大箱子的嫁妆,看的村子里不少姑娘眼热,也让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宋家疼爱女儿,给女儿的嫁妆,那叫一个厚实。   所以,宋莲这里一及笄,前来宋家提亲的人,几乎要把门槛给踏破。   甚至宋娘子娘家那边也起了心思,前来问了几次,宋娘子还真的有些意动,不过叫阿锦劝说下。   宋娘子的娘家那边,虽不是什么刻薄人家,但那熙熙攘攘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就叫阿锦不喜的很,宋莲嫁过去,上头可是有三个婆婆,嗯,就是宋娘子的祖母也还健在。就说表兄妹这一点,阿锦就不会同意。   虽说大梁民风是开放些,但对女子依旧是苛责。   万一将来生出个有毛病的孩子,这还不得一股脑都算到宋莲头上,这可不行。   再者,对比在地里刨食,当然,阿锦绝对没有看不起农民的意思,只是既然能寻到更好的人家,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第183章 遗腹‘子’   回到家里的阿锦, 自然是受到欢迎,不过在看到她手里又是一大包的东西带回来,倒是让宋娘子又念叨了几句, 即便是手里宽裕也不是这么个挥霍法?   钱还是要存起来才是。   将来阿锦娶妻, 可也要不少钱,不说女方那边的聘银之类, 就说她还想另外起一间砖瓦房,给阿锦将来做新房用, 就需要不少钱。   对此,   阿锦:……钱还是现在花了比较好。   宋莲的婚事, 还是上辈子那家杂货铺老板的儿子,但不同于上辈子这个时候,阿锦是女子之身的身份已经被暴露出去, 宋家一片愁云惨淡, 这门亲事没了下文。   这次,   阿锦的身份藏的好端端的,因而婚事也得以顺利的定下来。   二姐宋莲更是已经开始量裁做嫁衣了,嗯……婚期也已经定下来, 就在年底,是有点赶,到如今只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不过农家本就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三书六聘走全了就行。   主要是对方的祖母身子有点不大好,近些时日更有些严重,生怕对方撑不过今年,万一这病逝了,作为孙子辈,也要守一年的时间。   到时候, 年纪可就大了。   所以,婚期才定的急了一点。   其实先前的时候,阿锦也不是没想过给宋莲寻个更好的人家,但很快她就发现,这里更讲究门当户对,宋家就是一普通农家,找的也都是差不多的门第,就像宋莲定亲的人家。在阿锦看来,杂货铺老板的儿子,着实不算什么好人家。   但在外头人看来,这门婚事,还是宋莲略高攀了一些,毕竟对方可是县城人,家里还有一个杂货铺,家境不错。   宋祖母和宋娘子都觉得宋莲找了个好人家,甚至宋兰也回来说,宋莲是有福气的。   宋莲本人更是满意的不得了。   既是如此,   阿锦也就不再说什么?她们满意就好,反正便宜二姐夫她也见过,是个忠厚老实的,虽说婆母看着是难缠了一点,不过也不怕,宋莲也不是什么软弱可欺的性子,而等再过上两年,宋莲的婆母也就只有捧着她的份儿。   。   宋家三姐妹,   从宋兰到宋莲,再到宋桃,没一个是软弱不吭声的性子,都是那中泼辣爽利的性子,毕竟她们自幼没了父亲,若是性子再不强硬一些的话,即便村子里大都是沾亲带故,她们也就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儿。   ……   日子一天天的走过,   很快秋天过去,入冬了,转眼也要到新年,这一日,冬日里难得的晴好。   也是宋莲出嫁的日子。   因为是嫁去县城的缘故,给宋莲准备的嫁妆,比当初宋兰的看上去又厚实一些,足有八台之多,放到高门显户里自然算不得什么?但对农家来说,这已经是相当丰厚的嫁妆。   其实宋家给宋莲的嫁妆和宋兰的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宋莲婆家给的聘礼多,这些聘礼宋祖母和宋娘子是一个线头都没动,一股脑的都给宋莲做了嫁妆,故而,宋莲的嫁妆自然显的更丰厚。   私下里,宋娘子也怕宋兰误会,心里生出隔阂,还特意和宋兰解释了一番。   而宋莲的嫁妆,也更坐实了宋家疼爱女儿的事实。   这就导致,宋桃虽然还未曾及笄,不过到宋家提亲的人,却更多了,只是前来提亲的人中,多半都是冲着宋桃将来丰厚的嫁妆而来,真心实意的倒是没几个。因而,对他们的提亲宋祖母和宋娘子都是一口拒绝。   反正距离宋桃及笄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倒也不用太过着急。   ……   伴随着宋莲的出嫁,宋家的人口又少了一个,家里就显得冷清了一些,倒是让宋祖母和宋娘子很是念叨了几次。   “等到桃儿也出嫁了,这家里就更冷清了。”饭桌上,宋娘子在多端了一碗饭过来后,显然还没能适应二女儿已经出阁的事,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轻声开口说道。   女儿家说起婚事,总是害羞的。   宋桃也不例外,娇声道:“娘,好端端的怎么又说起我?我这还早呢。”   “马上就要及笄了,哪里还早?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宋祖母也开口说道。   “可不是吗?”宋娘子想到前两日才出阁的二女儿,也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如何?婆母可有给她委屈了?女婿会护着她一些吗?   表情都低落了一些。   宋桃看着心疼,忙开口道:“娘,祖母,你们不要拿孙女开玩笑,若是想日后家里热闹,也简单啊!等小弟成了亲,让他多给您添些孙子孙女,到时候,怕您嫌吵闹都来不及呢。”   “三姐,好端端的你又为什么扯上我做什么?我才是还小呢。”阿锦也明白宋桃的意思,也如是的开口说道。   “马上就十三了,不小了,可以相看起来,再过两年就可以成亲生子了。”宋桃笑嘻嘻的说道。   “行了,你们俩个,不用再斗嘴了。”宋娘子看着他们姐弟又要吵起来,一时也忘记了伤感,连忙开口劝说道。   不过话题一转,又看向阿锦说,“承儿,不过你姐姐说的也不错,将来你成亲了,一定要多给娘添几个孙子孙女,让家里热热闹闹的,也让我你和祖母可以尽享子孙绕膝的乐趣。”   阿锦:……她若说从未打算成亲生子的话,不会被宋娘子打死吧?   宋祖母听着宋娘子这话,虽嘴上也说着附和的话,但眉宇间却都是忧愁。   阿锦看到后,递给宋祖母一个安慰的眼神,没问题,既然宋娘子想要孙子孙女,将来她就多收养几个就是了。   ……   转眼间,就到了宋莲回门的日子,看她面色红润,眉眼开阔,便宜二姐夫的行为举止,对宋莲也很是照顾。   这让宋祖母和宋娘子连连点头。   看女婿动作间的细节就知道,莲娘在婆家的日子显然过得不错。   如此,他们也放心了。   宋莲回门后,阿锦也要返回医馆,继续学习,不过这一次在临走之前,阿锦和宋祖母说了一件事。   就是她即将要投军的事。   大梁虽然是盛世,国力强盛,但边境却不算特别太平,倒也没有什么大战,只是周边小国林立,三五不时就有生出一些摩擦来,导致边境时有纠纷。   而这里就是阿锦的机遇。   经过这两年的时间,她已经为自己的医术寻了一个很好的出处,连带着星辰诀也已经成功的进入到第三层,寻常三、五个大汉已经不是她的对手,既然她这次不打算走文臣的路子,毕竟对农家来说,真的太费钱了。   虽然她是有无数的手段可以赚钱,但到底年纪摆在这里。   再加上,若是成为商贾的话,三代内是不许科举,限制性太大。   而且对比动脑子来说,阿锦觉得动手更适合她。   只是想要说服宋祖母让自己从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知道虽然边境只是偶尔会发生一点小纠纷,但真的有事,可也是要命呢。   宋祖母坚决不同意:“不行,从军危险,一个不慎,小命就没了。承儿,祖母知道,如今你年纪渐大,女子之身确实不方便,不过我们先前不是已经商量好,等你三姐出阁了,就寻个理由,让你假死。到时候再做义女认回来,虽是委屈了你一些,但这已经是祖母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   “祖母,我知道您是为我好。”阿锦看着宋祖母说,“…我也从来都没有怪过你。况且我之所以想要投军,也是为日后做打算的,您细细的听说我,若是我说完,您还要反对的话,那投军的事,我从此也不再提。”   “好,你说,我听着。”宋祖母听着阿锦的话,本来还有些激动的神情,也慢慢的冷静下来。   阿锦知道宋祖母是有两分见识和胆子的人,不然的话,当初她也不会想出把孙女当成孙子来养的事。   所以,   对宋祖母来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就行。   着手分析了自己从军的好处,一则可以远离这里,确保自己的身份不会泄露,再者若是她能闯出一点身份的话,哪怕是最低等的末流小官,对宋家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保护伞,更何况,就她的本事而言,便是元帅将军也是手到擒来的事。   不过介于她现在的身份,太过于高的官职,自然不行,不然的话,后续就太过麻烦了。   做个五、六品的副将就很好。   不起眼又能庇佑家人。   当然了,这话现在说出来,听着就像是天方夜谭的大话一般。   “不行,军营里都是男子,你若是呆上几年的话,名声就全毁了。这不成。”   阿锦听着宋祖母的话,不是担心阿锦若是被人拆穿身份,会给家里带来多少麻烦,而是先担心她,心中微软,连连保证,绝对不会有问题,让宋祖母放心。   只是宋祖母哪里能放心?   毕竟这可不是小事。   不过在阿锦的劝说下,宋祖母到底还是有些动摇,而阿锦就用这一点动摇,再辅佐一些催眠暗示的手段,最终让宋祖母同意。   额……至于宋娘子那边。   阿锦表示,自是有宋祖母帮忙劝说,倒是更容易一些,毕竟相对于宋祖母知道阿锦女子的身份,她对儿子还是很宽容放心。毕竟儿子有大志气,这是好事,更何况阿锦也说了,她会些医术,等到了军营,也不是上战场,而是留在军营里。   不过到底是唯一的儿子,宋娘子还是十分紧张,心理是经过了好一番的挣扎,到最后再阿锦的缠磨下,才勉强同意的。   只是阿锦也早就已经想好,即便是宋祖母和宋娘子不同意也行,反正到时候招兵开始,她就直接报名,来个先斩后奏。   到时候,她们想要不同意也不行。   ……   阿锦说要从军,也不是立时就要去,因为没什么大战事,招兵也是有时限,只在每年的七月份。   如今还有大半年时间呢。   这段时间,阿锦依旧留在医馆里进行学习,同时她写话本的次数也多了起来,再加上她的星辰诀小有所成的缘故,采摘药材,也可以去更远的深山里。   前不久,她运气十分不错的找到了一株野山参,一下就卖了二十两,这也就是山参的年份不足,只有三十余年,不然的话,价格会更好一些。   要知道年份在百年上的山参,是可以卖到两三百两。   很快的,   盛夏七月来临,知道招兵的消息一经开始。   阿锦是先去报了名,过后才告诉宋祖母和宋娘子,为的就是怕她们后悔。 第184章 遗腹‘子’   阿锦先斩后奏的行为, 自然是让宋祖母和宋娘子生气,尤其是宋娘子,她其实早就有些后悔了。   “名字可以撤掉吗?”宋娘子急急的开口问道。   阿锦:“自然不行, 名字都已经报上去,自然不可能更改。”实际上是可以的, 毕竟这招兵是自愿,又不是强制性的, 若真的是后悔的话, 到衙门那边去缴纳几两银子, 衙门也不是不能通融的。   反正名单又没有最终递上去, 是可以改的。   宋娘子一听不能改, 眉头就皱了起来,而后朝着阿锦就是一顿骂, 不过虽是骂人的话,不过言语间都是一个作为母亲的担忧。   阿锦也十分清楚这一点,任凭送宋娘子打骂, 也没吭声, 甚至会反过来哄着宋娘子一些。   出了心中的气,宋娘子更多的还是担心。   虽然距离阿锦离开还有十余日的时间,不过宋娘子还是早早的就准备起来,又是做衣物又是做吃的, 忙碌的不行。   很快的,   七月的最后一天,   阿锦便带着两个大包袱, 在宋祖母的担忧和宋娘子宋桃的不舍中,跟着衙门的人,前往府城, 在那边,各县投军的人会来个大集合,到时候,会有官府的人,会统一的把他们带去边境。   等到了边境,他们会先做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训练,到时候会根据个人的体能本事等等,分配到各个不同的小队中。   其实这年头,自愿投军的人并不是很多,毕竟如今是盛世,又没什么天灾人祸,只要手脚勤快努力些,都是可以吃饱饭,所以寻常百姓的话,自然不愿意从军。   毕竟如今虽然没什么大战事,但一些小打小闹还是有的,一个不小心的话,丢掉性命也很寻常。   再说了,   普通小兵的月俸,一月也就两、三钱,一个壮劳力,即便是做苦力,一月也差不多能挣这么多,有的时候还要多一些。   既是如此,愿意从军的人就更少了。   一个府城加起来,也还不到百人。   而陵水县的话,就更少了,还不到十个人,都是那种实在没法子,过活不下去,才愿意从军的。至于宋家村的话,就更只有阿锦一个人,她还记得,她要从军的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宋家村都是过来劝说她的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做那样危险的事之类的话。   不过阿锦都不为所动。   不然,她现在也不会在这里了。   没有熟悉的人,这让阿锦更为自然一些,她今年已经十三岁,开始发育了,虽然她已经刻意装扮,如今看着除了身形略显得单薄点,个头也低了点外,任谁也看不出来她是女孩。不过没有熟悉的人,对阿锦来说,终归是一件好事。   盛夏中赶路,   首当其中的就是天气的炎热,都是顶着大太阳赶路,真的是又累又热,也就幸好阿锦有星辰诀傍身,冬暖夏凉的那种,不然的话,就这种情况,她是真的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半路逃跑。   额……当然了,阿锦也就是这么一想,是不会做的,因为逃兵的惩罚还挺严重,是会连累全家的那种。   她不在乎自己,但却在乎宋家人。   觉得酷暑难捱的并非是只有阿锦一个人,一行人所有人都是如此,也就是从这个时候,阿锦便展现了自己身为医者的一面,嗯,其实也很简单,就是采摘一些路边不要钱的薄荷,休息之余,熬上一大锅的薄荷水,可以清凉解暑。   素日里露宿在野外的时候,也会挖些葎草,鬼针草之类的野菜,用水焯一下,撒点盐,也都是可以清热解毒。   也是因为这般,   没多久的时候,大半的人都已经知道阿锦是个会医术的,对待他的态度便客气了一些。   毕竟他们这一行,少数也要走上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半路若是生了病,若是在驿站还略好些,若是在荒郊野外的话,那身边有一个懂得医术的人,那可是能救命的。   这一日,   因为下雨的缘故,导致他们的脚程也跟着慢下来,没能在预计的时间里到达驿站,这也就意味着今天他们又一次要露宿在荒郊野外。   从出发至今,已经有二十余日的时间,像是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事。   反正眼下是盛夏又非冬季,倒也还能适应。   只是他们今日要露宿的地方不如上一次,是在一片茂林之中,像是这种茂林,一到深夜就会格外危险一些,其实若非突如其来的那场雨的话,他们原定是在今天可以走出茂林的。   赶在天黑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溪边,安营扎寨的休息。   也幸好,这个时候,雨已经停了,不然的话,他们的处境会更为艰巨一些。   如今露宿在溪边,有着丰沛的水源,也可以捕猎鱼虾改善一下膳食,而且水边的话,夜里也会更凉爽一些。   不过有利有弊。   在水边安营的唯一不好就是,蚊虫比较多,而且还会有蛇出没,要小心一些。   “老五,你这是怎么了?没事吧?”   就在他们吃过晚饭,负责送他们的领卫长正在安排夜里值班的一应分配的时候,忽而,在后方的位置,传来了一道急切的声音。   伴随着这道声音而来的就是‘啪’的一声,类似于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领卫长沉声开口问道。   便有人回答:“不好了领卫长,老五他被蛇咬了。”声音都带着一丝惊慌错乱。   领卫长一听这话,面色也是一沉,连忙走过去,便见有一个男子倒地不起,他立刻扒拉了一下他的裤脚,虽然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不过却还是能够看到,对方的脚腕上有两个牙齿印,此时已经有些发黑。   “有毒。”领卫长立刻就反应过来,这荒郊野外,被蛇咬,而且看着还是有毒的蛇,怕是难逃一死了,心下有些惋惜,不过他的反应也快,很快就想起,队伍里似乎有个会医术的小子。   立刻扬声喊道:“不是有个会医术的小子吗?人呢?快点让他过来瞧瞧。”   听到领卫长的话,阿锦立刻上前两步,说道:“小子在。”说着便走了出来。   其实早在队伍里一发生骚乱的时候,她就已经听到,本来还想着若是领卫长不知道自己的话,可以毛遂自荐一番,不过现在看来,每天熬的薄荷水也不是白送的。   “你快点给他看看,还有得救吗?”领卫长在看到阿锦的时候,眉头是轻皱了一下,怎么是个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不过想着荒郊野外,也没其他法子,姑且让他试一试。。   “好。”阿锦应了一声,很快就走了过去。   立刻就有机灵的把火把拿过来给阿锦照亮。   阿锦先是查看了一下伤口,虽然发黑,不过颜色不重,毒素应该不是很强,又给对方把了脉,也确定了这个事实。   “能治吗?”   “应该没问题。”   阿锦说这话,便用刀把咬伤的地方划的更大一些,并且用银针开始为他排毒,阿锦的这一副银针是她在来之前特意锻造的,今天还是第一次用呢。   老实说,长时间没有用银针,她的手一时还有点不稳当,好在她还能hold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伤口也划了又划,血终于从淡淡的黑色变为鲜红色,阿锦给对方敷了止血的药草,过后再喝上两次清毒的药,便也就没事了。   “宋承,没想到你年纪小小的,医术颇为不凡啊!”   因为阿锦干脆利落的举动,很快就赢得了领卫长的好感度,先前他还有点看不起这小子,毕竟半大的小子,即便会些医术,应该也只是些皮毛,毕竟年纪摆在那边,能学到多少东西。还真的没想到,对方是真的有本事。   倒是让领卫长对其刮目相待。   不过心里也有些疑惑,既是有这样的本事,又为何要投军呢?   ……   因为阿锦医治好了被蛇咬的老五,让众人对她的医术也有了充分的了解,不然的话,自己说的再多,也不必他们亲眼看过。   过后,   别说是同行的士兵对阿锦态度敬重,就是领卫长对阿锦的态度也十分的客气,毕竟这沿途还要一个月,身边有个大夫,可是让人安心许多。   如此又过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赶在立秋的前夕,阿锦他们一行人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也就是边境东南大营,此地是边境的一处驻扎营地,距离最近的城镇平城,还有将近五十多里的距离。   在到达东南大营后,新兵自然是要登记入册,并且核对户籍等,还颇为严格,一则避免出现逃兵的情况二则也防止有他国的奸细混入。   就身份上而言,阿锦并不担心,不过心里倒也颇有一丝庆幸,新兵的核对,并没有要检查身体这一项,不然的话,她很可能就要露馅了。   “宋承,十三岁,丰州陵水县宋家村人士。”   “是的。”   在确认了身份上无误,便让阿锦摁手印,不过阿锦看着那块几乎已经成黑色的印泥,心里真的是嫌弃的不行。开口问了问,可以签字吗?   “你认字?”负责登基的士兵,有些惊诧的问了一句。要知道过来投军的人,多半都是不识字的,这也是为什么登记处这里准备的是印泥,而不是笔,没想到,今日倒是碰到一个。   阿锦点点头:“嗯,在家的时候,曾读过几年书。”说着话,便干脆的登记上自己的名字。   “不错,这字写的倒是端正。”那人看了一眼后,笑着说道,而后又问:“既是读过书,想必家里不错,缘何不走科举之路,反倒是投了军?”大梁处在国力强盛之时,边境虽偶尔有动乱,不过也都是小打小闹,若是想要投军闯出名声的话,可不容易。   阿锦抿了抿嘴,回答说:“孤儿寡母,家境贫寒。”   那人想了想,也是,读书科举真的是很费银子的事,对农家来说更甚,他也是看过这批新兵的一些资料,确实都是家境不好的,不然,但凡是家境不错一些,谁肯来军中受苦?   便也不再提。   其实宋家的日子过得真的是不错,尤其是阿锦不读书后,宋祖母和宋娘子又都是仔细人,倒是攒下一些银钱来。   不过让阿锦如此平平庸庸的过一辈子,她也是真的不乐意,考科举的话,她是有大才,可惜盛世中科举检查更是严苛,为防止舞弊,考生是要脱光衣服检查的,身上只留一条内裤,而且还要被翻看一番。   光是这一项,阿锦就过不去。   虽说可以用摄魂术,但就她现在的功力,想要影响考生和检察官等七、八人,是不可能的,除非她的星辰诀修炼到第八层之上,但她的这个身体,资质一般般,修炼到第八层,最起码也要十多年,而阿锦不愿意等。   倒不如从军来的方便。   确认了身份,很快就发现了军牌,这是阿锦身份的象征,不过因为知道阿锦读过书,还会些医术,便没让她同其他人一般,去做个寻常的小兵,而是如阿锦所愿,把她安排进了军医营里。 第185章 遗腹‘子’   “呀!”   “娘, 怎么了?手指破了?”宋桃听到宋娘子痛呼的声音,立刻抬头,便看到宋娘子争把手指放到嘴里吸吮, 便知道,娘这是扎了手,便又道:“娘,您一贯是小心的,这两日怎么回事?老是心不在焉, 这都是您第几次扎了手指?您的手, 现在都赶上我当初才学针线活的时候。”   宋娘子听着小女儿打趣的话,抬头横了她一眼:“你这丫头,现在胆子真的是越来越大了, 竟是开始打趣起娘来。”   “我这也是担心您。”宋桃轻声开口说道。   既是开了话匣子, 宋娘子便再也无心做针线, 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叹了一口气, 又道:“这都已经三个月了, 天也都开始冷了,你小弟那边也不知道如何?可有顺利到达平城?这孩子, 也不知道给家来个信,早知道,我当初说什么都不该同意他从军?”三个月儿子不见任何的音讯, 这让宋娘子担心的不行。   心里是越发的后悔答应儿子从军的事, 家里又不是过不下去,何必去军中受苦?如今人走远了,让她真的是惦记的不行。   她就知道。   宋桃心里也担心小弟,只是这话可不能说出来, 不然少不得让宋娘子更担心,便安慰说道:“娘,您且不用担心,一路都有官兵大人护送,必定不会有问题,算着时间的话,小弟月余前怕就已经到平城了,之所以迟迟未曾来讯,怕是三、五日内未曾安置妥当,再者,即便是要来信,从平城到咱们这里,便是走驿站,也要一个月的时间。再者,如今天冷,路途也有些难走。怕是还要好一段时间呢。”说不得等翻年开春,才能来讯也未可知。   不过这话,宋桃可不敢和宋娘子说,不然的话,娘亲这段时间怕更是吃不好睡不好了。   “你说的倒也是。”宋娘子听着深有道理,不自觉的点点头。她心下轻松一些的同时,又忍不住开口念叨起阿锦来, “……承儿这混小子,也真是的,说什么报了名字不能改,前几日我和你芳婶聊天,才知道,虽说名字报上去,但只要一日没递交到上头,衙门那边花点银子,打点一下,是可以反悔的。”   “他倒是好,竟敢忽悠起我来了。”   宋娘子是越说越火大。   看着火气已经上来的宋娘子,宋桃连忙开口说:“娘,您且消消火气,都说男儿志在四方,小弟想要出去闯一闯,也是情有可原的事。”   “想要去闯的话,在家也是一样的。”宋娘子嘟囔开口说道,“…为何非要出去?而且还要到军营里?他这一走倒是清净,却叫我在家担惊受怕,你说这万一有个好歹的话,叫我可怎么承受?”   “呸呸,你嘴里浑说什么话?承儿必定平平安安的。”听到话的宋祖母立刻有些不悦的开口说道。   阿锦走的这三个月里,若说家中担忧的话,没人比宋祖母更为担心,除了担忧阿锦的安全之外,更还有也担心,孙女儿在军营那个都是男人的地方,万一这身份被戳穿了如何是好?因太担心得意,宋祖母夜里几次掉泪。   宋娘子也察觉到自己话里的不妥,连忙道歉:“娘,是我说错话了。”说完,还连忙起身合掌,朝着西方拜了拜:“佛祖勿怪,是小妇人不会说话,要保佑我儿平平安安。”   只是在说完后,她心里还是不放心,最后到隔壁屋子里给佛祖上了炷香,忏悔自己说话不当,并且再次祈求一定要保佑儿子平平安安的。   因为阿锦不在家的关系,再加上天冷,宋家人便不怎么出门子,只在家做些针线活,偶尔天好的时候,会出门,到隔壁,和芳婶或者牛婶唠会嗑,说说自己心里的担忧。   如此的日子又过去一个月。   天已经大冷,下了好几场的雪,大多数人若是无事的话,都猫在家里不出去。   这一日,   难得天晴,前几日下的雪,也化了不少,午时过后,村子口的古柳树下,聚集了几个妇人,都拿着箩筐,缝缝补补的同时也说着家常话,打发一下时间。   “宋四家的,你家承儿还没消息传来吗?”一个妇人开口问道。   阿锦的便宜爹排行第四。   宋娘子轻叹一口气:“哎,还没呢。”想到儿子,她便担心的不行。   “宋四家的,你说说,你家的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承小子自己也有前程,在杏林堂做药童做的挺好,好端端的为何就从了军?”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我和他祖母是不同意的,只是承儿他主意大,没和我们商量一下,就直接到衙门里去报了名,还骗我……”   没等宋娘子说完,就听到‘咕噜噜’的车轮声响起。   众人立刻好奇的抬头看去。   便见四个军士打扮的汉子,赶着一辆牛车而来,腰间还挎着刀,让众人立刻就紧张起来,甚至胆子小的,都已经拿着箩筐站起身,想要回家。   却见这几个军士就在她们跟前停下来,顿时又不敢动了。   声音都是打颤,“敢,敢问军爷,你们,你们找谁?”   “请问,宋承家在哪儿?”领头的军士开口问道。   他这话一问,剩下的人目光立刻就往宋娘子那边看过去,要知道,刚才他们还说起宋承呢?   宋娘子心里也是惊慌害怕的不行,想到儿子投了军,他们过来,不是儿子出了什么意外吧?连忙开口问,“这位军爷,宋承是我儿子,可是出了什么事?”她的脑子已经乱成一团,若是儿子出了事,家里该怎么办?   早知道就不该答应他从军。   宋娘子的心里害怕极了。   “这位夫人,您不用担心,宋军医没什么事,一切都挺好,我等过来是受托给您送东西和信的。”领头的军士一听宋娘子是阿锦的娘亲,态度当即就又软和了一些,忙开口解释说道,“……方便的话,能带我们去你家吗?”   “好,军爷跟我过来。”宋娘子一听到儿子没事,是给家里来信了,心里也放了心,只是看着几位军士,还是有些害怕,立刻开口答应下来。   他们这前脚一走。   后脚其他妇人也纷纷议论。   “承小子不是去从军了吗?怎么就成了军医?”一个妇人开口问道。   另有妇人立刻说:“这有什么稀罕之事,这承小子在杏林堂跟着林大夫学了两年,又识字,成军医也很正常。”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人也了然了。   对她们来说,并不是很清楚药童的具体工作,只觉得药童也是跟在林大夫身边学习,虽说两年不算长,但架不住承小子聪明,这可是夫子夸奖过的,还想让承小子继续读书,来日还能考个秀才,只是承小子孝顺,知道读书费银子,家里供应不起,主动放弃了。   如今学了两年医,多少也能学些本事。   因为军士的出现,让其他妇人也没了做活的心思,连忙回家,把消息和家里人说起来,没多久,村长也知道了。   连忙往宋承家而去。   ……   宋娘子已经引着几位军爷来到来,本来小心的很,不过几位军士和她所想的凶神恶煞不同,态度颇为和蔼,倒渐渐的让宋娘子放下心来,甚至还大着胆子问了两句,儿子的情况。   知道阿锦在军营一切安好,且军医是后勤上,是不用上战场的。   听到这话,让宋娘子顿时放心不少。   殊不知,几位军士之所以对宋娘子态度和蔼,是因为前段时间,天刚冷的时候,军营里发生了一次病疫,上吐下泻的那种,好些人都感染了,严重的险些丢了性命。老军医说是风寒之症,但寻常治风寒的药,对其又不管用,只能用昂贵的。   不过军营里,得病的军士不少,若是药草太过昂贵的话,压根负担不起。   为此,连将军都惊动了。   最后还是宋军医找到了便宜的药草,救了大伙的命。宋军医医术如此高明,他们的态度自然要客气一些,毕竟他们虽然是负责送东西的,但也有关系亲近的人在军营,可不能得罪大夫的。   “这便是小妇人的家。”宋娘子引着几位军士进了家,并且立刻喊人。   宋桃和宋祖母出来的时候,看到军士,本来还害怕,不过在知道是孙子/小弟来信,表情立刻轻松些。   “这里有宋军医给老夫人和夫人的信”军士拿出一封信,递给宋娘子,开口说道,“……对了,这是一应的钱粮,还请老夫人和夫人清点一下。”   “五十斤米,五十斤面,十匹棉布,俸银五两,两匹锦缎。”军士又笑呵呵的开口解释了一句:“这两匹锦缎可还是将军赏的,别人都没有呢。”所以他才放到最后说。   宋祖母和宋娘子听到后面的话,当即吃了一惊,尤其是宋娘子,眼睛都亮起来,对前头的话已经忘光,直盯着那两匹锦缎,一匹藕色一匹深棕,还有彩色花纹,怕是地主家的夫人都没穿过。   虽说如今大梁是重文轻武,武将并不受重用,边关的一品将军还比不得京城三品官,但对小老百姓来说,却已经是了不起的大官。   没想到儿子才进军营,就已经见到将军了。   那可是将军,比县令还大的官呢。   这时,   村长也赶来了,也听到了军士的话,本来紧张的心也松下来,随之而来的就是羡慕。想当初,宋家承小子去从军,村子里不知道多少人惋惜和劝说?他可是唯一的男丁,若是丢了性命,叫他祖母和娘如何过活?   他自己也是劝说过数次的,不过承小子劝说不下非要去再加上官府那边也已经挂了名。   倒是没想到,   他竟是有这样的机缘,竟是见到了将军,可见前途无量,说不得他们宋家村还能出一个军官呢?   若是如此的话,那他们宋家村将来必定无人敢欺负。   看来要再多照顾一下承小子的祖母和娘亲了。   ……   阿锦是不知道远在宋家村发生的事情。   她如今可也是忙的厉害,因为治好了军营里突如其来的病症,让她在军营里备受欢迎,走到哪儿都有人客气的称一句宋军医,连带着去打饭的时候,都会比别人多一些。   这样让她更快的融入到军营里,最重要的一点是。   因为得到将军的召见和夸奖,让她有了自己单独的营帐。   这点,让阿锦格外满意。   要知道刚来的时候,虽说是入了军医营,但因为年纪太小,又知道他只需了两年医,便只安排她打打下手,熬一下药,炮制一下药草之类。一应待遇自然也一般,住的自然也是大通铺,一个营帐里,不说住十多个那么夸张,但也有七、八人,就着还是因为军医营的人不多,没有住满的缘故。   让阿锦觉得不自在极了。   这也是军中病出现的时候,阿锦不惜得罪了几位老军医非要冒头的一大原因。 第186章 遗腹‘子’   说起这个, 就还是要从初冬的那场风寒病疫说起。   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个小士兵,因发烧的缘故, 被送到了军医营里诊治, 军医营的张大夫诊治后说是风寒之症, 喝上两贴药就会没事。   其他人也并未放在心上, 毕竟冬日来临, 边关又本就寒冷些, 得风寒,实在太过于常见。   却没想到这小士兵在喝了三日的汤药都没有好不说,反正病症更为严重了,甚至负责照顾他的药童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后短短两天的时间,便又有数十名的士兵被送到军医营里, 一诊治,情况都和刚开始的小士兵差不多。   事情到此, 有经验的大夫便知道有些不好。   便已经想到可能是一波的疫情,立刻上报东南军营的赵将军,想要军营戒严,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各处营帐的士兵,陆陆续续的都出现了此类的病症。   病倒的士兵越来越多, 军医营的人手渐渐也就不够了,几个大夫忙的团团转之外, 学徒药童也都跟着忙碌起来,不过即便是如此,也是不够。而且伴随着人数的增加,军营里更还出现了流言, 说这压根就不是什么风寒之症,而是瘟病,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传染?   这则流言一出来,军营里也是人心惶惶,没几日的时间,就连大夫也得了此症,无疑更加剧肯定了这个流言,有胆小的士兵担心性命不保,出现了逃兵的情况。   情况如此,   赵将军自然是着急的,让军医营的大夫立刻开始研究,寻找医治的办法,能入军医营的大夫,本事自然也是有的,毕竟战事少,这军医又不用上战场,性命上相对就安全许多,最重要的是待遇挺不错的。   几位大夫是加班加点,也终于是商量出一则药方来,经过试验,也确实有用,但却有一样,就是用作药引的药草,叫藤胡枝颇为名贵,一株就要二十多两,军医营得病的士兵已经有数百,还源源不断有增加的。而且就大夫所说,这方子虽然有用,但少则要喝上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慢慢痊愈。   虽说是找到了治疗的法子,但这个法子对军费来说,可太不友好了。   要知道如今盛世,战事本就少,朝廷那边也是重文轻武,对军队这边也不大上心,虽然还没出现克扣军需的情况,不过给的也不多。   基本上都是卡点给的。   光是这笔费用,就要上万两,赵将军急的嘴角都起燎泡了。   让军医们想办法,最好能找到替代的,而阿锦就是这个时候站出来的,表示自己有办法可以治疗。赵将军看着阿锦瘦弱的小身子骨,和不大的年纪,最一开始是表示怀疑的,军营里,经验丰富的老大夫都没能找到,他一个半大的小子,能有什么好办法?   军医营里的老大夫对阿锦也是冷嘲热讽,让她不要添乱。   阿锦是立下军令状,才可以去诊治生病的士兵。   其实在前几日的时候阿锦已经心有成算,不过她到底没有直接接触过,并不能肯定,只是在煎药送药的时候,通过他们的表现分析出来的,不过在诊脉之后,阿锦便确定了。   这并非是风寒,而是伤寒。   虽然两者听上去相似,但实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病症。   这风寒之症算是常见的病情,但这伤寒却不同,用现代话来说,伤寒是由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这药都不对症,要是能治好才是邪了呢。   不过老军医之所以会诊错,是因为这不是简单的伤寒,而是发生变异了,其病症和风寒极为相似,若不细心的话,很容易就诊错。   阿锦把这话一说出来,自是引得军医营的大夫大怒,说阿锦是诬陷,他们都是老大夫,怎么可能会诊错病症呢?还叫嚷着让赵将军惩戒阿锦。不过他们这话,在阿锦开好药单子,而病症最重的士兵在喝了后,病情立刻就缓和下来,不过两三日,可以下地后,便悻悻闭嘴,再不提这茬。   因为此事,阿锦成功的脱颖而出。   由赵将军亲自开口,她从军医营的学徒,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军医。   “小宋大夫,他们这般对你,你就一点不着急吗?”丁蜀,也是得病疫的一名小兵,今年才十七岁,是个性子活泛的,武艺也很是不俗,他是赵将军的外甥,家里嫌弃他不干正经事,便让他过来军中历练一番,没想到刚到,就被传染了伤寒,还遇到学艺不精的庸医,险些一命呜呼,幸而得阿锦的救命之恩。   约莫因此的缘故,他便对阿锦格外推崇一些,兼之两人的年岁差不多,便在病情痊愈后,闲暇之余,时常过来寻阿锦。   他在看到阿锦和一名路过的老大夫打招呼时,只得对方一声冷哼,便开口问阿锦道:“小宋大夫,他们这般对你,你不生气,不着急吗?”   阿锦反问:“我为什么要生气,又为什么要着急?”   “因为你被孤立了啊!”丁蜀看着一脸悠闲的阿锦,很是有些不解,正常情况下,被众人孤立,他不是应该着急,赶快想办法和大家和解吗?不然的话,这般被孤立,于他日后的前途也无益。   “所以呢?”   丁蜀愣了一下,才又开口说:“什么所以?我是说,你总不能一直这般下去吧?我可是听说了,昨儿就有一军医说是学艺不精,不堪唯忧,请辞了。为着这个缘故,军医营里的那些大夫对你的意见更大了。”   阿锦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早在她站出来,指责老军医诊错病症的时候,她就已经想到这一出,毕竟事情坐实后,赵将军便是为了平息士兵的怨气,都不可能不惩罚那些老军医,听说不但每个军医罚了一年的俸禄之外,还挨了十大板子,不掺水分,差点被打的皮开肉绽的那种。   也就是军营大夫不好找,毕竟一般学业有成的大夫,多半都已成婚生子,并不愿意离开家乡,朝廷那边也不好强求,再加上这场病症虽然严重,牵连数百人,但总归没有闹出人命。   便从轻处罚了。   不然的话,他们如此误诊,真的追究起来,可是要问罪被赶出军营。   因为如此的缘故,阿锦不单单是被他们嫉妒,更是会被他们记恨上,毕竟若非阿锦多此一举的话,无人会发现他们诊错症状。且他们也已经有了应对的法子,只是所用的药材,要昂贵一些。   若非阿锦多事的话……   不过对于他们的怨怼,阿锦可一点都没放到心上,“大就大呗,正所谓不招人妒是庸才,我这般有本事,他们羡慕嫉妒恨也是正常的。”   丁蜀:……还真敢说。   阿锦挥手:这不是事实吗?   虽说是被孤立了,不过阿锦倒是怡然自得,反正她想要的都已经到手了,有了独立的营帐,身边也有一个随行的药童,眼下无战事,平日里,晾晒一下药材,就是研读医书,指点一下药童,她可没有什么藏着掖着,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想法,教导起来,虽说不上什么倾囊相授,但也是教导用心。   很容易就收复了这个叫杜仲的小药童的心。   并且经由他开口,没几日的时间,过来跟阿锦学习的药童也多了起来,阿锦也不吝啬,甚至特意开了一个讲班,统一的授课,再后来,不止是药童,就是已经有了好几年医理知识的学徒也过来,她甚至看到了跟在张大夫身边,据说是跟在他身边数年,已经能独当一面的学徒,也来了。   到最后,几乎整个军医营的药童,学徒都来了。   一心孤立阿锦,给她点颜色瞧瞧的其他军医:……孤立了个寂寞。   ……   这一日,   是难得大好的晴日。   阿锦在军营里也闷了小半个月的时间,难得今日天好,便决定外出到山上一趟。   东南军营和西北军营不同,往东走十余里,是一片连绵不绝的群山,素日里,训练结束的时候,也有士兵会到山林里去打些野味尝尝鲜。先前阿锦刚入军营,不过是个小药童,是轻易不能出军营的,不过后来她立下功绩,成了正式的军医,只要说上一声,是可以出去的。   当然了,无事的话,军医也不会出去,毕竟方圆数百里内,也没有人家,又因靠近山林的缘故,也还有大型动物出没,自己一个人外出的话,太危险。   若是想要去城镇买私人东西的话,要么你让负责采买的士兵帮你带,要不就是申请,你和他一起去。   不过以上都是针对普通军医,阿锦可不是。   她的星辰诀如今已经成功的进入第四层,飞檐走壁已经不在话下,所以三五不时,她会以采药的名义,到山上去,而且她去的地方都是寻常士兵都轻易不肯去的深山里,虽说里面危险系数是大了一些,但里面的好东西也多,尤其是药草,就跟不要钱一般。   阿锦手里如今攒了不少珍奇的药草,都是从山上采回来的。   为了方便自己行事的缘故,她还特意寻了一处地方,搭建了一座小木屋,里面也放置了一些生活用品,方便她山上时所用。   “小宋大夫,这么冷的天气您还要上山呢?”杜仲看阿锦又装上绳索,铲子,匕首弓}弩等防身工具,便开口问了一句。   阿锦点点头:“是啊,难得今日的天好,便想到山上去看看。”   “可是不太安全吧。”杜仲皱眉说道,“不如和隋副将说一声,让他派几个士兵陪您一起去。”   “不用,我又不去深山,只在山脚下转悠一番,无事的。”阿锦笑眯眯的拒绝。若是让人跟她一起去的话,那太不自在了,她去山上不就是为了放飞自我吗?可不喜欢让人跟着。   杜仲还想要说什么?   就被阿锦直接打断了,而后不容分说的便背起竹篓,直接走了出去。   杜仲见此也无可奈何,小宋大夫的年纪虽然小,但注意正,做下的决定,轻易不肯更改。他独自一个人山上,最一开始他还十分担心,怕遇到危险,不过几次过后,小宋大夫总能安然无恙回来不说,还能寻到一些珍奇的药草,便也不再提了。   ……   阿锦这里和守卫的士兵打过招呼后,便朝着东边而去。   上山的路,阿锦已经走了许多遍,她又是习武之人,脚程也快,中间无人的时候,还用了轻功,一个时辰后,她便已经到了自己搭建的小屋。   不过和以往的风平浪静不同,她这才看到木屋的房顶,就先听到了狼的嘶吼声,不止一头,还有撞击木板发出的沉闷声。   有人到深山里了,还十分不幸的碰到了狼   走的再近一些,阿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阿锦把背篓放下,拿好弓弩和匕首,放慢呼吸和动作,朝木屋而去,待到近一些,便纵身跃到一颗树上,去观察那边的情况。却见有数十头狼围着木屋,并且一个接一个的装上去,而显然,门后有人顶着,门虽被撞的晃晃悠悠,但却安然无恙。   看着情况,阿锦有点庆幸,自己当初搭建木屋的时候,选择了木质相对坚硬的杨树,再有就是防止有动物来袭,只留了通风的天窗。   不然话,里面的人,未必能撑到现在,怕是早就被这些饥肠辘辘的狼给生吞了。   这些狼有数十头,但她带的弓弩也不够,硬拼的话,阿锦表示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便是为了功德,她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去救别人的命,毕竟她可是很惜命。   不过像是这种狼群,而且还是那种很有规律的共计,必定是有头狼指挥,只要找到,一击毙命,剩下的狼,就不足为惧。   扫了一圈,阿锦很快也就锁定了狼王人选,就是站在不远处,脖颈上有一簇白毛的那头,看上去就比其他狼要更健壮一些,时不时的发出呜咽的声音,像是在指挥一样。   直接瞄准。   发射。   一击毙命。 第187章 遗腹‘子’   ‘咚咚’的撞击声, 让丁蜀忍不住开始慌张起来。   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的运气会这么背,他就是闲着无事, 因而在同队的人问起要不要到山里去捉些野味的时候, 他同意了。   先开始啊,他还觉得运气不错, 因为他们刚进山不久, 就碰到一头梅花鹿,众人都有点兴奋,毕竟在山脚下看到梅花鹿, 却是十分少见的,便想要活捉,却惊动了梅花鹿,一路逃窜。   他们兴奋之下, 便追着过去。   等反应过来才发现, 他们竟是已经进了深处, 知道深山危险,时常有狼虎出没, 记得他听人说过,有年冬日, 可能太饿的缘故, 狼群就曾下山攻击过军营。便准备下山,却没想到,他们第一次来,竟是迷路了。   在林子里转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下山的路。   好不容易找到水源,却点背的碰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狼, 他们四、五个,再加上手里拿着弓箭,倒也不怕,却没想到那头狼临死前,竟是叫唤同伴。   虽然察觉到这一点头,他们立刻就撤退,但却还是晚了一点,被狼群发现并且追逐。   仗着手里有弓弩,他们才能一时安然无恙,只是他们的弓箭数量是有限的,只能边打边往后退。   最后一只弓弩发射出去,狼群那边也可能意识到这一点,便开始猛烈追击,中途他们有人还有被咬伤,而血腥味更是大大刺激了狼群,追着他们不放。   眼见就要丧命狼群之口,幸而老天还算是垂怜,让他们发现了一座木屋,迅速的跑进去,这才捡回一条命。   不过也只是一时的。   先开始还有点担心,不过木屋本攻击几轮,堵着门,它们便进不来,倒是让他们略放心了一点,想着它们攻击一会儿,见不开,或许就会自行离去,却没想到那些畜生竟是这么有耐心,都一个时辰了,却还在外面。更是狡猾的会佯装离开,以此引诱他们出去,幸好可以透过门缝去查看。   “丁队,我们不会死在这里吧?我还没娶媳妇,可不想死。”年纪最小的人,听着咚咚不断的撞击声,心态一时有些崩溃,声音里带着哭腔。   丁蜀心里也没底,他虽未曾正是上过战场,但家学渊源,也知道这个时候万不能说丧气的话,便道:“不会的,我们一定可以活着回去。”说着扫眼看了一圈。   这个木屋子不大,进了他们五个人后,便基本没什么地方了。   没有床,不过却铺着一层柔软的干草,还有一床被褥,角落里也有一些生活物资,一小袋的米面,还有一小罐盐,还有一些瓦瓮之物,显然有人定期会过来。   就是不知道是什么人?有多久来一次,若是运气够好,他们刚好能碰到对方过来,在察觉到附近的异样,或许会下山求救,他们也可以跟着得救。   算了,他这是在想什么呢?   看地上已经堆积了一层灰尘,显然因为天冷,对方很可能已经很久没来了。   若是对方开春再来的话,就只有帮他们收拾残缺不全的尸骨了。倒也不错,总归有个收尸的人,不至于死了还要暴尸荒野。   丁蜀苦笑着想到。   “丁队,外头是不是很久没动静了?”   这时,有人又开口问。   丁蜀立刻回神,耳朵贴到门板上,细细的听了又听,还真的没动静了。不过他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刚才狼群就用这一招,若非他机灵的透过门缝看到有狼转悠,还真的是要开门了。   如此的想着,他趴在门缝里看了看。   竟是看到狼倒在地上,脖颈上还有一只弓箭。   有人来了?   丁蜀立刻反应过来。   “丁队,如何?”立刻就有人开口问。   丁蜀:“好像有人来了,我看到有狼死了,脖子上还有弓弩。”   “有人来了,是不是救我们的人?”早就有点心里崩溃的众人,立刻急声开口问道。   丁蜀摇头:“不知道,不过应该是的。”   听到这话立刻就有人开口说:“那现在没声音,是不是说狼已经都死了。不如,我们打开门看一看。”   “不行,太危险了。”丁蜀一口拒绝,不是他心狠,而是如今是非常时期,还是小心一点为妙,“…我们再且等一等,若是外头的人把狼群都解决,那想必会过来敲门。”   众人一听这话,顿觉十分有道理。   毕竟他们现在手里已经没了武器,又有伤员,但凡外头有一头漏网之鱼,对几乎是手无寸铁之力的他们来说,都是一种灭顶之灾。   又等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   外头依旧还是没有动静,至于他们想象中敲门的声音也没有听到,最后还是丁蜀大着胆子,把门开了一条缝隙,而后就发现刚才追逐他们的狼几乎都已经死绝了,而且都是一击毙命的那种。   外头的狼躺了一地。   细数之下,竟是有十六头。   “人呢?”   在看到狼身上的弓箭,丁蜀他们就确定,是有人来过,只是除了满地的狼的尸体之外,再不见任何人的影子。他们也粗略的查看了一下四周,虽有看到有人来过的痕迹,但就是没找到人。   丁蜀他们也不敢在这里过多的停留,因为这一地的尸体还有血腥味,保不齐再引来什么大型动物。   走的时候,   还有人提议,想要带几头狼的尸体回去,要知道狼皮也是难得的好东西,被丁蜀一口拒绝,理由也很充分,他们的身上都有伤,手里也没有什么利刃,还是早走为妙。   经过这一次,他们的霉运也总算是过去了。   顺着刚才他们看到的痕迹的方向走,经过半个时辰,他们终于是看到了上山时熟悉的道路,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   杜仲有些心不在焉的张望着,一直到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这才慌忙的迎上去。   “小宋大夫,您终于回来了。”   “这是怎么了?”阿锦开口问了一句。   杜仲回答道:“没什么,今日丁队长他们也山上了,不过运气差,进山没多久迷了路不说,还碰到了狼群,险些丢命,全靠一名神秘高手救了他们,才让他们捡回一条命呢。”所以他得了消息,立刻就担心起今日同样山上的小宋大夫。   如今见他平安归来,也终于放了心。   没事就好。   阿锦的心里门清,毕竟人还是她救的,只是这话却不能说,配合的露出吃惊的表情:“真的?那我可还真是好运气,看来这段时间不宜上山了。”   “谁说不是呢?不过冬日难熬,这狼怕也是太饿了。”杜仲开口说道,“……就是不知道他们寻不到吃的,会不会下山袭击军营?”   “不用担心,即便是它们下山,军营又不是山上,我们这么多人,还怕它们不成。”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   杜仲深赞同的点点头。   不过即便是这样,军营这边还是有几日戒严了,为的就是防止饥饿的狼群会下山袭击军营,又不是没发生过。   只是等了半月有余的时间,都没见到。   众人也渐渐的放下心来,日子如常。   这一日,打从早起天就是阴云密布,终于在临近午时的时候,飘起了雪花粒,阿锦就是在这样的天气等到了自己想等的人。   丁蜀。   因为先前病疫的事情,阿锦和丁蜀还算是相熟,因而他一进来,就是先抱怨了几句天气,什么又要下雪之类。再然后就说了来意,给她送了一张狼皮,说是后来赵将军又点了人去了一趟山上,把那十多匹死掉的狼带了回来。   毕竟都是一击毙命,狼皮保存完好,他也得了一张。   想着天气越发寒冷,怕他的单薄的小身板承受不住,便让人加快鞣制,给她送来御寒。   “那真的是太谢谢了。”阿锦没客气的接下那张狼皮,毕竟这些本来就是她杀得,得一张也是应该。   “对了,我听杜仲说,那日你也上山了,怎么样?你没碰到危险吧?”丁蜀又开口问道。   阿锦愣了一下,随机摇头道:“没,我最多只去半山腰,不敢入深山的,太危险了。”   丁蜀又道:“是吗?”声音轻了一些,“那挺好的,毕竟山上还是危险,你一介大夫,又生的文文弱弱,还是少去为好。即便要采药的话,也记得多请几个人陪你一起去。”   阿锦仿若没有听出丁蜀试探的话语,笑道:“倒也没事,入营的这几个月,我也学了些拳脚功夫,再者我又不进深山,只在外围,小心些,不会有事的。”   “那也要小心,对了,你知道吗?这次若非运气好,碰到一栋小木屋的话,你怕真是要见不到我了。”丁蜀又开口说道。   “是,是吗?那挺好,也是你们的运气。”   丁蜀看着语气有一瞬间停顿的阿锦,嘴角的笑容漾了起来,终于确定,那一日,救他们的便是阿锦。   虽然不知道他一个大夫,为何有那么高的身手?救完人后也是直接离开?也不求个功德?不过没关系,天长日久,他总是会知道的。   自从这一日后,   丁蜀来军医营的次数便多了起来,也没什么大事,都只是拉着阿锦说些家常的话,   不过阿锦却知道,对方不管说的是什么?最终都会归到她的身上,变着法子在打探阿锦的事情,可见对她已经有了怀疑。又如何?这不也是她的目的吗?   所以,   阿锦很是配合丁蜀行为,漏洞频出,最后更是无意中让丁蜀看到自己出手的样子,那干脆利索的动作还是有速度,绝对不是一个才练几个月的菜鸟,必定是打小学起,才有这种身手。   毕竟丁蜀他可是武将世家出身,自然看得出来。   “小宋大夫,那一日,在山上救我们的人,是你吧?”丁蜀双手抱胸,语气肯定的说道。   阿锦面色有一瞬的惊慌:“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的。”丁蜀信心满满的开口说道,而后开始叙述自己如何发现阿锦的。最一开始他真的不知道,后来无意间听说,阿锦那天也山上,回来的时候,身上还沾了血渍,他就有所怀疑,后来他又到了一趟木屋,让他发现不少东西。   其中就有不少药草,他还在木屋的稻草铺上找到了一根银针,他见过,也认得,就是阿锦惯用的那种。证明阿锦常去那个木屋,甚至木屋就是她所搭建,当然若说这些都还不是证据的话,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狼身上的那些弩箭,经过他悄摸摸的适配,和阿锦所用弓弩的契合的很。   他是知道,阿锦的弓弩,是她自己照着军中所用的自己做的,弓箭能这么契合,可见东西就是她的。   后来他也试探了几次,阿锦漏洞频出,让他确定阿锦就是那天救他们的人。 第188章 遗腹‘子’   “说说吧, 你到底是谁?混到东南军营想做什么?”丁蜀一动不动的盯着阿锦,表情也有些严肃起来。   能以一己之力杀了数十头狼,虽说借用弓弩, 但那都一击毙命的精准,就昭示宋承并非是一般人, 有这个精准度, 百步穿杨不在话下。有这样本事的人,却入了军医营, 这很难让他不去怀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我就知道,会这般麻烦。”阿锦先低声嘟囔了一句,而后开口说:“丁队长,你不用这般严肃,我入军医营,纯粹是师父的命令, 至于目的, 若是学习医术也算一个的话,那就是了。”   “师父?”   “嗯。”阿锦点点头, 并且迅速的展开了忽悠大法, 什么幼年偶然之下遇到一个老者, 说她骨骼清奇, 是个练武的好材料,收了她做徒弟,她便跟着对方学习医术,不然的话,她就是一个寻常的农家子,只在杏林堂做了两年药童, 如何能有这般高明的医术?还有武艺,她可是从来都没有请过武师傅的。   其实她这番话很是常见,就是一些小说里的桥段,但奈何丁蜀不知道啊!所以他是被忽悠的一愣一愣,信了。   虽说不知道有几成的相信。   因为这一番的缘故,阿锦和丁蜀迅速的熟络了起来,丁蜀更是几次三番的要求阿锦带她去见她的师父,阿锦知道他心里还是有两分怀疑,便神情了傀儡人偶,出现了一次,白胡子飘飘的老人,自带高人风范的那种。   甚至让丁蜀起了拜师的心思,自然是被一口拒绝,要知道傀儡人偶出现一次,价格不菲呢。   阿锦师父的出现,又打消了丁蜀心里几分怀疑,在被拒绝拜师后,便又说,拜阿锦为师也行,当然,这个拜师跟着学的不是武艺,而是弓箭之术。毕竟武艺的话,他已经和阿锦比试过,确定阿锦的功夫虽然不错,但却不是什么高深功夫,只可自保罢了,比不得他家传的枪法。   倒是弓箭之术,可以一学,毕竟他的弓弩之术却不算好,若是有阿锦这样的本事,可以一箭一个的话,当初也就不会被狼群追的那般狼狈了。   其实丁蜀做为武将世家出身的孩子,又是自幼学武,虽然根骨天赋不算多出众,但胜在够勤奋努力,教导起来比较省心,因为阿锦不管给他布置了多累的训练,他都能咬牙坚持下来。   就凭这一点,   阿锦就不吝啬指点他一二。   当然,仅限于指点,再多也就没有了。   因为阿锦和丁蜀的关系突飞猛进的缘故,自然而然的,丁蜀在赵将军那边提起阿锦的数次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赵将军对这个外甥还算是关照,自然也就上心了一点,让人考察一番,确定阿锦是可结交之人,身家也清白,便也不再过问。   不过他虽不算上心,但到底有丁蜀在,还是交待了一句下属,让他们对阿锦多照料两分。   这话对赵将军来说,可能就是随口一句话,不值一提,但对阿锦来说,却是她精心算计而来的机缘。   自然会紧紧抓住的。   其实最一开始,军营爆发伤寒就是阿锦的机缘,当时阿锦也没放过,但奈何阿锦年纪在那里,不好表现的太过于妖孽,不然的话,这可不符合自己最一开始的预期。上辈子作为女帝,她已经很累人,这辈子还是想要轻松一些的。   所以,   赵将军虽然赏赐过,但很快就忘记了。   而后阿锦意外认识了丁蜀,便主动的和其保持了不冷不热的关系,毕竟有的时候,太过于主动的关系,反而显得被动。   本来阿锦也打算,在开春的时候,寻个适合的机会,和丁蜀的关系更进一步,却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一次偶然上山,竟然叫她碰到了丁蜀被朗追。虽是打乱她最一开始的计划,不过倒也更名正言顺,毕竟人为的,有的时候,设计的再怎么精心?也是会有遗漏。   所以,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机会,阿锦是果断出手。   并且没有留恋的离开,一则是还有其他人,二则就是自己层层抽丝剥茧得出来的结论,更会让他接受和信服。   毕竟轻易得到的,永远是不会珍惜。   ……   又一年的时间,   宋桃已经十七岁了,这个年纪做娘的都有,但她却连定亲都没有,倒不是说没有登门提亲的,其实到宋家提亲的人还不少。   这么说吧?   十里八村都知道,宋家是出了名的疼女儿,就冲先前宋兰和宋莲出嫁的时候,宋家准备的嫁妆,即便宋桃是个丑八怪,都会有人到宋家提亲的。更不用说,宋桃的模样不差,是个清秀的小佳人,人也勤快,着实是个好媳妇的人选。   却没想到都铩羽而归。   去年的话,她们还能理解,毕竟宋家唯一的儿子从了军,家里就只剩下宋桃一个孩子,虽已经十六岁,但想要多留一年也正常,但没想到一直到今年,宋桃眼见都已经十七,宋家却还没有给她定亲的意思。   这不免就让人议论纷纷,即便是宋家说了想要多留宋桃一段时间,但也不能耽搁她。   十七岁,可不小了。   再等,可就成老姑娘。   为此,宋家村的妇人,可没少劝说宋祖母和宋娘子。   “不着急的。”不管是何人来劝,宋祖母和宋娘子都是这般说辞。   芳婶道:“你们不着急?桃儿的年纪可耽搁不起,再拖可就成老姑娘了,到时候能找到什么好人家?再说了,女儿家,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你可是桃儿的亲娘,可要上点心。”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你也是知道我的,不是我吹,我娘家的条件你也知道,虽比不得你家,我知道,我侄子是大了些,但年纪大知道疼人,除了这点外,我侄子可再无挑剔之处,人是出了名人老实又勤快,我嫂子和老娘也都不是挑剔的性子,桃儿若是嫁过去,日子过得必定是和和气气。”   “你且好好的想一想?”   宋娘子:……感情前面说那么多,最后还是过来提亲的。   “芳婶,我知道你一番好意,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如今真的无意给桃儿寻亲,怕是只能谢过你的好意。”老实说宋娘子是有那么一丢丢心动,再者桃儿十七了,她做娘的,心里并不是不着急,但儿子几次来信,让她在桃儿十八岁前不要给桃儿定亲。   虽为说明缘故,但儿子是不会害自家姐姐,她和宋祖母商量过后,也就同意了。   只是到十八岁,虽年纪是大了点,但也无妨,十八出门的也不是没有,再说了桃儿还有厚实的嫁妆,不怕寻不到不错的人家。   芳婶被拒却不肯放弃,又劝说:“我侄子真的不错,我娘家那边也是诚心求娶桃儿,必定会把她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她虽是有些私心,不过他侄子真的是个不错的对象。   只是不论她如何劝?宋娘子都不答应。   到最后芳婶心里也生出不快来,冷着脸离开了,并且像是赌这一口气一样,被宋娘子拒绝后,很快就给侄子又寻了一个不错的姑娘,虽说没什么嫁妆,但姑娘不错,老实又勤快,家里家外一把抓。   还特意给宋娘子送了一碗扣肉,说是从娘家带回来喜菜,也让宋娘子沾沾喜气。   芳婶的这一行为,着实让宋娘子心里噎了一下。   “行了,你就别念叨了。”宋祖母听着儿媳妇已经念念叨叨一天,都是在念叨芳婶送回来的那碗扣肉,不由开口打断说道,“……既是如此不情愿,又何故要收下那碗扣肉?”   “到底是族亲,关系又亲近,不好拒绝。”宋娘子回答说道。以为她想收呢,这不是顾念同族之情吗?   宋祖母也知道这个道理,毕竟她家人丁单薄,比不得芳婶连生四个儿子,家中人丁兴旺。   “娘,你说承儿从军,什么时候可以归家一趟?”宋娘子很快也丢开这点纠结,又开口说道,“算着年纪,他可也不小了,马上就要十六,可以说亲了。”   宋祖母愣了一下说:“军中严明,一时半刻怕不好回来。”   “那我什么时候……”   “祖母,娘,我回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传来了一阵喊叫声。   让宋娘子的神情愣了一下,“娘,我好想听到承儿的声音了。”   宋祖母没说话,而是立刻起身走出去,然后就有些呆住。   因为阿锦确实回来了,而且是荣光加身的那种。   “承,承儿。”宋祖母看着穿着一身官袍的阿锦,一时间有些不敢相认。   阿锦含笑的点点头:“祖母,娘。”   后一步出来的宋娘子在看到阿锦身上的官袍,也是惊住了,和宋祖母相互对看了一眼,两人都是震惊。   儿子当官了?   ……   宋家村这段时间出了一件大事,就是早去的宋四家的遗腹子成了太医院的医师,官从正七品。   这可是他们宋家村第一位官老爷。   虽然不是父母官,而是在太医院任职,但正七品,和他们县老爷可是一个级别的人,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天大好事。   几乎是在阿锦回来的当天,宋家村的村长,同时也是宋氏一族的族长,立刻就开了宗祠,把那卷封阿锦为医师的圣旨供奉到祠堂里,并且告知宋家列祖列宗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承小子,你给咱们宋家光宗耀祖了。”宋族长十分欣慰的看着一身红色锦袍的阿锦,脸上都是笑容。   阿锦:“族长客气了。”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这两年我不在家,我家里还多亏族长您的照顾,我这里有纹银一百两,您把咱们宋家的祠堂重新修缮一番,还有我爹和祖父的坟,若是还有剩余的,也留给族里,照顾族中的老弱妇孺。”说着挥了挥手,一直跟在阿锦身边的小童,立刻上前两步。   他手里拿着一个木匣子,打开后,里面齐齐整整的摆放着一百两银子,看的周遭不少人的眼睛都红了。   宋族长的脸上的笑容更灿烂,连说三个好字后,更是把阿锦夸上了天。他不是文人,这夸奖人的话说的那叫一个直白无比,换个人的话,可能真的不好意思。   但阿锦却接受的坦然。   毕竟她出了那么多银子,几句夸奖的话,她承受的起。   阿锦给族中捐了一百两银子的缘故,又表明作用,立刻就得到了宋家村其他族人的称赞,表示阿锦不愧是官老爷,不但本事大,性情也是顶好,即便是发达了,也没忘记族中。   因为这个缘故,族中几乎是热闹了一整日的时间,一直到晚上,宋祖母和宋娘子才有时间询问儿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是去从军了吗?怎么又成了太医院的医师?   “也没什么?前段时间江东那边不是发了瘟疫吗?我所在的东南军营距离那边很近,便被派去做了医师,立下功劳,得了京中圣上的召见,又觉得我医术还不错,便点召我入了太医院做医师。”阿锦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其中的凶险自然是避过了。   不过她虽说的简单,但宋祖母和宋娘子也听明白了。   这是孙子/儿子拿性命搏回来的。   性情弱上一点的宋娘子眼泪更是哗哗的落下,引得阿锦哄了又哄,才让宋娘子露出笑容。   阿锦成了官老爷,宋家仅剩的姑娘宋桃的婚事顿时成了香饽饽,前来求亲的人可以说是一茬又一茬,就连县城里的富户都前来求亲,就是县令也表明,自己有个侄子和宋桃年岁相当。   一时间,宋祖母和宋娘子是挑花了眼。 第189章 遗腹‘子’   对于宋桃的婚事, 阿锦没有插手,毕竟宋祖母和宋娘子是不会害宋桃的。   阿锦的话。   她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采办东西, 她先前就立下话,会补足给姐姐的嫁妆,如今她已经有了一定能力, 自然是兑现。   置办了三份一模一样的嫁妆,都是照着六、七品官员之女的标准准备的,统一的二十四抬,虽东西多少有些不同, 但价值是相差无几,像是宋兰, 她夫家就是普通的农家,阿锦便添了五十亩的田产,宋莲的夫家是杂货铺, 她便添了一间铺子, 争取做到不偏不倚。   宋桃还未出阁,倒是好说,不过宋兰和宋莲却早已出阁, 这嫁妆抬到她们婆家的时候,真的是惊呆了一片的众人,就没听说过, 出嫁的女儿还能补嫁妆的。   又是田产又是铺子。   这宋家未免也太疼女儿了吧。   不说村子里那些未出阁的, 就是年岁都和宋娘子差不多, 也都艳羡的很,这能做宋四家的女儿,真是几辈子修来的夫妻。   本来宋莲的婆婆还有点看不起宋莲, 一个农家女,能进他们家门,是修了福气的,对她倒是说不上磋磨苛责,但也不多宽宥,婆媳之间时常有摩擦。只是自打知道阿锦成了太医院的医师,身上更有七品官职,她是一夕间就转变了态度,等到阿锦补送的嫁妆送来,宋莲的婆母更是恨不能把宋莲捧到天上去。   再不敢说一句重话。   阿锦探亲的时间是有限的,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抛开路上的时间,她能在家呆的时间最多不过半个月,她也已经决定,在祠堂修缮完毕后,便离开。   如今也只剩下没几日的时间了。   这次阿锦回来最大的缘故,就是因为宋桃,她的婚事也已经在这短短十余日里定了下来,是县里陈主簿的儿子,县太爷夫人亲自牵线保媒,叫陈重,现年十八岁,身上已经有了童生的功名,人阿锦也见过,是个性格敦厚的,日后虽说不见得前途有多远大,但绝对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这般,阿锦也就放心了。   至于陈家的话,倒也是厚道人家,也是在认真的见过宋桃后,才会定下婚事。   当然,阿锦是他们会同意这门婚事的最大原因。   ……   是夜,   再有两日,阿锦就要离家了。   这次她会京城,宋祖母和宋娘子并不会跟着她一起去,宋桃的婚事已经定下,只待年底便要成亲,需要家里的长辈来操持,再者宋祖母年岁也大了,不易操劳,而阿锦虽说成了正七品医师,但京城那边她也只在受封的时候去过一次,一应也都还没安置好。   宋祖母和宋娘子若是跟她一起过去的话,免不了又要操劳一番。   这可不是阿锦想要看到的。   这话她也已经和宋祖母宋娘子说了,宋祖母倒也好,自是明白,再者千里迢迢,她也不愿意到异乡去,倒是宋娘子颇有些舍不得,想要去见见京城的繁华。   不过也知道儿子说的在理,便也不再提,横竖这次不去,日后也有机会。   “祖母,您叫我是有事要吩咐吗?”阿锦开口说道。   宋祖母招了招手:“承儿,到祖母这里坐。”   阿锦依言走过去,坐下来。   “承儿,祖母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宋祖母皱眉问道,“…祖母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一切也都是为了家里。”想到这几日家里的变化,她出门在外,都是被人捧着,若说一点虚荣心都没有,那是假的,但一想到这些都是孙女儿用命挣回来的,她就有些难受。   阿锦一听这话,就知道宋祖母叫她的来意,便道:“祖母,就是如此,我是宋承,永远便是宋承。”   宋祖母虽说早有察觉,但亲口听到阿锦说出来,还是吃惊的,着急开口:“可是你的终身怎么办?”   “祖母,我知晓你是为我好,但我喜欢现在的生活,不为身份所困,成为悬壶济世的良医,这便是我终身所求。”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声音虽然轻,但语气却坚韧无比。   听得宋祖母愣住。   阿锦也知道,想让宋祖母接受自己的想法,也是有点困难,不过她也不奢望她能理解,只要支持就行。   看着孙女儿神采奕奕的模样,宋祖母在心里轻叹了一口气后,便也不再提起终不终身的话?   让阿锦也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的怕宋祖母认死理,毕竟她可是见多了这样的人。   在走之前,阿锦还办了一件事。   就是又去了一趟宋姑姑家。   其实她在刚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去过了,也给宋姑姑补了嫁妆,当然,给宋姑姑的那份,自是比不得宋家三姐妹,而且也更实在一些,就是银子,直接给了五十两。   足够宋姑姑养老了。   不过她这次过来,除了道别之外,也还另外有事要做,“姑母,我要去京城述职,这几年恐怕都不好回来,祖母年迈,姐姐又相继出嫁,您嫁的离宋家村最近,日后得了空,劳烦您多回去看看祖母。”   宋姑姑慈爱的看着阿锦:“这是自然。”她是知道宋承是侄女并非是侄子,不过哪又如何?当年若非娘当机立断的话,哪有今天的好日子,让她也跟着一起受惠。要知道,当年爹和哥哥出了意外,她虽已经生了两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饶是如此,也是受了些委屈的。   若是宋家连个男丁都没有,就等于她没了娘家,一旦在婆家受了委屈,连个出头的人都没有,哪能像是今日这般风光?要知道因为侄子成了官,和县太爷一个级别,现在不止是男人对她更体贴,三个媳妇对她也更恭敬,先前老三家仗着家境好,娘家兄弟多,还敢和她顶嘴来着,如今却听话的很。还有外出,别人都对她客客气气的,和她别了二十多年苗头的二嫂,知道消息后,也赶紧过来道歉,让她原谅。   “除了这件事外,还有一事要和姑姑说。”阿锦在来到这里后,是对宋姑姑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的,也知道宋姑姑被宋祖母叮嘱的很好,她虽知道阿锦女儿身的身份,不过并未告诉任何人。   “承儿自是说就是,和姑母还客气什么?”宋姑姑笑着说道。   阿锦递给宋姑姑一个荷包,说道:“姑母,这里是十两银子。”   “你怎么又给姑母银子?快些拿回去,你先前已经给了五十两,已经够多了。”宋姑姑一听阿锦这话,连忙开口说道,并且又把荷包推给阿锦。   还真的是不错的人。   阿锦心里感叹的同时,又道:“姑母,您且听我说,这银子不是给您的,而是给柱子的,他今年四岁,我有意让他跟着我学医,若是姑母同意的话,这银子,您拿着,尽快把柱子送到私塾去,等过上两、三年,他字认的差不多,到时候,我在京城也安置好。再过来接他。”   “当然了,若是您不同意的话,这话您听听便罢。”阿锦又补了一句说道。   她之所以有这个打算,是有拿柱子当人质的意思,她相信宋姑姑的脾气秉性,不会乱说,但她防备心重,也喜欢未雨绸缪。当然,也是真的想要报答宋姑姑,毕竟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她这个做侄子的再好,都不如自家子孙好起来。   “这……”宋姑姑还真的是有些犹豫,柱子是她的大孙子,最得她喜爱,柱子若是能有个好前程,她自是乐意,只是想到柱子日后年纪小小便要跟着阿锦去京城,她心里很是不舍。   太远了,她日后想要见孙子一面都难。   宋姑姑的大儿媳,也就是柱子的娘亲,刚好进来送茶,也听到阿锦的话后,自是喜上眉梢,跟着阿锦这个表叔身边,前程已经有了,不比在乡下里做个泥腿子要强吗?见宋姑姑犹豫,生怕婆婆拒绝,连忙开口说道:“愿意,愿意,自是愿意的,表弟有这番心意,我们哪能不领受。明日就把他送到私塾去。”   “好吧,我听你的。”宋姑姑本就心动,一看大儿媳如此,哪还能不答应?不说老大家埋怨,怕儿子也会对自己生怨气。   大儿媳一听这话,脸上的笑容更大,态度热情,让阿锦一定要留下吃了午饭再走,还张罗着杀鸡。高兴的模样,让二媳妇和三媳妇很是羡慕,只是二媳妇只有一个女儿,三媳妇进门时间短,还没有孩子。不过饶是如此,她们都开口问自己未出生的儿子求说,想让他们日后也跟着阿锦学医。   没影的事,阿锦自是不会答应。   别说她们还没有,即便是有,阿锦也管不了那么多。   ……   十五年后,   这是阿锦时隔多年再次回到陵水县,不为其他,因为宋祖母的大限已到,她是回来奔丧的。   早在六年前,她便已经是正五品的太医院院正,亦是天下闻名的圣手神医,便是公主皇子见了她,也要客气的称一句,宋院正。这数十年来,阿锦在太医院走的稳扎稳打,不冒头不掐尖更不会掺和到后宫的争斗里,却也不会失掉圣心,在太医院泯然众矣。   其实几者想要兼顾的话,是有些困难,但阿锦脸女帝都做过,此时更不在话下。   这一路而来,她走的很是顺正,不管是几年前驾崩的老皇帝还是新皇,对阿锦都颇为看重。   除了得到皇上的重用之外,她在民间更是拥有极高的声望,每个月沐休的时候,她都会到乡村免费义诊,不会以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先前江南那边突然爆发不明瘟疫,阿锦更是第一个上表,愿意去江南诊治,研制出新药,救数万百姓于危机中。   在她成为太医院的院正后,更是在新皇的支持下,开办了大梁第一所的医学院,专门培养大夫,基本上不收任何费用,而且不拘男女,只要通过考核,都可以入校。   如今第一批三十名的学生,已经学了差不多六年的时间,虽还不足以独当一面,但也已经不错。   而最早跟在阿锦身边的徒弟,也就是宋姑姑家的孙子,白芨,也已经能出师,不过他的性格继承了宋姑姑的敦厚老实,并不适合太医院,在两年前被阿锦打发回去,不过后路也已经铺好,给他盘了铺子,县令那边也打了招呼,去岁来信,说是已经成婚生子,如今小日子过得很是和美。   宋姑姑也很是欢喜。   宋家其他人就不用说了。   因为有阿锦这么一个出息的‘弟弟’,三个姐姐在婆家的日子过得很是顺遂,宋娘子也是穿金戴银,身侧还有小丫头伺候,除了有些忧愁阿锦不肯成婚之外,再无忧愁。宋祖母也一样,过着老封君的享福日子,安享晚年,含笑而终。   阿锦的话,在送走了宋祖母,又过了十年,也送走了宋娘子。   她能完成的也都已经完成,便辞去了太医院院正的职务,开始游走天下,专心研究医术,每到一处,就会和当地颇负盛名的医者交流学习,并且编纂医书,到了晚年,便安稳的呆在医学院里教学生。   为大梁送去了不少出色的医者,其中更是正式开辟女医一职,让女子看病不再遮遮掩掩,一些女儿家的病症也不用羞于启齿,而耽搁治疗。   ******   宋承,丰州陵水县宋家村人士,年少聪颖,仁心仁德,先时为东南军营军医,后救治瘟疫有功,入太医院为医师,勤奋好学,医术高明,得帝重用,于开化十九年任院正,救治瘟疫,研究医药,开创第一家医学院,晚年历时十余年,编纂成书《医经宝典》,被医者奉为入门必读。   去世后,得朝廷封为“德圣公”,后世又称‘医圣’。 第190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阿锦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站在了悬崖边上, 低头便是万丈深渊,只轻微挪动, 就有砂砾滚落,发出细微的声音。   我去,这什么情况?   几乎是下意识的,阿锦立刻往后退了两步,一直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上,才停下来。   而后扭动了一下脖子, 打量着自己所处的景象。   是在一处山崖之上,四下望去,便是苍翠浓郁的山林,一眼看过去的话,风景还是挺不错的那种,但阿锦知道,像是这种深山老林,更多的还是危险重重, 鬼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而且如今临近天黑, 夕阳也即将落下最后一丝余晖。   隐约还可以听到类似于乌鸦的叫喊声,带着一股子苍凉之色。   轻眨了一下眼睛, 阿锦便开始消化大白给的属于原主的记忆, 很快就知道了她现在的处境。   庄怀锦, 是她现在的名字,据说是希望她的人生锦绣。   可惜, 她的人生就像是茶几, 上面摆满了杯具。   其实庄怀锦是父母带着爱意所生,幼年的时候,家境虽然不算富裕, 但她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明珠,父疼母爱,很是过了几年快乐无忧的生活。   可惜,这样的生活,她没过上几年变戛然而止。   而事情却要从她母亲说起。   她的娘亲叫陈静心,是富家千金,只是家道中落,她也从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沦落成为乐坊的歌女,天堂到地狱,不外乎如是。受不了落差,陈静心曾经是想要以死明志,也好过沦落风尘,一双玉臂千人枕,可惜乐坊的嬷嬷中意陈静心那张貌美如花的脸,一心想要把她捧为花魁。   她一次自杀不成,便再也没有机会,嬷嬷让人日夜看管,又威胁她,若是她不肯听话的话,就给她灌下最烈性的春yao,再从街上寻些泼皮无赖,到时候,保管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陈静心本也不是胆大的人,一次寻死不成,便已经心怯,又被嬷嬷如此威胁,便绝了寻死的心思。   只是想到自己日后要倚门卖笑,她是日日的垂泪。   她是不幸的,但却又是幸运的,因为就在她登台前夕,陈静心碰到了庄青峰,也就是庄父,一个赏金猎人,在到乐坊去抓一个采花大盗的时候,误闯了陈静心的房间,并对她一见钟情,知道她的遭遇后,便把她带出了乐坊。   两人很快就结为夫妻,在浔阳城外的一个村子里,过起平凡的生活,并且没多久就迎来了两人的孩子,就是庄怀锦。   女儿的出生让两人的感情更为融洽,一家三口,日子过得也是和和美美,一直到庄父结识了一个叫荣少杰的男子,他是锦绣山庄的庄主,和庄父一见如故,很快就引以为知己,称兄道弟起来。   这一日,庄父自觉受荣少杰照顾良多,便把他宴请到家里,答谢一番。   却未想到竟是引狼入室。   荣少杰在见到陈静心的时候就呆了,更是为了得到陈静心,不惜违背自己的良心,设计杀了称兄道弟的庄父,并且欺骗陈静心,说庄父是在追盗贼的时候不幸中毒身亡,连尸首都落入悬崖之下,尸骨无存。   陈静心是个性情柔弱无依,咋然知道庄父身亡的消息,宛如天塌一般,不知所措,每日就是抱着女儿哭。而荣少杰就趁机对陈静心百般照顾,不足一年,陈静心便沉浸在荣少杰编织的情网,很快就点头许嫁,成了锦绣山庄的庄主夫人。   年幼的庄怀锦也跟着陈静心入了锦绣山庄,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曾对自己照顾有加的荣叔叔,其实就是她的杀父仇人,甚至还在她的哄骗之下,改口叫荣少杰为爹。   一直到两年后,本以为尸骨无存的庄父却突然出现,把庄怀锦掳走,才叫她知道真相。   什么盗贼,根本就是一个名头,是荣少杰送庄父上黄泉路的一个幌子罢了,他被荣少杰所骗,被他下了毒不说,还被一掌拍落悬崖,也就是他命大,并没有死。   只是却生不如死。   悬崖之下是密林,毒虫蛇蚁的天下,他掉落,虽没有死,但全身的骨头几乎折断,躺在那里足足两三日都动弹不得,又被寻着血腥味而来的各种毒虫毒蛇所咬,期间,他一度想要咬舌自尽。   凭借着一腔仇恨,庄父却硬生生的撑了过来。   庄父虽被毒虫毒蛇所咬,受尽折磨,但却也因此保住了一条命,在密林中养了一年的时间,才好转起来。   只是这个时候的庄父,却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样,被毒虫毒蛇咬得面目全非,又因全身的骨头因折断过,却没有及时纠正,导致他全身大部分骨头都长歪,成了一个佝偻的丑八怪。若非他张嘴就说出庄怀锦幼年点点滴滴的事情,庄怀锦是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佝偻的丑八怪竟然就是自己那个英武的父亲。   知道真相的庄怀锦,自是大受打击,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去问荣少杰,到底是不是真的?   只是两年的悬崖底生活,早就让曾经热血正义,光明磊落的庄青峰死掉,进而回来的是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仇恨的庄父。   他不许庄怀锦去,说庄怀锦和她娘一样,早就已经被荣华富贵所侵蚀,她是想要回去给荣少杰报信。   庄怀锦极力摇头表示自己没有。   但庄父却不信,并且直接把她打昏带走。   其实锦绣山庄作为江湖第一庄,势力是庞大的,庄怀锦虽不算是当众被庄父抓走,但也有伺候她的丫鬟看到,知道女儿被抓,陈静心自是着急的,荣少杰也派出不少人追查。   却不妨庄父直接把庄怀锦装扮成乞丐,为了逼真,不但剪掉她的头发,更还下死手打了她一顿,让她看上去和真的小乞丐没什么两样。   虽然报仇心切,但庄父也知道,他现在不是荣少杰的对手,所以在掳走女儿后,并未多停留是一路南下,来到了南疆。   这里距离锦绣山庄所在的浔阳城,有千里之遥,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是五毒教的地盘,毒物众多,民风又极其彪悍,哪怕是江湖人?若是无事的话,也鲜少到南疆来。   庄父之所以选择到南疆,除了这个缘故外,再有就是他岁侥幸不死,但全身被毒虫毒蛇所咬,毒素侵袭全身,各种毒素交叠在一起,产生新的毒素,每逢发作之际,便会把庄父折磨的生不如死,只能以毒攻毒,才能让他缓解两分。   只是庄家是以家传刀法立足江湖,压根就不懂得毒。   为了给庄父缓解疼痛,也为了让他活下去,不懂也要去抓,为此,庄怀锦时常以自身的血为引,多少次在生死边缘打转,最终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和庄父一样的毒人,连带着血液也成了粉红色。   其实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毒素累积的多了保不齐她哪一日就爆体而亡,但庄怀锦却比庄父幸运的多。   在一次抓毒蛇的时候,竟是引来了三步蛇王,三步蛇本就是南疆五大毒蛇之首,咬上一口,只需三步,便会毒发身亡,因而得名。其中三步蛇王更为厉害一些,都不用咬破,只需沾上它一点点毒液,就会毒素入体,最多一盏茶的时间,便会毒发身亡。   但也有一点,   若是吃了三步蛇王,便可万毒不侵。   都说狠人活千年,为了活命,除了蛇头之外,庄怀锦是生吃了三步蛇王,连皮一起的那种。   在万毒不侵后,庄怀锦也曾尝试过用自己的血来给庄父解毒,可惜,庄父体内的毒素真的太多了,相互交叠,又产生新的毒素,她的血,只能缓解庄父的痛苦,并不能解毒。   而且因为她体内的血是剧毒,虽能缓解庄父的症状,但却也更败坏庄父的身体。   来到南疆的第七年,不管庄父如何的不甘心,满心的怨气?他还是死了。   死于毒气暴体而亡。   庄父临死前,抓着庄怀锦的手,让她发下毒誓,一定要给他报仇雪恨,亲手杀了荣少杰,带着荣少杰的人头祭奠他。   虽说庄父这几年对庄怀锦并不算好,但他终究是庄怀锦的父亲,又是被奸人所害,才变成如此的模样?庄怀锦并不恨他,不然的话,她也不会主动给庄父抓毒物,把自己变成一个毒人。   含泪答应了庄父。   埋葬了庄父,庄怀锦便踏上了复仇之路。   只是想要报仇,谈何容易?她是个孤女,但荣少杰确实江湖第一山庄的庄主,不止是武功高强,更因他仗义疏财,是江湖上出了名的赛孟尝,备受敬重。锦绣山庄的戒备更是森严。   她怕还没到荣少杰的跟前,便已经死了。   硬来不行,就只能剑走偏锋。   最一开始庄怀锦是打算混进锦绣山庄,伺机毒杀荣少杰,毕竟她的武功虽然不好,但一身毒术却还算不错,但她的这个计划还未开始实施,便夭折了,原因也很简单,她的这张脸,实在和陈静心生的太相似了,不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有七八分相像。   怕是到锦绣山庄门口,便会被人认出身份,她也不是没想过装失忆,但庄怀锦却担心自己见到荣少杰,会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恨意,万一被荣少杰察觉出一点点,那她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所以,她就只能另想他法。   或许冥冥之中还真的有注定这一说,还不等她想到很好的办法,她就先被人盯上了,是一个好色之徒,江湖中人都知道,在江湖上,最不能得罪的便是老人,小孩和独身女人。   可惜,盯上庄怀锦的好色之徒不是江湖人,不过是个富家子弟。   他出演调戏,还说什么让庄怀锦做她的第十八房小妾,都不等庄怀锦出手,就先碰上一个管闲事的先一步把好色之徒赶走。   庄怀锦也就知道了对方是清风剑派的大弟子叫周青扬,又想到清风剑派和锦绣山庄一贯交好,电光火石间,她便即上心头,有了计划,她立刻跪求周青扬收留,在对方为难之际,为表明自己的决心,也或者说为逼迫周青扬,她甚至用匕首毁了自己的脸。   她这般做派,看着周青扬这个尚未出江湖的毛头小子震惊不已。   最终她如愿的和周青扬回了清风剑派。   因为毁容的缘故,她是常年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她的脸,甚至为以防万一,面纱下,她也做了简单的易容,看上去颇有些狰狞,保证她的面纱即便是被人不小心摘掉,就这么一张毁掉的脸,也不会让人朝陈静心的身上去联想。   至于周青扬和庄怀锦初遇见面的那次,也不用太担心,只一面,他未必记得住。   再者,   陈静心虽然是锦绣山庄的庄主夫人,不过她非江湖人士,别说闯荡江湖,就是浔阳城她都很少出,周青扬之前未见过。   哪怕日后见到了,他怕也早就忘记庄怀锦最初的长相。便是他真的想起来,庄怀锦也可以用天下偶有相似之人给糊弄过去。 第191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跟着周青扬回清风剑派的庄怀锦, 比自己计划里想的还要顺利一些,因为她并没有成为周青扬的丫头,而是成了他的小师妹, 拜在了清风剑派掌门夫人, 昔日闻名江湖的蔷薇仙子冯素兰门下。   冯素兰之所以收下周青扬,原因有三。   一则是庄怀锦编造出来的身世可怜, 勾起了冯素兰的慈母心肠, 二则也有周青扬为其求情的缘故, 当然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庄怀锦的年岁虽略大了一些,已经十四岁, 但她的根骨资质却不错,悟性更是高一点就透的那种。   在清风剑派的几年,庄怀锦仿佛回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日子,师父疼爱,门内的师兄弟对她也照顾有加, 也不会因为她毁了容, 就对她指指点点, 反倒是暖心的宽慰她,其中周青扬更是处处照顾她, 天南海北的去搜罗一些祛疤痕的良药。   几年平静安稳的日子,让本来满心仇恨的庄怀锦, 性子也慢慢的软下来,一度忘记了自己身上还背负着杀父之仇。   却偏生在这个时候,荣怀绣却闯进了她平静的生活。   这些年来,庄怀锦虽然多半都是在清风剑派,鲜少下山, 但实则她已经用毒控制了一些人,让他们为自己打探收集锦绣山庄的消息。   自然也知道,当年自己被庄父带走后,陈静心虽然一度很是伤心,但她却在这个时候检查出有了身孕,十月怀胎后生下一女,便是荣怀绣。   作为锦绣山庄的大小姐,荣怀绣一出生就注定是受尽宠爱,而大女儿被掳走,让陈静心便把那份母爱也叠加在荣怀绣的身上,对其宠爱非常,荣怀绣自小就调皮,没少闯祸,而每次闯了祸便会去找陈静心做靠山,免于责罚,荣少杰爱极了陈静心,每次陈静心一出面他也只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这就养成了荣怀绣古灵精怪,调皮捣蛋的性格。   她又一次闯了大祸,其实也不能全怪她,前来锦绣山庄做客的泰山派长老的孙子,因调戏了她的婢女,为了给婢女出头,荣怀绣前去找对方算账,但因她学艺不精,不是对方的对手,情急之下,便用防身的暗器朝对方射去。   对方也是个倒霉蛋,双眼被射瞎。   虽然说就这件事上,是对方先行挑起的,但荣怀绣射瞎对方的一双眼,却已经太过,泰山派长老只这一个孙子,知道此事后自是大怒,要求荣少杰给他一个交待。   荣少杰知道这件事,本就难做的很,偏生荣怀绣坚决认为自己没做错,在荣少杰提出要她向对方道歉的时候,坚决不肯。   父女俩大吵一架,荣少杰更是气的把荣怀绣关了禁闭。   荣怀绣也觉得委屈,明明不是她的错,气愤之下,便迷晕了看守她的侍卫,偷偷的跑了出去。   只是她的年纪小,在家被娇宠惯了,压根就没什么江湖经验,人才走出浔阳城,就被拍花子的骗了,被下了迷药,等她再睁开眼,已经被卖到青楼里。   荣怀绣自然是大怒,当场就来了一出大闹青楼。   她自小就静不下心,这武功自然也一般的很,在江湖上连三流都算不上,再加上她才刚醒来,手脚也有点发软,能开青楼的人,自然也有自己的底气,养了不少打手。虽都只是些蛮力,但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没多久她便不敌再次被抓。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恰逢周青扬到此处办事,虽未见过,但却刚好听到荣怀绣自己叫嚷,说她是锦绣山庄的荣少杰的女儿,虽不知道真假,但却不能放着不管。即便是假的,但这姑娘明显不是自愿,带走她也是救了一条人命。   就这样,荣怀绣被周青扬带回清风剑派。   周青扬不认得,但清风剑派的掌门人却见过荣怀绣几次,自是认得,毕竟前几日,他还接到荣少杰的信,说他女儿离家出走,让他在外的弟子,若是见了,多照顾一些。   便把人留在了清风剑派。   荣怀绣和庄怀锦沉静内敛的性格不同,她活泼开朗,古灵精怪,没多久就赢得清风剑派上下的喜爱,就连师父对其也赞誉有加,甚至起了要收她为义女的心思。   当然,对于这种变化,庄怀锦虽然难受,但却还可以接受。   真正不能让她接受的是周青扬的态度。   他竟喜欢上了荣怀绣。   这个消息对庄怀锦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在这几年的相处中,周青扬对她格外不同的照顾,在看到自己脸上疤痕时,也不会像是其他人一样,隐隐都带着同情之意,反倒是怜爱非常,更是满世界的给她找祛疤的良药。   这一切的一切,早就让庄怀锦对周青扬暗生情愫,直至今日,情根深种。   如今荣怀绣一来,抢走了她的师兄弟,抢走了师父的疼爱,最后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抢走,就和她父亲一样恶毒。   当年,她爹为了得到娘,设计杀害自己的义兄,在她知道真相后,还妄图杀了自己,简直是禽兽不如,这样的人,他的女儿能是什么好人?自己早就应该想到的,不应该掉以轻心。   庄怀锦本来强压下来的仇恨,又一点点的升起。   她开始暗暗的找荣怀绣的麻烦,不过她做的高明,素日表现出来的秉性也值得信任,所以,她几次三番设计荣怀绣,还真的让她进行的很是顺利,只是一次两次便罢了。   次数多了,大家也都不是傻子,多少也会察觉出来一些。   庄怀锦也深知这个道理,两次过后,她便直接下了死手,直接给荣怀绣下了毒,七日断肠散。这种毒刚中的时候,前六天的时候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等到有反应的时候,便已经是中毒至深,药石无救,只能等死。   只是没想到,在第三日的时候,荣怀绣和周青扬到后山约会的时候,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从而知道了她身上还另外中毒的事。   更是因为一时不察,让周青扬发现下毒的人是庄怀锦。   为了给锦绣山庄一个交代,庄怀锦被废掉全部的武功,逐出师门了。   也刚好是阿锦来的这个节点。   至于接下来的发展,阿锦不用去特意查看庄怀锦的记忆,也都能猜的七七八八。   被赶出清风剑派的庄怀锦,绝对不可能就这么罢休,是一定会卷土重来,而且一定是黑化完成,会不择手段的去报仇,为此祸害江湖也不一定。最后,她或许会报仇成功,多半是同归于尽的那种,而且在临死前,她或许还会幡然醒悟,对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感到抱歉。   ……   首先,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只是她却不会像原主一般,用一些旁门左道的手段,而且这个时空是快意恩仇的武林时空,那就更好解决了。   不用去算计或者计划。   只要她的武功够高就行。   阿锦心里既是已经有了决断,自然就要执行起来,她现在所在的地方,虽然是一处悬崖峭壁,但就这么看着,风景还挺不错的。   这里是清风剑派的后山之处。   没错,   庄怀锦是满身狼狈的被赶出师门,而且她已经被废了武功,自是走不远,她仅存的那点自尊心也不想让人看她的笑话,所以在离开后她直径的去了后山深林之中。   她在清风剑派的这几年里,因为要制毒的缘故,曾经不止一次的来到这里,对这里也还算是熟悉。   因为她现在除了一身不为人知的毒术之外,真正的是个柔弱无依的弱女子,所以短时间内,阿锦也不打算离开这里,甚至想着,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山洞之类,这里是个闭关的好地方。   先是融会贯通了原主留下来的一身毒术。   她的毒术虽说是自行摸索出来,但真的还算是不错,再加上阿锦又曾学过医术的缘故,医毒不分家,因而,不管是医术还是毒术,更加精进了。   虽说决定在这里闭关。   但不可能做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最起码,衣食住行要解决吧。   不过今日的话,先迁就一下吧。   况且今日月朗星稀,不用担心下雨,就这么在这里呆一夜也成。   当然了,   阿锦可不是白呆,立刻把星辰诀练起来,她是被废过武功的人,经脉已经有所损伤,再加上她先前自行摸索毒术的时候可也没少受罪,身体里的暗伤不要太多,这些日后可以慢慢的调养。   但经脉上的伤,对阿锦来说却是最为要紧的。   因为经脉受了伤的缘故,阿锦在悬崖上修炼了一整夜的时间,星辰诀也才将将的进门,而且微弱的几乎感受不到。   这让阿锦不仅皱起眉头,   看来修复受损的经脉,对她来说,是首要大事。只是她手里没有药,还需要慢慢来。   ……   次日一早,   阿锦先是找住的地方,根据某种武侠定律来说,像是这种悬崖壁上常常会有山洞,比如说,万一有人跌落悬崖什么,就可以恰好发现之类。   所以,阿锦也再悬崖边上看了又看,并且确定这下面的藤条是可以撑住自己的体重,便顺着藤蔓爬下去。   别说,她往下爬了不到十米,还真的找到一个。地方宽窄刚刚好,最重要的是够大,越往里走就越深,九曲十八弯,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她走到了尽头,这尽头是一方瀑布。   得,连水源也有了。   阿锦点点头,对这个山洞表示很满意。   若说不足之处的话,倒也有,就是她现在没有内力护体,若是来往进出的话,可能会不方便一些,因为一个不小心的话,可能就会掉下来。若是原主,出于一些考量,自然不会选在这里,但阿锦却不同,这点胆量她还是有的。   再说了,她需要一个安静的闭关之处,这里就挺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要解决剩下的问题,就是衣食。   她再被师父叫过去的时候,从来都没想到自己给荣怀绣下毒的事情已经被发现,所以除了身上所穿的之外,她的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就这么孑然一身的被赶了出来,甚至就连身上的荷包,也在到这后山的途中丢失了。   简直是一个大写的惨字。   不过她头上还有几样首饰,其中一根八宝珍珠簪,是她刚进清风剑派那年,她生辰,周青扬送给她的,珍贵一些,值四、五十两呢。若是原主的话,必定是舍不得,这可是周青扬第一次送给她的东西,很是有纪念价值。   但对阿锦来说,是一点意义都没有,最关心的是它价值几何?   拿掉发簪上的首饰,大约估算了一下,这些东西当掉之后,省着点用的话,两年之内,她都不用担心开销的问题。   看来,她应该先下山一趟。   阿锦掂了一下手里的几样首饰,如是的想到。   因为刚被废了武功,经脉也受损,加上她的身子因曾经试毒的关系,很是有几分羸弱,这就导致她的行动也受了些限制,上山下山,来往好几次,才把自己想要的东西给买齐全,并且归置到山洞里。   一切安排好,阿锦便直接开启苦修模式。 第192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阿锦再后山开启了苦修模式。   但对清风剑派来说, 却有些不同了,清风剑派一向注重门风,对弟子的要求也严格, 如今却出了弟子毒害无辜之人的事,虽说没传扬出去, 但依旧让清风剑派的掌门不高兴, 掌门夫人冯素兰更不用说了。   楚楚就是她的弟子, 如今却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这让她情何以堪。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收下她。”冯素兰一想到阿锦做出的事,就满心不悦,更是后悔当年收了阿锦做弟子。   掌门宽慰道:“好了, 事情也都已经过去了,怀绣这孩子是个明白事理的, 也说了不追究,夫人也不用自责。这孤女之人,自幼缺少教导,做下如此错事,也不是夫人的责任, 是她自己品行不正。”想到好友的女儿在自己的门派里,被他的弟子毒害, 他也是满心不高兴。   不过事情已经过去,无须再提了。   冯素兰依旧心情郁闷,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当年那个乖巧可人的孩子, 怎么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不止是她想不通,身为受害人的荣怀绣也是一头雾水。   经过了这段时间,荣怀绣身上的毒素已经清理干净, 嗯,七日断肠散并不难解,只要及早发现的话,很容易就解毒。   “清扬哥,这药我能不能不喝”荣怀绣看着端着药进来的周青扬,眉头就皱起来,喝了大半个月药,她现在是吃什么东西都是一股子苦味,“我身上的毒早就清理干净了,我没事了。”说着为了取信周青扬,她甚至还起身,转了一圈,表明自己真的痊愈。   周青扬却不为所动:“不行,李师伯说了,你还要再喝上两日,巩固一下。”   “清扬哥。”荣怀绣转了转眼珠,拉长声音,撒娇喊道。   “叫什么都不成?药是一定要喝的。”周青扬虽一瞬间的摇动,但很快就坚持,毕竟这是为了荣怀绣的身体着想。   荣怀绣见自己撒娇也不管用,一张俏丽的小脸瞬间就垮了。   “好了,别不高兴,你把药喝了,等会我带你下山去玩。”   “真的?”   她中毒的这半个月来,被看守的实在太严,别说下山去玩,就是自己的房门都很少踏出去,先前几日还好,躺在床上,没什么力气,但这几日她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但却依旧不能出去,这让生性活泼的荣怀绣很是有些坐不住。   周青扬点点头。   荣怀绣看着手里的药,面有难色,不过想到自己喝了药就可以下山,心一横,便捏着鼻子,一口气把药喝掉。   看着她的样子,周青扬不由摇头笑了笑,不过他也知道,这药确实苦了些。对喜爱酸甜之物的怀绣来说,确实有些为难。   “好了,我们走吧。”喝完药,荣怀绣立刻开口说道。   “嗯。”周青扬点点头,看着立刻欢喜找钱包的荣怀绣,不由笑道:“你怎么这么爱出门,不像是楚楚,三五个月还不下山一趟,而且每次都还是我强行拉着她……”   他的话没说完,便停下。   荣怀绣收拾东西的手,也顿了顿。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   “没事,我知道她是你救回来,对其又照顾有加,出了这样的事,你最是伤心难过。”荣怀绣的心里是有些醋意,不过面上却还是要大度,“……只是清扬哥,我到现在都不明白,楚师姐为什么要给我下毒?我得罪她了吗?”   可是,她这次上山才认识对方,本来她从清扬哥嘴里知道不少楚楚的事,对这个温婉细心的师姐就有了两分好感,见到后,发现她的眼睛和娘亲的很是相似,更欢喜,虽说对方待她的态度很是冷淡了一些,让她不由的有些失落。   只是她虽冷淡,但其他倒也没什么?她还以为楚楚本性就如此。   没想到,她对自己却有这么大的恶意,甚至不惜给她下七日断肠散……   “我也不知道。”周青扬摇了摇头,其实他也觉得很奇怪,只是不管她们如何询问逼迫,楚楚都不肯说出原因?因而,下毒的原因,他也不甚清楚。   只是,周青扬想到阿锦离开前看向自己的眼神,伤心难过,还带着一股子难以表述的情绪,这让他的心里有一个念头闪过。   楚楚该不会喜欢他吧?   不会的,这怎么可能?他一直都把楚楚当成妹妹来看?楚楚怎么会喜欢他,可是,楚楚离开前看他的眼神……   但不管是不是?他的这个猜测都不能告诉怀绣,他虽不大懂得女人,但也知道,吃醋的女人招惹不得。   看师娘就知道了。   只是楚楚那边,几年的师兄妹感情也是真的?只愿她一切都安好!   ……   阿锦表示,自己当然一切都安好了。   她又不是原主,对清风剑派有着深厚的感情,她虽继承原主的记忆,但可没继承她的感情,再说了,清风剑派虽不错,门风正,不是那种表里不一的,但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只要庄怀锦一日不放弃报仇的念头,这个地方就不适合她。   因为不管是掌门还是冯素兰,在知道后,都会劝说她放弃报仇,还美名其曰是为她好,不想她的余生都过在仇恨之中,把自己也变得面无全非。   当然,这可不是阿锦自己胡乱猜测。   而是庄怀锦曾经问过的,当然,她很有分寸,说的不是自己的事,而是问了一嘴,说她若是有个仇人,该当如何?   周青扬就是如此劝说,甚至就连冯素兰听到最后一嘴,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虽和周青扬明显的劝说不同,但也是殊途同归,是一个意思。   自打那之后,   庄怀锦就再也没有在周青扬面前提过一丝。   “庄姑娘,您回来了。”一妇人在看到阿锦后,立刻笑着开口:“我这里马上就好,您洗把脸,就可以吃饭了。”她的态度极为热情,言语间还带着一股子感激。   阿锦点点头:“谢过刘婶子,这段时间,真的是麻烦你了。”   刘婶挥了挥手,“这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您救了我全家的命,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说起这个她现在想起来,都一阵的心悸。   前段时间,她孙子和几个孩子上山,采摘了一些菌菇回来,因为刚下过雨,林子里菌菇多,倒也没在意,这儿媳妇做饭的时候,便把菌菇放了进去,却没想到这些菌菇是有毒的,吃下去后,上吐下泻下,手脚软弱无力。   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开了药,但一点用都没有。   当家的甚至都已经昏迷不醒,只剩下一口气,本以为全家都要玩完的时,庄姑娘就背着一个竹篓出现在她们村子里。   说是在外游历的大夫,给瞧了瞧,都没用药,只给当家的扎了几针,当家的就醒了。   知道她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刘婶便主动的提供了住的地方,更是一日三餐的照顾,很是尽心。   “对了,青黛呢?”阿锦又开口问了一句。虽然说她是救了刘家全家,但刘婶这照顾的太过于周到,让阿锦有那么点不自在,在刘家住的这段时间里,闲暇之余,也会教导刘家几个孩子,认识一些简单的药草。   其中学的最快的便是刘婶的孙女,很是有几分机灵,让阿锦多用心了几分,让刘婶更感激,还请阿锦给孙女起了名字。   嗯,农家里,女孩儿多半没有名字,便是有,也都是什么花草之类,要不就是大丫二丫之类。   刘婶笑道:“这孩子去采药了,说是采回来让你看看。”没想到家里的孩子还有这样的机缘,虽然她知道对方可能很快就要离开,但能学多少就学多少?将来做个赤脚医生,也是一门很好的营生呢。   阿锦听着刘婶这话,知道她是在变着法子给孙女加分,也知道他们全家曾商量过,有意想让孙女拜她为师。   不过阿锦没有考虑过要收徒弟的事情,最起码在她大仇得报之前,这件事她是绝对不考虑,刘婶的孙女虽然有两分机灵,但还不足以让阿锦改变自己的计划。   如今,她离开清风剑派已经过去三年的时间,这三年里,第一年,阿锦是全然隐居在清风剑派的后山,经过苦修,她的星辰诀也顺利的到了第三层,她的身手虽然还弱,在武林中只算是三流,但也总算是有了自保能力。   再说了,她还有一身毒术,便是碰到一流高手,也能有一战之力。   她便结束了闭关,从深山里出来,毕竟她可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相反,她是个喜好享受的人,让她一直苦修可不行。   是以,她便结束了闭关,出来了。   接下来的两年里,她是一边让人收集锦绣山庄的事,就是庄怀锦用毒控制的人,其实也就是浔阳城里的乞儿。论消息灵通,又有谁能比得过他们。   相对于原主用毒利用,让人害怕,阿锦的手段就更为高明一些。   软硬兼施,打一根棍子给一个甜枣,这法子,阿锦用的不要太熟练,因而,两年下来,她的身边也有了一些忠心的小弟。   ……   过了几日,   阿锦决定离开了,惹得刘婶一家很是不舍,那个叫青黛的孩子,更是想跟阿锦一起离开,自然是被拒绝。   她可不打算带个累赘。   这一日,天还未明,阿锦如同来的时候一般,背着竹篓,离开了这里。   她这才一出来,就收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周青扬和荣怀绣要成亲了。   锦绣山庄大小姐和清风剑派大弟子的成亲,绝对算得上武林中的一桩喜事,又有清风剑派和锦绣山庄,前去祝贺的武林人士,数不胜数。   阿锦得了这个消息,眉目轻敛,轻声道:“是么?那我可要给他们送一份大礼呢。”在众目睽睽之下揭露荣少杰的龌龊事,让他便是死也不得安宁。   她觉得,周青扬和荣怀绣成亲这天,日子就不错,良辰吉日。   一半武林人士都在,想必也极热闹。   正是适合揭露一切被掩藏的真相。 第193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六月的天, 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上一刻还是日头晴好,这一刻, 便已经暗下来,湖面上的雾气也渐渐的大了起来,没多久的时间, 便淅淅沥沥的飘起了小雨。   正在乘船的老翁,也披上了蓑衣, 摇动船桨的手也比刚才要慢一些,并且开口说:“姑娘,落雨了, 船便走的慢了些,约莫要晚上一刻钟, 还望您见谅。”这包船的姑娘是个出手大方的人,一下给了二两银子,他来回走上一趟,也才不过挣百十文。   这二两银子, 顶的上他两个月的收入, 唯一的要求就是快一些。   却不妨, 又下起雨,而且瞧着雨势渐大起来, 这船的速度不得不慢下来。   “天意如此, 倒是怪不得船家。”船舱里传来了一个清淡的女声,和江南女子轻柔软糯的音调不同,虽也轻轻的,但更脆生一些,宛若珠落玉盘一般。   “谢姑娘体谅。”老翁又说道。   “船家客气。”   又过了约莫片刻的时间。   这雨不见小, 反倒是越发大起来,连带着湖面的雾气也更重,几近看不清楚前方的景象。   阿锦听着雨落在船篷上的声音比刚才重了许多,便知道,这雨一时半刻,怕是停不了,便又扬声喊道:“船家,雨越来越大,先且停下来吧。”   老翁早在雨势越来越大的时候,就已经有停船的念头,只是想到那二两银子,又不敢,毕竟给钱的姑娘,穿着绸缎,腰间还挂着软鞭,虽戴着面纱,看不清楚容貌,但一双眼睛却漂亮的很,一看便知道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他在这里摆渡已经二十多年,清波湖就在清风山脚下,他们素日也没少受到清风剑派的照顾,眼界也还是有一点。   知道这姑娘怕是江湖人士,可招惹不得。   没想到,这姑娘倒是个好脾性,说话不盛气凌人,也还颇体贴人,想来一定是个侠骨心肠的女侠,就是不知道是哪派的?   因而,他得了阿锦的话,立刻就停了船。   “船家,你这穿上可有鱼竿?”既是一时半刻不能走,阿锦就决定找点事做,这湖面垂钓就挺不错,又扬声问道。   船家一听这话,就知道阿锦是想要垂钓,忙笑道:“自是有的,我这就给您拿。”他虽是摆渡为生,不过人少的时候,也会打渔补贴一下家用。这捕鱼的一应工具,自然是有的。   走到另外一头,打开甲板,便把捕鱼的工具拿出来,除了鱼竿渔网之外,还另外一个小木桶,里面是鱼食。   阿锦拿了鱼竿,带着一个小木墩,撑着油纸伞,便直接坐到了甲板上,开启自己雨中垂钓。   别说这感觉还挺好的。   不过她这心情,只维持了一炷香的时间,不都说,这下雨天鱼会比较活跃吗?她都坐了这么长时间,别说鱼,就是小虾米也没见一个,至今木桶是空荡荡,除了水,啥也没有,虽说只是闲来无聊之举,但看着不远处的老翁,人家却是收获满满。   让她的心里升起一丝别扭之感。   她今日的运气有这么差吗?   半个时辰后,雨渐渐的小了,老翁也收了渔网,准备再次开船。   但阿锦的木桶里,还是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而老翁那边,木桶里却是已经放不下,整个人都是笑呵呵,褶皱都似乎平展了许多。   什么?   搞歧视不成。   一时间,阿锦的气性也上了,她今日还非要吃鱼不可。   丢了手中的鱼竿,直接站起身,凝神静气,感受了一下水的流动,而后朝着一处挥出一掌,顿时本来还算是平静的湖面,掀起了一片巨浪,惊得老翁一跳,脚下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阿锦看到掀起的水墙里,有几尾摇动的鱼,手指微曲。   几道红光激射而出。   细眼一看,竟是一道道的红线。   这些红线像是生了眼睛一般,缠绕住跃动的鱼,阿锦这里手上一用力,这几尾鱼便已经被拉到甲板上,有些不甘的拍打着鱼尾,发出‘啪啪’的声响。   看的老翁是目瞪口呆。   这也行。   忽而,   有掌声响起,随机便听到一个清朗的男声响起,“姑娘好内力。”   阿锦刚才就已经察觉到有船只靠近,而且对比自己这艘小船,对方的是双层画舫,看上去华贵许多。   只是素不相识的双方,没必要在意。   倒是没想到对方会开口说话,抬头看了一眼,画舫的甲板上,一个清瘦的青年,着一身黑色衣衫,容貌生的很是俊美,眉眼间带着习武之人的锐利,一看就是好手。   虽然生的不错,可惜,不是她的菜。   一贯喜欢唇红齿白乖巧美少年一挂的阿锦,如是的想到。   对自己不上心的人,她的关注度一向是不大的,所以只对其点了点头,便收回了目光。   倒是让俊美青年楞了一下,又开口道:“姑娘,在下锦绣山庄卓然,并未有恶意,刚才若是有冒犯姑娘之处,还请见谅。”   卓然?   阿锦听到这话名头,这才又看去。   刚才不甚上心,倒是没发现,如今仔细些,就和记忆中,那个歇斯底里的脸重合起来。   还真的是他。   说起卓然,和庄怀锦是有一段孽缘的。   庄怀锦在被逐出清风剑派后,和阿锦选择闭关重修武艺不同,她是彻底放弃了,毕竟一则她没有阿锦的毅力,二则就是她也没有一部适合她的功法,想要报仇,就只能另想他法。   而她想的这个办法,就是卓然。   她制造了一场人为的偶遇,和卓然相识,当然了,介于自己原本的容貌和陈静心相似度太高的缘故,她是易了容的。   为此,她不得不耐下心思,先去学习和研究易容之术,花费了足足一年半的时间,一直到自己的易容之术,炉火纯青,走在街道上,无人能看穿,这才着手和卓然的相遇。   因为彻底调查过卓然一应的喜好,所以,没用多久的时间,便让卓然喜欢上她,要娶她为妻。   卓然年少失怙,因他父亲和荣少杰颇有交情,死前托孤,他被荣少杰收为义子。   和他成亲,她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进入锦绣山庄,伺机报仇雪恨,而她也确实成功了,在和卓然成亲的第二天,是要给父母敬茶的。   卓然父母早去,这最亲近的人自然便是荣少杰和陈静心。   庄怀锦便是把毒下在敬茶的水里,成功的让荣少杰喝下去,而且她还吸取了荣怀绣的教训,不玩什么慢性中毒,下的是鹤顶红,喝下去,连交待遗言的时间都不会给你。   可以想象,   自己深爱的人,杀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对卓然来说,是多么的痛不欲生。   “船家,我们该走了。”阿锦收回目光,对卓然的话充耳不闻,反倒是侧头对老翁说道。   “哦,好。”老翁应答了一声。   上辈子,利用了卓然,庄怀锦是有几分歉意,而这辈子,他们注定也不会成为朋友。   “呦,没想到竟还有人不卖你的帐呢?”这时,一个一身白衣的青年不知道何时出现,生了一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嬉笑说道。   卓然看着越来越远的那道身影,敛下心中的失望,低声道:“这有什么稀奇?我又不是银子,人人喜爱。”他刚才是有说错什么吗?   可是,他总共也只说两句话,也没什么不对之处。   “你可比银子招人喜爱,没见我家里的三个妹妹,都嚷嚷着要嫁给你吗?”周绍清调侃说道。   卓然听着这话,连眼神都给分给周绍清一点。   只一心想着,他刚才到底说错了什么?竟是惹得对方如此不喜?   久久等不到回答的周绍清抬眸看了一眼好友,这一看,可不得了。   他竟是一副深思的模样。   周绍清和卓然相交十余年,对其何等了解?这一看,就知道他对刚才的姑娘,怕是生了心思,开口说:“你这是动了春心?对刚才的姑娘一见钟情了?”   “你别胡说!”被戳中心思的卓然,立刻开口反驳说道。   “看来我猜的不错。”周绍清看着好友渐渐发红的耳尖,又说道,“原来你竟是喜欢这种清冷的姑娘。”   卓然:“我没有。”   “真的吗?”周绍清直勾勾的看着卓然,让他不好意思的撇开了眼,“……凭我阅美女无数的眼光看来,刚才那姑娘虽戴着面纱,只露一双眼,但那双眼,波光滟潋,竟是比这湖里盛开的莲花还要漂亮,身姿婀娜,必定是个难得的大美人。而且,不光是人美,就凭她刚才捉鱼的那一手,这武功也是不俗,不在你我之下,甚至单论内力的话,我们可能还有所不如。”   “老卓,眼光不错啊!”说完话,还冲着卓然眨了眨眼,“需要我传授你一些追女的招式吗?”   卓然:“你的那些追人招式,都是花花公子做派,他可不敢用,没得让人姑娘更对他退避三舍,躲之不及。”   被埋汰了,卓然也一点都不伤心,反倒是一脸笑意:“老卓,你刚才没否认,还真的看上人姑娘了?我看你这次怎么藏着掖着?”   卓然虽不及周绍清脸皮厚,常年在风月场合打转,但入江湖多年,心理素质还是很不错的,点头道:“有什么不能承认的?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干嘛要藏着掖着?”   “是吗?”周绍清道,“那你知道人姑娘叫什么?又是哪家的?可有婚配?还有,现在人都已经走远了,你又要到哪里寻?”   他这几连问,成功的让卓然愣住。。。   片刻,才开口:“现在追,还赶的上吗?”   “应该追不上,我刚才有看到,她用内力让船走的更快,很显然,对方不想搭理你。”周绍清开口说道,“……没想到,你这二十多年来,难得动心一次,竟是个单相思,真是可怜呀!不过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是你辜负了那么些姑娘心意的下场。”   卓然:……   ……   阿锦可不知道命运会这么强大,即便她和原主是性情完全都不同的人,对方竟然还是会对她一见钟情。   不过即便是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的。   毕竟,这次她可没主动招惹对方半分,甚至见到了,还立刻避开。   至于卓然那边如何?   可是和她没有半分的关系。 第194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清风剑派山脚下的秀水镇, 虽然只是一个不算大的镇子,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因为背靠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庄两门三派四世家之一的清风剑派,不单单是江湖上的正道人士给其几分面子, 就是□□上的人, 也鲜少会在这里生事。   连带着秀水镇的百姓也被庇佑,在这个并不算是多太平的年代里, 生活的和乐安稳。   现任清风剑派掌门人的嫡传大弟子, 也是公认的下一任的掌门,周青扬要成婚了,这周青扬很是得秀水镇百姓的爱戴。   知道他要成婚, 便也自发的在家门前也挂一条红绸布,以表庆祝, 便是没有条件的人家, 也会寻上一张红纸。   因而, 打从进到秀水镇, 便肉眼可见的喜庆。   虽说因为周青扬和荣怀绣成婚, 前来观礼的江湖人士众多,不过秀水镇上唯一的客栈,却并未住满。   倒不是说阿锦来得早, 事实上, 她已经算是来的晚的那一个,后日便是大婚之日。客栈之所以还有剩余, 是因为前来参加观礼的江湖人士,这宾客一应的住宿自是由清风剑派那里安置妥当,怎么会住在客栈里?住在客栈里的,要么是临时修整, 要不就是没有接到邀请,前来凑热闹的江湖人。   又或者,像是阿锦这样,是前来寻仇的人。   交了三天的房钱,阿锦在客栈住了下来。   阿锦对秀水镇是极为熟悉的,虽说原身在清风剑派的时候是鲜少下山,但阿锦却不是啊,她刚来的第一年,说是苦修闭关,但这里又不是仙侠世界,可以做到不吃不喝,她日常还是需要生活。   而这方圆百里内,就只有秀水镇,这一应的采办自然是在这里。   她虽是苦修,但每个月至少要来一次,对这里自然是熟悉的。   如今故地重游,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阿锦颇有几分新奇的转悠着,三五不时的会在一个个小贩前停留下来,还真的是淘到几样新奇的小物件,这让阿锦不由的感叹,她才不过两年未来,这里就有了不小的变化,果真是日新月异。   就是不知道,她先前常去的面摊,还在不在?卖面的夫妻,年岁已经不小了,她最后一次过来的时候,老板娘还和自己念念叨叨,说是上了年岁,这手脚都有些跟不上,也不知道还能干多久?   看着日头已经过了午时,阿锦决定过去看一看。   转弯,便看到了熟悉的白底红字的布条,让阿锦的眼前亮了亮,还在呢。   说起这家的面摊,算是阿锦离开前,最不舍的地方,秀水镇虽说是在山脚下,但确实典型的江南小镇,水多鱼多,这河虾自然也就多,来往不少人家都是靠水生活。这家面摊的招牌便是虾子面,面汤是用鲜鱼加猪大骨熬了数个时辰才熬出来的,鲜香味美,搭着纯手工的拉面,入口润滑,真的是一绝。   便是如今她已经走遍五湖四海,这碗虾子面也绝对能排到美食前五。   先前阿锦在这里的一年,每次下山,都要来上一碗。   因已经过了午时,又是夏日,天气热,面摊没剩几个人,阿锦寻了一个空桌坐下来,扬声喊。   “掌柜,来碗虾子面,多加辣子。”   “掌柜,来碗虾子面,多加辣子。”   和阿锦一字不差的话也响起。   这让阿锦顺声看了一眼,眉头便轻皱了起来,怎么是他们?按道理来说,这个时间,他们不应该在山上帮忙吗?怎么倒是闲的逛起街?   来人正是卓然和周绍清。   这和阿锦说了一模一样话的便是卓然。   卓然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自己一见钟情的姑娘,而且两人的口味竟是如此的一致,让他的耳尖有点泛红,要知道,在他家里,不管义父还是义母亦或者师妹,都是清淡口味,但他却是无辣不欢的那种。   虽说还是没影的事,不过他心仪的姑娘,和他一个口味,总是让人高兴的,这样日后共同的话题也能多一些。   阿锦可不知道卓然已经在脑子里如此脑补了一回,不然的话,一准白眼翻过去。   什么日后不日后?   她和他压根就没有日后这一说好吗?   察觉到卓然看自己的眼神灼热直白,阿锦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心里有些不快,本是打算起身离开,不过转念又一想,她为什么要避着对方?还要为此放弃自己喜欢的美食?   这样一想,阿锦瞬间便熄了离开的心思,专心等着自己的面。   “老卓,你愣在这里坐什么?难得又碰到,你还不快点过去。”周绍清看着一动不动的好友,凑到他身边,低声开口说道。别看他平日里总是埋汰对方,但好友难得碰上一个心动姑娘,他自然要帮上一把。   现在可不是发呆发愣的时候,还补抓紧上前认识一番,其他不说,最起码也要知道人家姑娘叫什么名字?   日后才能徐徐图之,有所发展。   被周绍清这一提醒,卓然也反映过来,他的性子虽然沉稳,但绝对不是那种沉默寡言,虽然他觉得,对方好像对他不感冒,甚至隐隐还带着排斥的态度。   只是他不想错过。   所以,正了正心神,还是走了过去。   “姑娘,不知你可还记得我?昨天,我们在湖面上……”   “麻烦,勿扰!”阿锦直接打断了卓然的话,开口说道。   卓然忙道:“那个姑娘,我没有恶意,只是……”   “我不管你是什么意?现在请你圆润的走远一点,不要打扰我吃面。”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不然的话,我不管你是谁?都统一当成登徒浪子来处理。”至于她对待登徒浪子的手段。   阿锦觉得对方不会想知道的。   卓然虽然已经感觉到自己这次可能不甚顺利,但也没想到,会这么不顺。   对方岂止是对他有排斥,简直是不喜的很,难道说,先前时候,他曾不注意的时候,得罪过对方?   “老卓,你是不是曾经得罪过她?”周绍清对刚才阿锦的话,也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下愕然的同时,也和卓然想到了一处上。   “我昨天才第一次见她。”卓然摇头回答说道。其实昨天分开后,他回去就已经想了又想的,可以发誓,他绝对是昨天第一次见她,何谈得罪?而且昨天他的话,也没有不妥的地方。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还是说,自己天生就惹了对方不喜?若是如此的话,那他运气也太差了些。   “那就怪了。”周绍清听到卓然这话,饶是他常年在风月场合里打转,一时间也猜不透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只能说,女人心海底针。   老卓第一次心动,就是这么难搞定的性子,日后可是有的苦头吃。   拍了拍卓然的肩膀,周绍清送上真诚的祝福。   兄弟,好运!   对此,卓然翻了个白眼。   ……   阿锦才不管卓然和周绍清之间的眉眼之间的官司,她这里是吃了面后,便施施然的起身离开。   哦,你说吃面的时候,她没有被卓然认出来的问题。   无须担心,   毕竟她的易容术虽然只学了个半吊子,但她有比易容术更厉害的,就是化妆。   堪称是华夏的四大邪术之首,认真起来,保证连你亲妈都认不得,更不用说其他人了,所以她没被卓然认出来,再正常不过了。   她既是来寻仇的,在没到时间之前,还不得把自己的脸藏好,免得会沾惹上一些麻烦的事情,要知道,她虽然不怕麻烦,但麻烦这种东西,能省还是省掉的好。   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呢?   至于卓然,   阿锦表示自己的态度已经这般明确,若是对方识相的话,也应该走的远远的,当然,若他非要凑过来的话,她也不会手下留情。   毕竟原主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可不是让她来儿女情长的?   嗯,   卓然接连两次受挫,自尊心也不是不受伤的,只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心动,他虽是难过心仪的姑娘对他没有好脸色,但让他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也不可能。   他又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为了一点自尊心就放弃自己喜欢的人。   再说了,追人姑娘,一两次就放弃,可见也没多少真心?他可不是那种薄情之人。   不过卓然这两日也确实没有时间过来寻阿锦。   师妹的婚礼就在眼前,他虽然是娘家人,这次婚礼的贵宾,但还是有不少事情需要他打理,所以一时半刻,他还真的没什么时间。   ……   七月初七,天清气朗,宜嫁娶。   清风剑派大弟子和锦绣山庄荣少杰独女的大婚,场面自然是盛大的。   整个清风剑派都挂满了红布,来往的宾客,也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掌门的几个弟子也都忙着招待客人,其中清风剑派的掌门和掌门夫人冯素兰更是忙的脚不沾地。   一直到新娘被顺利的迎进门,他们才略松了一口气。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伴随着喜婆的这句话,昭示着,这桩婚事已经礼成了。   掌门和冯素兰也松了一口气。   但他们的这口气松的太早了一些,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却见走进来一个姑娘,让他们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来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身上穿着一身孝衣。   在别人家的婚礼上,穿一身孝衣过来,摆明是要砸场子,当然,这不是让掌门和冯素兰震惊的,让他们更为震惊的是,或者说震惊了全场的是,   这姑娘的容貌竟是和锦绣山庄夫人陈静心有七分相似,只是她更年轻一些,而且行为举止更是落落大方一些,不像是陈静心一般,眉头总是轻皱,似带着一丝愁苦之意。   不止是掌门和冯素兰,在场的其他宾客,也都纷纷的看向一侧。   江湖人士,做事爽利,不拘小节,规矩也没那些官宦人家来的讲究,因而,周青扬和荣怀绣成亲,荣少杰和陈静心虽是女方父母,但也都在场。   如今众人见到阿锦,自是下意识的往荣少杰和陈静心看去。   而陈静心更是在看到阿锦的时候,惊的直接就站起身来,声音都因震惊而带着两分尖锐:“怀锦?你是我的怀锦。”   说着就抬脚往要阿锦那边走去。   却被荣少杰一把抓住:“静心。”做为江湖里打转的人,又是一庄之主,荣少杰可不像陈静心一般,想的简单,且不说对方在这个时候出现,到底是不是别有用心?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孝衣,就让他的心里直犯嘀咕。   孝衣?   难道说,她已经知道当年的事。   而这个念头一出,荣少杰的眼皮就止不住的跳动,再扫眼四周,宾客满场,说半个江湖都在这里也不夸张。   她是特意选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她不是来认亲的,是要报仇。 第195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因有了这个猜测, 荣少杰自是在心里掀起一片波涛来,自然也不肯让陈静心过去,抓着她的手更牢, 力道不自觉的也大了几分。   “啊, 夫君!”陈静心不懂武艺,荣少杰这力道一重, 不自觉的就痛呼出声。   荣少杰听到声音立刻松手:“抱歉,夫人,我不是故意的。怎么样?是不是很疼?要看大夫吗?”   “不用不用。”陈静心是知道荣少杰一贯疼惜她, 还真的怕他让人去请大夫, 连忙摆手说道,“我没事的,你不用这样紧张。”   她虽是这样说,不过荣少杰还是有些不放心,余光悄悄的打量,确定陈静心的手没有任何异样, 甚至连泛红都不曾,这才放心, 低声道:“夫人,我知道你一直都惦念怀锦,只是眼前这个人未必是怀锦……”   “不可能, 我自己的女儿我认得出来, 她就是我的女儿怀锦。”陈静心直接打断荣少杰的话, 语气激动的开口说道。且不说她们母女几乎是一样的容貌,她的女儿,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她自己如何认不出来。   这就是她的女儿怀锦。   荣少杰听着陈静心笃定的话, 一噎,有心想要说是别人假扮,但看着母女俩几乎相差无几的容貌,这话他是真的有些说不出口来,但心下也更沉了几分,道:“夫人,夫人,你不要激动,我没说她不是,只是今日是怀绣的大婚之日,有什么,我们稍后可以慢慢说,先走完礼好吗?”   陈静心的心里虽然是惦念失踪多年的大女儿,但也疼爱小女儿,夫君说的不错,今日是怀绣的终身大事,还是先走礼再说。   便也点了点头。   荣少杰立刻抬头,对身后的义子卓然道:“卓然,你去请这位姑娘到后堂。”   卓然早在阿锦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惊住了,他刚才还想到,等送走了满门的宾客,他就去下山打听一下阿锦的事情。   “卓然。”没能第一时间得到回应的荣少杰,侧头看了一眼,发现义子正一动不动的盯着阿锦,心中也是一咯噔,又喊了一声,带着几分严肃。   卓然这才回神过来,目露羞愧,点头应了一声是。   就朝着阿锦走去。   “怎么?请我去后堂,荣庄主,你这是心虚了吗?”阿锦对刚才荣少杰和陈静心的话尽收耳底,轻笑了一声开口说道。   荣少杰听到这话,更是已经确定,阿锦是知道她父亲之死的真相,若非在场的武林人士众多的话,他绝对会出手斩杀了对方。但今日,是他女儿大婚,在场武林同道众多,他的行为但凡有点不妥,就会惹得别人怀疑。   心里虽然已经有了杀意,不过面上却尽都是不解:“怀…不对…”说着还轻摇了一下头,“……这位姑娘,我不管你是不是怀锦?但今日乃是小女的大喜之日,你穿这么一身过来,怕是有些不妥?请姑娘后堂一聚,我们万事好商量。”只要把对方弄到后面去,那么接下来的事,就由不得她了。   眼睑垂下,遮盖住满目的杀意。   阿锦当即嗤笑了一声:“荣少杰,你以为我特意选在今日上门,为的是什么?难不成是好玩吗?你是江湖第一庄的庄主,武艺高强,权势强大,我不过是个死了爹的弱女子,若是不选个好时候过来,我怕自己有命来,没命回去。”说着话,她还特意看了一圈。   清风剑派不愧是武林正道三派之首,过来参加周青扬婚礼的人,还真的是不少,其中不乏江湖中德高望重之辈,像是主婚的便是慕容世家现任家主,除此之外,还有少林寺的枯禅大师,唐门的邹门主等等。   他们可都是真正的德高望重,侠义心肠。   荣少杰听着阿锦这话,心里的怒气已经到了一个顶点,不过面上却苦笑着要开口说什么。   却不想被陈静心抢了先:“怀锦,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荣叔叔?”在她的记忆礼,夫君对怀锦可以说悉心照顾,待若亲女,怀锦失踪,他可是足足好几日都没有阖眼,日夜不休的带人查探,便是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她都已经放弃,夫君却还是让人寻着。   这份情谊,怕是怀锦的生父都有所不如,她不知道怀锦为何对夫君有这般大的怨气,但她和夫君十多年夫妻,日夜相处,最是知道他的为人?断断不能让怀锦继续误会下去?   立时就要接着开口解释,荣少杰这些年的不容易。   却被阿锦直接抢了先:“……荣叔叔?他配我叫他这声叔叔吗?明明就是我的杀父仇人,害的我幼年失怙,却又现在装什么好人?”   她的这话,可谓是石破天惊,让在场的所有人哗然不已。   卓然更是第一时间反驳:“庄姑娘,慎言!我不知道你为何对我义父有如此大的误会?义父他侠骨心肠,为人正直,绝对不是滥杀无辜之人,这之中必定是有什么误会?再者,若姑娘真的是怀锦师妹的话,应当是知道的,庄叔叔是追捕盗贼的时候,不幸被盗贼所暗算,一起落崖身亡。和我义父没有半分关系。”   “是啊!这位姑娘,你怕是误会了。”清风剑派的掌门也忙开口说道,“荣兄他最是待人真诚,热情好客,和庄兄的关系也一直不错,他是绝对不可能对庄兄下手的,你一定是弄错了。”   他这一开口,在场的其他宾客才反应过来一般,也立刻纷纷的开口说话,都是在说荣少杰何等高义,仁心仁德,慷慨大义,是江湖上出了名的赛孟尝。   不过也有人沉默,便是冯素兰,她现在全部的心思虽也放到了阿锦的身上,但却想的是另外一件事,她怎么觉得眼前这个貌似是庄怀锦的姑娘,好像是她那个被逐出师门的徒弟楚楚呢?   应该不会吧?   楚楚的性子沉默,不爱说话,哪里像是眼前这姑娘,牙尖嘴利?但两人,不管是身形还是模样,都有几分相似。   尤其是那双眼睛,波光潋滟,几乎是一模一样。   阿锦也察觉到冯素兰的目光一直在她的身上打转,怕是心中已经起疑,自己就是楚楚?不过又如何?   她的徒弟是楚楚,不是庄怀锦,更不是阿锦。   是以,她对冯素兰打量的目光十分淡定,看在场的武林人士纷纷为荣少杰正名,心里也不得不感叹,荣少杰做人的成功,其实说起来的话,荣少杰除了在她便宜爹庄青峰这件事上,抛弃了道德和良知,但也就只有这么一件。   其他的,虽他杀的人不少,但多半都是败类。   这也是上辈子原主最后剑走偏锋的一大原因,实在荣少杰在江湖上侠义之名赫赫,让她报仇无门。   淡淡的开口说:“他是不是杀人凶手,不是你说了算,当然,也不是我说了算,而是证据说了算。”   她如今虽顶着庄怀锦的皮囊,现在也是庄怀锦,但本质上,她们其实是不同的两个人,阿锦觉得她更聪明也更有本事。这话,虽然听着是狂傲了一些,但却也是铁一般的事实。她不是那种莽撞的人,凭借着一腔孤勇就会随意开口胡说,既是敢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开口说出,自是已经有了确实的证据。   “什么证据?”在场的武林人士,有性子急的便开口问了一句。   “能有什么证据?我看她就是胡说的。”   “八成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妖女?来诬陷荣庄主的?别是魔教的阴谋吧?”   ……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的众人又是一番议论。   要知道,魔教这两年也是蠢蠢欲动,荣庄主可是杀了不少魔教的人,如今被报复也是正常。至于身份的话,荣夫人和前夫之女被人掳走,并非是什么秘密?不少武林人士都知道,毕竟当年对方被人掳走的时候,荣庄主可是没少派人去找,更是悬赏一万两。   当初不少人还议论过,荣庄主为了一个不是自己骨血的女儿都这般上心,也是难的了。   来人如今虽然和荣夫人极其相似,但这容貌是可以易容的,再不济,听闻魔教有一鬼医,可以帮人改头换面。   保不齐对方就是这般。   众人越说越觉得有道理。   一时间,众人看向阿锦的目光带着不善。   他们这一番的讨论声,却是叫荣少杰眼前一亮,如拨云见日一般,先是叫停了在场的人,又转身看着阿锦,沉声道:“姑娘,在场的同道的话虽然是有些不中听,但也不错,你今日出现的实在过于蹊跷,而且一来就给我扣上杀人的大帽子,让人不得不怀疑你的真实身份?你说你是庄兄的女儿怀锦,可有什么证据吗?”   对呀,他刚才怎么没有想到?只要证明对方不是庄青峰的女儿不就行了吗?那么她说的话,自然也就不会有人相信。   至于容貌的话,且不说天下相似之人何其多?刚才有人说的也很有道理,容貌可以易容,再不济能直接改头换面。   不能因为容貌相似,就说她们绝对有血缘关系。   “我是不是我爹的女儿,无须向你证明。”阿锦轻轻的敛下自己的眼睑,轻声开口说道。她可不是什么年轻不懂事的人,只两句话就被哄住。   她为什么要证明自己是庄青峰的女儿?压根就没这个必要,她只需要证明一件事,那就是庄青峰是荣少杰设计所杀就行。   说完这话,她便在没有理会荣少杰,而是转身对三个人微微的屈身:“枯禅大师,邹门主,慕容家主,三位都是武林中德高望重之辈,小女庄怀锦,今日为父报仇,请三位做个见证人。”   “这……”被阿锦点名的三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一时间也不知道该答应还是拒绝?   阿锦才不管他们答应或者拒绝,她不过是请他们做个见证人,又不是要让他们主持公道,为自己做主?   她是从来都不会把希望寄托到他人的身上。   所以,   说完后她同样也没再说,又扬声道:“三七,把人带进来。”   阿锦说话的声音不算很大,但却清晰的传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让在场的人不由的震惊。   就单凭这份内力,就不敢让人小觑。   而冯素兰心里的怀疑也去了几分,就这一手,对方的内力还在她之上,来人便不可能是楚楚,要知道楚楚的根骨虽然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更何况她做错事后,被她逐出师门的时候,可是废了全身的功力,自己下手多重也清楚。   楚楚的经脉怕也已经受损,如今也才三年的时间,便是她寻到良药重修,也断断不可能有这般高的内力。   冯素兰的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涌起深深的忌惮之色。   若真的只是来寻仇也就罢了,但若是像他们先前所猜测的一样,对方是魔教安排过来的,那今日绝对不能让对方活着离开这里,以免壮大魔教声势。   其实不止是冯素兰这样想,在场大多数的江湖人士,但凡是有点阅历的都有这个心思的,便是心性一贯慈悲淡薄的枯禅大师,眉头也轻皱了一下。   阿锦扫了一眼,把众人的表情也尽收眼底。   嘴角扯了扯,带着一丝的讽刺。 第196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虽然已经猜出大半人的想法, 不过阿锦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倒不是说她有多么的自打,也不是说她现在的武功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 而是她做一件事的话,都习惯的先考虑一下最坏的打算。   所以,   早在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且也已经做了准备, 保证自己可以安全的离开这里。   “小姐。”   “辛苦三七了。”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对方的容貌不显,步伐很稳, 呼吸绵长, 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 他的手中拎着一个被捆绑的大汉,在进来后,把大汉放下,人便站到了阿锦的身后, 垂着眸子, 不再开口说话。   “不知道诸位可还记得这人?”   阿锦说这话的时候, 余光也没往荣少杰那边看了一眼, 对方在看到大汉的时候, 眼睛紧了一下, 显然他是认出对方。   没错,这大汉叫诸飞, 在数十年前也是名震武林的一号人物,当然,他的这个名震却不是什么好名声, 打家劫舍,没少滥杀无辜,而且他的脾气暴烈,还喜欢虐杀,是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恶人败类。   不说武林人士对其深恶痛绝,就是朝廷那边,也曾经发布了不少通缉令,悬赏一百两黄金,捉拿对方。可惜的是,诸飞的武功一般,只能算是三流之境,但一身轻功却极其出众,而且为人狡黠,擅长逃窜。   以至于让他逍遥了好几年的时间。   一直到十多年前,才传出他被人杀的消息,一时间,江湖上不少武林人士都大快人心,此等败类,早就该死了。   而诸飞就是当年荣少杰用来吊庄青峰的一根胡萝卜。   庄青峰是赏金猎人,依靠的就是官府通缉的对象为生,在知道诸飞的踪迹后,他自然追了过去,却完全没想到,这不过是诸飞和人演的一个戏码,为的自然就是庄青峰的命。   “已经过去十多年的时间,对方的容貌也有了一些变化,在场的一时没认出来也是正常的。”阿锦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他是诸飞。”   当年有人找诸飞,和他做一桩生意买卖,而且给出的报酬,足有三万两,他也厌倦了被人追杀的日子,在问清楚,只是杀一个小有名气的赏金猎人后,当即就应允下来,并且配合对方完成了戏码。   而像是诸飞这样的恶人,那是轻易不肯相信人的,也担心对方想要一箭双雕,所以他也做了点准备。事实上,他考量的是一点都不错,当年荣少杰让人找上诸飞做交易,自然也有这个想法的,借着诸飞的手,除掉庄青峰这个情敌,还能为武林除一祸害。   可不就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吗?   可惜的是,他聪明,别人也不是笨蛋。   所以,诸飞早早做了准备,更是借着这件事,成功的假死脱身,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富有的大地主,甚至在那个相对偏远的县城里,名声竟还不错。   鬼在皮上了一层人皮后,竟光明正大的走在阳间。   活久见。   “诸飞,他竟是诸飞。”   诸飞的事,虽然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但在场的武林人士,知道诸飞的,还真的不在少数,先前没往这里想,如今阿锦这一说,便立刻看过去,这其中自然也有见过诸飞的,像是慕容家主就是其中一个,甚至他还差点就斩杀了对方,不过诸飞狡猾,挟持了一个过路的百姓,慕容家主,投鼠忌器。   以至于让诸飞逃之夭夭,如今这么多年过去,诸飞的样貌虽然比他记忆里是富态了许多,但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认出来的。   甚至为了以防万一,慕容家主还亲自上手检查了一番,确定了没有易容,也在他的左肩看到了昔年自己留下的疤痕。   确定他就是诸飞。   “还真是此等恶贼。”   有了慕容家主的话,又是验明身份,众人自然也不再怀疑诸飞的身份。   “说吧。”阿锦看着诸飞,面无表情的开口说道。   其实不管是原主还是阿锦,都是一样的想法,就是不愿意荣少杰轻松的死去,他为夺□□,不惜做下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想要顶着侠义心肠的名头。   他是在做梦。   上辈子原主也不是没有想过去找证据,但可惜的是,时间过去的太久,她又知道的太少,压根就不知道诸飞还活着的事情。最后只能孤注一掷,选择直接杀了荣少杰。   但阿锦可不同。   她因有庄怀锦的记忆,就这一点就省去许多的功夫,更是多次的探查当年庄青峰掉落的悬崖,一遍遍的推敲和演算,才怀疑诸飞没死,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调查诸飞的一应资料。   最终在诸飞生母的老家,找到了对方。   ……   “当年我是拿了人一大笔钱,要杀庄青峰的,本来我是不知道对方是谁?但……”诸飞在听到阿锦的话,也开口说道。   其实被他被阿锦抓的时候,是不愿意的,可惜,这个时候,他不比当年,孤身一人,怎么样都行?且不说他现在人老了,也没了当年的雄心壮志,现在的他是妻妾成群,儿女众多,只捏着这一点,自是让他老老实实的。   诸飞也不愧自己狡猾的名头,当年的事,他不止是留了心眼,假死脱身,更是在假死之后,去追查了一下联系自己的那个人。他想要知道,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花这么多钱,来陷害一个在江湖上并不算是很出名的赏金猎人。   彼时的诸飞是已死之人,荣少杰估计也没想到诸飞会如此狡猾,所以还真的让诸飞顺藤摸瓜的查到了锦绣山庄的身上。   便也就留了一手,虽说他是已经打算退出江湖,但保不齐哪天就用上了呢?   “……事情大概就是如此。”   “你胡说,我夫君才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陈静心在听到诸飞的第一句话,就已经惊呆了,一直到现在才回过神,对于一个接受三从四德教育,以夫为天的柔弱妇人来说,她自然不肯相信。   待她如珠如宝,江湖上人人都称颂的大侠,竟然是杀害自己丈夫的凶手。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诸飞嘿嘿一笑:“有什么不可能的?对了,荣夫人,你怕还不知道吧?荣少杰之所以设计要杀害你的丈夫,是因为你,他早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已经对你情根深种了,所以……”   “贼子住嘴!”   虽然说诸飞的话没有说完就被荣少杰给打断,甚至他还想要直接出手,杀诸飞灭口,不过他的动作快,三七的动作也更快。   一抓一退,便已经带着诸飞退到了门口,手中的剑也已经□□,岁没说话,不过盯着荣少杰的目光似乎在说‘你动动看’。   本来在场的武林人士就已经在证据面前已经有点犯嘀咕,不过到底是诸飞所言,这贼子当年就是武林败类,他的话未必可信,只是如今荣少杰这一动手,却有点欲盖弥彰的味道,让不少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这不会是真的吧?   一些年轻略轻一些,不知道当年之事的,更有人悄悄的打量起陈静心。   已经四十出头的陈静心,虽然经历坎坷,但细算起来,她还真的没有受过太大的罪,年少家境富裕,即便是一度沦落风尘,但也没呆几天,就被庄青峰救走,几年后丧夫,也有荣少杰在旁悉心照顾,不叫她受半点委屈。生活富贵无忧的缘故,让她的容貌较之一些二十多岁的姑娘也不承让,更是多了一股成熟的风韵,再加上她本就生的是那种我见犹怜的类型。   就这么看着,倒还真的有两分红颜祸水的资本。   在场众人心里犯嘀咕的不在少数,当然坚决不信的也有,像是卓然,立刻开口为荣少杰辩解。   说荣少杰不过是生气诸飞胡说八道,才会失了分寸。   不过他这话说出来,是真是假?端看个人如何想?   除了诸飞这个人证之外,阿锦手里还有一物证,就是昔年替荣少杰联系诸飞的那个侍卫。   他在事情发生后没多久,荣少杰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回老家生活。   对方倒是个守口如瓶的人,哪怕妻儿都不知道,但可惜的是,他在回到老家后不过两年的时间,他的妻儿先后染了怪病,即便是散尽家财也没能救回来,他成了孤家寡人,一度是要寻死,被一个和尚所救,便觉得是自己助纣为虐,害了一个无辜人,才遭了老天的报应,以至于连累妻儿身死。   为了赎罪,他遁入空门之中。   阿锦找到他,并且表明自己的身份后,他便自愿写下了这份认罪书。   当然了,可别以为阿锦拿到这封认罪书很容易,这可是她排查了庄青峰出事后两年内,从锦绣山庄离开的所有人,才确定对方是那个负责执行计划的人。   ……   既是有认证,也有物证。   饶是荣少杰再怎么辩解,也都已经没有用了,可以说,他杀害庄青峰的事,现在已经是铁一般的事实。   而这个真相一经证实,自然惹的在场的武林人士哗然一片,而其中若说最崩溃的人,自然当属陈静心这个荣夫人了。   “夫君,你快点说啊!她说的不是真的?青峰是追捕盗贼而死,和你没有关系?你告诉我啊!”她是真的不知道荣少杰一早就心仪自己,甚至为此还不惜杀害她的夫君?顿时崩溃的大哭。   除了陈静心之外,还有一个人,也是崩溃无比,便是今日的新娘子荣怀绣:“爹,这不是真的?对不对?她骗人,她是诬陷……”   嗯……说一下,作为新娘子,她在拜了天地,礼成后,自是被送回了新房里去,连带着新郎周青扬,以及和他们交好的年轻人,他们是要闹洞房的。   只是前厅陡然出现这么大的事,眼见越闹越厉害,虽说是他们的大喜之日,说这些可能不大适合,但事关新娘子父亲的清白,自是有人去那边通知了。荣怀绣一听,居然有人在她成亲之事,穿着一身孝衣过来,还声称还为父报仇,焉能不过来?   她本是想过来辩驳一番,她父亲顶天立地,在江湖上也是出了名的义气,到底是哪个宵小之徒?居然敢行诬陷之事?坏她父亲一辈子的清誉。   却没想到,竟是人证物证一应俱全。   不过即便是如此,她也不愿意相信。   “夫人,怀绣……”   若是早知道对方的手里证据齐全,连带着那个被他打发走的侍卫都已经找到,他应该在对方一出现的时候,便态度强行的把她带到后堂去,事后,哪怕有人怀疑,他也自有一番说辞。   什么寻仇诬陷都可以?   但是好,即便是有嘀咕的,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也就这么算了。   真的是没想到,只一时的犹豫,竟是让他落得左右为难的局面? 第197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也就是阿锦不知道荣少杰心中所想, 不然的话,一准要嘲讽嗤笑出声的,什么叫他左右为难?   难不成,他还觉得, 眼下的局面, 是她造成的不成?   “行了, 我现在也没这个功夫在这里看你们一家三口, 情谊深厚,既是事情已经真相大白, 那我也要做我该做的事。”阿锦说这话,缓缓的抽出了腰间的刀, 和寻常的刀不同,这柄刀很小,不是防身短刀的那种。   而是小孩子所用的那种。   刀并非是阿锦惯用的武器,她惯用的是软鞭, 而非刀,今日之所以用刀,是因为这把刀,是庄青峰送给女儿的三岁生辰礼, 记得还得了陈静心好几句的埋怨之意, 锦儿可是姑娘家, 如何能送这种东西?难不成他想让锦儿日后和他一般,舞刀弄枪的吗?庄青峰也知道自家娘子是大家闺秀出身,讲究琴棋书画,贞静娴淑,便乐呵呵的没反驳。   对彼时的他来说,不管女儿将来长成和陈静心一般, 娴静温柔的闺秀小姐还是做个英姿飒爽的江湖女侠都可以。   却没想到,世事无常,天降祸事……   如今她用这柄刀来为庄青峰报仇,了结这一段恩怨情仇,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庄姑娘。”   卓然虽然不愿意相信,敬重的义父做下为夺□□,杀害别人丈夫的事情,但证据胜于雄辩,让他想要去开口反驳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   僵硬的站在那里。   不过他也是第一个就注意到阿锦动作的人,察觉到后,立刻上前阻止。   “你给我让开,我不想滥杀无辜。”阿锦看着剑未出鞘,只意味阻挡闪躲的卓然,轻声开口说道。   她不是个弑杀之人,也不愿意去做那样的人。   给庄青峰报仇,她只需要杀两个人,一个是诸飞,反正对方已经被自己废掉所有的武功,还下了毒,不说有三七守着,便没有,他趁乱逃走了,也活不过今日,倒是不用担心。   到时候自是会提着他的脑袋到庄青峰的坟前祭奠。   另外一个就是荣少杰,若非他的话,庄青峰不会死,他们一家三口依旧会活的好好的。   若是如此的话,那么庄怀锦也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卓然也察觉到阿锦没对他下死手,也知道阿锦想要报仇,合情合理,他不该阻拦,但那是他义父啊!抚养他长大成人,对他恩重如山。他不能不管,也不可以不管。   他当即就停止了动作,撤掉所有的力道,直接迎上阿锦的刀。   阿锦早就防着他这一手呢?   要知道有原身全部的记忆,她自然是知道,卓然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上辈子也是这般,知晓了新婚妻子和义父之间的恩怨情仇,他是两头为难,也没有可以两全其美的办法。   所以,   他在察觉到妻子要杀义父的时候,他便上前挡了一刀,又在临死之前祈求荣少杰,放过庄怀锦,不要为难她。   但这辈子,阿锦可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见他一动不动时,阿锦立刻翻转手腕,把刀收起,又扭腰,以一种鬼魅的姿势,避开了卓然不说,身形微动,又直接朝着荣少杰刺了过去。   “义父小心!”   “爹。”   “荣兄。”   不止是卓然和荣怀绣担心的叫出声来,其中身为清风剑派掌门人的赵掌门,更是纵身一跃,出了手,直接打断了阿锦这一击。   “赵掌门,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我和荣少杰之间的恩怨,和你赵掌门还有清风剑派没有半分关系?怎么?还是说你要出头?”阿锦面色颇为不善的看着赵掌门,语气也是冷的。   赵掌门:“庄姑娘严重,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刚才怀绣和荣夫人都在,我是怕你伤及无辜,才会出手。”   “赵掌门这就多虑了,这话说的虽然有点不谦虚,不过呢?我虽然不是大宗师,但顶尖高手这四个字,我还是担得起,断然不可能会误伤到无辜的人。”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赵掌门:……   众武林人士:……这话说的还真的不谦虚。   ……   “砰”的一声沉闷响。   便看到荣少杰竟是当众跪了下来。   荣少杰是个很会审时度势的人,他杀害庄青峰一事,人证物证俱全,他想要抵赖都不可能,又有他也舍不得陈静心,还有女儿荣怀绣,出了这样的事,日后她还如何行走江湖?   几息之间,他的心里便也已经又了决断,既是不能更改,就要把事情的损失给降到最低。   所以,   他朝着阿锦跪下来,祈求他的原谅,虽然说他的名声已经有损,但却可以弥补,毕竟他生平也就只做过这么一件错事罢了。只要他的认错态度良好,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   “怀锦,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当年我年少气盛,对你娘一见钟情,偏生造化弄人,她已经嫁为人妻,我也有想过要断了自己的旖念,但我真的没办法……”说着他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如今要杀要剐,我绝无二话。”   阿锦哪能看不出荣少杰的打算?这是没办法否认后,便想要用苦肉计了。而且貌似还挺管用,最起码在场的不少人,尤其是一些年轻人,不知道是不是感同身受,都对他露出了同情之色。   荣怀绣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也跟着跪了下来:“姐姐,我知道,我没有立场开口和你求情,我爹也真的是犯下大错,但我真的没办法,我求求你……其实娘很是惦记你的,你叫怀锦,娘便给我起名怀绣,也是想着你的,求你看在我们有一半血缘关系的份上,你放过我爹好不好?他不过是太爱我娘,才一时糊涂做下了错事……”   “……不过他也是情不自禁,我求你放过我爹这次好不好?不管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她的话到最后已经有几分混乱。   卓然也跟着一起跪下来,也开口求情。   就连陈静心也是欲言又止的看着阿锦,似乎是想要开口求情,不过也不知道顾忌到什么一般,嘴唇动了又动,到底也没开口说话。   一双和阿锦生的几乎一样的眼睛,含泪的看着阿锦。   似乎想要她主动开口一般。   对此,阿锦嗤笑了一声。   在这儿跟她玩什么道德绑架呢?他们是从哪儿看出来,自己心软好说话的?滑天下之大稽。再说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   在这里指望他们跪上一跪,说两句软话,就想让她放弃杀父之仇,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他们的叩头还有话,能让庄青峰活过来吗?   阿锦的面色更冷了,脚下步伐没停。   只是她这里才走了两步,便见枯禅大师和邹门主也走了过来,其中枯禅大师更是合掌,开口劝道:“庄施主,正所谓宽人宽己,荣庄主虽然做下此等错事,不过想必这些年他自己也不好过,如今他既是真心的悔过,庄施主何不给他一次机会。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枯禅大师,我叫你一声大师,不代表你可以对我指手画脚的。”阿锦一贯是神烦这种过来劝说的人,什么悔过,改正?不是所有的错事都可以原谅的。   邹门主也开口:“庄姑娘,枯禅大师也是一番好意……”   “这个好意给你要不要?”阿锦当即回怼了一句。   赵掌门上前一步:“庄姑娘,我能明白你的心情,只是荣兄当年也是一时糊涂,才会做下错事,如今……”   “少在这里给我扯一些有的没的,慷他人之慨的时候,倒是一个个都大方的很。”阿锦冷笑着打断了赵掌门的话,“……但是我就不行,我一贯是个小气的人,奉行的也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他既是杀了我父亲,就该为他偿命,这个道理,便是玉皇大帝来了,也是我的正理。”   反派都是死于话多,她虽不是反派,但该说的事情也都已经说清楚。   一些有的没的掰扯就不必要了,免得凭空再生出许多波折来。   手腕轻轻的反转,刀便朝着荣少杰刺了过去。   阿锦的动作虽然又疾又快,不过在场的武林人士众多,其中不乏德高望重之辈,所以阿锦一击未曾得手倒也不觉得失望。   立刻调整了自己的动作,又打了过去。   荣少杰亦是成名多年,他刚才认错,不过是权宜之计,哪能真的呆愣愣的任凭阿锦打杀,早在阿锦一动手,他便立刻反应迅速的起身,同阿锦对打起来。只是他这越大越是惊心,实在是阿锦才不过二十多岁,却有着一身非比寻常的浑厚内力,因而即便是她的刀法,虽然来回就这么几招,但依旧叫他挣脱不开。   几十招后,   本来喜庆的前厅此时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椅子瓷片等物已经碎成了一地,而挂在前厅里的红布,也都已经碎成了一段一段,飘落在那些碎木上,还有挂在墙面上那个大大的双喜,也成了两半。   看着倒是有几分凌乱之美。   刚才观礼的那些武林人士再阿锦和荣少杰大大动手的时候,机灵的都不用人开口,便已经走了出去,如今屋子里仅剩的几个人,也就是赵掌门,冯素兰,卓然以及枯禅大师,邹门主,慕容家主这几人罢了。   荣怀绣和周青扬本来也要留,但这打起来的动作实在有点大,陈静心不懂武艺,为防止她被误伤,两人才护着她走了出去,只是也未曾走远,还在门口不远处。   “砰”的一声响。   阿锦冷眼看着落在木碎里的荣少杰,“结束了。”话未落音,手中的短刀就已经打了过去,目标是荣少杰的咽喉。   “爹。”荣怀绣看着这一幕,简直是目眦欲裂,大喊出声。   卓然也高喊义父,甚至是想要一身去挡,可惜他站的远,即便是拼命也没能赶过去。   不过短刀却没能如愿的插入荣少杰的咽喉众,原因是邹门主出手了,他是唐门的门主,这唐门是以暗器名震武林,他这一出手,短刀便被打偏了方向,从荣少杰的脸上划过,一道长长的血痕。   “爹。”   “义父。”   “夫君。”   便见荣怀绣和陈静心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冲了进来,陈静心的脚步甚至都有点踉跄。   “庄姑娘,请手下留情,有话我们可以好好谈。”邹门主开口说道。   “今日我算是见识了,武林之中,只论强弱,不论缘由。”阿锦看着邹门主的眼神都是冷的,也幸好,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对他们报任何的希望,如今倒也算不上失望,缓缓的从腰间抽出了一柄软剑。   说起来阿锦最擅长的武器是软鞭,但不得不承认,长鞭是软武器,单论杀伤力的话,远远不及刀和剑,所以,她的腰间也常备着一柄软剑。   阿锦把内力灌注刀软剑,直接扬手一挥,看似是轻飘飘,霎时间,一道无形的剑气如白红贯日一般。   “轰——” 第198章 江湖儿女几多情   鸦雀无声, 寂静蔓延。   忽而,不知道是谁发出了“咕咚”的一声响,格外的明显。   在场的武林人士看着已经被彻底毁坏的大厅, 不少人都下意识的吞了一口口水, 脸上的表情竟是难得的同步。   震惊脸.jpg   “剑意!”   “这怕已经是大宗师!!”   震惊过后, 便是窃窃私语的声音,不止是那些年纪轻的武林侠客, 就是诸如成名多年的枯禅大师和慕容家主,还有素来以剑术而闻名的赵掌门,更是直接僵硬在那里, 不可置信的看着阿锦。   她才多大的年纪,竟已经是修出剑意了吗?这怎么可能?   把众人的表情都尽收眼底, 阿锦扯了一下嘴角,挥了一下手中的软剑:“如何?可还有人要阻拦我?”   “邹门主,枯禅大师。”   哦, 你说为什么没有开口叫慕容家主,阿锦表示,世家出身的慕容家主比旁人更懂得审时度势, 人家都不用阿锦开口, 早在阿锦和荣少杰动手的时候,他人就已经退了出去,直言开口说, 不掺和私人恩怨。   态度已经十分明显。   对慕容家主这番举动, 阿锦表示满意, 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呢?   倒是邹门主和枯禅大师,一个是和荣少杰交好,平日里就称兄道弟的那种, 若非两家没有适合人选的话,还曾有意要结儿女亲家呢。也是因为如此,刚才邹门主才会在千钧一发时出手。至于枯禅大师,和荣少杰的交情虽然很是一般,不过出家人,得道高僧,慈悲为怀,是有心想要解决这桩恩怨。   所以,一直都是在前。   如今被阿锦点名,两人的表情微凝,邹门主直接轻咳了一声,在荣怀绣希翼的目光里撇过头去,他和荣庄主是生死之交不错,他自己如何都无所谓,若是堵上整个唐门可不行,他不单是邹门主的兄弟,更还是唐门的门主,要为唐门上下两百余口负责,这庄怀锦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今日她是非要报仇不可。   若是他意味要阻拦的话,那就是和一个修出剑意的大宗师作对,这个后果实在严重,他可背负不起,更不能确定,庄怀锦不会因此而记恨在心,去寻整个唐门的麻烦。   枯禅大师也是一样的,双手合掌,低声说了句‘阿弥陀佛’也不再言语。   “很好。”阿锦对他们的识相表示满意非常,目光轻转动,落到了赵掌门和冯素兰这对夫妻的身上,他们脸上震惊的表情还未曾脱去,显然还没能回过神来。   大概是因为他们比旁人都更震惊的缘故,清风剑派是以剑术名震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即便是如此,全派上下,也就只有开派的祖师爷曾经修出过剑意,余下子弟,都达不到这种境界。   赵掌门之所以看中周青扬,除了周青扬是他至交好友之子之外,再有就是周青扬的天资出众,根骨奇佳,一套剑法,只需看上两三遍,便可以原样使出来,最多一个月,便可融会贯通,如今他才二十出头,便已经踏入一流高手,至多再给他十年的时间,便可修出剑意,成为一代剑道大宗师。   本来赵掌门以为周青扬如此的资质,已经是十年难遇的天纵之才。   如今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竟有人在二十多岁的年纪,便已经有如此的作为。   “……既是如此的话,那他我带走,想必也无人再有意见了。”阿锦看着回神的赵掌门和冯素兰,两人的眸子里都有了退意,便知道他们不足为惧,不再是阻拦。   荣怀绣虽然被养的娇气了一些,但行走江湖这几年,即便周青扬对其保护颇为周全,但她也不可能一点长进都没有。   更何况,他们的表情还如此明显。   这叫荣怀绣很是绝望,不由自主的就看向周青扬。   周青扬的心里也很是纠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何要劝说别人放下?再者,对方明显也不肯听,若是个武功不济的,还可以态度强硬一点,但如今很明显,他们打不过她啊!而且师父刚才看了他一眼,虽没说话,不过意思也很明白,不能把清风剑派牵扯进去。   其实他知道,师父更不希望他也牵扯进去,但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   荣庄主即便是做错了事,他也是自己的岳父,众人都可以不管,唯独他不行,除非,他想成婚当天就和离。   “庄……”   “话就我放在这里,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放过荣少杰的。”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这也就是念着庄怀锦在清风剑派的几年里,周青扬对其颇为照顾,她才会开口说一句。   “姐姐……”   “我是独生女,没有妹妹。”阿锦直接打断了荣坏笑的话,老实说,她对荣怀绣倒是没什么恶感,毕竟事情发生的时候,她都还没出生,但指望她对荣怀绣姐妹情深,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荣怀绣却态度强硬道:“我们乃是一母所出,如何不是姐妹?”   “怀锦,我知道你怨我,但你和怀绣真的是姐妹,求你看在这一点的份上,不要让怀绣在新婚当天没了爹,算是……”   “随你们怎么认为?”就这个问题,阿锦不打算和荣怀绣以及陈静心说那么多,挽了个剑花,把软剑重新的缠绕到腰间。其实她对陈静心的态度也不难理解,虽然说荣少杰是她的杀夫仇人,但同样的也是她生活了十多年的夫君,两人恩爱非常,她和庄青峰才几年的夫妻,哪里就比得上?   在这一点上,阿锦看的明明白白,所以打从一开始就没报任何的希望。当然了,她也不会因为陈静心是她的生身之母,就放弃仇恨,那是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做出的事。   “庄姑娘,我愿一命偿一命,替……”   卓然的话都还没有说完,便见眼前一闪,在他还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本来被他扶着的义父,已经消失不见了,这让他露出骇然的表情,立刻就抬头看过了去。   却见荣少杰人已经在那个叫三七的青年手里,对方更是屈指在荣少杰的身上连点了几道大穴,封住了他身上所有的经脉,让他动弹不得。   “想给荣少杰收尸,就到浔阳城外的山崖底。当然,你们要报仇,本姑娘也随时恭候!”   伴随着这一句话的飘来,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个叫三七的以及荣少杰,倒是诸飞被留了下来,只是后来有好奇侠客去看了一眼,便见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再一查探,身上没有任何的外伤,就这么无声无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了?   一探经脉才知道,对方是心肺碎裂,经脉尽断而死。   当然,这都是后话。   眼前确实,阿锦和三七带着荣少杰走,还有她留下的那句话,叫人心神不安,任凭荣怀绣等人怎么喊叫,都再没有回音。   “你为什么不救我爹?为什么?”荣怀绣一想到对方的话,她就目眦欲裂,抓着周青扬的胳膊,厉声质问喊道,“…他也是你的爹不是吗?你为什么不救他?”   “怀绣,怀绣,你冷静一些。”周青扬看着几乎要崩溃的妻子,开口说道。   不过荣怀绣如何能冷静的下来:“我如何冷静?那是我爹,生我养我疼我的爹,你让我如何冷静?”说着甩开了他的胳膊,对准了其他人,“……还有你们,平日里和我爹都是称兄道弟的,如今却龟缩的比谁都快?她是大宗师又如何?不过就一个人罢了,一个人不行,一起上,难道还打不过对方吗?”   那他们还要不要脸?   听着荣怀绣这话,不少人的脑电波奇异的重合在一起,如是的腹诽想到。   再说了,人家报父仇,光明正大,任谁也挑不出半分不是?再说了,在这里和他们嚷嚷什么?又不是他们让荣庄主杀了别人的爹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荣庄主还真的没看出来啊!   竟是个如此心狠手辣之辈,看来以后,和锦绣山庄打交道,可要长点心眼了,保不齐盯上了自己身边的某个东西,为此下黑手,他们都还不知道呢?   心思多的武林人士,心里也做下了如此的决定。   “……邹门主,你不是和我爹最要好吗?你为什么不出手?还有枯禅大师,你不是一向慈悲为怀,为何眼睁睁的看着我爹被人掳走?义父义母,你们为何……”   荣怀绣指责的话还再说,周青扬劝了又劝,妻子都听不进去,眼见她越说越过分,生怕她把人得罪完,当机立断,也加大了声音,“怀绣,你若是还想救岳父的话,就住嘴!”   “救?如何救?人都被掳走了?说不得爹已经死了,你告诉我如何救?”这怕是荣怀绣第一次被周青扬大声说话,先愣了一下,而后又说道。   “她不是说了吗?要…人的话,去浔阳城外。这里距离浔阳城有好几百里,一时半刻,岳父不会有事?你现在立刻给锦绣山庄那边飞鸽传书,让侍卫门去城外山崖等着?我们现在立刻也走,快马加鞭,赶在对方到达之前过去,岳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周青扬到底是个机灵的,立刻开口说道。   听着这话,荣怀绣的理智也回来,点点头:“可是,浔阳城外山崖也有不少?我们去哪里寻?”   卓然回答道:“若是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把义父带去了当年庄先生掉落的那个山崖?”   “可我并不知是哪个?”   “那就守着浔阳城外所有的山崖。”卓然又道。   “好。”   因赶时间的缘故,所以,他们几乎是立刻就出发而去,本来陈静心也要去,陈静心不管如何都是庄怀锦的生母,她的话,对方或许会顾及一点吧?   大概?   想着阿锦对待陈静心的态度,周青扬并没有报什么希望。   只是陈静心不会武,身子也柔弱,也不会骑马,若是带上她的话,那必定要用马车,会大大的耽搁赶路,所以商议过后还是让她留了下来,不过却带上了一封陈静心手写的书信。   字字句句都是泣血哀求,光是看的,都让人心酸不忍。   ……   周青扬猜的一点都不错,阿锦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杀了荣少杰,确实是抱着这个念头,她已经说了,讲究一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当年庄青峰是在浔阳城外的山崖上被设计掉落,那么自然也要原样的还给对方。   若是他也足够幸运的话,说不得也会像庄青峰一样,没死,只是受了点苦,还能苟活好几年,而且荣少杰和神医谷的魏神医有些交情,若是请他出山的话,他一定会比庄青峰活的要长久,而且不会像庄青峰那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   再说了,   不必庄青峰掉落无人知道,自己凭借着一腔恨意和毅力,在崖底苦苦挣扎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找到出去的路。   她可是已经给出了提示,若是他们的工作够快的话,甚至可以及时的救出对方,就不用受庄青峰那样的苦了。   这么一想,自己真的太温柔善良,对待杀父仇人也留着两分温柔。   不过罢了,权当是看在陈静心的份上。   哦,你说若是荣少杰死了,那就没办法了。   也是他自己的命数。   况且对比庄青峰来说,他已经是多活了好几年的富贵锦绣生活。   阿锦和荣少杰没什么好说的,所以全程她都给荣少杰下了迷药,让他昏迷着一路到了浔阳城。   和周青扬荣怀绣那种紧赶慢赶不同,阿锦可没那么赶,只要她在便宜爹的忌日前夕到达就行。   不过在到达浔阳城外,关于荣少杰为夺□□不惜杀害昔日义兄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震惊了整个江湖。   就连□□的人都知道,朋友妻不可欺,亏得荣少杰还号称什么赛孟尝,这做派,简直连他们都不如,最起码他们不会做出这种事,这白道也是藏污纳垢,不比他们强多少,更甚之还不如,最起码他们光明正大。   等到阿锦到浔阳城的时候,关于荣少杰的事,已经被改编成戏文,随便寻一家茶楼也都有说书先生在说。   阿锦也去听了一耳朵,别说,还挺详细的。   ……   她是在便宜爹祭日的三天前,到达了他被打落的悬崖。   阿锦可没想过让荣少杰和便宜爹死在同一天,若是如此的话,底下的便宜爹指不定多闹心,和仇人同一天死,没那个必要。   从清风剑派到浔阳城,正常赶路的话,需要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   而这个时候,荣怀绣和周青扬已经到了两三日,迟迟不见阿锦,自是揪心非常,毕竟对他们来说,每一日都是煎熬。   这一日,   周青扬和荣怀绣在城外看到了信号的烟花,看位置是在城北的那处山崖,他们是立刻赶了过去,这几日为了能立刻赶过去,他们都是住在城外,不管是哪个山崖,从这里出发,都是最短的路线。   而且每一处,都派了大量的侍卫,武功虽不算多出众,但架不住人多,想来也能抵挡对方片刻。   只需要半炷香的时间,他们就能赶到。   到时候就有得救。   嗯,这次过来,除了卓然,周青扬荣怀绣之外,赵掌门,邹门主还有枯禅大师也都跟着一起来了。他们或是念着旧情或是被荣怀绣哀求的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又或者碍于关系,不得不来,未必一定动手,但态度一定要表现出来。   赵掌门在来之前,想了许多,庄怀锦必定不肯罢休,若是真的要动手的话,那他要不要出手?   若是不出手,荣怀绣是他清风剑派的媳妇,未免说不过去,但若是出手的话,先不说能不能赢,就说得罪一个剑道大宗师,这个份量他未必端得起。   不过很快,赵掌门就觉得自己多虑了。   因为等到他们接到信号赶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下来。   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的时候,荣庄主已经被人打下悬崖,至于那些侍卫,七零八落的躺在那里,没一个站得起来,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破破烂烂,每个人也都被点了穴道。   看着悲痛欲绝的荣怀绣,赵掌门的心里有点小愧疚,因为就在刚才,他真的是松了一口气。   ……   老天爷还是讲良心的,荣少杰没有庄青峰的运气,他死了。   而且荣怀绣和周青扬找到对方的时候,他的尸骨上还有正在啃噬的蚊蚁蛇虫,血肉模糊,看着就很是渗人,据说荣怀绣只看了一眼,就惊吓的昏了过去。   据说,她曾在灵堂上发誓,要找阿锦报仇。   对此,阿锦表示,只要她有那个本事,自己是随时欢迎。   不过一直等到阿锦离开这里,她都没等来荣怀绣。 第199章 炮灰舅妈   “妈,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给我们娘俩一个容身之处吧?求求你了……”   “……现在才知道错了, 我告诉你,晚了。当年我说什么来着?不要嫁, 不要嫁, 你非不听, 铁了心要嫁,还说什么断绝关系的话,现在受了苦, 被人赶出来, 才回来求, 我这里可不是收容所。”   “妈, 我求求你!”拉长的声音,凄苦而尖锐。   “大姐,你先起来再说……”   “成才,你帮我求求妈,我真的没地方去了。我知道我是自作自受,但慧芳她还小, 我不能让她也跟着我一起受苦受累, 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也是你外甥女,你就让我们留下吧。成才……”   “大姐。”   ………   才睁开眼,阿锦就听到耳边传来的争吵声, 怒骂声,哀求声以及夹杂着小孩子尖锐的哭泣声。   喧闹的人有些不安生。   阿锦也不例外,眉头皱起来, 顺声看了一眼,面前三步远的地方,有一个穿着蓝布工装,面容稍显凄苦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女子,拉着一个一脸倔强的小女孩儿,正跪在一个五十出头的中年妇人面前,苦苦的哀求,动情之处更还伸手去拉对方的衣角。   看这一老一大一小三人有三分相似的面容就知道,若是没错的话,应当是祖孙三代。   不过很显然,她们的关系并不好,因为女子被妇人一把甩开,因力道过大,让女子险些直接趴在地上。还是被一个三十出头,模样生的憨厚的男子给扶住,听他叫女子大姐,便知道两人是姐弟关系。   再结合刚才自己听到的那些话,阿锦猜测,这八成是出嫁的闺女,在婆家遇到什么事?或是闹不愉快,或者是干脆离婚,过来投奔娘家了。至于为什么妇人会这般不加言辞?阿锦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原身的记忆,不过大概也能猜出一些,无非就是那么几种?   不过眼下她也不知道自己和这些人的关系?还是不要随意开口的好,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怀疑,还是先接受记忆再说。   她觉得,纵然她是和这家人有些关系,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他们一时半刻的估计也没功夫搭理自己。   只是很快就被啪啪打脸了。   “不许你打我妈妈,你是个坏外婆,我和你拼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属于小孩子尖锐的哭喊声传来,再然后,她就发现自己被人给撞了,紧接着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锦玉,小心。”   因力道的冲击,再加上阿锦本身也没有任何防备,这个身子似乎也有点虚,被撞了这么一下,直接摔了个倒仰。   刚好,阿锦接受原身的记忆,也需要一点时间,所以她就借着这一点,顺势而为,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而后立刻联系大白,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很快的,一股乱七八糟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不过看完后,阿锦却有点一言难尽,怎么说?到说不上有多么的凄惨和悲痛,只是吧?她真的忒憋气堵心了一些。   ……   这是属于一个普通女人家长里短,油盐酱醋的故事。   眼下是一九七九年春,高考回复的第二年。   她叫姚锦玉,二十岁,刚结婚半年的小媳妇。   别看她的名字听着富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事实上,她的运道并不算好,她出生在三年□□的五九年里,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吃不饱,饿死人的事情时常发生。她因为胎里营养不足,出生就瘦瘦弱弱,一度让姚家觉得养不活。   听姚母说,她出生的第一天,姚爷爷和姚奶奶看了一眼,见是个丫头片子,又如此瘦弱,还想过把她直接扔掉,让她自生自灭。   还是姚母舍不得,这虽是个女儿,但到底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再加上老天爷眷顾,家里虽然缺吃少喝,但姚母生了孩子,却有奶水。   凭借着为数不多的奶水,阿锦成功的活了下来。   七岁之前,她是没有名字的,都是大丫大丫的叫着,后来还是大哥要去念书了,家里给统一取名字,上户口,她便也跟着有了完全不像是农家女孩儿的名字,叫锦玉。   是她那个据说念了好几年私塾,甚至还做过教书先生的舅老爷给取的。   姚奶奶还嫌弃拗口,不过舅老爷却说,这个名字旺姚家,姚奶奶这才欢喜起来。   而后,不管是姚母还是姚二婶,接连两次有孕,生的都是儿子,其中姚二婶更是一胎生了俩儿子,一下子给姚家添了五、六个孙子,让本来有些人丁单薄的姚家,一下变得子孙繁荣起来,姚奶奶是喜的不行。   也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   说这是阿锦的名字取的好,才给家里带来一连串的弟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今新华夏才成立不过十余年的时间,虽然国家鼓励破四旧,不要相信封建迷信,但这种事,从来都属于禁嘴却禁不了心,姚奶奶更是如此。   一听可不就上心了,觉得哥哥说的一点都不错,姚锦玉这个名字,还真的旺家,没几年的时间,国内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大改革,摒弃了以往的模式,开启了集体共有制,一起劳动,一起吃大锅饭,原先的村也改成了大队。   姚爷爷因为德高望重,成了已经改名为丰收大队的大队长。   更是让姚奶奶坚信,姚锦玉这个名字旺家,连带着对阿锦的态度也更慈爱了一些,而这份慈爱,让阿锦成为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初中毕业的女孩儿。   其实她本来是想要继续读高中,但家里孩子多,最大的大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几个弟弟堂弟也都是半大小子,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虽然人丁兴旺,但这开销也比其他家要大。   若非姚爷爷成了大队长,就姚家的情况,光家里的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就够受的了。   再加上彼时,高考早已取消,最多也就读到高中,所以,别说是姚奶奶,就是姚母也不许阿锦继续读下去。   这一年,   阿锦十五岁。   因为是为数不多的初中生,识文断字的缘故,不念书后,便被身为大队长的姚爷爷安排在做了一个记分员,后来村子里的会计有了更好的发展,有姚爷爷在,再加上她本身的学历摆在那里,便顺理成章的成了村子里的会计。   或许姚锦玉这个名字真的旺人,一次她跟着姚爷爷到县城里去开会的时候,帮了一个老太太的忙,却没想到对方大有来头,竟是副县长的娘,她也因此在副县长那边挂了两分印象。后来县城的纺织厂招收工人,她便也凭借着这一层的关系,成了纺织厂的一名女工。   在纺织厂做女工的时候,经厂长老婆牵线介绍,她嫁给了于成才。   于成才是江市人,之所以会到县里,是因为他是厂里的采购员,据媒人说,于成才是过来给厂里工人采买福利的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见过姚锦玉,且是一眼就相中了。   便托厂长的老婆过来做媒。   姚家本来也正在给姚锦玉寻摸婆家,闺女是纺织厂的正式女工,一个月光工资就有二十三块钱,模样生的也好,圆脸,杏眼,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别提多讨喜了。   自姚家传出要寻人家,登门提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让姚母一时挑花了眼,最中意的还是同是纺织厂的一个小伙子,但去没想到闺女的福气还更在后面,竟然被市里的采购员给看上,这可是喜事。   又听厂长老婆说,于成才是高中毕业,生的也是浓眉大眼,颇有几分俊秀,一毕业就进了钢铁厂做采购员,正式工,一月光工资就有二十多块钱,再加上各种补贴,差不多能拿将近四十,是个本事人,而且性子也温和,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婆婆据说也是个软和好说话的,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已经结婚,出了门子。   先前之所以没结婚,一则是没碰到适合的,再有就是他爹先前得了重病,顾不上,耽搁了几年。   等他爹病逝,他娘才想起儿子的终身大事,只是于成才已经二十八,这个年纪已经偏大,不过他自身条件不错,拖腿的爹也没了,不少姑娘都愿意嫁给他,只是于成才自己也挑剔,没相中的。   却没想到,姻缘竟是在这里呢。   当然了,若说有什么不妥的,那就是于成才的年纪比姚锦玉大了七岁,不过媒人也说了,男人大一点也不错,这样才更知道疼人。   姚家也觉得很有道理。   再者,对方可是市里来的采购员,这一点就足够姚家心动了。   姚锦玉对于成才的印象也不错,因此,双方正式相看了一次,都没什么意见,婚事很快就定下。   因于成才的年纪不小了,着急成家,不过三个月,两人便结婚了,于成才是海城人,姚锦玉在县城的工作显然不能做了,毕竟夫妻分隔两地可不行,所以,她便把工作给了家里的大嫂,跟着于成才来了海城。   一直到来了海城才知道。   于家压根就没他们以为的那么好,甚至可以说穷的家徒四壁。   原来于家的条件是不错,但就在于成才高中毕业的那年,于父突发脑溢血,送去了医院,人虽然救了回来,除了把家里的钱花的精光,还借了不少的外债不说,人更是瘫痪在床,离不开人,还需要常年吃药维持生命,而且吃的那种药是进口的,很贵,一瓶就要五块钱,一个月要两瓶,也就是十块钱。   当时,于成才是考进钢铁厂不假,但他刚进去,一个月的工资不过十五块,给于父买药,就已经花得差不多,那个时候,于家小妹于青莉还没有结婚,还在读书,于母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先前,她在闲暇之余还能糊火柴盒,补贴一下家用。   但自从于父出了事,瘫痪后,完全离不得人,于母糊火柴盒的工作也不能做了。   那两年,于家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难,说句吃了上顿没下顿都不为过。   而于父也是个能熬的,一熬就是七、八年的时间,期间还不知道多少次进了医院?为此,于母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埋怨,他拖累了儿子,拖累了家里,与其这样辛苦的活着,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嘴上虽然是这么抱怨,但该照顾的还是要照顾。   终于,   于小妹定亲这一年,于父熬不下去,走了。   他这一走,不止是于家人松了一口气,就是亲戚朋友也跟着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几年来,他们可也没少帮衬于家,借给他家钱。   如今没了于父,这还钱也有音儿了。   没了于父,没几个月的时间,于小妹也结婚了,家里只剩下于母和于成才两人,日子总算是松散了些。   不过于母却不觉得轻松,因为儿子于成才已经二十七、八,这终身大事却还没着落,先前于家有于父这个拖累,但凡是个心疼女儿的都不乐意。   如今却不同了。   于父没了,虽说家里还是一穷二白,还有着不少外债,不过日子却有奔头了,再加上这一年于成才在钢铁厂也攒够了资历,分了一套房子。   一时间上门提亲的还真的有不少。   不过于成才高中毕业,虽然嘴上没说,不过心气却有点高,不然的话,先前即便是于家家穷,只要不挑剔,想要找个媳妇还是能找到的。因而,上门提亲的人虽然多,但于成才到底年岁大了,这说亲的姑娘,条件自然也就一般,故而于成才没一个看的上,不是嫌弃长得不好,就是嫌弃别人没文化。   可是把于母愁的整夜睡不着。   后来,于成才下去采办的时候,自己中意阿锦。   于母本来是有点嫌弃阿锦是农村户口,不过后来见阿锦生的漂亮,又是初中毕业,自己还是纺织厂的正式工,虽说结婚后,这份工作不能要,但如今的工作可以卖了换钱啊!这自身的条件委实不错,说句不中听的,若非是农村户口,这等条件,怕还看不上儿子,这样一想,于母顿觉满意了。 第200章 炮灰舅妈   不过于母是满意了, 姚锦玉却有些不高兴。   先前于家把自家夸得一朵花一样,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条件,说是于成才分了房子, 这话到是不假,但房子是一室一厅,于母伺候于父好几年, 劳心劳力,身子有点不好,她又是长辈的,不可能让她去住客厅。   因而,只能姚锦玉和于成才这对新婚小夫妻住客厅。   姚锦玉心里自然不愿意, 谁家新婚是在客厅里打地铺?不过她即便是不满也没法子, 再说了,看这周遭好些人家, 都还是七八口住在一起,房子的大小也和于家差不多。   有了对比,姚锦玉心里才舒坦一些,再加上于成才对她也是温柔小意, 说了好些软话, 这才有些不情愿的答应了。   但却没想到,她进门没几天的时间,于母就惦记上了她的嫁妆, 引发了一场大战。   村子里虽然重男轻女,但姚锦玉因旺姚家的缘故,又是家里最大的孙女,姚奶奶对其还不错,姚母就更不用说, 她生了四个孩子,就只这么一个女儿,虽更看重儿子,但女儿也是疼爱的。   姚锦玉和于成才结婚,姚家虽然要了三转一响的聘礼,但这些东西,姚家他们可没私留,还又添了两床被子,两身新衣,两双鞋子,都直接给阿锦做了嫁妆,带回了婆家。姚父和姚母又因阿锦愿意把工作让给姚大嫂的缘故,私底下额外又给了阿锦一百块钱做压箱底,就连姚大嫂,也塞给阿锦一条红色的围巾,说给她添妆。   再加上阿锦在纺织厂上班三、四年,虽说每个月要交给家里十块钱做家用,不过她本身就是个精打细算的人,很是攒下一笔私房钱。   这加起来,她手头也有六百多,这笔钱放到后世,自然不算什么。   但在七十年代末,阿锦有这笔存款,那妥妥的是个小富婆。   这不,于母就盯上了阿锦这笔钱。   三天两头的在阿锦跟前念叨,说什么为了娶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还没还完的外债,又多了不少,如今她进了门,那就是一家人。自然要为家里多考虑一些,再说了,家里就只有于成才一个儿子,便是她现在不管,日后还是要落到他们小夫妻的身上,不如先把账清一清。   他们也能轻松些,日后于成才的工资除了一应家用,都可以攒下来。   若是遇到一个脸皮薄,性子略软的小媳妇,还真的会拿出来。   但,很可惜。   姚锦玉不是软绵的小媳妇,因为是家里的长孙女,除了姚大哥外,就属她最大,虽说她不用下地,但农忙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打理,还有下面一串的弟弟妹妹,也都是她一手带起来,这性子自然是有几分泼辣,不然,其他的不说,单是家里的那些熊孩子,她就管不了。   刚开始,还想着自己是新媳妇,结婚前,姚母也不止一次的叮嘱,为媳者,对婆母要敬重一些,便默不作声,权当自己没听到。   想着于母能明白她无声的拒绝。   嗯,于母的心里确实也明白,但她眼馋儿媳妇的私房钱也是真的,虽然说她不知道儿媳妇的私房具体有多少?不过光看姚家给她的陪嫁就知道,不会太少,这也是当初于母满意这个儿媳妇的一个原因。   若是能拿出来,可是能最大程度的改善家里的条件,于母便也只装作听不懂儿媳妇的话,逮着机会,就要念叨一回。   姚锦玉真的是强忍着才没反驳回去。   只是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更何况姚锦玉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在又一次吃晚饭的时候,于母又一次说起,谁家的儿媳妇是个贤惠又大方的,知道婆家不富裕,这进门,不用开口,就主动的上交了私房钱。   说是一家人,不用计较的那么清楚。   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直勾勾的看这姚锦玉,意思那叫一个明显。   姚锦玉本来和往常一样,想装作不知道,却没想到,于成才的耳根软,在于母的再三的提醒下,也开口对阿锦说,要不她也学着点,做个大方贤惠的媳妇。   他这一开口,已经积累的好些的火气,一下就炸了。   丢了碗筷,冷笑一声,直接挑明了说:“那就没办法,我就是个小气的人,若是你们不满意的话,就去寻那满意的。”   于母本身也有点欺软怕硬,见姚锦玉的态度强硬,便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又觉得自己身为婆母的威严被挑衅,还是忍不住嘀咕,说家里欠下的这么些外债,也有阿锦的一份,若非她娘家要什么三转一响,家里的欠债也能少一点。   “合着你家的债还是娶我的错,那既是如此,何必给儿子娶媳妇?害的你家欠钱,也让我跟着一起受罪。”说完甚至立刻就丢了碗筷,要收拾行李,回娘家。   于母一见便怂了。   姚锦玉本也是吓唬一下对方,所以在于母不吭声后,于成才又低头赔罪了两句,便也顺势的停了动作。   经过这么一遭,于母知道儿媳妇不好惹,便不大敢摆婆婆的架子,消停了许多。姚锦玉虽然性子颇有几分泼辣,但却不是什么胡搅蛮缠的人,于母这里消停了,她自然也愿意做个孝顺的儿媳妇。   这年的年底,于成才所在的江市第一钢铁厂因忙不过来,招临时会计,姚锦玉也报了名,她有过做会计的经验还是员工家属,所以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随时临时工,一个月只有十五块钱,但已经不错,而且若是干得好,日后也有转正的机会。   因为阿锦也有了工作,于家的日子顿时宽裕不少,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家里的宽裕了,姚锦玉更是开始积极的备孕,想着怀个孩子,生活也就圆满了。   但老天却不会让你过的这般轻松,姚锦玉这里还没怀孕呢?   早年不顾父母反对,硬要跟着对象一起下乡的于家大女儿,于青荷回来了。   于青荷是于家的大女儿,性情柔弱,从小就乖巧听话,于父于母也都很看重这个女儿,在这个格外重男轻女的年代,于家又不是什么家境富裕的,更是一直供应她上学读书到高中,甚至大学也读了,只是运气差了点,她大二的那年,文化改革,提倡知青下乡建设祖国。   好些学校也都停了课。   于青荷大学虽然没念完,但确实实打实的文化人,当时在粮所工作的于父虽是个小职员,不过也认识几个人,花了不少钱,给于青荷找了份工作,是在医院里记录员。   到时候再寻摸个家境不错的对象,一辈子也就稳妥了。   却没想到,于青荷在读书的时候,竟是自己谈了个对象,她对象要下乡支援,于青荷为了追随对方,背着于父于母也报了名,任凭于父把她的后背都打出血,放下狠话,若是她敢去,就断绝关系,于青荷都不肯去撤销报名。(知青下乡,刚开始的时候,是全凭自愿,不是强制的。)   给于父于母磕了三个头,便头也不回的和她对象走了。   虽说于家对外都说于青荷是下乡支援祖国,但邻里街坊,知道内情的还不少,毕竟那段时间,为了让于青荷大笑跟那个叫吴志刚的男人下乡的念头,没少闹腾,所以不免的有些流言蜚语传出来。   这让一向都有些爱面子的于母有些承受不住,病倒在床,十多天都没能起身。   于父更是下令,不许家里再提起这个女儿,从今往后他就只有一儿一女,家里没于青荷这个人。而于青荷这一走,也真的是在没有音讯。   渐渐的,周遭也就忘记了于家还有这么一个女儿,再后来,于成才分了房,于家不用再租住房子,搬到钢铁厂这边,就更没人知道了。   姚锦玉虽知道于成才有一个姐姐,不过也知道对方早已远嫁他乡,如今交通不便,前些年更是没有介绍信,哪儿都去不了,也就是高考恢复后,略好了一些,也就没怀疑。   却没想到,   有一天,这个远嫁的大姑姐,带着一个女儿回来了。   也就是阿锦刚才睁眼看到的那一幕。   别看现在于母一副铁石心肠的模样,但她的心里其实一直都是想着大女儿的,就是于父临终前也念叨着于青荷,所以不论于母现在的态度有多么的强横恶劣,到最后,还是心疼女儿的,所以还是点头同意让于青荷进了家门。   自此,开启了于家鸡飞狗跳,宛若电视剧一般的生活。   ……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便闻到了一股消炎水的味道,外头的天色也已经黑下来,抬眼便看到面容颇有几分俊秀的青年坐在自己身边,见阿锦醒来。   立刻起身,开口说:“锦玉,你醒了。怎么样?还疼吗?”   记忆已经融合完毕,阿锦自然是知道,眼前这个青年便是她的便宜丈夫于成才。   敛下眼眸,轻声道:“头还有点疼。”她的脑袋,是被撞倒的时候磕到的,虽不算重,但也隐隐发疼。   于成才一听这话,连忙又伸手检查了一下她的头:“是有点肿,要不,我们到医院去拍个片子。”   “这倒不用,休息一下应该就没事了。”阿锦摇头拒绝,她自己就是医者,已经悄悄的把过脉,没什么大碍。   于成才似乎有些不放心,正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   忽而一道女声响起,带着几分小心翼翼:“那个,弟妹,你没事吧?”   阿锦抬头,便看到红肿着一双眼的于青荷拉着女儿过来。   “实在对不住,慧芳她……不是故意的,你不要和她一个小孩子计较。”说着便对阿锦讨好的一笑,又忙拉过女儿,“慧芳,还不快点给舅妈道歉。”   已经六岁的吴慧芳,过往的经历让她比同龄的孩子更早熟些,也知道刚才是自己的错,况且刚才阿锦昏过去的样子,也有些吓到她,此时便也没杠,低声道歉:“舅,舅妈,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要不是外婆骂妈妈骂的太过分,还要打妈妈,她也不会去撞外婆,也就不会撞伤舅妈了。   “嗯。”阿锦不轻不重的点了点头。   她的态度让于青荷有点不安,她知道,自己和女儿若是想要留下的话,除了要取得妈的原谅,还要征得弟弟和弟妹的同意,尤其是弟妹。妈和弟弟还好说一些,都是她的亲人,纵然现在还生气,态度强硬,但她心里知道,他们也是气她当年一走了之,不过他们终归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他们会原谅自己的。   倒是弟妹,若是她不同意,大吵大闹的话,妈和二弟的耳根都有点软,念着弟媳,怕是不会同意自己留下来。   因而,又是一讨好的一笑:“弟妹,慧芳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不要和她计较好不好?”   “我没和她计较啊!”虽然她确实不喜欢于青荷母女,但还不至于和一个孩子计较,她又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于青荷盯着阿锦看了又看,确定她说的不是违心话,这才松了一口气,弟妹没生气就好。 第201章 炮灰舅妈   因为阿锦没什么大事的缘故, 诊所里的医生连药都没开,叮嘱了一句让她好好休息,便让他们回去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 还收了五毛钱的诊费。   让于母心疼了好一路, 一个劲的念叨, 医生只看了一眼, 既没开药也没擦药, 在他诊所里不过躺了半个小时, 咋还能收钱呢?什么黑心医生。   为此, 她看吴慧芳这个外孙女更不顺眼了,她可没忘记, 刚才这个死丫头可是冲着自己来的,要不是成才眼疾手快, 拉了她一把的话, 自己绝对会被这死丫头给撞倒,自己可不比媳妇年轻, 这要一跌倒,这一把老骨头,怕是就要碎了。   如今更还让自己破了财,真真的是个赔钱货。   气不顺的于母立刻朝吴慧芳瞪了一眼。   吴慧芳也不甘示弱的回瞪回去。   看的于母更生气了, 尤其是吴慧芳的这双眼睛, 和她那个负心汉的爸,嗯, 她已经从女儿的话里知道, 于青荷跟着对象吴志刚下乡后,先开始确实过了几年不错的日子,两人更是结了婚, 有了女儿吴慧芳。   形势越来越严,下乡的知青越来越多,每年回去的知青名额,一个公社,也就只有一两名,迟迟看不到回乡的希望,乡下的生活也是真的艰苦。于青荷是个柔弱的,生女儿的时候,还难产,伤了身子。   而吴志刚做为一个读书人,并不是什么身强体壮的人,他先前确实是抱着一腔热血响应国家的号召,下乡去建设,可却没想到,这下乡的日子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压根就没那么美好,反倒是艰苦的很,还常常吃不饱。   没多久就生了怯意,不过下乡容易,想要回来就困难了。   吴志刚家里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家,父母虽然有工作,但家里孩子也不少,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想下乡去拼搏一份事业了。   和于青荷结了婚后,更不用说,他所挣的工分养活自己都困难,更遑论让妻女过得好,于青荷又是个相对柔弱的性子,生下孩子后,身子也不大好,需要好好养着,这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难。   两人开始有了矛盾,吴志刚也生了外心,后来更不知道如何搭上了县城里的□□小队长的女儿,对方只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吴志刚答应入赘。   自然的,也就抛弃了于青荷母女,任凭于青荷如何哭天抢地都没用。   那两年于青荷带着女儿过得那叫一个苦,于青荷实在受不住,也低了头,给家里写了信求助,说想要回来,可惜那个时候于家自顾不暇,哪还有能力去帮她?不过于母到底还是心疼女儿,即便是在家里骂了不知道于青荷多少回?话说的又有多难听,到最后还是把自己从牙缝里抠唆出来的几块钱的私房钱寄了回去。   也正是这几块钱,叫于青荷带着女儿,度过了那段最难的日子。   于母虽然恼恨大女儿私自和人下乡的事,不过自家的孩子总是好的,更不用说于青荷也就做了那么一件出格的事,对于母来说,自然更恼恨吴志刚,觉得是他诱拐了自家女儿。更不用说后来吴志刚还抛弃了于青荷。   于母知道后,自然是恨上了吴志刚这个负心汉,也就是彼时形势严峻,于家也艰难,儿子和小女儿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本来就穷,若是在坏了名声,就更不好找对象。不然的话,于母一准要到吴家门前去骂娘。   恨屋及乌,于母对吴慧芳这个姓吴的外孙女自然没什么好感,更不用说,吴慧芳刚才还想要和于母动手了。   这让她的心里更添三分厌恶,果然姓吴的就没什么好人。   “娘。”   很快,到了家门口,于青荷泪眼婆娑的看这于母,哀求喊道。   于母已经骂过,心里的火气发了大半,再听于青荷哀求,态度自然也就软下几分,不过指望她直接开口说原谅,也不可能,先瞪了于青荷一眼,不过却没说话,只冷哼了一声,就进去了。   “大姐,先进屋再说吧。”于成才何等了解于母,哪能不知道她的意思?看向于青荷说道。   于青荷一听这话,哭的已经有些红肿的眼睛,也露出了几分笑意,眉头也松了一些,低低的应了一声,便拉着似有些不情愿的女儿也进了屋。   于母早就在客厅的椅子上等着,但在看到于青荷母女后,还是讽刺道:“倒是个厚脸皮的,没人请,自己就进来了。”   于青荷当年违逆父母,也要跟着吴志刚一起下乡,却落个被抛弃的结果,心里早就后悔的不行,也知道于母的心里还是有气,自然不敢反驳。   吴慧芳就不同,因为记事起她就没有爸爸,叫她没少受人的欺负,养成了牙尖嘴利的性子,心思也较之同龄人成熟,也更敏感,再加上以往时候于青荷就没少和女儿说外婆家的事,自然的,说的都是于母如何好?   这叫小小的吴慧芳想了许多,不免也对于母有了几分期待。   但期待多大,这落差也就多大,外婆和妈妈说的一点都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和妈妈,对她们是又打又骂。   叫她的心里既是委屈又难过,也更不愿意认输。   听到于母的话,立刻就反驳回去:“你才厚脸皮,是舅舅让我们进来的。”   于母一噎。   “慧芳,不许乱说。”于青荷是生怕被赶出去,连忙拉住女儿,“……还不快点给外婆道歉。”   “我不。”吴慧芳也是个倔强的,“我又没说错,为什么要道歉?”   于青荷又劝说了几句,到最后都急了,也没能让吴慧芳道歉。   倒是看的于母又生了气,果然是姓吴的种,不是什么好东西?   “妈,对不起,慧芳她还小,不懂事,你不要和她计较。”于青荷劝说不了女儿,又舍不得打,便只能自己开口道歉,“…是我没教好她。”女儿日后可是要在于家讨生活,若是惹了妈的厌恶,可怎么好?   “行了,行了,也别跟我面前演了,你是我肚子里爬出来的,我还不知道你。”于母没好气的说,看这女儿如此低声下气,青荷是她和老头子的头一个孩子,那时家里的条件不错,她素来又是个乖巧懂事的,夫妻自然是疼爱非常,但如今却变成了这么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看的她的心里很是难受。   ……   阿锦看这于母脸上是对吴慧芳毫不客气的不喜和厌恶,吴慧芳也是一脸倔强,回瞪于母的样子,心里有点小感叹,谁能想到眼前这般针锋相对的祖孙俩,在日后却是人人都称颂的一对祖慈孙孝的祖孙俩。   于母会把吴慧芳这个外孙女疼的和眼珠子一般,不许人说一句不好,为了她不知道多少次委屈了孙女。而吴慧芳的话,在事业有成后,也是乌鸦反哺,对于母孝顺有加。   不过嘛嘛,这些都和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不过想到原主的要求,阿锦轻皱了一下眉头,侧头看了一眼于成才。   “锦玉,头还疼吗?”于成才注意到阿锦的目光,立刻语带紧张的问了一句。   阿锦本来想说不是,不过看这眼前的场景,她可不是原身,这次,可没打算掺和于母和于青荷母女的事,便点了点头:“嗯,我去屋子里躺会。”   “好,我扶你进去。”   于家只有一个房间,是于母在住,阿锦和于成才在客厅打地铺,不过呢?一应褥子什么都在于母的房间,等睡觉的时候拿出来,若是白天想要小憩一下,自然只能去于母的房间。   “好了,你不用管我,先出去吧?我看妈的火气还没消,大姐家的那个女儿也不是个忍让的,可别再吵起来了。”阿锦揉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如是的开口说道。   于成才也担心外头的情况,不过却也放心不下妻子,问了又问,确定阿锦没事,这才走了出去。   看到于成才走,阿锦闭上眼,思索起来。   按照记忆里,于青荷和吴慧芳留下来是肯定的,不过眼下的政策虽然宽松了,但于青荷作为下乡的知青,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回来的,要不考上大学,要不村子里推荐,再不然就是你有了工作。   若是什么都不占,不好意思,你还要在乡下再呆几年。   于青荷便是都不占的那种,不过她之所以能留下来,是因为顶了阿锦的工作,当然了,最开始阿锦是不愿意的,不过于青荷苦苦哀求,说她只是想借着工作留下来,不是贪图她的工作,指天保证说,她只是想留下,工资还是归姚锦玉所有。   姚锦玉一听就动了心,不用上班,还有工资拿,这多好。   让于青荷写了保证书后,便也就点头答应下来。   于青荷这才得以留下来。   不过过后因为这一份工作,可没少闹事,当然,闹事的都是姚锦玉,因为她后来实在是后悔这么做了,不过那个时候于青荷已经在钢铁厂干了七、八年的时间,早已转正了,编制上的名字写的也是她。   而迟迟没有找到正经工作,却又手头紧的姚锦玉,可不就又惦记上这份工作。   只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就不容易。更何况一份工作,所以,不管她怎么闹腾,都没有?全家没一个向着她,甚至还被已经上初中的吴慧芳暗暗的讽刺了一顿,更说什么这些年给她的钱,完全足够买下这份工作。还说什么,是她自己贪图利益,点头答应下来,如今想要再改回来。   这是她想改就能改的事吗?   想到吴慧芳振振有词的样子,阿锦就觉得一阵牙酸,简直是强词夺理,诚然当初她会答应是贪图利益,但可是说好了,于青荷所有的工资都归她,还写了保证书。如今却不算数了。   还自觉自己有理,什么人?   不管吴慧芳日后有多大成就,就这一点,阿锦就不喜的很。   但眼下却不用替。   且不说阿锦已经知道后来的事,便是她不知道,也不会答应这个提议的,她不是姚锦玉,只会耍小聪明,看人看事也只看眼前的一亩三分地,不会考虑长远,因为在她看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可以说是典型的小市民心性。   但阿锦可不同。   她是个走一步看十步的人,现在的工作虽然是一份临时工不假,但每个月也有十多块钱,其他福利待遇,虽比不得厂里的正式工,但对比不少小工厂,已经不错。而且工作也不算太辛苦,再说了,她日后事有转正的机会。   江市第一钢铁厂可是大厂,即便是十多年后,经济快速腾飞,不少厂和国营企业受到冲击,导致下岗潮来临,第一钢铁厂也没受到太大的影响。若是不求大富大贵,图个安稳的话,这份工作完全够用了。   这辈子她的任务就是好好的养着还未出生的女儿于安安。   其他人的话,也就是便宜老公于成才或许能让她上点心,至于其他人,包括于母,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至于于青荷若是没了她的工作,不能留下来,阿锦摊手表示,管她什么事?   …… 第202章 炮灰舅妈   有条不紊的思索着所有的事情, 也又仔细的看了一遍姚锦玉的记忆,那鸡飞狗跳,没几天消停的日子, 让阿锦的眼皮子真的是一跳一跳的, 油然而生离婚的冲动。   可惜,她这一次再怎么冲动, 也要忍住,最起码三年内不能离婚, 因为她的任务对象于安安是再三年后才出生的。   为此,家里还又生了些矛盾。   阿锦和于成才结婚的时候, 对方已经二十八, 于母早就等着抱孙子,在阿锦结婚半年后还没有怀孕, 她便已经着急起来,对阿锦说话也有些指桑骂槐起来, 话里话外都在说她是不下蛋的鸡, 若她不能生的话,那娶她回来有什么用?   姚锦玉也不是好惹的人, 可不会受这种委屈。   当即就和于母吵了起来,于青荷心疼母亲, 也加入,说什么于母不过是太着急抱孙子,才一时气急, 说了这些话, 让阿锦不要和于母计较。她说这话,看这一番是过来劝架,但话里话外都是在偏心于母。   阿锦对这个大姑姐本来还可以的感观一下就落下来, 便回口讽刺于青荷倒是会生,但还不是被人给抛弃了。   她这话绝对绝的戳痛于青荷的死角,当即就惹得于青荷掉泪,吴慧芳是个护母的,一见妈妈哭了,立刻挡在面前,让阿锦不要欺负也不能欺负她妈妈。   家里很是闹成一团乱,再到后来于小妹也加入进来,于家那几天真的是没一点消停,吵闹之大,让对门的邻居都有了意见。   吵到最后,   于家更是众口铄金的要求阿锦到医院去做个身体检查,若她真的是身体有毛病,不能生的话,那这婚必须要离,不能让她们老于家绝了后。   姚锦玉自然不愿意去做这个检查,但她一个外来的媳妇,双手难敌四脚,连带着于成才都不帮忙,低声说什么,做个检查,安安心也好。   说起来也是可笑,   最后检查是做了,但有毛病的不是姚锦玉,而是于成才。   于成才因为过于劳累的缘故,导致他的身体虚弱,肾水不足,需要精心的调养两三年的时间,才能有自己的孩子。   这个检查结果一出来。   于家顿时不吭声,于母更是开口给阿锦道歉,说她老糊涂,没弄清楚就乱说,姚锦玉也知道,于母是怕她和于成才离婚不说,还把是于成才不能生的消息传播出去。   那到时候,于家丢脸可就丢大了。   不过于家也是蹬鼻子上脸的人,于母竟是要求阿锦为着于成才的面子好看,叫她对外说,是她的身体有些不好。   被姚锦玉一口拒绝。   开玩笑,不能生这个锅,她才不要背,当她是三岁小孩子,没见识啊!村子里那些不能生的妇人,在家都不敢抬头说话。   她才不要落得这个下场呢。   于母无法,在面对邻里再三询问,为什么还没有孩子的时候?只能说不着急,一切随缘。不过别看于母一口一个等着抱孙子,催的那叫一个着急,但等到于安安真的出生了,也没见她多看一眼。   额……有点偏题了。   所以眼下不管怎么说,她最少三年内不能和于成才离婚。   想到这里,   阿锦觉得自己的头又开始有点疼。   “锦玉,你好点了没?”这时,于成才推门走了进来,看到阿锦揉额头的动作,立刻开口问:“…怎么?头还疼呢?要不然我们还是去医院检查检查吧?”   “不用,我真的没事。”她头疼可不是因为被撞的那一下,阿锦果断拒绝,并且还寻了一个很好的名头,“花那个冤枉钱做什么?”   抬头看于成才还皱着眉,便又说:“好了,若是明天还疼的话,我就和你去医院检查。”说实话,于成才这个便宜老公。   除了年纪大一点,耳根软一些外,倒是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缺点,不过若说他多好,倒也不尽然,他也就是个寻常普通的男子。   凑合着也还能过。   于成才听到阿锦这话,便也不再说话。   “妈和大姐那边怎么样了?没再吵吧?”阿锦随口问了一句。   于成才摇头:“嗯,已经没事。”听到这话,也才想起,自己是过来干嘛的,又道:“对了,大姐已经做好了晚饭,我们出去吃饭吧。”   “嗯。”   ……   于成才叫阿锦的时候,   外头的客厅里,于青荷正在叮嘱女儿:“慧芳,等会你记得嘴甜一些,这样你舅妈才能答应我们留下来。”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让她本来清秀的面容,带了几分苦情。   “嗯、”吴慧芳是一口答应下来:“妈,你放心,我一定嘴甜。”她虽然年纪小,但也知道她们这次是过来投奔舅舅和舅妈,能不能留下来,舅舅和坏外婆答应了还不行,舅妈点头同意了才行。   等会她一定嘴甜,让舅妈同意她们留下。   于青荷摸了摸女儿的柔软的头发,在心里轻叹了一声,是她这个做妈的没本事,不能给女儿好生活,让她小小年纪就吃尽苦头,在村子里还没少被人欺负。   这次,她就算是跪下来求弟妹,也要留下,最起码女儿要留下。   “舅舅,舅妈吃饭了,坐这里。”   吴慧芳在看到阿锦和于成才,秉承着刚才于青荷的交待,她不但甜甜的开口喊了一声不算,还很有眼色的起身,给阿锦和于成才搬好凳子。   一副乖巧讨喜的样子。   这幅模样,不止是让于母面色好看,于成才更是摸了摸她的头发,柔声道:“慧芳真乖,这么懂事,也快点坐好吃饭。”   相对于于成才摸了摸吴慧芳的脑袋,一脸慈爱,阿锦就显得冷淡了一些:“谢谢。”   她冷淡的模样,让于青荷心里更是有点不安,几乎是下意识的看向了于母那里。   于母的恼怒已经是彻底的过去,看到于青荷求救的眼神,轻咳了一声,开口说:“那个,成才,你们也知道,你大姐和那个负心汉离了婚,她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一个孩子,又是在乡下那个地方,我实在不能放心。”说着话的时候,她也不断的那眼神看阿锦,“我决定让你大姐留下来,不走了,你们没有意见吧?成才。”   嘴上虽叫着于成才的从名字,但眼睛却看着阿锦。   于成才立刻表态:“这当然好了,我没意见。”   他这话一出口,虽说刚才于青荷就问过,但心里还是松了口气:“小弟,谢谢你。”   “谢谢舅舅。”吴慧芳也赶紧开口说道。   不过阿锦这里却没开口,只吃着饭。   别说,于母的手艺真的不错。   “锦玉,你也没意见吧?”   因为阿锦迟迟不开口,于母便开口问了一句,带着一丝急切。   阿锦抬头,便看到于青荷和吴慧芳目光期待的看着她,有点奇怪的反问了一句:“妈,你这话说的,于家是大姐的娘家,她回来,我能有什么意见?”   于母本来在心里已经打好草稿,若是阿锦不同意的话,她该如何语重心长的劝说,甚至都想到,若阿锦反对的厉害,她就搬出已经过世的老头子,说这是他临终的念想,公爹的遗愿,她总不能不管不顾不?   却没想到阿锦同意了,这和她先前想的完全不一样,表情凝住,语气也卡壳:“我不是说偏心,只是你大姐……额?你说什么?”   目光蛊惑的看着阿锦。   什么时候儿媳妇这般好说话了?   “我说我没意见。”阿锦又开口说道。并且对于母还有于青荷的反应,觉得有些大惊小怪,于青荷是于家的女儿,她想要回家住,她能有什么意见?   “弟妹,真的?你愿意我回来住?”于青荷有些激动的开口问。   阿锦点点头。   其实她对于青荷的激动,也有点理解,在这个年代,讲究一个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回娘家也只是做客一两日,长时间住的话,别说嫂子弟妹之类有意见,就是她爸妈都未必乐意。   于青荷得了肯定,语气都开始变得有些哽咽:“弟妹,我,我谢谢你,我真的……”说着眼眶就沁出泪水来。   阿锦对这种柔弱无依,动不动就喜欢掉泪的人,实在没多少好感,就她现在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欺负她了?   “好了,大姐,你别哭了,以后就安心的住在这里就是。”于成才忙开口安慰。   吴慧芳也从凳子上下来,安慰于青荷。   于母:“行了,这是喜事,你哭什么?”   于青荷立刻抹了一把脸,狠狠的点头,至此,她打从回来就一直惴惴不安的心,算是松了下来。   太好了。   ……   阿锦看着明显是有几分激动的几人,也没好意思开口告诉他们,自己这里同意也没用,若是十天内,也就是她探亲假来临之前,于青荷没办法找到工作的话,她一样没办法留下来。   还是要回去。   吴慧芳倒是不用担心,她可以用上学的名义留下来。   只是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也还没开始,虽然政策是宽松不少,但国家那边还没有明确的文件下达,所以想要找工作还是要在国营企业,不过眼下,江市也是二线城市,工作更是不好找,多半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即便缺人,也都喜欢内招,就像是她自己的工作,若非于成才是钢铁厂的工人,哪能知道他们要招临时工,怕消息传到外面,早就招好了。   也不是说没有公开招人的那种,也有,但很少,而且竞争那叫一个激烈。   更不用说如今临近年底,缺人找人的,早些时日就已经有了人选,就像是钢铁厂一般。   所以,眼下工作是真的不好找,不见上辈子,于青荷跑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一直到翻年过来,眼见回去的日子就要到了,也没有找到工作,这才盯上了阿锦的这份工作,有了那个提议。   不过这辈子,她可不打算给了。   而且她还打算搬出于家。   毕竟于家真的太小,如今还又要住进来两人,阿锦表示,自己才不要受这份罪,她手里有钱,搬出去,外租一套房子,完全没问题。   至于怎么说服于成才,阿锦表示小问题。   倒是于母的话,可能是个麻烦,不管是为了不想和儿子分开,还是说为了不让外人说嘴,女儿一回来,就让儿子搬出去之类的话,她也会强烈反对,不过想要说服她也不难。   于母这个人,是个外强中干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说服她比说服于成才还要简单一些。   哦,你说于青荷和吴慧芳,抱歉,这两人就真的不在阿锦的考虑范围了。   ……   因为阿锦干脆利落的答应于青荷留下来,晚饭自然吃的愉快,气氛友好。   于青荷为了感谢,在吃过饭,更是第一时间收拾,吴慧芳也去帮忙,她虽然年岁不大,但对这种事已经做的很是熟练。   对此,   阿锦也接受的良好。   晚上,于青荷带着女儿是和于母一起睡,住房间。   阿锦和于成才依旧在客厅打地铺。 第203章 炮灰舅妈   因为是在客厅打地铺, 阿锦很是有些不习惯,如今又是大冬天,地上也凉, 让她有些睡不住,早早的就醒了, 这个时候,天也才蒙蒙亮。   既是醒了, 便直接起身。   嗯, 指望她去做饭是不可能的。   阿锦穿上衣服便准备外出锻炼身体,原主的身体素质可不大好,甚至说得上有两分虚弱, 原身生女儿的时候,可是受了大罪。虽然说有傀儡人帮她生子, 但傀儡人的身体如何?可也是根据她的身体状况而来。   难产, 修养了N久这中事情, 这是阿锦不允许发生在自己身上。   做个柔弱的女子神马,这绝对不可能。   打开房门, 便是一股冷空气袭来,让阿锦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一下脖子,在门口遇到了住在他们上一层的陈婶, 对方是赶大早去买菜, 相互打了个招呼。走出小区楼后, 打量了一下昨天来不及打量的周遭环境, 约莫是新建没几年的关系, 周遭比较空旷,没什么人烟,不过树木不少, 因而虽说是在钢铁厂周围,但空气质量还算不错。   绕着小区小跑了几圈,一直到额头都是汗,手脚也开始发软后,阿锦才回去。   此时,天已经大亮。   各家各户也开始升起炊烟,本来寂静的小区也开始有人走动。   阿锦回到家的时候,早饭已经好了,是于青荷准备的,见到阿锦回来,连忙开口打招呼,言语间隐隐的带着些许讨好之意:“弟妹,你回来了。洗把脸,就可以吃早饭了。”   “好,我知道了。”轻轻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麻烦大姐。”   于青荷:“一家人,说什么麻烦不麻烦,况且也是顺手的事。”   “锦玉,好端端的你怎么想起早起锻炼了?”于成才吃着饭,顺口问了一句,他早上一睁开眼就不见了老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吓得他急忙出去找,也就是在门口碰到了陈婶告诉他,说他媳妇早起锻炼,才叫他放下心来。   阿锦:“也没什么?今天醒的早,没事干,就出去走走。”   “哦。”   于母倒是有些不满,翻了个白眼,谁说没事的,这家里活多着呢,前两日换下的衣服被单不还没洗吗?再不济,把早饭做了也成,这不都是现成活吗?   真是懒到家了。   阿锦也看到于母的白眼,不过却没有在意,不管她心里嘟囔什么?只要不说出来,一切万事大吉,当然,于母也不是一直都如此,先前也没少嘟囔的,不过都被阿锦给怼了回去,到最后却成了她的不是,两三次过后,她自己便不说了。   至于心里,管她呢?谁还能管住别人心里怎么想?   吃了早饭。   阿锦和于成才就去上班了。   两人并不是个部门,而江市第一钢铁厂也不是白叫,厂子很大,所以进厂没几步便分开了。   阿锦算是第一次接触会计的工作,一开始还有点手忙脚乱,不过她是个聪明人,很快也就上手,年底,要盘点总账,那叫一个忙碌。   等她暂且回过神,发现已经中午了。   “小姚,你是要去食堂还是回家?”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开口问道。她叫何丽,也是会计部,但不同阿锦是临时工,人家可是正式工,已经在钢铁厂工作了十余年,性情爽朗大方,对阿锦这个刚来一个月的同事很是照顾。   “去食堂。”   “那一起吧?我家婆今天走亲戚,家里没人做饭。”   “好啊!”阿锦点头答应下来。   钢铁厂这么大,自然是有自己的食堂,价格不贵,味道也不错,深受员工们的欢迎,且不说一些家住的远的都在食堂吃,就是像阿锦这样,住在这附近的,改天不想做饭,也都会在食堂吃。   阿锦和何丽来的不算早,已经过了吃饭人最多的时候,没怎么排队,也论到了。   同样的,也因为来的晚,基本上没剩下什么好菜了。   和何丽略有些懊恼的态度不同,阿锦随便打了点,便坐到了最近的饭桌上。   “……刚才大厨还说,今天有红烧肉,早知道我应该一到饭点就过来。”何丽端着饭菜也过来,嘴里嘟囔着话,一副懊恼的不行的模样。   阿锦附和的点点头。   “对了,小姚,我听说你家大姑姐回来了,昨天在小区里,又跪又求的,闹成一片?这是咋回事?”忽而,何丽就开启了八卦模式,低声问道。   阿锦对宣传别人的私事没多大兴趣,便道:“也没什么?姑姐和家婆先前闹了点矛盾。”   “什么矛盾?”阿锦这模糊的话显然不能满足何丽的八卦之心,又追着问了一句。   “母女间能有什么大事,不就是家里的那点事吗?”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她这话一说出口,何丽也就知道阿锦不打算说,虽心里有点遗憾,不过别人家的家事,她也不好刨根问底,便也就罢了。转头抱怨起了工作上的事情。   什么年底了,工作量也太大之类。   对于她这样的抱怨之语,阿锦三五不时的附和两句。   吃了午饭,便直接回到办公室,投入到工作中。   ……   “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媳妇没回来?”于母看到就儿子一个人回来,开口说道。   于成才点点头:“马上就是年底了,她们会计部的工作多,估摸是在食堂吃了。”   一听这话,于母就有些不大高兴:“咱家离厂才几分钟的时间,能耽搁她多少时间?偏要在食堂吃,真是败家娘们,不知道节省一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家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呢?经得住她这样大手大脚的花。”一想到儿媳妇手里有不少钱,却捏的紧紧,让她拿出一点补贴家用都不肯。   于母的心气就开始不顺。   本来于成才是想要开口问媳妇反驳两句,妈不是厂里的人不知道,年底了,会计部那边真的是忙,不然的话也不会在前段时间招临时工了。   不过话到嘴边,却又没说,他了解他妈,他这不张口还要,这要开了口,妈就又要开口说什么他娶了媳妇忘了娘之类,再然后就没完没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但很可惜,他可能还不大了解他妈。   在念叨媳妇这方面,于母的任督二脉是自通,吃着饭,也是念念叨叨。   听得于成才很是无奈,想要开口,又怕于母上纲上线,最后只能加快自己吃饭的速度,以最短的时间吃完饭,以上班的名义离开。   不过于成才的逃离让于母更不满:“……青荷,你看看你弟,娶了媳妇忘了娘,我不过念叨两句,他就这样不耐烦。上班,这才几点?以为我不知道他上班的时间吗?”   “妈,这不年底了,厂里忙吗?”于青荷也是无奈,都这么多年了,妈的脾气真的是一点都没变,还更唠叨了。   于母冷声道:“什么忙?我看他就是嫌我说他媳妇了。”   于青荷听到这话能怎么办?只能顺着于母的话说,不然的话,今天她的耳朵就别想要了。   却没想到于母有了倾诉的对象,尤其这个对象还向着她说话,就更念叨了,几乎是从阿锦第一天进门开始说起,什么第一天就敢和她顶嘴之类。   刚开始于青荷确实还附和着,觉得阿锦有点过分,她妈可是长辈,怎么能顶嘴呢?不过听着听着就有些不对劲,于青荷到底是大学生,虽然没念完,就为爱退学了。不过一应的道理她都还是懂的。   妈怎么能惦记媳妇的嫁妆呢?   不过见于母滔滔不绝的抱怨,浑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错了,作为子女,她又不好开口,只是这样听着又尴尬的很,只能强听着。   倒是吴慧芳,是个机灵的孩子,看于青荷皱眉,开口说:“外婆。”   “咋啦?”本来说的正高兴的于母,咋然被打断,更有些不高兴,虎着一张脸问。   吴慧芳道:“舅舅的厂里还招人吗?”   “什么?”于母有些不解。   倒是于青荷立刻就明白女儿的意思,“妈,是这样的。我回来请的是探亲假,年过若是没有工作的话,还是要回去的。但我不想回去,只是我连着考了两年,都没能考上大学……”说起这个,她的心里也是苦涩的很,想当年,若不是为了吴志刚的话,她怎么可能放弃学业,和他一起下乡。   但她的一腔真心,却只换来他的背叛。   她想回来,但下乡容易回来难,家里也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人家,甚至也正艰难着,好不容易等到高考恢复,但多年的乡下劳作生活,让她早就忘了书本上的知识,以至于连带着两年都没能考上大学。   如今想要留下的话,就只能找份正经的工作。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于母一听这话,立刻就忘记了先前的事,着急起来,“…你这孩子,叫我说你什么好?你弟的钢铁厂前段时间才招了人,你弟妹的工作就是那个时候得来的,你说说,你怎么不早点回来呢?你弟妹不过初中毕业,都能应聘上,换成你就更没问题了。”   于青荷:“我也没办法,大队长不批我的假,我没介绍信,很难回来。如今也是政策松了,借着探亲才回来。”不然的话,像是前几年,她爹病逝,她想回来奔丧,求了大队长好久,但因局势紧,大队长也没批她的条子。   于母也知道,不然的话,自己哪会这么容易就原谅她?   ……   接下来的几天里,于母就开启了早出晚归的生活,和于青荷一起外出找工作,而且还到处的拜托人,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只是眼下年底,要招人的早就招好了?   因而几天过去,工作的事是一点着落都没有,再加上很快就要过年,要开始准备年货,于青荷和于母也只能暂且放下找工作的事,把年货准备起来。   不过她们跑了这么些天,也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把吴慧芳在这里读书的事,安排好了。   就在钢铁厂附近的红星小学,对方虽然不是她办理了入读手续,等年后开学她就可以直接去读书,至于户口的问题也不用担心。   农村上户口都是孩子出生后,便先报到大队那边,大队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就统一去县里一起登记,但吴慧芳出生后没多久,于青荷和吴志刚的感情就变了,夫妻二人经常争吵,谁也没想起去上报大队,不过农村就这样,不少人家,都是等孩子上了学,才想起上户口的。   再到后来于青荷和吴志刚感情彻底破裂,两人离婚,于青荷想要回城,便不想把女儿的户口上到农村,便一直拖着,反正女儿还小。   所以,   吴慧芳是一直都没上户口,于青荷之所以选在今年回来,也是因为吴慧芳已经六岁,该读书了。   虽说于青荷和吴志刚离婚,不过有结婚证和离婚证在手,给女儿上户口还是没问题,吴慧芳的户口是直接落在于家的户口本上。   这也是在红星小学给她办理入读手续,这么顺利的原因。 第204章 炮灰舅妈   转眼, 过去了二十天,距离过年只剩下两、三天。   钢铁厂那边除了几个值班人员外,都已经放假了,家家户户都开始准备起年货来, 集市也多了起来, 阿锦一放假就置办了一些年货, 当然不是给家里办的。   毕竟于家的年货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她买的东西是给姚家, 因为她是属于远嫁, 大年初二回娘家, 她必定没办法去, 不是嫌路远, 而是大过年火车票不好买, 早些时日, 忙得厉害,也忘记提前买票。   只是人虽可以不回去, 但这东西却不能少。   阿锦可是买了不少东西, 什么腊肉,糕点水果糖, 还有两罐麦乳精, 还给姚家全家都买了衣服,其中姚父和姚母都是一整身, 从头到家的那种。这么些东西下来, 足足花了阿锦七八十才搞定。   哦, 你说她买这么些东西于母为什么不念叨?毕竟即便是出嫁的闺女回娘家, 能拎上二斤糕点和水果糖就不错了。   于母又不是什么大方人,哪能让她这么买东西?哪怕是她自己挣的工资也不行,便是邻里街坊知道了, 也不会向着阿锦的。   所以,阿锦是买完东西就没往于家拎,而是直接拿着东西去了邮局,嗯,即便是过年,邮局这里也有可以办理业务,不过就是比平常要更慢一些,要十天半个月了。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   过年虽然用不上,但等元宵节也是一样的。   邮寄完东西,阿锦又到电话亭那边,给姚母打了个电话。   姚家自然是没电话,是要先打到村大队,若是运气够好的话,姚父可能会在,毕竟他是大队长,若是运气不好,那就只能让在大队的人,麻烦跑一趟,去姚家喊人,过来接电话。   真的是麻烦,等她手里有闲钱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给姚家按个电话。在等姚家过来接电话的时候,阿锦颇有些心不在焉的想到。   算着时间,阿锦便又拨了过去。   过来接电话的是姚母,知道阿锦过年没办法回来,她虽然是有点失望,但也能理解,毕竟闺女是远嫁,过年不好买车票。在知道阿锦给家里寄了年货和给她和老头子的礼物后,她嘴上虽然说着多花那钱做什么?心里却是高兴。   虽然她不是那种要求出嫁的闺女时刻惦记娘家的那种人,不过闺女记挂自己,这是闺女对她的孝心。   姚父知道女儿打电话后,也匆匆的赶过来,只是他来的不凑巧,在他进门的前一刻,电话才挂,便有些埋怨姚母,“你这婆娘,平日里话贼多,这个时候倒是成了闷嘴葫芦,咋不和闺女多说两句?害的我没能接到闺女的电话?”   埋怨完,看着明显高兴的姚母,又忍不住问了,“孩他妈,闺女说了啥?你咋这么高兴?和我也说说呗。”   姚母心情好,也就没计较姚父的埋怨的话,便把阿锦刚才和她说的话,给姚父重复了一遍,说是路远,不好买票,今年怕不能回来,便寄了东西,又给他们一人买了一身衣服,还有就是阿锦在那边也有了工作,和女婿在一个厂子里,做会计,虽说眼下还是临时工,不过好好干,是能转正。   本来姚父听着前头的话,眉头还皱了皱,毕竟人不回来,买什么东西?还给他和孩她妈买衣服,花那么多钱,亲家母那边知道了还不得有意见?不过到后来听到阿锦有了工作,眉头才舒展。   闺女不是个蠢笨的,想必这些是她藏的私房钱,不会让亲家母知道。   不过这孩子也太败家了一些,即便手头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啊!下次打电话了,一定要好好的说说她。   做人可不能这么花钱?   ……   阿锦可不知道姚父的想法,寄了东西,给姚母打了电话后,阿锦手上只拎着一个袋子,便回来了。   于母看着阿锦手中明显是买衣服的袋子,便有些不大高兴:“锦玉,你这出去一晌午,就给自己买了身衣服?”这要她敢点头,自己非要骂上一顿,让她把衣服去退了。   前两天,家里才又还了一波债,又置办了年货,哪有钱让她这样挥霍?即便是她的陪嫁也不行,那也是他们老于家的,即便她现在不肯拿出来,将来有了孩子,花到孙子身上也一样。   “妈,这是我给你买的,若是您不喜欢的花,我去退了就是,集市还没散。”一看于母此时的表情,阿锦对她心里的想法也已经猜了七七八八的,轻声开口说道。   给她的。   于母的脸瞬间阴转晴,不过却还是有点不大信:“你给我买的?”   “妈你这么吃惊做什么?这不是我应该做的吗?今年我和成才都上班,忙的很,这家里的里里外外都是您在张罗,我这个做儿媳妇的还不得表示表示,那我成什么人了?”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   总算还知道好歹。   于母听了阿锦这话,瞬间觉得儿媳妇也是讲理的。   不枉费她这家里家外的忙活。   “您看看,喜不喜欢?若是不喜欢,我们再去换。”阿锦把东西递过去,开口说道。   于母本来正在准备年夜菜,听到这话,当即在围裙上抹了一把,把东西接过去,打开一看,竟是她上次念叨过的羊绒披肩,还是年前,同小区的沈大姐身上披了一条,据说是她儿子从京市买回来的,好看的不行,她也想要,可惜那样一条羊绒披肩,要三十多,她哪里舍得?只能自我安慰,说披肩又不是什么实用的东西,不要也罢。   实则心里羡慕的不行。   回到家里,也在饭桌上念叨过一回,没想到儿媳倒是记住了。   还算她有心了。   这般一想,于母的脸上顿时就有了笑容,再看向阿锦的目光也慈爱了不少,没以往挑剔了,“难为你还记挂我这个老婆子。”说完便喜滋滋的把羊绒披肩往身上比了比。   这条羊绒披肩是藕荷色,触手柔软,一摸就不知道不是什么便宜货。   “荷儿,好看吗?”于母喜滋滋的问。   于青荷点点头:“好看。”语气里带了一点羡慕,而后目光不自觉的就往阿锦那边看了看,发现她手上再没有其他东西,眉色间忍不住流露出些许失望。   “妈,我本来是想要买件大红色,想着喜庆一些,不过售货员知道我要送给妈的,便说,藕荷色最是搭衬您这样年岁,阅历千帆,大气沉稳,本来我还不大相信,如今您这一上身,果然是没买错。”阿锦也笑着称赞说道。   嗯,对买这样一条三十多块,几乎要于成才一个月工资的羊绒披肩,阿锦是一点都不心疼,反正用的也不是她的钱。   机灵鬼的吴慧芳甚至跳着跑过来:“外婆,你好漂亮,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外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吴慧芳和于母早就从争锋相对的一对冤家,成了你慈我爱的好孙祖俩。   于母听着夸奖,表情更是欢喜,对着镜子是看了又看,怎么看都不够?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等过年回娘家就披上。   ……   因为得了礼物,还是自己心仪许久的,于母的心情那叫一个愉悦,连带着对阿锦说话都轻声细语了许多,对阿锦不做家务事也没那么多意见。   毕竟儿媳妇上班,辛苦了这几个月,难的有几天休息的日子,可不得好好歇歇吗?   对此,   阿锦感叹,金钱的力量啊!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好心情的,家里有两人的心情就不咋地?一个是于青荷,眼见回去的日子一天天的来临,但她的工作依旧没有着落,若是再找不到的花,她还是要回去,能不焦心吗?另外一个就是于成才,额……任谁好不容易存下来的私房钱,被搜刮的一分都不剩,都高兴不起来吧。   尤其于家的条件不怎么样?到现在还欠着外债,他的工资除开家用外,都用来还债了。   这三十多块钱,可是他从牙缝里省下来,攒了大半年,才攒下来的。   于成才目光哀怨的看着阿锦:“媳妇,你下手也太狠了,一分钱都没给我剩。”   “我也没自己花,不是给你妈买羊绒披肩了吗?怎么?钱孝顺自己的妈还不乐意啊!”阿锦如是的开口说道。   “我也没说不乐意,只是好歹你也给我剩点。”于成才一想到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就止不住的心疼。   阿锦又道:“行了,也别再这里自哀自怨,我让你和妈的搬出去的事情如何了?”   “那个,我还没提。”于成才听到这话,脸上一顿,犹豫了一下,才低声开口说道,其实对于睡在地上他也不乐意,但一想到,若他敢说搬出去的花,他妈一定一哭二闹三上吊,他就觉得头疼。   对于他这个答案,阿锦并不意外。   毕竟于成才是个什么性子?说好听点叫敦厚,难听就是没主见,她早在来的第一天就知道了。这事,指望他是指望不上,还是要自己想办法。   于成才看着抿着嘴不说话的阿锦,以为她生气,心里也有点不安,小声说:“其实,大姐未必能留下,我们搬不搬都可以的。”   “你想一辈子睡地板,将来孩子也跟着一起睡地板?”阿锦斜斜的看了于成才一眼,开口说道。   于成才立刻摇头。   他自然不愿意的,他受苦受累一点也就算了,但将来若是有了孩子,哪还能让她跟着一起睡地板?不过这样一想,于成才往阿锦腹部看了一眼。   锦玉如此说,是不是她已经有了?   表情顿时有些激动起来。   “别瞎想,我没怀孕。”阿锦一看于成才的表情,就知道他的想法,立刻开口说道。   “哦。”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低落,话说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孩子都不知道几个了?大点的,怕是都念小学三、四年级了,他这却才结婚。   媳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给他生个孩子?   “便是一时没有孩子,那我们也要早早做打算,难道还真的等有了孩子之后才去想吗?到时候,怕是黄花菜都凉了二里地了。”老实说,阿锦对于成才这种性情略软的人,虽没太多的好感,但也没多少恶感,毕竟性子软总比性子暴烈的要好。   最起码还好相处一些。   于成才一听也觉得有道理,不过想到于母,他的语气一顿:“那,那我找个时间……”   “行了,看你为难的样子。”阿锦打断于成才的话,“这件事不用你管了,我来处理。”而后看着欲言又止的于成才,又补了两句:“……你放心吧。即便是我们搬出去,也不会离这里太远,过后我留意一下,看看咱们小区谁的房子有没有要出租的。毕竟留妈一个人住在这里,我也不放心。”   其实对于家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租住一个大点的房子,这个房子再租住去,补贴一下,这一来一往,其实没差多少。   不过阿锦可不喜欢和婆婆一起住,自然不会主动提起。   于成才听到这话,表情才松了下来:“好,我听你的。”   “嗯。”   …… 第205章 炮灰舅妈   这个年, 于家过的还颇为和乐。   于母是尤其高兴,老头子病重的时候,家里欠下的那些账, 终于在今年还的七七八八, 没剩下几家了。离家十余年的大女儿青荷也回来了, 最重要的是,儿子终于娶了媳妇回来, 可算是了了她心头最大一块石头,将来九泉之下, 她也有脸面去见老头子, 若是今年儿媳妇再能给家里添个白胖的孙子。   那就彻底没事了。   “来来,家里总算是苦尽甘来, 日子以后会越来越好的。”于母笑容满脸。去岁这个时候,家里还就她和儿子两个人, 过的那叫一个冷清, 和别人家的热闹, 完全不同。   但今年可算是热闹起来。   “外婆, ”吴慧芳站起身来,先是冲着于母做了辑,大声喊道:“祝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财源滚滚,年年有余。”   “乖~”于母更高兴了, “来来, 这是外婆给你的红包,放好了。”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用红纸包,递给吴慧芳。她今天是真的高兴, 难怪人都说家里多了个孩子,就会变得热闹许多。   这么一想,她看向阿锦的目光变得灼热不少,直言开口说:“锦玉,今年你要多多努力,给我们于家开枝散叶,毕竟成才的年纪可不小了,今年已经二十九了。”   “妈,我和锦玉会努力的。”于成才听着这话,耳尖微微泛红,低声说道。说实话,看着活泼机灵的外甥女,他还真的期待自己的孩子,一定会比慧芳更可爱。   于母这才满意。   吴慧芳也嘴甜的冲着于成才道:“舅舅,你今年一定要给我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弟弟,我一定会做个好姐姐的。”   她这话一说出来,不止是于母笑开了花,于成才也柔和了表情:“乖~”本来是想要给吴慧芳拿压岁钱的,不过一摸兜才想到,自己存下的那点私房钱都已经被媳妇花了,东西眼下就披在妈的身上呢。   目光不由的看向阿锦。   作为一个守财奴,阿锦表示想让她出钱,不可能。   老实说,吴慧芳的容貌多似于青荷,是个挺可爱的孩子,嘴巴也甜,但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她对吴慧芳真的生不出多少好感,当然了,恶感也没有。   对她来说吴慧芳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既然无关紧要,她为什么要给一个无关紧要的孩子发压岁钱呢。   又不是钱多烧得慌,所以对于成才的眼神,她权当没看见。   于成才见阿锦没动静,也没法子,只能手一顿,夹了一个鸡腿到吴慧芳的碗里,“慧芳,舅舅奖你一个大鸡腿。”   “谢谢舅舅。”吴慧芳本来以为舅舅会和外婆一样,给她一个红包,但如今却没有,心里是有点失落,不过看到香喷喷的鸡腿,又高兴起来。   要知道,这还是她第一次吃鸡腿呢。   于青荷也有点失落,毕竟她回来也有十多天的时间,她早就从她妈嘴里知道,弟媳虽然出身农家,不过她家里疼女儿,给的陪嫁十分可观,不但聘礼全数带了回来,还额外给了压箱底的钱,弟妹手里少数也有两、三百,对着话,于青荷是不怀疑的,毕竟她出手就给妈买了那么贵一条披肩。   过年了。   弟妹又是头一年进门,她自己就不说了,但慧芳可是小孩子,也是她外甥女,她手里头富裕,不得给添件衣服,表示一下吗?   却没想到,什么都没有。这就算了。   今天可是除夕,她却扣的连给孩子个红包都没有,那给孩子的压岁红包能有多少,都是一两毛,这也舍不得,她又不是没有?   弟妹是不是看不起她?嫌弃她离婚带着孩子回娘家白吃白喝?   可是,这先前她是同意的?再者,自己在家也没闲着,家里家外,都是她帮着妈在打理,而弟妹呢?除了自己的衣服外,其余一干活计,她都是甩手掌柜,连小弟的衣服都是她再洗。   还想自己怎么样?   一时脑补过头的于青荷,面色有点白,拿着筷子的手,都紧了紧。   不过今年是除夕夜,饭菜也丰盛,桌子上红烧肉,清蒸鱼,烧鸡,卤牛肉,还有肉包子,满满当当一张桌子,都是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硬菜,于母的手艺本就不错,过年又是难的舍得下油,饭菜弄得那叫一个香。   众人都忙着吃东西,也就没注意到于青荷的悲秋伤风。   阿锦倒是注意到,不过她对于青荷这种性情柔弱的姑娘,一向都敬而远之,再者经过这段时间相处,阿锦更发现,于青荷的小心思还很多,其他的也就罢了,但惦记着别人的东西,这一点让阿锦很是不喜。   并不是很愿意和她亲近。   专心的吃着东西。   吃了年夜饭,于母带着吴慧芳一起出去玩了,阿锦也第一时间拉着于成才出去了。于家就这么大,她可不想在这里去听于青荷的回忆。   ……   大年初一,阿锦跟着于母一起去拜年,这个时候,不需要她多说什么,只要得体的微笑就成了。一天下来,笑的她的脸都有些僵硬了。初二,是出嫁的姑娘回娘家的日子。   阿锦是远嫁,也早已说明,不回去。于母的话,她父母早已经过世,娘家是哥哥,不过她和嫂子一向不大和睦,又有于父病重的时候更是因为借钱的关系,两家彻底闹翻,已经有数年没有来往,甚至阿锦和于成才结婚的时候,于大舅那边也没有过来。   于母心里对哥哥有怨气,也不愿意回去。   不过这一日,于家依旧挺热闹,因为小姑子于青柳来了。   带着丈夫贺明还有一双儿子,四岁的大儿子贺山,两岁的小儿子贺峰。   阿锦只在结婚的时候见过于青柳一次,说起来,于青荷和于青柳这对姐妹,也挺有意思,不但外表相差的多,连性子也是,于青柳风风火火,个性冲动,属于一点就着的那种。   因心里对大姐于青荷有怨气,怪她为了一个男人,不要亲人,连家里最艰难,甚至于父过世的时候,她都没回来看一眼,所以打从进门,就对于青荷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很是阴阳怪气的说了一阵。   于青荷理亏也不敢出声,只泪眼婆娑的道歉。   吴慧芳一看到于青荷哭了,就要护母,如于母那一次一样,挡在前面,让于青柳不要欺负她妈妈。   于青柳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外甥女是一点好感都没有,不过还不至于去和一个孩子计较,再者,她要骂的话也已经说的差不多,便没再说下去,白了吴慧芳一样,便抬脚离开去帮于母的忙了。   只留下红着眼的于青荷,被女儿安慰。   看的阿锦不由的摇头。   所以说,家长里短的琐碎事,最是麻烦了。   就在刚才于成才还想要去插一手,不过被阿锦拉住了,她们姐妹的事,就让她们自己去处理。况且她觉得于青柳说的也没错。   于青柳的回来,这一日于家更热闹了。   于母笑的合不拢嘴,给两个外孙准备的红包不说,还有亲手做的鞋子和钩的帽子。   不过她是高兴了,阿锦是更有些不耐烦了,太吵了。   于家本就不大,素日里家里五个人就觉得已经觉得拥挤,如今又多出四个人,其中还有两个正是闹腾年纪的小孩子,嬉闹声,还有他们乱扔东西的声音,真的是让阿锦烦躁的不行。   不过作为一个从不委屈自己的人,阿锦直接离开了。   到外面,一直呆到差不多吃饭时间,这才回去,不过一进家门,看着被于青柳的两个孩子弄的乱的不成样子的客厅,各种东西丢了一地。   阿锦闭了闭眼,更是坚定自己年后要搬出去的决心。   这也就算了,总归是小孩子,横竖他们弄乱了,负责收拾的也不是自己。   不过这顿饭依旧是吃的不打愉快,因为在饭桌上的时候,于青柳也不负自己热心的名头,在吃饭的时候,先是说了让阿锦和于成才抓紧一些,赶紧怀个孩子。毕竟她家哥哥已经不小了,她这个做妹妹的,孩子都两个了,他却还西夏空虚。再然后,就是提点阿锦这个做嫂子的,既然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那在家时候的娇气,就要适当的收敛一些,不能说家婆在忙碌,连她这个出嫁的小姑子都出来帮忙,她一个做媳妇的袖手旁观。   阿锦哪里是个愿意吃亏的人?哪怕是嘴上的亏也不行。   笑眯眯道:“青柳的好意我这个做嫂子的心领了,你既是这般说,想必在婆家必定是个勤快又贤惠的儿媳妇,必定事事不假于人,令人敬佩。对了,看你今日如此体贴妈,就知道老话,女儿是贴心小棉袄一点都不错,你如今只有两个儿子,应该再抓紧要个女儿,这样也可以感受一下温暖,不然的话,将来儿子娶了媳妇,若是如同我这样一般,是个娇气的,你好歹还有闺女可以帮忙一下,你说是不是?”   于成才看着面色不大好的小妹,轻轻的在下面拉了拉阿锦的衣角,低声叫了一句:“锦玉。”别说了。   于青柳和只会自艾自怨的于青荷不同,当即便搁下筷子,语气不大好的开口:“嫂子,我也是一番好意,你何必如此?”   “我怎么了?我不也是一番好意吗?”阿锦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于母沉下脸:“行了,一家人,吃饭呢。都给我消停点。锦玉,青柳也是为你好,不用多想。”   于青柳一听就知道亲妈是向着自己,不过也是,她可是亲闺女,嫂子到底是外人,面上流露出一丝得意,还要开口说什么。   “好了,青柳,这是你爱吃的红烧鱼,我已经把刺都拣出来,妈的手艺好,咱们难的回来一次,你还不多吃点,下次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贺明连忙开口说道。他媳妇虽说是一番好意,但她一个出门的小姑子,这样说娘家嫂子若是传出去,指不定外人解读成什么样?   于青柳却不以为然,还要开口。   “妈,我要吃鱼。”这时,于青柳的大儿子贺山开口喊道,直接让于青柳把她要说的话给忘了干净,立刻把碗里丈夫刚才给她踢的鱼肉夹给儿子。   也没忘记给小儿子也弄点。   贺明见此,也是松了一口气。   ……   于青柳并没有多留,吃了午饭,便带着两个孩子走了,说是家里晚上有客人,是公爹的一些老友,每年都要聚一聚,今年论到她家,还有就是远嫁外地的姑婆,因为政策的变动,也被允许回来了,她是长嫂,需要回去张罗。   小女儿虽在同一个地方,但难得回来一趟,这么快就要走?于母心里很是有些不舍,但也没办法,也只能送走小女儿一家四口。   他们走后,   于母闲着没事,本是要带着吴慧芳一起转悠一下,不过却被儿子的一句话给惊在原地。   “妈,那个,我和锦玉打算年后搬出去。” 第206章 炮灰舅妈   于成才这话对于母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顿时什么遛弯的心情都没有了。   呆愣愣的看着他,“你,你再说一遍。”   看着于母这样, 于成才的心里有些不得劲, 便想要把话收回来,毕竟家里就他一个儿子,若是他搬出去,像什么话?   “妈,成才的意思是我们打算搬出去住。”阿锦何等了解于成才, 那就是个耳根软, 没什么主见的人, 上前一步,开口说道,“当然了, 您也不要生气, 我和成才即便是搬出去, 也还是在这里个小区里的。日常一日三餐也还是在这里吃,只是不住在这儿罢了。”   “……我们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阿*忽悠大师*锦上线, “咱家本来就不大,大姑姐又带着孩子回来,当然,我也不是嫌弃大姑姐, 毕竟于家也是她家,她姓于, 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只是我和成才一直睡地板,也不是个法子。将来再有了孩子,总不能带着孩子一起睡地板吧?妈, 到时候你舍得?”   于母立刻摇了摇头:“这怎么能行?”   她本来还生气,不过阿锦这一番话下来,她的气顿时也就消散了很多,儿媳妇这话虽然不中听,不过倒也是实话,再者,儿子一直睡地板,她也能心疼的很?   不过想到自己若是答应,儿子就要搬出去,只是一想到别人家三、五个儿子都还住在一起,她就只有一个儿子,还要搬出去,怎么想心里都不舒服。   阿锦看着明显意动的于母   “除了对成才身体不好之外,还有就是……”阿锦轻眨了一下眼睛,似有些不好意思一般,附在于母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听得于母连连的点头,脸上的怒容已经不见,不过却还是有些不情愿。   阿锦也看得出于母的意动,也知道她最在意的是什么?又接着说:“妈,你也不用太担心。最多也就两三年的时间,等家里的债还完了,我和成才工作会多努力些,存些钱,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候我们一家人还是住在一起的。”   “真的?”   “当然了,我还能骗您不成,您只有成才一个儿子,我和成才也都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哪能不管您?不过是如今咱家的情况实在有点特殊,这不是没办法的事吗?”阿锦低声说道。   于母听着这话,终于是点头:“这倒是,那你们搬出去吧。”不过话才一落音,她就有些后悔。   不过阿锦哪里会给她反悔的机会,“谢谢妈,我和成才会努力的。”   被阿锦抢先了一步堵了话,想要反悔的话也只能咽回去,不过却还是有些不甘,道:“行吧,不过你得记住自己的话,即便是搬出去,也要在附近,不然的话,可不能怪我反悔。”   “没问题。”阿锦立刻点头答应下来。   她和于成才都在钢铁厂里上班,便是想要住得远,阿锦都不乐意。   于成才看着自家媳妇三言两句就把亲妈搞定,一时间也有点震惊,本来他以为,妈一定不会同意的,没想到……还是自家媳妇技高一筹,“媳妇,厉害啊!”   伸出一个大拇指。   对他的夸奖,阿锦是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下来。   本来如此,毕竟若是像于成才这般的话,想要搬出去,下辈子吧。   其实阿锦对于成才的好感度真的是一般,有的时候还会生出一些不耐烦,只是没办法,她的任务对象于安安还没有出生,她没办法离开于家。   不然,就于成才这种没什么主见,耳根又软的人,阿锦觉得自己是无法和他长期生活的。   离婚几乎是必然的事。   ……   阿锦的行动力本来就杠杠的,况且她也不是今日才生出要搬出去的想法,而是来的第一天就有,早就已经暗中找房子,只是临近年底,时间没那么多,她又有要求,便也没有找到适合的。   如今新年假期里,她的时间多了。   又在于母的跟前过了明路,自然不会在藏着掖着,很快就开始行动起来。   只一日时间,便让她找到了。   而且全方面符合他们的要求,也还是在他们这里家属小区里,小区最后一排,也是个一室的房子,不管位置还是大小,都很适合,最重要的房租便宜,一个月只要六块钱。   阿锦是一眼就看中,立刻就定了下来,而且是大手笔的一下子就交了一年的房租。   行动力还有掏钱的爽快劲让于成才为之侧目。   他是知道媳妇的嫁妆不少,先前在于母的鼓动下也打过这些嫁妆的歪心思,只是阿锦的态度极其强硬,不好惹,才不得已歇了这个心思。   回去后,   于母知道是用阿锦的嫁妆付的房租,心里也好受了不少。   于青荷也一样,知道阿锦搬出去,便泪眼婆娑的询问,是不是因为她才要搬出去的?若是的话,她立刻搬出去,什么于成才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哪能和于母分家之类。   听得阿锦很是不耐烦,直接拽了于成才一把:“你和你姐说吧。”就于青荷这遇事就哭的性情,她有些怀疑,她是怎么把吴慧芳养这么大的?   于成才怎么安慰心灵有些脆弱的于青荷,阿锦没兴趣知道。   现在的她是趁热打铁,既是房子已经租好,那就赶紧搬出去,所以麻溜的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当天就搬进了新家里。   于成才一起搬进了新家,躺在还没有铺的床上,于成才很是感叹了一句:“果然还是床舒服。”   “那是,你睡了这么多年的地板,这身子怕是都要落下毛病了。”阿锦开口刺了一句,也算是隐晦的提醒一下于成才的身体不好。   要知道,这结婚才半年的时间,没有怀孕,就有不少人提醒,让她抓紧一些。她可不打算背这个锅,毕竟不是她的错,为什么要算到她身上。   她才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   于成才却没听出来,或者说,正常人都不会立刻往子嗣那边去想,所以,他还点头赞同:“可不是吗?地上到底是冷的,我现在的腿骨一到阴天下雨就觉得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侵了寒气。”   “那得空到医院去瞧瞧吧。”阿锦顺势的提出来:“若是老寒腿的话,可就厉害了。而且你这几年,很是受了些苦楚,胃也不大好……这样,我们到医院做个全身检查,日后多注意一些,可别等到老了,落得一身都是毛病。对了,还有妈,也一起吧。她前两天不是还念叨,说腰有些疼吗?也一起去看看,可别拖成什么大病。”   于成才本来听说做全身检查还不是很乐意,毕竟家里的条件不怎么好?不过在听到于母后,一口答应下来,他心疼于母的同时,也有些担心,万一真的拖成了大病,如于父一般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还医药不断的话。   那到时候,家可真的要垮了。   ……   初八,   阿锦和于成才开始正常的上班,开年的第一天上班,工作自然是有点繁忙,而且一连几天的时间,都没什么空闲时间,中午也都是在食堂解决。   为此,于母也念叨了两句,不过没在阿锦面前念叨,她就权当不知道了。   其实这几日于母也是不清闲的,到底拜托人给于青荷找工作,但这个时间真的不是找工作的好时候,因而还是一无所获。   眼见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再找不到工作的话,于青荷就要准备回去的行李了。所以,于母和于青荷到底还是惦记上了阿锦的身上,而且提出的建议和上辈子一模一样,让于青荷代替阿锦去上班,工资给她,她不用上班就可以白得工资,多好的事。   “我不同意。”阿锦拒绝的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却没想到被拒绝,于母皱眉:“这多好的事,又能帮到你大姐,你为何不同意?”   “我为何要同意?”阿锦掀了掀眼皮说,“……我自己是没长手还是没长脚,需要别人代替我干活?再者,前几日部长还和我说,让我好好干,下个月就给我转正。让我把工作让给大姐,没毛病吧。”   于母惊喜道:“你要转正了?”   阿锦点点头。   这个消息在年前的时候,部长已经暗示过,不过那个时候不宜张扬,毕竟她进场的时间短,但如今却不用了,部长已经在会议上透露。   “那太好了。”儿媳妇转正就意味着工资会上涨,家里也就多了份收入,先前还不觉得,闺女回来住的这小一个月里,她手里存下的那点钱,真的是花了不少,让她肉疼的紧。   于青荷愣了愣,完全没想到这一出,毕竟顶替弟媳的临时工和顶替正式工完全不同,谁也不会傻的把自己正式的工作让人顶替,毕竟现在的工作真的太难找了。   但她们是亲人不是吗?况且自己并不是真的想顶替,不过是想留下,她会把所有的工资都上交,不留一分。   咬了咬嘴唇,便道:“弟妹,我知道,我是有点强人所难,但我也真的没办法,我不想回去也不能回去,若是我回去了,慧芳怎么办?所以,我求求你,答应吧?我保证,发的工资都交给你,弟妹,我求求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们母女。”说着双腿一弯,就已经跪下来。   旁边的吴慧芳也跟着跪下来:“舅妈,求求你了。”   阿锦可不敢受她们这份大礼,躲开的同时,嘴巴也没停:“大姐,知道自己强人所难,就不要做了。再说了,你为什么不叫你弟弟把工作让出来,你们才是嫡亲姐弟不是吗?”   于青荷一时噎住。   让成才把工作让给她?怎么可能?光是于母就不能答应,但弟媳就不同了,到底隔着一层,儿媳和闺女,当然是闺女更亲一些。   于母忙帮腔:“锦玉,你也别先生气,再说了,虽然你是把工作让出来,但工资全给你,不吃亏的。”   “锦玉。”于成才也低声叫了一声:“我们先过了眼前这一关,让大姐留下来,其他的过后我们都可以再商量的。”   听着于成才这话,阿锦不由厌恶,语气冷淡的说:“你为什么不把你的工作让出来,等过后一样可以再商量不是吗?”   于成才听着阿锦这话,顿时不吭声了。   倒是于母脱口而出:“成才他是男的,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工作怎么能让出来?你是个媳妇,顾好家里就是了,赚钱的事,让成才来就行了。”   几乎是在这一瞬间,阿锦已经在心里想好,等到于安安出生,她就着手准备和于成才离婚的事情,若是和这样的人过上一辈子,能把她给憋‘疯’。   开口说:“好了,我不和你们说这么多,反正工作我是不会让出来的。再这,与其在这里算计别人的工作,不如想想其他办法,又不是只有工作才能留下?”   “还有其他办法吗?便是考大学,也还要半年时间呢。”于母是个欺软怕硬的性格,见阿锦的脸色都不对了,说话的声音不自觉就小下来。   若还有其他办法的话,她也不会让儿媳妇把工作让出来。   “当然。”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让大姐找个人结婚不就成了。” 第207章 炮灰舅妈   “结婚?”   于母刚开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 真的是愣了一下,因为之前完全没想到,不过等解读后, 眼睛倒是亮了起来,这倒是个好办法?   大女儿青荷如今也才三十出头,还年轻着, 哪能就这么守一辈子, 而且还是为了吴志刚那个负心汉?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的于母,脸上的表情陡然一松,露出笑容, 拍了一下大腿:“这个办法好。”给女儿找个对象可比给她找一份工作要容易。   工作不好找, 但两条腿的男人不到处都是吗?   “这倒也是个办法。”于成才也是连连的点头, “……这样一来的话,大姐不用回去,锦玉也不用让出工作,简直是两全其美。”说着还对阿锦讨好的一笑。   阿锦垂眼, 没去看。   再婚?   这个念头,于青荷也不是没想过的, 只是她下乡的那个地方, 事实上, 她和吴志刚离婚后,村子里给她说亲的人是一茬一茬,不过她都拒绝了。她大学虽然没毕业,但也是读过大学的人,是看不上乡下小学都没毕业,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男人,又有她是离婚带着孩子, 给她说亲的对象又是降了一层。   不是二婚就是家里穷,再不然就是身上有点毛病。   这样的人,于青荷哪里看得上?若是真的活不下去,可能她还会屈服,不过她即便是最艰难的时候,也有于母救济,远不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自然不愿意。   如今的话,倒是可以考虑。   江市做为一个颇为发达的城市,文化素质比乡下有多强就多强,符合她条件的男子自然也就多起来,但唯一不好的一点是,距离她回乡没剩下多少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找到她中意的人吗?   于青荷看向于母。   于母立刻就明白女儿的想法,立刻拍胸脯保证:“青荷,你放心,妈虽然没本事给你找份工作,但找对象,完全不是问题,包在妈身上。而且妈一定给你找个,人品好的,绝对不像你自己谈的吴志刚,是个没良心的人。”   于成才也连连的保证,自己也会把关的。   “……那,我听妈的。”于青荷自然是信亲妈,轻轻的点了点头。   倒是吴慧芳,一下却有点懵了,不是在说让舅妈让工作的事吗?怎么就牵扯上给她找后爸的事?一想到,她曾经在村子里看到过的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的事,她是满心的不愿意,万一后爸打她骂她怎么办?   轻轻的拉了拉于青荷的衣角,低声说:“妈,我不想要后爸。”   她这一开口,顿时让正在和女儿商量,要找什么样人家的于母,表情一凝,不过很快也就知道外孙女担心什么了,忙开口说:“慧芳,外婆知道你担心什么?但你不用担心,外婆可以和你保证,给你找的新爸爸,一定是个好的,不会打你更不会骂你。他要是不好,就不让他做我们慧芳的爸爸。”   “真的吗?”   “真的。”于成才也开口说:“慧芳,舅舅也和你保证,这里永远是你的家,将来若是新爸爸对你不好,我们就不要他,舅舅养你。”   阿锦听到这话,眼皮抬了一下,没说话。她记得于青荷上辈子也是再婚,不过不是眼下,而是三年后,那个时候,她的工作已经转正,有了工作,生的也不差,虽带着一个女儿,但于母已经发话,自己会养着外孙女,不会让女儿带过去,因而于青荷虽是二婚,但可挑选的人,依旧余地很大。   最后还真的寻了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男人,结了婚,还又生了个儿子,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这辈子,再婚的事,提前了好几年,不知道还会不会找到对方?嘛嘛,不管是还是不错,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于青荷也开口说:“慧芳,妈妈也和你保证,若是将来新爸爸你不喜欢,妈妈一定不会和对方结婚,这样好不好?”   吴慧芳虽然心里还有点迟疑,不过接连得了保证,也安心不少,点了点头。   ……   事关女儿的终身,于母可以说是发挥了十二分的精力,而中年妇人,在牵线保媒这一方面,几乎是无师自通,不过两天,便已经找到了人选。   还别说,还真的可能是天赐缘分。   于母找的这个对象,还真的就是上辈子于青荷结婚的那个人。   叫岳建国,高中毕业后就进了某纺织厂工作,如今已经是小组长,工资不低,一个月有四十多块钱,妻子在去年的时候,因为难产去世,家里有两个女儿,他父母都是工人,已经退休,和哥哥一起生活。   他自己也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不用和公婆住,这一点,让于母尤其满意。   岳建国本人长的也不差,戴着眼镜,挺斯文,性情也老实,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于青荷对这个对象是有几分满意的,而岳建国也一样,对于青荷清秀的长相很是满意,可以说双方见面,气氛很是友好。   又见了两次,发现彼此也都不是闹腾的性子。   这个年代,讲究一个效率,两人又都是二婚,基本上双方满意,婚事就可以定下来。   于青荷更是在前几日就已经和下乡的大队说过,自己要再婚,就不回去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岳家那边提出一个要求,准确来说是岳建国的妈妈提出来的,和儿子一眼就相中不同,岳建国的妈妈却有些看不上于青荷,不为其他,是嫌弃于青荷年纪有些大,二儿子膝下就两个女儿,若是娶个年纪大的媳妇,怕不能生。   到时候,老二可没儿子送终养老。   不过岳建国中意于青荷,坚持要娶,岳母怎么劝说都没用,最终她便提出一个要求,结婚可以,但于青荷不能带孩子。   本来是想让于青荷知难而退,毕竟就算是当妈的乐意,但于家这里,能愿意白养外孙女儿吗?便是于母心疼女儿愿意,那阿锦这个做舅妈也不能同意。   却没想到,   阿锦已经打算好,生了任务对象于安安就和于成才离婚,吴慧芳留不留在于家,对她来说,没什么区别?况且上辈子又不是没这一出,姚锦玉没闹吗?   怎么没闹?简直是又哭又闹的,但最终能改变什么?什么都没改变。   吴慧芳依旧留了下来,于母把她看的跟眼珠子一样,连自己的亲孙女都要往后靠。   所以,   听到于家说吴慧芳不会被于青荷带过去,而是会留在于家,岳母也有点愣住,不过既然对方同意了,她也不好开口再反对,也就答应了。   两家很快就搬起婚事。   因为是二婚,并没有办婚礼,扯了证,双方家里人,坐在一起吃了个饭,于青荷搬到岳家住,便算是成了。   于母却觉得有点亏欠于青荷,还想要置办嫁妆,但过年前家里还了债,剩下的钱置办年货后,就没剩下多少,她便是想,也没办法。   倒是在阿锦跟前说起过,不过阿锦只当自己没听懂,她是打定主意,于家的事,她不掺和。   见阿锦没反应,于母气闷的同时又不敢明说,毕竟借儿媳妇的钱给闺女办嫁妆,传出去,她少不得要被人指指点点。于母是个爱面子的人,才不愿意被人这般指点。   所以,   到最后于青荷只穿了一身新衣,就出嫁了。   为此,于母很是给了阿锦两天脸色瞧,说话也有点阴阳怪气的,不过阿锦也不在意,没听到就当不知道,当她面说的就直接怼回去,再说了,自己也已经搬出去,才没那么多闲时间去看她的脸色,干脆直接就不回去。   谁care你?自己没本事给闺女置办嫁妆,肖想儿媳妇的东西,像话吗?   这让于母更生气:“成才,你看看你媳妇像什么话?都是一家人,她计较的那般清楚,大姑姐出嫁,一毛不拔就算了,她还敢生气。真是的,我就说,当初不能找个乡下的,不明事理的很,还是个泼妇脾气,动不动就说什么离婚?把她给神气的,哪一日,她再开口,我就真的让你们离婚,还真以为我们家离了她就不过了。”   “妈,你别生气,回头我说她。”于成才看着生气的于母,连忙开口安慰说。   于母见儿子还向着自己,心里舒坦不少,不过也知道儿子的性子,怕就这么一说,不过他有这份心就够了。   毕竟她那个儿媳妇着实不好惹,也不在乎脸面。   阿锦在外听到这番话,冷笑一声,对于母和于成才这种色厉内荏的人,阿锦压根就没放在心上,这种只会动嘴抱怨的人,不用理会。   毕竟他们也就长了一张嘴,而且还是只敢私下里说的那种。   ……   三年后,   江市某妇产科医院。   护士抱着孩子走出手术门的时候,于母一个箭步就冲过去,“护士,是男是女?”   她这番一听就重男轻女的话,惹得年轻的护士心生不满,不过职业道德还是让她敛下不满,开口说:“恭喜,是个很漂亮的女儿,四斤六两,很健康。”   “是个女孩儿。”于母一听,嘴角就不高兴的耷拉下来,顿时就没了兴趣,“怎么是女孩?成才,你媳妇怎么这么不中用。亏得她怀孕的时候,我还给她做各种好吃的,真是白费我那些东西了。”   于成才也抿了抿嘴唇,心里也是不高兴的。要知道,三年前,全家做了个全身检查,他被发现因亏损的厉害,肾水不足,需要好好调理才能有孩子,如今千盼万盼,好不容易媳妇有了身孕。却没想到竟是个女儿,要知道这个年代已经开始计划生育,他和老婆都是工人,按照政策,只能生一个,那他不就后继无人了吗?   说道:“我哪儿知道。”   “同志,话可不是这么说的,这生男生女都一样,看你们也是体面人,咋还重男轻女呢?主席都说了,妇女可以顶半边天呢。”年轻的护士见他们俩,谁也没说抱孩子,还这般说话,实在有点听不下去,脸也板下来,不高兴的开口说道。   于母没能得孙子,按照政策,还不能生第二个,不然工作就不保,正是不高兴的时候,被护士这么一说,脸拉的更长了,“你小姑娘知道什么?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结了婚,就是别人家的人。行了,我和你一个小姑娘说什么?”在瞪了对方一眼后,侧头对于成才道,“成才,我就先回去了。慧芳马上就要放学了,我还赶着做饭呢。”   说着拍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就走了。   于成才也下意识的抬了抬脚,不过总算他还有良心,很快就反应过来,本来他是想要去抱孩子,但他的手脚笨再加上也因为是女儿,心里也有几分不舒服,尝试了两次,手法都不对,反倒是惹得孩子哇哇大哭起来。   看的护士嘴角也是一抽,这是什么人家?嫁到这家也是倒霉:“行了,孩子我就先抱走,你去看看你妻子吧。”   “好。”于成才立刻松了口气。 第208章 炮灰舅妈   阿锦是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 把自己和傀儡人换回来的,因为是所谓的‘顺产’, 在第二天一早就可以出院了。   一看到于母不在,再结合她今天一早醒来的时候,护士小声给她说的话,阿锦就已经知道,等回去后,于母必定又要闹幺蛾子。嗯……之所以会说一个又字, 是因为这三年来,于母为给自己的心肝儿眼珠子吴慧芳谋福利,已经没少在家闹腾了。   当然,在阿锦面前,那绝对是次次要, 次次失败。   因此, 于母看阿锦是越发不顺眼,若非是前面医生说过, 身体不好, 子嗣困难的是她儿子的话,就捏着阿锦没孩子这一点, 她怕早就让于成才和阿锦离婚了。   说起来,于母这个人,她虽然耳根软, 也喜欢听好听的话,性情更还有些欺软怕硬, 但对吴慧芳绝对是掏心掏肺,而且她是为姥则刚。只要是为吴慧芳好的事,不管事情再苦再难, 她都要想尽办法办成,哪怕是舍了她一贯都爱惜的脸面,也要达成。   为此,这几年来,于成才的工资,都被于母死死的捏在手里,她可是一毛钱都没见过。   不过也是阿锦一早就有了打算,所以她是一点也不在乎。   所以,   第二天一早,阿锦是在护士上班的第一时间,就办理好所有的出院手续,因为早就知道于母和于成才的德性,所以她早就在生产前夕,做了准备。   反正任务对象于安安已经出生了,她也就不用再留在于家。   说实话,她是觉得自己真的不容易,这于安安要是再不出生的话,自己这里真的要绷不住了,于家她是真的呆不下去。她是头一次知道,原来一个家庭里,可以有这么多鸡毛蒜皮的琐碎事,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每天都有,聚在一起却能逼疯一个人。   低头看了一眼襁褓里的小娃娃。   “好在,现在我不用再忍下去了。”阿锦用一根手指戳了戳她软嫩的小脸蛋,低声说道。   这时,   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走进来,开口说:“姚小姐,东西都已经放到车上,我们可以走了。”   “好的,麻烦宋姐了。”   宋姐笑道:“客气啥,你是给了钱的。”不过是伺候一个人做个月子,帮着照看一下孩子,一个月就有五十块钱,比她丈夫的工资还要高呢。简直是不要太好,她能不精心尽力吗?   万一,她后悔了怎么办?   从医院里出来,阿锦坐上了出租车,报了地址,便一路而去。   很快,   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个叫春风小区的地方,阿锦是再这里租了房子,是小三室的,之所以租房,没买,并不是说她手里没钱,而是因为若是先前买的话,那可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她没碰过于成才一毛钱,甚至就连他们在钢铁厂租住的那套房子的房钱,这几年来,都是她在拿。   自然的,她也不会让于成才占自己的便宜,尤其是钱上。   嗯,你说为什么她一个普通的会计,可以攒下买房子的钱,当然是因为她还有副业了。而这个副业就是写作,在这个年代,文字工作者也十分受到欢迎,尤其是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鼓励人心的文章,备受欢迎,而阿锦就是抓住这一块。   三年来,她可是陆陆续续寄了不少文章,也和其中一家报社签订了长期供稿的合同。   不夸张的说,她现在的稿费,比她的工资要高N多,也已经攒下了一笔不小的钱,之所以没辞职,是因为她需要一份正式的工作来做掩护。   ……   阿锦这里抱着孩子一早就出了院。   而于家这边,是一直到吴慧芳吃了早饭,去上学,于母这里又把家里也收拾好,这才再于成才的催促下,准备到医院去接阿锦回来。   “妈,这都已经八点半了,您快点不。锦玉那边也还没吃饭呢。”于成才看着手腕上的表,不知道为何?他的心里有点不安,总觉得要发生什么大事?其实昨天他本来是要守在医院里,毕竟老婆才生了孩子,虽说不是他殷殷期盼的儿子,但总归是他的骨肉,只是他实在有点撑不住。   他前不久也才出差回来,累的很,真的是有些撑不住,也和锦玉说了,她也同意自己回家休息的。   本来想着今天早早过去,但慧芳还要上学,而昨天他回来的晚,也忘记和妈说了,让她今天早点起床做饭。   这不,就有点耽搁时间了。   于母却有点不耐烦:“催什么?又不是赶着投胎,只生了一个没用的丫头片子,那么着急做什么?在医院多呆一会儿,又死不了。”   于成才顿时不敢吭声了。   等他和于母骑着自行车到了医院,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问护士,才知道,对方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已经出院了。   “出院了?她去哪儿了?”于成才顿时着急起来。   就是于母,也有点担心,不过更多的还是埋怨,一个刚生了孩子的人,不好好的呆着,等他们来接,乱跑什么?   便道:“好了,成才,你也不用着急,说不定她自己已经回家了。”儿媳妇是顺产,身体好的人,上午生孩子,下午就能走,她这还住了一晚,早就恢复了。   自己带着孩子回家,也不是没可能。   “那我们赶快回家看看。”于成才开口说道。心里也对阿锦不吭声就出院,心里有怨气,刚才害他担心死了,还以为她们母女出事了。   于母嘀咕道:“真是会惹事。”   但等到两人才回到小区门口,就碰到了对门的胡大嫂,不用等她开口问,便听对方问,他们不是去接儿媳妇出院吗?人呢?   两人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要知道,他们租住的那个房子,再有几天就要到期,也已经说好,不再续约,毕竟有了孩子,回家住,方便于母照顾。甚至东西在前几天已经陆续搬回家里。家里也已经用布,在客厅里隔了一个空间出来,到时候,他们就住在那里。   可以说,租住的房子,已经几近空了。   不过于成才在看到家里没人后,还是又不死心的跑过去看了一眼。   确实没人。   这下是真的慌了。   ……   不过阿锦才不管于成才的想法,她是已经安安稳稳的躺在床上,被宋姐照顾的无微不至字,喝着熬好的鸡汤,还撇去油,宋姐的厨艺很好,虽然鸡汤里并没有放什么调料,除了一点盐调了一下味外,其他什么也没放。   却鲜的很。   一日三餐有人照顾,孩子也有人哄,出院的这几天,阿锦过的很是舒坦。   一直到姚父姚母赶过来。   本来两人是很担心女儿的,而在知道生了个女孩儿后,更担心,但两人在看到女儿红润的小脸后,有一瞬间的沉默。   是他们多想了。   “什么情况啊?锦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你婆婆呢?成才呢?怎么回事到底?”姚母是个耐不住的性子,她先前也没来过于家,便以为这里就是于家,四下看了看,除了宋姐外,就只看到女儿和刚出生的外孙女儿,亲家母,女婿,还有那个于家外孙女一个都没见。   阿锦也知道于母的性子,当下也没隐瞒,阿锦便把自己决定和于成才离婚的事说了,至于原因的话,便直接把于家那点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说了出来,并没有夸大其词,也没有歪曲事实。   姚母是个护短的性子,一听于母嫌弃阿锦生的是个女儿,看都没看一眼就直接离开医院,女婿也没在跟前守着,当即就炸了,“他于家是怎么回事?我好好的女儿,给他家生孩子,还敢嫌弃,也不想想,要不是她儿子有毛病的话,我女儿何至于到现在才有孩子。养在她跟前的那个外孙女,她怎么不嫌弃是女儿,如珠如宝的捧着,她怎么不去嫌弃自己?”   “好了,你少说两句,我们不是来了吗?会给女儿讨个公道的。”姚父听了也有点气愤,平日里家里的事就算了,毕竟谁家没点事,都是这么过来的?但女儿生孩子,婆婆和丈夫没一个在跟前,这就过分了。   姚母冷哼一声,没说话,显然还生气呢。   阿锦也开口道:“好了,妈,不用气,我已经决定和于成才离婚了。”   “离婚?闺女,这话可不好随意说出来。”姚母虽然生气于母和于成才的做派,不过女儿离婚,她可没想过。   姚父也开口道:“是啊!一家人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的,离婚两个字,可不能随意说出来,再者,孩子才出生,你便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孩子,也不能随口乱说。”   阿锦也知道,一个时代一代人,像是姚父姚母这个年纪的人,是不可能随意让她离婚的,毕竟现在虽说时代是开放了,但离婚依旧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尤其事在农村。   不过在这件事上,阿锦也不打算妥协。   况且姚父姚母虽然是典型的这个时代的人,但疼爱女儿也是真的,阿锦是剥开了,一点点的和他们分析,自己离婚和不离婚的区别。   让他们认识到,离了婚,自己也可以过的更好。   相反的,继续和于成才过下去,才会过的越来越不好。   让他们明白这一点,阿锦保证,自己离婚,他们绝对赞成。   其实忽悠姚父姚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尤其是大量的事实摆在面前,就是她现在生孩子,即便是婆家不待见又如何?她还不是一样过的滋润非常,没受半点委屈。   疼爱子女的父母,总是最先妥协的。   哪怕是姚父姚母还是有些不赞同阿锦离婚,但看阿锦坚持,最后还是同意了。   “锦玉,若是你离了婚,虽说有正式的工作,但孩子怎么办?你一个人怎么养活?看于家的样子也知道,怕不会要。”姚母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了。   这一点,阿锦是最不担心的,本来她是打算请人的,不过在看到姚母后,却又改了想法,说:“妈,要不你留下来帮我带孩子吧?”   “这……”姚母是有点意动的,毕竟老大家的孙子已经长大,两个小儿子也分别在去年和今年结了婚,安置好,过来给闺女带孩子,也不是不行。   只是,她侧头看了一眼姚父。   姚父虽然心疼闺女,但要和媳妇分开的话,他又有些不愿意。   看出他想法的阿锦忙道:“爸,你和妈也一起来,我给您在这里找份工作,不比您在乡下呆着强吗?况且弟弟们也都已经结婚,不用您太操心了。”   姚父一听就心动,不过嘴上却说了一句:“哪有当父母的住闺女家?这不是让人笑话吗?”   “怎么就让人笑话?别人只会羡慕你生了个有本事的女儿,再说了,自己闺女家,想怎么住就怎么住?谁敢说您半分,再者,你和妈也不用去看儿媳妇的脸色,这多好。”别以为她在江市就不知道。   自从小弟也结了婚,家里就不怎么消停,时常就有摩擦。大嫂最先进门,又自持长嫂的身份,二弟妹是个拔尖要强的性子,三弟妹也不弱,一家子住在一起,可没少闹。   也是鸡毛蒜皮落一地,她和姚母打电话的时候,姚母可没少抱怨,三个儿媳妇没一个消停的。惹得姚父姚母也心烦,都生了给他们分家的心思,只是父母在不分家,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就是他和姚二叔,也是在爷爷过世后,才分的家。   姚母听到阿锦这话,眼睛当即就亮了,“是啊,当家的,也不说别的,闺女如今遇到这事,我们当爹妈的若是不帮衬一些的话,她还指望谁?至于家里,都已经结了婚,可以当家做主了。”   留在市里,不比在乡下呆着强吗?   姚父也一样,不然的话,当初他也不会舍得唯一的女儿远嫁江市了。   “先把女儿的事办好,至于其他的到时候再说。”   姚母何等了解姚父,一听这话,就知道他心里是愿意的,想到可以留在市里生活,做个城里人,她就高兴。 第209章 炮灰舅妈   于成才这几天是吃也吃不好, 睡也睡不好?整个人都憔悴了一大圈,每天早出晚归的去找人,锦玉是远嫁, 在江市认识的人有限, 多半也都是钢铁厂的,他都已经问了个遍, 但她们都不知道。   至于岳父岳母家,他也打了个电话问了, 也没回去, 反倒是得了消息。   没回娘家,朋友那里也没有,于成才就要报警的, 只是于母坚决不许, 虽说于母的心里也慌, 但想到护士说的, 儿媳妇是被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接出院,对其还颇为照顾,应该是她的朋友。   既是被朋友接走了,那就是没事, 想来是在报复他们, 觉得自己受了冷落,耍小性子呢。   才不惯她呢。   于成才被说服, 也就没报警,不过找了一大圈,都没找到人,再加上周遭的朋友都在问,他媳妇怎么不回家?生个孩子, 又是顺产,即便是受了罪,想在医院多住两天。   也应该已经够了。   甚至还劝说于成才,不要太过娇惯媳妇,免得日后蹬鼻子上脸。   听着这话,于成才又不能告诉别人,其实老婆不是在医院里,而是失踪了,只能苦笑。   “还没有音讯吗?”这都已经四、五天了,儿媳妇那边迟迟没有音讯,可不像是耍小脾气啊!   于母终于意识到什么,轻声开口问了一句,带着些许的不安。   于成才摇了摇头,“妈,你不是说锦玉只是耍小性子吗?那她怎么还不回来?”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是带着怨气的。   于母一听哪能不知道儿子心里是对自己生了埋怨的,她心里也委屈着呢?   这事能怪她吗?是姚锦玉自个不争气,生了个丫头片子,她作为婆婆心里不满意,开口抱怨了两句,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就像是后面李家,她家大儿媳妇不也生了个丫头片子,那李婆子可是站在门外大骂,也没见李家媳妇和姚锦玉一般,闹离家出走啊!   再者,又不是她让儿子回家休息的,如今因此儿媳妇有了怨气,怎么能怪到她的身上来?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于成才起身去开门。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看到是姚父姚母的于成才,想到如今失踪的妻子,别提多心虚了。   “是亲家公和亲家母啊!快点进来坐。”于母一看到姚父姚母,也是满脸心虚。   姚母挑剔的看了一眼屋子,还真的和女儿说的一个样,就这么大点,还真的不比女儿现在住的那间打多少,摆了摆手:“我就不进去了。我今天来也不为其他,于成才,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打今儿起,我女儿就和你家没关系了。”   “岳母,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有点听不懂。”于成才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们是不是知道锦玉在哪儿?是你们把锦玉给接走的?你告诉我,锦玉在哪儿?她才生了孩子,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   “你也知道她才生了孩子,但你看看你家做的是什么事?把你个才生了孩子的产妇,就这么摆在医院里,不闻不问,我还没问你家想做什么呢?怎么?嫌弃生了女儿就直说,我家锦玉又不会死乞白赖的赖在你家,以为你于家是什么金船宝贝疙瘩不成?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锦玉不打算和你过了,通知你一声,明天到民政局去,把婚给离了。”   “从此以后,你过你的日子,我女儿,我接走。”姚母谨记阿锦的话,说完这话,大手一挥,也不给于成才反应的时间,拉着姚父就离开。   于成才被姚母说的蒙了一下,愣了一下,才想起追过去。   “爸妈,你们等一下。”   于母则是全程缩着不敢吭声,毕竟姚父人高马大,一脸横相,若是她开口,牵扯到她身上,他打自己怎么办?一直到姚父姚母离开,她嘟囔,她就说,找儿媳妇不能找乡下的,看看着蛮不讲理的脾气,果真是乡下人。   ……   阿锦把事情交给姚父姚母处理,很是放心,倒不是说姚父姚母的思想有多开明,事实上,他们就是一对普通的农家夫妻,思想老旧,不过阿锦对自己洗脑的功力很自信。   所以,才格外放心。   况且即便是姚父姚母被策反,她也有的是法子,顶多就是多费一些时间罢了。   “宋姐,你等会买菜的时候,去东街市场,称两斤猪头肉回来,再打两斤米酒回来,对了,多买条鱼,红烧用。”   宋姐应了一声,答应下来。   话说她是有点好奇主家的事,这才生了孩子就要离婚,她可是头一遭见,且出手这么大方,可见婆家也是富裕,既是如此的话,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怎么就要离婚?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先前还以为她父母来了,会劝一劝,但没想到三言两语,反倒是赞同了。   这父母也是个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心里虽然是这样腹诽,不过可不敢说出来,毕竟她这老板,可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万一问恼了,或者嫌她多嘴的话,不让她做了怎么办?   阿锦也知道宋姐的表情,毕竟她也隐晦的劝过,什么过日子,就是油盐酱醋,磕磕绊绊,有的时候,不需要那么较真,日子嘛!稀里糊涂才能过下去,若是较真的话,那就太辛苦了。   知道宋姐没恶意,甚至可以说是一番好意,但阿锦真的不能接受。   也知道一个时代一代人,也没打算把宋姐的思想扳过来,没接话,索性她自己也有分寸,察觉到这一点后,便没在说过。   不然的话,阿锦真的有可能会考虑换人。   ……   十点多,   姚父姚母回来了。   还带回来一个人,就是于成才。   看到他一副悲情男主的表情,阿锦就觉得胃疼。   在他开口之前,直接把所有的话都给堵死,表示自己绝对不可能再和他过下去,若是他愿意的话,他们就好聚好散,若是不愿意,硬要闹得话,就不要怪她把事情做的难看了。   到时候,绝对让他家无宁日。   于成才听到这话,竟然指责他对她这么好,她却这般的绝情之类。   “你对我好,不要笑死人了。”阿锦听着于成才这话,冷笑一声,“……你对我好,就是我进门没一个月,就打我嫁妆的主意,让我赔你一起睡地板,还有你妈骂我的时候,不管对错,你就只会让我忍让一二,说什么她是你妈,这些年来过的不容易。再有,你姐想留下来,就打我工作的主意,她结婚,甚至还想让我出钱办嫁妆,我不乐意,你骂指桑骂槐,你可有说过她一句。明明就是你身体不好,生不出孩子来,你妈呢?先是要求我把不能生的罪名扛下来,说什么维护你作为男人的自尊心,我不答应,她就到处和别人说是我不争气,身体不好,无法为你于家传宗接代。”   “……当然了,她是你妈,为你打算是人之常情,但最让我看不上的就是你,你也一声不吭。”   “这就是你的好,我还真是受不起。”   “最后和你说一声,最好明天乖乖的去民政局,把婚离了,我们好聚好散,不然的话,你信不信,我不但搅合你家没个消停,我还去岳家闹。我让你大姐过的也不安生,还有你小妹。”   “我过的不舒坦,她们也别想安稳的过日子。”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于成才听着阿锦的话,一双眼,似乎很失望的看了她一眼,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看他这样,阿锦是止不住的冷笑。   这个于成才也真是有够可笑,他打从进来,可是一句都没问过孩子?不过也好,免得将来牵扯不清楚。   再说了,她了解于成才,等他回去,必定要告诉于母的,而于母呢?把吴慧芳当成心肝宝贝疙瘩,听到自己要去闹于青荷,第一个不乐意,就怕闹出事,让她的宝贝疙瘩受委屈。   必定会同意的。   而于成才又是个没主见的,也会同意的。   ……   事实上,阿锦想的是一点都不错,回去后,于成才和于母把话一说,于母就炸了,立刻就嚷出,“离,离,成才,和她离,她一个乡下村姑,能嫁到我们于家,成为城里人,那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居然还敢威胁,反了天了。”   “妈。”于成才是有点不愿意的。   于母是早就有些受够这个儿媳妇,作为媳妇,她不知道孝敬自己这个做婆婆的,作为舅妈,也不知道对慧芳这个外甥女好一点,脾气大的要死,让她交给家佣也不乐意,自己的工资,捏的死死的。   先前儿子身体不好,她才忍气吞声,但如今儿子身体已经痊愈,倒是她生了个没用的丫头片子,害的儿子不能再生。   离了也正好,丫头片子让她带走,儿子再找一个,到时候就可以给她生个孙子。   于家现在可不是先前日子过的苦哈哈的于家,儿子已经升了小组长,工资也涨了一截,家里的外债也都已经还清楚,甚至如今还想着攒钱再买一套房子,比当初娶姚锦玉的时候,好太多,当初要不是家穷,成才也有点挑剔的话,也轮不到姚锦玉一个村姑嫁进他们于家。   如今儿子便是离了婚,也还能再找一个年轻漂亮的黄花大闺女。   这次,可不能随着儿子的性子来,要找一个性情温顺又听话的。   倒是姚锦玉,一个离了婚还带着一个拖油瓶,看她还能找个什么样?到时候,也就是回乡下,找个五大三粗的老光棍。   越想越美的于母,立刻就坚定了让于成才离婚的事,是百般劝说。   于成才本就是个耳根子软的,再者这几年阿锦因性子强硬,不肯服软一点,他也不是没怨气,再说于母说的也对,若是离婚,他可以再找一个,到时候就可以和新媳妇生个儿子。   至于找不到的问题,也不用担心。   就像是妈说的,如今的于家已经不是于父刚去世,一贫如洗,还欠着外债的于家了。   他还可以找个年轻一点的。   至于孩子的话,一个丫头而已,也不用太伤心。   于成才在心里如此说服自己。   并且在第二天一早,如约的出现在了民政局的大门口。   ……   阿锦是真的感谢在这个年代,没有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不过却有民政局的同事热心劝说,什么千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若是有什么矛盾,让他们可以说清楚,不要动不动就离婚?   不过话没说完,就直接被阿锦给打断。   见他们态度坚决,民政局的人也无话可说,给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   阿锦拿着绿色的离婚证,只觉得一阵轻松。   终于解放了。 第210章 炮灰舅妈   番外,   2000年盛夏,   刚刚结束高考没几日的于安安,抱着半个西瓜, 穿着一身睡衣,没什么形象的半躺在沙发上,吃着西瓜看着偶像电视剧, 生活过的那叫一个懒散惬意。   “安安,怎么又一身睡衣坐在这里?去回房换身衣服。”姚母从外头溜达回来, 便看到外孙女儿没什么形象的摊躺沙发上,见她睡衣半露, 这让思想老旧的她,有点受不住,不由的皱了皱眉头,开口说道。   于安安也知道外婆的性子, 熟练的答应下来, “好, 我看完这一集就去。”   “你这孩子,自打考完, 就是这么一副懒散的样子,也不去店里给你妈帮帮忙。”姚母又开口说道,“……这若是等成绩出来, 你考的好也就罢了,若是不好的话, 小心你的皮, 到时候,你妈要打要骂,我可不会帮忙。”   于安安笑了笑, “外婆,你就放心吧。你外孙女儿的成绩还不错,清北虽然不敢想,但一本绝对没问题,再说了,我妈才不是个看重成绩的人。”在这一点上,她是无比庆幸。   她家老妈,那叫一个开明有度,对她的成绩从来都不过度的关心,只要自己努力了,问心无愧即可。   这世界上的道路,从来都不止学习一条。   看着眉头一挑,于安安就知道外婆又要念叨大道理,要知道,像是她这样的老人家,不免是唠叨了一些,她能理解,不过能免还是免了,先一步开口:“好了,外婆,我知道你的好意,等我看完这一集,就下去看店。来来,刚才外出辛苦,吃口西瓜解解暑。”   说着就挖了一勺西瓜,送到姚母的嘴边,“来,张嘴。”   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女儿是个什么心思?姚母还能不知道,不过对外孙女送到嘴边的西瓜,还是全盘接受。   别说,她在外和人唠嗑好一会儿,还真的是渴了。   “外婆,西瓜是不是很甜,我特意挑的,还带着沙瓤呢。你刚从外面回来,和老姐妹唠嗑,肯定是又渴又累,来来,多吃点。”于安安看了一眼姚母的表情,立刻就把手里的西瓜放到姚母手里,甜笑说道。   姚母看着外孙女儿灿烂的笑容,哪里还舍得说教:“你这孩子,这都是跟谁学的?甜嘴的真是腻死人。”这也就是个女娃娃,嘴甜,讨喜。   这要是个男孩儿,指不定要哄骗多少女孩儿呢?   于安安嘻嘻一笑,没回答,她可不敢告诉外婆,这都是她看偶像剧学来的,不然的话,一准的,外婆不许她再看了。   这可不行,她好不容易解放,暑假若是不能看剧,哪还有什么意义?   而是开口说:“外婆,我回房先换衣服。”   姚母点点头,“去吧。”   等到外孙女儿离开,姚母也抬头看了一眼正在播放的电视剧,却没想到正好播到男主强吻女主的画面,这让姚母立刻就撇开眼,嘴里忍不住低声嘟囔了一句,不像话不像话。   不过她虽这么说,不过眼睛却还又瞟了一眼。   画面却已经过去,让她也松了一口气,念叨:“现在的电视,还真的是什么都敢拍,没得教坏了人。”   “外婆,你小声嘟囔什么呢?”   这时,换好衣服的于安安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看小声不知道嘟囔什么的外婆,开口问了一句。   姚母抬头看过去,看到穿着格子连身裙,亭亭玉立的外孙女儿,心里的感叹更多了,“没什么?只是看着你,想到外婆第一次见你,还是个躺在襁褓离的小娃娃,一转眼,就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你也已经长大成人了。”   “……我也已经真的成了个老太婆。这时间过的真快!”   “外婆。”于安安听着这话,立刻开口安慰:“…谁说你是老太婆,我第一个不饶她,你分明就是个大仙女,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家里的电话便响了。   姚母立刻伸手接起电话:“喂,这里是于家,你找谁?想要租房子是吧?安安,你来说。”   于安安立刻接过电话,是个年轻的女声,说她想要租住江州大学附近的房子,问她房子租出去了吗?若是还有空闲房子,她有时间吗?现在可以看房子吗?   “还有一套两居室没租出去,你现在可以到江州大学门口等我,我现在就过去。”   “好,那我等你过来。”   挂了电话,于安安便到书房,拿出一个背包来,里面放着家里租住房子的钥匙还有租赁合同。   说起这个,就要提一嘴,她家母上大人,不但格外有投资眼光,还是个喜欢囤房的小能手,就目前来说,就她知道的,母上大人名下房产,多达二十多套,商铺十余年,甚至还投资了一栋办公楼,每个月光是收租就可以带来好几万的收入。   连带着她这个做女儿的也跟着享福,虽过的不是那种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生活,但也从来都没为钱发过愁。   不过相对而言,每到租房的旺季,或者是收租的日子,对她而言都是一种甜蜜的负担。   再加上买的房产相对分散,几乎是要全市去跑。   “外婆,我出门了。今天中午可能不回来。”她家是住在市中心的高级公寓里,而江州大学则是在临近郊区的位置,相聚甚远,乘车的话,需要将近一个小时。   姚母也知道,便叮嘱于安安路上小心,带上钱包,还有外头的日头大,别忘了拿遮阳伞。   于安安也一一的应答下来。   从小区里出来,她并没有招出租,而是选择搭乘公交车,从这里到江州大学,是有一辆直达的公交,只需要两块钱,搭出租的话,要好几十呢。   她家虽然不算穷,但也不能浪费不是。   自幼就被阿锦教导,不能浪费钱,也不能大手大脚的于安安,如是的想到。   ……   因为已经临近中午的时间,在半路上,又恰好赶上下班的时间,再加上公交车是一站一停,所以等到于安安到达江州大学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二点钟了。   天气越发炎热。   下车,也知道自己有点晚,历来很懂得人情世故的于安安,不但已经在路上给对方打过电话说清楚,下了车,还在小区的超市里买了一瓶冰水,算是道歉的礼物。   “不好意思,赶到下班时间,路上有点堵车,让你久等了。”说着还递上了水,“等了这么久,渴了吧,赔罪礼物,希望你不要介意。”   吴慧芳,没错,就是于青荷的大女儿,说起来和于安安还是表姐妹。不过她们这对表姐妹只在幼时的时候见过没两次,后来因于成才新妻子的排斥,于安安再也没去过于家,两人也就没见过。   如今过去十多年,自然也就不认得对方。   接过水,有点呆愣,虽然打电话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很年轻,但却没想到对方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高中生,不过看着她的做派,却十分沉稳,不过还是要问清楚:“嗯,那个不好意思,冒昧了,问一句,你可以当家做主吗?”   这一看就是家里的孩子。   于安安也知道自己生的脸嫩,以往也没少被人询问,对此已经很习惯的开口解释说:“没问题,我上初中就已经帮我妈打理这些,已经是做惯了的,可以全权做主,没问题的。”   “嗯,好。”吴慧芳虽然还有点担心,不过见对方说的信誓旦旦,也只能相信。   “走吧,先去看房子。”   “好。”   很快,两人进到小区里,对租房子,于安安也已经做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这个小区的设备以及周围的交通等等。   “就是这里了。”   于安安说着便从背包里,拿出一串的钥匙,对比再三,才知道了这套房子的钥匙,有点不好意思的对吴慧芳说:“……那什么?家里的钥匙多,我一时也认不得。”   吴慧芳:……   “好了,这套说是两居室,实际上是个小三居,一应家电物件都俱全,拎包就能入住。这里是次卧,主卧在那边,坐北朝南,光线很好,另外还有一间不大的杂物间,虽然是小了点,不过收拾一下也能住人。这是厨房,客厅和餐厅是连在一起,卫生间在这边,热水器也有,也做了潮湿分离,还有……”   于安安熟练的介绍着房子,而吴慧芳对房子,不管是楼层,面积大小还是位置亦或者其他,都让她十分满意。   她找了不少房子,就属这套最满意。   就是不知道房租怎么样?若是太贵的话,她可租不起,毕竟她就是一个讲师。   “房租的话,一个月是两百,押一付三,你看看有没有问题。”于安安开口说道。   两百,比自己预计的要贵了一点,不过这房子却很好,没得挑,她可以把外婆也接过来一起住。   心里虽然已经决定租,不过还是要讨价还价一番:“能便宜一点吗?”   “吴小姐,两百可不贵,我这家电一应俱全,你拎包入住就可以,又是在江州大学附近,不是我说,就这个价位,你绝对找不到比我家房子更好的。”于安安开口说道。   房价是寸步不让的。   吴慧芳跑了几日,也清楚,最后问了几次,见对方都不肯少,便也就点头答应下来了。   不过两人在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   对方竟是她表姐/表妹。   合同是阿锦早就准备好,上面签订的也是她的名字,吴慧芳自然知道,本以为是巧合,毕竟同名同姓的多了去,不过在知道眼前这女孩叫于安安后,她就知道不是巧合了。   一时间有点尴尬,还是于安安先反应过来:“那什么?虽然我们有这层关系,但免房租是不可能的,顶多不收你押金。”说着便又还给吴慧芳两百块,当然了,相对的,写的收据也要变一变。   吴慧芳也有点尴尬,毕竟她们虽然是表姐妹,但真的没相处过。   她也不知道,天下间就这么巧,自己租个房子刚好房东就是前舅妈。   不过到底不是小孩子,反应过来后,便轻声询问,于安安要不要回家看看?   “算了吧,那又不是我家,去了也尴尬,没得还让人以为我惦记什么东西?就不去了,等他死了,我会去送葬。”于安安摆了摆手,如是的说道。   她对亲生爸爸没什么好印象,对他最深的印象,也就是他为了儿子,满目狰狞打自己的样子,回去后,吓得她发高烧,还在医院里住了好几天,这么个亲爸,还不如没有呢。   打哪儿以后,她便再也没有去过于家,再后来,家里几次搬家,她也就忘了,毕竟她又不缺爱,去惦记一个打自己的人。   吴慧芳也无奈,毕竟舅舅曾经做的事,确实不妥,不过他也已经遭了报应,那个孩子压根就不是舅舅的,而是舅妈和别人生的,她自己说是醉酒,才做了错事,也一直以为是舅舅的。   却没想到,竟不是。   所以,丢了大人的舅舅,现在可以说是一蹶不振,日子过的浑浑噩噩。   ……   于安安是生怕吴慧芳让她去看名义上的奶奶还有爸爸,签了合同,一溜的就走了,回到家,便把事情和阿锦说了。   “妈,我也没想到会是她,早知道,合同就不签了。租给她,不会有问题吧。”在回来的路上,于安安又有点后悔,不会被亲爸一家给缠上吧。   可不要。   阿锦听女儿提起,心里也有点感叹,不过倒也没毁约,毕竟房子是吴慧芳住,顶多也就是于母也住,和于成才没关系。   说起来,她和于成才刚离婚的时候,还真的是不计较他隔三差五来看女儿,不过终究不长久,不是她反悔,而是伴随着于成才又再婚,听说他新妻子,年轻漂亮,就是脾气不大好,说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他一个二婚的就够委屈。   坚决不许他多来。   渐渐的,他也就不过来,有段时间,姚母不知道生了什么慈心肠,倒是会过来接于安安过去。   只是发生了于成才打于安安的事后,阿锦就再不许她过去,再后来,伴随着时间流逝,还有江市飞速的发展,也就再没联系了。   不过对于家的事,阿锦倒也知道一点。   于成才和新妻子生的那个儿子,不是他的,于成才大受打击,又一次离了婚,日子过的一度浑浑噩噩,不过听说三年前,他又再婚,对方比他小几岁,带着一个年幼的儿子,据说是个和气的。   至于吴慧芳的话,她考大学的时候,没了阿锦,于成才又和第二任妻子已经离婚,倒是没人捣乱,十分顺利的考上大学。毕业后,为了于母留在了江市,如今在江州大学做老师,倒是走上了和上辈子完全不同的一条路,她对于母也很是孝顺,不枉费于母如此疼爱她。   于母的话,先前过的如何不提,如今上了年纪,脑子也有点糊涂,除了吴慧芳外,连于成才这个儿子都不大记得。更何况于安安这个多年不见的孙女。   于成才的话,更不用提。   且不说安安不是个软和性子,自己可以处理,就说他真的闹起来,自己也不怕,收拾他,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第211章 储君   “太子殿下, 您没事吧?”   内侍见太子殿下的步伐越来越快,甚至还踩到石子,脚下踉跄了一下,不由低呼一声, 连忙开口问道。这可是太子殿下, 储君之尊, 这要是磕到碰到, 他做为贴身伺候的内侍,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轻则被训斥两句挨几板子,重则被发配到掖幽庭做苦役。   “退下, 孤想静一静。”阿锦撑着来到了宫门口, 沉声说了一句。   内侍听到这话, 是有点担心, 但他又不敢反驳阿锦的话,毕竟都知道太子殿下的脾气可不算好,如今又才得了陛下的训斥, 想来心里正是有火气的时候, 他虽然是贴身内侍,但也不敢乱说话, 免得成了太子殿下出气筒。   只能应了一声‘诺’便带人退了出去, 不过内侍也不敢走远,在门口守着。   等到没了人,阿锦脸上的表情才松了松,舒了一口气。   妈呀, 她是真的有点不适应如今的身份。   额,倒不是说因为尊贵,事实上, 连女王她都做过,一个储君她是不惧的,不过她现在却有那么一点小别扭。   因为她现在是他。   她是第一次执行异性别的任务,总要给她一点点缓和的时间吧。   ……   天下三分,西有大齐,北有番邦,而阿锦现在就是大夏的太子爷宁淮锦。   说起来如今天下乱世结束也才不过四十余载,大夏帝传三世,开国高|祖马背上得天下,可惜昔年征战的时候,受过不少的伤,因而立国不过六年,便因旧伤复发而崩,其长子登基为帝,视为高宗,这位高宗,也是个骁勇善战之人,可惜论到治理天下的话,他就差了点,在位二十余年,无功无过。   唯一出彩的大概就是养了个好儿子,就是如今的清安帝,阿锦的便宜父皇。   清安帝年少便表现出来非同寻常的聪慧,被高宗所喜,登基为帝后,更是擅听取群臣的意见,虚心纳谏,对内文治天下,厉行节俭,劝课农桑,实现休养生息。   如今登基十余年的时间,王朝便已经是一派欣欣向荣,海晏河清之世。   这位清安帝,是开创了盛世的明君,为朝臣敬服,百姓称颂,他日在史书上也是流芳百世的明君。   可惜,这位明君,唯一的不足大概就是后继无人。   说起来清安帝的子嗣并不算少,自大婚以来,生育的儿女多达二十余人,立住脚的就有十子四女。   公主且先不说,但十个儿子,却没一个继承他的才智。   宁淮锦是皇后所出的嫡子,也是清安帝唯一的嫡子,他出生较晚,一众皇子中排行第六。   据说高皇后怀头胎的时候,那个时候,她还是荣王妃,彼时,还是荣王的清安帝和一众兄弟争夺皇位最激烈的时候,而高皇后遭了算计,以至于难产,孩子生下来便没了气息,她自己也伤了身子,以至于此后数十年的时间,都未曾生育。   一直到清安帝登基为帝的第七年,高皇后才再次有孕,生下皇六子。   高皇后和清安帝乃是少年夫妻,陪着清安帝一起走过夺嫡的日子,助他良多,更是知书达理,端庄贤惠,把后宫治理的妥帖无忧,让清安帝不为琐碎之事烦忧,为清安帝所敬重。   清安帝对高皇后极为满意,连带着对她所出的儿子,也额外高看一眼。   宁淮锦不足周岁便被敕封为太子,成为东宫之主,天下储君。   可惜的是,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宁淮锦这个太子,并不能让清安帝满意,倒也不是说宁淮锦是个蠢笨之人。   额……这么说吧。   宁淮锦不论聪明才智还是其他,就是个普通的孩子,而清安帝呢?则是个学神级的人物,自然而然,他对宁淮锦的要求,也是以学神的眼光来要求,做为一个普通孩子的宁淮锦,自然是达不到清安帝的要求,可不就被其嫌弃了。   十三岁,宁淮锦开始临朝涉政,他过于平庸的表现,越发让清安帝失望。   而他的平庸,自然也让其他的兄弟蠢蠢欲动,太子不贤无才,可不就是他们的机会吗?   针对宁淮锦的计谋是层出不穷,一心要把他拉下马。   做为储君,宁淮锦的身边是有不少良臣谋士,又有一个好母亲,在他们的帮忙辅佐之下,这些阴谋倒也能应对,只是一直靠别人终究是下策,做为太子,他自己立不起来,身边有再好的谋士都没用。   清安帝对宁淮锦的不满还是一日大过一日。   一直到清安二十五年,   日复一日的严格要求,也让宁淮锦起了逆反的心理,一次意外,他在花楼里认识了一个小官之女,徐云娇,他被其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活泼大胆所吸引。   对其情根深种,知道对方不愿意为妾后,竟是闹着要废除太子妃,这下不止是让清安帝彻底失望,就连高皇后也觉得儿子太过于荒唐,一众东宫的属官也有些心累,觉得太子是扶不起的阿斗。   朝臣们就更不用说,纷纷上奏指责,更有言官之言,说宁淮锦不配为储君,应当废之。   再加上其他皇子从中插手,一时间宁淮锦简直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   清安帝虽然没有下令废除,不过他也被幽禁在东宫之中,闭门思过,至于解禁的日期却也没说。   被幽闭的宁淮锦也还不消停,一心二心的惦记着徐云娇。   但他却不知道,徐云娇可看不上他。   徐云娇是个穿越女,她太清楚的知道,历史上的宁淮锦,并没有什么好下场,做为大夏建朝后的第一个太子,名正言顺的储君,他却落个被幽闭宫中,最后因逼宫失败,自刎而亡,时年二十。   一个早晚都要死的太子,徐云娇这个有点花痴的穿越女,先前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看在宁淮锦长的还不错,出手又极其大方的份上,还愿意和其相交,但等到他的身份暴露,便开始对其有所疏远了。   她一个花季少女,穿越而来,为的是能一睹大夏的盛世,顺带的找个好看的小哥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不是要自找死路。徐云娇的心思,宁淮锦可不知道,被幽禁的时候,还极其惦记徐云娇这个‘心爱’的人,没少闹腾。   也正因为如此,让清安帝对其越发失望,最终下定决心,要废除他太子的身份,宁淮锦在知道消息后,自然是心里极其不甘,最后被人一怂恿,再加上又知道心爱的女人和平阳伯世子李琮打的火热,出双入对。   最后才决定逼宫造反。   很显然,他失败了。   宁淮锦虽然不算多聪明,但也知道,一个逼宫失败的人,会有什么下场,所以在被擒住的那一刻,他选择自刎而亡,为自己留下最后一个体面。   而他死后,徐云娇也只是叹息了一声,没想到她已经尽力的劝说,他还是走上了这条路,在伤怀了几日的时间后,便也丢开不提。   ……   MM,这都叫什么事?   阿锦在看完了原主的生平后,只觉得有点牙酸,真的没看出来,这货居然还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魄力呢?   不过叫阿锦来说,他最后逼宫的做法,倒也不算全然的错,可惜就是本是不够,没能成功,不然的话,恐怕就是另一个局面了。   若是阿锦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叫徐云娇的穿越女,怕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了。   至于后来的发展,她就是用脚想,也能想得到。   无非就是那个套路,徐云娇认识了形形色色的男子,而且多半都是很出色的那种,她周旋其中,最后选择了最爱她的那一个,两人结为连理,而后辅佐明君走上康庄大道,自己也能收获幸福。   不过如今阿锦既是来了,这一切自然要改了。   其他人阿锦是不知道,但这宁淮锦的命运,必须是活着,而且是活的好好的,成为一个超越其父,流芳千古的明君。   哦,你说任务中,宁淮锦附加的那个条件,辐照徐云娇。   阿锦表示附加条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他倒不是说对徐云娇有什么意见,而是想要成为一名超越清安帝的盛世明君,还要千古流芳的那种,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阿锦来的时间点,不早也不晚,宁淮锦刚刚进入朝堂,开始临政,不用再学习。   但比较不幸的一点就是,也是因为开始涉政的缘故,宁淮锦过于平庸的资质,也越发让清安帝觉得不满。   就像是今日这般。   江南有水患发生,清安帝询问宁淮锦,该怎么做才好?让他拟定一个章程出来,而宁淮锦呈上去的意见,几乎没几个出彩的,几条能用的,也都是东宫的谋士提出,而非自身所想。甚至他连大涝过后易有疫病都不知道。   惹得清安帝是当堂训斥了宁淮锦一番,让他回宫思过。   所以,   阿锦刚刚来的时候,随侍的内侍才会是一副大气都不敢出的小心翼翼模样,为的就是怕阿锦和原主那般,被清安帝训斥过后,心中会积攒郁气,回宫后,不免要发火。   一个不小心就会倒大霉,轻则被训斥,重则被打死也有可能。   纵观现在的条件看来,阿锦还是占着不少先决条件的。   首先,他还是太子,清安帝虽然是有些不满,但对这个太子还是抱着希望,觉得他读书上欠缺一些,但未必时政上就不行,再说了,做为太子,让其读书可不是让他奔着文学大家而去,而是学习明理。   身为太子,他读书差点不要紧,才智普通一些也可以,但一定要知人善用,明辨是非。   只要他做到这两点,即便他这个太子让清安帝有些不满,也不会废除他的。   毕竟说起来,清安帝的几个儿子,年幼的尚且看不出来,但比阿锦大的那几个,额……毫不客气的说,也都没什么出息,甚至有的还不如阿锦。   像是大皇子宁淮钦,做为长子,又是清安帝的第一个孩子,自然被清安帝高看一眼,可惜这个儿子,像极了他那个胆小怯弱的生母,一点都没有身为皇长子的魄力,让清安帝极其失望,到如今,他已成年,却还是个光头皇子,可见清安帝的不喜。   二皇子宁淮铭性情鲁莽,三皇子宁淮钧则是天残,四皇子宁淮铠,五皇子宁淮钟,也都是普通的孩子,没有出彩的地方。   这也是宁淮锦出生后倍受重视的缘故,他是嫡子,高皇后也是个聪慧的,两人所出的孩子,理所应当,也应该是个聪慧之人,这才满周岁就封了太子。   没想到,也是个普通的孩子。   这对清安帝来说,人生最大的挫折不是曾经登位前的血雨腥风,而是——   后继无人。 第212章 储君   阿锦对便宜父皇报以十二分的憾意, 不怎么走心的哪种?   毕竟他所得到的全部信息,都是来自于原身宁淮锦,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没准,清安帝所期盼的天纵之才的儿子,早就出现了,不过清安帝为了培养他, 并没有让他显露到人前来。   毕竟若出现这么一个儿子的话, 那就是明晃晃的一个靶子。   就像是宁淮锦做为太子, 但凡对那个位置有点野心的皇子,都会把阿锦视为最大的帝人,毕竟他是嫡子, 还是储君,不把他拉下来,自己于那个大位就没有可能。   毕竟朝臣中,还是有不少坚定的保皇党,对宁淮锦这个太子忠心耿耿。   其实,阿锦刚才是有点怀疑, 自己的这个太子,是清安帝用来磨砺他真正继承人的一把磨刀石, 不过后来想了想。   应该不是,最起码在这之前, 应该不是。   因为清安帝对宁淮锦的一应教育也是十分上心,纵观记忆看来,他们父子也不是没有过温情脉脉的时间,可惜就是太短了一些。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宁淮锦之前的几个皇子, 也都那样,找不出一个出彩的,之后他后面的弟弟。   不知道是不是高皇后有孕,生下儿子后,也生了私心,对后宫的掌控也就严苛了一些。   在宁淮锦出生后的四年里,宫里并没有孩子降生,甚至就连怀孕的都没有,所以阿锦下面的七皇子,比他足足小了六岁,今年也才不过七岁。   至于八皇子和九皇子,就更小了,一个才五岁,一个三岁,都才启蒙不久,最小的十皇子,还是个襁褓里的奶娃娃。   所以,   阿锦可以肯定,他应该不是磨刀石。   但想了想后面几年发生的事,哪就不好说了。   不过磨刀石就磨刀石,指不定谁磨谁呢?   阿锦摸了摸下巴,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抗拒之意,她是个崇尚强者为尊的人,有能者居之,既然宁淮锦这个做太子的不够格,那其他人,有本事的自然能把他给拉下马,换自己上。   老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理,对皇位没有野心的皇子,某种程度他也不算一个合格的皇子。   毕竟若是对皇位无意的话,那你之后的命运,就只能看下一任帝王的良心了。   而帝王,往往是没心的。   就像是清安帝,被人誉为天下明君又如何?他的身上也不是没有被人非议的地方,他当初登基为帝,可也是在一众异母兄弟中厮杀出来,而当初那些和他争夺皇位的,死的死,流放的流放,除了当初年岁小,没掺和的两个小皇子外,就没一个能全身而退。   哪怕是剩下没威胁的两个弟弟,清安帝也不是全然放心,两人一个被册封为安王,一个被册封为逸王,这封号,有点寓意。   而且这两位王爷,荣华富贵都不缺,但实权,一点都没有。   在这个讲究‘立嫡立长’的世道里,阿锦既是嫡子也是太子,若是不犯错的话,那他就是再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而就是名正言顺这四个字,就注定,不管是哪个异母兄弟登基为帝,他都不会有好下场。   所以,   不管是为了任务还是为了自己的小命,阿锦都只有一条路可走。   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子。   ……   阿锦这里才理清楚自己的处境,心里也已经有了决断,正要喊内侍进来,毕竟他的肚子有些饿了。   却先一步听到内侍说话的声音:“太子殿下,皇后娘娘来了。”   紧接着一个柔和的女声便响起:“淮锦,开门。”   这声音虽然随和,但语气却坚定,阿锦甚至都已经听得出,若是他不肯开门的话,下一秒,门就会被人直接撞开。   ‘吱呀’一声轻响。   房门便被打开。   这让高皇后的心里生出些许惊异,没想到儿子这次竟这般好说话,而且看他的神色,已经平静下来,不复任何怒气,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高皇后的心里闪过一丝怀疑。   不过她到底是皇后,心机手腕又不缺,心里即便九曲十八弯,面上却依旧能一分都不漏。   “母后。”阿锦拱手行礼说道。   余光也悄悄的打量了一下便宜母后,这可不是个简单的女人,陪着清安帝,从荣王妃到一国之母,不管是清安帝还是朝堂上,风评都极佳,后宫中,如今的宠妃云妃,性情骄纵,都不敢对她有任何不敬之处,可见其本事。   在这样一个厉害的女人面前,她还是原身的母亲,对其了解甚深,自己绝对要更融入宁淮锦,以免生出不必要的波澜。   所以他的面上很快就露出些许的委屈来。   高皇后一直看着儿子,见他表情如此,心下微松的同时也有点头疼。   “母后,儿臣已经很努力,为什么父皇仍不满意?便是儿臣这次有不周到之处,也是儿臣年幼,经验不足,一时想不到罢了,父皇却当堂给了儿臣这般没脸,儿臣……”说着话不知道是不是原身留下来的情绪作祟,他的声音都有些哽咽,眼眶也微微发红。   看的高皇后一阵叹息。   身为皇后,和清安帝夫妻二十余载,她太清楚清安帝的雄才伟略,才干出众,但正是因为如此,他对继承人的要求才会更严苛,偏生淮锦才智普通,达不到他的预期,这让陛下失望的同时,又对他要求更严。   而淮锦呢?   才智普通,哪怕是有名儒教导,也还算优秀,但对陛下来说,却远远不够。但这话却不能说出来,不然淮锦更受打击,只能如以往一般安慰道:“淮锦,你父皇是爱之深责之切,再者,你是太子,是储君,他对你的要求严苛些也是难免的。”   这番话,原身真的是听得太多,说一句,从小听到大都不为过。   后面倒是真的。   但那句爱之深责之切,就免了。   先前清安帝可能有那么点父爱,不过这么些年来,估计也没消磨的差不多了。   “可是,儿臣真的尽力了。”   越发委屈的声音。   高皇后一愣,一时半刻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因为她清楚,儿子真的已经很努力,但世上有的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光努力,是没用的。   “……还有,儿臣饿了。”   高皇后看着阿锦还稚气的眉眼,又听着他最后的话,不由的轻笑出声,伸手点了点阿锦的眉心:“你呀!”声音也软了下来。   罢了,说起来淮锦如今也才十三岁,还年幼呢,英明如陛下,在这个年岁,也不是没有被先皇给责备过,慢慢来就是。   到底是唯一的孩子,高皇后也舍不得太过责备。   阿锦轻敛了一下眉眼,心中对高皇后的脾气性格也有了更深的一些认知。   ……   高皇后陪着阿锦一起吃了午膳,期间也没忘记再勉励称赞阿锦一番,后有宫人来报,说是内务府那边有事禀报,高皇后这才起身离开。   “今日之事,你确实有所欠缺,若是有任何不懂之处,多多请教林属官。”临走前,高皇后也没忘记如是的叮嘱阿锦。   阿锦秉承着人设性格,面上露出一丝不情愿,不过还是点头答应:“谨记母后之言。”说实话,高皇后教育孩子还是挺有一套,清安帝是个严父,对阿锦从来都只有不满,长这么大,他称赞自己的次数,真的是一只手都能数的完。   高皇后也知道清安帝严苛,对儿子便多有称赞,一张一弛,倒也挺不错。   但可惜就只有高皇后一个,清安帝就不用说,对这个儿子只有嫌弃的份儿,上行下仿,他既是这样一个态度,那底下的朝臣自然也是受到不少影响。   就像是曾经教导阿锦的那些大儒,都是学识渊博的那种,其中还有两名,更是清安帝幼年的太傅,名满天下。   清安帝如此安排,本意是好的,但却没有考虑到,教导过清安帝这种一点就通的聪慧之才,再看普通孩子,不免会生出一些叹息来,更不用说阿锦的身份特殊,是清安帝的儿子,又是他亲封的太子。   对他自然寄予厚望。   在发现阿锦和清安帝相差甚远后,心中自然是说不尽的惋惜。   而皇宫里长大的孩子,即便不多聪明,但察言观色却都是不错,太傅这般神情,原身自然也知道,再加上会露出这般神情的人,又不止是太傅,多得是。甚至就连高皇后也不是没有私下里叹息过。   这一切的一切,都沉甸甸的压在宁淮锦的身上。   叫他无措施从,日渐积累,所以,在遇到徐云娇的时候,他才会全面的爆发。   说实话,且以为原身能忍到那个时候,阿锦觉得也挺不容易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有的,不然的话,换个心理素质差点的,怕早就崩溃了。   送走了高皇后,   阿锦挥退了伺候的下人,去了书房。   读书。   并且在脑海里分析着他日后要走的道路。   原身先前的表现真的是差强人意,若是一下子改的太过的话,别说便宜父皇不好忽悠,就说高皇后那边就过不去,所以还是要慢慢来。   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全面掌控东宫。   说起这个,阿锦就忍不住在有点扶额。   他的这个东宫,真的是快要让人给渗透成筛子。清安帝和高皇后也就算了,放人进来,倒也能勉强算得上,是对太子的看重。   但其他人,哪怕是胆小的大皇子,都在他的东宫有眼线,更不用说其他人。   可以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   阿锦的警戒心一向都强的很,也不喜欢活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所以清理东宫是必须的,当然,这个清理,可不是说把那些人寻个借口打发,再不然就是直接杀了这么简单,动作太大,就付出和得到来说,并不成正比。   他不是原身,这么蠢的事,自己不会做。   只是此后他们传出去的消息,那必定是阿锦让他们传出去的才行。   做为太子,天下储君,虽然他现在还年幼,不过手头上能用的,可信的人,还是有几个的,而阿锦来了之后,驭下的手段,比原身不知道高明多少。   很快也就收拢了一批人。   春风化雨,润无声息。   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让东宫内部来了一个大变样,现在,阿锦若是不愿意的话,那么东宫发生的事,绝对传不到外头一丝一毫。   也是到这个时候,阿锦才能微微松一口气。   总算是有自己的地盘了。 第213章 储君   春去春归, 潮起潮落。   六个寒暑又悄然的走过。   岸芷汀兰,姹紫嫣红,今日是上元节, 眼下才申时一刻,街道上已经热闹非凡, 五彩缤纷, 各色各款的灯笼,更是早几日就已经挂满街道, 小贩们也比往常更为卖力, 吆喝声清脆嘹亮。   叫嚷声,嬉笑声还夹杂着食物的香气,交织成一片热闹繁华的景象。   一青衣郎君, 长身玉立,面若美玉,长衫着身, 即便无风,也带着一股说不尽的闲适飘逸之态, 惹得来往的小娘子频频看去,眼含羞涩, 不时低声和同伴说着什么?   更有胆子大的姑娘,直接上前拦路:“公子,小女乃是双福巷,陈家三娘, 这是小女自己所绣的荷包,还望公子不要嫌弃小女针线粗鄙,请公子收下。”   一双杏眼里,都是期盼, 面颊微红,带这些羞意。   “谢陈姑娘一番美意,在下家中已有未婚妻,对姑娘好意,只能谢过。”阿锦深知这个荷包自己不能收,到不说绣的不好,事实上这个荷包很精致,也很符合阿锦一贯的审美,只是现下可是上元节,虽不如七夕那般,但也是少年男女表露情意的好日子。   额,也不是他自恋,而是他如今的相貌生的着实不错。看一眼四周,阿锦可以拍着胸口保证,只要他收下这个。   有了开头,接下来就会有数不尽的手帕和荷包朝自己袭来。   他是来逛街游玩的,不是来做批发商的。   还是算了,“……也愿姑娘能早日觅得良缘。”说着后退一步,对她行了一个平辈礼。   陈家三娘闻言,虽有感这般温润翩翩的郎君,已有未婚妻,心感失落,不过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便也只能收回自己的荷包,微微屈身,还了一礼,“小女失礼了。”   “无妨。”阿锦见此,也松了一口气。   要知道大夏民风开放,对女子的礼教亦不苛责,因而,不少女子的性情大胆而直白,他还真的怕碰上固执的。   如今对方虽然胆大,不过却知礼。   而且她在离开后,回到小姐妹们中,低声说了两句后,众姑娘看向阿锦的眼神,那叫一个失落遗憾。   跟在阿锦身后的侍卫,叫林南一,他是阿锦东宫的侍卫长,负责东宫一应的安全问题,是阿锦的心腹之一。   眼见天一点点的黑下来,但阿锦这里却一点都没有要回宫的迹象,林南一也有点小着急,低声开口说:“公子,时间已经不早了,是不是该回去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也带了些着急,没办法,这次他们可是偷偷溜出来的,若是让人发现的话,少不得要挨上一顿训斥。   不过若只是训斥也就算了,他最怕的就是回家后,被自家老爷子给罚抄书。   天知道,他一看到书就一个头两个大。   “这才酉时,还早呢。”阿锦看了一眼对方,自然知道他担心什么,不准备告诉对方,他可不是偷偷溜出去,早几日就已经和高皇后说过,也得了许可,甚至磨着高皇后答应,今天他可以不回宫。   高皇后先前是不乐意答应,毕竟上元节,是个团圆的日子,阿锦留宿宫外算什么?   不过阿锦的三寸不烂之舌可不是摆设,很快就说服高皇后。   之所以没告诉林南一,不过是看他着急的样子,挺有趣,“……你若是有要紧的事,我准你回去。”   “那怎么行?”林南一立刻拒绝。   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危,这是他做为侍卫长的职责,怎么可能离开?哪怕有太子许可,也不能走,不然万一太子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   阿锦摆了摆手:“那不就结了。”说着便踏步向前。   林南一还能说什么?只能跟着走。   ……   游龙灯,舞狮子,踩高跷,划旱船,打平鼓还有放烟花等等表演,在酉时过后,也都慢慢的出来了,当然了,最热闹的活动,当属赏花灯和猜灯谜。   猜灯谜的话,随便寻一个摊子,就可以参加。   根据花灯造型的不同,这要求也不同,最简单的,猜对一道题,就可以领一盏花灯,当然,这种花灯都是最普通的,没什么新奇。   城中有富户支持,举行的猜灯谜大会,那才叫一个热闹。   今年更是早早的放出话来,灯谜大会的优胜者,不但可以拿到一盏精巧绝伦的七彩琉璃花灯不说,还有一百两纹银相送,而报名的费用,只需要五文钱,对如今生活富足的百姓来说,不算什么。   因而,这次的灯谜大会,是前所未有的热闹,报名参加的人数,多达上千名。   阿锦来到现场的时候,看着人挤人的热闹,不由感叹举行这次猜灯谜大会主办者的灵巧,光是这个热闹劲,先宣传了一波名声,再有参加的人多了,这成本也能收回一些,再者,这里热闹,不乏有小贩过来卖东西,这主办方占据了最好的几个位置。   几项加起来,绝对不会亏本。   果然是商人,一应核算的十分清楚。   阿锦也报名参加了这次的猜灯谜大会,没他,就是看上了那盏七彩琉璃花灯,原因也很简单,值钱。   这是一盏七彩琉璃花灯,琉璃烧制不易,像是这盏花灯这般通透,颜色鲜明的就更少,更不用说其雕工也精致,点灯后,灯的内壁可旋转,里面所绘的乃是九天玄女飞天的故事,栩栩如生,连头发丝都能看到的那种。   就这么一盏灯,价值不下千两。   也难怪会吸引这么多人参加,这要是拿了头名,可是小富一把。   因为参加的人员众多,自然要先进行一番的选拔,也很简单,猜灯谜,答对三道者,可进入下一轮,依次类推,最后选出十名,会进行最后的争夺大赛。   到这里,就不是只答题了。   还要给对方出题。   毫无疑问,阿锦自是一路过关斩将,来到最后。   和他进行最后比试的乃是一名女子,虽穿着一身男装,但拙劣的装扮,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是一位美娇娥,而且生的肤白貌美,明艳动人,穿着一身宝蓝锦衣,嫣然一笑,更添两分风姿。   阿锦在看到对方,眉头也微不可见的轻挑了一下。   无他,这女扮男装之人便是徐云娇。   眉宇间闪过一丝惊诧,因为按照记忆里,两个人的初遇并不是在什么上元节的花灯会上,而是在花楼里,徐云娇落难,成了花楼里的歌女,宁淮锦也被清安帝责罚,心情郁闷,便一掷千金,救出徐云娇,才有了后来的交集。   没想到花灯会上就遇见,倒是有些不同。   不过倒也能理解,上辈子上元节,身为太子的宁淮锦是在宫中陪伴高皇后,而不是自己出宫游玩。   徐云娇看着阿锦,眼眸是晶晶亮,想着小说套路果真诚不欺我,像是这种热闹的场合上,必定有美男子。眼前这公子,真的是她来到这里后,见过最出彩的,这容貌,这仪态还有气质,绝对是世家名门里养出的矜贵公子。   真的是赚大发了。   这才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美男子,不像是后世一般,都是整容出来,一溜的流水线,好看倒也好看,就是容易脸盲。   上前一步:“公子有礼,在下徐云,敢问公子大名?”猜灯谜大会,俊美公子,简直就是偶像般的相遇,若真是如此,那接下来就应该是相知相许,开启甜甜的恋爱。   想想就让人觉得高兴。   这般想着徐云娇的脸颊越发红润。   阿锦眼眸微闪,嘴角弯了弯,回答说:“高晋宁。”   “原是高公子,有礼了。”徐云娇一听名字就反应过来,若说这长安城内,姓高最出名的人家,莫过于承恩侯府高家,他家是皇后的母族,现任承恩侯乃是高皇后的嫡亲哥哥,备受重用,如今才四十多岁,便已入内阁,可谓是最年轻的阁老。   这高公子一看就知道出身不俗,不知道和这个高家,有没有关系?   “公子有礼。”阿锦也淡淡的点点头,虽面上还带笑,但心里已经有些不耐烦,说实话,他对这种满脑子恋爱的,不管男女,都没多大好感,不去看徐云娇还要开口说什么的表情,直接侧头便对裁判员道:“可以开始了。”   他这话,让徐云娇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心里忍不住腹诽,没想到一派翩翩公子的模样,却这般不解风情。   不过转念想到,自己如今是男装打扮,又释然。   裁判员本来见他们俊男美女,那穿男装的姑娘的脸颊泛红,眼神晶亮,明显对这公子有意,他也是个乐意成美之人,便没开口。   却不想那公子放着这么一个大美人都不心动。   不过也是,看他的模样和气度,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出来的,环肥燕瘦,什么美女没见过,不动心也在情理之中。   轻咳两声,“好,那我们就进行最后的比试,规则很简单,就是双方互出题,一直到一方打不出来。”   阿锦才没什么绅士不绅士的举动,尤其对徐云娇,等到裁判员话一落音,他便踏前一步,哦,规矩就是如此,谁先想出来谁先出题,不存在阿锦犯规的说法。   他率先说了谜题,是一首古诗,猜一地名。   徐云娇之所以一路晋级决赛,没带卡壳,是因为她本身确实有点小聪明,再有就是和她比赛的对手,一见是如此大美人,心态就先软了一分,再被软言软语哀求两句,不乏直接放弃认输的,这才叫她顺利的走到决赛。   面对阿锦这种不解风情的人,张嘴就来了一个超难的谜面,对她哀求的神色也视而不见,一是也有点傻眼。   猜谜大会的决赛,   本来以为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精彩比试,却没想到,只一题就结束了。   让人唏嘘不已。   要知道,历年来,猜谜大会都没结束的这般草率,徐云娇也觉得极其丢人,一张俏脸几乎红透,眼眶里似也沁了淡淡的水光,让人看了心生不忍,最后是掩面从台上小跑离开。   这不,就有一些护花使者开口为徐云娇抱不平:“公子,你这般也太不近人情了一些。”   对此,阿锦只笑了笑,连头都没回一下,他不和这种眼睛明显是被美色给糊住的人说话,没必要。   在领了那盏玄女飞天琉璃灯,并一百两银子,阿锦便也准备离开。   这盏灯精巧细致,明日可以给高皇后,想必她会喜爱。至于这一百两银子,足够他这两日大手大脚的享受一番,还有剩余。   不错不错。   阿锦把琉璃等交给身后的林南一,叮嘱了一句说道,“明日我要给母亲的,小心一点,轻拿轻放。”   “是公子。”林南一立刻应答下来。   阿锦已经逛得差不多,心念的灯谜大会也结束,阿锦便也准备回去了。   不过他的这个回去,并不是要回别院休息,时辰虽然不早,但街道上的热闹却不减,上元节,普天同庆,火树银花不夜天,总要看了烟花才不负他难得出来的这趟。   而观赏烟花的最佳地点,却不是在城内,而是在城外的码头附近一带。   阿锦早就让人安排好。   不是在河面上,而是在城墙上。   这个时间,能在城墙上看烟花的,除了清安帝和高皇后之外,也就是阿锦这个太子了。   ……   只是让阿锦没想到的是,   他这里才登上城门,脚都还没有站稳,就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谁?出来!”林南一立刻急声喝道,手中的长剑都已经出鞘,手上也打了个手势,须臾间,本来还空旷的城墙上,便有十多个手持弓弩的黑衣人出现,全身只露一双眼,融入黑夜,若是不仔细的话,还真的看不到。   盏茶时间过去,依旧无人。   阿锦淡淡开口:“两位姑娘,我劝你们还是赶快出来,不然的话,可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   “那个,等一下,公子,我们没恶意的。”一个娇俏的女声响起。   紧跟着两道身影,小心翼翼的从一侧走出来。   是已经换上女装的徐云娇和一个小婢。   换回女装的徐云娇明显比男装时更明艳动人,一袭红衣,在这夜色下,说一句天仙下凡也不为过。   “南一,抓起来。”很显然,阿锦对同类没什么怜惜之色,开口说道。   徐云娇顿时傻眼。 第214章 储君   徐云娇在被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侍卫摁在城墙上的时候, 她的神情都是懵的。   毕竟这和她所想的场景,大有出入,不是应该先为她的美貌吃惊一下下, 而后是询问她从什么地方而来?自己俏皮的告诉他,是趁着不注意,偷偷溜上来的。   但怎么不按套路走?   “那个公子……”   “聒噪。”阿锦没什么兴趣去听徐云娇的狡辩,毕竟说辞也就那样了。而且相对于徐云娇来说, 他更感兴趣的是,这城门他是已经让人全面封锁了,看着没人,实则严密, 她是怎么上来的?   下面负责把手的人,都是死人吗?   听着阿锦这话, 摁住徐云娇的侍卫, 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条布, 直接就塞到对方的嘴里。   本来还想着是先一番虐恋情深, 而后再解开误会的徐云娇, 见此, 心里立刻就有些慌了, 不对呀, 不过这个时候, 她再想要辩解, 已经是来不及,嘴被堵住,只能发出类似于呜呜咽咽的声音。   跟着徐云娇一起来的那个小婢,本就是个胆小的,在上来之前, 也几次劝说,但奈何她一个婢女,哪里劝得动正是好奇心的徐云娇,只能跟着上来。   如今被人抓起来,整个人都吓傻了。   “带走。”阿锦挥了挥手,轻声说道。他可不打算为了一个徐云娇,而破坏自己看烟花的好心情。至于徐云娇的话,她私自擅闯城门,该当何罪?   自有法律来决断她。   ‘砰砰’的两声响。   阿锦立刻抬头,便见繁星满天的夜空中,炸开了一朵朵的烟花,红蓝相间,漂亮的不像话,耳边还能听到传来的欢笑声。   抬首看过去,只一个感觉。   万家灯火。   ……   青云巷,徐家。   徐父是清安元年的恩科二甲进士,寒门出身,名次也是二甲后几名,不过凭借后来的考核,他倒是得以留在翰林院为庶吉士,他本人倒是挺擅长钻营,可惜的是,他的才学并不算出众,身后又无人,因而虽会钻营,但在翰林院依旧不上不下。   苦熬了十年,仍旧没有出头之日。   一直到前几年,凭借着资历深,再加上他的长女嫁给了鸿胪寺周少卿之子。   周家不比徐家是寒门,他家在京中颇有底蕴。   凭借着这份姻亲,徐父几乎十年没动的官职,也终于有了变迁,被调任到国子监,成为国子监丞,正六品。   国子监虽没什么实权,但却是个实打实的清流之地,桃李满园,光是人脉关系这一点,就足够不少人拼了命想要挤进去。徐父对自己能调任到国子监,还挺满意,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如好生为儿子孙子铺路。   若是他能在国子监站稳脚跟的话,那到时候,家里也能称得上一句清流门第,书香世家了。   这样将来不拘女儿婚嫁还是儿子仕途,都大有好处。   因为如此,徐父在国子监行事很是稳重,两年下来,也渐渐有了口碑,前些日子上司还说,有意提拔他成为博士,得了暗示的徐父这段时间也很有些意气风发的意味。   一直到这天早上,听到妻子有些惊慌的声音,说是幼女云娇竟是一夜未归。   “什么?”徐父闻言,是大吃一惊,要知道,时下虽然风气开放,但未出阁的姑娘一夜未归,终归不是什么光彩事。   徐夫人也着急:“可不是吗?昨儿上元节,她外出游玩,迟迟未归,我先也不在意,毕竟上元节热闹,回来晚些也应当。却没想到,今早我去她房间里瞧,床都是冷的,小桔也不在。问了其他奴仆才知道,昨天娇娘就没回来。官人,现下可如何是好?”   “我就是有些担心,娇娘身边只跟着小桔,这上元节虽热闹,但不乏有丧良心的,别是出了什么事故吧?”说着话徐夫人手中的帕子已经是拧成一团。   徐父本来还有些生气,毕竟幼女太过胡闹一些,哪有一夜不归的道理,不过又听到妻子这话,眉头也皱起:“你是说拍花子的?”   上元节虽热闹,但每年都不乏有孩童或者年轻貌美的姑娘被拐的事。   徐夫人点点头,更担心了。   “不能吧?”徐父有些犹豫。   “怎么就不能?”徐夫人是越想越害怕,声调也带了些哭腔,“娇娘这孩子虽然性情是顽劣了一些,但还没有夜不归宿过。”只要想到幼女这个时候可能在受苦,她这一颗心都是揪着的,“官人,不如我们报官吧?”   说实话,徐云娇虽然是幼女,但徐父却觉得她性情顽劣,不如长女端庄大方,因而不喜,想到若是传出幼女一夜未归,对家中女眷终归有些影响,便有所犹豫:“娇娘未曾出阁,这事一旦传出,到底有影响。不如先派家中闲置的奴仆去寻一寻,若是寻不到,再去报官也不迟。”   徐夫人却有些不满,觉得他对娇娘不上心,正要开口辩驳一二。   却不想,这时,便见一婆子匆匆跑来,嘴里还叫嚷着:“老爷,夫人,不好了,京兆府尹的官差上门了。”   “什么?”徐父吃了一惊,面上露出骇然的神色。   听到这话,他还真的以为幼女出了什么事,不然京兆府尹的衙役怎么会登门?心中一个咯噔,虽然他不是很待见幼女,但到底是自己的骨血,哪能真想她出事故?心中还为自己刚才不让报官而有些羞愧。   不过他的这点子羞愧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因为在听完官差的话后,他恨不能打死这个给家里惹祸的幼女。   “这,这怎么可能?官差,你是否弄错了?我女儿怎么可能私上城门?”徐夫人是秀才之女,也颇有些才情,虽未曾读过律法一书,不过到底也是官夫人,哪能不知道,私上城门是触犯律法的。   娇娘性情虽然娇纵,但自小也是读书认字,不至于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   徐父也忙道:“是啊,官差,你是否弄错了?”   “这里可是徐青,徐大人家中?”   徐父点点头,名字没错,他确实徐青。   “那你可有一女,名唤徐娇娘,今年年方十六?”官差又问了一句,见到徐父又点头,才接着说:“……既是如此,那就没错了。”   “这姑娘昨夜亥时一刻,私自登临西元门,被人抓个正着,罪名确实,不容分辨。”   “还请徐大人,徐夫人,随在下到京兆府尹府走一趟,确切辨认。”   “徐大人,徐夫人,请吧。”   徐父和徐夫人听着这话,面面相觑,一时相顾无言。   ……   等到了京兆府尹府那边,徐父在听完事情的原委,真的是生出还不如没有这个女儿的念头,不然的话,也不会给他闯下如此祸事。   她不但私上城门,还冲撞了贵人,而那个人还是太子殿下。   这一瞬间,徐父都觉得眼晕:“太,太,太子殿下?”怎么会这样?女儿竟还得罪了太子?那……徐父恶狠狠的瞪了一眼不远处的徐云娇,心中生出打死这个孽女的冲动。   京兆府尹刘大人轻轻颔首,表示肯定。   “昨天晚上那个人是太子宁淮锦?”徐云娇惊呼出声,“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他怎么可能会是太子呢?   “孽女,你给我住嘴。”徐父听到徐云娇竟然直呼太子名讳,立时要跳脚了,“太子殿下的名讳也是你能随意称呼的。”家门不幸,真的是家门不幸啊!   徐父只觉得脑门嗡嗡作响,连带着身形都有些晃悠。   “官人。”徐夫人忙上前一步,扶住徐父,又低声道:“娇娘,不许胡说。”   徐云娇却对他们两人的话充耳不闻,她现在整个人都处在一个冲击当中,要知道昨天第一眼见到对方,她就为对方的颜值所惊叹,虽然昨天他很是有些不近人情,还让人把她抓起来,送到了这京兆府衙门,但看在对方长的好看的份上。   自己也不是不能原谅。   但谁能告诉她,那个那么好看的小哥哥,居然是太子宁淮锦?   不会吧?   一想到这么好看的小哥哥,将来的下场,逼宫失败,自刎而亡,落个满门抄斩的下场,顿时徐云娇什么旖旎的心思都没有了。   打了个冷颤。   还好还好,他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还没来得及发展什么?不然的话,自己岂不是也要跟着牵连受累。   额……也就是阿锦不知道徐云娇此时的想法,不然的话,一准要翻个白眼,郑重的告诉她一声,脑部也是病,尽快治疗。   徐云娇整个人处在恍惚中,而另一边,徐父的心态也总算是稳下来,对刘大人鞠躬一拜,“刘大人,不知小女这事,太子殿下可有吩咐?”若是没有还好,顶多就是娇娘受点苦,但若是有的话,那整个徐家保不齐……   一想到自家居然被太子殿下给惦记上,而且还不是友好的那种,徐父打死徐云娇的冲动就更高了。   “徐大人无需担心,殿下虽被惊扰,但通情达理,心胸宽阔,并无其他话。”刘大人笑呵呵的说道。说实话,太子殿下是出了名的脾气温和,若地方不是城门上的话,他被惊扰,多半是一笑了之。   但涉及到律法,那就另当别论。   徐父听到这话,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当即,拱手行礼,“太子殿下英明,是下官多心了。”   “那,刘大人,我家娇娘她……”徐夫人在知道太子不计较后,又低声问了一句。   “夫人。”徐父忙喝道。   刘大人倒是一拜手:“无事,夫人担忧令爱,这是人之常情之事。”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徐夫人,令爱私闯城门,是为赏烟花,虽是无意之举,但到底触犯律法,不可不罚,念在她是初犯,又是女子,便宽容一些。责令罚款纹银一百,藤戒三十。”   看着皱起眉头,似乎想要说什么的徐夫人,又道:“若是按照律例的话,一百杖责是跑不了的。”   道理是这个道理,徐夫人也知道,但这藤戒三十下来,也不轻,一双手少不得要疼肿十天半个月。   她素来疼爱幼女,哪里舍得她受这样的苦?   还要求情。   不过却被徐父一口打断:“多谢刘大人宽容。”说着又是一躬身。   他既是这般说了,徐夫人也不好再开口,况且她的心里清楚的很,刘大人这般,已经是宽容了,不然换个铁面无私的,一百杖责绝对少不了。到时候,女儿不死也要半残了,如今刘大人肯这般说,已经是宽容,不然换个铁面无私一些的,哪能如此?   只能躬身谢过。   什么玩意?   藤戒?那是什么?   而也已经反应过来的徐云娇,却瞪大了眼睛,不过她很快也就知道了。   一根用藤条层层缠绕而成的类似于软鞭一般,上面还能看到带着毛绒小刺,没打过也能知道,这一下打下来,必定是生疼。   “啊!”   ……   三十藤戒下来。   徐云娇的喉咙已经是叫哑,一双白嫩的手,更是已经变得又红又肿,血流满手。   徐夫人看着是已经哭的不能自己,她也没想到,这三十藤戒竟这么重,就着伤势,别说十天半个月,怕是要养上一两个月都未必能好呢。   徐父还算能稳得住,虽也心疼,不过想到幼女做的事,觉得她多受点教训也没什么不好。   她以后绝对绝对不会管这个太子的死活。   徐云娇在晕过去之前,恶狠狠的想到。 第215章 储君   阿锦可不知道徐云娇已经对他生了怨怼之心, 就是知道,他也不会在意的,徐云娇她真的是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觉得穿越而来, 知晓后世, 便自以为乾坤在握, 眉梢眼角间都露着高傲之色。   殊不知,她这般做派,看在精明一些人的眼里,只会觉得可笑。   这辈子先前没他这个太子护持的话, 希望她的日后依旧顺利。   “殿下, 皇后娘娘召见。”   林南一快步而来,拱手行礼说道。   “知道了。”阿锦略有些无奈的开口说道, “我换身衣服立刻就过去。”其实对于高皇后叫他过去的原因,他的心里已经门清,不过正是因为知道, 才会无奈的。   因为他要面临一件事。   娶妻。   没错,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刚来时, 十三岁的小豆丁,已经十八。他的这个年纪, 成亲早的, 做爹的都已经有了, 但作为一国储君的他,别说是太子妃, 甚至就连一个暖床丫头都没有,惹得高皇后一度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就连便宜父皇清安帝,都悄悄的让太医给他把脉, 确定他身体康健,这才松了一口气,并且大手一挥给他一气送来五个貌美如花的宫女。   虽然说什么内侍不如宫婢细心,但真正的用意,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   这让阿锦额头的黑线不断。   他的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心理上阿锦表示自己没有磨镜之好,殊实在不能接受。   所以,既然当初清安帝说了,她们是过来伺候的宫婢,阿锦就只当她们是宫婢使用,当然她们也有不老实的,只是一个在行了逾越之事,虽是暗示,但却被阿锦杀鸡儆猴,毫不犹豫的赶出去,其他人自然也就老实下来。   清安帝见此,又抽空特意召见阿锦。   阿锦也知道这件事不能解决,日后他有的烦,是以,不等清安帝开口问,便直接说,他有洁癖,寻常女子他是看不上眼。   清安帝听到这话,便以为阿锦是瞧不上那些出身低的女子,细想一下,这些女子确实也配不上太子,便没在说什么?不过却叮嘱高皇后,张罗起遴选太子妃一事。但可惜的是,这话没多久,便宜娘都还来不及准备。   先是有宫中高宗仅剩的太妃病重,又有大公主出嫁,前者也就罢了,不过是个太妃,病重自有太医料理,一应东西不缺就成。   但大公主出嫁,可是大事。   这大公主川平的生母早逝,被高皇后抱在膝下扶养,对其感情不同,她又是清安帝长女,她出嫁,自是要盛大些,高皇后作为养母,又是六宫之主,自然忙的不行。   等忙果大公主的事,后宫中,熬了几个月的太妃,没能撑过去,没了。   这太妃在宫中虽不起眼,但说出来也是先皇的妃子,是清安帝半个长辈,按照宫规,最少半年时间,宫中不许婚嫁,以示敬重。   阿锦这才能喘口气。   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高皇后可不就又惦记上了吗?   ……   到了高皇后的朝阳宫,没意外,行了礼,客套话都没说,便直接提起了阿锦的婚事。   “母后,儿子这段时间朝堂忙碌,实在无暇顾及这些闲事……”   “闲事?这怎么能是闲事?”高皇后一听阿锦这话,就觉得不满,“……你是太子,储君之尊,你大婚,乃是大事,事关国体,只有你早日诞下麟儿,后继有人,你父皇也会对你更为放心,朝臣们也才能更定心。”   皇儿对女色不上心,这一点,高皇后是满意,最起码日后不会在女色上栽跟头,但这太不上心,也是让人烦恼。   再者,皇儿的年纪可不小了,已经十八。   确实该考虑起终身大事,不然他吃吃无后,别说陛下不放心,便是朝臣们也不能宽心。   他成不成亲,和清安帝还有朝臣,有半毛钱关系?   阿锦垂着的眸子,翻了个白眼,如是的想到。   不过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历年历代,这前朝后宫都脱不开,他如今虽然只是储君,在这一点上也不能免俗。   可是一想到,要和一个女子成婚,他就觉得别扭无比。   看来,他要尽早做准备了。   听着高皇后语重心长的劝慰话,阿锦有些走神的想到。   阿锦说的准备,其实也十分的简单,那就是向冥界那边申请报备傀儡人的使用权,至于其他的,就交给高皇后来准备。   嗯,傀儡人,代替的是她,并非是太子妃。   而且阿锦想了想,他对宁淮锦原来的太子妃还是挺满意,出身书香门第,本是按照公侯世家塚妇来教导,一应的心机手腕都不缺,上辈子若非坑爹的碰上太子的话,依照她的心性本事,不管嫁到哪家,理应都过得很好。   可惜了,   这么一个女子,最后给宁淮锦陪了葬。   嗯,虽然宁淮锦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么一桩事,不过想也知道,作为夫君的太子逼宫谋反,还失败了,他自己自刎而亡,倒是一了百了,但留下的事可就多了。   且不说参与谋反的人,那绝对都没好下场,其他人或许还能撇得清楚,但作为高皇后和太子妃的娘家,一个是宁淮锦的外家,一个是岳家。   这两家,准没好下场,而为了减轻家族的负担,也为了给家族争取一线生机,不管是高皇后还是太子妃,势必要做出一番姿态。高皇后尚且还有和清安帝年少的夫妻情意在,但太子妃却没有,她就只有命殒,才可能为家族争取一线生机。   可以说,不管是高皇后还是太子妃,都被宁淮锦给连累的不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皇儿,你还是大夏的储君,更应该以身作则,才能让朝臣和百姓定心。”高皇后看着明显有些走神的儿子,心中也是无奈的很,儿子还年少的时候,她对其管束较严,生怕他沉迷女色,被带佐了心性,如今却只剩下头疼了。   虽说她作为母亲,可以不经他的同意,就定下婚事,不过皇儿若是成亲都不情不愿,那……她也不求什么夫妻恩爱和美,毕竟恩爱夫妻,莫说是在皇家,就是寻常百姓家里都不好寻。但也要相敬如宾才是。   这样不管是对皇儿还是对太子妃,都大有好处。因而,也耐着性子劝说,不过见阿锦实在不上心,加上她说了这么长时间,难免生了些火气:“宁淮锦,我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因生气的缘故,连素日的尊称都丢了。   “好。”阿锦躬身应答下来。   高皇后见阿锦答应下来,脸上的表情也缓和了一些:“既是如此,那皇儿,你对太子妃可有什么要求?母后会尽量寻个合你心仪的女子。”   “嗯,倒也没什么苛刻要求。最好是书香清流之家,但家风不能迂腐,再有就是容貌倒是其次,不过性子要稳重一些,品性也要端正,年岁不能太小,再有就是心性手腕要高明一些。”阿锦想了想,照着上辈子太子妃的性情,如是的回答说道。   高皇后本以为阿锦不会回答,没想到,他说的还挺具体,先前的也就罢了,但后面的心性手腕高明,倒是让她有些惊异,毕竟但凡是男子,都希望未来的娘子,是个温柔良善之人,哪怕像是陛下,虽敬重她这个皇后,但也只有敬重。   端看他后宫的妃嫔就知道,他对温柔小意的妃嫔,更宠爱些。   没想到儿子倒是与众不同。   而见也看出了高皇后脸上的表情,便又补了一句:“太子妃虽是荣耀,也是职责,若不厉害些,儿臣怕害了人家好好的姑娘。”就像是曾经的高皇后一样,精明厉害,但还不一样着过道。若是个性子软的,这深宫大院,按电视剧的话,她活不过几集的。   高皇后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不过也很快反应过来,儿子说的也不错,太子妃的位置,是荣耀,但也是职责。   但凡性子软弱一些,怕她自己被拆的骨头都不剩,还会连累儿子。   想清楚这一点后,高皇后看向儿子的目光带了些心疼,遥想几年前,儿子还一脸稚气的说过,自己已经尽力,如今做派都比她都要周全清明一些。   柔声点头:“好,母后知道了,必定会为我儿,寻个稳重的太子妃。”   “有劳母后。”阿锦对着高皇后长长的一拜,开口说道。   “你我母子,不必如此客气。”   ……   高皇后这里既然得了阿锦的许可,很快也就忙碌起来,毕竟儿子已经十八,真的不小了。   所以,   阿锦前脚才离开,后脚高皇后就趁着午膳的时间,跑了一趟乾坤宫,和清安帝一起吃了午膳,也说起阿锦的婚事,清安帝作为一国之君,又是个勤勉的明君,一应政务繁忙,不过对儿子的婚事,尤其还是太子的婚事,还是颇为上心,如今听高皇后是说起,想了想,也说了几个家世人品都不错的姑娘。   虽说是挑选儿媳妇,但也是挑选太子妃,不可能两人讨论几句就定下来。   两人商量过后,便决定,让高皇后举办一个赏花宴,以此来考察适龄姑娘的品性,最后再决定。   高皇后原本也是这个意思,因而清安帝一提,她立刻就答应下来。   “皇后办事一贯妥当,朕也是放心的。”伴随着这几年来,阿锦做事越发稳妥,清安帝原本就对高皇后有几分情谊,如今更是满意,到底是皇后所出的嫡子,先前不显,许是年幼了一些,这不,入朝堂后,便也稳重起来,“……务必给淮锦挑选个聪慧周全的太子妃。得空,朕也会过去掌掌眼。”   “妾身谢过陛下。”高皇后欢喜的应答下来。   这高皇后本就有些心急,得了清安帝的许可,那是立时就行动起来,让内务府那边着手准备起来。   很快的,   官职六品之上的官宦人家,家中女儿及笄的都得到消息,知道下个月初九,皇后将在会芳宫举办赏花宴,说是赏花,但实则是要遴选太子妃。   这个消息一传出去,不少有意的人家,立刻就忙活起来,尤其是呼声最高的几家人,因时间上并不宽裕,一时间城中各大布庄银楼,胭脂水粉等店铺,那是人满为患,借着这个东风几乎是赚的铂满盆满。   而其中,最大的赢家。   就是阿锦。   看着这个月各个店铺的张本册子,阿锦原本没什么弧度的笑容,竟是难得的灿烂,不错不错,只这一个月的时间,店铺里的利润竟是先前半年的总和。   果然,当初他发展事业线的时候,选择和女子相关营生,果真没错。 第216章 储君   说起赚钱这事, 阿锦也是没办法,作为太子,他用到钱的地方真的不要太多了, 光靠他作为太子的那点俸禄, 能做什么?连维持东宫一应的日常开销都有些困难。   他不得想想赚钱的法子啊!   先前的时候,宁淮锦的年岁小,花销没这么厉害,即便是讲究排场的话, 也有高皇后的补贴,只是伴随着他年岁的渐长,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 那高皇后的嫁妆即便是再丰厚也架不住这样的花销。   其他的且不说,每年光是人情礼节这一块,那就是一大开销,更不用说再阿锦来到这里后,不喜欢受制于人的她,更是在第一时间就开始培养起自己的人手。   什么得用的人才, 还有暗卫之类。   那可都是烧钱的事情。   虽然说只要他开口暗示, 自然是有想走从龙之功的人, 捧着大把的钱财过来。   但送上门来的钱, 阿锦花着可不放心, 要知道像是这种事, 那可都是有来有往,他从来都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   他既是收了钱,那日后等他登基为帝,自然少不得要付出些什么?   用别人的钱袋子, 日后还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制于人。   阿锦表示她是一万个不愿意。   所以,   当年,他在处理好自己的东宫后,便开始铺展自己的赚钱大业,不得不说,作为太子,储君之尊,这天下间除了清安帝之外最有权势的人,他这辈子的商路,真的那叫一个顺畅。阿锦自诩本人也颇具商业头脑,也在现代化的商业中进行过洗礼,因而在短短三年间,他便打造出一条庞大的商业线。   以女子的衣服首饰还有胭脂水粉为主营业,建立了一品阁。   如今不说已经遍布整个大夏,但一半还是有的,其中今年,阿锦因全力促成了和大齐,番邦两国之间的边境贸易合作,加深三国之间的交流,也促进经济的发展。   而其中他的一品阁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说起一品阁,不得不提一句。   阿锦是一品阁大东家的事,在朝中内外并不是什么秘密,他的一品阁才做出点成效的时候,他的便宜四哥和五哥,还以此让御史上奏弹劾过阿锦。   说他身为皇子,还是太子之尊,居然行这种与民争利之事,实不是储君所为,有伤国体,请清安帝责罚,还提议让清安帝把一品阁收为国库所有。   作为一个貔貅,阿锦表示自己的性格最大的一点就是有进无出。   想从他嘴里挖钱,你这是做梦呢。   所以,   阿锦是当庭就反驳回去,直言,大夏律法是规定,不许官员行商贾之道,但可没说不许皇家行商。若是他不服气的话,就让清安帝直接下旨,把不许皇家行商,这一条加到律法里娶,到时候,他这个做太子的,一定第一个以身作则,绝不触犯。   他当时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来到这里几年,也让他了解到,便宜父皇的性情。   清安帝不会答应的。   官员一年的俸禄虽不算低,但也不高,绝对供应不起奢华的生活,但一些勋贵和世家之所以过的金尊玉贵,靠的自然不是俸禄,而是私下的产业。   这几乎是心照不宣的事。   若真的是要严禁的话,得罪的可不是太子这一人。   额……从这里也能看出来,阿锦的便宜四皇兄宁淮铠还有五皇兄宁淮钟,都不是什么聪明人,不然也不会想出这样一个点子来。   简直是损人不利己。   除开这一点外,他的那个聪慧的便宜父皇也清楚,阿锦作为将来要继承大统的人,等他继位,这一品阁,自然而然就会收归国有,再者,阿锦经营着一品阁,不说它的具体用途,就说前些年,北地大旱,这一品阁可没少出钱又出力。   说是太子私产,但多半也都是用在国有上,而且因为是私有,行事可比户部那边要干脆利落的多。   再者,   阿锦手里有了钱,他这个做老子的也没少得孝敬。   可以说不管是于公还是于私来说,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他为什么要废除。   到最后,   弹劾阿锦的几个御史,各个都被训斥一番,还罚了俸禄,连带着他们幕后的指使者宁淮铠和宁淮钟,也都被清安帝找了个借口,各自禁足府中,思过一个月。   咳咳……   话题有点跑偏,言归正传。   阿锦因一品阁的缘故,彻底实现财富自由,做事也不必像是以往那边,因金钱的缘故,有些束手束脚。   这就是所谓手里有钱心不慌。   林南一进门,就看到阿锦脸上有点过于灿烂的笑容,他作为阿锦心腹的心腹,一品阁是阿锦的产业,他是少数知道的人员之一。   见阿锦脸上的笑容都比以往灿烂,也真心,再看那厚厚的一摞账本,还有站在不远处的,负责一品阁一应事务的总管事,别江。   三五不时的就开口回答阿锦的话。   虽然他是不懂得商业,但从他们的话里也能听得出来,一品阁这个月的盈利绝对大大的可观,让殿下的荷包都溢出来的那种。   说起林南一,他是阿锦东宫属官林谋士之子,因面有瑕疵的缘故,科举路途不顺畅,入东宫做了谋士,林南一便是他的独子,只是和其父不同,约莫更肖似母亲的缘故,他自幼就喜武不喜文,林谋士曾纠正数次,费尽心思也无用。   最后,便也只能依了林南一,让他喜武,并且借着太子之势,请了武学大家教导,后又顺利的入了东宫,成为负责东宫安危的侍卫。   因他比阿锦大不了几岁,先前并不受重视,后来还是阿锦来到这里后,看出他的潜质,不留余力的提拔,才让他在二十出头的年岁,就成了东宫的侍卫长,负责阿锦以及东宫一应的安危。   他算是阿锦提拔出的第一个心腹,因情分的不同,林南一又是个开阔的性情,这说话上相对于其他人自然也就随意一些:“殿下,您眼下笑的也太灿烂了一些,属下觉得,您要娶太子妃,也没有这般高兴?”甚至皇后娘娘几次提起的时候,殿下的脸色还略有难色。   显然对娶妻生子一事,感观泛泛。   “这是自然的。”阿锦点点头,有点感叹的开口:“说起来,这可是孤卖身的钱,还不许孤高兴一些。”   “卖,卖身钱?”林南一的舌头都有些打结。   跟在阿锦身边,林南一自诩已经习惯阿锦的语出惊人,但听着这话,他表示还是有些不能习惯?   什么叫卖身钱?又不是花楼里的姑娘。   阿锦抬眼,他可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错:“难道不对吗?若非传出孤要遴选太子妃一事,这符合条件的人家,开始为自家姑娘准备衣衫首饰等物品,一品阁的盈利也不会一下翻了将近三、四倍。”这还不是他的功劳吗?   说是自己的卖身钱,一点都不为过好吗?   看阿锦理直气壮的样子,林南一能说什么?而且细想一下,殿下的话,也挺有道理如今京中布庄银楼还有胭脂水粉的铺子,供不应求,可不就是因为殿下要遴选太子妃的缘故吗?   还真是殿下的‘卖身钱’。   ……   因为遴选太子妃,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家,都忙碌的不行,而其中徐家也不例外。   说起来徐父是国子监丞,正六品,几乎是卡在最低门槛上。   本来徐家最符合条件的自然是徐云娇,她今年刚及笄,又生的美貌动人,才情也很是不错,哪怕是高攀不上太子妃之位,但太子殿下还能有良娣两名,承徽四名,夫人六人,还有不记名的妾侍数名。   良娣和承徽不用想,但夫人的话,还是可以的。   但可惜的是,   前不久幼女才得罪了太子,被罚了三十藤戒,一双手到现在都还没好,换药的时候,还会流血,这让徐云娇不满的很,可没少说一些埋怨太子的话,气的徐父直接把她给禁了足。   这个女儿真的是被宠坏了。   她知不知道,她嘴里说的那些什么历朝历代,能真正登基为帝的太子,屈指可数之类大逆不道的话,一旦传出去,严重一些,那可是抄家灭族的祸。   就她这么个样子,徐父可不敢让她进宫。   到时候别说是荣华富贵,怕不给家里带来祸事,他就该庆幸了。   不过能攀上太子的机会就在眼前,且可能是唯一的一次,让徐父放弃,他是有些不甘心的,尤其是才尝到联姻带来的好处,想了想,便也只能把目光放到次女的身上。   次女云雾并非是夫人所出,而是庶出之女,这身份上虽然差着一点,容貌也不如幼女来的明艳动人,不过也不差,珠圆玉润,倒是比幼女伶俐讨喜,再加上次女性子温婉,知书达理,琴棋书画也都有所涉猎。   给太子殿下做个妾侍还是绰绰有余的。   若是次女能入东宫的话,那自家也能更上一层,昔年幼女得罪太子之事,他也就能真正的放心了。   徐父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徐夫人倒是有些不乐意,不肯让庶女得这个脸,不过胳膊扭不过大腿,徐父终归是一家之主,他即使做了决定,徐夫人纵然生气,也没办法。   只能青着一张脸答应下来。   不过心里到底膈应,对徐父的话,并不上心,给徐云雾准备的衣衫首饰,也都不过尔尔。   徐父便是责怪,徐夫人一句,没钱,便也顶回去。徐夫人心里清楚,虽她娘家不显,只是秀才门第,但她生有一儿两女,长子才学出众,今年已中举,长女更不用说,嫁入高门,便是为了这两个孩子,徐父都不会把她如何。   再者,她说的也是实话,家里确实没钱。   要知道遴选太子妃的消息一出,不见那些衣衫首饰也都跟在涨价,徐家本就是寒门发家,走的又是清流之路,银钱上自然也就短缺了一些。   现如今全家人员不在少数,却还住在一个二进院里,连三进院都买不起,住的是紧巴巴。   徐父一听这话,也无可奈何。   最终也只能私下里,把自己辛苦攒下的一些私房,贴补徐云雾一些,让她自己看着置办一些,不至于寒酸就成。   “五十两银子,能做什么?就现在的行情,怕是连套整齐的首饰都买不到。”徐云雾的贴身丫头石榴,看着手里的荷包,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徐云雾也发愁,但也知道嫡母不待见她,再加上徐家也确实没多少银钱,父亲给她这五十两,也不知道攒了多久,虽心里明白。   不过想到自己的衣衫首饰,眉头也皱着:“好了,石榴,少说两句,家里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者,她心里也有自己的打算,她不管是家世还是容貌亦或者才情,都不起眼,若是想要在赏花宴上脱颖而出。   也只能另辟蹊径。   赏花宴上,千金贵女诸多,必定是百花齐放,姹紫嫣红,她若是清淡些,未必不能入贵人的眼。   这样一想,徐云雾立刻也就准备起来。   而得了消息的徐父,满意的点头,次女倒是聪慧。   徐夫人则是浑然不在意:“想要出奇制胜,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还以为就她一个聪明人呢?她能想到的,别人就想不到吗?   “什么?二姐怎么还真的听爹的话,赶着给人做小妾。”徐云娇一听眉头就皱起来,嘀咕说道。   这太子可没什么好下场,她对这个便宜二姐没什么感情,只是若她真的入选的话,将来太子出事,岂不是要连累全家。要知道古代株连制度,真的太厉害了。徐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若真的出事。   那不是全家一起死。   不成,不成,绝对不能让二姐去。 第217章 储君   会芳宫,   今日便是皇后举办赏花宴的日子,天还不亮的时候,会芳宫的掌事女官何女官便开始忙活起来, 朝野内外,都已经知道,说是赏花宴, 实则是为太子遴选太子妃。   早半个月前, 会芳宫便已经陆续的准备起来,务必事事处处都做的完美无瑕,让人挑不出一点瑕疵来。   不然的话, 若是有一处不妥当,丢了陛下和皇后娘娘的颜面,他们也要跟着一起吃挂落,严重些,连性命都未必能保得住。   作为会芳宫的掌事女官的何女官, 就更不敢松懈了。   从里到外, 几乎是检查了十多遍,确定各处都已经妥当, 她才略松了口气, 立刻就有机灵的宫婢, 捧了一盏茶水过来:“姑姑喝茶,润润嗓子吧。”   “你倒是个机灵的。”何女官看了一眼,小丫头年岁不大,十三、四岁的样子, 应该是今年刚进宫的小宫婢,不过这眼力界确实不错。她忙碌了这么些时候,也确实渴了, 接过茶杯,抿了两口,又抬眼看了一眼小丫头瞧着小丫头。   圆圆的眼睛,生的倒是讨喜:“小丫头,你叫什么?”   “小婢七巧。”   “今日过后,你就到我身边来当差吧。”何女官又开口说了一句。   她这话一出口,七巧的眼睛就亮了起来:“真的吗?”音量都忍不住高了两分,显而易见的兴奋,“谢谢何女官,我以后一定会更用心办差。”   何女官看着,不由的摇了一下头,虽说有三分机灵,不过到底年岁小了一些:“嗯,好好努力,日后做了女官,也能有个好前程。”   “谢谢何女官提拔,小婢没齿难忘。”七巧立刻弯身鞠躬说道。   何女官又勉励了两句,想了想,还是再去检查一遍。   见何女官离开,七巧盯着她离开的背影,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灿烂,旁人见了,也只当她高兴坏了。   毕竟一个刚进宫不久的小宫婢,能到从五品掌事女官身边做事,这前途便有了大半,要知道来日里,到了年岁出宫,这身上有官职的女官和寻常宫婢离宫的待遇可不同。有女官在身的,最次的也能被请到大户人家做教养嬷嬷,其中也不乏嫁到官家。   像是高皇后身边的女官,便是那五、六品人家,也多有求娶。   如今她如此高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   “人已经安排好了?”阿锦见林南一进来,便开口问了一句。   林南一回答:“是,殿下,已经妥当。”   “妥当就成。”阿锦并不怀疑林南一的办事能力,不然的话,自己也不会让他成为自己的心腹,“好了,交待她多注意些何女官的一举一动,任何异样,都记得上报,不得有误。”   原身上辈子逼宫就是从会芳宫开始,想着这个宫室无人在意,想要来个出奇制胜。   却没想到,会芳宫的掌事女官何女官,竟是容妃的人,据说受过容妃的恩德,因而在察觉出来后,便立刻去禀告了容妃。   这容妃是皇九子的母妃,德贵妃出身不显,是下面进献的美人,因生了一张清丽绝伦的脸,再加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因而一进宫就深受便宜父皇的宠爱,入宫不久便封了容贵嫔,就是性情张狂了一些。   得宠的时候没少得罪人,甚至还敢和高皇后叫板,只是她却估算错了。她是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清安帝又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昏君,虽宠爱美人,但却不会乱了分寸,更不会宠妾灭妻,因而容贵嫔得宠不过三个月,便因太过张狂,对皇后也不敬,而被清安帝冷落。   不过容妃的运气不错,虽失了宠爱,但却有了身孕,并且顺利的生了皇九子,因而得封为容妃。   她本身虽失了宠爱,娘家也不显,但因孕有皇九子,高皇后也不是个磋磨人的性子,容妃的日子过的还挺不错。   因为容妃的举报,宁淮锦的逼宫才虎头蛇尾的结束。   当然,这个消息是上辈子宁淮锦逼清安帝写下禅位诏书的时候,对清安帝抒发满腔怨恨的时候,清安帝一脸失望说出来的。   宁淮锦也才能知道,原来他自以为缜密的计划,其实早就在清安帝的掌控中,能走到清安帝面前都是他刻意交待过的,自己的一生活着就像是个笑话一般。   “是。”林南一嘴上虽然应答下来,但心里其实是有点不解,阿锦为什么要在会芳宫里安插人手?要知道会芳宫不过就是个专门举办宴会的地方,一年到头用到的次数并不多,若是要安插人的话,随便一个就可以,何苦把自己辛苦培养的人才弄进去,这不是浪费吗?   只是不解归不解,林南一也知道,阿锦虽心思难猜,但有一点,就是从来都不会去做无用功,所以,他这个做下属的只管执行就是。   阿锦又开口说道:“……今日母后举办赏花宴,人员不免嘈杂了一些,东宫虽然距离会芳宫有段距离,但难保不会有人迷路,你多注意些。”   “是。”林南一虽然不爱读书,但不代表他没心机,阿锦的话,说的也不算温婉,他很快就明白其中意思,立刻抱拳回答说。   “好了,你自去忙。”   “属下告退。”   林南一离开,阿锦便也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了自己手中的花名册子。   这本册子是高皇后刚不久遣人送过来的,是今天过来参加赏花宴所有适龄姑娘的册子,上面记载了姓名,家庭背景,年龄,性格以及一副小像等等一应的相关资料。看的阿锦忍不住心里生出几分感叹来,要知道今天过来参加宴会的适龄姑娘,即便是没有上百,也有四、五十人之多。   也就是上个月才确定举办宴会的事,只要符合要求的都可以过来。   如此,光是统计就是不小的工程,更不用其中还会发生变故,但高皇后却依旧能让人准备处如此说这般详细的资料。   由此可见高皇后的消息之灵通。   翻了翻,   他选定的太子妃章静姝自然也在其中,这章静姝出身书香门第,家风清贵,其祖父是三朝元老,还曾担任过清安帝的启蒙老师,不管是朝野内外,名声都极佳,去世的时候,还得清安帝亲自写下的谥号,配享太庙。   如今当家的是章静姝的父亲,是正二品的翰林院的掌院,兄长是上届探花郎。   说起来,章家是那种名声响亮,但却没什么实权的人家。   老实说,她家并不是高皇后最心仪的,空有名声,没什么实权。   而阿锦恰恰看重的就是章家这一点,毕竟名声再高也没有手里的实权来的可靠,有这么一个岳家,于阿锦来说是一件好事。   再说了,   对比一些外在的东西,他更看重的是章静姝这个人,温婉大气且心性豁达,再加上能力手腕心机都有。   说实话,把这么一个姑娘弄进深宫大院里,阿锦还觉得有点对不住她呢。   本来在看了章静姝的资料后,阿锦也没打算再看下去,他和清安帝还有高皇后所想不同,他可只打算选这么一位太子妃,至于什么良娣承徽之类,就免了。   额……顺嘴说一句,也正是因为清安帝和高皇后有这样的心思,所以他们才会让正六品之上的官员之女进宫参加宴会。   只是在合上册子的瞬间,阿锦眼尖的看到了一个人。   手停了下来。   翻开后,眉头就忍不住轻挑了一下。   呦呵,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到认识的人呢。   徐家竟然也在上面,而且还是两位,其中一个就不用说,是徐云娇,至于另外一个,嘛嘛,说起来也算是半个熟人,徐云雾。   徐云娇的庶姐,虽徐夫人不待见这位姐姐,但徐云娇和其关系还颇为不错,只是徐云雾心性不正,虚荣心强,事事处处都要和徐云娇比。后来,在徐云娇远离宁淮锦的时候,她此时已经是和离之身,便借着身份便趁势而入,最后进了东宫,本来按照她的身份也就是个不记名的妾侍,不过念着她是徐云娇的姐姐,宁淮锦便破格给了个夫人的称号。   额……这一点就看得出来,宁淮锦的情商不咋地,你心仪徐云娇,却又纳了她的姐姐,虽没有圆房,但体面却有。   若他是男主的话,日后自会解除,可惜,宁淮锦就是一炮灰。   倒是没想到,她也来参加赏花宴了。   还真的没什么印象。   不过也不管原主,徐家的门第低,上辈子的话,这个时间,徐云娇和宁淮锦认识的时间也不长,虽觉得其有意思,但距离情深还有点距离,再加上古人思维,并不会为了一个有点好感的姑娘,放弃娶太子妃。   更不用说,原身对比阿锦来说,那真的是不要差的太多。   再加上徐云雾本身也不算多出色,还是庶出,更输了一筹,落选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过阿锦可不打算再和徐云娇有任何交集,太麻烦了,更不用说徐云雾本身也不是个消停之人。   既是上辈子落选,那这辈子继续落选下去吧。   阿锦合上册子,如是的想到。   只是这个时候的阿锦可能还不知道,这一次,徐云雾压根就没有落选这一说,因为她今天压根就没来。   不是她不想来,而是来不了。   原因也很简单,徐云娇。   ……   徐云娇自从知道徐云雾要参加赏花宴,争取入东宫的后,心里便不安极了。   没人比她知道,如今太子虽然看着很是风光,但殊不知,早就糟了陛下的厌恶,对他这个太子不满极了,到最后连带着给他选的太子妃,不是呼声很高的理国公或者安定侯之女,而是空有名声,却没实权的在章家姑娘。   而太子呢。   也不消停,因对太子妃不满,成婚后多有冷落,宠爱妾侍,惹得不少御史上奏弹劾,说太子宠妾灭妻。   最后太子逼宫失败,自刎而亡。   和太子有关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哪怕是名声极好的章家,最后也落个满门抄斩的下场,至于那些妾侍,就更不用说了,大概当皇帝的都有这个毛病。   自己孩子出了问题,因为心疼,便把所有罪责都怪到别人头上,这太子到底是清安帝的嫡子,虽然犯了大错,但到底是他的儿子,也曾真心疼爱多年。   太子死的也轰烈,当着清安帝的面,自刎而亡。   勾起了清安帝几分慈父心肠,迁怒之下,教唆太子的人,个个下场凄惨,连带着那些妾侍也一样,没有一个逃脱,连带着为太子生了孩子的都不例外。   虽然她并不知道那些妾侍的娘家有没有被牵连。   不过和太子牵扯上,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如今二姐却巴巴的要进东宫,这不是在赌全家的性命吗?   怕死的徐云娇自然不愿意。   只是她再三的劝说,也都没能让徐云雾打消这个念头,甚至更坚定了,最后,徐云娇实在无奈之下,便在徐云雾出发前夕,只能用一些暴力手段。   “三姑娘,这不好吧。份量太大的话,可是会出人命的。”丫鬟看着徐云娇几乎要把一包巴豆粉放进去,连忙拦着开口说道,“……只一小半就好。”   徐云娇却有点犹豫:“若是如此,药效会不会达不到?”   “没问题。”丫鬟又开口说,“哪怕只是一点都可以,只要二姑娘身体有问题,就不能进宫,毕竟若若是在宫里失了礼仪,冲撞到贵人的话,可不是小事。”   徐云娇一听,也有点道理,不过还是担心,毕竟这古代的医药和现代不同,这巴豆粉又是粗制的,也不知道效用好不好?若是轻微的,依着二姐的心性,怕是撑着也要过去。还是多下一点吧。   如是的想着,徐云娇还是倒了大半进去。   却看的丫鬟一阵哆嗦,二姑娘三姑娘关系不错,没想到事关前程,三姑娘也真能下去狠手,这大半包下来,二姑娘怕是人都要脱了,少不得要在床上躺几日。 第218章 储君   天清气朗, 万里无云。   虽是三月的早春,天气还略凉,但过来参加宴会的姑娘,多数还是选择了更轻薄的衣衫, 以展现自己婀娜的身姿, 看着更窈窕一些。   “不知道太子殿下会不会过来?”其中一个姑娘,低声对同伴说道, 话语里都是期待之色。   和她一起的, 笑道:“应该会吧。毕竟这场宴会的目的, 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太子殿下想必也是期待的。”   “这倒是。”虽说太子殿下看着丰姿仙骨,有那么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不过嘛, 聪明些的都知道, 若真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话,那他太子的位置也不会坐的稳稳当当了。   既是也是凡间俗人, 那么, 对未来妻子,多少会有两分期盼。   其实不止是过来参加宴会的姑娘关心, 那一起来的各个夫人也都如此, 若说那些高门显贵, 书香世家的夫人还能端的住的话, 那五、六品的官夫人就比较明显了。   看的高皇后不由的暗自摇头, 便已经把她们的女儿给摒除在外了。   当娘的性情都如此沉不住,怕也不能教导出性格沉稳的女儿。   “娘娘,妾身也有段时间没见殿下了,不知太子殿下何时过来?”高皇后之嫂, 现任的承恩公夫人也有些焦心,轻笑说道。   高皇后淡淡道:“锦儿一贯琐碎事务繁忙,再者我们这里是女儿家的聚会,他也不感兴趣,未必会来。”她知道娘家也生了心思,只是不管是她,还是锦儿,都没有要亲上作亲的意思。且不说高家已经是锦儿的外家,天然就是站在锦儿这一边,不管联姻不联姻,都改变不了这一点。   就说她这个嫂子,处事上并不算很清明,对儿女的也多有偏心,虽不是什么大毛病,毕竟五根手指还不一样长,便是她,也不能保证,若是有两个孩子,她就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只是嫂子偏颇的浑然不觉,每每说起,她便有诸多理由。   如此,且不说她教养出来的孩子性情如何?就说有这么一个母亲,她就不大乐意结亲。   她的锦儿无退路,若不能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宝座,等到他的下场,就只有一死,所以再怎么小心谨慎都不过分。   承恩公夫人听着高皇后不冷不热的话,面露一丝尴尬,她的心里对高皇后这般态度是有那么点微词的,自觉自己是娘家人,如今又是在这么一个场合里,高皇后便是做给外人看,也何该温和一些。不过她虽是高皇后的嫂子,但高皇后可是一国之母,承恩公夫人是有些小毛病,但又不傻,自然不敢多说什么。   她身边一个生的灿若玫瑰,穿着也富丽的少女,连忙开口说:“太子殿下是储君,又得陛下的看重,这自然是忙碌些。”   “很是呢。”承恩公夫人先是柔和的看了一眼长女,目光柔和,也不能怪她这般偏爱长女,这孩子端庄大方,又善解人意,不似次女那般,沉闷的跟个木头一样,一张嘴,吝啬的很。   想到这里,承恩公夫人瞪了一眼,坐在不远处,不言不语的次女一眼。   这个女儿真的是过来讨债的。   高皇后看着承恩公夫人的行为,在心里轻叹了一口气。   ……   “太子殿下,皇后娘娘身边的流云来了。”   阿锦抬头:“请她进来。”他对皇后派流云过来的来意已经很清楚,今日是赏花宴,给他选妻子的宴会,连带着忙碌如清安帝这般,都亲自去了一趟,呆了小半个时辰,但他这个做主角的却迟迟不见人影。   须知道,大夏虽也讲究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因民风开放,这若是有意要结亲的话,男女双方不但可以相见,甚至还可以多接触几次,了解一下彼此的性情。   所以,   阿锦去赏花宴并没有不妥,相反,如同现在这般,他若是不去的话,倒是显得不慎放在心上。   “太子殿下,皇后娘娘遣奴过来一问,您什么时候过去瞧一瞧?”果然,流云进来后,福身行礼后,便直接开口说道。   阿锦对那种叽叽喳喳的热闹场合兴趣并不大,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过去,直接说:“孤这里还有事务没有处理好,恐不能前去,你把这张花笺交给母后就是。”他的话落音,便有一眉清目秀的内侍,上前把一张还泛着花香的花笺递了过去。   流云双手接过,应了一声,便也就离去。   高皇后看着流云呈过来的花笺,接过来,打开看了一眼,上面只一个名字,便也就什么都明白了。   想着,阿锦很有可能一开始就已经来过,只是他本人并没有露面,而是暗自观察,这行为虽算不上多君子,但这样或许看的更清楚一些。   阿锦:……并没有。   章静姝。   这姑娘倒也在她的名单上,只是不算出众,不过章家的家风是出了名的严谨,想来皇儿就是看上她这一点。   倒也不错。   “去请章家的静姝姑娘过来一趟。”在看完阿锦的花笺,高皇后便对身侧的人吩咐说道。   她这一开口,立刻就引起了在坐的一些夫人的警惕,虽然说从宴会开始之初,皇后就已经陆陆续续的请了不少姑娘过来,态度倒都是一样,也看不出对谁更有好感一些?   倒是刚才过来的陛下,倒是开口夸了好几个姑娘,对平阳伯的嫡幼女态度颇为不同。   便想着这太子妃之位,是不是要花落平阳伯府里。   没想到,皇后这边收了一张花笺,很有可能是太子让人送回来的,虽不知道上面说了什么?但这之后皇后就要见章家姑娘,这让人很难不把两者联想到一起。   这太子莫不是已经偷偷的来过?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面上都露出了些许遗憾之色。   其中承恩公夫人更是焦心,甚至想要开口问问高皇后,这花笺上写的是什么?别人不清楚,一直都在皇后身边的她可清楚,刚才皇后可是派人去了一趟东宫。   因而,相对于其他人的怀疑,她却可以肯定,这花笺上必定是太子送过来的。   难不成,这花笺上写的真的是太子中意的姑娘。   章静姝?   这章家的名声倒是不错,可惜没实权,便是联姻,对太子的助力也不大啊!既是如此的话,这正妃之位,还不如选高家的姑娘呢。   承恩公夫人撇了一下嘴,想到自己千娇百宠的女儿,要屈居人下,她就觉得委屈,等日后尘埃落定,她可要和皇后说一声,让她多给莹莹一些体面才行。   高皇后不知道自家嫂子一直到如今,心里还想着让女儿入东宫的事,若是知道了的话,沉稳的心性怕也要有一时的崩。   很快,   有宫婢便领着一个穿着玫红色衣衫的姑娘而来,面容虽只生的清秀,但高皇后阅人无数,一见对方便生了两分好感,倒是个温婉大气的姑娘。   问她话,回答的也从容,行为间也没有扭捏之态。   倒是个落落大方的姑娘。   也难怪能入了儿子眼。   如是想着的高皇后,态度也越发的和蔼起来,最后竟还把自己头上的一根双股如意钗给了章家姑娘。   如此,在场的众人也就明白了。   章静姝八成就是未来的太子妃。   一时间,羡慕的,惊讶的等等各种目光,纷纷朝章静姝看过去。   饶是章静姝性情稳重,能端得住,不过被这么多人看着,面上也升起一抹羞意来,要知道,她来之前是没报什么希望,毕竟比她出色的闺秀,不在少数,就连章母也说,让她不要报太大的希望。   却没想到,天降惊喜就砸到她身上。   ……   虽然说赏花宴上发生的事,在结束的时候,众人的心里也都已经清楚。   不过第二天,赐婚的圣旨一下达,不少人家还免不了要酸涩一回,这章家倒是好运气。一些朝臣尤其是忠于阿锦的朝臣,则想的更多一点,章家的名声不错,但手里却没什么实权,章家姑娘做太子妃,好像给太子带来不了多大助力啊?   哦,虽说是可以提高太子在文臣里的印象,但太子殿下在文臣中的印象一贯就不差,压根不需要联姻来提高。   这是不是说明,陛下给太子选这么一个太子妃?这是有些忌惮太子了吗?   不少朝臣的心里都有些犯嘀咕。   不过很快又传出,章静姝并非是陛下和皇后所选之人,而是太子本人所选,据说是看上章家的家教严苛,门风清明,这样人家教导出来的姑娘,想必也是个通透明理之人。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   画风立刻就又变了一个样,态度转变的那叫一个快,纷纷开始称赞起来。   妻贤夫祸少,太子殿下没看眼前利益,而是想的长远,来日继承大统后,必定也如陛下一般,会是个有为的明君。   对此,   阿锦还能说什么?   反正好坏都是你们,高兴就好。   事实上,这几年他都是按照自己的步伐走,那些心腹朝臣等等的意见,他虽然会接纳,但绝对不会为他们的意见所佐佑。   “嗯,殿下,您这是?”林南一看着整张桌子几乎都摆满了女儿家用品的东西的,“…要送给太子妃的吗?”   阿锦轻轻的点了点头:“嗯。”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正好,你来了,便替孤到章家走一趟,把这些东西送过去。”   “是。”林南一应答下来。   章家,   虽是门风清贵,但章家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自从赐婚的圣旨下达,章家的嫡长女成为准太子妃以来,且不说和章家的亲眷欢喜,那些和章家有来往的世交,姻亲等等,也都纷纷的上门贺喜,一时间可以说热闹非凡。   不止是这些人高兴,就连家里伺候的奴仆,在外走动,这腰杆也不由的更挺直两分。自家大姑娘可是未来的太子妃娘娘,太子殿下的正经外家,这说出去自然要比旁人体面一些。   章家的当家夫人是章大夫人,也是章静姝之母,作为章氏一族的塚妇,章大夫人治家的手腕自是不用说,张弛有度,该宽松就宽松,该严苛就严苛。   见自圣旨下达后,家里人都有点飘,不免要敲打一番,别让他们飘过头了。   “大夫人,太子遣人送东西过来了。”才给家里的丫头婆子敲打完,便听到这么一个消息。   章大夫人立刻道:“那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些把人请进来。”说着便立刻交代心腹几句,便也过去了。   林南一虽然看着大大咧咧,但实则也是个心思细腻之人,一张嘴也颇为能说会道,不止是把东西送到,言语间更是没忘记给自家太子多说些好话,增加一下好感度,他也希望太子和太子妃娘娘他日成婚之后,能夫妻和和美美。   开口说道:“大夫人,太子殿下有东西要属下亲自交给大姑娘,还请大姑娘出来一见。”   “这是自然。”章大夫人自然没有不同意,这是殿下看重女儿,将来也有利于夫妻感情,她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章静姝来了之后。   林南一便把一个匣子交给她,并且着重说明了,这里面的东西是阿锦亲手做的。   章静姝打开匣子,看到的是一根紫檀木的簪子,雕工很是有几分粗糙,不过却让她微微红了脸,因为雕刻的是并蒂莲的样式。   象征着夫妻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第219章 储君   清安二十三年二月初二, 龙抬头,大吉日,宜嫁娶。   阿锦和章静姝的大婚就定在今日。   一国储君大婚, 这场面自然是盛大的, 说一句举国欢庆都不为过,看的不少人眼热, 尤其是五皇子, 他比阿锦不过早成婚一年的时间。   他的婚礼虽也不差, 但比起太子这场面,显然成了小儿科。   私下里可没少抱怨。   不过他也就只敢私下里抱怨,走出他的府门,还是要端着一张笑脸说恭喜, 没办法,不管是从哪一方面说起, 他都不如太子。   人家是中宫皇后之子, 嫡子, 生下来就比他们要高一筹, 更不用说, 早早的被册封为太子, 若说早先几年里, 父皇对这个太子还不满意的话,那等到太子入了朝堂,办了不少实政,父皇的态度也就慢慢的变了。   如今他这太子的位置,坐的那叫一个稳稳当当。   一国储君的排场本就不小,更何况这次婚事,父皇还特意下旨交代内务府那边, 不可怠慢。   “五弟啊,你这发酸的表情还是收一收,不然的话,等会让父皇和母后看到,可不大好。太子成婚,你露出这么一副表情,就跟谁怠慢了你一般。”四皇子宁淮铠抬头,就看到了五皇子那一副酸到不行的表情,两人素来就不和睦,便立刻开口说道。   看似好心好意的提醒,实则声音大的周遭的几人都能听得到。   而八卦是人类的通性。   五皇子这么一开口,周围人的目光立刻就聚集过来,耳朵也竖起来。   虽然说吃瓜皇家的八卦有一定的风险性,毕竟万一不知道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就容易成为被灭口的炮灰。   但也要分场合。   且不说这次不是他们提起,不过是顺耳听听,也没打算外传,再说了,这里可是太子殿下的婚礼,什么场合?四皇子和五皇子纵然性情不合,素日也针锋相对,但也不会脑残的在这种场合里说什么惊天秘密。   顶多就是拌拌嘴,他们听个热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果不其然,   四皇子和五皇子是你一脚我一拳的踩了起来,不过说的都是一些芝麻绿豆一般的家庭琐碎事,像四皇子嘲讽五皇子,前几日侧妃和小妾为一只手镯闹的不可开交,怎么?就这么缺少银钱,连个玉镯子都买不起了?若实在没有的话,他这个做哥哥的也不介意送两只过去。   他这话才落,立刻就又有五皇子暗讽四皇子成亲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但府里却没个孩子,连个怀孕的都没有,府里的女人可不少,别是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吧?他这里还有些补身子的补品,他日给四哥送过去好生补一补。   等等之类。   那场面,简直是互揭长短的现场,听得一众人大开眼界。   阿锦听着外头的吵闹声,那熟悉的音调一传过来,便知道是谁?对此,阿锦倒是无所谓,,虽说这是他的婚宴,但丢人的绝对不会是他,想着这话的时候,阿锦悄悄的侧头,看了一眼上座的清安帝。   额,便宜父皇的脸色越来越黑了。   他觉得,好歹要照顾一下便宜父皇的自尊心,而且听着他们的话,是越说越上火的趋势,他还是管一管,若真的闹起来,给他婚宴添堵可就不好了,便和清安帝说了一声。   得了对方一个糟心的摆手后,便直径的往四皇子和五皇子那边走过去。   走的近了。   对四皇子和五皇子所说的话,听的也就越发清楚,真的是令人有些大开眼界,泼妇骂街不过如此吧。   话说,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清安帝无事的话,很少召见他们,就看着眼前跳脚揭短的两人就知道了,对清安帝这种聪明自负的人来说。   这两个儿子,简直是提起来就觉得糟心,更不用说见了,怕被气的血压低了都是他们不够本事。   四皇子正被五皇子一句‘去看看太医’给刺激到,袖子都要卷起来,要直接动手。   就听到阿锦的话。   “四皇兄,五皇兄,请你们注意说话分寸。”   本来在火气头上的四皇子,头也不回的就嚷了一句:“关你什么事?”   “殿下。”四皇子的贴身内侍身子都跟着抖了一下,拉了拉四皇子的衣角,轻声提醒了一句。   “干什么?怎么?本皇子如今连个话都不能说了是吧?”四皇子本来还带着火气,不过转头,在看到一身红衣的阿锦后,态度立刻就转变,他虽然生气,但还没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表情便变得有点晒晒起来:“…是太子啊!今日是你大婚,你不去招待宾客,来这里做什么?”   “就是,我们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就不劳烦太子殿下招待。”这个时候,五皇子倒是和四皇子迅速的统一战线,语气含酸的说了这么一句。   阿锦对这样的情况也见怪不怪,当然,他也不会客气就是:“孤也不想过来,只是请四皇兄和五皇兄注意自己的身份,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若泼妇骂街一般,实在是有失体统。若是两位实在按捺不住心中澎湃的思绪的话,想要一过嘴瘾的话,孤可以让内侍给两位皇兄腾出一个地方,二位可以尽情的发挥,施展自己的才华。如何?”   不如何?   四皇子和五皇子的脑电波此时统一了,齐齐的朝着阿锦翻了个白眼。   不过被阿锦这么一打岔,本来说的有些上火的脑袋,也总算是冷静下来,冷哼了一声后,便又坐下来。   “若两位皇兄不能和睦相处的话,孤可以让人重新给你们安排位置,但有一点,孤不想再听到两位皇兄闹腾的样子,又不是三岁的孩子,没得让人笑话。”阿锦对他们俩的性情实在有些不能放心,所以,临走之前,也没忘记再提醒一句。   四皇子和五皇子本是要开口反驳两句。   但两人再对上阿锦的眼睛后,齐齐的噤声。   实在是那双眼睛黑幽幽的,搭着嘴角的浅笑,再陪着他今天一身的红衣,额……看着有点小诡异。   四皇子和五皇子这几年也没少和阿锦别苗头,但没一次讨得了好,渐渐的,从失败中,他们也总结出来一个道理。   那就是他们不是阿锦的对手。   而且在被阿锦收拾了几次后,虽然说阿锦下手不算多重,但却叫两人对阿锦含笑的模样留下了一些阴影,因为阿锦每次下手收拾他们的时候,都是这么一副温和含笑的样子。但下起手,却丝毫不手软,想到今日又是阿锦的大喜之日,俩人生怕真的被阿锦记恨上,毕竟以己度人,若是谁要是敢在自己大婚时候吵闹,而引起不良印象的话,那自己妥妥的要记恨啊。   思及如此,   四皇子和五皇子相互对视了一眼,齐齐的老实下来。   倒是让那些竖着耳朵听戏的朝臣们心里有点失望,不过同时也对阿锦的评价又默默的更新了一个版本。   ……   阿锦大婚这天除开四皇子和五皇子的这点算不上的小矛盾,并没有其他事发生,进行的很是顺利。   倒是徐家这里,发生了一件不小的事。   事关徐云娇。   具体的还要从徐云雾三朝回门这天说起。   说起来,当初徐云雾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没能去参加赏花宴,她自己年岁也不小了,因而,在赏花宴过后,没几日的时间,徐云雾就由徐夫人做主,和徐夫人娘家侄子定了亲,按道理来说,徐夫人瞧不上徐云雾这个庶女。   怎么可能愿意让她嫁到娘家去?   那是有缘故的,这徐夫人的娘家姓李,门第不显,虽也是读书人,但从徐夫人的祖父再到她侄子,三代内,最高也不过是秀才之身,而做官最低的要求也要是举人。   徐家的门第在京城里虽然排不上号,只算是小门小户,但到底是官家。   徐夫人的娘家,李家,最多数得上一句读书人家,说书香门第都有些底气不足,只能算是耕读之家。   而且徐夫人的嫂子李娘子是个能生养的,一气生了八个孩子,四男四女,个个都站住脚跟,徐夫人这一辈里,家里就只得她和哥哥两个孩子,不免有那么点单薄,徐夫人的祖父和父亲自然是高兴家里人丁繁茂。   只是孩子多了,这花销自然也就大起来,而李家又无人擅长营生,先前孩子还小的时候,有徐夫人这个做姑姑的接济,日子过得倒也不差。但如今孩子渐渐的长成,日常生活开销就不小,等到了婚假年纪,不管是娶妻还是嫁女,没有银钱都是办不起来,   伴随着孩子的长成,李家的日子是一年比一年过的捉襟见肘。   徐夫人是有心想要多帮衬娘家,但徐父可不是软和脾气,再者,他也有儿有女,哪能让徐夫人大手大脚的去一直接济娘家?   再说了,徐家若是家大业大也就罢了。   事实上徐家的日子过得也一般,前两年,为了不让嫁入高门的长女徐云妍被婆家看不起,她出阁的时候,徐父可是一狠心,几乎把一半的家产都给长女做了嫁妆。   为此,徐家的日子有好一段时间过得都比较拮据。   不过伴随着长女在婆家站稳脚跟,姻亲的好处也逐渐显现出来,徐家的日子慢慢也就过来了。   其实,早在徐父和徐夫人长女到了婚嫁年纪的时候,徐夫人娘家那边就想让徐夫人把徐云妍嫁回来,光明正大的帮衬娘家。   且不说徐父不乐意,就是徐夫人自己都不愿意。   徐夫人虽然看重娘家,也愿意接济,但也不愿意用儿女的终身去帮衬,那不是害了她的儿女吗?因而,不管是父兄有多不满,她都没点头把长女嫁回去,也不愿意儿子娶娘家侄女为妻。   因为她心里也清楚,她娘家不是什么好去处。   长女嫁过去,帮不了家里,还要倒贴,长子若是娶娘家侄女,那边更是给不了助力,也是只能一味的补贴。   那像是现在这般,长女嫁到大理寺少卿的家里,儿女双全,日子过得和美。长子也娶了户部员外郎的嫡女,且不说儿媳妇带来了一份颇丰厚的嫁妆。亲家那边费尽心力的请了名儒教导自家孩子,连带着儿子这个做女婿的也跟着一起沾光,在名儒的教导之下,去岁顺利的中了举,名次还不错,下届春闱也有望进士及第。   这要是娶的是侄女,别说帮忙,不脱后腿都是好的。   正是因为如此,徐父觉得徐夫人虽小事容易糊涂,但大事上却能拎的清,对徐夫人私下里贴补娘家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初为了儿女的婚事,徐夫人一度和娘家闹的有点僵,后来还是娘家那边需要她贴补,率先软和了态度,才又走动起来。   如今徐夫人的大侄子,妻子没了,留下两个孩子,便瞄上了徐云雾。   徐夫人心疼自己的儿女,舍不得他们受苦受罪,但对庶女可就没这份慈爱之心了,徐云婉的生母虽然已经没了,但正得宠的时候,她也不是没受过气。   所以,   李家那边一提,徐夫人不带犹豫的就答应了。   即使打发了看不顺眼的庶女,又能帮衬娘家,一举两得的事。   等到徐云雾知道的时候,已经过完大礼。   徐云雾是不甘心的,求了徐父,徐父虽对这个庶女有两分疼爱,但徐夫人已经应允,庚帖都已经交换,他也不愿意为了一个庶女,和徐夫人闹的僵硬,也就默认了。   徐云雾却是气的要死,却又没办法,毕竟徐家的日子虽不富贵,但也衣食无忧,离开徐家,她压根无法生活,因而,哭过闹过,到最后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来。   但却对徐夫人和徐云娇恨到骨头里去。   这俩母女,一个破坏了自己的青云之路,一个把她许给别人做后娘继室。   这对有心要攀高枝的徐云雾来说,简直是终于不能忍的,所以她在回门的这一天,便做了一件大事。   那就是给徐云娇下了套。   让跟着她一起过来的小叔子,也就是李家四子,把徐云娇看光,并且还安排,让徐夫人的嫂子,李娘子第一个发现,并且闹了起来。   其实本来,姑娘家回门。   是没有小叔子和婆母也要跟着一起回,只是李娘子是个贪小便宜的,徐云雾不过说了句,若是她跟着一起去,徐夫人看在她的面子上,会让他们多带些回礼回来,李娘子便欢天喜地的跟着来了。   至于小叔子的话,就更简单,是以帮忙驾车的名义而来。 第220章   储君   本来徐云雾回门,按大夏的规矩是要赶在午时之前回去,不然的话,会有些不吉利,不过如今出了这样的事,自然也就顾不上了。   都忙着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若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多半解决的办法,都是把女儿嫁过去,这样家里的名声和姑娘的闺誉就都可以保全。   毕竟如今大夏的民风虽然开放,但也还没有开放到,一个女子被人看光了身子,还能装作若无其事,像是没有发生-一样。   总是要有个说法。   徐家自然是暴怒的,尤其是徐父,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刻,他真的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虽然说他一贯不怎么待见这个幼女,特别是在出了她私自上城墙的事后。不过最近徐父的态度却 有了很大的转变,原因就是,徐云娇前段时间,受长女徐云妍的照顾邀请,参加了一次宴会, 其实也就是相看的宴会。   毕竟徐云娇也已经及笄,她的婚事也该操持起来。   因有长女的婚事在前,徐夫人更不愿意委屈了心爱的小女儿,只是徐家的i ]第也就那样,认识的 也不过是门当户对,都是五、六品之家,所以徐夫人便只能拜托长女徐云妍,帮忙留意一些青 年才俊。   徐云妍的婆家周家,在京城里颇有底蕴,徐云妍的大姑姐,更是嫁到了宣平侯府。这认识的青年才俊,各方面都比徐夫人知道的,要强的多。   而徐云妍对这个年岁相差颇大的妹妹,也是十分疼爱,被徐夫人这么一叮嘱,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并且很快就送了一份请柬过来, 邀徐云娇参加武敬侯府举办的花宴,并且在这场宴会上,徐云娇认识了安平伯世子李琮,两人是一见如故,如今来往颇为密切。   这让徐父很是高兴,若是幼女能攀上安平伯府的话,那就真的是再好不过。   却没想到,   这安平伯府的婚事才有了苗头,就出了这么一档事,怎么能让徐父不生气?要知道,眼下民风开放,但门第高的人家,还是很讲究的,若是知道女儿的身子被人看光,那这桩婚事妥妥的是黄了。   徐夫人也恼怒的很,她自来知道娘家不靠谱,但却没想到侄子这么不懂事,女儿家的闺房,也是他随意能闯的。   不过李娘子却很高兴的很,欢喜道: "大妹, 既然事情都已经如此,我们这里也不推脱,必定让四小子担起责任来,娶了外甥女进门。   "你看,我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时间, 我们好来下聘呢。”   一想到刚进]不久的大儿媳妇是徐家庶女,绸缎布匹,还给了一-间铺子更有百亩良田,就着大儿媳还是庶女呢,都有这么多陪嫁,那娇娘可是妹妹的心肝幼女,那嫁妆岂不是更多,她可是知道,大外甥女成亲的时候,嫁妆足有六十四抬。   当家的说,东西多的,都可以绕他们村子两圈呢。   这要是当初嫁给她儿子,那自家的日子,哪能过得这样拮据,花个钱都不凑手,算了又算。   不过如今娇娘嫁进来也是一样的。   三个孩子里,大妹最疼娇娘,嫁妆必定比她姐姐更多。   光是这么一想,李娘子就已经是直接笑出声来。   “嫂子,胡诌什么?什么下聘不下聘的?”不等徐父开口,徐夫人就先炸了,“娇娘和四小子,什么关系都没有?这样的话,你以后且不要再说了。”   "这要传扬出去,没得坏了娇娘的名声。”   李娘子一-听徐夫人这话,哪能不知道,她这是不愿意呢, 便又说:“大妹, 话可不能这么说,事实摆在跟前,你否认也没用,四小子他确实.....   ”你给我住嘴,我... . ."徐云娇想到刚才发生的事,也是恼怒的不成,若是个翩翩公子也就算了但对方却是个五大三粗的,性情也木讷不堪,一想到自己被这样的人看了身子,她就觉得恶心不已。   若是嫁给这样的人,她还不如一根绳子吊死算了。   徐夫人:“好了, 娇娘,你且先回房去,这里交给娘来处理。”   “娘。”徐云娇是有些担心,怕自己被许给这么一个人,这里不比现代,即便看了也没什么?这里可是古代,封建社会。   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娇娘听话,相信娘,娘不会害你的。”徐夫人爱怜的看了女儿-眼,如是的开口说道。   徐云娇想到徐夫人素日对她的好,犹豫了片刻,还是点了点头,带着婢女有些不舍的离开了。   "大妹,怎么?娇娘是看不上我李家是不是?你可不要忘记,李家可是你娘家。再者,娇娘如今不嫁给四小子又能怎么办?若是嫁给别人,今日的事,一旦传出去,岢不....   “你若是再这样胡吣,看我不撕烂你的嘴。你给我记住,今日什么事? 什么事没有,若是因嫂子你胡言乱语,坏了娇娘的终身的话,嫂子到时候可别怨我,心狠了。”   事关心爱的小女儿,徐夫人第一-次对嫂子说了如此重话。   李娘子是想要反驳的,毕竟这么好的事,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但对上徐夫人恶狠狠的表情侯,也不敢吭声了。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小姑子 露出这般狠辣模样,这让她心头一-跳。   ....当然,四侄子如今也到了婚嫁的年纪,我这个姑母也不会放着不管,来日会给他聘一-i J温柔貌美的妻子。”徐夫人做了多年官夫人,也知道张弛有度这个道理。   打了一棒子自然要给个甜枣。   李娘子是有些不愿意的,不过想到徐夫人刚才的表情,她又不敢说什么?毕竟小姑子狠心起来,别说自己这个嫂子,就是她父兄,都不给颜面。先前大外甥女婚嫁之时发生的事,还历历在前,一度闹得要断绝关系,到最后也是李家先低了头,权走动起来。   自家来日指着小姑子的事还多着,若是撕破脸皮的话,于自家可不是什么好事。   徐夫人又道:“也不怕告诉你, 娇娘的婚事已经有了着落,是真正的高门大户,谁若是敢坏了这门婚事,我决计不轻饶。”   徐父也连忙开口,并在徐夫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一番,若她愿意就此了散,不但她四儿子的婚事,这边包了,就连她大儿子,他也会想法子给他寻个白鹤书院的名额,让他去深造,争取早日考上举人。   若她一意孤行的话,那就不要怪他了。   这下,李娘子的大儿子,李大郎可坐不住了,当即就要答应下来,要知道,白鹤书院可是数一数二的书院,据说给太子殿下启蒙的大儒就在里面任教,若是能得他的指点,他也不会蹉跎至今,别说秀才,就是举人,进士,也都指日可待。   对比徐夫人,这个妹夫的威胁显然更有利,毕竟他是官老爷,更有威严-些。   又被许了这么多好处,再加上李大郎从旁劝说,李娘子又清楚的察觉到不管徐父还是徐夫人,都不会同意这门]婚事,不想和徐家彻底撕破脸面的她。   也就顺势答应下来。   他们这里一来-往,商量的很好,却听得徐云雾有些红眼,紧握着的手,几乎要把掌心给掐破了   原来,他们也知道李家不是好去处?   但不管是徐父还是徐夫人,当初把她嫁到李家做后娘的时候,谁也没和她商量,如今到了徐云娇身上,就百般推脱。   她是庶女就不值钱吗?   徐云雾咬的牙根都出了血。   心中更狠了。   想要就此推脱过去,也要看她同不同意?   想要就此推脱过去,也要看她同不同意?徐云雾微微垂着的眼眸里,闪过一丝锐色。   没两日,   京城里的一则消息就传的纷纷扬扬,那就是青云巷的徐家幼女,被表哥看光了身子。   本来徐家的门]第不高,徐云娇先前也不是什么名满京城的闺秀,这个消息即便是传出去,也顶多 是青云巷附近一带议论- 番,之所以会闹得整个京城都知道。   是因为安平伯世子李琮的缘故。   安平伯府在京城也是老牌勋贵,虽说因现任安平伯是个平庸的,没什么建树,不过他听话啊!娶了同样是勋贵之家的嫡女,生下李琮,聪明伶俐,自幼就表现出读书的天赋来,十四岁不到便已经考中暢才,十七岁就中了举,可谓文采斐然,是京城里出了名的才俊。   到了婚嫁年纪,既有这般才华,有出身不俗,自然是不少闺秀的梦中情人。   也正是因为如此。   李琮的一举-动颇受到关注,自然,他和一个六品官之女交往甚密的事情,在京城里也不是什么秘密。   虽说因为此事,不少闺秀对李琮略有些微词,正妻还未定,就先有了妾,可见是个多情之人。不过现下三妻四妾是常态,不少人也只听了一耳朵,若说多在意,倒也没有。一个六品官之女,别说是嫁给世子了,就是伯爵府寻常的公子,她也高攀不起,来日即便是入了府,也就是妾。   不足为惧。   却没想到,如今这人还没进门,就先被外人看光了身子。   这自然引起不少,人熊能的八卦之心,议论纷纷,而讨论的重点便是,出了这样的事,这姑娘还能进伯爵府的门吗?若这样,安平伯世子都把人给纳回府,可见情意不浅。再要和安平伯府结亲,就要好生思量一些。   有这么一个情分不比寻常的妾侍在,可不是什么好事。   先前不少有意和安平伯府结亲的人家都在观望。   这其中就包括章家。   章家虽然没有多少实权,但门第清贵,不少人家还是很愿意和章家结亲的。   安平伯府也是如此,他家是以武起家,如今天下大定,武臣渐渐的也就没那么受到重用,安平伯府便想要走文臣的路子,改换门庭,而李琮又是个有天赋的,自然要尽心尽力的培养。   只是文武大臣,素来泾渭分明,在文臣这一块上,安平伯府几乎没有什么人脉,自然也帮不上什么忙。   若是李琮未来的仕途想要走的顺畅些,最好的办法就是为他寻一个书香门第的妻子。   但文臣武将结合,难保陛下不会多想。   这样一来, 空有名声手无实权的章家,就入了安平伯府的眼,而伴随着章静姝被赐婚给太子,成为太子妃。   安平伯府就更满意这个未来亲家了。   却没想到,两家这才开始走动,就先出了这么一件事。   虽然严苛说起来,和安平伯府没什么大关系,但总归牵扯到李琮,安平伯府那边可不就忙着处理吗?   “本以为李琮文采斐然,却没想到还是个多情种子呢?”章二夫人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说起来她先前还挺看好李琮的,觉得对方是个不错的青年才俊,对他挺有好感度,想着她的女儿也快要及笄,安平伯夫人那边透出消息,她也有点意动。   如今看来,幸好才开始接触,不然的话,岂不是害了女儿。   果然,天下男子都一样,就没有不偷腥的。   章大夫人也知道,弟妹和安平伯夫人有走动,似乎很看好李琮,“好了, 弟妹,这终归是别人家 的事,就少操份闲心。”今日可是女儿回门大喜之日,更难得是太子也陪着一起回来, 给足了颜面,虽说如今太子并不在跟前,但还是在家里,说这些有的没的,并不适宜。   殊不知,   阿锦那边也在讨论这件事呢。   当然,大老爷和章老爷都是严肃的性子,阿锦又是太子之尊,君臣礼教在前,他们自然不可能给阿锦说这样的风月之事。   先说起这个的是章大老爷的小儿子章松,他是家中幼子,才十岁,性子活泼又跳脱,见阿锦的态度态度和气,一个没忍住,嘴-秃噜,就说出来了。   当即就被章大老爷给呵斥住,还起身给阿锦赔罪。   阿锦却很有兴趣,尤其是听到徐云娇的八卦。   这次,没了他这个位高权重的前期护花使者,徐云娇混的好像并不咋地。   这是阿锦在问完章小弟事情的经过后,摸了摸下巴,颇有点感叹的想到。 第221章 储君   别看章小弟的年岁不大, 才十岁,但这八卦能力却很是不错,再加上自幼受到的教导, 让他的文采也不俗, 胆子也有, 这个八卦由他说出来, 那叫一个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精彩纷呈。   阿锦觉得章小弟若是去做个说书先生的话, 那必定场场爆满,成为一名极出色的说书家。   “殿下,你都不知道, 昨儿我外出买东西的时候, 刚好碰到安平伯府的人,听他们小声的议论, 说安平伯府那边有意让李琮尽快纳了那个姑娘呢。”章小弟说起这一点的时候, 嘴不由的撇了撇, 似乎格外有些看不上这样的行为, “……这正妻都还未娶。就要先纳一门贵妾进门, 可见这安平伯府的家风也不咋地, 日后谁家姑娘嫁给李琮,也是走了霉气。”   “章松。”   章大老爷听着小儿子的话,脸都红了, 是气的, 倒不是说他觉得小儿子说错了,而是这这说话的对象,有些不对啊!   小儿子如今才十岁的年纪, 这张嘴闭口就是什么娶妻,家风之类的话,说的还是别人家的事,素日里对他的教导都白费了。还有,他这样的话,说给自家人听也就算了,他倒是生了一个好胆子。   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事,却是说给太子殿下听。   阿锦却对年岁不大,且耿直言语的小舅子颇为喜爱,当即摆了摆手,笑眯眯道:“松哥儿年岁还小,大老爷何必如此苛责,孤倒是觉得他这样直爽性情极好。再说了,他说的倒也不错。”   要知道章家的家风严谨,以至于教导出来的子弟都带了端正严肃的属性,章大老爷,章二老爷还有大舅子以及太子妃的堂兄弟等,多半都是严肃内敛之人。   说起来,他是最不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因为这种性情的人,往往都有那么一点点一根筋的属性。   他想,这大概就是章家家传四代,明明进士及第榜上有名的不在少数,但往往在入了朝后,却只能到一些清水衙门,例如太常寺,翰林院,国子监这样的部门任职,虽得了书香门第,家风清贵的名声,但却没有实权的缘故。   当然了,或许也不乏别人是故意的缘故。   如今猛然出了个性情明显是很跳脱,和章家人颇有点格格不入的小舅子,可不就让阿锦另眼相待了吗?再者,人家虽是跳脱,但可不是没规矩,相反,这一应规矩礼仪是极好。   阿锦都如此开口了,章大老爷还能说什么?   虽然说论到起来,他是长辈不错,正经的岳父,对女婿说教,是理所应当,但那是寻常人家,谁让他闺女嫁给了太子。   天地君亲师。   即便是有太子先前说的,一家人,无需见外,可以随意一些,但章大老爷可不敢真的这么做,君臣有别,岂能乱了规矩。   偏生他小儿子还就当真了。   这可真是让人犯愁。   不过阿锦开了口,他也只能应答下来:“是,殿下。”不过却给了小儿子一个眼神,让他悠着一点。   可别什么浑话都在太子跟前乱说。   章小弟素来就不怕这个父亲,若是就只有他们两个还行,自己收敛点,毕竟没人帮他,但如今,显而易见,太子殿下很感兴趣,接连询问。   有殿下给他撑腰,他才不怕父亲呢。   当即就对着章大老爷做了个鬼脸。   孽子!   看到鬼脸,章大老爷这一瞬间,怕是血压都跟着高了不少,放到椅子上的手,都跟着紧了紧,好险才没跳起来,这个儿子,简直是来讨债的。   等送走了殿下,看他怎么收拾这个臭小子?   似乎看出章大老爷的想法,章松缩了一下脖子,不敢再去刺激老父亲了。   阿锦看着这对父子的互动,却觉得甚是有趣,因而,在临走之前,还颇有点不舍:“松哥儿若是日后到了空,可以多多进宫探望你姐姐。”   “是。”章小弟的眼睛都亮了一下,答应的那就一个爽快。   要知道,若是进宫了,就可以不用读书了。   阿锦拍了拍章小弟的脑袋,他是真的觉得这孩子是个可塑之才,不认生,脸皮也够厚,嘴巴也能说,日后丢到大鸿胪,做个外交使,绝对能最大度的发挥他的才能。   章大老爷:……   ……   因为听八卦的关系,阿锦不小心就在前院呆的时间长了些。   以至于,   该他到内院去拜见的时候,这时间上就有些不够了,就导致,他去见女眷的时候,显得有些紧促,只略说了两句话,便要离开,毕竟要赶在午时前回宫。   不过即便是有些匆忙,就阿锦的身份而言,也没人敢多说什么?   对章大夫人而言,太子殿下一国储君,身份贵重,今日便是不过来,也无人敢说什么?如今却亲自登门,而且看他行为举止间,对女儿颇为体贴,言谈举止也没有丝毫倨傲之情,也从女儿的口中知道,阿锦身边十分干净,连贴身伺候的宫婢都没有,待她也好,成婚第二天,便已经把东宫掌管宫务的印鉴交给她。   又有阿锦身份的加持,对这个女婿,章大夫人是十二万分的满意。   自然不会去计较这一点点意外。   ……   阿锦和章静姝是在差一刻的时候,走进东宫的,早有宫婢把膳食端了上来。   寂然饭毕,   两口子便各自忙碌去了。   阿锦的话,是因为堆积的一应政务,要知道,他成婚是有婚假的,虽没有一个月那么多,但也有十余天的时间,本来他是挺高兴,毕竟放假了。   让人没想到的事,他便是放了假,但该他处理的政务,却并没有减少多少,甚至一些要紧的,他还是要照样的处理。其他不着急的,就原样的摆放在那里。据说,等他婚假结束,还是他的。   也就是说,阿锦的婚假,就只是不用起大早去上朝而已,其他照旧。   这让阿锦在心里吐槽不已。   虽然心里吐槽了又吐槽,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这一放假,多少还是轻松了一些,不过政务的话,他还是按时处理,毕竟若真的歇上十余天再去,他怕自己的书房都要堆不少了,到时候,一些不要紧的也都变成紧急的。   到时候,他还不是要加班加点的来处理。   就长远而说,不适合,还不如每天腾出一些时间,把这些政务给处理了。   而阿锦的这一行为,清安帝和朝臣们,倒是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清安帝:到底是太子,一国储君,性情随着年龄的增长,真的是越来越稳重,满意。   朝臣们:有如此勤勉的太子,何愁大夏不国富民强。   阿锦:……就有点意外。   阿锦这里不得多少清闲,另一边,刚刚成为太子妃的章静姝也闲不到什么地方?且不说她自个的嫁妆要重新的入库清点一番,就说阿锦把东宫的内务也一齐交到她的手里,就这一点,就足够她忙碌了。   毕竟日后她能不能过得好,就看她能不能掌控东宫内务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章静姝比阿锦还要忙一些。   毕竟阿锦的那些政务都是做熟练的,但章静姝对东宫来说,却是陌生的,阿锦是一股脑的把东宫内务交出去,至于其他的,除了必要时候露了面,其他时候,可没伸手帮忙。   诚然,   是出于对章静姝的一片信任,但同样未必不是一种考验。   不过好在,章静姝并没有让阿锦失望,甚至因为阿锦的信任,这一次,她在为人处世上比上辈子要少了三分的小心翼翼,处理起事情来,也更大刀阔斧一些。   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章静姝便已经把东宫一应的内务事,给料理的清清楚楚,内侍和宫婢对章静姝这个太子妃也没有不服气的。   林南一都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东宫自从有了女主人,风气都不一样了。   东宫先前的内务,当然不是阿锦管,作为一国的储君,他忙的要死,哪有时间管理这些事?一直都是他培养出来的心腹,也就是东宫掌事女官连翘在打理,虽也未曾出过任何岔子,但却有点一板一眼。   如今有了太子妃却不同了。   东宫虽然不至于大变样,但到底多了几分温婉细腻,先前未曾考虑到的地方,也都周全起来。   “行了,若是你要羡慕的话,就自己找一个去。”阿锦看着嘴里不闲的林南一如是的开口说道,“或者说,孤去和你父亲提一提。”   林南一听到这话,果断闭嘴。   说起来,他比殿下还大两岁,早几年就已经到了婚嫁之年,只是他自己没有那个心思。他最一开始是不愿意到东宫做侍卫的,而是想要去西北前线从军,做护佑一方的封疆大吏,不过他老子娘不许,又哭又闹,他才没偷跑过去。   如今即便是到了东宫,也一直没有死心。   额,具体的表现就是不愿意娶妻,毕竟若是娶了妻的话,那去边疆从军的事,就更没指望了。   关于他的婚事,家里不知道提了多少次,都被林南一用阿锦做借口给搪塞过去。   若阿锦真的去和父亲提的话,那他先前说的不都露馅了吗?到时候,他老爹,一定对他家法伺候,到时候,他绝对被打的屁股开花。   受苦受累受疼还是在其次,最主要是太丢人。   他家的家法棍,在执行的时候,全身上下都脱的只剩里衣,里衣单薄,不经打的,很容易就破了。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   阿锦抬头看了林南一一眼,他的想法,阿锦心里也十分清楚。本来他也有这个意思,毕竟林南一的才华,在边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可惜他是林家独苗,他父亲对自己又忠心耿耿,跪求阿锦,让阿锦不要准林南一到边疆。   对此,阿锦虽然觉得有点遗憾,不过也能理解林父的想法。   便也答应下来。   林南一虽然是他很看好的人选,但绝对不是唯一的人选。   后来,林南一前来求自己的时候,阿锦也直言说了这件事,只要他说服父母,自己立刻给他安排,不然的话,也让他早点死心。   很显然,   这都已经好几年,林南一还一直在阿锦身边,可见在说服父母让他去边疆从军这件事上,林南一的进度条并没多少动弹,还是那样。   到现在,   他唯一的倔强,大概就是一直到现在还死扛着,不肯成亲了,颇有种要和父母打擂台的感觉。   林家父母也奇怪,他不成亲,倒也没有要死要活的逼迫,尤其是林父还颇为想得开,不成婚,将来无人奉养的是他,又不是自己,林南一死活不愿意,也不好去强行逼迫。没得让他觉得委屈了不说,更重要的是害了人家姑娘一辈子。   那不是造孽吗?   一番话下来,直让阿锦对林父竖大拇指,佩服!   就这思想觉悟,便是在现代里,也少有人能比。   ……   又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阿锦和章静姝这对夫妻已经磨合的十分不错,把男主外女主内发挥的淋漓尽致,让阿锦彻底没了后顾之忧。   两人的日子可能说不上恩爱有加,但也相敬如宾。   不管是阿锦还是章静姝,都眼下的生活都颇为满意。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京城也发生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会当成饭后茶余来讨论的事。   而且还是两件。   那就是两女争一夫和两夫争一女。 第222章 储君   而不管是两女争一夫还是两夫争一女, 这其中的主角都离不开一个人,那就是徐云娇。   嗯,   你没听错。   就是她。   ……   其实, 这件事虽然传闹的纷纷扬扬, 但阿锦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忙碌改革户部账簿记录的问题。   就是把格子法引入。   这虽然只是个小改动,而且只要一说就能明白,说起来,好像不是什么难事。但阿锦之所以忙碌,是因为誊抄账面的问题。   大夏建朝才四十年的时间, 按道理来说,这账册应该不算太难整理, 毕竟户部管理账册的官员还不在少数, 但因刚建朝的时候, 局面混乱,高|祖马背上得天下,打仗是一把好手,但论到这是庶务的话,就比较头疼了。再加上没几年,高|祖便伤势复发而亡,继位的高宗也是一脉相承,对这些不甚擅长。   建国初年,各方的人才也都处在短缺的时候,所以,那十余年里, 户部的账面那叫一个混乱。   他便宜父皇继位后,开始两年是忙着处理登基后遗留的一些问题,好让自己的皇位做的稳当起来, 再然后就是忙着民生国计的问题,例如怎么增加人口?怎么让百姓吃饱饭?之类的问题,那些往年的陈年旧账,他自然没时间去理会。   像是这种往年的陈年旧账,他自然没时间去理会。   不过眼下却不同了,大夏在他的治理下,渐渐从当初民不聊生的乱世恢复过来,百姓的日子也渐渐富足起来,清安帝的皇位自然稳若泰山。   这不,大局面稳住之后,这自然也就有时间去处理这些琐碎的事。   不过像是这种琐碎的事,遗留的不要太多,而阿锦这些年来,能力渐渐得到清安帝的认可后,都是交给他来处理。   从最一开始的清水衙门再到如今六部,他手上的权利看似分散,实则各个机构部门他几乎都走了一遍,若是真的计较起来,他的权势已经不容小觑。   咳咳,有点跑题。   阿锦是在大婚前夕入的户部,当时他看到它的账本的时候,就有些绝望,多不说,还记录的很是混乱,尤其是前十多年的账本,简直是不能看。   本来就要立刻解决这件事。   不过他婚期临近,又是才入的户部,一应都还不是很了解,便放了放,如今他大婚也已经过去,对户部任职的人员的脾气性格还有能力等等,也都已经了解的透透的,自然就可以下手了。   他如今走的是稳扎稳打路线,再加上他只是储君,还不是皇上,自然不可能大刀阔斧的去改动。   就只能一点点的来。   既然账本看着费劲,那就从这里开始吧。   因为忙着户部的一应事务,阿锦还真的没时间去注意,徐云娇这个曾经被宁淮锦捧在手心里的女人,又发生了什么事?   ……   之所以知道这个八卦消息还是入宫的章松说的。   八卦是人类的通性,而在文娱没有现代化时空丰富的古代,更是阿锦放松心情的最佳方式。   故而,一听章松说起,阿锦立刻就来了兴趣:“松哥儿,快些和姐夫说说,这具体是什么情况?说的好了,姐夫许你自己提一则要求。”   “殿下。”在旁的章静姝一听到这话,立刻惊诧的说道。要知道阿锦这话,可算作一个承诺,偏他的身份又特殊些,一国储君,虽不至于像皇上一般君无戏言,但份量也是极其重的。   小弟自来性子跳脱,她还真的有点担心小弟会提出什么让殿下为难的事。   阿锦也知道章静姝的担忧,对她笑了笑,给了她一个‘让她不要担心’的表情。而且他也相信,章松是个聪明又懂得分寸的孩子,是决计不会提出什么让他为难的事情。   “真的吗?”   到底年岁小,章松一听有奖励,而且还可以自己提要求,一双杏眼顿时就亮了,连带着声音都高了两分,并且毫不犹豫的就说出自己的条件:“……那姐夫,你能让父亲给我放一个月大假吗?”   “松哥儿。”章静姝颇有些哭笑不得的同时,又忍不住开口提醒。章家对孩子的课业要求严苛,尤其是立家的男孩儿,哪怕你将来不走科举之路,只想做个清闲人,也是一样的。而像是章松这样的年纪,除非必要,不然的话一个月里,假期也就只得一日罢了。   对章松这种生性活泼爱玩之人,不可谓不郁闷,偏生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对他一贯有些娇宠的章大夫人,也是和章大老爷站在一边。   “是姐夫说的,什么都可以。”   对这个大了自己十余岁的长姐,章松还是颇有几分害怕,毕竟长姐如母,他刚记事的时候,祖父母相继过世,母亲作为家中冢妇,不要太忙碌,自然也顾不得他,便把他交给长姐来带,一直到他五岁上。   家中孝期过去,他也到了该去书院读书的年岁,才从长姐的院子搬出去。   对长姐的话,章松还是很愿意听的。   只是事关自己的假期,章松觉得,自己还是要辩一辩的,毕竟长姐也不是真的生气。   “嗯,若这是你想的,也是可以考虑。”阿锦也知道章家的规矩,对章松的这个想法也完全能理解。   章松一听更欢喜,立刻就开口,把自己知道的消息,娓娓诉述。   ……   其实事情还是要从当初几个月前,徐云雾回门说起,因她的算计,让徐云娇被看光了身子,还把消息捅出去。   因牵扯到李琮的缘故,一度成为饭后茶余的焦点。   众人都在观望,安平伯府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当然了,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不去理会,但很显然,这不可能,毕竟李琮是真的喜欢徐云娇。   本来这安平伯府是不愿意,一个六品官之女,还名声上也有了瑕疵,便是为妾,都是高攀,不过架不住李琮真的喜欢徐云娇,跪求父母成全。这安平伯夫妻虽心里有些恼怒,不过想着一个妾,儿子既然喜欢,纳进门就是。   犯不着为此和儿子生了隔阂。   便也就点头了,并且没两日便请了媒人,到徐家提亲。   徐父和徐夫人一听就不愿意,要知道他们先前一直想的都是正妻之位,如今安平伯府那边却要纳妾,这怎么能行?徐父这个人虽然爱钻营,但骨气还是有一点,断然不肯让女儿为妾。   不说其他,就说长子和长女,有一个做妾的妹子,哪怕是伯爵府的贵妾,他们将来出门,也是面上无光。   徐夫人就更不用提,她这个人,虽然有各式各样的毛病,但对自己的三个孩子疼爱却是真的。   夫妻便把媒人给赶出了家门。   安平伯府那边,本还以为十拿九稳,毕竟徐家的门第,额……他们是真的有点瞧不上眼,若非儿子实在喜欢的话,他们是不愿意的,却没想到遣去的媒人,竟被轰了出来,顿时觉得面上无光。   心里恼怒的不行,但偏又端着体面的身份,面上装着大度,虽看着虚伪了一些,不过倒也便宜徐家,没有明面上被为难。   不过知道消息的李琮,立刻就约了徐云娇出来,想要问个清楚,同样徐云娇也是这么个想法,便应答下来。   两人约在城外的凤鸣山上相见。   这里本来是他们的定情之地,于两人有着不同的意义,但这次见面,气氛却格外不友好,李琮质问徐云娇,为何不答应提亲?   虽说为妾是有些委屈徐云娇,但这已经是他能求得父母给的最大让度,他日后会对徐云娇好的。   徐云娇一听这话,心就已经凉了大半。   她本就是穿越而来,虽也有诸多的不好,像是什么自以为是之类,但爱情观还颇为端正。   没错,她是很喜欢李琮,这个人不但出身显贵,长的也好看,文采出众,性格也很风趣,和这样的人恋爱,她很欢喜,也曾经设想过两人的未来。   但若是未来就是让她为妾,却让她不能接受,作为长在红旗下,自幼就接受一夫一妻教育的徐云娇来说,妾和小三是划上等号的。   这也是她不能接受的。   偏生李琮还在劝说。   两人便吵了起来,最后谁也不能说服谁,不欢而散。   不过接下来的事就精彩了。   和李琮吵过架的徐云娇,心里委屈又难受,在回家的路上,还遭遇了大雨,没有准备的她,被淋成了落汤鸡,就在这个时候,机缘巧合之下,便进了雷家的别院。   从而结识了雷巡。   说起雷巡,他的身上也还是有皇室血脉的,二十多年前,雷家也曾风光一时,昔年雷家家主还娶了高宗异母弟弟宋王之女,清河郡主。   只是后来在夺嫡中,雷家押错了宝,后更是孤注一掷的跟着高宗三子赵谋反,事败,连累全家,参与的罪首皆被当场诛杀,雷家其他男丁,不拘老幼皆被流放到岭南,女眷倒是没被太迁怒,年轻的媳妇还被准许归家另嫁。   不过雷巡之父因娶了清河郡主,这清河郡主又对其是一往情深再加上有了身孕,不愿意孩子出生就没了父亲,便表示愿意用身上的爵位换取夫君的性命。   又有宋王也跟着求情。   清安帝念及兄妹之情,又有宋王幼年对他也颇照顾,便允准了。   后清河郡主生下一子,便是雷巡。   雷巡因身份的缘故,在京中一贯是低调,尤其是其母清河郡主因病过世后,他父亲带着雷巡,就更低调了。   生怕出头就被清安帝惦记上。   几乎常年在城外的别院住着,嗯,这个别院还是清河郡主的嫁妆,毕竟雷家被抄家的时候,所有的财产都被没收了。   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具体的不得而知。   不过没几日的时间,雷巡却是请了媒人,到徐家提亲,言明和徐云娇两情相悦,请徐家父母成全。   徐云娇也点头答应下来。   徐父和徐夫人是有点不满意雷巡的身份,毕竟他说起来算是罪臣之后,只是现任宋王乃是清河郡主的一母同胞的哥哥,两人感情不错,妹妹早逝,宋王便把一腔疼爱都放到了雷巡身上,对其颇为照顾,这次提亲也是宋王妃出面。   想着不管如何,到底是正妻,总比做妾好。   再加上也得罪不起宋王府,也就点头答应下来了。   但,   李琮在知道消息后,却又不乐意,他觉得自己和徐云娇不过是冷战,还未说清楚,她怎么能另嫁他人呢?   气愤之下,失了分寸,直接闹到徐家,让徐云娇给他一个交待,却不曾想,徐云娇不在家中,而徐家那边也无论如何不肯说出徐云娇去了什么地方?   李琮便借酒消愁,等到他再次醒过来,床上就多了一个美人。   而这个美人就是徐云雾。   …… 第223章 储君   说起徐云雾, 她设计陷害和用流言迫害徐云娇,想要毁了徐云娇的一辈子,从而为自己报误了终身之仇。   但没想到, 事情的走向却和她所想的完全不同,接连两次的陷害,都没能达到她先前所想的预期, 反倒是她自己,因太过于着急的缘故,竟是被徐父给查出来是始作俑者。   从而被娘家厌恶, 在婆家也不受待见。   可谓是腹背受敌。   这徐云雾也是个能耐人。   她在事情暴露后,干脆破罐破摔, 在徐父责问的时候,她先在娘家闹了一通, 把自己心中自以为的委屈都说了出来, 而后直接离开。回到婆家,更是一不做二不休,在当天晚上就直接灌醉了李大郎, 在他神志不清的时候,哄他签下和离书不说。   甚至在李家当天晚上的饭菜里, 也下了迷药。   第二天一大早, 李家人还在沉睡的时候,徐云雾便直接雇了人, 带着嫁妆离开了李家。   住到了她陪嫁的庄子里。   这李家一见被视为钱袋子的儿媳妇跑了,自然不愿意。   他们对徐云雾这个歹毒的儿媳妇,是不在乎,但却在乎她的嫁妆,要知道, 因徐云雾是嫁入李家,徐夫人的娘家,因而徐夫人给她置办了一份还算是不错的嫁妆。   本来徐夫人是想要直接交给嫂子的,不过徐父却不乐意了。   因而,   徐云雾嫁妆里有个两进院的庄子还有两间不大的铺子以及压箱底的五百里银子,这份嫁妆里的大头都还是捏在徐云雾手里。   更不用说徐云雾走的时候,几乎把自己的房间给搬空了。   李家人是要闹,毕竟当初可是说好了,这庄子还有铺子是要补贴给李家的。   他们也不敢到徐家去闹,他们是有些害怕徐父的,去闹徐云雾,想着她年岁不大,吓一吓,她一害怕说不得就拿出来,再不济他们人多势众,若是她不愿意给的话,就硬来。不过李家自诩书香门第,是读书人,还是知道一些羞耻心,怕被别人指指点点,指责他们侵占儿媳妇的嫁妆。   因而去闹徐云雾的都是李家人,没敢找外人,而是家里的一大家子,浩浩荡荡的去找徐云雾的麻烦。   徐夫人当初给徐云雾置办庄子的时候,考虑到是给娘家的,所以置办的地方距离李家所在的古柳村并不远,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可是,徐云雾也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   也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出,她手里有钱,便雇了好些人高马大的长工,李家人来闹,她也不说废话,就直接打,只把李家给打的不敢再登门。   最后鼻青脸肿的去找徐夫人,想要让徐夫人用嫡母的身份施压徐云雾。   徐夫人倒是想要出头,但却被徐父给摁下,本来和李家的这桩婚事他也不是很乐意,只是他知道的时候,事情已经定下。   虽然说徐云雾后来做出的事情,让徐父有些恼恨这个女儿不顾大全,坏了小女儿的名声,连带着整个徐家的名声也跟着受损。   但是不管如何,   徐云雾也是他的女儿,容不得李家人去欺负。   况且占用已经和离儿媳妇的嫁妆,李家倒也有脸,再说了,那些财务说起来还不是徐家的,与其给李家,还不如让徐云雾留着,到底是他的骨血,总比便宜了外人好。便直接给徐夫人放话,若是她执意要为李家出这个头的话,那就回李家去,别做他徐家妇。   都已经嫁人多年,还这般惦记娘家,若是不舍,回去就行了。   徐父这话一出来,别说是吓住徐夫人,就是李家人也吓的不轻,再不敢闹了,若徐夫人真的和徐父和离,那李家的日子更难了。   额,   和离后的徐云雾怎么就和李琮睡在一起,说出来,也能道一句,天意如此!   买醉消愁的李琮,在酒馆里喝酒的时候,恰好就被徐云雾给碰上,这徐云雾一直都有高攀的心思,后被徐夫人嫁到娘家,也没有彻底的死心。   徐云娇受到身份的限制,没办法去接触那些高门大户,距离的最近的一次,就是赏花宴。   却还被徐云娇给破坏了。   可想而知她的愤恨。   也就是李家是普通人家,住在城外,周遭也都是平民百姓,徐云雾看不上,不然的话,照着她对徐夫人和徐云娇的怨恨,保不齐给李大郎戴一顶绿帽子也很有可能。   其实徐云雾先前待嫁的时候,就已经暗戳戳的勾搭李琮,只是没能成功。   毕竟李琮当时和徐云娇打的火热,自然没工夫也不会理会徐云雾。   若是当时就叫徐云雾成功的话,那事情就更精彩了。   但眼下也不差。   徐云雾意外碰到已经晕乎乎的李琮,于她来说,简直是天掉馅饼,还刚好砸到她的手里,若是不把握机会的话,简直就对不起自己的上进心。   所以,   她果断出手了,想办法支开李琮身边的两个小厮,把人给带走。   甚至为了确保成事,还用了一点催情的香料。   ……   “真是好一出大戏啊!”   阿锦听着章松的话,由衷的感叹了一句,这徐云娇不愧是穿越女,这等的经历,真的是颇为感人,说起来上辈子,徐云娇可没有这么命运多舛。   不过也是,当时有太子照着她,谁人敢动?徐云娇自然过的滋润,甚至借着太子的权势,认识了诸多的高门出身的公子哥儿。后来,即便是和阿锦闹翻,但身边有了诸多权贵公子护着,而阿锦这个太子爷却已经彻底失势,自然不用惧。   如今,阿锦不掺和了,徐云娇没了这个前期最大的保护伞,她被徐云雾算计到如此,也是正常的。   毕竟记忆里,徐云雾就是个工于心计的人。   “谁说不是呢?姐夫,你都不知道,现在坊间还有戏班子,想着把这件事排成戏剧呢。听说消息一传出去,不少人都表示期待呢。”章松笑嘻嘻的说道。其实他也挺期待的,若戏真的能上的话,他一定要去瞧瞧。   “若真的有,记得也告诉我一声。”   “没问题。”章松一口应答下来:“到时候,我一定给姐夫留个最好的位置。”   “好。”   章静姝听着阿锦和小弟的话,只得摇摇头,任谁能想到,看着仙风道骨的太子,私下里其实是个极爱八卦的人。   “大姐,我也不会忘了你的。”章松侧头看到章静姝,也忙补了一句说道,“到时候你可以和姐夫一起来。”   “行了,没影的事,说的也这般起劲。”章静姝见他说的都有些口干舌燥,便顺手给他倒了杯水,推过去:“……喝口水,润润嗓子吧。”   章松说了这么长时间,嗓子却是也有点干,倒也没有客气,直接端起来,一饮而尽。   而后又眼巴巴的看着阿锦:“姐夫,那我的奖励……”   “嗯,准了。”阿锦听得满意,自然也不吝大方,更何况他先前也已经许诺好了,他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岳父那边我会去说,这几日,你就留在东宫这里松快一下,也好好的陪陪你姐姐。当然,若是想要出宫去玩的话,和你姐姐说一声,拿上腰牌就可以。”   “谢谢姐夫,我就知道姐夫你最好。”得到阿锦肯定回答的章松,几乎要跳上天了,欢喜的不行。   阿锦笑了笑,经过今天这么一出。   八卦之心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也更加确定一点,就是章松的口才确实不错,他有心培养章松成为大夏的最强嘴炮。   不过像是这种人才,目前他还没培养过。   他要好好的做个计划。   在此之前,他也要更了解章松的性格,因材施教,所以留他在东宫,最为便宜了。   章松却浑然不知阿锦对他的未来已经安排好了去处,此时正笑的高兴,毕竟他有好几日的假期,可以痛快的玩一玩。   倒是章静姝,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对阿锦的脾气秉性多少也知道两分。   看阿锦笑眯眯的模样,就知道他另有打算,而且这个打算,必定是小弟不喜的那一种,不过心里虽清楚,却也没拆穿。   那是因她知道,阿锦不会害了章松,甚至对章松的未来大有益处。   既是如此,她为什么要说出来?   ……   徐家发生的事,对阿锦来说,终归只是他忙碌生活中,放松心情的时候听来的一件趣事儿,听过就算。   再多就没有了。   不过关于徐家发生的事,后续他也知道了。   徐云雾如愿以偿的进了安平伯府,成了李琮的姨娘,开启了她梦寐以求的富贵高门生活。   至于徐云娇的话,自然是和李琮彻底掰了。   她和雷巡的婚期也已经定下来,就在今年的年底,据说是因为雷巡的年岁也不小了,雷父的身子也有些不好,想赶快看雷巡成家,所以便把婚期定在年底。   徐家那边虽然觉得有些着急,毕竟如今已经立秋,距过年,只剩下三个多月。不过宋王妃开口,理由寻的也体面,再加上他们也觉得,徐云娇这一年着实有些霉气,遭了不少的罪,早日成婚,或许能改一改,便也就同意了。   两家很快就忙起来。   宋王对雷巡这个外甥也着实不错,虽然婚期有些紧急,但宋王妃亲自操办,一应流程也都还算体面。   这一点,也让徐家更满意。   徐云娇和雷巡成亲后,便跟着一起去了城外定居,低调下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和李琮曾经风花雪月的故事也就掀篇了。   ……   冬去春来,一年时间又过去了。   清安二十四年初夏。   朝阳宫,   这一年来,阿锦更是忙碌了,今年初春,一场倒春寒,清安帝一时不慎,感染了风寒。   到底是快要知命的年纪,一场普通的风寒,就让清安帝躺在床上两、三日下不得床,此后也断断续续一个月才彻底大愈。   清安帝病重期间,这一应朝政很自然的就交给阿锦这个太子来处理。   给出去的东西,想要再拿回来,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再者清安帝后来虽然痊愈,不过精神气却大不如以前了,最明显的特证就是,他到后宫临幸美人的次数,减少了。   清安帝的精神气弱下来,阿锦在他生病期间代为处理朝政,虽还是有些不足之处,但其表现却可圈可点,所以不可避免的,清安帝便又把一些政务挪给阿锦处理,好让自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休息。   除了必备的政务之外,   阿锦还有自己的安排也要做,这就导致,阿锦肉眼可见的变得忙碌起来,高皇后心疼儿子,连每个月固定初一十五请安的日子,都已经免了。   倒是没想到,今日他才下朝回来,便被高皇后身边的流云给拦住。   说有事,请他去一趟朝阳宫。   行了礼,阿锦也知道高皇后的性情,也没客套,直接开口问道:“母后,您宣召儿臣过来,可是有什么要紧的事要交待?”   高皇后:“要紧的事谈不上,不过却有一桩心事。”   “母后请说。”   “是这样的,你和太子妃成婚也有一年多,但太子妃至今却还无所出,你膝下犹空,不利国体稳固。”高皇后也直言说道。   听到这话,阿锦轻佻了一下眉头。   他这是被催生了? 第224章 储君   在催婚和催生上面, 古今的父母还真的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统一。   阿锦听着高皇后的话,不由的在心里吐槽说道。   “……淮锦,你有没有听到母后的话?”高皇后看着明显是有些跑神的儿子, 劝说的话便停下来, 如是开口问了一句。   “额…”阿锦抬眼, 拱手行礼, 朗声道:“母后恕罪, 儿臣刚才想起一桩政务, 一时有些出神,未曾听清母后所言。”   高皇后也知道儿子自打翻年过来有多忙碌,都已经瘦了好一圈, 她虽然心疼儿子但子嗣也是大事,不容忽视, 昨天晚上陛下到朝阳宫晚膳的时候, 也曾说起这件事。   她不能不放在心上,便道:“母后是想着,你和太子妃成亲也有一年多,给足了她体面,但太子妃却未曾生育,母后打算给你寻几个好生养的姑娘,你回去也和太子妃知会一声。”   虽然她对章静姝这个太子妃很是满意,性情端庄大气,进门这一年多,把东宫上下都打理的妥帖, 只一点,到如今都未有身孕,却是不妥。   且不说儿子身为一国太子, 就说儿子如今也已经二十,像是他们这般大的夫妻,除非身子骨有毛病的,不然哪有没有孩子的。就像是五皇子,他也不过比淮锦早一年成婚,但如今府中却已经有三个孩子,最大的那个甚至已经会满地跑了。   阿锦一听高皇后的话,就觉得有些头皮发麻,这女人多了,这事情就多,尤其是在皇家,这是个最讲究规矩却又最不遵守规矩的地方,一个弄不好的话,就容易招人眼球,就像是四皇兄,不就多次被御史弹劾,说他身为皇子却后宅不宁,有损国体。   这话说的阿锦只觉得好笑。   什么时候皇子的后宅,还能和国体牵扯上关系。有些御史,还真的是闲得慌,身为御史,监察是他的本职,但让他监察的民生大计,或者是有官员仗着权势,行一些伤天害理之事,不是让他们盯着别人家后宅不放。   简直是不知所谓。   像是这样的人,压根就不配做御史。   开口问:“母后,可是御史那边上奏了?”阿锦是知道高皇后的性情,知道她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赶在他如今这个忙碌的时段。   即便是担心子嗣,也该等他忙完这段时间。   如今却特意让流云把自己请过来,可见必定有外力干涉。   高皇后轻轻颔首:“我儿聪明。”她也不是不心急子嗣的事,儿子成婚半年,太子妃那边还没有好消息传来,她就已经注意,还寻了个借口,特意让信得过的太医给太子妃请了平安脉,嗯……儿子的话,早在他婉拒自己给的侍寝丫头后,就已经确认过。   太医把脉言道,太子妃的身体健康,于子嗣上无碍,之所以迟迟没好消息传来,想必是因为太子过于忙碌,再加上缘分不到,才会没喜讯传来。   既然儿子和儿媳身子都没问题,她自然更想要抱嫡亲的孙子。   不过如今又已经过去半年的时间,太子妃那边还是迟迟没有消息,再加上也有御史说起这件事,上奏请太子多纳美人,开枝散叶。   太子膝下无子,后继无人,终归不稳。   她这才会召儿子前来,说起纳人之事。   真是闲得慌!   阿锦的眉眼都凌厉了许多,不过眉眼垂下,不让高皇后看到自己眼里的凶光,并且再一次在心里下了决定,等他登基后一定要把御史台好好的清理一遍,作为监察之人,不要总是盯着别人家后宅里的那点事。   “淮锦,母后知晓你和太子妃情谊深厚,也知道,你更想要一个嫡长子。母后也不是没有给太子妃时间,只是这都一年多,太子妃那边也没个动静,你是太子,是储君,膝下无子,总归是不妥。也让效忠你的朝臣无法定心。”高皇后见阿锦不作声,便以为他有些不情愿。   毕竟儿子期盼嫡长子,她也知道的,先前她也觉得,第一个孩子是嫡出最好,这样日后才不会乱了礼法。   只是世上岂能事事如人意,眼下也是没法子的事。   “那就滚蛋。”   阿锦抬眼,薄唇轻启,说了这么一句。   “淮锦。”高皇后表情讶异的看着儿子,说起来,自儿子开始参政后,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儿子如此不耐烦的语气呢。   “只盯着孤后宅那点事的属下,孤也不觉得他有多大本事,这样的下属,不要也罢。”阿锦是真的这么想的。   什么子嗣事关国体?事关百姓的,纯属扯淡。   像是这种只盯着后宅内眷,和不和睦,有没有儿子的朝臣,可见他的眼界格局都不大,这样的人,不会是什么良才。   不要也罢,免得拖了后腿。   高皇后叹气,她也知道,儿子心有丘壑,不是儿女情长之人,但膝下空虚,终究是不妥的。   便又说:“淮锦,母后也是为你好。你且放心,母后知道你的性情,挑选的人,决计都不是惹是生非的性子。”   “儿臣先谢过母后,也儿臣知道,你是为儿臣好,只是在这件事上,儿臣自有决断,还请母后不要插手。”阿锦直接开口说道。   他现在虽然是男儿身,但他可是正正经经的女儿家,娶一个太子妃,已经有些不好,还要再纳人,浪费钱不说,他自己也没办法接受。   高皇后还想要再劝说,不过再看到阿锦冷静的眉眼后,微愣一下,回神后便也没再开口。   “儿臣告退。”   等到阿锦离开后,高皇后愣愣的看着阿锦的背影,昔年爱哭又别扭的孩童,如今已经长大成人,雏鹰高飞,不再需要有人指点。   流云看着神情恍惚的高皇后,以为阿锦刚才的话太过直白,惹的高皇后伤心,便有心想要开口劝说两句。   只是还没等她措好词,就听皇后悠悠道:“淮锦,他,到底是似陛下多一些。”言语间既是带着欣慰也有失落。   ……   东宫,   关于高皇后宣召自己,说子嗣的问题,阿锦也没有隐瞒章静姝,毕竟她总会知道,甚至过后御史看自己这里依旧原样没变,或许会再上奏,让清安帝和高皇后强行插手,又或者会转头弹劾章静姝这个太子妃,说她性情嫉妒,不够贤惠大方。   还是让她早点知道,心里也能有个准备。   当然,这个准备,可不是让她主动给自己纳人的意思。   所以,   他一回到东宫,就把事情和高皇后说了一遍。   却没想到,一向都八面玲珑,处事圆滑,很是很端得住的章静姝,头一次露出了吃惊不已的表情:“殿下,你真的这么和母后说的?”会不会太过了一点点。   那可是殿下的嫡亲母亲。   阿锦点了点头:“嗯,孤要做的事情太多,时间本就有些不够用,更不用提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虽然不知道清安帝具体的驾崩时间,毕竟原身死的时候,清安帝还活着,不过也知道,他猜测,清安帝估计也活不了多久。   毕竟原身造反的时候,清安帝的身体已经每况愈下,宁淮锦逼宫造反,他是早就做了准备不假,但事情发生,还是没能忍住心绪的波动。尤其是原身自刎的时候,失去意识之前,清楚的听到了一句‘陛下吐血了。’   不说原身的那些记忆,就说阿锦自己,他也是懂得医术,也看得出来清安帝的身子骨确实在慢慢弱下来。   无关紧要的……事?   章静姝听着阿锦的话,嘴角有些不受控制的歪了一下,殿下还是这么语出惊人。   其实关于纳妾这件事,早在她被点选为太子妃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毕竟男子三妻四妾纯属常事,哪个高门大户的公子,会守着一人。更不用说殿下贵为太子,一国储君,未来更是陛下。   到时候即便身边有再多美人,也是寻常。   所以,她对殿下纳妾之事,真的不抗拒,她和殿下成婚三个月后,她身上不舒服,不便伺候,就已经和殿下提起过,甚至她的陪嫁之人中,还有四个如花似玉的丫头,都是母亲精心□□过,为的就是她不方便的时候,伺候殿下的。   不过很意外,殿下一听就皱眉,眉宇也有些不耐烦,让她不要操心这些小事。   本来她是以为殿下嫌弃对方身份低微,未曾成婚之前关于殿下的事,她多少也听说了一些。   再加上,她也想嫡长子是出自她腹中,便没再提。   如今皇后娘娘赐人的话,必定是有名分能上宝册的,自然不会是寻常宫婢,最起码也是要官家之女,而且品级不会太低。   没想到,殿下也是这么个态度,看来,殿下是真的心有丘壑,一心为国为民,无心风月之事。   如此看来。   先前她还想着要为殿下挑选美人,以正自己贤惠大方的名声,倒是狭义了。   阿锦可不知道,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章静姝的心里已经七拐八弯想了诸多,又道:“这件事,说起来,是我委屈了太子妃,连累你受了无妄之灾。若是后宫里有闲言碎语的话,太子妃只管处理,不用担心,一应后果自有我来承担。”   “殿下,是妾身不好,未曾早日为殿下诞下麟儿。”章静姝摇了摇头,说道。她的心里也有点愧疚,若是她能早些时日有孕的话,如今也不至于累的殿下被御史为难。   阿锦的眼神略飘了一下:“孩子是两人的事,哪能怪太子妃,是孤太忙了。”心里也有那么一点小心虚。   其实孩子的事,他真的是没想过,原身的心愿,是做个好皇帝,万古流芳,可没说还要给原身养孩子,延续血脉。   如今连累无辜之人,他亦是有点愧疚。   当然,他从不后悔把章静姝拉入局中。   便又道:“这件事你且不要太过担心,孤会处理好的。”   有麻烦不解决,这不是他的性格。   “谢殿下厚爱之举。”   阿锦看章静姝眉宇间带着一丝感激,笑容都灿烂不少,顿时垂下眼睑,心下有那么点不自在,说起来事情本就是因他而起,他来解决,理所应当的。   如今因此却得了别人的感激,真的是有点受不起。   ……   阿锦的行动力一贯都没的说,   既是说要解决,自然很快就行动起来,立刻让人去查探了到底是哪些闲着没事的御史,上奏的?   顺带的也把这些人的祖宗八辈都给他扒拉清楚,家里有几只老鼠都不许放过。   他现在虽然是储君不假,把御史台全面清理可能做不到,但处理几个碎嘴碎舌的,杀鸡儆猴。   一点难度都没有。   事实上说明,光盯着别人后宅之事的御史,并不是什么大才之人。   而且很有点意外的,这几个人的小尾巴极多不说,他们自个的后宅都不大平静。就这,还好意思上奏关心别人家的事。   简直不知所谓。   阿锦听着探子回禀调查的几个御史的一应消息,转了转手指上的玉戒子,如是的想到。 第225章 储君   朝堂上,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伴随着内侍一道拉长音的话语,响彻整个金銮殿内。   有片刻的寂静。   眼下已经是早朝的尾声, 该说的, 该讨论的都已经结束了,若再没有其他事故的话, 他们就可以下朝回去了。   不少朝臣们的心也都已经飞出去,思绪更是不在线,想着如今天气越发炎热起来, 再不走的话, 穿这么一身厚厚的朝服回去的话, 这一路上, 必定是把人闷的一身都是汗,让人难受极了。   “那就……”清安帝见没有官员再站出来, 本来微皱的眉宇也平展许多, 心里更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他的话还未说完, 便见一个补服绣獬豸的官员走了出来, 躬身道:“臣有本启奏。”   阿锦看着走出来的御史, 略一想, 就知道, 这个站出来的御史叫陈业, 辛酉年的进士, 不过因不知变通, 掉落到三甲之列,因陈家在京中也颇有几分地位,陈业虽然是旁支,不过和本家却很亲近, 再加上他又娶了个家世不错的妻子。   所以,   最后任派的时候,他被派到一个颇为富庶的县城里为县太爷,只是他这个人,实在不知道变通,为官十多年的时间,并无什么建树,官职升的自然也就慢的很。   一直到今年,得益于岳家的帮衬,这才调任回到京中,不过他为官十多年的时间,虽然资历够深,但实在没有拿的出手的政绩,因而他即便是调任回来,自然进不得六部这样的实权部门。   只能去一些清水衙门,最后入了御史台。   阿锦的黑名单的头号人物,就是他。   “说。”清安帝的心里是有那么点不悦的,要知道,刚才开始他的精神就有点撑不住了,好不容一应事务都讨论完毕,各自有了章程,可以回去了。   冷不丁的,他又冒出来了。   真是一点眼色都没有。   陈业躬身说道:“启奏陛下,臣要弹劾太子妃章氏,她和太子殿下成婚已有一年有余的时间,但上不能为太子殿下开枝散叶,绵延子嗣,下为妇也不贤,以至于太子殿下身侧无人照顾,犯了七处……”   “陈御史,你这么关心孤的后宅呢?”阿锦听着陈业叽叽歪歪的话,有些不耐烦的直接打断。   别看这个陈御史是生了一张国字脸,打眼看过去,一脸的正气,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不知道是不是为官不顺的缘故,先前的迂腐,如今都演变成了自大,没事就弹劾这个,弹劾那个,而且还喜欢挑软柿子捏。按道理来说,像是他这样有心没胆的性格,他是不大可能会弹劾阿锦的。   但架不住背后有人,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就没什么不可能的。   “太子殿下息怒,臣也是为陛下,为殿下,为国体着想,殿下您如今膝下尤虚,这样于国不利,民心也会不稳……”   阿锦一听到这话,是轻声嗤笑了一声,淡淡的开口:“陈御史,你这话就错了。一个孩子而已,还能左右我大夏江山不成。身为御史,你的职责是监管民生百计,上奏贪官污吏,下秉百姓忧愁,这才是你该操心的事,而不是整日的盯着孤的后宅,就这么点眼界,难怪为官十多年了,都没做出什么政绩。”   “……和你同科的进士,有的都要入内阁了,你如今却还是个五品御史,就这还是靠岳家才坐上。”   听着阿锦这一番话,就差没说直接说陈业本人没本事,是靠着衣带关系,才成为御史的。   这话说的太毒了一些吧……   不少朝臣的面部都抖了抖,太子虽然生了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模样,但他们都知道,不过是假象罢了。   太子殿下怼起人来,嘴毒的堪比鹤顶红,而且还是专戳人痛处,会一踩再踩。   就是陛下也经受过。   本以为这样已够了,却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   太子殿下的嘴,只有更毒没有最毒。   “太子殿下。”   陈业也不是不知道阿锦的嘴毒。   只是他以己度人,想着这是世上就没有几个男子是不爱美人的,便是英明如陛下,不也有三宫六院吗?   但太子殿下作为一国储君,身边却只有太子妃一个人,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觉得殿下没有男子气概。不说品级高的良娣,或良媛或承徽,总该有几人,但事实上确实,太子妃连个出身低微的姨娘都没有安排一个。   此为太子妃不贤。   他这也是为太子殿下着想,毕竟太子作为一国储君,名声显贵,不好直接开口,他这也是为太子分忧不是。   报这个念头,再加上太子妃章静姝娘家空有名声,没太大实权,又有人许了他天大的好处,他才愿意上奏的。   却没想到阿锦的反应和他所想截然相反不说,还直接给了他一个好大的没脸,以至于他现在急欲羞愤自尽,全身发抖。   他想要大声斥责阿锦,但却不敢。   对方可是太子,他得罪不起。   “陛下,臣全然是一片忠心,并无私意,天地可鉴,还请陛下明察。”说着很是叩了几个响头,声音委屈也哽咽。   清安帝没看到他的忠心,只觉得腻歪。   虽然说,他对太子如今膝下无子,还不愿意纳妾,他也不是没有微词,已经私下里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不过每次阿锦都能用话糊弄过去。   但是不乐意归不乐意,清安帝作为一代明君,更赞同阿锦刚才所说的,身为御史,监察百姓民生,贪官污吏才是他的本分。   而不是盯着后宅之事不放。   “行了,是忠心还是私心,你心里也清楚。”清安帝沉声开口说道。还真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心里的盘算吗?不过不想理会罢了,再者太子膝下也确实无子,才放任了。   清安帝这一番话,别说是陈业听得浑身都是冷汗,不少人也都跟着一抖。   “散了吧。”   清安帝对自己这话达成的效果很是满意,挥了挥手,便起身离开。   ……   阿锦从金銮殿里走出来,想着刚才发生的时候,他如今实力还是不够,不然的话,就刚才发生的事,也不会这般草草的就结束了。   嘴角翘了一下,却带着一丝凉意。   这让承恩公的脚步一顿,本来已经到嘴边的话,也没了声息。   太子殿下如今心情不佳,这个时候他再去提,纯属就是触霉头,没得坏了他们甥舅之间的情分。   还是下次再说吧。   承恩公心念一转,便也没再说话,而是直接离开。   阿锦的心情虽然是有点不悦,不过他也不是个纠结的人,很快也就想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这一日,午后,   难得阿锦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忙完,有了些许空闲的时间,便到朝阳宫给高皇后请乐安,又关怀一番。   本来都已经打算离开,却没想到这个时候,承恩公夫人带着大女儿高莹莹进来了。   穿着牡丹锦衫的少女,面容生的明艳又娇丽,身姿婀娜,微红着脸颊,羞羞怯怯的冲着阿锦喊了一声表哥。   音调还有点软糯,这要是个定力差的,怕心肠早就软的不行。   但阿锦可不是一般人,更是对表哥表妹来相配这话,无感,只点了点头,连声表妹都没喊。   倒是承恩公夫人那边,阿锦喊了声承恩公夫人,便要离开。   承恩公夫人却叫住了阿锦:“殿下,且等一等。”   “可有事?”阿锦对这个便宜舅母的感观并不算好,主要是她每次见到阿锦,都要暗里推销一番自己的女儿,若非她还要高家的脸面,她怕是就要直言说,让阿锦纳了高莹莹了。   承恩公夫人看着阿锦冷淡的面容,心里也有点不舒服,不过她虽然是长辈,但身份有别,即便不舒服,也只能忍着,笑道:“殿下,臣妇稍后有要事同皇后娘娘商议,能不能麻烦殿下照顾一下莹莹,你们是表兄妹,也合该多亲近一些。”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莹莹这孩子,听说御花园莲池里,开了几株并蒂莲,娉婷俏丽想要去看看,还劳烦殿下引路一番。”   又是亲近又是并蒂莲,生怕别人听不懂她的话。   “孤这里还有不少政务要处理,实在没有多余时间,表妹若是想要看莲花,孤等会交待一声,不会让人怠慢了表妹。”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其实早在他和章静姝还未曾成婚的时候,高皇后就已经私下里和自己提了一嘴,说高家有意要加强关系,想让高莹莹入东宫,不过阿锦是一口拒绝。   高皇后显然也没有这个意思,阿锦拒绝后,她也就没再提起。   本以为伴随着时间,总会过去,却没想到承恩公夫人在这一点上却极为固执,一直到现在都不放弃,甚至还连累到高莹莹的花期。   十八岁,虽然正是如花似玉的年岁,但这个年纪放到眼下,没有成婚的也有,但没有定亲的就不多见了。   先前高皇后是不愿意高莹莹入东宫,不过这一年多章静姝无所出,承恩公夫人那边又是得了空就会带高莹莹进宫,悄悄的暗示一番。   如今高皇后也很是意动。   不过高皇后意动,阿锦可是郎心似铁,不为所动,还有些反感。别说他压根没有哪个心思,即便是有,人选里也不会有高莹莹。   所以,   阿锦现在都是尽可能的避开承恩公夫人的,倒不是怕她,而是要顾忌高皇后的颜面,不想她太过难做。   听到阿锦这话,不管是承恩公夫人还是高莹莹都露出失望的神色来,不过她们到底也知道轻重,哪怕心里猜出,这可能是阿锦的推脱之词。但为表现自己明事理,也不能明说让阿锦留下来。   但不能明说,可以暗示呀。   “表哥…”羞羞怯怯,欲言又止的语气和神色,配着高莹莹那张娇美动人的容貌,是个男子都要心软三分。   不过这一招对阿锦显然没用,甚至她才张口,阿锦的人都已经快要不见了。   “娘,你看。”高莹莹跺了跺脚,看向承恩公夫人,语气里都是不满。   承恩公夫人见阿锦如此,心里哪能没有怨气?但她即便是有怨气又能如何?对方说是她外甥,但那可不是寻常外甥,而是太子。   一国储君,她便是有天大的怨气,也得忍着。   承恩公夫人心里也有怨气,但她即便是有怨气又能如何?只能没好气的道:“行了,叫什么?还不是你自己不争气,如今喊我就有用了。”   “是表哥不解风情。”高莹莹的心里也委屈的不行,她又不是没努力过,不管是鸿雁传书还是当面诉说,表哥都不当回事,她能怎么办?总不能学一些下九流的行为,去自荐枕席吧?   承恩公夫人自然也知道,就这件事上,怨不得女儿,毕竟阿锦的态度实在过于明显。不过舍不得怪罪自己的孩子,就只能把怨气放到别人身上,太子不敢责怪,哪能怨谁?就只能怨太子妃了。   倒是长了一张端庄的脸,却行着善妒的手段,作为太子妃,这等内眷之事,她就应该主动张罗起来。   “走吧,先去给娘娘请安,你记得上点心。”太子那边是走不通,那就只能指望皇后娘娘这边,太子成婚至今还无喜讯传来,她就不相信,皇后娘娘心里不着急。   在这点上,不用承恩公夫人特意叮嘱,高莹莹也会上心。   太子表哥那边已经是走不通,太子妃那边也不用想了,若她想要入东宫,就只能指着皇后姑母这边了,毕竟长者赐不敢辞。 第226章 储君   阿锦也没想到, 这一日他还真的挺受欢迎的,他这里前脚才从皇后的朝阳宫出来,另外一边, 就有内侍过来传话,说清安帝请他到定坤宫一趟。   轻叹了一口气。   想也知道, 清安帝要说什么?他在朝政上行事,一贯就没有让清安帝失望过, 说起这一点,就不得不提一句。   清安帝此人,或许不是个好父亲, 也不是个好夫君,甚至他连一个好儿子都算不上, 但他的的确确算得上是个好皇帝。这个好皇帝的好,不仅仅是体现在他勤政爱民这方面, 更体现在他的宽阔心胸上, 知人善用,而且是从不打压的那种。   只要你有才, 又是为百姓着想, 清安帝都不吝重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阿锦了。   作为太子, 阿锦手中的实权着实不少,私下里的小动作也多,像是建立自己的钱袋子, 一品阁。悄无声息的插手军队, 改变一应制度等等。   虽然说,阿锦的手段高明,用的也是润物无声的法子,若是换个寻常帝王, 自然是轻松的瞒过去。但清安帝的话,即便是他抓不住阿锦的小尾巴,心里也必定有所猜测,但他却从来都没有打压过,甚至有两次,阿锦都察觉到,清安帝还出手帮忙了。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做的事,一定要有利于大夏,有利于百姓。   千古明君四个字,阿锦觉得放到清安帝身上,恰如其分。   不过……   阿锦目光颇有些幽怨的看了清安帝一眼,因为他所料不错,自己正在被这个千古明君给逼婚,准确的来说,是催生。   “……淮锦,废话就不多说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该懂的道理也都知道,不用朕和你重复了。没得浪费时间。”相对于高皇后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怀柔政策,清安帝就显然直接许多,态度也强硬了许多,“这两个姑娘,是朕特意给你挑选的承徽,都是貌美又老实的不作妖性情,你回去和太子妃说一声,让她安置好。”   “父皇。”   “行了,就这样,你且回去吧。”清安帝也了解阿锦的性情,心眼多,口才极佳,稍不留神的话,很容易就被他给带歪过去,他又不是没经历过,所以他这次干脆就不废话,直接赐人就是。   阿锦很是郁闷的回去了。   他虽然是太子,但到底也只是太子,清安帝是君也是父,在这个讲究三纲五常的年底啊里,清安帝的态度真的强硬起来,阿锦这里是占不到便宜,除非他打算和清安帝撕破脸皮。   不过,和清安帝撕破脸皮,怎么算都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所以,   结局已经十分明显。   回到东宫,阿锦把清安帝赐人的事,和章静姝说了一声,让她有个心理准备,很明显的,阿锦发现章静姝的脸上,松了一口气。   是真的松了一口气,不是装出来的那种。   只转念一想,阿锦就明白了她的这一行为。   其实章静姝作为太子妃,作为女子,她要面对的压力比自己大,毕竟如今民风虽然开放,但终究还是偏爱男子的。像是无子这种事,不说在古代,哪怕是在现代里,若说夫妻没孩子,首先非议的对象都是女子。   这一点上,是阿锦疏忽了。   或者不应该说他疏忽,而是在这件事上,他不过是又一次下意识的先考虑了自己罢了。   只想着自己舒心不受约束,没有去考虑章静姝要承受什么?压力有多大?甚至就连孩子的事情上,也是如此。   果然,   从古至今,不拘是人还是神亦或者是兽,骨子里都是自私。   其实依照他的本事,即便是不娶妻,不生子,他也是有办法坐稳这个太子的位置,不过这样一来的话,他要付出的太多,要解决的事情也太多。远不如现在这般顺当,所以从一开始,他就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面。   “对不起,委屈你了。”反思如此,阿锦对章静姝是真的生出了一丝愧疚。   章静姝摇了摇头:“殿下无需如此,我不委屈的。”这话是实话,太子一心一意,心无二意,她这个做妻子的自然是觉得满心欢喜,只是她自己不争气,没有为殿下诞下一儿半女,让殿下也难做。   “这东宫的女主人,永远是你,且只有你一个。这是孤对你的承诺。”阿锦表示事到如今,这已经是他能给章静姝最好也最重的保障了。   “谢殿下厚爱。”章静姝起身行礼说道。   这话对她来说,无意是对她最大的认可。   阿锦的心里有点心虚,不过也只是一时,对她来说,既然已经做了选择,局面已经如此,那就不要再去纠结其他的事,因为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人,总归还是要往前看,而不是去追思。   清安帝给阿锦赐下的两个承徽,一个是文臣礼部郎中之女,蒋明心,另外一个是武将都尉之女严秋华。   两人的性情也十分明显,蒋明心的胆子有点小,性情老实,严秋华的话,不愧是将门之女,性情直爽,为人也没什么心机。   诚如清安帝所说,两人都是本分,不会作妖的人。   不过两个人也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身材珠圆玉润的那种,意图真的是不要太明显。   当然了,   这里的珠圆玉润并不是单纯的指胖,而是纤秾合度,不是现在盛行的以瘦为美。   两人也都是风姿不同的美人。   对此,阿锦只能说一句,无福消受美人恩!   ……   清安帝赐下美人,阿锦也没拒绝,这就像是一个信号一般,很快高皇后那边也开了口,也说了两个人。   这其中一个便是高莹莹。   老实说,阿锦是真的不喜欢高莹莹,她是美人不假,但心性不行,更不用说和阿锦如今还有血缘关系了,他是没办法接受的。   “淮锦,母后知晓你不喜欢莹莹,不过她一腔情深,只一心等你,都耽搁了花期,你舅舅也开了口。”高皇后也有些为难的开口说道,“……你权当是成全了莹莹的一片痴心吧。”   痴心?情深?   阿锦嗤笑一声,高莹莹在这里和他凹什么情深不渝的人设?若他不是太子,或者又说像是原身那般,不得清安帝看重,如今都自顾不暇,高莹莹还会痴心,必定和上辈子一般,早早的就嫁入高门大户中。   这辈子之所以扒着不放,原因两个。   一则,阿锦不是上辈子空有其名没有实权的太子,他现在名副其实,二则,阿锦对高家的态度属于不冷不热的那种,不似原身一般亲近。   眼见外甥来日有大前程,但高家却沾不上太多光荣,这高家也有些心急,尤其是高家下一代,也就是高皇后的侄子,阿锦的便宜表哥,说他一般都是高评价,自幼名师教导,大儒辅佐,学习环境好的不能再好,聪慧一点的,怕是早就及第进士加身。   他那个便宜表哥倒好,一直到二十好几,都还是秀才,连个举人都考不上,最后还是清安帝看在高皇后的面子上,恩典他入了太常寺做主簿。   只是三年过去,他还是主簿。   嗯……承恩公府里是有爵位。   但这个爵位,若无额外恩典,基本和便宜表哥没关系。   承恩公的爵位,素来都是一代而终,而且都是封给皇后或太后之父,而高家之所以延续两代,是因为高皇后之父,被封爵的时候已经病重,不到半年便过世,清安帝念着对高皇后的情分,再加上高舅舅自身也不错,便让高舅舅承袭了爵位。   不过现在很明显,高舅舅身子骨良好,再活个一二十年不成问题,但清安帝的身体却因为过于劳累的缘故,在上了年纪后,频繁出现毛病,必定要早高舅舅一步先走。   而阿锦虽然是高家的外孙,但他对高家的态度,实在不亲热。   这儿子看着也不是个出息的,为了便宜表哥,也为了日后的高家,他那个承恩公舅舅自然想着要加强和阿锦的关系。   所以,   承恩公夫人这里一提起让高莹莹入东宫,承恩公自然点头答应。   甚至早在阿锦选太子妃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不过却没想到阿锦不按套路走,那次赏花宴,说选太子妃,还真的就只选了一个太子妃。   不过高家或许不知道,若是他们老老实实,自己不说给他们多大的恩典,但看在高皇后的份上,也会多福照。日后若是有出息的子弟,他也不吝重用。   但想要靠裙带关系上位。   他可不是那种会为美色而惑的人。   淡淡道:“可以。”语气顿了顿,在高皇后之前开口:“她既是如此痴情,孤也不好落个无情无义的名声,就让高莹莹下个月以昭训的品级入府吧。”   “昭训?”   高皇后一听就知道阿锦是彻底不耐烦了,不过莹莹到底是高家姑娘,她的嫡亲侄女,昭训的话,是不是品级太低了一些。再怎么说,莹莹也是超一品的承恩公嫡长女,品级还不如两个四、五品官之女。   这说出去,莹莹必定遭人耻笑,连带着高家也会失了颜面。   “不如承徽,品级太低,未免有失体面。”高皇后如是的开口说道。   阿锦也是知道高皇后的担忧,思索了一下,便也点了头,反正对他来说昭训和承徽也没差多少。   高皇后见阿锦没反对,这才松了一口气。   对她来说儿子虽然是最重要的,不过娘家也很重要,她总想要两全其美。   高家那边对承徽的品级却有些不满意,在他们看来,高莹莹是承恩公府的嫡长女,还是太子的表妹,这身份,便是做太子妃都够了。如今入东宫,该是良娣才是,如今却只是正六品的承徽,自然不满。   不过却被高皇后一句:“陛下赐下的两人,也不过是承徽,本宫不好越过陛下。再说,你若是争气,早日诞下麟儿,日后自有体面。”   高家那边一听,虽不乐意,不过当下也不敢多说什么。   ……   东宫里多了三个美人,自然变得热闹了几分,尤其是最后来的高莹莹,那可真不是个消停人。   进门第一天就和严秋华起了矛盾,闹了起来,不过有章静姝这个太子妃坐镇,没闹大,双双被罚,不过介于高莹莹是挑头的一方,罚的重了些。   高莹莹自觉是阿锦的表妹,要不是阿锦待她一贯的态度就不亲热,她怕是当场就敢和太子妃顶嘴。   不过即便应答下来,事后也拎着补汤,想要和阿锦告状。   嗯,阿锦连见都没见,就直接把高莹莹给打发回去。。   阿锦表示自己的时间宝贵的很,哪有时间去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内宅小事?而且他也相信章静姝自有决断。   高莹莹见阿锦这里没反应,态度还十分冷淡,表示全权交给太子妃处理,身边伺候的婢女建议她去找高皇后做主,不过想到阿锦对她的态度,和对太子妃的爱重,怕找高皇后更惹得阿锦的厌烦,便没去。   想着自己且忍一忍,等到她怀有身孕,诞下麟儿,一切便都好了。   但这一忍,就是好几年的时间,一直到等到太子妃章静姝在进门三年后,终于有了身孕,十月怀胎,龙凤呈祥,儿女双全。   又一直等到清安帝病重驾崩,阿锦继位,她也没能如愿。 第227章 储君   清安二十七年初春,   新年才刚过去没几日的时间,不少人都还沉浸在太子殿下的嫡长女和嫡长子出生,且还是龙凤呈祥的喜悦中。   高呼太子殿下大喜,大夏朝大喜。   却没想到,   这一日, 清安帝竟然在朝堂上就双眼一翻, 就直接昏过去, 自然是引得朝堂一片混乱, 不过有阿锦这个做太子的坐镇, 倒也没出什么岔子。   后经过御医的诊治,才知道, 其实清安帝的身体早就出了毛病, 本来若是好生休息调养的话, 还可以再有几年可活,不过清安帝却有些放心不下朝堂上的一应事务, 便撑着,不过劳心劳力的后果就是。   即便是他已经把手中的事情,分了大半给阿锦这个太子,但他的身体依旧是日渐败坏下去, 一直到今日, 已然是强弩之末。   便再怎么调养,也只是让他走的不甚那么痛苦罢了。   这个消息阿锦是让人瞒下去,不安的话, 一旦御医这话传出去, 朝堂不免引起一番动荡来。   不过即便是阿锦吩咐,御医的嘴巴也严谨,但清安帝在朝堂上昏过去,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即便是没有人说,一些在朝堂上混迹多年的老狐狸,也都能想到,清安帝的身体怕是不好了。   也是时刻让人关注清安帝的一举一动。   阿锦觉得,清安帝这人真劳模,即便是身体已经如此,却都还在考虑政事,像是阿锦在前不久提出来的变法改革。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赋税的完善制度。   例如说,佃农和土地实际所有者的赋税比例,还有对佃农的最高租子比例等等。   这都是清安帝放心不下的事,但是很显然,赋税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而律法的推动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再加上,这种行为不可避免的会触动到不少人的利益,尤其是权贵之间。   所以,   想要实施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程度。   纵然心里清楚,自己的身体是看不到那一日,也知道阿锦既然开了口,必然能够做到的,不过即便是如此的情况,清安帝躺在床上也不能全然的放心,总要问一问,或者再帮忙补补漏缺,想让阿锦再推行的时候,能少些阻力。   也能让百姓早日受惠。   而且除了这个之外,清安帝也开始手把手的把自己手里的权势,过渡到阿锦的手中,毕竟像是清安帝这种有为明君,下面忠心且有才之辈,实在不少。   这些人,阿锦虽然自诩在清安帝过世后,也可以收复旗下,不过有了清安帝亲自开口的话,显然更有用和便捷。   是以,这段时间,阿锦真的是要忙翻了。   特意的交待章静姝,一定要看好东宫上下,若是有人敢在这个时候惹事的话,不论身份,都统一的给他交到慎刑司去。   其实这话不用阿锦可以的交待,依照章静姝的聪慧,还有宫中肃穆不少的气氛,她的心里也已然的有了猜测,虽然阿锦太子的位置,一直都坐的稳稳当当,不过她也不会掉以轻心,毕竟这个时候若是闹出事,那可就不能善了。   章静姝待人一向都十分宽和,如今陡然严厉起来。   不管是蒋明心还是严秋华,心里也多少都有些猜测,便是最为闹腾的高莹莹,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触霉头,也老实的待在自己的宫室里。   这让章静姝省了不少心。   ……   这一年秋收,果实累累的季节。   一日,清安帝忽然吐了血,便昏过去,这几日,他醒着的时候很少,大都在昏迷中,不管是前朝还是后宫里,气氛也都变得紧张起来。   阿锦作为太子,是最忙碌的一个。   既是要处理朝堂上因清安帝病重带来的影响,手中回去还要查看清安帝的情况。   不过几日的时间,他人便已经瘦了一圈,不管章静姝怎么让人熬补汤都没用。   又过了几日。   这位在位二十七年,一生勤勉克己的帝王,走到了他的人生的尽头。   “淮锦,你过来。”清安帝忽然间有了精神,说话的声音也不如先前醒来的时候,那般少气无力了。   在场的众人心里都一咯噔,知道这约莫是回光返照了。   当即就跪了一地。   阿锦也挨着床边跪下来,“父皇。”   “淮锦,你知道吧。你虽是我唯一的嫡子,但先前我并不喜欢你。”清安帝淡淡的开口说道,“……你太过平庸了。平庸的都不像是我和淑云的孩子,一度我真的很厌恶你。之所以册立你为太子,也不过是把你当成靶子。”   阿锦:……这算是临死之言,其言也诚吗?   不过阿锦早在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心理准备,因而听到清安帝这话,他的心里倒是没多少波动之色。   倒是高皇后在听到清安帝这话后,表情愕然,似乎没想到一般。   “……不过你自入了朝后,一应表现倒是不俗,让我颇为另眼相待,太傅倒也说的没错,有的孩子却是如此,不擅学习,却对实干有天分。”他人的想法并没能让清安帝停下话语,还在说,“你做的很是不错!”   他的脸上的笑容都跟着灿烂了两分。   不过却忽然咳嗽起来,而且中间哇的一声,又吐了一大口血,整个人的精神气也像是被用光一般,弱了下来。   刚才还算是有点红润的面色,陡然也变成了灰白之态。   “陛下。”高皇后听着清安帝刚才的话,本来心里还有些埋怨,但见此,什么埋怨都不见了,立刻上前,声音惊慌的喊道。   不过清安帝却半天都没动静。   这吓得高皇后就要伸手往清安帝鼻尖探去。   清安帝却睁了眼,不过却没去看高皇后,而是盯着阿锦,陡然间又爆发了力气,死死的拽住阿锦的手:“宁淮锦。”   “我会做个好皇帝的。”   阿锦知道清安帝最想听的是什么,也开口说了出来。   毕竟就算是清安帝不说,他也会做,毕竟这就是他来的目的。   而得了阿锦保证的清安帝却终于放了心,嘴角挂上了真心实意的笑意,眼睛也慢慢的阖上,而这一次,却再也没了声息。   “陛下。”这声悲怆的声音,是高皇后所喊。   “父皇。”   “陛下。”   房间里很快就响起了其他人的带着哭腔的声音,也慢慢的响起了哭声。   阿锦却还算是平静,伸手,为清安帝略整理了一下仪容,给他盖好被面,低声:“好好休息吧。”   ……   宫中响钟四十八下,宣告这位帝王的驾崩。   很快的,宫内宫外,都变成了一片素白之色,开始了国丧。   阿锦是亲自定下了清安帝这位帝王的谥号,文,慈惠爱民,惠以成政,愍民惠礼,用文字作为清安帝的谥号,再适合不过。   清安帝的丧仪过后,秉承着国不可一日无君的道理,阿锦顺理成章的登基为帝,祭天礼成。   阿锦下的第一份圣旨,是尊奉高皇后为太子,并另有旨意封太子妃章静姝为皇后,正位中宫,承徽蒋明心为淑妃,承徽严秋华为贤妃入戏,承徽高莹莹为安妃。   不过这些都不过是小事。   阿锦登基后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他那些异母兄弟的问题。   ……   说起来,便宜父皇膝下长成的皇子有十位,除了自己之外,她还有九个异母兄弟,清安帝还在的时候,先前几年还对皇子,尤其是年幼的皇子,多有关心,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后来,阿锦这个太子越来越让他满意的缘故。   清安帝对这些皇子便忽略不少。   一直到他驾崩,这些皇子也都还只是皇子,身上连个爵位都没有,那些年长的皇子还好一些,但那些年幼的却真的有点受不了落差,曾经闹腾过一阵,而其中阿锦先前在意两分的容妃,她所出的九皇子宁淮钊,彼时不过五、六岁,是最闹腾的一个,还跑到阿锦的东宫叫嚷过。   做派和他那个母妃,简直如出一辙。   当然,不是说他年幼,声音又大,就有道理的,他被清安帝训斥了一顿,还罚抄写四书百遍,还把他禁足了,什么时候百遍四书抄完,什么时候就出来?   自此之后,宁淮钊就没了什么动静?   不过阿锦却知道,毕竟后宫他也一直都有关注的,自然是知道,宁淮钊的年岁虽然不大,但却是个聪慧的。   阿锦想,若非自己的到来,那么最后登上这个帝王的或许就是他了。   但是阿锦的心里可没有任何抱歉的意思,毕竟能者居之,他有这个本事把太子的位置坐稳定,当然了,若宁淮钊也有本事的话,大可把自己拉下来。   而且阿锦还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宁淮钊和雷巡之间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算起来的话,宁淮钊和雷巡是远房表兄弟。   容妃是下方敬献的美人,她本人倒是没什么问题,不过容妃的娘亲,曾是雷家旁支的姑娘,不过因是旁支,她又是不受重视的庶女,早年便被打发嫁给一个寒门子弟,后随着夫君外任,再没回来。   雷家出事的时候,容妃之母也已经过世。   虽然雷家是犯了大罪,但罪不及出嫁女,再说容妃之母又已经没了,容妃作为外孙女,就更不用担心。甚至其父怕牵连到自家,从未对容妃说起过她的外家。   容妃自然也就不知道。   不过雷巡被其父自幼就灌输着要重振家族门楣,再现雷家曾经的昌荣,只是雷家犯的谋逆大罪,遇赦都不赦的那种,他自己都是靠着宋王府的庇佑,才活下来,更遑论说什么要重振雷家。   不过雷巡却一直都没放弃,想尽了办法,也是在这之中,发现了生育九皇子的容妃竟然是雷家女所出。而如今,陛下的诸位皇子中,几个大的都已经废了,虽有太子,但太子也颇为平庸,在尚书房读书的时候,屡遭训斥。   种种的迹象,很难让雷巡不动其他的心思,若是有从龙之功的话,何愁不能重振雷家?   但九皇子虽然聪慧,但年纪却是硬伤,太小了,等他长成,也要十多年,他等得起,但其他人却等不起。尤其是太子,在入了朝堂后,显现出了他和读书时候不同于的天分,更是让雷巡有些着急起来。   不过他再怎么着急也没用。   他虽然在宋王府的庇佑下,过的衣食无忧,但却不能参加科举,毕竟他严格来说是罪臣之后,按照当时清安帝对雷家的处决,其中就有一条,四代内,雷家的子嗣是不可以参加科举的。   雷巡自然也在其中。   这也是为什么雷巡知道九皇子身上有雷家的血脉后,是想尽法子接近九皇子,还成了九皇子在宫外的老师。   而九皇子对雷巡也很是看重。   可惜的是,   即便是两个人再怎么有心也没用?   阿锦端的住,也有本事,因而雷巡折腾了这么多年,也没能折腾出水花来,如今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锦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   这让雷巡不甘心极了。   他倒是有意想要搏一搏,但九皇子年岁小,今年也才不过十一岁,即便是被雷巡教导的很好,但没入朝,他即便是再聪慧,也没用,若他有个实力强悍的外家的话,或许还有点可能,但九皇子的外家,那就是一普通的小官之家。   其实先前容妃得宠的时候,也是不止一次的在清安帝跟前说过,想让清安帝多提携一下家人。   清安帝当时正宠容妃,便答应容妃,若她父亲有才的话,一定重用,便把人召进京城里,还亲自考校了容妃之父一番,却失望的发现,容妃之父的才学一般,也没多大本事,心里极其失望。   把人扔到四书库里,让他编纂修改书籍去了。   如今也才不过是个六品的小官。   更是帮不上忙,至于妻族的话,不用说,九皇子太小,没有娶妻这一说。 第228章 储君   至于宋王府的话, 虽然疼爱雷巡这个外甥,但不可能拿全府去堵, 再说了,宋王府在皇室宗族里并不算多显眼,况且先前清安帝在位的时候,对这些异母的兄弟颇有打压之势,他们这些皇族宗亲,若是没本事的话, 顶多也就是富贵闲散人,手里压根半点实权都没有。   因而,   不管是雷巡心里多么不甘心, 他心里所想的还是没能成, 也只能老实的龟缩在城外的庄子上,继续做他的不管世事的‘闲散家翁’。   九皇子一介小孩子,更不足为惧了。   别看他现在被雷巡教导的聪慧, 颇有心计的样子,但这种聪慧和心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 压根就不值一提。   分封异母兄弟的时候。   大皇兄到三皇兄都是亲王爵位,四皇子到后面的都是郡王, 而且阿锦还颁旨意, 一应太妃都可以跟着儿子搬到宫外居住, 不必聚守在皇宫内宅里。   这个消息让诸位太妃很是高兴,不用留在宫里再看别人的眼色, 可以到自己儿子府中做个老封君,这多好。   其实还有一点   阿锦也有点自己的小心计,就是容太妃本不是个多聪明的人, 能得宠一段时间,全靠长得好,如今九皇子还年幼,有这么一个亲娘在身边,时时刻刻的影响着,他未来很难不偏颇的。   至于一心想要复辟雷家曾经荣光的雷巡。   阿锦都不用出手,光一个穿越女徐云娇,就已经够让他头疼了。   说起来徐云娇不愧是穿越女,虽然她并没有多大的本事,心计也很一般,但却依旧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男子。   这种情况,即便是在她和雷巡成婚后,也没有改变多少。   因成婚后是居住在城外的缘故,让徐云娇的行动更为自由,所以她很是顺理成章的认识了,某商贾之家不得志的庶子,还有落魄的书生等等,雷巡也是真的喜爱徐云娇,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去和李琮这个安平伯世子抢人。   还请了宋王府那边出面,把徐云娇八抬大轿,三媒六聘的娶进门。   如今徐云娇成了婚也不安分,和一个又一个的男子有所牵扯,若说其他人雷巡还能安慰自己,妻子魅力大,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一次见到李琮和徐云娇站在一起后,吃醋的雷巡便闹了起来。   也幸好是在城外,他们三个人的纠葛没太多人注意到,再加上那段时间清安帝病重,京城里的事多,也没人去注意他们的那些儿女情长。   ……   “真是有些可惜了。”   阿锦听着探子传过来的消息,如是的感叹了一句。   本来他还想着若是雷巡真的有才学的话,他也不吝重用的,毕竟能和徐云娇有所牵扯的人,多半还挺优秀。   却没想到,倒是小看了徐云娇的本事。   一个李琮,自幼就是京城颇有盛名的少年英才,和徐云娇牵扯后,心里如今就只有儿女情长的那点事,至于什么前程未来,统统都要让步。一个雷巡,自幼被教导振兴家族,看他暗暗教导出来的九皇子,就知道,才学也应该是有几分的,如今也是没了这个心思。   对此,只能说女主的光环真不是盖的。   也幸好,这次没了阿锦这个储君做马前卒,徐云娇接触的人的层面都降低不少,一些真正有大才的人,没机会让她认识,自然也就没祸害的机会。   不然的话,阿锦心里才是真的有些怄。   要知道一个国家的强盛繁荣,靠一个人是行不通的。为君者,要清明端正,为官者,也要心怀大义。   君臣联合,才能让国家繁荣强盛起来。   而阿锦登基后,因有清安帝给他打下的良好基础,让阿锦接下来的路,走的顺畅了不少。   再加上他自己也很能立得住,也没有新君继位,要被朝臣教导三年这一说,毕竟先前清安帝不好的时候,都是他在处理朝政,权利也在那个时候一点点的过度到阿锦的手里。   都已经这样,阿锦若还不能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那得蠢成什么样?   所以,   关于新旧交接,是很平稳的就过去了。   因为阿锦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太多,新政彻底安稳后,阿锦又设立了一个新的机构,督查司,以地域划分成为三十六道,监察天下百官,各地官员不拘大小,哪怕是不入流的九品官吏,都可以通过督查司,直接上奏天听。   当然了,   上奏之事,必定是要涉及到民生百计或者有贪官污吏等等大事。   而且督查司并不参与政事,只负责督查和上奏,而且是直接听命于天子,算是阿锦安置在外地的双眼和耳朵。   防止的就是有的地方,天高皇帝远,捏着这一点,在一些地方官胡作非为。   不过为了防止督查司尾大不掉,像是某明的锦衣卫一般,对它使用的尺度也要把握的得体,所以它就只有监察和上奏的权利。   别看如今大夏在清安帝的治理下,逐渐的繁荣昌盛,但其实还是有着不少弊端,其中一些偏远苦寒之地,也不乏挨饿挨冻的百姓,尤其是碰到天灾之年,每每都有不少百姓而丢了性命。   这也是清安帝一直都忧心的事,不过即便是他注重民生,劝课农桑,但到底有些杯水车薪。再加上清安帝刚刚继位的两年朝政也不算安稳,他要处理的事情太多,再农业这一块自然也有点疏忽。   所以,   阿锦登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工部那边,召了不少伺候田地的老农,成为工部的编外人员,就是领着工资,也有一定的头衔,但却只做改善良种想法子增加田产的事情。   当然,他也提供了不少的消息和意见,把一些现代化的经验,也大致说出来,让他们进行完善。   同时也派人去海外寻找高产量的粮食,例如红薯和马铃薯以及玉米等等。   并且为此,阿锦还私人掏了腰包,就是一品阁那边,组建了海上船队,为此,他不但把一品阁好几年的盈利都投进去,小金库都跟着缩水了一圈,他提出来的时候,清安帝那个便宜父皇。   嘴上说着赞同,大力支持什么,但实际行动起来,却一毛不拔。   而不管是造船还是训练可以出海的船员,那都是烧钱的行业,要知道如今可还没有海上贸易这一说,人们也不知道,无边无际的大海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想要开辟一条新的海上贸易,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这几年来,阿锦一品阁所有的盈利,都搭进去了。   额……他先前最一开始是在国内或者是大齐或番邦那边,让一品阁的人,进行商贸的适合,多多注意,若是谁找到了,许以重利。   不过几年过去,也都没有什么消息,不过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找到了棉花。   棉花在番邦那边也早有人种植,但却不普及,原因就是棉花的产量实在有点低,而且还十分占地,种一亩棉花,价值不高。再加上如今的纺织技术也有限,导致它的使用率完全不及桑蚕。   不过在找到棉花后,阿锦也让人开始改良纺织车,改良棉花种子,选择适合的地方普及,像是北疆那边,阳光充足,温度适合,是最佳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普及,如今整个北疆都成了棉花种植基地。   如今棉花已然成了北疆那边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止是在大夏内流通,甚至还出口到了大齐和番邦那边。   咳咳,话说的有点多了。   言归正传,   解决民生问题的同时,阿锦也没忘记做其他的,例如就是修补大夏的律法。   大夏现有的律法,基本上都是前朝流传下来,经过一些文臣的补充和改善而来,其中的弊端不少,清安十年的时候,清安帝也曾经修改过一番,但也只针对一些要紧的,例如人命家产之类。   像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并未改。一则是没那个时间,二则并没有太大的必要。   不过伴随着国富民强,律法的改善却不容忽视。   就像是杀了人,一般来说,都讲究一个杀人偿命,不问缘由,但凡是犯了人命,不拘对错,多半都是秋后处斩。   再有就是讲究父杀子,只需要罚钱就行,甚至若是无人告知的话,连钱都可以不用交,所以不少穷苦人家,若是无力养活孩子的话,便会率先把家里的幼童给溺死,而且其中多以女孩儿居多。   即便是如今年景好了,这等事情,也不乏有之。   但相反的,若是子杀父,哪怕这个父亲不是人,也是要填命的。就像是平州城就发生过类似的事,父不慈,对子非打即骂,多年累之,最后实在受不了,在一次被殴打的时候,推了对方一把。   父撞到头当场身亡,子也被判处绞刑。   就这一点上,阿锦觉得极为不合常理,他素来对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嗤之以鼻。他讲究的是,父慈子孝,父不慈子哪来的孝?   针对这一点阿锦觉得可以修改一番。   这一点上,阿锦觉得可以适当的改动。   除了这个之外,也还规定了男女成婚的年纪,十八岁方可婚嫁,以及家中财产分割等等问题。   还有就是鼓励商贾发展,派遣人,努力说服,和大齐番邦开通三国贸易,还有就是对教育的看重,想着建立学院,不拘男女都可以读书的那种。   当然,一下子步伐不能迈的太快,不过大夏的民风已经十分开放,在这一点上,但凡是有点远见的也都不会反对。毕竟你见过有哪家的勋贵世家会把自家女儿教养的一无是处,大字不识一个的。   即便是他已经登基为帝,一品阁的生意也因为阿锦是帝王,那叫一个蒸蒸日上,只是阿锦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所以他的手头一直都不富裕。   甚至就连后宫里,阿锦只一后三妃,他也不打算再纳人进来,毕竟他如今是帝王,即便是已经贵为太后的高太后也已经勉强不得他。后宫里的话,章静姝也是闻弦而知雅意,对后宫里也进行开源节流。   把宫人放出去不少,只这一点就缩减不少开支。   当然,愿意出宫的多半都是宫女,内侍的话,因为已经净身,不少都是没了活路才愿意。   若是也遣散的话,出去未必有活路,所以在内侍这一点上,章静姝也十分开明的询问了他们的意见。若是愿意,家里或还有亲人的话,想离开可以离开,若不愿意,也还可以留在宫里。   果然,不同于宫女选择出宫,内侍离开的很少。   后宫一应的事,阿锦是直接甩手给章静姝处理,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怀疑章静姝的能力。   至于蒋明心和严秋华,阿锦在登基后就已经问过她们的意见,若是她们愿意的话,阿锦可以放她们离宫,不拘是另嫁他人还是其他,都可以。   蒋明心和严秋华咋一听的时候,还有些战战兢兢,就没听说过皇帝让自己妾侍再嫁的,不过再三确认,阿锦是真心,便也都各自考虑起来。   她们二人从一开始进宫就不算得宠,毕竟阿锦是个工作狂,每个月进后宫的次数都不多,而且还喜欢纯盖被子睡觉,两人至今也没个孩子傍身,自然也另有想法。只是到底不确定,纠结了好一段时间。   最后还是将门虎女的严秋华,胆子更大一些,私下里求见了阿锦。   阿锦这边也爽快,当即就同意了,还额外从私库里拨了一份不菲的嫁妆给严秋华,另外给了也许诺严秋华,若是她有中意的,也可以找阿锦来做主。若日后过的不舒服,也可以过来寻阿锦的庇佑,但只一次。   严秋华也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当即大喜过望,跪谢过后,便喜滋滋的清点了自己的嫁妆,她虽为妾,但嫁给太子为妾和嫁给普通人做妾还是有很大区别,当年家里也是准备了一份不菲的嫁妆,如今阿锦还另外又给了一笔嫁妆。   还有一个口头承诺,即便是离了宫,她也可以过的很好。   有了严秋华领头,蒋明心很快也来求去,阿锦也答应了。   不过阿锦这里答应的爽快,章静姝那边知道后,虽吃惊,不过这是阿锦的决定,她自然不会反对,而且蒋明心和严秋华离宫,不管是从各方面考虑,她都是得益者。   倒是高太后知道这个消息,脸色立刻就黑了,立刻把阿锦叫到了福安宫。 第229章 储君   阿锦也是做过女王的人, 自然知道帝王是个苦差事,尤其是阿锦想要做的是青史流芳的明君,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还有清安帝这个珠玉在前。   打从登基这一年里, 阿锦就忙碌的不行, 本来高太后就对阿锦不进后宫很是有微词,毕竟阿锦的膝下就只有章静姝所出的一双儿女,虽有子嗣,但太少,来日孩子能不能长成是一说,能不能成才又是一说?   她本来还想着, 等先帝的二十七个月孝期过后,就要选秀的。   如今他倒好, 选秀没音儿, 她这个儿子倒是把自己宫里为数不多的宫妃给放出去了, 瞧瞧,这是人干的事?   虽然她他知道儿子心里有大才,对女色也不上心, 不然的话, 也不会成婚多年,只有一双儿女。   除了那些女子的肚子不够争气外,更多的还是因为儿子自个不上心。   不过高太后虽心知肚明, 不过自家的孩子,到底多偏爱几分, 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皇帝,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后宫妃嫔本来就不多,还是为太子的时候,先帝所赐的, 正所谓长者赐不敢辞,你倒是好,直接把人给放出去了。”高太后一见到阿锦,就有些生气的开口说道,“……母后知道你心有大志,但这纳美人和你心里的大志,并不冲突不是吗?”   阿锦也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有那么一点出格,不过御史那边都没吭声,可见不是什么大问题。   众御史们:谢谢,他们是有意见的,不过上奏了N多的奏折,陛下那边也没半点反应罢了。   阿锦一本正经:“怎么就不冲突了?儿臣如今要做的是太多,但时间就这么点,若是浪费到后宫里,那就要耽搁多少事?难道宠幸美人,能比天下百姓都要重要吗?母后,您不是短见之人,怎地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   高太后只觉得脑袋瓜嗡嗡的作响,但一时半刻,却又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道:“你这是强词夺理,难道你晚上不睡觉吗?”   “儿臣白日里处理政事已经够繁忙的了,这晚上自然是要睡个安稳觉,不能让人打扰,不然哪有精神?”   高太后:歪理,绝对是歪理。   不过细想一下,逻辑却不错,毕竟先帝的身子,不就是太过于劳累,最后才垮的吗?   “……既是如此的话,儿臣何苦去耽搁别人家花样年华的姑娘。”阿锦摆了摆手,“这种丧良心的事,儿臣可做不出来。如今不是皆大欢喜吗?儿臣这里不用有心理负担,人家姑娘也可以自由,多好啊!”   好个屁!   高太后在心里一遍遍的提醒自己,涵养涵养,这才好不容易忍下心里想要骂人的冲动,不过在对上阿锦一脸理所应当的表情后,自觉地堵心非常。   这倒霉的孩子居然是她亲生的。   不过高太后这糟心还没完,却听到说高莹莹求见。   “你来做什么?”高太后见侄女有些闪躲的目光,只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而她这份预感也很快成真。   高莹莹因为有些心虚,压根就不敢抬头去看高太后,毕竟当初,是她死乞白赖的要进东宫,又是哀求又是打亲情牌的,如今这才没几年,她就要求去。   便是姑母疼爱自己,这心里怕也不舒服。   艾艾期期道:“皇帝表哥,姑母,莹莹也想离开。”   打头一听侄女的称呼,高太后就知道如此,她本就觉得糟心,儿子那边是脸皮厚,嘴巴也能说,你说一句,他顶十句回来。   心里的怨气,自然要找个发泄之处。   只是还不等她开口。   就听见糟心的儿子高兴的答应下来:“准了,表妹,你这几年照顾母后也辛苦,这样吧,朕封你为德善君郡,食邑五十。另外也备一份厚厚的嫁妆与表妹。”说实话,阿锦先前对高莹莹是真的没什么好感,眼高于顶,虚荣心强不说,还挺闹腾,尤其是刚进东宫的时候,没少闹事。   也就是阿锦对她不喜,闹了一段时间,连高太后都有几日烦了她,很是冷落了一段时间。   又有章静姝那边交待,让她受了些教训,高莹莹才老实下来。   后来不知道是被人点拨过,还是自己想通了,这几年,她都安安生生,没再闹幺蛾子,而且多数时间,都是在高太后身边。   也正是因为如此,高太后没少在阿锦跟前为高莹莹说话,不过阿锦都是听了就忘。   不过也正是念着她这几年老实伺奉太后,代他尽孝,虽然最一开始可能不是真心的,不过事情却做了,高太后有她陪伴,也确实得了不少欢乐。   额……章静姝身为皇后,即便是阿锦后宫没几个人,但她也不得清闲,没那么多时间在高太后跟前伺候。   念着这一点,阿锦才会封高莹莹为君郡,至于食邑的话,别看就只有五十户,但对一个外臣之女来说,已经不算少了,要知道,公主的食邑,不受宠的话,也就两百户。像是一些皇室宗亲的女儿,郡主,县主,若是府中不得用的话,她们也就只有一个爵位的名头,领着一份俸禄,并无食邑。   高莹莹这几年已经充分的认识到,自己压根不受阿锦的喜爱,即便是有姑母的帮忙,表哥待她也是不冷不热,她这几年也没能有孕,刚进东宫时候的青云志,已经被现实给打击的没剩下多少。   如今见严秋华和蒋明心已经离宫,她便也生了心思,不受宠,还没有孩子,整日里在宫中,无聊的很。   夏霜说的有点都不错。   她今年才二十二,年华大好,风华正茂,真的要一辈子困于深宫里吗?   不不,就这几年她都已经有些受不了,更何况往后的几十年,她只要一想想,就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如今既然有可以离开的机会,她想要离开,也是合乎情理的。   却没想到,她居然还有爵位,还有食邑。   当即大喜过望:“莹莹谢陛下恩典。”有了君郡的爵位,即便是她归家,不管再嫁的人是谁?也无人敢小瞧。   高太后听阿锦和高莹莹一言一句就把事情定下来,只觉得喘不过气来,捂着胸口:夭寿啊!   这个儿子真的不能要了。   ……   但不管高皇后的心里如何堵心,对阿锦倒是没有多少影响。   很快,高莹莹也以德善君郡的身份离开了皇宫,这让众朝臣们更觉得堵心,虽然知道陛下不爱美色,毕竟他们几次上表说选秀的时候,都是被陛下一口拒绝,没有回旋余地的那一种。   但也没想到阿锦这么虎,不纳新人也就罢了,居然连自己为数不多的老人都给放了出去。   于是乎,   他们再三苦苦哀求上奏,阿锦光开后宫,为皇家开枝散叶。   不过都被阿锦一句‘已有儿有女’为由,给拒绝了,等到他们再提,就无视了。   而且上奏的多了。   阿锦虽然无视,不过这种事到底烦人,便在朝堂上发了一顿火气:“你们是闲得慌是不是?放着那么多民生大计,朝堂政事不去管,只一心的盯着朕的后宫,若个个都这么清闲的话,还做什么官?都回家呆着去,管别人之前,能不能先把自个的后院给理顺清楚,一天天净想一些有的没的。谁敢再提及此事的话,就脱了身上的官服,回家去,朕不缺你们这样嘴碎的。”   朝臣们也都知道阿锦看着温和,但性子实则刚强,见他真的发了火,当即鹌鹑似的也不敢吭声了。   因为他们太清楚一点,就是阿锦既然说得出,那就做得到。   ……   对朝臣们的识相,阿锦表示十二分的满意。   已经是承德公夫人的章大夫人在知道这件事后,真的是感慨万分,“到底你是个有福气的。”先前陛下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已经相当洁身自好,没想到如今做了皇帝,没有广纳后宫,反倒是把仅剩的几个宫妃都给派遣出去。   虽说老爷说过,陛下大志大才,于这种事情不上心,但她却觉得还是要看人。   不见先帝也是有为明君,但在这一点上,却远远不如陛下。   又叮嘱女儿:“陛下如此爱重你,你也做好皇后的本分,不叫陛下为一些琐碎事务操心,对了,还有对昌儿和荣儿的教养,也要更上心一些,知道吗?”   章静姝自是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虽说陛下对自己只有妻子情意,不过她也不会辜负,因为她已经足够幸运了。   阿锦刚刚登基的时候,虽然步伐一下迈的有点大,不过先前清安帝在位时,不少事就已经有了基础,所以等阿锦下令执行的时候,也不算太过冒进。而且,伴随着阿锦这一系列制度下来,大夏朝也更繁荣起来,在他继位的第七年,大夏已经成了万国来朝的现象。   这样的开放带来的是社会整体上更开明,百姓安居乐业,阿锦也成了百姓眼中的明君,已渐渐超越其父的那种。   ***   昌荣十五年。   “父皇,儿臣回来了。”   一对十六、七岁,容貌生的有五分相似的少年少女走了进来,正是阿锦膝下的一对孩子,宁安荣和宁安昌。   他们是龙凤胎,姐姐宁安荣先一刻出生,是姐姐。   两人和大多数双胎一样,虽生的相似,但性情却截然相反,倒不是说对两兄妹区别对待,只是他们天性如此。   阿锦从来都没有因为宁安昌是唯一的儿子,就笃定他一定是下一任帝王。   当然了,他却是最优先的一个人选不错,同样的,作为女儿的宁安荣也一样,对阿锦来说,即便家里有皇位,这继位的也不一定要是儿子。   若是儿子平庸,女儿聪慧的话,必然是后者上位。   当然若是两人都出色,那自然是选择最为适合的一个。   当然了,若是两人都不适合的话,他也不介意从宗室里挑选继承人。   不过后来的发展却让阿锦有点猝不及防,因为他们是阿锦膝下仅存的孩子,故而,朝臣们都对他们要求严格,尤其是宁安昌,要求他足够的优秀。   但却没想到,宁安昌优秀是优秀,但他的优秀并非是表现在政治上,而是才华上,七岁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写出让大儒为之称赞的诗句,此后,更是小小年纪,就表现出对书画的天赋。   倒是女儿宁安荣,政治天赋极佳,七岁就能给阿锦提出一些利民政策,而且言之有物的那种。   为此,   章静姝一度很是头疼,希望儿子和女儿能换一换就好。   阿锦每每听到都是笑而不语,一直到他们姐弟十岁上,阿锦安排他们进行实践课,就是去周游大夏朝,观察民生百计,给出三年的时间,并且要求他们每个月要汇报心得体会。   不过两个孩子的表现,却很不同。   宁安昌看的都是大夏的繁荣昌盛,虽然如今大夏也确实如此,做了好些诗句和画作。而宁安荣的话,上交而来的,都是补充的一些不足之处,就连边防那边也提出,该如何做才能更稳固。   虽说如今三国贸易繁荣,签订了百年盟约,不过这军防却不能松懈,套用一句话,就是我不犯人,但人若犯我,必定也要有反抗回去的能力。   两份不同的心得,窥见两个孩子完全不同的性情。   所以,   章静姝再次感叹的时候,阿锦淡淡的打断:“安荣如此就很好,不枉费对她的教导。”   章静姝愕然。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阿锦给宁安荣额外安排了不少的课程,甚至把她带在身边,手把手的教导。对此,宁安昌没有反对不说,反倒是松了一口气,很是高兴的在不久后又一次的周游去了。   不过这次,他的目标并非是大夏,而是大齐。   阿锦也知道他的性情,没有勉强,不过安排了不少暗卫,护卫他的人身安全。   本来朝臣还以为阿锦宠爱女儿,毕竟是唯一的女儿,多宠爱些也无妨,不过时间长了,也就看出来,阿锦这是把公主当继承人来培养。   皇太女。   还是在有儿子的情况下。   朝臣们察觉到如此,便也上奏,自古以来,就没有女子为帝的,这不是乱了超纲吗?这可不是私事。   一时间,朝臣们私下里嘀嘀咕咕。   不过倒也都没有上谏,之所以不敢明说,是因为这十多年来,阿锦为帝王的威严已经到达一个顶峰,他们也都知道阿锦性情刚硬,说一不二。再说了,他这里也没明说,若是赶着上前,别是掉入陛下的圈套,让他顺水推舟起来。   阿锦的话,   则是专心的教养女儿,也把她日后要面对的困难一一的说明。   宁安荣却也不怕。   早在她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她知道自己必须优秀。   再到后来,阿锦一点点的给女儿铺路,但没铺满,路上总有坑坑洼洼和凸起的石头,这都是对她的考验,女儿较男子来说,天生感性一些,需要好好的磨砺,不然哪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君王。   ……   在后世看来,大夏朝传世四百余载,这最出名的不是开国皇帝,而是被称为‘文景鸿安’盛世的四位帝王,尤其是鸿帝,作为大夏朝第一位女帝,她无疑是最出名的一个。   生平事迹广为流传。   三岁启蒙,七岁便可谏言,十岁周游写下心得体会,为她后来登基后的政治方面奠定基础,十七岁正式册封为皇太女,开始监国,施政有方,勤勉爱民。   十八岁,又一次巡游各地,断冤案,诛妖言惑众,建立女子学院等等。积攒累累攻击,后登基为帝,成为大夏第一任女帝。 第230章 落魄小说家1   阿锦是被饿醒的。   肚子饥肠咕咕, 难受的要命。   “什么情况?”   上辈子做了一辈子的勤勉帝王,虽然也辛苦,但同样的她的生活也是金尊玉贵, 不管衣食住行都是最好的那种,尤其阿锦爱吃,一应的吃食更是食不厌精, 脍不厌细。   如今却生生的被饿醒。   难道说,她是来到一个比较匮乏的年代不成?   眉头轻皱, 便察觉到眼睛的异样,有些睁不开, 还疼的很, 照她的推测,应该是哭的时间太长, 才会导致眼睛又疼又肿。   抬眼四下看了看, 看到了桌子上的镜子,顺手拿过来, 一照, 果然如此。   眼睛红肿的已经不能见人。   这是感情上遇到问题了?   四下看了后, 阿锦就发现, 她现在所处的环境, 还算是精致漂亮,还看到了电脑, 不是大头的那种, 看来她应该是在很现代化的年代。既然不是年代的问题, 那么一个年轻姑娘,能折腾成如此颓废,不修边幅的样子。   多半是感情问题。   不过在联系了大白, 接受了原身所有的记忆后,发现她猜的也不错,不过更惨一些,因为原身是遭遇爱□□业双重打击。   眉头轻挑一下,阿锦觉得自己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不是考虑这些,而是先吧自己的肚子给填饱,这饿肚子的滋味,真的是太难受了。   ……   她现在叫邓锦悦,二十三岁,Z大历史系刚毕业的研究生。   因为自小就爱看小说,在大三的那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舍友的鼓励下,以天上琉璃为名,注册成为了一名网络写手,或许她在这方面真的有天赋,再加上她大学念的是历史系,颇有些文化底蕴的缘故,她的第一本长篇言情小说《宅谋》就一炮而红。   经过网站那边的牵线,很快就和文华出版社那边签订了出版合同,又因为邓锦悦长的也算是清秀小佳人,被出版社一包装,打出新锐美女作家的名头,加上不错的文笔,让《宅谋》成为了当年言情小说的销量冠军。   邓锦悦也凭借着这本书,获得了第一届小说文化大赏的最佳新人奖,一时间,风头两无。   后来伴随着稿费的结算,又有电视剧和电影以及有声读物的版权也很快就卖出去,她收到的稿费税后都有上百万。   这一年,对邓锦悦来说,是名利双收的一年。   也是她最意气风发的一年。   因为打出了名气的缘故,出版社自然想要和邓锦悦签订专属的合同,邓锦悦先前虽已经和网站那边签订了合同,不过这个时候网络文学也才发展起来,网站那边为了拉拢人,签约的条件很是宽松,是一本一签的那种。   不过呢。   在邓锦悦一书成名后,网站和文华出版社都想邓锦悦抛来了橄榄枝。   两家都十分看好邓锦悦,想要和她签订专属的专属合同。   其实网站那边给出的签约条件更宽松一些,不过网络文学才刚开始,而文华出版社则是业内的标杆。   其实邓锦悦更喜欢网站一些,理由也很简单,就是他们给出的签约待遇很好,而且两年一签,出版社那边给出的待遇虽然也不错,但一下签订长达七年的时限,让邓锦悦有点不喜。   文华出版社那边似乎也察觉到邓锦悦更偏向网站那边,立刻派了一个能说会道的资深编辑宇宙过来和邓锦悦商谈,宇宙这个人不但能说会道,更是大打亲情牌,说两人还是学长学妹的关系。   宇宙真名叫刘宇,也是Z大毕业的学生,不过他是文学系的,且比邓锦悦早了七届。邓锦悦到底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一听说刘宇是学长,心中也生出三分好感,在他的忽悠之下,说他们第一次合作就相当愉快,为什么不让这种愉快继续下去呢。   邓锦悦被这话说的动了心,就拒绝了网站那边,和文华出版社签订了专属合同。   并且刘宇担任了邓锦悦的责编。   不管是刘宇还是出版社,亦或者邓锦悦本人,都对未来信心满满,充满了期待。   但老天就是爱捉弄人,后来的发展,却叫人意想不到。   邓锦悦在签约后,很快就构思了第二本小说,同样是自己擅长的宅斗权谋风格,对此出版社和责编也都十分赞同,这样可以巩固一下她的人气,有利于她的发展。   第二本书很快就出版,并且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却没想到,第二本书的销量却不如预期所想。这让出版社有点不满,要知道第二本书的宣传力度比第一本大得多,但收获却不如预期。   其实第二本书的销量也不错,只是最开始出版社那边期望太大,没有达到的时候,自然而然产生了落差感。   等到了第三本书的时候,邓锦悦还是想要写言情宅斗,毕竟这是她擅长的风格,她自己也喜欢,还能更稳妥。   不过出版社那边却坚决不同意。   觉得她应该改一下风格,毕竟都写宅斗的话,书迷会觉得腻歪的,想让她些霸道总裁。   跟一下流行。   但邓锦悦对那种霸道总裁没多大感觉不说,还挺反感这类题材,便坚决不同意。   责编刘宇却劝了又劝。   邓锦悦也是个倔脾气,不论刘宇怎么说,她都不松口,双方一时闹得有些不愉快,最后还是出版社那边,见邓锦悦的态度真的太过于坚决,他们也有点害怕,若是逼迫她强行去写的话,按照合同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写出来的东西,怕有些不如人意。   最后便也依了邓锦悦的意见,写的还是宅斗。   不过呢。   出版社的担忧也不是没有理由,由于连着三本都是同样的题材,让书迷觉得有些腻歪,兴致也减了下来。   再加上出版社从一开始就不看好,对宣传也不上心。   所以,   第三本书的销量平平。   甚至还有不少曾经的书迷留言。   说她只会写宅斗,而且小说里的套路都差不多,没什么新意,而且文笔也没有什么进步,总感觉看了三本差不多的书。   等等诸如此类的留言还是好一些,更有些直接指责,说她文笔不通,用词也不当,简直是在浪费他的感情。   不少人还叫嚷着让她退钱。   邓锦悦虽然不是出身大富大贵的家庭,但父母也都是双职工,衣食无忧的长大,从未遇到什么挫折,再加上年少的成名让邓锦悦从一开始见识到的都是鲜花掌声,心里也有那么点飘飘然。   还从经受过这样的事,这让她的心理一下就有点绷不住了,只是邓锦悦看着颇开朗,但实则是个内敛的性格,喜欢把什么都藏在心里的那种。   网上不友好的留言,外加出版社和责编的质问,都让邓锦悦心里承受了过大的压力。   而偏偏,她的抗压能力很一般。   心理上一度处在崩溃边缘,而这个时候责编刘宇还催促她开坑,而且态度是不容拒绝的,指明让她开霸道总裁的言情坑,说这个时下流行,让她跟着流行走。   即便不大爆,也不会出错。   邓锦悦却想要从什么地方跌倒再从什么地方爬起来,不过她这话才张口,便被责编刘宇讽刺了一番。   说她也不看看她现在是个什么境况?销量一次比一次差,还有脸提要求,若是早听他的话,也不会落个即将江郎才尽的名声,如今还敢再提宅斗权谋。   脑子进水了吗?   嗯,作为责编,刘宇对邓锦悦之所以怨气这么大,说话也毫不客气。   那是有原因的,一则是因为邓锦悦第三本书的销量平平,堪堪收回成本不赔钱的那种,惹得出版社对她极其不满,二则就是邓锦悦和出版社先前PK时,作为责编的刘宇,被夹在中间,受了两头气。   出版社是刘宇的顶头上司,刘宇即便有怨也不敢吭声,但邓锦悦就不同了。   若她还是那个新锐美女作家,刘宇自然是捧着,不会也不敢多说,但邓锦悦如今已经在走下坡路,签约后写的两本书,销量一本不如一本。   柿子要挑软的捏,刘宇可不就把心里积攒的一腔怨气都撒到邓锦悦头上去。   刘宇的话,听得邓锦悦的心理一度走向奔溃的边缘。   不过让她更受打击的还在后面,那就是她谈了一年的男朋友的背叛。   说起来,也是狗血。   承受了莫大压力的邓锦悦就在这个时候,发现谈了一年的男朋友,居然另结新欢,而对象则是和她关系一直都不错的学妹,虽谈不上是闺蜜,不过关系也很是亲近。   他们在被邓锦悦发现后,不但没有丝毫愧疚之意。   前男友就还发大放厥词,说什么既然她已经发现了,那就分手吧。他们也不用这么费劲心思的瞒着她,约会也要偷偷摸摸的,让他觉得对不起小,还说什么小思在事业上能帮上他,不像是邓锦悦,说的好听点是个作家,其实什么都不是。   小三呢。   也是哭哭啼啼的说对不起邓锦悦,知道的,看她是在道歉,不知道的还以为邓锦悦欺负她了呢。   爱情和事业上的双重打击,让邓锦悦的情绪彻底的崩溃了,她把自己关在家里,是哭了睡,醒了哭,反反复复。   在家里颓废了不知道多少天,最后饿晕过去,还是房东过来催缴房租发现她,才没让她成为饿死鬼,嗯,真的饿死鬼的一员。   经此一事,   邓锦悦的心理便出现了些许的问题,有了抑郁的倾向。   再后来,   她的第四本书也出版了,这本书写的霸道总裁的故事,不过她先前从未写过这样的风格,不管是构思上还是故事情节上,刘宇都给了不少的帮忙。不过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恶。   而邓锦悦的话,就对霸道总裁风没什么好感,甚至隐隐有些厌恶。   如今却被迫要写这种题材,心里别提多别扭了。   不是自己喜欢,甚至是厌恶的东西,自然是不会上心,邓锦悦是报着一种敷衍,赶快交差的态度,把小说写出来。   不用提,自然是一塌糊涂。   再次被刘宇喷的不行,还张口说出,她的成名作不会是找人代笔写的吧,不然的话,即便是风格不同,文笔也不该差这么多。   刘宇的这一番话纯粹就是一番的气话,毕竟后来阿锦写的两本书,虽然销量加起来都不如第一本,不过文笔风格都摆在那里,甚至就连原稿的原件也在他手里,他心里自然知道不是代笔。   只是刘宇见邓锦悦虽然答应跟着流行写,但写出来的东西,完全不像样,一时口不择言,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却没想到,   就是他的这一番话,让邓锦悦的抑郁情绪加重,一时想不开,自杀了。   ……   额……   在融合了原身所有的记忆后,阿锦该怎么说呢?   只能说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有点弱,不过嘛,纵观她以往的生活,倒也能理解。   没有经受过风吹雨打,一直都呆在温室里的花朵,是有些娇弱,不过一死了之,虽然畅快,但实在不是解决的办法。   就像是,你死了。   痛苦的也只是你的亲人而已。   像是邓奶奶,还有邓父邓母,虽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不过女儿他们也是疼爱的,就这么死了,他们该有多难受。尤其是邓奶奶,孙女是她一手带大,感情最为深厚,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承受的住?   原身怕是从来都没有想过。   不过也正常。   邓锦悦有抑郁症,一时想不开,怕也没考虑到这个,只是后来原身应该也是后悔的,不然的话,阿锦也不会过来了。   不过这些,眼下都不重要。   还是先找点吃的吧。   阿锦捂着一直都咕咕叫的肚子如是的想到。 第231章 落魄小说家2   阿锦踉踉跄跄的从房间里出来, 因为饿的太久,手脚都是软的,看到冰箱后立刻走过去,打开, 然后一脸无语的看着冰箱里, 除了几个鸡蛋,还有一颗已经有点烂掉的苹果之外。   什么都没有。   想了一下, 又打开了下面的冷冻层, 在看到饺子后,松了一口气。   有吃的就好。   原身的厨艺虽然不咋地, 不过煮个粥或者下个面条的话, 还是会的, 所以一些基本的厨具也有。   拿出锅子,直接把饺子倒进去, 加水, 点火。   然后就是等着。   不过因为饿的实在有点难受, 想了想,阿锦便又把冰箱里那颗有点烂的苹果,剜去烂掉的部分,洗了后, 咔咔的啃起来。   肚子里有了东西后,总算不那么难受。   很快, 饺子也就好了。   速冻饺子的味道不好, 而且里面的馅料是玉米虾仁,偏甜,阿锦不是很喜欢,不过对现阶段的她来说, 填饱肚子最重要。   所以,   馅料神马的,不重要。   一盘饺子下肚,阿锦的肚子终于不那么难受了。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阿锦加快自己手里的东西,把盘子洗好,这才去开门,便看到一个四十出头的,模样和蔼的妇人,正是房东芳姐。   “芳姐,您怎么来了?”对了,她很快就想起来,今天好像是要交房租的日子,原身的记忆里也有这一段,若非芳姐前来收租的话,原身说不得真的就要饿死了。   “锦悦啊,你这是怎么了?”芳姐在看到阿锦的模样时,也是唬了好一跳,若非他们也认识一年时间的话,她还真的认不出眼前这人,就是个那个长相乖巧的小姑娘。   “没事,哭太多了。”阿锦回答说道。   芳姐是个热心且八卦的,当即开口问:“好端端的哭什么?是不是生活上出了什么问题?若是没钱的话,房租可以缓一缓,晚上十天半个月都没事。”   “谢谢芳姐,我生活上没什么困难。”阿锦回答说,“您进来先小坐一下,我到房间给你拿钱。”   芳姐也是过来人,一听阿锦这话,想着她一个年轻姑娘家,眼睛哭成这样,不是工作上不顺畅,就是感情出了问题,转念又想到,阿锦既然能拿得出房租,多半不是工作上的事。   转念想到,阿锦的那个男朋友,就是她上次就见过长的还挺不错的小伙子,似乎很快时间都没过来了。   看样子,两人是闹了矛盾,而且八成已经分手了。   她虽然也很好奇,不过见阿锦眼睛肿的实在有点厉害,问了也怕勾起阿锦的伤心事,她再哭起来。   便也就忍住心里的八卦,没问下去。   阿锦回到房间,在地板上找到一个包,也找到了钱包,只是她一拿钱包,就觉得有点不对劲,等到打开后。   扶额。   果然,   里面并没有多少钱,粗略看过去,最多不会超过三百块,别说是三个月,就是一个月房租都不够。   嗯,她租住的房子是在小区里,一室一厅,约三十多平,不管是交通还是地段亦或者周遭的环境都很是不错,因这个年代,房价也不算贵,一个月五百,阿锦对这里还颇为满意。唯一不足的大概就是,房租最少要三个月起付。   邓锦悦虽然毕业不到一年的时间,不过她手里不缺钱,毕竟也是出过三本小说的人。   “那个,芳姐,我手里的钱不够,我现在到小区门口给您取,等会送到您家里可以吗?”阿锦开口说道。   芳姐是货真价实的包租婆,光是在这个小区里,就有五套房子,阿锦租住的这套是面积最小的。   她记得,偶然间原身还听到,芳姐和一个老妇人抱怨,说是每个月,光是收房租跑的她的脚都有些累,太不方便,偏生家里的那个,是个懒货,都不知道帮衬她一点。   听听这话,   真的是让人酸成柠檬了。   阿锦租住芳姐的房子将近一年的时间,还从来都没有拖欠房租的先例,在这一点上,芳姐对阿锦还是有一定信任度,是一口答应下来:“当然没问题,若是今天不方便,明天也可以。”   说着抬脚要离开,不过看着阿锦如今邋遢的样子,又提醒了一句:“锦悦,你出门最好还是换身衣服,不然的话,形象可能会有些影响。”语气颇有点一言难尽的感觉。   走的时候更是一步三回头的样子。   形象?   听着芳姐这话,阿锦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碎花连身裙已经变得皱巴巴,就是那种像是被人在地上,不知道踩了多少脚?还隐隐约约散发着一种酸涩的味道。   顿时,   阿锦的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立刻就去了卫生间,在看到镜子里的人是个什么造型后?   差点没自闭。   眼睛又红又肿跟个核桃一样,她已经有了准备,毕竟哭的时间长,到现在眼睛都是不舒服的。但除了眼睛外,还有因为太过伤心,回到家里,除了哭还是哭,都没来得及卸妆,妆容完全已经被泪水给冲画,有红又黑,外加一头凌乱如鸡窝的头发,还有皱巴的连身裙。   这犀利到不行的造型。   阿锦总算是明白,为什么芳姐刚才见到自己的时候?会是那种表情了?她这个鬼样子,芳姐还能认出来。   绝对是鹰眼!   为芳姐点个赞。   ……   等到阿锦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补充物资,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情了。   再次站到镜子前,看着除了眼睛不好看外,其他地方都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阿锦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戴上口罩就出门了。   一路上,因为红肿的眼睛,阿锦自是收到不少瞩目,没办法,她眼睛哭的太厉害,即便是她已经用冰块冷敷过,红肿也消退一些,但依旧很明显,更有和阿锦住在同一栋楼里的住户再看到阿锦的时候,开口问上一句,她是出了什么事吗?   虽然阿锦表示自己没事。   不过很明显,那几个老人不会相信。   若是小区内也有热搜头条的话,那她已经预定了。   其实出门的时候,她本来是打算找个墨镜遮一遮的,不过翻遍了家里,也没找到,倒是有个近视眼镜,架子也已经断了。   最后只能放弃。   作为文字工作者,原身不可避免的有了一些行业上通病,其中近视就是一项,不过她的度数不算深,不到两百度,对她日常生活影响不算大。   不过既然出来了,除了补充家里的物资之外,还需要重新配一副眼镜。   她租住的光明小区,地段不错,出了小区右拐,徒步走上五分钟,就有一座大型商场,上下七层,这里面就有配眼镜的门面店,倒也不用额外再去跑地方。   再去商场的路上,就有一家自动取款机。   别说,原身虽然这两年都在走下坡路,但她不是什么大手大脚的人,出的三本书赚的钱不少,尤其是第一本,可是当年的销量冠军,为原身带来不少红利。说起这个,当年作为纯的不能再纯的新人,本来出版,都是直接买断。   不过当时阿锦的书是先在网络上火起来,让网站有了和出版社谈条件的资本,又因网站想要和阿锦签下专属合同,所以也为阿锦争取了百分之五的利润提成。   这大大的丰厚的阿锦的荷包。   和文华出版社签约的时候,又是原身最为炙手可热的时候,签约金也不少。   所以,   原身的卡里,可有大几十万。   一下取了八千。   没办法,如今是2013年,智能手机才开始起头,什么微信支付宝都还没有出来,支付方式多半还都是现金和信用卡。   信用卡,原身没有,自然要多取一些现金。   到了商场,阿锦是打算先取配眼镜,顺带的买一副墨镜,毕竟她现在的眼睛,真的是不好看。不过到了配眼睛的门面店,店员看着阿锦的眼睛,礼貌而得体的告诉阿锦,就她现在的眼睛状况,又红又肿的,并不适合配眼镜,在测量的时候,很容易出错,导致度数配不准确。   让她眼睛彻底消肿后再来。   阿锦:……   ……   戴着刚买的墨镜,阿锦去了负一楼的超市。   一阵扫荡后,   足足的买了三大袋子,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   不过介于自己买的东西太多了,超市那边也没有送货上门的服务,若是她一个人拎着回去,虽然路程不算远,但走回去的话,也累的够呛。   叫出租车的话,又太不合算,虽然她不缺钱,但真的没必要,而且路程短,出租车那边也未必肯拉。   好在商场门前,有不少三轮摩托车可以搭乘。   只需要两块钱。   本来阿锦是打算先去芳姐家里,不过看了一眼满手的东西,觉得还是先回家,把东西放回家里,再去。   嗯,芳姐也是住在这个小区。   据说是家里第一次拆迁分的房子就是在这里,小区里都是认识的人,虽然家里还有更好的房产,不过却舍不得这里的街坊。   阿锦:……老凡塞赛了。   ……   “你怎么回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的?”   阿锦才走到家门口,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迎面而来,对着她就是一顿的指责,“……怎么?还学人玩失踪啊?你以为你现在是什么境况?还玩这一套,再说了,我即便是说的过分了一些,但你看看你写出的东西?什么玩意?我说你两句也是为你好……”   来人是阿锦的责编刘宇。   “什么怎么回事?”从来都不肯吃亏的阿锦,掀了掀嘴角,直接开口打断了刘宇的话,说:“不是已经打算和我解约了吗?”至于电话的话,哭了几日,她连自己都顾不上,哪还有时间去顾手机?   刘宇被阿锦的话噎了一下。   什么解约?当初不过是他看过对方写的稿件后,一时说出来的气话罢了。出版社当初可是好不容易才签下邓锦悦,而且还一下签了七年的长约,如今还不到三年的时间?怎么可能轻易解约?   即便真的要解约,也要把她剩余的价值给榨干才行?   “行了,我不想和你说废话,你今天来是告诉你,稿子你尽快给我修改。”刘宇想起那本书,就觉得糟心。不过是个霸道总裁风的傻白甜文而已,但凡邓锦悦上点心,都不能写出那样的水准,“……若你还是这样的状态,出版社这边就真的要考虑解约的一应事宜,别忘了,你签约合同上可写了。一年最少一本书,虽然你自己是有权利定写的风格,不过也有前提的。你今天那本《落花夕阳》的销量什么情况?也不用我再重复一遍给你了吧。差的连成本都没收回来……”   看着滔滔不绝的刘宇,阿锦淡淡的开口:“在今年结束之前,我不打算再写了。” 第232章 落魄小说家3   “什么?”   刘宇露出了惊诧的表情。   “我说了, 明年之前,我不打算再开坑了。”阿锦慢条斯理的说道,她可不是原身那个略有些单纯的孩子, 别人随口两句好话哄一哄, 就被说动了。再加上也是真心的喜爱写小说。   所以,   她基本上, 是一本完结后, 立刻就开始构思下一本, 两年半的时间,写了两本,大长篇的宅斗权谋小说, 都是上百万的那种。可见她的勤劳。   不过阿锦可不是。   她虽然爱钱, 但也还没有到了那种,为钱把自己累死的地步。   “你胡说什么呢?”刘宇看着阿锦淡定的表情,似乎不像是说谎,顿时有些着急起来, “…哪有小说写了一半就要撂挑子的?你不知道各部门都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了吗?甚至新书的预告都已经打出去?你这是想要出版社开天窗不成?”   “什么写了一半,我这里才动手,大纲都还没给你, 想要给我扣上一顶大帽子, 也不能随口胡说不是。”阿锦表情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宇, “再说了,出版社就我一个作者吗?没了就要开天窗, 看来文华出版社真的已经没落, 即将要倒闭了?我当年的选择和你们签约,真的是一个错误。”   “哎,还是太年轻, 草率了。”阿锦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懊恼。   却气的刘宇快要吐血了,“你胡说什么?”不过心里也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太急,说错话了。   虽说在网络文学的冲击下,实体书大受影响,连带着文华出版社也受了不小的影响,不过到底是业内的龙头老大,地位还是稳稳的。   “不是这个意思吗?那抱歉了,那是我误会了。”阿锦没什么诚意的道歉说道,“…而且我一个写宅斗权谋的,实在不擅长也不喜欢那种霸道总裁的风格,还是算了。另外,我今年的任务已经完成,我想休息一段时间。再明年之前,我都不打算再开坑。”嗯,半年的时间,应该已经足够了。   若是她能来的早一些就好了,那么她是绝对不会和文华出版社签约的,不过算了,这个时间节点也不错,若真的是自杀的时候才来,还真的是有点麻烦。   刘宇看阿锦一脸的认真,心里有点慌的同时,也是真的生气了,本来刚才还一个劲的暗示自己,要冷静,不过他本就不是什么沉稳之人,越是暗示自己,就越暴躁,以至于他再开扣,语气都变成了气急败坏:“休息?你居然还有脸休息?哪有你这样的作者?邓锦悦,你别以为自己还是那个风光无限的新锐美女作家,你认清楚现实,你早就落魄了,如今的口碑更是……”   “我和你们签约的时候,合同里已经明确的写了,我每年只需要写一本书。”相对于刘宇的生气,阿锦就云淡风轻许多,直接打断刘宇的话,如是的说道。   原身的性子是有些单纯,但她可不是。   “是最少一本好不好?”刘宇咬牙道。   阿锦挥了挥手:“所以,我不是已经完成最低要求的KPI吗?若是出版社那边实在不乐意的话,那就解约吧?不过事先可是说好了,解约你们提的话,违约金你记得准备好。”   刘宇:……   ……   接下来,   刘宇可能是察觉到阿锦的决心,再加上手里也没有钳制阿锦的把柄,表情语气倒是软下来。   可惜,阿锦不吃他这一套,不管他如何劝说,又如何的保证?反正不为所动,最后刘宇气呼呼的丢下一句‘好,你等着’就甩门离开了。   对刘宇的恼羞成怒,   阿锦是一点都不在乎,像是刘宇这样的人,她见得多了,压根就不怕,他的威胁也不用担心,反正她是已经打定主意和文华出版社那边解约,虽然说若是要解约的话,她要付出一大笔解约金。   不过既然是她违约在先,自然也会承担后果。   至于现在的话?   不用担心,她可没有违背合约的地方。   想通了一切,   阿锦就又忙活起来,毕竟过去两三个小时,她的肚子又已经有点饿了,不过虽然刚补充了冰箱,不过却不打算自己做。而是到小区外的一家粥店里去吃,顺带的把房租给交了。   ……   再说恼羞成怒的刘宇,   在离开阿锦家里后,是怒气冲冲的回出版社了。   文华出版社作为一家超过三十年的出版社,业内的一把手,办公的地方自然也不差,是在热闹繁华的商贸中心大楼里,独占了一整层,可谓财大气粗。   见刘宇进来,一个和他关系不错的责编,看着刘宇不大好的面色,开口问了一句。做他们这一行,看着简单,实则也难,小作者还好一些,但凡是个有名气的,总有各种毛病,碰到那些喜欢拖稿的就更难。   每每都让人挠秃了头。   刘宇社里的老责编,手底虽然没有大神级的作者,不过也有几个颇有名气的,他记得,其中一个便是拖稿大王,也不是说懒,更不是说写不出来,就是毛病,爱最后一天才交稿。   今天编辑助理校稿的时候放,发现对方又没交稿,打电话不接。   没办法,身为责编的刘宇便杀了过去,如今看这脸色,莫非是出了问题?   便开口问:“这是怎么了?怎么气冲冲的?”   “还不是那个邓锦悦。”刘宇的肚子里的火气已经憋了一路,便是没人问,他也是要发泄出来,怒声说道,“…她以为她还是当年那个人人都追捧的新锐美女作家不成?早就过气了,落魄了,现在居然还敢跟我端架子,说什么不写了?”   而后就把阿锦一顿喷,说的都是不好的话。   他说的声音不小,别说是同一区域的同事,就是其他区的,也都听到了,纷纷过来询问。   出版社里,女性工作人员比较多,也都知道阿锦,还有不少人追过阿锦的成名作,还对她的印象还挺好。先前刘宇抱怨阿锦的时候,不少人还为她说过话,毕竟销量,谁也不能保证的?   再说了,后面两本销量不好,只是这种风格写多,不少人腻歪,倒不是说文笔的问题。   额……阿锦要跟流行写霸道总裁风的小甜宠文,不少人都知道,还表示期待来着,毕竟阿锦的文笔还挺不错。她写的那三本书里,感情线都很自然。   如今听刘宇的一面之词,知道阿锦在刘宇已经和出版社那边报备,在预告书都已经发过的情况下,不写了。最一开始众人是有点怀疑的,不过转念一想,刘宇虽然人是油条了一些,小毛病也不好,但专业度还是有的,不会那这种事说谎,因为很容易就戳穿的。   那就是真的了。   一时间,对阿锦的反感,急速上升,要知道,写到一半不写了,那可就是人品问题了。   顿时议论纷纷。   “名气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预告都发出去了,居然说不写就不写,这人品真是有点堪忧啊!”   “就是就是,亏我先前还很喜欢她的小说,没想到竟是这种人。”   “这就是所谓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了。”   ……   等等诸如此类的讨伐声,听得刘宇心里一阵的爽快,觉得在阿锦那边受的憋闷之气,总算是消散了不少。只是冷静下来后,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其实他手里连最基本的大纲都没有,按道理来说,不应该这么早发新书预告,最起码也要拿到大纲。   不过阿锦上一本书的销量太差,所以在知道阿锦点头愿意改变风格,配合时下流行的时候,他才会一时高兴,发了一张新书预告的照片。   真的要追究起来,倒是他的责任大一些。   想到这里,他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吗?马副主编即将辞职,副主编的位置空出来一个,他在社里也有七、八年的资历,虽然没带出和挖掘到大神级的作者,但手里也有几个实力不错的作者。   想当初,他使劲浑身解数签下邓锦悦,就是看中她的潜力,若是捧起来的话,那他升职指日可待。   却没想到是个不中用的,但凡她争气一些,签约后写的两本书里,有一本能和第一本那样火爆,他早就是副主编了。刘宇想到上次评职,就因为阿锦第二本书销量不如预期,他错过了,对邓锦悦的怨气都又多了两分。   为了以防万一,明天开会的时候,还是和主编那边反应一下,提前打个预防针。   刘宇听着,周边同事就此事讨论的话,已经有些走偏了,眉心就是一跳,如是的想到。   至于给邓锦悦解释,那是不可能的,再说了,他说的也没错,邓锦悦答应自己后,如今撂挑子不干了。   不过世界上有一句话,叫人算不如天算。   因为是临下班的时间,众人也都比较闲,毕竟快下班,摸会鱼,即便被上司看到也不碍事。   一时间,倒是比旁的时候更热闹一些。   而在这些人中,有一个叫杜冲的实习生也参与了,他的性格就像是名字一样,有些冲动,讨论到热闹之处,他脑子一热,便在围脖上吐槽起来。   虽说杜冲是发到自己的围脖上,其中也用了ABC这样的代称,不过却还是很快就被热心的网友给扒出来。   杜冲是个富二代,和一些喜欢飞车泡妞的富二代不同,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没少在自己的围脖分享书籍,再加上他长的也不错,几年下来,他的围脖号也有不少的粉丝关注。   因为家里和文华出版社的大老板,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大四找实习单位,虽然专业不对版,凭借着家里的关系,还是成为文华出版社的一名实习生。在拿到工牌的当天,便兴致勃勃的PO到围脖里,当时不少人还纷纷恭喜。   说他这才是追书赢家,都追到大本营去了。   甚至知道他在文华出版社实习,还有不少其他作家的书迷,也都纷纷关注他,为的就是想要争取知道,自己喜欢作家的第一手消息。   为此,他的粉丝大关突破了二十万。   杜冲这一发围脖吐槽,顿时就引起不少书迷的注意,自然就生气好奇心来,便纷纷的开始找他嘴里的那个人品不行的作家是谁?杜冲吐槽的时候,说了几个消息,女作家,一书成名,因为进入疲软期,接连两本书销量都不行,人气也下滑,下本书有意要改写霸道甜宠。   他说的这些信息,其实已经相当明显了,不多时,阿锦便被成功的扒拉出来。   这可不算是个小瓜,尤其是阿锦的新书,三个月过去,销量一统计出来,只堪堪收回成本,当时,一个和阿锦同风格的作者的书迷,还嘲讽过阿锦。   真是一本不如一本了。   所以,   他们纷纷在下面询问。   不止是在杜冲围脖上询问,就是刘宇这个责编,也没能幸免。   本来事情不算大,不过因为杜冲发完没两分钟就下班了,因而不管是刘宇还是杜冲都没注意到,而等到他们注意到的时候,已经热闹起来。   还上了围脖热搜第十五名。   …… 第233章 落魄小说家4   阿锦也不关心这些事,   网上闹开的时候,阿锦正在小区外的粥店里吃晚饭,嗯……送走刘宇, 又把买的东西放到冰箱里,阿锦就去了芳姐家里。   交房租。   她既然答应送过去, 就不能食言。   再说, 早交早了,省得她自己这里惦记。   一路上,她还想着等交了房租, 顺带去小区外的一家粥店里,解决自己的晚餐, 虽然她是很馋,不过也知道,自己饿了好几天, 不易暴饮暴食,更不能吃太刺激的。   尤其是晚餐,而粥无意就是很好的晚餐选择。   一碗小米南瓜粥,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花卷, 一小碟店里免费的两条白萝卜丝。   虽然她是没吃饱,不过为身体着想,也没多吃。   散步回到家里,洗漱过后,本来是想要直接睡,但这几天, 实在睡太多的缘故,让阿锦没什么睡意,便开始给自己找点事。   她既然已经有了解约的打算, 便把合同书给翻出来,准备研究一下。原身虽然有些单纯,但可不傻,签约的时候,特意找了律师,以免自己被坑了都不知道。   不得不说,脑子还是有的。   对原身此举,阿锦表示点个赞。   只是一份合同上,想要设置个小陷阱,那很容易,即便是律师,若不是这方面擅长的话,也会被人坑。更不用说,原身找的律师并不是诉讼合同方面,就是个普通的律师,执照才出来的那种。   但出版社这边的律师,却是个资深的。   不过签约的时候,双方都是本着双赢合作而去,虽然利益条件上,出版社那边明显占便宜,但商人重利,再说了,双方商谈,是你自己技不如人,没争取到,倒不能怪出版社那边狡猾。   所以,   既然是她打算离开出版社,她会如实交付违约金。   只是就她手里的钱,虽然不少,但交违约金肯定是不够,所以她需要半年的时间来准备。   却让阿锦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   ……   第二天一大早,   阿锦这里才跑步回来,就听到了电话嗡嗡的响声,拿起来一看,是刘宇打过来的,眉头轻挑了一下,直接挂断,没接。   她和刘宇已经没什么好说的。   等挂断了电话才发现,她手机上居然有十多个未接来电,都是刘宇打过来的。   这是有急事?   ‘叮咚咚’的铃声再次响起。   还是刘宇。   想了一下,阿锦还是决定接了。   “邓锦悦,你怎么才接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刘宇暴躁的声音,“你知不知道我打了多少电话?你即便是死猪,也该吵醒了?”   “你大清早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要人身攻击吗?那我可没心情听,而且我会保留对你诉讼诽谤的权利。”一听他这话,阿锦的面色也沉下来,开口说道。她可不是原身,已经习惯了刘宇这三五不时的阴阳怪气。   刘宇一听阿锦这话,本来因迟迟打不通电话的热血脑子,总算是冷静下来一些,知道自己的话,有点过了,不过让他开口道歉,他才拉不下那个脸,便赶紧把热搜的事情说了一遍。   阿锦听着脸色是越发沉下来。   很好,   她打算和和气气的解约,但很显然,有人非要闹事,即使如此的话,她就成全对方。   “……所以,你尽快来社里,商量一下事情该怎么解决?”刘宇又开口说道。他的心里其实是有些埋怨阿锦的,若不是她突然反悔的话,自己也不会那么生气,他不生气也就不会在社里抱怨,也就不会被人听了去,还发到网上,以至于闹出热搜的事。   其实就这件事来说,对出版社的影响并不大,反倒是对邓锦悦的影响大一些,毕竟现在网上的骂声,都是冲邓锦悦这个作者去。   什么言而无信,人品有问题等等。   刚看到他还挺高兴的,不过作为一名职场老油条,他很快也就反应过来,真的追根到底的话,和邓锦悦无关。   只要邓锦悦把事情说出去,事情就会大反转,到时候所有的骂名可都要到他身上来,即便是他想要推到邓锦悦身上,但手里什么都没有,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怕是没人相信的。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稳住邓锦悦,不让她发生,最好能利用热搜的事情,再给她施加一下压力,让她打消今年不再开坑的念头。   他的这个想法倒是不错,   若是原身的话,一听他这么说,还上了热搜,会立刻到出版社里。   可惜,阿锦不是。   挂了和刘宇的电话后,她并没有回出版社,而是先打开电脑,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快也就知道前因后果。   总结起来大概就是,刘宇昨天在她这里吃瘪,回到社里抱怨一番,又有出版社里一个正义的实习生,看不惯,就到网上吐槽了一番,又正好,对方在围脖上小有名气,所以就上了热搜。   不过阿锦看了一下名次,并不高。   在十六名。   又不是头版头条,刘宇之所以会那么着急,归根究底是因为这场热搜掀起来,多半是他碎嘴的缘故。若是阿锦不依不饶起来,虽然说阿锦接连两本书的销量都一般,连带着出版社里对阿锦也有不小的意见,但即便是如此,地位也比刘宇这个责编要强。   哦,你说那个吐槽的实习生啊!据说是个关系户,和大老板家有点关系。   综合看起来,就只有刘宇这个责编最弱。   阿锦摸了摸下巴,快速的在脑海里分析一应的事情,自己能从这里捞到多少的好处,最后得出的结论,虽然不多,但哪怕是苍蝇腿也是肉,不能因为小,就丢了。   再说了,她也不乐意自己被这么骂?   隐忍下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自己大哭一场,这可不是她的行事作风。   ……   诚如阿锦所说的,   出版社这边对这次的热搜是一点都不担心,反正挨骂的也不是自己,甚至公关部那边趁机还捞了一波书迷的好感度,还有些高兴呢。   毕竟文学圈的热度并不高。   就是始作俑者杜冲在看到热搜后,心里虽有一瞬间的心虚,但很快也就淡定下来,毕竟也不是他乱说的,而是事实。就算是‘天下琉璃’过来找自己算账也没理,他有没有指名道姓的说。   这般一想,杜冲就更淡定了。   只是他的这份淡定,只维持了一上午,下午才一上班,打卡后就被人叫住了。   “杜冲,经理让你过去一趟。”一个面带几分稚气的年轻女孩儿,在看到杜冲好,面色有些着急的开口说道。   杜冲调笑道:“跑这么急做什么?我又不会溜走。”   女孩儿白了一眼:“都什么时候你还开玩笑?邓锦悦来了。”   “邓锦悦?谁?”杜冲愣道。   “哎,我说你。”女孩儿一时急的有点跺脚,“就是你吐槽的那个天下琉璃啊!”   杜冲摆了摆手:“她来就来呗,关我什么事?”   “怎么不管你的事?她这个时间过来,八成是为了热搜的事,我今早还看到刘编辑给她打电话呢。”   “我又没指名道姓,她便是来了又能怎么样?”杜冲无所谓的说道。   “可是……”   “好了,我先去找经理。”杜冲伸手在女孩儿的头上摸了一摸,笑着说道。   女孩儿见此,跺了跺脚,她对杜冲这个出手大方,长的也不错的同期很是有几分好感,这也是她会这么着急的原因,却没想到对方不领情。等不见了杜冲的身影,才想起来,刚才忘记说,邓锦悦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和一个精英人士,手里还拿着一个公文包,她看到上面印了‘元和律师事务所’的字样。   这让她的心里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她不会事要告杜冲吧?   不会不会,像是这种事情,先前也不是没有过,也没见谁真的告了。   但,   事实证明,会打脸。   ……   “什么?告我?”杜冲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惊得从椅子上差点站起来,作为一个经常在围脖上满嘴跑火车的人,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因为他的几句吐槽就要告他的,“你有什么证据?”   只是几句吐槽的话,还没有指名道姓,这能算诽谤吗?   文华出版社的总经理,打从知道阿锦的来意后,也很是不高兴:“邓小姐,我知道你因为热搜的事,有些不高兴,但也不至于如此吧?”语气里还带着一点不屑,要知道网络虽然逐渐发达,但关于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这点上,并不好定界。   阿锦才懒得和他们废话,专业的事就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当即就对坐在自己旁边的向律师点了点头。   向律师立刻会意,打开自己的笔记本,“请问,这是你的围脖吗?”   显示出来的画面,正是杜冲的围脖界面,第一条就是他吐槽阿锦的那条。   杜冲点点头:“是我的,又怎么样?没错,我也确实是说了几句职场吐槽的话,但又没有指名道姓,若是因为这个就要告我诽谤,太牵强了一些吧?”   向律师对他的态度也不在意,笑眯眯的开口道:“杜先生承认这一点就好,你这条围脖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说的就是我的当事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你也不用否认这一点,这是下方的留言,有网友询问的时候,你亲自承认了。总不会说是别人帮你回答的吧?”说着手指一点,又划开一张界面。   话语也没断:“……虽然说网络上言论自由,但你这明显带着恶意的吐槽,对我当事人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不管是评论,转发还是留言,都已经好几万,还上了热搜,以至于我的当事人被众网友辱骂,身心都备受煎熬。根据我国律法,网络留言,超过五百就能构成侮辱诽谤。”说这话的时候,向律师的心里也有点感叹。   其实像是阿锦这种案子,是最不好打的关系,毕竟这一点,律法并不是很健全,再有就是网络上证据并不好收集,再加上当事人并没有受到太大伤害,所以打起来的话,难度很高。   他并不是很愿意接,不过没想到这一次,当事人已经把证据收集齐全,他才愿意接下的。   看着向律师这边拿出来的证据,那叫一个全面,不管是杜冲这个当事人还是总经理的脸色,都黑了。   “邓小姐,你可是我社的签约作者,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感到很遗憾,但说起来总归是小事,不至于闹到这等地步吧?”总经理看向阿锦说道,杜冲可是大老板的外甥,听说关系还颇为亲近,他可得罪不起。   还有邓锦悦,一个签约作者,接连两本书都扑了,居然还敢闹事,不就是被骂了几句吗?也不是当着她的面骂,不去看就行了,如今却闹出这样的事,还要打官司。   真是的。   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阿锦只看总经理的表情,就能猜出他心里的想法,太明显了。   对此,阿锦翻了个白眼,呵呵! 第234章 落魄小说家5   总经理也是个老油条了, 察言观色的本事不用提,在看到阿锦的白眼和冷笑后,便知道阿锦这是不打算轻易揭过去, 心中当即冷笑两声。   却是一点都不怕,他就不信,邓锦悦一个已经落魄下来的作家,真的敢得罪大老板?除非她不想要在圈子里混了?   所以,   他刚才说的话, 既是提醒也是威胁。   若是换成原身的话,自然不敢的, 但阿锦可不是,想当初她还未曾成年,玉帝老儿的外甥看中阿锦手里的一个宝贝, 刚开始要哄骗,后不成, 就要硬抢,被她当着玉帝老儿的面狠揍了一顿, 鼻青脸肿, 亲妈都险些都认不出来的那种。   如今, 更是区区小场面。   “总经理, 注意你的用词, 不然我有理由怀疑, 你这是在威胁我的当事人, 我当事人保留追诉的权利。”向律师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不等阿锦开口,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开口提醒说道。   总经理并不当回事, 看向阿锦说:“邓小姐,你的意思?”   “我能有什么意思,不过就是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罢了。”阿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现在,杜冲有两条路可走。第一,在自己的围脖上当众道歉,我要手写的那种,并且赔偿我的精神损失。第二条,就是等着法院的传票,杜冲,你我先前不认识,你可能不大知道我的性格,那是得理不饶人的。”   “都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然的话,法律条文不就是一句空话了吗?也就是我的心理素质强悍,换个心灵脆弱的,就你引起的行为,万一想不开,自杀了。你就是害了一条命,我就不信,下半辈子你都能睡的安稳。”话到最后她的声音和脸色都冷下来。   原身就是这么自杀而亡的。   自古以来,流言蜚语就是一把看不见的杀人刀。   “自己心里脆弱,怪谁?”杜冲虽然还嘴硬,不过那说话的声音,怎么听都带着一丝心虚,没底气。   “行了,我也不想听你的废话,你就是你选那条吧?”阿锦也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开口说道,“若是你不选的话,我替你选。”   “就第二条。”   “邓锦悦。”总经理看着俨然就没把自己当回事的阿锦,当即有些不悦的开口说道。   阿锦也毫不客气的瞪回去:“这么大声,吓唬谁呢?这是我和杜冲之间的问题,和你好像没有关系,别人的事,少管,闲得慌。”她和总经理打交道的次数不多,但也知道他是个势利眼的。   先前她正当红,签约的时候,他看自己的眼神,比看亲闺女都柔和,说话也是轻声细语,比春风都温柔。再瞧瞧今天,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差的不要太远。   “你……”总经理的脸涨的通红。作为文华出版社的总经理,他还从来都没被人如此对待国,哪怕是那些封神的作家,见了他,也都好声好气。   杜冲看着阿锦对总经理都如此不客气,可见其性格不是好惹的,若她真把自己告了,即便是最后解决,他也是有麻烦,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让他当众道歉,却不行,不过钱上倒是可以多赔偿一些。   “可以,我没意见。”阿锦答应的很干脆。其实杜冲道不道歉,已经无所谓了,她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这个,就现在的情况,他道歉并不算什么好事?说不得会把已经降下去的话题再引上来。   “我还以为你多有骨气,不想也是个见钱眼开的。”阿锦答应的如此干脆,让杜冲的心里憋了一口气,总觉得自己上当了,不由开口嘲讽道。   “那是,钱是个好东西。不然的话,你哪来的底气?”阿锦嗤笑的看着杜冲,世道不就是如此吗?不然的话,他一个实习生,能在社里作威作福?连带着总经理对他也多有讨好,不敢得罪。   难道不是因为他父母有钱,和文华出版社的大老板有关系吗?不然的话,你看看其他实习生,哪个不是小心谨慎?   杜冲:……   就赔偿金这一块上,阿锦已经交待过向律师,尽可能的多一些,向律师也是一口答应下来,毕竟给他的律师费也和赔偿金挂一点勾,他自然会尽力。   因为牵涉到赔偿金的问题,杜冲那边本来也要叫律师,总经理当场表示,出版社的律师可以借给他一用,杜冲也没矫情的点头答应下来,出版社的专属律师,在业内也是知名的,倒是省了他不少事。   在这一点上,阿锦交给向律师解决。   “好了,这件事完了,我们现在来说一说我们之间的事。”阿锦看向总经理,“在这件事上,虽然杜冲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但出版社这里,管理不当,职员随意胡说,导致我的名誉受损,我需要一个解释和交待。”   总经理:……好家伙,把他刚才的话,还给他了。   “不然,按照我们之前签署的合同内容,若是无法让我满意的话,我有权提前解约。”在这一点上,阿锦是把合同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最终在附加条款里找出这么一条,其实真的解读起来的话是有些牵强,提前解约,不代表她不用赔付违约金。   只是赔付违约金也是有区别。   而且差的还不止一丁点,就像是你本来能拿到一万块,但因为某些事,却只能拿一千。   “解约?”总经理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立刻就严肃起来,“邓小姐,你这话可不能随便说的?”   虽然说和邓锦悦签约后,她接连两本书的销量都不如预期,尤其是今年出版的那本,更是堪堪只收回成本,都没赚到钱,社里对她是有些不满。但社里分析过后,觉得大部分愿意那是因为邓锦悦写的都是一个风格的缘故,没什么新意。   再说了,如今的流行趋势是霸道总裁风,大女主宅斗并不算受欢迎,再加上邓锦悦文笔虽然不错,但情节上确实有点老套。就这点上,社里已经商量过,让邓锦悦改一下风格,跟着流行走,凭借她的文笔,也能小赚一笔。   因而,出版社这边,可没打算解约,即便是真的到了解约这一步,也是邓锦悦身上彻底没了价值。   阿锦:“你看我像是随便说说的人吗?”   总经理几乎是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杜冲,嘴唇抿了一下,“邓小姐,你可想清楚了,你如今已经不是两年前的邓锦悦,若是和我们闹翻,可没什么好处?”   阿锦对着话充耳不闻,还是那句话,就这件事,我要一个交待。   总经理看着阿锦油盐不进的表情,心里气恼的同时,也没有彻底失去理智,他虽然是总经理,但上面还有大老板,他也依稀的记得,邓锦悦的违约金不菲,但具体情况还真不记得,又看阿锦信誓旦旦的表情。   也让人把阿锦的签约合同找出来,还真的有这么一条,若是按合同走的话,那他社里拿到手的违约金,就只有几十万,这怎么能行?   刘宇虽然是社里的资深编辑,但到底不过是个职员,他的价值,可没几百万。   在心里一番权衡利弊之后,总经理打了内线,叫刘宇过来。   虽然是妥协了,但心里已经把阿锦的祖宗八辈都问候了一遍,甚至已经打定主意,等过了这一茬,一定要给阿锦一个深刻的教训,让她知道知道,职场上,记得要圆滑一些,不然的话可走不长远,尤其是她这种已经日渐落魄的作家,更是如此。   阿锦看着表情有一瞬间扭曲的总经理,也就知道,他日后肯定会给自己穿小鞋。   不过who care?反正自己已经打定要解约,文华出版社在业内虽是老大,不过可不是一家独大,尤其是伴随着网络文学的崛起,它也受到不少冲击,也就是大老板能力不错,这两年开始改革,再加上资历深,才没叫文华出版社和不少出版社一般,日渐没落,继而关门大吉。   刘宇是职场上的老油条,早在知道阿锦过来,还带着律师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感到一些事,所以在总经理把他叫进来之后,对总经理一应的话,很是配合。   不管是道歉还是扣除他的年终奖金,都没二话。   看的阿锦感叹非常,就这份能屈能伸的姿态,寻常人还真的比不上,难怪他现在才三十出头,就有资格竞争副主编的资格了。   总经理对刘宇的识相也很是满意,还特意瞥了阿锦一眼。   看到没?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下属,不让上司烦心,哪像是邓锦悦一样,不识相。也难怪她如今一直都在走下坡路了。   活该!   ……   刘宇的配合让阿锦也不好不依不饶下去,毕竟他只是发了几句牢骚,而像是这种牢骚,每个责编都说过,不过是他倒霉一些。如今骂也骂了,罚也罚了,若是阿锦要一意孤行让社里把刘宇给吵了。   倒也不是不行,但传开了,对她的名声不好。   阿锦是不在乎那玩意,但没办法,她现在是邓锦悦,却要在意的。   另外一边,经过向律师的争取,杜冲那边的赔偿也已经商量好,十万,因为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这已经是能争取的极限。   “没事,十万也不少了。”许多人一年的工资也没这么多,阿锦也没什么不满意,“对了,向律师,你们律所最近是不是有义工活动,到孤儿院。”   “你怎么知道?”向律师有些惊诧,要知道这个活动是几个律所的联合活动,不单单是孤儿院,还会到养老院等,做义务的法律援助。   阿锦说:“今天去的时候无意间听到的。能麻烦一下向律师,把这笔赔偿金捐给孤儿院。”   向律师有些没想到,要知道像是她这么大的年轻女孩儿,很少能拒绝这样的诱惑,十万块,不算是一笔小钱了。   因而对阿锦的欣赏也多了两分,开玩笑说:“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你就这么信任我,不怕我把钱吞了吗?”   “你会吗?”阿锦反问了一句。且不说她对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有几分自信,再说了,向律师在业内也算是小有名气,律师费可不低。像是她自己这种,证据都已经收集齐全,只需要他跟着走一趟,前后也就几个小时,律师费就要两万。   十万块,人向律师还真的不会看在眼里。   向律师听着阿锦这话,也笑了笑,不愧是写宅斗权谋的,确实有几分聪明。   ……   解决了这件事,   阿锦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习中,嗯,她要解约,按照正常流程走的话,违约金可不少,就她手里的存款,远远不够。   自然要想办法赚钱。   而来钱最快的方法,除了一些非正常途径外,自然就是金融了。   玩得转的,分分钟实现财富自由,身价能上百万的那种。   作为一个有进无出的貔貅,阿锦表示自己自然不会错过金融,虽然她在小世界里做任务所得的金钱,并不能带回去,在任务期间,想要自己过的舒坦,这是必不可少的。   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自己的金融知识给捡回来。   而后就把手里的存款投入到股市里。   奋斗了几个晚上,看着成功翻倍的钱,满意的笑了笑。很好,照这个情况下去,最多也就一两个月,她就有足够的钱了。 第235章 落魄小说家6   “早!”   “早!”   阿锦慢悠悠的小跑着, 不时的和往来出来锻炼的人,打招呼, 申请悠闲。   这已经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三个月,已经完全适应和融入到这里。   她的生活方式和原身完全是截然相反的。   早起锻炼身体,一日三餐吃的也很准点,闲下也不在闭门不出,而是积极的融入到周围中,不像是原身,在这里都住了小一年的时间,但认识的人,除了房东芳姐外, 就只有住在同一层上的陈阿姨一家。   除了改变生活的方式, 阿锦也正式的开始进行一个学习和进修。   这里是江市, 也是她读大学的地方,其实作为一个写小说的,工作时间自由, 不必非要留在这里, 回老家也一样。只是当时还在交往的前男友在这里工作, 她便也就顺势的留下来。   邓父和邓母在知道阿锦已经分手后,倒是也有劝说阿锦回家里, 毕竟她的工作,并不是非要留在江市, 若是有事的话,再过去也不迟,反正老家距离江市也不算远,坐飞机的话,一个小时多一点而已。   不过阿锦自己不愿意, 她并不乐意和父母住,不管是邓奶奶还是邓父邓母,他们的想法都有些传统,若是她在家的话,必定要被他们催婚,毕竟在他们看来,大学毕业后,终身大事就要提上日程,找个男朋友,谈上两年,等到二十六、七,顺理成章的结婚。   邓父邓母的想法不是独一份的,很常见。   只是阿锦不愿意,她本身的性子也不软和,万一起了争执,气到他们就不好了。   所以,断然的拒绝了。   不过中间她也回了一趟老家,呆了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看望陪伴邓奶奶。   回来后,便在自己的母校Z大,办理了借读,她是这个学校的毕业生,虽然不是优秀毕业生,但也算是知名人士,毕竟她名气正红的时候,还未毕业。   借读办理的十分顺利。   阿锦便开始自己的进修之路,再加强自己的文学功底。   经过这段时间的考虑,她已经定下了自己未来职业的走向,延续原身的风格,不过要更进一层。   原身走的是宅斗权谋,虽然也沾了权谋二字,不过视角更多的是放在内宅中,权谋方面很少。说句不中听的,原身的眼光格局倒是没有那么大,在这一方面她压根就撑不起来,而她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涉及到的时候,都是一笔带过。   但阿锦可不同,   她做过打天下的女王,做过守天下的皇帝,在这一点上,她是有绝对的自信。   只是她的文学功底虽然好,但还是需要学习一些现代化的文学,尤其她写的不是什么深奥的东西,而是小说。   即便是小说,她也希望能做到尽善尽美。   ……   很快的,又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   新年来临。   这个年对阿锦来说,过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痛苦和糟心。   主要是家里的亲戚都知道阿锦是作家,邓母在这一点上还是十分自豪的,没少和亲戚朋友炫耀,自然的,新年团圆之际,少不得被人拉住问了又问。   除了这一点外,再有就是阿锦的终身大事,不少人都已经知道阿锦和男朋友分手,便纷纷的推销自己认识的青年才俊,在他们看来,阿锦已经二十四,不小了,再不抓紧一些可就要做剩女了,到时候更找不到条件好的对象了。   阿锦被缠磨的不行,心里一度暴躁,还不得不压下来。   一则她人设不能崩的太厉害,再有就是他们虽然唠叨了一些,哪怕有些话可能不中听了一些,但也是炫耀居多,恶意倒是没有。   不过即便是如此也够她觉得糟心了。   若非邓奶奶的话,她必定新年的第二天,就麻溜的回江市去。   可惜不能。   邓奶奶的年岁大了,腿脚也不如往年利索,上次在家崴了脚,疼的半天站不起来。她这样的情况,邓父是唯一的儿子,可不敢再让她一个人住在老家了。   把她接到了县城里居住,但邓奶奶却很是不乐意。   她在村子里住了一辈子,感情深厚,舍不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点是,再老家的时候,她出门来往都是熟人,县城的话,住在小区里,房子不如老家大,也没见多舒坦,更重要的是,出门一个人都不认识,买个菜都迷路。   邓父邓母要上班,阿锦在江市,邓小弟的话今年高三,一个月才回家一次。   家里就她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为此,半年内,邓奶奶闹了好几次脾气。   让邓父邓母为难又没办法。   阿锦知道邓奶奶不是不想和儿子一起住,只是太孤单,没事做。   趁着新年的时间,她可以说带着邓奶奶手把手的融入小区生活,教她怎么和小区里的邻里来往,他们通常又都喜欢在什么地方唠嗑?还有就是这周遭的一应环境位置,超市在哪儿?公园又在什么地方?   等到阿锦回去的时候,虽然邓奶奶还是觉得老家好,不过却不如她刚回来时候,嚷嚷着过完年她还要回老家生活。   邓奶奶有些适应县城的生活,邓父邓母也松了一口气。   回到江市的第三天,   阿锦就在家门口见到了臭着一张脸的刘宇。   “刘编辑,你怎么来了?什么重要的是,居然值得您亲自跑一趟。”阿锦看着刘宇,对他的来意心知肚明,自从去年热搜事过后,阿锦便再也没有和出版社那边联系过。刘宇刚开始还打电话来着,阿锦要么不接,要么就老借口,今年她的KPI已经完成,不打算再写。   一度气的刘宇在电话里咆哮不已。   可惜一点办法都没有,出版社这边对阿锦的不满也日益严重,甚至主编都亲自打过一次电话,也被阿锦四两拨千斤的用没有灵感的借口打发了。   主编先前还好生劝说,但见阿锦油盐不进,最后也冷了语气,直接挂电话,让她好好想想自己的前途。   至于刘宇的话,被阿锦再三拒绝,他手上又不只有阿锦一个作者,不可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她这里,所以不到一个月,他也没再打电话。   刘宇冷道:“我的来意你还不清楚吗?新年已经过去,你的新书也要准备起来,你自己可也说了,和我们出版社签订的合同,一年最少一本,字数也不少于五十万。现在是不是要准备起来。”   “哦,这个啊!不好意思,还真的没有。”阿锦想了一下自己卡里的余额,违约金貌似年前就已经攒够了。   她本来是打算想过年的时候解约,不过也体谅出版社年前,闹了个抄袭的大丑闻,被人告了,就没去。   想想自己真是贴心。   看在这一点上,违约金不知道能不能少一点?   “……邓锦悦,你听到我的话没有?”刘宇说这话,抬头看了阿锦一眼,见她明显走神,不由的就火大,他自诩身为编辑,忍耐的功夫已经够好,但在邓锦悦面前却屡屡破功。她不吵不闹,却莫名让他火大。   尤其是从去年开始,不知道是不是失恋的缘故,脾气变得又臭又硬,张嘴更是能把人气死。   年前她害自己被处分,扣了年终奖金后,他就生出不想带她的想法,可又转念一想,邓锦悦虽然已经落魄,但比起新人还是有不少死忠粉。   万一,万一,她今年起来的话,自己先前的苦不就白受了吗?所以,想了又想,到底是舍不得,不过让他这么一直带着,也不行。已经想好,若是她今年的书还不行的话,就把她转给新人编辑。   阿锦点头:“听到了,不就是新书吗?很抱歉,我没那个打算。”   不等刘宇开口,又接着说:“正好,你也来了。省的我再找你,我要解约,你回去和出版社那边说一声,明天一早,我会带律师过去。”   ……   刘宇一直到回到出版社,都想不通,邓锦悦到底是哪里来的底气?居然敢提解约,她的合同书自己也知道,违约金可不少,上百万了。   虽然对一线的作家来说,一百万不算多,但邓锦悦,应该没有吧?   她是火过,但第一本书的时候她自己不懂,是发表的网站来和出版社接洽,可以说是直接买断的,税后也就五十万左右,即便是加上网站那边的收益,也顶多六十万。等接下来的两本书,倒是有分成,可惜都不理想,尤其是第三本,她拿到手的钱,能有十万就不错。   虽然说邓锦悦瞧着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但这两三年,总要开支,还有他也听说了,第一本书她拿到钱,给父母买了车,还把家里剩下的房贷还清。   她老家是县城,消费不算高,但又是买车又是还房贷,怎么看,她手里的钱都不够?   所以,   她到底是哪里来的底气,说要解约。   这个问题,一直到,他看着阿锦眼都不眨一下的给财务部打了一百万,再到阿锦离开,他都没能想明白。   嗯,   阿锦也没那个好心,会帮他解惑。   和出版社那边解约后,阿锦便在自己围脖上公布了这个消息,不过除了一些老粉询问了几句,有些担忧她的未来外,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就是文华出版社那边出具声明后,虽有人问,但也没掀起多少浪花?   毕竟邓锦悦已经过气了。   解约的事,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   ……   两年后,   某商场三楼,扫眼看过去,人山人海,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什么大咖明星来参加活动呢?尤其是年轻人居多,有路人问了一嘴,才知道,不是什么明星活动,而是签售会。   “锦悦,时间差不多了,签售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准备好了没?若是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就要出去了。”于主编笑容灿烂推开门,走进临时腾出来的休息室,在看到坐在沙发上,翘着腿,正在刷手机的阿锦后,笑容有一瞬间的凝结。   明明长了一张文气的淑女脸,但脾气意外有那么一点暴躁,更意外的事,她写出来的书,逻辑缜密,大气磅礴,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儿写的。   真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   阿锦关掉手机,点点头:“嗯,早就准备好了。”今日是她的签售会,实际上,她很不喜欢这种场合,但实在被编辑磨的没办法,再加上不管是商家还是出版社那边给出的报酬也很可观,和谁过不去也不能和钱过不去不是?   所以,她很干脆的点了头。   “行,那走吧。”于主编说这话的同时,目光也不可避免的落到阿锦身上,看着她那张即便没化妆,也依旧俏丽的小脸,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作家虽然靠才华吃饭,但若长得好看,自然也就更受欢迎一些,连带着对书的宣传也多出一个爆点。   “好。”   …… 第236章 落魄小说家7   三个小时后,   阿锦走进休息室里,在‘咕咚咚’灌了一整瓶的苏打水后,便直接瘫躺在沙发上, 整个人简直成了一条脱了水的鱼干, 动都不带动一下的那种,虽然之前她对自己很有信心, 毕竟她实力放在那里, 签售会自然不会太差了。   但也没想到会这么火爆啊!   她的手都差点要断了, 还要和书迷们小小互动一下,嘴巴也干的不行。   果然,   什么时候挣钱都是贼累的那种?反正她现在也已经不缺钱,像是这种把自己累死的半死的活动,以后还是离的远一点才行。   相对于阿锦的生无可恋, 同来的于主编就要兴奋的多了, 虽然说在开始之前,她就已经数次的悄悄去偷看过, 也知道来的书迷几乎都要排到下面的一楼里去, 但也没想到火爆的场面还是有点超出意外。   有源源不断的书迷过来。   本来预定两个小时的签售会,硬生生的从原本计划的两个小时变成了三个小时。   于主编高兴的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整个人都打圈转,嘴里只反复的嘟囔‘太好了’三个字,可见她现在的心情。   “我决定了。”阿锦想了又想, 觉得开签售会实在不是个多明智的决定, 敲了一下手掌心,如是的开口说道。   “锦悦, 怎么了?”于主编的声音真的是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阿锦开口说道:“也没什么,我决定以后都不再开签售会了。”其实是,若非还有两场签售会已经签好合同, 时间地点也早多少天前也公布出去,她现在就想要撂摊子不干。   “什么?”这个消息对于主编来说,不亚于热水里泼上一盆冰,让人瞬间就哇凉,反应过来,更是急声询问:“为什么啊?”   不等阿锦回答,又接着说:“今天现场的书迷有多热情,你也看到了,你舍得让他们失望吗?”   “可我不喜欢太热情,太累了。”这都已经十多分钟,她的手指现在都是酸疼,喉咙灌了两瓶水,都还是干涩的。   于主编和阿锦合作虽然是今年的年初才开始,算起来也才半年多,不过也足够她知道阿锦的脾气秉性,一听她的语气,再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这话可不是随口的一感叹,而是真的这么想。   心中陡然一禀,忙开口劝说:“嗯,虽然是累了一点,但这也是高兴事啊!有这么多书迷,不辞辛苦的跑来支持你,就是为了和你说话的那几秒。来得早的,都排了一上午,他们不更辛苦。所以,这么一想,你是不是就觉得高兴了。”   开玩笑呢。   办一场签售会的效益真的太明显了,不只是提高名声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切身的利益。像是今天他们在这家书店里举办签售会,不止是提高了阿锦书的销售量,更也带动了书店里其他书的销售量。   还有就是,来的书迷比想象的要多,更有早一两个小时就过来的。   无意是给商场带来了人流量,这么多人,在商场里一呆就是一上午,那么少不得就要买点什么?最不济也是要买一杯水,就像是开在书店隔壁的隔壁的那家奶茶店,今天的生意可是火爆的很,她可知道,不少饮品甚至已经卖断货。   就这情况,   等到他们下一次的签售会,就很有资本和商场以及活动的合作方谈更优惠的条件,甚至还可以接广告。   别以为她说的不现实,但确实如此,就像是阿锦今天身上穿的这一身的衣服,可是精心搭配过的,是某个原创小众品牌。签售会现场的时候,她就有听不止一个书迷问起,阿锦身上的衣服是什么品牌?   还称赞款式简单大方,很适合日常通勤。   先前的话,也就是不知道签售会的情况,锦悦又是个小说家,不是什么明星,才谈了这么一个不出名的小品牌,给的广告费也不多。   但等下次,   可就不是这个价位了。   这就是妥妥的钱啊!   阿锦道:“所以,彼此都这么辛苦,还不如不开,省的他们来回跑动辛苦,我也能轻松一些。”   于主编:……   沉了一口气,于主编告诉自己千万不能慌,只是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说?而且她也觉得阿锦的话是有那么点道理,但却不是公司的预想啊!   若是不开的话,这要少赚多少钱。   对了,钱。   于主编的眼睛当即亮了亮,“虽然是累了一点,但你想想,这活动可以让你的荷包丰厚不少呢。”   “可我现在不缺钱啊!”阿锦摆了摆手。   于主编:……   别说,还真是。   且不说她先前出版的几本书,等到文华出版社那边的出版权限到期后,就会收归回来。即便是没有,就凭借她今年发表的这本《帝业》,除了网站那边订阅的分成,出版社的销量的分成,还有电视剧电影的版权,海外签约的版权,以及动漫,有声读物,甚至是有游戏公司看中,想把它开辟成一个副本等等,也都已经在洽谈当中。   一书封神。   瞬间成千万富婆,可不是空话。   这么说吧,就是她现在封笔不写,靠着这本书各种版权的收入,只要她不是那种败家,足够她下半辈子都过的舒舒服服了。   更不用说,她又不是真的不写。   下本书《冢妇》的大纲已经在准备,虽然只是个大纲,而且还只有一半,不过凭借她老辣的眼光,她也肯定,只要文笔不崩,就绝对差不了。   而邓锦悦的文笔,端看她的成名作还有封神作就知道,那绝对没得挑。   “可是,可是……”于主编这么一想,发现自己还真的没啥理由劝说阿锦,但让她就这么放弃,却又不甘心的很,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   “好了,我累了,若是没其他事的话,可以回去吗?”阿锦打了个哈欠说道。   于主编看着阿锦疲累的样子,连忙点点头。   至于劝说阿锦的话,反正日后有的是机会,不用急在这一时。   ……   说来也巧的很,   阿锦和于主编在商场门口等司机的时候,迎面碰到了一个熟人,准确的来说,是阿锦的熟人,刘宇。   不过阿锦对不相干的人,鲜少关心,即便是在这里见到刘宇,余光也没多看一眼。   倒是刘宇在看到阿锦后,面色先是有些复杂,不过很快就调整情绪,率先走了过来,且他也知道阿锦不待见自己,只是打了个招呼,而后就和于主编攀谈起来。   文华出版社作为国内老资历的出版社,虽然近几年来因为网络文学的冲击,实体一直再走下滑,它早已经是大不如前,不过先前攒下的身家还在,在业内依旧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就像是阿锦的《帝业》的出版,网站那边最先考虑的就是文华出版社,只是阿锦不同意,最后选了另外一家。   于主编是知道阿锦和文华出版社那边的矛盾,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阿锦不愿意自己的书籍在文华出版社出版,但网站里也有不少其他作者的书,是交给文华出版社那边进行出版。   抬头不见低头见,于主编也不好丢下不管。   不过,   于主编和刘宇说话的同时,余光也没忘记看阿锦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其他,她真的是有点担心,她虽然是阿锦的编辑,但却是临时的,只这一本书,甚至就连阿锦和网站那边签订的也不是专属的合约。   阿锦的新书《冢妇》,大老板可是已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签下来,看《帝业》就知道,若这要是让其他人签走的话,绝对是让人吐血的节奏。   于主编的心情有点煎熬,想要尽快结束谈话,但刘宇的脸皮早就已经锻炼出来,像是没看出来一样,不肯先走。   这让于主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过来和她抢人的。   虽然她知道阿锦爱恨分明,她的新书签到哪家都有可能,就不可能签到文华出版社,但她依旧还是有点担心。   好在,   她没煎熬多长时间,车来了,让她松了一口气,“那个,刘副主编,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改天见。”   “改天见!”刘宇也笑着说道。   只是等车子离开后,他的笑脸一下就垮下来,变得面无表情,甚至有一瞬间的狰狞,看着已经彻底不见的车子,又想到阿锦刚才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看自己,就忍不住啐了一口。   “神气什么?”   他的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刘宇想到《帝业》的火爆,心里还是酸涩的厉害,甚至都觉得邓锦悦是故意的,先前她在文华出版社的时候,写的也是这方面的小说,但接连两本都扑了,偏偏在和出版社解约后,她又火起来。   直接封神的那种。   小说还没有更新完,就有不少书迷下方留言,想要买实体书,甚至光是预售就卖了十万册,这是个什么数据。   在这个网络逐渐发达,不少大神级的作家,首版也最多也只敢印八万。   出版后,当天的销量就将近三万,如今出版已经一个月,和绿水网站合作的出版社虽然还没有公布具体的销量,不过看他们每个人都春风得意的样子,就知道销量绝对客观,怕是要超二十万了。   二十万,这是个什么数字啊!   为此,他可是被大老板骂的狗血喷头,连带着主编和总经理也都一起吃了派头。不过他心里可没觉得多平衡。   只要一想到,这么一个封神的作家,是他最先签下,如今她大火,却和他没有半点的关系,他的心里就怄的要死。   其实他并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而是早就过来的。   因为今天是《帝业》的签售会,他想要过来看看情况,再有就是大老板那边给他下了命令,让他尽量的缓和同邓锦悦之间的关系,若是能破冰,有合作的机会就更好了。而且许诺,只要他能签下她的下本书,那么总编辑就是他的。   只这话,让他心头一阵火热。   不过看着阿锦刚才的态度,他觉得自己需要从长计议。   就在这时,   一个欢快的女声传来:“副主编。”而伴随着这道声音,一个容貌姣好的少女小跑过来。   刘宇露出笑容“是佳雪啊!”   一个念头陡然浮现在心头。   …… 第237章 落魄小说家8   阿锦觉得自己可能遭遇水逆期, 也更加的确定自己不适合签售会。   因为打从那天签售会回来,她就遭遇了各种事,喝口水, 不小心打翻了水杯,就刚好打湿了笔记本, 又那么巧笔记本开着, 虽然没坏, 但因为黑屏,自己写的大纲没来得及保存。还有就是,洗过衣服, 晾晒的时候, 不小心直接掉到楼下。   买完东西才发现自己忘记带钱了。   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虽然都是不大的小事,但一次两次三次,不是水逆是什么?更重要的一点是, 除了这些事, 她还被一个人给缠上了。   表误会,不是什么追求者。   虽然这两年来她的追求者确实不少,但都不至于这么没品。   她是被一个年轻女孩儿给缠上了, 叫邱佳雪,一个即将大学毕业的大四生,嗯, 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她前东家文华出版社的实习生。   邱佳雪的目的, 简单而直接,就是想要签下阿锦的下本小说《冢妇》。   第一次见的时候,阿锦对这女孩儿的感观还挺好, 毕竟是个开朗活泼,又颇会来事的元气女孩儿。   挺招人喜爱。   不过阿锦对她的那两分好感,在一次两次三次,一直到N次的‘偶遇’后,顿时消失殆尽。   “邓老师。”   阿锦轻轻的点了点头,“你好。”虽然已经厌烦,但基本的礼仪,她不会丢。不过也就如此了。   把手里的行李箱递给度假山庄的服务员。   “邓老师,我们能谈谈吗?”邱佳雪本来还为阿锦刚才的打招呼而感到高兴,但看阿锦过后就要直接跟服务员直接走的节奏,也顾不上什么,扬声开口说道。   阿锦回头,语气认真而坚定:“邱小姐,于公于私,我们之间都没什么可谈的?你不要再跟着我,不然的话,我就只能请警察叔叔和你谈谈了。”说完,便跟着服务员走了。   邱佳雪看着阿锦离开,下意识的是想跟过去,不过想到阿锦刚才的话,又停下了脚步。   她能感到阿锦刚才不是在和她开玩笑,而是真的,若她真的跟过去的话,她是真的会报警的。   不过片刻,她又自愈完毕。   嗯,只要她能说服邓老师,把她的下本书签给文华,她不但可以转正不说,涛叔还承诺会帮自己去劝说妈妈,以后都让自己留在出版社里工作,不再干涉她的任何决定。就是为了这个,她也不能放弃!   再说了,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就放弃,也不是她的做事风格啊!   邱佳雪握紧手,努力的给自己打气。   不过转念却又想到自己这段时间的遭遇,她自己都不记得,这是被邓老师拒绝的第几次?她真的是,能想到的法子都已经用上,但邓老师却一点都不为所动,甚至她对自己的态度,也从最一开始的友好,变成冷淡,再到现在都有点厌恶的感觉。   这让自小就有些无往不利的邱佳雪觉得有些挫败的同时,又生出了挑战之心。   若是她能说服邓老师的话,那么将来不管她遇到脾气秉性再怎么古怪的作家,应该都能应付自如吧?   可是,邓老师的等级未免也太高了一些。   她到底该怎么做?邓老师才会答应?   “邱小姐,这是您的房卡,需要我带您过去吗?”服务员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露出标准的八颗牙,轻声开口说道。   她这一说话,立刻让邱佳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房卡,说道:“谢谢,麻烦你了。”   “不麻烦,应该的。”服务员立刻笑道,语气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开玩笑,他们这里可是高级度假山庄,一天下来就要上千的那种,但凡能到他们这里的客人,最差的都是高级白领,年薪上百万的那种,她可得罪不起。   ……   阿锦在知道邱佳雪也入住了这家度假山庄,并不觉得意外,经过这大半个月的相处,也够她了解几分这个女孩儿。   不管是身上穿的还是戴着,都是名牌,就说她今天的打扮,一身下来,多的不敢说,上万是有的,一看就知道她的家境富裕,估摸是个富二代。   也是,   若不是家境富裕的话,就她这段时间跟着自己的开销,都能顶的上她实习一年的工资了。但也能看得出来,这邱佳雪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性格倒是一点都不娇气,也不高傲,不似她前两年见过的那个叫杜冲的,看人的眼神,都不自觉的带着一股优越感。   说实话,   若非邱佳雪是文华出版社的编辑,又这么缠磨自己的话,她还挺乐意和她交个朋友的。   因为对她的评价不错。   这也是为什么从一开始阿锦没从一开始就排斥邱佳雪的原因,甚至对她几次三次缠着自己,最多也就是视而不见的原因。   她不想这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儿,日后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不过,   阿锦表示自己的耐心也是有限的,若她还意味的执迷不悟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   “什么?警局?”邱父刚接到电话的时候,本来还以为是诈骗电话,不过等到听到女儿的声音后,就有些坐不住,音量也不由高起来:“出了什么事?佳佳,你没事吧?”说着就要站起来,就要过去。   在听到女儿否定的答案后,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等到邱父从警察那边听到事情的前因后果,顿时有些无语了。   “佳佳,你这孩子,让爸说你什么好呢?”邱父轻叹了一口气,“先前我和你妈都说过,你实习,直接到家里的公司来就行,你呢?非不停,说什么对服装不感兴趣,这就算了。还闹着要去做什么编辑,又苦又累不说,关键还是没什么前途。如今好了,直接实习到警察局去了,这要是让你妈知道了。”   “……你妈这个人的脾气就不用我说了。”   “爸爸,我错了,真的错了。”邱佳雪的心情本就低落,如今听邱父这么一说,倒是顾不上低落,连忙开口求饶,“……您可千万要帮我保密,不要告诉我妈。不然的话,她一定第一时间把她送到国外去,我不想出国。爸爸,亲爱的爸爸,你最好了,拜托拜托……”   邱父最是受不得女儿的撒娇,一听就妥协,并且寻了个借口,去警局那边办理了保释手续。   只是没想到,这件事到底还是让邱母给知道了。   倒不是说邱父说了。   原因还在阿锦,   得益于她的书正热卖,签售会也开的如火如荼,名气大增,她这里报警,说有人跟踪她。   警局那边当然重视,毕竟阿锦现下名气不小,警方那边在知道阿锦的身份后,怕有不法分子,企图绑架她,以此勒取钱财,毕竟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所以,出警很快。   度假山庄在本市还挺有名气,虽说因为是淡季,客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有警察过来,自然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知道是阿锦报的警后,就有手快的拍了照片,放到网上。   阿锦虽然不是明星,但作为一个人气颇高的作家,她这段时间也没少上热搜,所以她报警的消息一经PO出来,自然引起广大网友的注意,并且很快又一次上了热搜,而且一路杀进前三。   邱母是个女强人,本来对这方面的新闻不大注意,但她的公司是服装公司,主打的还是青春路线,有不少年轻漂亮女孩儿,这不,她听到两个职员讨论这件事,余光看了一眼,就看到了邱佳雪,虽然眼睛被打了码。   但作为一个妈妈,她怎么可能认不出自己的孩子?   因而,   邱母在看到消息后,险些要气炸了。   立刻就给邱佳雪打电话,不过这个时候的邱佳雪还在警局没出来,电话就没打通,便又给邱父打,这次倒是打通了。   她让邱父立刻带邱佳雪回家。   并且在挂了和邱父的电话后,又立刻拨通了一个电话,嗯……安排邱佳雪出国留学的一应事宜,还交待以最快的速度。   而后,邱母交待了秘书一声,便回家。   她比邱父邱佳雪先一步回家,毕竟邱佳雪进了警局,虽然她是没有恶意,不过这么跟踪他人,已经有点触及到法律的界限。再加上阿锦那边的态度也很是强硬,所以,邱佳雪被警察上了一堂思想道德的课,又让她保证此后绝对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这才让邱父签字,让她离开。   自己职业生涯第一步就惨遭滑铁卢,还闹进警察局,回家的一路上,邱佳雪的神情都有点蔫儿。   她自己都还没调整好,回家,就又被邱母一顿喷,骂的狗血喷头的那种,她本来还想要辩驳两句,但因她到文华出版社之前,就已经有约。理亏的她,才一张口,迎接她的便是邱母的又一阵训斥。   到最后,更是直接下了通牒,让邱佳雪老实呆在家里,等出国留学手续办齐全,就老实的出国读书。   “妈,你不能这么独断。”邱佳雪一听出国,顿时有些着急,开口说道。   邱母冷声道:“我哪里独断,这不是你去文华之前就已经约定好的吗?怎么?你这是想要毁约?邱佳雪,我就是这么教你的吗?”   “妈,我不是那个意思。”邱佳雪的气一下就弱下来。当初为了让邱母同意自己去文华实习,他们是做了这么一个约定,若是她在出版社惹事的话,就无条件的回来,同理,邱母不得干涉她在出版社的所有事。   “那就乖乖的出国。”   “爸……”邱佳雪求救的目光看向邱父。   却没想到邱父也不帮她,“佳佳,不是爸爸不帮你,只是这是你和妈妈约定好的,一诺千金,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要自己承担后果。”   “…我知道了。”邱佳雪到底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女孩儿,如今见邱父也不帮她,也只能点头答应下来。   邱母见此,面色才缓和一些:“出版社那边,你自己去搞定,但我不希望出现阳奉阴违的事,知道吗?”   “嗯。”邱佳雪是彻底蔫儿下来。   ……   阿锦在结束了最后一场的签售会,就听到消息,说是邱佳雪出国了。刘宇的话,因为邱母的迁怒,据说邱母觉得,若不是他的话她女儿也不会做出这种事,还闹到警局去,让邱母没少被对头给嘲笑,说她整日夸赞自己的女儿。   在警局夸赞吗??   把邱母气的不行,其实不止是刘宇,邱母对阿锦也不满,觉得她明知道邱佳雪没恶意,但还是报警,完全没考虑过会对一个年轻女孩儿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只是阿锦是作家,而且还正当红,和她即便迁怒,也知道,这件事是女儿理亏,若真的说起来,挨喷的是他们。   再有就是阿锦和她家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但刘宇就不同了。   特意给文华出版社的大老板打了招呼,倒也没有要求辞退刘宇,让他受点教训就成。   大老板和邱家交情不错,这件事对她来说,不过是小事一件,就一口答应下来,正好阿锦的新书还签给于主编,大老板就借口他没完成任务,撸了刘宇的副主编,降为编辑,扣除一年的年终奖金。   降职减薪,   对刘宇这种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若是年轻一些的,可能一个冲动就辞职了。但刘宇不同,作为一个即将迈入四十的人,他上有老,下有小,冲动不起,他也早就过了冲动的年纪。   也只能咬咬牙,认了。   不过心里却再一次把阿锦骂了一遍,就是邱佳雪也被他埋怨,他怎么知道这个有钱的娇娇女,会这么死皮赖脸?   晦气!   ……   不过不管他心里怎么骂?对阿锦是没有半分影响。   甚至关于他们的消息,阿锦是听过就忘,对她来说,不管是邱佳雪还是刘宇,都不过是她人生里的一个过客,过去也就过去。   《冢妇》她已经开始更新,嗯,因为和于主编合作还相对愉快,所以她的这本书还是签给了她,当然了,一应的签约条件肯定比上一本要宽松许多。除了新书的事情,还有《帝业》的一应版权,也都在商谈中,她现在哪有时间去操心别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忙碌自己的事业。   阿锦这里忙的一批。   一直到第一场初雪来临,她这才有了些许的空闲时间。   回了一趟老家,她赚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又给家里买了一套房子,依旧是在邓父邓母的那个小区,不过这次她买的是顶层,在询问过物业后,是花了大价钱,让人对顶层进行了一个改造,弄了一片菜地出来,给邓奶奶种。   邓奶奶很是满意,每天都乐呵呵的,再也不提回老家的事。   又过了两年,   邓小弟也大学毕业了,和毕业证一起领的还有结婚证,并且在当年就晋级为人父。   阿锦:……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么行事吗?   但不得不承认,邓小弟此举,对阿锦很有好处,因为邓小弟迅速的结婚生子,年幼的孙儿占据了邓父邓母还有邓奶奶所有的心思,也就没催婚阿锦了。   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而等到小孙子上了幼儿园,邓父邓母才反应过来,已经年近三十的女儿,还是单身,倒是有心想要催促一番,但就在这个时候,邓小弟和弟妹生了二胎,而且还是双胞胎,一个孩子都难带,更何况是两个。   老两口每天都忙的不行,别说是女儿,就是大孙子也有些顾不上。   阿锦看着这般为自己排忧解难的邓小弟,给邓小弟送了一份厚礼,他们的双胞胎儿子,一人一套房子。   手笔之大,震惊所有的亲朋好友。   不过,   阿锦最为偏爱的还是邓小弟的大儿子,也就是她大侄子,这么说吧?双胞胎二侄子和三侄子的出生,因为双生,身体有点差,又年幼,家人不自觉的把所有的目光都放到他们身上,有点小忽视大侄子。   大侄子彼时也才四岁而已。   自然是失落,又有后来,他小升初的时候,邓家是多事之秋,邓奶奶生了病,需要邓父邓母照顾,两个弟弟也正是淘气的年纪,父母的事业也到了一个关键期,大侄子这边就少了人照顾。一商量,便送到阿锦这里来。   再到后来,他念初中高中,都是阿锦再管。   自己养大的孩子,自然是偏爱的。   阿锦的性格,是那种,一偏到底,所以她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大侄子,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 第238章 九零年独生女1   阿锦乖乖的坐在门槛上, 手里捧着一个比她脸还要大的碗,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鸡蛋羹,神思却已经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   齐外婆从房间里走出来, 就看到外孙女坐在那边,眼眸微软,想着闺女的遭遇, 就止不住的叹息,齐家这是流年不利, 才会发生这一连串不幸的事,等过了这段时间,一定要到庙里去拜拜,去去晦气,。   因为家里接连发生的事, 乱糟糟的一片, 倒是有些忽略了外孙女儿。   这孩子今年才不过三岁多一点, 按道理说,正是哭闹的年纪,但这孩子却懂事的很, 不知道是不是知道家里是多事之秋, 她不哭也不闹, 给一本书,就能自个坐在那里, 乖乖的在房间里呆上一上午,乖的让人心疼。   在心里轻叹一声, 开口说:“锦绣,蛋羹吃完了没?”   因为她忽然的出声,让本来神思不在线的阿锦立刻回神:“外婆。”说着就要站起来, 不过却有些忘记,她现在不过是个三岁的奶娃娃。   站起来的力道有点大,以至于身形不稳,险些跌倒,不过所幸她的反应不慢,及时扶住门框,才免于跌倒的命运。只是她这般的动作让手里的碗脱手而出,直接飞出去。   最后砸在不远处,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不过她年纪小,力道也有限,再加上是土地,所以碗滚了一圈,却没碎。   “锦绣。”   齐外婆看着,吓了一跳,连忙走过去,先是打量了一下外孙女儿,发现她没什么事,松了一口气:“你这孩子,小心些,万一跌倒可不是玩的。”   “对不起,外婆,我不是故意的。”阿锦乖乖的道歉,“下次会注意。”   奶声奶气的话语,搭着她玉雪可爱的小脸,惹得江外婆怜爱之心大起,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连带着声音都比往常要柔和许多:“锦绣真乖!”   但看着外孙女儿的脸,她的心里还是止不住第N次的叹息想到,若锦绣是个男娃娃就好了,闺女的下半辈子也就有着落了。   可惜,是个女儿,再怎么乖巧可爱,长大成人后,也是别人家的。   阿锦对齐外婆那略带遗憾的表情视若无睹,反正她自从来后,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了,哒哒的迈着小腿,把碗捡回来,把碗交到江外婆的手里,笑道:“外婆,碗没破。”   “嗯。”江外婆看着阿锦,又想到了躺在床上的闺女,心里是越发惋惜。   阿锦权当自己没看到,乐呵呵的回了自己的房间,而后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本已经有些破烂的书,白皮红字的写着‘厚黑学’三个大字,打开自己先前看到的那页,接着看下去。   三岁的孩子,本来是懵懂的年纪,按道理来说,是什么都不懂,更别提认字了。   但阿锦不是啊!   ……   她是在三日前成为齐锦绣。   那个时候,齐家真的是乱成一团,哭声,痛喊,还有来往亲戚的叹息声,劝慰声等等夹杂在一起。   比五百只鸭子的叫声都恐怖。   阿锦躲在房间里,除非饿了或者渴了,再不然就是要解决生理需求,不然绝不踏出房门半步。   齐锦绣,九零年出生在华国江市孟县的某个村子,是家里的独生女,不过虽说她是独生女,但属于那种爹不疼娘不爱。   倒也不是说过的多凄惨,事实上,她虽是农村姑娘,但齐父是厨师,且厨艺出众,十里八村每每有红白喜事,都会找他的,因而齐家的日子过的很是宽裕,而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纵然不是父母所期盼的男孩儿,每每见到她都会叹息一番。   但在吃穿上却不会缺少她。   大概也正是因为如此的缘故,齐锦绣在长大成人后,不管先前的下定了多么大的决心,但还是会败在齐父沉闷的哀求和齐母泪眼婆娑中,最后心软,妥协。次的哀求,最后总是会心软,妥协。   一次又一次。   以至于,到了最后,她自己也都已经习惯了。   而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是这般被宠坏,在最一开始齐父和齐母或许还有些心虚内疚,但天长日久下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到最后,   齐锦绣但凡有所反抗,就成了他们嘴里的不孝之女。   纵然从小不被喜爱,但到底生养抚育自己长大的生身父母,齐锦绣实在狠不下心来,和齐父齐母断绝关系,所以只能一次又一次的为难自己,以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最后跳楼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她的死,倒是让齐父齐母放声痛哭一场,不过他们不是在痛哭女儿的去世,而是在哀叹他们日后生活该如何是好?   毕竟没了专属的取款机,能不哭吗?   换她的话,也哭。   阿锦不由的在心里腹诽了一句。   其实重男轻女这种事,就是在已经极具发达的二、三十年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何况是在九十年代。   因为人口的急剧增加,华国在八十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要一个孩子,而这个政策在九十年代达到了一个最顶峰,在这个时候,计划生育是最为严苛,哪怕是在农村也不能幸免,甚至在这个时候,对农村的管理更为严苛一些。   毕竟城市那边,一般来说,都受到了工作的掣肘,即便是心里有再大的不甘愿,最后也会妥协。   但农村不同,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村子里压根就不当回事,该生还是生。不过在执行几年后,国家还是严抓农村这一块,不少妇人在生了孩子后,会强制性的被计划生育委员会那边上环,而且一旦发现超生,就会立刻拉到医院,强行打胎。   如此的行为,虽然闹得一度有些民怨,但胳膊终究是拧不过大腿,都是普通老百姓,面对国家政策,最后也只能妥协。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会乖乖的配合,农村里讲究一个多子多福,而且人多了,才不会受欺负,哪怕是头胎是儿子也都还想再要一个,这样兄弟之间将来可以帮衬一下。   头胎生了儿子的尚且如此,更不用提,那些头胎生了女儿的。   更是想尽法子要生个儿子。   在农村,没有儿子,就会被人看不起,觉得家里绝了户,无人继承,走出家门,似乎都比别人矮一头一般。   而齐锦绣家里就是如此情况。   其实齐锦绣能够出生,也是个意外,因为计划生育的实施,不少人在怀孕后,就想尽法子去查看肚子里胎儿的性别,一旦发现是女儿,就会打掉。齐母也是如此,只是这个时候,医学尚且不发达,而验看婴儿的性别又是明令禁止的,只能偷偷摸摸的来,这就导致会发生验错的事发生。   齐锦绣就是这种情况。   她出生后,虽然让全家人都失望,不过已经生下来,再说什么都已经晚了,齐父齐母虽然极度失望,但到底是自己的孩子,他们也是头一次为人父母,欢喜还是有的,就是少了点。想着等日后,学着一些人,偷偷的再生一个就是,毕竟村子里不少人都是这么做。   怀孕后,瞒住,找个借口,到外地或是住到亲戚家去,等孩子出生,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再回来。   到时候,即便是要罚钱,也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总之一句话,没有。   即便是被拉到派出所又如何?顶多就是呆几天,又不能判刑坐牢。   齐父齐母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而且在齐锦绣不到一岁的时候,齐母就又有了身孕,去外地偷偷检查后,是女孩儿,便做掉了。   小产比较伤身,这个孩子打掉后,又隔了一年多,齐母才又有了身孕,这次倒是查出是男孩儿,齐父齐母自然是高兴的,甚至为了防止出现阿锦这样的意外,他们又多做了两次,都说是男胎。   齐父齐母心绪大定,便决定等到齐母肚子显怀后,便到外地去待产,齐母的小姨远嫁的东城,坐火车都要一夜时间,不用担心被人碰到。   等生了孩子再回来,若是担心被罚的话,找个借口,说是捡的,虽然只是掩耳盗铃,不过在这个时候,成功的还不少。即便不行,被拆穿,依照齐家的家境,二胎的罚款,他们紧一紧也是可以拿得出来。   只是天意弄人,   都没等齐母到小姨那里养胎,就被人给举报了。   齐母被计划生育那边的人抓了个正着,不管齐家这边,是哭闹也罢,哀求也好,那些人都不为所动,硬拉着已经快要五个月的齐母做了流产。   流掉了一个已经成型的男胎。   齐父齐母更是伤心欲绝,没了孙子的齐奶奶有几日的时间,更是站在计划生育委员会门口,又哭又骂的,而计划生育那边对齐奶奶这种情况,也显然驾轻就熟,当即便呵斥,说齐奶奶再闹的话,就直接送到派出所住几天。   对齐奶奶这辈的人来说,天然就对派出所有所敬畏,所以齐奶奶便也不敢再去,只在家骂骂咧咧。   骂计划生育办,骂那个告密的人,有时候连国家也骂。   但不管如何?   孙子已经没了。   而更让齐奶奶绝望的是,齐母这里才养好身子骨,都没等再怀孕,齐父就出了事。就是齐父不知道听谁说,知道了当初告密的人,就是住在村东的宋家,想着没了的儿子,再加上喝了一点酒的缘故,齐父当即就去宋家算账了。   像是这种断人子嗣的事,哪怕占着国家大义,但就村子里来说,却不道德,宋家人哪能承认?自然是一口否决,还说齐父污蔑。   喝了酒的齐父才不管那么多,当即就和宋家人吵起来,到最后越闹越大,还打了起来。   混乱中,齐父不知道被宋家十五岁的大儿子踹了一脚,就那么巧,正中命根子。齐父当场卷缩身子,起不来身,疼的是满地打滚,看热闹的,见情况不对,宋家人也怕真的闹出大事来,便把人送到医院去。   检查后,其他方便倒好,唯独子嗣上,日后困难的很。   这还是温婉一点的说法,其实就是齐父没了生育能力。   这个消息对齐家来说,不亚于天塌下来,齐父更是面红耳赤,拿着刀冲到宋家,要和宋家拼命,被人拼命拦着,才没有闹出人命来。介于这一点,宋家理亏的很,最后在村委会和派出所那边的调和之下,宋家赔了三千给齐家,才算了结这件事。   因为这事,齐家和宋家成了仇家,见面分外眼红的那种。   没了生育能力的齐父。   也就意味着他此生就只有齐锦绣一个孩子,但齐锦绣的待遇并没有因此而变好,甚至还变坏了,因为齐家人都在埋怨叹息,齐锦绣为什么不是男孩儿?   若她是男孩儿的话,齐父就不会绝后,日后也还有人养老送终,不至于连个家都没有。   这闺女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   齐锦绣就是在这种无理的埋怨和叹息里长大的。 第239章 九零年独生女2   在这样环境里长大的齐锦绣, 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而很显然,齐锦绣并没有前者的魄力, 所以她成了后者。   齐锦绣的性格内秀, 不爱说话, 但却是周遭公认的乖乖女。   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周遭的邻里们,提起齐锦绣都是一个评价,这是个乖巧又懂事还省心的女娃。   没少让自家的孩子跟着学一学,尤其是家里的女儿。   约莫是因为如此的缘故, 齐锦绣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 她在女孩儿中是另类的别人家的孩子,因此,她们会联合起来孤立齐锦绣, 不愿意和她一起玩。至于男生的话, 就不用说, 在这个年代里,男生女生之间泾渭分明的很。   就没有男生愿意和女生一起玩的,不然是要被小伙伴们嘲笑。   “这待遇, 也是绝了。”这是阿锦在接受了原身全部的记忆后, 感叹了这么一句。   齐锦绣说的好听说独生女, 独享父母的宠爱,外人看来,就这么一个孩子, 可别宠坏了。   但事实如何?长眼睛的都能看清楚。   被父母埋怨,被亲戚朋友叹息,至于疼爱?是什么鬼东西?   就这样, 等十多年后,孩子长大成人,略有些出息,反倒是得意洋洋,说是自己功劳,并且趴在她的身上吸血。   还一口一个是为她好。   想到原身的遭遇,阿锦的心里就升起一丝的暴戾,也就是原身好性子,不然换成她,试试看。   她讲究的从来都是以彼之道还师彼身。   敢这么对我,不把你扒皮抽筋,就已经是她心性良善了。   ……   做好晚饭,齐外婆没在院子里看到外孙女儿,她也到闺女家住了几日,也知道,若是外孙女儿不在院子里的话,那就是在自个房间,其实本来外孙女儿才三岁,按道理还是跟着父母住一起,之所以已经有自己的房间,实在是闺女小产还没有好,女婿就又出了事。   外孙女儿在跟着他们住一起,就有些不方便,所以便把她挪到了隔壁的房间,本以为她会哭闹,毕竟这个年纪的孩子,最是离不得妈妈。   倒是没想到外孙女儿适应良好,除开在第一天还哭了一小会儿,此后就再没有哭闹后,倒是让人省了不少心。   要不就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呢?就是贴心懂事。   外孙女儿最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是从不会乱跑的。   齐外婆走到房间里一看,果然在房间里找到人,开口说:“锦绣,出来,要吃晚饭了。”   “好。”阿锦点点头应答下来,并且立刻从床上跳下来。   “小心点。”齐外婆忍不住开口提醒说,这床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有些高的。   阿锦笑的乖巧,点点头:“知道了。”   现在是夏天,天长日短,虽说是晚饭,但如今依旧是明光大亮的,晚饭是在院子里吃的。   饭桌上,齐外婆便说了一件事,就是她明日就要回去了。   “这就要回去啊?”齐奶奶有些惊讶,语气有些不舍,开口问:“可是家里有事?还是觉得我这里怠慢了?”   齐奶奶是真心舍不得齐外婆走,实在是齐外婆是个勤快人,在这里住的几日时间,把家里打理的实在妥当,每日的饭菜,也都是变着花样,让齐奶奶不用再操半点心,甚至还有时间外出和同龄人唠嗑。   不像是齐外婆没来前,她要照顾受了伤的儿子,小产的儿媳妇,还有年幼的孙女儿,除此之外,还有洗衣烧饭拾柴喂猪喂鸡等等这些活计,真的是从早上睁开眼睛,就没个清闲的时候。   而齐外婆一来,就分走了她大半的事情,如今知道齐外婆要走,她自然舍不得。   最起码也要等到儿媳妇养好身体吧。   不然的话,她岂不是又要和前一段时间一样,累的不行,所以她现在说的挽留齐外婆的话,在这个时候,是真的。   齐外婆摆手说:“都不是,只是我在这里也已经住了四、五日,春芳的身子虽然还没好利索,但也已经能下床,没什么大事,我也就放心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毕竟一直住在闺女家,没得让人笑话。”都是一代人,齐外婆甚至比齐奶奶更精明一些,她能不知道齐奶奶的想法,就是知道,她才要回去的。   帮着的几日,已经是她心疼闺女,怎么?如今还得寸进尺了。   “亲家,你说是不是?”见齐奶奶又要说什么,又笑眯眯的问了一句。   听到这话,齐奶奶还能说什么?她总不能直接开口说,让齐外婆留下来帮她干活吧?   她还没有那么不要脸。   所以,   齐奶奶只能温婉的劝说,不过齐外婆也不是吃素,她才不要留在齐家做牛做马呢?甚至看着齐奶奶如此的做派,又想着女婿的事,她的心里已经生出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见劝不动齐外婆,齐奶奶的心里也是有些郁闷,想着齐母已经好的差不多,她即便是再劳累,也顶多就是几日的时间,况且齐外婆在这里,自己虽说是轻松了许多,但齐外婆这人太大手大脚,其他的先且不说,就说饭菜,油盐用起来一点分寸都没有。   才几日的时间,那油罐子都下去一大截,还有红糖,也已经没了一半,家里的鸡蛋就更不用说,就没存下来。   还美名其曰让儿子吃的好些,好的也能快一些,不过儿子好没好她是不知道,但齐外婆的脸色,却肉眼可见的红了不少。   这般一想,齐奶奶又心疼起来,前一秒还盼着齐外婆不走,能让她轻松一些,这一秒,就恨不能让齐外婆立刻就走。   ……   阿锦小口的喝米汤,对齐外婆和齐奶奶之间的‘风云变幻’全让当做不知道,这俩人,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她还是不要掺和,毕竟她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三岁奶娃娃,能做什么呢?   不去添乱,已经是她最大的诚意。   是夜,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不多,所以虽然才九点半,但村子里却已经寂静下来,街道上已经基本没人,甚至就连亮着灯的人家都不是很多。   阿锦本来也已经蠢蠢欲睡,她现在还是个小孩子,睡的时间长,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不过就是在这个时候,齐外婆和齐母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齐外婆到齐家的这几日,都是和阿锦睡在一起。   见她们过来,尤其是在走进来后,齐外婆还又勾头回去,看了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阿锦便知道其中有故事。不过是什么故事,阿锦表示自己并不是很想要知道,嗯……她并非不八卦,而是她心里已经猜出来大半了。   说实话,她们的心思还挺好猜。   “芳儿,你有没有想过,和大卫离婚?”齐外婆人都还没坐下,便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对齐外婆这话,阿锦一点都不意外。   不过她不觉得意外,齐母可意外的很,甚至在听到后,险而又险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尖叫出声,稳了稳心神,往门口看了一眼,把声音压的低低的:“妈,你说啥呢?我和大卫过的好好的,离啥婚?这要是让大卫和婆婆听见,还得了。”   “芳儿,妈也是为你好。”齐外婆是个谨慎人,虽知道外孙女儿小,是听不懂她们的话(才怪?)不过为了防止她鹦鹉学舌,不知情的说出去,给她和闺女带来麻烦,还是看了一眼。   见阿锦的眼皮一张一合,睡意明显,才放心的接着说:“……女婿伤在那种地方,且不说对你以后有没有影响?便是没有,他不能生,你日后可就锦绣一个女儿,这咋能行?日后锦绣嫁了人,到时候,你又上了年岁,谁伺候你?谁给你养老送终?我知道离婚的名头是不好听,但总比日后孤苦无依来得强。妈也是为你好。”   “我们可以去领个孩子回来,到时候养大成人,也是一样的。”齐母在知道齐父出事后,虽然也是哭天抢地了一番,但她的心里还真的没有生出过要离婚改嫁的想法。一则是在这个时候讲究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二则就是她和齐父虽相亲认识,但结婚后感情却不错。   当然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她连亲妈都不能告诉的秘密。   齐外婆忙道:“自己的和别人的能一样吗?你这孩子,可别关键时刻犯左性?”   “我怎么就左性了?那没儿子的人家,又不止一家,不都是这么做的吗?”齐母不以为然的说道。   嗯,齐母嘴里的这个‘领’字,其实就是温婉一点的说法,哪家男娃多,家里又穷,养不起,便会把孩子送给那些没儿子的人家,养父母那边多少意思一下,给些营养费。   其实这种行为,叫阿锦看来其实它和拐卖是一个性质。   而这种事,在八十年代的农村曾经盛行一时,齐母也没少见,如今既然他们不能生,生出这个心思很正常。   齐外婆却有点不赞同的说:“…芳儿,现在可不是几年前,打从计划生育,不许多生孩子后,这孩子就贵重起来,尤其是男娃,谁还舍得送人?再说了,即便是有人,那也是别人家的,养着别人的孩子,谁知道他日后孝不孝顺?这万一就跟你杨三叔一样,辛苦半辈子,把二钢给拉大,给他盖了房子还娶了媳妇,二钢呢?那良心都让狗吃了,转头就把他亲爹娘给接了过来。如今倒好,你杨三叔倒是在家里成了外人。”   “这不是自己的,就是不孝顺。”   自己的也未必孝顺?   阿锦不自觉的撇了一下嘴,在心里吐槽说道。   齐母听着这话,虽然眉宇间闪过一丝担忧,不过很快又坚定自己的语气:“不一样的,杨三叔领二钢的时候,年岁太大,已经五、六岁,早就记事了。我和大卫的话,必定是要个襁褓里的奶娃娃,他不记事,自然就养的熟。”   “可,领的孩子哪有自己生一个靠的住。”齐外婆虽觉得有道理,但还是担心,如是的开口说道。   齐母的态度却坚定:“自己生的也不一定靠得住,不孝子哪村没有?”   “你这孩子,咋不知道好赖呢?”齐外婆看着齐母这态度,伸手在她胳膊上打了一下,语气都有些着急起来。   “妈,我知道你是为我好。”齐母叹口气说道,“……只是我真的没想要离婚。你看,我离了婚,就是二婚,再找也是给人做后娘,一样也不是自己的孩子。后娘还更难走,再这,若是再找的话,也没有齐家这条件。我可不愿意受苦受累,再这,是大卫不能生,婆婆也不会因此拿捏我。若是到了别人家,我便是再生,也不能保证一定是儿子。”   “倒还不如现在这般。”   齐外婆一听这话,本来下意识的就要张口反驳,不过略想了想,却又觉得有几分道理。   说起来,齐家的条件着实不错,不然的话,当初齐家来提亲的时候,她也不会一口答应下来,女婿又有一手好厨艺,人也还算是踏实勤快,很是攒下几分家底,像是闺女一结婚,就住上了她忙碌了半辈子才住上的,宽敞又明亮的青瓦红砖的房子,亲家虽然是有点事儿,但心眼却是好的,若再嫁的话,闺女就是二婚。   再嫁人的话,条件必定要一降再降,不是有缺点就是给人做后妈,说起来倒还真的不如现在。   比较现实主义者的齐外婆,在心里这里一分析,立刻转变了自己的态度,一拍大腿,说道:“闺女,还是你聪明,倒是娘一时有些想佐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的闺女?能差了吗?”   齐母先前的话,本来是应付齐外婆的,不过她自己也是越想越有道理。 第240章 九零独生女3   她们这话听得本来正在装睡的阿锦很是有几分无语。   别看齐母说的一派大义凛然, 但其实阿锦却听出了齐母语气里的心虚。   说起来,齐母还真的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离婚改嫁,倒不是说她对齐父有多深的感情, 事实上, 感情也有, 但绝对不至于如此。   她不改嫁的原因。   除了她和齐外婆说的那点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的身体出了问题。   齐母是被人强行拉过去引产, 本就不是自愿, 期间自然是挣扎的, 虽然都顾忌着肚子里的孩子, 不敢有太大的动作, 但到底还是受了些影响的。   再加上这个年代引产的技术也不如一二十年后来的高明,身体上多少也会有些影响,齐母在引产期间,就出了血,虽然及时的止住了血, 说是养得好,对身体不会有什么损害。   但她怎么可能养得好?   被生生打掉一个成型的男胎, 齐母在醒来后,是哭的死去活来,甚至还动手打了卫生所里的医生, 也没少闹腾。   再后来, 她小月子都还没做完,就又出了齐父的事,齐母自然没能休息好,那几日拖着虚弱的身体, 跟齐奶奶再医院里跑上跑下的折腾。再齐父出院的前夕,她就有些撑不住,想着正好在医院,顺道去看看也好。   谁知道,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因为引产后没能好好调养,让她的内里虚弱,日后怕是再不好有孕。   虽然说,现在是提倡计划生育,齐母已经生过一个女儿,即便是不好有孕,对她也没什么影响?给齐母看诊的医生,也是这么劝说她。   不过齐母可不是什么思想觉悟高的人,她就是一寻常妇人,齐父还未出事前,她才被引产,伤心难过一回后,她也都已经和齐父商量好,等身体好了,就赶紧再怀一个,而且一怀孕就去外地,女孩儿也就罢,男孩儿的话,就等生了再回来。   如今告诉她日后不好再怀孕,虽然说有齐父在先,但对齐母来说,仍旧是个打击。   而且这件事她谁也没说?   别看她没读过几年书,但也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她不能生和齐父不能生,可是两码事?   若齐父和齐奶奶知道后,即便齐父已经不能生,但他们心里依旧会有疙瘩。所以,这件事齐母是谁也没说,哪怕是亲妈都瞒着,没透过一丝半句。   由此可见,齐母其实也是个现实派的人,和齐外婆不愧是母女俩,真的是一脉相承。   齐锦绣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在多年后,她陪着齐母去医院里做身体检查,齐母因为自己手脚总是冰凉,还爱出虚汗,便自己主动告诉医生的,她这毛病,是不是和她当年引产,伤了身体有关系。   她才知道这个事情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阿锦可从来都打算用这个消息做什么?   且不说齐父已经不能生,那么齐母有没有生育能力并没有什么影响,就说齐父没事,她也不会多嘴的。   做人有的时候,不要那么多嘴,没什么好处,还容易得罪人。   阿锦翻了个身,闭上眼睛,不再理会还在说话的齐母和齐外婆,缓缓的睡去。   ……   等到阿锦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明光大亮,屋子里只剩她一个人。   揉着眼睛从屋子里走出来,到墙角边,去刷牙洗脸的时候,就见齐奶奶手里拿着一个馒头,边吃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看到阿锦后,   翻了个白眼:“小丫头片子一觉睡到现在才起,倒是好福气的很呦!”因为嘴里有东西的缘故,她这话说的是有点含糊不清。   不过那阴阳怪气的语调,却没跑。   对此,阿锦已经很习惯了。   毕竟齐奶奶就是这么个人,而且有着大多数中年妇女的通病,嘴碎。   阿锦来到这里才几日的时间,这话就没少听,原身更是听着这种话长大的,若是因此而生气的话,那她早在来的第一天就已经被气死了。   对这种人,尤其是在这个不那么开放的年代,她们两个有着血缘关系,对方占着辈分的制高点,她人也小。   不理会,是最好的办法。   但也只是一时的,等她再大一些,就不用这般了,毕竟她一个三岁的奶娃娃,不能做太过格的事。   “丫头片子就是丫头片子,见到人,都不知道喊一声,也不知道你妈都是怎么教你的?将来若是指着你的话,怕是只能喝西北风了。”齐奶奶又开口嘟囔说道。   她这话说的,让刚从齐母房间里出来的齐外婆很是有些不高兴,亲家母这是什么意思?指责她女儿不会教孩子吗?   不过她今天就要走,也不想和齐奶奶多说,免得一个没忍住,吵起来就不好,毕竟闺女没有离婚的心思,日后还是要在这个家里生活,她和闺女的婆婆争吵,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因此,也就没有出声。   虽然说顶着三岁的外壳,很多话她都不能说,但偶尔反驳一两句,还是没问题的,“我从小是跟着奶奶的。”说完这话,也不管齐奶奶听没听懂,就先一步跑进了厨房里。   别说,齐奶奶还真的没听懂阿锦的话。   齐外婆倒是品出一点不同,只是她才不会去提醒齐奶奶呢?不过话说回来,外孙女儿还真的是乖精乖精的。   跑进厨房的阿锦,   一眼就看到了灶上放着的刚蒸好的馒头,还冒着热气,厨房里还飘散着甜味,让她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刚出锅的馒头,抹上一层西瓜酱,再来个煎蛋的话,哇呜一口咬下去。   美味啊!   下午,刚吃了午饭,齐外婆就拎着自己的一个黑皮包准备回去了,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里面不止是装了她的衣服,夏季衣服轻薄,她又只住几日,没多少衣服,包按道理不会这个模样。   里面除了衣服,必定还装了其他东西。   毕竟齐父受伤后来看他的人还不少,虽说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没多少钱,但手里多少也有些富裕,来看病人,都不会空着手过来。   都要带点东西,贵重的买不了,但拎上一些水果糖,炸麻花,或者一斤糕点还是可以的。   很显然,齐母给齐外婆装了不少。   这也是齐奶奶看到包后,脸色都有些不好的原因。   不过齐外婆才不管齐奶奶的脸色好不好看,且不说这是她闺女孝顺她的,就说她照顾的几日,这些东西都是她应得。   ……   齐外婆走后,   最开始齐奶奶还有点不适应,毕竟她闲了几日,如今家里的活计,一下都压到她身上来,还真的有点不得劲。   不过,   这些活到底是做了多年,很快也就适应。   又过了几日,齐母的身体经卫生所那边诊治,基本也已经没事,齐母这一好,齐奶奶也明显松了下来。   齐父那边,虽然还躺着,不过身体其实已经没大事,就是他心理还不能接受自己不能再有孩子的事情。   不过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夏天过去,秋收来临,大家都开始忙碌起来,齐家也不例外。   虽说因为家里人口少,分的地也不似别人家多,但也有五、六亩,再加上人少,没个十天半个月,地里的活儿是忙不完。   毕竟秋收后,还要耕地,播麦子,再有玉米之后还要晾晒等等。   等真的清闲下来,都要立冬了。   不过这些都和阿锦一个三岁的奶娃娃没什么关系,她不给家里添乱已经不错了。   时间流逝,   十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时值2003年。   阿锦十二岁了,小学毕业,即将升初中。   得益于她从来都没有考过双百之外的好成绩,阿锦顺利的考上了县城最好的中学,实验九中。   整个村子,就阿锦一个考上了。   不止是让齐父齐母喜上眉梢,很是高兴,就是齐奶奶也难得称赞了她几句。   原因也简单的很,整个村子就阿锦一个考上,她走出家门,家里有学生的,尤其是和阿锦年岁差不多的,谁不称赞一句,你家锦绣成绩这么好,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找一份好工作。   还接连追问,她们是怎么教孩子的?竟把孩子教的这么好,乖巧听话不惹事还成绩好,真是让人羡慕死了。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齐奶奶也不例外,甚至因为家里没男孙,先前几年,齐奶奶没少被人挤兑,说将来老齐家算是绝后了,齐奶奶为此,没少生闷气。但因她自己也觉得,她没孙子,出门矮人一头。   不过因此,虚荣心更强。   如今阿锦给她涨了脸面,让她出门没少被人捧着,她自然是开心,再看阿锦,终于觉得这个讨人嫌的孙女,顺眼了那么两三分。   说起这个,就要说一下。   就是每次齐奶奶被人指摘没孙子的时候,她生气,偏她自己也觉得,没孙子,就没有底气,即便心里生气,也不敢和人大吵大闹。   不过一腔火气,总要发泄。   这不,阿锦就倒了霉。   齐奶奶每次在外受了这种气回来,都要对阿锦嘟囔埋怨一回,为什么她不是男孩儿?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受这种闲气。   阿锦可不是个愿意吃亏的人,尤其是伴随着她年纪见长,上了学后,更是。   所以,   只要齐奶奶开口埋怨阿锦,阿锦这里若是听不到的就算,若是听到,必定是要开口反驳,而且是那种齐奶奶说一句,她能回怼三句,甚至更多的那种,而且都是有理有据那种。   让你听着生气,却也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上来。   为此,   齐父不知道多少次要打阿锦,不过她才不是站在那里乖乖不动,任你打骂的那种,而且往往都是在开口反驳前,她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绝对不站到齐父跟前,只要他略一动,阿锦立刻撒腿就跑。   不过伴随着她长大,连这个也不需要了。   毕竟这十余年来,她也不是白长,日常锻炼更是没少过,现在别说齐父跑不过她,就是她不跑,他也都已经打不过。   只是作为一个从来都没有学习过武艺的人,阿锦没有动过手,一则是怕暴露自己,再有就是齐父到底是她的生身之父,真的动手了,她作为女儿,讨不了什么好?   介于阿锦的牙尖嘴利,还有不服管教,这十年来,不管是和齐奶奶也罢,还是说齐父齐母也好。   他们之间都没什么感情可言,唯一剩下的大概就是法律上的责任感。   如今你养我小,将来我自然养你老,除此之外,感情,那是什么? 第241章 九零独生女4   实验九中, 高中部   今天是周五,也是自九月份开学后,高中生第一次回家的日子, 还不及下午三点钟, 校门口便已经停满了前来拉客的车,站在学校的教学楼看去,很是有几分客观。   让看到的学生, 在最后一堂课的时候,已经全然没有学习的心思。   “安静!”高一六班的班主任张老师,听着下面学生窃窃私语的声音, 屈指,敲了敲讲台桌面,语气有些恨铁不成钢。   这些学生的心思都还是太浮躁了。   这才上课, 距离放学还早着呢, 就已经没了学习的心思,就这不端正的学习态度,难怪前几日摸底考试不理想。   “不许说话,都给我好好的自习, 看看你的上次的摸底成绩,全年级九个班,平均成绩去只排到第四, 比一班的平均成绩足足少了九分, 不思索怎么把自己的成绩提上去,还有心思说笑, 真是一点危机感都没有,别以为你们才高一,时间还多的去, 什么等上了高三再努力也不迟,我告诉你们,这话就是哄小孩子的,将来若想要考个好大学,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   张老师是语文老师,一张嘴皮子利索着呢,念叨起人来,那绝对是一套一套,说上半个小时都不带停的那种。   她这般的行为,让下面不少学生暗暗叫苦,这都什么事儿?马上就要回家了,却还要受老班的魔音摧残。   殊不知,   他们这样的表情,张老师是尽收眼底,心里也是叹息,这些孩子到底是不定性,日后需要多提点,不过……也不是所有学生都如此。   张老师的目光落到了班里最后一排的一名女生身上,表情陡然柔和下来,锦绣这孩子不愧是在初中部自入校后,就稳坐第一名不动弹,虽然中间跳了一次级,但并不妨碍她中考的时候,力压群县的学生,成为县里的中考状元,这性子就是比旁人要稳重,在这样有些浮躁的气氛里,她依旧能全身心的学习,不受半点影响。   不枉费她费尽心思,斗智斗勇,才把她抢到自己班里,没让她失望。   是个高考状元的苗子!   阿锦也察觉到了张老师的目光,毕竟她的星辰诀已经修到第四层,五感便格外有些敏锐起来,只是她并未抬头,毕竟她给自己留的时间并不多。   这时,   ‘叮咚咚叮咚咚’的放学铃声也响起。   伴随着这一阵铃声,本来还寂静的校园,顿时变得热闹起来,学生像是脱缰的马儿一样,一股脑的就跑了出去。   那略心急一些的,甚至早早的就把书包放到教室里,铃声一响,拎着包就跑,哪怕是张老师这个班主任还在,也没能挡住他们的归心似箭。   看的张老师又是一阵摇头。   不过念着他们这是上了高中第一次回家,倒也没有开口阻止。   自己拿着教材,也慢悠悠的走出教室的大门。   两分钟不到的时间,   教室里就没剩下几个学生了。   其中一个圆脸的女生,在把东西收拾好后,抬头,看到依旧坐在那里,八风不动的阿锦,开口:“锦绣,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也走吧。”   她叫马培培,和阿锦是一个村子里的,只是住的不近,一南一北,又因她比阿锦大上两岁,不在一个年纪,故而先前并不认识,还是升入高中,开学第一天,在宿舍里才发现,关系自然就亲近起来。   阿锦摇了摇头,回答说:“培培姐,我不回家。”虽然说学校是规定,一个月回家一次,不过若是你家远,或者家庭条件不好,不愿意回家,也不强求。当然,很少有学生星期还不回家的。   不过很显然,阿锦就是其中之一。   她对齐家实在没什么感觉,与其回齐家面对齐父齐母还有齐奶奶念念叨叨,她还不如留在学校,最起码耳根子还能清净一些。   “你不回家吗?”马培培听到阿锦的话,大吃一惊,连忙走过去,“你自己一个人在学校?”   阿锦笑道:“怎么就是我一个人?学校还住着不少老师,再不济,门卫大爷也还在呢。”   “那能一样吗?整个宿舍楼就剩你一个,不害怕吗?”马培培开口说道,“再说了,我们都一个月没回去,你都不想家的吗?”   “我们宿舍楼后面就是小吃街,热闹着,没什么可害怕的。”阿锦避重就轻的回答说:“…培培姐,你还是快些走吧。不然,再晚就没车了。”   “那好吧,你自己一个人在宿舍,注意安全。”马培培叮嘱了一句,很快也拎着书包下了楼。   马培培走后,教室里就只剩下阿锦一个人。   时间一点点走过,   天色渐渐暗下来,阿锦这才揉了一下眼睛,站起身来,简单收拾一下桌子,锁好门。   不过她并没有回寝室,而是直接去了学校后面的小吃街,解决了晚饭,这才回来。在回寝室的时候,刚好碰到张老师。   学校后面就是教职工小区,和学校是连着,所以这个时候看到张老师,一点都不用奇怪。   “锦绣,你怎么还在学校?没回家吗?”张老师看到阿锦,也有几分吃惊,据她所知,齐锦绣是齐家村的人,家庭条件也还可以,怎么没回去?   阿锦先乖乖的说了一声‘张老师好’,这才回答她的问题:“嗯,我这次不打算回去。”   “这次不回去的话,下次可就是下个月了,你不想家吗?”   那个家,有什么可想的。   阿锦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不过面上却回答:“不会,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语气带了几分俏皮。   听得张老师有些好笑,也叮嘱了她几句安全问题,便让她走了。   阿锦回到宿舍,洗漱过后,又练了一会儿星辰诀,很快也就睡下。   而她没有回家,齐父和齐母也不甚在意,嗯……反正女儿念初中的时候,就很少回来,这几年他们也都已经习惯了。虽然说女儿自小脾气大,性子野,但在外人面前,还是挺懂事有分寸。   他们还是很放心的。   ……   作为一个看着是少年,实则内里是个老妖怪似的魂魄,她自然是让人放心,不但是让齐父齐母放心,就是老师对其也很是放心。   这个学生,自来就很能静得下心来,而且很自律,人也不骄不躁。   自从升入高中以来,不管什么考试,从来都让人失望过,小到随堂测验,大到几校联考,她都是稳坐头名的哪一个。   为此,   和张老师一个办公室的老师,可没少羡慕,尤其是当初和张老师争夺阿锦的一班和二班的班主任,没少说酸话。   这让张老师既是高兴又有些担心。   就阿锦的成绩,她很有可能不会按部就班的读书,说不得还会跳级,到时候她就不一定带对方了。   想想心里就有点小难过。   张老师的这个想法,很快就得到了验证,而且比她想的时间还要早,这一个学期都还没过完,阿锦就向学校那边申请了跳级。   最一开始校长是有点犹豫,毕竟高中跳级和初中跳级还是有些不同的,他有些担心,若是阿锦跳级的话,不能保持现在的成绩,便提出阿锦跳级的话,要先通过跳级测验。   在期末考试的时候,参加高二的期末考,通过了,且考到年级前十名内,她才能跳级。   对此,   阿锦是一口答应下来,并且野心勃勃的想到。   年级前十名?   开玩笑,她就从来都没考虑过第一名以外的成绩,不管是在哪个年级?   这一年期末考试,   阿锦参加了高二的期末考,并且以绝对的高分,干掉了高二原来的第一名,喜的校长笑的合不拢嘴,立刻拍板同意了阿锦的跳级。   并且一再的叮嘱高二一班的班主任,一定要好好照顾她,这可是高考状元的苗子,不能出差错。   实际上不用校长叮嘱,高二一班的班主任也会多加照顾。   年级第一,   不管放到哪个班里,都是班主任的心头宝。   一年后,   在别人都还在为高考奋斗努力的时候,阿锦已经接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非是保送,事实上,实验九中虽然是孟县最好的高中,但放到整个江市,是排不上什么名号的,虽然也有保送,但却不是什么好大学。   甚至连重本都算不上。   对阿锦这种有点完美主义的人来说,自然是看不上。   她参加的是自主招生,对此,学校也是赞成的,就阿锦的成绩,只要她发挥正常,燕大华大也是唾手可及。但让班主任和校长都意外的是,阿锦是参加了燕大和华大的自主招生,也都接到了录取通知书。   不过她没去,反倒是去了G大。   G大也是百年名校,建校史列出来,那也是牛逼哄哄的,甚至因它归国家管理,论实力的话,比燕大和华大还要强一些,但却没有燕大和华大名气来的大,毕竟这两所学校是国内公知的顶尖名校。   哪怕是齐奶奶这种没念过书的老年人,都知道。   消息一经传出来,真的是惊呆了所有人,他们想考都考不上,这大佬倒好,考上了还不去,真是人比人,气死人的节奏。   齐父和齐母本来还不理解阿锦的选择,甚至还闹着,让她在华大和燕大间选一个,至于G大,他们不知道,也没听说过,哪里比得上华大和燕大?   不过后来知道,考上G大,一毕业后就管分配,端上铁饭碗,他们的态度瞬间就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对齐父齐母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公务员,铁饭碗,那绝对是不二的选择。   华大和燕大再好,也不包分配,毕了业,也一样要自己找工作。   ……   G大是军校,开学的时间比所有学校都要早,八月中就开学了。   “这么早就开学啊!别人都是九月呢。”齐母开口说道,语气颇有点感叹之意。   阿锦道:“嗯,军校,是比其他高校要早开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岁渐长,又或者阿锦这个女儿,优秀的让人为之侧目,让他们出门在外,没少被人称赞的缘故。这几年来,齐父和齐母对阿锦的态度也越来越柔和,就连曾经张嘴闭口都是丫头片子的齐奶奶。   也开始对阿锦笑脸相迎,走出门去,也多有称赞,再不提什么女儿都是别人家的这样的话。   对他们的态度转变,阿锦却浑然不在意,毕竟在原身的心愿里,从来都没有原谅他们这一说,对齐父齐母还有齐奶奶,有的就只是责任罢了。   以德报怨,从来就不是她的行事作风。   以怨报怨,以德报德,才是她为人处世的方式。 第242章 九零独生女5   G大作为军校, 新生开学是有为期三个月的基础拉练,也俗称新生入学仪式,一般来说, 担任教导员的并不是学校的老师,而且本校大三或者是大四的学长担任, 拉练最后会有一个统一的考核,一般是野外生存考核。   通过了这个考核, 在五星红旗下正式宣读誓言后, 他们才算是成为一名军人。   所谓的基础训练其实就是针对新生体力的一个训练, 新生入学, 即便是之前有定期锻炼身体,体力也是不合格的,作为一名军人而言。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学生体力都不合格,也有例外, 像是一些家学渊源或者早早就定下目标,长年累月坚持锻炼身体的。   但在这些新生中, 阿锦是最显眼的一个。   怎么说呢?   其实她在来学校报道的当天就引起了轰动, G大本就是男多女少的学校,基本生男生都会下意识的去照顾女生,更不用说阿锦长的还漂亮。   很自然的就成为了瞩目的焦点,入校第一天,阿锦就被N个学长要了电话号码。   就连新生训练的第一天,担任阿锦班里的教导员对她的态度都格外温柔一些,毕竟整个计算机专业就这么一位女生,可不得好好呵护吗?负责阿锦班里的教导员叫潘杨,大四生,还阿锦他们计算机专业的直隶学长。   潘杨生的寻常, 不过笑起来却很灿烂,让人很容易就新生好感,刚才自我介绍的时候,也很容易就和班里的男生,打成一片。   但这个看似好说话的学长,在列队后,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不少人跪了。   “全体都有,绕着操场五十圈。”   “学长,五十圈太多了,少一点吧。总要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潘杨的话刚说完,队里就有学生扬声喊道。   G大的操场一圈不是常规的四百米,而是八百米,五十圈下来,就是四万米,虽然他们来之前就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但这还是太多了。   这是要跑死人的节奏吗?所以,他这话一开口,立刻就引来了其他学生的附和。   站在最后面的阿锦却直接翻了个白眼。   到底是年少无知,不知道这些人的恶趣味。   果然,   潘杨笑道:“没问题,那我们就改跑六十圈。”   “学长,这……”   “七十圈。”   能考上G大的都不是笨蛋,如果到现在还反应不过来的话,脑袋也就白长了,所以果断的就闭嘴了。   “很好。”潘杨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一如刚才自我介绍的时候,不过这个时候,众人看他刻没有什么亲和了,恶魔还差不多。   “立正,稍息,跑步走!”   ‘哒哒’操场的跑步声又多了一队。   “锦绣学妹,等一会儿,你要是坚持不下去的话,可以原地休息一下。”潘杨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间身边,小声的开口说道。   阿锦点头:“谢教导员好意。”虽然她用不到。   潘杨看着阿锦秀美的脸庞,耳尖有点泛红,真是没想到,他们计算机专业今年居然能出这么一个大美人。   瞧瞧这秀气的眉眼,白净的皮肤,声音也清清脆脆,身上似乎还带着薄荷的香气?怎么看都是个娇娇女?怎么就这么想不开,考军校呢?   潘杨看着阿锦的侧脸,耳尖有点发红,思维也一时有些散发。   但一圈过去,两圈过去,三圈,四圈……   十圈过后,不少男生的呼吸都开始粗起来,面色发红,额头出汗,但阿锦这里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让潘杨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女生中,十圈就是八千米,她却面色不改,这体力可真是不错!或许能坚持下来。   二十圈后,潘杨看着面色依旧的阿锦,心里开始有点嘀咕,小学妹这是没有汗腺吗?怎么脸上一点汗都没有啊!   要知道,不说其他学生,就是他自己,这二十圈下来,脸也都已经红了。   三十圈,四十圈,五十圈,六十圈,一直到跑完最后一圈,全程都盯着阿锦的潘杨,不得不承认。   小学妹的体力之彪悍,绝对是新生之最,即便是入校几年的老生,也未必有她的体力。   厉害了。   潘杨都如此想,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都有看怪物似的眼神看着阿锦。   这还是人吗?   介于阿锦过于彪悍的体力,上午的训练结束后,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让阿锦吃午饭的时候,被不少人给围观了。   就连不少老师也都知道,这届学生里除了个体能超强的,七十圈下来,跟没事儿人一样,而且还是个女生。   三个月后,   基础训练结束,阿锦在最后的大考中,运气也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她竟然抽到了系里唯一个单人考核的名额。   嗯,最后的考核。   是以组队形式进行,介于他们是新生,多半都是十人一队,抽签决定队友,不过为了增加考核的难度和趣味性,每个系都有一个单人作战的名额。   阿锦作为计算机专业唯一的女生,她是第一个上前抽,而且一下就抽到签王,成为那个单人考核的‘幸运儿’。   其他男生:……这运气,绝了。   本来有男生想要表现一下绅士风度,让阿锦把签王给他,不过他的话一说出口,还不等阿锦开口。   就听系里的指导员悠悠的来了一句:“你各项训练,哪个比齐锦绣强?体能还是格斗?”   男生:……   不说他还真的忘记,这三个月的训练中,这个看着娇弱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到的女生,是碾压他们存在的大魔王。   没有一项比得过。   体能体能比不过,格斗格斗不行。   算了,权当他刚才的话没说。   考核的内容是野外生存,学校会把他们投放到山里不同的地点,他们要在三天内走出来,并且到达指定的集合地。若是没能走出来,就算考试不合格,而成绩不合格的人,可是会记录到档案里。   直接影响到你日后的军途。   当然了,若是拔的头名的话,你将会得到你人生中第一个军章。   而阿锦毫无疑问的拿到了这枚军章,而且她还在这次的考核中打破了以往的记录,先前这个考核,成绩最好的是32小时零十二分。   但阿锦却直接把它缩减到一天之内。   “虽然是个女生,但却有做兵王的潜质。”辅导员有些感叹的说道。   另一个辅导员赞同的点点头:“确实是个好苗子。”   因为力压群雄拿了第一,还破了记录,让阿锦在G大的名声更胜,并且几乎全校的老师都知道,这届出了个极其强悍的女生。   阿锦在新生里更是已经封神。   正式开学后,   阿锦他们的训练时间倒是少了,毕竟他们的专业是计算机,日后从事的职业,多半都是文职。   当然,   他们虽然日后多半从事文职,但一些基础训练也不能落下,还多了射击和格斗。   男生先天都对qiang支机械感兴趣,虽然说他们训练的时候并不是真的,而是训练专用的气qiang,不过上课的时候,大家依旧都是兴致勃勃。   阿锦作为班里唯一的女生,是排在第一轮的。   教官看着阿锦干脆利落的动作,还有标准到不行的姿势,就知道,这是个苗子,但也没想到是个天赋这么好的苗子。   前三qiang,为了调整和适应的缘故,成绩不算理想,但从第四qiang开始,都是正中靶心不说,而且都还集中在一个地方,其中有两三qiang甚至都是重合的,准确度高的惊人。   以至于教官怔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练过?”   “第一次接触。”阿锦摇了摇头,她可没说谎,就齐锦绣而言,她真的是第一次接触这个。   教官听到阿锦这话,心里更是一跳,当即就招了人过来,让他取了一把真的,递到阿锦手里:“用这个再打几qiang。”   阿锦也不怵,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心里便也有底,直接上膛,弹无虚发,正中靶心。   见这情况,教官的心真的是扑通扑通的跳起来。   接下来,他连其他学生都顾不上,直接交给了其他人,自己则是带着阿锦去了另外一个射击训练场。   这个射击训练场和刚才那个可不同,在这里训练的可都是真家伙,教官是让阿锦把各种类型的qiang支机械都试了一遍。   没有例外,她最差的一枪也有八环。   天生的狙|击|手!   教官看着阿锦冷静的眉眼,脑海里只这么一个念头。   “老杨,老杨……”   “你这是什么情况?天上掉金元宝,砸到你了?”老杨看着一路是小跑而来的教官,整个脸因太过于兴奋的缘故,而变得红彤彤,让他忍不住调侃了这么一句。   教官摆手道:“差不多。”   “嗯,看你这样,这是发现好苗子了?”老杨是狙}击}兵出身,一双眼可是出了名的利,看教官如此,便笑着开口说道。   教官语气里是掩不住的激动:“嗯。”而后就把阿锦的表现和老杨说了。   本来表情还有些轻松闲适的老杨,一秒正经,坐直身子,不自觉的开始敲打桌面,而后看着教官:“你确定她今天是第一次碰qiang?”   “若是她没说谎的话。”教官回答说道。对方是新生,入校以来绝对没碰过,不过之前就不好说了。   老杨立刻就调出了阿锦的入学资料,眉目也越来越严肃,根据资料显示,齐锦绣,她出生在江市孟县的农村,已经过世的爷爷还是老红军,身家清白,在自招考试之前甚至都没有踏出过孟县,而孟县是个小县城,连射击馆都没有,她应该没有碰过qiang。   世界上有天才这种事,老杨是相信的。   当即就拍板定下:“既然她在这方面天赋出众,就不要浪费,好好培养。”顶尖的女狙}击}手,说起来,他们国家在这一方面,还真的是有点短缺。   “是。”教官先是清脆的应答了一声,不过很快又想到什么,又接着问了一句,“那个老杨,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她的意愿?”她是有射击才能不假,但对方未必想要成为狙}击}手。   老杨一拍脑袋,“这倒也是。”说着又低头瞧了瞧资料,发现对方的成绩比之她的射击才能也没差多少,从小学开始,就没考过第二名之外的成绩,初中高中各跳一级,今年才十五岁。   哎呀呀,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了不起吗?   ……   阿锦早在教官把真家伙给她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什么?毕竟她打出的成绩,真的是想让人不注意都难,更何况是在军校这种地方。   而她之所以会表现出来,很显然,她也有这个意思的。   事实上,   她是发现了,对比动脑子来说,她更喜欢动手。   所以,   在杨大校问自己愿不愿意往狙}击这方面发展的时候,阿锦想也没想的就点头答应下来。 第243章 九零独生女6   因为要接受ju击这方面的专业训练, 本来老杨的意思是让她转专业的,去陆战学院那边,不过阿锦没答应。   她觉得这两方面并不冲突, 况且她不可能做一辈子的ju击手,人还是要有点追求的,虽然这样做, 可能导致她会很忙碌, 不过阿锦表示,这样才好呢。   本来呢。   她之所以会选择军校,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   原因还在齐父齐母的身上, 不管如何,赡养齐父齐母是她的责任,虽然说这俩并不是合格的父母, 又重男轻女的厉害,从小到大阿锦也没有得过他们多少的父爱母爱,但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   没有他们的话,就没有齐锦绣。   且不管如何, 自己也算他们抚养长大,虽然说他们更像是一个挂名父母。   不过国家法律即使这么规定的,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 别说她们养过自己,不是还有那种, 孩子出生就送人, 等到长大成人又找回来, 让他们赡养的。甚至一旦子女拒绝的话,便是情有可原,但也多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来劝说你, 什么到底是你的亲生父母,于你有生恩,他们又老了,能帮就帮一把,免得你将来后悔。   人情社会就是如此。   阿锦是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但没办法,小姑娘在乎啊!   阿锦想了想,既然他们占着情意的一份,生身父母,那她就占到大义的一面上,子女把父母丢在家里不管不问,若是寻常人的话自然为人诟病,但若为了国家大义,就不用担心。   甚至反过来会有人劝说他们。   论到三五年不回家,也不会被人说不孝的职业,首当其中的就是军人或者是科研人员。   后者的话,阿锦做过,所以这次她选择前者。   “保留你的专业倒是没问题,但你确定自己可以兼顾吗?”老杨听着阿锦的话,语气很是感叹,不过想想小姑娘的成绩单,他也觉得假以时日的话,她绝对可以成为计算机领域的大佬。   毕竟脑子好使。   这么一想的话,其实对比成为狙}击}手,或许做个科研人员,更好一些。甚至后者的贡献会更大,毕竟他们国家的网络安全,比之国外的一些国家,还是有点不足。   他这算不算弄巧成拙?   一时间,老杨有点纠结。   阿锦点点头肯定道:“没问题,若是我坚持不了的话,不会勉强自己的。”   “那行吧。”老杨觉得,自己还是要尊重对方的选择,既然对方对做狙|击}手有兴趣,就让她试一试,说不定,在经过训练后,她自己就会受不了苦,主动退出来也不一定。   反正孩子还小,可以多几次的尝试。   ……   从这天过后,   阿锦便开始了早出晚归的忙碌生活,通常四点多她就起床,翻过几个学院,到陆战学院那边接受狙{击这方面的专业训练。   这之中,她自身的学业也不能落下。   都说大学是过来放松的,阿锦表示这个说法在军校压根就不存在,她每天忙的恨不能一天当成两天来用。   本来学校这边还有点担心阿锦的年纪小,身体还在发育中,可能不能适应这种高强度的训练,但没想到,她的潜力就像是无穷无尽一样,不管多苦多累的训练,她都能够很好的完成,而且一点都不叫苦也不叫累。   而且在完成你给的训练后,她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再去学习自己的本职专业。   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她都做的出色,到了期末大考的时候。不管是陆战学院这边的成绩还是计算机这边的成绩,她都以绝对的优势,拿到了第一名。   陆战学院的学生:……还让不让人活了?   计算机系的学生:……同上。   负责教导阿锦的教官:……兴奋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绝对是天才,各种意义上的。   因为她优秀出色的已经让人望尘莫及,追也已经有些追不上,而人都有慕强的心理,所以阿锦即便年纪小,但依旧成为了这一届绝对大佬级的人物,走在学校里会被人叫姐的那种。   大二下半学期,阿锦便开始参与配合出任务,最开始是校内自己组织的一些野外演习,到后来,因为这种演习对她的帮助不大。   甚至她一个人都能把另外一队给团灭,全程都没有露面的那种,老杨还做过一个测试,就是来了一场一对五十,嗯,胜利的一方是阿锦。   介于如此情况,   恰好有东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有一次大规模的军事演习,G大是隶属东南军区,其实每次演习的话,学校这里也会挑选每个专业的优秀学生,去参与演习,不过多半都是大四的学生。   阿锦也参与了这次的演习。   毫无疑问,   在这次的演习上,阿锦是一qiang惊艳了两大军区的人,她一个人就灭掉了对方一个连的兵,期中还包括两个经验丰富的狙{击}手,甚至最后对方的首脑也是被她给拿下的。   看着阿锦如此彪悍的成绩,   东南军区的首长,当即就拍板定下,阿锦已经不适合在学校里学习,她需要接受更专业的训练,才不算埋没她的天分。   老杨其实想说,她的成绩也挺好,一直都是系里的第一名。   不过可能是课程学的还是有点浅的缘故,在这方面上,她的成绩虽然好,但却不如JU击显眼。   在问了阿锦的意见。   也就同意了首长的话。   于是乎,在即将升大三的这一年,阿锦被打包到了东南军区的JU击营里。   ju击这一行里,一直都是男人的天下,不说全球,就是全国能叫得上号的ju击手,都是男的。所以阿锦在知道,营里就她一个女生的时候,也没觉得有任何意外,被人死死的盯着,用一种怀疑和打量的目光看的时候,阿锦也不奇怪。   “喂,小丫头,你给我站住!”   阿锦对这话充耳不闻,脚下的步伐没停,其实她是知道对方是谁?不过who care?毕竟她可不叫小丫头。   但成迦却要气炸了。   成迦,现年二十二,大学刚毕业一年,他的来头不小,是西南军区成副旅长的儿子,因父母忙碌,他是奶奶带着,你知道的,隔辈亲,成奶奶对唯一的孙子,不要太宠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大概也是因此的缘故,他虽然生了一张纯良的娃娃脸,不说话看着你的时候,真的是满脸无辜,但实则他的性格高傲自大还嚣张。   许是家学渊源,或者是男孩子的天性,他自小就对qiang支机械很敏锐,而他在这方面也确实有很好的天赋,大学才毕业,就已经被ju击营的吕营长看中,到ju击营里进行训练,如今已经半年的时间,表现很出色,甚至在上个月,第一次正式出任务的时候,就立下一个三等功。   家世好,自身的专业也过硬,过于顺风顺水的生活,让成迦本就骄傲的性格更是变本加厉。   是刺儿头一样的存在。   他对于营里要来一个女孩儿,而且营长还一口一个称赞,直把对方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这让成迦的心里很是不服气。   他立功的时候,营长都没这么夸过他,现在居然这么夸一个小丫头,搞笑呢?还有什么一个人灭了一个连,嗯,两大军区演习的时候,成迦随着外出做任务了,并没有参加这次的演习。   所以,他对这话表示十分存疑,话说的也太夸大了一些吧?以讹传讹也不是这么一个传法?   即便她真的很有天赋,也不能这么称赞吧?   成迦对此表示坚决不相信,但不少人都信誓旦旦的告诉他,并且一水的都是称赞之语,这就导致成迦的逆反心理上来,更怀疑了。   这日,   知道阿锦也要来参加ju击营的训练后,他早早的完成训练项目,等在营门口,想要见一见对方,并且警告她,不要以为她是女生,仗着性别的优势就可以这么忽悠人,他成迦可不吃这一套。   还有ju击营这种地方,可不是她一个女生该来的地方。   而他的这个想法,在看到阿锦后,更强烈了。   “喂,我刚才……”   “咚”的一声。   办公楼不少人在听到声音后,立刻顺声看了过去,便见营里出了名的小霸王成迦被人摔了个过肩摔。   “抱歉,你没事吧?”阿锦看着成迦开口说道,不过她的语气里可一点歉意都没有。   成迦被摔倒在地上的时候,他的脑袋是有一瞬间的天旋地转,继而蒙圈三秒钟,在对上了阿锦的眼睛后,才反应来,继而一股羞恼涌上心头,用生平最快的速度爬起来,而后怒气冲冲的看着阿锦。   阿锦却完全不care:“这可不能全怪我,谁让你把手放到我肩膀上,下意识的就给了你一个过肩摔。”   “合着你的意思,还怪我了?”成迦忍不住开口说道。   阿锦没回答,目光看向他‘难道不是吗?’   Get到阿锦眼神的意思,成迦更生气了,一张脸涨的通红,眼神都带了几分凶狠,不过因为他是娃娃脸的缘故。   这幅模样,看着是一种奶凶奶凶的样子,一点让人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你……”   “好了,成迦,你看你像什么样子?”这时,一个中年男子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他肩上两杠三星的标识,昭示着他上校的军衔,沉声开口说道。   “团长。”   在见到来人后,本来还怒气冲冲的成迦,立刻就老实下来,行礼喊道。   何团长有点头疼的看着成迦:“你在做什么?”这孩子天赋有,能力也有,但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他的性情变的更傲气。   骂也骂过,罚也罚过,但他就是死性不改,看他这样子,就知道先前和他说的,完全没听进去。   “团长,你该问问她做了什么?”成迦对阿锦怒目而视。   阿锦却对成迦灿然一笑,看的他心头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因为对方的表情让他想起自家堂姐告状的时候,好像就是这么个表情。   果然,   “对不起。”阿锦轻抿了一下嘴唇,一双杏眼里都是无辜,声音带着淡淡的歉意:“……是我不好,没有想到你的警惕性和反应能力都这么差,刚才,没有摔疼你吧?”   艹一种植物。   偏生阿锦还嫌犹不够的一般,又补了一句:“若是你有任何的不舒服,或者后背伤的厉害,一应医药费我都愿意负责,不会逃避责任的。”   艹艹还是一种植物。   这一瞬间,成迦真的有想要口吐芬芳的冲动。 第244章 九零独生女7   看到如此情况, 何团长基本上也已经明白了。   成迦这小子过来寻阿锦,而且估计没安什么好心,就他那个性子, 傲气十足,一张嘴更是欠,八成一张嘴就招惹了人家小姑娘,又一个不小心之下,碰到别人的肩膀被来了一个过肩摔。   大概是丢了面子。   毕竟这里是办公楼,虽然如今是比较清闲的时段, 但路上来往也不是没人, 所以这小子正找人小姑娘的不是呢?   作为军人摸爬滚打都是常事, 不就是摔了一个过肩摔吗?什么大不了的事,再说了,人小姑娘才成年不久,力气也没多大?他这还计较呢?他先前怎么就没看出来,这小子除了傲气之外,还有点小心眼呢。   有些嫌弃的看了成迦一眼:“小锦,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别看他生的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 但你看他的脸就知道了,这心理年龄还没成年呢,不懂事, 你多担待一些。”   “好的,团长。”阿锦点头答应下来。毕竟关照智障儿童人人有责。   成迦:……艹   沉了一口气, 成迦想要再接再厉一番,他绝对不能就这么被打倒,太丢面子了, 对着阿锦干脆利落的说出了自己先前的打算:“你和我比一场,赢了才证明你有资格进JU击营,不然的话,就哪凉快会哪儿去?”他才不要和一个小丫头片子,还是这么一个气人的丫头片子一起训练呢。   “成迦。”何团长听着这话,牙根又开始疼。   “……比不比?给个准话。”成迦没有理会何团长的话,轻扬了一下下巴,傲气十足的开口说道。   很好,这才是他成迦,刚才那个样子,不作数。   成迦这么一想,眉宇间露出一丝满意,双手抱胸,更是挺了挺脊背。   更蠢了。   阿锦看着成迦的样子,不过蠢归蠢,但欠揍也是真的,而且她很不喜欢他刚才的话,抬眼,看着他,笑道:“赢了你才有资格,那我只能说这ju击营的入门资格还挺低的。”   “你什么意思?”成迦听到这话,不意外的蹦起来,连带着声音都比刚才高了几分。   “就字面意思咯,你不会听不懂吧?”阿锦抬眼,语气似有些可怜。   成迦怒道:“你才听不懂呢。”   “听得懂就好,不然的话,我还以为F大出来的,都只会动手不会动脑呢。”   “你这是在讽刺谁?”   “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看你怎么理解了?”   ……   何团长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本来刚才成迦一开口,他还有点担心齐锦绣会吃亏,毕竟这小姑娘的年纪不大,刚成年,人生的也是文文气气的,却没想到,这一张嘴,也是不肯吃亏的主儿。   瞧瞧,三言两语就把成迦气的跳脚。   由此可知,这姑娘的嘴皮上的功夫也是一绝。   本来他是想要开口制止,不过愣是没有找到开口的机会,反倒是成了两人的见证人。   嗯,至于见证什么?   靶场   “有热闹看,成迦要和今天刚来的小师妹比赛。”   时值午休的时间,因为天气还热,除了少个别的,大部分人都在宿舍里午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不少人都纷纷的到靶场这里来看热闹。   不多一会儿,就围了十多人。   “这就是传说中毙了一个营的那个女ju击手?长的真漂亮,不像是作战的兵,倒像是文工团的。”慢悠悠赶来的叶子,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做调试准备的两人,手很自然的搭到一个皮肤有些黝黑的男子肩头,开口说道。   被他搭肩膀的男子点头:“嗯,就是她,说是今天过来报道,你也知道成迦的性子,打从知道,就很有意见,便去堵人了,这不,就闹到这里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他是不赞同成迦的这种行为的,虽然他也觉得,咋然过来一个女兵,是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一点影响,不过人员的调动和配合,那是上级决定的,还论不到他去质疑。   “果然是成迦啊!”叶子的语气有些感叹,一双眼睛也在发亮,说实话,他对那个传说中凭借一己之力就灭了西南区一个营的女兵,也很感兴趣,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弹无虚发,想着等她进了营,自己就去讨教一番。   没想到让成迦抢了先。   老野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叶子素日最能和成迦玩在一块,也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所幸他比成迦知道些规矩,没成迦那么任性妄为,不然的话队长的头就真的要挠秃了。   “开始了,开始了。”叶子显然也不在乎老野回不回答,见靶场上的两人已经站好,语气也跟着兴奋起来。   成迦侧头看了阿锦一眼,看着她白净秀气的小脸,一瞬间想到了小表妹,声声脆脆叫自己表哥,最是可爱,让他的心里陡升一丝的不忍,开口说:“你若是后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与其在这里耍嘴皮子,担心别人,操一些无谓的心,还是担心担心自己,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吧?”阿锦开口说道。   成迦听着阿锦毫不客气的话,咬了一下牙根,只觉得他真的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嘴里不由的小声嘟囔:“等会若是输的哭鼻子,可不要说他不怜香惜玉?”   他这话惹得何团长看向他,眼里都是惊奇:……你居然知道怜香惜玉这四个字?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有点好奇。   何团长赶在成迦真的跳脚之前,收回自己的目光,开口说:“一分钟准备。”   听到这话,   成迦把已经到嘴边的话给咽回去,深呼一口气,吐气,微微闭眼,再睁开眼睛,本来还带着几分蠢气的表情,在这一瞬间变了样。   冷静,锐利。   和刚才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确实不错。   阿锦余光看到成迦,对他的印象倒是有点改观。   说起这个,是刚才经过了一番‘你好我也愿意’的商议后,两人还是决定来一场比赛,当然和刚才成迦说的什么赢了才能进JU击营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不过既然是比赛,就要有点彩头。   虽然说她不惧任何的挑战,但对无谓的比赛,也是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   协商后决定,谁赢了就无条件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成迦是当场的放话,若是他赢了,一定让阿锦从哪来回哪儿去?虽然他的话只说了一半,便被何团长给呵斥住了,不过意思却已经很明显。   至此,   阿锦对成迦的印象跌到一个最低点,脸上的笑容都比刚才灿烂两分。   家世好,就是不一样。   可不是她对人有偏见,而是事实就是如此,她敢说,就成迦的这个性子,若非他爷爷是老首长,父亲也身居高位的话,哪怕是上头惜才,也不会任他如此的。   不过呢。   她这个人,很喜欢看别人在志高已满的时候,把对方一把扫落,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欲其灭亡,必先令其疯狂。   灭亡是肯定的,疯狂就算了。   欲扬先抑神马的,她喜欢干脆利落,距离拉的越大越好。   如是的想着的同时,阿锦的手也快速上膛,眯眼,而后射击,看着已经飘升起来的气球,一连十发,前后绝对不会超过五秒的时间。   伴随着‘砰砰’的声响。   远处的天空中交织出一道绚丽的彩虹来。   “清零。”   何团长目光有点叹息的看了一眼成迦,虽然也是全中,但却比阿锦慢了一点五秒钟,对一个ju击手来说,命中虽然是必备条件,但同样的速度也一样重要。   因为如果这是在战场上的话,这一点五秒,足够他死上好几次了   这一局,成迦已经输了,而且输的彻底。   成迦也显然知道,嘴唇抿紧,眉宇间还残存着一丝的不可置信,不知道是不相信自己会输还是不信阿锦的速度会这么快。   不说场上的三人,   在第一局的成绩出来后,围观的吃瓜群众表情也是吃惊的。   “小姐姐厉害啊!”叶子的眼睛更亮了。就这一手,她就已经有受训的资格。   老野开口:“人家比你小,才成年呢。”叫什么小姐姐,不害臊吗?   知错能改,叶子从善如流的改了,“小妹妹厉害!”   老野:……他就不该开口。   叶子对老野的想法,显然没什么兴趣,现在他有种强烈的预感,就是成迦踢到钢板了,而且是超强铝合金的那种。   真的是……太好了。   ……   都说三局两胜。   但面对三局三输,甚至在自己引以为傲的100米精准射击中,也输掉了,而且一如前两局,输的彻底。   对方创造了,六发移动连续打出六十环的成绩。   “我输了。”成迦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全然没有了刚才不可一世的傲气,眼眶微微发红,唇瓣似乎都有点发抖。   比赛是他先挑起,但却输的这么难堪,这一瞬间,成迦觉得眼眶都有点润润的,不过仅剩的自尊心让他极力控制眼眶里的泪水,不让它掉下来。   “嗯。”对这个结果,阿锦并不觉得意外。   何团长对这个结果也是有点震惊的,他虽然是知道阿锦丰功伟绩,不过也仅限于知道,如今亲眼看见,才明白,为什么上级会破格的同意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兵到ju击营接受训练,甚至还特意交待,对她的训练要比男兵更为严苛一些,不用留手。   本来他以为,是上级觉得对方是女兵,而女兵想要和男兵齐名,介于先天上的条件,只能对她更为严苛一些。   深呼一口气,   何团长现在明白了。   固然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若是让和寻常的ju击手一般进行训练的话,对她来说已然是没有多大的用处了。   她的训练需要进行定制。   ……   “呦,这输的够彻底啊!”叶子在比赛一结束,立刻小跑过去,看着死对头,像是脱了水的小白菜一般,蔫哒哒的,脸上的笑容别提有多灿烂了,“需要我安慰你吗?”他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不过比以往更加雀跃的语气,昭示着,他就是过来嘲讽的。   叶子和成迦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不过你也知道,人和人之间的相处也是需要缘分的,有的人性情相投,一条裤子长大,有的人是欢喜冤家,看着不合,实则感情不错。再有就是看着相处的不错实则是塑料情。   而叶子和成迦就是最后一种。   俩人从幼儿园起,到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就连最后考军校,都考到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毕业后进了部队,前后脚都被挑中做了ju击手。   可谓是天生孽缘。   前段时间,成迦出任务,立下三等功,可没少在叶子跟前嘚瑟。   叶子在这一点上输了成迦一筹,还真的没法反驳,心里也是憋着一股气,如今见他输了,还是输给一个女兵,心里那叫一个舒爽。   “滚!”被死对头看到自己如此狼狈的一面,成迦的心情就更差了。   “输不起也不要发脾气嘛!”叶子摊了摊手,语气带着一股子欠揍。   成迦看着幸灾乐祸的某人,真的是气的牙根痒痒,连带着对阿锦的怨念都多了两分,瞪了她一眼。   阿锦:……锅从天降。 第245章 九零独生女8   “看什么看?这比赛又不是我挑起的, 怎么?现在输了不认账吗?”阿锦在对上成迦的眼睛后,笑眯眯的开口说了一句。   成迦:“认。”语气里却透着一股咬牙切齿。   而后眼睛的余光似乎看到想说什么的叶子, 立刻先他一步,开口说:“我不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既然输了,就是输了。说吧,你想我做什么?”   “看到没?”阿锦早就已经想好,敛下眉眼, 无视了欲言又止的何团长,伸手一指,“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你从现在开始,绕着营地做圆周率运动吧?”   听到阿锦这个要求,成迦的心里是松了一口气的,他还真的有点害怕,阿锦开口说出什么让他直接离开ju击营之类的话, 如今只是跑步而已, 简单的很。   何团长也松了一口气, 他的担心和成迦一样。   他知道成迦今天一应的行为是过分了一些, 若阿锦真的提出让他离开,也是他自找的, 不过……撇开他的家世不说, 就成迦的天赋和实力而言,若真的离开的话, 对国家来说绝对是损失。   甚至他都已经想好,若阿锦真的提出来,他就从中做个和事佬, 好在对方虽然年纪小,但却不是成迦之流,没说出这种让人为难的事。   阿锦把成迦和何团长的表情尽收眼里,嘴角勾了一下,带着些许的讥讽,不过并未开口,世界不公,她一早就知道,所以倒也不觉得忿忿不平,因为那种情绪是无用的。   不过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子,却觉得不满意:“小姐姐,你这要求也太简单了一点吧。我知道了,你是心善,也没那么多不好的心思,来来来,我教你……”   “叶子。”   何团长瞪了叶子一眼,音量都高了不少,“你不添乱行不行?”说起叶子,其他都好,天赋高,家世也出众,性子虽闹腾,但绝对不像成迦那般傲气,配合度很高,可以说一应都好。   唯独一点,就是和成迦不合。   两人一起也没少闹矛盾,好在大局观还有,没有闹出什么大事来,不然的话,也不敢让两个人一起训练。   叶子摇了摇手指,吐出两个字:“不行。”   何团长:……   “烂树叶,关你什么事?”   “是不关我的事,不过踩你的话,人人有责,我更是义不容辞。”叶子这话说的那叫一个大义凛然。   成迦咬牙,手握的死死的,脸上的青筋都冒出来,让人怀疑若不是何团长这个上级还在的话,这拳头怕已经落到叶子的身上。   阿锦又接着说:“……一直跑到你没有一点力气。”   “当然了,我不会监督你,怎么做?做不做得到?全凭你的良心了。”阿锦说完这话,叶子就忍不住笑出声。   “凭良心哦!”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成迦看着叶子说道。   阿锦对成迦和这个叫叶子之间的恩怨情仇没有任何兴趣,对何团长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叶子见阿锦离开,也知道没热闹可看,又开口埋汰了两句,才施施然的离开。   何团长看着成迦:“你……”   “我不是输不起。”更不是没有良心,成迦恨恨的想到,“不就是绕着营地跑步吗?跑就跑。”说着便也开始。   何团长也没叫住他,既然输了就要认,他确实该好好的受点教训了。   ……   阿锦结束比赛,就先去安置自己一应的行李,她才报了道,就碰到成迦,一直到现在还没进宿舍呢。   作为ju击营里唯一的女兵,她自己独占一间宿舍,考虑到她女生的身份,她的宿舍里有单独的卫生间。   对此,阿锦表示满意。   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后,阿锦冲了个澡,毕竟刚才的比赛,三项下来也是很累的,她又忙活了一通,身上已经汗津津,贴着身,很是不舒服。   洗了澡,阿锦便开始修炼。   她现在的资质一般,根骨并不算出众,星辰诀练了十多年的时间,也才进入第五层而已,不过对阿锦来说,已经足够用了。毕竟这个年代若她真的用轻功,一飞多远的话,不会被人当成神仙,只会被当成异类禁锢起来,或许被人切片研究也不是没可能。   所以,她虽然修习了内功,但却没练轻功。   像是外家功夫的话,一不小心用出来还能圆,做为军人,武力值再怎么高也不过分,速度快一点也没关系。   毕竟军人这个职业,尤其是特殊兵种,挑战的就是身体的极限。   因为她是今天刚过来报道,便特许她休息一天,明天才开始加入到训练中去,所以把东西收拾好,阿锦并没有出去,而是盘坐在床上,开始修炼,等她完成一个小周天的运行,睁开眼,天已经开始暗淡下来,抬头看了一眼桌上的时间,已经下午五点。   再有半个小时,就是吃晚饭的时间了。   便决定到外面活动一下手脚,顺带看一眼成迦还有没有再跑?   不过她从宿舍里出来一直到食堂附近,也都没有看到成迦,不过这是很正常的,毕竟整个ju击营的地盘还是挺大的,毕竟是要进行ju击的训练,场地不大可不行。   “小姐姐。”   阿锦想着食堂还有半个小时才开饭,便想着到库房那边,去看看。   听说这里的样式很是齐全,包括已经被淘汰掉的都有,作为一名ju击手阿锦自然很有兴趣,她都已经想好,等过段时间,就向上级申请一下,看看能不能申请两把感兴趣的,倒不是说想要收藏,而是用来练习。   作为一名ju击手,她要对各种类型都熟悉,熟透的那种。   保证自己不会因为拿到不常用的而产生什么不适应,导致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因一些细小的误差从而产生不良影响。   对ji击手来说,战场上,哪怕是一丁点细微的失误,就有可能丢了命甚至还会连累到你的队友。   她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到她身上。   吃过晚饭从食堂里出来,   阿锦就看到了这么一幕,就是被两个人架着拖着往前走的成迦,他整个人都汗渍渍,看着她迷蒙的双眼,就知道他此时怕是意识都有点不甚清醒了。   “小姐姐,还满意吗?”   这时,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   听着声音就知道,是今天上午见到的那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子。   “还行,总算不是一无是处。”阿锦点点头回答说道。   叶子笑道:“成迦这个人虽然看一眼就觉得讨厌,不过品德还勉强算端正。”最起码不会做那种无赖不认账的事。   这一点,他还是认证的。   “倒也是,若他连品德都有问题的话,就只能说是家学渊源了。”阿锦开口说道。   “你这话意有所指啊!”叶子眨了眨眼,笑着说道。这姑娘胆子够大,性格也有趣,若成迦没照做的话,这姑娘是怀疑成家的家风。   这话传出去的话,不止是成老爷子一世英名,就是成家的家风也要被人质疑。   若是被人揪住不放的话,绝对会被成家带来不小的麻烦。   这一下戳心。   齐锦绣,不止是实力过硬,这脑子也不笨,且是个狠人。   ……   阿锦因报道当天和成迦的比试,而在ju击营里一战成名。   不同于先前军演的时候,多半都是听说而来,这一次看到的人可不在少数,而在这个营地里就是以培养ju击手为主,自然也就更关注这方面的事。   所以,   打从这天起,阿锦走在路上都能接受到敬佩的目光。   她第一天来的时候,也是备受瞩目,不过更多的却是好奇,毕竟这里鲜少有女兵,还是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兵,自然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但现在,阿锦确实以实力得到他们的认可。   在接下来为期三个月的训练中,阿锦更是以绝对的实力,得到了他们敬重。   何团长看着电脑里的资料,页面显示的是这三个月来ju击手们的成绩,他的心里是有点纠结的,不过到底专业素养也都还有,便也没有纠结太长的时间,最终还是把属于阿锦的那一份,单独的拎出来,保存后,发送到了上司那边。   “团长,即使如此不舍,为何不留下?”跟在何团长身边的文书,看何团长纠结的样子,开口说了一句:“齐锦绣那个小姑娘我也见过几次,虽然年纪小,但实力确是这个。”说着伸出了大拇指,一脸的赞叹。   何团长叹道:“是啊!她确实厉害,但就是因为如此,我们这里才留不下。”如此拔尖,还年岁小,上头怕是要重点培养了。   他们这里如何能留的下?   文书听到这话,露出恍然的神色。   这倒是。   他们ju击营虽然也是数一数二,但比他们厉害的也不是没有。   几日后,   何团长就接到了上司的电话,并且拿到了一份调令,是个阿锦的,把她调往另一个地方的调令。   “是,我会尽快去报道。”阿锦拿到调令,并没有开口问,只是很平静的接受了。早在她展现出绝对的天赋后,就注定会有这么一天的。   和自己这三个月相处的很不错的几个战友,道别后,阿锦便快速的打包好自己的行李,在营门口等送自己的车子。   车子还没等来,倒是等来两个人,成迦和叶子。   叶子眼眸幽幽的看着阿锦::“小姐姐,你这就不地道了,你要走,好歹和我道个别,这要不是碰到哨子,我还不知道呢。真是无情无义啊!”   这一咏三叹的语气,听得阿锦的嘴角都抽了一下:“那什么?注意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渣了你呢。”那可就太冤了,她和叶子虽然因脾气秉性的缘故,走的是比旁人近了一点点,好感度也有那么一点点,但还没到那个程度呢。   “还有啊,我已经去找过你,是你自己不在,这可怪不得我。”说着摊了摊手。   怎么说也是暧昧对象,她还不至于悄无声息的就走,多失礼。   而后看着嘴唇微动的叶子,立刻又开口说:“那什么,我给你留了临别礼物,在邵飞哪儿,你回去找他拿就成。”   “还算你有良心。”叶子顿时露出满意的神色。   “行了,我可不是来听你们在这里腻腻歪歪膈应人的。”成迦臭着一张脸看着面前的两人,开口打断,“……齐锦绣,你给我等着,我总有一天会打败你的。”   “那很好啊,你加油。”   阿锦对成迦的狠话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到心上,毕竟这三个月来,类似的话她已经从成迦的嘴里听到太多太多了。   她都有些怀疑,这话已经成了成迦的口头禅,张嘴就来。   不过阿锦收拾从来都不会理会,今天之所以开口,也不过是因为即将要离开的缘故,这个成迦虽然性格惹人厌,一张嘴通常情况下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不过人还算是可取。   成迦一听阿锦敷衍的语气,心里就有气,偏生他还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凸自生闷气,技不如人就要认。   他可不是那么没品的人。   这时,   一辆皮卡车驶过来,阿锦拎起地上的行李包,看向叶子,“走了。”   “保重!”叶子也回礼道。 第246章 九零独生女9   三年后,   “十天,不能再多了。”   “二十天,不能再少了。”   文书小章津津有味的看着眼前, 一老一少针锋相对的样子, 没觉得凝重, 反倒是有点搞笑,忍得他有些辛苦。   不过为了不被赶出去,再辛苦也要忍着。   “十五天够做什么?来回路上再耽搁几日, 我还能剩下几天假期?”阿锦撇了撇嘴,表示自己坚决不会同意的。   老者也道:“半个月已经不少了,若是我没记错的话, 你家是孟县的, 从这里过去, 除非你是用脚走,不然骑自行车, 半个月也够了。”   阿锦忽而垂眸,声音也跟着轻下来:“我都已经足足五年没回家了。”虽然她并不想家,但并不妨碍她用这个理由来为自己谋取福利。   老者一听这话, 再抬头看阿锦, 见她睫毛轻颤,才想起来, 眼前这个女孩儿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岁, 若是普通的女孩儿,正是在大学里无忧无虑,她却早早的投身到部队,在校的时候,因兼顾两项而格外忙碌, 军校又不同于寻常学校,假期也不固定,寒暑假训练也是常事。而等到她入部队开始训练后,就更没时间。   虽说部队里本来就假期少,但这五、六年都没回家过,确实有点过了。   心下一软,连带着语气也柔下来:“二十天真的不行,阿维拉那边局势有点不对劲,怕随时都有任务。”话虽如此,但他的态度已经完全软下来,不复刚才的强硬。   “若中间有突发的事故,我一定随叫随到。”阿锦立刻打蛇上棍,伸出两根手指,开口保证说道。   老者:“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是。”阿锦一听就知道成了,脸上的笑容也灿烂不少:“谢谢首长。”   “行了,出去吧。”老者挥了挥手说道。   等阿锦出了门,小章便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首长,阿锦这孩子明显是装的。”不见她刚一出门,就又蹦又跳的,“您为什么还要答应?”   “你也说了。”老者看着蹦蹦跳跳的阿锦,语气感叹:“她还是个孩子呢。”   听到这话,小章也默然了。   是啊,别人二十二岁大学才大学毕业,但阿锦却已经入伍六年的时间,调到这里也有两年,数次外出执行维和任务,经历枪林弹雨,在生死边缘徘徊。   ……   时隔六年的时间,再次回到齐家村是个什么感觉?   阿锦的答案是没感觉。   说实话,她对这个自小长大的地方并没有什么感情,如今回来,见到村子里比起五年前已经是有了不小的变化,也没觉得怎么样?   不过她不觉得有什么,倒是齐家村的人,在看到阿锦后倒是有些好奇。   “你是齐卫的女儿锦绣吧?”   在阿锦才走到胡同口的时候,一道略有些迟疑的女声响起。   阿锦回头,看到一个鬓角已经生出白发的妇人,五十出头的模样,眉眼平和,是和她家住一个胡同的刘大婶。   “刘婶,是我。”阿锦乖巧的点点头,嗯,她在齐家村乖巧的人设还是不能丢的。   刘婶听到阿锦点头,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刚才还真的有点害怕是认错人了,毕竟几年不见,锦绣这丫头的变化可不小,笑着开口问:“锦绣,你这丫头一走就是五、六年都没回来,可把你爸妈还有奶奶担心坏了。这次回来,能在家多呆一段时间吧?”   不等阿锦开口回答,又接着说:“锦绣你这丫头也是,学习成绩那么好,当年放着燕大华大不去读,偏要去读什么军校,一走就是几年,你家就你一个……”   “刘婶,我着急回家,得空我再去看您。”阿锦可没什么兴趣听刘婶喋喋不休的一大段长话,直接开口打断她的话说道。   刘婶一拍手:“你看我,在这说个没完,你几年不回来,一定也很想你爸妈。快些回去吧,这个时间,他们刚好都在呢。”说着还挥了挥手。   “那刘婶,我就先进去了。”   “进去吧。”   刘婶看着阿锦的背影,心里很是生出几分感叹来,锦绣这丫头自从考上大学后,是一次也没回来,可见训练的繁忙。读了军校,成了军人,虽说是光耀门楣了,但这几年才回家一次,前几日还听文芳抱怨,说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该答应让她读什么军校?   叫她说当初文芳就不该答应,本来齐家就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孩儿,当初若是在本省读个大学,考个公务员,到时候在附近的几个村子再寻个女婿,守在自己身边多好。   哪像是现在几年都见不了一次?   阿锦可不知道刘婶的感叹,便是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的。   “妈。”   “锦绣。”齐母听到门响的声音,本来还有些疑惑,这个时间,谁会过来,但没想到打开门就看到了女儿,先是有些震惊,紧接着就要往阿锦身上扑过去:“女儿啊,你回来了。”   不过却被阿锦一把抓住胳膊,没让她抱个满怀,只点点头:“嗯。”说实话,她对齐母这般激动的态度,表示实在有点不大能理解。   她们是母女情深的人吗?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在越发上了年岁后,齐母才渐渐的意识到女儿的重要性,可惜这个时候,女儿已经离家读大学,除了每个月定期的电话外,是一次也没回来,这让她的心里隐隐的生出不少悔意来:“……早知道读军校会这么辛苦,几年都不让回家,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去。和培培一样多好,念个师范,毕业后,考个公务员,守在家里不比什么都强。”   对齐母这个想法,阿锦能表达的就两个字,呵呵。   守在他们身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说自己幼年亲身经历的一些遭遇,就说原主的要求,她都不能答应。   “爸和奶呢?不在家吗?我有事要和你们说。”阿锦开口说道。   齐母还沉浸在女儿回来的喜悦里,并没有察觉到阿锦冷淡的态度,忙开口说:“他们都在呢。”说着就扬声喊起来。   “妈,大卫,快点出来,锦绣回来了。”说着更是已经快步进了屋。   阿锦在进屋之前,也四下看了一眼,齐家和自己几年前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那个样子,四四方方的院子,十多年前让人为之羡慕的红砖五大间的房子,已经是变得破旧不堪。   唯一的变化大概就是院子铺成了水泥,不再是土,每逢下雨就会泥泞不堪。   家虽然没太大的变化,不过齐父和齐奶奶却有了不小的变化。   最为明显的是齐奶奶的头发已经全白,背也佝偻下来,手里也多了拐杖,眼睛也有些浑浊了。齐父的话,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压迫,也生出了白发,抬头纹更重,整个人比阿锦认知中苍老了十多岁。   只是他一张嘴,阿锦就知道,人虽然看着老了,但性子却还是那样:“还舍得回来呢?我还以为,你读个大学,连爹娘都不要了呢?”   “大卫。”齐母拉了一下齐父,觉得丈夫这话说的太重了,“锦绣,你别听你爸瞎说,他心里不知道多惦记你呢?没少念叨,只是你这走就是好几年,期间连电话都很少,我们心里担心不说,就是家里发生点事,我们也联系不上你。”   可能齐母自己都没意识到,她说这话的时候,带了些怨气。   “就是,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你去读什么军校。”齐奶奶也接口说道。前两年,她不小心摔倒,很是严重,还需要动手术,在医院里住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本来孙女虽然没毕业,手里没什么钱,不过回来却能在医院里照顾,不用耽搁儿子儿媳出工。   却没想到,电话都打不通,让她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医院。   阿锦对齐父齐母还有齐奶奶的态度是一点都不意外,毕竟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的性子,不过这样也挺好。   没什么感情,就能更公事公办一些。   “我这次回来不是听你们教训我的。”阿锦开口说道,她用回家当借口,多磨了几日假期,也不是借口,她本来也要回来一趟,为的就是要安置一下齐父齐母还有齐奶奶三人。   虽然就法律来说,他们距离让阿锦赡养的年纪,还有好几年时间。   “锦绣,你这是……”   “我的假期短,在回来的路上,已经联系好建筑队,准备把家里的房子给翻新一下,盖成和其他家一样的二层小洋楼……”   “你要给家里盖房子?”说这话的是齐母,她两眼放光,语气也很是兴奋。   “锦绣,你说真的假的?现在盖个二层小洋楼,没个二十万可下不来,你才毕业一年,有那么多钱吗?”齐奶奶也忙开口说道。   看着村子里家家户户都住上了小洋楼,她不眼馋是假的,不过儿子自从出了事,就没了干劲,成了得过且过,再加上近几年流行喜事到饭店里去摆桌,觉得体面,请大厨的就少了。儿子本就没什么干劲,如今请的人少了,赚的就更少了。   就像是今年,已经足足在家一个月都没出工了。   再加上她前两年住院,花了好几万,家里的存款一下就见底,拿什么去盖房?   如今阿锦说要给家里盖房,她能不高兴吗?毕竟身边同龄的人,都是住在新房子里,就她一个住在几十年前的老房子,破旧不说,一起唠嗑的时候,还总是被人拿这个劝说。   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气,偏生还没办法回嘴。   对爱面子的齐奶奶来说,是真的有些受不了。   齐父的想法和齐奶奶没差多少,他虽然惫懒,但也是爱面子,瞧着周遭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子,他也有想法,但先前他自诩没儿子没负担,女儿又是个省心的,小学是义务教育,上初中是特招进去,就没教过学费,花钱一直大方,手里压根就没存下钱。   好不容易存了点,老娘摔了腿,就下去了。   所以,听到阿锦要给家里盖房子,他本来已经到了嘴边的骂人话,又咽了回去。   他终于也要住上新房子了。   ……   阿锦是行动力很强的人,和齐父齐母那边说了,他们也同意后,当天下午就给他们寻了房子,毕竟盖房子不是一日两日的事,齐父齐母也要有个住的地方。随着这些年的发展,齐家村不少人都在县城里买了房子,因而有不少人家的房子都空着。   想要租借一套,并不难。   “现在就要搬,也太匆忙了,这什么都还没准备呢?”齐父在听到阿锦把房子也找到,皱着眉头说道。   阿锦开口:“这个不用你们操心,我都已经安排好。”她在坐火车回来的路上,就已经从网上联系了一家建筑队,回家前也特意去商谈,确定他们信誉不错。便直接交付了定金,从拆老房子到新房子的装修,都直接全权委托给他们来处理,虽然价钱不菲,但素来生财有道的阿锦表示这不是事儿。   虽然作为军人,尤其兵种还有点特殊,限制也多。   但她的工资也高,再有就是她虽然不能用金融手段,但适当的投资还是允许的,如今她手里也是有大几百万的存款,区区二十万,她还不看在眼里。   “你都几年没回来,还认识村子里的人?”齐父开口问道。   “不是村子里的,是县城里的,和我高中同学有点关系,可以给个不错的优惠价格。”阿锦知道齐父的意思,他们村子里有人组建了建筑队,老板说起来和齐家还有点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一般来说村子里盖房,多是包给他们。   不过阿锦却不愿意,村子里的建筑队不见得多便宜,甚至因为有亲戚关系,有的时候要价更高,因为不方便还价。更重要的是,论专业度,完全和县城里的建筑队没得比。   虽然她是不缺钱,但也不能当冤大头不是。   齐父一听阿锦找了外人,还有些不高兴,不过听到有优惠,又问了价格,确实比村子里的要便宜不少。   顿时也不说话了。   别说是总起来差了一两万,就是一两千都不行,家里没什么积蓄,再多给人钱,那不是脑子有病吗?   哪怕是是亲戚也不行。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这个道理齐父还是知道的。 第247章 九零独生女10   “你明天就要走?”齐母一听阿锦的话, 眉头就皱起来:“怎么这么着急?你到家才没几日呢?再说了,家里才开始盖房子,我和你爸都有了年岁, 不少事都要需要你帮着张罗, 好歹也等到安慰,你再走啊!”   阿锦开口回答说:“没办法, 我们这个职业就是如此, 随叫随到。”其实她对齐母话里的意思很明白,她倒不是说如何舍不得阿锦, 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但更多的还是担心家里的房子,在阿锦速战速决的战略下,才五天的时间,家里的房子已经拆完了,甚至今天下午都要开始挖新地基了。   如果阿锦现在就走了,那房子怎么办?   不是说盖房子离开阿锦就盖不下去,而是离开钱不行。   毕竟齐父齐母的手里压根就没剩下多少存款, 他们这是怕阿锦走后, 没钱了,到时候房子盖不下去可就成村子里的笑话了。   便又开口说:“……不过你也不用担心, 家里的事情都我已经安排好,不需要你们太操心, 只安心的在这里住着,等新房子盖好就行。”   “我会直接和工头那边联系,一应花费不用你们操心,放心吧。”既然是她提出要盖房子,自然要安排妥当才行。   齐母听到这话, 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昨天夜里,她还和当家的商量,是不是要和亲戚朋友借点,毕竟闺女才大学毕业没两年,她手里的钱也不知道够不够?   如今听闺女的话,她手里应该存了不少钱。   只是她不是才毕业两年吗?怎么会攒下不少于二十万的存款?别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吧?想到闺女比自己年轻时更漂亮的脸,不是她吹,全村比她闺女还漂亮的就没有。她能不担心吗?再说,她这可不是没来由就怀疑,而是村子里就出过,就在年前,被人原配打上门,让全村都看了笑话,至今那户人家都羞的不敢出门,先前儿子说好的婚事,也没了下文。   她也是担心闺女走错路。   齐母揪着心,偏也不敢去问闺女,万一是真的,那可怎么办?   便把这份担心和齐父说了,当即就被齐父喷了一脸:“你这是什么心思?有你这么当妈的吗?尽把女儿往坏了想,锦绣和杨家的丫头能一样吗?锦绣是大学生,读的还是军校,毕了业就是军人,那是保卫国家的,怎么可能做这种事?”齐父虽然和闺女不亲,但自家闺女的品德他还是能保证的:“……我看你就是每天太闲的慌,才会想着想哪儿?若你真的没事,明天就去现场帮忙,省的胡思乱想。”   “再说了,锦绣她读的是军校,听说不要学费还每个月都有生活补助,她又不是个大手大脚的,能攒下些钱也不奇怪。”不过他的还是这么说,但心里也是有点嘀咕,因为他怎么算女儿都不能在六年里攒下二十万。   还是问问她吧?别是用自己军人的身份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没少看抗日间谍片的齐父,想着电视剧里的剧情,眉头也皱了周。   齐母虽然挨了齐父一顿骂,但心里却高兴,因为齐父的话完全是骂醒她,确实闺女可是军人,每天怕是光是训练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做哪种道德败坏的事,是她多想了。   不过她和齐父不愧是一对,很快也就想到。   既然没做,那她怎么能攒下这么多钱?虽然闺女没明说,但盖房子下来,没个二十万可不成。   阿锦在听到齐父齐母的问话后,真的是有些惊住了。   脑洞也开太大了。   “你们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做那样的事。”阿锦是一口否决掉,“我之所以能攒下二十多万,除了念书的时候,学校里发的生活费,我攒下一些外,再有就是我现在的工资一个月也差不多能拿八千出头。”其实这还是她往少的说,不提理财,就单说她的工资,作为特殊兵种,又是最拔尖的那一拨,国家给的待遇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不差,各种津贴加起来的话,她月收入已经过万。   纯收入,毕竟她在部队里,基本是不花自己的钱,攒下二十万,并不算是一件难事。   “八千?当兵这么赚钱吗?”齐母一听阿锦这话,声音不由自主就高起来,:“你现在是什么职位?”乖乖,八千,她和当家的一个月加起来也才挣五千,有的时候闲,还挣不到这么多,闺女一个月就能挣八千。   关于部队的事,哪怕是职位职别,她也不方便和齐父齐母细说,只能道:“当然不全是,只是我是军校出来,毕业后又表现出色,升了职,才如此。”   “那你……”齐母还要问。   却被齐父给打断,他是男子,又素日喜欢看新闻联播,关注国家大事,自然也知道部队里有条例规矩,不少事都不能说。   既然一个月就能拿八千,那一年就是八万,闺女毕业也有两年,也就是十六万,部队里花钱的地方不多,女儿能攒下二十万,自然是很容易的事。   齐母虽然被齐父叮嘱了,在外不要随便乱说,但齐母哪能掩饰住心里的炫耀之意,还是把阿锦月入八千的事,给说了出去。   等虚荣心一过,齐母又心虚起来,被齐父叮嘱过,也知道有的话不能说,她不会给女儿惹什么麻烦吧?   “没事,这个能说的。”工资而已,若不能说的花,她就不会告诉齐母了。   知道没事后,齐母就更来劲了。   是真的没少炫耀,惹得不少人羡慕,毕竟一个月八千,不少人月工资别说是一半,就是三分之一都没有。   齐母为此得意了许久,就是齐父被人说起,也是嘴上谦虚,心里得意。   齐奶奶更不用说了。   一时间,村子里不少人,尤其是家里有高中生的,都纷纷劝说孩子,将来也要考军校。   看看,齐家的闺女,工资可真高啊!   ……   不过村子里的纷纷扬扬对阿锦来说,她是听不到,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到了燕市。   她的假期一共才二十天的时间,不可能都放到齐家去,毕竟她和齐父齐母真的没什么感情,如今也只剩下为人子女的义务罢了。   而齐父齐母的话,说坏倒也算不上,就是最为寻常的华国父母,自幼的教导让他们重男轻女,不重视女儿,哪怕这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但若说去虐待什么也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顶多就是言语上的一些嘲讽和怨气。就像是这一次她回家,也都还能听到齐奶奶嘟囔说,为什么阿锦不是男孩儿?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有的时候,不是说你不缺少孩子的吃喝,就已经尽了做父母的责任的。   所以,   尽管齐父和齐母对阿锦的态度已经软下来,但阿锦依旧对他们生不出任何亲近之意。   “阿锦,阿锦。”   叶子看着失神的阿锦,眉头轻挑了一下,真是难得。   他家女朋友素来冷静又理智,即便是再混乱的情况,她也能从容不迫,像是这种失神样子,真的不多,最起码他是没见过。   “嗯,你来了。”阿锦挥了一下手,也把脑袋里的那些无谓的念头给散掉。   “刚才想什么这么出神?甚至连我靠近都没察觉到?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叶子笑着开口说道。他家阿锦可是ju击手,最顶尖的那种,警惕性也一贯很强,还记得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曾尝试想要从后面偷偷去抱她。   只是他都没靠近十步内,便已经暴露。   阿锦回答:“没什么,就我家里的一些事。”说起来,她和叶子的交往,也算是顺其自然吧。当年被调离后,因为训练的关系,是一度和外界失去联系,不过等训练结束又联系上,先前她和叶子就有那么点意思。   毕竟人长得帅,性格也风趣,所以叶子问她要不要交往的时候,她也就答应了。   叶子听到这话,也点点头不再问。他是知道阿锦和家里的关系不睦,不然的话,也不会六年都没有回家,要知道作为军人,他们虽然假期少,训练重,但十天半个月的假期还是有的。   就像是他现在,知道女朋友请了假,他也趁着没什么任务,也跟着请了假。   “对了,你今天想去哪儿玩?”叶子开口问道。   话说他和阿锦正式确定交往关系也有两年的时间,不过外出的约会却一次都没有,他们虽然都在东南军区服役,但东南军区何其大,两人都不在一个营里,能碰到的机会,少之又少,两三个月才能见一次。   像是今天这样在外约会,还是头一遭。   他也做了约会攻略,不过还是备用的,一切还是要以阿锦的意愿为准。   阿锦想了一下:“嗯,也没什么特别想要去的地方,若是你没计划的话,我们就随便逛一逛,不过等晚一点,我想去繁华街那边的夜市场。”   “好。”叶子一口答应下来。   不过现在才中午,距离夜市开始的时间还早,他便照着之前做的攻略,带阿锦先去看了电影,又去了商场的游乐场。抓了娃娃,套了圈,不过介于他们俩的准头太好的缘故,走的时候负责这一块的工作人员的脸都绿了。   也就是阿锦嫌东西多,只拿了一对情侣熊娃娃,其他的都没要,不然的话,阿锦觉得那个女工作人员一准要哭出来了。   两个人从套圈场里出来,又去玩了射击游戏,两人还比试了一番,并且刷新了射击游戏机的最高分,得到了赠送的礼物,是两张欢乐世界的门票,期限是两个月,可惜介于职业的缘故,阿锦和叶子都不能去,没时间。   “还挺可惜的。”阿锦看着手里的门票,如是的开口说道。   叶子道:“若是你想去的话,其实也可以,反正还有好几日的假期呢。”就是马上就是中秋节了,游乐场里人恐怕很多。   “还是算了,人太多的话,玩的也不尽兴。”阿锦摇头表示拒绝,“反正以后还有时间。”   叶子扬了扬手里的门票:“那这两张门票怎么办?”   “不然问问看,看有谁要吗?便宜点卖了,我们下午逛夜市的钱就有了。”欢乐世界的门票,一张成人票是三百,他们便宜点,五百块两张,应该会有情侣会要的。   “也行。”   说实话,若非时间不允许的话,叶子还真的想和阿锦一起去游乐场,说起来,欢乐世界是才新建没两年,听说很是不错,十分适合情侣去,“不过我们去哪儿卖?就地吆喝……”   “叶子哥哥。”   一个娇怯怯的女声响起。   阿锦顺声看去,入眼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儿,一身白色连身裙,长发披肩,五官清纯,活脱脱就是大学校园里的校花。   “是你啊,和同学来这里玩的。”叶子显然认识对方,说话的语气很是熟络。   “叶子哥哥,她是…你女朋友吗?”   阿锦看着对方轻咬下唇,不知所措中还带了点惊慌的样子,一头草泥马跑过,她这是……遇到绿茶还是白莲花了?   应该是后者吧,毕竟穿着白色连身裙呢。 第248章 九零独生女11   叶子可不是成迦那中大直男, 他虽然常年在部队,但五九龙城里长大,大院里出来的孩子, 像是成迦那样, 直来直往情商欠缺的还在少数,多数还是叶子这中人情世故满分。   看到对方含情脉脉的眼神, 心里就是一抖, 立刻开口说:“是啊。这是我女朋友齐锦绣。”说着还把阿锦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又对阿锦介绍:“这是住在我家后面柳叔叔的大女儿柳雪薇。”   “你好。”阿锦眉头微动, 看着对方听到叶子点头承认后, 一瞬间就黯然下来的表情,眼眶也有些红,她百分百肯定,眼前这个小美女对自家男朋友绝对有什么想法。   “你,你好。”柳雪薇的声音都带着颤音,不过她的话虽是对阿锦说的,但目光却直勾勾的看着叶子, 带着两分哀怨之色。   那表情看的阿锦身上都起了一层淡淡的鸡皮疙瘩, 若非她足够了解叶子,心性也足够开阔的话, 换一个寻常女孩儿,就眼前小美女这么一副哀怨的表情, 即便是当面不说,这心里也要起疙瘩。   说不得回去就要吵一架,感情有了裂缝,若是以后再多碰上几次,绝壁要分手。   不说阿锦, 就是叶子虽自诩问心无愧,不过看着柳雪薇脸上的表情神色,他还是有点头皮发麻,其实他早两年就已经知道柳雪薇喜欢自己,不过,他对柳雪薇可没有那个心思,纯粹把她当成妹妹来看,甚至在察觉到她的情意后,立刻主动保持距离。   本以为不过是小女孩儿情窦初开,很快就会消散,毕竟他彼时已经入选成为某军舰上特中兵的ju击手,一年到头假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且不是贡献给女朋友就是陪家人,两年里,也都没再见过柳雪薇。   想着,她怕是早就已经忘了自己。   没想到,今天意外碰见,她这表情,可不是他自恋,明显对自己还没有忘情,还当真阿锦的面露出这么一副表情,好似两人曾经有过什么一样。   几乎是下意识的看向阿锦,就要开口解释:“阿锦,我…”   “姐姐,你怎么不等等我,只一个转身你就不见了。”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一个略带了两分不满的声音给打断,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穿着运动装,剪着齐耳短发,五官很是英气的女孩儿一路小跑过来。   “莹莹,你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的。”柳雪薇在看到来人后,才回神,忙开口说:“我只是刚才看到叶子哥哥,才走开的,你不要生气,我只是太着急,对不起。”   柳雪莹跺脚:“那你也要说一声啊,你不吭不响的走,差点吓死我,你知不知道,你若是出了什么事?回家后,妈又要怪我了。你就不能多问我考虑考虑吗?”   “莹莹,真的对不起。”柳雪薇被说的泫然欲泣:“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是谁?”阿锦往叶子那边侧了侧身,低声问了一句。   叶子回答:“她叫柳雪莹,是柳叔叔的小女儿。”   那不就是说眼前这两个女孩儿是姐妹俩?但不管是从长相上来说,还是从性格上分辨,这差的也太多了一些吧?   阿锦不由的吐槽想到。   而且更让她觉得有点怪异的是,眼前这俩姐妹,姐姐像妹妹,妹妹像姐姐,站在一起有中违和感。   “你是叶哥的女朋友吧?你好,我是柳雪莹,你叫我雪莹就好。”柳雪莹冲阿锦伸手说话的同时,一双眼睛也打量着她。   她看向自己的眼神有点奇怪。   “你好,我是齐锦绣。”虽然心里腹诽,不过阿锦面上可一点没失礼,笑着和柳雪莹握手说道。   柳雪莹在打量对方过后,心里的疑惑也更大了,她现在已经可以充分的确定,上辈子绝对没有齐锦绣这个人,她记得叶子一直到她身死,都还是单身一个人,那个时候,满大院的人都在传叶子喜欢男人,为此,他妈妈愁的不行。   她那个性情有些柔弱的妈妈,本来一直都对叶家拒婚耿耿于怀,听到这个消息后,才释怀下来。   怎么?   叶子现在就已经有女朋友了。   上辈子怎么一点讯息都没传出来,这之中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   柳雪莹心里的疑惑越发大,眼光不由自主的就往阿锦那边看了看。   她自以为目光隐蔽,实则全然被阿锦看在眼里,就是叶子也察觉到,不过叶子和柳家两姐妹并不算相熟,在这柳雪莹的分寸把握的很好,他也不好开口问。   不过心里却犯嘀咕,想着要赶快和阿锦离开。   “阿锦。”叶子低声喊道。   并且在阿锦目光看过来的释怀,动了一下手。   虽然说阿锦和叶子一直都是处在聚少离多的状态,不过两人的默契却不错,一看他的动作就明白意思,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他们两个的互动并没有可以避讳,自然也就被柳雪莹和柳雪薇两姐妹看在眼里,柳雪莹也就罢了,柳雪薇却一个没忍住,眼泪直接掉了下来,察觉后,又慌乱的去擦眼泪,最后估计是觉得尴尬,鞠躬道歉,捂脸哭着跑开。   阿锦:……这是什么剧情?   叶子:……   柳雪莹既是觉得有些尴尬,但更多的还是不耐烦。   她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从小到大都这样,高兴哭,不高兴也哭,真是让人神烦,但你又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眼泪真的是个好东西。   因为她哭,所以自己明明是妹妹,却从小被妈妈教导着,要让着她,照顾她。   就连本该是她的未婚夫,也因为她柔弱爱哭而对她倍加怜惜,最后照顾到床上,明明是他们犯了错,但到最后反倒是她咄咄逼人,不可理喻。   “打个招呼,我们走吧。”阿锦看着垂着头站在那里,身上的黑气简直要实质化了,就猜到,这俩姐妹的感情,多半是塑料姐妹情。而且刚才叶子介绍她们的时候,说的话,也有点意有所指。   不过,嘛嘛,不管什么关系,都和她没半点关系。   她可不想掺和进去。   叶子点点头,开口说:“那个,雪莹,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本来他是想着把手里的门票送给她们,不过现在,估计不用了。   柳雪莹听到叶子的话,有点慌乱的回神:“嗯,好。”   “那我们就先走了。”   “拜拜。”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柳雪莹想到上辈子发生的事,脑子一时有点混乱,本来是想直接离开的,不过想着哭着跑开的柳雪薇,眉头又皱起来,想了想最后还是追着柳雪薇哭着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   “那两姐妹有点奇怪。”阿锦开口说道。   叶子点点头:“嗯,是有点。”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嗯,她们同母,感情一贯是最要好的,但就刚才的情况看,说闹矛盾吧,更像是雪莹单方面对雪薇有了不满,而且还不是什么小事的那中。”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下长大孩子,他从来都没往重生这方面想。   只以为柳雪莹是因为什么事,才对柳雪薇有了怨气。   不过姐妹之间,打打闹闹,很正常。   同母。   也就是说她们不同父了。   阿锦立刻从叶子的话中提炼出一个关键词,难怪,她们姐妹差这么多,本来她还以为一个像妈妈,一个像爸爸。   原来是这样。   而且通过刚才柳雪莹的模样,她可以肯定,柳雪莹多半是重生人士,因为身上的怨恨之气真的太明显了,让她想要装作看不到都不行。   还是那句话,不管柳雪莹和柳雪薇姐妹之间有任何的事故,都和她这个外人没关系。   “走吧。”阿锦侧头对叶子说道。   叶子听到阿锦的话,愣了一下,“你不问问吗?”   “问什么?”阿锦反问了一句。   “额,就是柳雪薇。”叶子说着话的时候,语气也流露出一丝不自在。   阿锦道:“我对自己有信心,也对你有信心。”语气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本来叶子的心里还有点不高兴来着,毕竟柳雪薇明显对他有意,但他家女朋友却一点点吃醋的样子都没有,这不免让他有点介意,毕竟他也是个寻常人,希望女朋友喜欢自己多一点,再多一点。   却又很快的释然,本来他最开始为之心动的不就是阿锦这个和一般女孩儿不同的性情吗?   开阔,大气。   现在却又计较起来,简直是瞎矫情。   阿锦看着自家男友的表情变了变,从最一开始的有点失落到最后的了然,也点点头,话说她最欣赏叶子的一点就是这个,很会自我调节。   因为时间上也差不多,阿锦和叶子相携去了夜市那边。   繁华热闹的烟火气息,很快就让阿锦和叶子把先前碰到的柳家姐妹忘到脑后去,嗯,本来打算送给她们的游乐园门票也在出商场之前,以四百块钱,卖给了一对小情侣。   凭借着这四百块,阿锦和叶子在夜市上吃到饱。   ……   阿锦和叶子在夜市里游荡的时候,某军区大院的也热闹起来。   还要从柳雪薇和柳雪莹说起。   柳雪薇哭着跑开后,大概真的是有点承受不住心里的难过,在一家店门前,哭的有点不能自己,让不久后过来的柳雪莹很是不耐烦。   但又不能丢下不管。   不然的话,她独自一个人回家,就要面对妈妈泪眼婆娑的指责。   所以,   即便是心里恨不能杀了柳雪薇,她还是等到柳雪薇哭完,两个人一起回去的。   只是哭了不短时间的柳雪薇,眼眶红肿,一看就知道哭过,在门口碰到也刚回家的柳母,宋敏柔,见到大女儿哭的这般伤心,连忙开口问。   柳雪薇一听,又开始掉眼泪,而且是抱着宋敏柔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你欺负你姐了?”宋敏柔从大女儿这里得不到答案,不由的就看向和大女儿一起出去的小女儿,开口问道。   柳雪莹一看宋敏柔又是这中思考都不思考一下,就往她身上扣,好不容才强行压下的怨恨又涌上来,怒道:“是她自己,喜欢隔壁的叶哥,如今叶哥有了女朋友,她自己接受不了,才哭成这样的。关我什么事?妈,你永远都这样,一旦她哭了,你都是先质问我,和我有半毛钱关系,人家都是姐姐照顾妹妹,我们家倒是反过来,都是我照顾她。”   “妈,我也是你的女儿,你就不能公平一些吗?”话到最后,都已经是吼出来的。   宋敏柔被柳雪莹的话给问的愣了一下,才开口说:“雪莹,妈不是怪你,只是你也知道,你姐姐她……”   “是,是,她出生就没了爸爸,又跟着你受了苦,你心疼她。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她爸爸也不是我杀的,为什么我就一定要让着她,照顾她?难道你生我出来,就是为了照顾柳雪薇吗?”关于这个柳雪莹上辈子就想问了。   只是每每的想到妈妈在家里受的委屈,她到嘴边的话,就又回去了。不想让她为难,也不想伤她的心。   可妈妈,却从未为自己考虑过一点。   “不不,不是这样的。”宋敏柔拼命摇头,松开了抱大女儿的手,去拉柳雪莹,“妈妈也是爱你的,只是你姐姐她不是你爸爸的孩子,在家不受重视,你有爷爷奶奶疼爱,爸爸关心,你不知道,你姐姐每次看到,都羡慕的不行,妈妈就只能多弥补她一些。雪莹,你是妈妈和爸爸爱的结晶,妈妈怎么可能不爱你?只是……”   “行了……”   因为柳雪莹的爆发,母女俩直接在门口吵起来,又有柳雪薇哭哭啼啼,说什么自己不好,惹得柳雪莹更生气。   那场面,对一向都颇为平静的军区大院来说,很少见。   住在附近的邻里也都出来劝说,其中就有叶母,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家那个不着急的儿子,闷声不吭的已经交了个女朋友。   今天一大早不见人影,就是出去约会了。   这下,叶母本来还想要劝架,不过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也不顾上吵架的柳家母女,立刻回家,反正出来劝架的也不是只有自己,多自己不多,少自己也没事。   只是她给叶子打了数个电话,都通了没人接,也害怕耽搁儿子约会,便没再打。   想着等儿子回来,再仔细盘问。   却没想到,很久没见的小情侣,难得见面,自然舍不得分开。   以至于叶母等到十点多,也没见回来,本来她想打电话,又怕搅合了儿子的事,耽搁孙子的出生,便忍住了。   反正儿子跑不掉,总有机会。 第249章 九零独生女12   叶子是在第二天快要中午的时候, 才回家的。   一进门,迎接他的便是三堂会审。   “爸妈,爷爷奶奶, 你们都在家呢?”叶子本来没当回事,打了招呼, 就准备回房, 下午他和阿锦还有约呢。   “站住!”   叶母见儿子看到他们都在, 都还不打算说, 着急的开口:“叶子, 你就没什么事要告诉我们吗?”   叶奶奶从儿媳妇嘴里知道孙子交了女朋友, 昨晚还没回来,重孙子指日可待,也是高兴的不行, 她是个藏不住事的,直接开口问:“叶子, 你交女朋友了?”   叶子虽然有点惊讶, 不过经过这两年的交往,虽然是异地恋, 不过他们的感情也稳定, 本来他也打算在这次休假的时候把阿锦带回来见见父母和爷爷奶奶, 这一点上, 两人在休假前夕已经达成共识。只是他前天回来的晚,到家的时候, 父母他们都已经休息, 昨天一大早,他吃了早餐就出去接阿锦,倒是没时间。   点点头:“嗯, 本来也要告诉你们。”   听到叶子承认。   不说叶母和叶奶奶如何兴奋,就是从刚才一个装看报纸一个装看新闻的叶父和叶爷爷也装不下去,直勾勾的看着儿子/孙子。   “真的,太好了。”叶奶奶一拍手,接连开口问:“姑娘叫什么?多大了?做什么的?你们交往多久了?她是哪的人?家里都还有什么人?她……”   “停停。”叶子扶了扶额,他就知道会这样,“奶奶,你这么多问题,我怎么回答?”   “一个个回答。”叶母和叶奶奶齐声说道。   “行吧。”叶子开口说道:“她叫齐锦绣,今年二十二,也是军人,她老家是江市的,是家里的独生女。”   说完,又看向叶母和叶奶奶:“还有什么问题吗?”   “她也是军人,文工团吗?”一听是女军人,叶母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叶子摇头:“不是,她和我一样,保密单位的。”说起来,他其实也不是很清楚阿锦的具体职位,只知道她和自己差不多,也是在某特种队任职。   “保密单位的?”一听这个,叶母的眉头就皱起来,她本身也是军人,虽然是文职,不过多少也知道一些,保密单位的话,那就是前线的。叶母倒不是说对这个有什么意见,只是她这个人有点颜控,而在前线的士兵,这外形便有些一般,当然,她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儿不去当兵。   只是,任凭你的底子再好,也架不住每天风吹雨打,泥坑里打滚的训练。   很显然,叶子也知道叶母的毛病,开口说:“放心吧,你未来儿媳妇长的很漂亮。”说起这个他也觉得有点稀奇,他们的训练量自是不用说的,但自家女朋友依旧肤色白嫩细腻,眉眼漂亮,就他们吃饭的双手,也是玉指纤纤,漂亮的像是艺术品一般。若非牵着的时候,还能摸到手上常年握qiang而留下的茧子,他都怀疑,自家女朋友是个假的军人,实在是站在那里比文工团的都要漂亮。   叶母对儿子的话完全没报希望。   女军人,还不是文工团的,光是一日复一日的严苛训练,就让她漂亮不到哪儿去。   “嗯,你们交往多长时间?怎么认识的?”叶奶奶对孙媳妇的长相没什么要求,只要性子好,人品好,孙子喜欢就成,她更感兴趣的还是,“你什么时候能把人领回来,让奶奶看看?”   叶子看着奶奶这话落音,四个人,八只眼都盯着他看,顿觉亚历山大。   这也是当初他和阿锦确定关系,并没有告诉家里人,而是等到他们的感情趋于稳定后,才考虑说见家长的事,怕的就是这个。   他太了解自家妈妈和奶奶,若他们一旦知道,逮着机会就会催自己把人带回来。   回答说:“嗯,我们交往差不多两年,是训练的时候一起认识的。”见他这话一说出来,自家母上大人眼里就开始冒火,   在她发火前,立刻又开口说:“……我和阿锦已经商量过,她明天会到家里来。”   “明天?”叶母本来就有点生气,儿子谈了两年恋爱,都没和她说一声,害的她为儿子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你个死小子,真是要气死我。先前问你交女朋友没?一声都不吭,嘴巴绷的比蚌壳都紧,如今更好,都要把人带回来,也还不吭,我要不是昨天偶然知道你有了女朋友,今天特意问起,你是不是还打算人都领到门口,才和我们说呢。”   别说,他还真的是这么打算的。   叶子在心里如是的想到。   不过这么想,可不能这么说,不然母上大人的巴掌就要落到身上,“这怎么可能?我本来就要告诉你们,这不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吗?”   “你们这是打算定下来了?”叶爸爸沉声问了一句。他自己的儿子自己也了解,虽然看着嘻嘻哈哈,一副没个正经样,不过实则性子很沉稳,心有成算,打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为之奋斗努力。   叶子回答:“是有这个打算。”军人秉承的一贯都是速战速决,即便婚姻大事也一样,部队里闪婚的人不在少数,不过他却不希望如此。   本就是异地恋,相处时间少,若只凭一两面,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的人生,都有点不负责任。那种一眼万年,最后还能相携终老的还是少数人。   “嗯,这就好。”叶爷爷一贯都为这个孙子而自豪,不像是住在最后面的成家,成迦那小子出色倒是出色,但那个性子也真的不敢恭维,还是他家叶子好,如今不用他们再三的催促,终身大事他也已经解决。   不错,不错,比成家那小子强多了。   叶爷爷脸上的笑容也灿烂起来。   叶母和叶奶奶已经拉着叶子询问,阿锦的喜好,她喜欢吃什么?有没有忌口?等等一应的事情。   ……   这边叶子被叶母和叶奶奶拉着,一时半刻也脱不开身。   另一边,   阿锦却自在极了,早起醒来,例行锻炼后,又往家里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盖房子的情况,知道一切顺利,便也挂了。   本来她和叶子是约了下午见面。   不过阿锦这里却临时有点事,吃午饭的时候,竟然意外的碰到了高中同学培培,说实话,在这里碰到她,还是有些惊讶的。   据她所知,培培读的是南方大学。   但不管如何,他乡遇故知,终究是高兴的事,阿锦和培培相处的时间不算多,只高一的大半年,不过脾气秉性还是比较相投也颇能合得来。   若说阿锦高中好友的话,培培算一个。   因为要叙旧,阿锦就只能爽了叶子的约。   对此,   叶子倒是没有什么不高兴,天大地大都不如女朋友大嘛。   不过叶母和叶奶奶在看到本来约了女朋友的儿子,都已经下午两点,还在家里,倒是有些着急起来,以为他忘记了。   “是阿锦那边碰到老同学了,我们的约会取消。”叶子何等了解叶母和叶奶奶,一看到她们,不用她们开口问,便主动的开口说道。   “那既是这样,就起来,陪我和奶奶到商场去。”叶母立刻开口说道,“正好,也多和我们说一说锦绣的事。”   “好。”   ……   柳雪莹下楼,就听到了奶奶再和爷爷抱怨,至于抱怨的对象,她即便只听到零星片语,也知道是她妈。   “好了,莹莹来了,你少说两句。”柳爷爷看到孙女下楼,立刻拍了拍柳奶奶的手,沉声提醒说道。   柳奶奶抬头也看到柳雪莹,虽然说她很不喜儿媳妇,但对孙女却十分疼爱,当即也停口,笑着说,“莹莹,你这是要出门?”   “奶奶,我刚才看到爸爸和妈妈出门了?他们是去叶家了?”柳雪莹想着刚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有点着急的开口问道,“他们去叶家做什么?不会是为了柳雪薇吧?”她的眼皮一直跳,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叶家拒婚,好像差不多就是现在。只是她上辈子这个时间不在家,等她回来,事情已经过去。   还真的不知道具体是哪天?总不能就是今天吧?   柳奶奶一愣,不过很快就回神,嘴角不由自主的撇了一下:“是啊。”   柳爷爷虽然人老,但精明可没丢,看孙女的表情不一般,立刻开口问:“莹莹,是有什么问题吗?”这表情可不大对。   “当然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柳雪莹一贯知道妈妈对姐姐偏爱,但也没想到连点底线都没有,上辈子就算了,叶哥没女朋友,她去就去,被拒绝也没事,反正男未婚女未嫁,但现在可不一样,叶哥已经有女朋友。   介绍有女朋友和介绍没女朋友的,这之间的区别可大了去?   “……叶哥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感情很不错的,现在我爸和我妈过去算什么?棒打鸳鸯吗?”   “什么?”柳奶奶显然也知道,惊的立刻从沙发上站起来。   “莹莹,你可不能胡说。”柳爷爷也沉着脸说。   柳雪莹道:“我能拿这个事胡说吗?昨天柳雪薇哭的那么伤心,就是因为我们在商场逛街的时候,刚好碰到叶哥和女朋友一起逛街,她受不了,才大哭不已。”以至于她也跟着失了平常心态,也跟着闹了一场。   “我就说,这种女人娶不得,你看看她办的事?叶子都有女朋友了,她居然还提出这种要求,她这是要把我们柳家的脸都给丢尽不成?”柳奶奶现在也顾不得孙女在不在?当即开口骂起来。   都已经知道别人有女朋友,还赶着上门,她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   “行了,你抱怨的话先少数两句,莹莹,你快点去叶家看看?你爸他们才走,你脚步快,或许赶得上。”柳爷爷立刻开口说道。   不等柳爷爷把话说完,柳雪莹就已经跑出门去。   虽然都住在一个大院里,不过她家和叶家不算近,爸爸和妈妈才走的话,或许赶得上,他们还没开口说出来。   但,   事与愿违,   叶母现在的表情很是有些尴尬,她刚才还有点惊讶,柳烨和他太太怎么这个时间过来串门,还以为柳烨是找叶父有公务事,不过想想也不对,谈公务事还带着媳妇,有点不合逻辑。   但在听完柳烨的话,她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们居然是来说亲,嗯,其实这个说法也不太确切,但原谅她现在脑子有点混乱,实在想不出该用什么词表达?   什么他家大女儿和她儿子叶子年龄差不多,可以多相处看看。   这应该是变相的说亲?   老实说,别说现在儿子已经有了感情稳定的女朋友,甚至明天就要登门拜访,就是没有,她也看不上柳家的大女儿。并不是说她瞧不起柳雪薇,嫌弃她不是柳家的孩子,而是她那个性子自己就不喜欢,和她妈一样,柔弱的很,遇事好像除了哭就不会别的,这样动不动就哭的儿媳妇她可要不起。   “叶嫂子,你看,雪薇也是你看着长大孩子,知根知底,和叶子说不得就合得来。我和你保证……”   听着柳烨话,叶母除了尴尬还是尴尬,她是不想打断,但没办法,让他再怎么说下去,等一下会更尴尬:“那个,我知道雪薇是个好孩子,但她比叶子小四、五岁,性子也敏感一些,叶子又是军人,不知道体贴,还一年到头不在家,不好耽搁她。”   听出叶母话里的拒绝,柳烨便以为叶母是觉得柳雪薇配不上叶子。   毕竟雪薇虽然也姓柳,但却是老婆带来的孩子,并不是柳家孩子,叶家就叶子一个孩子,叶母也是名门出身,挑选儿媳妇必定也看中身份。   便开口劝说:“叶嫂子,雪薇她……”   “爸。” 第250章 九零独生女13   柳雪莹是跑着过来的, 但一进门,看着表情尴尬的叶母,她就知道, 自己还是来晚了,她爸怕是已经把话都说出来了。   “莹莹, 你怎么来了?”柳烨开口问道。   柳雪莹闻言,往柳妈妈那边看了一眼,眼里带了些许的怨气。   宋敏柔则是心虚的低下头。   她也是没办法,若是可能的话,她也不想到叶家来,也知道叶子已经有女朋友,自己这么做,对叶子的女朋友不公平。但她也没办法,她的雪薇有点死心眼的,喜欢叶子好几年了,每次知道叶子回来, 都高兴的不行,满脸羞涩。   知道叶子交了女朋友,正在家里哭的不能自己, 自己哄了又哄都不行, 伤心的厉害, 让她有些心惊的是, 雪薇言语里竟流露出轻生的意思。   吓得她不轻。   她的雪薇已经够命苦, 打小没了爸爸,跟着她一起到柳家,不知道多少次被人说是拖油瓶,大院里的孩子也没少欺负嘲笑她, 公公婆婆也都不喜欢她,对她和对雪莹区别明显。   雪薇受尽委屈,却还要为了她的幸福而隐忍,背着她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如今喜欢的人还已经有了女朋友。   她的雪薇怎么就这么命苦?昨夜,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决定求老公,到叶家一趟,让叶子给雪薇一个机会。   她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起叶子的女朋友。   但,   她能怎么办?万一,雪薇真的出了事,她也活不下去了。   宋敏柔面带哀求的看向柳雪莹:“莹莹。”声音里都是乞求。   “爸,爷爷刚才在家里崴了脚,如今坐在地上起不来,我和奶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快点跟我过去看看吧?”柳雪莹完全无视了妈妈的哀求,面色着急的开口说道。   “什么?”柳烨一听这话就着急的从沙发上站起来,而后就对叶母说:“叶嫂子,对不住,我……”   “好了,老爷子要紧,赶快去吧。”叶母不等柳烨的话说完,便接口说道。   柳烨立刻抬脚走了出去。   因为太过于着急,以至于宋敏柔小声叫了两句‘老公’对方都没听到。   柳雪莹也紧跟着柳烨的脚步,从叶家出来。   “敏柔,你不回去看看?”叶母看着脚步不动的宋敏柔,语气略有点不自在的开口说了一句。   “叶嫂子,我知道,我说这话,可能……”   “那个什么?”叶母似乎也察觉出什么,赶在宋敏柔说话前,又开口说:“…我今天实在有点忙,明天叶子的女朋友要来,我这要准备的东西不少,怕是要怠慢你,改日一定请你喝茶赔罪。”   她虽然事满脸歉意,但语气却坚定无比,让人没有任何置喙的地方。   叶母想着自己已经把话说的这么明白了,宋敏柔应该会离开,却忽略了宋敏柔对柳雪薇的疼爱,她没走,还直接把话挑明白:“叶嫂子,你知道的,雪薇这孩子已经喜欢你家叶子好几年的时间,我想着,我们两家也是知根知底,雪薇也是你大小看着长大,不如就让两个孩子处处看,未必不能成就一对佳话。”   她这番话说得又急又快,让叶母想要打断都找不到适合的机会。   而叶母也是被宋敏柔的话惊住。   她是真的没想到,刚才她话说的都已经很明白,叶子已经有女朋友,而且马上就要登门,也就是说感情相当稳定了。   但凡是知礼一点,就应该打消来意了。   却没想到,   宋敏柔还真的就直接说出来。   “柳伯母,刚才或许您太过于担心女儿的缘故,并没有听清楚我妈的话,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这里就只能多谢柳伯母的抬爱。”叶子从外头走进来沉声开口说道。   话说,他一贯都知道柳家的柳伯母是个不靠谱的,这些年来,虽然闹了不少笑话,但总归是无伤大雅,却没想到,她在明知道自己有女朋友,还登门撮合他和柳雪薇。   她这算不算鼓动女儿做小三?   这已经是道德上有瑕疵了吧?   “叶子,我……”   “叶哥,对不住,我妈这几天精神不大好,可能会有点胡言乱语,你们不要当真。”宋敏柔的话还没说完,就见柳雪莹又回来,而且一把拽住宋敏柔的手腕,开口说道:“那个,叶伯母,叶哥,家里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说着是强行的拽着宋敏柔走出了宋家。   看着离开的母女二人,叶母也是松了一口气,她刚才还真的有点害怕,若是宋敏柔又哭又求的,她该怎么办?嗯,不是她想的多,而是这种事,宋敏柔真的做过。   “幸好雪莹自小是柳婶照顾长大。”叶母如是的感叹了一句。幸好,十多年前柳婶有先见之明,不然的话,雪莹怕又是一个雪薇。   这柔柔弱弱的性子,她是真的hold不住。   叶子也深以为然的点头。   ……   “莹莹,莹莹,你等一下,妈妈的手腕很疼。”   宋敏柔被柳雪莹强行拉出叶家的时候,还有点没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就开始挣扎起来,不过她的力气怎么可能敌得过,自小就开始锻炼,一心想要女承父业,成为一名军人的柳雪莹,只能不断的开口喊道。   柳雪莹完全没理会宋敏柔的话。   她太了解妈妈,一旦她停下来,松开手,她就敢再回到叶家去。   今天已经够丢人了,难道说,真的要把柳家所有的脸面都丢完,她才罢休吗?为了柳雪薇,凭什么?柳家凭什么要为柳雪薇的暗恋买单?   就凭她可怜,会哭吗?   唇瓣抿的死死的,不悦的神情搭着她本就英气的五官,让她看上去满身冷意,极不好惹。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这一情况,宋敏柔也不再挣扎,而是乖乖的被拽着走。   回到家里,柳雪莹才松开宋敏柔。   “真是家门不幸,我柳家怎么就娶了你这么一个脑子不清楚的儿媳妇?”柳奶奶在看到宋敏柔后,心里的怒火是一窜三丈高,怒声说道。   柳爷爷对儿媳妇的意见也大了去,不过他事公爹,一些话不好开口,见柳奶奶开了口,便也没吭声,不过却还是瞪了儿子一眼。   都是他非要娶这么一个女人进门?连累他柳家没少被人笑话。   宋敏柔本来就怕柳奶奶,被她这么一喊,身形都跟着抖了一下,低声先喊了一句,而后下意识的往柳烨那边看去,“老公。”   “喊什么?”柳奶奶最看不惯宋敏柔这副柔弱可怜的模样,“你让我柳家丢了这么大的人,还有脸喊。人家叶子都要把女朋友带回来了,你还去瞎撮合什么?你女儿是嫁不出了吗?要你这么赶着上前?”她和叶奶奶素日里就没少比较,比老公,比孩子,她是赢少输多。   如今儿媳妇在叶家丢了这么大脸面,她都可以想到,下次见叶奶奶的时候,对方如何得意?   撇开这一点不谈,   就儿媳妇明知道人家有女朋友的情况,还去说那些有的没的?这要是传出去,她柳家三代积累下来的家风就全毁了。   早知道,当初她无论如何都不该点头让宋敏柔进门吗?   宋敏柔被柳奶奶这话说的泪流不止,求救似的看向柳烨:“老公,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她只是想成全女儿的情意。   柳烨在从女儿嘴里知道,叶子已经有女朋友后,一张脸就涨得通红,心生羞愧,他一生光明磊落,如今却给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介绍对象,这事做的简直是大大的不地道。再说了,这么做,不但破坏别人的感情?还让自己的女儿成了插足别人感情的小三?不管成与不成,一旦传出去,都不会有什么好名声?   沉声道:“敏柔,你怎么能这么糊涂?你这么做,日后让雪薇如何做人?”   “老公。”见一贯都向着自己的柳烨也指责自己,宋敏柔的眼泪更多,哭道:“我也没办法,雪薇她哭的厉害,我劝了又劝,都没用,她还说什么太痛苦之类。我怕,我真的害怕她做什么傻事?呜呜……”说着宋敏柔就捂脸大哭起来。   他了解妻子,知道只是太过担心女儿,可能没考虑那么多,叶家也不是什么多嘴多舌的人,丢人也只在叶家丢人,没传开,也就没事。   看妻子哭的实在太伤心,心里就已经软了几分,“敏柔,我不是说怪你,只是这件事,你真的欠考量……”   “什么欠考量,我看她是没脑子。”柳奶奶见儿子居然还在为宋敏柔说话,顿时更生气,怒声开口说道,“三岁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她能不知道,我看她就是没把我们柳家放在心上,她的眼里心里就只有她和前夫生的柳雪薇,都没为我们莹莹考虑过一点?”   她可怜的莹莹,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拎不清的妈?   “妈,我没有,我对雪薇雪莹是一样的……”   柳雪莹听着妈妈的苍白无力的辩驳,嘴角弯了弯,带着说不出的讽刺,想到上辈子她把柳雪薇和未婚夫捉奸在床,她苦苦哀求自己不要说出去,还要求她把未婚夫让出来,这就是她说的一样。   那她一样的标准,可真奇特。   她这样想,也这样问出来了。   听得宋敏柔震惊的往后退了几步,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莹莹,你居然是这么想妈妈的……”   “难道不是吗?”柳雪莹看着宋敏柔,轻声说道。   宋敏柔抬头就看到柳雪莹眼里的怨恨,似不能承受一样,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妈妈。”   恰好,伤心难过够了的柳雪薇从楼上下来,刚好看到宋敏柔昏倒的模样,立刻喊道,声音都有些尖锐   ……   不提柳家因宋敏柔昏倒而发生的更加混乱的场面。   阿锦这里倒是很平静,和培培叙了旧,知道她大学毕业后,因为男朋友的缘故选择来燕市发展,如今还不错。   因为多年不见,两人聊的就有久。   培培在知道阿锦明天要去见男朋友家长,也是积极的给她建议,还陪着她一起去买了衣服,一直到吃晚饭前夕,培培的男朋友过来接人,两人才分开。   回到酒店,   阿锦接到了叶子的电话,从他的嘴里,知道了柳家夫妻上门说媒的事。   “阿锦,不管是我还是父母,都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叶子开口保证说道,“你千万不要误会。”   阿锦对叶子的品性还是很信任的,不过信任归信任,小情侣之间偶尔吃醋,有益感情发展,“真的吗?”   “真的真的。”叶子连连点头,生怕阿锦不信。   在他再三的保证下,阿锦才相信。   挂了电话后,   阿锦想到了柳家姐妹,再结合今天叶子告诉她的事,忍不住嘟囔:“我这是误入了高干恩怨情仇文?或者说两者都有。”   以她做了这么多任务培养出来的脑洞看来,这柳家姐妹就是主要人物,而她的话,多半也会和她们有所交集。   这么一想,   阿锦又把原身的记忆给翻出来,看了又看,别说,还真的让她找到了。   柳家姐妹之一的柳雪莹,就是她死之前见到的那个女特警。 第251章 九零独生女14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原身齐锦绣死亡的原因, 她是忍受不了生活的一地鸡毛,心理承受能力彻底崩溃,失去求生欲望, 死于自杀。   嗯,她自杀的话,为什么会有特警在场?   那是因为她再一次接到父母诉苦要钱的电话后, 决定结束自己的性命,本着不给任何人添麻烦的心理, 她把自杀的地方, 选在了一处僻静的高架桥上。也是巧合,柳雪莹刚巧执行完一则绑架案的任务, 在返回的途中从这里经过。   她察觉到了齐锦绣的不同寻常, 应该是想要过来救齐锦绣。   不过自杀的决心已定,齐锦绣并没有理会柳雪莹的喊叫声,直接从桥上一跃而下, 在她脑海里最后定格的画面,就是柳雪莹爬在高架桥上, 震惊而又有些痛苦的表情。   “原来是这样。”阿锦低声说了一句。   叶子回头:“什么这样?”自家女朋友有点怪怪的,不会是在想柳家的事吧?想到自家女朋友看似宽广, 实则有点小心眼的性格, 他整个人都觉得有些不自在,苍天在上, 他真的没想到宋阿姨会做出这样的事。   他觉得今天有必要把事情掰扯清楚, 不然的话, 不定那日再翻旧账,可就不好了。想到自己曾经见过同队战友被女朋友翻旧账的样子,他的语气更坚定:“…那个, 阿锦,我可是冤枉的。我比柳雪薇大了四、五岁,素来是没什么交情。”他自诩对柳雪薇并没有任何特殊照顾之处,来往的次数也不多,顶多就是逢年过节,拜年的时候,和父母一起,打打招呼,其他再没有,鬼知道柳雪薇为什么会喜欢他,“……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做出任何让她误会的举动。”   “我信你。”阿锦看着竖起两根手指,信誓旦旦的男友,“开车的时候认真点,不要做这些有的没的小动作。”   “哦。”   话虽然是这样,叶子却还忍不住频频侧头去看阿锦的表情神色。   “行了,不用这么看我。”阿锦哪能不知道叶子的想法,“就这件事而言,我真的不觉得你做错,所以真的没有怪你,也放宽心,我也不会学人一般翻旧账。”看叶子还是有些蛊惑的表情,便又多解释了一句。   “你是知道我的性格,我这个人很少记仇的,因为我有仇都当场报了,根本不存在事后算账这一出。”   叶子:……这倒是真的。   虽然神色有一瞬间的囧,但至此叶子也是彻底放心。   “叶子,你能和我说说柳家的事吗?”阿锦又开口问。   叶子的心又提起来,“不是说……”   “你不要想那么多,我打听柳家的事,和你没半毛钱的关系。”阿锦截断叶子的话,如实的开口说道,“…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柳雪莹的事,我对她很感兴趣。”柳雪莹既然能成为女特警的话,那品性应当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上辈子原身可以说是死在柳雪莹的面前,这对她应该造成了一定心里负担吧?   若是个责任感重的人,事后会不断的去想,若是自己能再早一点的话,或许就可以救下她了?自责内疚,会让她的心理承受巨大压力,若是心理承受能力弱一点,这件事或许会成为她终身都挥不去的梦魇。   像是这种事,是有例可循。   她记得,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看过一个报道。说是有一个女孩儿跳楼自杀,消防人员已经抓住她的手,但最后却又生生的被她掰开,而女孩儿落地死亡的那一幕,成了那个消防人员终身的噩梦,以至于心理都出了严重的问题。   职业生涯都一度停止。   “感兴趣?”叶子重复了一下阿锦的话,“你看上她了?”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不是他想的多,而是能让自家女朋友感兴趣的人,多半分两大种。一种是有潜质的好苗子,具体参考她所任职的特种大队的爆破手崔巷,这人是一次文工团来军队出演的时候,阿锦去了后台,据说盯着他看了整整一个小时,把人吓得不轻,领导一度以为她移情别恋,看上崔巷了。   毕竟崔巷长的还挺不错,瘦瘦高高,眉眼清秀。   但却没想到,阿锦却是看中他,不过是看中他灵敏的鼻子,加上不俗的化学储备知识,具有成为爆破手的潜质。   演出还没有结束,她便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人给拐到了部队里。   本来上头对此颇有微词,毕竟崔巷虽然在文工团工作,但他并不是军人,身体素质条件也不好,压根就不符合特招的条件。   不过阿锦却坚持,然后部队里就多了一个顶尖的爆破手。   再有一种就是犯罪分子。   柳家和叶家情况差不多,根正苗红,柳雪莹自然不可能是后者,就只能是前者。   “还有待考证。”阿锦回答说道。根据她的记忆,虽然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事,导致柳雪莹是成为一名女特警,而不是女军人,不过由此也可以推测出,柳雪莹有这方面的心思而且也有这个条件。   毕竟女特警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   看来确实如此。   叶子一听这话,心里也有数,开口说:“我印象里的柳雪莹,是个年纪虽然小,但性子却很沉稳的,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阿锦本来也没指望叶子告诉她多少,毕竟她对柳雪莹的兴趣,纯粹是出自于原身死前的那点记忆。   当然,若她真的是个可造之材的话,自己也不介意帮她一把。   ……   阿锦现在的长相虽然漂亮,但却没什么攻击性,是温温柔柔的,很讨上了年岁的老人喜欢的长相,再加上她也不是个嘴笨的,想要哄一个人的好感度的话,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   进到叶家几分钟后,叶母和叶奶奶对阿锦的好感度那是以一种拦都拦不住的姿态,蹭蹭的往上涨。   到最后,甚至生出了自家儿子/孙子配不上人家姑娘的感觉。   叶父和叶爷爷也高兴,他家叶子的眼光真的不错。   阿锦也很喜欢叶家的家风,叶父和叶爷爷虽然严肃,但却不迂腐,叶奶奶虽然穷苦出身,但性子豁达,叶母是个很温和的人且有些颜控。   这顿午饭,可以说吃的宾主尽欢。   饭后,   闲聊时刻,叶母看着阿锦脱口而出:“锦绣,阿姨实在太喜欢你了,不如我认你做干女儿吧?”   她这话一出口,   ‘噗’的一声,叶父喷出一口茶,目光震惊的看着自家老婆。   老婆,你造你在说什么吗?   本来立刻就要开口提醒,却有一个人先开了口,就是叶子,本来他看阿锦和叶母相处的融洽,他很是高兴来着,但没想到自家母上大人,语出惊人,当即是从沙发上跳起来:“妈,你说什么呢?阿锦可是我女朋友,你未来儿媳妇。”   她和叶子这算是有情人终成兄妹吗?   阿锦听着叶母的话,也有点讶异,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叶母看着儿子,又发现叶父,叶奶奶还有叶爷爷表情都带了些震惊,这才反应过来,表情顿时变得尴尬起来,语气讪讪的对叶子说:“那个什么?儿子,妈只是太喜欢锦绣了,一时口误,口误!”   口误个毛线!我看你是真心实意就这么想的。   若对方不是自家老妈的话,叶子都想要直接吼出来。   但现在,也只能憋屈的认了,并且再一次和叶母强调,阿锦是他女朋友,未来的媳妇,他孩子未来的妈,是叶母未来的儿媳妇。   再过一百年,也不可能成为她女儿。   “知道了,知道了。”老实说,叶母的心里是有那么点遗憾的,她是真的觉得,阿锦这么好的姑娘,配叶子真的是可惜了,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不然儿子真的就要炸毛,认真道:“……妈真的是口误,下次会注意的。”   “这还差不多。”叶子见叶母表情不像是敷衍,表情这才没那么臭。   介于这件事,叶子便也不敢让阿锦和叶母单独相处了,免得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他好端端的老婆,就成了老妹。   是以,很快,他就以带阿锦熟悉周遭环境和把她介绍给小伙伴为由,拉着阿锦出去了。   “儿子的占有欲也太大了一点,我还想和锦绣再聊聊呢。”叶母虽然对叶子拉阿锦出去有点不满,不过倒也没有开口阻拦,不过嘴上却嘟囔了一句。   叶父无语的看向叶母,用眼神谴责。   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带儿媳妇出去,你心里不应该是最清楚的吗?   叶母想到自己刚才的话,讪笑一下,也不再说了。   ……   这边,   阿锦被叶子拉着出去,见他气呼呼的,连奶膘都冒出来,伸手戳了一下:“还生气呢?”   “阿锦。”叶子看着一脸笑意的阿锦,目光幽怨。   “好了,阿姨就这么一说,也都已经和你道歉了,你还真的生阿姨的气呢?这可不符合你大气的人设。”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叶子:“你差点都成我妹妹了,我大气的起来吗?”老爸也是,都不知道管管自己媳妇,真的什么话都说。   他现在都可以脑补出自家老妈心里的想法,就是觉得自家配不上阿锦。   别人家的准婆婆都是挑剔儿媳妇的不足,到他这里却成了,挑剔儿子,这是亲妈该有的想法吗?   “好了好了,不气了。”阿锦也没想到叶母是这么个性子,不过她还挺喜欢的,“不是说要带我熟悉一下环境,和介绍你的小伙伴吗?走吧。”   说着就拉着叶子往前走。   大院后面是有一处可以锻炼身体的地方,相对于其他小区简单的健身器材,这里的相对就专业一些。   阿锦和叶子到了的时候,   这里已经有两个年岁和叶子差不多的等着,见到他们过来,立刻就开口打招呼。   “董飞白,连弘扬,我发小。”叶子指着两人说道,“我女朋友,齐锦绣。”   “弟妹好。”   “你们好。”   阿锦是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而董飞白和连弘扬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儿科医生,两人也都不是什么内敛的性子。   两人给阿锦爆了不少叶子的青春期的糗事。   什么高中的时候为了义气,帮人送情书,结束人家女孩儿以为是他告白,当场答应,吓的叶子跑的比兔子还快,最后还被人女孩儿追到教室门口,再然后,老师批评,朋友和他险些断交,理由就是勾引他嫂子。   回到家,还被他爹,打了一顿。   他们的这一番话,让叶子连连的抗议,甚至要去堵两人的嘴,不过叶子一个人,哪能堵住两个人的嘴?   阿锦还是听了不少类似的事,到最后叶子放弃挣扎,只能求饶,向阿锦举手指发誓,都是年少不懂事做下的中二事,不能当真的。   因为这一出的关系,阿锦和董飞白连弘扬迅速的熟络起来。   便相约一起吃个饭。   只是,事总有意外,就在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这意外就找上来。   是眼睛都有些红肿的柳雪薇。 第252章 九零独生女15   看到柳雪薇, 叶子的表情都有些发僵,他发誓,自己若是早知道会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当初他一定会有多远就离柳雪薇多远,连带话都不会和她说一句。   本来他对柳雪薇的感观还算不错,经过这两天,已经跌破出好感度的范围, “你来做什么?”态度那叫一个不客气。   柳雪薇本就是个心思敏感的,这两天发生不少事,她本就伤心难受,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过来,却没想到得到叶子这么一番不客气的话,顿时眼眶又红了:“叶子哥哥,我……”   “行了, 我对你想说什么,要说什么一点兴趣都没有。”叶子直接开口打断柳雪薇的话,“你记得以后离我远点就是。”   他这话一出口,是彻底把柳雪薇那点少女情愫打的七零八落, 粘都粘不起来的那种:“我, 我……”   “阿锦,我们走。”叶子现在真的不敢和柳雪薇过多的相处, 毕竟这几日发生的事, 已经够多了。   像是这种有点类似于麻烦体质的人, 离的远一点比较好。   阿锦看了柳雪薇一眼,梨花带雨的模样,看着还挺让人不忍心,可惜, 她一贯都不怎么喜欢这种性情柔弱的。   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就和叶子一起离开。   董飞白和连弘扬相互对看一眼,心里倒是生出一丝的不忍,不过柳雪薇不是他们喜欢的类型,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们还是不要掺和到其中为好。   便立刻也跟上离开。   徒留柳雪薇站在那里,眼泪如断线的珍珠一样,啪啪的往下掉,最后捂着嘴,蹲下来,哭的有些不能自己。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想到满腔怒火的爷爷奶奶,在医院里的妈妈,对自己不满的妹妹,就连一贯对她宠爱的爸爸也为此黑了脸。   柳雪薇哭的更大声。   ……   其实不管是叶家还是柳家,都没有主动的提起过。   但柳家登门给叶家已经有女朋友的儿子介绍自家女儿的事,之所以会传出来,原因还要从柳雪薇那天哭着回来说起。   那天柳雪莹爆发,和宋敏柔吵起来,不少人都出来劝架。   也是因此,住在附近的人家,也都知道。   柳家的大女儿对叶家的小子有那么点意思,不过可惜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   这个消息传出后,是有一些讲究门第的,私下里吐槽说门不当户不对,毕竟柳雪薇虽然也姓柳,但都知道,她是宋敏柔带来的孩子,和柳家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当然了,   不少人也是表示理解,情窦初开很正常,失恋了哭一场也很正常。   本来是没什么,再说了即便是八卦,也就那天而已,小女儿的暗恋和失恋,又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说过也就过去了。   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件事居然还有后续。   就是柳家在明知道叶子有女朋友的情况下,居然还登门说让两个孩子好好相处。   这算什么事?   一时间,本来没把这件事当回事的各家夫人,顿时一改先前的态度,忍不住议论纷纷,其中多半都是谴责柳家,谴责宋敏柔,当然,更多的还是谴责柳雪薇。   都觉得宋敏柔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是因为柳雪薇的请求,不然的话,她怎么会那么做?   额……   说起这个消息会传出去,还是因为宋敏柔那天昏倒在家里,导致柳家有好一阵的混乱,而慌乱下的柳雪薇自己边哭边说出来的。   让不少听到声音,过来帮忙的人,就听到了这个大瓜。   就,挺让人无语。   八卦是人类的本职。   别看事情发生才短短一两天的时间,但期间发生的事,真的让人目接不暇,因为这件事,叶母还曾和叶子商量,要不要让阿锦改日再过来,毕竟现在这个气氛,实在有点微妙啊!   不过却被叶父和叶爷爷给一口拒绝。   叶子和阿锦都是军人,职业特殊,一年到头假期就那么几天,若是等下次的话,最少也要等到明年,若是再碰到什么事,估计就没下文了。   再说了 ,   就这件事上,他们叶家完全没做错什么?难道说怪自家孩子太过优秀了?这是哪门子的道理?越是如此,他们的态度就要越坦荡。   事实证明也没做错。   ……   “这都叫什么事?”   阿锦在吃晚饭的时候,也从董飞白和连弘扬的嘴里听说了全部的事,忍不住低声嘟囔了一句。她这是误入了什么豪门恩怨的剧本吗?   想到柳雪莹超乎年龄的成熟稳重,看向柳雪薇的眼神,透着怨恨。   她觉得自己好像是GET到了不一样的事。   大胆的猜测一下,   柳雪莹八成是女主,重生的那种,柳雪薇是女配,白莲花圣母那款,上辈子柳雪莹八成因为柳雪薇的缘故,过的很是凄惨,或者说她的死亡也是柳雪薇造成,一朝重生后,估计就会走上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的路。   例如说自己上辈子放弃的梦想。   作为军人世家的孩子,成为军人,继承家里的衣钵,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为什么后来成了女特警,估计中间是发生了意外吧?或许是成为女特警不是自己先前的打算,柳雪莹有点消极怠工,而让她最后确定决心,这中间必定会发生不少磨难。   齐锦绣说不定就是磨难之一。   当然,以上都是阿锦的猜测,当不得真。   阿锦也不会在意,想过也就算了。   因为不管上辈子发生了什么,都也已经过去,她要做的,就只是过好现在的自己。至于柳家的那些恩怨情仇,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   即便是她现在的男朋友牵扯其中,那也只是他。   反正男朋友嘛,又不是什么必不可缺少的,若是这种事他都处理不好的话,换一个就好了。   阿锦笑眼弯弯的想到。   而不经意间,叶子看到了阿锦勾起的笑容,心里一颤,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   跟着叶子一起见了家长后,阿锦的假期也基本上就到头了。   又一日,   便也归队了。   在归队的前夕,阿锦也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盖房子的情况,得知一切都顺利,甚至齐母还喜滋滋的告诉她,地基已经打好,甚至也已经有了雏形,照这样下去的话,要不了两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可以住上新房。   话里话外都带着喜气。   齐父在旁也说了一嘴,说她找的建筑队靠谱不说,效率也高的很。   不过阿锦并没有听完他说的话,就直接茬开,这是自然的,钱到位,什么都要说。   阿锦归队后的第一天,甚至都来不及调整状态,就接到上头的命令,说是阿维拉那边政局出现意料之外的变化,需要他们先赶过去,若是局势真的如同他们所想的那样恶化下去的话。   那阿锦他们的队伍就要配合阿维拉的大使馆,把我国的公民安全接回来。   出发前,   阿锦照例写下了遗书,打从两年前,她结束特训,每次出任务前,必须要做的事。并且给叶子打了电话,不用她多说什么叶子也就明白了。   “好好照顾自己。”叶子叮嘱说道。   “放心,安心的等我回来。”对比叶子稍显紧张,阿锦的心态就轻松平稳许多。   这次通电话联系后,阿锦和叶子再接下来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都没再联系,倒不是说阿锦这次的任务一去就是半年时间,只有两个多月。   不过她结束任务回来的时候,恰逢叶子得到了推荐,去参加特训了,据说是为了争取到国外猎人学院进修的名额。   但比较可惜的是,特训结束后,叶子落选了。   得到名额的西北军区的一名兵。   为此,叶子还有点失落,不过没等阿锦开口安慰,他也已经自我调节完毕,他还年轻日后有的是机会。   阿锦:……这心态就挺好。   ……   时间匆匆而过。   又是一年秋。   阿锦带着叶子回家,见齐父齐母,她准备和叶子打结婚报告了。   说起来,她和叶子这次之所以休假可以一起,是因为他们双双都受伤了,虽不是什么要命的伤势,也不算太重,但因为伤到的是胳膊,再加上他们准备结婚,所以也就有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假期。   带叶子见家长的事,很顺利。   齐父齐母对阿锦要结婚的事,虽然有点微词,毕竟先前阿锦提都没提过一次,这就要结婚了,摆明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心里是不高兴的。   只是伴随着年岁越大,就越来越知道女儿的重要性,尤其这是个出息的。   给家里盖了房子,一应的装修也没让他们操心(掏钱),除了不听话,也不守在他们身边外,比别人家的强多了。   如是的安慰自己一番后,齐父齐母也就没了异议。   至于齐奶奶的话,别说阿锦不care她的想法,就是齐父齐母都没想问她的意见。   这次见面后回去阿锦和叶子就正式结了婚,婚礼的话,因为两个人都不耐烦操心,再加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准备。   叶母和叶奶奶倒是兴致勃勃,不过却被叶子拒绝,倒不是说其他,只是怕她们什么都准备好了,他们这里却用不上。   事实证明,叶子的想法很正确。   恰逢建军节,部队里为即将新婚的军人举办婚礼,阿锦和叶子也报名参加,可惜,婚礼还没开始,两个人双双的接到调令,到国外维和去。   婚礼也就没了下文。   ……   七年后,   阿锦已经从前线上退了下来,不是说她的服役的年限到了,而是一次在国外维和的时候,为了救战友,她中了枪。   倒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只是子弹卡的位置有点微妙,刚好擦伤了阿锦的手臂的神经性,虽然只是擦过。   不过还是受伤了。   留下了一点后遗症,手不定时的会抖,虽然说对她生活上的影响并不算大,但对一个ju击手,尤其是顶尖的,她已经不能胜任。   便从前线退下来。   让人惋惜不已。   本来她的顶头上司是让阿锦做个训导员,毕竟她的一应经验在哪儿,即便是从前线退下来也不是无处可去。   阿锦没答应。   她想到了自己大学的本职专业,通讯计算机,阿锦觉得她现在可以捡回来了。当初因为特招的关系,她虽然也参加了毕业考核,还通过了,但到底学的不够全面。现在她觉得自己可以去进修一下,毕竟她现在的年岁也不大,不到三十呢。   有基础在,相信自己也很快就能闯出一片天地来。   对此,叶子自然是无条件支持。   从前线退下来后的阿锦,经过了半年的备考,顺利的考上了G大的研究生,进一步的学习。   也就是这一年,阿锦和叶子的女儿叶冬云出生了。   还是在这一年里,柳雪莹正式成为了一名女特警。   说起来,柳雪莹先前的目标还真的是军人来着,之所以后来成了特警,她想过各种原因,唯独没想到她是被人忽悠去。   这个答案,就很意外。   不过现在的结果却不错,她已经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女特警了,倒是柳雪薇,是个十足的恋爱脑。   对叶子的感情碎成一片后,在宋敏柔出院回来后,借着让她进修的借口,把柳雪薇送到了外省知名的艺术大学去,本来她是想要出国,只是柳家也是军人世家,出国的话有些敏感,柳烨坚决不许。   学艺术的人都浪漫。   在学校里柳雪薇开启了第二段恋情,并且坠入爱河,没等毕业就先结婚了。只是婚后的生活和她想的差别太大,尤其她结婚的对象还是个小白脸,没本事,自尊心还强,不到一年时间,她就受不了,要和对方离婚。   不过对方却扒着柳雪薇的是身份不肯离。   闹出不少动静,最后还是离了,只是离婚后,又发现自己怀孕,身体不适合打掉,只能生下来。并且借着孩子和前夫又纠缠不清,期间还牵扯到了现任,总之是一团乱。   这是阿锦回家的时候,从叶母嘴里知道的。   听听就算,不需要放在心上,毕竟对她来说,比关注八卦更重要的事情,多了去。 第253章 报恩1   迷迷糊糊间, 阿锦睁开了眼睛,就对上了一个泪流满面的妇人,看她的穿着打扮, 家庭条件应该很一般。   看到阿锦醒过来, 她似乎是有些意外,连带着正哭的表情也愣住。   李春芬确实很意外,不是说yao连一头大象都能放倒吗?这才多长时间, 就醒了,顿时有些害怕起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抬头去看坐在不远处桌边,翘着二郎腿,磕着瓜子,化着大浓妆的女子,“丽姐, 芽芽她……”   “慌什么?”被李春芬叫做丽姐的人, 磕着瓜子的手停了一下,也抬眼看过去, 而后眼皮掀了掀,满不在乎的开口说道:“…不是又睡过去了吗?”说着吐出瓜子皮。像是这种中途会醒过来的情况,先前也不是没有过,不过不用太担心,因为那yao的药性大着呢,即便是醒过来,可能是身体的下意识, 但人其实是没醒。   李春芬在听到这话后,立刻又低头看了一眼孩子,发现她果然已经闭上眼睛, 再次睡过去,心里既是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心痛难忍,眼泪是啪啪的往下掉。   呜呜咽咽的哭泣声在不大的房间里回响。   阿锦默默的消化着自己刚醒过来的时候,对方哭诉的话。从中提炼出了几个信息。第一,眼前这个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妇人是她亲妈。第二,她还有个哥哥,而且生了病。第三,她亲妈要卖了她,原因是要给亲哥治病。   擦,她这都是什么见鬼的运气?这样的事也能碰的到。   有点想要口吐芬芳,只是她现在被人喂了药,应该是安眠药之类,药量下的还不小,导致她现在完全没办法动弹,甚至连眼皮都睁不开,若非自身的意志力实在强大的话,这个时候她就已经彻底昏死过去。   “你在这里嚎什么丧?”一两分钟后,听着没停的哭声,丽姐的表情也变得不耐烦起来,把手里的瓜子往桌面上一扔。她是瞧不上李春芬这种做派,既然已经决定把孩子卖掉,如今哭的一副肝肠脆断的模样,说句不恰当的话,这不是猫哭老鼠假慈悲吗?   给谁看呢?   丽姐翻了个白眼,便又接着说道:“哭个一两声,意思一下就行了,你现在还没完了不是吧?既是这么舍不得孩子,你领回去就是了,反正人没来,你还有机会后悔。至于陈哥那里,念在我们是老乡一场的份上,我会和他说情的。”话说到最后语气倒是软了一些。   “不不不,不行。”李春芬一听这话,连哭都停了,连连的摇头拒绝。   丽姐有些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她虽然做的是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但也知道虎毒不食子,像是这种主动过来卖女儿的,说实话,是她入行后第一次见到。尤其是现如今年景好了,不比当初,即便是家里穷苦,也不差那点吃食。   或许是对方的目光过于直白的缘故,让李春芬的良心备受谴责,哭着解释说:“我也是没办法,我儿子生了很严重得病,我和当家的已经把钱都花光了,若不卖了芽芽的话,哪来的钱给儿子治病。呜呜……”   丽姐鄙视的目光更甚。   别以为她不知道,对方说的可怜,家里也确实因她儿子生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借了不少的外债,但远没到山穷水尽要卖孩子的地步。   不过嘛,她也不会去烂好人的劝说对方,毕竟孩子经她的手牵线,她也能拿到好几百的中介费呢。   就在这是   ‘咯吱’一声响。   房门被推开了。   一个身形瘦小的男子走了进来,刚才还坐着不动的丽姐,立刻起身:“陈哥,你来了。”   “货呢?”男子是个小心的,即便是老熟人,但也没放心警惕,进来后就不断的四处看,连带着说话的声音也低的很。   丽姐立刻起身,扭着腰,走到了李春芬身边,一把从她怀里抱过孩子:“这儿呢,陈哥。”说着就走了过去,“…瞧瞧,长的很不错,乖乖巧巧的。”   陈哥凑过来看了一眼,满意的点点头:“确实是个眉清目秀的孩子。”年龄小的女孩儿虽然不如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来的值钱,但行情也不错,像是一些偏僻的山村里,不少人家因买不起年轻姑娘,就会早早的买个小女孩儿,五、六岁的年纪也不算太小,已经可以做些简单的家务事,养上几年的时间,家里就多了一个劳力不说,还不用发愁儿子娶媳妇的问题。   所以,像是这么大的女孩儿也挺走俏。   陈哥看了孩子,没问题,又转头看了一眼李春芬,见她表情怯弱弱,似乎是想把孩子抢回来,却因畏惧而不敢的上前半步的妇人,眼珠子转了转,开口说:“你就是孩子的妈?”这性子看来能省一些钱呢。   李春芬点点头:“对。”   “一口价,两千。”陈哥开口说道。   “不行,太少了。”李春芬想到儿子的治疗费,摇头拒绝。医生已经说了,儿子的手术费用再加上术后护理,他们最少要准备四千。所以女儿的抱养费用,绝对不能少于这个价格。   她的性子虽然有点怯弱,但事关自己的宝贝儿子,意外的坚持,无论陈哥苦口婆心的劝说也好,威胁她不要也好,李春芬都没有松口。   四千,少一分都不行。   陈哥一听,表情就有些不好,四千倒也在范围内,只是他这里价格压得越低,来日就能赚的更多。   “陈哥,我知道干你们这行的都不差钱,我求求你,我也没办法,我儿子等着钱救命呢。”李春芬哭着诉说自己家里的不容易,想让陈哥听了生出些恻隐之心。   可惜,   她哭诉的对象错了。   像是陈哥这种人贩子,干这一行的时候,良心就已经不知道扔到什么地方去了?指望他这种人有恻隐之心,还不如祈祷天上掉馅饼来的希望大。   不过最后李春芬还是如愿了。   原因是丽姐帮着说情。   这丽姐和陈哥的合作已经好几年,还有些交情,陈哥不少货都是经她介绍,便也乐意给她两分薄面,答应下来。   拿到钱的李春芬,在离开前夕,看着熟睡的一无所知的女儿,泪水又流出来:“陈哥,我求你,给孩子找个好一点的去处。”   “拿了钱就赶紧走,孩子已经和你没任何关系了。”陈哥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说道,“出了这个门,就把今天的事情给老子忘记,若是敢说出去一个字,老子杀了你全家,知道吗?”照例丢下了几句狠话。   李春芬顿时吓的不行,连连的点头,几乎立刻就要走,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心里还有点良心,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的脚步又顿住,泣声道:“…芽芽,妈的女儿,你千万不要怪妈狠心,妈也是没办法,这辈子是妈对不起你,若是有下辈子的话,你再投胎到妈的肚子里,到时候妈一定好好待你。”说完像是发狠一样,直接跑了。   若是有下辈子的话,一定要贿赂贿赂鬼差,宁愿为马为犬都行,千万别再摊上这种妈了。   阿锦听着对方最后离开的话,狠狠的想到。   不过在此之后,她因为要接受记忆和药力的缘故,彻底昏睡过去。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不过看得出来,她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地方,这是个不大的屋子,味道很难闻。   但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七、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嚓,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接受过记忆的阿锦,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   拐卖幼崽的,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   看着暴躁的阿锦,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一下不敢吭声了。   阿弥陀佛,冥王保佑,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 ——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   ……   这个时空的故事,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   其实,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不过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经不记得。   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   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人都要烧成傻子了。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不过即使好了,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她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不能过于劳累。   彼时,一九九六年,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   打拐后,被救出来的孩子,大一点的还好,多少记得家里,可以联系到父母。但像是年纪小的,话都说不利索,想要找到亲人,难度是极大的,而像是唐思锦这种情况的话,联系不上亲人,多半都是被送到孤儿院或福利院。   唐思锦被救出来的时候,六岁,这个年纪按道理已经记事,但她却因病忘了先前所有的记忆,本来也是要送到福利院的。   不过唐思锦的运气好,被人收养了。   收养她的人叫唐武,是唐思锦住院的时候,隔壁床是个老太太,他便是对方的儿子,住院期间,见阿锦是个独身小孩子,又听说她是被拐卖救出来的孩子,立刻就想到了自己被拐走的儿子,心生恻隐,和妻子李茹对阿锦很是照顾。   并且很快就决定,收养了唐思锦,名字是李茹取的。   唐武和李茹结婚十多年的时间,一直都无子,一直到这几年,科技发达,做了试管婴儿,才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却没想到,突来横祸。   夫妻二人是双职工,一个是护士,一个交警,工作忙,便把孩子交给奶奶来带,这唐奶奶是从苦日子走过来的人,即便是现在生活好了,也改不了节俭的毛病。常常会因为听到某个超市或者商场搞打折活动而大老远的跑过去。   一次,也是这样,却没想到被人贩子给盯上,见唐奶奶一个老人带着个孩子手里还拿着不少东西,便装成热心群众,说要送唐奶奶回家。   唐奶奶因为有个做交警的儿子,素日也没少被儿子科普安全知识,虽然多半时候她都是不耐烦听,天长日久下来,受了不少影响,警惕心强,更何况孩子是家里千辛万苦才求来,因而断然拒绝对方帮他抱孩子的要求,说若真的想要帮忙不如帮忙拎东西吧。   却没想到人贩子大概早有预谋,知道附近没有监控,加上正午没什么人。   便直接给了唐奶奶一棍子,而后直接把孩子给抱走。   等到唐奶奶被人发现的时候,人贩子早就带着孩子不见了。   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对唐武和妻子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唐奶奶醒来后,知道孙子丢了,当即又昏过去。后来因为愧疚和刺激过渡,人也糊涂了。   而他们丢的那个儿子名字里就有一个锦字,叫唐锦城。 第254章 报恩2   唐思锦虽然没有先前的记忆, 不过她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唐家的孩子,毕竟就这一点上唐家夫妻从来都没有隐瞒过。   最开始的时候,唐思锦的心里是充满感恩的, 毕竟她的年纪小, 唐武和李茹或许是因为同理心的缘故,对唐思锦格外疼爱, 虽然说离‘要月亮不给星星’的情况, 还有点远, 不过说宁思锦掉进蜜罐里不为过。   但对孩子太过于娇宠的下场通常不大好, 不是把孩子养的一事无成废物点心一个,就是自私自利, 不会为他人考虑。   唐思锦就是后者。   凡事只会先考虑自己,而后才是其他人,而且总能够在一件事里,分析出最佳利弊, 而后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   就像是,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亲生父母相认了,本来她是看不上亲生父母, 但在知道亲生哥哥已经是商业圈里的新贵, 身家过亿时, 才改变自己的态度,哪怕是后来她知道自己压根不是被拐, 而是被父母卖掉就是为给亲生哥哥治病。   但考虑到有钱的哥哥,她并没有揭穿,而是利用这件事, 不着痕迹的勾起亲生父母的愧疚之心。   得了不少好处。   至于养父母那边,她倒也不会说不管,只是凡事会先考虑自己,在养父母年老后,便把他们送去养老院,每个月去看一次,自觉已经是尽了赡养义务。   “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坏人。”这是阿锦对原身的评价。   这姑娘之所以能进轮回司,是因为她为人虽然自私,不过在事业有成后,热衷于慈善事业。当然,她这么做,可不是真的慈善,而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罢了。   毕竟一个人,事业有成后,就会格外爱惜羽毛。   反正她不缺钱,只需要少少的一部分,就能得个好名声,说不定那次就能为公司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   但不管她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她确实做了慈善不假,因而她的身上有不少的功德。   她的未了心愿,倒是和自身没太大的关系。   是帮养父母找回他们丢的孩子,唐锦城。   其实唐思锦对养父母也是有心结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上大学她就从唐家搬出来的一大原因。   而这个心结就是唐锦城。   唐锦城是李茹心念十多年才得来的孩子,自来宝贝的不行,儿子丢了,她几乎哭瞎了双眼,后来辞掉工作,开始找儿子,一次听到消息,说宁市有个孩子和她儿子很像,便立刻找过去,路上因为太着急的缘故,出了事故。   好在唐武反应快,两人没有性命之忧。   不过打哪儿以后李茹的身子也垮了,不适合再外奔波。   经过李茹父母的劝说,她终于不再往外跑,但这不意味着她会放弃找儿子的事,便开始在各大报纸上刊登寻子的消息,也印制传单,让人去发。   可是花光了积蓄也没有一丝消息。   后来收养了唐思锦后,为了纪念儿子,便给养女起名唐思锦,也没少在唐思锦面前说起她丢失的弟弟。   一次两次三次还好,但次数多了,唐思锦便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替代品,因为他们的亲生儿子丢了,才会收养自己。她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渐渐,她的心里就生了心结,而等到唐武退休,两人年岁也都大了,时间也快过去二十年,但他们依旧不肯放弃,还打算卖了房子,再去找。   毕竟这个时候,养父已经退休,不管是唐奶奶还是李茹的父母,也都已经过世,养女也长大成人。   他们没了负担,可以用余生安心的去找儿子。   唐思锦却另有想法,本来这十多年养父母为了找孩子,家里就没存下钱,如今还要卖房子,这让她不敢苟同,更何况他们还是用来做,在唐思锦看来无用的事。倒不如留下来,这样他们将来养老也更有依靠,也能减少她的负担。   不过她是养女,这话不能说。   哪怕是养父母对她再怎么好,只要是扯上丢掉的亲生儿子,本来还温柔和善的养母,立刻就会变脸。   只能旁敲侧击的去劝说。   不过找亲生儿子已经成了唐武和李茹的心魔,房子到底还是卖了。唐思锦也因此对养父母有了更大的意见,觉得收养的和亲生的,相差的还真大,不过心里虽不满的很,但她聪明,并没有开口说出来。   ……   眼下对阿锦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自己怎么脱困?还有眼前这一二三四五六七个的小娃娃,她该怎么救出去?   看着自己五短的身材。   阿锦陷入了沉思。   就在她思考期间,房门也被打开,进来的是两个女人,三十多岁,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就是这么一副慈善的长相却不做人事。   看到阿锦醒过来,倒是没有太惊讶。   尤其是阿锦还一副呆呆的样子,更让两人没什么戒心了。   这么小的孩子,又能有多大的威胁?   本来两人还有点害怕阿锦会哭闹起来,虽然不担心暴露位置,毕竟在他们疙瘩山村里,这种事已经是司空见惯,村子里二三十户人家,基本都有份。   只是孩子一旦哭闹起来,真的很烦人,若是再惊醒了其他人的话,一起哭闹,就更让人头疼了。   毕竟是孩子,不像是大人,不能打,不然一个没轻重,打坏了,可就卖不上价钱了。   不过等了一会儿,见孩子没反应。   穿着蓝布衫的女人本来还挺满意,觉得这个娃娃乖,没哭闹,但右边穿玫红色上衣的女人,却察觉出不妥:“这孩子怎么呆愣愣的?别是个傻的吧?”   她这么一说,蓝衣女人也反映过来。   这要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又年纪小,可卖不出的,少卖一个,她们就少分一些钱,顿时紧张起来,立刻走到阿锦身边查看。   轻声细语的问阿锦好些问题,都是常见的家常问题。   阿锦表现的很迟钝,她们问三五个问题,还回答不上来一个,说话也是慢吞吞,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呆呆愣愣的模样,让两个女人确定阿锦的脑子有点毛病。   倒不是说傻,只是有些迟钝。   难怪一副呆愣愣的样子。   “这是哪个蠢货收过来的?竟找了个脑子有毛病的。”蓝衣女人确定后有些跳脚。   要知道即便是孩子,也是分等级的。   而且是以容貌为基准,一些皮肤白净,五官长得漂亮的,看着就讨喜,那是第一等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是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也一样。   像是阿锦,虽肤色不算白净,但眉眼清秀,打扮一下看着也是个不错的孩子,是第二等,说起来是最受欢迎的,毕竟那好货也不是人人都能买的起。   不过若是个脑子迟钝的,可就落了下乘,价钱可就要低一些了。   红衣女人也很生气,不过现在生气也没用,已经成了定局,她们这行的买卖又不是其他行业,有毛病了可以退货。好在只是脑子有些迟钝,并不是傻,也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等卖的时候遮掩一下,反正是小孩子,又不是大姑娘,没那么容易被人瞧出来。   等过了手,买家即便是发现,也容不得他们反悔。   这么一想,红衣女人的心里也好受了些,甚至还开口劝说了蓝衣女人几句,又出去和负责看守的领头人根哥说了一声,让他们日后都再注意些。   毕竟若是多来两次的话,她们可就要少赚不少钱。   根哥知道阿锦脑子反应慢后,也是大骂一回,说什么等下次再交易,一定要让对方给个说法。   说法,   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阿锦听着外头那个叫根哥的骂声,轻轻的歪了一下头,眼睛弯起来,却毫无小朋友的可爱讨喜,反倒是有一股阴森之感。   旁边一个小女孩儿看到,顿时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   因为知道阿锦是个脑袋迟钝的,所以她们对阿锦的防备心就没那么重。   借由这个便利,阿锦很快就知道不少事,也弄清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到了山里,村子倒是不大,加起来就只有三十余户人家,不过因家家户户都贩卖儿童妇女,因而日子过得不差。   家家户户都住着红砖瓦房,就这么看着颇有种岁月静好的画面感。   呸。   垃圾村。   像是这种村子,压根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阿锦垂着头,阴恻恻的想到。   不得不说,塑造一个脑子迟钝的小孩,虽然对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个不小考验,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知道阿锦脑子迟钝,反应慢,人贩子对阿锦比对旁的孩子要放心不少。   更有偷懒的,指挥起阿锦做事,她这个年纪虽不算大,但摘菜洗碗这些都已经能干了。   名叫红姑的女人贩子,没有一点指使小孩子的不好意思,一股脑的把自己今天要洗的衣服,都堆给阿锦。   “懒婆娘,把活都丢给一个小孩子,懒死你得了。”拎着菜过来的女人,在看到坐在院子里磕着西瓜子的女人,翻了个白眼,开口说道。   红姑不在意的笑道:“有什么关系,反正也是废物利用。再说了,就我们这里,大山里,鲜少有人来,这出门就都是自己人,她一个小娃娃,便是跑能跑到什么地方去?更不用,她脑子还有点问题。”说着指了指脑子,“我便是放她走,她走的出去吗?”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嘲讽。   先前的女人也知道红姑惯喜欢偷懒,不止一次的做过这种事,况且她人虽然是懒,但话说的确实也在理,小孩子又不是大姑娘,便是让她们跑,也都跑不出这大山。   便也就不在意了。   阿锦端着洗好的衣服,慢悠悠的走到了不远处两棵树间,这有一条麻绳,是用来晾晒衣服的,毕竟孩子不少,需要有人看守,再加上也不是立刻就能找到买家的,这孩子的吃喝拉撒自然也要有人照顾。   衣服也要洗,一个干净整洁的孩子和一个脏兮兮的,有眼睛的都知道前者更顺眼。   把衣服晾到麻绳上。   只是在晾晒好衣服,被红姑重新关到屋子里的时候,她的手里已经多了一大把绿意盈然的…杂草。   最起码在红姑看来是如此。   像是对方手里的杂草,村子里外随处可见,多得是,她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很快就锁了门,忙活自己的事去了。   怕是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么一把杂草直接把他们整个村子都给端了。   ……   月上柳梢头。   入了夜的山里更为寂静。   阿锦睁开了眼睛,虽然知道孩子们睡的都很沉,这些孩子年岁最大六岁,最小的才三岁,真的是动不动就哭,而人贩子不想夜里听到孩子的哭嚎声,所以他们通常都会在孩子吃的饭里下安眠药。   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钢丝,阿锦走到了门口,她白日里已经看过,关他们的屋子虽然是有窗户,但太高,孩子是爬不上去,锁了门之后,孩子就出不去了。   大概这里是关小孩子的缘故,门锁是很普通的锁。   ‘吱’的一声轻响。   看,这不就打开了吗?   阿锦的嘴角勾了一下。   “哒哒,哒哒,哒哒哒……”   从屋子里走出来,阿锦嘴里轻轻的哼着一首不成曲调的儿歌,走出了屋子,末了也没忘记把门再关好,如今已经是初夏,但夜晚的山里还是很冷。   记忆里,宁思锦就是因为夜里受了凉,才高烧不起的。   村子不大,前后也就不到半个小时,阿锦就已经转了一圈回来,推门回到屋里,锁好门,而后香香甜甜的睡下。 第255章 报恩3   第二天, 清晨。   因为昨晚忙碌了一阵,让她很是有几分心安,她又是个小孩子的身体,故而睡的也就沉了一些, 一直到日上三杆才醒过来。   而且还是被哭声给吵醒的。   “呜呜……”的哭声在屋子里不断响起。   阿锦顺声看过去, 就看到一个不到两岁的娃娃,正哭的厉害, 而他的哭声像是引子一样, 其他孩子也跟着都哭起来。   没多久, 屋子里都是哭声。   若是以往的话, 那个叫红姑的女人就该骂骂咧咧的进来了,现下都已经哭了好一会儿, 也不见人来,看来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阿锦勾了一下嘴角。   “呜呜……”   “乖,不哭了。”阿锦给年纪最小的那个孩子,擦了擦眼泪, 柔声哄道:“…好不好?”这是个眉眼生的很漂亮的孩子, 皮肤白嫩,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孩子,还这么小, 就丢了, 他父母指不定怎么伤心难受?   所以,   人贩子都该死。   “姐姐,饿…”柔和的声音让小孩儿停止了哭声,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奶声奶气道。   阿锦摸了摸对方的头,“乖, 先不哭,姐姐给你们出去拿吃的。”原来是饿了,难怪哭的这么大声?说起来,距离对方过来送早饭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嗯,泽泽会乖。”小孩儿点头说道。   其他孩子一听到阿锦说有吃的,也都跟着停了哭声,关在这里的孩子,阿锦是最大的,孩子们也都下意识的听她的话。   把钢丝拿出来,打开门,又重新的关回去。   一出门,就听到了嘈杂的哭闹声,大人孩子的都有,期间还夹杂着呕吐和叫骂的声音,她还耳尖的听到了,有人在大声喊,他不要死之类的话。   阿锦的眉眼当即就弯了下来。   看来村子里已经乱起来。   多好!   直径的走到了旁边的屋子。   这里住的就是负责看守的人,一个叫瘦猴,人如其名,瘦的像个猴子一样,整个人猥琐的不行,一样看过去就不是什么好人,另外一个叫柱子,倒是生的一副老实相,但却不做人事,好色的不行。   阿锦他们刚被带过来的时候,就听到他在和瘦猴发牢骚,说什么一个小皮娘烈的很,办事的时候,对方险些咬掉他的耳朵,过后还敢寻死,闹得动静太大,害他被根哥训斥,还说这次分成,扣他三百块钱。   早知道,他就换个人了。   听得阿锦恶心的不行,起了杀心。   所以,昨天晚上她下yao的时候,格外的关照了他们一些,多给了他们几滴,别人或许是上吐下泻,头晕脑胀,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但归根到底,不会有性命之忧。   但隔壁的两人,运气好点还能多活两年,若是运气差点的话,就抱歉了,只能请他们提早去找阎王喝杯茶水。   推开隔壁的门。   便见,昨天还夸夸其谈的两人,此时都口吐白米的躺在地上,只一眼,阿锦就确定两人已经死了。   撇了一下嘴。   运气不咋地啊!   翻了翻,阿锦才发现这个屋子里没什么吃的,至于昨晚上的饭菜,倒是有鱼有肉,看着丰富,而且还剩下不少,初夏,山里没那么热,倒是能吃,不过阿锦表示这些是他们吃剩下的,嫌弃。   为确保万一,阿锦并没有拿这些东西。   而是抬脚去了旁边的人家,相对于他们住的寒掺,这户人家就好的多,红砖瓦房,院子也不小,进门还能看到两边种着的菜地,绿油油一片,水灵极了。随手揪了一根还未长成的黄瓜,用叶子胡乱擦了两下,咬上一口。   还挺好吃。   往里走,   “元宝,元宝,金元宝,好多的金元宝,都是我的,发财了,发财了……”一个男人手舞足蹈的抱着一堆的土豆,神情癫狂。   “蘑菇蘑菇,我是一朵小蘑菇……”一个略上了年纪的女人,则是蹲在墙角边,嘴里嘟嘟囔囔,在看到阿锦后,更是直接双手抱住头:“我还没长大,不好吃,没看到我,没看到我……”   “哈哈,跳舞啊,大家一起来跳舞,星星,星星,小星星……”从屋子里又跑出一个女人,手脚乱蹦,正是红姑。   因为吐过也泻过,这几人的身上狼藉一片。   阿锦嫌恶的躲着走,走进了屋子里,一眼就看到被掀翻的桌子,还有撒了一地的粥菜,没有理会,直接走到橱柜面前,打开,别说这里面还真的藏着不少好吃的,除了馒头之外,还有一些鸡蛋糕,阿锦没客气的直接拿走。   回到屋子里,孩子看到有吃的,立刻围过来,给他们一人分了一个鸡蛋糕,这个时候鸡蛋糕还是好东西,况且这些孩子被拐至今,吃的都是多半是馒头和米汤,刚开始有些孩子不吃。但人贩子可不是你父母,饿上两顿,你自己就吃了。   如今拿着鸡蛋糕,一个个吃的都很开心。   阿锦又出去了。   她现在要确定一下村子里的情况,若是情况差不多的话,就可以报警了。   ……   此时村子里已经乱成一片,阿锦是直接在水里下了yao,基本上只要是吃了早餐的人,无一例外都中了招,也有三个人幸免于难,但村子里一下子出事的人太多太多,他们除了忙之外,还慌的也不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一个因起晚而没赶上吃早饭的男人,看着躺了一地的人,再看看还有手舞足蹈,明显是不正常的,真的是急的直跳脚。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三娃子,这不会是闹瘟疫了吧?”另外一个幸免于难的中年妇人,有些哆哆嗦嗦的对男人开口说道。她因生了病,便睡的久了一些,等她醒来村子就成这样了。   “瘟,瘟疫?”男人一下就瞪大了眼睛,立刻想到了他小时候,村子里就闹过一次瘟疫,死了不少人,他爷爷就是死在那场瘟疫里,总不会又来一次吧?   而且看着情况,这可比他小时候厉害的多。   “大娘,现在咋办啊?你想想办法啊?”男子生怕是瘟疫,顿时吓得不行:“要不,要不我们报警吧?”   妇人一口拒绝:“不成,咱村子里能报警吗?还有那么多娃娃呢?若是警察来了一看,我们都要挨枪子。再说了,若真的是瘟疫,警察来了能当啥用?又不是医生。”   一个年轻男人急的不行:“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幸免于难的三人,一时间,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办法?愁的不行。   着急的他们,自然也就没注意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他们身后经过,嘴里还哼着歌:“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   住在山里的话,虽然藏得严实,一旦犯罪的话,不容易被抓住,但更多的还是不好,例如交通不方便,不但有蛇虫更还有du草。像是见星草,只需要在水里丢上两根,就可以让人在白天里看到星星哦。   村子里还有不少孩子,也都中了招,只是轻重不同,胃口好的吃的多的,情况自然就重一些,略轻一点的只是上吐下泻,头昏脑涨而已。   孩子无辜,罪不及家人。   这话在阿锦这里压根就不存在,她信奉的从来都是斩草要除根,不然的话,保不齐哪天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人贩子的孩子,出生即原罪,能长大成人,吃的都是他们父母得来的血馒头,可一点都不无辜,   ……   阿锦蹦蹦跳跳,哼着歌,很快就到了村长家,为了方便买家,他家里按了电话。   找到电话,摁下了妖妖灵,打了过去。因为知道在这个年代,一些偏僻的村子里,一些警察是收受贿赂对这种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   她还给妖妖九,妖二零,国防,军队等等,阿锦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国家公务部门,都打了一个遍。并且刻意的模仿了一个年轻女孩儿的声音。   妖妖灵这边接到拐卖儿童的报警电话,一听说有拐卖儿童,这个年代拐卖打击力度大,警方虽然心里也有点疑惑,不过还是让几个警察带人赶过去了。   妖二零那边接到的消息,则是一个村子里发生不明病症,全村几十人性命都处在垂危种,虽也有点犹豫事情真假,毕竟这消息太过骇然,又是在山里,若是假的,岂不是白跑一趟。   相对于医院的犹豫,接到电话的消防倒是没太耽搁,立刻就组织人过来,原因也很简单,有镇子上的百姓看到了山里滚出浓烟来。这一带可是山区,若山里真的着火的话,问题可就大了,能把整片山头都烧光,到时候别说是山腰上的村子就是山脚下的镇子也要跟着遭殃。   至于其他部门就更不用说了。   虽也有怀疑消息真假,不过对方说的有鼻子有眼,不像是假的,想了一下,秉承着宁愿错杀不能错过的准则,还是派了人过来,假的就权当白跑一趟,但若是真的话,那就是解救了好几个家庭。   便也决定派人过去查探一下。   而做完这一切的阿锦,擦干净了电话上的指纹,在村子里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抱了几根柴火,大家伙的那种,保证烧上两三个小时不会灭的,在柴火上先浇了一桶水,又把摸出来的柴油也倒上一些,然后点燃。   滚滚浓烟就起来。   然后,   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到屋子里了,她可没忘记,村子里还有三个人没事呢。   回到屋子里后,便老实的呆在屋子里,等警方的人过来。   即便是他们不过来也不用担心,反正整个村子里没丢命的,日后也都是疯疯傻傻的命,对他们没什么威胁性。而幸免于难的那三个人,若是找不到什么好办法的话,最后多半还会选择报警的。   山路崎岖,村子又是偏僻,一直到快要中午的时候,阿锦打过电话的各方,这才陆续的到达,这还是阿锦给出的地址很准确的缘故,不然的话,又要耽搁一段时间。   最先赶到的自然是警方,毕竟打妖妖灵的话,接电话的都是最近的警局。   一进村子,就看到疯疯癫癫的一村子人,一身的屎尿,领头的王队赶紧让人打急救电话的同时也没忘记让手下人看看还有清醒的没有。   而后就有警员在一家的地下室里找到了被关押着的多达十多个年轻姑娘,还没等王队开口说什么,就又听到另外一个警员来报,说是又在一个屋子里发现了七、八个孩子。   年轻姑娘,孩子。   至此,王队是彻底不怀疑报警人的话了,事情的性质比他们先前预测的还要恶劣,估计是这几年来最恶劣的拐卖事了,就他们这几个警察,怕是不成了。   沉声对一个警员后开口说:“打电话,请求支援。”   “是。”   还没等到警局的人过来,王队便发现,消防便先过来了,虽然发现没有起火,不过是有人用这种方式引起注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在注意到村子里的情况后也觉得骇然。   尤其是看到被救出来的十多个年轻姑娘,还有七、八个孩子。   嚓,这是大规模,集体性/犯罪啊,而且还是整个村一起,太恐怖了。   吐槽归吐槽,消防的人还是立刻着手帮忙了,作为消防人员,虽然不懂得医理知识,不过帮忙安慰获救后的姑娘还有孩子,他们还是做得到。   得救的女孩儿,本以为这辈子都无望,却没想到获救来的这么突然,被救出来后先是茫然了一番,而后就是劫后余生的大哭,而她们的哭声,也引得孩子们跟着哭起来,一时间,场面可以说那叫一个群魔乱舞。   这让王队一时有些挠秃了头。 第256章 报恩4   这个时候, 王队即便是在秃头,也不能发火,而且看着一个个年轻的脸庞, 其中两个看着就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和他的女儿差不多年纪, 他心里再大的火气也消下去。   只剩下对人贩子的痛恨。   一共十七个年轻女孩儿,还有七个孩子,二十多个家庭, 险些就要毁了, 而在这之前,还不知道有多少受害人呢?   王队也是个老刑警了,看着这个村子虽然是住在山里, 但家家户户却住的不差, 就知道, 这村子从事这种事, 不是一日两日的时间。   换句话说, 这些人都是惯犯。   真是披着人皮的豺狼, 还不如呢。   王队恶狠狠的想到。   “头儿,抓到一个逃跑的。”这时, 两个警员押着一个人过来, 定眼一看,就是没中招的三人之一的那个上了年岁的妇人,他们先前一直都在想办法救治村子里的人, 但他们不懂医术,又因为是人贩子村,也不敢随意的报警或是打妖二零,就这么一直拖着。   三人甚至因怕是瘟疫, 自己别再传染了,还商量着要逃跑,但利益熏人心,他们又舍不得那些货,卖出去的话,能得十多万呢。   他们分一分,可就发财了。   不过他们人少,孩子还好一点,但那十多个女孩儿却有点犯愁,若是让她们察觉到出了事,一拥而上,到时候他们可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没发财不说,还可能会把自己折进去。   若是迷晕带走也是个问题,毕竟人数不少。   一时间有点犯愁,也正是因为如此,商量了半天都没商量通该怎么做?然后,那个年轻的,眼尖的看到了警察,通知其他两人后,三人吓的是拔腿就往山上跑,这个时候被抓了,就完了。   本来村子里这样的情况,他们跑的也还算及时,本来是可以跑掉的。   妇人之所以被抓,是因为她跑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想到了自己攒下的积蓄,有一两万呢?也知道村子不能见光,若就这么走了的话,钱必定拿不回来,想了又想,最后还是舍不得钱,决定冒险回去拿。   等她拿好钱出门的时候,想要悄悄的从后门溜走的时候,却没想到运气不好,刚好被一个警察给碰到,来个眼对眼,还没等警察有所动作,做这种事的人最怕的自然是警察,妇人一看到,自然是吓的拔腿就跑   她这一跑,警员就去追,抓住她的时候,因太过心虚的缘故,自己便脱口而出一些话。   本来就有事要询问,这下就更不能放人了。   “她应该是村子里的人,我们抓她的时候,好家伙,怀里揣着两搭钱,少说也有两万呢!”警员说的时候语气很感叹,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呢。   妇人虽然也是其中一员,但做的都是后勤工作,基本上没出过村子,心理承受能力自然不行,一见到警察就吓的哆哆嗦嗦,尤其是看到这几个警察,个个都拿着枪,更是吓的脑袋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   基本上王队问什么答什么,老实的不行。   很快也就供出还有两个人也没事,跑到山上去了。   王队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他们现在人手还不大够,这个村子里的人,在这里长大,很熟悉地形,又是山里,随便找个地方躲藏起来,他们就找不到。   但放着犯罪嫌疑人不抓,心里过不去,也更对不起身上的衣服。   正为难的时候,又呼啦啦来了一群人,身上也都穿着制服。   一问才知道。   那个神秘的报警人,不止是给警察打了电话,还给其他多个部门都打了电话,还给军方也打了电话。   只是他们不熟悉路,才耽搁了一段时间。   来的路上本来还有点念叨,不过在几波人都聚到一起后,对看一眼后,就发现事情真的不简单。   要不是个大案子,要不就是个恶作剧?其实多半人都猜八成是个恶作剧,不然的话她哪能打这么多电话?   事实证明,还真的不是个恶作剧。   且不说这一村子的人疯的疯,傻得傻,包括孩子也一样,甚至还死了几个,就说看到被救出来的女孩儿和孩子,就知道这不是个小案子。   国内已经好几年都没见到性质如此恶劣的案子了。   知道还有人逃窜的时候,立刻就让十几个人去搜山,看能不能抓到?不过基本上没报什么希望,毕竟都已经跑这么长时间,不过该做的还是要做?万一他们运气好呢?   立刻就给上级打报告,上头一听,坏了,这是大型犯罪啊!拐卖妇女儿童之多,是近两年至最,且整个村子都是罪犯,如今还被人弄成这样……   头疼。   不管如何头疼,该做的事还是一件都不能少。   立刻就忙活起来,被拐卖的女孩儿和孩子要安置,那些罪犯也不能置之不理,可有的忙活了。   三天的时间,才把人给暂时安置起来。   有时间去询问这村子到底什么情况?好端端的,怎么就成了这幅鬼样子?村子里只有三个人幸免于难,只抓到一个,另外两个还逃了。问对方,她也只说不知道,她一觉醒过来,村子里就这样了。   从妇人嘴里问不出什么?   其他人更不用说,被拐卖的女孩儿一直到被警方救出来,才知道发生这么大事,至于孩子的话,因为年纪小,警方那边压根就没考虑。   虽有细致的警察,看阿锦年岁大一点,问了几句,不过在对上阿锦带了点茫然无措眼神后就知道,怕也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这也是正常的这些孩子年纪小,又都被关在屋子里,能知道什么事?   所以说,有的时候,年龄小真的是个优势。   阿锦轻眨了一下眼睛如是的想到。   ……   “漂亮姐姐,我能不去医院吗?”阿锦抱着一个女警的大腿,冲着对方露出灿烂的笑容,开口说道。   女警以为阿锦是怕打针,笑着解释说:“小朋友,你放心,不是给你们打针,只是让医生伯伯给你们检查一下身体。”语气顿了顿又接着说:“…姐姐和你保证,只是检查,不会给你打针的。”当然了,前提是你的身体真的没有问题。   不过这话,她就没说出来,不然怕阿锦更抗拒去医院了。   “那好吧。”阿锦见自己说了这一会儿,女警也没松口,便也不去费那个力气了,反正只是检查一下身体。   其实她也知道是一番好意,像是他们这种被解救出来的孩子,都被喂过药,要知道这种药吃的多的可对身体不好,他们这些孩子又小,他们也是怕出事,还是检查一下比较安心,这是很负责任的做法。   阿锦之所以拒绝,也不是说不识好歹,是因为她的星辰诀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已经顺利入门,和上辈子被救出来的时候,病的不省人事不同,她现在的身体倍棒,不想那么麻烦。   女警看着阿锦一副无奈而感叹的表情,不由的发笑,这孩子怎么这么可爱?想着还伸手在她的脸上捏了捏,软乎乎,手感还挺好!   去医院做了检查,阿锦的身体自然是没事。   不过也就她一个人,其他几个孩子,就没阿锦这般运气,身体里多少都有点药物残留,年纪略大一些的还好,说是养上几天,自身就可以排出去,但年纪小的那个,可能就需要在医院里住上两天了。   得到这个结果,   陪着一起来的警察,心里既是松了一口气,不过在抬头看到这些孩子天真无邪的脸后,又在心里把那些人贩子的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想到那个村子的遭遇,结果也出来了。   死了三个,其他都已经疯了,也经过化验确定他们的血液里都有一种叫见星草的毒素,份量还不小,这也是他们会发疯甚至死亡的原因。   审问了那个妇人,发现她之所以没事,很大可能是因为她没吃早饭的缘故。   从村子里取证后也证实这一点,村子里的几口井里都有见星草的毒素,家家户户存水的瓮里也都有,甚至村子里几口井里还捞上见星草,据推测,应该是孩子调皮,扔进去的,却不知道他们随手扔的杂草,是毒性很强的见星草。   进而导致了他们用水做饭的时候,中了见星草的毒。   不是瘟疫就好。   这个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至于那些没死疯掉的人贩子,因为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已经没得救,最后只能送到精神病院去。   说起来也好笑的很,根据那个被抓的妇人提供的一些信息,警方那边又有了更大的动作,甚至联合军方那边,一举捣毁了一个贩卖集团,一共解救出数百名妇女儿童,甚至还有一些被骗到黑煤场或矿工厂的。   这次清扫行动,因为动作太大的缘故,牵连人员甚广,以至于媒体那边也隐瞒不住,虽然最后只公布出一部分来,但也已经是震撼全国了,稳坐各大报纸电视的头版头条,长达半个月的时间。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   被救出来的女孩儿和孩子,尤其是孩子,自然是第一时间就联系了他们的家人,但这些孩子太小,又是天南海北被拐回来的,年岁大一点的还好,多少都记得一些家里的情况,哪怕是记得不多,只要能说出个大概,爸妈的名字或者是家在哪儿?   有线索就可以找到他们的父母。   警方还是很给力的,也就四、五天的时间,一起被拐卖出来的八个孩子,都被他们的父母,千恩万谢的带了回去。   最后就只剩下阿锦和年纪最小的那个。   阿锦说自己是孤儿,已经没有亲人,自动请愿去福利院。年纪最小的那个就不用说,他太小,懵懵懂懂,压根就不知道爸妈叫什么,更别提让他说出自己住在哪儿。甚至就连他自己的全名都不知道。   虽然警方那边并没有放弃,不过若真的找不到的话,就只能和阿锦一起送到福利院去。   “收养?”   阿锦没想到这辈子她已经没住院,按道理来说,她上辈子的养父母应该不认识她才对,怎么会忽然间提出收养?难道说还真的是注定的?   带着阿锦去医院检查的那个叫李洁的女警,笑着点点头:“是啊。”说着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原来唐武也参加了这次的打拐行动,不过因为他是后来过来支援的,负责那群被疯了的人贩子,故而阿锦没有见过对方。还是后来,他到医院看唐母的时候,看到了阿锦,知道她是被解救出来的孩子,又知道被救出来的孩子,只剩她和一个年纪最小的孩子。   知道阿锦是孤儿后,便起了收养之心。   阿锦的身体自然没事,之所以会呆在医院里,是因为那个叫泽泽的孩子,他年纪小,大概是因为阿锦之前对他格外照顾的原因,故而他对阿锦很是依赖,被救出来后,更是成了阿锦的小尾巴,几分钟见不到阿锦就哭闹的厉害,任凭医护人员怎么会哄都没用?   但阿锦在的话,却很乖,医护人员那边没办法,和阿锦商量后,便让阿锦陪泽泽在医院里住了两天。   而泽泽和唐母是住在一个楼层。   知道事情的原委后,阿锦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还真的是注定。   可惜了,   她这辈子没打算去唐家,抬头,看着还在感叹的李洁,直接开口打断她的话:“李姐姐,我不想被收养。”   “什么?” 第257章 报恩5   在知道阿锦有人收养后, 李洁是很高兴的,她是负责这些孩子的善后工作,八个孩子, 她最为心疼的就是阿锦了。   这孩子也才六岁,但已经很成熟稳重,照顾起不到两岁的泽泽比她这个成年人都要细心周到, 动作熟练的一看就知道是穷苦人家的孩子长大的,而知道她是孤儿, 亲人都已经过世后,更是多了几分疼惜, 又眼瞅着孩子们一个个都被家人给领走, 只剩下她和泽泽。   李洁更是心疼的不行,甚至还起了收养阿锦的心思,只是她并不符合收养的条件, 只能作罢。   还想着, 等手头的事情忙完,就问问亲戚朋友?给阿锦寻个不错的人家, 这件事她本来就挂在心头,如今还没等她开始找,就有人主动说要收养阿锦了,而且是她的同行。   其他的不说, 这人品绝对有保障,夫妻还是双职工, 家庭条件也不错, 是个很不错的人家。   所以,   李洁在开口和阿锦说之前,压根就没想过居然会被拒绝, 因为对孤儿来说,被人收养几乎是最好的归宿了,尤其是收养她的人家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情况下,更是可遇不可求。   但阿锦就是拒绝了。   李洁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云锦,你再说一遍。”刚才应该是她听错了吧?   “李洁姐姐,我不愿意被人收养,我想去福利院。”是的,这辈子阿锦是没打算去上辈子的养父母家里,这是她在醒过来后就已经做好的决定,毕竟原身的心愿是帮养父母找到孩子,唐锦城。   可没说让她一定要成为唐思锦。   既是如此的话,那么她自然可以有其他选择,不必非要被唐家夫妻给收养,即便是唐家夫妻对原身不错,但归根到底也还是寄人篱下。   福利院的话,生活虽然可能会清苦一些,但不用寄人篱下,阿锦表示这一点她很中意。   “云锦,你说什么呢?”李洁有些着急的开口说道,“…你年纪小怕是还不清楚,福利院的生活很清苦。若是你有所担心的话,阿姨也可以和你保证。对方的人品绝对可靠,家里也没有其他的孩子,你过去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还多了一对爸爸妈妈疼你,不比你去福利院强多了。”   她是知道有孩子,尤其是有父母疼爱过的孩子,像阿锦(?)刚开始是不愿意被收养,但福利院的生活,真的没他们像的那么好,清苦的很,而且福利院的孩子最晚过了十八岁成年后,就要出去谋生。但更多的还是十四、五岁,初中刚毕业有的甚至没毕业,就辍学去打工了。   李洁是真的心疼阿锦,因而不喜欢她因一时意气,将来后悔。   因此,   她是苦口婆心的劝说着:“云锦,你就听姐姐的话,不想被收养这样的话,可不许乱说了。”说着摸了摸阿锦的头,想着到底是年纪小,考虑不到以后的事。   “不行。”阿锦摇了摇头开口说道,这和她的计划相差的太多了。   坚定的语气让李洁一时间语塞,这孩子脾气怎么这么倔呢?   “云锦啊!你还小……”   就在李洁还要开口劝说的时候,房门被敲了一下,走进来一对四十出头的夫妻,有着原身记忆的阿锦自然知道,这就是唐武和李茹,也是她上辈子的养父母。   “唐队,茹姐,你们来了。”李洁回头看到唐武和李茹,开口说道。   唐武点点头:“嗯,小茹想过来看看孩子。”自从儿子丢了,妻子整天是以泪洗面,情绪低落,医院那边也请了长假,过了一年的时间才慢慢缓过来,只是情绪依旧不高。   岳父岳母那边本来是建议再生个孩子,但锦城来的就艰难,再要一个谈何容易?况且做试管婴儿伤身,妻子上次能一次成功,也是他们夫妻的运气好,若是再做的话,就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再说了妻子的身体也不比三年前。   他便有了收养一个孩子的念头,也是机缘巧合,在医院见到了这个叫云锦的小女孩儿。   她的眼睛和儿子有几分相似,黑亮亮的像是夜空里的星星一般,且她还有和儿子相似的遭遇,一样被人贩子拐走,但却幸运的被救出来,这不免让他也生了几分移情作用。   后来知道她是孤儿,只觉得是老天爷可怜他们夫妻遭受失子之痛,给他们的补偿,他和妻子也提了,妻子本来是不大乐意的,不过在岳父母的劝说下,同意过来先看看。   他相信,云锦是个乖孩子,妻子一定会喜欢的。   因有这个念头,唐武的态度是越发和善:“…是个乖孩子,唐叔叔给你带了礼物,过来看看喜欢吗?”说着便把手中拎着的袋子打开,里面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是一般小女孩儿见到,可能真的很喜欢,但阿锦的话:……   “谢谢叔叔。”不过阿锦接过后还是礼貌的道了谢。   “这就是云锦啊,长的很乖巧,看着倒是个懂事的孩子。”李茹上下打量着阿锦,扯了扯嘴角说了一句。   李洁:“是啊,云锦这孩子确实很懂事,而且不但懂事还很聪明……”巴拉巴拉之类称赞的话。   听得李茹和唐武直点头,甚至兴致不高的李茹面色也渐渐缓和下来。   不过阿锦的眉头却皱起来,她发现李洁好像听不懂自己的话一样,怎么?小孩子没人权吗?虽然知道李洁这么做是为自己好,但阿锦却很不喜欢。   现在没有出声打断他们的谈话,也不过是秉承着自身的礼貌罢了。   李茹侧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孩子,乖乖巧巧,垂着眼眸的样子还有点像城宝呢?想到儿子,李茹的心头就是一痛,或许老公说的不错,这个叫云锦的孩子或许真的是老天爷对他们丢了儿子的补偿。   如此一想,李茹的面色彻底松下来,侧头看向唐武,冲他点了点头。   唐武见妻子同意了,也是松了一口气:“那我们今天就能办领养手续吗?”   李茹也道:“是啊,若是有可能的话,我们想今天就把孩子领回去,免得来回一趟趟的跑。”   李洁下意识的想要点头,不过想到阿锦刚才不乐意的样子,又往阿锦那边看了一眼,却发现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虽然知道在警局内,孩子不会丢,但她还是紧张起来。   不等她出门去寻,办公室里的内线电话先响起来,是邢局长的电话。   接到电话的时候李洁还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她工作也有一年多了,这还是第一次接到局长的电话。   “小李啊,你现在到我办公室一趟。”   “好的。”李洁怕局长有什么急事,一口答应下来。   挂了电话,对唐武和李茹抱歉一笑:“不好意思,可能要麻烦你们在这里稍等一下。”   唐武也是警察,对此自然很能理解,倒是李茹抿了抿嘴唇,有点不大高兴,不过到底也没说什么?虽然她老公不是这个警局的,但局长的话,他们也得罪不起。   她右眼挑了挑,总有一种不大好的预感。   ……   “云锦,你怎么在这儿?”李洁在邢局长办公室看到阿锦,脱口而出:“……你这孩子,知不知道刚才你忽然不见了,真的是吓死我了。”   “对不起,李洁阿姨,我不是故意的。”阿锦乖乖的开口道歉。她这不是没办法吗?都已经和她说过了,自己不想被领养,但李洁好像是一点都没听进去,还是我行我素。   她就只能找个能做主的人了。   邢局长轻咳了两声。   李洁立刻端正身体,行礼:“局长。”她的心头有点沉,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的高知识分子,她并不笨,甚至还挺聪明,想到阿锦先前的不乐意,还有眼前的情况。   邢局长忽然给她大点哈,叫她过来的原因,李洁的心里也猜出来。   一瞬间,   她的心里真的是又急又气,但更多的还是委屈。   果不其然,邢局长说的就是这件事:“小李啊,听说今天有同事说想要收养云锦?你同意了?”   “嗯。”李洁点点头,她虽然觉得自己一片好心被辜负,心里委屈的不行,但还是要为阿锦打算一下,立刻就把唐武和李茹的情况说了一遍。   老实说,真的是很不错。   邢局长也觉得是户好人家,但是,“”“小李,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有热心,有善心,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也要考虑到双方的需求,这一厢情愿的事,我们可不能做。云锦她虽然还小,但也要尊重她的意见。”   其实他也是觉得阿锦能被人收养,是一件好事,但奈何云锦实在抗拒,他们事警察,为人民服务,孩子虽然小,但她的意愿也很重要,不然不管不顾,到时候在家里闹起来。   到最后,好心办坏事可就不好了。   “可是,局长,我也是为云锦好,被人收养不比去福利院要强吗?”李洁是真的不能理解阿锦的选择。   “是,但云锦不愿意,我们也不能强求不是。”邢局长说着话的时候看了看,乖巧的坐在那里的阿锦。   李洁也跟着看过去。   在他们张嘴之前,阿锦抬头,看着他们说:“首先,谢过局长伯伯,李洁姐姐的一片好意,我也知道唐叔叔和李阿姨很好,但我不想认别人做自己的爸爸妈妈,只能辜负你们的一番好意,谢谢你们!”   知道他们都是真心实意为阿锦打算,虽然自作主张了一些。   阿锦说着话,站起来,给邢局长和李洁鞠躬。   听着她如此条理分明的话,再看她的做派,还真的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他们,他们还能说什么?总不能强人所难吧?罢了,个人都有个人的选择,已经尽力了,将来即便是后悔,也怪不到他们身上。   邢局长开口:“行了,小李,既然云锦她不愿意,就不要勉强了。”   “是,局长。”李洁心里虽然还是觉得委屈,不过阿锦刚才的做法,却让她好受不少,局长都发话了,她又能说什么?只能点头应答下来。   不过想到自己刚才还那样和唐武李茹说好话,一时有点头疼等会回去该怎么他们说?   毕竟先前他们都已经说好了。   ……   不管李洁的为难,阿锦解决了一件事,倒是挺开心,并且在一天后,和没有找到亲人的泽泽,高高兴兴的去了福利院。 第258章 报恩6   十五年后,   “哒哒哒哒哒”接连不断敲打键盘的声音响起。   实验室里所有的人都摒弃呼吸,紧张的看着面前被分割成数十块的屏幕,在屏幕下面坐着一排穿着迷彩服的人, 而其中最惹眼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娇小身影,她坐在正中间,最大屏幕下面的位置。   此时,即便是背影,也能察觉到凝重,她的双手像是会飞一样, 在键盘上敲下一个又一个的编码字母, 大屏幕也伴随着她手的动作, 在飞快的滚动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   “好了。”是一道略显清冷的女声。   伴随着她这话, 其他人也都停止了敲打键盘的动作, 实验室里先是寂静了两秒钟, 而后就爆发出欢天喜地的欢呼声,过后就是长达十多秒的掌声,是给他们这个实验室里所有的人。   掌声过去,本来站在靠后,怕影响他们的人,也立刻都涌了过来, 其中一个肩膀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肩章的中年男子,第一个开口问:“云博士,这就成了?”声音略带了些迟疑。   他是岑中将, 是这个军事基地的负责人, 不过虽然是头,不过什么数据网络之类的,他还真的是一窍不通。但虽然他是不懂得专业上的问题, 却也知道,若是这个项目一旦成功的话,对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   “只是我们最开始设想的数据模型才构建完成而已,距离成功还早着呢。”前面娇小的身影回头,出乎意料之外的年轻,二十出头的模样,一张素净的小脸,眉眼清秀,还带着几分稚气未脱。   但在场的人谁也不敢小瞧她。   正是已经长大成人的阿锦。   就连岑中将对她的态度都带着三分敬重,一张严肃至极的脸上,在看向对方的时候,也软上两分,“但我们距离成功终归是进了一大步。”虽然专业上的东西他并不是很懂,但作为这里的安全负责人,他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对岑中将这话,阿锦没有反驳。   岑中将这话说的其实是带着几分谦虚之意,其实数据模型一旦构建成功,就昭示着他们先前最一开始的想法,并不是什么异想天开,而是真的可以实现的,可以说实现了跨越性的进步。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岑中将这个首长会在这里?而刚才成功后,实验室里会爆发出这么大的欢呼声和掌声。   阿锦虽说在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这个想法可以实现,此时也露出了笑意。   要知道,说什么实现数据交换共享?这话说起来轻松,上嘴皮下嘴皮一碰就出来了,但真的实现起来的话,那可真是困难不要太多,堪比愚公移山。   不单单是现有的技术跟不上,还要考虑其中的弊害,当初为了要不要启动这个项目,国家那边也是经过了讨论又讨论,最终确定利大于弊,阿锦的申请这才得以批准。   这还是第一关,正式得到批复后,才是阿锦真正忙碌的开始,从最基础的挑选人员,基地设置再有就是数据的收集分析等等,作为这个项目的领头人,阿锦可以说忙的昏天暗地,最忙碌的时候,阿锦每天眯上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   若非她有星辰诀的内力做依靠,再加上年轻的话,再换个人压根就扛不住。   “这段时间诸位辛苦了,明天起,若是想要回家探亲的,都可以打报告了,我会尽快让人给你们安排的。”阿锦又开口对研究员们说,打从过年开始,因为模型构建到了一个关键期,所有人的休假都统一的取消,二十四小时待命。   如今已经有半年的时间,虽然说研究员一旦投入到研究,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不回家的都比比皆是,像是坚信年代,还有人隐姓埋名长达十几年的时间,他们这区区半年时间,实在算不上什么?   不过这个实验室里的研究员,都是年轻人,平均年龄还不到三十,其中有几个还在热恋中,考虑到他们的终身问题,自然要人性化一些,况且模型构建已经完成,在正式测试开始前,他们是有一段相对闲暇的时间。   阿锦这话一出口,研究员又是一阵欢呼,尤其是那几个有女朋友的,更高兴。   要知道因为忙,别说是见面,就连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时间都少,这么下去的话,对象铁定要吹啊!   “这个时候给他们放假,没问题吗?”岑中将眉头轻皱了一下,照他的意思,这个项目如此重要,一旦完成,不止是对部队,整个国家都深受影响,现在给研究员们放假,可以吗?   阿锦知道岑中将的担心,笑着:“不妨事。”若真的到紧急时刻的话,不用她开口,也不会有人请假的。   毕竟能进她实验室的研究员,思想觉悟就先选拔了一波。   岑中将虽然是有点不赞同,不过这些研究员虽然也都是在职军人,但都是特招进来,国家科研人才,不是他手里的兵。如今人家的顶头上司都这么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只能安排下去。   这些科研人员都是已经进入保护体系的,虽然还到不了外出需要有人贴身跟着的地步,不过请假外出的话,也需要进行报备和关注,万一出事,对国家来说都是损失。   “云博士,您要回去吗?”岑中将开口问道,私心里他是不希望云锦外出的,毕竟这位的份量可是完全不同的,对方在读博士的时候,其名字就已经频繁的出现在不少大佬的文件上,不但手握几项专利技术成果,更是帮着国家攻克了不少网络上的技术难题,让国家在信息化数字这一块,在国际上也有了一席之地。   可谓是为国做出巨大贡献,让我国不至于在信息这一块被米国那边压着走。   云锦可以说是数字信息话这一块的大佬级人物,对待这样的人才,国家的态度自然是珍之重之,因此对方早在大学还未曾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保护体系内,这几年来伴随着她做出的贡献。   对她人身安全的保护自然更为严密重视,哪怕是在军事基地里行走,她的身边也不能离人。   一旦她要离开军事基地的话,更是要进行严密的布置和安排的。   阿锦也知道岑中将的心思,摇了摇头,给了对方一颗暂时性的定心丸:“在测试成功之前,我不会离开基地的。”   为了这个项目,她都已经努力了这么多年,眼见只剩下临门一脚,她可不愿意出去还惦记着项目,玩也玩的不畅快。   岑中将一听这话,表情立刻就松了下来,云博士不休假,其他人就好安排了。   ……   因为数据模型构建完成,比预计的时间还早了几个月,阿锦这里也有了闲暇时间,虽然不打算外出,但却准备在基地里转悠一下。说起来,她来到这个基地也已经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但她的日常多半都是在实验室里窝着,出来的次数还真的不多。   难得今天清闲,她也想要散散心。   听说这里的风景还挺不错,在观测塔那边,有一处地方,是观赏日出日落的绝佳地点,很是受到基地士兵的欢迎。   日出是来不及了。   但日落的话,却没问题。   就如同岑中将自己说的一样,阿锦即便是在军事基地里,也是有人跟着的,而且还是两个,当然这是因为在基地里,她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保障,自然不用像是外出一样,出动特殊部队的成员,不过也都是能文能武。   也由此可窥见出,国家现如今对阿锦的一个重视程度。   阿锦走出宿舍大门,就看到站在外面站着一道挺拔的身影,二十多岁,肤色微微黝黑,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是个阳光灿烂的小伙,在看到阿锦后先是行了一礼,而后小跑过来,接过阿锦手里的背包:“云博士。”   他叫许巍,就是那个阿锦一旦离开实验室,就负责跟着阿锦的那个人,与其说保护她,倒更像是生活助理。   “今天又要麻烦你了。”阿锦开口说道。   许巍摇头:“云博士您真的太客气了,这是我份内的工作。”说起来能跟在阿锦的身边,他也是经过了层层选拔,他素来就是引以为傲,这可是真的科研大佬,而且还长的这么漂亮。   和他一个宿舍的队友,不知道多嫉妒呢?   收拾好后,阿锦和许巍便往观测塔那边而去,阿锦住的地方距离观测塔还挺近,徒步的话也就十来分钟,因而拒绝了许巍开车的提议,毕竟现在还不到五点,距离日落还有一个多小时呢。   一路上不断有人和阿锦打招呼。   “云博士,下午好!”   “下午好!”   阿锦也笑着一一的回复,并且精准的叫出了每个人的名字,她虽然是很少出实验室不错,但没办法,谁让她有传说中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当然,她的这个记忆力并不是先天的,是后天通过训练而来,毕竟活了这么长时间,没点真本事可不行。   “云博士,要不要来一场?”她路过格斗场的时候,就有一个年轻士兵扬手喊道。   一听这话,许巍立刻看向阿锦,神情都有些紧张起来,一直到阿锦挥手拒绝,他才松了一口气。   跟在阿锦身边一年多了,他自然知道阿锦很喜欢格斗,而且因为学习能力强,别看云博士娇娇小小的一团,似乎很好欺负的模样,但真的动起手来,寻常三、四个兵都不是她的对手,据说其他方面也很优秀,一度让他顶头上司起了挖角的心思。   可惜,   到云博士这等级别的科研人才,即便是她本人愿意,国家那边都不会放行的。   且对她格斗的爱好,也有点头疼,偏生云博士还有个毛病,就是生气和高兴的时候,都喜欢和人打一场来表达一下。要知道像是她这样的科研人才,磕着碰着自己,其他地方还好一些,若是碰到脑袋的话,哪怕是蹭掉点皮,都是国家的损失。   上头也不是没有劝过,但云博士就这一点来说格外固执不说,还会反过来嘟囔,她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爱好,也不被允许,那她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到底是顶尖人才,他们也不敢逼迫,就只能交待所有人,被阿锦找上的时候,都小心小心再小心一些,最重要的是不能碰云博士的脑袋,不然的话就军法处置。   因太过担忧的缘故,以至于大家和云博士动手的时候,束手束脚,打的极为憋屈,两次过后,云博士就不再找他们,而是改了爱好。   更危险的那种,对云博士而言,就是攀岩,且不说他们的军事基地本就在山脚下,就说你作为一个军事基地,对士兵的训练,其中各种攀爬项目,是必不可少的。   对士兵来说,这不过是训练的一个项目。   但上头却是心惊胆战,生怕她脚下不稳,从上头跌下来,可不是玩的,尤其是她的攀爬,和士兵训练一样,都是徒手而上。   这种非典型不合作的行为,一度让上头有点秃头,偏生,打不能打,骂也不能骂,憋在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许巍想到上次见到上头的上头,因郁闷,一张脸憋的通红,不由的就笑出声来。   “许巍,你在笑什么呢?这么开心,叫你都没听见?”阿锦看着垂眸轻笑的许巍,开口问了一句,见他抬头,没等许巍回答,就又立刻接着说:“我们现在回去。”   “好的。”   许巍一看阿锦的表情,就知道她是八成想到了什么?云博士说的回去,不是回宿舍,而是回实验室,跟在阿锦身边,这种事没少发生,他已经很习惯,立刻应答下来。   知道对方必定是有了想法,立刻找了车子,开车送云博士回了实验室。   而在送阿锦到实验室里后,许巍也没忘记检讨一下自己刚才走神的行为,居然让云博士叫了自己三声才回神,实在太不专业了。   看来他的专注训练还不够,需要加训。 第259章 报恩7   天色才渐渐肚白。   基地里却已经热闹起来, 士兵们已经训练多时,口号的吆喝声不断的再回荡。   经过了一夜的奋战,实验大楼里亮了一整夜的灯,也一盏盏的熄灭, 陆续有一群人从楼里走了出来。每个人的状态都极其的相似, 打着哈欠, 精神萎靡,双眼无神,眼下也是一片青黑之色, 一看就知道是熬了大夜。   其中唯独一人是鹤立鸡群, 便是阿锦。   因有星辰诀傍身,再加上年轻, 所以即便是熬了一夜的时间, 她依旧是面色红润,神采奕奕, 不见半分疲累。   看的其他人羡慕极了,不由的在心里感叹。   年轻就是好啊!   看看同样都是熬了一夜的时间, 他们一个个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哒哒的眼皮都抬不起来,但云博士却跟磕了灵丹妙药一般,容光焕发的不行。   阿锦对他们羡慕嫉妒的眼光视若无睹, 而是开口问了一句:“要一起吃个早餐吗?”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厨房那边。   作为科研人员因为他们的作息和三餐都是不固定的, 尤其是忙起来的时候, 更是谁得了一点空闲就扒拉两口,熬夜加班更是常见的事,因而实验楼这边是独享一个小厨房,每逢到他们熬夜的时候, 那边是随时待命。   只要他们过去,就有饭吃。   “不不,不了。”其他人立刻摇头表示拒绝。   “啊,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天塌下来都不要叫我的那种。”一人打着哈欠开口说道。   “同上。”立刻就有人附和一句。   对他们的这个想法,阿锦很是能理解,不过出于对他们身体的负责,还是又开口劝说了两句。   但奈何她的劝说,对已经困的厉害的研究员来说不值一提。   有的人甚至怕阿锦强制性要求,更是直接小跑离开,有人开了个头,其他人也有样学样,本来浩浩荡荡十余人,瞬间就只剩下阿锦和许巍。   微微的摇了摇头。   她并不是那种喜欢勉强别人的性子好嘛!   “云博士,您来了,又是一个人呢。小许,你也在呢。”小厨房的大厨一看到阿锦和许巍,就笑眯眯的开口说了一句,显然对这一情况已经很习以为常。作为小厨房的专属大厨,张大厨很清楚这群研究员的生活习惯。   知道他们熬夜加班的时候,中途可能还会出来吃点东西,但真的灯结束了,第一反应就是去睡觉。   这个时候,过来吃饭的寥寥无几,都是饿得不行的那种。   “今天想吃点什么?刚到的大虾,新鲜着呢,给您盐焗一个,我这里还有算着时间熬好的鱼片粥,再给您做两个开胃小菜。”张大厨又开口问道,“…您看这样行吗?”云博士并不挑食,不过口味却咸香一些,尤爱鱼虾蟹。他之所以被挑过来,就是因为他尤其擅长做此类食物。   阿锦点点头:“那就麻烦张大叔了。”   “这叫什么麻烦,你这是为国做贡献,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搞好后勤了。您在这稍等,我马上就去准备。”张大厨说着,笑呵呵的去了厨房。   很快,灶火燃起,刀切菜的声音便响起。   张大厨的动作很快,几分钟的时间,一份还算丰盛的早餐就端了过来。   闻着食物的香气,阿锦的肚子也有点不争气的叫了两声,对张大厨道了声谢,便开吃。   食不言寝不语。   这话在阿锦这里倒是没用,不过眼下没吭声,是因为真的饿了,自然就顾不上其他的。   不过大概因为有点着急的缘故,吃虾的时候,她还被烫了一下。   因为阿锦是一贯以冷静沉稳的模样出现,尤其是在实验室的时候,不管是发生如何紧急的事情,她都是那种稳如泰山的表情,让人看着就不自觉的安心,或许是因为如此,他们都有些忽视她真实的年纪。   如今,   看她有点手忙脚乱的灌水的样子,一旁的许巍才有了一种‘原来云博士也还是个小女孩儿’这样的感叹。   说起来,   云博士的年纪真心不大,才过完二十一岁没几日,放到社会上,也还是没有毕业的大学生。   不过也不能怪他们会忘记这一点,实在是云博士太过天才的原因,一应行事作风又足够沉稳,人格魅力强的发指,别说是年纪了,就是性别也很容易就被人忽视掉。   对许巍打量的目光,阿锦并没有在意。   一则是没有任何恶意,二则就是她一路走至今日,这样的目光她真的是见的太多太多了。   那是对强者的敬慕。   老实说,阿锦对他们这种打量,还有那么点享受,她虽然不是人类,但虚荣心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   ……   说起她这十多年来的经历,就要从她拒绝唐武和李茹的收养说起。   其实,阿锦接收完原身的记忆后,她就已经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个十分明确且详细的计划。   原身的心愿是帮唐武和李茹找回自己被拐的孩子。   这件事说起来谈何容易,要知道上辈子唐武和李茹始终都没有放弃找孩子的想法,而唐思锦事业有成后,也不是没有帮忙找过,但一直到她死,唐锦城都没有任何消息。   想要这土地广阔,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华国,找一个被拐的孩子,谈何容易?像是曾经的唐武和李茹,从最一开始的发传单寻子,再到登报,登杂志,甚至花费大价钱在电视是播报,网络发达后,也在各大网站上发布悬赏,能想到的办法都用到了。   却还是没能找到唐锦城。   总不能等着老天爷偶尔开眼照顾,天降幸运吧?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既然如此的话,阿锦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网络的力量。   建立一个数据模型,全国范围内,用于筛选信息,把符合条件的数据输入,经过交叉对比,从中找到自己想要找的对象。但这个模型需要大量的数据来做支撑,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阿锦提出来的时候,国家那边犹豫了许久,这无疑是个庞大且长期的项目,或许是几年,也或许是十多年。   再加上中间可能还会有不可估量的事情发生。   犹豫是很正常的。   这也是为什么阿锦在很小的时候,就展露出自己不凡的一面,甚至在九岁的时候,黑进了国防部的网络,给他们去了一封自荐书。   她还记得,国安部那边派人过来的时候,那目瞪口呆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好笑,真的是太精彩了。   额……有点小跑题,言归正传。   本来国家也不肯相信,黑了国防部网络的人,居然是个小孩子,不过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后,他们就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真的有天才。   阿锦也如愿的进了国防网络部,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并且在今后的十余年里,为国家网络安全这一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也是因为早早就展露出天赋的缘故,这也是她不到二十岁,就可以独立主持一个项目的原因。   ……   一年后,   于远透过玻璃窗,看着手指似乎在飞舞的阿锦,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云博士的存在,就是让人羡慕的吧。”想想,他二十二岁的时候,在干嘛?还在为考上研究生而沾沾自喜,但对方却已经成为国家重量级项目的负责人。   履历辉煌的让人连嫉妒都升不起来,只剩下浓浓的羡慕还有敬佩。   他可是听说了,云博士自从开展项目后,是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军事基地,近一年,因数据网络的覆盖和交换,也到了一个关键期,她更是连实验室的大门都很少出,整个人都是泡在这里,就连吃饭,若是没人提醒的话,她也很容易就忘记。   说起来,   他曾经问过一个问题,就是:“云博士为什么会这么执着?”不眠不休的架势,不成功就成仁,看的人都有点心惊胆战。   “听说是因为自身的经历。”一个知情人士,低声说道。   于远:“自身的事。”做他们这一行的,就没有不知道云博士的,他自然也不例外,但知道的多数都是她的履历和做出的贡献,关于她本身的经历,还真的不是太清楚。   好像是云博士毛遂自荐来着,具体的过程就不知道。   那人四下先看了看,才压低声音说:“小道消息,云博士幼年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虽然后来被解救,但却落下了心病,所以才会如此的。”   “难怪。”于远面露恍然。他就说,那些送过来的资料怎么有点奇怪?孩子的也就罢了,那些成年人的照片,打眼看过去就觉得让人不舒服,先前他还有点想不通。   如今看来,那些应该都不是什么好人,相由心生,难怪他看着自然觉得违和。   原来如此!   “这话我也就随口和你一说,出了这个门,你可不要乱说。”那人又开口叮嘱说道。这可是顶头上司的私人事,私下里八卦已经是有点不对,这要是再传到云博士的耳朵里,即便是云博士本身性情大气,他自己也会觉得不自在。   于远自然连连点头保证。   八卦上司还外传,他又不是没脑子的人。   却不知道,就在不远处的地方,阿锦把他们的对话尽收耳底,不过她也没说话,八卦嘛,人类的通性,她闲暇的时候,也没少八卦别人,只要话不过分,不是那种带着侮辱性,她都可以接受。   ……   实验室,   在场几十人,都目光灼灼的盯着眼前的屏幕看,除了岑中将外还多了几个眼生的人,也都穿着迷彩服,肩头的徽章模样,和岑中将的差不多,便也知道是大人物。   不知道是因为这些人,还是因为即将要正式开始测试。   没错,数据网络模型构建早在数日前就已经完善完毕,今日就是正式测试的日子,而一旦测试成功的话,就会逐步的运用到各个方面去,像是什么刑侦,诈骗还有重要的军事化运用等等。   可以说涉及的范围极为的广泛,或许还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也真是因为如此,今日测试,才会来了这么多大佬级的人物。   气氛一时变得紧张起来,不少人都下意识的放轻了自己的呼吸。   “测试正式开始!”   相对于其他人的紧张,作为这个项目的提倡者还有一把手,她的表情神态确实最轻松的一个,略显冷淡的声音通过广播传达出来的时候,立刻吸引了全部人的注意力。   嗯,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抬头,开始盯着屏幕。   阿锦挑选出来的第一个对象,并非是唐武和李茹的儿子唐锦城,而是一个恶名昭彰上了红色通缉榜的人贩子,罪名已经确认,证据也齐全,就是抓不到人。   敲击着键盘,根据警方那边提供的信息,一项项的输入,最后敲击回击键。   屏幕上,数以亿万条的信息数据显现交错,几乎要闪花人的眼睛,有研究员的眼睛有些无法适应,涌出生理性盐水,让他抬手揉了一下。   等他抬眼再看。   就发现。   屏幕已经定格下来。   出现了三个人的信息资料。   研究员愣愣的看着,脑海里只这一个念头。   他们,这,这是成功了? 第260章 报恩8   “这是成功了?”   伴随着屏幕的定格, 实验室里好一会儿寂静,岑中将是个爽快人,有些受不住这气氛的凝重, 率先开口问了一句。   站在他身边的一穿着迷彩服的中年男子, 迟疑的开口:“应该是成功了吧。”他其实也不是很懂。   岑中将对他这种不确定的回答并不是很满意, 就要开口问阿锦, 却听到实验室里传来了震天的欢呼声,不少研究员跳起来,呐喊, 相互的击掌, 拥抱,激动之情可见一般。   得了, 他也不用开口问,就知道,这是成功了。   他的脸上也露出笑容。   众人都欢呼雀跃, 但阿锦却有那么点不满意, 盯着屏幕上的两人,细长的眉毛, 轻轻的皱了一下。   “博士, 是还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一个研究员侧头就看到阿锦皱起的眉头,本来欢呼雀跃的表情一顿, 轻声开口问了一句。   不是已经成功了吗?为什么博士的表情看上去好像并不高兴?是出什么问题了吗?   研究员几乎是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没问题啊!   和他们先前预计的差不多,甚至还要好一些, 人员可以精准到三人。   虽然是成功了不假, 但还却做不到无比精准,还需要借助人工进行进一步的确认,阿锦的心里自然是有点不满意的。   不过她的心里也清楚, 依照现在的技术和设备情况,也只能做到如此了。   想要进一步的优化的话,首先现在的核心芯片就不行,需要做进一步的优化,而若是想要达到上辈子她作为齐锦绣时那样的情况,最少还需要十多年的时间,虽然她的脑海里是有技术。   但一个时代的发展,它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过度的揠苗助长于整个社会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   算了,   先慢慢来。   思及如此,阿锦本来皱着的眉头,也舒展开:“只是成功了一阶段而已,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确认。”   “一定没问题的。”研究员语气坚定的说道。   阿锦没再回答,而是按照先前的计划,把他们送过来的那些名单,一一的进行了一个输入,搜索,最后按照不同的分类,存储到几个优盘里。   直接交给:“岑中将,劳烦了。”   “云博士太客气了。”岑中将笑呵呵的开口说道。虽然只是第一阶段的测试,但他相信云博士,最后的结果绝对不会让他失望,而一旦确认成功的话,其他方面他是不知道,对部队而言,可谓是一件好事。   因为有点着急的缘故,岑中将和几个同来的大佬人物,在拿到东西后,又开口勉励了几句,便着急忙慌的离开了。   ……   因为初步测试的成功,导致这两天实验楼里每个研究员都是笑容满面,心情极好,尤其是从一开始就被挑选过来的那些研究员,更是高兴的不行。   他们每个人都明白,若是一旦确定这个项目成功的话,说句不客气的,他们日后都将会成为载入史册的一员。   这对一个科研人员来说,可以说是最高荣誉了。   三天过去,   阿锦这里就接到了岑中将的电话,确定了项目的成功,尤其是刑侦犯罪那边,百余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为首的那个,几乎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确认率。   说句一抓一个准也不为过。   除了犯罪嫌疑人外,还有就是用来寻人,尤其是被拐的孩子,哪怕是幼年被拐,也可以根据对方幼年的照片结合父母的长相,DNA等等线索,是可以第一时间确定这个孩子的所在地。   若是搜索不出来的话,两种情况。   第一,孩子早已经不在人世,第二就是他非华国国籍,不过即便不是,只要你人在华国,哪怕是曾经过来旅游过,只要你在相关部门做过登记,留下线索,是都可以顺藤摸瓜的找到你。   警方顶头的大佬已经打电话过来,语气兴奋的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除了警方这边外,国安部门那边的战果也斐然,一举是揪出确认了不少国外的间}谍,甚至有一个隐藏极深的,甚至在政府部门混成高位的,他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先前未曾出国,因年纪不小,也很少上网。   国安部那边对他如何被策反很感兴趣,据说借着他,一举捣毁了米国在国内的策反点,针对的都是高科技人才的那种。   因各方部门传来的喜讯,各部门都纷纷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正式的投入使用?   就连最高领导人那边也亲自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而至于军方的大佬就更不用说,基本上是在接到岑中将传达的成功消息后,第一时间就赶到西南军区,翘起的胡子,昭示了他兴奋的程度,对阿锦等一众研究员也是不吝啬的称赞和夸奖,看着比自家孙子还要小一岁的阿锦,感叹的不行。   不过感叹归感叹,夸奖也归夸奖,该做的事,大佬可一个都没落下,和几个首长级人物,经过了商议后,确定把西南军事基地列为重中之重,必须加强这里的安全问题,里三层外三层都不够,基地周遭方圆几十里内,都有人守着。   另外,他们还决定对基地的一些人员进行撤离,尤其是那些随军家属,必须在七天之内,撤离此地。   而作为这个项目的所有研究研的人身安全,也都自动的上升一级,而作为提倡者和最大的功臣的阿锦,就更不用说了。   她现在身边压根就离不了人,不管是实验室还是宿舍楼,都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守着,阿锦即便是睡觉的时候,里外也都有人守着,对她的保护可以说达到了一个寸步不离的状态。   就这阿锦人还是在基地里,若要外出的话,跟着她的人怕会更多。   “外出?”岑中将听到阿锦说要外出的时候,面部表情都不受控制的抖了一下,“云博士,我能问一句,您外出要做什么?”私心里,他是极为不愿意阿锦出去的,外出的话变数太大了。   就是蹭掉一点皮,都是国家的损失。   “参加弟弟的入学典礼。”阿锦开口回答说道。   说起这个,就要提一下她现如今的便宜弟弟,云泽,就是当初那个因年纪小,记不得自己家人的泽泽。   因为两人是一起被解救出来,再加上小家伙对阿锦颇依赖,因而警方那边在给他们重新做户籍登记的时候,便让泽泽随了阿锦的姓,还把他们登入到一个户口簿上。   户籍上,他们就是姐弟。   初入福利院的时候,泽泽年纪小,对阿锦又有依赖性,而恰好,阿锦对养一个小团子也很有兴趣,把他当成亲弟弟来看,对他百般照顾。   即便是后来阿锦向国家毛遂自荐成功,需要离开海市,到京市国家设置的少年班进行学习,也没忘记把小家伙给带走。   虽然后来几年里,阿锦因忙着学习,忙着研究,两人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但相依为命长大的姐弟俩,感情却相当亲厚。   云泽比阿锦小了四岁,今年十八,相对于阿锦早早的展露出不凡的才智,云泽就不那么显眼了。   当然了,   他的这个不显眼,只是对比阿锦而言,事实上,云泽也是从小学习优异,成绩也稳定在校前十名内,长的也帅,也颇有运动细胞,从小到大也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初中的时候,受到阿锦的影响,他很喜欢射击,也颇有天赋,也一度是以成为一名射击运动员为目标。可惜,他初中毕业这一年,在一次校运动会的时候,他的手肘受了伤,后来更因救人的缘故,让手肘二次叠伤,彻底的绝了他的运动员之路。   虽然不能成为一名运动员,但他的成绩不错,顺利的考上了市重点高中,后机缘巧合之下,对表演有了兴趣,今年以艺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双料第一成为北影导演专业的一名学生。   本来,阿锦答应他高考的时候,会给他加油的,但高考的时候,恰逢她有了灵感,泡在实验室里,忙的不行,等她忙完后,才发现,高考已经结束了。   阿锦对自己的失约,有点愧疚。   事后,她打电话的时候,和他保证,等开学的时候,一定陪他去报道,并且参加入学仪式。   刚好项目也已经成功,阿锦若是想要请假外出几日的话,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   这个没问题,是在她自己看来。   事实上,   岑中将的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倒不是说项目离开阿锦就没办法运行了,他是担心阿锦的安全问题,外出的话,不可控的变数太大了。   但他也知道,阿锦和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感情很是亲厚,参加弟弟的入学典礼,是情理之中的事。   他没道理拦着。   若是态度强硬的拒绝,必定会引起云博士的逆反心理,便温婉道:“云博士,如今项目刚成功,一应还有不少后续要处理,您这请假离开,是不是不打妥当?”   “没什么不妥的。”阿锦多聪明,一听这话,那还能不知道岑中将这是不乐意自己出去,“…我和小泽也有小一年的时间没见了。”   “您若是想弟弟的话,我可以像上次那样,派人把云泽接过来。”岑中将忙开口提议说道。   阿锦挥手:“不用,我答应过小泽,这次可不能再失约了。”已经失约过一回,再来一次,她都瞧不起自己。   再说了,自从开始这个项目后,阿锦细算起来的话,已经差不多有三年都没有出过基地了,都快忘记外头的天空长什么样子?难得她眼下还有点闲暇时间,不如多休几天假期,毕竟等她回来。   后续要忙的事情,还真的不少。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岑中将:……你和谁愉快决定了?   知道后的岑中将虽然更头疼,但却无可奈何,阿锦说的句句在理,他又劝说不了对方,能怎么办?   只能安排下去,保证阿锦外出时候的安全。   好在阿锦已经大概说了她外出要去的地方,再加上还有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让他提前去安置人手,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减轻他的负担了。   见鬼的减轻负担。   ……   阿锦要请假外出的话,比一般研究员要麻烦一些,毕竟她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如今项目只是成功,还没彻底完成。她手头上的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手和分担,再有就是保证她外出期间,整个项目的运行不会出问题。   一切都安排妥当,她才能离开。 第261章 报恩9   九月, 丹桂飘香。   各大高校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学了,北影自然也不例外,开学日期定在了五号, 这天刚好是周五, 开学报道的时间是三天。   下周一不耽搁上课, 多好。   开学报道的第一天,北影的校门口也聚集了七、八个记者, 要知道北影素来有明星摇篮的称号,因而北影的校门口,素来就不缺少采访的记者蹲守, 要知道北影的在校生, 也不乏早就在娱乐圈里小有名气。   老生中, 在读大四的杨禹就已经是圈内一线, 前不久在金鸡奖金杯奖还有金华奖,国内三大最具权威的颁奖典礼上, 凭借《雨夜》里男二一角,接连斩获最佳男配,演技得到圈内前辈一致的肯定,还赞他是新生代中的领头羊。   除了学姐学长外, 今年新生中也不乏有名气的, 像是即将入学的姚嫚儿, 是去年刚刚结束的超级歌手的年度总冠军, 人气正旺, 是今年的明星学生。   还有周嘉轩, 虽然名气不如姚嫚儿,但童星出身,也是备受关注。   过来的记者多半都是冲着这几人而来, 也有想着过来采访一下其他新生,毕竟保不齐他们采访的新生,在一两年后,就会成为正当红的。   这种事,很常见。   九点钟,   陆陆续续的开始有新生入学,不过大概是因为第一天开学的缘故,过来报道的学生并不多,一些老练的记者,凭借着自己入行多年的经验,采访了几个容貌不俗,一看就是表演专业的学生。   等到了十一点左右,秋老虎开始发威,天气开始变得炎热。   几个记者已经打算离开,毕竟马上就是中午,再过来报道的新生也不多了,没必要时刻的蹲守在这里。一般来说,报道时间是三天,最后一天才是最热闹的时候,毕竟不少距离远的学生,也是到这个时候才会过来。   就是在这个时候,   一辆黑色的轿车开过来,缓缓的驶过来。   几个已经打算离开的记者,职业的习惯让他们停下来,想要看看车子里是什么人?   很快,车门被打开,一个行李箱被人放了下来,紧接着一个男生也下了车,穿着一身运动服,长身玉立,五官清隽,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是个容貌挺出众的运动系美少年。   不过在北影,最不缺的就是俊男美女了。   几个记者倒也没有巴巴的上前围过去,毕竟他们想了又想,对这个新生也没有半分印象,他之前应该就是个普通学生,新生入学的采访素材已经差不多,倒也不差这一个。唯有一个记者小徐,想着对方长的好看,来日红的机会也比旁人要大一些,便侧头说:“我准备过去采访一下,累计一下素材,你们要一起吗?”   其他人想了一下,还是没去。   阿锦打着哈欠从车上下来,眉梢间还带着没有褪去的倦容,看的云泽有点心疼:“姐,今天是过来报道,我自己就可以了,你不用非跟着我一起。”他姐是昨天晚上凌晨三点多,突然回来的,洗漱过来,睡下的时候已经快要四点半了,知道她这么着急赶回来,就是为和自己一起过来报道。   他高兴的同时更多的还是心疼。   毕竟他又不是没见过自家姐姐有多忙,真的是不分白天黑夜的,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嗯,来都来了。”阿锦戴上口罩,开口说:“你就不要废话了,走吧,都已经十一点了,再不过去的话,等会收费处的老师,就要下班了。”说完,自己就率先往学校里走。   云泽也立刻跟上去。   他虽然之前和同学去影视城旅游的时候,对这一行有了兴趣,不过他之前可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素人,所以,被记者拦住时,云泽还有点小懵圈:“你,要采访我?”不会吧?   “嗯。”小徐点点头,调整了一下话筒后,便拿出官方的语气:“请问你是北影的新生?”   “你这不是废话吗?”因阿锦的缘故,云泽没少在部队里呆,性格也就养的耿直了一些,听到这话,当即就翻了个白眼,他人都已经已经走到校门口,自然是新生,不然他来干嘛?   小徐一噎。   心里有点不大高兴,这个新生反应怎么不一样,连客套话都不会说。   像是这样的,一般就是家庭条件好,不惧怕,要不就是他的性格本就如此,虽然他们记者是喜欢这样的性格,但一个没名气的新生,说的再耿直,也就那样。   眼睛余光打量了一下对方,见他虽然一身运动服,看不出标签,但看着也不是便宜货,手腕上露出的表,可是某奢侈品牌新出的运动系,最便宜的也要好几万。   看来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小徐再心里嘀咕了一下,刚才的那点不高兴也消失无踪,态度也多了一丝恭敬:“请问你是表演系的学生?对入读北影有什么想法?对自己日后的事业可有计划?”   “我不是表演系的,是导演系的。”云泽对影视是有兴趣,但他是对成为一名导演有兴趣,表演的话就算了。   导演系。   小徐讶然,长得这么好看,居然不是表演系的,倒是少见。   “行了,如果没其他事的话,我就先走了,赶时间呢。”云泽说这话就要抬脚离开。   小徐表情又是一凝,不少北影的学生过来报道的时候,都会精心打扮,为的就是让他们看到,可以去采访自己,进而获得展露自己镜头的机会,怎么这个新生?好像还带了点不耐烦。   即便他是富二代,也不能这么没上进心吧?   哦,对了,人家是导演系,不是表演系。   “学生,你叫什么名字?”小徐又扬声开口问了一句。   “云泽。”   “云泽?”小徐低声嘟囔了一句:“这个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过?”   片刻,   他的脸上出现了激动的神色:“啊!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文化课考了666的新生,这个分数别说放到文化课普遍不高的娱乐圈,就是放到普通的学生中,也是极高的分数,基本上国内大学都任君挑选,再加上这个数字很吉利。   因此,分数刚出来的那会儿,网上还好一片热闹,都说他是北影建校以来,入读新生中高考分数最高的一位,不少人说要去采访他。   但都没找到人,据说是参加毕业旅行了。”   “分数这么高,长的也好看,个性也挺鲜明,可惜不是表演系的,不然的话,说不定还真的有大红的潜质。”   采访到北影历年最高分的新生,也是个话题,尤其是对方性格挺鲜明,小徐对下班前能有这样的收获,还挺满意。   等到采访放出来,虽然不少人觉得他的性格不够谦虚,但人对长的好看,成绩还这么好的人,宽容度都比旁人要高,云泽就累计了第一批的粉丝。   多年后,   圈子里开始流行耿直人设的时候,云泽更是成了代表人物,每每盘点的时候,他都是榜上有名的。   ……   云泽被记者拦住接受采访的时候,阿锦已经被名为助理,实则是贴身保镖的南诤,已经一起进了学校里。   别看她身边就只跟着一个南诤,但确是特殊部队的一员,而且据说在特殊部队里,他也是顶拔尖的一个,当然,阿锦之所以选中他,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对方长的最符合她的审美。   清润如竹。   咳咳,话题有点偏了。   为了不引起人的注意,除了贴身保护的南诤之外,在她的周遭还有不少人暗里保护,据说还有一个狙击手随时候命。   阿锦第一次听到南诤汇报的时候,只觉得他们太过夸张了一些,至于吗?   报道的时候,倒是没再出什么事,除了中间有几个女生想要问南诤要电话号码之外,一切顺利。   拿着钥匙,去了新生宿舍,四人一间,有独立的卫生间,住宿环境还不错的。   “姐,等会我们去食堂吃饭吧。我之前就听说北影二食堂的牛肉饼是出了名的好吃。”云泽说着似乎想到了什么一样,语气都轻了些:“…姐,可以吗?”   “当然可以。”阿锦一口答应下来。   倒是南诤,细长的眉头皱了一下,不过到底没有开口反对。   先去办了饭卡,便往食堂而去。   今天才是第一天过来报道,不算是正式开学,故而,学校里的师生并不多,自然的,食堂里的人也就不多,更何况现在才十一点半,食堂里的人就更少了。   不过阿锦和云泽的运气不错,进来牛肉饼刚刚出锅,咸香酥脆,确实好吃,再搭着一碗豆腐虾丸汤。   午饭GET。   和阿锦云泽的轻松不同,南诤虽然知道,北影不大可能会有什么危险,但他依旧不敢放轻松,看似是在吃饭,但实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注意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姐,你这次有几天的假期?”云泽开口问道。   阿锦回答:“一个星期吧。”   “倒是难得。”云泽听了有点惊诧,要知道这几年自家老姐忙的一批,三年时间,就见了没几次,而且都还是他去基地里,姐姐是出不来。   如今居然有一个星期的假,真的让他有点不敢相信。   “可不是吗?岑老头难搞的很,我的嘴皮子差点都要磨破了。”其实她最开始是想要请十天的,但岑中将那边无论如何都不肯给,没办法,她只能适当的减少几天。   这才能出来。   云泽听到岑老头三个字,还有点反应不过来,随后就想到,应该是岑中将,他上次去的时候,见过一次,是个很严肃的中年男子,看着确实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姐弟俩又说了几句家常话。   “对了,你等会陪我去见个,算是故人吧。”阿锦思索了一下,开口说道。这辈子她和唐武李茹虽然只一面之缘,但上辈子牵扯很深,也勉强算是故人吧。虽然是她单方面认为的。   云泽有点好奇的开口:“什么故人?我们在这里还有故人呢?”他们姐弟从福利院搬出来后,才来的京市,也不过几年的时间,哪有什么故人?   “是十几年前认识的,你那个时候还小,自然不记得。”阿锦开口说,“他们也是海市人,只是退休后,搬到了京市,我假期难得,就过去看看,顺带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   唐锦城已经找到了。   “是吗?为什么先前没听你提起过?”云泽有点好奇。   “警察。”   阿锦只说了这两个字,云泽便也明白了。   他是知道自己小的时候被人拐卖的,不过被拐的时候他还小的很,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了。而且他的亲生父母在几年前通过DNA技术,已经找到了,但他或许真的父母缘浅,亲生父母当初结婚,就是家里的意思,如今更是已经离婚多年,并且各自再婚再嫁,有了新孩子。   对他这个儿子并不在意。   态度很是冷漠,不过两人都是高知识分子,是精英,在五百强公司是高级主管,生活富裕,知道曾经丢失的儿子找到后,虽都不愿意他跟着生活,不过却都愿意,在他大学毕业前,每个月给他打过来一笔钱,作为生活费。   云泽刚开始还有点难受,不过他自小也是被姐姐宠爱着长大,不缺爱,倒也没太过纠结,甚至在想通后,觉得这样的相处方式或许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方式。   没太多的牵扯。   日后等他们老了,自己也只用每个月付赡养费就好。   他觉得还挺好的。 第262章 报恩10   在北影的食堂里解决了午饭, 阿锦和云泽便踏上了去见故人的路上。   北影在金水区,而他们要去的地方则是三一区,一南一北, 几乎是要饶了大半个城市, 驱车也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   上车没多久, 不知道是阳光太好还是身边的人让他过于安心,他很快就睡去。   等他睡着后阿锦便拿出自己的笔记本, 开始敲敲打打起来。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虽然网络数据已经暂且告一段落,但也不是说一点事都没有,这个系统才刚刚建成, 就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 想要安全且健康的长大, 自然是需要细心呵护才行。   先是日常的检查了一下运行, 修补了两个安全漏洞,又对其相对薄弱的地方进行了修护和加强。   在她开始工作的时候, 南诤的警惕心也到了一个最高点,甚至就连呼吸都是轻了又轻,生怕打扰到阿锦。   给司机打了个手势,让他尽量开的平稳一下, 不要打扰博士工作。   司机立刻点点头, 不着痕迹的放慢了车速, 并且立刻重新的调整了一下路线, 走的都是宽敞平稳的大路。   不过开了一会。   却听到阿锦的开口:“走错路。”   司机:???   他虽然不是京市本地人, 但也曾在这里生活过很长时间, 再说了他开了导航的,导航也能错?   南诤听到声音也立刻回头,“云博士, 您刚才……”   “这段路在去年的时候,刚刚进行过修正,介于这段路十字路口比较多,周围又多是居民区,所以多设置了两个红绿灯。”   司机一听这话就有点懵,因为他才拐弯,按照博士的说法,他这是拐早了?只是他可能还有记错,导航……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往车载导航仪看了一眼。   ……应该不会错吧?   而阿锦似乎知道他此时的想法一般,又开口说:“你导航忘记更新,跟着导错了。”别以为导航就不会出错。   说着双手在电脑上又敲打了一下,忽而,车子里响起‘滴’的一声,很快的一个机械音响起:“尊重的先生您好,我是导航小一,竭诚为您服务,您以偏离目的地,已经为您重新规划了路线,目标紫清苑,前方直行六百米,右拐。”   司机:……   南诤:……   “嗯,我帮你把导航系统更新了一下,顺带的进行了一下小小的修改。以后每到一个新地方,它会自动下载网上最新的地图,并且规划最合理安全的路线。”阿锦又开口说道。   南诤不知道为何,咽了一下口水:“博士,您的电脑可以连接到车子的导航,还能进行修改?”声音不自觉的都低了。   阿锦抬头:“很难吗?”   南诤:“难道不难?”要知道他们出行的车子,虽然看着不起眼,但实则都是经过改装的,导航系统自然也不例外,甚至上面安装的防护系统也是最尖端的,就这么轻松的被人攻破还进行改装?   有点不敢相信?   “对别人或许难,对我很简单。”阿锦说这话可不是自傲,而是一种事实的陈述,她上辈子从前线退下来后,便转向幕后,做的就是网络安全研究,负责军网系统的安全维护和修补,虽然年近三十才专业,但她也做到了这个行业的顶尖。   有着上辈子的记忆,这辈子最一开始投诚的时候,用的自然也是黑客技术,如今只是个一个车子的导航更新修改一下,当然是很简单的事。   南诤:“……”无话可说。   不愧是我国网络第一人!   ……   紫清苑莅临在京市的五环之外,是新开发出来的小区,不论地理位置还是环境都很一般,而且针对的是新婚小夫妻,故而,房型多是一室一厅或者两室一厅。   唐武和李茹就租住在这里。   他们是过来给李茹的母亲求医的,老人家,心脏出了问题,需要做搭桥,但又因为年纪大,不能立刻动手术,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调整,术后也还有修养,差不多需要将近半年的时间。   双方的父母,就只剩下李母,两人这些年虽然因找孩子,没有存下多少钱,但给李母做心脏搭桥,还是在他们范围内用最好的。   商量过来,便一起到了京市。   这一呆最少也要半年时间,唐武和李茹商量后,便决定租房住,不然的话,住宾馆,太贵了。   租房,最起码一日三餐也还能自己做,可以省点。   为了方便,他们租住的房子自然不能离医院太远,不然的话来回太折腾,看了几圈,最终决定租住在紫清苑。   虽然房租比他们想的要贵一些,但距离医院只有不到二十分钟。   “叮铃铃”的门铃声响起。   李茹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小区里住的都是小夫妻,每日上班也忙碌,他们和邻里都不熟,怎么会有人来她家?找错了?还是……想到前段时间,隔壁隔壁的小区似乎发生了入室抢劫的事?   家里只剩下自己,李茹的心一瞬就提起来。   走到门口,通过猫眼看了看。   发现是两男一女,年纪轻轻,长得还都挺好,看着应该不是坏人?   作为一名警察的妻子,李茹的警惕心还是很强的,门打开一条缝,外头还有防盗门,只要有任何不对,她可以立刻关门,“你们是谁?”   她可以确定自己不认识他们。   不过……   李茹的目光不自觉的就落到了云泽的身上,若是她儿子没有被拐的话,现在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这般一想,李茹的表情也缓和下来,又开口问:“你们找谁?”   李茹打量阿锦的时候,阿锦自然也在打量她,原身上辈子的养母,她比自己印象里更老了,头发已经灰白了一半,不知道是不是忧愁的事情太多?还是这辈子没有收养一个孩子,转移她一部分的注意力。   李茹比阿锦记忆里更老,额头上的皱纹也更多,眉宇带着郁气,眼睛也开始浑浊。   “李茹,李女士对吧?”   开口的不是阿锦,是南诤。   “对,我是。”李茹犹豫了一下才点头。   “你好,我叫南非,团海区警局人口失踪科的警察。”南诤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证,沉声开口说道。   这警察证自然是真的,他的本职职业是军人,但军警一家人,想要拿个警察的身份还是很容易的,更不用说,提出这个要求的是云博士。   说是想要亲自通知,其实像是这种事,真的只是一件小时,让警方那边通知就行了,他真的不知道云博士为什么非要自己过来一趟?这唐武和李茹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吗?他们也查了一下。   并没有发现。   唯一能让博士被共情的大概就是他们俩的儿子也是被拐,不过就没云博士那么幸运,被警方救出来。   再有就是唐武也参加了那次打拐活动,不过他是后勤上,和云博士并没有接触才对?   真是奇怪。   因为好奇,上头倒也问了,不过云博士回答的含糊,只说答应了一个人,不能食言,再多的就没说。   她不愿意说,他们自然不能勉强,反正又不是做什么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随云博士高兴吧。   紫清苑就是隶属团海区。   一听是警察,李茹仔细的看了警察证,不过和唐武的警察证倒是有些不同,只是她也知道,唐武是海市,这里是京市,又不是不同的科室,有些细微不同,道理上是说得通,不过对方既然说了自己是警察,她的警惕心虽然没完全放下。   不过肉眼可见,脸上的表情松了好些。   “李女士,我们今天来是因为你被拐的儿子谭锦城,他……”   南诤这话还没有说完,李茹的表情就变了,很是激动:“是,是有我儿子的线索了吗?他在哪儿?”找到儿子已经成为李茹的一个执念,一听到这话,什么警惕心之类,完全抛到脑后去。   神情甚至还有点癫狂,直接打开防盗门,就要伸手抓南诤:“……你是人口失踪科的,是不是找到他了?”   “那个,李女士,你冷静一点。”在李茹扑过来的时候,南诤几乎下意识的就要动手了,不过强大的自制力让他明白,眼前这个女人,只是寻常老百姓,年纪也有点大,不能动手,只能抓住她的两只手。   不过看她这幅样子,南诤也不敢松手,她这么激动,万一伤到云博士了,可怎么是好?   李茹被抓住,神情冷静了一些,目光又一次落到云泽的身上,声音颤抖:“他,他,他是我的孩子吗?锦城……”   目光灼灼。   让云泽有点不自在的往阿锦身后跺了跺。   出息。   阿锦对云泽翻了个白眼,当然不可能是云泽,哪有这么幸运?当年和她一起被救出来的孩子,刚好是养父母的儿子。再说了,早几年,云泽的亲生父母已经找到了。即便撇开这些不谈,就云泽这幅清俊的长相,也不可能是唐武和李茹的孩子。   唐武和李茹是一对寻常父母,他们的儿子,唐锦城的照片,自己也见过,一岁多的孩子,五官轮廓已经很明显,继承了唐武略有点方的国字脸,李茹的单眼皮,鼻子不够挺,眉毛也有点乱,总之,就是个很寻常的孩子。   长大后,唐锦城的样子,自己也见了,和云泽年纪差不多,不管是学习,样貌还是其他方面,都挺普通的。今年也参加了高考,考上了南方一所二本院校,专业是建筑。   哪能长成她家云泽,这幅清俊出众的模样。   即便是基因变异也不可能?   “李女士,请你务必冷静点。”阿锦看着李茹这幅样子,想到原身,心里生出一点感叹:“……这是我弟弟,不是你儿子。你的儿子唐锦城,另有其人。”   “不如我们进去说,你也顺带通知一下唐先生。”阿锦又开口说道。   李茹点了点头:“好。”   医院,   唐武抬头看了一下时间,都已经快要两点,妻子怎么还没过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吗?一瞬间,他有点担心。   抬头看到李母已经睡着,便走出病房,其实岳母只要不犯病,除了身体弱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人也是能吃能喝。   拿出手机,正要拨号码的时候。   李茹的电话率先打了过来。   “老唐,你快点回来,有警察来,说儿子,儿子找到了。”话到最后,李茹的声音都是带着哭腔。   唐武听到这话,脑子里也有一瞬间的空白,整个人都呆愣愣,说不出话来。   好片刻,才反应过来:“好,我马上回来。”虽然已经尽可能的平稳心情,但颤抖的语气和话语,依旧还是泄露他此刻的心情。   唐武到底是退休的警察,性格稳重,虽然心里也很着急,但到底没有失了分寸,还是把事情安排了一下,和护士那边说,有点事,需要回去一趟,李母那边麻烦她多照顾一下,又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值班护士。   这才离开医院。 第263章 报恩11   唐武在回去的一路上, 脑袋都是混乱的。   他儿子小城真的找到了?警方过来通知的,应该是真的吧?可是既然事警察通知,不应该是打电话让他们去警局吗?怎么是他们来家里?不会是骗子吧?   多年寻找未果, 潜移默化多年,在唐武的心里积存着一股悲观, 而心里的这股悲观让他即便是听到好消息也不敢相信。   半个小时的路程,   对唐武来说却难捱的很。   而真的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却又生出些胆怯之意, 站在门口好一会儿都不敢推门?万一是假的呢?妻子别是被人骗了, 再不然就是被人恶作剧了?   各种念头在他的脑海里不断的闪过。   好一会儿,   他才颤抖着手,打开门, 迈着沉重无比的脚步, 走进去。   客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三人,他都还没来得及仔细的打量,就被妻子急切却也欢喜的声音给吸引:“老唐, 你回来了。”   “赶快过来看看咱们小城,都已经长这么大, 长这么好。”说着便冲唐武招手。   唐武先是应了一声, 而后看到坐在妻子对面的两男一女, 年岁都不大, 其中一个男孩儿穿着一身运动服,十七、八岁的年纪,这让他不由的就多想起来。   他,不会就是他儿子小城吧?   不得不说,唐武和李茹不愧是夫妻,这脑回路都一样。   “唐先生, 你好,我是南诤。”南诤起身,把自己现在的身份再一次和唐武说了一遍,并且把警察证也拿出来。   相对于李茹的不确认,唐武这个退休的老警察就专业多了。   只一眼就能确定,南诤的警察证是真的。   那也就是说儿子找到的消息也是真的。   确定了这个认知后,唐武的表情都变了,脸上的肌肉抖了又抖,有一瞬间,让南诤有点担心。   这唐武不会和他妻子一样,激动到不能自控吧?   很显然,唐武的人还是很冷静的,片刻,在深呼一口气后,先是看了一眼,拿着手机盯着照片不放的妻子,便开口询问事情的经过。   “唐警官,许久不见。”阿锦特意腾出一下午的时间,过来,自然不可能坐冷板凳,先开口自我介绍了一下身份,“…您可能已经认不出我,我是云锦,零六特大打拐案被救出来的孩子,差点被你收养的那个。”   若直说被救出来的孩子,唐武一时间还可能有点想不起来,毕竟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但阿锦最后的那句,让他的记忆迅速的回笼:“啊,是你啊,都已经这么大了。”   听到阿锦的名字,他心里最后一丝警惕心也放下,脸上也露出喜色,语气也是欣慰:“没想到你也成了警察。”   因阿锦和南诤是一起的,他刚才也看过南诤的证件,便也认为阿锦也是警察,毕竟照她的年纪,大学刚毕业,做警察也不意外。   再说了,他也不认为,警察上班的时间,会带一些无关紧要的人。   对他的这个误会,不管是南诤还是阿锦,都没解释,让他这么认为也好。   其实,唐武对阿锦当年拒绝被收养,心里还曾耿耿于怀过一段时间,觉得对方有些不识好歹,他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他和妻子都是公务员,日子过的还不错。被他们收养后日子不管如何,肯定比福利院的日子要好?   她居然拒绝了。   却没想到,兜兜转转的,十多年后,竟是这个差点成为他们养女的孩子,通知他们找到亲生孩子的事。   不知道这算不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阿锦若是知道此刻唐武的想法,会告诉他,这不是天意,而是人为,她为了今天这一刻,足足做了十多年的努力。   “是这样的,先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再录入DNA基因库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你和李女士的相关资料,因我们先前有点渊源的缘故,便多留意了一些。没想到,就在前几日的时间,还真的比对上了。”阿锦开口说道。   她这番话完全是编的,事实上,是在网络数据共享的项目成功后,她特意去寻了唐武和李茹的一应资料,然后进行了一个删选对比,从而找到了已经改名为周晓宇的唐锦城。   而关于唐锦城的从小到大的经历,阿锦也都知道了。   拐走唐锦城的人贩子,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已经盯着唐家很久了,见唐家多数时候只有老人和孩子,在摸清楚了唐奶奶的日常的路线图后,知道她喜欢从一条僻静的巷子绕路,就在那天,直接敲昏唐奶奶,把孩子抱走。   唐锦城年纪小,除了哭闹,压根就没有反抗能力。   一瓶加了料的奶下去,小孩子就不哭了。   拐走唐锦城后,那些人贩子手里也还有几个孩子,很快就离开海市,这些人贩子,去的自然不是什么大城市,况且买卖儿童这种事,多半都是发生在一些偏僻,文化程度不高,思想愚昧的小村子里。   唐锦城的运气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   李茹生他的时候,已经三十七、八,又是百般求来的,是家里的宝贝,素来就养的娇,出生一应东西用的都是他们能给的最好的,因他幼年脾胃弱,连带着奶粉喝的还是进口的。   所以,人贩子给他的便宜奶,兑水的那种,他喝不惯,加上年纪小,人贩子为了省事,也没少给他加东西。   因而还没走到目的地,唐锦城便生了病,很严重的那种,就人贩子也不敢送去医院,胡乱喂他吃了药,没让他好转,反倒是让他更严重了,到最后几乎没了呼吸。   人贩子觉得晦气,也觉得救不回来,就把他扔半路上了。   也是他运气好。   遇到好心人,周父比试赶集回来,发现了他,并且送到了镇子上的医院,折腾了良久,才把他救回来。   先前着急,没想到报警,再后来,周父生了私心,他家里就两个女儿,没儿子,又在医院里照顾了唐锦城这么长时间,也有了感情,便直接把唐锦城当成自己的孩子抱回家了。   给他起名周晓宇,在周家长大。   周晓宇的年纪本来就小,不记事,再加上后来周父为周晓宇好,搬了一次家,就更没人知道周晓宇不是周家亲生的孩子了。   “……他今年刚参加了高考,考上了南方一所不错的大学,他养父母对他也很好,两个姐姐也很疼他,可以说,除了刚被拐走那段时间,受了一场苦楚外,他过的很好,健健康康的长大了。”阿锦开口说道。   唐锦城相对于不少被拐的孩子来说,他还算是幸运的。   最起码他没有缺胳膊少腿,养父母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也有好好的把他养大,不说多优秀,但很健康。   要知道不少人贩子拐卖孩子,会把他们打残,让他们去乞讨,更残忍的,还有器官买卖,连尸骨都会被拿去配阴婚,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所以说,   人贩子都该死!   阿锦弯了弯双眼。   有杀气!   作为一名军人,尤其是经过实战,不知道多少次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的特殊部队的军人,他对这种感知情绪还是很敏感。   立刻开始打量四周,却发现杀气的来源,竟是笑眯眯的阿锦。   云博士?   南诤发现这个后,先是看了阿锦一眼,而后便开始脑海风暴起来,唐武和李茹的身份,在他们得知来这里后,就已经查清楚,没有任何可疑之处?那么博士为什么会有杀气?这之中是不是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内情?   倒是敏感。   阿锦也察觉到了南诤的打量,不过她却一点都不care。   他即便是知道了又能如何?   ……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小城?”夫妻二人在了解了唐锦城的过往后,李茹率先问出了一个她最关心的问题。   阿锦开口:“我们已经通知了唐锦城,不过他本人并不相信,甚至对此有些抵触,不过也已经答应会到警局一趟。时间暂定是明天上午十点钟。”想到唐锦城的态度,她觉得明白的认亲未必会顺利。   不过站在周晓宇的角度来看,也挺正常,周家人对他很是上心,父母疼爱,姐姐关怀,日子虽不大富大贵,但也没有受过什么苦楚,成长经历可以说无忧无虑。突然间,就有人对他说,他不是周家的亲生孩子,是被收养的,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他只是寻常孩子,自然是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个消息。   亲生儿子的抵触。   对唐武和李茹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唐武和李茹心酸不已。他们找了孩子将近二十年,自从儿子丢了,他们没有一天睡过好觉,如今好不容易找到孩子,他却不愿意认他们。   李茹的泪水再次落下:“怎么可以这样?他是我的儿子,怎么能不认我?”   “老婆,你不要这样。”唐武也觉得心酸,不过他比李茹理智,知道不能怪孩子,毕竟儿子生活不错,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有这样的反应很正常。   不过理解归理解,依旧还是难受心酸。   既然消息也已经通知到,阿锦他们也就没在唐家多呆,很快就起身离开。   ……   第二天的认亲,   果然就像阿锦所想的那样,很是不顺利,已经改名为周晓宇的唐锦城,即便是在看到铁般的事实,不管是DNA确认的结果还是他养父母的亲口承认。   他都还有些不敢相信,甚至抱着养父母,说他是他们养大,永远都是他们的儿子。   惹得养父母也是泪眼婆娑,三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团,那场面,额……让唐武和李茹心酸到不行。   李茹因承受不住苦苦找了多年的儿子,不愿意认她的结果,一时情绪激动,说了一些不恰当,却又是事实的话。   那就是指责周家父母,还说要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   若非周父一时私心作祟把孩子抱回去,而是捡到孩子的时候,立刻报警,说不定他们早就找到孩子,不用母子分离十多年,更不用像今天这样,要面对亲生儿子不愿意认他们的事情。   她的这番话,让周晓宇当场发难,撂下狠话,说唐武和李茹要是敢告他们,这辈子就别指望他会认他们了。   当年若不是周父捡到他,又花了那么多钱救他,他早就没命了,更不用说周家父母对他还有十多年的养育之恩,这份恩情,他们不记着也就算了,还要计较他们的一时私心,简直不可理喻。   被亲生儿子指责。   李茹当场有些受不住,昏过去了。   场面一时间那叫一个混乱。   ……   不过这些阿锦都不知道,在亲自通知了唐武和李茹他们的亲生儿子的消息后,她的任务就已经彻底完成,接下来的一切就和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唐武李茹和亲生儿子之间发生的事,又该怎么解决?就不是她要关心的事了。   再有,   她偶然间碰到了当年那个卖掉她的亲生妈妈——李春芳。 第264章 报恩12   说起来也是巧合,   阿锦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在国家许可的范围里她自然也有做点副业,例如一款杀毒软件, 防护软件之类。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什么专利技术,像阿锦她名下就有超过十余项的专利技术。   每年她即便是什么都不敢, 也有大笔的专利使用费入账, 她还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身家过亿。   像是今天要谈的一项专利技术, 是用于无人飞机上的核心系统技术,说起来这项技术是阿锦上辈子研究出来的,一日闲着无聊的时候, 又捣鼓出来,不过注册专利后,因忙碌就忘了。   一直到前段时间,林氏集团那边通过阿锦先前的保卫员许巍, 联系上她, 想要独家拿下这款专利。   给出的条件十分丰厚。   先前阿锦名下的这些专利都是国家那边派人处理, 不过这次她刚好休假,便也跟着出来看看了。   对此,   林氏集团那边自然没有意见,甚至还很高兴,毕竟若是他们能趁此和对方交好的话, 那日后再有合作, 不也能多几分情面。   负责阿锦人身安全的南诤:……就心累。   云博士未免太能跑了一些。   虽然是甲方,不过阿锦并不喜欢迟到,提前十分钟到了云上来酒店, 林氏集团是以酒店起家,云上来酒店也是林氏旗下的产业,还是京市第一家五星级酒店,素日里很受到那些上流人士的喜欢。   因为这里安保系统很是严苛,所以不少人都喜欢在这里谈合同,以突显自己的身份。   阿锦和林氏集团商谈合同的地方就是这里。   却不想刚好碰到邵文成一家宴客,对象就是邵文成的女朋友,谭宝镜,家境不错,是邵文超好不容易才追到手的。   嗯,邵文超就是阿锦那个一母同胞的便宜哥哥。   邵家父母之所以都在,是因为两家要商量婚事,为了表达对谭宝镜的看中和喜爱,邵文超才特意在云上来定了包间。   就这么巧,   阿锦和对方刚好是一起进来,迎面撞个正着,不过最一开始的时候,阿锦是真的没有认出李春芬来,毕竟和当年要卖女儿不同,邵文超事业有成后,李春芬自然也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住在独栋别墅里,出入也都有轿车。   光鲜亮丽的模样,让阿锦很难和那个日子过的苦哈哈的妇人联系在一起。   不过李春芬在看到阿锦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她们有几分相似的缘故,还是真的有母女连心这一说,她竟然一眼就认出来了。   不过相对于母女连心,她觉得前者更靠谱。   “那个,这位太太,你认错人了吧?我不是什么芽芽?”阿锦目光平静的看着李春芬,她可从来都没打算和对方相认。   既然已经卖了,那就断的彻底,她又不是原身,为了前途利益,可以忍下对父母的怨恨和不满。   她才不会委屈自己呢?况且就现在的情况,真的相认了,还不知道是谁占谁的便宜呢?   李春芬看着亭亭玉立的阿锦,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声音也是发颤的:“你就是芽芽,我的女儿,你看,我们的眉眼这么相似,你就是我的女儿。文超,老公,你们快过来,我找到芽芽了。”   “妈。”   “老婆。”   不止是邵父和邵文超快步的走过来了,就是邵文超的女朋友,谭宝镜和还有她父母在犹豫了片刻后,也走了过来。在看到眉宇间有五分相似的阿锦和李春芬,她们的心里也是吃惊的,毕竟两家都已经说到订婚的事,却还不知道亲家那边还有个孩子呢。   邵文超不是独生子吗?   邵父脸上的表情也是掩饰不住的吃惊,他虽然不常在家,但和李春芬夫妻三十多年,对她的性情还是了解的,知道李春芬这几年因为家里的生活条件好了,时常念叨那个被他们卖掉的女儿。   其实家里的条件好了之后,邵父也不是没想过要去找女儿,只是他们夫妻虽然对外称女儿是被‘拐’走的,但实则内情如何?没人比他们更情况,不敢去报警,只能私下里去找。   但华夏有十几亿人口,国土面积辽阔,他们所做的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哪里能找得到?   以至于这几年下来,妻子都快闷出心病了。   难道说,真的是老天垂怜妻子的一派慈母之心,让他们碰到了,家里可以来个双喜临门。   邵父的目光不断的在阿锦和李春芬的脸上游走,眼前这个女孩儿和妻子真的有几分相似,特别是眉眼,几乎说得上一模一样。   “你……”   “云小姐,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不等邵父开口问,又有一三十出头的男子走出来,一身讲究的西装,凌厉的眉眼,看向李春芬邵父的目光带着冷意。他叫林齐,是林氏集团的副总裁,也是林氏集团公认的下一任接任者。   他神色带了些不满的看着林春芳他们,今日可是林氏集团和云博士签约的大日子,也是能和云博士拉近关系的好机会,这关系到日后林氏集团的发展,他绝对不许人和人破坏。   阿锦皱着眉头道:“也不算,可能是认错人了。”说着话,她就准备离开。   李春芬不知道多少次夜里她都梦到那天的场景,女儿满脸泪水,声声不断的问她,为什么要把她卖掉?是她不够乖巧吗?她还梦到女儿被人贩子折磨的场景,被打断手脚,扔在路边,最后凄惨的死去。   然后,   哭着醒过来。   那个被自己亲手‘卖’掉的女儿,到现在已经成了李春芬的一个心结。   如今看到阿锦,这张脸和她就有五分相似,这就是她的女儿,她没有如同自己噩梦中一般,凄惨的死去,而是健健康康的长大了。   亭亭玉立,眉眼浅笑的站在自己面前。   她哪能让阿锦离开,几乎立刻快走一步,想要去抓阿锦。   且不提跟在阿锦身边的南诤随时注意着,就说阿锦自己的身手也不差,自然不可能让她抓到,只轻轻一闪身就躲过去。   南诤也是一把抓住李春芬的手腕,“这位太太,请您冷静一点。”   “怎么回事?”林齐也低声质问大堂经理,声音里都是不悦:“不是已经和你说了吗?今日我要宴请重要的客人,让你们注意,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若是因此让云博士留了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了双方的合作。   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大堂经理冷汗淋漓的同时心里也觉得委屈,其实大老板交待下来后,他已经和员工们都再三的叮嘱过,但现在闹出事的可不是员工也是客人啊!   这怎么能怪他呢?   不过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大堂经理可不敢直接说出来,这不是找骂吗?只能一个劲的赔罪,“对不起,是我工作的失误,下次一定不会再犯。”   林齐也知道,就这件事而言,是不能怪大堂经理,不过心里憋着的一肚子火气,总要有个发泄的地方:“知道他们是谁吗?”语气都带了点咬牙切齿的意思。   “是定了二楼包间208的邵文超先生。”大堂经理回答说道。   “我问的是具体的。”   大堂经理听着噎了一下:……云上来酒店,每天来往的客人这么多,他也忙的不行,能记住每个包间的客人,已经很不容易,具体的?   谁知道?他又不是包打听。   只是看着脸色不好的大老板,他又不敢说自己不知道,额头上的冷汗都要下来了。   所幸,   这个时候,跟在林齐身边的周助理低声回答:“Boss,是创新广告公司的邵总和他父母,旁边的是谭家日化的老总和其夫人,跟在他们身边的是他们的独女谭小姐。这段时间,创新广告那边没少来人,想和我们接洽公司广告的业务往来。”林氏集团家大业大,每年光是投入的广告费用,就要好几千万。   而创新广告公司不过是个才成立四、五年,资历短,按道理,林氏集团是不会考虑的,不过创新广告那边的一个股东,是柯家二少,这个公司据说也是他和同学创立的,股份占比还不算少。   林氏和柯家的业务往来紧密,尤其是这两年,在高科技这一块,更是达成了一份长达五年的合作项目。   看在柯家的面子上,便也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嗯。”林齐听到这话,略思索了一下,发现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人,“把他们给我拉黑,以后林氏旗下所有的酒店还有业务往来,都不考虑和他们合作。”   一听到这话,周助理立刻开口提醒,柯家二少和创新的关系,虽然Boss未必在乎,不过作为助理,还是要提醒到位,不然日后出了问题,就是他这个助理的失职了。   林齐才不在乎呢。   若是柯家大少开口的话,他或许还会考虑,但二少,并不继承家业,性格也是游戏人间,投资的那个广告公司,估计也是不差钱,顺手所为。   柯家老二未必在乎。   再说了,   和云博士要合作的项目,柯家也是有份的,若非柯家在庆市那边的子公司,出了大问题,会计贪污公款,还卷款上千万跑路,柯少尉着急过去处理,不然的话今日他也是要在场。   若是今日平顺的过去也就算了,若真的出了问题。   那柯少尉第一个要找柯少青算账,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做的什么投资?都不知道调查一下人品的吗?   林齐这里有点着急,但偏生又不能随意插嘴,毕竟眼瞧着是云博士的私人事。   那个妇人虽然看着神情是有些不正常,但就长相而言,确实和云博士有几分相似,听说云博士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保不齐真的是她女儿。   “这位太太,我们是有几分相似不假,但天下相似的人很多,不过是巧合罢了。我已经说了很多次,我不是你女儿,我有自己的爸妈,虽然他们很早就去世了。”阿锦的眉目也逐渐的沾染上不耐烦来。   既然都已经卖了,那就态度干脆一些,还想什么。   现在这副愧疚的模样,是做给谁看呢?说什么想她,其实不过是想要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罢了。   假不假。   “您若是再这样的话,我可就要叫警卫员了。”   邵文超能在短短三、四年内,就把公司做起来,也不是全然依仗柯少青,柯少青是给他公司投资不假,他也确实因为柯少青的名头,得了不少便利。但能在行业内扎下根基,更多的还是因为他确实有几分本事。   看出了阿锦的不耐烦,再加上他们今天也不是自己过来,还有女朋友,未来岳父岳母,如今已经够丢人,如果在叫了警卫员,那真的是要丢脸丢大发了。   握住李春芬的手,用了力气。   “妈,宝镜,还有叔叔阿姨都还等着呢。”这声音压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到。   疼痛和儿子这话让李春芬的理智回笼两分,抬头就看到了未来儿媳妇一家三口脸上的表情不好,她对女儿虽然是愧疚不假,但女儿在她心里的地位,永远越不过儿子。   也不再一个劲的往阿锦那边走,也不再对阿锦说一些有的没的话。   不过还是泪眼婆娑的看着阿锦。   惊得阿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侧头对林齐道:“林副总,不好意思,耽误你时间了,我们走吧。”   “没事没事,说起来是我的工作不到位,让云小姐受惊了。”林齐看阿锦的态度友好,脸上也没有什么恼意,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云博士没有因此恼怒上林家,幸好幸好。 第265章 报恩13   因为突如其来的事, 本来商量订婚的欢喜气氛,也随之跌落不少,而从走出酒店大门, 李春芬的脸上都还带着泪水,表情也是一脸的悲情。   看的谭家父母表情不大好,尤其是心思更细腻一些的谭母,虽然说, 她是能理解亲家母的心情,但这大喜的日子,哭哭啼啼的, 让人心里不由的是有点膈应。   谭宝镜的表情也不大好,可以慢走两步,拉了一下男友, 见他配合的慢下脚步来,心里一软, 低声问:“文超,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妹妹?你不是独生子吗?”   “都已经是陈年旧事了。我是有个小几岁的妹妹, 不过我念小学的时候, 曾经得过一场大病, 险些一命呜呼,当时家里的条件也不好, 我妈忙着照顾我,我爸则四处筹钱, 对对妹妹的照顾不免疏忽了些。”说起这事的时候邵文超的语气也有点沉,“…妹妹就丢了。我妈为此一直都很愧疚,觉得若她能对妹妹上心一点,或许就不会弄丢她了。”   “丢了?是被人贩子拐走了吗?”谭宝镜没想到竟是这样, 本来还有点生气刚才李春芬在那么多人面前失礼,害的她也跟着没脸,如今却理解了。   邵文超摇了摇头:“不知道,或许吧。”妹妹的事,已经成了家里的禁忌,不能多提的,不然妈就会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吓的他也不敢开口问了。   “那,你们没有报警吗?”谭宝镜又问。   “应该报了,”邵文超的似乎想到什么,心里一闪而过的犹豫,连带着声音也都跟着迟疑了一些:“……只是你也知道,孩子一旦丢了,哪那么容易找回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什么消息?所以,我妈刚才看到那个和她长的有点像的女孩儿,才有点过于激动。”   谭宝镜听了解释,怒气一下就消散掉大半。   也是,丢了女儿的母亲,咋然看到和自己像的人,失而复得,自然容易激动,更何况她也很未来婆婆见过数次,知道她是个心思敏感,性情也有些软弱的人。   这般一想,她的心里是彻底释怀。   “不生气了?”邵文超也是个很有眼色的人,见谭宝镜的眉宇一松,就知道她已经不生气了,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   要知道谭宝镜可是他好不容易才追到手的女朋友,不但长得好,家境也好,性情开朗又大方,他创业遇到困难的时候,她也没少鼓励自己,最重要的是他很喜欢她,不想她因此而心里有疙瘩,连带着对他家也有了不好的印象。   谭宝镜摇了摇头。   她生气也不过是刚才看到未来婆婆失礼,在场的人多,她觉得不少人看她的目光都带着刺,似乎在嘲讽,一时面上有些挂不住。   如今知道原因,她又不是蛮狠不讲理的,自然能理解。   别说她,谭家父母在听到原因后,邵文超刚才的声音虽然低,不过谭家父母就走在他们面前,据离得近,多少也听到一些,满心的不高兴也一下就没了,谭母看向李春芬的目光都变成了怜悯和同情。   这要是她的女儿丢了,她今日保不齐比亲家母还失礼。   连说带劝的邵父安抚好李春芬,这才回过来,对谭父谭母道歉:“不好意思,亲家,今日真是让你们见笑了。”   其实他本来打算让李春芬也过来,但看她的精神实在不好,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那到时候,别说是儿子的婚事,他和妻子怕就要进警局了。   到时候不但他们要蹲大狱,更还会毁了儿子的一辈子。   和李春芬在儿子成才,家里发财后,迟来的愧疚涌上心,以至于梦魇住成为心里跨不过去的一道坎不同,邵父对被他卖掉的便宜女儿,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对他来说,儿子才是邵家的根,女儿的话,一个早晚要嫁出去的丫头片子,养了她好几年的时间,家里有了困难,她能为家里,为她哥哥做贡献,这是她应该做的事。   因而,相对于李春芬神情恍惚,邵父神情状态却还好。   “没事。”谭母开口说:“亲家母的心情我们能理解。”   谭父也点头赞同:“是啊,若是真的能找回来,也是喜事一件。”   见谭父谭母没有生气,邵父的心里松了一口气,再次道歉,同时对谭宝镜这个儿媳妇更满意三分。   其实谭家父母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若说谭母只是生出点同理心的话,那么谭父就想的更多一些。   那个和亲家母相似的女儿,瞧着通身气度,可不像是寻常人。再说了,最后开口说话,引着她走的那个男子,他认得,是林氏集团的副总裁,也是公认的下一任继承人,能得他这般礼遇,身份必定也不一般。   谭家的日化公司,只是中等,若是能和林家攀上关系的话,对公司的发展大有益处,女儿将来经营公司也能省下不少心。   即便不是,只是个相似的人,对他们谭家来说,也没什么太大的损失,也是他们邵家的事。   谭父想的很好,却不知,世界上既然可以凭借姻亲沾光无效,自然也会被其所累,林齐对邵家没什么好印象,难不成还对他谭家有什么好印象不成,也已经被迁怒了。   ……   而另一方面,   林齐虽然在最后确定了,阿锦并没有因为刚才的事情,而对林家有什么不好印象,不过他也没有撤销自己交待给助理的命令。   云博士不计较,没放在心上,并不代表他不生气。   不过他倒也没有赶尽杀绝,毕竟还有柯家的面子,不过合作的广告就不用想了,只当给个教训。   阿锦和林氏集团的合作谈的还是挺顺利的。   看他们唇枪舌战还挺有意思的,额……这次合作商谈的时候,阿锦并没有开口说太多,毕竟有专业人士在,她还是做个安静的吉祥物好。   当然了,   她也不是真的全程不说话,也说了几句,而且句句在点子上,为自己争取到最大权益。   合作达成。   接下来饭桌上的气氛,就融洽不少,林齐对阿锦的称赞不绝,彩虹屁从开始到结束就没停过。   若是个寻常人的话,被恭维这么一番,怕早就脸红了。   不过阿锦是谁?她可是在一个天上地下脸皮最厚的冥王身边长大,深的他的真传,脸皮也厚,对林齐的称赞的话,接受的很是坦然。   毕竟她也觉得自己是挺厉害的。   南诤:……就挺厚脸皮。   和林家的合作达成,正式的签约是在两天后,不过到时候阿锦就不准备去了。毕竟她的假期才多少天,不能都浪费到这上,既然已经见识过,也就不再提了。   对她不打算亲自出现,倒是林齐是有点小失望。   不过在知道阿锦的假期少,是想要外出游玩一番的时候,他又来了精神,十分积极的要给阿锦介绍一个熟识京市的导游,京市里有哪个地方好玩他都知道。   是他正在念大学的堂弟。   不过被阿锦拒绝了。   首先她并不缺导游,只要她开口,南诤那边自然会办妥当,压根就不需要去承林家的情面。   谢过他的好意后,拒绝。   林齐虽然失望,毕竟错失了和阿锦打好关系的机会,再有他二叔家的堂弟,皮相不错,能言善道,很会哄女孩儿的开心。   若是能得了云博士的青眼,也是这小子的福气。   却没想到,竟然直接被拒绝了。   可惜,日后未必再有这么好的机会。   ……   结束了和林氏集团那边的合作后,阿锦就开启了吃喝玩乐模式,并且在第四天一早,参加了云泽入学仪式。   云泽的文化分是最高,虽然背影更重视的是专业本事,但这不代表对你的文化课不重视,所以入学第一名的云泽果断的成为了新生代表,要上台致辞。   阿锦拿着摄像机全程的记录。   看着台上的云泽,侃侃而谈,意气风发的模样,阿锦也是与有荣焉。   这可是她从一个小团子养到如今的,还养的这么出色,别说,还真的很有成就感,是她做任何项目都比不上的。   入学典礼结束后,云泽就要开始为期半个月的军训生涯,阿锦便和过来参加入学典礼的家长一起回去了。   她的假期还有三天的时间。   不过这三天的日程,也都已经被阿锦安排妥当。   明后两天的时间都是用来游玩,一应的行程南诤已经让人安排妥当了,最后一天的话,则是逛商场,给自己购置一些衣物,说起来她已经很久都没有享受逛街的乐趣了。   逛完商场,就可以直接回去了。   安排的很好,却没有考虑到一些突发事情。   额,就是她亲生父母那边。   ……   那天在云上来酒店见过,阿锦是没有放在心上的,但她没有放在心上,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只是她不在意,不代表邵家那边不在意。   事实上,   邵家那边在意的要命,尤其是在回到家里后,邵文超认出了林齐的身份后,林齐,林氏集团的副总裁。   是自己再奋斗二十年,也未必能攀的上的商场大鳄,若是能和他攀上关系的话,那他将来……   邵文超的呼吸都重了,目露兴奋。   他可不是那种没眼色的人,看到一男一女就想往歪处去想,他觉得林齐对阿锦的态度不一般,神态间带着几分敬重。   林齐是什么身份?   能让他敬重的对象,也必定不简单。   不过阿锦的年纪看着不大,他在商场也从未听说过,应该是她现在的身份不同,也就说她的家世很显赫,说不得就是高干子弟。   换句话说,   若她真的是他妹妹的话,那当年她丢了,必定是有了机遇,被家世显赫的人家收养,而且还很受宠。   这对自己来说,可是天上掉下来的机遇。   所以,   他是无条件赞同李春芬的想法,就是找对方,确认对方到底是不是他那个走丢的妹妹芽芽?   邵父本来是有点不乐意的,毕竟当年女儿可不是什么走丢,而是被他们给卖了,他心里虚的很,生怕闹出点问题,引来警察,查出来。   再说了,他也不觉得那天在酒店里见到的那个女孩儿就是他女儿,要知道,他卖掉女儿的时候,她已经六岁,早已经记事。   被亲生父母卖掉,心里必定也是怨恨的。   但那个女孩儿的表情却很平静,丝毫看不出来,有的只是被认错的不高兴。   只是他的那点不乐意,在听到邵文超的一同分析利弊后,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毕竟对邵父来说,没什么比儿子的意愿更重要了。   至于女儿怨恨的话,他也想好理由,反正当初是下yao后带过去,她一直也都没醒,到时候把所有的一切都推到人贩子头上,说他们去医院,没能注意到,让她被人给抱走了。   她那个时候还是小孩子,这么多年过去,想必细节也记得不清楚,只要他和老婆死活不承认,就没人能戳穿。   他还就不信了,对方能把当初那个人贩子给找出来,面对面的质问不成。   不过让邵父没有想到的是,   阿锦还真的准备去找了那个人贩子,不过她找对方,可不是要质问,而是直接送了对方一粒花生米,请他下去找阎王爷喝茶。 第266章 报恩14   说起这个, 阿锦就少不得要提一句。   但凡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是被警方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来的孩子,对人贩子的厌恶程度已经到了一定程度。   就连这次的项目,虽然初衷并不是针对犯罪, 而是基于保护。   成果出来后, 不少人也都发现, 这款被她名为‘报恩’数据保护系统,它的攻击性其实是很高的, 尤其是针对罪犯。岑中将在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 很是叹息了一番, 不都说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一生,而不幸的童年则要用一生来治愈吗?   看来童年的经历到底是在云博士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所有罪犯里, 除了叛国通敌外, 就属这些人贩子最可恶,也最该死。   所以,   在如今的测试阶段里, 所有的信息搜索基本上都是针对罪犯的,这还是岑中将第一个提出来的。   在岑中将看来,   运气好一些,是可以消除云博士的心理阴影, 即便是不能。但用来测试项目的一环,也完全没问题, 再有就是也可以把这些犯罪嫌疑人抓起来, 社会还能更安定一点。   简直是一举数得的事情。   他的这个提议, 是一致通过的。   咳咳,话题有点偏了。   言归正传。   阿锦的假期没剩下几天的时间,她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到一些无谓的事和人身上, 那天从酒店里出来,依照她对李春芬的了解,就知道她绝对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罢休,会找过来的。   所以,   出了酒店的大门,她就交代了南诤一句,若是邵家那边找过来的话,不要理会,打发了。   南诤自然记下。   事实上,阿锦想的是一点都不错,生活条件好了后,当年卖女儿的事,已经成了李春芬心里一道过不去的坎。   每每想起来就觉得不安极了,夜夜都从噩梦中惊醒。   当时她虽然被邵文超劝下,但想要她放弃,是不可能的事。   邵文超自诩是个孝顺的,见李春芬为走‘丢’的妹妹如此愧疚,也决定要帮李春芬达成心愿。   当然了,除了这一点外,再有他也基于自己事业上的着想,知道阿锦和林氏集团有着些许关系,甚至收养她的人家世也可能不菲,这样的缘故,也是十分赞同李春芬找女儿的想法。   邵父见儿子同意,也很容易就被说服。   不过他们一家三口商量的很好,却没想到,实行起来会这么困难,还以为那天在云上来酒店见到后,想要找阿锦,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毕竟能进到云上来酒店的客人,那绝对不是籍籍无名之人。   邵文超也是个行动派。   基本上是在第二天一早,   就直接去了云上来酒店,询问关于阿锦的一应事情,云上来酒店那边自然不可能会答应下来,严谨和保密性可是他们酒店的一大招牌,未经过客人的同意,就私自泄露对方的信息,轻则被开除,重则还可能会遭受到客人的起诉。   是以,   “这位客人,我真的不能告诉你,麻烦你也理解理解我好吗?”前台服务员虽然心里极尽的不耐烦,但面上却依旧带着礼貌性的微笑。   邵文超也没想到光酒店就这么难搞定,心里有点后悔,那天晚上为什么没有要对方的联系方式,“……对不起,实在是我妈她思女心切,我也知道你为难。这样,我不用你把信息告诉我,只想你给你们经理打个电话,请他向上头请示,或者说请他转达一下对方,我们想见见她,可以吗?”   长相不错的青年,低垂眉眼,软言相求。   女服务员的心便软下来,又想到只是传个话,若是真的能让人家一家人团聚的话,也是大功德一件。   也就同意了邵文超的建议:“先说好,我只负责帮你转述一下,若经理那边不肯答应的话,你就不要再过来为难我了。”   “好,没问题。”邵文超一口答应下来,“麻烦你了。”   女服务员没再说什么,而是内线,拨通了大堂经理的电话,并且把邵文超的事情,转述了一遍。   大堂经理想到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害他被大老板给说了一顿,虽然没有怪罪,但到底留下不好的印象,这对自己日后的升职加薪可极为不利。   如今听说邵文超居然又来了,眉头就皱起来。   本来他是想拒绝,不过转念想到李春芬的样子,可别闹起来,他们云上来酒店可丢不起这个人。   再说了,他也想到昨天那个女孩儿,虽然年纪不大,但能被大老板看重,言语间很是客气,就知道对方不是一般人。   照这个情况,对方未必罢休。   还不如自己卖个好,通知一下,让其早点做准备。   这么一想,大堂经理很快就出来了,并且是当着邵文超的面联系了他的顶头上司,酒店的总经理,他只是个大堂经理,虽然在酒店是有几分权限,但在大老板跟前,完全数不上号,自然也就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总经理的考量几乎和大堂经理没什么不同,很快就联系了周助理。   周助理一听,表示会立刻给林齐传达,请他稍等。   林齐作为一个集团的副总,又刚签下一项极为重要的合作,事关集团日后的发展,忙的是不可开交。   若是一般人的话,周助理自然不会理会,不过事关阿锦。   周助理是知道阿锦的重要性,毕竟他们即将推出的无人飞机的系统专利,可是从对方手里买回来的。   立刻敲门进了办公室,和林齐说了这件事。   林齐本就想和打好关系,如今送上门的卖好机会,不要白不要,立刻就给阿锦打了电话,这个电话还是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交换的。   不过接电话的不是阿锦。   是南诤。   南诤先是感谢了林齐的好意,而后表示会请示阿锦,请他不要担心,至于邵家那边,也不用他刻意做什么?对方必定是认错人了。   又表示给他们添麻烦了。   ……   挂了电话。   南诤都不用请示阿锦,便着手去处理这件事了,不少人都知道,博士虽然是被警方打拐救出来的孩子,但却是孤儿,父母早已过世。   这个时候冷不丁有人冒出来,说是博士的家人,怎么看都觉得可疑?   虽然他们一直都把博士保护的很好,但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关于博士的消息没有被泄露出去?若是一旦被国外察觉到什么?他们那些人,行事都是不择手段的,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   事关博士的安全问题。   南诤更谨慎了。   处理的同时,也没忘记向上头汇报一嘴。   南诤是直接受命于岑中将的,岑中将这里一听,有人打阿锦的注意,立刻着急起来。别人不清楚,他作为接洽员还能不清楚吗?   国家在信息安全领域每年都投入了大量的支出,毕竟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信息战已经是国与国之间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而且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军事上,还有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几乎覆盖了所有。   不少科学家都预言,在未来,谁能先一步掌握信息,就能领先世界一步。   岑中将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基地的首长,基本的政治眼光他还是有的,不至于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未来,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网络信息都将成为国之重器,还是可攻可守的那种。   而作为这一行业顶尖大佬的云博士,自然会成为国外某些国家的眼中钉。   得不到就要毁掉。   这么一脑补,岑中将的脸色就有点不对了,连带着声音都变得尖锐了一些:“查,给我查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目的?还有,在查清楚之前,不许他们烦到云博士跟前。”   “是。”   ------   南诤接到上头的回复,当即就让人去着手调查邵家。   国家想要查一个人的话,速度绝对是你想不到的快,在南诤提交了申请,知道事关阿锦后,上头几乎是接到申请,就立刻拍板同意了。   前后也就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   关于邵家一家三口这些年来的经历,就都已经传送到了南诤特制的手机屏幕上。   “他们不配为人父母。”这是南诤在看完了邵家父母一应的经历后,沉声开口说的。   在家里还未曾走到山穷水尽,甚至家里的房子都没卖的情况下,为了给儿子治病,竟然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的人渣,怎么可能h会和博士有血缘关系?   不可能。   他们这种人渣,是绝对不可能生出博士这么出色的女儿?   基于偏爱的想法,南诤是下意识的忽略掉,邵文超在三十岁出头就已经事业有成,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也已经是很出色了。   当然,对比阿锦的话……额,没什么可比性。   因为对邵家父母的厌恶,连带着南诤对邵文超也没什么好感度,虽然说就根据调查出来的情况,他并不知道妹妹是被卖掉的,但他作为得益者,实在让人难以生气什么好感度?   更不用说,邵文超之所以这般积极的想要找阿锦,并非是为了什么兄妹之情,更多的不过是利益的牵扯。   这般做法,让人不喜。   南诤虽然对邵家父母厌恶,对邵文超也没什么好感,但他到底是长在红旗之下的军人,心性正直,不会因自己的私情而去滥用职权。   所以,   热心正直的南诤,给警局那边打了电话,举报邵父和李春芬贩卖孩子,嗯,就是卖自己的孩子也是违法的。   顺带的还把收集到的证据,也都一股脑的交给了警局。   军警合作,不用谢。   而警方那边在接到报案后,也是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点为难,毕竟都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一应的人证物证都没有,处理起来,难度可不算小,而且若是找不到证据的话,很有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但没等警方为难三秒,人证物证都又摆到他们的面前了。   得嘞,   既然人证物证俱全,那么就干活。   抓人!   ……   警察登门的时候,邵文超还正在和父母商量,该怎么联系阿锦?毕竟林家那边他们已经试过了,走不通。   消息传上去后,就没了音讯。   邵文超虽然心里不高兴,但又不敢得罪林氏集团,不然的话,即便是他的公司有柯家二少做靠山,也是分分钟就能倒闭的下场。   “请问,邵建国先生和李春芬女士,可在家?”   邵文超看着出现在自家的几个警察,心里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开口问:“不知道你们寻我爸妈可有什么事?”他爸妈的性格上是有不少缺点,但都是本分老实人,即便是他发财后,他们也顶多是喜欢炫耀了一些。   “有人举报,说是父母贩卖儿童,麻烦,请他们跟我们走一趟。”   警察说出来的话,吓了邵文超好一跳,立刻反驳:“这不可能,我爸妈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这是污蔑。”   “是不是污蔑?等到了警局,我们调查过后便知道了,现在,麻烦你们配合。”人证物证俱全,还敢说污蔑?   年轻警官的语气虽然客气,但眼神里却都是不屑。   李春芬和邵父早在开门看到警察的时候,因心虚,本能的就要躲,尤其是李春芬,眼泪更是不要钱的往下掉,说自己不去警局。   只是这种事,可不是他们说不去就不去的,若只是报案的话,警方还有可能会为难,但在证据都俱全的情况下,他们俩确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哪怕是她胡搅蛮缠,警方也要把人带走的。   邵父也慌得很,连声喊:“儿子,赶紧让人给我和你妈请律师,最好的。”   他这话一出口,本来还坚信父母是冤枉的邵文超,心中一咯噔。 第267章 报恩15   “把事情交待一下吧。”   负责侦办这起案子的是一名老刑警, 姓方,是刑侦支队的老队长,办案经验丰富, 看了邵父和李春芬几眼后, 就知道, 夫妻二人, 更能扛得住事的是邵父, 心理线薄弱的是李春芬,自然是从她着手。   却没想到, 李春芬的心理素质虽然不行, 但其性格更是有些一言难尽,面对警察的询问,她哭着喊道:“交代什么?我什么都没做过,也什么都不知道,我是被人冤枉的, 警察, 你放了我吧。我求求你了, ”说着捂着脸就哭了起来。   而且哭声越来越大, 到后来就止不住了。   老方看着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李春芬, 忍不住揉了揉额头,表情带了点无奈,又开口劝说了李春芬两句, 让她不要哭。   但李春芬压根就听不进去, 心虚, 害怕,后悔等等各种情绪涌上来,交织在一起, 李春芬本就是个敏感的性子,需要用哭来发泄自己的不安的心情。   “头,现在怎么办?”一个年轻的警察问了一句。   老方:“能怎么办?先找个女警看着一点,劝说一下,可别哭背过气了。”既然李春芬这边暂时行不通,就先到邵父那边去问问看。   他就不信了,夫妻俩,还真能窜天不成。   即便他们能窜天,人证物证俱全,即便一言不发也能把他们送到监狱里。   谁成想,   邵父咋然看着是刚强,但实则心理素质也就那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还硬抗着,对老方说他贩卖儿童,全然否决,说自己不知道,没做过。但看他都快要把自己的裤腿给擦烂了就知道他心里心虚的很。   立刻趁势拿出了人证物证。   说起这个证据,也真的是天意。   当年买他们女儿芽芽的两个人,陈哥和丽姐其实几年前已经金盆洗手,不干了,只是他们不做了,自然有人做。   数据交换网络的出世,虽说目前还在测试阶段,不过却也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尤其是定位犯罪嫌疑人,即便是躲在深山老林里,也能把你给揪出来。其中就有两名人贩子,从他们的住处找到了一本账册,上面记录的是多年来他们做生意的交易名单,这其中就有陈哥和丽姐。   根据这份名单,警方顺利的抓到了两人。   又从他们那边也找到一份账本,同样也是交易记录,上面清楚的记载了十六年前,由中介人丽姐牵线,陈哥接手,以四千块的价格,买下了邵父和李春芬的女儿邵芽芽,银钱两讫,还留着李春芬签字画押的‘合同书’。   丽姐也因为和李春芬邵父是老乡,为了减轻自己身上的罪责,表示愿意出面指认邵父和李春芬。   嗯,这就是认证物证的由来。   也就是说,南诤那边即便不举报,邵父和李春芬的事,也早晚要爆出来的。   “……你也看到了,认证物证我们都有,你和你老婆李春芬狡辩不了,即便你们不开口,我们起诉后也一样能定罪。”老方的语气里带着一份‘我也是为你好’的意味,“所以,我劝你还是交待了吧,这样兴许还能减轻一下罪名。”   其实邵父早在听到陈哥和丽姐已经落网,并且把他们交待出去的时候,脑子就已经有点发懵了,又看到李春芬签字画押的‘合同书’的时候,脑袋更是空白一片,就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彻底的完了。   心理防线全面崩盘。   丧着一张脸,把当年的事说了出来,十多年前,儿子得了重病入院,需要大笔的钱治病,但家里已经没钱,亲戚也都借了,虽说家里还有一套房子,但他实在舍不得。   没了房子,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烦恼间,李春芬先遇到了同乡的丽姐,嘴里念叨说丽姐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必定做的事不干净的生意。   这话给了邵父灵感,看着自己年幼的女儿,升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并且把想法和李春芬说了,李春芬先前是不同意,不过邵父提起儿子后,她就犹豫了,最终也点了头。   只是虽然决定送女儿,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先前也没有做过,后来邵父想着丽姐既然是做不正经的生意,不如去打探打探。   不知道该说他们的运气好,还是邵芽芽的运气不好。   丽姐还真的就是,有人送上门来,作为中介人,她可以赚好几百的中介费,哪能不做?   确认了邵父和李春芬是真的不想要孩子,丽姐就联系了陈哥,然后就达成了这次的交易。   过后,   邵父和李春芬拿着这笔钱,治好了儿子的病,不过到底是做了亏心事,心里发虚的很,在别人问起他们女儿的时候,就哭着说,一时不察,走丢了。   都知道他家的情况,儿子重病住院,两口的心思都放到儿子身上,对女儿照顾不周也情有可原,所以对邵父和李春芬的话,邻里们也都没有怀疑过。   甚至看着哭的不能自己的李春芬,不少妇人还很同情他们,知道他们要卖房子去找女儿,心里很是敬佩他们,主动的介绍了一个厚道的买家,而买房的人也因为知道,他们卖房子,是为了有钱能去找女儿,都没有还价。   卖了房子,带着已经治好病的儿子,邵父和李春芬说是某地有了女儿的线索,过去找,但实则事搬到新市生活,这里没人认识他们,也就没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女儿,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始新生活。   后来也如同他们所想。   他们在新市扎了根,儿子也聪明伶俐,学习优秀,考上大学,更是年纪轻轻就创业成功,他们又从新市搬到京市生活,住上了别墅,家里还有钟点工负责打扫。   至于那个被他们卖掉的女儿,邵父是完全放开。   到时李春芬,先前家穷的时候还不显,忙着照顾儿子忙着赚钱,想不起来,但儿子发财了,她也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儿子工作忙碌,老公痴迷钓鱼,对她也不闻不问。   空闲时间多了,想的也就多了起来。   不可避免想到了那个被他们送走的女儿,惦念非常。   想要去找,但邵父不同意,她自己也害怕,但心里却又止不住想念,几年下来,就成了李春芬心理一道过不去的坎。   在酒店见到阿锦的时候,才会那般时态,又因为不肯放弃,而引来别人的注意,从而牵扯出他们把女儿卖了的事情。   “所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做了坏事,总有这么一天,不要心存侥幸。”老方是知道不少内情的,因而捏着邵父和李春芬的口供,不由的感叹了一句。   父母都被警方带走,牵涉的还是拐卖儿童,邵文超是知道事情的重大,加上邵父离开前的话,让他更有了不好的预感,眼皮一直都在跳。但他又不能放着不管,立刻寻了擅长打这类官司的律师,作为一个生意人,在考量过利弊得失后,没有选择隐瞒,而是把事情和律师说了一遍,还把自己怀疑也说了,可以说没有丝毫隐瞒。   可以说做了最坏的打算。   事实证明,他的成功也是有道理,没有隐瞒也是对的。   等他带着律师去了警局的时候,才发现,不过短短的一个多小时,他爸妈已经交待了,确实涉嫌拐卖儿童,而且卖的还是他的妹妹。   邵文超听到这话,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   他是真的完全没想过,原来他一直都以为走丢的妹妹,其实不是走丢,而是被对他疼爱有加的父母给卖掉了。   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邵父和李春芬给出的理由居然是要为他治病,知道这个事实,邵文超被刺激的眼前一黑,整个人都懵了。   ……   “博士,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我们可以随时离开。”南诤沉声开口说道。   阿锦点头的同时也感叹了一句:“这次回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这么长的假期?”作为科研人员,还是大佬级别,她对现在的生活还是挺满意,唯一不妥的大概就是自由度比较低,不管去哪儿,都要带着小尾巴。   想要外出一趟,更是要提前打报告。   虽然是让人有点不爽,不过有得有失,早在她决定走科研路线的时候,就该有所心理准备。   大概很难了。   南诤听着阿锦的感叹,又想到自己曾看过一眼的资料,不由的在心里叹道。   想着云博士也是挺不容易的,再说了,云博士虽然是个天才,但归根究底,她现在也才二十二岁,放到社会上,就是个才大学毕业的小姑娘。   眉眼软了一下。   心里默默的措词,准备宽慰一下云博士。   “……说来说去,都怪我自己太优秀了。”   南诤:……宽慰神马,他看就不用了,云博士这自我调节的心理,还有自恋的心态,简直也是一绝。   阿锦看了南诤一眼,哪能不知道他的想法:“你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我,难道我说的不是实话吗?”语气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南诤:……别说,博士虽自恋,但说的还真是实话。   但,就是好气。   他觉得自从被派到云博士身边后,无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   “对了,听说邵家那边是你举报的?”阿锦开口问道。   南诤听到这话,先楞了一下,才回答说:“是。”他可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不过为怕阿锦误会什么,又连忙解释说:“……博士,请您相信,我们绝对没有要过问您的私事意思,只是基于对您安全的一个考量,才去调查了邵家。却没想到,这邵家夫妻真是不配为人父母,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卖了,而且还是卖给人贩子,他们难道不知道,人贩子都是没良心的吗?被卖给人贩子的孩子,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被卖到深山里做童养媳罢了。还有不少都是被打断了手脚,放出去乞讨,还有更黑心一些,直接被挖了器官,死了的。”   “他家那时虽然是困难了一些,但不还是有一套房子的吗?舍不得房子,居然舍得女儿,我真是没见过这种人。”想到自己看到邵家夫妻的口供,南诤越说越有点义愤填膺,也不知道哪个可怜的女孩儿,现在人在什么地方?   过的好不好?   “是啊,这个世界上不配为人父母的,多了去。”阿锦笑眯眯的点头附和说道:“他们又不是独一份,不过好在,天理昭昭,他们也即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你也消消气。”   南诤是生了一副清润的样子,但都是表象,他的性格其实还挺火爆,嫉恶如仇。   哎,还真是有点可惜了。他这幅温润的好皮囊。   “这倒是,为了这样的人生气,不值得。”南诤赞同的点点头,“这种人,自有法律来惩戒他们。”   阿锦看了他一眼,其实她是知道,这货其实已经悄悄的和相熟的检察官打过招呼,让他们进行起诉的时候,一定要争取最高的量刑。   虽然可能是有点不妥,但规则范围内,阿锦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眉眼弯了弯:“行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也走吧。”   “好。”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啊眨……”轻轻的哼着歌儿,阿锦迈着轻快的步伐往车子走过去。   南诤听着,嘴角勾了一下,本来他还想问一句,没想到博士居然会喜欢这种老歌,只是他的话到嘴边,忽然想到一件事。   那就是,   举报邵家夫妻的事,他并没有和博士提起过这件事,博士是怎么知道邵家夫妻是他举报的?   难道说,   博士其实一直都是关注着那边的事?所以她才会第一时间知道。   就博士的性情来说,可有点不合常理,这件事对博士来说,不应该是过后就忘,不值得一提的事吗?好端端的,博士关注邵家夫妻做什么?   他想到了博士和李春芬有四、五分相似的面容,南诤的脚步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get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一样。   不会吧?   抬头,看到已经打开车门的阿锦,还有清清脆脆的歌声传来。   再想到自己做过的事,不管是调查找证据还是说其他的,都好像都有点过于顺利了,先前以为是上头打过招呼,但现在想想,有点不对。   南诤有点不受控的打了个冷颤,   细思极恐。 第268章 报恩16   越想越觉得不妥的南诤, 在回去的一路上,眼睛的余光是不受控的频频往阿锦那边瞟,想要开口问, 但心里却有点纠结?   毕竟, 说起来这件事归根到底是博士的私事, 若他就这么问出来,会不会不太妥当?而且博士的脾气也不大好,万一恼羞成怒了怎么办?   别看阿锦上了车没多久就闭眼小憩起来,但实则感观一直都在, 星辰诀进入到第四层后,她的五官也是越发敏锐起来,对南诤时不时就撇过来的小眼神,自然也知道。先是开口调侃了一把, 开口说:“虽然我知道我长得很漂亮,但麻烦你要看的话,直接看,我又不会介意。。”   南诤本来纠结不已,听到这话, 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博士, 还是这么爱开玩笑。   “嗯,我是开玩笑的。”阿锦也顺着南诤的话接口说,“若有话就开口问, 不然就坐好,扭捏着身体, 不觉得自己不舒服吗?”以往的军姿都白站了。   南诤一听,才发现自己刚才不自觉已经把话说出来了,眉眼间飘过一丝尴尬, 但到底是经受过正经训练,脸皮非常人可比,“那我就直接问了。”   话虽如此,但真的开口前,还是顿了一下,“…博士,邵家的事,和你有关系吗?”你和邵家真的没关系吗?   “很想知道。”阿锦见南诤点头后,笑眯眯的说出两个字:“你猜。”   南诤:……   不能打,不能打,不能打,在心里默念了三遍,南诤才把自己蠢蠢欲动的手给收回来,博士还是这么恶趣味?   但南诤的心里也清楚,博士这话看着是什么都没说,实则是已经点头承认了。   他的后背顿时覆上了一层鸡皮疙瘩,细细的回想他知道邵家在找博士后的所有事,然后就发现,自己的一言一行还有反应,似乎都很顺理成章。博士他借由自己,兵不血刃的就解决了邵家对她的纠缠,还顺带为幼年的自己报了个仇。   他的心一紧。   心里有些骇然,为她的心计谋算,也为她狠硬的心性。   “转过头去。”阿锦察觉到南诤目光微妙的变化,眉头都没动一下,开口说道。看南诤的样子就知道,他多半已经想通了所有的事,但阿锦可一点都不担心。   不说南诤没有证据,就是有,他又能如何?   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其实在云上来酒店偶遇的实话,她就已经想过,若就这么过去,那就是真的过去不再提。   但没办法,   利益动人心。   不管是李春芬还是邵文超都自愿跳坑,和她可没有什么关系?不管是邵父李春芬即将要面临牢狱之灾,还是邵文超即将迎来人生中最大的考验,也都是他们自找的。   邵父和李春芬贩卖女儿,邵文超虽然不知情,但他是得益者,先前既是享受了,那今次恶果落到他身上,也没什么不妥。他若是要怪的话,就只能去怪自己不会投胎?做了邵父和李春芬的儿子。   话说,   她心里还真的有点小期待,邵文超在知道父母为了他,把女儿卖了,如今又因此即将坐牢,他会怎么做?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救邵父和李春芬,还是就此不管不顾,再不然直接来个大义灭亲呢?   可惜,   她的假期已经结束了,不然的话,还挺想看呢。   ……   而被阿锦小小期待的邵文超,这个时候已经要疯了。   他自诩自己的动作已经够快了,但却没想到爸妈这么不撑事,才不过一个多小时,他们就已经认罪,对贩卖女儿的事,供认不讳。   本来他的心里还有点埋怨邵父和李春芬,就不能再等一下吗?   好歹也等到律师过来,也不至于胡乱说话,让自己身上的罪名加重,只是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头发扒拉了又扒拉,邵文超整个人都烦躁的不行,只是烦躁过后,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的,立刻就开口询问任律师,就现在的情况,该怎么办?   任律师已经结婚生女,对女儿爱若珍宝,生怕她受一点委屈,磕着碰到都要心疼半天,完全不能理解邵父和李春芬这种卖女的人,心里甚至是极不齿的,事实上这个案子,他压根就不想接。奈何,邵文超是谭氏日化公司的大小姐介绍过来,律所大老板的独女和谭家小姐是闺蜜,和大老板说了,而大老板又亲自给他打了电话。   他在业内已经打拼数十年,终于在今年成为了律所合伙人的资格,目前还在考察期,不易得罪大老板。   也就接下了。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现在的局面也已经很明朗,人证物证俱全,你父母也供认不讳,可以说案子已经定下来,若想要打无罪的话,恕我直言,不止是我没那个本事,所有的律师都没这个本事。”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减轻罪名,当然,若是能拿到对方的谅解书就更好,他们是母女,血缘亲情,到时候你们在多弥补一些,法官考虑这一点,会从轻量刑,这样一来的话,我可以尝试为你们争取最短的刑期。”   “好,麻烦任律师了。”邵文超也不是不懂刑罚的人,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大学学的虽然是创意设计,但基本的法律知识还是有的,也知道拐卖儿童的罪名很重,一个弄不好的话,说不得一辈子就要呆里面了。   虽然心里埋怨邵父和李春芬做出如此糊涂的事,不过他们对邵文超也是真的好,邵文超创业初期,所有人都不怎么看好,就他们权利支持,甚至还抵押了家里的房子,才叫他有了第一笔创业资金。   所以,不管如何他都不会放着不管,“麻烦任律师多上心,务必争取最短的刑期。我爸妈那边我也会去劝说,让他们配合你。”   “嗯。”任律师应答下来。   邵父和李春芬在被邵文超劝说后,对任律师所有的话都是很配合,这让任律师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要知道,但当事人配合和不配合,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邵文超则是忙前忙后想要找阿锦,任律师说了,若是能拿到当事人的谅解书,是会减轻邵父和李春芬的刑期,但这么多年了,邵芽芽压根就没有消息,那天在酒店见到的那个女孩儿,虽然相似,但没有经过对比,还不能确定就是邵芽芽。   虽然不确定,但邵文超并不想放弃。   不过阿锦已经回了基地,他就更找不到了,林齐那边也不是他能去打扰的,邵文超不是没想过,让柯少青帮忙,但柯少青才一提,就被自家大哥严肃的警告了一番,不许他再提了。若是再敢说,直接冻了他所有的卡,禁足家里,什么时候想清楚,什么时候出来?   柯少青虽然不学无术,没什么本事,但却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还是第一次见自家大哥发这么大火,甚至就连他爷爷也惊动了。   他便也知道,阿锦不是寻常人。   立刻乖巧答应下来,不再提,等邵文超再次过来询问的时候,也透露了一点。   邵文超听了只有苦笑。   再不提谅解书的事,事实上,他的心里也已经认定,阿锦不会是邵芽芽,毕竟他和邵芽芽也做了六年兄妹,他印象里,妹妹的胆子很小,酒店里见到的那个女孩儿,除了容貌和妈妈有点相似外,其他地方,真的找不到一丝一毫像是邵芽芽的地方。   邵父和李春芬的贩卖亲生女儿的案子,   因为人证物证俱全,犯罪嫌疑人也是供认不讳,没有可疑之处,所以案子在递交上去后,审判的也很快,任律师虽然擅长刑事诉讼,想要争取为他们减轻,但检察院那边也不是吃素的。   经过审判。   邵父和李春芬贩卖儿童罪名属实,被告人也无异议,被告人虽然配合且也有一定的悔过之意,但影响恶劣,违背人伦常理。   故判决,邵某和李某贩卖儿童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即日执行。   听到这个结果,不管邵父还是李春芬都不服,表示要上诉,他们已经认错,且又没有拐卖过其他儿童,怎么就判了八年,八年,他们都已经这么大,八年后,就六十多了,生活还有什么盼头。   邵文超倒是没什么不满,毕竟国内的贩卖儿童妇女的罪名一向重。   不过邵父和李春芬要上诉,他也没意见,不过也已经询问过任律师,上诉后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不过他也没有劝说邵父和李春芬放弃,万一呢?   事实上证明,法律是公平的,二诉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阿锦在知道邵父和李春芬被判了八年后,眉头轻挑了一下,她对这个结果,没说不满但也没有很满意,反正就那样吧。   而且她相信,对比刑期的多少,坐牢这件事更让邵父和李春芬这种自尊心强的难以接受。   再说案子的结束,并不代表生活的结束。   邵父和李春芬坐了牢,他们进去到时一了百了,在外面的邵文超估计要大受影响了。   首当其中的就是他的公司,出了一对犯罪的父母,不少公司都不会愿意和他合作,会怀疑他的人品,毕竟有一对连女儿都卖的父母,人品能好吗?她可是知道,柯家大少那边已经勒令柯少青退股,他是最大的股东,如今公司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跟,就面临大股东退股,又有父母的事在前,对公司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除了事业上的不顺利外,还有感情上。   邵父和李春芬入狱,让谭父和谭母强烈的反对这门婚事,先前对邵文超的满意,在这一瞬间荡然无存,尤其是曾对李春芬同情不已的谭母,知道邵家的女儿不是走丢,而是被她邵父和李春芬卖了,更觉得不寒而栗。   到底是怎样的父母?会卖掉自己的孩子。   坚决不同意女儿和邵文超结婚。   谭宝镜作为家里的独女,又是谭氏日化的继承人,自小也是受继承人教育,性情果决清醒,她是很喜欢邵文超,也相信邵文超在父母被警察抓之前,他是真的不知情。   但她总要考虑以后,   又有谭父谭母的强烈反对,谭宝镜思索再三,还是选择了分手。   爱□□业皆失意。   顺风顺水了三十年,人生第一次受挫折,还是这种大挫折,邵文超颓废了好长时间,都没能走出来,不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一切都会过去的。   邵文超为了重新振作,决定换一个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离开京市后,邵文超很快遇到一个女孩儿,两人很快结婚生子,日子似乎也慢慢平稳,不过后来邵父和李春芬出狱后回来,和邵文超的妻子,脾性不合,邵文超的妻子还防着他们,不让他们过多接触自己的一双儿女,尤其是女儿,根本不让她和爷爷奶奶独处,生怕女儿被卖。   邵文超虽然心里不舒服,不过想到邵父和李春芬做的事,又沉默了。   邵父和李春芬也察觉到这一点,顿时闹腾起来。   邵文超的妻子不是个吃素的,对公公婆婆没什么敬畏,而邵父和李春芬见他们和儿媳妇吵架的时候,邵文超不占他们,心里也害怕,毕竟都已经年纪大了,怕儿子不孝顺,嘴里便念叨说,他们是为了邵文超才会卖掉女儿,让他要记得他们的好,要孝顺他们才行。   殊不知,邵文超最讨厌的就是这话,几乎戳了心窝子。   邵文超立刻就同意了妻子的意见,把父母送到养老院去生活,只每个月去看一次,邵父和李春芬本来不愿意,又吵又闹,也没能改变邵文超的决定,还是被送去了养老院。   养老院的人不知道从哪儿知道,邵父和李春芬因卖女儿坐了牢,都不愿意和他们说话,自家的孙子孙女过来的时候,更还防的紧,邵父和李春芬几次要求回家,邵文超也没答应,说的次数多了,邵文超也从一个月两三次,再到一个月也来不了一次。   邵父和李春芬也就知道,他们这也是遭了儿子的嫌弃,对他们来说,被儿子如此嫌弃,显然打击很大,身子骨也就慢慢弱下来。   一次中风,两人便再也起不了身,瘫痪在床,生命的最后几年,活的极其痛苦。   …… 第269章 被抛弃的女儿1   “大白, 大白,我回来了。”   人未到声先到,说的就是阿锦了。   只是听到她声音的大白, 也就是仇白, 他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端着茶杯的手都跟着一抖,茶杯就这么直接的掉落地上, 发出一声清脆碎裂的声音,看着碎裂的瓷片, 不由哀嚎出声:“我的白骨瓷茶杯。”   “大,大人,您,您没事吧?”一道怯生生的女声响起。   仇白脸上扭曲的表情,这才收敛起来, “没事。”才怪!   这个白骨瓷茶杯可是他攒了好久的钱, 才买下来,如今还不到一个月呢, 就这么碎了。真的是心疼的直抽抽,但他的心里又十分的清楚,来人不是他能得罪得起,让她赔钱更不可能,和冥王一样,是个有进无出的。   这表情可不像是没事的样子。   坐在仇白对面的貌美又柔弱的少女,看着仇白的表情, 不由的腹诽了一句。   “大白。”   随着这一声,很快房门被推开,一个模样生清丽, 气质轻灵的姑娘便蹦跳着走了进来,正是阿锦,不过她的目光在落到刚才少女的身上后,出现了一丝讶异,“生魂?”立刻转头看向大白,“什么情况?这里怎么会有个生魂?”   生魂,顾名思义,就是阳寿未尽的魂魄。   “这就说来话长了。阿锦大人,你……”仇白看着少女也有点头疼,他这个月必定是凡间所说的水逆,真的是没一件事顺心的,工作工作糟心,感情感情…嗯,他的相亲又一次黄了。   刚才还又把自己价值不菲的白骨瓷杯给碎了。   “没关系,我现在很有时间。”阿锦直接打断他的话开口说道,“…你可以慢慢说。”   仇白也知道这个小祖宗的好奇心重,今天若不说个明白的话,她怕是不会善罢甘休,主动说和被她打一顿再说,果断选择前者。而且……   垂下的眼眸闪过精光,本来他还觉得有点犯愁,但现在看来,这不是有个现成的人选吗?   “是这样的,她叫潘心悦…”   ……   一阵眩晕过后,阿锦就知道自己已经换了个地方,只是她这才张嘴,便被呛到,嗓子发紧,呼吸也一度停止,五脏六腑都是难受的。   想到余心悦说的,自己是落海后到了冥府,她便也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八成是在海里。   立刻就平稳自己的心态,屏住呼吸,忍着疼痛,睁开双眼,果不其然,四周都是水,抬头看了一眼,光亮距离自己已经很远,落水应该相当深了。   身上也有些无力,若是再不及时自救的话,她说不得等不到救援,就要挂了。   放松自己的身体,脚下踩水,努力的往上游动,一点点的,终于在她闭气到达一个极限,身体再一次开始出现生理反应,因长时间没有空气,而头昏眼花时,她终于浮上水面。   大口大口的呼吸。   神思也清明了一点。   脚下略一松,就又要沉入下去,阿锦反应也极快,立刻调整自己的动作,让自己的身体努力保持一个平衡的状态,不至于这么快下沉。   而后,四下打量,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漂浮物,可以让她抓一抓。   要知道她现在浑身无力,刚醒过来的时候,又被海水呛到,现在难受的很,若是这么下去的话,她撑不了太长的时间的。   但打量过后,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不友好。   四目望去,除了水还是水。   距离陆地似乎已经很快,抬眼看去,那些高楼大厦似乎只剩下一个个的点,基本想要游过去,是不可能的了。不过坐以待毙也不是她的性情,在水里缓慢的滑动,让身体保持到一个最佳点,随着水的浮力来飘动,这样她可以多撑一段时间,也可以让她舒服一点。   大概又过了十余分钟的时间,阿锦才听到了‘隆隆’的类似于发动机的声音,由远及近,快速的过来。   越来越近。   阿锦顺声看过去,便见不远处有一辆游艇正朝着她这边驶过去。   等她能够清楚的看到游艇的时候,阿锦用了最大的力气去喊:“救命,救命,这里有人落水了。”虽然是喊救命,不过她的手脚可不会乱蹦哒,毕竟她的力气真的已经快要到达一个极限。   需要尽可能的节省力气。   正躺在甲板上,沐浴着温暖而不灼热的阳光,耳边不时还能听到海鸥清脆的叫喊声,燕希的表情是越发的轻松惬意。   刚开始听到呼救,他还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幻听了,但凝神后,又陆续的听到了呼救的声音,让他确定,自己的耳朵没出问题,确实有人在呼救。   立刻顺手拿起了放在旁边的望远镜,四下的看了一遍,果然在东面不远处,发现了呼救者,是个年轻的女孩儿。   “赵叔,有人落水,往东行驶十余米后停下。”拿起对讲机,语气有些焦急的喊了一句。   驾驶舱的赵哥先是楞了一下,反应过来后,便也照做。   燕希自己则是利落的从甲板上跳下来,拿起放在船头的泳圈和救生衣,而后又快速的往后面走去。   这时,   游艇也停下,也让燕希可以清楚的看到,海面上漂浮着一个女孩儿,惨白的面色,甚至意识都模糊不清了,只是嘴里却还机械性的喊着救命。   “姑娘,接着泳圈。”燕希看到后,心里更着急,立刻就把手里的泳圈丢下去,并且大声的喊道。   阿锦也听到声音,抬眼,便看到一抹橘黄色朝自己飞过来,耳朵也听到泳圈二字,便知道自己有救了。   心下一松。   然后她身体的保持的平衡就被打断,再加上已经没了力气,便开始往下沉。   燕希一看,表情顿时大变,“姑娘。”说着便纵身直接跳下去。   “少爷。”从驾驶舱出来的赵顺,在看到这一幕,表情着急,立刻冲到栏杆旁,往下看去。   便看到,自家少爷拦着一个年轻女孩儿,正往游艇这边拼命的划过来。   赵顺立刻把绳梯丢了下去。   燕希看着已经昏过去的阿锦,开口说:“赵叔,她已经昏过去了,丢个绳索。”他带着人,压根就爬不上去。   “好。”赵顺应了一声后,立刻返回舱内。   一番折腾后,   终于把人给救上来。   “赵叔,立刻回去。”燕希上船后,也顾不得劳累,立刻检查阿锦的情况,看过去的一眼,眼里闪过一丝的惊艳。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即便是凌乱的长发和过于惨白的面色,都无损她清丽脱俗的容貌。   不过也只一瞬间,毕竟眼下人命关天,可不是沉迷美色的时候。   赵叔也知道事情的紧急,应了一声,小跑回驾驶舱,掉头,以最快的速度返航。   燕希也抱着阿锦回到船舱,因为经常会出海的缘故,一些落水后的急救知识,他还知道一些,立刻检查了一番。虽鼻息口中没有任何异物,呼吸还算顺畅,但腹中积水过多,需要尽快的送医救治。   不然的话,一样很危险。   ……   阿锦是在察觉到自己被人揽住腰后,才放任自己彻底昏过去的。   这期间,她也接受了属于原身二十三年来的成长经历,应了那一句,人生就是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她出生就没有爸爸,幼年是听着别人一声声的‘野种’长大的,唯一的亲人妈妈对她也丝毫不心疼,她记事起,很少见到妈妈的笑容,还动辄要被她打骂。   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潘心悦也没养成自卑敏感的性情,反倒乐观开朗,学习成绩也一直都不错,博得了老师同学和邻里们的喜爱。   孩子天生就对妈妈有孺慕之情,小小的潘心悦即便经常被妈妈潘美云打骂,她也不曾生气记恨,甚至会主动的给潘美云找借口,觉得是她没有爸爸,妈妈工作辛苦,脾气自然会暴躁一些。   所以,   她努力变得听话懂事,更是早早的就开始想办法挣钱。   念小学的时候,放学闲暇之余,她就会拖着一个袋子,去捡那些塑料瓶和纸箱,卖了换钱,再大一点,会帮别人送报纸,送牛奶,做跑腿的工作。等再大一点,别的孩子都在商量暑假怎么玩?她就已经开始打工,去市场,摆个小摊子,卖发夹或者是袜子之类的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乖巧懂事了。   也让潘美云软了心肠,她从最开始的打骂,到最后放任,不理不会,有的时候,十天半个月都不会回家一趟,好像是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女儿一样。   慢慢的,潘心悦也就适应了。   虽然心里失落妈妈对自己的冷漠,但她还是很喜欢妈妈的,而且她相信,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只有不会表达的。   努力的想要和妈妈亲近起来。   可惜效果不佳,哪怕是她考上最好的燕大,也没能换来潘美云的一个笑脸,反倒是挨了骂,说潘心悦在家里不断说起,是在炫耀,是嫌弃她这个妈妈没学问,还狠狠的骂了潘心悦一顿。   这让潘心悦委屈极了。   她是想和妈妈分享自己的喜悦,不是嘲笑她没文化。   潘心悦也努力的和潘美云解释了,但却被对方要求,若她真的没那个意思,那就把通知书撕了,并且不去燕大读书,而是留在本地,她才会相信。   别人家,孩子若是考上燕大,都高兴的要放鞭炮,但她妈妈却要求她撕了通知书,不许她去念。   第一次,潘心悦的心里生出了,她真的是自己的妈妈吗?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证明,   潘美云还真的不是她亲生妈妈。   说起潘心悦的亲生父母,也牵扯出一段三角恋的烂账。   潘美云和一个胡同里长大的郑成功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感情十分要好,早早的就定了终身,为了能够让恋人有个更好的前途,潘美云甚至选择放弃学业,外出打工,供应郑成功读书。而郑成功也不负他的名字,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大学。   两人约定,等郑成功大学毕业就结婚。   潘美云无数次的幻想,等郑成功毕业,两人结婚后的美好生活。   可惜,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念了大学的郑成功,见到了外面的世界,起了别样的心思,开始嫌弃潘美云,只是要靠她挣钱供自己读书,才耐着性子应付她。   不过即便没分手,郑成功对潘美云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   恋人中的女人都敏感,潘美云第一时间就察觉到郑成功的冷淡,为了留住恋人,她想尽了办法,最后想到,用孩子留下他。   郑成功也是真的渣。   虽已经开始嫌弃潘美云,但面对对方的主动,他也是来者不拒。   不过还没等潘美云怀孕,就先迎来了郑成功的分手,原来他认识了一个千金大小姐,并且顺利的打动了对方的芳心,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他自然要甩了潘美云。   潘美云又哭又求,也没能让对方回心转意。   而就在分手后没多久,潘美云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太爱对方,抱着或许他会看在孩子的份上和自己重归于好,她就去告诉了对方怀孕的消息。   但郑成功却一脸凶相的警告她,不要乱来,因为他的那个千金大小姐的女朋友,也怀孕了,他马上就要和对方结婚了。   至于她肚子的孩子,郑成功要求她去打掉。   潘美云因此由爱生恨。   堵着一口气,也要生下孩子,甚至在知道对方怀孕的时间和自己差不多,也同样检查出是女孩儿后,她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报复办法,就是想办法和对方同一天生孩子,并且把两个孩子调换。   不恋爱脑的女人,聪明起来,也是要人命。   经过了精心计划,潘美云很是顺利的调换了两个孩子。   很显然,   潘心悦就是被调换走的孩子。 第270章 被抛弃的女儿2   接下来的故事走向, 就已然很清楚了。   潘美云虽然憎恨恋人郑成功,但没有爱,何来的恨?不管她嘴上说的如何咬牙切齿, 但心里还是有郑成功的, 所以她才会愿意生下郑成功的孩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相对于抛弃她的郑成功而言,潘美云更加痛恨那个仗着家室抢走正郑成功的女人。   觉得若不是她的话, 郑成功看在孩子的面上,会娶她。   她也不会成为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她的孩子也就不会成为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   因为有这样的念头,在最一开始的时候,潘美云是打算丢掉潘心悦的,反正在那个年代里,乡下里, 路口河边时常都能看到被丢弃的孩子, 尤其是女孩儿。   她甚至都已经找好丢孩子的地方,但是在放下孩子后。   不知道是潘心悦陡然大哭的声音还是她陡然升起的那点慈母心肠, 让潘美云并没有真的丢了潘心悦,而是又抱了回去。   被抱回去的潘心悦,好像是知道自己的命运在她未长大前,是捏在潘妈妈的手里一样,她很乖巧听话,不似别的婴儿一般,动不动就哭闹。   虽然孩子很乖巧, 偶尔时候,潘美云看着也会软了心肠,去逗弄一下孩子, 也有的时候,出于对自己亲生孩子的念想她对潘心悦也会温柔以待。当然,这样的时候很少,更多的时候,她是厌恶潘心悦的,往往只一点小事。   或者有的时候,潘心悦不小心碰到什么,都能引来一顿大骂。   幸运的是,潘心悦长大更像郑成功一些,而不是像生母,不然的话,阿锦觉得,潘心悦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两码事。   不过像生父也不是什么好事,潘美云虽然有的时候会看着潘心悦思念情郎,但更多的还是怨恨,怨恨这个抛弃自己的男人。就像是潘心悦的记忆里,就有不少这样的记忆,上一秒潘美云还温情脉脉的看着自己,对她百般温柔,但下一秒就会厉声斥责她,恼怒之极的时候还会给她一巴掌。   以上的这些,潘心悦都可以原谅,可以理解。   因为胡同里不少人都告诉她,妈妈会如此,是因为她亲爸没良心,抛下她们母女离开,而她长的又像爸爸,妈妈难免会有迁怒。   只是她考上燕大,潘美云却厉声责令不许她去念,还以死相逼。   潘心悦头一次不想原谅妈妈。   被亲爸抛弃,她同样也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把一腔的怨恨都发泄到她的身上?潘心悦几乎哭的崩溃,第一次拒绝了潘美云的要求。   可惜,   她到底没能去燕大,因为录取通知书被她烧了,连带着还有她的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的资料证明,为的就是让她不能到学校去补办通知书。   潘心悦一度绝望的生出了自杀的念头,想着死了就一了百了,不用再过这样的人生。   心态上的变化,   让潘心悦有了自暴自弃的念头,补办了身份证后,她谢绝了老师和邻里们的安慰以及劝说,没有选择复读,而是决定外出打工了。并且在被潘美云要求,想打工,天南海北都可以,就是不许她去京市。   若这话她没说还好,但潘美云提了。   潘心悦就偏要到京市打工。   到了京市后,她的人生慢慢的走向了穷途末路。   或许心里到底是舍不得,她的第一份工作就在燕大附近的咖啡厅里做侍应生,一次她被一个油嘴滑舌的男生为难的时候,一个人救了他。   他叫邓复林,是燕大的经济管理学院的大四学生,其实最开始他们并不熟,对方是大四的学生,还已经实习,很少过来。不过在翻年过去,对方结束实习期,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后才时常到咖啡厅来,说是这边清净,宿舍里闹腾,静不下来。   潘心悦和对方才慢慢熟起来。   熟识后,潘心悦就发现对方不但生的英俊,还博学多才,性情高冷却不傲慢,和老师学生都处的很不错,还打的一手好篮球。   这么出色的一个男生。   潘心悦也正处在情窦初开的年纪,自然也就动了心。   不过她心里自卑,虽喜欢邓复林,但只敢暗恋,不敢说出口。再者,对方也准备要出国留学,她若是告白的话除了给他带来麻烦外,并没有任何用。   却没想到,有一日,邓复林请她帮一个忙。   就是假装他女朋友,去拒绝一个纠缠她的女生。   潘心悦本就喜欢邓复林,对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她自然不可能拒绝,想着哪怕是假装地也好,权当是为自己的初恋画上一个圆满的结局。   却没有想到,   这给自己带来了后续一系列的麻烦,还害的她丢了工作。   原来对方叫郑明珠,一个明艳如玫瑰的女孩儿,而且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个被如珠如宝娇养长大的女孩儿,也确实如此,她是林氏集团现任董事长的外甥女,有钱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和邓复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就喜欢邓复林,两家也有意撮合他们,只是邓复林并不喜欢性情刁蛮的郑明珠,拒绝了不知道多少次,但郑明珠都不当真,还信誓旦旦的说,只要他一天没有女朋友,她就还有机会。   所以,   邓复林才会让潘心悦假装他女朋友,想让郑明珠彻底死心。   郑明珠死没死心潘心悦是不知道,但她却没郑明珠记恨上,先是威胁咖啡厅开除她,还以双倍的钱,让房东毁约,把她赶出去,以至于她流落街头,即便如此也不觉得解恨,过后更是她找一份工作她就会让人去闹腾一番,害的没人敢雇佣她。   后来还是她跟着邓复林一起出了国,自己才能过上安生的日子。   不过对她来说,真正的噩梦是在四年后。   郑明珠和邓复林从国外毕业回来,就像是冥冥中他们合该纠缠一样,她再次和邓复林见面,并且这一次,潘心悦和邓复林相爱了。   深爱邓复林的郑明珠恼恨的不行。   她是不会怪自己喜欢的人,而是怪潘心悦勾引邓复林,使出各种手段去栽赃陷害,想尽一切办法还要他们分手。   甚至就连妈妈潘美云也来了,当场给了她一巴掌,大骂了她一顿,并且不由分说的就给她按上了一个小三的名头。   更是因为激动,脱口而出,潘心悦不是她的女儿。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真的是有多狗血就多狗血。   原来她不是潘美云的女儿,郑明珠才是,她和郑明珠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她曾经羡慕过郑明珠有慈爱的爸爸,温柔的妈妈,本该是她的爸爸妈妈。   但更可悲的还在后面。   养大她的养母潘美云一心想着亲生女儿,她的爸爸也更偏爱在他身边长大的郑明珠,甚至就连她的亲生妈妈也更喜欢郑明珠。   她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到了最后,甚至就连她的男朋友,邓复林,也背叛了她,和郑明珠发生了关系,甚至连孩子都有了。   潘心悦万念俱灰。   最终留下一封遗书,选择跳海自尽。   ……   两代恩怨,三角恋,真假千金,两女争一夫……好家伙,所有家庭伦理狗血大剧的元素,全都具备了。   想着潘心悦跳海未死,毕竟对方是以生魂入的冥府。   阿锦思索着,这若是个电视剧的话,潘心悦不是女主,就是女配。   若是前者的话,她被人救起后,她还会再次和邓复林,郑明珠他们相遇,在经过一系列糟心事,揭穿郑明珠的阴谋诡计,和邓复林达成happyending的结局。万一不幸是后者的话,经过这种种的事情,她会彻底的黑化,想尽一切办法去报复他们,最后自食恶果。   不过纵观潘心悦的遭遇,阿锦觉得,潘心悦八成是前者。   还有两成是郑明珠忽然变了,要不重生要不被穿越,若都没有的话,那妥妥的是恶毒女配的标准。   但是,   对阿锦来说,不管是女主也好,女配也罢,反正她是没再想过和他们再有任何关系,潘心悦既然已经跳海自尽。   那就真当她死了。   或许是人生太过于荒唐,也或许自觉太艰苦,潘心悦明明阳寿未尽,却死活不愿意归阳,哪怕是阿锦哄骗威胁她说,若是不回去的话,下辈子只能投生畜生道。   对方也不愿意回来。   阳寿未尽,魂魄就离体,更还入了冥府,严格来说,这是冥界鬼差的失误,他们不可强行逼迫对方,不然的话,就是触犯冥界律条。冥界的律条不算多,前后加起来也就百余条,但条条都是经过天道认证,若是触犯的话,少说也要脱一层皮。   细算一下,得不偿失。   魂魄不是阿锦勾的,严格来说,和她没什么关系,不过既然入了轮回司,还签订了契约,那就是她的工作内容。   所以,   阿锦来了。   成了潘心悦。   阿锦睁开了双眼,不出意外,鼻尖徐绕着的酒精味还有入目的一片白,告诉她,自己现在应该是在医院里。   动了一下,全身无力,还酸疼的厉害。   四下看了看,她确实是在病房里,而且救她的人应该也很有钱,因为她所在的病房是个单人间不说,电视沙发冰箱一应俱全,八成还是VIP。   抬头,看到墙面挂着的钟表,指针已经指向六点,不过夏日,天长,外头还明亮着。   “咳咳咳……”   慢慢的坐起来,想要去摁呼叫铃,只是她才起身,便觉得喉咙干涩发痒,接着就是一震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约莫是她的咳嗽声传出去,房门立刻被推开。   一个穿着白大褂,长的甜美的护士走了进来,“你醒了,我去叫医生。”说完又快速的走了出去。   没多久,便有穿白大褂的医生走进来,对着阿锦好一番的检查,公布了她人既然已经醒了,那就没什么大事,好好休养就成了。   医生前脚才离开,后脚房门又被人推开。   一个二十出头的生的很是俊秀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看到阿锦后,笑道:“你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好点了没?”   “谢谢你救了我。”   阿锦在看到对方后,立刻开口说道。认错救命恩人神马,这种鬼事绝对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被救起的时候,意识虽然有点小模糊,不过大概看清楚一个人的脸还是没问题的,自然可以肯定,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男子救了她。   燕希挥了一下手:“不客气,任何一个有正义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的,更何况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大美人。”话到最后语气带着调侃。   大约是房内的气氛有点沉重,想要缓和一下。   “能被长得这么好看的帅哥救,也是我的好运气。”阿锦也笑着回了一句。   她这话一说出口,燕希的眼睛就亮了。 第271章 被抛弃的女儿3   燕希在救起对方的时候, 就已经知道对方生的好看,是个漂亮的小美人,不过现在, 通过简单的几句交谈后,他却又发现, 相对于容貌来说她的性格更招人喜欢。   实在冷静理智却又不是风趣通透。   说句脸红的, 是他的理想型。   “额,对了, 你看我, 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燕希又开口说道。   阿锦想了一下, 才开口说:“先前的名字已经不用再提, 现在, 你叫我重锦好了。重生的重, 锦绣的锦。”愿她以后的人生, 重新来过, 前途锦绣。   至于潘心悦的话,打从她跳入海里的那一刻起, 世界上就再没有这个人了。   燕希也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是个有故事的人,他也是个体贴的,自然不肯再问下去, 以免揭了别人的伤疤,不过还是有几件事要确定一下:“对了, 你这次落海, 需要我报警吗?”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落入茫茫大海,那她落海是意外还是人为?想到那个时间, 比较炎热,紫外线强烈,并不是出海游玩的时间,四周也没什么人。相对于前者而言,他更倾向后者。   “不用了,我是自己跳进海里的。”这话一出口,她全身都开始充斥一股伤心绝望神情,心也有点抽搐的疼,以至于她的眉头轻皱,知道这是原身留下来的情绪在作祟。   跳海自尽?听到阿锦这话,燕希是有点不信的,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他自诩眼光还是有一点,这重锦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跳海自杀的人?   不等他细想,看到皱起的眉头,面色也又白了一点,连忙开口问:“怎么?是哪里不舒服了?我帮你叫医生。”说着就要伸手去摁呼叫铃。   却被阿锦一把抓住:“不用了,我没事。”   燕希也看出来,阿锦会如此,大概是想到什么,心里难受吧?便也不再提,有心想要开口问一下,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居然会让她这样的性格跳海自杀?又怕揭了阿锦的伤疤,让她更难受。   一时间眉头也跟着纠结的皱了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不过是爹不疼娘不爱,还被男朋友给背叛,一时郁结在心,冲动之下,才做了人生最大的一个错误选择。”阿锦看出对方的纠结,淡淡的开口说道。   于她而言,这并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她到底不是潘心悦,无法感同身受,甚至就连性格也相去甚远。事情若是换到她身上,不管是养母还是亲生父母,你不要我,我也不会要你,谁离开谁都一样能活。   男朋友背叛就更好说,再换一个就是,为了别人为难自己,是最不可取的。   咦,他已经开口我问出来了吗?   燕希听着阿锦的话,看向她,眼眸里露出类似的惊诧疑惑来。   他那副有点小呆愣愣的模样,很好的取悦了阿锦,让她笑出来,看着是一副精明腹黑的样子,没想到还自带憨厚属性呢?   还挺有反差感。   燕希听着阿锦的笑声,也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样子看上去更呆了一些。   ……   相对于阿锦被人救起醒来,和燕希在短短时间里就相处融洽不同。   在有一海之隔的海市,   郑家,林家还有邓家,这三家的气氛的气氛,因潘心悦的跳海自杀,已经跌落到一个顶点,尤其是对林宝玲而言。   亲眼看着亲生女儿跳海自尽,对她来说,无疑是剜心之痛。   纵然这个女儿她一天都没抚养过,先前更是因为养女郑明珠的关系,对她很是嫌弃,多番嘲讽和为难,便是一朝发现。   自己疼爱有加的女儿郑明珠不是她的亲生女儿,而是丈夫和别的女人所生的私生女,那个女人还偷走了自己的女儿,便是这样,因舍不得二十多年的母女情分,她内心痛苦纠结,但在发生养女和未来女婿珠胎暗结的时候,她还是选择站在了养女这边。   劝说亲生女儿大度一些,感情不能勉强,不如成全他们。   谁能想到,亲生女儿的性情这么刚烈,居然在养女的订婚派对上,居然就从游艇上跳了下来。   这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看她选择这样决绝的方式,她怎么可能不心疼?   林宝玲这两天哭的眼睛都已经睁不开,虽然有人及时也跳进去救人,但她跳海后,却就这么不见了。   报了警,也有蛙人搜救,几乎把周围翻了个遍,但都没有找到人。   现如今竟然是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情况。   “老婆。”   “成功,是找到了吗?”林宝玲看丈夫走进来,立刻起身开口问道。因哭的太多,声音也变得嘶哑难听。   年近五十的郑成功,虽步入中年,但保养得当,没有啤酒肚,头也不秃,就是一出现就能让不少年轻小姑娘嗷嗷叫的成熟帅大叔。几乎两天两夜没合眼,他的眼睛也有些肿,面色也憔悴了几分。   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有。”   “心悦,我可怜的女儿。”林宝玲一听,眼泪再一次掉下来,好不容易才止住的哭声再次响起。   郑成功虽不如妻子伤心,但潘心悦到底也是他的亲生女儿,如今生死未明,他自然也担心,连忙开口安慰:“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不过心里更清楚,已经过去两天两夜,都没能找到人,他们举行订婚派对的时候,游艇开的也远,那一带还有不少大型鱼类,说不定心悦她已经,已经被鱼群给……   能活下来的几率并不大。   林宝玲的心里也清楚,所以才哭的更伤心。   除了林宝玲和郑成功外,   其他人也不好受,潘美云也没想到是这么个结局,她只是想让养女把邓复林让出来,权当是替她的亲生妈妈还债了,并没有想要她的命,她还年轻,长的也漂亮,如今也认祖归宗了,日后不愁找不到一个好婆家。但明珠却不行。   她的身世被揭穿,和林家没有一点关系,林家还会因为她而开始厌恶明珠,已经没了千金小姐的身份,若是还不能嫁给喜欢的人,那她女儿未免太可怜了。   但,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更难接受这个事实的是邓复林。   他喜欢的人从头到尾都是潘心悦,之所以会和郑明珠结婚,不过是因为一次醉酒误事,把她当成了心悦,更没想到对方还有了身孕,并且还拿着两人亲热的视频威胁他,若是不结婚的话,就散播出去。   反正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怕丢人。   倒是邓家的公司,据说要上市,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邓复林也只能妥协,家里的公司上市,是父亲一辈子的梦想,他为了心悦,已经多次违抗了父母多次,不能再让他们失望,若是因他公司不能上市,他心里这辈子都过不去。   却没想到,   心悦会因此而跳海自杀。   “找到了吗?”邓复林是一眼都不敢合的盯着搜救队那边,只要有人上来,就第一时间过去询问,但得到的永远是让他失望的答案。   这次也不例外。   蛙人先摇了摇头,才脱掉身上的搜救服。   邓复林那失望的表情,看的郑明珠心痛不已,其实她虽然也震惊潘心悦会做出如此决定,但震惊也只是震惊,伤心难过倒是没几分,毕竟他们先前是情敌,她也是一度恨不得潘心悦去死。   所以,   她为什么要为情敌难过?   再说了,又不是她让对方自杀的。   “复林哥,你都已经两天两夜没合上,也没吃东西,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吧。”郑明珠上前一步轻声劝慰说道。   只是这个时候,邓复林哪有什么心情去吃东西?   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还要盯着,你若是累了,就先回去。”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也还盯着海面,看的郑明珠嫉妒不已,对潘心悦的怨恨再次升起,真的是死了也不安稳,还勾着复林哥的心,她一定是故意这么做的?毁了她的订婚宴,还让复林哥一辈子都忘不了她。   贱人,真的是死了也活该。   郑明珠脸上的表情有点扭曲,只觉得自己肚子都有点不舒服,深呼吸后,努力摆出温柔的神色,又一次上前:“复林哥,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想找到心悦姐姐,但也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你这样下去。不等找到心悦姐姐的尸体,你自己就先撑不住了。。”   “你说谁死了?”邓复林回身,恶狠狠的盯着郑明珠,大喊说道。   “复林哥。”郑明珠被吓了一跳。   邓复林盯着她,“你给我听着,心悦她不会死的,她会没事的。”说起来,都怪郑明珠,若不是她威胁自己的话,他也不会妥协,要和她结婚。   心悦,心悦也不会彻底失望,走上这条不归路。   本来被娇养着长大的郑明珠,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和邓复林的婚事也是她强求而来,心里压根没什么安全感,如今又怀着身孕,思绪多变,让他的脾气变得更大。   见邓复林这般,先前隐忍下来的怒气,一下爆发,失去理智的大喊道:“复林哥,你清醒一点,都已经两天了,她说不定早就被鱼给吃了,尸骨无存,你这样自欺欺人有意思吗?她已经死了,死了。”   邓复林的心里其实也清楚,只是不愿意相信罢了,如今被郑明珠说出来,心更痛的同时,也要找个发泄处,吼道:“闭嘴,你给我闭嘴。”   “我为什么要闭嘴?我不过是说出你不愿意承认的事。”郑明珠被吼,心里更委屈,“……复林哥,我才是你的妻子,我的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孩子,你为什么就不能看看我呢?你知不知道?看你一声声的叫着潘心悦的名字,我的心有多痛?复林哥,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为你做了这么多事……”说着直接上前两步,抱住邓复林。   邓复林呢。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的亲密接触,又或者是其他缘故,被抱住后,他下意识的推了郑明珠一把。   郑明珠没防备之下,被他推到在地。   还不及伤心难过,肚子便一抽抽的疼起来,甚至她感觉到自己身下似乎有什么正往下流?   心里一阵恐慌:“孩子,我的孩子?”   邓复林也吓了一跳,立刻看过去,看到她的身下有血流出来,一下也慌了身,他虽然怨恨郑明珠,但到底有一起长大的情分,又是他的孩子。   “明珠。”立刻就抱起郑明珠往船舱里跑去,游艇上有医生,本来是想着若是找到潘心悦,可以有个医生,能及时做急救措施,却没想到成了郑明珠的救命稻草。   虽不是妇产科,但因有医生做了急救,再加上送医及时,郑明珠的孩子保住了。只是经此一遭,她出现先兆性流产,需要卧床静养,且不能在受到刺激。   潘美云是第一个赶到医院的,   看着躺在病床上脸色惨白的亲生女儿,她心痛的不行,她的女儿,怎么和她一样命苦?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怀着孕还要被欺负?   潘美云因养女自杀而生出的难过,在这一瞬间,全盘成了怨恨。   怨她抢了女儿喜欢的人,恨她,即便是死了,也死的不是时候,搅合的所有人都不得安宁。 第272章 被抛弃的女儿4   同样也在养病的阿锦可不知道, 自己已经被潘美云怨恨了。   不过即便是知道,她估计也不会在意的,她可不是原身, 不管潘美云的态度有多么的恶劣,做出多么过分的事, 潘心悦的心里还是抱有一丝的期待。   但阿锦可不同, 作为一个旁观者, 她看的会更真切一些, 潘美云这个养母,心里从来都没有潘心悦这个女儿, 偶尔展现的慈母之情, 也不是因为心疼她这个养女,不过是想起自己的亲生女儿,涌上的母爱无处发泄, 才会泄露那么一点到她的身上罢了。   算了, 这些都已经过去。   对阿锦来说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可不是原身留下来的那些无用的感情问题,而是生存的问题。   没错,就是生存。   原身在跳海自杀的时候, 除了身上的一身衣服外, 什么都没带,她现在不止是缺钱, 还有一应的身份也都没有。现在别说是钱了, 她人还是个黑户呢?   之所以能安稳的住在医院,没被赶出去,是因为救她的燕希,是燕氏集团独子, 不但有颜有钱还有善心。   在不知道她过往的情况下,一力承担了她所有的花费。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燕氏集团的过往。   ……   燕氏集团成立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那个年代,局面很是混乱,而燕老太爷的发家史也并不正道,走的是黑吃黑,不过为人还算是正派,革命的时候,没少出钱出力,所以后来新华国成立,燕老太爷便也顺利的洗白。   再后来,燕老太爷生了个有大才的儿子,就是燕祖父,说起来燕祖父并不是经商的料,为人刻板不说还有点死脑筋,若是在商场上的话,这种性格,怕是被人吃的骨头都不剩,但若是科研的话,这就是优点了。   不惧辛苦劳累,即便是隐姓埋名二十余年,呆在深山老林里,也没有丝毫怨言,甚至为了科研资金,还没少挖自家老爹的小金库。   也正是家里出了这么一位科研人才,在六七十年代,资本家人人都自危的年代,燕家平平稳稳的度过。   燕祖父虽然不经商,但国家很是礼遇,连带着也惠及后人,他结婚后生有两子,大儿子随了他的脑子,走的也是科研,物理系大佬,国家科学院的院士,而且还是个典型的工作狂,为此,连婚姻大事都抛掷脑后。   小儿子就是燕希的父亲,在看出了长孙有意继承父亲的衣钵后,生怕小孙子也如此,是亲自带在身边教养。   而燕父也没让他失望,大学毕业就进入自家公司,从基层做起,短短三年内就做到总监的位置,后来继承公司后更是以精准超前的眼光,雷厉风行的手段,把燕氏集团扩大数倍,涉及到服装,地产,酒店等多个领域。   每年缴纳给国家的税务,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在今年的时候,更是入选了全球五百强。   如此的出身,   作为燕家第四代里唯一的孩子,燕希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打小就是众星捧月的长大。   燕希被捧着长大,却也没养成一般富二代任性妄为,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但若说很争气,却又差了那么一点点。   嗯,最起码在燕父的眼里,是如此。   最让燕父怨念的大概就是,燕希他不愿意继承家业。   当然,燕希也不是说要走科研路线,他家是有这个先例不假,他从小到大也能算的上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没下过班级前三名,但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也就是有点小聪明,但却不是走科研的脑子。   当然,他对经商也不是很高兴去,反倒是受到一家子不是从军就是从警的外祖家里影响,想要从军。   对此,   燕祖父没意见,燕母也没意见,甚至还很高兴。   但燕父有意见啊,而且还是大大的意见。   燕希是他唯一的孩子,他对燕希自然是有期望,而且还不小,希望他将来能继承自己的衣钵,而不是去从军。   先撇开从军的危险性不谈,就说燕氏集团也需要一个继承人。   燕氏集团虽然是燕老太爷创立的,但发扬光大的却是燕父,对他来说,燕氏集团的重要性不亚于唯一的儿子,一手发扬光大的家业,自然是想要交到自己孩子手里。   当然了,   作为一家五百强的总裁,以眼光精准和超前闻名,燕父并不是个老古板,相反他还挺开明。   “这是他自以为的。”燕希对这个说法表示强烈的谴责,“什么开明,太爷爷也没他老古板,说什么我不愿意继承燕氏集团,他不勉强,毕竟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有一点,我要是想离家从军的话,就先结婚生子,给他生了孙子,我想干嘛就干嘛,他不勉强。”   “你听听,这是一个开明的人该说的话吗?”   阿锦看着说起这个问题,已经在跳脚的少年,“其实吧,我觉得这也是个办法。”   燕父的想法其实很能理解,都是从哪个年代走过来,燕父更是被燕老太爷教养长大的,思想上难免会被其影响一些,想把自己辛苦奋斗多年的家业交给自己的孩子,这是很正常的一个想法。   儿子不想继承不勉强,生个孙子也一样。   燕希:“什么办法?蠢办法吗?我今年才十九岁,刚念大一,老头子就让我结婚生子,他脑子没吃错药吧?再说了,与其揪着我不放,他自己怎么不去生一个,他也才五十岁,说不得还能一胎得俩呢。”   “你这话要是让你妈听到,估计要挨打了。”阿锦开口说道。   燕希一噎,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确实,他爸的身体确实没问题,好生调养一番,想要再生个小儿子,不是问题。但问题是他妈妈,生他的时候,据说难产,导致体弱,很难再有孩子,年轻的时候就没有,更遑论现在了。   总不能让他爹去找小三吧。   看着浑身上下都写满‘烦躁’二字的某少年,阿锦也没再理会。   ……   她现在可没什么时间和精力去做某少年的知心大姐姐,要知道她现在可是很忙的。   虽然说她的黑户问题已经解决,这里要感谢一下燕希少年,在没过问那么多的情况下,帮她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以‘重锦’的名字。   除了帮她解决身份问题外,还有就是借给了自己十万块并一台笔记本电脑。   说起这个,   之所以她会选择在病中忙碌,也是没办法。   要知道她现在住的病房,是有燕家参股的私立医院,不管是环境设备亦或者医生的医术,或者是护理,那都是超一流的。   但有一点也要明白。   服务和金钱是成对等。   周到的服务=价钱不菲。   她在这里已经超过两个星期的时间,花费已经超过五万,而且根据她的身体情况,她最少还要在这里住上一个月,才能痊愈。。   因为她泡在海里的时间过长,以至于肺部曾积了不少海水,从而引发了细菌感染,成了急性肺炎,再加上她本就体弱一些,若是不好好修养的话,日后少不了要落下病根,例如常年咳嗽神马。   所以,她现在身上不但背负着对燕希的恩情债,还有好大一笔的金钱债。   不过债这个东西,债多了不用愁。   几万也是欠,十几万也是欠,没差的。   再说了,这笔钱对原身来说,或许是一笔天文数字,毕竟她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做的也是服务生前台之类的工作,工资最高也就三、四千,除开日常花销,就没剩下什么了。   但阿锦看着不到二十万的外债,倒是没什么感觉,而且相对于金钱上的债务,她更比较担心恩情债。   不过这个以后再说,   还把钱还了,虽然债多了不用愁,但能少一点还是少一点。   作为一个曾经在金融圈混的风生水起的大佬,赚钱,对她来说并不算是一件很难的事,之所以没第一时间行动。   一则是身体上不允许,二则的话,就是每个时空的发展都有所不同,哪怕都是在现代化时空,也有所不同的。   她需要时间去了解这里的金融市场,总不能盲目的去投资。   若是那样的话,铁定赔的血本无归。   花费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做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阿锦才把自己从燕希那里借来的十万块钱投入到了股市里。   走的是短线炒股。   毕竟她现在急需用钱。   阿锦的眼光精准,又做足了准备,一个晚上的时间,她手里的钱就已经翻了一倍,在连续奋斗了一个多星期后,她手里的存款也终于达到了七位数。   她这一彪悍的情况,看的这天过来探望阿锦的燕希少年,是目瞪口呆。   “你一个星期就赚了这么多?”燕希看着银行刚刚发过来的转账通知,入账十二万,他抬头看阿锦的目光,不自觉的就带上了尊重。   他这是救了一个金融高手?   “显而易见。”阿锦点点头说道。   “厉害。”燕希伸出一个大拇指,不吝称赞。   “多谢夸奖,我也这么觉得。”阿锦毫不谦虚的点头应答下来,虽然有不谦虚之嫌,但也是事实不是吗?   ……   燕氏集团办公大楼,总裁室。   “那个臭小子这段时间没闹事吧?”燕父在把一份已经签好名字的文件夹递给齐助理的时候,又顺嘴问了一句。   齐助理是燕父的私人助理,负责打理燕父名下的私人产业,还有一些私生活上的事,像是什么给太太挑选纪念礼物,帮儿子开家长会神马,都是齐助理的工作范围。   “嗯?”齐助理的心里有点小纠结,他不知道该不该和燕父说,燕希救了一个跳海自杀的少女,本来救人是好事,救了人,垫付医药费也正常。   但燕希不但动用燕氏集团的关系,帮着重新办理了新身份,还三五不时就跑到医院去探望,这就有点反常了吧?   他也见过对方一次,是个和燕希差不多的漂亮女孩儿,燕希别是看上对方了吧?   “出了什么事?”燕父是何等的精明有眼力界,一看齐助理的表情,哪还有不明白的,立刻就开口问道。   齐助理:“少爷救了一个女孩儿……”便也把燕希救阿锦的原委说了一遍。   燕父先前还不在意,不过在听到阿锦来历不明,过往不知,如今的身份还是儿子燕希动用家里的关系,重新给办的,说什么要斩断前尘。作为一个生意人,还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话,燕父是不怎么信的?   开□□待:“去查查她的过往。”   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儿忽然出现,让他不免有些警戒,对方不会是刻意接近燕希的吧?   齐助理应答下来,毕竟燕父不可能放任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在少爷身边,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另有目的?   齐助理的办事能力没的说,不然也不会成为燕父的私人助理。   也就一日的时间。   关于阿锦…不对,是潘心悦的过往经历,从小到大的那种,就都被齐助理送到了燕父的面前。   “倒是个可怜的。”燕父扫了一遍资料后,开口说了一句。   在知道对方没有恶意,儿子救对方也纯属对方命大,巧合碰上,燕父也就放心了。   至于儿子是不是喜欢对方?老实说他并不是很关心。   在燕父看来,燕希才十九,情窦初开,若是喜欢上某个女孩儿,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即便燕希要和对方交往也可以,反正只是恋爱罢了,要求那么多做什么?强行棒打鸳鸯,只能勾起燕希的反感度,即便真要拆散,他也不会用这么低劣的法子。   况且,即便真的要谈婚论嫁的话,也不用太担心,不说这个女孩儿如何?   就说燕希,燕父对自己养出来的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不是那种被几句甜言蜜语救能哄住的。   对方若是个虚荣的不咋样的,燕希即便一时被美色迷惑,很快也会看清,不用他去管,燕希也早晚要和对方分手。   若是个好姑娘,优秀出色,他也不需要反对,燕家已经不需要联姻,燕希也不是必须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只要对方足够优秀,哪怕家世普通一些,也完全OK。   一时间,燕父脑补了许多。 第273章 被抛弃的女儿5   阿锦看着股市盘上, 自己投资的那两条,是一路飘红,在心里换算了一下自己持有的股份和目前的股价, 脸上顿时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来。   算一下,她现在是已经成功的跨越了从‘负婆’到单身贵族的完美转变。   对自己的未来, 她有一个很明确的计划, 等到身体大愈出院后, 她决定要出国深造一番, 倒不是说国内的大学不好,事实上国内顶尖的大学不比国外差, 但今年的高考才结束没多久。   单凭她自己的话, 可能要多等一年,虽然依照她现在和燕希的关系,她是可以寻求燕希的帮忙, 不过她并不想事事都去麻烦对方。   以免让人觉得她是个贪心不足的。   若是去国外读书救不同了, 申请起来还挺容易,最起码对阿锦来说。   而且她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不过因为身体还没好,再加上这段时间她大部分都忙着在股市里打转, 忙着挣钱, 没那么多时间,才只做好前期的准备。   不过也无妨, 反正她还有足够的时间。   在医院养身体之时存钱, 等到出院后,她就开始全面准备留学的一应事情。   以上,   这是阿锦目前的阶段性计划。   只是却没想到,有的时候, 计划呢,它是赶不上变化的,而某一日刚刚吃过午饭,阿锦这里才打开电脑,就听到了‘咚咚’的敲门声。   “请进!”阿锦的心里是有点疑惑,她在江市除了燕希之外,可没有认识的人,而这个时间的话,燕希应该在上课,不可能有时间过来。   而且现下是午休小憩的时间,医生和护士也轻易不会过来。   病房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西装的精英男子走了进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中年男子,一看到对方,不用开口去问,阿锦就知道来人是谁?   且不说那个中年男子的眉眼间,和燕希有三分相似,就说对方是经常上财经杂志的人物,阿锦这段时间几乎是泡在金融圈,对这个江市乃至全国的商场大鳄,她自然没道理不认识。   “燕总。”   没错,来人就是燕希的爸爸,燕氏集团现任总裁燕拓。   “你好像并不意外我的到来。”燕父看着阿锦的表情如常,没有一丝惊讶,开口说了一句。   阿锦肯定的开口道:“这并没有什么可意外的,毕竟您不可能放任自己的儿子身边出现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必定是要调查的,既然您调查过我。那么,我相信依照您比旁人更为敏锐精准的眼光,亲自过来一趟,也就很正常了。”   “你倒是会说话。”而且够聪明不说,还有足够的自信。她的这番话,看似是称赞了他,但实际是称赞自己。   是个挺有趣的小姑娘。   燕父表示就欣赏这种自信又聪明的小姑娘,更不用说,她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就靠着自学的金融知识,让自己的财政状况从赤字到如今成了单身贵族,这样无与伦比的金融天赋,这样的人才,若不趁着还式微的时候拉拢进自己的集团里,简直就是愧疚自己精准眼光这一说。   阿锦笑了笑,没说话。   这是当然的,她有这个本事和底气。   “你是个聪明的小姑娘,相信我今天的来意,你也已经清楚了。那我也就不说那些有的没的客套话。”若说燕父在来之前还有那么点怀疑的话,那这点怀疑,在看到阿锦后,就已经消失无踪,是拿出了他的诚意。   阿锦听着燕父的话,也有点感叹,难怪燕氏集团能在他手里发展成为全球五百强,除开家世的加成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他这个人了。   够聪明,够敏锐,还有大格局的眼光。   看他过来说服自己就知道,是一句都没有提一句燕希,其实但凡他提起一点燕希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她自然会答应下来,不过心里还是会有点不舒服,觉得他是挟恩图报,连带着对燕希的印象也会有瑕疵。   但现在就不同。   即便燕父没提,不代表阿锦能当不知道。   燕希对自己有救命之恩,这是不争的事实,阿锦这个人也不喜欢欠别人,人情债是最难还的,尤其是对燕希这种,几乎什么都不缺的人来说。   “……这份合同书,对我们双方来说,是双赢的结局,相信重小姐不会拒绝的。”燕父笑眯眯的把文件夹推到阿锦的面前。   这是一份聘用合同书。   阿锦只要签下自己的名字,她就不用这么辛苦的在病中还要赚钱,为她的未来做打算,燕氏集团会打点好她前期的所有准备工作,她可以安心学业。即便是毕业后,给出的薪资待遇也十分的优渥,而唯一的要求,就是她要为燕氏集团效力五年的时间,每年需要达到一定的KPI。   对此,   阿锦没有拒绝,扫了一遍合同,确认后,就干脆利落的在上面签了字。   “重小姐倒是爽快。”燕父虽然来之前,是有十分的把握说服对方,但也没想到阿锦会这么干脆,连带犹豫都没有。   “燕总开出的条件优渥,我没道理不答应。”阿锦淡笑说道。燕父的这份合同,真的很良心,即便是个野心勃勃有意要自己创下一片天地的人,也会心动,更遑论阿锦没有呢。   她对自己日后的定位很清楚,多挣钱,吃遍美食,有时间就去旅游,有兴趣了就包养一个有颜有料还听话的小奶狗,日子过得美滋滋。   而燕父递过来的这根橄榄枝,对她而言,也可以说很及时了。   毕竟若是要自己奋斗的话,还真的要几年时间,但如今和燕氏合作的话,就可以大大节省自己的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   ‘嘭咚’一声响。   病房门被大力推开,跑的气喘吁吁且表情有点着急的燕希大步走了进来。   燕希有点着急的开口问,并且立刻四下看了一遍,并没有看到老头子,再看阿锦的如常的表情,好像没什么事。   老头子不是过来找麻烦的?   虽然是有点疑惑,不过嘴上还是问了一句:“阿锦,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   “就是我听说老头子他……”   “你是说燕总啊?”阿锦这段时间可没少听燕希唠叨,话里十句有八句都是对燕父的怨念,自然是知道他担心什么,“不用担心,我没事,燕总他过来也不是要找我的麻烦。”相反还给她指了一条比较平坦的道路。   燕希对此却有点怀疑:“真的?”不是他不愿意相信,而是老头子前科太多,他真的没法相信。   “真的。”   说着便也把自己和燕父签订的合同一一的和燕希说了个一清二楚,并且还把已经签订好的合同书给燕希看了看。   合同很正式,一式三份,阿锦和燕父各持一份,还有一份是在律所那边。   看到合同书燕希总算是愿意相信, “我还以为老头子他……”说着不知道想到什么一般,耳尖有点泛红,话也有点说不下去,连带着神态都变得有点扭捏起来。   “以为燕总会过来,甩出一张支票,驱逐我的?”阿锦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带了点戏谑的神态。   燕希撇开眼睛,“唔,没,没有。”   虽然是否认,不过那神态,那语气,无一不昭示着他心里真正的想法。   阿锦看着言不由衷的某少年,面上也浮现出一抹笑意,说道:“我看你是偶像剧看多了,且不说我和你不是那种关系,就说凭借燕总的精明,他也不会做出这种自降身份的事。”   看着耳朵已经红透的燕希,又语重心长的开口:“…以后那些狗血偶像剧少看,不利于身心的发展。”   燕希少年看着冷静沉稳,实则性格有点跳脱不说,还有点中二,爱好还有点奇葩,喜欢看一些天雷滚滚的偶像剧。   “唔,知道了。”燕希忍不住低声嘟囔了一句。   并且他在不经意之间,悄悄的看了阿锦一眼。   见她眸色认真的盯着电脑看,眉梢眼角全然和自己以往见到的活泼俏皮不同,带着一股冷静到冷酷的意味,让他一时忍不住看呆了眼。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叫他说,认真工作的女人也不多承让。   阿锦这般眉眼,   真的是让人忍不住的心动。   燕希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微微的垂下眼睑,为自己怦然而起的心跳声。   ……   阿锦满意的看着齐助理递过来的一应资料,从申请材料,到签证再到推荐信等等,该准备的东西都已经齐全,可以说只要她这边过了雅思或托福的考核,就可以随时的入学了。   这距离她和燕父签订合同,也才过去没两天的时间,这就已经办好,不愧是燕家,这办事能力没得挑。   要知道,   单凭自己的话,自然也可以准备好,但绝对不会有这么迅速和省心。   留学的一应事宜都已经准备好,阿锦也就少了一桩心头大事,钱也已经不缺,她现在只需要好好配合,等身体大愈就可以了。   阿锦计划满满的样子,倒是让燕希有点小郁卒。   他这里才有点动心,对方就要出国留学,最起码三年内都不会回来,真是个想想都悲伤的事情。   不过他也不会说让阿锦不去,毕竟事关她的未来,他可不是那种一己之私的人。   再说了,   他也有自己想做的事。   已经打听出来,下个星期他们学校会有征兵,他打算报名,而等入了军营,就再容不得老头子插手了。   时间又走过一个月。   阿锦终于痊愈了,离开了医院,入住了燕氏集团旗下的一家酒店里,之所以没有找房子,是因为没必要。再有几日的时间,她就要出国了,没必要去浪费那个时间和金钱,至于等留学回来,阿锦相信,自有燕氏集团那边帮她打点好一切,不需要她去操心。   当然,在这之前,阿锦也会证明自己的价值。   三天后,   阿锦被齐助理送到了机场,独自一个人,坐上了飞往枫叶国的飞机。   ……   而就在阿锦去往枫叶国的这一天,   郑明珠也终于出院了,只是她虽然出院,但小产伤身,她自来又是娇生惯养长大,身体娇贵,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这才被医生准许出院。   没错,郑明珠肚子里的孩子,当时虽然保住了,但胎像不稳的很,医生也交待了,她不能受太大的刺激,却没想到,不过两日的时间,郑明珠就和邓复林又因潘心悦的问题,再一次的起了争执。   郑明珠请求邓复林看在看孩子的份上,不要再执着了,让他相信事实。   邓复林自然没同意,郑明珠情绪激动之下再次见了红,孩子就这么没了。   为此,   郑明珠是哭的死去活来,不管是郑家还是邓家,都是责怪邓复林的,这次就连一贯都疼爱儿子的邓母也不敢再偏颇儿子。   虽然说出了真假千金的事,让邓母对郑明珠有了微词,一个私生女,哪能配得上自家儿子,不过见林宝玲对郑明珠依旧疼爱,连带着一度不认自己的亲生女儿,她才没多说什么?而且相对于郑明珠,她更看不上潘心悦。   后来,郑明珠又有了孩子,她也就认下这个儿媳妇。   却没想到出了潘心悦自杀的事,要不然的话,她应该已经喝上儿媳妇茶了。   如今儿子为了一个已经死了的潘心悦,害的郑明珠流产,她心里除了对潘心悦更多了几分厌恶外,也是心虚的,自然不敢多说什么?   连带着对郑明珠也又变得疼爱起来。   “明珠,今日有风,你又才出院,还是把外套披上吧。”邓复林说着就把一件外套披到郑明珠的身上。   郑明珠心下微甜,应了一声:“好,谢谢复林哥。”   “嗯。”邓复林也笑了笑:“我们走吧。小心脚下。”   感受着邓复林的体贴,郑明珠更高兴了,“好。”   虽然说没了孩子她很伤心,不过能用一个孩子挽回复林哥的心,让他答应和自己以后好好生活,不再去想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她觉得还是很值得的。   邓复林看着郑明珠脸上的笑靥,抿了抿嘴唇。   就这样吧。 第274章 被抛弃的女儿6   三年后, 蛙谷,某办公大楼。   “Nancy,我希望你能再次考虑, 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者,表情慈爱, 一双已经有点浑浊的眼里, 都是不舍, 若是换个心性不那么坚定的, 说不得就要一口答应下来。   但阿锦是何等人,论到心性, 她觉得怕是阿晚姐姐都不如自己。   毫不犹豫的摇头:“感谢您的厚爱, 但我真的已经决定了。”开玩笑,什么不舍自己,是不舍的自己带来的利益。   而且眼前这个老人, 看着一副和蔼可亲的慈祥样, 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威廉,史密斯先生,可是商界出了名的‘屠戮者’, 哪怕如今已经年老, 但下起手,可也一点不会软。   “Nancy, 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若对薪资不满意, 我们也好商量,甚至利润点我这里也可以躲让两点出来。”威廉*史密斯看着对方坚决无比的表情,虽然心塞,毕竟他已经劝说了好长时间, 但对方一点动摇的迹象都没有,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不想要放弃。   这么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庞大利润的人才,若是放走了,真的是他的损失。   阿锦也道:“感谢史密斯先生的看重,但这不是薪资的问题,我需要回国。”且不说信守承诺是她的准则,就说没有她和燕家签订的合同在前,她也不会留在这里,牛排汉堡她是在已经吃腻了,“…也希望我们日后有再次合作的机会。”   威廉*史密斯再三劝说不下,最终也只能叹息的在辞职信上签了字,并且再一次的表达了自己的不舍,还说,大门为她敞开,随时欢迎她回来。   这话听听就算,阿锦也客套的再次感谢他。   辞职信得到通过,阿锦便也开始着手工作事务的交接,至于自己手头上的项目,她也在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开始有意的控制了,手里也只剩下两个实在推辞不掉的,不过如今她都要辞职回国,公司自然会安排人接手。   她只需要做好交接工作就行。   一个月后,   阿锦手里的所有工作都已经交接完毕,干脆利落的收拾了动作,告别了相处一年的同事们,踏上了回国的路。   ……   京市的七月似个大蒸笼一般,蒸的人都有些蔫蔫的。   阿锦拉着行李箱从通道里走出去,抬眼看了看,寻找过来接自己的人,很快,就在不远处看到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手里还抱着一大捧的百合花,在看到猛然涌出来的人皇后,表情有一瞬间的慌乱,努力的踮起脚尖,举起自己另外一只手里的木牌。   这应该就是过来接他的人了。   齐助理的表弟。   本来她回国,燕父为了表示对她的看重,是安排了齐助理过来接她,上飞机前她也还和齐助理联系了,确定了航班和到达的时间。   不过就在刚才下了飞机,阿锦打开手机后,就发现齐助理发了几条微信过来,说他妻子今天不小心滑到,就要生了,他必须要赶到医院去,请阿锦见谅。不过也让她不要担心,让自己的表弟过去接他。   附带了一张表弟沈贺的照片,并且再三的道歉。   阿锦在枫叶国留学的三年,齐助理对她也颇为照顾,虽然是因为燕父的话,不过阿锦也是有记在心里。   区区小事,她自然不会为难。   “怎么还没到?”沈贺看着减少的人,心里有点犯嘀咕。在来之前,表哥可是已经再三的和他交待过,他今天要接的人,可是燕总亲自挖角过来的高管,若无意外的话,她将是集团新任的财务总监。   他顶头上司的上司的上司。   一句话,别说是他一个刚结束实习期的小职员得罪不起,就是他表哥,也得罪不起。   察觉到事关重大,沈贺也不敢敷衍,接到表哥的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了自己最好的西装,路上来的时候还买了一束花,就是为了能给对方留一个好印象。   眼见没剩下几个人,沈贺越发有点着急。   就在这时,便见一个大美人朝自己走来,白皙的皮肤,水嫩的红唇,弯弯的大眼睛,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黑卷长发,一身竹青色的连身裙,真真的清纯动人。   眼睛顿时亮起来。   真是个大美人啊!   沈贺的心里有点感叹,若非自己有任务在身,不能随意走开的话,他一定要过去要个电话号码。   等一下,   大美人竟然朝着他走了过来,沈贺有点激动,耳尖也开始发热。   “你好,我是重锦。”阿锦走进年轻男子,朝他笑了笑,伸手说道,“你就是齐助理的表弟,沈贺吧?”   咦?   沈贺眨了一下眼,好在他的反应也不慢,只是说出口的话,还是看得出来,他的心情是有点凌乱:“…您好,我是沈贺,是表哥让我过来接你的。”说着就要去握手,却察觉到自己一只手拿着花一只手拿着牌,有点手忙脚乱的把牌放到一边。   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重小姐,欢迎您回国,这是给您的花。”   “谢谢,很漂亮。”阿锦接过花,笑着说道。还以为齐助理的表弟会和他一样,性情沉稳冷静,但现在看着,却有点毛躁。   “您喜欢就好。”   “今天真的是麻烦你来接我,听你表哥说,本来今天你休息,临时被抓过来,还没有工资,辛苦了。”阿锦灿烂一笑又开口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沈贺连连摆手说道,他现在对阿锦的印象是大好。其实他来的路上,表哥已经简单的和他科普过阿锦的资料。   从表哥的话里,他提炼出两个词,冷静,理智。   脑海里便自动的拼凑出一个形象来,一个短发干练的职场形象,但如今亲眼见了,沈贺觉得,和自己想的,简直是天差地别。   年纪看上去和自己差不多,甚至还要小一点,长的漂亮,性格也好,还爱笑,哪里看得出来,冷静和理智的样子。   表哥别是说错了吧?还是他接错人了?   是不是应该给表哥打个电话,让表哥确认一下。不过这个时间,表哥大概已经和表嫂进手术室了,估计没时间看手机,只是对方既然能说出他的名字,她也叫重锦,应该是没错吧?   “你没接错。”阿锦听着对方低声嘀咕的话,再一次的感叹,齐助理和他表弟的性格真的不大像,或许是因为是表兄弟的缘故。   沈贺听到阿锦这话,才发现,自己刚才已经把心里想的话,嘀咕出声了。   脸有点红,心里哀嚎,他不会是把事情办砸了吧?表哥会吃了他的,不过余光看到阿锦脸上盈盈的笑意,对方没生气,那应该还好。   阿锦也看得出沈贺紧张和慌乱,倒是没在意,而且他觉得沈贺的性格还挺可爱的。   因对沈贺的印象不错,阿锦自然不会去为难对方,态度很是放松。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她又吃不惯飞机餐,这下了飞机的第一时间,自然是去吃饭,便侧头问沈贺,知道什么美食吗?   沈贺一听,当即拍着胸口表示,这个问题问他就找对人了。   问了阿锦的忌口后,便给她推荐了一家粤式茶餐厅,本来说出口,他还有点不安,觉得自己真的是有毛病,对方一看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吃的也应该是法国大餐神马,他推荐茶餐厅,不是脑子秀逗是什么?   不过意外的,对方似乎很高兴。   尤其是在吃了东西后,表情都变得更明亮一些。   事实也如此,   阿锦爱美食,尤其钟爱一些特色小吃,对大餐神马倒是不太感冒,沈贺推荐的这家茶餐厅也是老字号,种类齐全,味道好,价钱还公道。   她自然吃的开心满意。   解决了午餐,   阿锦就被沈贺送到了位于CBD的一处高级公寓小区。   地理位置好,事业线极佳,站在窗台,就可以看到浦江,一应交通更是方便,至于购物神马更不用担心,小区的绿化做的也很好,还是一梯一户的那种。   安保也严。   不管是硬件软件都没得挑。   当然了,价钱也不菲。   这里的均价达十几万,即便是面积最小的一套,也要上千万。可以说,这里的房子是大多数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阿锦很满意,沈贺很震惊。   原谅他,作为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菜鸟,没见过什么世面。   “重小姐,这里就是您暂时的住所,表哥说了,让您不要嫌小,楼上一层,也已经买下来,和这一套打通了,只是上面那层刚刚装修好,还需要通风净化一段时间,需要您稍等一段时间。”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别人已经奋斗到他的目标终点,自己还是个菜鸟。   贼老天,怎么就不知道公平一点?   沈贺的家境其实不差,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他从小也没为钱发过愁,大学毕业就进了燕氏集团,顺利的转正,起点已经比同班同学高了好一截,他自己也有点得意。   只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刻,他的心里的酸水,真的是咕咚咚的直往外冒。   ……   从蛙谷飞过来,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也有点累,回到住处后,客气了几句便送沈贺出门。   行李也没收,直接就躺倒床上,只一会,便睡着了。   等到她睡醒,外头的天色也已经彻底黑下来,拿起手机一看,已经七点多了,她一觉睡了四个多小时。   唔,这样看来今天晚上,她几乎不用睡觉了。   不过倒也正好,可以顺带的看看齐助理发过来的那些资料,有利于自己下个星期的入职,话说起这个,阿锦是真的对燕父有些佩服了。   这个人,不但眼光长远还够精准,最重要的一点是心胸够开阔。   也难怪他能把燕氏集团发展到如此的地步。   彻底清醒过来后,阿锦又打开了微信,就发现燕父和齐助理分别发过来了好几条的语音,其中齐助理那边纯粹是工作上的一应问题,至于燕父的话,其实内容目的和齐助理的目的是殊途同归。   只是他更注重排面一些,修辞更好一些。   先是欢迎她学成回国,又问了她对住处的安排是否满意等等一些问题,若是有问题的话,都可以找齐助理帮忙解决,最后才说了期待下周和她的见面。   这宛如慈爱长辈的话,若不了解燕父这个人,还真的会感动的不要不要,可惜阿锦已经能很好的透过表象看本质了。燕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有这个价值,说起来她这三年时间,虽然是在外求学。   但期间也帮燕氏集团达成了几次的合作,和国外,其中去年刚刚毕业回国的时候,更是帮了研发部一个不小的忙。   而这款产品上市后,备受好评,并且为燕氏集团创造了上亿的利润。   所以,   燕父看重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而如今她享有的一切,也是她该得的。   在相继回复了燕父和齐助理后,便把手机丢开,至于手机没动静,也是很正常的,燕父是个大忙人,齐助理也不多承让,更何况他刚初为人父,怕是家里也忙着呢。   嗯,关于这个消息,是阿锦刚才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的。   齐助理晒了一家三口的合照。   到卫生间洗把脸,换了身衣服,阿锦也准备出门了,这个时间点正是热闹的时候,她刚好出去觅个食,听说华泰商场顶楼有一家日式料理,据说味道不错,可以过去尝尝看。   过后,也可以在商场里转一下,消食的同时也可以补充一下生活用品,要知道她回来的时候,是轻装简行的回来,不少东西都需要补充。   逛逛街,回来后,再带上一份宵夜,就开启自己熬夜倒时差。   完美! 第275章 被抛弃的女儿7   ……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冥冥注定这一说吗?   不管别人信不信, 反正阿锦是相信的,而且笃定无比。   就像现在这样,   阿锦也是没想到, 自己回国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居然会是郑明珠, 心里暗叹自己运气不好的同时, 也有点惊讶, 她怎么回来江市?不过这些都不要紧。   三年未见, 郑明珠和阿锦印象里倒是有点不相同。   印象里的郑明珠是一朵骄傲明艳的玫瑰,而眼前这个郑明珠, 依旧容貌娇艳, 只是眉宇间却多了几分愁绪,让她这朵盛放的玫瑰,不复当初的热烈。   因为她不是一个人, 还挽着一个面相看上去带着几分刻薄的老太太, 浑身金光闪闪,是真的闪,老太太全身上下戴了七、八件金饰,尤其是手腕上两指宽的金手镯, 看着就不轻。   来往的路人, 无一不把目光瞥向她。   这老太太一看就是骤然暴富,恨不能给自己塑个金身出来。   只是一点,   眼前这个老太太很是眼生, 不是郑家人,也不是邓家的,更不是林家的,难道说郑明珠放弃邓复林?嫁给其他人了?眼前这个老太太是她婆婆?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 如是的想到。   不过这个想法只存在了片刻,就消去,不说郑明珠对邓复林势在必得的感情,就说郑明珠和这个老太太之间的气氛,也不是儿媳妇对婆婆的那种。   有点复杂。   她的眉梢眼角都带着对老太太的嫌弃,但面对老太太的絮絮叨叨,却又不得不端着笑脸回应。   这幅样子,阿锦看着倒是有点眼熟啊!   哦,表误会,不是她自己经历过,而是她见多了,就是工作中,乙方讨好甲方的模样。   郑明珠有求于对方。   或者说,郑家有求于老太太的家里,老太太又明显颇喜爱郑明珠,所以郑明珠才会陪着对方,态度上也是嫌弃又讨好,期望老太太回去后,可以多多美言两句。   真是奇怪!   虽然说郑家的公司不咋样,全靠着林家的提携才能维持下去,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郑家公司的主营业比较单一,基本上只要林家不翻脸不倒闭的话,郑家的公司绝对活得下去。等一下,林家……   难不成出事的是林家?   这一瞬间,阿锦想了许多,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不管是郑家还是林家,这都和她有毛关系,她想这么多做什么?   他们即便是真的倒闭了,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影响。   知错能改的阿锦,很快就甩掉自己脑海里一些不必要的杂念,准备往顶楼而去,只是在转身的瞬间,和郑明珠来了个对视。   阿锦这里还能hold住。   郑明珠却不行。   她在看到阿锦的那一瞬间,几乎有一瞬间僵硬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   潘心悦。   不,不,不会的,她已经死了,自己是亲眼看着她从游艇里跳下来的,那么黑,又是大海,她不可能会活下来的。   郑明珠不敢相信的摇了摇自己的头,虽然是这样说服自己,但想到潘心悦虽然跳海,但到最后都没能找到尸体,之所以会被认定死亡,也是在对方失踪满两年,经由爸爸和妈妈以亲生父母的身份出面,向法院申告了她的死亡。   所以,   潘心悦没死,也是可能的,当年之所以迟迟找不到对方,是因为她早就被人救走,所以他们搜救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人。   越想越有这个可能性。   郑明珠看向阿锦的眼神,渐渐变得危险起来,带着戾气。   没有潘心悦的三年,虽然最一开始的不管是养母还是亲生妈妈都有点伤心,她深爱的邓复林更是颓废不已,但没几日的时间,伴随着她意外的流产,养母和亲妈也都来不及哀悼跳海的潘心悦,而是把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对她呵护备至,就连邓复林也因愧疚的缘故,对她百依百顺。   那感觉真的太好了。   好的让她心里悄悄的为潘心悦的自杀而感到高兴。   所以,   她绝对不许潘心悦再次出现,来破坏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幸福生活。   不管当年她是真的跳海死了,还是被人救了,亦或者干脆是她的做戏,既然她已经跳海,那她就是死了。   死人就不该再回来。   郑明珠的表情渐渐变得狰狞起来,已经顾不上来之前父母的叮嘱,一定要把哄张老太太高兴,让她可以在张总面前说几句好话,林家能不能度过这一关,她至关重要。   她在看到阿锦的那一刻,理智就丧失了一大半,丢下张老太太,走过去,恶狠狠的开口道:“潘心悦,你在这里装什么陌生人?怎么还玩失忆梗呢?你以为我会相信吗?潘心悦,我不管你当初为什么选择跳海,不然既然做了选择,那就继续乖乖当你的死人,不要再出现,不然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也不介意让你的‘假死’变成真死……”   “你乱七八糟说什么呢?我们认识吗?上来就喊打喊杀的?”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语气里也有些不耐烦。   刚才不好的预想应验了。   看到郑明珠的时候,她就有种感觉,觉得她们这次的相遇,就像是某种信号一样,还会接着纠缠。   想到了原身的遭遇,想到原身不管是养母还是生母,都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且还我柔弱我有理的性格,生父的寡情自私,还有自诩深情实则拎不清的前男友,另外有一堆性情迥异却统一奇葩的血缘上的亲戚。   她开始有点暴躁。   自然的,语气也慢慢的带了些不耐烦:“……还请这位小姐慎言,不然我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利。”   “潘心悦,你装什么装?”郑明珠因先入为主的关系,并没有听进阿锦的话,反倒是让她心里的怒火高涨,生怕阿锦的出现,把她辛苦维持的幸福生活给打破,“…别以为你改了名字,我就认不出你来,你最好给我乖乖的离开江市,若你敢出现在复林哥面前,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反正你现在也已经是个死人了。死人,便是再死一次,也无人会注意……”这话说的时候,她的语气已经低下来。   看到阿锦拿出电话,郑明珠以为阿锦是要给邓复林打电话,立刻就要去夺电话,“你做什么?想给复林哥打电话,想都别想……”   “喂,警察局吗?我要保安,这里有人威胁要杀了我,麻烦你们尽快到华泰商场六楼。”阿锦表示她的法学一向都满分,所以毫不犹豫的拨通了妖妖灵。   别说是郑明珠没想到阿锦会报警,就是已经围了一圈的吃瓜群众也有点吃惊,不过吃惊过后,却又觉得理所当然,有麻烦,找警察,逻辑满分,没毛病。   “明珠,你怎么回事?”已经被忽略N久的张老太太已经拉长脸,她的面相本就带着几分刻薄,一唬脸就更明显了。   郑明珠抬头看到,心里一咯噔,才想起父母的叮嘱,平复了一下自己有些过于激动的心情,这才走过去,对张老太太再三的道歉,又软语装乖,才让张老太太慢慢收敛了怒气。   这一前一后太过不一的表现。   又是让围观群众的眼球掉了掉,尤其是年轻男子。   都说女人翻脸比翻书快,见识了见识了。   “潘心悦,我的话你最好听进去,不然的话……”郑明珠一向是任性妄为惯了,也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反正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扶着张老太太走到阿锦身边的时候,也都没忘记低声威胁。   只是她的话没说完,就直接被阿锦抓住胳膊:“这位小姐,警察还没到,你不能走。”开玩笑,虽然她已经放弃了潘心悦的身份,但这并不代表其他人能威胁潘心悦,这是她不允许的。   还真以为她和原身一样心软吗?   “放开!”被抓住的时候,郑明珠几乎下意识的挣扎,却没想到阿锦的力气出乎意料的大,纹丝不动,“潘心悦,你……”   “你这个小姑娘做什么呢?光天化日下,还敢打人不成。”张老太太也赶紧帮忙,她对阿锦是有些不喜的,怎么说?   阿锦的长相虽然是没什么攻击性的那种,但一脸柔弱无辜的模样,再加上稍显消瘦的身材,只会让张老太太这种上了年纪的人,觉得没福气,因而不喜。   当然,   张老太太之所以喜欢郑明珠也是如此,明艳活泼,嘴巴也甜,身材丰满,一看就很好生养。   不过若是让骄傲的郑明珠知道,张老太太之所以喜欢她,是觉得她引以为傲火辣的身材好生养的话,怕是心里要呕出血了。   阿锦不打算和这个一看就不好相处的老太太多说什么?若是真的胡搅蛮缠起来,也是麻烦,虽然不惧,但也觉得烦人,能避就避。横竖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今日过后,不会再见面。   张老太太自从儿子发家后,都是被亲戚朋友捧着的,还真的没被人如此忽视过,脸顿时拉下来,张口就要训斥。   但就在这个时候,两个穿着警服的男子走了过来。   让她到了嘴边的话顿时咽了回去,她这个年纪的人,又是苦过来,天生就对警察有种敬畏感。   算了,算了,   她们小姑娘之间的事,和她这个老太太可没什么关系。   “谁报的警?”   看到还真的有警察来,郑明珠也呆了。   ……   一个小时后,警局。   老李看着一脸笑盈盈,却就是不松口的阿锦,只觉得有点头疼,事情的经过也已经了解清楚,就是认错了人,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另一方在察觉到认错人后,也表示愿意道歉,虽然是一脸的不情愿,但归根究底不是什么大事,和气解决就好。   却没想到,   这个叫重锦的姑娘,看着柔柔和和,很好说话的样子,实则油盐不进,很顽固,他都已经劝说了好一会儿,对方就是不松口。   甚至已经打电话叫了律师过来,且挂了电话,就不愿意再开口。   一副坚决要追究到底的模样。   “重小姐,我知道郑小姐说了一些不好的话,你手里也有录音,但你想必你也清楚对方是气话,来日即便是到了法庭,也未必能当做证据。不如……”   阿锦对这个上了年岁,开口劝说的警察的话,笑吟吟的听着,过耳就忘。   其实警察说的道理她也都知道,   不算什么大事,真的要追究起来的话,其实很麻烦,还未必能定罪,但没关系,她有钱也不怕麻烦,请一个擅长诽谤诉讼的律师,慢慢的和郑明珠磨。   到最后即便是定不了人身恐吓罪,也可以构成威胁他人寻衅滋事罪。根据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情节重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在她的档案里也会留上一笔。   开口说:“谢谢李警官的好意,给您添麻烦了。”不追究,不存在。   老李看自己说了这么白天,又白费了,也是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小姑娘,咋就这么娇气?   真的是一点委屈都不愿意受。 第276章 被抛弃的女儿8   “什么?她要告我?没搞错吧?”   郑明珠听着一名女警员传达过来的话, 有些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大喊出声:“……她凭什么告我?是,没错, 我是认错了人,还说了一些难听话, 但那不是对她说的, 我知道认错人后, 也愿意和她道歉了。”   “她凭什么告我?”再说了,这也不能全怪她吧。   谁让这个重锦长的像谁不好?偏要像潘心悦。   郑明珠恨得牙根痒的同时又有那么一点慌张,她不会真的要告自己吧?   想到自己今天一整天的遭遇, 被爸妈强行推出来,让她去讨好一个性格刻薄还古板的老太太,听了她一天女孩子要贞静娴淑,相夫教子的封建话,心里反感的不行,却还不得不堆起笑脸附和,但了能拿到张家的订单,她忍了。   如今不过是认错人, 说了些难听话,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也愿意道歉,甚至必要的话, 也愿意赔给对方一些钱,但没想到对方不依不饶起来。   要告她?   果然,和那个贱人长的不但像,就连性格也一样讨人厌。   一时间,   郑明珠也觉得委屈无比。   而她的这份委屈, 在看到妈妈林宝玲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顶峰,“妈。”她几乎是带着哭腔扑倒了林宝玲的怀里。   慢一步的潘美玉则是有点失落。   她虽然和亲生女儿相认了,但女儿对她的态度一贯很冷淡,不如对林宝玲来的亲厚。   “乖囡,不哭不哭。”林宝玲听着郑明珠的哭声,心几乎都要碎了,这是她如珠如宝在手心里捧着长大的女儿,“……妈妈在这呢。你有什么委屈?都可以告诉妈妈,妈妈给你做主?乖囡,不哭了啊……”   潘美玉也接口:“是啊!明珠别哭了,受了什么委屈尽管说?妈…”想到女儿不喜欢她自称她妈妈,又转了口:“我们都在,不会让你白受委屈的。”   在她们的劝哄之下,郑明珠委屈的情绪也慢慢的平复下来。   却让旁边年轻的女警员看的有点目瞪口呆,难怪对方做错了事,还一脸高傲,即便说要道歉,也是一副‘我肯道歉,是她的荣幸’这样的表情。   原来是因为有这样的家人。   果然,   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照她们这般不问缘由的宠溺,她能养成这样的性格,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而林宝玲和潘美云也听完了郑明珠的‘哭诉’之语,她们的心里虽然也觉得女儿有点过分,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两人都觉得阿锦做的太过分了一些。   毕竟明珠都已经知道错了,也要道歉,她怎么还这么不依不饶呢?   林宝玲拍了拍郑明珠的后背:“明珠,不用担心,一切都有妈妈在呢。”而后对潘美云道,“你看着明珠一点,我去看看情况。”   郑明珠红着眼点了点头。   “…嗯。”   潘美云心里有点不畅快的答应下来,私心里她是觉得像是这种事,本来应该是她这个亲生妈妈出头的,不过想到林宝玲的身份,她的眼神暗淡下来。   也是,   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工,不像是林宝玲一样,是千金小姐,别人见了都要给两分颜面。   不过让林宝玲出面也要,不说身份,就是她这里也能和明珠单独相处,也好,也柔声开口:“明珠,你放心,不会让你受委屈的,别哭了,眼睛都红了。”   郑明珠对潘美云却不感冒,对她的话也充耳不闻,虽然她是已经认下潘美云,但那是无可奈何之举,其实她的心里是有几分怨恨潘美云的。   既然当初决定把她换走,那就带着潘心悦走的越远越好,为什么还要回来?若不是她的话,自己是郑家唯一的女儿,林家的外甥女,千金大小姐,而不是成了一个被人嘲讽的私生女。   她是知道,私下里,不少人都在背后讥讽她,说她一个私生女,偷了正牌千金的人生不说,还逼死了人家,简直是恶毒无比。更还有说话刻薄一些的,说她压根就是人贩子的女儿,毕竟她能过上千金大小姐的生活,都是因为她亲妈,故意把孩子换了。这不就是犯罪吗?虽然郑家没追究,但也抹除不了她亲妈犯罪的事实。   这话听得郑明珠恨得不行,甚至有一瞬间想要冲出去,去撕烂说这些话人的嘴。   但不行,   她不敢,因为别人说的都是事实。   被亲生女儿冷落的潘美云,心里有些发疼,不知道为何,就想到了养女,那个孩子,不管自己怎么打骂她?对她如何冷待,只要她稍微露出一点善意和母爱,那孩子都会露出欢喜的笑容。   不像是亲女这般,   不管她如何小心的讨好,亲女从来都不会领情,总是会露出嫌弃的表情。   报应,这一切都是报应。   “心悦,心悦是你吗?我的女儿……”   就在这时,另外一边却传来了林宝玲带着哭腔的声音。   潘美云还有些不理解,好端端的叫养女的名字做什么?   但郑明珠想到对方的样貌,和死去的潘心悦有六七成相似,也就了然,面色微变,立刻也快步走过去。   潘美云也连忙跟上去。   等她看到阿锦后,脑袋像是被什么人锤了一下,整个人都懵在那里了。   “心悦,我是妈妈呀,你为什么不认我呢?”林宝玲哭着喊道,说着就要去抓阿锦。   怎么一个两个都是这样?   阿锦想到自己上个任务的时候,李春芬也是这样?   虽然心里这么吐槽,但她的动作却很迅速的躲开了林宝玲的手,嘴上也说:“这位太太,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叫重锦,不叫什么心悦?”   “郑太太,请你冷静一点。”立刻就有女警上前一步,拉住林宝玲,开口说道。   心里也生出一点好奇,看来这个重小姐和那个潘小姐长的真的很像,不然一个两个不会都认错。   “妈,妈,她不是心悦…姐。”郑明珠也赶了过来,一把拉住林宝玲,开口说道,“她叫重锦,虽然和心悦姐长的是像了一点,但她真的不是心悦姐,你冷静一点。好好看看就会发现,她们只是长的有点相似而已。”   岂止是有点。   而是很相似。   不过虽然相似,但冷静下来,就会发现,她们的不同之处。   潘心悦因生长环境的缘故,性格里是有些自卑的,但眼前这个叫重锦的却不同,通身温润的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而且细看就会发现,潘心悦不如她的肌肤来的白皙,眉眼五官也不如重锦的漂亮精致。   两人一对比,简直就是赝品和正品的区别。   这么一想,郑明珠的心里竟诡异的有些愉悦感。   其实若不是今天已经被张老太太的一些封建言语给憋气到的话,她也不会在看到对方的时候,一时失了分寸,而闹到警察局了。   林宝玲在郑明珠和女警的劝说下也冷静下来,细看后,还真的发现,对方和自己的亲生女儿,可以说,除了容貌上相似外,其他并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只是她还是有点不敢信,“她真的不是心悦吗?”   “不是。”   林宝玲看着不远处的阿锦,还是有点不相信的,无缘无故,天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像的人?   看林宝玲一直盯着阿锦看,郑明珠抿了抿嘴唇,是有些不高兴的,嘴上说着什么会如常疼她,但亲生的和非亲生的还是不同的?   哪怕对方已经死了,还是这般惦记?   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潘美云倒是清醒些,一眼就察觉到阿锦和潘心悦的不同,这不是她养大的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没有这般出众?不过她长的真的好像心悦?   阿锦垂着眉眼,没有去理会不远处的三人,看了一眼时间。   已经一个小时,全律师她们也应该到了。   思索间,   门外走进来几人,都是一般无二的打扮,穿着黑色的西装,领头的那个戴着金丝眼镜,模样冷峻,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而跟在他后面的那几人,甚至还戴着墨镜,身材也高大,咋然看过去,倒是有点电影里□□的意味。   虽然知道这里是警局,   寻常不敢闹事,但不管是郑明珠还是下意识的往旁边的女警员身边靠了靠。   全律师扫眼看了一圈,目光精准的定位到阿锦身上,踏步走过去,点头道:“重小姐。”   “全律师。”阿锦直接开口说道,“今日麻烦你了,也知道你是个大忙人,这个案子不必你亲自出手,只要能力强,哪怕是刚初出茅庐的新人律师也可以。我没什么特殊的要求,只一点,不接受私下和解,不管对方提出什么条件。”   “明白。”全律师在来的路上,也已经大概从阿锦那边了解到案子的性质,真的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给律所里的实习律师练手都不够格,之所以值得他亲自出面处理,理由很简单。   燕氏集团是他律所最大的客户,而阿锦则是燕氏集团新上任的财务总监。   嗯,简而言之,得罪不起。   “……录音我已经发给你,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处理了。”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   “好的,重小姐。”全律师应答下来。   一直到现在,郑明珠才相信,对方说要告她,并不是一句随口说出的玩笑话,而是来真的,甚至连律师都叫来了。   “妈。”   郑明珠则是有点害怕的拉了拉林宝玲的衣服,低声叫了一声。   林宝玲也没想到,几句不当的话,对方就如此大动干戈,心里是有些埋怨对方事多,不过看着那几个黑衣大汉,就知道明珠怕是惹了身份不一般的人。   沉了沉心,便要开口说什么。   不过潘美云却先一步开了口:“重小姐是吧?你和我家明珠不过是拌嘴而已,用不着如此吧。明珠她也已经知道错了,说了会道歉,你又何必如此咄咄……”   “别说了。”林宝玲黑着脸打断潘美云的话。   林氏房产在海市也颇有几分名头,作为林家的大小姐,见识她还是有一些的,一看阿锦的架势就知道,是她们招惹不起的。   毕竟林家和郑家才到江市来发展,根基浅薄。   潘美云被林宝玲打断话,很是有些不高兴,正要开口,却被郑明珠一句不耐烦的:“你能不能不要添乱了。”的话说的面色发白。   再没开口。   她那副大受打击的模样,若是以往,林宝玲自然暗自高兴,不过眼下可没这个心情。眼见女儿都惹上官司了,哪还有什么精力争风吃醋?   “重小姐,对不住,刚才……”   “全律师,辛苦你了。”   阿锦对全律师点了点头,在几个大汉的簇拥下抬脚离开。她可没打算和她们继续纠缠下去,早在林宝玲她们没到之前,她其实已经可以离开了,不过因为要等全律师,才没走。   如今全律师已经到了,接下来的事,就不需要她太操心,自有全律师处理。   郑明珠自然不愿意让阿锦就这么离开,只是看着那几个貌似事保镖的大汉,也不敢开口说什么?   她再骄纵任性不懂事,这个时候也明白,自己得罪的人,身份不一般,且丝毫没有和解的打算。   这下,她怕是有点麻烦了。 第277章 被抛弃的女儿9   让郑明珠没有想到的是, 她这里除了接到一封法院的传票外,倒是没再有什么麻烦,本来心里还略松了一口气。毕竟虽然是法院传票, 但归根到底是小事,法院即便是受理了,她败诉了, 顶多也就是拘留十天, 罚点钱而已。   不是什么大事。   心里还有点嘲弄对方, 未免太过于小题大做了,告了她又如何?判决也不会重到什么地方,简直是在浪费公共资源。   却没想到,真正有麻烦的不是她,而是林家。   原因也简单,燕氏集团。   说起来,   林氏房产这几年的发展还算稳定,也一直都有想要拓展业务的心思,只是林舅舅是个守成之人, 心里一直都有些犹豫不决,不过伴随着林舅舅大儿子林峰毕业后进入公司, 这个提议又一次被说起。   不比林舅舅的犹豫, 林峰是个很锐利进取的人,野心也大, 和林舅舅是唯一的不同,他下面还有一双弟妹,林舅舅和林舅母都更喜欢嘴挑讨喜的小儿子,因而,对继承人的人选一直都有些犹豫不决。   私下里, 自然想把公司交给小儿子,但理智上却又知道,被已经过世的老爷子教导长大的大儿子才是继承公司最适合的人选。   林峰对父母偏心小儿子心里也有怨气,便一直想要做出些成就来,让父母看看,他才是最适合林氏房产的继承人,而不是弟弟那个只长一张嘴的公子哥儿。   不得不说,林老爷子能白手起家,攒下偌大的家业,能力本事自然不俗,教导出来的大孙子虽还年轻缺少一些经验,不过能力本事也不差。进入公司后,攒下一些经验后,便自动请缨到江市这里开拓市场。   并且在短短几年内便做出了成绩,创办的子公司,主业务是化妆品的代理,做的是有声有色,每年的盈利在百万左右。虽然不算多,但却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林氏地产的股东都很看好这个子公司,要大力发展,对子公司上心了许多。   也正是因为林氏地产在江市拓展业务,郑成功也起了别样心思,他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却擅长钻营,见林家的子公司发展的如火如荼,便也跟在在江市开了一家只有十多人的小分公司。   别说,他还真的能钻营,他的那个小公司,跟在林家子公司后面,还真的沾了不少光。   林峰对姑父的行为虽不喜,不过看在林宝玲的份上,到底没多说什么。他吃肉,倒也分了郑成功一碗汤。   正是因为如此,林家和郑家才会出现在江市。   他们的主场在海市,自然不会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林家那边有林舅舅坐镇,林峰放心的在这边发展子公司,倒是郑家,儿子还小,在念高中,这边的公司虽然小,但盈利不错,郑成功也很看重。   只是分身乏术,再加上林宝玲也不许他常过来,毕竟有出轨的先兆,自然要看紧一点。更何况海市那边的公司也离不开他。   见林家和郑家在江市这边发展的不错,这邓家也起了心思。   而且他家和郑家可是亲家,连带着和林家也攀上关系,有现成的机会,自然也想插一手。   邓复林虽然不喜郑明珠,但对家里公司的发展还很看重,所以便和郑明珠提了一嘴,而郑明珠为了讨好他,便和郑成功主动的提出,想要到江市来。   郑成功骨子里很保守,是不愿意把公司交给已经出嫁的女儿,怕弄不好,就成了女婿家的,不过女儿撒娇,儿子又小,又有林宝玲和潘美云的相继的开口劝说,最重要的还是林家那边支持。   他的公司可全靠林家支撑。   因而,也只能同意,不过他也奸诈,虽然同意,但股份却死死的捏在自己手里,只象征性的给了郑明珠一点。   咳咳,有点跑偏了。   郑家的公司虽然小,不过沾了林家子公司的光,发展的倒也不错,尤其是林家的子公司,今年如今才过去一半便已经达成了去年定下的KPI,这让野心勃勃的林峰更是生出无限的野望来。   说来也是巧合。   他念大学的一个关系不错的学长,毕业后进了燕氏集团,因绩效不错,今年刚调回燕氏集团总部,成为业务部一组的组长。   经由他的牵线,林峰也和燕氏集团的一个高管搭上了线。   也就知道燕氏集团再寻找国内NK的合作代理商。   林峰一下都动了心思,若是能拿下这个代理,可不止是对公司业务上的提高,更是和燕氏集团搭上关系,只要燕氏集团手缝里随便掉点,就够林家喝饱喝足,还有剩余的了。   所以,   这段时间他几乎是把所有精力都放到这个代理权上面,虽然还有几家公司也在争取,但不得不说,林峰的能力本事确实不错,人也八面玲珑,打败了其他几个竞争对手,拿下了NK的代理权。   如今双方都已经谈的差不多了。   只差签约。   但就是在这签约前,出了事。   签约这天,林峰带着助理,早早的就在燕氏集团会议室等着,看着手里的合同书,还有站在这二十多层高的大厦上,临窗而往,居高临下,让城市都变得渺小起来,他的野心也更是无限在滋长,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也会把林家发展成如此规模的。   只是他的野望还没维持多长时间,就见陈奇走了进来,也就是林峰搭上的那个高管。   他的表情有点尴尬也有点愧疚,手里更是什么都没拿,林峰也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什么都不懂,一看就心里就咯噔一下,有了不好的预感。   “陈总监。”   “那个,林总,不好意思,今天怕是不能签约了。”陈奇也没想到,一个代理权的合作而已,居然也能让新上任的重副总经理亲自过问,而且还一口否决了。   不好的预感应验,林峰连忙问:“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先前谈的挺好的。”他不会没头没脑的大嚷什么都已经谈好,他们这是违约之类。   只要合同没有落实,就不算违约。   更何况他们是乙方,有求于人,那态度就要端正。   眼见都要签约了,如今却翻了,陈奇心里也有点愧疚,倒也不曾隐瞒,把阿锦插手的事情说了出去,末了也没忘记安慰:“其实林总也不需要太担心,重副总经理是新官上任,需要了解公司的一应的运营和业务,暂停而已。”   “嗯。”   林峰却没报什么希望,毕竟新官上任的流程,他也知道,虽然要了解,却不会随意叫停一个已经马上签约的合作,更何况,他们这个合作对林家而言很重要,但对燕氏集团这样的大公司来说,却不算重要。   到嘴边的合作都吹了,林峰也没大吵大闹,更没埋怨,反倒是颇有风度,这让陈奇对林峰的评价更上一个台阶。   便也却探听了一番。   不过消息打探出来后,却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还是立刻给林峰打了电话:“林总,关于合作的事,我这边有了些消息,觉得应该告诉你。”   “陈总监,您请说。”拿下这个代理权,就可以让他的子公司在江市彻底站稳脚跟,林峰自然不能轻易放弃,这几日都在想着该如何挽回?只是一直不得其法,倒是没想到陈奇那边却有了消息,连忙开口问。   陈奇也立刻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说了出来。   林峰越听越生气,他是真的没想到,并不是重副总经理那边看不上他公司的规模,也不是有人截胡,更不是成了重副总经理杀鸡儆猴的那只鸡,而是纯粹因为私人恩怨。   不过虽然生气,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和陈奇道了谢,不然的话,他这里死了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陈奇做到业务部总监的位置,哪能听不出来林峰隐藏的怒火,挂了电话,也感叹了一句:“家门不幸。”并且在心里暗暗的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的教导自己的两个女儿,可不能这么坑。   而挂了电话的林峰,也是怒火滔天:“郑明珠!”   ……   “消息递过去了。”阿锦快速的翻动着手里的文件夹,头也不抬的问了一句。   何秘书三十多岁,为人严谨,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回答说:“是,陈总监那边已经知道了。”   “嗯。”阿锦点点头。   她入职燕氏集团成为财务总监兼任副总经理,也已经有十多天的时间了,她的入职的当天,公司里,各个部门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一则,她算是空降而来,而且一来就是位高权重,二则就是虽然不少职员都愿意相信燕总的眼光,只是阿锦过于有欺诈性的脸庞,还是让不少职员在心里犯嘀咕。   这么小,脸看上去嫩生不说还有些柔弱,她真的能胜任吗?   不过他们的质疑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因为阿锦在上任的当天,就雷厉风行的处置了一些内部的事务,例如一些走后门进来,还不好好干活,白拿工资的蛀虫,燕总会看在一些老人的份上,燕氏集团也家大业大,秉承着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惜,   阿锦对养鱼没什么兴趣,燕氏集团的福利待遇已经够好,却还不知足,人的贪心都是这么被养大的。   因为动作一下子太大的缘故,即便是有燕父出面坐镇,以就引起了几个股东的抗议,毕竟被处理的这些人里都和他们有沾亲带故的关系。   但阿锦可不吃那一套,都是股东,谁怕谁?   没错,   阿锦手里是握有燕氏集团的股份的,且还不算少,有百分之六。这可不是燕父给的,毕竟燕父再看好阿锦,也不会在阿锦没有展现绝对的价值之前,去赠送价值上亿的股份,这些股份,其中一半是阿锦陆陆续续收购的散股,另外一半则是一名股东急需用钱,要出手被阿锦拿下来。   毕竟商界里的一些规则,没人比她更知道。   想要有话语权,想要不被束缚,那么,在你证明你是无可取代之前,你最好有可以和他们抗衡的底气和根基。   而阿锦在燕氏集团的底气就是她手里握着的这些股份。   ……   当然,除了处理人之外,阿锦也没忘记为公司添砖加瓦,不知不觉中,就为公司拉来了两笔过亿的订单。   进一步的奠定她在公司的地位。   “我果然没看错人。”燕父满脸欣慰的看着阿锦,开口说道。   阿锦秀气的眉眼弯了弯:“还要感谢燕总的慧眼识珠。”   燕父听着阿锦的话,不由的哑然,倒是个不谦虚的,不过想到她入职公司一个月来发生的事,又点头。   虽不谦虚,不过配上足够的实力,那就是自信了。   寒暄了两句,又商讨了一下公司最近重要的项目,阿锦很快也就退了出去,要知道她入职后基础已经打的很好。   作为新上任的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她上任后的第一把火点的不错。   但仅仅不错对阿锦而言,是不够的。   她要的是烧的更旺。   所以,   肉眼可见的,阿锦变得忙碌起来,忙着进一步的了解燕氏集团名下的产业。   不得不说,作为五百强,燕氏集团的业务已经拓展到了全球,涉及的领域也相当的广泛,在东西欧那边都有远洋贸易,东南亚那边也有橡胶园,至于国内的产业,则以连锁酒店商场,服装美妆以及电子科技产业为主。   其中后者,是燕氏集团这几年主推的业务。   燕父的眼光非比寻常,再加上家里有两个科研人才,所以他比旁人更看得清未来的走向,是以高科技为主,所以对高科技的投资是不吝啬。也正是因为他超前的眼光,果断的决策力,还有不俗的家室,让他在几年前的时候就已经成功的和国家科技学院达成了合作。   阿锦如今主要负责的就是这一块。   虽然先前也了解了一些,不过那个时候她还没入职,了解的东西都是一些明面上,网上能查得出来的,十分有限。   但入职后就不同了。   她在不耽搁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又从头去了解,其他不说光是文件资料就有好几个阿锦那么高,是个相当庞大的工程。   也幸好,阿锦的记忆力已经锻炼出来,才没有让她看资料看的头秃。   不过饶是如此,也花费了她三个月的时间。   而这个时候,   也已经从初夏到了初秋。   阿锦状告郑明珠的判决也下来了,没意外,郑明珠败诉,她需要公开和阿锦道歉,并且赔偿她精神损失,五千块,并且负责一应相关诉讼的费用。   她也时隔四个多月,又一次见到了郑家人,也再一次见到了邓复林。 第278章 被抛弃的女儿10   和先前郑明珠还有林宝玲她们的反应不同,   邓复林看见阿锦,虽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   只是他的这番做派却让阿锦心生厌恶,额, 千万别误会, 不是因为邓复林没有认出她是盘心悦而厌恶。   说起来, 阿锦和曾经的潘心悦, 除了容貌相似之外, 其他就没有一处相似的地方,若真的熟悉潘心悦的话, 是绝对不会把两个人认错的。   就像林宝玲那般,看似哭哭啼啼, 很是伤心难过的样子,在警局的时候, 以知道阿锦离开前,她的目光都依依不舍。看着倒是一派慈母做派, 实则说明,她对亲生女儿压根一点都不了解。   “这位先生若是再这么看我的话, 小心自己的眼睛哦!”清淡的声线里似乎带着一股小女儿的娇俏,但说出来的话, 却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没错,她心生厌恶,是因为邓复林看自己的眼神不对。   怀念, 悲痛还带了些贪婪之意。   粘粘腻腻的让阿锦觉得恶心无比。   邓复林到底也是精英教育长大,反应不错,察言观色的能力也有,一听到阿锦的话, 也立刻明白,闭了闭眼,声音低沉的说道:“抱歉,我并没有要冒犯重小姐的意思,只是重小姐和我已经过世的前女友有些相似,这才一时看呆,还请重小姐见谅。”说着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悲痛。   说着快速的介绍了一下自己,且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邓家公子的身份拿出来,阿锦不知道,便重点说了自己是林家的外甥女婿,又有点尴尬的说自己的太太是郑明珠,她们先前还闹过一些不愉快。   更恶心了。   阿锦看着对方的表情,如是的想到。   “我对邓先生的过往的感情史没什么兴趣?而且我刚才没听错的话,邓先生和郑明珠小姐是夫妻,跑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面前,说你和我前女友相似,不觉得这话有些渣吗?”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还有,我和邓先生似乎没什么交情?你这大庭广众下拦住我做什么?怎么?想要为你太太抱不平,还是过来怀缅前女友?”   “不。”   邓复林开口拒绝,开什么玩笑?若说在刚知道郑明珠被人告了,他还有些生气,又不是什么大事,却如此上纲上线,不过在他知道阿锦的身份后,那点生气立刻消散掉。   燕氏集团新任的财务总监兼任副总经理,还是燕氏集团的股东。   三个身份,随便拎出来一个,他都得罪不起,更何况是集三种身份与一身,且他可不是郑明珠,娇蛮任性惯了,连点眼色都没有。   已经去查了重锦的资料。   是燕总的远房亲戚,燕总见她是个人才,在三年前便送对方去国外留学,学成回来后,力排众议,对其委以重任。   而重锦也没让燕总失望,如今任职还不到半年的时间,便已经超前完成了整个年底的KPI,其中几个重要的项目合同,都是她一力促成的,还包括和枫叶国生药企业的领头羊——克莱集团,达成合作意向。   慢慢道:“只是过来帮家母买东西,没想到碰到重小姐,便想过来为我太太曾经的鲁莽,表达歉意。”   鬼话连篇。   阿锦对邓复林这话做了如是的定义。   什么恰好碰到?骗鬼呢?以为她是什么初出茅庐的菜鸟不成?巧合?人为的巧合还差不多。   不然的话,她先前压根就没和邓复林见过,但他刚才看到自己,开口叫的不是潘心悦,而是重小姐,可见他早就知道,阿锦是重锦,而非潘心悦。   由此可推出,他是刻意的。   嘛嘛,不管刻意还是故意,她也都不感兴趣,反正邓复林在自己的黑名单里,而且是永久性的那种。   “阿锦。”   一道清亮却带着些许警惕的男声响起,伴随着声音,一个生的十分清俊的男孩儿,手里拿着两个冰淇淋,疾步而来,在看到邓复林后,猫眼里顿时涌出一丝敌意。而在打量邓复林后,目光更是警惕,对方虽然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不如自己,但也英俊挺拔,一身西装的成熟精英打扮,反倒是衬得一身运动服的自己稚气未脱。   敌意更重了。   “……他是?”木亦衡把手里的冰淇淋递给阿锦,低声问了一句。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阿锦接过冰淇淋,如是的回答说道。   木亦衡,她的现任男友,嗯,不是很正经的那种,大抵就是想的那样,对方是会所里的小哥哥,阿锦去放松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那副清清俊俊的小模样,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实在太是她的菜。   一个贪色一个要钱,便顺理成章的开始交往。   而邓复林听着却握紧了拳头,他知道,邓家的公司在燕氏集团面前,完全不够看,哪怕是在海市颇有几分底蕴的林氏地产,对方也不会看在眼里。   虽心里清楚,但却觉得不甘极了,尤其对方还用一张和心悦这般相似的容貌,说出这么扎心的话。   阿锦挥手表示,实话而已,哪里扎心了?   说实话,潘心悦会被邓复林所吸引,爱的爱的痛不欲生,但阿锦可不会。   且不说邓复林长的不是她的菜,即便是,她也没什么兴趣?像是邓复林这种人,看似深情实则凉薄,个性自私就算了,毕竟人有几个不自私的,但关键是邓复林还非要端着,有种当了那个啥还那个啥。   阿锦现在,年轻漂亮还自带亿万身家,找个像是木亦衡这样美少年男朋友,轻轻松松,为什么要想不开要去找一个渣男?   又不是脑子瓦特了。   “小可爱,我们走吧,时间差不多了,电影要开场了。”有了邓复林忽然冒出来做对比,阿锦看身边的木亦衡都更顺眼了,挽住他的胳膊,笑着开口说道。   木亦衡高兴的应答了一声。   临走前,还有些得意的看了对方一眼,一个老男人,哪能和自己比?   眼睁睁的看着两人亲密无间的离开,   邓复林的脸色陡然的阴沉下来,他在知道郑明珠得罪阿锦,还被告后,就已经开始盘算了,只是跟着律师去了几次,想要认识一下阿锦,若是能借此搭上燕氏集团的话,简直是飞来的机缘。   他日,邓家超越林家,不是梦想。   况且他也看了照片,对方和他一生挚爱的心悦,眉眼间生的有六七分相似,只是对方更大气潇洒一些,也更出色一些。   若是能有机会进一步发展的话,他就不用再和不喜欢的人一起了。   本来他想着,对方即便是燕氏集团的高管又如何?商业才能奇高,不代表她在感情上也强势,他可是见过不少,事业上女强人,但私下里其实很单纯,被什么都不是的男人哄得团团转,还觉得自己不够好。   尤其就他调查而来,重锦的年纪并不大,还不到二十五呢。   所以,   他精心制造了这次的偶遇,借着郑明珠的由头,和对方搭上话,却没想到,重锦的性情居然比郑明珠还不如,傲慢到了头顶。   虽然没说什么难听话,但就是那种不看在眼里的无视,才让他的自尊心更不能接受。   还有一点就是,   看着她和那个男的十指交缠的离开,亲密的共享一个冰淇淋,偷亲她的脸颊,他的心里竟是生出了一种似乎被女朋友背叛的愤怒感。   明明他和重锦并不认识。   额,一定是因为重锦长的和心悦相似的缘故,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对,一定是这样!   ……   邓复林怎么样?   阿锦是没什么兴趣,即便他真的不安什么好心思也没关系?她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一力降十会。   在绝对的实力之前 ,什么阴谋诡计都没用。   不过那是他非要凑过来的事,眼下嘛。   阿锦还是和自家乖巧软萌的男朋友,真的是难得有了一天时间约会,因她工作忙碌,没那么多时间。   所以,   全程都是木亦衡制定的,她什么都不需要管,无脑跟着对方享受就行了。   而且木亦衡这个人很知情识趣,不会因为自身出身贫寒,就意味的玩什么平民路线,还美名其曰,让人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生活。   该有趣有趣,该享受享受,能用特权的时候也不标榜什么一视同仁。   总之一句话,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开心怎么来?   对他这般的做法,阿锦表示十分满意。   若木亦衡真的学人什么精打细算,为了省钱就挑一些活动或者打折之类,今天的约会日大概就会变成分手日。   她这么努力工作,可不是为了受苦受罪,而是让自己过的更舒服。   ……   时间慢慢的走过,初秋变成了初冬再迈入深冬。   新年来了。   阿锦拒绝了燕父邀请她到燕家过年的事,燕家虽然家大业大,但人丁不多,长辈中燕祖父和燕大伯又都是工作狂,科研人员,过年也未必会回来,通常情况下都是燕父和燕母再有燕希三个人。   或许是因为对阿锦的看重,也或许是因为阿锦是孤儿的缘故,所以燕父才会向阿锦发出,让她到燕家过年。   没答应是因为她有点受不住燕母的热情?   额,就是那种,知道她没有男朋友时,拼命给她介绍对象,知道她有对象后,就催婚。   让阿锦实在有点受不住。   且燕家对她有恩,面对燕母的絮絮叨叨,她的态度强硬不起来。   既是如此的话,就只能少去了,所幸日常她的工作忙,去的次数不多,但大过年的,她绝对不会让自己这么堵心,了不得寻个时间,去探望一下,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对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句燕希了,他在阿锦到国外留学后没多久,就入了伍,并且在两年服役期间表现出色,再加上他自己也争气,重新参加高考,考上了军校,如今已经成为一名正式的军人。   燕父虽然遗憾,但到底也没有强求燕希再继承家业。   嗯,大概是因为抱孙子有望的缘故吧。没错,燕希服役期间,一次训练受了伤,到医院就医的时候,和一名实习医生看对了眼,对方主动的追的他,如今已经交往一年,感情稳定,据说等燕希军校毕业后,就会结婚。   对此,阿锦自然是送上祝福。   其实燕父还曾起过要撮合阿锦和燕希的心思,而燕希似乎也有那么点心动,不过燕父暗示的时候,阿锦温婉的拒绝了。   开玩笑,   世界这么大,森林这么广阔,为什么非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燕父虽有点遗憾,但却没强求,至于燕希的话,或许开始还有点伤心,不过入伍后那点伤心难过也随着繁重的训练,消失不见。   ……   十年后,   “妈咪,我喜欢这个,它可以作为我考满分的礼物吗?”一个五、六岁,眉眼生的极其秀气的小娃娃,指着橱窗里比他都还要大挖土机,一脸期待的看着阿锦。   “可以。”阿锦抬头看了一眼,她就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小孩子对挖土机这么钟爱,她家这个尤其,家里的各式各样的挖土机已经装满一个屋子,但在外见了,依旧走不动。   “谢谢妈咪。”   小娃娃一听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哒哒的就跑了进去。   阿锦也跟在他的身后,不过却打了个电话,让助理过来一趟,把这玩意拉回家,不然拿着它逛街的话,真的是有多不方便就多不方便。   说明一下,刚跑进店里的那个小娃娃叫穆宁,是阿锦从孤儿院里收养的孩子,他的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他被妈妈死死的护在怀里才逃过一劫。因他父母没有其他亲人,本来他是要被送到孤儿院里,不过穆宁的爸爸曾是她的下属,知道他出车祸,阿锦便也去看了孩子。   才一岁多的穆宁,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或许这孩子和她有缘,她抱起后,孩子就慢慢不哭了。   想了想,反正她是不婚主义者,收养一个孩子也不错。   便收养了穆宁。   虽然她的工作是忙了点,不过对小穆宁的关心爱护可不少,而且她也不是第一次养娃,对此也还算是有心得,也不缺钱,如今小穆宁健健康康,活泼又可爱。   她觉得自己也是个合格的妈妈。   买了挖土机,   小穆宁便处在了兴奋中,一心要玩,而且是迫不及待的那种,吃了午饭,就想要回去,今天是她和小穆宁的亲子时光。   对在外面玩还是家里玩,阿锦没意见。   便踏上了回家的路。   只是从商场出来的时候,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就是邓复林。   他不是一个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两、三岁的样子,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靓丽的女人,一家三口,看着还挺温馨。   可惜,那个女人不是郑明珠。   大概也没人知道,这个女孩儿是别人的第三者。   关于邓复林和郑明珠的感情纠葛,她闲暇也看了一眼,两人过的不咋样,表面夫妻,邓复林本就对郑明珠没什么感情,碍于林家,不敢离婚,只是结婚数年,郑明珠都没有孩子,据说是那次流产伤了身体,很难再有孩子。   本来想着医学发达,未必没有机会。   只是几年过去,不管是试管还是代yun,都失败了。   再然后,不用说,邓复林出轨了,而等郑明珠知道的时候,对方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她便是再大吵大闹也改不了,再者,因她的缘故,搅黄了林峰好不容易拉来的合作,惹得林峰对其厌恶不已。   如今已经掌了家的林峰,不愿意为她撑腰。   郑家的话,也全靠着林家才能生存,郑成功可不敢和林峰去杠,林宝玲虽然疼她,只是林峰可不买她这个姑姑的账,愿意那就是林峰和弟弟争权的时候,林宝玲站在了他弟弟那边。   无人可靠,又不愿意离婚,最终也只能忍下来。   见郑明珠服了软,邓复林的胆子也更大了,直接和第三者在江市安了家,且常年住在这边,颇有一家三口的架势。   不过依照阿锦对郑明珠的了解。   邓复林完了。   因为郑明珠这个人,任性自我惯了,老实说,她能忍下邓复林的私生子,阿锦还有点惊讶的。   不像是郑明珠的性格啊!   难道说是因为没了靠山?   关于这个问题,很快郑明珠就给了阿锦答案,不是,而是憋着大招呢。   她居然伙和林峰一起合作,在这三年里,不断的提供给对方消息,再加上林家和邓家本就有合作,郑明珠做的也小心,没被人察觉出来,最后林峰借着合作的关系,吞并了邓家。   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林峰掌控着邓家公司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跃成为邓家的公司最大的股东,最妙的是,这其中一半都是从邓复林那边过来,他自己竟不知道什么时候签订了股份转让书。   邓家自然不肯相信,说要打官司,这股份转让书,他是被人骗着签,他自己压根不知道,但又拿不出证据,毕竟黑纸白字,再加上郑明珠也收了钱,嗯,夫妇一体,郑明珠收了就相当于邓复林收了。   可以说,手续上没有任何毛病。   邓家人恨死了郑明珠也没办法,即便打官司,也输了。   而且事情传到网上后,网友也是一面倒的同情郑明珠这个原配,唾弃邓复林这个出轨还有私生子的人。   即便是如此,两人也没离婚。   因为邓家被郑明珠整破产了,不光是公司没了,就连不动产等等,郑明珠也在林峰的帮忙下,都捏到自己手里。   到最后的最后,   握着大半财产的郑明珠瞬间扬眉吐气起来,到最后甚至敢光明正大的带着情人出入邓家,只把邓父和邓母气到病床上。也成功的把邓复林气红了眼,狠狠的揍了郑明珠一顿,没想到下手重了,差点把人打死。   若不是邻居看情况不对报了警,郑明珠怕是就这么没了。   过后,邓复林被抓,还判了刑。   而郑明珠也没好到什么地方,因打的狠,伤到了她的腰椎,以至于她终身都只能坐在轮椅上。   …… 第279章 都市男女1   “锦怡, 做我女朋友吧。”   阿锦才睁开眼睛,就听到了这么一句话,抬头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 戴着金丝眼镜的青年, 目光深情的看着自己。   这是?   天降良缘?   因为暂时还没有原身的半分记忆, 阿锦也不敢随便的开口乱说话, 省的露出什么马脚来。   便垂下了眼睑。   见此,时越也没有催促, 毕竟他和锦怡虽然说起来是青梅竹马,在念大学之前, 他们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 不过他大学还未毕业就出国留学了, 后来他家也搬家, 他就再也没见过锦怡。   不过他爸妈和南家叔叔阿姨却没断联系, 一直都有来有往, 特别是他妈和南姨,关系一直都很好。   他是今年初的时候,结束留学, 回国的。   不过他和锦怡的重遇却是在两个月前的相亲会上, 组织这场相亲的是他妈妈和南姨。   话说,他在公司日渐稳定下来, 也就不似刚回来那段时间来的忙,有了空闲的时间, 他家母上大人便兴致勃勃的开始催促他,让他赶快找个女朋友回来,说什么他也老大不小了。   他一时半刻没那个心思,只是母上大人哪里肯听?见他没动静, 便给他安排了一连串的相亲,弄得他烦不胜烦。   最后碰到了同样被妈妈逼着相亲的锦怡。   经过一番交谈后,两个人迅速的达成了共识。   他不想被妈妈逼着相亲,锦怡也还未从情伤里彻底走出来,两人合作,于彼此都有利。   事实也是如此,   他和锦怡开始交往后,他家母上大人就再没逼过他,顶多就是念叨一下,让他和锦怡好好相处,锦怡这孩子知根知底,实在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大概是念叨的多了,而锦怡也却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儿,如今两人‘交往’月余的时间,相处中,他也有点动心。   便提出真正的交往,不是应付父母的那种。   不过显而易见,   锦怡她似乎还没有做好准备。   【稍等,记忆开始传送。】阿锦垂下眼眸后,大白便上线了,也没废话,直接就把原身的记忆传了过来。   记忆的融合让阿锦的眼眸有一瞬间的迷茫,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   ……   原身叫南锦怡,算是富二代出身吧,父母经营者一家不大的服装公司,她是家里的独生女,父疼母爱,家里也不缺钱,可以说她是被娇养着长大的,虽然是娇养,南锦怡的性子也确实娇气了一些,但娇气归娇气,人可一点都不任性。   甚至因为她幼年的时候,父母创业忙,顾不上她,让她养成了独立懂事的性格。   无忧无虑的长大,一直到大学毕业前,她就没受过什么挫折,可能就是因为她的人生太过于顺利的缘故,老天都有点看不过去,所以她的挫折来了。   大四下半学期开始实习了。   本来按照南父南母的意见,南锦怡是要进自家公司实习,毕竟家里就她一个女儿,公司将来早晚要交给她打理,如今早早的过去熟悉一下也是好。   只是南锦怡却有点不愿意,觉得是自家公司,她过去,公司里的职员怕都是捧着她,估计学不到什么东西,便拒绝了父母的好意。   和同寝室的室友,在网上四下投简历。   南锦怡是江大的,江大虽然比不上燕大,华大这样的百年名校,但也是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因而,没多久她就收到了一家大企业的面试通知,并且经过三轮的面试,顺利的留下来,成为一名实习生。   入职后,她被分配到了投资部,成为一名实习生。   她的顶头上司是许绍风,投资界的精英,据说公司也是好不容易才把他给挖回来的,为人雷厉风行,性格严肃,要求严格。   偏生呢。   南锦怡作为新人实习的菜鸟,本就什么都不懂,偏生还摊上一个要求严格到严苛的上司,以至于她是有些跟不上节奏,没少犯错,也因此没少被许绍风指名道姓的批评,后来嫌弃她拖小组的进度,一度想要把她踢出去。   也就是这个时候,南锦怡知道了,其实最一开始许绍风是不想要实习生的,觉得太麻烦了,她是被人事部硬塞过去的。   人事部的部长也是公司的股东,他没办法拒绝,不得已才答应。   也是因此,许绍风对南锦怡的态度才会那么不客气,是想她自己受不了,主动的辞职。   其实,别说南锦怡还真的在许绍风的高压下,有了退意,不过知道这个消息后,又打消了。   她虽然被娇养长大,不过南锦怡也很几分‘你越想我走,我就越不走,既然别人能做好,我也一定能做好’的韧劲。   也是这份的韧劲,成功的让许绍风对南锦怡改观。   便也不再那么苛刻,甚至偶尔也会开口指导一下南锦怡,大约是私下里接触的多了,慢慢的,他也喜欢上了南锦怡这个有点娇气,却更坚韧的女孩儿。   同样的,   南锦怡最一开始对许绍风的印象不好,也在相处中对他一点点的改观。   没意外,两个人相爱了。   交往后两个人很是甜蜜了一阵子,看的公司的人都有些牙疼,嗯,TC虽然是外企但是却没有一些外企什么,同公司不许恋爱的毛病,竞争虽然激烈,但办公室的风气却不错。   所以,   南锦怡和许绍风交往,虽然也有不少女职员酸,说南锦怡配不上许绍风,要知道许绍风不但是公司投资部的副总监,人也生的英俊挺拔,公司里喜欢他的女职员不在少数。   如今却被一个大学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拿下,怎么想心里都有点不平衡?   不过TC可是五百强企业,能进的都欧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哪怕是前台,也都是有分寸,有眼力界的。   因此,酸归酸,那也都是私下里念叨念叨,却不会多做什么?   南锦怡和许绍风恋情的挫折,并不是来自公司,而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就是他车祸去世好友的…额…算是遗孀吧。   只是两个人虽然摆过婚宴,但因年纪没到,并没有领结婚证。   许绍风有一个发小叫吴学博,和许绍风自小就成绩优异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同,吴学博虽然名字里有博,但却不爱学习,最是调皮捣蛋,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南下打工了。   不过许绍风和吴学博却一直都有联系,逢年过年还会一起聚一聚,感情很不错。   许绍风大学毕业这一年,吴学博经过打拼努力,也有了自己的服装店,甚至还有了女朋友,两人甚至已经摆了酒宴结婚,不过彼时吴学博还没过二十二岁,就没有领证。   谁能想到,   就再他办酒席结婚不久,就出了车祸,据说是进货的时候,因疲劳驾驶才导致的车祸。   吴学博的爸妈早就离婚,他跟着爸爸生活,他爸爸早就再婚,还又生了一双儿女,大儿子死了,虽然是伤心难过,不过也很有限。打理了丧事后就不再提起,至于吴学博的妻子,他们也没有领证,让她自行离开就行了。   至于遗产的话,吴学博的遗产不多,虽有自己的服装店,但房子是租的,唯一值钱的就是生前贷款买的一套两居室的婚房。   吴爸虽然对房子有想法,毕竟吴家不富裕,但他是个要脸的人,大儿子已经结婚,虽然没证,但不少人都知道的,又有吴学博的妻子宋瑞秋这个时候,检查出有了身孕。   虽然和大儿子关系一般,但到底是大儿子留下的骨血,吴爸便主动放弃了房子的继承权。   当然,前提是宋瑞秋要生下孩子。   宋瑞秋是孤儿,是在厂里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吴学博,两人感情也一直都不错,吴学博车祸去世,她自然要为丈夫生下唯一的孩子。   宋瑞秋怀孕,吴家那边的态度却很冷淡。   在他们看来,都已经没和她争吴学博的遗产,已经够意思了。   单亲妈妈不好做,月份小的时候还不显,但等到宋瑞秋身子笨重后,就越来越有些不方便。   许绍风重情义,念着和吴学博之间发小的情意,每个星期都过来看望宋瑞秋,有时间的话,也会陪着对方一起去产检。一度让宋瑞秋小区里的人以为,许绍风是宋瑞秋又找的,不少上了年纪的妇人,私下里还没少说闲话。   说吴学博才死,宋瑞秋就又找了一个,保不齐以前就有什么,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是谁的呢?   为此,宋瑞秋还和人大吵了一架,险些动了胎气。   许绍风也因为这些闲言碎语减少了过来的次数,不过即便如此,也没抵挡住流言蜚语,甚至吴家那边也听说了。   吴爸还特意过来,意有所指的说了一番。   把宋瑞秋气的早产,以至于孩子生下来,身体就有些虚弱,吴爸看着孙子和大儿子小的时候一模一样,后来越大就越像,这才不吭声了。   孩子是早产,自小就三灾五难,时常生病。   许绍风也因担心孩子的缘故,和宋瑞秋见面的次数,再次多了起来。他自己没什么额外的想法,只是想着对过世发小的孩子,多多照顾。   但对宋瑞秋来说,却不同了。   对一个单亲妈妈来说,在她困难的时候,发愁的时候,常常出现的许绍风让她感激万分。   但感情是会变质的,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宋瑞秋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许绍风,只是却不敢吭声,毕竟她和吴学博虽然没领证,但到底办过婚宴,还生了孩子,这遗孀的身份让她不敢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   若是一直如此或许也就算了。   但许绍风这边,因为忙着打拼事业的关系,一直都没交过女朋友,却让宋瑞秋渐渐的生出了一些希望。   总觉得,天长日久下来,他们未必不会有机会。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   她却知道了许绍风交了女朋友的消息,顿感晴天霹雳,心酸难过到不行,自然也就对南锦怡没什么好感,甚至敌意深重。   没少利用孩子来搅合许绍风和南锦怡之间的约会。   南锦怡虽养的娇气了一些,但又不是笨蛋,再加上女人在感情上,是有第六感的,一次两次,不等第三次,她就发现了。   宋瑞秋是故意的,她喜欢许绍风。   得出这个结论后,出于一个小女人对自己恋情的维护,南锦怡便提出让许绍风少去宋瑞秋那边,若真的担心干儿子的话,可以把孩子接到自己家里来。   许绍风虽然在工作上精明,雷厉风行,做事果决,但在感情上却没想那么多,他自诩光明磊落,谣言止于智者,不需要用疏远这种方式来证明。   果断的拒绝了阿锦的要求。   并再三的和南锦怡保证,他和宋瑞秋之间,绝对没有逾越,让她放心。   但这种事,怎么可能会放心?   尤其是南锦怡知道宋瑞秋对许绍风有别样心思。   因为这事,南锦怡和许绍风发生了几次矛盾,宋瑞秋那边知道后,更是利用儿子扩大了这份矛盾,甚至还到许绍风父母那边去刷存在感,说了一些有的没的话。   许父许母本就对南锦怡的娇气有点微词,被宋瑞秋这么一搅合,更是你不喜,没少在许绍风面前说南锦怡的不是。   刚开始,许绍风还会为南锦怡说话,但次数多了,许绍风也觉得南锦怡太过于敏感了。   许绍风觉得南锦怡在这件事上太敏感了,甚至都已经变得有点不像自己了。   两人吵架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多。   最后一次,   是在南锦怡生日这天,在两个人正是浓情蜜意,烛光晚餐的时候,宋瑞秋打来电话,彼时许绍风去了洗手间不在,看到是宋瑞秋的电话,南锦怡想也没想的就挂断了,见宋瑞秋再次打过来,甚至还拉黑了对方。   而后若无其事的把电话放回去,许绍风回来,她也没提。   她想的很简单,只是想要生日的时候,和男朋友过个二人世界一样。   但最后,   生日却成了分手日。   正吃饭的时候,许绍风接到了爸妈的电话,告诉他,康康进了医院,是突发的阑尾炎,让他赶快过去,还责问他,为什么不接宋瑞秋的电话?   若是孩子出了什么事?他心里不得内疚一辈子啊!   许绍风挂了电话,就深深的看了南锦怡一眼,拿起衣服就离开,走前,说彼此之间要冷静一下。 第280章 都市男女2   南锦怡听到这话, 一下就愣住了。   她不明白,即便是自己挂了宋瑞秋的电话,又如何?她不过是想要过个二人世界罢了, 怎么就要分手了?   委屈无比的她自然立刻就追出去。   在门口抓住许绍风的手, 询问他什么意思?   什么叫彼此之间冷静一下?是要分手吗?   许绍风这才把宋瑞秋儿子急性阑尾炎的事说了出来,并且说, 他可以容忍南锦怡素日里的一些小娇气, 哪怕是任性妄为一点也没关系, 但他绝对不许南锦怡在康康这里动任何的脑筋。   事关人命,她怎么可以这么任性?   他这话说得南锦怡委屈无比,她又不知道康□□了病,需要手术, 再说了, 退一步来讲, 即便是他生了病需要手术, 宋瑞秋这个亲妈不是在吗?需要他这个干爸爸非要过去吗?难不成, 他不去手术就没法动了不成?   并且要求许绍风留下来陪她过生日?不然的话就分手。   本来她是气话, 不过是想要证明一下,自己在许绍风心里的重量,比宋瑞秋母子要重而已。   很显然,   她高估了自己在许绍风心里的位置, 许绍风在愣了一下, 冷峻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失望, 直接拽开南锦怡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被留下的南锦怡站在门口,哭的不能自己,以至于餐厅服务员守在她的身边, 生怕她出什么问题?   哭了一场,   南锦怡的心情平复后,结了账离开餐厅,而后坐在跨江大桥上,带着冷意的江风让她的乱麻似的脑子也清醒了一些。   不过她中间却没少被过路的人担心她是要自杀的,毕竟她当时的样子,真的是狼狈,为了烛光晚餐刻意穿的礼服长裙,已经变得皱皱巴巴不成样,头发也被风吹得乱糟糟,精心化的妆容,也已经被泪水冲得不成样子。   那么一副鬼样子,被人当成自杀的人,没毛病。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收到了不少陌生人的安慰,告诉她,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风雨过后就是彩虹,让她千万不要想不开。   这些陌生人的关怀,让南锦怡本来糟糕透顶的心情平复不少,面对他们的劝说,只能告诉他们,自己是失恋了,心情不好,想要坐在这里平复一下,并没有要自杀的打算,让他们放心。   这话,她不厌其烦的说了很多遍。   不过奇异的,在这一遍遍中,南锦怡的悲伤难过似乎都减少许多。   一个过路的大妈更是安慰她,让她不要这么执着,世界上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了去,让她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还说可以把自己的儿子介绍给她,过后更是一连串的说了自己儿子如何如何?   另类的安慰,让南锦怡破涕而笑。   也觉得自己为一个男人,在这里哭哭啼啼的,有那么一点可笑。   因而,   在大妈离开后,南锦怡也搭车回去了。   南锦怡虽然是娇气了一些,但为人很坚韧,既然已经开始接受,那么她就决定断的彻底一些。   本来是打算辞职的,只是在江边坐了那么长时间,被江风也吹了许多,让她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一病就是三天的时间,而这三天里许绍风一个电话一条简讯都没有,甚至南锦怡决定给双方最后一个机会,拨通了许绍风的电话。   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黑了。   苦笑着挂了电话,彻底的死心。   病好后,南锦怡第一时间和公司递交了辞呈,大约还是有些不能面对许绍风的缘故,没等辞职流程走完,她就离开了公司,反正她又不缺那点钱。对公司来说也是一样的,南锦怡不过是个进公司还不到一年的小职员,即便是工作能力还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远不是什么重要的职员。   离职就离职了。   离职后的南锦怡,因为心情低落的缘故,也没心情去找什么新工作,反正她的家境好,她即便是在五百强的公司上班,每个月的工资,也都不够她花,还需要家里贴补。知道她失恋后,南父南母对她好一番的安慰,也没有催促她找什么工作,南父更是直接甩出一张卡,说她若是心情实在不好的话就到国外去旅游,放松一下心情。   南母的话更直接一些,给女儿安排了N场的相亲会,说什么忘记一段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额……不得不说,南母的想法很通透啊!   阿锦心里也赞同的点点头。   可惜的是,   南母的这份通透并没有遗传到南锦怡的身上,南锦怡虽然很听话的去了相亲,不过总会下意识的去和许绍风对比。   撇开一些外在情况,就本人而言,许绍风确实是个很优秀的人。   南锦怡初恋就碰到这样的人,自然印象深刻。   即便是已经下定决心要忘记但感情若是能控制的话,那这世上就不会有为情所苦的人了。   所以,   几次相亲下来,南锦怡却越来越记起许绍风的好,以至于碰到了一个很优秀的人后,也提不起劲,也才会一口答应时越的提议。   一起应付双方父母。   ……   “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抬头,阿锦看向时越,认真的开口说道。   时越早在阿锦越来越沉默的时候,心里也已经有了些猜测,对阿锦的这个答案并没有觉得很意外,轻挑了一下眉头,问了一句:“能说一下原因吗?”说着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   阿锦回答:“因为对你不公平。”老实说,她很是喜欢时越的,五官清俊,有着一双雾眼朦胧桃花眼,不戴眼镜的时候,看你是深情款款,眼眸里似乎只有你一个人,戴上眼镜后,有斯文败类的那味了。   是她喜欢的类型。   就是现在还不能下手。   “嗯?”对这个答案,时越是有那么点意外的,她这话的意思是?   “我想你大概也听说了一些,和你相亲的时候,我才刚失恋没多久,相亲也是拗不过我妈。”阿锦淡淡的开口说道,不似原身一样说不得,她是大大方方的说了出来,“…我前男友是我的初恋,也是个很优秀的人,当然,我不是说你不好,你也很优秀,只是我到现在还不能很好的忘记他,而心里还有他的我,若是答应和你交往,对你不公平,我也会看不起自己。”   也很容易产生三角恋,纠缠不清,到最后坏了两家多年的情分。   就像是上辈子的南锦怡,她答应了,在心里还有许绍风的时候,再然后,因为一些公司的事务,和许绍风再次重逢。在我心里有你,而你也没有忘记我的情况下,两个人没意外的再次暧昧起来。   而这个时候南锦怡和时越却已经谈婚论嫁了,双方的婚礼都在准备了。   南锦怡秉承着自己的自尊心,想要和许绍风断了,但许绍风却不愿意,数次的主动,更还有他的好兄弟帮忙助攻,就连宋瑞秋居然也过来道歉和劝说。   让南锦怡的心一次次的动摇,只是因为双方父母多年的交情,再加上时越本人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她不想两家因为她,多年的交情毁于一旦,也不愿意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但殊不知,她的这种犹豫不决的态度,往往才是最大的伤害。   甚至超过了,她在婚礼上逃婚而去的事。   阿锦的这话让时越既是觉得意外,又觉得是情理之中,对于阿锦失恋的事,他还是从母上大人嘴里知道的,还听了好一通他妈妈责骂锦怡前男友是有眼无珠。   如今,阿锦大方的说出来,让他的心里虽然有点小酸,毕竟阿锦为了他拒绝了自己,不过心里对阿锦的印象,确实又好了几分,“其实,我并不介意成为你的避风港。”   “我介意。”   “那好吧。”阿锦说的这样坚决,时越也不是个强人所难,虽然他心里是有那么点遗憾,毕竟他对阿锦还是很有好感度的,不过转念又想到,其实锦怡这样做,才是对她和他最为负责的方式。   不然的话,   锦怡今天答应了,心里却又想着另外一个男人,他便是再好的脾气性格,也没办法拍着胸口说,自己不介意。   男人,在这一点上是尤其小气。   他自然也不会例外。   想通这一点,时越对阿锦的好感度又高了几分,看着阿锦,认真道:“锦怡,你很好,你前男友和你分手,是他的损失。”   阿锦哼了一声说:“这是自然,我甩的他。”在这一点上绝对不能认输。   听到这话,   时越轻笑了一声,好看的眉眼弯了起来,越发显得他的五官清俊出众。   看的阿锦的呼吸都放慢了半拍,知道对方是个冷静且理智非常的人,便垂了垂眼眸,以免被他察觉出什么,可就不妥了。   “话说,我这算是被拒绝了。”时越看着垂着眼的阿锦,以为她想起前男友而有些伤心,心下一叹,岔开话题说道。   阿锦可不是原身那个被娇宠的有点天真,情商也有点低的小女儿,敏锐的Get到时越话里的体贴,歪了歪头,笑道:“啊,也不算是吧。只是想请时越小哥哥给我一点点的时间……”说着还用手指比划了一下下,搭着灿烂的笑容,很是有几分女儿家的娇俏,“…等我准备好,到时候若是时越哥哥也还没有喜欢上其他人的话,我们可以试试看。”   “……好。”   ……   说开了后,   阿锦是被时越送回家门口的,刚好在门口碰到外出回来的南母,南母看到时越,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眼神也不要太灼热,额,就是把时越当成准女婿来看,越看越满意的眼神。   “小越,到家里喝口水吧。”南母对时越是有十二分满意,这孩子,长得好,性格也好,和自家女儿还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意在,双方家庭也都知根知底,不比闺女自己找的那个强吗?   想到自己偶尔碰到过闺女的前男友,一张脸冷冷的,也没个表情,跟别人欠了他五百万一样。   时越轻笑说:“谢谢伯母,不过我公司还有点事,怕要辜负伯母的好意,不如下次吧。”反正日后有的是机会,而且下一次,他会以正式的身份前来拜访。   如此一想,他看了阿锦一眼。   脸上的笑容也比刚才更灿烂几分,眉梢眼角似都带了一股柔情。   他的眼神,看的阿锦的心里有那么点痒,不过面上却依旧淡定,挥手道:“时越哥哥路上小心,到家了记得发个微信。”   “好。”时越颔首,“锦怡和伯母也回去吧。”说着便上了车,挥了挥手。   南母也温声叮嘱了时越几句,路上小心,代我给他爸妈带个好之类。   时越也一一的点头应答下来,再次道了别,这才挥手驱车离开。   等不见了时越的车子,阿锦这才挽着南母的手,往家走去,期间南母也没忘记问阿锦,今天玩的如何?   “还行吧。”阿锦回想了一下原身的记忆,点头说道。   南母笑道:“这就好。”语气顿了顿,“锦怡,你听我的,好好和小越相处,妈的眼光绝对错不了的。”   “好,我知道了。”阿锦垂眼笑着点点头:“我一定会和他好好相处。”   南母听到这话,侧头,有点讶异的看了闺女一眼,细细的打量着闺女,要知道她这话不是第一次说,不过先前她说的时候,女儿都是沉默以对,她也知道闺女的心里还没能忘记她那个前男友。   但如今却接了话,她瞧着,也不是哄她开心的违心话,好像真的是这么想的。   她放心的同时又有点怅然。   放心闺女终于是长大了,懂事了,怅然也是这一点。   不过看到闺女终于回归到以往的活泼娇俏,也不再避讳,她的心里还是很安慰的,她就说嘛。   忘记前男友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启一段新恋情。 第281章 都市男女3   CBD某办公大厦,   八点左右,人来人往,正是上班的时间, 随处可听到点头问早的声音。   夏雯是一路小跑而来的, 挽好的头发也因为跑的太快而乱了,嘴里也是咋呼着迟到了迟到了之类的话。   那狼狈着急的样子,让大厦里的保安忍不住摇头, 开口提醒道:“小姑娘,你也不用这么着急的,这还有十多分钟呢。”这个办公大厦共有三十余层, 大小公司十多家,上班的时间多半都是固定的八点半左右, 作为一个在这里工作了好七、八年的老保安,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大叔,你不知道, 我们今天有一个重要的远程会议,昨天就已经说了,今天要早点来, 我这都已经迟到好几分钟了。”夏雯有些焦心的又摁了摁电梯钮,四下的目光更是没忘记打量其他电梯。   看看有没有开了,不过可惜,她的运气可能真的差了点,八个电梯没有一个下来的, 都是在运行中。   急的直跳脚的夏雯都有种想要去跑楼梯的冲动,但想到她的公司是在二十四层到二十七层,她的那股冲劲瞬间就蔫下来。   而听到这话,保安也只能给小姑娘送上同情的目光。   没办法,   这个时间是上班高峰期,电梯就没闲的时候。   果不其然,   迟到的夏雯在进到会议室的时候,上司那眼神凌厉的吓的她一哆嗦,险些把手里的文件夹直接丢出去,不过好在因为是在会议中,对方也只看了她这么一眼,没多说什么?   不过却没有让夏雯放心,反倒是已经开始哀嚎,想着自己的实习期怕是彻底黄了,许总对属下的要求本就严格,是公司里出了名的工作狂,本来他就对自己是靠着关系进门而不满。   如今她犯了错,还不被他逮着踢出去。   哪怕是姑姑怕也保不住她?   夏雯心里虽然哭唧唧,不过到底是重点大学毕业,基本的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又在严厉的上司手里也磨炼了一个多月,多少也炼出一点来,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中。   “对不起,许总,我不是故意要迟到,保证下次不会了。”会议一结束,夏雯立刻道歉说道。本来她先前想了许多,甚至都打算把自己今早倒霉的路程说一遍,但想到许总最讨厌人找一些有的没的借口,最后也只选择了最简单的承认错误的方式。   许绍风听着夏雯的话,本来已经到嘴边的训斥又咽了回去,脑海里忽然就想起了南锦怡,记得她犯了错,也是这副模样,心也就软了两分,挥了挥手:“很好,到底有些长进,没找借口,下不为例。”   “对不起,许总,我……额…”本来已经做好挨训的准备的夏雯,也已经在心里打好解释的草稿,虽然说她的心里也大定主意,等过了实习期,就拜托姑姑帮自己调部门,但自己走和被人踢走,区别可是很大的。   所以,打腹稿的她,都没细听许绍风的话,便着急的开口,不过等到反应过来,神情颇有些震惊。   猛然抬头,   却看到许绍风脸上的柔情。   咦?   柔情,她居然在许总的脸上看到了柔情,是她今天出门太着急,没来得及洗眼睛吗?   若非怕许总给自己小鞋穿,她都想当面揉一下眼睛,确定一下了。   看着夏雯脸上震惊的神情,许绍风也意识到自己又想起锦怡,想到她一声不响的辞了职,还拉黑自己,单方面的断了所有的联系,他的心情陡然就有点糟糕起来。   冷声道:“你可以出去了。”   “好的。”夏雯看着秒变脸的许绍风,也不敢耽搁,立刻疾步走出去。不过心里还是忍不住腹诽,能让许总那个大冰块露出那样柔和的表情,应该是他女朋友吧?不对呀,   听说他和女朋友在两个月前已经分手了。   难道说,是新女朋友。   没想到许总长了一副冷峻专情的脸,换女朋友的速度还挺快!   而被夏雯腹诽换女朋友可的许绍风,盯着手机聊天的界面,看了又看,尝试发了个表情过去,没意外,一个大大的红色感叹号出现。   忍不住露出一个苦笑。   他最开始是生气锦怡私自挂了她的电话,还以分手威胁自己不要过去看康康,他也是在气头上,再加上担心康康,就答应下来。   但,   这是气头上的话,不是他的本意。   却没想到锦怡却如此决绝,居然连挽留努力一下都没有,直接辞了职,拉黑他,断了和他的一切联系。   所以,   赌气之下,他也就默认他们分手了。   只是这一个多月来,只要他闲下来,脑海里总会不断的想起对方,这种感觉,是前所未有的,让他有点心慌,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对锦怡的感情比他以为的还要深。   是以,这段时间他才会心神不宁,若非前段时间有一个跨国合作需要他处理的话,相信自己这个时候,已经去找锦怡求和了。   求和。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个词居然会发生到他身上,想到以往看到朋友求女朋友复合,他还觉得有些夸张,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要经历一回。   ……   阿锦可不知道许绍风在经历过一轮心里路程后,已经打算找她过来复合了。   她现在正兴致勃勃的计划外出旅行的事。   最开始分手的那几天,原身因为伤心的缘故,过得其实有点浑浑噩噩,这也是南母在知道女儿分手后,立刻就积极安排她相亲的原因。   也是想分散一下女儿的注意力。   不过大概没想到有点弄巧成拙,本来南锦怡已经决定要放心,但在南母安排的几轮相亲宴后,对比相亲对象,发现没一个比得上许绍风,心思就有点偏了,才会有后来的事发生。   阿锦是不可能会和许绍风复合的,回想一下原身的那些记忆,发现,约莫没多久的时间,对方大概率就会找过来。   而后开启接下来一连串的爱恨纠葛。   想想,阿锦就觉得有点抖,那什么恩爱缠绵的爱情故事,果断不适合自己。   但是呢。   许绍风其人,除了在宋瑞秋这件事上拎不清之外,他本人还是挺优秀的,哪怕是在千篇一律的婆媳问题上,他也处理的不错。   嗯,许家是工人阶级出身,在知道南锦怡出身富贵后,许父还略好一些,但许母却有些不自在,怕儿子女朋友家里有钱,性格刁蛮任性,颐指气使,自己拿捏不住,所以第一次见的时候,很是给了南锦怡一个下马威,想要借此树立自己身为婆婆的威严。   都不等南锦怡有所动作,许绍风便已经解决了。   虽然惹得许母不高兴,之后对她更有意见,但不得不说,在这件事他对南锦怡无条件的偏爱,让她更心动了。   所以,   阿锦对他是没有什么恶感,真的说起来的话,还比不上对原身的。   事情最后闹成那样,原身是要背负很大的责任,若不是她当断不断的话,也不会反受其乱。   许绍风虽然也有错,但罪不至死,阿锦也不是那种是非不分的人,反正南家有钱,她这次不用操心钱的问题,不如外出浪上一年半载,等到她再回来的时候,相信时间已经能很好的平复一切。   “旅游?”南父有点惊讶的看着女儿,“怎么忽然要去旅游?”老婆不是说女儿已经想开了吗?和时家那小子相处的也不错。   阿锦点点头:“嗯,就是去散散心,而且我也觉得我需要出去看看,顺带的找找,自己日后的目标到底是什么?”老实说,她上次任务几乎是忙碌了一辈子,没有闲暇时间。   这次她的任务简单,可不愿意如上辈子那般忙碌了。   太累。   南父先是打量了一下女儿,见她眉眼不如前几日一般有郁气,开阔不少,心里也有些放心,只是沉吟片刻问:“你要单独出去?”   一听这话,阿锦就知道南父心里已经答应。   不过却担心她的安全问题,笑道:“爸,你放心,我不打算出国,只在国内走走看看,也不会学人去一些什么偏僻的地方。”更何况她也不是原身,手无缚鸡之力,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她的武力值就可以恢复不少。   其他不敢说,但自保绝对没得问题。   “那好吧,记得每天报平安。”南父对女儿还是很有信任度,便也点头答应下来。   南母知道阿锦要出去旅游后,除了有些担心她的安全问题之外,再有就是操心她和时越的情况,她这一走,按照她的说法,要好几个月呢,都没什么时间和时越培养感情了。   本来想要劝说,不过看阿锦高兴的模样,一些话她又说不出口了,只能再三的叮嘱阿锦,外出了也别忘了多和时越联系。   阿锦也有点不走心的点头答应下来。   额,她会记得,毕竟时越长得很符合她的审美,她是愿意多和对方相处相处,不过事有紧急性,万一她玩的太过于高兴,忘记了。又或者,在旅行中,遇到了看对眼的小哥哥,那什么……   那也不能怪她,对吧?   南母不知道阿锦心里的嘀咕之意,还以为阿锦答应下来,女儿虽然娇气,但答应的事,一般还是能很好的完成的。   几日后,   阿锦背着背包,开始了旅途。   送她去机场的是时越,   “路途顺利,若是遇到好的风景美食,也记得和我分享一下。”时越听到阿锦要外出旅行,并且很快就做好出发准备,心里是有点惊讶她的行动力的,也有点羡慕,要知道他回国后,都扑在工作上。   即便是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但如阿锦这样,外出几个月旅行,是不可能的,他没那么多时间。   所以,他这话,是夹杂了一点自己的小心思,但更多还是真情实感。   “好。”   ……   不得不说,   阿锦走的很是时候,因为就在她离开的这天下午,许绍风就来了南家。不过南父还在公司没有回来,南母则和小姐妹聚餐,也不在家。   给他开门的是家里的佣人。   “许先生,是你呀!”佣人是认识许绍风的,毕竟阿锦和对方交往的时候,也几次带他回来,“有什么事吗?先生和太太都不在家。”   “锦怡呢?她在吗?”许绍风听到南父南母不在家,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的,要知道,有次他在商场带着康康玩的时候,是碰到过一次南母,对方对他的态度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冷冷的。   佣人回答:“小姐,小姐也不在家。”   都不等许绍风开口问。   佣人就又接口说:“小姐她出去旅游了,这段时间都不会在家。”   “旅游?”对这个答案,许绍风还是有点意外,也开口问了问,对方到底去哪儿?什么时间回来?   关于这一点,佣人还真的不是很清楚。   本来第一次做求复合这种事的许绍风,心里本就有点忐忑不安,听到这话,心渐渐的有些沉,有了不好的预感。   若说先前他还对和锦怡之间的感情有信心的话,那现在就变得惶恐不安起来。   有种,   他和锦怡或许真的要错过的感觉。 第282章 都市男女4   阿锦的这一次旅行, 最开始打算的是两、三个月,心情平复了就回来,只是呢?计划往往都是赶不上变化的, 旅行这种事,玩的高兴起来是很容易上瘾的一件事, 尤其是不用担心钱的情况下。   所以,   她这一次的旅行, 从最一开始的两、三个月, 延长到半年,再到一年的时间。   玩的可以说有些忘乎所以。   别说什么许绍风,就是时越这个让她心动的对象, 若非对方主动先联系了她, 阿锦都险些抛之脑后去了。   一直到这天, 阿锦接到南母的电话, 声音都带着哭腔, 说是南父在开早会的时候,忽然晕倒了,她都没要停下来的打算。   第一时间赶回来,   虽然经过检查说南父只是太过于劳累, 再加上年纪大了, 才会昏倒。   但还是把南母吓的不行, 也成功的打消了阿锦继续旅行的想法, 并且决定进入公司, 分担南父的工作压力, 让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休息。   “锦怡,这次只是意外,公司接了大单子, 时间上也比较赶,我这才忙昏了头,只这一次。”南父开口解释说道:“锦怡,若你不愿意的话,爸还能再坚持几年。”   女儿愿意到公司帮忙,他自然是高兴的,毕竟他就锦怡这么一个女儿,家里的公司早晚要交给她,不过他更愿意看到女儿高高兴兴的,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若是女儿不愿意接掌公司,也是可以的,将来可以找职业经理人打理。   阿锦笑道:“没有不愿意,我也玩了这么长时间,也该收收心了。”家里的公司是原身该负担的责任,如今自然也就是她的责任。   该是自己的责任,她是不会逃避的。   若真的没那个能力也就算了,但事实却是,她有啊!   南父得到肯定的答案,心里也是松了口气,要知道或许真的是上了年岁的缘故,这两年来,他却是感到精神有些不济,不似早些年,即便是熬上几个大夜都没有问题。   开口说:“那好,过后我让宋经理带你。”宋经理是公司的老人,也是他的心腹,有他带着女儿,他也比较放心。   “好。”阿锦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道该说南父的行动力强悍,还是说担心阿锦会反悔一样,在当天下午的时候,宋经理就已经联系了阿锦,甚至已经动作迅速的帮她办理好一应入职手续,可以说明天一大早,她就可以到公司去上班了。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   但她在上班之前,还是要接受南父和宋经理的开小灶,当然,介于南父还在住院,给她讲课的主要老师就是宋经理。   其实宋经理对阿锦的印象还挺不错的,也知道她曾在五百强企业工作过,做得还挺不错。。   只是作为职员和作为老板,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过这一点,倒是不用他太去操心,毕竟他说起来也只是个职员而已。   他相信南父会教导清楚。   而他要教授阿锦的就是公司的一应运营等等一应的资料。   南家的阳光服装公司,成立的时间并不算长,满打满算起来,也才二十年的时间,是南父和南母从一间只有五平方的小门面做起,到现在拥有超过百余名员工,资产也逾亿的中等服装公司。   不过成立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在本地也是小有名气的品牌。   若是原身的话,或许还要好一阵子的手忙脚乱,有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但对阿锦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上辈子,在燕希的儿子长成之前,偌大的燕氏集团都是她在管理,她都能打理的井井有条,屡创新高,更不用说一家勉强算得上中等规模的服装公司了,都还比不得燕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她自然没有打理不好的道理。   只是南父和南母因原身幼年的时候,工作忙碌,对她心有愧疚的缘故,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强求过对方,甚至在她念大学的时候,还任凭她读的是外语系,而非金融管理之类。   所以说,   原身是半点都没有接触过继承人教育。   阿锦自然不会告诉南父,自己都知道,不用教的,而是乖乖的跟着宋经理开始学习。   是以一种让南父和宋经理都有些惊掉眼球的速度,消化了宋经理带过来的那些复杂的资料,甚至期间在南父或者宋经理进一步解释的时候,还能举一反三的问上一些问题。   惹得宋经理没少在南父跟前夸赞:“董事长,您有一个好女儿,学习能力很强,基本上听过一遍就不会再让人说第二遍,很聪明。”   顿了顿,语气里还有着羡慕:“……您后继有人,小南副总会把公司打理的很好。”   阿锦进自家公司,可不玩什么从基层做起之类,没那个必要,南父在和董事会的股东经过商议,任命阿锦为公司的副总。   当然了,   虽然是任命她为副总,但能不能坐得稳,让股东让职员心服口服,还是要靠阿锦自己。   不然的话,即便她是这家公司未来的继承人,南家握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绝对控股权,她也一样能被赶出去。   因此,   听到宋经理如此评价女儿,南父的眼镜几乎眯成一条缝,他也没有怀疑宋经理是为了捧他高兴,才这么说的,毕竟他也是闺女的老师,哪能不知道呢?   对女儿成为公司副总就更有信心了。   以至于心情都变得愉悦许多,让他的身体恢复的也比预计中要早几天。   南父出院这天,时越也来了。   一看到时越,这个对自家女儿不怀好意,心思几乎昭然若揭的人,南父能有什么好脸,脸上的笑容都淡了几分,成了公式化的客套:“贤侄来了,听说你进公司也有一段时间了,不过看着还挺清闲。”话到最后,还隐隐的带着几分不客气。   他住院的这几天,虽说不上日日都过来,但隔两三天,就会过来刷一下存在感。   时越知道南父对他不待见,不过对南父的心情,他表示理解,虽然是未来的事,不过想一想,若是将来他女儿被一个臭小子惦记,哪怕是自己看着长大,知根知底,他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老子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多年,养的水水灵灵,你倒好,想要连盆一起端走。   换他也心塞。   因为能理解,所以时越对南父冷淡的态度也不在意,依旧是笑脸相迎,跟着助理忙上忙下,打理南父出院的一应琐碎事。   和南父冷淡不顺眼的态度不同,南母是典型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再加上这几日时越时常过来刷好感度,便是女儿外出旅游的那一年多,时越也会常过来看望她,叫南母对时越是越发满意。   几乎已经认定这个女婿。   见南父如此说,便为其抱不平:“老南,你对小越别这么刻薄。都多大年纪了,不觉得丢脸啊!”   南母的话一说完,气的南父的鼻子都跟着歪了一下。   舍不得说自己老婆,那眼刀子直冲时越扔过去,都是这个臭小子的错,居心不良不说,哄骗了自家闺女不说,还蛊惑老婆的心,让她偏的几乎没边。   时越:……他是无辜的。   嗯,   就这个问题说一点。   阿锦和时越已经正式的确定了交往的关系,就在阿锦知道南父住院,连夜赶回来,是时越大半夜开车去机场接的阿锦。   甚至南父昏倒住院,让南母一时慌神,阿锦也不在,也是他忙前忙后。   其实阿锦外出旅游的这一年多来,除开最开始的一个月,他们是一直都有联系的,刚开始是时越要求阿锦发一些她旅行中的风景美图,说自己不能亲身去,过过眼瘾也好,云旅游也不错。   因为这个缘故,阿锦和时越的联系便多了起来。   某一日,忽然就发现,自己微信置顶的第一个人已经不是南母,而是时越,两个人的聊天记录打印成册的话,也都能出一本厚厚的书了。   知道对方是温水煮青蛙,不过阿锦不讨厌就是,不然的话,他们也发展不起来。   南父病倒。   看着时越忙前忙后的样子,阿锦觉得不给对方个名分,自己貌似都有点渣渣了。   ……   南父虽然出院了,但还是需要好好休养几日,确定身体痊愈后,才能去上班,不然的话,一旦再忙碌起来,他很容易再昏倒,而且因为他年纪大了,若是再因为劳累过度而昏倒的话,很容易会引发脑卒中或者中风的。   所以,   之前就已经说好,南父需要在家多休养一段时间。   至于公司的话,可以交给阿锦。   若是没有见识到阿锦的学习能力之前,南父不会放心的,即便要交给女儿,他也会陪着女儿一起到公司,给她撑腰,一直等女儿能独挡一面后,他再说休息养身体这回事。   但现在,他觉得自己可以多放心一些。   女儿聪慧,学习能力也强,他相信自己不在,或许对女儿的成长更好一些。   第一天去公司,   是时越送阿锦去的,就他的话来说,女朋友上班第一天,总要给他这个男朋友一个机会。   阿锦自然欣然应允。   “加油,我相信你一定没问题。”时越想到自己第一天去公司的时候,也被不少职员明里暗里的打量,即便是入职,也没少被质疑,一直到几个月后,他做出成绩来,才被认可。   他进公司的时候,还只是个经理,也还有爸爸手把手的带着,把权力一点点,不着痕迹的过度到自己手里。   如今锦怡一进去就是副总,执掌大权,中间缓冲的时间,少的可怜,怕是更要受到公司一众人的刁难,虽然知道南叔没少给锦怡开小灶,更还让公司元老级的宋经理,手把手的教导。   他的心里也更清楚的知道女朋友聪慧,不过作为男朋友,他还是有点小担心。   “等我凯旋回来。”阿锦勾头亲了一下时越的嘴角,自信满满的说道。   时越也回了一吻:“好。”   很快,时越就走了,毕竟他也是要上班的。   阿锦则是自信满满的走进公司里。   没有注意到,就在她右边十多米处,一个年轻靓丽的女人,表情先是震惊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但没多久,不知道想到什么一般,眉梢眼角开始慢慢的蔓延出喜色来,以至于她站在那里许久,才抬脚离开。   若是阿锦注意到的话,就会发现。   这个女人,就是宋瑞秋。 第283章 都市男女5   宋瑞秋做得也是服装生意, 经营着一家服装店,经过这几年的打拼,再加上她本人也颇具有时尚眼光, 因而她的服装店如今也小有名气,每年的盈利,足够她和儿子吴康康过得衣食无忧, 舒舒服服, 她更是在去年的时候卖了家里的两居室,换了更大的三居室, 而且还是学区房。   因而,   别看她是个单亲妈妈,但她的日子可过得比不少有老公的都舒坦, 让同小区的不少妇人都为之羡慕。   这中有儿子,年轻又貌美,还死了老公,敲黑板最重要的一点是有钱,这日子过得不要太舒坦。   但人的骨子里都有贪婪性。   有了面包,就会有更高的追求,对宋瑞秋这个年纪轻轻就成为单亲妈妈的女人而言,她眼下最渴望的自然就是爱情。   甚至她的爱情也早几年就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有一点不好的是, 她的爱情是自己单方面认为的,因为她喜欢对方, 但对方却只把她当成朋友,亲近照顾可以,但却不会再有进一步的发展。   让宋瑞秋苦恼不已。   她的心里清楚的知道,若是不能打破许绍风对自己‘弟妹’的印象, 那么照着他的性格,不管再过多少年的时间,他都不可能会喜欢上自己的。   只是,   要打破他对自己固有的印象,是需要徐徐图之,毕竟许绍风并不喜欢自己,若自己做的太过冒进的话,结果就只能导致对方疏远自己罢了。   本来她都已经计划好一切,却没想到,忽然间就从许绍风的嘴里频频的听到一个女孩儿的名字,南锦怡。速来性情严谨,脸上鲜少有表情的许绍风在说起对方的时候,眉眼五官都变得柔和不少,甚至自己几次都看到对方微微勾起的嘴角。   女人的第六直觉让她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没多久,   许绍风再过来看儿子的时候,他的身边就多了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儿,就是他频频提起的南锦怡,已经成为许绍风的女朋友。   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但真的听到许绍风承认,她的心还是痛的滴血。   结婚的都还有离婚,更何况他们只是恋爱而已,未必会走到最后。   宋瑞秋如此的安慰自己。   也幸好,许叔叔和许阿姨并不是很满意她这个娇娇女,让她的心里多少有了些安慰。   也是,   许叔叔和许阿姨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素来都是节俭的人,而出身富贵的南锦怡显然就没有节俭的概念,别说是做饭就是洗碗她都不会,甚至还说什么,日后雇个佣人就是,何必自己亲自动手那么辛苦。   更是让许叔叔和许阿姨心里对她大有意见。   这让她心里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想法,她可以利用许叔叔和许阿姨来达到拆散他们的目的,事情进行的还挺顺利。   只是有点苦恼的是,许绍风对南锦怡的感情比自己想的要深一些,即便是许叔叔和许阿姨不止一次的表达,他们理想中的儿媳妇是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顾家贤惠女人。   可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   许绍风都不为所动,还反过来劝说叔叔阿姨,家里有钱,何必那么辛苦?   眼见他们的感情越发深厚,宋瑞秋的心里是有点着急,不过很快她就又发现一件事,南锦怡是已经看出她对许绍风的情意,对她极是的防范的,也不许许绍风来她家里,说是孤男寡女要避嫌。   若是想干儿子的话,大可接出来。   为此,两人拌了好几次嘴,严重的一次,还冷战了两日。   这让她有了新希望,而且比让许叔叔和许阿姨开口更管用,她只是以儿子的名义,多给许绍风打了几次电话,就让南锦怡变得疑神疑鬼,南锦怡生日那天。她本来是打算寻个借口,给许绍风打电话,膈应一下南锦怡,若是让他们吵架就更好了。   没想到天赐良机。   儿子那天突然急性阑尾炎,需要立刻动手术,她送儿子去医院后,就立刻给许绍风打电话,也是老天垂怜,南锦怡竟然把电话挂断,还把她的号码拉进黑名单里,当时她真的是有股要笑出声的激动。   立刻带着哭腔给许阿姨打了电话,许绍风已经年近三十,却还没有结婚生子,而康康也因为许绍风的缘故,没少到许家去,很得许叔叔和许阿姨的喜欢,一听说康康有病,而许绍风又不接电话。   两人就立刻表示,他们会马上去医院。   而期间,也如自己所想的一样,路上他们给许绍风打了电话,而南锦怡看不惯自己,会拉黑自己,但却不会也不敢拉黑许叔叔和许阿姨。   绍风接到电话,依照他重情义和看重康康的情意。   结果比自己想的还要好,他们分手了。   最开始自己还有点不敢相信,毕竟绍风对南锦怡的情意,她是看在眼里,但一天天过去,一月月的过去,转眼这都已经一年多了,他们确实没再联系过,这让她的一颗心渐渐的放下来。   这一年多来,她已经得到了许叔叔和许阿姨的认可,这段时间,更是几次三番的给她和绍风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宋瑞秋知道,自己这几年来的付出都有了回报。   却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她居然又见到了南锦怡,心里有点慌乱,不过见她和一个青年姿态亲密,就知道她已经交了新男友。   这让放心。   也是,这都分手一年多了,南锦怡比绍风小了七、八岁,年轻女孩儿,沉不住,再交新男朋友,很正常。   “南锦怡,你们都已经分手这么长时间,你也有了新男朋友,那么就不要再和我抢绍风了。不然的话,我既然能让你们分手一次,就有第二次。”宋瑞秋看了一眼办公大楼,垂眼,低声说了一句。   好不容易,叔叔阿姨已经认可她,就连绍风的态度也开始软化,她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过来破坏她的幸福。   ……   阿锦可不知道自己又被宋瑞秋记了一笔,不过即便是知道,她也不会care,给你给你,都给你。   许绍风虽然优秀,但这个世界上比他优秀的人多了去。   例如,她家时越,不管是长相性格还是身家,完胜许绍风好伐。而且不同于许绍风父母横看竖眼,对南锦怡诸多挑刺。   时家父母对她不要太满意。   有这么好的一个对象在眼前,谁还会care前男友?她又不是原身,对许绍风各中放不下。   早不知道忘到什么地方去了。   阿锦不是第一次来公司,但却是第一次以副总的身份出现。   比之先前大小姐的身份更受到关注,尤其是公司的骨干,可都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呢。   她上任后的接手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更进一步的去了解公司,而是接手南父先前遗留下来的后续工作。   南父之所以会劳累入院,是因为想要拿下D家的服装制造项目,D家虽然是国内品牌,但这几年发展的势头很猛,接连拿下不少国际大奖,更是在今年的时候,成功的打入了国际市场。   只是一点,D家最一开始就是私人工作室起家,更注重设计,生产线就薄弱一些,虽然发展起来后,D家也有心想要扩大生产线,只是几次的收购都因为各中缘故而没能谈妥。   而公司的发展又势在必行,不得已,便只能把国内的部分业务外包出去。   和D家相反的是,南家是更注重生产线,衣服是出了名的公正细致,但相对的就是设计上却没什么出彩之处,只是中规中矩,这也是为什么阳光服装公司这几年裹足不前的一大原因,自身没有能拿得出手的设计师。   其实真的计较起来的话,阳光服装公司这两年已经在走下坡路,这也是为什么南父会这么看重D家项目的缘故。   本来和D家的合作,已经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却没想到南父陡然病倒,让合作停滞不前,公司也不是没有派其他人去和D家接洽,都有些不尽人意罢了。   因而,   阿锦一进公司,那些人就把这个已经成了烫手山芋的项目交给了阿锦,还先吹捧了一波,什么她也是在五百强工作过的,工作能力一定很强,又有南父在前,虎父无犬女,她也一定不会差。   看似称赞,实则带着恶意。   可以想到,若是她不能拿下D家的外包项目,那么等待她的一定是对她工作能力的质疑,一些不满阿锦进公司就做副总的,大概会说什么饭要一口口吃,做事也要一步步来,她先前不了解服装业这一行,不能太过着急之类,而后就顺势的提出,暂时解除她副总的职务,让她从最基层开始打磨。   说不得还有后续的事情等着她,例如在基层的时候,稍微动点手脚,让她学不到真正的东西之类。   不得不说,   手段真的很低劣。   而且会这么做的人,也很明显,就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胡董事,他手里握有百分三十的股份,他是公司第一次融资扩大时候的投资人,当时是以三千万,拿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剩下的百分之五,是他陆续收购而来。   剩下的大半都是被过户给了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元老级职员,例如宋经理,他手里就有百分之二,还有一小部分是被融资了。   胡董事一直都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和南父的经营理念也有些分歧,若非南父手里握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人又很谨慎的话,这公司说不得已经改姓胡了。不过即便是如此,胡董事也都没有放弃。   很显然,   南父的病倒,对他来说,就是个很好的讯号,甚至他也已经说服了其他股东,想要通过董事会,任命他为公司代理总裁的提议,连带着他儿子,也会成为业务部总监。   如今凭空冒出一个阿锦,一下就成了副总,压在他儿子头上就算了,甚至也因为如此的缘故,连带着他成为代理总裁都没能通过。   胡董事对阿锦自然是恨得牙根痒痒,但南父手里的股份多,他即便是联合了其他股东,也不行,更何况,宋经理对南父衷心,对他成为代理总裁,一直都是持反对意见。   所以,   他现在可是等着看阿锦的笑话,抓她的小辫子。   想着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丫头片子,即便是在五百强工作过又如何?隔行如隔山,他还就不相信,一个从未接触过服装行业,甚至大学念的也不是金融管理的丫头片子,还真的有什么大本事不成?   “爸,我觉得你这么做有些太着急了,而且也不妥,小南副总虽然之前没接触过,但到底在五百强公司工作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工作能力应该还是有一些,又有先前南总打下的基础,若是谈成,也在情理中。”胡董事的儿子胡帅,如今是业务部的副总经理,对空降而来,害的他不能升职的阿锦,也是有怨气的。   胡董事则笑着说道:“若是谈不成就最好,对我们父子有利,但若谈成的话,总归我们家也是公司的股东,年底分红也能更厚一些,怎么算我们都不吃亏。”   倒是那个小南副总,谈不成,他可以借机让她从副总的位置退下来,推儿子上去,若是谈成的话,他觉得自己要另做打算了。   胡帅听到胡董事这话,脸上露出敬佩的表情。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第284章 都市男女6   胡董事的小心思暂且不提。   阿锦这里临危受命, 接手了和D家的项目合作,若是原身的话因为先前没有接触过,即便有南父给她打好的基础, 也必定要手忙脚乱好一阵子,但阿锦不是啊!   所以,   她在接手后,动作很是迅速的就把因南父生病, 而暂且中断下来的合作连接起来,并且以让公司股东和职员都为之惊叹的速度,就已经把和D家已经签订好的合同书拿到手, 为自己上任后的第一件工作, 画下圆满的记号。   话说,   小南副总上任也才两天吧?   “D家代表是这么好说话的人吗?”公司一个元老级职员,有些怀疑的嘀咕了一句。   立刻就有另一人接口:“屁, 南总入院后,不是把合作的一应事宜交给业务部的胡部长吗?好像没什么进展, 还惹了D家那边不满意。若非病中的南总及时给和他私交不错的D家公司的一个高管打了电话,让其帮忙缓和一下的话,这个合同早就吹了好吗?”不过即便是有南总的情面在,听说D家那边也开始重新选公司了。   “由此可见,南总可不是破罐破摔,任亲唯用, 必定是早知道小南副总有能力, 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立刻就有一年轻的职员小赵也接口说道。   小赵是年轻职员, 才毕业没两年,和公司里的一些老职员,担心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不同, 知道南总的女儿要接手公司他心里是高兴的。   对他这种年轻职员来说,可是机会。   先前的职员也开口附和:“倒也是,毕竟自己的女儿,哪能不了解。”   他这话一说出来,立刻就得到不少职员的赞同,这话说的倒是极为在理。以至于不少先前跟风议论阿锦难堪大任的职员,这时心里生气一丝担忧,但愿小南副总不知道他们曾说过的话,不然的话,来个秋后算账就不好了。   除了他们之外,   同样担心的还有和胡董事交好的骨干。   先前他们曾在公司的会议上对阿锦成为公司的副总表示出明确的反对,如今自然更担心。   生怕自己会被阿锦找借口,让人替代他们,要知道他们可不比公司的年轻职员,哪怕辞职,也还年轻,有的是奋斗的机会。   他们可都是已经年过四十的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指着他们养家呢,若是真的被这么辞退了,那生活可就全乱套了。   这么一想,   无疑是把自己心里的胆怯给露出来,同时心里也有点埋怨胡董事父子,他们就不信,同为股东,胡董事父子就一点不知道小南副总的能力,如今倒是好。   不说胡董事现在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就是夺权失败,哪怕日后胡董事被赶出董事会,但依旧握有公司的股份,每年光分红,就已经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钱,不像是他们,在这个年纪离开公司的话,接下来的人生就完了一半。   胡董事父子先前也没想到这一点,胡董事年纪大,还能稳得住,但胡帅就不行,听到这些埋怨后,很是气了一回。   都是些墙头草,   真以为从龙之功那么好拿呢?只愿意接受来自成功的鲜花掌声,却不愿意承担失败的风险。   哪有这么美的事?   不过胡帅生气归生气,也不能真做什么?毕竟阿锦顺利的拿下D家,如今正是鲜花掌声一片的时候,没有万全的把握,还是不要出手,不然被对方捏住小辫子的话,可就不美了。   和胡董事哪怕年过五十也都保有一颗锐进的心不同,大概是一直跟在父亲身边,有胡董事为他保驾护航的缘故,胡帅的性格其实是有点保守的。   ……   阿锦对胡帅是个什么性格并不care,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把胡帅当成是对手,在她看来,胡帅不够格。   至于胡董事的话,倒是聪明,可是又如何?   别说阿锦能稳得住,只要不是那种被人一忽悠就上钩的笨蛋,即便是她中庸一些,没什么商业头脑,但只要捏紧手里的股份,一样是公司说一不二的大老板。   更何况,说一句不客气的话,即便是胡董事,阿锦也没太放在眼里。   她的眼光从来都不会局限在一个人的身上,那样显得自己的格局太小了,没什么远见。   所以,   D家的外包工作进行的时候,阿锦也没闲着,又顺手的给公司谈成了两笔好几千万的合作,她的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   就连胡董事看着阿锦进公司不但半个月,就已经完成了三个大项目,一应行事也很是老练,看不出一点生涩的模样,也慢慢消停下来。   他算是看出来,这位太子女是个优秀出众的,虽然比自己儿子小上几岁,但不管是能力还是为人处世的手腕,都是一流,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风采,假以时日,必定会带着公司走向一个新台阶。   自己的儿子,不是她的对手,那他还是消停一些吧。   反正只要公司越来越好,他作为公司的股东,也是直接的受益人。   看着阿锦的行事,胡董事的心态转变很是迅速,且中间没有一丝停滞,倒是让胡帅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是说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对方拉下马吗?   怎么就停了?而且还要去配合对方的行事,这什么情况?投敌还是没骨气的屈服?   “胡说八道什么?”胡董事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了儿子一眼,但凡他再争气一些,他也不至于熄火的这么快?嗯,总要挣扎一下,“……咳咳,我这是战略性撤退,拿鸡蛋碰石头,还是花岗石,那是傻子才做的事?你爸我是那么没脑子的人吗?”   说起来,胡董事手头上的股份可比南父少了几乎一半,但却已经能挑战南父的权威,甚至给太子女下绊子,可见他不光是心性本事一流,这识时务的能力和本事,亦是不俗。   胡帅听着胡董事一番信誓旦旦的话,嘴角歪了一下。   若我不是你儿子,还真的信了你的鬼话。   你这分明就是打不过要逃的节奏,还说什么战略性撤退?不觉得亏心啊!不过算了,看在他是自己老爸的份上,自己就不戳穿了。   保存一下他为人父的颜面。   阿锦对胡董事的识时务也很是满意,毕竟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不然的话,一味的冥顽不灵,她少不得就要做点什么了?   如今倒是刚好。   说实话,阿锦这辈子没打算再做个女强人,毕竟连着几个任务,她基本走的都是这样的路线,费脑子的很。   这一次她打算放慢自己的脚步,只要保证自己不缺钱就行,不必那么拼。   当然了,   不必那么拼,不代表就不拼,公司可以发展的慢一点,但绝对不能裹足不前,因为不进步的人,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它迟早是会被社会给淘汰掉的。   这可不是她想要的。   对阿锦稳扎稳打的做派,公司里不管是高层还是普通员工,都还挺满意,本来他们还担心,看小南副总这一上任就接连拿下三个大订单的情况看来,怕是个有野心的,把步伐一下子迈的太大,这对公司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要知道,   他们阳光服装公司,本就是个小店起家,是南总一点点的发展到如今的地步,走的本就是稳扎稳打的路线,若是小南总一上来,就迈太大的步伐,年轻职员还好一些,年轻,学习能力快,但一些上了年岁的老员工,怕就有点跟不上了。   如今倒是刚好。   不过职员满意,并不代表股东也满意,要知道阿锦一上来,给他们带来的利润太大,不少人一算,三项都是过千万的单子,等完成了,他们拿到手的分红,可是比他们往年一年分到的都要高一些。   如今却要降下来,心里自然不乐意。   只是他们手里的股份不多,最多的也只有百分之四,决定不了公司的决策,更左右不了阿锦的行事,倒是有不少人到南父那边去念叨,也有到胡董事那边鼓捣的。   南父对女儿那是全方面的信任,更何况他能把家里的小店发展成一家资产上亿的服装公司,眼光也是非普通人可比,自然看得出来,阿锦的做法,是对公司最周全的一个做法。   再说了,他本人就是稳扎稳打的人,对阿锦的这般的做派,只有满意,哪里来的反对?   至于胡董事的话,心里虽然也有微词,毕竟白花花的钱,谁不喜欢?不过他的前瞻性不错,眼光格局也还有。   也知道,阿锦的做法对公司来说,未必是最好,但必定是最佳。   心里虽嘀咕,但也不会反对。   倒是那两个前来说小话的小股东,被心情正不好的胡董事,指桑骂槐的说了一顿。   额,虽然不反对,但想到白花花的钞票飞走,心还是好痛。   ……   阿锦以最快的速度,搞定了公司所有的人,并且坐稳了副总的位置,看的时越敬佩不已,连带着喜爱阿锦的理由,又多了一个。   而事业上的顺利也带来了爱情上的得意。   虽然南父一看到时越就会露出一副嫌弃的不要不要的表情,但他心里是对时越这个准女婿满意的。   最起码对比前一个让女儿伤心难过的哭,时越是好的。   知根知底不说,人也足够优秀,更重要的是女儿和他一起,脸上从来都是明媚灿烂的笑容。   这一点让南父对时越尤为满意。   所以,   在时家父母有点试探性的提出,要订婚的时候,南父并没有反对,说只要女儿愿意,他们做父母的自然希望孩子幸福美满。   本来时家父母心里是没报什么希望,要知道他们认识的时间虽然不短,但真正交往却是从南父入院才开始,如今满打满算也才一个月的时间,再说了他们和南父可是多年的老朋友,彼此是什么性情还不知道吗?   说这话也只是试探性的提出,却没想到南父竟然同意了。   大喜过望之下,时家父母立刻告诉儿子时越这个好消息。   时越听到消息虽然惊讶,不过更多的还是高兴,便开始暗搓搓的打算求婚,没错,对比时家父母想的订婚之类,他更想要结婚。   嗯,虽然他和锦怡交往的时间不长,但讲良心,他们对彼此很是了解了,排开少年时的相识,自打被双方父母安排相亲后,最开始虽然是应付彼此的父母,但态度上也是认真的。   最起码,他是认真的。   而他也看得出来,锦怡虽然开始是有点抗拒,态度疏离,不过在他提出真正交往后,锦怡虽然是拒绝了。   不过却有认真的考虑,并且也在慢慢的走出上段恋情带给她的不快。   他在确定锦怡释然对前男友的感情后,他便也开始暗暗的追求,而锦怡并没有反对的态度给了他很大的鼓励。   如今,他们交往的时间虽然不算长,甚至说得上短,但他可以确定,彼此心意相通。   结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   阿锦也没想到时越会和自己直接求婚,老实说,看对方拿出戒指,单膝下跪的时候,她是有些吃惊的。   但吃惊过后,却也点头答应了。   “……不给我戴上吗?”阿锦把手伸出来,笑了笑,开口说道。   时越虽然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信心,但也知道他和阿锦交往的时间短,在求婚之前,他其实是没有底气的,倒是没想到阿锦会答应的干脆,一时有点愣住,在听到阿锦的话后,才略有些手忙脚乱的把戒指给阿锦戴上,   本就清俊温润的五官,此时更加的柔和:“好看。”语气却带了点傻乎乎。   “不起来吗?”阿锦看着还跪在地上的时越,又笑着说了一句。   看时越似有点呆愣愣的点头,而后有些同手同脚的起身,阿锦脸上的笑容也更明媚。   这样带这些傻气的时越,更可爱了。   “锦怡,谢谢。”宕机的脑子,终于恢复过来,先前的担心害怕也一扫而空,满心的欢喜,难得有些失礼,直接抱住阿锦,头是直接埋在阿锦的颈间,说出口的话也都还带着未散去的颤音。   阿锦回抱住时越,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其实相对于时越激动害怕,她的神情就有些淡定了,欢喜也是欢喜,但和时越却天差地别。   没办法,这就是活得久的不好。   ……   “什么?结婚?”南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因太过震惊的关系,他是直接从沙发上跳起来的,一贯沉稳的表情也是hold不住,若非时越眼下不在跟前的话,那眼刀子一准准‘唰唰’的会朝着时越飞过去。   “你小子居然敢得寸进尺,我只是答应你们订婚,谁让你求婚来着?”南父的声音之大,几乎要把包间的门给震破。   说什么婚礼的事,要劳烦他们做长辈的操心了。   听听,这都是什么鬼话?   本来还不错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糟糕起来,果然老狐狸教出来的小狐狸,都一样的狡猾奸诈。   时越这个罪魁祸首不在跟前,正所谓子债父还,时父这个在南父跟前的人,就成了他不爽的对象,额……知道消息的时候,因南母和时母的缘故,两家正坐一起吃午饭呢。   时父也没想到儿子会这么做,直接求婚不算,还要结婚,不得不说……不愧是他儿子,干的漂亮。   若非南父直勾勾的盯着看的话,时父都要笑出声了,不过看南父生气的样子,他也只能把笑憋回去,就他对老友的了解,若是他敢这个时候笑出来,回头他一定给自己小鞋子穿,最重要的是他会找各种理由拖延婚礼。   这就不好了。   所以,   时父也只能拼命的忍着,才没让自己直接笑出声来。   只是他憋笑的样子让南父更生气,正要开口说,别以为求婚成功就真的能结婚了,没他这个做爹的点头,看他时家能把儿媳妇娶进门。   不过南父这才张口说了一个字:“别……”   “太好了,真的要结婚了,那我明年就能做外婆了。”相对于南父的不能接受,南母却兴奋极了,她家锦怡长得漂亮,准女婿时越也好看,他们两个人生的孩子一定是最可爱的。   一想到,自己明年就能抱上软乎乎,可爱的外孙女或外孙,她的表情更兴奋了。   时母也是兴奋的不行:“那我也要做奶奶了。”不用去眼馋别人家的小宝宝,自家也会有。   想想,时母兴奋的手脚都不知道放哪儿好。   脑补过多的两人,甚至都高兴的开始讨论孩子的名字,屏蔽了在场的两位男士。   时父还好一些,自己也开始脑补,但南父却睁大了眼睛,委屈的喊了几句老婆,但沉浸在兴奋里的南母,压根就没听到。   南父更生气了。   看向时父的眼神更不善,不过时父也正畅想着孙子孙女的可爱模样,对南父不善的眼神,也没注意。   女儿幼年的时候,他和老婆因为工作忙的缘故,是交给他父母来带,等到他们安定下来,公司也走入正轨,回头才发现,女儿已经上中学了。没有陪伴女儿长大,一直都是南父心里的一个遗憾,时间不可逆,不过却能弥补,若是有个和女儿一般可爱的外孙女儿,其实,其实也还不错。   南父有点别扭的想到。 第285章 都市男女7   阿锦可不知道, 时越的这通电话打过去,引发的不是两家父母对婚礼的讨论,而是对孩子的畅想。   若是知道了,就只能告诉他们, 多想了。   她虽然答应结婚, 不过孩子的事, 却还早得很, 她现在才二十五,都还没玩够呢,可不愿意生孩子。   要知道为人父母的责任太重了。   不管是她还是时越都还没做好准备, 而就这个问题, 阿锦也已经和时越达成了共识,晚几年再说。   ……   虽然要结婚了, 不过阿锦并不忙,阿锦只提一个要求,就是要中式婚礼,其他的都是交给婚庆公司来处理, 至于细节的核对, 也都有双方父母把控。   决定不了的也还有时越。   作为新年的阿锦, 反倒是最清闲的一个。   一度阿锦的心里还有点过意不去,问了一句要不要帮忙?   “没事的,我可以很好的处理, 你只需要婚礼的时候,做个漂亮的新娘就好了。”时越温声开口说道。   时越这话, 让阿锦心里的那点过意不去,立刻没了。   就在两家兴致勃勃的筹备婚礼一应事宜的时候,许绍风找上门来了。   和原身在和许绍风分手后第一次相见的慌乱不同, 阿锦对许绍风可没半点情意,因而她能很平静的面对许绍风这个前男友,甚至温笑着开口打招呼:“许总,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许绍风前几日的时候,从宋瑞秋的嘴里知道,阿锦已经回来,且开始接手自家的公司,他本来还算平静的心绪,便开始翻滚起来。   这一年多来,他翻来覆去的想了许多。   发现伴随着阿锦的离开,他并没有忘记这个元气满满的女孩儿,甚至也愿意放下他的自尊心,主动的回头去找对方,可惜,她当时并没有在家,而是外出旅行了,自己也尝试过用其他方法联系她。   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锦怡她断了和自己之间所有的联系。   最先开始他打电话发消息,还只是显示在黑名单里,但某天下班他忽然间就发现,锦怡的号码成了空号,也就是她换了联系方式。   而新的联系方式她没有告诉他,也没有告诉他们之前的朋友和同事。   也就是说两人共同认识的朋友同事,她都没再联系。   那一刻的惊慌失措和害怕,他到现在想起来还有些不舒服,察觉到这一点后,他立刻就去了锦怡的家里,这次她依旧不在家,是她妈妈出来见的自己,虽然南母并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甚至语气说得上温和有加。   但说出口的话,却字字句句都带着刺儿,刺的他狼狈又难堪。   南母请他放过锦怡,既然分了手,就干脆些,不要再有任何联系。说他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更还是五百强企业的高层,应当不会学一些无知的人,胡搅蛮缠,不讲道理。   经过这次后,许绍风再没有去过南家、   他是喜欢南锦怡的,但再喜欢,也不能丢了自己的自尊心。   “许总,你找我有什么事吗?”阿锦直接的开口问道。她可没有和已经分手一年多的前男友,纠纠缠缠的习惯,一个合格的前任,应该就像是死了一样。她做到了,也希望对方能做到。   都是毕业多年的文明人,没必要学一些还在校的小年轻,玩什么分分合合。   许绍风看着一年多未见,更加明媚大方的阿锦,心下微酸,他已经从宋瑞秋的嘴里知道,对方已经有了新男友,据说感情很好。他知道,自己不该去挖墙脚,有违自己这么多年来受教的教育,但他真的不想要放弃,难得他这么这么喜欢一个女孩儿,即便是他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也依旧忘不了对方。   也害怕自己错过后,余生都是遗憾。   张了张嘴,心底蔓延出一丝羞耻,“你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吧?”说完似乎有些不能适应这种话一般,眼睛撇开,不敢去看阿锦。   “不用了,若非公事,我不喜欢和我男朋友以外的人吃饭。”阿锦摇头拒绝。许绍风这样子,她哪能不知道?对方这是已经彻底想通了,又过来寻求复合呢?   可惜,原身对他有感情,所以会对他小学鸡似的追求方式感兴趣,点头答应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吃饭,甚至还推了几次未婚夫的约会,也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中,对许绍风的感情一次次的加深,才会在婚礼时候,许绍风一出现,只犹豫了一下,就跟着对方离开了。   许绍风听到这话,眼睛黯然了一些,“其实我……”   “那个,虽然打断人说话是有些不礼貌,但是我觉得我应该还是先把话说清楚。”拖拖拉拉,犹犹豫豫,这种词,很少会出现在她的身上,所以阿锦的话,果断而直接,“……虽然我这么说,可能是有点自作多情的嫌疑,不过,依照我们交往时候,我对你的了解,应该也没错的太过离谱。你今天过来,可能还是有些舍不下对我的感情。”   “不过许总,你这反射弧度也太长了一些,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你不会是才想明白吧。”阿锦对这话可不信,尤其是想到许母,哪能会没有任何动作?怕前脚知道他们分手,后脚就给许绍风安排相亲,当然,她并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南母也是这么做。   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强。   只是,这都分手这么长时间,前女友甚至已经开启新生活,也有了新感情,你这还凑过来,可就不合适了吧。   赶着做那个什么三,这还是以冷静自持出名的许总监吗?   “……喏,看到了没?”阿锦伸出右手,亮出了时越前几日才给她戴上的求婚戒指,在阳光下,布灵布灵的很是闪亮:“我没有邀请前男友参加我婚礼的嗜好,所以婚宴就不给许总发邀请函了,见谅。”   这话说得没什么诚意,甚至细听下,还带着一股报复性的意味。   许绍风听着阿锦这么直白的话,脸色先是白了一下,不过到底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倒没有胡搅蛮缠,只是走的时候,脚步似乎有点飘。   搭着对方英俊的面庞,挺拔的身材,让不少过路的年轻女孩看着,脸上略露出心疼的表情。   看向阿锦的目光似乎带了一丝谴责。   怎么舍得这么帅的帅哥难过?即便是犯了错,看在脸的份上,只要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原谅一下下?   对这些谴责的目光,阿锦统一无视了,都是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要被他们所影响?   至于许绍风,   虽然他的性格上可能有点瑕疵,不过人无完人,很正常,但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若他还像原身记忆里那样凑过来的话,就只能说明原身对他不够了解。   其实,就这一点上,阿锦是真的有点怀疑的。   许绍风在明知道原身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却还一次次的凑过来,虽然套上了真爱,喜爱的壳子,但总觉得有点假。毕竟挖人墙角什么?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或者说,许绍风嘴里说得爱,也是有些飘的。   若真的爱,就会为对方考虑,不会让自己爱的人为难,左右摇摆,最后让她的名声蒙上一层瑕疵。   喜欢才是放肆,爱是克制。   当然了,以上这些纯属阿锦的猜测罢了。   而且事情发展到最后,责任最大的还是原身,犹犹豫豫,既被前男友再次吸引,却又没那个勇气,开口直接和未婚夫说分手,以至于拖到最后。   不管于人于己都没什么好处。   ……   这次,或许是因为阿锦从一开始就拒绝的很干脆的缘故。   所以,   阿锦也只见过许绍风这一次,此后,便再也没有看到对方,倒是宋瑞秋,在阿锦的婚礼前,倒是来了一次。   本来阿锦是不愿意见她,是她自己不顾婚庆那边工作人员的阻拦,直接闯了进来,脸上都是愤怒的表情,竟然指责阿锦心狠,居然伤害许绍风……额,她的话都没有说完,就自己跑了。   原因也很简单,阿锦没废话,直接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临走前还没网就丢下一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话。   她这话说得也不觉得心虚。   要知道,宋瑞秋过来劝阿锦可不是什么忽然间就明白,悔悟了,而是被现实打击到,更兼她的心思恶毒的缘故。   要知道,许父和许母虽然在她的刻意的讨好努力下,是有些认可宋瑞秋,甚至看儿子这一年多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情况下,还给宋瑞秋制造过几次机会,可惜许绍风对宋瑞秋实在没那个意思,也就那么过去了。   但心里,   许父和许母对宋瑞秋是有意见的,且不说她是寡妇,嗯,在许父和许母这种老一辈的人看来,宋瑞秋和吴学博虽然没有领证,但两人摆过酒席,那就是夫妻,更不用说宋瑞秋还生下了吴学博的遗腹子。   若是让他们认宋瑞秋做干女儿,他们倒是义不容辞,但若是宋瑞秋想要成为他们许家的媳妇,那就有的说了。   尤其是许母,婆媳是华夏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先前,南锦怡那般出身,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家境富裕的独生女,年轻又漂亮,就着许母还有意见,觉得阿锦性子娇气,更何况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在许母看来,那是绝对绝对配不上她优秀有出色的宝贝儿子。   因此,   她虽然一时点头,但心里却觉得是权宜之计,毕竟这一年多来,她给许绍风安排了不少相亲,都没成。   许母有点害怕许绍风钻牛角尖。   这才默认下来,到最后还主动制造机会,谁想到,她都做了这么大的让步,宋瑞秋却还不争气,没让儿子点头。   想了又想,也明白了儿子的大概对宋瑞秋的照顾和体贴,估计还是因为吴学博的关系,便立刻反悔,而且下定决心,要给儿子寻个才貌双全,性情温柔又顾家的女朋友。   而且行动力MAX的张罗起来。   宋瑞秋知道后,简直要疯了,心里不知道骂了许母多少遍,但在许母跟前却还要带笑,说是自己辜负了她的好意。   想了又想,宋瑞秋觉得,说到底,许母还是嫌弃自己结过婚还带着孩子,所以她做出一个荒唐又大胆的决定,就是让许绍风也结一次婚,而后她再想办法让许绍风离婚,到时候,大家都是二婚。   谁也别嫌弃谁?许母就不会有意见了。   不得不说,   嗯,宋瑞秋的脑回路也是有点不正常。   阿锦想到原身记忆里,南锦怡和许绍风婚后的生活,鸡飞狗跳,都是拜宋瑞秋和许母所赐。   所以说,越想她越觉得南锦怡的脑子也是不清楚,这样的生活是她上赶着的。   不得不说,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家其实都差不多。   幸好,她够聪明也够理智。   阿锦弯了弯眉眼,看着镜子里,眉眼如画的自己,如是的想到。   ……   婚礼上,   阿锦是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双方父母的见证下,被时越牵着手,踏进了自己另外一个人生旅程。   这次,   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丢尽颜面,更不会被人指指点点。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许绍风也不知道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思过来的,只是看着台上的一对新人,他的心有些疼,甚至脑子都有些错乱,觉得不该是这个样子,他不应该是躲在一角落,这么偷偷的看着。   自己应该去带走锦怡。   不过想到她对自己说的那些无情话,他也只能露出一个苦笑,在礼成后,有些失魂落魄的离开。   他喜爱的女孩儿今天结婚了,新郎却不是自己。   ……   番外,   十年后,   许绍风今天提前结束了工作,几乎是掐着时间点,来到了民政局,他的妻子,再过十多分,就会变成前妻。   民政局这个时候临近下班,前来办理业务的也没有,所以前后不过十分钟,他的结婚证就变成了离婚证。   在拿到离婚证后,前妻是连句话都没说的就搭车离开。   看着对方走的毫不犹豫,甚至一句话都没有,许绍风有点恍然,他和前妻虽然是相亲认识,但初始他们也是有很多话,纵然说不上恩爱,但也相敬如宾,有商有量,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一句话都没有呢。   是宋瑞秋一次次的过来麻烦自己,还是他妈妈从刚开始结婚,就一遍遍催促他们要个孩子,还是在前妻生下女儿后,妈妈有些失望的神情,紧接着就是一遍又一遍催促他们赶快生二胎,给女儿添个弟弟。   妻子却觉得孩子一个就够了,再多她也没精力去带。   但妈却坚决反对,两人为此经常争吵。   越想越脑子越混乱,到最后许绍风干脆不想了。   反正也已经离婚,再想那么多也没用。   许绍风刚离婚,婚房给了前妻,他也不愿意回家听许母的唠叨,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不知道何时来到了一个广场上,天色渐渐暗下来,商场门前的喷泉开始表演,些许水滴溅到他的脸上,带了些凉意。   让他的思绪也清醒一些。   忽而,他听到了一道软软糯糯的童音“爸爸,妈妈,你们等等我丫。”还带着可可爱爱的尾音。   让许绍风不自觉的顺声看了过去,   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孩子,生的粉雕玉琢,他手里拎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购物袋,里面装着玩具,不过很显然,这个袋子对他而言还是有些大,也不知道拎了多久,小脸已经红透,还喘着气,显然已经累了。   看得人心生不忍,恨不能替他拎着东西。   许绍风也生了这个心思,刚要开口,就听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小时宝贝,加油哦,妈妈在这儿等你呢。”   立刻抬头看去。   就看到阿锦就站在前方不远处。   模样和他十年前在婚礼上见过的样子,没什么不同,岁月似乎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一点点痕迹,还是那般明媚灿烂。   他抬了抬脚,想要走过去,开口打招呼。   但才走一步。   就愣住了。   “小时,你答应过爸爸什么?”时越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清润的五官,在时间的沉淀下,让他的面容看着多了一丝成熟,一身的运动装,却又让他的气质多了几分活泼。   小时,大名南遇时,阿锦和时越的一对双胞胎儿子中的老大。至于小儿子则在家里没有跟他们出来,名字则叫时遇南。   可以说阿锦和时越这一对儿子的名字,起的很是不走心。   为此,   不管是时家父母还是南家父母,都对儿子/女儿,翻了个大白眼,不过那个时候,户口已经上了,再改也来不及。   南遇时碰了碰手指,声音有点心虚:“答应过爸爸,自己的东西要自己拿。”可是他真的有点累了。早知道就不买这么多了。   小小的人儿露出苦恼的表情,萌的人一脸血。   “可是,可是我真的有点拿不动了。爸爸,你可以帮帮我吗?”   时越叹了口气,低头先是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趁机教导儿子:“下次记得量力而行,既然拿不了那么多,就不要贪心,不然的话,就会像是今天这样,知道吗?”   “知道了。”南遇时低下头,应答下来。   “自己答应的事,要做到,爸爸不会帮你拿玩具。”时越开口说道。小孩子,不能因为小,就要纵容,要让他养成良好的习惯。   南遇时虽然有点难过,不过还是十分听话的又拎起东西,不过他还没走,却被时越一把抱在怀里。   “爸爸。”   时越看着儿子微红的小脸,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好了,虽然爸爸不能帮你拿玩具,但可以抱着你,因为你还小,爸爸该保护你。不过,玩具记得自己拿好,知道吗?”   “嗯嗯嗯。”南遇时小鸡啄米的点着脑袋。   “走吧,别让妈妈等急了。”时越抱着儿子,大步朝阿锦走过去,“老婆,我们回家吧。”   “好。”   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亲亲密密的离开。   许绍风想,或许当初锦怡那般决绝的拒绝他,是对的。 第286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1   大梁, 逸郡王府,   上元节刚过去没几日的时间, 府中的门联还鲜艳着,但郡王府里却没有多少喜色。   原因也很简单,郡王爷和王妃最疼爱的女儿,皇上亲封的福安郡主,赵文汐,在昨晚的花灯会上,竟是走丢了。   消息一传到郡王府里,郡王妃当即承受不住,就昏了过去,直至现在, 郡王妃是醒了晕, 晕了醒。郡王爷也是大怒, 亲自带了人去找郡主, 一夜未归。   府里一时间因小郡主的丢失,而乱成一团。   说起郡主,本来作为一个郡王爷的女儿,顶天也就是县主, 但因为她是难得的龙凤呈祥, 又生在皇家,这逸郡王还曾是今上的伴读,感情不错。   故而,破格封了她为郡主, 还亲写了福安二字做封号。   可谓身份尊贵。   “嘤”的一声,已经昏过去多时的逸郡王妃,再次醒了过来。   “郡王妃。”一个略上了年岁穿着藕荷色的婆子忙走过来, 轻声喊了一句。   回过神的逸郡王妃立刻起身,抓住嬷嬷的手,着急的问:“陈嬷嬷,郡王爷可回来了?福安,福安她……”   陈嬷嬷是逸郡王妃的奶嬷嬷,看着她长大,如今见她憔悴的模样,也是心疼的厉害,又想到不知道在哪儿受罪的小主子,心里已是把那些拍花子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又一遍,不过心里再痛恨,这个时候也不能说出来,不然会让郡王妃更难受,只安慰道:“郡王妃,您别急,咱家郡王爷亲自带人找的,皇上知道后,也第一时间让人封了城门,那些人必定逃不出去。小郡主必定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对,我的福安一定能平安回来。”逸郡王妃也跟着重复了一句。   就是在这个时候,   外面忽然传来嘈杂的吵闹声,让陈嬷嬷心里很是不悦,谁这么没规矩,居然在郡王妃的院子里吵闹?不要命了。   逸郡王妃本就沉浸在丢了女儿的痛苦中,听到吵闹声,无来源的涌上一股火气,几乎烧的她理智全无,怒声道:“谁这么没规矩?不问缘由,拖下去先掌嘴二十。”   她这话才落音,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   “郡王妃,求求您,救救大县主吧。”   是竹翠苑的丫鬟。   陈嬷嬷立刻反应过来:“郡王妃,是大县主身边的丫鬟。”   竹翠苑住着的是郡王妃的大女儿,也是府里的嫡长女,不过大县主虽然是嫡长女,但并不得郡王妃的喜爱,原因就是郡王妃嫁到府里三年,迟迟没有身孕。   彼时,郡王爷也更宠爱周侧妃。   膝下无子,也不得丈夫喜爱,一度她郡王妃的位置都有些不稳,调养了许久,喝了不少苦药汁,好不容易才有孕,却没想到,郡王妃传出有孕不久,受宠的周侧妃也传出了喜讯。   这让郡王妃一心盼着肚子里是个儿子,本来御医那边也诊出是个男胎,不想,生下来,竟是个女儿也就罢了,毕竟这种事经常有误诊。   但要命的是,郡王妃生产的时候,伤了身子,最少三年内不能再有孕。   周侧妃那边却顺利的生下儿子,压了郡王妃一头。   这就叫郡王妃对刚出生的女儿有了不喜,此后,别说三年,一直到大县主六岁,郡王妃都没有身孕,那时又传出郡王爷有意要立大公子为世子,这叫本就不喜大县主的郡王妃更对大县主添了几分厌恶,觉得都是大县主无福,才让她也跟着受累。   除了初一十五,这样定时请安的日子,无事郡王妃是不愿意见大县主的。   更不用说如今小郡主丢失,郡王妃着急上火,哪有时间去理会大县主?   怕是更厌恶了。   郡王妃想到心爱的小女儿,如今不知道在哪里受罪?就心疼的厉害,偏生这个时候大女儿还没个眼色,要过来添乱,也就是自己亲生的,不然的话,给她好一顿板子,不过即便是亲生的,她的语气也没好到什么地方。   脸上更是带着明显的不喜:“陈嬷嬷,你去看看,若是无事的话,让她不要过来凑乱,好生的在自己院子里呆着,没得讨人嫌。”   陈嬷嬷看着郡王妃脸上露出不喜,心里是有些同情大县主的,应了一声,忙出去了。   她对大县主的性情还是有几分了解,是个安静的性子,知道府中如今乱,若非有急事的话,怕也不会让丫鬟过来。   一个梳着双丫髻,穿着粉色的半旧袄裙,形容狼狈的小丫头,被两个身量高大的嬷嬷架着往外拖,嘴巴即便是被捂着,也不断的发出呜呜的声音,眼泪更是一串串的掉下来。   “住手!”陈嬷嬷看着那小丫头,“放开她。”   陈嬷嬷是郡王妃的奶嬷嬷,更是府里的管事嬷嬷,丫鬟婆子自然不敢得罪,立刻就松了手。   “陈嬷嬷,大县主真的病的很严重,烦劳您给请个御医吧?”桐夏显然知道陈嬷嬷是个能当家做主的人,见到她后,立刻叩了几个响头,哭着说道:“……我已经说过了,只是素兰姐姐说了,府里出了大乱子,郡王爷已经下令,所有人不得踏出府内半步,且让大县主撑一撑,很快就过去了。”说这话的时候桐夏很是气愤,那素兰分明就是故意的。   她是在记恨大县主断了她的青云路。   “可是大县主真的咳的很厉害,还开始发热了。如今已昏过去,奴婢实在没办法,这才过来求郡王妃的。”   陈嬷嬷一听这话,也是吃了一惊,要知道大县主虽然为郡王妃不喜,郡王爷也多有忽略,但那也是府里的嫡长女,是主子。哪能让人如此作践?   素兰那个小蹄子,这是作死呢。   不过眼下她可没时间先计较这些,眼下要紧的是大县主,立刻进去,和郡王妃禀明说了。   郡王妃听到大女儿病了,没有担心,反倒是皱了皱眉头说了句:“她惯是个会给人添乱的,保不齐福安会丢,就是为她所累。”说着,想到如今还下落不明的小女儿,眼泪又掉了下来。   她这话,听得陈嬷嬷很是叹息,这和大县主有什么关系?   不过考虑到郡王妃此时的心情,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下去安排一应事,说是安排,也就是拿了名帖,让人去太医院跑一趟罢了。   甚至她自己也没过去。   她还要顾着郡王妃这边呢。   ……   “县主,该喝药了。”桐夏端着一碗黑乎乎散发着一股苦味的汤药,送到了阿锦的跟前,轻声说道。   阿锦点点头,从桐夏的手里接过汤药。   一饮而尽。   “县主,吃颗蜜饯,甜甜嘴吧。”桐夏立刻端出一叠蜜饯,送到阿锦的跟前。   “不必了。”这蜜饯甜的有些发腻,让她很是不喜,“去给我倒杯蜂蜜水过来就是。”   “是。”桐夏也知道县主不喜甜食,也就没劝。   一杯甜度适中的蜂蜜水,冲淡了嘴里的苦味,让阿锦的眉头也跟着舒展开,抬头问了句:“桐夏,我这汤药还要喝上几日。”她也不是没做过大夫,已经给自己把过脉,她已经没事了。   “等胡太医今天下午过来诊脉后,若无事,县主就不用再喝了。”桐夏也知道胡太医开的汤药,虽然管用,但真的太苦了一些,她熬药的时候,都需要捏着鼻子,喝到嘴里必定更苦。   不过也没法子,良药苦口嘛。   阿锦这里得了准信,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没办法,谁愿意每天都喝那种苦到发涩的汤药,她强烈怀疑,胡太医在里面添了一斤黄连进去。   她现在叫赵元锦,郡王府的县主,听着身份是不是很尊贵,郡王府,她便宜爹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运道不错,在当今圣上还是皇子的时候,一起念书,就关系不错。   今上继位,对这个隔房堂弟也照顾几分。   甚至允准逸郡王府可多一代不降等袭爵。   要知道,   前朝皇帝因喜欢随便乱封爵位的,对王室尤其宽容,只要是皇室宗亲,不论出身,一律都有爵位在,本意是不愿意皇室的人,为了一个爵位,兄弟自残,皇位只有一个没办法,但王爷郡王都可以宽容一些。   这就导致王室的人拼命的生孩子,尤其是一些没什么本事的,前朝曾有王爷的子嗣,多达五十余人,孙子更是上百,以至于光皇族的俸禄,每年都是一笔天文数字,而且一年比一年开销大。   到了最后,国库空虚,连百官的俸禄都发不出来。   太|祖建朝后,便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对爵位册封很是吝啬,现任的梁帝便很好的继承了他祖父这一点,继位也七、八年的时间,除了皇后的爹,按照惯例被册封为一代而终的承恩侯外,别说是封爵,他甚至还撸掉不少人的爵位。   逸郡王府一脉,是太|祖的堂弟,虽然是跟着太|祖打天下,但并不是个出挑的人,也没什么太大的建树,建国后,只是碍于血缘关系亲近,才被□□封了逸郡王。她便宜祖父,是第二任逸郡王,倒是个有本事有谋略的人,可惜死的太早,都还没等她便宜爹长成,就一病没了。   等到他便宜爹的时候,因无人教导,也只能勉力撑起逸郡王府的门楣,再多的也就没办法了,不过逸郡王的运气不错,读书的时候,和今上有了几分兄弟情意,再加上便宜娘的肚子争了一把气,生下龙凤胎,寓意极好,恰逢报喜的时候。   便宜爹正陪着梁帝说话,知道后就多给了一分的体面。   话题有点偏了。   本来,作为逸郡王府的嫡长女,按道理来说,赵元锦的身份虽然比不得公主郡主尊贵,那也妥妥的一辈子荣华富贵。   若是如此的话,阿锦也不会在这里了。   爹不疼,娘不爱,导致赵元锦虽然是府里的嫡长女,但一直都活的小心翼翼,跟个透明人似的,便是府里受宠的庶女,过得都比她强。   府里有好事的时候,想不到她一星半点,反倒是遇到事,她的那对便宜爹娘,为了讨好巴结皇帝,也为了给他们心爱的儿女,谋得更大的前程,竟然第一个就把她给推了出去,还美名其曰,说什么给她找了一个好前程,在赵元锦哭着不同意的时候,又板脸说什么,她身为皇族,既然享受了皇族带来的荣华富贵,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以至于,   她被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险些疯了。   再被人救了后,   毫无求生欲,最后选择跳进自尽,结束了可怜又可悲的一生。 第287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2   纵观原身的一生。   或许像是诗文里所写的‘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她自己未必察觉到,但作为轮回司的一员, 阿锦有上百年的工作经验, 又是旁观者, 自是看的清楚。   若是按照一部电视剧的形式来说明的话,那赵元锦担当的角色妥妥的是炮灰。   下场不怎么好的那种。   她一母同胞的嫡亲妹妹赵文汐才是女主, 龙凤胎出生, 在这个信奉神鬼的年代里,她的出生代表祥瑞,又是郡王府贵女, 不但便宜爹娘对其千娇百宠, 就连宫中的几大boss也很是喜欢她,皇上更是破格封她为福安郡主。   要知道,大梁给爵位苛刻,不拘男女。   举个例子吧。   像是逸郡王府里, 就只有郡王妃所生的嫡出子女,在成年后, 才会有爵位的封号,便是嫡出也有所不同。嫡长子为世子, 承袭府里的爵位, 嫡长女为县主,余者嫡出孩子, 男子为伯爵,女孩儿则为乡郡。至于庶出的子女,若无额外的恩宠,并无爵位在身。   所以,   皇室宗亲,若一直也都是碌碌无为的话,哪怕你是亲王,在几代后,也会沦为平头百姓。   由此可见便宜妹妹这个郡主的分量,更不用说,一般来说都是女子出嫁的时候,才会赐下封号,便宜妹妹出生就有了。   接下来更不用说了。   因为便宜妹妹的关系,本来感情一般的便宜爹娘,竟然在成婚十余年后,变成了恩爱夫妻,就连压在便宜娘头上十余年的大敌周侧妃,也因为一时的嫉恨,让人悄悄的下药,本来是要害赵文瀚,就是龙凤胎里的儿子,倒也不是什么毒|药,不过却更恶毒,会损害脑神经,变成白痴。   一个白痴,即便是嫡出,又是龙凤呈祥的祥瑞又如何?   能做逸郡王府的世子吗?   却没想到,被赵文汐受过,又哭又闹,引起了陈嬷嬷的怀疑,最后查出周侧妃恶毒的行为。   不用说,周侧妃的下场铁定凄惨,被剥夺了身上的侧妃之位,贬为最低等的妾室,最后自杀而死。连带着她所出的一双儿女,也被便宜爹给彻底的厌恶,如今在府里是人人可欺的存在。   但就阿锦看来,周侧妃的这一双儿女,分别是恶毒女配和反派。   女儿赵若兰喜欢赵文汐未来的相公徐峄,若是赵若兰还是侧妃之女,哪怕是庶女,也是宗女,周侧妃出身也不错,谋一个乡郡也不是不可能,和徐峄这个承恩侯公子也算相配,可惜。   周侧妃被贬还死了,不说皇后,就是承恩侯那边也看不上赵若兰。   最后,赵若兰还想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嫁给徐峄,例如说两人有肌肤之亲,再被人看到,到时候徐峄想不娶她都不行,毕竟她虽然是庶女,也是宗女,皇家的脸面绝对不许她为妾。   本来她都要成功了,又被赵文汐破坏,救了徐峄一次。   赵若兰却失身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恰好也是承恩侯府的公子,名义上也是皇后的侄子,不过他是庶出的庶出。   在承恩侯府搅风搅雨不说,还妄图勾|引已经成为她小叔子的徐峄,最后病死在庄子上。   儿子赵文潮先前是仗着周侧妃和长子的身份,嚣张跋扈,周侧妃死后倒是聪明下来,求得外祖那边,自己去了江南的松山书院,想要为自己谋个前程,他倒是有些本事,可惜,运气就差了一点,他暗地里辅佐的三皇子不如徐家支持的五皇子。   最后,三皇子逼宫失败,赵文潮自然没有好下场,被赐毒酒一杯,更还被逐出皇族,死后尸体也无人收敛。   还是赵文汐心善,知道他的尸体被扔到乱葬岗,已经被野兽和鸟啃食的不成样,便派人给他在山上寻了个地方,葬了。   至于原身的话,   她比便宜妹妹大了七岁,还是在她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远嫁到吐蕃,之后也只是零星的传来一点消息,一直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新皇继位,徐峄也因为从龙之功,再加上娶了宗女,不但成功的保住了家里承恩侯的爵位,更是升了一级,成了承恩公,而且三代始降。   和赵文汐过上了恩爱幸福的生活。   并且徐峄还信守承诺,带赵文汐一起外出游历。   在路过吐蕃,赵文汐才想起自己有个嫡亲大姐嫁到这边来,想着去看一看,才知道。   赵元锦初嫁的老吐蕃王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死了,按照吐蕃的规矩,赵元锦要嫁给新王,但这一风俗让自幼就接受三从四德的赵元锦,有些接受不了,坚决不从,曾派人到大梁求救,想要回去。只是那个时候,大梁朝的三皇子和五皇子已经斗的不可开交,各个大臣都忙着战队,谁有心情去关心赵元锦这个和亲的宗室女?   没能等来救援的赵元锦,在哭哭啼啼中嫁给了新王。   因过不去心里的坎,最后抑郁成疾,连带着都有了些神经质,整天念念叨叨,被新王打发到王帐的偏僻角落,若非赵文汐而来。   新王也早就忘了还有这么一个吉祥物的妃子。   赵文汐看着已经变得神神叨叨的赵元锦,很是同情,和徐峄商量后,便给新梁帝写了信,想要把赵元锦接回去,毕竟她已经神经不正常,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不如接回去。   新梁帝本来是有点不愿意的,毕竟不管正不正常,只要赵元锦活着,就是彰显朝廷对吐蕃的宽容厚爱的态度,至于她本人如何?他是丝毫不在意的。   一个女子而已,能为国做贡献,是她的荣幸。   不过赵文汐救过他,还不止一次,连带着三皇子谋反,最后关头也是赵文汐,他们才能转败为胜,徐峄也是他登基为帝的大功臣,他不好直接开口拒绝。   徐峄是个会揣摩人心的,去信前已经猜到。   和赵文汐的直接请求不同,他已经和吐蕃王达成共识,吐蕃王愿意让他最宠爱的女儿,朵娜公主,入京为妃,另外也有意再求一位贵女为妃。   新梁帝如今才登基不久,皇位都还没有坐稳,得了这个建议,细细的思索了一番,觉得有利于自己对皇权的巩固,也就点头答应下来。   因为即将再次联姻的关系,赵元锦这个前任吉祥物也就没了什么用处,也就被准许回去。   不过赵元锦最终也没有回去。   而是在离开吐蕃的范围,即将踏入梁朝国土之前,没有理会任何人,自顾自的跳入了永宁江。   ……   “桐夏,你去瞧瞧,胡太医来了没?”阿锦放下手中的游记,侧头对桐夏说道。她如今才十二岁,距离和亲远嫁吐蕃,还有不到三年的时间。   三年的时间,足够阿锦有自保能力了。   桐夏得了阿锦的话,应了一声,很快的就离开。   看着桐夏离开的背影,阿锦不由的感叹,身为郡王府里的嫡长女,她不说一脚出八脚,身后丫头婆子一大堆,也不该如此寒酸,贴身的大丫头,也就桐夏一个人,还是前不久才提上来的,余下的粗使婆子丫头也不多,可以说,整个翠叠苑的丫头婆子加起来,也才十二、三个的样子。   十多个人伺候她一个,听着排场不小,但原身可是有品级的县主,按照规矩,她身边最少应该有四个贴身大丫头,八个二等丫鬟,十二个小丫头,再并七八个粗使嬷嬷以及几个跑腿的小厮。   像是她一母同胞的便宜妹妹,身边光是大丫头就八个,伺候她的丫头婆子,加起来就超过三十人,虽说她是郡主,这点人不过分,但对比一下只比她低一级的阿锦这个县主,不是寒酸是什么?   也由此可见,便宜娘对她的态度。   那是不待见吗?   真的是太太太不待见了。   身边伺候的人本就少,得用忠心的也就桐夏一个,可惜上辈子没得什么好下场,在自己离开之前,阿锦会安排好这个丫头的终身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丫头婆子,虽然她们不会伺候人,但总归是主仆一场,她走了,自然也要给她们寻个去处。   这么一想,她可真是个好主子。   阿锦弯了弯眉眼想到。   她不是个苛责狠心的主子,自然不会要他们的性命,只是这样怠慢主家,偷奸耍滑的丫头婆子她一个县主都还用不起,想必他们到了其他家更为跋扈,至于送到那些见不得人的地方,她也没那个狠心,不如都送到苦窑那边去吧。   虽然是累人了一些,但最起码不至于丢了性命。   “县主。”   就在阿锦对院子里那些丫头婆子定了新去处后,便见桐夏走了进来,脸上带了些黯然之色。   “怎么了?”阿锦顺口就问了一句:“这么一副表情,可是受欺负了?”   桐夏摇头:“倒也不是。只是…”说着有点小心的抬头。   原来是胡太医本来已经到了,在半道上却被荣华苑的丫头给拉走了,说是郡主有点晕,要胡太医也过去瞧瞧,怕要晚些才能过来。   这荣华苑里住的就是她那个被便宜爹娘捧在手心里,宝贝疙瘩一样的滴亲妹子,福安郡主,赵文汐。   她早在花灯会的第二天就已经平安的回来了,除了受了些惊吓外,并无不妥的地方,不过即便是如此,也够她那个便宜娘紧张了。   几乎是把太医院的太医都请了过来,再三的确定赵文汐没事,才略略放心。   不过当天夜里,赵文汐还是受了些梦魇,半夜醒来,不用说,立刻就惊动了便宜爹娘,连带着府里那天晚上的灯火都没落。   那两日,担心宝贝女儿的便宜爹,更和皇上请了圣旨,让最善幼儿的林太医住在逸郡王府,一直到昨儿确定赵文汐已经没事,才放人离开。   怎么?   前脚刚走,后脚这又病了?   今早不还活蹦乱跳的吗?隔了老远都能听到她的笑声。   麻麻,这也可她没什么关系。   至于胡太医会不会过来?阿锦其实并不在意,毕竟她的身子如何?没人比她更清楚了,只是该过来给自己看病的太医,就这么半路被人截走了,这就让她有些不高兴了。   尤其是看着桐夏的神色,就知道,她必定是得了难听话的。   一个丫头而已,为了省事,就敢截走给她看诊的太医,真以为她是原身那个面团似的人,不管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只会背地里哭上一场。   阿锦表示,她可没那么大的肚量。   她的心眼小着呢。   不过面上却还是笑眯眯的对桐夏说:“没事,晚些就晚些,反正我也已经大安了。”   桐夏的心里其实很是为自家县主鸣不平,这也太霸道了一些,虽说福安郡主的品级是高了县主一级,但自家县主还是她的嫡亲长姐呢。   不过她就是个丫头,若是让人知道她抱怨福安郡主,不止是她要遭罪,更还会连累自家县主也跟着受委屈。   郡王爷和郡王妃也真是,同样都是女儿,便是心有偏颇,也不能差这么多吧!   桐夏的心里很是有些不能理解。 第288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3   时光飞逝, 转眼就过去了半年的时间。   盛夏的七月,惹得如同蒸笼一样,午时, 院子里除了洒水的小丫头之外, 轻易看不到人,就连满院子的花卉似乎也被灼热的阳光烤的有点蔫哒哒。   房中却传来了雨点般的算盘珠子拨动的声响, 即便偶有停顿,也只是一息, 随机就又会响起来。   阿锦左右拨珠,右手拿着炭笔,快速的合算着摆放在自己面前的那一摞账册子,伴随着算的时间越久,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看着在不远处做绣活,偶然一抬眼的桐夏,心中一咯噔。   看来又有人要挨罚了。   想到阿锦上一次在府里大动干戈的样子,更是一气的卖了几十人, 就连那宫里出来,以此仗势嬷嬷也都一齐被处置,这一下,就让本来还哭天抢地的其他人, 顿时不敢吭声,就是现在也都还胆战心惊,留下来的那些丫头婆子更是把皮子绷紧, 生怕一个没注意。   自己也被卖了。   故而, 她们现在老实的很。   不过桐夏也不觉得自家县主做得太过分,要怪就怪那些丫头婆子犯错在先,且还不知轻重, 用县主的话,那架子摆的居然比主子还大,若不是府门口的匾额上写的事‘敕造逸郡王府’几个大字,都以为改名换姓了呢。   但话又说回来,   虽然她是不知道县主是如何说服郡王爷,在郡王妃有孕后,精神不济的情况下,如何把府里的管家权交给县主?   但眼下舒心的日子却每每让她想起都有些恍惚。   首先就是他们搬了院子,如今住的虽然也还叫翠叠苑,但不管是位置还是格局,都和先前的那个有着天壤之别,眼下的院子,格局恢弘大气,仅次于福安郡主住的荣华苑。就连院子里的摆设,也都变了,奢华高雅,每一处的布局都很考究,处处都透着皇家富贵大气。   就连她这个小丫头,以往出门但凡是有点脸面的,都能欺负她,如今却也是被人恭敬的称一句桐夏姐姐,便是有上了年岁的,也都态度友好的叫一声姑娘,再一想到自己半年前,县主生病,她到处求人的心酸。   真真的是有着天壤之别。   “桐夏,去把候着的管事叫过来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神思走神的桐夏,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话。   她愣了一下才回神,立刻放下手里的绣框:“好,奴婢立刻去。”   桐夏现在的办事能力和半年前,已经不同而语,很是有几分干脆利索。   不过一盏茶的时间,   院子里就已经来了二十余人,多半都是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模样,不过也有年轻的,但却只有两、三个,此时都微微弯着腰,站在一起,各个表情也都不同。   有人胸有成竹,有人面色不安,也有人满不在乎……   其中一个生有一双吊角眼的瘦小男子,很是有几分不自在,不过片刻的时间,额头便已经热出一层薄汗,要知道再来之前,他知道郡王妃不管家,换成府里的县主,还有些窃喜来着,一个十二岁刚学管家的女娃娃,最是好糊弄了。不过在到达京城后,拜访婶娘第一时间被拒绝,他心里便有了不好的想法,进府后又察觉到府里一应的管束比他半年前来的时候更严谨了。   这让他心里不好的预感越发强烈,有些担心起自己来,自己的那点事被查出来的话,便是有婶娘在,顶多不挨罚,但总庄头的位置肯定保不住,他全家可指着这个过活呢。   这可不成。   想要悄悄的打听一些消息,却让他的心又凉了半截,因为即便是他使了银子,也都打听不出来半分,要知道因他是郡王妃奶嬷嬷的远房侄子,又管着郴州那边的几个庄子,来了府里也是有几分脸面的。如今居然什么都打听不出来,这让他心里不好的预感更重了。   更是几次要联系婶娘,但都没能联系上。   让他心里的不安的感觉越发严重。   也没等他想到很好的办法,就被人带过来了。   现在,他只能一遍遍的在心里安慰自己说,大县主再是皇家贵女,气度天成,那现在也就是个十二岁的半大孩子罢了,自幼娇生惯养长大,或许管家有几分手段,但像她出身富贵是不懂得民下疾苦的。   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陈管事在心里一遍遍的安慰说服自己。   又过去了一炷香的时间,   这才见院子里有了响动,先是出来了十几个人高马大的小厮,其中有几个人手里还拿着几根三尺长两寸厚的棍子,每个人都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着很是让人心生胆颤。   有几个胆子不大的身子都跟着抖了抖。   陈管事心头的不安也越来越深,一股在劫难逃的感觉涌上心头。   “人都来齐了吗?”   阿锦从房间里走出来,四下扫眼看了一圈,那带着冷意的目光让被扫到的人不自觉的又把腰低了一些。   “你们是自己主动开口说,还是让我一一的点出来。”阿锦也没说什么废话,直接开口说道,“…若是你们主动一些的话,我便算作你们是自首,论罪大小,不治死罪。”这已经算是个不错的承诺,要知道签了死契的奴才,生死全由主家做主,而能管着府里产业的奴才,自然是都签死契,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家产业的完整性,“自然,若你们冥顽不灵的话,等我亲自点出来,少不得就要心狠手辣一回了。”   “给你们一刻的时间,细想一下。”说完阿锦也不再说话。   立刻就有桐夏指挥着小丫头,端来了阿锦爱吃的一些果脯坚果小零食以及果茶。   桐夏不止一次的问过,她是如何说服便宜爹娘把管家权交到她手里的。   事实上却是,   这最一开始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作为一个貔貅,她的习性里是有掩藏的特点,最一开始她想着,先保持原身被人忽略的状态,等她一有自保能力,就立刻离开逸郡王府,到时候,自己可以去看大漠戈壁的风光,去感受江南烟雨朦胧,吴侬软语的小调,北方的豪迈大方……走遍千山万水,可以学徐霞客一样,把自己一路所见所闻记载下来,着上一份游记。   这是阿锦最一开始的打算。   不过却被郡王妃给打破了,她一脸不情愿的把自己叫过去,说让她管家。   按照郡王妃一贯都不喜欢阿锦的态度,会让她管家,自然是有缘故的?   说起来还和便宜妹妹有点关系。   打从几个月前开始,她参加宫宴回来,约莫是在宫里碰到了什么人,便一直都念着想要一个弟弟,没少在郡王妃跟前念叨,老天对她也确实有几分偏爱。   郡王妃在不久后就被查出有了月余的身孕。   添丁固然是喜事,   但也要分人,像是郡王妃如今已经是三十有三的人,若是放到现代的话,自然是年华正盛的时候,但放到这里的话,却已经被人说一句有了年岁,那成亲生子早一些的,在这个年纪,做婆婆做祖母的都有。   郡王妃如今又怀孕,说得上是老蚌生珠了。   虽然是觉得有些害羞,不过这也象征着郡王妃受恩宠,便宜娘是高兴的不行。   怀孕固然是好事,不过呢。   便宜娘作为郡王妃,操持管理着偌大的郡王府,本就辛苦,更不用说还有亲戚之间一应的人情往来等等诸多的事宜,都是她这个郡王妃的责任。   怀孕后人的精神自然有点不济,再加上郡王妃她孕期反应也极大,有段时间,几乎是喝口水都会吐出来,身上也臃肿的不行,整夜的睡不着,还出现心慌意乱的情况,总之就是状态很是不好。   这样的情况下,别说是打理王府了,她自己都顾不了自己。   自然没办法再管家,按道理来说,主母若因有事无法理家的话,是可以交给侧妃来打理。   而郡王是可以有两个侧妃,一般出身也都不错,多是四、五品之家的女儿,而像是这种人家出身的女儿,哪怕是庶女,嫡母为了不落人口舌也会教导一下理家之事,到时候再有府里擅长此道的忠心嬷嬷和管事帮衬,就可以把府里打理的妥妥当当。   不过这个法子对逸郡王府并不适用。   她的便宜爹女人虽不少,但有品级的却不多,都是孕有子嗣的,像是已经彻底废了的周侧妃,还有生了二姑娘和三姑娘的杨庶妃,生有二公子四姑娘的刘庶妃以及生了四公子刘姑娘七姑娘的白庶妃,剩下的都是不入牒的姨娘通房。而能代为掌家的最少也要是侧妃,毕竟走人情来往,打交道的都是主母,身份太低是不行。   周侧妃已经被废,且还死了,若是其他三位想要管家的话,就要先请封为侧妃。   三个庶妃,抛开身份实在低的白庶妃,是婢女出身,其他杨庶妃和刘庶妃也都有管家的心思,尤其是身份更高一些的杨庶妃,她是四品官庶女出身,在家也学过,且若是能管家的话,品级就要升为侧妃,到时候她的女儿三姑娘也可以有个更好的前程,若是日后能得个品级,哪怕是最低的乡郡,日后也可以寻个更好的婆家。   要知道相对于白庶妃膝下有子,是劲敌,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如今年岁也渐长,便是为侧妃,也不足为惧。   因此,   杨庶妃很是积极,几次三番的到郡王妃那边去示好,表达自己的忠心。   可惜,便宜娘好不容易过了几年轻松自在的日子,可不愿意在立个侧妃出来,更不用说,先前周侧妃在的时候,杨庶妃也没少讨好对方,就连她女儿的名字赵宜兰都是跟着周侧妃的女儿赵若兰的兰字走,一想起这事,郡王妃就不舒服。   所以,   即便是杨庶妃再示好,郡王妃也不愿意。   接下来就很好说了,既然不愿意妾室上位的话,那就只有扶持自己的女儿。   郡王妃膝下两女,她心爱的小女儿赵文汐如今才五岁,年纪太小了,她能选的自然就只有阿锦了。   十二岁了,再有两年就该寻摸人家了,这掌家理家一事自然也该学起来,也就是这几年她忙碌,不得空,不然的话,其实早两年就该安排了。   她家那个便宜爹对大女儿的感观不强,不过到底是自己的嫡长女,再加上郡王妃说得有理有据,便宜爹是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   然后,   阿锦这个什么不知道的人,就这么赶鸭子上架,开始管家。 第289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4   阿锦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也是懵逼了一会儿,天知道,她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好吗?管家是个费时费力还不甚讨好的差事,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于自己而言有点浪费时间。   嗯, 原身的根骨一般, 她花费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才成功的踏入星辰诀的第一层。   若是按照这样的情况下去的话, 她想执剑走天涯的打算,最起码也需要两年的时间,还是要勤奋练习的那种,若是管家的话,少不得要耽搁她不少时间。   只是她的那对便宜爹娘, 是都不会听她意见的主儿, 这次也是一样, 派人把她叫过去,自顾自的说了一通, 也没问她的意见,就把她打发出来了。   至于她的意见,没人谁care?   甚至于郡王府里的不少人都还很羡慕,例如说,一直讨好郡王妃的杨庶妃,这几日尽心尽力的伺候郡王妃,天不亮就到主院里候着, 一直到天黑伺候过郡王妃晚膳,这才回去。要知道作为妾室伺候主母虽然是本分,但这话放到皇家压根就是一句空话, 杨庶妃是有品级的妾室,又孕有子嗣,按规矩来说,她虽要到郡王妃哪里请安问好,却不用那般亲力亲为的去伺候。   杨庶妃那么殷勤,不就是为了管家权吗?   比阿锦只小了一岁半的二姑娘周若兰,更是羡慕到质壁分离,看阿锦的目光也有些不善,话说,周若兰的年纪其实跟着一起学习也可以,不过谁让她是周侧妃的女儿呢。   郡王妃在没生下龙凤胎之前,在府里的处境也是不容乐观,周侧妃不管是在子嗣上还是丈夫的宠爱上,都压了她一头,偏生周侧妃也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如日中天的时候可是敢直接开口讽刺郡王妃的人。   一朝失势,没了宠爱,可不就是被阿锦那个便宜娘给使劲的压着,好一出积攒心里的恶气。   再到最后周侧妃竟然还敢下手毒|害给便宜娘带来无上荣耀的孩子,更是叫郡王妃恨毒了她,扒皮抽筋都不解恨的那种,只是便宜爹碍于以往的情意,还有周侧妃到底给他生下一双儿女的份上,只是在事发后,打了板子,把她发配到城外的庄子上。   为此,   便宜娘不满极了,当着面答应的好好的,但转头就交待心腹,让人使劲的折腾周侧妃,如此不上半年的时间,周侧妃就因染了伤寒,一病而死。   即便周侧妃死了,郡王妃也没觉得解气,连带着把心里的怨恨也牵连到了周侧妃所出的一双儿女身上。   大公子赵文潮是男子且已经十二岁,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搬出内院,到外院读书去了,寻常除了定时的请安,是不到内院来,再加上他虽是庶出,但却是便宜爹的长子,哪怕是因周侧妃的缘故,便宜爹对其也有几分喜爱,更不用说,赵文潮在读书上很是有几分天分了。   不过二姑娘赵若兰可就没赵文潮这么好的运气,因为难不到大公子,那在自己眼前晃悠的赵若兰可不就是个现成的靶子了吗?   郡王妃恨不能赵若兰明日就死了,还让她去教赵若兰管家的本事,你这是做梦比较快一些。   咳咳,话题有点跑歪。   不过郡王妃把管家权交给阿锦,当着便宜爹的面说得倒是漂亮,但实则对她的教导并不伤心,与其说是教导她理家一事,倒不如说推阿锦出来,做个吉祥物,站在那里。   至于其他一应的事情,都由她的心腹来打理。   阿锦的话,也可以跟着,不过能学多少,那就要看她的眼力界和悟性了。   这是她那个便宜娘的原话。   可见她对阿锦这个大女儿有多不上心,这也就是清楚的知道,不然的话,还真的以为自己是路边捡回来的,和赵文汐,真的是天与地的差别。   也难怪原身在被赵文汐救出来后,选择跳江自尽,而不是回去。   因为她心里也知道,自己即便是跟着回去,也不会有多好的结果,倒不如一死,来的干干净净,最起码不用再听到一些不想听的话。   不过,这东西既然不顾意愿给了她,那么在她不想要之前,你就不要想着拿回去了。   阿锦微微的弯了一下眉眼,如是的想到。   ……   “怎么样?一刻已经过去,都考虑好了吗?”阿锦往嘴里丢了一瓣橘子,轻声开口说道。   一刻钟的时间,几个心里有鬼的管事,是有些想要出来,但谁也不想当头一个,万一被县主当成杀鸡儆猴的存在,那不就是得不偿失了吗?也有想要死扛的人,不相信阿锦一个半大的孩子,能查出些什么?尤其是那些偏远之地,还就有些不信了。   县主能亲自过去看不成?   而就在这时,   ‘噗通’一声响。   众人立刻顺声看过去,便见陈管事已经跪下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开始认错:“县主宽容,小人,小人认错……”   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陈管事的性格。   作为陈嬷嬷的远房侄子,都已经出五服了那种,顶多算是一个宗族里的,他却能挤下陈嬷嬷嫡亲的侄子,成为逸郡王府在郴州几个庄子的总庄头,凭借的就是他活泛的心思,还有识时务的眼色。   他来到府里两日,都联系不上婶娘,也打探不出来什么有用的消息,便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   见到阿锦后,这种感觉更甚。   其实,刚阿锦才说完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想要认错的想法,之所以没第一时间行动,不过是在心里打草稿措词,怎么说才能把自己的罪名减免到最轻?若是还能保住自己庄头的位置,那就更好了。   “……也是老小儿没见识,猪油蒙了心,一时糊涂,才贪了些银子,我,我这就把银子都给补上去,还求县主给一条活路。”说完就‘咚咚’的叩了好几个响头。   那声音听着都有些疼。   是个识时务的。   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颔首:“可以,只要你补上所贪的钱,便免你死罪。”其实她先前是要那这个陈管事做杀鸡儆猴的那只‘鸡’的,身份够,还是陈嬷嬷的远房侄子,处理了他,可以说是一举数得的事,却不想,他挺有眼色,居然出来认错,而且还是第一个出来。   这就有点打乱她的计划,   不过算了,即便有点小意外,也不要紧,不影响大局就行了。而且抛开陈管事的这个意外,其他的进行的都很顺利,这就行了。   至于这个陈管事,补足了钱,就直接打发出去。   这个陈管事是个有几分聪明的人,可惜他人也贪心的很,先前在京城里就没少浑水摸鱼,到了郴州那边后,胆子更大,所以郴州那边的收成是一年比一年少,倒是陈管事在郴州的宅院一年比一年大,自己还学人纳了几个年岁比他女儿还小的小妾,仗着逸郡王府的势,也没少为难人。   虽没闹出什么大事故,但恶心的小事却没少做。   她那个便宜娘的官家之道讲究一个什么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给一点甜头也未尝不可。但阿锦可不是她,她这个人,最不乐意的就是养鱼了。   倒是很喜欢吃鱼。   一群签了死契,性命都在别人手里的人,身家性命都在她手里捏着,还心思那么多。   别说这是个皇权至上的年代,就是在现代化的法治时代,你贪污公司的钱,也是要坐牢的。   “多谢县主,多谢县主。”陈管事得了这话,心头是一松,只是人贪心,没了性命之忧,就免不了想些其他东西了。   不过陈管事眼下可不敢开口,想着等过去了,找婶娘说一说,婶娘可是郡王妃的奶嬷嬷,情谊深厚,不看僧面看佛面,县主便是念着郡王妃的脸面,也要宽容几分。   想通了这一点后,陈管事很是麻溜的跪到一旁去。   有了陈管事第一个认错,他已经是一众管事中比较得用的,其他犯了错的管事,也陆续的都出来认错了,愿意用身家性命去赌一个可能性的人还是在少数的。   阿锦也很是满意。   毕竟经过这次,该处理的她也能处理(至于身契不在自己这边也不用担心,毕竟处理一个人的法子,不止是发卖),老实本分的也可以依旧,自己也借此树立了足够的威信,很好!   外头的管事也都敲打过,至于府内的话,就更不用说了。   她先前刚接手的时候,就已经借口好管理和培养自己陪嫁为由,要来了不少的身契,这些人经过阿锦的□□和安排,在这半年里,陆续都担任了王府一些中药管事的职责,至于先前的那些,多半都是被阿锦寻了借口丢给他们真正的主子去处理。   省心还省力。   至于那主子会不会生气,就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   “县主,那个陈管事一出去,就不老实起来,想要联系陈嬷嬷那边呢?”一个十七八岁,面容清秀的女孩儿,躬身对阿锦轻声说道。她是阿锦接掌管家后,提上来的贴身丫头,叫维夏,是府里的家生子,是阿锦从城外的庄子上带回来的,很是有几分聪慧。   桐夏虽然忠心,但年纪还是小,性子也有点沉不住。   阿锦对陈管事这一行为并不意外,他到底来的时间短,还没看清楚这府里的局势呢,笑道:“无事,不用管他,跳梁小丑而已,翻不起什么大浪来。”其实她在府里大动干戈,处理了不少便宜娘带过来的陪嫁后,她就已经生了一场大气,对着阿锦可是骂了又骂。   感情不咋地的便宜弟弟赵文瀚,更还是指着鼻子骂,他就是个五岁的孩子,威胁人也就那么几句话,什么将来不会给他做靠山之类。   听得阿锦心里直发笑,她的靠山从来都只有自己,靠别人,来日吃了苦,那都是自找的。   赵文汐倒是没多说什么,甚至在赵文瀚指责她的时候,还帮忙开口劝说过,教育赵文瀚说得那番话,字里行间还挺有条理,看得出来,赵文汐上辈子应该是个三观还挺正的孩子。   又补了一句:“不过还是让人盯着他一点,免得做了什么不该做的,坏了我的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这话她从来都没忘,也从来都不会小瞧了这些小人物。   “是。” 第290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5   荣华苑,   作为王府最大最好的院落,甚至连郡王妃住的院子都不如这里,没办法, 谁让这个院子的主人是皇上亲封的福安郡主,就品级上来说,是堪比逸郡王这个郡王爷的, 自然住的院子也要是最好。   本来赵文汐的年纪还小, 是不该自己单独住一起, 便是郡王妃也不放心。   只是赵文汐虽年纪小,但主意却很正,三岁的时候就吵闹着要自己住, 逸郡王和逸郡王妃拗不过心爱的小女儿也就只能点头答应下来。   这一日,   逸郡王府的清晨与往日并无不同,只是玉簪却铁青着一张脸回来了。   “这是怎么了?脸色这样难堪?”另一个穿着粉色对襟衣十六、七模样的少女,见玉簪的模样, 先是递给了对方一盏茶,才开口问道:“你不是去给郡主拿膳食吗?膳食呢?”她虽然是郡主身边的大丫鬟,按道理来说,不用对玉簪一个二等丫鬟如此客气。   但没办法,   谁让玉簪有后台呢?她是陈嬷嬷的孙女, 所以她一进郡主的院子, 哪怕她的年岁还有些小, 才十三岁。   嗯,主子身边伺候的丫头年纪是不能太小, 不然的话,过于孩子气,性子也不稳重, 是伺候不好主子的。尤其是贴身服侍的大丫头,更是要及笄了。   玉簪倒好,直接成了二等丫头。银柳都有些怀疑,若非现如今大丫头已经满员,都是自郡主出生就得用,不好动弹,就看在陈嬷嬷的面子上,玉簪能立时成为大丫头也未必不可能。   “银柳姐姐,你可是不知道。我去给郡主拿膳食,厨房那边竟然说且等一等,还没好呢。”说起这个玉簪就是一肚子火气,谁不知道她们郡主受宠,莫说她这样的二等丫头,就是那洒扫的小丫头出去,也被人高看一眼,如今却让厨房那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管事嬷嬷给顶了回来,还让她过一刻再去。   对方的态度虽然客气,没失礼数,但却依旧让玉簪生了一肚子的火气,“…说什么让等一刻再过去,我看分明就是大县主没把我们郡主放在眼里,我们郡主可是郡主,大县主即便是长姐又如何?若是论品级的话,她这个姐姐到了郡主跟前,一样是要屈身行礼的,如今不过是管个家,就这么了不起了。也不想想,若非郡王妃有孕,精神不济的话,哪里就轮到她在这里耍管家权的威风?”   大县主又如何?也不过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虫,在府里过得还不如她,如今得了管家权,却抖了起来。   真真是拿着鸡毛当令箭!   等郡王妃生下小公子,拿回管家权,到时候看大县主这个不受宠的女儿,能得郡王妃什么好脸?   玉簪这里忿忿不平,发泄着心里的不满,却没注意到,银柳已经悄悄的往后退了两步。   拉开了和她之间的距离。   她可没玉簪这么蠢笨看不清,且不说现在王府几乎是大县主的一言堂,里里外外一把抓,就算不是,大县主也是县主,是主子,哪有做奴才的去埋怨主子的道理,除非是活到头了。   不过念及对方是陈嬷嬷的孙女,还是劝了一句:“好了,你也别生气,反正距离郡主觉醒还有一会子,等会再去也耽搁不了差事。”   “银柳姐姐,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分明就是大县主没把我们郡主放在眼里,她……”玉簪看银柳似乎没懂自己的意思,跺了跺脚,如是的说道。   “好了,我还有事,得空再听你念叨。”银柳看玉簪大有和她念叨不停的念头,不过她可不乐意听,立刻就找了个借口,去忙了。   毕竟她可没玉簪这般运气,有个郡王妃的奶嬷嬷做后盾。   便是犯了错,说了难听的话,有她祖母在,她顶多就是归家,不像她,若被人抓到犯错,可就完了。   离开前,银柳也没忘记提醒玉簪,再去厨房那边一趟,毕竟看着时辰,早有一刻钟郡主也该醒了。   醒了后的郡主爱吃一些小食,已经是习惯,到时候膳食可要拿过来,不然的话郡主那边可不好交代。   听到这话,   玉簪心里更是不舒服了,但不管如何不舒服,事还是要做的。   憋着一股气又去了厨房,只是不等她到厨房,就先碰到一个人,神情似有点慌乱,而且瞧着有几分眼生,这让她有点疑惑。   不过她也知道,这几日是外头的管事到府里半年一次汇报的日子,便以为对方也是其中一个,便没打算理会。   却不想,对方看到她,却两眼放光,立刻就朝她跑过来,一度吓得玉簪有些花容失色,都要尖叫出声了。   若不是对方忽然叫出她的名字,还表明了身份。   “玉簪,我是你叔叔啊!”没错,来人就是陈管事。   陈管事之所以冒险找过来,也是没法子,他以为阿锦所说的补足银钱,是今年他所贪的银钱,虽肉疼些,但为了身家性命也只能如此。却没想到,等那边人来了,才知道,所谓的补足,是把他经年所贪都吐出来的意思。   他在郴州那边做庄头,已有七、八年的时间,若都吐出来的话,那他可就要一无所有了,就跟当年逃难过来,投奔婶娘时一样。   陈管事自然不愿意,又哭又求,但对方却不为所动,还说什么,补不起的话就等着一家子被卖到西北苦窑去吧。   只把陈管事吓得不行,等对方人一走,可不就要想法子吗?他能有什么好法子,无非就是找陈嬷嬷罢了。不过王府如今治家严苛许多,他用银子也打探不出什么好消息,最后也只能冒险试一试。   也是他的运气,一路上,躲躲藏藏,倒也无人注意。   更是叫他半路碰到了侄女,之所以一眼能认出来,实在这丫头的眉眼和婶娘极为相似,可不就要求救了吗?   玉簪刚才就因在厨房那边的不顺,而生了一肚子的火气,如今听陈管事一说,更生气,又觉得阿锦没把祖母放在眼里。   她祖母可是郡王妃的奶嬷嬷,陈管事又是祖母的侄子,即便叔叔做得有点不妥,便是看在郡王妃的份上,大县主也不该如此咄咄逼人啊?   “侄女,我也是没法子的事,求你帮帮叔叔吧。不然的话,叔叔一家子就要活不下去了。”陈管事摸了一把泪,说得那叫一个可怜兮兮,甚至都要给玉簪跪下了。   听得玉簪更生气,   说起来,玉簪虽然也是奴才,因为祖母是郡王妃身边的奶嬷嬷,她出生以来,就没受过苦,长大一些长得又和祖母相似,连带着郡王妃也对她另眼相待两分,甚至她在家的时候身边也是有一个小丫头伺候。   本来按照陈嬷嬷在郡王妃跟前的脸面,她的孙女是不需要到府里伺候,求个恩典,是可以自行嫁人,不过陈嬷嬷对这个长得相似自己的孙女也极为疼爱,很是为她打算,想着俗话说得‘宁娶大家奴,不娶小家女’的话,让孙女到福安郡主的身边呆上几年的时间,好好伺候郡主。   等孙女及笄后,有郡主的情意,到时候便是嫁给小官之子都没问题。   却不想,   她到了荣华苑后,大丫头看在陈嬷嬷的面子上不敢为难,对玉簪多有照顾,至于一些不如玉簪的小丫头更是处处讨好于她。   叫玉簪本就不低的心气,养的更高了些。   听了陈管事的哭诉,想也不想,便拍着胸口说,没问题,这事交给她。   连膳食也不拿了,立刻就带着陈管事往郡王妃的院子而去。   ……   阿锦冷不丁的接到便宜娘动了胎气的消息,是有几分讶异的,“说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如何就动了胎气呢?”   得了消息,阿锦倒也没立刻就去福瑞院,而是先把事情弄清楚。   “回县主的话,听说,听说……”回话的桐夏有几分尴尬,因为说起来还和自家县主有点关系。   阿锦知道桐夏的性子,见她支支吾吾,就知道多半和自己有点关系,但她发誓,这几日她都在清点外头的产业,可没做什么让便宜娘不高兴的事?便直接点了维夏,让她来说。   知道事情的原委后,轻挑了一下眉头。   她是又想到陈管事是个不安分的,却没想到他真的这般不安分,更没想到的是,陈嬷嬷居然会这么蠢的一个孙女儿。   真的是什么事都敢往身上揽呢?   “维夏,让人准备一下,该做事了。”阿锦侧头开口说道。本来她打算徐徐图之的,不过既然有人主动递过来把柄,若是不用的话,就显得自己太蠢了,连时机都不懂得把握。   既然如此,   她不介意借着这次机会,来个一劳永逸。   维夏听到这话,身形一抖,应了一声“是。”后,就下去准备了。   阿锦看她的表现,心里轻叹了一声,到底时间短了些,不过无妨,慢慢教,毕竟人都需要一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   而维夏的表现已经不错了。   ……   阿锦到福瑞院的时候,院子里已经稳定下来,丝毫不见什么慌乱的样子,对此阿锦也不觉得奇怪。   她那个便宜娘虽然性子软和,但管家上还是不错的,再者,她的身边不还有个陈嬷嬷,虽私心甚重,但精明能干也是真的。   “山茶,母亲的情况如何了?”   看到阿锦过来,院子里的丫头即便手头都有活计,也都停下来,屈身行礼,没办法,大县主如今手握府里的中馈大权,说一不二,她们这些丫头自然就只有敬着的份儿。   在阿锦摆手后,才又各自忙碌起来。   这一场景,看着郡王妃身边的心腹丫头山茶一跳,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次看到却都觉得心惊。以往满府里到底都如何认为,大县主是个软绵好说话的性子,不想,竟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   招惹不得。   被叫住后,山茶也不敢不回答:“回县主的话,太医刚已经来了,在给郡王妃诊脉。”   言下之意就是还不知道情况到底如何?   阿锦点点头,也没再问下去,老实说,她和这个便宜娘的感情纯属是塑料,多一点都没有。对她的身子如何,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如何?她一点都不care,不过他的这具身体到底是郡王妃的子女,在这个讲究‘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世道里,她也不介意多问一句。   反正又不会少块肉。   “母亲如何就动了胎气?可是丫头伺候的不周到,犯了错,惹得母亲心烦了?”阿锦又开口问了一句。   山茶显然也知道,毕竟如今王府上下已全然都在大县主的掌控下,她就不信大县主来之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摆明了是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又或者说大县主还想要做什么?   想到这点,山茶的眉心一跳,有种不大好的预感,但不管心里想的是什么,但面上却还是老老实实的把一应的事情经过给说了一遍。 第291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6   事情也很简单。   要从差不多在半炷香前,   郡王妃正被丫鬟扶着,在院子里散步,自打怀了这胎后, 因怀像不好,再加上害喜严重,以至于精神气弱的很,多半的时候都是躺再次床上静养的, 要不是太医再三的叮嘱, 让郡王妃不管如何精神不济,便是让丫鬟们搀扶着,也要多在院子里走动走动。   这样不管是对她, 还是对腹中的胎儿,都是有好处的。   郡王妃也知道,毕竟她也是生养过三个孩子的人, 哪能这点道理都不懂?只是知道归知道, 她的精神气实在差, 都已经怀胎将七个多月的时间, 但却还害着喜,身上也水肿的厉害。   让她是一动都不想动, 不过为了孩子,她每日都还让丫鬟搀扶着,不时的就到院子里走上一走。   今日自然也不例外。   刚小憩醒来, 趁着精神头还不错,便让丫鬟出来了,难得今日的天气也好,郡王妃本来有些不快的心情也跟着明朗了一些。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玉簪就带着陈管事过来了。   本来是带着陈管事来找陈嬷嬷的, 陈嬷嬷一听陈管事的哭诉,也是有些生气,觉得阿锦做得太过分了,下了她的脸面,不过她也是个精明人,知道如今府里大变天,哪怕福瑞院一应的待遇没变,甚至更好了。   但依旧让陈嬷嬷心里有些不畅,毕竟府里大权交给大县主后,她行事都不如以往来的便宜了。   不过主子到底是主子,大县主有郡王爷的支持,陈嬷嬷也不敢多做什么?即便是有心用郡王妃去压制一下,也要等到郡王妃生产过后,毕竟郡王妃的年岁不小,再加上怀像不好,她也不敢去烦。   只能暂且忍着。   她本也是如此劝说陈管事的,只是陈管事可不愿意。   按照大县主的说法,他可是要把这几年累计所得都还回去,家产都填进去都还不够呢,毕竟他贪下的那些钱,也孝敬给陈嬷嬷这个婶娘不少,哪能拿得出来?再说了,都给了,他一家子去喝西北风不成。   如今他两个儿子都该娶亲,若是出了事,连活都不成了。   陈管事又哭又求的,一想到自己一家子连安身之地都没有,声音也大起来。   郡王妃正在散步,也听到了零星一点,自然是好奇的问了一嘴,知道是陈嬷嬷的侄子在哭,就更好奇。这郡王妃对陈嬷嬷一贯亲近,毕竟是她的奶嬷嬷,把她奶大,又陪着她走过无子那几年的艰苦岁月,感情非比寻常。   想着若真的有什么事,能帮就帮一把。   自然就让丫鬟把人给叫了进来。   陈管事本来见陈嬷嬷不肯帮忙,心里已经是慌得六神无主,如今见郡王妃问起,立刻就哭了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得可怜极了。   而且他的话很有技巧,没有全然说假话,而是八分真两分假,知道这样最是能糊弄人。   听得郡王妃是怒火中烧,她本就不喜阿锦这个长女,先前阿锦清理府中的时候,就让她更不喜了,一个早晚要出门的女儿,在娘家就如此能闹腾,将来到了婆家,也是如此的话,还不得让人说她不会教女儿啊!   便心有不满,本来是想要训斥的,不过郡王爷那边却先发了话,说是大女儿做得好。   郡王妃作为一个以夫为天的女子,既然丈夫都这么说了,她也就只能跟着附和了,之后她害喜更厉害,也就没那个精神头了。   便也渐渐的忘记了。   如今听陈管事哭诉,发现大女儿不但没改,还变本加厉,插手府外的产业,这些都是瀚儿的,可没她一个女儿什么事,居然也敢插手,她是想要做什么?更不用说,她居然敢动自己身边的人。   真是太不像话了。   越想越生气的郡王妃渐渐就觉得自己的肚子有点疼起来。   腰也跟着弯下来。   自然是吓得满院子的人好一跳,一度慌乱的不成样,也就是陈嬷嬷经验老道,再加上有山茶,蔷薇等一等性子沉稳的大丫头帮衬,请太医的请太医,烧水的烧水,很快也就稳定下来。   也就是阿锦看到的样子了。   “……行了,我知晓了,你且去忙吧。”阿锦倒也没有为难山茶,挥了挥手,把她打发了。   山茶心里松了一口气,自是去忙了。   就在这个时候,屋子里忽然传来了呼叫和慌乱的声响,很快就有丫头跑出来,叫嚷说郡王妃早产了。   “慌什么呢?”阿锦厉声说道,“太医在,又有医女在前,母亲必定会平安的诞下小公子,你在这瞎叫什么?没得慌乱人心。”   “还愣着做什么?该抓药去抓药,该烧水就烧水,维夏,你去把侧院住的稳婆都叫过来。”   “是。”   有了阿锦的吩咐和坐镇,本来因郡王妃早产而有点慌的院子,也很快就恢复的刚才的有条不紊。   未几,   太医也出来了。   “李太医,我母亲的情况如何?”阿锦开口问道。   大梁朝的开国皇帝和皇后都是南疆出身,那一带的民风素来就强悍的很,因而,大梁的民风也受到影响,比起前朝可是开放不少,女子出门做事或者和离再嫁,都是常事。   自然也就没有生了病,为保什么狗屁的清誉,不让大夫去看的道理。   当然了,像是女子生产这样的事,太医作为男子自然不可能全程参与,不过诊一下脉,看看对方的情况,还是没有问题的。   “郡王妃的身子骨弱,年岁也略大,再加上急火攻心的缘故,情况并不大稳当,不过老夫已经开了方子,让人尽快给郡王妃喝下,说不得会好一些。”六旬的李太医摸了摸花白的胡须,小心的斟酌一番后,回答说道,“……不过县主也无需太过担心,女子生产之事,老夫知道的也有限,还是要稳婆来看,方是最稳妥的。”   “劳烦李太医了。”阿锦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点点头,“还要麻烦李太医到侧院先歇一歇,若是等会有事,说不得还要劳烦李太医了。”   “自然,这是老夫的本分。”李太医见阿锦没怪罪,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刚才的话已经有所收敛。   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走一遭,郡王妃又是早产,情况可能会有些不妙,怕是母体要受大罪不说,就连孩子,日后怕也是个病弱的。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万一被迁怒可怎么办?   让人把李太医请到了侧院后,阿锦本来是要到屋子里瞧一瞧,不过想到郡王妃不喜自己,这事说起来和她也有那么点关系,别看到自己更生气了,那到时候就是她的罪过了。   便也没进去。   不过没进去,不代表她闲着,就想起了那个叫玉簪的小丫头还有陈管事,好家伙,一问,没一个人知道。   怕是早就趁乱跑了。   “县主。”   “无事,跑步出府的,便是跑出去也不用担心,有身契在手,便是跑出天边,也能把人给抓回来。”阿锦对玉簪和陈管事并不大在意。   现在她要紧做的事,不是他们,而是便宜爹那边。   当即在维夏的耳边低语了几句,“你亲自到府门口等着,见父亲回来,立刻回禀清楚,知道了吗?”   “是,县主。”维夏立刻屈身,自是去办不提。   阿锦这里才打发维夏出去,就见一生的玉雪可爱的女童跑了进来,正是她那个一母同胞的便宜妹妹,赵文汐。   说起来,阿锦来到这里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但和便宜妹妹见的次数,真的是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其中还有一次是在便宜爹的生辰宴上,余者,即便是到郡王妃这里请安,也都是错开时间。   毕竟赵文汐是郡王妃的心肝宝贝,哪里舍得她早起?   而赵文汐呢,虽然是胎穿过来,内里是个成年人,但身子小,再加上未穿越前,她是个写手,作息不良,半夜不睡,日上三竿才起床。   再加上阿锦和赵文汐的年纪相差的大,日常也玩不到一起,自然不常见。   “大,大姐。”赵文汐本来是一路小跑而来,但看到阿锦后,立刻就停住,有点结巴的叫了一声。   她是有点害怕这个长姐的,哪怕没有亲眼见到,但光是听丫鬟们私下里讨论,她处置丫头婆子的手段,就知道,她的这个长姐这是个如凤辣子一般的人物,而且比凤辣子更厉害,更有手段。   先入为主,自然是有点害怕,要知道她上辈子也就是个寻常人,如今胎穿过来,也还不能摆脱小市民的心态,自然不敢和这种心机深沉有手段的人去打交道,以免被她察觉到不妥的地方。   毕竟她虽然是胎穿,但先前几年是没有前世的记忆,也就是被拐之后,才慢慢的苏醒了以前的记忆身份。   受到这些记忆的影响,她的一应行为和以往也有点不同,纵然小孩子是一天一变一个样,赵文汐也不敢赌。   她可是知道古代人的迷信,万一真的被看出点什么,到时候别把自己当成妖魔鬼怪给烧了。   所以,   赵文汐别说是躲着阿锦,就连素日亲近的郡王妃,她也来的不那么勤快,也刚好郡王妃有孕,精神不济,也就没有发觉小女儿和自己有点生疏了。   不过虽然生疏了一些,但先前几年的母女情分可不是假的,知道郡王妃早产,自然也忙忙的赶过来。   “福安来了。”   阿锦对这个穿越过来的便宜妹妹倒是没有什么恶感,虽然她们姐妹之间的待遇,是天差地别,但那也都是便宜爹娘的不是,和赵文汐没什么关系,再说了,赵文汐对赵元锦这个长姐,姐妹情虽然一般般,但到底不曾害过原身半分,甚至在原身被便宜爹娘推出去和亲的时候,她还曾求过情。   只是她虽然受宠,但在这种事上,便宜爹娘可不会听一个七岁孩子的话?更不用说后来,圣旨下达,更无更改的余地。   后来,也是她把原身从吐蕃救出来。   “大姐,我想进去看看娘亲。”赵文汐听着里面一声声的叫喊,很是有些担心,一张漂亮的小脸都要皱在一起了。   “福安,我知道你担心母亲,不过你太小,不方便进去”阿锦没答应她的要求,“……再者,你即便是进去,又不是医者,也帮不上什么忙,说不得还会添乱。乖乖的呆在这里,母亲不会有事的。”   这是真的,   因为按照原身的记忆,便宜娘不会有事,生下的孩子虽然落地一度没了气息,但经过李太医的抢救,还是活了下来,虽然是病歪歪的,但一直到原身远嫁吐蕃之前,他也都还好好的活着。   至于有没有长大,原身还真的不知道。 第292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7   赵文汐一路而来, 心里本来担心的不行,她虽然没见过, 但先前也看了那么多的小说,也知道古代女子生产有多残酷,现代医学如此发达,还有人难产而亡,更何况是医疗缺失的古代呢。   不过看到长姐如此淡定沉稳的模样,莫名的, 她的心也就定下来。   郡王妃是早产,自然很是受了一番苦楚,从天亮到天黑,孩子才生下来。   就着还是她虽早产,但胎位却正, 而且不足月的孩子, 胎儿小,再加上她本身也有过生产的经验, 这已经是生的快了。   “情况如何?孩子可生下来?”已经回来的便宜爹逸郡王,见稳婆出来,立刻上前一步, 急声开口说道。   这话听得赵文汐翻了个白眼,虽然她知道世情如此, 但心里对这个素日里宠爱她的爹,还是有了些微词。   倒是阿锦,表情稳稳的,毕竟世道就是如此,放到开放的现代里还有,更何况是在注重三常五纲伦理的古代, 在这里讲人权,讲平等,是不现实滴。   稳婆却笑容满脸的道:“恭喜郡王爷,贺喜郡王爷,喜得麟儿,小公子和郡王妃母子平安!”   “好。”逸郡王今年已经三十有六,放到这里,年纪已经大了,成婚早的这个年纪做祖父的都有,如今他又得子,很可能是老莱子,且还是嫡子,自然是欢喜不尽。大手一挥,扬声说道:“阖府上下月例翻倍!”   他这话一说出口,在场的丫头婆子自然跪了一地谢恩,个个面露欢喜之色。   “小公子如何?”逸郡王又开口问了一句。   稳婆听着,脸上的欢喜倒是淡了一些,   小公子一生下来她看了一眼,心里就已经有数,她接生孩子好几百,孩子好不好一眼也能瞧出来。小公子轻飘飘的,补足四斤,脸色也有点发紫,身形更是瘦弱的跟猫儿一样,连带着哭喊声都有些少气无力,来日未必能养得活。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和逸郡王说,不是摆明扫兴吗?   因而,斟酌了一下词,才开口回答:“回郡王爷的话,小公子因早产的缘故,身子骨有些瘦弱,李太医检查后说日后可能要好生将养才成。”   不怕的,像是她们这样的人家,什么珍奇的药材不拼没有,日后精心养着就是,再说了早产的孩子,他又不是没见过,赵文汐和赵文瀚也是早产所生,生下来也是如小猫儿一样,如今不也养的健健康康,活泼又伶俐吗?   逸郡王的眉头皱了皱,不过很快就想通散开了。   很快,   就有上了年纪的婆子过来回话,说是已经打理妥当,小公子已经抱到隔壁耳房内,若是逸郡王想要过去瞧瞧,现在就可以了。   老来得子,逸郡王早就盼着呢,立刻答应下来,抬脚就跟着婆子进了屋子。   看的阿锦不由面露讽刺之色。   还说是什么恩爱夫妻?别膈应恩爱这两个字了,打从稳婆出来报讯儿,逸郡王这话里话外都是在担心孩子,至于她那个便宜娘,只听了母子平安四个字后,便再也不过问了。   为了讨好这样一个男人,就主动的提出,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足以做她祖父的老男人……   还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阿锦可一点都不同情便宜娘,不过她心里没什么感觉,倒是赵文汐心里却别扭极了。   “爹爹,你怎么都不问问娘亲如何?”   一张玉雪可爱的小脸,越发纠结在一起,很显然,她也想到了这一点,并且很为郡王妃鸣不平,借由自己现在年岁小的优势,拉了兰逸郡王的衣角,刻意装的比往常更加奶声奶气的声音,越发软绵,只是说出口的话,却让逸郡王不自在极了。   院子里的气氛也有一瞬的凝结。   “稳婆刚才不是说了吗?母子平安,也就是你娘亲没什么事。”逸郡王虽被问的有点不自在,不过很快也就反应过来,毕竟这个人,从来都不是什么专情之人,哪怕现在和郡王妃能称得上一句恩爱夫妻。   但‘恩爱’两字也要打个折扣,说是恩爱,不过说是敬重来的恰当一些。   在逸郡王的心里,就从来都没有‘守身如玉’这四个字,甚至在郡王妃怀孕期间,还又收了两个年轻貌美的通房,年纪也没比阿锦大几岁,就是前不久,还有下头的人讨好,送来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   ……   相对于逸郡王对孩子的关心,而赵文汐对郡王妃的关心,阿锦在得了母子平安的消息后就离开了。   作为女儿的孝心,守了这么长时间,也尽够了。   况且她这里还有事没做呢。   便宜娘虽然母子平安,但并不代表事情不追究,她素日静养好好的,没出过一点的差错,如今却因陈嬷嬷的孙女多事,而闹得她早产,这件事总要分说清楚。   一个小丫头,心和胆子养的这么大。   这么性子的丫头,府里可用不起。   阿锦对那个叫玉簪丫头的处置已经定下来,这次即便是有陈嬷嬷,也保不住她,更何况陈嬷嬷保不保得住还要看她那个便宜爹对便宜娘有多少情意?或者说他的这份情意能值多少银子?   还有那个陈管事,本来想着他聪明一些,自己看在便宜娘的面子上也就不计较了,既然他非要想不开的找事,自己就成全他。   “维夏,去叫耿升过来。”阿锦一回院子里,就立刻开口说道。   维夏听到这话,顿时心里一禀,也不敢多说什么,应了一声就去了。   盏茶的时间,   就见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躬身走了进来:“小人耿升见过县主。”   “行了,起来吧。”这个耿升说起来还是她从便宜爹的书房那边挖过来的,倒不是家生子,而是自卖入府里,性情沉默寡言,人却颇为能干,阿锦对其很是满意。   算得上是阿锦的一员心腹。   “你等会回去,就点一下人选,要人高马大的,有把子力气的,小厮和婆子都要,二、三十人便可,明日辰时之前,在后门的小巷子里集合。”阿锦直接开口说道。   耿升点头应答:“是,县主。”   “对了,记得寻个打扣结好的,可不能再出现先前的情况,竟是差点让人跑了。”阿锦想到第一次检抄的时候因没经验的缘故,只想着给对方一个冷不丁,寻得人不得用,连个绳结都不会打,竟是让其中一个挣脱了绳索,险些给逃走了。   耿升显然也想到这一处,立刻开口保证,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不过他也从阿锦这番话里知道了,这又是哪个做了恶却又没有藏好自己尾巴的倒霉蛋被县主捏住了把柄。   瞧县主吩咐她的话,显然是王府里的老人了。   这下可要栽了。   不过他可也不同情这些人,毕竟先前作恶的时候就该想到有这一处的下场。   ……   一夜的好眠。   第二天卯时三刻,阿锦就已经起身。   梳洗打扮,今日她可也有一场仗要打,毕竟要动的人可不是旁人,而是陈嬷嬷,这人虽然不是逸郡王府里的家生子,但却是郡王妃带来的陪嫁嬷嬷,还是奶嬷嬷,素日里最是得到郡王妃的重用。   便是王府里的大管家,见到陈嬷嬷也要客气三分。   陈嬷嬷最大的靠山就是郡王妃,有郡王妃护着,便是逸郡王要动她也要寻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更不用说阿锦身为人女,无缘无故的动母亲身边的心腹陪嫁,一个弄不好,传出去,很容易就得一个娇纵跋扈的名头。   阿锦虽不care这一点,甚至她觉得身为县主,即便是性子骄纵跋扈一些也没问题,像是原身那样被养成软绵绵,内敛羞怯,遇事只会哭的性子,在皇室里才是比较少见。   尤其大梁的礼教又不苛责的情况下。   赵元锦的性子真的是少数,她都不知道梁帝寻了这么一个软绵的性子,嫁到吐蕃,除了被人欺负之外,还有什么作用?   当吉祥物吗?   吃了早膳,阿锦就要开始秋后算账了。   不过在算账之前,阿锦先去外书房见了便宜爹,总要给自己拉个同盟不是,毕竟郡王妃那边也需要有人应付。   最佳人选自然是便宜爹。   毕竟她那个母亲对便宜爹是一片情深,连亲生女儿都肯卖,更何况区区的一个奴才呢。   阿锦抿了抿嘴唇,踏进了外书房。   逸郡王虽然不理朝政,是个享乐的郡王爷,但素来喜好风雅,他的外书房说是叫书房,但占地面积可不小,比阿锦住的翠叠苑也没差多少,就是他的审美有点不咋地。   人家的书房不是清淡素雅就是端正大气,就便宜爹的书房,是一派花团锦簇,阿锦真的是来一次伤一次眼睛。   到处都是花,不过对阿锦来说,最惹眼的就是好大一片的夹竹桃。   额……好看倒也好看,就是不知道便宜爹知不知道,夹竹桃全身都是毒,能死人的那种。   应该是知道的吧?   昨日里逸郡王喜得幼子,还是嫡子,虽然瞧了一眼,身子是弱了一些,但李太医也把过脉,说是只要日后好生将养,日后不要费心神自然能无碍,逸郡王本人没什么上进心,对这个老来的幼子自然也不会有很深的期望,毕竟已经有了聪明伶俐的嫡长子。   幼子日后做个如他一般闲散富贵的宗室也挺好。   喜得贵子乃是人生四大喜事,逸郡王自然是满心的欢喜,连带着晚膳都多吃了半碗饭不说,这酒自然也就多喝了几盅,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以至于今天早起,头还有点晕。   昨夜伺候逸郡王的是倩姨娘,是今年刚开脸的,是下面进献给逸郡王的美人,十八、九岁的模样,生的那叫一个娇艳动人,性子却温柔似水,很是得逸郡王的喜爱,因觉得对方悄然一笑的模样很是动人,便学那文人拽酸文,给起了叫倩兮的名字。   真是不伦不类。   逸郡王却满意的很。   这位倩姨娘如今正是逸郡王的心头好,便是歇在书房,也离不得她。   嗯,别人的外书房就是书房,乃是重地,讲究一点的哪怕是妻儿都不能轻易进去,但逸郡王府里的书房,纯粹就是一摆设而已。没什么大用处,毕竟逸郡王就是一个闲散的郡王,素日里连上朝都不用,哪里又用得到书房。   所以,他的这个书房,就是他躲清静的一个地方。   姨娘出现在这里也十分正常。   相对于逸郡王到了辰时才醒来,这倩姨娘可是早早的就起身,甚至亲手熬了解酒汤药:“郡王爷,解解乏吧。”   声音那叫一个柔情似水,看着逸郡王的眼神更是波光滟潋,带着钩子一般。   逸郡王被看的有点意动,毕竟早起,本就有那个啥,调笑道:“本王酒乏,身上还有点无力,不如倩兮你喂本王吧。”说着就要伸手去搂对方的腰。   倩姨娘欲拒还迎:“郡王爷,小心洒了汤。”   “没事,洒……”了。   逸郡王这里和姨娘的调|情,这才上来,就听外头小厮来报。   “郡王爷,县主来了。” 第293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8   逸郡王听到小厮的禀报, 放在倩姨娘腰间作祟的手,顿了一下,眉头皱起, 元锦, 她怎么会到书房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想到昨夜刚生产的郡王妃, 光顾着高兴,算一下, 郡王妃距离生产应该还有一个多月才是?这么说来, 郡王妃这是早产了?   一直到现在逸郡王的反射弧度才反应过来。   大女儿打理王府也有几个月的时间, 虽刚开始是闹腾了一些, 不过闹腾过后府里确实规矩了许多, 连带着他的日子都过得更舒心了, 手头更是一下子宽裕起来, 不用为了百八十两银子, 还要寻这个借口,找那个借口。   元锦眼下过来,可是要回禀这事。   想到这里,逸郡王本来刚升起的那点旖旎的心思, 也一下子就没有了。   松开手, 扬声道:“让元锦等一下,本王这就过去。”   说着有点不舒服的揉了一下额角,果然是不能贪杯,这早起太难受了。   “是。”   倩姨娘也极为有眼色的人,本来娇媚的表情也收起来, 还略略后退了一步,柔声说:“郡王爷,便是要见县主, 也不急于这一时,还是先喝了解酒汤,精神也会好一些。”   “还是你贴心。”郡王爷对倩姨娘的知情识趣也很是满意。   倩姨娘服侍着喝了解酒汤,又亲自服侍逸郡王的一应换衣洗漱,一直到逸郡王离开,她才开口叫了丫头进来,让她们收拾被弄乱的房间。   “姨娘,您何必如此辛苦?早早起身给郡王爷熬解酒汤,又亲自服侍换衣洗漱,没得累着自己,这等活计,让丫头们来就是。”倩姨娘的贴身丫头看着倩姨娘一脸的倦色,有点心疼的开口说道。   为了熬解酒汤,姨娘卯正就起身,为了让郡王爷喝着刚好,更是细心的顾着,让解酒汤的温度保持在不冷不热的状态下。   她看着都替姨娘辛苦。   倩姨娘看了一眼贴身丫头,并没有回答,柳儿这丫头忠心归忠心,就是脑子榆木了一些,不懂得转窍。   对郡王爷来说,娶妻才娶贤,纳妾自然是要纳颜,寻的就是一轻松舒心,那等轻狂不懂事的,偶尔为之是情趣,多了就惹人厌烦了。   她不过是个下面人进献的美人,是个逗趣儿一般的人物,自然要知情懂事一些,不然的话就换个人,她得郡王爷喜爱,已经是其他几个姨娘的眼中钉,身后也无人帮持,好不容易才在王府里站稳了脚跟,自然要懂事一些,不然的话,保不齐什么时候就香消玉殒了。   再者,   眼下对她来说,该如何劝说郡王爷松口,让她得个孩子,像是她这种被进献而来的美人,身份过于低位,每次侍奉过郡王爷,都会得一碗避子汤。   孩子,才是她将来的依凭,而非郡王爷那宛若天上云彩般的宠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   ……   阿锦在偏厅里等了一刻钟,都还没见到便宜爹的影子,心里也就有数了,她刚才来的时候八成便宜爹还没起身呢。   对此,阿锦只能送便宜爹一个字,渣。   是真的渣。   嫡妻昨日里辛辛苦苦才为他生下孩儿,虽说母子平安,但孩子因早产的缘故是个体弱的,母亲也有些伤了身子,需要好生的调养。还是有丫头婆子照顾,便宜娘产后脱离,到现在人还没醒,不过即便这样,他作为丈夫,作为父亲,该多关怀几句才是。   他倒是好,居然还有心情找美人,也就是便宜娘昨天没醒,不然的,听到这消息,还不得被气昏过去。   又过了盏茶时间,便宜爹才姗姗而来。   眼底隐隐有些青色,一看就知道昨晚过得有多愉快。   对便宜爹的私生活阿锦没任何看法,福了福身:“父亲。”   逸郡王府先前对大女儿印象不深,印象中也只是个安静不爱说话的,和他印象里嫡长女端庄大气的想象差的有点远,一度是有点遗憾,不过这次叫她管家后才发现,也是个果决能干之人,以往可能是他多忽视的缘故。   便决意和大女儿多相处一些,再者,阿锦解决了他手头不宽裕的麻烦,更是叫他很是欢喜。   如今见到阿锦,自然也是满脸笑容,语气柔和:“元锦,你怎么有时间到这里?可是有事寻为父?”说着还抚了抚刚留出来的胡须。   阿锦点点头:“正是,是有些麻烦,需得请教一下父亲。”说着便侧头对桐夏点头示意。   桐夏走到逸郡王跟前三步远,屈了屈身:“请郡王爷过目。”   “这是什么?”   这场景,这动作,怎么就有点眼熟呢?   逸郡王拿过桐夏捧上来的册子,暗自思虑道。   翻开册子后,只扫了两眼,逸郡王就想起来,几个月前,大女儿接手管家权,第一次处理人的时候,好像也来过这么一次。   说是自己人微言轻,请他掌掌眼。   这一掌眼就把他给气的不轻,同时也让他的小金库充裕了一番。   如今又来。   逸郡王想到上次大女儿抬过来的两大箱的银子,心里隐隐有了欢喜之意,只觉得大女儿贴心,刚好他这段时间花钱太过于大手大脚,上次得来的银子已经有些见底,如今还真的是刚瞌睡就有人送了枕头。   贴心啊!   看着和上次差不多厚度的册子,逸郡王没了上次的恼怒,毕竟这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说起来,他一个郡王爷,按道理不该缺钱的,毕竟家里有那么些产业在,但奈何他不通俗物,在这方面也没多大的天赋,郡王妃也是,以至于府里每年的收益也就那样,除开府里日常的开销,再加上一应的人情往来,每年能剩下的结余其实并不多。   他又惯是个闲散郡王爷,花销大,这银钱上可不就是紧凑一些吗?   “这又是哪几个不长眼的奴才?上次警告了一回,都不当回事,如今还来?”逸郡王忍住心里的喜色,面上佯装恼怒的开口问道。   心里也清楚,怕不是寻常奴才,不然的话,大女儿也不会找到自己这里来。   阿锦哪能看不到便宜爹眼底几乎要溢出来的欢喜,做戏嘛,谁不会。   面色略为难了一些:“是陈嬷嬷一家。”没错,她已经打算把陈嬷嬷在王府里的势力,连根拔起。   她一直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刚来不久,陈嬷嬷说什么奉郡王妃的命来看自己的病情,言辞虽然恳切,但那说话的语气神态,却隐隐带着些许的高傲,好像再说,你便是县主又如何?还不一样要看自己的脸色。   还有她那个孙女,别以为她没见几次就不知道,对方没少私下里吐槽自己,拿着鸡毛当令箭。   一个奴才,都不知道她哪里来的优越感?   “陈嬷嬷。”逸郡王是真的有些吃惊了,问:“郡王妃的陪嫁奶嬷嬷?”   阿锦点了点头,面色更为难,“我也是没法子,若是少少的也就算了,但父亲你看手中的册子,足有十多页,这一应的东西加起来,有好几万之多,心太大了一些。若是照此下去的话,王府怕不是要被蛀空了。”   她之所以会做这样的事,自然是无利不起早,毕竟她都已经打算离开,逸郡王府即便被奴才蛀空,关她什么事?   不过呢,想要外出潇洒自由,除了要有自保能力外,不得还有钱啊!   这世道,李了钱可还行吗?   所以,   这才是阿锦会如此劳心劳力的缘故,得存钱不是?   “真是岂有此理,这陈嬷嬷素日里还敢说什么忠心,她就是这么忠心的?亏得郡王妃还如此信重她。”有了前次的经验,逸郡王自然已经彻底明白大女儿过来目的,不过也无妨,他很愿意配合。   毕竟陈嬷嬷到底是郡王妃的奶嬷嬷,碍于郡王妃,她一个女儿确实不大好处理,以免惹得郡王妃更不喜。   立刻信誓旦旦的保证:“元锦,你且放开手去做,你母亲那里有我呢。”   “那女儿谢过父亲。”阿锦起身,屈了屈身,也十分上道的说,“女儿年幼,经验上还有些补足,需要继续学习,稍后还要劳烦父亲如上次一般,到时候帮忙清点入库。”   这话说得也很干脆,收缴后东西都是你的。   入库,入的自然不会是府里的库房,而是便宜爹的小金库。   逸郡王顿时满意了。   ……   得了逸郡王的话,阿锦下起手来,自然不会客气。   甚至在走的时候,还问逸郡王借了几个侍卫,都是他的随行侍卫,嗯,大梁的规矩,皇室宗亲,按到品级的不同,是可以养一定数量的私人侍卫,负责府内一应的安全问题,当然数量有限。   郡王府能拿刀挂剑,穿盔甲的侍卫也不能超过一百。   就像是逸郡王府负责安全的侍卫,也就五十左右吧,毕竟养私人侍卫可是很费钱的,光是这五十数侍卫,每年的花销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就逸郡王府的情况,再多的话就有些养不起了。   有了这几个侍卫的帮忙,   阿锦捉人的速度自然快了许多,先前陈嬷嬷的儿子和儿媳妇还叫嚷着什么陈嬷嬷是郡王妃的心腹,阿锦无权处置之类,在看到这些侍卫,认出是郡王爷贴身跟随的几人后,也哑火了。   虽说陈嬷嬷是郡王妃的心腹不错,身契也是在郡王妃那边。   但郡王爷要处理,哪怕手里没有身契,也一样能处理,除非郡王妃拼着夫妻感情破裂,不然的话,陈嬷嬷一家子是注定要被逐出逸郡王府。   就着已经是最轻的打算了。   再重一些的话,转手如几个月前的那些奴才一般,被发卖到西北苦窑去。   那才是真正的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呢。   ……   福瑞院,   “什么?郡王爷,陈嬷嬷可是我的奶嬷嬷,你不能……”刚醒过来,就得了自己心腹奶嬷嬷一家子被抓,如今捆在柴房待处理的消息。   郡王妃:……头晕,什么玩意?   这产子奖励还挺特殊~   逸郡王拍了拍她的手:“王妃不用这般激动,本王也是没法子的事,我知道你敬重陈嬷嬷,不愿意把她往坏处想,但人都是贪心不足,她做得太过了。”说着就又把从陈嬷嬷家里检抄出来的银钱说了。   “……庄子一个,铺子一间,还有二进的宅院一座,家里更好搜罗出不少瓷器字画,还有银钱一万,家里竟还有数十人的丫头婆子伺候,便是寻常地主家,也没她一个奴才过得富贵自在。”逸郡王虽然看账册子的时候,就知道陈嬷嬷一家没少得东西,但账册上冷冰冰的数字,哪里比得上实物来的震撼。   便是已经见过一次,逸郡王再次看到,依旧有些震惊。   大梁建朝才不过三十余年,这些奴才就已经有这么大的胆子了。   语气也有些不好起来,“还有陈嬷嬷那个侄子,也一样,本王就说,这几年风调雨顺,但郴州那边的庄子收成却一年比一年少,感情都进了他的口袋,当本王的王府是什么?他们敛财的工具吗?”他的心里是有些责怪郡王妃,觉得是她的性子太过软和了一些,对陈嬷嬷太过于依赖信重,才纵得陈嬷嬷一个远房侄子都如此胆大包天。   “王爷,历来如此,水至清则无鱼,其实……”郡王妃对陈嬷嬷的感情很深,开口辩解说道。   “本王的王府又不是鱼塘,再者,即便是鱼塘,也养不起他们这般金贵的鱼。再说了,若不是陈嬷嬷那个孙女鲁莽,做事一点脑子都没有,带人过来的话,王妃你也不会动怒早产,我们的滨儿也不会早产以至于体弱了。”逸郡王立刻有些不高兴的打断郡王妃的话,“……本王也是看在陈嬷嬷是你的奶嬷嬷,照顾你这么多年,也算有几分功劳的份上,才没有计较那么多,只是没收了家财,没有过多的惩罚她。甚至还放了她一家子的身契,让她成了良人,已经够恩典了。”   郡王妃:……这算什么恩典?   有的时候放人出府做良民,可不是什么恩典之举,要知道逸郡王府可是郡王府,逸郡王虽不算上进,但还颇有皇宠,背靠大树好乘凉。   底下的人,尤其是主子身边亲近的,自然也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便是一些小官见了,态度也会客客气气。   真的出去,做了良民,还是身无分文的那种,哪里还能活得下去? 第294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9   “不错不错, 难怪雍正热衷于抄家了,真是增加小金库的最佳办法。”阿锦看着匣子里的一叠的银票还有多出的两张房契,脸上也不由的露出满意的微笑, 如是的感叹说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 陈嬷嬷也真的是没少从便宜娘那里捞东西,不然的话, 也攒不下如此丰厚的家业。   就她手里捏着的这一份, 寻常官家女儿出嫁的嫁妆也就这个数了, 更不用说便宜爹那边也还得了一份,虽然比不得她这里来的多, 但也有好几千呢。   “维夏, 好生收起来吧。”阿锦合上匣子, 对维夏说道。她攒钱的举动, 是从来都没有瞒过维夏, 原因也很简单。   论情分的话, 自然是比不得桐夏,就凭阿锦刚来的时候,病的不省人事,桐夏闯到主院的举动, 阿锦也愿意多庇护她一些,却不会让她日后陪自己满天涯的走。桐夏和维夏孤身一人不同, 桐夏是王府里的家生子, 在这里也有父有母, 甚至还有父母给她定下的一门婚事。   阿锦来日出府, 是不会带着她。   所以,   阿锦稳定下来后,才又选了维夏, 甚至在掌家后还从侍卫里选了个武艺出众的让对方教维夏一些拳脚功夫,甚至维夏通过了她的考察后,阿锦也会偶尔指点她一下。维夏虽然已经过了最佳习武年龄,不管是根骨还是悟性,都不算出众,但胜在肯吃苦,学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一套拳法也已经打得似模似样。   维夏屈身:“是,县主。”   想到自己管家这大半年来,小金库是蹭蹭的往上涨,刚来的时候,因爹不疼娘不爱,她身为县主的份例还会被人挪用,小金库也是可怜得很,连带着首饰,加起来也还不到一千两银子,现银更是可怜巴巴的只有三、四十两。   看到的时候,阿锦的脸都要黑了。   这是一个皇家县主该有的身家吗?不说身家上万,但怎么也要好几千才对。像是一母同胞的妹妹,身上的穿戴,都是最好的,扎头的绳带都是一匹就要十两金子的烟罗纱做得,就连贴身伺候的丫头,玩花牌都用金豆子,比她这个做县主的都大方。   简直就离谱。   对一个有贪财属性的貔貅来说,真的是叔能忍婶都不能忍。   攒钱,必须要攒钱。   这也是阿锦被通知管家的时候,虽心里不爽被安排,但却十分诚实的接了下来,甚至愿意浪费自己练功的时间,来整顿王府。   可不是要为便宜爹娘提高生活质量,而是为攒钱大业做努力。   经过她这大半年的努力,如今她这小金库,看着就顺眼许多了。   ……   福瑞院,   作为王府里的主院,这里的风景布局自然不用说,一草一木都彰显着皇家的富贵气派,赵文汐是一路小跑而来。   其实打从自己另立院子后,她都更愿意呆在自己的院子,虽然在这里也没人敢怠慢她这个郡主,但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还是在自己的地盘更自在一些。不过赵文汐打从成了姐姐,有了嫡亲弟弟后,她这段时间几乎都是每天早早的过来,一直到天黑才离开。   若非弟弟还小,天气又日渐冷了,不易挪窝的话,她都想让弟弟搬到自己的院子和她一起住。   赵文汐来到福瑞院,直接就去了耳房,先去看了弟弟,还睡着没醒,这才又转头去给郡王妃请安。   “母亲。”赵文汐屈了屈身,脆生生的喊道。   郡王妃看到女儿,本来还有点愁苦的脸上,也露出笑容:“汐儿来了。”虽然得了小儿子,不过对这个出生就给自己带来荣耀,让她稳固了郡王妃位置的女儿,郡王妃自然是宠爱非常,更不用说,大儿子因为是嫡长子,来日要肩负起郡王府的责任,刚过三岁,就被逸郡王挪到前院去了。   今年初,更是得了恩典,到宫里的上书房读书,七日才能回来一次。   这让郡王妃便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了小女儿的身上,更不用说,小女儿素来又是个嘴甜讨喜的孩子,自然叫郡王妃爱到骨子里。   如今哪怕是得了小儿子,小女儿在她心里的位置也不减半分。   见小女儿来,虽精神头有点不济,但还是打起精神,问了赵文汐好些日常,例如这几日吃的如何?学习如何?等等之类的话。   赵文汐也乖乖的回答,也看出郡王妃精神头似乎不好,便闹腾了一些,她不是不体贴郡王妃,而是太医有说过。   郡王妃的身体其实已经养的差不多了,精神之所以看着不好,是因为心里有事。   换句话说,就是心病。   对这一点,赵文汐也知道,娘亲身边最得用的陈嬷嬷,被她爹给处理了,虽知道对方是犯了错才被处罚,但叫她看来其实罚的并不重,只是没收了家财,全家上下,包括那个害娘亲早产的玉簪,也都全须全尾,已经是难得了。   不过也知道娘亲和陈嬷嬷感情深厚,宛若母女,所以即便心里清楚,依旧还是有些闷闷不乐。   再加上娘这一胎有些伤了身子,即便如今已经出了月子,身子骨依旧虚弱,需要好生养上一年半载才能痊愈。   心情便有些不大开怀:“……娘亲,女儿知道你担忧陈嬷嬷,女儿也已经让人细细的打听过了,陈嬷嬷一家出了府,便回乡去了,如今也已经平安的到了,日子虽然不如先前来的富贵,不过也算安稳,您无需为陈嬷嬷太过担忧。”   “当真?”   赵文汐点点头:“是的,我让初十亲自跟着,眼见陈嬷嬷到了家乡,他才回来,所以才耽搁了些时间,一直到现在才能和娘亲说。”   郡王妃也知道初十,是小女儿救回来的小乞丐,虽年纪不大,但聪明伶俐的很,还拜了府里的侍卫长做师父,王爷也是称赞过。让他做了小女儿的随身侍卫,小女儿但凡出去,都跟在身边,是个忠心的。   因而,   她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陈嬷嬷忠心她半生,如今却被郡王爷赶了出去,她的心里自然有几分担心,也怕王爷说得放了身契这话是哄骗自己的,她也是大家里长出来,知道若是碰上贪心的奴才,重则打死,轻则也是一家子被发卖。   如今得了陈嬷嬷平安回乡的消息,心里的石头也算落了一口气,再看赵文汐便觉得这个女儿越发贴心,一把搂入怀里:“娘亲的乖女儿,阖府上下就属你最懂娘亲,懂事贴心又孝顺,娘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才有了你这个女儿。”   赵文汐听着郡王妃的话,心里也很是感叹,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后背,又低声说了几句安慰的软话。   “……不像另外一个,简直是来讨债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爹好端端的何故就要发作了陈嬷嬷,还不是她挑唆的?还有我早产,分明就是被她给气的,却按在玉簪一个小丫头的身上,还连累了陈嬷嬷。早知道如此,当初我就不该生她,如今倒是让她来气我的。”郡王妃看着贴心的小女儿,不免就又想起那个和自己作对的大女儿,有些不满的接着说道。   赵文汐:……她总算是知道娘亲和长姐的关系会差的缘故了?   按照你这么不待见她,没事就要骂几句,不好的事一股脑的都堆在她身上,关系能好怪?不记恨已经是大度,还想着让别人对你孝顺有加。   又不是什么圣母?   赵文汐听着郡王妃吐槽埋怨阿锦的话,一时有些无语。   不过她心里虽然如此想,但面上却没说出来,毕竟不管郡王妃对旁人如何?对她确实的好,她也不愿意说一些不合她意的话,让郡王妃不高兴。   或许是这一日,郡王妃念念叨叨把话都说了出来,又或者是因为知道陈嬷嬷一家平安归乡的消息。   再加上每日又有贴心的小女儿陪伴,还有小儿子,也随着时间身体也日渐有所好转,逸郡王虽然未必会留宿,但却是日日的要过去一趟看望一下她。   还有在宫里念书的大儿子,每每回来,也都会给她带礼物,虽不贵重,却是为子的一番心意。府里就更不用说,没有侧妃,几个庶妃也都安分守己,便是新得宠的姨娘也都规规矩矩,府里的中馈也不用她操心。   日子过得很是舒心,让郡王妃本来产子后有些抑郁的心情,也日渐开怀起来,精神也是一日好过一日。   嗯,唯独一样。   就是阿锦。   郡王妃像是全然的忘记了还有这个女儿一般,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另外三个儿女还有便宜爹的身上。   对此,阿锦倒是不在意,毕竟感情这东西是双向的。   她对便宜娘也没什么感情,她对自己如此,也正常,若是忽然间她对自己好起来,她这里才要苦恼呢。   桐夏却没少为阿锦鸣不平。   看她气呼呼的样子,阿锦一笑了之,人和人是要讲究缘分的,她和郡王妃终究是没有母女之情。   ……   时间走的飞快,   转眼间就过去了三年的时间。   阿锦马上就要及笄了,不过府里到如今却还没有任何的动静,女子的及笄礼,是很重要的,因为预示着女子可以嫁人生子了。而且越是门第显赫的人家就越重视。   本来阿锦作为府里的嫡长女,又是县主之身,她的及笄礼该是在月余前就开始准备起来的。   一直到现在,距离她生辰没剩下两日,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让府里不少下人都很是同情阿锦这个县主,素日里也就罢了,生辰宴不重要,但及笄礼也不愿意操持,可见阿锦这个大女儿在她心里没有丁点的地位。   府里是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已经八岁的赵文汐自然也知道了,心里对阿锦这个长女,也很是同情,她是知道娘亲不待见长姐,但这及笄礼如此重要,都一点表示都没有,未免太过分了一些。   她不是没有劝过郡王妃,但却被一句‘小孩子家家,少打听这些有的没的’给打发了。   让赵文汐既是不满,也无可奈何,她这个娘亲的性子真的佐的很,颇有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意思。   劝不动郡王妃,赵文汐也曾找过逸郡王,也就他的话,娘亲能都听进去。   只是逸郡王也不管,只说另有安排,让她不要管那么多。   弄得赵文汐一度很是郁闷,还和自己生了场闷气。   ……   “福安有心了。”阿锦的心里也有点感叹,也就是赵文汐是穿越而来,性子早已经成形,这才没让便宜爹娘给教歪了。   她是知道便宜爹娘的打算,一年前,老吐蕃王因病过世,因走得急,并没有留下诏书,以至于吐蕃那边为王位发生内乱,打成一团,互不相让,在一个多月前结束了内乱,新吐蕃王继位,但因为内乱,吐蕃实力大减,王室宗亲死的尤其多。   在加上去岁碰到了十年难遇的大风雪,以至于牛羊死伤无数,吐蕃王的王位也坐的不稳,为了稳定王位,也为了休养生息,最终递交了国书,说愿意成为大梁的附属国,当然也不是无条件的。   其他附属国都是要上岁贡,到了吐蕃这里却是要粮要银子。   梁帝虽然高兴吐蕃愿意成为附属国,不过面对吐蕃的狮子大开口,他心里又是不快的,如今双方正在扯皮。   阿锦知道,再过几日,就会定下来,到时候,为了稳固双方的关系,自然要联姻。梁帝的女儿本就没几个,平安长大成人的就更少了,如今正当芳龄的就只有贤妃所出的八公主,这梁帝舍不得亲生女儿,少不得就打起皇室宗女的注意。   到时候,阿锦就会成为那个被送到吐蕃去联姻的倒霉蛋。   消息传出来后,但凡是疼爱女儿的都是想尽法子躲开,就只有她的便宜爹娘,上赶着把自己女儿推出去。 第295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10   不过想想也对。   阿锦又不是他们心爱的女儿, 用一个他们不在意的女儿,能换来帝王的皇恩,还能为自己看重的儿子铺一条相对平坦的前程大道, 但凡是脑子不糊涂的人, 应该都会同意的。   不然的话,你换个人选看看。   若是让赵文汐去和亲的话,她那对便宜爹娘怕是能直接跳起来,说不得连圣旨都敢抗一抗。   这般的一捋顺,   别说, 阿锦还有了几分诡异的认同感。   只是有他们不做心疼儿女的慈爱父母, 那也就不要怪她这个做女儿的不孝顺, 所以她也已经计划打算好,只要朝堂那边传出挑选联姻的人选。   她这里就死遁离开。   让他们一腔的如意盘算还有畅想彻底的落空,算是对他们的一个小小惩罚,虽然原主没要求。   阿锦可不觉得自己做的过分, 毕竟有因有果。   若她真的要做的过分的话, 也不觉得这是报复, 要知道真的要报复的话,她就等便宜爹娘上报她的名字后,甚至可以说等她这里被册封为公主后,再离开。   到时候,即便是天灾意外, 逸郡王夫妻在梁帝跟前也会被冷落几分。   对逸郡王府来说绝对是个不小的打击。   要知道逸郡王府虽是皇室宗亲,但和当今梁帝的血脉关系已经有点远,接连两代的逸郡王又不是多出息的人,没有没落下去已经是逸郡王的运气够好,先是在梁帝还未曾继位的时候, 有了几年的玩伴的情意。   再加上逸郡王又得了一对有祥瑞象征的龙凤胎,让逸郡王府在宗室里有了几分名头的话。   不然的话,   就看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安国公府,它起始的配置和逸郡王府是一样的,第一任安王是开国皇帝的堂兄,但因本身不出众,儿子也中庸,没什么才能,甚至运气都有点差,所以等到孙子继位的时候,就已经不是王府,而是国公府了。   手里没实权的国公府,也就顶了个名头,没什么大用。   若是府里再不出现有用之人,下一代承爵就是侯爷,伯爷一直到无爵可承袭,最后沦为平民百姓。   不过算了,   看在生恩的份上,她就不那么做了,不然的话,真想搞垮逸郡王府,对阿锦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维夏,去通知一下耿升,让他做好准备。”阿锦侧头对维夏说道。   维夏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不过因阿锦早已经说过,她倒也没惊讶太久,很快就反应过来,应答下来,自是去办不提。   得了话的耿升也很快就忙活起来。   ……   而另一边,   逸郡王和郡王妃也在忙碌,不过忙碌的重点却不同。   “王爷,您的消息确定没错?”郡王妃面露几分喜色,有一次开口问道。不是她不愿意相信,而是她昨儿才带小女儿进宫去给太后和皇后请了安,竟也没听到一丝的风声。   要知道前朝和后宫从来都不可分割,前朝那边但凡有点动静,后宫这里也会知道的很及时。   逸郡王点点头:“联姻是吐蕃归属后的头等大事,我还能弄错不成?”说实话,他听到的时候也有点吃惊,毕竟吐蕃提出的条件实在有些过分,他还以为要有好一段时间来扯皮呢。   没想到,这就定下来了。   郡王妃虽然在政治上没什么敏锐度,性子还软了一些,但因对逸郡王上心,对他自然了解的透透的,一听逸郡王的话,脑袋转的就极快,领会逸郡王话里的意思:“那王爷您的意思是……元锦?”   虽听着是迟疑的话,但语气却带了几分肯定。   “府里也就她和若兰正值芳龄,年岁正好,不过若兰虽比元锦生的是出彩了一些,更容易博得宠爱,不过若兰到底是庶出,生母还犯了大错,也已经从玉牒上除名,那若兰的身份就有些不够看。”逸郡王说着眉头轻皱了一下,语气里也有几分叹息之意,“……毕竟是和吐蕃头一次联姻,即便是宗室女,这身份不宜太低,不然的话,吐蕃那边定然要不满的。”   其实他对这个给自己送了几次钱的嫡长女还是有几分满意,但凡府里再有一个适龄的,他也不会推元锦去了。   唯一够年龄的二女儿的身份实在又不够看,玉牒上写的是无名之女,就是连通房丫头都不是,即便是现描补身份也已经有些晚,又或者当初没把周侧妃从玉牒上除名的话,侧妃之女,身份虽然比不得王府嫡长女,但也不算差了。   可叹当初没想到会有这一出。   如今为了王府的未来,也只能舍了元锦了。   “王爷思虑的周全。”相对于逸郡王心里还有几分不舍,郡王妃就干脆许多,没什么不舍的,毕竟用一个她不喜的女儿,换剩下子女的荣华,她就只有高兴的份,再说了,周侧妃如何没了,王爷已经忘了大半,她可没忘,虽说是她咎由自取。   但若真的让她的女儿封了公主,成为吐蕃王妃,将来成为赵文潮的助力,听闻赵文潮的才学颇为出众,若是将来让他借着这个而有了和儿子争夺爵位的能力,郡王妃只一想,心里就能呕死。   倒不如让自己不喜的大女儿去,也不枉费自己生养她一场。   所以,   郡王妃的话说起来,自然大度无比,“……元锦没什么大才能,如今能为王府的门楣增光添彩,也不枉费我们对她的一番养育教导了。”   逸郡王本来还有些担心郡王妃会哭哭啼啼的不舍,毕竟她是个软和的性子,没想到郡王妃到底是大家出身,心有远见,大事上拎的清楚,心里对郡王妃又多了几分满意,拍了拍她的手,柔和的开口说:“你是个好的,所生养的儿女也比旁人要更出色一些。”   得了夸奖的郡王妃心里更高兴了。   两人就这件事又合计商议了几句,便各自忙碌去了。   逸郡王更是已经开始忙活起来,要知道,等消息一传出去,其实也多的是人意动,就如同已经没落的安国公府那边,若知道的话,必定是第一个报名。要知道大梁建朝的时间虽不长,但王室宗亲却不算少,对爵位的把控又苛刻的很,家里又没出息的子嗣。如今舍一个女儿,就能恢复以往的荣光,这买卖再多几次都行。   他不得赶在别人前面吗?   只是逸郡王把一切都打算的很好,甚至就连自请的奏折都已经写好,只等着梁帝那边消息公布了,就上奏。   却没想到,   他写好的奏折,墨迹都还没干呢。   就有府里的侍卫长慌慌忙忙的跑过来,禀告说,县主在去大觉寺进香回来的路上,马儿忽然癫狂,以至于马车跌落到山谷里。   县主还有随行的丫头以及马夫,皆都尸骨无存。   ……   阿锦出了意外的消息,一传到府里,府里的反应也不已。   几位庶妃是无所谓,顶多就是叹息一回,道了一句‘福薄命浅’也就罢了,余者的姨娘通房则是无感无念,反正她们素日里和这位大县主没什么交际。   唯一真心实意掉了眼泪的大概就只有倩姨娘了。   作为下面进献而来的美人,倩姨娘出身低微,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倩姨娘也清楚,在得宠期间倒也没张狂,甚至想尽法子讨了逸郡王的欢心,停了自己的避子汤要。   有个孩子,即便是个女儿,她日后的终身也有依靠。   也是她的运气好,停了避子汤没多久就有了身孕,只是生产的时候难产,需要上了年份的雪参入药,逸郡王不在府里。郡王妃对倩姨娘这个狐媚子看不上眼,只说府里没有,倩姨娘眼见命悬一线,还是阿锦那边遣人送了半截过来,救了倩姨娘的命。   还平安的生下女儿,如今府里最小的孩子八姑娘赵雪兰。   “菩萨保佑县主,来世投的好人家,父疼母爱,无忧百年。”倩姨娘跪在蒲团上,真心实意的磕了几个头,低声说道。   和阿锦同辈的兄弟姐妹,庶出的无感,甚至像是二姑娘赵若兰还很高兴,虽说她和这个长姐没什么仇怨,但她是郡王妃的女儿,就是惹了她的厌。除了赵若兰,其他人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没什么感情。   一母同胞中,赵文滨年岁还小,才三岁,压根都还不知道什么叫没了,再者他和阿锦虽然是一母同胞,但年纪相差的大,素日相处的时间也不多,自然也不会有多伤心。   而另一对龙凤胎,赵文瀚的话,也只是愣了愣,叹息了几句便也罢了。   倒是赵文汐得了消息,再三的询问传话的婆子,有些不肯相信这是真的,但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相信。   至于阿锦的那对便宜父母就不用说了,逸郡王也只是叹息了一回,惋惜了一回,也庆幸了一番,也就过去了。毕竟他儿女不少,阿锦虽是长女,但在他心里着实没有多少的分量。   另一位的郡王妃更是保持了自己自始至终都不喜长女的人设。   得了消息,虽然手里端着的水杯掉落,脸上有不可置信和震惊的神色,唯独没有伤心和难过,甚至因想到梁帝要选宗室女为公主,联姻吐蕃那边,她还低声嘟囔了一句:“果真是讨债的,连死都不会挑时候。”   而好巧不巧的,她说这话的时候,刚好被匆匆而来的赵文汐听了个正着,   然后,   她整个人都直接僵在那里。   脚底有一丝冷意窜出,攀爬到全身,密密麻麻让她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   逸郡王府的大县主意外而亡的消息一经传出来,在京城里也没掀起什么水花来,实在是这位县主,在京城里没什么存在感。   得了消息,心善的也只是叹息两句,更多的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更不用说,   第二□□堂那边正式传来消息,关于吐蕃归属的问题已经谈妥当,皇上有意挑选一位宗室女为公主,与吐蕃那边联姻,以示友好。   得了这消息,京城里不少已经开始没落的王室宗亲,例如安国公府等,立刻闻风而动,开始忙活起来。   这个消息就更没人在意了。   就连逸郡王府也没多少动静,因是未成年夭折,没过及笄礼,就不算长成,按照皇室的规矩,未成年便夭折的孩子是不能葬入皇陵的。而是要另寻一处地方安葬,最后阿锦的衣冠冢,嗯,因为没找到尸骨,毕竟万丈深渊,连下去的路都没有。   葬在了京郊一处山上,这里是皇家专门规划出来的墓地之一,里面埋的都是皇家未长成便夭折的孩子。   而在众人都热热闹闹的讨论,这即将去吐蕃和亲的宗室女花落谁家的时候?   一大一小两辆还颇为体面的骡车,从京郊的一个小村子里慢悠悠往往西南方向驶去。 第296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11   番外一,   永安四年,春。   新帝继位也有多时,先前因内乱而带来的朝政不稳, 如今也在新帝的治理之下,渐渐的稳固下来。   但就是在这个时候, 朝堂上的肱骨之臣徐峄却提出了辞官,惊的永安帝拿到手的奏折都因震惊而掉落。   “爱卿, 何故要辞官?”永安帝对这个名义上的表哥还是很看重的,毕竟自己能顺利的登基为帝,承恩侯一家子可以说当属首功。   徐峄也是个有大才之人,他还是皇子的时候就没少帮自己, 他刚登基的时候, 朝堂不稳, 也是他费尽心力的辅佐自己,用最快的速度让朝堂稳定下来。   更重要的一点是,承恩侯一家子并没有仗着自己的功劳张狂起来, 都很知情识趣, 有才的就在朝中本本分分的效力,无才的也拘束的很严,没给他添乱, 后宫中的徐太后也没有仗着自己嫡母的身份给他闹什么幺蛾子, 甚至还几次在皇后焦头烂额的时候,帮忙处理后宫事务, 过后也没有恋权。   种种的迹象,叫永安帝对承恩侯一家抱有极大的好感度和满意度。   如今徐峄要辞官,自然是吓了他好一大跳,要问清楚缘故。   年过三十的徐峄比起年少的潇洒肆意, 是多了几分沉稳内敛,拱手道:“回禀陛下,臣曾答应过夫人,等一应都安置下来,要陪她却游历,如今朝堂已经稳固下来,请陛下恩准。”   永安帝本来还以为是因忙碌而身体有些不妥,没想到竟是这么一个缘故,虽然说徐峄和福安堂姐是出了名的百依百顺,但也没想到能做到如此,竟是连前途都可以放下。要知道三十而立,正是男子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的好时候,他却要辞官陪夫人游历,这这……   让永安帝有些卡壳,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片刻,才失笑道:“爱卿,辞官不是儿戏话,爱卿还是要考虑清楚,以免留下遗憾之色。”   其实他这话说得是有些温婉,但凡有才的男子,也都有野心,他也不想徐峄后悔,更不想自己失去一个能干之臣。   “臣不会。”徐峄斩钉截铁的说道,“正所谓君子一诺重千斤,臣年少时就答应夫人,要陪她游历,因种种缘故,一直拖沓到今日,已经是有些对不住夫人,若还失了言,真是枉读圣贤书…”说着还引据经典,说了好些好。   叫永安帝越发有些不舍。   毕竟有才干还不闹幺蛾子的臣子,真的不大好找,不过看徐峄铁了心的样子,永安帝又有些无奈,最后也只能松了口。   不过却不是准了徐峄的辞官,而是金口给了他几年的假期,让他陪夫人去游历,等到玩累了玩高兴了,到时候再回来效力也是一样的。   他还就不信了,他们夫妻能玩一二十年都不回来。   但永安帝这个时候真的没想到,徐峄还真的就带着赵文汐一游历就是十多年的时间,一直到孙子都十岁,才和赵文汐停下游历的脚步,在江南定居养老。   最可气的事,这人居然还每到一处,也不忘记写份奏折回来,里面说得都是一些游历趣事,把永安帝馋的不行,却又舍不得丢下自己手里的权势,只能干看着,心里对徐峄的怨念也多了起来。   也幸好,徐峄没忘记,给永安帝带一些特产,才减少了他的这份怨念,不然的话,保不齐,心里不平衡之下,敢直接下旨把人召回来。   ……   徐峄辞官要陪同夫人游历的事,一经传出去,立刻就引得京城内的贵妇人们羡慕不已。   怎么什么好事都能落到福安郡主身上?   祥瑞龙凤胎,还正在皇家,出生就被封为郡主,很得先帝和徐太后的疼爱,连带着夫婿也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情谊深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徐峄都只她一个人,哪怕福安郡主婚后五年都无所出,也没有花花心思,更是顶住家里长辈们的压力,还道若一直无子,就过继一个,也不愿意纳妾。   叫京城的大小媳妇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公主也没她这么好的福气。   如今在前途无量的时候,又愿意辞官,陪赵文汐一起大江南北的游历,一圆她年少时的一个心愿。   更是叫她们把手中的帕子拧成了花。   侧头,再看自家夫婿,真的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真的是有人比人气死人。   就连徐太后听了,也是羡慕不已。   福安郡主赵文汐,不但成为全程公认的最羡慕的女人,更成了一个比太后更有福气的女子,嗯,后一个是私下里悄悄说得。   不管她们羡慕也好,嫉妒也罢。   经过差不多一个月的准备和安排,徐峄带着十多位身手不错的侍卫,陪同赵文汐,开启了他们为期十余年的游历。   第一站,   她们来到了一个叫灵水县的地方。   这里是京城和锦州交接的一个县城,因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的缘故,所以别看这里只是个小县城,但人员来往却十分热闹,地貌也很是繁华。   作为不差钱的两人,他们出门在外,自然不会亏待了自己,因而早一日便有侍卫已经过来打理过,凭租下了灵水县里最好的客栈。   赵文汐被丫头樱桃扶着下了马车,坐了这几日的马车,身子骨真的有点受不住,因而下了马车她就回房休息了,准备今晚出去逛一逛。刚才樱桃就已经说了,今天是这里一月一次的晚会,也就是现代俗称的夜市。   除了元宵节是通宵达旦之外,赵文汐还真的没见过古代的夜市,真的升了几分好奇之心。   不过约莫是因为晚上玩的太高兴的关系,导致她第二天没能起来身,此后的两天内精神也有些萎靡不振。   灵水县虽然还算热闹,不过到底是个县城,呆了四天的时间,也就够了。   赵文汐和徐峄便启程离开。   不过在离开之前,却发生了一件事,或者说赵文汐见到了多年前的熟人吧。就是陈嬷嬷的儿媳妇,不对,也不该说是儿媳妇,是前儿媳妇。   “郡主,您是福安郡主。”已经重新嫁人的李氏一眼就认出赵文汐,也不为旁的,就是赵文汐生的和逸郡王妃年轻的时候生的一模一样。   李氏虽然没在王府里伺候过,但也不止一次的见过,自然认得出来。   赵文汐倒是不认得李氏,面色疑惑:“你是……?”   “妾身李氏,前婆婆是陈嬷嬷。”李氏回答说道。   赵文汐这才恍然:“原来你是陈嬷嬷的儿媳啊!那快些起来吧。”李氏刚是不小心,跌了一脚,手里的东西摔了出去,刚好掉落到赵文汐的马车上,才有了这次的见面。   李氏本来见东西落到马车上,那马车华贵非常,一看就知道是贵人之家,她心里还惴惴不安,怕得罪贵人,如今知道是福安郡主,倒是松了一口气。   凭借着前婆婆的情分,郡主应当不会和她计较吧。   赵文汐确实没有怪罪,毕竟对方也不是故意的,甚至还问了几句话,也就知道了陈嬷嬷一家子的状况,或者说下场。   当年被赶出去,身无分发,虽有郡王妃使人悄悄的送了些银子,但他们一家子过惯了好日子,对平民百姓的日子很是不适应,她男人更是一朝落难,性情大变,还染上了赌瘾,把仅剩下的那点银钱,输的干干净净。   气死了公婆,后来更没钱而卖了玉簪,还说什么若不是她的话,郡王妃不会气的早产,家里也不会被赶出去。   李氏有心要救,但却争不过,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被给了一个过路的行商。   到最后甚至她自己也被卖了,索性,她现在的男人,虽然年纪大,样貌也不好,但性子却老实本分,她跟着对方也过了几年苦日子。不过后来夫妻因缘际会来到灵水县,定居下来,日子也就稳定了,如今也还有了两个儿子,最大的已经十一岁了。   陈嬷嬷家的遭遇让赵文汐有些唏嘘,不过倒也没多说什么,毕竟她早就不是那个沉浸在父母疼爱里的小姑娘了。   最后给李氏留了二十两银子,让她日后好好过吧。   李氏感恩不尽,有一瞬间看赵文汐性子柔和,还想请她帮忙寻一下被卖的女儿玉簪,不过也就想想罢了。   ……   番外二,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夏日正好,一眼望过去一片绿色,偶尔也能见到不知名的花,可谓是风光无限好。   阿锦坐在马背上,抬眼看过去,连带着心情也跟着宽阔起来。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前半截倒是真的,只是这牛羊嘛,除了她带来的那几只外,就再也没见到其他的,不过也对,这里本就不是牧民放牧的地方,见不到也很正常。   “维夏,再有多久,我们才能看到城镇?”阿锦侧头问了一句。   十多年的游历生活,也让维夏的性子更为开阔几分,笑着回答说:“回主子的话,照我们现下的脚程,最多再有两日就能到朵兰城了,听说那里是吐蕃除了王城外最繁茂的城镇。”语气顿了顿,   又接着问了一句,“主子,到时候是不是可以多呆几日的时间?”   “可以。”对此阿锦一口答应下来,毕竟她对朵兰城也很感兴趣,这朵兰城最出名的就是俊男美女了,对阿锦这种资深颜控来说是个很好的去处。   话说,   她和上一个男伴分手,也有两年了,是时候再找一个了,异域风的男伴,只要长得好看,她也是不介意的。   阿锦摸了摸下巴,如是的想到。   她对自己现如今的生活那叫一个满意,她有钱有貌还有大把时间,三五不时的,还可以寻个合眼缘的男伴(男宠的文明说法),阿锦觉得就是皇家公主也未必有自己过得逍遥自在。要知道皇家公主虽然也可以找面首,不过但凡是爱惜羽毛一些,不想自己落个荒唐无度的名声,这行为上就要克制一些。   又或者出于利益考量,寻了个夫家比较富贵,就更不好说了。   哪像是阿锦一般,不管是利益还是名声,完全不需要担心。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阿锦这十多年来,大江南北的跑,不管是颇具神秘色彩的西南之地,还是常年冰冷的极北之地,亦或者是烟雨朦胧的江南,豪迈的西北,哪怕是无人的深山老林和戈壁沙漠,她也都呆过,唯独着吐蕃。   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关系,如今倒还是头一次过来。   这般一想,在掐指算一算的话。   保不齐她还会在这里碰到便宜妹妹赵文汐。   毕竟按照时间线来说的话,赵文汐和丈夫徐峄,也该游历到这里了。只是他们去的是吐蕃王城,自己则是要去朵兰城,两城相距也有好几百里,而且去王城未必要从朵兰城过,也未必能碰得到。   额,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   碰到或者碰不到有什么区别吗?反正不管如今,她如今也只是赵元锦,而非是逸郡王府的县主。   想通了这一点后,阿锦很快就把这个念头诶丢到脑后去了。   两日的路程很快也就过去。   阿锦也没想到她到朵兰城的第一天就碰到了赵文汐,看得出来,她过得确实不错,如今也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嗯,若算上上辈子,年龄就更大一些。不过眉梢眼角却依旧带着一股少女的明媚天真,叫人看着羡慕。   而且老天对他也格外偏爱一些,容貌也宛若风华正茂的双十年华。   挺好的!   阿锦对赵文汐的印象很不错,见她过得好,也为其高兴,毕竟说起来整个逸郡王府,最有良心的就是她了。   或许是因为阿锦的目光停留的有些久的缘故,叫赵文汐察觉到,回头看了看,不过却只看到一个侧脸,那似曾相似的侧脸,让她的心神有些恍惚。   刚才那个姑娘,长得好像长姐……   “汐儿,怎么了?”察觉到妻子不同以往的神情,徐峄以为她不舒服,有些紧张的开口问道。   赵文汐这才回神:“无事,只是看到一个姑娘,有些神似早逝的长姐。”   听到这话,徐峄立刻开口宽慰妻子,他是知道那个早逝的大姨姐对妻子颇有影响,当初她出意外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妻子伤心难过的病了好一场,此后半年神情都有些恹恹的提不起劲。   不过徐峄怕不知道,赵文汐当年之所以生病,不全是为阿锦,而是被逸郡王妃那一番话给吓到了。   经过徐峄的宽慰,赵文汐也很快就丢掉了那点伤感,毕竟人还是要往前看,长姐已然没了,她能做的也都已经做了,若真的有轮回的话,希望她今生能有一个幸福圆满的家。   不止是赵文汐这里注意到阿锦。   那边维夏也察觉到,不过阿锦假死离开的时候,赵文汐还小,才七岁,如今已经过去二十多年,容貌早已大变,维夏之所以认出,是因为赵文汐如今的模样和当年的逸郡王妃有五成相似。   才叫维夏认出来。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郡主呢!”再见故人,虽只匆匆一面,但也叫维夏很是有几分感叹。   阿锦笑而不语。   维夏见此也没再多说什么,横竖她们和郡主不会有什么交集。   而且与其纠结这个,倒不如好好想想,朵兰城除了俊男美女外,还有什么其他的特产可采买的。 第297章 被送人的女儿1   杨大伟蹲在院子里抽着烟, 不断升起的烟圈,就像他此刻的心情一般,烦躁的不行, 不远处坐在马扎上的是他的母亲张银花。   今日明明是家里刚刚添丁,但却丝毫不见喜悦之色,反倒都是一脸的不喜。   张银花看了一眼不吭声的儿子,开口说:“这都已经第三个了, 人都说事不过三, 你媳妇真的是不争气,居然还是个丫头。这孩子不能留在家里,明儿我就寻个中间人, 把她给送走。这次,你管好你媳妇, 不许再闹了, 都已经留下俩丫头, 这第三个不能再留了。如今计划生育这么紧, 家里可没那么多钱让你去交罚款。”   “妈,你让我想一想。”杨大伟还是有点慈父心肠的, 沉声说了一句。   “还想什么?你以后还想不想要儿子了?这丫头若是留下, 可没大丫和二丫那样运气好, 隔得小,又有村子照顾, 登了双胎户口,要留下,不说家里多了一张嘴,就说这好几千的罚款,咱家就交不起。”张银花瞪了瞪眼, 不是她这个做奶的狠心,实在这三丫生的不是时候,若是早几年,没那计划生育这一说,留下也就留下,就是多张嘴的问题,但现在,光那大几千的罚款就交不起。   再说了,她还没抱上孙子呢。   这时,从东边屋子里又出来一个头发已经半花白的老头,是杨大伟的爹,杨保福,他没读过什么书,思想传统,在他眼里,女娃能有什么用,不过是白养几年,早晚是别人家的人,家里还是要有个男娃才行。   那才能传宗接代,是家里的根儿,也张口说:“大伟,不用想了,这事没得商量,就听你娘的话,你等会和你媳妇说一声。”   语气坚定,不容更改。   杨大伟虽然已经结婚生子,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但他现在也才不过二十出头,家里的很多注意都是爹妈做主,如今他爹也发了话,他也就没再说什么,点了点头应下来。   “大伟,你要怪就只能怪你媳妇肚子不争气,不然的话,生个男孩儿,不就皆大欢喜了吗?”张银花又开口说。在她看来,就是媳妇的问题,若是她争气,和隔壁一样,一举得男的话,她早就抱上孙子不说,如今家里也不用这么烦了?   “我去屋里看看娟子。”杨大伟狠吸最后一口烟,而后丢掉烟头,踩了两脚,才开口说,“…妈,你今儿下午就去找人吧。”既然已经决定要送走,那就早点,省的再养两天,生出感情,就不舍了。   得了儿子的准话,张银花一直皱着的眉头,这才松开,一口答应下来:“好,等我我就去。”   杨保福也满意,想着等会中间人来了,多说两句好话,让他给这丫头找个不错的人家,也算是对得起她了。   杨大伟虽然已经点头,不过等到了屋里,看到妻子抱着孩子在喂奶,嘴巴忽然有点张不开。   不过周娟却已经知道,乡下自建房,院子里聊什么,她虽然不能说听得一清二楚,但那零星的几个字,就能让她知道说的是什么事了?   脸色有点白:“她爸,真的非要送走三丫不可吗?”这话在她生完孩子当天,婆婆在她跟前就已经露了这个意思,就连她亲妈,昨儿过来看她,也说了这话,她也早早的就坐了心理准备。   只是真到了,心里还是有点不舍。   杨大伟见媳妇没哭没闹,心里也松了一口气,知道媳妇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开口说:“这也是没法的事,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交不起罚款。怪就怪三丫和咱没有缘分。”   道理周娟也都知道,不过抱着孩子的手还是紧了紧,她想说,家里已经留下大丫和二丫,三丫留下来也没事,先不上户口,等她生了儿子,到时候也抱个双胎,乡里乡亲,这村长和家里还有点亲戚,送了点礼,也就过去了。   但她张了张嘴,到底没能说出来。   毕竟家里条件也就这样,多一张嘴要养,也厉害着呢。   ……   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因为眼睛还没发育完全,即便是睁开也只是看到一个模糊的画面,不过即便是如此,阿锦也知道,现在抱着她的人,是个陌生人。   毕竟她虽然看不见,但却听得见。   知道她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因又不是他们所期盼的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所以打算把她给送走。   今日就是人家过来抱孩子,嗯,也就是抱她走的。   新父母的身份暂且不知道,听说和家里有着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之所以想要抱个孩子,是因为他们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去医院检查,也只说双方都没问题,便想着老人说过的,若是没孩子,就抱个孩子。   这大孩子就会带来小孩子。   而杨家想要个儿子,却连生三个女儿,便打算把老三送人,经过中间人介绍,这就联系上了。   阿锦对自己在哪儿生活倒是不在意,对她来说,不管是养父母也好,生父母也罢,都不是什么好归宿。   就无所谓在哪儿呢。   原身是个命苦的孩子,叫杨茹,她生下来就因不是父母心心念念的儿子而被送人了,而她的养父母呢,先前没孩子的时候,对她还很是疼爱,只是好日子不长久,在她一岁多的时候,养父母有了自己亲生的孩子。   而且还是三胞胎,还都是儿子。   养父母家里的条件本就一般,在短短两年里一下就多了四个孩子,四张嘴,家里的压力陡然而起,再加上年老的父母,让他们渐渐不堪压力。   看着一串四个孩子,养父母渐渐的生了若是能少个孩子也好。   三个儿子都是亲生的,还都是儿子,让多年不孕的养父母,从此在村子里能抬头挺胸的做人,自然是舍不得。   不过养女的话就没那么不舍的。   夫妻一合计便打算把养女送回去,不过生父母那边的孩子也不少,在送走了阿锦后,夫妻很快就生了他们心心念念的儿子,即便是为此罚了一笔钱,也是高兴的。   对杨茹这个被送出去的女儿,也没多少感情,再说了,家里的负担一点都不比养父母那边来的轻,也是不愿意要。   养父母呢?   也是不情愿,为此,两家是大闹了一场,一时成了村子里饭后谈论的中心。   双方都不愿意要,这孩子总不能丢了吧。   那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骂啊!   最后,经过中间人还有村委会那边的调解决定,杨茹还是回到养父母那边,不过呢,生父母那边也要意思一下。   把当初给的两千块的营养费返还回去一半。   双方勉强达成共识。   杨茹在养父母家里过得一点都不好,从记事起,她就开始负责家里一应的打扫,做饭,喂鸡喂鸭,还要照顾三个弟弟,一天到晚都有做不完的活计。小学读完,就不准她在读书,家里的开销实在大。   有需要常年吃药的老人,日渐长成的三个儿子,虽然如今年纪还小,但将来结婚,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夫妻决定外出打工,让养女留在家里,帮着爷爷奶奶照顾三个弟弟和家里的几亩田地。养女虽然年纪也不大,但却早早的就开始当家,不管是家里的活计还是田里的,她都已经做得很顺溜。   杨茹是不乐意的,但不乐意也没办法。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   三个弟弟,其中两个因实在不是学习的料,初中没读完就不肯念了,辍学回家,不过年纪小,没有工地肯收,只能在家先呆着。倒是二弟学习虽然也不算好,但却肯读,自己的孩子要念书,养父母哪有不肯的道理?   自然是要供。   不过钱从哪儿来?大儿子和小儿子虽然辍学后,没让家里的负担减轻,反倒是又重了一些。   因为养父母把两个儿子一个送去汽修厂做学徒一个送去了学理发,但那个时候做学徒的头两年是没工钱拿,还需要家里补贴生活费,其实就跟换个地方学习差不多。甚至一年下来,花销也不少。   但很快就解决了。   因为养女已经过了十六岁,可以赚钱了,不过因为还没成年,刚开始两年,她是在镇子上的一家私人服装厂做工。   她年纪小,手头也麻利,上手很快。   没几个月,便做得很熟练,工资也从最开始两三百,涨到了一千多,大大的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嗯,养父母以杨茹年纪小,怕她学坏为由,每个月只发给她一百的零花钱,其余都落到他们的手里。   杨茹虽有点不高兴,毕竟厂里不少女孩儿的工资都是她们自己拿着,不过想着自家开销大,便也没多说什么。   很快的,   她十八岁成年后,就不必守在这个小镇子上,而是和村子里几个女孩儿一合计,去了南方的电子厂打工,那边的工资更高。   对此,养父母也都赞同,毕竟家里太缺钱了。大儿子和小儿子还没学成出山,虽然有工资了,但很低,只能勉强养活他们自己,但就村子里来说,不读书的孩子,再有两年就该谈婚论嫁了。   他家三个儿子,需要三座房,而且如今也不比以前,都盖的是二层小洋楼,还有地基,也早就不再批,需要自己买。这前后光是盖房的钱加起来,没个七八十万都不成,更不用说结婚了。   三个儿子要想安置下来,都奔百万了。   养父母一想起来,愁的头都要秃了。   如今知道养女要外出打工,自然没有不答应的,甚至养父母要和她一起去,毕竟在工地打工,不稳定,不如到南方电子厂去,他们的年纪虽大了一点,但手脚却还麻利着呢。   如今孩子也大了,家里的老人身子骨还算健康,配个手机,有事只管打电话就是。   除了想要多挣钱外,也还怕养女到了外面后,被迷了眼或者被人哄了,他们可不就是亏大了吗?   要知道,他们可好不容易把人养大,且等着养女结婚,能换一笔彩礼回来了。   在电子厂做了四年的流水线,杨茹从最一开始一千五一个月到后来的能拿四千多,四年下来,她攒下了将近十万块。   但这十万块,她是一毛都没见到。   都被养父母捏在手里。   杨茹也不是没想过要的,只是每次她才刚一张口,养父母就一唱一和,软硬兼施,杨茹的性子也被养的有点软,便也就不了了之了。   没多久,因养父母的大儿子弄大了别人的肚子,要赶着结婚,他们便回了老家,就在大弟结婚这一天,她的生父母居然也来参加了。   并且在婚宴后,拉着她的手,哭着说当初的不得已,也说了他们的无奈,更还说对不起她之类的,并且说什么日后会好好弥补她。   杨茹对生父母没什么印象,不过见他们哭的可怜,又有旁边的亲戚劝说,也就认了下来,说日后当亲戚走动。   养父母虽刺了两句,不过倒也没有反对。   因养父母对她一直都很冷淡,所以杨茹认回亲生父母的时候,心里还很有期待的,但生父母嘴里的弥补没见到。   就先被他们拉着手,哭诉了一回。   说她弟弟杨天宝也定亲了,眼见马上要结婚,但女方却要求在县城买套房子,还置顶是全款,知道她在外打工了几年,问她能不能缓缓手?并且再三强调是借,等过了这事,他们缓过来会还的。   也不等杨茹开口。   养父母就先炸了,好啊,当初送回去的时候,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要,如今他们养大了,倒是想来摘桃子,哪有这么好的事?再说了,不管是养女的积蓄,还是他日养女嫁人的彩礼,都是他们的。   和杨大伟夫妻可没半点关系。   生父母和养父母为了这事,吵闹了一起,并且还齐齐的抓住杨茹,一个说养恩大过天,一个说生恩不能忘,没有一个人替杨茹想一下。   崩溃的杨茹直接就跑了出去,但运气不好,本来想去河边散心,却没想到脚下一滑,竟直接掉下去了。   就,就没有然后了。 第298章 被送人的女儿2   又一个典型的爹不疼, 娘不爱的孩子。   阿锦融合了原身所有的记忆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原身的心愿倒也简单,就是离杨家远远的, 过自己的人生,嗯,是两个杨家,她的养父母和生父母都是姓杨。   这个任务对阿锦来说, 几乎是一点难度都没有, 就是费点时间罢了。   阿锦晃动了一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如是的想到。   她现在就是个小婴儿,除了吃就是睡, 没什么事是她要做的,阿锦有着大把大把的时间, 虽然受限于婴儿的身体, 睡得时候比较多, 不过也还可以修炼嘛。   如今年纪小, 星辰诀修炼起来,也会比较顺利。   她现在的根骨一般, 但胜在年纪小, 再加上这门功法她也不是第一次练, 修炼起来倒是快,很快就进入了第一层。   入了门的好处就是, 本该过满月后才慢慢看清楚的眼睛,她现在就已经能看的很清楚了。   所以,   这一日,她被一个陌生的女人给抱起来,阿锦便知道自己要离开了。   “这孩子眼睛滴溜溜的转, 看着倒是个聪明的。”孙玉梅抱起孩子看了看,已经过了九天的孩子,眉眼也长开了,是个眉清目秀的,眼睛也很大,最重要的是,她抱着也有一会儿,不见哭闹,是个乖巧的。   张银花忙开口说:“可不是吗?别看孩子才这么一点,但很听话,只有饿了或者尿了才会哼唧出声,很少哭闹,是个听乖觉的孩子。”她已经问过中间人了,说要抱养她家孩子的两三家人里,这家的条件是最好的,而且说起来和她家一个姓,都姓杨,孙女也不算改姓,最重要的一点是,对方说了,若是相中了,就给两千块的营养费呢。   有了这两千,家里很是能缓缓手了。   所以,张银花可是把孩子夸了又夸,不过她说的虽然夸张些,也是真的,这个三丫头,真的是出奇的好带。   孙玉梅如今已经是三十出头,结婚也有十余年,但却迟迟没有孩子,但她和男人都没毛病,便听了家里老人的话,决定先抱养一个,家里有了大的,小的才会跟着来。也看了几个孩子,不过就怀里的这个最顺眼,不哭不闹,挺好。   便看了一眼当家的,叫杨红军,“当家的,我喜欢这个,我们就抱养这个吧。”   杨红军对此倒是无所谓,别人家的孩子,哪个不都一样,又不是自己的,便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   张银花听着这话,脸上的褶皱都舒展起来:“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   “成。”孙玉梅点头说道。   周娟倒是有些不舍孩子,但眼下也容不得反悔,而且两千块的营养费拿在手里,她心里的那点不舍也消散了许多。   这家人没孩子,条件也比自家强些,三丫过去也不会受委屈,总比留在自家强。   这么一想,心里的愧疚都跟着舒坦几分。   那头,事情既然已经商定,就要说营养费和接下来的事。   营养费倒是好说,一早就说好,两个杨家,那边都没意见,不过杨大伟这边却要写个证明,日后这三丫就是杨红军的孩子,和他杨大伟家再没有关系,更不能主动出现在孩子跟前。   对着要求,杨大伟这边是一口答应下来。   杨红军之所以这么做,是怕孩子和生父母这边还联系,那他们不就养了个白眼狼吗?虽然说送出去的孩子多半都没人再找,尤其是送出去的还是女孩儿,但也要以防万一不是?毕竟个例虽然少,但也有。   很快,   给了钱,孙玉梅和杨红军便抱着孩子高兴的回去了。   周娟本来还想要在离开前最后给孩子奶上一回,毕竟以后这就不是自己的孩子了,不过却被孙玉梅给拒绝了。   钱也给了,都已经是她女儿了,咋还能让别人喂呢。   周娟也只能遗憾的作罢。   “行了,别看了,回屋吧。你还没出月子,可不能吹风,对身子不好。”因两千块拿到手,张银花对儿媳妇说话的语气也软了一些。   周娟低低的应了一声,重新躺倒床上。   没多久,两个女儿回来了。   大丫和二丫的年纪都不大,一个三岁,一个两岁,刚说事的时候,怕她们哭闹,让公公带着出去了。如今回来,两个孩子便想和先前一样,看看妹妹,但却没找到。   “妈,妹妹呢?”三岁的大丫说话已经很流利。   周娟的眼眶一湿,觉得嗓子有点堵,看着大女儿的眼睛,压根就说不出,把三丫给人了。   “被她爸妈抱走了。”张银花看了儿媳妇一眼,撇嘴回答说道。心里只觉得儿媳妇矫情,都已经送走了,还想那么多做什么?如今倒是显得她是拆散人家母女的坏人。   这么一想,张银花的脸色就有点不好。   “三丫不是妹妹吗?”大丫又问了一句。   张银花回答说:“她是别人家的孩子,前几天是在咱家暂住几天,如今已经跟她爸妈回她家去了。”   大丫听到这话,有些失落,原来小妹妹不是她家的,而是别人家的。   至于二丫的话才两岁的孩子,话也说不利索,只抓着周娟放在一旁的帕子,玩的很是高兴。   ……   “这孩子果真是乖的很。”孙玉梅看着床上的孩子,喝了奶,已经乖乖的睡下,有点感叹的开口说道。   先前听说她好带,自己还不以为然,她虽然没有当过妈,但也知道,小孩子都是吵闹的很,尤其是越小的孩子就越难伺候,哭闹起来,怎么都不好哄?没想到这孩子倒是乖觉的很,和说的一样。   吃了睡,便是醒着,也不哭不闹,乖乖的。   叫她很是省心。   杨红军这次倒是没反驳,毕竟孩子来他家也几天了,却是不怎么哭闹?他先前想的夜里被吵醒睡不好的事,也没发生。   也露出了笑容说了一句:“确实是个乖巧的孩子。”   “对了,当家的,这孩子还没起名字呢?户口也要尽快的落实下来,听妈说,只有这孩子尽快的成了咱家的人,才能给我们招来孩子。”孙玉梅说着这话,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明明她和当家的身体都没问题,咋就没孩子呢?   “成。”杨红军点头答应下来,“至于名字的话,你比我多念两年书,还是你起吧。”   孙玉梅也知道,因孩子不是自个的,丈夫的态度淡淡的,不是很热络,但也没强求,想了想说:“就叫杨茹吧。”   “希望她能让我们早早的如愿以偿。”   杨红军赞同的点点头:“这名字寓意好。”   “是吧。”孙玉梅也觉得自己起的这个名字好,“既然如此,你明天就到村委会那边走一趟,早点上了户口,我们也能安心些。”   杨红军不甚在意的应了下来。   时间一天天的走过。   半年就这么过去了,阿锦也半岁了,因家里就她一个孩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物以稀为贵,再加上她生的也眉清目秀,性子也是个乖巧,不叫人操太多心。   养了半年也有了些感情。   连带着对她最不热络的养父,偶尔也会抱一抱她,不过每次都免不了要嘟囔两句,什么可惜不是他亲生的。   “妈,你不是说大孩子会带小孩子过来吗?这都半年了,我这肚子也不见动静。”孙玉梅虽然喜爱养女,但到底更想要自己亲生的孩子,点了点阿锦的鼻子,“…给你起名茹茹,怎么不见你让妈如愿呢?”   阿锦打了个哈欠,自然不会给她回应,算着时间的话,她心念的孩子已经揣在肚子里了,再有一两个月就能知道了。   孙玉梅见阿锦有了睡意,便把她抱到了屋子里的小床上,轻叹了一口气,才离开。   ……   盼了半年的孙玉梅尚且还没有消息,但另一头,阿锦的生母周娟却再次有了身子,且已经三个月。   “酸儿辣女的,打从知道怀孕,你媳妇多爱吃酸的,这一胎必定是个儿子。”张银花看着儿媳妇往碗里倒了好些醋,欢喜的开口对杨大伟说道。   杨大伟也高兴,不过很快又收敛起,说:“也不一定吧。先前娟的肚子尖尖的,你也说儿子,结果生下来却是丫头,这次不会再错吧。”   张银花听着这话,连声呸了几句:“这次一定错不了。我怀你哪儿会,就是这样,爱吃酸,就生了你。你媳妇也一定是。”不过她的话是这么说,但心里也是有点打鼓,别真的再是个丫头。   “我听说现在县城里的医院,有那个什么机器,可以查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准的很,不如去查查。”杨保福忽然开口说道。家里可不能再添一个丫头了。   张银花一听这话,有些犹豫:“去查那个,要花不少钱吧?”家里虽然是有点积蓄,不过那是留着有了孙子,要交的罚款。现在的计划生育真的是紧的很,就连他们村子里,也要和县城里一样,定时就去做检查,发现怀了,若不是第一个,就要强行拉着去打胎。   她都已经想好,等过些日子,儿媳妇肚子一开始显怀,就让儿媳妇以打工的名义,去老姑家躲一段时间,等孩子生下来再回来。   杨保福沉声说道,“等过几天,大伟做工回来,就让他送娟子去老姑家,顺带的去查一下,若是个男娃就留下,若不是,也能少受点罪。”   听到这话,张银花也不再反对。   周娟的心里虽然有点不舒服,但想到自己到现在也没能为婆家生个儿子,底气也不足,也就没说话。   杨大伟做工回来,对这个也没意见,还说那边盖房子比想的快,顶多再有两三日,就要完工了,到时候就立刻走。听说下个月,计划生育的检查,镇子上的完了,就先从他们村子查起,而且还说要给家里已经有孩子的媳妇,上节育环,说是有了这个,就不会怀孕了。   到时候媳妇怀孕的事可就瞒不住了。   而且万一,这个又是个女娃,若上了节育环,就没办法怀孕了。   听到儿子带回来的消息,张银花本来还有点心疼钱,这下也没了。   也是他们运气不错,前脚杨大伟刚带着周娟离开,只隔了一日的时间,计生办的人就到村子里,挨家挨户的做检查并且劝说上节育环,让张银花拍着胸口说真是祖宗保佑了。   计生办的人听说周娟不在,脸就有些不高兴,她们先前给检查的时候,就有人告密,说周家的媳妇像是有了。   如今人又不在,可见消息是真的,怕是跑出去了。   计生办倒是说了让周娟赶紧回来,张银花自然不可能答应,当即就闹起来,坐在地上又哭又嚎,弄得计生办也没法子,他们又不可能强行把人抓回来。   只能冷着脸离开,不过走之前也没忘记,若真的再有孩子,可是要交罚款的。   张银花才不在意,吓唬谁呢?罚就罚呗,是孙子的话,即便交罚款也心甘情愿,若是女娃,也不会生下来,家里也没什么损失。 第299章 被送人的女儿3   “玉梅, 你干什么呢?不要乱动,如今你身子重,想做什么?叫人就成,自己可不能乱动, 万一伤着孩子可不是玩笑的。”   杨红军一进门, 就看到媳妇挺着比一般人都要大的肚子,拎着一桶水, 顿时吓得不行, 一个箭步飞过去, 接过孙玉梅手里的水桶的同时也还没忘记说教两句。   孙玉梅笑着说:“没事, 就半桶水,累不着呢。”   “你现在能一样吗?你肚子里可揣着俩娃呢。自然要小心再小心。”杨红军当即不赞成的说道。   十一年了, 媳妇终于怀孕了,他也终于要做爸爸,有自己亲生的孩子了。而且媳妇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肚子里一下就有了俩。   这段时间, 他走在村子里也能抬头挺胸了。   孙玉梅也知道, 自打她怀孕,尤其是她肚子大的不同寻常,做了检查, 说是双胎后, 不管是丈夫还是公婆都不敢让她做活计了, 更是事事都依着她,生怕累到她肚子里的孩子。这种女王的待遇, 叫孙玉梅喜不自禁。   要知道她嫁进来十一年,因没有孩子,虽然医生说她身体没问题, 但公婆对她却一直都有意见,婆婆也没少给她甩脸子,还曾不止一次听到婆婆劝说红军和她离婚,也就红军念着她的好,没答应。   还有那些村子里的碎嘴八婆,也没少说她是什么不下蛋的母鸡。   如今苦尽甘来,   她肚子里一下揣了俩,而且她爱吃酸的,肚子也尖尖的,种种迹象都表明,她肚子里很有可能是俩儿子,这叫她很是扬眉吐气了一番。   “你就知道心疼孩子,都没半点心疼我?”自打怀孕后就变得娇气不少的孙玉梅拧着杨红军的耳朵,不高兴的开口说道。   杨红军的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不过嘴上可不敢承认,开口道:“媳妇,我最心疼的当然还是你。”   得了这话,孙玉梅才算满意。   进了屋的孙玉梅就看到了坐在凳子上,抱着一本不知道哪来的书,一页页的翻着,似看的很入迷,不由得笑着开口说道:“茹茹,你这是从哪来的书?连个画都没有,看得懂吗?”   “懂。”虽然阿锦现在才一岁出头,但实际…就有点不好说了,这本《故事汇大全》她还真的看得懂,不过搭着她小豆丁的身材,她即便这么说了,别人也不会当真的。   果然,   奶声奶气的声音,一本正经的表情让阿锦看着越发秀气可爱,不止是让孙玉梅笑了起来,就连杨红军也笑了,柔声开口说:“看来茹茹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做个大学生,将来吃公家饭。”   抱来养女半年多,媳妇就怀了身子,看来老话果然是没错。   也因为这一点的缘故,杨红军对养女的态度自然也就变了,相对于以前的冷淡,如今就热络了一些。   “好,等再过两年,妈就送我们茹茹去念书。”孙玉梅也笑着说道。   阿锦也跟着说:“念书。”作为一个刚一岁多的小孩子,她日常除了安静些,并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   对杨红军还有孙玉梅如今友好的态度也没什么想法,他们现在如此,并不是说真的对阿锦有多深厚的感情,不过是阿锦这个养女真的给他们带来了亲生的孩子,而且还很有可能是两个儿子。   嗯,现在孕检技术没那么发达,孙玉梅怀孕以来,也只做过两次检查,自然也就不知道她肚子里其实装的是三个孩子。   如今的养父母还没有体会到,家里一下添了三个孩子,要付出的金钱和精力,没有感觉到太大的负担,自然是只沉浸在为人父母的喜悦里。   等他们的孩子出生,家里多了三个孩子,光照顾就让人焦头烂额,更不用说一应的开销,孙玉梅奶水不足,需要和奶粉,而且这三个孩子胃口也大,两三天就要一袋奶粉,一袋就七、八块。   看着是不贵,但如今人均工资也不高。   在农村挣钱的门路也不多,除了地里的收成,就是十里八村偶尔有人盖房子,出去提泥搬砖,赚点外快。   一年下来的收入,可能也就三、四千的样子。   对比一下,这一袋七八块的奶粉,还真的不比二三十年后来的便宜。   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每个月家里的开销,就要好几百,只半年不到的时间,杨家这边的条件就直转急下,先前三五不时还能吃口肉,等孩子出生,连吃个鸡蛋都要合算一下才行。   到时候,   杨红军和孙玉梅第一念头不是想办法赶快挣钱,而是把阿锦还回去,减少一下家里的开支。   所以说,   眼下他们的和蔼的态度,真的没那个必要。   ……   看,   这不就翻脸了吗?   阿锦看着吵成一团的两家人,眉头轻挑了一下,吐槽了一句。   说起来也是可笑,今天是她三岁的生日,也是她养父母杨红军和孙玉梅决定把她还给亲生父母的日子。   就在来之前,养母孙玉梅还抱着她哭了一场,说自己如何不舍?如何心痛?但却没办法,家里如今负担太重了,不得已才要把她送回去,让阿锦千万不要怪她。   那哭诉的模样,简直和当年她生母周娟决定把她送人的时候,一般无二。   大约是因为如此能让她们心里的愧疚减少一些吧。   阿锦如是的想到。   并且看他们吵闹成一团,乱糟糟的很是混乱,无人注意到自己的身上来,便慢慢的退了出去。   早在来之前她就已经做了决定,既然是要离开杨家,那最好的时机就是这个时间段了。   至于年纪的话,若真的是个三岁的小豆丁的话,单独出去自然是危险的,不过阿锦不是啊!   这三年下来,她早就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   她给自己寻个安身之地并不困难。   杨红军和孙玉梅也都是要脸的人,把抱走的孩子再还回来,并不是多光彩的事,所以他们来的时间段,挑选的是人最少的一个时间段,早上六点多,如今是秋闲,村子里不少人都外出打工,并不在家,在家的因为没什么活,这个时间也都还没起身。   村子里的人不多。   嗯,虽然后来是有不少人被杨红军和杨大伟吵架的声音给闹起来的,也都是邻里,也都在看热闹,亲近一些的则是在劝说。   围成一团,闹哄哄的。   自然也就没人注意阿锦一个小孩子了。   所以,   阿锦走的很是顺利。   一直到闹了一个多小时,把村干部也都闹过来,才发现孩子不见了。   而且第一个发现阿锦不见的,并非是养父母更不是生父母,而是过来村委会妇联的一个干部:“行了,吵什么吵?孩子都不见了。”   对方用力嚎了这么一嗓子,众人才发现,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这下,   也别吵了也别闹了,调解什么也都先放一边,先找孩子再说吧。   本以为阿锦年纪小,再加上孙玉梅说她一直都很乖巧听话,想着不会跑远,以为是大人吵得厉害,吓到她,躲到那里去了。却没想到,他们找遍了整个杨家村,都没找到孩子。   也问了其他村民。   不过因时间早,不少人都没起身,起来的也都多半都在杨大伟家里看热闹,压根就没人注意孩子去哪儿了?   妇联干部一拍大腿,坏了,可别出事了?   这个出事,指的是出意外,再不然就是被抱走了。   如今是九十年代初期,正是拐子猖獗的时候,不少村子里的人都丢过孩子,妇联干部就想着要报警。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不知道从哪儿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双鞋,崭新的红鞋,很漂亮。孙玉梅一见就认出来,是她给养女买的,今天才第一次上脚,因为把她送回来,心有愧疚,买了这么一双鞋。   问他哪来的?   孩子边说,是在村子后面的那条河边捡的。   得了这话,众人立刻就去了河边,看到果然是有一排小脚印,还在芦苇丛里找到了一片碎花布,孙玉梅也说是养女身上的。   孩子可能掉河里了。   众人立刻就展开了打捞工作,不过忙活了一上午的时间,什么都没见。   “孙玉梅,我和你拼了。”周娟对阿锦这个被送出去的三女儿没什么感情,不然的话,也不会和杨红军孙玉梅吵起来,若孩子在的话,自然不同,但如今孩子可能掉河里没了,她这迟来的母爱也就跟着来了。   嚎叫了一声,便冲着孙玉梅打过去。   她想着,若不是孙玉梅出尔反尔要把孩子送回来的话,孩子也不会掉河里,捞了一上午都没,八成是没了。   她自然不能轻饶了孙玉梅。   孙玉梅也不是个软弱的,刚开始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就和周娟打起来,对比周娟,孙玉梅对养女的感情还更深一点。她的心里也埋怨周娟,自己亲生的孩子都不愿意要,若是她一早就点头答应的话,哪还有这事,孩子也就不会出事了。   两个女人打起来,双方的丈夫自然不可能站着不动,忙都去帮自己的婆娘。   场面又混乱起来。   ……   麻麻,这些都和阿锦没关系。   她一路走出杨家村,往镇子上而去,半路上碰到了一个面容可亲的婶子,看她一脸的假笑,阿锦就知道,她多半是碰到拐子了。   倒也不怕,在对方的拙劣的谎言‘什么带你去找妈妈’的话,就‘傻乎乎’的跟着对方走了,还一口一个婶婶,你真漂亮,说话真好听,哄得对方心花怒放。   被对方抱着,还坐了车,直接略过镇上,到了县城。   在一个破旧的筒子楼里,就看到了还有几个人,房子里还关着几个孩子,阿锦就知道,碰到拐子团伙了。   就很不客气的,请他们吃了一顿高浓度夹竹桃大餐。   不需要多,每盘菜里只放指甲盖大小,就直接让他们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没了知觉。   而后很是麻利的搜刮了他们身上所有的现金和一些贵重物品,并且过后也没忘记清扫现场,从容的离开。当然,在离开之前,用对方的大哥大,给警察叔叔打了电话,模仿了少女的声音,说得慌张又凌乱。   至于这些人的死活,就和她没什么关系了,即便是死了,也是自找的。   人贩子都该死!   至于几个被下了药的孩子,阿锦也都把过脉博,就是普通的安眠药,等醒过来就没什么事了。   而且警察来的也比想象的要快,她打电话后五分钟,她就听到了警铃声,也亲眼见到警察下车,进去,这才起身离开的。   然后,   扒上了一辆拉货的小货车,躲在一个货箱后面,坐了一段顺风车,她并没有跟着一起去目的地,而是在半途的高速的一个服务站就下了车。   等到小货车离开后,   直接找到服务站置办的警察,压根就不用说话,只一个劲的哭就成了,她现在才三岁,可能是亲生父母的个子都不是很高的缘故,导致她比同龄人还要略低一些,整个就是一两岁多的小娃娃。   什么都不懂,话说得也都颠三倒四。   让警察觉得无奈的同时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第300章 被送人的女儿4   春去秋又来, 时光匆匆而逝。   转眼,十七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日,才七点, 顾氏大厦就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了, 尤其是保洁人员, 更是天不亮就过来开始打扫了。   她们已经被叮嘱过,今日有十分重要的客户过来商谈合作, 对方据说有轻微的洁癖, 今日大厦里要干净的一尘不染, 连根头发丝都找不到,地板最好干净的能照出人影来。   八点,顾氏集团的员工也都陆续的开始上班。   一进门, 自然就发现了办公楼和以往不同的干净,保洁都得了通知,更不用说员工了, 也都知道今日有大客户要过来,是顾氏集团一直都极力争取的,据说若是能达成合作的话, 未来三年集团的重心就要放到这个合作上。   由此可见, 这个客户的分量何等重要。   “你说,到底是什么客户?能让顾总这么紧张, 就连已经半隐退的顾老董事长都出来坐镇?”茶水间里, 几个年轻的女员工,想着今天集团不同寻常的气氛,其中一个打扮的很是靓丽的女孩儿有点好奇的开口说道,“…小苏,你平日里消息是最灵通的一个, 有没有什么内幕的消息?”   她们都知道,小苏的表姐在集团的人事工作,职位还不低,所以小苏的消息一贯都是最灵通的那一个,知道不少内幕消息。   小苏有着一张讨喜的小圆脸,人也很会来事,是以,即便大家都知道,她能进集团是有那么点沾亲带故的关系,也没有太过排斥她,毕竟如今是人情社会,人际关系有的时候也是能力的一种。   更何况,小苏的工作能力也不错。   便见小苏先是探了探头,确定这个时候没人往茶水间,才开口说:“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都是小道消息,你们听听就算了,可不要到处乱说。”声音不由的压低了一些。   其他人自然连连点头。   小苏这才接口又说了一句:“对方具体是个什么身份我倒是不太清楚,不过听说极年轻,大学都还没有毕业,是高科技人才,她手里握着的专利,正是我们公司那个正在研发的无人机所需要的,所以,林总才会这么紧张的。”   话说到最后,语气里都不由的带着羡慕。   不止是小苏,其他人听了也都一样,大学没毕业,那不就比她们还要小,人家都已经是林总极力争取,不敢得罪的甲方,而她们呢。   如今正还未能不能度过实习期而发愁呢。   人和人真的是不同。   或许这个消息刺激的有点大的关系,几个人也没再讨论下去,而是很快离开茶水间,毕竟虽然能过来歇歇脚,但时间太长,可就是偷懒了。   她们都还是实习生,若被人抓到,不利于她们留下来。   阿锦不是第一次来顾氏大厦,但还是第一次被这么隆重的对待,看着顾江一改之前花口口公子哥儿的形象,穿上了西装,一本正经的样子。   怎么说呢?   就,   有点爽。   “顾学长,你这一本正经的样子,看着可比之前要顺眼多了。”阿锦笑着开口说道。   顾江一听阿锦这般轻松的语调还有称呼,他并没有觉得轻松,笑着说:“杨学妹这话说得,生活上的话,自然是怎么舒适怎么来?但工作的话,就要严谨了,毕竟生活和工作还是要区分开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他语调虽然也轻松,不过心里更紧张了,他和杨锦如打交道的次数并不多,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对方的性格。对方看着一副很好相处的模样,但其实都是假象,实则很难伺候。   一个不小心,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踩到对方的雷区。   然后,才不管你是谁,直接就翻脸。   关于这一点,他可是亲眼见过的,到最后还要对方再转头过来哄着她。   和杨锦如的这份合作,说一句严重的,事关顾氏集团未来十年的发展,由不得他不上心,不慎重,若真的砸了,不用老头子出手,他自己就要跳江了。   “难怪顾氏集团如今发展的红红火火,有顾学长这样的领导,想不上一层楼都有些难。”阿锦对顾江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她喜欢公私分明的人,生活中,只要不犯法,怎么都OK,花心多情的话,反正像顾江的这种情况,多半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不滥情,都不叫事儿。   顾江认真的看了阿锦的表情,发现她这话并不是敷衍自己,心弦才松了一口气,在杨学妹面前,工作态度端正严谨一些总没错。   忙引着阿锦往上而去:“杨学妹,这边请。”   “嗯。”   顾氏大厦的二十九层一整层,都是研发部门的,知道阿锦要来,也早早的做好准备,而且看得出来,他们准备的很是充分,几乎是方方面面都有考虑到,阿锦对顾氏集团的满意又多了两分。   其实在几家集团里,顾氏集团各方面都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不过阿锦最满意顾氏集团的一点就是它的各方面都很平均,且没有拖后腿的地方,而且有自己独立的一条生产线,可以说只要合作一达成,最快三个月最慢半年。   产品就可以上架了。   对一个有财迷属性的人来说,这一点也很加分的,虽然说阿锦现在的身家已经过亿,一点都不缺钱,但这年头,还有谁嫌钱多不成。   阿锦没有吊着人的习惯,在结束了一上午的商谈和初步的观察后,走之前,阿锦给了顾江一个准话:“若是工厂那边没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预祝我们合作愉快!”说着伸出了手。   “嗯。”顾江咋然听到这话,脑子蒙了一秒,不过关键时刻,他可不会掉链子,立刻就反应过来,而且用这辈子都没这么冷静过的语气说:“合作愉快!”   喜悦的语调到最后已经是掩盖不住。   毕竟这话一出口,就标识着他们这一次的合作几乎已经达成了,至于工厂那边,他是一点都不担心,毕竟独立的生产线可以说是顾氏集团竞争这次合作的最大一个优势了。不过虽然对家里的工厂有信心,但顾江还是决定,这段时间亲自去盯着,不然的话,万一,真的是万一出了点什么差错,那他今日可就是空欢喜一场了。   因为合作谈的顺利的关系,   不止顾江高兴,阿锦也挺高兴,毕竟合作谈的顺利她也能省下不少时间呢。   ……   “杨总,这就定下合作,是不是有点……”跟着阿锦一起过来的华助理,在坐上离开的车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   倒不是说顾氏集团不好,事实上还挺不错,他对顾氏集团的印象也成,但作为绝对的甲方他觉得,他们还可以先看看其他的待选公司,最后选择一个最好的。   而不是像今天这般,只看了一个,就已经要定下来,总感觉,嗯…有那么点草率。   阿锦看了一眼华助理,语气不轻不重的开口道:“你在怀疑我的眼光?”   “不。”华助理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立刻否认说,“…我并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觉得有点快?”   “一个好的合作对象,实力是首位,但也要看眼缘,我对顾氏集团的印象就挺好。”阿锦说完便闭了眼,不再说话。   事实上,不管是顾氏集团还是其他几家公司,都是经过调查的,不然的话,就科学院那边就不会点头答应的。毕竟不管怎么说,阿锦也是在科学院那边挂了名的。   说起阿锦这十多年来的经历。   也没什么太特别的,在服务站的时候,她完美的扮演了一个被丢掉的小孩子,在那个交通和资讯都不算发达的年代里,像是阿锦这样被丢掉的孩子,是挺常见的,民警那边在调查后,并没有查出什么?最后阿锦如愿的进了福利院。   警察找的福利院,还是相当靠谱的,虽然日子清苦了一些,不过也有衣穿,有吃的,还有学上。   不过也有一点,九十年代里,九年义务教育还没有普及,福利院的孩子想要读书是有些困难的,毕竟福利院的财政状况并不好,除了国家的一些补贴外就全靠社会人士的捐助,所以,福利院的孩子,读小学可能还不用太担心。   毕竟针对福利院的孩子,公立学校是有一定的减免制度。   不过也仅限于初中之前,若是想要念高中的话,就要看个人的本事了。   这个个人本事就是你的成绩高低,成绩好的,有各种奖金还有学校里的减免和补贴,自己可以供应自己,要不然你就是运气够好,得到了善心人的资助,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企业给资助了。   企业那边全权负责你的学费和生活费,但相应的,等你毕业了,需要给他们工作多少年来偿还。   当然了,这种情况也需要你学习够好。   阿锦没有第二种的运气,也不想要第三种,所以她就成了第一种。   可以说打从小学开始,她的成绩就一处稳定的处在年级前三名的位置,就着还是她收敛了一些,不然的话,一直第一名对她来说也没问题。不过她这辈子不想自己这么累,更不打算从事科研让自己没了自由。   所以,   她就小小的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成绩,不让自己太过出彩,不过即便是这样,也有大把的学校对她伸出了招揽的友谊之手,初高中六年的时间,阿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全免,每个学期都还有一笔来自学校的补贴金,再加上奖学金。   足够让她生活的很不错。   等到了大学就更不用说,自由度高了,挣钱的门路也就更多了,尤其是在成年后,一些来自于法律上的束缚就彻底被松开了,刚好她成年的那年,赶上了奥运会,她就借着这个东风,狠狠的发了一笔,并且在当年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就叫唯一工作室。   唯一不可取代的意思。   她的这个工作室主营业务很简单,而且是简单到发指,可以说就一项,系统级芯片。   而且核心的研究员也就只有她一个人,不少员工刚知道的时候,脸上都是不看好的表情,靠谱吗?别人家的研发队伍都是一群,他们工作室就一个,还大学都没毕业,这个工作室能撑上半年吗?   不过很快的,工作室里的职员就发现。   自家老板一个人就能抵得上一个团队,在工作室成立的第三个月,推出了第一款,用于只能手机上的,并且很快就找到了卖家,国内最大的手机制造公司H集团,三年的专利使用费,高达上千万。   并且在此后,就像是开了挂一般,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工作室的KPI翻了上百倍,成功的在业内崭露头角,并且在一些大集团出手之前,就和国家爸爸牵手成功,达成合作。   如今阿锦这个不超过十个人的工作室,已经是业内顶尖的存在。   至于阿锦这个老板兼研究员,更是成了各大集团,额,只要这个集团的业务涉及到高科技这一块,都在在阿锦面前软下语气。   阿锦能做到如此,凭借的就是她出手的系统芯片,不管是从各方面来说,都能碾压同类,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 第301章 被送人的女儿5   和顾氏集团的第一次见面商谈就很是友好, 接下来也没有意外的发生,在参观工厂,做了进一步的了解后, 阿锦也就干脆利落的和顾氏集团签下了合同。   “杨学妹, 合作愉快!”虽然这几天的商谈一直都挺顺利的,阿锦更是不止一次的表示过有签约的意向, 但顾江却一直都不敢大意, 一直到今天,一式三份,正式的签字落定,他的心才彻底的放到肚子里来, 连带着说话的语调都不同了。   阿锦也握上顾江的手, 也道了一句合作愉快。   “对了, 顾学长,和你说一声, 因为我的日常有点忙, 所以合同接洽的时候, 若是有什么事,都可以找华助理, 若非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他都可以全权代理我。”阿锦指着华助理,笑眯眯的开口对顾江说道。   这个华助理,是国家爸爸那边培养出来的商科人才,工作能力那是没的说,所以阿锦使唤起来也叫一个不客气。   如今他名义上虽然是自己的助理,但实际上唯一工作室一应的运营基本上都是他在打理,当然了, 对待这种人才她也没亏待就是了。还把工作室的股份,匀给他百分五,嗯,是从国家爸爸那边挪出来的。   本来按照她和国家爸爸合作来看,国家爸爸那边本该占百分之二十,不过华助理是他们送过来的人,工资她出了,给的其他福利待遇自然应该是国家爸爸出,对此,前来谈判的何首长一度是气的脑袋冒烟,奈何论到口才,他绝对不是阿锦的对手,最后也只能点头答应。   华助理也就成为了工作室的第三大股东。   嗯,虽然工作室也就三个股东,阿锦独占鳌头,占有百分之八十,这也是理所应当的,工作室是她组建的,她更是工作室不可替代的核心人物,离开她,工作室会直接瘫痪。再有就是国家爸爸那边,握着的百分之十五,是她给的合作诚意,华助理的话,纯粹就是对他工作能力的认可。   也别觉得百分之五少,她的那个小工作室盈利可不少,今年的毛利润就已经上亿,华助理每年拿到手的分红,税后也有好几百万,未来还会有更多。   所以,这百分之五可不算少。   “杨学妹,眼下时间也不早了,一起吃个午饭吧。”顾江笑着开口说道,“我可是做了功课,知道你爱美食,我保证,今天这一顿,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作为杨锦如的学长,虽然他们不算太熟悉,但也知道她是出了名的美食。   而且不拘形式,不问价格,只要好吃,高档讲究的西餐厅可以,坐在马路边的小凳子上的苍蝇馆子,乃至路边摊,她也都能吃的很愉快。可以说,她是一点架子都没有。   大概是因为杨学妹是孤儿出身的关系。   顾江如是的想到。   这几天的相处里,阿锦对顾江的一应安排很是满意,尤其是在吃的上面,如今能让他极力推荐,想必确实有出彩之处,便有所意动。   不过想到自己已经答应子诤要回去陪他,便开口问了一句:“嗯,可以带家属吗?”   “家,家属?”顾江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语气都有点小磕巴,“杨学妹,你有男朋友了?”不会吧,先前可没有听说啊!   “嗯,很意外吗?”阿锦轻挑了一下眉头,又开口说道:“你可别告诉我,你想追我来着,先说好,我对你这一类型,敬谢不敏,趁早死了心。”   额,杨学妹还是一如既往的自恋。   顾江的额头上有三道黑线划下。   开口说:“那什么?你也不是我的菜,只是对你男朋友有点好奇。”他承认,先前的时候确实被杨学妹的容貌给蛊惑过,但很快就清醒了,不为其他,而是对方的婚恋观比他还要奇葩。   他觉得自己一期一会,恋爱保持在最长不超过半年,新鲜感一过,就分手,已经是让不少女孩子退避三舍了。他现在就想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勇士?   居然能hold杨学妹,给了正面的名分。   “所以,这是能带家属的意思。”阿锦语气肯定的说道。   顾江连连的点头,“当然没问题。”   只是添上一双筷子就能看到勇士,满足他的八卦好奇心,当然要答应下来。   ……   顾江这里答应,阿锦自然立刻就给男朋友林子诤打了电话。   说起她男朋友林子诤,阿锦的表情都亮了一些,其实作为一个事业心极强的人,在她的事业没有全面稳定下来,她是没打算找男朋友的。但对方是自荐枕席过来的,嗯,你没看错,就是那个意思。   话说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那时候她的工作室刚创立,出于繁忙的创业期,熬大夜是很经常的事。   有次,她熬夜出来,本来是打算买个早餐,回去继续的。   但谁想到,   才走出工作室大门,就被人拦住了,本来熬了一夜,她是有轻微起床气,但看到对方的脸后,阿锦的起床气瞬间消失。   立如芝兰玉树,笑若朗月入怀。   美少年都值得被原谅。   尤其是这个人,几乎是长在你审美点上的时候。   所以,   在对方和她说:“我想做你男朋友时?”   阿锦只意思的思考了两秒钟后,就很干脆的点头答应下来。额,不管是对方真的自荐枕席也好,还是假意的也罢,她也都不是很在乎,反正她喜欢的是对方的那张脸,所以即便是后来知道,他不如看上去那么风光霁月,性格上有些缺陷,心理更是有点阴暗,有种一言不合就会黑化的潜质,不过阿锦也不care,看在他这张脸的份上她也愿意多容易几分。   再说,   后来她得到国家爸爸的看重,自然对她身边的人也就格外留意一些,私下里对林子诤做了个全面的审查,政治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不然的话,林子诤也不能到如今都好端端的呆在她身边,不过既然没什么政治上的问题,那其他的阿锦就不担心了。   便是游戏,她也认了。   反正谁玩谁还不一定呢。   先高兴了再说。   就这样,阿锦和林子诤从认识到交往,在短短一分钟内完成。   咳咳,虽然他们在一起的经过,看着可能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草率,不过后来发现他们彼此的脾性很能合得来,一直到如今也有差不多两年,相处的都挺融洽。   ……   “子诤,怎么是你?”顾江看着踏步而来的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鼻梁上架了一个金丝眼镜,搭着他很是温润的五官,颇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顿时有些目瞪口呆,原因很简单,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男子。   是他表弟,亲的。   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你,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什么来?   “你们认识?”阿锦看顾江震惊的模样,觉得这里面有故事啊,眉头轻挑了一下,抬头看了林子诤一眼。   林子诤却轻眨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阿锦,我不认识他。”看阿锦的脸上还是带了点疑惑,生怕阿锦误会,更是举起两根手指,接着说:“……他可能是碰瓷的吧?阿锦你也知道,我有钱,隔三差五就会有这种前来认亲的。”   转头看向顾江,脸色就沉下来。   让顾江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一秒变脸的技术,越发的是炉火纯青,浑然天成。   “这位先生,你是不是眼睛有疾病,忌讳医生是不对的,需不需要我帮你推荐一个,我认识一个眼科医生,业内专家,医德高明,等会推荐给你。”林子诤伸手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语气温和的说道。   只是语气温和,这说出口的话,可不友好。   让顾江眼睛不受控的抽搐了一下。   不过也知道这个表弟的性子,看着风光霁月,但实则一肚子坏水,对不看重的人,是过目就忘,压根不会放在心上半点,再加上幼年的一些事,和父母的关系也不好,他们说是表兄弟,但关系并不好,甚至很疏离,一年更是见不了一次面。   便第N次开口自我介绍:“我叫顾江。”   “顾江?”林子诤听到这个名字,想了一下,“顾氏集团现任的总经理。”   顾江看林子诤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心里有点无力,“我妈妈是你姑姑,亲的,我是你表哥。”   “顾总经理,你这话真是说笑了,我一介孤儿,连父母都没有,哪来的表哥?你认错人了吧。”林子诤毫不犹豫的开口说道。   虽然知道这个小表弟对家人的心结重,但没想到会重到如此,无力感更重,正要开口说什么。   却被阿锦开口打断:“顾学长,不是要吃饭吗?你不会是打算让我在这里吃空气吧?”对于自家男朋友家里的那点烂事,阿锦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并且对他不认父母的行为,表达了赞赏。   换她的话,也会这么做。   顾江已经到嘴边的话,在对上阿锦冷清的眉眼后,一下子哑然,罢了,小表弟会变得如此,舅舅和舅母绝对脱不了关系。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更不用说,小表弟的经历,他光听着就觉得汗毛竖立,更遑论小表弟这个当事人了。   他一个关系不咋样的表哥,实在也没资格去劝,算了。   开口说:“嗯,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我们随时可以过去。”   对顾江的识相不说话,   林子诤表示满意,他都已经想好,若是这个什么表哥敢叽叽歪歪的话,他就给对方找点事做,免得他脑子秀逗,和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总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废话。   不止是林子诤,阿锦也很满意,对男朋友家里的那点破事,阿锦简直是想都不愿意去想,一群脑子进了水,除了那点风花雪月的情情爱爱,就会祸害别人。   若顾江真的敢多嘴,戳子诤的心窝子的话,阿锦觉得自己就要考虑,换个合作对象了。   毕竟慷他人之慨神马,可是最让人生厌。   幸好,顾江脑子还算清楚。   ……   撇开这么一点小意外的话,其他一切都愉快!   顾江安排的这顿饭,果然是没让她失望,环境清幽,饭菜惊艳,让她这个老饕都忍不住露出了欢喜的神情来,并且表达高度的肯定:“这里挺不错,以后可以常来。”   “那以后我陪你来啊!”林子诤立刻开口说道。说到这一点,林子诤的心里就有怨气,若不是顾江的话,今天本来该是他和阿锦的二人世界。   如是的想着,林子诤不轻不重的看了顾江一眼。   怎么还不走?   还一个集团的总经理呢?居然连这点眼色都没有。   顾江被看的是有点心虚的,他也知道自己该走,但奈何?这熊熊燃起的八卦之心不允许,虽然小表弟是难搞了一点,但八卦大过天,他很想知道,小表弟和杨学妹怎么‘勾搭’上的?   不过到最后也没实现。   怎么说呢?   表弟那暗黑系的眼神,实在让人亚历山大,想到他做过的丰功伟绩,顾江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去挑战了。   所以,他麻溜的离开了。 第302章 被送人的女儿6   对顾江的离开, 阿锦是全然不在意,走就走呗,又不是什么要紧人士。林子诤的话, 却是更为高兴一些, 人形电灯泡终于有自知之明的走了,不打扰他和阿锦的二人世界,总算是长了点眼色。   “阿锦,过两日寻个时间,我们出去旅游吧?你很长时间没陪我了?”林子诤说着话的时候语气带了些和他样貌全然不相符的小心, 再搭着他那张温润的脸,真的很难让人拒绝, 最起码阿锦不能。   开口说:“可以,不过要等到下个月了。虽然和顾氏集团接下来的合作后续, 会有华助理跟进, 但我想回去处理一些事,这个月怕是没时间。”   “你要去孟市?”林子诤略一想, 就知道阿锦的打算。   阿锦点点头:“是啊, 想要回去看一看, 了结一下心里的那点不甘。”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睑垂下,其实她对不管是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都已经没太大的感觉,之所以回去,也不过是想要替原身看一眼。   或者说,出口气更为恰当。   想要去看一看,没了原身,他们两家究竟能过得多好?   想到养父母后来口口声声的‘若不是多养你一个的话,家里的日子也不至于过得如此艰难’还有生父母说的什么‘要怪也只能怪你命不好, 托生成女孩儿,不然的话,也不会舍不得把你送人。’   她是两家父母都不想要的存在。   所以,出气也好,看笑话也罢。   阿锦想替原身去看看,这一次,没了她,如了养父母和生父母的心愿,想来他们定会比上辈子过得更好吧。   “那,我陪你一起去好不好?”林子诤也知道阿锦一应的过往,语气越发有些小心翼翼起来,抬眼的瞬间,还带了两分期盼之色。   阿锦看了林子诤一眼,知道他因为成长的经历,心里的安全感素来低的可怜,交往中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有的时候她无意间的话和一些细微的举动,都能让他不安好久,连带着神情都有点恍惚,在对待她的态度上,就会带上几分讨好的意味。   说实话,刚开始被人如此对待,阿锦并不是很在意,毕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有些仓促,不少人知道的时候,难得统一的表示了不看好。   尤其是知道阿锦是个什么性子的人?   华助理就曾温婉的劝说过阿锦,不要去祸害单纯的小朋友,哪怕是为了自己少的有点可怜的良心、   交男朋友而已,自己愿意高兴就成,关你们什么事?所以,他们的意见阿锦是一个都没care。   不过在深入了解后,发现林子诤的脾气性格也很对自己的胃口,看着一派温润,但实则干脆利落,不会拖泥带水。   所以,阿锦也愿意多用三分心。   笑着开口说:“当然可以,你是我男朋友,愿意陪我回去,自然好。”   本来见迟迟未回答,林子诤眼底的亮采也在一点点的熄灭,不过听到阿锦的话,眼睛‘噌’的一下比刚才更闪亮,晶晶亮的像是夜空中的星星一般,叫人也跟着欢喜起来。   “阿锦,真的吗?”林子诤却有点不敢信,再三询问,“你没哄我吧?是真的?对吗?”   笑眼弯弯的样子,可真招人喜欢。   阿锦对他自然也愿意多两分纵容,“当然是真的。”话落,看林子诤还想要说什么,立刻往他嘴里塞了一块鸡翅,接着说:“好了,吃饭,不许再问了。不然的话,我就要反悔了,毕竟带一个小话痨,对耳朵还是很不友好的。”   林子诤欢喜的点点头。   那样子,和他的长相大庭相径,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阿锦瞧着顶可爱讨喜。   ……   孟市,青县,   大杨村。   十七年的时间,并不算短,足够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长大成人,也足够让一个相对贫穷的小村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十多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帮扶下,大杨村的村民也终于都摆脱了曾经黄土泥盖的房子,家家户户住上了明亮的砖瓦房,更还有几户人家住上了二层小洋楼,像是先前的土胚房已经再难寻其踪迹。   “家富,家民,家强,都出来帮忙卸东西。”杨红军把三轮车开进院子里,熄了车,就扬声喊道。   十多年过世了,当年三十出头的杨红军也变了不少,脸上的皱纹多起来,背也有些佝偻,明明还不到五十,但多年操劳的生活,却让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大半。   他喊完,先出来的并不是三个儿子。   而且妻子孙玉梅,她比杨红军要好一些,最起码白头发没那么多,不过面容却更显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日子过得不舒心的缘故,她脸上的褶皱比杨红军还多,先前看着柔和的眉眼也变得锐利起来,给她平白添了三分刻薄之相。   让人一看,这人就不是好相与的。   “当家的,你回来了。”孙玉梅说着话,也动作麻利的从三轮车上拎下一袋白面,抗进了旁边屋子。   她前脚进去,后脚,三个生的很是相似的男孩儿也陆续从屋子里出来,有了他们的帮忙,一车的面很快就搬完。   让杨红军心里生出几分感叹,这要是放到他年轻时候,家里这么多劳力,那都是吃香的喝辣的,比旁人过得都好,哪像是现在这样,世道变得这么快,他家里的三个儿子,倒是成了负担。   就着还是大儿子和小儿子早两年就不读书了,给家里减轻了不少负担。   只是也没减轻多少,老大和老二辍学的时候,年纪小,被他送去学手艺了,前两年没工资,还需要家里补贴一些生活费,虽然打从今年有了工资,但工资并不高,也就勉强顾着他们自己。老二的成绩不错,过了这个暑假就是高三生,他虽然也很高兴家里多个大学生,但老二的学费在读了高中后,那是一年比一年高。   若真的考上大学,花销就更大了。毕竟如今不比先前,考上大学不要钱不说,还会补贴生活费。   “当家的,你这次怎么买了白芝麻?”孙玉梅皱着眉头看着那一小袋的芝麻,开口问道。   杨红军这才回神:“也是没办法,谁叫这黑芝麻比白芝麻贵了两块多呢,若是买黑芝麻的话,只能买下一半,倒不如买白芝麻,横竖它就是烧饼上的一个点缀,不会有人在意。”   话是这么说,但白芝麻撒上不如黑芝麻来的好看。   不过想到黑芝麻一下比白芝麻贵了两块多,好看不好看也就不重要了。   孙玉梅无奈的叹口气,也不再说什么,而是转头算起了其他的东西的价格,等到忙活完,就发现,这次起东西的成本也比上一次要高了一些,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少赚这么多。   眉头皱的更紧了。   “爸妈,今天晚上不用做我的饭了,有同学聚会。”就在这个时候大儿子杨家富开口说道。   杨家强和杨家民也立刻跟上,表示他们也要出去,晚上会晚点回来。   而且也不等孙玉梅和杨红军回答,便一个个的跑不见了。   “真是不知道仔细一点,他们这一出去,每个人少说要花五十块,加起来就一百多,我们俩一天顶多也就挣这么多,他们倒好,一下就霍霍了。”孙玉梅说这话的时候,那叫一个心疼,“在家吃不也一样吗?再说了,这同学聚会,隔三差五就来上一回,我看聚什么?纯粹就是找一借口,吃喝玩乐罢了。也都已经十八,不小了。就不知道多攒点钱吗?我看……”   “行了,人都已经走到哪儿去了,你现在这里说什么,也都晚了。再说,他们出去,不也没给我们要钱吗?”杨红军打断了孙玉梅的念叨,开口说道,“你就少说两句吧。”   “我也不是想念叨,只是家里的情况?老二明年若是考上大学,每年光学费,就要一万多,老大和老三虽然不念书了,但这个年纪,也该相看起来,前几日,徐婶子还和我说,看到家福在县城里和一个姑娘逛街,保不齐就是他的女朋友。说不得年底就会带回来,到时候定钱啊,结婚啊,不都要钱,还有家里这房子。若是家福结婚的话,也要翻新,不然人女方那边能乐意吗?还有哦咱爸妈,如今身体也不好,每个月都需要吃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孙玉梅越说眉头就皱的越紧,“……这处处都要钱,不多攒点怎么行?”   说着长叹了一口气。   杨红军听着虽然心里有点不高兴,毕竟妻子像是有点埋怨他没本事,不过这也是家里的现状。   他想想也是头大。   头大的不止杨红军一个人。   相隔二十多里地的小杨村,杨大伟和妻子顾娟也发愁的很,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光耀门楣的好事,他和妻子都是小学都没读完的人,如今却有个大学生的儿子,自然该高兴的。   但等通知书发下来,一看,学费贵的让他的心肝都跟着颤了颤。   一年光学杂费就要三万六(国际班学费贵),还有两千的住宿费,五百的课本费,这加起来三万八,马上四万,还没算生活费,天宝是男孩儿,不比女孩儿仔细省钱,每个月的生活费最少也要一千,算下来的话,光儿子读书,一年下来就要四万多。   一读就是四年。   下来就奔二十万了。   想一下,就觉得心颤。   他和妻子就是个寻常的老百姓,除了家里的地,就是跟着村子里的建筑队打打小工,辛辛苦苦干一年,也就挣四、五万的样子,看着不算少,但家里也还要开销呢,每年能存下来两万都算多。   再说了,今年家里刚刚盖了新房子,两层的小洋楼,是给儿子来日结婚用的,毕竟如今人工费一年高过一年,虽然儿子结婚还要几年,但房子先盖起来,也算是去了心头的一件事。   不过因盖了房子,家里先前的存款一下就空了,还欠着外债。   如今儿子念大学,虽是喜事,但这学费就成了头等的大问题,他和妻子已经好几日都睡不好。   毕竟再有不到一个星期,儿子就要开学了,但学费却还没着落呢。   “他爸,不如和大妮和二妮叫回来商量一下?”顾娟看着通知书上的学费,想想家里如今的情况,抿了抿嘴唇,开口说道。   她虽然是说是商量,但真实意图却已经很明显,就是让两个闺女出一点。   大妮和二妮虽然都已经嫁出去,但也还是她的亲闺女,天宝的亲姐姐,这血缘关系是无论如何都断不了的,如今娘家困难,她们出手帮衬一下,这不都是她们做女儿该做的事吗?再说了,她们将来再婆家受委屈的话,还要靠天宝这个弟弟给她们撑腰出气?如今帮着一点,也是应当的。   杨大伟听到这话,心里自然是愿意的。   不过想着家里刚盖好的新房子,其中一半都是二妮的彩礼钱,她又才结婚没几个月,在婆家脚跟都没站稳,手里未必有钱。至于大妮的话,条件一般,上个月才刚新添一个孩子,这手里怕也不多宽裕。   怕是拿不出多少来?   想想那近四万块的学费,杨大伟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第303章 被送人的女儿7   阿锦和林子诤是在凌晨时分, 才下了飞机,临近初秋的季节,夜里的温度还是很低, 尤其是半夜,还刮着风, 让人忍不住一个哆嗦。   本来阿锦还有点睡意的神情, 被这么一吹,瞬间清醒了不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立刻她的身上就被披上了围巾,紧接而来的就是林子诤清润的声音:“小心着凉。”   “不用这样, 只是刚下飞机,有点不适应, 没事的。”阿锦看着宽宽大大,几乎把自己上半身都给遮挡的严严实实的围巾,有点疑惑,他是什么时候拿的, 明明刚才下飞机的时候,他手里还没有呢?   林子诤开口:“一直都放在包里,这个时候刚好用到。”解惑的同时也没忘记摁住阿锦蠢蠢欲动的手, 不让她把围巾摘掉。   又接着说:“风凉, 若是感冒了就麻烦了。”   知道自家男朋友格外紧张自己的身体, 闻言, 也不再动, 开口说:“子诤, 我们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走吧。”   “好,听你的。”林子诤对此自然不会有意见。   机场是有酒店, 而且一应的设施什么都还不错,价格也还算公道,因为白天已经累了一天,再加上飞机又晚点,阿锦是真的有点累。   办理了入住手续,洗漱过后,很快就睡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   在机场吃了早饭,阿锦和林子诤便往青县出发而去,并没有搭车,而是包了一辆保姆车,毕竟他们要在青县待上几日的时间,需要一辆代步工具。   从新市到青县并不算远,走高速的话,只需要一个半小时。   青县不过是个三线的小县城,各项的发展都平平,并无任何出彩的地方,若说有的话,那就只有一年一度的庙会了,听说是全县一起狂欢的那种,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时间是七天。   阿锦和林子诤来的倒也巧,正好处在庙会期,不过已经是第六日。   已经是不如前几日来的热闹。   若真的是热闹时候,车子都不好开进去,不过即便已经快要结束,依旧是人员众多,据说还有不少人特意从外地赶过来游玩。   在县城里找了一家快捷酒店住下来,阿锦并没有着急办事,而是先拉着林子诤去庙会上游玩了。   别说,还真的挺有意思。   阿锦玩的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一度有点忘记了她回来的目的,不过还好庙会只剩下两天,庙会一结束,阿锦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往记忆中的大杨村而去。   那是她生活了三年的地方。   过去十多年,大杨村也有了不小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村子里那条每每下雨就泥泞不堪的土路,也终于换成了一条水泥路,不用每次下雨都弄脏鞋子了。先前众多的土胚房,也只剩下零星的两家,而且早已破旧不堪,很显然,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人住了。   穿的光鲜靓丽,甚至就连容貌也格外出彩的两人,和这个朴实的村子,很是格格不入,以至于来往的人,无不用好奇的眼神看向他们。   似乎好奇,他们到底是过来干嘛的?   阿锦和林子诤那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别说就这点好奇打量的目光,就是被上万人盯着,依旧能淡定自若。   林子诤打从一进村子,就有些好奇的四下打量,虽然他对这个村子无感,不过想到是女朋友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便也觉得这个平平无奇的小村子有了那么点可爱。   甚至想着,小小一团的阿锦,迈着晃悠悠的脚步,走在路上。   只想想都觉得可爱,   “你很喜欢这里?”阿锦看着周身气息都比往常要温柔的林子诤,开口问了一句,语气有点疑惑。   大杨村就只是个寻常的小村子,并没有什么特色可言,她是一点都看不出哪里好?   林子诤点点头:“嗯。”不过他也知道阿锦的疑惑,又解释了一句说,“我不是多喜欢这里,而是想到你小时候的样子,一定可爱的不行。”   额?   没想到得了这么一个原因,阿锦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惊讶的,笑道:“便是爱屋及乌,也不是这么个爱法?”不等林子诤回答便又接着开口说道,“其实你怕不知道,我其实并不喜欢这里,甚至很讨厌很讨厌。你也知道,我回来,可不是来什么故地重游之类,而是过来看笑话的。”   甚至她都已经想好了,若他们过得很好的话,她也要给他们制造点笑话。   总不能白来一趟。   当然,不管是养父母还是生父母,过得很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养父母就不用说,家里三个孩子还都是男孩儿,就上辈子的情况来看,日子倒不至于拮据,但绝对不富裕,尤其等孩子长大,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他们的负担比其他家会更重一些。也就是因为如此,上辈子养父母才会死死的捏着原身所有的工资,尽可能的压榨她。生父母那边也一样,不过介于他们家是两女一男,情况可能会比养父母这边要好一些,但也都是压榨了两个女儿得来的。   她若是没记错的话,生父母之所以厚着脸皮找过来,就是因为他们因为钱和她那两个只见过一次的亲生姐姐闹翻了,又不知道听何人说?她这个被送人的女儿,在外打工,很是攒了一些钱,缺钱的他们,想也不想的就找了过来。   林子诤觉得,喜女朋友所喜,厌女朋友所厌,这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所以,他果断的改了口:“那我也不喜欢这里了。”   “你变得倒是快。”阿锦笑着说了一句。   “嗯,要跟着女朋友的脚步走,这样你才会更喜欢我一些。”林子诤如是的开口说道,说话的时候,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直勾勾的看着阿锦,里面都是柔情。   让她的眉眼都舒展开,被一个美少年如此看着,心情总归是愉悦的,“好,我一定努力,让自己今日比昨日更喜欢你一些。”   “嗯。”林子诤虽然知道阿锦这话,可能是随口一说,但心里依旧是欢喜的。   慢悠悠的走在窄窄的水泥路上,阿锦努力的辨别着周围的情况,老实说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村子的变化也不小,她一时半刻的,还真的有些找不到养父母的家。   也就是在这时,   忽而,带着怒火的骂人声响起,语气很是气急败坏,听着那骂人的话,应该是家里的孩子闯祸了,做父母的正在发火呢?   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阿锦摸了摸下巴,听着那道高亢的男声,如是的想到。   她的记忆很是不错,片刻,就想起来,这声音好像是养父杨红军的声音。   “要过去看看吗?”林子诤开口问了一句。   “当然。”既然是养父母家里的事,她自然要过去看一眼。   两人顺着声音过去,不过运气可能差了一点,这人都还没到跟前的,那边的局势可能就发生了一些变化,简单来说,就是动手了。且立刻就有砸东西的声音传出来,其中夹杂骂人声,哭泣声,劝说声等等,就算是没看到,也可以想象的出来,里面的场景是如何的混乱?   “等会我们就远一点,别被波及了。”林子诤听着声音,越闹越有些大,好看的眉头也皱起来,开口说了一句。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没谁比他更清楚了。   阿锦一看林子诤的脸色,就知道他想起一些不好的事,脚步立刻停下来,看向他:“我们不去凑那个热闹了,回去吧。”   如今也已经在眼前,声音听得更清楚,虽然凌乱的很,不过也足够阿锦成功的提炼出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大概就是家里的孩子,学人玩什么推牌九,一夜输了三千多。   三千,   放到大城市,像是京市,海市江市这样的一线大城市,自然不算多,但放到这个三线小县城辖下的村子里,不少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拿不到三千块,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也不怪乎家长会上火,打骂孩子,确实该打该骂。   看着情况,就知道养父母如今的日子,没了一个养女,过得并不好,甚至还不如。毕竟在杨锦如的记忆里,养父母家里,在这个时候,其他不说,也已经盖了二层的小洋楼,但如今却还是先前的平房,在这周围都已经盖起两层小楼,崭新的,刷了白腻子,有的还贴了瓷砖,这唯一的平房就显得有些破旧了。   她的那对曾经的养父母也都是寻常人,若是手里宽裕的话,不会不翻新房子,毕竟在村子里,若不读书的话,基本上一过二十,有的甚至还不到,就结婚了。   就杨家若是不盖新房的话,必定是不好说亲的。   “砰”的一声闷响。   紧接着阿锦就被人给拉了一把。   阿锦回过神来,立刻拉住林子诤的手,语气有点急:“子诤,没事吧?受伤了吗?快些让我看看。”   对女朋友如此紧张自己,林子诤的心里自然很受用,却也舍不得她着急,忙开口回答说:“好了,不用这么紧张,我没受伤,手也没事。”   抓着他的手看了看,确实没什么大事,有一道擦伤,倒是他手腕上戴着的表的镜面,已经裂开了,很显然,刚才林子诤抬手去挡的时候砸到表上了。   “没事就好。”阿锦也松了一口气。   她看刚才那半截的砖头不小,飞过来的速度也快,这要是真的被砸到,可不是闹着玩的。   很显然,知道这一点的不止是阿锦,还有把砖头扔出来的杨红军,本来他还担心的不行,怕砸到人,那可就出大事了。要知道,隔壁村子,就有一个人,被砖头砸到,头破血流,说是什么脑震荡,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花了好几千块呢。   如今见对方似乎没什么事,心里很是松了一口气:“那个后生,对不住,差点砸到你,没事吧?”   “你说呢?”看着眼前这个五十多岁的男子,虽然比记忆里苍老了许多,但确实是杨红军无疑,看他这样子,这日子过得可比上辈子辛苦多了,“……你看看,这是没事的样子吗?”   阿锦说这话,让杨红军看了看林子诤的手腕。   虽然只是一道擦伤,不过林子诤的肤色本就白,这么一道红痕在上面,那真的是格外瞩目,一眼看过去,很是能唬人。   “我,我这是打儿子,谁知道兔崽子跑得快,差点砸到你们,真是对不起了。”杨红军觉得阿锦有点矫情,这伤一看就是擦伤,居然这般斤斤计较,不过到底是他理亏,嘴上还是道了歉。   阿锦一看他这态度,就冷笑了一声:“道歉就不用了,报警吧。”   “啥?”   别说杨红军以为听错了,就是其他人也觉得自己听错了,更有热心的大娘过来劝说道:“那个小姑娘,你这就不对了,军子他又不是故意砸你们,何必这么上纲上线?再说了,你这伤口也不重,只是擦伤,回去差点红药膏,顶多两天,就没事了。也闹不到要报警的地步吧?知道你们城里人金贵,但也不至于这么金贵吧?”   她这一番话说得,周围看热闹的人连连点头附和。   慢一步出来的孙玉梅也开口说:“就是,就是,我们又不是故意的,你有必要报警吗?一点点小事,人家警察未必有时间搭理你。”   阿锦先给了林子诤一个眼神,示意他打电话,自己则看向杨红军,“……我叫警察过来,是为了做见证,不然的话,你们还以为我讹你们呢?”说着,点了点林子诤手腕上的表,“这块表,价值近二十万,即便单换一个表镜面,也要一万多,你不赔我怎么成?”   “这不可能!” 第304章 被送人的女儿8   孙玉梅和杨红军坐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 他们面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警官,正在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   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一块表居然能值二十万的孙玉梅和杨红军却坚定的认为,阿锦和林子诤是想要借此讹钱。   所以,   他们在配合警察说了事情的一应经过后, 也没忘记批判一下阿锦和林子诤,开口说:“警察, 我是不小心砸伤了人, 这是我的不对, 都是实诚人, 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我也已经道歉了呀,说了对不起。”   “……没错, 他的表是被我扔出来的砖头砸坏的,但我也没说不管啊,这或赔或修,我也都没意见。”话说到这里, 杨红军的语气就变得有些激动起来:“不过我们做人得有良心吧, 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张口就说什么要我赔一万,你说说他们, 穿的光鲜亮丽, 也生的斯文俊秀, 心却黑的不行。一个表的镜面,它就是金子造的也值不了一万, 这不是摆明了要坑我们老百姓吗?”   “我看,他们就是过来讹人的。”孙玉梅也是表情气愤的附和说道。   一块表它能值二十万,这话是哄谁呢?以为他们年纪大了, 就没脑子不成,这村子里盖一栋两层小楼,也还不到二十万,他们这是把一栋楼盖手上了,也不怕压死自个。   年轻警官才刚大学毕业没多久,资讯自然比孙玉梅和杨红军这样的中年人要灵通的多,听着他们抱怨的话,不由的腹诽。   还别说,有钱人戴的手表,别说二十万,上百万的都有。   那对小情侣,从穿着打扮看来那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手上戴一块二十万的手表,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和眼前的这对夫妻说。   一则是他们如今情绪激动,是不会相信的,二则就是从这对夫妻的穿着看来就知道,不过是普通人家,一万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一笔小钱。   便也只能尴尬的笑了笑,有一搭没一搭的附和两句。   而另一边,   阿锦和林子诤也很快出示了所有证据,证明林子诤手腕上的表,确实价值近二十万。   村子里的派出所还是第一次接触到价值这么大的案子,一时间也有点无语,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赔钱。   可杨红军和孙玉梅即便是面对各种证据,也不愿意相信那块表值二十万,还闹着说什么是假的?大吵大闹,不肯接受。   不过即便不肯接受,最后他们也不得不接受。   “爸妈,我已经查过了,确实是真的,B家那边的官网上也确实能够找到,为了求证,我还打了电话,也证实,那个叫林子诤的人,是他们的VIP客户。”杨家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都是羡慕嫉妒,“而且他们问你们要一万,也确实没多说,若表拿到他们店里去换的话,差不多要一万五左右呢。”   明明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纪,但这生活却天差地别,他还为每个月能让父母多给他一百块的生活费绞尽脑汁的想说辞,对方却能把价值二十万的手表随意的戴在手上。   富二代可真好!   杨红军和孙玉梅自然是相信儿子的话,所以他们的脸色有些灰白,一万块,家里倒不是拿不出来,不过却觉得不值得罢了。   一个表的镜面而已,就要一万块。   什么奢侈品?简直就是坑人的。   可能女子在精打细算方面,确实比男子更为出众些,所以孙玉梅立刻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立刻就走到阿锦的跟前。   “你做什么?”林子诤下意识的挡在阿锦跟前,面色有些不善的开口说道。虽然对方看着没什么恶意的样子,但他可忘不了,先前警察没来之前,她是如何破口大骂,甚至一度要动手呢。   可不敢让她近阿锦的身,万一她动手咋办?   谁想到,   “那个,小伙子,我没恶意。”孙玉梅忙开口说道,“我看你们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一万对你们来说,一定不算什么?但对我们普通的农家,真的不是一笔小钱,求求你们,能不能少一些?我们家真的没那么多钱,家里有三个孩子要养活,还有两个老人,身体也不是很好,需要常年吃药,全靠我们两口卖烧饼,每个月挣点辛苦钱,实在不容易。看你们两个长得也面善,一定是好心人,能不能,能不能……”   她的话并没有说完,眼神哀求的看着阿锦和林子诤。   孙玉梅的话虽然没说完,不过意思却表达的十分明显,不是想让阿锦他们少点钱,而是想不给。   说实话,她这话说得十分有水准,且语气也颇真情实意,再配合她的此时的样子。   一个穿着不咋地,饱经风霜的脸,如此恳求的看着你们,但凡有点善心的怕都要心软了。没见,在场就已经有警察开口劝说了。   可惜的是,   她找错了对象,阿锦可不是什么良善的物种,甚至在轮回司工作了多年后,已经修成了一副铁石心肠,几句软话就想让她心软,你是在开玩笑?至于林子诤的话,就更不用说,他幼年真的是经受太多的恶意,导致他对良善二字的理解,很是有几分模糊。   别说孙玉梅一个不认识的人,先前,都逼得他亲外婆下跪,也没见他心软半分。   甚至孙玉梅这番话在他们耳朵里听来,有种我穷,你就该多体谅我一些的意味在里面。   更是让阿锦觉得腻歪不已。   说实话,她刚知道杨红军和顾娟这次压根就没外出打工,而是留在家里,做点小生意后,心里是有点吃惊。   不过很快也就想通了,上辈子他们能毫无牵挂的外出打工,是因为他们把家里一应的活计都丢给了杨锦如,所以才放心的出去。但这辈子,没了养女,他们怎么可能会放心出去打工。   毕竟家里老的老,小的小。   就只能做点小生意了。   淡淡的开口说道:“欠债还钱,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怎么?打坏别人的东西,原来说上两句好话,就不用赔钱了吗?原来这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那国家还修订法律做什么?丁点用都没有?”   “那个小姑娘,你这话可就太偏激了一些。”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女警,有些语重心长的开口说:“……欠债还钱,这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小姑娘,我看你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想必也不是真的在乎这一万。你看他们,年纪已经不小了,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还有老人,负担重,你……”   “你要帮他们还。”没等那个女警说完,林子诤就打断了她的话,接了一句。   女警一噎。   这怎么可能?她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千,一万,她三个月的工资,她是疯了吗?才会替不认识的人还一万。   想通这点后,女警顿时有些尴尬的撇开了眼睛,也不再开口说话。   杨红军见妻子已经如此低声下气,但阿锦和林子诤却都还是不依不饶,自尊心是有些受挫,甚至觉得有几分屈辱,心里很是生气,不过他早就过了年轻气盛,非要和人一较长短的年纪,已经是近五十的人。   这些年养家的辛苦早就把他有些冲动的性子给磨平。   虽不高兴,但心里却也还在措词,想要劝说一下对方,到最后即便是还要给,但能少一些是一些。   毕竟家里真的不宽裕。   跟着过来的杨家强有些忿忿不平的同时也觉得屈辱无比,一则是觉得阿锦和林子诤不依不饶,为富不仁,连这点良善心都没有。   他们不过是投了个好胎罢了。   生在有钱人家,拽什么拽?   不过他心里更多的还是有些嫌弃杨红军和顾娟,都怪他们没本事,区区一万块,都舍不得拿出来,害得他也跟着一起在这里丢脸。   杨家强心里一时埋怨阿锦,一时又怨父母,脸上的表情也跟着青青紫紫,好不精彩。   被阿锦看个正着,她哪能看不出来杨家强心里的想法,不由的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她已经可以窥见日后杨红军和孙玉梅日后的生活了。   “行了,我们也没时间听你们说一些有的没的,总之,钱要给,不然的话就走法律流程,反正我们时间也多,不怕耽搁。”阿锦回收心神,看向杨红军,淡淡的开口说,“…不过若是走法律流程的话,到最后你们要赔的就不是一万了,而是要照着店里的维修费而来。刚才你们儿子不是也已经问了,差不多在一万五左右,打官司的话,一应的起诉费什么,可就不是一万能解决的事了。”   “你不能这样,你们都这么有钱了,还和我们小老百姓计较,怎么一点肚量都没有……”   “嗯,你说对了,我还真的没什么肚量。”对自己的缺点,阿锦承认的那叫一个坦然,“所以,友情提醒你,尽快赔钱。”   说完就看向警察,“那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在离开前林子诤也没忘记再提醒他们一声,尽快还钱。   不知道是阿锦的威胁有用还是阿锦和林子诤坚决不好惹的态度,杨红军和孙玉梅给钱的速度倒是不慢,在第二天一早,警方那边就打来电话,说对方还钱了。   虽然铁青着脸,一脸的不情愿。   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为富不仁之类的话,不过只说了两句,就被林子诤一句‘再说的话就告你诽谤’,从警察那边知道真有这个罪名,孙玉梅很识相的不吭声了。   后续的事情阿锦也听了一嘴。   嗯,就是杨红军家里的后续。   家里的儿子刚赌钱输了三千,又因他们而导致杨红军意外砸了人的手表,又赔了一万,这一万多,已经是家里将近半年的收入了。   叫杨红军的心里存了一腔的火气,虽然他更恨阿锦和林子诤,不过没办法,谁让他们拿到钱就走了,所以杨红军便把所有的怒火都撒到了杨家富和杨家民的身上,毕竟是他们输了钱,自己才会生气,才导致砸到别人的手表。   不过杨家富和杨家民也都不是小孩子,十七、八了,青春期,正是自尊心强的时候,先前杨红军又骂又闹,他们还有些受不住,开口反驳,才导致杨红军动了手,两人那天跑出去后好几天都没敢回家。   最后还是杨红军的父母打了电话,并且保证不挨打,他们才敢回去的。   杨红军一下出了那么多钱,自然是不高兴,虽然确实没打两个儿子,但却把那一万三算到他们两个人的头上,觉得若不是他们,家里也不会少了一万三,便要求他们每个月发工资了,往家拿五百块,一直到攒够一万三。   杨家富和杨家民心里是有些不乐意的,不过事情确实因他们而起,再加上刚涨了工资,一个月也有一千多,给五百,也行。   却不想,就是因为这个,为家里日后‘热闹’无比的生活埋下了种子。   …… 第305章 被送人的女儿9   看到养父母家里过得也就那样, 甚至日后更是矛盾多多,阿锦也觉得心里舒服了一些,可见他们曾经嘴里念念叨叨说的什么,没有杨锦如会过得更好之类的话, 纯粹就是为他们的无能而找的推脱的借口罢了。   毕竟如今事实摆在他们得用眼前, 没有杨锦如,他们过得更差了。   生父母那边,   则是比养父母这边更为闹腾一些。   不过他们那边的事和阿锦可没半点关系, 是生父母杨大伟和顾娟自己作出来的。   原因也很是简单, 就是为了他们的宝贝蛋——杨天宝。   杨天宝是杨大伟和顾娟在送走阿锦后的第三年, 就得的儿子,即便为此家里被罚了五千块, 他们也心甘情愿,依旧高兴的不行,因躲着计生办那边,错过了满月宴, 他们觉得宝贝儿子受了委屈。   特意办了百天宴, 大开三十桌,曾经一度是小杨村饭后茶余的主题。   这是生了三个女儿才得来的儿子,不止是杨大伟和顾娟的心肝宝贝, 更是其祖父的眼珠子, 命根子。   在阿锦之前, 杨大伟还有两个女儿,先前一直都是大妮三妮的叫着, 后来要读书,需要上户口,这才给起了大名, 叫杨春妮和杨夏妮。   她们俩虽然没被送人,但在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尤其是杨夏妮,作为家里的三女儿,若说杨春妮是头生的孩子,还得过父母两分慈爱的话,那么杨夏妮则是那个不被待见的存在。   小小年纪就和姐姐一起张罗家里的家务事,洗衣做饭,割草喂猪等等活计,她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做得很是熟练,这也就罢了,毕竟农家的孩子不娇气,村子里的女孩儿也多半是这么过来的。   她也没觉得有什么?甚至有的时候想到那个早年被爸妈送走,后来据说淹死的三妹,杨夏妮还觉得自己挺幸运,毕竟她还活着,父母也没把她送走。   但后来发生的事,一桩桩一件件,叫杨夏妮彻底对父母冷了心。   杨夏妮的学习一直都挺好,在班里名列前茅,考高中的时候,她是学校里为数不多考上县城高中的学生,不过杨大伟和顾娟却不愿意出钱让她念,理由就是杨天宝成绩不好,初中没考上,需要读私立学校,但私立学校贵,一年下来就要小一万,要知道那个时候,农家一年的收成也未必有那么多。   不管杨夏妮如何哭求,杨大伟和顾娟都没答应,哪怕是初中的老师过来劝,也没改,而杨夏妮的成绩虽然好,但也达不到学校全免学费的标准。   杨夏妮是哭哭啼啼的辍学了。   和早两年就不读书的姐姐杨春妮一起,在县城的一家制衣厂做女工,不到三十,就和厂里的一个开货车的小年轻谈起恋爱,对方家里挺不错,又是独子,杨大伟和顾娟也没反对。   不过在两人结婚的时候,却一下要了十万八的彩礼钱,一度也成了村子里的焦点,要知道按照青县的行情,这个时候女儿出嫁,彩礼钱多在三万到五万之间,六七万的都少,杨大伟倒好,张嘴就上了六位数。   杨夏妮的对象也是真的喜欢她,咬牙也忍了。   虽然小杨村里有不少人私下里说杨大伟和顾娟是卖女儿,不过两人并不在乎,拿着女儿的彩礼钱,再加上他们攒下的一些积蓄,翻盖了家里的房子,推倒了平房,盖了两层的小楼。   也是同一年,他们的宝贝儿子考大学,因成绩不咋样,只考上了大学,是个三流的学校,而且读的还是什么国际班,其他的不知道,但学费是真贵,一年就要近四万块。   家里刚盖好房子,这笔钱自然拿不出来。   这不,   杨大伟和顾娟再三商量,决定学费什么他们凑一凑,问亲戚朋友借一借,让两个女儿负责儿子的生活费。   儿子的生活费,一个月才一千,两个女儿,平均一个月也才五百,并不算高,本以为和闺女说一声,就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事,毕竟他们已经抗下大头的学费,让她们给弟弟出点生活费,不过分吧。   没想到,不管是杨春妮和杨夏妮却都一口拒绝。   杨春妮拒绝是因为她手里真的没有什么余钱,父母盖房子她就已经‘借’了两万,她今年又刚生了三胎,大的也要上学,老公本分老实,外出打工,有活就能多挣点,没活就照顾家里的几亩地,一年到头,挣到的钱,真的有限。   弟弟再亲,也比不过自己的孩子亲,杨春妮在这一点她还是拎的清楚。   至于杨夏妮的话,就是不愿意出,她结婚的彩礼钱多半都是给闺女一半,充作闺女的私房钱,心疼闺女一些的,一分不留还会自己再添一些,杨夏妮也不指望如此但一分都没给她就过分了吧。   说什么家里盖房子,钱紧张。   以为她是小孩子,忽悠谁呢?家里没钱还给弟弟买四千一部的手机。   如今还让她给杨天宝拿生活费,想得美。   杨大伟和顾娟一听两个女儿都不愿意,杨春妮那边他们还体谅一些,那对杨夏妮就不客气了,先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没说通,反倒是被积攒了满肚子怨气的杨夏妮给怼了一番。   直把两人气的手都是抖的,说什么,早知道如此忤逆,当初她生下来就该直接掐死。   “你们这话我是信的,毕竟你们又不是没害死过女儿。”杨夏妮嘲讽的看着杨大伟和顾娟,冷冷的开口说道,“……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年怎么睡得着?”   其实她和那个被送人的三妹,只差两岁,对方被送走的时候,她什么都不知道,便是对方据说掉河里淹死,她那个时候也才不过五岁,懵懂的很,她所知道的事,都是从村子里一些闲谈的妇人口中知道的。   这话,一般来说,传着传着就容易变味。   杨夏妮又早对杨大伟和顾娟有了埋怨心,自然都是往坏处想,她的心里是认为那个她没印象的三妹被淹死,就是杨大伟和顾娟害死的。   杨大伟和顾娟被杨夏妮这一句话,是真的气的险些背过去,厉声道:“你胡说八道什么?你三妹是贪玩,掉河里才没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真以为我那个时候不记事,就不知道了吗?三妹生下来你们就送人,偏生为了两千块,给三妹挑了个不着调的养父母,人家有了亲生的孩子,就不要三妹了,要送回来。你们也不想要,和对方吵起来,谁也没注意一点三妹,她年纪小,跑出去,这才不小心掉河里的。”   “三妹的死,就是你们害的。”杨夏妮想到自己这些年也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而没少受委屈,语气也是越发激动起来。   “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这么重男轻女,既然如此,还过来找我做什么?我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在你们眼里不已经是泼出去的水了吗?早就不是你们杨家人了。”   杨大伟和顾娟被杨夏妮这一番话气的险些脑淤血,但提起被送人,最后又夭折的三女儿,两人的心里也虚的不成。   别说当年刚出事的时候,他们真的是整夜的睡不着,为此和杨红军那边很是干了一场架,本来两家关系虽然已经有点远,但身上还带着孝,有大事是要出面的,不过那次后,彻底断了亲。   就是到现在,他们都不大敢从那条河边过。   如今被女儿戳了痛脚,哪有不跳的道理?   杨大伟更是恼羞成怒的要去打,杨夏妮可不是那种呆傻的站在那里任你打得性子,他一动,杨夏妮就已经跑出去,而后骑上电车,头也不回的就离开。   气的杨大伟在门口大骂,放话,打从今天起,没杨夏妮这个女儿。   两人在院子里吵架的时候,两边的邻居也有悄悄出来听得,所以没多久,关于杨夏妮那番话,又在村子里传开。   当年的事,又被拎出来,尤其是知情人士,说起来就很是唏嘘一番,并且评价杨大伟和顾娟在这件事上做得确实不妥,到底是自己的骨肉,家里即便不富裕,也不差这一双筷子,还不至于养不活。   惹得小杨村村子里的年轻人对杨大伟和顾娟的印象更差,连带着杨天宝也被同龄人给排斥,杨天宝也是年轻气盛,被小伙伴排斥,回去就找杨大伟和顾娟发了一顿火,直接把顾娟给气昏过去。   一时间,   杨大伟家因为这件事,闹得是鸡飞狗跳,日子很是不安生。   消息传到大杨村那边,   杨红军和孙玉梅也没少被人私下里说嘴,毕竟当初要孩子的是他们,要送回去的也是他们,若不是他们做事不地道的话,孩子也未必会夭折。不过大杨村和小杨村不是个村,传到这边,已经过去好些天。   杨红军和孙玉梅才大出血,再加上三个儿子,亚历山大的他们,在经过一番商议过后,决定不能这么下去,光卖烧饼算能维持家里的开销,但挣不到什么钱,儿子日渐长成,光是婚嫁上面,就不是一笔小钱,所以他们在卖烧饼的基础上,又添加了早餐,期盼能多挣一些。   既然是卖早餐,起床就很早,三四点钟就开始忙活,最迟五点,就要出摊,这段时间,早出晚归,也就不知道村子里那些讨论的话,倒是少了许多的是非。   ……   不过这些事,阿锦就不太知道了,因为在知道他们过得不如意后,她就已经回去了。   毕竟她已经看到了能让自己舒心的结果,她自然也就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只是才回到西市,阿锦才下飞机就被抓了壮丁,是军区那边的一个导弹系统出了点问题,想要请阿锦过去看看,毕竟这个初始的系统芯片就是阿锦无条件提供的,因而她也算是创始人之一。   便想邀请她过去看一看。   阿锦这一走就是小一个月的时间,一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了,才回来,其实军区那边是舍不得她,几次劝说她留下来,不过都被阿锦坚定的拒绝。   当然,她即便是人在外面,并不妨碍她为国家做贡献。   军区虽然惋惜,不过倒也没有强求。   “什么情况?”   阿锦公干回来,在家歇了一日的时间,睡足了,便想着到工作室那边看一看,顺带的问问华助理,和顾氏集团那边的后续合作进行的如何?   但没想到,   她这才走出大门,就被人堵住了。   来人阿锦虽然是第一次见,不过也都认得,那对略上了年岁的夫妻,是林子诤的爸妈,亲生的那种,至于和他们一起来的那个和林母长得又五分相似的十四、五岁的年轻女孩儿则是林子诤的妹妹。   林心宝。   阿锦曾和她偶然间见过一次,然后她被自己给气的哭着跑回去了。   这可不能怪自己,是她自找的。   话说大概是两年前的事,她和林子诤才交往没多久,她和林心宝偶然间在咖啡店里碰到,林心宝当时才十三岁,她可能时间过自己的照片之类,在看到阿锦后便丢下同伴,走了过来,高傲的抬起下巴,颐指气使的警告阿锦,说什么她就是一个孤儿,无权无势,让她不要妄想进林家。   她林家是不可能认阿锦这种孤女出身的儿媳妇的,还让阿锦识相的就早点离开林子诤。   我勒个去,阿锦是肯受委屈的人吗?   哪怕林心宝还是个不大的孩子也不成,熊孩子神马,最讨厌了。   所以,   三言两语的阿锦就把这姑娘给怼哭了。   唔,阿锦还记得,林心宝哭着被同伴拉走之前,还放了一番狠话,说让阿锦等着,必定要让她在西市混不下去,不过她的这番话也就是那么一说罢了。   因为一直到现在阿锦都好端端的呆在西市,过得舒舒服服。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 第306章 被送人的女儿10   说起林子诤家里那边, 绝对是烂账一大本,狗血一连串。   林子诤亲生父母的爱情故事是典型的灰姑娘的故事。   大概就是风流多情的豪门公子哥儿,在酒吧里寻开心的时候,碰到了为减轻家庭负担而兼职清纯女大学生, 先是林父在林母被人为难的时候, 来了个英雄救美,惹得单纯的林母对其有了好感。   接着林父又因赌约的关系, 开始追求林母, 而林母的性子, 说好听点叫单纯, 难听就是小白花,什么都不懂, 所以很快就沦陷在林父编织的情网里。而林父呢,也在追求的过程中,被林母单纯不做作的真情实感所打动,也动了真心。   就在两人情浓之际, 赌约被爆出, 林母大受打击,偏生这个时候又有自称是林父未婚妻的富家女,对着林母很是一番恶言恶语。   伤心不已的林母决意离开林父, 便远走他乡去支教了。   到了地方, 才发现, 自己怀孕了,良善的林母自然舍不得打掉孩子, 选择生了下来,是个男孩儿。   便是林子诤。   不过林子诤才出生没多久,林母就被林父找到了, 强行的把她带回去,连带着孩子一起。   林子诤的祖父母不喜林母,对林子诤这个私生子的孙子也不是很看重,不过秉承着有钱人那套自家的血脉不能外流的那套说法,还是把人接回来,反正林家有钱养得起,但接回来后,他们又对林子诤不闻不问,只扔给保姆照顾。   这保姆是个包藏祸心的,她自己被丈夫背叛,最痛恨小三和私生子,所以见林子诤不受重视,便虐待林子诤,并且下手的地方都是不好被人看到的,例如,大腿根,腋下等等。   动辄还不给林子诤吃的,任凭他饿的哇哇大哭。   她表面功夫做得好,便也一直都无人发现,等林子诤再大一些,会说话了,怕林子诤告状,倒是很少在动手去打林子诤,却开始对林子诤使用冷暴力,常常几日都不和林子诤说一句话,把他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   这样的日子,林子诤过了七年,一直到他读小学。   那边,经过了几年的你追我赶,中间再加上什么未婚妻,父母阻扰等等之类的事,林父和林母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举行了盛大婚礼。   也就想起来,他们还有一个儿子。   才发现林子诤这几年来竟一直都被保姆给虐待着,以至于林子诤的有了轻微的自闭不说,心理也有些问题。林父自然生气,还要告保姆来着,不过保姆下跪对林母哭诉了一番,圣母心发作的林母觉得保姆可怜。   便原谅保姆了,不再去计较。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经过这件事,林母依旧能留下那个保姆,让她继续在林家工作,甚至还允许她把女儿也接过来,说什么小孩子可怜,离不开妈妈之类的鬼话。   总之做出了在阿锦看来,真的是匪夷所思的不能再所思的事。   林子诤虽然因成长的环境的关系,性格有些问题,不过不可否认,他的智商很高,尤其是展现在经商方面。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子诤成年后,只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已经把林氏集团的大权握到自己手里,简而言之,就是他篡了林父的位,解除了林父所有的职务,把他踢出林氏集团。   并且开始秋后算账。   不止是当年虐待他的保姆,被他在十多年后送进监狱,甚至就连她那个女儿也一起送了进去,还美名其约,让她们母女团聚。就连他亲生父母也没放过,林父名下一切的产业都被林子诤做局,套圈,林母的话,就更不用说,她名下没什么东西,只两套房子,也被林子诤以是用公款所买,收了回来。   就连林母这些年补贴娘家那边的钱,林子诤也没放过,捏着林母弟弟的把柄,让他们吐出来不说,还反手把林母弟弟挪用公款炒股,还有参与赌博,甚至曾经狐假虎威,追求一个女孩儿不成,把人强了等等事迹。   整理了一下,连带着证据一起,打包送给了警方。   林外婆为此苦苦哀求,都给林子诤跪下,也没换来他的动容,还用林久久唯一的儿子,也就是林外婆宝贝的不行的大孙子威胁她。   可以说用最温柔的语气说了最狠的话,吓得林外婆再不敢说什么?   林子诤连番的操作,真的是惊呆了西市的豪门圈。   嗯,已经荣养的林祖父也不是没有出面,只是没用,毕竟林氏集团都落到林子诤手里,他一个早就退休的老头子,能起什么作用?用辈分压吗?也要林子诤吃他那一套才行。   最后他被林子诤送到了瑞士的养老院,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阿锦对林子诤这一连串的举动,表达的高度的赞赏,嗯,说起来,这里也还有阿锦的一份功劳。   她考大学的那一年,救过一个被人锁在器材室里的小可怜,当时为了缓解对方的情绪,还给他灌了一碗心灵鸡汤,虽然可能大概或许是毒鸡汤,具体内容就不提了,反正就是类似于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话。   不过她过后是就忘记了。   毕竟她那个时候忙得很,高考,还有着手准备组建工作室等等一应的事。对阿锦来说,那天的行为也不过是随手而为,她压根就没有放到心上,甚至可以说过后就忘。   却没想到林子诤却记得牢牢的,并且贯彻下来。   后来,   阿锦和林子诤交往,才从他的嘴里知道,当时他正处在一个迷茫期,就是考虑要不要夺权的问题?被阿锦灌了一碗心灵鸡汤后,便如拨云见日。   才有了后来接下来林家一连串的事。   也是因为这一碗鸡汤的缘故,林子诤后来才会去找阿锦那什么,据他自己说,那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认真的和他说话,不带一丝别的意味。   嘛嘛嘛,虽然行为是有点小草率,不过阿锦表示自己很欢喜。   毕竟颜值不要太戳自己。   “唔,你们找我有事?”阿锦打量着眼前的一家三口,老实说,精神都不咋样,表情都有不同程度的憔悴之色,其中林母为最。   老实说,她和林子诤虽然交往两年,不过对他父母都只是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过阿锦对他们也没什么兴趣。   至于林心宝的话,偶然间是见过一次,场面还不大友好。   阿锦是真的不知道,这一家三口怎么会找到自己这里来?虽然说她和林子诤已经交往了两年的时间,感情也还不错,但结婚神马是从来都没有考虑过,嗯,最起码阿锦没考虑过。   毕竟她现在才二十一岁,都还没玩够呢。   林母:“你认得我们?”   “我和令嫒有过一面之缘。”阿锦打量了一下林母,即便是如今已经年过四十,这两年的生活也不怎么如意,眼底青黑之色掩也掩盖不住,但依旧能看出来,对方年轻的时候,绝对是个大美人。   也不怪乎能迷的林父不要不要,和家里抗衡了几年的时间,非要把人给娶回来,甚至还心甘情愿的养着岳父母那一大家子。   接着说:“…你和你女儿长得还挺像,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了。”   林父和林母听到这话,也想到了两年前,女儿曾去找过阿锦的麻烦,面上露出了些许尴尬之色,尤其是想到今天的来意,都有些担心阿锦不肯帮忙,尤其是林母,眉头都皱起来,脸上也出现了担心和凄苦的神色。   若说放到二十年前,林母露出这样的神色,自然是美人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不过如今嘛。   一个满脸憔悴的中年妇人,露出这么一副表情,就,就有点让人膈应了。   “你就是锦如吧?好孩子,心宝她那个时候还小,不懂事,你不要和她计较。”林母开口说道,“心宝,还不快点给你嫂子道歉。”   啥情况?   阿锦听着林母的话,微微的眨了眨眼,有种不大好的预感。   和林子诤一出生就没人管,被保姆虐待长大不同,林心宝是林父林母结婚后生的女儿,打从出生就娇宠的不行,要月亮不给星星的那种,以至于成功的把她养成了骄纵任性的脾气。   这也是为什么两年前,她敢找阿锦的麻烦的原因。   那个时候,还没清楚的认识到,林家早就变天了,所以还是一脸骄纵的样子,不过很显然,这两年她过得不咋样?   被林母要求给阿锦道歉,林心宝也没什么不满,甚至乖乖的道了歉,在说完话后,还冲阿锦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是一点都看不出两年前骄纵的样子。   看来,这两年她没少遭受社会的毒打。   “那什么?叔叔阿姨,你们到底有什么事?”到现在阿锦若是还看不出林父林母登门,是有求于她的话,可就白瞎她活这么久,直接开口说道。   当然,阿锦对林父林母没什么好感,不过也没什么恶感,毕竟他们先前做了再多膈应人的事,也和阿锦没什么关系。   之所以没有抬脚直接离开,是基于基本的礼貌而已。   毕竟她还是很懂得礼数的。   林母和林父对看一眼,由林母开口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能不能麻烦你和子诤说一说,让他不要再为难他外婆家了,都是一家人,他外婆的年纪也大了,经受不得刺激。”说着话,林母想到了如今林外婆带着侄子生活艰难,但林家明明这么有钱,子诤却死死的抓住那些过往的旧恩怨不放,对林外婆不闻不问也就罢了,还让人去为难她们。   一想到亲妈在受罪,林母的心里就不好受,连带着语气都哽咽起来,“……他舅舅是做错了一些事,但都已经过去,他也罚过他舅舅了,子诤他也没事,都是一家人,应该彼此互相照顾。”   “偏生子诤这孩子记仇的紧,就是不肯松口,如今他外婆带着他表弟,过得艰难。”   “锦如……”   “等一下,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总不是指望我去劝子诤吧?”阿锦看着自己说完,林母点头,顿时有些无语。   这是亲妈吗?   语气顿了顿接着说:“首先,子诤是我男朋友,我是无条件站在他这一边的,若你今天来是让我劝子诤,一笑泯恩仇的话,还是趁早歇了吧。”把自己不会水的亲外甥大冬天推进游泳池里,差点淹死林子诤,让他足足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因呛了太多水的缘故,心肺都落下毛病。   你管这叫小事。   若是她的话,必定也要把对方摁进水里去,也让对方好好尝尝,大冬天游泳的滋味。   哦,她忘了,林母是个脑回路不正常的,毕竟在她看来弟弟虽然做错事,但儿子不是没事吗?   “……我可没那个闲心情,去给伤害过我男朋友的人求情,又不是脑子不好使。”阿锦直接挥手,“行了,时间不早了,我还要上班,林阿姨,林叔叔,你们自便。”说完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林父和林母就要去追,但他们两条腿,阿锦四个轱辘,速度能一样吗?   ……   阿锦开车离开后,就给林子诤打了电话,说了一下发生的事。   林子诤听着阿锦的话,握着手机的手渐渐的紧了紧,手背上的青筋都有些冒出来,漂亮的桃花眼里也慢慢的浮现出丝丝的戾气。   看来自己还是太过手软,才能让他们找到阿锦的面前挑拨离间。   若是,若是阿锦她……   “……我觉得自己没人要已经很可怜,但现在看来,没人要总比有人见不到自己好来的强。”阿锦是真的对自家男友起了两分怜惜,身边有一群脑子不清楚,就爱道德绑架的人,真的不好,尤其这些人还是自己的亲人,就更倒霉了。   “不过不怕,以后我陪着你呀。”   本来已经戾气满身的林子诤在听到阿锦这句话后,立刻就平和下来,垂眸,开口说道:“这是你说的,不许反悔?”不然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一个人若是人生里都是昏暗,那他见到一点点的光芒,不论用什么办法,他都会紧紧的抓住不松手。   “当然,只要你乖乖的,不惹桃花,我们就还是相亲相爱的情侣。”   “嗯,我会做到。”   ……   给男朋友告了状后,阿锦就没在管后续的事,不过打从那天起,一直到阿锦和林子诤结婚,她都没再见过林父林母。   再见他们,就是在林子诤祖父的葬礼上。   听说林子诤祖父把自己名下的遗产都留给林父了,半点没有林子诤的份儿,不过无妨,反正他名下也没剩下多少东西了。   林氏集团在林子诤的手里,虽然不能说是蓬勃发展,但也一直都很稳定的在上升中,如今林子诤的身家早就过了百亿。也看不上林祖父留下的那点东西。   林父和林母带着女儿林心宝准备直接留在了瑞士,在那边定居。   本来林母是想把林外婆带过去,不过林外婆舍不得离开,毕竟林舅舅虽然蹲了监狱,刑期是有那么点长,不过又不是无期,林外婆思想守旧,要等儿子出狱,母子团聚。   林母劝了又劝也没办法,最后也只能走了。   再后来,   阿锦也不大关心,不过听说林舅舅的那个儿子,被林外婆溺爱太很,以至于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不说,还不学好,小小年纪就和一群狐朋狗友玩在一起,最后因为讲什么兄弟义气,在和人斗殴的时候,把人打成重伤被抓了进去。   得了消息的林外婆,一个大喘气没上来,就这么没了。   因林外婆儿子孙子都进了监狱,女儿在国外,所以是林子诤这个名义上的外孙最先得了消息。   通知了一下林母,林子诤就没再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亲们,这个小故事也正式完结了 第307章 番外   关于阿锦入轮回司的真相:   阿锦睁开眼睛,运转了一下周身的灵力,发现自己的修为精进了不说,连带着心境也十分的圆满, 顿时眉眼就弯了起来。   要知道, 她破壳晚,再加上她的父母在她幼年时便亡故, 虽然她是有貔貅一族的传统, 但自行摸索着修炼和有人教导, 那是大大不同的, 不止是体现在修为上,更体现在生活上。   就像是凡人一样, 有父母和没父母的区别,阿锦幼生时期的时候,因为不得修炼其法的缘故,修为曾一度是垫底的, 也因此没少被族里的其他人给欺负。   后来,   也是她的运气不错,碰到了冥王,发现两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她便被对方带到了冥界生活。   嗯, 可别以为冥界就是阴气和死气, 虽然也是有,不过魂魄多, 不过呢?像是冥王,阿晚姐姐,判官大人等等, 那都是正经八百的仙人,修炼用的自然也是仙灵之气,所以在冥界仙灵之气也十分浓郁。   不过冥王是个不着调的,也不大会教人,更何况冥王是实打实的人族出身,对貔貅一族的功法也不了解,以至于阿锦的修为虽然一直都不错,在同龄中属于佼佼者,但也有点缺陷,就是她的心境每每总是不够圆满,晋级较之其他人都更凶险一些。   最后,   还是阿晚姐姐告诉她,既然她的心境不圆满,必定是她的经历过于单一的缘故,毕竟她自出生后,虽然是受了点苦,但不到一百年就被冥王接回来。   因冥王的关系,整个冥界,阿锦都是横着走的存在。   修仙修心,既然她是心境不够圆满,那就来轮回司吧。   这里不但人情百炼,什么样的人生经历,故事都能在这里找到,亲自去体会一番,于她心境的巩固必定是有帮助的。   除却会对她修炼有帮忙,还能挣钱,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   阿锦一听,思索了一下,觉得很有道理,也就进了轮回司,如今看来,阿晚姐姐说得一点都不错,这才不过两、三百年的时间,就叫她的心境稳固了不少。   阿晚:……天知道,我只是工作太多,忙不过来,想要找个人分担一下。   ……   “不错不错,还是阿晚靠谱,你这次的晋级,就很圆满,周身仙灵力也十分醇厚。”冥王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小丫头,你可要好好的谢谢我。”   “要谢也是谢阿晚姐姐,和你有毛关系?”阿锦看着前一句还正经,但一秒变得不正经的冥王,翻了个白眼,怼了一句。   都已经十几万岁的人了,怎么这性格一点都不稳重?   冥王却振振有词:“当然是要谢我了,虽然说意见是阿晚提的,但这轮回司可是我设立的,自然功劳也有我一份,甚至大半份。”   阿锦:……虽然是有点歪理,别说,还真是。   看到阿锦不吭声,冥王脸上的表情更得意了,连声嚷嚷:“小丫头,没话说了吧?说吧,得了我这么大帮忙,该怎么报答我?”   接着也不等阿锦开口说话,又自顾自的开口说:“……话说回来,前段时间判官还和我说,冥界的财政似乎有点紧张,连带着我提议的女鬼主题的Cosplay都给我打了回来,如今刚好,小丫头,贡献一点吧。你可别和我说你没钱,谁不知道,你们貔貅一族,性格都是有进无出的那种,你这小丫头跟着阿晚又学了一肚子的抠门,自带的种族天赋,让你在仙侠时空的时候,没少捞东西吧?”   “这一点,你可是瞒不过我的。”冥王的面上是越发的得意,“放心,你还是个刚成年的小丫头,我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也不给你多要,三万冥石就成。若是没有这么多冥石的话,那东西来抵也成,我不挑剔的。”   “啧啧,我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长辈。”   阿锦听着冥王这一连串的话,恨不能一巴掌拍过去,善解人意个大头鬼?哪家长辈专问小辈伸手,还张口就是三万冥石,你那个破轮回司给的工资才多少?自己心里没点数啊?   虽然心里把冥王骂了八百遍,但面上可不能说,不然的,这小气鬼,一准给你穿小鞋,其他的都不怕,万一这厮封了自己的空间,可就麻烦了。   别怀疑。   这货看着不找点,没一点冥王的样子,但修为和实力确实六界内都数得着,这也是他闯下不少麻烦,至今都没被人套麻袋的缘故。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所以,阿锦也只硬邦邦的道:“没有。”话说,这一刻,她真的是有些暗恨,自己没有阿晚姐姐的口才,让她如今连反驳的话,一时都组建不起来。   等下个任务,她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绝对不能再出现这种情况。   阿锦如是的想到。   “骗鬼呢?”冥王对这话可一个字都不信,“快点拿出来,不然我就自己动手了,到时候,你可别找阿晚告状,我告诉你,阿晚已经休假了,没个百年是回不来的。”   “有你这么做长辈的吗?”阿锦看着冥王脸上得意洋洋的表情,是真的觉得自己的爪子在蠢蠢欲动,不过考虑到他们两个人之间修为上的差距,不得不忍下来,“一点做长辈的样子都没有。”   冥王才不care,实惠到手再说,所以他反驳的理直气壮:“所以,你这个晚辈孝顺长辈不是应该的吗?”   阿锦:……这话又没法接了。   最后,只能有些忿忿不平的甩给冥王一堆冥石,不多不少,刚好三万,因生气的缘故,连个做样子的一块冥石就能买一个的乾坤袋都没给,就这么散在冥王的面前。   “真不愧是我养大的乖侄女,品性就是孝顺又乖巧。”冥王才不管那么多,喜滋滋的把冥石收起来,有了这笔钱,他梦寐已久的女鬼主题Cosplay马上就能实现。   喂喂,众鬼差:……到底有没有考虑过他们一些,女鬼是什么鬼?   “……本来我还以为你会还个价,没想到就这么给了,看来你这小金库可真是不少啊!”冥王又开口说道。   阿锦:……刚被气懵了,没想到还能还价。   “……早知道刚才就该多要一点了。”冥王神情很是有些遗憾的说道,“小丫头,继续努力啊!叔叔看好你呦!”说着还冲阿锦眨了眨眼。   这让阿锦默默的在心里对冥王比了个中指:……虽然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人都是啃老。   你倒是好,啃侄女一点都不脸红。   冥王表示:……脸,那是什么东西?有手里的冥石来的可爱吗?   所以,综上所述,   冥界职员的贪财性子,也不是没原因的。   ……   刚出关就被吭了一把的阿锦,周身的气压低的有些可怕。   “啥情况?”仇白刚进来就被房间里的低气压给吓到,连带着脚步都跟着轻下来,悄悄的走到了小黑的身边,压低自己的声音问道。   这小祖宗又怎么了?谁招惹了?   小黑因为阿晚休假,所以他的工作一下就轻松不少,只需要每天按时上班打卡就成,所以也给了他可以咸鱼的时间,没少在冥界的公网上浪。   他人虽然不在,不过也已经知道阿锦低气压的原因。   阿锦离开的时候,可没带丁点隐藏的意思,不少鬼差都看到了,更不用说阿锦前脚刚离开冥王的办公室,后脚冥王就吩咐,那什么女鬼的东东可以开始准备?   有脑子的只要一想,就知道阿锦又被冥王吭了呗。   便低声告诉了仇白,并且给了对方一个颇同情的眼神,毕竟每次小祖宗被冥王坑,就要好一阵子的低气压。先前还有阿晚大人劝说,不过如今阿晚大人不在,这小祖宗的低气压,没个半年怕是好不了了。   仇白:……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大白,还不快点过来。”阿锦又在心里第N遍骂了冥王一回,开口喊道。   仇白立刻过去,走到跟前,才发现阿锦的跟前摞着一大堆的文件夹,目测看来,未来的两三年内,他都有的忙。   顿时,眼前也是一黑。   看向小黑那边,啥情况?   被坑了钱,不得赚回来吗?小黑眼神回答道。   仇白:……好有道理,完全无法反驳。   其实吧,   这绝对是个美好的误会。   被冥王坑了三万冥石后,阿锦本来是想要学阿晚一样,休假个百十年,不过休假的话,需要得到冥王的准许,不然的话,她走到哪儿冥王都能找到,就冥王哪个德行?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使的比凡间家长里短的妇人都要顺溜。   她做不来和阿晚一样,偷天换日,毕竟修为还差了点,所以这个想法,出身未捷身先死。   没等她想到办法。   那头冥王就直接下了命令,把轮回司的工作都堆到了她这里来,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看在阿锦孝敬了她三万冥石的份上,他这个做叔叔的自然也不会吝啬了。   能多帮一些就多帮一些。   所以,   他就把轮回司所有的任务都送过来,任君挑选,保证每个鬼的经历都不同,她若是能完成的话,于心境的稳固更有益。   阿锦:……修,她一定会好好的修,争取把自己的修为快些提高。   到时候,联合判官,阿晚姐姐她们,一定一定一定要套冥王的麻袋,以貔貅一族的名义发四。   作者有话要说:   在十月的最后一天,这个文完结了。   感谢这大半年来亲们一路的支持,九十度鞠躬道谢,那么,亲们我们下本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