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 作者:向晚葵 文案:   叶纤红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异乡孤老了,谁知道梦中醒来,重生到了十九岁那年。   既然老天待她不薄,那她以后就美美地过着有妈妈有弟弟的小日子。   这些需要仰望的二代是怎么回事?想抱她的大腿,还死皮癞脸地要跟她结拜,这不科学? 标签:重生 甜文 豪门恩怨 种田文 ============= 第一章奶奶的电话 一个中年大妈的吼声把叶纤红从睡梦中惊醒。 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不想摸了个空,身子重心不稳,从床/上摔了下来。 谁这么没公德,一大早就叫人?吵死了! 叶纤红趴在地上,气呼呼地想。 对于注重保养的女人来说,清晨可是睡美容觉的黄金时间,必须睡足才行。 女人一旦过了四十,就老得快。她可不想这么快就成为黄脸婆。 一肚子下床气的她,小心摸了摸被撞疼的额头。 没有肿起来?那就好,不用担心被毁容。 撞红没关系,用冰块敷一敷,就看不到痕迹了。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龟速地从地上爬起来。 自从跟那个比她小了十五岁的小鲜肉男友分手后,这两年她一直独居,所以姿势再不雅,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笑话。 打着哈欠睁开眼睛,叶纤红骇然地发现,自己竟然没在深圳市笔架山下的家。 这是哪里?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看布置应该是集体宿舍,不到三十平方的房间里,摆了两排学生时代常见的上下两层铁架木板床,每张床/上都挂有蚊帐,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她面前的下铺,一床薄被还有一半挂地在上,看来是她刚才睡觉的地方。 这铁架床宽不到一米,她睡相又不好,难怪会掉下来。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 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让叶纤红恍惚了一下。 “307室的叶纤红,快下来接电话——”那个女高音再次响起,声音里带着不耐烦,看来已不止叫了一次。 叫我?我的电话? 叶纤红条件反射地走到门口,从阳台往下望,发现楼下的门卫室前,一个齐耳短发的胖大妈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头仰着往楼上望,似乎在找她。 “来了——”叶纤红心虚地应了一声,顾不得思考身上的异常,趿着床头的塑料人字拖,就往楼下的门卫室跑。 胖大妈见她下来,不满地蹬了她一眼,带着重重的脚步声进了屋。 门卫室的窗开着,靠窗的地方,放了张老式的纯木写字台,边角已掉了漆。上面摆着部暗红色的老式拨号电话,厚重的话筒放在一边,应该是她的电话。 “喂——”叶纤红迟疑地拿起话筒,忐忑地叫了一声。 “你这个懒丫头,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的,叫你接个电话,也要这么久?”一个刻薄的女声从对面传过来。“不知道打电话要钱的吗?” “奶奶?”叶纤红愕然地把话筒拿离耳朵,一时分不清是梦是真。 她不是去年已经过世了吗?怎么还能给自己打电话? “怎么?不想接我的电话啊?”见她不出声,对面的嗓门越发大了,说的话也更加难听:“是不是翅膀硬了,可以养活自己了,所以不把我这个老太婆放眼里了——亏我辛苦把你养这么大,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没有,奶奶。”听着熟悉的声音,叶纤红心情复杂地回了一句。 难道是在做梦?这感觉也太真实了吧! 抬头往门卫室的墙上望了一眼,那边挂了一本老式的撕页日历,显示的日期是:1992年5月18日。 老天?叶纤红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迟疑地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手心很粗糙,应该是长期干体力活造成的,手背上的皮肤虽然比较黑,但是毛孔紧致,肌肤细腻,怎么看都不像是四十岁女人所拥有的。 难道重生了?一个念头忽然从叶纤红的脑袋里跳出来。 再次看了门卫室一眼,记忆逐渐恢复。 这里不是老家虞城市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吗?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奶奶叫她回家做什么?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此刻她全部记起来了。 轻轻放下话筒,叶纤红仰头吁了一口长气。 这个电话,把她前世的伤心事和愤怒全部勾起来了。 忽然想到妈妈和弟弟,这个时候还在家好好活着,叶纤红的眼眶慢慢红了。 等情绪平复下来,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正坐在桌前打毛衣的门卫大妈道了谢,往宿舍走去。 这里确实是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她不会认错。 屋里二排十张床,住了九个人,只空了一个上铺,杂乱地堆放着棉被等大件物品。 中间走道最里边靠窗的地方,放了张写字台和一把可折叠的靠背椅子,方便谁要写东西,有个地方坐。 至于各人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床尾,在两根床架间绑根钢丝,把衣服套在塑料衣架上,挂在钢丝上正好。既整齐美观,又挡了隔壁室友的视线。 每张床的墙上,都贴了港台明星的海报,大多是蘑菇头的郭富城和林志颖,也有刘德华、黎明、王祖贤、周慧敏的。 九二年的郭富城,出道没多久,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满满的胶原蛋白,不像重生前,参加某卫视的综艺节目,天王脸上的褶子,已深得夹得死蚊子。 叶纤红的床头,挂的是孟庭苇和金城武的海报。 那时候的金城武,喜欢微皱眉头,不知道是在玩深沉还是装帅,天生偏短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 即便如此,叶纤红还是觉得他充满迷之魅力。 至于孟庭苇,很多人说叶纤红安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跟孟庭苇很像,忧郁中带着冷漠,仿佛跟身边的人,生活在两个世界。 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看身上还穿着大花的睡衣睡裤,觉得刺眼,随手脱下来,找了套干净的卫衣换上。 现在这么清醒,睡回笼觉肯定不成了,叶纤红从床下拿出脸盆和洗漱工具,到宿舍尽头的公共洗浴/室刷牙洗脸。 水笼头上面的墙上,有一块长方形的宽大镜面,把她的外貌照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巴掌脸,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头发有点枯黄,眼角略上扬的凤眼,锥子型的尖下巴,一付还没完全长开的青涩模样。 学生时代的她,因为瘦,一直被同学叫芦柴棒,这让她对自己的外貌,严重缺乏自信。 母亲说,她的五官和骨架比普通人小,是早产造成的。 好在身体比例正常,又遗传了母亲漂亮的五官,于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了。 不过以叶纤红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九岁时的纤瘦小身板和巴掌脸,正是她重生前,最渴望拥有的模样。 洗漱完回到宿舍,想着昨天自己上夜班,明天正好可以轮休一天,这样的话,请假也省了。 工资还在口袋里,看工资条是前天发的,所以没来得及带回家交给母亲,叶纤红决定回家前,给弟弟买件礼物。 #####开坑大吉。 第二章重遇渣男兄妹 出门前,照例得打扮一下,化妆肯定不行,现在还不流行,最多擦点口红。 她记得老家有女孩子因为没经验,把嘴涂成血盆大口,非常夸张。 叶纤红找到梳子,把披肩发梳顺,随手盘起来,扎成简单的丸子头,两边没绑紧的鬓发让它散落下来,显得既时髦又随意。 在旧衣服里翻了翻,最终挑出件宽大的墨绿色针织蝙蝠衫和一条黑色弹力踏脚裤,准备换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踏脚裤太土,于是丢回床/上,找了把剪刀,把裤子对折后,观察了一下长度,在小/腿处一刀剪下去,裁成了八分裤。 又在膝盖处各划了一刀,把裤脚的毛边处修理整齐,才脱下裤子换上。 不是不想动其它手脚,主要是怕搞得太前卫,吓坏同事和家人。 黑色的紧身裤,把她微翘的臀/部和纤细的双/腿勾勒得非常完美,叶纤红自恋地扭了扭/腰/肢,换上蝙蝠衫。 感觉这样搭配,还少了点什么。 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拉紧左边的衣角,随手打了个结,这样两边下摆不对称了,宽松得没形状的衣服也有了层次感。 行了,这付模样应该能见人了,叶纤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要知道她的穿衣水平,一直被公认是最有品味的。 如果自己的胸/部再丰满一点,屁/股再大再翘一点就好了,叶纤红遗憾地想。 套上那双中跟的塑料凉鞋,把钱装进兜里,叶纤红出门去了。 穿过青春路,拐过劳动路,来到解放路和龙山路的十字路口。 路口两边有两家大型商场,是虞城人购物的首选,所以这里成了最热闹的商业区。 沿着龙山路朝西走一百多米,是虞城的电影院和剧院,朝东走三百米,是火车站及广场。朝南则是服装一条街,两边的人行道,已被摊贩占领了。 现在是早上九点钟,出来逛街的人不多。 这个地方她非常熟,前世娱乐方式有限,只要有空,她和杨云哲就来这边散心。 杨云哲是她的初恋男友,比她大两岁,是高中时的学长。 连续参加三次高考,都失败了,今年还在复读。 因为没收入,又不愿意花叶纤红的钱,所以很少逛商场,大多数只在服装街那边走走。 前世的叶纤红,单纯的厉害,总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坐在杨云哲的自行车后座,搂着他的腰,让他带着自己漫无目的地兜风。 想到他给自己的伤害,叶纤红苦笑出声。 她的眼睛要多瞎,才会看上杨云哲,才会认定他实在、可靠,会给自己带来一辈子幸福。 或许初恋都是盲目的吧。 叶纤红鬼差神使地走过去,来到那家门口有棵高大/法国梧桐的服装店门口。 店铺因为地势高,门口有三级水泥台阶,被店主刷了喜庆的红色油漆。 每当她和杨云哲逛累了,都会坐在这个被梧桐树遮住的阴凉角落,聊着每对情侣永远不会腻的话题。 叶纤红双手抱膝,在台阶上坐了下来,头低下来,埋在胸口,陷入回忆之中。 “小红姐,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在等我哥吗?”坐下还不到五分钟,一个甜甜的声音就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叶纤红一怔,感情复杂地抬起头,望向面前两人,一时说不出话来。 当真是冤家路窄吗? 否则为什么她刚坐下来,就马上碰到了杨云哲和他的妹妹? 要问叶纤红最恨谁,这两人无疑排在首位。 可以这样说,她前世的悲剧人生,正是从杨云哲的背叛开始的。 前世这个月的月初,大学毕业的堂/哥分配工作,被安排到县农机厂,担任办公室主任。 农机厂是城关镇的乡镇企业,所有人加起来,不到五十个人,所谓办公室主任,就是个跑腿打杂的,他堂堂大学生,自然不满意干这个,于是吵着要换工作。 而在镇小做代课老师的小姑,因为得不到转正的名额,也在拼命找关系,想转成公办教师。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了,一直没结婚,十年前倒是说过一次亲,可惜对象还没领证就病死了,被算命瞎子说命硬克夫,所以一直没嫁出去。 这次好不容易搞了个对象,对方家长也不信那个,却嫌她是个临时工,拖着不同意婚事,把小姑急得不行。 可是家里除了堂/哥这个大学生,其它人都是农民,哪里找得到路子? 后来不知道是谁传的谣言,说县组织部副部/长家的公子,看上了她叶纤红。 奶奶听说后,病急乱投医,到处托人打听,想攀上这门亲事。 为了长孙和幺女,她也顾不得脸面了。 最后听说小姑有个同事,他儿子跟那个公子哥认识,就买了礼物,拜托他们帮忙牵线,没想到对方居然答应来相亲。 叶纤红清楚,对方所谓看上自己,不过是她上个月上夜班,那人带朋友来酒店开房,自己拿房卡给他时,被他借故摸了一下手。 当时同班的同事开了句玩笑,说段公子看上你了,没想到最后传成这样。 客观地说,那个叫段俊希的公子哥条件确实不错,长得高大俊朗,风度翩翩不说,又有这样的家庭背景,非常吸引女孩子。 不过叶纤红没兴趣,她有杨云哲就够了。 让叶纤红始料未及的是,在她被奶奶叫回家,被迫与段公子见了一面之后,杨云哲也联系上了段公子,公开了跟她的关系。 不久后,他利用她的信任,在她的饮料里下/药,把她迷昏后,送到了段公子的床/上。 后来她才知道,男朋友之所以背叛她,是因为对今年的高考依然没把握,而家里也没有人可以帮到他,为了得到一份好工作,就毫不犹豫把她给卖了。 对杨云哲是彻底绝望了,又跟段俊希上过床,于是自暴自弃地接受了他。 两人在一起磕磕碰碰三年,她以为他会娶自己。 当外面传来消息,说段俊希的父母,要他去追副市长的女儿时,她还不太相信。 这时候出了件意外,一直在做避/孕的她,居然怀/孕了。 她不得已,只好主动找到段俊希,希望能尽快领证结婚。 毕竟一个姑娘家大着肚子嫁人,会被人笑话的。 没想到段俊希却生气了,说她心机重,故意怀/孕,想拿孩子逼他结婚。丢给她五百块钱,要她去做流/产手术。 叶纤红这时候才清醒过来。 在她因为流/产,还需要卧床休息的时候,传来段俊希跟副市长千金正式结婚的消息。 来告诉她的同事显然没安好心,一番添油加醋加上冷嘲热讽,把她气得住进了医院。 家里的亲戚都觉得丢脸,没人愿意来看她。 小姑和堂/哥早已得偿所愿,把段俊希当成了自家人,还想着以后有事继续请他帮忙,现在希望落空,她们自然没好脸色了。 奶奶还在别人面前骂她没本事,连个男人都看不住,把好好的亲事搅黄了。 母亲也反常地没有安慰她,只是默默地流泪。 唯一站在她这边的,居然是一直胆小怕事的弟弟。 弟弟当时才十八岁,见姐姐受了委屈,不顾父亲的劝阻,一个人跑去找段俊希。 不知道两人在争执中/出了什么意外,最后段俊希竟然被弟弟刺死了,弟弟也成了杀人犯,被判了死刑。 一直体弱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病情一下子加重了,拖了一个星期,终于没撑过去,去世了。 这个家就这样散了。 从医院回来,她受不了奶奶、小姑刻薄的辱骂,受不了父亲整天冷着脸,无声地责怪,离开家,独自去了深圳。 …… #####有喜欢慢节奏种田文的,收藏支持一下。 第三章划清界线 “怎么啦,小红?”发现叶纤红没有像往常一样,见到自己就冲过来,挽自己的胳膊,杨云哲眼珠转了转,柔声问道。 两人相恋一年,杨云哲一直觉得自己非常了解她。 但是这一刻,他竟然没有把握了。 今天的叶纤红,变化非常大。 不仅仅穿着打扮,比以前更大胆更漂亮了,她的眼神,平静得有点瘆人,仿佛能洞察人心,看穿别人的一切小心思,让杨云哲有点心寒。 这种感觉,以往只有在长辈或老师面前才体会过。 “没什么。”叶纤红收拾好情绪,平静地站起来,淡淡地回了一句。 眼前的杨云哲,跟记忆中的模样差别不大。 理着利落的短发,高/挺的鼻梁上挂着一付黑框眼镜,嘴角微微上/翘,天生带着笑意,上身穿着白衬衫,下面一条黑色西裤,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皮肤又白,特别容易给人好感。 虽然内心极度厌恶这个人,但是现在他还没有暴露本性,叶纤红也不能恶语相向,徒惹人生疑。 等到他暴露出丑恶的嘴脸,她一定狠狠踩上几脚,以报前世之仇。 叶纤红从来不相信以德报怨,对于得罪过自己的人,她不介意打得他翻不了身。 “小红姐,你还没吃早饭吧?”杨云霞晃了晃手中的粢饭团,献宝似地笑道:“你看我哥对你多好,就怕你饿着了,非要我给你带这个。” “你自己吃吧,我不饿。”叶纤红扫了杨云霞的一眼,心里冷笑。 这哪里是杨云哲专门给自己买的?怕是她自己吃的早饭吧? 正常新买来的粢饭,因为包着油条,糯米饭是蓬松的一大团,只有准备吃的时候,才会用力捏一捏,压紧后容易下口。她手里的粢饭,早被翻来覆去捏成纺垂型的小团,说是给别人买的,谁信? 不过杨云霞看着傻白甜,论心计,不比她哥哥差啊? 一看自己态度不对,马上就打感情牌了。 只有前世的自己才是真傻,居然一直没看出来。 忽然有些恶心,前世她吃过杨云霞带来的所谓爱心早餐,也不知道是不是像这饭团一样,被人咬过几口,上面还沾了别人的口水? 想到这里,叶纤红更没兴趣跟他们啰嗦了,准备转身离开。 “小红姐,你是不是在怪我?”杨云霞见自己百试不爽的招数失灵,开始急了。“主要是我太喜欢这条裙子了,所以一直穿着没还给你,对不起——” “裙子?”叶纤红看了眼杨云霞身上那条浅紫色的百褶裙,忽然想起来了。 上个月自己刚发工资,杨云哲兄妹就来找她逛街,后来又引她进了一家所谓的精品女装店,鼓动她试穿这条裙子。 叶纤红节省惯了,买的春秋装也就十块二十块的价位,这条裙子要八十多,她还真舍不得买。但是在杨云霞的一再鼓动下,最后还是咬牙买了。 等出了店,杨云霞开玩笑地说,可不可以先借她穿几天,这条裙子太漂亮了,她也很喜欢。 叶纤红心里不愿意,但是被杨云哲含情脉脉地看着,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 最后裙子自然一直没有还回来。 叶纤红这才明白,难怪自己床/上没有一件好衣服,敢情全被杨云霞以各种借口借走了。 再看杨云霞手腕上的手表,也是自己的。 这块上海牌机械女表,还是她第一次拿了工资,回家交给妈妈时,妈妈为了奖励她,专门去商场买的。 难怪杨云哲出卖自己时,会这么干脆利落,原来在他们兄妹眼里,自己只是个冤大头。 “没关系,裙子送你了。”叶纤红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忽然上前一步,向她摊开手,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过手表得还我,这是我妈送给我的礼物,不能随便给人。” 被人用过的东西,她懒得要回来。手表代表的意义不同,必须收藏好。 对于前世自己的不懂事,叶纤红也是无语了。 杨云霞愕然地望着叶纤红,脸慢慢红了,小心摘下手表,放到叶纤红的手心。 叶纤红接过,塞进裤兜里仔细放好,潇洒地挥挥手,往旁边的桃园商场走去,随口说了一句:“还有,以后别叫我小红姐,我跟你们没那么熟——” 对于这两个小丑似的人,叶纤红希望跟他们再见后,再也不见。 “小红姐——”杨云霞见叶纤红就这样走了,还想追上去解释,被杨云哲拉住了。 “怎么办?哥,她是不是误会我们了?”杨云霞着急地嚷道。 见哥哥没动,她又催促道:“你快追上去解释一下啊!小红姐最听你的话了——” “你别乱来,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杨云哲虽然心慌,却没有乱,他直觉叶纤红看出了什么,又抓不住问题出在哪里? 想了想,把妹妹拉过来,郑重地叮嘱道。“这叶纤红有点古怪,你暂时不要去找她。” “知道了,哥。”杨云霞一向觉得哥哥最厉害,既然他说得这么严重,自己照着做就是了。 只是以后怕拿不到小红姐新买的东西了,杨云霞心里暗暗可惜。 ………… 叶纤红进商场转了一圈,没买到给弟弟的礼物。 倒不是她眼光高,看不上里面的东西,主要是口袋没钱。 她现在工资才二百多,连弟弟最想要的山地车也买不起。 暗里叹了口气,不管哪个时代,没钱永远寸步难行。 从商场出来,叶纤红决定去服装一条街碰碰运气。 她记得那边除了卖衣服,还有几个小商品摊,应该能淘到价廉物美的好东西。 凭着记忆往前走,果然在一条弄堂口,发现有人在摆摊。 摊主是个精瘦的小伙子,盘着腿坐在塑料布上。上身只穿了件背心,皮肤黑的像块炭,咧着嘴露出大白牙,看来心情不错。 面前蹲了三个男孩子,正在选磁带,看背影跟弟弟年纪差不多。 一只双卡录音机正放着黎明的新歌《我来自北京》,音量开得震天响,音质就不敢恭维了,歌声里伴着明显的电流磁磁声。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不知命运是谁定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示爱不便说清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偏偏浪漫热情任性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没法一夜说清一生背景 ——” 几个小年轻跟着音乐哼着不知所谓的粤语,一付很嗨的样子,一边将选好的磁带交给小贩,跟他讨价还价。 “十元三盒,没得便宜了。”小贩虽然在笑,语气却很坚决。 他的声音有点嘶哑,说话时不得不加上手势,可能经常跑南方,普通话里还带着点广东腔。 叶纤红也在一边蹲下来,打量着在军绿色塑料布上的商品。 大多数是从南方批发过来的电子产品,摆在最显眼部位的,是各种型号的收录机、随身听、小霸王学习机、电吹风等紧俏商品。 后面一排是塑料闹钟、俄罗斯方块机、磁带、游戏卡带、耳机等小物件。 最后面还有两口纸箱子,居然放了上百本盗版小说,武侠言情的都有,箱子外用粗笔写了五元一本几个大字。 这些电子产品,叶纤红重生前,大多数已被淘汰,但是在九十年代,却是时髦的代名词。 弟弟今年读初中,大多数都用得上。 叶纤红权衡了一会,拿起一台随身听,向小贩问价格。 第四章被狗撵的熊孩子 “六十块。”小贩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眯眯地说道。 怕她没听清,同时抬起右手,弯下中间三个手指,做了个六的手势。 “四十。”叶纤红直接把价砍掉三分之一。 记得去深圳的第一年,她在工厂门口的某家杂货店,买过一个类似的机子,好像花了五十,店主还送了她两盘磁带。 这一台下面带了小个喇叭,应该略贵些。 不过在地摊买东西,讲究的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叶纤红自然不会客气。 “不行,你还得太狠了。”小贩再次看了叶纤红一眼,一付你什么都不懂,别瞎还价的嫌弃模样,语气坚定地答道。“最少五十五。” 叶纤红暗笑,这小伙子肯定是个老江湖,懂得在顾客面前演戏。如果自己没有重生的经历,肯定会乖乖地掏钱给他了。 “你这个批发最多三十五,五十五太贵了,五十吧,再送我两盘磁带。”叶纤红以一付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年轻小贩有点意外,但是叶纤红说得已近事实,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叶纤红站起来付了钱,接过随身听,将选好的磁带也放进袋子。 一下子花去四分之一的工资,叶纤红有些心疼,不过想到弟弟得到礼物时高兴的模样,她又觉得值了。 从巷子里出来,叶纤红往回走。 刚走了十几步,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声,然后后腰被人重重撞了一下。 叶纤红猝不及防,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在她前世长期练瑜珈,平衡感特别强,朝前冲了两步,已快速站稳。 回头正要教训莽撞的肇事者,却发现地上躺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手捂着脑袋一脸紧张地朝后望。一条米黄色的成年土狗,正汪汪叫着,呲牙咧嘴地往这边追来。 见是小男孩被狗撵,慌不择路撞了自己,叶纤红只能自认倒霉。 随手扶起小男孩,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尘。 小男孩子长着一张圆圆的包子脸,肉肉的很可爱,眼睛很大很亮,一付机灵相,可惜门牙掉了,显得有些滑稽。 正要问小男孩为什么一个人?父母在哪里?忽听路人一声惊叫,叶纤红才发现那条跑过来的狗有异常,只见它瞪着血红的眼睛,口涎乱飞,满身的毛根根竖起,一付择人而噬的模样。 叶纤红大吃一惊,急忙拉过小男孩,把他护在自己的身后。 这完全是她作为女人,保护孩子的天性,没有丝毫犹豫。 心里暗叫倒霉,都说七八岁的熊孩子人嫌狗厌,也不知道他刚才做了什么,把狗激怒得像疯了一样。 如果被它追上,就算没被咬死,也会伤得不轻。 低头在周围寻找趁手的东西,想把狗吓跑。 还没来得及找到棍棒等武器,那狗已朝前一跃,身子朝她扑来,前腿就要搭上她的胸口,血盆大口向她脖子咬来。 叶纤红头脑一片空白,在周围的惊呼声里,下意识地将手里的东西用力砸在狗的脑袋上。 只听呯的一声闷响和狗的一声嚎叫,那狗被她砸得飞了出去,在地上接连打了两个滚。 原来是手里的随身听和磁带,被她当成板砖,狠狠地砸在狗的脑袋上。因为太用力,随身听的塑料外壳多处传来开裂的声音,看来这礼物还没送出去,就要报废在这里了。 叶纤红顾不得心痛,弯腰紧张地盯着那条狗,担心它继续暴起伤人。 虽然她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是当它们与人类为敌时,她也不会心软。 周围的人也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怕自己不小心,刺激了狗,它转而攻击自己。 那条狗大概被她打懵了,居然瞪着她呜呜叫着,没有扑过来。 跟刚才相比,它充/血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虽然依然呲着牙,却少了狂暴,似乎只是在防备人们对付它。 近距离看,狗身上脏兮兮的,身上的毛几乎全部打结了,应该是条没有主人的野狗。 这就难怪了。 流浪狗一般都被主人遗弃过,对人类或多或少会有怨恨。 叶纤红猜测它还被人伤害过,所以发起狂来才这么可怕。 左手拉住小男孩轻轻往后腿,只要它不追过来,两人就安全了。 叶纤红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软得没有一点力气,看来刚才太紧张,用力过度,脱力了。 “小彦——”远处突然跑来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边叫边一脸焦急地四处张望。因为脚步声又重又急,把流浪狗吓了一跳。它身子一激灵,像突然清醒了一样,身子一低,夹着尾巴往巷子深处逃去了。 周围的人一见,一齐松了一口气。 被狗的凶残模样吓呆了的小男孩,这时也恢复了正常,听到熟悉的叫声,从叶纤红身后钻出来,挥手大声叫道:“小舅舅,我在这儿——” 男子听见小男孩的应答,神情松弛下来,快速冲到小男孩面前,搂着他紧张地看了看,见一切安好,忽然恼怒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臭小子,叫你别乱跑,怎么就不听,一转身就没影了,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怎么能怪我?”小男孩斜了男子一眼,振振有词地反驳道:“谁叫你们只顾着打游戏,不陪我?又不许我玩,我一个人无聊,自然就走了——” “你还敢犟嘴——”高大男子见不得他错了还找理由的态度,气得瞪眼威胁他:“下次再也不带你出来玩了——” 今天带小彦出来,难得跟几个发小聚到一块,路过一家游戏厅,一时手痒,就一起进去切磋了。 没想到刚找到感觉,小彦就不见了,几人担心得要死,丢下玩了一半的游戏,匆匆出来分头找人。 早知道臭小子什么事都没有,还不如把游戏玩完呢? “你还好意思说他——”旁边一个大妈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插嘴教训道:“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不懂事,叫你带孩子,却只顾着自己玩,刚才要不是那个姑娘——” 于是扒拉扒拉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免不了添油加醋,脑补一些想像的内容,把高大男子吓出一身冷汗。 他这才知道,小彦没出事,是撞了大运。 如果当时没大人护着,小彦被狗扑倒在地——他简直不敢想像后果。 而他们几个人,也将万死莫赎了。 旁边的人也不甘示弱,叽叽喳喳地补充了一些细节,把叶纤红说得像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叶纤红大窘,她救小男孩,完全是机缘巧合,不得不站出来。 自己哪有他们说的那么好?#####据说前三万字都是单机的,没有读者催,连当天的更新都忘了。 第五章初遇胡向阳 “今天真的太感谢你了。”男子激动地握住叶纤红的手,用力摇晃着。 “不用客气。”叶纤红被他握得手疼,抬头瞪了他一眼,缩回了手。 对方看起来二十三四的样子,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估计有一米八几了。浓眉下一双细长的眼睛,算不上漂亮,却黑亮有神,嘴形线条极其诱人,理着小/平头。整个人特别清爽、阳光。 因为刚跑过,身上出了很多汗,却不难闻,带着股青年男子特别的清香。半湿的T恤和运动裤贴在身上,露出他紧实的胸/部和大/腿轮廓,线条流畅饱满,透着长期运动的痕迹。 如果脱了上衣,露出六块腹肌和人鱼线,肯定更迷人。 叶纤红想像他运动时,汗珠从他鼓鼓的肌肉里喷溅出来,在皮肤上铺上一层仿似橄榄油的样子,感觉嗓子有点干。 真是可口的小鲜肉啊!叶纤红心里暗赞,不知道有多久没碰到这种让他感兴趣的男孩子了。 上次对异性有感觉,还是她看到张晋豪光着上身,在健身房满头大汗做卧推的时候。 去深圳的二十多年里,她一直没有结婚,工作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健身中心健身和练瑜珈。 当汗水大量从身体排出时,她感觉生活的压力和痛苦,似乎也跟着排了出去。 张晋豪是某高校的篮球特招生,因为伤了脚,不得不放弃成为体育老师的计划,来深圳找工作,进了一家健身中心担任私人教练。 叶纤红是那家健身中心的金卡会员,在原先的健身教练离职后,经理介绍张晋豪担任她的私人教练,两人很自然地相识了。 那一年叶纤红已四十岁,张晋豪刚到二十五。 张晋豪算是她离开杨云哲后,唯一投入过感情的男生。 两人在一起不到三年,这段感情却让她刻骨铭心。 面前的男孩子,外貌上跟张晋豪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却偏偏给她极其相似的错觉。 望着他充满男性魅力的脸,叶纤红忍不住想起了张晋豪,想起了两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对了,我叫胡向阳,还不知道怎么称呼?”男子大大咧咧地问道。 被叶纤红大胆热辣地盯着,他没有丝毫害羞的意思,反而风骚地朝后掳了掳头发,一付我很帅,你快夸我的表情。 “我叫叶纤红。”叶纤红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见他不要脸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嘴里简短地回答。 看对方的举止和打扮,家世应该不错。 叶纤红活了四十多岁,阅人无数,眼光一向毒辣,一般人几个照面,她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家世和素养。 今年才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过去仅几个月,除了那些有传承的家族,普通家庭即使经商赚了大钱,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有修养和气度的后代。 叶纤红相信,在这个国人普遍缩手缩脚的年代,能由内到外,散发这种痞痞特质的人,肯定接受过西方某些思想洗礼。这跟某些人看了几部港产片,学古惑仔讲忠义实则耍流氓的行为不同。 那不叫风度,那叫失态和没品。而面前的胡向阳,坏坏的笑容里,看着不靠谱,却有种吸引人的力量。 “你好叶小姐。”胡向阳再次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转身牵起外甥,征询道:“如果不介意,我们先去跟几个朋友会合吧!刚才出来时,大家分头去找小彦了——” “没问题。”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对他又有难以描述的好感,爽快地应道。 二人把小彦护在中间,一起往北走。 刚走到龙山路口,就看到另外三人已汇合,一起朝这边跑过来。 看到小彦,走在最前面的男子,气呼呼地走过来,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骂道:“臭小子,居然跑这么远——让我们一顿好找!” 又催促胡向阳:“快走吧!灿哥坐的火车马上要进站了,去晚了肯定会被他骂。” 他说的灿哥,是小男孩子肖焕彦的亲叔叔肖东灿。 他只顾着和胡向阳、肖焕彦说话,旁边的叶纤红,似乎是个隐形人,他根本看不到。 “哦,叔叔来啰——”小彦被他打的缩了缩脖子,听说自己的小叔也来虞城了,又兴奋地叫起来。 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犹豫了一下。 他们今天出来,就是为了去火车站接表哥肖东灿,但是叶纤红刚刚帮了一个大忙,他也不能这样丢下她。 “你去忙吧。”叶纤红见胡向阳有事,无所谓地挥挥手。“不用管我。” “那怎么行?”胡向阳的语气颇为激动。 旁边三人已拉着小彦往火车站方向走去,回头见胡向阳站在原地没动,反而跟那个陌生的黄毛丫头一付难舍难分的样子,一齐惊讶地望过来。 几人是一起长大的死党,彼此的性子都非常清楚,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漂亮的姑娘倒追胡向阳,也没见他动心过一次。 难道他口味特别重,喜欢这种青涩的小丫头? 还有,他们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怎么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 “怎么回事?”拉着小彦的男子大步往回走,眼珠子在两人之间转来转去,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八卦之心。 “你离我远点。”胡向阳受不了他探究的目光,一把把他推开。 这件事三言两语说不清,小彦不是普通孩子,胡向阳还担心有其它牵扯,所以打算等肖东灿到了,再一齐告诉他们。 “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吧!接了人一起吃午饭。”胡向阳想了想,建议道。 “不用了。”叶纤红拒绝:“我急着回乡下老家,下次有机会再见吧。” 胡向阳还想劝,忽然想到这几个哥们都比较傲气,叶纤红一个乡下姑娘,未必能入他们的眼,勉强凑在一起,反而会尴尬,于是放弃了。 “那我派人送你回去,等回城了我们再聚。”胡向阳很快做了决定。 他向三人中那个看起来像职场精英的男子招了招手,安排他送叶纤红回去,又在他耳边轻轻叮嘱了几句。 叶纤红本想拒绝,转而记起自己没有自行车,这个时候搭车子回家肯定没那么方便,就同意了。“那麻烦你了。” 和胡向阳几人道别,叶纤红和那个叫蒋建辉的临时司机一起往商场后面的停车场走去。 第六章回家 到了停车场,蒋建辉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叶纤红。“这是我的名片,等你办完事回到虞城,记得一定打电话给我—— 叶纤红看到上面的虞舜集团字样,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家公司她知道,虞城最早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现在或许名气不大,等过十几年房地产火爆,作为排名靠前的大型地产集团,那真的是赫赫有名,无人不晓了。 她自认为已很重视胡向阳了,没想到蒋建辉这样的身份,只配给他打杂当司机,他的身份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 想到这里,叶纤红也没矫情,爽快地接过名片:“行,到时一定来找你们。” 把名片小心地放进兜里,叶纤红突然有种撞大运的感觉。 没想到自己出来买个东西,就碰到这样的大人物,这运气也太逆天了吧? 来到车前,蒋建辉打开车门,从驾驶室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拿出一台小巧的随声听,递给叶纤红:“这是我前几天才买的,只用过一次,你拿去送给弟弟吧——” “那怎么行!”叶纤红看到上面的爱华英文标志,连忙拒绝。 这个牌子的东西可不便宜,这种超薄型的最新款,起码得一千多吧!都可以买二十台杂牌货了。 “你呀,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现在只有两人,蒋建辉说话随意多了:“那肖焕彦是普通人吗?你刚才等于救了他一命,他的命还不值一千块?” “他是他,你是你。”叶纤红前世独立惯了,不愿意轻易接受他的好处,这时候转不过弯来。 “有什么不同。”蒋建辉不由分说,将它塞到叶纤红的手里:“说起这件事,我还要感谢你呢?” 见叶纤红一时没明白,他又解释:“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是蒋家人,在本地还算有点地位,可是跟胡向阳他们比,就远远不如了。我跟他们能混一块,是因为上一辈有点交情。——但要他们真正拿我当朋友,可没那么容易。也许有了今天这件事,会多了些机会——” 叶纤红点点头,这些道理她明白。 普通人一直说要打破门户之见,但现实是,到了一定层次,最讲究的就是地位对等,如果下面的人贸然往上凑,只会引起上面的人反感,想要得到大人物的友谊,哪有那么容易? “好吧。”话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知道不能再拒绝了。“那就谢谢你了。” 至于破了的随身听,她依然拿在手里,舍不得丢掉。 等从家里回来,去一趟家电修理部,说不定换个壳,还能用呢? *** 两人上了车,车子驶出城区,一路往西开去。 因为找不到话题,两人都没有出声,只有车载音响传来钢琴声,叮叮咚咚地在车里流淌。 这盒《命运》专辑,是国内最早引进的理查德/克莱德曼正版钢琴曲,叶纤红对它印象很深。 高中时,室友有个小录音机,经常播放这盒卡带,听多了,里面的每支曲子,她都耳熟能详。 去深圳后,她还专门下载过这盒卡带的所有曲子,在家休息时,就会连上音响,让钢琴声围绕着自己。 正在播放的是《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她每次听到,都会心情沉重。 前世的她,非常期待有一天能穿上婚纱,跟相爱的人举行一场浪漫的婚礼,可惜年过四十,依然孑然一身,她喜欢的人最后还是没有向她求婚。 叶纤红睁开眼睛,扭头望向窗外,借以掩饰乱成一团的思绪。 窗外是连片的稻田,这个时候秧苗还没有抽穗,却是杂草疯长的时候,有不少农民正在耘田拔草。 远处的茶山,第一批嫩芽已摘完,现在正是摘青叶子的好时候,采茶女站在一垄垄碧绿的茶林里,正忙碌着。 此时已近十点半,有的家庭已开始做午饭,远远望去,村里炊烟袅袅,一派田远风光。 不知道是不是近乡情怯,叶纤红离家越近,心就越忐忑。 前世离家后,她再也没有回来,只有在梦里,无数次梦到过这样的场景。 一幅幅熟悉的画面在眼前展现,她的眼睛开始有点湿/润。 不想被蒋建辉看出自己的情绪,在离村子还有一里多路时,她下了车。 蒋建辉也没问她原因,打了声招呼就回去了。 叶纤红深吸一口气,往村里走去。 叶纤红的家,在虞城市西边的郑家村,离县城只有二十多里路。 村子建在山脚,再往里没有人家,所以没有直通县城的班车。 想去城里,一般骑单车,半个小时就到了,如果不骑车,得走二里地,绕到隔壁的平原村坐车。 平原村有104国道穿过,是乡政府所在地,交通非常便捷。 走进村子,碰到从田间地头干农活回来的左邻右舍,叶纤红免不了要跟他们打招呼。 村里人都知道她是妈妈怀着嫁过来的,不是郑家亲生的,难免看轻她。从小到大,每次与同伴闹矛盾,他们都会拿这件事起哄嘲笑她。 而父亲是个特别老实木讷的男人,从来不会为这些事跟村里人争长短。 受委屈没大人护着,小孩子就会变得沉默。 叶纤红开始在人前少言寡语,在村里也越来越没有存在感。每次回家,都是低着头匆匆走过。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这次回来,主动跟她说话的人多了许多。 打开自家的院门,急切之下用力重了些,惊起院中正在啄食的鸡鸭,扑棱着翅膀嘎嘎叫着,四散逃开。 堂屋的大门开着,里面传来一阵熟悉的戏曲声,是绍兴莲花落《翠姐姐回娘家》。 家里没有电视机和录音机,只有一台小小的红灯牌收音机,声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这段曲子叶纤红听了很多年,每一句唱词都已记得滚瓜烂熟,但是妈妈仿佛永远听不腻。 只是每次听完后,妈妈都会悄悄抹眼泪。 前世她不明白原因,重生后,倒是轻易猜到了真/相。 第七章母女的心事 走进屋里,看到妈妈正背对着她,站在灶前煮猪食。 把一碗煮熟的红薯,倒进装满泔水的锅里,用手一一捏碎,盖上了锅盖。 妈妈还是记忆中的样子,一头便于打理的齐耳的短发,一件洗得发白的卡其色翻领衬衫,一条深灰色的长裤,脚下一双深蓝色的塑料凉鞋。 身子非常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 因为长年吃药,头发已变得稀疏枯黄,脸色也腊黄腊黄的,年轻时漂亮的五官,此时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痕迹。 叶纤红看过妈妈年轻时的照片,那时的她,红/润的脸蛋像溢满浆/汁的苹果,头发又黑又亮,皮肤又白/皙,是个少见的美人。 没想到才过去十几年,妈妈就像被风吹干了似的,四十来岁的女人,皱纹比六十多岁的奶奶还多。 “妈——”叶纤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走进厨房叫了一声。 “回来了啊!”叶知书转头望了女儿一眼,喜色从脸上一闪而过,又回头在灶上胡乱拾掇着,嘴里嚷道:“你先洗个脸歇一歇,等我喂完猪,就做午饭。” 早上婆婆给女儿打电话,她自然知道了,也猜到女儿中午就会到家。 她还专门去了趟地里,摘了些新鲜的蔬菜瓜果回来。 “不急,我还不饿。”望着妈妈瘦弱的背影,叶纤红强忍着难过,笑着说道。 见妈妈站在灶前没动,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走过去把手搭在妈妈肩上,头低下来,伏在妈妈的背上。 妈妈实在太瘦了,背后的肩胛骨可怕地突起,身上仿佛没有一两肉,只剩一张皮了。想到前世没过几年,妈妈就过世了,一时心酸难挡,眼泪悄悄地滚落下来。 叶妈妈身子僵了僵,双手撑在土灶上没动。 女儿小时候,最爱抱着她的大/腿撒娇,长大懂事后,她就不愿意跟自己亲近。 她明白原因,是怪自己怀着她嫁过来,害她被村里的同龄人孤立和耻笑。 在农村,总有长舌妇爱说这些,她也管不住别人的嘴。 生儿子时,身体又落下病根,一直干不了体力活,想为女儿出头也力不从心。 老公是个憨厚人,明知女儿不是自己的,也照样养着,就冲这一点,她也没理由怪他。 婆婆是个自私又霸道的人,手伸得很长,即使两个儿子早已分家,她还经常插手他们的家事。 对这个没血缘的孙女,自然也不会有好感,说的刻薄话一点不比外人少。 这次为了小姑和侄子,她居然要插手女儿的亲事。 叶妈妈原本很生气,觉得婆婆和小姑太过份,不把她这个当妈的放眼里,打算搅黄这次相亲,免得害了女儿,后来听老公解释,才知道那个男孩子家里条件不错,人也长得好,就没有吱声了。 女儿命苦,做父母的没本事,护不住她,她希望女儿能嫁个厉害的男人,那样就不会被人欺侮了,叶妈妈这样打算着。 锅里的猪食煮开后,发出咕咕的声音,叶纤红一惊,连忙收了泪,身子退到一旁说道:“妈,你歇一会,猪我来喂吧——” 叶妈妈见女儿这次回家,像换了个人似的,懂得体恤自己了,心里的欣喜无法形容。不想冷了她的心,就拿起灶上的抹布擦了擦手,笑道:“那也好,你来喂猪,我去淘米洗菜——” 叶纤红揭开锅盖,拿起勺子搅了搅猪食,舀起来装进木桶里,又在旁边的大铝锅里挖了一碗煮好的杂粮粥,倒进木桶里。 这种精饲料,肯定是喂小猪的,她记得家里有两头小猪,才养了一个多月。 那头一百多斤的大肥猪,肯定没这么好命,每顿不过一桶泔水加一勺糠,再添些红薯藤和菜叶子。 又舀了一碗糠倒进去,用勺子搅了几下,伸手试了试温度,感觉不是很烫手,就提了木桶,去屋后的柴房给猪喂食。 打开柴房门,一股猪骚臭味扑鼻而来,差点把叶纤红熏倒。 叶纤红憋着气,走进去快速将猪食倒进水泥食槽里,看两头小猪吃得咂咂有声,顾不得多看,连忙拿了空木桶离开。 在门口用力吸了几口气,那股味道才消失。叶纤红回到厨房,看妈妈已淘了米,倒进锅里加好水,又拿了茄子蒸在饭架上。 叶纤红洗了手,准备去灶下烧火,被妈妈拦住了:“还是我来烧吧,灶下全是灰,别把你的衣服搞脏了。” 想着中午就煮两个人的饭,很快就好了,叶纤红也不勉强,离开厨房上了楼,来到自己的小房间。 屋里还是老样子。 靠墙放着张一米二宽的木板床,上面铺了床竹席子。床下叠着几个纸箱,放了她用过的课本。床后有个大衣柜,塞满了姐弟俩穿不了又舍不得扔的旧衣服。靠窗的墙角,有张写字台,是她学习的地方。最里面的角落,放着爸妈房间塞不下的旧缝纫机,因为很少用,上面还盖了一块干净的棉布。 叶纤红有些感慨,都九二年了,家里还一贫如洗,难怪妈妈的病一直拖着没断根,实在是爸爸一个人养家,心有余而力不足。 拉开写字台的抽屉,里面除了一本集邮册、一本相册和一本同学录,还有两个日记本和两本诗集。日记本一个抄了流行歌,一个是名言警句集,诗集分别是席慕容和汪国真的,全是她学生时代珍藏的记忆。 打开相册,第一页是她和弟弟的合照,两个半大的孩子并排在站在家门口,身子挺得笔直,手规规矩矩放在两侧,一脸严肃。 那一年堂/哥考上大学,家里办了谢师宴,请他的任课老师过来喝喜酒。有个喜欢摄影的老师带了相机过来,拍了几张照,她们姐弟沾了光,也在家门口拍了一张。 叶纤红叹了口气,放下相册。 前世她一个人在深圳,这本相册陪她度过了最难捱的时光。现在重生了,妈妈和弟弟都好好活着,她不能沉溺于过去,应该想想以后的生活。 特别是妈妈的病,已不能再等了,得抓紧时间找个专家看一看,怎么样把身体调养好? 合上抽屉时,角落里一颗鸡蛋大的圆珠子,发出滚动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颗圆珠子她有印象,是十岁那年春节,跟妈妈去干外婆家做客,在路边捡到的。 会把它带回家,是因为玩到吃饭时,随手放进棉衣口袋里,忘了取出来。 现在她也没有想把它丢掉,这是童年时的玩物,留着又不占地方,还能给她带来一段美好的回忆。 叶纤红随手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忽然惊讶起来。 第八章诡异事件 这是什么东西? 看外形像鹅卵石,却没那么重,倒有点像比重大的硬木。表面没那么光滑,能看到一些不规则的纹理。 “吃饭啦——”叶妈妈在楼梯口喊。 “来了。”叶纤红应了声,随手把珠子放回抽屉,走了两步,又回头拿起来,抓在手里。 前世看多了央视的鉴宝节目,造就了国人奇怪的心理,一看到特别的东西,总会先怀疑它是不是宝贝? 叶纤红也不例外。这颗珠子的材质很特殊,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她决定拿到楼下,用旧牙刷清洗一下表面,看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楼下,叶妈妈已揭开锅盖,将饭架上的茄子一条条撕开,放到碗里,倒了酱油,又挖了一块猪油进去,拌了拌,端到桌上。 叶纤红进了厨房,看妈妈还没盛好饭,就打了盆水,把珠子丢进去,端到院子里,拿了窗台上的旧牙刷,蹲在地上,开始清洗珠子。 珠子本来就凹凸不平,缝里一层污垢被她刷掉后,感觉更粗糙了。 叶纤红对着亮处看了看,它表面的纹理,特别像颗放大了的桃核。 “你在门口干嘛?还不快来吃饭!”叶妈妈已摆好碗筷,在屋里催了。 “来了!”叶纤红左手握着珠子,右手举起面盆将水泼到墙角边的月季花里,不想用力过猛,手一滑,连面盆一起丢了出去。 只听“嘎——”的一声惨叫,院子里一只半大的鸭子,被搪瓷面盆砸了个正着。 叶纤红吃了一惊,连忙跑过去,将面盘放在一边,小心扶起那只鸭子,看它四脚朝天抽/搐,非常懊恼。 “怎么啦?”叶妈妈听声音不对,大声问道。 “没什么——”叶纤红抓着鸭子,不好意思地回答。“就是倒水不小心,把脸盆丢出去了,砸中了一只鸭子。” 妈妈每年都会养二三十只鸡鸭,逢年过节时,斩一只给家里人打牙祭,鸭子养这么大不容易,如果被自己砸死,妈妈肯定心疼死了。 忽然注意到自己左手在滴血,叶纤红吃了一惊,连忙摊开手掌,发现手心被割破了皮。 真倒霉,她在伤口处用力挤了一下,让血流出一点,防止有脏东西进伤口,发生感染。 忽然记起左手刚才还握着颗珠子,怎么不见了?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朝四周望了望,没看到,又拍了拍口袋,也没有。 真是见鬼了,叶纤红气恼地骂了一声,弯腰抓/住鸭子,拿回屋问妈妈怎么办?另一只手捡起脸盆,准备回屋吃饭。 刚站直身子,脑袋突然一痛,后脑仿佛被什么钝器砸了一下,让她眼前一阵发黑,手里的脸盆掉下来,砸到自己的脚背上。 叶纤红痛呼一声,心里忍不住哀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得是重生引起的后遗症? 好在这痛来得快,去得也快,眨眼功夫就恢复了正常。 叶纤红捡起面盘,有气无力地回屋,下一刻又瞪大了眼睛。 那只受伤的鸭子,怎么也不见了? 叶纤红前世并不信鬼神,但是重生后,她就不得不信了。 今天发生的一切,实在太匪夷所思。 好在东西不值钱,丢了也丢了,叶纤红这样自我安慰。 回到屋里,洗干净手,坐到饭桌前。 桌上除了蒸茄子,还有茭白丝炒咸菜,丝瓜笋干菜汤,虽然不见荤腥,两人吃也够丰盛了。 母女俩面对面坐着吃饭,叶妈妈无意中见到女儿的手心发红,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也不清楚,莫名其妙就流血了?” “给我看看。”叶妈妈不放心,走过来要仔细检查一下。 叶纤红伸出手,嘴里疑惑道:“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割了一下?” 叶妈妈白了她一眼,去抽屉找出张创可贴,小心地贴在女儿的手心上,念叨道:“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这么糊涂呢?连割了手也不知道疼?” 想到明天就要相亲了,女儿的性格这样迷糊,以后嫁出去肯定没本事当家,如果碰到个厉害的婆婆,只怕要吃苦了。 一时间心神不定,只觉得摊上这样的女儿,怕是要操一辈子心了。 吃完饭,母女俩收拾好桌子,叶妈妈去前院加工上午摘来的茶叶。 叶纤红昨晚没睡几个小时,吃饱饭就开始犯困,叶妈妈催她去楼上午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下楼后发现妈妈已做好了茶叶,将新炒的旗枪茶装进一个大玻璃罐里,在瓶口包了张塑料纸防潮,放到里屋阴凉的地方,等城里的茶商来收购。 “那个小录音机是你借的还是买的?”叶妈妈收拾好东西,见女儿站在旁边发愣,指着那个随身听问道。 “是我给弟弟买的。”叶纤红也没想瞒着她花钱。“他英语不好,有个随身听学起来方便。” “哦。”叶妈妈原先不高兴女儿乱花钱,听说是给儿子学习用的,又不作声了。 “安安几点放学?”叶纤红又问。 提到弟弟,叶纤红埋藏了二十多年的思念,突然全部勾起,恨不得马上去找他。 前世她最歉疚的人,无疑是弟弟郑兴安,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她一次又一次地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拦住弟弟,让他一个人去找段俊希,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代替弟弟去死。 “一般五点到家吧!”叶妈妈望了女儿一眼,随口答道。 姐弟俩虽然不是一个爹生的,长得也不像,感情却出乎意料地好,这一点让叶妈妈很欣慰。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已快四点了,估计再过半小时,弟弟就要放学了。 将那股冲动压下去,叶纤红找了把椅子坐下来。 收音机里正在播广播剧,那时候的配音演员,大多基本功扎实,咬字吐字特别清晰和圆润,光听声音就是种享受了,可惜叶纤红现在心不在焉,再好的故事,也听不进去。 叶纤红心神不定地坐在那里,想像着弟弟的模样。 安安比自己小四岁,今年应该才十五,印象中他个子不高,到十八岁才长到一米七。身材偏瘦,皮肤倒是很白,五官有点像前世那个大红大紫的王俊凯。 想到当年每次电视里出现那个国民弟弟组合,她都会难过一次,叶纤红控制不住自己了。 “妈,我出去一下。”叶纤红拿起那个随身听,边走边对妈妈说道。 再这样等下去,她怕自己会疯掉。 “你要去哪里?”叶妈妈追出来问,见女儿已走得远了,只好叹口气回了屋。 ………… 第九章弟弟早恋? 下午最后一节都是自修课,郑兴安坐在教室第三排靠窗的角落,正在做今天的数学作业。 马上要升初三了,老师布置的作业越来越多,题目也越来越难,让成绩一直处于中游的他,压力越来越大。 以前有不懂的,还可以问姐姐,现在她去市里上班了,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见个面都难。 郑兴安正对着一道不会做的题目郁闷,后背忽然被人用笔戳了一下,他微微偏过头,一张纸条从他腋下悄悄递过来。 他熟练地接过,身子没有动,眼睛向四周扫了一遍,见没人注意到自己,才打开纸条。 “放学后能陪我去音像店吗?我想买盘磁带。”后面没有署名,郑兴安知道是祝郁写的。 “好。”郑兴安毫不犹豫地在后面加了一个字,将纸条折好,照样从自己腋下朝后递过去,很快就被祝郁抽走。 “你们又递纸条——”同桌张建盛早已见怪不怪了,不过他还是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小声提醒:“被老师看到,会说你们早恋的,如果找家长就麻烦了——” “我们是纯洁的同学关系好不好?”被同桌这样误会,郑兴安觉得很委屈。 情窦初开的少年,对异性心生向往,但也仅仅如此而已。 他知道家里穷,很多同学看不起自己,所以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祝郁会主动给自己递纸条,他也是惊讶多于窃喜。 祝郁的脸比较圆,身材也丰满了些,影响了她的美貌,但是她的五官很漂亮,性格也爽快大方,加上家里条件好,不管老师同学,都喜欢跟她打交道。 “可是大人不会信啊!”张建盛比他早熟,对同桌的天真不以为然。 终于放学了,同学们快速收拾好东西,急匆匆回家了,张建盛知道郑兴安还有事,也没有等他,顾自先走了。 郑兴安慢吞吞的将书放进书包,看同学走完了,才跟祝郁一前一后走出教室。 直到路上没有熟人,两人才离得近了些。 “你想买谁的磁带?”郑兴安说话时没有回头。 “郭富城的。”祝郁语气很轻快。“他的歌现在最流行。” “哦”郑兴安不以为然地应了声,“我还是觉得王杰和齐秦的歌最好听。” “是吗?”小姑娘在家里很受宠,父母不但给她买了随身听,卧室里还有一套组合音响。“那我下次带他们的磁带给你,家里有好几盘,是堂/哥送我的,反正我也很少听。” “还是算了吧。”郑兴安拒绝。 他不好意思告诉她,家里没有录音机,拿了磁带也没用。 两人走到校门口,正要右拐去那家音像店,忽然看到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向他们冲过来。 ………… 叶纤红急匆匆地往弟弟就读的中学走去,准备到校门口等他放学。 那时候撤乡并镇还没有实行,中小学也没有推行撤点并校,郑家村所在的陈溪乡,乡政府驻地在平原村,弟弟就读的乡中,就在乡政府的后面。 路过供销社,碰到一个初中同学,拖住她聊起了家常。 叶纤红看时间还早,重生后又因为隔得久,忘了很多从前的事,也就没有推脱,跟她在路边聊了起来,在她叽叽喳喳的叙述里,记起了大部分初中时的事情。 不过记着弟弟放学的时间,看时间过了四点半,不顾对方一再要她去家里坐坐,吃了饭再走的邀请,快步向学校走去。 还没到校门口,远远看见弟弟斜挎着帆布书包,双手叉在裤兜里慢悠悠从里面走出来,双眼忍不住一热。 下一刻,发现他是跟一个女孩子一前一后走出来的,顿时哭笑不得。 没想到老实内向的弟弟,才初二就有了对象。 两人虽然一前一后,一付同学关系的纯洁模样,可是谁信哪?要知道现在才九十年代初,可不是二千年后,男女同学敢明目张胆在街上接吻的时代。 担心弟弟脸皮薄,被自己撞破会不好意思,叶纤红犹豫着停下了脚步。 还没考虑好怎么处理,就见一个烫着卷发的中年妇女,怒气冲冲地向弟弟他们冲去。 见那女人来者不善,叶纤红心想坏了,哪里还顾及弟弟的面子,急忙跑过去 下一刻听见那个胖女人指着弟弟大骂:“郑兴安你这个臭小子,小小年纪不学好,居然勾引我女儿,看我不打死你——” 嘴上骂得凶,到底没有动手,叶纤红放慢了脚步。 也对,这个时候可不像前世,一言不合就动手,他们还是以讲道理为主的。 如果是前世,有人胆敢勾引自己的女儿,早一巴掌打过去了。 原来是弟弟的未来丈母娘,知道了他们的秘密,来学校抓现行了? 这是被嫌弃的节奏啊?叶纤红不禁为小弟默哀,看来他们要在一起,情路会很坎坷啊! “妈,你乱说什么呀!”跟男同学在一块被妈妈看到,祝郁的脸涨得通红。见妈妈把矛头指向郑兴安,吓得脸色都变了,急忙拉住妈妈的手,叫道:“我们只是碰巧一块儿出来,跟郑兴安没什么关系——” “你当我傻啊!”祝妈妈连郑兴安的名字都打听清楚了,自然是有备而来。 女儿在班级跟男同学递纸条,当班主任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觉得天都要蹋了。 夫妻俩只有一个女儿,自然宝贝得要命,别说早恋,就算是跟男同学多说几句话,她们都会担心得睡不着。 何况班主任强调说,对方叫郑兴安,是郑家村郑建国的儿子。 那户人家她知道,男人老实得像木头疙瘩,女人瘦得像痨病鬼,女儿还是拖油瓶,家里的老太婆又霸道得要命,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会有什么出息?怎么能跟女儿交朋友? “真的啦,妈。”祝郁见妈妈听不进解释,急得都要哭了。 郑兴安无缘无故被妈妈骂,肯定恨死自己了,明天怎么还有脸见他? 可是不拖着妈妈快点离开,她怕她会说出更难听的话。 “女儿啊,你怎么这么傻呢?”祝妈妈当然不会这样就算了,她指着郑兴安,教训女儿道:“你看看这小子,要身高没身高,要相貌没相貌,家里还穷得叮当响,你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啊——” 这句话杀伤力很大,郑兴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妈——”祝郁见郑兴安脸色不对,急忙打断她。 只有她清楚,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她主动的,郑兴安从来没有主动找过自己。 第十章重温姐弟情 “你说的没错。我弟弟确实长得一般,家里也穷,那又怎么样呢?”叶纤红见她越说越过份,哪里还忍得住,走过来站在弟弟前面,反问道。“你没听过莫欺少年穷吗?你怎么就敢肯定,他以后不会有出息?” 这个女人叫得出弟弟的名字,肯定打听过他的家人,所以才会说他家里穷得叮当响。 叶纤红承认这是事实,可是不代表她愿意被人这样说。 “姐。”郑兴安见姐姐来了,脸上一喜,下一刻又低下了脑袋。 自己跟女孩子在一起被她看到,还被女孩子的妈妈骂,他觉得丢脸死了。 “没事的,安安。”叶纤红强忍着想把弟弟搂进怀里的冲动,只是把手搭在他肩上,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 弟弟被人骂得不敢回嘴的脆弱模样,让她心痛。 自己小时候被人欺侮,没有人站出来护着,没想到弟弟也是一样的遭遇。 “你看看,你看看。做姐姐的这样教育弟弟,这样的家教,能培养出什么好人?”祝妈妈听到叶纤红的话,刚刚压下的火又上来了。“还说莫欺少年穷,你真以为你弟弟将来会发达啊——” “我自然知道。我弟弟肯定前程似锦,比你想像的都要好。”叶纤红哼了一声,霸气地说道:“——今天我把话放在这里,现在你们瞧不起,将来你们就会高攀不起——” “高攀不起?”祝妈妈鄙夷地笑了。“你知道孩子她爸是谁吗?你以为再过几年,你们就能出人头地?” “我没兴趣知道她爸爸是谁。”叶纤红有重生的优势,自然有底气这样说。“看看你的素质,他最多是一乡之长吧?” 扫了一眼那个傻掉了小姑娘,叶纤红警告中年妇女:“还有,不许再来找我弟弟的麻烦,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说完,她懒得跟这个势利的女人啰嗦,拉着弟弟就往回走。 她算是看明白了,那个女人来学校堵人,不是因为担心女儿早恋,而是因为那个对象是弟弟。 这种被人看轻的滋味很不好受,也刺激了叶纤红的傲气。 她有重生这个优势,如果几年后,还不能改变命运,将这样的小人物踩在底下,那她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姐。”郑兴安被叶纤红拉着走,低着头没敢吭声,见姐姐脸色变幻,非常担心,忐忑地叫了一声。 刚才发生的事,实在太丢脸,郑兴安担心姐姐会冲自己发火,没想到她不但没责怪,反而处处维护自己,这让他非常激动,眼睛酸酸的想流泪。 被弟弟一叫,叶纤红冷静下来。 青春期的男孩子特别敏感,今天的事对弟弟是个打击,她就算劝,也未必有效果,只能转移他的注意力,让他自己走出来。 “对了,姐给你买了个随身听,你看喜不喜欢?”叶纤红掏出机子,递到弟弟手里。“以后上学放学,可以听英语磁带,也可以听听歌,不会无聊了。” 前世的自己,因为小时候的遭遇,性格变得阴晴不定,难以相处,直到三十多岁,才慢慢调整过来。她不希望弟弟也变得这么偏激,影响到以后的为人处世。 “我太喜欢了,姐。”见姐姐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一台随身听,郑兴安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 班上好多同学有这个,他早就眼红了,只是家里穷,买不起,他不敢开口要。 没想到姐姐会送自己一台,想到以后可以随时听自己喜欢的歌了,郑兴安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刚才的不快早被他抛到了脑后。 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将它挂在自己的皮带上,戴上耳机,轻轻按下开关。 见弟弟喜欢成这样,叶纤红咧开嘴角,扬起一个大大的弧度。 “哇,这音质实在太好了。”郑兴安原以为姐姐会随便买个便宜货送给自己,所以当耳机的声音传来时,他惊呆了。 那高保真的音质,加上蒋建辉随机带来的正版磁带,让郑兴安听得如痴如醉,他兴奋地拿下一只耳机,不知道如何向姐姐形容自己的惊喜。 下一刻,看清上面的牌子,他傻掉了:“姐,这是正版的爱华啊!难怪音质比祝郁的索尼都好。听说这个牌子最便宜的也要一千多,你哪来这么多钱?” “你别管。”叶纤红没有过多解释,只是搂搂他的肩让他安心:“反正是姐送你的,放心用好了。” 弟弟就在身边,她感觉心里满满的。 “哦。”姐姐说得这么肯定,郑兴安也安心了,把耳机塞回耳朵,继续听他的歌。 两人到家的时候,已五点多了,妈妈正在做晚饭,爸爸也下班了,在灶下烧火。 “爸,你快看,这是姐给我买的随身听。”郑兴安急着想分享自己的喜悦,他冲到灶下,拔下一只耳机塞到父亲的耳朵里,“你听听,是不是特别好听——” “是好听。”郑建国宠溺地望着难得兴奋的儿子,黝/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微笑,连连点头道。 “这是爱华牌的呢!是最好的牌子,比索尼松下的还要好——”郑兴安喋喋不休地解释,因为兴奋,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成了话唠。 “哦。”郑建国一听,吃了一惊。嘴里叮嘱道:“那你要小心点用,别弄坏了。” 抬头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暗暗担心。 他只是性格木讷,人并不傻。知道女儿耳根子软,容易被人怂恿,担心她花冤枉钱。 女儿工作后,有她的工资贴补家用,家里稍微宽松了些,他希望女儿嫁人前,能再帮家里几年,等儿子毕业,会赚钱了,家里就轻松了。 只是姑娘不是亲生的,这些话只能想想,不能说出来,还是叫她妈开口比较好。 “我知道。”郑兴安快乐地应道,又拿去给妈妈听。 叶妈妈嫌他烦,挥手赶他走,“去跟你姐玩,我要炒菜,别沾了一身油。” 叶纤红一直觉得弟弟的性格像爸爸,内向木讷话少,第一次发现他居然能这么闹。 看来以前误会他了,弟弟安静,并非天性如此,只是因为自卑,也缺乏安全感,所以习惯把喜怒哀乐藏在心里,给人感觉非常沉闷和无趣。 晚上吃饭的时候,桌上多了碗卤猪头肉,切得薄薄的片,拌了葱花和香油,特别馋人。 叶纤红猜测是爸爸知道她要回家,特意买回来的,心里感动,却没有说出来。 见弟弟吃完妈妈夹给他的肉片,想伸筷子过去又忍着的纠结模样,特别难受,将那碗猪头肉放到弟弟面前:“安安你多吃点,男孩子要多吃肉,才能长得高。” “哦。”心事被姐姐看破,郑兴安有点脸红,但是肉真的很香,他好想吃,也就顾不得面子,夹了一筷子放到碗里,满足地大嚼起来。 “小红你也吃。”叶妈妈夹了几片放到女儿碗里。“别光吃茄子。” 女儿今天的表现,让她特别欣慰。 以前女儿性子拧,有时候爱跟弟弟较真,不懂得体谅大人的难处,现在看她只吃面前的茄子,把好的留给弟弟,她又心疼起来。 “我没关系的。”叶纤红对妈妈笑了笑。“我长得够高了,吃多了肉还怕长胖。” “你这么瘦,怕什么胖。”叶妈妈白了女儿一眼。 第十一章寻常的夜晚 吃完饭,帮妈妈收拾完桌子,叶纤红被弟弟叫住,要她辅导作业。 爸爸趁晚上的空余时间,劈了一根/毛竹,要编一只竹篮。 家里篮子不少,只不过大的大,小的小,不适合妈妈摘茶叶用,他想编一只能装十来斤茶叶的中型竹篮。 妈妈拿了勾针和毛线出来,开始钩围巾。 叶纤红原本以为妈妈是给自己织围巾,还夸她手艺不错,围巾织得很时尚。 听说是乡里有户人家发下来的手工活,织好后供给上海一家工厂,款式也是他们提供的,叶纤红非常惊讶。 在她的印象里,要到二千年前后,中国加入WTO之后,外贸企业兴起,才有大量的手工产品,交到农村大嫂大妈手里。 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人在做了。 看妈妈手里钩了一小半的围巾,款式几乎不输于二千年后的款式,叶纤红觉得自己小看这个时代了。 或许自己前世,眼睛只盯着身边一个小圈子,看不到大势,所以才会那样以为吧。 一时有点彷徨,自己做为重生者,到底应该从何处入手,才能既不用大量的本钱,又能尽快赚到钱。 问妈妈要了备用的勾针,叶纤红边注意弟弟写作业,边快速动起手来。 前世的叶纤红,对于穿着打扮,花了不少心思,不管编织还是裁缝,她都拿得出手。甚至理发盘发、化妆、美容这些,她也学过不少。 叶妈妈见女儿动作这么快,担心她勾错花纹,要过来看了看,见全部正确,而且线的松紧,比她勾得还要均匀,非常意外。 “小红,你跟谁学的勾针?”叶妈妈好奇地问。 她记得自己没教过女儿啊。 “就是宿舍有同事在织,我没事也学了学。”叶纤红笑着答道。 “哦。”女儿这么懂事,叶妈妈非常高兴。“女孩子多学些手艺好,可以少花钱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将来结了婚,买了电视机和录音机,还可以勾些罩子,不用花钱去买了。” 叶纤红点点头。 妈妈的观念代表着大多数家庭的想法,那些东西虽然早落伍了,没事勾些玩玩也不错。 见爸爸已将竹子批成一条条小指粗的薄片,准备编篮子了,叶纤红笑着说道:“爸,你用这么宽的竹片编篮子啊——” “粗吗?”叶爸爸拿起来看了看,疑惑地问:“一直是用这么宽的竹子编的啊!” “我觉得太粗了。”叶纤红看了看家中其它篮子,确实都这样,又道:“爸,你可以把竹片批得再细一点,这样篮子看起来会很精致,妈妈拎着也好看。” “这个容易。”叶爸爸是个疼老婆的男人,见女儿说的有理,想了想,拿起篾刀,将竹片剖成了三份,这样确实细了。 一般来说,家用的篮子,普遍做得粗糙,只有婚庆用的春篮,因为是用来装礼担,才会编得特别精细,还要刷红漆,看起来像工艺品。 见爸爸不嫌自己指手划脚,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意见,叶纤红心里欣喜。索性站到他身边,对篮子的形状也提了意见。 “你说的是编杭州篮啊!”听女儿一描述,叶爸爸马上反应过来。“这个容易。” 说完,叶爸爸拿起几片粗厚的竹片,用脚踩住,细竹丝缠上去,很快就打好了篮底。 一家人坐在明亮的灯光下,每个人都用心做着自己的事,虽然没有娱乐活动,依然其乐融融。 叶纤红手脚快,织完两条围巾,妈妈才完成一条。 “到底是小姑娘,手脚比我利索多了。”叶妈妈看着女儿面前两条围巾,感叹道。 “织一条多少钱?”叶纤红好奇地问。 “五毛。”叶妈妈答道。“这种款式简单,给的钱少,另一种比较复杂,八毛一条,我没有拿。” “工价不低啊!”叶纤红非常惊讶,她以为最多三毛钱。以她的速度,一天不停地织,至少可以织二十条,“那我在家织围巾,一天也能赚十块钱,比工资都高了。” “那是你动作快,我一天就算不做事,也织不了十条。——一天到晚勾围巾,眼睛都酸死了。”叶妈妈白了女儿一眼,似乎怕她三心二意放弃工作。“再说这个活也不稳定,谁知道哪一天接不到了,哪有上班好?天天干八小时就行了。” 这倒也是,勾针是精细活,年纪大的人,盯着线久了,眼睛也吃不消。 叶纤红只是发发感慨,自然不会傻到丢了工作去赚这种辛苦钱。 母女俩边聊着琐事,手里也不停,看叶爸爸的篮子也很快编好了。 因为听了女儿的建议,叶爸爸在样式上做了些改动,篮子看起来非常精致。 叶妈妈走过去看了看,也非常满意。 还别说,这篮子拎在手里,感觉像城里人上街买菜了。 看时间已到十点半,弟弟作业早做完了,此时还坐在旁边自顾自听歌,一家人洗了脚,上楼睡觉。 叶纤红躺在熟悉又陌生的床/上,精神特别好,一下子睡不着。 为了省电,灯早已关了。屋里并不暗,窗外有月光照进来,落到床前,朦胧又迷离,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叶纤红仰躺在床/上,望着头顶被烟熏得发黑的横梁,清楚这不是梦,她确确实实重生了,重生到前世做梦都想的时光——一家人都还活着的十九岁那年。 窗外偶然传来一阵狗吠声,越发衬得这乡村夜晚的寂静。 白天被一件件琐事牵着鼻子走,重生带来的喜悦打了折扣,现在静下来,叶纤红反而更加兴奋。 全身每一个细胞,仿佛都被快乐填满,她很想爬起来,冲出屋去,到大路上飞奔。 像阿甘一样,跑遍整个江浙省,直到精疲力尽才停止。 她还想爬上后山,对着深山大喊大叫,发泄内心的激动和快乐。 窗外夜风习习,月光淡淡,五月的江南,温度在二十度左右,正是一年中最舒适的时候。 叶纤红却激动得浑身燥热,在床/上翻来覆去折腾到后半夜,才不知不觉睡去。 第十二章怪梦 迷迷糊糊中,她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四周灰濛濛的,像是冬日被浓雾遮掩的旷野,只有身子站立的地方,有明显的光亮,不过十来个平方而已。 脚下是光秃秃的土地,踩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颜色呈深黑色,感觉很肥沃。 这是谁家的地,怎么没种东西?叶纤红疑惑地想。 一颗杏仁状的果实,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突兀地出现在她眼前,大概有拇指那么大,悬空浮在眼前,像是没受到重力吸引。 叶纤红盯着它怔了半晌,孩子气地在原地蹦了一下,明明是有重力的啊,为什么它没有掉下来? 正想恶作剧地把它拍到地下,忽然发现它开始发胖膨/涨,像是正泡在看不见的水里,感觉说不出的怪异。 叶纤红吓了一跳,连忙缩回手,下一刻只听啪的一声轻响,果仁中间裂开,从缝隙处钻出一条小指粗的胚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长,不到十分钟,胚根就长到一指长,底下还冒出了几条白色的根须。 在她惊讶的目光里,上面又钻出两瓣新芽,颜色呈嫩黄色,有点像刚发芽的黄豆。 不会又在做梦了吧?叶纤红呆呆地自言自语。 否则种子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发芽? 此时的意识虽然清醒着,反应却有点迟钝,这种情形特别像在梦里。 伸手想把它拿过来,看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植物,但是手碰到植物后,却虚化了,像是成了三维的影子,从植物中间直接穿了过去。 这种情形太诡异了,叶纤红后退一步,突然有些害怕。 快醒过来!她闭上眼睛,默默地念叨着。 忽然一阵头晕,似乎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脑子里。 她身子一震,猛地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正躺在床/上,屋里跟睡下时一样,只有床前的月光,向左移动了一点位置。 看了看手表,刚过二点。 原来真的是个梦,叶纤红长吁了一口气。 身体粘粘的非常不舒服,似乎刚才出了很多汗,叶纤红爬起来,去楼下打了盆水洗了洗。 再次回到床/上,人却真的累了,叶纤红疲惫地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 第二天一早,隔壁房门打开,下楼梯的声音惊醒了她。 叶纤红坐起身,穿好衣服,跟着下了楼。 “你怎么不多睡会儿,这么早起来做什么?”轻手轻脚下楼做早餐的叶妈妈,见女儿也跟着起来了,心疼地埋怨。 “我不睡了,帮你做早饭。”叶纤红伸了伸懒腰。 昨晚睡着的时间不长,精神却出奇地好,她感觉全身充满了活力。 叶纤红猜测这是因为重生,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让她放下了多年的执念,所以睡眠质量好,人才特别精神。 “那好吧,你来做早饭,我去地里割点番茄藤喂猪。”叶妈妈见女儿脸色不错,也就没推辞。 去柴房拿了把镰刀,提了只篮子,推开院门出去了。 叶家的早饭,就是将昨晚的剩饭加点水煮成泡饭,再准备两个下饭小菜就行了,非常简单。 至于小菜,无非是腐乳、酱黄瓜和昨晚没吃完的剩菜。 叶纤红下锅煮好泡饭,将剩菜拿出来放到桌上,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有点新鲜蔬菜,就洗了一捧苋菜和几个茭白,炒了一份苋菜炒酸菜和红烧茭白。 今天是周四,弟弟还要上学,叶纤红刚把菜端正上桌,他也起床了。 见姐姐早上还炒了菜,他吸了吸鼻子,笑道:“姐,这红烧茭白你放了糖和醋啊,闻起来真香——” “香就多吃点。”弟弟刚起床,头发乱得像鸡窝,叶纤红忍不住走到他面前,捧住他的头,用力揉他的头发。 “姐,姐——”郑兴安扭头躲闪。“头发都被你揉乱了。” “就算没乱,也丑得要命。”叶纤红故作嫌弃地白了弟弟一眼,终于放过他。“这个周末,你来一趟城里,我带你去做个发型。” “哦。”听到姐姐的话,郑兴安兴奋得想跳起来,嘴里故作平静地应了一声。 头发一直是村里的理发师剪的,他也嫌土,可是没办法,那个师傅快五十了,最擅长的是给老人刮光头和推小/平头,不会剪现在流行的蘑菇头。 郑兴安最近总是找理由不去理发,就是想把头发养长,然后理一个跟林志颖一样的发型,本来还怕爸妈不同意,现在有姐姐开口,相信他们不会拦着了。 想到剪了新发型后,同桌张建盛和祝郁他们吃惊的模样,郑兴安忍不住暗爽,只觉得走路都要飘了起来。 吃完早饭,他背起书包,将随身听的耳机拿出来塞进耳朵,向姐姐挥挥手,精神十足地往学校去了。 叶纤红望着弟弟远去的背影,不自觉地咧开了嘴角。 男孩子嘛,就应该充满活力。 弟弟有这样的改变,她非常欣慰。 转身收拾了一下桌子,拿了防蝇的竹罩盖住饭菜,回头去漱洗。 在厨房打了水,到院子刷牙洗脸,听到院子门有声响,以为是妈妈回来了,抬头一看,却是奶奶来了。 “奶奶,吃了早饭没?”叶纤红吐出口里带牙膏沫的水,用毛巾擦干脸,不冷不热地招呼。 郑奶奶没有应声,进院后只是上下打量叶纤红,那挑剔地神情,就像是在估量一件货物的价值。 见奶奶光盯着自己看,没理自己的意思,叶纤红也懒得猜她的心思,自顾自地洗好脸,倒了洗脸水,拿起梳子开始梳头。 奶奶今年六十五岁,脸和身子并不显瘦,偏偏颧骨尖突,腮帮没肉而且下陷,两条法令纹一直沿到下巴,给人刻薄无情的感觉。 对于她安排的这次相亲,叶纤红没有放在心上。 前世自己胆子小,一点主见也没有,只会听他们的摆布,所以才会吃亏。 以她现在的眼界和见识,跟段俊希、杨云哲这样的人打交道,真的一点不费脑子。 这就像老师跟小学生过招,他们就算再早熟,能有多少心机? 换成蒋建辉这样的还差不多,她估计得好好思考对策。 如果杨云哲依然去找段俊希,那她不介意利用段俊希的手,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十三章奶奶的算计 对于这个便宜孙女,郑奶奶一直没有好感。 当初要不是大儿子性格木讷,快三十还娶不到媳妇,打死她也不会同意,让儿子跟一个肚子里有拖油瓶的姑娘相亲。 她自然不会承认,附近的姑娘不愿意嫁儿子,是嫌自家穷,出不起彩礼。 至于暗地里有人编排自己的不是,说郑建国没人敢嫁,是因为家里有个刻薄的老妈,她更是没放在心上。 儿子这么老实,做妈的如果不厉害一点,她家还不被左邻右舍欺侮死? 偏偏两人一见面,儿子就相中了对方,死活要娶进门,她拗不过,只好同意了。 但是她也有坚持,叶知书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后随母性,不能姓郑。 等儿子一结婚,她马上给他们分了家,自己跟小儿子一起过。 虽然分开了眼不见为净,但是完全看不到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叶纤红长成大姑娘,越来越像她妈年轻时的模样,她更觉得讨厌了。 郑家的种,本来就算不上出色,看老二家的兴华兴怡就知道了,都是丢在人群里,溅不起一丝水花的模样。偏偏叶纤红越长越漂亮,越发衬得他们丑了。 在小女儿和长孙的工作遇到麻烦时,听说有大人物家的公子,看上了叶纤红,她才好受了一点。 这个孙女总算没白养。 活到这把年纪,一些事情早看明白了。那种高门大户,最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自家的便宜孙女,就算长得再漂亮,有私生女这层身份在,人家也不会娶进门。 对她来说,这反而是好事,因为给不了婚姻,必定会在其它方面给予补偿,小女儿和孙子的工作,他们肯定会用心去办。 郑奶奶盘算清楚后,所以才急切地安排这场相亲。 当然,如果男孩子对孙女动了真情,不管父母反对也要娶进门,那她家多了这门高亲,也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孙女外表虽然漂亮,肚里却是一团烂稻草,就算把她卖了,估计也会帮自己数钱。 到时自己想怎么摆布就怎么来,她还不得乖乖受着? “家里没衣服穿了吗?打扮得这么不伦不类?”郑奶奶见叶纤红的裤子,膝盖处破了两个洞,身上的衣服也是松松垮垮的没一点正形,脸色一沉,没好气地问。 今天要跟大人物家的公子相亲,她居然敢穿成这样?以为是跟邻居家的小子见面啊? “不好看吗?”叶纤红拉了拉身上的蝙蝠衫,轻松地反问道:“我觉得还行啊!” 前世奶奶看她不顺眼,从小骂到大,不管有理没理,都先编排一顿,搞得叶纤红每次见到她,都是战战兢兢的。 现在早没了惧意。 今天自己是主角,她照样劈头盖脸地训斥,无非是看准了自己软弱,想用打一下再揉一下的老套路,逼自己听从她的安排。 “你是故意的吧!”见叶纤红没有像以前那样,乖乖听自己训斥,反而反驳自己的话,郑奶奶心里咯噔一下,忽然觉得不妙了。 孙女以前怕自己是没错,那是在乡下没见过世面,现在工作了,天天跟城里人打交道,怎么可能还像以前那样老实? 这件事是她一手策划的,如果最后关头孙女不同意或者瞎捣乱,那她一番心血,只怕要白费了。 明知道骂也没用,但她强势惯了,怎会轻易退缩,所以语气更加严厉:“你知道今天要跟什么人见面吗?他可是市里大领导的儿子,肯见你,还是看你小姑的面子上,如果你敢瞎搞,看我不打死你——” “噗哧——”奶奶气急败坏的模样,把叶纤红逗笑了。“我小姑什么时候这么有面子了。既然关系这么好,何不请他帮个忙,直接把自己和堂/哥的事办了?也不用辛苦他跑这一趟——” 这话漏洞百出,骗骗小孩子还行,想骗她,当她是傻/瓜啊! “死丫头,再敢胡说八道,看我不撕烂你的嘴——”奶奶瞪起眼睛威吓道。 被叶纤红一眼看穿后连消带打,她已没了刚进来时的气势。 “我说的不对吗?”奶奶越色厉内荏,叶纤红反而越轻松随意。 郑奶奶见吓不住孙女,一时间气势也弱了:“我是为你好,你别不知好歹——” “我无所谓。”叶纤红一付热心的模样。“如果你觉得我不识抬举,大可以将这天大的好处,留给堂姐啊!说不定堂姐和婶婶正在骂你偏心,不将好机会给她呢?” 她这样说,是没打算就此揭过此事。 奶奶不经自己和爸妈的同意,自作主张给自己安排相亲,虽然主观上没多大恶意,但是前世的痛苦,却是这件事引起的。叶纤红觉得应该让奶奶长长记性,免得下次她又乱插手自己的私事。 “就会胡说。”郑奶奶没辙了,白了叶纤红一眼,走进屋里,又问:“你爸你/妈呢?” 孙女嘴巴变得这么刁钻,想让她听话估计不可能了,她只好迂回到儿子媳妇那里,让他们跟叶纤红说。 昨天她已做通儿子的工作,相信儿子媳妇不会反对她的安排。 至于大孙女郑兴怡,还是算了吧。人家又不瞎,怎么会同意跟她相亲,弄不好因此记恨自家,反而给郑家招祸。 “他们出去了。”叶纤红答道。 儿子媳妇都不在,郑奶奶有些苦恼。 想了想,她吩咐道:“等你/妈回来,叫她给你钱,去城里买套像样的衣服穿——” “她哪里有钱?”叶纤红摊摊手。“要不,奶奶出钱给我买一套?” 她这样说,纯粹是想挤兑一下奶奶。 从懂事起,奶奶别说给她买衣服,就算手帕都没有给过一块,要她拿钱给自己花,还不心疼死她了。 郑奶奶一听,果然又瞪起了眼睛。 就在叶纤红以为她又要骂人的时候,郑奶奶伸手进口袋,从里面掏出一块折得整整齐齐的手帕,小心地捏了捏,然后一层一层地摊开,露出里面包得紧紧的一卷纸币。 看到奶奶真的拿出钱,叶纤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会吧,奶奶今天真的打算大出/血,拿钱给自己买衣服了? 第十四章改头换面 郑奶奶把卷得紧紧的钱摊开,又伸手蘸了点唾沫,在每张纸币上摩擦了一遍,防止有两张粘连在一起。最后拿起两张,就要递过来,想了想,又加了一张:“拿去,买条好看的裙子穿——” “才三十块,怎么买得了好裙子?”叶纤红没有马上放过她:“最少要五十吧——” 郑奶奶一听,狠狠抽了一下嘴角。 她其实有钱,儿子媳妇年年都有钱孝敬她,她又从来不花,至少已存了几百块。 但是她节省惯了,听说买裙子要五十,都能买二十斤猪肉了,顿时心疼得要死。 有心把三十块钱也收回去,不理这个讨债鬼了,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又抽/出两张,一起递给叶纤红,咬牙道:“拿着,以后别说奶奶小气,从来不给你买东西——” “谢谢奶奶。”叶纤红笑着接过来。 见自己真的从她身上敲来五十块钱,叶纤红非常意外。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些真诚。 “别给你堂姐知道。”郑奶奶把剩下的钱照原样叠好,小心放回贴身口袋里,嘴里又叮嘱了一句。 “知道了。”叶纤红开心地笑了。 见奶奶招呼也不打,头也不回地走了,叶纤红知道她这次出/血,肯定会心疼好些天,心情有些复杂。 不过想到这是为了自己的孙子和小女儿,叶纤红的心肠又硬了起来。 妈妈从地里回来,听女儿说奶奶给了五十块钱,要她去城里买条好看的裙子,都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 叶纤红也没有多做解释,吃过饭后,就去了隔壁的平原村,搭车回虞城。 这五十块钱虽然不多,省着点用,够她做个头发,去服装市场买件像样的衣服了。 这个时候还不到七点半,街上的服装店还没开门,发廊大多也关着,叶纤红走了一圈,倒是有一家装修高档的美发厅,已开门营业。 叶纤红进了门,有小姑娘过来打招呼,她问了一下价格,发现比想像得要便宜,就安心坐下来,让她先给自己干洗一下头发。 小姑娘手艺不错,轻重掌握得刚刚好,叶纤红的头皮被她抓得很舒服,于是闭上眼睛享受。 等冲了水,她用毛巾擦着头发往回走,刚要在椅子上坐下来,忽听“啪”的一声响,似乎是玻璃杯砸碎了。 叶纤红转头望过去,这才发现美发厅看着面积不大,不过两间店面,其实里面别有洞天,只是被隔开了,外面的人很难注意到。 声音正是从那里发出来。 叶纤红懒得管这些,顾自坐下来。倒是洗头的小姑娘见她皱了皱眉,以为她好奇,就小声地解释:“里面是美容室,我们这家店除了做美发,还给新娘化妆做造型。” “哦。”叶纤红随口应了声,没有接话。 小姑娘倒是有眼色,见她没兴趣八卦,也闭了嘴巴,站到叶纤红椅子的背后,将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胸口,用手指肚给她按头。 叶纤红放松身子,惬意地闭上眼睛。 心里感叹,到底是九二年,虞城的美发行业还没有那么乱,洗头的小妹也是正规培训过的,叶纤红感受得到她的技术。 如果是十年后,估计小姑娘更愿意走偏门捞钱。像这样规模的美发厅,几乎没有几个女孩子,愿意真正靠技术吃饭了。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忽然从外面传来,走进美发厅也没有停顿,直接开门去了里面。 叶纤红没有关心这些,她正考虑等一下怎么修头发? 下一刻,一个尖利的女声,清清楚楚传入耳朵。 “你们怎么搞的?这么大一家店,找不到一个会化妆的吗?”接着是拍桌子的声音。“你看她把我妹妹化成什么样了?这付模样能出去见人吗?啊?” “对不起,刘小姐,是我们的错,请你先消消气。”一个男声温柔地安抚。“我马上把我们店的首席化妆师叫来,请她来化妆。” 又对旁边的化妆师说道:“发什么愣,还不快帮刘小姐卸妆——” “早这样不就好了——”先前的女声似乎满意了对方的态度,又催促道:“你们最好快一点,我们十点钟就要去酒店,现在妆没化,头发也没盘,还要去穿婚纱,时间不多了。” “你放心,我们肯定不耽误吉时。”男声继续安抚道。 叶纤红洗好头,小姑娘问她要不要剪头发。 “修一下吧。”叶纤红记得快一年没剪头发了,她的发质本身就不好,有些枯黄,发梢还分叉,修一修应该会顺眼些。 发型师是个三十来岁的高个男生,剪着标准的蘑菇头,皮肤很白,五官也整齐,算得上帅哥。。 “小姐想怎么剪?”他对叶纤红露出笑容,又指指墙上的海报。“墙上那些明星的发式,我们都会剪。” 对方一张口,就露出满嘴黄牙,这么近的距离,还能闻到一股烟味。 叶纤红微微皱了皱眉。 对这种老烟枪,她一向没好感。 “帮我修短一点就行。”叶纤红侧过脸,望了望墙上的明星海报,无奈地说道。 对他们的审美,她不是很放心。 “行,我帮你修短一点。”发型师见她避着自己,知道烟味熏着了人家,身子自觉地向后靠了靠,讪讪地有些不好意思。“刘海要剪短吹起来,还是不剪直接中分?” “直接中分吧。”叶纤红答道。 以她的眼光,墙上那些明星海报,除了王祖贤的自然披肩发,看起来还顺眼之外,其它几个造型她都接受不了。 特别是张敏那张,前面的刘海高高吹起,还蓬松开来,像极了一朵鸡冠花。 如果要她顶着这样的发型出去,叶纤红感觉跟理光头没什么区别了。 剪发的时候,一个三十出头的圆脸女人匆匆从外面进来,进了里面的化妆间。 叶纤红猜测她就是那位首席化妆师。 虽然只是扫了一眼,叶纤红直觉觉得这个所谓的首席化妆师,名不符实。 要知道敢叫首席化妆师的女人,大多有独特的审美,即使自身长相一般,也能通过化妆打扮来弥补。 所谓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而那个女人,不管穿衣品味,还是脸上的妆扮,都入不了叶纤红的眼。 一个优秀的化妆师,如果连自己也收拾不好,怎么能挖掘别人最美的一面? 第十五章美容店的麻烦 发型师很快就把叶纤红的头发剪好并吹干,叶纤红站起来,用手梳理了一下头发。 经过一番拾掇,头发确实柔顺清爽多了。 想着等一下要去买裙子,穿裙子最搭的发型,其实是把头发盘起来。于是没有急着走,从口袋掏出发夹,放到台子上,把脑后的头发中分后,简单编了编,往上翻过去,用发卡固定住。 对着镜子转了转身子,微微调整了一下形状,见达到了自己的预期,满意地收了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今天的头发比昨天黑亮了许多,也厚实了些。 “哇——你头发盘得好漂亮,能教教我吗?”给叶纤红洗头的小姑娘,因为没生意,一直站在叶纤红旁边看热闹,见她几下就盘出个漂亮的发型,惊叫起来。 “没问题啊!很简单的。”叶纤红比较喜欢她这种自来熟的性格,见时间还早,也就没有推脱。 叫小姑娘把辫子解下来,站到镜子前,帮她梳理了几下头发,然后把她的头发照样盘起来。 因为放慢了速度,又细细说了方法,小姑娘很快就学会了,高兴地向叶纤红道谢。 叶纤红心情不错,于是叫她把头发放下来,教她其它的盘发方法。 当然最简单的是丸子头,叶纤红前世在家时,经常这样盘着。 小姑娘学得很认真,不一会就全部学会了,她对叶纤红的本事崇拜得不得了,忍不住好奇地问:“小姐你是专门做盘发的吗?” “当然不是。”叶纤红笑着摇摇头。“我是专门给新娘做造型的。” 这个小姑娘耿直的厉害,叶纤红忍不住想捉弄她。 “啊?”小姑娘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两颗兔牙。 “多少钱?”见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准备离开,就问旁边的发型师。 发型师还没回答,只听“嘭”的一声巨响,一个女孩子从里面甩门而出,怒气冲冲往外走,一个胖胖的男子急急跟出来,脸都吓白了,似乎想拦住前面的女孩子解释,却又不敢动手。 最终,胖男人没有拦住前面的女孩,眼睁睁地望着她离开。 等女孩走得望不见了,胖胖的男子才回过头,颓丧地想回里面的办公室,被发型师和洗头小妹一齐围住了,他们七嘴八舌地问:“老板,发生了什么事?” 那胖老板停住脚步,苦恼地呼出一口气,仿佛破罐子破碎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唉声叹气道:“她嫌我们的化妆技术不好,影响了妹妹的结婚大事,要我们赔钱?” “赔多少?”有人多嘴地问了一句。 “十万。”这句话出口,胖老板的身子软下来,像是被抽去了骨头。 “什么?”在场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大家的工资才两三百,十万块钱,那得干多少年才赚得回来啊? “凭什么啊?”有个脾气暴躁的男发型师怒气冲冲地问。 这也太欺侮人了,如果嫌我们技术不行,大可以找别人做啊!怎么要赔这么多钱,亏他们说得出口? “有什么办法?人家有后台啊!”胖老板有气无力地回答。 这个理由足够强大,一屋子的人顿时哑口无言了。 “能去别的地方找个水平高的化妆师救救急吗?”有个小姑娘小声地出主意。 “虞城这么小,就那么几家美容美发店,除了对面那家,哪里还有比我们水平高的?”胖老板没好气地说道。 至于对面的同行,巴不得他们出事呢?哪里会这么好心帮他们? “你们到底收不收钱啊?不收我走了!”叶纤红见他们仿佛忘了自己的存在,又好气又好笑。 他们的议论她也听到了,不过与她无关,她不会放在心上。 内心其实不赞同老板的经营手法,一个人有多少本事就吃多少饭,做不了的生意,勉强接下来,最后倒霉的还不是自己? “对了,小姐,你不是专门做新娘造型的吗?会不会化妆?”那个帮叶纤红洗头的小姑娘,忽然想起叶纤红刚才的话,走过来一脸期待地问。 “当然会啊!”叶纤红轻描淡写地回答。 这倒不是她吹牛,如果是2017年,她的化妆水平只能算初级,但是1992年,呵呵。 “那你能帮个忙吗?”小姑娘听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眼前一亮,急切地问道。 “你别瞎搞。”胖老板望了叶纤红一眼,打断了小姑娘的话。 叶纤红二十不到的单薄身子,哪里有一丁点高级化妆师的模样。就算她初中毕业就开始学,也不过三四年时间,能学到多少本事? 他们店的首席化妆师也搞不定,她能行?别说老板不信,在场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 还有人劝小姑娘,别被陌生人骗了。 “你们老板不信,那就算了。”叶纤红一付无所谓的语气。“我也懒得多管闲事。” 她原先在想自己的心事,没有把他们的事放在心上,现在被老板看轻,傲气反而上来了。 叶纤红也是想清楚了,靠她在酒店上班的那点工资,想给妈妈看病,就算加一倍,也远远不够。 要多赚钱,美容和新娘化妆其实是个不错的行业,她知道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大。如果能利用前世的经验,赚点外快,这是个不错的办法。 所以她故意以退为进,引小姑娘上钩。 “老板,试一试又怕啥?万一能行吗?”小姑娘拖着胖老板的胳膊,果然不死心地磨道。 刚才叶纤红的手段,把她彻底征服了,反正她就是坚信,叶纤红能行的。 小姑娘是胖老板的远房亲戚,虽然是同辈,因为年纪差得远,关系倒有点像父女,胖老板平时也宠这个小姑娘,轻易不会拂她的面子。 “行不行嘛?哥。”小姑娘扭着身子撒娇,连哥也叫出来了。 “那就试试吧。”胖老板被缠得没法,可有可无地挥挥手,叫小姑娘带叶纤红去里面,自己走到一边,打电话找朋友商量对策。 只是破费是免不了的。 叶纤红在他们怀疑的目光里,神情自若地走进美容室。 第十六章帮人做造型 里面果然别有洞天,面积比外面还要大,加起来怕有两三百个平方了。 用胸口高的木板隔成一个个小间,墙面刷成了粉红色,看起来有点梦幻。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坐在镜子前的转椅上,脸上的表情有些迷惘,那个美容师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低着头情绪低落,不知道在想什么。 叶纤红走到女孩子面前,只一眼就明白了她姐姐为什么会发火,实在是这个妆,化得太失败了。 为了掩盖女孩子偏黑偏粗糙的肤色,化妆师给她用了太厚太白的粉底,感觉有点像僵尸了,偏偏腮红又打得重,喜庆是有了,但是没了一点都市丽人的气质,反倒像是农村来的傻大妞。 以叶纤红的猜测,这个女孩子肯定是乡下来的,因为姐姐嫁得好,想给妹妹一个难忘的婚礼,所以花了大钱在这里做造型。 毕竟这个年代,请专业化妆师的不多,没想到没变时尚漂亮,反而更土,难怪做姐姐的气得要放狠话了。 如果换成自己,有人这样糟蹋弟弟的形象,她也要勃然大怒了。 叶纤红有点疑惑,一个正常的化妆师,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啊?何况化妆的还是这家店的首席化妆师。 叫人帮女孩子卸了妆,叶纤红托起女孩子毛孔略粗大的脸,思考着化成什么样子。 这种脸型和肤色,照她前世的习惯,化浅色的韩系淡妆肯定不行,叶纤红决定替她化个韩式浓妆。 用接近肤色的浅色系粉底,快速将整张脸刷了一遍,然后用更浅色的粉底,再薄薄铺了一层。将T字部位提亮,整张脸立马立体粉嫩起来。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旁边看热闹的人,一看叶纤红的动作和效果,开始相信她真的有这个能力了。 叶纤红用大号刷定好底妆,开始画眉。 用棕色眉粉扫出眉形,当然是韩式的一字形,再用眉笔细心地在眉头处画出一根根眉毛,看起来就像正常生长出来的。 四周的人一阵惊叹,她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细致的画眉方法,连那个首席化妆师也站了起来,过来看叶纤红化妆。 叶纤红没有理她们,用白色的珠光粉提亮眼角至眼窝一带,眼睛立时变得精神而立体。又用指腹沾了点棕色的眼影,轻轻染匀开来,让眼睛看起来更黑亮有神。 哇——到这个时候,周围的人除了惊叹,已没有什么词可以形容了。 “怎么啦——”打完电话的老板听到惊叫声,从外面走进来。 “老板,你看,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女孩子结结巴巴地说道。“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粉嘟嘟得实在太美了。” “是啊,太漂亮了。”又一个女孩子嚷道。“等我结婚,如果也能化这样的妆,那真的是太幸福了!” 胖老板呆呆地望着叶纤红上下翻飞的手,也是愣住了。 他能开这家店,对化妆自然不陌生,能轻易看出叶纤红这个妆的精妙之处。 这种化妆手法,他是闻所未闻,就算上海的那些明星化妆师,也未必能化出这种效果。 而叶纤红此时已在画眼线,用黑色的眼线笔沿着睫毛根部小心刻画,然后均匀染开,达到自然的效果。 为了给她平淡的五官增加亮点,叶纤红决定在她的眼睛上做点文章,把她的眼角画得上挑,看起来更妩媚更霸气一点。 拿起眼线笔在她距眼角三分之一处,另外画了一条上挑的纤细眼线,稍微修了修,就住了手。 “睁开眼睛看看。”叶纤红对女孩子说道。 女孩子听话地睁开眼睛,望了镜中的自己一眼,下一刻,眼珠子瞪大了。 镜中的人是自己吗?那吹/弹得破的粉/嫩肌肤,挺拔的鼻子和妩媚的眼睛,跟刚才判若两人。眼角画了一条眼线,让眼睛看起来像是仕女图里的仙子,如果不是自己坐在镜子前,她都怀疑这是不是某个明星大美女。 “镇定,保持情绪稳定,别把妆搞花了。”叶纤红见她激动得眼圈都红了,怕她情绪不稳流眼泪,连忙提醒她。 “哦。”女孩子应了一声,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叶纤红又调整了一下眼角的形状,开始给他贴假睫毛。 等用睫毛膏将真假睫毛刷在一起,面前的女孩子已不能用漂亮来形容了。 在场的人像是看完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吁了一口气,来缓解自己激动的心情。 叶纤红挑了支鲜艳的大红色,给女孩涂上口红,再打了唇彩,让女孩子变得更鲜亮。 最后打了一层淡粉红的腮红,往上轻轻扫开,就算完成了。 “小姐贵姓?在哪里工作?”胖老板刚才绷住呼吸站在旁边,不敢打断叶纤红的动作,等她一收手,才急切地问道。 他此时心情已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如果说刚才是冰,那现在肯定是火,短短半小时间,他经历了冰火两重天。 “有什么问题吗?”叶纤红斜了他一眼,淡淡地问。 她清楚胖老板此时的心情,也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所以才摆出高傲的姿态。 这就像谈生意,你必须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对方觉得物有所值,如果你放低姿态,一付自信不足的样子,人家未必会感激,只会看轻你。 “没问题,没问题。”胖老板此时哪敢跟叶纤红抬扛,狗腿地点头哈腰。“如果可以,我想聘请你担任我们店的特约化妆师,专门给顶级的顾客服务,当然工资也是顶级的——” 人就是这样,叶纤红没动手前,他因为年纪看轻她。现在搞定了顾客,他又觉得她身上多了股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气势,让他一点都不敢小瞧她。 “这样啊——”叶纤红一付可以谈谈看的轻松语气:“如果价格合适的话,自然可以考虑——” “肯定让你满意。”胖老板连忙保证。 他是学理发出身的,原先在沪市做美发师,后来看美容业兴起,就回老家开了这家店,算是虞城最早接触美容的,曾经一家独大。 随着这几年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舍得花钱打扮自己,他们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有人眼红了,就在对面开了家规模比他们还要大的美容美发厅,跟他们抢生意。 虞城是个小县城,蛋糕就这么大,竞争对手多了,生意就难做了。 更让他苦恼的是,自家因为技术不占优势,满足不了本地的高档消费群,她们大多去了余杭或者上海。如果能请到顶级的化妆师,在高层打出名声,那用不了多久,就能独占这些优质客户群了。 他们一家独大的好日子,自然又要回来了。 第十七章赚第一桶金 “那最好了。”叶纤红放下手中的化妆工具,淡淡地说道。 想了想,又到旁边的台子上拿了盘发工具,说道:“我把她的头发也盘好吧!那样的话,你可以通知她姐姐过来,解决这件事,让你们双方都安心——” 刚才离去的女孩,敢狮子大开口要老板赔偿,肯定不是普通人,自己帮她妹妹化好妆,盘好发,等于解决了老板的后顾之忧,相信他能更清楚自己的价值。 叶纤红根据女孩子的脸型,给她盘了个改良后的花/苞头,就是在两侧各编了一条辫子,盘到后面交叉,跟脑后的花苞缠在一起,看起来又俏皮又端庄。 又用大红色的绢花装饰了一下,增加了一些喜庆的味道。 “好了。”叶纤红拍拍手,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 “太完美了。”在场的几个人,都发出这样的赞叹。 胖老板放下了心事,心情愉悦地挥挥手,让员工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带着叶纤红来到办公室,一间只有一套沙发的小房间。 叶纤红大方地坐下来,等待胖老板开口。 胖老板倒了一杯水,递到叶纤红面前,自己在对面坐了下来。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胖老板笑得像弥勒佛。“我姓郑,你叫我老郑就行了。请问小姐贵姓?” “免贵姓叶。”叶纤红简洁地回答。 既然打算扮高手,就不能啰啰嗦嗦,免得露了怯,丢了高人气质。 “叶小姐你好。”郑胖老板不以为忤,反而觉得理当如此。他开门见山地说道:“老实说,我还不知道国内有你这样的化妆方法?真是太神奇了——我们店请过上海的资深化妆师,给员工上培训课,跟你的技术一比,我看她们也是远远不及。” 这是在套我的来历?叶纤红笑了。 “这是肯定的,我的化妆技术,内地还没有。”吹牛,叶纤红也会。“我有一个朋友,是香港的顶级化妆师,在韩国日本进修过,很多大明星,都专门找她化妆,我的技术,就是她教的——” 前世她确实有一个这样的朋友,经常深圳香港两边跑,跟叶纤红交情不错,经常给她示范如何化妆漂亮。 “难怪。”郑老板丝毫没有怀疑,立马信了。 既然来历不凡,给的价更不能低了。郑老板想了想,试探地问:“我每个月给你三千。一年三万六怎么样?” 他的店一年可以赚四十到五十万,这个价,等于拿出近一成利润了。 “如果每个月的顾客不超过十个,这个价格我能接受。”叶纤红也没有还价。“如果超过十人,每个加五百。” 胖老板能给这个价,已远远超过叶纤红的期望了,毕竟他在酒店上班,一个月才两百多。 这时候新娘化妆并不贵,每人身上能赚到的净利也不到五百,胖老板能这么大方,无非是看中她的无形资源,只要大家相信他们店有最好的化妆师,生意就会成倍上升,他赚得自然也多了。 “没问题。”胖老板大喜。 他其实做好了叶纤红漫开要价的准备,没想到她轻易同意了。 “还有,钱要现结,每做完一个顾客,钱当场结清。”叶纤红现在非常缺钱,于是又加了一条。 “没问题。”胖老板爽快地说道。“今天的钱,我马上给你。” “那好,合作愉快。”叶纤红站起来,跟他握手。 这样一耽搁,看时间已九点了,叶纤红还要去买裙子,得离开了。 “对了,你可以问问外面的女孩子,同不同意用她的照片做宣传,如果行的话,免了她的钱,找个好的摄影师,各个角度拍几张照片,挂在橱窗招揽顾客。”既然他爽快,叶纤红也愿意提点他一下。 “对,对。”胖老板开了这么多年的店,经营手段还是懂的,叶纤红一提,他立马明白了。“我马上安排人去做。” “行,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叶纤红向他道别。“对了,我现在没有电话可以联系,明天我再过来一趟吧。” “没问题。”胖老板依然是这一句。 说完,匆匆到外面的收银台拿了一千块钱,交到叶纤红的手里。 这多出的几百块,自然是感谢叶纤红帮忙的。 今天这件事后果难料,如果那个女孩子揪住不放,他赔钱还是小事,就怕招来有关部门的人。这种行业利润这么高,被他们盯上,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撑不了多久。 或许得关门大吉了。 叶纤红也没客气,大方地收了钱。 这个老板性格豪爽,很合叶纤红的胃口,她打算有机会,在其它项目也跟他合作。 “对了,那个女孩子既然不满意你们的技术,为什么试妆的时候没说?”叶纤红离开前,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就多问了一句。 “唉,这个怪我。”胖老板说出了原委。 两个月前,对面新开了一家高档美容院,宣称有上海的美容师坐镇。胖老板担心生意被他们抢光,于是从上海请了位资深的新娘化妆师,给店里的化妆师培训,希望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上个月,有朋友介绍一个客户给自己,说是市里高官的亲戚,要他好好接待。他为了接下这个生意,叫上海来的培训师给她们试妆,对方很满意,于是付了订金。 上海的化妆师培训期满,就回去了,胖老板想着手里的化妆师进步很大,以为没什么问题,也没有多想。 没想到搞得无法收场。 原来如此。 叶纤红笑了笑,这不是店里化妆师技术太差,只能说她们的心理素质,还没过关。 在知道顾客的身份后,放不开手脚,顾客说要白,就拼命打厚白色的粉底,顾客说要脸色红/润,腮红就打得过重,要知道顾客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 如果能照自己思路来,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乌龙事件了。 不过这样也好,给自己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从美发店出来,叶纤红拐进桃园商场买衣服。 时间有点紧了,她懒得到处逛,直接进了一家品牌女装档口,挑了件驼色的针织套头衫和一条苋红色的中长款伞裙,花了一百二十块钱。 针织衫是丝光棉的,手感特别柔软,贴身穿也很舒适,裙子用的是粗纹理的亚棉面料,非常有质感,是叶纤红前世喜欢的风格。 衣服上身后,叶纤红照了照镜子,感觉比自己期望的效果还要好。 总的说来,这钱花得非常值,换成重生前,这样质地的衣服,估计得上万了。 剪了吊牌,就这样穿在身上,她把换下的旧衣服拎在手里,匆匆往回走。 第十八章再见段公子 到家的时候,已过了九点半,好在段俊希还没有来。 爸爸骑了那辆28大杠自行车,一大早去城里买菜,现在已回来了,正在厨房忙着刮鳞剖鱼,叶妈妈收拾好屋子,也在给杀好的鸡拔毛,准备中午饭菜。 看到女儿回来,两人一齐怔了怔。 女儿换了衣服和发型,简直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哪里还有一点黄毛丫头的模样。 他们这时才真正感受到,女儿十九岁了,已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吾家有女已长成,不知哪一天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媳妇了,两人突然涌上一阵惆怅和不舍。 叶妈妈望着女儿那张酷似自己年轻时的脸,感触更深。 她不会忘记,自己就是在十九岁那年,因为喜欢村里的知青钟修贤,喝了点酒壮胆,主动上了他的床,所以才怀了女儿。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正是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候,心智却还没长成,最容易干傻事。 女儿这么漂亮,又在城里上班,她还担心引来坏男人的觊觎。 有心想提醒女儿,要跟男人保持距离,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话,更不要跟男孩子上床发生关系,以免走自己的老路,又觉得开不了口。 这个话题又太沉重,她担心女儿接受不了。 叶纤红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还剩九百多块,够妈妈去医院看病了。 她现在最烦恼的是,怎么说服妈妈。 这些年因为家里穷,妈妈舍不得花钱,有病痛也是硬撑着,不肯去医院,才把身体拖垮了。 在农村,这种情形其实很常见,病了拖一拖也就过去了。只有她清楚,妈妈的病,已拖不了几年。 所以她很快下了决心,等今天的事一了结,她就算押着,也要让妈妈去虞城人民医院看一看。 如果看不好,那就去余杭一院检查。 院子的门忽然被推开,打乱了叶纤红的胡思乱想。 原来是小婶和小姑一边一个,扶着奶奶过来了,叶纤红迎了上去。 她猜测是自己刚才回来,路上被人看到,传到奶奶耳朵里,奶奶不放心自己,匆忙过来看一看。 她的钱果然不是那么好拿的,得用相亲这件事上,也就是为小姑和堂哥的事情上。 如果自己敢省下来贴补家用,没有买像样的衣服,估计她又要勃然大怒了。 “哟,小红今天打扮得真漂亮,都比得上电影里的明星了。”奶奶还没开口,小婶王兰英已酸溜溜地开口。 对这个侄女,她一直不喜欢。 她的想法很容易理解:叶纤红不是郑家的种,又是女孩子,迟早要嫁人,对她再好也是白搭。 偏偏还长得这么漂亮,把郑家人的风头都抢走了,女儿跟她在一起,就像草鸡跟凤凰,让她这个当妈的情何以堪? 女儿今年已二十一岁,高中毕业后,托关系进了邮电所,工作也算体面,偏偏高不成低不就的,还没有定婆家。 如果女儿有叶纤红那样漂亮,找个段俊希那样的人做女婿,那她只怕做梦都要笑醒了。 叶纤红招呼她们进屋,小婶的话装作没听到。 到底在一个屋里生活了十多年,在某些地方,她跟奶奶真的很像,甚至连说话的语气也差不多。 郑奶奶望着焕然一新的孙女,难得地露出笑容,她在椅子上坐下来,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现在变得漂亮多了。大姑娘家就应该这样打扮,以前你穿得太随便了。” 暗里瞪了小媳妇一眼,气她不识好歹,胡乱开口酸人。 平时也就罢了,今天小红这么用心,还不是为了你儿子和你小姑。难道你希望她丑一点,让人家看不上? 小婶只是嘴巴快,有些话未经大脑就出口了,人又不傻,很快明白自己失误了。 不过话说出口就收不回来,她的表情就有点讪讪的意思。 小姑是老师,平时话非常多,嘴巴也不饶人,家里晚辈都怵她。今天事关自己,她反而患得患失,不敢轻易开口了。 坐着喝了一杯茶,她忽然站起来,对着厨房嚷道:“大哥大嫂今天辛苦了,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叶妈妈在里面接话。“我们一会儿就拾掇好了,你们坐着就行。” 小姑是家里的独女,又是小女儿,被婆婆宠得没了边,三十多岁的女人,连炒菜做饭也没学会。 她这样说,也就客气一下,不会真的进来帮忙。 叶妈妈清楚这一点,自然不会答应让她帮忙,免得她下不了台。 当然,如果真的进来,也是帮倒忙。 看时间已近十点,三人开始坐立不安,反倒是作为主人的叶纤红一家,还能稳坐钓鱼台。 爸妈已将菜整理好,就等客人来了下锅炒,现在空下来,就出了厨房,倒了杯水陪奶奶聊天。 “怎么还不来?”小姑喝了一口茶,小声问她妈。“不是约好十点到的吗?” “我怎么知道?”郑奶奶也是郁闷。“估计还在路上吧。” “会不会是找不到?”小婶胡乱猜着。 “不是有熟人带路吗?应该找得到。”奶奶回了一句。 一直等到十点半,人还是没有来,这下子连郑爸爸也坐不住了。 准备了这么多好菜,如果客人没来,那就浪费了。 他的观念里,这些鱼和肉都是用来请客的,自家除了过年买一些,平时哪里舍得吃? 小姑面前的茶已淡成了白开水,没有一点味道。这半个小时里,她到院子门口张望了五次,还是没看到有人来。 “不会是不来了吧?”小婶婶见小姑脸色不好,担心地问。 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一阵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三人急忙站起来,走到院子门口。 叶纤红也跟在后面走出去。 院子门口的白枣树下,停了一辆红色的摩托车,燃油箱两边,印着大大的本田标志,一个高个男子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清爽阳光的脸,对着众人笑了笑。 望见叶纤红时,脸色忽然变了变。 叶纤红心情复杂地望着这个男人,前世两人同居了三年,他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她不熟悉的。 就是这轮本田CG125摩托车,她也坐过无数回。 当她坐在后面搂着他的腰,以为他会是自己最后依靠的时候,却被他无情地抛弃了。 在知道他跟市长千金结婚的时候,她恨不得他去死。但是他真的死在弟弟手里的时候,她又迷茫了。 第十九章一顿相亲饭 这个男人虽然不靠谱,却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除了张晋豪之外,唯一真诚待她的男人。 以她现在的理性眼光来看,尽管他最后抛弃了自己,让自己陷入痛苦,确实有错,却罪不致死。 他跟杨云哲不同,那个渣男纯粹是利用自己,最后为了工作,把她给卖了。 如果说前世的悲剧,谁是罪魁祸首,这个帐无疑要算在杨云哲身上。 所以再次见到段俊希,叶纤红并没有想像中的激动,反而像面对一个非常熟悉的旧识。 这也可能跟重生后,妈妈弟弟就在身边有关吧!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我来晚了——”段俊希笑着向叶纤红解释。 叶纤红似笑非笑地望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小姑和奶奶却相信了他的话,因为他说话时的表情实在太真诚了。 段俊希今天过来这边,是瞒着父母的,毕竟以他的身份,跟一个在酒店做服务员的乡下姑娘相亲,他们肯定不会同意。 他今年二十一岁,算得上情场得意。从高中起,他就跟班上的女同学拍拖,这些年下来,至少谈过五个女朋友。 这些女孩子,在知道他的身份后,都全心全意讨好他,算得上百依百顺。就算他提出上床的要求,也没有一个人拒绝,即使被她们父母知道,也没有人找他的麻烦。 他算是看清楚了,这些人对他好,想嫁给他,并不是因为爱上了自己,而是爱上了他的家世。 这让他非常沮丧,他自问长得并不差,有黎天王的几分气质,为什么女孩子就不能真心爱自己呢? 叶纤红跟她们不同,她并不喜欢自己,这一点他早打听到了。 听说她还有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不错。 因为有事情想请自己帮忙,所以她的家人才会撮合他们,这让他觉得好玩。 他倒想看看,这个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最后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转而抛弃原先的男朋友,选择跟自己在一起。 现在见了面,他发现叶纤红跟自己想像得不同,突然纠结了。 那个在酒店上班时,胆子小得像鹌鹑的黄毛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了? 叶纤红没理他,转身先回了屋。 她才不信他的鬼话,被什么事情耽搁了? 来得这么晚,最大的可能,是他玩游戏玩得忘了时间。 前世两人同居时,他还有个正经的工作,却很少看到他按时去上班。大多数只是去报个到,就溜出来进了游戏厅,一玩就是大半天。 有时候晚上也不回家,玩到深夜后出来,随便在附近开个房就睡了。 这个男人就像被宠坏的孩子,除了吃穿用和女人,剩下的就只有玩乐和游戏了。 进屋后坐下来,叶纤红给他泡了杯茶,又介绍爸妈和其它家人给他认识。 他一一叫了,乖巧得像个邻家大男孩。 叶纤红撇撇嘴,这小子真会演戏。 奶奶他们倒是很满意。 刚才段俊希望向叶纤红的炽热眼神,她们全看在眼里,这是已被孙女迷倒的节奏啊! 现在又这么懂事,一点没有嫌弃她们这些乡下妇人粗手笨脚不会说话,还不是看在孙女的面子上? 这件事看来能成,郑奶奶忍不住和小女儿相互交换了眼色,暗暗欣喜。 爸妈和段俊希打过招呼后,回厨房准备午饭了,奶奶和小婶婶也跟进去帮忙,只留下小姑陪他们。 小姑见事情能成,恢复了能说会道的本性,问候了段俊希的父母,又说了些叶纤红小时候的趣事,听得段俊希津津有味。 叶纤红暗暗翻白眼,这些事大多子虚乌有,肯定是小姑临时编出来的。 她当了十多年的小学老师,听多了学生的糗事,所以挑了些有意思的段子,移到她身上,是想给她加分吧! 趁着小姑上茅房的机会,叶纤红凑近段俊希轻声问:“你知道我小姑他们找你来的目的吧?” “当然知道。”段俊希见叶纤红跟他说话时,脸靠得这么近,顿时心花怒放,嬉皮笑脸地回答:“不是安排我们相亲吗?” “你想得美。”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威吓道:“她们是看上了你的身份,想请你帮忙?” “没关系,我不介意帮他们的忙。”段俊希一点也不怕叶纤红生气,反而诞着脸讨好:“我们成了一家人,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臭不要脸。”叶纤红啼笑皆非。“谁跟你一家人了——” 前世的段俊希不是最讨厌别人给他脸色看吗?今天怎么性情大变,自己越瞪他,他越满脸春风? “吃了这顿相亲饭,我们就是了。”段俊希朝厨房挑了挑眉,得意地说道。 叶纤红被他的厚脸皮打败了。 同时也暗暗惊讶,自己前世难道真的这么幼稚? 不了解杨云哲也就罢了,只能怪他有心计,把自己瞒得好紧。为什么这个一起生活了三年的段俊希,也跟她了解的完全不一样? 叶妈妈她们四个一起动手,动作确实非常快。饭菜很快就做好,端了上来。 望着一桌子的鸡鸭鱼肉,叶纤红越加内疚。 家里明明没钱用,为了她的幸福,爸妈还是狠心用掉了大半个月的工资。 中午原本准备了酒,叶纤红看段俊希是骑摩托车来的,就不准他喝。 段俊希笑了笑,也没有在意。 他感觉到叶纤红是关心他的,这让他心里暗爽,接过她端过来的饭开始动筷子,喜欢什么菜也大方去夹,一点也不知道客气。 其实他也有些糊涂,为什么跟叶纤红在一起时,一点不觉得生疏,反而有种说不出的自在和轻松。 吃完饭,这场相亲就算告一段落,段俊希坐着喝了杯茶,提出要回去。 奶奶小姑就有点着急,她们还没来得及谈正事,怎么可以放他走? 叶纤红知道她们的心思,只能无奈地苦笑,转头望向段俊希,看他的意思。发现他正望着自己,脸上一付看好戏的表情,顿时怒了,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 “要不,小红你送小段回去吧!”奶奶见还是留不住段俊希,只能向叶纤红使眼色,希望她等一下开口:“你们都是年轻人,应该一起逛逛街,联络联络感情——” “也行。”叶纤红大方地应了下来。 第二十章爬龙山 她明白这件事不解决,她们就不会死心,会一直撮合自己跟段俊希。还不如直接把话挑明了,看他愿不愿意帮忙。 如果他拒绝,那她就去找别的路子,反正她不会像前世一样,拿自己的幸福去交换。 段俊希这种男人,做普通朋友可以,当男朋友就不合适了,她已错过一次了,绝不想再错一次。 一家人簇拥着段俊希,把他送到院子门口。 叶纤红既然答应跟他一起去虞城,也不矫情,坐上段俊希的摩托车后座,扶住他的腰。 段俊希腰上的肌肉明显绷紧了,好一会,才恢复正常。 美女跟自己靠得这么近,他甚至能闻到她淡淡的发香,这让他像是打了鸡血,全身都燥热起来。 为了在美女面前表现一番,车子发动后,他加大油门,卖弄车技,在乡下的机耕路上,一路飞驰。 叶纤红认命地闭上眼睛,身子往段俊希那边靠了靠。 这个男人还是一点都没变,行事恣意妄为,不计后果,只知道耍帅,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车子一路颠簸着往跑,风在耳边呜呜响着,吹得叶纤红睁不开眼睛,盘好的头发也被刮得乱成一团,她索性拿下发夹,甩了甩头,让长发随意散开。 好在这段路途并不远,十几分钟后车子就进了城区,叶纤红看他放慢了速度,松了一口气。 短短二十多里路,把她的屁股都颠得麻了,非常难受。 单手捋了捋头发,把它们梳理整齐一点,她拍了拍段俊希的后背,问他接下来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段俊希刚飙完车,还沉浸在带美女兜风的快感中,听叶纤红问起,回头笑着反问。 叶纤红还真没想好要去哪里,低头沉吟了一下:“要不我们去爬龙山吧!” 她记得龙山的半山腰,有一座龙王庙。以前她不信鬼神,所以从来不进寺庙,重生后,她很想去拜拜神,求个心安。 龙山离这里最近,去一趟比较方便。 “行。”段俊希一付体贴地模样。 于是把摩托车停在山脚下,两人沿着蜿蜒的山道,往上爬去。 注意到叶纤红把头发放了下来,随意披在肩上,段俊希想像她刚才长发飘飘的样子,又觉得自己一个帅哥,骑着这样一辆拉风的摩托车,两人帅哥美女,配在一起,肯定美呆了。 叶纤红看他一个人傻笑,哪里知道他是在自恋,白了他一眼,顾自往前走。 段俊希没有在意,笑嘻嘻地跟在后面。 虞城四季分明,风调雨顺,旱涝的年份不多,龙王庙的香火并不算旺。倒是庙旁边一口名叫龙潭的小井,天天有人来挑水,他们上山的路上,就碰到十几拨或提或挑着塑料壶的大爷大妈。 到了庙前,还有十几人排队在井里打水,两人走过去看了看。 那是一口石头砌成的方井,宽深都不过米,因为水是从山里渗出来的,确实清澈甘冽,难怪附近的居民,喜欢用它烧水煮饭。 这口井还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某个特大干旱年份,连山下的曹娥江也干成了泥滩,只有它依然出水,人民夜以继日、排队打水,让无数人活了下来。 叶纤红原本就住在山脚下,喝的也是山水,所以不觉得新鲜,看了一眼就走了。 到隔壁看了看,找到一个类似庙祝的大爷,在他那里买了一束香,来到龙王爷的神像前,点着了,学着别的信徒,弯腰拜了下去。 此时是下午一点左右,龙山周围晴空万里,阳光灿烂,气温宜人,正是最适合爬山踏青的时候。 山上的游客自然非常多。 有的是一家三口携手来的,小夫妻拉着儿女的手,蹦蹦跳跳地往上爬,有的是今天正好休息的上班族,用爬龙山来活动活动身子。当然也有小情侣,以爬山做为借口约会的,等到没人的时候,两人悄悄拉拉手,又脸红心跳地分开。 忽然晴空一声霹雳,在龙王庙的头顶炸响,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 还没从惊惧中恢复过来,下一刻,山上突然狂风大作,飞砂走石,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乌云,升到龙山头顶,遮住了阳光。 山风把大树吹得东倒西歪,发出呜呜的声音。人们以为天气突变,要下暴雨了,惊慌地四处奔逃,寻找躲避的地方。 风越来越大,如果此时站在天空往下看,可以看到龙王庙上空像是出现了一只巨型的漏斗,四周刮来的风涌到这里后,打着旋往下钻,很快又被新刮来的气流补满。 由于气流过份浓厚密集,原本不可捉摸的风,也像拥有了实体,化成一条条风龙在山上盘旋。 龙王庙周围越来越暗,云层越压越低,就像下雪天的傍晚,天就要黑了。 而龙山外面,依然阳光普照,风和日丽。 “叶纤红——”原先还在井旁的段俊希,此时抱住一颗大树,身子紧紧贴着不敢动,张口叫了一声。 嘴巴则一张开,风倒灌进来,把他呛得剧烈咳嗽起来,声音也没传出多远。 他不敢松手去找人,这风来得太快太怪异,让他产生错觉,如果他敢松开手,肯定会被风刮跑。前面就是山坡,如果他从山坡滚落下去,那就危险了。 庙里的叶纤红依然保持着弯腰下拜的姿势,心里却已掀起了涛天的巨浪。 拜下去的那一刻,她脑袋嗡的一声,身体已来到了昨晚梦中的那个空间,然后看到那珠悬浮在空中的小树苗,突然发出一阵淡淡的毫光,周围缭绕的云雾,被它飞速吸走,小树苗以可见的速度在长大,很快由原来的一指多长,已长到超过一尺了。 而有光亮的空间,也从原来的十来个平方,扩大了一倍。 叶纤红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一切,有个声音不停在响:原来这不是梦,这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空间。 难道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 叶纤红激动地眼睛都红了,可是又不敢相信。 她怕自己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小树苗周围的毫光突然消失了,空间又恢复了平静,叶纤红望着脚下的土地,想着这里如果真的是空间的话,可以种多少东西?身子突然一震,她又回到了外面。 担心被人看出自己的异常,叶纤红快速向四周扫了一眼,发现身边就段俊希一个人,他正握着自己的手臂,用力在摇晃。 “干什么——”叶纤红一把甩开他的手,站直身子瞪着他问道。#####没有评论,不知道还要单机多久? 第二十一章重遇胡向阳 “你刚才怎么了?怎么叫你都不应。”见叶纤红恢复了神智,段俊希一脸担心地问。 刚才那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到两分钟就散开了,龙山又恢复了原先的样子。 段俊希走进庙里找到叶纤红,看到她弯着身子似乎在拜龙王神,可是又没有弯下腰去,就这样定在那里,看起来说不出的怪异。 “要你管。”叶纤红不知道自己进空间后是什么状态,只好含糊地凶了一句。 “行,行,我不管。”段俊希倒也没想跟她争吵,他只是在山上呆烦了。“龙山也爬过了,我们回去吧。” “你又想去玩游戏了是不是?”叶纤红知道他的性子,和她爬山已是极限了,要他一直这样陪着,肯定会嫌无聊。 “不是。”叶纤红这么了解自己,让段俊希很意外。“今天有朋友过生日,我们约好一起去玩的。” “哦。”叶纤红也懒得分辨他话里的真假。“那你去找朋友玩吧,我等一下自己回宿舍。” “你跟我一起去吧,反正下午也没事。”段俊希又来拖她的手,“我们就是去舞厅跳跳舞,唱唱卡拉OK,很好玩的。” “不去。”叶纤红嫌弃地白了他一眼,直接开口道。 还很好玩?她可一点兴趣都没有。 重生到十九岁,心理年龄依然是四十多岁的女人,喜静不喜闹。舞厅对她来说,还是太吵了,光想想就让她头疼。 何况刚刚发生了那么神奇的事,她得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弄清楚那个空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见叶纤红还是拒绝,段俊希顿时恼了,使出了杀手锏:“如果你不去,那你家的事我可不管了啊——” 这个叶纤红真是怪人,其它女孩子跟自己好上后,巴不得自己天天带她们去舞厅跳舞,去卡拉OK厅唱歌,她居然不想去。 他感觉得到,她是真的不感兴趣,不是以退为进。 “那行,我陪你去。”听他这样说,叶纤红也是没办法了。“这可是你自己答应的啊!我陪你去跳舞唱歌,你就帮我解决小姑和堂哥的事,不许反悔啊!” 倒不是她有多爱小姑和堂哥,热切地想帮他们的忙。实在是重生一趟不容易,她不希望有人打扰自己的生活。想达到这个目的,解决掉眼前这个麻烦是关键。 既然段俊希主动开口,她就不客气地拿话套住他,免得夜长梦多,越拖越难解决。 至于空间的事,就等晚上回去再处理吧。 “不反悔就不反悔。”段俊希没注意到自己已被叶纤红拿话套住了,见她答应陪自己,大方地一挥手,“这种小事,都不用我爸出面,我叫他的司机去办就行了。” 两人下了山,段俊希发动摩托车,两人往舞厅方向而去。 经过横街时,路过一家游戏厅,里面传出街机的音效声。 段俊希的老毛病又犯了,看时间还早,提出去游戏厅玩一会。 叶纤红既然已答应陪他 ,就不再说什么扫兴的话,大方地同意了。 见她没反对,段俊希大喜,停好车走进游戏厅,乐滋滋去换游戏币了,叶纤红跟着走了进去。 游戏厅里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大力拍打按钮的声音,夹杂着一些输了后的咒骂声,混在街机的各种音效里,听得人热血沸腾。 叶纤红没玩过这些,体会不到游戏的刺激和乐趣,反而只感觉吵。 等段俊希找了台街头霸王机开始玩,叶纤红坐在后面无聊地看他操作。 段俊希开始还断断续续地跟叶纤红解释几句,后来兴头上来了,就不再理她,只顾着大力拍打游戏按钮。 叶纤红越看越无聊,耳朵也被噪音震得发疼,就站起来到门口透气。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刚走到门口,就看到胡向阳跟几个男孩子,牵着肖焕彦从游戏厅门口走过。 这也太巧了吧,叶纤红暗想。 仿佛心有灵犀,她的视线刚一落到胡向阳身上,他就转过头,向叶纤红望过来。 “叶小姐?”在这里也能碰到她,他非常惊讶。 “你好。”叶纤红点点头。 再次见到胡向阳,叶纤红有些激动,不过没有表露出来。 “她就是——”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带着不确定地语气问道。 “小叔,就是她——”肖焕彦知道小叔在问的是什么,仰头大声地回答。 “叶小姐你好。”那个有好听男中音的高大男子大步走过来,热情地跟叶纤红握手。“我是小彦的叔叔肖东灿,昨天的事,真的太感谢你了。” 肖东灿比胡向阳大两岁,同样理着寸发,同样拥有宽阔的肩膀,宽厚的胸膛,和挺翘的臀部。穿了套挺刮的银灰色薄西装,扣子解着,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 如果说两人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肖东灿比胡向阳更俊秀一点。 他的体形粗壮魁梧,偏偏五官非常秀气,皮肤又白嫩得像掐得出水。这样组合在一起,却不会让人觉得怪异,反而有种别样的迷人风采。 “肖先生客气了,我只是举手之劳。”对这样的大人物,叶纤红依旧不卑不亢。 “你好,叶小姐。”一个个子比胡向阳、肖东灿明显矮了五六公分的男人挤过来跟她握手。“我叫赵大成,是胡向阳的好哥们。” “你好。”叶纤红淡淡地笑了笑。 “叶小姐在虞城工作吧,我现在也调来这里了,以后如果遇到麻烦事,你随时可以来找我。”赵大成大大咧咧地说道。 叶纤红感觉这人有些话唠,别人一两句能说完的话,他偏偏要说一大堆。 “谢谢赵警官,如果我碰到麻烦,一定去找你。”叶纤红也不介意多一个愿意帮忙的朋友,所以客气地道谢。 “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赵大成转头望了望同伴,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所以没有介绍自己的职业,为什么她一口叫破了自己的身份? “是你自己告诉我的啊!”叶纤红见他好奇,故意装神秘。 “我什么时候说了?”赵大成拿眼瞪胡向阳。“是不是你偷偷告诉她的?” “他可没说,是你的皮带告诉我的。”叶纤红见他推到胡向阳头上,连忙说出了答案。 她指了指他塞进一半的衬衫下面,有半条皮带露在外面,上面的国徽标志非常显眼,一看就是警察专用的,。 叶纤红能一眼断定他是警察,是因为他那种深入骨髓的训练痕迹,怎么也掩盖不住。 这些想法当然不能说出来,如果被他们知道,自己的眼光比他们这些警察还毒,他们以后跟自己打交道,或许就会有戒心了。 这是人之常情,谁都不喜欢跟太聪明的人打交道。 原来这么简单,赵大成跨了脸。 第二十二章吃帅哥豆腐 “你好,叶小姐,我叫姜皓,是肖东灿一起长大的朋友。”穿着多口袋工装裤,故意装沧桑的姜皓望着叶纤红,疏离地打招呼。 “你好,姜先生。”叶纤红也同样回道。 这种做作的男人,要么自我感觉良好,要么没自信,她一般不会主动去打破对方伪装的壳。 “你怎么不猜猜他是干什么的?”赵大成见两人冷淡的模样,忍不住插嘴道。 叶纤红怔了怔,有些犹豫,自己要不要说真话。 忽然想到既然是交朋友,靠伪装得来的友谊终归不会长久,还不如表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如果他们不喜欢,大不了不来往。 “他嘛?”叶纤红想通这一点,说话随意了许多,笑道:“要么是无业游民,要么是自由职业者,反正跟旅行、摄影相关的艺术类工作。” 叶纤红前世认识一个摄影师,就跟姜皓一个德性。 “哦?”叶纤红肯定的话气,反倒让姜皓刮目相看了。 他确实是一家旅行杂志的特约撰稿人,平时全国到处跑,拍一些当地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写一些相关的文字。 有时也会去周边的几个国家走走,把当地风景和旅游心得送回国内,给国内出国游的旅客提供参考,推荐相关的旅游线路。 要知道虞城这种小地方,当地人见识有限,很多人估计还不知道有这种职业呢? “不过,你这样的打扮,跟你的职业可不搭。”叶纤红知道自己猜对了。见对方不难相处,开起了玩笑。“一个到处跑的摄影大师,应该蓄起络腮胡,留长头发,穿宽松简洁的棉麻衣服才对,这样才显得沧桑。” 姜皓明白叶纤红是在拿自己留小胡子装成熟这件事开玩笑,吃瘪地翻了个白眼,惹得其它几人哈哈大笑。 在场几个人里,姜皓因为性格沉稳,一直被长辈称道,如果他留起长发,一脸胡子拉渣,他们都不敢想像那样的画面。 “我没取笑你的意思。”叶纤红担心姜皓误会,解释了一句:“你知道脏辫吧?你这样的脸型,如果留起胡子,再梳一头小辫子,绝对是摄影大师的派头——” 赵大成笑得更厉害了。 姜皓虽然接受不了这样的造型,但是欧美许多大牌摄影师,确实喜欢那样打扮,叶纤红的话算是把他捧到了大师一样高度,心里暗自得意,脸色也好看了几分。 “这里人太多,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聊吧——”肖东灿见他们身边围了一些人,似乎对他们的聊天内容很感兴趣,非常不舒服,于是提议道。 他们几个因为个子高,长得帅,站在路边成了一道风景,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胡向阳点头说好。 昨天临时有事,跟叶纤红没聊几句就分开了。今天表哥也在,正好坐下来好好聊了一聊。 而且叶纤红笑语晏晏,毫无压力地跟几个哥们开玩笑,他也不用担心大家聊不到一块了。 “等等。”赵大成打断他的话。 见几人望着自己,赵大成贱贱地笑了笑,拖着肖东灿和胡向阳走到叶纤红面前,不服气地问道:“你还没猜他们的职业呢?” 见赵大成这样胡闹,叶纤红有点头大,这个大嘴巴BOY,太容易较真了吧? 肖东胜的身份,其实最容易猜。 这种有别于普通人的卓尔不群气质,就像一颗钻石放在一堆瓦砾里,怎么样也掩盖不住。 至于胡向阳,既然他们是表兄弟,家境肯定也不差。 何况昨天蒋建辉的话里一再暗示,这是他都要小心讨好的人物,叶纤红早就心里有数了。 “如果你能说对他们的职业,那我才真正佩服你。”赵大成得意洋洋地说道。 “肖先生是刚退伍的军人,职业应该还没定吧!不过肯定会进机关。”叶纤红故意迟疑了一下,才说出猜测的话。 他身上穿的是便装,却连脖子下那粒风纪扣也扣得一丝不苛,有这样习惯的人,往往是军人。 今天不是周末,他能这么悠闲地陪朋友出来逛,说明还没有正式上班,或者工作都没有定下来。 不过以他的身份和性格,除了从政,她想不出其它合适的职业。 肖东灿点点头。 叶纤红说的全对,他确实退伍没多久,打算进公务员队伍。 作为肖家人,除了从政,他也没有别的选择。 “那胡向阳呢?”赵大成不死心地问。 叶纤红再次看了胡向阳一眼,两人目光一对视,感觉像是看到了张晋豪。不知怎么的,她内心竟起了波澜,眼神也变得柔和起来,言不由衷地说道:“以他的身材,应该是健身教练吧——” “我就说你猜不到。”赵大成一听,顿时扬眉吐气了。 “是吗?”叶纤红抬起手,很自然地捏了捏胡向阳突起明显的胸部。弹性十足的胸大肌里,仿佛能挤出一种叫荷尔蒙的东西,她神思恍惚,怅然若失:“那真是可惜这付好身材了——” 前世的她,即使在深圳生活了二十年,依然有种在异乡流浪的感觉,找不到一丝安全感。 直到靠在张晋豪宽厚的胸口,她才发现那颗漂泊不定的心,有了个安全的港湾。 现场突然一片寂静,胡向阳惊呆了,他身边的几个朋友惊呆了,连肖焕彦小朋友也惊呆了。 “阿姨,你怎么吃我舅舅的豆腐?”肖焕彦童年无忌,最先嬉笑着叫出声。 叶纤红望见赵大成惊讶又憋笑的模样,反应过来,自己唐突了。 胡向阳不是张晋豪,她们相识仅一天,还没有熟到可以这样开玩笑的地步。 见胡向阳脸涨得通红,没了平时痞痞的模样,叶纤红忍住笑,讪讪地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他身材不错,可以做健身教练了——” 不是说喜欢运动的男人,对于肢体接触,都不太敏感和在意的吗? 像前世的张晋豪,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曲臂绷紧胸大肌,让别人举拳敲他那硬得像石头的肌肉,在啧啧的赞叹声里,满足他一个男人的虚荣心。 没料到胡向阳的反应会这么大,唯一的可能,是他从来没有被异性这样撩拨过。 不过这也好理解,到他们那个层次,女生自有她们的骄傲和矜持,就算性子再跳脱,也不会对异性动手动脚,除非是早已有过肌肤之亲的恋人。 自己这一捏,怕是把他吓坏了吧? “小孩子别瞎说。”肖东灿阻止肖焕彦说下去,没看到胡向阳已处于崩溃边缘了吗?“男人摸女人的胸才叫吃豆腐,你小舅舅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这样说——” 在场几人里他身份最高,赵大成是个胡闹的性子,姜皓又不会说场面话,他不得不出面打圆场。 在他看来,叶纤红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姑娘,见到男孩子脸红还来不及,哪有胆量主动调戏男人?只有结过婚的大嫂大妈,脸皮厚胆子大,才敢吃胡大帅哥的豆腐。 赵大成对叶纤红的第一印象不错,也不以为然地拍拍胡向阳的肩,大大咧咧地说道:“就是嘛!一个大男人忸忸怩怩什么,被人捏了一下,又不会少一块肉——” 其实他有点不服气,自己除了矮一点,身材明明比胡向阳还要好,为什么叶纤红像是没看到? 第二十三章吃醋的男人 他们不说还好,一说叶纤红和胡向阳真尴尬了。 刚才融洽的气氛,也因为这件事,荡然无存了。 “去前面酒吧坐一坐吧?”肖东灿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继续刚才的提议。“顺便敬叶小姐几杯,毕竟她是咱家小彦的救命恩人。” “对,对。”赵大成反应过来,也笑着起哄。“我们去喝酒。” “不好意思,我有个朋友还在里面玩游戏。”叶纤红想起段俊希还在里面,不得不拒绝他们。“今天还是算了,我答应过要陪他的。” “这怎么行?”胡向阳以为叶纤红因为尴尬,所以才找的借口,反倒不好意思了。 肖焕彦是大表哥肖东胜的宝贝儿子,肖家的长孙。这次跟他来虞城,他可是向大姑大姑父拍了胸脯,保证会保护好照顾好他的。 要知道表哥下个月就要调来虞城,担任分管经济的副市长。 肖家为了这个位置,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就是希望给自家最有潜力的晚辈,提供一个好的起点。 老爷子还不放心,又派他们几个提前来虞城,算是给表哥探探路。 在这关键时刻,如果小彦出了事,他就没法跟大姑和大姑夫交代了,对表哥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影响肯定不会小。 想到这里,胡向阳只觉得不寒而栗,别说叶纤红只是在衣服外面捏了一下,就算要他脱了上衣让她摸个遍,他也只好认了。 “我是真的有事。”叶纤红再次推脱。 “小红,怎么了?”段俊希打完几盘游戏,想上洗手间小便,回头看叶纤红不在身后,担心她出意外,到门口来寻人。 游戏厅三教九流混杂,经常有流氓欺侮弱小或者强奸女生的事传出,他可不敢冒险。 “他是——”见到段俊希,赵大成八卦地问。 “我的朋友。”叶纤红随口答道。 两人的关系一时说不清,叶纤红只能这样含糊介绍了。 “哦。”胡向阳没在意地点点头,“那请他也一起去好了,大家都是年轻人,交个朋友嘛!” 段俊希虽然穿得人模狗样,这样的小衙内他见得多了,并没当他一回事。 他愿意接纳他,也是给叶纤红面子。 “你们要去哪里?”段俊希疑惑地问。 胡向阳几个他不认识,不过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叶纤红怎么会跟他们认识? 下一刻,他反应过来,不高兴地把叶纤红拉到身边,气呼呼地说道:“我们中午刚吃了相亲饭,都已经是对象了,你怎么可以耍赖不承认呢?” “啊?”几个人一齐向叶纤红望过来,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昨天和肖东灿碰头后,胡向阳把事情跟他们说了,又托虞城本地的朋友,帮忙调查叶纤红以及她的家庭,并把结果告诉了远在京城的大姑和大姑夫。 小彦被狗袭击虽然是小事,他们却不敢疏忽,就怕有其它隐情。 万一是竞争对手不愿意看到肖东胜担任虞城副市长,故意设局对他身边的人下手,那他们就得警惕了。 好在现在已查明,这件事只是个意外。 但是叶纤红的身世却让他们意外,家里穷母亲有病也就算了,她居然还是私生女。 要知道那个时代,人们普通传统保守,很少传出男女作风问题。而这个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出来的,他的父母怎么会同意儿子跟叶纤红相亲? 听了段俊希的话,胡向阳不知怎么的,心情突然有些糟糕,他望了叶纤红一眼,发现她今天的打扮确实比昨天漂亮多了,原来今天是在相亲,难怪。 “那行,下次有机会再聚。”胡向阳故作平静地笑了笑,向身边几人挥挥手,当先转身走了。 其它人悄悄望了胡向阳一眼,面面相觑,难道他跟这个女孩子,真的有什么事? 否则他怎么会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这明明是一个打翻了醋坛子的男人在使小性子嘛! 不过人家今天在约会,以她救过小彦的身份,他们也不能坏了她的好事。 向叶纤红点点头,几人心事重重地离开。 连大嘴巴赵大成,也默契地没有多说什么。 叶纤红明白他们误会了,心里非常无奈。 不过段俊希说的也是事实,他不能当面反驳他。 虽然没打算跟他产生什么感情纠葛,但这是场交易,她不能当着外人的面直接否认,这会让段俊希下不了台,叶纤红还是非常注意这些细节的。 见她没有反驳自己,胡向阳他们几个也被支走了,段俊希心里舒服了些。 这说明叶纤红还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心情愉悦地去旁边的车棚推车,时间已不早,他得去舞厅找朋友了。 叶纤红见胡向阳他们走远了,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远处忽然传来赵大成的牢骚声:“没道理啊!明明我的胸肌比他的好看,为什么叶纤红只摸他的——” 顿时有落荒而逃的冲动。 今天自己真是糗大了。 “你刚才摸了谁的胸?”段俊希也听到了赵大成的话,心里又开始不舒服,他推着摩托车站在叶纤红面前,吃味地问。 “关你什么事。”叶纤红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 别以为我刚才不否认,就等于承认与你有关系了?,叶纤红打算好好教训段俊希一顿,免得他认不清自己的身份,以为可以赖定自己了。 “你是我女朋友,我当然有资格知道。”段俊希现在已入了戏,一付吃醋男友的表情。 叶纤红更生气,刚才他故意说出让胡向阳他们误会的话,她还没找他算帐,没想到他越来越得寸进尺了。 “谁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叶纤红一把抓住他的胸口,威胁地反问:“啊?” “你刚才明明答应了的。”段俊希扭着身子嚷道。 这个二十一岁的男人,居然像孩子一样耍赖。 “滚。”叶纤红啼笑皆非地骂了一句,松开手顾自往前走。 她后悔答应相亲了,这个段俊希根本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跟他讲道理,自己先要被气死了。 “你到底摸了谁的胸?快告诉我啊!”段俊希追上来拉叶纤红的手,一付没打算放过她的样子。 “你是不是皮痒了?”叶纤红伸手在段俊希胸口用力掐了一把,叫道:“这样有没有舒服一点?” 段俊希呼呼吃痛,他并不傻,叶纤红这样一拧,反而让他明白了许多,或许所谓的摸,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于是诞着脸问道:“你也是这样摸别人的,对吧?” “你很聪明嘛!”叶纤红见他不再纠缠这件事了,觉得没必要跟他解释,就含糊有说了一句。 “那是当然。”段俊希心里舒服了,“也不看看我是谁?” 说完,把车子停到叶纤红面前,叫道:“上车吧,这样走太慢了。” 第二十四章虞城衙内圈 来到虞城最大的舞厅“慕尼黑”门口,下午场的舞会早已开始,震耳欲聋的的士高舞曲从门缝里漏出来,震得厚实的木门也一阵阵抖动。 “快跟我来。”段俊希停好车子,拉住叶纤红的手臂,熟门熟路地往大门口走去。 一听到狂暴的音乐声,他的双脚就像装了弹簧,开始踩着节拍迈步了。 叶纤红受不了他扭着身子走路的轻佻模样,心里想着,这样的他,才是段少的本来面目吧。 前世两人在一起,其实交流不多,他也没带她来过这种场所,段俊希私底下的模样,她还真的不知道呢? “段少来了啊!”站在门口的保安看到段俊希,颠着笑脸过来打招呼。 段俊希停下脚步,矜持地点点头。下一刻又问:“杜少他们来了没有?” 对上保安这种小人物,他的表情立时傲娇起来。 “杜少早来了。”保安是知道段俊希和杜厚楷身份的,对他的态度见惯不怪,笑容反而更浓了。“我带段少去找他们吧!。” “嗯。”段俊希应了声。 打开门走进去,里面的音乐声更大,叶纤红只觉得咚咚的鼓点像是敲在心头,搞得头都要炸裂了。偏偏里面的灯光非常暗,只能影影绰绰看到黑压压的人头,叶纤红跟在两人的后面,有种头种脚轻的不真实感,连路都走不稳了。 “走慢点,一会儿就适应了。”见叶纤红难受的样子,段俊希安慰道。 从一群人身边挤过去,走到最里面一个相对偏僻的角落,这里有几个包厢一样的区间,用木柱子和椅子背围成了方形区域,可以坐十来个人。 因为离舞池中心远,安静了一点,至少说话不必大声吼。 叶纤红眼睛已开始适应黑暗,望见里面坐着四个男孩子三个女孩子,三个女孩子都被男孩子搂在怀里,对方的手不老实地在身上游走,顿时有点头疼。 这些人果然像外面传说的那样,私生活糜烂放/荡,这种公开场合,也不注意影响。 “段少来了。”有人看到段俊希过来,殷勤地站起来打招呼。 段俊希点点头,走到最里面那个大块头男子面前,挥臂在他肩上肉厚的部位打了一拳,笑道:“老杜,生日快乐。” 杜厚楷松开怀里的女孩子,站起来扫了的叶纤红一眼,伸手来掐段俊希的脖子,嘴里骂道:“你小子又迟到了半小时,是不是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别瞎说。”段俊希身子一扭,躲开他扑过来的身子,拉着叶纤红在旁边坐下来。 随手从茶几拿了一瓶饮料,拧开后递给叶纤红。 自己拿了一罐啤酒,却没有打开,反而在手里抛来抛去耍帅。 “谁瞎说了。”杜厚楷坐回去,见他不肯承认,越发要揭穿他。“你小子每次换女人,头几天都特别贪色,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最好吃喝拉撒也在床/上?” 段俊希见他泄自己的老底,扑过去捂他的嘴巴。 不知怎么的,他不希望叶纤红知道自己以前的荒唐事。 “唔——”杜厚楷跟段俊希闹惯了的,被段俊希压在身下,也不在意,身子用力一挺,已挣脱他的束缚,一个翻身,反而将他压在下面,笑道:“想动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可不是我的对手。” 杜厚楷他爸是虞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年轻时当过兵,从小就逼儿子锻炼身体,杜厚楷长得人高马大,身上全是腱子肉。 不像有的二代,都是虚胖,一动手就原形毕露。 “老杜,快松手。”段俊希双手被杜厚楷按住,挣扎了几下,却纹丝不动,感觉丢脸,急忙朝杜厚楷嚷道。 叶纤红就在身边,他得维持一个男人的尊严,免得让她觉得自己没用。 “给我的生日礼物呢?”杜厚楷才不管他怎么想,继续笑眯眯地捉弄他:“如果哥哥不满意,那就压着你不起来了。反正今天我是寿星,我最大。” “你先松手,我马上拿给你。”段俊希无奈地向他使眼色。 “不放,没看到礼物,我就是不放。”他无疑高估杜厚楷了,这个人一旦疯起来,就像讨糖吃的小孩子,根本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其它几个男女笑吟吟地看他们打闹,心里其实很羡慕。 他们身份不够,就算想要跟杜厚楷亲近,也没有资格。 叶纤红靠在椅子上,看这两个老大不小的男人,像孩子一样打打闹闹,实在无语了。 所谓臭味相投,就是指他们这种情形吧。 “那行,你自己到我裤袋里拿。”段俊希知道杜厚楷犯了浑,拿他没辙,只好叫他自己去口袋里掏。 杜厚楷坏坏地把手伸进他的袋子里,摸/到一个扁扁的盒子,却没有拿出来,故意大笑道:“怎么里面有条小虫子,软软的还会动。” 几个女孩子自然知道杜厚楷在开荤笑话,红着脸啐了一声,几个男的没有笑,装作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 男人都怕被人说小,他们担心笑了,段俊希脸上挂不住。 “滚。”段俊希最讨厌别人调侃他的尺寸了,气得用膝盖大力顶他的肚子,趁他吃疼身子后缩,趁机爬了起来。 杜厚楷当然不是真的为难他,见他起来了,只是笑着向他竖了竖中指。 “谁的小虫子软软的藏在口袋里?”一个调笑的声音忽然从他们身后传来。 众人一起站起来,原来是隔壁包间的一个帅哥在取笑他们。 “关你屁事?”杜厚楷认出了对方,是跟他们不同阵营的衙内圈成员,见他乱接自己的话,怒气冲冲地喝道。 他跟段俊希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双方的父亲又有交情,所以互相怎么损都不会伤感情。但是别人就不同了,他得站出来,维护兄弟的面子。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难道说的就是你杜大傻?”那人仿佛没看到杜厚楷悄悄握紧的拳头,云淡风轻的反问道。 杜厚楷因为性子一根筋,被某个自作聪明的人骂傻/子,所以有了杜大傻这个绰号。 “说的是我又怎么样?我好歹还长着条虫子,不像有的人,估计连虫子都没有——”见他在众人面前叫自己绰号,杜厚楷大怒。想起听过的一个传言,就不客气地损他。 “放你/妈个屁。”对面的帅哥果然被激怒了。 第二十五章打赌 帅哥名叫陈秋蓝,他父亲是虞城市副市长,虽然排名靠后,却比段俊希和杜厚楷的父亲要高一级。 他自认在虞城的衙内圈,自己理所当然比他们高上一头,偏偏双方身处不同的阵营,他们并不卖自己的帐,反而私下经常找自己的麻烦。 最让他生气的是,自己俊美的长相,也成了他们攻击的目标。 这让自命潇洒的他,最难以接受。 虞城衙内圈有个流言,说陈秋蓝是GAY,而且是被压在下面的那一个。 大多数直男并不懂GAY代表的意思,以为男人不喜欢女人,却喜欢同性,肯定是下面的构造有异常。 杜厚楷段俊希没跟陈秋蓝私下接触过,不知道他下面的情况,但是不妨碍他们捕风捉影,打击对方啊! “杜大傻,是男人就别耍嘴皮子,有本事咱们去外面练一练——”对方阵营里也不全是软蛋,自己人被欺侮,有人站出来向杜厚楷发起挑战了。 那个人他们都认识,是车管所的一名干事,据说小时候在少林寺学过几年武,功夫很厉害,普通三五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 杜厚楷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可以唬住一些人,在他面前,就不够看了。 见他出面叫阵,段俊希这边的人集体失声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刚才被杜厚楷搂在怀里的女孩子,身子娇小玲珑,性子却很暴躁,见自己这边没人出声,像个小辣椒一样蹦起来,尖声挑衅:“这里是舞厅,要比也是比跳舞,你们谁有本事,来跟本小姐比一比啊——” 说完,扭了扭屁/股,右手上举,食指指向前方,头微微上仰,一付舞场皇后的嚣张模样,像极了前世小S的招牌动作。 叶纤红不了解他们的恩怨和处理方式,所以全程冷眼旁观。 倒是这个女孩子的急智,她非常欣赏。 女人嘛,就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能躲在男人身后,成为他们的附属品和玩物。 这个道理,她前世到深圳后,才慢慢悟出来,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二十不到,就有这样的胆量和见识了。 “就是,要比就比跳舞。”段俊希趁机出声。“如果我们输了,这块手表就归你们了。” 说完,举起左手扬了扬。 他手腕上戴的手表,是亲戚送的,据说是瑞士名牌,值一千多块钱。 要知道在座的人大多数没有收入,少数上班的,工资也就两三百块,得不吃不喝几个月,才买得起。 拿它做彩头和赌注,也算价值不菲了。 二代之间,有一套公认的行/事规则,就是如果一方划下道来,另一方接不住,那就是输了。 现在靠女孩子扳回一点面子,他更不能认怂,为了表示诚意,段俊希也豁出去了。 “谁要你的破烂手表。”对面有人嚷道。“如果你输了,我们要你那辆本田摩托车。”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手表兴趣不大,摩托车才有吸引力。 九十年代初的录像店里,港产片大行其道,那些穿着皮衣皮裤的帅哥,载着女孩子在马路上兜风的潇洒画面,吸引了无数热血少年。 每个人都觉得,如果自己也能搞到一辆,骑它出去肯定拉风,还有什么样的女孩子追不到? 只是这种泡妞神器,市场价近二万,相当于普通人五六年的工资了,哪里买得起啊! 段俊希买车的时候,就在圈内引起了哄动。 原先大家骑的都是山地车,在二八大扛当道的虞城,也算鹤立鸡群了。等有了摩托车做比较,他们就感受到了伤害。 “行,摩托车就摩托车。”段俊希虽然肉疼,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拒绝,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如果你们输了,又打算拿什么东西出来?”杜厚楷做为主人,不能让兄弟吃亏,于是反问道。 既然是打赌,赌注就应该对等,他们必须拿出价值相当的东西。 如果对方拿不出,他们就有理由拒绝,这样也有梯子下台了。 “如果你们赢了,这部大哥大就归你们。”有人豪气地将一部砖头厚的手提电话搁在茶几上。 这部大哥大虽然不是新的,买的时候也要二万来块,抵得上一辆摩托车了。 “行。”杜厚楷大声答应。 这时候已没有了退路,既然如此,还不如答得硬气一点。 那个人叫宋家/宝,是虞城市棉纺厂厂长宋德林的儿子,因为是老来得子,被家人溺爱得无法无天。厂里给他老子配的大哥大,大多数时间也被他拿在手里。 他没电话打,只是拿着装大款,奇怪的是,居然没人怀疑他的身份,泡女孩子一追一个准,简直百试不爽。 段俊希他们不会管这大哥大是谁的,只要有人拿出来就行,在座的人身份都不简单,不怕他耍赖。 至于裁判,当然是找舞厅的人。 慕尼黑舞厅是虞城最大的娱乐场所,一楼大厅的舞池,有近千个平方,面积大不说,装修也最豪华。二楼是卡拉OK包厢,用的是日本进口的原装设备,音效非常好。至于三楼,普通人就上不去了,据说有特殊服务,接待的也全是大人物。 老板江绪洋今年三十出头,身份是个谜,有人说他是余杭人,家里有长辈在省政府担任高官。有人说他来自京城,是根正苗红的顶级二代,反正在虞城混的人,没人敢得罪他。 不过他平时很低调,只跟市里的大人物有来往,段俊希和杜厚楷,也只见过他一面。 管这家店的老总叫易恒锋,据说是江绪洋的结拜兄弟,以前在北方某武校当教官,是个能打的狠角色。 因为打伤了当地某个大人物,被人追杀,不得不离开家乡,来虞城讨生活,。 来慕尼黑应聘保安经理时,被江绪洋一眼看中,直接任命为总经理,两人兴趣相投,后来结成了兄弟。 易恒锋这个人,在座的二代都打过交道,确实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为人热血讲义气,又有做人的原则和底线,轻易不向弱者出手。 有人求到他头上,大多会帮忙,由他的人做裁判,能保证公正。 定好了赌注,两方各派代表去总经理办公室找人。 易恒锋正好也在,听说他们的来意,无奈地摇头,却没有拒绝。打电话叫了个人过来,说给他们做裁判。 第二十六章斗舞 远远走来的是个瘦瘦的短发女人,脚步轻/盈带着股韵律,非常动人。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摊开后半遮着脸,在黑暗的环境里,有种神秘的美。 走近时,才看清她的模样。五官比较深,有点混血儿的味道。只是脖子上突出的青筋和眼角深深的皱纹,告诉别人她年纪已不小了,全靠浓妆遮掩着。 “怎么比?”杜厚楷问短发女人。 以前他们有矛盾,也比试过,不过没有彩头,所以比较儿戏。 这次关系到兄弟的摩托车,他自然不敢托大,得仔细问清楚。 “你们两组都有十来个人,那就各派三个人上场吧,三局两胜。”短发女人扫了他们一眼,马上确定了方案。 “什么舞都可以跳吗?”对面有个女孩子问。 “当然。”短发女人回答得理所当然。“不过现场放的全是的士高舞曲,你确定跳得了民族舞?” 女孩子脸色灰败下来。 她是艺校毕业生,从小有明星梦,毕业后分配到小学当音乐老师,她不愿意去。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市里的衙内,希望攀上他们后,能介绍自己去歌舞团,当一名专业演员。 刚才听到比跳舞,她想着赢一场,为自己增加点筹码,现在看来想当然了。 叶纤红跟在他们身后,只能充当观众。 她不擅长跳舞,前世最多一个人在跳舞毯上不顾形象地扭一扭,反正是健身,不是为了好看。如果是比瑜珈,她倒可以帮他们赢一场。 不过舞池里的男男女女,也是群魔乱舞、全无章法,不会比她跳得好看。 心里其实清楚,她从来不去舞厅跳舞,不在陌生人面前唱歌,只是因为没自信。 “第一场你们派谁上?”短发女子带着他们走到舞池中央的高台边,语气平淡地问。 舞厅装修时,为了聚拢人气,特意在舞池中央建了个悬空的高台,供有表演欲望的年轻人上去跳舞,带动现场的气氛。 当然也会时不时地邀请一些专业的舞蹈演员,去上面领舞。 短发女人年轻时是专业的舞蹈演员,退下后被江绪祥聘请,成了这里的经理。 年纪大起来了,不可能天天跳,身体吃不消。只有兴致来了,管不住手脚,她才会走上高台,旁若无人地疯一阵子。 “我第一个上吧。”刚才提问的女孩子,挣扎了好久,最后还是不想放过机会,于是主动开口。 “行,你上去吧。”短发女人又问段俊希这边。“你们的人呢?” “我们谁先上?”段俊希望了望身边的几个男女,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这几个男人,没有一个有艺术细胞,只能在人多的地方滥竽充数,哪里有资格上台? 女孩子里,也只有杜厚楷身边的小辣椒有点基础,其它人也不行。 “我上吧。”那个敢呛声的小辣椒见没有人出头,不得不站出来。 为了帮男朋友争面子,她提出了比跳舞,没想到好心办坏事,反倒要赔进段少的一辆摩托车,这让她既沮丧又后悔。 两人走上高台,明亮的灯光照下来,吸引了舞池里男女。 他们以为有新的领舞者来了,都非常兴奋,扭动的幅度也开始变大。 放音乐的DJ也看到了,于是换上一首节奏更劲爆的音乐,等待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两个女孩子上台后已无退路,只能打起精神,开始随着节奏点头,一边思考用什么招数赢对手。 跳民族舞的女孩子首先爆发,她扭了几下屁/股,上前一步,猛地一个正面高踢腿。腿放下来时,身子跟着前倾,竟然借势直接往下压,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已一字劈叉在地上,上半身原地转了个圈,手一撑,人已站了起来,继续跟着节奏舞动。 “好——”下面的人一齐叫好。 高踢腿和劈叉的难度很大,普通人做不来。像她这样把两个动作连在一起,难度更是加了几倍。 叶纤红觉得她不像是在跳DISCO,倒有点像前世跳街舞的人在斗技巧。 小辣椒也不服输,舞着舞着,双掌突然向前平推,像是按在某个地方一动不动,身子借着双手的力量,往左漂移了一步,原来是在做太空步里有名的擦玻璃动作。 连续走了几步后,她的身子扭过去,原地又做了几个太空滑步的动作,身子忽然一旋,双手像是握住了某样工具,抖动双臂在地上来回挥动,步子僵硬,像是机器人在走路,原来她换了机械舞里的扫地动作。 “好——”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又做得非常到位和利落,下面的人又是一阵叫好声。 民族舞姑娘急了,对方的舞步比自己讨巧,自己会的那些,根本不适合在这里跳。 正想找些动作扳回一些分数,短发女人已判了输赢。 “第一场你输了。”她指了指民族舞的姑娘,见她不服气,又道:“如果是比基本功,肯定是你强,但是现在是比跳舞,她跳的比你出色。” 两人走下台,回到自己的队伍里。 “没关系的。”见民族舞姑娘难过,她的同伴安慰她。“她们那边找不到人上场,我们赢定了——” 果然,小辣椒下场后,后面派谁上去,大家都没了主意。 第一场虽然赢了,后面两场如果输了,摩托车照样保不住。 “打电话叫人吧!”有人出主意。 “不行。”对方人的听到了,立即叫起来。 这确实不合规矩,连裁判也没有同意。 “老段,你带来的女人会不会跳舞?”杜厚楷望了望低着头不敢看人的同伴,抱着侥幸心理问。 早知道今天会发生这种事,他带几个会跳舞的朋友来就好了。 “应该不会吧。”段俊希其实也不了解。 以叶纤红讨厌吵闹环境的性格,估计平时不会去舞厅这种地方,那会跳舞的可能性就非常低了。 “死定了。”杜厚楷一听,顿时泄气了。 他拍拍段俊希的肩,歉意地说道。“兄弟,今天的事都怪我——” “没事。”段俊希还在那死鸭子嘴硬。“输就输,没什么大不了。” 心里后悔得要死,早知道会这么倒霉,少说两句不就行了? 装逼遭雷劈啊! “你们派不出人了吗?”短发女人在一边等了一会,见他们还是没人出来,说道:“那我要宣布他们组赢了哦!” 第二十七章扇子舞 “等等。”叶纤红叫道。 以她的性格,实在不想管他们闲事,但是段俊希输了,那辆摩托车就保不住了,她担心会引起其它后果。 不是她想得太多,这个时代的公务员大多清廉,没有那么多的额外收入,谁家输了这么大一笔钱,都会心疼。 他父母发现儿子的摩托车不见了,肯定会调查原因,那她们相亲的事也就暴露了。 段俊希的父母一直希望儿子追副市长的千金,因为他们年纪还小,所以逼得没那么紧,如果他们发现儿子因为自己才拒绝,势必迁怒到自己身上,那小姑和堂/哥的事就悬了。 “你打算出场?”段俊希不敢相信地望着叶纤红,惊讶地问。 心里暖暖的很感动,看来她还是非常在乎自己,见自己的摩托车要输掉,打算上场拼命了。 “我试试吧。”叶纤红前后两世,都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对机械舞、霹雳舞、迪斯科这种节奏强劲的舞蹈,真的没有学过。最多闺蜜生日,大家喝了酒耍酒疯时,才会放下一切束缚,跟她们疯狂地扭在一起。 忽然想起有一次闺蜜失恋,大家聚在一起陪她喝酒,当天喝得有点高,几个人又唱又跳,玩得极其出格。后来有人点了李贞贤的舞曲,失恋的闺蜜脱了衣服,只剩下胸衣和三角内/裤,跟着大屏幕疯狂舞动,把大家的情绪也带嗨了,于是一齐脱了衣服,学着李贞贤跳舞。 那个舞蹈,她印象非常深刻,李贞贤拿了把扇子,翘着小手指,据说是指麦,像蛇一样扭着身子,非常性/感。几个闺蜜里,因为她长得最瘦,又经常健身练瑜珈,身体最柔软,所以学起来最像。 或许可以试试这个舞蹈,她暗想。 当天她们重复跳了好几次,直到跳不动了,才像尸体一样东倒西歪躺在地毯上。整个舞蹈她记不清了,但是主要动作,她还没忘掉,现在是比赛,应付一下应该够了。 何况他们也没有见过李贞贤的表演,即使出点差错也看不出来,这样的话,只要模仿到五六分像就够了。 想到这里,她下了决心,走到短发女人面前。 “你准备上场?”短发女人已等了一会,搞不清他们是打算认输,还是继续比下去,所以多问了一句。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不过我想借一下老师的扇子,行吗?” “没问题。”短发女人若有所思地望了望叶纤红,没有拒绝。 “谢谢。”叶纤红表示感谢,又问:“不知道老师有没有化妆的工具,我想换个造型再上场。” “切——”对面有人起哄了。“哪里来的老古董,还要跳扇子舞,也不怕人笑话。” “就是。”有人接口。“是不是还要借一件旗袍,一双高跟鞋?这样跟扇子舞才配哦。” 短发女人没有理那些人的瞎闹,只是认真地望着叶纤红,确实她是不是开玩笑。 见叶纤红没有退缩,她反而笑了。“跟我来。” 带她走进一个房间,里面面积很小,只有一张沙发和一个梳妆台。 短发女人曾经是专业的舞蹈演员,办公室自然放了化妆包,何况她年纪大了,也要靠化妆遮掩年纪。 打开抽屉,她拿出一只手袋,打开拉链,里面各种化妆品滚了出来。 “你随便用。”短发女人将她留在屋里,自己走出去了。 做为舞蹈演员的她,欣赏叶纤红这种认真的态度,要么不上场,上场就应该做足准备。 叶纤红快速地给自己打了粉底,画了眉毛,打了偏重的眼影,又在下眼线和眼角抹了粉色的眼影,擦了口红,看起来非常妖/艳。头发分出一部分,在头顶盘起来,模仿李贞贤跳扇子舞时的造型。 打开门时,看到短发女人在门口抽烟,笑着向她道谢。 短发女子见到她的模样,倒是吃了一惊。 这个时候也有人化妆后再跳舞,但是大多数只是涂下口红,画下眼睛眉毛,从来没有人像叶纤红这样,郑重其事得连/发型也换了。 “不错。”她点点头,“你这个造型非常有特色。” 这个小姑娘让她惊讶,不但短时间内化好了妆,而且化得非常独特,让她惊艳。 李贞贤人称一招鲜,吃遍天,她的招牌扇子舞,和独特的指麦,因为独一无二,一经推出,就横扫韩国及周边国家,风头一时无两。 叶纤红只要稍加模仿,就能让还没被韩流肆虐过的人,惊艳了。 回到舞台边上,段俊希他们看着叶纤红化妆后的模样,都傻眼了。 这个女孩子为了赢比赛,也太拼了吧? 叶纤红没有理他们,直接走上了舞台。 要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她其实非常忐忑,就靠一口气撑着,如果气泄/了,她担心自己没勇气继续下去了。 灯光打在叶纤红身上,所有人都惊呆了。 “哇——”众人像约好似的同时张口惊呼。“好漂亮——” “这个造型好奇特,是香港请来的明星吗?”有人好奇地猜测。 “肯定不是。”又有人反驳。“也许是刚评选出来的亚洲小姐或者香港小姐呢?” 叶纤红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不敢往台下看,当节奏踩上后,她打开扇子遮住脸,左手翘/起小指,放在嘴前。 等一个鼓点敲过,她忽然移开扇子,双/腿内八字张开,身子下压,像蛇一样扭动起来。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什么舞蹈?怎么这么—— 除了震惊,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词形容,只觉得性/感、妖/艳、热辣、狂暴,反正各种感觉都有。 舞厅的另一边角落,胡向阳等人坐在那里喝酒。 刚才把肖焕彦叔侄送回去后,赵大成说想去舞厅玩玩,其它几人也觉得无聊,就一起出来了。 坐着喝了罐啤酒,几人聊着来虞城的各种感受,忽然一阵排山倒海般的喝彩声,把他们吓了一跳,几个人站起来,往舞台中央望去。 只见一个化着浓妆的女孩子,梳着古怪的发型,右手拿着扇子,左手举着小指,在舞台中央又扭又跳。那舞蹈的动作跟时下/流行的霹雳舞、机械舞、太空舞都不同,有种另类的野性美。 台下的人已忘了原本的动作,不知不觉学着台上的人扭动,而女孩子更兴奋,左手小指举到嘴边,右手灵活地扭动,感觉这样舞蹈的自己,多了种别样的妩媚。 第二十八章获胜 “这是什么舞?”姜皓经常出国,国内更是跑遍了,算得上见多识广,却从没见过这么奇特的舞蹈。 胡向阳望着舞台上不停扭动的身体,感觉自己的身体也热了起来,很想加入扭动的队伍。随口答道:“管它呢?只要好看就行。” “你们不觉得她的样子很熟悉吗?”蒋建辉一直最冷静的那个,此时突然开口。 “啊——”赵大成惊讶地问:“你认识?她是哪个明星?” “明星?”蒋建辉又仔细地看了看,觉得至少有八分把握了,就疑惑地反问。“你们不觉得她很像叶纤红吗?” “不会吧?”赵大成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颗鸡蛋了。 他刚才只顾着留意对方的舞步和性/感的身材,没有特别注意对方的脸,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胡向阳也被对方的舞姿,吸引了视线,蒋建辉一提醒,再仔细看她浓妆下的脸和身上的衣服裙子,还真的刚下午见过的一模一样,心里已确定就是她了。 怎么会是她?她怎么会在这里跳这么奇怪的舞蹈? 这也太神出鬼灭了吧!胡向阳实在无法理解叶纤红的行/事方式。 今天因为她,自己莫名其妙地不开心,跟朋友喝了酒,发了会牢骚,才恢复过来。没想到这么快又看到了她。 对叶纤红,他的感觉只能用微妙来形容。 第一次见到她,他只觉得她非常瘦弱,像是某种长在树荫下的植物,因为缺少阳光,营养严重不良。偏偏韧劲十足,救下了小彦,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二次见面,他惊讶于她一天没见,原本干瘪的身子,像是突然得到滋润的果实,整个人丰盈美丽了许多。更让她意外的是,她居然大胆地在自己胸口捏了一把,让他脸红耳赤,心怦怦乱跳。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被一个女孩子调戏,自己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下一刻,他又知道她今天出来,是跟一个小衙内相亲,这让他的心情从高峰突然跌到谷底。 这种情绪上的大起大落,谁碰到了都会非常难受。 既然都跟人家相亲了,为什么还要吃自己的豆腐?实在太过份了。 胡向阳今年二十三岁,并不是没见过女孩子的宅男。这些年,不乏优秀的女孩子向他示爱,却难以给他留下印象,为什么这个才见两次面的女孩子,却能轻易影响自己的情绪? 这才是他最纠结和不能接受的。 没想到一会儿没见,她又变成另外一付样子,在舞台上化身性/感的精灵,把所有人目光牢牢吸引住了。 “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几个兄弟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迟疑地问。 “有什么好看的?”胡向阳哼了一声,回到自己的位置,拿起桌上的啤酒,打开后,仰头灌了下去。 他才不去看她呢? 不过是一个来城里打工的乡下妞,有什么了不起? 至于她救了小彦,大不了叫蒋建辉他们多关照一样她,给她介绍个好工作就行了。 如果还不满足,送她一套房子也行,她家的房子这么破,现在最需要这个。 这样人情总能还干净了吧? 赵大成几个一见他的样子,就知道劝也没用,只能无奈地回到座位。 也不知道这个兄弟吃了什么药,一提起叶纤红,就像变了一个人,真是莫名其妙。 除了蒋建辉,其它几个人,都来自京城,在外人眼里,都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 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因为不是嫡长子嫡长孙,又不是家族最出色的晚辈,能得到的资源其实非常少,甚至算得上被家族放弃了。 像胡向阳,因为爷爷长期卧床疗养,顾不了家,实际已是大伯在当家。大伯有自己的儿女,资源自然会向他们倾斜,堂/哥胡向谦,今年才三十四岁,已是京城某区的副区长了。 这个年纪就爬上副厅高位,前途如何,已不用多说。 胡向阳也曾抱怨过,最近反倒想开了,趁着表哥调来虞城,也想过来这边看看,有没有好的机会? 他想找个合适的位置,先把自己稳定下来,然后再找机会往上走。 大姑一家跟大伯母关系不好,待自己倒是亲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她们都会帮忙。 台上的叶纤红,原本还有些僵硬的动作,开始变得灵活起来。 在现场如山般的喝彩声鼓励下,她似乎放开了私生女身份带来的性格上的束缚,身体扭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姿势也更随意和潇洒。 她忽然丢掉扇子,跳起李贞贤MV里最开始的那段,这段动作难度比前面的大得多,带着更多的机械舞特色。 下面的人又是一阵尖叫,开始模仿她的这些动作。 活到四十多岁,很多事情已有能力看清楚,叶纤红明白自己过得这么惨,更多的是性格上的原因造成的。 因为私生女的身份,从小被孤立和嘲笑,让她内心极端自卑和缺乏安全感。所以认识杨云哲后,他稍稍给了点温暖,她就急不可耐地靠过去了。 越是怕失去,越会卑微地付出,她却不知道,当她把他看作生命的全部时,对方反而不再珍惜她。 跟段俊希在一起,她依然全心全意地付出,以为某天他会给自己一个家,直到他娶了别人抛弃她。 小时候的经历,让她不相信友情和亲情,杨云哲的欺骗和段俊希的无情,让他不相信爱情,所以在深圳时,她一直一个人,直到心智成熟,开始调整自己,才慢慢结交了一些朋友。 但是内心深处,她对感情的不安和疑虑,依然没有消失过,只是被很好的掩藏了起来。 “这场也是我们胜了吧?”段俊希从叶纤红上场开始,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止过,此时已笑得嘴角快咧到耳边了,得意洋洋地问短发女人。 叶纤红横空出马,不但震撼他们,也让对方的人集体失声。 这根本是两个级别的比赛,对方的人在叶纤红开始舞动时,连上场的勇气也没有了。 只要看看身边的男男女女,不顾形象地模仿着叶纤红的动作,就知道这舞蹈有多惊艳了。 “不错,你们赢了。”短发女人一直望着台上的叶纤红,思维有点乱。 第二十九章跳舞的后果 以她的见识,自然不会被这段舞蹈震惊到,不管是小姑娘本身的舞蹈功底,还是舞蹈动作的完成度,都只能算一般。她惊讶的是,这个舞蹈的设计,一些普通的动作,组合在一起,竟然达到如此独特的效果。 做为一名退休的舞蹈演员,她除了在这里上班,还兼职给一些歌手编舞,当然都是没名气的小歌手。如果是大明星,她就不必赚这份工资了。 她有一个女儿,也是舞蹈演员出身,到二十五岁仍没跳出成绩,于是转行当歌手。出了几首歌,都没有流传开来,倒不是唱得不好,而是歌流行不起来。 国内的情况是,一首好歌捧红一个歌手,而现状是歌手多,好的制作人少,所以得到好歌非常难。她们又没本事请香港台湾的大牌制作人。 叶纤红的舞蹈让她看到了希望,如果女儿能找到一首舞曲,再配上这样的舞蹈,或许能借此一炮而红。 她一边为女儿筹划着,却没有让叶纤红马上下来,一方面她是舞厅的管理人员,现在气氛这么好,她不愿意打断,另一方面,也想让小姑娘多跳一阵,她想看看这个舞蹈还有没有其它出彩的地方。 “行了,叶纤红。”段俊希听短发女人宣布自己方胜了,才不管其它人怎么想,大声对舞台上的叶纤红说道。 叶纤红在上面有些忘形,被段俊希一叫,清醒过来,停下了动作,才发现自己已一头汗。 “别停,继续跳啊——”台下的人见叶纤红不跳了,一起起哄。 叶纤红笑了笑,向他们挥了挥,一声不响地走下舞蹈。 下面的人失望地嘘了一声,一时全场的人都停住了动作。 短发女人看形势不对,向远处一个领舞的人打了个手势,几个小姑娘很快跳上舞台,DJ这时候也换了支舞曲,于是现场的氛又被带动起来。 只是再也没有刚才那种气氛了。 比赛以二比零结束,这让对方的人很不甘心。 关键是大哥大输掉了。 这是宋家/宝父亲用的工作机,不是私人买的电话,万一他不再担任棉纺厂厂长,说不定还得交回去。如果他知道儿子把自己的移动电话输掉了,就算再疼他,也会气得打他一顿吧! 但是对方是段俊希和杜厚楷,想赖又赖不掉,大家站在那里,一脸纠结。 “怎么办?”有人问陈秋蓝。 他们这边,以陈秋蓝父亲的官职业最大,他也理所当然成了圈子里的核心。 “我怎么知道。”陈秋蓝没好气地回答。 原先的一场口角,演变成一场赌赛,偏偏还输掉了,这样的结局,让陈秋蓝非常恼火。 “我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你们自己协商处理。”短发女人向叶纤红招招手,“小姑娘跟我来一下。” 叶纤红奇怪地望向短发女人,扇子已还给她了,还找自己做什么? 不过她还是跟了过去,这个女人刚才一直在帮她,没理由会害自己? 两人进了那个小房间,短发女人关上门,向她打听起舞蹈的来历。 叶纤红这才知道她找自己的原因。 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这个简单的问题,竟然不好回答。 叶纤红忍不住有点犯愁,不知道怎么解释。 说是学别人的舞蹈?她又说不清来历。毕竟李贞贤还要等六七年才出道唱这首歌。说自己瞎编的?她还没这么厚的脸皮,去占这个便宜。 何况别人也不会信啊!她一个没有任何舞蹈基础的小姑娘,能编出一段前所未见的舞蹈? 叶纤红要抓狂了,原来只想救救场,没想到惹来麻烦了。 “不方便说吗?”见叶纤红吱吱唔唔不出声,短发女人奇怪地问。 叶纤红觉得进退两难,如果不说出来,等过几年,李贞贤的舞蹈一曝光,她会不会被人抓起来研究:为什么提前了这么多年,就跳了这段舞蹈? 在场有这么多人,她可不信几年后他们全忘光了。 “那倒不是。”叶纤红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像前世看的重生小说那样,剽窃一次吧。她不是傻/瓜,两害相较取其轻的道理还是明白的。“这是我有一次做梦梦见的,怕你觉得奇怪,所以没说出来。” “这么说,这舞蹈你是第一个跳的?”短发女人听到是这个答案,居然没有怀疑,反而激动了 她为女儿谋划,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个舞蹈还没人跳过,那她可以做为神秘武器,捧红女儿。如果有其它舞蹈演员跳过了,她还得找人家买版权,如果有歌手用过了,那她就只能放弃。 所谓关心则乱,她现在考虑的重点跟叶纤红担心的方向不同,所以根本没有考虑叶纤红有什么问题。 “算是吧。”叶纤红含糊地回答。 心里已做了决定,下次一定要注意,别再拿后世的东西给人看了。 “谢谢你。”短发女人握住她的手,力气大得叶纤红的手都疼了。 她把自己的计划说给叶纤红听,并表示会支付合理的报酬。 听说她是为女儿准备的,叶纤红不得不感慨母爱的伟大。 在母亲眼里,女儿永远是个需要她照顾的孩子,即使对方早已成年。 女人看女人不会错,面前的短发女人虽然打扮年轻,至少已经五十五岁了。 叶纤红不由想起自己的妈妈,她一定也这样关心着自己吧!只是能力不足,没办法为自己做更多。 对于酬劳,她不停地推脱,表示不需要。 现在她确实缺钱用,但是这不能成为她剽窃别人成果的理由。 忽然想到那首歌,叶纤红不淡定了。 要不一起写给她算了,她相信只要把歌舞公开了,几年后的韩国就不会再有同样的歌舞出现,也算是彻底绝了后患。 当然她能写的只有中文版。 想到这里,她向短发女人要了纸笔,凭记忆把国语歌词写下来,至于些许错误,只能让短发女人找别人修改了。 听说是舞蹈原来配的歌,短发女人激动地拿起来看,《独一无二》,好霸气的歌名,她喜欢。见只有歌词没有曲谱,估计是她不懂谱,写不出来,又问:“你能唱吗?” 这倒难不了她。 这首歌当初太红,几乎人人都会哼几句,最重要的是节奏简单,演唱起来没什么难度。 听叶纤红打着节拍唱出来,短发女人眼睛越来越亮,这歌,简直是为女儿量身定做的啊! 女儿是舞蹈演员出身,气息本来就比普通歌手稳定,全程边唱边跳,也没有问题。 “你等一等,我去找个录音机录下来。”短发女人已决定了,等一下拿了词和曲子,找以前认识的制作人,把整首歌重新编一下曲,自己再琢磨一下舞蹈,尽快给女儿出单曲。 这些年来,她又当爹又当妈地把女儿养大,其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女儿因此大红大紫,那她也可以真正退休了。 回家跟女儿生活在一起,给她做做饭洗洗衣服,整理整理房间,享享清福了。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 第三十章宿舍的八卦 外面两组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了支付赌注的方式。 把大哥大折价一万块,由陈秋蓝那边十个人凑钱付清。 这些二代都是外表光鲜,口袋空空之辈,在外面白吃白玩惯了,身上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又好说歹说一阵,最后答应了他们分期支付的要求,分成十个月还清,每个每月还一百块。 虽然这件事跟有些人无关,平摊给他们并不合理,却没有人有异议。 这些人的父母大多是陈副市长的手下,陈秋蓝都出钱了,他们也没胆量说不行,万一得罪了陈市长,被他们父母知道,不骂死才怪呢! 只是身上的钱真的不多,全部加起来也凑不够一千,反而是宋家/宝最有钱,一个人拿出了三百多。 从短发女人那里出来,叶纤红向段俊希他们告辞,提出要回宿舍,段俊希陪她从舞厅出来。 今天的事多亏叶纤红救场,所以她提出回去,段俊希也难得地没有再挽留。 他是看出来了,叶纤红是真的不喜欢在舞厅这种场合。 一路上段俊希很兴奋,不停地说陈秋蓝的坏话,夸叶纤红的舞蹈如何如何厉害,把他们都震住了,直到叶纤红被他念叨得忍无可忍,他才住了口。 讨好地把分到手的二百块钱,交到叶纤红手里,并表示她小姑和堂/哥的事,马上去办。 叶纤红的心情这才好了些。 收下自己应得的一百块,另外一百块还给他,不是自己的钱,她才不会要。 “这是我的心意,你就收下吧。”段俊希抓/住她的手臂,硬把钱往她手里塞,“今天要不是你,我的摩托车就保不住了。” 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只好收了下来。 这里是大街,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被一个男人拉着手塞钱,很容易被人误会的。 他是男人,可以不在乎面子,她却丢不起这个脸。 到了宿舍门口,叶纤红向段俊希挥挥手,催促他离开。 现在正好没人经过,也免了碰到熟人,解释两人关系的麻烦。 “别这么无情无义啊!”段俊希装可怜。“我可是你男朋友,辛辛苦苦把你送回来,怎么也得请我进去喝杯茶啊!” 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懒得跟他废话,顾自往里走了。 段俊希见叶纤红不吃这一套,说走就走,只能无奈地耸耸肩,回头去找杜厚楷,继续他们的生日庆祝活动。 杜厚楷今天得了些外快,估计会请他们去好一点的酒店用餐,当然饭后的卡拉OK活动,依然不会改。 刚走了几步,就被迎面过来的女孩子叫住。“段少,你怎么在这里?” 段俊希有些不快,看她有点面熟,只好停下了脚步。忽然记起她是女友孟若溪的表妹,就有点厌烦,随口答道:“有事路过这里。” 孟若溪是他谈过的五个女友里,还在任的那个。 最近因为逼着他见家长,把他弄得很烦,她见他装聋作哑,拖着不去安排,就天天在他耳边念叨,搞得他跟她见面的兴致也没有了。 所以有人撮合他跟叶纤红见面,才答应得那么爽快。 两人在一起快一年了,他确实有点腻了,想跟她分手。特别是今天认识了叶纤红,这种心情变得更迫切。 面前的女孩子,他只见过一面,自然更没耐心招呼她。 “这两天怎么不去找表姐?她对你这么好——”女孩子仿佛没看到他的不耐烦,自顾自地说道:“你把她一个人丢在家,她吃不好睡不好,人都瘦了一圈了——” 她叫周雨萌,是叶纤红的同事,表姐孟若溪的父亲孟远航,就是曹娥大酒店的副总,她靠他的关系,进了酒店客房部。知道表姐跟段俊希闹矛盾了,就想充和事佬。 “这事你别管。”段俊希脸色沉下来。 他本来就是个薄情的男人,喜欢一个人了,就会想方设法讨好她,烦了就不想理人。 如果是长辈这样管他,他就算不耐烦,也只好忍着,她算什么东西,居然也敢多管闲事? “我怎么可以不管——”周雨萌振振有词地说道:“她是我表姐,就像亲姐姐一样——” “神经病。”段俊希像看怪物一样斜了她一眼,一声不响就走了。 “段少——”见自己话还没说完,对方就走了,周雨萌想追上去,继续说服他。又想起对方的身份,终于还是不敢造次。用力跺了一下脚,气呼呼地回宿舍了。 ………… 叶纤红回到宿舍,看到有两个同事在,她仔细认了认,记起一个叫朱亚婷,一个叫罗家萱。跟她们打了声招呼,拿出床底下的脸盆,准备去洗脸。 刚才在舞厅化了浓妆,跳舞结束后,匆匆用水洗了洗,估计没洗干净,她得用洗面奶再清洗一遍。 “小红,今天怎么这么漂亮,我都认不出来了。”朱亚婷笑着说道。 朱亚婷是平原村人,比她大两岁,因为穿着寒酸,常常被同事排挤,所以跟叶纤红反而合得来,算是宿舍里关系最好的朋友。 “哪有这么夸张?”叶纤红笑道。“只是换了一套衣服而已。” “哦。”朱亚婷也注意到了叶纤红身上的衣服和裙子,走过来摸了摸料子,羡慕地说:“这衣服是商场买的吧,一看就是高档货,太漂亮了。” “开什么玩笑,就她那条件,还去商场买衣服?”叶纤红还没回答,就听罗家萱“扑哧”一声笑了。 罗家萱跟叶纤红都在前台上班,就是她传出段俊希看上了叶纤红。 当时她这么说,是讽刺叶纤红,笑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想到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这让她非常不忿。 叶纤红本来长得就不错,打扮一下算得上漂亮,如果因为自己的话,真的引起段少的注意,撮合了他们,那她真的要气死了。 她是那种自己不好,也见不得别人好的性格,最怕宿舍里的同事,过得比自己好,所以打击别人,损人不利已最她最大的爱好。 朱亚婷的性格跟前世的叶纤红差不多,不习惯争强好胜,罗家萱一开口,她就低着头不出声了。 叶纤红瞟了罗家萱一眼,知道她是妒忌自己,也懒得解释什么,提了脸盆去洗浴/室洗脸。 用洗面奶把脸彻底洗干净,叶纤红望着镜中的自己,发现自己真的比昨天漂亮了许多,不由得惊讶极了。 难道重生不仅仅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还能改变自己的容貌,让自己变得漂亮?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叶纤红心情愉快地回到宿舍。 第三十一章再进空间 刚进屋,就听到罗家萱在奚落朱亚婷,说她乡巴佬没见过世面,连衣服好坏也分不清,真是笑死人了。刚回来的周雨萌心情正糟糕,听罗家萱说起刚才的事,也跟着出声。 “你们够了吧!”叶纤红见因为自己衣服的事,连累好友被两个人损,走过去坐在朱亚婷的身边,喝道。 她最讨厌这种窝里横的人,自己没本事,却喜欢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有本事你上天啊!干嘛跟我们这种没本事的人做同事? “哟——换了身名牌衣服,脾气也涨了啊!”周雨萌习惯了叶纤红骂不还口的样子,见她居然替朱亚婷出头,立即把心里的不痛快往她身上撒,故意把名牌两个字说得特别响,讽刺道。 “我穿好穿坏关你什么事?”叶纤红像看傻/子一样望了她一眼。“再说,衣服好坏,你分得清吗?” 这个周雨萌,自己穿的还不是地摊货?偶尔得了一件表姐不要的旧衣服,以为自己就成了穿名牌的大小姐,也不怕人笑话。 “哟,哟,哟。”周雨萌从床/上跳下来,走到叶纤红面前,伸手去摸叶纤红身上的衣服,嘴里不服气地嚷道:“我倒是想看看,你的衣服有多高档,还会是我没见过的大牌?” 等看清叶纤红身上衣服的牌子,她怔住了,这不是表姐平时最爱穿的牌子吗?虽然不是顶级品牌,却也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叶纤红怎么能有钱买? 是假的吧?心里这样自我安慰,可是那柔软的面料和精致的做工,都提醒她这绝对是正宗的商场货。 “你哪里来的钱买这么好的衣服?”周雨萌惊讶地问。 话一出口,她自己也觉得问得好傻。 “我一不偷二不抢,跟你有什么关系。”叶纤红冷冷地说道。 真搞不懂这些人的想法,明明是自己买衣服穿,跟她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什么她们就是要搞事情? “不会是男人送的吧?”罗家萱见周雨萌吃瘪,在一边好心地递刀。 “肯定是男人送的。”周雨萌反应过来,大声地说道。“也不知道在外面干了什么,男人会送这么好的衣服给你?” 这话就意味深长了。 “啪”的一声,叶纤红懒得跟她废话,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周雨萌打得傻掉了。 “你自己想去卖,尽管去好了,别满嘴喷粪,把别人想得都跟你一样。”叶纤红打完后,指着她的鼻子骂道。 她清楚罗家萱和周雨萌的德性,如果自己不强势一点,她们明天就会把这种话,传得全酒店都知道。 对她们来说,造谣生事,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才不管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 “你——”周雨萌反应过来,她捂着脸,不敢置信地叫道:“你敢打我——” “如果你再造谣,我就不仅仅是打你这么简单了。”叶纤红盯着她的眼睛,面无表情地说道:“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周雨萌望着叶纤红认真的表情,居然有点怕了,她转头望向罗家萱,想从她身上得到支持和力量,不想罗家萱看到叶纤红动手,也胆寒了,低着头装作没看到。 “唔——”周雨萌下不了台,哭着往外跑了。 朱亚婷惊讶地望着叶纤红,没想到她居然敢动手,还把两人吓得不敢出声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弱,她们就骑在你头上拉/屎,你强,她们就怕了。”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她没有教训朱亚婷的意思,只是一时感慨,不知不觉说出来了。 朱亚婷没有出声,只是不停点头。 这样的话,也有人跟她说过,可她就是强硬不起来。 好在好朋友叶纤红做到了,这让她很庆幸。以后有她撑腰,自己在宿舍也可以少受点气。 想到这里,她向叶纤红那边靠了靠,伸手搂住叶纤红的腰,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像是要从她身上汲取一点力量。 叶纤红伸手从后面搂住她,又拍了拍她的背,让她安心。 她的心理年龄快可以做朱亚婷的妈了,被她这样依恋,也不觉得怪异。 朱亚婷靠了一会,忽然想起自己明明比叶纤红还大,怎么在她面前,反倒像个孩子了?就松了手,吸了吸鼻子,讪讪得很不好意思。 看时间已不早,食堂应该供应晚饭了,两人一起去食堂打饭菜吃饭,饭后又在附近街上随便走了走,就回宿舍睡觉了。 明天要上早班,今天必须早点睡。 叶纤红在床/上躺下来,把床前的帘子拉紧,免得被人看到。 静下来后思维变得特别活跃,叶纤红怀疑,今天龙王庙发生的事,应该也跟空间有关,只是她弄不明白罢了。 特别是段俊希提到的那些恐怖场景,她当时在空间,没有看到,但是她却知道,那颗小树就在那个时候,一下子长大了好几倍。 难道是那棵树要吸收龙山周围的什么东西,所以才搞出那么大的动静? 脑中胡思乱想了一阵,然后想着要进那个空间,身子一动,已出现在那里。 这次进来空间,因为已有了心理准备,所以不像前两次那样忐忑。 在空间随意转了转,发现这里跟那些小说写的情形并没有区别,唯一特别的,就是里面多了颗神奇的树。 这颗树现在已一尺多高,长出三根枝条,每根枝条上长了三片叶子,看起来生机勃勃。 站在近处看,发现叶子表面似乎有层淡淡的雾气,叶纤红凑过去想看得清楚一点,没管住自己的呼吸,下意识地吸了一口气,感觉有股凉凉的东西被她吸了进去。 很难形容是什么感觉,就像是大热天跳进了凉爽的水池里,全身上下连毛孔都要舒服得呻/吟起来,等叶纤红从那种状态清醒过来,不好意思地捂了捂嘴巴。 她已确定,这层雾气,绝对不简单。 想到小说里的主人公,得到空间后,里面都会有一条河流或者一口井,里面的水有神奇功效。不知道她去外面打盆水,把叶子浸在水里,那层雾气溶解在水里后,这水会不会也有神奇的功效。 想到这里,她急不可耐地默想离开,身子一动,已出了空间。 “怎么这么臭?”宿舍里只有她和朱亚婷早早睡了,其它人都去外面过夜生活了,这叫声正是从朱亚婷的床/上发出来的。 叶纤红吸了吸鼻子,才发现那臭味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连忙爬起来,端了面盆,跑到洗浴/室。 好在没有碰到人,自己全身臭烘烘的,如果被人误会拉在裤子上了,那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大家是不是不知道如何收藏?打开小说的页面,中间点一下,右上角会有一个竖排的三点。然后点一下书籍详情,右上角会出现一个五角星,那个就是收藏,拜托点一下,对作者很重要。 第三十二章再找胖老板 把身上那层污垢清洗干净,叶纤红端着一盆水,神清气爽地回到宿舍。 只是贴身衣裤和被单被子,也沾了些油腻的脏东西,她不得不把它们全部换掉。 将它们泡在水里,倒了洗衣粉泡着,明天再洗吧。 朱亚婷大概也怀疑她肚子坏了,体贴地没有问她,倒叫叶纤红省了一番解释。 叶纤红看时间,才晚上八点钟,大部分商店应该还没关门。就穿好衣服,拿了钱,准备去买些种子或绿植,试试空间的种植效果。 最后在花店买了三样最便宜的绿植回来,不过是吊兰、绿萝和富贵竹,花了不到十块钱。 见朱亚婷已睡着了,叶纤红把绿植小心放在床/上,自己在旁边躺好,手里拿了富贵竹,默念进去,就看到自己已在空间里,手里拿着那根富贵竹。 掌握了拿东西进出的决窍,叶纤红胆子大了,将另外两株植物都拿进空间,又捧着那盆水,也进了空间。 碰世界之树的时候,手仿佛虚化一样,接触不到它,她还担心在空间里,自己只是虚化的精神体,不能拿实物。没想到端着水盆也没事,跟在外面的感觉一模一样。 这样看来,只有那颗世界之树是特别的,所以才接触不到,其它普通物品都没事。 既然这样,她就放心了,下次回家,搞一把锄头进来,她要这些地全部翻一遍,种上自己喜欢吃的蔬菜瓜果。 她基本能确定这里能种植,唯一的区别是,跟外面的土地比较,有什么优势。 里面的土确实非常松软,她用手轻轻一扒,就挖出一个坑,将绿植埋入坑里,填好土,算是种好了。 又把面盆放到世界之树旁边,因为手接触不到树枝,所以无法把枝条压弯,浸泡到水里,只能侧过面盆,让水去碰触树枝。 试了好多个角度,终于将某片树叶浸到了水里。 叶纤红松了口气,在三株树苗上分别浇了点水,等明天再来看树苗的变化,会不会像其它空间小说写的那样,明天起来,这些树就大了一圈。 ………… 第二天上班早,下午二点钟就下班了。 想到跟美容店的胖老板约好,今天再见面的,叶纤红宿舍也没回,直接去了他那里。 走进店里,看到昨天帮她洗头的小姑娘,正在帮一个中年男人按摩头,发现她进来,眼前一亮,小声地说道:“你快去里面,老板一直在等你呢!” “难道又有生意了?”叶纤红嘀咕了一句,推开门进去。 一般来说,新娘化妆都是要预约的,仅过去一天时间,即使店里有新化妆师的消息传出去,生意也不可能有明显的变化。 “叶小姐,你可来了!”胖老板看到叶纤红,激动地迎上来。 “怎么了?”叶纤红问。 不会又有麻烦顾客上门了吧! “是这样的。”胖老板把叶纤红拖到一边,悄悄地解释。“今天有两位顾客来化妆,看到门口你给别人化妆后的效果照片,非要我安排你给他们做——” “哦。”叶纤红点点头。 估计又是两个不差钱的顾客,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宁愿多花钱。 “那行,我现在就给她们做。”叶纤红见有钱赚,当然不会拒绝。笑着小声问了一句:“我的化妆价格,你定了多少?” 胖老板狡黠地笑了笑,伸出了一根手指。 “一千?”叶纤红惊愕,这也太狠了吧!一下子涨了三百多。 “加了一千。”胖老板得意地说道。 也就是说,原来六百八,现在一千六百八了。 叶纤红不说话了。 在商言商,这是胖老板给自己店的定位,她没资格管。 何况他付给自己的钱一点也不少,羊毛出在羊身上,在生意场上这很正常。 只是她明白,胖老板这样做,会让虞城的这个行业,提前进入洗牌阶段,最后很可能两败俱伤。 虞城是小地方,市区面积就这么大,今天他们店发生的事,不用多久,别人就会知道。美容行业利润这么高,肯定会吸引更多人投入这个行业,到时自家店可不只有对面一家竞争对手了。 何况现在虞城的新娘化妆,大多几百块块,做的还是不差钱的顾客。等普通薪水阶层有了需求,一些相对低端的美容店肯定会出现。 这些自然与她无关,她烦恼的是,原本可以低调地在这做一两年,积累一点资本,然后自己投资做生意,现在看来干不了多久了。 走到第一个化妆间,里面坐着一个三十左右的漂亮女人,正无聊地在翻看一本杂志,大概是在等她。身边有两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她的亲戚还是闺蜜,脸上的表情已显得不耐烦。 看女人的穿着打扮,肯定身份不凡,不过这个年纪才结婚,在这个时代就有点晚了。说不定是二婚,或者小三上/位什么的。 不过这些跟她无关,叶纤红也不会去打听,只是托起女人的脸,考虑化成什么样子。 昨天时间急,她化得有点粗糙,今天比较空,她想把前世学的化妆技术,好好用出来。 漂亮女人见所谓的顶级化妆师,竟然是个小姑娘,有点惊讶。 不过她没多问,以她的身份,谅这家店也不敢欺骗她。 挥手叫另外两个女孩子不用等着了,去外面做个头发放松一下,两人高兴地去了。 因为漂亮女人的底子非常好,皮肤白/皙细嫩,五官漂亮,叶纤红打算替她化一个宋慧乔式的淡妆,突出她的天然美。 这种妆比浓妆要求高,比的就是细节,叶纤红拿出浑身解数,替她精心修饰,就连眉毛,也用眉钳细细修成一字眉,画好后,看不出一丝瑕疵。 眼线和眼影,更是细致再细致,尽可能地让化妆效果淡化,却处处衬托出女孩子的天然美。 漂亮女人哪里见过叶纤红的这种化妆方法,只觉得本来七分的长相,在她的巧手下,渐渐地变成了九分,甚至更高,呼吸都急促了。 她也算是见过世面了,北京上海的大型美容院,都去感受过,最大的体会是,小地方的美容院,喜欢打厚粉底,用深色系的化妆色,化完妆后,像是换了一个人,却没多少美/感。而大城市的化妆更细腻,化完后显得眼睛大五官立体,比较像港剧里的明星。 不像今天,化妆后跟化妆前没什么变化,偏偏自己像是吃了灵丹妙药,整个人脱胎换骨,美到了十分。 等化完妆,漂亮女人急不可待地握住叶纤红的手,自我介绍道:“叶小姐是吧,我叫苏思诗,你可以叫我诗诗姐。” “诗诗姐你好。”叫一个比自己小得多的人姐,虽然有点怪,好在她也慢慢适应重生后的身份。 叶纤红从小被人孤立怕了,对这种热情的自来熟,始终抱有好感,所以也笑着回应。 “你的化妆技术,真的让我无法置信。”苏思诗夸张地说道:“就凭这技术,你这个妹妹我交定了——” 叶纤红笑着感谢,心里并不当一回事。 人嘛,就是这样,激动时丢下一堆承诺,过后就忘得一干二净。 #####昨天啰嗦了收藏的事,真的增加了一个,不知道是哪位大大,谢谢了。 第三十三章突如其来的传言 两人聊了一会,叶纤红提出后面还有一个顾客,苏思诗这才放过她。 不过她好像真的很喜欢叶纤红,分别前拿出名片递给叶纤红,说如果有事,可以去找她帮忙。 叶纤红小心接过名片,看到上面的达昌集团的字样,心里暗惊,这又是一个巨无霸大家族,难怪她这么有底气。 虞城最有名的几个家族,除了蒋建辉所在的蒋家,苏思诗所在的苏家,还有就是拥有凤鸣集团的虞家和银桥集团的魏家。 当然还有其它出名的家族,不过跟他们比,还是略差了些,只能算是二流集团了。 “谢谢诗诗姐。”叶纤红小心收好名片,再次表示感谢。 来到另外一个化妆室,那个女孩子就文静秀气多了,安静坐在那里看一本书,见叶纤红进来,微笑着点点头,放下了书本。 这个女孩子来化妆,并不是要结婚,而是想拍一组艺术照。 因为不满意影楼提供的化妆师,给的效果,于是来找专业的美容店。打听到这里有个顶级的化妆师,就直接来这里等着了。 叶纤红没想到才一天,自己的名声就传出去了,不得不感慨虞城真的太小了。 既然是拍艺术照,那化妆除了漂亮之外,还得容易上镜,所以叶纤红花了许多精力,让小姑娘的五官,显得更加立体和深邃。 从美容院出来,已是四点多了,叶纤红摸了摸口袋里多出的六百块钱,计划着后天上过晚班后,趁可以轮体一天,回家一趟,接妈妈来虞城检查。 这件事计划好,叶纤红像是放下了一件心事,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 于是回宿舍,准备进空间看一看,里面有什么变化。 刚进屋,发现里面叽叽喳喳的声音突然一静,宿舍里的同事一脸尴尬地望着自己。显然刚才说的不是好事,很可能正在编排自己的坏话。 叶纤红警告地盯了她们一眼。 宿舍九个人,分成了二派,她和朱亚婷一伙,其它人又是一伙。 倒不是每个人都像罗家萱和周雨萌那样,做人没有底线,会随便编织谎言害人。但是随大流传谣言,做个帮凶,却是她们不会顾忌的。 朱亚婷和罗家萱都不在,只有周雨萌和其它同事在,大概是周雨萌说,其它人附合。 周雨萌今天有这么多人支持,胆子大了点,不但没有怕,反而示威地瞪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冷笑,看来昨天打得不够重,让她有勇气继续撩/拨自己。 见她们没有继续挑衅,叶纤红也懒得理她们,爬上自己的床,拉过帘子,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的那三株植物,并没有像她想像得那样,长高一大截,最多跟外面比,长得略快一些。 叶纤红凑近去细看,发现变化还是有的,比如叶子更绿,绿得更有光泽。 她不是植物学家,不懂专业的术语,如果笼统一点说,就是那三株植物,长得更好看了。 这么漂亮的绿色植物,如果拿去卖,应该会比原来贵一些吧?叶纤红暗暗寻思。 想想还是算了,现在的她,有灵气的水就这么一点点,没法量产,这点小钱,还不如多化一个妆来得更快。 叶纤红丢下靠空间发财的美梦,出了空间,准备等一下去吃晚饭。 宿舍静悄悄的,那些人居然全部离开了,这让她有点意外。 住集体宿舍就这点不好,人多了关系就复杂,叶纤红想着是不是搬出去,租个单独的房间,让自己清静一点。 至于这个工作还要不要做下去,她有些纠结。 工资确实太少了,她赚过化妆的快钱,这二百块真的看不上。 好处当然也有,这里包吃包住,三餐不用她操心,宿舍虽然有烦人的同事,到底是免费住的。 算了,还是继续干着吧,叶纤红一时下不了决心。 吃晚饭的时候,碰到朱亚婷,她一直用眼色示意有话要跟她说,让叶纤红有了不好的预感。 吃完饭,朱亚婷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问她是不是跟段俊希相亲了。 段俊希是酒店的常客,因为身份特殊,女孩子都认识她。 “你听谁说的?”叶纤红惊讶地问。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别人,相信段俊希也不会说出来,毕竟他父母要他娶副市长千金,他就算再喜欢自己,在没有搞定家人之前,也不会自找麻烦,说出这件事。 “酒店都传遍了。”朱亚婷紧张地说。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并没有太吃惊。 低头思考了一下,觉得对自己影响并不大。反正她也没有攀上段俊希的意思,如果被段爸段妈知道,出面逼儿子跟自己分手,那她还求之不得呢! “你怎么还这么镇定?”朱亚婷一付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在议论你,说你不要脸,为攀上段少不折手段,说你身上的衣服,也是段少给你买的——” “她们这是在妒忌吧。”叶纤红嗤笑一声。 那些传谣言的女孩子是什么德性,她还不清楚? 她们最大的梦想,就是嫁个有钱男人,最好像段俊希这样,又有钱又年轻帅气。所以段俊希每次来酒店住宿,总有人借故去客房送水送东西,说到底是想爬上他的床,可惜她们不够出色,他看不上。 现在有人传出这件事,有些人心里肯定心里不平衡了,于是认定她叶纤红不要脸,主动爬上了段大少的床,把他迷住了,他才会花钱给自己买衣服。 对她们来说,事情真假并不重要,合不合理更不在她们思考的范围。她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发泄途径,叶纤红就成了牺牲品。 “你还是想办法澄清一下吧。”朱亚婷好心劝道。 “我知道了。”叶纤红感激地拍拍她的望。“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谢谢你。” “你明白就行。”朱亚婷见叶纤红终于重视了,放心地松了一口气。“我还要上班,得先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跟朱亚婷分开后,叶纤红也没当一回事,倒是让她下定决心,要去外面租套房子。 跟人合住,实在太烦了。 这时候虞城的房子非常便宜,叶纤红记得前世有同学买了套七十平方的新房子,加上所有税才花了七万块,不到一千一个平方。 租的就更便宜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新房子少,老房子大多是筒子楼,里面的卫生设施跟不上,用的是公共/浴/室和厕所,她不喜欢。 反正一个人没事,叶纤红到虞城街上闲逛,随便看看墙上贴着的出租信息。 附近走了一大圈,倒是让她相中了一处地方,位于青春路西南边。 原主人因为年纪大了,要搬到上海跟儿女一起生活,这套装修整齐的房子打算出租。 房子面积也不小,是二室一厅六十多个平方,还带有阳台,里面家电生活设施齐全,只要带上衣被就能住人,算得上拎包入住。如果叶纤红一个人住,算是非常舒适了。 即使弟弟或者父母愿意进城住几天,也有客户,完全住得下。 租金只要一百五十块,叶纤红没有犹豫,就把房子租了下来。 最满意的是屋里还有电话,别人想联系她也方便多了。 她把电话号码抄下来,打算明天给美容店的胖老板送过去。 第三十四章老人摔倒事件 第二天上中班,她一点半就到了酒店,提前进更衣室换衣服,准备接班。 换衣服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背后窃窃私语,叶纤红装作没听见。 只要别惹急自己,些许小动作,她不会在意的。 你越在意她们的态度,她们就越得意。你不理她们,她们觉得无趣,过两天也就消停了。 这个道理她早已明白。 换好制服,到前台跟早班的人办好交接,叶纤红正式上班。 一般来说,每天这个时间都会比较空,很少有人会选择这个时间订房入住或退房。 就连隔壁的餐饮部,也送走了最后一名顾客,开始关门搞卫生下班了,等晚上四点半开门再做晚餐生意。 叶纤红望着空荡荡的大堂,感觉非常无聊,又找不到事做。 如果是前世,还可以打开手机,用它来打发时间,叶纤红忽然怀念起前世的智能手机了。 正胡思乱想之际,大门口缓步走来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看情形不像是来住宿的,倒像是走累了,想来里面休息一下。 “小姑娘,卫生间的在哪里?”老人走过来问。 “您往右边走,走过那个门就能看到。”叶纤红伸手指了指,见老人脸色不太好,关切地问。“大/爷,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老人硬撑着笑了笑,“就是走路有点乏了。” 见他一把年纪了,还不服老,叶纤红更不放心了。 老人年纪大了,就要学会量力而行,出门时最好叫个晚辈同行,有事也有个照应。 最怕他这样,明明身体已不舒服了,还不肯承认,当自己还年轻,能撑得过去 。 前世经常听到这样的新闻,老人一个人在外面走,摔倒后造成各种严重的后果。 老年人大多有高血压,高血糖等老年病,不按时吃药或者吃药引起的副作用,都很容易引起跌倒。即使没病,也会因为身体肌能衰退,平衡功能差,视力听力减退,肌肉力量不足等原因,引起意外。 叶纤红看他走路已有些飘了,非常担心。 老人的身体很可能已出了状况,如果不采取措施,就要在酒店大堂出事了。 看同班的周雨萌不在岗位,估计又去办公室找人聊天了。 昨天两人公开翻脸后,今天上同一个班就有点尴尬,她这时候离开,估计也是不想看到自己。 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好主意,只能从工作位走出去,想扶老人到卫生间门口,顺便问问老人的家人在哪里,最好叫他们过来接人。 还没等她靠近,就见他身子晃了晃,然后往后软倒下来。 “大/爷。”叶纤红急忙冲过去,用力夹住老人的胳膊,防止他跌倒后脑袋撞到大理石地面,带来更大的伤害。 她显然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老人倒下时,整个身子的力量就压到她身上,把她带得后腿一步,差点坐倒。 好在叶纤红身手灵活,顺势扶着老人躺下来,观察老人的情况。 她没学过急救,只记得前世电视里经常有相关的报导,说老人摔倒后,最好让他平卧,避免将其扶起,免得加重脑部缺血缺氧的状况。 “大/爷,大/爷,你还能说话吗?”叶纤红见老人双眼紧闭,不死心地唤了几声。 没有回答。 看来意识已陷入昏迷,得叫120急救了,叶纤红很快下了决心。 “怎么回事?这个大/爷怎么躺在这里?”叶纤红刚要站起来去打120,就见周雨萌回来了。看到地上的老人,大呼小叫起来。 “大/爷想上洗手间,突然就摔倒了。”见身边来了帮忙的人,叶纤红顾不得跟她的恩怨,连声催促她。“你快打120叫急救车。” “他怎么会摔倒的?是不是被你推倒了?”周雨萌并没有依言去打电话,反而望着叶纤红,一脸怀疑。 “神经病。”叶纤红火了。 都这个时候了,不想着帮忙,只想着找她的碴,一点职业素养也没有,也不知道酒店怎么培训她的? 如果因此误了老人的病情,谁也担不起责任? 既然她不帮忙,那就自己来吧。叶纤红站起来,跑到前台打电话叫救护车,然后跑到大堂门口,把保安叫起来,免得等一下要人帮忙,自己一个女孩子搞不定。 周雨萌见叶纤红忙忙碌碌的样子,越发认定是她撞倒了人,否则她这么热心干嘛? 见叶纤红不理自己,她眼珠子一转,往二楼客房部经理室那边跑了。 叶纤红准备好一切,回到大/爷身边,掐了掐他的人中,大/爷的身子动了动,还是没有清醒。 她没辙了,只好蹲在旁边观察大/爷的情况,好在没有出现其它症状。 这里离人民医院很近,打电话后不到五分钟,救护车就到了。几人跟医生合力把老人送上救护车,周雨萌也领着经理过来了。 后面的事就不用叶纤红操心了,老人送到医院后,自然会联系他的家人,如果暂时联系不到,酒店也会垫付医药费,这时候人的道德还没严重滑坡,很少发生赖上好心人的情况。 等救护车开走,经理把叶纤红叫到一边,问她是不是把老人撞倒了。 “经理,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叶纤红明知道是周雨萌的话,让经理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还是接受不了被经理这样质疑。“我们是服务行业,看到老人摔倒,扶一把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别转移话题。”周雨萌在一边大声问。“你就回答,是不是你撞倒了老人——” 昨天被叶纤红打了一巴掌,她正找不到机会反击呢?没想到才过了一天,机会就来了。 “我有病啊!去撞一个老人。”叶纤红也火了。 这个周雨萌对自己怀恨在心,肯定想报复,今天的事死无对证,看来是铁了心要往自己身上泼脏水了。 “注意你的态度。”经理也是了解叶纤红的,不相信她会做这样的事。但是周雨萌身份不同,她这样指证叶纤红,作为经理,必须有个态度。 “这件事其实很容易弄明白,等老人醒过来,问问他不就清楚了?”叶纤红坦然地望着经理的眼睛,自信地说道。 以她有限的常识,能判断出那老人虽然昏迷不醒,却不会生命危险,说不定在医生急救下,现在就已经清醒了。 “年纪那么大的人,怎么会记得清楚?”周雨萌却不肯放过叶纤红。“如果被其它住店的顾客知道,酒店发生员工撞倒老人的事,也不处理,那谁还敢来我们酒店住——” 这话就恶毒了,一句莫须有,连反驳也找不到理由。 “再说被其它酒店知道了,一定会趁机抹黑我们,那我们酒店的名声就臭了——”周雨萌又加了一句。 经理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了几趟,终于有了取舍。 “叶纤红,你暂时停职,等这件事弄清楚后,再回来上班。”经理最后还是选择了周雨萌。“我会把这件事报告给总经理,如果他们有其它处理意见,以他们的为准。” “行。”叶纤红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应了声。 经理下了这个决定,叶纤红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 虽然这个工作已成了鸡肋,她随时有辞职的打算,但是被人停职,或者说被人辞退,却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叶纤红即使心态再成熟,被酒店这样对待,还是感到了屈辱。 不过想到周雨萌的表舅就是酒店副总,如果自己发泄不满,只会送把柄给他们,让自己反而更难看,就忍了下来。 不管任何地方,总归是靠实力说话的啊! 她一个没有背景的乡下姑娘,即使没有做错什么,还不照样被人辞退了? 第三十五章被停职处理 经理打电话叫来别的同事顶班,叶纤红去更衣室换了工作服,离开了酒店。 走在街上,叶纤红无职一身轻,一时间反而不知道去哪里? 路过一家卖油盐酱醋的副食品商店,叶纤红忽然想到新租的房子里,厨房还是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买。 那就去买些生活用品,整理布置新家吧,叶纤红调整了一下心情,往农贸市场走去。 反正有美容院的兼职在,即使不去工作也不会饿死,叶纤红现在最担心的是爸妈知道了着急。 买好东西回家,分类整理好,主要是厨房用具。 被停职后,她自然不能再去酒店食堂吃免费的工作餐,自己做饭就成了必然。 这个新家她真的很满意,里面干净舒适不说,还有彩电、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以她懒得干家务的性子,以后只须一星期洗一次衣服,去一趟菜市场,就能解决生活问题了。 给自己倒了杯水,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电视,可惜九二年还没有线电视,只有几个本地台和央视一套,节目大多乏味陈旧,叶纤红看了一会,就没兴趣了。 在屋里来回走了几圈,实在无聊,最后决定去胖老板的美容店看看。 自己空闲了,就可以多接几个顾客,等她把这里的电话号码给他,方便他及时联系自己。 来到美容店,找到正在跟人吹牛的胖老板。 今天店里比较空,也没有专门找她化妆的顾客,叶纤红有些失望,不过没表现出来。 把电话号码交给胖老板,他郑重其事地记在一个本子上,说这样就方便联系了,如果有特殊顾客,他一定尽快告诉她。 两人聊了一阵,叶纤红就告辞离开。 走在街上,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过惯规律生活的人,突然闲下来,特别手足无措。 想了想,还是先回酒店宿舍把行李拿过来吧。 到了宿舍,刚进门,就被朱亚婷一把抓/住。“小红,你怎么在这里?今天不是上中班吗?” “别提了。”叶纤红心里有气,就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朱亚婷是她的好朋友,也是个好的倾听者,叶纤红没有瞒她。 “什么?”朱亚婷大吃一惊。“那个周雨萌怎么这么不要脸?这不是陷害你吗?” “你现在才知道啊!”叶纤红说完,郁闷的心情也缓解了一点。“不过你也别担心,这个地方我早呆腻了,正好换个新工作。” “你就吹吧!工作哪有这么好找?”朱亚婷以为她在嘴硬,叹了口气说道。 九二年的虞城,经济并不景气,以前大家羡慕的国营大厂:棉纺厂和卫生陶瓷厂,都已发不出工资,到处流传着工人下岗的消息。倒是虞城开发区新办的一些私营企业,还在招工,不过工作辛苦,工资也不高,她们不愿意去。 “你放心。”见朱亚婷担心自己,叶纤红拍拍她的肩,安慰道。“我现在赚的钱,只会比酒店上班高。” “做什么的?”朱亚婷好奇地问。 “暂时保密。”叶纤红笑了笑。 “你继续吹——”朱亚婷还是不相信。“还是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说吧,只要是正正经经的工作,即使工资低一点,也先做着,至少有地方吃有地方住。” 叶纤红无语。 想着以后不再跟朱亚婷在一起上班,两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就把电话号码拿出来,交到她手里,要她有事给自己打电话。 朱亚婷接过,小心地收好。听说这是她住的地方的电话,非常羡慕。 “307的叶纤红,电话。”门卫大妈在楼下喊。 这么巧,自己刚回来,电话就过来了,如果来晚一点,怕是要错过了。 叶纤红跑下楼梯,来到门卫室前。会打电话找自己的,多半是家人。 “喂。”她拿起话筒叫了一声。 “小红啊!我是爸。”郑建国的声音非常焦急。“你/妈刚才晕倒了,我把她送到了人民医院,医生说要住院。你下班就过来陪她,我要去找亲戚借点钱——” “爸,你别去借钱了,我身上有,马上给你送过来。”叶纤红一听,连忙劝住他。 “你那点钱怎么够?”郑建国一着急起来,说话就有点冲。 女儿的话太儿戏了,这是住院啊!又不是五十、一百就能搞定的:“这事你别管了,我会想办法的。” 郑建国没有说出来的是,他已向亲弟弟开过口了,对方明明有钱,却只借给他二十块钱。 倒是自己的老妈,这次爽快地给了两百,还说把她妹妹的那一份,也一起给他了。 可是这还不够,医生说住院,最少得先交五百,否则就不安排病床。家里凑了一百多,他得想办法再去借两百块。 郑家亲戚不多,能借到钱的更少。 他想着去老婆的干妈那里试试看,能不能借点钱? 叶知书嫁过来后,从来不提自己的娘家,他也只当她没有娘家。倒是她认过一个干妈,就在虞城隔壁的许家村,每年正月初二,一家人都会去拜年,关系还不错。 可是只是干亲,不到万不得已,他真不愿意开这个口。 “我现在马上过来。”叶纤红心里着急,也不想再跟爸爸争什么。“等我到了再说吧。” 郑建国应了声,挂掉了电话。 叶纤红心急如焚,放下电话后,急忙冲出宿舍的弄堂,到大路口拦出租车。 好在很快拦到了一辆,叶纤红几分钟内就赶到了医院。 虞城的人民医院,还在青春路那边,因为建得早,周围已被居民小区包围,想扩建增加床位已不可能,所以经常人满为患,生病了也搞不到病床。 叶纤红冲进门诊部,没找到人,又往住院部那边跑,刚穿过一条走廊,就看到爸爸皱着眉头站在过道上。他身边的地上,铺了一床被子,妈妈躺在上面,双眼紧闭,一付昏迷不醒的模样。 “爸——”叶纤红冲过去叫了声,就蹲下/身子去摸妈妈的脸。 前世送走妈妈时,她也是这样闭着眼,骨瘦如柴的模样,叶纤红想起前世那个痛苦的夜晚,再也忍不住,眼泪已滚了下来。 “小红。”郑建国看到女儿流泪,心里特别难过,他转过脸,闷声说道:“你先看着你/妈,我去借钱——” 没有交钱,连病床也没有,医生自然也不会给你治病。只能这样躺着等死,没有人会管你。 “爸,我这里有钱。”叶纤红醒悟过来,站起来从口袋掏着一叠百元大钞,递给郑建国。“你先去交住院费。” “你哪来这么多钱?”见女儿手里的钱,一张张全是大钞,至少有一千块了,郑建国像是被火烫了一下,缩回了手,嘴里严厉地问。 “我给人化妆赚来的。”叶纤红知道爸爸无法了解这些,催促道。“你先去交了钱,把妈妈安排好,其它的事等等再说。” 郑建国虽然担心女儿,但是更关心老婆,觉得这话有理,就接过钱,转身去办手续了。 第三十六章妈妈进医院 叶纤红继续蹲在妈妈面前,心痛如绞。 自己还是不够重视妈妈的病,才让她吃这样的苦头,如果昨天有了钱,马上送妈妈来检查,她不是不用吃这个苦了? 这次来了医院,就算把自己卖了,也得把妈妈的病治好,叶纤红心里暗暗发狠。 办好入院手续后,得到了一张床位,叶纤红和郑建国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今天能得到一张床位,也是运气特别好。 等医生过来给妈妈看病,叶纤红和爸爸陪在一边。 “病人是营养不良导致的昏迷。”那个头发花白的医生检查完叶妈妈后,对郑建国说道:“这个病需要长期调养,先住院观察几天。最近病人的饮食,以营养丰富的流食为主,最好煲点鸡汤,熬点米粥,给病人慢慢进补。” “没有别的病吗?”父女两人同时开口问。 只是营养不良?这也太扯了吧。妈妈虽然瘦,在家吃的跟大家一样,即使再没营养,也不至于这么瘦,还晕倒。 “这只是表象。”医生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病人这么消瘦,是长期抑郁引起的得肝郁脾虚,也就是俗称的积郁成疾。这是心病,我们医生也办法治,要靠你们自己去解决。” 在医生的解释下,他们明白了原因。 所谓积郁成疾,就是情绪长期处于负面状态的情况下,引起的一些症状。主要表现在五脏六腑,最常见的是胃溃疡,其它如关节炎,头痛,经常感冒,血压不稳,容易头晕等,都跟情绪有关。 这些病往往时好时坏,即使治疗了,也很容易复发。需要找到抑郁的原因,让病人恢复心理平衡,才有可能根治。 父女俩对望一眼,都猜到了原因,却不知道怎么办。 叶知书性子柔和,很少跟邻里乡亲闹矛盾,家里有什么事,也很少发脾气,唯一的逆鳞,就是不许问她的娘家,每次一开口,她就不声不响不理人,然后一个人躲起来流眼泪。 碰过一两次后,家里人都知道了她的脾气,没有人敢再开口。 如果妈妈不肯说,那这病治疗起来难度会非常大,郑建国和叶纤红都感到棘手。 等医生走后,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去市场买只鸡回家煮汤,等妈妈醒了后给她喝。顺便煮饭炒菜,把父女两人的晚饭也解决了。 郑建国自然没意见。 虞城是个小地方,医院位于市中心的北面,而她租的房子,在医院西南边靠曹娥江那边,走过去也不过十几分钟。 忽然想到今天是周六,弟弟好像也要放假了。 家里没大人,他一个人在家肯定孤单,不如把他叫来虞城,反正她那里生活也很方便。 再说自己答应带他去理发,估计他也一直盼着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把自己兼职给人化妆,并赚钱租房子的事跟爸爸说了,听得郑建国云里雾里。 给人化妆,一个月三千?这根本不像是真的,倒像女儿在说梦话。 要知道他在乡里一家小工厂帮人修机器,一个月也不过二百六,工资还算高了,一年都只能赚到三千。 可是看女儿随便就拿出一千块钱的样子,又不像在说谎,郑建国决定有空去女儿工作的地方看看,到底人家凭什么给这么多钱? 见爸爸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结,叶纤红放下心来,说等一下打电话给弟弟,叫他来虞城,晚上睡她那边。 对这事郑建国更没意见,他们姐弟关系好,做父亲的求之不得。 叶纤红离开医院,去菜市场买了一只鸡,又买了猪肉和一些蔬菜,准备给弟弟做顿好吃的。河鱼不好养,最后买了带鱼,回去煎好后放在冰箱里,想吃了就下锅加调料汤汁滚一滚,可以吃很久。 到家后,她先打电话到学校,托门卫大/爷通知弟弟,叫他放学后,直接坐车来虞城。 等下了车站,打电话通知自己,她会去车站接他。 安排好这件事,她进厨房拾掇食材,准备晚饭。 先将鸡先放进锅里,加了姜蒜开始炖着,又把淘好的米放进电饭煲,开始煮饭。菜还来不及炒,弟弟的电话就来了。 叶纤红匆匆下楼,去车站接弟弟。 弟弟还是老样子,只是跟以前相比,脸上多了些少年人的活力,看到叶纤红,向她飞奔过来。 背上的帆布书包因为跑动,跟着蹦来蹦去,差点把他绊倒,弟弟连忙用手压住,脸上就有了点羞涩。 “姐,你怎么今天就叫我来虞城了?晚上我睡哪儿?”郑兴安虽然兴奋,毕竟十五了,也懂一些事,知道晚上没有车回去,只能在这里过夜了。 姐姐在酒店上班,住的是集体宿舍,根本没多余的床安排自己。自己是大人了,又不可能跟姐姐睡,去找旅馆又要花钱,他舍不得浪费姐姐的钱。 “放心好了,有地方给你睡,姐不会把你挂袋里的。”叶纤红笑道。 虞城这边的小孩子,每次去亲戚家做客,总会问晚上睡哪里?主要是大家房子都小,没有那么多床,小孩子担心晚上没地方睡。 大人这时候就会捉弄孩子,说把你装麻袋里,晚上挂在梁上,这样就不用床了。 这个说法一代一代流传下来,叶纤红小时候也被大人这样取笑过,现在用来笑话弟弟。 “姐——”被姐姐当小孩子哄,郑兴安郁闷了。 两人回到家,打开房门,郑兴安看着屋里漂亮的布置和各种家电,仿如做梦。 “这是谁家的房了?真漂亮。”郑兴安好奇地在屋里到处张望,碰碰这个又摸/摸那个。又担心地问:“我们这样闯进别人家里,主人回来会不会生气?” “小笨蛋。”叶纤红戳戳弟弟的脑袋。“这是姐租的房子,现在的主人就是你姐,你说她会不会生气?” “真的啊,姐。”郑兴安大吃一惊。“那我晚上就睡这里吗?” “当然了。”见弟弟高兴,叶纤红心里特别满足。“等你上了高中,可以天天住在这里,有一个房间就是为你准备的。” 说完带他来到客房。 客房面积不大,只有一张一米二的小床,不过床/上铺了席梦思,看起来非常舒适。两边有两只床头柜,上面还有两盏壁灯,设施非常齐全。 墙壁和平顶都是乳白色的,家具是原木色,窗前挂了双层落地窗帘,外面是厚实的杏色刺锈花纹布帘,里面是白色的镂空纱帘,看起来非常温馨。 “这个房间就是给我的吗?”郑兴安兴奋地跑过去,一屁/股坐在席梦思上,没控制好力度,身子被弹得往后倒去,他脸红红地爬起来,激动地问叶纤红:“太舒服了。” 第三十七章医院的晚餐 自家的老房子又旧又矮又破,下雨天还会漏水,郑兴安非常不喜欢,有一次去过祝郁家后,他就更自卑了。 他做梦都想着自家能造新房子,把房间弄得像祝郁家那么漂亮,那他就可以邀请朋友来自己家做客。 不像现在,就算过生日,他也不敢告诉同学,怕人们要来自己家,被他们看到寒酸的样子笑话。 叶纤红能理解弟弟的心情,小时候她也这样自卑过。 “这房子是租来的,不是自己买的,我们不能满足。”两人从房间出来,叶纤红打开电视,对弟弟说道:“等姐赚了钱,买一套比这大一倍的大房子,装修得比它更豪华,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起,才叫好呢!” “嗯。”姐姐的话非常激励人心,郑兴安听得热血上涌,大力地点头。 倒了杯水给弟弟,把他留在客厅看电视或做作业,叶纤红去厨房炒菜。 因为要带去医院,所以菜的品种不多,主要是红烧肉。 她在肉里加了冰糖、料酒、桂皮、茴香和葱姜,开小火慢慢炖着,务必把肉焖得酥/软。 父母历来节俭,家里好久闻不到肉味,弟弟肯定馋坏了。 等炒好菜,叶纤红把它放到桌子上,将鸡汤装进保温罐里,叫弟弟先吃着,自己去医院一趟。 听说妈妈病了,在医院躺着,郑兴安哪里肯一个人留在家,嚷着要跟她一起去。 叶纤红想了想,就同意了。 她习惯把弟弟当成小孩子,像对儿子一样照顾他,忘了他都十五岁了,已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那就一起去吧,干脆把饭菜全带过去,一家人在医院吃晚饭。 四菜一汤加上一锅饭,姐弟两个双手都没空着,各拎着两个大袋子,一起往医院走去。 到了病房,妈妈已醒了,正虚弱地跟爸爸说着什么,看到女儿儿子进来,脸上的笑容就荡漾开来。 “妈,你饿了吧?”叶纤红把饭菜放到床头的柜子上,又接过弟弟手里的东西,同样放好,笑着问道。 “嗯。”叶知书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就等你做饭给妈吃了。” 刚才老公说了女儿的事,她是女人,容易理解女儿为什么这么赚钱,所以并不担心,反而为女儿骄傲。 女儿这么能干,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她得的是心病,除了娘家的事,女儿也是她最心疼最难过的一环,只是她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女儿小时候的遭遇,她都看在眼里,总觉得欠了她许多,也一直担心她性子不好,嫁不到好男人,将来会吃苦。 现在好了,女儿到城里不过一年,就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 “那我盛汤给你喝。”叶纤红见妈妈脸上的笑容,心里也安定下来。 前世一直以为妈妈瘦成这样,是得了某种可怕的疾病。现在看情形,可能真的只是营养不良引起的。 积郁成疾?在叶纤红的印象里,妈妈确实很少开怀笑,有时候看着她笑了,也是笑容在眉梢里,没往心里去。 倒是一个人偷偷流泪,她看到过很多次。 至于其它问题,就更多了。 她记得妈妈经常肚子不舒服,有时候没吃东西,也会莫名其妙地打嗝。有时候整晚睡不好,说肚子硬得像石头,要爸爸不停揉着,才舒服一点。 以前她不懂这些,以为只是胃病,吃点消化药就好了,现在看来,是情绪引起的内脏/病变。 戏里的梁山伯得了相思病而死,据说就是因为不思饮食造成的。原来人的心情大起大落,真的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破坏。 要不,让爸妈和小弟在虞城生活些日子,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自己现在没有准点上班的工作,可以多给家人做些好吃的,多陪妈妈说说话,对她的病应该有帮助。 暗里又叹了口气,妈妈估计丢不下老家,丢不下她养的鸡鸭和猪,就算住二三天,可能都难。 心里纷乱想着心事,手里一点不慢,把装鸡汤的大罐拿出来,舀了一碗汤给妈妈,再把煮软的鸡拆了大/腿骨架,夹了一些肉进妈妈的碗里。 爸爸已扶着妈妈靠坐在床/上,在她胸口的薄被上,垫了一块毛巾,防止喝汤溅了来,弄脏了被子。 叶妈妈拿起汤匙喝了一口,鸡刚炖好不久,拿到医院后温度正好差不多,不烫口,又没变冷变油腻,喝进肚里暖暖的很舒服。 “好喝。”叶妈妈笑着称赞了一句,见锅里的鸡不小,一家人喝也多了,又道:“你们也喝。” 叶纤红另外舀了两碗,递给爸爸和弟弟,见他们喝得香,自己也盛了一碗。 这时候饲料鸡还少,市场买的鸡大多是农村自家养的,肉质紧实鲜嫩,那种味道根本不是前世的鸡可以比的。 叶纤红寻思,趁现在鸡肉好,是不是应该多吃些,等过几年,想吃这么好的土鸡就难了。 忽然想到自己有空间,如果到时买不到好的鸡,在空间养一些就好了。 喝完鸡汤,叶纤红打开饭菜,给他们盛饭。 原来想着妈妈多喝点鸡汤,吃些鸡肉,就不煮粥了,不想妈妈喝了鸡汤,肚子真的饿了,想吃米饭。 既然是营养不良,只要妈妈能吃得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叶纤红这样想着,就给她也盛了碗米饭。 郑兴安一直乖乖地坐在床头,看姐姐一个人忙忙碌碌的,却做得井井有条,他想帮忙也插不上手。 姐姐从小就是自己的保护伞,现在长大了,这种感觉变得更加明显。 “发什么呆,快吃。”叶纤红把饭碗递给弟弟,又夹了块红烧肉给他,提醒道。 “嗯。”郑兴安点点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又夸道:“姐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妈做的还好。” “没良心。”叶妈妈这时候心情非常欢畅,听到儿子的话,笑着骂道:“给你做了十五年的饭,今天居然被你嫌弃了。” “哪里有。”郑兴安尴尬地解释。“我是说妈做的好吃,姐做得更好吃——” “行了,别解释了,越描越黑。。”叶妈妈当然不会在意儿子的话。“既然喜欢,就多吃点。等你姐嫁人,你想吃也吃不到了。” “啊?”郑兴安一怔。“姐姐嫁人?嫁给谁?” “你姐是女孩子,当然得嫁人?”叶妈妈白了儿子一眼,取笑道:“难道你希望你姐嫁不出去,成为老姑娘啊?” “不是,不是。”郑兴安慌乱地说回答。 不知怎么的,姐姐要嫁人这个事实,让他莫名地难过起来。 “别信妈的。”叶纤红前世看多了兄弟看着姐妹嫁出去,舍不得流泪的情形,有点明白弟弟的心情,笑着说道:“我才十九岁,嫁人还早着呢?” “不早了。”叶妈妈今天的精力都放在女儿身上,忽略了儿子的心情,此时反驳道:“碰到好的男人,就应该抓/住,等他们结了婚,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叶妈妈也是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觉得女儿还小,怕她过早接触男人,会被他们骗了。另一方面又怕她蹉跎好年月,等年纪大起来,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总的说来,还是希望女儿嫁得好,所以早点谈恋爱的想法占了上风。 郑建国照例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头吃饭,偶然抬起头,憨笑着望着家人。 女儿现在这么能干,对她弟弟又这么亲,他对儿子的担忧就少了些。只要他有本事考上去,想来学费不用自己担心了。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传来,四人一起抬头,看到一个男孩子提着一只水果篮进来了。 第三十八章段俊希来探病 “你怎么来了?”看到是段俊希,叶纤红惊讶地问。“我妈住院的事,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啊!” “我自然有办法打听到。”段俊希见自己的到来,让叶纤红也吃了一惊,顿时得意了。他走进来把果篮递给她,向郑建国夫妻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小段来了啊。”郑建国见是段俊希,从唯一的方凳上站起来,让座给他。“你坐。” 虽然只见过一面,郑建国对他的印象却非常好,觉得以他这样的身份,能用这种态度待自己一家,实在太难得了。 孩子她妈生病,连家里的至亲都还没有来,他就赶来了,真是个有心的好男人。 如果他跟女儿能成,成为自己的女婿,那他郑家真是烧高香了,郑建国对段俊希是越看越满意。 叶妈妈的想法也差不多,希望女儿能跟他走下去。 这种家境好,长得好的男孩子,能对女儿这么上心,实在不错了。 叶纤红看懂了爸妈的心思,暗感意外,没想到段俊希这个花花公子,居然这么有长辈缘。 想到前世弟弟跟的他恩怨,心里一痛。 他就算表现得再好又怎么样,有前世那段经历在,即使他这辈子真的改邪归正,一心一意对自己好,自己也不会嫁给他。 转头向弟弟望过去,见他望了段俊希一眼,就低下头不去看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显然不喜欢对方。 她不认为前世那件事,会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影响,那太玄妙了,最大的可能是,弟弟舍不得自己,所以对所有跟自己亲近的男人,都抱有敌意。 走过去坐在弟弟身边,搂住他的肩,安抚他的情绪。 “这是你弟弟啊?”段俊希注意到屋里有个陌生的男孩子,笑道。“长得可真帅。”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的弟弟。”叶纤红随口答道。 心里实在不愿意他出现在自己家人面前,又不好直接赶人,就问:“你吃饭了没有?” 如果他认相,看到她们正在吃饭,估计马上会离开吧! “还没有。”段俊希早已看见他们吃了一半的饭菜,笑道:“你打算请我吃?” 叶纤红给他一个白眼,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居然直接开口讨要吃的了? “就剩菜剩饭了,你不介意?”叶纤红说得咬牙切齿。 “当然不介意。”段俊希仿佛没看到叶纤红吃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嘛!有什么好嫌弃的——” 叶纤红这下子连话也懒得说了,在爸妈虎视眈眈之下,拿了一只刚才装汤的碗和自己吃饭的筷子,去卫生间洗了洗,拿回来给他装了一碗米饭,重重地塞到他手里。 段俊希计划得逞,得意地笑了,扒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夸道:“这红烧肉做得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叶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语气:“这是小红做的,以后你想吃,叫她做给你吃就行了。” “妈。”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态度。“你这是嫌我了?想把我塞进段家做烧火丫头?” “你这是什么话?”叶妈妈不满意地瞪了女儿一眼。 她怎么这么傻,不明白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张爱玲的这句老话,能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被无数人证实,这一套对男人绝对有效。 既然谈恋爱了,还斤斤计较做什么?女孩子主动一点,给男友做些好吃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把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懒得再跟他们说话,免得被段俊希气死。 不过妈妈精神恢复得这么好,叶纤红也是暗暗高兴。 这顿饭很快吃完,段俊希也要回去了。 来这里前,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要他回家一趟。他不得不推了朋友的约会,回家吃晚饭。 但是看到叶纤红,他又忍不住想靠近她,于是借故蹭了一顿晚饭。 段俊希走后,叶纤红要领弟弟回去,并把碗盘带回去清洗。让爸爸前半夜守着妈妈,后半夜她来医院换班,郑建国没有同意。 他已请了几天假,就算在医院几天不睡也没什么,偶尔打几个盹就行了。女儿年纪轻,如果整晚不能睡觉,那就遭罪了。 叶纤红一再提出要跟爸爸轮流照顾,还是被郑建国否决了。 最后没办法,提出天亮后自己来接班,爸爸去她那里睡一觉,郑建国总算同意了。 离开医院前,叶妈妈叫住女儿,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段俊希? 她倒没有考虑两人合不合适的问题,只担心女儿有逆反心理,毕竟段俊希是奶奶和小姑介绍的,如果她不管对方有多好,都不愿意接受他,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摇摇头。 不是她想骗妈,只是不想让她操这个心。 如果她点头,估计妈妈要没完没了地给自己上课了。 这个段俊希,就像是无害的食草男,很容易给人好感。如果叶纤红没有前世的经历,说不定也被他骗了。 倒不是他心计重,把自己伪装得特别深,而是他的性格里,确实有这方面的特质,容易讨长辈喜欢。 所以就算他做了那么多混帐事,他的父母还是觉得儿子乖巧又懂事,那些被她始乱终弃的女孩子及家长,也没有真正找他的麻烦。 叶纤红是见过他性格里凉薄善变一面的,所以才排斥他。 酒店已在流传他们的关系,她相信最后会朝她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自己只要耐心等几天就行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妈妈知道段俊希的父母会逼他们分开,这个好女婿跟她没缘份了,她会不会因此病情加重? 唉,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决定抛开这些烦心事,先好好陪陪弟弟。 原来答应明天带他去理发,现在看来得提前了。 不过晚上街上人多,比白天还热闹,带他逛一逛,买些东西,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和弟弟拿了餐具,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弟弟心事重重,表情严肃,一句话也没有说。 “怎么了?”叶纤红明明猜到了弟弟在担心什么,还是故意引他说话。 “没什么。”郑兴安故作平静地回答。 “还装?”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东西,叶纤红又想用力揉他的头了。 十五岁的弟弟还不懂得伪装自己,心情全写在脸上了。 他皱着眉头的模样,特别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脆弱又故作坚强,把叶纤红的心都要揉碎了。 “安安,你要知道我是你姐,这点永远都不会变。”叶纤红站在弟弟面前,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不管嫁不嫁人,你都是我最重要的弟弟。” “我知道了。”郑兴安闷声答道。 心里的结却悄悄解开了些,情绪也好了许多。 两人回到家,急匆匆把碗盘洗干净后,整理了一下厨房,就一起出门上街。 晚上的虞城确实非常热闹,特别是解放路南端的服装街,更是人满为患。大量的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一只只漂亮的孔雀,在女孩子面前展示自己的魅力。 第三十九章陪弟弟上街 叶纤红没有带弟弟去那边凑热闹,她想领他剪个发,再去买几件衣服。 要理发,自然不必去别的地方,她领他直接进了自己兼职的那家美发店。 看到叶纤红带着一个男孩子进来,认识的人都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叫了个相熟的小姑娘先给弟弟洗头,自己进里面的美容室走了走,看生意如何。 里面只有小狗小猫两三只,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好,看来口碑发酵,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叶纤红失望地回到外面,找个把空椅子坐下来,看弟弟洗头。 忽然留意到弟弟坐着的姿势有点僵硬,非常奇怪,站起来望了望,不由失笑,原来是那个洗头的小姑娘,在捉弄弟弟。 那个小姑娘在给弟弟洗头时,故意身子前倾,胸/部时不时摩擦到弟弟的身体。可怜弟弟一个十五岁的小处/男,哪里被女孩子这样贴近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一动不敢动,就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有心想提醒一下女孩子,不要使坏。又想着男孩子长大了,得学会独立,有些事总归要自己去面对,她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于是又坐了回去,装作没看见。 或许以后多带他出来见见世面,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郑兴安夹着双/腿坐在那里,鼻子里闻着年轻女孩特有的迷人的气息,只觉得又享受又难受。 好几次,女孩子的身体在他背上划过,他甚至感觉得到女孩子某些突起部位的柔软,这跟他晚上躺在床/上,想像的情形又不同,现在这样更活色生香,更刺激。 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往某个地方涌去,让他紧张得心怦怦乱跳。 洗头的时候,身上又没有盖理发围布,有什么变化一目了然。他只能并拢双/腿,掩饰那个部位的突起。 为了分散注意力,他朝四周张望。 这家店以金色为主色调设计,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给他一种不真实感。 这么高档的理发店,不知道剪一次发要多少钱?郑兴安忽然有些不安。 虽然是姐姐掏的钱,如果太贵的话,他还是会觉得肉疼。 这十五年,他几乎都是在村里的理发师那里理的发,唯一一次例外,是去年过年前,跟爸妈上街买年货,在一家小型的理发店开了洋荤,花了三块钱。 妈妈当时还唠叨了好久,说这么贵,都可以买一斤多/肉了。 除了女孩子的身体接触让他又爽又憋闷之外,头皮被人轻轻揉搓的感觉真的很舒服,郑兴安适应后,都舍不得她停止了。 冲水洗干净头发后,女孩子又把他的头搁在自己的胸口,给他按/压穴位放松。 这时候头上已没有洗发水的气味,女孩子的体/香从脑后传来,进入鼻孔,刺激得郑兴安的脸一下子红了。 “行了。”叶纤红走过去,阻止了女孩子的动作。“给他剪发吧,我们等一下还要上街买衣服,没时间浪费了。” 弟弟毕竟还未成年,过早接触成年人那一套,她怕弟弟会学坏。 小姑娘清楚叶纤红在担心什么,调皮地向她做了个鬼脸,笑她口是心非。 叶纤红恼怒地抓/住她的后颈,用力掐了几下,小姑娘被捏得又酸又麻,挣扎着想逃,又脱不了身,只能讨饶。 “叫你捉弄我弟弟——”叶纤红笑骂道。 “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娘又是缩肩又是扭身子,“小红姐快放手——” 旁边几个小姑娘看她们的打闹,都憋不住笑出声来。 经过上次的化妆事件,这些小姑娘已被叶纤红深深折服,看到她都是小红姐小红姐这样叫,不知不觉有些敬畏她。 只有几个没心没肺的,像给郑兴安洗头的小姑娘,才敢撩/拨叶纤红,每次惹她生气后再讨饶,乐此不疲。 “叶小姐,你弟弟打算理什么发型?”一个发型师走到郑兴安那边,给他披上理发围布,随手抓了抓他的头发,感受了一下长度,问道。 “他床头都是林志颖的海报,估计是想理那样的蘑菇头。”叶纤红大概猜得到弟弟的想法,随口回答道。 郑兴安坐在那边,没有说话,心里已乐开了花。 姐姐果然懂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刚才他还担心姐姐问自己,自己该如何回答,毕竟要他说出自己的想法,让这么多人知道一个男孩子这么臭美,很难为情的。 “没问题。”美发师笃定地回答。 最近就流行这个发型,他一天不知道要理多少个,早驾轻就熟了。 叶纤红放心地坐回去,等着发型师给弟弟理发。 因为头发长短刚好差不多,发型师只须在两边和脑后修一修就行,很快发型的雏形就出来了。 郑兴安一直望着镜子,看自己的头发在发型师的巧手下,越来越接近目标,心里特别激动。 等发型修剪成型,发型师拿起吹风机,准备把他的头发吹蓬松,然后在额头吹出一条中分线,让额头的头发往两边略弯曲,跟墙上的明星就一模一样了。 “等等。”叶纤红知道弟弟就想要这样的效果,可他是学生,不可能天天有时间洗发吹风,而且弟弟的头发软,这样的发型过个夜,就没有形状了,她得想办法改良一下,让弟弟易于打理。 “怎么了?”发型师疑惑地问。 “先不要吹。”叶纤红走到他面前,接过他的工具,想了想,用梳子把弟弟的头发从上往下梳,这样头发披下来,成了名符其实的锅盖头。 用食指中指夹住额头的一绺头发,翻转来来,照锯齿形的角度一刀一刀剪下去,结束后,又夹住旁边的头发,同样剪了一遍。等把前面的头发全部修剪了一遍,用梳子梳了梳,见前面的头发不再是一刀切的平整,而是有了层次,这才满意地松开手。 又把他两鬓的头发也同样修了修,这样一来,除了有蘑菇头的轮廓,发型已发生了变化,没有蘑菇头的厚重和古板,反倒灵动活泼了许多。 “叶小姐好手艺。”发型师赞叹道。 她这样的手法并不稀奇,每个发型师都学过,但是敢这样改动当下最流行的发型,而且改动后,比原来更好看,这才是他佩服的原因。 “我弟弟是学生,不可能像明星一样,天天打理头发。”叶纤红在弟弟的头顶抓了几把,“如果这样改一改,早上起床,只要随便梳两下或者用手捋一捋,头发就整齐有形状了,省了许多麻烦。” 这个发型当然不是她创新的,在前世太常见了,那些狗血韩剧,男主角多是这样的发型,只是会更夸张一点罢了。国内的明星也模仿,像前世的三个国民弟弟,就是这样的发型。 普通人也不甘落后,特别是重生前几年,手机的照相功能提高后,那些爱自拍的小屁孩都顶着这样的发型,在朋友圈发自己的臭美照,经过美颜功能加工,越来越千篇一律。 第四十章姐弟俩的烦恼 “怎么样?”叶纤红拍拍弟弟的背。“这样发型还满意吗?” “嗯。”郑兴安除了点头,已兴奋得说不出什么了。 姐姐帮自己修剪后,他感觉比原先的蘑菇头更时髦了,最难得的是,这个发型只有自己有,算是独一份了,回到学校后,肯定惊呆他们。 而且早上起床,不用担心乱糟糟了,这点他最喜欢。 班上有几个高个男孩子,也理了这样的发型,经常因为赶时间,没弄好头发就乱糟糟来上学,被老师批评。有一个还因为太长了,被老师叫了家长,他爸抓他去剪了小/平头。 给弟弟剪好头发后,叶纤红没有停留,拉着弟弟就去商场。 郑兴安顶着一个帅气的发型,忽然变得缩手缩脚起来,垂着眼敛不敢看人,总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打量自己。 叶纤红暗里好笑,却没有说出来。青春期的男孩子就是这么敏感,让他自恋一阵子就好了。 进了商场,带他往男装那边跑。 这时候国外的运动大牌,还没进入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一些仿国外大牌的品牌在流行。不过外形做像很容易,质量却达不到,所以价格也不上不下的,非常尴尬。 叶纤红才不管这些,他想给弟弟挑几件棉质好一点的T恤衫和运动裤,最好弹力好一点,这样最舒服。 让她惊讶的是,这种纯棉的运动服价格并不高,反而是那种化纤为主的服装,价格更贵。 这便宜了叶纤红,给弟弟挑了三件T恤,二条运动裤,都是耐磨耐洗的磨毛棉和罗圈棉,如果是前世,估计要上千了。 又买了一双跑步鞋,是那只著名的美洲狮,价格真心不便宜,如果被妈妈知道,估计能念叨一整年。 不过男孩子运动量大,鞋子不能贪便宜,所以叶纤红还是狠心大出/血,给弟弟买了一双。 郑兴安早已傻掉了。 他不明白这些衣服好在哪里?为什么这么贵?但是穿上身后,他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个人,变帅变洋气了,这种感觉很奇特,他很难拒绝。 但是实在太贵了啊!他看到姐姐付钱时,那双鞋居然要二百多。 他什么时候穿过这么贵的衣服?以前就算过年,爸妈带他去服装市场买新衣服,也不过挑件便宜点的棉衣,至于春秋装,都是地摊买的,颜色倒是鲜艳,跟同学的衣服比,总觉得很土。 “姐——”他拉了拉姐姐的衣袖,想说别买了,可是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就是说不出口。 “没事的。”叶纤红笑着搂了搂他。 她总觉得这是自己欠弟弟的,所以并不觉得这样花钱有什么不对。 妈妈的病已找到原因,相信只要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了,她不必担心钱不够用。何况接下来她还能赚,所以花一些在弟弟身上,她一点也不心疼。 拎着大包小包出来。两人又去买了些生活用品,无非是牙刷牙膏毛巾这样的小物品,很快就买齐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催促弟弟去洗澡,自己坐在沙发上发呆。 今天跟弟弟上了一趟街,加上花在医院的钱,她身上的钱已用掉大半,如果想要保持这样的生活水准,得赚更多的钱。 酒店的工作丢了,她倒不心疼,但是靠一个兼职生活,还是太难了,她得找份工资高的工作做。 只是给人打工,似乎赚不到一千以上月薪,除非是进大公司,担任公司高管。 以她高中的学历,这无疑更不现实,看来只能自己创业了。 前世看过重生小说,那些主人公随手卖个手抓饼或者酸辣粉,就日进斗金,快速致富,叶纤红却知道那样不可能。 你有前世的创新口味,确实可以吸引贪新鲜的食客,但是等你打出名气,真的赚钱了,人家那些专业大厨,只要尝上一次,就能知道你用了什么配料,稍微试几次,就能一模一样做出来。 那时候你拿什么跟人家竞争? 除非有空间,并像小说写的那样,种出口味远超普通蔬菜的神奇品种,那样才能保证独一份,人家想跟你竞争也没有办法。 但是这得有背景,保护得了自己,否则你挡人财路,人家不找你麻烦才怪? 一个普通人怀璧其罪,恐怕怎么死也无法知道? 唉,真麻烦。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在沙发上躺下来,用胳膊盖住自己的脸。 今天心情大起大落,特别疲惫,现在空下来后,叶纤红好想马上睡下去。 “姐,你睡了啊!”郑兴安洗好澡出来,看到姐姐躺在沙发上,脸被遮住了,也不知道是在休息还是睡着了,于是小声地问。 姐姐躺在沙发上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累。 郑兴安忽然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么多衣服,把姐姐的钱都用光。 妈妈今天进了医院,肯定花了不少钱,又给自己花了四百多,姐姐又不是老板,要赚这些钱,肯定很辛苦,自己太不懂事了? “没有。”听到弟弟的声音,叶纤红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往右边移了移,拍了拍左边的位置,叫弟弟坐下来。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不能泄气,为了妈妈和弟弟,她应该坚强。 一个重生人士,如果连这点也做不到,她真的愧对这次重生机会了? “姐,你是不是打算嫁给那个男人?”郑兴安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问道。 听妈妈的意思,那个男人家里很厉害,如果姐姐嫁给他,能让她过得轻松一点,他似乎也没有理由反对。 郑兴安也是想通了。 “谁说的?”叶纤红转身抱住弟弟的头,在他头上狠狠蹂/躏了一会,心情马上又变得轻快起来,她笑道:“那个男人有什么好?为什么非要嫁给他?” 弟弟才一米六出头,她都一米六七了,两人坐在一起,她比弟弟还高了小半个头。 “真的?”郑兴安惊喜地问。 以前被姐姐抱住,他都会躲闪,刚才看出她心里不痛快,就体贴地一动不动,任姐姐在他头上揉来揉去。 可自己不是小狗,不能在姐姐烦恼的时候,让她逗着玩啊! 想到狗狗,他突然有了主意,自己可以弄只狗送给姐姐养啊!她现在房子这么大,应该没问题。 可惜自己没钱,只能弄只别人白送的土狗。 等回学校,就问问同学,谁家有刚生出的小狗?能不能送一只给自己?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姐要看着我家安安考上大学,才考虑嫁人的事,你就放心吧!” 这不是她信口开河,而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 前世一直单身,就是因为放不下男人带给她的伤害,也只有像张晋豪那种性格纯真的男孩子,她才放下心防,跟他生活在一起,最后也照样没有结婚。 不过重生后也有好处,她接触的男孩子大多岁数不大,相处起来也更容易些,毕竟像杨云哲那种心计男是少数。 想起杨云哲,叶纤红忽然感觉不可思议。 这个人被自己抛弃后,没有再来找过自己,难道真的死心了? 这不像他的风格啊! 又或者他正憋着坏,准备找机会对付自己? 第四十一章病房众生相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煮了肉沫青菜粥,给一家人当早饭。又把昨天吃剩的鸡汤热了热了,带去医院,给妈妈一个人喝应该够了。 弟弟还在睡觉,她没有叫醒他。 难得周末有机会睡个懒觉,就让他睡到自然醒吧! 给弟弟留了一人份的粥,叶纤红提着剩下的一大锅,一个人悄悄去医院。 早上的医院静悄悄的,除了几个不得不起来上洗手间的,大多数人还在休息。 推开病房的门,妈妈还沉沉睡着,经过一晚上休息,脸色好看了一点。爸爸坐在方凳上,上半身仆在床/上,也睡着了。 叶纤红把食物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没有吵醒他们。悄悄退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从窗户往外边望。 远处是虞城有名的虹蜷公园,此时像披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只有山顶的那座宝塔,在晨光里冒出头,看起来像是刚被清洗过,特别干净明亮。 公园旁边是刚开发的金鱼湾社区,商品房还只造了一部分,杂乱的建筑工地看起来有些碍眼。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一个新型的居民社区。 前世她没有回家乡,依然关心家乡的情况。后来有了网络,就更方便了,只要在虞城论坛浏览一下,就什么事都知道了。 记得虞城这时候的房价还不到一千,等十年后,这里的房价就超过六千了。 当然很多是学区房,也是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个原因。 可惜身上没钱,否则买一套也不错,既让一家人生活得舒心一点,又可以当成投资,坐等它升值。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卧龙山庄,它就在虹蜷公园的南面,从风水上来讲,这样的房子有靠山。 叶纤红前世孤苦无依,最缺少的就是为她遮风挡雨的人。靠山这个说法,虽然当不得真,也足够吸引她了。 如果买了好房子,自己能找到个可以依靠的胸膛,那就完美了。 对着窗外胡乱转着念头,直到爸爸醒来看到床头的食物,出来找她。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 郑建国的双眼有些红,脸色也显得青白,估计昨晚一直没睡,只是早上仆在床边眯了一会。 不过这个姿势肯定不舒服,就算再久,也恢复不了体力。 “你没必要这么早来的。”郑建国埋怨道。 他清楚女儿来这么早,是想跟他换班,让他去床/上补个觉,好好休息一下。 女儿有这份孝心,他当然感动,不过他还是不愿意辛苦她。 自己年近五十,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能力为儿女做什么。女儿既然能力比自己强,他希望能照顾好孩子她妈,让她安心在外面闯,不给孩子拖后腿。 “没事的。”叶纤红笑了笑。 父女前世话少,经常相对无言。重生后她对这个父亲了解得越多,就越尊重他。 一个农村汉子,能没有偏见地养大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其实是需要勇气和胸襟的。 或许有些地方他做得不尽人意,但是她清楚,父亲已尽力了。 “我们先吃早饭,等一下你去我那边睡一觉,中午我们再一起吃饭。”叶纤红抱着郑建国的胳膊往回走,嘴里说道。 郑建国点点头。 一种叫幸福的情绪突如其来涌上心头,让他原本困乏的身体,也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三人吃了早饭,安排好叶妈妈,叶纤红领着爸爸去了自己的家。 打开门,郑建国吃了一惊,女儿怎么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 他上班的那个私人老板,有一次把他叫到家里,要他帮忙搬东西。他当时觉得老板家真是漂亮,家电又多,是他见过最好的房子了。 没想到女儿住的地方,一点也不比那个地方差。 两人走动的声音惊动了郑兴安,他揉揉眼睛爬起来,推开门看到父亲,叫了一声。 郑建国看到儿子睡觉的地方,里面居然也有吊扇、彩电。又看看旁边那个关着的房间,应该是女儿睡的,这房子有客厅,还有两个卧室,真的不小了。 “爸,你坐吧,我给你倒杯水。”叶纤红知道爸爸过惯了苦日子,未必会接受自己这样浪费钱财租房子,心里有些不安。 “姐。”郑兴安却不管这些,他跟在叶纤红后头,兴奋地嚷道。“那张床实在太舒服了,我躺着都不想起来——” “那你今天就躺一天吧,哪儿也别去了——”叶纤红笑着调侃他。 睡久了硬板床,突然睡席梦思,那种舒服,换谁都兴奋,难怪弟弟激动成这样。 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比弟弟高兴更重要的事? 原本想着弟弟还要睡觉,就让爸爸睡自己的床。现在弟弟起来了,爸爸又死活不去女儿的房间睡觉,叶纤红也不勉强。 等爸爸睡下,叶纤红要回医院陪妈妈,就问弟弟是在家做作业,还是跟她去医院做。 郑兴安现在最想跟在姐姐身边,所以提出去医院,叶纤红答应了。 穿着新衣新裤去医院,郑兴安感觉自己成了视线的焦点,经常有路人多看他几眼,让他又害羞又得意。 到了医院,叶妈妈看到儿子身上的衣服,知道是女儿买的,又是一顿埋怨。 姐弟俩也不在意,只是笑呵呵地听着。 中午时,爸爸也回来了,一家人吃过午饭,正想让叶纤红姐弟回家,不料小姑和叔叔一家来了。 原来是小姑的事情已有了结果,学校领导明确告诉她,这次转正有她一个名额。而堂/哥早上也接到个电话,说有新的工作安排下来,叫他明天去组织部办手续。 趁中午休息时间,小姑和叔叔一家约好,一起来医院探病了。 叶纤红见堂/哥提着的果篮,价值不菲,比小叔昨天借给自家的二十块钱都值钱了。虽然不齿他们现实,却不能翻脸,只能笑着收下来。 小婶见大哥大嫂没有怪罪的意思,就解释昨天的事。 说昨天家里真的没钱,所以才给了二十。刚才还专门去了一趟娘家,借了些钱过来,希望大哥大嫂不要责怪,说完,拿了二百块钱出来。 郑建国是厚道人,虽然心里不高兴,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把钱推回去,说已借到住院的钱,用不着了。 小叔是个聪明人,历来拿自己老婆做挡箭牌,见哥哥不像说假,就向老婆使个眼色,让她把钱收了起来。 他们今天这样做,不过是想着侄女有本事帮到儿子,以后肯定还有地方用得着她,所以想跟大哥一家搞好关系。既然他们有钱,又没有怪自己的意思,就顺手推舟,把钱省下来了。 这事他以为做得漂亮,其实连郑兴安都看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小姑毕竟是见过场面的人,没有说这种前倨后恭的话,只是称赞了叶纤红几句,说她有本事。 又夸郑兴安来了一趟城里,人变得帅气时尚了,哄得郑兴安心花怒放,不好意思再计较小姑和小叔他们先前的行为了。 第四十二章胡向阳的工作 等他们离开,郑建国叹了口气,对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这么不顾亲情,你以后也要多长个心眼。他们的事,你想帮就帮,不想帮别勉强自己,为这样的人闹心,不值得。” 家人这样的态度,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 可是农村人在一个村里生活,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可能真的绝了亲情。不像城里人,关系不好了,门一关就各管自家的事。 女儿不同,将来肯定会在城市生活,即使嫁人,也会首先考虑城里人。 他这样说,只是提醒一下女儿,希望她别因为父母的原因,委屈了自己。 “爸,你放心吧!”叶纤红回答道很爽快。“我有数的。” 这些亲戚是什么嘴脸,还有谁比她更清楚? 她只怕爸妈耳根子太软,被他们灌几句迷汤,就要自己帮这帮那,那就麻烦了。 爸爸能说出这样的体已话,说明他其实很理智,分得清谁亲谁疏,这样一来就好办了。 下午爸爸继续陪在医院,叶纤红和弟弟先回家。 回到家里,叶纤红放下碗盘,叫弟弟继续做作业,自己先到电话机前看有没有来接来电。 没有。 叶纤红有些失望,只能怏怏来到厨房,清洗中午用过的碗盘。 以前在酒店上班,她担心时间不够,所以希望美容店那边的事情越少越好,现在空下来了,反倒想多接几个顾客,多赚些钱。 整理好厨房,叶纤红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自己拿了拖把把屋里拖了一遍。 忽然想起妈妈生病后,都没有进去空间看一看,也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变化。 最要紧的是,原先计划把里面的地开垦出来,种上蔬菜,自己一着急,竟然忘记了。 趁现在有时间,不如上一趟街,买些蔬菜瓜果的种子回来,如果有收获,以后就不必再买蔬菜瓜果了,也省点开销。 跟弟弟打了声招呼,叶纤红出了门。 凤山路那边有家种子店,走过去要不了十分钟,叶纤红买了青菜萝卜波菜大白菜等常见的种子,又买了四季豆黄瓜茄子等瓜果豆类,反正价格便宜,买多一些也不心疼。 往回走的时候,遇到穿着制服戴着大盖帽的赵大成,骑着辆白色的警用挎子车,非常威风。 “咦?”看到叶纤红,赵大成惊讶地叫了声,把摩托车停下来。 “赵警官你好。”叶纤红跟他才碰过一面,见他能一眼认出自己,有点惊讶,客气地打招呼。 “叶小姐你好。”赵大成见叶纤红手里捏着个大纸包,知道她上街买东西,随口问道:“你是不是没在酒店上班了?” “没错。”叶纤红点点头。 自己并没有向他们透露过工作的事情,他能一口说出来,说明暗里调查过自己。叶纤红虽然不喜欢,却没有办法。 至于丢工作的事,也没打算瞒人。 好心帮助人,却被同事污陷撞倒老人,虽然丢人,心里却踏实。 别人怎么看,她毫不在乎。 相信她的人,不需要解释。不相信的人,大不了不来往,她管他们怎么想? 酒店方面没有调查,就直接认定是她的错,这样不分是非的地方,就算复她的职,她也没打算回去。 “这么说你今天正好有空?”赵大成眼前一亮。 “有什么事吗?”听他的语气,似乎需要人帮忙,叶纤红惊讶地问。 “也没什么。”赵大成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胡向阳正式调到虞城市刑警中队,我们打算聚一聚,算是替他庆祝。” “哦。”叶纤红点点头。“这是好事啊!” 那个男孩子,她一直心存好感,既然调来虞城工作,那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多了。 “今晚在我家聚餐,想请你一起参加。”话已出口,赵大成也豁出去了。“只是我不懂做饭,只能去外面买熟食了。如果你能过来帮忙,那就好了——” 给胡向阳庆祝的事,是他揽下来的,在他家聚会,也是他提议的,可是等到中午回家,发现厨房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就有点挠头。 那几个损友是知道他家情况的,却没有人提出反对,估计是想看他的笑话吧? 他的房子是家里给他买的,二室一厅七十多个平方,一个人住,绝对够宽敞了。装修的时候,厨房用具也顺便买齐了,要做饭非常方便。 可是他一个单身汉,除了偶然煮碗面,煎个蛋之外,他很少开火。冰箱里也只有饮料和啤酒,根本没有聚餐要用的食材。 原本想着既然做不了饭,不如提早去酒店买一些饭菜好了,被他们笑话一顿也认了。现在看到叶纤红,灵机一动,就想着能不能请她帮忙掌厨,招待那帮朋友。 叶纤红有些犹豫,妈妈还在医院里,她去参加朋友的聚会,到底合不合适? 内心其实是想去的。 这两天,家里、工作上发生这么多事,影响了她的心情,她需要换个环境,调整一下情绪。前世她还可以找闺蜜喝酒解闷,重生后还没有可以吐露心事的朋友,她感觉很累。 再有就是家人撮合她和段俊希,也让她心烦。 她真的不想跟一个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的人逢场作戏,如果可以,她宁愿去找胡向阳,至少是她喜欢的类型,看着也养眼。 “你是没人帮你炒菜做饭,想要我替你做吧!”叶纤红开门见山,直接戳破了他的真实意图。 “呃——”叶纤红的话这么直接,赵大成被噎了一下。 “你住在哪里?如果方便的话,帮个忙也没问题。”叶纤红下一句话,又让赵大成看到了希望。 不过赵大成却犹豫了。 他跟叶纤红毕竟没有那么熟,刚才一时冲动之下,说出让她帮忙的话,现在就有点骑虎难下。 最后还是说出了地址。 如果她稍微透露出不愿意的意思,自己就放弃,赵大成这样想着。 “没问题。”叶纤红答应下来。 他住的地方居然和自己在同一小区,两家只隔了一栋楼,这样的话,自己早点准备好饭菜,回头再帮他做也来得及。 “谢谢你啊!”见叶纤红爽快地答应,赵大成心情也愉悦起来。 “你要请几个人,准备什么菜,提早买好材料,回头我过来帮你做。”叶纤红交代道。 这个赵大成一看就不是会做家务的男人,她既然接了手,就得交代清楚,免得出错。 “行,没问题。”赵大成连点点头。 两人商量好细节,赵大成按照叶纤红提供的采购清单去买东西,等四点多,叶纤红过来帮他做饭。 第四十三章种菜和准备 叶纤红回到家,看弟弟还在做作业,就没有打扰他。 家里没有锄头,松土就成了问题。她在屋里找了找,看到有一把旧的铁锅铲,决定拿进空间,将就着用一下。 回到自己的房间,反锁上房门,叶纤红进了空间。 空间还是老样子,没有龙山那样的机遇,里边似乎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不过空地已经这么大了,足够她种想种的东西,叶纤红也很知足。 拿着铲子挖开一条长长的浅沟,将种子撒下后,浇了水,又把泥土盖回去。 在旁边继续挖沟,直到有近十分之一的地上种了东西,她才收了手。 这样种的是瓜果类的,需要挖坑,蔬菜就简单多了,直接把种子撒在上面就行,土质这么松软,只要浇点水就能活。 一直拱着腰非常累,还要给两份饭菜,她不能一直呆在空间不出去。 从空间出来,她推开门,来到客厅,看弟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来作业已做完了。 “姐。”姐姐房间刚才一直关着门,他以为她累了在午睡,就没有吵她,现在出来了,郑兴安就靠过来。 “有事吗?”叶纤红问道。 弟弟到了这里,一开始肯定新鲜,时间久了就会腻。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精力过剩,最喜欢跟同龄人去外边疯,弟弟在虞城没有朋友,想出去玩也找不地方。 要不,晚上带他去赵大成那边?叶纤红寻思。 胡向阳那些人,身份虽然不简单,相处似乎并不难,再说她只是带弟弟去陌生地方解闷,又不是要他跟那些人交朋友?应该不会被嫌弃吧! “没事。”郑兴安答道。 他确实有些闷了,电视没有好节目,一直看也无聊。随身听的歌听了无数遍,也不想再听,他感觉无事可做。 但是叫他选择,他宁愿在这里无聊,也不愿意回老家。 跟姐姐在一起,他感觉更踏实。 “没事就帮我择菜摘豆吧。”叶纤红把四季豆和茼蒿拿出来,放在桌上,说道 郑兴安点点头,拉了把凳子坐下来,开始摘四季豆。 叶纤红回到厨房,拾掇面盆里养着的泥鳅。昨天吃了红烧肉,今天就给他们做道红烧泥鳅吧。 照老家的土办法,把每条泥鳅的头都剪下来,拉出肠子,然后冲洗干净,放在镂空的塑料篮里沥干水。 这道菜其实不难做,烧热油锅后,放入泥鳅煎一会,等表面略干了,就加水放入酱油、绍酒和姜蒜,又放些冰糖、半个辣椒和几粒花椒,烧开后盖上,用小火慢慢焖着。 叶纤红的印象里,这道菜如果烧得好,比大多数的山珍海味都好吃。 当焖得酥/软的泥鳅夹到嘴里,只用嘴一吸,肉跟刺就会分离,鱼肉到嘴里后,鲜滑/嫩/爽一齐在嘴里爆发,美味得难以形容。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肉吃完了,整根鱼刺还没有散开,整整齐齐的挂在筷子上。 想到那个滋味,叶纤红自己也馋了。 泥鳅准备好后,叶纤红又把五花肉下水煮,准备煮熟后切片炒回锅肉。 可惜买不到豆瓣酱,只能自己调配味道,否则会更好吃。 看时间已三/点多,叶纤红决定早点动手,免得去赵大成家时,因为时间紧,搞得手忙脚乱,坏了人家聚餐的气氛。 四点钟的时候,晚饭已做好了,叶纤红和弟弟拿着饭菜去医院。 郑建国很奇怪,为什么这么早就送晚饭过来,叶纤红把朋友要帮忙的事说了出来。 叶知书听说女人在虞城交了朋友,自然大力支持,还催促她快点去,别耽误了人家的事。 这么多年来,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性子孤僻,没有朋友,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 叶纤红问弟弟有没有兴趣一起去,郑兴安望了望姐姐,见她有鼓励自己去的意思,就同意了。 姐弟两人出了医院,匆匆来到赵大成的家。 听到敲门声,屋里的赵大成像个孩子一样跑过来开门,看到是叶纤红,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他按照叶纤红的要求,买了一大堆食物和油盐酱醋糖。如果她失约,自己这次可真的出丑了。 叶纤红倒是不担心,她交代赵大成时,就考虑要做一些易熟的炒菜,那些需要长时间炖、焖、煲、煮的菜,全部放弃了。 看着厨房里的乱七八糟的袋子,跟市场买来时一模一样,有的连包装都还没有拆开,叶纤红也是佩服得不得了。 就这样的水平,还敢请客? 先将米淘好放进电饭煲煮,开始收拾食材。 今天他的主打菜是可乐鸡翅,油焖大虾,回锅肉,酱爆茄子,红烧鲳鱼,糖醋排骨,再炒一个香菇菜心,凉拌茼蒿,就全搞定了。 这些菜既佐酒又下饭,最适合这些大男人大口大口吃,所以量备得很足。 将中翅和五花肉简单洗了洗,放进水里煮开,然后拿出来放凉备用,又去摘大虾的虾线,叫弟弟帮自己剥茄子的蒂和择茼蒿,用不了十分钟就搞定了。 叶纤红先烧可乐鸡翅,这道菜放凉一点没事,接着烧鲳鱼和大虾,回锅肉和排骨不能久放,凉了味道就会变差,最好等他们来了后再下锅。菜心也一样,倒是茼蒿,可以提前烫熟,放凉后切碎,跟香干丁拌在一起,放一两个小时也没关系。 赵大成看叶纤红手脚麻利地准备炒菜,松了一口气。 郑兴安到了陌生的环境,手脚有些放不开,帮姐姐干完活后,就有些不知所措。 赵大成的家,比姐姐住的地方还大,墙上的玻璃柜子里,放了很多名酒,有些写着外文,郑兴安听都没听过,一看就知道主人不缺钱。而茶几边上随意放着的大盖帽,又提醒他这个男人还是警察。 在乡村孩子的眼里,警察都是非常神秘非常了不起的人物,腰上别着手枪,骑着扁三轮,在街上突突地开过,总能吸引他们羡慕的目光。 “你是叶纤红的弟弟吧!”赵大成在朋友面前话唠,私下却是个好客之人。见叶纤红帮他搞定了厨房,心情就轻松了。见郑兴安有点拘束,走过去拍拍他的肩问道。 “嗯。”郑兴安点点头。 尽管想装出若无其事,可是羡慕的眼神,和忐忑的表情,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思。 “来来来,坐。”赵大成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到冰箱拿了两瓶可乐,递给他一瓶,自己拧开后喝了一口,关心地问:“多大了,初中还是高中?” 这些孩子知道自己的警察身份后,会想些什么,他非常清楚。 “15岁,在读初二。”郑兴安见他用平等的语气跟自己说话,心里安定了一点,回答道。 第四十四章化为吃货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两人的聊天。 赵大成走过去开门,见是肖东灿牵着侄子肖焕彦站在门口,连忙把两人请进来。 小彦一进屋,就丢开肖东灿的手,用力吸了吸鼻子,然后大步走到厨房门口,大声嚷道:“在烧什么好吃的,好香啊!” “狗鼻子。”赵大成伸指弹了弹他的后脑,笑着骂了一句。 招呼肖东灿坐下来,给他泡了一杯茶,见他望向郑兴安,知道他们没见过,就替他们做了介绍。 原来是叶纤红的弟弟,肖东灿笑着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郑兴安站起来想叫人,却不知道怎么称呼,脸红红的很不好意思。 “你叫他灿哥好了。”赵大成替他解了围。 心里奇怪,同样是姐弟,两人的性格怎么差这么多。 叶纤红能说会道,刚一见面,就把他们都调侃了一顿,他弟弟却是一付还未说话,却先脸红的老实模样。 “灿哥好。”郑兴安不愿意被他看轻,所以鼓足勇气叫了一声,刚叫完,脸又红了。 这个男人看起来又帅又高大,比那些大明星还气派,郑兴安觉得自己有点晕了。 姐姐这几个朋友,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看起来都这么厉害? 原以为段俊希够牛了,但是看了肖东灿和赵大成,他觉得他们好像更厉害一点。 “你好。”肖东胜是知道叶纤红家世的,见他拘束,拍拍他的肩叫他随意。 重新坐下来后,看到肖焕彦拿着只鸡中翅,从厨房边啃边走出来,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满足,想来这鸡翅非常美味。 “洗手了没有?”肖东灿看他没用筷子,直接用手抓东西吃,问道。 “洗了。”小彦有点怕他的叔叔,乖乖地回答。“阿姨帮我洗了手,还打了香皂。” “哦。”听他这样说,肖东胜也放心了。 厨房的阿姨做事还算妥当,给侄子食物前,会叫他先洗手。 于是放心地让他在一边看电视,自己跟赵大成聊起了其它的事。 大哥过几天就要来了,肖东灿帮哥哥搜集的资料也差不多了,不过结果却不乐观。 肖家的计划原本很完美,凭借虞城良好的经济基础,大哥来这里镀两年金,然后想办法调到其它县市担任一把手,完成34岁前晋升到正处的人生规划。 没想到虞城的经济情况并没有想像中的好。 特别是棉纺厂和卫陶等几家大型国企,更是人浮于事,亏损严重,靠银行贷款勉强维持着。可是产品没有销路,工厂处于半停产状态,这就像一个无药可救的病人,用大补的人参吊着,看着没死,其实维持不了多久。 工人没事做,领不到工资,生活就会有困难。等工人活不下去了,就会爆发大规模的社会矛盾。 从某种角度来讲,用行政方式把企业的问题压制住,对企业没有好处,只要坏处。 这就像一个火药桶,你越压制不让它爆发,反弹力会更大。哪一天彻底爆炸了,杀伤力也就会更大。 而哥哥来虞城担任分管经济的副市长,这几个企业就是道绕不过去的坎。 肖东灿担心的是,本地的市领导在知道哥哥调来虞城,联合起来做局,让那些企业在哥哥初到时爆发,那哥哥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没办法解决这个难题。 如果在虞城遭遇滑铁卢,那不管对哥哥本人,还是对肖家,都是不小的损失。 表哥胡向谦比大哥才大两岁,已升到副厅了,大哥是副处,已落后了一大步。如果在虞城再出什么岔子,那两人的差距就更大了。 肖东灿已把这些情况向家里作了汇报,私下也在考虑,如何帮哥哥破解这个困局。 肖家在虞城虽然有些关系网,但是根子并不深厚,最得力的算是蒋家了。 所以今天明着是替胡向阳庆祝,实际上也有聚集朋友,一起商量事情的打算。 郑兴安坐在一边安静地听他们说话。 他们说得好像是京城和虞城发生的大事,他听不太懂。 叶纤红在厨房忙了一阵,菜大多做好了,只剩下回锅肉、排骨和菜心还没有炒,等客人到齐后再下锅。 “赵大成你搞什么鬼?怎么叫叶小姐下厨了?”肖东灿见叶纤红从里面出来,哪里还不知道今晚烧菜的人是谁,埋怨道。 叶纤红是侄子的恩人,他们还没想好怎么报答她,赵大成却指使她干厨师的话,他当然不乐意。 如果没人烧菜,可以跟自己讲啊!大不了去酒店叫个厨师过来,这是小事,肖家很容易解决。 “没关系的。”叶纤红笑着摆摆手。 在她的观念里,有机会烧东西给朋友吃,本来就是交友之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阿姨,这鸡翅真好吃!”肖焕彦走到叶纤红身边,仰着脸说道。 鸡翅已吃完,那味道让他回味无穷。他忍不住把手伸进嘴里,用舌头舔/了舔。 “不许舔手指。”叶纤红受不了地拍开他的手,“要吃再去厨房拿,我做了很多。” “谢谢阿姨。”听说还能去拿,肖焕彦开心极了,讨好地伸出脏兮兮的手,想来抱叶纤红的大/腿。 叶纤红闪身躲开,白了他一眼,这个熊孩子的脾气不像肖东灿,倒像胡向阳,也是怪了。 想着反正很多,给他们吃掉一点也没事,叶纤红把厨房里那盘鸡翅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给屋里几个当零嘴吃。 这东西咸甜适中,酥/软又有嚼劲,用来下酒当零食都不错,就算大人也会管不住嘴,一吃就停不下来,何况一个孩子。 从牙签盒里抽/出几根牙签,在每根中翅上插了一根,示意他们拿来吃,先挑了一根递给弟弟。 肖东灿和赵大成有些惊讶,他们从小受的教育,除非肚子饿了,可以找些饼干面包充饥,从来不会拿鸡翅这种食物当零食吃。见两个孩子吃得香甜,也迟疑地挑了一根。 这鸡翅颜色非常艳/丽,拿近后还能闻到一股甜香,真的非常诱人,两人也不再客气,张口啃了起来。 “这鸡翅怎么做的?怎么味道这么奇特?”肖东灿惊讶地问。 他们都是见多识广之辈,什么美食没有品尝过?今天居然被鸡翅的味道俘虏了。 “这叫可乐翅膀,是我的独门秘方。”见他们果然也喜欢,叶纤红咧开了嘴,跟他们开玩笑。“味道不错吧!” 用可乐焖鸡翅,也不知道是哪位大神创作的,反正前世流传开来后,快速进了千家万户,成了家庭宴客的必备佳肴。 特别是孩子,没有一个不喜欢的。 相对应的,鸡中翅的价格也一涨再涨。 “你们怎么回事?我们还没到就开吃?”门口传来一个大嗓门,气呼呼地嚷道。“有这样请客的吗?” 众人一起抬头,原来是胡向阳和姜皓他们来了。 #####上传小说一个多月,居然不知道书旗打赏那边,每天有一次免费的爱心的打赏机会。 喜欢这本小说的大大,砸颗爱心过来吧,温暖一下打赏还是零的作者君…… 第四十五章正式聚餐 刚才肖东灿到了后,赵大成就没有锁门,所以胡向阳一到门口,就看到屋子里的人,手里抓着什么东西,吃得正欢,忍不住爆发了。 “废话什么?”肖东胜遇到美食后,把哥哥的烦心事也丢开了,心情正愉快。见胡向阳发牢骚,瞪眼道:“想吃就快点动手,晚了就没有了?” “我还要。”肖焕彦手里的鸡翅才啃了一半,见这么多人来抢,怕自己抢不到下一个,连忙朝叶纤红叫道。 “给你。”叶纤红用牙签挑了一只递到他空着的手里。 肖焕彦向叶纤红笑了笑,满意地到一边去享受美食了。 胡向阳牙签也没用,抓了一只就一口咬下去,那滋味确实美味,特别是现在肚子正好饿了,那味道更是香了一倍。 叶纤红见他们吃得不顾形象,连忙给弟弟又拿了一只,这才回厨房烧菜去了。 茶几上的大盘子里,原先装了三十多只鸡翅,没一会就被众人下了肚。 胡向阳来得晚,只抢到两只,见盘底已空空如也,忍不住一阵闷气。 那种想吃又吃不到的挫败感,让他非常不爽。 很想去厨房看一看,还有什么好吃的解解馋,想到叶纤红就在里面,他又缩回了脚。 这个小姑娘已跟别的男人相亲,成了别人的女人,胡向阳内心非常抗拒这一点,所以不想单独跟她见面。 如果不是鸡翅太美味,他都想不碰她做的菜。 年纪还这么小,那么着急相亲做什么?胡向阳坐在沙发上,气呼呼地想。 赵大成作为主人,看到朋友都到齐了,就开始整理桌子,准备吃晚饭。 菜一个个端上来,特别是那盘油焖大虾和红烧鲳鱼,带着海鲜特有的鲜香,加上香葱烤干后,带着绍酒白糖辣酱等各种刺激味蕾的香味,让人闻一闻就食指大动。 因为赶时间,叶纤红只准备了六个热菜一个凉菜,不过每样菜份量都很足。 像油焖大虾,足足有五斤,装在一只大海碗里,满满当当的。特别像前世跟朋友去吃小龙虾,每次到了大排档,一点就是几斤,老板装在一个不锈钢盆里端出来,每次还被吃得干干净净。 胡向阳闻着那个味,只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急吼吼地朝赵大成嚷道。“快拿啤酒来,要冰的。” 这么好的下酒菜,不喝点酒,他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至于刚才决定不吃叶纤红做的东西,对不起,他早忘了。 现在天气刚由凉转热,冰啤酒配上香气扑鼻的香辣大虾,真是太爽了。 赵大成受不了胡向阳的大呼小叫,急急去冰箱拿啤酒了。 他本身就是个酒鬼,冰箱里平时也塞了十几瓶啤酒,应该足够哥们喝一阵了。 啤酒拿来了,玻璃杯却还没准备好,赵大成又去厨房找水杯。 胡向阳等不及了,他打开啤酒瓶盖,在瓶口随意擦了擦,直接对着瓶嘴喝了一口,满足地吁了一口气。 又伸筷子夹起一只大虾,放进嘴里。 焖透的大虾表面变得鲜红透亮,特别诱人,因为已收汁,外壳也变得非常美味,那些真正的吃客,在剥壳吃肉之前,都会将外壳先吮舔一遍。 胡向阳只觉得这大虾是前所未有的美味,他放下啤酒瓶,小心地剥开壳,将虾肉放进嘴里。 因为后背割虾线时已剖开,所以味道已入肉,胡向阳将虾放进嘴里,满足地大嚼起来。 其它几人见状,也学他的样子,拿瓶子直接吹,一时间只听到打开瓶盖的噗噗声。 赵大成见他们急着这样,只能无奈地苦笑,将杯子放到旁边的茶几上,剩了三只在桌上,给叶纤红姐弟和小彦装饮料喝。 郑兴安和肖焕彦一人拿了一瓶可乐,倒在杯子上,边喝边夹菜吃。 叶纤红还在厨房做菜,她现在做的是红烧排骨,除了放常规的桂皮茴香料酒冰糖之外,她另外加了特意叫赵大成买来的红腐乳。 绍兴本地产的红腐乳,带有特别的酒香,加在肉里味道会很特别,前世叶纤红尝过这道菜后,专门查找资料研究做法,试了几次,才做出真正美味的腐乳酱排。 等排骨煮熟,她开大火收干汁,关了火把排骨盛出来,端到外面。 走动间,那腐乳特有的浓香已钻进众人的鼻孔,勾得他们一起抬头,向叶纤红的手里看来。 叶纤红见这些人吃东西像打仗一样,一会儿功夫,一盘虾就下去了一半,不由咋舌。 幸亏自己有先见之明,做的量特别多,否则吃到一半没菜了,那真的失礼了。 等大半盘排骨下肚,这些人才稍微消停一些,主要是肚子已有七分饱,没办法/像开始那样狂吃猛吃了。 “你把叶小姐请来做菜,看来是请对了。”肖东灿喝了一口啤酒,感慨地说道。 以他们的身份,吃餐馆自然是家常便饭,但是不管在高档的私家菜馆,还是打美味招牌的特色酒店,似乎味道都不及今天这桌菜。 “那是。”赵大成自然很得意。 看在场所有人的吃相,就知道他们吃得过瘾,做为请客的主人,还有什么比这更满足的呢! “叶小姐,你也出来吃吧!”肖东灿对着厨房叫了一声。“菜够吃了,没下锅的就不用烧了。” “好的。”叶纤红应道。“我把菜心炒完就来。” 回锅肉已烧好,正在装盘,最后一个香菇菜心,也很快的,所以她打算把菜烧完。 前面除了凉拌茼蒿是素的,其实都是大鱼大/肉,最后一个青菜不能省。 看叶纤红把回锅肉放在桌上,依然香气扑鼻,大家伸筷子的动作却慢了许多,肚子已饱了,所以只是小口尝了尝了。 等叶纤红把最后一道青菜端上来,赵大成向叶纤红递去一杯啤酒。“今天辛苦了,坐下来喝杯酒——” “算了,还是给我一杯可乐吧。”叶纤红重生后,还没有喝过酒,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怎么样,所以拒绝了。 不是不放心这些人,而是不想给他们留下坏印象。 一个女孩子脸喝得红红的,混在一群大男人中间,这样很容易给人轻佻的感觉。 “行。”赵大成也没勉强,把啤酒放到自己面前,给她倒了一杯可乐。 肖焕彦这时候已吃饱,心满意足地下了桌子,来到沙发前,准备看动画片。 郑兴安也吃得差不多了,和这些大哥哥坐在一起,感觉很拘束,就下了桌,坐到肖焕彦旁边,跟他一起看电视。 “小彦,去洗手,回来再看电视。”肖东灿看侄子脸上手上全是菜汁油污,像只小花猫一样坐在沙发上,忍不住吼了一句。 肖焕彦嘟了嘟嘴,懒洋洋地不想动,怕叔叔发火,最后还是站起来老实去洗手间了。 “安安,你陪小彦去吧!”叶纤红不放心,叫道:“帮他洗一洗,别把他的衣服打湿/了。” “哦。”郑兴安应了声,走过去拉肖焕彦的手。 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总觉得她对弟弟的关心,有点过头,搞得他都要妒忌了。 叶纤红喝完可乐,去盛了半碗饭,就着酱排骨和茼蒿,很快就吃完了。 其它男人又是啤酒又是鸡翅、排骨和大虾,饭也吃不下了,等叶纤红吃完,也放下筷子。 “吃得好饱。”一直斯斯文文的蒋建辉笑着摸了摸肚子。 “主要是叶小姐的做菜水平高。”姜皓也难得地夸了一句。 “你们喜欢吃就好。”他们这么捧场,叶纤红也很有成就感,笑着说了一句。 第四十六章未来计划 看大家都吃好了,叶纤红站起来收拾桌子,其它人也不好意思叫她一个人动手,主动站起来帮忙。 等收拾好桌子,赵大成给众人泡了茶,叶纤红把厨房简单整理了一下,也出来了。 大家团团围坐在桌子边,一时间有些沉默。 今天要聊什么事,大家来前就已清楚了。 只是这个问题有点沉重,所以谁也没有主动开口。 等喝完一杯茶,又添满水,肖东灿终于出了声。 他把这些天搞到的资料,挑重点的说了说,又把面临的问题和自己的担心,说了出来,征询大家的意见。 在场的人,限于年纪,大多数没有真正参与过这种操作的经历。但是出身的原因,从小耳濡目染,对这些勾心斗角的事并不陌生。 “那几家国企老总的背景调查清楚了吗?”蒋建辉首先开口。 他的经历比其它人更丰富,看问题也最一针见血。 “当然。”肖东灿回答道。“棉纺厂的宋德林,是副市长陈栋的人,而这个陈栋,据说是最有希望升为常务副市长的人,我哥调过来,挡了他的路,应该是目前明面上最大的敌人。” 众人一听,一齐皱眉,看来麻烦真的不小。 “至于卫陶的李程江,是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宋保国的人。”肖东灿继续开口。“以宋保国的资历,暂时没有升上去的可能,所以相对比较低调,不会有兴趣跟人打擂台。” 这是好消息。 如果肖东胜一来,就要直接面对两个同级别对手的狙击,再加上他们身后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那难度就太大了。 “有没有办法抓/住宋德林的把柄?最好快刀斩乱麻,在东胜哥来之前,把他拿下。”赵大成毕竟是当警察的,看问题自然用自己的角度。 这时候因为法制不健全,国企老总或多或少都有问题,赵大成这样说,也算不上错。 宋德林拿下后,陈栋必定有所顾忌,不敢明目张胆对付肖东胜,肖东胜就有时间熟悉虞城,也能缓出手来,慢慢解决那些企业的问题。 “这个估计不行。”肖东灿摇摇头。“除非是出了了不得的大事,谁沾手谁跟着倒霉。否则有陈栋在,这样做意义不大,反而会打草惊蛇,让他们警惕。如果他们把问题掩藏起来,后面会更难处理。” 赵大成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肖东灿的话,心里却打算暗里调查宋德林。 最好他没有犯大错,否则他一定会把他送进牢里。 叶纤红坐在一边,没有插嘴。 他们讨论的内容,都是国家大事,离她的生活有些远,不是现在的她需要关心的。 再说以她的能力,也未必帮得上忙。 不过在这样的氛围下,她也不知不觉开动大脑,思考如果自己是肖东胜,应该如何应付眼前的难题。 国企改革,不管是影视剧,还是现实中,前世的经历都告诉叶纤红,它永远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难点。 她依稀记得国企的几次重大改革,从早期的改变所有制,也就是鼓励个人承包,中间的破产重组,股份制改革,到后期的政企分开,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都离不开一个目的,就是盘活资产,轻装上阵,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这些大道理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涉及太多的关系和利益,往往改革的刀切下去,最后受伤的,恰恰是无数无辜的劳动者。 叶纤红并不是太明白这些政策上的事,在她想来,任何一家健全的企业,都得有一名合格的掌舵人,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做不到这两点,不管国企,还是民企,最后都逃不过倒闭的命运。 像虞城的棉纺厂,如果下游有大型的服装厂或家居厂,照后世的订单模式安排生产,扭亏为盈其实没有那么难。当然前提是,有一个合格的厂长,否则生产一团糟,那就谁也救不了他们。 也就是说,解决棉纺厂的问题,最迫切的是需要找到一家大型服装厂和一个合格的厂长。 或者自己可以办一家服装厂?叶纤红暗暗思量。 以她对服装行业的了解,设计出这个时代普罗大众喜欢的款式,应该不会很难。 这时候竞争比较少,前世那些服装品牌,大多还处于草创阶段,不成气候和规模。要到二千年前后,中国加入WTO,跟国外的服装企业血拼过之后,大家才有了品牌意识。 那时候国产品牌开始遍地开花,有的甚至走向国际,达到一流品牌的水准。 不过想想办服装厂的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自己哪有能力筹措到,叶纤红打了退堂鼓。 男人们刚才还在讨论可行的方案,说着说着话题就偏了。 从虞城的企业,跳到各自的现状,于是有人叹起了苦经,说自己没有钱用,连车子也买不起。 这时候国外的车企开始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全民骑自行车上班的场景,开始发生了变化。一些早期的个体户和下海的机关人员,赚钱买了车,开始过起了有房有车的富豪生活。 这些情况在京城和深圳尤其普遍,很多年轻人受不了诱/惑,甚至考虑不顾家里长辈的劝阻,弃政从商。 在座的人,大多数因为得不到家族的资源,所以外表看着光鲜,实际上手里没几个钱,从商对他们来说,非常有吸引力,甚至肖东灿也动过这样的念头。 叶纤红记得,九十年代初确实刮过一阵下海风,特别是今年,据说有十二万人辞职下海,有一千万人停薪留职。 不过这股风潮并不长久,公务员这个特殊职业,越到后面越吃香,甚至出现千人万人争一个职位的地步。 想想也容易理解,在政府部门工作时,虽说是在做“服务”,但更多的时候,都是别人来找自己办事儿。而创业时,只能到处求人。跟留在机关的同事朋友相比,他们的生活质量反而不如他们。 特别是下海的人里,很多人创业只是赚了小钱,算不上成功。而公务员的工作,旱涝保收,体面又有尊严。 于是又掀起了回归体制的浪潮。 叶纤红没有去劝阻他们,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重生的经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长远的眼光。 这时候的机关工作人员,还不叫公务员,待遇也一般,当然更没有公务员法。 既然这样,倒是可以提醒他们私下赚些钱。 他们每个人都有后台,如果投资一些公司或者商铺,再找个信得过的代言人替他们打理琐事,那不是解决手头紧的麻烦了吗? 如果这些人展开合作,说不定几年后,能搞出几个跨国公司,甚至五百强公司,那就厉害了。 第四十七章解决之道 叶纤红前世一直在深圳,对虞城老家的关注,主要在一些大的政策上,比如县城重心移到城北,比如撤市设区,那些具体的企业或政府官员,她记得不是很清楚。 重生前,虞城选择上市的企业不少,除了那些靠炒地皮做房地产发家的大公司,很多企业成功,其实有运气成份在内,只有两家大型企业,她认为是抓准了市场,所以才能发展得这么好。 一家是以生产建筑装饰材料起家的东星集团,另一家是生产电机为主的茂昌集团。 九十年代房地产刚起步,大量的资金进入这个行业,而东星做为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生产企业,随着房地产的发展而一起壮大,很快成为行业中的翘楚。 而生产电机的茂昌更容易理解了,九十年代开始,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家家户户或多或少都有了家电。而他们生产的小型电机,几乎所有家电都要用到,小到吹风机、电动剃须刀,大到吸尘器、电风扇等等。 如果投资创业,这两个行业确实是理想行业,叶纤红暗暗想着。 “叶小姐在想什么?”肖东灿见叶纤红忽而皱眉,忽而摇头,忽而会心一笑,惊讶地问道。 “我在想——现在做什么最赚钱?”叶纤红见肖东灿突然点自己的名,没有惊讶,只是笑着回答道。 “哦。”肖东灿点点头,一付洗耳恭听的表情。“那我们就听听你的高见,说不定会给我们带来启发。” 肖东灿这样也是有感而发。 对叶纤红的的观感,他算得上一日三变。 没见面前,他以为她只是个傻大胆型的女孩子,只是运气好,才救下了侄子。 后来见了面,才发现她比自己想像得成熟和老练,面对他们这些京城来的男孩子,没有一点拘束和自卑,还敢调侃赵大成,摸胡向阳的胸,如果不是内心足够强大,根本没勇气跟他们平等交流吧! 他是调查过叶纤红的,知道她过往的经历。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小时候又过得特别压抑,成年后能有这样蜕变,说明她是个有想法有毅力的女孩子。 “高见算不上,只是一些不成熟想法吧。”叶纤红可不想被人当怪物来研究,说话时很注意分寸。 胡向阳见表哥这么重视叶纤红,不露痕迹地望了她一眼,别扭地转过脸。 对叶纤红这个人,他自己也搞不明白是什么心思。 在场的朋友里,明明是自己最先跟她认识的,为什么现在倒过来了,反而变成他们跟她更熟悉的样子? 赵大成大大咧咧地叫她帮自己炒菜做饭,表哥也跟她一点不见外,只有自己跟她说不上话? 哼,一个乡下妞而已,有什么好稀罕的?胡向阳自我安慰着。 可是心里的失落,却开始生根发芽,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 “我发现你们刚才在讨论的是,怎么解决国企存在的难题?”叶纤红组织了一下用词。“你们的方法,都倾向于从企业内部解决问题,而我的想法恰好相反——” “哦。”肖东灿来了兴趣。“请继续说。” 他们刚才商量了半天,没找到一条可操作的方法,一时陷入了死胡同。 听叶纤红的意思,似乎可以另辟蹊径,从别的地方迂回过去。如果真的有效,那真的太好了。 “企业现在的问题是,管理混乱,产品销不出去,造成生产停止,工人没活干。而那些管理人员,工资照拿,班照上。”叶纤红尽量用大白话把想法表达出来。“而你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工人因为活不下去,去市里闹,从而影响到市领导——” “没错。”肖东灿点点头。“过几天我哥哥就要调来虞城提任分管经济的常务副市长,我担心他的政治对手借国企为难他。” “工人活不下去,是因为没活干。”叶纤红轻描淡写地说道:“如果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在虞城开几家大型企业,把那些国企下岗职业招进来,这个问题会不会更容易解决?” 见肖东灿正式和自己说出他哥哥调来虞城的事,说明已不把自己当外人,叶纤红说话也少了一些顾忌。 “这个办法好。”蒋建辉首先赞同道。 他本身就是企业高管,知道叶纤红的思路没错。 何况以肖家的底子,要在虞城办几家企业,根本不必动用资源,只须放出风去,自然有人愿意来投资。 大把人想抱肖家的大/腿,这种捧人利已的好事,商人最喜欢做了。 “至于那几家国企,只要工人稳定下来了,解决也就容易了。”叶纤红继续说道。 “我承认你说的话有一家道理。”胡向阳瞥了叶纤红一眼,不知怎么的,就想跟她抬扛。“不过国企容易解决,这话就吹得有点大了。如果真的那么容易,我们这些人还用得着这么为难?” “是吗?”叶纤红笑盈盈地望了胡向阳一眼,这个臭美闷骚的男人似乎在跟自己赌气,也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了。不过这样的胡向阳更有趣和好玩,叶纤红喜欢。“那我给你支支招。” “愿听高见。”胡向阳话里的讽刺意味,让肖东灿赵大成他们皱了皱眉。 作为兄弟,自然不会在这样的场合拆他的台,所以即使心里不赞成,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想着等一下分开后,跟他私下聊一聊,到底叶纤红跟他有什么私人恩怨。 “我拿棉纺厂来举例吧。”叶纤红把胡向阳当成赌气的孩子,脸上的笑意更盛了。“其实不管是生产问题,还是人事问题,归根结底就一条,谁能给企业带来利益,谁就有话语权。” 蒋建辉点点头。 他觉得这时候的叶纤红,不像一个普通的乡下女孩子,倒像一个在企业浸/淫几十年的职场精英,头头是道地谈着企业管理思路,连他也大受启发。 “如果我们办一家大型服装厂,需要的面料需要棉纺厂一年不间断地生产,那生产问题是不是就解决了。”叶纤红望着胡向阳阴沉的脸,故意望着他说道。 “说的容易。”胡向阳不肯认输。“问题是厂长根本没有把心思用在生产上,这个问题没有解决,订单再多也没用。” “那就更简单了。”叶纤红做了总结。“只须市里派一个审计小组,把棉纺厂最近十年的帐查一查,厂长如果像你说的,根本没有经营企业的能力,那他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得进班房吃牢饭了。” 这些点子其实并不新鲜,前世有起码阅历的成年人,应该都能说上几句,只不过现在是九二年,很多人还不熟悉这些手段而已。 “说的好。”肖东灿忍不住拍了拍手。 他发现刚才着急上火的事,被叶纤红一分析,只觉得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原来不是事情难以解决,而是自己坐井观天了。 他一直以为圈子里这些人,算得上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没想到还比不上一个叶纤红。 看来他们得好好反思自己了。 第四十八章京城肖家 直到晚上十点,赵大成家的聚会才散场,叶纤红跟他们一一话别后,领着弟弟回家。 郑兴安从姐姐那里知道赵大成、胡向阳等人的身份后,兴奋得睡不着觉。 那些可都是传说中的公子哥啊!自己居然跟他们坐在一起吃饭,光想想他就刺激得要死。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把自己当成外人,像对弟弟一样照顾自己。 如果告诉祝郁和张建盛,他们一定不会相信,当自己在吹牛。 算了,还是别跟他们说了,他们是姐姐的朋友,自己只是沾了姐姐的光。 又想起姐姐跟他们侃侃而谈的样子,越发觉得姐姐厉害。 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姐姐一样,有那样的本事呢?郑兴安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瞎想。 叶纤红也躺到了床/上,她的想法没那么复杂,自己既然有机会认识这些太子党,当然要跟他们搞好关系。 今晚她卖弄自己的见识,就是想通过这种恰如其分地表现,体现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毕竟一个有用的叶纤红跟一个只会讨好人的叶纤红,在这些公子哥心目中,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何况自己也有创业的打算,在一没资本二没人脉的情况下,利用一下他们的影响力,或者拉他们一起合作,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只不过她的饵已放出去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去咬。 ………… 胡向阳与朋友们分开后,和肖东灿一起带肖焕彦回家。 肖东灿叔侄暂时住在自己的家里,肖东灿的工作还没定下来,所以还没有安家,要等工作地点确定后,再考虑在当地买房。 肖焕彦离开前就已睡着,此时趴在胡向阳的背上,随着他的走动,身子一颠一颠的晃着。 晚上因为吃了太多东西,睡下后就流了一大堆口水,浸/湿/了胡向阳的后背。 一路上,两人都沉默着。 胡向阳在烦恼叶纤红对自己的态度,肖东灿在思考等一下如何向父亲汇报。 一直让父亲和大哥头疼不已的烦心事,经叶纤红一番剖析,顿时茅塞顿开,他相信父亲和大哥听了,肯定也会大加赞赏,所以想尽快告诉他们,以便他们及早做出决策。 兄弟两人感情自小就好,大哥一直是他学习的榜样。以前不管碰到什么事,大哥都会站在他面前,替他解决麻烦。等长大后,他最梦寐以求的事,就是能帮大哥解决难题。 没想到今天真的实现了。 “叶纤红那些话,真的可行吗?”胡向阳对经济那一块不是很熟,虽然觉得叶纤红的话很有道理,却不敢确定。 “那是当然。”肖东灿兴奋地回答。“她的那些方法,绝对是打破僵局最好的方法了——” “哦。”胡向阳应了一声,心情非常复杂。 那个叶纤红真的有这么厉害,连表哥也这样夸她? “对了,向阳。”肖东灿认真地望了表弟一眼,疑惑地问:“你对那个叶纤红,是不是有别的心思?” 表弟最近的情绪太反常了,让他不得不做这样的联想。 “怎么可能?”胡向阳吓了一跳,连忙否认。 那个黄毛丫头有什么好,他怎么可能对她起什么心思? “没有就好。”肖东灿语气慎重地提醒道:“叶纤红是个很特别的人,很容易让人忘了他的年纪和出身,但是她私生女的身份,注定跟我们只能交朋友,不能谈感情。” “我知道。”胡向阳闷闷地应道。 不管是肖家还是胡家,即使在京城排不上号,但是都是有头有脑的家族,绝不可能娶一个私生女进门,让其它家族的人看笑话。 他可以一事无成,但绝不能给家族丢脸,这一点他们记得很清楚。 等回到家,肖东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京城的父亲和大哥,把叶纤红的话仔细复述了一遍,并说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 夜深了,喧嚣的京城也开始静了下来。 肖家书房里,肖东胜神情严肃地坐在红木沙发上,父亲肖培刚则背对着他,正在接电话。 两天前,表弟胡向阳打来电话,向他们说起那天发生的事,并对自己的疏忽大意道了歉。 这件事看起来不大,后果却很严重,肖东胜当时惊出一身冷汗。 虽然从一开始就认定这是件意外,不存在有人蓄意制造事端的可能,但是小心无大错,他们还是叫弟弟调查了相关的人,以便他们做作最正确的判断。 后来确定确实是个意外,他也松了一口气。 儿子发生意外,他最担心的是,因为自己调去虞城,挡人别人的道,有人看他不顺眼,向他的家人动手。 现在看来是想多了,事情还没有恶劣到这种程度。 这两年京城风/波不断。要不要继续改革开放,成了所有矛盾的焦点,两方势力各不相让,即使邓公南巡,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依然有人不死心,想逆大势而行。 肖家的老爷子,当初曾在邓公手下工作,是坚定的改革派,这自然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 自从老爷子去世后,肖家的势力大不如前,全靠父亲肖培刚苦苦支撑着。 他今年已五十八岁,在政务院某部担任副部/长,到了这个年纪,如果上面没有大人物提携,等于已断了上升的机会,所以他把精力放在培养下一代身上,希望自己尽快成长,等他退休后,能撑起这个家。 虞城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浙东,经济基础好,如果能保持现在的发展速度,很容易出政绩,所以父亲盯上了那里,运作了近一年,终于把自己送到分管经济的常务副市长位置。 官场上历来是僧多粥少,自家看中那个位置,其它人肯定也眼红,所以上任前,他们一直防着其它人下黑手。 本以为上任前,会平静些日子,没想到弟弟又打来电话,也不知道他查到了什么,这么紧急地连夜打过来,肖东胜望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有些忐忑。 “知道了。”肖培刚听完小儿子的汇报,沉吟了一下,准备挂掉电话。 想了想,又拿起话筒,加了一句:“跟那个女孩子处理好关系,你哥哥到虞城后,能不能坐稳那个位置,说不定关键就在她身上。” 等小儿子郑重其事地应下来,他才挂了电话。 “爸,东灿他怎么说?”肖东胜关心则乱,见父亲走过来,站起来问道。 “这是件好事,你放心好了。”肖培刚此时的难得地露出笑脸,笑着说道。 这几天父子俩都不平静,思考着如何破解虞城的困局,却没找到好方法,没想到他不抱希望的小儿子,反而给他带来了好消息。 “虞城的局面,已找到解决的方法了。”见儿子依然忧心忡忡,肖培刚直接给儿子吃了颗定心丸。 “那就好。”肖东胜一听,舒了一口长气。 父亲不会拿这件事开玩笑,他说有办法了,肯定是真的能解决虞城的难题了。 见父亲在对面坐下来,他也重新坐了回去。 肖培刚也不吊儿子的胃口,把刚才的电话内容大致说一了遍,又感叹道:“真没想到,当初救了小彦的小姑娘,居然还有大智慧,轻易就破解了虞城的难题——” 肖东胜也觉得不可思议,那个小姑娘不是才十九岁吗?怎么能有这个见识? “所以说嘛!高手在民间。”肖培刚又提醒儿子。“你别因为年轻就小看她,等到了虞城,要跟她搞好关系,就不定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你放心吧爸。”肖东胜虽然有着京城世家子弟特有的骄傲,该有理智还是不缺的。“就凭她救了小彦这一点,我也会当她是自己人,好好跟她相处。” “嗯。”肖培刚是了解儿子的,见他上了心,也就安心了。 提点完儿子,肖老爷子又开始布置明天的事情,安排哪些人去虞城考察投资,哪些人陪儿子一起去虞城,担任儿子的幕僚,一直商量到深夜,俩人才分别回屋安心睡觉。 第四十九章证人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把弟弟送到学校,顺便去美容店看了看,见没什么事,就回到了医院。 妈妈今天的气色,比昨天又好了许多。 看来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她反而放下了心头的大石,加上治病没有借钱,缺钱给她带来的担忧也放下了,这样一来,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憧憬,身体自然开始恢复。 父女俩都很欣喜,照这样下去,再过一两天,就可以把她送回家休养了。 此时的曹娥大酒店大堂,迎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是那个大堂晕倒的老人,在医院治疗一天后,身体恢复了健康。今天刚出院,就在孙子的搀扶下,来酒店找人了。 那天老人摔倒后,开始时大脑还是清醒的,只是手脚不能动,眼睛也没有力气睁开,所以只听到了酒店最初发生的事。 让他气愤的是,那个扶住自己的小姑娘,在掐自己仁中没效的情况下,叫另一个小姑娘帮忙打120急救,那人不但没去打,反而污蔑那个好心的小姑娘。 老人本来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最不喜欢这种心思复杂的人,担心救他的小姑娘吃亏,今天特意过来说明一下。当然也想当面谢谢那个救命恩人。 “你找叶纤红啊!她被酒店停职了。”朱亚婷一听老人的来意,立即知道他是谁了,心里暗喜,故意把停职两个字说得很重。 那天发生的事,叶纤红跟她详细诉说过。 对于好友被停职,她自然为她鸣不平,可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她也无能为力。 现在老人过来了,她觉得为她翻案的机会来了。 “停职?为什么?”老人一听,果然激动了。 她不过个前台服务员,又不是酒店高管,如果做错了事,直接开除就是了,还停什么职? 只有事情没搞清楚,怕当事人不服,才会有停职这个说法,老人非常确信,这件事跟自己有关。 “爷爷,你别着急。”老人的孙子见爷爷脸红脖子粗地要发火,连忙安抚他。 老人年纪大了,情绪不能太激动,会影响身体的健康。何况爷爷刚从医院出来,身体本来就没有彻底恢复,更要防止病情复发。 “我没事。”老人转头瞪了孙子一眼。“你别管我。” 自己才七十出头,年轻着呢?偏偏儿子媳妇把自己当糟老头,什么事都要管,真是烦死了。 现在倒好,连孙子也敢管自己了。 见老人发怒,朱亚婷没敢再出声。 刚才一时冲动,把老人惹得上了火,如果因为自己的刺激,让他病情反复,那罪过就大了。 “我们去那边坐吧!”男孩子没有在意爷爷的怒火,搀着他的胳膊朝不远处的沙发指了指,又吩咐朱亚婷:“你去把你们经理叫来,我们有事跟他说——” “好的,我马上打电话给他。”朱亚婷眉飞色舞地回答。 老人的孙子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脸圆圆得像是没脾气的邻家大男孩,此时面无表情地吩咐人,朱亚婷突然有种面对总经理的压迫感,不敢有一点的违逆。 不过心情还是很愉快。 他们越厉害,经理就越不敢得罪他们,好友的工作也就越稳固了。 见祖孙两人去那边休息,朱亚婷急忙拨通内线电话,把这件事向经理做了汇报。 “我知道了。”客房经理在办公室里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因为总经理出差,他停了叶纤红的职后,向孟副总做了汇报。 副总没有说什么,只是提醒他员工离职后,要及时办理好手续。 他马上有数了,所以打算这两天就通知叶纤红来办离职手续。 没想到今天那个当事人也来了,那正好,一并把这件事解决。 踱着方步来到一楼大堂,看到沙发上坐着一老一少两人,他走过去打招呼。 老人穿了件浅灰色的宽大老头汗衫,下面一条宽松的大裆裤,像街边那些退休工人一样,非常不起眼。倒是那个年轻人,穿了套得体的休闲薄西服,看起来非常精神。 老人坐下来后,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此时望着走到自己面前的男人,没有出声,只是眼神突然变得锐利了。 等了好一会,老人才开了口。 “你就是这里的客房经理?”话里没有任何客套,他直接发问道。 “是的。”客房经理的脸色已郑重起来,回答时也有些犹豫:“我是曹娥大酒店的客房经理周志杰,您老贵姓?” 听手下说,那个老人是来借洗手间才晕倒的,他以为老人年纪一大把了,出来也没个家人陪着,肯定是个不受家庭重视的糟老头。所以根本没有想过要代表酒店去探望一下,更别说处理叶纤红时,尊重一下老人的意见了。 现在见了面,这个看起来非常普通的老人,却给他强烈的压迫感,这让他有些心慌。 难道老人并不是普通人,退休前曾是哪个单位的领导? “我姓戴。”戴老盯着周志杰的脸,看他从满不在乎转为慎重的表情,心里有些不齿。 这人明显是棵墙头草,没有一点职业操守。谁说话管用,他就倒向哪里。 “我就是想问一下。”戴老在看清他的为人之后,怒火反而越来越淡。“那个扶我并帮我打120急救的小姑娘,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酒店停职?” 他的眼神已收敛起来,语气也变得非常平淡,一付乡下老头没事瞎打听的口气。 周志杰松了一口气,老人刚才给他的感觉非常不好,让他甚至有点腿软。 如果老人再逼/迫一下,他说不定就会说出心里真实的想法,并把责任推到副总身上。 不过现在不必了,他安慰自己。如果老人真的是大领导,哪里会用这么和气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哦。”周志杰眼珠子习惯性地快速转了转,心里在思考如何措词,才能让老人接受。“那个叶纤红因为平时表现就不好,所以戴老在酒店晕倒时,同事才会怀疑她撞了你——” “原来如此。”戴老淡淡应了一声。 这么小儿科的借口,他哪里会相信,不过也没兴趣戳穿他。 第五十章离职 “那我这个当事人,现在来替她证明,她并没有撞到我,你们是不是可以马上恢复她的工作?”戴老认真地问道。 “这个——”周志杰吱唔起来。 他刚刚答应孟副总辞退叶纤红,现在哪敢同意让她复职,这不是打孟副总的脸吗? 不过面前的老人让他看不透,他也不敢把拒绝的话说得太满。 “怎么?不相信我?”戴老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声音忍不住又提高了。 “当然不是,我是怕您不清楚真实的情况。”周志杰连连摆手,一付真心为他着想的语气。“毕竟当时您已头昏眼花,怎么知道是不是叶纤红撞了你,才让您摔倒的呢?” “你以为我老糊涂了,连这个也分不清了?”老人最讨厌别人说他老,所以说话已不客气了。 周志杰一听,不知道怎么反驳他的话,只能求助地望向旁边的年轻人。 男孩子并没他想像的好忽悠,只是脸色难看地盯了他一眼,冷漠地插嘴:“如果我们不管她有没有撞到爷爷,都希望她继续在这里工作,酒店方面还有问题吗?” 这么小的一件事,还跟他们打官腔,男孩子早不耐烦了。 今天陪爷爷过来,无非是想谢谢那个小姑娘,并保证她的工作不出问题,他哪有兴趣跟周志杰这样的人扯皮。 “这个——”周志杰没想到年轻人说话更直接,一下子把他的所有借口全堵死了,心里有些发慌。 在对方咄咄逼人的注视下,他明白不可能两面讨好了,心里衡量了半晌,终于摇摇头:“很抱歉,叶纤红必须辞退。” 这句话一出口,心里像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反而浑身轻松了。 “好,很好。”老人听到这个答案,连再望对方一眼的兴趣也没有了。他慢慢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拍拍孙子的胳膊。“我们回去吧!” 望着两人离开,周志杰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于是来到孟副总的办公室,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别担心,你这样做没错。”孟副总安慰他。“我们是大酒店,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不能因为有人求情,就姑息放纵犯错的员工。” 周志杰听他一说,心里的不安也淡了些,自我催眠地想:自己这样做也是为酒店好,又不是为了自己的捞好处? 带着这样的心态回到办公室,给自己倒了杯水。等水喝完,他已变得心安理得,没有一丝精神负担了。 而朱亚婷是真心失望,没想到酒店方面辞退叶纤红的决心这么大,连受害者的求情也不管用了。 下班的时候,她打电话给叶纤红,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叶纤红正在家里准备晚饭,接到电话很意外,没想到那个老人这么快就来替她做证了。 更让她意外的是,酒店的孟副总,为了自己的女儿,真的一点脸面也不顾了。 既然如此,她也没必要拖拖拉拉,搞得自己很难看。 放下电话后,就直接去了酒店,办理离职手续。 周志杰见这件事办得这么顺利,也没为难叶纤红,把她的工资结算清楚后,通知她三天内搬走宿舍的行李,就让她离开了。 ………… 在相关人员松了口气的时候,远在京城开会的曹娥大酒店老总,却接到一个电话,把他吓得不轻。 电话是虞城市市政办公室接待科打过来的,对方告诉他,曹娥大酒店的所有公费接待项目已被取消,以后也将丧失公务接待的资格。 “为什么?”酒店老总跟对方相识多年,也算得上老朋友了,说话就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了出来。 曹娥大酒店是虞城最早的三星级酒店之一,因为环境好,市府有公务接待,一般都安排在这里。一年下来,公费接待要占近一半的营业额,这一块失去,酒店今年肯定要亏损了,如果不能恢复这块收入,后果很难预料。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做为酒店老总,肯定会被出资方拿来出气,说不定一回酒店,饭碗就砸了。 “你自己还不知道?”对方见他居然这样问,怪异地反问道。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酒店老总居然什么都不知道,还要自己告诉他。 这样的总经理,啧啧,他都替对方脸红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京城出差,要到后天才能回去——”感觉到对方话里没表达出来的嘲讽,他的脸烫得厉害。 谁惹的事,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居然没人向他这个老总汇报,让他成了聋子和瞎子,这才是他最丢脸的地方。 这只能说明他对酒店的掌控力非常有限,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以为他已被架空了。 好在现在是在打电话,如果面对面,他都羞臊得不敢见人了。 “这样啊!”对方倒没有落井下石的意思,反而饶有兴趣地跟他八卦:“今天下午有人在我们老大那里拍桌子,说曹娥大酒店管理一团糟,怎么可以把公务接待放在那里?吓得老大把我们全部召集起来,通知取消一切相关的公务接待——” “什么?”老总都要流瀑布汗了。 接待科那群人,大多是眼睛长在头顶的二代,就算是市里的几个老大,也很少这样直接对接待科发火。他们曹娥大酒店到底惹了谁?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 顾不得被对方笑话,老总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大人物到底是何方神仙?” “这个还真是没人惹得起的神仙。”对方说话时多了些恭敬。“即使他把虞城搞得天翻地覆,估计大家也只能陪笑脸——” “到底是谁?”老总越听心越慌,可是不知道答案,他连垂死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他姓戴,以你的见识,应该能想起来了吧?”对方给了他一个提示。 “戴老戴柄焱——”老总惊呼出声。 姓戴又能在虞城如入无人之境的,除了戴老爷子,他想不起还有谁有这么大的能量。 “没错,就是他。”提到戴老的名字,他也马上换了语气,实在是虞城的官员,很少有人没受戴老的恩惠。 戴老文革后复出,就在地区担任副书记,因为虞城是他的家乡,这些年没少提拔本地人上去。等他升到省组织部担任副部/长,更是对虞城人多有关照,可以这样说,虞城现在在位的领导,很多是戴老考察后才升上去的。 “谁眼睛这么瞎,得罪了戴老。”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老总吃了他的心都有。 “你现在急也没用,等回去再想办法补救吧。”见老朋友真的被蒙在鼓里,他只能这样安慰他。 第五十一章意外收获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继续送早饭去医院,顺便把爸爸替换下来,让他回家休息。 郑建国也没跟女儿客气,吃了早饭后,就回家睡觉去了。 叶妈妈这两天吃得好睡得好,病怏怏的腊黄脸色,似乎红/润了一些,连精神也旺/盛了许多。这时候靠坐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女儿聊着天。 她是个闲不住的人,身体轻松下来就想找事做。 这时候开始抱怨医院离家太远,想拿些手工活来做也不方便。一天到晚这样无所事事,太无聊也太浪费时间。如果能钩围巾,说不定已赚了十几块钱了。 不过她也是发发牢骚,明天已打算出院,今天再无聊,也很快过去了。 叶纤红笑妈妈是个劳碌命,不懂得享福,在医院都还想着干活。 妈妈的话也给她提了个醒,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一天到晚在床/上确实难熬,她早应该给妈妈准备消遣的东西。 早上出来时,路过报刊亭,买几本杂志回来就好了。 妈妈读过初中,文化程度不低,应该喜欢看。 对妈妈这样的农村妇女来说,苦点累点不怕,最怕这样无所事事。在家忙着才不会觉得烦恼,适当干点体力活,反而更有利于身心健康。 空下来的时候,听听戏看看电视,这才是她向往的生活。 那就买个录音机给她带回去吧,她喜欢听越剧,可以多买些戏曲磁带,家里热热闹闹的,她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至于电视机,现在没钱买,只能暂不考虑了,等自己赚到钱再说。何况现在的彩电贵得要死,几年后彩电行业大洗牌,那时买就便宜了。 跟妈妈打了个招呼,叶纤红往外走。 走到医院门口,在大路边上望了望,没有看到熟悉的报刊亭。 没理由啊,医院这种地方人流量大,怎么没在这里安个报亭呢? 往对面的小区走了几十米,看到有人在底下的附房开了间报刊小店,叶纤红这才想起,这时候还没有报刊亭这个事物,要到二千年左右才会出现。 最初建的报刊亭,是统一的邮政绿亭子,还是国家发文要求建设的,说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其实聪明人都知道,它最重要的目的,是解决下岗职业的就业问题。 想到肖东灿的哥哥马上就要调来虞城,叶纤红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如果他能牵头虞城市政府,在城市主要街道和机关学校建便民报刊亭,便宜租给下岗职业,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那肯定是一个亮眼的政绩工程,顺便也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叶纤红把这件事记在心上,打算有空跟肖东灿说一说。 上次聚会时,她提到了国企改革的解决方案,却没有多少细致的措施,这一条就是适合操作的细则。 忽然摇头失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狗腿了,居然时时想着讨好肖东灿和胡向阳。 在杂志堆了挑了最新的《读者文摘》和《知音》,叶纤红往回走。 路过一条巷子时,闻到一股臭味。原来是靠墙的地方,有一大堆生活垃圾,估计是有人搬家,懒得把东西拿去专门放垃圾的地方,随便丢在这里了。 这时候的垃圾管理没那么严,所以即使在这里堆了几天,也没人管,上面的旧衣服已有狗狗在上面撒尿拉/屎的痕迹,开始发霉发臭。 叶纤红路过时往旁边让了让,防止脏东西粘到鞋子上。 突然,一股强烈的渴望情绪从空间传过来,进入她的大脑,让她停下了脚步。 这是怎么回事?叶纤红皱起了眉头。 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形,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种感觉不是心电感应,也没法分辨是谁传给她的,但是她偏偏知道这是空间那颗小树的情绪。 她茫然地朝四周张望,暗暗猜测,难道这里有空间里的小树感兴趣的东西? 等视线落在那堆垃圾时,那种情绪更强烈了,就像小孩子看到了喜欢的美食,表达出简单又纯粹的渴望。 垃圾堆里会有什么呢?想到在龙山庙的经历,叶纤红猜测,那应该是对小树长大有好处的东西。 想到这里,叶纤红不再迟疑,在旁边看了看,找到一根被丢弃的晾衣架,捡起来,用它去翻垃圾。 用手翻已开始发出异味的垃圾,她肯定做不到,好在这时候没有人经过,否则她肯定会不好意思。 旧衣服下面,杂七杂八的东西非常多,有漏了底的搪瓷脸盆,有缺手断脚的布娃娃,甚至还有一台旧收音机。 肯定不是这些东西,有了空间后,叶纤红就猜测小树长大,需要吸收有灵气的东西。 眼看一堆垃圾都被自己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貌似宝贝的东西,叶纤红皱了皱眉,难道感觉错了? 下一刻,一件油漆剥落的灰朴朴木雕出现在眼前。 已不用证实,小树苗的情绪已告诉她答案。叶纤红顾不得脏,丢下晾衣杆,弯腰一把抓起它。 因为破损严重,已看不出原先的样子。她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材质很特殊,既有玉石的润/滑和光泽,又有木头的纹理和比重,分不清是木是玉。 叶纤红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自己,将它放到空间里。 心情愉快地拍了拍手,捡起放在一边的杂志,叶纤红往回走。 走了几步,在龙山的那种感觉又袭来,她不得不找个没人的角落,下一刻,又出现在空间里。 只间那个木雕表面飘起一阵极细极淡的烟,被那颗小树吸走,没一会儿,那个木雕就像被风化的石头,化成一摊飞灰。 不知道是不是那件木雕太小了,蕴含的灵气太少,叶纤红发现那棵小树没有明显的变化,连空间光亮部分的面积,似乎也没有扩大。 当然,如果用尺子去量,应该还是有一点点增加的。 叶纤红有些失望。 她以为这次捡到了宝贝,会让空间发生更大的变化,没想到不是那回事。 也不知道这棵小树激动个什么劲! 虽然明知道自己摸不到那棵小树苗,她还是走到它面前,想伸手弹它一下,表达自己的失望。 站在小树前,她忽然发现树顶的那片叶子上,有一颗圆圆的东西在闪光。 第五十二章出院 难道是什么宝贝?叶纤红激动地凑过去看。 那颗圆/滚滚的东西只有绿豆大小,在叶子上面轻轻晃动着,像珍珠一样反射着光。 这不是露珠吗?等看清楚后,叶纤红失望地呼了一口气,准备离开空间。 不对,叶纤红猛地想起来,这里不是外面,没有温差,也没有水蒸汽,根本不会有露珠这种东西存在。 难道是灵气浓厚到已液化成水滴了?她记得上次因为吸了一口叶子表面的雾气,自己全身发臭的情景。 最近她身体一直很好,她相信那次自己一定排毒洗髓了,所以才让自己变化这么大。 怎么办?叶纤红激动起来,把这颗水珠找个东西装起来,给妈妈喝,是不是能让她身体一下子恢复? 不行。她又担心起来。 妈妈的身体已成这样,过犹不及,如果补得太厉害,说不定反而伤身体。最好慢慢调养,让她一点点恢复。 那就兑在水里稀释后,再给妈妈喝,叶纤红想到了主意。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匆匆去附近找小店,想买一瓶矿泉水或纯净水,把空间那滴水装进去。 在小店买了一瓶水后,叶纤红回到医院,没有直接到病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拿水进空间,拧开瓶盖,去接那滴水。 那颗小树长大一些后,仿似有了灵性,叶子一晃,水珠滚落下来,刚好进了瓶子。 叶纤红连忙拧紧瓶盖,小心地晃了晃瓶子,直到感觉把里面的水摇匀了,才像捧着宝贝一样走进病房。 “妈,你喝水。”叶纤红在床前坐下来,看妈妈喝水的玻璃杯正好空了,就小心地倒了小半杯子进去,递到妈妈手里,又把瓶子盖拧紧,悄悄丢进空间。 这么珍贵的东西,放在外面她不放心。 何况纯净水已打开,放久了容易滋生细菌,不能一直放着。只有在空间里,才能长久保存,不会变坏,所有重生小说,都是这样说的。 “这里有免费的开水喝,你还买水干什么?”叶知书见女儿给自己倒了瓶装水,白了她一眼,怪她花钱大手大脚。 嘴里虽然在埋怨,还是接过杯子喝了几口,算是接受了女儿的孝心。 “这水又不贵——”叶纤红强忍着内心的激动,观察着妈妈的反应,嘴里随口答道:“再说你身体不好,这自来水一股漂白粉味道,对身体肯定有害,还是喝纯粹水比较好——” 心呯呯乱跳,不知道妈妈喝了水,会有什么变化? “这水确实比自来水味道好,感觉像在喝山泉水。”叶妈妈喝了几口,忽然惊讶地说道:“咦,怎么感觉喉咙凉凉的——” 水下喉后,很凉却很舒服。叶妈妈却拿着杯子犹豫起来。 自己现在还病着,不知道能不能喝凉水。 “可能是冰过的吧。”叶纤红无法解释水凉的原因,只好乱找借口。 要不要热一下再给妈妈喝?可是又担心水加热后,灵气会挥发掉,那就影响效果了。 叶纤红一时拿不定主意。 叶妈妈虽然担心水凉,会对身体不好。可是这水的味道却让她有种喝完的冲动,于是又拿起杯水,把剩下的水喝得干干净净。 叶纤红见妈妈嘴里嫌凉,却把水喝完了,心里非常纠结。 最后还是没有出声,只是把手里的杂志递给妈妈。 叶妈妈看到杂志,哪里还不知道是女儿特意买回来给自己解闷的,特别高兴。 女儿长大了,越来越懂事,也越来越贴心了,难怪别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她真的没有白生养。 她先打来知音来看,这本杂志她以前看过,里面的文章她非常喜欢。 叶纤红见妈妈很快沉迷于故事里,脸色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安宁,她自己也变得特别宁静。 可是这种宁静没持续多久,叶妈妈忽然皱了皱眉,要从床/上爬起来。 “怎么啦?”叶纤红担心地问。 “肚子有些疼。”叶妈妈强忍着难过。“我去一下厕所。” 叶纤红扶妈妈下了床,出了病房,来到走廊尽头的厕所。 在门口等了几分钟,就看到妈妈从里面走出来。 “还难受吗?”叶纤红过去扶妈妈的胳膊。 心里非常忐忑,给妈妈喝了水,不知道到底让她身体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不难受了。”叶妈妈摆摆手,示意女儿不必扶了。“也不知道怎么的,现在感觉身体轻便了许多。” “那真是太好了。”听妈妈说身体变得轻便,叶纤红明白这是那瓶水见效了。 她疑惑的是,自己当初是全身排出黑色的脏东西,而妈妈却是肚子里排出脏东西,难道是因为两人获得的灵气来源不同,自己吸的是气体,妈妈喝的是液体的缘故? 伸手在妈妈脸上摸了一下,感觉有层油,说明她的身体表面,也有毒排出来。 “干嘛?”见女儿摸自己的脸,叶妈妈白了她一眼。 女儿跟自己亲近后,越来越没大没小了,叶妈妈虽然嘴上骂得凶,心里却不会真的生气。 “没事。”叶纤红笑了笑:“我见妈妈的脸上油光光的,像是很久没洗脸了,所以确认一下——” 她现在的心情特别轻松,所以忍不住开妈妈的玩笑。 “死丫头,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懒啊!”叶妈妈身体舒服了,说话时也带着笑意。 不过手还是下意识地在自己脸上摸了摸,感觉一手油腻,她吓了一跳,连忙回头又进了洗手间。 叶纤红见妈妈一付见了鬼的表情,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等洗干净脸回到病房,叶妈妈又开始抱怨,说在医院几天了都不能洗澡,全身都发臭了。 “那你去我那里洗个澡吧。”叶纤红建议道。 看妈妈现在的状态,比病前还要好,哪里还需要卧床休息?说不定出院都没问题。 “这样不行吧?”叶妈妈不确定地问。 没有了金钱上的负担,她也不再像以前能拖刚拖,希望这一次把病彻底治好,以后不用拖家人的后腿。 “那就叫医生来看看吧!”叶纤红安慰道。“如果他觉得行,我们再去好了。” 那个医生过来给叶妈妈重新检查了一遍,发现病人除了还是瘦,身体的各项数据,已与健康人毫无区别,非常惊讶。 “办出院手术吧。”现在病床这么紧张,这样的病人自然没必要再在医院里了。“你身体已完全好了,以后只要营养跟上,就不会有事的。” “谢谢医生。”听说自己完全好了,叶妈妈喜极而泣。 这些年因为身体,她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总以为自己瘦成这样,是得了无法治愈的病,随时会死掉。 没有人不怕死的。 “妈,这是好事,你别难过了。”叶纤红理解妈妈复杂的心情,所以没有多劝,出去办了出院手术。 第五十三章酒店老总的烦恼 整理好住院的东西,两人一起回叶纤红临时的家。 叶知书望着头顶的阳光,恍若隔世。 从医院苏醒时,她以为自己没命再回家了,没想到,才过了几天,就好好地出院了。 这种感觉,没体会过的人,很难理解。 到家后,两人轻手轻脚进了屋,叶纤红带妈妈在屋里走了一遍。 郑建国早上才回来,现在还没醒,正在客房呼呼大睡。 看着这么漂亮的房子,叶知书忍不住咋舌。 “如果妈喜欢这里,那就多住些日子吧!”叶纤红见妈妈一付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表情,笑着调侃。 “你就糟蹋钱吧!”叶知书心情复杂地骂了一句,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女儿能住得好,说明她有本事,做妈的应该为她高兴。可是想想自己夫妻两个,辛苦了这么多年,一家人还是住在那样的破旧房子里,心里又觉得非常憋闷。 叶纤红从自己屋里拿出一套新的睡衣睡裤,递给妈妈,让她去洗澡。 自己回到厨房,准备好好弄几个菜,庆祝妈妈恢复健康。 可惜弟弟还在上学,得晚上才能过来,否则一家人一起吃饭,那才是最幸福的。 弟弟这几天的变化非常大,每次回家,都跟在她身边叽叽喳喳地说着学校发生的事,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她能猜得到,弟弟这是因为在学校里跟同学的关系变好了,经常一起活动,才有这么多的话可以说。以前因为没什么朋友,他回家后经常一个人闷着做作业,几乎不出声。 想到弟弟,叶纤红的心就特别柔软。 希望他好好读书,中考时能考到虞城来,也方便她就近照顾。 …… 酒店出了这么大的事,在京城的老总是度日如年,经过一晚的思考,第二天连招呼也没跟会议主办方打,一早就坐飞机回去了。 他是想明白了,这工作能不能保得住也难说,还出差干什么? 回到虞城,他没有回家探望分别将近一周的妻儿,直接来到了酒店。 酒店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因为他不在,而有什么变化。 老总提前一天回来了,办公室主任最先得到消息,急急过来打招呼和侍候,他皱着眉头挥挥手,让她离开。 没搞清楚那件事的前因后果之前,他做什么都没心情。 一个人站在窗前深呼吸了一阵,才把情绪平复下来。 在办公桌前坐下来,他拿起话筒,思考着先打给谁,听谁的汇报。 在总经理这个位置坐了近五年,酒店自然安插了不少亲信。 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么大的一件事情发生后,那么多的亲信居然集体装聋作哑,没有一个人向他汇报? 这让他特别心寒。 他自问待他们不薄,为什么要背叛自己? 难道是自己疏忽了对他们的敲打?让他们这些年过得太顺了,所以忘了自己的提携之恩? 他感觉自己的思维钻进了死胡同,越想越头疼。 一阵敲门声传来,老总坐直身子,叫了声请进。 “唐总。”来人进门后,走到他的办公桌前,恭敬地叫了一声。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会笑着迎上去,跟他寒暄几句,然后把他让到沙发上,泡一杯茶,两人边喝边谈。 今天他依然坐在那里,没有一丝笑意的眼睛审视地望着对方,似乎想看清他内心在想什么? 手下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忍不住开始反思:最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被老大抓/住了把柄? 唐总见亲信心虚的样子,越发不快,冷冷地问道:“小方,我不在的这几天,酒店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这个姓方的工程部经理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算得上他的一号心腹。如果还记得他的恩情,及时诚恳地认错,他说不定会给他机会。 “最近几天?”方经理有些懵,“好像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老大问得这么笼统,他确实很难回答。 酒店只要还在营业,天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到底什么样的才算大事呢? 大前天,他们几个部门主管集体脱岗,找了间客房打麻将算不算大事?昨天晚上,孟副总跟客房部的一朵花睡在一起算不算?餐饮部经理跟供货商一起去做大保健算不算? “你确定?”唐总差不多咬牙切齿了。 这个手下看来是一条道走到黑,不把自己这个老大放在眼里了,想到这里,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朝他挥挥手。“算了,你回去吧!” “老大,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嘛!”唐总从来都是个爽快人,不会说半句藏半句的,今天这是怎么啦?方经理被他的态度弄得心慌,“如果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尽管骂我好了——” “我骂你干嘛!”唐总重重哼了一声,别过了头。 “那你有话直说啊!我是你提拔上来的,只要你一句话,要我做什么都行。”方经理此时哪里还不知道老大真的很生气,他几乎要被吓哭了。 有一句话他没敢说,只要你别放弃我就行。 他原先在工厂上班,是一名普通的水电工,一个月也就登二百多块工资。 老大把他介绍到酒店后,工资涨了不说,福利更是工厂无法比拟的。干满一年,又升他做了经理,在尝过各种被人捧着的滋味后,把他打回原形回工厂干活,他哪里还舍得? “姓方的,难为你还记得啊!”唐总见他表忠心,气得站起来猛拍了一下桌子,骂道:“我以为你早忘到爪哇国去了呢!” “我哪一天忘记过。”见老大骂人,方经理反而松了一口气,故作委屈地说道。 “那好,我问你——”唐总想起那件事,怒火依然憋不住往上冒,恨不得在方经理的肥头上打几个巴掌。“酒店的公务接待全部被取消了,你们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向我汇报——” “啊?”方经理这时候是真的大吃一惊。“我们没听说过啊!” 对曹娥大酒店来说,公务接待被取消,那真的出大事了! “天天在酒店上班,还什么都不知道?”唐总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们都是聋子瞎子吗?” 骂完后,唐总反而冷静下来。 这件事如果连小方也不知道,难道其中还有什么误会呢? 叫他回去之后,他又接待其它几名亲信,得到的结果都一样,没有人知道酒店的公务接待被取消,更不用说知道取消的原因了。 唐总在办公室里一筹莫展,难道必须联系戴老,问一问到底是谁惹毛了你? …… 第五十四章第一次跟妆 叶纤红原本打算在家好好陪妈妈,给她做些好吃的补身子,可是胖老板一个电话,让她不得不丢下父母,去赚钱了。 叶妈妈当然不介意女儿去工作,她在一边听得很清楚,是个有钱人今天嫁女儿,愿意付一千块钱,请女儿给新娘化妆做造型。 愿意多给这些钱,是因为他们在酒店办婚礼,新娘要求化妆师全程跟着,她每换一套礼服,都要补妆和换造型。 跟着就跟着,叶纤红当然不会介意。在没有找到其它赚钱的方法之前,每次化妆机会她都得抓/住。 叶妈妈更不会在意了,那可是一千块啊!普通人得赚好几个月呢?叶妈妈光听听,就咋舌不已了。 因为晚上没时间陪妈妈,她吃了中饭后,就匆匆去了一趟市场,买了一只鸡和一只猪蹄膀回来,打算炖得酥烂酥烂的,给妈妈补身体。 叶妈妈这次难得没有埋怨,女儿有出息了,买点肉回家孝敬自己,也花不了多少钱,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再说儿子晚上也回来,他现在正长个儿,需要大量的营养,自己才吃得了多少,就当是给他进补吧! 孩子他爸当然也能沾点光,他平时喜欢喝点小酒,女儿在屋里放了一箱女儿红,随便他喝。 今天有好的下酒菜,又不用上班,正好让他喝个过瘾。 这些年苦了他了,叶知书也很心疼这个老实的男人。 这样的好日子,叶妈妈光想想都觉得特别有滋味,连一直挂着心里的烦恼,也被她暂时丢下了。 晚上的婚礼宴会,定在曹娥大酒店举办。 曹娥大酒店的名气虽然略逊于虞城宾馆,也算得上虞城数一数二的高档酒店了。因为造得比虞城宾馆晚,所以面积比虞城宾馆更大,位置也更好,位于市中心最繁华地段,人来人往的,有钱人摆个排场,也最容易被人看到。 爆发户嘛,最重要的是面子。 虞城宾馆建在龙山脚下,那里太幽静了,更适合低调内敛的人。 婚礼定在晚上进行,叶纤红五点钟给新娘化好第一个妆后,就暂时没什么事了。 婚宴大堂内,新娘新郎的亲友们差不多已经到齐,此时正热火朝天地聊着天,大多是在八卦新娘家如何有钱,准备了多少嫁妆,叶纤红坐在角落里,听得发闷,于是偷偷溜出来,到外面透透气。 路过大堂时,朝前台望了一眼,没看到朱亚婷。 看来她没上中班,叶纤红有些失望,决定到门口走走。 这个酒店是她工作过的地方,可是离开后才发现,酒店并没有给她留下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反而给她一种陌生的感觉。 算了,都离开了,还想这些做什么。 叶纤红自我安慰着。 正要走出大门,忽然听到后面一阵蹬蹬的脚步声,然后有人在叫:“叶纤红,你都被炒掉了,还来酒店干什么!” 叶纤红恼怒地回头,看到周雨萌站在那里。 “关你什么事?”叶纤红像看神经病一样地望了她一眼。 这个人脑子真的有问题,酒店是服务行业,谁都可以来去,难道她以为现在是洋人统治时代,可以在门口写着:谁谁谁与狗不得入内? 或者她以为自己是孟副总的亲戚,所以酒店成了她家的私人场所,自己要进来,还要得到她的同意? “当然跟我有关。”周雨萌头仰得高高的,神气活现地说道。 因为使了手段,逼得叶纤红被辞退,替表姐解决了一个心头之患,表姐一家为了感谢她,专门请她吃了一顿饭。 表舅还在饭桌上承诺,如果有机会,会提拔她当领班。 想到当上领班后,就不用天天站在前台了,更不用三班倒了,周雨萌自觉地进入了管理者角色。 刚才无意中看到叶纤红从餐厅出来,她就有了危机感,难道这个人脸皮这么厚,刚刚被客房部辞退,就想进餐饮部上班? 如果被她得逞了,那自己前面所有的努力,不是全白费了吗? “等你成了酒店老总,再来说这句话吧?”叶纤红哪会把她放在眼里,讥笑道。 曹娥大酒店可是三星级酒店,能做老总的,哪一个不是在虞城手眼通天的人物,就算她的靠山孟副总,也不过是酒店聘请的管理人员,永远没机会升到总经理职位。 “什么事?”两人的声音有些大,把正在巡逻的客房经理周志杰引来了。 “周经理,叶纤红明明已被酒店辞退了,今天又过来闹事。”周雨萌先声夺人,立即拿帽子压人。 她其实也有小聪明,因为叶纤红就是经理辞退的,她认定叶纤红过来酒店是别有用心,这样说的话,就能激起经理的同仇敌忾之心。 “叶纤红,你回酒店还有什么事吗?”周志杰果然不高兴了,他望着叶纤红,脸色难看地问道。 对叶纤红,他真的开始反感了。 当初自己认为她老实懂事,所以直接把她安排进前台,算得上对她有知遇之恩,没想到那次犯错后,她就本性毕露,成了一个麻烦制造者。 “周经理,我们是酒店,难道就因为我在这里上过班,所以连进来消费的资格也没有了吗?”叶纤红面无表情地反问。 开除自己,她可以理解为他有私心。毕竟站在他的角度,牺牲一个下属,讨好上司并不算大错,对酒店的影响也有限。但是,作为一个酒店的经理,如果以这样的态度对待顾客,那他就失去管理人员起码的职业操守了。 周志杰脸色有些难看,叶纤红的话很尖锐,他确实没权力阻止任何人进来酒店。 但是既然已做了选择,他只能坚定地站在周雨萌这边,一错到底了。 “你走吧!”他挥挥手。“没事就不要来酒店了。” “你确定?”叶纤红问道。 她并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以她四十多岁的心理年龄,做不到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一样,歇斯底里地去吵去叫。 可是她发现自己错了。 她越是想退让,对方就越咄咄逼人,现在居然连酒店都不让她进了。 被人赶,丢了面子事小,那她今天接的活怎么办? “你再不走,我们就叫保安了。”周雨萌见叶纤红磨磨蹭蹭地不肯走,盛气凌人地叫道。 经理果然站在她这一边,她觉得自己说话更有底气了。 “你叫保安试试。”叶纤红是真的怒了。“我不信孟副总可以在酒店一手遮天,连个说理的地方也不给我们了。” …… 第五十五章彪悍的苏思诗 “怎么了小叶?”一个女声忽然从身后传来。 “诗诗姐。”叶纤红回头见是苏思诗,收敛了怒气,强笑着回答。“没什么。” 叶纤红跟她只见过一面,还是因为给她化妆才认识的,算不上多熟,自然不想把自己的私事暴露在她面前。 “怎么跟我这么见外。”苏思诗不高兴地白了她一眼,搂住了她的肩。“说好我们要做好姐妹的——” 她今年三十五岁了,因为保养得好,看起来像花信年华的少妇。但是这些年的历练摆在那里,人又聪慧,看人看事比同年纪的男人还要老辣。 那天叶纤红给她化妆后,她惊为天人,就想拉拢这个手艺出众的女孩子,作为自己的专职化妆师,于是叫手下去查她的底细,没想到结果把她吓了一跳。 这个普通的小姑娘,居然跟蒋建辉有不错的交情。 蒋建辉最近可是蒋家的风云人物,因为跟京城一帮太子爷关系莫逆,被蒋家老爷子叫去书房密谈过好几次,连蒋家的长孙蒋建光,都没有这个待遇。 更重要的是,她居然救过京城某个二代的孩子,这就更不得了了。 苏思诗能轻易查到这些,是因为她跟蒋建光已有了婚约。 苏思诗十年前,在家人的安排下结婚,两年前又离婚,而蒋建光也在前年丧妻。两人一个离婚少妇,一个丧妻青年,年纪只差了一岁,在一次聚会中碰面,互有好感,双方家长也希望两家能联姻,于是撮合到了一起。 蒋家苏家虽然同为虞城四大家,资产方面差距不算大,但是在人脉方面,苏家就逊色多了。 苏老爷子是真正的白手起家,七十年代靠“投机倒把”,赚到第一桶金,然后创办实业,慢慢做大做强。改革开放后,又大胆投资,经过十多年的摸打滚爬,终于创下了一份厚实的家底。 蒋家则不同,蒋老爷子年轻时就读京城的高校,同学里不乏二代,算得上知交遍天下,毕业后被某大人物看中,成为他的通信员,更是结交了无数权贵,直到大人物被打倒,他才回到老家避祸。 文革结束后,大人物重新启用,他以往结交的同学朋友,大多也功成名就。因为长时间没有联系,他不知道京城朋友的心思,也抛不下面子去攀附,就把这个任务交给小儿子蒋建辉,希望他能修复跟京城那些人的关系。 蒋建辉没有让老爷子失望,跟这些二代相处得非常好,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利用同龄人的友谊,打进京城那些大佬的圈子。 苏思诗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也希望苏家能打进那个圈子,但是缺少合适的引见人。在知道叶纤红的身份后,就息了让她成为自己专职化妆师的心思,真心想结交这个朋友。 她相信只要两人成了好友,就能打进那个衙内圈,她对自己的眼光和能力有信心。 而这个叶纤红的所作所为,让她相信,这个看似普通的女孩子,绝非池中人物,只要给她时间,就一定会飞上云霄,谁也拦不住。 “真的没事。”叶纤红今天的心情受了影响,只能对苏思诗的热情报以苦笑。 任谁碰到这种狗皮倒灶的事,都不想被熟人看到,叶纤红也不例外。 “是因为他们吗?”苏思诗伸手指了指客房经理和周雨萌,冷笑道。“如果你看他们不爽,我去找酒店老总,把他们直接开除了就是——” 她敢这样说,自然不是在吹牛,作为苏家的大小姐,对付酒店的幕后老板或许要花些精力,至于酒店聘请的管理人员,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只要她们苏家蒋家放出话去,以后一律不跟曹娥大酒店合作,那些仰仗他们两家的关系户,肯定会响应,用不了多长时间,酒店的老板就会出面,处理这些惹事的管理人员人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你惹了惹不起的人物,分分秒秒被人搞死。 苏思诗算不上坏人,但也绝不是烂好人,对朋友仗义,是她身为女人,能在男人圈里吃得开的根本原因。 “苏小姐,这是个误会——”周志杰一开始没有认出苏思诗,毕竟以他的身份,也没资格跟苏思诗直接打交道。等叶纤红叫她诗诗姐,再看她的年纪和做派,就猜到她的身份了。 在酒店上班,本地的重要人物肯定得关注,苏思诗作为苏家杰出的二代,自然也在他的关注目标之中。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有误会?”苏思诗斜了他一眼,非常霸气地打断他。“今天你们惹了我这个妹妹,就是得罪了我,还不快跟她道歉——” “对不起。”客房经理一看形势比人强,只能低下高傲的头,低声下气地开口。 内心有一万匹草尼马飘过。 这个周雨萌,还真是个惹事精,上次因为她,自己解雇了叶纤红。本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她今天又跟叶纤红扛上了。现在好了,惹来大人物了? “你呢——”苏思诗瞪着周雨萌,不客气地问。 周雨萌在苏思诗出现后,就傻眼了。 她当然不认识面前这个女人,但是她认得她身上的衣服啊!每一件都是虞城商场里最贵的牌子,没有一件低于一千块的,跟表舅一家去逛商场时,她们也舍不得花买,只能这样看看。 更不用说她手上的钻戒项链和手表了,光这一身,就得十来万了。 等叶纤红叫她诗诗姐,她的头嗡的一声,知道自己麻烦了。 她没想到叶纤红这个乡巴佬,不但能讨段少的喜欢,连这个有钱女人,也被她哄得成了朋友? 这个比表舅妈气派还要大的女人,如果找自己的麻烦,不知道表舅能不能救得了自己? “对、对不起——”脑子里乱糟糟地想着,她的头已低了下去。 叶纤红没有理周雨萌,而是转头望向苏思诗。 重生前,她最缺少的就是这样的亲朋好友,在她遇到麻烦和困难时,能这样站出来无原则地维护她,为她出头。 可惜直到重生前,她还是一个都没碰到。 没想到重生后,却有人这样做了,还是一个跟她并不熟的女人。 她根本没必要去揣测人家这样做的用心,只要对方愿意这样对自己,她都会心存感激,都会一辈子当她最好的朋友,只要她以后别做超出底线的事。 “谢谢你,诗诗姐。”叶纤红转头抱住了苏思诗,在她没看到的地方,悄悄擦了擦眼角。 第五十六章叶纤红的软肋 “客气什么?”苏思诗没想到自己一番话,会让叶纤红有这么大的反应,一时愣住了。 被叶纤红紧紧搂着,她发现自己的情绪也被她感染了,那是一种很陌生的情绪,她不知道怎么形容,温暖或者亲切?反正她很想就此沉溺下去。 想到这里是公共场合,即使两人是同性,也不适合这样抱着,会让人觉得失礼,苏思诗冷静下来,强作镇静地清了清嗓子,笑着拍了拍叶纤红的后背,松开了手。 这时候她才发现,叶纤红其实是个很感性的人,只要有人真心对她好,就能获得她的友谊。 作为过来人,她可以确定,叶纤红对自己的态度,已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由刚开始的客套,变成现在真正的亲近。 出生在苏家这样的家庭里,除了小时候的玩伴,因为知根知底,所以还有未变质的友情。等她成年后,已交不到真心的朋友。 地位比自己低的,即使自己不在意,总会有人挑唆对方接近自己是不怀好意思,时间久了,这段友情就无疾而终。地位比自己高的,对方未必会平等地跟自己结交,以苏思诗的性格,又不会抛开面子去奉承对方,所以最后总像隔着一层纱,离朋友还有一些距离。 而地位对等的两人之间,也不可能完全平等,总得有一个成为主角,另一个甘心成为配角,否则两个人,也成不了朋友。 以苏思诗强势的性格,除非对方真正让自己服气,否则她是不愿意成为配角的。 直到离婚后,听了许多风言风语,苏思诗才开始反思自己。 自此以后,她对身边的人少了些苛责,多了些理解,这让她在公司的威望,不降反升,成为苏家二代中,领导力最强的人。 “对了,你今天的生意,还是我介绍的呢!”苏思诗搂起叶纤红的肩,两人一起往餐厅走去。 今天嫁女儿的老板,跟她家有生意来往,收到对方寄来的请柬时,她打电话过去,把叶纤红的事跟他说了说。 至于客房经理和周雨萌这种小人物,她根本没放在心上。 如果叶纤红这个新认的妹妹不解气,她随时可以找她们的麻烦。 “哦。”叶纤红从激动的情绪中恢复过来,轻轻应了声。 既然当对方是朋友,有些感激的话就不必说了,何况她觉得自己现在也拿不出对方感兴趣的东西,等以后有能力了,再回报也不迟。 …… 离他们不远的大堂吧里,唐总脸色平静地坐在一个角落里。 因为没搞清楚那件事的来龙去脉,他又不敢打电话给戴老,只能自己离开办公室,私下调查了。 五点钟吃完晚饭,他就来到这里,阻止了服务员的打扰,一个人安静在这里观察。 大堂那一边的宴会厅里,婚礼进行曲正缓缓响起,从这边望过去,可以看到新郎新娘从专门的通道缓缓走出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跟大堂里剑拔弩张的情形格格不入。 他听不清她们几人在说什么,但是很显然,客房经理出面后,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从那个小姑娘脸上的激动神情就可以知道。 “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他向站在吧台后的男服务员招了招手,把他叫到跟前来问道。 客房经理他自然认识,一个小姑娘穿着前台制服,他也知道她的身份,另一个小姑娘看着也眼熟,难道是酒店的员工? “那个穿便服的叫叶纤红,昨天刚被辞退了。”男服务员虽然不像女孩子那样爱嚼舌,但是身边有这么多女同事,她们总会及时把消息传到他这里。“听说是因为撞倒了一个老人——” 撞倒了老人?唐总听到这里,心里一激灵,难道跟戴老有关? “怎么回事?你给我详细说说——”唐总指指对面的单人沙发,叫他坐下来仔细向自己汇报。 男服务员受宠若惊地坐下来,因为面对着老总,心里非常紧张,只小心地坐了半个屁/股。 “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别添油加醋就行——”唐总见他拘谨,语气和蔼地鼓励他。 这件事既然没有传到其它部门经理的嘴里,说明被人压了下来,唐总觉得自己的思路是对的,或许基层的服务员,反而知道更多的真/相。 男服务员也不敢隐瞒,把他知道的经过说了一遍。 因为想给老总留个好印象,所以说的比较客观,不但没有自以为是地认定叶纤红撞到了老人,还把同事里流传的两个版本都说了出来。 至于老人后来到酒店做证这件事,他反而描述得更详细,因为当时他也在场,可以算是目击者了。 唐总的脸色不断变幻,这时候他哪里还猜不到,那个所谓被撞倒的老人就是戴老了。 几年前,他有幸跟在酒店股东的后面,见了戴老一面。当时戴老穿得很随意,像个普通的农村老大/爷。想来因为这个原因,客房部的人没把他认出来。 以戴老的身份,亲自过来替那个小姑娘作证,却被酒店无理地拒绝,难怪他会发这么大的火,要去市政府那里拍桌子了。 “那个周雨萌有什么背景?”唐总知道这是问题的重点。 猜到真/相后,其它疑点也就一一串起来了,他想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手脚。 “她是——”男服务员见老总这样问,犹豫了一下。 因为老总平时很少出面,倒是孟副总经理经常在各个部门走动,谁得罪了他,轻则罚钱,重则开除,所以大家都怕他。 他忽然有些害怕,如果被孟副总知道,自己在背后传他的事,不知道会不会炒了自己的鱿鱼? “如果你不方便说,就别说了,我去问别人。”唐总脸色难看地站起来,不等他开口就走了。 心里已是怒火涛天,因为很少在员工面前出现,没想到他这个老总,在员工心里已没什么威望了。 以他的涵养,当然不会去怪那个服务员,但是心里的憋闷却可想而知。 看来自己得好好整顿一下酒店的管理层了,否则自己糊里糊涂的,被架空了也不知道。 服务员却被他的态度吓得要死,自己一时糊涂,犹豫了一下,现在倒好,把总经理都得罪了。 因为走得急,唐总没有看到后面出现的苏思诗。 否则他肯定会过去跟她打招呼,毕竟苏家的大小姐,是他的老板也要讨好的存在。 第五十七章决定 回到办公室后,他把办公室主任叫过来,向她打听周雨萌这个人。 办公室主任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跟酒店的服务员都熟悉,算是他的一个消息来源。 “周雨萌是孟副总的表外甥女。”办公室主任自然是忠于他的,没有任何犹豫地说出了答案。 果然,唐总在心里说道。 他总觉得这件事没表面那么简单,肯定还有他不知道的内幕,于是又问。“那她跟叶纤红又有什么恩怨?” “听说叶纤红跟组织部段部/长的儿子关系不一般。酒店有人传谣言,说段少给叶纤红买了很多高档的衣服。”办公室主任虽然已结婚,听到这样的消息一样很艳羡,漂亮衣服,哪个女孩子不喜欢? 见唐总瞪自己,她知道有点偏题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据说孟副总的女儿跟段少好了很长时间了,父女俩一心想攀上段少,跟段部/长成为亲家,而段少认识叶纤红后,没有再去找过她——” 原来是小姑娘争风吃醋,所以陷害叶纤红,把她开除出酒店。 唐总并不关心这种狗屁倒灶的事,他现在恼火的是,这些人太没眼力了,居然把戴老当成普通老头,还利用他来做文章,陷害叶纤红,不知道戴老最见不得这些小人行径吗? 一个部门经理做事徇私,算不得什么大事,没眼色,却是大问题。而他把戴老的脸打了,那就是死罪了。 这样的人不能留,唐总很快做了决定。 自己已被他坑了一次,可不想被他再坑一次。 何况被取消公务接待这件事,他也需要一个替死鬼,否则怎么平息戴老的怒火? 当然也不能马上开除他,得尽快找到一个替代他的管理人员。 至于叶纤红的事,反而最简单,开除了或者把她叫回来上班,都容易解决。 她跟戴老萍水相逢,他不相信戴老会跟她有多深的交情。 想到这里,他挥手叫办公室主任离开,自己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问题源头找到了,处理起来就容易了,他得先托人打听一下戴老的想法,才好对症下/药。 做为酒店老总,虽然会被戴老迁怒,但是他相信戴老的为人,只要自己把话说清楚,并诚恳地道歉,相信会被他原谅的。 至于孟副总,他跟酒店某个股东有交情,自己没必要主动跟他撕破脸。这种眼高手低的人在身边,反而容易掌控,如果换个厉害的人过来做他的副手,他反而要要担心坐不稳位置了。 …… 从酒店回来,爸妈和弟弟还没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重播一部乡土剧,名字叫《篱笆女人和狗》,叶纤红对它早没印象了,只记得那首主题歌是毛阿敏唱的,曾经红过很长一段时间。 这部剧当年首映,据说就得了奖,后来又拍了《辘轳女人和井》《古船女人和网》,被人称为“女人命运三部曲”,不过后两部名气就没首部那么大了。 叶纤红前世看多了美剧日剧韩剧那种或狗血或快节奏的题材,对这样的剧情很难静得下来去看,所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去后,就顾自去洗脸洗脚,准备睡觉了。 爸妈和弟弟却看得津津有味。 在老家,有电视机的人家还不多,即使有,也是屏幕很小的黑白电视机。他们又不喜欢往别人家里凑,只能暗里羡慕。哪里想到会有机会,一家人坐在沙发上,这样安逸地坐着看大彩电。 即使电视里播的是广告,他们三人也看得有滋有味。 难怪大家都喜欢当城里人,城里人的生活,确实是乡下人不能比的啊! 如果不是放不下老家还有鸡鸭和猪,叶知书真的想在城里住下来,不回老家种地了。 这些日子家里托婆婆照看着,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准时喂它们。 郑兴安转头望了望爸妈,心里非常舍不得这里。 刚才爸妈已说好,明天早上就回老家了,那他明天放学后,就得回家里住了,不能再过来这边。 在姐姐这里生活了几天,他已习惯了城里人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天天用热水洗澡,用抽水马桶上厕所,想到家里臭气熏天的柴房,郑兴安光想想就难受。 “妈,我想放学后,继续回姐这里住。”这句话在郑兴安的喉咙里挣扎了好久,终于说出了口。 叶知书望着儿子渴望的眼神,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做为母亲,总是想把最好的给儿子,可是天天这样坐车来回,得花不少钱啊! 虽然女儿不在意这些,但是她是母亲,不能把担子全部压在女儿身上。 再说女儿也有事要忙,儿子天天回这里,肯定会影响她做事。 “你姐有事要忙,你就别麻烦她了。”叶知书来回想了想,最终还是狠狠心,拒绝了儿子。 “哦。”郑兴安尽管失望,还是乖乖地应了一声。 妈妈说的也有道理,自己住这里,姐姐就要照顾自己,肯定会给他添麻烦。 叶知书见儿子直接应了,没有再纠缠自己,反而更心疼儿子的懂事,想了想,又说道:“等你周末放假了,可以来找你姐姐——” “嗯。”郑兴安听妈妈这样说,才重新高兴起来。 今天已是周三,在家过二个晚上,他又可以来这边住了。 这样也算有了盼头。 叶纤红梳洗好出来,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听妈妈说明天就要回去,心里舍不得,就劝她们多住几天。 “不行啊!”叶知书叹气。“家里没人,也不知道乱成什么样了?” 婆婆是什么样的人她最清楚,叫她帮忙喂食,或许会勉强去做,但是其它的事就别想了。 说不定几天没回去,院子的地上,已全是鸡屎鸭屎,脚都没地方踩了? “那也行。”叶纤红无奈地答道。 她知道劝也没用,就没有再出声。心里想着明天一早买什么给她们带回去。 肉是肯定要买的,一家人都需要补身体,爸妈自己舍不得买,只能她买好后,强迫她们带回去了。 可惜家里没有冰箱,天气越来越热,新鲜的肉放不了几天。 第五十八章苏思诗上门 当天晚上,叶纤红做了个梦。 梦中,她依然在深圳笔架山的那个家里,看到张晋豪穿了条紧身三角内/裤,正趴在客厅的垫子上,做俯卧撑。 从背后望去,挺翘的臀/部性/感地耸起,比女人的蜜/桃臀更诱人,腰显得比正常男人小,腰线却紧绷流畅,背阔肌和三角肌随着身子下压,饱满地突出,让她想起昨晚他趴在自己身上,激烈运动时的场景,身子一下子热了。 她悄悄走过去,坐在他的臀上。 张晋豪被她压得身子一低,却没有停下来,继续上下动着。 因为负了近半百斤的份量,做俯卧撑的难度自然成倍增加,张晋豪很快就有汗喷溅出来。 叶纤红调皮地伸出手,把他后背的汗抹匀,肌肉分明的的身体顿时像涂了层橄榄油,性/感极了。 “加油。”叶纤红闻着他混着淡淡汗味和香皂味的气息,只觉得全身发软,身子低下来,胸/部压在他的后背上,双手在他结实的胸肌上捏了捏,低声嚷道。 她知道以张晋豪的体力,即使自己这样压着他,再做五十个也没问题,所以根本不担心他。 张晋豪身子顿了顿,回头朝她撅嘴一笑。 她身子朝前倾,头伸过去,想去亲他的嘴,头靠近时,忽然发现了异样。 张晋豪那张她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突然变得有些陌生,她定定神再看,发现再下的并不是张晋豪,而是另一个她非常熟悉的人。 “胡向阳,怎么是你?”她认出对方后,惊叫一声。 叶纤红猛地从梦中醒来,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依然还没有结束,她躺在床/上回味了一会,才捂着发烫的脸,起床换了条内/裤。 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梦中,胡向阳居然取代了张晋豪,跟自己抱在一起。 是因为生理原因吧?她给自己找台阶。 他们认识才几天,自己还没有了解他多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 更何况以他的身份,自己也高攀不下。 想到这里,叶纤红沮丧地叹了口气。 …… 躺下去又睡了一觉,醒来时天已亮了,叶纤红急忙爬起来,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几斤五花肉和油豆腐回来。 油豆腐烧肉做好后,可以放久一点,如果怕坏掉,隔一天在饭架上蒸一蒸,又能继续放着了。 不过在叶纤红的印象里,以前家里做了这道菜,很少能放到两天还没吃完的。 回到小区的楼下,看到有辆车停在路边。叶纤红走过时,车门打开了。 “诗诗姐,是你啊!”叶纤红看到苏思诗从车里走出来,惊讶地问。“怎么这么早,在这里等谁?” 自己住的地方,她没有跟苏思诗说过,当然不可能是在等自己? “等你啊!”苏思诗白了她一眼,责怪道。“我们明明住在同一个小区,你居然都不告诉我?” 苏思诗当然不会把自己调查她的事说出来,只装作是无意碰到了她。 “啊?这么巧?”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她倒没有怀疑苏思诗什么,这时候的商品房本来就比较少,虞城市也就那么两三个新建小区,她能跟赵大成碰巧住在楼前楼后,跟苏思诗住得近,也算不上奇怪事。 “当然。”苏思诗伸手往后指了指,“我就住在那边。” 她伸手指的方向,是小区最后面的那栋楼。 叶纤红搬来这边时,听房东大伯说起过,最后那栋楼跟前面的不同,房子面积比较大,一套都有一百二三十个平方,价格也比前面的贵好多。据说送精装修,是虞城有钱人住的地方。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以后见面就方便了,我有空会去找你的。” 因为急着回家给爸妈弟弟做早饭,然后送他们回粗,她没时间跟苏思诗聊天。 “不请我去你家坐一坐?”苏思诗见叶纤红行色匆匆的样子,故作不高兴地问。 在知道了叶纤红家里的情况后,特别是叶妈妈前几天生病住院,昨天出院的事。她就有意识地接近叶纤红,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拉近两人的关系。 可是又不敢接近得太快太急,免得适得其反,让叶纤红疑心她别有用心。 “怎么会?”叶纤红发现自己确实失礼了,苏思诗就在自家楼下,她居然没请她进去坐一坐。“你肯去我家,我当然求之不得,只要你别嫌弃我家简陋就行——。” “这还差不多。”苏思诗回嗔作喜,又着说道:“再说,我有这么势利吗?” 她关了车门,来到后座,打开汽车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箱酒和两条烟,又关上后备箱。 “你拿这个干嘛?”叶纤红当然认得那烟酒的名字,一箱剑南春和两条中华烟,加起来得七八百了。如果是拿去自家,这礼也太重了。 “这是昨天买了准备孝敬长辈的,今天去你家,总不能空手去见叔叔阿姨,正好拿它充数。”苏思诗满不在乎地说道。 这当然是假话。 她的后备箱里,长年放着烟酒茶叶等各种礼品,方便有应酬时,随时取用。 因为担心叶纤红拒绝,她没敢拿茅台和五粮液,那两种酒名气太大了,价格也比剑南春贵了一倍不止。而香烟只有一个牌子,她想拿普通的牌子,也拿不出来。 “放回去吧,诗诗姐。”叶纤红拦住她。“如果你还希望我去你家做客,那就别拿它们了。否则我一辈子也去不了你家,我可没钱买这么好的礼物?” 苏思诗迟疑了一下。 叶纤红说的也有道理,她们的关系还没有熟到可以乱送礼物的地步,如果送的礼物太贵重,反而会影响他们以后的结交,毕竟她希望两人成为正常的好朋友。 所谓物极必反,就是这个意思。 “那行吧。”苏思诗回转身,将东西放回后备箱,拆了那箱酒的纸箱,从里面拿出一瓶酒,又拿了一条烟,抓在手里,说道:“我就拿一瓶酒,一条烟,这样总行了吧!” 叶纤红看苏思诗的意思,第一次上门,绝不会空手去了,想着家里父母都在,苏思诗这样做,也是尊重父母的表现,就没有再拒绝。 想了想,走到车后座,看有没有便宜一点的烟酒。 苏思诗让开一步,让叶纤红随便看。 叶纤红见里面满满的名烟名酒,无语地回转身,当先往自家走去。 苏思诗得意地一笑,关上后备箱,锁好车子,跟在叶纤红后面,往楼上走去。 第五十九章亿万富翁 屋里,爸妈和弟弟都已起床,妈妈在煮一家人吃的泡饭了,爸爸和弟弟还在梳洗,那些准备好要带回去的行李,随便堆在客厅的一角,显得有些乱。 “诗诗姐,你先坐,我去放一下东西。”进屋后,叶纤红招呼她坐下来,自己把肉和油豆腐拿进厨房。 “嗯,你忙,不用管我。”苏思诗把烟酒放在茶几上,向叶纤红挥挥手,自己在沙发上坐下来。 这个家虽然是租来的,经原主人精心装修,住一家四口,倒还不显得拥挤,反倒因为没有买抱枕、地毯、壁挂、花草等装饰物品,显得有点空旷。 叶纤红走进厨房,看妈妈正在切菜,看来是打算炒一个菜下泡饭,想着苏思诗还在外面,就没有接手,倒了杯水,拿到客厅递给苏思诗。 “也不错啊,家布置得很温馨!”苏思诗装作不知道房子是叶纤红租来的,接过水杯,笑道。 “这是房东的功劳。”叶纤红不在意地解释道。“我就是看中这房子装修还是新的,才咬牙租下来的。那些老式的房子,太破旧了,还没有卫生间,受不了。” “那是肯定的。”苏思诗觉得这才符合叶纤红的品味,如果她住在连厨卫都没有的一居室里,她真的无法想像那种场景。 郑建国从卫生间洗好脸出来,因为睡得好,黝/黑的脸上显出健康的红色,身上的衣服也是女儿新买的,虽然不贵,穿在身上倒也显得精神。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这是诗诗姐,刚才在楼下碰到,请她进来坐客。” “叔叔好。”苏思诗站起来叫道。 面前的男人,跟自己厂里的工人没什么区别,但是有叶纤红这样一个女儿,相信他是个有福之人。 “你好。”郑建国有些拘谨地点头。 看她的打扮,穿金戴银的,肯定不是普通人,郑建国不知道跟她说什么? “爸,你坐着。”叶纤红挽着他的胳膊,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你看诗诗姐,来了就好,还带了这么高档的烟酒。你肯定会藏在抽屉里,舍不得拿出来喝拿出来抽。” 郑建国看了眼茶几上的烟酒,手抖了抖,这烟酒,太贵重了。不用女儿说,他也会珍藏起来,用来招待贵客。 这中华烟,一条就要一百多了,谁抽得起啊! “谁来了啊!”叶知书在厨房听到声音,探头出来张望。 “妈。”叶纤红叫道:“是我一个朋友——” “哦,有朋友来了啊!”叶知书还在炒菜,只看了一眼,又进去炒菜了,嘴里埋怨道:“那你刚才怎么不说,我也好多准备几个菜——” “阿姨,别麻烦了。”苏思诗来之前,已简单吃了些东西。“我吃过早饭了,你不用给我准备。” 这么早到叶纤红家,她当然没打算吃饭。否则来到这么仓促,主人连准备的时间也没有,会非常失礼。 “哦。”叶知书听她这样说,也没客气。“那我先忙了。你喝杯水,让小红陪你聊着——” 在农村,经常有吃过早饭的邻居相互串门,叶妈妈也习惯了,所以倒没有非要请苏思诗吃早饭。 “姐。”郑兴安从里面走出来,望了苏思诗一眼,坐到叶纤红旁边。 在卫生间就听到陌生人的声音,郑兴安没放在心上。 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接下来的烦恼上了。今天放学后,他得回老家住。家里连卫生间也没有,刷牙洗脸都在院子里,想到满院子的鸡屎鸭粪,他心里就憋闷。 “这是我弟弟郑兴安。”叶纤红搂住弟弟的肩,介绍道,又对弟弟说道:“这是诗诗姐。” “诗诗姐。”郑兴安乖乖地叫了一声。 因为情绪不高,声音也没精神。 “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望了弟弟一眼。“什么事不开心?” “没什么。”郑兴安没好意思说。 农村有句老话: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肯定听过这句话,明白一个人不能嫌弃自己家里穷的道理。 所以就算再不喜欢住在老家的旧房子里,也不能告诉别人。 苏思诗从口袋掏出一只早准备好的盒子,递给郑兴安。“第一次见面,姐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块手表你就戴着玩吧,希望你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这太贵重了,安安不能收。”郑建国哪里见过一出手就送人手表的有钱人,连忙替儿子推辞。 “叔叔客气了。”苏思诗笑道。“就一块普通的手表而已,值不了几个钱。” 叶纤红扫了外面的盒子一眼,见不是前世听说过的瑞士大牌,放了心,对站起来不知所措的弟弟说道:“既然是你诗诗姐这个大老板送的,就收下吧。” 不是她心大,主要是对手表不了解。 前世在深圳呆着,知道这个时候已有大量的石英表流传开来,多是香港走私过来的,价格也就二三十块。外表很漂亮,质量就马马虎虎了,戴个一两年,也就坏了。 虞城在内地,暂时还没见到。 叶纤红以为苏思诗送弟弟的不过是类似的学生手表,就没在意。 几十块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对苏思诗来说,可能还不如她吃一顿呢! “谢谢诗诗姐。”见姐姐同意了,郑兴安这才高兴地接过来。 这个时代,手表还是个稀罕物,成年人都未必戴得起,更不用说学生了。像他所在的中学,很多老师都没有手表。 打开红色的盒子,里面是一块黑底宽银边的机械表,表面比成年男表略小些,银色哑光的表壳边沿,刻有希腊数字,看起来非常精致漂亮。 郑兴安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戴到手腕上,表带稍微宽了一点,不过问题不大。 郑建国凑过去望了一眼,他是搞机械出身的,一看手表的做工,就知道不便宜。有心想跟儿子说,把手表装回盒子好好保存,别戴在手上免得丢了。又不知道女儿跟那个客人的关系,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 第六十章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你们收拾行李干嘛?搬家还是去哪里玩?”苏思诗指了指墙角放着的行李,惊讶地问。 “我爸我妈等会要回乡下,这是他们的行李。”叶纤红也没有瞒她。“想他们在这里住几天也不愿意,估计是丢不下家里养的鸡鸭和猪。” “长辈都这样,对自己养的东西有感情。”苏思诗深有同感地笑道。“像我爷爷,都八十了,还喜欢在院子里种菜,一天不浇水不拔草就浑身不自在,我们怎么劝都没用。” “那可不一样。”叶妈妈做好早饭出来,笑着接话。“我们乡下人没办法,不这样做,就会饿肚子。你家老爷子是有福气,天天干点活活动活动筋骨,这样就会长命百岁——” 叶妈妈昨天回来后,在女儿这里睡了个少有的安稳觉,今天起床后,感觉整个人精神十足,像是恢复了青春。 这些年因为身体原因,她话也说得少,说多了怕伤神,很少像今天这样,主动接客人的话。 看来身体好了,连性格也变回年轻时的样子。 “阿姨谦虚了。”苏思诗见叶妈妈走出来,站起来打招呼。 “坐,坐。”叶妈妈走去,连声叫道。 叶知书和苏思诗的真实年纪,其实只差了几岁,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两个辈份的人,苏思诗叫她阿姨,居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一点,脸色就有点不自然,暗暗为妈妈心疼。 同为女人,谁不愿意显年轻? 不过妈妈今天的气色,已经比病前好太多了,这让叶纤红非常安慰,看来那瓶水效果真的不错,妈妈喝了后,排出一些毒素,所以身体变回年轻了。 看来自己有机会,要多找些空间小树感兴趣的宝贝,让它吸收后,产生同样的水珠,给妈妈长期服用。 相信这样日积月累,妈妈也会变得像诗诗姐一样,年轻又漂亮。 不过还是得努力赚钱,上次运气好,在别人丢弃的东西里找到了一个,下次未必有这样的机会了。 当然在那些古董店里,她相信一定有类似的宝贝,如果没有钱,难道她去偷去抢啊?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苏思诗问道:“我今天正好没事,开车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不用。”叶妈妈一听,吓得连忙推辞。“我们坐公共汽车就行了,路又不远。” 叶知书活了三十八年,还没坐过小轿车呢? 她总觉得那种车,是大官大老板坐的,像她这样的农村妇女,坐坐拖拉机还差不多。 “没关系的。”苏思诗转头望向叶纤红。“我和小叶是朋友,送送你们是应该的。” 她相信叶纤红不会在意这个,所以看她怎么说。 “那就谢谢诗诗姐了。”想到坐公交车到了平原村后,还要步行几里路,有车子就方便多了,叶纤红也没有客气。 跟叶纤红约定后,苏思诗离开叶家,说回家换一套衣服,等一会就回来。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再次表示了感谢,苏思诗拍拍她的肩,叫她别在意。 回到屋里,爸妈已端出早餐,一家人开始吃早饭。 因为计划跟弟弟坐同一班车回去,而他要上学,所以一家人起得早了些,现在有苏思诗开车送他们,就不用担心弟弟上学迟到了,所以叶纤红叫他们慢慢吃,别着急。 “小红,那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送你爸这么好的烟和酒?”叶知书已看到了茶几上放着的剑南春酒和中华烟,好奇地问。 在老百姓的眼里,好烟首推中华,好酒无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上门坐一坐,空手来就行了,怎么带这么高级的东西?这条烟和酒,加起来怕要三百了吧? “自然是有钱的大老板。”叶纤红扒了一口泡饭,随口说道。“本来她要送一箱酒,两条烟,被我拦住了。” 妈妈不一定能了解苏思诗她们生活圈的弯弯道道,所以她没有仔细说。 也没敢说这已是苏思诗最拿不出手的礼物了,否则妈妈会更加大惊小怪。 这很容易理解,以苏思诗的身份,给普通人送礼,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根本不必亲自出手。值得她亲自送礼的,肯定身份不简单,普通烟酒怎么拿得出手? 自己算是一个例外吧! 不过叶纤红也不敢妄自菲薄,重生后,她接触的一些人,很多不比苏思诗差,想来她也有所了解,所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农家女吧! “什么?”叶妈妈吓了一跳,忍不住咋舌:“那她家里岂不是有几十万、上百万财产了?” 现在农村虽然不流行万元户这个说法了,毕竟那是八十年代末的叫法,很多有本事的人,赚的钱已起过十万了。 但是在叶妈妈的眼里,那些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几十万?叶妈妈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是多大的老板啊! “什么上百万!”郑建国望了望儿子手上的手表,“估计得几千万甚至上亿了吧!” “啊!”叶妈妈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百万已是不可思议了,一亿不是一百个百万吗?她们家怎么会这么多钱?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跟女儿成为朋友? “你别不信。”郑建国在厂里上班,见识自然比叶知书强一点。“单是她给安安的手表,估计都得几千了。” 像他打工的老板,家产就上百万了,可是除了招待贵客,他抽得起大中华,喝得起剑南春吗? 如果女儿说的是真的,她原本送的一箱酒两条烟,就得上千了,再加上给儿子的手表,只有亿万富翁,才敢这么大手大脚花钱,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光这样给人送礼,就得把家产败光了。 “什么?这手表这么值钱?”叶知书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安安,你快把手表拿下来,别戴了。等一下你诗诗姐来了,还给她。这么重的礼,我们可不能收——” “哦。”郑兴安听话地放下筷子,把手表摘下来,放在桌上。 他虽然很喜欢这块手表,但是听爸爸说这么值钱,他也不敢戴了,万一掉了或者搞坏了,那还不心疼死? 第六十一章坐轿车 叶纤红拿过手表看了看,这个牌子她不认识,不过看精细的做工,确实应该不便宜。 心里有些犹豫,应该怎么样处理这块手表。 跟苏思诗认识后,她确实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可能是苏思诗开朗直爽的性格,吸引了她。又或者是她对朋友无原则的维护,打动了她。 但是怎么样交朋友,却是一门学门,处理得不好,就会伤了感情。 以她现有的情商,知道朋友之间贵在真诚和交心,物质反而是次要的。像苏思诗这样的豪门千金,相信更喜欢自己的善意被人接受并珍视,而不是被拒绝。 但是,如果自己真的乱收别人的东西,也会让人瞧不起,毕竟现在的她,拿不出同等的东西给苏思诗。 关键还是把握好一个度。 叶纤红现在缺的是时间和积累,她需要找到一个适合她进入的点,然后以此为基础,进入商场。 “手表先放在爸那里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放着,对郑建国说道。“这件事我来处理。” 郑建国点点头,同意了女儿的意见。 早饭还没吃完,苏思诗就回来了。 一家人不好叫她等,就匆匆把剩下的饭扒进口,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碗筷,提着行李下楼了。 这时候有轿车的普通居民不多,楼下停了辆桑塔纳,吸引了一群熊孩子围在周围瞧稀奇。 苏思诗打开后备箱,让他们放行李,又打开车门,让他们坐进去。 叶纤红这才发现,汽车后备箱原先放着的烟和酒等礼品,拿走了大半,暗暗惊讶。 原来苏思诗所谓的回去换衣服,是去腾后备箱了。 她再次为苏思诗的细心体贴所感动,难怪她能在苏家这么受重视,这跟她的为人处世应该直接有关。 出生在富贵家庭,大多以自我为中心,很少有人能像她这样,细心考虑别人的感受和方便。 叶纤红是个感性的人,她再次觉得,能跟苏思诗这样的人交朋友,这个选择没错。 等爸妈和弟弟坐好后,叶纤红坐进副驾驶室里。 “怎么走?”苏思诗已坐好了,问道。 “往南走,出城走104国道,先到平原村。”叶纤红说道。 “哦,你们住陈溪乡啊!”苏思诗踩下油门,车子开动,扭脸对叶纤红笑了笑,“那里我熟。” “那最好。”叶纤红回道:“不用我指路了。” 车子一路行驶,慢慢开出城区。 “妈,你别紧张,身子靠在椅子就行。”叶纤红见妈妈身子挺得笔直,似乎担心自己被车子晃出去,提醒道。 农村除了自行车,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拖拉机,坐它们时得防止掉下来或转弯时甩出去,所以坐着的时候,需要全身贯注。 叶妈妈因为身体原因,很少外出,偶然过年去趟城里,也是郑建国用二八大扛自行车载她去的,坐的时候,得打起精神抓/住自行车后座的铁架,非常辛苦。 每次回来总喊累,得休息半天才恢复得过来。 “哦。”叶妈妈尴尬地笑了笑,身子小心地往后靠过去,把背贴到椅背上,见这样确实没事,才放松身子,整个人舒服地坐在松软的皮椅子上。 “这车子真软真舒服。”叶知书坐了一会,忍不住摸了摸屁/股底下的厚厚的垫子,感慨地叹了口气。“今天沾了诗诗的光,也算开了次洋荤。” “阿姨客气了。”苏思诗笑道:“你是有福气的人,用不了多久,小叶也会有钱买车子了。到时候雇个司机,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叫他送你去——” “不行,不行。”叶知书连连摆手。“这小轿车很贵的,小红再会赚钱,也买不起?” 关于小轿车的价格,她听农村有见识的老人吹过牛,据说一辆就要十几万,女儿就算再厉害,也不知道要到哪个猴年马月,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啊! 再说家里的房子破破烂烂的,如果有钱了,也得先盖新房,怎么能糟蹋钱买车子? 苏思诗笑了笑,没出声。 她看得出来,叶纤红的父母都是纯粹的农村人,见识有限,所以不明白女儿的本事。 她作为外人,自然不适合多说这些。 车子在中学门口停了停,等郑兴安下车进学校后,继续往郑家村开去,很快到了叶纤红的老家。 临近村口时,叶妈妈就开始念叨,家里几天没住人,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其实心里发怵,今天有贵客开车送他们回家,给她看到一付又破旧又脏乱的样子,肯定会给女儿丢脸。 叶纤红虽然也有同样的担心,不过心态比妈妈好多了,能接受自家穷这个事实。 毕竟这个时代,农村大多是这个样子,造得起新房子的人并不多。 车子停在自家院子前,叶纤红注意到苏思诗脸上表情依旧,并没有嫌弃甚至惊讶,再一次见识了她的涵养。 “诗诗姐,车子就停在这里吧,院子里养了鸡鸭,到处是鸡屎,没地方停车。”叶纤红家门口有一条直通村口的小路,虽然不宽,车子停好后,旁边过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苏思诗点点头,熄了火下车。 面前房子的破旧超出了她的估计,不过这是人家的事,她不会放在心上。 站在她的角度,其实叶纤红家更穷一点,才符合她的利益。 毕竟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强多了。 从车上拿出行李,叶妈妈先拿钥匙去开院门,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院子里并不像他们担心的那样,因为几天没扫了,连踩脚的地方也没有了,像是昨晚刚有人扫过,连墙角的花草也水淋淋的,应该浇了水。 叶知书和郑建国相互望了一眼,都非常惊讶。 去医院前,把备用钥匙给了婆婆,请她照看一下家里。以为她能一天三餐帮着喂鸡喂猪就不错了,没想到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打开屋子,里面应该也打扫过,看起来非常干净整洁。 想起前世奶奶的德性,叶纤红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了。 进屋后,郑建国拿行李上楼,叶知书急急进厨房烧水,准备泡茶待客,叶纤红陪苏思诗坐下来。 第六十二章奶奶态度大变 “房子除了老了点,还不错嘛!”苏思诗随意在客厅张望了一眼,笑道。 叶纤红家的房子是老式的二层楼,非常矮,其实只能算一层半,好在是砖房,旧归旧,房子住人还是没问题的,除了墙上石灰剥落后有些不平整和发黑。 “这么破的房子还好啊!”叶纤红笑着白了她一眼。“反正我是住够了,只是没钱,想靠新房子也造不起——” “着什么急!”两人说话时,没有客套,反倒有种多年老友的随意。“你刚工作,赚不到钱,慢慢的就好了。” “嗯——也是。我妈以前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靠我爸一个人赚钱,供我们姐弟俩读书,能这样已经不错了。”叶纤红点点头。“造房子的钱,要靠我来挣了。” “那就加油。”苏思诗笑道。“你有这个能力,只要给你时间,赚钱不过是小事情。” 院子门吱嘎一声打开了,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叶纤红站起来,看到奶奶和小婶婶提了把热水瓶来了。 “奶奶,小婶,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站起来,惊讶地问。 “看你们回来了,就过来看看。”奶奶脸上满是笑容,把热水瓶递过来。“水还没浇开吧,先拿这个给客人泡茶,这水是早上刚煮的——” “谢谢奶奶。”叶纤红接过热水瓶,放到桌上,找茶叶罐准备泡茶。 “奶奶好,小婶好。”苏思诗见叶纤红没有替她们介绍,不知道她是忘了还是故意这样做的。不过以她的习惯,就算她们关系不好,应该有的礼节她还是不会忽略,主动站起来叫人。 “好,好,你坐。”奶奶和小婶见她主动叫人,脸上笑成一朵花,嘴里连声说道。 小女儿和大孙子的事情办成后,她对孙女的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对大儿子一家的态度,也由瞧不起、眼不见为净,变得愿意主动帮忙了。 昨天过来给他们喂猪时,看到家里实在太乱了,就忍不住扫了扫。 没想到他们今天一早就回来了,还是开着小轿车来的,这在村里引起了轰动,婆媳两个吃了一惊,急急赶过来看看。 她们家没有有钱的亲戚,只有那个相过亲的男孩子,所以认定是他来了。 在她们的观念里,他爸是那么大的干部,用他的车送送亲家很正常。而对方肯这样做,说明已同意了两家的亲事。 想着孙女真的要嫁入豪门了,她们怎么能不激动,就想在亲家面前露个脸。 等进了屋,看到一个比孙女大一些的姑娘,不是那个相过亲的男孩子或者他的父母,心里虽然奇怪,却自动认定她是男方家的亲戚,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脸。 叶纤红端茶过来,给奶奶和小婶也泡了一杯,又在苏思诗旁边坐下来。 “小红啊!那个小伙子今天怎么没来?”小婶坐了一会,就把心里的疑问问了出来。 “他来做什么?”叶纤红疑惑地反问。 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无奈地解释道:“这是诗诗姐,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段俊希他们无关——” 这件事反正也瞒不了人,叶纤红低下头,小声地把这件事的经过向苏思诗说了一遍。 苏思诗调查过叶纤红,自然也知道这件事,只是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叶纤红一说,才明白了。 “哦。”听叶纤红这样说,奶奶和小婶都有些失望。 难道是她们一厢情愿,这件亲事其实还没有敲定?那他们为什么这么大方,这么快就帮自家人弄好了工作? 不过看面前的女孩子,戴着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脖子上的项链虽然不粗,却非常精致,应该也是有钱人,难道孙女是求她帮忙的? 两人觉得有些看不懂孙女了。 叶妈妈烧好水,灌进热水瓶里,从厨房走出来。 “今天家里有客人,你们也在这吃饭吧!”叶妈妈其实是个心肠很软的人,看到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就主动邀请婆婆,至于弟媳妇,既然来了,自然也只能一并请了。 “也行。”奶奶没有客气,直接应承下来。 孙女的亲事到底有没有成,这件事没有搞清楚,她心里就像横着一根刺,总得知道答案才行。 叶妈妈见婆婆答应得爽快,心里非常舒服,忍不住想炫耀一下。“小红一早去菜市场买了好几斤肉和油豆腐,我去炖了,中午大家吃个过瘾,你们先坐着——”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婶也应道。 她家条件比叶纤红家好多了,平时也能经常吃到肉。毕竟儿子女儿都工作了,平时回家,都会带些好吃的回来。 不过她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有白吃的机会,她自然不会错过。 叶纤红见妈妈请奶奶和小婶一起吃饭,有点郁闷,她倒不是舍不得一点吃食,主要是苏思诗第一次上门,跟自己一家人算是认识了,倒没什么,莫名其妙跟奶奶和小婶坐一张桌吃饭,肯定不会那么舒服。 “奶奶小婶你们坐,我陪诗诗姐去周围走走,认认路。”叶纤红拍拍苏思诗的肩,说道。 “好,你们去玩。”奶奶难得地一脸慈祥样。 叶纤红一时冲动,拉着苏思诗从家里出来,到了外面,又不知道去哪里?想了想,带她往村后的水库走去。 那个巨大的水库,是村里主要的灌溉水源,像一条长长的蛇一样,弯弯曲曲地绕过大半个村庄和农田。现在已承包出去,成了最大的养鱼塘,附近几个村经常有人过来钓鱼,不过要付钱给承包人。 “我们去鱼塘那边看看,如果有好的鱼,买几条中午吃。”叶纤红提议道。 “好的啊!”苏思诗平时住在城里,难得有机会到农村来玩,被叶纤红的话勾起了兴趣。 两人来到水库边,看到有十多个人戴着草帽,坐在堤埂边钓鱼,用的钓竿是普通的竹子制的,非常简陋,应该是附近村里的闲人或老人。 “国庆叔,有鱼吗?”叶纤红看到承包鱼塘的主人坐在鱼棚前铡草,走上前去问。 “是小红啊!”郑国庆跟叶纤红家住得不远,经常见面,自然熟识。“家里来客人了?” “是啊!”叶纤红随口应道。“想买些好鱼招待客人。” 第六十三章买鱼 两家虽然住得近,并没有什么交情,郑国庆的女儿跟叶纤红差不多年纪,小时候嘴巴非常快,最喜欢骂叶纤红是野种了,她的父母看到了也不管。 所以从小到大,她一直避着这家人。 现在早没了计较这些的兴趣了。 “有的有的。”郑国庆放下手里的工具,转回屋里,端出一个大塑料盆,里面草鱼鲤鱼胖头鱼都有。 “就这些啊!”叶纤红有些失望,这些鱼买回家给爸妈吃,自然没问题,招待诗诗姐就显得寒酸了,最多买条胖头鱼回去,煮个酸菜鱼头什么的,还勉强拿得出手? “这些还不行啊?”郑国庆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又看了苏思诗一眼,见她披金戴银的非常气派,想起刚才有人说村里开进了一辆小轿车,难道是这个有钱女人开来的?“那你等等啊——” 转回屋里,这次拿出了一个小/脸盆,里面有七八条昂刺,每条不过三两左右,看颜色应该是真正野生的。 “这个昂刺好,多少一斤?我全要了。”叶纤红没有跟郑国庆废话,直接问道。 “乡里乡亲的,给你十块一斤吧。”郑卫东爽快地说道。 “行。”叶纤红也不知道现在这种鱼的行情,反正也差不了多少,就直接答应下来。“还有别的鱼吗?泥鳅黄鳝也行。” “有是有,不过不多,昨天卖剩下的。”郑国庆每天都会捞一些鱼来卖,多是村里人家里来客了,用来招待,不过量都不多,所以也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今天来了个不差钱的。 “没事。”叶纤红说道。 早上去菜市场前,不知道苏思诗要来,只买了猪肉和油豆腐,没买别的东西。蔬菜家里倒是有,还可以杀只鸡,但是如果能买到鱼,那中饭就丰盛了。 最后又把混在一起的泥鳅黄鳝总共一斤多全买了,加上一条三斤重的胖头鱼和二斤多昂刺,两人心满意足地往回走。 “你们村环境不错啊,有山有水还有这么大一个池塘——”苏思诗感叹道。 “那是当然。”叶纤红回答。 有句话她没说,现在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在初期,富人还不多,等再过二十年,经济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那时候有钱人多了,像郑家村这样的地方,建个农家乐都能发财。 “诗诗姐,你能吃辣吗?”叶纤红问道。 看到胖头鱼,她有点怀念前世经常吃的剁椒鱼头和酸菜鱼了,可惜现在材料不好搞,做不了正宗的味道。 “一点点没问题。”苏思诗因为应酬需要,吃过各种口味的菜,对辣味也不排斥。 “那行,中午我做菜给你吃。”叶纤红笑道。“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真的啊!”苏思诗听说叶纤红会做菜,非常意外,“那我就期待你的手艺了,别让我失望啊!” 回到家里,看到奶奶和小婶蹲在院子里,给一只刚宰杀的母鸡拔毛,爸妈在厨房里,把肉切成方方的小块,正准备放入油锅里烧,油豆腐已串在筷子上,等肉熟了后再放进去一起烧。 看到叶纤红拿了鱼回来,郑建国从灶下站起来,要过来帮忙刮鱼鳞,叶纤红拒绝了。 “你们烧肉,这鱼我来搞。”叶纤红拿了塑料盆,把鱼倒进去,说道。 除了胖头鱼,其它都没什么鳞,反而是泥鳅黄鳝处理起来麻烦一点,每一条都要剖开清理干净。 看家里没什么调料,叶纤红打开后门,看屋后那块一米多宽的菜地上,有没有种姜蒜葱什么的,可以用来做调料。 苏思诗看叶纤红家居然还有后门,好奇地跟了过来。 叶纤红家的房子造在山脚下,这里原本是一座低矮的石头山,能种东西的地方不多,零落地种了毛竹和茶树。当有人要批地基造房子时,不舍得占用农田,就在荒山上炸开一些地方,平整后用来造房子。 所以屋后除了一条排水沟,其它地方全是石头,种不了东西,后来郑爸爸嫌这里光秃秃的不好看,从池塘里挖了一些淤泥回来,铺在石头上,又挑了几担山土回来,加上山上的水土长年流下来,慢慢形成了一块可以种东西的菜地。 因为地方太小,土层又浅,种不了红薯土豆等植物,叶妈妈平时就种几株南瓜丝瓜蒲瓜什么的,放几根竹梢在山脚,让它们自己往上爬。 等成熟季节到了,自家吃是足够了。 葱蒜不占什么地方,叶妈妈在角角落落随便种了些,家里难得烧一次鱼,用得上的机会其实不多。 倒是山上的野菊/花,也不需要人打理它,一年比一年长得旺。从山顶一直往下长,每年秋天到了,就会开满淡黄色的花朵,让后院的山坡,成了一道绚烂的风景。 更奇异的是,山坡的石头中间,总有水渗出来,一年四季滴滴不绝,郑建国把毛竹劈成两半,打通中间的节,将水引下来,流进山脚的一个石洼里,平时用来家用足够了。 山水水凉清爽,夏天暑气重,甚至可以用来冰西瓜什么的。 把瓜果清洗干净后,用网兜装着,沉进水洼底,等要吃了再捞出来,凉凉的像是从冰箱里拿出来,非常爽口。 叶纤红前世不觉得后院有什么好玩的,现在才发现后面居然别有洞天。 可惜地方小了点,否则平整一下土地,好好打理打理,搞成日式的小庭院,再买一柄太阳伞和几把藤椅,那真的非常有情调。 前世叶纤红在深圳的家,有个面积比较大的阳台,她种了很多花草,特别是那株藤本蔷薇,常年开满粉红色的花,让阳台充满生机。 可惜阳台总归是阳台,种多了就会影响隔壁的人家,所以她不得不经常修剪,不像直接种在院子里,长成花墙也没事。 什么时候再去买几株,种在院子里,等它爬满院墙,这个家就漂亮了。 如果有钱了,还可以雇几个人,把后面的山坡凿开一些,往后推进两三米,有二十几个平方就差不多了。 到时再种上一株葡萄或其它果树,夏天边摘果子边乘凉,光想想都非常舒适。 第六十四章向往的生活 把这些想法跟苏思诗说了说,她听了也非常感兴趣。 苏思诗今年三十五岁了,出生在五十年代末。那时候国人普遍穷,小学初中时是六七十年代,家里还是跟普通人家一样,直到八十年代初,老爷子开始涉足生意,生活才发生了大变化。 那时她跟父母每天起早贪黑,努力赚钱,很少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又在父母的安排下,盲婚哑嫁,成了某个镇干部的儿媳妇,那个男人有自己喜欢的人,两人同床异梦很多年,因为害怕影响家里的生意,她一直忍受着。 直到家里生意彻底做大,大到虞城市的领导也不敢轻易得罪的地步,她才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坚持离了婚。 可以这样说,那些年她都在为生意而活,在为家族而活,唯独没有自己而活。 但是当生活安逸下来了,她也像所有人一样,想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在成长时,错失了某段情感,那么她不管活到多大,情感年龄永远停留在那个年纪。 对苏思诗来说,她错过了青春岁月,错过最美好的初恋。所以她的心里,依然藏着一颗少女心。 她最向往的事,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的,把自己的家布置得像公主的城堡,满足自己那些年留下的遗憾。然后像那些文艺女青年一样,跟喜欢的男人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而叶纤红天马行空的想法和对美好家园的理解,正好把她内心的需求表达出来了。 于是,她一直隐藏起来的真实自我,第一次释放出来。 她像是回到了少女时代,恢复了那个年纪特有的活泼和天真。 两人像过家家的孩子一样,想像着后院改装后的样子,时不时把头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上一大串,然后爆出一串清脆的笑声。 受叶纤红的影响,她甚至兴起了这样的想法:去乡下买一栋带院子的大房子,装修成叶纤红形容的样子,作为自己的私人空间。 “你是有钱人,其实可以去大城市买别墅啊!等装修好了,再请我们去玩。”叶纤红鼓动她去买房子。 要知道现在不管哪个城市,房子都便宜得叫人疯狂,苏思诗这么有钱,叶纤红觉得作为朋友,不劝她投资房产,都对不起她。 想想二千年后北上广的房价,特别是京城的四合院,沪市的老洋房,深圳笔架山上的独栋别墅,很多是有钱也买不到的,苏家作为大富之家,除了实业,真的应该分出一部分资金,投资房产。 可惜自己没钱,叶纤红只能唉声叹气。 作为江浙人,最合适的投资地,无疑是沪市。 想到那里最出名的白公馆、丁香花园等老洋房,光是住过的历史人物,都不知道留下多少故事了。那样的洋房,虽然买不到,却可以跟他们做邻居啊! 淮海路、衡山路、新乐路、延庆路等地方,现在应该有很多小面积的洋楼,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叶纤红自问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对那种美轮美奂的建筑,也有莫大的吸引力。 试问一下,有哪个女人不想住进那种地方啊! “我哪有这么多钱!”苏思诗听叶纤红这样说,白了她一眼。“我虽然负责管理苏家的一部分企业,可那不是我个人的啊!动用每一笔钱,都要在财务部留下记录——” “你给我装——”叶纤红才不信她。“我才不信你连买栋别墅的钱也没有?” 苏思诗的话或许有一部分是事实,作为一个大家族,为了保证相对的公平,每个人的权限都会有明确的界定,不可能任管理者挪用企业的资金。 苏思诗主要的收入来源,应该是股权或分红,如果是股权,当然不会随便套现。 但是在公司管理了这么多年,结婚父母给的嫁妆等等,如果说她没有存几百万私房钱,叶纤红是不会信的,除非苏思诗真的傻了。 不过这是她的私事,她只能点到为止,如果苏思诗对这个建议没有兴趣,她也不会多说。 或许等自己有了具体的投资项目,可以邀请苏思诗加入。 在后院摘了一些葱,两人回到屋里,准备做午饭。 将胖头鱼的头和身子分开,头切成两半煮酸菜,鱼身切片做酥鱼,黄鳝泥鳅红烧,至于昂刺,直接清蒸就行,这种鱼最鲜最嫩。 叶纤红将鱼身子切成三公分厚的大/片,洗干净后放在竹篮里沥干水份。 因为中午就要吃,所以不能照以前沪市那边的做法,将生鱼片放入调料腌制七八个小时,等入味了再油炸,而是直接照绍兴酥鱼的做法,油炸之后倒入调料卤水里,浸两三分钟就捞起,味道也不错。 好在家里常用的八角、桂皮、生姜、料酒等调料都有,所以不用担心做不出想要的味道。 做好准备工作后,叶纤红看时间已到十点,就准备动手。 灶上里面的锅要煮饭,只能在外面那口锅做菜了。 好在油豆腐烧肉已做好,锅空出来了,叶纤红在锅里下了油,让烧火的爸爸抽/出一点柴火,免得火太大油温高,鱼外边太快炸焦了。 苏思诗看叶纤红熟练的样子,非常期待她的手艺,在一边看她如何动手,做出各种菜。 连在一边淘米的叶妈妈也放下手里的东西,好奇地过来看着女儿怎么做酥鱼。 这道菜的做法,这时候还没有传开来,就像可乐鸡翅,都是二千后才走进千家万户。 等油温差不多了,叶纤红夹了一小半鱼片倒进油锅里,锅里沸腾起来,她用筷子小心地翻了翻,让鱼尽可能地均匀受热。 在大锅里做菜,速度确实比在煤气灶上快,没几分钟,鱼片就已微卷发黄,叶纤红夹进盘子里,下把剩下的鱼片,继续炸。 炸好的鱼片虽然很香,却没有味道,自然也没有人想尝一尝味道。 等鱼片全炸熟,叶纤红把油舀干净,准备煮卤水。 在锅中倒入大约一斤清水,放入准备好的酱油、黄酒、红糖、桂皮、大蒜、生姜、葱煮开,放入炸开好的鱼片,一起煮三分钟左右,然后捞起来,就做成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口味不会太重,可以用来下酒和当零食吃,如果纯粹是下饭,或者想保存得久一些,可以在卤水里浸二十分钟左右,那样更入味。 看着色泽黄亮、香气扑鼻的酥鱼,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来,尝尝。”叶纤红夹了一块肥/美一点的鱼片给苏思诗,说道:“小心烫。” 苏思诗也没客气,直接用手抓/住,小心咬了一口,忍不住连连点头:“好吃。” 这跟她以前吃过的酥鱼不同,没有那么重的甜味和粘劲,手里的酥鱼,骨酥肉嫩、溢香爽口,味道确实更胜一筹。 “爸,妈,你们也尝一尝。”叶纤红叫道。 这个鱼价格不贵,谁家都吃得起,关键是味道好,父母如果学会了,想做来吃也非常方便。 四人都吃了一片,连声赞好。 第六十五章美味待客 在院子里的奶奶和小婶,大概也闻到香味了,走进厨房,自然也尝了一块。 几乎人人赞不绝口。 叶纤红记得,这个绍兴酥鱼后来像鸡排奶茶一样,也成了一道加盟美食,江浙很多菜市场门口的店铺,都开了专门的店。 就这一道美食,像沙县小吃一样,养活了很多普通人。 如果爸妈感兴趣,不知道可不可以开一家这样的店?叶纤红忽然闪过这样的念头。 她自己倒没想过做这个,或许是因为眼高了,总想正经开一家店或办一家厂。 做好酥鱼,接下来就是红烧泥鳅黄鳝,因为分开做太费功夫,她直接做在一起了。 等出锅时,望着几乎熬干汁,已炖得酥烂的泥鳅和黄鳝,那股鲜香味和葱香混在一起,馋得人直想流口水。 叶纤红猜测苏思诗没有吃过这种农家的做法,就拿来一只小碗,装了些进去,递给她。 苏思诗接过,像个孩子一样,小心地夹了段黄鳝咬了咬,那滋味真是无法形容的鲜。 因为应酬,她去过很多高档酒店,黄鳝这道菜肯定吃过,什么响油鳝糊,宁式鳝糊,清炒鳝糊等等,味道确实也很鲜香,可是跟这小火慢炖出来的红烧泥鳅黄鳝比,她觉得这样做更好吃。 接连尝了两道菜,味道都比自己想像得好,苏思诗对叶纤红其它菜的期望也高了。 绍兴一带,喜欢鱼头跟豆腐一起烧,最好把汤炖得像牛奶一样,才显真功夫。叶纤红并不喜欢那个味道,她更愿意用微酸的芥菜炖鱼头。 将鱼头在油锅里煎黄,加水没过鱼头后,再放入芥菜和其它调料,烧开后一样用小火慢慢煮。 等到鱼头差不多要化开了,才可以起锅,这个汤颜色虽然没有酒店的漂亮,可是味道确实更好。 叶纤红舀了一勺汤给苏思诗尝,她果然直赞鲜。 鱼头出锅后,她要做的菜就完成了,昂刺已蒸在饭锅里,饭熟后端出来加点调料就行,不用另外做了。 至于新鲜杀的鸡,已放在煤球炉里煮了,本地人一般喜欢做成白斩鸡,熟了切盘就行,觉得这样吃更鲜。 叶纤红想到现在还没有鲜酱油,这样的话味道总归差了点,就打算自制鲜酱油。 在锅里倒了半瓶酱油,加了小碗水,放进葱姜蒜和茴香花椒,煮开后又加进一点白糖、盐和味精,小火煮着。 等到鸡都煮熟了,叶纤红才把自制的鲜酱油汁舀起来,装在一只大碗里,至于葱姜等调料,自然滤出来不要了。 叶妈妈又炒了一盆青菜,中午的菜算是齐了。 将菜端上桌,六菜一汤都用大碗大盘装着,将一张小圆桌摆得满满的,看起来特别丰盛。 乡下人不习惯吃饭前还喝什么饮料,就直接盛饭来吃,郑建国一个人喝酒也不好意思,就一起吃饭了。 家养的鸡,肉质本来就鲜美,又蘸了鲜酱油,初次吃到这个味道的人,都不知道如何形容了。 至少苏思诗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白切鸡。 “小叶,以你做菜的水平,都可以开一家饭店了。”苏思诗笑着说道。 土鸡肉,苏家的饭桌上从来不缺,隔三岔五的就买一只来吃,可能大家都习惯了蘸酱油吃,不像叶纤红这样,在蘸料上也下了功夫,所以才会让她这个挑剔的人,也觉得大开眼界。 “还是算了。”叶纤红撇撇嘴,“请朋友来吃饭,烧几个菜倒没关系,叫我天天在厨房闻油烟味,还是饶了我吧——” 在苏思诗面前,她不介意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她还真的没有考虑过,从事这个行业赚钱。 对厨房她倒没有偏见,也乐意做些好吃的,招待朋友,但也仅限于偶然玩一玩, 专职做厨师,那实在太辛苦了。 作为重生者,如果要靠这个谋生,那她真的无能到极限了。 除非开家私人菜馆,招个能力出色的师傅平时顶着,偶尔上一次厨房,这还可以考虑。 小婶今天留下来吃饭,原本想着多吃几块肉,这样就赚到了。等真的上了桌,看到其它菜都这么美味,于是碰都没有碰一下红烧肉,筷子光顾着在其它菜上下手了。 这酥鱼,这红烧泥鳅,这鱼头汤,这白切鸡,她觉得每道菜都好吃得不得了,就算年三十吃的年夜饭,也比不上这顿丰盛。 老大是好心有好报啊!把这个没有血缘的姑娘养这么大,现在她长本事了,他们就可以享福了。 她一边忙着夹菜,一边心里这样想着。 反倒是郑奶奶,还是一脸镇定,吃东西的速度也不快,这让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她不知道的是,郑奶奶只是表面平静,心里早已乱成一团。 早知道这个孙女这么能干,以前就应该对她好一些,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等大家都吃撑了,不得不放下筷子,桌下还留了近一半的菜。 不过没关系,晚上可以继续吃,农村人不在意这个。 等收拾完桌子,奶奶和小婶先回去了,她们家里也养了鸡鸭和猪,得回去喂食。 苏思诗今天不赶时间,所以也没急着回去。两人站起来,打算在村子周围随便走走,顺便消消食。 经过一户人家时,院子里的小狗叫声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两人顺着低矮的院墙朝里望,靠墙的屋檐下,有三只黑底白花的小狗趴在纸箱里,圆/滚滚的身子大概吃饱了,正用刚长出的乳牙在撕咬纸板,嘴里发生呜呜的声音。 “这些小狗好可爱。”看到这几只狗崽,叶纤红想起了前世养过的那只叫麦花的斑点狗。 在深圳稳定下来后,她想养只狗陪伴自己,正好有个本地同事,养的狗生了窝狗崽,就送了一只给她。 那只狗同样是白底黑花,不过白得不纯,有点类似米色,黑色斑点也大小不一,乱糟糟地点缀在身上,跟纯正的斑点狗比,外形差了很多,更像是一只土狗。 叶纤红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她才不管这斑点狗的血统纯不纯正呢? “你想养狗啊!”苏思诗看叶纤红的样子,应该是真心喜欢小动物,“我有个朋友,她家上个月正好生了一窝小狗,你喜欢的话,我帮你要一只过来!” “好啊。”叶纤红欣喜地叫道。 现在虞城租的房子足够大,养只狗应该没问题。 第六十六章空间小树的食物 两人回家后又坐了一阵,陪叶爸叶妈聊了一会天,看时间已到下午二点,苏思诗提出要回家。 叶纤红也没打算闲在家里,于是跟爸妈告别,搭了苏思诗的车,一同回了虞城。 两人在楼下分了手,各自回家。 苏思诗说今天正好有空,当然是骗叶纤红的,她管着这么大一家企业,怎么可能一整天都没事做? 这个时代,不管多大的家族企业,很少会聘用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而是培养家族中最出色的下一代负责经营。苏思诗在公司起步时就参与管理,自然是总经理的最佳人选。 在苏思诗看来,管理公司重要,开拓人脉同样重要,只有不断认识新的朋友,扩大朋友圈和交际范围,才能让企业的发展爬上新的台阶。 毕竟国内是人情社会,没有人脉的人想做生意,那是难上加难。 今天忙里偷闲,挤出时间陪叶纤红回家,认识了她的家人,她觉得非常值得。 经过大半天的交流,两人现在已亲如姐妹,能有这么快的进展,一方面是两人性格确实合得来,另一方面也是她花时间陪伴的结果。 人与人之间,陪伴确实非常重要。 所谓天涯若比邻,也是两个人前期花大量时间陪伴后的结果,只有这样结成的朋友,才能经得起时间和距离的考验。如果感情不够深,又长年见不到一次,感情很可能由浓转淡,最终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苏思诗到家后,稍微梳洗了一下,换了一套衣服,又匆匆离开家,回公司上班。 叶纤红回家后,首先去查电话,看有没有未接电话。 见没有人打过来,她失望地叹了口气,去卧室拿了换洗的衣服,准备洗个澡休息一下。 忽然想到有几天没去空间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变化,叶纤红丢下衣服,先进了空间。 里里变化不大,倒是几天前撒下的蔬菜种子,都长得郁郁葱葱了。特别是上海青、波菜等绿叶蔬菜,已长到四五片叶子了,如果用来煮汤,都可以当鸡毛菜拔来吃了。 这菜长得比外面快多了,叶纤红也没搞清到底是那盆水的原因,还是空间里的土质比外面的好。 既然在里面种菜,速度比外面快,那是不是可以种些长得慢的植物,比如人参什么的,说不定能种出些百年参龄的宝贝呢! 这当然只能想想而已,现在不像前世,想种什么在网上都可以买到,江浙地区又不产人参,她去哪里买参苗? 在空间走了走,她发觉即使自己几天没浇水,这土依然像刚撒下种子那天一样,既没有变干,也没有变湿。 难道它能自我调节土壤的干湿?如果这样,那她浇水的事也省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个空间没有河流,否则能养些鱼虾什么的就好了。 光是种蔬菜,总归单调了些,她又不是食素者,如果叫她天天只吃青菜不吃鱼肉,肯定会腻的。 她最喜欢的食物,是大虾、螃蟹、黄鳝泥鳅什么的,如果空间有河流,成长速度也跟植物一样快,那她只要丢些活的进去,说不定几个月后,就会有大量的产出了。 那株神奇的小树,依然停留在空间的中心,看起来特别怪异。 叶纤红无法想像,一株树不长在土里,这样悬空挂着居然还能活着,只能说是神迹了。 又一想,这空间本来就是神迹,叶纤红也就见怪不怪了。 可惜摸不到那株小树,否则以她的性格,肯定要弹弹它的枝干,蹂/躏小树一番了。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去卫生间洗了个澡,出来后又觉得无聊,把身上的钱全部翻出来数了数,还有一千出头,这还不包括她离开前,给妈妈的五百块钱。 手里有钱心不慌,叶纤红决定去街上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空间小树感兴趣的宝贝。 她总觉得这株小树是空间存在的关键,如果它能继续长大,空间肯定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出门后,叶纤红来到虞城博物馆所在的半山路,这条街总共不过两百多米长,说它是街,不如说是弄堂更合适。 这里是虞城有名的文化一条街,有限的几家商铺,开的都是文物古玩店,布置得古色古香不说,牌匾上的店名,也是普通人认不出的繁体或小篆,很容易唬住外行人。 至少叶纤红是不敢随便进去的,谁不知道这一行水很深,进去了很可能会被斩一刀。 而两旁的人行道上,摆了几十个所谓的文物摊,大多是铜钱银元和玉器青铜器什么的。 虞城一直被称做青瓷的起源地,摊上当然也不少见,只是瓷器的水更深,更难分清真假。 叶纤红一家一家看过去,因为有上次捡到宝贝的经验,她只关注那些看不出材质叫不出名字的奇怪东西,至于铜钱银器什么的,她看也懒得看,直接跳过。 其中一个摊前物品特别多,大件物品也不少,叶纤红蹲下来,装作在仔细观看一件菩萨塑像,身心却集中在空间的小树里,看它对摊上的东西有什么反应。 以自己的鉴赏能力,肯定淘不到真正的古董,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直到她蹲得脚都要麻了,小树还是没有反应,叶纤红失望地站起来,准备离开。 “小姑娘,佛像收藏讲究的是眼缘。”摆摊的主人见叶纤红站起来要走,坐不住了,站起来开始忽悠。“我看你一直在关注这件观音像,说明你们有缘,为什么不请回家呢?” 摊主是位留着山羊胡子的六十多岁黑脸老头,见叶纤红盯着佛像看了半天,以为她非常喜欢,所以稳坐钓鱼台没有出声,打算等她问价了,狠狠斩她一刀。 没想到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就准备离开,这让他莫名其妙。 这不合理啊。 如果不喜欢,一般人看一眼就走了,只有真正喜欢的人,才会长时间盯着一样东西看。 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才是真正的买家。 即使身上钱不多,也会问个价,衡量一下自己能不能买得起。 这个小姑娘不过二十左右,肯定不可能玩欲擒故纵那一套把戏,难道是自己看走眼了,她真的只是个看热闹的家伙?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准备接摊主的话。 这些所谓的古玩她又不懂,十有八/九是工艺品,她又不是钱多了没地方用,买它们干什么啊! 一只脚已跨出去,准备离开,身子突然一振,感觉空间那株小树突然激动起来。 啊?还真有宝贝? 叶纤红停下脚步,又蹲了回去,怕自己的行为让摊主觉得自己疯了,只好问道:“那这尊佛像什么价?” 第六十七章文物摊寻宝 见叶纤红回返,摊主以为自己的忽悠见效了,心里暗喜,边观察叶纤红的穿着打扮,估算她的钱包,边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强化她的购买欲望:“千金难买心头好啊!碰到真正喜欢的佛像,就应该请回家去,菩萨会保佑你全家平平安安,富贵长寿的。” 叶纤红见摊主信口开河,一双眼睛盯着自己上下看,猜测这个老江湖,善于察言观色,看人开价,也不出声,只是暗暗感应,小树喜欢的到底是哪件东西啊! 刚才蹲了这么久,它都不提醒,难道是因为物件非常小,所以很难发现? 这些所谓的古董,在没决定买之前,是不能乱/摸的,叶纤红只能小心地移动双脚,尽可能地靠近地摊上的东西。 可是一件件物品都被排除掉了,她还是没找到小树感兴趣的东西。 怎么回事?叶纤红郁闷得想放弃了,忽然发现摊主刚才坐的那件东西,像块正方体的砖头,只是颜色黑里透红,似木非木,除了颜色不一样,非常像上次在垃圾堆里捡到的那件木雕。 她这时才反应过来,难怪刚才没有感应,原来被摊主坐在屁/股下,挡住了感应。 有了明确的目标后,叶纤红的心就定了,下一步是怎么用最少的代价拿下它。 见摊主还在继续吹,她懒得听下去,直接问道:“你说这些也没用,还是开个价吧,到底多少钱才肯卖?” 摊主还没死心,想继续装仙风道骨,所以没说数字,只是平伸出一只手掌,对着叶纤红晃了晃。 “五块?”叶纤红装傻。 这种雕像的价格她不清楚,却能凭工艺的复杂程度,猜测它的加工费。 以这尊观音像的复杂程度,几十块的加工费还是应该值的。 “小姑娘别瞎说。”摊主佯装生气。“这可是木雕的佛像,少说也有两百年了,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五十?太贵了!”叶纤红哪里会被他牵着鼻子走,站起来装作要走。 “看来你完全是外行。”摊主有些失望。 对于完全不了解文物和工艺品的人来说,他怎么给她洗脑都没用,所以摊主也不装神弄鬼了,直接开口。“这是件樟木雕的佛像,五十块肯定不够,我刚才报的是五百块。” “要五百?那我可的买不起。”叶纤红一付很喜欢却嫌贵的表情,“你直接开个价吧,最低多少愿意出手——” 摊主见叶纤红一付在服装摊里落地还钱的态度,心里虽然不爽,还是想做成生意,于是小心地开口:“最少二百块,怎么样?” 见叶纤红犹豫不决的样子,摊主猜测她拿得出二百,又加了一句:“行不行,一句话,这个价我也是亏本给你的。” 这种雕像拿货价不过四五十块,能卖出二百,其实也赚很多了。 不过他们这个行业,历来都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所以这样的价格卖,确实算低了,如果换个钱多人傻,也就是摊主嘴里那种真正想买佛像的有缘人,五百块肯定不会嫌贵。 “两百就两百——”叶纤红一付肉疼的模样开口道。“不过你得送点其它添头给我。” “你想要什么?”摊主见她确定要了,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又朝摊里的小物件看了看,如果她要的东西进价不到十块,他自然不会拒绝。 “这个不行,送你就亏死了——。”见叶纤红的注意力放在一件青铜器酒杯上,他连忙开口:“你挑几个铜钱吧!那对锡烛台也行,银元和青铜器我可送不起——” 这种青铜器酒杯,虽然进价不高,碰到喜欢的,照样可以卖高价,不像铜钱和锡制品,价值摆在那里,没有人会花高价买。 “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叶纤红嘴里咕哝着,忽然指着摊主坐着的那块正方体。惊讶地问:“那个是什么东西?颜色跟我家的兰花盆好像,可以垫在花盆底下当花盆架了——” “小姑娘真有眼光。”见叶纤红看上那块烂木头,摊主连忙拿起来递给她。“这根木头肯定也是古物,放在兰花花盆下,确实非常衬。” “那行,就它了。”叶纤红见他一口答应,心里暗喜,也不多说,掏出两百元,递给摊主,自己拿了东西就往回走。 已经得了一件宝贝,她也没兴趣再看别的摊位了,怕夜长梦多出意外,拿了东西就往家赶。 到家后,她反锁上门,连手也没时间洗,把那个佛像放在电视柜上,拿了那块正方形的宝贝,匆匆进了空间。 才一进去,就发觉手里传来一股吸力,似乎有人要从她手里夺东西,叶纤红会意地把它放到小树苗下面,自己避到一边。 这一次的动静比上次大多了,只见小树的根部,剧烈地摇晃起来,像仙侠片里的修仙者的手一样,把那个正方体的木桩子吸得飘了起来,然后从上到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风化,变成灰白色的灰尘滴落下来,洒到地上,慢慢形成一个圆锥形的土堆。 而那株小树,像是吃了大补的东西一样,枝干不停往上窜,然后两边开始长出分叉,又不停长出新的叶子,转眼之间,从一株尺许长的树苗,长到近一米长。 叶纤红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景象,这种快速成长的感觉特别神奇,让她移不开眼睛。 等到那块正方体彻底化成飞灰,叶纤红才恢复了神志,她茫然地向四周望了望,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空间的光亮部分,比原来大了一倍还不止,差不多有一亩大了。 最让她吃惊的是,新显露出来的空地边缘,赫然有了一条不知道伸向何方的河流。 而那条河流上面,有一只鸭子正悠闲地浮在上面。 那不是她重生后第一次回家,那只被她砸伤,后来又搞不见的鸭子吗? 原来是被送进空间来了。 她能认出这只鸭子,是因为它的颜色非常特别,普通绍兴麻鸭脖子是褐色的,或者有一圈白色,而这只鸭子几乎整条脖子都是白色的。 让她惊讶的是,这只差点砸死的鸭子,不但活得好好的,而且长大了很多,跟自家院子那些同批次买进的鸭子一比,大了至少有一个月。 叶纤红走到河边,手伸进水里,凉凉的像山水。 河流看不出有多深,不过没有鱼和其它植物,非常清澈。 叶纤红在河边的地上坐下来,心里满满的是心想事成的幸福感。 今天她刚想着空间有条河就好了,没想到几个小时后,河流就有了。 这才是空间应有的样子嘛!像以前看过的种田小说一样,有地有河流。 现在空间越来越大了,即使没有神奇的灵气,她也能搞成一个没污染的大型生态基地,种水果,种蔬菜,养鱼,养鸡鸭鹅等等。 想到这个空间以后还会变大,那她以后就算什么事都不做,光是这个空间的产出,就能保证她过上安逸地生活了。 叶纤红直到此时,才真正认可了自己重生者的身份。 第六十八章重练瑜伽 从空间出来,看时间已过了六点,还是没有接到胖老板的电话。 看来真的没有生意了,叶纤红彻底死了心。 不过也容易理解,虞城人大多选择在五四青年节前或者中秋节国庆节后结婚,很少在大热天办喜事,现在已是五月底接近六月了,天越来越热,这种天气穿西服穿婚纱,说不定会中暑。 除非有人因为不小心,不得不奉子成婚。 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放了几根空间拔来的青菜做配料,又打了一个鸡蛋进去,算是解决了一餐。 吃完饭后,又没地方可去,叶纤红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可是电视节目实在太无聊,她勉强看了一会,就没兴趣继续看下去了。 晚上一个人在家,做点什么打发时间呢?叶纤红想起前世的爱好,于是拿来拖把把客厅的地板全部拖了一遍,等地面干燥后,又找来一块草席,铺在地板上,开始练瑜珈。 前世在深圳工作稳定后,她才开始健身,那时已三十多岁了。 身材虽然保持得不错,因为年龄原因,柔韧性肯定比不上那些二十左右的年轻姑娘,所以只能学一些简单的动作,像单腿完全弓式、舞王式等需要打开肩膀和髋/部的动作都做不了,更不用说天使落地式、伏莲式等高难度动作了。 一直练了十年,身体的关节、肌肉、韧带拉伸开后,她才开始尝试一些难度大的动作,但是年纪也更大了,所以始终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重生后的身体才十九岁,虽然从来没有锻炼过,基础肯定比前世要好,如果现在就开始练,不知道能不能练成前世做不到的高难度动作呢? 叶纤红在席子盘坐下来,微闭双眼,开始调整呼吸。 等气息稳定下来,她站起身,开始做准备动作,也就是把身体各部位拉伸开来,免得做动作时身体受伤。 颈部、肩膀和腿部的拉伸还容易,虽然肌肉有点酸,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是脊椎拉伸和腿部韧带拉伸,就难住了她,特别是腿部的韧带拉伸,别说头部没办法接触到脚尖,就是双手去碰脚尖,韧带也酸疼得受不了。 看来练瑜伽是对的,现在的身体虽然还年轻,吸了空间小树的那团灵气后,也排出了大量的毒素,但是如果不锻炼,时间长了,身体里的毒素又会慢慢增加,又会跟普通人一模一样了。 而瑜伽有利于综合改善自己的身体,长期坚持下去,肯定会让自己更健康,更不用说改变气质和形象了。 等将来有钱了,把爸妈接来城里,可以让妈妈也练一练。 妈妈今年才三十八岁,还没有重生前的自己年纪大。可是身体却像五六十岁的老人,用瑜伽来调整身体,应该效果最好。 为了尽快把身体拉伸开,叶纤红没有做动作,只是把脚搁在凳子上,做压腿的动作。 等坚持不住了,就换另一条腿,继续弯腰去触脚尖。 没一会,就累得满头大汗,叶纤红拿起预先准备好的毛巾,擦了擦汗,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难道胖老板还是接到生意了?叶纤红急忙把腿从凳子上放下来,想去接电话,不想压腿时间过长,此时一抬腿走路,大/腿筋疼得让她直抽气。 看来自己太急了,得放慢速度,一步一步来。她慢慢走过去,心里暗暗提醒自己。 “喂?”叶纤红拿起话筒,用轻快地语气叫道。 “小红吗?我是亚婷。”对面并不是她希望的胖老板,而是酒店的朋友朱亚婷打来的。 “亚婷你好。”叶纤红虽然有些失望,不过现在在家正无聊,有朋友打电话过来,她还是很开心,于是笑着问道:“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酒店今天发生的事,我想想就解气,所以想从你这里得到些内幕消息?”朱亚婷的声音里有掩盖不住的兴奋。“顺便打听一下,你们有什么后续计划——” “啊?你说什么啊?”叶纤红惊讶地问。“我怎么听不懂?” 她对酒店的事,其实没有多少好奇心,既然已离职,那些人与事,就与她无关了。 “你不知道?”朱亚婷不相信地反问。 “我应该知道吗?”叶纤红受不了她磨磨叽叽,没好气地说道:“到底发生什么事?快说!我今天回乡下了,下午才回来,怎么会知道?” 对于酒店的旧同事,她真的没什么好感,特别是客房部的那些贱人。 她总觉得大家都是同龄人,应该和睦相处,可是酒店因为有几个有背景的同事,加上她们势利刻薄,硬是让普通的同事圈,变成了一个复杂的江湖。 “行,行,我说。”朱亚婷还是那个胆小懦弱的女孩子,叶纤红嗓门一大,她就变乖了。 叶纤红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她很在意这份交情。 何况段公子已明确表示喜欢叶纤红了,就凭这个原因,她也不希望被叶纤红嫌弃。 “下午段公子来酒店找你,听说你被辞退了,就去问周经理为什么?”朱亚婷一付幸灾乐祸的语气说道:“那个周雨萌想先入为主,给你抹黑,就拦住段公子,说了那套你撞倒老人的说辞——” “哦。”叶纤红应了声,并没有大惊小怪。 这个周雨萌是什么德性,她非常清楚,如果对方不这样做,那才奇怪呢? 不过亚婷说酒店发生了大事,那应该跟段俊希有关,难道他为自己抱不平,跟周经理吵起来了? “你真的不好奇?”见叶纤红只是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朱亚婷真的奇怪了。 “当然好奇。”叶纤红哼了一声。“不过你都打电话过来了,肯定会告诉我经过,我为什么要着急?” “好吧。”朱亚婷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叶纤红了,以前碰到这处情况,她肯定会跟自己一样咋咋呼呼,没想到现在这么沉得住气,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大将风度了? “段公子听周雨萌说完,突然打了她一巴掌,周雨萌没提防,身子向旁边倒去,额头撞在沙发的扶手上,血一下子流了出来——”朱亚婷用非常解气的语气说道。 能一巴掌把人打倒,说明段公子没有留手,他这是多恨周雨萌啊! “啊?”听到段俊希居然会这样做,叶纤红也相当震惊。 第六十九章段俊希发飙 那天的事发生后,除了朱亚婷,几乎没有人站在她这一边。而段俊希考虑都没考虑,就直接打了周雨萌,要么是认定她在诬陷自己,要么即使相信自己撞倒了老人,也讨厌周雨萌多管闲事,害自己丢了工作。 叶纤红有些感动,这个段俊希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不过对重生后的自己,他确实够义气。 “然后呢?”见朱亚婷吊胃口,没有继续往下说,叶纤红催促道。 “然后就是周经理赶过来了,把周雨萌带到办公室止血。”朱亚婷语气轻快地说道:“段公子真霸气,在酒店大堂高声骂人,说这件事还没完,如果被他找到证据,所有人都要付出代价。” 叶纤红可以想像段俊希当时的样子,这个男人纨绔本性发作后,是非常不讲理和自以为是的,周经理想跟他讲道理,根本是对牛谈琴。 不过就凭他这种护短的行为,叶纤红觉得他前世做过的那些错事,也没有那么令人难以忍受了。 “最后酒店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段部/长——”朱亚婷一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继续往下说。“据说是段部/长的秘书赶了过来,段公子才消停下来,和他一起离开。” “哦。”叶纤红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既然段书记都知道了这件事,想来会替儿子擦干净屁/股,把段俊希打人的事,定义为男女之间的情感矛盾。 同时肯定也会把段俊希看得紧紧的,毕竟他还希望儿子娶副市长的千金,如果外面传出太多儿子的负面新闻,肯定会让女方反感,从而影响他的攀亲计划。 至于孟副总和他的女儿,如果他们识相,他会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如果还不肯收手,他有的是办法对付。 明眼人都看得出,孟若溪跟段俊希两个毫不不相干的年轻人,会相识并恋爱,是有人在一步一步引导。 不过这跟叶纤红无关,她希望的只是跟段俊希撇清关系,成为普通的朋友,这样一来,她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段公子会打周雨萌,真的不是你在告状?”朱亚婷估计把叶纤红和段俊希的关系看成了一部狗血剧,所以总觉得叶纤红平静得不正常,于是又试探地追问道。 “拜托,你用点大脑行不行?”叶纤红真得觉得朱亚婷智商欠费了。“他去酒店找我,说明连我离职的事都不知道,你说我们最近有见过面的可能吗?” “也是哦。”朱亚婷只是太兴奋,懒得去想这些细节,叶纤红一说,就明白了。“那你跟段公子最近有什么进展?” 她是真心希望他们能成为一对,那么作为好朋友,她也能在酒店挺直腰身,狐假虎威一番。 “都说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朱亚婷的心思她猜得到,但是这真的是不可能的。 “不会吧,普通朋友会这样替你出头?”朱亚婷还是不相信她的话,又忍不住劝道:“小红,我觉得段俊希是肯定喜欢你的,你还是主动一点,抱牢这条大/腿吧?你看这么多女人想吃段公子这块唐僧肉,还吃不到呢?” “这事你别管。”叶纤红也不好向朱亚婷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只好含糊地回答。 “知道了,知道了。”朱亚婷见叶纤红听不进劝,心里虽然不以为然,还是没有再啰嗦。 她觉得好友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碰到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抓紧?只有傻/瓜才会无动于衷呢! “我跟段俊希是不可能的,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行了。”叶纤红一听朱亚婷的口气,就知道她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于是郑重地补充道:“千万别掺和我们的事,更不要用为我好做借口,在他面前说我的事。” “不会吧。”叶纤红的语气,让朱亚婷开始相信,她不是在开玩笑。 难道她们之间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内幕,所以需要这么郑重其事地提醒自己? 算了,还是别管了,朱亚婷觉得以自己的智商,只会把好朋友的事越搞越糟,叶纤红明显有自己的想法,她只须做个观众就行了。 叶纤红挂了电话,慢慢走回草席上。 脑中突然浮起胡向阳的身影,这个男人最后几次见面,都是一付我不高兴的样子,也不知道谁惹得他不开心? 相比段俊希,她更愿意跟这个男人打交道,只可惜对方是个京城来的二代,她高攀不起。 将乱糟糟的心情收拾好,叶纤红在草席上坐下来,闭上眼睛,开始冥想。 …… 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肖东胜父子俩正对着一叠资料,细细地看着。 上面是以肖家的影响力,能调动的企业名单,各行各业的都有,企业规模也大小不一,最大的企业,资产已达十几亿,最小的只有几百万。 那天接到小儿子的电话后,肖培刚和儿子整理了这份资料,并筛选了十多家适合去虞城办分厂的企业,第二天,他亲自打电话给企业老总,把这个想法说了一遍。 二千年前后,一个有背景的官员上任前,预先让一些企业去当地办厂,几乎成了潜规则。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一方面解决了当地的就业压力,也能获得新来的领导很务实的评价。另一方面,官员的政绩,毕竟靠G/D/P说话,如果能让当地经济增长,即使其它方面没干出成绩,也有了一份起码的成绩单。 这当然限于少数背景深厚的二代,普通人想这么做,也没有这个能力。 不过今年才九二年,还没到经济挂帅的时代,所以官员上任,很少有人会动这样的主意。 叶纤红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思路,他们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肖培刚和儿子都不是普通人,两人越思考,越觉得这个主意妙不可言,所以这几天把精力全用在这里了。 到现在为止,已有六家企业答应去虞城办厂,并表示这两天就派人去当地,寻找合适的厂房。不过他们看中的那家资产过亿的大企业,还没有答复,老总似乎在犹豫。 肖培刚也没有逼他。 在他看来,这种事合则两利,如果他们愿意去,肖家为了自家的利益,肯定会尽全力扶持他们,这样的幅度,在别的地方,是不敢想像的。 让父子俩遗憾的是,他们看中的一家制衣厂,居然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对方说的很客气,说不是不想帮忙,而是没把握。毕竟江浙一带,服装行业本来就比北方发达,他们过去,肯定竞争不过当地的企业,特别是以“红帮裁缝”出名的甬城服装企业。 这当然是借口,这样的人肖培刚见多了,大概是觉得肖家不如以前了,所以想投靠其它家族。 不过有件事他没说错,甬城的“红帮裁缝”,确实鼎鼎有名。 清末民初,甬城作为当时最早与国外通商的口岸城市之一,不少裁缝曾为外国人(又称“红毛”)裁制过服装,“红帮”之名由此而来。 “红帮裁缝”创立了五个第一:中国第一套西装,第一套中山装,第一家西服店,第一部西服理论专著,第一家西服工艺学校。 没有服装企业参与,虽然有些遗憾,不过有别的企业打底了,这件事倒可以缓一缓。 等儿子到了虞城,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解决棉纺厂的难题。 不管是买下一家倒闭的服装企业,借壳生产,还是家族内部凑钱办厂,另起炉灶,这都不是问题,关键是要找到让服装企业赚钱的手段才行。 第七十章鱼的往事 第二天天还没亮,叶纤红就起了身,穿上昨晚就准备好的一套适合运动的衣裤,出了门,下了楼,悄悄往龙山公园那边跑去。 昨天练瑜伽时发现,自己的身体非常僵硬,还远没有前世三十多岁时的柔软,她就决定要恢复锻炼了。 而慢跑,是所有运动中最有效的基础锻炼方式。 因为是第一次运动,叶纤红的步子迈得并不快,从江边经过人民路,穿过一号桥,再沿着新河路到龙山脚下,已出了一身汗。 边活动双臂,边在路上走了一会,又继续往前跑,经过丁界寺,百官岭,上源闸,再顺着江边跑回家。 到家的时候,天已大亮了。 小区楼下不少早起的人在进进出出,叶纤红没几个熟人,倒省了事,于是又匆匆进了楼梯。 回到家里,全身湿淋淋的一身臭味,她痛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感觉特别神清气爽。 把擦身子的毛巾绞干水,准备挂起来,却发现洁白的毛巾表面,有暗黄色的污迹,拿近一闻,还有些淡淡的腥臭。 看来上次排毒远没有结束,所以今天运动出汗,会有杂质从身体里排出来。 叶纤红边打肥皂清洗毛巾,边暗暗欣喜。 如果自己一直这样锻炼,会不会像那些小说写的那样,最后毒素排尽,全身脱胎换骨,肌肤变得像最美玉一样完美无瑕? 那自己不是成了超级大美女了?叶纤红忍不住站到镜子前。 因为刚洗完澡,脸上还带着蒸气刺激后,健康的红润。因为洗得彻底,脸上干净得像婴儿,毛孔都不明显了。跟重生时苍白的模样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再看头发,也由枯黄变得油亮有光泽,美中不足的是,还不够乌黑,但是有这么大的改变,叶纤红也满足了。 吃过早饭,叶纤红拿了一百块钱,往农贸市场走去。 昨晚临睡前,她又进了空间,站在河流边,考虑里面养什么比较好? 以她谨慎的性格,自然不会自找麻烦,把空间的东西拿出来见人,最多带一些跟家里人分享,所以最后决定,还是养些自家人喜欢吃的鱼虾比较好。 来到水产品市场,她没有直接去摊位买鱼,反而来到档口的门外。 这边有块空地,很多乡下来的农民,选择在这里摆摊卖东西。 因为靠近水产品市场,所以这边摆得最多的是卖鱼摊,大多数是电来的,品种比较杂,死的活的都有,装在塑料脸盆里,最常见的是小鲫鱼、白条、油餐条和其它叫不出名字的小鱼。 这时候农村赚钱的渠道不多,一些头脑灵活的人,就打起了电瓶捕鱼的主意。 一个成年男子,背着一只蓄电池,双手各拿着一根竹杆,在水里来回移动。两根竹竿一根通了电,用来电鱼,另一根头里装了网兜,用来舀被电晕的鱼。 一天时间下来,运气好的话,可以捉几十斤。 如果全部卖掉,至少有二三十块钱的进帐,这比在城里上班的工人都要强。 后来就有更多的人加入,于是每个村庄,几乎都有这样的捕鱼人。 电鱼和网兜捕鱼最大的区别是,它不管大鱼小鱼,统统都会被电晕,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大量的农村稻田和河流,在往后的十几年里,鱼类几乎绝迹。 国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几年后,出台规定,明令禁止用电捕鱼。 这当然是后话,跟叶纤红现在要做的事无关,她现在关注的是,那几个卖活鱼的小摊子。 “大爷,这鱼怎么卖?”叶纤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黑瘦老人面前蹲下来,指着他面前的鱼问道。 这些人卖的鱼,其实大小品种差不多,都是虞城乡村河道常见的杂鱼。 她对大爷的鱼感兴趣,是因为它们不像旁边的鱼半死半活,猜测没有被电过,是鱼网捕来的,所以更有活力。 她买鱼是用来养的,当然是越有活性越好。 “杂鱼五毛一斤,单买白条,八毛一斤。”大爷望了叶纤红一眼,笑呵呵地答道。 盆里面有白条、小鲫鱼和其它杂鱼,每种鱼价格各不相同。 相对来说,大小均匀的白条,喜欢的人最多,价格自然也贵一些,如果单独买,一块钱一斤也很正常。如果不挑,搭了其它鱼一起买,当然便宜很多。 这个时候大鱼贵,小鱼便宜,很多人吃不起大鱼,只能买小鱼解馋,而白条算得上最受欢迎的品种。 将买来的白条剖好后晾干,下油锅煎得黄黄的,装在盘子里当做下酒菜,非常受欢迎。 连一些饭店,也有这道菜。 而那些杂鱼,特别是手指大小的鱼,味道就一般了,做菜还麻烦,大多数家庭买了后,就裹点面粉,油炸了下酒,跟白条比,味道自然差远了。 这样的做法,一般只能自家人吃,如果招待客人,都嫌拿不出手。 在叶纤红的印象里,以前农村穷,过年买不起鱼,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一户人家只会买一条一斤左右的鱼,还是最便宜的鲢鱼,用来待客。 年三十晚,这条鱼就会下油锅煎,一般半熟了就会盛起装碗,怕完全熟了后肉化开,就不是全鱼了。 请祖宗吃过后,这条鱼就收进柜子里。 父母怕小孩子不懂事偷吃,还会一再叮嘱他们,这是用来招待客人的,绝对不能碰。 有客人来串门了,主人就会把鱼蒸一蒸拿来待客。但是主人不管多么热情,都绝不会夹鱼肉给客人。 而客人也很有默契,绝不会去碰那条鱼。 直到每年该招待的客人来得差不多了,那条依然完整的鱼才算完成了使命,在某个日子,女主人第一次伸筷子,把鱼尾巴折断,表示鱼可以吃了。 不过这个时候,鱼因为回锅太多次,早已没了什么鲜味。夸张一点的,甚至有了点霉味,但是一年到头吃不到鱼的孩子,才不管鱼鲜不鲜,被大人挑了鱼刺后,就满足地夹进嘴里。 叶纤红家里的情况也差不多。 记得有一次待客,弟弟拿筷子去夹鱼肉,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下手背,弟弟当时就哭了。 客人也很尴尬,只能夹了一块鸡肉,一起哄弟弟。 不知怎么的,叶纤红忽然想起了这件往事。 第七十一章充实空间(为紫莲大大加更) “你要多少?”那个卖鱼的大爷见叶纤红蹲在面前发愣,问道。 “哦。”叶纤红回过神来,见脸盆里的鱼也就十斤左右,而品种却很多,少说也有十几种,非常满意,就站起来笑道:“全部给我称了吧!” 对别人来讲,杂鱼这么多,会非常不划算,而她却是求之不得。 “好。”大爷见叶纤红把他的鱼全部包园了,脸上的皱纹也笑得舒展开来。把鱼倒进旁边的塑料沥水篮里,抖了抖,等水流干了,才小心地称了称,叫道:“一共十斤二两,算你十斤五块钱。” “行。”叶纤红没有啰嗦,掏出钱递给他。 这么大一堆鱼,才花了五块钱,真是太便宜了。 大爷把鱼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里,扎好袋口递过来,叶纤红连忙接了过来。 心里想着找个隐蔽的地方进空间,把鱼拿进空间,倒进河流里,免得它们离水时间长,全部死掉。 旁边卖鱼的摊贩见她买东西这么豪爽,都有点不甘心,一个大胆的年轻人朝她嚷道:“小姑娘,还要别的鱼吗?我这里有泥鳅和黄鳝,全是活的。” 泥鳅和黄鳝?当然要。河鱼里面,这两种味道最好,叶纤红最喜欢吃。 “等我一下,先把这些鱼拿回家,回头再来买。”叶纤红向那个打招呼的摊主友善地挥挥手,一边匆匆朝市场门口走去。 把鱼拿回家,路上得走十几分钟,估计有一部分会死掉。 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马上把鱼放进空间,这样会减少损失。 忽然想起不远处有一条弄堂,这时候应该不会有人,于是急忙往那边走去。 那里是虞城最早的居民区,简陋的平房大多建于解放前,因为实在太老旧了,大多已成了危房。 春节期间,有一间老房子塌了一堵墙,还砸伤了一个熊孩子,政府不得不下决心重建这里,要求居民马上搬离。 现在这里已腾成空地,在没有建好之前,谁会没事来这里? 叶纤红到了弄堂口,向两边望了望,见没人注意自己,匆匆往里走。 走到一间老房子的屋檐下,这里光线非常暗,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就算站在几米开外,也不会发现她。 叶纤红选定了地方,就马上进入空间。 空间还是老样子,唯一有变化的是,原先没有任何声音,感觉死气沉沉的地方,因为有了一只鸭子,偶然嘎嘎叫两声,给空间里增添了一丝生机。 叶纤红解开塑料袋,匆匆把鱼倒进河里,才过去两三分钟,已有几条鱼身子翻白,浮在河面上一动不动了。 好在大多数鱼很快就钻进水里,自由自在地游走了。 正要把那几条死鱼捞起来,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刚碰到它们,居然又动了, 原来它们只是一时闭气,并没有真正死掉。 望着它们在河里畅快的样子,叶纤红无来由地开心起来。 在河边站了一会,她打算离开空间,去农贸市场继续给它们找伙伴。 鸭子的叫声也提醒了她,应该买几只家禽到空间里,让里面热闹一点。 想到大公鸡每天喔喔地打鸣,母鸡咕咕叫着,带着一群小鸡在空间乱跑的场景,叶纤红感觉生活是那么美好。 至于猪牛羊什么的,还是算了,它们吃得多拉得多,会把空间搞得臭烘烘的。 她可不想空间被污染得一团糟。 如果有狗,倒可以养一只。 它们最有灵性,说不定在空间久了,会变得更聪明。 叶纤红这样想着,出了空间,站在原先的屋檐下。 身边静悄悄,果然没有人打扰她。 叶纤红松了口气,正要离开弄堂,一声尖利的婴儿啼哭声忽然从弄堂深处传出来,钻入叶纤红的耳朵,把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她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巷子里的人不是全搬走了吗?怎么还会有婴儿的哭声? 叶纤红往里走了一步,凝神细听,想确定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可是她失望了。 那哭声响了一下之后就消失了,四周一片死寂,似乎刚才是她幻听,其实根本没有婴儿哭过。 见鬼了? 叶纤红再次往里望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感觉这条阴暗的弄堂,突然给她阴森森的感觉,把她全身的汗毛都激得立了起来。 她不敢再停留,仿佛被什么撵似的,匆匆往外跑。 出了弄堂,回到人头攒动的农贸市场,耳边是鼎沸的人声,叶纤红的感觉才好了些。 原来自己胆子也就这么大?她暗暗取笑自己。 走到刚才跟她打招呼的摊主前,分别买了一斤泥鳅和黄鳝,提在手里。 这两种鱼即使离开水,也不会短时间死掉,叶纤红可以放心地带着它们,在边上继续逛。 本地虽然是江南水乡,淡水鱼的品种其实不多,叶纤红发现已找不到她想买的鱼类,就进了市场内部。 最后又买了几条昂刺。 这种鱼在本地,算得上是鱼中贵族,价格比较高。 如果想经常吃到,自己养是最好的办法。 螃蟹和河虾的价格也贵,她原想着下次有钱了再买,但是见老板娘非常好说话,不嫌她买得少,最后还是买了一些。 五六只河虾大概三两,她花了十五块钱。 又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三只小小的黄甲蟹,也就是青蟹。 这种螃蟹比较好吃,不管做成蟹黄粉丝煲,还是姜葱炝炒,味道都很赞。 如果懒得做,还可以蒸水蛋,一样好吃。 叶纤红对它的味道算得上情有独钟。 前世的深圳,到处都是以蟹煲为主打的美食店,她吃过很多次,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见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叶纤红离开市场,准备回家。 至于家禽,市场买的还不如家里养的,到时回家捉几只就行。 “前面的小姑娘,你等等——”叶纤红走出市场,刚在人行道走了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然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你——叫我?”她停住身子,疑惑地问。 面前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因为很瘦,显得老。 穿着一套宽松的练功服,像是城里打拳回来的退休老人。 手里提出几个袋子,应该是刚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的。 看她的神情,明显认识自己,问题是她不认得对方啊? “是啊!”这个大妈精神倒是特别好,虽然跑了一段路,居然脸不红,气不喘,倒像是闲庭胜步过来的。“你不记得我了?” 呃—— 叶纤红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大妈,也有兴趣跟自己玩猜猜我是谁? 不过仔细看,还真的有点脸熟。 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M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 只要你听久了,就会跟着抖腿,就会被洗脑。 所以才会被填上各种词,出各种语言的版本,因为歌词真的不是重点。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由衷地替她高兴。“等这首歌唱红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亲的一样,只要有人夸自己的女儿有出息,她们就开心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手里还有刚买的泥鳅黄鳝和蟹虾,所以得抓紧回家,免得不小心闷死它们。 “对了,我向你的同伴打听你的住址,想当面道谢,可惜没有人知道。”大妈遗憾地说道。 “哦。”叶纤红离开酒店后,确实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新住址,连朱亚婷也只有电话号码,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谢什么,我当初就说过,不需要酬劳。” 有一句话叶纤红没说,她大脑里能哼唱出歌词的好歌,至少有几百首,如果靠它们卖钱,那自己不是立马就成为百万富翁了? “这怎么行?”大妈不高兴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也没当一回事。听那个监制说,这种创新的好歌,市场价起码几万,我怎么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小说,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 “好。”大妈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老家应该是北方的。“那我们下次再见。” 等叶纤红走了几十米,她又追上来。 “看我都糊涂了——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呢?”大妈不好意思地说道。 叶纤红在身上摸了摸,没有带纸笔,就有点泄气。 用惯了手机的人,真的不习惯带纸笔等东西,怕忘记?用手机拍张照片,存着不就得了。 “我有纸笔。”大妈从一只随身小包拿出纸笔,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只得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抄给她。 大妈收了纸条,小心地收到包里,笑道:“这样联系就方便了。等我女儿回来,介绍给你认识,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做客,我做些拿手菜请你吃——” “行。”叶纤红笑着回答。 对别人的这种善意,她实在没法拒绝。 在虞城,她的熟人不多,这个大妈性格比较讨人喜欢,如果能当朋友走动,也好。 确定大妈真的没事了,叶纤红才真正跟她告别,往家里走去。 …… 第七十三章老总的心事 曹娥大酒店。 昨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今天客房部的员工都变得小心翼翼,唯恐自己不小心,惹到了老大,招来池鱼之殃。 朱亚婷的性格本来就胆小寡言,今天更是低着头装鸵鸟,老老实实地干着自己的事,闲下来了,宁愿盯着自己的指甲发呆,也绝不去瞧别人。 可是她的小心谨慎,还是没能让她平安下班。 下午二点钟的时候,她刚跟中班交接完,准备换衣服下班,酒店办公室打来电话,要她去一趟总经理办公室。 朱亚婷只好停止换衣服,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二楼,轻轻敲了敲走廊尽头那间办公室的门。 她已在酒店工作了一年多,因为家里穷,同事看不起她,所以从不惹事生非,平时老老实实非常低调,像个隐形人一样没有存在感,除了身体不舒服找经理请过一次假,哪里有机会单独被总经理召见? 今天叫她来这里,也不知道是祸是福? “进来。”唐总不带感情色彩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朱亚婷轻轻打开门,低着头走进屋,抬头瞟了眼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又低下头去,小声问:“唐总,您找我?” “坐。”唐总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说道。 “谢谢。”朱亚婷不敢拒绝,轻轻道了谢,小心地坐下去,不过只坐了半个屁股。 唐总望着面前的女孩子,不由心生好感。 虽然她的举手投足,已有城里人的时尚和洋气,可是骨子里依然保存着农村姑娘的纯朴和懂事。 此时双手紧握,放在大腿内侧,身子微微缩着,想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能在前台工作的员工,身材外貌能差到哪里去?一米六几的女孩子,这样乖巧地坐着,给她一种楚楚动人的感觉。 如果其它员工,也能像她这样低调做事,那他的麻烦就少得多了。 唐总心里这样想着,脸色也柔和下来。 “听说你跟叶纤红关系很好,是吗?”唐总也不想让她受煎熬,直接开口问道。 朱亚婷想摇头,想了想又认命地点头,“是的,唐总。” 虽然很想否认她们的关系,可是一想到同宿舍的员工都知道,赖也赖不掉,只好认命地承认了。 难道因为自己跟叶纤红关系好,所以也要被辞退? 如果没有了这份工作,那该怎么办? 朱亚婷已开始在自己的明天担心? “那你应该清楚,叶纤红为什么被辞退吧?”唐总望着她紧张局促的神色,安抚地问。 “知道。”朱亚婷现在已认命了。 周雨萌被打,酒店奈何不得段公子,所以只能处理一些普通员工,给她出气。 自己跟叶纤红关系好,又没有后台,肯定是最先倒霉的那个。 “那你觉得这样处理公平吗?”唐总又问。 酒店现在的风气似乎变差了,那些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想着好好工作,倒喜欢窝里斗,没有一点团队精神。 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她们的价值观也出了问题,不想着努力工作,获得晋升机会,反而挖空心思讨好某些人,特别是想抱段俊希这样,出生官宦之家二代的大腿。 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那酒店岂不是成了风月场所? 作为一家上档次的星级酒店,他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酒店的风气了。 所以他叫来朱亚婷,想听听她对酒店的看法。 “当然不公平。”朱亚婷这时候也豁出去了。她挺直身子往前倾,嘴里大声说道:“凭什么叶纤红帮了人,却要被诬陷撞人?为什么摔倒的老伯都来证明叶纤红没撞他,酒店却要辞退她——” 望着面前小姑娘因生气而涨红的脸,眼睛湿湿的仿佛要流泪,唐总的心沉了下来。 以前他以为,只要服务好了顾客,员工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反正大把女孩子想进酒店。 现在忽然觉得,就是因为自己有这样的心态,才让酒店的风气慢慢变坏的。 酒店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如果老实干事的人被辞退,喜欢搞事情的人却留了下来,长久下去,酒店服务人员的素质越来越低,服务水平怎么可能不降低? 难怪戴老要拍桌子骂人了,这件事确实是酒店做错了。 如果他早一天看清这一点,或许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小姑娘别激动。”唐总苦笑着站起来,抬手朝朱亚婷虚按了一下。 连这样的女孩子都憋了一肚子火,不知道酒店其它人,怎么看待管理层。 “对不起。”朱亚婷冷静下来,低头吸了吸鼻子,把快要溢出眼眶的眼泪憋了回去,又缩回身子。 “这件事跟你无关,是酒店处置不当。”唐总摆摆手,重新坐了下来。“我把你叫过来,就是想当面听听最真实的情况,你把知道的详细跟我说说——” “哦。”见唐总态度和蔼,不像是要辞退自己,朱亚婷焦虑的心慢慢安定下来。 她定了定神,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详细说了一遍,包括叶纤红跟周雨萌的恩恩怨怨。 唐总从几个人嘴里,了解了这件事,因为各人的角度不同,所以总有种隔着一层纱的感觉。直到朱亚婷说完,他才恍然大悟。 戴老生气的真正原因,是被客房部经理周志杰的态度气得啊。 也对,作为一个嫉恶如仇的老人,肯定无法接受有人因为帮了自己,反而被酒店辞退。 更可气的是,当他再次来酒店,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志杰居然把他当成普通的老头,还想忽悠他。 后来骗不了人,就换了一付你算什么东西,敢管我的丑恶嘴脸,这才真正惹怒了戴老。 他这是在挑战戴老的底线啊! 看来想消戴老的怒火,周志杰得马上辞退。 搞不好孟副总也留不得了,毕竟谁也不敢冒得罪戴老的风险。 想到这里,他嘴里还在跟朱亚婷聊酒店管理人员的一些问题,暗里已下了决心, 朱亚婷从总经理办公室出来时,恍如梦境。 自己居然没有被辞退,还跟总经理聊了半个小时的天? …… 第七十四章送狗 叶纤红回家后,将买回来的鱼虾蟹送进空间,坐在河边憧憬了好久。 等它们繁殖长大,自己一家就有源源不断的河鲜可以吃了。 自家现在还很穷,父母平时很少上街,就吃些自家种的蔬菜瓜果。但是妈妈的身体,需要吃鸡鸭鱼肉虾蟹这种营养价值高的食物,所以空间算是解决了吃这个基本问题。 弟弟还在长个,也需要营养,叶纤红相信,如果自己能天天给他做好吃的,他的个子也不会像前世那样,长到一米七出头,就停止了。 这个时代的男孩子,长得矮就会被人说三等残废,弟弟五官还不错,如果能长到一米八,那肯定是个大帅哥,将来找女朋友也不必担心了。 从空间出来,时间已近中午,叶纤红望着依然没有未接来电的电话,失望地去准备自己的午餐。 随便解决了一餐后,叶纤红终于等不下去了,打算去美容店走一趟,当面跟胖老板说明一下,自己现在比较空,可以多接些生意。 如果整天这样无事可做,她不知道能撑多久? 换好衣服,正要出门,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个时候会来?叶纤红打开门一看,是苏思诗。 “诗诗姐怎么来了?快进来。”两人现在已非常捻熟,叶纤红笑着跟她打招呼。 “噔噔——噔,看我带来了什么?”苏思诗双手叉着一只毛绒绒的狗崽子,朝她扑了过来,嘴里笑道。 “啊!好可爱的狗狗——”叶纤红一见,大叫着接过来。 小狗估计才满月,圆滚滚得非常可爱。毛发非常长,颜色是白色偏浅杏色,眼睛小小的像两颗绿豆,看起来傻傻的,鼻子嘴巴不像普通家狗那样突出,反而扁扁的肉肉的,像一只小狮子。 “这是松狮犬的幼崽?”叶纤红惊讶地问。“诗诗姐你是哪里搞来的?” 虞城现在刚撤县设市,城里居民并不多,还很少有人养宠物狗,倒时在农村,很多人家喜欢养狗看家护院。 所以对狗的品种,也没有什么讲究,更不会在意血统纯不纯正。 不像前世,有专门的宠物市场、宠物医院,纯正的贵宾狗,价格也水涨船高,像松狮犬,明明是国内的品种,去国外一趟后,就成了贵宾犬之一,价格也是成倍上涨。 她还以为苏思诗送来的是普通的土狗,没想到竟然是产自西藏的松狮犬。 “你认识?”苏思诗惊讶地问。 老实说,她也是听养狗的朋友介绍,说这是一只罕见的松狮犬,要她的朋友小心喂养,才知道这只丑丑的小狗,居然很有名。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它是我国西藏的本地品种,因为长得像狮子,所以叫松狮。那里一年四季比较冷,所以毛毛也特别长。” “哦。”苏思诗竖了竖大拇指,她是真的佩服了。 拿这只狗送给叶纤红,她还怕她不识货,没想到了解的比养狗的朋友还多。 “谢谢诗诗姐,送这么珍贵的小狗给我。”叶纤红向苏思诗道谢,见小狗在她怀里,一付愁苦的样子,忍不住在它鼻子上轻轻搔了搔,笑道:“你长得好丑啊!不过丑得很呆萌——” “你喜欢就好。”苏思诗感觉自己的心意没白费。 这狗虽然是白拿朋友的,用来送人,好歹也是她的一番心意,能被主人重视,她自然开心。 两人在屋里坐下来,因为还没有狗窝,叶纤红去房间找了件旧衣服,垫在木地板上,让狗狗趴在那里。 “今天没出去啊!”苏思诗见叶纤红大白天在家,随口问道。 “是啊!美容院那边都没生意。”叶纤红有些苦恼。“我都在想,要不要另外找一份全职的工作。” “找什么工作?来公司帮我好了!”苏思诗招揽道。 她是真心希望叶纤红来帮自己。 叶纤红虽然年纪不大,学识也不高,但是眼光和见识远超同龄人,她觉得她从事美容这种技术工作,实在太浪费了,如果给自己做助理,自己肯定能省不少心。 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她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如果有叶纤红替自己分担一些,那她就可以分出精力,好好考虑,怎么把管理这一块抓好。 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就必须引入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苏思诗最近在学习欧美和港台的先进管理方式,也跟父亲及其它家人沟通过,怎么样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 但是想想容易,真的要实行,感觉很棘手。 本地实在太缺少相关的人才了。 而叶纤红给她的感觉,就像一个在欧美长大的人,在看待问题时,总能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的根本点,然后找出相应的方法,去解决它。 再加上她的眼界和情商都比较高,说话懂得分寸,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这正是一个优秀管理者的独特魅力所在。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摇头。“我们想一直做朋友,最好不要成为同事。如果在一起工作,时间久了,总会有矛盾的,那样的话,再深的感情也会耗尽。” 苏思诗虽然是好意,叶纤红却不会傻到去淌这趟浑水,担任苏思诗的助理。 任何一个家族企业,经营得久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如果外人插手进去,很可能打破平衡,让企业产生内耗,这是叶纤红不想看到的。 如果苏思诗家的达昌集团,真的想改变,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引入职业经理人。 而她做为叶纤红的朋友,并不是好的人选。 “好吧,我就知道说服不了你。”苏思诗泄气地说。 “别这样说,搞得我有负罪感。”叶纤红白了苏思诗一眼。 她还是比较享受现在这种状态,两个人可以无拘无束聊天打屁。 如果成了她的下属,说话就没有这么随便了。 “对了,我有个朋友过几天要结婚,她有没有找过你啊!”苏思诗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 “没有啊。”叶纤红奇怪地说道。“你给了她我的电话号码?” 昨天开始,家里就一直没有电话,难道是电话欠费了,所以打不进来? “不是,我给的是美容店那边的号码。”苏思诗回答道。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松了一口气。“只要那个胖老板接了电话,总会打给我的。” 两人坐着聊了会天,苏思诗终归不放心朋友的事,就借叶纤红家的电话,给那个要结婚的朋友打过去。 没说上几句,苏思诗的脸色沉了下来。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第七十五章商量开店 “怎么了诗诗姐?”等苏思诗挂了电话,叶纤红问道。 “你不用等那个美容店老板的电话了——”苏思诗脸色难看地说道。“我朋友联系那边后,那边另外安排了一个人给她化妆,也就是说,你已被排挤出去了——” “什么?”叶纤红脸色也变了。“难怪?” 经过几天发酵,她的生意原本应该越来越好的,可是接连几天没接到生意,她也曾怀疑胖老板那边是不是出了意外。 但是她太自信了,想着那边没人能取代得了自己,所以没往心里去。 没想到真的出状况了。 难道胖老板嫌自己要价高,所以叫别的人代替自己了? 她觉得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了。 叫她想不通的是,胖老板怎么会这么自信,觉得她们看过自己几次化妆,就能一模一样化出来? 如果再次搞砸,那他怎么收场? 叶纤红暗暗摇头,这个胖老板看来是记吃不记打啊!这么快就忘记了上次的教训? “如果你真的对这一行感兴趣,何不自己开一家,好过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苏思诗恨铁不成刚地说道。 “我又不是你,哪里有钱开店啊!”叶纤红翻了个白眼。“如果自己能开,谁想被别人掐着脖子,一点没有自主权啊!” “那我们合作开一家吧!”苏思诗是真心想帮叶纤红,“我出地方和资金,你出技术,赚了对半分。” “真的还是假的?”叶纤红是真的讶异了。“一家美容店一年能赚多少?这么一点钱,你也看得上?” “你以为我不想自己投资,赚点私房钱啊!”苏思诗觉得叶纤红没明白自己的处境。“再说只要做得好,美容行业的利润,可比我们做产品,赚得多了——” 那倒是的。 后世的美容业、婚庆业可是一块大蛋糕,那些做得好的公司,全国都有几百家连锁店了,一年的总收入,只怕远远超过一家大型制造企业。 “那行,我们合作愉快。”叶纤红也不矫情,爽快地答道。 至于苏思诗说的,赚了对半分,她自然不会同意。 在她看来,化妆又不是专利技术,短时间内能吸引顾客,慢慢的技术就会普及开来,最后竞争的服务。 所以她坚持三七八,她三苏思诗七。 苏思诗拗不过,最后也同意了。 她原本送狗给叶纤红后,就要赶回公司,现在也不急着回去了,两人开始商量怎么开美容店。 叶纤红的意见是,只做高端的顾客,不要去跟普通店竞争,所以面积不用很大,但是地理位置一定要好,装修一定要上档次,最好只做预约顾客的生意。 所以店里得请一个素质高一点的接待员,负责接生意。再请两三个有基本美容能力的技师,平时有顾客上门,可以简单做个面膜、去角质、蒸脸、脸部按摩什么的。 她的美容技术,对现在的虞城来说,算得上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采用饥饿销售法,可能效果会更好。 当然前提是有这个圈子的关系网。 不过叶纤红并不担心,她相信以苏思诗的手腕,能把虞城的有钱女人和官太太这一块摆平。 再说肖东灿的哥哥马上要到虞城上任了,以肖家的关系,请他帮个小忙,他肯定不会拒绝的。 至于后世流行的减肥、祛痘去斑、排毒、卵巢保养等项目,她没打算做。 这些项目,专业性太强,不是她可以涉足的。 而且这些项目,一直毁誉参半,很多都是做概念,有没有效果,真的很难说。 她不想赚这不明不白的黑心钱。 苏思诗听她说起这么多的专用术语,一时有点晕? 美容,不是躺在美容床上,让技师给你做个面膜、蒸一蒸,按摩一下吗? 怎么还有这么多复杂的项目。 叶纤红也没瞒她,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跟她说了一遍。 听说还有异性乳房保养、卵巢保养什么的,苏思诗感觉不可思议。 这不是搞色情服务吗? 这方面她跟叶纤红一样,完全无法接受这些项目。 苏思诗其实也是个相对保守的人,对于那些疗效无法确定的项目,她也坚持放弃。 以她的身份地位,实在没必要搞这些花样。到时钱没赚多少,惹来一身骚,就得不尝失了。 两人商量出大概思路后,苏思诗就先回去了。 叶纤红等她离开,想了想,给美容店打了个电话,正式回绝了胖老板那边的兼职。 胖老板正像她猜测的那样,叫手下的美容师学习叶纤红的美容手法,一遍遍试验后,至少掌握了七八分技巧,于是在顾客身上试了试,反响非常好。 顾客的满意,让他有了了撇开叶纤红,自己单独做的想法。 毕竟叶纤红接的生意,他几乎不赚钱,现在手下能做了,何必肥水流外人田呢? 他正愁叶纤红那里不好开口,她能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他自然暗暗欣喜。 于是假惺惺地在电话里客气了几句,叶纤红也没当真。 挂了电话,叶纤红郁闷地吁出一口气。 虽然知道这个合作不会长久,但是一个月不到,就被对方背叛了,这让她心里,很不好受。 不过她也恨不起来,她跟那个胖老板,本来就是各取所需,他也没有对不起自己。 靠着那边的兼职,她赚了一些钱,解决了重生后最大的麻烦:给妈妈看病。 这样一想,心里就舒服一些了。 妈妈的身体现在已好起来了,她可以慢慢来。 把小狗抱起来,轻轻给它梳理毛发,小狗偎在她身上,两只小眼睛盯着她看,显得非常乖巧。 小狗这么小,不可能像农村里那样,直接喂它吃剩饭剩菜,必须喝一段时间的奶。 叶纤红决定出去一趟,买袋奶粉和一只奶瓶。 不过把狗狗单独留在家里,她也不放心,万一把家里搞得一团糟,就麻烦了。 叶纤红想了想,把它送进了空间。 那里虽然冷清空旷,但是有足够大的空间,足够它活动了。 小狗刚进去时,有点不适应,呆呆地站地原地没动,叶纤红没理它,出了空间后出门。 …… 第七十六章怒火 孟副总这些天有些烦恼。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因为能力一般,又没有背景,所以混得不上不下。 直到在镇中担任语文老师的连襟顾建兴,被市委宋副书记看中,成了他的专职秘书,他才在对方的帮助下,开始出头。 他跟顾建兴虽然是连襟,结亲前关系就亲如亲兄弟,等连襟坐稳位置,就介绍他进了市府招待所,担任部门经理。后来又调到曹娥大酒店,成了副总经理。 就跨了这两步,他的收入就成倍增长,接触的圈子也变得非富即贵,让他的眼界开阔了不少。 这更加刺激了他的野心,为了继续往上爬,他不停寻找靠山,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段俊希。 在知道他的身份后,见他跟女儿年纪差不多,就生出攀上对方,跟段部长成为亲家的念头。 他别的能力没有,小聪明还是非常多的,在他的策划下,女儿跟段俊希巧遇并相识了。 那个段俊希虽然相貌出众,心性跟女儿一比,就显得幼稚单纯多了,在女儿凌厉的攻势下,很快抛下原来的女朋友,跟女儿成双成对,泡在了一起。 他原想着让他们生米煮成熟饭,再主动向段部长摊牌,毕竟以段部长的身份,脸面还是要的,到那个时候,他肯定不好意思拒绝这门亲事。 没想到女儿不争气,两人在一起快一年了,肚子还是没有动静。 更麻烦的是,女儿急于求成,一再催促对方见家长,终于把段公子惹急了。 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冷落下来。 在孟副总思考对策,让女儿跟他重归旧好时,一个女孩子居然进入了段俊希的视线。 听说段俊希被她迷住了,完全抛下女儿不管,孟副总非常生气。 打听到对方是个无背景的乡下姑娘后,他就想给她点颜色看看,让她知难而退。 没想到她还是自己酒店的员工,这样处理起来更容易了。 在表外甥女以她撞倒老人为借口,逼得她停职后,他又暗示客房经理辞退叶纤红,让她滚回乡下老家,免得现出现在段俊希面前。 这件事进行得很顺利,让他松了一口气。 就在他以为大功告成,可以继续撮合女儿跟段俊希时,段俊希却来酒店找人,在知道是周雨萌逼得叶纤红离职时,他当众打了她一记耳光,把他打晕了。 怎么会这样?段俊希虽然绔纨,对女孩子不是一直很和气的吗?怎么会为了那个叶纤红,出手打自己的表外甥女? 直到这时,他才开始有些害怕。 自己这样做,一直建立在段俊希喜欢女儿,不会跟他计较的基础上,如果他因此恨上自己,那就麻烦了。 段家跟他差距太远,他打听不到相关的事,所以只能向连襟求助。 接到他的电话,顾建兴也非常郁闷。 自己这个兄弟也太天真太肆无忌惮了,居然敢算计段部长家的公子。 任何一个做父亲的,知道自己的儿子被人这样算计,都会生气,何况段副部长。 沉吟了好久,他才告诉孟副总,趁这件事段部长还没插手,就此罢手,别再干傻事了。 段部长一直没有出手,估计是他还没留意到这些,如果被他知道,估计就无法善了了。 孟副总听连襟一番分析,也是一阵后怕。 攀不上对方事小,如果段部长记恨自己,只要随便暗示一下,就会有人抢着动手,对付自己,那时自己就死无葬生之地了。 …… 孟副总这边刚熄了心思,段部长段利剑那边却开始热闹起来。 儿子在曹娥大酒店打了人,段部长虽然生气,却没有放在心上。 他清楚儿子的性格,除非是真有人把他惹急了,否则他根本不会亲自动手。 所以把儿子接回家后,段利剑并没有打骂他,只是把他约束在家里,不许他出去。 让他在家里好好反思自己, 段俊希是他唯一的儿子,从小就宝贝得要命,对他的管教自然松了些。 好在儿子除了调皮,并没有像家属楼里其它孩子一样,做出一些出格的事,这让段部长非常安慰。 中学毕业后,儿子成绩不行,没有考上大学。 他们并不担心,读书差的男孩子多的是,长大后未必不会成才。 儿子性格懒散,不能接自己的班,他们也没放在心上。 有的男孩子成熟得晚,现在不懂事,碰过几次壁,受过几次挫折,就慢慢明事理了。 作为虞城本地人,段利剑也是贫寒出生,靠着他自己的努力,进入了组织部。 后来一步步往上爬,才坐上现在这个位置,可以说来之不易。 他有个莫逆之交,就是已成为虞城市副市长的杨振华。 两人以前就是同学,毕业后上山下乡,天各一方,一个在南边一个去西边当知青,只能靠写信维持友情。 段利剑回来后,结婚生子,进了组织部。杨振华在当知青时,因为工作出色,一步一步上升,很快升到副县长。 后来杨振华调回虞城,担任副市长,两人原本就有深厚的友谊在,又在治政理念上相近,关系自然越加紧密。 杨振华有一个女儿,年纪跟段俊希只差了一岁,他们私下商量过,如果后辈不是强烈反感,他们就撮合试试,如果成了,就让两家亲上加亲。 他们能坐到这个位置,自然不是迂腐之人,儿孙自有儿孙福的道理都懂,他们只是希望在孩子们能接受的前提下,给双方一个机会。 这些年下来,段利剑没有对儿子过多干涉,是相信他有分寸,能管好自己。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他自然要去调查原因,竟然发现儿子已跟几个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 儿子长得帅,吸引女孩子,如果是男女两情相悦,他们也管不了。 只是担心老朋友知道后,心里有疙瘩。 但是当段部长看到,有人为了拉拢儿子,故意把他引入歧途的证据时,他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 “老段,怎么了?是不是儿子惹了事?”见老公在书房里把烟灰缸都砸烂了,段太太匆匆拿起扫帚进来,嘴里担心地问。 夫妻相濡以沫二十几年,彼此的性格都摸得很清楚,段利剑是个涵养极好的男人,除非是恼怒到了极点,否则是不会砸东西泄愤的。 “你自己看。”段利剑把一份刚查到的资料递到老婆的手里。 “这个——”段太太一看完,气得手一个劲地抖。“这个酒店副总是个什么玩意儿,他竟敢暗算我家俊希,我要他不得好死——” 儿子外面有不少女孩子,她们或多或少听到过传言,本以为是儿子玩心重,他们劝一劝也就算了。 没想到竟然是有人故意设局? 难道那个人脑子有问题?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要知道这种为达目的,不计后果的人,是夫妻俩最厌恶,即使最后真的跟自己成了亲家,等他们知道儿子的名声就是他搞臭的,也会秋后算帐,怎么会轻饶他? “老段,这个人一定得好好查一查,绝不能这样放过他。”段太太冷静下来,第一次在老公面前说出这样的狠话。 如果不把那个人查个底翻天,段太太觉得老公这个副部长都白做了。 “你放心,我心里有数的。”段部长重重呼出一口气,对老婆说道。 …… 第七十七章胡向阳的男朋友 第二天早上,曹娥大酒店员工公示栏里贴出一则公告。 大意是客房部前台服务员周雨萌,上班时不遵守纪律,散播谣言,给酒店带来不好的影响,现开除处分,让其它员工引以为戒等等。 “周雨萌不是还在养伤吗?怎么被开除了?”酒店员工看到后,议论纷纷。 那天周雨萌被送回去时,她的上司周经理还叫她好好休息,养好伤再上班。 至于休息的那段时间,算她工伤,工资照旧发。 没想到才过去一天,就换了说法,不但受伤得不到赔偿,居然连工作也保不住了? 公告是办公室出的,办公室直接归总经理管,所以这个通告,是代表酒店老总的意见,难道总经理不满意客房部的处理意见,所以发了话? 老员工都清楚,周雨萌跟孟副总的关系,现在孟副总连自己的表外甥女也保不住?难道是段公子打了人后,还不依不饶,又来酒店闹了? 有聪明人想起周雨萌前些日子诬陷叶纤红,害她丢了工作,难道段公子这样做,是替叶纤红出气? 那以前喜欢对叶纤红冷嘲热讽的人要小心了,哪一天叶纤红回来上班,肯定会报复欺侮过她的人。 一时间女员工们脑洞大开,各种猜测都有。反倒是男员工事不关已,一付看好戏的样子。 “也不知道周经理现在是什么心情?”一个胆子比较大的男员工小声跟身边的同伴说道。 当初叶纤红被诬陷,周经理也是充当了帮凶,现在周雨萌被开除,孟副总自身难保。如果段公子想找他的麻烦,不知道他的位置还坐不坐得稳? “跟你有什么关系?”一个老成一点的员工提醒他。“还是管好自己的事,少说为妙,小心祸从口出。” 想想也对,这些人收了声,乖乖回到自己的岗位。 客房部经理办公室,周志杰颓然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办公室出公告前,因为辞退的是他部门的人,自然会先跟他这个部门经理通气。 想到公告都打印好了,总经理也签字了,才通知他,说明老总对他的处理方式不满意。 更让他无地自容的是,他这边安抚周雨萌,还算她工伤,酒店却直接辞退了她,这等于狠狠打了他一巴掌。 他刚才打电话给孟副总,希望他出面找总经理,没想到孟副总有气无力地说,他现在自身难保。 孟副总自身难保,那自己不是死定了?周志杰想到有人暗示自己,说酒店在外面聘请客房部经理,难道自己也要被辞退? 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啊! 仅仅是想讨好孟副总,没想到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可惜没有机会了。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肯定会吃下去。 然后在叶纤红跟周雨萌闹矛盾时,秉公处理。在那位老人家来酒店时,会告诉他,自己一定不会让正直的人吃亏,向酒店上报叶纤红助人为乐的事迹,并给予奖励。 叶纤红去桃园商场买奶粉的时候,居然在斜对面的电梯上,看到胡向阳正在跟一个女孩子往楼上而去。 女孩子年纪跟胡向阳差不多,最大的特征是一张白里透红的鹅蛋脸,眼睛又黑又大,留着披肩发,这样望过去,有几分王祖贤的味道。 脖子上用浅粉色的丝巾打了个蝴蝶结,身上却穿了一条浅紫色的碎花连衣短裙,大腿半条露在外面,显得腿特别长,说话时身子喜欢扭来扭去,看起来非常明艳性感。 两人离得很近,偏偏胡向阳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又让人猜不透两人的关系?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女孩子家境不错,看她时尚的穿着打扮,说不定还是京城来的,难道两人是青梅竹马的情侣? 叶纤红偷偷望了几眼,怕被他们发现,就回过头,开始在一楼的自选柜里,挑选最便宜的奶粉。 最后选了一袋一千克的奶粉,又买了一只奶瓶,叶纤红准备回去了。 走出商场,怏怏往回走的时候,忽然记起,今天已是周末了,弟弟放学后,应该要过来。 想到马上又可以见到弟弟了,叶纤红刚刚低落下去的情绪马上愉悦起来,于是拐进旁边的农贸市场,准备买些鸡鸭鱼肉,做给弟弟吃。 买了十只鸡中翅,上次看弟弟非常喜欢吃可乐鸡翅,那就再做一次,全部给他吃。 又买了一斤瘦肉,叶纤红打算剁成肉饼蒸蛋吃。 还买了一斤花蛤,这种贝壳非常鲜美,价格又便宜,她前世经常做来吃,她有点想念葱油花蛤的味道了。 最后买了一条鲳鱼,这种海鱼除了中间的脊椎,几乎没有刺,红烧了最好吃。 四样荤菜差不多了,叶纤红又买了几只番茄,准备炒鸡蛋吃。 上次从家里回来,妈妈给了她不少土鸡蛋,要她带回来补身体。她一个人在家时,懒得做菜,还没吃过呢! 又买了两根新鲜的黄瓜,打算拍来做凉菜。再买了些上海青,等一下加了蒜蓉炒,就差不多了。 一路上想着弟弟,叶纤红直到回家,都心情愉悦。 去空间找到小狗,那只一脸愁容的小松狮犬,一看到她,就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呜呜叫着在她腿边不停地打转,只是那张仰着的狗脸,怎么看都感觉更愁苦了。 “在空间不好玩啊?”叶纤红抱起它,在它的鼻子上轻轻刮了刮,小狗大概痒了,伸出舌头来舔,叶纤红换了个地方继续刮,小狗的舌头又往那边伸过来。 可惜它的动作总是慢一拍,叶纤红觉得他笨笨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里可是妈妈的空间,你一定要习惯哦?”叶纤红抱着它,在空间四周走了走,最后站在那株已超过一米长的神奇小树面前:“它是空间的另一个主人,你要和它好好相处——” 话刚说完,就见小狗剧烈扭动着身子,头往前凑,想扑到小树树身上。 “干嘛?”叶纤红上前一步,笑道:“你想跟它打招呼?” 下一刻,叶纤红就见小狗猛地张开小嘴,往最近的树叶咬去,似乎把它当成了美味佳肴。 树叶当然咬不到,叶纤红作为空间主人,也接触不到那株树的实体。 “不能吃的。”叶纤红连忙去安扶小狗,却见它卷起舌头,在树叶表面舔了舔,一付满足的样子。 不会吧,这条狗都要成精了?居然知道树叶表面有灵气存在?叶纤红连忙抱离狗狗。 那些灵气可是宝贝,她还等着像上次一样,树叶表面液化出灵水,给妈妈养身体呢,怎么可能让狗狗破坏? 小狗委屈地扭着身子,小眼睛继续望向那株小树,似乎不甘心离开。 “乖,我们回家。”叶纤红不敢让这个鬼灵精继续呆在空间了,抱着它回到屋里,把它放到旧衣服做成的临时窝里,问道:“肚子饿不饿?喜不喜欢喝牛奶?” 也不顾它的反应,叶纤红摇摇热水瓶,开水还有,就打开奶粉袋,给它冲奶粉。 小狗从空间出来,一直呜咆不停叫着,直到叶纤红把奶瓶塞进它嘴里,才安静下来。 喂它喝饱牛奶,叶纤红抱它放在厨房视线也能看到的地方,开始准备晚饭。 …… 第七十八章郑兴安的爱好 陈溪乡中初二某教室。 “郑兴安,《篮球飞人》你看完了没有?”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大家哄的一声站起来,匆匆把书放进书包,准备回家,坐在位置末尾的一个高个男生,忽然朝着郑兴安嚷道。 “还没呢!”郑兴安边收拾东西,边朝后回应。“徐志豪,再借我看一天,行吗?星期一保证还你——” 那本书就放在郑兴安的手边,中午其实就已看完,可是望着封面上那个红发男孩子,他还想再看一遍。 “好吧——”徐志豪虽然有些舍不得,可是两人最近关系不错,他还是同意了。 郑兴安是个细心的人,相信把书带回家,也不会弄坏,如果换了个人,他还真的不放心。 三天前,徐志豪在上海工作的舅舅回家,给他带来了一套漫画书做为礼物。 徐志豪一看到书的封面,就马上被书迷住了。 这时候国内除了一些儿童卡通书,市场上很少见到漫画书,特别是虞城这种小地方,更是想买也买不到。 只有上海这种沿海开放大城市,才能在书店买到国外最新的动漫,特别是文化产业最发达的日本漫画书。 《篮球飞人》作为最具人气的漫画故事,在杂志上连载后,风靡日本,港台新加坡很快引进了单行本,国内也在隔了一年后,引进出版。 每个中二少年都做过英雄梦,但是和平年代,想成为英雄并不容易。 而《篮球飞人》这本漫画,讲的是几个喜爱篮球的学生,为了学校的荣誉,努力拼搏,最后成为学校英雄的故事。 徐志豪本身成绩比较差,个子却很高,又爱好打篮球,所以特别喜欢书中的樱木花道和流川枫,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成为篮球明星,被所有人喜欢和追捧。 至于赤木晴子,这样的美女同学,哪个男生不喜欢? 男孩子爱显摆,有了这套宝贝漫画书后,第二天他就带着第一册来到学校,故意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来看,很快被同学们围住了。 大家跟他一样,也被书里的人物迷住了,短短几天时间,书就在班级里传了个遍。 只看一册自然不过瘾,他不得不每天都带一册新的过来,满足同学们。 有了这套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同学冷落的他,也成了最受欢迎的人,每个男生都主动跟他搭话,让徐志豪在班级出了一回风头 “谢谢。”见徐志豪居然同意了,郑兴安惊喜地道谢。 将书放进书包里,背到肩上,跟同桌张建盛一起走出教室。 “马上就上初三了,你要认真学习,别看这种闲书了。”张建盛刚才当着徐志豪的面,不方便说,现在只有两人了,他皱着眉头劝道。 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一直在全班数一数二,是每个老师都喜欢的标准好学生。 平时除了学习,他几乎没有在其它地方分散精力,所以希望郑兴安也同他一样,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最好路上歌也不要听,专听英语磁带就行。 徐志豪带来的漫画书,全班男生里,估计也只有他翻了翻,就不看了。 “知道了。”郑兴安知道他是为自己好,把身子靠过去,肩膀在张建盛身上蹭了蹭,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会认真学习的,争取跟你考上同一所高中。” 在郑兴安心里,张建盛是他最铁的哥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会笑着应下来。 至于能不能做到,那就难说了。 有些话他没跟张建盛讲,以前因为见识少,看到同学有喜欢打篮球的,有喜欢唱歌的,他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在看到这本《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他突然明白了。 他真正喜欢的是画漫画,喜欢这种以画讲故事的形式,他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读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成绩就特别好,老师还夸他画什么像什么。 上初中后,他在课余画过不少人像,主要是照着海报,用铅笔或圆珠笔画林志颖、郭富城等几个偶像明星,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像,祝郁就是因为这个,才主动跟他交朋友。 可是时间长了,大家觉得也没什么了不起,于是没人再提这个话题。 所以他对画画的兴趣,慢慢淡了下来。 直到翻开漫画书,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刺激得他热血上涌,重新有了强烈的欲望,想画这样的画。 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真正想画的,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像,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和故事。 这两天放学后,他找来白纸和铅笔,尝试着把脑中想像的英雄人物画出来。 可是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他能画出一个人的脸,却画不出人物的性格和气势,更画不出表现人物所需的穿着和动作。 这让他非常沮丧。 看来画漫画,并没有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基本的东西需要学。 可是去哪里学呢? 这样的烦恼当然不能跟老师同学讲,讲了他们不但不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嘲笑他,笑他不自量力,居然想成为漫画家。 今天他向徐志豪借了漫画书,就是想带回家给姐姐看。 在他的心里,姐姐几乎无所不能,即使不知道漫画家是一个怎么样职业,也一定能给自己一些好的建议。 跟张建盛分开后,郑兴安走到国道边的一个路口,等待从南边去虞城的过路车。 到了虞城后,他一路走着来到姐姐家的门口,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看来姐姐知道自己要来,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郑兴安激动地敲了敲门,门开了。 在门打开的刹那,那股香味更浓了,好像是他上次吃过的可乐鸡翅味。 “姐,你在烧可乐鸡翅吗?”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郑兴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肚子也感觉特别饿。“好香啊!” 姐姐身上还系着围裙,应该正在厨房忙着。 “是啊。”看到弟弟,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很想搂住他揉揉他的头发,又想着手上身上还有油,总算忍住了,只是招呼道:“快进来。” 郑兴安进了屋,解下书包,随手挂在墙上的勾子里,看客厅的饭桌上已有炒好的菜,正要走过去看是什么菜,忽然听到呜呜的叫声,惊讶地叫一声:“有只小狗——” “是啊,你诗诗姐送来的。”见弟弟轻轻抱起小狗,叶纤红担心他搞脏身子,连忙提醒道。“刚给它喂了奶,小心它尿在你身上。” “啊?”郑兴安一听,连忙把它放回狗窝里。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最臭美,如果被小狗尿一身,搞得全身臭烘烘的,那太恶心了。 郑兴安还真怕被小狗尿到身上,光这样想想,就很可怕了。 身上的衣服,都是姐姐从商场买来的,没有一件是便宜货,学校这么多同学,很少有人穿得起,他怎么舍不得搞脏? 最近换了发型和衣服,每个人都说他变帅了,这让他出了很多风头。 一些原本跟他没什么交流的同学,现在也开始跟他打招呼,如果有什么活动,也会主动把他叫上他了。 “哈哈——”见弟弟这付糗样,叶纤红忍不住笑出声。 第七十九章弟弟是用来宠的 “这狗长得好丑。”被姐姐笑得不好意思,郑兴安借题发挥,指着狗鼻子嫌弃地说道。 “不会啊,我觉得很可爱。”叶纤红不认可弟弟的话。“这是松狮犬,产自西藏,你看它像不像一只小狮子——” “这个——还真有点像。”郑兴安仔细看了看,回答道。 “所以啊,你第一眼看它觉得丑,是因为没见过这种狗,看惯了就觉得可爱了。”叶纤红边炒菜,边回头跟弟弟说话。“这是一种珍稀的狗类,如果去宠物店买,很贵的。” 叶纤红有句话没有说出来,前世很多地方用松狮犬冒充藏獒,卖出高价,说明两者外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现在没多少人知道藏獒,等过了两千年,新闻中大量报道,某某国内土豪,用一套房子的钱买一只藏獒,大家就会有直观的体会了。 “哦。”郑兴安应了声。 前几天他还想着买条狗送给姐姐,没想到诗诗姐比他动作更快,已经送了一条。 听姐姐一解释,他还真觉得这狗有很多可爱的地方,比如毛比较长,摸着毛绒绒的很舒服,鼻子扁嘴巴小,不像土狗嘴大牙齿尖,担心会被咬到。 “去洗手吧。”叶纤红把做好的鸡翅装盘,端出来放在桌上。“鸡翅做好了,想吃的话自己拿。” “哦。”郑兴安一听,连忙跑去洗手间,用香皂洗好手。筷子也没拿,抓了一只鸡翅就往嘴里送,又被烫得嘶嘶直叫,嘴里还忍不住含糊地夸道:“姐,你做的鸡翅真好吃。” 叶纤红望着弟弟毛毛糙糙的样子,满足地笑了。 煎好鱼,炒好青菜,姐弟两人开始吃饭。 “姐,你听说过漫画吗?”电视里正在播放日本引进的《机器猫》,是郑兴安非常喜欢的一部动画片,他边盯着电视看,边问姐姐。 “当然知道。”叶纤红奇怪地反问:“这动画片,不就是一张张漫画画好后,再拍出来的吗?” “啊?”郑兴安惊讶极了。“动画片是一张张漫画画好后,再拍出来的?” 他原本想跟姐姐聊聊漫画的事,没想到姐姐说了一个他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照姐姐话里的意思,把漫画一张张画好,就能拍出一部动画片? 动画片是怎么拍出来的,他还真的不知道,倒是普通电影怎么拍的,他有听说过。 “当然了,电影是什么?就是人在表演,用摄像机拍出一张张胶片,连贯起来就成了电影。”叶纤红见弟弟惊讶,就细细地讲解:“动画片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人没法演,只能一张张画出来,再用同样的方法,一张张拍成胶片,播放时连贯起来,就成了一部电影。” 见弟弟还是不太了解,叶纤红又解释:“以前村里来放电影,你是不是看过一大盘胶片在转啊转的,那里电影胶片。只要它放进播放的机器里,每秒二十张胶片的速度放出来,就是电影。” “哦。”这个电影原理郑兴安懂,初中的物理里有讲到。只是没讲得那么仔细。“不管什么照片,只要二十张每秒钟的速度播放,都会活起来吗?” “是的。”叶纤红夹了一块鱼肉进弟弟的碗里。 “如果超过二十张或者少于二十张呢?”郑兴安又问。 “那就是快镜头和慢镜头。”叶纤红回答。“武打片里经常有。” “哦。”郑兴安恍然大悟。 “先吃饭,这些你了解一下就行。”叶纤红看弟弟吃得心不在焉,催促道。 “好。”郑兴安点点头,扒了一口饭进嘴,又咬了一块肉饼,有滋有味地嚼着。“姐,那你知道怎么画漫画吗?” “问这个干什么?”叶纤红见弟弟一再提起漫画,认真地望了弟弟一眼。“难道你想学画画?” “是啊,班上有同学借了我一本《篮球飞人》,我觉得漫画特别有意思。”郑兴安应道,怕姐姐不相信,他又加重语气。“我就想画那种有故事的漫画——” “篮球飞人?”叶纤红疑惑地问。 听名字是讲打篮球的,这个题材最出名的,不是应该叫灌篮高手吗?她印象中九十年代就有漫画书出来了,后来又拍成动画片甚至电影,风靡了全世界。 “是啊,里面有流川枫,樱木花道,赤木晴子那些人,非常有趣。”郑兴安怕姐姐不相信,补充道。 哦,那就是灌篮高手没错了。 不过弟弟想学漫画,这倒叫她想不到。 前世弟弟去的早,读中学时她跟段俊希在一起,很少关心他学习之外的事。 不过学漫画并不是坏事,几年后国内动画行业兴起,需要大量的相关技术人员。 像《喜洋洋与灰太狼》,一播就是十多年,加上电影版、番外集,差不多上千集了。 而《熊出没》,从2012年开播,到她重生,一直还在央视少儿频道播放,也不知道要出多少集,如果能成为漫画家,将来以此谋生,也不怕没出路。 只是弟弟没有画画的基础,现在又马上要升初三了,学业紧张,她还真不敢鼓励他去学漫画。 “你想学漫画,当然没问题。”叶纤红最后还是没有泼弟弟的冷水。“等一下姐陪你去买一些画画的工具,你有空了随便练,只要别影响学习就行。” 画漫画需要特别的工具。叶纤红自己没学过,常识还是有的,除了用2B铅笔画画之外,还有蘸水钢笔和墨水。 纸是普通的打印纸,只要克重够就行了。 只是需要去文具商店一样一样买,非常麻烦,不像前世有淘宝网,只要搜索漫画工具,卖家整套都给你准备好了,非常方便。 “知道了姐。”见姐姐果然支持自己,郑兴安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因为等一下还要上街买东西,美食对郑兴安的吸引力也降了不少,他加快了吃饭速度。 吃完饭,姐弟两人一起出门,来到市中心的桃园商场文具专柜。 好在这些东西很普及,两人很快买齐了东西。 见时间还早,回家看电视也无聊,叶纤红想起重生后,自己还没有陪弟弟看过电影,就问他有没有兴趣去看? “好啊。”郑兴安兴奋地叫道。 在陈溪乡下,他一年也看不到几场电影,姐姐愿意带他去电影院,他当然没意见。 第八十章梦回前世 姐弟俩来到电影院,看来赶得很巧,二十分钟后,下一场就开始。 于是买了两张票,又买了瓜子和饮料,两人站在电影院门口看海报,等上一场散场。 过了十分钟,电影散场了,叶纤红叫上弟弟,准备提前进去。 “叶纤红?”有人在旁边叫她。 叶纤红转头望去,见是胡向阳,笑道。“胡警官,怎么是你?也来看电影啊!” 注意到他旁边站着位美女,正是下午在商场看到过的那位,忍不住戏谑道:“不错啊!还有美女陪你——” 那个女孩子见到叶纤红,脸色变了变,仿似在宣示主权似地上前挽住胡向阳的胳膊,望向叶纤红眼神没有一丝温度,似乎把她当成了情敌。 叶纤红愕然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本来她还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现在看来,是情侣无疑。 胡向阳今天被身边的女孩子缠着,一直很郁闷。 现在又被她紧紧挽住,让他非常不舒服,他动了动身子,想摆脱女孩子的亲近。多年养成的良好教养又提醒他,当着叶纤红的面,这样做肯定不合适。 于是心情更糟了。 连原本想反驳叶纤红,问她为什么没有跟那天的相亲对象一起来的话,也没有兴趣再说了,只是闷闷地皱了皱眉,提醒道:“下一场就要开始了,你们进去吧!” “好的,再见。”叶纤红也没有啰嗦,拉着弟弟,转身就走。 那个女孩子莫名其妙的敌意,让她有点不舒服,所以懒得主动打招呼。 因为这次偶遇,影响了叶纤红看电影的心情。 好在弟弟兴致不减,边嗑瓜子边喝饮料,似乎看得非常过瘾,这让叶纤红安慰不少。 从电影院出来,才九点多,街上已没有多少行人。 看来虞城人不怎么过夜生活,两人也没兴趣逛了,于是一起回家。 到家后,郑兴安看姐姐情绪不高,就没有再提漫画的事。 乖乖地洗了个澡,把新买的漫画工具拿进自己的房间,参考漫画书,临摹了一张流川枫的像。 叶纤红见弟弟去睡了,也回了自己的房间。 怕小狗晚上把地板搞脏,就把它送到空间过夜。 躺到床上后,叶纤红难得地失眠了。 …… 叶纤红请了三天假,开了一天一夜的车,来到张晋豪的家乡——川西的某个小山村。 车子开进村子的时候,她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然后看到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系着红色的领带,站在院子里向亲朋好友递烟。 此时的他,一脸幸福的笑容,感觉比以前跟她在一起时,更英俊了。 她看到他坐进租来的婚车里,来到隔壁村的一户人家,进去把新娘抱出来,两人坐在汽车后座,一路往酒店而去。 新娘跟新郎年纪差不多,穿着洁白的婚纱,看起来非常美。 比年过四十的她年轻漂亮多了。 她一直跟在车队后面,进了酒店,混在亲友群里。看到两人在司仪面前说我愿意,看到新郎把戒指套进新娘的手指。 刹那间,她绝望地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叶纤红猛地从梦中惊醒,黑暗中一时分不清自己在哪里,在床头摸了半天,没有找到电灯开关,才记起自己早已不在深圳了。 在黑暗中默默流了一会泪,她才恢复过来。 打开床头灯,擦掉眼泪,看新铺上的枕巾已湿了一片。 爬起来深深吁出一口气,从柜里拿了块干净的枕巾,把原来的换下来,重新躺了回去。 梦中那种痛彻心肺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叶纤红翻了个身,身子蜷缩成一团,拖过床头的靠枕,紧紧抱在怀里。 前世两人在一起近三年,张晋豪也快满二十八了。他的父母一再催他回老家,跟以前的女朋友结婚。叶纤红终于明白他的心思,不可能娶自己,他的家人也不可能接受自己,于是选择了放手。 她以为时间会战胜感情,让自己慢慢遗忘,直到大半年后,看到他发在朋友圈里的结婚消息和婚纱照,她才知道自己根本忘不了他。 像一个失去理智的小女人,她不顾路途遥远,一个人开车偷偷去了他的家乡,正好看到他结婚时的场景。 她只敢远远看着,没敢上前打招呼。 直到离开婚礼现场,在他办喜酒的那家酒店开了间房,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时,才哭得死去活来。 在那边伤心了一天,她不得不又回到深圳。 他结婚的那个场景,时时在她眼前浮现,让她难以忘怀。她只能拼命工作和健身,让自己忙起来,让自己肉体处于极度疲惫的状态,才能暂时忘了痛苦。 慢慢地,她走了出来,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可是每当情绪受挫,或心情不好,那段经历就会自动进入梦里,骚扰她、折磨她。 本以为重生后,这些过去已彻底告别,没想到今天又做了这个梦。 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折腾到半夜,她才重新睡去。 可是睡着后,她又开始做梦。 在梦里,她像一个路痴一样,在一个似曾相识的地方,一个人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地走,就是走不出那个地方。 心里非常焦急,想快点回家,快点见到爸妈和弟弟,可是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着急,她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再次流泪了。 叶纤红直起身,看墙角巨大的落地自鸣钟,时间还不到四点。 窗外有蒙蒙的光亮照进来,小区里静得让人心寒,叶纤红知道自己再也睡不着了。就打开电视,借电视台的声音,驱赶走让她窒息的寂静。 地方台这个时候早已休息,只剩下一个圆形的图标还在闪烁。伴着那永久不变的音乐声,叶纤红再次躺下去,仰头望着乳白色的吊顶。 虽然重生后,她看起来很坚强,仿佛什么事都难不倒自己。心里其实清楚,她只是伪装得好,把负面情绪很好的藏起来了。 梦里的那个没有安全感,习惯自欺欺人的女孩子,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所以当听到自己被胖老板撇开,彻底断了赚钱的来路后,内心的无助就借着梦蹦了出来。 当看到自己喜欢的胡向阳,有了青梅竹马的女朋友时,她虽然装得无动于衷,那个让她痛不欲生梦,恰好说明了她的在意。 一切一切的心思,在梦境里暴露无遗。 第八十一章请柬 因为睡不着,叶纤红早早起来了,煮了锅肉末菜粒粥,又煎了两个荷包蛋,算是给弟弟加餐。 郑兴安昨天回房后,临摹画画太兴奋,忘了时间,睡得有点晚。 早上是被肚子饿醒的,匆匆洗漱后来到客厅,闻到粥的香味,胃口大开,忍不住喝了两大碗。 叶纤红见弟弟胃口好,认定他今年会长高不少,暗里想着买些营养好的菜,给弟弟进补。 在她心里,除了妈妈,没有比弟弟更重要的事了。 郑兴安无意中看到姐姐的眼睛有点红,有些奇怪。 忽然想到半夜时,似乎迷迷糊糊中,隐隐听到一阵哭声,忍不住怀疑,难道是姐姐受了委屈,半夜里一个在偷偷地哭? 看姐姐早上一直笑盈盈的,不像难过的样子,他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姐弟俩吃了顿美味的早餐,郑兴安开始做作业,叶纤红在厨房整理。 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郑兴安见姐姐在忙,就跑过去开门。 “怎么是你啊?”门口的是赵大成,见开门的是郑兴安,惊讶地问:“你姐呢?” “在屋里。”郑兴安上次在赵大成家见过他一面,记得他是警察,是姐姐的朋友,就把赵大成迎进来。“姐,成哥来找你——” 叶纤红在里面听到,走出来惊讶地问:“赵警官,稀客啊,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自从上次聚餐后,这些京城来的二代,像是集体失踪了似的,没有人找过她,除了昨天两次偶遇胡向阳。 “唉,没办法,这几天事情太多了。”赵大成叹了一口气,难得地用认真的口吻说道。 上次聚会后,灿哥忙着跟家里联系,并接待来虞城投资的企业,后来又回去了,据说是去说服一家大型企业来投资。留在虞城的人,不断接到京城那边的指令,随时充当跑腿员。 “是吗?”叶纤红不是很相信。 昨天胡向阳明明没上班,悠闲地陪着一个女人逛街看电影,这样也叫忙? “骗你干嘛!”赵大成对叶纤红还是颇有好感的,觉得跟她说话很舒服,不用装腔作势。“灿哥前天就回京城了,估计要等胜哥上任一起来。姜皓去欧洲出差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胡向阳最惨,昨天被一个疯女人缠了一天,今天一早又出警,听说是发生了件绑架案——” “啊?”叶纤故作惊讶地打断他。“虞城发生了绑架案?” 其它人的事叶纤红没有兴趣听,他最关心的,无非是胡向阳。 赵大成叫那人疯女人,说明她在他们的圈子里,评价并不好,至少赵大成是不喜欢她的。 难怪胡向阳昨天脸色不好,他那么骄傲,肯定也不会喜欢她。 叶纤红不知怎么的,心里竟然有些窃喜。 听说胡向阳现在出警的案子是绑架案,又替他担心起来。 这时候不像前世,随便一个打工仔,因为对老板不满意,就敢绑架他,只有真正心狠手辣的惯犯,才敢做出这种人神共愤之事。 胡向阳加入刑侦大队没几天,也不知道他适合警察身份没有?会不会遇到危险? “是的啊!”赵大成叹了口气。“今天一早,胡向阳好不容易把那个女人送上车,一回单位,就收到一个老太太报警,说有人绑架了他儿子一家三口,包括一个出生只有五个月的婴儿——” 叶纤红给赵大成倒了一杯水,听说这样的惨事,只能抱以同情。 但愿那些罪犯只是求财,别伤害人质。 “对了,我今天来,是代替灿哥送请柬的。”赵大成喝了一口水,似乎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使命。“胜哥下周四正式上任了,周五晚上会办一个小型酒会,胜哥专门交代我,一定要请你参加。” “是吗?那替我谢谢胜哥。”叶纤红客气地说。 虽然没有见过肖东胜,不过他既然是肖东灿的哥哥,又是未来的副市长,相信只会比肖东灿更出色。 一个欢迎副市长的酒会,邀请的自然是虞城的名流,身份非富即贵。那些份量不够的,根本没资格参加。 叶纤红想像得到,当这个消息传出去,不知道有多少人削尖脑袋,也想弄张请柬,参加这样的酒会。 “你一定要来啊。”赵大成又叮嘱了一句。 他清楚叶纤红在胜哥心中的地位,如果不是真的离不开,胜哥说不定会亲自来虞城,专门上门拜访了。 “行。”叶纤红爽快地答应。 她对认识大人物没什么兴趣,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只会拘束。 反正自己也不是主角,大不了到时候找个安静的角落,坐几个小时就行了。 赵大成包里还有一叠请柬没有送出去,所以很快就告辞离开了。 叶纤红也懒得继续清理厨房了,到卫生间洗了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然想到自己如果参加那样的聚会,还得买一套像样的衣服,那样的场合,最重视的是社交礼仪,如果穿得不介体,自己出丑事小,还会丢胡向阳肖东胜他们的脸。 想到这里,叶纤红突然有些烦恼。 现在没工作做,她真舍不得浪费钱钱买衣服。 何况参加那种场合,便宜货还穿不出去。 坐在屋里烦恼了一会,忽然想起小区楼下不远处,有人开了家服装加工店,自己何不去定做一件? 这时候人工普通便宜,做件衣服估计也就三四十块,比买一件划算多了。 到于款式,自己前世穿过那么多,挑一款自己最喜欢的就行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踱着,考虑到底做成什么样式。 “怎么了姐?”见姐姐一付烦恼地样子,郑兴安作业也不做了,抬头问道。 “我没事,你继续做作业。”叶纤红摆摆手。 “哦。”见姐姐当自己小孩子,也烦恼也不跟自己说,郑兴安郁闷地应了声,低头继续做作业。 这个周末的作业比较多,他得快点作完,否则没时间画画了。 “我是要做件衣服,在考虑做成什么样子?”叶纤红敏感地发现弟弟的不高兴,走过去摸他的头,又问:“你想不想做件衣服?” “不用了。”郑兴安见姐姐主动跟自己解释,羞涩地笑了。“你给我买了这么多衣服,够穿了。” 第八十二章订做衣服 吃了午饭,叶纤红决定去楼下的服装加工店看看。 走进店里,里面面积不大,不过二十个平方,布置得非常简洁。 左面的墙上,挂着抖开的面料,折成窄窄一缕挂在不锈钢横条上,另一面墙挂着成衣样品,大衣西服衬衣裙子都有。最里面靠墙是一张裁缝台,缝纫机就放在店铺正中间。 店主人此时正低着头,在缝制一件衬衫,看到叶纤红,抬头跟她打招呼。 这是个四十来岁的瘦削男人,留着九十年代日本明星流行的中长碎发,穿着一件宽松的灰绿色旧T恤,脸上看不到什么表情,有种看破红尘的淡然。 八九十年代,韩剧还没进入中国,日剧却一直断断续续在国内播过几部,印象中日本男星里,那个木村拓哉一直是这样一付打扮。 这样的风格,在四大天王霸屏的时代,肯定不是主流,不懂的人还以为他落拓或者失意。 叶纤红却清楚,如果在前世,这样气质的大叔,一旦被人传上网,妥妥一个万人迷啊!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叶纤红暗想。 好奇地望了他一眼,她收回目光,开门见山地说:“我想做件衣服。” 原本叶纤红还担心这样的小店,做不出让她满意的东西,现在看到店主这样的风度和气质,她信心变得十足。 “没问题。”店主放下手中的活,把她引到裁缝台边,拖出一张椅子让她坐,“想要做什么样式,旗袍还是裙子?” “旗袍也能做?”叶纤红更惊讶了。 前世在深圳时,她去过做旗袍的加工店,价格贵得要死,最普通的一件也要一千以上,好一点的,都要几万。 后来有一次看一个服装相关的纪录片,才知道能做旗袍的师傅,都是有绝活的。 旗袍是中国的国粹,做法非常有讲究,单是盘扣和锈花,据说就要学十年以上。 这引起了她的兴趣,买了一台多功能缝纫机,照网上提供的教程,有空了DIY一些简单的裙子和饰品。 后来走火入魔,又买了台锈花缝纫机,尝试在自己的衣服上锈上喜欢的纹饰。 在报废了半柜子的衣服后,她终于掌握了电脑锈花的基本功,能在衣服上锈出简单的图案了。 “当然。”瘦削男人说话时,语气并没有升高,却给人强大的自信。 “哦。”如果他真的能做,叶纤红倒不介意做一件。“不过我这次赶着要穿,旗袍太花时间,下次再做吧。” 等妈妈身体恢复一些,给她也做几件。 “没关系。”男人并没有失望。“那这次想做什么?” 叶纤红来之前,其实还没想好,到底做什么样式的衣服。 参加那种场合,最合适的肯定是晚礼服,但是叶纤红知道自己的底细,如果盛装而去,不自在不说,一个乡下妹子跟那些名媛淑女,穿得一样隆重,不是闹笑话吗? 所以低调才是王道,才是最适合她的风格。 如果穿着普通的连衣裙之类的,她又怕太随意和失礼,给主人丢脸。 这个时代活动少,能参加聚会的都不是普通人,所以搞得很郑重。 喜欢夸张一点的,还会专门取名叫什么什么沙龙,一听就知道有多高大上了。 见叶纤红苦恼犹豫的样子,店主意外地问:“还没想好做什么?” “是啊。”叶纤红并不介意被人知道自己的困惑。“要参加正式的聚会,不知道怎么穿?” 其实主要是没钱,否则去一次专柜,什么都解决了。 “参加正式的聚会?”那男人自言自语了一句,接着建议道:“如果是正式场合,女孩子能穿的,无非是礼服和西装裙子,其它的就会太随意。” “西服——”叶纤红眼前一亮。 对啊,她怎么老是想着裙子,忘了这个? 她因为长得瘦高,骨骼纤细,朋友都说她穿西服好看,特别是那些长款的风衣型西服。 前世她家里的柜子里,就有各种款式的西服,羊绒的风衣西服,韩式的条纹修身小西服套装,棉麻混纺的浅色单层西服,甚至还有一件皱得像霉干菜的棉料西服,每次穿出去,都会引来一众的目光。 这个时代还没有这种款式出来,如果在这个初夏的晚上,穿一套棉麻的素净小西服出去,既显得与众不同,又不会太抢眼。 “那我做套西服吧。”既然有了目标,叶纤红没有再犹豫,说了自己的打算。 最后她选了一款亚麻色的棉麻混纺面料,做了一套修身长款小西装,西装没有隔层,只在肩上和胸口加了部分内衬,为了突出时尚感,她又要求在领子外面,嵌了一条白色的边,裤子做成小脚的九分裤。 这样的款式,连见多识广的裁缝师傅也没听说过,不过难不到他。 两人商量好细节,量好尺寸,叶纤红预先付了钱,然后离开那里。 这件事解决了,她心情大好,于是去市场买菜。 在农贸市场买东西时,不停听到身边的人在议论绑架案的事,原本事不关已,叶纤红并不好奇,这时也忍不住打听了一下。 原来被绑架的一家三口,是卫生陶瓷厂厂长的独生儿子,这件事会在民间引起这么大的哄动,是因为被绑架的男人,名声实在太坏,很多卫陶的职工,巴不得他一直被人绑着,别放出来,甚至希望已被撕票了。 他仗着父亲是厂长,经常用各种名目捞钱。孩子满月,也要职工送礼,有两个职工因为没有送,他就怀恨在心。趁厂里效益不好,要下岗一些职工,就把那两个人报上去了。 那两人没送礼,因为家里特别困难,实在拿不出钱。如果下岗,等于断了两人的活路。 他们求告无门,于是走了极端,把他们一家三口绑架了。 到现在为止,警方虽然查到了犯罪嫌疑人是谁,却一直找不到他们的藏身之处。 相比那些职工,老百姓的态度就干脆多了,一方面是骂那些大人物不仁,活该被人绑架。又觉得孩子是无辜的,如果被连累伤害到了,那就做孽了。 叶纤红拎着买好的食物往回走,看马路上有警察在巡逻,看来上面非常重视这个案子。 这样做有用吗?她不以为然。 罪犯又不是傻瓜,这时候肯定逃得远远的了,怎么还会上街?难道故意让你们抓? 回到家里,看弟弟正低着头,在认真做作业,心里一片安宁。 不是她自私,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她就满足了。 回到房间,进了空间,她打算摘些菜晚上吃。 看到空间的植物,似乎比以前长得快了,特别是四季豆和黄瓜,藤蔓都长得一米长了,看来得给它们找些竹条搭棚了。 城里没有竹子,得下次回老家找爸爸要一些,还得偷偷拿进空间。 真麻烦,叶纤红想。 如果在空间种些树就好了,可以让它们直接爬到树上面去,或者在树与树中间绑几个绳子也行。 采摘好足够的菜,叶纤红走到空间中间,站在那棵树面前。 自从上次它长到一米长,叶纤红还没有仔细观察它。 这真是颗神奇的树,叶子绿得像翡翠,树干是淡青色的,也非常光滑,像是玉雕出来的。 如果站远一点看,它周围仿佛笼了一层薄纱,像是在淡淡的雾里。 叶纤红却知道那不是雾,是这颗树不知怎么变出来的灵雾,普通人吸了,有伐毛洗髓的作用。 她现在最期待的是,树叶上长出珍珠一样的灵液。 在知道它的作用后,她觉得再多也不够,妈妈需要它,爸爸肯定也需要它。弟弟正在发育,她希望他长得高大健壮,将来像个男人一样,把家撑起来,当然更需要。 可惜这颗树太挑嘴,普通东西对它无用,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第八十三章闲聊案子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把青菜提到厨房,准备弄晚饭。 弟弟已做好了作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正在播放的是虞城本地台的新闻节目,电视里一群警察围坐在会议室里,正皱着眉头在听一位领导训话,胡向阳赫然在列。 因为案子重大,虞城市领导高度重视,限他们四十八小时内破案。 正在做指示的是市局局长,作为主管领导,他也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不得不将刑侦队的人召集起来,拿出奖惩措施。 如果能按时破案,就给有关人员记功,如果破不了案,刑侦队队长引咎辞职。 对于这样的命令,叶纤红前世见得多了,并不觉得大惊小怪。 国内就这样,出了大案,一级一级往下压是常态。如果案子破了,皆大欢喜,每个做指示的人都有功劳。如果失败了,那就让刑警队某些人当替罪羊。 反正被处理了也没关系,最多低调一段时间避避风头。 只要没有彻底离开机关单位,今天从这里离职,过段时间就在别的单位出现,说不定待遇会更好。 最倒霉的是胡向阳这样的基层,领导一句话,下属跑断腿。 更可怜的是,他刚上班没几天,就碰到这样的大案子,连在刑侦队适应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叶纤红捧了一杯茶在沙发生上坐下来,暗暗替胡向阳担心。 不过这个男人穿警服时,显得更帅了,特别是坐在一群身材已明显走样的中年警察旁边时。 叶纤红并不是制服控,但是穿警服的男人给了她别样的感觉。 “姐,那个警察是不是上次跟我们一起吃过饭?”郑兴安指了指电视里胡向阳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哦,真是他啊!”郑兴安显得很激动。“没想到他跟成哥都是警察。” 在少年的眼里,穿警服骑边三轮的男人真是酷毙了。 同学里,如果有人认识警察或者有亲戚是警察,那就牛了去,一天到晚拿出来显摆,郑兴安没想到自己也有这样的运气。 “一个小警察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叶纤红觉得弟弟反应太大了。“上次那个灿哥才牛呢!他哥哥马上要调来虞城,担任我们虞城市的副市长。” “啊,副市长?”郑兴安受了惊吓似地叫道。 他原来就觉得灿哥他们非常厉害,每个人都像大人物,所以第一次见面时,特别拘束,后来看他们非常随和,才放开了些。 如果提前知道他们的身份,恐怕他会一直放不开吧。 “想这么多干嘛!”叶纤红身子侧过去,搂住了弟弟的肩。“说不定你长大了,比他们更厉害呢!” “姐。”被姐姐这样一说,郑兴安感觉自己压力山大。 姐姐对自己的期望是不是太高了,毕业后能当一名警察,他都觉得希望渺茫,更不要说成为领导干部了。 “行了,行了。”叶纤红抱住他的头,又去揉他的头发,“姐也只是说说而已。” 郑兴安被姐姐搂住,脸一下子红了,他挣扎着从姐姐怀里脱身,嚷道:“姐,别揉我了行不行,我都这么大了——” “大吗?我怎么感觉你还是那个小屁孩?”叶纤红望着弟弟的娃娃脸,和才一米六的身高,笑道:“等你长到一米七几,再说这样的话吧——” “我也想长高啊!可是就是长不高,我能有什么办法?”郑兴安苦恼地说,“班上最高的同学,都长到一米八了,有两个女同学,也比我高得多——” “那是你懒。”叶纤红望着弟弟缩着身子,窝在沙发里的懒散样子,白眼道:“如果你天天跑步、跳绳、打篮球,保证下半年就长到一米七。” “真的吗?”郑兴安以前不太在意这些,现在在班上比较受欢迎,跟他说话的女孩子也多了,所以非常在意被人说矮,见姐姐不像开玩笑,认真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一直觉得前世弟弟个子不高,性格内向,跟喜欢窝在家里,不爱运动有关。 如果能锻炼锻炼,不但身体会变强壮,性格也会变成更加阳光大方,想到这里,当场做了决定:“明天开始,天天早起半小时,你跟我去跑步——” “跑步就跑步。”郑兴安也是个不肯服输的人。 电视里新闻已播完,郑兴安换了个台,看央视的电视节目。 “姐,你说他们能不能准时破案?”郑兴安在沙发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突然问道。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见弟弟居然关心这个,不解地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个向阳哥不是你的朋友吗?”郑兴安理所当然在回答。“你不担心他破不了案?” “担心有什么用?又帮不上忙。”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叶纤红才不会自寻烦恼。 何况以胡向阳的身份,即使刑警队混不下去了,还怕没单位接收? “警察破不了案,很丢脸的呐!”郑兴安对姐姐的冷淡反应,有些不高兴。 在他的心里,胡向阳赵大成既是姐姐的朋友,又是警察,姐姐怎么可以对他们的事,这么不上心呢! 知道他们的身份后,虽然算不上崇拜,但是好感肯定有的,自然不希望他们倒霉。 何况胡向阳穿上警服时,是那么得帅,如果因为破不了案,被开除出去,那真的太可惜了。 “那你帮他们想想办法啊!”叶纤红笑着打趣:“你来当一回福尔摩斯,替他们推理一下试试,觉得罪犯最有可能藏哪里?警察应该往哪个方向追踪?” “这个——”被姐姐一问,郑兴安顿时哑口了。 这个时代的初中生,没有经过网络的洗礼,见识实在有限得很,不像前世的那些学生,人小鬼大,有的这个年纪都敢写侦破小说了。 “不知道吧!所以说,这些专业的事,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做。”郑兴安教训弟弟道。“社会有分工,警察的职责就是负责破案,维护社会安宁。而你是学生,好好学习就行。” “哦。”姐姐说得有道理,他拿不出话反驳,只好老实地应了。 “不过——”见弟弟不出声了,叶纤红自己倒来了兴致,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是罪犯,无非是往两个方向跑。一是带人离虞城越远越好,另一个就是灯下黑,找一个警察绝对不会想到的地方。” “灯下黑是什么意思?”郑兴安好奇地问。 “古代人点油灯你知道吧!就是把油装在碗、碟、盏里面,弄根棉线点着就成了油灯。因为被碗碟挡住了光,所以它们底下反而很暗,就叫灯下黑。”叶纤红解释道。“我们经常把太过明显,认为它绝无可能而忽略掉的地方,叫灯下黑。” “哦。”郑兴安迷迷糊糊有点明白了。“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句话很有名,看过古龙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叶纤红也是想考考弟弟的反应和判断能力。“那你说说看,哪些地方算得上灯下黑。” “比如离那个被绑架人很近的地方,比如他家的隔壁。”姐姐居然跟自己讨论这个,郑兴安也来了兴趣。 “还有呢?”叶纤红见弟弟能想到这一点,说明他懂灯下黑的意思了,于是又问。 “比如警察局的隔壁,别人肯定想不到他们敢藏在那里。”郑兴安想了想,又回答道。 “不错。”叶纤红向弟弟竖了竖拇指。 弟弟能想到这些,说明他的智商很高,能举一反三。 “那你觉得会藏在哪里?”被姐姐夸奖,郑兴安兴致高昂地问。 “两者都有可能吧。”叶纤红被弟弟问住了。 以她四十多岁年纪的阅历,讲这些道理容易,要她真的出主意,破案子,就力有未逮了。 不过有个婴儿在,罪犯除非穷凶极恶,否则肯定不可能跑到偏远的乡下,单是婴儿的尿布,就是个大麻烦。 婴儿?叶纤红脑中突然一闪,想起了那天听到的啼哭声。 第八十四章查案 叶纤红激动地站起来,给赵大成打电话。 她手里只有赵大成家里的电话号码,胡向阳家的电话她没有。 电话“嘟”地响了几下,没有人接听。 赵大成没在家?叶纤红失望地放下电话。 那天在农贸市场买了一些杂鱼,她为了防止别人看到自己进空间,就去市场旁边那条待拆迁的弄堂里,找了个隐蔽的角落。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自己从空间出来,要离开弄堂时,听到了一声婴儿的哭声。 当时觉得那边不可能有人,所以怀疑是幻听,现在想来,肯定不是。 她又没有老,年纪轻轻的身体这么健康,听觉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出问题。所以最大的可能是,那边确实有婴儿住在那里。 房子都要倒了,谁会不顾婴儿的危险,还住在那里,最大的可能,是那几个罪犯。 想到那条弄堂离警察局就隔了一条街,算得上灯下黑,叶纤红更加确信,那边就是罪犯的藏身地点。 如果判断没错,犯罪分子真的藏在那里。 那胡向阳只要带人去那边搜一搜,抓住罪犯,就立了大功。 当然,就算弄错了,警察那里例行公事地排查一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叶纤红越想越激动,又重拨了电话。 这一次总算有人接听了。 赵大成在那边听叶纤红把情况说完,也非常激动,向她道了谢,并表示马上出门,去找胡向阳。 他和胡向阳是最好的兄弟,他比叶纤红更希望胡向阳能破案和立功。 “注意安全。”见他这么重视自己的意见,叶纤红很欣慰,挂电话前,又叮嘱了一句。 “姐,你说那几个绑架犯真的会藏在那里吗?”郑兴安在一边听清楚了姐姐的电话,走过来好奇地问。 “这个谁敢保证。”叶纤红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只能说可能性最大吧。” “哦。”郑兴安想想也对,就没有追问了。 看时间已过三点,叶纤红没什么事做,就开始把厨房的菜拿出来,边看电视,边理这些菜。 空间没有菜刀,菜是连根拔起来的,她找了把剪刀,把根全部剪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空间没有病虫害,这些菜看起来特别干净,连黄叶也没有一根,叶纤红甚至觉得,即使不洗,都可以直接炒来吃了。 又去冰箱看了看,考虑晚上做什么菜。 …… 胡向阳今天的心情很糟糕。 昨天高敏瑜从京城不请自来,来虞城探望自己,作为主人,他不得不请了一天假,陪在她身边。 对这个同一个大院长大的女孩子,胡向阳一向没什么好感。 倒不是她长得丑,就他认识的女孩子里,她算得上数一数二的美女。 不知道是不是基因原因,高家的人不管男女,都长得不差。 但是他就是喜欢不起来。 可能是跟大伯一家走得比较近,她从小就跟大伯母一样势利、捧高踩低。 这次她莫名其妙地亲近,胡向阳猜测是大伯母的主意,想撮合他们,借以笼络高家。 他自然不愿意成为牺牲品,成全大伯母的野心。 在他看来,父亲和大伯表面上看还算和睦,实际上爷爷病倒后,两家已渐成陌路。 大伯母因为有一个当高官的哥哥,一直没把胡向阳一家放在眼里,两家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聚一聚。 当大伯母的哥哥升为赣省的副书记后,她就更嚣张了,有时候连自己的公公也不放在眼里。而大伯要借助岳家的力量往上爬,也是妇唱夫随,对岳家比对亲弟弟家还要热心。 今天一早,总算把这个脾气乖张的女孩子送走了,胡向阳松了一口气。 回单位上班时,刚一到就被通知去会议室开会,原来上司因为绑架案的事,被市局领导批评了一顿,心情正不好,因为胡向阳昨天请假了,就刺了他几句。 会议结束后,上司丢给他一张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要他跟同事小方去外面调查走访,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线索,摸清嫌疑人现在的藏身地点。 这种拉网式的排查,自然不会那么舒服,胡向阳跟小方从早上开始,就开始在他们认为有可能的地点挨家挨户地问,中午随便在路边的快餐店吃了点,下午继续在街上走访。 看时间已过了下午三点,再过两小时,一天又要过去了。等到了晚上,排查难度就会更大了。 想到下班前必须回单位碰头,到时上司的脸色肯定会更难看,胡向阳和小方都有些郁闷。 “你今天不是休息吗?怎么还穿着制服出来?”胡向阳刚从一家小店一无所获出来,看到一身警服的赵大成,从远处匆匆向他走过来,在他肩上推了一把。 早知道刑警队连休息天也没有,当时还不如去治安队或者交警队呢? “还不是为了你的事。”赵大成这时候也没有心情跟胡向阳开玩笑,一脸严肃地说道。 “是吗?”胡向阳以为他放弃休息,专门来帮自己,心里有些感动,改成搂住他的肩,一付哥俩好的模样。“那就谢谢你了。” “这里是城东吧?”赵大成向刑侦队的同事打听胡向阳,才找到这里。见这边跟叶纤红所说的地方有点远,又问:“你们怎么在这里查案子?” “不在这里,那你说去哪里?”胡向阳摘下帽子,伸手从额头往上捋了一下头发,因为一直在外面走,头顶两额早已被汗水浸湿。他甩了甩手上的汗,叹了一口闷气。 这里靠近卫陶厂的工人宿舍,他们在那边得不到消息,只能扩大范围,在这一带继续碰运气。 明知道是大海捞针,在没有找到更有效的办法前,就算再渺茫,也必须继续查访下去。 “你们怎么只知道在罪犯老家附近兜圈子?”赵大成用手指着胡向阳额头。“有没有想过灯下黑的问题?说不定罪犯就藏在你们公安局附近的某个地方呢?” “什么意思?”胡向阳眼睛睁大了。 “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藏在你们公安局隔壁。”赵大成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赵大成说得玄,听起来好像也有道理,小方凑过来问道。 如果有别的线索,他们当然不介意换个地方,两人在这里早已失去信心了。 “这样说当然只是猜测,最重要的是,有人提供了一条线索,认为罪犯很可能藏在一个你们猜不到的地方——”赵大成把叶纤红的话说了一遍,并加上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什么?”胡向阳听说是叶纤红提供的线索,激动得戴上帽子,催促道:“那我们还等什么,快找人去那边搜查啊!” 虽然那天聚会过后,两人再也没有见面,但是直觉告诉自己,叶纤红这个人办事比较细心,既然她叫赵大成来找自己,说明她比较有把握。 第八十五章受伤了 叶纤红和弟弟吃晚饭时,虞城电视台插播了一条实时新闻:那件引起全市人关注的绑架案,已被警方成功告破,二位犯罪嫌疑人已落入法网。人质毫发无损,已送回家中, “姐,案子这么快就破了。”郑兴安望着姐姐,一脸兴奋地说道。“肯定是你提供的消息有用。” “应该是吧。”叶纤红现在已没有了下午时的激动,语气平淡地答道。 她觉得自己运气实在太好了,那天恰巧去那个没人的地方,恰巧自己出来时婴儿才哭了。更巧的是,自己偏偏认识刑警队的人。 或者更应该说是胡向阳运气好,当他们找不到线索的时候,自己恰好能帮到他。 吃好晚饭,两人收拾好桌子和厨房,准备出去逛逛。 郑兴安今天在屋里呆了一天,早闷坏了,叶纤红自己没意见,权当去消食。 换好衣服和鞋子,正要出去,听到一阵敲门声。 这个时候谁会过来?叶纤红嘀咕着打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赵大成,此时还穿着一身警服,看来从外面回来,还没回家。 见叶纤红姐弟一付要出门的打扮,赵大成惊讶地问:“咦?你们要出去?” “是啊,去逛街。”叶纤红回答。 这个赵大成是怎么回事?现在过来找自己?他不是应该在胡向阳身边吗? 胡向阳他们刚破了大案,上级正在褒奖他们,他作为参与者,又同在警察系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啊! 不过赵大成能在这个时候来,胡向阳却没有来,她又有些失望。 “我就不进去了。”赵大成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在她们出门前赶到。如果晚来一步,说不定就没人在家了。 他这次过来,是替胡向阳带个口信。 “进来坐吧!”叶纤红往屋里让了让。“我们就是去街上随便逛逛,又不赶时间?” 赵大成想想也对,就进了屋。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胡向阳要我替他道个谢。”赵大成坐下后,开门进山地说道。 胡向阳进单位没几天,就破了这个全市上下都关心的大案,往后的路就好走了。 作为好友,也替他高兴,所以很乐意跑这一趟,向叶纤红道声谢谢。 “客气什么。”叶纤红面无表情地站在沙发边上,脸上看不出情绪。 胡向阳这是什么意思?怎么架子一次比一次大,难道他没长腿?不能亲自上门说一声? 或者自己看走眼了?他的脾气并没有第一次见面的那么好,叶纤红有点拿不准了。 “你别多想。”赵大成毕竟是警察,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见叶纤红脸色大变,没了往常的热情,就解释了一句。“他本来想自己来的,可惜现在来不了。” “我多想什么。”叶纤红也不知道怎么的,语气突然变得有点冲。“他爱来不来——” 这种情绪来得太突然,连她自己也控制不住。 “唉——”赵大成一直觉得胡向阳跟叶纤红的关系有点微妙,现在这种感觉更明显了。“其实我早就跟他说,这件事没必要瞒着你——” “瞒着我什么事?”叶纤红见赵大成话里有话,皱起了眉头。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胡向阳脚受了伤,现在走不了路。”赵大成觉得胡向阳恁无聊,因公受伤又不是见不得人,何必瞒着叶纤红,所以忍不住说了出来。 “脚受伤了?”叶纤红吃了一惊,焦急地追问:“怎么伤到的?严不严重?” “没什么大问题。”赵大成满不在乎地回答:“就是太用力震伤了,脚背有点肿。敷点药,休息两天应该就好了。” “哦。”叶纤红听他说的轻松,才放下心来。 这个胡向阳还是那么毛躁,别人都没事,偏偏他受伤了,难道就他最卖力? “那行,你们去逛街吧!我也回去了。”赵大成到还没有吃晚饭,现在肚子早饿了,说完就往外走。 “他现在在医院还是回家了?”叶纤红被这个消息弄得七上八下的,见赵大成走了,又追出来问。 “还在人民医院。”赵大成已走到了下一层的楼梯,听到叶纤红追问,仰头说出了胡向阳住院的病房号。 叶纤红也呆不住了,匆匆跟弟弟锁好门,下楼梯。 “姐,我们是不是要去医院探病?”郑兴安见姐姐焦躁的模样,了然地问。 “既然知道他住院了,自然得去看看。”叶纤红语气不稳地说道。 其实她也很矛盾,两人认识还不满一个月,真正打交道的次数并不多,关系也一直处于熟人和朋友之间。如果她今天上门探病,就代表了她对他的态度。 自己对胡向阳有特殊的好感,这一点叶纤红非常清楚,只是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她才一直压制着这份情感,没有暴露在人前。 可是现在却有了不顾一切,暴露自己的想法的冲动。 在路边的水果店买了一些水果,又去花店买了一束以向日葵为主的鲜花,姐弟两人往人民医院走去。 …… 胡向阳躺在病床上,一脸便秘的样子。 那只受伤的脚被包成了粽子,搁在拆成方块的被子上。 下午赵大东带来了叶纤红提供的消息,说犯罪嫌疑人十有八九,就藏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斜对面的那条废弃巷子里。 他一听就信了七成,觉得自己这样傻傻排查的日子,终于可以结束了。 于是打电话给上司,希望他派几个队员过来,一起去抓人。 没想到上司根本不相信,觉得他异想天开,那边根本不可能藏人,不但没派人给他,反而把他训了一顿,要他别耍小聪明,服从命令,安心在街上排查。 他摸不清上司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看他不顺眼,还是根本不相信他的人品。 胡向阳是个顺毛驴,你越反对他,他越要跟你对着来。 于是脑袋一热,就不顾后果了,叫赵大成找来三个治安队的同事,汇合后有了六人,就一起赶到目的地。 为了保证一击即中,不出意外,几人决定兵分两路进攻。 胡向阳三个人直接冲进巷子,攻入案发所在地,另三人躲在巷子口暗处。如果有漏网之鱼从其它地方冲出来,或者嫌疑人从他们不知道的后路逃跑了,就由他们伏击。 已确定这是条死弄堂,倒不用担心他们从其它地方逃跑。 对胡向阳和小方来说,一开始这样做,还有赌气的成份在内,等叫上另三个警察,一起来到这条巷子,他们已是赌上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退路了。 毕竟这种自作主张,跟上级唱反调的行为,是没有上司能容忍的,何况是警察系统这种纪律最严格的部门。如果发现没有罪犯还好,最多被说莽撞,如果遇见了案犯却没有抓住,那上司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所以这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第八十六章办案 为了不惊动里面的人,胡向阳三人悄悄靠近死寂的巷子。 当初居民搬离后,为防止有市民误入,受到伤害,巷口还设置了路障和隔离栏,张贴了一张大大的通告。 对胡向阳他们这种高大的成年男人来说,这点障碍一点影响都没有。 三人轻松跨过隔离栏,放轻脚步,踮着脚往里走,等靠近那个区域时,几人分头小心查探,寻找犯罪分子具体的隐匿之所? 走在左边的赵大成忽然站住了,指了指他面前的窗户,向他们做了个手势。三人聚拢来靠在一起,趴过去看,只见挂着严严实实窗帘的后面,似乎有一线光亮在闪烁。 这里早就断了电,屋里自然不可能有光亮,这摇晃的光线,应该是有人点了蜡烛。 是这里没错了,几人激动地握了握拳。 胡向阳走在前面,伸手轻轻推了推窗户旁边的老式木门,门没有动,应该从里面栓上了。 既然确认了目标,胡向阳哪里还忍耐得住,怕夜长梦多,惊动里面的人,抬起腿猛地一脚蹬在门上。 门栓没被撞断,已经被虫蛀得快空心的门框却喀嚓一声断裂了,只听呯的一声,门和半个门框一起往里倒去,发出巨大的声音。 三人顾不得满天飞起的灰尘,一齐往屋里冲去。 只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里面躲着的人也反应过来,知道是警察找上门了,打开后门,一齐往里面跑去。 这些老式的房子,有点像四合院,这间屋出去,绕过院子,可以进入隔壁的房子,然后从那边出门,往巷子口跑。 “站住。”胡向阳边叫边追过去。 冲进屋里,只见一个小小的卧室里,躺着一对手脚被绑住的青年男女,嘴也被堵得严严实实。一张狭窄的小床上,躺着一个婴儿,嘴里也被透明胶带封住了,想哭发不出声,眼泪鼻涕已糊了一脸。 这些畜生。胡向阳骂了一句。 大人被这样绑住,问题还不大,他们居然连这么小的婴儿也不放过。 不过人质安然无恙,说明这次解救非常成功,胡向阳心里说不出的激动。 见有警察来了,地上的男人剧烈扭动起来,嘴里唔唔地叫着,大概是想胡向阳快放了他们。 胡向阳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先抓到人再说,这些人在屋里,晚几分钟松绑也不晚。 从后门冲出,到了另一间屋子,再冲出门,看到埋伏在巷子里的三个同事,已成功将两个男人制服,并上了手铐。 “干得好。”胡向阳见此场景,也忍不住激动地竖起了大拇指。“你们都是好样的。” 抓住了案犯,成功解救了人质,每个人都是满面笑容。 破了这个大案,他们都能获得一份功劳,算得上皆大欢喜。 几人回到屋里,给那一家三口松绑。 “你们什么意思?为什么不马上替我们解绳子?”那个男人一获得自由,居然没有道谢,反而不高兴地朝胡向阳他们吼道。 “你是猪吗?”胡向阳被他气笑了。“你们在这里躺几分钟又不会死,罪犯如果不去追,就要逃走了,你不会连这个道理也不懂吧?” 这个男人太没有脑子了,活该被人绑架,这种人活在世界上,只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嘴巴还这么臭,如果旁边没人,他真想揍一顿这个猪一样的男人再说。 “你是哪个分局的?”那个男人脸色阴沉下来,“别以为穿了这身警服就了不起,信不信我马上找人撸了你?” 这个男人看起来二十五六,长得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个没吃过苦的二世祖。 胡向阳当然知道他的身份,是卫陶厂厂长李程江的独生儿子。 他没想到的是,一个县级国营厂长的儿子,就敢这么嚣张,那他父亲岂不是成了土皇帝? 难怪表哥上任前,会这么重视棉纺厂和卫陶,看来这里面的问题,比他们相像的还要复杂和严重。 “那你试试啊!”胡向阳笑得更加灿烂了。 “算了,向阳。”赵大成在一边劝道。“别跟他一般见识。” 他知道胡向阳的脾气,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如果把他惹急了,只怕会不顾后果,把这个男人打个半死。 “行,我们走吧。”胡向阳还是听得进劝的,所以忍了下来。 今天办了件大案,是大喜事,他没必要把事情闹大,让这个功劳变了味。 走出巷子,胡向阳找了家小店,用公共电话向上司汇报这件喜事。 虽然上司的态度,让他非常反感。但是还要在局里混,没必要把关系搞得太僵。 现在破了案子,一直被上级盯得焦头烂额的上司,肯定会喜出望外。如果自己愿意分出功劳,对外说是在上司的决策和布置下,才抓到罪犯,他肯定会对自己的独断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吧。 像他猜的一样,听说犯人抓住了,人质也安全地救了出来,上司在一惊之后,就听懂了胡向阳话里的意思,满意地夸了几句。 放下电话,他匆匆跑出局里,朝对面的空巷了走去。 一直守在警察局附近等案子进展的记者,一看有动静,连忙围了过来。 刑侦队人队长此时满脸红光,把人质得到解救,罪犯已抓获的消息通报给大家,并表示马上带大家去案发现场。 于是一群人跟在后面,浩浩荡荡来到那条废弃的巷子口。 看到六个警察押着罪犯,身后跟着获救的一家三口,现场爆发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路过的市民见这里热闹,也围拢过来打听消息,现场成了新闻发布会。 市领导听到消息,也匆匆赶了过来,对刑侦队的工作能力表示满意,并希望他们再接再励等等。 等事情全部结束,电视台的记者也离开了,一直站在队长旁边笑得脸都僵了的胡向阳,才发现自己的脚痛得厉害,低头一看,脚背已肿了起来。 胡向阳估计是刚才蹬门时,力度没掌握好,把脚震伤了。 赵大成和小方主动送他去医院,而破案的消息也通过电视,第一时间传播开来。 …… 第八十七章相亲误会 “你怎么来了?”听到脚步声,胡向阳抬头一看,见是叶纤红,脸就垮了下来。 他明明一再交代赵大成,叫他别把自己受伤的事告诉她,没想到她还是知道了。 “什么意思?不欢迎我来?”叶纤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床头柜上,沉下脸来说道。 习惯了胡向阳阳光的笑脸,现在看他垂头丧气的模样,叶纤红有些心疼。 她很想走上前,抱住他的头,给他抚慰。 好在理智还在,她总算忍住了。 “怎么会?”胡向阳不知道怎么的,见她脸色不好,心一下子就虚了,从床上坐起来,干笑几声,嘴里连声嚷道:“你能来我太高兴了,快坐,坐。” 见惯了叶纤红善解人意的风格,此时见她板着脸,说话也不饶人,哪里还不知道她在生气。 叶纤红不客气地在凳子上坐下来,招呼弟弟也在旁边坐下。 “安安也来了啊!”胡向阳没话找话地加了一句。 “你现在是伤员,躺着就好。”叶纤红虽然生他的,见他硬撑的模样,又心疼了,打断了他的寒暄。 警察要跟犯罪分子做斗争,本来就是个危险的职业,受伤是常事。 胡向阳只是脚受了点伤,跟后世的缉毒警察比,根本算不了什么?叶纤红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脸色僵硬,一付见不得人的样子。 再说,自己跟他也不算陌生人了,有必要这样见外说客套话吗? “晚饭吃了没有?”叶纤红看他身边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不放心地问。 “吃了。”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小方替我去外面买了一份饭菜,陪我吃完收拾好才走的——” 怕叶纤红不明白,又补充了一句:“小方是我刑侦队的同事,男的。” “谁管他是男是女?”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话听起来怎么有歧义?好像小方是女的,我就会吃醋似的。 叶纤红又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皱着眉头望自己受伤的脚,担心地问道:“怎么了?脚现在很疼吗?” 一脚把门框蹬断,想必是用了全力,反震力自然非同小可,没伤到骨头,已是运气不错了。 这个男人看着成稳,一冲动起来就像大男孩,行事不计后果,难道那样家庭出来的子弟,都是这个德性的吗? “还好吧——别看它包得厚厚的很吓人,其实没事。”经医生推拿处理后,现在只是酸酸涨涨的难受,倒真感觉不到疼。胡向阳像是怕叶纤红不相信,抬起脚做了个踢腿的动作。“你别不信,我现在就算走回家都没问题——” “你这么能,咋不上天呢!”叶纤红受不了他死不悔改的臭屁模样,不客气地刺了一句。“都伤成这样了,还充英雄?” “哈哈——”原本坐在一边有些拘束的郑兴安,听到姐姐说出这句带着东北口音的笑话,忍不住笑了。 胡向阳也被逗乐了,咧开嘴想笑。 可是郑兴安夸张的笑声一出来,他才记起旁边还有个灯炮,就笑不出来了,脸色也变得有些尴尬。 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见他嘴唇发干,一付缺少维生素的模样,从袋子里拿出二个苹果,去水池里洗了洗,递了一个给他。 另一个自然给弟弟了。 身边没有刀,皮也削不了,只有带皮吃了。 “谢谢。”胡向阳接过,也不啃皮,大口吃起来。 由小方这个大男人照顾自己,肯定没女孩子细心,晚饭是替自己解决了,却没有带水,叶纤红来之前,他还真的渴了。 这时候虞城卖的苹果,大多是烟台产的,真的是又脆又甜,谁都喜欢吃,价格也不便宜。 不像前世的水果,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提高产量,还是为了便于保存,把水果最根本的口味问题,都疏忽掉了。 应了那句劣币驱逐良币的老话,虽然新品种不断淘汰旧品种,产量越来越高了,老百姓也人人吃得起苹果了,但是口味真的一代不如一代。 “你最近是不是天天大鱼大肉,很少吃蔬菜水果?”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管管他。 胡向阳现在一个人生活,肯定不会自己做饭,在外面随便找家饭店就吃了。像他这种嗜肉的大男人,也一定不会懂得荤素要搭配吃,什么好吃就吃什么了。 这样没有节制的饮食,偶然一段时间还可以,长时间这样就不行了。 长期少吃或者不吃瓜果蔬菜,会造成维生素摄入不足,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嘴唇干燥,皮肤变粗糙,这些症状已从胡向阳身上显现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胡向阳好奇地问。 来虞城前,京城老家一直有保姆在做饭,所以饭菜都不用自己操心。来虞城后,一个人懒得做饭,每次都是去家附近一家饭店解决的。 虞城菜口味偏咸带甜,头几天吃觉得没味道,最近倒是习惯并喜欢上了。 “你自己没有照镜子的吗?”叶纤红觉得他的生活能力比自己想像的还差。“嘴唇这么干,皮肤也变粗了,这是缺乏维它命的表现,难道你没发现?” “啊?”胡向阳伸手摸了摸脸,有点惊惶地要去找镜子来看。“真有这么严重?那我是不是变丑了?” 可能是受姐姐的影响,他对外表的在意程度,不会比同年纪的女孩子低。 还在读中学时,姐姐去美容院,有时会带上他。一开始他还不习惯,觉得用洗面奶洗脸,做面膜太麻烦了,后来见自己皮肤变好了,人也变帅了,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如果来虞城后,自己因为饮食问题而变丑了,那他肯定接受不了。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恐吓道。“一个人想皮肤好,肯定要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你以后不能这样乱吃东西了——” 警察局不是有食堂的吗?她觉得胡向阳就算天天吃食堂,也好过在外面乱吃,至少食堂是大锅饭,菜的品种比较多。 “那怎么办?我以后跟你搭伙吃行不行?”胡向阳可怜巴巴地望着叶纤红:“你做的菜味道这么好,又懂得这么多,肯定好吃又健康?” 话刚说完,忽然想到那天在游戏厅门口见过的那个男孩子,似乎醋劲很大,他又马上自我否定了。“不行不行,你对象肯定不会同意的——” “谁告诉你我有对象了,啊?”叶纤红噌地一声站起来,怒气冲冲地望着他。 这可不能开玩笑,如果所有人都以为她有了对象,那她以后怎么交男朋友? “上次你不是相亲了吗?”胡向阳毫不示弱地回瞪她,嘴里理所当然地说道。“那个还不是你的对象?” “谁说相亲了就一定得是对象——”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 后来忽然反应过来,说话的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 她发现自己犯了个错,忘了现在是九十年代初。 这个时候的民风还很纯朴,年轻人搞对象,很多是由家里长辈或介绍人牵线而成的。 如果两人正式相亲,往往代表双方都认可了,有正式确定关系的意思。 只要不出意外,最后都会走向婚姻。 不像后世,一个人结婚前,要经历无数次相亲,无数次的分分合合,很少有青梅竹马只谈过一次恋爱就成功的。 即使定了亲,订了婚,甚至同居过几年,照样会一言不合就分手。 “你不要误会,我跟那个段俊希相亲,是奶奶看中了他的身份,想亲他帮忙——”叶纤红觉得这件事有必要解释清楚,免得胡向阳误解自己是个随便的女人。 所以她坐下来,把相亲事件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解释了一遍。 “原来如此。”胡向阳听完她的解释,心里的疙瘩才算解开了。 叶纤红相亲这件事,确实让他不痛快了很多天。 两人因为狗伤人的意外事件而相识,他对叶纤红很快从感激、好奇到隐隐抱有好感,觉得她是个特别的女孩子,有胆识有性格,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大院女孩子的做作和自私。 所以内心里已把她当成可以结交的红颜知已,可就在这时候,听到她相亲的消息,而且还是她亲口承受的。 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反转,开始对她的期望有多高,失望就有越大。 一个女孩子相亲了,就等于是别人老婆了,他就算对她再有好感,也不适合跟她亲近了。 第八十八章姐弟逛街唱歌 “那你们现在怎么样了?”胡向阳小心翼翼地问。 至于为什么这样问,他自己也不清楚。 “没怎么样啊?”叶纤红觉得他问得很傻。“他有在交往的女朋友,我有自己的生活,如此而已——” 叶纤红这句话一说完,两人突然沉默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只要不傻,他们都能隐隐感觉到对方的心思。 但是这份心思能不能有后续,两个人谁也没有把握,所以都不敢戳破那层纸,免得尴尬。 “对了,今晚谁在医院陪你?”叶纤红忽然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胡向阳的脚刚处理好,头两天肯定不能用力,得好好休养着。如果他要去厕所,谁来扶他去? “可能小方会来。”胡向阳回答得有点不太确定。 小方跟他前后脚进单位,年纪也差不多,算是刑侦队里难得合得来的同事。 他怀疑小方知道他的身份,所以今天他任性地跟上司唱反调,小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自己站在了一起。 上司在记者面前,公开表扬他们六人的时候,小方始终站在他旁边,一付跟他同进同退的模样。 当他发现腿疼,不能站立的时候,也是小方及时扶住自己,跟赵大成一起送自己来医院。 虽然上司后来表示,小方这几天的任务,就是照顾好自己,单位那边会算他们正常上班,所以他相信小方就算没有上司那番话,照样也会来照顾自己的。 可能是出生不同的原因,他觉得小方在照顾人这方面,比赵大成强多了。 只是晚上会不会来,他就没把握了。 毕竟警察也不是二十四小时工作的,要小方晚上不睡觉,陪在他身边,这好像已超出了工作范围。 “那就好。”叶纤红听说有人来,也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结。 心里暗暗有了计较。如果他口里的小方等一会没来,大不了她陪他一晚上好了,医院是公开场合,一个姑娘家陪一个男病人,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 只是答应弟弟逛街的事,只怕要泡汤了。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小方很快就过来了,随身还带了一些生活用品。 既然有人照顾了,她也没必要硬留在这里,让弟弟无聊,于是向他们告别。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离开,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好像是送走了一个最普通不过的访客。 但是敏感的小方,还是从他脸上读到了一丝丝的不舍。 …… “姐,那个胡向阳会成为我的姐夫吗?”等姐弟俩走出医院,来到青春路,郑兴安悄悄地问。 “啊?”叶纤红疑惑地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她跟胡向阳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亲昵行为啊?弟弟怎么会有这样的猜测呢? “我觉得姐姐肯定喜欢他。”郑兴安人小鬼大地说道:“你对他的态度,跟其它人不同,就像是自己人一样随便。而那个段俊希跟你在一起,你都客客气气的,根本不像一对情侣?” “哟,我家安安长大了,还懂得分析姐的心理了?”叶纤红一把抱住弟弟,就要去揉他的头。 “姐,姐。”郑兴安扭着身子躲闪,“这是大街上,被人看到会笑话的——” “笑什么笑!”叶纤红手肘压住弟弟的肩上,双手用力揉他的头发,嘴里咯咯笑得很放肆。“我们是亲姐弟,姐姐抱抱弟弟怎么了——” 今天跟胡向阳在一起,虽然两人都没有说什么,但是感觉心已贴近了一点。叶纤红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待放的焰火,弟弟的一番话,把她压制的情绪点上了火,让她非常亢奋。 两人像孩子似的追着闹了一阵,叶纤红的心情才平复了一些。 如果真的要跟胡向阳在一起,往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不是那些天真的农家女子,以为灰姑娘只要漂亮,就可以傍上王子。 现实世界是,能配得上王子的,永远只有公主。 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成为让别人都要仰望的存在,那时才有话语权,才配得上胡向阳的家世。 所以经商是必须的,有钱才有一切,这是基础。 然后是人脉,一个人有了钱,就能被胡向阳那个世界接纳,才能慢慢扩展社交圈。 一个不被那个阶层接纳的有钱人,永远处于世界的底层,所以一些手段是必须的。 叶纤红跟弟弟在繁华的解放路逛的时候,心里暗暗这样想着。 “姐,你看那边,怎么会这么多人?”两人走到桃园商场门口,看到一楼的大厅里,挤了很多看热闹的人群,一个相对空旷的台子上有音乐声传出来,郑兴安惊讶地问道。 “哦,那是唱卡拉OK的地方。”叶纤红只一眼,就认出了那些设备。 前世去深圳后,最先在一家港资企业上班,下班后没少与工友去K歌。 那时候深圳的卡拉OK,也普及得差不多了,大街小巷里,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布置:一块上百平的空地,一台点唱机、一台电视机,两只话筒加上几把椅子,就组成了一个小型的卡拉OK现场。 如果有兴趣,老板会递给你一本写着歌的文件夹和纸笔,你找好歌,把你要唱的歌名和编号写下来,交给老板,老板就会输进点唱机,轮到你的歌出来了,就递话筒给你,让你现场高歌一曲。 “想不想唱歌?”看到熟悉的场景,叶纤红兴致勃勃地问弟弟。 “唱歌?”郑兴安缩了缩身子。“不要吧,这么多人看着,多难过情。” “怕什么?”叶纤红鼓励道:“就要看的人多,唱得才带劲,一个人躲起来唱,有什么意思。” 叶纤红不由分说,拖着弟弟走到前面的空地里,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 这种设备,多是从香港那边引进的,就连曲库里的歌,也多是港台流行的粤语歌,叶纤红打开点唱本,看到一长溜的全是粤语歌名。 唱什么呢?这时候点歌还是很贵的,一首歌就要五块钱,不能像前世,一两块一首也随便你唱。 最后看到陈慧娴的名字,那就唱她的歌吧。 比较而言,她的歌容易唱一些,叶纤红最后点了一首《傻女》和《千千阙歌》,又把笔递给弟弟。 郑兴安还是直摇手,害羞的他,真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 卡拉OK唱歌虽然不便宜,又要当着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唱,还有是一些爱出风头的年轻人点了歌。 可能是第一次唱,控制不好气息,也掌握不好怎么用麦,所以声音出来后,并没有想像中的悦耳,一个女孩子只唱了一句,就吓得不敢唱了。 叶纤红前世刚开始唱时,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多试几次才慢慢好转。 轮到她唱了,她大大方方地拿着麦克风站起来,对着来来往往的人唱了起来。 她的唱功其实很一般,音色也算不上出色,唯一能骄傲的是演唱经验丰富,还有就是粤语非常标准。 所以她一开口,现场就静了下来。 在一群外行的耳里,叶纤红的歌声跟原唱已无限接近,这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眼睛也瞪大了。 被人们这样带着崇拜的眼神望着,叶纤红虽然觉得不好意思,心里还是很爽的。 一首歌唱罢,现场有人自发地鼓起了掌。 叶纤红对他们笑了笑,继续唱第二首歌。 《千千阙歌》这时候已在虞城大街小巷流行了,所以叶纤红一开口,所有人都跟着哼了起来。 郑兴安望着正容光焕发唱歌的姐姐,越来越觉得她厉害了。 这么难懂的粤语,她居然也能唱得这么像。 第八十九章上门道歉 唱歌并没有给叶纤红带来什么意外收获,她今晚心情好,正好需要发泄,而卡拉OK刚好给她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她通过唱歌,把心情释放出来。 离开桃园商场,一起往家走的时候,郑兴安问姐姐,怎么才能学好粤语? 在这个粤语歌独霸内地的时候,能唱一口标准的粤语歌,在朋友圈里,是非常出风头的事。 郑兴安虽然性格内向,并不表示他不想成为众人的中心。 叶纤红傻了眼。 她发现今天又给自己挖了个坑,而且是那种很难填上的大坑。 搞不好自己掉进去,就出不来了。 她的粤语好,是因为在深圳呆了二十多年,这么多年的耳听目染,就算再笨的人,也能说出一口流利的本地话了。 难道告诉弟弟,自己会粤语,是因为听粤语歌学的? 这种答案太不靠谱了,比《广东话快速入门九百句》那种小册子宣传的作用还要假。 记得刚到深圳时,街头一些怎么学好广东话的小册子非常红火,几乎每个初到那里的人都会买一本,叶纤红当然也曾经买过。 那种学习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常用的广东话,用同音字标出来,让人照着读。 内候(你好),左森(早上好),宾多(哪里),唔乖(谢谢),谋闷台(没问题),堆唔句(对不起),这样的对话,天天在宿舍响起。 想到同事们在宿舍一本正经朗读的样子,叶纤红不自觉地笑了。 虽然这样学来的广东话,跟正式的粤语明显有差别,但是一些学习毅力强的人,还是通过这种方法,学会了一口别扭的本地话。 想到这里,叶纤红忽然发现,前世虽然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很多温馨回忆的。 “这个等等再说吧。”叶纤红最终还是没有欺骗弟弟。“如果暑假有空,我带你去一趟深圳,在那边生活一些时间,应该能学一些标准的粤语了——” “真的?”郑兴安惊喜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回答。 那个经济特区,对没有去过的人来说,是个神奇的城市,但是叶纤红太熟了,所以没有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如果办得出港澳通行证,姐还可以带你去香港看一看——”叶纤红认真地说道。 给弟弟开阔眼界,当然不能嘴上说说,现在出国不方便,去香港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对她来说,那边语言相通,不会引起交流上的困难。 现在国内经济还比较落后,香港却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让弟弟去那边看看,肯定给增长不少见识。 最重要的是,她前世去过几次,对那边非常熟悉,不管游览还是享用美食,她都不怕找不到地方。 “好。”郑兴安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 酒店那边动作虽然慢,在唐总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汇报到董事那里后,听取他们的意见时,那边沉默了两天,终于给了答复。 客房经理周志杰,直接辞退处理,孟副总作为酒店副总,管理不力,看在他连襟顾建兴的面子上,没有辞退,只是口头警告了一次,当年的奖金全部扣光。 另外给了他一个任务,要他代表酒店,上门向戴老道歉,并尽力化解他的怒火,重新获得政府部门的生意。 这件事是死命令,他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酒店说不定随时倒闭了,他孟远航这个副总,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孟副总通过连襟顾建兴,知道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吓得直冒冷汗。 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看来很小的一件事,居然引起这么大的后果,连戴老那座大神,也被他们狠狠得罪了。 戴老这样的大人物,他自然没资格接触,只是偶尔听说过他的一些事迹,是他需要仰望的存在。 这时候后悔已没意义,他连夜带着重礼去找顾建兴,向他讨教这件事的解决方法。 这个连襟在领导身边久了,处理这种人际关系是他的强项,肯定比他老到多了。 叫他去办,除了拎了烟酒上门,不要脸地说些恭维话,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招数了。 顾建兴望着这个好兄弟,也是感觉无奈。 他甚至后悔,自己托关系,把孟远航强行往上拉,是不是错了? 有的人天生情商低,因为出生和性格,眼界也就那么宽,把他强按在超出他能力的岗位上,很可能不是帮了他,反而害了他。 当然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件事我也没有办法?”顾建兴实事求是地说。“你明天先带着一些礼品去看望戴老,听听他怎么说?” 戴老年纪大了,估计早已厌烦别人在他面前耍心思,不如老老实实在认错,或许他会心一软,放他们一马。 即使戴老还没有消气,上门一趟,至少也能知道他的想法,好过他们这样私下瞎猜。 见顾建兴说的有理,孟远航没有办法,第二天提了一只果篮,打听到戴老的住址,一个人去了。 没有带同事或手下去,也是迫不得已,他已做好了牺牲自己面子的准备。 万一到时被戴老骂得狗血喷头,一个也就受着了。如果被同去的手下看到,那他堂堂副总,就没脸见人了。 让他没想到的,戴老并没有放他进屋,在知道他的来意后,隔着门回了一句:“那个被你们开除的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 孟副总傻眼了。 他原先以为戴老会关心酒店对那件事的处理结果,他就会说那个客房经理已被开除,毕竟是他不尊重戴老在先,惹怒了他,算是给老人家一个交代。 在他们看来,戴老最恼火的人,肯定是客房经理周志杰,当时他没有认出人不说,还花言巧语想愚弄他,换了谁都会生气。 可是他提那个被开除的小姑娘作什么?这个老头子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小姑娘被开除了就开除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酒店还要把她请回来? 等等,那个小姑娘,不是指叶纤红吗? 就是因为她,段俊希才开始对女儿冷淡,才让他苦心的筹划的攀亲计划,夭折在胎里。所以他才会暗示周志杰,让他开除了她。 虽然知道叶纤红也是当事人,但是他根本没有把她放在心上,相信戴老也不会在意的。 没想到在戴老心里,那个小姑娘反而成了关键。 第九十章跑步 “呵呵。”屋里的戴老忽然笑了。“所以你们一点悔改之心也没有,以为只要向我认个错,这件事就过去了,对吧?” 笑声听起来很爽朗,但是落到孟副总的耳朵里,他的冷汗都流下来了。 他也不傻,能听出笑声里夹带着的怒意。 “不是的。”孟副总慌忙解释。“我们酒店上下,已深刻地做了自我检讨,那个缺乏职业道德的客房部经理,也已被开除出酒店——” 如果说孟副总开始还抱有一些侥幸心理的话,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即使隔着门,他都能感受到戴老的威压,如果面对面站着,这时候恐怕脚都要软了。 “行了,你走吧。”戴老停了笑声,语兴阑珊地回答。“在你们没有深刻反省之前,不要再来烦我——” “是,是。”孟副总不敢回嘴,连声应道。 从戴老家的院子出来,他才发现自己早已满头大汗。 掏出手绢擦了擦汗,孟远航没了主意,想了想,提了果篮去了连襟的家。 现在是上班时间,顾建兴做为秘书,自然不可能在家,倒是在教委工作的姨姐今天没去上班,还在家休息。 坐着喝了一杯茶之后,他给顾建兴打电话。 听完孟远航的话,顾建兴皱起了眉头。 这件事似乎跟他想像的有出入,难道事情源头还在那个小姑娘身上? 开除叶纤红,是孟远航的私心在做怪,所以他没有向顾建兴详细解释过缘由,现在听他问起,不得不把她跟表外甥女的恩怨全部说了出来。 “你呀!怎么这么糊涂——”听他说完,顾建兴有些无奈。 这个连襟,真的只有小聪明,在向自己求助的时候,居然还有事瞒着自己? 如果早知道这些细节,他肯定会劝连襟先把叶纤红招回来,然后再带着小姑娘一起去找戴老,这样事情就会好办得多。 很明显的道理,戴老生气,首先是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害得小姑娘被开除,换了个人,会不会自责?会不会找酒店要说法? 至于找酒店要说法时,周志杰推诿的态度和开除叶纤红,算把一件原本不大的矛盾,直接闹大了。 所以归根结底,那个小姑娘才是关键。 如果今天见到小姑娘一起上门,戴老或许就会消了大半怒气,他好好认个错,说不定事情就过去了。 现在倒好,孟远航上门一趟,反而把事情越搞越糟了。 “把叶纤红招回来?”孟远航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 “否则你怎么办?”顾建兴有些恼火,说话的语气也重了。“你不会连这点胸襟也没有吧?那你还当什么酒店副总?干脆回工厂去上班,当个工人得了——” “行,行,我听你的。”孟远航连连应道。 叫他回工厂当工人,那不是要了他的命? 从姨姐家出来,孟远航回到酒店的办公室,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 …… 早上天刚亮,叶纤红拖着弟弟起了床,两人沿着她平时的跑步的路线,跑了一圈。 郑兴安第一次长跑,刚过了五分之一,大概五百米远,就累得气喘吁吁快不行了,叶纤红不得不陪着他走了几十米路,又拖着他继续跑。 弟弟的身体确实很弱,看来自己这样做是对的,得监督他炼身体,把体质提上去。 不过光这样练也不是办法,得给他补补身体。 上次那瓶掺了一滴灵液的水,给妈妈喝了一杯后,她一直藏在空间舍不得拿出来用,现在看来,得给弟弟先用掉了。 弟弟是男孩子,又是郑家的希望,换作爸妈,肯定也会赞成她这样做。 想到这里,她心念一动,那瓶水已到手里。 “渴了吧?先喝几口水。”叶纤红把水递给弟弟,说道。 郑兴安此时流了不少汗,脸色也有些苍白,接过水刚喝了几口,就被姐姐拿走了。 “跑步时不能多喝,这样补点水就行了。”叶纤红提醒道。 “哦。”郑兴安乖乖地应了声,跟姐姐继续往前跑。 喝了水之后,他发现身体慢慢变得有劲了,酸涨的双腿也重新恢复了力气,郑兴安没有怀疑什么,以为像体育老师说的,当一个人完全跑开后,身体反而不像刚开始那样累了。 郑兴安越跑越有劲,流入五脏六腑的灵液开始改善他的身体,他出的汗也越来越多,颜色也越来越深。 后面的路他一口气跑完了,回到家里,他脱了上衣,打算去洗澡,才发现身体表面有了一层明显的污垢。 “啊,怎么流了这么汗,还这么脏。”郑兴安惊叫一声。“臭死了。” “谁让你平时懒,从来不运动。”叶纤红笑骂了一句。“你看,连身体的毒素都没有机会排出来,都快把毛孔堵死了。” “哪里有?上体育课时,还是要流汗的。”郑兴安哪里会承认自己懒,接过姐姐递给自己的干净衣服,急忙往卫生间跑:“我先去洗澡了。” 把身上的脏东西洗干净,郑兴安觉得全身都轻松了,连走路都觉得轻快了许多。 “姐,我觉得现在特别有精神。”他走到厨房门口,对正在做早餐的姐姐说道。 如果现在去跑马拉松,他感觉自己也能跑完。 “那就好。”对弟弟的改变,叶纤红笑得很开心。“你以后一定要坚持。一个人如果身体好了,大脑也会特别清醒,学习也会时半功倍。” “嗯,我会的。”郑兴安握了握拳头。 有一件事他没说,刚才照镜子时,他发现脸上原先长着的几粒小痘痘,也不见了,皮肤变得又滑又嫩。 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连身上的皮肤也变得特别好,比班上的女生还白嫩。 原来因为天天坐着,屁股上长了一些疙瘩一样的颗粒,也不见了。 今天只是跑了五里路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郑兴安并不傻,他总得自己有这样的变化,跟姐姐有关。 以前姐姐的皮肤不好,头发枯黄,现在她皮肤白里透红,头发越来越乌黑发亮,像是变了一个人? 只是不知道姐姐是怎么做到的?不过她既然没说,他也就不问。 他相信姐姐肯定是为自己好,不会害自己的。 第九十一章选址 弟弟去学校后,叶纤红在家没事做,就进了空间。 里面的菜越来越大了,最多的是萝卜和大白菜,加起来估计有几百斤了,到时就算天天吃,也吃不完。 拿去卖肯定不行,这种常见菜,谁会花钱来买,也不值几个钱。 叶纤红有些苦恼,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菜。 忽然想到天热起来,容易没有胃口,何不做些泡菜来吃,自己吃不完,可以带回去给爸妈吃。 江浙农村里,没有做泡菜的习惯,而现在各省人口还没有大量流动,虞城几乎没有四川人,如果她能做出口味正宗的泡菜,说不定还可以拿去卖钱。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算上街买一些调料和坛子,马上做泡菜。 她会做这个,还是前世照网上的教程学的,虽然前几次没做好,味道马马虎虎。 做过几次后,她反复琢磨配方,又熟能生巧,口味自然越来越好。 空间那么宽,就算开家小型的泡菜厂也没问题,把泡好的坛子放在空间里,要吃了拿出来,估计还能比外面放得更久一些。 想到这里,叶纤红马上出了门,到农贸市场买辣椒、花椒、姜、蒜、糖等配料,又买了两只带盖的泡菜坛回来。 想做好泡菜,泡菜水是关键,叶纤红洗干净锅,倒了大约五斤水,根据前世的口味放进八角、花椒等物,煮开后关了火,放进盐和糖搅拌溶化,晾在那里。 又去准备辣椒和姜蒜,洗干净后放进过滤塑料篮里。 把泡菜坛子洗干净,倒扣在桌上沥水,等泡菜水凉了,坛子也干净了,就把水倒进坛子,放进姜蒜和辣椒,再倒进度数高的烧酒,算是完成了第一步。 接下来就等泡菜水发酵了,这个过程大约要一个星期,叶纤红喜欢放久一点,让泡菜水带些酸味,这样泡出来的菜,口味更重更下饭。 完成这一步,后面就简单了,以后想吃什么菜,只要丢进去泡着就行。 叶纤红刚把泡菜水准备好,盖好坛子,就听到外面有敲门声。 “来了来了。”叶纤红连忙洗干净手,脱了围裙,跑过去开门。 “你在干嘛!”门面是苏思诗,见叶纤红匆匆忙忙的样子,疑惑地问。 “我打算做些泡菜吃,刚才正在准备材料。”叶纤红笑着解释。 “做泡菜?”苏思诗怪异地望了她一眼,一脸不以为然:“我忙着找店铺准备开店,你倒好,还有闲情逸致做泡菜?” “能者多劳嘛!”叶纤红陪着笑,讨好地搂了搂她。“诗诗姐辛苦了,等我做好泡菜,第一个请你吃。” “才不稀罕。”苏思诗哼了一声。“又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以为我没吃过啊!” “你当然没吃过,我做的泡菜可是一绝,就怕你吃了还想吃,到时天天找我要?”叶纤红诱惑她。“它的材料虽然不值钱,喜欢它的人,觉得比山珍海味还好吃——” “真的?”苏思诗是知道叶纤红手艺的,听她说的这么霸气,就有点相信了。 “那是当然。”叶纤红得意地说道。 “那好吧。”苏思诗点了点叶纤红的额头。“你把做好的第一坛泡菜送给我吃,我就放你一马。” “成交。”叶纤红伸出手,跟她击了一下掌。 两人嘻嘻哈哈地闹了一阵,在沙发上坐下来,认真地讨论开店的事。 苏思诗那天跟叶纤红商量好开店计划后,就火火风风地托朋友留意店面,打算以最快速度把店开起来。 叶纤红现在没有工作,又不想给别人打工,只能靠开店赚钱了。早一日开张,叶纤红的兜里就早一日有钱,苏思诗为了这个朋友,也算是尽心尽力了。 今天一早,就有朋友给她几个适合开美容店的地址,苏思诗大概了解了下,等公司稍微空一点,就匆匆出来,打算找叶纤红一起去现场看,把店铺定下来。 “还要我一起去啊!”叶纤红意外地说道。 她以为自己只负责技术,其它全部由苏思诗决定,所以没打算越权插手店铺的事,免得吃力不讨好,还让苏思诗以为她有其它想法。 朋友之间合作,最重要的是理清工作和交情的界线,管好自己,不胡乱插手朋友那一块,这样才不会引起的矛盾。 “当然了。”苏思诗开这个店,真的是抱着一举两得的目的,既交好了叶纤红,又给自己在家族公司外,尝试开辟一条赚钱的新路子,所以对找店面这件事非常重视。 “那行,我们一起去看。”叶纤红也没矫情,站起来跟苏思诗一起出去。 …… 虞城市就那么大,繁华的街道就那么几条,所以好的店铺非常紧俏,苏思诗能到这些信息,并让房东留着店铺,等她上门看了后再处理,还是占了她是苏家人的光。 两人匆匆上街,最先来到那间靠近市中心的店铺里。 这是两间两层楼的铺面,面积加起来大概有二百多平方,照叶纤红开美容店的标准,略微大了些。 这么好的地段,不管开什么店,估计都能赚钱,现在还没租出去,估计是房租太高,投资太大,普通人开不起店而已。 叶纤红在问清楚租金后,还是摇了摇头,美容院开在这里,实在太浪费了。 苏思诗也是差不多意思,觉得没必要开在房租这么高的地方,无缘无故增加成本。 两人向房东道了谢,离开了这里。 叶纤红想到重生前,街上流行的零食超市,开在这个地段倒是非常适合。 现在虞城还没有大型超市,如果她能首创这样的零食小起市,在这里开一家,肯定生意火爆。 那些顾客在桃园商场逛好出来,正好来这边买点零食。现在虞城的生活水平虽然还不算高,相比国内其它地方,江浙省的消费能力还是很大的。 可惜自己没钱,就算这样小投资的超市也开不起,叶纤红遗憾地想。 重生者就有这样的好处,知道大量非常赚钱的好项目,可惜他出生在穷人家,现在两手空空,等着她想办法赚第一桶金。 两人来到另一个店铺,那里面积倒是很合适,楼下是五十平左右的铺面,楼上反而大,有一百多平方。唯一的缺点是,太靠近火车站了,感觉有些吵。 苏思诗摇摇头,她想像中美容店,应该是闹中取静的。 这里更适合开一家快餐店,旅客从火车上下来,饥肠辘辘的时候,吃点热的东西,胃一定很舒适。 两人失望地离开,感觉开个店,找个合适的店铺也不容易。 往北走到青春路,这里已有点冷清了,新造的高楼和老式的单门独院交错在一起,仿佛到了前世熟悉的城中村。 不过两人倒没有失望,找到第三个店铺。 这是一栋两层楼的老房子,上下面积加起来应该也不会超过两百平,最吸引人的是,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种满了花草,一株开满粉红色花朵的藤本蔷薇,爬满了半堵铁栏杆围墙。 就开在这里吧!叶纤红还没进去,已被这幢小楼迷住了。 第九十二章挑衅 “好漂亮。”这句话叶纤红一直憋着,怕影响苏思诗的判断,可是近距离站在花墙面前,她还是忍不住把话说了出来。 她是真的没想到,虞城居然也有人有这个闲情逸致,把一栋普通的小楼,整理得这么雅致。 在她的印象里,除了上海、厦门那些开放城市的民国建筑,因为以前是大户人家住的,都雇有专职的园丁,所以花草才会打理得这么好,即使几十年过去,那些已粗如手臂的藤本植物,依然开着艳丽的花朵。 叶纤红印象最深刻的是鼓琅屿,前世去过几次,最迷恋那边的老建筑。 像虞城这样的小地方,哪里有这样的房子?没想到今天有幸碰到了。 “哪里好了?”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 她觉得在某些方面,叶纤红还真是个单纯的小姑娘,一栋再普通不过的两层旧楼房,只因为院子里种了藤本蔷薇,开了些花,就把她迷住了。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苏思诗不会明白,自己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的小姑娘,内心已是四十出头的老女人,前世见识过深圳的深南大道、东门和华强北,对高楼大厦的金碧辉煌和奢华大气早已不会惊讶了。 反而对这种小而精巧的院子,仿如梦想中温馨的家,能让她眼前一亮,从事感动她,惊艳到她。 两人进了院子,房东已等在屋里了,看到她们,迎了上来。 因为叶纤红特别喜欢这里,苏思诗也不好反对,两人进去仔细观察起房子来。 这栋房子明显是老式的民宅,主人应该有了新的住处,所以才舍弃这边,租出去赚点钱。 如果用来开店,房子乱七八糟的折间墙全部能敲了,装修也会很麻烦。 不过这里也有价格优势,比他们刚才问的两家便宜多了。毕竟店铺的租金和民宅的租金是两个概念,苏思诗有点动心。 从屋里出来,两人在院子里商量了一会,最后还是把房子租了下来。 把美容店开在这里,或许也能成为特色,就像做美食的,把店开在农家小院子,美其名为私家菜馆。她们这家美容店,本来就是做高端客户,做成这样的物色,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 房子定下来后,接下来就是装修问题了,这是个重头戏,决定了美空店的定位和档次。 叶纤红也懒得回家做饭了,跟苏思诗在一家酒店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叫了几个小炒,两人边吃边聊。 吃完饭后,两人继续商量了半天,才把风格确定下来。 叶纤红参考了前世流行的美容店风格,摈弃了胖老板那种以金色为主打的富丽堂皇风格,定位成简洁温暖舒适的北欧风格。 叶纤红原来还担心跟苏思诗会有分歧,怕她更喜欢奢华的布置,在她同意之后再一想,这个时代的北欧风,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跟普通人眼里的奢华不相上下了。 至于院子,除了两个角落保留之外,其它地方改为车棚。 院子面积不算小,停五六辆车应该没问题。 叶纤红清楚,要不了几年,虞城的轿车就会普及,特别是她做的是高档顾客,应该都会开车过来。 她实在难以想像,那些花了几千几万块钱刚做了脸的女人,会忍受一路被风吹,骑着单车来去。 所以坚持选择这个独门独院的地方开店,跟这个也有一定关系。 两人意见大致一致,算得上皆大欢喜。 从酒店出来,苏思诗回公司上班,叶纤红往回家。 来到小区门口,看到周雨萌和一个女孩子站在那边,看到她,快过走过来。 她们这是在等自己?叶纤红斜了一眼,懒得理她们,顾自往里走。 “等等。”周雨萌跑到她前面,伸手拦住她。 “干嘛?”叶纤红停下脚步,冷冷地望着她。 很想骂句好狗不挡道,可是想着对方是女孩子,跟自己虽然有矛盾,现在已不是同事了,以后山高水长,见面连招呼也不会打的人,就没必要骂她了。 漠视才是最正确的态度。 毕竟恨一个人也是要付出精力的,这种人根本没这个资格。 “叶纤红,你自己明明有男朋友,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跟段少扯在一起?”周雨萌大声责问道。 “哦——你今天守在这里,就是为了向我问这个的吗?”叶纤红笑了。“你是我的什么人?又是段俊希的什么人?管得着吗?” “我当然管得着。”周雨萌的声音反常地激动:“今天我跟我表姐孟雨溪一起过来了,她是段少的正牌女友,两人在一起已一年多了,本来都计划结婚了,因为你勾引段少——” “啪”的一声,叶纤红一巴掌打断了她。“管好你的嘴巴,别乱喷粪。” 她私下怎么想,自己管不着也没法介意,但是当面污蔑自己,这就触及她的底线了,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她都必须强硬地反击。 “表姐——”周雨萌哭丧着脸,转着望向旁边那个女孩子。 这就是孟副总的女儿,段俊希的女朋友啊!叶纤红面无表情地瞟了她一眼,长得确实不错。 不过也就不错而已,这样的姿色,想要段俊希死心蹋地跟她好,显然还不够。 何况面相太精明,这样的女孩子自恃有些小聪明,喜欢做一些自以为是的事,时间久了,本性暴露,段俊希嫌弃她也正常。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孟若溪走到叶纤红面前,居高临下的教训道。“有话就好好说,动手做什么?” 她也看出叶纤红不是好相与的人,所以自己明明是两个人,也不敢跟叶纤红动手。 万一不小心被对方抓破了脸,那段少肯定更不要自己了。 “讲理也要分对象。”叶纤红哼道。“如果对方是一条乱叫的疯狗,你跟它讲得清吗?” 她真的没兴趣跟这样的人扯皮,所以嘴上也不客气了,希望她们知难而退,别在她身上花功夫。 虽然她们没说几句话,但是来意已很清楚,因为段俊希要跟她分手,她不愿意自我反省,就把过错推到她的身上。 自己不讨人喜欢,就怪别人勾引。 这种人的脑路很奇怪,以为她退出了,自己依然有机会了。 问题是叶纤红从来没有跟段俊希在一起的打算,跟他相处,更像一对哥儿们。 或许他对自己有兴趣,那也只是兴趣,并不是爱,所以自己在与不在,跟她们的关系一点也没有影响。 再说段俊希既然能对自己有兴趣,自然也会对其它女孩子有兴趣,虞城比她孟若溪漂亮的女孩子多的是,难道他每喜欢一个,她都去找对方的麻烦? 所以她觉得根本没打算解释,对于这种自作聪明,已认准死理的女人,她怎么说也没用。 第九十三章毒蛇出洞 “你别转移话题?”孟若溪还是有点小聪明的,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缠,“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肯离开段俊希?” 叶纤红的底细她一清两楚,就是一个高中毕业,来虞城打工的乡下妹。 在她面前,自己有足够的自信碾压她,所以才拿出一付谈判的架式,等着她求自己。 被曹娥大酒店辞退后,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想必她最在意的事,是早点找到事做吧? “不错嘛!比你表妹聪明多了。”叶纤红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不过就凭你,拿什么跟我谈?” 她爸只是酒店副总,在酒店尚且不能一手遮天,更不用说出了酒店,根本什么都算不上。 亏她口气这么大,一付电视剧里豪门千金小姐用钱砸人的语气,也不怕装逼不成折了腰。 “只要你离开段俊希,我可以让你回酒店,重新在前台上班。”孟若溪一付她肯定会惊喜的笃定表情,淡淡地说。 在她看来,叶纤红学历低,没背景,这样的女孩子能在酒店上班,也是最好的选择了。 被辞退后,最大的幻想,肯定是重回酒店了。 “没兴趣。”叶纤红这次连表情也懒得给了。“让开。” 她以为孟若溪好歹会砸几万块钱过来,然后要她离开他,两人不再私下见面等等。 没想到她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装什么装嘛! 如果回酒店上班,那还不如去诗诗姐的公司,随便当个办公室文员就好,那边的工资肯定不会比酒店低,有诗诗姐这颗大树在,也不会受委屈。 孟若溪肯定不会知道,她现在的目标,早已不是打工了。 “你会后悔的。”孟若溪被叶纤红的表情刺激到了。 “这也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叶纤红已走了十几步,回头给了她一个坏笑的表情。 她太看得起这对表姐妹了,原来都只有这么一点智商。 “你那个男朋友去找段少了——”孟若溪再也忍不住了,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你脚踏两只船的事很快就会被揭穿,到时候两个男人,你一个也别想得到——” “哦?”叶纤红停住脚步,转回身子。“看来你终于说了句实话——这次你来找我,是杨云哲给你出的主意吧!” 她就知道杨云哲没这么老实,自己离开后一点表示也没有。 原来是像毒蛇一样,隐藏在暗处,就等她疏忽大意时,扑上来狠狠咬她一口。 这次借孟若溪的手,是想给自己一个难忘的教训吧。 可惜他一个农村复读生,接触的圈子太小,所以得到的信息也太少,以为精心布置了一个圈套,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问题是她早已不是前世的叶纤红了,这些手段对她来说,太小儿科了。 换成前世的叶纤红,现在孤立无援又没有工作,被杨云哲这样设计,真的会低头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了。 不过叶纤红也不会小看杨云哲,这种极端自私的人,如果他一直忍着,她也找不到理由主动去对付他。但是他现在终于忍不住动手了,那她就不会对他客气。 回头得请赵大成调查一下他最近的行为,顺便搞清楚他跟孟若溪表姐妹的关系。 这是小事,对警察来说,查这些实在太容易了。 孟若溪一付见鬼了的表情望着她,理解不了她怎么能这么肯定。 “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能猜到?”叶纤红笑得更开心了,她挥挥手往后退了两步,转身继续走。“就是不告诉你。” 一边笑,一边扬长而去。 “表姐——”周雨萌被叶纤红打了一巴掌之后,就傻掉了,两人的对话,她听得有点糊涂。 不过最后的结果,她却是知道了,表姐也拿叶纤红没办法。 这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表姐是多厉害一个人啊,这次跟杨云哲兄妹一起商量了这么久,以为叶纤红肯定会就范,没想到还是对付不了她。 想到脸上接连被她打了两次,她感觉火辣辣的。 那个胆小的叶纤红,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她实在想不能。 …… 叶纤红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沉思。 这些日子她快把杨云哲兄妹忘记了,没想到他终于耐不住寂寞,借孟若溪的手,试探着跟自己扳手腕了。 看来有的人天生就是对头,不是某一方大量就可以放下的。 那就放马过来吧,她倒想看看,这个前世害得自己失去家人,无家可归的仇人,到底还有什么手段? 不过这都是小事,对叶纤红来说,最要紧的是美容店开起来后,她拿什么去吸引顾客。 像在胖老板那边的遭遇一样,化妆术是没有专利的,她技术再好,也挡不住别人的模仿,一个悟性高的人,多看几遍也就学会了。 她必须拿出独一无二的技术,才能吸引那些高层次的顾客。 想到这里,她找来纸笔,开始考虑前世最独特的妆容。 在纸上写下咬唇妆、混血妆、复古妆、娃娃妆、卧眉妆、哥特妆、少女妆、分手妆等她印象深刻的名字,这些都是可以引领潮流的特色化妆术,她得少用。 可以隔一段时间放出来,给某个重要顾客或特殊场合用,这样既能打响自己美容店的名声,也能给顾客保持新鲜感。 这样一想,美容店短时间内应该不用担心被别人抢了生意。 至于五年十年后,不是她要担心的。 有了第一桶金,什么生意不好做?何必在美容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里,跟人抢饭吃? 如果有空了再想想,应该能想起更多,比如吸血鬼妆、白妆、落梅妆等等,只是更偏冷了。 常见的还是韩妆和日系妆。 收拾好心情,叶纤红站起身,走进厨房,打开冰箱。 里面食材已不多,看来得上一趟农贸市场了。 原本计划中午做些好吃的,给胡向阳送去,被苏思诗一叫,就忘得一干二净。 也不知道那个小方有没有照顾好他?叶纤红虽然并不担心他在医院吃苦,但是心里总有一些牵挂。 算了,别想了,抓紧去买东西,晚上给胡向阳送去。 想到这里,叶纤红匆匆出门,往农贸市场而去。 第九十四章训女 从连襟家里出来后,孟远航一直皱着眉头。 曹娥大酒店现在有一百多名员工,他作为酒店副总,等于管着上百号人,自我感觉已是高层领导了。 领导什么最要紧?当然是面子。 至少对学历低,出身贫寒的孟远航来说,最怕别人看不起他,揭他的老底,所以更在意面子的事。 但是连襟顾建兴的话也非常道理,如果不解决叶纤红的事,那个戴老连跟他往下谈的兴趣也没有,更不用说恢复酒店的公务接待了。 唉,自作自受啊。 当初要不是自己多此一举,也不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麻烦。 他一路唉声叹气,回到了家里,。 “怎么了?老孟。”他老婆见老公进屋时情绪不好,走过来问。 “还能有什么事?”孟远航把今天发生的事,向老婆细细说了一遍。 在家里,老婆比他更有话语权,不仅仅是因为他靠连襟的关系,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主要是老婆的脑子,确实比他好使。 碰到他解决不了的事,他一般也会跟妻子商量。 “那就招回来好了。”孟太太满不在乎地说道:“现在酒店不是换了客房经理吗?这件事交给他办就行了。” 相比面子,她觉得自家男人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其它都可以暂时丢在一边。 女儿能嫁进段家当然最好,如果实在不行,换一家家世低一些的也行,反正女儿长得漂亮,她姨夫现在也有些脸面,何必非常认准段家。 当初女儿跟段俊希相识,还是她出的主意,目的只有一个,无非是想给女儿提供一个机会。 段家家世好,他儿子长得也帅,虽然有些花心,但是这样条件的男孩子,有几个是单纯的?只要结婚后能收心就好了。 如果没有缘份,那就放弃,天下又不是只要段俊希一个好男人? 没想到老公和女儿却上了心,硬要把段俊希往自己家里拉,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感情的事,得两厢情愿才行,否则会适得其反,最后亲没结上,反而成仇家了。 只是老公的头脑让她很泄气。 她觉得这样也好,把叶纤红重新招回酒店,这件事算是做了一个了结。 “不行。”还在自己房间生闷气的孟若溪,听到父母的对话,冲出来怒气冲冲地说道。 刚刚被叶纤红冷嘲热讽了一顿,她恨死了这个乡巴佬,没想到父母却说要把她招回酒店,那不是自打嘴巴,让别人看笑话吗? “这件事你别管。”孟太太皱着眉头说道。 对女儿的任性,她有些失望。 段家的事,不行就应该放手,这样死缠着做什么? 一个聪明的女人,做事应该有分寸,懂得顺势而上,逆势而退,与人相处更要有眼色和懂进退。 不管不顾地犟,只会螳臂挡车,最后沦为别人嘴里的笑话。 “妈——”孟若溪抱住母亲的胳膊使劲地撒娇。“那个叶纤红这么不要脸,酒店怎么能把她招回来?” 要知道她刚才才放了狠话,一转眼叶纤红就毫发无损地回酒店上班,那她以后怎么见人? 就连表妹,估计也会对自己失望了吧,毕竟她为了自己,也被辞退丢了工作。 “你呀!”孟太太无奈地点了点女儿的鼻子,叹气道。“一点也不像我,倒跟你爸一付德性,做事鲁莽不计后果——” “妈,我是不是你亲生的啊!”孟若溪不高兴地撅起嘴。“哪有做妈的这样说自己的女儿。” “怎么?我说错你了吗?”孟太太拉着女儿在沙发上坐下来。“教你多少次了,女孩子要矜持,对男人不能太主动,否则他会不珍惜的——你看看你,怎么做的,现在知道后果了吧——” “那也是叶纤红的错,谁叫她勾引段俊希的。”孟若溪依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你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一想呢?”孟太太盯着女儿的眼睛,严肃地说道:“连叶纤红这样一个乡下妹,也能影响你跟段俊希的感情。如果换一个比她有地位,长得更漂亮的,你说会有什么结果?” 她觉得有必要趁这个机会,给女儿好好上上课了。 “你爸只是一家酒店的副总,你姨夫只是领导的秘书,所以你也不要以为自己是什么千金小姐?”孟太太决定下猛药,让女儿清醒清醒。“这个世界上比你漂亮,比你有家世的女孩子多的是,所以你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眼睛千万不要长在额头上,那样会给孟家带来祸害的——” “妈——”妈妈说出这样重的话,孟若溪又害怕又委屈。“可是我就是喜欢段俊希,我也没有办法啊——” “我还喜欢刘德华呢!”孟太太瞪了女儿的一眼,对她的不争气无可奈何。“是不是每个喜欢他的人都是我的仇敌,要跟她们斗个你死我活?” “那怎么一样?”孟若溪不服气。 可是说话的语气已软了下来,脸上的表情也泫然欲泣。 “有什么不一样。”女儿突然的脆弱让她心软了。“每个人都想追求好的对象,这是天性,谁也改变不了。但是如果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死缠烂打,那就是自寻烦恼啊!” 谁没有年轻过,谁对未来没有幻想? 自己也曾迷恋过帅哥,想嫁给大明星王心刚那样的大帅哥,最后还不是孟国航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工人娶了自己? 电影《小花》出来后,唐国强演的哥哥赵永生,迷倒了多少少女少妇,她也很喜欢啊!那又怎么样呢?还不是照样过平淡的日子? 女儿已经不错了,至少这些年她们给她提供了这么好的环境,不用像自己一样,随便嫁给工人了。 “妈——”被妈妈柔声劝着,孟若溪的眼泪就下来了。“可我就是不甘心啊。” “妈知道。”孟太太搂住女儿,心疼地拍她的背。 早知道这样,她就不插手女儿的婚事了,也是她太自信,想为女儿谋个好未来,所以自做聪明,摆了段俊希一道。 老话说的没错,儿孙自有儿孙福啊,感情的事,得水到渠成才行,不是人为强制得了的。 母女两人还在那里说体已话,孟远航打电话到酒店,通知新来的客房经理,要她去找叶纤红,把她重新招进客房部前台。 新来的经理姓许,他进酒店时就听说了前任的事,自然清楚叶纤是什么人。 不过这与他无关,他要做的,只是把人招进来就行。 第九十五章认错 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叶纤红把买来的食材简单理了理,看时间还早,打算进空间看一看,顺便拔一些里面种的青菜。 电话突然响了,叶纤红走过去,认得是酒店的号码。 这个时候谁会找自己?朱亚婷不可能,上班时间禁上员工打外线,她胆子小,不可能犯这个错。 “喂。”不管怎么样,电话还是得接的,叶纤红拿起了话筒。 “你好,我是酒店新来的客房经理董鑫洋。”男声听起来很温柔。“你是叶纤红吗?” “是我,有什么事?”叶纤红兴致缺缺地答道。 新来的客房经理?那么说,老周已走了?突然离职了? 不过这跟她无关,酒店人事怎么变化,都是他们的事,她没兴趣知道。 “哦,是这样的。”董经理声音带着点笑意。“考虑到酒店辞退你,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决定恢复你的工作,请你回原岗位继续上班,工龄不变。” “谢谢。”叶纤红一口拒绝。“不过不必了,我不会回去上班的。” 不知道酒店发什么疯,突然要自己回去上班,难道是上面的人良心发现,知道自己的无辜的?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这件事从头到尾,只要他们眼睛没瞎,都知道错不在己。 会做出这个决定,肯定还有其它原因。 倒是老周枉做小人,把自己开除了,现在他自己也被人一脚踢走了。 “为什么?”董鑫洋急了。“酒店可是诚心邀请你回来,你现在又没有工作,曹娥大酒店的工资待遇你知道,是你目前最好的选择——” 刚刚接了孟副总的电话,要他把叶纤红重新招回来,他打听到朱亚婷跟叶纤红关系不错,于是要到了电话号码,马上打电话过去。 连续打了几个电话,对方都没有接,他就有点着急,担心她离开了虞城,好在终于打通了。 没想到叶纤红居然会拒绝,这让他如何向孟副总交代? 他从朱亚婷的口里得知,叶纤红现在还没找到工作,而朱亚婷也一直希望叶纤红重新回酒店上班,这给了他错觉,以为叶纤红也很想回来,所以心理上就有了优越感。 原本以为这件事很容易解决,一个电话过去,叶纤红就会屁颠屁颠地回酒店见自己。 他也知道叶纤红前些日子被酒店辞退,是受了无妄之灾,但是谁叫她是个没后台的乡下小姑娘呢?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最先倒霉的,永远是她这种随时可以牺牲掉的普通员工。 “没什么原因,就是不想回去了。”叶纤红说完,啪地挂了电话。 倒不是她迁怒于人,也不是她没礼貌,而是她真的对酒店失望了。 在她看来,酒店如果硬气,一错到底,当她不存在,她也认了。 现在要她回去,却没有人出来道歉,这就不合理了。 反正她也不会再跟酒店有交集,随便她们怎么样吧。 刚回转身子,进了房间,准备进空间,电话又响了起来。 她走出去一看,又是酒店的号码,就有点生气了。 难道自己不同意回去,他们打算就一直这样骚扰她? “小红是我。”刚拿起电话,不等她发火,那边先说了话。 “亚婷,有什么事?”叶纤红呼出一口长气,把刚升上来的怒火缓缓吐出去。 “你怎么不答应董经理回来呢?”朱亚婷说得又急又响。“他人很好的,听说你的事,就向我要了电话,想把你请回来。现在周雨萌和周志杰都离开了酒店,闹心事也没以前那么多了,我们一起继续做同事,多好——” 她是真心替好友着急,叶纤红怎么这么犟呢?董经理多好的人啊!肯放低姿态,承认酒店也有错,愿意再把她招回去,这样的机会可不会有下一次。 如果她不知好歹,惹急了董经理,那就没希望了。 酒店的同事里,就她们俩关系最好,她是真心希望能继续跟叶纤红做同事。 “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你不会明白的。”叶纤红听她噼里啪啦地说完,才悠悠地说道:“再说我也有我的打算,为什么非要在酒店干服务员呢?” 朱亚婷的好意她明白,但是她更清楚的是,朱亚婷的眼界,决定了她不可能明白叫她回来这里面的弯弯道道。 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不同的立场,决定了不同的利益。 像董鑫洋,他这样做,肯定有他的目的。 但是没打算跟朱亚婷解释这些,一方面她未必会信,另一方面她也未必能理解。 “可是我都答应了董经理,保证会把你叫回来的。”朱亚婷有点慌了。 她以为这件事很容易解决,所以董鑫洋刚才找她时,她向他打了保票,保证会把叶纤红叫回酒店上班。 如果叶纤红最后没回去,那董经理会不会以为她是个胡说大话的人,对她印象变得很差? “你可以跟他说,我已找到了其它工作,所以不能回酒店上班了。”叶纤红耐着性子说道。 朱亚婷的话,让她有些生气。 她明白朱亚婷这样做,其实没有恶意,只是认定这是为她好,所以大包大揽下来。 就像所有用为你好做借口的亲朋好友,她们总是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因为为你好,所以我做的事都应该得到原谅,你不接受,那也不是我的错。 问题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得自己走。别人最多只能建议,不能代替他做决定。 人的一生,说到底,就是各种各样选择的结果。当你面临岔路时,你走哪条路,就决定了你成为怎么样的人。 就像前世,她选择了杨云哲,就换来了被骗的结果,她选择接受了段俊希,换来了母亲早逝,弟弟判死刑的结果。如果她被杨云哲送到段俊希的床上,她没有选择跟他同居,那她往后的人生,会不会不必一个人在深圳度过呢?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想法纷至沓来,让她脑子有点乱,直到听到朱亚婷“喂喂”地叫了几声,才反应过来。 “对不起,朱亚婷。”叶纤红定定神,“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惜我真的不会回酒店。” “好吧,好吧。”朱亚婷也明白了叶纤红的决心。“这件事怪我,你早跟我说过有别的打算,我却只想把你拉到酒店做同事。” “嗯。”见她没有反过来指责自己,叶纤红也松了一口气。“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聚。” 挂了电话,心里还是觉得安慰。 朱亚婷说到底,只是胆小情商低,人品还是不错的。 第九十六章各有立场 叶纤红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当她给胡向阳送晚餐后,从医院回来时,看到家门口站着的男人,就知道这件事还没完。 “你好,叶小姐。”那个穿着制服的男人彬彬有礼地伸出手。“我是董鑫洋,下午跟你通过电话。” “你好,董经理。”叶纤红虽然烦他找上门来,毕竟跟他无冤无仇的,起码的礼节还是得遵守。 “很抱歉,再次打扰你。”董鑫洋歉意地说道。 他能做客房经理,眼色还是不差的。叶纤红能住在这里,说明她并不像酒店员工说的,完全没有背景。再看她身上的衣服,看似普通,却不是一个月赚二百块的人买得起的。 电话里被叶纤红拒绝后,他觉得这件事另有蹊跷,就去找孟副总,把结果汇报了一遍。 他是想从孟副总的反应里,判断这件事的重要性。 果然像他猜的那样,孟副总当场激动了,要他无论如何必须亲自跑一趟,一定要把叶纤红叫回来。 言下之意没有说,董鑫洋却听出来了。 如果招不回叶纤红,他这个客房经理就会坐不稳。 董鑫洋可不是孟副总那种靠关系上来的,他情商比他高的多,很快猜到了孟副总的这样做的原因,心里暗暗好笑。 来曹娥大酒店上班前,他在别的酒店已当了三年经理,愿意跳槽过来,是因为朋友告诉他曹娥大酒店的人事架构,他盯上了孟副总这个位置,把它当成了接下来要实现的目标。 但是动手前,得让他先坐稳客房经理的位置。 现在时机虽然不错,但是马上把孟副总拱下来,那么酒店肯定会另外招人进来。如果换上一个能力出众的,那他就甭想那个位置了。 所以他不得不再跑一趟,希望能说服叶纤红回酒店,帮孟副总解决目前的难题。 但是看到叶纤红本人,特别当她打开门,看到屋里的布置不比自己家里差,心里就越发没底了。 “请坐。”叶纤红把人迎进屋,给他泡了一杯茶。 “谢谢。”董鑫洋接过。 抬头在屋里随意扫了几眼,他更明白自己白来了。 这房子不管是买的还是租来的,一个女孩子有能力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门路? 招不回叶纤红,孟副总在酒店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自己的计划也要流产了。 “我再重申一遍,回酒店上班,是绝对不可能的了。”叶纤红一脸严肃地在他对面坐下来,开门见山道。“不管谁来说都没用。” 叶纤红觉得是不是自己拒绝的太婉转了,所以给酒店一个错觉,以为做出三顾茅庐的架势,自己就会心软。 “明白,明白。”董鑫洋点点头,他又不是傻瓜,怎么会重提这个话题。“你放心好了,不会再有下次了。” “那就好。”叶纤红脑色柔和了一点。 “对了,你还记得那个你打电话叫来急救的老人吗?”董鑫洋又问。 他很清楚,叫叶纤红回去上班不是目的,真实的原因是想摆出一种认错的姿态给戴老看。既然如此,自己何不抓住主动权。 只要叶纤红愿意配合自己,跟戴老见上一面,说不定戴老心一软,看在酒店全力补救的份上,放过他们一马,那公务接待这一块,就有恢复的可能了。 如果这件孟副总也做不到的事,自己解决了,那在酒店董事那里的话语权就大了。 “当然记得,那个大爷现在怎么样了?”叶纤红关心地问。 虽然对他不服老的牛脾气不以为然,但是年纪这么大,却没有晚辈陪在身边,她还是很同情他的处境。 “身体早已好了。”董鑫洋见她愿意谈这个,更放心了。“就是对酒店辞退你非常生气,还去酒店为你出头。” “那真的要谢谢这位大爷了。”叶纤红已从朱亚婷那里知道这件事,所以感触已不深。 想到自己被酒店停职时,没有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反倒是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专门为她的事跑了一趟,当朱亚婷跟她说这些的时候,她真的非常感动。 她其实也没有为老人做什么,只是打了个急救电话而已,除了周雨萌这种心术不正的人,普通人见了,谁都会这样做的。 “为了你的事,酒店开除了周志杰,并专门去向老人道了歉。”董鑫洋聪明地避开了老人的身份。“但是老人因为你没有回酒店上班,依然不肯原谅酒店,上门去陪罪的孟副总,连门都没能进。” “是吗?”叶纤红觉得有点怪异,酒店什么时候这么有人情味了,还派孟副总主动去老人家里? 不过这也符合老人的性格,大爷跟她接触不多,但是要强的形象已深深印在她的脑海里。 “所以酒店想请你回去上班,一方面是想弥补过错,给你一个交代。另一方面是想让老人消气,原谅酒店的鲁莽行为——”董鑫洋终于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只要叶纤红愿意陪自己去一趟戴老家,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大爷的身份不普通吧!”叶纤红望着董鑫洋的眼睛,忽然笑了。 如果这个时候叶纤红还猜不到这个关键点,她前世就白活到四十多岁了。 “呃,是的。”董鑫洋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否认。 “所以你找我的目的,回去上班是附带的,让我代表酒店去一趟大爷家,取得他的原谅才是关键——”叶纤红一旦想通大爷的身份,对酒店前倨后恭的行为一下全搞明白了。 “虽然我很想否认,但这都是真的。”董鑫洋无可奈何地说道。 这时他更不敢小看叶纤红了,她能从他的片语中推测出这些,哪里像个不谙世事的十九岁女孩,倒像是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了。 自己想在她面前耍小聪明,只怕会引起她的反感。 “行,我知道了。”叶纤红不是偏执的性子,不会因为酒店里某些人的行为,一直记恨整个酒店。 炒掉周雨萌和周志杰,也算给自己一个交代了,董鑫洋现在释放出善意,虽然目的性很强,但是为了好友朱亚婷。她也得收下。 何况她也想再见见那个大爷,到底是何方神圣,既然能让酒店忌惮,肯定不是普通人。 她没有势利到想抱大爷的大腿,但是能跟一个神通广大的老人搞好关系,这个诱惑,也不是她能抵抗的。 前世的经验告诉她: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她有多聪明多能干,而在于她拥有什么样的朋友圈。 机缘巧合之下,她跟苏思诗、段俊希关系不错,又无意中进入了来自京城的胡向阳赵大成圈子,只要好好经营这些关系,越往后她的路就越好走。 “你定个时间,我和你一起去一趟吧!”叶纤红爽快地答应下来。 第九十七章蹭饭客 生活还得继续,每个人都按步就班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但是一个小道消息却突然流传开来,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 昨天晚上,杨市长在虞城宾馆高调招待段部长一家,据说两人有意撮合子女,让两家亲上加亲。 杨市长和段部长的关系,早已成为一段佳话,只要对虞城上层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 段俊希在虞城能这么风光,跟杨市长夫妻喜欢他密不可分,如果真的娶了杨家千金,那他以后在虞城的日子,就更潇洒了。 有人暗里叹气,投胎果然是门技术活,段俊希有个副部长的父亲,已够让人羡慕了,现在又有了一个好岳父,人生赢家莫过于他段少啊! 孟副总家里却一片愁去惨雾,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后,把自己关进房间里,反锁上门,不肯出来见人。 而孟副总随便扒了两饭,也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让新来的董经理去找叶纤红,她已明确表示不会回酒店上班,这让他的计划彻底熄火。 看来一步错,步步错啊!自己在曹娥大酒店怕是呆不下去了。 现在唯一能支撑他的是,还有顾建兴这个连襟,即使他再失意倒运,只要顾建兴没有放弃自己,就算酒店呆不下去,给他换个地方,他依然有机会。 想到这里,他的心稍稍安了安,走出房间,看到妻子坐在沙发上发愣,步履沉重地走过去,坐在她身边。 “又抽这么多烟。”孟太太望见自家男人,放空的情绪收了回来,鼻间闻到男人身上浓重的烟味,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不是心烦吗?”孟远航苦笑。“小溪还是不肯出来啊!” “是啊。”孟太太叹了口气。“这孩子我一直以为她聪明,现在看来是我太乐观了,往后我们有得操心了——” “不怪她,是我这个当爸的没用——”孟远航伸手搂住妻子的肩,苦涩地说道。 “跟你有什么关系?”孟太太白了他一眼,声音因为激动有些高亢。“如果这也怪你,那些父母是农民的孩子怎么办?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怎么办?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怎么办?不活了?” “别激动。”孟远航搂紧她。“我就知道,即使所有人都嫌弃我笨,你也不会嫌我——” 孟太太原本还想挣脱他的怀抱,听到他的话,心一软,没有出声了。 夫妻这么多年,哪里还不了解自家的男人? 虽然他有各种各样的缺点,自己也经常埋怨他没本事,到现在还靠连襟,才混到这一步。 但是如果真有外人敢小看他,她肯定第一个跳出来维护。 “我别的不怕,就怕小溪做傻事啊!”孟太太静了静,最后叹了一口气,说道。 知女莫若母,女儿什么性子她最清楚,发生这件事后,就怕她做出无法收场的事来。 “那就让她在家冷静冷静,别让她出去。”孟远航只能这样安慰。 …… 第二天中午,叶纤红依然做好的饭菜,给医院的胡向阳送去。 第一次送过去,两人一起在酒店吃,胡向阳一直赞好吃,埋怨小方买来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那委屈的眼神,把她的心都融化了,于是应承下来,在他住院期间,由她来做饭送饭给他。 第二次送过去,小方也没走,坐在那里一付准备蹭饭的模样。 她猜测是胡向阳一直在小方耳边唠叨,伤到他了,所以打定主意想尝尝她做的饭菜。 好在她送去的饭菜量比较足,平时也习惯地多备一付碗筷带着,所以就算三个人一起吃,也没出意外状况。 小方第一次吃到叶纤红做的食物,就惊呆了,像饿死鬼投胎似的吃得飞快,把胡向阳急得不行,两人拼命抢饭菜吃。 最后叶纤红只吃得半饱,回家后再煮了一碗面吃,才算完事。 昨天晚上更夸张,等饭吃的人又多了一个,赵大成也准时出现在那里,准备吃现成的。 这样一来,天天有三个大男人要吃她做的饭菜,光提这些东西过去,就要花不少力气,如果换成前世的她,估计都做不到。 当然钱也会像流水一样花出去,每天至少要用掉二十块。 叶纤红倒不会计较这些,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如果别的女孩子听说有这样的好事,肯定抢破头也想得到这样的机会。 只是限于经济条件,她只做一些家常菜,能抓住他们几个人的胃,是因为舍得放调料,做菜的手法也比较新而已。 这要得益于她前世的经历。 独身的她,没事在家,喜欢研究各种口味的菜,网上有新奇的菜式出来时,只要食材容易搞到,她都愿意尝试一下。 后来为了抓住张晋豪的胃,她更是学全国各地的菜式,厨艺真的进步了很多。 这两天她换着花样做菜,私心里也有留住胡向阳的意思。 酿青椒、咸鱼茄子、梅菜扣肉、上汤菠菜是粤菜的做法。回锅肉、芋儿鸡、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这是川菜,大煮干丝、红烧狮子头、香菇油菜这是淮扬菜。 这些菜前世很常见,那时候经济发达了,老百姓有钱,所以全国各地的特色菜系,都到深圳来开饭店,成为城市里最美丽的风景。 至于浙省的本地菜,不管是红烧带鱼、醋溜鱼、板栗烧肉、油焖茭白等,只要放足调料,味道也不差。 而虞城的普通人家,厨房一般只有老几样:无非是盐、酱油、味精、糖等几种调料,味道自然做不到想要的效果。 来到医院,看到三个大男人无所事事地坐在那里,一付等饭吃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现在看来,不但胡向阳的胃抓住了,小方和赵大成的胃同样也没跑掉。 不过男人一个就够了,那两人什么时候才能不当电灯炮,自觉地离开啊! “来了啊!”赵大成狗腿地上前一步,接过叶纤红手里的袋子。 而小方则是熟练地在床上铺上一块塑料布,帮着赵大成把装菜的盒子拿出来,一一放好,接过赵大成盛好的饭,先递给胡向阳,然后开始自己吃饭。 叶纤红望着两人一付反客为主的模样,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也给自己盛了一碗,开始开动。 吃到一半,胡向阳开口:“刚才医生说了,我下午就可以出院。” “腿好了啊。”叶纤红随意地笑了笑。“在床上连续三天不能动,把你闷坏了吧!” “还好。”胡向阳依然没什么表情。“就是晚上开始,吃不到你做的饭菜了。” 叶纤红抬头望了他一眼,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如果是舍不得她,大可以直接说出来。以他的性格,耍赖想继续吃她做的饭菜,说不出应该不难。 第九十八章拜访戴老 因为胡向阳马上就要出院,想再次跟他见面,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叶纤红的心情有些失落。 从医院回来,叶纤红连碗筷也懒得洗,随手放在茶几上,心不正焉地在沙发上躺坐下来,对着屋顶发呆。 直到隔壁谁家的自鸣钟铛铛地敲了两下,才把她惊醒过来。 有气无力地站起来,提了脏碗筷去厨房刷洗。脑中胡乱想着下午做点什么,才能打发时间。 那间和苏思诗合作的美容院,已开始装修,估计十天后就差不多可以试营业了。 设备也是诗诗姐在买,她路子宽,办事效率高,如果决定做一件事,有的是主动帮忙的人。 今天是装修第一天,那边估计还在凿墙和布电线,屋里肯定全是灰,叶纤红也没兴趣去看。 清理好厨房出来,正好电话响了。 她接起来一听,是董鑫洋打过来的,问她有没有时间去一趟老人的家。 “没问题。”叶纤红正要找点事做,让自己不至于胡思乱想,当即就答应下来。 因为老人在酒店跌倒,这件小事给她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给酒店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对叶纤红来说,既然已经被酒店辞退,走得还不是那么光彩,那就没必要再走回头路,跟酒店产生什么纠葛。 今天去探望老人,算是最后一次跟酒店有联系,以后除了朱亚婷,她都不想再提起这个地方。 礼品不需要她操心,董鑫洋都已买好了,两人在小区门口碰了面,连车也没有坐,直接步行十几分钟,来到龙山脚下的一座老院子前。 “戴老在家吗?”董鑫洋上门敲了敲院子门。 “谁啊?”有脚步声从里面传出来,然后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打开院子门,望着他叫道。 “您好。”面前的女人看打扮像保姆,董鑫洋却不敢托大,客客气气地问:“戴老现在在家吗?我们是曹娥大酒店的工作人员,特意过来拜访他——” “你等等啊!我去问问。”中年妇女的态度倒和蔼,客气地说了一句,门也没关,就匆匆回屋。 两人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口,不敢造次,等屋里人的通知。 “你们又来干什么?”一个中气十足的大嗓门从屋里传出来,然后看到戴老走到屋门口,对着她们嚷道。“走走走,我这里不欢迎你们——” “戴老,是我们。”叶纤红见戴老连屋也不给进,就要把他们赶走了,不得不上门一步叫道。 “你是?”戴老这时才看到董鑫洋后面还站着个女孩子,疑惑地问道。 “我就是那天在酒店打急救电话的服务员。”叶纤红不得不这样介绍自己。 “哦,原来是你啊!快进来。”戴老一听,激动地向她招手。 又朝屋里喊道:“小陈,快泡茶,有贵客来了。” 两人一听,放下了担心。 穿过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走到屋檐下。 戴老家的房子,建在山脚下,是三间普通的平房。院子很窄,宽最多只有五米,除了花草就是菜地,只有在院门与正门之间,留了条宽不过两尺的石子路,看起来特别古朴。 有意思的是,房子的屋檐倒是特别宽,就像在房子前搭了个凉棚。 地上浇了水泥,所以非常平整,东面摆了一套已旧得不成样子的长条木质桌椅。在另一角,则放了张小圆桌和几把藤椅子,感觉夏天坐在这里乘凉,肯定特别舒服。 最让叶纤红目瞪口呆的是,那棵粗如胳膊的三角梅,就种在屋檐下的地里,估计都有上百年了。 它沿着墙角一直往上爬,将房顶和屋檐遮盖得严严实实。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修剪过,站在底下往上望,整珠植物没有凌乱的感觉,反而有种错落有致的美感。 真漂亮,叶纤红暗暗赞着。 老家的房子实在太破旧了,如果有钱重新造,她也想布置成这样。 有空了回去一趟,招呼几个好友一起聚聚,享受乡村田园生活,想想就感觉特别向往。 只是戴老就在旁边,她不好意思胡乱张望,粗粗扫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 “随便坐。”戴老把他们引到藤椅子那边坐下来,自己也在叶纤红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慈祥地望着叶纤红。 “请喝茶。”刚才那位陈姓保姆端了茶过来,在两人面前各放了一杯绿茶。 看到戴老跟叶纤红坐得这么近,意外地望了一眼。 “其实第二天我就去酒店找你了,可惜没见着。”戴老看到叶纤红,呵呵笑着说道。 又瞪了董鑫洋一眼,气呼呼地说道:“没想到这家酒店这么没人性,当天就把你开除了——” 董鑫洋尴尬地陪着笑,不敢反驳推责任,只是朝叶纤红望了一眼。 戴老比他想像的更在乎叶纤红,所以现在就靠她缓和气氛了。 “我也听说了这件事。”叶纤红见戴老嬉笑怒骂,一付不见外的真性情模样,紧张的情绪也放松下来,她感激地说道:“谢谢戴老去酒店替我作证,否则我就说不清了——” “谢我干什么!”戴老嗓门又提高了。“那天要不是你扶住了我,我脑袋就要撞到大理石了,如果不是你把我的身子放平,说不定脑部缺氧供血不足,就要脑梗中风了,最后又是你打了急救电话——” “这算不了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叶纤红还是觉得不能居功。“换了别的人,照样会这么做。” “怎么可能?”戴老瞪大眼睛有点不高兴。“你别以为我晕倒了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不是有人不愿意打电话吗?我脑子可清醒着呢!” “你都听到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她没有昏迷过,自然猜不到老人当时的状况。 “只听到前面,后面的就不知道了。”老人笑得有些得意。“进医院没多久,我就醒了过来,医生还以为我带了保健医生,替我做过急救了,所以才醒得这么快呢!听说是一个小姑娘救了我,他一直夸我命大呢!” 不止医生夸他命大,连后来赶来的家人都这样觉得。 以他当时的身体情况,摔倒后十有八九会中风,最坏的情况,就是全身或半身风瘫,最好的情况,虽然还能起身,但是无法像个健康人一样,正常行走和生活。 在医生这样解释后,老人一家都非常感激叶纤红,觉得她的行为,等于救了一条人命,要上门道谢,被老人拦住了。 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他觉得不适合公开这件事,最好单独向小姑娘道谢。 第二天他会去酒店,是希望以普通人的身份做个证,证明那个小姑娘没有推自己,是自己摔倒的,免得她这个好人受委屈,坏人得逞。 让他没想到的是,酒店居然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执意开除了小姑娘。 这让他对酒店的管理层非常失望,一时收不住火气,就到市里闹了一番。 他相信酒店承受不起自己发怒的后果,所以就在家好好等着,就等着他们上门道歉。 第九十九章相谈甚欢 “那是当然,戴老福大命大,所以总能遇难呈祥——”董鑫洋及时地插嘴。 “别乱拍马屁。”戴老没好气地打断他。 对酒店的管理人员,他真的没什么好感。 难怪虞城几家星级酒店,依然有这么大的差距,曹娥大酒店就算装潢得再豪华,也比不上虞城宾馆。 光是管理人员的素质,就明显差一大截了。 “你现在已经回酒店上班了吧?”戴老懒得理董鑫洋,他回过头来,笑眯眯地问叶纤红。 前天酒店有人来找他,他已点出了小姑娘才是这件事的关键,今天看到她一起来了,相信他们已明白自己的意思,安排好了她的工作。 “没有。”叶纤红摇摇头。“我不想再回酒店上班了。” “哦。”戴老意外地望了她一眼,又理解地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酒店这样做,确实让人心寒,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谢谢戴老。”叶纤红感激地说道。 “是我对不起你,连累你丢了工作。”戴老缓缓地说道。“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尽管告诉我,只要是合情合理的,我都会帮你办到。” 董鑫洋在旁边羡慕得眼睛都要绿了,叶纤红得到了戴老青睐,以后虞城还有什么事办不成? “不用了。”叶纤红笑了笑。“我已有了新的工作——过段时间,我会跟朋友合作开一家店。” 她真心觉得戴老能记住自己就足够了,又不奢望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能获得这样一尊大神的承诺,等于有了一张免死的金牌,万一她以后碰到了难以解决的特大麻烦,只要戴老肯出面打个招呼,她就受益无穷了。 “是吗?”戴老更意外了,他真心地翘了翘大拇指,赞叹道。“年轻人敢做敢闯,不错。” 他没想到这个瘦瘦的小姑娘,被酒店开除后,没有消沉,反而雄心勃勃地打算跟人合作开店,这真的让他刮目相看了。 对于怎么感谢这个年轻的救命恩人,他其实还没有完善的计划。 只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开始的时候,他找酒店管理人员的麻烦,其实是想帮她出出气,逼着他们把她请回去。 然后想观察一段时间,看看这个小姑娘值不值得培养,如果能力不行,就帮她介绍一个收入高能力要求不高的工作,让她以后不愁吃穿,也算报答她的恩情了。 如果能力出众,就看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甚至做好了把她领进政府机关的打算,让她从基层做起,慢慢帮助她成长。 叶纤红的家庭情况,他早已打听出来了,这样一个出生农村,没有任何根底的高中毕业生,如果没有人改变她的人生,估计这辈子最多赚点死工资,然后找个男人嫁了,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 所以听说叶纤红打算跟朋友开店,他才这么惊讶。 “我也这样觉得。”叶纤红笑得有点孩子气。“趁现在年纪还小,多尝试尝试,就算失败了也不怕。” 最近接触的人里,几乎都比她的心理年龄要小,难得碰到一个比自己更成熟的人,她觉得可以做回真我了。 “没错。”戴老深以为然地回答。 董鑫洋看他们一老一小谈得投机,自己连插话的机会也没有,说不沮丧肯定是骗人的。 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戴老,他还想着好好表现,给戴老留个好印象。 至少下次碰到,能混个脸熟,这样在朋友圈他也有吹牛的资本了。 没想到受前任连累,戴老已先入为主,对他没有好感,他连表现的机会也没有,直接沦为路人甲了。 不过今天也没有白来,叶纤红的事解决了,戴老肯定不会再拿酒店出气了,自己算是替酒店办成了一件大事,不管董事还是老总,应该对自己的能力有很高的评价吧。 这样一想,心里的委屈顿时一扫而空,静下心来,准备老老实实做个倾听者。 见客人聊了一会还没有走,保姆拿出一盘水果出来,招呼他们吃。 这也是戴老家的习惯,普通公务事,一般谈完就走,所以一杯清茶就够了。 只有接待亲朋好友,才会拿水果招待,那个小姑娘戴老这么看重,说不定以后多了一个可以经常上门走动的晚辈,所以她不敢怠慢。 戴老年纪越大,越像老小孩,有时候甚至管不住自己的脾气。她猜测是因为退休后,一个人在家寂寞,可是晚辈各有自己的工作,也没时间在家陪着,只有周末才回来热闹热闹。 今天难得看到有人陪戴老聊得这么尽兴,所以内心也把叶纤红当成贵客来看待。 “这樱桃不错,颜色也鲜亮,你们小姑娘肯定喜欢。”戴老从盘里抓了一把樱桃,放到叶纤红面前,用长辈哄晚辈的语气说道。 “谢谢戴老。”叶纤红接过,拿了一颗放进嘴里,慢慢地品尝着。 前世在老家时,这种水果还很少见,价格也高,她没有吃过。 到深圳后,生活条件好了,她偶尔会奢侈一把,花几十块买一斤来吃,感觉也不过如此。 眼前的樱桃像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看着特别饱满新鲜,又刚洗过,表面水还没有干,看起来像最美丽的红宝石,看着就有吃的欲望,难怪戴说女孩子会喜欢。 “不用客气。”戴老摆摆手。“如果你喜欢,等一下就带一些回去。昨天有人送了我一筐,都没有动过,我这个年纪了,也不爱吃这种女孩子喜欢的玩意。” “好。”叶纤红也不矫情。 就她所知,这个年代的官员普遍清廉,戴老提携了这么多后进,肯定没有收他们任何好处。现在退休了,他肯定也不会收他们送的礼,晚辈想表达感激之情,平时多送些当季的时令鲜果,实在太平常不过了。 老人这个年纪,对生冷食物肯定兴趣不大,估计大多都让晚辈带走了,所以自己获赠一些,也没有心理负担。 “这就对了。”见叶纤红大方应了,没有扭扭捏捏,戴老显得特别高兴。“以后有空了多来我这里坐坐,别的东西没有,各种好吃的肯定少不了。” “那真是太好了。”叶纤红笑道。 把一盘水果吃得七七八八,看时间也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叶纤红担心长时间留在这里,影响老人休息,就提出告辞。 老人也没有挽留,只是提醒她有空来坐坐,叶纤红应承下来。 第一百章胡向阳请客 与董鑫洋在原地分开后,叶纤红回到家里。 看时间已近四点,她得准备晚饭了。 想到晚上只有一个人吃饭了,叶纤红有点提不起劲,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有没有吃剩的饭菜,晚上将就着吃一餐。 电话忽然响起来了,她匆匆走到客厅,看到的是一个陌生号码,疑惑地拿起话筒。 “你好。”她开口。 “小叶,你回来了啊!”对面是赵大成的声音。“刚才我去找你,看你没在家。” “嗯,我有事出去了,刚回来。”见是赵大成的电话,叶纤红平淡地应道。“有什么事吗?” “请你吃晚饭。”赵大成乐呵呵地说道。 “为什么?今天是你生日?”叶纤红奇怪地反问。 她跟赵大成虽然很熟了,但是还没有好到这种地步,两人可以无缘无故一起吃饭。 “这是什么话?”赵大成一付受伤的口气。“你请我吃了这么多次,我回请你一次也很正常啊!” “不必了。”如果是跟他一起吃,叶纤红真的没兴趣。 再说那也是她做给胡向阳吃的,赵大成只是蹭吃蹭喝而已。 “嗳,开玩笑的啦。”赵大成被拒绝了,依然没有生气,也不知道在傻乐什么。“是胡向阳庆祝自己出院,在虞城宾馆请客,派我来接你,没碰上。” “哦。”听说是胡向阳请客,叶纤红回嗔作喜。 “你准备一下啊!我过几钟就去你楼下接你。”赵大成说完就挂了电话。 想到等一下又要跟胡向阳见面了,叶纤红急匆匆地走进卧室换衣服,又走进洗手间检查仪容。 对着镜子梳理了一下头发,看全身上下没什么问题了,才匆匆出门,往楼下而去。 赵大成开着那辆警用边三轮已停在那边,看到叶纤红,笑着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笑着回应了一下,小心地坐进旁边的车斗里,这种边三轮摩托车,即使她两世为人,也没有机会坐一坐,感觉非常新奇。 当车子开动后,风呜呜地在耳边响,跟以前坐在段俊希的后面没多大的区别。 如果非要说不同,那就是车斗的重心特别低,感觉像是坐在地上。另一个就是椅子还算舒服,不用叉着腿搂着前面人的腰,自在淑女多了。 很快就到了虞城宾馆门口,叶纤红走下车子,对着车前镜用手梳了梳头发。 每次坐摩托车,她偏软的头发总是被风吹得特别乱。 赵大成带着她往里走,来到一个大包厢前,门没关,里面已坐了几个人。 除了有二个她叫不出名字,其它的蒋建辉、赵大成、小方、姜皓、胡向阳跟她都很熟了。 “小叶来了啊,快坐。”几个大男人看到她,不约而同地抬头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微笑着点点头,找了把椅子坐下来。 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茶,吹开上面的茶叶,小心喝了一口。 茶叶不错,是龙井茶的一个品种叫旗枪,叶纤红妈妈在家手工做的就是这种茶叶。 现在离晚饭还早,几个男人没事做,坐在一起玩六个人三付牌的升级。 这个时候酒店包厢还比较传统,没有设置卡拉OK系统,也没有麻将桌,所以比较枯燥无聊。 好在这家三星级酒店装有卫星电视,能收到欧美和港台的电视节目,这样也算是一个比较好的消遣节目了。 叶纤红看他们忙着玩牌,没时间招呼自己,也没有去打扰他们,见电视没有人看,就拿了遥控器找自己喜欢的电视台。 搜了一圈没找到凤凰台,她有些失望。 前世在深圳,她看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频道,习惯了它们的风格,刚才以为有机会重温一下这个台的节目,没想到落空了。 忽然想起它是香港回归前才开播的,也就是说九六年才开始首播,今年才九二年,还根本没这个台。 叶纤红哑然失笑,她虽然越来越习惯这个年代了,还是经常会把前世的东西跟现在的时代搞混了。 把节目停在卫视中文台,这是凤凰台的前身,前世她去深圳时,这个台早已卖掉了,她还没有看过这个台的节目。 电视里正在重播蓝心湄主持的《鸡蛋碰石头》。 这个前世光帅哥干儿子就不止五六个的台湾著名富婆主持人,现在还不到三十岁,此时戴着一顶夸张的橙色圆顶帽,一身同色的裙子,正在跟另一个男主持人表演小品,背景墙上写着《皮皮教室》这几个字。 这种浮夸的表演形式,对叶纤红来说,早没有新鲜感了。 前世看过了太多的精彩小品,口味早养刁了,特别是重生前,有一档叫《欢乐喜欢剧人》的综艺,邀请了国内顶尖的小品演员参加比赛,那真算得上个个节目都是精品啊! 不过对现在的观众来说,这种表演手法,还是比较新奇和有趣的,就像她前世也追过的两部神剧:《追妻三人行》和《家有仙妻》,就是靠这种夸张的肢体语言和对白吸引自己的。 而本山大/爷,也要今年春晚演了《我想有个家》这个小品,才真正大红大紫。至于电视神剧,最神的要算《我爱我家》,不过要九三年才开拍,现在英达估计还在准备剧本。 “在看什么?”胡向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她旁边,笑着问道。 “随便看看。”叶纤红回了个笑脸,把手里的遥控器放到桌子上。 因为今天请的都是朋友,胡向阳穿得很悠闲随意,上身一件灰色的纯棉紧身T恤,下/身一条麻灰色的罗圈棉运动长裤,脚下一双纯白色的运动跑鞋。 这么近距离坐在她旁边,叶纤红能隔着紧身T恤,看到他鼓起的胸肌轮廓,以及上面某个小小的突点。 想到上次她还摸了他的胸肌,叶纤红的脸莫名有点热。 视线却忍不住往下移,看到他紧实的腰线和绷得紧紧的大/腿线条。 叶纤红感觉全身发热,口非常干,她收回视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不好意思再看他。 如果继续看下去,就要忍不住去留意大/腿内侧的部位了。 所有穿运动裤的男孩子,因为面料贴身柔软,难以避免地会让那个部位看起来更加突起,叶纤红前世可不是黄花大闺女,对男人那个部位也不陌生,只要隔着裤子瞧上几眼,就能猜出大致的尺寸了。 看到胡向阳,脑子里居然全是这些少儿不宜的东西,叶纤红感觉自己真的疯了。 如果被他看出来,那实在太难为情了。 “你脸红什么?”胡向阳坏坏地把头靠近叶纤红,小声地问道。 这个胆子特别大的女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女人了,看了自己一眼,居然莫名其妙地脸红了? 他知道自己长得帅,不少女孩子看到自己就犯花痴,但是绝不包括叶纤红啊! 她可是他见过最独特的女孩子,眼界开阔头脑灵活胆子大,好像没什么事能难倒她。 他在她面前一直没有自信,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在她面前炫耀的。 “没什么。”叶纤红身子向后躲了躲,故作镇定地回答。 胡向阳靠近时,他身上那股独有的男性气味扑鼻而来,带着强烈男性荷尔蒙的味道,就像最烈的春/药,刺激得她脸红心跳,不能自己。 如果可以,她真想把他壁咚在墙角,狠狠搂住他,剥光他的衣裤,在他脸上身上亲个够。 第一百零一章恋人未满 “没事就好。”胡向阳以为她脸红,是因为包厢里空气不够流畅,太闷热造成的,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她把冷气开得大一点。 他根本不会想到,一向冷静的叶纤红,居然会对着他的肉体胡思乱想, 服务员应了声走出去。 “没关系的。”叶纤红口是心非地说道。“可能是刚才走了一段路,身体还有些热,等一会就好了。” 她真的觉得胡向阳穿什么都好看,穿制服时被他挺拔高冷的神情迷住了,穿休闲服时她又喜欢他带着点坏坏的自恋,而换上运动服之后,他就成了行走的荷尔蒙。 好吧,她现在已确定了自己的心思,她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怕被他看出自己的心思,叶纤红低下头去,看着自己修剪整齐的指甲。 “要不要喝点冰果汁?”胡向阳望着叶纤红小小的巴掌脸,第一次感觉她其实很瘦弱,于是体贴地问。 以前他一直觉得叶纤红虽然是同龄人,心理上却比他成熟得多,让他没办法/像对其它女孩子一样跟她相处。 即使这几天她送饭菜到医院,也有种弟弟被姐姐照顾的感觉。 现在看到她低着头,微红着脸,他突然发现她其实也有小女人的一面,只是被他疏忽了。 他一下子有了身为男人的自觉,想像个绅士一样,回报她以前的照顾。 “来杯鲜橙汁吧!不用加冰。”叶纤红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大方地开口。 “好。”胡向阳站起来,到门口吩咐服务员去做。 叶纤红望着胡向阳的背影,一颗心卟卟乱跳。 前世因为软弱,她成了杨云哲和段俊希的玩物,重生后,她不甘心继续这样的命运,想利用前世的经验,强大自己,结交权贵,希望能为这个家闯出一片天。 机缘巧合中认识了胡向阳,她使出浑身解数,想拉近跟他们的关系。 如果只是成为普通朋友,这些努力无疑是成功的,她已成功融入他的朋友圈。 可是后来她对胡向阳产生了其它的想法,想跟他的关系再一步时,她突然发觉自己的能力毫无用处了。 他跟她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因为她的努力而接近一丝一毫。 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她以前想偏了,以为像个女强人一样证明自己的价值,胡向阳就会依靠她亲近她。 实际上这些日子以来,跟他们的距离,表面上看确实是近了,她跟他们成了好朋友,成了死党,成了有事可以商量的伙伴,就是没有成为传统意义上的男女关系朋友。 那天在医院,解开相亲误会后,两人算是解开了心结,但是谁也没有主动往前一步,让关系变得更亲近。 而她刚才无意中的心虚,反而让胡向阳误会她在害羞,激发了他的保护欲。 原来一个女人想吸引男人,表现得过份强大和太优秀都不可取,那只会让男人找不到成就感。 适当的示弱,才能让男人变得主动。 想通这一点后,叶纤红暗暗欣喜。 忽然心虚地朝那边打牌的人望了一眼,见他们没注意到自己,才安了心。 或许前世的张晋豪最后没有娶自己,撇开年龄差距问题,自己把他照顾得太周到了,也是他最后选择回家的原因吧。 两人同居时,她把他伺候得像皇上一样,吃穿用住全部老虑到了,这让他的生活虽然舒适,却没了主动权,以致到后来,他越来越不愿意向她吐露心事。 既然发现了自己的问题,叶纤红自然会尽量避免,以免重蹈覆辙。 等胡向阳回来,叶纤红发现两人的聊天比以前愉快多了,话题也更丰富,于是更加收起性格上的锋芒,安心做个被照顾的小女人。 这种情形自然瞒不过真正的死党,晚饭期间,他们不动声色地观察两人的互动,暗暗诧异。 其实在他们的心目中,一直把叶纤红定位成足智多谋的工作伙伴,而忽略了她女性的身份,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她交往,除了赵大成有时嘴贱,会开开她的玩笑。 当看到一直被叶纤红照顾的胡向阳时,反客为主地给叶纤红夹菜,说着一些胡向阳式的笑话,那种强烈的违和感真的很难描述。 叶纤红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暗暗好笑。 她当然不会以为这样就抓/住胡向阳了,这太天真了。 作为京城大家族子弟,他的婚事肯定备受长辈们的关注,最大的可能,就是与某个同势力的家族联姻,被家族牺牲掉。 她改变不了胡向阳,也改变不了他的家族,做为一穷二白的乡下妹子,她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见识,只要给她时间,给她慢慢布局的机会,相信最后会让他以及他的家族另眼相看。 而与胡向阳在感情上进一步,只是这一切的开始。 能跨出这一步,叶纤红已非常满足。 吃过晚饭,几个不是核心的朋友先后告辞离开,只剩下几个关系最铁的死党。 把服务员赶出包厢,关上门,几人每人泡了一杯茶,坐到沙发上商量事情。 “表哥后天就要来虞城了。”胡向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神情有点小激动。 想想也容易理解,肖东胜顺利上任,不管对蒋建辉所在的蒋家,还是赵大成这样孤身前来虞城打拼的人,都是利好消息。 就是胡向阳自己,最后会选择在这里工作,还不是一样想借肖东胜的关系,让自己在机关能顺风顺水,尽早获得提升? 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有一个强有力的背景,对他的未来关系实在太大了。 “太好了。”赵大成表现得最没心没肺,笑着说道。“等肖市长来到虞城,我们也算有组织了。” 这样的话虽然有开玩笑性质,不适合在公开场合讲,但是确实是赵大成真实的想法。 赵家在京城已彻底失势,家族每个人只能顾好自己,他借用不到什么力量,所以才会千里迢迢来虞城工作。 他跟胡向阳是死党,算是肖东胜最坚定的支持者,目的就是想通过肖市长,向肖家靠拢。 这种站队,是每个家族子弟都必须面对的,所以他一点也没有犹豫。 反而是草根人士,没有人教他这些,进了机关也糊里糊涂地继续单打独斗,到最后一事无成,才追悔莫及。 “不过虞城的形势还是不乐观,有人想混水摸鱼,捞取好处,所以使出各种手段,故意把水搞混。”蒋建辉担心地说道:“前几天的绑架案,只是矛盾的一个缩影,我担心这两天还会出岔子——” 上次叶纤红提议,让肖家联系一些企业来虞城办厂,解决国企下岗职工找不到工作的难题。 就蒋建辉知道,开发区最近入驻的十家企业,至少有八家是肖家带过来的。 这些工厂只要顺利开工,围绕在虞城上下的矛盾源头就会消失,社会也会恢复平稳。 办法确实是好办法,可惜时间太紧了,短短十来天时间,厂房还没来得及建好,离开工还早得很,只怕对肖市长上任面临的困境,帮助并没有那么大。 如果肖市长无法度过这个难关,这些企业说不定就成了其它人的政绩。 第一百零二章计划 “是啊。”赵大成也叹了口气。“最近公安局接的案子一天比一天多,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我们老大也是伤透了脑筋——” 他在治安大队上班,最清楚这些数据。 “下岗职工这么多,还都是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女,这些人天天在街上无所事事地游荡,不闹出些事来才怪呢!”姜皓也插了一句。 他年纪最大,跑的地方最多,自然最清楚原因。 不管任何时代,当失业的人口达到一定比例时,就会爆发大规模的社会矛盾。 “可惜那些工厂还没有建好。”胡向阳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否则这些人现在都在上班了,哪里还有精力搞事情?” 说完,转头看了身边的叶纤红一眼,似乎想听听她的想法。 上次关于办工厂这个方案,算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国企下岗职工的问题,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过两天表哥就要上任了,如果到时候有人挑唆下岗职业去市府闹事,最先丢脸的肯定是表哥这个分管副市长。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解决。”叶纤红脑中一转,马上就想到了应对办法。 “怎么解决?”赵大成侧过身子望着叶纤红,心里的惊讶都写在了脸上。 倒不是他对叶纤红不服气,实在是这件事困扰了所有人,偏偏叶纤红一听,就马上想到了答案。 这也太打在座男士的脸了吧! “不信?”叶纤红笑盈盈地望着赵大成。“要不我们打个赌?” “赌什么?”赵大成望了胡向阳一眼,满不在乎地问道。 其实不管谁输谁赢,归根结底还是自己赢了。 如果叶纤红赢了,这件事完美解决,他输了赌注也高兴。如果自己赢了,虽然事情没办好,好歹自己赢了叶纤红一次。 “如果我赢了,你帮我解决一个麻烦。”叶纤红漫不经心地说道。“如果你赢了,赌注随你开。” 想到杨云哲怂恿孟云溪表姐妹,找自己麻烦的事,叶纤红觉得必须跟他做个了断。 自己是个女孩子,出面处理肯定不方便,叫赵大成去解决,应该最合适。 他是警察,对普通人有威慑力,任何人只要被警察找上门,都会害怕。 也方便查杨云哲的劣迹,她相信以赵大成的人品,肯定不会随便对付一个人,上门前肯定会了解清楚杨云哲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她其实不想把杨云哲怎么样?只是希望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认清现实,别再找自己的麻烦。 “没问题。”听叶纤红提了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赵大成爽快地答应下来。“你说解决的办法。” “其实真的很容易。”叶纤红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对胡向阳说道:“只要你等一下通过肖家,跟那些厂的负责人打个招呼,叫他们连夜写招工通知,明天就开始正式招人,事情就解决了——” “这怎么行?”赵大成不服气地说道。“工厂都没建好,把工人招进来又有什么用?万一他们见不能上班,闹起来怎么办?” 如果只有这点办法,那他也能想到,无非是把招工提前了而已。 唯一的区别是原来头疼的国企老总和市里的头头,现在换了一下,把麻烦推到工厂那边了。 如果工厂老板知道这样做的目的,只怕会跳起来骂人。 我们辛苦过来办厂,虽然是为了赚钱,说到底还是在帮肖家的忙,否则哪里不好办厂?你们如果这样要求,把所有麻烦推给我们,岂不是恩将仇报,以后还有谁敢跟肖家合作? “工人招进来不需要培训的吗?”叶纤红反问道。 她觉得虞城当地的企业,跟那些港资、台资企业还是有区别,前世叶纤红进工厂上班,就是培训了半个月才正式上岗的。 如果这边的工厂能培训半个月,想必到时工厂也能正式开工了。 “培训?这倒是个办法。”蒋建辉是管理企业的,听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现在肖市长最缺的是时间,有这么几天时间做缓冲,想必肖市长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了——” “这是当然。”见胡向阳几人认可了自己的说法,叶纤红继续往下说:“其实不仅仅是工人上岗培训,我希望给肖市长提个建议,让他在市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联系一些退休管理人员,给一些年纪偏大、学历偏低的下岗职工,上一些培训课,让他们有一技之长,更容易找到工作——” “这个主意好。”姜皓虽然从事自由职业,政治敏感性比其它人还强。“肖市长如果能把这件事办好,可是一个亮眼的政绩。对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下岗职工来讲,更是做了件功德无量的事啊!” 说完后,一脸认真地望着叶纤红,像是要看清她与其它人有什么不同。 也难怪他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女孩子的底细他们都清楚,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女孩,高中毕业后出来工作,没有其它的经历。 难道她的智商特别高?所以对别人来讲困难重重的事,她能轻易找到答案? 如果是这样,那她真的算得上是天才了。 胡向阳和赵大成在政治见识方面就欠缺了一些,听姜皓这样解释后,细细一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特别是赵大成,刚才还跟她抬扛,觉得她的主意也不怎么样?现在看来,不是叶纤红的主意不行,而是他笨,理解不了其它的意思。 “行。”赵大成也光棍。“这次打赌我输了,要我解决什么麻烦,你随时找我。” “那就先谢谢你了。”见赵大成答应帮忙,叶纤红欣喜地说道。 于是几人又把肖家召集的几家工厂分析了一遍,分别需要招多少工人,最好怎么培训,培训多久,当然最后拿主意的是叶纤红。 为了防止遗忘,胡向阳把商量好的东西用文字记录下来,准备等一下就打电话给表哥和姑夫,把这件事完整地向他们汇报。 真正有用的时间,只剩下明天一天了,他希望叶纤红这个主意,能让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表哥肖东胜顺利上任。 从酒店出来,已是晚上七点半了,胡向阳叫赵大成自己开那辆边三轮回去,叶纤红由他自己亲自送回去。 第一百零三章看星星 两人出了酒店,也没有去找车,就这样慢悠悠地出了新河路,并肩往市中心方向走去。 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机会单独在一起,两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往前走。 时间已进入六月,天渐渐热了,今年夏天来得早,白天在大太阳下走一圈,就一身汗了。 晚上却正舒适。 初夏的晚风,从路边斜坡的龙山上,带来不知名的花草幽香,在两人的鼻端盈绕。远处是火车站,此时依然灯光璀璨,人声鼎沸,越发衬托这里的宁静和祥和。 此情此景下,叶纤红感觉自己成了情窦初开的怀春少女。 她悄悄转过脸,借着四周微弱的光线,瞥了胡向阳一眼。 见身边的男人双手叉在兜里,笔直的大长/腿朝前跨时,身子就会漫不经心地晃荡一下。头骄傲地扬着,都快仰成四十五度角了,也不怕踩空或踢到石头,忍不住微微笑了。 忽然想起两句歌词:宽厚肩膀,手指干净而修长。笑声像大海,眼神里有阳光。 当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的时候,她对异性的所有美好想像,都会变得这样的具体和细致吧。 别看胡向阳二十三了,其实就是一个大男孩,当他放下心防的时候,给人感觉特别单纯,就像前世看过某部青春电影里的男主角,自恋纯真又带着些痞痞的坏。 叶纤红很想牵起胡向阳的手,感受一下他手指的长度和手心的温度,如果指甲长了,她愿意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替他细细修剪干净。 当他疲惫的时候,就搂住他靠在自己的胸口,顺便丈量一下他的宽厚的肩膀。 这样想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心越发柔软了。 “你在看星星吗?”她停住脚步,带着笑意问道。 今天是初一,天上看不到月亮,漫天的星星反而特别明亮,在城市还没有被大规模污染前,天空一片澄净的黛青色,说不上漂亮却给人感觉深远。 “是啊!”胡向阳歪着头转过身子,脸上的表情意外地有点羞涩。 当决定送叶纤红回家时,他觉得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男人嘛,送女人回家是一种绅士风度,他一直这么认为的。 但是当两个人在马路上并排走的时候,他突然有点不知所措。 长这么大,单独跟女孩子接触的次数并不少,每次都是行色匆匆,没有什么交流。 就像高中时同学聚会,结束后每个男同学都会有送女生回家的任务,不管是骑自行车还是坐公交车送人,都没有让他感觉拘束。 唯一例外的是上次高敏瑜来虞城,像牛皮糖一样缠着自己,他不得不陪了她整整一天。 两人单独在一起时,他除了厌烦,实在找不到其它情绪。 但是今天跟叶纤红在一起,他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像是多了些莫名的情愫,心如小鹿在撞,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怎么说? 这种感觉虽然陌生却不讨厌,胡向阳很享受这一刻的安静和美好。 “没有月亮的晚上,星空确实很美!”叶纤红抬起头,望着天空感叹道:“可惜天天都在瞎忙,不知道多久没有看这片星空了——” 前世一个人在异乡生活,这种感觉,每一个在都市打拼过的人都会有,她也算是有感而发。 除了怀春的年纪,她早已不习惯一个人看星星,怕自己会忍不住对着星空流泪。 情感上的一次次不顺心,也让她忘了身边还有这些简单的美好。 “这还不容易。”胡向阳被叶纤红的话带得忘了刚才的情绪,笑着回答道:“哪天想看了,出了门抬头就能看到。” 对他这样的男孩子来说,这确实很容易,容易到只要出了门就行。 叶纤红望着胡向阳阳光俊朗的脸,突然有种独占他的冲动。 也只有在这个纯真的年代,才会有这么纯真的男孩,叶纤红真的希望他永远不要被世俗所污染。 “你不懂的。”想到以自己的出身,要得到他肯定困难重重,叶纤红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看星星还有其它说法吗?”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他不傻,相反很聪明,只是因为出身的原因,经历得少,情商才会显得一般。被叶纤红一次次打击后,他现在的眼界已比以前开阔了不少。 “当然了。”叶纤红反问道:“否则你觉得星星有什么好看的?” “呃——”胡向阳搔了搔头。 这个问题真的难住他了。 看星星嘛!就是看星星,又不是天文学家,研究这么多干什么! “不懂了吧。”叶纤红感觉胡向阳这样不设防的样子,特别容易让人亲近,“星星因为遥远,满足了我们对未知世界的一切幻想,所以看星星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明白自身的渺小。” 叶纤红原本想说,看星星是因为女孩子相信,向星星许愿就能获得爱情,所以女孩子都希望喜欢的男孩子陪自己看星星。 但是看胡向阳的样子,他应该没有真正谈过恋爱,自己何必告诉他这些哄女孩子的技巧呢? 或许是前世的经历,叶纤红更喜欢情感经历简单的男孩子,而胡向阳正好满足了她心目中理想对象的一切条件,那就让他继续这样单纯着吧! “噢。”虽然感觉叶纤红的话有些答非所问,但是他没有反驳。 星星因为遥远,满足了我们对未知世界的一切幻想,所以看星星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明白自身的渺小。 回味着这句话,胡向阳感觉叶纤红不愧是叶纤红,随便说一句话,就这么有哲理。 “走吧。”叶纤红感觉自己也是个情场白/痴,说着说着就把开始时的微妙气氛,破坏得干干净净, “嗯。”胡向阳点点头,两人继续往前走。 一声火车的长鸣突然响起,吓了他们一跳,两人停下脚步,抬头望着长长的火车咣当咣当响着,从前面横穿开过。 等火车开远,周围再次静了下来,两人面对面做了个鬼脸,忍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笑够了,叶纤红突然大喝一声:“跑。”就迈开腿,往前冲了过去。 冲到火车桥下的隧道里,没见胡向阳的身影,叶纤红回过头,见他傻傻站在原地没动,向他招了招手,嚷道:“你快点过来啊——” 胡向阳被叶纤红孩子气的行为搞懵了,直到她叫自己,才醒悟过来,连忙跑过去跟她汇合。 两人像傻/瓜一样站在那里,比幼儿园的小朋友还莫名其妙。 隧道虽然非常短,却装了一盏路灯,方便路人安全通过。 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他个子高,站在那里感觉有些压抑,似乎手一伸就能碰到头顶的水泥顶。 “你伸手试试,看能不能碰到头顶吗?”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像是突然释放了天性,想玩这些小时候大家都玩过,偏偏她被同龄人孤立,却没玩过的幼稚游戏。 “应该碰不到吧。”胡向阳仰头看了看,摇了摇头。 这方面他的直觉比较灵,隧道头顶看着矮,大概有二米六,他一米八几的个子,手臂上举最多能到二米五,差一点才能碰到。 “别光说不练,快试试看。”叶纤红不满意他只是嘴上说说,催促道。 胡向阳拗不过,只好抬起右手,尽力往上碰,还真的只差一点点。 “把脚踮起来试试——”叶纤红推了他一把,嚷道:“就差一点点了。” 胡向阳朝她翻了个白眼,无奈地身子往上一耸,指尖碰到了上面的水泥面。 “成功了——”叶纤红打了个OK的手势。 第一百零四章大肚女人 从隧道出来,前面就是公园路了,这边有路灯,行人也比较多,两人又恢复了开始时的矜持模样。 不过经过刚才一番玩闹,两人的关系显得自然亲近多了。 想着胡向阳等一下还要回家打电话,跟肖市长父子商量事情,叶纤红没有再跟他玩闹,除了偶尔交换一下眼神,只是无声地走路。 很快来到了叶纤红所在的小区门口,两人刚走进牌坊造型的入口,就看到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子向她走来,没等她反应过来,就直直地跪在她面前。 “干什么?”叶纤红被她吓了一跳,连忙后腿一步。 “叶小姐,请你行行好,离开段公子吧!”大肚女伸手来抱她的大/腿。“你看我都这个样子了,如果不嫁给他,爸妈会把我打死的。” 这番话说的情真意切,声泪俱下,把一个被欺侮的弱女子形象演得极其逼真,如果叶纤红不是当事人,说不定也被感动了。 “段公子?”叶纤红瞪大了眼睛。“如果是他把你的肚子搞大了,那你去求他才行啊!找我有什么用?” 从最初的惊惶中冷静下来,她哪里还不明白这是一个局,一个针对自己的局。 这个大肚女人,根本不可能是段俊希的女朋友。 段俊希很花心没错,但是他也是有底线的,就是从来不会跟几个女人同时搞在一起。 她记得段俊希最近一任女朋友,是酒店孟副总的女儿孟若溪,两人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 以孟副总的精明,就算再想跟段家结亲,也不会让女儿未婚就这样大着肚子,那样不但不能逼段家娶亲,只会抹黑段部/长,把他彻底惹火,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何况她跟孟若溪才碰过面,那个自以为是的女孩子,也想要自己离开段俊希。 所以这个女人只能是有人花钱雇来的,找自己的目的不用想也知道,就是最大限度地抹黑自己。 叶纤红料不到的是,对方居然这么神通广大,算准自己这个时候回来,还有胡向阳这个帅哥同行。 这个人无疑把自己恨到骨子里了,所以不但要搞臭自己,而且要让自己同时被胡向阳和段俊希厌恶,两边都不是人。 可惜这个人不了解自己跟胡向阳两人的关系,否则自己真的很难说清。 难道是杨云哲搞的鬼? 在所有认识的人里,只有这个男人才会这么恨自己? 她到现在还是搞不明白,杨云哲对自己的恨,到底从何而来,她们两人交往以来,明明吃亏的一直是她自己啊! 如果要报复,也是应该她报复他才对。 又或者是他和孟若溪联合设计了这场戏? 孟若溪对自己的恨,应该不比杨云哲少。 除了这两个人,她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对象,会这样处心积虑对付自己。 “还不是因为你,一直缠着段公子不放。”那个女人见有人围拢过来,情绪更加激动了,跪行两步要去抓叶纤红,嘴里带着明显的哭腔高声嚷道。“既然你还有别的男人,为什么两个都要霸着,求求你,把段公子还给我吧——” 路人往往是盲目的,特别是九十年代初,刚刚诞生了第一批土豪,男人有钱就变坏,有人开始学港产片里的男人,在外面包养小蜜。 大多数女人对婚外情都是深恶痛绝的,现在听到一个女孩子有了男朋友,还要勾引一个大肚女人的男朋友,她们的脸色就不好看了。 “真不要脸。”一个比叶纤红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子瞪了她一眼,啐道。 这样说的还算客气,一个人到中年的胖大妈走到叶纤红面前,目露凶光地瞪着她,似乎想代替女孩子的家长,打她一巴掌出气。 叶纤红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老百姓普遍很单纯,但是单纯到这个地步,她也是醉了。 胡向阳第一次近距离见识这种传说中的戏码,反应慢了一步,此时怕叶纤红吃亏,走过来站在她面前,伸臂护住她。 “小伙子,她的话你都听到了吧?”那个大妈见叶纤红被胡向阳挡住,脸色更加不好看了,皱起眉头教训道:“这个女孩子水性杨花,不适合做女朋友,你还是早点离开她——” “大姐,你肯定搞错了。”胡向阳咧开嘴笑了。“我是警察,她怎么可能骗得了我?再说警察办案,最讲究的是证据,她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朋友脚踩两只船?” 他的笑脸非常有亲和力的,所以一开口,就稳住了中年妇女以及其它路人的情绪。 “啊?”中年妇女一听,顿时傻眼了。她不敢相信地瞪着胡向阳。“你真的是警察?没有骗我们?” “当然了,这是我的工作证。”胡向阳从裤兜里掏出工作证,正面朝前让她们看清楚。“叶纤红是我的好朋友,她根本没有骗过我,更不会去骗别人。” 警察的形象在这个时代特别正面,胡向阳长得又这么帅, 这些路人马上相信了他的话。 “那她——”中年妇女转过身,结结巴巴地指着跪在旁边已傻了的孕妇问。 “当然是骗子,她利用你们的同情心,想陷害我的朋友。”胡向阳笑着望了孕妇一眼。“你别担心,我马上打电话叫值班室的同事来一趟,把她带到派出所——” “啊——”剧情反转得这么快,观众们都懵圈了。 “真没想到,居然有人用这种方式害人——”中年妇女仿佛梦醒了一般,喃喃自语道。 叶纤红在一边也是傻眼了。 她原本以为有人导了这么一场好戏,自己得好好跟对方斗一场,才能把脸打回去。没想到胡向阳出面后,三言二语就把麻烦解决了。 真正让她感动的是,当自己面临困局时,除了诗诗姐以外,又有一个男人愿意站在她前面,替她挡风遮雨了。 这种感觉非常好,好到她想流泪。 “谢谢你。”叶纤红望着渐渐走散的路人,强忍着流泪的冲动向他道谢。 “客气什么。”胡向阳向她扮了个鬼脸,坏笑中带着得意。“以前都是你在帮我,今天我难得利用警察的身份,为你出一次头,不值一提啊!” 第一百零五章新生 胡向阳一个电话打到赵大成那里,把情况简单跟他说了一遍,又加入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既然有人敢对叶纤红出手,还把他牵扯到里面,那他就不客气了。 这种攻击手段实在太卑鄙,叶纤红还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如果被人陷害后背上一个水性杨花的名声,那她以后怎么在虞城生存? 他以为京城大院里够复杂了,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明枪暗箭,软刀子伤人,手段无不用极。 没想到一个小县城,也有这样的高手。 如果这样的人进了大院,岂不是分分钟秒杀他这样的傻/瓜? 胡向阳最厌恶这种心思歹毒之人,也是发了狠,提醒赵大成一定要把指使人挖出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大成很快带着一个同事赶来了,把那个孕妇上了手铐,带上了警车。 孕妇这时候早已吓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求饶,称自己弄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胡向阳不为所动,如果害了人认错有用,世上就没有那么多冤死鬼了。 “你今天跟赵大成打赌时,说的麻烦,就是指这件事吧!”胡向阳送走赵大成,陪着叶纤红继续住里走的时候,突然这样问道。 在某些方面,他的感知还是非常敏锐的。 叶纤红的身世很简单,经历也不复杂,一般来说不会引起什么大的争端。 能被她这样郑重地说出来,事情应该不会小。 而现在他亲眼目睹了有人这样陷害她,应该就是她口中的麻烦事了。 “没错。”叶纤红觉得也必要再瞒他,就把自己跟杨云哲的恩恩怨怨说了出来。 为了增加可信度,她把自己被他骗被他利用的事也一件件全部吐露出来,没有一点隐瞒。 胡向阳听得很认真,虽然觉得不可思议,还是强忍着没有打断她的话。 当叶纤红说到自己刚买的裙子,被人怂恿着高价买了后,又这样被人“借”走后拿不回来,他终于动容了。 那个被人骗得团团转的小姑娘,真的是叶纤红本人吗? 不是应该反转过来,叶纤红把别人耍得没有还手之力吗? “这真的是我,当时又天真又笨的我。”见胡向阳一脸震惊望着自己,叶纤红苦笑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自己也觉得不敢相信。” 她低下头,仿佛在回忆过去,又像是在为自己开脱:“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生就聪明的人吗?” “我也不知道。”胡向阳愣了一下,然后缓缓摇头。 他是被叶纤红揭开的真/相刺激到了。 这样的人生经历,如果换成自己,不知道会不会变得很偏激很阴暗和具有攻击性。 很多人因为童年青少年时期,经历了非人的坎坷,一辈子走不出那个阴影,成为一个有报复社会倾向的犯罪分子。 偏偏现在的叶纤红,比他们都要健康和乐观。 “我就是因为被骗得狠了,才突然醒悟,所以把这些全看明白了。”叶纤红自嘲地笑道。“我相信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那些婚姻专家,往往自己得不到美满的婚姻,那些职场高手,往往一开始求职无门,被人拒绝了无数次——” “我明白你的意思。”胡向阳终于平静下来。他点点头,安慰似地望着她。“一个人经历的挫折越多,成长得越快,这是我爷爷以前告诉我的。” “对、对。”叶纤红点点头。“我想表达的,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 迎着胡向阳清澈的目光,她轻轻笑了。“当你从泥潭里爬起来的时候,意味着你已经新生了——” 叶纤红花这么长的时间,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他,其实有洗白自己的意思。 所谓洗白,就是预先向他交底,让他能接受完整的自己,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叶纤红清楚,既然自己对胡向阳动了心思,她肯定会努力尝试,去打破横在两人之间的所有障碍,而坦白这些,只是第一步。 自己最大的秘密,就是重生这件事,最大的担心也是这个,任谁在短时间内变化这么大,都会被人怀疑。 空间反而是小事,只要她不随便拿出来,就不用担心被人知道。 叶纤红需要找一个适当的时机,向她最亲近的人解释,让他们理解和接受。 她原本觉得自己这样的说词,太牵强了,胡向阳/根本不会信。 没想到他不但相信了,还主动给自己找了理由。 既然这样,她也没必要再客气,顺着他提供的梯子往下走就行了。 “看来你确实吃了不少苦。”胡向阳这样说的时候,确实有些心疼她。 自己父母是实在人,不会争利益,所以在爷爷病倒后,家族所有的资源,全部被大伯夺走了。他这个胡家的子弟,居然沦落到只能在基层警察局混,这让他如何不怨恨? 但是面对叶纤红,他觉得自己其实够幸福了,至少大多数人削尖脑袋也进不去的机关,他可以随便挑一个进去。 “习惯了。”叶纤红淡淡回答。 这是她的心里话。 无论是谁,从小到大一直被孤立,如果这时候有人肯对你好,她就会觉得非常幸运了。 即使那个人存了利用你的心思,至少也比没有人想利用你强。 叶纤红恨杨云哲,不是因为他以前占自己的便宜,这些她都可以忽略。 她恨的是自己全部都给了他,他却一转身把自己卖给了段俊希,毁了自己的一生不说,连妈妈和弟弟都早早离开了世界。 “这怎么能习惯呢?”胡向阳接受不了她这样说自己。 忽然想到以前还调查过叶纤红,知道她是母亲怀着嫁到了郑家,连亲生父亲是谁也不知道。从小就被所有人嫌弃,没有朋友,又忽然懂了她为什么能淡然地说出习惯了这三个字。 “我没事,你别为我担心了。”叶纤红反过来安慰他。 胡向阳能接受自己的一切,这比什么都让她高兴。 何况她说这些,并不需要他可怜自己。 “对了,那个杨云哲你打算怎么处理?”胡向阳忽然想到这个关键问题。 “我原本想让赵大成帮我查查,他最近干了些什么?”叶纤红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既然他现在越做越过份,我也不愿意再忍让了,如果你们审过那个孕妇,确实是他指使的,起码得拘留他几天吧?” “我明白了。”胡向阳点点头。“你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一个复读生,留下这样的案底,以后的人生就有了污点,不管上大学,还是参军入党,都会困难重重。 两人在楼下分开,各自回家。 走进自家的门,叶纤红忍不住用了握了握拳头,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今天的收获真的非常巨大,不但跟胡向阳的关系有了明显的进展,杨云哲的事也算有了个交代,最重要的是,她因为重生,一直无法自圆其说的变化,也被胡向阳接受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真想找一个人一起喝酒,把自己灌醉,庆祝自己真正的新生。 …… 第一百零六章不眠之夜(求首订) 这个晚上,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 先是孟家,当孟远航夫妇看到找上门来的警察,听说要带走女儿配合调查一件案子时,几乎立即崩溃了。 把女儿从房间叫出来,怒不可遏的孟太太顾不得外人在场,狠狠一巴掌甩到女儿脸上,脸色铁青地骂道:“叫你别动歪脑筋,是不是好好劝你都没用?那你以后就去吃牢饭吧!” 她是个个性极要强的女人,这一刻真是失望透顶了,一个女孩子有了案底,以后怎么嫁得进好人家? 想到这些年含辛茹苦培养她,没想到最后养出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帐来,早知道她这么上不了台面,当初真应该多生一个孩子,就算被计生办的人重罚,也好过现在这么绝望。 孟若溪刚出来时还想装镇定,望见屋里多了两个警察,一向温言细语的妈妈又对自己动了手,终于放声大哭。 她以为自己这一手玩得很漂亮,叶纤红此时肯定焦头烂额,被段俊希嫌弃和臭骂。没想到转折来得这么快,警察一下子查到了自己这个策划人头上。 事到临头,她才真正知道害怕。 孟远航望着女儿哭得梨花带雨,非常揪心,想过去哄她,被孟太太拖住了。“别理她,她就是欠收拾。” 等警察带了人离开,两人才面无人色地瘫倒在沙发上,相对流泪。 …… 顾建兴接到连襟电话时,也是一脸不敢置信,那个看起来一脸乖巧的外甥女,居然犯了事,被警察抓走了? 他是宋副书记的秘书,宋书记还兼着政法委书记,等于是所有警察的大/BOSS,他要打听这件事自然非常方便。 于是一个个电话打过去,了解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当有人告诉他段部/长因为这件事非常生气,在家里摔东西骂人时,他立即收了心思,不再打算过问这件事。 他是个聪明人,当一件事牵扯到那样层级的领导,后果就很难预料,他可不想把自己也搭进去。 连襟一家这一次看来是把段部/长彻底得罪了啊! 他只能暗暗为外甥女叹息,但愿这件事后,她能踏实一点,别再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 想到前几天,段部/长和杨市长放出风声,希望两家能亲上加亲,在这节骨眼上,外甥女招惹段俊希,那不是找死吗? 自己虽然是市委领导的秘书,权力却是建立在领导信任的基础上,如果有人拿他连襟家的事,找自己的麻烦,说不定他也无法轻易过关。 他这个秘书的位置,可有不少人紧紧盯着呢! …… 段部/长家里,父子俩僵坐在书房里,谁也不理谁。 虞城这座小县城实在太小了,一旦上层有什么风吹草动,很快就传遍全市了。 叶纤红在小区门口发生的事,原本不会这么快惊动段部/长。 但是当赵大成雷厉风行地审问那个孕妇,抓了孟若溪和杨云哲两个指使人之后,又打电话向段俊希核实,段部/长一家也就全部知道了。 对于儿子受到这样的牵连,段部/长夫妇也是非常无奈。 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家里的老人非常关心唯一的孙子,导致夫妻俩没办法说重话,管束自然少了些。 好在儿子虽然顽皮,却是个有小聪明的,知道小错可以犯,底线却不能过,这让他们的麻烦少了许多。 以段部/长的身份,只要儿子不触犯刑律,普通的琐碎事他都能替儿子摆平。 对儿子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太好色,小小年纪就开始跟女孩子上床,到现在二十三岁,至少已跟五六个女孩子有过长期的性关系了。 这种事情做家长的很难禁止,除了经常念叨他按时回家吃饭睡觉,把他管束在家里,不许他出去,其它真的想不出什么手段。 儿子的婚事,段部/长其实很早就有打算,就是跟好兄弟杨振华联姻。 以前两人因为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天各一方的难得见上一面,想撮合也不方便。 等杨市长调来虞城,兄弟俩在一个城市工作了,儿子却已交过几个女朋友,这让他有些心虚,不敢马上跟杨振华提这个建议,怕好兄弟看不上儿子。 事实上,杨市长一开始真的没看上段俊希。 觉得女儿这么漂亮的一朵鲜花,如果嫁给段俊希,真是插在牛粪上了。 像所有当父亲的一样,他每天忙于工作,对自己的女儿了解也不多。 大脑中对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十几岁时,那个乖巧爱撒娇的形象上。 完全不知道现在的她,已经长大成/人,在外面早已是另外一付模样了。 直到有一天,妻子给女儿整理房间时,无意中看到一张揉成一团,没有及时丢掉的纸条,看到上面大大的人流字样后,才知道女儿的生活未必那么单纯,她也不是以前那个小姑娘了。 回头又观察身边的二代,发现这些人其实大同小异,私生活都不干净。 这样一比较,他发现还是段俊希最符合他的要求。 这个兄弟的儿子,他专门找人了解过他的经历,发现他虽然很花心,性格也有点浮,但是懂得守底线,跟大院其它男孩子比起来,还算不错了。 至少他没有仗着身世,在外面跋扈嚣张、不可一世。 身边经常有这样的例子,在家人面前懂事的孩子,在外面肆无忌惮,做出人神共愤的事,不但害了自己,还坑了家人。 每每到这一步,才有人追悔莫及。 段俊希的性格,至少不会给他们引来灾祸。 这样想通后,他对段部/长联姻的计划也不抗拒了,反而主动邀请他们一家,把这件事挑明了。 两个孩子当场没有闹,回家后各自跟自己的父母冷战和对抗。 段部/长这两天软硬兼施的劝说,儿子才服了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没出去找那些狐朋狗友,他是希望儿子表现给杨市长看看,他段俊希并不是那个名声在外的花花公子。 但是当警察打电话告诉他,叶纤红被人诬陷时,段俊希坐不住了。 “你给我在家呆着。”段部/长见儿子故态复萌,生气了。“这件事警察已在处理了,需要你出什么头!” 段部/长好不容易让儿子答应婚事,自然不允许他出去见另一个女孩子,免得他头脑发热,又跟以前的女孩子来往? “爸,叶纤红跟其它女孩子不同。”段俊希解释道。 他试图让父亲明白,自己和叶纤红的关系,真的不像跟以前的女朋友一样。 两人认识时间不短了,可还是清白的。 “有什么不同,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段部/长哼了一声。“那次相亲,不是她引诱你去的?后来她家人工作的事,不是你帮人家办的?” 那件事虽然是儿子托司机出面办成的,不过他也不想想,如果没有自己点头,下面的人敢胡来? 如果一个组织部的领导,下面人都敢瞒着他办这样的事,那他的掌控力,真的出大问题了。 只有儿子这种没进机关的人,才会天真的以为瞒过自己了呢? 不过这样的女孩子更可怕,不需要付出些什么,就能把儿子迷得团团转,他应该小心预防了。 以前不在意,是因为觉得翻不起浪花。 第一百零七章招揽心思(二更) 同一时间的京城,肖东胜父子正在跟胡向阳通电话。 听他说出解决目前难题的方法,并提供了完整的操作建议,连老于世故的肖培刚也忍不住赞了一声好。 听说这个主意,又是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提出来的的,两人一阵沉默。 每个身在官场的人都知道,这里真的是全世界最复杂的地方啊!处处都是机关和陷阱,稍不小心,走错一步,就会万劫不复了。 儿子肖东胜虽然出色,但是绝对算不上顶尖,所以现在他才会这么担心,担心他不能在虞城站稳脚跟。 如果他身边有一个出色的助手,随时随地协助他解决棘手的难题,那儿子以后的路,肯定会好走得多了。 肖培刚起了招揽叶纤红的心思。 如果她第一次找到解决方法是运气的话,那再次替他们解决难题,绝不可能是运气那么简单了,她应该是个有大智慧的奇女子。 可惜儿子年纪大了,孙子也七岁了,否则娶了这样的女孩子,在事业上对儿子的帮助,远比娶个大家族的核心女子强。 不过虞城属于古越市,而古越最出名的就是师爷,如果她愿意成为儿子师爷一样的人物,替儿子出谋划策,那肖家付出多大的代价也值得。 挂了电话后,肖培刚忍不住再次提醒儿子,等到了虞城后,一定要好好结交叶纤红。 现在她跟胡向阳他们成了好友,但是这样远远不够,最好把她绑上肖家的战车,让她成为肖家最亲密的合作伙伴,一荣俱荣,休戚与共。 肖东胜自然没有意见。 这两天因为虞城的事,他做了无数功课,总觉得有很多疏漏,担心出状况。 现在有了这条实用策略,他后天的虞城之行就完美了,本来有些忐忑心情,也一下子安定下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他们一心想笼络的人,却被肖东灿看轻,在外甥胡向阳和叶纤红相互有好感的时候,做了棒打鸳鸯的恶人。 倒不是他对叶纤红有什么意见,他其实也看好叶纤红的能力。 不过大家族出来的人,骄傲在所难免,总觉得叶纤红一个没学历没背景的乡下姑娘,跟他们的差距太大,所以不适合谈感情,只能做普通朋友。 父子俩分别打电话联系那几家工厂的老板,希望他们能配合自己,提前安排招工,并进行上岗培训,顺便把叶纤红那一套上岗培训的好处分析给他们听。 肖家有关系的工厂,自然不可能是作坊式的小工厂,规模最小的企业也有上千个员工了,更不要说有一家已是集团公司,员工都上万了。 这样规模的企业,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自然不会陌生,有的甚至早已在尝试这种先进的管理方式了,对这一套懂得不比叶纤红少。肖家要求他们提前进入招聘程序,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损失,当然不会拒绝,都答应连夜准备,明天就直接安排招聘。 于是晚上十点后,在虞城能收到的所有电视台,同时跳出一条条粗体字的招聘信息,这些闪光字在屏幕底下不断重复闪过,把看得昏昏欲睡的观众一下子惊醒了。 有工厂要招工?他们立刻反应过来。 那些正在为工作发愁的人精神一振,看完信息后,连忙跳起来把身边的另一半叫醒,一起准备明天应聘要穿的衣服和其它资料。 有亲朋好友正在失业的人,则把招聘地址抄下来,打电话通知他们明天去面试,一时间虞城电话线都忙碌了无数倍。 叶纤红这时候还坐在地板上,陪小狗玩闹,电视开着,只是偶然抬头看几眼。 招聘信息出来时,她自然也看到了。 对于这种粗暴植入广告的做法,她非常无语,不过对肖家的办事效率,还是暗暗点头。 同样,这也代表着她今天说过的话,已被人不折不扣执行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自己突然成了大人物,有了呼风唤雨的能力。 叶纤红并不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人,她同样很享受这种感觉。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照例出去跑了一圈,披着一头汗回来。 最近连续锻炼,她感觉身体明显有了进步。 特别是晚上做瑜伽的时候,叶纤红的体会更深。 刚重生那会,她的身体非常僵硬,连做最基本的展臂式和前屈式也全身酸痛。 昨晚练习时,她尝试做更难的骑马式,发现能轻易完成了。 这让她很兴奋,看来重生一次,她能做完前世一直做不了的那一组高难动作了。 给自己做了份简单的早餐,吃完后/进空间看了看,见里面没什么变化,又很快出来了。 想到明天肖东胜就要来了,叶纤红打算去楼下那家服装加工店看看,自己定做的那套衣服,不知道好了没有? 以她对服装挑剔的性格,早点发现问题,还来得及改。 走进店里,再次见到那个充满谜之气质的文艺大叔。 “衣服好了吗?”叶纤红问道。 “好了。”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淡淡回答。 他正在工作的缝纫机头顶,有一根不锈钢横条,上面挂满了做好的衣服。 大叔站起来伸手在里面拨了拨,将衣服往后一推,露出她那套小西装。 用晾衣杆将衣服叉下来,递给叶纤红。 成衣跟她想像的差不多,细节处理得也还行,叶纤红把西服从衣架上取下来,往身上套去。 身上就穿了一件T恤,用来打底正好。 她最近身体略略长了点肉,特别是臀/部和腰部,是她重点锻炼的地方。可惜因为骨骼细,还是明显偏瘦,西服穿在身上,松松地并没衬出细/腰翘/臀,反倒有种前世森系女孩的清新气质。 “怎么样?”叶纤红转了转身子,问道。 “感觉单调了些。”文艺大叔没有像其它店主一样瞎夸奖,反倒很客观地说了一句。 “我也这么觉得。”叶纤红对着镜子叹了一口气。 如果平时休闲时穿,这样肯定不错了。 问题是它有特殊的用处,是当礼服穿去聚会的,那就差点味道了。 怎么解决呢?叶纤红有些挠头。 作为一个眼光挑剔的重生者,第一次参加这种重要聚会,如果连造型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她真的太失败了。 “要不要再做一件宫庭荷叶边的衬衫来搭配,这样或许不会显得单调了。”大叔忽然说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叶纤红想道。 走到放面料的地方翻了翻,想找一块适合做衬衫的面料。忽然在底下发现一匹颜色非常艳/丽的棉布,眼前一亮。 “用这块布帮我做一件衬衫吧。”叶纤红兴奋地嚷道。 “你确定?”大叔走过来,把那匹布用来拉出来,放到裁缝台上。 第一百零八章相亲事件结束(三更) 这匹布是他以前去面料市场进货的时候,一眼就相中的,没想到拿回来放到店里,居然没有人愿意用它做衣服。 这种印着大块大块橙色、暗红色、咖啡色、墨绿色花纹的波普风格面料,在欧洲和日本非常流行,没料到国内的女性却觉得它俗艳。 “确定。”叶纤红激动地说道。 “行,你有什么要求,我马上帮你做。”大叔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到了。 上次做西装,叶纤红提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要求,他以为她同样会提很多改进意见。 其实也没什么要求,就是做成普通的衬衫款式。 当然这是叶纤红的想法,在她看来,比如不要做成尖尖的大翻领,衬衫的圆摆长度,比市场上的商务款长三寸等等,这都算不得要求。 唯一算得上要求的是,做好后衣襟两侧的花纹,必须完全对称。 这可能是波普风服装比较麻烦的地方,毕竟对花纹,对裁剪要求比较高,面料损耗也比较大。 “没问题。”大叔答应得很干脆。 叶纤红也没啰嗦什么,找了把椅子坐下来,看大叔现场裁剪和拷边,很快把布料放到缝纫机上,开始缝制。 看他神色淡色地操作,带着种难以言述的节奏,就像前世看过的叫《大国工匠》的记录片,那些称得上大师的工匠们,就是这样一付举重若轻的模样,做出一件件让人惊叹的作品。 难道这个大叔真的是大隐隐于市?叶纤红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想到自己曾经计划要办家服装厂,把前世装在脑中的各种漂亮款式开发出来。 当初这样考虑,一方面是想通过办服装厂,解决棉纺厂产品的销路问题,顺便帮肖家一个忙。另一方面,也存了利用自己这个特长,赚到第一桶金的打算。 在服装行业,她毕竟是外行,没有系统学过服装设计和制作,所以只能提供款式上的想法,还需要一个动手能力强的人,帮她把想法变成实物。 而面前的大叔,似乎符合一切要求,是最理想的合作伙伴。 特别是他低调内敛的性格,更加吸引她。 想到这里,叶纤红存了招揽他的心思。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她自己这时候都是个失业者,怎么有资格收别人做小弟?如果不知天高地厚胡乱开口,只怕会给大叔留下坏印象,下次就没有机会谈合作了。 等大叔把衣服做好,略略熨烫了一下,时间才过去一个多小时。 叶纤红越发觉得大叔厉害,招揽的心思也更重了。 拿过递过来的衬衫,叶纤红直接穿在T恤外面。 还别说,这件色彩强烈到艳俗的花衬衫,穿在身上,却有种玩世不恭的野性美。 当穿上西服,衬衫只在胸口和袖子露出一部分时,感觉整个人气质大变,有种巴黎时尚女郎式的张扬美。 “很好。”大叔终于露出了笑容。“这样的打扮很衬你。” “我也这样觉得。”大叔那种直来直去的说话习惯,叶纤红很喜欢,所以也不客气地接受了赞美。 大叔这样的性格,跟身边的人都不相同,难道他是在美国长大的? 在她的印象里,只有欧美等发达国家,那样的生活环境,才能培养出这样性格的男人。 不过他的穿着风格和打扮,却有很浓的日本风格,难道他还在日本生活多年? 反正叶纤红越来越看不透他了。 付了钱后,叶纤红拿了衣服,向大叔告别。 大叔这次很难得地把她送到门口。 刚回到小区楼下,看到段俊希站在楼旁花坛边的桂花树下,似乎在等她。 “你怎么来了?”叶纤红站住脚步,神情淡淡地问道。 对段俊希,她的感情很复杂。 从内心上讲,不管他的外貌还是性格,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所以接受他追求的可能,等于零。 这一世两人相亲后,相处得还不错,他甚至帮了她一个大忙。 如果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或许因此会跟他成为好朋友。 但是那些记忆一直都在,让她难以释怀。 所以还是做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熟人吧! 偶然碰面,还能像个熟识的人一样交谈几句,这或许是两人最好的选择。 “我来看看你。”段俊希的脸色非常不自然。 他心里清楚,昨晚叶纤红碰到麻烦后,他没有出来找她,而是听从父亲的要求,整晚留在家里,这等于做出了选择。 或许叶纤红确实是不同的,比他以前认识的女孩子都出众,所以深深吸引了他。 但是父亲的话也没错,女孩子总归不是生活的全部,谈恋爱可以找自己喜欢的人,但是结婚对象,一定要找适合自己的人。 杨筱雪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她有一个当副市长的父亲,光这一点,就远远超过其它女孩子了。 自己的能力自己清楚,这辈子他不可能像父亲一样,在事业上取得成功,那么找一个能干的老婆,得到一个强有力的靠山,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想通这一点,他反而放下了烦恼。 但是他又觉得对不起叶纤红,所以趁父母去上班,偷偷出来找她。 “对不起。”这句话在喉咙里翻滚了好一会,很难说出口。 段俊希涨红着脸憋了好一会,终于说出了口。 “为什么这样说?”叶纤红有些意外。 段俊希是什么德性,她非常清楚,什么时候见他主动认过错? 何况两人认识到现在,他也没有对不起自己? “昨晚上的事,我很抱歉。”最难说的那句话出口后,后面的就顺畅了。“家里不许我出来,要我断了和所有女孩子的关系,跟杨叔叔的女儿好好相处——” 所有女孩子,自然也包括了叶纤红。 昨晚的事,他认定是孟若溪搞出来的,叶纤红受了自己的拖累。 而接受了杨筱雪,就等于背叛了叶纤红的感情,他感觉非常内疚。 “没关系的。”叶纤红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如释重负。 这个结果她其实等了很久,现在终于等到了。 不过脸上不能表现出来。 她只能一付强忍着难过的模样安慰他。 这时候她必须表现得像个被抛弃的女孩子,又必须能体谅他,给段俊希一个台阶。 如果表现得很兴奋,段俊希就算再傻,也明白了她真实的想法。 没有一个自负的男人,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万一段俊希恼羞成怒,做出其它过激的事,那就不好收场了。 “那个杨云哲和孟若溪,我会给他们一个教训。”段俊希觉得这是他必须做的,算是对辜负叶纤红的补偿。“如果你以后碰到麻烦,可以继续找我帮忙。” “嗯。”叶纤红心情复杂地点点头。“谢谢你。” 望着段俊希落漠地离开,叶纤红嘴角的笑容反而越来越大。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的笑声已控制不住了。 这次相亲事件,总算有了个完美的结局。 段俊希的离开,说明她已彻底摆脱了前世的悲剧,接下来可以安心地追求胡向阳了。 第一章初次约会(四更) 叶纤红吃晚饭的时候,接到了胡向阳打过来的电话。 “在干嘛?”他问。 昨晚两人单独行动之后,关系似乎有了微妙的变化,今天他打电话的时候,口气也随意了许多。 “吃面条。”叶纤红回答得同样很直接。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觉得胡向阳今天一口标准的京片子普通话,听起来特别悦耳。 就像前世刚到深圳,第一次听到港式普通话,她马上被那个主管迷住了,觉得男人用这种腔调说话,真是太帅了。 其实说到底,是因为那个主管颜值高,所以说什么都好听。 “晚上有没有时间?”胡向阳又问。 “干嘛?”叶纤红的心跳得有些快,她放低声音,故作无意地反问。“想请我看电影啊?” 这时候男女约会,有意思的活动和场所确实不多,叶纤红想得起的也只有看电影了。 虽然想表现得矜持一些,语气尽量娇憨甜美一些,但是习惯养成了就很难改,话出口时,有种公事公办的生硬感觉。 “如果你接受邀请,当然没问题。”胡向阳被她的大胆暗示惊住了,握着话筒沉默了一会,才说出真实目的。“我这次来虞城,没带正装过来,想请你陪我去一趟商场,买一套适合明天穿的衣服——” “哦。”原来是自作多情了,胡向阳并没有跟自己约会的意思。叶纤红老脸一红,不过她还是爽快地答应。“没问题。” 两人都是干脆利落的人,很快约好了会面的地点和时间,胡向阳这才挂了电话。 听着话筒传来嘟嘟的盲音,叶纤红举着话筒,站在那里没有动。 虽然才结束通话,她依然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这么快就跟胡向阳约上了。 难道刚才是场白日梦?胡向阳的电话,只是自己想像出来的? 叶纤红越这样想,越没有自信,搞得精神也有点恍惚。 放下话筒,站在原地用力搓了搓手,等手心滚烫了,按在脸上揉了揉脸。 皮肤很快被刺激得发光,大脑的思路也变得清晰起来,她这才放下手,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再次神经质地翻看通话记录,确定刚才真的跟胡向阳的通了电话,这才强忍着仿如要炸开来的激动心情,冲进卧室,翻箱倒柜地寻找等一下要穿的衣服。 至于吃了一半的面条,她拿进去丢在水池旁边,现在早已没了胃口。 匆匆打扮妥当,下了楼,来到约好的地点,看到胡向阳已等在那里了。 胡向阳跟往常一样,穿了件深灰色的T恤和休闲长裤,这么简单的装扮,却像穿着世上最奢华的衣服一样,让人移不开目光。 这里已是街道,身边不断有来回走动的人潮,他随意站在一角,眉眼乌黑干净,英俊的脸微微带着笑,把叶纤红的心都笑软了。 她暗里叹了口气,一个人长得好看,真是穿什么都帅。 慢慢走到他面前,抬头望着胡向阳的脸,刚刚平复下来的心,又开始怦怦乱跳。 “走吧。”见叶纤红到了,胡向阳笑着迎上来,朝她扬了扬眉。 “嗯。”叶纤红悄悄咽了口唾沫,回了个笑脸。 两人初次逛街,她的心就有些乱,脑中乱糟糟地想着,在这种公开场合,跟他保持什么样的距离,才比较合适。 以她本来的性子,恐怕直接上前挽住他的胳膊了。 毕竟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她早已是老司机了。 不过这样恐怕会吓到胡向阳,她不敢靠他太近。 也担心自己一旦跨出这一步,就会忍不住想要更多。 那样的话,两人的进展就太快了,她又不是想跟胡向阳发展成炮/友关系。 最后选择离他一步远,就这样并排往前走。 胡向阳身上有她梦想的味道,不同于段俊希那种略带阴柔的俊秀,给人感觉漂亮却缺少男人味。也不同于肖东灿那种霸道总裁式的英俊,感觉永远高高在上,无法近距离触摸。 他的五官算不上最出色,但是组合在一起,就有种独特的吸引力。 当他完全信任你后,就会像个调皮的邻家大男孩,对你完全不设防,陪你玩闹,激起女性的母性和保护欲。 当他穿上警察制服时,身上又有了军人的硬朗和挺拔,带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和禁欲/感,特别有男人味。 当然最吸引叶纤红的,是他运动男的特质。 健壮但不夸张的胴/体里,是爆发力十足的肌肉,弹/性十足的胸肌和背肌,仿佛随时会有汗迸出来。当呼吸略略急促时,腹部的六块肌肉就会有节奏地上下起伏,隔着薄薄的T恤,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怎么了?”胡向阳扭头问道。 叶纤红今天的表情怪怪的,像是丢掉了以前的淡定和从容,恢复成普通的十九岁小姑娘。 看向自己的眼神里,也多了些温度,让他又得意又有些脸热。 “没什么。”叶纤红摇摇头,故作镇定地笑了笑。 难道告诉他自己正对着他的身体发/情? 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还有这样可怕的一面,不吓死他才怪呢? “你明天穿什么?衣服准备好了吗?”胡向阳想起明天欢迎表哥的酒会,叶纤红也要参加,于是关心地问。 “我早准备好了。”叶纤红抛开乱七八糟的想法,回答道。“明天你就能见到了。” 见叶纤红不想说,胡向阳也没有再问。 说话间,已到了桃园商场。 这时候商场里国产男装品牌不多,反而是一些国外品牌,却红火得不得了。 这时候最出名的男装品牌,无疑是梦特娇了,那朵不起眼的木槿花,简直成了国民的最爱,不管是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还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都以穿这个牌子的衣服为荣。 其它如花花公子、老人头、鳄鱼等牌子,也出尽风头。 梦特娇会流行,说到底,是面料方面占了便宜。 在国内男装T恤清一色以纯棉为主的情况下,他们独特的Fil-Lumiere(亮丝)面料。不但外观、柔软度、舒适度和手/感可以跟天然丝媲美,加上清爽、不易褪色、吸水性强、永久保型等特质,令梦特娇很快横扫国内商务T恤市场。 叶纤红却不喜欢这种过份成稳的风格,拉着胡向阳来到一家叫杉杉的男装品牌店。 杉杉男装前身是甬港服装厂,八/九年才开始打造杉杉这个品牌,今年刚进入商场专柜,所以价格还没有前世那么贵。 胡向阳相信叶纤红的判断,所以跟在她身后,随她怎么选。 杉杉出自红帮裁缝之乡甬城,最擅长的自然是西服。 叶纤红根据胡向阳的肤色和气质,帮他挑了一套浅灰色的薄西服和一件淡粉色的衬衫,要他去试衣间换衣服。 第二章买衣服(五更) 等胡向阳换好衣服出来,叶纤红眼前一亮。 不管是浅色的西服,还是粉红色的衬衫,都很衬他的皮肤,把他这个阳光男,改造成一个气质出众的职场精英。 “怎么样?”胡向阳双手叉在西装裤袋里,头向上微扬,脸上带着些痞痞的笑容问道。 以前一直穿条纹或纯白的衬衫,淡粉色的还是第一次穿。虽然看起来有些脂粉气,效果却出乎意料的好,胡向阳感觉自己又变帅了一些。 心里满意得不得了,暗暗佩服叶纤红挑衣服的眼光。 看来以前真的太保守了,下次可以尝试一下其它鲜艳的颜色。 “还不错。”叶纤红走过去随手拉了拉衣领,又拉起他的手,把袖子里的衬衫全部拉出来,检查手臂的长度。 西服长短合适,做工面料颜色都不错,美中不足的就是版型不满意,不能很好地衬托胡向阳的好身材。“太宽松了,没形状,如果再修身些就好了。” “小姐,这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导购小姐听叶纤红这样贬低自家的衣服,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叶纤红瞟了她一眼,没有出声。 倒不是看不起人,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没有机会接触网络,对穿着打扮能多少了解?她是真的没兴趣跟她讨论这个问题。 伸手去脱胡向阳的西服,胡向阳乖乖地伸出手,配合她的动作。 叶纤红将西服随手丢到一边的柜台上,仔细观察他里面的衬衫,因为下摆系到了裤子里面,看起来倒还精神。 把手伸到他腋下、后背、腰部等部位,捏住衬衫布料,看衣服大了多少,顺便估算一下标准的尺寸。 袖子起码得收小一寸,形状才能出来,腰里宽得可以藏个孩子,至少得改小两个码。 这时候不管衬衫还是西服,都是宽松的商务式版型,根本还没有修身小西装的说法。 叶纤红也明白是自己要求太高了。 暗里叹了一口气。那就麻烦一点,自己动手改吧,如果找别的师傅帮忙,他们还不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想法,说不定会改得不伦不类。 胡向阳被她老实不客气地在身上捏来捏去,脸又有点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其它女孩子跟他靠近,也有过身体接触,他却不会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偏偏叶纤红不同,即使隔着衣服,碰触他身体,也有种被火点燃的火烫感觉,手碰到哪里,哪里就有一种战栗感。 这种感觉太过强烈,比脱/光衣服直接被人抚摸更要命。 胡向阳很难形容自己的感受,也很难理解,为什么这种隔靴搔/痒,也会让他这么兴奋。 难道这就像欣赏美女一样,半/遮/半/掩、含而不露,远比脱得光光的女人站在面前更刺激? 他不敢把这样的疑问表露出来,否则叶纤红当他变/态就麻烦了。 好在她总算住了手,否则继续下去,他不敢保证身体会不会起反应。 如果在公开场合激突,那他肯定没脸见人了。 “就买这一套吧。”反正还要自己动手改,叶纤红也懒得试来试去了。 胡向阳刚才对着镜子臭美的神情告诉她,他其实也是喜欢这套衣服的。 “好。”胡向阳连忙答应下来,准备去试衣间把衣服换回来。 “你怎么啦?脸这么红?”叶纤红怪异地望了他一眼,伸手去探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现在已是六月,商场的中央空调早已开了冷气,里面的温度应该正舒适。 “没什么。”胡向阳的额头被叶纤红温热的手一碰,身子一抖,不敢抬头看她的眼睛,连忙走进试衣间,呯地一声把门关上。 身边没了其它人,他的身体才放松下来。 “怎么搞的?”他暗自嘀咕,只是被叶纤红摸了一下额头而已,为什么自己的反应会这么大? 等一下怎么出去啊?他望着镜中的自己,脸已经红得非常明显了。 闭上眼睛,快速地套上自己的裤子。 站在原地默默想着家里生病的爷爷,和不把自己当亲人的大伯一家,燥热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睁开眼睛,对着镜子呼出一口气,神情已恢复了冷静。 他把衬衫脱下来,没有着急穿T恤,反而有些自恋地望着镜中的身体。 因为长期锻炼,塑身效果确实很明显,扁平的小腹上,看不到赘肉的六块腹肌,像搓衣板一样起伏明显,不必屏气使劲,也看得一清二楚。 更不要说形状完美的发达胸肌,和因为经常踢腿,变得特别明显的斜腹肌了,这样的标准身材,丝毫不输于专业的健身教练了。 “换好了没有?”叶纤红在外面等了足足五分钟,还是没见他出来,终于受不了了,催促道。 “好了。”自恋得忘了时间的胡向阳,听到叶纤红的叫声,才想起自己在里面磨蹭得有些久了,连忙应了声,套上T恤,打开门出去。 导购已开好票,等在那里了。他付了钱,拿起衣服,跟叶纤红一起走出商场。 “接下来咱们去哪里?”胡向阳完成任务,想起刚才电话里答应叶纤红的事,笑着问。“去看电影?” “下次再说吧。”叶纤红看了看手表,已七点了,也不知道小区那个做衣服的店关门了没有?“我们先去改衣服。” “改衣服?”胡向阳疑惑地问。 “跟我走就是了。”叶纤红嫌解释麻烦,带着他快步往小区方向走。“等一下我再跟你解释。” “哦。”胡向阳应了声,大长/腿迈开步子,两人一路竞走,很快到了小区。 运气不错,那间服装加工店还开着门。 叶纤红走进店里,看到帅气的大叔正拿着电熨斗在熨一件裙子,看来他是想把这条裙子的事做完再关门。 “老板,我想改点东西,能借用一下你的缝纫机吗?”叶纤红一进门就开门见山地说道。“工钱我们会付的。” 大叔抬头见是叶纤红,对她还有印象,就没有拒绝,顾自低头继续熨他的衣服,嘴里淡淡说道。“你用吧。” “谢谢。”叶纤红见他同意,把衣服从袋子里拿出来,叫胡向阳站好,拿了店里的皮尺,细细给他量尺寸。 第三章眼前一亮(一更) 这次两人靠得更近,叶纤红低头量胸围的时候,他甚至能闻到她头发的清香。 皮尺隔着薄薄的紧身T恤,轻轻划过肌肤,还在两个突起的地方摩擦了一下,胡向阳被刺激得身子一颤,几乎要叫出声来。 叶纤红没留意到这些,量完胸围,又弯腰去量腰围,身子免不了要跟他的小腹碰触。 这样几乎把胡向阳身子摸了个遍,心里对胡向阳的身体更喜欢了。 不过这个时间不适合想其它的事,她得快点量好身体,把衣服改好,免得店主人久等。 胡向阳脸绷得紧紧的,忍得五官都快要扭曲了。 他发现身体某个部位,快要失去控制,冲出束缚了。 现在是夏天,裤子这么薄,如果顶成帐篷,他肯定会成为最大的笑话了。 “好了没有?”趁叶纤红还没有注意到某个部位有变化之前,胡向阳猛地一缩身子,双手捂住裆/部,哭丧着脸问道:“我尿急,这里有卫生间吗?” 他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借尿急遁了。 “好了。”叶纤红收回皮尺,好笑地瞪了他一眼,揶揄道:“这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 又朝不远处指了指,那边有个刚建好的公厕,设施不错。 胡向阳哪里还敢多嘴,急急跑出店,找那边跑去了。 叶纤红没有理他,知道了他的尺寸后,她得抓紧时间拆线准备改衣服。 将内衬小心拆开后,叶纤红重新划了线,大刀阔斧地将多余的面料裁掉后,拿到缝纫机前坐下来,重新踩线,将西服拼接起来。 店主大叔将裙子熨好后,也不打算做别的事了,站到她旁边看她操作。 “这西服不是新买的吗?怎么也要改?”大叔看到衣服旁边还挂着吊牌,惊讶地问。 如果嫌大,为什么不买小一码?他也不明白叶纤红改衣服的目的。 “我在改衣服的版型。”叶纤红低着头解释。“商场买回的衣服太宽松了,适合长胖了的中年男人穿,年轻人这样穿不好看,所以我把它改成修身款。” “哦。”这个倒是事实,像他这样偏瘦的男人,也经常烦恼买不到适合穿的衣服。“你是想把这件男款西服,也改成你上次做的那种收腰修身西服?” 大叔非常感兴趣地搓搓手,拖了把椅子坐到她对面。 脑中想像着改好后穿在身上的形状,忽然皱起了皱眉。“男人穿得这样紧身,合身是合身了,不过会不会让人觉得怪?” “你放心,肯定不会。”叶纤红嘴里应着,手里的动作却没有减慢。“这样也说不清,等我改好了,你看它上身后的效果就知道了。” 衣服的版型,用嘴很难描述清楚。 效果怎么样?等穿上身,一看就全明白了。 大叔想想也对,就没有再出声,只是一脸认真地看着叶纤红操作。 胡向阳走进卫生间,小/便之后,充/血部位恢复了正常。 他松了一口气,对着镜子洗了把脸,整理一下仪容后回到店里,西装已做得差不多了。 “来,试试衣服。”叶纤红拿着改好的西服站起来,也没急着熨烫,想先看看尺寸是不是合适。 刚才没有征求胡向阳的意见,直接把衣服拿来改了,虽然心里有十足的把握,到底还是需要胡向阳自己看了才能有答案。 “哦。”胡向阳照旧没有异议。 看到叶纤红拿着衣服站在他面前,又想到刚才的糗事,脸色就讪讪的有点不好意思。身子站在那里没动,只是配合她伸出胳膊。 衣服改小之后,紧了许多,手很难举着伸进袖管,需要手臂后移,放到后腰部位后才勉强放了进去。 但是套上身后,略略整理了一下,整个人的形象就完全不同了。 与传统的西装相起来,改好后的西服完美勾勒出胡向阳的身材,看起来特别精神。 原本还镇定自若坐在那里的大叔,看到胡向阳穿上改良后新西服的样子,眼前一亮,倏地站起来,走到胡向阳跟前,细细打量起来。 这样改后,确实相当修身,但是也非常有美/感。 怎么说呢,就像初次看欧洲战争片,看到那些德国军官穿军大衣勒紧皮带时的感觉,那军装紧紧穿在身上,实在太惊艳了。 即使人长得一般,也会被合身的军装衬得英俊挺拔。 完全没有他担心的女性化感觉。 “还行吧?”叶纤红望了大叔一眼,故意问道。 “哪里是行,简直太帅了。”大叔一直没表情的扑克脸,此时也一脸惊讶,赞叹不已。 “再给我一点时间,把衬衫和裤子也改好。”叶纤红满意地笑了笑,转身不理两人了。 胡向阳走到试衣镜前,也被自己的样子惊住了。 原来他觉得自己只有八十分的外表,距离表哥肖东灿还有一些差距,但是现在穿上西服,把他完美的身材衬出来之后,至少为他加了十分,都要超过表哥了。 如果裤子和衬衫也改成这样,那情形—— 他担心自己太帅了,别人都不敢靠近他了。 因为每天坚持锻炼,他的身材几乎算得上完美,这是他认为自己强过表哥的地方。可惜以他的身份,不可能经常露着上半身,暴露身材给人看。 现在好了,一套改版后的衣服,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等叶纤红改好裤子和衬衫,丢给他叫他换上,胡向阳也忘了害羞了,转过身子就直接换了。 叶纤红望着他弯腰脱/裤子的背影,只着内/裤的臀/部和大/腿性/感得让人流口水。 这就是她喜欢的男人,好到她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 不管如何,自己一定要抓/住他。 叶纤红暗暗下着决心。 等胡向阳转过身,叶纤红和大叔都绷住了呼吸。 完美,实在找不出第二个词形容了。 那紧绷的大长/腿,充满极度的诱/惑力,搭配修身的衬衫,把他饱满的胸和三角形的身材诠释得更有力量美,大叔同为男人,看到这样的绝色美男,也感觉要脸红。 第四章肖市长上任(二更) 叶纤红倒是光明正大的仔细打量他,这可是他精心打造出来的美男啊! 胡向阳这次没有去照镜子,从两人的眼神里,他已知道效果了。 晚上衣服拿回家,他可以照几个小时的镜子。 他把衣服换下来,让叶纤红仔细熨烫好后,改衣服的事算是彻底完成了。 离开加工店的时候,两人要付加工费,被大叔拒绝了。 还叫她以后要改衣服,尽管过来好了,他绝不收她一分钱。 叶纤红向他道了谢。 站在小区的路口,看时间已过了九点,这时候再去看电影显然不合适了。 虽然内心很想继续跟他在一起,叶纤红却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今天第一次约会,能走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 明天肖东胜要来,胡向阳做为表弟,肯定会有很多事要做,让他早些回去休息,才是明确的选择。 叶纤红这样想着,就跟他提出分手,各自回家。 胡向阳也没有意见,把叶纤红送到楼下,提着改好的衣服,满意地回家了。 第二天下午,叶纤红在空间检查泡菜水的情况。 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凑近去闻了闻味道,已有发酵后的酸香味了。 不知道是不是在空间的缘故,它的发酵速度比她想像得要快很多。原本需要放十来天的泡菜水,现在还没到一半时间,就差不多可以放材料进去了。 想到虞城本地人和妈妈的口味,叶纤红决定做一些改进,等一下放蔬菜进去时,加些苹果和梨进去,使泡菜酸辣味少些,鲜香味更重。 苹果和梨,反正家里正好有现成的,不必专门去买了。 在空间摘了蔬菜瓜果,拿到外面清洗干净,切成小块或细长的条,盛在沥水的塑料筐里,等水干得差不多了,拿进空间,慢慢放进坛子里。 苹果和梨就简单了,刨了皮之后,随便切成块放进去就行。 看着坛子里五颜六色的食材,再放一两天,就可以吃到爽脆的泡菜了,叶纤红有种做成一件事的成就感。 合上盖子,她没有直接离开,先在空间里走了走。 空间正中央,那颗一直悬空浮着的小树,最近因为没有找到它要的食材进补,几乎没明显的变化。 叶纤红也习惯了,所以倒不会失望,走到水边洗了洗手,看到河水特别清澈,里面游来游去的鱼虾,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她怀疑空间的时间跟外面的确实不同,那些买来没多久的鱼儿,现在已明显大了一些。 看来不必等到过年,再过一两个月,就可以抓鱼来吃了。 小松狮犬这时发现了叶纤红,迈着小短腿飞快朝她冲过来,兴奋地围着她的脚打转,鼻子在她小/腿上讨好地蹭来蹭去,尾巴摇得非常欢快。 叶纤红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感觉有些欠疚。 弟弟平时放学后回村里,只有周末才会过来,家里经常没有人。她怕小狗把家里当成游乐场,所以不敢单独让它在家,大部分时间都丢在空间里。 空间地方大,不怕它撒欢搞破坏,最适合养小动物了,唯一可惜的是里面太冷清。 如果有机会,应该给它找个伴。 当然计划要养的鸡鸭和其它小动物,也得早些补充进来。 可能最近习惯了里面的环境,小狗现在被单独丢在这里,也不会一直汪汪叫了。 这么小的狗狗,其实像孩子一样,是需要人陪伴的。 她最近一直在瞎忙,疏于照顾它。 小狗并不明白她的想法,看到主人来了,只是全身心地快乐。 伸出粉红色的舌头来舔她的心,嘴里发出呜呜声,像是在向她撒娇,更像是在抱怨主人为什么不陪它。 “好吧。”叶纤红弯腰抱起它,轻轻地替它搔着痒,看它舒服得眯起了眼睛,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说道:“等店开起来了,那边有院子,你可以在外面随便玩,不必再关在空间了。” …… 和小松狮犬玩了一会,叶纤红回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调到本地台。 离参加晚上的聚会还早,叶纤红还可以再看会电视,打发一下时间。 肖市长才上任,本地台肯定会有跟他相关的新闻。 巧合的是,电视台正在放新闻,讲的正是新市长肖东胜上任的消息。 镜头里的肖东胜,看起来三十出头的样子,面目跟肖东灿很像,长得同样高大英俊,只是多了些成熟男人的稳重。站在一群身材已走样的中年男人中间,不像个官员,倒像是混娱乐圈的偶像明星。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难怪胡向阳这么帅,看来胡家肖家的基因不错,所以兄弟个个长得高,五官也都漂亮。 播报完肖市长的履历,虞城领导们的动向也就介绍完了,后面转入其它新闻。 比如今年开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成果丰硕。今天共有七家新建的工厂同时招工,大量下岗职工成功应聘。明天起他们将接受上岗培训,解决了虞城居民的就业问题等等。 接着又报导某某镇某某村,有一个好媳妇,照顾病重婆婆二十年,亲如母女等等。 叶纤红站起来,随手关了电视,这些旧闻她已没兴趣看了。 电视台能用这么长的篇幅,播报肖市长以及他身后人推出的实政,说明她们前段时间所做的努力,是成功的。 一般副市长级别的新领导上任,很少会用这么长的篇幅来报导,虞城电视台会这样做,肯定得到了负责宣传的副书记的指示。 见微知著,可以肯定这个副书记,已接纳了肖市长,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用实际行动,向他示了个好。 那些想趁肖东胜立足未稳,借下岗职工搞事情的阴谋家,在肖家出其不意地连环手段下,估计已没牌可打,只好暂时熄了心思,接受他上任的事实。 叶纤红对这些政治手段并不擅长,她唯一的强处,就是比别人多活了二十多年,见识过十年二十年后的各种经济手段,所以才能在虞城各股势力乱战的时候,用她熟悉的那一套对付他们。 既然肖市长的事已经解决了,她也可以放心了。 第五章参加酒会(三更) 看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先去洗了个澡。 在卫生间把头发吹干,她先整理头发。 从两侧各分出一缕头发,编好后用皮筋扎住,再把剩下的头发往后盘起来,用发夹别住。将两条辫子缠在盘好的头发外面,松松地垂在脑后,算是给自己做了个简单的发髻。 又拿出简陋的化妆盒,给自己化了个韩式淡妆,淡到不细看以为是素颜的裸妆。 裸妆的重点在于肤色的处理和眼眉的细节上,这些都是叶纤红擅长的。 为了不吸引眼球,力求低调,但是又不能太随便,她也算是用尽心机了。 唯一让他苦恼的是,手上的化妆品和工具太少了,有想法却没法做,否则她能把自己搞得更漂亮一点。 回到卧室,拿出准备好的衣服穿上,整个人状态立马变了。 外面已听到敲门声,是赵大成来接她了。 赵大成今天穿得很正式,短发打了摩丝后精神地立着,身上穿了套纯黑色的薄西服,系了条红色的领带,下面一又尖尖的正装黑皮鞋,看起来像要做新郎似的。 可能他经常参加那种活动,所以这样穿的时候,相当自然得体,没有一点违和感。 “准备好了没有?”赵大成望了叶纤红一眼,很绅士地问了一句。 叶纤红的样子,跟往常差别很大,漂亮、精致却不张扬,像是没有化妆,仿佛天生就该如此。 如果此时在京城,估计大多数的名媛,都要被她比下去了。 “行了。”叶纤红微笑着点点头。 赵大成也没啰嗦,陪在叶纤红身边,一起锁门下楼。 他和胡向阳都有私家车,工作后车子暂时放起来了,今天要接人,当然又重新开出来派出场了。 走到楼下,他先打开车门请叶纤红进去,再走到驾驶位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 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准备好了,就发动车子,往目的地开去。 今天这场欢迎肖市长上任的酒会,定在虞城宾馆举办。 虞城宾馆位于龙山脚下,环境幽静,风景宜人不说,酒店还在林木繁茂外,修建了几栋带院子的独立别墅,出租给有需要的顾客,方便他们举办小型宴会。 两人赶到目的地的时候,宴会似乎还没准备好。 别墅前的草坪正中心,已工字形地摆了几张自助餐用的长条桌,底下铺了金色的桌布,桌面外又围了大红色的桌裙,看起来非常喜庆。 几个男服务员把一台台不锈钢餐炉端出来,整齐排在餐桌上,下面点上固体酒精,开始加热。 又有几个穿着洁白厨师服的青年男子,端着一个个装满各种美食的不锈钢餐盘出来,放进餐炉里,等顾客来了享用。 以它们为中心的四周,错落有致的摆了几张大圆桌,同样铺了金色桌布和大红色桌裙,供来宾随意用餐。 除了工作人员,另有几个穿着正装的青年男女,在餐厅上摆放糖果和烟酒饮料,看来是肖家的亲友,专门过来帮忙的。 院子周围的香樟树上,挂了一排排彩灯和气球,用彩带连接起来,中间还挂了几盏大功率的照明灯,估计是怕晚上光线不够,预备着的。 现在已是六月中旬了,天黑得晚,即使没有灯,应该也足够吃完晚饭了。 不过饭后的应酬交际,应该会在别墅内进行。 看来自己来早了,叶纤红暗暗后悔自己经验不足。 又一想,自己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早些来不是应该的吗? 总好过姗姗来迟,在一院子来宾的注视下,狼狈地进场。 只有那些大人物,才有资格最后出场,接受众人的恭迎。 站在原地稍微等了等,赵大成已泊好车过来了。 “我们先去里面吧!胡向阳和灿哥他们早到了。”赵大成提醒道。 “好啊!”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虞城上层圈子里,她认识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能跟胡向阳他们汇合,不用一个人傻站着,当然最好了。 “这是谁啊?”叶纤红和赵大成刚走进屋,就听到有人在悄声嘀咕。 叶纤红向那边望过去,只见两个穿着纯白色吊带晚礼服的女孩子,架着腿坐在一楼靠窗的真皮沙发上,手里各端着一杯红酒,装模作样地轻轻晃着,眼睛飞快地朝她瞥了一眼。 而大厅的另一端,同样有几个男女随意坐在那边,喝着饮料,相谈甚欢,似乎是另一个小圈子。 叶纤红一个都不认识,免了打招呼的麻烦。 看来不是自己来早了,而是客人来了后,进屋休息了。 叶纤红望了赵大成一眼,见他没有替自己介绍的意思,就收回目光,跟他往楼梯口走去。 上了二楼,里面的布置更像后世有钱人家的格局,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宽大的豪华客厅,以及几间各有功能的房间。 客厅里同样坐了几个男女,看起来比楼下那些人成熟一些,打扮也大同小异,男的黑西装白衬衫,女的要么是旗袍,要么是暗色的礼服。人人手里端着酒杯,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 这种相谈甚欢的氛围,却给叶纤红一种别扭的感觉。 就像一群衣冠楚楚的上流社会精英,在参加上个世纪的沙龙聚会,人人说着没有营养的话,像一个个蹩脚的演员在演戏。 叶纤红看得尴尬症都要犯了,连忙别过脸,随赵大成来到最里面的房间前,看他轻轻敲了敲门。 门开了,站在门后的是蒋建辉。 “叶小姐来了啊!”蒋建辉一见是叶纤红,热情地把她迎进去。 “你好。”叶纤红微笑着回应,眼睛越过他朝里望去。 这是间面积不过三十平方的书房,里面坐了十几个人,胡向阳和肖东灿都在。 屋里的人听到响声,一齐朝她望来。 虽然一屋子都是外表出色的男人,叶纤红的视线还是准确地落在胡向阳身上,两人快速地交换了一下眼神,又心灵神会地避开,然后像没事人一样随意打了声招呼。 “叶小姐,快到里面坐。”肖东灿越过胡向阳和赵大成,以最热情地态度站起来,向叶纤红迎上来。 虽然不认可表弟跟叶纤红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愫,但是叶纤红的能力摆在那里,他不得不好好笼络。 他已认定她是大哥在虞城任职期时,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 第六章圈子(四更) 三个脸生的男人惊讶地望了她一眼,好像对她的年纪感到不可思议。 “叶小姐,我来给你介绍。”肖东灿以主人的身份替叶纤红介绍屋里的人。“这是我表姐夫卫瑾言,也是胡向阳的亲姐夫。这位是蒋建光,蒋建辉的亲大哥。这是温俊,我的好兄弟。” 介绍完这些人,肖东灿又转头面向屋里的人。“至于叶小姐,刚才我们已聊了很多,相信不用我再介绍了。” 今天是大哥履新的日子,也是肖家的重要日子,叶纤红算得上功臣之一,所以他才会投桃报李,将圈子里的年轻一代,正式介绍给叶纤红,算是帮她扩大人脉。 “你好。”卫瑾言第一个跟叶纤红握手。“没想到叶小姐比我想像的还要年轻,真是不简单。” “客气了。”听说他是胡向阳的亲姐夫,叶纤红偷偷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故作正经的模样,猜测这个姐夫是个老干部式的正直人,也不敢造次,同样认真的回应。 心里的疑惑也解开了,难怪胡向阳今天没来接自己,原来是他姐夫到了。 “叶小姐你好。”蒋建光的神情就随意多了,他握着她的手笑道。“你跟诗诗是好姐妹,那我们就不算外人了——” 见叶纤红疑惑地表情,旁边的蒋建辉笑着补充了一句。“诗诗姐马上就要嫁给我大哥了——” “啊——”叶纤红脸一红,她一直没有问过苏思诗的结婚对象是谁?没想到竟然是蒋家的长子。这么说来他们还真不是外人。“蒋先生你好,很荣幸认识你。” “别这么见外,叫蒋大哥。”蒋建光一脸郑重地纠正她。 “蒋大哥。”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叫了一声。 想到虞城四大家的两家就要结亲了,而且还是两家公司的当家人正式结合,看来本地的经济格局,将要发生变化了。 不过这跟她无关,蒋建光人看起来不错,第一眼给她一种老式男人的书卷气,眼神很正,说明人品也没问题。诗诗姐虽然离过一次婚,能嫁给这样一个可靠的男人,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叶小姐你好。”那个叫温俊的男孩子看起来跟段俊希差不多,五官长得很俊秀,身上却有股纨绔的气质,应该是个爱玩闹的人。 能跟肖东胜成为好兄弟,应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 “你好。”叶纤红自然不担心他会瞧上自己,所以客气地握了握手。 介绍完毕,大家坐下来继续聊天。 “叶小姐,没想到你如此多才多艺,居然对服装设计也有这么深的研究。”众人刚坐下,温俊不等其它人说话,抢先开了口。 他是自来熟的性子,贪吃爱玩爱打扮,刚来时看到胡向阳一身衣服,突然觉得自己穿得太老气了。 只是大家都是男人,他也不好意思把过多的注意放在胡向阳身上,所以一直忍着没说,现在看到叶纤红来了,他哪里还忍耐得住。 在知道胡向阳的衣服,是叶纤红亲手帮他挑的,并做了修改,他的心就心/痒痒的,想叫叶纤红帮他也做一套。 他自认长得不比胡向阳,如果穿上一套这样的衣服,肯定能收到一大/波美女递过来的秋波。 话音刚落,众人深有同感地一齐朝胡向阳望去。 以他们的身份,自然见识过国外奢侈品牌的服装,但是谁也不会真正花钱去买,毕竟这时候赚钱不容易,这些二代也不会像不会像前世那些脑残,天天在网上晒手表,坑爹坑自己。 一身修身西服的胡向阳,坐在一群同样身材绝佳的年轻人中间,简直是鹤立鸡群,要多突出就有多突出。 如果花几百块钱,就能搞到这样一套衣服,除了几个年纪相对大一点的,对打扮不是太在意,其它人谁不喜欢啊! 胡向阳见温俊他们羡慕自己的衣服,得意地站起来,解开扣子,双手抓/住西服门襟的的下摆,潇洒地往下拉了拉,然后鼻孔上翻,双手前摊,手掌朝上撩/拨地曲伸着手指,一付我就这么帅,你们不服来咬我啊的恶心表情。 这也是朋友间闹惯了的,所以耍帅动作做的如云流水,配上他本身特有的痞痞气质,更增添了许多的魅力。 “你还敢——胆子不小啊!”隔壁的赵大成先受不了了,他站起来向温俊使了个眼色,去剥胡向阳的衣服。嘴里恶狠狠地骂道:“叫你有好东西不跟兄弟分享,一个人吃独食——” 温俊也不甘示弱,扑过去去搂胡向阳的腰,连双手也一起紧紧抱住,两人一起动手,把胡向阳的西服剥了下来。 胡向阳不敢用力挣扎,怕他们不小心把新衣服扯破了,只好垂下手,任他们把西服脱了下来。 不过里面的衬衫依然是修身型的,还是闷骚的淡粉红色,配上灰色的修身西裤,依然帅瞎众人的眼。 “太过份了,里面居然穿了件颜色这么风骚的粉红色衬衫,还改了版型。”温俊一见,咬牙切齿想把胡向阳的衬衫也剥下来,一付恨不得吃了他的模样。 “哎——行了行了。”肖东灿受不了温俊的瞎胡闹。“你们适可而止啊,屋里还有女孩子呢!” 这些人里,他年纪没比胡向阳大多少,性子却古板多了,接受不了他们疯狂的举动。 温俊也反应过来,如果把胡向阳上身脱得光光的,叶纤红脸上会不好看,只好瞪了胡向阳一眼,退回到座位。 几人闹够了,重新坐了下来。 胡向阳被他们剥了西服,没有一点不高兴的意思,反而偷偷朝叶纤红打了个眼色,一付心照的模样。 见他这样耍贱,叶纤红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心里其实是喜欢死了胡向阳的这样性格,恨不得也扑过去,狠狠蹂/躏他,却不好在众人面前表露出来。 蒋建光和卫瑾言的性子就沉稳多了,虽然将他们的所有表现看在眼里,甚至叶纤红和胡向阳的互动,也没逃过他们的眼睛。 却没有说出来,只是微笑地看着。 他们已过了这个年纪,所以做不出孩子气的举动,却不讨厌他们这样亲昵的打闹。 第七章打交道(五更) “你们谁想改衣服,自己找人量好相关尺寸,把衣服交给我,我抽时间帮你们改了。”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帮这个小忙,反而暗自窃喜,没想到因为帮胡向阳打扮了一下,还能用这个跟圈子其它成员,快速建立良好的关系。 一个身份普通的女孩子,怎么才能跟那些政商二代打交道? 很多人以为拍马讨好就行,却不知道他们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的人,你拍马能拍出花来? 除非你长得特别漂亮帅气,用自己年轻漂亮的身体做代价。 其实他们跟普通人一样,也有自己的需要,只要你能拿出他们感兴趣的东西,跟他们打交道就不难了。 而叶纤红恰好有他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才能跟这些人,很快就打成一片。 不过她一个女孩子,跟他们在一起,还是感觉一些不自在。 她小声地问旁边的蒋建光:“诗诗姐怎么没来?” 一屋子的大老爷们,可以随便打打闹闹,说话肆无忌惮,荤素不忌,因为自己,让他们有了顾虑,气氛也变得微妙起来。 茶几上的烟灰盅里,还有不少烟头,估计她进来前,还有人在抽烟,看到有女孩子进来,才绅士地灭了烟。 所以她有了离开房间,让他们随便去闹的打算。 如果苏思诗来了,她就有伴了。 “她晚一点会过来。”蒋建光微笑着回答,“来前遇到一些事,急着去处理了。” 管理家族企业这么多年,他早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叶纤红刚才进来时,跟胡向阳的眼神交流,他全看在眼里。 他没想到才这么些日子,叶纤红就获得了胡向阳的青睐和好感,内心除了好奇,更多的是震惊。 跟肖东胜认识这么多年,算得上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两人依然没有培养出这种默契。 他心里清楚,这种家族子弟,都是非常骄傲的,他们陪你玩玩可以,却不会真正跟你交心。 就算是多年的老友,也永远会有隔阂存在。 他以为自己跟肖东灿,关系已经算是非常亲密了,现在看来他错了。 胡向阳和叶纤红那种心照不暄的态度,说明他们的关系,绝对比自己想像得更好。 所以对叶纤红,他越来越不敢小瞧了。 更不用说前段时间,她出谋划策,惊艳地解决了肖家面临的一系列麻烦。 这件事在小范围内传开后,更是替她蒙上了一层神奇的色彩。 以前他听兄弟提到叶纤红,只觉得她是个非常特别的人,刚才亲眼看到肖东胜大张旗鼓地介绍她,才确信她在肖家心目中有特殊的位置,难怪傲气的诗诗也要笼络她了。 既然她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跟这些世家子弟打成一片,积累下丰厚的人脉,那他蒋家自然也不能例外,一定要挤进她的朋友圈里。 作为蒋家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蒋建光的心智已渐渐成熟。这些年一直为蒋家打理生意,所以习惯性地在任何时候,都站在家族的立场,为家族盘算和谋划。 “那你们继续聊,我下去走走,顺便看看诗诗姐来了没有?”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离开书房,让男人们聊得自在一点。 看诗诗姐来了没有,自然是借口。 “也行。”肖东灿望了叶纤红一眼,马上明白了她的想法,所以没有阻拦。“要不要找个人陪你?” 在座这些人,大多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每年除了春节时,会团聚一下,平时很难聚得这么齐。 今天是个好日子,大家又难得地汇合在一起,庆祝哥哥履新,所以大家都很兴奋,肖东灿情绪也很高涨。 相对而言,叶纤红除了跟胡向阳赵大成熟悉一点,和其它人还比较陌生,她坐在这里,确实会无聊。 “不用了。”叶纤红笑着站起来摆摆手,又快速地望了胡向阳一眼,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龙山一带我比你们都熟,还怕我迷路啊——” 当然,如果胡向阳愿意陪她,自然求之不得。 不过她也明白,胡向阳离开京城,来虞城这个陌生的地方工作,最近过得很闷。 今天难得跟老朋友碰面,大家一起喝喝小酒叙叙旧情,肯定非常快活,他愿意陪自己出去,她也会选择拒绝。 大家见肖东灿和胡向阳都没有阻止,自然也不会多事,于是给面子地笑了笑,任她打开门出去。 叶纤红离开书房,没有在二楼停留,直接下楼梯来到一楼。 一楼的大客厅里,比刚才又多了几个人,可惜叶纤红还是没有看到熟人。 除了来自京城的胡向阳圈子,本地的她就跟蒋建辉苏思诗比较熟悉,当然段俊希也不算陌生,不过看情形,他跟肖家的圈子没有交集,所以没有获得邀请。 看时间,离五点还差一刻,吃晚饭还早,她打算离开别墅,到龙山附近随便走走。 “你叫叶纤红是吧?”一个瓜子脸,身材高桃,穿着纯黑色泡泡袖晚礼服的女孩子突然走过来,站在她面前。 “没错,你有什么事?”见她突然拦住自己,语气也不怎么客气,叶纤红的声音冷了下来。 “我叫杨筱雪。”女孩子仰头挺了挺胸膛,让她原本就发育得非常夸张的高耸胸脯,突出得更明显了,她双手叉在被礼服收得窄窄的腰身上,轻蔑地瞟了一眼叶纤红平坦的飞机场,得意地说道:“知道我是谁吧?” “不知道。”叶纤红快速搜了搜这个人名,完全没有印象。 不过看她年纪不大,身材却这么惹火,眉梢间还带着婚后少妇才有的肉/欲风情,肯定跟不少男人滚过床单。 “你——”这个对自己的胸特别自信的女孩子想发火,望见周围有视线扫过来,为了保持形象,只能把声音往下压了压,没好气地说道:“我是段俊希的未婚妻,他现在跟我在一起,你以后离他远一点——” “哦,你是杨市长家的大小姐——失敬失敬。”叶纤红终于想起她是谁了,原来就是前世段俊希娶的那个女人。嘴里不紧不慢地客套了一句:“既然杨小姐亲自吩咐,我以后一定不跟他单独见面。” 第八章异相(一更) 虽然非常讨厌她说话时的语气,不过叶纤红还是选择原谅她。 谁叫她及时出现,给自己理由,摆脱段俊希的纠缠呢? 说起来她跟段俊希还真是绝配,一个玩弄过不少女孩子,玩过就弃。一个跟不少男人上过床,经/验丰富。两人半斤八两,以后结婚了,谁也不吃亏。 见叶纤红知道自己的身份后,语气变得客气了,杨筱雪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了,转头瞥了走近的同伴一眼,说道:“我知道你以前跟段俊希相亲,只是为了帮家人找工作,我也不是难说话的人,这件事就不追究了——” “那就谢谢你了。”叶纤红意外地望了她一眼,真心实意地笑了笑。 在某些方面,她跟段俊希还真的很像,性格上有讨人嫌的一面,比如以自我为中心,比如嘴巴刻薄,但是又不会像孟若溪、杨云哲一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反倒保留了一些纯真。 段俊希帮家人这件事,说起来还是自己理亏,杨筱雪就算要找麻烦,她也没有办法。 能这样圆满解决,叶纤红也满足了。 下次如果跟段俊希再碰面,她就有理由避开他了。 段俊希是个聪明人,知道前因后果后,相信也不会做出让市长千金不高兴的事,再跟自己私下来往。 “行了,你走吧。”杨筱雪很满意叶纤红的态度,大度地挥挥手,一付本小姐大人大量,放你一马的神情,转身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继续跟同伴聊天去了。 见杨筱雪干脆地离开了,叶纤红无声地笑了笑,走出了别墅。 刚才她拦住自己,在知道她的身份后,还担心对方要跟自己来一场撕逼大战呢! 看来现实世界总归不像小说那样夸张,不是每个人都是极品,会因为过往的一些小事,轻易跟人结怨,然后死缠烂打。 屋子里,杨筱雪的同伴却在埋怨她:“你真无聊,跟她说这些干什么?” “怎么了?不行啊!”杨筱雪白了同伴一眼。“谁叫段俊希外面女人这么多,既然家里希望我们结婚,那他的那些旧情人,我自然得先警告一番,免得以后藕断丝连,让我丢脸。” “你自己那些男朋友,都处理好了吗?”旁边的女孩子也是嘴巴不饶人的,不客气地刺了她一句。 “宋雅丽,你什么意思!”杨筱雪怒气冲冲地问。“我招你惹你了吗?” “小声点。”那个叫宋雅丽的女孩子过来捂她的嘴。“我只是提醒你一下,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叶纤红走出别墅,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虞城宾馆附近走着,眼睛不断向四周张望。 虞城宾馆位于龙山景区的一个山岙里,这一带最大的特色,就是林木葱郁,仿佛置身于原始森林里,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满眼的绿,对着龙山深呼吸,都能感觉到新鲜的空气进入身体后的那种畅快。 如果一个人长期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就算压力再大,估计也会不知不觉中缓解了。 作为重生者,叶纤红非常清楚,这青山绿水看着不起眼,一旦失去,才会明白它有多么的珍贵。 在她的印象里,几年后,虞城引进了大量的化工企业,在北部的沿海地带,建立经济开发区,就是后来被虞城人深恶痛绝的化工园区。 虽然虞城的经济数据,因此变得非常漂亮,某些领导也借此获得了升迁,但是整个虞城北面,渐渐被有毒带恶臭的气味所笼罩。 有时候早晚出门,发现道路已被奶白色的浓雾遮住了,连五米内的人都看不清楚。 车子自然不能开了,只能在路边慢慢等,等风把雾吹散。 更可怕的是,一些以前很少听闻的恶疾,开始成为医院的常见病,有些人年纪轻轻,身体就跨掉了。 因为水土都含有微量的毒,老百姓不敢吃自己种出来的东西,只能拿去别的地方低价卖。 想活得健康一点,吃安全的食品,成了奢望。 重生后叶纤红没有想过离开虞城,像前世一样去外地打工,所以希望虞城的环境能一直这样保持下去,不被人为破坏。 站在她的立场,她肯定是反对化工行业进入虞城的。 看来自己得找机会,把这样的想法跟肖东灿他们交流一下,算是提前打预防针。 她自己人微言轻,说的话没有人会重视,如果肖东灿他们能影响到肖市长,那就好了。 叶纤红一边往前走,一边这样胡乱想着。 忽然发现前面的路口,有人挑了一担水在前面走,叶纤红好奇地走过去。 虞城早通了自来水,怎么还有人需要担水喝? 没走几十步,看到一口宽阔的井,井边还立着一块石碑,赫然写着舜井两个字。 呃,这就是舜井,虞城最有名的那口古井? 叶纤红朝前走了两步,这口井比龙王庙边上那口宽多了,也深多了,边缘砌成八边形,看起来高大上多了。 走到井的边缘,叶纤红好奇地朝井里望。 舜是几千前的人物了,它被叫做舜井,可能真的有些年代了,井壁是用一块块不太规则的青石垒成的,青石上长满了绿色的青苔,深深浅浅的非常有古意,就连井里的水,也被映出些淡淡的绿意来,仿佛是一杯刚砌好的新茶。 叶纤红俯下/身子,想去摸一摸井壁的石头,忽然身子一震,发现自己又进了空间。 怎么回事?叶纤红吃了一惊。 这里可是公共场合,怎么能随意进空间了,如果被人看到,那就麻烦了。 就在她吃惊的刹那,空间里突然涌起一阵雾状的气体,源源不断地往上飘起,然后被空间的小树吸走,小树像上次一样,又开始疯狂地抽枝长叶,原先一米左右的树身,很快长到了一米五以上。 更让叶纤红惊讶的是,她突然发现自己多了项能力。 身体在空间里,眼睛竟然能穿过空间,直接看到空间外的情景。 仿佛朝外边望的那一刻,空间成了透明的玻璃。 叶纤红把注意力移回空间,又能正常看到的空间里的情形。当她想知道空间外的情景时,只要这样想着,视线自然而然又转换到外面的世界。 太神奇了。 以后她进出空间,再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只要出去前,仔细观察一下外面有没有人就行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她在空间时,没办法移动位置,身体在哪里进入空间,出来时依然在原地。 第九章空间的来历(二更) 如果此时她能往前一步,走到舜井的上方,就能看到一幕奇异的场景。 深不见底的舜井井底,像是突然有人加了一把火,把整个井里的水都烧开了,气泡一个个不断往上冒,发出咕咕的声音,然后是蒸汽一样的浓雾往上涌,消失地某个不知名处,被空间吸取。 怎么回事?难道这口井底下也有宝贝? 叶纤红既兴奋又紧张,望着空间的小树吸收灵气,又小心地朝外望去,担心有人经过这里,看到井里的异常。 好在除了刚才的挑水人,没有其它人从这边经过。 仿佛过了很久,又好像只过去几秒,叶纤红发现空间的变化又停止了。 望着又变大了一圈的空间环境,她感觉自己都快要麻木了,说不定再这样好运几次,空间都大到可以踢足球了。 相对应的,那条河流也宽了不少,原来就不多的小鱼,感觉越来越找不到了。 看来充实空间的事要抓紧了。 叶纤红走在小树面前,下意识地伸出手,想量量它的主干现在有多粗,手依然像没有实体一样,从树里穿了过去,但是下一刻,脑后突然一阵钝痛,很快又恢复过来。 她皱了皱眉,这感觉跟第一次回家,在院子里那次一模一样。 真讨厌,这样神出鬼没的痛苦,实在太折磨人了。 正要离开空间,发现脑中已多了段记忆。 就像是被人刻在了脑海里,再也难以忘怀。 在某个云雾缭绕的山谷里,悬浮着一颗参天大树,大树的叶子仿佛是最名贵的翡翠雕刻而成,晶莹剔透,发着毫光。 每片叶子隔几秒钟,就会有一滴乳白色的液体从叶脉中渗出,慢慢滚落下来,滴入山谷,汇成了一条宽广的河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颗大树开出一朵花,渐渐地花枯萎了,底下结出一颗淡金色的果子。 果子越长越大,最后长成一颗金黄色的椭圆形果实。 某一天,树前来了一个身穿青袍的青年男子,望着树上成熟的黄金果,淡淡地笑了笑,随手摘下果子,慢慢啃食掉。最后拿着剩下的果核,自言自语道:“这个洞天小世界对我也没用,不如留给有缘人吧——” 说完,伸指随手一弹,手里的果核已穿过重重云雾和世界,不知到哪个地方了。 叶纤红精神一震,她终于知道这个空间的来历了。 从记忆中得知,原来那棵大树叫世界之树,结的果子叫黄金果。 世界之树每次只长一颗果实,它一万年一熟,是修炼者极其喜欢的灵材。吃了一颗成熟的果子,就能延长一万年的寿命。 黄金果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每个成熟的果子吃掉后,核里的种子就会发芽,然后长出一个洞天小世界。 那个前辈道法高深,经常在各个世界和空间穿梭,打破结界不费吹灰之力,什么样的星系得不到?自然对这种空间不大,培养价值不高的洞天小世界没什么兴趣,吃完果子后,就随手丢弃到了落后的地球。 叶纤红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居然成了那个有缘人。 搞清楚前因后果后,叶纤红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这运气太逆天了吧! 空间的这颗小树,居然是世界之树的幼苗,随着它的长大,空间还会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形成一个以它为中心的洞天小世界。 最神奇的是,世界之树的根须,不是生长在泥土里,而是能穿过重重虚空,扎根到某些灵气充实的星球,吸收灵气,供自己生长。 至于多余的灵气,则以液体的形式贮存起来。 难怪自己摸不到它,原来眼前的这颗树,只是它在空间的投影,真正的实体,不知道在哪个星系穿梭呢? 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得到的世界之树太小了,根系也浅,穿越不了太远的空间,所以也吸收不了多少灵气。如果它长成参天大树,说不定每一次呼吸,都会滴下不少灵液,那用不了多久,空间里就会有一条灵气浓郁的河流了。 不过又一想,如果世界之树已成长得很大了,自己未必有资格得到它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修仙者,而且他们比仙侠小说写得还要强大,叶纤红暗暗咋舌不已。 可是地球为什么没有修仙者呢?难道真的像小说写的,是因为灵气散失,所以全部离开了? 现在自己有了空间,以后能不能靠它修炼,然后像小说的女侠一样,飞天遁地,行侠仗义? 忽然想到等世界之树长大,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时间,说不定要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百万年,那时候,她的尸体恐怕也早已化成飞灰了。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沮丧起来,明明自己得到了这么牛的金手指,为什么好像没什么帮助呢? 算了,想这些做什么?她提醒自己,空间毕竟是个了不得的宝贝,就算没有其它用处,等遇到危险,用来藏人也是好的。 这样一想,心里又舒服一点了。 站在树下又仔细看了看,小树的叶子确实像翡翠,跟记忆中那颗巨大的世界之树一模一样,就是太小了,连灵液也滴不出来。 见舜井边依然没有人经过,叶纤红精神一动,离开了空间。 再次探头朝井里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井里的水跟刚才相比,似乎少了一些绿意。 但愿它不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变成了一潭死水。 她没有忘记舜井不会干涸,取之不竭的传说,如果因为自己,让它某一天出不了水,那罪过真的大了。 同样让她浮想联翩的是,地球虽然只有几千年的人类文明,看情形应该有修仙者光临过,并留下了不少宝贝,只是找不到罢了。 “小红。”叶纤红离开井边,继续朝前走,忽然听到前面有人在叫。“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晃?” “诗诗姐。”见是苏思诗,叶纤红也非常兴奋,快步迎上去挽住她的胳膊:“还不是因为你没来,我一个女孩子跟一群大老爷们没什么好聊的,只好出来找你了——” “哦。”听叶纤红这样说,苏思诗回头搂住了她的肩,笑着承诺:“那我等一会多介绍一些人给你,如果下一次再参加这样的酒会,你就不用担心找不到聊天的伴了——” “谢谢诗诗姐。”叶纤红把头靠到她的胳膊上,亲昵地道谢。 第十章各种圈子 两人回到别墅,和苏思诗先上楼找到蒋建光,然后在他的介绍下,跟主人肖东灿打了个招呼,又跟其它人都认识了一遍。 听说她是本地苏家的第二代当家人,又是蒋建光年内就要结婚的对象,还是叶纤红的好姐妹,这些人都极给面子,热情地邀请她坐下来,分别寒暄了几句。 在某些方面,苏思诗跟蒋建光很像,同样理智同样分得清轻重,知道他们会这么客气,是瞧在别人的面子上。所以聊了一会之后,她并没有一付急迫想挤进他们圈子的嘴脸,反而提出先离开,说要带叶纤红认识一些同性好友。 她非常清楚,今天跟他们认识了,并不代表被接纳了,想要让这些人真正把你当成自己人,可不是靠嘴上说说就能做到的。 圈子讲究身份和价值,你不够分量,怎么努力挤进去,都不会有人看到你。 所以她更看重跟叶纤红的关系。 叶纤红有能力有眼光,能让这些京城二代主动放下/身段来结交,建立亲密的关系,以后肯定会成为段位更高圈子的座上客,成为她也要仰望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她现在年纪还小,处在人生最低谷的阶段,自己投资得最早,以后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最丰厚。 所谓交朋友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投资,跟一个完全不对等的人做朋友,其实已不现实。 所以有人说不能门当户对,也要旗鼓相当,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还要性格上相处得来,否则这种投资就没有了意义。 最好的投资,就是不但能成为最好的朋友,又能相互从对方身上获得最大的利益。 肖东灿他们自然没有意见,反而暗暗欣赏苏思诗的性格。 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有这种好处,不会让自己感到烦。 对他们来说,最烦就是被没眼色的人缠上,说着一些自以为很高明的奉承话,完全不明白以他们层次,身边完全不缺这种马屁精。 每个从京城出来的人,最想结交的是有真本事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才,才是他们最需要的人。 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长大,即使没有机会成为家族的嫡系,内心并不缺少成为人上人的渴望。 而家族培养一个后代,最大的资源,无非是人脉和钱财,两者相辅相承。 当你拥有了这两样利器,就会发现,获得更多的钱财和人脉,也会变得更容易。 这就像滚雪球,没有资源的人就像一个小小的雪球,滚动之间,能积聚的雪并不多,而有资源的人就像一个大雪球,当它滚动时,身边积聚的雪就很恐怖了。 某个家族被人说衰败了,说到底就是人离心了,人脉越来越少。相对应的,人脉少了,替你赚钱卖命的人也少了,赚钱越来越困难,最后捉襟见肘,只剩下一个空壳子。 不管温俊也好,胡向阳也好,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获得资源不多而已。他们之所以离开老家来到虞城这样的小地方,目的很简单,就是利用肖东胜来虞城任职的机会,寻找自己的人脉。 目前来说,这些人已成为了一个小圈子,中心当然是肖东灿。 至少到目前来说,这个圈子就是肖家为肖东胜来虞城工作,特意搭建起来的,把肖家和虞城的年轻一代,揉合在一起,抱团组成一个新的圈子。 但是圈子的成员,又会以自己为中心,另外建人脉圈,像胡向阳,除了旧有的死党赵大成,还会跟小方等本地年轻人交好,组建新的人脉。 至于这些成员,最后成为外围成员,还是核心成员,还有待考察和磨合。 认识叶纤红是个意外,他开始只当她是个有趣的人,又对肖家有恩,所以抛开她的身世,愿意跟他平等结交,说到底是一种抬举。 后来见识了她的能力,又看到了她身边的苏思诗,想法又变了。 肖家有蒋家这个地头蛇的支持,胡向阳其实也希望能跟苏家这样的本地富豪,建立良好的关系,所以看到叶纤红跟苏思诗关系亲密,他也是乐见其成的。 跟叶纤红的感情方面,他一直处于这种纠结矛盾中。 表哥肖东灿说的没错,两人的地位差得太远了,如果勉强在一起,很难得到家族以及京城朋友圈的接受和祝福。 但是随着了解的加深,他发现自己越来越被她吸引。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如果一定要他表达出来,应该是一种性格上的相互吸引。 特别是高敏瑜来找过他之后,有了对比,他越发觉得跟叶纤红在一起,才能让自己内心真正快乐。 所以他听从内心的召唤,不再压抑自己的感情,跟她开始正常地来往。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选择低调,暂时不在朋友圈公开他们的关系。 苏思诗虽然朋友不少,但是苏家起于微末,真正高层次的人接触得并不多,更不用说出现在一个副市长的私人宴会上。 两人下了楼,来到大厅一角,把自己关系比较亲近的三个女孩子介绍给叶纤红认识。 这三个都是虞城本地的富二代,二女一男,年纪都在三十左右,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阶段。 见苏思诗认真地把叶纤红介绍给她们,她们表现得还算客气。 不过叶纤红看得出来,自己这套精心准备的衣服,并没有入他们的眼,被她们看成乡下土包子了,更何况她确实没有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身份。 在那边坐着聊了几句,两人就离开了。 “小红,她们这种人就是这种德性,你别在意。”两人走出大厅,来到院子的一个角落,苏思诗有些抱歉地说道。 她原本想帮叶纤红开阔一下人脉,没想到对方只认衣衫不认人,看不上叶纤红。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摇摇头。“我跟她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没兴趣认识我也很正常。” 那几个人应该像段俊希一样,有家人在政府机关担任高官,所以有种高人一等的傲气,即使苏思诗代表的是苏家,她们也一付高高在上的态度,似乎跟她交朋友,也是看得起她。 不过叶纤红能理解,她们之所以愿意折节下交,跟诗诗姐相处愉快,无非是看中苏家的钱。不管是一起逛街,还是去吃喝玩乐,能白吃白拿 她的,谁会拒绝啊! 但是苏思诗介绍叶纤红这样的土包子,进入她们的圈子,她们就未必高兴了。 因为叶纤红身上,没有她们想要的东西。 现在是九十年代初,还没到唯GDP论英雄的年代,所以商人的地位,还没有那么高。 在这些二代的眼里,所谓有钱人,就是为他们吃喝买单的佣人而已。 等到九十年代末,经济发生危机,大量的国企倒闭,商人的地位才越来越高。为了解决就业问题,那些当官的为了拉投资,把商人的地位越捧越高,就怕他们一生气,跑到别的城市去投资了。 像苏思诗这样虞城数一数二的大商人,就算市领导见了,也得捧着奉承。 “我也觉得跟她们聊不到一块。”苏思诗认同地点点头。“不过为了生意,还是得跟经常跟打交道。” “我明白,你现在扛着的是整个苏家,所以担子重,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已。”叶纤红挽住苏思诗的胳膊。“不像我,跟谁在一起舒服,就跟谁在一块,懒得别招人烦、也不让别人烦我。” 有一句话她没说,诗诗姐虽然表面风光,其实日子过得并没有她想像得那么好。 特别是私生活,可能都被各种应酬占据了,没有多少时间给自己。 第十一章肖市长(四更) 两人站在门口的角落,随意聊了一阵,说话间,看到院子里的自助餐席,已摆放妥当。服务员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分成二排站在那里,就等客人到齐,吩咐他们开席了。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五点半。 肚子虽然并不饿,但是远处食物的香味不断飘过来,钻进鼻孔,勾起她对美食的欲望。 “时间差不多了吧!主人怎么还不出现?”叶纤红朝院子门口望了一眼,小声嘀咕道。 “你饿了啊?”苏思诗扭头望了她一眼,好笑地问。 “那倒没有。”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缩了缩鼻子,对着院子中心的长条桌做了个鬼脸。“就是那些香味老往鼻孔里钻——” “哈哈——”苏思诗被叶纤红的搞怪表情逗笑了。“要不我们去楼上吧,你看就我们俩站在美食边上,万一被人看到你流口水的模样,那就难为情了——” “你才会对着食物流口水呢!”叶纤红去掐苏思诗的后腰,嘴里小声地跟苏思诗闹。 玩笑归玩笑,她们还是决定上楼去跟胡向阳他们汇合,毕竟大家是一个圈子里的,单独活动不合适。 正要离开院子,忽然听到院子门口,传来一阵说话声。 两人一齐抬头,看到院子外的青石路上,走过来十几来个着正装的男女,他们一边走一边聊着什么,气势很足,一看就是大领导。 叶纤红注意到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帅气男人,就是肖东胜,心里松了一口气。 今天这场聚会的主人到了,晚宴终于就要开始了。 跟电视里看到的形象相比,现实中的肖市长看起来更加年轻俊朗,短发精神地立着,皮肤又非常白净有光泽,有种古代书生的书卷气,又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特别有艺术家气质。 虽然这么多人一起说笑着走过来,但是每个人的视线都会情不自禁地聚焦到他身上,就像一个发光体,自然而然成了中心,大家下意识地就会忽视其它人。 转头见苏思诗也目不转睛地望着肖东胜,忍不住轻轻捅了捅她的腰,吃吃笑道:“这个肖副市长是不是比你家的建光哥哥还要帅?看你一付吃人的模样,不会是春/心萌动了吧——” “谁动春/心了?不会是你自己吧!”苏思诗白了她一眼。“小小年纪就说这种荤话,也不怕难为情——” 恼羞成怒的想动手,又想到院子里这么多人,特别是肖市长他们进来后,屋里的男男女女全部迎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会闹笑话,只好住了口。 肖市长在一个中年男人的介绍下,跟那些迎上来的人握了握手,然后在他们的簇拥下,朝屋里走去,她们两个站在角落,没人注意到她们。 两人悄悄互望一眼,像捣蛋没被抓住的孩子一样,捂嘴吃吃地笑了。 苏思诗感觉跟叶纤红在一起时,特别放松和自在,就像自己在这一刻,成了孩子,可以肆无忌惮地跟她胡闹,忍不住想,或许这就是她特别喜欢跟叶纤红在一起的原因吧! “我们也进去吧。”好一会苏思诗才止住笑,悄声对叶纤红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两人闹归闹,应该遵守的礼仪还是不能丢掉。 现在围在肖市长身边的男女,大多是官场上的大人物或是他们的子弟,她们两个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商人,暂时还没资格往前凑。 所以只要站在远处,当好背景就行,别人笑就跟着笑,别人拍手就跟着拍手。 胡向阳他们早就从楼上下来了,此时陪在肖市长的身边,肖市长在身边的中年男人替他介绍完来宾后,又把京城来的子弟介绍给他们。 一大堆人握着手,说着客套话,场面热烈而融洽。 叶纤红猜测那个中年男人,是秘书或者办公室副主任一类的角色,是市里安排专门为肖市长服务的大管家。 等寒暄得差不多了,肖东灿忽然在哥哥耳边悄悄说了一句,然后从人群里走出来,来到叶纤红两人面前,笑着说道:“叶小姐,苏小姐,我介绍我哥给你们认识。” 众目睽睽之下,两人只能微笑着说好,跟他一起走到肖市长面前。 “叶小姐你好。”肖东胜从弟弟离开时,就已把注意力转移到那边,看到两人走过来,不等弟弟开口,就先握住叶纤红的手,声音不自觉地有点拔高了:“早就想见你一面,今天总算如愿以偿了——” 他的语气有些激动,不过职业素养让他很好地控制了情绪,所以脸上看起来依然很平静。 “肖市长客气了。”叶纤红对官场那一套并不熟悉,抱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微笑着回应。“您是虞城新来的父母官,有机会结识您,是我的荣幸。” “好,好。”肖东胜笑了。“那以后就多多亲近,你是向阳的好朋友,以后跟他一起多来家里坐坐。” 这种场合不适宜说过份亲近的话,他只能点到即止。 又望向苏思诗,脸上的笑容就自然多了。“苏小姐你好,感谢你大驾光临,来参加这次聚会——” “哪里?”苏思诗应付这种场面,无疑比叶纤红老到多了。“还要感谢您的盛情邀请,让我有机会认识这么多青年才俊,这都是托您这个父母官的福啊——” 两人打着哈哈,说了几句场面话,才松开手。 肖东灿有些奇怪地望着哥哥,叶纤红是有些能力,但是哥哥的姿态放得也太低了吧! 刚才介绍到其它人时,哥哥的表现就随意多了。 把京城子弟的含蓄和矜持,又带着点亲和力的形象,塑造得非常完美。 说到底,他们因为出身,都是眼高于顶的,看起来对谁都很热情,其实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客气。 包括跟苏思诗说话时,同样是没有营养的官话。 胡向阳悄悄走近叶纤红,两人心照不宣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又像没事人一样,各自跟身边的人聊天。 介绍完来宾,肖东灿打了个手势,早已严阵以待的服务员托着酒水走过来,递到每位的手中。 肖东胜举起手中的酒杯,说了几句表示感谢的场面话,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宣布晚宴开始,大家随意。 第十二章小风波(五更) 于是众人来到院子里。 这时候太阳还没落山,阳光依然灿烂,不过西边高大的龙山,把院子里的阳光全遮挡住了。院子边又种满花草树木,甚至闻得到花的清香,在这里用餐,感觉比在室内用餐更清雅。 在院子里办自助餐的主意,是肖东灿提出来的,他出过国,看过欧洲人在院子里办沙龙的场景,觉得这样比较有酒会的气氛。 选择自助餐,也是同样的原因,在他看来,酒会的主要作用是交际,不是大吃大喝,何况大多数女宾穿着礼服,也不适合多吃,用自助餐就比较随意。 有同样观念的人还真不是少数,叶纤红看到大多数人穿着得体礼服的女孩子,只是夹了一点点食物意思一下,好像对食物不感兴趣。 见这些人装模作样地磨蹭,叶纤红没有客气,在台子上拿了盘子,去挑食物了。 因为拿的食物比较多,为了不被人当怪物看,叶纤红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用餐,吃的也比较斯文。 苏思诗拿好食物后,也走到她身边坐下来,看到叶纤红面前放了两只盘子,一只装了二十几只大河虾和十来只扇贝粉丝,另一只装了牛肉酱排等肉食,不由笑了。 全场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她敢这么率真,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连她自己也不能免俗,装腔作势地只夹了几样甜点。 她这样做,无非是怕牛肉鸡肉吃了会塞牙,鱼虾吃了后会留腥味,加了蒜的更是不敢碰,怕跟人说话一股味道,只有西点最安全了。 叶纤红望了苏思诗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其实也不能怪她们,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助餐也好,酒会也好,都是新鲜事物,以前只有在电影里见到过,改革开放后,大家条件好了,也开了洋荤,不过经历得少,缺少自信,所以放不开,就怕自己失礼。 叶纤红前世吃得多了,又没有打算在这里认识新朋友,所以才放得开。 至于口腔有异味,吃完后去一趟卫生间,漱漱口就行了,再不行就嚼几片口香糖,反正她口袋就放了两包。 出来吃个饭,都怕这怕那的,这不是因噎废食吗? 她已重生一次,很多事看开了,不愿意像前世一样,活得那么累。 而胡向阳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孩子,现在连吃东西的时间也没有,不时有人端着酒杯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不得不挤出笑脸应付。 是男的还好,说上几句,碰个杯喝口酒就完事了,那些女孩子却不肯这样放过他们,一旦缠上后,身体就主动靠过去,仿佛不占点便宜,不让人误会一下,就不放他们离开。 其中胡向阳和肖东胜身边的女孩子特别多,大概两人长得最帅,又值适婚年龄,所以最招蜂引蝶。 “小红,你怎么还吃得下?”苏思诗见叶纤红只顾吃东西,没看到胡向阳身边那个女孩子,都快要扑到他身上了,忍不住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叶纤红,向她使了个眼色,小声叫道。 作为过来人,叶纤红跟胡向阳互有好感的苗头,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可胡向阳是京城人,长得又这么帅,都这个时候了,叶纤红还大大咧咧,仿佛什么都没看到,她真的为好姐妹担心,怕她最后被辜负,受到伤害。 “为什么吃不下?”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如果这点姿色的女人,也能把他的魂勾走,这样的男人,我要他干什么?” 这倒不是她嘴硬,那一幕叶纤红早就看到了,不过她没放在心上。 以胡向阳的条件,被女人盯上实在太正常了。 不过她相信胡向阳,认定他不是那种随便的男人,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来虞城干什么?,在京城做他的二代,天天花天酒地不是更好? “死鸭子嘴硬。”苏思诗撇撇嘴,认定叶纤红在硬撑。 她才不相信叶纤红小小年纪,就能把感情看得这么透彻。 “我是说真的。”叶纤红放下筷子,剥了一只虾放进嘴里。“男人如果要变坏,怎么管得住,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可靠的人。不要等嫁过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问题再去管。” “说的你好像很有经验似的。”苏思诗见她一本正经地样子,忍不住气乐了。 她承认叶纤红很聪明,在某些方面也很有天赋,但是男女之事,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能懂多少? 最多是看过一些书,把上面的理论拿出来现学现卖。 如果这些理论有用,世上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等她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会明白这个道理了。 “你别光说我,围在姐夫身边的美女也不少——”叶纤红注意到蒋建光身边也多了个妖/艳的少妇,此时正对着他放电。 苏思诗转过头,关注地望着男朋友身边的女人。 那人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衣服穿得很暴露,最让人讨厌的是,说话就说话,她偏偏每句话都拉着长音,身子还扭个不停,时不时地拿胸去蹭蒋建光的胳膊。 “贱人。”苏思诗气得小声骂了一句。 她是要强的人,就算再气恼,也不会在这种公开场去跟女人撕破脸,让男友下不了台,成/人别人的笑柄。 男人的面子不能丢,丢了就再也捡不起来了,苏思诗从小就受这样的教育,所以就算再不甘心,她也得忍下来。 就在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一声啊的惊叫打破了现场的气氛。 两人一齐转头,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西裤的高挑女孩子,面无表情地走到一个男孩子身后,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将一杯红酒淋在他头上。 西装女孩淋完酒,冷冷地望了男孩子一眼,拿着空酒杯回到座位,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吃东西。 她面前的盘子上,也放了各种各样的吃食,数量一点不比叶纤红拿得少。 “厉害。”苏思诗暗暗握了握拳头,解气地说道。 虽然明知道这些男人,是在逢场作戏,未必会跟旁边的女人发生点什么。 没看到没关系,当面看到了,那滋味真的不好受。 她也很想像那个女孩子一样,在那个狐狸精的脸上泼一杯酒,却没有这个勇气。 叶纤红望着那个被淋酒的男孩子,记得他叫温俊,是肖东灿的好兄弟,没想到他也是个渣男。 刚才温俊跟身边的女孩子,聊得忘乎所以,脸靠得那么近,都差不多要亲上了,难怪西服女孩会大怒。 温俊被人淋了酒,一时有点懵,等酒从头发上滴下来,落在西服上,才匆忙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 恼怒地朝西装女孩瞪过去,似乎想扳回些面子,但是西服女孩似乎未卜先知,此时屁/股朝他坐在那里,根本不给他发作的机会。这让他的一拳砸到空气里,非常难受。 旁边的肖东灿看到了,连忙从服务员手里拿了块口布,递到温俊手里,让他擦头发,嘴里小声地埋怨着。 因为两人靠得近,说话声音比较轻,别人也听不到。 至于引起西装女孩怒火的那个女孩子,此时彻底傻了。 她也算是家里娇纵着长大的,平时也这样对付过追求她的男孩子,可是今天在座的大多非富即贵,借她几个胆子,也不敢这么放肆。 刚才她打听过,这个叫温俊的男孩子,是粤省某大家族的子弟,有长辈在省里当高官,他本人还没结婚,是个值钱的金龟婿。而她也来自粤省,所以很快盯上了他,希望能跟他擦出点火花。 但是很显然,盯上他的女孩子不止她一个,那个敢当众泼酒的女孩子,肯定也是其中之一。 她敢这样做,显然不怕温俊翻脸,所以她的身份肯定也不低,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想到这里,她讪讪地笑了笑,在众人把注意力集中在温俊的时候,悄悄地离开了。 第十三章一见如故(一更) 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胡向阳他们几个总算恢复了自由,没有女孩子敢继续明目张胆地勾引了。 “我能坐这里吗?”叶纤红此时正把注意力放到胡向阳他们那边,看他开始去院子中间的食物区拿食物了,放下心来,忽然听到身边有人问道。 “当然可以。”她下意识地回答。 一扭头,看到刚才那个在温俊头上泼酒的西装女孩,就站在她旁边,对着她笑了笑,然后坐了下来。 “是你啊?”叶纤红吃了一惊,脸上却神色不变,并回了个笑脸。 这个女孩子不是脾气很大吗?怎么主动找上自己了,还笑得这么亲切? “就是我。”见叶纤红没有惊讶的意思,西装女孩对着她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刚才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那倒没有。”叶纤红也算阅人无数了,自然不会被她的表面所迷惑。“我胆子很大的。” “那就好。”西装女孩见叶纤红的和善不像是装出来的,似乎真的不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脸色的表情更柔和了。“有人说我是疯女人,我担心你也会这么想。” “怎么会?”叶纤红听她这样说自己,心里有些不好受,正色道。“同为女人,我也讨厌男人三心二意。估计你刚才的行为,很多女同胞在暗里叫好呢?只是她们胆子小,不敢像你这样做而已——” 说完,意有所指地望了苏思诗一眼。 苏思诗回了叶纤红一个白眼。 “就是,我最受不了那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臭男人,见一个灭一个。”西装女孩装出一付恶狠狠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说道。 “女侠。”叶纤红对着她竖了竖大拇指,笑道。 “哈——”西装女孩开心地笑起来。 叶纤红一下子喜欢上她了。 这个女孩子不矫情,不做作,不虚伪,有种男孩子般的爽朗,感觉特别有亲和力。 苏思诗看两人疯疯颠颠的样子,用手肘撞了叶纤红一下,要她注意场合,别做出让人笑话的事。 “没事的,诗诗姐。”叶纤红上半身靠过去,在她身上蹭了蹭,安抚地说道。 她心情好的时候,喜欢粘着一个人,苏思诗平时像个大姐姐,无疑是值得她信任的人。 而这个女孩子,性格单纯,还有点冒失,却是个是个容易相处的人。 “你心里有数就好。”苏思诗也没有再劝。 苏思诗这样做,除了担心叶纤红失礼外,更多是她们刚一见面,就一见如故,聊得这么开心,自己有种被冷落的感觉,心里不大舒服。 叶纤红亲热地行动,等于明确告诉她,自己才是她最重要的朋友,所以她的心一下子暖了起来。 “听说那个帅哥的西服是你做的?”西装女孩没有发现她们两人的小动作,忽然指了指胡向阳问道。 “不是我做的,商场买的。”叶纤红摇摇头。“我只是帮他改了一下版型。” “那也很厉害了。”西装女孩自来熟地拍了拍叶纤红的肩。“我刚才一看到,就觉得特别好看,问了别人,才知道是你改的,所以想跟你认识一下——” “哦。”叶纤红点点头。 难怪。 自己跟她素不相识,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她不去跟虞城那些名媛拉关系,偏偏找上了自己,原来是看上了自己改衣服的能力? “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章诗萍,在虞城开了家服装厂。”女孩子放下筷子,向叶纤红伸出手。“因为没经验,生意不怎么好,希望有机会向你请教一下——” “客气了,章小姐。”叶纤红也回应地伸出手,跟她握住。“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对了,我叫叶纤红,这位是我的好姐妹诗诗姐,姓苏名思诗。” “叶小姐好,苏小姐好。”章诗萍热络地叫道。 三人算是正式认识了。 一聊到衣服,女人之间的话就说不完了,连蒋建光什么时候过来,坐到苏思诗的旁边,她们也忽略了。 苏思诗望了蒋建光一眼,没有说什么。 本来她觉得男人逢场作戏难免,只要不背叛感情就行,刚才章诗萍的一番话,却让她明白女人有时候也不能太含蓄。 所以这时候她才会甩脸色给他看。 男人有时候确实很贱,明知道可以拒绝,偏偏一付抹不开脸的模样,享受被女人簇拥。 直到后院起火,才清醒过来,老老实实地回家陪家人。 蒋建光大概也感受到了苏思诗的心思,嘴上没有说什么,只是去拿了些她平时爱吃的食物,小心放到她面前,一付赔罪的模样。 苏思诗哼了一声,脸色虽然没有好转,却夹起一块食物放进嘴里,算是原谅了他。 叶纤红在旁边看苏思诗没骨气的模样,偷偷做了个鬼脸,让苏思诗红了脸。 胡向阳没有过来陪叶纤红,他现在进了机关,需要认识更多的人,表哥把他拉在身边,就是要帮他开拓人脉,他不能拒绝表哥的好意。 跟叶纤红在一起的机会多的是,相信她也不会怪自己。 吃完饭后,三人不好意思马上告辞离开,就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继续聊天。 今天叶纤红穿了套日式的棉麻小西装,在一群礼服中间,看起来非常低调不起眼,但是看得久了,却有种特殊的魅力。 章诗萍虽然说自己的服装厂生意不好,好歹是做这一行的,还是看出了衣服的不凡。 听说这也是叶纤红自己设计的,她结交的心思更重了。 “等一下结束后,你们还有事吗?”章诗萍问道。 “为什么问这个?”苏思诗奇怪地问。 “如果你们没事,我们找个地方继续聊。”章诗萍伸手搂住叶纤红的脖子,亲热地说道。“我请你们喝酒怎么样?” 她看出叶纤红也不讨厌自己,所以想趁热打铁,跟她拉近关系,自己就有理由把她拐到厂里,让她帮自己设计一些衣服款式。 “我们今天才认识吧?你怎么一付恨不得跟我二十四小时粘在一起的模样,这进展得是不是太快了?”叶纤红把她的手从脖子上拿下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 “进展太快了?”章诗萍吃吃笑道。“我还真恨不得今晚跟你一起睡呢?” “你走开,我喜欢帅哥,不喜欢女人。”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 “我也喜欢帅哥。”章诗萍望了望好像傻掉了的苏思诗一眼,咯咯笑着抱住叶纤红的胳膊。“要不我们结拜吧,结成好姐妹——” 呃?这思维跳得也太快了吧! 只有武侠小说里,那些侠客一见如故,才会马上结为兄弟。 这个女人不会是个武侠迷,把自己当成女侠了,所以刚才才会在男人头上泼酒,要跟自己结拜吧! 第十四章去工厂(二更) 经过一番交谈,叶纤红才知道章诗萍是香港人,父亲还是当地有名的富商,家族以经营服装、餐饮为主。 鹏城建特区后,章家又过江来投资,在宝安开了一家大型制衣厂,专门为欧洲某些品牌做代加工。 不久后,又到罗湖开了家美食茶楼,生意非常兴旺。 章诗萍有这样的父亲,照理讲完全可以过富家小姐的生活。可惜章爸是个渣男,娶了章妈后,因为生了两个女儿,就找借口娶了个小老婆,外面还养了不少红颜知已。 小妈倒是争气,嫁过来后就给他生了两个双胞胎儿子,所以非常受宠,家里的财政大权,全被小妈抓在手里。 家里开在鹏城的工厂,当然也是小妈负责在经营。 章诗萍毕业后/进工厂,小妈安排她在办公室当普通文员。 为了怕章诗萍打工厂的主意,小妈和两个弟弟防得很严,每当她跟某个同事关系好一点,他们就会把同事调到别的部门,不让她在厂里有任何人脉。 章诗萍上了两年班,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离开工厂,打算到别的地方找机会。 章妈的藉贯在越州虞城市,老家还有一些亲戚,就想着回祖地找机会,担心留下女儿一个人吃亏,跟她商量后,打算一起过去,于是找到老公,要他拿出一些钱来给女儿创业。 章爸虽然不喜欢章妈母女,起码的底线还是有的,不会完全不管不顾。她们母女愿意离开香港回内地,他也巴不得她们走得远远的,于是给了章妈一笔启动资金,就什么也不管了。 母女俩来到虞城后,因为最熟悉的还是制衣行业,就开了家服装厂。 因为没有国外的路子,不像鹏城的工厂,能接到国外的订单,母女俩没办法,最后决定自创品牌,从头做起。 很多事情看着容易操作难,两人把工厂建起来后,设计了香港那边流行的款式,在江浙省周围的大城市租柜台销售。 但是一年多过去了,生意一直没有起色,虽然不至于经营不下去,想赚钱却非常难。 章爸知道她们的情况后,不但没有帮忙,反而叫她别做了,早点找个男人嫁了。 后来又给女儿介绍对象,要她嫁给鹏城某个官二代,那个男人就叫温俊。 对于章诗萍的处境,叶纤红也是爱莫能助,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一个外人,也很难插上手。 不过心还是软了下来,最终拗不过章诗萍的心意,酒宴散场后,跟她一起走了。 苏思诗因为还有事,没有跟她们一起走。 坐进章诗萍的车里,叶纤红确定了自己的猜测,这个看起来疯疯颠颠、毫无心机的女孩子,其实并不是头脑简单的人,而是个有自己一套想法,并会一直去努力的人。 说好一起去喝酒的,车子却兜兜转转地开出城区,往北面而去。 “你打算带我哪里?”叶纤红虽然不担心安全问题,却怕她任性,带自己去乱七八糟的地方。 这时候贫富分化已经开始明显,社会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谣言,什么某个有钱或有权的人在别墅办换/妻俱乐部、开天体派对什么的,几十个男男女女脱得光光的乱搞,还传的有鼻子有眼,似乎有人在场,亲眼见到过。 其夸张程度虽然比不上后世谣传的海天盛筵、三亚游艇派对,大众却相信确有其事。 叶纤红清楚,这些都不可能真正发生的。 或许个别人突上高位,私欲膨/胀,私生活会比较混乱,但是一个人能坐上那种位置,肯定不是傻/瓜,所以绝对不会向外公开自己的隐私,更不会邀请一群人参加。 不管是有正面形象的政府官员,还是有头有脸的商人,如果参加这样的活动,就等于被人捏住了把柄,他以后哪里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更何况国人讲究的是低调,财都不能露白,某某人跟某某人睡了,会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 除非他打算跑去国外,不在国内混了。 反倒是一些档次比较低的酒吧之类,反倒会发生类似的事,主要是老板因为生意不好,想走偏门捞些钱,于是搞一些低俗的活动,但是往往适得其反,酒吧做不长久。 当然也有一些公共场合治安不好,比如某个混黑道的人,多喝了些酒,以为自己天下第一,做出强迫女孩子当众脱衣服之类的事。 叶纤红知道现在还是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她只要尽量避免去那种不安全的地方,让自己受到牵连就行。 “你放心,我不是人贩子,不会把你带去卖的。”章诗萍嘿嘿笑着装傻。 车子转了个弯,拐进一条巷子然后停下来,叶纤红摇下车窗,看到前面是一排厂房,门前立了块牌子,字很大,写着华友制衣厂。 “这就是你开的服装厂啊!规模还蛮大的。”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看厂房的规模,估计放下二百来台电动缝纫机了,这样一算,应该有三百个员工,在这个年代,算得上中型服装厂了。 叶纤红望了望四周,认出这里是虞城城区和柏厦镇的正中间。 这可是个黄金宝地啊!现在还没开发,厂周围还有很多农田,等柏厦作为伞城闻名全国,很多人看中这里交通便捷,土地便宜,于是建起大量工厂,规模几乎不亚于开发区了。 等到二千年后,虞城的发展重心搬到城北,这里离新建的高铁站,仅一步之遥,四周的土地更是升值了无数倍。 如果章诗萍这家厂子的地皮已经买下,到时候不想干了,光这一块土地,就可以让她赚得盆满钵满了。 “是啊!”章诗萍把车子开进院子,在一个角落停下来,打开车门下来。“本来想在开发区办厂,不过这边镇上的书记跟我家有亲,找上门要我把厂开到这边,我放不下情面,只好同意了。” “这里也不比开发区差,主要是地价便宜,离市区近,交通很方便。”叶纤红下了车,回答道。 “那倒是的。”章诗萍得意地说道。“如果这里没有这些好处,就算再好的亲戚找上门,我也不会傻傻答应的。” 两人走进一栋两层楼的房子,章诗萍走过去打开灯,里面一下子灯火通明。 叶纤红打量了一下四周,这里是大厅,面积不大,布置得很干净。 最里面是一张负责接待的台子,台子背后的墙上,写着华友制衣四个字。两边有几把木质长沙发,估计是给来访的客人等待时休息的,角落还有高大的绿色植物。 环境整体不错,有点像缩小版的写字楼了。 “跟我来,我带你去设计中心看看。”章诗萍看叶纤红一付感兴趣的模样,拖着她的手往里走。 第十五章耍贱的章诗萍(三更) 叶纤红跟她走到一个房间里,里面面积非常大,分成两个区域,左边是陈列区,错落有致地摆了一些模特和架子。在一角还放了沙发和茶几,甚至还有饮水机和咖啡机,供客户谈生意累了,休闲时享用。 右边是操作区,摆放了打样用的工作台和机器,墙角的柜子里,整齐叠放了很多面料样品和各种辅料,并不见凌/乱。 可能设计时就照香港那边的标准布置的,所以整体感觉非常现代、时尚和大气,根本不像九十年代内地工厂的风格。 “还行吧?”章诗萍走到一角给叶纤红冲咖啡,嘴里得意地说道。 几乎每个来参观的本地商人,见到这个设计中心后,都会被它的装修气派所倾倒,她相信叶纤红也会觉得惊讶。 “不错。”叶纤红也没打击她。“不愧是香港人,眼界比内地人前卫多了。” 灯光全部打开后,屋里亮如白昼,射灯打到模特身上,让每件样衣都有种大品牌的奢华感。 “可惜生意并没有想像中的好。”被叶纤红这样一夸,章诗萍原本的兴奋劲反而没了,情绪也低落下来,“所以爹地才要我关了工厂,找个男人嫁了——” “那也不错啊!女人总归有嫁人的。”叶纤红倒不觉得嫁人有什么不对,除非打算一辈子独身,否则总要走这一步的。 “不嫁。”章诗萍口气强硬地说道。“我可不想和妈咪一样,为男人生了孩子,然后天天一个人在家带孩子,那跟守活寡有什么区别?” 妈咪虽然挂着章太的身份,但是谁承认啊!一年到头除了过年过节,能见到爹地几面? 偶尔出去买件首饰,还要考虑信用卡会不会透支?这样的生活,比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主妇还不如。 反倒是小妈,经常跟爹地参加各种聚会和商业活动,走到哪里都有人前护后拥,穿的吃的用的都比妈咪好无数倍,说到底,还不是爹地偏心造成的? “不是每个男人都会这样的吧?”叶纤红为男人叫屈。“这个世上还是有很多爱家的好男人。” 尽管叶纤红前世也被渣男骗过,活到四十多岁,感情生活也乏善可陈,但是重生后,看到父母的感情生活,她的心态发生了变化,相信渣男只是少数,护家爱家的男人还是占了大多数。 “算了,不说这个了。”章诗萍拖着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意兴阑珊地说道。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无声地笑了笑。 这个章诗萍还真情绪化,这样的性子怎么经营一家企业,估计主要是靠章妈在支撑吧! 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叶纤红皱了皱眉头,咖啡很苦,感觉满嘴都是焦味和苦涩味。 叶纤红其实不懂咖啡,前世喝得最多的,就是买回来直接冲饮的三合一那种,里面加了很多糖和香精,甜中微带点苦涩,像是在喝饮料,品不出什么滋味。 强忍着吐出来的冲动,叶纤红把咖啡咽下去,等黑咖啡下喉后,嘴里反而有种微微的回甘,似乎苦尽甜来,让她的眉头也舒展开来了。 “这是黑咖啡,如果你喝不惯,我拿些糖给你。”章诗萍后知后觉地说道。 不说还好,一说叶纤红就恼了。 她才不信章诗萍会不知道黑咖啡的味道,国内没喝过的人,肯定不习惯。 “你故意的,是吧?。”叶纤红曲臂勒住她的脖子。“想看我的笑话?” 这时候咖啡还很少见,大多数人只是在电视里看过广告,还有那句经典的广告语: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 至于黑咖啡,内地估计还很难见到,只有港澳台那些经济发达地区,才能方便买到,所以一些小酒吧的黑咖啡,明明难喝的要死,偏偏还贵得要命。 “我就是故意的,你能拿我怎么样?”章诗萍被叶纤红绞住了脖子,不但没有惊慌,反而贱贱地盯着她,洋洋得意地说道。 “怎么样?”叶纤红恶狠狠地瞪了她一会,突然一用力,把她扳倒在沙发上,一只胳膊固定住她的身子,另一只手去她腋下哈痒。“敢捉弄我?那就要接受惩罚——” 跟苏思诗在一起,叶纤红有时候感觉放不开,主要是诗诗姐管着这么大一家企业,平时习惯了端着,叶纤红也不可能跟她胡闹。 而章诗萍不同,这人一看就是个野小子,虽然长着女儿身,一点淑女风范也没有,叶纤红感觉特别亲切。 前世她的闺蜜里,就有这样性格的人,平时一起健身打闹,跟她关系最亲近。 “啊——”章诗萍没有像别人那样,一痒就狂笑,反而一边摇头挣扎,一边颠狂地尖声大叫。 叶纤红吓了一跳,连忙松了手。 太恐怖了! 大晚上这样叫,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发生了命案,如果有人报警,把警察叔叔招来就麻烦了。 “哈——”见叶纤红一付吓呆了的模样,章诗萍一跃而起,笑着后退几步,一付跟叶纤红保持距离,防止她继续袭击的模样。 “你是怎么做到的?”叶纤红瞪着她,惊讶地问道。 她哪里还不知道章诗萍尖叫的目的,但是这种手段太惊悚了。 除了个别没有痒痒肉的人,其它人被哈痒,都会条件反射地大笑,这个时候怎么能坚持不笑,反而用尖叫来替代呢! “这是我的独门绝技——”章诗萍又耍贱了。 “快说。”叶纤红习惯了她的表达方式,说话也变得直接,不再当她是外人。 “小时候小妈欺侮我,又不敢打人,怕在我身上留下痕迹,被爹地看透她的品性,就故意哈我的痒,每次都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说起往事,章诗萍的脸上并没有凄苦之色,反而有些自得。“有一次我实在受不了,就大叫一声,把小妈吓得松了手——” “于是你就用这一招来对付她?”叶纤红见她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反倒有些心疼了。“你爸妈知道吗?” 影视剧也好,小说也好,总会描写大家族里黑暗的一面,叶纤红相信跟现实比,有些夸大了,但是人际关系比普通家庭复杂是肯定的。 香港早先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直到七几年才改为一夫一妻制。这时候小老婆想当家,暗里搞些手段对付大老婆及子女,肯定是避免的,让她没想到的是,章诗萍居然用这么疯狂的方式求自保。 “知道又怎么样?”章诗萍冷笑一声。“妈咪性子软,不会跟人去争,只是叫我避开小妈一家。而爹地更好笑,说我小小年纪,别跟着妈咪学坏了。” “啊?”叶纤红真的无法了解章爸的思维。 “他根本不信我的话,以为是我妈咪教我这样说的。”章诗萍哼了一声。 第十六章定位问题(四更) 聊了一阵,两人重新落座。 叶纤红端起咖啡又喝了一口,虽然苦涩味依旧,因为心里已有了准备,感觉比第一口喝时好多了。 “真的不用加糖?”章诗萍颠着脸靠过来问。 “不用了。”叶纤红回了个笑脸。“我也开开洋荤,尝尝黑咖啡的味道,。” “答应请你喝酒,却让你喝了杯毒药一样的咖啡,你是不是恨死我了?”章诗萍看起来比刚才正经了些,一开口又恢复了本性。 “有什么好恨的,你以为我有这么无聊吗?”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你把我拐来,不是要我帮你出主意吗?怎么现在不提了?难道你改变了主意——” 她当然不会介意。 因为有前世的人生阅历,跟同龄人相比,她的机会自然多一些,更容易找到一个好一点的工作。 但是也就如此了。 她的出生环境和学历,限制了她的选择,即使她的能力捅破天,没有学历和关系,照样不能进国企或外企,当个管理者。何况她的年纪也还小,无法给人信心,只能在服务行业或民企,做一个略强于普通人的打工者。 至于自己创业,她还缺第一桶金,也缺少大量的社会资源,这得借助于胡向阳、苏思诗和章诗萍他们的关系网。 不是她豁不出去,不愿意在虞城摆摊卖小吃之类的。 是因为她清楚,现实绝不可能像小说写的那样,一个人重生后,靠卖鸡蛋饼、卖烧烤、卖麻辣烫,一年就能成万元户。 这种小吃利润不会太高,太高了就算味道再好,别人也会放弃,宁愿买别的裹腹。 毕竟现在这个年代,找份工作非常不容易,还处在找工作要人介绍,甚至要付介绍费的年代,钱没有那么好赚。 没有人愿意多花太多的钱在吃食上,现在工薪阶层的消费观念,和两千年后的人完全不同。 即使真的好吃到爆,虞城人愿意排队来购买,一天让你赚几百块钱,那么不用多久,一样的鸡蛋饼就会有几家甚至几十家在做,再好的生意,照样会被瓜分得一干二净。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投资开店。 开店需要投资,等于设置了一道门槛,付不起这笔钱的普通人做不了,真正有钱的人又看不上,才有可能让她这样的小人物,稳稳当当赚点小钱。 叶纤红的印象里,前世那些赫赫有名的品牌,大多数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这段时间里,借钱开始做小生意,慢慢完成原始积累,开始做大做强,最后成为一个行业的霸主。 她一个女孩子,没有长辈可以依靠,又没有本钱,如果不想靠身体取/悦男人,只能借势。 苏思诗愿意给机会,不要她出钱就给股份,说到底还是借了胡向阳他们的势,专业能力只在其中占了很小一方面。 章诗萍愿意跟她亲近,也跟她今天出席的场合有关。 如果不是别墅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让人认定她叶纤红也不是普通人,胡向阳的衣服就算改得再好,章诗萍也不可能放下架子,把她这样一个普通女孩当朋友看待。 “对对。”见叶纤红主动提起这件事,章诗萍从沙发上跳起来,拉着她过去看陈列室的衣服。 叶纤红也不着恼,任她拉着往前走,听她介绍一件件衣服的款式特点及设计理念。 等一圈走完,章诗萍停下脚步,大眼睛眼巴巴望着叶纤红,等着她给意见。 她有种直觉,叶纤红会说出一番让她目瞪口呆地话。 叶纤红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会,才开始慢悠悠地问道:“第一个问题,你们设计服装的时候,有考虑过是给谁穿吗?” 章诗萍有点懵,这是什么问题?设计衣服的时候,当然有考虑过,是给那些爱美的男男女女穿的啊! 可是直觉告诉她,这样回答肯定不对,她眨巴着眼睛望着叶纤红,想从她的表情里找出答案。 叶纤红面无表情地盯着她,那股严肃劲,都比得上中学时的误导主任了。 “说呀!”叶纤红再次催促道。 如果她直接说出答案,章诗萍肯定印象不深,为了彻底改变她的观念,叶纤红也是拼了。 “这个——是给所有爱美的人士穿的啊!”章诗萍被她逼着,只好吱吱唔唔开口。 谁叫她自己找虐,把叶纤红请来呢! “那么我告诉你,服装卖不出去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定位不准确。”叶纤红不客气地说道。 章诗萍今年二十三岁了,在鹏城的制衣厂也呆过一年多时间,对服装行业,算得上知之甚深。叶纤红表达的真正意思,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照她的字面来理解,就是说她的衣服没有找准顾客的喜好。 “那怎么定位?”她有点不服气地反问。 自己或许算不上好的设计师,很多款式就是把欧美大牌改头换面一下,直接拿过来用了。在这个对品牌保护还没有那么强的年代,也没有人出来找她的麻烦。 所以说到服装定位,她觉得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卖的不好,主要是她们没钱做广告,牌子还没有打出名气造成的。 “任何一件产品,都有固定的消费对象,不可能做到任何人都喜欢。”叶纤红开始给她上课。“所以搞服装设计的人,每设计一件产品,都要问问自己,这是给什么年纪、什么职业、什么消费能力的人穿的衣服。” 说完,叶纤红拉着她走到其中一个模样架前面。 这是一件淡粉色的无袖百褶长裙,款式有点像新娘婚礼上穿的婚纱,又作了些改变,把繁复的蕾丝和折褶减少了许多,裙子长度也改到只到小/腿位置,看起来简洁了许多。 面料也不是纱,而是类似丝绸和缎子,亮闪闪地感觉非常精致和奢华。 “这条裙子,你们店里卖多少钱?”叶纤红直截了当地问。 “大概三百多吧。”章诗萍不是特别清楚,所以说了个大概价。“这么漂亮的裙子,这个价没问题吧?” “裙子当然没问题。”叶纤红伸手摸了摸面料,又翻开来看做工,这样的衣服,如果拿到二十年后卖,应该会受欢迎。“问题是,这种款式的裙子,只适合未婚的女孩子穿,现在的虞城,有多少女孩子,出得起这样的大价钱,买一条并不实用的裙子?” 呃?被叶纤红这样一问,章诗萍有些明白了。 确实,这款裙子她虽然特别喜欢,但是销量一直很差。她还不死心,叫店里的促销员把它挂到最显眼的地方,希望能吸引顾客购买,但是没什么用。 “这样的裙子,一般人买回去,只能在家里穿给自己看,或者给男朋友和家人看,很少有场合穿得了。”叶纤红转过身子,仿佛嫌弃得不想再看到它。“如果是我,会用最便宜的面料来做,价格控制在一百块以内,销量肯定就上去了。” 每个女孩子都有个公主梦,因为出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很少人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只能把这个渴望埋在心里。 现在条件好了,如果有一条价格自己消费得起的公主裙,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买一条,哪怕是买回去只能看看。 “我明白了。”章诗萍激动地嚷道。 “这就是我想跟你说的定位问题。”叶纤红继续解释。“任何一件衣服,都有最适合它穿的年纪和职业,你一定要了解你的顾客,然后针对她们的消费习惯和能力,考虑款式和成本。” “嗯嗯。”章诗萍抱住叶纤红的胳膊,心悦诚服地点头。 “对于消费群体还不清晰的服装,就算再漂亮,也宁愿放弃不要生产。”叶纤红下了结论。 第十七章相处之道(五更) “第二个问题,就是你们的风格太乱,什么年龄什么群体的服装都在做,没有一个固定的品牌定位。”叶纤红和她回到沙发上,开始说第二个建议。“如果你们自己都没有弄清楚,自己是一个怎么样的品牌,顾客自然更不会认可你们的牌子了。” 这几句并不深奥,章诗萍一下子都听懂了。 “顾客是需要商家引导的,如果你们不能明确告诉她们,你们能提供什么,顾客就不可能对你们的产品有明确的概念,更不可能在要买衣服时,先想到你的品牌。”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 “对,对。”她不停地点头。 确实如此。 因为第一次单独办厂,她和妈咪也在摸索的过程中,对一些细节考虑得不周到,造成什么流行就做什么,根本没有想过,要舍弃某些不适合她们品牌的款式。 她自己就是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对吃喝住行都有一套标准,就算牙刷牙膏,她也会买固定的品牌,就是因为相信那个牌子的产品,最符合自己的需要。 “还有呢?”章诗萍抱着叶纤红发/嗲,“你继续说——” “先说这两点吧。”叶纤红见好就收,不肯往下说了。 她觉得章诗萍的制衣厂,如果能解决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生意肯定会很快好转。 现在服装品牌其实不多,她们母女又是香港人,审美和眼界比内地人开阔,只要做出适销对路的产品,赚钱根本不是问题。 “你一定还有很多的主意,别藏着掖了,全部倒给我吧!”章诗萍不死心地抱着她死缠烂打。 “时间不早了,我也得回家睡觉。”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根本不理会她的纠缠。“你先把我说的搞清楚,等这些问题解决了,下次再跟你商量解决别的问题。” “才九点,还早。”章诗萍拖着不放她走。“要不晚上你跟我睡,我们抵足夜谈。” “我不习惯跟别人睡一个床。”叶纤红拒绝。 今天空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她还要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呢?在别人家怎么方便? 何况两人今天刚认识,不适合一下子太亲近。 在叶纤红看来,朋友要慢慢相处,慢慢观察,慢慢磨合,才能知道双方合不合适做朋友。 如果一时冲动,跟人走得太近,等发现对方身上有自己反感的地方,那时候再疏远,往往会让朋友变仇人,她不希望这样。 “你——”章诗萍一付受伤的表情。“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别瞎说。”叶纤红真的要生气了。 她最讨厌别人用这种口气说话。 一个人就算再弱小,也不能扮可怜去获得别人的认可,那样只会适当其反,让原本喜欢你的人,也开始反感你。 虽然明知道她是装的,但是用这种方式来挽留自己,她还是非常不舒服。 “那好吧。”章诗萍这点眼色还是有的,见她脸色不好,知道自己这样强留,引起了她的反感,只好放弃了。“我送你回去。” 两人一起走出去,上了车。 章诗萍坐进驾驶室后,没有马上发动车子,在那里犹豫了一下,考虑要不要拿几件衣服,送给叶纤红。 又担心这样做,会让她多想,最后还是放弃了。 车子发动后,开出巷子,往城区开去。 问清楚叶纤红住的小区后,章诗萍一路开得飞快,很快就到了。 叶纤红打开车门,笑着向章诗萍道谢,感谢她送自己回来。 在回来的路上,她已冷静下来,觉得刚才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自己就不高兴,弄得大家都尴尬,太莫名其妙了。 说到底,章诗萍只是想跟自己亲近一些,并没有做错什么,自己已拒绝她了,还有什么理由摆谱呢? 对于任何一个像她这样身份的女孩子来说,能跟章诗萍这种性格的富二代结交,都是求之不得的事,看来跟苏思诗胡向阳他们认识后,自己有点膨/胀和自大了。 “今天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睡,我们下次再聊。”叶纤红向她挥了挥手,故作轻松地往楼梯口走去。 走了两步,没有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叶纤红回过头,看见车子还停在那里,借着昏黄的路灯,看到章诗萍双手搁在方向盘上,身子前倾,趴在双臂上,似乎情绪非常低落。 忽然有些明白,章诗萍今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了。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其实是个不太懂得跟人相处的女孩子,用大大咧咧、疯疯颠颠的行为,来掩饰内心的寂寞。现在又离开家乡,来虞城创业,跟母亲住在工厂,没有同龄朋友,肯定更孤独了。 强忍着突然涌上来的心疼,叶纤红走到车子边,趴在摇下的车窗上,探头进去对章诗萍说道:“别担心,我既然答应帮忙,就会帮到底,等我回去好好想一想,帮你写个具体的方案出来,到时候我们再讨论怎么具体操作——” “谢谢你——”章诗萍一听,猛地抬起头,身子朝她扑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脖子,低下头像个委屈的孩子,带着哽咽说道:“太感谢你了。” “别客气。”叶纤红伸出手,在她头顶安抚了一下。“既然你当我朋友,为你做些事也是应该的。别烦恼了,早点回去睡觉,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嗯。”章诗萍点点头。 回到家后,受章诗萍的影响,叶纤红心情有些沉重。 洗漱好后,叶纤红进了空间,仔细观察空间的变化。 除了站在空间,能看到外面的世界这个功能,其它好像没什么变化。 当然面积变大了,小树变高了,这是每次空间吸收到需要的能量,都会有的变化,叶纤红都习惯了。 地上的蔬菜瓜果,变化不明显,主要是本来就长得很大了,生长得再久,也不过如此。 反倒是河里的鱼虾蟹,好像大了不少,记忆中的那些杂鱼,大多数只有一两个手指粗细,现在最大的已有手掌那么大了。 难道这次的变化,已让河水的成份发生了变化? 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水里有了灵气,所以加快了它们的长大速度? 如果这样,那以后就有口福了。 叶纤红这样想着,看时间不早,回到卧室准备睡觉。 至于答应给章诗萍的方案,只能明天再说了。 第十八章促销手段 接下来的日子,叶纤红除了和苏思诗一起,跟进美容店的装修进度外,就是和章诗萍一起商量制衣厂的改革,还忙里偷闲,跟胡向阳正式约会了一次,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 电影是去年的老片子,叫《大决战3:平津战役》,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战争大/片,叶纤红和胡向阳看得都很过瘾,两人全程盯着大屏幕看,认真到连悄悄摸/摸手这样的小动作,都忘了做。 章诗萍这几天赖上了叶纤红,每天都来她家报到,连饭点到了,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叶纤红见她工作之余,真的挺无聊的,也没有赶她走,做饭的时候,还多做了几个菜,请她一起吃。 吃过叶纤红做的美食后,章诗萍更没了回家的意思。 叶纤红平时就一个人在家,章诗萍在也有好处,讨论制衣厂生意淡的解决方案时,效率高了很多。经过几天时间的反复讨论和完善,最终有了结果。 章诗萍看到叶纤红整理好的具体操作细则,眼睛都瞪圆了。 这个方案也太夸张太大胆了吧! 叶纤红淡淡笑了笑,因为心里早有了准备,所以对她的表情,没什么奇怪。 纸上写的这些促销手段,都是前世别人玩剩下的,算不得新鲜,她只是随便挑了一些来用罢了。 章诗萍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她不傻,知道这些手段使出来后,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上很多。 于是向叶纤红提出,要回家一趟,把这些手写的内容带回去,跟妈妈商量一下,毕竟这些都是要花钱的,她一个人说了不算。 叶纤红当然没意见,叫她跟妈妈商量出结果后,尽快给自己回复。 因为自己的美容店装修好后,也要开张了,她想趁这几天自己还比较空,先帮她们把这件事了结了。 章诗萍跟章妈怎么商量的,叶纤红不知道,第二天章诗萍又来了,说妈妈完全赞同她们的方案,并全权交给她们去实施,还预支了一万块钱,做为这次促销活动的费用。 叶纤红有些意外,章妈不愧是香港人,格局就是比普通人大,不但全盘接受了这个方案,还大方地甩出一万块钱。 在九二年,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有钱好办事,叶纤红跟章诗萍去了一趟工厂,在工人里挑了十几个身材外貌均比较出挑外向的青年男女,集中起来开了个会。 在会议室里,叶纤红把自己的计划,以及要求他们做的事告诉了她们,问他们愿不愿意参加,并答应参加的人,每人每天可以拿三十块钱的报酬。 听说一天有这么多钱拿,这些年轻人没有一个舍得拒绝,全都答应会好好干。 他们平时上一天班,也就赚十块钱左右,三十块等于三倍工资了,没有人会跟钱做对的。 何况听叶纤红解释,这个工作并不困难和劳累,甚至比在厂里干活还轻松。 见他们都答应了,叶纤红放下心来,又陪章诗萍去了一趟广告公司,印了一大堆彩色的促销海报。 回来时,路过一家小店,又买了几盒彩色汽球备用。 当天晚上,开在解放街的那家总店打烊后,叶纤红和章诗萍带着这些青年男女来到了店里,把里面的衣服全部检查了一遍,挑出一些成本高,相对来说算得上精品的款式,收起来放到后面的库房里。 这些衣服不适合促销,等活动结束后继续卖。 又在剩下的款式里,给其中两男两女各搭配了一套明天穿的衣服。 至于陈列方式,叶纤红也全部做了调整,原先一件件整齐排在架子上的衣服,按照后世的方式,将衣服裤子搭配好后,挂在显眼的地方,特别是T恤、衬衫、长裤组成一个整体后,效果非常好。不懂得搭配的顾客一眼就能明白,衣服应该怎么配才好看。 又在中间最显眼的地方,放了辆促销车,把一些重点促销的T恤、衬衫、裙子,随意丢在上面,搞成被很多人翻得很乱的感觉。上面架子上贴了大红色的促销海报,写着一周年疯狂价,二十九、三十九、四十九不等。 安排年轻人做完这些,叶纤红又拿出汽球,开始给汽球吹气,用彩带气扎起来,做成两道拱门形状的气球门,明天开门后,绑在门口最显眼的地方。 如果来得及,她很想亲自设计几套衣服,做为她们品牌的形象,拍出来做成灯箱,放在门口吸引顾客。 可惜时间来不及了,只能放在以后再实施。 经过一番精心布置,原来沉闷的感觉不见了,五颜六色的海报点缀了整个店铺,给一种喜庆的感觉。就算有人路过,不打算买东西,应该也愿意进来逛一逛。 见大功告成,叶纤红拍拍手,把大家召到一块,再次叮嘱了一遍,要他们明天及时过来,各司其职,务必要让这次活动一炮打响。 这次促销活动,定了五天时间,如果活动成功,到时再奖给每人一个红包。 听说还有红包拿,大家更兴奋了,叽叽喳喳说着一定做到。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起床后,刚洗漱好,就听外面的电话响了。 跑到客厅拿起来一看,是章诗萍打来的。 “怎么这么早打电话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现在还有下床气,所以语气并不怎么好。 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表,还不到七点半,离开店还有一个多小时,她这么早打过来干什么? 这次搞的促销计划,对叶纤红来说,其实没什么难度,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 何况昨天晚上准备得很充分,应该没什么疏漏了,她计划八点半开门前一刻赶到就行,没必要太早去现场。 “没事,没事。”章诗萍一听,连忙否认。“我就是睡不着,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想听听你的声音,让自己安安心——” “晕,你把我当菩萨啊!还能让你安心——”叶纤红又气又好笑。“下次睡不着,别来烦我。去找本经来念,保证你睡得死死的。” “别别。”章诗萍连忙嚷道。 她弄不清叶纤红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担心自己这么早骚扰她,惹她生气了。 今天早上天没亮,她就醒了过来,身体疲惫得要死,想睡个回笼觉。可精神却亢奋得没有一点睡意,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工厂的事,越想越心烦意乱。 章诗萍虽然表面上大大咧咧的,一付无所谓的模样,其实内心特别想争口气,把这家制衣厂搞好。 最好规模一年比一年扩大,生意超过鹏城那边的工厂,让她们见识见识自己的本事。 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 一年时间过去了,生意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差。 厂里当初买了一百多台机器,现在正常运转的,只剩下二十多台了。 一些工人也被她回绝了,因为生产得太多,来不及卖,仓库都要塞不下了。 她搞不明白,自己都这样努力了,为什么还是没有起色,离目标越来越远? 直到遇到叶纤红,她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经营企业,是需要眼界和魄力的,不能墨守成规。 而她因为太期待成功,所以一直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宁愿保险一点,也不愿意犯错,就怕被人说不懂经营,闹出笑话。 叶纤红提出的方案大胆而且疯狂,她却相信这样肯定会成功。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到叶纤红用自信的语气跟自己谈企业的未来时,她就不自觉地充满信心,仿佛她的话里有种魔力,能让自己心安。 所以才会这么早打电话过去。 而叶纤红也没有让她失望,跟她说了几句话之后,刚才还一直缠绕她的烦忧,已不知不觉消失无踪,内心涌起强烈的信心。 第十九章第一天五折 早上八点半,解放路临街的店铺,断断续续打开门,开始新一天的营业。 靠近横街的一间品牌服装店,也准时打开了卷帘门。 让人猝不及防的时,那家店门口的两只大音箱,突然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把正从店门口经过的路人吓了一跳。 音乐声很大,偏偏又不觉得刺耳,反而带着股难以言喻的异国情调,入耳非常舒服。然后听到一个女声用磁性地声音说了一段英文,背景音乐变得更加缥缈,同时又带着强劲的节奏,让人不知不觉被吸引。 正在播放的这首曲子叫《Sadness》,出自Enigma的《MCMXC a.D》专辑,称得上是Enigma的巅峰之作。 据说这张专辑发行后,在美国排行榜的前二百名,占据了五年之久,算得上经典之中的经典了,这时候国内还没有销售,是叶纤红专门找苏思诗向朋友借来的。 就叶纤红知道,Enigma的音乐,是欧美顶尖时装界的秀场,用得最多的背景音乐,而这首《Sadness》的使用次数,更是远远超过其它音乐,排在第一位。 当路人被音乐声吸引时,自然也注意到店门口挂着的那幅巨大的横幅,上面写着周年店庆大促销几个大字,下面一排写着:第一天五折,第二天六折,第三天七折……活动结束,恢复原价等字样。 五折?这么便宜?有人暗暗嘀咕,真的还是假的? 要知道这时候的品牌店,基本没有什么折扣,最多在换季的时候,搞一下促销,或者在节假日期间,推出几款特价产品。 本来就有买衣服打算的人,这时候停住脚步,站在店门口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进去看看。 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原计划购物的目的地,就是解放路南边的服装一条街,那边价格比较便宜。 这种大店的服装虽然漂亮,做工面料也比服装摊好很多,但是价格实在太贵了,他们买不起。 有人突然发现两个穿着漂亮服装的年轻人,站到原本应该放塑胶模特的地方,像个假人一样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忍不住,时不时地会眨一下,感觉特别好笑。 他们从来没见过服装店会这样做,忍不住好奇,走到橱窗前,对着两个模特指指点点,小声议论起来。 音乐声这时候悄悄低了下去,变成了真正的背景音乐,有一个导购拿着扩音喇叭,走到店门口,大声宣传起来: “一年一次的大促销开始啦——” “一年只有一次机会,错过等一年啊!” “早买早便宜,晚一天贵一折!” “好货不等人,抓紧时间买啊!” 在导购的卖力宣传下,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结伴走进店去,开始挑衣服试衣服,没过多久,就有人断断续续地走出来,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边走边笑容满面的说划算。 国人的心理,大都是有便宜不占是傻/瓜,抱着这样的想法,刚才还在犹豫的人也动了心,走进店里。 导购小姐满面笑容,带着他们在店里各个地方走着看着,问他们有什么需要。 店里每件衣服,都挂着特价标志。望着上面印成大红色的价格标签:原价一百几,现价五六十块的标价,这价格都快要跟服装摊持平了,那种视觉冲击还是非常大的。 最主要的是,墙上的衣服都是成套挂的,每一套衣服都经过细心搭配,怎么看都非常吸引人,有的人受不了诱惑,在试穿了几套之后,终于下了决心,开始付钱购买。 叶纤红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着店里进出几拨托之后,就有真正的顾客开始掏钱购买,不由满意地笑了。 看来这套组合拳,用来对付九十年代初的消费者,实在是杀鸡用牛刀了。 现在才九点钟,开门半小时就做了几笔生意,等一会儿消息传开,估计会有更多的人拥来这边。 章诗萍坐在收银台后边,忙着帮收银员开票收钱。 看着抽屉里慢慢变厚的钱,她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住。 果然像叶纤红猜测的那样,当第一批顾客回去之后,他们的亲朋好友听说这边有便宜的品牌货之后,很快就赶了过来。 一直到午饭时分,顾客才稍微少了些,叶纤红和章诗萍来到后面的杂物间,计算上午的营业额。 听章诗萍点完数,说有八千多,叶纤红也惊呆了。上午不过四个小时,就做了这么多,如果平均一件算八十的话,等于卖出了一百件衣服,几乎两分半钟就卖出一件。 当然大多数顾客都是两件三件地买,否则单是开票收钱,两个人都忙不过来。 照这样的速度,到下班都得超过二万了,叶纤红呼了一口气,真心觉得这个年代钱好赚。 难怪九十年代初,很多公务员都下海经商了,实在是碰上了好的时代。 这时候其实还处于卖方市场,只要把南方的产品拿到北方,或者把北方的特产卖到南方,就能轻易赚取暴利。 老百姓大多朴实,只要你产品实在,不糊弄人,她们就会卖帐,很少会你亏本。 叶纤红感觉非常惭愧,自己真的白重生了,居然一直缩手缩脚,到现在还没迈出第一步。 下午的生意依然非常火爆,章诗萍还叫在店里帮忙的工人,去别的分店拿了一些衣服过来,解决了几款货缺货的危机。 一直忙到吃晚饭的时候,顾客才变得零落起来,章诗萍正要安排过来帮忙的工人,先回去吃晚饭,看到章妈走进店里。 听人说店里生意火爆,章妈也很激动,工厂那边一下班,就匆匆赶了过来,拉着叶纤红的手,不停地说感激的话。 章妈四十多岁了,保养得很好。脸圆圆的却不显胖,个子比较高挑,烫了及肩的大/波浪卷发,脖子上带了块金镶玉的佛像,特别有富贵相。穿了件简单的米色针织衫,感觉比章诗萍还要时尚。 女儿拿促销计划给她看的时候,她虽然相信两人能成功,但是进行得这么顺利,还是她无法想像的。 “别去劳动路了,我们到舜杰饭店吃饭。”听说她们为了省时间,要去劳动路吃快餐,章妈连忙拦住她们。 叶纤红没有拒绝。 她不是圣人,舜杰虽然是高档酒店,但是她帮章诗萍做的这些事,千金难买,吃她们一顿好的也心安理得。 章妈见叶纤红应对得体,颇有大家风范,一下子就喜欢上她了。 把零钱留在收银台,将今天近二万的营业款装进包里,章诗萍提起包,交代了一下店里的人,和妈妈、叶纤红离开服装店,一起去对面的舜杰酒店吃晚饭。 三人要了个小包厢。 章诗萍今天特别兴奋,点菜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叫了很多招牌菜,一付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全点上的模样,想以此来表达对叶纤红的感激之情。 章妈一直微笑着望着女儿,没有阻止她的大手大脚。 最近因为产品销不出去,厂里不得不辞退了一批工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爸爸打电话过来,不但没有支持女儿的生意,反而叫她关门别干了,早点找个男人嫁出去。 没过几天,他又介绍了一个姓温的男孩子给女儿。 女儿表面上没说什么,只是越来越沉默了。 知女莫若母,章妈知道女儿憋着一口气,想干点成绩出来,给香港那边的章家人看。 越是如此,她越是心疼。 她的能力有限,虽然和女儿不停商量对策,希望把生意搞上去,但是始终没有起色,这让她特别痛苦。 她以为女儿的命运会跟自己一样,越要强却越失败,没想到认识了一个朋友之后,很快有了转机。 女儿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章妈感觉特别欣慰。 至于吃饭的这点小钱,她真的没放在心上。 第二十章庆祝和招揽 因为不喝酒,菜上来之后,章妈亲自给叶纤红倒了一杯饮料,递到她面前。 “小叶,大恩不言谢,我先敬你。”章妈站在那里,将杯子举过来跟叶纤红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大口。 长期在香港生活的人,礼节比内地人讲究多了,章妈为了表示感谢,主动向晚辈表达了谢意。 “不敢当。”叶纤红连忙站起来,恭敬地向章妈回礼。 跟章诗萍怎么打闹都没关系,章妈是长辈,她不能失礼。 “坐,坐。”章妈热情地招呼叶纤红坐下来,夹了一只盐焗大虾放到叶纤红的盘子,感慨地说道:“你不知道,我家诗诗有多久没有这么开心笑过了,多亏认识了你——” “妈,别说这些了——”章诗萍性格要强,见妈妈又要提以前的事,连忙开口阻止。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好了,她不愿意自己软弱的一面,被别人知道。 特别是叶纤红,她不想被这个新朋友看轻。 “好,好,我不说。”章妈一听,宠溺地笑了笑,果然住了嘴。 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确实不应该提那些不开心的事,破坏现在气氛。 “对了,小叶,看你年纪比我家诗诗还小,怎么就懂得这么多?”既然不适合聊女儿的事,章妈就把关注重点放在叶纤红身上。 她记得女儿说过,叶纤红本是农村人,高中毕业后到虞城打工,在一家酒店的前台当服务员。 但是看她的谈吐举止,一点都不输于她认识的名门闺秀,比女儿更像有钱人家的小姐,难道是她故意隐瞒了身世? “哪里?我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如果真要管理工厂,肯定比不上她——”叶纤红连忙放低姿态。 还真是巧了,章妈叫章诗萍诗诗,苏思诗她也叫诗诗姐,跟她关系最亲密的两个女孩子,居然重名了。 “你太谦虚了。”章妈显然不认可这个说法。 不过有些事,也只能点到即止,人家愿意说最好,不想说也不能追问。 毕竟大家认识的时间还不长,不知道对方的性格和人品,只要她认诗诗这个朋友,愿意帮帮女儿,她就心满意足了。 所谓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只要付出真心,总会产生感情。 不过她是香港人,虽然也看重感情,但是更相信利益。 想要叶纤红一直帮忙,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实实在在的好处来。 当两个好朋友,有了共同的利益,关系肯定会更牢固。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出声。 现实中她只有十九岁,还不适宜太高调表现自己,特别是跟不太熟悉的人打交道时。 “小叶,你现在是不是还没有固定的工作?”章妈又问。 “是啊。”叶纤红大方地问答。 她能一整天陪章诗萍在店里,谁都能猜得到,她现在没有工作。 “那来我们厂里上班怎么样?就当帮诗诗了——”章妈试探地问。“待遇你放心,肯定会让你满意的。” “谢谢章姨,我现在没打算上班。”叶纤红微笑着拒绝。“再说我也不擅长管理,去了反而会误你们的事。” “不会,不会。”章诗萍见妈妈招揽叶纤红,连忙在一边插嘴。“我相信你的能力,如果有你帮忙,我们的工厂肯定会越来越赚钱,规模也会越做越大的。” 见叶纤红还是摇头,章诗萍搂住叶纤红的胳膊,像小孩子一样缠住她不放。 “我真的来不了。”当着章妈的面,叶纤红也不能跟章诗萍说重话,只能安抚地拍拍她的肩。“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急着帮你搞促销吗?因为下个礼拜我自己有事,抽不出时间帮你——” “下星期你要做什么?”章诗萍不死心地追问。 “诗诗姐新开了家美容店,给了我三成股份,由我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叶纤红原本不想说,被问急了,只能无奈地全盘托出。 “啊?”章诗萍一听,惊讶地松了手。 这件事叶纤红从来没有提起过,章诗萍也是第一次听说。 难怪她一直不在意工作,原来要当老板了。 章妈也觉得遗憾,她是真的看好叶纤红,想让她进制衣厂帮女儿的忙。 “我就是因为懒,不想天天上班下班,才选择做这一行的。”话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到时候带几个徒弟出来,让她们去忙,自己偶尔上个班,处理她们搞不定的顾客——” 这是她的真心话,重生一次,身体虽然回到十九岁,但是心理上,她依然是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喜欢慢节奏的生活,喜欢睡觉睡到自然醒,就算喜欢年轻的帅哥这一条,也没有改变。 “那真是太可惜了。”望着女儿失望的脸,章妈无奈地说道。 “没关系,我们还是朋友嘛!就算没有在一起工作,如果碰到为难事,我照样会来帮忙的。”叶纤红安慰地拍拍章诗萍。 既然当她朋友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她自然不会推脱。 “那怎么好意思?”章妈客气地说道。 人都是很现实的,帮一次两次没关系,长期这样,就会让人反感。 何况叶纤红也没有欠自家的,凭什么要求人家无条件地一次次帮忙? “要不,你在制衣厂也兼个职?”反正她在美容店也不忙,章妈觉得如果出一份工资,叶纤红应该更帮得尽心尽力一点。 “不必了吧!”叶纤红没想到章妈会提出这个建议。“我是真心想帮章诗萍,不是为了赚她的钱?” “我明白。”章妈就是因为太明白,所以才这样做。 她又不傻/瓜,香港人的精明告诉自己,叶纤红的生意头脑,胜过自己母女无数倍,跟她处理好关系,不会吃亏的。 “这样行不行,我们也给你一些股份——”章诗萍见叶纤红还是不同意,急了。转头望了妈妈一眼,直接开口道。“这样你也算工厂的老板之一,想跑也跑不掉,只能一起把工厂搞好了——” 章妈望了女儿一眼,完全傻眼了。 女儿的性子还是没变,居然一开口就说送股份。 要知道工厂虽然生意不怎么样,如果卖掉的话,至少也值二三十万吧?就算给叶纤红一成股份,也值二三万了。 可是话已出口,想收回也来不及了。 章妈有些懊恼,早知道这样,自己就不提这件事了,等回家跟女儿商量好后,再开口也不迟。 叶纤红也傻掉了。 诗诗姐要给自己三成股份,她都觉得受之有愧。 想着这是个暴利行业,自己拥有前世的超前技术,能帮店里多赚很多钱,诗诗姐的投资回报应该不会低,所以也就接了下来。 但是制衣厂的规模,可不是一家美容店可以比的,至少初期投资规模比不了。 有心想拒绝,看着章诗萍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那就给百分之一的股份吧。”想了想,叶纤红觉得如果自己什么都不要,章诗萍母女也不放心,就意思着要了一点。“我以后就在服装设计这一块兼职。” 见章诗萍还想开口,她又加了一句。“服装厂靠促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生产出顾客满意的服装,生意才能越做越好。” “对,对。”章妈这时候也冷静下来,见叶纤红主动要了这么一点,心里反倒过意不去了。“百分之一实在太少了,我看拿半成——就拿百分之五吧。” 她也想明白了,既然想用叶纤红,该有的投入还是不能少。 百分之一,那是笑话了,她们的制衣厂又不是上市企业,这么一点点股份,还不如拿工资拿得多呢! 而百分之五虽然不多,相对更合适,这也是她能接受的底线。 何况好处也不能一次给足,如果叶纤红真的有能力,为工厂带来很好的效益,下次再增加一些比例,也不晚啊! 第二十一章打情骂俏 从舜杰酒店出来,章妈直接回工厂了,叶纤红和章诗萍继续到店里。 晚上的生意虽然比不上白天,依然有不少上班族趁下班时间过来抢购,放在店中间折扣最低的T恤,几乎卖完了。 章诗萍继续叫人去调货,把其它几家店不好卖的库存取过来,争取这几天把它们清空。 其它几家店因为没有搞活动,这几天生意肯定惨淡,叶纤红给章诗萍提了个建议,叫她在其它几家分店,也找出一些滞销的款式,安排特价处理,好歹拉些客人进店。 因为办厂的时间还短,她们牌子的衣服实际上全是这一年生产的,没有真正过时的款式,所以只要价格低一点,质量这么好的衣服,卖出去还是很容易的。 至于往后的生产,叶纤红会做个具体的方案出来,确定品牌以后的主攻方向。 章诗萍对叶纤红是言听计从,一听她说完,立即开车去别的店安排了。 一直到晚上十点,服装店打烊,叶纤红才离开解放路,拒绝了章诗萍接送的好意,一个人慢慢走回家。 章诗萍因为还要回厂整理仓库,看看还有没有需要清货的款式,倒没有时间再缠她了。 回到家后,叶纤红瘫倒在沙发上,一动都懒得动。 今天虽然没干什么体力活,可是所有事从头到尾,都是她在拿主意,所以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精神压力比较大。 就怕达不到预期,辜负章妈的信任,浪费她们的钱。 好在一切都很顺利,她们只花了几千块钱的费用,就把事情全部办成了,而且效果出乎意料得好。 有今天的口碑打底,明天虽然只有六折了,生意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只要这几天把现在的货再清理掉一半,库存压力就小了,剩下的慢慢处理就行。 至于新的款式,以后把好关,相信不会像以前那样滞销了。 躺了十几分钟,她才慢慢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去看座机有没有未接来电。 电话还真不少,有诗诗姐的,有胡向阳的,还一个陌生号码。 估计都听说了她今天在干的事,打电话表示一下关心。 现在这么晚了,万一人家已经睡觉,打回去就影响他们休息了,叶纤红想了想,放弃了回电话的念头。 刚要回卧室拿衣服,准备洗澡,电话却响了。 “喂。”看号码是胡向阳家的,叶纤红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 “不是在帮人家卖衣服吗?怎么搞得这么累啊!”胡向阳吃惊地问。 “是啊!”叶纤红吐了一口气。“忙了整整一天,超过十二个小时,你说累不累?” “这么长时间啊!难怪。”胡向阳笑嘻嘻地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按摩一下,免费的。” “好啊!你快过来!”叶纤红见他今天居然主动跟自己打情骂俏,哪里会跟他客气。 她不知道的是,今天下班后,肖东胜把胡向阳和肖东灿一起叫过去,在市府招待所吃了顿便饭,把老爷子来前嘱付的话告诉他们,叫两人一定要跟叶纤红搞好关系,最好有人能娶了叶纤红。 什么?娶叶纤红? 胡向阳吃了一惊,转头望了肖东灿一眼。 他记得刚和叶纤红认识时,这个表哥还提醒自己,要跟她保持距离。 没想到大表哥和姨夫这么看重她,居然不惜叫他们两个牺牲色相,也要把叶纤红绑上肖家的战车。 肖东灿也觉得不可思议。 叶纤红有能力有目共睹,但是也没有到这种地步吧! 不过他相信父亲的判断,这么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即使自己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重视叶纤红,他也会不折不扣去执行父亲的命令。 好在他虽然劝阻过胡向阳,但是两人的联系一直没有断,倒省了一些麻烦。 吃完饭后,胡向阳回到家里,开始给叶纤红打电话,看她有没有在家,想约她一起去逛街。 以前因为表哥反对,他还要偷偷摸/摸去找她,怕表哥看到不舒服。 现在有姨夫的指示,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跟叶纤红约会了。 至于父母那边,他倒不怎么担心。 他们都是大学老师出身,思想比较开明,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门当户对什么的,他们从来不放在心上。 跟胡向阳瞎扯了一阵,叶纤红挂了电话,抓紧时间去洗澡。 重生后因为没有夜生活,她开始习惯了十一点就睡觉,现在已过了十点半,确实不早了。 洗完澡出来,叶纤红连空间也懒得进去,穿了内衣就爬上床。 睡前照例得做几个瑜伽动作,长期坚持这样做,能够有效去除多余的脂肪,美化线条,还能改善便秘,缓解身体疲劳。 叶纤红双膝合拢,跪坐在床/上,上半身向前倾,胸腹部尽量贴腿,下额贴床。 然后吸气,双臂伸直向前滑动。 等手臂伸到最长,叶纤红吐气,将胸/部和腋窝紧贴着床面,臀/部向上/翘/起。 保持这个动作,开始自然地呼吸,心里默默地数着数。 还没数到十,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这么晚会过来?叶纤红疑惑地想。 她认识的人并不多,诗诗姐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打扰,章诗萍回去后,估计还在厂里忙,也不会过来。 难道是胡向阳? 如果叫她自己选择,肯定最希望是他过来。 可惜两人认识到现在,一直没有把关系挑明,所以还没到这一步。 虽然刚才在电话里,两人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她还叫他马上过来,但是叶纤红清楚,胡向阳其实是个在感情上比较保守的人,不会这么晚过来找自己。 她也明白胡向阳的难处,他的身份决定了他不可能像别的男孩子一样,随心所欲地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他能追求的,要么是长辈介绍,跟他算得上门当户对的人。要么是已得到家族的认可,同意他们往来的人。叶纤红自认还没有这个资格,所以只能等。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从床/上爬起来,叶纤红拿起床头的睡袍,披在身上去开门。 为了安全,她打开防盗门上猫眼,想看看到底是谁来了。 刚凑近猫眼,就看到一双带着笑意的大眼睛,正盯着她望,把她吓了一跳。 肯定是外面那个人知道她会用猫眼观察,所以故意捉弄自己。 都这么晚了,还跟她玩这一套,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 敢这么做的,用脚指想都知道,肯定是胡向阳。 “胡——向——阳——”叶纤红咬牙切齿地打开门,伸手去抓他的胸口,打算好好教训他一顿。 那双带笑的眼睛,就算化成灰她也不会认错。 第二十二章暧昧 “哈——你怎么那么肯定就是我——”胡向阳坏坏地笑着,见叶纤红怒气冲冲地样子,收了得意,急忙后腿一步,装作害怕地缩了缩身子,把手里的袋子平举到面前,一付讨好的模样。 叶纤红伸手要打他,见他乖巧地装可怜,心一下子软了,嘴里恶狠狠地问道:“什么东西?” 刚伸手接过,鼻端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唔?你买了粽子?” “是啊!”见叶纤红脸色缓和了,胡向阳又咧嘴笑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街上很多店都在卖粽子——我想你这么晚回来,肚子肯定也饿了,所以——” “算你懂事。”叶纤红得意地斜他一眼,把他让进屋。 肚子其实真的不饿,她在意的是胡向阳这份心意。 前世金星说过一句话,让她印象深刻: 等我女儿长大了,我会告诉她,如果一个男人心疼你挤公交,埋怨你不按时吃饭,一直提醒你少喝酒伤身体,阴雨天嘱咐你下班回家注意安全,生病时发搞笑短信哄你...请不要理他。然后跟那个可以开车送你、生病陪你、吃饭带你、下班接你、跟你说 “麻痹的破工作别干了!跟我回家!”的人在一起。嘴上说的再好不如干一件实事!我们都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或许每个人对这句话的解读并不一样,叶纤红理解的爱情,确确实实需要行动来证明的,而不是挂在嘴巴上的。 前世她被杨云哲骗怕了,所以更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带给她安全感。 胡向阳能考虑到她的需要,恰恰击中了叶纤红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关了门,叶纤红把粽子放在茶几上,去厨房拿碗和筷子,准备先吃一个。 有时候食物的味道并不重要,饿不饿也不重要,因为是胡向阳买来的,所以她一定会吃一个,否则肯定睡不着。 胡向阳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看叶纤红身上披了件睡袍,惊讶地问:“你不会已睡下了吧?” 打完电话后,他就赶过来了,虽然中途买粽子浪费了一点时间,总共也不过花了十多分钟。 难道叶纤红根本不相信自己会过来,所以直接睡了? 这个认知让他沮丧,原来在她的心里,他们的关系真的还没有到那一步? “没有。”叶纤红给他倒了一杯水,然后开始边剥粽子壳,闻言摇摇头,死活不承认这一点。“这是浴袍,不是睡袍,平时洗了澡,不出去就这样穿,在家里嘛!舒服点比较重要。” 开玩笑,如果她承认已经睡了,胡向阳还好意思继续坐在这里?肯定直接告辞回家了。 今天他在这个时候过来,已经比以前主动多了,估计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吧?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给他鼓励,让他下次继续好好表现。 “那就好。”胡向阳松了一口气。“我就怕打扰你休息——” 他是真的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晚上十点多后,还适不适合去一个单身女孩子的房间。 见叶纤红夹起粽子,大大方方地吃起来,胡向阳有种被接受的满足感。 叶纤红吃东西的时候,没有矫揉造作,嘴巴张得很大,大口大口咬着,看的人很有食欲。 胡向阳不知道怎么搞的,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唾沫,感觉自己也饿了。 不好意思向叶纤红讨要,只好转过头,端起杯子喝水。 叶纤红身上只穿了件浴袍,是那种轻柔薄软的丝质材质,虽然很薄,却完全不透明,看不到里面的春光。 胡向阳见过不少女孩子穿着浴袍的样子,几乎身材都比叶纤红丰满,胸/部把领口撑得鼓鼓的,臀/部曲线也更有弧度,但是胡向阳偏偏被叶纤红单薄的身体吸引,总是不自觉地望了礼貌,把视线落在她身上。 袋子里装了十来只粽子,叶纤红吃完一个就饱了,怕胡向阳无聊,打开了电视,转头发现他一直偷偷在打量自己,目光似乎没那么纯净,装作没看见,心里暗暗笑了。 自己虽然瘦了些,女性的特征还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自己有着普通人无法比拟的瓷器般细腻肌肤,和未成年少女一般的纤细骨架,也算得上另有一种柔弱美吧! 胡向阳不迷恋大凶器,能欣赏她这一点,叶纤红也可以放心了。 至于电话里说的,要她帮自己按摩,她虽然胆子很大,却不敢真的让他动手。 两个青年男女本来就干柴烈火,如果真的有身体接触,别说胡向阳能不能控制自己,单她自己就不敢保证,这具久旱的身体被胡向阳这个极品帅哥抚摸,会不会不顾一切,主动把他压在身下,去剥他的裤子。 叶纤红清楚,自己这具肉体虽然还是完璧之身,精神却已是老司机了,懂得男女开车的极致快乐。胡向阳又是她最喜欢的运动男,光是他靠近自己,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男性荷尔蒙味,需要她控制自己,才能不做出失礼的行为来。 这种异性的吸引非常要命,何况两人接触这么久,还有感情基础在。 “味道怎么样?”见叶纤红注意到了自己在偷看她,胡向阳有些尴尬,干笑了一声,没话找话道。 “还不错。”叶纤红也不拆穿他的言不由衷,笑着回答。“很正宗的鲜肉粽子。” 有一点叶纤红没说谎,因为是胡向阳买来的,她感觉粽子里有爱的味道,所以感觉特别好吃,比前世吃过的嘉兴五芳斋粽子更有味道。 “你喜欢就好。”胡向阳受到了鼓励,下意识地搓了搓手,似乎想做一个更加亲昵的动作,又及时控制了自己的本能,把双手放到大/腿内侧,用双/腿紧紧/夹住。 叶纤红却看得脸一红。 她明知道胡向阳这样做,只是掩饰一下尴尬,没有其它意思。 我是不是疯了?怎么突然会有这么强烈的欲望。 叶纤红感觉自己脸颊发烫,心跳加速,有种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趋势。 怎么办?叫胡向阳马上回去,免得遭自己的毒手? “你怎么了?”胡向阳转过头,发现叶纤红脸红红的,气也喘得很急,担心地问。 忽然伸出手,在叶纤红的脸上轻轻摸了一下,又快速收了回去。 “你干嘛?”叶纤红见他突然来摸自己的脸,想着那只手刚刚还在那个部位,只觉得身子都变/软了,睁着水汪汪的眼睛问。 隔着裤子,他的手上自然不会有某种气味,但是叶纤红现在正敏感,反正就像闻到了他那个部位的气息。 “你脸上有东西。”胡向阳不好意思地回答。 她的脸上有粽子的米粒,他其实应该提醒叶纤红,叫她自己擦掉的,胡向阳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手的动作比大脑反应还快,下意识就伸出手,这样做了。 “哦。”叶纤红脸更红了,原来不是他主动勾引,是自己想多了。 “是不是累了?还要我替你按摩吗?”胡向阳发现叶纤红脸红红的时候,跟平时换了个人一样,没有了成竹在胸的老练,反倒有种小女孩似的柔弱,忍不住调戏她。 他伸出双手,对着她做着抓取的动作,实际是按摩时常用的手势。 “啊——”叶纤红却误会了,看他做这么下/流的动,惊跳着站起来。“不用了,不用了。” 这个动作特别像流氓袭女生胸/部的动作,至少那些影视剧里的坏人,每次强/暴女生前,都会嘿嘿笑着,做这个动作,叶纤红下意识地就代入了。 如果胡向阳直接在她肩上按捏,她或许半推半就从了,但是用这样的动作告诉她,却适得其反,反而让叶纤红从欲望的白日梦中清醒了。 经过这样一打岔,叶纤红恢复了理智,考虑着接下来怎么办? 第二十三章留宿风波 看时间,已十一点多了,虽然舍不得胡向阳离开,不过真的该睡觉了。 叶纤红平时能说会道,这种时候也非常犹豫,不知道该如何做出选择。 因为自己觉得辛苦,他巴巴地送粽子过来,陪自己坐了不到一个小时。如果马上叫他走,叶纤红觉得说不出口,也有些舍不得。 或者挽留他,让他在自己家过夜?叶纤红寻思,反正隔壁弟弟的房间也空着,就让他睡那里? 这样的话,两个人虽然没有在同一张床上睡过,好歹也在同一套房子里住过,以后的关系应该比以前更亲近吧! 一男一女在同一套房子里,叶纤红并不担心胡向阳半夜搞出什么事,如果他真的有这个胆量,她就豁出去不锁门,他敢进房间摸到她的床上,她就敢把他给吃了。 “时候不早,该睡觉了。”叶纤红强压下激动的心情,故作平静地说道。“你这么晚回去也不安全,要不就睡在这里吧?” “呃——好啊!”见叶纤红居然挽留,胡向阳一怔之下,惊喜地应承下来。 他一个大男人,一个警察,半夜回去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还会有女阿飞拦道劫色? 不过叶纤红给自己找了这么个借口,他自然得顺梯往下爬,如果傻傻地揭穿,那他就太不识相了。 见胡向阳答得这么干脆,叶纤红的心情也飞扬起来,她站起来,打开弟弟的房门,打开灯说道:“这个房间平时就空着,只有周末我弟弟过来才用一下,你就睡这里吧——” “好。”胡向阳看房间虽然不大,却布置得很温馨,笑着回答道。 两个房间其实只隔了一堵墙,两张床恰好都靠在墙上,躺下的时候,两人的头其实只隔了一尺多远。 这种房子的隔音效果也不好,那边说话响一点,这边估计也听见了,胡向阳有种跟叶纤红近在咫尺的亲密感,心里非常激动。 因为过来前已洗过澡,胡向阳也没再洗一次,跟叶纤红说了再见后,就关上门,准备脱衣服睡觉。 在家的时候,他长期一个人生活,所以习惯了裸睡。想着这是叶纤红的家,如果脱得光光的,万一半夜擦枪走火,把她家的床单弄脏了,那就糗大了。 所以他没敢脱光,留了条内裤上了床。 随手关了灯,胡向阳没有盖床单,就这样光溜溜地躺在床上。 不知道是不是陌生床的关系,平时闭上眼就能睡着的他,居然翻来覆去睡不着,似乎心里憋着一把火,需要发泄出来。 内裤里面也不知怎么的,一直鼓鼓得勒得慌,他拉了拉上面的皮筋,让下面透透气。 可是效果不明显,或许是新买的原因,总感觉内裤太紧了。 最后实在难受得厉害,他一发恨,把它脱下来,丢到床头。 这样确实舒服多了,他翻了个身,慢慢睡去。 而隔壁的叶纤红,不知道是不是睡前吃了东西的缘故,躺下后,也一直睡不着,她无奈地爬起身,打算练一会瑜伽,希望舒展一下筋骨后,能帮助自己入眠。 一个人在的时候,她练得比较放松,动作也容易到位。 今天隔壁有胡向阳在,她的注意力就无法集中,当做到伏身翘臀的动作时,总感觉这个动作太淫荡了,仿佛练这个动作,就是为了勾引男人。 这样想的时候,她的气息就更乱了。 不敢继续往下做,她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冷静一下。 可是关闭了视觉,其它感觉反而更敏锐了。 唉,她叹了口气,身子无力地放软,在床上躺了下来。 看来今天叫胡向阳过来,其实是个巨大的错误。 原来还算平缓的欲望,在他到来之后,像是点了一把火,把她心底的火苗全部点燃了。 此刻火烧火燎的,恨不得爬起来,冲到隔壁房间,把胡向阳五花大绑,控制在床上,她趴在他身上,狠狠地动一个晚上。 这当然只是想想而已,她的理智还在,不可能真的这样干。 再说自己今年才十九岁,因为早产的原因,身体其实还没有完全发育好,她不会这么早就破了身体,等到过了二十岁,再看时机吧。 叶纤红抓过两个抱枕,一个用大腿紧紧夹住,一个抱在胸口,这样终于好受一点了。 第二天一大早,生物钟很准的胡向阳,准时醒了过来。 窗外有蒙蒙的光亮照进来,让他很快记起自己现在在哪里? 没有在床上磨磨蹭蹭,他快速打开灯坐起来,拿过床头柜上的内裤,准备套上去。 每天早上出去跑五千米,是他已坚持了十来年的习惯,就算昨晚在叶纤红家里过夜,他也没打算破例懒床。所以得抓紧时间,简单洗漱一下就出去。 内裤套上身的时候,注意到下半身还精神十足,他没有在意,随手拉了拉皮筋,让它不要被勒住。 年轻人嘛,有这种生理现象才正常。如果一个还没结婚的小伙子,早上起来也没精打采的,那得去看医生了。 等一下去卫生间小便一下,就恢复正常了。 胡向阳打开门,悄悄走到卫生间门口,门虚掩着,里面没开灯,应该没人。 推门走进去,里面有点黑,他一手在门边上摸索开关,一手拉下内裤,准备放水。 还没打开灯,黑暗中一双手拍过来,正好打在他精神十足的家伙上,把他吓了一跳。 “你干嘛!快出去——”是叶纤红的声音。 “啊——”听到叶纤红的声音,才知道她竟然在里面,胡向阳惊叫一声,捂着下身就往后退。 那一下打得并不疼,他觉得无地自容的是,自己的全身,被叶纤红看光了。 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以为自己耍流氓?故意在她面前掏家伙? 叶纤红坐在马桶里,也是羞不可抑。 今天也真够倒霉的,早上醒过来上厕所,谁知道卫生间的灯亮了一下就灭了,估计是灯炮烧坏了。她没办法,只能摸黑坐在马桶上,又不能开着客厅的灯上厕所,那样万一胡向阳出来,不是一目了然了? 如果关紧门,里面没有窗,黑得让人害怕,她只能微微留一条缝,让里面还有一丝光线。 心里祈求胡向阳晚一点醒来,别这个时候撞上她。 偏偏胡向阳是个男孩子,大大咧咧惯了,动作又快,听到动静后她还不来及开口,就直接闯了进来。 更让她无言的是,这个大男孩居然直接拉下裤子,直直站在她面前。 她在黑暗中已坐了一会,双眼适应了环境,所以清楚看到他的整个身体。 不管女孩子多坚强,当男孩子这种状态站在面前时,她下意识地就会成为弱者,所以伸手过去打他时,也软软地没多大力气,原来想拍在他大腿上的手,也正好打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你怎么不开灯?”胡向阳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站在门外带着点埋怨问。 “灯突然坏了,我有什么办法。”叶纤红羞恼地回答。 “呃——”那真是巧了。 胡向阳也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处理这个情况,想着还得去跑步,就打开门,边走边嚷道。“那我先回去了。” 啊?他怎么可以这样一走了之? 叶纤红想叫住他,张了张口,最后还是没有出声。 走了也好,免得等一下两人尴尬。 或许分开冷静一下,下次见面,就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了。 第二十四章第二天六折 叶纤红从卫生间出来,摸黑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上运动装,出去跑步。 不过她的路线跟胡向阳的方向不同,所以两人没机会碰上。 跑了一头汗回来,叶纤红洗了个澡,给自己做了份简单的早餐,吃完后准备继续去章诗萍家的店里。 粽子比较耐放,昨天胡向阳买了十来个,她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就放进冰箱里,打算以后慢慢吃,一直吃到端午节。 虽然和胡向阳出了件乌龙事,但是并不影响对他的观感,甚至可以说,她更喜欢他了。 作为一个心理成熟的女人,对男人自有一套判断标准。不会像小姑娘一下,只要脸好看,其它都可以忽视。她觉得男人除了要有生存能力之外,身体也很重要,完整地看到了胡向阳的身体后,她放心了。 如果这辈子能跟胡向阳结婚,她相信他一定会给自己带来性福。 来到解放路,店门还没有开,门口已站了二十几个青年男女,虽然没有排队,但是看那架势,应该是在等服装店开门。 这些人里,当然有叶纤红安排的托。 在叶纤红看来,大多数顾客都是盲目的,买衣服也容易受别人诱导,所以她才这样安排,就是想造势,给大家一种不买就吃亏了的假像,那样的话,顾客就会哄拥而来,生意就好做了。 倒不是她心黑,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意,主要是章诗萍家的衣服,质量确实好,款式也不错,就是定位有些不准,喜欢的人买不起,买得起的人不喜欢,造成大量服装滞销。 她出面调整了一下价格,等于把这个问题纠正过来了。 至于有一部分衣服不赚钱甚至亏钱,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做生意就这样,你能把货变现,都不错了。 最怕的是一大堆货压在那里,没有卖出去,时间越久,越跟时尚脱节,最后成为一堆废布,只能丢掉或者捐出去给贫困山区。 让她没想到的,这样做的效果居然这么明显,有十多个不是她安排的人,也站在店门口,显然是被那几个托诱导了。 八点半过后,服装店准时开门,除了一部分特价衣服之外,其它的价格已变成了六折。 一些昨天没买的顾客,其实已经后悔了,因为最受欢迎的款式,昨天已卖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要么尺码不齐,要么根本没有,甚至价格还高了一些。 “快来买啊!全场六折,明天七折——”有导购还在他们伤口撒盐。“机会只有一次,一年只有一次,抓紧时间买啊——” 叶纤红坐在老地方,笑盈盈地望着导购们做生意。 年轻人的头脑就是很活络的,自己只教过他们一次,这些人就全部学会了,个别人还懂得活学活用,再来个创新。 当然,他们能这么卖力,跟章诗萍的承诺有关。 在搞促销之前,向她们做了承诺,会根据销售额度,给予一定的奖励,至于具体数字,说的很模糊,但是这些年轻人不懂啊,听说有提成奖,人人拼命卖货,也让叶纤红的促销手段,实施得更顺利一些。 章诗萍一会儿也到了,她是开着车过来的,在仓库一番翻捡之后,把所有样品以及稍微有瑕疵的货物也全部带过来了。 叶纤红看了看,这些瑕疵大多数只是布料上有少许杂色或者斑点,并不影响穿着,只要价格低,对那些节省的顾客来说,估计更有吸引力。 果然,当这些货用纸箱子装着,抬到店门口以十块二十块一件的低价倾销时,不到一个小时,就被人一抢而空。 没抢到的人还不死心,站在那边一直问,等一下还有没有这样的货。 章诗萍望了望叶纤红,不知道怎么回答合适。 叶纤红笑了笑,出面回答:“这些货都是正品,在检验的时候,发现面料上有稍微的不足,所以才低于成本价卖的。如果你们喜欢,可以经常来店里看看,我们每做完一批货,都会把挑出的次品,放到这里来清货——” “哦。”听说今天没有了,这些人有些失望。 好在她们都住在虞城,来一趟解放路很方便,只要经常来逛逛,下次还是有机会买到,心里也有了期盼。 望着他们离开,叶纤红和章诗萍相视一笑。 不用说,这些人已成为她们店的忠实顾客,除了经常会免费帮她们宣传外,还会时不时地贡献一些营业额。 当天晚饭前,趁顾客少了些,叶纤红和章诗萍把当天的营业额点了点,发现居然比昨天还高。 不到八个小时,居然已超过三万了。 “小红,你实在太厉害——”章诗萍已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激动,她冲过去一把搂住叶纤红的腰,用力把她抱起来,兴奋地举着她打了个转,把叶纤红吓得不轻。 “你干什么?快放我下来。”叶纤红一手扶着她的头,一手用力拍章诗萍的胳膊,嘴里大声叫道。 这个女人疯疯颠颠的,冲动起来没个轻重,如果自己被她抱着甩出去,摔在地上,那就乐极生悲了。 章诗萍的身材,有点像那个网球明星李娜,结实却不肥胖。叶纤红却清楚,那只是表面现象。章诗萍从来不健身,也不喜欢运动,所以只有一付空架子,说不定力气还不如自己这个芦柴棒呢! “不放,我就是不放。”章诗萍兴奋得忘乎所以,根本没有把叶纤红的话听进去。 或许是很少有机会跟朋友这样亲近,特别是叶纤红这种能力强大,已让她生出崇拜之心的同龄人,她更是恨不得掏心掏肺给对方看,只求跟对方的关系更近一步,成为最好的朋友。 至于自己的方式方法对不对,别人能不能接受,当一个人开始犯浑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 章诗萍抱着叶纤红,跌跌撞撞走了十来步,忽然一个踉跄,两人差点一起摔倒。 “快放我下来——”叶纤红恼怒极了,用力拧住她的耳朵,顾不得下手是不是太重。“你是不是想摔死我!” “怎么会?”章诗萍的耳朵被叶纤红又提又捏,疼得嘶嘶直叫,她不得不停下脚步,松手放叶纤红下来。“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怎么可能会让你受伤——”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带着鸡同鸭讲的无奈,打开仓库门,向外走去。 章诗萍无辜地望着叶纤红的后背,皱眉撅了一下嘴,又展颜一笑,也跟着走出去。 第二十五章赚钱只服叶纤红 今天章妈没来,章诗萍和叶纤红怕麻烦,就叫导购去劳动路买快餐时,多买两份,两人跟她们一起吃。 吃过晚饭,叶纤红注意到店里的工作人员,完全掌握了她教的操作方法和思路,已不需要她现场指挥了,就想早些离开。 “诗诗,我先回去了。”叶纤红向章诗萍打了个招呼。 叶纤红并不是工作狂,反而是个在工作上喜欢“投机取巧”的人,就像现在,既然工作人员能独立操作了,她就没必继续在现场耗时间。 “去哪里?”章诗萍从收银台那边走过来,惊讶地问。 “回家去啊!”叶纤红理所当然地回答。“我的那些手段,店里的人都学会了,我在不在区别也不大了——” “哦。”章诗萍也清楚叶纤红说的是事实,不过还是希望她留在这里陪自己。又想着叶纤红这两天劳心劳力,肯定很疲惫,就不好意思阻止,于是怏怏地回答。“那好吧。” 叶纤红笑了笑,装做没有看出她的不舍。 跟章诗萍认识后,她发现两个人的关系越走越歪了,渐渐地不再像同龄的朋友,反而像母女,章诗萍越来越依赖自己。 虽然她的心理年龄确实比她们大得多,但是她只想交朋友,不想认干女儿啊! 或许跟她保持点距离,才能让章诗萍更加独立,两人也能回到正常的朋友关系吧! 走出店铺,叶纤红不想马上回家,又没想好去哪里,正在门口犹豫的时候,看到几个熟悉的人往店里走过来。 “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停下脚步,惊讶地问。 “来看你啊!”最先开口的是赵大成,他夸张地围着叶纤红转了一圈,又啧啧有声:“叶小姐,我一直觉得你很厉害了,今天才知道,你比我想像得还要厉害十倍——” “你说绕口令啊!”叶纤红被他的话逗笑了。 “我是说真的。”赵大成像个老干部一样点着头,话唠属性又发作了:“今天有人跟我讲,解放路一家服装店,生意实在太火爆了,我还当他是吹牛,没放在心上。等到第十个人这样跟我说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件事大半个虞城人都知道了——” “啊?有这么夸张吗?”叶纤红真的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的举动,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是真的。”肖东灿原本没出声,这时候微笑着给赵大成作证。 “好吧。”轰动就轰动,反正促销活动就那么几天,过去了就没有人会关注了。 “他们只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谁,却不知道是谁在搞事——”赵大成贼贼地笑道,“而我们不同,那天你跟章诗萍一起走了,就知道这件事肯定是你在策划——” “你们太看得起我了。”听他们给自己这么高的评价,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 “我们说的是事实。”赵大成像是换了个人似的,突然一付狗腿讨好主子的表情。“这些日子的经验告诉我们:想赚钱,找叶纤红——” “别瞎说。”叶纤红可担不起这个名号,“我也是瞎搞搞——” 这次操作,也是她首次独立干成一件事,毕竟她光有前世的阅历,却没有担任过相应的职位。 “瞎搞搞就弄出这么大的阵仗,如果认真起来那还得了——”赵大成说着说着,突然变了脸,一付可怜巴巴的样子哭穷。“叶小姐,别看我们几个人表面光鲜,其实都是穷人啊!以后能不能过上吃香得喝辣的好日子,就全靠您了——” “呃——”叶纤红被他的无赖惊吓到了,望了望肖东灿和胡向阳,见他们一付深有同感的表情,愕然地问。“你们都是一个意思?今天突然来找我,就是想找一条赚钱的路子?” “没错,没错。”肖东灿也收了矜持,首次放低了身段。“希望叶小姐给我们指明一条赚钱的路子吧!” 作为京城的大家族子弟,他们可是很骄傲的,就凭这层身份,出去外边谁敢不哄着捧着,算得上非常体面。 最近的情况却变了。 他们意外地发现,那些以前混得不怎么样的同学朋友,反而比他们更受欢迎。 大家都是人精,立马看出问题出在哪里了? 原来这些身份背景不如他们的人,已辞了公职,成了下海经商的弄潮儿,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 手里拿着大哥大,胳膊里拐着个漂亮的小蜜,开的是大奔宝马,出去消费一掷千金,那些销金窟的老板,见到他们笑得那个亲热?比见到他们亲爹还热情。 他们其实也没有被冷落,但还是接受不了这种落差。 最近因为大哥的事,没有精力想这些,等大哥在虞城站稳脚跟,他们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章诗萍那家店的事,给他们的触动太大了,外面有人在猜测,这间日营业额不会超过五百的店,这两天进帐起码超过五万元。 五万块啊!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就算一天赚一万,那一年不是可以赚三百多万? 赵大成几个感觉要疯了。 并不是他们眼皮子浅,没见过钱,如果是父辈有人做出这样的成绩,他们会觉得理所当然,问题是,叶纤红比她们还小,是个十九岁的乡下小姑娘啊! 这时候才惊觉,叶纤红除了在国家大势上能做出准确的预判,连具体办厂开店的赚钱手段,也是手段繁多,让他们眼花缭乱啊! 几个人坐不住了,下了班一商量,就一起过来找叶纤红了。 “行,没问题。”叶纤红干脆利落地回答。 几个人一起往横街走去,打算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聊聊赚钱的大事。 胡向阳全程没有出声,只是视线一直在叶纤红身上打转。 清晨发生的事,虽然是个意外,两人也不好意思当众提起,但是才过去大半天时间,两人又见面了,自然做不到像没发生过一样,这么快就抛在脑后。 所以胡向阳只能闭着嘴,不发一言,想着等不再那么尴尬了,再跟叶纤红说话。 几个人来到一家西餐厅店,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 这时候虞城的西餐厅,跟后世的差别很大,除了卖牛排、披萨、意大利面、红酒等西式食物外,还卖咖啡、炒饭、铁板烧等半中半洋的食物,算得上中西结合,适应各种阶层的顾客,所以生意还不错。 叶纤红已经吃过晚饭,所以只要了一杯果汁,而几个大男人肚子都饿了,各自叫了主食,开始用餐。 第二十六章我们都没钱 趁他们吃东西的空隙,叶纤红考虑怎么打发这些人。 照前世的经验判断,这几个人年轻又有背景和胆识,想赚快钱,最适合的自然是做倒爷。 因为价格双轨制,很多物资价格差距非常大。于是倒爷应运而生。他们利用自身的背景,通过特殊的渠道,以国家统配价搞到大量物资,用市场价卖给那些有需要的人,赚取巨额差价。 可惜他们出生得有些晚了,倒爷最风光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官倒人人喊打,而且规则也等于公开了,钱不再那么好赚。 当然还有一条路子,就是去俄罗期赚老毛子的钱,叶纤红印象中苏联解体后,那些做中俄边境贸易的倒爷,都非常赚钱的。 一车西瓜换一辆坦克,这绝不是后世网络上瞎流传的谣言。 最靠谱的一个说法是,去俄罗期做生意,一星期能赚一辆奔驰车,其中的暴利,可想而知了。 不过叶纤红本身性格保守,不会鼓励和赞成他们走这一条路的。 接下来几十年,国内的经济进入快车道,如果想安安稳稳长长久久赚钱,最适合的还是搞实业。 不管是从事房地产这种高投资高风险的行业,还是生产彩电冰箱汽车这种家用生活用品的,中国有这么大一个市场,只要用心经营,永远不必担心赚不到钱。 不过这些人找自己,是因为章诗萍的店赚钱了,如果告诉他们这些投资大,回报慢的项目,不知道能不能接受? 大家都是年轻人,都没什么耐心,这一点叶纤红能理解,想赚快钱也很正常。 因为有心事,这几个人吃东西有些心不正焉,很快就放下刀叉,擦擦嘴,望着叶纤红。 “我先确认一下,你们是想辞职下海赚钱,还是会继续呆在机关,利用业余时间赚点外快?”叶纤红没等他们开口,主动询问道。 相对来说,辞职下海,就要做好长期经营的打算,不能赚一笔钱就跑。 对肖东灿这样的身份来说,如果他能在商界取得耀眼的成绩,对哥哥肖东胜的帮忙肯定非常大。 接下来二十年时间里,国内彻底进入以GDP论政绩的时代,一个政府官员,如果能在发展地方经济上做出好成绩,提升就会容易多了,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商界盟友。 而什么盟友比得上亲兄弟呢? 如果赚外快,反倒简单多了,找一个可以信任的代理人,投资一些短期能获利的项目,不必考虑其它后续问题。 “我们不会辞职。”这句话还是肖东灿回答的。 可能是家庭原因,他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如何在机关里生存,所以早就规划好了未来的人生。 如果叫他们离开机关,像个普通人一样经商,他们还真的有些不适应。 “哦。”叶纤红点点头。 这个结果她其实也猜到了。 赵大成和胡向阳还好点,估计能放下身份包袱,重新开启一段人生。肖东灿的性格就古板了些,叫他抛弃身份上的优势,做个商人,估计难以接受。 “你们自己有什么想法吗?”叶纤红想先听一听他们的要求,免得自己提出的建议,跟他们的需要背道而驰。 “最好是跟你合作,大家一起赚钱。”赵大成抢过话头。 她们都知道叶纤红现在没有工作,过段时间会跟苏思诗一起开家美容店,心里其实不以为然。 叶纤红有这样的能力,开家美容店实在太浪费了。 但是关系没到那个份上,有些话就不能随便出口,免得伤到人,所以只能心里想想。 “啊?跟我合作?”叶纤红惊讶之余有些欣喜。 原来他们已这么看好我,这是不是表示我的机会来了? 跟这些人机缘机合相识,叶纤红尽量跟他们保持距离,不去求到他们,就是希望大家能平等相处,而不是成为一个攀附权贵的人。现在看情形,他们确实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如果这样,那她确实得好好筹划一下,毕竟这生意也有自己的一份。 说到做实业,可以选择的项目其实太多。 就像她以前考虑过的两个行业,一个是建筑装饰行业,另一个是电机制造行业,都是未来最有发展前景的行业。 印象中虞城这两家企业,一家是1989年成立的,刚开始主要生产铝合金门窗,后来又加工商店柜台、货架,最后承接门面装修业务,慢慢地路子越走越宽。 到1993年,这家乡村小厂更名为装饰实业公司,并取得了建筑装饰三级资质,业务迅速拓展到省内。 1995年,企业凭借卓越的业绩被破格晋升为建筑装饰壹级资质,成为了当时江浙省装饰行业唯一的一家具有壹级资质的乡镇企业。 这时候,它们又组建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集室内外建筑装饰、建筑幕墙、石材制作、家具加工制造、水电安装等工程的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一跃成为浙江省内建筑装饰行业的排头兵。 当时的注册资金已达六亿多,已成为一家名符其实的巨无霸。 往后的事已不必再说,对叶纤红而言,如果他们有兴趣,倒是可以复制这家公司的发展道路,在他们还没有成长之前,抢先占领市场,成为一家大型公司的创业者。 因为虞城本来就有生产电机的基础,那家以电机起家的大型集团,创业比前面那一家要早得多,1984年就已创业。 1987年已成为省级先进企业,1991年成立电机工业公司,与香港某大型贸易公司合资设立电气有限公司,1992年已与省内某机械工业学校联办职业中专技校。 相对而言,选择成为电机制造企业已稍微晚了些,因为对方已成长到一定规模,他们想要分一杯羹,肯定会跟他们成为竞争对手,难度就会大得多。 所以叶纤红更倾向于从事建筑装饰行业。 当然还有其它的路可以走,比如虞城另一个主打项目,照明器具,一年的产值也有几十亿,除了粤省佛山有品牌能与之竞争之外,其它几乎毫无对手。 因为城市化,照明市场会越来越大,至于产品更新换代,不断研发出新的节能产品,也是让它好赚钱的原因。 至于柏厦的别名叫伞城,是因为它是全国最大的伞制造基地之一,叶纤红对制伞这个行业,兴趣反而不大。 这些内容看着很多,叶纤红其实只是花了几秒钟,就全部理清了。 “如果你们想赚快钱,机会其实很多。”叶纤红边思考边开口。“比如我们虞城西边的越州,现在正在建轻纺城,它将成为国内最大的纺织品集散中心。你们不管是投资商铺,还是买周围的土地等升值,都会是暴利。” “这个?”赵大成有些惊讶,他以为叶纤红会说开家店之类的项目,大家凑钱一起赚钱,没想到她说的这样么大一个项目。“是不是有点大,不好操作啊?” “要项目小一点?”叶纤红有些明白了。“那让我再想想?” 忽然想到书报亭的事,眼前一亮,这个项目应该最符合他们的要求。 上次偶尔想到这件事,她还打算跟胡向阳说说,后来不知怎么的忘了。 如果能说服肖市长,在虞城市的人流聚集角落,建一些书报亭,低价出租给下岗职业,不但促进了就业,还能让它成为虞城街头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 至于项目建造,他们自然得拿下来,虽然造一个铝合金的亭子利润不高,但是量大风险小,最重要的是没有多少技术难度,符合他们几个外行赚点小钱快钱的要求。 第二十七章肖市长召见 “这个项目得先让肖市长同意,通过市府的渠道,才有可能实施下去。”因为想好了主意,叶纤红的神情松弛下来,微笑着说道。“如果他同意了,估计让你们赚点小钱的愿意,马上就可以实现了。” “真的?快说说看——”赵大成激动得像个孩子。 叶纤红把这个主意原原本本说了一遍,还把书报亭建在哪里,以什么样的密度安排,建起来后,下岗职业租下来后,靠什么赚钱,都解释得一清二楚。 这些措施肯定不能省,肖市长要把这个计划拿给相关部门讨论,肯定不能空口说白话,要有推行的依据。 虽然政绩谁都想要,前提是确确实实能成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否则辛辛苦苦造好了,租不出去或者租了的下岗职工赚不到钱,那不是让他们雪上加霜吗?别说民心工程了,只怕老百姓会骂它是昧心工程了。 “这个主意非常好。”肖东灿听完后,也大力赞道。 因为性格原因,他的政治智慧远远比不上哥哥,便是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 叶纤红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讲得这么明白了,他哪里还会不知道这个主意的优点。 除了让大家赚钱,更重要的是,它是送给哥哥的一份大礼。 哥哥到了虞城后,虽然通过各种手段,打开了一些局面,但是短时间内,想要掌控分管的部门,还是很难做到。 其中根本的原因和最大的难处,就是找不到一个介入点。 不管是空降进公司的管理人员,还是肖东胜这样的空降领导,其实都不怕下属不听话,就怕下属太乖巧,让你抓不到把柄。 所谓权威,往往需要一两件实实在在的事,在处罚或者提拔手下的过程中慢慢建立的。 人都是趋利的动物,谁也不想被上司盯上或处理,所以很多人喜欢抱团相互保护,碰到这样的局面,想破冰的难处可想而知。 叶纤红的书报亭计划,就像她以前出的主意一样,等于从另一个角度,冲击那个圈子。 现在市里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就是国企亏损,下岗职工没饭吃?还这个项目,正是针对这件事而来。 这是一个明显能得到政绩的工程,又是一个能赚钱的工程,肖市长可以用它收买一些人,打压一些人。 谁都想升官,但是升官需要干实事,肖市长给出了诱饵。 谁都有亲朋好友,谁都想赚钱,这个项目虽然不大,却可以在短时间内赚钱,到时需要工人,就可以安排自己人进来了。如果有人从事铝合金相关的工作,想成为供应商?那更要及时站队了。 这些道理叶纤红也明白,所以才会拿这件事做人情,交好肖市长。 肖东灿坐不住了,借了西餐厅的公用电话,给哥哥打了一个电话,把这件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肖东胜比弟弟沉得住气,听完他的电话后,沉吟了一会,说道:“我明白了,你现在马上把叶纤红请到家里来。” 肖东灿应了一声,回到座位,把哥哥召见的事说了。 既然领导有召唤,大家也也不浪费时间了,一齐起身,往肖东胜所在的政府大院走去。 听说肖市长召见自己,叶纤红也很激动,不管前世重生,她都没有机会去过机关大院,今天总算有机会见识一番了。 好在早有心理准备,所以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市府离横街这边很近,几个人步行几分钟就到了。 因为有肖东灿在,门口的武警也没有阻拦,放他们进去了。 走进这个虞城最神秘的所在,叶纤红好奇地打量四周,发觉跟那些普通小区没什么差别,除了比较安静,除了有很多茂密的大树,除了更洁净整齐。 她住的小区,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小孩在路边玩闹,老人坐在花坛边大声地聊天。 “叶小姐来了,欢迎欢迎——”让叶纤红意外的是,肖市长居然站在家门口等她们,看到她笑着迎上来。 身边几个大男人,跟他的关系和家人差不多,自然不需要这些礼节,也就是说,他是专门在迎接自己。 叶纤红有些感动,自己虽然帮他们父子做了些事,但是也不必这么隆重啊! 胡向阳几个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没有说出来,只是脸色郑重了许多。 走进屋里,团团围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只有肖东灿没有坐,以主人的身份去泡茶。 肖东胜原打算叫叶纤红去书房谈这件事,后来又觉得没必要,这些人都是自家的亲人,又是叶纤红的朋友,有他们在,或许能交流得更顺畅,最后就一起坐在客厅谈了。 “不好意思,叶小姐,还要你辛苦跑一趟,原本应该我去拜访你的——”肖东胜的姿态摆得低。 “肖市长,您客气了。”叶纤红可不敢当真,连忙谦虚地回答。 再怎么说,他也是一市之长,自己一个普通乡下妹,能获得他的另眼相看,已非常难得了。 “我是说真的。”肖东胜真诚的说道:“上次小彦的事,我还没有好好谢你,最近又承蒙你费心,一次次替我解决难题,我都不知道如何表示感谢——” “别这样说。”别人太客气,叶纤红有点不习惯。 “也对。”肖东胜也发觉她不喜欢自己把感谢放在嘴边,及时住了口。“大恩不言谢,我们还谈谈今天要讨论的事吧!” 叶纤红见他进入主题,松了一口气,于是把刚才跟肖东灿他们说过的那些话,重新说了一遍。 肖东胜全程认真地听说,除了偶尔点点头,没有插一句话。 他的理解力自然不是肖东灿他们可以比的,叶纤红把书报亭的作用讲出来之后,他就已经在考虑如何操作这个项目了,建在哪些位置?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由哪个部门的审批?哪个部门监管? 就像叶纤红理解的,除了这些,还有许多项目外的功夫。 国内官场历来讲究利益均沾,这个项目是自己提出来的,自然可以先分一杯羹,但是让谁加入进来,把谁排挤在外,也是讲究技巧的,对现阶段的自己来说,需要拉拢一些人,打击一些人,所以叶纤红这个项目,真真算得上雪中送炭。 第二十八章方案 “听说你对书报亭如何经营,也有一些好建议?”肖东胜考虑一会儿,又问。 “是的肖市长。”叶纤红回答。“我觉得除了卖书报,还可以搞一些便民服务,用这些额外的项目,来吸引顾客。比如备打气筒,免费供顾客使用。比如接一部公共电话,如果有人打,也可以增加点收入。比如卖邮票信封,比如夏天搞一台冰柜卖棒冰饮料等——” “你想得真是太周到了,一个书报亭如果照你说的模式经营,肯定能赚钱。”肖东胜笑着说道。“难怪大成他们开玩笑说,想赚钱,找叶纤红,连我都要动心了。。” 他真的觉得这个瘦弱的小姑娘,思想实在太超前了,什么事到她手里,都能想出无数条主意来。 难怪父亲一再叮嘱自己,要跟她好好相处。 政府那边的事千头万绪,随时会遭遇各种难以解决的困境,如果有叶纤红这样思维开阔的人在身边,确实会帮上很多忙。 “你们还有什么要补充的?”肖东胜又问胡向阳他们几个。 他们今天找叶纤红的目的,他事先已全部知晓,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这时候还没有公务员法,也没有八项规定等条例,只要不违反法律和纪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自己人搞点额外收入,并不觉得是件了不起的大事。 唯一比较遗憾的是,这个项目小了些,叶纤红作为合作者,估计没有多少油水。 弟弟他们能分摊到的利益,就更少了。 他真的希望在合理合法地情况下,让叶纤红多赚些钱。 倒不是为了补偿她,而是想用这种利益共享的方式,将双方绑在一起。 “可惜项目小了些。”赵大成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一个书报亭,照叶纤红描述的结构和大小,造一个估计用不了一万块钱,即使在虞城造一百个,也不过一百万,如果去掉成本和其它各种费用,能有一成的净利就不错了,那么多人分,到手就更少了。 “其实不算小,这只是初期的收入。”叶纤红早就想好后续的赚钱方式了。“我们可以开一家建筑装饰公司,先重点造书报亭,等书报亭完工,名气打出去了,我们可以再接其它的生意,比如早餐的亭子,比如小卖部亭,比如收费亭,比如小区岗亭等等——” “哇哦——”赵大成惊叫一声,双手竖起大拇指对着叶纤红:“我现在才明白,人的大脑真是不同的,我们最多走一步看一步,叶小姐是走一步看十步,我们还在原地,你已经把我们远远甩在身后了。” “别打岔。”肖东胜没好气地说道。 叶纤红笑了笑,继续往下说。“我们开的是建筑装饰公司,主打铝合金产品,所以不能局限于书报亭这样的模式。也可以生产家庭铝门窗、商店柜台、货架等等,关键是找到合作对象,最好是大型商场、酒店和写字楼。如果有这样的合作对象,赚钱更容易。” “哦。”几人一起深思起来。 以他们的身份地位,肯定认识一些商界人士,叶纤红的话给他们提供了一条思路,他们开始在考虑找合作者了。 肖东胜也被叶纤红的一番话惊呆了,那得有多么强大的反应速度和思考能力,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提出这么多条可操作建议。 赵大成他们去找叶纤红的事,他预先是知道的,所以不存在叶纤红提前做好准备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全是她临时想出来的。 既然有这么完美的方案,做不做的问题已不用考虑,要讨论的是,怎么样分工合作,把这个项目操作好。 最后这样明确分工,叶纤红负责把整个方案写出来,负责策划。肖东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和分析,再推出具体政策。这是政府机关办事的规则,不能随便更改和省略。赵大成三人则寻找厂房,招技术人员,把建筑装饰公司的架子搭起来。 公司起什么名字,大家提了几个,都不怎么理想。 叶纤红想着前世那个公司叫亚厦,于是建议叫广厦,取自杜甫的名句:安得广厦千万间。虽然有些俗,也算贴题。 肖东胜没有意见,于是就这样定了下来。 …… 叶纤红到家有些晚了,不过心情很激动。 因为没本钱,她一直为怎么赚钱养家而伤透脑筋,现在一下子有了三条路子,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特别是跟肖市长见面后,她能感觉到他的信赖和支持,以后只要抱住这条大粗腿,应该不用担心赚不到钱了。 第二天早上,她跑完步回来,没有急着煮早餐。先去了一趟空间,陪小狗玩了一会才出来。 章诗萍那边已走入正规,自己不需要像昨天那样,一直守在那里,只要吃完饭去那边走一圈就行了,然后回来继续写那个方案。 煮好早饭,还没来得及吃,电话就响了。 见是章诗萍打过来的,叶纤红轻松地拿起话筒,问道:“都快要开门了,你不去店里做准备,找我干什么?” “叶纤红,不好了——”章诗萍的声音非常惊慌。 “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服装店经过两天的清货,已超额完成了最初的计划,下一步只要按步就班的经营就行。 叶纤红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章诗萍担心的。 “店里的导购员今天只来了一半——”章诗萍见叶纤红的语气还这么轻描淡写,急了。“听说是被其它服装店挖走了,很多同行眼红我们生意好,肯定会学我们的促销方式——” “哦。”叶纤红的语气依然不急不徐。“学就学吧,这又不是我们管得了的。” “什么?”章诗萍快要被她气疯了,对着话筒大声吼道。“叶——纤——红——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当然明白,就是导购被人挖角了嘛——”叶纤红把话筒拿得离耳朵远了些。“商场如战场,我们生意好了,别人就不好了。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动这样的歪脑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叶纤红订促销计划时,就猜到会有这个结果了。 如果自己也是开服装店的,看到别人大口吃肉,自己一口汤喝不上,肯定也会这样做。 唯一的区别是魄力问题。 换成是自己,估计第一天晚上就去挖人了,不会等到第二天才行动。 “那怎么办?”章诗萍彷徨得像个孩子。 “担心什么?不是还有一半人在吗?”叶纤红镇定地交代她。“你现去马上去厂里或者其它店里调几个人过来,有前两天的基础在,不会出差错的。” 顿了顿,又安慰道:“第一天他们什么都不会,靠我一个一个教,还不是挺过来了,现在还有一半熟手在,你就放心去做吧——” “哦——”章诗萍呼出一口长气。 “还有。”叶纤红想了想,又提醒道:“不要舍不得钱,反正就几天时间,每人工资加高一点,也没多少?重要的是,要把她们的积极性调起来。” “我明白。”听叶纤红有条不紊地安排,章诗萍的心终于安定下来。“那我挂了啊!” “行。”叶纤红回答。“你快去准备。” 放下电话,叶纤红走进厨房,把早餐端出来,开始吃早餐。 至于章诗萍那边,她并不担心。 她们母女都能把工厂开起来,管理能力不用置疑,章诗萍只是因为年轻,又期望过高,才会对今天这个突发情况,反应过度。 如果没有自己,她冷静下来后,照样会把事情安排好。 第二十九章挖墙角 吃完早饭,来到服装店,看到里面还在正常营业,叶纤红放下心来。 章诗萍虽然咋咋呼呼的,办事能力并不差,服装店这点意外,很快就被她控制住了。 看到叶纤红进来,章诗萍脸色难看地冲过来,挽住她的胳膊,也不说话,半拖半拉着往后面的仓库走去。 知道她现在一肚子怨气,找不到地方发泄,叶纤红只好无奈地苦笑,任她拖着往里走。 “真的太气人了——”一走进仓库,章诗萍呯地一声关上门,一屁股坐在一个装衣服的纸箱子上,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一天给她们三倍工资,没想到她们还不满足,这么容易就被人收买了——真是养了一群白眼狼——” “气什么?我觉得应该高兴才对。”叶纤红拍拍她的背,替她消气。“如果她们全部被挖走了,今天开不了店,那才叫麻烦呢?” 叶纤红刚才留意过里面的导购员,发现原先就在服装店上班的员工,已经走得差不多了,现在还在工作的熟面孔,都是当初她从厂里挑出来的员工,暗暗庆幸。 如果换作自己,肯定会把现在还在工作的员工挖走,毕竟他们是工厂出来的,既会做衣服,又会卖衣服,比只懂销售的导购强多了。 又一想,别的老板不知道啊!以为这些是新员工,没什么工作经验,所以不愿意花大价钱去收买。 也幸亏她们没看上,否则到时工厂还少了一些熟练工人,损失会更大。 “叶纤红——”章诗萍见叶纤红没有顺着自己说话,反而一付你很幸运的模样,气得直嚷嚷:“你到底有没有同情心啊!这个时候还对我冷嘲热讽——” “我是说真的。”叶纤红没有理会她的气急败坏。“如果我是你的竞争对手,肯定把你店的员工全部挖走——要么不做,做就做绝,这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章诗萍像是重新认识叶纤红似得,直愣愣望着她,叶纤红没有退缩,双目与她对视。 “你——”章诗萍先败下阵来,颓丧地缩起身子,嘴里有气无力地说道:“你知不知道,今天早上至少有五家店,在跟我们一样搞促销——” “我早猜到了。”叶纤红平静地说道。“他们的动作已比我猜的要慢多了,我还以为昨天她们就会动手呢?” “啊?”章诗萍瞪大了眼睛。 “促销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手段,谁都能学会,谁都可以使用。”叶纤红轻描淡写地说道。“所以我只把它当成回笼资金的手段,等目的达到了,就可以放弃了。” “哦。”章诗萍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 “头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服装厂靠促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生产出顾客满意的服装,生意才能越做越好。”叶纤红继续说道:“所以接下来的设计环节,才是我们厂成功的真正关键。” 望着叶纤红一付智珠在握的样子,章诗萍焦躁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是啊!促销只是回笼资金,清理库存。任何一家工厂都不可能长期以微利的价格销售货物,那样做不长久,只有设计出物美价廉的衣服,保证基本的利润,工厂长能取得发展,做大做强。 “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章诗萍想通这一点,情绪比刚才好得多了,只是心里依然不痛快。“那今天的生意怎么办?” “你放心。”叶纤红安慰她。“人都有惯性思维,这两天我们店搞活动,已获得很好的口碑,一些前两天没时间买衣服的顾客,肯定会首选我们的店。就算被那几家店分流一部分生意,也很正常,我们不可能独霸市场——” 章诗萍叹了口气,叶纤红的话确实有道理,她原本担心生意会一落千丈,毕竟她们店今天七折,而那几家店今天是五折,但是到现在为止,依然顾客络绎不绝,说明顾客还是认可他们的,这让她安心不少。 两人回到外面,章诗萍除了还要安排员工的工作外,空下来就站在收银台旁边,帮着开票收钱打包。 叶纤红在店里呆了一会,就告辞回去了。 美容店马上要开张,她怕到时候会比较忙,没时间做其它的事,趁这几天还有空,尽快把那个方案搞出来。 相信肖市长也着急,希望她尽快完成,早一天在市里推行这个利民之策。 回到家里,叶纤红突然记起明天就是周末了,今天下午放学后,弟弟就要过来,心情一下子开朗起来。 弟弟要来了,其它的事都得靠边站,叶纤红连方案也没兴致写了,拿了钱匆匆到市场,买了一堆食物回来。 普通的菜蔬,晚上炒就行,但是粤式炖汤,非常花时间,下午就可以煲了。 叶纤红想着弟弟正处于发育期,最近又天天在锻炼,应该煲点老火汤给他滋补身体。 不过虞城不是鹏城,很多材料不容易买到,叶纤红只能选择最简单的萝卜玉米煲排骨。 这汤虽然材料简单,只要用心去炖,味道营养都非常好,也适合给弟弟日常进补。 叶纤红前世在鹏城生活了二十几年,对炖汤自然不陌生。 将排骨放入清水中煮开,捞出排骨。洗净锅,再次倒进清水开火,水开后加入洗干净的排骨和姜葱,再倒入些黄酒,煮开后撇去表面浮沫,盖上盖子,转入小火慢慢炖。 中午的时候,叶纤红原想着随便吃一点应付过去,晚上弟弟来了,再陪他好好吃一顿,不想章诗萍摸上门来了。 “中午吃什么?饿死了。”章诗萍一进门,就大呼小叫起来。 “什么都没有——”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我又不知道你要来蹭饭。” 嘴上这样说着,叶纤红快步走进厨房,先淘米做饭,然后打开冰箱,思考做什么菜给她吃。 章诗萍运气不错,今天她正好买了不少食材回来,如果是昨天,叶纤红就算想请客,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想着章诗萍是香港人,叶纤红最后决定做几道粤菜。 第三十章招待章诗萍 先挑了块巴掌大的瘦肉,又割了一点肥肉,洗干净后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后又剁成肉馅,装到碗里,加入盐、油、胡椒粉、味精、生粉,搅拌均匀后腌着, 又拿出一块老豆腐,切成两块麻将拼起来的大小,用勺子在豆腐中间挖了个洞,装在盘子里。把肉馅塞进豆腐的孔内,就可以下锅煎了。 平底锅放到灶上,点火放油,等温度差不多了,放下豆腐开始煎。 直到两边煎到微微焦黄,才算完成。 然后准备酱汁,根据口味放调料。叶纤红习惯用料酒、糖、醋、酱油、胡椒粉、辣酱、生粉加上清水,搅拌后加入煎好的豆腐里焖,等汁差不多收干了,切一点葱花酒上去,就可以盛起装盘了。 这道酿豆腐看起来复杂,叶纤红做惯了,也不觉得麻烦。 又做了一份酸菜鱼头汤,炒了一个蒜茸菜心,加上冰箱里现成的醉鸡,两个人吃也够了。 章诗萍对厨艺一窍不通,又怕油烟,所以在外面等着没有进厨房。 坐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叶纤红端着饭菜出来。 她不客气地坐下来,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豆腐咬了一口,带着浓浓酱汁的豆腐和肉沫进口,那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章诗萍顾不得烫嘴,几口就下了肚,又夹了一块,这才放慢速度,开始细细品味。 叶纤红做的这道菜,外形跟香港吃过的客家酿豆腐完全一样,细细品尝,还是能分辨出细微的差别。 可能是虞城人的口味偏好甜酸,所以糖和醋加的比较重,又加了点辣酱,好在辣味不重,没有破坏原先的鲜美,反而口感更丰富了些。 章诗萍有很长时间没回香港了,自然也没有机会吃到家乡菜,今天居然在叶纤红这里品尝到还算正宗家常粤菜,这让她感觉特别亲切。 “我其实什么菜都吃,你不用这么麻烦,专门为我做粤菜的。”虽然被叶纤红的细心所感动,她还是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的性格,也没有把她的口是心非放在心上。“不过这些粤菜也不怎么正宗,你将就着吃吧!” 鹏城是个外来人口城市,全国各地的菜系在这里都有市场,很多来自不同省份的人,在这里相识相知相爱,成家立业,夫妻间不同的口味相互融合,大量跨地域的菜慢慢出现,成为鹏城一道独特的风景。 叶纤红做的客家酿豆腐,就是前世照顾张晋豪的口味,改良酱汁后的变种的菜式。 “非常好,真的。”章诗萍真心赞了一句,“比我妈做的还好吃。” 这道酿豆腐是精细活,豆腐太嫩太老都不行,太嫩一煎就碎了,太老会比较干,没有了豆腐的鲜嫩。如果饭店做,一般会用棉布吸走嫩豆腐表面的水份,家里做肯定没有这个条件。 叶纤红这道酿豆腐,表面煎得焦黄又没有丝毫破碎,内里还保持嫩滑,章诗萍真心觉得不容易。 至少老妈几十年的厨房经验,每次做这道菜,都会碎掉好几块豆腐。 更难得的是,浇在上面的酱汁不但味道好,颜色也比较漂亮,红艳艳的特别勾人食欲。 “你喜欢就好。”叶纤红给她夹了一块鸡肉,说道:“其它的都是你的家乡菜,只有这醉鸡,是我们越州的特色菜,你尝一尝,味道是不是不比你们的清远白切鸡差?” “是吗?”章诗萍夹起来咬了一口,鸡肉肥嫩油润,又带着独特的酒香,嚼着劲道十足,吃完后还唇齿留香,回味无穷。忍不住赞叹道:“确实不错。” “喜欢就多吃点。”叶纤红给自己也夹了一块醉鸡翅。“吃完冰箱还有。” 叶纤红做这道菜,是因为弟弟非常喜欢吃。 每次新鲜煮的白切鸡,如果吃不完,她就会装进海碗里,淋上黄酒、花椒、盐、八角等香料和凉白开搅拌而成的卤水,没过鸡肉后放到冰箱里,放上一星期也不会坏。 弟弟来了想吃,直接从卤水里捞出就行,卤得越久,香味越浓,咸香鲜滑,特别下饭。 两人虽然胃口不错,吃得其实不多,除了酿豆腐彻底光盘,醉鸡吃了半碟,酸菜鱼头汤还留下一大半,青菜也没有吃完。 “好饱。”章诗萍放下筷子,抚着肚子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这个章诗萍一放松,就丑态毕露,没有一点淑女的样子。 如果被她的家人看到,不知道还有没有信心介绍给温俊。 章诗萍装作没看到,站起来摇头晃脑地走到客厅,懒洋洋地瘫倒在沙发上。 她也是没办法,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偏偏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时时刻刻被提醒,要稳重要淑女,让她非常不耐烦。 和章妈来到虞城后,章妈虽然也会念叨她,相比在香港,却是轻松多了。 跟叶纤红认识后,认准她是个大事精明,不拘小节的人,不会因为这些而看轻自己,所以在她面前越发惫懒。 “咦?这是谁画的漫画——”章诗萍无意中看到茶几上有几张铅笔画,画的是几个运动男孩,虽然线条稚嫩,却非常生动传神。“非常有天赋啊!” “什么东西?我看看——”叶纤红放下手中的碗筷,快步走到客厅,在章诗萍身边坐下来,看到她手里拿的几张复印纸,认得是弟弟临摹的《篮球飞人》,笑道:“这个啊!是我弟弟画的。” 弟弟的画被章诗萍这样夸,叶纤红非常骄傲,比自己干出成绩还要高兴。 “不错嘛,你弟弟很有绘画天赋。”章诗萍本身是学工艺美术出身,后来又学了服装设计,对画画这一块比较懂行。“你可以培养培养他,说不定叶家会出个画家呢?” “还是算了吧,我弟弟都十六岁了,想学也晚了。”叶纤红不是容易被忽悠的人,觉得章诗萍夸张了。“我记得那些学画画的,大多从小就开始培养了。” “那也不一定,半路出家成功的也不少。”章诗萍反驳道。“有机会给他找个老师,浪费了可惜。” 不过也就是这样说说,毕竟是叶纤红的家事,她不可能胡乱干涉。 “行。”叶纤红也没有跟她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我会考虑的。” 等弟弟回来,听听他的意见吧? 叶纤红重生一回,有的事已想通了。 只要弟弟开心健康地成长就好,她不会强迫他去做不喜欢的事。 “对了,你现在已是我们工厂的设计师,什么时候能推出新款式啊?”见叶纤红说完,站起来回厨房继续洗碗筷,章诗萍跟在后面问道。 “这个等我考虑好了再说吧。”叶纤红上一次和章妈一起吃饭,其实已想好了思路,不过没有完善好,所以没有马上提出来。 她的这个计划,是受前世某个服装品牌启发,想借鉴他们曾经走过的路。 不过现在的消费市场,跟几年后相比,区别还是很大。她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是不是推出那个品牌的经营模式和顾客定位。 “哦——”见叶纤红迟疑,章诗萍有些失望,忍不住催促道。“别让我们久等啊!” 厂里现在主要生产夏天的衬衫、长裤和裙子,款式不多,受叶纤红那一次那番话的影响,章诗萍母女剔除了一些价格虚高,华而不实的款式,全力加工跑得出量的大众款。 但是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两人还是下不了结论,所以想看看叶纤红的设计,再决定是不是接受她的模式。 “放心吧!我有数的。”叶纤红答应一声。 …… 第三十一章弟弟回家 郑兴安放学后,坐车来到虞城,一路走到姐姐的家里。 因为有随身听陪伴,这段路并不觉得漫长和无聊,感觉一转眼就到家了。 “姐,你煮什么好吃的,这么香——”郑兴安刚一到门口,鼻子就闻到一股香味。 这股香味,跟姐姐平时做菜时的浓香不同,非常浅非常淡却特别清甜,感觉肚子一下子饿了。 “回来了啊!”听到弟弟的声音,叶纤红洗了洗手,从厨房里走出来。“我煮了锅排骨汤,给你补身子。” 像老妈子一样接过弟弟的书包,放到茶几,搂着他的肩坐到沙发上,一只手下意识地就要去揉他的头。 “姐。”见姐姐又伸手过来,郑兴安抗拒地扭了扭身了,不高兴地叫道。 “行,行,姐知道了。”见弟弟学会拒绝了,叶纤红无奈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收回自己的手。 这时候才发现,一个星期没见,弟弟变化有些大。 个子像是突然拔高了一截,不像以前只到自己的眉头。因为赶了路,脸微微发红,看起来有种男孩子的健康美。婴儿肥的脸也明显清瘦了些,越来越有小帅哥的模样了。 因为剪了个帅气的发型,身上穿的又是叶纤红精心挑选的全棉衣裤,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爽阳光,跟原来那个穿成土包子的形象比,真的有天壤之别了。 “饿了吧,我先盛碗汤给你喝——”叶纤红心情复杂地站起来,到厨房给弟弟盛汤。 对于弟弟的长大,叶纤红说不出是喜是忧。 喜的是弟弟长大了,很快就能为这个家分忧,爸妈肯定很高兴。 忧的是男孩子长大后,大多数会变得比较独立,喜欢跟同龄人玩在一块,不再跟家人亲近,有心事也不愿意说出来,以后只怕越来越没有机会,像以前那样跟他亲近了。 不过总的说来,还是高兴多一点。 郑兴安接过姐姐端来的汤,小心放到茶几上,坐直身子开始吃东西。 先夹了一小段玉米,抓在手里啃着吃,这甜玉米非常软糯,几口就吃完了。又喝了一口汤,一股玉米萝卜的鲜甜,充溢整个口腔,忍不住嚷道:“姐,这汤真鲜。” “喜欢就多喝一碗。”见弟弟喜欢,叶纤红笑着说道。“萝卜玉米炖久了,没什么味道,鲜味都进汤里了,你还是多吃几块排骨吧——” 她一点也不担心弟弟喝了两碗汤,等一下会吃不下晚饭。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胃就像无底洞,你就算给他再多的食物,等一会就又饿了,照样吃得下东西。 “哦。”郑兴安应了声。 他原以为只能喝点汤,排骨得留着晚上当菜吃,还在奇怪姐姐怎么这么糊涂,把骨头也一起盛给他了? 听姐姐说排骨可以吃掉,他马上夹起一块,大口咬下去。 排骨炖了几个小时,早就酥烂了,肉挂在骨头上,不必用力嚼就碎了。郑兴安把肉啃下来咽下去后,舍不得吐掉骨头,就夹住吮了一下,又试着咬了咬,发现骨头早就酥软,轻易咬碎了。 他嚼着骨头,直到没味道了,才吐出渣渣。 叶纤红望着弟弟,见他一付恨不得把骨头当成肉,全部吃下去的模样,强忍着没有出声,暗里心疼极了。 以前家里穷,很少买肉,即使买也会挑肥一点的买,用来煮油豆腐或蒸霉干菜。 排骨贵又不经吃,一般不会买。 即使买了,也是用来招待重要的客人,自家人舍不得吃。 弟弟一年到头吃不到荤腥,肠胃没有一点油水,自然非常馋。 最近她虽然买过几次肉,也带弟弟吃过几次大餐,但是回学校后,那里的条件肯定不如在自己身边。 爸妈又是非常节省的人,就算家里买了肉,每餐也只拿出一点点,舍不得多吃。 更不可能像她这样,排骨直接用来炖汤喝。 弟弟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排骨汤,更不用说这种老火慢炖出来的汤,难怪他会觉得特别鲜了。 农村里有一些老习惯,比如说不管烧猪肉还是鸡肉,都不会煮得太烂,怕油被熬出后肉就少了。 叶纤红记得有一年腊月,家里正在煮过年吃的红烧肉,她在灶下烧火,妈妈因为在客厅包粽子,一时忘了看灶,等想起跑进厨房,发现锅里的肉煮烂了,心疼得不断自责。 话里的意思她一直记得,妈妈怪自己疏忽,肉煮过头,到时装碗时,就会少了一碗。 “姐,今天体育课五十米测验,我得了第一名。”郑兴安把碗里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放下筷子抬头对叶纤红说道。“老师想叫我参加体育比赛,还说如果得了名次,考高中可以加分——” “哦?”叶纤红一怔,望着弟弟明亮的眼睛里,全是信赖的目光,笑道:“那你自己觉得呢?喜欢成为体育特长生吗?” 上次跟弟弟跑步时,给他喝了点稀释后的灵水,跑步结束后回家,他全身多了一层污垢,应该也是排毒洗髓了。 当时看不出什么,几天后就有了明显的变化,不但跑步能得到第一,连个子也明显长高了。 至于要不要参加体育比赛,她的心里其实也没有答案。 青春期的男孩子,能多运动肯定是好事,不但对生长发育有好处,还能提高身体免疫力。 叶纤红前世长期健身,重生后也天天跑步,还带着弟弟跑过,就是希望姐弟俩都有一付好身体。 即使家人都喝了灵水,锻炼依然不能少,只要坚持运动,才能保持身体的协调性和柔韧性,防止身体肌能退化。 她唯一担心的是,万一教练心术不正,为了出成绩,不顾弟弟的体质,超强度训练他。 前世的媒体,曝光过类似的消息,有的教练为了拿奖牌,不顾自己运动员的身体现实,长年超负荷训练,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严重后果。 有的甚至逼他们吃一些对身体有害的东西,这样的运动员虽然拿了名次,但是一退役,身体马上就跨掉了。 第三十二章现实版的野蛮女友 “我还是更喜欢画画。”听姐姐问自己的意见,郑兴安搔了搔头,最后不好意思地回道。 这件事老师既然提出来了,肯定会找家长谈,所以根本瞒不住。 郑兴安虽然觉得能被体育老师重视,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毕竟他以前成绩中等,在学校一直不受重视。 但是要他天天训练跑步,那种枯燥和无聊,他还真是接受不了。刚好今天要来姐姐这边,他觉得还是先告诉姐姐比较好。 爸妈耳根子比较软,万一他们答应了,还靠姐姐帮他说话。 “那就不要去了。”叶纤红无所谓地答道。 她读高中时,班里也有两个体育特长生,非常辛苦。除了早上要提前去上学,放学后留下来训练外,假期也经常要去比赛,叶纤红舍不得弟弟吃这个苦。 更重要的是,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肯定也会减少,既然他也不喜欢,叶纤红自然不会勉强他。 “哦。”郑兴安见姐姐果然支持自己,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对了,安安。”叶纤红想起章诗萍的建议,问弟弟:“你这么喜欢画画,要不要找个专业的老师,教教你呢?” “漫画有人教吗?”郑兴安惊讶地问。 “这个——好像真没有。”叶纤红想了想,摇了摇头。“不过可以学其它啊!比如素描什么的——” 她记得国内漫画起步比较晚,这时候只有上海等大城市才有小规模的漫画社。至于国内自己创办漫画杂志,要等到九四、九五年以后。 国内最早成名的漫画家,叶纤红还记得名字的,无非是颜开、姚非拉、胡蓉这几个人。三人中颜开的自画像比较特别,叶纤红不知怎么的一直没忘记,姚非拉在网上一直有争议,唯独胡蓉,因为她画的《白秋练》特别唯美,所以她也记得。 这时候虞城连漫画书也未必买得到,想给弟弟找个专业老师,肯定不可能。 “哦。”郑兴安有些失望。 学素描对漫画虽然有帮助,但是他的兴趣并不大。 他的目标是成为像井上雄彦这样的漫画家,所以想学的是画漫画的技巧,比如教他怎么样讲故事与分镜,怎么样做人物与设定。 这些问题他问过美术老师,老师对这些也一知半解,给不了准确的答案。 “我问问你诗诗姐,她说不定有办法。”被弟弟这样一反问,叶纤红才明白自己对画画并不了解,还不如听章诗萍的意见。“香港那边动画比较发达,应该有好的漫画家——” “诗诗姐还会画画?”郑兴安非常惊讶。 “不是上次来的诗诗姐,是另一个诗诗姐。”叶纤红说完后发现很拗口,又笑着解释。“姐的两个朋友,都叫诗诗。” “哦。”那也实在太巧了,郑兴安笑了笑,没怎么放在心上。“香港太远了吧?找老师也不方便。” “你别担心,姐会安排好的。”叶纤红含糊地回答。 站起来给章诗萍打电话,问她过不过来吃晚饭。 今天因为弟弟来,她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如果章诗萍来蹭饭,就不用额外为她准备了。 关于画画的事,还是叫弟弟当面问她好了。 “晚上没时间。”章诗萍接到叶纤红的电话,非常高兴,不过还是无奈地拒绝了。“跟人约好一起去吃饭。” “哦。”叶纤红也没在意。“那没事,你玩得开心啊!” 正要挂电话,那边章诗萍又叫了一声。 “干嘛?”见她吞吞吐吐的,叶纤红惊讶地问。 “我忘了跟你说,约我的人是温俊——”章诗萍迟迟艾艾地说道。“你不会笑话我吧?” “真奇怪,我笑话你干嘛?”叶纤红笑着反问。“你也不小了,有男人追是好事,我祝贺你还来不及呢?” 下一刻反应过来,声音不自觉抬高了:“温俊?那个被你泼了一头酒的帅哥?” “就是他。”章诗萍声音低下去,一付你想笑就笑,我也很无奈的语气。“我也不知道他发什么神经,居然约我去吃饭,整个下午守在店里,一付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模样,我拗不过,只好答应了。” 会发生这样的事,她也觉得不可思议, “哦。”叶纤红听完,也是无言了。 章诗萍害得他当众出丑,不恨死她都算有涵养了,为什么还要请她吃饭,难道有阴谋? 又觉得不可能。 双方父母都是认识的,男孩子不可能没有顾忌,做出伤害章诗萍的举动。 何况以叶纤红的眼光来看,他除了花心一点,本性应该不坏,不会做什么过激的事。 这样一分析,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要不,小红你陪我一起去吧?”章诗萍想了想,小心地央求道。 “你傻啊?”叶纤红没好气地骂道。“你们是去约会,我一个外人凑什么热闹?当灯泡啊?——如果你不想去就明说,别答应了又三心二意的,让人瞧不起——” “行,行,我知道了。”被叶纤红一激,章诗萍女汉子的彪悍本性又回来了。“去就去,我还怕他不成?如果他敢出什么妖娥子,看我怎么收拾他——” “这才对嘛!”叶纤红笑着挂断了电话。 心里暗暗好笑,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真奇怪,如果这样也能成,那真的是现实版的《我的野蛮女友》了。 “姐,这个诗诗姐是干什么的?”郑兴安见姐姐打完了电话,好奇地问。 “她呀,是开服装厂的。”叶纤红回到沙发上,坐在弟弟的旁边,耐心地回答。 忽然想到章诗萍是工艺美术专业毕业的,对画画肯定不陌生,如果弟弟找不到老师,可以叫她先教着试试看。 “对了安安,你有没有兴趣学习服装设计?”叶纤红问道。 这倒不是她异想天开,学漫画虽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未来很吃香。但是大多数人没有那个开赋,成不了漫画家。只是做个拿死工资的画匠。 学服装设计就不同了,至少这一行她懂,可以给弟弟很多实实在在的帮助。 如果将来自己开服装厂,那他学这个更有用了,说不定还可以把工厂交给弟弟去管理,自己在家安心做个甩手掌柜。 “服装设计?”郑兴安对这个不太了解。“就是给别人做衣服吗?” “当然不是了。”为了引起弟弟的兴趣,叶纤红耐心地地解释道:“我们每个人都要穿衣服和裤子,但是为了更帅一点,就要考虑衣服怎么穿,裤子怎么穿,鞋子又怎么穿,才能更吸引人,这就是服装设计师要做的事——” “哦。”郑兴安睁大了眼睛。 他明显被姐姐的话吸引住了。 服装设计师就是设计衣服和裤子,让穿的人更帅气更漂亮,那自己如果学会了,不是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更帅了吗? “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就是引领潮流,教大家怎么穿才时尚,就连那些大明星,为了自己能穿上独一无二服装,都要讨好巴结设计师呢?”叶纤红继续说道。 话虽然有些夸张,核心内容其实没有错,一个顶尖的服装设计师,本来就地位崇高,不是那些明星可以比拟的。 只不过这样的设计师,全世界也不超过十个而已。 “真的啊?”郑兴安眼睛越来越亮,仿佛自己已站在时尚的尖端,等着那些他崇拜的明星们来膜拜自己。“那学这个难不难?” “当然不难了。”叶纤红笑道。“你不是会画画吗?服装设计师就是把你认为好看的服装画出来,交给打样师做出来就行了。” “哦。”郑兴安放心了。“那我学学看吧!”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等明天诗诗姐有空,我带你去她的厂里看看,那些服装设计师是怎么样工作的?” “好。”听说可以去厂里看,郑兴安兴奋地答应。 第三十三章抵足而眠 当天晚上,姐弟俩吃完饭后,去街上逛了一阵,回来后一个做作业,一个写方案。 一直忙到十点,两人也困了,正准备各自回屋睡觉,门却被敲响了。 这么晚了谁会来?难道是胡向阳来找自己?叶纤红疑惑地想。 那天晚上,胡向来找自己,两个人首次单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还算温馨的夜晚。 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后来她大着胆子,居然主动邀请胡向阳留宿。 胡向阳没有拒绝,睡到了弟弟的房间里。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意外发生了。 因为卫生间的灯炮突然坏了,她摸黑在卫生间方便,没想到胡向阳也摸进了卫生间,竟然直接脱了内/裤,站在她面前。 闹出这样一件乌龙事后,两人都非常尴尬,胡向阳更是早饭也没有吃,穿了衣服就落荒而逃了。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叶纤红除了脸红,也有一丝丝甜蜜。 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这么奇怪,如果一直平平淡淡的,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内容,就会觉得没意思,反倒发生些意外,才令人印象深刻。 两人认识这么久,一直都是穿得整整齐齐地见面,叶纤红虽然胆子大,也不敢在他脱了衣裤后,进他的房间。 没想到福利来得如此猝不及防。 那天几近全/裸的他,触手可及,某个男性的部位,也看得一清二楚,那强壮到让女性身子发软的身体,让她每每想起,都会春/心荡漾。 想到这里,叶纤红脸烫得厉害。 “怎么是你?”打开门看到是章诗萍,叶纤红失态地叫道。 “你以为是谁?”章诗萍脸红红的,明显有点醉了。她傻笑着走进来,突然一个踉跄扑到叶纤红身上,嘴里还在问:“难道你有男朋友了?在等他过来?” “瞎说什么呀?”叶纤红有些气恼地扶住她的身体,用脚关上门,带她到沙发上坐下来。 自己确实想多了,以胡向阳的性格,不可能这么快抛下脸面,再次来找她。 他是个全无经验的处/男,放不开才正常。 何况现在还是那个没领证,男女过份亲近,都会被警察当流氓抓走的年代。 “你醉成这样,那个温俊怎么没送你回家?居然放心让你一个人过来?”叶纤红不满地问。 “他醉得比我还厉害,已被司机接回家去了。”章诗萍得意地说道。 “敢情他约你一起吃饭,就是为了跟你拼酒?”叶纤红又好气又好笑在说道。 “安安,你先去睡。”转头见弟弟还站在那里没动,叶纤红安排弟弟先去睡觉。 家里来了个醉鬼,她想按时睡觉,肯定是不可能了。 何况有些事,她也不想当着弟弟的面谈,所以刚才章诗萍提到男朋友的事,她及时把话叉开了。 “哦。”郑兴安应了声。 “这就是你弟弟啊!”章诗萍虽然走路不怎么稳,一开口依然口齿清晰,看来脑袋还是清醒的。“长得很帅的嘛!” “那是当然,你也不看是谁的弟弟。”弟弟一直是叶纤红的骄傲,每次有人这样夸他,她都忍不住得意。 倒了一杯温水递到她手里,嘴里催促道:“既然你还清醒着,那就早点回家睡觉吧——我陪你下楼,帮你到路口拦一辆车,” “不回去。”章诗萍仰头把水喝干了,嘴里嚷道:“我今晚要跟你一起睡。” “为什么?”叶纤红恼怒地问。 “没为什么,我就是想跟你一起睡。”章诗萍靠过来,硬挽住叶纤红的胳膊说道。 叶纤红挣了挣,没法摆脱她,又没法真的跟一个酒鬼计较,只好妥协了。 “那你去洗一洗,别臭烘烘地就上我的床。”说完,去房间拿了一件干净的睡衣,又带她来到卫生间,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新的牙刷和毛巾,要她先洗漱。 见叶纤红没有赶她走了,章诗萍一付狡计得逞的得意表情,老老实实地在里面洗掉一身酒味。 洗漱完后,章诗萍也彻底清醒了,两人上了床,抵足而眠。 今天有章诗萍在,不方便练瑜伽,叶纤红只好关了灯,侧过身子睡觉。 “小红,你别怪我这么晚还过来找你。如果不找你说说话,我怕今晚会睡不着——”见叶纤红转过身子不理自己,章诗萍把手搭在叶纤红的肩上装可怜。 “那你说吧。”叶纤红也不是真的生她的气,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睡,旁边突然多了个人,让她非常不自在。 “你说世界上有没有这样奇怪的人,你越骂他,他反而越亲近你?”章诗萍身子朝叶纤红移了移,把头顶在叶纤红的后背,仿佛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自己羞红的脸。 “当然是有的。”前世网络资讯那么发达,叶纤红什么样的怪人没听说过。“那样的人叫受虐狂,喜欢被人打被人骂被人羞辱。” “啊?还真的有这样的人?”叶纤红的话不像是玩笑,章诗萍惊讶地叫道。 她这样说,只是不好意思直接提到某个人,所以用这样方式引出来,没想到还真有这样子的变/态。 如果温俊真的是受虐狂?那他突然对自己亲近,是不是因为那天被自己羞辱了? 想到温俊被自己拳打脚踢,面目青肿,却一付爽得不得了的样子,章诗萍只觉得不寒而栗。 “你问这个干嘛?”叶纤红见她扭扭昵昵的语气,忽然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了。 心里有了答案,却不好直接说出来,于是装作不知情地反问。 想到自己居然把男女之间的情爱小把戏说起受虐狂,不由好笑。 “就是那个温俊嘛!”章诗萍苦恼地说:“家里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虽然装得很绅士,私底下却从来没有联系过我,肯定对我没兴趣。那天我一时气愤,泼了他一杯酒,没想到他反而频频和我联系,我越冷淡不理他,他越热情地来找我,今天更是一直缠着不放。” “所以你怀疑他不正常?”叶纤红吃吃笑道。 “你难道不觉得吗?”章诗萍反问。 “我确实不觉得。”叶纤红转过身子,面对章诗萍。“男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候特别贱,你越对他好,他越不当你一回事。如果你不理他,他反而主动会缠你,所以不算受虐狂。” “哦。”章诗萍明显松了一口气。 “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是不是对他有好感了?”叶纤红伸手抬起她的下巴,让她跟自己平视,脸上全是捉狭的笑容。 “哪里有。”章诗萍不好意思了。 “骗谁呢?脸都这么红了——”叶纤红望着她红彤彤的脸,揶揄道:“看来咱们的章大小姐春/心动了——” “不许乱说。”章诗萍更窘,伸手来堵叶纤红的脸,被她一扭头躲过。“我才没有喜欢他呢?” “不喜欢你害什么羞?”叶纤红没打算马上放过她。“你也太容易动心了吧?一顿饭的时间,就把你的心勾走了——” 温俊给叶纤红的印象,跟段俊希差不多,都是那种有一些缺点,同时又有一些吸引人特质的帅哥,如果能真心实意对章诗萍,嫁给他也不算坏事。 “我不跟你说了。”章诗萍羞愧难当,说完转过身子,把背留给叶纤红。 “不说就不说。”叶纤红也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只是叮嘱了一句:“感情的事,别人的建议都作不得准,要你自己看清楚才行,平时眼睛睁大一点,别只带着耳朵,被人家三言两语,就哄走了。” “嗯。”强势的章诗萍,此时细不可闻地应了声。 第三十四章弟弟绘画老师问题 第二天清晨,叶纤红准时醒过来,看着身边的章诗萍,四仰八叉,睡得正香,轻轻下了床。 有人说,幸福的人睡得稳,章诗萍看起来咋咋呼呼,在家族里也被人排挤,但是她能睡得这么安稳,说明那些外在的东西,她并没有真正放在心上。 至少苏思诗和自己,聪明是够聪明了,但是没法睡得这么香甜。 脑中胡乱想着这件情,去卫生间漱洗后,看到弟弟也起来了。 姐弟俩穿着运动服,一起去跑步。 沿着龙山跑了一头汗回来,看到章诗萍已起床,正在厨房翻冰箱,平底锅已放在煤气灶上,似乎打算给他们煮早餐。 “我来我来。”叶纤红知道章诗萍对厨艺一窍不通,担心她瞎搞,把自家厨房都点着了,连忙把她拖到客厅。“你还是在沙发上坐一会吧!早饭我来就行,很快的。” 章诗萍还想站起来进厨房帮忙,被叶纤红硬按在沙发上。 “拜托,你要学做菜,回家里去试,我这房子是租来的,被你点着了我可赔不起。”叶纤红瞪眼道。 也不知道她怎么回事,居然鬼迷心窍,想下厨了。难道是因为有了男朋友,打算做个贤妻良母? 那这个温俊的吸引力,真的有点恐怖,居然能让暴龙一样的女汉子,愿意挽袖剪花枝,洗手做羹汤? 忽然想到昨天她醉醺醺地过来,弟弟还没有跟她正式见过,向郑兴安招招手。“安安,这是诗诗姐。” “诗诗姐。”郑兴安比以前大方了许多,走过叫道。 “这么正式干嘛?”章诗萍郁闷地白了叶纤红一眼,招手叫安安坐下来,苦恼地说道:“我身上又没带见面礼,下次补上吧!” “不用见面礼了,你不是说我弟弟有绘画天赋吗?你来教他怎么样?”叶纤红笑着提议道。 “啊?”章诗萍惊讶地抬起头。“你没搞错吧?我学的是工艺美术,对漫画可不在行?” “没事。”叶纤红得意地笑道。“就跟你学工艺美术,特别是服装设计,我弟弟对这个也感兴趣——” “行。”章诗萍的性子还是非常爽快的,一口答应下来。 “安安,以后叫诗诗姐章老师。”得了一个免费老师,叶纤红想马上把他们的师生关系定下来。 “别,别。”章诗萍连忙阻止她。“如果他叫我老师,你这个做姐姐的,不是也比我矮了一辈?还是继续叫我姐吧,我还想要跟你结拜呢?” “那也行。”叶纤红觉得她的话也有道理,就不再勉强了。至于跟自己结拜的事,自动忽略。“以后每个周末,安安就过来找你,可不许偷懒啊!” “知道了,真啰嗦——”一说到她弟弟的事,叶纤红就成了老妈子,念叨个没完,章诗萍嫌弃地挥挥手,催她去厨房。“我肚子饿死了,你快去煮饭。” “行,我马上去做。”叶纤红解决了一件大事,心里痛快,脚步轻快地往厨房走去。“我做点好吃的庆祝一下。” 在冰箱里找了找,家里现成的材料不多,能做粤式早餐的更少,叶纤红最后煎了几块萝卜丝饼,蒸了一笼排骨,白灼了一份青菜,炒了一盘茭白肉丝面条,三个人吃也够丰盛了。 “小红,你的厨艺怎么这么好?将来娶到你的人有福了。”章诗萍大口吃着萝卜丝饼,嘴里忍不住夸道。 “这有什么?”叶纤红真的觉得没发挥好。“如果家里有材料,只要给我时间,我保证做一桌你们家常的粤式早点,请你吃个够。” “真厉害。”章诗萍没有怀疑她的话,佩服得双眼都要冒星星了。 吃完早饭,叶纤红原本打算今天在家,把那个方案搞好,早点交给肖市长。 又觉得弟弟周末才来一趟,带他出去长长见识,比赚钱更重样,于是丢下方案,打算回来再做。 关上门,带着弟弟,和章诗萍一起去店里。 今天已是促销第四天,折扣已恢复到八折,加上附近几家服装店,也在学她们搞大拍卖,折扣比她们还低,所以店里生意没前几天那么好。 章诗萍经过昨天的经历,也想通了,看到别的店,布置得跟她们一模一样,脸上的表情没那么纠结。 来到店里,叶纤红没去管她们的工作,带着弟弟在店里走了圈,精心挑了几件适合他穿的衣服,叫他去试衣间换上看看。 郑兴安对姐姐的安排习惯地言听计从,乖乖地换好出来。 “还行。”叶纤红对自己的眼光还是比较有信心,见这几件适合弟弟,也不客气,找了个袋子装起来,等一下带回家给弟弟穿。 做完这件事,她叫弟弟去收银台那边,帮章诗萍给顾客开票装袋。 她非常清楚,一个人光智商高,就算聪明得要上天也没用,还得情商高,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 而情商,口头教是教不会的,必须让他跟社会接触,跟人打交道,在一次次的挫折中提点积累,才能慢慢学会处理人际关系。 叶纤红只是让他提前适应一下社会,倒没打算让弟弟每个周末都来兼职,这样太辛苦。 等放暑假了,倒是可以安排他来店里,或者去章诗萍家的工厂里,工作一些日子。 郑兴安脸皮确实比较薄,每次有顾客过来求助,他不但不敢主动搭话,还动不动脸就红,让叶纤红坚信,弟弟确实太内向了,缺乏锻炼,需要培养他的胆量和自信。 章诗萍看出了叶纤红的打算,倒是不时替郑兴安解围,让他慢慢适应过来,跟女性顾客说话时,不会再结结巴巴。 中午的时候,叶纤红懒得回去做饭,打算跟员工随便吃一点就算了,章诗萍没同意,拖着他们两人去对面的舜杰酒店吃饭。 “今天生意又不好,你这么破费干嘛?”叶纤红嗔怪道。 “难道只有生意好,才能上饭店吃饭啊?”章诗萍觉得叶纤红想多了。“今天这顿我不请你,是请安安的,你就乖一点,安静当个蹭饭的客人吧——” “行,我不啰嗦。”叶纤红立即收了声,任章诗萍点菜。 第三十五章修身款出炉 她又不是不知好歹,哪里会傻傻的跟章诗萍抬扛。 在叶纤红的字典,所以对弟弟好的人,都是好人,都会成为她的好朋友。 章诗萍跟她认识时间不长,算得上一见如故,对她释放出来的善意,她只有暗暗感激。 郑兴安见章诗萍每点个菜,都问一下自己的意见,非常不好意思。 他也想像姐姐一样,在这样的高档酒店里,大大方方地跟人说话聊天。 问题是这些菜名,听起来古里古怪的,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成的,是哪种口味。 最后没办法了,只好说什么都吃 “对了,小红。”点好菜,等上菜的间隙,章诗萍问叶纤红:“你是不是答应温俊他们,说会帮他们每人改一套衣服?” “是啊!”叶纤红点头,无奈地说道。“那天晚宴前,跟那些人见了面,这些人一起起哄,我不同意也不行啊?” “哦。”这些人章诗萍大多也认识,知道他们的德性,确实会做出这种事。不过这是个商机,她不想浪费掉。“我看一件件地改,是不是太麻烦了,何不直接做一批出来,卖给他们呢?” 这些人都不缺买衣服的钱,只要款式达到他们的要求,就算价格高一点,他们也会愿意买。 关键是他们的身份摆在那儿,只要有人穿出去交际应酬,他们的朋友圈里,肯定也会有很多人喜欢这种修身的款式,这样一层层流传开来,说不定会引领一股潮流,那销售量肯定不会小。 “那也行。”叶纤红知道章诗萍看着一根筋,生意头脑并不缺。她这样提出来,肯定经过深思熟虑。“下午我去一趟厂里,做一套样品出来,让厂里的制板员根据样品,缩放打版,先做一批衬衫西裤出来——” “好。”章诗萍见叶纤红没有任何犹豫地答应了,脸上笑得更亲切了。 吃完午饭,三人回到店里,章诗萍简单安排了一下,就一起回厂里。 虽然是周末,工人依旧在上班,走进厂区,满耳都是电车的嗡嗡声。 章妈听说她们来了,过来打招呼。 给弟弟引见之后,几人来到设计中心,先找个地方坐下来。 刚才饭桌上虽已谈好,先做一批衬衫和西裤出来,供应给温俊、肖东灿他们。但是具体用什么面料,什么颜色和价位,都有讲究,得预先计划好。 几个人都觉得衬衫西裤是男人的必备款式,所以不用太高档,也不能太低端,最后决定用含棉量比较高的棉涤混纺面料,它比纯棉的抗皱,打理更方便,价格控制在五十到二百之间。 至于颜色,就用市场主流的纯白色、深灰色、浅灰色、海军蓝和深蓝竖条纹。 这时候的衬衫,基本上都是商务款,倒不用考虑款式问题了。 把目标定下来后,章妈补充了一句,说可以小批量做一些高档的衬衫和西裤,面料用纯棉、府绸和牛津面料,价格定在二百到五百之间,叶纤红觉得可行,也表示支持。 接下来叶纤红找来原先的衬衫模板,根据印象中的修身衬衫比例,参考了胡向阳的尺码,在上面修修改改,最后剪得面目全非,终于定下尺寸,交给打样师傅去做样品。 样品很快做成,把它穿到标准的塑胶模特身上,虽然穿的时候有点费力,但是上身效果确实非常好。 “成了。”章诗萍兴奋地叫道。 叶纤红也很满意,仔细检查了一遍,在几个不明显的地方,稍微修改了一下,又在模板上也改过来,叫打样师傅根据改好的模板,缩放几个尺寸,各制作一件衬衫样品出来。 最小码的那件衣服制作出来后,章诗萍叫安安做模特,穿上看看效果。 叶纤红看弟弟穿上后,跟前世的王俊凯更像了,于是给弟弟找了个领结系上,又帮他梳理了一下头发,向章诗萍借了相机,从不同角度给弟弟照了几张相片。 郑兴安脸又红了,不过他喜欢自己打扮得帅帅的。 接下来是裤子,这个更简单了,只须把裤管改一下就行。 原先直筒裤的裤管,大多在二十一到二十三厘米之间,叶纤红没敢改得像前世那样夸张,直接定为十五左右,而是照前世那种微修身的版型,定在十七到十九之间。 等裤子改好,这件事也算解决了。 望着弟弟一身帅气的打扮,叶纤红也没客气,直接把这套衣服收下了。 “小红,接下来你对厂里有什么计划?”完成这件事,几人来到厂长办公室,章妈等叶纤红坐下来后,急不可待地问道。 她原本性子没那么急,不过在叶纤红一次次使出手段,让她目瞪口呆之后,她对叶纤红的期望变得更高了,所以忍不住希望她再神奇一次,让工厂马上发生大变样。 “章妈,我现在有两个方案,你可以选择一个。”叶纤红也没客气,淡淡地说道。 “你快说。”章妈催促道。 章诗萍白了妈妈一眼,站起来去倒水,以前都是自己毛毛躁躁的,今天怎么妈妈反而沉不住气呢? “一个是做传统的服装品牌,做广告,全国招商。”叶纤红知道市场上大多数服装企业都走这条路,毕竟这时候没有网店,更没有所谓自创品牌。“像现在这样自产自销,风险太大,也做不大,我觉得可以放弃了。” “哦。”章妈皱着眉头应了声。“另一个呢?” 这个道理她自然也懂,会搞得现在这样,主要是当初资金不够,所以不得不自己开服装店,自产自销,搞得不伦不类。 “另一个同样是全国招商,做品牌。”叶纤红看章妈脸色不大好,知道她也有苦衷,所以说得慢了些。“跟前一个方案的区别是,我们只经营品牌,不从事生产,将工厂升级为公司。” “能说得明白点吗?”章诗萍也听得一头雾水,走过来坐在叶纤红身边,问道。 “就是放弃生产,我们只负责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将样品制作出来后,找服装生产厂家生产,我们只负责销售。”叶纤红解释道。 “你是说,跟外国的服装公司一样做吗?”章妈问道。 章家在鹏城的那家工厂,大多数订单都来自国外,也就是给国外一些大牌贴牌生产,叶纤红的话刚说完,她马上就懂了。 第三十六章设计新款式 据说那些国外的牌子,自己没有工厂或者工厂很小,重心放在设计上,每年上新款式,开订货会才是公司的重头戏。 “差不多吧。”叶纤红想说的其实是前世某国内牌子,就是靠走这条路,快速发展起来的。“这样的好处是,不必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又是生产又是销售的,可以精力集中,把某一项工作做好。” “这个,目前还是做不到吧?”章妈思考了一会,最后颓然地回答。 工厂现在就她们母女俩在负责设计,没有招到成熟的设计师,不是没有想过去沪市香港招人,而招了也养不起。这条路对现在的她们来说,无疑行不能。 “哦。”叶纤红能明白章妈的纠结,所以只应了声,没有继续开口。 或许现在很多服装厂,大多处于这种状态,做到哪里算到哪里,没有具体的规划。 一方面是缺少资金,另一方面是经营者眼界不够,所以没能力做大做强。 说到底,这样的工厂,以她的标准来看,更像家庭小作坊。 “我明白了,那这个问题放一放,以后再考虑。我们先来讨论下一步的生产重点。到底什么款式,销路才能更好?”叶纤红知道章妈其实更关心这个,所以主动开口道。 “好。”章妈脸上的皱纹松开了,笑着回答。 她现在最期待的,确实是希望叶纤红能在这方面给些具体的建议,至于前面说的内容,那属于战略上的事情,投入太大,她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没得选择。 “以前我就说过,服装厂的定位不准确。”叶纤红知道这时候没必要客气,章妈更想听实话,所以说得很直接。“我们先要考虑的是,到底打算赚谁的钱?” 顿了顿,还不等章诗萍母女回答,她又加了一句:“在回答那个问题之前,先要考虑清楚,到底谁的钱最好赚?” “应该是女人的钱吧?”章诗萍不太肯定地回答。 “没错。”叶纤红也没反驳。“大数人的观念里,确实都是这么认为的。” 对这个问题,其实很早就有了定论,一致认为,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 女人对穿着打扮,永远不会失去热情,所以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出来,她们总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双手。 想想前世那些剁手党,十有八九是女性。 而孩子,更容易理解了。 因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家户户几乎都只有一个孩子,就算再穷,也舍不得委屈孩子。 不过童装要求高,特别是对面料的健康问题,检测得非常严格,她们工厂没有涉足,所以叶纤红也没必要提。 “不过,我的答案却不同。我认为学生的钱,才是最好赚的。”叶纤红对章诗萍笑了笑,最后下了结论。 这个时候的经济情况,还不算好,市场经济刚起步,虽然有一部分人通过自己的付出,确实先富起来了,但大多数人家,还刚解决温饱,远远达不到二千年以后的生活水平。 就算自己所在的江浙省,虽然经济状况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大多数工薪阶层,照样没有像前世一样,看中衣服就随便买的经济实力。 大多数的情况是,除了过年,只有换季了不够衣服穿,才会考虑去买一两件。 但是学生又不同,大多数家长就算自己饿肚子,也会舍得花钱给孩子买衣服。 这不仅是保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面子问题,没有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因为穿得太寒酸,在学校被人看不起。 “对,对。”章妈望了安安一眼,笑着赞同这个观点。 她也是做母亲的,叶纤红的话很容易理解。 “那么,如果我们的经营方式不变,只能改变服装的款式,尽可能满足顾客的需求,提高销量。”叶纤红见章诗萍没有反对,于是下了结论。 “安安,像你这样的男孩子,最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呢?”章诗萍突然靠过去搂着安安的肩,笑着问道。 “我——”郑兴安的脸又红了,他望了叶纤红一眼,一脸无辜地回答:“只要姐姐买的,我都喜欢。” “这话没毛病。”章诗萍好笑地望了叶纤红一眼。“你姐姐的眼光确实好,我如果有她这样的姐姐,愿意给我买衣服,我也肯定喜欢穿。 “别扯远了。”叶纤红白了章诗萍一眼。 这个女人又要胡闹了。 “学生的衣服,最主要的是要舒适。”章妈想了想,先说了一句。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又补充道。“除了舒适,还要耐脏、耐磨,不能一穿就破。” “还要价格便宜,不能太贵,因为学生长得快,有的衣服上半年买的,下半年就穿不着了,如果贵,家长会舍不得买。”章诗萍想了想,插了一句。 “要宽松一点,否则上体育课不方便。”安安也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有一点他不好意思说,班上经常有同学为了好看,穿比较紧身的裤子,上体育课就要特别小心,否则裤裆百分之百会拉破。 “说得很对。”叶纤红鼓励的望了弟弟一眼,继续往下说。“所以面料最好有弹力,这样既好看,运动起来方便,不用担心运动量过大,把裤子拉破了。” “还有颜色最好鲜艳一点,不要太老气。”章妈又补充一句。 “对。”叶纤红感觉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像是在用脑力激荡法解决问题,于是把刚才提到的几点用笔写下来,说道。“那么综合一下,学生的服装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舒适、耐脏耐磨、便宜、有弹力、颜色鲜艳。还有没有其它提议——” “最好的棉的,容易吸汗。”章诗萍又加了一句。 “好。”叶纤红又在纸上加上纯棉两个字。“那么,我们下一步重点围绕这几个条件,设计适合学生穿的衣服。” 这时候校服还没开始流行,大多数学生平时就穿运动服,只不过款式比较单一,看起来比较土而已。 “夏天马上就要来了,穿长袖的时间也不多了,不如设计短袖T恤和运动长裤,做为这个月的主打。你们觉得怎么样?”叶纤红想了想,问章诗萍母女。 “我没意见。”章妈首先表示赞同。 不知怎么的,经过叶纤红一番分析,她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以前没有考虑过工厂的设计方向,纯粹照抄国外的牌子,所以生意时好时坏。她以为这是因为本地人的审美差了一点,不适应国外大牌的风格,只要长期做下去,总会被接受的。 现在看来是自己想错了,与其拿他们不喜欢的款式,硬推销给她们,不如设计出符合本地人审美要求的款式,这样的话,他们更容易接受,肯定也愿花钱买。 接下来由章诗萍动笔,叶纤红提意见,开始设计T恤。 第一批是基础款,颜色分为黑白灰橙军绿五个颜色,用纯棉面料制作,领口分为圆领和V领两种,图案也分为两种,一种是胸口有大块卡通图案或者英文字母,另一种是左胸口印一个小图案。 至于卡通图案,这时候出名的不多。 至于前世的品牌标志,叶纤红印象最深的是大嘴猴、熊猫和虎头,其次就是喜洋洋美洋洋。 前者前世在年轻人里非常流行,而后者则在儿童里非常有名。 大嘴猴最先出现在九五年,所以这个时候还不存在,叶纤红很想让这个图案提前面世,又觉得抄别人的图案不地道,想了想,最后还是放弃了。 至于英文字母,反而很简单,只要找一本英语词典,挑一个字母不要太长,意思跟时尚有关的单词就行。 第三十七章安安的作业 “安安,你觉得T恤胸口印什么图案比较好看?”她转头问弟弟。 “印流川枫或者樱木花道吧!”安安现在最喜欢的就是这两个卡通人物,所以一口叫出他们的名字。 “这个不行,他们是日本人设计的卡通人物,我们用了会侵权的。”叶纤红提醒道。 “哦。”郑兴安不明白侵权是怎么回事,既然姐姐说不行,他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要不,你设计一个卡通人物出来?”叶纤红也是想考一考弟弟,所以这样提意见。 “那我试一试吧。”安安还不知道设计一个卡通图案有多难,居然没有推辞,接受了姐姐布置的作业。 姐弟俩还在这边说话,章诗萍已画了不少设计图,不过大多还是草稿,衣服的细节都没有画,等大家商量出结果后,再填充上去。 除了基础款,肯定还要设计一些个性款。 这时候韩流还没有进入中国,非主流也没开始,倒是香港那边,因为跟国际接轨,嘻哈文化开始流行起来。 嘻哈文化说到底,其实是跟精英文明背道而驰的,想想西装和oversize帽衫,马裤和垮裤,完全是两个极端。 有人说,西服的设计本质,就是“为了让你穿着不舒服”。或者说它的一切的目的,就是让你不能“自由行动”,让人的手脚拘束在一个特定的活动范围,形成一个“有教养”的表象。 而选择棉质的oversize帽衫,这样可以完全解放双手,能灵活地支配自己身体。而垮裤,有的甚至一直跨到膝盖,就是为了享受腿可以360飞踢旋转的自由感。 至于台弯的小虎队,刚带动了一股太子裤的潮流。 那些爱美的男孩子,理着郭富城式的蘑菇头,穿着一条藏青的太子裤,上面一件棒球领茄克,或者一件高领毛衣,下面一双光板老人头黑皮鞋,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高。 这种款式,前世被嘲讽为民工打扮,这时候却最流行。 叶纤红觉得,如果把裤子改良一样,就跟前世流行的微垮西裤差不多了。 这样想清楚后,叶纤红确定设计的方向。 首先是帽衫,它肯定会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服装,郭天王则出道时,穿得最多的就是帽兜衫太子裤加蘑菇头,但是后来他就很少这样穿了,大概觉得这样太幼稚。 叶纤红却想把它当成重点,即使夏天的短袖T恤,也可以设计几款带帽兜的款式,这时候的男孩子太多偏瘦,穿上它肯定有味道。 垮裤当然也要设计,不必像前世那样精致繁复,倒是可以在后袋或者皮带扣里,加上一些银色粗链子之类,只要不夸张到引起老师反感,应该会吸引反叛期的男孩子。 还可以设计一些七分短裤,上面用松紧带,被脚处也收口,做成垮裤的版型,应该也好看。 这样想了想,感觉能设计的东西不少,说整理了一下,告诉章诗萍,让她去画图。 章诗萍动作很快,叶纤红说完后没过半个小时,面前就放了一叠设计图。 叶纤红拿起来看了看,根据她的眼光,做了一些调整,就算通过了。 章妈在她们动笔后,就没有打扰他们,带着安安来到隔壁她的办公室,拿了瓶果汁和一些零食给他,两人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断断续续地聊天。 等章诗萍把画拿进来给她看,并描述每款衣服裤子的特征要求时,章妈真的惊呆了。 倒不是她少见多怪,也不是这些设计图有多不可思议,她惊讶或者说佩服的是,叶纤红居然能这么快,就设计出这么多风格迥异的服装。 特别是垮裤那个系列,她感触更深。 今年香港那边,其实已经开始流行这种夸张的裤子,她也想尝试着设计一些,却担心这边的文化接受不了,最后还是放弃了。 叶纤红设计的这几款,虽然保留了垮裤裆部大,口袋多这些特征,却在一些地方做了改动,比如裤子的版型更简洁,一些莫名其妙的装饰设计,也被她丢弃了。 做为母亲的,如果她的孩子这样穿,也不会觉得难以接受。 而帽兜衫,更是做了很多改变,甚至有几款加长格子衬衫加帽兜,看起来特别时尚又别致。 “我觉得都不错,你先拿到设计部叫他们打样吧!等成衣出来后再看效果如何。”章妈也是干脆的人,叫女儿把全部样品做出来,到时挑一些最出色的,马上安排生产。 这件事已解决,叶纤红也想回去了。 “小红,上次诗诗说给你半成股份,老实说我还觉得心疼。”章妈拉着叶纤红的手,感慨地说道。“今天我才知道,以你的才能,就算给你二三成股份,也不算多。” “章妈客气了。”叶纤红笑了笑,没有接这个话题。 从价值上来讲,她提供给章诗萍的设计,何止值这么一点点钱。但是从现实来讲,她光这样动动嘴,人家就愿意给半成股份,其实也不算刻薄了。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当然,如果章妈大方一点,像苏思诗一样,直接给二到三成股份,有章诗萍这层关系在,她可能会放弃自己开服装厂,尝试跟她们合作,将这家服装厂做大做强。 不过这样也不算坏,现在帮章诗萍,其实是在帮自己,等她们赚钱了,自己到手的才可能更多。 等自己积累了足够的资本,就可以创业了。 反正服装行业的市场这么大,就算多几十家企业,也不用担心饱和。 她今天建议章诗萍定位做学生的生意,到时她自己可以赚白领的钱,当然也可以赚老人的钱,谁都要穿衣服,钱是赚不光的。 即使不做服装,也可以做家纺,据说那个行业的利润更高。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谢谢你。”章妈再次表示感谢。“等年底到了,我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谢谢章妈。”叶纤红笑着跟她告别。 章诗萍这时候还在设计部忙,章妈叫来司机,叫他开车送叶纤红姐弟回去。 郑兴安双手各提着一只袋子,一袋是章妈从香港带过来的零食,里面巧克力、曲奇、麦片、蜜饯等等什么都有。另一袋是衣服,是章妈精心挑选后送给他的。 坐上车后,他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过。 今天的经历就像在坐梦,到现在他都不敢相信,这竟然是真的。 中午诗诗姐请客,带他们去电影里才见过的高档饭店吃饭,很多菜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那个美味,让他记忆深刻。下午又去了工厂,还受到章妈的热情接待,离开前,送了他这么多好吃的和一大袋衣服。 这时候虞城流行港产片,大家对粤话并不陌生,香港在大家眼里,是个神秘又富裕的地方,如果有人能认识那边的人,吹牛都能吹很久。 章妈那口普通话,安安都能确定她是香港人,想到这样的大老板,也对自己这么客气,肯定是因为姐姐在生意上帮助了她们,郑兴安越想越觉得姐姐真厉害。 想到姐姐今天布置的作业,他打算回去之后好好想一想,尽力设计出一个造型,达到姐姐的要求。 姐姐要自己学服装设计,他也决心好好学,既然姐姐觉得很有用,他就不能让姐姐失望。 叶纤红微闭着眼睛靠在后座上,心情非常满足,这种感觉来自于今天下午的成就。 想到终于把答应章诗萍的事完成了,她就特别有成就感。 接下来可以甩开她,安心写那个方案了。 等到把这个方案交给肖市长,这件事她也算完成了,后续的事,要交给胡向阳他们去做。 想到以后只须把精力放在美容店里,不必再操心其它的事,她感觉全身都变得轻松了。 第三十八章苏思诗吃味 回到家里,姐弟俩也没时间交谈,为了清静,叶纤红把客厅留给弟弟,自己回到房间里工作。 把昨天写了一部分的方案拿出来,叶纤红伏在写字台上,静下心来,继续往下写。 就这个方案来说,其实不难做,叶纤红早已准备好了腹案。主要是交给肖市长后,他要拿到市政府的会议上讨论,所以不能留下漏洞,免得被政敌抓住,反将肖市长一军。 因为这个原因,她无来由地感到压力,所以写得比较慢。 还不断修改前面的内容,就怕遗漏了什么。 不过总体方案不大,要写的字不多,照现在这个速度,两过一个多小时,应该能完成。 为了以防万一,他决定送肖市长前,先拿去给胡向阳、赵大成他们看一看。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预先多一个人检查,出错的机率就会小得多。 原以为能清静地写到晚上,没想到很快被打破,是苏思诗找上门来了。 “诗诗姐,你怎么来了。”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才下午四点多,这时候她不是应该还在上班吗? “来看看你这个大忙人啊?”苏思诗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这几天除了上班,她还要关注美容店的装修进度。 原以为叶纤红现在没工作,应该会经常来店里看看,没想到一次也没有碰到她。 所以今天找上门来,想看看她到底在忙什么? “对不起,诗诗姐。”叶纤红被苏思诗这样瞪着,感到非常心虚,讨好地抱住她的胳膊,解释道。“这几天事情多,没有去管美容店的事,辛苦你了。” “你还知道美容店的事啊?我以为你早忘了呢?”苏思诗恼怒地拂开她的手,怒气未消地说道。 她这样说,当然不会真的生叶纤红的气,只是发发牢骚,提醒一下叶纤红而已。 毕竟刚开始时说好,自己投资,技术方面也好,管理也好,主要还得叶纤红来做。 现在还没开张,她就这么不重视,如果以后天天这样三心二意,不去管理,那开美容店还有什么意义。 亏本还事小,如果两人因此闹矛盾,那她真的太不值了。 “我知道的。”叶纤红再次抱住苏思诗的胳膊,身子靠过去蹭了蹭。“等我忙完手里的事,就可以一心一意去管店了。” 为什么要开这家店?原因她一清二楚,还不是苏思诗想帮自己,给自己谋一条生路? 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所以在苏思诗疑惑她的态度时,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苏思诗见她回答得这么干脆,放下心来。 她倒不担心叶纤红事后反悔,她的人品还信得过,除非发生人力无法挽回的事,正常情况下她肯定会遵守承诺。 “嗯嗯。”叶纤红给她倒了一杯茶,拉着她坐下来。 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安安带回来的袋子,此时纸袋口散开着,里面装的东西一目了然。 “这是章诗萍送给安安的礼物?”苏思诗好奇地问。 这个袋子她认识,上面有章诗萍家服装店的LOGO和标志,袋子里吃的穿的都有,应该是给安安的。 “是啊!”叶纤红也没瞒她。“中午去了工厂那边,帮她们设计了一些夏装款式?章妈送了一些东西给安安——” “你呀?就是心太软了——”苏思诗有些无语,“章诗萍一装可怜,你就抛下自己的事,全心全意去帮她——” 有一句话她没说出来,这些东西才值多少钱?别被人家的小恩小惠收买了? “放心吧,诗诗姐,我分得轻轻重的。”叶纤红笑着再次抱了抱她。 苏思诗的言外之意,她当然明白。 前世因为朋友少,每当有人付出善意,她都会全力回报对方。 总担心自己得到太多,付出太少,心里内疚。 重生后,苏思诗算得上第一个真心对她好的朋友,她很珍惜。 而章诗萍同样待她不错,她也不愿意辜负她。 不过比较而言,她自然更重视苏思诗这个朋友。 就是因为双方的关系更亲密,所以有时候反而不必把友情挂在嘴边,即使做错了什么,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她也不担心对方会真的恼了自己。 “你明白就好。”苏思诗收到了她的花式表白,心里好受了些。 其实不管一个人年纪多大,对朋友都会有独占欲,只不过表现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苏思诗跟叶纤红认识后,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在多出一个章诗萍,跟叶纤红形影不离,她感受到了威胁。 好在叶纤红不是傻瓜,心里其实早有一秆称,那她也可以放心了。 “今晚忙不忙,没事的话就在这里吃晚饭。”诗诗姐难得来一趟,叶纤红自然不希望她马上走,所以邀请道。 “现在都四点多了,我不可能忙到连吃晚饭的时间都没有。”苏思诗傲娇地瞥了她一眼,回答道。 “那最好了。”叶纤红笑了,“你先坐一会,我把手里的东西写完,就去做晚饭。” “在写什么?”苏思诗好奇地问。 “一个赚钱的点子,是给肖市长的。”叶纤红也没瞒她,把前面几张写完的纸交给她,叫她自己看。“我得快点把它完成,最好晚上就交给他。” “那你继续写,不必管我。”听说是给肖市长的,苏思诗连忙摆摆手,叫她继续,自己拿起那几张纸,细细看起来。 虽然写了几张纸,内容其实不多,苏思诗很快就看完了。 这是个政绩工程,苏思诗虽然没接触过政治,但是悟性不错,一下子明白叶纤红写的这个方案的作用了。 难怪肖市长这么看重她,原来她的能力不仅仅体现在赚钱上,对政治也有相当高的悟性。 肖市长刚到虞城,正是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需要在分管职权范围内,找到一个突破点,来打开局面。 没想到叶纤红这么敏锐,很快就帮他找到了一个切入点——下岗职业再就业问题。肖市长只要把这件事办妥,等于破解了眼前的困局,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后面的工作也就容易开展了。 苏思诗神情激动地望着叶纤红的脸,心里暗暗感叹,别看她年纪轻轻,心腕实在太厉害了。 很想跟叶纤红好好聊一聊,问问她是怎么学会这些的,又觉得这种东西可意会不可言传,自己没必要太纠结。 第三十九章美味的泡菜 直到五点半,叶纤红的方案才全部写完。 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向苏思诗抱歉地笑了笑,叶纤红离开房间,去厨房准备晚饭。 苏思诗看完那个方案,也坐不住了,和她来到厨房,替她打下手。 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跟叶纤红结交,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 还记得几年前父亲退下来,把自己扶上去的时候,有人曾当众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把这个位置留给儿子,反而给了已出嫁的女儿。 父亲当时说:因为我觉得家族的晚辈里,只有诗诗担得起这个位置。她的管理能力并不算最出色的,但是她最懂得识人和用人,善于与人相处,这就是我选择她的原因。 一个企业大了,掌舵者的管理能力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她没有识人之明,不能知人善用,那企业迟早会出问题。 现在看来,父亲说的没错,我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苏思诗美滋滋地暗想。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做了一份啤酒鸭,炒了一份家常豆腐,又红烧了一条鲳鱼,白灼了一份菜心,等电饭煲里的米饭熟了,把菜端出去准备吃晚饭。 “安安,吃饭了——”弟弟还在房间里没出来,叶纤红去敲门。 郑兴安打开门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画好的纸,有点羞涩地递给姐姐。 “这是什么?”叶纤红惊讶地问。 “你不是叫我设计一个卡通图案吗?这是我刚画出来的——”郑兴安睁着晶亮的眼睛,双手不自然地绞在一起,说道。 今天姐姐第一次给自己布置任务,他自然希望能做到最好,不让她失望。 可惜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个人在房间绞尽脑汁,涂涂画画了半天,还是找不到方向,直到五点多电视里的动画片开始播放,他才灵机一动,借鉴了电视里的动画形象,初步画出一个卡通的形象。 “你这么快就画出来了啊!”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她给弟弟布置这个作业,跟叫他去服装店干活一样,只是让他锻炼一下,并不奢望他真能画出什么。 没想到他这么努力,这么快就有作品出来了。 看着手里那个可爱的动物造型,她真的惊喜交加。 那是一只羊的卡通形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工字形的嘴巴,头上有两只尖角,身上是卷卷的白毛,非常萌。 叶纤红甚至从它身上,找到懒羊羊的一些痕迹。 虽然很想帮弟弟修改一下,又觉得这样做,就达不到锻炼弟弟的目的了,叶纤红最终还是忍住了。 “嗯。”郑兴安应了声,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刚才看了动画片,才突然想画一只动物,我是属羊的,所以决定画一只卡通羊。” “画得太好了。”叶纤红心里激动,忍不住抱着弟弟的头揉了揉,鼓励道:“有了这个初稿,接下来你慢慢修改,尽量让它的形象更简洁生动更容易让人记住。” “哦。”被姐姐这样夸奖,郑兴安也很兴奋,大力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先吃饭。”叶纤红搂着他走到饭桌前,将画递给苏思诗,得意地说道:“你看看,画得怎么样?” “不错。”苏思诗接过画看了看,随手放在手边,回答道。 叶纤红这种无药可救的弟控行为,她也是无语了。 “这个图案我打算印在T恤的正面。”叶纤红把饭递给弟弟,又给他夹了一块鸭腿肉,笑盈盈地向苏思诗解释。“如果卡通形象足够出色和生动,其实可以借此申请一个服装品牌,开发出各种款式的服装。” “是吗?”苏思诗惊讶地反问。 “当然了。”叶纤红肯定地回答。“你有空看看国外的一些服装品牌,特别是青少年的服装。” 这是实话,国外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迪斯尼的米老鼠、唐老鸭等等,早已开发出一系列的服装产品。 “那真的厉害了。”苏思诗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 她对这个不太了解,不过听叶纤红的描述,似乎还真的能成。 如果这样,那叶纤红的赚钱手段也太厉害了。 可惜她的出生太差,家里拿不出钱,如果跟自己换一下身份,由她来管理苏家的企业,说不定已经为家族赚到几倍的钱了呢? 这样一想,忍不住惭愧起来,苏家交到自己手里,似乎没有大的起色。 对叶纤红的结交之心,也变得更加热切。 这个瘦瘦的女孩子,似乎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她都能找到很多赚钱的点子。 叶纤红这时候已没有心思关注苏思诗,对她来说,弟弟才是天下最要紧的人,所以她除了自己吃饭,还要不断将菜里最精华的部分挑出来,夹给弟弟。 “哪有你这样做主人的?好东西全给了弟弟,也不给我留一点?”苏思诗故作生气地嚷道。 “你真无聊,居然吃我弟弟的醋。”叶纤红夹了一只鸭掌,放到苏思诗的碗里,笑道。“这鸭掌应该是鸭里最美味的部位,现在夹给你——你瞧,我对你也不错吧?。” “瞎说。”苏思诗才不上当。“明明鸭舌才是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那你吃这个鸭头吧!鸭舌还在里面呢——”叶纤红马上把鸭头夹给苏思诗,也不管她嫌弃的表情。 其实她没说错,最开始的时候,鸭舌和鸭掌,被称为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开发得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鸭舌、鸭胗、鸭掌之外,其它鸭脖、鸭架、鸭翅,都成为一道道出名的美食。 “对了,上次做的泡菜,还没请你尝过呢?”叶纤红忽然想到上个月底,因为空间的菜成熟了,多到吃不完,就做了几坛泡菜,放在空间里,最近事情多,都忘了拿出来吃。 “是吗?快拿来尝尝。”苏思诗想到叶纤红上次吹得神乎其神,也很感兴趣,连忙催促她去拿。 叶纤红走到厨房,意念一动,已拿出一坛泡菜,放在灶台上。 打开盖子闻了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放在空间的缘故,那股酸香味非常浓烈,比前世做的泡菜,香味更浓。 她拿来一双筷子,从坛子里捞出几根萝卜条、包菜、长豇豆、芹菜、黄瓜,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再装到盘子里,盒出来让苏思诗尝。 苏思诗缩了缩鼻子,那香味实在太好闻了,感觉口水马上要流出来了。 她小心夹了一片黄瓜,放进嘴里,那种酸爽一下子溢满了口腔,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好吃。”苏思诗叫了一声,很快咽下去,又急不可耐地夹了一条豇豆进嘴,同样酸爽脆鲜,让她根本停不下来。 “安安,你也尝尝。”叶纤红前世经常做泡菜,对这个味道已非常熟悉,见苏思诗吃得过瘾,夹了一片包菜给弟弟,叫她也尝尝看。 “真好吃。”安安也非常喜欢这个味道。 因为有了泡菜,他们胃口大开,连苏思诗也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吃完饭,将桌上的剩菜收拾好,拿进厨房。 苏思诗看着灶台上的泡菜坛子,忍不住又打开盖子闻了闻那种香味,对叶纤红说道:“小红,等一下给我装些泡菜带回去,家里外婆身体不好,吃什么都没味道,让她尝尝这个,说不定能开胃。” “没问题。”叶纤红大方地回答。“如果你喜欢,整个坛子拿走也没问题,我另外还有几坛呢?” “那我就不客气了。”苏思诗兴奋地回答。 第四十章真开胃 前几天外婆生病,病好后一直殃殃的提不起精神,吃东西也没什么胃口,家里的晚辈非常担心。 叶纤红这一坛泡菜,光闻气味就能让人流口水,外婆尝了,十有八九会有食欲。 想到这里,她没心情继续呆在这里了,向叶纤红告别,打算拿了泡菜,直接去外婆家。 叶纤红也没拦着,找了个大袋子,把泡菜坛子直接装在里面,方便苏思诗用手提。 又怕卤水在路上晃出来,她找了个塑料袋,盖在坛子口,用绳子紧紧绑住,帮苏思诗提下楼,放到车子后座。 苏思诗向叶纤红挥手告辞,急急往外婆家而去。 送走苏思诗,叶纤红回到家里,打电话给胡向红,把自己已完成那个方案书的事告诉他,并问他有没有时间见面。 “当然有时间,你出来吧。”胡向阳哪里会拒绝,连忙应承下来。 那件事已过去几天,他一个大男人,就算再在意,这时候也应该冷静下来,找个机会跟叶纤红聊聊,打破尴尬的局面,没想到她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叶纤红一个女孩子,都能抛开面子了,他如果还纠缠不清,那不是傻了吗? 挂了电话后,他又打电话给表哥肖东胜,表示等一下会和叶纤红一起过来。 肖东胜自然没意见,表示会在家里等他们。 “安安,我要出去办点事,你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家里?”叶纤红问弟弟。 去肖市长家谈公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也肯定比较无聊,叶纤红既希望弟弟能跟自己一起去,多见识外面的人和事,又担心他嫌烦,去了后悔。 “当然一起去。”郑兴安毫不犹豫地回答。 以前他确实不喜欢跟陌生人见面,宁愿一个人呆在家里。 但是今天的经历,让他见识到自己和姐姐的差距,让他突然有了帮姐姐的想法,免得姐姐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吃苦。 作为男子汉,既然想帮姐姐,自然要接触外面的世界,不能宅在家里。 “那我们走吧。”感觉到弟弟语气里的坚定,叶纤红咧嘴笑了。 …… 苏思诗开车到乡下外婆家的时候,看到妈妈也在,正坐在客厅里陪外婆聊天。 苏妈妈有兄弟姐妹五个,她是老大,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最好,弟弟妹妹或多或少都受过苏家的提携,所以比较尊重她这个大姐。 像今天这样,听说大姐过来探望妈妈,居住在各地的弟弟妹妹都赶回老家,一大家族二十多个人聚在一起,吃饭都要两桌,非常热闹。 外婆身体虽然不舒服,但是看着这么多晚辈围在膝下,陪她说话解闷,感觉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许多。 “诗诗你怎么也来了?”看到大外甥女苏思诗提着一个袋子进来,耳不聋眼不花的外婆,一眼就注意到了,于是惊讶地问。 “外婆,我今天在朋友家,吃到一道泡菜,酸酸的特别开胃,我想着你最近胃口不好,就马上带过来给你尝尝——”苏思诗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蹲在外婆脚边笑着说道。 “我都这把年纪了,有时吃不下东西也正常——”外婆伸出布青筋的手,摸了摸苏思诗的头,慈祥地脸上露出笑容。“倒是你,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还要分心记挂我这个老太婆,实在辛苦你了——” “什么辛苦不辛苦的,她是你的处甥女,记挂你也应该。”苏妈妈笑着插了一句。 转头又对苏思诗道:“还不快把泡菜拿出来,如果你外婆今天真的喝得下粥,那我先给你记一功——” “妈,你就放心吧!姐什么时候说过大话——”苏思诗的弟弟苏思文从后面挤过来,笑着斜了苏思诗一眼,嘴里嚷道:“你还是先准备好粥,让外婆喝吧——” “对,对。”苏妈妈站起来,要去厨房盛粥。 “姐,你坐着吧!这种小事交给我们就行。”早有弟弟妹妹抢着去厨房忙了。 苏妈妈笑着道谢,重新重下来。 苏思诗脸上挂着笑,没有出声。 父亲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自己后,弟弟原本没什么意见,毕竟姐弟俩感情一直很好,苏思诗从小大到大,没有亏待过这个弟弟。 等弟弟结婚后,情况就变了。 弟弟是个耳根子比较软的人,架不住弟媳天天吹枕边风,姐弟俩的感情慢慢变淡了。 像今天这样,拿话挤兑一下姐姐,还算小事,更多时候,是利用厂里的亲信,在公司决策上跟姐姐唱对台戏,借此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苏思诗对此毫无办法。 她们家是父亲疼长女,母亲疼幺儿。父亲把公司交给了自己后,母亲并没有完全放手,很多时候被弟弟弟媳一撺掇,就会找她的麻烦,给她管理公司凭添了许多阻力。 更让她难过的是,家里人好像也分成了两派,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和睦的气氛了。 见婶子已盛了一碗白粥过来,苏思诗已没有了退路,只能将坛子从袋子里拿出来,小心解开绳子,揭开盖在上面的保鲜纸,顿时一股泡菜的香味散开来,酸中带着咸香,刺激得众人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好香。”奶奶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笑着接过粥和筷子,就等苏思诗拿泡菜给她吃。 坛子里泡菜很多,自然不能直接伸筷子去夹,那样明天变坏了。 苏思诗接过一只空碟和筷子,夹了些更爽脆的黄瓜和萝卜,递到外婆的面前。“外婆,你慢吃。” 外婆牙齿已掉了几颗,太硬的东西吃不了,不过喝萝卜还是没问题。 “好吃。”她喝了一小口粥,却像贪吃的孩子一样,咬了一大块萝卜,顿时满嘴都是酸酸的咸香味,她舒服地眯起了眼睛,点头夸道。 “那外婆慢慢吃,这坛泡菜够你吃几天了。”见外婆吃得开心,苏思诗心里的烦闷也消下去了,脸上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给我也尝一块。”这个香味刺激得人不停分泌唾液,让苏妈妈才吃过晚饭的肚子,感觉又有些饿了。又见自己的老母亲就着继,吃得特别香甜,忍不住开口道。 苏思诗用牙签挑了一片黄瓜,递给妈妈。 “不错,真的很好吃。”苏妈妈接过,一口咬进嘴里,嚼了几下就下了肚,对这个味道赞不绝口。 “我也尝尝。”屋里坐满了人,大家都开口向苏思诗讨要。 “那我多夹一些到盘子里,大家都尝一尝——”苏思诗笑着提醒道。“不过别多吃,得留给外婆下粥啊?” “我们知道的。”大家拿了牙签过来挑着吃,嘴里应着,手却不慢,抢着塞进嘴里。 这东西不吃还好,一尝只会更想吃。 于是有人不淡定了。 “诗诗,你这个朋友家里是不是开饭店的?”有人问道。 “是啊?味道这么好的泡菜,普通人肯定做不出来,要不你辛苦一下,帮我们每人买一些回来——”有人嫌吃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苏思诗帮他们多带一些回家。 “这是我朋友的独家秘方,只做给自己人吃,外面买不到的。”苏思诗嫌麻烦,又想抬高这些泡菜的价值,就把叶纤红的手艺,往大里吹。 “这么麻烦啊!那我们多出点钱,向她买行不行?”有人依然不死心,求着苏思诗帮忙。 “那我试试看吧,如果她家里还有,就全部买过来。如果没有了,就让她买上再泡几坛,这样总行了吧?”苏思诗也没把话说死,给她们留了点希望。 既然她做的泡菜这么好吃,其实可以把这个当成职业的。 反正叶妈妈在农村也没事做,可以在农贸市场附近找间小店面,叫她来负责管店,专门卖泡菜赚钱。 第四十一章开窍了 今晚风很大,吹在脸上感觉特别清爽,叶纤红姐弟下楼后,走到小区门口,正要找一辆三轮车兜风,看到胡向阳骑着一辆边三轮,等在那里了。 “怎么来得这么快?”叶纤红惊讶地问。 挂掉电话到现在,才过去十来分钟,胡向阳就出现在这里了,就算骑摩托车过来,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更让叶纤红欣喜的是,胡向阳这种出乎意料的暖心举动,老实说她真的没奢望他会过来接她。 “急着见你呗!”能让叶纤红意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习惯地伸手往后捋了捋头发,忽然发现叶纤红身边的郑兴安,正神奇古怪地望着自己,顿时窘了,强作镇定地干笑两声,向他们挥了挥手,“不说了,快上车。” 明确自己对叶纤红的心意后,又得到姨夫这个最重要长辈的支持,胡向阳已准备公开追求她。 如果是其它人,凭他出色的外表和唬人的身份,随便施展点小手段,就分分秒秒让女孩子,死心蹋地得爱上自己了。 偏偏叶纤红不是普通人,以她的眼界和见识,随时可以结识到比自己更优秀的男人,这让他犯了难。 就像一只孔雀,原本打算展开漂亮的翅膀,在异性面前风骚一下,没想到对方见多识广,比他更漂亮的孔雀也见多了,他这几根自以为靓丽的羽毛,对她一点也没有吸引力。 可是要他就此放弃,他更舍不得。 这几天他一直在思考,怎么样才能追到叶纤红,可是一直毫无头绪。 最后还是市长表哥一句话,让他恍然大悟:女孩子嘛,用心追就是了,搞得那么功利干什么? 所以今天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他抛下出门前要照半天镜子的坏习惯,跑到楼上骑了摩托车,飞一般赶到叶纤红住的小区门口,就是怕去晚了,她已离开错过了。 本来还想顺便装装帅,博取一点好感,没想到被郑兴安冷眼看了个正着。 叶纤红倒是暗暗高兴,胡向阳终于开窍了,总算拿出行动,有点追求自己的样子了。 可是看他吃瘪时的委屈小模样,明知道是装出来的,还是忍不住有点小心疼。 原本打算自己坐车斗里,让弟弟坐在胡向阳的身后,这会儿也改变主意,叫弟弟坐到车斗里,她自己坐到胡向阳的身后。 为了安抚他的情绪,也鼓励他今天优秀的表现,叶纤红坐到他身后,搂住他的腰。在弟弟没留意的刹那,身体在他后背贴了贴,又飞快恢复了正襟危坐。 胡向阳感觉整个腰部因为被叶纤红的手搂住,一下子热得发烫,又飞快往全身扩散。 当叶纤红的身体贴紧自己时,两条叉在摩托两侧的腿,不受控制地抖了抖,让他不得不用力夹紧大腿,防止因为太兴奋,让人看出自己身体某些部位正在颤栗。 可是这样紧绷着身体,反而让某些部位变得更敏感,那种心醉神驰的愉悦感,也变得更加强烈,让他产生错觉,似乎只要叶纤红稍稍再刺激一下,就会马上把自己带上云霄。 叶纤红感受到了他的激动,脑中又想起那天在卫生间看到的情景,忍不住红了脸。 跟胡向阳近在咫尺,他身上清新的运动男气息,让叶纤红意乱情迷,很想当场把胡向阳扑倒,跟他大战三百个回合,即使因此下不了床,也心甘情愿。 “姐。”郑兴安已在车斗坐好,见车子没有动,姐姐和胡向阳却脸红红的,神情古怪,担心地叫了一声。 叶纤红一个激灵,人清醒过来,忍不住老脸更红了。 真要命,自己这具身体正处于一生中欲望最强烈年纪,加上心理年龄又是个老司机,最经不起诱惑和刺激。跟胡向阳这具移动荷尔蒙靠在一起,不沦陷才怪了。 “还停着干什么,开车啊!”叶纤红恼羞成怒地拍了一下胡向阳的后背,气呼呼地叫道。 如果碰到有心人,应该听得出她的声音还有些沙哑,这是女人情动时,才特有的生理现象。 “哦。”胡向阳毕竟是个毛头小伙子,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过叶纤红声音里异样,依然被他捕捉到了。他的手抖了抖,以致发动机踩下后,摩托车晃动得厉害,几乎要把身后的叶纤红甩出去了。 “你会不会开车啊?”见他的技术这么烂,叶纤红真的恼怒了。 弟弟就在身边,如果胡向阳毛手毛脚地把摩托车开进沟里,害得弟弟受伤,那她肯定不会原谅他。 “你放心,我的车技好得很。”胡向阳自己也吓出一身冷汗,连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双手握紧车把,摩托车才平稳地朝前面开去。 一路平安来到肖市长家,依然受到热情的款待,特别是郑兴安第一次上门,肖市长专门去儿子房间拿出一堆的零食,放到安安面前。 又去厨房洗水果,把它们装在一个大果盘里,端出来招待他们。 盘子里水果品种非常多,很多是本地比较少见的,像新鲜的荔枝、龙眼和芒果,安安就没有吃过,只吃过晒干的荔枝和桂园,还是过年送长辈的礼包破了,漏出来几颗,妈妈悄悄塞给他吃的。 其它如草莓、水蜜桃、进口提子、枇杷和蛇果,本地还容易见到,只是价格高,大家舍不得去买。 只有苹果和香蕉,才比较家常,普通人家过年时,也会少量买一些招待贵客。 “你们随便拿,我就不动手了。”肖市长抓了些荔枝和龙眼,递给安安,又向叶纤红做了手势,要她自己动手拿取。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随手抓了几粒提子,放到自己面前,拿起一颗小心剥开皮,嘴里礼貌地道谢。 因为运输原因,热带水果这时候还不能大量供应北方,所以价格比较高,普通家庭肯定舍不得花钱买。 肖市长用它们来招待叶纤红姐弟,其实规格已经不低了。 不过看叶纤红的样子,似乎对提子非常熟悉,不像第一次吃到。 他记得有一次接待一个镇上来的客人,对方看到提子,以为是葡萄,居然直接丢进嘴里咬,闹出了笑话。 不过他对叶纤红的神奇已免疫了,看到姐弟俩都开始吃水果,拿起叶纤红手写的方案,认真看起来。 第四十二章挑明关系 良久,肖东胜才放下手里的纸张,问叶纤红:“叶小姐,你有没有兴趣读大学?我可以想办法,保送你到浙大就读——” “读大学?”叶纤红惊讶地反问了一句。 “是啊!”肖东胜神奇严肃地说道:“你今年才十九岁,正是读大学的年纪,等大学毕业,我可以安排你到机关工作,那时你就有铁饭碗了。以你的能力,就算当个干部也不难。” “这个——我还真的没想过。”肖东胜的话听起很有蛊惑力,让叶纤红突然有些迷茫。 前世因为成绩一般,想读大学却没有考上。重生后只想着赚钱养家,替妈妈看病,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如果不是他提起,她都忘了自己今年才十九岁,补习一下还可以再考大学的年纪。 转头望了弟弟和胡向阳一眼,胡向阳皱着眉头一脸迷茫,似乎没搞明白表哥为什么会提这样的建议。而安安则神情激动,似乎对姐姐读大学这件事,非常赞成和支持。 读大学当然好,可以弥补前世的缺憾。叶纤红其实也向往大学生活,向往那个神秘的象牙塔,向往在这青葱岁月里,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可是自己去读书了,家里怎么办? 弟弟现在吃的穿的,都是自己想办法换来的,如果自己离开虞城,到其它城市,肯定难以照顾到家里,那弟弟的生活怎么办?他肯定又要回到以前那种状态。 毕竟以她的文化水平,想跟上大学课程会很辛苦,不可能有大量的课外时间,去赚钱养家。 妈妈的身体没事了,她倒不用再担心。爸爸现在有一份工作,起码的生活不会有困难。 但是现在的经济形势并不好,爸爸上班的那家私营小厂,随时都会倒闭让他没活干,万一到那一步,那自己怎么可能安心读书呢? 叶纤红这样想着,只觉得千头万绪,根本没办法离开虞城,丢下家里人不管。 再说照肖市长的想法,肯定希望自己从政,在官场上干出一番成绩,并替他出谋划策。自己的大学机会就是他给的,肯定不可能拒绝他的安排,那自己的人生就被肖家绑住了,没有一点自由,这不是她要的生活。 何况大学扩招近在咫尺,文凭的含金量一年年在减弱,如果需要文凭,到时候抽个空,脱产读一两年好了。 如果自己没有重生这个金手指,倒是可以抱住肖家这条大腿,这样以后的路子才是最稳妥的。 还是算了,自己的性格其实不适合官场,更适合当个自由的商人。 “你先考虑考虑吧!”见叶纤红神情闪烁,没有一口答应。肖东胜知道她是有主见的人,肯定要仔细权衡,不可能一劝就照办,所以以退为进,也没有逼她。 “好的,肖市长。”叶纤红应道。“不过还是非常感谢你,为我这样操心。” 叶纤红知道他提携自己,肯定经过深思熟虑,甚至跟家里的老爷子商量过的。一方面是报答她救了他儿子,另一方面是为了笼络她。所以叶纤红对此并不反感,反而暗暗感激。 “我也是惜才啊——”肖东胜真心实意地说道。 上次叶纤红救了自己的儿子,他一直在想怎么报答她,总觉得给些钱或者介绍一个工作,都不能保证她的生活会往好的方向改变,还不如保送她去读大学,这样才对她一辈子有帮助。 等到叶纤红一次次帮自己,解决那些难题,肖东胜爱才心切,才联系了一个家里的长辈,准备花大代价,介绍她到名校浙大就读。 看完手里的方案,他更觉得就算付出更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所以他才一直劝说叶纤红,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心思。 伸手在那叠纸上拍了拍,肖东胜动情地说道:“你这个方案,市里那些笔杆子也好,部门负责人也好,都看不到,也写不出来,说明什么?说明你的政治悟性远远超过他们,不进机关真的太可惜了。” “其实也不用可惜。”叶纤红笑道。“我跟肖市长有缘,能为您出些主意,也是我的荣幸,只要你不嫌弃,我随时随地候在家里,只要你需要时叫一声——”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见她明确表态,愿意为自己做事,肖东胜哈哈笑了。又转头对胡向阳说道:“向阳,叶小姐是个大才,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别起歪心杂念,明白吗?” 既然叶纤红对读大学兴趣不大,他只能希望表弟给力,把叶纤红娶回家了。 表弟和叶纤红认识这么久,始终像隔着一层纸,没有把关系揭开,作为表哥,只能亲自上场了。 “放心吧,哥,我一定会好好待她。”表哥这么给力,胡向阳激动地回答。 转头望向叶纤红,见她脸色平静,没有反感的意思,想来也是同意了。忍不住兴奋地伸出手,想去牵她的手,却见对面的郑兴安一脸警惕地望着自己,顿时焉了。 叶纤红内心早已认谁胡向阳这个人,刚才肖市长的一段话,算是把她们的关系挑明了,这也是她希望看到的结果,毕竟作为一个身份远远低于他们的女孩子,不适合主动开口。 看到胡向阳伸出手,她做好了牵手甚至更进一步肢体接触的准备。 就算当着弟弟的面,她也愿意把恋人关系确定下来。 没想到在最后关头,他的手又缩了回去,这让她暗暗着恼,在心里骂了句:真没用。 “叶小姐,我这个表弟看着胆大包天,对待感情却异常认真,这么大还没跟女孩子谈过恋爱——”对表弟的退缩肖东胜也非常失望,只能出面圆场了。“如果以后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你尽管来找我好了,我会替你做主——”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抿嘴一笑,就等他这句话。 胡向阳尴尬地望了望叶纤红,又望了望郑兴安,只觉得姐弟俩似乎都比自己厉害,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只怕得努力讨好他们两个了。 第四十三章小动作 从市府大院出来,三人一时找不到话题,于是谁也没有开口,气氛突然变得古怪起来。 “姐,他就是你给我找的姐夫?”郑兴安提着一只袋子,走在二人后面,袋子里的东西,是肖市长送给他的礼物,除了文具,还有一套日本进口的漫画书,如果是往常,他肯定高得极了,今天不知怎么的,就是开兴不起来,望着胡向阳高大宽厚的背景,忽然扭头问叶纤红。 上次段俊希来医院探病,跟姐姐看起来很亲密,他怀疑那人是姐姐的对象,也这样问过姐姐,她否认了。 那个男人看起来像花花公子,他非常不喜欢,听姐姐说也不喜欢他,他当然很高兴。 但是今天不同,向阳哥是个警察,长得又这么帅,肯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配姐姐也绰绰有余了。最重要的是,姐姐对他的态度,跟对别的男人不同,他就算什么都不明白,也能感觉到姐姐的想法。 看来这件事不会错了,他只是想确定一下而已。 “呃?”弟弟问得这么直接,叶纤红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红着脸,含糊地应道。“算是吧——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向阳哥的吗?难道现在不喜欢了?” 第一次带弟弟去赵大成家,他认识了胡向阳、赵大成和肖东灿。对于同是警察的胡向阳和赵大成,他无疑更喜欢高大帅气的胡向阳。 现在突然连向阳哥也不叫了,难道因为他跟自己的关系,弟弟开始讨厌他了? 青春期男孩子的心思,真的很难猜,叶纤红都有点摸不准弟弟的想法了。 “我也说不上来。”郑兴安总体而言,还是比同龄人幼稚些,特别是涉及到感情的事,他更理不清清感。“只是想到以后他要跟你在一起了,就感觉怪怪的。” 这些年习惯了姐姐的照顾,也习惯了独占姐姐的宠爱,想到以后就要被这个男人分走一半了,心里肯定不舒服。 不过他也明白,姐姐这些年一直很辛苦,自己还小,帮不上什么忙,如果能找个对象,替她分担压力,自己似乎也没有理由反对。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胡向阳搞怪地扁扁嘴。“你姐姐长大了,总归是要嫁人的,过几年你也会找女朋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 叶纤红对这个未来小舅子实在太好了,将算俩人结婚,将来有了儿子,肯定也比不过这个弟弟受宠。 如果他决定找自己的麻烦,胡向阳敢保证,自己的未来绝对会水深火热。 “你瞎说什么?”叶纤红在胡向阳的腰上狠狠掐了一下,瞪眼道。 弟弟现在正烦恼,这个胡向阳不哄哄也就算了,居然敢火上烧油,说出这样一番话,这不是找死吗? “疼,疼啊!”胡向阳顾不得旁边有人,夸张地叫起来,扭着身子求饶。“我错了还不行吗?” 挣脱叶纤红的魔掌后,他又跑到郑兴安的背后,抓着他的衣服装可怜,“安安你来评评理,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郑兴安到底嫩了些,见胡向阳一付求自己做主的样子,心马上就软了,“姐,向阳哥也没说错,你别欺侮他了。” “行,看在安安的面子上,就饶你一回。”叶纤红马上顺梯下楼,脸上的表情依然很凶狠。 “谢谢你,安安。”胡向阳一听,马上哥俩好地搂住安安的肩膀,一付恨不得跟他结拜的狗腿模样。 说话间,已走出机关大院,来到龙山路。 胡向阳的边三轮还停在那边,他走过去把车推出来,停在路边。 叶纤红走过去坐到胡向阳的背后,摸了摸自己刚才拧过的地方,悄悄问:“还疼吗?” “不疼了。”胡向阳明白她拧自己,其实是给安安看的,并没有欺侮自己的意思,此时见叶纤红主动问起,心里甜蜜,忍不住压低声音说道:“就是有点痒,要不——你伸手进去,帮我揉一揉——” “别过份啊!”叶纤红威胁道。 弟弟就在旁边,如果他敢说什么过份的话,她不介意给他一个难忘的教训。 “假惺惺——”胡向阳不甘心地嘀咕一句。 同时转过头,一付怕声音大了,会被安安听到的小心模样,趁叶纤红没留意,嘟起嘴巴,在她的脸颊一划而过,嘴唇已在她的脸上快速亲了一下。 叶纤红被他偷袭,老脸一红,心里却乐开了花。 向弟弟那边望了一眼,见他拿出袋子里的漫画书,开始翻看起来,心里一松。 脸上的表情依然没什么变化,只是搂在胡向阳腰上的手,暗中紧了紧。 胡向阳见偷袭成功,叶纤红并没有着恼,心中大定,忍不住蠢蠢欲动,想再做点什么。 “还不快开。”叶纤红像是猜到了他的心思,低声喝道。 这里总究是公共场合,叶纤红不希望两人的亲昵行为,被别人看到,于是催促道。 “行,马上开。”胡向阳乖乖地回答。 车子发动后,突突响着往新建路那边而去。 “你带我们去哪里?”这条路不是去自己家的路吧?叶纤红把身子抬了抬,嘴巴造近胡向阳的耳朵大声问。 “先去我家,然后再送你们回去。”胡向阳故意仰着头,不让叶纤红的嘴碰到他的脸。 这家伙。 叶纤红失笑。 车子在文化小区停下来,胡向阳停好车,带着两人上了楼。 这是一套跟叶纤红住的那套差不多格局的房子,面积略大些,应该有九十个平方。里面的装修还比较新,应该原主人没住多久。 又一想,不由失笑。 文化小区的房子本来就是这几年造的,新不是很正常吗? 最吸引叶纤红目光的,是客厅的装修风格,不像虞城常见的复合柜加直线吊顶加墙纸墙体。反倒用了大量的原木,有种日式田园风格的清新自然,如果在这样的房间生活,应该非常悠闲和舒适。 “还不错吧。”见叶纤红仔细打量房间的布置,胡向阳得意地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走到窗口望了望,前面的楼层和窗户隔得比较远,白天阳光应该很充足。 叶纤红喜欢光线充足的房子,最好冬天打开窗帘,从早到晚都能有阳光照进房间。再在客厅种上一些绿植,加上房间的原木风格,有种在大自然中的呼吸新鲜空气的感觉。 第四十四章姐夫的见面礼 “安安,你喝什么?”胡向阳自动进入了姐夫角色。“雪碧、可乐还是健力宝?” “水就行了,这么晚了,别喝那种甜甜的碳酸饮料——”叶纤红听到了,走过来说道。 “行。”胡向阳也没勉强,柜子里找了两个干净的玻璃杯,从茶壶里倒了两杯凉开水,拿过来给他们。 郑兴安低着头继续在看漫画书,对喝什么也没意见。 徐志豪有了一套《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带到学校,引起了轰动。 全班几乎每个同学都向他借过书了,甚至隔壁班也有同学,慕名找他借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忽略的徐志豪,成了班里的红人,同学们通过借书跟他熟悉后,关系都不错。 郑兴安的成绩虽然比徐志豪好一些,朋友也不多,那时他也很想有一套漫画书,像徐志豪一样,多交一些朋友。 后来姐姐送了他一台随身听,班上有同学向他借,他也大方地答应了,跟同学的关系开始有好转。 最重要的是,姐姐后来给他买了新衣服,理了新发型,他整个人变了样,比城里人都时尚,连女同学都忍不住暗里议论他,说他比以前帅了一百倍。 至于变帅的原因,谁也猜不到。 郑兴安有些得意,却没有表现出来。 只有祝郁很难过,她认为是因为妈妈骂了他一顿,才让他开始注意穿着打扮,郑兴安家里这么穷,为了买衣服,肯定借了不少钱。 从那一天起,她们私下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递过一次纸条。 祝郁是因为内疚,感觉对不起他。 郑兴安是因为从来不会主动跟女孩子打招呼。 只有同桌张建盛最高兴,因为郑兴安终于可以天天陪自己了。 在他看来,男孩子就应该这样,懂得打扮自己,也懂得男女之别。 漫画书不耐看,从肖市长家出来才过去半个小时,第一册就看完了。 肖市长送给他的这套漫画书,有十本,分别是第一卷五本,第二卷五本,郑兴安猜测后面应该还有。书名叫《女神的圣斗士》,是日本一个叫车田正美的人画的,风格跟《篮球飞人》完成不同,却一样好看。 “这房子阳光这么好,你可以买几盆绿植放在客厅里。”叶纤红捧着杯子喝了一口水,向站在前面的胡向阳建议道。 木沙发转角可以放一大盆植物,电视墙角也可以放一大盆植物,茶几上可以放一小盆花,窗台上可以放两小盆花,叶纤红在客厅扫了一圈,很快有了大致的方案。 “还是算了吧?”胡向阳苦恼地说道。“我记性不好,经常会忘了浇水。有时候案子急,吃睡都在局里,三四天不能回家,花草干死了怎么办——” 这确实是事实,叶纤红没话说了。 “要不,你们搬来跟我一起住?”胡向阳眼珠子一转,热切地建议道。“你那边租房还要花钱,我这边房间空着没人住,实在太浪费了。如果你搬过来,这里你说了算,想养花种草随便你——” “瞎说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虽然对这个建议非常心动,理智却告诉她不能答应。 两人虽然已暗生情愫,但是还不适合同居在一起,除非家里大人同意了,搞个订婚仪式什么的把关系公开。否则这样不明不白住在一起,被老家的人知道,还不被人戳死脊梁骨? 郑兴安的注意力一直被漫画书吸引,姐姐他们说什么,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看时间已近九点,叶纤红虽然还想跟胡向阳呆在一起,却不得不告别了。 “安安,我们回去了。”叶纤红站起来叫了一声。 “哦。”郑兴安合上书,放进袋子里,站起来应道。 走到门口,叶纤红见胡向阳换了鞋子跟出来,连忙阻止道:“你别送了,这里走回去也不过十几分钟,有弟弟陪着,也不会无聊,很快就到家了。” 胡向阳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出声,跟着她们一起下楼。 叶纤红无奈地白了他一眼,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气恼。 走到楼下,胡向阳不顾叶纤红疑惑的目光,快步走到一间附房前,掏出钥匙打开门,从里推出一辆崭新的山地自行车,拉上门,推到郑兴安面前,满脸堆笑地说道:“送给你的,喜欢吗?” “山地车?”郑兴安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对一个初中走读生而言,如果叫他选择一样最喜爱的礼物,自行车绝对排在第一位,而随身听只能排在第二。 爸爸那辆老二八,实在太笨重了,如果骑到学校,肯定会被同学笑话,一直没好意思骑,宁愿每天走路上学放学。 他做梦都想有一辆轻便型的自行车,就像班上大多数走读生骑的那样,不必每天上学放学时,看着别人潇洒地骑着车子,从他身边一闪而过。 “是啊!”胡向阳笑得很得意,“快骑骑看,看坐墩合不合适,要不要调高度——” “哦。”郑兴安兴奋地从胡向阳手里接过自行车的车把,手里的袋子随手放在前面的兜里,朝前推了几步,脚一蹬已跨上车子,动作非常利落潇洒。 叶纤红感激地望了胡向阳一眼,这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原来也有这么细心的一面,知道弟弟最需要自行车,悄悄买好了藏在这里,就等他们过来。 连前面放书包用的车兜,和后面载人的后座也配置好了,肯定花了不少心思,了解安安的需求啊? 更让她感动的是,弟弟骑上自行车时,坐墩的高度,百分百契合,叶纤红相信这肯定不可能是巧合,而是他专门找差不多高的人试过。 “你怎么知道他需要这个?”叶纤红发现自己问得很傻。 从重生开始,她就想给弟弟买辆山地车,方便他上学放学。可是这样一辆普通的山地车,就要三四百,她一时凑不够钱,所以没有买。 原打算等美容店开张了,赚到第一份钱,马上给弟弟买一辆,没想到被胡向阳抢先了。 “我是警察啊?最懂心理学——”胡向阳依然笑得没个正经样。 “谢谢了啊!”叶纤红虽然觉得说感谢有点生份,还是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抿了一下嘴唇,忽然伸手在胡向阳头上用力揉了揉,像是要发泄心中复杂的情绪。 胡向阳见叶纤红眼圈突然红了,非常意外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件小事感动,忽然想到她私生女身份,以及童年时候被孤立的经历,感觉自己有点懂她了。 于是悄悄侧过身子,身子伏低,任叶纤红在他头上肆虐。 第四十五章安安被收买了 叶纤红那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调整好了。 见胡向阳别扭地侧着身子,头往她身边靠,像个求大人安慰的小男孩,忍不住心里激荡,忽然伸手搂过他的脖子,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胡向阳傻掉了。 叶纤红心虚地朝四周看了看,见小区这边晚上没有人,才放下心来。 刚才一时冲动,主动抱住他亲了亲,亲完才想起这是公共场所,如果被人看到就难为情了。 见胡向阳手放在脸颊上,一付被她亲得神魂颠倒的模样,反倒不好意思了,伸手在他的手上打了一下,嗔怪地白了他一眼。 胡向阳这才转过身,嘿嘿笑着站在她旁边,一脸幸福的模样。 两人并排站在那里,谁也没有说话,只感觉夜风习习,吹在脸上凉凉的,特别惬意。 郑兴安沿着小区转了个圈,这时候回到他们身边,按下急刹车,车子“吱——”地一声停在他们面前。 “这山地车骑起来真爽。”郑灿安扶着车把站在他们面前,眼睛亮晶晶的非常动人。 “你喜欢就好。”胡向阳刚刚得到叶纤红的肯定,心中大定,再次面对郑兴安,感觉心态已与以前不同。加上他在家里是老幺,还没有宠弟弟的经历,这时候见安安喜欢,脸上的表情不知不觉跟叶纤红有些接近了,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更柔和:“那你载你姐姐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你放心,我一定把姐姐平安带回家。”郑兴安大声答道,声音还带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暗哑,脸上却是从未有过的严肃。 叶纤红笑眯眯地望着两人,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关系这么快就变得如此和谐,她感觉特别安慰。 向胡向阳挥了挥手,姐弟俩跟他说了再见。 郑兴安推着自行车往前走,所有心神都放在山地车身上,一付喜欢到舍不得骑的模样。直到走出小区门口,他才恋恋不舍地跨上自行车,打了一下慢速铛,等姐姐坐上来。 叶纤红跳到后座,伸手扶住弟弟的腰,姐弟俩一路往家而去。 到小区后,已是十点了,郑兴安亲自把山地车锁进一楼的附房里,才安心地跟姐姐上楼。 回到家后,他的兴奋劲还没过去,脸上依然能看出正常的红晕。 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叫弟弟去洗澡早点睡,自己也回到房间准备睡衣。 电话却突然响起来了。 这么谁打电话? 叶纤红跑到客厅,看到是苏思诗的电话,连忙拿起话筒。 “诗诗姐,怎么这么晚打电话?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不是我打得晚,是你回来得晚吧?”苏思诗一付埋怨的口气调侃她。“你看看未接电话,我从七点多就开始打给你了?” 还真是的,差不多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诗诗打的。 “不会真的发生事了吧?”见她整晚都给自己打电话,叶纤红有些担心地问。 “你放心,是好事。”苏思诗也知道这么晚打电话,会惊扰到叶纤红,所以先定了调了,免得她担心。 “那就好。”叶纤红可不希望乐极生悲,高高兴兴跟胡向阳挑明关系,在家却听到坏消息。 “是这样的,我晚上拿了泡菜到外婆家——”苏思诗巴拉巴拉把过程详细说了一遍,并问她如果现在做泡菜,多久可以吃到。 “很快的,现在有老卤了,一两天就可以吃了。”叶纤红听说是因为泡菜,语气轻松地回答。 空间里还有这么多瓜果蔬菜,她还担心什么时候才吃得完?丢了又舍不得,苏思诗的电话解决了她的大麻烦。 说来也神奇,空间的菜成熟后,不会像外面的蔬菜一样,很快梗子变老叶子变黄,还在继续长大,现在都比普通的蔬菜大了两三倍了,看起来依然翠绿得像刚长大。 不过叶纤红相信,它们也不会一直长,总会开花结籽的,只不过比外面生长期更长一点而已。 “那你明天再去买几十个坛子,多泡一些菜出来。”苏思诗现在把叶纤红当成可谈心的好姐妹,有什么想法也没瞒着她。“到时我帮你高价卖出去。”“” “不会吧?诗诗姐。”叶纤红有些犹豫,诗诗姐这样斩自己的亲人,合适吗? 换成她自己,肯定下不去手。 “没事的,反正他们有钱,只要泡菜好吃就行。”苏思诗今晚被弟弟挤兑,心情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你应该明白,大家族里的人际关系很复杂,不像你家,亲人都是一条心。” “那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见苏思诗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不矫情了。 有一句话她没说,其实她们这种乡下小家庭,关系也很复杂,除了父母兄弟,其它人像叔叔婶婶奶奶姑姑,跟外人没什么区别。 可惜这些钱太少了,否则分一部分给诗诗姐好了。 “别挂,我还有件事想跟你说。”见叶纤红要挂电话,苏思诗连忙阻止她。 “那你说。”叶纤红也没多想。 “既然你有泡菜的独家秘方,何不在农贸市场那边开一家小店,专门卖泡菜呢?”苏思诗建议道。 她去过叶纤红家里,家里房子破旧不说,连像样的家电也没有,她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明明守着一座宝山,却要过这样的穷日子? 自家那帮亲戚哄抢吃泡菜的样子,她印象很深刻。这么美味的泡菜,如果拿到市场那边卖,生意肯定也不会差。 “这个——”叶纤红不知道回答。 前世因为比较闲,才会尝试做泡菜,也不过是偶尔为之,调剂一下口味。 而重生做泡菜,只是因为空间的菜吃不完,才不得不尝试着腌制。 现在看来,泡菜的味道这么好,可能跟它们是用空间的菜做的有关。 她也是今天才知道,这次泡的菜味道好到曝。 “如果你怕没有人看店,可以把阿姨请过来啊?这样你们一家人可以生活在一起了。”苏思诗再次提醒道。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叶纤红沉吟道。“我就怕我妈舍不得老家。” 跟苏思诗挂掉电话后,叶纤红陷入了沉思。 让妈妈离开乡下,来虞城跟她一起生活,是她最近最大的梦想。 可是妈妈已习惯那边的生活,叫她到一个陌生的环境生活,她肯定不会同意。 如果弟弟到虞城读书,爸爸的工作也换到虞城来,那样的话,妈妈或许会不得不过来。 还是听听爸妈的意见,给他们时间想清楚,从长计议。 叶纤红怏怏回到房间,心情无来由地有些郁闷。 第四十六章洗脑神曲 关紧房间,她身子一动,来到了空间。 里面还是老样子,只要没有灵气的东西供那颗世界之树吸收,它就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倒是空地上长得郁郁葱葱的瓜果蔬菜,以前觉得它们很鸡肋,自己吃不了那么多,又不能拿出去卖,只能让它们在里面自生自灭,直到老死枯死。 既然做成泡菜这么受欢迎,那就不用浪费了。 如果真像诗诗姐说的那样,开一家卖泡菜的店,那里面的菜估计卖不了多久,还得及时再种一批才行。 算了,这件事关键在妈妈那里,等她同意再说。 叶纤红每种蔬菜各挑了五十斤,拔起或摘下后堆在一块空地里,准备明天把坛子买回来,再收拾收拾它们泡起来。 空间里种菜,也有明显的好处,就是这些菜不会沾染灰尘,连根拔起后,只要拿刀把根切掉就行,丢到河里随便冲一下,就可以拿来吃了,比外面市场买来的菜方便干净多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弟弟跑步回来,匆匆准备早餐。 因为今天是弟弟第一次骑车上学,她担心他不熟悉路,会影响速度,所以要他提前半小时出发,免得迟到。 安安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这条路他来过几次后,早记得很熟了。 至于骑自行车的技术,他更是信心十足,家里那辆老二八他都能骑得飞快,何况这辆可变速的山地车? 不过姐姐的话他还是听的,叶纤红送他到小区门口,一再地嘱付他注意安全,他乖乖应着,答应路上会慢慢骑,看到车子就避开。 送走了弟弟,叶纤红回到家里,收拾了一下厨房和客厅,准备等一下先去美容店那边看看。 最近自己一直当甩手掌柜,已经把诗诗姐惹恼了,不能再把这些事全部丢给她了。 忙完那边,回来的时候,可以顺便把泡菜坛子也买回来。 不过要买这么多,得叫店老板帮他送货了,否则她还真不好拿。 天气越来越热了,今天又是个大晴天,才早上八点钟,头顶的太阳就很晒人了,叶纤红只能尽量往人行道边的香樟树下走,免得本来就不白的皮肤,晒得更黑了。 经过人民路的时候,一阵狂暴的舞曲声把叶纤红吸引住了。 “谁手中真有把握 时间紧迫那份爱水深火热 立刻要做出选择 空前绝后明知道就别错过 他或她没有强弱 随时交换角色 就当做插播 你就很独特 如何让爱决定你够不够资格 如何我觉得你独一无二 如何让爱证明我们情投意合 …… ” 原来就是那首她盗版前世,交给那个大妈的洗脑舞曲《独一无二》,已经出磁带了。 能被人拿出来做为店铺的音乐,说明已流行到大街小巷了,这首前世名噪一时的经典舞曲,被人提前制作出来后,看来马上要发威了。 叶纤红停下脚步,用心听了听。 跟前世相比,整首歌制作得略粗糙些,可能跟仓促录制有关,也可能是现在的录音技术,还比不上前世。 整首歌是根据她的哼唱,制作出来,所以只有九分相像,主要是歌词和节奏,几乎一模一样,倒是舞曲,因为自己说不清楚用什么乐器,所以编曲的老师,也没办法完全复原。 如果说差别,简单的形容,就是原版的《独一无二》,用的是电子音乐,所以更劲爆,而现在这版,相对来说,更像现在流行的迪斯科。 不过现在是九二年,电脑还不普及,能到这个地步,也算不容易了。 让叶纤红更加欣喜的是,前世原唱郑秀文,声音里带着些都市女性的慵懒,而大妈的女儿唱这首歌时,却有种摇滚女炮的嘶哑和爆发力,听起来反而更有味道。 那个大妈豁出所以积蓄,用来培养女儿,看来是成了。 叶纤红感叹一声,继续往前走,心里暗暗为她高兴。 走了没几米远,隔壁店铺门口的喇叭,同样在放这首歌。 叶纤红有些感慨,印象里九十年代的虞城,确实是这样,总是喜欢一窝蜂赶流行,一首歌红了,每家店门口的音响都会同时放,直到大家听到想吐为止。 当然也有一些歌,就算放得再久,也不容易腻味,比如《一万个理由》,比如《黄昏》,比如《遇见》等等,这些歌虽然也这样流行过,叶纤红却觉得百听不厌。 走到青春路的美容店门口,因为装修灰尘大,门口那株藤本蔷薇,已经被灰尘掩埋得灰头土脸。有些地方可能被木板等材料压过,断了一些枝条和花朵,把叶纤红心疼到不行。 走进院子里,墙角原本精心打理过的花草,也被踩死不少,看得叶纤红直皱眉头,很想发火骂人,最后还是忍住了。 装修就这样,除非你一直在旁边监督,叫他们材料放哪里,工具放哪里,否则他们为了贪方便,肯定不会顾忌这些花花草草的? 算了,烦也没有用,谁叫自己这几天没有来呢? 叶纤红走进屋里,看到几个师傅正拿着滚桶在刷白。屋里的所有硬装都已完成,看来效率不低。 等过几天涂料干了,开窗透透气,就可以考虑软装了。 相对来说,这个时候的美容店装修,比较容易,没有人要求格调什么的,只要往高档里布置就行,最好用金色的墙纸和窗帘,让整幢屋子,看起来金碧辉煌,这样就能唬住一些刚富起来的有钱人。 叶纤红和苏思诗倒不想搞得太土豪,她们当初考虑的是走北欧风格,所以尽量追求舒适自然,里面大量用了原木和布艺,虽然成本会增加,为了营造不一样的气氛,多花几万块钱还是值得的。 捂着鼻子走到楼上也看了看,跟自己想要的目标大致一样,看来诗诗姐跟装修师傅沟通得不错,一切都在照计划进行。 从屋子里退出来,叶纤红到隔壁的公共电话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看法说了一遍。 苏思诗听说她一早去店里看了,笑着揶揄了几句,叫她回去别忘了买泡菜坛子,抓紧时间把菜泡出来。 叶纤红笑着应了。 第四十七章蹭饭 看来在诗诗姐眼里,做泡菜比美容店更重要,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离开美容店,去上次买坛子的地方,准备把身上的几百钱都花了,用来买那种带盖的坛子。 老板听说叶纤红要买这么多泡菜坛子,非常意外,担心货不够,专门去仓库翻一翻,最后找出五十来个。 本地人不做泡菜,只腌咸菜,所以这种坛子不好卖,老板会进货,是偶尔有人买去,用来存放绿豆、干菜、霉豆、面酱等食物。 当然也有人装刚从树上摘下的李子、梅子什么的,因为非常涩,需要在坛子里放几天,变红变软了才能吃。 而咸菜的做法不同,需要把雪里红洗干净晾干,切碎后放盐揉出汁,压实在陶罐里,罐口用保鲜膜盖住并绑紧,等咸菜入味了,不管烧汤还小炒,都可以放一点,非常鲜美。 因为离叶纤红家不远,老板叫老婆看店,自己找了辆平板手拉车,亲自帮叶纤红把货送过去。 来到小区楼下,叶纤红不好意思叫老板一次次爬楼梯,把坛子搬到楼上,就叫他放在附房里,自己有时间慢慢拿。 老板自然没意见,收了钱,满意地走了。 叶纤红朝门口望了望,见没有人经过,关上附房的门,精神一动,坛子全部收进了空间。 这个能力也是叶纤红无意中发现的,不过现在帮了她很大的忙。 如果要她一只一只拿进去,那实在太麻烦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进了空间,把坛子拿到河边清洗了一下,然后坛口向下,整齐叠成一排,开始整理瓜果蔬菜。 一直忙到中午,才泡了十坛菜,她饿得肚子咕咕叫,于是走出空间,准备做午饭。 忽然听到外面有敲门声,叶纤红好奇地去开门,发现是胡向阳。 “你怎么来了?”见他不约而至,叶纤红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担心地问。 “来蹭饭啊!”胡向阳咧嘴笑了笑,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走进门。 “你们食堂没有饭吃啊?”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当然有,不过哪有你做得好吃——”胡向阳背着双手,大老爷似地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 “你什么时候脸皮变得这么厚了?”叶纤红惊呼。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胡向阳一付不要脸的样子反驳。 见叶纤红拿眼睛瞪自己,他又顾左右而言它:“你刚才在干什么?我敲了半天门,你怎么都没听到?” “哦,刚才睡着了。”叶纤红学着他的口气,睁着眼睛说瞎话。 “是不是昨晚没睡好?”胡向阳皱起眉头,一脸担心地问。 “没有。”叶纤红才不会这么傻,说自己没睡好? 昨天他们的关系刚刚挑明,如果她承认自己没睡好,那不是在说她很兴奋,想他想得睡不着吗? “别嘴硬了。”胡向阳一付我很了解你的语气说道。“就算承认想我想得睡不着,我也不会笑话你的——” “你想得美,去死吧!”叶纤红冲过去用力揉他的头。 “看,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是吧?”胡向阳得意地笑道,却没有躲闪,任叶纤红在他头上肆虐。“我们的关系都定下来了,你不用再憋在肚子里,喜欢就说出来好了——” 见叶纤红没有停止的意思,忽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拉过来让她的手跟自己脸贴在一起,轻轻动了动,叶纤红的手被他抓着,就像在抚摸他的脸。 “不要脸。”叶纤红哭笑不得,这个男人的所作所为,让她想起了《爱情公寓》里那个“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 看他一脸陶醉的模样,叶纤红的心软了。 她最怕跟一本正经的男人打交道,那种男人做的往往跟说的不同,相处起来非常累。 而胡向阳这种萌贱属性男,才能让她全无压力地付出真心,不用担心他欺骗自己的感情。 叶纤红第一次见到他,就发觉他有双重性格,表面正经高冷,暗里闷骚萌贱自恋,没想到他的隐性性格,居然比她猜测的还要严重,不过她喜欢。 两人腻了一会,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用力抽出手,站起来说道:“你看会电视,我去做饭了。” 见胡向阳伸出手,想把她拉回沙发,不让她离开,叶纤红板起脸,狠狠瞪了他一眼。 胡向阳怕怕地缩回手,一付被大人教训了的熊孩子模样。 “这才乖吗?”叶纤红满意笑了笑,又在他头上大力揉了几下,才神清气爽地走进厨房,准备午饭。 平时因为一个人,她随便吃一点就打发了,今天胡向阳来了,得好好准备几个菜给他吃。 冰箱里食物品种不多,想做一桌丰盛的午饭应该不可能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赞不绝口的泡菜,既然她这么喜欢,胡向阳应该也会喜欢,就做一桌泡菜有关的菜吧。 记住胡向阳能吃点辣,那先来一道泡菜辣炒五花肉,应该非常下饭。再来一道泡菜滑蛋,一道泡萝卜老鸭汤,再炒一份全素的香芹香干炒泡黄瓜,就差不多了。 除了做汤麻烦一点,几个炒菜都非常简单,等电饭煲里的米饭熟了,菜也搞好了。 见叶纤红这么快就搞出四个菜,而且每个菜都有股特别的香气,闻着就让人流口水,胡向阳主动站起来去厨房,拿碗勺盛饭。 果然像她想的一样,胡向阳对这几个菜赞不绝口,配饭特别刺激胃口,胡向阳忍不住多盛了一碗,把电饭煲的底都刮了。 吃完饭,胡向阳问起这几个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好吃。 叶纤红有些奇怪,以胡向阳的眼界,不可能连四川泡菜都没吃过吧? 听说只是因为加了泡菜,那些没什么味道的香芹才能这么入味,胡向阳问她还有没有泡菜? 北方人早上习惯吃馒头,胡向阳来到虞城后,不习惯把馒头泡在咸豆浆里吃,觉得没什么味道。如果把馒头掰开,在里面塞进一层泡菜,那味道肯定非常好。 “没问题。”叶纤红从厨房抱出一个坛子,揭开盖子给他看。“这是我自己做的泡菜,你带回去慢慢吃,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蔬菜瓜果,吃完了再来拿。” “这酸爽味。”胡向阳陶醉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咽了口唾沫,似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真没出息,一坛泡菜就把馋成这样。”叶纤红伸手去扯胡向阳的嘴角,嘴里教训道。“刚才没给你吃饱啊!” 第四十八章朱亚婷的烦恼 见诗诗姐和胡向阳尝了泡菜之后,一个一个的都馋成那样,叶纤红这才确定,她用空间种出来的蔬菜做的泡菜,确实与众不同,或许真的可以靠这个赚点钱。 等胡向阳离开去上班,叶纤红坐在家里犹豫了一下,想着要不要回家一趟,给爸妈带一坛泡菜回去,顺便跟妈妈商量一下,希望她来虞城帮自己卖泡菜。 还没下定决心,电话却想了起来。 看来电号码,应该是曹娥大酒店的,叶纤红拿起话筒, “小红,我是亚婷啊!”朱亚婷在对面用她细细的声线叫道。“你现在忙不忙?” “晕,你以为我连你的声音也听不出了啊?还自、我、介、绍。”叶纤红笑骂道。听她的声音似乎有烦恼,于是又补充一句:“至于忙不忙,听你诉苦的时间还是有的——” 自从离开酒店后,两人一开始还通过电话联系过几次,最近却断了音讯。 朱亚婷是个没自信的人,或许因为自己没有主动联系她,让她误会自己了吧? 其实真的不是那么一回事,最近要操心的事情太多,她的注意力集中在其它地方,所以才疏忽问候她了。 在叶纤红眼里,朱亚婷是那种没有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被人忽略,一直要到某天想起某件事,才突然记起,好久没有跟她联系了。 “唉——”朱亚婷叹了一口气。“还是你最了解我,不用开口,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你离开酒店后,我一个人真没意思,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你可以下班来找我的呀!”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虞城这么小,你就算从宿舍走过来,也用不了半个小时——” “我是想去找你,可是每次想起你现在没有工作,就觉得内疚——”朱亚婷苦涩地说道。 “真是怪了,我没工作又不是你造成的,你内疚什么?”叶纤红感觉她说得怪怪的。“难道你担心我会迁怒于你?” “不是不是——”朱亚婷连忙否认。“我是觉得那天你跟周雨萌吵架时,作为你最好的朋友,却没有帮到你,所以过意不去。” “你过意不去做什么?你又不是酒店老总?”叶纤红对她的性格还是了解的,知道她胆小又懦弱,有时又会莫名其妙地把跟她无关的事,背负到自己身上,喜欢自寻烦恼。“行了行了,这件事已过去这么久,你别再提它了。” 就像她现在说的事,自己被辞退,是因为得罪了孟副总,所以被陷害,跟她完全没有关系,她偏偏要内疚,这就叫人无奈了。 “好,我不说。”朱亚婷见叶纤红有点不耐烦,连忙改口道。 “今天你找我,是有什么事跟我商量吗?”叶纤红尽量放缓语气,让自己的声音没那么生硬,免得她误会自己在凶她。 朱亚婷可怜巴巴的语气,好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而自己就是那个恶婆婆似的。 自己明明没有把她怎么样啊? 所以就算她是个人,也一定讨人喜欢,至少有人不喜欢这种一天到晚可怜兮兮的女人。 “也没什么大事。”叶纤红改变语气,无疑安抚了她,朱亚婷情绪开始恢复,说起了正事。“就是家里给我安排了个对象——” “啊?对象?你要结婚了——”叶纤红惊讶地嚷道。 她记得朱亚婷比自己大两岁,今年二十一,确实已到了法定结婚年龄。 农村女孩一般嫁得早,如果她今年就结婚,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没有,没有。”朱亚婷连忙否认。“八字还没一撇呢?” “哦。”叶纤红失望地应了一声。“不是说家里给你安排对象了吗?难道他不帅,所以你不喜欢他?” “不是。”朱亚婷声音低下去,似乎有些羞涩。“他人长得不错,就是不喜欢我在酒店上班,说那里比较乱,要我换一个工作——” “啊?”叶纤红这才知道朱亚婷在为什么事烦恼。 晕死,她很想爆粗口。 现在的酒店服务员,还不够单纯吗?怎么还有人对她们有偏见? 她们只是把这当成一个普通正当的职业,跟后世的家政服务员差不多,又不出卖肉体。 叶纤红印象里,一直要到二千年前后,这个行业才发生巨大的变化。 因为经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浮躁,拜金女也越来越多,这些人不想工作,只想不劳而获,于是从事色情服务。那时候很多酒店,只要客人住进去,马上就会接到“你需要特殊服务吗?”的电话。 一句“名言”把这种人归纳得很传神:宁愿坐在宝马里哭 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说到底这不过是一个人的选择,跟职业无关,就算被人完全黑化的东完市,照样也有很多靠辛勤工作赚工资的清白女孩子。 “那你怎么打算?”见朱亚婷情绪又开始低落,叶纤红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朱亚婷的问题,不在于她干什么工作,而在于她的性格。 像前世的自己一样,因为没自信,总想活成别人希望的样子,于是委曲自己,强迫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到最后又因为做不好而被嫌弃,永远活在别人的阴影下,卑微而可怜。 如果能照自己的本性去选择,做自己喜欢且擅长的事,并做出一些成绩,那样的话,既把自己活好了,也有能力帮到身边的人,这样才算没白活。 不过天下的事,永远都是道理说说容易,做起来很难。 让朱亚婷去跟家里人解释,除非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让她没活路了,或许她还会像被割了一刀的鸡一样,临死前蹦跶几下,否则她肯定会乖乖听从父母和对象的安排。 现在打电话给自己,很可能已做出了选择,只是心里不痛快,想找自己诉诉苦而已。 “我已交了辞职书,下个月就走了。”朱亚婷说出了答案,果然跟她猜想的一模一样。 “辞职后你有什么打算?再找一个工作?还是回家种地?”叶纤红直接问道。 “我也不知道。”朱亚婷轻轻地回答,声音很迷茫。 也对,这样的选择才很朱亚婷,前世的自己,如果碰到了,不是也会做同样的选择吗? “也好。”叶纤红想了想,还是不泼冷水了。“那你这段时间在家把身体养好,到时候漂漂亮亮地嫁出去——” “嗯。”朱亚婷的声音总算恢复了一丝神采。 第四十九章操控空间活物 见她没其它事了,叶纤红正想挂电话,忽然记起自己开泡菜店的事。 朱亚婷辞职后,没找到事做,如果妈妈不愿意过来,倒可以叫她来泡菜店,帮自己的做事。 朱亚婷心细又耐得住性子,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两家隔得近,又知根知底的,把店交给她,也不用担心她出妖蛾子。 虽然跟酒店服务员比,工作会辛苦些,只要工资多给一些,相信她不会介意吧! 最重要的是,她的对象可以放心了吧,毕竟自己这个老板也女的,不会跟她闹出感情纠纷。 不过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叶纤红也没有马上向朱亚婷提起,还是等回家跟妈妈商量好后,再来决定如何操作吧。 挂了电话,她决定先到空间,把这几坛子泡菜做出来。 现在有了朱亚婷这个后备店员,开泡菜店这件事基本上可以定下来了,唯一确定不了的只是时间问题。 回家的事,还是明天再说吧。 叶纤红在空间一直忙到晚上,才能所有泡菜坛子装满。望着排得整整齐齐的一长溜泡菜坛子,叶纤红非常有成就感。 从空间出来,看时间已近六点了,她吃了一惊,连忙冲到电话前看未接来电。 整个下午都在空间里,也不知道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找过自己? 心里其实清楚,别人的电话错过了也就算了,她最在意的,是胡向阳有没有给自己打电话? 如果他下班后,依然来找自己,那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不知道会不会担心? 见果然有胡向阳的未接来电,叶纤红想了想,回拨了一个过去。 “叶大小姐,你是不是怕我过来蹭饭,所以故意躲出去了?”一接通电话,就听到胡向阳气呼呼地说道。 今天下班后,他直接来到叶纤红家里,敲了半天门没动静,他以为像中午那样,叶纤红又睡着了,就在门口等。 可是等了一个小时,屋里还是没有声音,他只好回家了。 到家后,感觉不放心,很想联系叶纤红的家人和朋友,问问她在不在?又担心这样做,让人误会叶纤红失踪了,会引起恐慌,只好强忍着担心,坐在家里不停打电话。 好在叶纤红终于出现了。 “怎么会?下午真有事情——”叶纤红连忙装无辜。“是以前酒店的同事,有事情找我,所以跟一起她出去了——” 胡向阳下班后果然过来了,应该是等了半天没等到,所以不得不回去了。 叶纤红心里暗暗高兴,却没有表现出来。 很想大声说一句:你愿意来陪我,我求之不得好不好?怎么可能会躲你啊? 叶纤红庆幸现在还是九十年代,没有那么多监控,说个谎也不怕被揭穿。 如果是二十年后,胡向阳找不到她,万一担心她出事,去交警大队查监控。那自己说的谎,就一下子拆穿了。 自己明明没有出过小区,怎么可能跟人出去?那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对了,晚饭你吃了吗?”叶纤红又问道。 如果他还没有吃,她考虑是不是直接去外面吃算了。 自己忙了一下午,现在也有点累,真的不想动手煮饭菜了。 “吃过了。”胡向阳没有撒谎装可怜。“从你家回来的路上,在一家面店吃了碗三鲜面。” “那就好。”叶纤红跟他说着说着,自己肚子也饿了。“先不说了,我自己也得去煮点东西,填饱肚子再说——” 中午的剩饭剩菜很多,晚上只有自己一个人,随便煮个泡饭就行。 “好吧。”见叶纤红没说两句就要挂电话,胡向阳有些受伤。 不过看墙上的时钟,已过了六点,她肯定也饿了,就不再缠她。 挂断电话前,他又急急补充了一句。“先申明啊,我明天还会过来蹭饭的,你别没事又离开,让我饿肚子啊——” “呸,你、的、脸、真、大。”叶纤红笑骂一句。“蹭吃蹭喝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心里其实甜丝丝,胡向阳越死皮癞脸地缠着自己,跟自己要吃的,越说明他没把自己当成外人。 “没办法,谁叫你做得那么好吃。”胡向阳得意地笑了。 挂断电话后,叶纤红急急走进厨房,把中午吃剩的泡菜炒五花肉和泡菜滑蛋拿出来,倒进锅里,加了一勺剩饭,又加了一碗水,点火准备煮泡饭。 想了想,又从冰箱夹了两块醉鸡肉,放在碗里,等泡饭煮熟后,把醉鸡肉放进去煮开,就可以吃了。 可惜没有河虾,否则这碗三鲜菜泡饭就完美了。 忽然想到空间那条河里,自己不是养了不少河鲜吗?不知道能不能捉几只来吃? 于是把火关小,进了空间,去捉河鲜。 来到河边,看到清澈见底的河床上,有河蟹在泥沙里挖洞,一条条巴掌长的白条,在水里悠闲地游来游去,鲫鱼鲤鱼昂刺东一条西一条在河里各自安家,只有河虾,不知道是不是太小了,找了一圈没看到。 最后在河流下游的草丛里,看到一些虾躲在那里,不知道是在吃草,还是打算在那里产卵。 不对啊!这条河不是光溜溜的吗?什么时候长水草了? 难道这个洞天小世界,因为中间的世界之树,吸引灵气多了,所以空间也越来越完善了? 不知道是不是前世小说看多了,叶纤红总觉得这个空间,跟前世小说描写的随身空间越来越像了。 如果这样,她作为空间的主人,不是可以用意念控制整个空间,让里面的所有生物,都听从自己的指挥吗? 想到这里,叶纤红集中精神,想着要抓河中某只河虾。 下一刻,发现手中多了一只活蹦乱跳的河虾,正是刚才被她精神锁定的那只。 “哈哈——”叶纤红在河边惊呆了,原来自己真的有能力,随心所欲控制空间里的一切。 忽然记起外面厨房还在煮泡饭,顾不得手里只有一只河虾,马上出了空间,看煤气灶上的锅还在咕咕响着,水还没有被煮干。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仔细观察手里的虾,比她从市场买回来,大了一倍不止,差不多有自己拇指那么大了。 把它按在砧板上,后背剖开,去掉虾线,在水里洗了洗,丢进锅里。 一只虾虽然少了点,好歹鸡蛋鸡肉河虾都齐了,算得上一碗标准的三鲜菜泡饭了。 第五十章泡菜钱 吃完晚饭,叶纤红满足地靠在沙发上,脑中想着如何利用这个空间。 刚得到空间时,曾经非常兴奋,当天就去买了一些种子,在空地上种了瓜果蔬菜。 等它们成熟后,发现这些蔬菜不能说清楚来源,无法拿去卖,否则就要被人怀疑了。于是自己吃,发现吃不了多少,如果拿回老家,父母在地里也种了不少,最后只得放弃了。 因为自己和弟弟的身体,经过空间的改造,所以对里面的菜,没有任何反应,一直当普通蔬菜在吃。 直到被诗诗姐提醒,才突然明白,里面种出来的菜,跟外面种的还是有区别的,直接拿去卖好交待来路,但是加工成泡菜后,这个问题就容易了,可以解释为用了特殊的配方,别人总不好逼问了吧。 所以,充分利用空间的机会来了。 可惜购物还是不方便,不像前世,什么东西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卖掉。 如果可以在网上卖,就算不加工直接卖农产品,估计也没有人管她种在哪里吧? 至于她想要的植物种子,比如东北产的人参,前世搜索一下就能找到产地,现在她想在空间种这种珍贵药材,都不知道哪里去搞种子。 人参种不成,其它本地产的应该可以吧,要不明天回一趟老家,去山里挖一些果树和中药,种到空间里? 想到这里,叶纤红回家的心更迫切了。 坐着胡思乱想了一阵,电话又响了,是苏思诗打过来的,问她泡菜准备好了没有? 叶纤红这才想起自己昨天答应过她,给她几坛泡菜的事,就让她现在过来拿,自己手上还有几坛可以吃的泡菜。 另外几坛已制作好,如果拿回家,放一两天也可以吃了。 苏思诗一听,非常满意,说马上开车过来。 为了省事,叶纤红匆匆来到楼下,打开附房,将几坛泡菜从空间拿出来,整齐叠在附房的墙角。 不一会苏思诗就来了,看到叶纤红已把泡菜搬到楼下,可以直接装车了,更加满意。 两人一起动手,把泡菜坛子搬到汽车后座,点了点数,一共有二十坛。 其中五坛泡了一段时间,开盖就可以吃了,另外十五坛是今天刚泡的,最快也要明天晚上才能入味,叶纤红建议她们后天再打开,那时候味道才最好。 苏思诗连连点头。 为了防止搞混,她在那五个坛子口上做了记号,关上汽车后座,拿出一叠钱,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看到她手里至少有一千块钱,有些惊讶,连忙把钱推回去,嗔怪道:“都是自己做的泡菜,要这么多干什么?” 这二十坛泡菜,每个坛子还没篮球大,份量也不会超过十斤,照现在的物价,一斤肉也不过二三块钱,所有泡菜加起来不到二百多斤,收二百块就不错了。 “我不是说过,帮你卖高价吗?”苏思诗抓住叶纤红的手,把钱硬塞给她手里。“再说这么好吃的泡菜,卖得比肉贵有什么大不了——” “行,你们是土豪。”叶纤红想了想,把钱收了下来。“不过如果真的开店卖,就不能到这个价了,最多八毛到一块,否则虞城会有人买吗——” “这样说就错了。”苏思诗纠正她。“你这泡菜是独一份,卖的是稀缺,就算再贵,喜欢的人还是会来买的。如果走平民路线,一天才赚多少?你根本没必要开店,这点钱哪里赚不到?” “也是。”叶纤红想了想,承认苏思诗想得比自己更远。 前世一些超市也有卖泡菜的专柜,大多十块左右一斤,生意还不错,而当时的肉也不过这个价。 既然她的泡菜是独有的,那走高档路线是必然,就像一些高档的酒店,一碟泡菜卖几十块,就是因为它是大厨精心腌制的,跟超市的平民价贵至少五六倍。 自己和诗诗姐的美容店马上就要开了,预计一个月赚几万,肯定没问题。 这个泡菜菜店一天卖到晚,如果只能卖一两坛几十块钱,那根本连人工、房租也赚不到,真的没必要浪费时间精力去开。。 “对了,泡菜吃完了,帮我把坛子拿回来。”这些坛子买一只虽然只要几块钱,不过它们可以重复使用,没必要丢了,然后再花钱买一大堆在家里。 “没问题。”苏思诗回答得很干脆,说完坐进驾驶室,向叶纤红挥了挥手。“我先走了,有空你回家一趟,问问阿姨有没有兴趣来开店。这虽然是小生意,认真做,一年也可以赚不少钱。” “知道了,明天就回去。”叶纤红笑着应道。“你路上小心。” 望着苏思诗的车开走,叶纤红心里暖暖的。 苏思诗真的把自己当成亲姐妹了,始终为自己着想,提醒自己怎么赚钱。 从前世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这样对她好过。 叶纤红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把这份感激藏在心底,等以后混出头了,自己再找机会回报吧。 自己今年才十九岁,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成长、壮大。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晨跑回来,去卫生间洗了个澡,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回家一趟,中午别过来了。 胡向阳一听,非常郁闷,想请假和她一起回去,被叶纤红拒绝了。 现在不像前世,男女朋友可以随便带回家,如果胡向阳跟他回去,不管父母,还是左邻右舍,肯定会认定叶纤红带毛脚女婿回来了。 两人认识时间太短了,叶纤红除了知道胡向阳是京城人,连他父母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万一到时有波折,把胡向阳带回家,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她在老家本来就被人瞧不起,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估计难听的话就更多了。 说到底,还是叶纤红没做好准备。 胡向阳虽然有些失望,不过没有纠缠,只是叫她等等,说安排一个朋友过来,开车送她回去。 这个没问题。 以胡向阳的身份,弄辆车找个司机,实在太简单,如果她在这种小事上也斤斤计较,就太矫情了。 约好司机在小区门口见面,叶纤红先去市场买了一只鸡,褪干净毛后提在手里,又去买了三斤牛肉,一条三斤多的猪蹄膀,两斤油豆腐,沉甸甸地拿回家。 回到小区,看到司机已等在那里了,叶纤红把东西放进车后备箱,又回家提了一坛泡菜下来,这才上了车,回老家。 第五十一章回家见妈 这次回家,跟上次心情完全不同,叶纤红靠在后座上,心情非常轻松。 妈妈的病已经治好了,又喝过稀释后的灵液,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身体应该恢复得不错吧?不知道有没有长胖一点呢? 就怕她闲不住,身体一好转就干体力活,那样的话,就算身体变好了,好得也有限。 叶纤红一路想着妈妈,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家门口的弄堂里,叶纤红急冲冲地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把东西拿出来。 司机看到了,连忙也下了车,过来帮她提东西,两人一起推开院子门。 里面还是老样子,地上有鸡鸭在啄食,比上次看到,已大了一圈,看到他们进来,四散逃开。 墙角的月季花,开满了大红色的花,给破败的院子增添了一丝亮色。边上还有几株凤仙花和鸡冠花,应该是自己长出来的,被鸡鸭糟蹋得东倒西歪,却坚强开着花。 走进里屋,里面静悄悄的没有声音,叶纤红试着朝楼梯口叫了一声:“妈。” “你今天怎么回来了——”叶妈妈确实在楼上收拾,听到有人叫,连忙下楼,看到是女儿,惊喜地问道。 “来看看你们啊!”妈妈的气色跟上次相比,已有天壤之别,叶纤红虽然猜到了结果,但是真正面对面看到,心里还是无比的激动,她冲过去一把抱住妈妈,兴奋地直嚷:“妈,你完全好了啊!” 原来像是被风干了的身体,已明显丰盈起来,两颊也长了不少肉,额头的皱纹也浅了许多。虽然依然瘦,却给人苗条年轻的感觉,跟以前苍老的模样相比,像是换了一个人。 “嗯,好了。”被女儿搂着,叶妈妈心里乐开了花,她拍拍女儿的背,得意地笑道:“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越活越年轻,现在村里人见了我,都说我像四十岁的人——” “妈,你今年才三十八岁好不好?”叶纤红被她说得哭笑不得。 妈妈的脑路也太奇怪了吧?被人说像四十,就高兴成这样。 正常的情形,不是应该被人说像三十或三十五岁,才应该这么开心的吗? “傻丫头,妈以前身体有病,老得像六十多岁,能活着就不错了——”叶知书倒是非常知足,笑着解释道。“现在能恢复成这样,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回头见灶上放着只整鸡、一大块牛肉和一只猪蹄膀,知道是女儿买回来的,忍不住皱了皱眉,教训道:“你回来就好了,又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浪费钱。” 在叶妈妈眼里,现在家里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女儿如果有钱,还不如存起来。花这么多钱买好吃的,她有负罪感。 “给你们补身体啊!”叶纤红才不在意被妈妈训,反而抱住她的胳膊,在她身上蹭了蹭,笑着撒娇:“再说端午节也快到了,我都不知道那天有没有空回来,就当提前陪你们过节了——” 见司机还站在客厅里,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松了妈妈的胳膊,找了个杯子,泡了一杯端出去,请他坐下来喝茶。 “谢谢,我不喝了。”司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理着平头,看起来很精神。见叶纤红客气地请他坐,憨厚得搔头笑道:“领导叫我把叶小姐送回家,现在任务完成,我也该回去交差了——” “那辛苦你了。”叶纤红见他急着走,也不确定合不合适挽留。 照农村习俗,他送自己回家,肯定得请他吃了饭再走。 叶纤红看他的样子像军人,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工作,万一回去还有事要做,自己强行留他,不是害他被领导骂吗?只好放弃了。 等小伙子走出院子,她又追出去叫道:“小伙子,你怎么称呼?在哪个单位上班?” 虽然人家送人是领导委派,不过虞城这么小,如果有机会再见面,她不能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吧? “我叫王建军,是武警中队后勤科的司机。”小伙子回头挥挥手,笑着回答。“至于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开车送人,本来就是我的本职工作——” 等王建军开车离开,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妈妈已剪开鸡的肚子,挖出内脏在清理,看来打算马上煮了,中午就吃白斩鸡。 “上次相亲那个姓段的小伙子,是不是跟你分了?”叶妈妈用剪刀剖开鸡胗,把鸡内金连同鸡胗里的沙子,脏东西一起剥除,舀了一勺盐在手里,用力搓洗着,嘴里随意问道。 “嗯。”叶纤红原先想否认,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于是应了声。 妈妈的身体现在已经好了,应该不会被这个坏消息刺激到了吧? “我猜也是。”叶知书叹了口气,将已搓得起了一手白沫的鸡胗拿到水里,漂洗干净后,放进碗里。 在医院的时候,她就看出女儿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只是心里还抱有幻想,所以问了一句。 可惜了一门好亲事,叶知书暗叫可惜。 女儿虽然长得也不错,可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能被那样的公子哥看中,已是烧高香了,没想到女儿不珍惜。 “妈,我今年才十九岁,你担心这个是不是太早了?”见妈妈不高兴,叶纤红将身子趴在妈妈背上,轻声细语地哄道。 “我担心什么?你自己不是已有看上的男孩子了吗?”叶知书鼻子哼了一声,拿过鸡心,用剪刀沿着最粗那根血管往下剪,将整个心脏剖成两半,冲掉中间的淤血,语气平淡地反问道。 “谁说的?”叶纤红吃了一惊。“难道是安安告诉你的?” 这件事除了安安、胡向阳本人,只有肖市长清楚,连赵大成、肖东灿、蒋建辉他们都没告诉,妈妈怎么可能也知道? “安安嘴巴很紧,死活不肯说。”叶妈妈倒没怪她瞒自己,反而用一付看穿一切的淡然语气说道:“不过你以为我猜不到吗?谁钱多了没处使,会无缘无故送这么高级的自行车给你弟弟,除非是想跟你处对象的男人——” “妈,你也太厉害了吧?”叶纤红讨好地拿下巴蹭妈妈的后背,嘴里不忘给她戴高帽,“如果你去当警察,绝对是一个女福尔摩斯——” 妈妈什么都不问,光凭弟弟的山地车,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看来真不能小看一个当妈妈的智慧,自己以前忽视她了。 不过弟弟也不错,能抵挡住妈妈的逼问,确实没有白疼他。 “是你自己笨好不好?”叶妈妈将洗好的鸡内杂放进碗里,转头拿手背来敲女儿的脑壳。 “我是你生的,再笨也笨不到哪里去——”叶纤红一边躲闪,一边笑着跟妈妈闹。 前世自己长大后,妈妈也病了,母女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因为一件事打打闹闹,这样的感觉很新鲜,也很温馨。 “女人一旦陷进去,哪里还有脑子?”叶妈妈打不到女儿,只能收了手,改用手指戳女儿额头,“你呀!别自作聪明——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他人品过得去,家里条件比咱家好,真心实意待你,就满意了。” 她不知道女儿是怎么考虑的,也不信女儿能理智看待感情,她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她别走自己的老路。 “你放心吧,妈。”叶纤红没想到妈妈会这样说,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下来。她抿了抿嘴唇,保证似地说道:“如果他达不到你的要求,我肯定不带他回家——” 妈妈的话很实在,却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第五十二章父亲失业 中午的时候,母女俩端出饭菜正要吃饭,却看到郑建国推着那辆老二八回来了。 “爸,你怎么回来了?”叶纤红见爸爸脸色不太好,迎上去担心地问。 父亲在陈溪乡南边的一家私营小厂上班,是厂里的机修工,一天到晚不能离开车间,中午也在厂里食堂解决,如果没特别的事,肯定不会这时候回来,难道厂里发生了什么事? “等会再说,先吃饭。”郑建国看到女儿回来了,原本愁苦的脸色柔和下来,想给女儿一笑脸,却因为面部太僵硬,没有成功。只得摆摆手,故作轻松地说道。 叶纤红见状,没有继续问,去厨房给爸爸盛了一碗米饭,放到他面前。 爸爸下午还要上班,中午从来不喝酒,否则今天有鸡肉有红烧蹄膀这么好的下酒菜,倒是可以让他好好喝几杯。 郑建国洗了手,心事重重地坐下来,随手拿筷子去夹菜,这时候才发现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握筷子的手顿了顿,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帮我倒碗酒来。” “建国,下午你不上班了?”叶妈妈吃饭的手僵住了,在一边担心地问。 “不上了。”郑建国嘴角抽了抽,闷声回答。 叶纤红也担心爸爸,见妈妈已经在问了,就没有出声,只是转身去厨房拿了只小碗,又去前厅拿了一瓶女儿红,用开瓶器打开,倒了大半碗,递到爸爸面前。 心里暗暗猜测,最近虞城的乡镇企业和私营小厂,大都生存困难,难道爸爸上班的那家小工厂,也经营不下去,要倒闭了? 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弟弟的学费和家里的油盐酱醋,都靠他赚钱在支撑,如果他丢了工作,妈妈肯定会非常担心。 “工厂放假了?”叶妈妈望着满桌子的好菜,心慌慌得却吃不下饭,她放下筷子望着老公,又不死心地小心问。 今天才星期二,又不是周末,肯定不会在这个日子放假,叶知书这样问,也是自己安慰自己。 “没有。”郑建国低着头没有看叶知书,只是端起酒碗闷声喝了一大口,才抿了抿嘴唇。“老板有个侄子来厂里上班,说是学机械的,要我带带他——” 郑建国平时话就少,现在简单几句话,就把他在厂里的处境说得一清二楚。 他的工作,马上要被人取代了。 “哦。”叶知书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清楚自家男人的性格,是个干活肯卖命,却不愿被人当傻瓜耍的人,老板这样做,确实不厚道,难怪他一气之下,班也不上了,直接就回了家。 可是如果不去那边干,又能去哪里?做什么呢?难道回家种田? 陈溪乡虽然离虞城近,却没有几个像样的工厂,效益稍微好一点的,早已人满为患,没有特别硬的关系,根本进不去? “没关系的,爸,如果那边干不下去了,我帮你在虞城找个工作?”叶纤红见妈妈愁肠百结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 “瞎说什么呀?现在找工作这么困难,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有些恼怒地说道:“听说虞城很多居民都下岗了没事做,你还能帮你爸在城里找到工作?” 叶知书知道女儿进城后,确实交到了有本事的朋友。可是朋友归朋友,能帮她的忙已经不错了,总不能连她的家人也要帮到底?这样一直索取的朋友,怎么能交得长久? 如果女儿跟那个姓段的年轻人还在谈恋爱,那她爸的工作说不定真的有希望。 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女儿不懂珍惜,那么好的男孩子,说断就断了,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妈,你怎么这么小看我?”叶纤红身子靠过去,跟妈妈腻歪在一起。“如果你不信,我等一下就打电话给诗诗姐,她手里可不止一家工厂,安排爸爸这样一个技术工人,岗位还不是随便挑?” “真的行?”叶知书不确定地问。“你要知道,交一个这样有本事的朋友不容易,交一个真心愿意帮你的朋友更不容易。如果你什么事都求她帮忙,万一她恼了你,以后说不定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她的文化虽然不高,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所以家里就算有事,也尽量不告诉女儿,就是担心家里人拖累她。 苏思诗她也认识,跟女儿关系确实非常好,上次出院,还是她开车送自己回家的,单是送给安安的手表,就值不少钱了。 越是这样的朋友,越应该珍惜,能不麻烦她们,就尽量不要求到他们身上。否则人情用一个少一个,以后真正碰到事,人家不愿帮忙,就一切晚了。 “放心吧,诗诗姐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叶纤红让妈妈安心。“再说我能帮忙的朋友很多,又不止她一个人——”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妈妈知道一些自己的事,免得她们活得没有安全感,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你就吹吧!”叶知书笑骂了一句,伸手想去拧女儿的胳膊,最后没动手,反而夹了一块鸡肉到女儿碗里。 女儿说得这么肯定,她的心也就安定下来。 病了这些年,全靠这个男人支撑着,她对郑建国的感情比普通夫妻深。只要自家男人有班上,这个家就不会出事,这是叶知书最朴素的认知。 她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然后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在生活一起。 至于女儿说的还有其它朋友,也能帮忙,她没放在心里,一个人不管有多少朋友,只能用来救急,一切只能靠自己。 她唯一希望,就是安安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那这个家就算再破烂,也值了。 郑建国没有出声,只是安静地听她们娘俩说话,原本绷得紧紧的脸,慢慢松驰下来。 以前他觉得女儿性子软,胆子小,不懂得保护自己,去虞城会吃亏,现在看来自己想多了。 才工作一年,都有能力帮自己找工作了,这让他心释重负,仿佛这些年一直辛苦挑上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变轻松了。 第五十三章母女悄悄话 “对了,妈。”叶纤红只顾着说爸爸的事,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妈妈去虞城帮自己开店的事。“有件事差点忘了跟你说?” “什么事一惊一乍的?”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不能一次说完吗?” 因为心情不错,听起来像是在骂人,声音里却带着笑意。 “就是我想在虞城的农贸市场门口开家泡菜店,你帮我去卖菜。”叶纤红把情况跟妈妈大概说了一遍。 “卖泡菜?这么贵有人买吗?”叶知书惊讶地问。 听了女儿说的泡菜价格,她真的吓了一跳,一斤肉才多少钱?泡菜居然卖得这么贵,难道城里人都是傻的,愿意买这个比肉还贵几倍的腌菜? “这个你别担心。”叶纤红清楚以妈妈的思维,叫她花几斤肉的价格买泡菜,还不如杀了她。“这是给城里的有钱人吃的,普通人当然吃不起——” “那我得考虑考虑——”叶知书还是觉得不靠谱。 因为不想冷了女儿的心,她没有一口拒绝,只希望女儿冷静下来后,能放弃这个计划,那她拖一拖,也算帮到女儿了。 “行。”叶纤红也没有勉强,爽快地答道。 原先对这件事,还真没把握,现在父亲丢了工作,希望反而大了。 父亲去虞城工作,往后肯定要住在城里,爸妈一起生活惯了,肯定不习惯两地分居,等她也到了虞城,看到自己花高价雇别人干活,肯定会心疼钱,主动来店里帮自己管着成了必然。 等爸爸喝完酒,开始吃饭,叶纤红去厨房捞了几条泡黄瓜和萝卜出来,放到爸爸面前,请他尝尝味道。 今天中午大菜多了,她就没有拿这个出来吃,明天早上用来下泡饭最好。 想到它这么值钱,郑建国好奇地夹了一片尝尝。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那味道真的特别鲜香爽脆,跟以前吃过的乡下腌萝卜完全不同。 “好吃,真的很好吃。”并不是它的味道比鸡肉猪肉还好,而是吃的时候,那种味道刺激得仿佛胃都张开了,平时一碗饭的量,忍不住想多吃一碗。 “真有那么好吃?我尝尝——”叶知书不服气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萝卜进嘴,一口咬下去。“这味道,还真的很特别——” 原先抗拒帮女儿卖泡菜的心理,也渐渐松动。 这泡菜,这么好吃,或许真的能卖出去呢? 吃完午饭,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好桌子,去厨房洗碗刷锅了,郑建国坐着喝了杯茶,又闲不住,就扛了把锄头,去地里了。 工作的事女儿打了保票,不必他操心,心里就安定了。那就趁这几天有空,好好拾掇拾掇地里,万一以后去虞城工作,忙起来抽不出时间回家,该干的活得早点干掉。 早稻这时候已抽穗了,倒不用怎么操心,只要注意放水就行。 反倒是地里的豆类,这时候最需要清理。 六月白毛豆已经长得很饱满了,过些日子就可以摘一些回家尝尝鲜,虞城乡下习惯趁毛豆还嫩着,剪了头尾,放盐和八角煮一煮,是道不错的下酒菜。 如果放凉了,还可以当零食吃,安安放学后肚子饿,可以吃下一大碗。 七月白这时候刚长到膝盖,倒是草长得比豆秧还快,得好好除除草,免得肥力全被野草夺走了。 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完厨房,一起上了楼。 这几天太阳好,叶妈妈把柜里的衣服被子翻出来,好好晒了晒。又整理女儿房间柜里的旧衣服,把一些以前穿过的旧毛衣翻出来,拆成毛线,看线有不少,打算洗一洗,给姐弟俩各织一件毛衣。 以前因为身体不好,这些衣服穿不着了就直接丢在柜里,没精力整理,最近身体好了,又接不到织围巾的活,就闲不住,想把家里前几年落下的事,全都收拾一遍。 叶纤红看着面前这些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毛线团,非常无奈。 都是十年前的老物件了,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好的绒线,多是最便宜的棉线,棉线用久了变得非常硬,织成毛衣穿肯定不舒服。 更不用说颜色这么杂,难道织成百衲衣?那怎么穿得出去? “要不都给安安织吧!我就不用了。”叶纤红不知道如何拒绝母亲的好意,只好把这些好处全部推给弟弟了。 前世妈妈去得早,她特别羡慕朋友能穿妈妈亲手织的毛衣,现如今妈妈想要用这堆旧毛线,亲手给自己织毛衣,她只觉得头痛。 “不要算了。”叶妈妈把毛线团用一只塑料袋装起来,怏怏地说道。 她如何不知道女儿的心事,想给她们织毛衣,也是看到旧毛线后,一时心血来潮。 别人家的孩子,身上都是母亲亲手织的毛衣,她都几年没给孩子们织了。 不过现在姐弟俩不小了,确实应该穿得体面些。 特别是女儿眼光高,现在给家人买的都是好衣服,安安更是一身名牌,再叫他穿这样的毛衣,确实为难他了。 “下次我买点好的羊绒线回来,你给全家都织一件吧。”叶纤红讨好地搂着妈妈的肩摇了摇。 “行,行。”叶妈妈被她摇得头都晕了,伸手把她拍开。“别缠着我了,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知道了。”叶纤红站起来大声回答。 转身想下楼,看到妈妈拿着旧衣服,踌躇的模样,知道她舍不得扔掉,放着又占地方,所以为难。 “妈,要不你给我做双布鞋吧!在家穿舒服又轻便。”叶纤红好几年没有穿妈妈亲手做的鞋了,说真的很想念那种感觉。 “行。”叶妈妈的脸舒展开来,爽快地应道。 被女儿需要,这让她的心情好了些。而这些旧衣服,既然舍不得丢,用来纳鞋底,确实最合适。 见妈妈专注于家务,叶纤红没有打扰她。 这次回来,她计划去后山走一走,看能不能找些野生的花草树木中药什么的,移到空间里栽培,现在天气这么晴好,去后山最合适,晚了就错过最佳时间了。 想到这里,她跟妈妈说了句去外面走走,不等她回答,就匆匆下楼。 叶妈妈看着风风火火的女儿,笑着摇摇头。 第五十四章上山挖兰 到柴房拿了一把小锄头和一只小竹篮,叶纤红出了院门,往后山走去。 叶纤红的家乡这边虽然有山有水,不过山是小丘陵,水是小水库和小河流,山上除了灌木松树,就一些常见的植物。 山上叫得出名字的花草里,叶纤红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栀子花和映山红。 每年栀子花开花的时候,在山脚走过都能闻到那股香味,小时候妈妈上山砍柴回来,经常会带一捧含苞欲放的栀子花回来,养在玻璃瓶里,等开的时候,一屋子甜香。 后来有一次看到隔壁阿婆在晒一些橙红色手指大小的东西,就问她是什么东西,阿婆告诉她这是栀子,摘了晒干可以卖钱。那时候她才知道栀子其实是一昧中药。 至于映山红,山里的孩子一般摘来吃,叶纤红小时候也上山摘过它。 在山上挑最红最艳的花折下来,带回家和弟弟一起吃,说不清什么味道,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反正那时穷,没东西吃,只要能进口的,都会往嘴里塞。 其它如乌饭子和野草莓,山上也非常多,爸爸上山砍柴,看到了也会带回来给姐弟俩。 至于说山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本地的野生兰花无疑是最有名的品种。 虞城位于越州东部,而越城一直被称为兰花故乡,兰花的著名品种“菊瓣蝴蝶”、“金边玉衣”和“春兰银边”,都产自越城。 沿着山路往上走,叶纤红也没有具体路线,边走边随意观察四周的景色。 这条路是上山砍柴的村里人踩出来的,两边除了一些类似冬青树的灌木之外,就是能长出野草莓的藤蔓,和长满倒刺的山莓,一大丛一大丛的长在某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可惜这时候有些晚了,大多数果子已成熟脱落,只有寥寥几颗长得晚的,还红艳艳的挂在那里。 叶纤红挑了几颗形状漂亮的野草莓,摘下来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 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片片野生雷竹和浙东四季竹,杂乱长在坡地上。 这些竹子长不过两三米,粗不过拇指,除了男孩子会砍了做鱼竿用来钓鱼之外,没多大用处,倒是每年春天长出的春笋,吸引了不少附近的村民来拔,实在是这些毛笔粗细的野笋,味道特别鲜美。 不过现在有些晚了,笋已拔节到近两米,想吃笋只能明年再来了。 倒在前面看到一大片野生栀子花,大多长到半人高了,白色的花密密麻麻开满枝头,没有花店里的栀子花香,花瓣也是单片的,不过依然很吸引她的视线。 叶纤红走过去,望着这些外形跟灌木差不多的花树,考虑要不要挖一些种到空间里。 她记得前世因为有大量的变种栀子花培育出来,不但花大香更浓,而重瓣艳丽,具有更高的观赏价值,这种野生的单瓣花已没有人种植。 除了一些专门为中药店提供栀子的花农。 忽然想起前世有人卖栀子花盆景,就是用这种黄栀子树做成的,据说是因为株型小巧美观,开花多,时间长,观赏效果极佳。 来一次后山不容易,叶纤红不想错过,就挑了几株根部更粗更丑的栀子花,挖出来种到空间里。 等回到虞城,去买几只花盆回来,什么时候有兴致了,可以找把锯子,把花收拾一下,做成盆景。 心情愉悦地往前走,经过一个低洼的峡谷地,看到一颗大树下的空地里,长了一大片马兰头,嫩绿得叫人眼馋。 叶纤红急忙放下篮子,开始挖野菜。 挑嫩的梗子稍粗一点的摘,很快就装了半篮,叶纤红猜测这里应该有两斤多了,这才住了手。 想了想,又不想错过,于是用锄头将剩下的马兰头连根带土,全部挖下来,丢进空间,找了个空地种下来。 马兰头可是好东西,比普通的青菜好吃多了,营养也更好,种在空间里长得快,以后想做凉拌马兰头,在家里就能吃到了。 有了这个收获,叶纤红兴致更高,继续往上爬。 再往前面走,已没有了路。 毕竟砍好的柴要人挑下来,村里没有人力气大到用不完,选择去那么远的地方砍柴。 好在这边山上的灌木很稀疏,只要避开扎人的荆棘,照样能往里走。 叶纤红这次来后山,其实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能找到几株兰花。 在她的印象里,国内最早炒作兰花,就是在九二到九三年。然后低迷了一段时间,到九十年末又炒了一波,然后零六年左右炒第三波。野生兰花的价格,也最终从白菜价炒到钻石价。 如果今天能搞到几株珍贵的野生兰花,趁这波好时机出手,说不定第一桶金就有了。 比较难得的是,虞城乡下还没有被这股热炒风波及,没有多少人知道野生兰花的价格,不像前世,附近山上已被采兰人梳理了一遍又一遍,很难再找到野生兰花了。 不过前世她没种过兰花,所有关于兰花的知识,都来自网上。 兰花如果开花了或者长了花苞,她还能认得出来,光看叶子,她就没把握了,毕竟长得像兰花的植物非常多。 在附近山头找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一株疑似兰花的植物,叶纤红没有泄气,继续朝北边走,那边树多灌木少,比较容易走。 刚走过一个坡地,忽然闻到一股沁人的清香。 有兰花?叶纤红精神一震,急忙往前走。 在一块巨大的青石后面,有一个十平米左右的斜坡,因为视线被挡住,就算从旁边走过,也容易被忽略,如果不是被花香引来,叶纤红估计也不会发现。 在这块小小的坡地上,至少长了三十株开着黄绿色花的兰花,最吸引她视线的是,每株兰花的花茎都非常长,每隔一节就开了一朵花,差不多有十来朵,远远望去,非常壮观。 叶纤红走到近前,仔细观察它的样子。 叶子比自己了解得粗而直,边缘有很粗的锯齿。花的颜色是粉粉的黄绿色,花蕊颜色更浅,上面还有紫红色的斑点,花香很浓,花长得很密,比叶纤红了解的兰花更漂亮。 单花的形状而言,叶纤红觉得它更像她前世养过的水仙花。 虽然搞不懂它到底属于什么品种,只知道今天没有白来。 现场有这么多花,她自然不可能全部挖走,得留一些种在这里。叶纤红决定挖一半回去,种在空间里。 到时家里养一株,给诗诗姐、章诗萍、胡向阳、肖市长各送一株,顺便向他们讨教一下这种兰花的品种和价值。 不管它值不值钱,这花这么香这么美,放在客厅里,既可以观赏花,又可以闻花香。 如果能高价卖掉,当然更完美了。 (需要说一句的是,这时候挖野生兰花还是合法的,否则以叶纤红的个性,就算兰花再值钱,也不会动这个脑筋了。) 挑选那些还没有开,花苞最多的兰花小心挖起来,拿进空间里,种在河边,又给它浇了水,才出了空间。 留了两株放在带来的篮子里,准备回家后找个盆养起来,家里的老房子虽然破旧,养盘兰花让它变得雅一点。 有了这个巨大的收获,叶纤红心情大好,在周围几个山头又转了转,看到一株刚长花苞,还看不出花的形状的兰花,一并挖了种到空间。 叶纤红回头看了看,这里离家已很远了,如果继续往前走,很可能会迷路。 反正目的已达到,收获了这么多兰花,叶纤红考虑了一下,决定回去了。 回头走了几步,她就确定自己迷路了,好在村庄远远看得到,只要朝那个方向走,总能回到家,倒不必心慌。 第五十五章野生果树 走过一个陌生的山头,叶纤红意外地看到一棵桃子树。 这棵树高不过两米,树枝像伞一样散开来,占了很大一片空间。细长的枝条上,长满了拇指大小的果子,表面还有一层厚厚的绒毛,离成熟还早,应该是晚熟品种。 叶纤红会认出它是桃子树,主要是因为树的主干上,长有不少浅红色的黄色粘稠体。这种看着恶心的东西叫桃胶,加工后可以食用,据说能排毒养颜。 前世一些相关网站,经常有相关的介绍,叶纤红对它印象深刻。 不过奇怪啊?这个深山冷岙里,怎么会有桃树呢,谁吃饱了会到这里种果树? 再说这片山,也不是私人的,难道是野生毛桃? 不管它,既然碰到了野生桃树,就把它挖了吧,种到空间里,也算有了一株果树。 叶纤红拿起锄头,开始挖树,好在这里的山土并不硬,虽然这个一米深半米宽的坑费了她好大的劲,她还是觉得值得。 把桃树移进空间,仔细种好后,她继续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运气来了,躲也躲不开,她没走多远,居然又碰到了一株果树——野板栗树。 这个更容易认了,树下一圈全是裂开的栗蓬,估计是去年成熟的果子,因为没有人摘,熟透后掉到地上,被太阳晒得裂开。 里面的板栗一颗颗还在,叶纤红用手小心挖出来一看,已经全部烂掉了。 真可惜,叶纤红暗叫。 板栗可是个好东西,它营养丰富,被人称为“干果之王”,不管是烧肉还是加糖炒,都是美味。 前世每到冬天,城市的一些角落,总能看到一些卖糖炒栗子的小店,每次路过,都能闻到一股馋人的甜香。 叶纤红也特别喜欢吃,经常从健身房出来,花上十块钱,买上半纸袋的糖炒野栗,边走边剥边吃,到家时已吃得一干二净。 如果把它也移进空间,说不定明年就能吃到自己亲手炒的糖炒野栗了。 让叶纤红奇怪的是,她们这边山上的野果子其实蛮多的,为什么没有松鼠呢? 她明明记得小时候,有邻居大伯捉了一只小松鼠带回家,给他的儿子玩耍的啊? 如果有,那它们在哪里呢?为什么不来捡野栗吃? 叶纤红再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株足有碗口粗的板栗树挖出来,移到空间里。 挖树的时候忍不住想,如果这个空间能像仙侠小说写的那样,只须把手按在树上,就能直接把它吸进空间就好了。那样的话,自己想要什么树,就方便省力多了。 接下来这段路,叶纤红的好运似乎结束了,一直没有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植物。 倒是在一个山沟沟里看到一株野生葡萄树,主干都有手臂那么粗了,藤蔓至少爬了二十多个平方的范围,叶子中间开了数不清的小花,也不知道成熟时,可以摘多少野葡萄。 如果能把它移到空间,等葡萄成熟,全部摘下来用来酿酒,说不定能搞五十斤野葡萄酒出来呢? 可惜这颗树实在太大了,以她小胳膊小腿的力气,根本不可能把它移到空间。 叶纤红站在那里遗憾地叹口气,最后只能离开那里。 往下走了几十步的时候,她忽然一拍脑袋,暗叫自己真是傻了,葡萄不是可以扦插的吗?为什么非要把它全部移进去,剪几根枝条进去,在空间重新培育几棵不就行了吗? 就是印象中扦插似乎要等冬天,葡萄树的叶子脱落后,才可以剪枝条种下去,现在这样种,不知道能不能活? 试试再说吧!叶纤红也是无知者无畏,不管三七二十一,用锄头砍下一条两根手指粗的枝条,长长得丢进空间里,底下的部位埋在土里,防止它干死。 等到家后拿把大剪刀,把叶子修一修,再剪成几段,分别种到空间里。 上山容易下山难,叶纤红花了比上山时多了一倍的时间,多绕了一半的山路,才总算顺利下山。 山下有一个水库,水库下就是稻田,叶纤红此时又累又渴,就坐到水库边的堤坝上歇歇脚,等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又走到水边,低下头捧起水喝了几口。 九十年代初的郑家村,既没有工厂污染,又很少人用农药,还保持着原生态的样子。 这水库里的水,大多是山上流下来的山水,清澈甘冽,所以直接喝生水也不怕闹肚子。 水库很深,里面还有不少野生鱼,自从它成了村里的饮用水源,已经很多年没有打鱼了,据说最大的鱼已有几十斤了,可惜她只能眼馋没本事捉到。 等歇息够了,叶纤红站起来,在水库边的草地上找了找,发现了一些野葱和荠菜,叶纤红没有客气,挑嫩的挖了一些放到篮子,其它的全部装进空间。 这次后山之行,到这里算是圆满结束了,叶纤红扛起锄头,兴高彩烈地回家。 走进屋里,看到妈妈坐在桌子前,正对着桌上的一篮水果发愣。 “怎么了?妈。”叶纤红把锄头靠墙放好,把篮子放在桌子脚边,好奇地问道。“这篮水果是谁送来的啊?” 桌上的扁篮里,装了大半篮水果,有苹果、黄花梨、油桃、香蕉,还有两只香瓜,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水果,却也得花不少钱。 他们家就算过年,也不过买几斤苹果桔子,还是挑最便宜的买,没有这篮水果多。 叶纤红清楚妈妈的性格,绝不可能无缘无故买这么多水果给家人吃,唯一的可能,就是别人送的。 “是你小姑送来的。”叶妈妈像是刚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神情恍惚地望了女儿一眼,回答道。 “哦,小姑这回怎么这么大方,居然送了这么多水果,难道马上要结婚?”叶纤红猜测道。 不管小姑也好,奶奶也好,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精明角色,绝不会无缘无故给人好处,这次送了一篮水果过来,肯定又有事求到她们头上了。 “倒没这么快。”叶知书脸上的表情依然不太清醒,“她是听说你回来了,特意买了水果来看你——” 小姑刚才跟自己说的那番话,她到现在还不敢相信。 第五十六章妈妈的盘问 “小红,你老实跟妈说,那个送自行车给安安的男孩子,家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叶知书拉着女儿的手让她坐下来,神情严肃地望着她,生怕错过一个字。 她关心的不是男的人怎么样?而是关心他的家庭出身,这或许是每个做母亲的通病,都希望女儿认识一个家庭出身比较好的男孩子,这样女儿嫁过去就不会吃苦。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只知道他是警察,老家在京城,家里条件应该不错。” 见妈妈脸色沉下来,似乎不相信,她又补充一句。“他有个表哥叫肖东胜,前几天刚调来虞城工作,是我们虞城市新来的副市长。” “副市长?难怪——”听到这个答案,叶妈妈的神情才放松下来。 刚才小姑和对象提了一袋水果过来,说计划十月一号结婚,提前过来打声招呼,希望他们一家到时一起去,并问侄女去哪里了? 小姑两人话里话外,都在打听女儿的事,似乎这次过来,就是因为听说女儿回来了,所以才专门过来探望。 叶知书不明白的是,这个精明的小姑,什么时候这么看重女儿了,居然舍得花几十块钱买水果。 要知道自己嫁到郑家十九年,从来没有吃到过小姑买的水果啊! 女儿是自己生的,她有几斤几两,叶知书比谁都清楚,小姑这么看重她,肯定不是因为她本人,而是她身边某个人。 那个姓段的男孩子已经跟女儿分手,这一点她知道,小姑在镇上,消息比自己还灵通,肯定也清楚,所以不可能因为他。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女儿现在正在谈恋爱的那个男孩子? 看他出手这么大方,随便就送一辆山地车给儿子,应该也不是普通人。 这样一想,她就确定女儿看上的男孩子也不是一般人,等女儿一回来,她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盘问。 有个表哥是副市长?那可了不得了?而且来自京城,只怕他的来头比那个姓段的男孩子还要大。 “妈,你别担心这个了,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以为妈妈担心自己被胡向阳骗,笑着安慰道。 “这个我不担心。”叶妈妈神情轻松地说:“我只是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么好的运气,碰到的男人个个这么出色——” 叶知书望着女儿,心里又骄傲又激动,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那个胆小怕事的女孩子,什么时候已破茧成蝶,重获新生,已经达到小姑都需要仰望的地步了。 “妈,你笑话我。”叶纤红搂着妈妈的背撒娇。 “我笑话你什么——”叶知书捋了捋女儿越来越黑亮的披肩发,反问道:“你是我生的,长得也像我,你过得好,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心中有些不解,印象中女儿的头发又枯又黄,什么时候连发质都变得这么好了。 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和妈妈说了一会悄悄话,感觉心从来没有这么贴近过。 前世在深圳时,她经常做这样的梦,梦见和妈妈亲热地靠在一起,没想到现在终于实现了。 叶妈妈同样很激动,前些年因为身体不好,疏于照顾女儿,让她吃了不少的苦。她最大的愿意,就是把身体养好,然后好好弥补这些年对女儿的亏欠。 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靠女儿才实现了这两个愿望。 “大嫂,小红——”门口传来小姑的声音,打断了母女俩的悄悄话。 小姑郑建琴自从转为公办教师后,在学校里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先像她这样的代课教师,只是临时工,学校随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劝退。她能在转正名单公布后,还得到一个名额,大家对她的背景突然忌惮起来,见了面都非常客气。 郑建琴当然知道这个变化从何而来,所以一直关注侄女的情况,听说段俊希跟杨市长的女儿订了亲,她非常惋惜,觉得侄女没能嫁到段家,她们失去了一个大靠山。 没料到隔了些日子,又听说侄女跟一个京城来的男孩子关系非常亲密。 告诉她这些消息的人,是她正在谈的对象家的一个亲戚,也是在市府上班的一名普通干事,消息来源比较可靠。 他只知道胡向阳来自京城,是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警察,至于其它更深入的信息,比如家里还有什么人?父母是做什么的?限于身份,却无法打听到。 不过有这些消息也足够了,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那个男孩子身份不普通,看他的穿着打扮和平时交往的朋友就知道了,搞不好比那个段俊希还要牛叉。 既然侄女有这个本事,她们当然要抱牢这条大腿,今天听说侄女回家了,她匆匆上街买了袋水果过来探望。 “小姑来了。”叶纤红站起来打招呼。“快到屋里坐。” 可能重生后生活太顺利,叶纤红发现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总觉得小姑太势利,非常让人讨厌,她没事不想跟她接触。现在却能放平心态,跟她正常地交流了。 当然也跟她们态度变化有关,前世小姑跟她见面,没有一句好话,重生后却相反。除了相亲那次,她还摆摆谱之外,往后姿态一直摆得很低,让她想恨也恨不起来。 “听说你回家了,过来看看你。”郑建琴用带着讨好的口气说道。 以前她看不起这个没血缘的侄女,喜欢居高临下教训她,现在面对叶纤红,早已没了以前的强势。 “都是一家人,过来坐就是了,这么客气干什么?还买这么多水果,太浪费了。”叶纤红说着场面话。 “应该的。”郑建琴见叶纤红态度和蔼,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你帮我解决公办教师的事,都还没好好谢你。如果今天再空着双手过来,我怕没脸见你了。” “这话说的。”叶妈妈在一边撇撇嘴。 自己嫁过来这些年,夫妻俩帮过她多少忙,也没见她表示一下,现在女儿帮她解决了工作问题,她就买了几斤普通的水果,一付知恩图报的模样,这太可笑了。 不过叶妈妈这样说,也是因为自己被小姑冷落,心里有些不爽。看在她对女儿一直客客气气地份上,就没计较了。 第五十七章小姑来了 “怎么没见姑夫?”,见小姑一直在这个话题上打转,语气也过份讨好,叶纤红听得有点腻歪,就岔开话题问道。 小姑新找的对象才三十岁,比她还小两岁,在镇上一家工厂上班,听说还在镇上买了婚房,家里条件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奇怪的是,以那个男人的条件,什么漂亮的老婆娶不到啊?怎么会看上小姑这个老女人呢? 倒不是她刻薄,看不起自家小姑,实在是小姑长相太普通了。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因为长年在镇上当老师,很少做农活晒太阳,所以皮肤倒是比农村女人白净些。限于家里条件,代课老师的工资也不高,所以就算用心打扮,也不过比农村女人略时髦些。 加上从小奶奶纵容,性格有些自以为是,又不会做家务,实在不是好妻子的人选。 “他家里有事,刚刚回去了。”小姑笑着回答。 对这个对象,她确实非常满意。 当她过了三十还没嫁出去的时候,多少人说她这辈子完了,嫁不出去了。 就连自家人对她也失去了信心,觉得就算有人要,也只能找个老光棍,或者找个二婚男人,做别人的继室当后妈了。 没想到最后说成了这门亲事,不知道多少人跌破了眼镜。 “听说你现在没在酒店上班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郑建琴又问。 叶纤红离开酒店,她们倒不觉得意外,毕竟那种地方工资低,又是伺候人的工作,上不了台面,换一个更好。 只是接下来会去哪里上班,她们私下讨论过很多次。 在郑建琴看来,如果那个男孩子真的有本事,最好把侄女弄进政府机关,次一点的到国企也行,就算当个临时工也值了。那里上班干净又体面,工资奖金又高。等工龄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转正,那真的成吃皇粮的干部了。 “想跟朋友做点小生意吧?”叶纤红随口说道。 她没打算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们,免得惹来麻烦。 倒不是看不起老家的亲人,而是心里明白,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她们肯定不会赞成。只会拖后腿。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女孩子干得不如嫁得好,所以最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坐办公室,找个能干的男人,这样的小日子才是最完美的。 至于经商,她们会劝阻你。 如果你失败了,她们就会事后诸葛亮,说早劝你了你不听,现在后悔晚了吧?如果稍微有点起色,她们肯定会把沾亲带故的人介绍给你,说自己人可靠,外人会占你的便宜。 如果你拒绝,这些人就会想法设法抵毁你,把你在亲朋圈的名声败光。如果你同意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们把你的心血败光。 叶纤红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除了自己的父母弟弟,其它人她谁都不信。 除非自己的生意做得非常大了,大到被人败掉一些也无所谓的地步,那时用些自己人,让他们得些好处,才真的无所谓。 就当是花钱买名声好了。 “生意不好做吧?又累又不好赚——”小姑果然开始规劝了。“还不如找个好单位,又轻松又体面,大嫂,你说对不对啊?” 说完,还把话题丢给叶知书,希望她劝劝女儿,一付我们都是为你好的口气。 “这个我不管,小红她自己拿主意就行了。”叶知书哪里会上小姑的当,直接把话题丢回去。 何况她也是看明白了,女儿进城后,改变了许多,现在的眼界和处事手段,早不是自己可以比的了。 小姑那一套理论,指点她大侄女郑兴怡还差不多,女儿如果照她那一套去做,岂不是越混越回去,跟她们一样了? “小姑,我的事自己有数,你不必教我怎么做了。”叶纤红笑着回答,语气却很坚定。 “对,对,你自己拿主意。”郑建琴也不傻,见侄女脸上笑嘻嘻的,语气却很重,不敢继续往下说,于是借梯下台,顺着答了一句。 心里暗暗吃惊,以前总觉得因为侄女长得漂亮,所以才吸引段公子这样的男孩子,为她鞍前马后,大献殷勤。 现在看来,应该没这么简单。 侄女应该是真有本事的,所以才会选择跟段公子分手,然后跟另一个更加出色的男孩子交往,普通人哪有这个胆量和本事? 再看她现在不怒自威的样子,郑建琴越发认定她内心非常强大。 自己在她面前,居然有种面对校长的感觉,丝毫不敢起违逆的念头,反而乖乖听从了。 叶纤红给小姑泡了一杯茶后,就没有继续陪她聊天,站起来在屋里找了找,最后在院子的角落,看到一个缺了角的土陶罐,打了盆水稍稍洗了洗,将篮子里的兰花拿出来,种在里面。 “这兰花好漂亮,是你刚才去后山挖的?”小姑见侄女离开了,就没兴趣陪大嫂聊天,站起来走到院子,看到叶纤红正在栽种兰花,惊讶地叫道。 “是啊!”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小姑是文化人,知道它的品种吗?” “这个?”被侄女夸是文化人,郑建琴有些汗颜,她虽然代了十多年课,其实高中都没毕业,还不如侄女学历高呢? 不过这种兰花她确实有印象,郑建琴想了想,才回答道:“应该叫九节兰吧?正式的名字好像叫蕙兰。” “九节兰?蕙兰?”叶纤红一时没想起,听到这个名字,她也有点印象了。 “对啊!”郑建琴肯定地回答。 她这么有把握,是因为学校校长室的窗前,就摆了一盆差不多的兰花,每次路过校长室,都看到校长拿把剪刀,小心翼翼地不知道在修剪什么?反正把它当成宝贝就是了。 有一次她忍不住好奇,问校长这叫什么花?校长告诉她这花叫九节兰,又叫九头兰,开花时一般一箭九朵,花大香气浓郁,花呈浅黄绿色,花蕊有深紫色的斑点,非常容易认。 叶纤红观察了一下,所以特征都跟小姑说的一样。 可惜现在没有智能手机,否则上网查一下就马上知道了。 “这花这么漂亮,应该很珍贵,你养在家里是不是浪费了。”郑建琴也不知道炒兰花的事,不过校长都把它当宝贝,可见不简单。侄女认识的人非富即贵,她自己又没有钱,为什么不拿它去送人呢? “没事。”叶纤红当然不能说空间里还有很多。“这花既然很香,就种在家里吧,晚上放到安安的房间里,让他沾染点兰花的高雅之气——” 第五十八章胡向阳登门 种好兰花后,叶纤红把篮子里的马兰头倒到地上,开始清理。 剪掉老根和黄叶,浮在水里洗干净,等晚上把捡好的青叶子丢进滚水里烫熟,捞出来切碎,加点作料,在这种天气里,弄盘凉拌菜特别好吃。 郑建琴没有动手,只是搬过椅子坐到屋门口,一搭一搭地跟叶纤红母女聊天。 看情形打算在这里蹭饭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叶知书倒没在意,虽然小姑跟自己一直不亲近,终究是一家人,没理由吃顿饭也要计较。 更何况女儿今天买了不少肉菜回来,拿出出东西招待。 唯一不开心的是,母女俩难得有机会在一起,说些贴心话,多了一个外人,自然不方便。 叶纤红也很郁闷,原打算种好兰花后,到楼上一个人时,就进空间,把今天刚搞到的那些花草树木,好好理一理,现在小姑一直在身边盯着,也不方便离开,只能等晚上再说了。 转眼时间已近五点,叶知书站起来,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叶纤红猜测弟弟也该放学回家了,就走到院子门口,看他回来了没有?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达的轰鸣声,隆隆的声音震得家里的老房子都有点回响。叶纤红惊讶地抬头,看到一辆边三轮正从远处驶近,然后往自家屋前的弄堂开进来。 骑手戴着头盔,穿着一套休闲服,看不清相貌,叶纤红却一眼认出他是胡向阳。 他来干什么?怎么找到这里的?叶纤红又意外又气恼地想。 现在不是二千年后,男女谈朋友,可以随便上对方家玩。就算今天一起吃了饭,明天反目成仇,跟另一个异性出去开房,也是家常便饭。 这时候的农村,大家还是很看重一些老规矩。男孩子第一次上女方家可是有讲究的,胡向阳都没有跟自己商量,就这么莽撞地过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长辈说失礼? 下一刻看到摩托车后面的山地车,一下子明白了,原来胡向阳先去了乡中找到弟弟,然后跟他一起回来的。 “姐——”郑兴安骑的是山地车,所以一直落在胡向阳的身后,等到了巷子口,胡向阳停了下来,他的山地车不必停,这才冲到了胡向阳的前面。他一靠近院子门口,就激动地大叫。 放学时在校门口看到胡向阳,才知道姐姐今天回家了,他急着回家见姐姐,顾不得同学们缠着他帮忙,想去胡向阳的边三轮坐一坐的要求,跟胡向阳一前一后,匆匆回来了。 “放学啦——”叶纤红望着弟弟见到自己,兴奋得满脸通红的样子,心里一暖,走上前去,站在他面前。 这个弟弟就是她心里最重要的宝贝,每次看到他姐、姐这样叫,她的心就软得不行,恨不得搂住他狠狠亲一下。 看到姐姐的笑脸,郑兴安反而有点羞涩了,他下了车,把山地车停在院门边,拿下书包,站在姐姐身边,跟她一起在门口等胡向阳进来。 “他们姐弟的感情真好。”小姑在屋里听到了,跟厨房的叶妈妈说了一句。 “是的啊!”这是叶妈妈最骄傲地地方,姐弟俩的感情,绝对是她见过最好的。 可是她们的关系好到自己这个当妈的也要靠边站的时候,她又忍不住想吐糟。“安安这个臭小子,眼里只有他姐姐,现在恨不得丢下我这个妈,跟他姐姐在虞城生活,被我骂了一顿,才消停下来。” “那是因为小红对他好——安安也是个有良心的。”小姑哪里不知道大嫂内心的得意,不过她还是客观地再次评价了一句。 侄子现在一身新衣服,哪一件不是侄女买的,她是识货的,知道这些衣服每一件都价格不菲,村里除了他,谁穿得起? 更不用说他身上那台随身听,听说都要一千多,那台山地车,至少也要四五百,就算城里的孩子,也没有谁家这么奢侈的。 再看大嫂身上的衣服,也是新买的,比自己身上的还要时髦洋气,郑建琴就有点怏怏的,提不起情绪。 大哥大嫂命好啊!前些年虽然过了些苦日子,到底是熬出来了,往后就等着享女儿的福啦! 郑建琴望着在厨房里忙上忙下的大嫂,羡慕地想。 “你怎么来了?”叶纤红望着胡向阳摘下头盔,提着一篮东西走进来,皱着眉头问。 “怎么?不欢迎我来啊?”胡向阳笑着挑了挑眉,惫懒地反问道。 他现在有点了解叶纤红的性子了,是个嘴上骂得凶,内心却极其柔软的人,只要不触及她的底线,一般不会跟你斤斤计较。 就像现在,她虽然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跟你说话,只是因为自己自作主张,没有跟她商量 ,所以有些不高兴,自己只要顺着她一点,她就不会跟你较真了。 “来都来了,难道还赶你走?”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乡下地方就这点不好,谁家来了什么客人,只有被一个人看见,马上大半个村子都知道了。 胡向阳开着边三轮,这么高调地出现在自家门口,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这时候正在猜测他的身份呢?就算赶他走,也晚了。 好在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挑明,连家里人也知道了有这个一个男孩子跟女儿恋爱,少了许多尴尬。 既然他主动上门,自然不能赶他走,那就介绍给父母吧。 叶纤红无奈地想。 见他手里拎着一只精致的柳编礼品篮,里面装着很多包装精致的小物件,大多连叶纤红都没见过,惊讶地问:“这些是什么东西,你哪里买的?” “一些京城特产。”胡向阳把篮子举到叶纤红面前,得意地显摆道。“也是巧了,姜皓前几天回家,今天要回来,来前打电话给我,问要不要带点什么?我就叫他弄点京城特色点心,这些都是下午刚空运过来的——” “哦。姜大哥有心了。”叶纤红感动地说道。“回头帮我谢谢他。” 现在不像前世,什么地方的特产都能轻易买到,因为交通不便,很多东西想吃也买不到。 就算去一趟京城,想买点特产回来,也只能买一些干货,那些新鲜的食物,保质期非常短,冬天还好一点,像现在拿回家时肯定坏了,谁叫这时候的绿皮火车速度超慢呢? 至于飞机,有几个人坐得起? 叶纤红现在越来越相信缘份的存在,像今天,自己恰好回家,胡向阳偏偏接到姜皓的电话,托他带了一些京城的特产过来,于是他就有了借口,以送特产为由,上门来见自己父母了。 如果自己早一天或晚一天回来,这件事也就不会发生了。 第五十九章初次见面 “小红,这小伙子是——”叶纤红带着胡向阳进屋,坐在堂屋的小姑第一个看见了。她急忙站起来,满脸堆笑地问。 心里已经猜到了他是侄女的男朋友,不过还是得确实一样,免得闹乌龙。 想到刚才还在念叨这个神秘的男孩子,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 郑建琴虽然某些方面能力有限,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面前的小伙子,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出来的,不管他的气质还是外貌,都远远超过她见过的其它优秀男人。 到于上次来的段俊希,还被人叫段公子,也算非常出色了,但是跟眼前这个男孩子一比,真的差距非常大。 “他叫胡向阳。”在小姑一付探究的目光下,叶纤红脸皮再厚,也有点脸红。不过礼节不能废,她还是简单介绍了胡向阳,又指了指郑建琴,对胡向阳说道:“这是小姑。” “小姑。”胡向阳张口就叫,没有一点犹豫和不好意思,脸上还挂着阳光的笑容。 “哎——”郑建琴甜甜地应了声。 这个男孩子这么出色,没想到还没有架子,看到自己这个乡下女人,也叫得这么亲热,她真的有点受宠若惊。 难怪侄女不要段俊希,选择跟他谈恋爱,这种外貌人品都极其出色,又知情知趣的好男人,只怕整个虞城也找不出几个来。侄女能碰到,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啊! “谁叫你乱叫了?”叶纤红小声地骂道。 她以为胡向阳的性子,至少会矜持一下,说声你好之类的,没想到他直接跟自己叫人了。 叶纤红猝不及防,被他搞了个大红脸。 “谁来了?”叶妈妈在后面听到动静,也从厨房走出来,嘴里随口问道。 然后看到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和女儿一起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只精致的礼品篮,叫郑建琴小姑,心里咯噔一下,暗道:难道是新姑爷来了? 心里就有些恼怒,这个死丫头,怎么今天男朋友第一次上门,也不跟家里说一声,让她有个思想准备。 现在屋里也乱糟糟的,她都没有好好整理,万一他嫌弃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妈,这是胡向阳。”叶纤红见妈妈脸色难看地走出来,猜测她是在怪自己,没有把胡向阳要来的事,提前跟她说。 不过这时候也不能退缩了,她只好强撑着笑脸,介绍道。 心里其实也很委屈,谁知道胡向阳这么不要脸,都没有人邀请他,就主动上门了。 说完,手伸到胡向阳后腰,抓住一块软肉,一付你如果敢随便乱叫,我就要执行家法的凶狠模样。 “妈——”胡向阳才不管叶纤红放在后腰威胁的手,把篮子递过去,嘴里大大方方地叫了一声。 叶知书脸皮可没有小姑那么厚,毫无心理准备的她,被胡向阳突如其来的叫了一声,提着篮子怔在那里,一下子傻掉了。 直到小姑接过篮子,放到桌上,用手肘轻轻撞了撞她,叶知书才清醒过来,神情就有些狼狈。 “哦,来了就好,坐,坐。”叶知书反应过来,强笑着招呼道。 小伙子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而且身材饱满,精神十足,女儿站在他旁边,倒有种小鸟依人的感觉,又想起他还是个警察,有这么强壮的体魄,看来保护女儿没问题了。 叶知书对他第一印象不错,又看他脸上一直笑眯眯的,脾气想来也不差,跟女儿、安安都合得来,以后一起生活,想来也不会有隔阂,叶知书这样一想,就更喜欢了。 在听说女儿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之后,她还真担心对方条件太好,跟自己家相处不来,一家人得像菩萨一样供着他,那就难受了。 叶纤红见胡向阳在自己的威胁下,还敢乱叫人,气得咬牙切齿,用力捏住他的软肉,旋转了一百八十度。 胡向阳一声惨叫,整个身子跳起,也不怕被人笑话,猛地跑到安安的身后,搂着他的腰,一付簌簌发抖的模样。 郑兴安现在已接爱了胡向阳这个姐夫,见他这么不要脸,居然躲到自己后面,一付要自己撑腰的模样,已笑得直不起腰。 “小红——”叶知书恼了。 男孩子这么乖这么懂礼貌,她怎么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欺侮他? “妈,这个胡向阳最不要脸了,你别被他骗了。”叶纤红见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神情,脸红红地松了手,走过去抱住妈妈的胳膊,不依地叫道。 “别装可怜。”叶妈妈瞪了女儿一眼,又叫道:“还不去泡茶——” 见叶纤红在自己妈妈面前,撅着嘴一付小姑娘的神态,胡向阳忍不住笑了。 不过她也够狠的,刚才掐得这么重,那里估计都有淤青了,胡向阳苦恼地坐下来,揉了揉后腰。 “你们先坐,我锅里还炒着菜——”叶知书鼻子闻到一股焦味,才想起锅里的菜还炒了一半,急忙回到厨房,往锅里加了一勺水。 叶纤红端着茶放到胡向阳面前,见胡向阳疼得悄悄在揉后腰,想到刚才自己下手确实太重了,就有点心疼,想帮他揉一揉,可惜弟弟和小姑都在,不方便动手。 小姑郑建琴见他们两人当众打情骂俏,看来感情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好,心里暗暗高兴,有这个厉害的外甥女婿做靠山,她以后在学校,也不怕别人排挤了。 忽然想到自己在客厅有些碍眼,就笑着到厨房跟大嫂说话了。 安安看晚饭还早,乖乖地打开书包,开始做作业了。 客厅一时恢复了宁静, 叶纤红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悄悄伸手到胡向阳的后腰,在那个地方揉了揉,脸上一付“你乖乖的,姐姐才疼你”的表情。 胡向阳就吃她这一套,被她安慰,马上就乐开了花,见叶纤红的手要缩回去,连忙握住她的手,按在原处,不让她离开。 叶纤红挣了一下没挣脱,也不好意思太用力,转头白了他一眼,任他握着自己的手。 第六十章兰花的价值 门外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触电一样收回手,转头看见爸爸背着锄头回来了。 “爸。”她站起来叫道。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有点心虚。 见胡向阳也跟着站起来,只好又把他介绍给爸爸。 “爸——”胡向阳见郑建国全身被太阳晒得黑黑的,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情绪,心里突然有点发怵,壮着肚子叫了一声。 郑建国惊讶地望了他一眼,这个来家里做客的男孩子,看起来非常帅气阳光,他还以为是女儿同事什么的,没想到居然这样叫自己。 农村里有朋友去家里玩,有时也会随着对方的父母叫爸妈,一般都是关系特别亲密的好朋友。而双方的父母,也往往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朋友的存在。 但是胡向阳的情况又不同,郑建国光看他跟女儿站得这么近,就猜到了两人的关系。 儿大不由爷,女大不由娘啊!他在心里感叹,女儿有了男朋友,居然都不跟家里商量,就直接带回家来了。 郑建国是个憨厚人,心里虽然这样想着,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招呼一声:“坐,坐,别客气。” 父亲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吃晚饭,郑兴安收了作业,放到旁边的空台子上,等吃了晚饭再做。 原以为姐姐和姐夫又会有一番闹腾,没想到在父亲面前,两人老老实实地没有作妖,倒让他少看了一场好戏。 “大哥回来了啊!”小姑在里面陪叶妈妈聊天,听到动静走出来,跟郑建国打了声招呼。 “唔。”郑建国点点头,算是答复了。 想到自己身上还穿了件打了补丁的旧衬衣,脚上一双旧轮胎底做的自制土凉鞋,不知道会不会给女儿丢脸,郑建国连忙打了盆水,洗了洗脸,又到院子里洗干净脚,找了抹脚布擦干水,上楼去换衣服了。 父亲的动作,叶纤红全看在眼里,望着他上楼的背影,叶纤红心里酸酸的。 家里人随时都在考虑她的感受,为什么前世的自己会没有发现呢? 当弟弟和妈妈过世后,她觉得这个没血缘的父亲,一直在怪自己,所以再也没有回家,也不知道他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难道前世的自己就是这么混帐,只顾着自己?从来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妈妈已出来整理桌子,准备把菜端出来吃饭了。胡向阳自然不好意思像大老爷一样,坐在那里等饭吃,站起来搂着安安的肩走到院子里,随意向四周打量。 初夏的天黑得晚,现在外面还是亮堂堂的,叶纤红的家又在山脚下,地势比旁边人家高,周围没什么遮挡,视野非常好。 唯一不方便的是,隔壁几户人家总有人走出来,装作无意地往他们家扫一眼,等看清胡向阳的样子后,又飞快地收回目光,回屋去了。 反正他们明明是对胡向阳好奇得不得了,偏偏又要装出毫无兴趣的样子。 说不定一转身,就在背后议论胡向阳了。 农村就是这样,谁也管不住别人的嘴。 安安倒是感到骄傲,这个姐夫不但长得帅,而且是个警察,实在太给力了。 今天放学,他来学校接自己,当时就把同学惊呆了,这时候说不定全班同学都知道自己有一个警察姐夫了。明天自己上学,不知道他们会羡慕成什么样?郑兴安光想想,就爽得不得了。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虚荣的年纪,平时除了崇拜歌星明星,警察这个身份,对他们也有致命的吸引力。 巷子口的那辆边三轮,此时已被几个小毛孩围住了。 警用边三轮对农村孩子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交通工具,平时只能在电影电视里看到。今天就有一辆停在家门口附近,他们哪里还忍得住,围着它东摸摸西摸摸,感觉神奇得不得了。 好在家里大人都叮嘱过,不能乱碰乱划车子,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所以他们只敢这样看看,没人敢爬上去,坐到车上。 “咦,这盆九节兰谁种的?”胡向阳忽然看到院子的阴凉处,放了盆刚栽下不久的兰花,惊讶地问道。 九节兰算是兰花里的高档品种,最近价格被越炒越高,没想到叶纤红老家就种了两盆。面前这盆花,居然有近百个花苞,看已开花的颜色和形状,应该是蕙兰老八种之一的程梅。 胡向阳的爷爷退休后,喜欢呆在家里养花种草,家里的院子里,就有几盆兰花,他们几个做晚辈的,有空了也会去花鸟市场淘几盆兰花回来,讨好孝敬老爷子。 自从爷爷病倒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一直在疗养。 家里的花草没人打理,大多已渐渐枯萎,胡向阳有一次去爷爷家,看到满院子的花草死得差不多了,非常心疼。看到有一盆兰花还活着,就带回家养着。 为了养好它,他还从书店买过一本养兰花的书,算得上做过一番研究。 而他从爷爷家带回来的那盆花,恰恰就是程梅。 这盆花他虽然花了不少心血,可是始终蔫蔫的开不了几朵花,这让他很是郁闷。 照书上讲,程梅最大的特点,就是花大花香,一盆培育得好的程梅,开上百朵花都是常事。 没想到这种情形,却在叶纤红家看到了。 “你认识它?”叶纤红在屋里听到胡向阳的话,惊讶地走出来问。 “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胡向阳臭屁地往后捋了一下头发。 “看把你得意的?”叶纤红受不了他小人得志的模样,手痒痒得又想动手,注意到邻居家有人出来,只好忍住了。“那你知道它的价格吗?” 胡向阳是京城人,应该听说过炒兰花的事,既然他认识花,说不定也知道价格。 “这是程梅,是九节兰里最贵的。”胡向阳还真的了解一些。“我也是听一位收藏兰花的朋友说的,他说品相这么好的程梅,一盆应该要上千了吧——” “什么?”身边几个人同时惊呼出声,连安安也张大了嘴巴,其中以小姑郑建琴的声音最大。 “那小红有了这两盆兰花,岂不是要发财了?”她再次开口。 郑建琴马上要结婚了,对钱最敏感,听说这样一盆兰花就要上千了,那不是一台大彩电的价格? 想到侄女上山去玩,随便就挖回来了,郑建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感受? 难道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就像歌里唱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己天天辛苦上班,却赚不到几个钱,侄女随便玩玩就搞到了大钱,难道真的是因为侄女福气好? “别这么大声。”郑建国换好衣服下来,听到他们的话,连忙制止道。 农村里虽然大多数人都纯朴,眼皮子浅的人也不少,如果知道自家这盆花这么值钱,难保不会动坏心思? “吃饭了——”叶知书在屋里喊。 “吃饭吃饭。”郑建国叫道。随手弯下腰,把那盆花端起来,拿到厨房后面的后院。那边有山挡着,别人进不来,比较安全。 安安看见了,也把另一盆花端起来,跟在爸爸的后面,放到后院的屋檐下。 叶纤红朝胡向阳白了一眼,怪他刚才不分场合,信口乱说。 这种事最好两个人时再说,现在被他一说,这盆花肯定不能养在家里了。 小姑虽然不是大嘴巴,但是肯定会跟身边亲近的人讲,那以后上山挖兰花的人肯定会增多。 自己剩在那里的二十多株九节兰,肯定也保不住了。 叶纤红有些后悔,如果早知道这种野生兰花这么值钱,把剩下的也全部挖回来就好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 那时光想着不能挖绝,得留一些种子在山上,现在看来确实不现实。 第六十一章问胡向阳身世 因为有了这一段插曲,大家坐下来时,反而有些冷场。 桌上有这么多好菜,喝酒是肯定的,农村人对劝酒又特别执着,似乎客人不喝醉,就显不出主人的热情来。所以叶妈妈在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一只小碗,打开一瓶女儿红,给每个都倒了半碗。 家里房子小,招待胡向阳过夜不方便,等一下他肯定要回去,叶纤红把他面前的酒碗拿过来,倒到爸爸碗里,只给他留了一点点。 “小红,你这是干什么?”小姑见侄女居然把胡向阳的酒倒得差不多,连忙阻止道。 你就算要心疼对象,也得分场合啊?今天可是他第一次上门,该有的礼节还是得有,怎么能认怂呢? “他等一下还要开车回去,喝了酒不安全。”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这是前世养成的习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虽然现在还没这个禁酒令,叶纤红为了安全,还是希望胡向阳从今天起,就养成这个好习惯。 “回去做什么?如果开不了车,就睡在这里好了——”郑建琴自以为有的话大哥大嫂不方便说,由她这个做长辈的开口更方便:“如果你怕没地方睡,就去你堂/哥那边好了,那边的房子还是新的,他平时又不回来——” 郑建国和叶知书虽然没开口,脸上的表情却差不多,都希望胡向阳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放开肚子喝酒,别拘束了。 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朴素观念,觉得客人在自己家里吃得多喝得多,是给自己面子。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人,接待比较尊贵的客人时,更怕他不肯吃不肯喝,认为他看不起自己。 胡向阳望着劝酒的长辈,又望了望叶纤红,心里非常矛盾。 他不嗜酒,能不喝当然不想喝,特别是这黄酒后劲大,更容易喝醉,叶纤红帮他把酒倒了,让他松了一口气。 但是今天初次上门,他也知道农村酒桌上的习惯,如果真的不喝酒,未来岳父岳母那一关恐怕不好过,想到这里,他拿过叶纤红面前的酒碗,倒了一半给自己,站起来笑道:“小红知道我不会喝酒,所以想替我解围。不过今天盛情难却,那就多喝半碗吧——” “行。”郑建国看出女儿已有些不快,端起酒碗跟胡向阳碰了一下,算是一锤定音。 其它人见状,也不再劝酒,这件事总算解决了。 叶纤红望着胡向阳灿烂的笑脸,发现自己小看他了。 在处理这种人情/事务上,出身大家族的他,无疑比自己更熟练和老到。 反倒是自己,有些急躁了,这样反而不利于解决问题。 郑建琴主动出面劝酒,倒不是对侄女有什么意见,而是想讨好一下侄女婿。 几个月后她就要结婚了,嫁妆已准备得差不多了,办酒席的酒店也提前订好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一辆好一点的婚车。 江浙农村这边,对婚车很重视,特别是给新郎新娘坐的头车。有的人家就是因为迎亲的头车不够档次,被左邻右舍当众取笑,有的甚至下不了台,闹出很大的矛盾和笑话。 郑建琴对象那边有人在机关上班,普通桑塔那还是容易借到,但是奔驰宝马这种高档车,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这次两人过来,就是想找叶纤红探探口风,看她能不能帮忙解决。 既然胡向阳也过来了,那当然更好了。 “向阳,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几口酒下肚,菜也吃了一些,郑建琴开始打探消息。 郑建国和叶知书也竖起了耳朵。 虽然猜到了胡向阳家里不简单,但是没有听到具体的答案,心里总归不放心。 “我爸我妈都是搞技术的,现在在铁道部下属的勘测设计院当工程师。”胡向阳也没隐瞒,把自家父母的老底都说了出来。 “铁道部?”三人吃了一惊,那不是造火车的吗?听起来非常厉害的样子。 叶纤红也吃了一惊,二零一三年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之前,它还是国/务院下属一个独立的部门,算得上/位高权重,胡向阳父母虽然只是工程师,在那种单位里,应该也有行政级别的吧! 听名称,他们应该负责铁路的设计和勘测,这个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苦,要翻山越岭,给铁路建设单位提前确定建造路线。 难怪胡向阳跑到虞城来了,想必他的父母也没有在京城,随着国家铁路建设,全国到处跑吧。 “家里只有你一个孩子?还有有兄弟姐妹?”郑建琴又问。 “我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了。”胡向阳回答。 想到姐姐胡向慧,他忍不住揶揄道:“我姐她是女强人型的,现在在苏省某个县担任团委书记,官不大,却搞得比谁都忙。” “那是她厉害。”郑建琴笑着恭维了一句。 心里在估算县团委书记的级别,如果她没记错,至少是正科级的吧。 看胡向阳才二十出头,她姐姐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这样一个年轻女孩子,就能跟自己老大的老大,县教育局局长一个级别了,如果没有来头,她真的不敢相信。 “吃菜吃菜。”叶知书把一块炖得酥烂的猪蹄夹到胡向阳的碗里,热情地劝道。 对胡向阳,她真的是越看越满意,恨不得今晚就给她们拜堂成亲,洞房花烛,让她们生米煮成熟饭。免得夜长梦多,这么好的女婿被别的人抢走了。 “谢谢妈。”望着叶知书越来越和蔼的笑脸,胡向阳知道自己通过了测试,这一声妈叫得比谁都亲热。 见叶纤红拿眼瞪自己,他笑了笑,把那一大块连皮带肉的蹄膀,夹下一半来,递到叶纤红的碗里。 “你也吃。”胡向阳笑得像狐狸,顺手把肉在饭里面压了压。 叶纤红被他的无耻惊呆了,这个胡向阳还真的真人不露相,他明知道自己不吃肥肉,却故意把最肥的一半夹给自己,还在爸妈面前装好人,自己以前怎么会以为他憨厚单纯呢? 第六十二章小姑借车 叶纤红望着米饭上面那块油腻腻有肥肉,强忍着把胡向阳按倒在地,大力蹂躏一番的冲动,小心夹起一小块,放进嘴里。 这蹄膀肉煮得久了,上面的油差不多都熬出来了,所以下口并没有想像中的肥腻,叶纤红小心的尝了尝,居然觉得还可以忍受,就把它咽了下去。 “小红,你这么瘦,就应该吃点肥肉。”叶妈妈看到女儿吃肉,高兴极了。 以前家里穷,想吃也吃不起,所以女儿瘦成竹竿。最近几年情况好转,偶尔也会买一点肉回来,给儿女补补,偏偏女儿吃不下,让她非常担心。 在她的观念里,想长胖,当然得吃肥肉才有用。 没想到今天胡向阳面子大,女儿居然破了例。 不过女儿既然能吃一块,多吃几块应该也没问题,于是拿筷子挑了盘子里最大最肥那块,就要夹给女儿。 “妈,别夹。”叶纤红吓得魂都没了,连忙阻止道。 因为在节省的爸妈面前,不敢把肉夹出来丢掉,她才强忍着尝了尝,好歹吃掉一些,把最油的那一块偷偷剩下。如果妈妈把这块给了自己,她肯定会吃吐。 见叶纤红吓得魂不附体的吃瘪样,胡向阳得意地笑了。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每次都是他在叶纤红面前装孙子,难得今天自己占了便宜,他不扬眉吐气才怪。 安安在一边也跟着没心没肺地笑,气得叶纤红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对了,小姑,你们的婚期定了吗?”叶纤红不想理妈妈和胡向阳,免得他们又劝自己吃肥肉,于是扭头跟小姑聊天。 “定了,就在十月一号,你们到时一定要来啊!”见侄女主动提起这个话题,郑建琴连忙说道。 今天厚着脸皮蹭饭,就是想当面跟侄女说这些事,希望她们带些朋友来给自己撑场面,可是一直找不到机会说。 “放心,我们一定会来。”这个小姑看起来老大不小了,居然还没结婚,胡向阳发觉自己惊讶地表情太明显了,不知道会不会让她误会,只好强行插话,表示自己没有多想。 叶纤红疑惑地望了胡向阳一眼,他今天怎么这么多话,以前不是这样的啊?难道喝醉了? 又学得不大可能,他今天就喝了自己半碗里的半碗黄酒,如果一碗算半斤的话,最多只喝了一两多。 叶纤红没跟他一起喝过酒,还真的不知道他的酒量,看他的脸确实比往常红,如果现在真的在说酒话,那他真算得上闻酒即倒,以后正经场合,绝对不能让他喝酒了,免得误事。 胡向阳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叶纤红划定为不能喝酒的人了,还好心地问小姑:“东西准备得怎么样了?有需要帮忙的吗?” “其它倒没问题,现在就缺一辆好一点的轿车当头车——”郑建琴感动得快要哭了,这个帅帅的侄女婿实在太暖心了,自动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铺垫好,就等自己开口了。 “这个没问题,你想要什么牌子的车都行。”胡向阳一口答应。 这对他真的没难度,其它不说,单是蒋家拥有的豪车,就能满足小姑的要求了。 “我觉得奔驰、宝马、奥迪这些牌子都行。”郑建琴担心自己指定一个牌子,会让胡向阳为难,所以把她认为的豪华车牌都说了一遍,这样胡向阳借车更容易。 “行。”胡向阳干脆利落地答应。“我会在十月一号前叫人送来给你。” 叶知书这才知道小姑在自家磨磨蹭蹭不肯走的原因,原来是想让女儿帮他借车。现在达到目的,满面春风的样子,她又觉得骄傲。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真的有道理。 以前自己家里穷,有时候连安安的学费也凑不出,就算小姑的脸色再难看,也不得不上门求她帮忙。现在好了,自己不用求她了,反而是她过来求自家办事了。 这种感觉非常棒,叶知书感觉自己的腰身也直了些,特别的扬眉吐气。 郑建国在她们谈事情的时候,就沉默着没有出声,只是酒喝得更慢了,倒不是他心情不好,恰恰相反,他此时的心情,是几十年来最轻松和愉快的,只是他寡言惯了,不知道怎么表达内心的激动。 “爸,你少喝些酒,多吃点菜。”叶纤红看爸爸没有参与他们的谈话,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喝酒,黝黑的脸因为酒上头,显得更黑了,担心地夹了些菜给他,劝道。 “没事,爸高兴呢!”郑建国平时就经常喝酒,酒量不错,今天因为陪客人,所以有些控制,这点酒还不能让他醉,他只是因为高兴,有点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看安安和女儿已吃完饭,他也放下酒碗,接过叶知书端过来的饭,大口吃起来。 这顿饭虽然吃得比平时时间长,不过一个小时后,也吃完了。 叶妈妈看胡向阳放下筷子,就打来一盆温水,里面放一条新毛巾,递给他叫他洗个脸,这样舒服点。 胡向阳惊跳着站起来,望了叶纤红一眼,不知道该不该把面盆接过来。 丈母娘亲自给自己打洗脸水,还送到自己手里,这个待遇他真有点消受不起。 叶纤红却知道农村这样很常见,自己就算劝妈妈没必要这样做,她也不会听。 在她们的眼里,自己年纪大了,不能为子女做什么,那就给他们做顿好吃的,吃完了给他们打盆洗脸水,递个毛巾,像个老妈子一样,照顾她们,至少证明自己还有用,心里也踏实。 前世自己没有了妈妈,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但是去闺蜜家里,她们的父母大多也这样,你怎么劝她们也不会听。 见胡向阳不知所措的样子,叶纤红从妈妈手里接过面盆,试了试水温,把毛巾绞了绞,递给胡向阳。 胡向阳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做,有心想不接,伸脸过去让她直接擦,又怕她恼羞成怒,终究不敢造次,乖乖接过毛巾,擦了擦脸,把毛巾递回给她。 叶纤红接过,把毛巾洗了洗,绞干后放在椅子上,把面盆里的脏水端到外面倒掉。 第六十三章卖花计划 晚饭后,小姑这次过来的目的已达到,不好意思继续赖在大嫂家,就告辞回家了。 家里剩下的都是自己人,说话就随意多了。 叶纤红给爸爸和胡向阳泡了一杯茶,自己倒了一杯凉开水端在手里,一起走到院子里闲聊,顺便动一动,消消食。 “对了,小红,那两株兰花你打算怎么处理?”郑建国想起胡向阳的话,问道。 这两株兰花价值不菲,放在家里肯定不放心,万一养死了或被人偷走了,那损失就大了,于是问女儿的意见。 他自然希望她尽快卖掉,把它变成现钱,这样才比较放心。 对女儿逆天的运气,他也是无语了。 去后山摘野菜,竟然能挖到了两株珍稀的兰花,为什么有的人经常在后山走,就没碰到这样的好事呢? “还能怎么样?先养着呗,我又不知道谁要买兰花?”九节兰叶纤红空间里还有很多,要卖也先卖那里的好了,这两盆她打算放到弟弟的房间里,给他赏玩,所以她故意推脱道。 “如果你舍得卖,那我来想办法好了。”胡向阳却误会了,以为叶纤红为难,连忙站出来帮忙。 他来虞城前,就听朋友说起过,现在兰花价格涨得厉害,有的人花几十块买了盆兰花,没几天被人认出是稀罕品种,然后花几百倍的价格买去,赚上一大笔钱。 甚至有些人一天到晚泡在花鸟市场,就想捡个漏,买到一盆变异品种的兰花,那就一下子发了。 最后朋友还劝他别把钱别存在银行,不如买些兰花放着,或许过段时间就能涨一倍,比干什么都来钱快。 胡向阳对这种赌博一样的炒作行为不怎么放心,不过兰花值钱确实是真的,可惜这些朋友都在京城,否则这么漂亮的程梅,他们肯定要去了。 兰花的买家,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商人,真正的文人,不会这样恶意去炒作。 可惜虞城小了点,舍得花高价买花的人应该不多。 不过胡向阳也不担心,就算他卖不出去,不是还有表哥吗?只要是叶纤红的事,他肯定愿意帮忙,肖家认识的人多,绝对没问题。 一株兰花不过几千块钱,就算没人要,姨夫自己买下养也不成有问题。 “行。”被胡向阳插上一脚,她反对也没意思了。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如果真的卖出去了,你帮我买一台大彩电,让我爸妈也改善一下生活,在家不会无聊。” “没问题。”胡向阳信誓旦旦地说道。 听说给家里买电视机,郑建国和安安都很高兴,开始期待自家什么时候也能看上电视。 在门口闲聊了一阵,看时间不早,胡向阳准备回去了。 叶纤红自然也搭他的车一起回去。 安安望着姐姐要走,非常舍不得。 叶纤红揉了一下弟弟的头,笑着安慰他:“爸妈过不了多久,就要来虞城工作了,你也不必再留在村里,放学就可以过来陪姐姐了。” 弟弟个子已比自己高了一截,脸小小的却还没有完全长开,看起来还像个孩子,叶纤红也舍不得离开弟弟。 “真的?”郑兴安又兴奋又怀疑,就怕是姐姐哄自己高兴。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瞪了他,非常严肃地地说道。“爸爸已经没在原来的厂里上班了,我打算把他介绍到诗诗姐的厂里去,至于具体干什么?还要看她安排——” “哦。”安安这回相信了,脸上马上露出了笑容。 把弟弟哄好,两人走出院子,走到摩托车前。原来围着车子转的熊孩子看到胡向阳出来,哄的一声跑开了。 车子边缘原来还有一些泥灰,现在已被他们的手摸得干干净净了。 郑建国把两盆兰花端出来,小心地放在叶纤红的脚边。 女儿回家一趟,马上就要离开,他也舍不得,有心想嘱付几句,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车慢慢开,路上注意安全。”最后他只是这样说了一句。 “知道了,爸,你回去吧。”叶纤红向他挥挥手。 虽然自己离家不过几十里远,回来一趟也很方便。但是每次跟家人分开,心里总是会难过,最受不了的是父母站在路边送自己时难舍难分的场面,每次都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嗯。”郑建国应着,慢慢往回走。 叶纤红回头往自家院子望去,妈妈和弟弟都站在那里,探头望着自己,是想目送他们离开。 “走吧。”叶纤红眼睛酸酸的,受不了这样的气氛,催促胡向阳开车。 摩托车开动了,慢慢驶出村子,走上大道。 风把叶纤红的头发吹得高高扬起,让她的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 从今天起,两人的关系得到了父母的认可,可以正大光明地谈恋爱了,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内心非常激动。 前世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办一场豪华的婚礼,然后跟那个自己深受的人生活在一起。可是直到重生,这个愿望都没有实现。 重生后,她不再受旁人的摆布,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她的家人,也受自己影响,不会再走前世走过的人生。 只是感情的事,还是没办法保证,叶纤红患得患失地想。 自己跟胡向阳认识后,就认准了这个男人,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可是她依然无法确定,这个胡向阳最终会向自己求婚吗? 胡向阳这个时候不知道怎么的,也朝她望过来,对着她咧嘴笑了笑。 叶纤红望着他顽皮的笑脸,忽然平静了。 有时候真的不需要什么誓言,只须一个目光对视,那种心有灵犀,那种会心一笑,那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默契感,就让她心里踏实了。 回到虞城后,胡向阳把叶纤红送到家,就急急回去了。 从叶纤红家回来,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首先得打听兰花的价格,以合适的价格出手,免得让叶纤红吃亏。然后得联系有购买兰花意向的人,尽快让兰花脱手,完成自己的承诺。 然后就是未来岳父郑建国的工作问题,叶纤红说想介绍他去苏思诗的工厂,这他没意见,半路上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几个死党不是正在搞一家铝合金制造企业吗?既然郑建国是搞机械的,他们厂里不是正需要这样的人吗? 何况这个工厂本来就有叶纤红的一份,她肯定没时间来管,让她爸爸参与管理,不是正合适。 不过这件事还得跟赵大成、肖东灿商量,他一个决定没用,所以刚才没有说出来,回到家后,得马上打电话给他们,问他们的意见。 跟叶纤红的关系,反正已确认,他不必急着腻在一起了,来日方长,他们有的是机会。 第六十四章看厂房(为紫莲大大加更) 叶纤红到家后,先洗了个澡,然后进了空间,整理今天的收获。 这些兰花既然这么值钱,她自然得好好照料它们,叶纤红把它们改种到一块没有菜的空地上,浇上水之后,才离开。 那株桃树和栗子树明显已活了,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当手搭在树干上时,就能感应到。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一个老中医把手搭在患者脉博上,就能轻易感受到对方身体里的情况一样。 而那根用锄头砍下来的山葡萄枝,情况有些不妙,叶子有的已经干黄脱落,似乎马上要死了。 叶纤红拿出家里偷偷放进空间的大剪刀,用心修剪掉枝叶,只留了一条嫩芽,剪成一段段一尺多长的枝条,隔一段距离种一条下去。 给它们浇上水,又怕种不活,拿出那瓶混有灵液的矿泉水,在每根枝条上滴了几滴,才摆手。 她有种预感,这些山葡萄枝如果有灵液浇灌,肯定能成活。 把矿泉水瓶的盖子拧紧前,她又心血来潮,走到那些兰花前,在每株花的根部,各滴了一滴水。 这些兰花长在山坳时这么漂亮,如果被她种得半死不活的,糟蹋了花不说,说不定也卖不出去了。给它们加上点营养,希望她们在空间照样开出漂亮的花,别水土不服。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看时间才九点,想起爸爸工作的事,就给苏思诗打电话。 听说是给她爸爸找工作,叔叔还是干了二十多年的机械师傅,这种技术工人哪个工厂不需要?苏思诗一口答应下来,叫她通知父亲明天来公司谈。 搞定老爸的工作,叶纤红放宽心,准备明天去农贸市场那一带看一看,能不能租一间小铺面。 反正是卖泡菜用的,面积不用很大,十来个平方就够了,反正能站个人,窗口能摆张桌子,摆得下泡菜坛子就行,太大了也浪费。 房租越便宜越好,最好一两百就能搞定。叶纤红现在手头紧,拿不出几个钱。 当然环境卫生很关键,毕竟是卖食物的,店附近不能有公厕、垃圾堆这样的设施,位置偏一点倒没关系,反正不是卖给普通工薪族的,爱吃的人总会找上门来的。 最近一些事都办得很顺利,叶纤红心情不错,又加上今天在后山走了几个小时,挖了几棵树,身体也很疲惫,就打算到床上练会瑜伽,早点休息了。 电话却在这个时候响起。 叶纤红爬起来走到客厅,看号码是胡向阳打来的。 难道这么快就把兰花卖出去了?叶纤红疑惑地想。 她绝不可能因为想自己了,才给自己打电话,这个混小子还没这么浪漫。 “小红,你现在有空吗?”胡向阳的声音有些激动。 “什么事?”叶纤红问道。 如果是重要的事,就算不睡觉她也得出去。如果是去跟他们胡闹,她才没兴趣理会。 见他没有提兰花的事,想必是自己多心了,胡向阳回家才一个小时,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卖家。 “是我们开工厂的事。”胡向阳的声音提高了。“今天赵大成联系到一家倒闭的工厂,里面的厂房和设备非常适合我们开铝合金制品厂,我和灿哥刚刚去看了,都非常满意,就听你的意见了。” “这么巧,在哪里?”叶纤红急忙问。 如果不远,现在肯定得去一下,早点把厂址定下来,早点开工。如果离得太远,只能明天再说了。 “就在凤山坡斜对面,离你家不过十分钟的路程。”胡向阳得意地说道。“怎么样?还满意吧?他们两个现在还在厂里,我回来打电话,你现在来吗?” “当然来,你们等我几分钟。”听说就在火车站斜对面,叶纤红连忙应承下来。 穿好衣服和鞋子,叶纤红急急往外面跑。 她会这么激动,当然是有原因的。 二千年后,解放路大改造,建成虞城唯一的步行街,接下来这边成了商业中心,两边的老房子拆了后重建,一下子身价倍增,以前只能千把块租出去,现在每月能涨到三四万,家里只有要一套这样的店铺,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凤山路这边虽然比不上解放路,但是厂房便宜啊,何况两条街就隔了栋房子,解放路的店铺如果想开大型的商店,势必要和凤山路的房子打通,原先只能做厂房的旧房子,装修一下改成服装商城,马上财源滚滚了。 所以听说胡向阳租到那边的厂房了,她必须去看一看。 如果位置好,她一定会说服大家,凑钱把厂房买下来。 这几年暂时用来办厂,等步行街改造开始,把厂房搬到其它地方,这里不管卖出去,还是自建出租,都是不错的来钱方式,比前世买房等升值更划算。 穿过横街往南走,匆匆来到约定的地点,看到胡向阳已等在门口了。 “怎么这么急?”叶纤红问道。 电话里说不清,所以也没问,既然约他们连夜看厂房,肯定是原主人急着脱手。她就怕房子有什么麻烦的地方? “放心,我们是警察,还怕他搞鬼?”胡向阳自信满满地说道。 这倒也是。 自己真是晕了头,居然替他们担心为个。 就算胡向阳糊涂,肖东灿应该不会跟着犯迷糊,这几个人里,他是最小心谨慎的,不可能盲目接触,肯定提前调查过对方的身份。 走进旧厂房,里面的房子确实非常旧了,楼层还很低,不会超地三米五,让习惯了五六米标准车间高度的叶纤红,站在里特别压抑。 不过厂房的面积确实很大,以前应该是一家电机厂,最外面是金工车间,摆了十来台车床,因为有段时间没生产了,到处看得到黑色的油污和灰尘。边上还有一台磨床和钻床,原先堆半成品的架子清空了,只剩下一些垃圾还没扫。 往里走是装配车间,地上还有一些用过的工具没收拾,叶纤红也不认得,如果租下来,应该全部得丢掉。 再里面是一间冲床车间,面积跟金工车间差不多大,原先的冲床已拆走,留下一个个黑黑的斑痕。再里面还有一个小房间,地上有很铝屑,应该是个融铝的炉子,叶纤红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反正是给电机中间的转子浇铝用的。 最里面就是办公室了,肖东灿和赵大成此时坐在木沙发上,正和一个四十出头的黝黑汉子抽烟聊天。 “叶小姐来了。”两人看到叶纤红进来,笑着站起来打招呼。 “嗯。”叶纤红点点头,用抱歉的语气说道:“其实你们做决定就行了,反正这件事都是你们在操心,我也是给不了好意见。” “那怎么行?”赵大成笑着献殷勤。“没有你拍板,我们心里没底。” “这话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跟他们熟悉后,叶纤红说话也随便起来。“现在谈到哪一步了,价格可以接受吗?” “这个价,你就算跑遍虞城,也找不到第二家了——”那个中年汉子见来了个可以拍板的,连忙站起来说道。 肖东灿把价格说了一遍,叶纤红估计了一下面积,发觉真的不高,比她想像得还要低三成。 望了望中年汉子一眼,叶纤红感觉这是个憨厚人,跟父亲是同类人,都是搞技术出生的,应该不会弄个圈套给他们钻。 “您稍等一会,我们商量一下吧。”叶纤红想了想,跟胡向阳几个来到隔壁的空车间。 “这个价格确实没得说了。”叶纤红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就怕其中有我们不知道的猫腻存在。” “这个倒不怕。”赵大成插嘴道。“房子的产权证我们看过了,不存在漏洞。至于原主人为什么卖厂房,是因为在开发区新建了厂房,这边太面积太小,只能放弃。” “既然你们都有把握,那就把这个厂房买下来吧。”叶纤红也是干脆的人,直接说了自己的意见。“如果钱不够,贷款也行。” 第六十五章厂长人选 几个人都比较相信叶纤红的判断,再说这钱花得比他们想像得还要少,去开发区租同样面积的厂房,说不定都要一半了,于是都同意了。 当场跟那个中年男人签了购房合同,交了一千块订金,剩下的钱几天内交付完成,到时再去办产权过户手续。 从工厂出来,几个人都踌躇满志,感觉离创业成功又近了一步。 这几个京城来的子弟,家里其实都不缺钱用,但那些钱是父母的,不知道多少能分到自己手里。而他们定下创业计划后,家里的长辈都答应资助一部分启动资金给他们,以了这些钱,工厂开起来就没问题了。 现在还缺一个能让他们放权的厂长人选,如果人员到位了,就可以整理厂房,招聘工人,开始办公了。 “要不,让郑叔叔来做这个厂长吧?”胡向阳突然建议道。 “哪个郑叔叔?”赵大成惊讶地问。 “就是小红的父亲啊?”胡向阳解释道。 今天听叶纤红提起,她的父亲郑建国在原单位干得不开心,打算离职,到苏思诗的工厂上班。原本他觉得这样安排也不错,未来岳父是个憨厚人,到熟人的地方上班,不容易吃亏。 但是参观了这边工厂之后,他突然发现,其实郑建国是最适合担任新工厂的人选。 一方面是他的年纪合适,五十来岁的男人处理稳重,容易获得工人的信任。另一方面他们工厂生产的铝合金产品,技术难度不大,却对机械操作必须精通,而郑建国恰好符合这个条件。 最重要的是他是叶纤红的父亲,人品值得信任。 “你们觉得怎么样?”因为自己跟叶纤红有这一层关系在,胡向阳也不好把话说死。 “我觉得没问题。”赵大成回答道。又看了肖东灿一眼。“你觉得呢?” “你们都觉得行,那就试试看吧。”肖东灿对用人方面还是比较慎重的。“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郑叔叔担当不起这个责任,到时调他去做车间主任,我们另找合适的人选担任厂长——” “行。”胡向阳和赵大成都没有意见。 “诶,我说你们问过我的意见了吗?”叶纤红有些恼火。 虽然她也希望爸爸有这个机会,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却清楚这样做的后果。 如果爸爸干好了,工厂效益年年上升,自然皆大欢喜。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时候肖东灿他们虽然不说,心里肯定会有疙瘩,大家的关系自然也会受影响,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与其担心这样的风险,还不如及早推辞。 等自己有本钱创业了,办个工厂让爸爸去管不是更好,叶纤红有这个自信。 “你别多想。”胡向阳却误会了,连忙劝解道。 又对肖东灿和赵大成说道:“其实我们这样开工厂,叫任何人来管理,都是要冒风险的,既然这样,何不找一个风险更小一点的人选呢?至少叶纤红大家都熟悉,相信她自然也可以相信她的父亲。” “我明白了。”肖东灿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个理。自己刚才说得太重了,于是对叶纤红说道:“对不起,叶小姐,我收回刚才的话。” 刚才他会那样说,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表弟叫郑建国来管理,是有私心的,毕竟他跟叶纤红的关系,瞒不过他们几个。 但是反过来一想,这个项目本来就是叶纤红提出来的,他们几个只是想搭她的便车赚点外快,既然他们的股份不变,又没时间参与管理,如果郑建国管理出问题了,叶纤红肯定得帮忙,这对他们来说,不是更有利吗? “没关系。”叶纤红无奈地苦笑。“我是真的不想让我爸搞得这么辛苦,既然你们都决定了,那我问问他的意见吧。如果他愿意最好,如果不想来,我们再找别的人,行吗?” “没问题。”大家一致同意。 离开凤山路,时间已过十点,平时应该回去睡觉了,可是今天大家都很兴奋,于是一起来到横街那家西餐厅,准备再喝一杯庆祝一下。 各自叫了一杯鸡尾酒,只有叶纤红叫了一杯啤酒,大家坐下来碰了一下杯,算是合作愉快的意思。 这个工厂当初确定股份时,把肖东胜也算进去了,也就是说在场的人每人两成股份。 至少出资方,胡向阳四人各出二成半,叶纤红不出资,但是出技术。 以后所有的铝合金书报厅、小卖部、早餐亭、自行车修理亭、保安亭等等,都由她负责设计和研发。 等生意上了轨道,还会考虑增加其它产品,比如铝合金门窗,铝合金货物柜等等。 几个人里面,肖东灿年纪最大,今年二十四岁,胡向阳和赵大成都二十二岁,只有叶纤红才十九岁。 原本肖东灿应该是这个团体的主角,实际上真正的拍板人物是叶纤红。 不过大家也习惯了这样的分工。 聊天的时候,胡向阳说起了叶纤红逆天的好运,去后山发现了两株珍贵的九节兰程梅,现在大家都闲着无聊,就问大家谁有兰花买卖的路子。 “我打电话问一问。”赵大成一听,连忙站起来找电话。 没过几分钟,他就回来了,嘴里激动地说道:“我有个哥们现在在炒兰花,他说程梅如果品相好,品种纯,可以给二千块一株。” “什么?怎么这么高?”胡向阳明明记得一个月前,程梅才一千左右,没想到才短短一个月,价格就翻了一倍。难怪他们叫自己有花捂一捂,说不定一段时间后就会涨上去? “主要是现在野生兰花比较稀缺,而九节兰中的程梅,更是野生兰花中的极品,非常罕见,碰到真正的爱兰人,一万一株也会买。”赵大成一付专业的口气说道。 “那行,这件事就交给你了。”胡向阳帮叶纤红解决了这个难题,心里非常轻松。“那两盆花现在在我家里,你随时过来拿。” 想到兰花用的盆子实在太丑了,自己是不是得去一趟花鸟市场,买两只漂亮一点的花盆回来,给它们包装一下。 第六十六章寻店铺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出门前,先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父亲工作的事说明了一下,并向苏思诗表示了歉意。 苏思诗倒没在意。 她帮叶纤红,并不是工厂多么缺技术人员,只是想让她领情,让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既然郑叔叔有更好的选择,她也不会拦着不放。 叶纤红挂了电话,来到农贸市场,寻找合适的店铺。 大概是市场边的生意比较好做,那里居然没有店铺转让和出租,叶纤红没办法,只好扩大目标,往市场两边继续走。 一直走到离市场有一公里路了,还是没有碰到合适的店面,叶纤红叹了口气,开始往回走。 看来世上的事永远不可能心想事成,其它事办得顺利了,开泡菜店的事,就得受点波折。 回到家里,叶纤红进了空间,把里面的菜割下来洗干净,放在袋子里,准备做泡菜时用。 如果泡菜店真的开起来了,一天的销量最少得几坛吧。那她得提前备好几天的货,否则到时没货卖了,就成笑话了。 忽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别人发现自己做了几十坛泡菜,却从来没有去市场买过菜,不知道会不会自己有问题? 这个问题还真的很头疼,叶纤红想了半天,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或许自己租一间大一点的房子,然后自己去一趟那边,把空间的菜提前放到那里,再找个力气大的人帮自己把菜运回来,这样或许可以掩人耳目了。 想到这里,感觉非常苦恼,以后自己得天天这样跑一趟,也是非常麻烦的。 看来泡菜也不是长久之计,等空间那些菜卖完,找个机会结束掉吧。 中午的时候,叶纤红正要准备做午饭,门被敲响了。 叶纤红打开门,看到父亲和胡向阳站在门外。 “爸。”叶纤红欣喜地叫了一声,把两人迎进屋里。 看来是胡向阳趁中午休息时间,去了一趟郑家村,说服父亲去厂里上班,所以把他接过来了。 “小红,向阳要我去他们办的厂里当厂长,你说我去合不合适?”郑建国进了屋,也没坐下来,反而望着女儿,神情紧张地搓搓手,忐忑不安地问道。 从原来那个工厂一气之下离职后,他还担心过以后的生活,好在女儿安慰说,会帮自己在虞城找工作。他才放了心。 原想着到了虞城,有个工作干就行,反正他没什么野心,只要能养活一家人就好。没想到中午女婿来了,说自己跟几个朋友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请他去当厂长。 刚听到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自己已经工作了整整三十年,一直在厂里做着维修的工作,虽然机械设备他大多熟,什么车床、磨床、铣床他都能来几下,但是管人他不熟啊? 这些年来,他除了带徒弟时,还能吼两句之外,其它都是被别人管。 让自己一步登天当厂长? 一厂之长呢?他想想都发怵,就算工厂再小,也得有十几号人吧?这些人的工作,全部由自己安排? 心里虽然很发慌,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他又很想去尝试看看。 谁一辈子没个起起落落呢?他郑建国低声下气了大半辈子,或许开始时来运转,要一飞冲天了呢? 这些年一直被村里人轻视和冷落,他其实憋了一股子劲,总想找个机会发泄出来。 所以胡向阳一番鼓动之后,他不顾妻子的劝阻,直接跟他来了虞城,找女儿来了。 他觉得这件事成不成,女儿意见是关键。 “爸,如果你愿意试一试,我当然支持你的。”叶纤红望着父亲两只手绞在一起,手还在不停地颤抖,不安的神情里又带着渴望被承认的希冀和不甘,心里忽然明白了爸爸的想法了,笑着鼓励道。 说完,走过去抱住了他的手臂,用实际行动表示支持。 “那,那我就试试——”郑建国神情一下子松懈下来,黝黑的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缓缓说道。 “嗯。”叶纤红用力点着头,大声说道:“你肯定能管好工厂,爸,你是最棒的。” 胡向阳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父女间互动,心里暖暖的。 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叶纤红吸引,这个女孩子看起来很瘦弱,但是她的骨子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强大到可怕。 特别是面对家人时,她总能像一颗参天大树一样,把家人护在身后,不管是弟弟,还是父母。 这让他有些汗颜,感觉自己在她面前,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还需要她的包容和指引。 “爸,你和向阳坐一会,我去给你们做饭。”把他们让到客厅,叶纤红给他们泡了茶,自己进了厨房。 因为胡向阳和章诗萍随时会来蹭饭,叶纤红在冰箱里存了不少食物,加上蔬菜瓜果空间里都有,做一桌好菜非常容易。 不过时间比较急,慢火炖的菜她就不做了,叶纤红准备爆炒几个小菜,给爸爸和胡向阳下酒。 胡向阳坐在沙发上,感觉无聊,就打开电视机,见郑建国低着头在想心事,以为他还在担心工作,忍不住开口。 “爸,你放心去干吧!”胡向阳觉得自己也应该像叶纤红一样,给岳父一些鼓励。“这个厂里小红也有股份的,我们两个人加起来占了四成。还有,我表哥肖长市也有两成股份,所以你不用担心接不到生意做。” “哦,好,好。”听说女儿也有股份,而市长这样的大官也在厂里合股了,郑建国感觉信心更足了。 叶纤红一边在厨房炒菜,一边关心着爸爸和胡向阳,见胡向阳学着自己安慰爸爸,暗里笑了。 跟胡向阳认识这么久,他的性格她还是了解的,这个人其实没什么野心,是个随遇而安的人。 有时候心血来潮,也想干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只是他太在意别人的眼光,所以想证明自己,说到底,还是心态没有成熟。 不过叶纤红不在乎。 他喜欢胡向阳的胡闹和善良,至于这辈子有没有成就,那都不重要。 反正好有重生这个优势,又有空间这个宝贝,跟胡向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第六十七章厂房出问题了 吃过午饭,胡向阳看时间还早,就和叶纤红一起,带父亲去定下的厂房看了看。 既然郑建国已答应当厂长,下一步的工作,自然是协助他招聘和清理厂区,然后把整理出来的厂房简单装修一下,买几台必须的机器,就可以正式开工了。 对书报亭的方案他们都有信心,所以提前生产好配件,等市府下文件,就可以直接把材料拉出来,到相关地点安装了。 三人还没到厂房门口,远远闻到一股刺鼻的油漆味,胡向阳吃了一惊,连忙走过去。 只见银灰色的卷帘门上,被人泼了血红色的油漆,可能过去没多久,油漆还没有干,滴滴答答地往两边流,就像谁在流血一样,看起来非常渗人。 需要往这边走的路人,不敢靠近这里,捂着鼻子远远避开了。 胡向阳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难怪这房子卖得这么便宜,原来真的有麻烦。 “我们先回去。”胡向阳望着同样脸色难看的叶纤红和郑建国,当机立断地说道。“这件事我会解决,我倒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敢威胁我们——” 原本他心情愉悦地带郑建国来看厂房,实际上是想让老丈人看看自己的成绩,毕竟自己除了有个好工作之外,还能在二十二岁就投资办厂,也算了不起了,没想到看到这样一付场景。 对他这个警察来说,这就像被人当众打了一记耳光,让他脸上无光,脸颊热辣辣地疼,。 “好。”叶纤红知道这时候不能添乱,当即一口答应。 其实昨天她就有猜测,这厂房是不是有其它自己不知道的问题?现在看来,真的被自己猜中了。 实在是这次厂房转让,有太多巧合和太多不正常情形了? 一般情况下,出售厂房都会约在白天见面,这样容易把问题看清楚,从来没听说过深夜叫人看房,这实在太不合理,倒像房主在躲什么人,在晚上才敢约人见面。 另一个不正常就是房主主动把价格压得这么低。 叶纤红虽然不知道现在的房价,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这个价倒像是房东急于脱手,只要有人给钱,直接半送半卖。 也是胡向阳他们胆子大,只要产权没问题,就算有些小麻烦,也接下来了。 毕竟他们是警察,只有别人怕他们,他们怎么会担心其它问题。 叶纤红也知道虞城虽小,黑暗势力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嚣张,居然直接在门上泼红漆,这有点像港产片里黑社会寻仇,普通人肯定没这个胆子。 难道是原厂的老板得罪了人,所以急急低价卖掉,就是为了避开仇人? 现在自己接了手,不知道会不会迁怒于他们。 父女两人回到家里,郑建国脸色还没有恢复。 叶纤红知道一向老实的父亲,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形,害怕也正常。 倒不是她胆子大,而是她对胡向阳他们有信心,如果肖市长连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她真的要怀疑自己跟肖家走得这么近,是不是正确的选择了。 “小红,这件事会不会很麻烦?”郑建国见女儿神情悠闲的样子,心里安定了些,担心地问道。 “爸,你放心吧。”叶纤红安慰父亲。“胡向阳他们是警察,有什么好担心,就算是电视里放的那种黑社会,难道他们还强得过国家?只要肖市长一句话,这些人就全部得吃牢饭了。” 这样说当然有些夸张,现实不是电影,非黑即白,没有一个人额头写着我是坏人,只会打打杀杀的是小人物,根本不值一提。大多数混黑的人,都有一个正经的身份和背景。上面都有保护伞,否则早被抓进去,哪里敢这么猖狂? 这件事流传的速度比叶纤红想像得还快,没过一个小时,就接到电话,向她打听这件事的真相,顺便安慰她几句。 叶纤红苦笑,原本她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几个人要办厂,没想到这件事早落入有心人的眼里,根本瞒不过他们。 这样看来,泼漆的人身份不简单,明知道胡向阳的身份,还敢动手,应该是有恃无恐。 这件事有点麻烦了,叶纤红暗暗担心。 唯一可以放心的是,对方的主要目标是厂房的原主人,不可能是他们。 这厂房现在只签了合同,交了定金,还没有正式过户,照叶纤红的想法,为了这么一点利益,跟人死磕没必要,不如另找一处厂房。 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打电话给胡向阳,叫他们放弃这边的厂房,另外找地方租房子或买房子。 现在土地人工都便宜,造房子的成本不高,老百姓工资也低,房价还没有人炒作,所以都非常便宜。 特别是开发区建立后,县里希望把老城区的工厂,统一搬迁到开发区,实现生活区和工业区分开,这样一来,这边就空了很多老厂房出来。 他们做的是铝合金加工,除了在切割时会有一些噪音,基本上对环境不会有影响,开在市中心也没问题。 电话嘟嘟响了一会,没有人接,叶纤红忽然明白过来,现在还是上班时间,胡向阳肯定还在刑警大队,家里不会有人。 前世一些习惯,现在还没有彻底改掉,有一事就打电话。问题是现在没有手机,想联系上一个人可没那么容易。 既然找不到胡向阳,叶纤红只好放弃。她回到沙发上,想到父亲擅长的是机械操作技术,就把自己前几天画的书报亭粗略图样拿出来,交给父亲看,并问他的意见。 涉及到自己的领域,郑建国很快就忘了担忧,和女儿讨论起生产工艺和材料成本等事宜,比叶纤红半吊子水平专业多了,很快发现一些她没注意的问题。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看来请父亲来管请对了。 胡向阳他们几个对这些也不了解,交给不熟悉的人去管理,如果他想贪污,真的非常容易,随便在材料方面动动手脚,损失就不小了,毕竟建造书报亭,材料占了大头。 叶纤红又把其它岗亭的想法,说给父亲听,找来安安用过的纸和笔,把画草图的任务也交给了父亲。 画产品结构图,对郑建国一点难度也没有,到晚饭前,他已把一张张图纸画出来,交到叶纤红手里。 第六十八章利益集团一角 叶纤红准备好晚饭的时候,胡向阳脸色难看地回来了,同行的还有赵大成和肖东灿。 “怎么了,事情不顺利?”叶纤红把他们让进屋,在沙发上坐下来后,嘴里随口问道。 心里其实已猜到了结果。 胡向阳的性子她清楚,肯定是查到了一些信息,准备大干一场,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惹怒自己的下场。 没想到找同事协助时,碰了软钉子。 想来对方出手前,就跟上上下下打过招呼了,胡向阳没搞清楚状况,就傻傻地冲进去,得不到支持也很正常。 这很容易理解,他只是一个刚调来不久的小警察,就算有背景又如何,这个世界历来讲究的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既然到了虞城,就老老实实地呆着,别挡了别人的财路。 所谓地头蛇,是指那些虽然没有显赫的身份,却跟地方上的势力有千丝万缕联系,能量非常大的人物。 它们的生存技巧,就是有财一起发,有钱一起赚,用金钱跟大人物结成联盟,如果有人动了他,就是动了整个利益集团,势必会遭到强有力的反扑。 “嗯。”胡向阳气呼呼地点头。 他表面看起来随和,内心其实是个很高傲的人,从京城到虞城,一直顺风顺水,今天还是第一次吃瘪,所以心里非常不舒服。 偏偏赵大成和肖东灿都劝他收手,让他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憋得快要爆炸了。 “这么生气干嘛?”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小孩子,难道因为得不到,就打算跟他们硬碰硬?要知道这世界上比你强比你有背景的人多了去,难道你跟他们全部为敌?” “话这么说是没错,可我心里就是憋得难受。”胡向阳被叶纤红一怼,心里好受了些。于是重重呼出一口气说道。 想想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成长最大的收获,不就是学会妥协吗?不能什么事都由着自己性子来。如果经常不撞南墙不回头,那最后倒霉的,肯定还是自己。 “这件事都怪我。”叶纤红记得是自己拍板,决定把这片厂房买下来的,才引起这些后果。“昨天是我贪心了,认为这边的房子增值空间大,没料到已经有其它人,也看中了这块地方——” 她当然不能把几年后会建步行街的事说出来,只是谈了自己的判断,认为老城区的工厂全部搬迁后,这里以后会成为商业中心,所以升值潜力非常大。 既然这边的厂房也不贵,她才考虑买下这些厂房,说到底是买下了这块地,等它增值。 “原来是这样。”赵大成和肖东灿听完叶纤红的解释,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仓促就下决定,原来是另有考虑。 厂房升值了,好处是大家的,所以没人会怪她。 这也解释了对方为什么不出面,就直接动用了这样的手段,肯定是他们早把这块地当成了囊中之物,坐等升值了,胡向阳他们突然截胡,心中的怒火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最可恶的还是那个老板,他肯定已跟对方谈崩了,知道得罪他们后,自己会一无所得,所以联系上自己,就算一半的价格,也急急地卖掉了。 他这样做既得了好处,又让他们替自己挡子弹,想得倒是很美。 “所以接下来找房子,最好先打听清楚,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叶纤红提醒道:“我们走的路跟他们不同,没必要靠这种不正常的手段获利,给自己留下黑历史,清清白白办厂赚钱,不是更有成就感?” 对她来说,那边的厂房能搞到当然好,搞不到也没所谓,虞城现在还缩在小小一个角落里,机会多的是。 比如二十年后,虞城中心搬到城北,那边的地价涨成天价,现在那里还是农村,什么都没有,只要买块地建厂房,往后升值几百倍是小儿科。 又比如现在只开发了几个楼盘,舜江东路以北的地方,都还是空地,过几年那边都成了新建小区,房价一天一个价,只要他们现在买些地,到时直接卖掉,或者注册个房地产公司,随便建几栋楼,都赚饱了。 实在没必要为了一块旧厂房,跟人争得头破血流。 “嗯,明白。”肖东灿首先代表他们三人表态。 虽然晚上多了两个人,菜还是够的,米饭却少了点,叶纤红去厨房下了一锅面条,煮熟后泡在凉水里,又下热锅放肉丝、泡菜丝、茭白丝炒熟,捞出面丢下去一起炒,端上来给他们当主熟。 “这炒面也不错。”胡向阳夹了一筷子进嘴后赞道。“小红会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就算开家饭店也能赚大钱。” “那是。我也觉得叶小姐做的饭菜,比那些饭店的都好吃。”赵大成也夸道。 “想混吃混喝就过来,没必要找这么多理由和借口?”叶纤红拿起啤酒杯跟他们碰了一下,故作生气地说道。 这几个都是她生命中的贵人,没有他们,她就算有重生的优势,也未必能达成自己的心愿,说到底,是她的出生限制了她,有了他们的支持,她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过上想要的生活。 “嘿嘿,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肖东灿不好意思开口,赵大成脸皮厚,见她主动开口,自然直接借坡下驴。 他们几个人远离家人来到虞城,平时大多吃食堂,那个味道也是吃够了。长期吃饭店也不合适,就算是用自己的钱吃的,让其它同事看到了影响不好。 自己家里倒是厨房设备齐全,可惜不会做菜,叶纤红愿意做给他们吃,自然最好了。 郑建国这时候跟他们也熟了,虽然没有插话,脸上的表情一直很自在。 这些年轻人说的是普通话,虽然聊起来有些费劲,但是他感受得到他们的善意,对他来说,这就够了。 他不傻,这些人个个都有来头,如果去乡下,只怕乡里的领导他们也不放在眼里,自己能跟他们一起吃饭喝酒,说到底是看在女儿的面子上。 当然,现在胡向阳成了自己的女婿,也看在女婿的面子上。 因为心情好,郑建国喝得很痛快,几个年轻人向他敬酒时,他也没推辞,最后终于喝醉了。 叶纤红望着靠在沙发上打呼噜的爸爸,白了胡向阳一眼,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故意的,居然把爸爸灌醉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瞪自己,连忙耸耸肩装无辜,他只看到两个好友也给面子的向未来岳父敬酒,确实没留意到他的酒已经喝高了。 吃完饭,叶纤红把爸爸画的图纸拿给他们看,并细细解释了一番。 以前光靠嘴描述,他们脑海中没有形成具体的概念,现在有了具体的图纸,每个部位怎么设计,高长宽多少,用多少铝合金,成本多少,就一目了然了。 “看来让郑叔叔来负责工厂,确实是个好主意。”赵大成感慨地说道。 他们虽然没有企业管理的经验,却知道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的道理,自从叶纤红提出这个赚钱方案以来,他们知道能赚钱,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加工方法和生产周期,自然也没法判断成本。 现在好了,有了这些图纸,他们就算参与管理,也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对了,铝合金的供应商确定了没有?”叶纤红又问。 这件事交给肖市长负责,他应该已有安排,不知道他谈得怎么样? 做书报亭其实很简单,只要把材料买回来,找几个技术工人和几台切割机,按照图纸把材料裁好,组装起来就成,关键是顶棚、底板、刷雨棚、遮阳篷、卷帘门、书刊展示柜等部位必须尺寸精准,否则安装就会出问题。 如果材料有了,接下来就是招人了。 因为企业少,现在工人相对容易招,特别是国企和乡镇企业有很多工人下岗,这些人里,就有不少是技术工人。 这个时代的工人也很朴实,只要你按时发薪水,薪水不比其它厂家低,他们就老老实实替你干活,不会提其它要求。 如果能再发点奖金,他们就会替你卖命了。 至于厂房的问题,也急不来,得慢慢找,因为被骗过一次,他们已托了其它熟人帮忙联系了。 第六十九章兰花变异 第二天上午,因为工厂还没有准备好,郑建国先回去了。 叶纤红整理了一下屋子,打算去美容店看看,顺便跟苏思诗商量一下招人的事。 她们打算做高档美容,服务员的素质自然不能差,如果现在招聘,开业前还能好好培训一下。 叶纤红还打算挑一两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子,当徒弟培养,以后他们学会了,可以交给他们去做,自己可以偷偷懒。 正要出门,电话响了。 “叶小姐,你的两盆九节兰我已找到买家了。”电话是赵大成打过来,声音有些大。“我们现在就去胡向阳家看品种,只要确定是程梅,他愿意二千块一盆收购——” “哦,这么高啊,那真的谢谢你了。”叶纤红又意外又高兴,原来胡向阳说值一千一株,她也觉得很不错了,没想到赵大成又帮她谈高了一倍。 “客气什么!”赵大成打电话过来,本来就是想邀功,现在听叶纤红道谢,他又装得云淡风轻。“不知道你们那里还有没有兰花,我这个客户现在大量收购程梅这种高档兰花,有多少要多少!” “真的啊!”叶纤红随口回答,脑中已经在盘算,如果挖了山上那二十来株,加上自己空间也有十来株,全部卖掉,不是一下子成了小富婆? 卖不卖?叶纤红有些犹豫。 她现在确实缺钱,卖了好处很明显,可以不必被资金困住,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是如果一下子卖出三十多株兰花,会不会因为数量太多,价格一下子回落,要知道不管什么珍稀花卉,都是讲究物以稀为贵的啊! 再说这花如果真的很值钱,那她二千卖出,别人转转手,或许就变成五千了呢?为什么这钱不自己赚呢? “我手上确实还有兰花,要不这样,我现在带过去给他看看,如果价格合适,一起卖给他——”叶纤红说道。 她突然想明白了,自己对花并不了解,所以不可能靠花赚钱,何况有了这些本钱,什么生意赚不到钱,有必要囤积几盆兰花吗?靠它能有办实业赚钱快吗? 想通之后,她打算留一两株在空间里,其它全部卖掉。 “行啊!你现在把花带到向阳家里来。”赵大成自然没意见。“我们在那边碰头。” “好的。”叶纤红挂断了电话。 忽然想到现在兰花种在空间里,自己没办法拿给他们看,还得去一趟花鸟市场,买几只普通的花盆,从空间移出来,放在楼下的附房里。 想到这里,叶纤红匆匆下楼,叫了辆三轮车,急急赶到花鸟市场。 没时间闲逛,买到花盆后,她马上回到家,进了附房,锁上门。 在空间将兰花栽到盆里,装满土,一盆盆移出空间,放到附房墙角,只留了一株在空间里。 端了一盆花匆匆出门,叫了辆车往胡向阳家赶去。 上了楼,看到几个人都在里面,另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胖子蹲在兰花前,仔细在观察。 “小红你来了啊!”胡向阳看到她,迎上来问候。 看到她手里的花,奇怪的问道:“两盆花不是全部放在我这里了吗?这盆花你哪里来的?” “你管我。”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大脑飞快地转着,思考怎么弥补这个明显的漏洞。 招头见那个胖男人还蹲在那里,一付被兰花迷得神魂颠倒的模样,确定这人除了是个兰花商人之外,肯定也是个爱兰成痴的人,所以价格才会比别人高,看到优秀品种的兰花,还痴迷成这样。 “怎么样?这兰花没问题吧?”胡向阳倒有点不耐烦了。 “没问题,没问题。”胖子站起来,激动地说道。“这肯定是山里挖的野生程梅,品相非常完美,二千块非常值。” “那就好。”胡向阳松了一口气,又说道:“那你来看一下,这一盆怎么样?” “还有吗?”胖子小小的眼睛一亮,快步走到叶纤红面前,俯下身体,开始细细观察。 叶纤红在椅子上坐下,这个小胖子观察得这么仔细,估计得等几分钟。 “不对,不对——”小胖子突然站起来,喃喃自语道。 “这盆兰花跟那两盆不是一样的吗?哪里不对了?”胡向阳见他说叶纤红刚拿来的这盆不对,急了,声音也提高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胖子抬了抬眼镜,不好意思地笑道。“普通和程梅,花葶和鞘应该为紫红色的,这一盆跟大一品的白绿色很接近。难道发生了变异——” “如果是变异程梅,那不是更值钱了。”胡向阳吃了一惊,走上前去问。 他听朋友说起过,老种兰花本来就珍稀,如果发生变异,那就更价值连城了。 “我还不能确定,得给我老师打个电话,让他来判定。”胖子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关系,你马上打。”听说有可能是变异兰花,屋里几个人都激动了。 胖子打电话后没多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就找上门来,看样子他就住在附近,所以才来得这么快。 “胖子,你说的变异程梅在哪里?”老人比那个小胖子还热切,一进门就嚷道。 “老师,在这里。”胖子把老人领到茶几前,仔细观察叶纤红刚才带来的花。 老人低下身子看了几眼,大概视力不好,没看清,就拿出放大镜,对着兰花的花苞,仔细研究起来。 胡向阳几个看老人一时半刻下不了决定,就不管这对痴迷的师徒,坐下来聊天吹牛,笑着夸叶纤红的运气。 直到一刻钟后,老人才放下放大镜,直起腰来。可惜蹲得时间太久了,双脚发麻,身子没站住,差点跌倒。 “小心。”离得最近的胡向阳伸手托住老人的胳膊,扶着他坐下来。 “老师,这花——”胖子不顾老人的身体,先问起这个问题。 “确实是变异程梅,应该不会错了。”老人抬起头,神情坚定地回答。 “那——价格怎么给?”胖子还没接触过这种情况,有点犹豫地问。 “十倍价吧。”老人气定神闲地说道。 叶纤红一听,吓了一跳,一盆兰花就二万,这也太高了吧。 想到老人说这花是变异品种,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因为种在空间,又施了带灵气的水,所以发生变异了。 要知道没进空间前,它跟前面两株应该是一样的啊。 如果这样,那家里的九株就不能卖了。 有一株变异兰花还可以解释为运气,接连十来株全部是变异品种,那肯定有问题了。 “行,那就二万,三盆一共二万四。”胖子爽快地说道。知道这花是叶纤红的,转头又问她。“除了这三盆,还有其它兰花吗?” 他是农大园艺专业毕业的,家里开花木公司,回家后帮父亲打理生意。最近风行炒作兰花,小胖子看这样赚钱快,也迷上了,把公司丢给父母打理,自己到处收购兰花。 因为眼光准,做事细心,给的价格又相对公道,买到了不少好品种,出手后就赚了几十万。 赵大成这笔生意,是朋友介绍的,所以给二千一株的价格,也是略高于市场价。 程梅是老种里的精品,比较稀缺,所以价格一直非常高,如果碰到真正的爱兰人,可以卖到天价。 只是没想到碰到爆棚,居然碰到了一株变异的程梅,这让他有些犹豫,到底给什么价合适?老师给到二万,他觉得比想像中的还低一些,就同意。 “没有了。”叶纤红答道。 既然在空间种植后,价格会翻十倍,她何必这样卖掉呢? 反正种在空间也不会出问题,等钱用的时候,再出手好了。 或者因为珍稀,还可以做为礼物赠送,不过诗诗姐她们就不能送了,以后看需要再送人吧。 第七十章庆祝 小胖子随身包里只带了一万块现金,现在钱不够了,于是去了趟银行,把钱取来后交给叶纤红,拒绝了叶纤红请他吃饭的邀请,拿了三盆花跟老师回去了。 叶纤红望着面前用报纸包着的厚厚一叠现金,感觉有点发懵。 重生后第一次获得大笔钱,她又激动又感慨,思考着如何用这笔钱。 “小红,你是这个。”胡向阳向她竖了竖大拇指。“下午去买电视机吗?我陪你一起去——” “先不买了。”叶纤红神志清醒过来,想了想回道:“电视机先放一放吧!家里的房子太破了,下雨还漏水,我等一下问问爸,如果房子拆了重建,需要多少钱?” “你想用这些钱造房子?”胡向阳惊讶地问。 他倒是支持叶纤红这么做,她老家的房子确实太破旧了,自己去做客,万一喝了酒开不了车,想过个夜也不方便。 如果有钱,拆掉了重建,造成乡小小别墅,那他们这帮朋友空下来了,去那边度个假也不错。 “是啊!不过应该还不够吧!”叶纤红不知道现在造房子需要多少钱,所以不大肯定地说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你别着急。”赵大成安慰道。“我们的创业计划马上就要实施,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没错,一切都会有的。”胡向阳用说台词的语气接了一句,并一手叉腰,一手前挥,摆出国内那个伟人的经典姿势。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自己明明在说造房子的事,他们怎么把话带到了沟里。 “不管怎么说,今天叶小姐赚了二万四,得好好庆祝一下。”赵大成又起哄道。 “这个没问题,我去买菜,中午请你们吃大餐。”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 叶纤红也不是小气的人,何况这钱能赚到,赵大成出力最大,她得好好做些菜感谢他们。 “我陪你去吧。”胡向阳主动说道。 “行,你帮我提菜。”叶纤红同意了。 两人走出屋,一起往市场走去。 “刚才听赵大成跟你打电话,说还有兰花,是吗?”走出小区,胡向阳问道。 “是啊。”叶纤红点头。“我去后山的时候,发现了一片兰花,差不多有二三十株,当时不知道它的品种,只挖了几株,想着别把山上的野生兰花挖绝了——” 顿了顿,叶纤红又苦恼地说道:“可是现在看它们这么值钱,我又想回去把它们全部挖来卖了——” 她不是矫情的人,更不是圣母白莲花,她只希望家人过得好。 如果把兰花挖出来,再卖两万块钱,那老家造房子的钱,估计就够了。 “那就去挖了吧。”胡向阳是男人,性格更干脆。“下午我请半天假,陪你回家一趟。” 胡向阳不像叶纤红,所以把它们全部挖了,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叶纤红因为前世的经历,对保护生态环境,已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总想着珍稀的野生植物,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把它挖绝。尽管这时候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她也自然而然地会去遵守。 “这样真的可以吗?”叶纤红还是觉得过不了心理关。 “有什么不行的。”胡向阳见叶纤红小女人式的发问,霸气地回答。“如果你真的担心挖绝了,那就留下几株吧。” 叶纤红纠结了半晌,最后还是同意了。 两人到达菜市场,叶纤红边观察材料,边思考做什么菜。 有的菜她做过几次,他们大多都吃过,所以不重复了,这次就做些新菜,在市场走了一段路,她已把菜定下了。 现在天热了,吃鸭肉更合适,那就来一道啤酒鸭。越州最有代表的霉干菜扣肉,以前没有做过,也可以来一份,不过得精心挑一份五花肉,这样就算不吃肥肉的人,也下得了嘴。 鱼当然不能少,叶纤红看到市场在卖活鲈鱼,决定来一道清蒸鲈鱼。既然做大餐,海鲜也不能少,就来一只恙蟹吧,可以蒸水蛋来吃,汤汤水水的,就不用单独煮汤了。 上次招待章诗萍吃过的酿豆腐也不错,不过可以换一换,做一道酿苦瓜吧,现在天热,可以去去火。 最后来两道素菜,一道做上汤西兰花,这种做法,本地人肯定没吃过,应该会到新鲜。再炒一份蒜茸菜心,这个最经典,菜心现在也最嫩,相信他们喜欢吃。 路过卖米面的地方,看到在卖粉丝,叶纤红想了想,买了一些粉丝,打算做一道蚂蚁上树,这是前世孩子特别喜欢的菜,不知道胡向阳他们几个大男孩子,会不会也喜欢。 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既可以当成菜,也可以当主食,比炒面更合适。 采购结束后,两人回家,开始做菜煮饭。 客厅里两个男人,听说胡向阳下午要去叶纤红家,到后山挖兰花,也很心动,决定请假跟他们一起去。 胡向阳原本想跟叶纤红过两人生活,一起到后山玩,没想到自己大嘴巴说出来后,他们也这么感兴趣,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同意了。 叶纤红还在厨房里忙里,这些菜都不难,也不需要长时间炖煮,非常方便。只有酿苦瓜麻烦一点,需要把肉剁成末,塞到苦瓜肚里。还有蚂蚁上树里,也要用到肉末,所以得多剁一些。 半个小时后,叶纤红开始将做好的菜端出来。 第一道是清蒸鲈鱼,这个最简单,只要将鱼弄干净后加姜葱蒸熟,拿出来切了葱花撒在鱼身上,放了酱油,然后淋上滚油,哧的一声儿过后,鱼香扑鼻,鱼肉特别鲜嫩味美,又没下过油锅,营养也没有被破坏。 第二道是啤酒鸭,把切块的鸭肉,在加了葱姜蒜的油锅里生炒后,加入啤酒滚熟,只要糖、酒、酱油等调料放足,味道就不会差,比普通的红烧更味道浓郁。 第三道是霉干菜扣肉,肉在水里煮熟后,捞起加入调料上色,重点是酒和酱油,晾干后放入油锅,肉皮朝下煎,等肉发黄后捞起放入凉水里,肉皮就会热涨冷缩起皱,型成扣肉特有的形状。再切成一片片放进盘里,上面盖上虞城本地的霉干菜,放入饭锅蒸,饭熟了,肉也可以吃了。 第四道是酿苦瓜,算是特色菜,胡向阳他们都没吃过,虽然苦瓜吃不惯,不过都尝了尝。 叶纤红说苦瓜清火,夏天吃了身体好,肖东灿比较重视健康,强忍着苦味吃了好几块。 然后就是恙蟹蒸水蛋,每个人都拿了汤碗,舀了一碗来吃,喝蛋汤吃清甜的蟹肉,非常过瘾。 后面就是青菜了,上汤西兰花果然让他觉得新鲜,蔬菜里居然还放皮蛋,这真的很特别。 等蒜茸菜心和蚂蚁上树端上来,三人都差不多吃饱了。 这一顿饭大菜虽然不多,却做得很用心,在这样的热天里,吃得很过瘾。 赵大成原本没打算这么早谈恋爱,现在看叶纤红能做出这么多美味,有点羡慕胡向阳,思考着自己是不是也该找个女朋友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女朋友必须会做菜,而且要做得好吃。 因为下午要去乡下,几个大男人都没有喝酒,吃过午饭,稍微歇了歇,就打电话请假。 这时候的机关制度相对比较松散,很多人去报个道没进办公室,也没有人管,警察的随意性就更大了,只要没有紧急的案子,上司一般也懒得管你。 不过胡向阳和赵大成还是比较注重细节,毕竟他们的身份不同,说不定有很多人盯着他们犯错,所以不想留下把柄。 请好假,几人也不回家了,直接穿了制服就走。 四个人骑了两辆边三轮,一路呼啸着往郑家村而去。 肖东灿的工作,被安排在京城,不过他没有回去报到。几个好朋友都在虞城,他现在有点习惯这个小城镇的生活了。 家里也没有催他,让他考虑考虑再做决定。 第七十一章BP机的疑问 “对了,你们这样随意请假,对工作没影响吗?”叶纤红问道。 刚才赵大成在,他不方便问这个问题,对胡向阳就随意了。 “有什么关系?”胡向阳笑道。“大家进机关,无非是看中了上班自由,时间短,工作没压力。如果那么辛苦,还呆在机关干什么?下海挣大钱不是更好?” “想得美。”叶纤红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番理论来。“你以为下海经商就那么容易?” “当然了。”胡向阳得意地笑道。“至少我认识的人里,下海的都赚了钱。只要搞些紧俏物资,转转手就来钱,你说多容易?” 他说的那些熟人,都是京城人,大多家里有长辈在部委担任领导职位,只要搞得到批条,赚钱就像请客吃饭那样轻松。 有的人今天辞了职,明天就办公司,后天就开着豪车出来炫耀了。 如果没有这些关系和后台,靠自己的真本事赚钱,当然没那么容易了。 “那你怎么不去赚大钱?”叶纤红见不得他洋洋得意的样子,忍不住刺了他一句。 “我家里管得严,不许我去。”胡向阳收起了笑脸。 不管是以前的爷爷也好,现在的大姑父也好,都禁止家里的后辈靠这个赚钱,说这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是腐败和犯罪,别人他们管不了,自家人一律不许涉足,要清清白白、正正当当地赚钱。 还说这些人现在风光,总有一天国家会清算,那时候他们后悔就晚了。 受长辈们的影响,他虽然有这样的背景,却过着跟普通人差不多的生活。 不过有些事他没说,爷爷病重后去疗养,家里这几年都是大伯在管,大伯和大伯母比较急功近利,为了升官发财有些不择手段,影响到堂哥和堂姐的价值观,这些年变化比较大。 所以胡家其实已经分裂了,大伯一家自己管自己,和其它亲人只维持着表面的关系,实际上私下已很少走动。 “你家里的长辈很睿智。”叶纤红望着胡向阳的脸,忍不住赞了一句。 她是知道国家走势的,这几年跳得欢的一些倒爷,在接下来的严打里,大多进了牢房。即使有强大的背景,免了牢狱之灾或死罪,家里的长辈也会付出代价,要么从高位下来,提前退休,要么直接一撸到底,从此过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却因为自己作死,贪得无厌,从而得到这样的结果,也不知道那些人有没有后悔得天天睡不着觉? “那是当然。”听叶纤红夸自己家里人,胡向阳笑得像个孩子。 “对了,虞城公安局这边,为什么没给你们配BP机?”这个问题叶纤红憋在心里很久了,这时候终于问了出来。 没有手机的时代,想找个人真的很麻烦,现在的大哥大又是天价,普通人肯定买不起,如果有台BP机,就会好一些。 九二年的数显BP机,不是开始普及了吗?公安干警因为工作需要,往往是最早配备的,为什么胡向阳他们都没有? “咦?你怎么突然问这个?”胡向阳惊讶地叫出来。“难道你也听说了,虞城公安局下个月起,就要每人配一台BP机了吗?” “真的啊?那真是巧了。”叶纤红笑道。 听说下个月就有了,叶纤红才明白她的记忆没错。 “以后你想联系我,就方便多了。”胡向阳一付憧憬的模样。 他当然不是买不起BP机,只是家里一再要他工作时低调,所以没有自己花钱去买。 “其它美女联系你,同样很方便。”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想起胡向阳以前认识的女孩子,忍不住刺了一句。 “哎,你不能这样讲啊!我什么时候有其它美女了?”胡向阳急了。 “有没有你自己有数。”叶纤红也只是这样一说,见胡向阳着急,心里反而安定了。“如果不想被美女缠,CALL机号就不要随便乱给人——” “你放心。”胡向阳见叶纤红只是敲打自己,松了一口气。 想了想,又诞着脸笑道:“要不,我的BP机以后归你保管,谁找我也有你转告我——” “你瞎说什么!”见他又乱说,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这是给你工作用的,方便有事相互联系,如果放在我这里,有急事找不到你怎么办?” “别生气,我听你的。”胡向阳连忙表忠心。“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个人——说了半天,原来是跟自己瞎胡闹,叶纤红气也不是,笑也不是,真被他打败了。 赵大成和肖东灿坐在一辆车,静静地没有说话。 见她们两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样子,更坚定了快点找个女朋友的想法。 叶纤红家里,郑建国正一本正经地坐在桌子前,戴着一付老花眼镜,握着铅笔在画着什么。 上午回来后,他怕老婆担心,没有把厂房发生意外的事告诉她,只说还没谈好,还要等几天才能上班。 叶知书一直相信他,倒没怀疑有什么变故,见他回家后一直画图纸,知道是为新厂做准备的,也没有打扰他。 两人结婚后,自家男人一直踏踏实实地上班,虽然没有赚多少钱,日子还过得下去。 没想到现在老了,眼睛都花了,托女儿的福,居然要当厂长了。 她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就怕万一不成功,会被村里人笑话的。 对老公的能力,她还是很有信心,一个人几十年认真做一件事,哪有做不好的道理? 吃过午饭后,郑建国说想去乡里看看,就骑着他那辆老二八离开了。 乡镇府旁边,有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店主跟他在一家厂干过活,算是比较熟悉。 他以前很少接触铝合金材料,现在要管一家工厂,自然得熟悉一下材料,免得出洋相。 而熟悉材料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实地看看。 从那家店回来,他又坐下来,开始画图纸。 听到门口传来摩托车的声音,他站起来向外望,看到女儿女婿又回来了,旁边还跟着赵大成和肖东灿,连忙叫老婆泡菜。 自己收拾东西站起来,去门口去接他们。 第七十二章再进后山 看到叶纤红家的房子,肖东灿和赵大成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着急要造房子了。 面前两间一层半的老房子,真的非常老旧了,虽然外墙最近刷过石灰,看起来还算干净,但是这样矮的老房子,人呆着会觉得压抑,住着肯定不舒服。 叶纤红领几人进屋,把妈妈介绍给他们,一番招呼之后,坐下来喝茶。 叶妈妈听说他们两人也是京城来的,赵大成身上还穿着警服,应该是女婿的同事,就有点拘束,连声说怠慢了。 在这里住了近二十年,她早习惯了,自然不会嫌弃。但是贵客来了,让他们看到自家寒酸的样子,局促是难免的。 “妈,你不用准备了。”叶纤红叫道:“我们今天过来,是想去后山玩,顺便看看,能不能再挖些兰花——” 妈妈手忙脚乱的样子,她清楚是担心给自己丢脸,想找些什么招待他们,偏偏家里又拿不出东西。 “去后山啊!今天天气好,去那里玩玩也不错。”叶知书一听,心情一松,对郑建国说道:“你去柴房拿锄头和篮子——” 郑建国应了声,去柴房了。 叶纤红把妈妈拉到后面的厨房,从随身的包里掏出钱,交给她手里。“这些是卖兰花得的钱,你问问爸爸,够不够盖新房子?如果不够,还差多少?” “怎么这么多?”叶知书抖开报纸,见里面全是青灰色的百元大钞,吓得手一抖,声音都变了。 “才二万四。”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 刚拿到钱的时候,她也很激动,现在早平静下来了。见妈妈抓着钱,不知所措的样子,说道:“这钱你先收起来,等一下交给爸爸处理。” 想了想,又说道:“上次挖兰花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它值钱,所以还有一些留着,今天想把它们挖出来,再卖些钱——” “还有?”叶知书望着女儿平静的脸,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忽然又担心起来,连声催促道:“那们快去,免得别被人挖走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回到客厅。 爸爸已拿了锄头和篮子,放在院子里,胡向阳几人站起来,准备出发了。 “我们出发。”见叶纤红出来,胡向阳挥手叫道。 几人也没废话,背起锄头和篮子,跟在叶纤红的后面,一起往后山走去。 才经过两天,又没下过雨,路上自然不会有什么变化,几个人像是游山玩水的旅客,兴高彩烈地走着。 路上碰到几个同村人,看到叶纤红原本想跟打招呼,看到胡向阳和赵大成身上的警服,吓得缩了缩脖子,悄没声息地避开了。 以前因为她是私生女,村里人大多看不起她,还教训自己的孩子别跟她来往。 最近传出她帮自家小姑和堂哥调动了工作,就有人改变了看法。 农村人大多很现实,你有本事他们就服你,你没本事就靠边站,像叶纤红这样,能帮到家里人,他们就佩服,大家都是一个村的,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求到她身上?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她以后在村子里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他们怎么看自己,已不是那么重要了。 路边的沟渠里,有泥鳅在淤泥上游来游去,看得赵大成手痒痒的,很想跳下去捉。 “这个要畚箕才捉得住,用手不行的。”叶纤红笑着阻止。“如果你有兴趣,等回来拿了工具,再来捉吧!” “行。”赵大成想想也是,这泥鳅滑不溜手,就算装在面盆里也很难捉,何况在水沟里,就笑笑应道。 众人穿过一条条田间小道,来到山脚下。 客观地讲,游虞城这边的山,其实最没意思。 山上没有奇山怪石,没有野兽飞禽,没有森林奇草,更没有名人故居和人文景观,就一些缓坡和灌木,加上哪里冒出来的青石。要不是有兰花吸引着她,叶纤红自己都懒得再来。 一路上她走在最前面,沿着上次走过的路线,带他们翻过一座座山坡。 走了这么长的路,大家已放松下来,真正享受这难得的悠闲午后。 除了叶纤红,几人都是多久的好友,在这无人迹的山上,每个人都放下了心防,丢掉面具,本性暴露无疑。 叶纤红边走边观察他们,对他们表现出来的状态暗暗惊讶。 肖东灿是军人出身,平时话少又保守,给叶纤红的印象比较高冷,不容易相处。这时候见他一路折了一大捧栀子花,像个怀春少女一样边走边闻,原来这个硬汉的心里,居然藏着颗少女心。 赵大成只有一米七米左右,三人里最矮小,平时有些话唠,感觉比较圆滑。却在路上捡了条干枯的老藤,边走边甩来甩去,脸上的神情很严肃,似乎在跟某个看不见的敌人搏杀。 原来三人里面,他才是最硬汉最好斗的。 胡向阳的表现最奇怪,他一路紧紧跟着叶纤红,对身边的花花草草视而不见,每当叶纤红停下来,就会紧张地问:“又发现兰花了?” 虽然这次上山的目的,就是挖兰花,但是他的目的性似乎太强了吧? 叶纤红对目的性太强的人,一直没有好感,就像前世最厌恶的杨云哲,就是这样的典型。 难道自己看错了人,胡向阳其实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简单? 叶纤红心里乱糟糟的,只觉得脚步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 “怎么了?”胡向阳就在她身后,马上发现了她的变化,上前一步紧张地搂住她的肩,问道:“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一歇?” 叶纤红回头望了他一眼,他清澈的目光里全是担心和关怀,怎么可能会跟杨云哲一样呢? 难道是自己想错了,胡向阳盯着兰花,忽略其它,只是因为自己现在最重视它,想用卖了的钱给家里造房子,所以他的目的性强,只是因为受了自己的影响? “没事。”叶纤红觉得自己钻牛角尖了,虽然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但是并不能百分百保证准确。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以为有了四十多年的阅历,就可以妄加评判别人了。 胡向阳是个什么样的人,认识这么久,难道还不清楚? 或者是因为最近太累了,又或者是因为太喜欢他,所以才变得患得患失? “没事就好。”胡向阳安慰道。“我看这里也没有其它人上来,应该没人会挖走那些兰花。” “嗯。”叶纤红点点头,释怀地笑了。 他果然跟自己一样,在担心那些兰花,恨不得马上找到,落袋为安。 赵大成在后面朝两人翻白眼:出来爬个山,也要秀恩爱,实在太讨厌了。 第七十三章收获 虽然走了一些弯路,那个神奇的地方终究被叶纤红找到了。 望着这块小小的区域,居然长了这么多名贵的九节兰程梅,三个大男生都惊呆了。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山坡上如果长了一棵桃树,花就算开得再灿烂,美得也有限。如果同一个地方长了一大片桃树,那它的美绝不是一加一那样简单,很可能会让人流连忘返。 同理,有人为了达到震撼的效果,种了几百亩甚至几千年亩桃花,那就成了风景,可以收门票赚钱了。 肖东灿在一颗兰花前蹲下来,闻了闻它特有的清香,像是舍不得把它挖掉,好半天才站起来,拿起锄头,小心地把它挖出来。 “叶小姐,这花太漂亮了,能不能给我一株?”肖东灿问道。 这兰花不但漂亮,而且香气宜人,放在家里最合适了。 如果是普通花,他要了也没有心理负担,主要是它值二千块,叶纤红还要卖了它造房子。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前天挖第一株的时候,就想着给你们每人送一株,后来碰到胡向阳,他说这兰花很值钱,就光想着怎么卖钱,忘了给你们了——” “那就谢谢了。”肖东灿一听,高兴坏了。 “等一下你挑一株带给肖市长。”叶纤红又说道。“这是朋友间的赠送,不算送礼吧!” “不管它了,我哥也特别喜欢兰花,就算送礼也认了。”肖东灿难得地开起了玩笑。 既然这样,赵大成也不客气,挑了一株自己喜欢的,小心地放进篮子里。 胡向阳跟叶纤红一起的,倒不用挑,到家后看哪一盆顺眼,拿回家就是了。 见几人挖着上瘾了,想全部带走,叶纤红连忙制目:“不要全部挖走,给它留些种吧!” “有必要吗?”赵大成问。“兰花值钱的事,马上就会传开,用不了多久,就有人上山挖,它们肯定保不住——” “那我也管不了。”叶纤红认真的地说道:“如果后面的人把它全部挖干净,那也是它命中该绝,不是我能管的了。” “行。”见她坚持,他们也没再劝。给原地留了五株兰花,剩下装进篮子,准备离开。 “去前面再看看吧?说不定还有其它品种的兰花呢?”赵大成提议道。 这里既然长了这么多花,说明水土确实适合兰花生长,如果在周围找一找,说明还能发现大片的兰花呢? “也行,那就分头找找看吧!”叶纤红想想也是,就同意了。“不过别走得太远了啊!” 几个大男人兴致勃勃地应了声,分头去找了。 叶纤红笑了笑,如果能再多找些花卖,那她家里的房子,真的可以造成小别墅了。 往前走了一段路,四周全是灌木,没有发现她感兴趣的植物。 倒是看到了一大片的覆盆子,挡住了去路。 这些带刺的灌木都长到她胸口高了,可惜果子已全部脱落,否则这么大一片林子,她全部摘了的话,说不定可以摘半篮子回去呢? 既然错过了它的结果期,那可以挖一些种到空间啊!什么时候成熟了,就可以摘来吃了。 叶纤红记得前世很多地方搞特色农业,树莓、覆盆子、山莓等野生水果,因为营养价值高,被人大规模种植,吸引城里人来采摘,成为当地最赚钱的特色旅游线路。 反正空间这么大,空着也浪费。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了几蓬相对小一点的覆盆子,连根带土挖下后,趁其它几个人都不在,丢进了空间。 或许是打开了思路,叶纤红一路走,一路把她认为有用的植物挖下来送进空间。 比如一株一米高的胡颓子树,一棵果子味道特别像蓝莓的乌饭树,可惜这样的野果树也非常稀少,大多数的时候,只能空着手。 看时间过去半个小时了,担心走得太远,他们三个会迷路,就回头去找他们。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肖东灿居然真的找到几株她叫不出名的兰花,虽然花苞看起来比较小,好歹是兰花,也算是收获不小。 几人也玩累了,开始往回走。 到了山脚下,为了不让村里人知道他们上山干了什么,就在山下的草地上,摘了些荠菜和马兰头,盖在篮子上面。 他们三人没挖过野菜,这个时候反而兴奋了,比赛似的去拼命挖菜,叶纤红觉得好笑,就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忙碌。 现在的乡村,生活条件刚刚好转,大多数家庭不好意思再挖野菜吃,怕被人看不起,所以田野里、山坡上到处都是没人采的野菜,很快把篮子装满了。 人的选择往往是这样,穷的时候拼命想吃肉,等到大鱼大肉吃成三高了,又向往吃粗粮吃野菜的日子。 见篮子实在装不下了,三人才住了手,到水库里洗干净水,准备回家。 到家的时候,叶妈妈看他们满篮子的野菜,也是哭笑不得。 叶纤红把野菜小心倒在地上,露出下面的兰花。 “这么多!”叶知书一见,又惊又喜。 他刚才问过老公了,说如果建两层楼房,省着点用,三四万应该够了。 现在又有这么多兰花,那建新房子肯定没问题了。 想到家里的房子还要女儿出钱来造,叶知书说不出什么滋味。 “还可以再买十株,其它的送人。”叶纤红怕妈妈多想,直接说了打算。 “行,你安排就好。”叶知书知道女儿在虞城能这么顺利,离不开这些贵人的帮助,她说要送人,自然没有二话。 至于这些野菜,也要捡一捡装起来,等一下带走。 不管赵大成还是肖东灿,都非常感兴趣,准备带回家做成美味,好好品尝一下。 叶妈妈找来三个塑料袋,把他们装好,又扎紧袋口,防止散出来。 “爸呢?”叶纤红又问。 跟爸爸打声招呼,他们又要回虞城了。 “他去地里了。”叶知书回答。“马上要去城里上班,他怕以后没时间打理庄稼,趁现在有空,就多干点。” “哦。”叶纤红应了声。 她明白爸爸的心理,农村人总是离不开土地。就像一些老农明知道靠种田还不如搬砖来钱快,还是舍不得把地荒了去打工。 第七十四章钱是兴奋剂 回到虞城,几人没有回家,在赵大成的引领下,直接带了兰花去找上午接触过的眼镜小胖子。 这次一共挖了十六株,除了三个大男人一人一株之外,叶纤红让肖东灿给肖市长带一株,给诗诗姐和章诗萍各留了一株,刚好剩下十株,准备全部卖掉。 小胖子此时正在公司的办公室里,唾沫横飞地说着些什么,屋子中央的茶几上,放着那盆叶纤红卖给他的变异程梅。此时换了花盆和精心修剪过,看起来更有一番出尘气息。 周围坐着九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虽然穿着普通,却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大多戴着眼镜,身上还有股掩不住的书卷气,应该是虞城附近的退休干部或教师,今天会聚在这里,无疑是被那盆兰花吸引而来。 叶纤红笑了笑,难怪小胖子给钱这么爽快,原来这兰花到了他手里,才能真正挖掘出价值。他凭着这盆变异兰花,不但可以吸引一批爱兰的高端顾客前来观赏,打响了公司的知名度。 如果出售,价格肯定能翻几倍,公司的其它花卉,肯定也能连带着销量暴涨。 屋里没关门,小胖子抬头时,正好发现叶纤红一行,见他们又过来了,猜到是又有兰花送来了,激动之下,招呼也没打,丢下屋里人,跑出门口,到隔壁叫父亲出面接待那些赏兰人,自己带着叶纤红他们来到其它房间。 叶纤红这条渠道是他独家的,肯定不能和顾客撞在一起,否则他们直接交易了,还有他什么事? 他父亲一听,也没有埋怨,急急赶去过了。 儿子这么有出息,做父亲的只会高兴,怎么扯后腿? 几人一起把兰花拿进屋里,这一次在山上挖下来后,全部装在塑料袋里,连花盆都没有。小胖子自然不会在意,这样更方便他根据根系和泥土 观察,判断这些兰花是不是真正出自山上。 扒开来仔细看了看,确实是刚从山上挖下的,兰花对土壤有特殊要求,这点骗不了他这样的内行。 没有问题,全是野生的兰花,小胖子很快下了结论。 他也非常爽快,直接答应以上午的价格全部收下,并去旁边的财务拿了钱,当场全部付清。 听说他们留了几株送人,他主动拿了几只精致的青瓷花盆进来,帮他们把兰花种好,又在上面填上公司专业配比的营养土,服务非常周到。 等他们要走,还帮他们一起把花装上边三轮。 临走时一再叮嘱叶纤红,以后如果有了类似的兰花,一定要找他,并承诺一定给最好的价格。 哪里还有这么多兰花?这次也是运气。 不过叶纤红没有拒绝,笑着答应了。 几人从小胖子那里出来,叶纤红约肖东灿、赵大成去自己家吃晚饭,两人拒绝了。 中午才一起吃过,晚上再去蹭饭,他们没好意思。 叶纤红也没勉强,关系到了这一步,没必要再客气。于是跟他们分手,和胡向阳一起回到自己家里。 手里多了两万块,家里造房子应该没问题了,叶纤红到家后,脸上一直挂着满足的微笑。 把两盆兰花放在窗前,拿来剪刀修掉发黄的叶子,嘴里轻轻哼着前世熟悉的歌,身子跟着无意识地微微扭动。 胡向阳被她搞得心痒痒的,趁她不注意,从身后抱住她想要亲,被叶纤红推开了。 叶纤红的心理也是很奇怪的,有时候看到胡向阳,恨不得马上跟他滚床单。而现在有了钱,她的精力全用在如何把老家的房子造得漂亮舒适些,根本没心情跟胡向阳搂搂抱抱。 胡向阳委屈地撅着嘴,一付欲求不满的模样。 叶纤红见他又作怪,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又一刻又心软了,主动走过去抱住他的头,蜻蜓点水似的在他嘴上亲了一下,就笑着跑开了。 胡向阳狡计得逞,咧嘴一笑,又是一付满血复活的模样。叶纤红望着他阳光的笑脸,只觉得全身都酥了,扑过去不顾一切地亲了下去,恨不得整个人都挤进胡向阳的身体里去。 两人靠在墙上,吻得天翻地覆,直到下半身被某样东西硌得难受,才猛地清醒过来。 要死了,叶纤红惊跳起来,连忙挣脱胡向阳的身体,不敢看他的脸,冲进卫生间,呯的一声关上门。 打开水笼头,捧水不断泼自己的脸,脸依然感觉烫得厉害。 真要命,不管生理和心理,都告诉自己非常想要了,偏偏这身体只有十九岁,又发育得晚,没有彻底长成,她不想太早破了身子,以后后悔。 唉,她对着镜中那张满脸春情的脸叹了一口气,想吃又不能吃,真伤脑筋啊。 在里面自怨自艾了一会,叶纤红推开门出去。 她毕竟不是真的只有十九岁,一个人在卫生间静了静,就马上调整好了。 胡向阳此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眼睛虽然盯着电视机,硬装出一付若无其事的样子,夹得紧紧的腿还是出卖了他的伪装。 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她在卫生间呆了足足五分钟,他的火气还没有消下去。 不敢再去撩拨他,叶纤红走进厨房准备晚饭。 胡向阳听到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收拾声,才悄悄舒了口气,把夹紧的双腿松开来,伸手在自己的裆部轻轻拍了一下,低声骂道:“叫你作怪——” 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忍不住舒展身子,四仰八叉靠在沙发上。 反正都这样了,他也没必要再自欺欺人、遮遮掩掩,何况自己的身体,早就被叶纤红看光了,两人在一起,只要亲热,擦枪走火在所难免,习惯了就好了。 叶纤红很快炒好菜,从里面端出来放到桌上,胡向阳站起来走进厨房,拿了小碗盛米饭,顺便拿了筷子,两人在一起时间虽然不长,却已越来越有默契了。 吃饭时候,两人的话题重新回到老家房子的事上,一起讨论新家应该造成什么样子? 以前跟苏思诗回家的时候,她也憧憬过,把房子建成什么样子? 因为资金有限,她现在要考虑的重点是,怎么样平衡漂亮、舒适和省钱的关系,如果再给她几万,估计就没有这些烦恼了。 农村人建房子,大多数追求面积,疏忽舒适性。叶纤红就曾经看到过不少村里人造的新房子,房子建得又高又大,但是里面却全是毛胚,除了卧室稍微装修一下,其它要么空着,要么用来堆稻谷和农具,离她向往的乡村小别墅相距甚远。 如果依她的心思,最好搞个大院子,然后院子前建一大间附房一样的杂物间,用来堆放粮食和农具,后面的正房建成套房的格式,一楼除了厨房、饭厅,剩下的全部划到客厅,二楼建三四个卧室,最好每间都带一个卫生间和阳台。 还有就是,她希望把新家的地基拆了重打,把房子朝前移两米,让后院面积扩大,这样就不必打后山的主意,她向往的日式庭院也有了。 前移两米院子就有点窄了,不过自家旁边还有一块空地,是邻居家的,如果能用别的地把他换过来,让房子两侧多了一块庭院,那新家的院子也够宽敞了。 叶纤红一直觉得,如果家的四周有足够的空地,那么环境布置的余地就大了。 吃完饭后,两人收拾完桌子,叶纤红又拿了纸笑,照前世网上流传的乡村别墅格式,画了几张草图,胡向阳看了直叫好。 于是决定下次爸爸过来给他看,顺便问问他的意见。 第七十五章松狮犬养坏了? 两人在客厅又腻歪了一阵,看时间不早了,胡向阳提出告辞。 这时候未婚男女乱搞,被人抓到就是流氓罪,胡向阳看出叶纤红虽然不介意跟自己亲热,底线却控制得很严,也尊重她的选择,没有留下来过夜的意思。 送胡向阳离开,叶纤红一个人有些无聊,想着是不是去空间看看。 山上挖来的东西空间种了不少,叶纤红很宝贝它们,希望它们在空间长得好。 不过这样乱槽槽地种着也不行,反正空间大,叶纤红给它们分了区。 因为里面分不清东南西北,就是河流为基准。野生果树种在近河流上游那一带,兰花种在河流的下游,蔬菜本来在空间中央,现在空间扩大,离河就有些远了。 又拿出剪刀,把上次种在空间,打算做盆景用的栀子花修剪了一下,等下次有了合适的花盆,种进去放在家里装饰房间。 不过她的技术有限,自然没办法做出漂亮的盆景,只能根据树根原本的形状,简单修了修。 那只松狮犬也有好些日子没见到了,最近除了给它的瓦盆里放食物,基本没时间陪它,趁今天有空,叶纤红打算把它放出空间,陪它在客厅里玩一会。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这只诗诗姐送来才满月的小狗,仅仅过去一个月,居然长到半米多高了。 叶纤红有些内疚,自己虽然养了它,却没好好陪伴,把它丢在空间里,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出现心理问题。 前世看过这样的新闻,有只拉布拉多宠物犬被主人长期关在阳台,因为没人陪伴,患了抑郁症,温顺萌狗变身恶犬,凶恶地追咬主人。最后送到动物保护中心治疗,才恢复了健康。 不过叶纤红白担心了。 这只松狮犬一到她面前,就拼命摇尾巴舔她的手,又兴奋地围着她打转,跟刚抱来时完全一样,对她依赖信任不变,丝毫没有暴躁发狂现象,叶纤红放下心来。 再看它身上干干净净的,毛发油光铮亮,丝毫没有因为没洗澡而变脏,眼鼻也没有分泌物,似乎自己天天在帮它清理,叶纤红忍不住惊讶地想,难道是因为空间环境特别,所以它才能这么健康? 不管怎么样,没事就好,叶纤红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看时间才晚上九点多,睡觉还早,叶纤红决定给它拴上狗绳,陪它去外面遛遛。 刚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把她吓了一跳。 “你一声不响站在门口干嘛?想吓死我啊?”见站着的是章诗萍,叶纤红嗔怪道。 “我刚到这里,还来不及敲门,这样很奇怪吗?”章诗萍翻了个白眼,不甘示弱地回道。 看到叶纤红脚边的小松狮,她的双眼霎时冒出星星了,惊喜地叫道:“好可爱的狗狗,你是打算带它去外面遛吗?” “是啊!”叶纤红扬了扬眉,得意地回答。“如果你没急事的话,就在家里等我一会。” “不行。我要跟你一起去。”章诗萍一把搂着叶纤红的肩,大声地嚷道。 “随便你。”叶纤红懒得跟她在这种小事情上争。 见小狗在章诗萍脚下闻了闻,并没有像其它狗一样,看到陌生人就乱叫,显得意外地乖巧。心中惊讶,就把狗绳递给她,自己转身锁门。 锁好门,跟章诗萍一起下楼,叶纤红忍不住担心,这只狗是不是被自己养坏了? 以她前世在网上获得的有限的见识,松狮犬不是对陌生人戒心很重,不易亲近的吗?怎么它变得像猫一样温顺,看到章诗萍这个陌生人,也很快就接受了? 不过又一起,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耳根清静,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需要它保护。 就当养了只金毛吧!叶纤红自我安慰。 小区晚上静悄悄的,没几个行人,直到走到小区门口,才看到几个小青年结伴从外面走进来,看他们步履不稳的模样,应该喝了不少酒。 叶纤红牵着狗往旁边让了让,防止被他们撞到。 这个时候的治安并不好,因为失业严重,一些下岗的青年工人,有精力无处使,法制观念又淡薄,就在外面寻衅闹事。打群架,调戏女孩子,砸路边的车子,反正只要不杀人放火,什么事都敢干。 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发生了几起大案子,国家不得不开展了严打,狠狠收拾了一批人,才把这股歪风刹住了。 身边几个男孩子留着中分的及耳长发,嘴里刁着一根牙签,看人时喜欢歪着头斜着眼睛,身上穿着纯黑色的紧身背心,一付标准的九十年代流氓打扮。 叶纤红跟章诗萍虽然都是女孩子,不过并不害怕,毕竟这是在小区里,两人脱身比较容易。何况她们也不是娇滴滴的软妹子,惹急了照样敢跟男人动手。 “咦,这只狗不错啊?长得像狮子——”没想到松狮犬吸引了他们的目光,两个美女倒是被流氓忽视了。 “是哦。”又有一个人停住了脚步,笑嘻嘻地说道。 说完,还蹲下身子,似乎打算去摸狗狗的头。 叶纤红后退一步,拉紧狗狗的绳子往后退,想避开这些人。 主要是担心这些人酒后没个轻重,如果伤害到狗狗,那就麻烦了。 忽听“哇呜”一声,只见松狮抬头发出一声骇人的吼声,身子朝前一扑,将面前那个男人撞得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两只前爪已牢牢按住他的双肩,张开嘴就往他的脑袋咬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男子身边的同伴还没有人反应过来,而狗爪下的男子更是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看到一颗狗脑袋低下来,要咬自己的脑袋,吓得酒立马清醒了,身体想动弹,却软得没有一点力气。 “别咬——”叶纤红因为用力拉着绳子,被它突然朝前扑,带得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绳子也松手脱落。见它凶狠地要咬人,吓得魂飞魄散,冲过去抱住它的头,大叫道。 刚才还觉得它太乖巧了些,现在看它威猛的样子,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叶纤红只觉得心怦怦乱跳,似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如果松狮犬咬死了人,她作为主人,应该也要坐牢的吧! 见地上的男子脑袋还好好的,并没有被咬伤,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 蹲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叶纤红感觉全身的力气像是一下子被抽干了,提不起一点劲,身子靠在狗背上,摇摇欲坠。 章诗萍这时候反应过来,抱着叶纤红的胳膊把她拉起来,两人都是一付死里逃生的后怕,身上不时有冷汗滴下来。 地上的男孩子自然更惨,他以为这次在劫难逃,所以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但是眼睛不敢看,其它感官却变得更敏锐了,他的皮肤感受到狗呼出的热气,鼻子更是闻到了狗嘴里的口臭。 霎时间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肌肉,下身一热,裤子全湿了。 这一刻仿佛一辈子那么长,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感觉身子一轻,原来是压在他身上的狗狗离开了,这时候他才颤抖着呼出一口长气,睁开了眼睛。 同伴们一齐反应过来,手忙脚乱把他拉起来,至于他身上的臭味,谁也不敢笑话他。 碰到这样的情形,哪个人敢说自己胆子大,不会被吓尿? “美女,你的狗差点咬伤人,你说怎么办?”等大家情绪稳了稳,狗狗也被主人牵住,暂时安全了,对方为首的男子站出来嚷道。 既然狗狗这么凶猛,你牵出来遛就是你的不对了,不知道会伤到人吗? “你说怎么办?”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老实说,她自己也想问一问对方,怎么赔偿我的损失?毕竟她们好好在走路,松狮犬也牵着没有让它乱跑,是他们无辜拦住自己,才导致了这起意外。 想到刚才生死一线的的惊吓,叶纤红真的不想再尝第二次。 “我也不乱开口,你就赔五百块洗衣费加压惊费吧——”男子仰头嚷道。 “想得美。”叶纤红冷笑一声。“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今天大家各有损失,就谁也不赔谁,各自各家。另一个很简单,你们拦路敲诈,我马上报警,让警察叔叔替你们压惊吧!” 见几个人目露凶光,叶纤红又道:“如果你们觉得我们两个弱女子好欺侮,那就错了,大不了我豁出去放了绳子,让我的狗狗在你们身上咬几口,只要不死,医药费我还是出得起的——” “算你狠——”几个男人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不敢跟狗狗较劲,转身走了。 离开前,伸手在两人身上指了指,一付小心点,以后别被我撞上的威胁表情。 叶纤红哼了声,没放在心上。 这几个一看就不是真正混社会的,最多看了几部港产片,觉得混社会很牛,就照样子模仿。以为人多势众,就可以在外面横着走了,于是欺侮弱小,乱放狠话,弄点了喝酒钱。 如果碰到比他们还凶的混混,说不定立马就软了。 第七十六章意外惊喜 “小红,你这只松狮犬怎么养的?怎么叫起来像狮子,真是太厉害太威猛了——”章诗萍这个人没心没肺惯了,几个男人刚主开,她又忘了刚才的害怕,对着狗狗大呼小叫。 “晕,松狮犬叫起来不像狮子,像什么?像猫叫吗?”叶纤没胆量继续在外边遛了,牵着狗狗往回走,嘴里没好气地说道。 “我不管。”章诗萍任性惯了,抓住叶纤红的胳膊嚷道:“你这只狗哪里来的,帮我也搞一只,我也要养——” “诗诗姐送我的——”叶纤红也没有瞒她。“听说是她朋友家的狗生的,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那你帮我问问。”章诗萍摇着她的胳膊叫道。 “行,行。”叶纤红无奈地答应。 回到屋里,看时间已近十点,这么晚了自然不适合给苏思诗打电话,章诗萍倒也体谅,提醒她明天别忘记打电话。 叶纤红只好应了。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松狮犬一路跑过来,在叶纤红的脚下拱了拱,然后贴着她的脚躺下来。 叶纤红见它发怒时异常凶猛,平静时却出奇地乖巧,此时头靠在自己的脚背上,似乎非常依恋自己,有些心软,俯下身子,轻轻在它头上捋着,替它搔痒。 狗狗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然后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脖子时不是扭一下,头往叶纤红的小脚上蹭一下。 章诗萍被一人一狗的互动羡慕坏了,伸手也来摸狗狗的鼻子,狗狗也不生气,反过来舔她的手。 “对了,你这么晚过来干什么?”叶纤红想了想,主动提起话题。 以前章诗萍过来,要么是蹭饭,要么是碰到感情问题,找她来诉苦。 今天这么晚过来,蹭饭肯定没机会了,最大的可能是,她跟温俊的感情又出问题了。 叶纤红她实在怕了跟别人挤一张床,所以想早点听她说完,早点赶她走,免得她又要跟自己抵足而眠,赖着不肯回家。 至于生意上的事,她认为没什么问题,新款式已开发出来,只要服装厂那边用心做,肯定能得到顾客的青睐。 何况店里还时不时拿出促销款吸引顾客,营业状况肯定比以前好得多。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章诗萍被狗狗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居然忘了自己这次过来的目的,被她提醒,才反应过来,不高兴地问道:“叶纤红,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好姐妹啊——” “这话说的——”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好像我辛苦帮某人提高销量,辛苦帮某人设计新款,都是自己犯贱似的。如果某人不领情,我还不如自己开家店赚钱呢?” “好啦,好啦,算我说错了。”叶纤红一番指桑骂槐,让章诗萍羞愧了,她嘴里老老实实地道了歉,说出了来意。“主要是今天听到一个消息,让我不爽,所以才来找你算帐——” “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今天的事?今天有什么大事?除了挖兰花卖了不少钱,好像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难道是听说了自己送花给赵大成他们,却没有送给她,所以让她吃味了? “是不是兰花的事?你放心,肯定不会少了你一份。”叶纤红指了指窗边放着的两盆兰花说道。“这是我给你和诗诗姐准备的,既然你先来了,就挑一盆喜欢的带走——” “啊?兰花?”章诗萍的注意力又被叶纤红带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是什么品种?好漂亮——” “叫程梅,九节兰的一种。”叶纤红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能照胡向阳他们说的解释。“是兰花里的极品,二千块一盆,如果碰到喜欢的,说不定还要贵——” “这么值钱啊?”章诗萍吓了一跳。“这么贵我怎么好意思收?对了,这花你从哪里搞来的?” “山上挖来的啊?”叶纤红惊讶地反问。“你来找我算帐,不是因为我没有送花给你吗?看你的情形,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章诗萍听叶纤红要送这么贵的兰花给自己,越发不好意思了。“我是听说你有特别好吃泡菜,却不告诉我,所以才过来找你算帐的——” “我晕。”叶纤红想曝粗口了。这个章诗萍的脑回路也太奇怪了吧!“我上次整了你的家乡菜请你吃,你居然不念我的好,只为没有请你泡菜,就要来找我的麻烦?” “是啊!”章诗萍振振有词地说道:“谁叫你给了那个苏思诗十几坛,却连说都不跟我说,我自然有意见?” “我说你吃诗诗姐的干醋干嘛?你又不是男的。”叶纤红伸手去敲她的脑袋。“再说了,诗诗姐一坛泡菜就给了我一百块,她是找机会让我赚钱,我干嘛不给她?” “她给你一百块一坛,我也可以给的啊?”章诗萍不服气地抬扛。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死鸭子嘴硬。“你一个人吃得了多少,一坛都够你吃半个月了——” “我是给温俊要的啦——”章诗萍见不说清楚情况,她可能不会给自己,只好老实交代要泡菜的原因。“他不是在虞城开了家饭店吗?听说你做的泡菜特别美味,想拿到酒店当凉菜卖——” “真的啊?”叶纤红惊喜地问。“他要多少?” 听说是给饭店供货,她马上紧张起来。 因为找不到店铺,零售这一块暂时做不起来,诗诗姐那边亲朋好友喜欢吃,毕竟只能吃个新鲜,不可能每个月都几坛几坛地要。而饭店不同,只要口味受欢迎,有人点,就可以长期供货了。 就算每天卖的量很少,细水长流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收入了。 “看情况吧。”章诗萍也不敢把话说满。“一天一坛应该没问题吧。” “那也不错了。”叶纤红算了算,一天一坛,一个月三十坛,等于三千块了。她的菜又不用什么成本,等于是净赚的,抵得普通人一年工资了。 “如果你没问题,那我可通知他了?”章诗萍见目的达到,马上换了副面孔,笑眯眯地说道。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巴不得像他这样要货的饭店多几家,那她别的都不用做,只要天天在家做泡菜卖就行了。 不过泡菜的来源问题,总归是个麻烦。她得想办法把这个漏洞补上,否则被人看破,就麻烦了。 要不在哪个偏僻的地方租个房子,自己隔段时间进些蔬菜装装样子?这样应该能瞒过大多数人吧。 “那我走了。”章诗萍达到目的,站起来告辞。 叶纤红见她没有耍赖要跟自己睡,松了一口气,站起来端着兰花,陪她走到门口,拉开门。 章诗萍走到外面,接过兰花准备下楼,忽然又转回来,单手猛地抱住叶纤红,笑道:“叶纤红,你老实回答跟我,到底为什么不愿意跟我结拜呢?” “结拜只是个形式,我懒得搞。”叶纤红嫌弃地推开她,瞪眼道:“再说了,你敢摸着良心说,我对你不够好?还是你以为,谁跟你结拜了,一定比我待你更好?” 内心其实是因为大家认识时间太短,还算不上多了解,如果结拜了,以后发现合不来,反而麻烦。 叶纤红一直相信朋友就像大浪淘沙,一方面因为成长,不停认识新的人,另一方面又不停地跟某些人因各种原因而分开,最后留下的,才是可以一辈子做姐妹的好朋友。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结拜,只是气你太偏心。”章诗萍咯咯笑道。“每次看到苏思诗,你就诗诗姐诗诗姐叫得亲热,看到我却连名带姓地叫,明明我比你也大了四岁——” “想做姐姐?那还不容易?等你再成熟点,能像个姐姐一样关照我了,我自然会叫你的。”叶纤红见她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顿时哭笑不得。 第七十七章好事接踵而来 有人说福无双至,叶纤红却发现自己的好运接二连三来了。 这两天单卖兰花,就卖了四万多,应该够她在老家造新房子了。没想到当天晚上,章诗萍找上门来,帮她男朋友温俊牵线,要采购自己的泡菜,给饭店供货。 这跟卖兰花不同,属于长期合作,即使单日销量不高,天长日久算下来,也够一个家庭发家致富了。 所以叶纤红非常看重这笔生意,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进了空间,清点里面还剩多少蔬菜瓜果。 这些日子下来,最大的消耗,就是给诗诗姐准备五十坛泡菜,用掉了将近五百斤蔬菜。至于自己平时断断续续地割些炒菜吃,真的没用掉多少。 当初因为空间小,她没种多少,所以剩下的蔬菜瓜果真的不多了。 想到不久前,自己还在担心种多了,让里面的蔬菜白白老去太可惜。 没想到才过去几天,因为接了温俊的生意,她又开始为蔬菜不够而发愁菜了。 多想也没用,还是去买些蔬菜种子了,尽快种下去吧。 叶纤红的性格是,宁愿多备些,种多了卖不出去,也不希望因为蔬菜不够,到时有生意,却只能看着没法赚钱,那真的太痛苦了。 想着那盆花还没送给诗诗姐,叶纤红出去前,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兰花的事跟她说了一遍,叫她有空自己来拿。 反正她就住在自己家后面,开车回家时经常路过,上来拿一下很方便。 苏思诗也从蒋建辉那边听说了叶纤红卖兰花的事,暗里为她高兴,听说要送自己一盆,笑着道了谢。 两人关系走到这一步,这点礼物真的不算什么,苏思诗自然不会拒绝。 叶纤红锁好门出去,来到种子商店,考虑到全部是用来做泡菜的,大多数绿叶菜水份大,不适合做泡菜,只能放弃了。 除了上次种过的萝卜、豇豆、黄瓜、四季豆、包菜之外,他又挑了芥菜、茄子、莴苣、番茄、西芹等品种,至于莲藕、金针菇等需要特殊种植方式的植物,她就无能为力了。 看到大白菜种子的时候,她突然想着,是不是可以尝试做韩国泡菜。这个虽然比四川泡菜复杂一些,有的调料也不容易搞到,不过前世很多饭店根据国人口味,做了些改良,调料也是现成的,叶纤红相信自己也能做出来。 这样一想,她又买了一包大白菜的种子。 至于种植的季节对不对,这个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至少到现在为止,空间没什么季节变化,似乎是恒温的,只要种下去,什么植物都能生长得很好。 从里面出来,叶纤红顺路去美容店那边看了看,刷白工作已完成,工人已把房间上上下下洗扫了一遍,连院子也冲了水,看起来很整洁。 那株叶纤红特别牵挂的藤本蔷薇,虽然伤了些枝叶,现在被雨水冲洗干净后,又恢复了艳丽的外表。 想到家里造房子后,她也想在院子围墙上种些类似的植物,叶纤红趁院子里没有,从空间拿出那把大剪刀,挑了些不起的枝条,剪下来丢进空间,打算在里面养活后,再移植到老家院子里。 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灵水对植物的作用,除了能长得更快更茂盛之外,还能让植物产生变异。 她没别的要求,只要能让花开得比外面这些大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没有人打理,这些新开花的颜色从粉红变成了淡粉色,花也好像变小了,跟铜钱差不大。 叶纤红印象中的藤本蔷薇,不是应该长得更好的吗? 前世不管是厦门的鼓浪屿,还是深圳的笔架山,很多独门独户的老别墅的院墙上,都会种成花墙,花漂亮,开的季节又长,让原本老旧的房子,有了种难以形容的美。 前世叶纤红买的房子小,没地方种,这一世有机会,她肯定不会错过。 回到家里,意外地看到爸爸妈妈站在家门口,等她回来。 叶纤红有些内疚,这才想到自己居然没有配钥匙给父亲,想到以后他来虞城工作,肯定会经常过来这边,老是让他在外面等怎么行? 打开门进屋,给他们倒了杯水,陪着他们在沙发上坐下来,开了电视机。 叶妈妈的脸在看到女儿后,就有些焦躁不安,此时望着女儿,嘴唇动了动,又似乎害怕什么,又缩了回去。 见妈妈欲言又止的模样,叶纤红了然地站起来,去自己房间的床头柜,打开抽屉,拿出那叠报纸紧紧包着的钱,回到客厅,放到妈妈面前的茶几上。 “真的又卖了二万?”叶知书望着面前这个长方形纸包,双手放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握紧,又放松,因为紧张,手有些哆嗦。 “是啊,给了同样的价格。”叶纤红见妈妈因为紧张,居然没勇气伸手把钱打开,抖开外面的纸包,露出里面两叠整齐的钱,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对于穷怕了的一家人来说,很有冲击力。 “你真的打算全部用来给家里造房子,不给自己留点做嫁妆?”叶知书看到钱,面色反而平静了,此时又问道。 这钱全是女儿自己赚到的,如果她留着自己用,不跟她们讲,他们也没有办法。 女儿大了,有自己的打算,这样很正常。 在农村里,或许有养女儿卖女儿的父母,为了一点点钱,把女儿嫁到火坑里。叶纤书无疑不是这样的人,她疼惜女儿小时候吃的苦,所以不愿意委屈她。 一个女人身边有些钱,也是底气,即使嫁到有钱人家,也不会害怕。 “妈,你怎么还问这个?”叶纤红搂住妈妈的肩,笑道。 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妈妈身上不再像以前一样,全是骨头了,虽然依然瘦,到底长了些肉,这让叶纤红特别安慰。 “我是怕你后悔。”叶妈妈转身过来,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头,语气又是欣慰又是难过地说道:“你是女孩子,总要嫁人的,家里的房子造好后,以后就归安安了,我怕你没想清楚,所以才特意问问你。” “妈,你放心吧,我的就是安安的,就是你们的。”叶纤红把身子缩进妈妈的身体里,轻轻说道。 第七十八章造房子计划 造房子的事确定下来后,一家三口都很激动。 特别是郑建国,辛苦工作这么多年,却没有攒下一分钱,内心其实非常愧疚。 他们现在住的老房子,还是父亲在世时造的,分给他当新房,里面的家具也是那时候打的,这么多年都没换过。 他自己苦惯了,住的差一点不在乎,却不能苦了儿子。特别是是儿子一年年长大,很快就会到说亲的年纪,如果家里还是这付样子,谁家的闺女肯嫁过来? 好在女儿懂事又能干,郑建国觉得这样的闺女,比别人家亲生的还孝顺。 一家人坐下来,讨论造房子的细节。 这一点叶知书没意见,倒是郑建国想去村支书那里批一块三间房的地基,打算造三间二楼,楼上多备几个客房,就算女儿嫁出去了,也给她留个固定的房间,方便她随时回来住。 老房子这边只有两间地基,地方小了点,腾挪不开。 叶纤红没有反对父亲的意见,只是把自己画的草图拿出来,说了自己的计划,给父亲参考。 郑建国一个乡下男人,哪里建过这种乡村别墅,只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望了女儿一眼,又有些不踏实,造得这么漂亮,四万块应该远远不够吧。 “爸,你放心,照我这样造,花的钱其实差不多。”叶纤红指着图纸解释道。 现在农村造房子,除了工匠,其它小工都是邻居帮忙,不用付钱,只要待饭就行。反正下次别人家有类似的事,还得还回去。 而造别墅,唯一增加的就是人工,毕竟结构发生了变化,加工难度也增加了,同样的房子,那样造只要一百工的话,这样或许要一百三四十工了。 郑建国听女儿这样一解释,觉得也有道理,就不吱声了。 至于把旁边那块空地换过来,他也觉得问题不大。大不了自家多用些地,跟人家换好了。 如果在老家盖起这样一栋小洋楼,肯定是村里独一户,郑家这么多年被人看不起,也该扬眉吐气了。 这样一想,郑建国反而觉得女儿想得周到,于是拿起纸笔,重新画了张图纸,包括新房子地基的位置都作了调整,尽量照女儿的要求去做。 叶纤红看爸爸认真在画图纸,知道他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就没打扰他,拉着妈妈起身,准备出去一趟。 爸妈难得来一趟县城,叶纤红打算和妈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好吃的招待她们,顺便再买些肉菜让她们带回去。 叶知书这回也不推辞了,女儿既然有本事赚钱,吃得好也正常,没必要亏待自己。 这一点母女俩倒很像,有钱了舍得花。不像有的农村妇女,有钱了也不舍得用,宁愿藏在家里被虫蛀,说到底是穷怕了,没有安全感,有钱傍在身边,才睡得踏实。 不过叶知书更多考虑的是儿子安安。 男孩子发育期间,营养确实很要紧,特别是姐弟俩都是早产,身体本来就比普通人弱,以前家里穷,吃不起,她也没办法。现在他姐姐有这个本事,当然不能再苦了儿子。 儿子现在还不到一米七,实在太矮了,她巴不得他能长得一米八。 男人么,身体高大强壮才好,能保护家人。 像胡向阳这样就不错,身高有一米八几了,看起来非常健壮有力量,又是当警察的,说出去有面子,所以她一眼就相中了。 女儿跟他如果能成,肯定不会被人欺侮,她跟她爸也就放心了。 就算是安安,有一个当警察的姐夫,也多了个靠山。 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配钥匙店,叶纤红配了两把钥匙,准备一把给弟弟,一把给家里,这样爸妈来了,就不要等她了。 到了家里,恰好听见有电话打进来,叶纤红连忙过去接,原来是温俊打过来的。 从章诗萍那里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温俊就急着联系叶纤红,希望从她那里拿到泡菜,那中午就可以试菜了。 温俊是粤省人,家里长辈大多从政,上面的哥哥姐姐,也都在基层混出个模样了,他作为家里的幼子,从小被宠坏了,性格又跳脱,所以父母也没有逼他进机关。 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大多是开饭店酒店的,他对这一行倒也有兴趣,于是在深圳开了家王子饭店,没想到生意居然很红火,这让家里的长辈大跌眼镜。 因为章诗萍的原因,他把深圳的饭店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自己离开家乡来到虞城。偷懒了一些日子后,恰巧本地一家饭店因为经营不善要转让,他接了过来,经过重新装修,建成王子饭店在虞城的分店。 不知道是不是口味原因,这边饭店的生意,比起深圳那家,差了不止一点点,这让他非常苦恼,一直在寻找对策。 前几天听蒋建辉提起,说从嫂子那里吃到的泡菜,味道如何如何鲜美,他不屑一顾,认为在吹牛。 他是干饭店的,什么泡菜没吃过?有时候大鱼大肉吃多了,腻得慌,吃点清口的泡菜换换口味,确实是不错。如果没事经常吃,难道不怕肠胃不舒服? 蒋建辉也没有跟他啰嗦,第二天见面时,拿出一个保鲜盒给他,里面装了切好的泡萝卜和豇豆,叫他自己品尝。 这一尝,他惊为天人。 做饭店的人,大多对美食敏感,能分辨出美食细微的区别,不像普通人,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好吃或不好吃。 这样的泡菜,绝对算得上极品了,比他自家饭店做的不知道要好吃多少倍。 温俊相信,只要顾客点了这道凉菜,在上主菜前吃几片开开胃,绝对胃口都会好一倍。 如果把它做成免费的餐前小吃,在顾客坐下后就赠送一碟,说不定顾客尝了之后,菜都会多点几个。 这样想着,他就不淡定了,打听到这泡菜是女朋友的好姐妹叶纤红自家做的,急不可耐地找女朋友帮忙。 章诗萍听说后一口答应,当天服装店下班后,就匆匆赶到叶纤红家里,找他算帐。 第七十九章泡菜生意 “你好,叶小姐,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过来拜访,顺便谈谈泡菜的合作细节。”温俊在谈工作时,就像换了一个人,特别彬彬有礼和特别有耐心。 “行,你过来吧!”听说他愿意亲自过来跟自己谈,叶纤红更加满意。这说明温俊非常重视泡菜,到时会比章诗萍说的多订一些也说不定。“你知道我的地址吧?” “知道,知道。”温俊连忙回答。“你稍等一下,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就进了厨房。 除了苏思诗上次带走的,空间里还剩三十多坛泡菜,叶纤红自己最近倒没吃,所以厨房并没有放。既然温俊等一下要过来,肯定得提前在厨房放几坛,万一他等一下要带走,再从空间拿就来不及了。 于是手一挥,厨房的角落多了五坛泡菜。 里面空间小,放多了也不行,万一他五坛也嫌少,那只能借口放在附房,提前从空间拿出来了。 回到客厅,坐在爸妈身边。 爸爸已把图纸画好,虽然比不上专业的绘图师,不过比自己潦草的图却好得多了。 “谁要来?”叶知书刚才听女儿打电话,似乎有客人要过来,问道。 “是章诗萍的男朋友。”叶纤红随口回答。 忽然想起爸妈似乎跟她没见过,又解释了一句:“是一个开饭店的老板,打算来买我的泡菜——” “啊?”叶妈妈一听,惊讶极了。“他们开饭店的不会自己做啊,居然要向你买?” “我做的更好吃啊!”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得意地笑道。 “看把你能的——”叶妈妈对这个女儿又是骄傲又是欣慰,嘴里却忍不住打击她。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女儿明明胆子很小,性格又孤僻,所以没什么朋友,没想到来虞城工作后,就像变了一个人。 难道是因为城市的环境特别锻炼人,所以才让她变化这么大? 安安一直在乡下,性格也单纯,以前她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所以不许他放学后来虞城。 现在看来,自己这样做可能错了。 如果他跟姐姐生活在一起,说不定也会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能干? 如果安安能变得像他姐姐一样会赚钱,那她做梦都要笑醒了。 女儿虽好,终归是要嫁人的,只要儿子才能陪自己一辈子,所以叶妈妈看到女儿这么能干,反而想到了儿子。 老一辈都重男轻女,这在农村更严重。叶知书好歹有文化,所以两碗水还算端得平,没有过份疼惜儿子而忽略了女儿。 一阵声敲门声传来,叶纤红站起来去开门。 “叶小姐你好。”温俊一看到叶纤红,连忙伸出手。 “你好。”叶纤红伸手跟他握了握,有点不太习惯在私下场合这么正式,想到章诗萍提过他的出身,又觉得理所当然。 把他迎进屋,在客厅里坐下来。 郑建国和叶纤红听到有人敲门后,就进了儿子的房间,女儿跟人家谈正事,她们坐在旁边不方便。 叶纤红也没有废话,直接去厨房搬出一坛泡菜,放在茶几上,打开表面的密封保险膜,给温俊看。 温俊打开盖子,低头闻了一下气味,一股酸爽的气味扑鼻而来,让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小姐,你这泡菜真是绝了。”温俊咽了一口唾沫,忍不住感叹道。 蒋建辉带来的泡萝卜,虽然味道不错,因为离开卤水的时间长了,泡菜的香味散失了大半。而这坛泡菜刚打开,那股浓香初次散发出来,自然更醇厚了。 “这是我的独家配方。”叶纤红笑道。“材料其实差不多,我只是更用心做罢了。” “没错,任何简单的食物,只要用心做,做到极致,都会变成一道惊心动魄的美食。”温俊深有同感地回答。 他性格虽然跳脱,给人感觉不务正业。但是面对喜欢的事情,却能比普通人更专注。 王子饭店开张后,生意这么兴旺,并不是他请的厨师最高明,也不是他买的食材最珍贵,他只是用心罢了。 厨房每出一道新菜,他都亲自品尝以及提改进意见,让后厨的师傅一次次改进,终于做出理想中的美味。 有同行做出美味,他也会亲自去试吃,学人家的优点,所以一段时间下来,王子饭店良心店的口碑出来了,生意自然就好了。 虞城这家店虽然生意没起色,但是他不会轻易放弃,只要用心去改进,总有一天也会成为虞城人最喜欢宴请的好口碑饭店。 “对,对。”见温俊居然有这样的见解,叶纤红真是刮目相看。 前世重生前,国家特别重视工匠精神,天天在电视里宣传,就是希望每个国人,都尊重原创,尊重工匠的手艺,别让它们失传。 而工匠精神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一种追求极致的态度,专注做一件事,耐心,一丝不苛,精益求精,不断完善,这跟温俊表达的意思,其实完全一致。 叶纤红没有拿筷子,而是拿了牙签盒递给他,让他自己品尝。 温俊先挑了一片萝卜,放进嘴里轻轻咀嚼,那酸爽鲜咸,在嘴里化开,让他舒服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叶小姐,这泡菜你一天能供应多少?”这么好的泡菜,他要定了,所以没必要再提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讨论要多少的问题。 如果量不是太大,他想全部吃下来,成为王子饭店的独门武器。 “你能要多少?”叶纤红反问。 如果蔬菜充足,一天做四五十坛都没问题,虽然这样会很辛苦,但是赚钱嘛,她不会介意。 不过这不现实,叶纤红也只是想想而已。 “这么大的坛子,一天十坛没问题——”温俊回答道。又提了个难以启齿的要求:“不过我希望你能给我们独家供货。” 王子饭店规模不小,单是一天的散客就不会少于五十桌,他算了算,如果每桌送一小碟,装一两左右,那一坛泡菜净重五斤,刚好可以装五十份,还不算包厢。 至于顾客点餐,头几天或许不会多,以后肯定每桌会点一份,他对泡菜有信心。 照凉菜的装碟标准,一份半斤,五十桌需要五坛。再在其它地方消耗一点,比如给其它荤菜搭配,一天再掉一两坛很正常,正常量的话,就七八坛一天了。 如果有大型的酒席之类,肯定用得更多,平均下来十坛应该差不多。 “十坛?”这个数字比章诗萍说的多了十倍,叶纤红暗喜。 不过这个数字还没有到她的极限,何况独家供应,其实有些吃亏。她更希望一天二十坛,这样她每天只要花半天的时间,就解决了,就算美容店开张了,她照样抽得出时间去处理。 又一想,如果只要十坛,她其实可以把这个工作交给妈妈去做,这样她在家也可以赚钱了。自己只须负责把空间的菜放到某个地方,叫父亲按时运回家就行。 “可以吗?”见叶纤红皱起眉头,温俊忐忑地问。 泡菜做顺手了,一天做十坛其实很容易,他担心自己要得少了,又买断供应权,叶纤红会不满意。 吃独食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唯一的优势,就是叶纤红跟女朋友章诗萍是好姐妹,他也不知道这层关系到底好不好使。 “没问题。”叶纤红盘算了一下,还是爽快地答应。 泡菜的独家秘方,其实是因为材料来自空间,如果她大批量做,有人眼红来查她的蔬菜来源,到时就解释不清楚了。 还是这样小批量做稳妥一点。 而饭店要她供货,也省了她许多麻烦,自己何乐而不为?何况有章诗萍这一层关系在,她也不好意思拒绝。 第八十章准备 谈好供货方案,两人都松了一口气,现场气氛松驰下来。 现在唯一还需要谈的是,以什么价格供货。 温俊是做生意的,需要考虑成本,当然不可能像苏思诗一样,随意给出一百块一坛的价格。 “每坛五十块怎么样?”温俊想了想,开口道。 她知道苏思诗给的价格,所以不好意思压得太狠,叫了个自认为合适的中间价。 粤省最有名的潮州咸菜,价格也不过一块一斤,川渝那边的泡菜,只须几毛钱一斤,叶纤红家的泡菜,虽然味道远远超过它们,价格给到五块一斤,也算天价了。 以这个价买回去,等于每碟泡菜成本就五块了,王子饭店虽然走高端路线,也不可能以十块一份的价格出售。 不过温俊清楚,一样好的菜式,会成为一家店的招牌,吸引更多的顾客进来,所以就算某道菜明明亏钱,只要整家店生意兴隆,其实还是赚到了。 “行,我们一言为定。”叶纤红爽快地回答。 一坛五十,十坛就是五百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以这样的速度赚钱,单是泡菜,每月都可以赚一万多了。 这可是九二年,大多数工薪阶层每月只有三百块的年代。 考虑到叶纤红没有车,而饭店离这里又不远,温俊答应由他们过来取货,时间双方协商。 叶纤红自然没有意见。 生意谈成了,温俊看时间不早,提出离开,叶纤红挽留了一下,见他确实没有留下的意思,就送他到门口,望着他离开。 至于那坛新打开的泡菜,当然也随身带走了。 叶纤红回到屋里,关上门,看到爸妈已回到了客厅。 叶知书见女儿回来,走进厨房抱出一坛泡菜,放在茶几上,激动地问道:“你这样一坛泡菜,居然要卖五十块?” 刚才用手抱起来时,她就估出了份量,这坛泡菜,绝不会超过十斤,难道连里面的卤水,都要卖五块钱一斤? “是啊!”叶纤红笑着回答。 其实她自己也想不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刚重生时,她在胖老板那里替人化妆,费尽心机抬高自己,就是想多赚点钱,替妈妈看病,没想到做不到一个月,就被胖老板暗中找人取代了? 而因为空间的菜吃不完,她心血来源,做了坛泡菜,没想到请诗诗尝了之后,会有这样一个让人意外的结果。 这真是有心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泡菜现在的收获,已远远超过当初在胖老板那里给人化妆的收入了。 “这些有钱人的想法真搞不懂?”叶知书感叹道。 要知道在乡下,一斤萝卜才五分钱,没想到在坛子里泡了泡,身价就涨了一百倍,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出声。 这还不算奇怪的,等二十年后,你叫那些城里人帮你锄地种菜,他们还要付你钱呢? 这叫做享受农家乐趣,不是妈妈这种观念的人能理解的。 有的东西因为稀缺,所以才值钱。 郑建国倒没去想这些,他现在考虑最多的是,如何不辜负女儿的信任,用手里的四万四千块钱,把家里的新房子造得让她满意。 至于泡菜能卖天价,那不是好事吗?新房子造好后,家里空荡荡的需要买家电和其它生活用品,等泡菜卖出去了,有钱了,这个问题也解决了。 看时间不早,叶纤红和妈妈一起去厨房做饭。 “向阳工作的地方离这儿远不远?中午过不过来吃饭?”叶妈妈边淘米边关心地问。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心里也没底,只好不确定地回答:“今天估计不来了吧?” 没有手机,联系真的不方便,除了他坐在办公室的时候,自己还能找得到他,其它时间根本联系不到。 警察毕竟不是普通的职业,有案子了,就会忙得天昏地暗,连跟家人见面也没时间。叶纤红不想把胡向阳管得太紧,免得他回家休息,也不得安宁,搞得身心疲惫。 “你呀,叫我怎么说你呢?”叶妈妈一听,不高兴了,伸手在女儿脑门上敲了一下,教训道:“要懂得关心人,别只顾着自己玩,明不明白?不知道,你可以打个电话问一问嘛?” 胡向阳这样的好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她真的希望女儿抓紧,别错过了。 “妈,你就放心吧!我们关系好得很!”叶纤红苦恼地说道。 她对自己的阅人之术还是比较自信的,胡向阳的为人完全可以放心,他不是那种会去外面花天酒地的男人,认准了一个人,就会全心全意地交往,不必担心他三心二意,脚踏两只船。 如果说胡向阳身上还有什么让她不放心的,唯一的来源就是他的家庭,也不知道他的父母,能不能接受一个乡下女孩子做媳妇? 叶妈妈见女儿没有把自己的话听进去,有心想数落,又想着女儿这么大了,处理人际关系已这么老练,自己已没什么可以教她的了,于是叹了一口气,不出声了。 吃过午饭,爸妈在这里呆不住,就一起回去了。 叶纤红送他们到楼下,望着他们离开,没有直接回房间,打了楼下的附房。 从空间取了十坛泡菜,靠墙叠放在那里,等温俊派人过来取。 在家里等了半个月小时,车子来了,叶纤红下楼,拿泡菜给他们。 在他们离开前,叶纤红拿了一把钥匙给他们,叫他们以后每天这个时候自己来取就行,她会准备好货放在附房里。 那个采购人员自然没有意见。 叶纤红回到家里,进了空间,开始种早上买回来的蔬菜种子。 这两天刚种下的植物,现在已全部活下来了。就连扦插的几株山葡萄,也长出了嫩芽,这让叶纤红非常欣喜。 看来空间跟外面确实不同,这里的空气更好,植物更容易存活。 将早上刚剪下的藤本蔷薇,小心修掉无用的叶子,剪成一段段地种在地上,浇上水。 叶纤红数了数,足足有十几株,如果这些能全部存活,到时种在墙角,用不了两年,老家的院子就会长出一堵花墙。 将蔬菜种子按品种分成区块种植,现在空间已快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了,不必担心地不够用,种不下。 将所有种子撒下去,又浇好水,叶纤红才从空间出来,回到客厅,听到电话正在嘟嘟响。 叶纤红走过去,看到那个来电号码有点眼熟,就拿起来。 第八十一章弟弟的选择 “你是郑兴安的家长吗?”电话那端传来一个男声,不过语气并不友好。 “是啊!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叶纤红不安地问。 看了看手表,已是下午四点半,这时候学校应该放学了,难道弟弟回家路上,发生了什么意外? 如果是意外,爸妈肯定赶过去了,不会通过别人的嘴通知自己。 难道是被人绑架,这是绑匪找她要赎金? 又觉得不太可能,这时候的农村,不像前世有大把的有钱人。 总不能因为弟弟骑了辆山地车,看起来值几个钱,所以被人绑架了? “我是他的体育老师。”对面回答了一句,语气依然硬梆梆,倒是让叶纤红放松下来。 自己真是关心则乱,陈溪那样的小地方,绑匪也不会去那里找目标啊? 不过这个体育老师又是怎么一回事?说话也太没素质了吧?就算安安犯了错,你要向家长告状,态度也没必要这么差吧? 叶纤红很想怼一句,想着终究是弟弟的老师,没必要得罪狠了,否则他给弟弟穿小鞋,吃亏的还是弟弟。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叶纤红压下火气,好声好气地问道。 “是这样的。”那个体育老师也听出叶纤红是个年轻女孩子,不好意思对她发火,语气和缓了一些。“今天我把郑兴安留下来,要他放学后在学校训练一个小时,把成绩提上去,月底代表学校参加全市中学生运动会——”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原来还是为了让弟弟去跑步的事。 记得上次弟弟说过,因为五十米测验跑了第一名,体育老师希望他成为体育特长生,参加训练。而弟弟对这个没兴趣,所以拒绝了,她也没当一回事,同意了弟弟的选择。 没想到他的体育老师没死心,居然来找家长了。 “结果他不愿意训练,说家里也同意了。”那个体育老师又开始激动了。“你们做家长的到底知不知道?以郑兴安的成绩,考高中肯定没戏,体育特长生就不一样了,不但能加分,如果在市里得个奖,说不定直接被市一中破格录取了——” 这个体育老师今年已四十出头,教了十几年体育,带出过不少体育特长生,有的大学都毕业了,现在成了他的同行。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工作很神圣,如果没有他这个教练慧眼识英才,培养他们,这些成绩马马虎虎的学生,怎么能有这么好的前途? 而郑兴安这个孩子,以前个子矮,体育成绩平平,非常不起眼。最近大概发育了,不但个子窜得快,短跑的速度居然打破了学校记录。 他以前是隔壁乡中的体育老师,今年才调来这边,一直希望想找几个出色的学生培养,弥补这些年没有碰到顶尖体育生的遗憾,现在遇到郑兴安这样出色的好苗子,怎么肯错过? 他认定郑兴安身体基础好,爆发力强,如果好好培养,说不定能在省运会甚至全运会上拿个奖,那样的话,他这个教练就能往上升一升了,而郑兴安肯定也能被更好的学校录取。 这本来是两利的事,没想到这家人居然没当一回事,放弃了这个机会,这让他如何甘心。 对于这样不负责任的家长,他没有破口大骂,已经觉得脾气改进不少了。 “你说的我都明白,不过还是很抱歉,既然我家安安对体育没兴趣,那就算了吧!我们不会勉强他去练这个。”叶纤红觉得有必要把这个态度明确地表露出来,免得他再来纠缠。 而且这件事不能让他找父母,父母见识少,耳根软,说不定马上被他说服了。 在叶纤红看来,或许这个体育老师说的对,这样对安安确实有好处,但是谁敢说他自己就没有私心? 为了自己升职,为了出成绩,教练不顾学生的身体,涸泽而渔的事又不是没听过。这时候因为没有网络,体育界的丑闻还没有被曝光,二千后,那些九十年代著名的田径运动员,因为乱服用药物,身体出状况的新闻经常披露出来,叶纤红怎么舍得让弟弟被人这样糟蹋? 如果想强身健体,自己陪他练就行了,大不了辛苦一点,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何必假手于外人? 安安把自己的电话给了教练,就是相信自己,她不能辜负他的信任,一定要帮他顶住这份压力。 “你——”对面的男人被叶纤红的话气得要发狂了,没想到这些乡巴佬这么不明事理,自己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是不同意。 “这件事到此为止,希望你尊重我们的选择,不要强迫安安去训练。”叶纤红见他这样的态度,没兴趣继续跟他耗下去,说完后就挂上了电话。 看来电记录,都是同一个号码,看来这个男人是个爆脾气,被安安拒绝后,一直在打自己的电话。 对于这样性格的教练,谁知道他会不会体罚学生,叶纤红觉得更有必要跟他撇清关系。 在客厅里歇了会,准备去做晚饭,心里想着,不知道今天胡向阳来不来。 刚到厨房门口,门就被敲响了,叶纤红过去开门,看到胡向阳站在门口。 还真是心有灵犀,自己刚想他,他就来了,叶纤红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是咱爸咱妈来了吗?人呢?”胡向阳一进屋,转头四处张望,嘴里问道。 “吃完午饭就回去了——”叶纤红见他嘴花花的样子,知道他是在讨好自己的父母,心里甜丝丝的,手却没客气,在他头上敲下去。“那你中午在忙什么?为什么不过来?亏我妈还一直在念叨你呢?” “嘿嘿,中午有个案子走不开。”胡向阳听说丈母娘在念叨自己,又得意了。“那说明我长得帅,讨人喜欢。所以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嘛!” “不要脸。”叶纤红就喜欢他诞着脸讨好自己的样子,每次看到了又想打他,又想抱着亲他。从桌上倒了杯凉开水递给他,说道:“你坐一会,我去做晚饭。” “要不要我帮你?”胡向阳拿起杯子喝了几口水,跟在她后面问。 现在他越来越习惯跟叶纤红腻在一起,虽然还不能跟她上床,但是搂一搂,亲一亲,吃吃豆腐,叶纤红还是不会拒绝他的,有时候还很主动,这让他乐此不疲。 “算了吧。”叶纤红从来没想过要培养他的厨艺,煮菜对她来说,既然是征服男人的手段,过程也有乐趣,所以从不觉得辛苦。 第八十二章快班慢班 吃晚饭的时候,听说卖兰花的钱已交给爸妈带回去,家里的房子马上就要拆掉重建,胡向阳有些兴奋,问需不需要他帮忙? “你能帮什么忙?”叶纤红哭笑不得地反问。 胡向阳长得人高马大,力气肯定不小,如果叫他去搬砖递水泥桶,肯定是个好劳力,就是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没干过体力活的人,一开始都元气满满,坚持不了半个钟,就变成死狗了。 就像前世那些城里的朋友,闲得没事做去乡下帮人割稻,一开始很兴奋,动作也快,最多坚持半个小时,就跑到田头当逃兵了。 被叶纤红这样调侃,胡向阳不敢吱声了。 叶纤红也没有继续为难他,开始跟他计算造房子的成本。 因为是拆了重建,所以这次造房子的成本,除了材料就是人工。这时候砖瓦水泥石灰都很便宜,只有钢筋比较贵,不过大多用的是五孔预制板,很少用现浇结构,所以用得不多。 如果条件允许,她倒是想叫胡向阳搞些平价钢筋过来,让整栋楼全部用现浇结构。这样造出来的房子整体性好,肯定更结实。 五孔板承重能力有限,安全方面自然差得远,叶纤红希望老家的房子至少可以住五十年,所以造得结实是重中之重。 人工主要是瓦匠师傅的工钱,小工不用付,所以也没多少。 当然还有一日三餐的吃喝,能用掉不少。不过这个弹性大,酒菜好坏就看主人给了,照叶妈妈的脾气,做不出太小气的事,所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听着叶纤红一笔一笔地算着帐,胡向阳有些佩服,亏她小小年纪能记得这么清楚,好像自己以前造过房子似的。 叶纤红当然没这个本事,她只是照父亲画的图纸以及另一张纸上的预算,估算给胡向阳听的。 “钢筋你放心,多的我没把握,自家用的这么一点点,肯定没问题。”胡向阳主动开口。 如果这点小事都解决不了,真的愧对叶纤红了。 “你量力而行吧。”叶纤红倒不勉强。“主要是资金紧张,能省则省。否则都没必要为了这么一点点小事,让你去欠一个人情。” 胡向阳家里应该没有人做倒爷,所以肯定要去找京城的亲朋好友,如果有朋友愿意帮忙,当然小意思,就怕认识的人没有,要找朋友的朋友帮忙,这就不划算了。 “我心里有数。”胡向阳答得很干脆。 他也不是傻瓜,如是为了一点钢筋欠下一个人情,那还不如直接去市场买呢?难道他的一个人情,只值这么一点差价? 叶纤红也只是怕他一时糊涂,见他头脑清醒,放下心来。 晚上做的菜不多,最近几天大鱼大肉吃了不少,需要做点清淡的菜调理肠胃。 用泡菜青椒炒了盘肉丝,凉拌了一份马兰头,切了份醉鸡,蒸了两条昂刺鱼,反正两人不喝酒,下饭肯定够了。 这两条昂刺是空间里捉的,叶纤红记得当初嫌贵,所以没放几条昂刺,可是今天去河边的时候,发现里面至少有几十条昂刺在游,难道这么短时间,它就产过卵,这些都是它们的后代? 虽然知道里面的生长速度跟外面并不一致,但是这成长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过空间长大的东西,不管是蔬菜还是鱼,都比外面买的鲜美,这一点叶纤红已得到充分证明了。 “这昂刺的肉太鲜嫩了。”果然,胡向阳尝了尝之后,也赞不绝口。 明明只是加了点葱姜一起蒸,熟了后倒了点叶纤红自制的鲜酱油,可是就是比外面吃的鲜美。 胡向阳有时候也会担心,这个长得漂亮,手段高明,能力出众,生活能力一流的女孩子,凭什么喜欢自己? 吃过饭,两人像老夫老妻一样腻在一起看电视。 电话响了,叶纤红走过去接,居然是妈妈打来的。 “小红,今天安安的体育老师,是不是打过电话给你?”叶妈妈的声音有些惊慌。 “是啊,怎么了?”叶纤红疑惑地问。 心中有不好的预感,难道自己拒绝的还不够坚决,所以对方又去老家找爸妈了? “你呀,安安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犯糊涂?”叶知书埋怨道。“做体育特长生有什么不好,万一安安考不上高中,不是多了个机会?” “妈,是不是学校老师来找过你了?”听妈妈的意思,似乎是赞成弟弟去参加训练,叶纤红有点着急了。“这件事我已回绝,你就别搀和了。” “倒是没人找过我。”叶妈妈只是担心女儿年纪小,没考虑清楚这件事。见她坚决反对,也没再怪她。“今天安安放学回家,一直心事重重,我问了他半天,他才说出来。原本他升初三会编入快班,因为这件事,学校会把他踢进慢班。” “什么?”叶纤红大怒。“他们敢?” 她真的没想到,因为不听从体育老师的安排,学校居然以此相威逼,要让弟弟去慢班。 这个时代为了升学率,学校的手段可是非常赤裸裸的,最常见的就是分快慢班。把成绩好的学生集中在一个班,挑全校最好的老师给他们授课,晚上周末经常补课,就是把学校优秀的资源全部用在他们身上。 至于慢班,就成了放牛班,除了正常的讲课,老师对他们没有其它要求,读好读坏也不管,只要不闹事就行。 叶纤红初中时,就分在快班,所以顺利地考上了高中,对这一套自然非常清楚。 “他们有什么不敢的。”叶妈妈无奈地说道。“难道你还能跟他们讲道理?” 儿子从小学开始,成绩一直普普通通,到现在也没有明显好转,考高中希望不大。 如果进快班,在老师的强化训练下,说不定还能抱点希望,进了慢班,彻底没可能了。 “妈,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的。”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明天跑学校一趟,看看这个体育老师是何方神圣。 如果能讲理,当然好好沟通一下,免了麻烦。如果讲不通,她也不介意狐假虎威,跟学校领导好好算算帐。 第八十三章弟弟转校计划 挂了妈妈的电话,心中依然怒气难平,叶纤红站在原地,深吸一口气,然后重重呼出。 “怎么了?”见叶纤红气成这样,胡向阳脸都青了,他冲过来搂着她的肩,担心地问道。 “有人欺人大甚。”叶纤红强压住怒火,一字一顿地说道。 有人这样对付弟弟,这比当面打她耳光更让她难以忍受。 前世一直有小人物之恶的说法,就是那些位于底层的小人物,一旦有了权力之后,往往比大人物为恶带来的伤害更直接,更深入。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小人物,更明白身边同类的痛点。 那个体育老师得不到安安的配合,居然利用老师的特权身份,对准一家人最敏感的学业问题,直接一刀刺下去,不仅仅伤害了安安本人,也伤害整个家庭。 “没事,我来帮你出气。”听完叶纤红的叙述,胡向阳气得笑了。 一个体育老师在学校,就敢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那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不是都成了土皇帝? 教育这一块不属于表哥分管,直接叫他出面肯定不合适,但是自己是警察,可以暗中调查啊! 官场上的斗争,历来是讲究云淡风轻,笑里藏刀,私下较劲,很少有人会举着明晃晃刀互砍。 如果真的举起了刀子,往往代表着已分出了胜负,对于失败者,自然无须顾忌什么,在机关,输了就永远跌落了,不可能再爬起来。 既然他们敢这样做,那他就不客气了,反正最近闲着也是闲着,就从陈溪乡中入手,深挖细查,看看哪些人有问题,说不定能牵出虞城一些高层,那就赚到了。 表哥最近一直很低调,除了那个书报亭方案,还没有去下面的处局,放新官上任的那三把火,自己做为他的亲人,看来得帮他点点火。 “你身份敏感,不适合做这件事。”听说胡向阳要替自己出气,去查乡中老师,叶纤红忍住气,制止了他。 叶纤红看问题的角度跟胡向阳不同,如果他想要帮表哥,就不能轻举妄动,要知道这世上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大家都相互盯着,提防很严,如果你出手,搞不好会适得其反。 政治最大的学问,不是手段尽出,斗个你死我活,而是顺手推舟,借力打力。如果你的行为被人看到,很可能会被人利用,只须借由别人的嘴,把这件事告诉对方,很可能让肖市长跟别人起了争斗,他反过成为那个渔翁。 至于乡中有没有问题,这都不用去调查,肯定有问题。 国内历来是这样,越不起眼的组织和个人,问题往往越严重。反倒是那些很多人关注的部门,问题反而最少。 因为胡向阳的话分了心,叶纤红此时已平静下来。 在沙发上坐下来,她考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对弟弟最有利。 其实发生了这样的事,就算体育老师最后被处理,弟弟在学校的处境也不会有好转,说不定会更加恶劣,最好的办法,是转到别的学校。 国内的老师大多高高在上,说一不二,不能接受来自学生方面的反对和批评。如果你敢质疑他们的话,不管对和错,他们都会觉得自己的老师尊严受到侵犯,利用自己的权力来对付你。 他们也不会说很难听的话,只会撒娇似地对学校领导说:这样的学生我没法教了。于是你就有麻烦了,最常见的是写检讨,全班或全校认错,严重的是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最严重的自然是开除了。 前世据说还有这样恶劣的老师,因为某个学生得罪了他,他没有骂他,也没有要他作检讨,只是要求全班同学孤立他,不许跟他说话,没用多久,那个学生就被毁掉了。 这些当然是极端的例子,或许其它老师很正直,弟弟在学校的处境没这么严重,但是叶纤红不想冒险。 “行,这件事我来想办法。”胡向阳应承下来。又问:“你想让他转到哪座学校?” 相对来说,初中的教育资源丰富,转校容易,而高中就没那么容易了。 “你看着办吧。”这一点叶纤红还是比较信任胡向阳的,既然他去想办法,就全权委托给他了。 在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终究还是个弱女子,就算赚了点钱,在别人眼里,还是那个可以任意揉搓的小人物。 这种感觉让她极度难受,叶纤红缩起双脚,身子蜷在沙发上,头靠在胡向阳宽厚的背上。 仿佛这样,就能从他身上获取能量,给自己安全感。 胡向阳转头望了她一眼,手一伸,把她搂进怀里。 很少看到叶纤红软弱的样子,胡向阳此时只恨自己能力不够,不能替她撑起一片天,让她免于这种烦恼。 他还是更喜欢叶纤红自信笑的样子,那时的她,全身上下全是迷之魅力,让他深陷其中。 叶纤红倚在胡向阳怀里,后背抵着他坚实的胸口,鼻端全是他好闻的男性体香,只觉得空落落的心踏实了,身体慢慢松驰下来。 对自己的情况,她非常了解,凭着重生的记忆,她比前世多了些自信,所以给胡向阳他们精明能干的假像。但是人的性格是无法轻易改变的,那个软弱没有安全感,才是真正的自己。 或许等到某天,她真的强大了,才有可能真正自信。 两人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其它杂念,就这样静静搂在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声,感受着彼此的体温。 直到哪个邻居家的自鸣钟铛铛响了十下,两人才发觉夜已深了。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从胡向阳怀里起身,时间已不早,胡向阳明天要上班,得回去睡觉了。 胡向阳也没有找借口留宿,只是安慰了叶纤红几句,就回去了。 送走胡向阳,叶纤红走进卧室躺在床上,心里还是乱糟糟的,没法让情绪完全平静下来。 打开电视看了会,还是没有睡意,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久,最后没办法,她进了空间,打算在里面散散心。 第八十四章空间再变化 走到空间正中间那棵世界之树前,叶纤红调整呼吸,深吸了几口气。 除了重生,这个空间是她最大的倚仗,而这株世界之树,则是这个空间的灵魂,叶纤红甚至相信这棵树长到一定程度后,会有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像小说写的那样,成为有灵魂的精灵。 像是感应到了她的思想,原本一动不动的世界之树,枝条突然一起挥舞,像是在回应她的猜测。 “谢谢你。”叶纤红第一次感到自己在空间,其实并不是孤独的。 虽然无法触摸到它,叶纤红还是伸手过去,搭在它的主干上,就像是在轻轻抚摸它。 树枝像是非常喜欢她的亲近,于是又是回应一阵挥舞。 突然,位于最上面的一片树叶上,溢出一滴液体,然后慢慢开始变大,最后差不多有黄豆那么大时,它才停止了变化。 “是给我的吗?”看到它隔了些日子,再次有一滴灵液分泌出来,叶纤红激动地问道。 树枝晃了晃,像是回应她的问题,那滴灵液却没有掉下来。 叶纤红回转身,去找可以装它的容器,等它拿了瓶子像上次那样去接时,叶子却没有动,让它掉进瓶里。 不是让我装瓶子?那装哪里?叶纤红有点纠结。 世界上的容器有千千万,谁知道它想要自己装哪里? 总不能像仙侠小说一样,找个玉瓶子,把它装起来吧! 第一,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样的玉瓶子,她总不能正事不干,天天满世界找吧? 第二,就算有,她也买不起。这种玉器肯定是天价,等她赚到一个亿后再考虑吧! 忽然想到上次自己伸手到树中间时,突然有了一阵记忆,然后知道了这棵树的名字和来历。 难道这才是跟它正确的交流方式? 叶纤红没有犹豫,把手伸过去,像上次一样去触摸整棵树,停留了几秒钟,才把手缩回来。 然后脑袋一沉,真的多了一段记忆。 只见一棵大概三米高的世界之树下,盘膝坐着无数青年男女,这些人全部脸对着树,双目低垂,像修炼者一样,在缓缓吐纳。 难道它是叫自己这样修炼? 叶纤红猛地清醒过来,在脑中回忆了一下刚才的记忆,然后在原地盘腿坐下,学着他们的模样,把双手放在双膝上,头微仰,眼睛微闭,开始缓缓呼吸。 刚把一股浊气呼出去,忽然感觉嘴里一凉,原来是世界之树的枝条弯下来,将那滴灵液送到她嘴里,正好顺着吸气进了嘴。还没来不及感受它的滋味,就顺着喉咙往下,散入四肢八骸。 下一刻,一股热流从丹田升起,顺着筋脉往上冲。 眼睛明明看不到,身体里却像有双眼睛似的,能看到那股气流往上冲,这种感觉很奇妙很难形容,她猜测这是修炼者才有的内视能力,说明自己的能力已得到了提升。 筋脉里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全是鲜红色的血液在快速流动,而是布满仿似泥浆的粘稠物质。那股气流往上冲的时候,像是水流在冲洗满是污垢的水管,只能将最近的一小段冲开,让里面的粘稠物质变得稀薄,液体流动的速度加快了很多。 叶纤红知道这机会难得,控制着它继续往上行,但是这股力量实在太小了,没一会就全部用尽,气流退回丹田,刚才打通的通道又有粘稠的物质重新回流,只是相比其它地方,这里的粘稠物质看起来更稀薄些。 叶纤红睁开眼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全身轻灵了许多。 现在就是让她去跑一个马拉松,估计也能轻而易举地完成。 注意地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发现像上次一样,皮肤表面又有了一层褐色的污垢,倒没有第一次那样臭了,叶纤红连忙从空间退出来,去卫生间洗了个澡。 抹干身体,站在镜子前,仔细看自己身体的变化。 小小的脸看起来越发晶莹剔透了,毛孔细得几乎看不到。原来苍白脸颊,染了一层红晕,在灯光下越发娇艳动人。 叶纤红有些感慨,难怪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有一身好皮肤,肤色好真的很重要,单以她这样的肤色,就算是个丑八怪,也能给她凭空增添十分姿色了。 头发柔韧黑亮,完全看不到重生时的枯黄模样了。眼睛本来就很大,现在越发有神彩。 变化最大的是身材,原本她最不满意的胸部,似乎也有长开的架势,半径比原来大了许多,因为骨架小,看起来更加浑圆挺翘,这让她暗暗满意。 就连臀部也圆润了许多,叶纤红转过身子,侧面站在镜子前,扭了扭腰肢。 在镜子前自恋了一会,才回卧室休息。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感觉整个人特别宁静,进空间前乱糟糟的心情,完全平复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完早饭,准备回一趟家里,把造房子的事再确认一下,然后去一趟学校,跟弟弟好好谈一谈。 因为有了后续卖泡菜的钱,所以没必要为了省钱,在一些细节上降低要求,他希望父亲能明白自己的心思,把房子造得尽善尽美。 特别是后院那里,她打算趁这个机会,把它打造成她理想中的日式庭院,这也离不开父亲的支持。 现在地上几乎全是石头,种不了花草和果树,她计划种上一株葡萄,搭一个架子用来夏天乘凉,再在角落搭一个小棚,可以种点草莓什么的,空间虽然可以种很多水果,但是不能见人,只能用它们来做遮掩了。 这需用找个石匠,用榔头和扁錾把地面好好平整一下,再铺上一层泥土,这些全是体力活,估计得爸爸亲自一担担地挑土。 这件事虽然重要,但是找弟弟才是这次回家的主要原因。 被学校这样粗暴对待,她相信弟弟的心,此时是崩溃的,她必须及时安抚一下,让他宽心。 既然做好了给弟弟转校的打算,她也没兴趣再找学校的老师沟通了。 可惜不能开车,回家非常不方便,叶纤红想着等有钱了,得先考个驾照,那样的话,临时要回去,只要向诗诗姐借辆车就能走了。 第八十五章妈妈的伤口 回到家里,看到自家院子已有了变化。 东边的墙角,整齐堆了几十包水泥,上面盖了厚厚的塑料布防水,另一边则码了一大片一人高的红砖,院子外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长方形的坑,已化好了一池石灰。 原先放养在院子里的鸡鸭,被关进了柴房,大概还没习惯陌生的环境,此时正不停发出叫声。 柴房这块地方,将来会成为院子,所以不用拆,暂时留着可以放杂物,屋里的家具电器都会搬到奶奶家里去,这些他们肯定已商量过了。 以前奶奶不重视爸爸这个大儿子,现在变了很多,有时候甚至会主动过来帮忙做些事。 叶纤红进屋的时候,爸爸不在,看到妈妈在房间理东西。 “你怎么又回来了?”叶妈妈疑惑地问。 以前女儿一个月最多回来两趟,一次是发工资,把钱送回来,然后在家过个夜。另一次就不一定了,有时候大概只是想她弟弟了,所以回来聚一聚。 最近一个多月很反常,接二连三地回来,倒不是她不想女儿,不愿意看到她。主要是最近男人也没了工作,家里的开销全靠她在赚,不想让她分心管家里的琐事,而误了赚钱的正事。 “怎么?不想看到我啊?”叶纤红冲上去抱住妈妈的胳膊,气呼呼地问道。 看得出妈妈心情不错,应该是拆了旧房,马上就有新房子住了,她心里高兴。 “死丫头,胡说什么呀——”被女儿抱着胡缠,叶妈妈习惯地伸手去敲女儿的头。 等手落到头顶,她又悄悄收了力气,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 女儿最近这么辛苦,她也挺心疼的,真想让她在家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好在她的气色不错。 忽然发现女儿今天的脸色,似乎更加白里透红,难道她像电影明星那样化了妆,打了粉底? 叶妈妈好奇地把女儿的脸扳正,仔细地观察。 “怎么了?”叶纤红疑惑地问。 “没什么。”叶妈妈近距离这么看,自然能分辨出女儿其实没有擦任何东西。何况也没有闻到任何化妆品的气味,惊讶地问道:“你皮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笑着回答。“可能像你吧,你年轻时的脸色,不是也特别好——” “那是。”叶知书得意地回答。 下一刻像是想起了什么,情绪忽然低落下来。转头继续去收拾房间的东西。 “妈,你以前总不肯提娘家的事,现在我和安安都这么大了,跟我们说也没关系啊!”叶纤红走过去抱着妈妈的腰,将脸贴在她的后背上,轻声劝道。“你总不希望我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跟外公外婆见上一面吧——” 叶知书听女儿主动提到外公外婆,身子一震,手里的铁皮茶叶罐掉下来,骨碌碌地滚得老远。 叶纤红只觉得妈妈的身子突然抖了起来,吓得她急忙抱住妈妈的身子,扶着她在椅子上坐下来,回头见妈妈双手捂着脸,眼泪无声地从指缝落下来,掉到膝盖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妈,别难过,如果你不想说就别说。”叶纤红搂住妈妈的身子,语无伦次地安慰道。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提了提母亲年轻的事,就让她想这么多。 虽然猜到当初的事可能麻烦不小,但是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妈妈的反应还是这么大,看来自己真的不应该自作聪明,挑起这个话题。 但是搞不清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她就无处使力,自然也没有办法解开妈妈的这个心结。 看来有时间得去一趟干外婆家,问问母亲年轻时发生的事? 母亲没有娘家,干外婆就像亲生母亲一样,两人非常亲近,如果说有谁了解母亲当年的事,可能只有她了。 到时再借助胡向阳在警方的关系,调查妈妈娘家在哪里?当初到底发生过什么事?看有没有办法化解这段矛盾,让妈妈的心结解开。 好一会,叶知书绷得紧紧的身体才缓和下来。 流了一会泪,情绪宣泄得差不多了,心里舒服了些,只是全身提不起劲,只好无力地靠在女儿身上。 叶纤红此时才松了一口气。 看来自己的性格随妈妈,一碰到伤口,情绪就会剧烈地波动,身边的人怎么劝也劝不住。 “怎么了?”叶纤红正想问妈妈要不要喝水,门口一阵说话声传来,原来是爸爸回来了。 郑建国身上穿了件打了补充的旧衬衫,汗水已把衣服全部打湿了,他手里拿着旧草帽,边走边对着脸扇风,见叶知书眼睛红红的,显然刚哭过,走进来担心地问。 “没事。”叶知书不想老公为自己担心,所以不愿意说。 只是声音哑哑的瞒不了人。 “爸,是我惹妈不高兴了。”叶纤红站起来,老老实实地承认。 “这么大个人了,还不懂事。”郑建国倒是没有骂女儿,只是埋怨了一句。 叶纤红讪讪地起身,走到院子里,让爸妈单独说一会。 爸妈他们虽然年纪差了整整十岁,性格方面也有天壤之别,偏偏感情一直非常好。 院子里停了两只箢箕,里面装了满满的红砖,看来院子里码好的这么一大堆,全是爸爸一担一担挑进来的。 叶纤红忍不住心里埋怨,爸爸为什么这么小气,不叫砖厂直接把红砖送到院子呢?为了省这么一点钱,他得挑多少个来回啊?不知道肩颊有没有被扁担磨得起泡? 又想着以爸妈的性子,自己劝也没用,只好暗里叹了口气。 家里真的穷怕了,他们习惯了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或许家里真的不缺钱了,爸妈才会愿意享受一下生活吧? 在院子里站了几分钟,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爸妈果然已恢复正常了。 “爸,我今天回来,想是跟你说后院的事。”叶纤红坐下来,把自己的想法跟爸爸说了一遍,希望他能照自己的想法搞后院。 郑建国一直用心听着,等女儿说完,也没有废话,只答应了一声好。 叶纤红一听,笑逐颜开,抱着他的胳膊叫了声:“谢谢爸。” 她现在越来越感受到父亲的智慧,或许他话不多,不懂得跟人争强斗胜,但是心里其实都明白。 既然他应承下来,肯定能满足自己的乡村别墅梦,叶纤红相信这个家用不了一个月,就会焕然一新,成为郑家村一道靓丽的风景。 看时间已近11点,叶纤红打算直接去学校,跟弟弟谈一谈,然后坐车回虞城。 美容店诗诗姐已经买了很多设备,开始在布置了。 她回去后,得考虑招人和培训了。 第八十六章饭店门口 到了乡中,上午的课还没结束,叶纤红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等弟弟下课。 坐了十来分钟,看到学校的铁门打开,然后看到第一个学生从里面走出来,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往学校里面走去。 这时候的学校,不像前世那样盯得很严,家人进去找个人,都不会有人拦着。 走到弟弟所在的班级,正好看到教室门打开,一个腰里夹着个大三角板的老师走出来,头发上胸前全是粉笔灰。然后听到哄的一声,有同学走出来。 “安安。”叶纤红站在后门叫了一声。 “姐,你怎么来了。”安安听到有人叫,从座位上站起来,向门口跑过来。 “来看看你啊!”叶纤红见弟弟精神还算不错,心下略安,笑道:“走,姐带你去吃午饭。” “等一下,我跟张建盛他们打个招呼,叫他们别等我一起去吃饭了。”安安一听,边说边往教室跑去。 望着弟弟活力十足的背景,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慢慢浮起。 弟弟去吃饭,能有朋友陪伴就好,没有像自己,初中时因为身世被班上的同学排挤,长期一个人孤零零地吃饭。 那时候的学校,没有丝毫温暖可言,她像个独行侠一样,低着头进进出出。 直到有一天,她一个人坐在床上吃午饭,班长林晓霞突然走进她的宿舍,坐到她的床上,主动跟她聊起了天,还把自己饭盒里的菜夹到她的饭盒里,她被孤立的情形才开始有所好转。 可惜林晓霞初中毕业后,去了别的城市,叶纤红以后再也没见到过她。 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如果有机会,她真的想跟她好好说声谢谢。 “姐,我们走吧。”安安从学校出来,笑着催促道。 “好。”叶纤红从深思中清醒过来,笑着应道。 从这所乡中毕业已经四年了,学校其实没什么明显的变化,唯一有变化的只是学生。 姐弟俩并肩从学校走出,往北面那里走去。 乡中往北走五十米,就是乡供销社,以它为中心的公路两边,开了十几家商店,有卖服装的,有卖小家电磁带的,有卖农药化肥的,当然也有卖小吃和酒菜的。 生活消费品的顾客主要是附近的村民,因为这里离虞城近,所以生意并不好。反倒是几家饭店的生意非常好,因为这条公路是104国道,来来往往的车非常多,走南闯北的路跑累了,总会有停下来吃顿便饭。 叶纤红带着弟弟进了一家看起来比较整洁的小饭店,根据他的喜好,点了三个小炒。 等菜的空隙,叶纤红再次问弟弟,那个体育老师在他拒绝后,具体说过什么话?又是谁告诉他,下半年会分到慢班的? 听姐姐提起这件事,郑兴安情绪低落下来,把知道的事原原本本地跟姐姐说了一遍。 原来那天五十米测验结束后,体育老师就把他留了下来,问他愿不愿意成为体育特长生,并描述了成了体育特长生的种种好处。 这时候的学校,特别讲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所以体育成绩也是衡量学校教育水平的重要一环,不管哪所学校,都会选拔体育出色的学生,进行专门训练,参加市一级的体育比赛。 陈溪乡中自然也不例外,学校有十多名长期参加训练的学生。 安安的性格其实偏安静,对体育兴趣不大,他会跟着姐姐跑步,只是想让自己的个子长高一点,身子壮一点,这样看起来会更帅,免得长不到一米七,那就成三等残废了。 何况那些体育特长生,天天放学后也不能回家,还得练习一个小时左右,这是郑兴安无法忍受的。 有这个时间训练,还不如在家多画几张画呢? 体育老师见他居然拒绝,心里很不痛快。 在他看来,郑兴安有点不识抬举。他之所以问他有没有兴趣,而不是强制他参加训练,只是希望激发他的学习兴趣,并不是真的在征求他的意见。 现在被打脸了,他当然不能强迫郑兴安参加,于是叫他回家后问问家长,听听家长的意见。 他觉得家长只要长点脑子的,都会劝郑兴安参加训练。 没想到几天过去了,郑兴安还是没来向他报道,他心情不佳地过来问,才知道这个学生的家长,居然也不想他成为体育特长生。 这可真的把他惹火了。 他虽然是个刚调来陈溪乡中不到一年的体育老师,却有个特殊身份,是校长的小舅子,因为这个原因,大家都给他面子,养成了他在学校说一不二的恶劣脾气,很少有人敢拒绝他。 他盯着郑兴安半天,才拂袖离去,离开办公室前,他放了狠话,如果你再不识抬举,别怪他不客气。 这话当然不会说得很大声,也不会让第三个人听到。 郑兴安心情沉重地从体育老师办公室出来,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回教室拿书包,碰到了留在教室里画黑板报的祝郁。 祝郁看到他,把他悄悄叫到一边,问他是不是得罪了体育老师。 然后告诉他一个坏消息,原来刚才体育老师过来,碰到教导主任,看到他下半年初三的分班计划,直接要求把郑兴安从快班划到慢班。 接下来的事情叶纤红都知道了。 听完弟弟的叙述,叶纤红倒没有再发火,只是问弟弟,如果帮他转到市里读初三,你愿不愿意? “当然愿意。”郑兴安想也没想就回答。 陈溪乡中虽然也有几个合得来的朋友,但是他更喜欢跟姐姐生活在一起。 如果去了市里读书,自然不用天天回家,周末回家一趟就行了,那样的话,大多数时间跟姐姐在一起了。 “那就好。”叶纤红见弟弟答得这么干脆,放心不少。“反正没几天就要放暑假了,你也别管学校老师怎么跟你说,安心学习就好。” “哦。”原本压在郑兴安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他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菜端上来了,姐弟俩没有喝酒,只叫了两碗米饭,开始动手。 忽听门外“呯”的一声,似乎有人在砸什么东西? 叶纤红吃了一惊,站起来往窗外望。 只见隔壁饭店和他们这家饭店中间的过道上,停着一辆卖卤味的小推车,一名三十来岁的精瘦男子,吊儿郎当地站在前面,手里拿着一根空心钢管,正在手推车边上的角铁架上用力敲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推车后面站着个三十岁头的妇女,身上穿了件像医生工作服的白大褂。手里拿着把不锈钢食物夹,正在替顾客拿食物,推车前围了五六个顾客,生意应该不错。 看她没有用手直接抓取食物,身上也干净整齐,应该很注意卫生,难怪这么多人放心过来买。 “推走,还不快推走——”精瘦男子瞪着那名妇女,钢管在边上呯呯敲着,嘴里大声喝道“你这样停在我们店门口,还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 那名妇女没有理他,只是快速地取好食物,递给顾客,收了钱。然后一声不吭地推车走了。 叶纤红回到座位,继续跟弟弟吃饭。 这种事是非对错,谁也不好说,她自然不会去管。 “不知道隔壁给了孙老二什么好处,居然冒充店老板,赶人家摆摊的走。”坐在叶纤红旁边那桌的一个顾客笑道。 “这个孙老二需要什么好处?喝了二两黄汤,就觉得自己是黑社会老大,谁怂恿几句就出头。”另一个人中年男人听了反驳道。 一屋子人哄堂大笑。 第八十七章狗要成精了 吃饱饭,跟弟弟再聊了一阵,叶纤红回到虞城,先在附房放好十坛泡菜,免得影响王子饭店的采购来取货,然后上楼回家。 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最近的工作整理了一遍,发现除了书报亭项目的厂房还未解决之外,其它大都进展顺利,放下心来。 下一步她的工作重点,就是美容店准备开张的事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给苏思诗打电话,请她晚饭过来这边吃,顺便商量招聘和培训的事。 苏思诗答应了。 招聘和培训的事,说简单其实很简单,现在找工作的女孩子非常多,只要人聪明,心灵手巧就行,不难招到。 说难是因为这行业,历来是学会容易学精难,而叶纤红现在眼光也高了,没打算为了这点钱,长时间亲自担任化妆师,所以需要找几个值得培养的徒弟,让她们来维持这家店的运转,这确实非常难。 不过这种事靠运气,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很快把它放在一边。 下午难得偷闲,她进了空间,看里面植物的生长情况。 那些前天撒下的蔬菜种子,大多已发芽,望过去一片嫩绿,非常有生机。 叶纤红也不确定它们缺不缺水,拿起水壶给它们都浇了一遍。 又去另一边看,那里种了后山挖来的野果树。 野栗树没什么变化,除了看起来特别有精神。倒是那十几条胡乱扦插的山葡萄枝,居然全活了,这让叶纤红信心大增。 等过几年它们长大了,如果全部开花结籽,估计能摘上千斤葡萄,酿成酒的话,应该有六七百斤了。 想到自酿葡萄酒的味道,叶纤红忽然有喝酒的冲动了。 来到毛桃树前,发现的桃子明显大了一圈,叶纤红忽发奇想,如果给它浇一点灵水,不知道会不会也发生变异?如果变异了,又变成什么样子? 叶纤红控制不住好奇心,倒了十毫升左右的水在桃子树的根部,打算过两天再来看结果。 倒是马兰头这种野菜,生命力特别旺盛,养到空间后,居然疯狂地往四周生长,叶纤红记得种下时不过一米长宽的一蓬,现在都超过一倍有余了。 这也太不正常了吧! 叶纤红蹲下身子,挑最嫩的地方摘了一些,晚上凉拌了招待诗诗姐。 最后来到河边,看看河里到底有多少鱼? 叶纤红记得当初自己身上没钱,所以只买十斤杂鱼,倒在这条河里。可现在的的情形,说河里有一百斤鱼,也没人会怀疑。 昨天抓了两条昂刺后,她就怀疑河里的鱼生长周期,也跟外面的不同,否则才过去这么点时间,没理由昂刺的数量增加了几倍。 不过这同样是好事,叶纤红不会拒绝。 用意念抓了两条手掌大的鲫鱼,养在一个脸盆里,打算晚上加葱烤一下,也是一道待客的好菜。 忽然发现河流的下游,似乎有东西在游泳,定神一看,居然是那只松狮犬。 难怪刚才没看到它,原来是去玩水了? 不对,它嘴里咬的是什么?叶纤红走过去,来到它跟前,注意到狗狗游到岸边,将嘴里的东西用脚踩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叶纤红只觉得世界观都要蹋了,这只胆大包天的松狮犬,居然在吃鱼? 不是猫才吃鱼的吗? 看到叶纤红走到它面前,松狮犬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伸出头在她脚边蹭了蹭。 这只狗不会成精了吧?叶纤红从它刚才的眼神里,居然读出了羞愧这种情绪。 难道偷鱼吃被自己抓了现场,所以觉得不好意思? 吃就吃吧,反正是它自己辛苦抓来的,叶纤红也不会心疼一条鱼。 问题是自己把它养在空间里,是不是错了? 空间环境奇特,跟外面的世界相比,多多少少有灵气存在,长时候替它改善身体,真的成精了怎么办? 叶纤红站在那里纠结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任它成长。 狗聪明也有好处,自己可以少操许多心。它的战斗力又这么强,万一碰到危险,把它放出来,至少可以保护自己和家人安全。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突然记起一件事,自己答应章诗萍问诗诗姐,还有没有出生不久的松狮犬,她也想养一条,没想到事情一多,自己居然忘记了。 好在今天晚上就能跟诗诗见面,到时再问也不晚。 叶纤红做好六菜一汤,端出来摆上桌,就听到了敲门声。 “诗诗姐。”叶纤红笑着把她迎进来,挽得她的胳膊进屋。 这么多熟人或朋友里,只有在苏思诗面前,她才可以像个小妹妹一样撒撒娇,耍耍赖,无理取闹一下。 跟其它人在一起,都是她更像姐姐。 这可能苏思诗的性格有关,也跟两人刚认识时的处境有关。 那时叶纤红刚重生不久,正处于最落魄的时候,两人刚一认识,苏思诗就以保护者的身份,强硬地替她出头,这就使得两人的强弱关系固定下来,很难再改变。 “做了这么多菜啊!”苏思诗走到饭桌前,看到盘碟已摆满桌子,惊讶地叫道。 “难道请你吃一次饭,当然得丰盛一点。”叶纤红满意地看着苏思诗的表情,把她按到椅子上,自己去厨房盛饭。 除了葱烤鲫鱼,凉拌马兰头,叶纤红还烧了笋干鸭肉,香辣九节虾,酱排骨,上汤大白菜和蛤蜊汤。 现在天比较热了,所以这些菜她大多做得偏清淡,除了九节虾,不容易入味,她味道略做得重了点。 苏思诗也不客气,接过米饭,先夹了一块酱排骨放进嘴里。 这酱排骨色泽酱红,看颜色就非常有胃口。等肉进口嚼了几下,只觉得肉质酥烂,骨香浓郁,汁浓味鲜,咸中带甜。竟然比以前在高档酒店吃过的还要美味。 “好吃。”急急嚼碎咽下肚后,苏思诗忍不住赞叹道。 “那就多吃一点。”叶纤红笑道。 这道菜也是她前世最拿手的招牌菜,用来招待闺蜜,没有一个不夸奖的。 跟传统的做法相比,叶纤红在里面加了腐乳汁,腐乳是豆制品发酵而成,本身就有丰富的微生物,使排骨在小火焖的时候,更加容易酥烂。而绍酒又会让肉质变得更松软,嚼着带劲又不柴。 “不行,我先尝尝其它,说不定有更好吃呢?”苏思诗难得地跟她开玩笑。 “那就尝尝这九节虾。”叶纤红夹了一只虾到她的碗里。“我焖前腌了不少时间,应该比以前做得更入味。” 第八十八章开店准备 吃完晚饭,苏思诗揉着肚子站起来,直说吃撑了。 “没关系,等一下我陪你去外面走走,消消食。”叶纤红坏笑着安慰道。 两人一起收拾好桌子,一起到厨房洗碗,挤在狭窄的空间里,聊着工作中生活中的琐事。 “对了诗诗姐,你朋友那边还有松狮犬吗?”叶纤红记起这件事,连忙问道。 不知道怎么搞的,她老是忘记这件事。 “干嘛?你有一只还不够啊?”苏思诗惊讶地反问。说完转头望了望,疑惑地问:“对了,你养的狗呢?怎么没看见?” 所有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因为楼房空间小,活动的场地有限,所以狗狗更粘主人,经常是主人走到哪,它就跟到哪? 叶纤红家的狗,她进屋后一直没出现,也没听它叫,真是怪了。 难道它转手送人了? “在阳台。”叶纤红回答道。“我嫌它出来吵人,所以没放出来。” 甩了甩手上的水,她走进自己的卧室,打开阳台的门,把狗从空间放出来。 低下身子摸了摸它的背,还好,身子是干的,估计自己离开后,没下河捉鱼,倒不用担心它湿漉漉地把房间搞脏了。叶纤红夸奖似地拍拍它的头,狗狗兴奋地直起身子,撒娇似地朝她怀里钻。 刮了一下它的鼻子,叶纤红直起身,往厨房走去,狗狗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苏思诗从厨房出来,看到叶纤红身后松狮犬巨大的身影,惊呆了。 “怎么回事?它怎么这么大了?”苏思诗见狗狗跑到自己面前,苦瓜脸虽然看起傻傻的,但是极像狮子的蓬松毛发,还是把她吓得后退一步,忍不住惊骇地问。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吃得多睡得好吧?”叶纤红装傻。“对了,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俯身拍了拍狗狗的脑袋,叫它别吓人,到一边玩去,防止它不知轻重,伤害到诗诗姐。 苏思诗见它居然能懂叶纤红的意思,圆滚滚的身子听话地跑开了,已没了刚才的害怕,反倒喜欢上了它呆萌的样子,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养一条。 “你也知道这是松狮犬,是名贵犬,有的话也早给人高价买走了。”苏思诗没好气地回答。“哪里还会有剩下?” “哦。”叶纤红应了声。 心里其实早有猜测,所以并不觉得失望。 “那我只能这样回复章诗萍了。”叶纤红叹了口气说道。 “那个章诗萍到底有什么好,你这样为她的事操心。”苏思诗白了她一眼,脸上明显不高兴。 叶纤红为章诗萍做的事,她全部听说了,心里颇不以为然。 倒不是对章诗萍这个人有什么成见,而是为自己的好姐妹不值,叶纤红跟她结交中的付出,跟章诗萍的付出完全不对等。 朋友之间的交往,虽然不一定要市侩到用物质去衡量,但这是一种态度,代表朋友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总不可能像那些花花公子一样,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行动吧! 最关键的是,章诗萍出生香港,家境优厚,而叶纤红出生农村,一无所有。以章诗萍的的条件,不应该这样占叶纤红的便宜。 “没办法,我朋友太少,能帮则帮吧。”叶纤红淡然地回答,“再说,人与人之间讲究缘份,既然她当我朋友,我也没必要跟她斤斤计较。” 有些话叶纤红没有说出来,她心里其实有竿秤,谁好谁坏心里一清二楚。 何况朋友之间需要时间观察,不能单凭一两件事就把人否定死。有的人平时看着不怎么靠谱,一到关键时候,会雪中送炭的,说不定也就她一个而已? 见苏思诗依然不高兴,叶纤红连忙抱着她的胳膊拍马屁。“不过这么多朋友里,只有诗诗姐才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算你有良心。”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难得地傲娇了一下。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商量招聘的事。 美空店开张,想维持正常的运转,起码的工作人员不能省,所以两人定下了招五个人的打算。 首先是前台文员,它是美容店的门面,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所以要求比较高。既要长得漂亮,又要有高中以上学历,能说会道,善于协调顾客的矛盾。 两人各自说了想法,一致倾向于招一个年纪略大一点的女孩子,最好有三十来岁,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人生阅历,耐心细致,毕竟她们的美容店,顾客大多非富即贵,个性太单纯的怕是应付不来。 然后是招两个有经验的美容师,这个反倒简单,只要人品没问题,技术过得去,就可以了。 最后是两个美容助理,它们既是打杂的,又是学徒,叶纤红倾向于招对美容行业有兴趣,又有悟性的女孩子,年纪小一点没关系,只要人品好,不浮躁,肯安心工作,学会了不会马上跳槽的就行。 这个说说容易,其实最难。 好在这时候流行试用期,那就先招两个进来试试看,如果不行,再换人。 至于人数,可以根据情况再调整,也没必要定死。 商量妥当,苏思诗打算明天就叫人写几张招聘广告,去各处张贴一下,后天上午在美容店门口现场招聘。 面试的工作得交给叶纤红,她也没意见。 事情谈好,两人站起来,打算去附近消食。 松狮犬现在不敢带出去了,免得它闯祸,叶纤红装模作样地把它赶到阳台,随即收进了空间。 “对了,诗诗姐,你的婚期定了吗?”两人在小区里随便走的时候,叶纤红忽然问道。 两人会认识,就是因为在胖老板的店里帮她化妆,苏思诗非常满意,才认识的。 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也没听她提起,什么时候需要帮她化新娘妆,难道这桩婚事有什么变故? “估计要到年底了。”苏思诗一脸平静地回答。 “哦。”听苏思诗情绪不高,叶纤红应了声,不好意思再问。 “别多想,没事。我又不是第一次结婚了,不想搞得风风雨雨的。”苏思诗知道叶纤红误会了,解释道。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别人怎么看不重要,自己幸福最重要。” “嗯。”苏思诗微笑着转身,揉了揉叶纤红的头。“到时你来给我做伴娘吧——” “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应承下来。 第八十九章招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招聘的日子。 这天早上叶纤红锻炼回来,洗澡后简单吃了点早饭,换上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色的长裤,将长发盘起来,让自己看起来精明干练一点,拿着装了纸笔的文件袋,往美容店走去。 院子门锁着,门口已有十几个女孩子等在那里,应该是看了招工广告后,来面试的。 这栋独门独户的小院经过装修后,比原来气派多了,外墙贴了淡金色的磁砖,给人一种低调的奢华感。那株藤本蔷薇经过精心修剪,看不到枯枝和黄叶,粉红色的鲜花挂满枝头,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而刷了银漆的铁门上面,挂了一块巨大的铝合金材质的黑色横框,上面有几个突出的立体大字,写着:纤诗美容会所。 这个店名是她和苏思诗商量后定下来的,从各自的名字里取了一个字,听起来也非常适合。 叶纤红打开院门,看到院子里的绿化也重新整理过,藤本蔷薇的根部围了个小小的花坛,周围种了些葱莲,虽然没有开花,倒也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墙角周围种了一些长寿花和吊竹梅,布置得非常雅致。 另一边的院子中间,摆了套藤制户外沙发,四把带扶手和靠背的宽大椅子,加上一张圆形的小桌子。桌子中间还撑了把巨大的户外伞,把夏日的阳光挡在了外面。 叶纤红游目扫了一圈院子,对里面的布置非常满意,从屋里扛出一张写字台,放在屋檐下,又拉了两把椅子出来,一把放在对面,一把自己坐下来,准备面试。 因为招聘条件限制比较多,进来面试的女孩子,大多外形不错,这时候也不像前世要填复杂的报名表,只是叫她们排好队一个一个面试。 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个圆脸的女孩子,看起来非常甜美,她应聘的是前台文员。 叶纤红通过询问她的工作经历,就知道这是个傻白甜型的女孩子,这样的性格在有的单位或许受欢迎,但是不符合自己的要求,也没有直接拒绝,反而问她愿不愿意做美容助理。 在叶纤红看来,这样的年纪和性格,做美容助理无疑更合适。何况做美容助理刚开始时虽然辛苦一点,赚的钱也不多,可是学会这项技能,以后赚钱就容易了。 反而是前台文员,大多吃青春饭,除非你的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才能在三十多岁后,从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小姑娘摇摇头,叶纤红有些无奈,只能抱歉地拒绝了她。 第二位是个少妇,应该有三十二三了,她来应聘美容师。 叶纤红也没有废话,直接从抽屉里拿出准备好的化妆包,叫她给自己画一下眼睛。 现场还有这么多人在排队,叫她画完整的妆,太耗时间了。 那个女人也不啰嗦,先从里抽出一支眼线笔,开始画眼线。 叶纤红拿着小镜子,观察她的手势和步骤。 基本上还算规范,只是受这个时代的技术所影响,所以并没有达到她的要求。 叶纤红又问了一下她的工作经历,听说她以前在沪市干过美容行业,结婚后因为儿子出生,没办法正常上班,所以赋闲在家。现在儿子上幼儿园了,想重新出来工作,赚点钱减轻家里的压力。 “行,你通过了。”这样的工作经历和基础,满足自己的招聘条件了。叶纤红也没有废话,把她的名字记录在本子上,直接拍板录用她。 基础不错,只是最近几年没有工作,跟时尚有些脱节,培训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个女人大喜,问了几个小问题,听说明天起要培训几天,也没有意见,笑盈盈地回去了。 后面一个女孩子依然应聘前台文员,同样没有达到叶纤红的要求,只好回绝了她。 接连几个不合格,让叶纤红有些焦虑,看后面只剩下一半人了,才招了一个,难道上午没法招齐,下午还得继续? 后一位的是个二十四五的鹅蛋脸女孩子,头发跟叶纤红一样盘着,上身白衬衫,下面黑色的一步裙,坐在叶纤红面前时,双手优雅地放在膝盖上,给人一种非常职业化的感觉。 “你好,怎么称呼?”叶纤红对她的第一印象就非常好,笑着问道。 “我叫董采玉,应聘前台文员。”女孩子的声音有种特别的抑扬顿挫,听起来非常舒服。 叶纤红突然想起了前世那个林志玲,面前女孩子说话时并没有娃娃音,带着种年轻女孩子特有的清亮,但是偏偏给她类似的感觉,听得人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非常地嗲。 但是她的行为举止,却非常自然,没有做作的感觉,似乎天性就如此。 叶纤红暗暗下了结论,这样的就是俗称的天生尤物吧。 “如果我没看错,董小姐应该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就算去大公司应聘也非常容易,不知道为什么到我们这边应聘——”叶纤红没有问她的工作经历,反而这样问道。 叶纤红重生后,最大的强项,就是看人准,面前的女孩子,还没有开口,光这样随便一坐,就给人仪态万千的感觉,跟其它应聘者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说得夸张一点,这样的女孩子担任自己店的前台文员,也是浪费了,她更应该出现在银行、机场、高级写字楼等地方,那样的环境才跟她更配。 这当然只是想想而已,有这样的人才上门,她当然不会傻傻地推开。 只要她身上没有触及自己底线的缺点,叶纤红肯定会录用她。 “其实——”女孩子神情复杂地皱了皱眉,欲言又止。 “我明白了。”叶纤红从她身上,突然读到一种红颜薄命的无力感,忽有所悟,制止她继续往下说。指了指院子里的藤椅说道:“如果你不介意,先到那边休息一下,等我面试完,咱们私下再聊。” “谢谢。”叫董采玉的女孩子见叶纤红这么重视她,感激地了笑,站起来往那边走去,把位置留给后面的应聘者。 接下的面试情况依然没有好转,两个美容助理依然没招到,倒是两个美容师都招齐了。 望着面前空空的椅子,叶纤红无奈地站起来,整理好桌上的物品,拿进屋子。 看来下午还得来一趟,所以写字台也不用搬回去了。 从饮水机里倒了两杯凉水,端出来走到外面的藤椅前,将其中一杯放到董采玉面前。 “谢谢。”董采玉站起来,轻声道谢。 “不客气,请坐。”叶纤红挥挥手,在她对面坐来来。 今天是个大晴天,气温应该超过二十七八了,一上午没喝水,两人都有点渴了。 叶纤红在她对面坐下来,端起杯子,咕噜咕噜把水喝干,满足地叹了口气,放下杯子。 见董采玉端着杯子小口小口喝着,动作非常文雅,叶纤红越发觉得她的气质出众。 前世一直有人说林志玲装腔作势,但是在叶纤红看来,人生本来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怎么知道身边某此人,现在给你看到的状态,就是他真实面目呢? 如果一个人能永远保持这样的仪态,那就算是装的,那也等于是真的了。 “董小姐,如果不介意的话,现在可以告诉我来应聘的原因吗?”叶纤红掏出手帕擦了擦嘴,微笑着问道。 “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现在其实已走投无路了——”董采玉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蹙着眉头,轻声地说出了来这里应聘的无奈。 从她的嘴里,叶纤红才知道她的遭遇。 她原本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都在虞城棉纺厂上班,她中专毕业后,回到了家乡,在某镇小当老师。 没想到祸从天降。 棉纺厂因为巨额亏损,管理人员被上级部门叫去谈话,不久后传出消息,某个主管生产的副厂长被查到贪污,成为亏损的替罪羊,这个副厂长是个刚烈的人,不甘心被诬陷,喊冤自杀,上面不愿意事件扩大,就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原本这跟董采玉一家没关系,没料到董采玉父亲也受了牵连,说是那名副厂长的走狗,也得了不少好处,被开除出厂。她父亲去厂里讲理,不知道怎么的竟然跳楼自杀了。 董采玉母女不信父亲会自杀,也不愿父亲死了还背个污名,就报警要调查父亲的死因,没想到刚回学校,就被学校辞退,说她带坏学生,勾引学校男老师,反正一堆莫须有的罪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名声就被搞臭了。 母亲这时候也丢了工作,为了生活,她们只好先找工作。 但是厄运接踵而来,母女俩找的工作,没有一个能干满一个星期的,最后都会被辞退。 她猜到是有人在施压,却没有能力找到背后的人。 两个多月过去了,母女没什么进帐,原先住的房子,也被厂里收回去了,在外面租房又要花钱,如果再找不到工作,母女的生活都成问题了。 第九十章特殊应聘者 听完董采玉的叙述,叶纤红沉默了。 倒不是她没有同情心,前世的她也曾经被逼得走投无路,在家乡无法立足,才不得不背井离乡,在异地生活,对董采玉的处境,可以说是感同身受。 如果不是有机会重生,自己说不定依然一个人在深圳孤零零地生活呢? 从董采玉一家的遭遇来看,事情可能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复杂,否则不可能死了两个人,连一丝水花都没有掀起。 她们母女,离开了棉纺厂的势力范围,还一再被迫害,对方敢这样大张旗鼓,一点不怕被有心人查到,唯一的可能,是背后的牵扯太大,知道的人不愿意涉足进去。 八九十年代的棉纺厂,作为一家县级大型国有企业,就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里面的人际关系复杂程度,是外人无法想像的。 有人说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叶纤红的理解是,最好的时代,是因为老百姓大多数纯朴,人与人之间关系,也没有二千后那样疏远和冷漠。最坏的时代,是指这时候法制不健全,如果一个人要作恶,往往会更肆无忌惮,造成的后果更巨大。 叶纤红知道自己能力有限,所以只想低调地赚点钱,改善家人的生活,不想招惹本地的恶势力。 但是董采玉确实让人同情。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人才很难得,如果好好培养一下,是个店长的最佳人选,有她在店里,自己可以少操很多心。 将来如果生意做大了,更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叶纤红非常想把她留下来,又顾忌用它的后果,左右为难。 “我考虑一下吧!”叶纤红沉吟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下决定。 “叶小姐,我真的已经走投无路了,请你帮帮我吧?”董采玉站起来,望着面前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小的女孩子,泪眼欲滴地说道。 董采玉是个聪明人,见叶纤红犹豫,知道她肯定在顾忌什么,却又不像别的人那样,直接拒绝,说明她也有一些底气。 这也很容易理解,这样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就能开一家这样规模的美容会所,说她背后没人,谁都不会信。 “行,那我就收下你了,明天过来培训。”叶纤红纠结了半天,终于下了决心。 既然已决定涉足商场,免不了跟人起争斗,畏手畏脚自然不行,那就搏一把吧! “好,好的,谢谢。”董采玉脸上一下子焕发了光彩,嘴里连声道谢。 送走董采玉,叶纤红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意义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就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叫他过来吃饭,想把这件事跟他商量一下。 现在她最能信任的,自然是这个男人。 何况他是警察,跟他提前说一声,也能未雨绸缪。 胡向阳很快就来了,看到叶纤红饭还没做好,就要进厨房帮忙。 叶纤红也没赶人,叫他帮自己洗菜,顺便把上午发生的事跟他说了一遍。 “没关系,招了就招了。”胡向阳大大咧咧地说道。“你是做生意的,又不是警察,难道还有义务调查员工的身份?” 他的意思很明确,既然人都招了,叶纤红可以假装不知道,用了再说。 “话是没错,我是怕招了她之后,店里会不得安宁。”叶纤红担心地说道。 不管是以前,还是将来,开店做生意的,最怕两类人,一类是主管你的“婆婆”,只要想找你的麻烦了,不断来店里检查就行,今天要关这个,明天要关那个,最后顾客全被赶跑了。 另一种就是小混混,他们大多是惯犯,不怕被拘留,也不怕丢面子,只要缠上你了,就会天天上门捣乱,直到把你弄得神经衰弱,最后不得不关店走人。 自己虽然有胡向阳甚至肖市长这个背景,但是谁知道别人又有什么后台?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叶纤红忧心忡忡地想。 吃过午饭,胡向阳回去上班了,叶纤红在家休息了一阵,直到过了一点,才继续去店里。 走到院子门口,看到没有像上午一样,有应聘者等在那里,叶纤红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妙。 以她的见识,自然不会相信这是巧合,下午一个人都没有过来,最大的可能是,已有捣乱者来过,把应聘者赶跑了。 不过既然来了,逃避是没有用的,叶纤红打开门,走进屋里。 在屋里深呼吸了几次,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叶纤红给自己倒了杯水,放下手中的文件袋,在写字台后坐下来。 心里略有些后悔,如果真的因为自己的冲动,让这家店没法开张,那真的对不起诗诗姐了。 要知道前面的投入全是她付的,即使现在物价很低,几万的投入肯定是有的。 “怦怦——”沉思间,听到院子的铁门被人敲打,发出沉闷的声音,叶纤红精神一振,抬头朝那边望去。 只见三个理着板寸,穿着背心的年轻人站在那里,手里握着一根不知道材质的棍子,在门上随意敲着,脸上神情带着轻蔑、骄横和不可一世,靠前的那条腿还不停抖着,一付我是流氓我骄傲的模样。 动作还真快,自己刚开门就马上到了。 叶纤红站起来,走到院子门口,冷冷地问:“三位过来这边,不知有何见教?” “你就是这里的老板?”一个三十来岁的方脸男人,看起来是为首的,见叶纤红居然是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惊愕地问。 “没错。”叶纤红扫了三人一眼,面无表情地回答。 这时候怕也没有用,搞清楚他们来意才重要。 “哎哟,小娘比胆子不小啊?”见叶纤红没有像以前接触的店家那样惊惶失措,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男子沉不住气了,他围着叶纤红转了个圈,然后站在她面前,摇头晃脑地斜视着她,嘴里啧啧叫道。 “我胆子其实很小,胆子大的是你们。”叶纤红冷笑着反问:“三个男人大白天拿着凶器到别人店里,你们是想抢劫还是想谋财害命?” 不管怎么样,先给他们戴顶入室抢劫的大帽子总不会错,就算现在院子外面的行人已跑光了,总有人好奇,偷偷躲在某个他们没注意的角落,看这里的情形。 第九十一章保护费(谢紫莲大白金大神赏) “小娘们很辣手啊!”面前的小年轻扁嘴做了个鬼脸,无所谓地哼了一声,嚣张地嚷道:“我们就是来找你算帐的,那又怎么样?” 说完,手中的棍子猛地敲了一下院门,发出咣铛的巨响,震得人的耳朵非常不舒服。 “没问题。”叶纤红被巨大的声音吓得后腿一步,嘴里不甘示弱叫道:“既然你们承认是来找麻烦的,那我只好报警向警察叔叔求助了——” “哈——”小年轻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仰着大笑起来。“报警?你以为我们没坐过牢?你尽管报警好了,等我们从里边出来,会继续陪你慢慢玩的。” 对报警这样的威胁,他们已不知道听过多少次,自然没有放在眼里。 倒是领头的男子没有作声,似乎在考虑如何处理这件事? 相比另外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同伴,他接触过的人和事,自然比他们多的多,知道这世界上两种人不能得罪,一种是漂亮的女人,一种是无底线的小人。 漂亮的女人虽然是弱者,但是谁也不知道她背后站着什么人?得罪了她,就是得罪了她背后的人。即使她现在背后没人,谁知道会不会被某个大人物看中? 女人大多数心眼小,容易记仇,如果到时她们的耳边风吹成功,自己就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了。 想一劳永逸,要么不要得罪,得罪了最好彻底解决。 但他们只是小混混,打打杀杀可以,真的把人搞死,他们还没这个胆量。 另一种无底线的小人也很麻烦,他们不像自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做的事有明确的目的。小人记恨你了,什么阴狠手段都使得出来,就算睡觉也要担心对方暗中出手,永远都不得安宁。 面前的女人不但长得漂亮,身上的衣服上档次,气质也很好,十有八九身后有人。 这让他有些犹豫,是不是该动手? 如果现在收手,他们还有退路。如果一旦动手,就不死不休了。 叶纤红见威胁无用,快步离开,准备到屋里打电话报警。 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打算进了屋,把松狮犬放出来,用它来吓跑几个流氓。 “想走?”那个年轻小伙子大叫一声,伸手来扯她的头发。 对付女人,他们以前都是同一套办法,揪住头发打人耳光,女人怕痛,一般几个耳光下去,就变得老实了。 如果还不行,那就拿刀指着她的脸,威吓要让她破相。 女人就算长得再普通,也非常宝贝自己的脸,害怕被刀划到破相,一般都会乖乖听从命令了。 叶纤红身子一扭,躲过了他的手,脚一蹬,快速往屋里跑去。 男人追赶不及,见叶纤红已跑进屋里,望了望身后的老大,问道:“二哥,怎么办?” “进去再说。”那个老大也没想到这个女孩子这么滑溜,一时之间拿不定主意了,想了想,手一挥,说道。 叶纤红跑进屋里,先把狗放出来,然后走到电话机旁,准备打电话。 怕狗狗被外面的人刺激到,发狂咬死人,叶纤红用绳子把它牵住,不让它跑出去。 狗狗似乎在空气里闻到了不安的气息,忽然仰起头,张嘴吼了一声。 三个男人刚走到檐下,看到屋里突然多了只像狮子一样的狗,仰着脸吼叫,吓得一起停住了脚步。 这是什么狗?怎么这么吓人? 也难怪他们不认识,这时候宠物狗生意还没起来,像松狮犬、藏獒等名狗,还“养在深山无人识”,一直要到九十年代末,有人大肆炒作,才让国人知道了它们的存在。 松狮犬也是西藏的犬种,除了一些对狗狗有特殊爱好的饲养者知道之外,普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虽然它们的吼声不是特别响亮,但是跟狮子很像,带着点震动的低频,特别有威慑力,普通人听到这样的声音,就像碰到了天敌,身子都会发软。 “别过来。”见狗狗张着嘴,一付择人而噬的模样,跑在最前面的小伙子一边往后退,一边尖声叫道。 见他们害怕,叶纤红想了想,停止拨号,站在那里叫道:“你们站在那里别动,如果敢跑,我就放它过来追你们,看看到底是你们两只脚跑得快,还是它四条腿跑得快——” “我们不动。”为首男子连忙说道。 这时候他也是懊恼不已,明明直觉告诉自己,这个女人不好对付,自己为什么还要进来呢? 现在倒好,关系倒过来了,她成了猎人,他们倒成了猎物。 “你们今天到我这里做什么?”叶纤红拉过一把椅子,悠闲地坐下来,慢斯条理地问道。 直接问他们背后的指使人,肯定问不出来,所以先从一些小事问起,让他们放松警惕,慢慢旁打侧敲,从他们透露的信息中知道真相。 “我们是来收保护费。”那个老大没等其它两人开口,首先说道。 说完,双眼阴狠地扫过两个同伴,一付不许他们乱开口的威胁模样。 另外两人缩了缩脖子,低下头不敢看他。 “收保护费?呵呵,你们当虞城是香港啊?”叶纤红冷笑道:“再说了,在道上混的,不是讲究先礼后兵吗?我都没有说不给,你们怎么先动起手来了?当我傻啊?” “我们只是想吓唬一下你,让你乖乖地交出来?”为首男人辩解道。 “那么,你们是哪一条道上的,老大是谁?”叶纤红明知道他们胡掰,也没揭穿,继续问道。 “我们——”男子扯不下去了。 相比全国其它地方,虞城的治安还是非常好的,除了一些娱乐场所私下雇有打手外,普通商场酒店只有保安,大多行事也很规矩,不敢乱来。 他们只是在街上混的小流氓,平时白吃白喝兼敲诈一些弱者,并没有地盘。而收保护费的黑社会则不同,他们是真的有组织有地盘的,如果被抓,判刑也重的多,早几年就有不少混黑的头目被枪毙了。 他还想活命,所以没胆量承认这一点。 何况委托他们闹事的人一再叮嘱过,不许透露他的身份,如果自己说出是他的人,叶纤红或许会因为害怕而放了自己,但是自己往后肯定有麻烦了。 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说都不合适,自从被这只大狗威摄着不敢动之后,他们就已经陷入了被动。 “编不下去了?”叶纤红笑了。 她发现现在的流氓其实还是很单纯的,除了打打杀杀,心机不多。不像前世那些,跟警察都能斗智斗勇,根本不可能被自己几句话,就套住。 “要打要杀,随便你好了。”为首的方脸男子也很光棍,他头一偏,心一横,大声说道。 “我打你们杀你们干什么?”叶纤红笑道。“既然你们不愿意说实话,我也不为难你们,放心走吧,狗不会来追你们的。” 这几人都是小喽啰,跟他们较劲也没意思,放他们走,或许会引出后面的人。 再说自己见过他们了,虞城这么小一点地方,随便向外面打听一下,就知道他们的身份来历了。 至于通过他们,查背后的人,弄清楚谁在后面搞鬼?这种事得交给胡向阳去做,自己一个女孩子,出面不方便。 等确定了背后的人物,就算斗不过对方,提防起来也容易些。 “不行。”那个最年轻的小伙子大声叫道。 他们这次过来,又不是真的来收保护费的,而是有别的目的,如果还没开口就这样灰溜溜离开,回去怎么向老大交代啊? 第九十二章胡向阳赶来 “什么不行?”叶纤红问道。“难道你们还没死心,想继续收保护费?那就先问问我的狗狗同不同意吧——” 松狮犬像是听懂了她的意思,对着他们又吼了一声。 这一次靠得更近,低频的嗡嗡声震得他们耳朵都发疼,吓得几人同时往后腿,其中一人差点尿裤子。 事情到了这一步,再这样僵着也不是办法。几人退到院子里,脸色变了变,终于开口服软:“今天的事很抱歉,我们兄弟过来,并不是想收保护费,只是跟你商量一件事——” “早用这样的态度说话,不就好了吗?为什么非常打打杀杀的?以势压人?”叶纤红见他不再瞎编,脸上好看一点,说道。 他们愿意谈,叶纤红自然欢迎。她也不想把事情搞得无法收场。 “是这样的,我们老大看上了一个女孩子,但是女孩子不愿意,为了逼她就范,老大要我们跟虞城的人打声招呼,谁也不能录用她——”方脸男子换了一套说辞解释道。 “是吗?”见他另编了一个故事,叶纤红觉得好笑。“你们老大爱人的方式很特别,别人是暗里让自己喜欢的女人有个好工作,他倒好,叫别人走投无路,逼得她想自杀——” 虽然没法确定他的话里有几分真实性,但是叶纤红真心希望这是事实,那样的话,董采玉跟对方的矛盾还算不上多大。 “呃——”被叶纤红这样调侃,方脸男子尴尬地皱了皱眉。“这是老大的事,我们也管不到,希望你帮个忙,不要让我们难做——” “不让你们难做?那我招个合适的员工容易吗?”叶纤红被他气得笑了。“如果我录用了她,你们是不是打算天天来捣乱,让我这家店开不下去?” “没有。”方脸男子连忙否定。“我们这不是跟你商量吗?” “商量?”叶纤红被逗笑了。“你们的商量方式也很特别,跟你们老板有异曲同工之妙,不是普通人能接受的。” “你有话就直说嘛?”年轻小伙子被她们搞得不耐烦了,气呼呼地吐出一闷气,问道。“到底有什么条件,你才能同意不录用她?” “其实我也想同样问问你们,到底要付出什么代价?你们才愿意给她一条生路,不再把她往死路上逼——”叶纤红用同样的语气问道。 “你别不知好歹。”年轻小伙子发泄似地举起棍子在地上猛敲一记。嘴里大声嚷道。 今天这样太憋屈了,他已忍无可忍。 “既然谈不拢,那你们就回去吧,找个能作主的过来。”叶纤红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说道。 已到了这一步,她也没有了退路,只能态度强硬地回应。 心中还抱着一线希望,董采玉对他们并没有那么重要,那么双方或许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各退一步,就此收手。 “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叶纤红话音刚落,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开着边三轮一个急刹停在院子门口,下车后猛地冲进来,指着方脸男子三人问道。。 看到赵大成、胡向阳和小方都在,叶纤红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中午跟胡向阳提起过,他终归不放心,跟几个同事赶过来了。 方脸男子还想狡辩,见店里的小姑娘和警察都认识,知道说什么也没用了,只能低下头。 “怎么回事?”胡向阳走到叶纤红面前担心地问。 不过看到她身边的松狮犬,他的注意力马上被它吸引住了。 “这只狗好威猛,是什么品种?”胡向阳双眼放光地问。 “松狮犬。”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回答道。 男人对这种猛犬的喜爱似乎是天生的,只看一眼就移不开目光,就像前世有人愿意花高价买藏獒一样。 狗狗似乎知道胡向阳是自己人,胡向阳靠近时,并没有拒绝,反而身子跟他挨挨挤挤,非常亲热,把胡向阳乐得像个孩子似的。 “你是不是先干正事?”叶纤红受不了一人一狗臭味相投的模样,教训道。 “好,好。”胡向阳连忙答应,手忍不住在狗狗头上揉了揉,狗狗也配合地摇着身子去蹭。 “带凶器闯进人家的店里,你们有什么企图?”胡向阳先给他们扣上一顶大帽子,方便把人带回公安局。 三人此时耷拉着头,没有出声。 其实也不知道怎么辩解,这次只能认栽了。 小方和同来的警察见他们认罪,拿出手铐把三人铐起来,带上停在院子门口的警车,开车先回局里了,只剩下胡向阳和赵大成留在这里。 赵大成没有离开,他也是被松狮犬迷住了,所以留了下来。 两人把叶纤红丢在一边,开始逗弄狗狗。 偏偏这只松狮犬异常聪明,知道这两人是自己人,一点不反感他们陪自己玩。 它长期被关在空间,没有人陪它玩,其实特别寂寞,现在叶纤红放开绳子,随便它在院子里闹,于是它围着两人,在院子翻滚跳跃,玩得不亦乐乎。 叶纤红看着两个明显变得幼稚的男人,摇摇头回到屋里,看里面有没有什么遗漏,需要她调整的地方。 下午如果没有人来应聘,得考虑去别的地方招两个学徒了。 真是心烦啊!本来挺简单一件事,被一个董采玉全打乱了。 不过叶纤红也不后悔。 两个大男人终于也玩累了,记起叶纤红还有事,走过来坐在她面前。 “玩够了?”叶纤红伸出食指中指在桌子有节奏地敲着,脸上促狭地笑道。 “嗯。”两人一起点头,竟是少有的默契。 “哈——”叶纤红被他们无意中表现出来的蠢萌样逗笑了。 被叶纤红这样笑话,胡向阳搔搔头,有些不好意思。 作为男人,总是被教育要成熟,要稳重,不要孩子气。但是面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或物,总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本性。 “行了。”叶纤红也不会在意这一点,“我们先说正事。” 于是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第九十三章叶纤红的底牌 胡向阳听说她们居然敢动手打人,气得握拳在桌子上用力砸了一下,骂道:“不知死活,回去看我不收拾他们?” 又低头去抚松狮犬的头,幸亏有它保护叶纤红,否则她受伤了,他可无法原谅自己。 “说这个干什么?”叶纤红觉得暗中发狠根本没意义,还不如干点实事。“这件事我越想越矛盾,总担心惹来我们惹不起的人,甚至连累到肖市长。” “你想多了。”赵大成插嘴道。“如果真的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也不会做出这么幼稚的行为,你放宽心,没那么严重。” “没错。”胡向阳补充道。“估计是哪个二代在搞事情,你安心开你的店,那些麻烦我们会解决的。” “行。”叶纤红也没有多说。 如果没有事,当然好,真的来了,无非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现在空担心也没用。 不过预防工作还是要做的,胡向阳是刑警,做这些不方便,只能叫赵大成帮忙了。 赵大成没有推辞,说会跟同事说一声,多在附近巡逻,并暗里叫联防队安排几个人,在附近盯几天,看有没有其它人出现。 这样一来,至少安全没问题了。 等培训结束,正式开张,到时候人多眼杂,安全反而好一点。 叶纤红也想不出其它办法,只好同意先这样了。 等胡向阳和赵大成离开,叶纤红继续在店里等了一个小时,见还是没有人进来应聘,只好把狗送回空间,锁门回家。 回到家里,看时间才三点半,离晚饭还早,就先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蔬菜生长确实比外面快了几倍,第一批菜叶纤红没觉得,这次从撒下种子到现在大白菜已长到一指多长,才过去三四天而已。 正常情况,应该十多天才长这么大。 或许是空间的小树吸引的灵气越多,空间越大,里面的种植环境更好,所以动植物长会长得更快吧!叶纤红这样猜测。 否则第一批菜她为什么没有觉得超乎寻常的快呢? 给王子饭店供应泡菜两天了,上次做好的只剩下不到二十坛了,今天得再加工一些出来,否则会接不上了。 于是叶纤红接下来的时间,忙着采摘清洗和切割,放进坛子里,最好封好坛口,整整齐齐地叠在一边。 等到五点,完成了二十坛,效率还是蛮高的。 叶纤红从空间出来,准备晚饭。 想了想,觉得发生这样的事,不应该瞒着苏思诗,就给她打了个电话,把店里发生的事告诉她,并说还少两个美容助理。 苏思诗听说发生这样的事,吓了一跳,有心怪叶纤红做烂好人,引来这样的后果,又一想,自己喜欢跟她交朋友,不正是看中她这样的性格吗?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叹了一口气,叫她别在意,注意安全。 见诗诗姐没有怪自己,叶纤红更加不好意思,并说自己会想办法把这件事解决好的。 挂了电话,她忽然想到自己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戴老。 如果到时真的碰到肖市长都束手无策的情况,只好把这个人情用掉了。 在她看来,在本省范围内,应该还没有戴老解决不了的麻烦。 毕竟真正的省内高官,不可能眼界这么低,参与这样的事情,普通人在戴老眼里,都是小杂鱼吧。 这样一想,叶纤红突然觉得豁然开朗,原先压得她沉甸甸的烦恼,也被她全部抛开。 得找个时间上门探望一下,联络一下感情,把自己美容店马上开张的事告诉他。 不能因为他的身份特殊,就装清高,故意跟他撇清关系,那自己就太傻了。 想清楚这些,做事情也有激情了。叶纤红把狗狗放出来,让它跟在自己身边,自己到厨房切菜做饭,嘴里还轻轻哼着歌,时不时嗖狗狗打闹一会。 晚上胡向阳又过来了。 吃惯了叶纤红做的菜,去别的地方吃真的是受罪。 何况今天叶纤红受了惊吓,他也有义务过来陪陪她。 进了屋,见叶纤红满面春风,跟下午在店里愁眉锁眼的情形判若两人,惊讶地问她发生了什么好事。 “哪有什么好事?只是想开了而已。”叶纤红随口解释道。 倒不是她有意瞒着胡向阳,不愿意跟他分享这个好处,而是戴老的身份特殊,越少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越好。 见叶纤红不肯说,胡向阳也不在意,他性格大大咧咧惯了,只要叶纤红心情好,就是好事,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对了,这只狗到底哪来的?你什么时候养了这么一只大狗?”胡向阳还是无法想像,叶纤红家里居然养了这么一只大狗,亏他来过这么多次,居然一次都没发现? “它很乖的,平时就放在阳台里,也不吵不闹。”叶纤红在阳台确实给它做了个狗窝,不过是放了几件旧衣服,用来掩人耳目。 “真的吗?”胡向阳艳羡地望着松狮犬,像个羡慕别的孩子有玩具的小朋友,恨不得冲过去,把别人的玩具抢过来。 “没出息,一条狗就把你馋成这样。”叶纤红捏捏他的鼻子笑道。 “才没有。”胡向阳不肯承认。他收了目光,站起来自我安慰道:“你的狗狗还不是我的狗狗,你的人都是我的呢?” 说完,搂住叶纤红的腰,头伸过去,在她的嘴上飞快琢了一下,笑得像只偷腥成功的猫。 叶纤红摇摇头,这个男人正经不过五秒,太逗比了,亏她刚认识他的时候,以为他是个有风度有气度的男人呢? 不过她就是喜欢这样看着他笑,笑得没心没肺。 每次他笑得嘴角弯起来,唇形的弧度特别漂亮和性感,引得她想抱住他狠狠亲下去。 “想得美,我还没同意跟你在一起呢?”叶纤红才不让他得意,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还想跑?”胡向阳抱住她又亲了一下,嘴里得意地大笑,“我早在你嘴里盖了章,戳了印,谁也抢不走喽——” 第九十四章培训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美容会所,给他们上培训课。 所谓培训课,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前世的美容会所的经营策略和创收方式介绍了一下,比如怎么预约,怎么办会员卡,怎么预付充值,怎么给会员折扣等。 至于工作礼仪,原本需要练练站姿仪容什么的,主要针对前台文员的,毕竟她是美容会所的门面,现在反而用不着了,董采玉这方面甚至比自己做得都好,哪里有资格给她培训。 所以只是对两个美容师简单提了提,就跳过这一段。 董采玉看起来娇滴滴的,脑子却特别好使,很快就弄懂了。 叶纤红拿出预先写好的文案,交给她自己去看,并说第一天开张,自己会在一边辅导示范,以后就靠她了。 董采玉笑着点点头。 昨天回家后,她把找到工作的事跟妈妈说了,母女俩都松了一口气。 董采玉的智商并不低,从今天早上叶纤红的轻松神情来看,她有了猜测,要么是对方忌惮叶纤红的身份,没敢找她的麻烦,要么是找过麻烦了,被叶纤红解决了。 不管是哪一个结果,对她而言都是好事,所以她也希望安心在这里工作,至少母女俩的生存问题解决了。 朝不保夕的生活,她过怕了,希望在纤诗美容会所的庇护下,稳定下来,过上平静的生活。 叶纤红今天培训的重点,是给两个美容师上课,纠正她们一些过时的化妆方式,培养她们的眼界和审美。 说完,叶纤红拿来化妆包,叫董采玉坐下来,以它为模特,表演自己的化妆技术。 董采玉的美胜在气质,五官其实算不得特别出色,经叶纤红化妆后,马上焕然一新,五官精致得像换了一个人。 两个美容师看得呆住了。 她们的年纪都比叶纤红大了十岁以上,经验见识都不差,刚才听叶纤红讲解,其实并不怎么服气。 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少经验,敢大言不惭要给自己培训,去上海请个老师来讲课还差不多。但是看在她是老板的份上,才没有说出来。 现在看她一出手,这震撼的效果,两人眼里除了震惊还有惊骇,哪里还有刚才的傲气? “看明白了吗?”叶纤红满意地望着两人,笑着问道。 她知道这两人的想法,所以才示范了一遍,她们果然被自己折服了。 美容是技术活,搞技术的人或多或少会有些傲气,好在这两人的品性自己没看错,这时候没有跟自己抬扛,眼神表现出来的是佩服和尊重。 “明白了,不过我们还得多练几次,才能掌握。”其中一个美容师笑着说道。“这化妆方式实在太新潮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这确实是事实,国内的化妆技术,其实现在还处于初级的水平,最大的特征就是妆浓粉底厚睫毛假,看起来非常不自然。所以普通的爱美女人出门,大多抹点口红,描一下眉毛就行了,不会打粉底和腮红,免得走到阳光下像假人一样,被人看到笑话。 而叶纤红的化妆手法,却是从细节上入手,比如画眼睛的时候,仿佛把眼睛当成了纸,眉笔当成了笔,拿笔在上面画画,眼睛上的每个部位,都细心画到了,给人一种精致到了极点,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做的荒谬感觉,漂亮极了。 “这是日本韩国那边最先进的化妆技术。”叶纤红继续拿这个说事。“我以前认识一个香港的朋友,她在那边留学,学会了回国教给我的。” “难怪。”两个美容师都一付恍然大悟的神情。 这时候国内还比较落后,韩国作为亚洲四小龙,比国内进步有限,日本就厉害多了,不管是汽车、家电还是影视剧,在国内都非常流行,大家都以用它们的产品为荣。 “我把价值百万的技术教给你们了,希望你们珍惜,不要外传。”叶纤红笑着说道。 “放心吧,老板,我们心里有数的。”两个美容师被叶纤红报出来的价值惊呆了,一齐恭敬地回答。 这时候能出国的,都是非富即贵,她们这些普通人想都不敢想,叶纤红说这技术这么值钱,她们马上信了。 国外的东西嘛,当然不会很便宜,去过商场的人都知道,一台索尼随身听都一上千了,国内的才几十。 想到老板这么大方,毫无保留把技术教给自己,她们只觉得心暖暖的。 来这边应聘,实在太值了,工资高待遇好不说,还能学这样的技术,两人现在只想安心在这里做,报答老板的慷慨大方。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出声,只叫她们相互为模特,继续练习,明天她还教她们其它内容。 等到时间近十点,她把大门钥匙交给董采玉,叫她等一下锁门回去,自己有事先走了。 见叶纤红这么信任自己,把钥匙都给自己了,董采玉更加感动。 这时候人与人的信任真的很容易,当一个人真心对待对方时,对方往往不会想着如何占便宜,反而有种士为知己死的激动,恨不得掏出心给对方看看。 叶纤红笑着摆摆手,叫他们到十一点再回去,自己回家了。 昨天计划去一趟戴老家,叶纤红决定不拖延了,今天就去一趟。 当然空手去也不合适,自己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最后决定给戴老带一坛泡菜去。 这东西空间种出来的,吃过的人都说好,又没有什么防腐剂,戴老如果喜欢吃,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想到这里,从空间拿出一坛泡菜,在外面套了一只大袋子,方便提过去。 又觉得只有一坛泡菜寒酸了些,在空间转了转,有什么其它东西可以送人。 忽然灵机一动,自己不是有变异兰花吗,何不用它作为礼物? 老人年纪大了,喜欢花花草草很正常,戴老家的院子里就养了不少,他应该比其它老人更喜欢侍弄这些。 想到这里,叶纤红在兰花那边看了看,找了一株花苞最多,最上面已经开了几朵花的程梅,小心挖起来养在一个盆子里,外面同样套了一个塑料袋,提在手里。 这样一来,礼物就拿得出手了,叶纤红拍拍手,去卫生间整理了下自己的仪容,提了两个袋子,锁上门出去。 戴老家离这儿不远,走着去就行,叶纤红双手各提着一个袋子,往戴老家走去。 第九十五章探望戴老 戴老家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变化。叶纤红走到院子门口,敲了敲院门。 “谁呀?”一个女声在里面问,听声音应该是那位陈姓保姆。 “陈姨,是我啊!”叶纤红叫道。“我叫叶纤红,以前在曹娥大酒店上班,上次来探望过戴老——” “是小叶来了,快让他进来。”陈姨还没开口,里面戴老已在叫了。 然后听到匆匆的脚步声,把院门打开。 “陈姨。”叶纤红恭敬叫了声。 她虽然只是戴老的保姆,但是宰相门前七品官,她对戴老的影响力不容小觑,叶纤红不敢大意。 何况陈姨对自己非常友善,叶纤红对她也非常有好感。 “啊呀——”陈姨不好意思地嚷道。“别这么叫,受不起,受不起——” 这当然是客气话,戴老的孙辈见了自己,也是这样叫的,只是必要的客套还是不能省。 她是个谨慎的人,不会因为戴老的关系而狐假虎威,所以才会一做十几年,深得戴家人的信任。 “您客气了。”叶纤红见她要来接手里的东西,笑着道:“还是我来吧,这东西很沉——” “你来就行了,还带什么东西?小小年纪别学这些坏习惯——”戴老已走到屋子门口的檐下,看到叶纤红手里拿着两个大袋子,不高兴地嚷道。 “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自己家的土特产。”叶纤红自然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走往里走边笑着解释。“一坛是我自己腌的泡菜,吃过的人都说好,花大价格向我买呢?” 又看向另一只袋子,“这是我家后山挖来的一株兰花,我看戴老喜欢侍弄花草,就带过来让戴老养着玩,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好,好。”听说是这两样礼物,戴老很高兴,笑着夸道:“还是你懂我的心思,带了两样我喜欢的东西。” 老人年纪大了,嘴里容易淡而无味,他最近正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味道。但是又不能乱吃重口的食物,怕血糖血脂血压出问题,叶纤红带来了自己亲手做的泡菜,跟外面买的不同,吃一点应该没事。 叶纤红走到屋檐下,把两个袋子放到门口的桌子上,解开外面包着的塑料袋。 “这兰花——”戴老一眼就被程梅吸引住了,这花他认识,以前有晚辈送给自己一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没有养好,莫名其妙地死掉了,让他心疼了好些日子。“你确实是后山挖的?” “是啊,我还挖了不少呢,卖给市里收兰花的人,得了好些钱。”叶纤红笑着解释。“这株是专门留着给你的。” 这种事戴老如果要查,根本瞒不住,所以大方说出来反而好,何况她这花确实是从后山来的,只是在空间养过,产生了变异,也不算骗人。 “哈哈,小叶你运气不错啊!居然能挖到这么珍贵的程梅,我也跟着沾了光。”戴老还是比较相信叶纤红的为人,所以没有矫情地回绝,笑着坐在花面前,细细的品鉴。 程梅能被称为兰花里的贵族,漂亮是肯定的,戴老闻着花吐出的幽香,满脸沉醉。 “这一坛是泡菜。”来时叶纤红外面用保鲜膜包住了,防止卤水漏出来,现在打开后,揭了盖子,一阵酸爽的香味飘出来,马上把戴老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了。 “好香。”戴老只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几天没胃口,没怎么吃东西,肚子里空空的,被这股味道一刺激,肚子居然咕咕响了起来,似乎原来闭塞的肠胃一下子打通了。 “小陈,快去做饭,我肚子饿了。”戴老此时食欲大振,恨不得马上把饭盛出来,就着泡菜吃饭,这股味道实在太馋人了。 “好,好。”陈嫂一听,满脸堆笑,匆匆进了屋。 这两天她变着花样做食物,就是想让戴老多吃几口,可是没什么效果,让她非常苦恼。 她给戴老做保姆十多年了,两人早从最初的服务与服务对象,转变为家人和亲人了,戴老吃不下东西,她比自己吃不下更难受。 老人年纪大了,最怕食欲不振,这对身体的影响是致命的。 专家们认为,老年人胃口不好影响寿命, 因为胃是生命从自然界获取营养的重要场所,但它还是重要的内分泌器官和免疫器官。胃肠道存在著多种能分泌肽类的内分泌细胞,其总数超过体内其他内分泌腺的分泌细胞总和。 因此胃出问题,会引发老人多器官紊乱,甚至诱发死亡。 叶纤红看着戴老咽着唾沫,一付强忍着想吃东西的模样,看桌上有个牙签盒,拿了根牙签,从坛子里挑了根萝卜条出来,递给戴老。 戴老小心接过,拿到鼻子前闻了闻,才咬了一口,刺鼻的酸味加上咸鲜味,从嘴里化开,味蕾变得特别敏感。他恋恋不舍地把它全部吃完,一付意犹尽的模样。 他知道年纪大了,不能多吃这种腌制品,所以强忍着再吃的欲望,把坛子的盖盖上。 “小叶啊,你这泡菜实在做得太美味了,以后记得常送一些给我解馋啊?”戴老像个向大人讨食物的小孩子。 “好啊!”叶纤红连忙答应。“这个很容易做的,泡个两三天就可以吃了,非常方便。” 戴老又去看那盆兰花,到他这个身份和年纪,实在很少有礼物能让他心动了,而这盆兰花恰恰是其中之一。 “对了,小叶,你送了我这么两样宝贝,我也不能白要。你自己有什么想要的?跟我说说,只要是不违反纪律的,我一定帮你办到。”戴老笑着向她承诺。 “不用不用。”叶纤红连忙推辞。 她过来跟戴老联系感情,不是想把人情用掉。 “那真是伤脑筋了,你救了我的命,又送了这么好的礼物给我,我却什么也没给你——”戴老为难地说道。 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上次来,你不是说要跟朋友开店吗?现在怎么样了?生意还行吗?” “没这么快,要过几天才开张。”叶纤红见戴老主动问起这件事,正中下怀,就把自己开店的情况说了说。 至于董采玉的事,她不会说也没必要说。 “哦,那正好,我就送你一件小礼物,祝你生意兴隆吧。”说完,戴老站起来,向叶纤红招招手,两人一起走进书房,来到书桌前。 书桌正中间铺了一张宣纸,用镇纸压着,边上摆了笔架和毛笔,一块古朴的石砚上,已有磨好的墨汁,看来老人平时喜欢练毛笔字,所以长期这样准备着。 戴老走到书桌前,拿起毛笔,到砚上舔笔之后,在宣纸上写下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生意兴隆。 问了叶纤红那家店的名字后,又换了支细一点的狼毫,在右上角写下:祝纤诗美容会所几个小字,在左下角签下名字:戴奉焱。 “戴老,这礼物太贵重了。”等戴老写完,把笔放下,又拿起一方印章,重重地盖了上去,叶纤红在一边眼睛都红了。 她原先已做好了向戴老求助的准备,但是见他什么都没说,直接给自己写了一张书法作为礼物,叶纤红惭愧了。 这一幅字,等于是戴老的态度,只要挂在店里显眼处,绝对可以辟邪。不管什么牛鬼蛇神,看到它肯定得退避三舍。 叶纤红第一次觉得自己太小人了,把跟戴老的关系想得太势利,戴老对自己的态度,完全是一个喜欢晚辈的长辈模样,她真的不应该自作聪明,把这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想得太复杂。 “一幅字而已。”见叶纤红激动得眼圈红了,戴老拍拍她的肩笑道。“是不是嫌我写得难看,所以不想要?” “怎么会?”叶纤红搂着戴老的胳膊,笑道:“这字一字千金都有人抢着要,还会难看?我是怕自己受不起这份礼——” “小姑娘年纪小小的,心思别这么复杂。”戴老教训地说了一句,让纸留在原地等墨水风干,和叶纤红一起走出来。 戴老的书房自然不是谁都可以进的,刚才写字才让叶纤红进去,字写完之后,自然不能在里面逗留。 “我知道了。”叶纤红真心受教地点点头。 第九十六章亲近 回到外面,陈姨已做好了饭菜,很快端了出来。 叶纤红也没见外,把坛子抱进厨房,找了个小碟了装泡菜,顺便帮她把菜一起端出去。 看陈姨做的菜,就知道戴老平时吃的很简单,中午就炒了两个菜,一份蒜台炒肉丝,另一个是香干芹菜炒黑木耳,另外清蒸了一条鲑鱼,一份肉饼蒸蛋,倒是一盆汤菜料比较足,用芋艿、鸭块、笋干煲出来的,非常浓非常香。 “小叶,随便吃啊。”戴老说了一句,就端起饭碗,扒了一口饭,迫不及待地夹起一根泡豇豆进嘴,有滋有味地吃起来。 “嗯,我不会客气的。”叶纤红笑着回答。 等陈姨也坐下来了,她才捧起饭碗,去汤里夹了一块鸭肉,斯文地吃起来。 “家里平时就我跟戴老两个人,你有空了,过来陪我们吃饭,这样热闹些。”陈姨见叶纤红没有因为戴老信任,就忘乎所以,越加喜欢。 知道年轻人喜欢吃肉食,把芹菜香干炒黑木耳放到自己面前,荤菜放到叶纤红面前。 “谢谢陈姨。”对于她的善意,叶纤红没有拒绝。 见戴老除了偶然夹点肉饼来吃,其它都在吃泡菜。叶纤红对陈姨说道:“戴老既然喜欢吃泡菜,那陈姨可以在做其它菜的时候,加一点进去调味,这样既开胃又好吃,比光吃泡菜健康。” “这个主意好。”陈姨笑着点头。“中午来不及了,否则汤和炒菜里都切点泡菜进去,戴老肯定爱吃。” “晚上做也不晚。”戴老听得也觉得有道理,点头说道。 人一旦胃口好了,吃什么都香,连带着心情也好了。 “这泡菜不耐放,如果戴老喜欢,我隔几天再拿一些过来吧。”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她觉得这样做,既跟戴老保持了频繁的来往,下次还可以做些擅长的美食请他品尝,作为他给自己题词的感谢。 反正这些菜大多来自空间,对戴老的身体肯定有好处,只要他身体好,健康长寿,才能更好的庇护自己。 “会不会太麻烦你。”戴老问了一句。 以他的身份,什么吃不到,可是这泡菜也怪了,竟然没有让他反酸想吐的感觉,反而肠胃感觉很舒适,似乎困扰了他很久的老胃病,也一下子治好了。 “没事。”叶纤红笑道。“我平时自己也要做吃的,离这儿又近,过来一趟很方便,只要戴老不嫌我烦就行。” “那就来吧。”戴老点点头。“我就当多了个孙女。” 这顿饭吃得时间有些长,主要是戴老细嚼慢咽惯了,叶纤红也放慢速度,陪他们慢慢吃。 等戴老放下筷子,才发现他今天居然吃了两碗饭。 “胃有没有难受?”见他比平时多吃了一倍,陈姨这时才后知后觉地问。 “没事。”戴老站起来做了个护胸运动,又轻轻活动了一下腰,笑道:“小叶的泡菜神了,我感觉胃暖暖的很舒服,全身充满了力量。” “那真是太好了。”陈姨见戴老吃完饭后,脸色红润,看起来很健康,确实不像有事的样子,笑道。 近中午了,外面的太阳有些晒,叶纤红却不在意地走出去,站在院子里欣赏戴老种的花草。 她最羡慕的还是那株三角梅,比自己店里的藤本蔷薇大得多了,已经把半栋房子笼罩住,从正面望进来,戴老的家,倒像是在花海里。 忽然记起三角梅的种植似乎也是扦插的,既然戴老家有现成的可以剪,她也不客气了。 向戴老要了把剪刀,说想剪一些枝条回去种,戴老笑着让她随便剪。 又问她要不要其它的花草,院子里这么多品种,看中了就带走。 叶纤红也没客气,剪了一根拇指粗的三角梅枝条,分成十段,才心满意足地收手,又在院子里转悠起来。 戴老像个炫耀自己玩具的孩子,带着她介绍院子的植物。 院子角落里有一株桔子树,高不过两尺,根已经很粗大了,会这么矮,应该是原先种在花盆里当观赏桔的,所以才修剪的这么厉害。后来盆子实在装不下,才移到地上,这样的果树戴老肯定不会在意,就带走吧。 角落里还有一颗枇杷树,叶纤红很容易就把它认出来了。 种枇杷树,枇杷好不好吃还在其次,主要是枇杷叶能治病。叶纤红记得上辈子有人咳嗽,就会摘一些叶子,洗干净后放在水里煮,加点冰糖,非常有效。 “枇杷树你也想要啊,挖走好了。”戴老在后面笑呵呵地说道。 这些果树都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只要他开口,家里的晚辈很快会去买回来补上,叶纤红喜欢,就送给她好了。 “那边有棵杨梅树你要不要?”戴老见她对果树很感兴趣,又问道。 “当然要啊!”叶纤红没想到戴老这里还有杨梅树,兴奋地说道。 杨梅可是好东西,酸中带甜味道极好。最重要的是,它也有药用价值。 虞城这边每年杨梅上市,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买一些回家泡在烧酒里,放几年也不会坏。 泡过酒后的杨梅,在夏天吃,可以消暑解腻,如果有人感觉中暑了,就会吃几粒杨梅,症状能马上减轻。如果拉肚子,喝点杨梅酒马上就能止泄。还有消化不良,湿气重等,都能一定效果。 “我来帮你挖。”戴老这时候精神很好,从叶纤红手里抢过锄头,要亲自帮他把杨梅树挖出来。 叶纤红见他不服老的老毛病又发作了,非常无奈,又不能劝,只好答应。 心里已做好了准备,一旦发现他身体吃不消,马上就把空间那瓶有灵液的水拿出来,给戴老喝一点。 不管怎么样,戴老的身体不能出问题,不仅仅是利益的问题,最主要是叶纤红感觉戴老就像自己的爷爷似的,对自己是真正的关心,所以希望他健康长寿,无病无灾。 陈姨这时候在屋里不知道忙什么,没有出来,否则估计也会阻止戴老这样做。 第九十七章戴老的变化 这颗杨梅树才种了几年,树干只有小臂那样粗,根系深度也有限,戴老花了十几分钟,就把整根树挖开了。不过也累得气喘吁吁,脸色发白。 叶纤红连忙转过身去,将水从空间取出来,倒在一只空玻璃杯里。大概三分之一后,就没有倒了,从口袋拿出一块未用过的干净手帕,给戴老擦了擦脸,把水递过去。 “戴老,喝点水。”叶纤红把水递过去。 戴老也是又累又渴,没有客气,强笑着点点头,接过水一口气喝下去。 等他喝完,叶纤红扶着他在椅子上坐下来,让他休息一会,接下来的事自己动手就行。 戴老这时想帮也没力气,只好坐在院子里看她忙。 当叶纤红觉得院子里的植物搜刮得差不多的时候,向戴老和陈姨告辞,准备回家。 时间已不早了,叶纤红记得戴老每天中午都要午睡,她不能继续在这里打扰。 “小陈,把上次那几个小子带来的礼盒拿出来,给小叶带回去——小姑娘喜欢吃这种甜甜的饼干糕点。”喝了水休息了一会之后,戴老感觉身体的疲乏神奇地消失了,此时中气十足对屋里的陈姨叫道。 陈姨一听,放下手中的活计,匆匆进了客厅,把放在柜子里的一些礼盒拿出来,让戴老自己挑。 “这盒杏仁饼,这包巧克力,这包核桃酥,都太甜了,给小叶吃正合适。”戴老把一盒盒包装精美的西式糕点挑出来,放到叶纤红面前,像给晚辈发礼物的长辈一样。 叶纤红望着戴老慈祥的脸,真的被感动了,连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 “还有这个——叫什么曲奇,也带走,这个芝士蛋糕,这个什么抹茶饼干,也带走。”很快,面前的盒子堆成了一座小山,陈姨还从里往外拿,戴老也继续在里面挑。 “戴老,够了。”见他恨不到把好东西全部给自己带走,叶纤红实在没办法,只好打断兴奋地挑礼物的戴老。“再多我也拿不走了。” “这个没事,我叫人帮你送过去。”戴老声如洪钟地说道。 陈姨意外地望着戴老精神十足的模样,暗暗惊讶。 这几天明明胃口不好,身体乏力,怎么这个小姑娘来了之后,马上就变得这样精神? 难道是因为家里的晚辈一直不在身边,一个人太寂寞?所以戴老的身体才会不舒服? 他这是得了心病? 叶纤红哭笑不得。 最后挑了十多盒点心,戴老才放过她。 将地址写下来交给戴老,叶纤红手里仅拿了二盒容易提的礼盒,和那几株被他装进塑料袋里的果树,跟戴老挥手告别。 至于那张戴老亲手写的书法,戴老说装裱好后,再给她送过来。 走到院子门口,还听到戴老在身后叫:“小叶,有空过来玩啊!记得不要带东西了——” “知道了,戴老,我一定过来的——”叶纤红边走边回答。 走在路上,叶纤红心里感慨,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真的说不清,谁也想不到自己无意中的举手之劳,会结下这样的善果。 不过能被戴老这样看重,叶纤红的心情自然畅快无比,回家时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 叶纤红离开后,陈姨将东西收拾好,进了戴老的房间,帮他把床铺整理好,催他去午睡。 从来戴家做保姆起,十多年天天这样,她都习惯了。 “今天不睡了。”戴老摆摆手,取出那把叶纤红刚刚用过的大剪刀,准备到院子里给草木修枝。 “怎么不睡?身体没事吧?”陈姨担心地问道。 “好得很。”戴老精神十足地回答。“我现在感觉跟年轻时一样,全身充满了力气。” “你呀,就是不服老。”陈姨叹气着摇摇头,也不敢劝他。 戴老是属牛的,你越劝他越跟你反着来,她习惯了这一点,所以没有啰嗦,回到屋里继续做家务,总归不放心,于是打电话给戴老的保健区生,请他过来一趟,给戴老检查一下。 保健医生本来就是给戴老这样的老干部服务的,住得也不远,电话放下没多久,就过来了。 戴老看到进门的保健医生,就知道小陈不放心自己,叫他来给自己检查身体,非常无奈,只好坐下来让医生把脉。 “咦?”医生听了一会脉搏,惊讶地叫了一声,又拿起听诊头放到戴老的胸口,听他的心律。 “怎么样?”陈姨在一边担心地问。 “没事,戴老的健康状况非常好。”医生放下听诊器,下了结论。 “我都说没事了,你就是不放心。”戴老这下子神气了,用埋怨的口吻说道。“我自己的身体,难道还不清楚吗?” “没事就好。”陈姨自然不会跟这个老小孩计较,泡了杯茶过来放在保健医生面前,向他道了声辛苦。 “应该的。”保健医生连忙说道。“对了,戴老,你最近是不是吃了什么营养品?否则身体怎么变化这么大?” 保健医生是学中医的,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奇的东西,能对身体有很大的改善效果,特别是身体虚弱的老年人,效果会更明显。 “没有啊。”戴老摇摇头。“我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怎么会乱吃什么营养品?连一日三餐,也都清淡为主,这一点你不是很清楚?” “是啊。”陈姨也附和了一句。 “那真是怪了。”保健医生有点摸不着头脑。 “倒是戴老这几天胃口不好,一直吃不下东西,身体比以前虚了些。”陈姨再次开口。“好在今天来了个小姑娘,带了一坛自制的泡菜过来,酸酸的非常开胃,戴老因此还吃了一碗饭呢?” “啊?”医生惊讶地叫出来。“戴老不是胃不好吗?怎么还吃酸冷的东西?现在胃难不难受?” 忽然想到自己刚替戴老检查了,各方面都很好,自己这样问,真是傻了。 他当然不会认定戴老身体好转,是因为吃了泡菜。如果胃口不好,泡菜就解决了,那还要医生干什么? 查不到问题,保健医生倒没有纠结,毕竟老人年轻大了,有时候情绪不好,胃口不好,身体都会受影响。有时候心情好了,胃口开了,身体比平时好一些也属正常范围,没必要大惊小怪。 保健医生走后,戴老继续在院子里修修剪剪,又给它们浇了水。 见叶纤红送来那株兰花用的盆子不好看,就找出以前种过兰花的青花瓷盆,把里面的东西倒干净,将兰花移植过去。 一直干得满头大汗,才走回屋里,感觉身上粘粘的都发臭了,就叫小陈准备衣裤,要去洗个热水澡。 把身上的污垢清洗干净,戴老感觉整个人轻松了许多,就像春天到了,脱了厚重的棉衣一样。 照镜子时,发现原本有些灰败的脸色,也变得红润了,看起来就像年轻了十岁。 怕是自己眼花了,戴老穿戴整齐后走到小陈面前,叫她看看自己有没有变化? “咦?气色怎么这么好?像是年轻了十岁。”陈姨也是惊讶极了,这句话脱口而出。 “哈——”听到她也这样说,戴老再也忍不住得意,大笑起来。 心里想着,这个小叶还真是自己的福星,上次摔倒,没有她,自己说不定脑梗成植物人了,现在却依然活蹦乱跳。今天自己本来病病恹恹的不想动,吃了她送来的泡菜,一下子变得生死活虎了。 最夸张的是,刚才出了一身汗,居然看起来像年轻了十岁,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高兴的事呢? 想到给叶纤红的礼物还没送过去,催促小陈去外面叫个武警战士过来,抓紧把东西送过去。 第九十八章突如其来的野心 回到家里,叶纤红的心情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把从戴老家拿来的吃食挑出来,放到弟弟的房间里,打算全部留给他。 这种西式糕点在前世很常见,街头巷尾到处是西点屋和烘焙坊,叶纤红不太喜欢甜点,吃得不多,倒是有几个闺蜜嗜甜,经常买来吃。 现在当然还很少见,估计只有大城市才有,虞城不一定买得到,就让弟弟尝个新鲜吧! 至于那几棵果树和花草,连袋子一起直接丢进空间,叶纤红进去后,找地方把它们种下。 空间里现在已有好几棵果树了,叶纤红把它们集中到一起,便于管理。 等这些树都能开花结果了,那她吃水果就不用发愁了。 不过还是太少了,这边空荡荡的占了不到十分之一地方。如果有机会碰到别的果树,还是得继续搞到手,种到空间,让这个区域成为真正的花果园。 全部种好后,浇了水,为了几根扦插的三角梅容易养活,叶纤红给它们照样滴了一点灵液水。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洗了个脸,打开了电视机,悠闲地坐到沙发上休息。 没坐多久,门就被敲响了,她打开一看,居然是个帅气的武警站在门口,旁边还放了几个袋子。 “你是叶小姐吗?”武警刷地敬了一个礼,神情严肃地问道。 “是我,你是戴老派来的吧?”叶纤红一看地上的东西,就猜到了他的来历。 看地上放着的东西,比当时给的又多了不少,肯定是戴老不顾自己的拒绝,又暗里还是全部送来了。 顺纤红有些无奈,又有些感动,戴老对自己实在太好了。 “没错。”武警小哥见没找错地方,伸手提起地上的物品,帮着拿进屋。“请你清点一下东西,我好想戴老回复。” “不会错的,谢谢你。”叶纤红客气地道谢。 “不客气,那我走了,再见。”武警小哥又刷地敬了个礼,才迈着矫健的步伐转身离开。 望着他的背影,叶纤红突然有股冲动,如果胡向阳哪一天也坐上了高位,是不是也会像戴老一样,有武警同志为自己服务。 这个想法来得很突然,也很莫名其妙,却深深扎根在她的心底。 或许这是对权力的最初渴望吧! 自己一个女孩子,没必要辛苦往上爬,成为一个事业型的女人。 胡向阳却不同,他本身就出生那样的家庭,对机关那一套从小耳濡目染,有良好的基础,唯一缺少的是资源和机会,如果有人能推他一把,说不定也能往上走。 把门关上,叶纤红把东西理了理,吃的继续放到弟弟房间,几株自己没带走的果树,依然拿进空间种好。 做好晚饭的时候,胡向阳过来了,并带来一个好消息。 家里造房子用的钢筋,他已经找关系买到,大概有七吨,明天就能送到老家了。 他叫朋友算过,造几间乡村别墅,应该差不多了。 见他这么快就把事情办成了,叶纤红高兴地抱住胡向阳,在他脸上狠狠啵了一下。 胡向阳见叶纤红的主动亲自己,顿时乐坏了,捂着脸嘿嘿傻笑。 吃饭的时候,叶纤红第一次问起了他家里的情况。 见她突然对这个感兴趣,难道已经在考虑两个人的将来了?胡向阳心里暗喜,自然没有隐瞒,把自己家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 胡向阳老家在京城,爷爷胡云祥原来是国家建设局的领导,文革后被打倒,吃了不少苦头,恢复职务后没多久,又病退了,这几年一直在疗养。 他的爸妈都是搞技术的,现在在铁道部下属的勘测设计院当工程师,长年跟着国家的铁路计划跑,哪里需要修铁路,就提前去哪里勘探。 姐姐胡向慧已嫁人了,姐夫卫瑾言是教育系统的干部,两人现在都在苏省工作,有了个儿子,今年三岁。 大伯一家留在京城,大伯在商业部工作,负责对外贸易一块。大伯母在卫生部工作,她有个哥哥是赣省副书记,所以在家里她说话最管用,大伯都听她的。 家里现在大伯当家,能用的资源全用在堂哥身上,他年纪轻轻,已是副厅级干部了。 不像他们姐弟,一切靠自己。 叶纤红听完,没有说什么,只是唏嘘了一句。 不管哪朝哪代,家族内部争权夺利的戏码永远存在,谁也无法避免,一个人想成功,只能自己努力,别人是靠不住的。 “我可以靠你啊!”胡向阳把烦心事倾诉出来,心里反而舒服了,他把脸凑过来,飞快地在叶纤红的脸上亲了一下。 “脏死了。”叶纤红气呼呼地在他的背上拍了一下,骂道。 胡向阳刚刚吃过一块酱骨头,现在嘴里还有很多油,他没抹干净就往自己的脸上凑,实在太恶心了。 “这有什么关系?”胡向阳朝她撅起嘴,诞着脸笑道。“要不,你帮我擦擦嘴——” “想得美。”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手里却拿过一块干净的毛巾,轻轻替他擦去嘴上的油渍,一付不甘不愿的表情。 胡向阳得意地一笑,放下筷子,抱住叶纤红的头就亲下去,嘴里啧啧有声。 叶纤红被他突然袭击,恼怒地挣脱他的搂抱,双手在他身上打了几下。 这个人亲了不看时候,现在两人在吃饭,嘴里都油油的,他也不嫌脏。 “你看,我没嫌你嘴上有油吧——”胡向阳贱贱地笑了。“现在咱扯平了,你帮我擦嘴,我帮你舔干净嘴——” 说完,还舔了舔嘴唇,一付吃到美味,意犹未尽的模样。 “你要死了,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叶纤红被他说的脸都红了。 “那有什么,我们在正经谈恋爱,又不是在耍流氓——”胡向阳振振有词地回答。 叶纤红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她知道这个人脸皮厚,没想到已厚到这个程度了。 心中暗叹,自己下午居然还想着让胡向阳往上爬,成为大官,自己某一天也能粘他的光,现在看来是痴心妄想了。 这样的男人,能不让自己操心,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就不错了。 心里熄了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第九十九章一切很顺利 这一顿饭两人卿卿我我,小动作不断,吃得比平时慢得多, 吃过饭,两人收拾好桌子和厨房,窝在沙发上,聊起昨天来店里捣乱那三个人的底细。 原来他们都是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平时除了赌,就是在街上混吃混喝,偶尔被人叫去撑一下场面,弄点钱零花,算得上是派出所的常客了。因为没什么大恶,经常是拘留一两天,教育一顿又放出来了。 查到他们最近经常去慕尼黑舞厅,应该跟那边有扯不清的关系。 慕尼黑舞厅是虞城最大的娱乐场所,一般说来,从事这种行业的,难以避免会涉及灰色地带,有人涉黑很常见,只要没有被人抓住把柄,也没有人愿意去管。 能开到这样的模样,进帐肯定少不了,需要打点的人也多,背后的关系自然复杂,没有足够的证据,谁也不想淌这种浑水。 “慕尼黑舞厅?”叶纤红自言自语了一句。 那里她有印象,自己还在那里跳过一段舞。 想起那天的事,她有些脸红,为了还段俊希的人情,她真的豁出去了,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疯狂地跳舞,现在如果再叫她上去,估计没这个胆量了。 不过也认识了那个舞厅经理。 如果想了解这个地方,倒是可以向那位大妈打听一下。她能在里面担任过舞厅经理,应该知道一些内幕。 想了想,又觉得不妥,那种地方太复杂了,那位大妈现在已退休,如果把她牵扯进去,只会害了她。 “那三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放出来了吗?”叶纤红又问。 “现在还关着,估计明天就得放了。”胡向阳回答道。 这确实是很无奈的事,三人虽然有伤害叶纤红的动机,最后因为被狗狗吓住,没能成功,这反而成了他们这么快就被释放的依据。 但是现有的法律就是这样,最多只能拘留几天,然后被放出来。 所以也助长了这股歪风,只要不把人伤得进医院,小打小闹,即使对受害人的心理伤害非常大,也无法入刑。 胡向阳也没想过要利用自己的特权,做违法的事。 “算了,放了就放了吧。”叶纤红觉得这种小人物也翻不起多大的风浪,没必要耿耿于怀。 她是知道国家未来走向的,法制一年比一年健全,社会风气一年比一年好转,这种人物,总有一天会付出代价。 再说过段时间就会开展一次严打,叶纤红觉得国家这么做,实在太英明了。 乱世用重典,当社会风气向着好人吃亏,坏人占便宜的方向发展时,就需要给那些坏人一个深刻的教训,也给好人出口恶气。 聊完这个,胡向阳正要对叶纤红搞些小动作,电话响了。 叶纤红连忙跳起来接电话。 跟胡向阳在一起越久,对他的抵抗力越弱,她担心自己随时会被他拿下。 电话居然是肖市长打来,告诉她那个项目已正式立项,现在正在制订一些具体的操作细节,她们这边可以安排具体生产的事了。 叶纤红连忙说好。 挂了电话,把肖市长的话转述给胡向阳。 “那我们得抓紧了。”就到正事,胡向阳也不敢再跟她胡闹,从沙发上跳起来说道。 其实都好办,就是厂房的事这几天一直没进展,倒是个麻烦。 “要不,直接去外面的乡镇租一个?”叶纤红知道包括他们陈溪乡,有不少废旧厂房,如果去那边租,肯定便宜得多。 八十年代大搞乡镇企业,几乎每个乡镇都办过工厂,最有名的是农机厂,几乎每个乡都会建一个。 最后结果都差不多,大多数工厂都倒闭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企业负责人都是乡里派去的,这样的人懂政治,却不懂管理。 现在让他独挡一面,问题就出来了。 在用人方面,问题表现得更明显,喜欢用会拍马奉承的,不喜欢脾气倔懂技术的,这样下去,就算给他最好的资源,最后也会把家产败光。 “也行。”胡向阳想了想,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那我问问我爸,乡里有没有合适的厂房,只要交通便捷,面积够用就行,反正是过渡用的,以后规模大了,肯定得买地自建厂房。”叶纤红说道。“对了,还得有一辆大货车,方便运送材料。” “这个没问题,我去其它地方弄一辆二手的过来就行。”胡向阳回答道。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等一下胡向阳再找赵大成他们沟通一下。 厂房的事有些急,叶纤红不想拖下去了,于是打电话到村书记家里,拜托他叫一下爸爸,接个电话。 整个村里只有书记家有电话,是公家出钱装的,如果有急事,一般都打到他家里,由他转告。 因为有话事要跟爸爸商量,所以转告肯定不行了。 村书记今年五十多岁,在这个位置坐了十几年了,虽然没给村里带来实质性的变化,却因为人和善,大家也习惯了他当家,倒没有人想跟他竞争这个位置。 郑建国一会就来了,问叶纤红有什么事? “爸,乡里有没有适合我们办厂的旧厂房?”叶纤红直接问道。 “有啊。”郑建国回答道。“你们打算把厂开到陈溪这边?” “不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吗?”叶纤红回答,对爸爸她也没必要藏私,“我这样安排其实也是私心,想着开到那边,离家近,你以后管理起来也方便。” “那倒是的。”郑建国哪里会不明白女儿的想法。“那我明早去一趟乡里,看看哪里合适,再去乡里问问租金——” “好。”叶纤红应道。 “行,明天我给你回应。”郑建国想挂电话,想了想又说道:“家里的房子已经拆了,今天开始在打地基了,钢筋什么时候到?” “明天早上就到了。”叶纤红记起这件事忘记跟爸爸说了。 “那就好。”郑建国松了一口气。“一家人现在住在你小叔家,非常不方便,明天起,叫安安过来你那边吧!” “好啊!”叶纤红连忙应道。 挂了电话,望着站在旁边的胡向阳,把事情说了,胡向阳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遗漏的,就提出先回去。 他还要找赵大成,把这件事跟他透个气。 等胡向阳离开,叶纤红坐在沙发上想了想,觉得没什么疏忽了,才收拾进房间睡觉。 第一百章项目落实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依然去美容店那里,给她们培训相关的业务。 接近中午的时候,广告公司那边送来一大盒她们订做的会员卡,大小跟银行卡差不多,卡身是淡金色的,上面印了纤诗美容会所的牌子,下面是一串数字,从零零零一到一千,整整一千张。 把这些卡片交给董采玉,让她去保管,又拿出几本硬面抄,教她如何给客户登记。 并告诉她零零零一到十,是白金会员卡,充值一万元以上才给办。十一到一百,是金卡,也就是高级会员卡,充值一千以上才给办,后面的是银卡或普通会员卡,充多少钱随意。 至于身份特殊的人物,或者消费满十万的顾客,叶纤红打算以后去订做专门的至尊卡,暂时还没必要动这个脑筋。 因为电脑还没有普及,所以无法进行智能化管理,所有数据都得用笔一项一项去记。 到时每个顾客的花费,都得记一笔笔流水,把他们消费的帐目记得清清楚楚,不能出错。 这些常识性的东西,对董采玉来说很简单,她一说就会了。 两个美容师那边,叶纤红又教了她们几种常见的妆容,比如新娘妆、复古妆、混血妆、咬唇妆、娃娃妆等,介绍这些给她们,主要是开阔她们的眼界,真正需要化这种妆的机会不多。 当然还得亲手做一些示范。 等到中午,培训结束,又各自回家。 吃过午饭,叶纤红去了一趟空间,检查种下的果树和蔬菜的情况。 蔬菜明显又下了一圈,大白菜都长到手掌那么宽了,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吃了。 倒是茄子、蕃茄这种瓜果,才长到膝盖那么高,离开花还早得很,结果的话,最少还得半个月。 最让叶纤红惊讶的是,那株毛桃树,长的桃子居然有拳头那么大了,桃尖也开始变红,形状有点像前世吃过的水蜜桃,看得人眼馋。 不会吧,印象中毛桃不是很小的吗?一般也就乒乓球那么大,颜色虽然也会变红,看起来很漂亮,但是味道真的不怎么样,又淡又涩。 难道又是变异的结果? 叶纤红开始期待起来,等几天后这桃子成熟,会不会真的像水蜜桃一样,吃起来又水又甜又香呢? 傍晚弟弟回来了,叶纤红又跑了一趟农贸市场,买了一些猪肉和牛肉,准备给弟弟做他喜欢吃的菜。 弟弟的身子长开后,越来越有小帅哥的模样了,叶纤红希望他的身体长得像胡向阳一样,高大而且健壮,这样才能成为家里的主心骨,为这个家撑起一片天。 这当然不能缺少长肌肉需要的蛋白质,所以给他补充肉类,是必须的。 郑兴安回到房间,看到里面摆了那么多漂亮的西式糕点,眼睛都瞪大了。听说全部是给自己的,喜笑颜开地挑了一盒巧克力拆开,剥了一颗放进嘴里。 巧克力的名字听祝郁提到过几次,却还是第一次吃,没想到味道跟自己想像得不同,居然是苦中带甜,说不出的奇特。 “姐,你也吃一颗。”郑兴安拿了一颗递给姐姐。 “你吃吧,姐吃过了。”叶纤红笑着摆摆手。 郑兴安没有勉强,他总觉得姐姐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所以巧克力肯定也吃过很多次了,这一点他毫不怀疑。 吃完巧克力,肚子反而觉得饿了,他又挑了一盒芝士蛋糕拆开。 这蛋糕做成了三角形,颜色是柠檬黄的,手捏着软软弹弹的,看起来非常可口。 他一口咬下去,只觉得又软又绵又滑,比以前吃过的任何糕点都美味。 “姐,这蛋糕实在太好吃了。”郑兴安忍不住赞叹。 “你喜欢就好,慢点吃,这些全部是你的。”叶纤红宠溺地笑道。“还有,别吃太多,晚饭我做了很多菜。” “我知道,姐。”郑兴安笑着回答。 把手里的蛋糕吃完,他真的停住不吃了。 叶纤红倒有点佩服起弟弟来,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很少能管住自己的嘴巴,没想到弟弟的意志这么坚强。 要知道这时候大家都没好东西吃,碰到美味,往往经不住诱惑,很容易吃多了。 两人从房间出来,郑兴安开始做作业,叶纤红准备回厨房做菜煮饭。 忽然发现地上有一张折好的纸条,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封短短的情书。 不用说,肯定是弟弟班级女孩子写给他的,他拿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地上了。 看来弟弟现在变帅了之后,确实开始受女孩子喜欢了,现在居然有女孩子主动给他写情书了。 想了想,叶纤红没有直接交给弟弟,也没有去问他这件事,反而趁弟弟不注意,悄悄把信塞进他的书包里。 在叶纤红看来,这种青春期男孩的感情问题,大人就没必要介入了,让弟弟自己去处理就好。 “姐,妈说你给家里造的新房子,不像小叔家的是两层楼,而是别墅?”吃饭的时候,郑兴安忽然好奇地问。 “是啊。”叶纤红笑道。“我们要么不造,要造就要造独一无二的,郑家村现在的房子都太丑了,我们要造得漂亮一点。” “哦。”郑兴安见姐姐这样说,安心了。“那你要造多高,多少个房间?” “就造两层半吧。”叶纤红给弟弟解释了一下。“一楼做厨房、客厅、卫生间,二楼是卧室、阳台和书房,再上面虽然只有半层,高度其实跟一层差不多,是给客人住的房间。 还有一个露台,上面会种一些花草,夏天的晚上,可以坐在那里看星星——” “哇,太浪漫了——”郑兴安惊叫起来。 这个时候流行浪漫这个词,学校里但凡稍微有一点与众不同的事,就会有人大惊小怪地叫浪漫。 比如英语老师放学后,坐在男朋友的自行车后面,一起去街上,这些学生看到了就喊浪漫。 比如看到高年级的同学过生日,有人送了一束花,女同学就受不了似地叫好浪漫。 第一百零一章送请柬 在郑兴安看来,能在自家屋顶看星星,这实太是太罗曼蒂克了。 “是吗?”叶纤红觉得弟弟这时候的样子,有点孩子气,不过她也不在意,晚熟一点也好,有她这个姐姐在,让弟弟多过几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吧。 “对了,你的房间想布置成什么样子?有空了你可以考虑一下,到时买家具的时候,可以根据你的要求去挑选——”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哦,那我想一想再说。”听说可以自己选择风格,郑兴安嘴里没有说什么,心里已在考虑这个问题了。 到时有同学到自己家里来,如果告诉他们这个房间是自己设计的,那绝对是非常牛的一件事。 “嗯,别急,时间还很多。”叶纤红说道。 吃过晚饭,姐弟俩刚坐下,就看到苏思诗过来了。 叶纤红把诗诗姐迎进屋,请她在沙发上坐下,倒了杯茶过来, 郑兴安跟苏思诗也熟悉了,过来打了声招呼。 “安安变化真大?居然这么高这么帅了?你不叫我,我都不敢认你了?”苏思诗被郑兴安的变化吓了一跳,夸张地对叶纤红说道。 不过看叶纤红现在的样子,跟刚认识时相比,何况不是天差地别,不由暗暗惊讶。 这姐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就像吃了仙丹似的,完全脱胎换骨了。 安安被夸得有点脸红,站在一边不好意思说话。 “他呀?最近吃得好又天天锻炼,所以变化才这么大。”叶纤红解释道。“这还得感谢谢诗诗姐你,以前家里穷,一个月吃不到一次肉,现在在你的照顾下,我赚了点钱,安安才有了这些变化——” 转头对弟弟说道:“安安,你要记得啊?现在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最应该感谢的人就是诗诗姐,你年纪也不小了,要懂得感恩——” “我记住了,姐。”郑兴安见姐姐神情严肃,郑重地答应一声,又对苏思诗说道:“谢谢诗诗姐。” “你这样说就见外了。”苏思诗安抚地拍了拍郑兴安的胳膊,转脸埋怨叶纤红道:“我又没做什么?全是你自己有本事——” 跟叶纤红相识相知,说到底还是看好她的能力,她才愿意力所能及地帮一帮。 但是她真的觉得自己没做什么,真正对叶纤红有帮助的,应该是胡向阳和肖市长吧? 不过叶纤红能记得自己的好,苏思诗心里还是很感慨的。 老家多少亲友,在自己的照顾下日子发生了变化,但是有几个念自己的好?反而因为给这个多了,那个少了而心生怨念,仿佛给了是理所当然,给的不够多才是自己的错? “反正没有你的照顾,我现在可能还在哪个酒店当服务员,哪里有钱供弟弟过现在的生活?”叶纤红搂着苏思诗的肩,激动地说道。 她自然不能提自己有这么大的变化,是因为重生了和有空间的事,只能把这些变化推到身边的朋友身上。 苏思诗见她真心感谢自己,心里感觉安慰,觉得自己没看错人。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样,你真心待一个人,对方也懂得感恩,两人的关系才会越来越亲密。 苏思诗今天过来,是跟叶纤红商量美容会所开张的事情。 今天请人算了日子,说五天后的星期天,是个适合开业的好日子,她打算在那天开张,就来问叶纤红的意见。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现在还缺少两个美容助理,如果开张前还没招到,只能让诗诗姐在公司里招两个小姑娘临时过来协助一下了。 苏思诗过来时,随身带来了一箱请柬。 新店开张,当然得邀请一些好友捧场,否则冷冷清清地没有人进来,等于第一炮没打响,这家店算是失败了。 特别是美容服务现在虞城还没有普及,普通老百姓不可能舍得花钱消费,会来享受服务的基本是有钱有身份的人,所以更需要上门邀请,打进这个圈子。 两人商量了一会,决定各自整理名单,尽量邀请参加过肖市长欢迎宴的人,到时来捧场。 苏思诗坐了一会就走了,叶纤红想了一会,也没定下具体邀请哪些人合适?最后放在一边不管了。 还是明天跟胡向阳商量一下再决定吧? 自己的亲人里面,哪里找得到这样的人物,最后还是得借助胡向阳的人脉。 至于戴老那边,肯定不合适去打扰,叶纤红也没动这个脑筋。 “姐,这是我改好的卡通图,你看行不行?”郑兴安做好作业,拿了一张纸坐到叶纤红身边。 “好,我看看。”叶纤红接过来一看,不由笑了。 原来像只懒羊羊的卡通图案,经过很大的改动,少了一些萌萌的特征,反倒有一些酷酷的感觉,特别是眼神,有点像那只潮牌熊猫。眼睛大大的,非常锐利,似乎有一股杀气。 “这个非常好。”叶纤红真心觉得弟弟有这方面的天赋,能在没有人教的情况下,设计出一个卡通造型。“不过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做这么大的改动呢?” “主要是看漫画书想到的。”郑兴安被姐姐夸奖,笑得又得意又腼腆,“以前那个太幼稚了,这个才酷,我们都喜欢酷酷的造型。” “你这个眼神不会是受圣斗士星矢影响的吧?”叶纤红笑着问。 想到弟弟最近在看的那套《圣斗士星矢》,虽然因为是国内盗印,换了个名字,但是这部动画片太出名,她好歹也看过一些片段。 “嗯,嗯。”安安点头承认。 “这个基本上可以了。”叶纤红把图还给弟弟,说道。“唯一要考虑的是,因为这个图要印在T恤上,所以不能太复杂,颜色可以有两个版本,一个是黑白两色,另一个彩色的不要超过三个颜色。如果你能再简化一点,就完美了。” “哦,我知道了。”安安接过纸,回答道。 姐姐说还有改的余地,他倒没有失望。 通过一次次的修改,郑兴安发现自己对画画的理解越来越深刻,现在临摹一些卡通画,已变得非常简单,这个已满足不了他的创作欲望。 设计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物,把它画成故事,这才是他下一阶段的目标。 可惜没有学习资料,只能自己摸索,如果能去日本的漫画社看看别人是怎么创作的就好了。 “对了,安安,如果以后用你的卡通图案设计一个品牌男装,你打算用什么名字?”叶纤红搂着弟弟的肩,又问道。 在一些具体实践上,她开始放手,让弟弟动脑筋去解决,现在看来效果非常好,弟弟的动手能力比她想像得要强。 “品牌男装名称?”郑兴安自言自语了一句。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将来以它为标志,打造一个以你为中心的潮牌。” “真的啊!”见姐姐不像开玩笑的样子,郑兴安激动了。创造自己的潮牌,这在以前,他可是想都不敢想的。“难道我以后自己开一家服装厂?” “那倒不用。”叶纤红教弟弟具体的操作方式。“你只要自己成立一个工作室,以这个卡通图案为基础,年年设计几款不同造型的图案出来,交给服装厂去打样和生产,批发给代理商去卖就行了。” “哦。”郑兴安松了一口气,原来这么简单。 想了想,他又说道:“姐,叫羊哥行不行?” “羊哥?”叶纤红重复了一句。“这名字听起来怎么怪怪的?” “不会啊,姐。”安安解释道。“英文年轻人的发音不是跟羊哥差不多?又是以羊为吉祥物,哥又是男孩子的意思,不是正好?” “听起来好像还不错,暂时就用它吧?如果你以后想到更好的名字,没有正式成立工作室前,都可以改。”叶纤红听他说的有理,同意了。 “知道了,姐。”意见被采纳,郑兴安激动地说道。 第一百零二章造房子 第二天一早,姐弟俩起了床,匆匆疏洗一番,一起下楼去跑步。 在家里时还不觉得,现在在一起跑步,她才发觉弟弟的变化。 印象中两条小短腿的他,不知不觉中,已变成了大长腿?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不了几公分,但是整个人的气质已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安安,你现在到底有多高了?”叶纤红在弟弟的身后跑着,嘴里好奇地问。 “应该有一米七六了吧!”郑兴安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明明这学期开学时,自己量过才一米六八,没想到一下子长高了八公分,也不知道还会不会长? 以前早上做广播体操,他一直排在队伍靠前的位置,现在突然这么高了,得排到队伍的后面,这让他非常不适应。 身上的运动衣裤,全是姐姐最近买的,好在本来就略大,所以现在穿着也不显得短。 如果再长高几公分,估计这衣服就穿不了了?想到又要买新衣服,郑兴安有点舍不得花钱。 “看来锻炼效果很明显。”叶纤红倒是巴不得弟弟长到一米八,所以也不觉得惊讶。“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天天跑一圈,说不定能长到你向阳哥那么高呢?” 心里清楚,弟弟会这么反常地窜个子,一方面是以前营养差,跟不上发育需要,现在吃得好了,身体自然会报复性的疯长。另一个原因是给他喝了有灵力的水,又通过跑步加快吸收,激发了身体的潜能。 不过那些水的灵力有限,用完了就没了,所以吃得好多锻炼才是往后的重点。 “嗯。”安安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其实哪个男孩子不希望自己长得高长得帅?他也一样。特别是前段时间看了《篮球飞人》,里面的流川枫和樱木花道,都有一米八七和一米八九,他也不奢望长这么高,但是长到一米八,这是他心中最低的目标。 跑完步回来,姐弟俩简单吃了顿早餐,一起出门。 叶纤红今天要搭弟弟的自行车,回家一趟。 父亲说家里的房子就要开工了,她今天抽得出时间,自然得回家看一看。 造房子是技术活,她力气有限,帮不上多少忙。 不过农村人在意的是态度,做闺女的总得回家出点力,她不想给村里人留下嚼舌的机会。 何况铝合金制品厂厂房的事,也赶不上进度了,她得去看看,抓紧时间定下来。 倒不是不相信父亲的眼光。 他心比较细,肯定会选一处认为最适合的地方。叶纤只担心他受时代限制,会在某些地方忽略了。 当然更大的原因是,父亲没有拍板权,如果自己看过了,觉得可以定下来,那胡向阳他们一般不会反对。 从平原村往家走,路上碰到同村的人,看到了大都跟她点头打招呼。 “小红回来了啊!”一个大嗓门有些突兀地在身后响起。 叶纤红回头一看,原来是邻居郑国庆。 郑国庆家原本也穷,因为跟村书记是亲戚,村里的鱼塘承包给个人时,被他走关系弄到手。几年下来,存了一些钱,日子自然越过越好,前年还造了两间三层的大瓦房。 而叶纤红一家就差远了。 两家虽然离得近,却不像其它邻里之间,关系很亲近,甚至更加疏远。 叶纤红印象中,这个国庆叔比较势利,一直看不起自家,对她自然更冷淡,有时候在路上无意碰到,也经常装做没看到。 上次买鱼之后,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大概是觉得自己买得起鱼,在外面混得还不错。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他看到诗诗姐开车送自己回来,觉得自己有这么厉害的朋友,以后肯定会提携自己,所以预先卖个好。 这种观念在农村很常见,叶纤红也不觉得奇怪。 今天他的语气更夸张,那客气的口吻,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碰到了村里的领导。 “嗯,回来了,国庆叔家的鱼塘生意好吧?”叶纤红也笑容满面地回了一句。 不管怎么说,这些人能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她自然是求之不得。 倒不是为自己考虑,往后的生活,她大多数会在虞城度过,他们客气她好,冷淡也好,根本无所谓。 反而是爸妈,因为习惯了农村生活,短时间内不可能离开,既然村里人能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对他们肯定也会客气许多,这样一来,她也可以放心了。 “好,好。”郑国庆笑道。“你家不是要造房子了吗?你爸昨天还来我家买了不少鱼呢?” “哦。”叶纤红点点头,心里说难怪。“这也没什么,反正要吃鱼,去外面买不如找国庆叔,我爸大概是这样想的吧——” “对,对,这钱给别人赚,还不如给自己人赚?”郑国庆笑得更加慈祥了。 叶纤红心里好笑,谁跟你是自己人,小时候就你家骂我最难听。 不过这些她真的不在意了,所以选择一笑置之。 回到自家院子前,原来的房子已全部拆了,只剩下一堆旧砖瓦和几根旧房梁,堆在角落里没舍得扔。看起来已是乌漆巴黑的,估计是爸爸打算重造柴房时,可以用在那里。 “小红你怎么回来了?”居然是小叔郑建军最先看到她,大叫了一句。 “小叔。”叶纤红叫了一声,回答道:“家里造房子,我回来看看,有没有要我干的活?” “有我们这些长辈在,哪里要你一个小姑娘动手?”小叔一付中华好叔叔的模样,笑着说道。又对旁边的大哥郑建国笑了笑:“大哥,你说对吧?” “嗯。”郑建国笑着点点头,掏出烟丢了一支给弟弟,又给身边几个石匠分了一圈。 地盘挖好后,不像前世造房子,往里面倒混凝土,而是将凿得方方正正的青石,磊在里面当地基。房子造得越高,挖得越深,需要填的石头越多。 因为叶纤红家只造二楼半,所以往下只挖了七八十公分,石料足的话,几个人两天时间就搞定了。 第一百零三章定下厂房 “你帮我照看一下,我跟小红去谈点事。”郑建国知道女儿回来,肯定还有其它事,所以放下榔头,对弟弟说了一声。 “去吧,去吧。”郑建军大包大揽地说道。“这里交给我,你放心好了。” 心里暗暗羡慕大哥命好。 当初嫂子肚子里带来的孩子,一家人谁也不喜欢,觉得给郑家丢了脸。 没想到长大后,这么有本事,年纪轻轻就赚钱给家里盖房子,还是村里独一份的别墅。 想到房子造好后,村里人羡慕妒忌恨的样子,郑建军暗暗叹气。 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年纪比侄女还大,到现在还只会向自己要钱用,什么时候才能懂事,拿钱回家孝敬自己啊! “爸,乡里那边,你去过了吧?有看到合适的厂房吗?”父女俩一走出院子,叶纤红连忙问道。 “有倒是有,地方够大,租金也不贵,只是房子空了太久,看起来有些荒凉,玻璃窗破了很多处,屋顶也有很多地方漏水,如果要用,得好好拾掇拾掇。”郑建国回答道。 跟女儿通过电话后,第二天他就去了一趟乡里,把几个废旧厂房都看了一遍,最满意的一个地方却有些旧了,也不知道女儿她们会不会喜欢? “在哪里,你带我去看看。”叶纤红觉得嘴上说有偏差,容易下错误的判断。还是眼见为实,所以决定马上去看看。 “那行,我现在就带你去。”郑建国也不啰嗦,回头推出自行车,载着女儿往乡里那边而去。 叶纤红双手抓着后座的加缘,头靠在父亲的后背上,身子随着路上的石子磕碰而一震一震的,这让她想起小时候有一次生病,父亲这样带着她去卫生院的情景。 那一年她十岁,在村小读三年级。 村里有个远房堂姐出嫁办喜事,她去那边吃了午饭后,回到学校上课。 因为很久没吃到荤腥了,中午看到这么好的菜,她哪里还忍得住,放开了肚子吃,连肥肉都吃了很多块。 下午上了一节课之后,她觉得口干得厉害,就去学校后面的井里喝了一肚子生水,没想到下一节课时,肚子就疼得厉害,最后捂着肚子坐在教室里,连路也走不了。 父亲听到消息,骑着自行车赶到学校,要送她去乡卫生院看病。 一路上她又害怕又疼得厉害,双手紧紧抓着父亲的外套,头贴在他的后背上,仿佛在寻找安全感。 父亲感觉到了她的害怕,隔一些路就会回头问她疼得厉害吗?能忍住吗?想不想吐?要不要上厕所?她身子软软地靠在父亲的背上,突然感觉也没有开始时那样疼了。 到了乡卫生院,找了个老中医给她看病。 老中医说没事,只是吃多了涨气,拿出一根细细长长的针,慢慢旋转着刺进她的肚子里,只露出针尾在外面。 她居然没有害怕,反而睁着眼睛看着医生的动作,见他轻轻捻了捻,然后她就感觉一直鼓鼓涨涨的肚子,像是被人放掉了气,一下子轻松了,疼痛也消失了,反而感觉舒服。 回来的路上,父亲一再叮嘱自己,以后不要在外面喝生水,喜欢的东西也不能吃得太多,吃东西要细嚼慢吞等等,她嗯嗯地应着,感觉从未有过的幸福。 可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跟父母又开始疏远了呢? “到了。”父亲突然停下自行车,打断了叶纤红的回忆。 叶纤红连忙从自行车后座跳下来,打量面前的房子。 这是一套四合院式的老厂房,就建在104国道线的西边,围墙是用一人高的铁围栏组成,站在外面,也能看得到里面的情形。 厂房加上中间的院子,面积应该在一千平方左右,周围的厂房大多是平房,只有北面是两间两层楼房,看布置应该是办公室。 院子外面的铁门锁着,两人也进不去。 不过从这里望进去,院子中间确实长了不少杂草,车间的窗户玻璃大多已碎了,也不知道是被风刮破的,还是被附近的熊孩子用石头砸的。屋顶漏水这样看不出,如果要用,全部检查一遍是必须的。 这样配套齐全的厂房,给他们用确实很合适。如果在虞城租同样的房子,价格估计要超过几倍。 再说这里离虞城也不远,开车估计十几分钟就到了,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租下来。 “爸,你先跟乡里的人说一声,就说这厂房我们租了。”叶纤红担心夜长梦多,直接跟父亲说道。 至于破败的地方,她觉得只要舍得花钱,找几个村子里的人拾掇一下,墙壁刷层石灰,就能用了。 “没问题。”郑建国说道。 想到以后这里就是自己工作的地方,他也有些激动,开始在考虑如何用最少的钱,把厂房整理出来。 厂房定下来了,叶纤红也没时间回家了,跟父亲在这里告别,准备直接坐车回虞城,跟胡向阳他们汇合后,准备一些启动资金,先交了房租,然后准备招人开工了。 而郑建国则来到乡里,跟负责厂房出租的办事员谈好租金,约定下午或者明天交钱签合同。 回到虞城,看时间才八点半,叶纤红先到美容会所上培训课,趁空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把厂房定下来的事告诉他们。 胡向阳一听,非常高兴,说已跟赵大成准备好启动资金,就等找到厂房开工了。 至于货车,也已经借到,是跟肖家关系莫逆的一家企业提供的,到时连司机一起借调过来。 叶纤红提出先拿出一笔钱,叫几个人收拾一下厂房,无非是除除草,清扫厂房,换玻璃,屋顶捉一下漏。 整理好后,再在厂区的墙壁上刷一层石灰,这样就基本能用了。 如果房子还有别的问题,趁现在家里造房子正好叫了泥水匠,叫他过来搞一下也很方便。 时间很急,只要钱到位,立马就可以动手了,估计一天时间就能搞定。 胡向阳说行,中午他就带钱过来,开车跟叶纤红去一趟厂里,准备把这件事先解决掉。 叶纤红连声说好。 中午回到家,急急做了午饭,等胡向阳回来一起吃。 想到自己拥有股份的工厂就要开工了,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比美容会所开张还要激动。 或许在她心里,一家美容会所规模有限,就算赚得再多,始终不及办一家工厂吧? 何况现在父亲是工厂的厂长,所以更希望把工厂搞好,让父亲能发挥一技之长,在厂里实现他的梦想。 胡向阳过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瓶红酒,说等那边事情搞定,晚上喝点酒好好庆祝一下。 叶纤红笑着应了。 吃过午饭,叶纤红坐上胡向阳的边三轮,两人一起往平原村而去。 到了工厂门口,本以为这里会锁着,得回家一趟,跟父亲说一下,没想到铁门开着。 走进厂区,闻到一股刺鼻的霉味,估计是今年梅雨时节,里面漏水严重,到现在还没有彻底干透。 走到杂草丛生的院子中间,找了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向四周打量,房子其实并不算老,只是太久没人理,又到处漏水发霉发黑,所以才看起来特别破败。 “你们来了啊!”郑建国从一个房间走出来,跟他们打招呼。 “爸,你怎么现在还在这里?吃饭了没有?”叶纤红吃完饭就来了,现在才十二点多一点,没想到父亲也在,她担心他为了这件事,饭都顾不上吃。 “吃了。”郑建国回答道。 家里还有人在干活,他其实也走不开。不过工厂的事更要紧,所以吃完饭,趁着师傅还在休息,就骑着车赶过来了。 刚才他走了一圈,主要是检查一下线路问题,看电线有没有老化和被剪断。 其它地方修起来容易,如果线路出了故障,就得找电工重新接线,那得花不少时间和钱了。 “哦。”叶纤红点点头。“要不爸你先回去吧?我跟向阳在附近走一走,看能不能找几个临时工,把里面清理一下?” “这件事还是我来办吧?附近我比你们熟——”郑建国开口道。“现在不是农忙,找临时工容易,只要把要做的活说清楚,谈好价钱,他们会在最快的时候把活干完的。” “那也行,爸你先去找人吧!”叶纤红觉得爸爸说的也有理,反正他是厂长,自己放手就行。 等父亲离开,两人又在各个车间走了走看了看。 到处都是空荡荡的,原来放过机器的地方,只剩下一个窟窿,估计是所有能卖几个钱的东西全被拆光了。 办公室也一样,连一张破椅子也没剩下,只剩下灰色的墙壁和水泥地面。 两人转悠了半天,找不到一个可以坐的地方,只好无奈地在那里罚站。 “累不累?”胡向阳知道叶纤红这几天很忙,既要操心美容店的事,又要关心这边的工厂,家里又在造房子,千头万绪,肯定累得够呛。 “还好。”叶纤红回道。 这是真话。 其实不管是美容店的事,还是工厂这边的安排,她只是拿个主意,真正操心的都是身边的朋友。 像苏思诗和胡向阳,都是两头在忙,自己的本职工作又不能丢下,一点不比自己轻松。 第一百零四章工厂准备 “如果累了,就到我这里来靠一靠。”胡向阳张开双臂,一付快来我怀里的语气笑道。 “想得美。”原来是这个套路在等着自己,叶纤红又好气又好笑地白了他一眼。“有本事你当着我爸的面说——” “呃?”胡向阳缩了缩脖子,“不要这么狠吧?” 郑建国虽然是个老实人,毕竟有老丈人这个身份在,借他几个胆也不敢当着他的面,吃他女儿的豆腐。 “不狠点怎么行?某人的脸皮越来越厚,需要有人拿刀帮他刮一刮了——”叶纤红得意地笑道。 “嘿嘿——”胡向阳也不在意,只是靠过来,挨挨挤挤地往她身上蹭。 “哎,你是属狗的啊?”叶纤红身子让了让,伸手在他头上用力揉了揉,一付安抚家里那只松狮犬的模样,嘴里没好气地说道。 这里又不是在家里,可以随便胡闹。她还真怕父亲回来,看到两人这付暧昧的样子,那真是太丢脸了。 “怕什么?咱爸不可能这么快回来——”胡向阳一付欲求不满的模样,低着身子,头往她的身上拱。 “还没长大,想吃奶吗?”叶纤红脱口而出骂道。 话一说完,马上脸红了。 这话前世跟闺蜜打闹时,经常用来骂人,没想到这会儿不经大脑,说了出来。 正恼羞成怒想去掐胡向阳,听到一阵喧哗的说话声从外面传来。 “爸回来了,别闹。”叶纤红连忙推开胡向阳,神情恢复了正常的清冷。 “知道了。”胡向阳挺直身子,恢复了不觉的正经模样,双眼却往叶纤红胸口望过来。 “还看。”叶纤红推着他转过身去,抬腿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 胡向阳嘿嘿一笑,出去了。 外面郑建国带了五六个全副武装的中年妇女回来了,每个人头上都包了块毛巾,身上穿了厚厚的旧衬衫,戴着袖套,手里拿着扫把和畚箕,肩上扛着把锄头,一付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 看到叶纤红和胡向阳,郑建国嚷道:“你们先去外面,这里交给他们就行了。等一下全是灰,别搞脏了。” “好。”两人不约而同应了一声,来到铁门外面。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签合同,把房子租下来。”郑建国又问。 “现在就可以啊。”胡向阳随身的包里有几千块钱,一年租金应该够了。 “那我现在带你们去乡里。”郑建国也担心夜长梦多,签完了就成事。 “爸,这个还得你去签。”叶纤红说道。“向阳是公家人,不适合出面,以后外面有人问起,你就说这是我们父女办的厂,不能把向阳他们牵进来,知道吗?” “啊?”胡向阳和郑建国同时一怔。 “向阳和赵大成他们,都是机关工作人员,拿国家的工资,如果再办工厂,那就是以权谋私了,不适合,所以工厂只能挂在我们的名下。”叶纤红解释道。 这话当然有点牵强,但是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却是明确写进公务员条例的,现在或许还没有这个规定,叶纤红也不希望胡向阳在这个问题上,被人诟病。 “我懂了。”胡向阳并不傻,以前只是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叶纤红一提醒,马上反应过来。“对,以后就以爸的名义办厂吧。” 顿了顿又开口:“赵大成和肖东灿那边,我会跟他们解释的。” “嗯。”叶纤红点点头。 听说以后自己就是公开的老板了,郑建国有点懵,不过想着自己是在帮女儿女婿做事,又觉得理所当然,心态又放平了。 接下来把钱交给郑建国,让他去签合同,并交了第一年的租金,郑建国二话没说,就去了。 而屋里已经灰尘四起,看来他们已经在动手了,因为是包给他们的活,提前干完就可以回去做自己的事,所以谁也没有偷懒,干得非常卖力。 “对了,材料去哪里买,你们定了吗?”叶纤红问道。 这么多书报亭,用的材料可不少,到底便宜哪一家,肖市长估计有考量,所以他们都没有去管。 “表哥已经定下一家了。”胡向阳点点头。“等这边收拾好,可以叫货车先去运几车货过来,材料款也可以月底结一次——” “真的啊?”叶纤红惊喜地叫了一声。 这个确实算得上很大的优惠。 叶纤红清楚这几个小男人其实没多少钱,现在最大的投资就是材料,至于机器,反而最少,主要是切割机,至于某些特殊的机器,比如不锈钢折边机,用得少,机器贵得要死,还不如去其它厂里加工,又花不了多少加工费。 最起码工厂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前,不用买这种大型设备 商量好几个关键的问题,工人反倒最容易,上次郑建国也同意找几个懂机械的熟人过来,反正以后都归他管,万一人品性有问题,不好管理,也是他的麻烦,所以他肯定会选择最合适的人过来。 两人站在公路边聊了一会,就看到郑建国回来了。 又问了一下工人的情况,听说已联系了六个人,大多是以前工作过的同事,跟他差不多,为人老实内向,不会偷奸耍滑,两人见不用担心,就不再过问了。 “爸,那我们先回去了。”叶纤红说道。“工厂这边搞好后,你叫个泥水匠把房间收拾一下,捉捉漏,换好玻璃,粉刷一下墙壁。再去买一台切割机和其它常用工具,等准备好,向阳这边把材料拉回来,我们就可以开工了。” “你放心,我会搞好的。”郑建国已把这家厂当成自家女儿女婿的产业,所以非常重视。“等这边收拾好,我再联系你们,到时把材料送过来,就定个日子通知工人开工。” “嗯。”叶纤红点占头。“开工时候我们会一起过来的。” 见爸爸没什么要说的,想了想,又叮嘱了一句。“材料到手后,你们先打个样品,不要急着大批量做,免得浪费材料。” “知道,知道。”郑建国不高兴地摆摆手赶他们走。“你当你爸傻的啊,连这些简单道理都不懂——” “行,我们走了。”被爸爸嫌弃,叶纤红也不在意,笑着坐上车子,跟胡向阳一起回虞城。 第一百零五章胡搅蛮缠 回到虞城,看时间还不到两点,上班还来得及,胡向阳把叶纤红送到楼上,自己回去上班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换上家居服,先进空间做泡菜。 现在王子饭店每天有十坛的量得供应,空间必须存上三四十坛,否则会周转不过来。 完成二十坛的任务,已是四点钟了,叶纤红从空间出来,听到客厅的电话在响。 “叶纤红你去哪里了?”叶纤红刚接起话筒,就听到章诗萍怒气冲冲的声音。“怎么一下午都找不到你?” “有什么事吗?”叶纤红被她莫名其妙的怒气搞得有些懵。 最近几天自己事情多,都没跟她联系,这个女人不会又惹出什么事来了吧? “你跟苏思诗的美容店不是要开张了吗?怎么请柬都不寄给我,到底当不当我好姐妹啊?”章诗萍又是噼里啪啦一顿数落,似乎受了多大的委屈。 叶纤红把话筒拿远一点,免得被她的大嗓门震坏耳膜。 开美容店的事,没有找她?所以很生气? 这件事好像确实是自己的错,当时只记着找胡向阳帮忙,倒忘了还有章诗萍这个朋友? 心里暗暗反思,为什么自己一有事,会记得找诗诗姐帮忙,会记得找其它人,偏偏会把章诗萍忘记呢? 难道是因为她平时不靠谱,被自己下意识地忽略了? 好在请柬还没发出去,否则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你急什么?”叶纤红等她说完,就倒打一耙,“请柬买回来后还没有送出去,你自然收不到?” “别骗我啊?”章诗萍听到这个答案,心里舒服了一点。“你在家等着,我马上过去,如果你敢骗我,后果你知道的啊——” 说完,也不等叶纤红回答,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叶纤红无奈地扁了扁嘴,放下电话。 这个人的行为,还真的像孩子,成年人之间哪里会这样较真,没听过难得糊涂吗? 找了一支笔,将还放在茶几上的请柬纸箱端出来,随便拿了一张,写上章诗萍的名字。 好吧,既然她这么在意,那就郑重其事地邀请她一下,并给她几张空白请柬,叫她再叫几个相熟的朋友过来。 叶纤红算是明白了她在恼怒什么了?这个人不怕别人有事求她、烦她,最怕别人忘记她。 自己前世够没存在感了吧,似乎也没有她这么夸张,实在太玻璃心了。 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才过去十分钟,这个章诗萍的动作也太快了吧? 难道她刚才没有在家里?就在虞城? 叶纤红脑中这样胡乱想着,站起来去开门。 “叶小姐你好,这是戴老让我送来的物品,请你查收。”门口站着的不是章诗萍,居然是前几天给自己送过东西的武警小哥哥,手里抱着一个长方形的扁盒子,外面用报纸包得紧紧的。 “哦,你好,谢谢。”叶纤红伸手去接。 这是一个长约一米,宽约七十公分的相框状东西,应该是戴老给自己店题的词,装裱好后,叫人送来了。 “不客气。东西有点沉,我帮你拿进屋吧。”武警小哥看叶纤红瘦瘦的身体,担心她拿不动,主动说道。 “那就谢谢你了。”叶纤红没有拒绝他的好意,让开身子,请他进屋。 这个相框明天就要拿去店里,所以随便找个地方放一晚就行了,叶纤红在屋里看了看,最后叫他放到电视柜的下面,那个设计成摆录像机的地方。 见小帅哥放下东西就要走,叶纤红觉得一直麻烦他,有些不好意思,请他坐一会,喝杯水再走。 武警小哥客气地拒绝了。 叶纤红也不好强留,只好送到他门口,一再向他道谢。 不料章诗萍正好上楼,看到叶纤红站在门口送一个武警,眼睛都瞪圆了。 两人进了屋,章诗萍上下打量叶纤红,一付需要重新认识她的模样。 “你一下午都不接电话,不会是跟这个武警帅哥在一起做了什么吧?”章诗萍在沙发上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把这句话问出了口。 叶纤红明明已经有一个警察男朋友,长得也非常帅,她一直觉得二人非常般配。可是看今天的情形,似乎跟自己想像的有些不同,难道叶纤红这么花心,看到穿警服的帅哥都会喜欢? 这也水性扬花了吧?亏她以为叶纤红是个理智的女孩子呢?章诗萍有些接受不了,感觉她在自己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开始要崩溃了。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没想到章诗萍会把自己想像得这么淫乱,忍不住去掐她的脸,嘴里骂道。“那个武警帅哥是替别人送东西的好不好?大热天跑一趟,我请他喝杯茶,他也不喝,我不应该送送他吗?” “骗鬼吧?”章诗萍才不会被她轻易糊弄过去。“把武警靓仔送来的东西拿来给我看一看?到底哪个大人物指使得动他?别以为我是香港人,就什么都不懂,恐怕肖市长也不方便轻易让他跑这一趟吧?” “你真多事。”叶纤红原本不想这么快就曝光自己跟戴老的关系,但是看情形,如果不拿出来,估计无数取信章诗萍了。只好站起来把那个相框拿过来,放到她面前。“你自己拆开来看——” 章诗萍见真的有东西,倒是惊讶了一下。小心地撕开外面的报纸,露出一个红木色的精美画框。 “哪个大人物给你题了词?”见画框正中四个生意兴隆的大字,章诗萍取笑道。 香港那边有店铺开张,店主的亲朋好友,也会向书法家求一幅墨宝,装裱好送过去,挂在显眼的地方,这样的礼物比其它开张贺礼更得体和大气。 不过这样的礼物大多价格不菲,如果不是至亲,或者关系特别亲近的朋友,还真送不起。 “戴奉焱?他是谁?”看到下面陌生的署名,章诗萍惊讶地问。 “你别管——”见她不认识戴老,叶纤红一想正好,连忙把画框抢回来,拿到自己卧室放起来。 “原来不是肖市长啊?”章诗萍嗤之以鼻地笑道。“如果是他题的词,挂在店里,说不定能镇住一些小人——” 第一百零六章误会 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来,叶纤红把茶几上的空白请柬拿给她看,又把一张写了她名字的请柬交给她。 “算你过关了。”见叶纤红确实没有骗自己,章诗萍心里总算舒服多了。 “没那么容易。”叶纤红拿了几张空白的请柬交到她手里。“既然你一直强调我们是好姐妹,那我这个妹妹现在有店要开张,你总得表示一下吧?” 叶纤红可不打算这样放过她。 “想我怎么表示?”章诗萍斜了她一眼,满不在乎地说道。 “很简单,开张那天,至少带三个女性朋友过来捧场。”叶纤红开始敲诈有钱人。“还有,至少办一张白金会员卡。” “这个容易。”章诗萍一口答应。又问:“办白金会员卡是什么意思?” “我们店实行的是预付费服务,预付一万块钱,就等于办了一张白金会员卡。”这点钱章诗萍消费得起,何况章妈妈也可以用,所以叶纤红没打算客气。 “你太狠了吧?”章诗萍倒吸了一口凉气。 “才一万块钱而已,对你来说还不是湿湿碎?”叶纤红笑着挤兑她。 “我不是这个意思。”章诗萍回答道。“如果开张那天,有十人办了白金会员卡,那你当天不是就有十万块进帐了?这赚钱速度,比我们办厂还快啊!” “哪里有?”叶纤红没上当。“这一万块你可以一个月用完,也可以分几年用完,顾客只是把钱存在这里,又不是收了钱,不用替她们服务了——” “说不过你。”章诗萍承认在赚钱方面,她远远不是叶纤红的对手。“早知道开美容店来钱这么快,当初我也该参上一脚了——” “想得美。”叶纤红泼她冷水,“这是诗诗姐的赚钱项目,我能有份,已经很难得了,你就省省吧!” 她是真的不赞成章诗萍也参与进来,主要是大家交往的时候还不够长,性格方面还要时间磨合,如果几年后大家还能这样亲近,再合作也不晚。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赚钱的项目。 “好吧。”章诗萍也没有纠结多久,最后补充了一句:“下次如果你自己想投资,一定记得要找我啊?” “没问题。”叶纤红答应了。 没过多久,安安放学回来了,叶纤红这才发现已五点多了,连忙站起来去做晚饭。 看章诗萍懒着没走,估计又要在这里蹭饭了。 饭做了一半,胡向阳也来了。 安安上前叫了一声向阳哥,被胡向阳笑着搂住,在头上揉了揉,就有些郁闷。 这个未来姐夫怎么跟姐姐一样,喜欢揉自己的头,当自己没长大的小孩子啊?明明现在已长到一米七六了呢? 章诗萍想到那个武警的事,心里有疙瘩,跟胡向阳说话时,就有些语无伦次。 胡向阳也没在意,去厨房去看需不需要帮忙。 “你这个朋友今天怎么回事?”见菜已炒得差不多了,自己也找不到事做,他就站在旁边陪她闲聊。 “她有病,你别理她。”叶纤红小声地说道。 “怎么回事?说给我听听?”胡向阳眼睛一下子亮了,他靠近叶纤红,八卦地问道。 “你一个大男人,理女人的事做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说给我听嘛,别吊我胃口了——”胡向阳抱着叶纤红的手臂撒娇。 “你也病得不轻。”叶纤红恼火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终于拗不过他,把下午章诗萍刚过来时,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有武警帅哥来找你?”胡向阳吃味地撅起嘴。“比我还帅吗?” 他只顾着武警帅哥的事,忘了问画框的主人是谁? 叶纤红也没主动告诉他。 “你傻啊?”叶纤红见外面没人看见,悄悄探脸过去,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小声说道:“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帅的男人吗?” “真的?”胡向阳一听,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当然了。”叶纤红认真地点了点头。 胡向阳顿时心花怒放,抱住她用力亲了一下,恨不得身后长出一条尾巴来,对着她猛摇。 “去把桌子理一理,马上吃饭了。”叶纤红怕他做更出格的事,看菜也差不多,就把他往外赶。 “Yes,madam。”胡向阳脱口而出。 “你们两个在里面搞什么鬼?”章诗萍在外面大声问。 这两人躲在厨房里,叽叽咕咕地不知道说什么?倒是最后一句英文听清了,顿时忍不住笑了。 他们也太不要脸了吧? “要你管。”叶纤红不客气地说了一句。 她觉得跟章诗萍在一起,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必斯斯文文跟她说话,想曝粗口随时都可以。 胡向阳说完后,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在里面呆了一阵才出来。 情侣私下里,怎么闹都没关系,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得维护一个大男人的形象,所以刚才的话一出口,他就有些尴尬。 好在叶纤红看得开,不会在意这些。 安安这时已收了作业,帮胡向阳一起收拾东西,然后去厨房拿碗筷,见胡向阳拿了一瓶红酒,放到桌子上,有些惊讶。 “今天有什么好事?还要喝红酒庆祝?”章诗萍这方面的眼力比较强,马上猜到了胡向阳跟叶纤红有好事? 不会是打算求婚了吧? “反正跟你无关,等一下你放开肚子喝就是——”叶纤红把菜端出来,随口刺了她一句。 “叶纤红——”章诗萍发怒了。“你再这样,我们的友谊就真的完了——” 说完,气呼呼地在餐桌前坐下来,也不管别人还没坐下,夹起一片爆得猪肝,一口咬下去,像是出气时得嚼得很大声。 “这猪肝它惹你了吗?你对着它发这么大的火。”叶纤红原本想说几句软话,让章诗萍消消气,见她的行为实在太幼稚,憋不住又说了她一句。 “我要掐死你。”章诗萍呼地站起来,冲到叶纤红面前,双手去掐叶纤红的脖子,嘴里恶狠狠地说道。 “掐吧!看我死了之后,你还能不能找到像我这样能干的好朋友?做这么好吃的菜招待你?”叶纤红斜了她一眼,云淡风轻地说道。 跟章诗萍认识这些日子,知道她是炮仗脾气,一点就着。但是跟自己在一起时,她还真的收敛了许多,每次都是跟自己胡闹,不会真的生气,所以一点也不担心会刺激到她。 “好吧,看在你做菜好吃的份上,就饶过你一次。”章诗萍果然借机下台了。 胡向阳随便她们在闹腾,自顾自拿了几只玻璃杯,用开瓶器拧开软木塞,倒了四杯,分别放在四个人面前。 大家坐下来,拿起筷子,准备开动。 章诗萍重新坐下来后,一语不发地举起酒杯,似乎在等胡向阳说祝酒词。 叶纤红深深怀疑,如果胡向阳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她今晚会一直这样举着。 胡向阳见此情景,无奈地夹了一筷子菜后,放下筷子,举起酒杯,开口道:“今天这杯酒,是庆祝我们合作办厂的事,已完成得七七八入,过几天就可以正式开工了——” “开工厂?”章诗萍听说叶纤红几个还有她不知道的事,脸色又不好看了。 “没错。”胡向阳跟章诗萍并不算熟,只是看她性格比较外向,跟叶纤红又合得来,也当她朋友看待。“我们当警察的苦啊,这点工资哪够生活,所以开了一家铝合金制品的小工厂,赚点外快——” “哦。”这样一解释,章诗萍的脸色才恢复了一点。 不过心里的不痛快还是无法避免。 “我们办厂,你有什么好不高兴的?”叶纤红瞪了她一眼。“还是你觉得我们都比你穷,比你活得苦,你才高兴?” 这话就有点重了。 跟章诗萍认识这么久,叶纤红也算是比较了解她了。这个人性格比较豪爽大方,但是因为朋友少,所以对朋友有独占欲。自己跟诗诗姐好一点,她就会吃醋。现在自己跟胡向阳的关系,也刺激到她了。 安安望了三人一眼,不明白气氛为什么突然不对了。 不过他相信姐姐,能解决这些,所以并不担心,反而夹了一只虾过来,开始慢斯条理地剥壳来。 “怎么会?”章诗萍干笑一声。 她并不傻,只是一时被妒忌蒙了眼睛,叶纤红的话像把刀一样,把她刺清醒了。 “不会最好。”叶纤红举起酒杯,“来,我们碰一杯,算是预祝工厂一切顺利,多多赚钱。大家都不会喝酒,随便喝点就行,别勉强啊!” “干。”章诗萍笑着跟叶纤红碰了一下,算是揭过去了。 其实最开始时,她真的没有跟叶纤红赌气的意思,否则一早就回家去了,也不会继续留在这里吃饭。 但是看到胡向阳跟叶纤红的亲密举动,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好在叶纤红大度,不会跟自己计较,所以接下来大家又有说有笑了。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和章诗萍,忽然有些苦恼,这章诗萍不是女的吗?怎么看她的意思,似乎成了自己的情敌,这太莫名其妙了。 第一百零七章开张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星期天了,纤诗美容会所的开张日子来到了。 一大早,叶纤红来到店里,安排相关事宜,胡向阳和苏思诗也先后赶了过来。 这时候开店,远没有前世那么复杂,时辰到了之后,在一众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放两串类似前世大地红的鞭炮,再接待收了请柬,前来送花篮和礼品礼金的朋友,寒暄一阵,中午找家酒店聚一聚吃一餐,就算完事了。 中午吃饭的酒店早已订好,就在斜对面的舜泉酒楼,订了一个大包厢,可以摆六桌,到时根据来客的多少增减酒席数。 这边也借了二十多把椅子,放在院子、客厅各个角落,供客人歇脚。靠墙处放了几张长条桌,到时会放上待客用的香烟糖果和饮料,供客人取用。现在要做的,无非是把昨天买来的东西拿出来摆上桌,再检查一下有没有疏忽的地方。 安安今天也跟来了,他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拆糖果箱子,然后把东西装在果盘里,放到外面的桌子上。 这活最合他的胃口,嘴里已塞了一根棒棒糖,看到特别喜欢的点心,就忍不住拆一包塞进嘴里,长手长脚的他,干起活来特别利速,走路也特别轻快。 董采玉和两个美容师先后也来了,最后到的是苏思诗安排的四个临时帮忙的女孩子。 早上九点左右,一切已办妥,太阳也很大了,几人站在屋檐下,望着布置一新的店面,心情激动等着客人上门。 第一个上门的章诗萍和章妈妈,还有两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 “小叶,恭喜啊!”章妈妈老于世故,除了送礼金之外,还带了两只花篮,红艳艳的仙客来加上百合、玫瑰、太阳花、康乃馨和剑兰,看起来特别喜庆。 “谢谢章姨。”叶纤红接过红包,笑着道谢,又叫安安叫人。 “章姨。”安安乖乖叫了一声。 “安安变化好大,才多久没见?居然长成大帅哥了?”章妈妈笑着说道。 不过变化最大的是叶纤红,那时还是个一无所有的乡下女孩,这么快就有了自己的事业了。 郑兴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 “外面晒,章姨里面请。”叶纤红向董采玉招招手,让她带人去里面先坐。 胡向阳代表叶纤红接过花篮,放在门口两侧。 “叶纤红,这两个是我的好朋友,今天带过来给你捧场,怎么样?够意思吧?”章诗萍搂了搂叶纤红,洋洋得意地表功。 然后示威地望了苏思诗一眼,让叶纤红哭笑不得。 苏思诗也知道她的性子,没有理她。 “嗯,谢谢你了。”叶纤红只能安抚地拍拍她的背,又对她的两个同伴说道:“谢谢你们百忙之中光临,感激不尽。” 至于两人眼神中的不以为然,她装作没看见。 “没什么,生意兴隆。”其中一人望了胡向阳一眼,淡淡地说了一句。 “谢谢。”叶纤红客气一句,推开章诗萍的手,叫她去里面歇一歇。 不知道等一下会有多少人过来,她没时间陪章诗萍在这里闹。 “没事,我们在这里站着就行,如果客人太多,也可以帮忙。”章诗萍三人不肯走,站在叶纤红她们身后。 叶纤红也没在意。 这个女人我行我素惯了,你越劝越跟你唱反调,还是随便她吧。 反倒是那个默不作声的女孩子拉了章诗萍一下,似乎嫌在这里丢脸,章诗萍不知道怎么劝了一句,她们才继续留在这里,叶纤红也没听到。 “诗诗,小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一个男人刚进门,就大声说道。 叶纤红抬头一看,原来是蒋建辉兄弟来了。 开口的是哥哥蒋建光,手里的贺礼红包同时递过来,交到苏思诗手里。后面的蒋建辉带着两个人进来,每人手里抱着一只花篮。 作为苏思诗的准男友,蒋建光自然得提早过来,不过看到屋里已放了两只花篮,说明有人比他还早就来了,脸上就有些尴尬。 “谢谢蒋大哥。”叶纤红主动上前打招呼。 同时和胡向阳一起把花篮排在两边。 两个男人来了后,没有去后面休息,站在苏思诗旁边,算是以主人的身份帮忙了。 叶纤红心里暗笑,原本还担心人手不够,会忙乱,没想到自己白担心了。 “小叶,开业大吉,生意兴隆。”又有几个男人进来,每人身后都有人跟着,捧了花篮,都要把门堵住了。 “谢谢灿哥、成哥、姜哥——”叶纤红一个个叫过去,手里已多了一叠厚厚的红包。 “这不是美容店吗?怎么来的全是男人?”章诗萍在后面跟朋友嘀咕了一句。 那个朋友也幼稚得很,居然哧地一声笑出来。 “有什么关系?等他们找了女朋友,不是照样成了我们的固定顾客?”叶纤红回头白了她一眼,说道:“难道你还怕我们店开不了那么久?等不到他们找到女朋友?” “我可没这样说,是你自己说的。”章诗萍不服气地辩解道。 “行了,你们进去里面吧?别在这里帮倒忙了。”叶纤红捉住她的胳膊往里推。“还不如安安懂事呢?” 叶纤红也搞不明白最近她吃了什么药,似乎智商直线下降。 以前她会乱来,至少还有些理智在的。 肖东灿赵大成几个自然不会在意被章诗萍取笑,在他们心里,叶纤红既是死党胡向阳的女朋友,也是他们一起赚钱的圈内战友,不会因为某人的一句笑话,而发生改变。 有人是抽烟的,胡向阳拆开烟递过去,带着他们去院子的角落了。 接下来进来的几个是苏思诗的朋友,年纪都是三十出头,打扮得雍容华贵,应该身份都不差。 叶纤红在苏思诗的介绍下,跟她们打了招呼,客气地请她们到里面稍坐。 叶纤红看看时间,已差不多十点了,看来宾的数量,加上自己这边的人,总共应该超过三十人了,虽然没达到预期的人数,总算还过得去,决定放掉两长串炮仗,早点带人去酒店那边休息。 这点太挤,坐着也不舒服。 正要安排弟弟和胡向阳他们去放炮仗,却看到自己工作过的胖老板也带着两只花篮进来了。 身后还跟着几个脸生的男女,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叶小姐你好,小小意思,不成敬意。”毕竟同事一场,胖老板态度非常友好。“祝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谢谢。”叶纤红接过薄薄的红包,笑着道谢。 自己并没有邀请他,他能不请自来,自然不能摆脸色给他看。 至于后面那几个人,心里有了猜测,难道都是同行? 第一百零八章各方捧场(第二卷完) “听说你们店实行会员制度,交钱办卡才给服务,是真的吗?”胖老板一付好奇的样子问道。 原本还担心叶纤红的手艺高超,会把他们的生意带走。现在看她的经营方式这么死板,他就放心了。 美容店这么多,又不是只有你一家,搞得这么麻烦,顾客愿意来才怪呢? “没错。”叶纤红趁这个机会把自己店里的消费模式说出来。“如果预先充一万元,就给办一张白金会员卡,到时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如果一次性充一千元以上,就可以办一张黄金会员卡,享受九折优惠,低于一千的,就是普通会员卡,没有优惠。” “不会吧?”有人惊呼,“充不到一千,只能办普通会员卡,这条件也太高了吧?” 叶纤红回头一看,见是跟章诗萍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子,这时候不知怎么的,又来到了这边,大惊小怪地说道。 心里就有些恼怒,章诗萍是什么意思?带朋友不是过来捧场的吗?怎么尽捣乱? “别瞎说。”章诗萍在一边听到,也觉得不对劲,急忙把朋友拖开了。 “没办法。”叶纤红强忍着不快,笑着说道:“因为我们纤诗美容会所店面小,美容师也不多,一次能服务的对象不多,所以只好这样限制了。” 现场一阵沉默,大家都被叶纤红的话刺激到了。 因为人手不够?怕顾客太多,忙不过来,所以有这样的限制? 这得多么的自信,才说得出这样的话啊? 现场胖老板倒是相信叶纤红的话,但是对她的经营方式还是不敢苟同,如果怕忙不过来,可以等生意忙过来时再回绝的啊?现在还没生意,就这样说,不怕到时一张卡也办不出去? “听说叶小姐的化妆手段非常高,我家的小妹年底就要嫁人了,如果你的技术能折服我,那我现在就办张黄金卡也没所谓——”一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说道。 叶纤红认出她是诗诗姐带过来的朋友,看样子对她们店的技术也不怎么放心,所以才有这么一说。 “没问题,请你坐到这里,我马上为你化一个妆,让大家看看,值不值得在我们店办卡?”叶纤红说道。 原本打算让章诗萍做个托,先办一张卡,其它人碍于面子,说不定也会办一张普通会员卡。等接受过店里的服务,认定他们的技术,再利用口碑慢慢打开市场。 没想到这个女人一点也不靠谱,叶纤红只好现场演示了。 众人一阵大哗,现场演示,这也太自信了吧? 叶纤红没理会她们,把那个女人请到屋檐下的椅子上,拿过美容师递过来的化妆包,根据她的年纪和肤色,给她化了个透明妆。 又根据她身上的裙子风格,给她盘了个发。 叶纤红给她化妆时,身边围满了人,大家都好奇地望她到底会把人化成什么样子? 最好奇的是其它几家店的老板,以及苏思诗的几个朋友,这些人要么有利益冲突,要么担心等一下会不会花冤枉钱,其它人自然不需要担心。 叶纤红的动作很快,才过去十几分钟就完成了。 直到她收起化妆包,给那个女人盘头发时,她的脸上还是像没有化妆一样,这让大家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等盘好头发,叶纤红拿过一面镜子递给她,问道:“怎么样?” “这——神了!”女人第一眼看时,发觉脸上几乎没什么变化,有些惊讶,但是第二眼看,发觉自己的变化非常明显,睫毛变长了,眼睛变大了,眼神变亮了,皮肤变好了,鼻子看起来更挺,整个人是焕然一新。 “你是怎么做到的?”女人站起来傻傻地问。 “这叫自然妆,也叫透明妆。”叶纤红微笑着解释。“有的场合不适合化妆,我们又想漂亮一点,就可以化这种自然妆,让别人以为你没化妆,却更漂亮了。” “哦。”女人点头表示明白了。 “这种妆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快,有时候赶时间,就可以这样简单化一下,特别适合上班的白领和学生。”叶纤红继续解释。“当然化这个妆也有条件,就是皮肤要好一点——” “那新娘化妆呢?”女人最关心的是这个。 “新娘化妆反而简单,越是浓艳的妆容易化,越是简单的妆越难化。”叶纤红解释道。“如果不信,我帮你卸妆,再给你化个新娘妆——” “不用了,我信你。”女人现在完全折服了。“哪里办卡,今天身上没带多少现金,就先办一张黄金卡吧!” “请跟我来。”董采玉连忙说道,“到我这里来办。” 说完,带她去了旁边的接待室。 “我也去办一张吧。”旁边一个同伴想了想,也说了一句。 这种化妆技术几乎是神术了,她们都是有钱人,自然不在乎这点钱,在意的是面子。 想到以前在别的店里化妆后,假得没法上街的情形,她更是坚定了以后来这家店美容的决心。 “谢谢你的信任。”叶纤红感激地说道。“以后如果有特殊场合,需要特别的妆,都可以跟我讲,我会根据你们的需要,帮你们化成适合的妆容。” 叶纤红说完,见外面已围了很多看热闹的过路人,心里舒了一口气,只要有人办卡,今天的开业算是成功了一半。 顿了顿,叶纤红又说道:“为了感谢大家的捧场,凡是今天办卡的朋友,都加送一次新娘化妆,不管是本人需要也好,家人也好,全部有效,时间不限。” “我也办一张。”苏思诗的几个朋友,见有同伴去办卡了,这时候也想通了,一起往后拥去。 苏思诗一听,连声向她们道谢,带着她们一起往后走去。 “给我也办一张,要白金卡。”章妈妈等人少了一点,才走过来大声说道。 “谢谢章姨。”叶纤红见她开了口,心里对章诗萍的怨气消失了大半,连忙抱着她的胳膊道谢。 一张白金卡办出去了,黄金卡也办了十来张,今天的开业算是完美收官了。 叶纤红心里很激动,向胡向阳作了个手势,要他去放鞭炮,等一下就带人去酒店吃饭。 一边的胖老板几人,此时眼睛都红了,才短短一会时间,就进展了二万多万钱,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关键是搞会员卡之后,这些人充了钱,只能到这里来用,不可能去其它美容店消费。 更让他难过的是,这些人经叶纤红的手化妆之后,已经被她折服了,以后只会在圈子里免费替她宣传,说不定拥有这家店的会员卡,会成为一种时尚。 胡向阳走到门口,刚要点火,看到前面路口一辆车停下来,走出一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身后又钻出一个孩子。 “大嫂?小彦,你怎么来了?”胡向阳惊讶地叫道。 “小舅舅,我和妈妈来看你啊!”肖焕彦从后面冲过来,抱住胡向阳的大腿,人小鬼大地抢先开口:“妈妈说今天是小舅妈开店做老板好日子,我们得过来送红包——” “别瞎说。”胡向阳拍了一下他的头,瞪眼道。 胡向阳的声音有些大,院子里的人全听到了,肖东灿他们一起迎到门口,对女人叫道:“大嫂——” 叶纤红一听称呼,猜到是肖市长的夫人来了,心里就有些慌乱,不知道见了面,该如何称呼? “你就是叶小姐吧?果然跟我想像的一样漂亮?”女人说话时,脸上的笑容非常亲切,一下子消除了彼此的陌生感。“我是向阳他们的大嫂,你也跟他们一样叫我吧——” 说完,把红包递过来,还很自然地拍了拍她的胳膊。 “谢谢大嫂。”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些羞涩,肖太太说话时语速很平淡,也没说什么客套的话,却给叶纤红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对她的好感几乎马上就产生了。 “不用客气。”肖太太说道。 现场的人没几个知道她的身份,但是从她进来后,一番轻声细语,大家很自然地收敛了声音,似乎被她的气场压制住了。 “对了,帮我也办一张会员卡吧。”肖太太打开皮夹,掏出一百块钱,递给叶纤红,笑着说道:“虽然我在京城,很少有时间过来这边,不过你肖大哥估计要在这里干几年,我有空还是会过来的。” 叶纤红接过钱,也没有客气,交给过来的董采玉,让她去办卡。 苏思诗在一边也猜到了她的身份,心里暗喜,能得到肖长夫人的照应,这家店以后就稳了,这比肖市长亲自过来效果还要好。 肖市长身份特殊,如果明着挺纤诗美容会所,容易被人诟病,但是肖太太是女人,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时候不早了,放了炮仗准备去隔壁酒店吃饭吧!”叶纤红接过董采玉办好的会员卡,交给肖太太,嘴里对胡向阳说道。 至于安安,此时老老实实地站到后边,没有过来凑热闹。 “嗯。”胡向阳点点头,往门口走去。 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过后,大家一起往酒店走去。 第一章新的开始 叶纤红前世在网上看过这样的贴子:一个人在外漂泊,最孤独的时刻是什么? 答案千奇百怪: 1.一个人去吃饭,中途不敢离开,怕餐具被收走。 2.第二杯半价。 3.每次出门前必须检查,确定自己带钥匙了。 4.一个人和Siri对话。 5.回家打开电视,只为有点儿动静。 叶纤红前世很少去外面吃饭,所有半价也好,餐具被收也好,她都没有纠结过,至于与Siri对话,没有买过某果手机的她不存在这方面的烦恼,倒是出门前检查手机、钥匙、钱包,倒是肯定的。 最后一项,才是她经常面临的,所以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心。 每次回到家,她做的第一件事,必定是丢下包包,找到遥控器打开电视。 甚至有一段时间,晚上如果没有电视开着,她根本睡不着觉。 有时候屋里太静了,她的耳边会出现各种奇怪的杂音,说话声、歌声,甚至一些无法理解的声音。 当然她最害怕的是,有时候躺在床上睡不着,突然听到弟弟叫自己“姐”的声音。 好几次习惯成自然地应着,然后猛地从床上跃起,趿起拖鞋想出去,才记起弟弟早已不在了。 有一天她忘了关电视睡下,居然很快就睡着之后,开电视睡觉成了她不变的选择。 直到重生后,再次见到妈妈和弟弟,这个习惯才不治而愈。 其实对叶纤红来说,一个人在异乡飘泊流浪,最害怕的不是孤独和寂寞,而是找不到生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她总想抓住某个人,或者抓住某件东西,借此来忘记自己,给自己带来些许生活下去的勇气。 然后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东西不多,往往没过多久,都会离她而去。 最后她把精力用在努力工作赚钱上,于是几年后,在笔架山的山脚下,买了一套二手房。 当她精心装扮房子的时候,心里感觉特别安宁和平和,仿佛长久以来困扰自己的不安,因为房子而有了安全感。 …… 纤诗美容会所开张之后,生意一直稳定,叶纤红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有了稳定的收入,她感觉生活步入了正轨,整个人的状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或多或少存在的焦虑,开始慢慢消失,仿佛新生了一样。 为了更好地享受人生,她把美容会所的管理工作,慢慢移交给董采玉,并在空余时间写了份店长工作守则,要她照这样标准进行管理,董采玉也没有辜负她的信任,执行得非常到位。 至于两位美容师,她也没有放过她们,在工作之余,不断对她们进行培训。两人经过几天的强化训练,化妆技巧突飞猛进,很多手法已完全掌握,几乎能跟叶纤红以假乱真。 两位美容师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见老板把压箱底的绝活全部教给了自己,感动之余,工作也更卖力了。 要知道这可是有钱也没地方学的本事,别的老板防着她们偷师还来不及,哪里会这样尽心教? 有了她们的分担,让叶纤红得以每天能按时回家做饭,也有时间陪胡向阳和弟弟。 最让她安慰的是,在院子外贴了几天招聘信息之后,终于招到了四个美容助理,总算让美容会所能正常运转了。 这天早上,从董采玉那里得到今天没有顾客预约的消息,叶纤红决定回家一趟。 最近事情全撞在一起,叶纤红抽不出时间关心家里的房子,也没有时间去工厂看看进展,全靠爸爸一个人在撑着。 今天难得有时间,再不去看一看,还真不放心。 家里的新房子已造了一星期,照叶纤红的经验判断进度,第一层应该已造好,现在正在浇横梁和楼板。 因为混凝土干燥变硬需要时间,所以一般会停工两天,等干透了牢固了继续往上砌墙。 爸爸肯定会见缝插针,在这个时候安排工厂开工,如果这时候回家一趟,正好去厂里看一看,顺便问问他有什么困难?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和改进的。 坐车来到平原村,叶纤红先到了工厂那边。 这边的变化真的非常大。 原本锈迹斑斑的铁栅栏涂了一层防锈漆后,看起来像新一样,外墙剥落的石灰已抹上了新水泥,坑坑洼洼的地面也浇了水泥,把这个荒凉破败的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非常有朝气。 厂房中间的空地上,停了一辆大货车,上面叠了满满的铝合金型材,爸爸和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大叔正在卸货,对面的车间里,已放了很多切割完成的配件。 最让她惊讶的是,办公室门口,有一间跟她印象中几乎一模一样的书报亭,看来爸爸他们已完成了样品,就等着验收合格,大批量生产了。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激动地跑过去看那间样品。 正面的卷帘门开着,左侧有一扇小门,叶纤红打开后走进去,里面的布置还没完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拉开中间的一根插销,把两扇朝外开的窗推出去,一直到九十度后固定在一个卡扣上,下面的窗翻平后成了工作台,上面的窗横在上空,成了防晒雨篷,感觉非常科学又不浪费空间。 里面其它三面墙,只要设计出类似书架和陈列柜的效果,这间书报亭就算完成了。 一些具体的细节,需要使用者自己根据喜好,进行改动了。 “小红来了啊!”郑建国这时候停了手,让他们几个继续卸货,自己脱了外面的旧衬衫,掸了掸头上身上的灰,摘下线手套走到女儿旁边,问她有什么意见。 “你们动作真快,样品都已经做出来了。”叶纤红回头对爸爸笑道。 看爸爸身上穿了件蓝黑色的翻领短袖T恤,下面一条笔挺的西裤,精神十足,还真有厂长的派头了。 这套衣服上次送给爸爸时,他试了试觉得太正式了,不好意思穿,没想到现在终于想通了。 “不快不行啊!”郑建国从女儿的笑脸里,知道她很满意,心里就有些自豪。“向阳后来又来过一次,说抓紧造一台样品出来,肖市长和相关领导要来验收——”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你们抓紧时间做好里面的书架和陈列柜,应该可以交差了。” “有没有其它地方要改动。”郑建国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暂时先这样吧。”叶纤红回答。 考虑到以后肯定要更新,她没打算一步到位,做出最完善的样式。 何况跟官方打交道,她也得留一手。 谁知道会不会有其它的麻烦?万一有人看到他们赚钱容易,想来摘桃子,她也可以用更先进的样式,来取代他们的产品。 跟父亲讨论了一下样品的细节,又在各个车间转了一圈,看到整理得非常干净的内部环境,叶纤红发觉父亲真是个人才,以前混成这样,只是因为缺少机遇,没有人提拔他。 离开车间,看货车上的货已全部卸好,郑建国跟几个工人交代一声,和女儿一起往家里而去。 走到熟悉的院子门口,里面现在已成了建筑工地,各种材料和杂物堆得到处都是。 不过她的猜测没错,今天确实停工了。 一层的墙砌好后,浇好横梁,等干了后就要装楼板,因为没有用五孔预制板,改用混凝土现浇,所以在平顶处铺了屋木板,底下密密麻麻架了几十个圆木做支撑。 做为楼板的混凝土已浇好,估计得两天后干透,才能撤掉底下的木板和支撑,往上继续砌墙。 “小红回来了啊!”叶知书提了一篮菜叶过来喂猪,正好看到她们父女回来,意外地叫了一声。 女儿在虞城开美容店的事,她从儿子口中全部知道了,因为家里忙,抽不出身去看看,所以只能从儿子嘴里套消息。 听说光开张那天,就收了二万多块钱,叶知书暗暗咂舌,这钱来得这么容易,那一年可以赚多少啊? 尽管安安一再解释,这钱不是收了就可以进自己口袋的,她还是觉得人家付了钱,自然已经是自个儿的,至于以后要化妆,大不了多给人家做几次。 钱是肯定不能退回去的。 反倒是礼金什么的,就算再多,也没什么用,这些都是人情往来,下次人家办喜事,还得还回去。 “嗯。”叶纤红应了声,走到妈妈跟前去观察她的脸色。 农村往往有这样的说法:夫妻造一次房子,会减十年寿。有的人造房子前身体好好的,房子造好后,整个人就老了十岁。 实在是农村的普通人家都穷,造房子一般是儿子大了迫不得已,才造的。自家没多少钱,全靠东借西凑搞到的,背了这么多债,天天担心得睡不好觉。 为了省钱,夫妻往往自己做小工,天天没命地干活,晚上工人走了,也不肯休息。 买了一点点好菜,也要给帮工的师傅留着,自己舍不得吃。 房子造好后,还得省吃俭用配备屋里的设施,这样劳心劳力下来,人往往就累跨了。 第二章干外婆来了 好在妈妈的脸色并没有变差,气色反而比以前更好,看起来又长了点肉。 “看什么?”见女儿直勾勾地望着自己,叶知书瞪了她一眼。 女儿现在越来越没大没小了,说起来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叶知书就算心里喜欢她比自己能干,面子还是要维护的。 “还不是担心你累坏了?”叶纤红抱住她的胳膊,讨好地笑着。“不过看你的气色这么好,最近身体应该不错吧?” “这是当然,我从医院回来,一直吃得好睡得好,连头痛发热也没有了,真是怪了。”叶知书说完,得意地笑了。又捋起袖子给她看:“你看看,胳膊上都长了不少肉,估计胖了好几斤——” “那不是更好,说明你的免疫力提高了。”叶纤红听妈妈这样说,彻底放心了。 拉着她在新房子周围转了一下,见里面的结构全部照图纸在建,非常满意。 又见后院那块空地,也找石匠凿低了一层,铺了至少一尺厚的泥土,应该能种各式花草了。至于角落那个打算种葡萄果树的地方,父亲还叫人凿了一个直径超过一米的深洞,她更是喜欢。 把这些事交给爸爸处理,果然比自己亲自监造,效果更好。 见爸爸脱了新衣服换上旧衣服,在整理院子里的东西,叶纤红知道不到吃饭时间,他舍不得停下来,也没有劝,挽起妈妈的胳膊,和她一起往奶奶家走去。 奶奶和小叔的家连在一起,是后来批地盘一起造的,所以房子还很新。 因为放了她们家的东西,原本有些空旷的房间就有些挤了。 “小红回来了啊?”一个慈祥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外婆?”叶纤红松开妈妈的手,跑进屋里,搂住一个六十多岁的壮实农村妇女,兴奋地叫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如果说这个她叫外婆的女人是母亲离家后,精神上的最大寄托,那么对叶纤红来说,她就是自己前世的避风港。 记忆中,她有好几个暑假是在干外婆家度过的。 跟在自家天天吃干菜腌菜相比,干外婆家的生活无疑是天堂。虽然不是每天都能吃到荤腥,但是干外婆总能变着法子,做好吃的给她吃。那些日子,算得上是她童年生活里最快乐的时光。 干外婆是个勤快人,身体又壮实,顶得上一个男性壮劳力。 不但能像个男人一样下田割稻种田,还在屋前屋后养了很多鸡鸭鹅和猪羊,每年过年过节时肉价高,她就会挑一些上街卖掉,所以家里隔一段日子,就能吃到荤腥。 别人家过节了,都是女儿女婿带着礼物去探望长辈,叶纤红父母没这个能力,所以颠倒过来了,每年都是这个外婆带着鸡鸭鱼肉过来探望他们一家。 虽然东西不多,对一年到头没有油水的叶纤红姐弟来说,却像过年一样快乐。 可惜外婆家的两个舅舅娶了媳妇后,为这件事跟她闹得很不开心,干外婆后来就来得少了,偶然来一次,也是趁两个舅妈不在家的时候。 前世叶纤红家出事前,干外婆已经过世了,否则有这个长辈在,家里或许会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重生后她没有去看望外婆,其实是不想看到两个舅舅和舅妈,前世叶纤红对他们的意见实在太大了。 干外婆身体这么强壮,不到七十就过世了,叶纤红认定是舅舅舅妈把她气病的。 现在再次看到外婆,那些往事涌上来,她突然非常内疚,感觉自己因为这个可笑的理由,对外婆不管不顾,居然还要她亲自来看自己,实在太不孝了。 舅舅舅妈会在意这些东西,说到底还是穷闹的,如果她们家吃喝不愁,看在这么多年的亲戚情份在,分一点给他们,肯定不会介意。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人,算不上刻薄和恶毒。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觉得自己小时候的偏见害了自己,舅舅舅妈未必有那么可恶。 “早上过来的。”外婆像以前一样去摸外甥女的头,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今年端午节没空过来,这两天事情少,就想着来看看你们。没想到我家小红这么厉害,都挣钱给家里盖房子——” “外婆,你怎么笑话我?”叶纤红被外婆说的不好意思了。 在外婆面前,她觉得自己又成了那个爱撒娇的小女孩。 “这怎么是笑话?你妈刚才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外婆是真的为自己的外甥女感到自豪。 以前干女儿身体不好,家里实在穷,她看不过眼,才经常接济一二。 但是自家条件也一般,两个儿子都是老实人,学了门手艺后,只会在家赚点辛苦钱,不像村里其它人,敢去外地赚大钱。这些年存了点钱,媳妇一娶就全用掉了。 而她这些年存的钱,造了四间两层的大瓦房后,也没剩多少。 孙子孙女出生后,用钱的地方更多了,媳妇怪自己不管自家的孙辈,却关心没有血缘的亲戚,实在也能理解。 今天抽个空过来,她还以为会看到干女儿一家过得如何落魄?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已经拆了旧房,在盖新楼房了。 “那等家里房子造好,你来我家住些日子——”叶纤红央求道。“以前家里房子小,你嫌住着气闷,新房子房间肯定够了,你想住两间都行——” 以前外婆和舅舅舅妈来做客,每次都是吃了饭就回去,实在是家里地方小,招待不了客人。 妈妈每次想留外婆住几天,陪她说说话,也没有机会。 “孩子话。”外婆笑着骂了一句,心里却被外甥女的话暖到了。 这个孩子还真没白疼,现在长大了,能干了,还跟以前一样亲近自己,不像有的人,一有钱眼睛就长到额头上,老亲戚都不认了。 “小红,肚子饿了没有?等你妈炒完菜,我们就吃饭了。”奶奶从自己房间走来,一脸和蔼地说道。 对这个便宜孙女,她像是忘了以前自己是怎么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亲切。 可是想要让她转而亲近自己,似乎有些难。 就像现在,跟自己这个奶奶客气疏远,不像一家人。对她的干外婆却这么亲近,她只能暗暗妒忌,却毫无办法。 以前看不起这个私生女,总觉得给自己家丢了脸,所以恨不得离她远远的,没想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她倒成了这个家最能干的人。 找了个有本事的警察男朋友不说,自己还在市里开店当起了老板,现在村里人谁不暗里夸她能干?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承包了乡里的旧厂房,开起了工厂,还让她爸爸当厂长?这在郑家村可是头一遭啊! 那些以前看不起大儿子的人,现在谁不羡慕他有福气?见了面都是建国哥建国哥叫得亲热,那语气,听听都解气。 今天中午家里有客人,郑建国没有像往常一样干活干得忘了时间,十一点没到就回来了,叶知书见一家人都到齐了,就整理了一下桌子,把饭菜端出来吃饭。 叶纤红拉着外婆坐在一条长板凳上,方便两人说话。 今天干妈过来,叶知书并没有上街买菜,这几天家里天天有人干活,鱼和肉现成的都有,她只炒了几个荤素搭配的小菜,满满摆了一桌子。 受女儿影响,她现在做菜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喜欢做成大鱼大肉,开始荤素搭配炒来吃,像女儿说的,这样营养比较均衡,也比较健康。 还别说,来她家干活的师傅,没有一个不说她家的菜做得好吃又丰盛的。 外婆今天来得早,上午一直陪着女儿在聊天。见家里没有人去菜市场,中午就能做出这样一桌菜,才相信女儿家真的今非昔比了,她们平时就是这样吃的,生活条件已比自家不知好了多少倍。 心里忍不住感慨,这个女儿差点要流掉的孩子,居然会成长得这么快。 说到底,女儿也是有福之人,以后可以享福了。 奶奶这几天心情也不错,大儿子一家在这里吃住,她买菜的钱省了,饭菜也有人做,天天吃现成的,还能吃到以前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美食。 关键是大媳妇大方啊!不像有的人家,家里请人干活,只买一点点好菜请师傅吃,自家人就舍不得了,在厨房里随便夹两筷菜,就将一下就应该付过去了。 她可是天天上桌跟他们一起吃的,天天吃得这么好,她感觉自己都要长胖了。 “小红,这些糟肉是你外婆送来的,你以前不是一直念叨着想吃吗?”叶知书夹了一块白色的五花肉到女儿的碗里,说道。 “是吗?我刚才没留意。”叶纤红夹起肉,放到鼻子下闻了闻,确实是那股熟悉的味道。 轻轻咬了一口,不管肥肉还是瘦肉,都非常Q弹,一点不油腻,还带着一股绵软的酒香,特别刺激人的味蕾。 “好吃。”叶纤红叫了一声,就着饭大口大口地吃下去,又伸筷子去夹了一块。 “那就多吃点,下次外婆再糟一些给你。”跟桌上的菜比起来,这糟肉已没有以前那样受欢迎了,外婆见外甥女这么喜欢,心里特别受用。 “谢谢外婆。”叶纤红侧过脑袋,在外婆肩上蹭了蹭。 第三章当年往事 前世在深圳时,因为怀念这个味道,她也买来五花肉和鸡肉,尝试着做过。不知道是不是深圳当地买的糟卤跟虞城这边的不同,所以做不出那种熟悉的味道。 外婆娘家在嵊市山里,而嵊市的糟肉是全国有名的特产,采用干糟的办法卤制而成,干糟的猪肉又香又糯,不油不腻,可当冷菜吃,也可蒸后吃,都很下饭好吃。 前世她嘴馋,网购过几次,味道确实差不多,这让她更加想念家乡,想念家里的亲人。 “瞧这孩子说的,糟肉又不是什么宝贝,如果你想吃,下次奶奶给你做。”坐在一边的奶奶吃味了,大包大揽地开口。 本地老一辈的人,确实都会这手艺,主要是虞城靠近越州,每个菜市场都能买到现成的香糟,只要用心做过几次,并不算太难。 当然口味各有区别,像有的人喜欢在糟里加入花椒等香料,让糟好后的肉香味更丰富,有的喜欢味道越单一越好,这样酒香更浓郁。 总的说来,叶纤红更喜欢纯净的糟肉。 “谢谢奶奶。”叶纤红也笑着道谢。 毕竟是一家人,奶奶主动释放出善意,她也没必要犟着不理人。 郑建国悄悄望了女儿一眼,欢喜的神色从眼梢一闪而过。 虽然他也非常不喜欢老娘以前这样对待女儿,但是做子女的,有时候也管不到她们身上。何况她年纪大了,农村妇女有一些老观念根深蒂固,劝也没有用。 现在她们能像一家人一样,亲亲热热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他这个做儿子的,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完美了。 吃过午饭,爸爸骑着那辆老二八去厂里了,妈妈在厨房收拾东西,叶纤红今天没有帮妈妈做家务,说要陪外婆去正在造的新房子那边看看,顺便消消食。 叶妈妈也没在意。 今天没什么太阳,气温也没那么高,散步正舒服。 叶纤红把外婆单独带出来,当然不仅仅是陪她散步,而是想打听妈妈当初发生的事。 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叶纤红才把这个问题问出口。 “你妈妈当初的事啊?”外婆没想到叶纤红会问起这件事,陷入了沉思。 “那一年应该是七四年吧,过完元宵节没多久,天还很冷——”外婆一边回忆一边打开话匣子。“我从娘家回来,路过曹娥江边,听人在喊有人跳河,就赶过去看——” 外婆年纪虽然大了,但是大脑依然特别清楚,那一天发生的事娓娓道来,叶纤红感觉自己就在旁边一样。 她没有插嘴,只是认真地倾听外婆叙述。 “到了那边,看到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水里扑腾,因为冬天河水浅,那时候又没有人挖沙,所以水只到她胸口。”外婆把这些原委解释得很清楚。“不过却没人下水去救人,一方面天太冷,大家怕冻着自己。另一方面边上多是老人孩子,没几个年轻人——”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我看不过去,就脱了棉衣跳下去把她捞上来。”外婆似乎怕她感激,没在在这里细说,反而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当时离我家已经很近了,就背着她回了家,给她洗了个热水澡,睡一觉就没事了。” 叶纤红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从长辈嘴里知道外婆不是亲外婆,就回家问妈妈,被她一顿训斥:“谁跟你说外婆不是亲的,你的命还是她救的呢?” 以后再问妈妈,她不肯再说了,现在看来,这话是真的,自己当时还在妈妈肚子里,救了妈妈,不等于救了自己吗? 想到这里,忍不住整个身子贴在外婆的背上,眼睛酸酸得想流泪。 “她当时非常瘦,肚子却反常地鼓起,我就猜到她怀孕了,而且应该有五六个月了——”外婆疼惜地拍拍叶纤红的手背。“我问她是哪里人?,为什么想不开?她不肯说,只是哭——” 叶纤红心里更疼了,为妈妈,也为自己。 “过来几天情绪稳定了,她才告诉我,因为跟村里的一个知青有了一次之后,恰巧怀上了。”外婆伸过手,搂住叶纤红的身子,抚慰地拍着她和身子。“她原本就喜欢那个知青,希望他来求亲,没想到第二天知青失踪了——”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 这也太巧了吧,听起来像是前世网上流行的七十年代小说,各种奇怪的巧合和撕逼,难道自己的身世也有问题? “肚子越来越明显,想遮也遮不住,被你外公发现后,把脉确定了身孕。古板的老人问清楚情况后,把女儿打了一顿,赶出家门,不许她回家——”外婆又继续说道。 外公把脉,看来还是个老中医。不过他也太狠了吧?居然把亲生女儿赶出家门。 后来的事情叶纤红都能猜到了,因为无家可归,认了外婆为干娘,总算有了一个落脚点。 七十年代民风核实,未婚先孕对女人来说,是个非常严重的污点,外婆于是想办法帮妈妈安排亲事,免得妈妈真的成了单亲妈妈。 她就这样嫁给了现在这个爸爸。 难怪妈妈喜欢听《翠姐姐回娘家》,还经常一个人流泪,原来是她想家也回不了啊? “外婆,你知道外公家在哪里吗?”叶纤红又问。 不管怎么样,妈妈的心结还没有解开,她的心病就没有彻底断根。既然妈妈因为外公的话,死活不肯回娘家,那她这个做女儿的出面总行了吧? 她也相信虎毒不食子,外公当时在气头上把妈妈赶出家门,事情过去后肯定会后悔。 可惜妈妈跑得远,当时交通又不便,他们就算想找回女儿,也未必找得到。 叶纤红前世在央视看过那档寻人节目,无数亲人在离散之后,才想着要找回亲人,每每见面都抱头痛哭,连观众都看得流泪满面。 那种分离几十年的苦,尝过的人都知道。 “我也不知道,你妈不肯说。”外婆遗憾地说道。“如果知道了,我早上门去劝你外公了,说不定你妈也不用吃这么多年的苦——” 原来外婆跟自己想得一样,都明白解铃还须系铃人,外公那边才是关键。 “那外公的名字你知道吗?”叶纤红又问。 如果知道他的名字,她可以叫胡向阳想想办法,毕竟警务系统一家亲,相互帮忙容易查到。叶纤红猜测外公家应该在越州地区内,只要用心排查,肯定能找到的。 “她也不肯说。”外婆叹了一口气说道。 两人对望了一眼,一时间愁云满面。 什么线索都没有,那怎么找人? “我只知道你外公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外婆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个细节。 “谢谢外婆。”叶纤红眼圈红红地抱住外婆,由衷地说道。 她现在才知道,外婆对自己的恩情有多重,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自己的一切。 这一刻外婆在她的心里,重要性已经不亚于父母和弟弟了。 找到外公,解开母亲的心结确实重要,报答外婆的恩情,同样重要,叶纤红暗暗下了决心。 小时候,在知道自己的爸爸不是亲生父亲之后,她也期待过自己生父,会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从外婆嘴里知道,那个知青隔天就失踪了之后,她的幻想破灭了。 既然那个男人这样一点担当,害了母亲一辈子,同样差点害死了自己,那她就没必要关心了,就当世上没这样一个人存在吧—— 叶纤红是真的想开了。 这种感觉或许一时间会很难受,但是比起妈妈的痛苦,真的不算什么? 聊完自家的事,叶纤红又问起两个舅舅的近况。 对外婆来说,自己这个外甥女再亲近,总归比不过家里的儿子,所以能帮一帮舅舅,应该是对外婆最好的回报。 跟自家有些类似,外婆在农村,算得上是非常能干的女人,偏偏生了两个儿子,跟自己的父亲郑建国很像,特别实在木讷。 因为没出去见过世面,在自家一亩三分地呆惯了,眼界格局就有点小,一些农村汉子的毛病都有。 比如有些大男人,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疼弟弟不疼自己。比如爱玩牌,农闲时节不想着挣点外快,喜欢玩牌赌钱,虽然赌注不大,天长日久下来,性子却变得懒散了。 叶纤红对舅舅别的印象不多了,这两点却一直记得。 “唉——”说起儿子,外婆叹了一口气。“你大舅还好点,学的是木匠,现在农村条件好了,造房子打家具的人多,日子还过得去。你小舅学的是漆匠,现在没多少活干,还有多少人家需要漆家具的?” “那两个舅妈吗?”叶纤红又问。 舅舅家里都是女人在当家,每当有什么事,都是舅妈出面处理,两个舅舅赚不到钱,在家里说话更不被重视。 “你大舅妈一直在棉纺厂上班,最近没活干,也不知道哪一天会下岗,所以比较闹心。二舅妈倒还好,在一家饭店上班,工资也可以,就是要三班倒,人辛苦些。”外婆回答道。 “哦。”叶纤红点点头。 难怪以前外婆对自家照顾多了,她们会不高兴,原来她们的生活也过得不容易啊! 第四章工厂开工 “外婆,如果大舅妈和小舅吃得起苦,帮他们找份工资高一点的工作倒没问题。”叶纤红心疼外婆这么大年纪了,还要为子女的事操心,想了想,还是决定帮一下她们。 怕她们期望过高,叶纤红也不愿意把话说满。 “你能有办法,那真是太好了。”外婆一听,果然开心起来。 “那我这几天帮他们联系试试,如果有消息了,就过来通知你们。”叶纤红说道。 叶纤红领着外婆在老家走了一圈,介绍了一下新房子的情况,外婆听说房子造好后,会是一栋洋楼的模样,啧啧称奇。 最近农村宅基地收得紧,虞城这边乡下想造房子,大多是两间两楼的格局,个别人家条件好的,造了三楼,已是闻名乡里的富户了。 还没听说哪户人家,造得起洋房。 倒是听常年在外跑业务的小年轻说,在余杭那边,乡下人特别有钱,家家户户都盖起了四五层的大别墅,排得整整齐齐地,非常壮观。屋顶还装了卫星电视,家里户户都有冰箱空调大彩电,日子非常红火。 不过大家不怎么信,乡下人家盖四五层的别墅?造这么多房间给谁住? 回到奶奶家,外婆坐下喝了一杯茶,就说要回去。 家里鸡鸭鹅地养了一大群,她得回去照看和喂食。两个孙子在村里上小学,早上出来时,家里放了哥俩中午吃的饭菜,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饱? 没有亲眼看一下,她总归不放心。 叶纤红知道外婆就是这样的性子,劝也没用,就送她出门,由爸爸骑着自行车载她去平原村,然后坐车回去。 送走外婆,叶纤红又去厂里看了看,见原来的办公室里,还有一根电话线,大概是后来工厂倒闭,没有缴费,就被切断了。 等爸爸回来,她叫他抽空去申请一个号码,方便以后联系。 郑建国答应了。 看时间还早,叶纤红坐在办公室里,跟爸爸讨论起工厂以后的发展。 办公室弄整齐后,买了两张写字台和几把折叠椅,后面一张是爸爸的办公桌,前面一张备着,谁有需要谁用。 做书报亭虽然是一条赚钱的捷径,但是虞城地方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安装,总有一天会饱和的。至于其它城市,他们也不可能扩张过去,当地政府肯定会有自己的安排。 想继续利用这家铝合金制品厂赚钱,必须未雨绸缪,开发长期有销路的产品,才是工厂最好的出路。 叶纤红只有后世的经验,没有实际操作能力,只是告诉爸爸一些方向性的东西,具体产品开发设计,还得爸爸和同事自己去搞。 这时候铝合金最常见的产品,就是卷帘门和防盗窗,其次是铝合金门窗。前者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开店的商户越来越多,销量也会越来越大。后者随着商品房的兴起,销量会井喷式的增长。 所以做卷帘门和防盗窗,一般都是小打小闹的个体作坊多,而做铝合金门窗的企业,往往越做越大,成了集团企业,所以叶纤红倾向于尝试做铝合金门窗。 至于销路,可以考虑跟蒋家和苏家合作,虞城最有名的两大家族,在房地产兴起后,都快速进入这一领域,也因为这个,成了国内排名靠前的大型集团公司。 对郑建国来说,这几乎没什么难度,只要告诉他门框尺寸,就能很快打出样品,并批量生产。 听父亲说得这么有信心,叶纤红放心了。 她叫父亲先给自家的别墅全部做成铝合金门窗,算是熟悉一下操作。等时机一到,接到订章,就可以大批量生产了。说不定这家小工厂,会成为大企业,甚至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式的集团公司。 至于其它产品,叶纤红一时没想到,她打算回去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现在的人脉,看现在还有哪些行业,可以介入。 跟爸爸告别后,叶纤红回到虞城,没有急着考虑产品的问题,反而思索起舅舅舅妈的工作问题。 既然向外婆承诺了帮忙,叶纤红不会拖拖拉拉,让她久等,看看身边谁能提供合适的工作,给这两个亲戚。 短时间内最容易帮忙的还是诗诗姐,她手下工厂多,总要用人。 不过最后还是没有打电话给苏思诗,叶纤红觉得现在是个体经济发展最好的时代,只要肯吃苦,几乎都能赚到钱,没必要再去工厂打工。 她得好好思考一下,看能不能帮他们开一家店,如果发展得好,外婆一家生活也能快速富裕起来。 傍晚胡向阳过来吃饭,听说她回家了一趟,问起工厂那边的情况,叶纤红把自己看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见叶纤红已看过样品,并保证基本没问题了,胡向阳也很高兴,说会回复表哥,让他们抽时间去验收。 这件事完成后,工厂那边接下来就可以大批量生产了,有郑建国在厂里看着,他们也很放心。 想到一个个书报亭卖出去,钱就能到手了,两人聊得兴高采烈。 安安在一边默默地吃饭,没有出声。 “安安,你怎么了?”叶纤红突然注意到弟弟的神色不对,担心地问。 今天安安和胡向阳差不多同时回来,她忙着跟胡向阳讨论工厂的事,忽略了弟弟。 “姐,你说帮我转到市里去读书,万一学校到时不放人怎么办?”安安神情紧张地问道。 “学校不放人?你听谁说的?”叶纤红不信弟弟会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很可能是他跟关系好的同学说起过要转学,被人传到老师耳朵里了。 “就是那个体育老师,他说只要学校不给办转学证明,我就没办法转到其它学校?”郑兴安忧心忡忡地说道。 “这话是别人告诉你的?还是你亲耳听到的?”叶纤红神情严肃地问。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世界上怎么会这么恶劣的老师?只是因为学生不想参加额外的体育训练,他就用各种手段打压使绊子,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师德吗? “他是在体育课上当着大家的面说的。”安安哭丧着脸说道。 郑兴安现在也非常后悔,为什么要说给同学听,没想到有人去告状了。 如果因此转校不成,老师又经常这样找自己的麻烦,接下来一年他该如何度过啊? 不要说考高中,就是混到毕业都困难。 “安安,没事的。”胡向阳在一旁早听得火冒三丈了,他伸手搂住安安的肩,安抚地拍拍他的背,说道:“这件事交给我,看向阳哥如何给你出气——” 上次他就想搞一搞这个品德败坏的老师,是叶纤红提出退一步,转学到其它学校,他才没有追究。没想到这个老师还不依不饶,那就别怪他下狠手了。 以胡向阳的经验判断,这种性格刚愎自用,行事又这么嚣张的人,肯定不可能只对安安一个人这样。 其它老师如果得罪了他,很有可能面临同样的命运,被他排挤出学校或者老师队伍,所以只要私下找老师做个暗访,应该很容易查到他的把柄,这样一来,就能把这样的败类,从教师队伍中踢除出去了。 如果他的行为还涉及违法犯罪,那只得请他去牢里呆一段时间了。 “谢谢向阳哥。”安安一直崇拜警察,听胡向阳说得霸气,自然相信他的能力,郁闷的心情一下子变好了。 心里想道,如果自己真有这样一个亲哥哥就好了,以后碰到什么烦心事,直接找他就行了。 又一想,他是自己的姐夫,跟亲哥哥又有什么区别? 只要他跟姐姐不闹矛盾,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第五章不依不饶的学校 月底到了,王子饭店结算货款,叶纤红这个月给他们供应了十二天的泡菜,总共一百二十坛,饭店那边送来了六千块现金。 望着这么厚厚一叠钱,叶纤红心里乐开了怀。 现在物价低,如果用这些钱养家,估计家里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了。可是有的费用又特别高,这六千只能买个BP机和装部电话,即使给家里买台好一点的彩电,也要五六千了。 算了,叶纤红决定先不烦恼这些,等多赚些钱再说。 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先用这笔钱考个驾照。 不能开车,实在太不方便了。 胡向阳听说后,帮她在驾校报了名。 叶纤红前世就是老司机,所以学起来非常快,当天就全部通过了。唯一麻烦的是,这时候考驾照,还要学习汽车的维修知识,这一点把她难倒了。 等到终于学会,胡向阳又走了后门,免去了培训几个月的强制规定,直接参加路考,这对她一点也不难,一次就通过,拿到了实习本,可以正式开车了。 对于叶纤红神乎其神的学车能力,胡向阳早已见怪不怪,所以没有怀疑什么。 这几天他也非常忙,除了上班,空余时间在调查那个老师的问题,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老师居然是刚调过来的,而调过来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原来的学校,跟另一个体育老师打架。 那边的学校要开除他,在他姐夫的疏通下,赔了些钱,就免于刑责,调到了现在这座学校。 难怪脾气这么差,原来本身就是个混混。 胡向阳又查到他早几年的恶行,包括打群架,醉酒猥亵妇女,赌博等等,不管哪一项,都可以送他进牢房了。 因为心狠手辣,他在当地镇上小有名声,很多人怕他报复,所以都选择了隐忍或私了,这让他尽管名声败坏,依然在教师队伍里混到现在。 胡向阳拿着查到的资料给叶纤红看,叶纤红也觉得触目惊心,没想到弟弟惹到的不是一个老师,而是一个比流氓更可怕的恶棍。 叶纤红有些犹豫,如果把他送进了监狱,万一出来后报复,还真的防不胜防。 法律常识她有,这些罪状看着很吓人,很多只是触犯了行政处罚条例,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真正构得上寻衅滋事罪的不多,照现有的法律来判,最多三年就出来了。 如果有人疏通一下,说不定再减刑,一年两年就没事了,叶纤红不想身边有一个定时炸弹。 胡向阳听叶纤红说的有理,也没有强迫她,只是告诉她安安的学校已联系好了,就是青春路北边的虞城中学。 “虞城中学?”叶纤红惊喜地叫道。 这是虞城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叶纤红读高中时,它的升学率排在第二。 更重要的是,它离自己住处只有十多分钟的路程,骑车五分钟就到了。离美容店也很近,以后中饭都可以和弟弟一起吃了。 “我是考虑它离你家最近,方便安安上学,所以选择这所这校。”胡向阳见叶纤红这么喜欢,也欣慰地笑了。 “嗯。”叶纤红冲过去抱住他的头,把他压地墙角用力亲了亲。 这个胡向阳越来越懂自己的心思,她也感觉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学校已找好,那转学的事就不能拖了,她知道这件事总得有个了结。“那明天去一趟学校,看他们到底给不给开转学证明。如果真的谈不拢,再翻脸也不晚。” “我听你的。”胡向阳被她亲得面红耳赤,叶纤红说什么都说好。 叶纤红会这么急,是考虑到学校已经要期末考试了,再不抓紧,等学校放假了,他们去哪里办手续? 第二天上午,胡向阳穿着便服,专门陪叶纤红去了一趟学校。 陈溪乡中本来就是叶纤红的母校,所以她没有浪费时间,和胡向阳直接来到了校长办公室。 “你们是郑兴安的家长,来给他办转校手续?”校长正好在,这个看起来五十出头的斯文男子此刻悠闲地坐在办公室,神情淡淡地望了两人一眼,问道。 “是的,刘校长,请你帮忙开个转学证明。”叶纤红尽量用客气的语气说道。 因为体育老师的事,她对校长的印象也发生了转变。 以前在这里就读时,一直觉得他很有长者的风范,现在看来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能包庇自己的小舅子胡作非为的人,人品能好到哪里去? “不好意思,这个证明我不能开。”刘校长坐在那里没有动,只是摊摊手,一付爱莫能助的模样。 “为什么?”叶纤红反问。 脸上依然不焦不躁,心里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看来胡向阳说的没错,这个校长的职业道德确实有很大的问题,自己真的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天真地以为或许他会给自己一个机会,给安安办手续呢? “这学生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不爱学习,这样的害群之马,怎么能让他转到市里,祸害其它学校呢?”刘校长望了叶纤红一眼,轻描淡写地说道。 小舅子跟自己说这件事时,他还想劝解一下,别做得太过份,免得引起学生反弹,毕竟学生也有选择的权力。 后来听说那个学生叫郑兴安,小舅子又坚持要对付他,他就顺势答应下来。 郑兴安这个学生他熟悉,人老实本份,在学校没什么存在感。最要紧的是家里没什么人,父亲郑建国出名的老实,他妈一直半死不活的,家里也没有像样的亲戚,这样的人得罪了就得罪了,谅他们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面前的女孩子应该是他的姐姐,穿的倒还行,可是没有后台和关系,长得漂亮又有什么用? 更可笑的是,上门求他办事,居然空着手来,他哪里还会给面子? 叶纤红双眼血红地瞪着他,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手里有一把刀,她恨不得一刀一刀活剐了他,这个斯文败类,怎么敢如此颠倒黑白? 这样的评语只要写进弟弟的档案里,他的一辈子就被他们毁了。 “刘校长是吧?很好。”胡向阳气极反笑。“来之前我们还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你那个小舅子作恶,只是他个人的事,你能混到校长这个职位,肯定有可取之处,现在看来是我们太天真了。” “你又是谁?”刘校长眯了眯眼睛,这时候才把注意力集中到胡向阳身上。 刚进来时,他没重视他,只当是陪郑兴安姐姐来办事的大男孩。 年轻人嘛,喜欢帅哥美女,他们一男一女长得都不错,交朋友也不奇怪。 但是一开口就不同了,他从对方身上感到了压力,这让他感到了危机。 难道自己看错了人?对方的身份并不简单? 从他说话的语气来看,无疑也是吃公家粮的,难道他是市里某个领导的子女? 听口音又不像,男孩子是北方人,所以基本上可以排除了。 最大的可能是在本省读大学,毕业后调来本市工作,家里应该有些背景,所以口气才这么大。 这样一想,他又安心不少。 刘校长的大脑运转得极快,刹那间就把他的身份分析了一遍。 他还提到了小舅子的恶行?难道他是警察? “我是谁无关紧要。”胡向阳没有理他,反手握住叶纤红的手,安抚地拍拍她。“走吧,别为这样的人渣气坏身体。” 叶纤红僵硬地点点头,和他一起往外走。 刘校长脸色难看地望着他们的背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 一校之长,被人当面骂人渣,他自然恼火之极。可是不知道男孩子的身份,他不敢轻举妄动。 能从一名普通教师,打败无数对手,爬到一校之长位置,岂能没有点心机? 原本以为郑兴安这样的小人物,没能力没关系,随便他们拿捏,就随了小舅子的性子,欺侮了也无所谓,反正他也考不上高中。没想到他有一个漂亮的姐姐,事情超出自己的预计了。 古人就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一个普通女孩,或许翻不起风浪,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就难说了。 刘校长觉得有必要给小舅子提个醒,这件事就算了,别惹来一身麻烦。 想到这里,他打电话到体育教研室的办公室,通知小舅子来自己办公室一趟。 “姐夫,找我有什么事?”体育老师叫彭振豪,个子倒不高,不过一米七出头,整个人精瘦精瘦,给人一种力量感。走进校长办公室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叫了一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 “那个郑兴安的事,你就收手吧,别为难他了。”刘校长组织了一下词语,说道。 “为什么?”彭振豪不高兴地反问。 调来这边后,他为躲避风头,确实收敛了一阵子。但是本性难移,喜欢高调出风头的人,要他一直装孙子,怎么可能? 特别是另外一个体育老师带出了一个尖子生,在省运会上拿了一块铅球银牌,又是被教委奖励,又是上电视,他里受得了?看到郑兴安这样的特长生,自然想拿下。 所以威胁也好,打压也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他老老实实听从自己的摆布,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第六章那就开战吧 “刚才他的家长来办转学手续,我担心我们低估了他的家庭背景——”刘校长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重点说了自己对叶纤红和胡向阳情况的猜测。 “是吗?这就有趣了。”彭振豪根本没有当回事,反而搓搓手,一付见猎心喜的模样。 他自诩是一条硬汉,在外面谁都给几分面子,欺侮一个初中生,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如果增加点难度,来个漂亮的姐姐和有点背景的姐夫,那就好玩了。 以前在镇上的时候,不是一直这样做的吗?他有点怀念以前那些日子了。 不管是谁,只要敢惹到我,一律给我打趴下,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座右铭。 即使玩过火,只要不把人玩死玩残,他也不怕,避避风头就过去了。 “你别玩火自焚——”看小舅子的表情,就知道他没有把自己的话听进去,刘校长气得吼了一句。 “怕什么?”彭振豪斜了姐夫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别忘了你这个校长是怎么来的?还不是我把你的竞争对手,一个个逼得退出,才轮到你?现在坐上这个位置,怎么胆子反而小了?” 早几年老校长退休,上面没有安排人下来,据说是打算在学校内部提拔。 当时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都以为有了机会,拼命托人找关系,往教委领导那送礼,被他发现后告诉了姐夫。 姐夫当时只是一名兼职总务处的普通老师,连升官的念头都不敢起,有了这些把柄后,居然借力打力,让他们狗咬狗两败俱伤,最后这些人先后被剔除出候选资格,他反而获得了上级的青睐,爆冷成了校长。 见姐夫气呼呼地样子,他又笑着安慰:“现在这个社会,别人只会关心你有没有成功?谁会管你过程?如果有一天我成了全国冠军的教练,市教委的领导见了我也得客客气气的,还有谁敢动我?” 刘校长想了想,这确实是事实,一时不知道如何反驳他。 只是自己有些阴暗面,被他这样生生地撕开来讲,让他非常不自在。 “姐夫,我是个粗人,有时候嘴上没个阀门,会说过头。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彭振豪也知道刚才有些话说重了,这时候老老实实地道歉。 虽然是一家人,如果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让他心里有了疙瘩,总归不是好事。 听他说软话,刘校长的脸色才好看了些。 见他坐不住要离开,忍不住又叮嘱了一句:“体育特长生年年都有,你别只盯着郑兴安不放——” “知道了,姐夫,我有分寸的。”彭振豪边说边往外走。 刘校长在后面摇摇头,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坐在原地纠结了片刻,最后拿起了电话,打给乡里的熟人,向他打听郑建国一家的事。 他能坐上这个位置,除了小舅子帮忙之外,自己的性格优势也占了不少便宜。在别人都急急忙忙运作的时候,只有他还稳坐钓鱼台,想看清形势后再行动。 从小他就秉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小心无大错。 “郑建国?郑家村的那个?你打听他做什么?”那个熟人是乡政府里的普通办事员,闻言奇怪地问。 这时候还没有撤区并乡,虞城下面有十几个区公所,每个区公所又管着几个乡,每个乡又管辖十几个村子,一级一级管理下来,乡干部里官老爷不多,至少对下面村子的情况还能了如指掌。 “也没什么?就是他儿子想转学到市里,我打听一下,他们在市里是不是有亲戚?”刘校长随口撒了个谎,没有对那个熟人说实话。 “这件事你问我,还真问对了。”那个熟人一听,也没怀疑。“我老婆就是郑家村的,每年都要去那个地方几次,谁家的事不了解?” “那你快说——”听熟人七拉八扯地还没进入正题,刘校长直接打断他。 “郑建国在市里肯定没亲戚,如果有,会混成这个样子?”熟人慢斯条理地说道。“不过现在就难说了,据说她女儿在市里找了个有本事的男朋友——” 刘校长一听,心里一突,暗叫果然。 见熟人慢吞吞地没有往下说,连忙又问:“知道他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吗?” “警察。”熟人肯定地说道。 那个男孩子开着边三轮到过郑建国家,村里很多人都看见了,所以不会弄错。 “哦。”听说是警察,刘校长反而松了口气。 如果只是一名警察,麻烦倒不会很大,毕竟它和教育不在一个系统,谁也管不到谁。 何况对方年纪轻轻,应该工作没多久,调来虞城这个陌生的地方,肯定束手束脚,他这条地头蛇还怕斗不过他? 唯一麻烦的是,小舅子的屁股不干净,如果他盯着这一点不放,倒有可能惹来事端。 心里暗暗思索着今天这样做的后果,一时之间忘了说话。 “怎么不出声了?难道你跟郑建国的女婿起了什么冲突?”那个熟人也不是傻瓜,见刘校长知道身份后默不作声,笑着猜测道。 “没有。”刘校长连忙否认。“我只是好奇问一下而已。” 说完,已没有兴致跟他继续聊下去,应酬了几句,挂了电话。 站起来到窗前发了一会怔,刘校长最后还是决定先不管这件事,等郑兴安姐姐姐夫在外面碰了壁,再次找上门,他才缓和态度,出手帮他们办了就行。 …… 叶纤红回到虞城,人已冷静下来。 既然跟校方和平解决失败,那只能真枪实弹地干上一场了。 她自认不是个爱惹事的人,也绝不是怕事的人,为了守护来之不易的幸福,她豁得出去。 胡向阳也做好了跟校方正面硬抗的准备,一路上都在思索,用什么方式才能打蛇打七寸,而自己付出的代价又最少。 表面上看,是那个体育老师在惹事,但是根子还在校长身上,如果没有他撑腰,一个体育老师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 所以想一了百了,就得拿下这个校长,换个人上台。 想到这里,胡向阳决定好好查一查这个校长。 至于转校的事,只能等下学期开学再说了,大不了多花一些代价。 到了叶纤红家,他先拿起话筒,给刑侦队的同事打了个电话,请小方等几个关系好的同事,调查收集刘校长的相关信息。 又给赵大成打了个电话,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要他帮忙安排几个联防队成员,到中学附近监视那个体育老师,如果他出了学校,就给自己消息。 他考虑清楚了,以前的证据只能用来定他的罪,但是大多数受害者怕被报复,不一定愿意作证,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他犯事的现场把他抓住,同时在虞城闹到人人皆知。到时再放出他以前的犯罪事实,让他翻不了身。 赵大成自然没二话,答应下来。 放下电话,见叶纤红坐在沙发上不出声,走过去搂住她。 “别担心,一切有我呢!”胡向阳柔声安慰道。 “没事。”叶纤红冷静地摇摇头。“我连董采玉那样的事都敢背,还怕一个校长一个体育老师?” 这是事实,当初胡向阳都想劝叶纤红放弃这个人,最后她还是硬扛了下来。 不过奇怪的是,对方最近没什么动作,似乎打算就这样抹过去了。 “霸气。”胡向阳笑着开了句玩笑。 “我们现在要么不动,如果要行动的话,就必须直接把他送进监狱。”叶纤红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不希望他短时间内出来,骚扰我的平静生活。” “明白。”胡向阳郑重地答道。 第二天上午,虞城市教委主任的办公桌案头,放着一封厚厚的匿名信。 主任早上来上班,一眼就看到了它。 真头疼,他皱了皱眉。 作为一个部门领导,最怕收到这样的东西,这种不能见光的材料,往往代表着被检举的人,有特殊的身份,因为明着告发没有效果,只能暗里对付他了。 做为教育系统的老大,他很想避开这些纷争,安心把教育工作做好,但是现实却让他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跟人争斗和扯皮上。 办公室的办事员帮他泡好茶端过来,扫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像是没看见一样避开视线。 “这东西是谁拿来的?”主任口气严厉地问道。 办公室下班前会锁上门,早上第一天进来的肯定是这个办事员,要说最大的嫌疑,自然是他了。 “主任,我不知道。”办事员吓了一跳,连忙摇头否认。“早上我进来时,它就在桌子上了。” 主任盯了他一会,见他神情不变,想了想,挥手叫他离开。 他相信这个手下不敢骗自己,也没必要这样做,也就是说,是有人通过其它方式,放到这里。 主任皱头眉得更紧了,他呼出一口长气,把信拆开,发现里面的资料,全是在检举一个叫彭振豪的老师。这厚厚的一叠纸怕有二十页了,把他最近几年犯过的事全部记录下来了。 他松了一口气,如果只是一个乡中的体育老师,那就好办了。 想到这里,他拿起话筒,向下面了解这个中学的情况。 第七章桃子熟了 除了弟弟转学这件事,给叶纤红带来烦恼之外,其它工作开展得都很顺利。 美容会所的生意算不上火爆,却也不用担心会没人光顾,每天总有几个爱美女性进来消费,叶纤红也满足了。 做这一行除了第一次投资有点大,完成后基本上是无本生意,利润非常高,叶纤红相信以这样的营业水平,一个月赚一两万还是没问题的。 管理工作现在已交给了董采玉,美容工作由两个美容师在负责,这家店有背景的名声又传了出去,所以也没有谁敢来捣乱。 叶纤红每天早上都要去一趟店里,跟她们聊上几句,了解一下他们的困难和要求,顺便出手解决了。 如果没有特殊的顾客需要自己亲自打理,一般就可以回家了。 跟以前相比,她发现现在的生活,似乎更悠闲了。 只有每天的泡菜,还是得亲自动手做。 好在空间面积大,后来种的菜,也全部成熟了,倒不用担心没材料做泡菜。 最让叶纤红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株从后山挖来的毛桃树,桃子已成熟了,但是跟她印象中的毛桃树完全不一样了。 原本不过乒乓球大小的桃子,现在一个个有碗口那么大了,沉甸甸地挂在枝头上,感觉随时会把枝条压断,颜色也是非常艳红,看着就诱人。叶纤红伸手摘了一个下来,发现都有一斤重了。 想着空间里也没什么污染,她用手捋了一下表面,干干净净地也不扎手,就放心地一口咬下去。 刚咬破表皮,一股汁液流出来,桃子特有的甜香同时沁入鼻孔,她连忙用嘴一吸,把汁液吸进肚里,只觉得世上最美味的水果,也不过如此。 叶纤红再也忍不住了,连吸带咬,几口就把一个大桃子吃下肚,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这么好吃的桃子,如果掉地上砸坏了,实在太可惜。叶纤红从每根枝条上摘下几个最熟的桃子,小心放在空地上,让枝条免了被压断的危险。 等桃子树的枝条恢复了舒展,地上已有一大堆桃子,她数了数,都超过五十个了。 怎么处理它们?叶纤红有些犯愁,卖掉肯定不行,价格低了不划算,高了别人也未必要,再说万一别人问起来路?自己可说不清楚。 自家吃肯定吃不完,桃子不耐放,说不定几天后就烂完了。 还是给亲朋好友分一分吧! 叶纤红拿定主意,找个了竹筐装起来,打算晚上等胡向阳回来,让他帮忙跑一趟,往每个朋友那里都送几个。 最要紧的是给戴老送几个,老人牙口不怎么好,这桃子应该吃得了。 在家里找了找,翻出一只还是妈妈生病住院时,段俊希送来果篮的空篮子。 给别人送礼物,随便装在袋子里无所谓,给戴老就有点拿不出手了。何况路上提着去,也怕震坏了,有这只篮子就好多了。 叶纤红把空篮子拿到水池里重新洗了一遍,晾干水后,装上桃子。 篮子实在太小,桃子实在太大,叶纤红勉强装了八只,就盛不下了。 怕桃子掉出来,叶纤红在上面盖了一块干净的毛巾,这样做在前世肯定被人说土,这个时代倒没人会觉得奇怪。 不想麻烦陈姨招待午饭,也怕影响戴老的午体,叶纤红特意选在下午三点钟才过去。 刚走到戴老家门口,就听到“啪”的一声,然后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叫道:“将军。” 叶纤红走过去,看到院子门开着,院子的树荫下,坐着两位老人,正在下象棋。 叫将军的正是戴老。 “戴老。”叶纤红站在门口,恭敬地叫了一声。 “小叶来了,快进来——”戴老闻声抬头,见是叶纤红,站起来向她招手,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又对坐在对面的老人说道:“臭棋篓子,认输吧?” 坐在对面的是一个差不多年纪的老人,输棋后原本有些郁闷,见戴老兴奋成这样,回头好奇地望了叶纤红一眼,惊讶地问道:“你孙女?我看怎么不像啊?” “你呀,真是老糊涂了,我孙女叫小眉,没听我叫她小叶吗?”戴老最近身体一天比一天好,思路也特别清晰,此时笑话起身边的老朋友:“不过这个小姑娘也不错,我一直当她孙女看——” “看把你得意的?”对面的老人不服气地撇撇嘴,继续看棋局,想找出破绽,反将对方一军。 “怎么又带东西来?”看到叶纤红手里的果篮,戴老以为她不好意思空手来,特意花钱去水果店买的,不高兴地说道:“水果我家里多的是,都告诉你别乱花钱了——” “戴老你错怪我了。”叶纤红把篮子放到桌上,揭开上面的毛巾,指着桃子说道:“这桃子可不是水果店里买来的,味道比那个好多了,不信你尝尝——” “好大的桃子。”坐着看棋的老人闻到桃子的甜香,抬头望过来,正好看到叶纤红揭开毛巾,惊讶地叫了一声,站起来不客气地拿了一个,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咬下去,嘴里含糊地叫道:“真甜——” “这是小叶送我的——”戴老见自己还没吃,就被抢了一个,气呼呼地骂了一句,连忙提起篮子,转身就往屋里跑。 “小气鬼。”外面的老爷子边吃边在背后骂。 叶纤红看他们闹得像孩子,肯定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所以才会嬉笑怒骂无所顾忌。 走进屋里,看到陈姨坐在屋后纳鞋底,上去打了个招呼。 “小叶来了,快坐。”陈姨客气地站起来给她泡茶。 上次叶纤红来过之后,戴老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好,以前经常会有的头晕乏力症状,也全部消失了,整个人年轻了十岁。 她认定这是叶纤红的功劳,所以巴不得她经常来串门。 老人年纪大了,心情最重要,谁能让戴老高兴,陈姨就欢迎谁上门。 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身体,最近也好了许多,她认定这是戴老身体好转的连锁反应,因为自己需要操心的事少了,精神自然也好了。 “谢谢陈姨。”叶纤红客气地道谢。 “这是小叶拿来的桃子,小陈你也吃一个。”戴老这时手里拿着个桃子,边啃边走过来,递给陈姨一个,嘴里说道:“比外面买来的甜多了,不知道是什么新品种?” “那好,我也沾小叶的光。”陈姨也没矫情,接过来就咬了一口。 这桃子水份足得反常,一口下去,嘴里全是汁液,逼得人不停地吸,才能防止浪费。 “这桃子——”陈姨一时找不到什么词形容,只是嘴里飞快地咬下去,顿了顿才开口:“味道、真是绝了——” “戴老头,小气鬼——”外面的老人走进屋,大声地嚷道:“再给我一个桃子,我带回去给我家老婆子尝尝——” 他自己吃完一个,感觉已经饱了,想到这样好吃的桃子,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到,所以找戴老要一个,想带回去给老伴分享。 “都骂我是小气鬼了,还敢向我要?”戴老气呼呼地骂道。 转身却回了屋,从里面拿出一个桃子,递到他手里,狠狠瞪了他一眼:“给你,看你下次还好不好意思说我小气——” “为什么不说?”老人接过桃子,满意地地笑了,却故意翻了个白眼,嘴里跟他抬扛:“有本事你分给我一半,我才向大伙宣传你有多大方——” “想得美。”戴老怒气冲冲地要去夺他手里的桃子。“既然说我小气,这个也还我——” “不行。”老人倏地把桃子放到身后,边说边紧张地往后退。 “小心。”叶纤红见他身子只管往后退,也不看路,很容易被屋里的东西绊到,担心地叫了一声。 “没事。”戴老给了叶纤红一个安心的眼神。“他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比自家都熟了,不会摔倒的。” 见那个老爷子果然没事,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 戴老和陈姨吃完桃子,满足地抹了抹嘴角。 人年纪大了,有时候不敢多吃水果,担心会肚子涨气,或者胃里发寒。 而这个桃子吃完,却没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反而像是刚泡了个温水澡,全身暖暖得非常舒服。 “这不会是仙桃吧?”陈姨夸张地问道。 她在戴家干了这么多年,什么好东西没尝过?但是从来没有一种食物,吃了会让人有暖洋洋的感觉? 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比较迷信,相信世上有仙桃这种东西存在。陈姨觉得也许只有仙桃这种神奇的宝贝,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了。 “如果是仙桃,那我们不是要成仙了?”戴老是老革命,才不会信这些。“不过小叶带来的桃子确实是宝贝,谢谢你了。” “不客气。”叶纤红笑着摆摆手。“我也是偶然看到这些桃子好,才买了一些,打算给亲朋好友带几个尝尝,可惜卖桃子的大叔说,只有一颗这样的桃树,总共不过收了几十斤——” “那才正常,如果这样的好东西很多很常见,那就怪了。”戴老回答道。 也对。 不管桃子也好,其它宝贝也好,如果到处都能得到,这个世界就不正常了。 因为少,所以才稀罕。 她觉得戴老正因为有这样的心态,所以才能一路升上去,最后成为省级领导干部。 如果看到有好东西,就恨不得全部找来给自己,这样的人往往私心、贪心太重,成不了大事。 第八章开车回家 从戴老家回来,叶纤红又给诗诗姐送了几个桃子,至于肖市长、胡向阳、赵大成他们,他也叫胡向阳各送了几个。 剩下的她打算带回家,给爸妈尝一尝。 这桃子既然是因为灵水的原因产生变异,营养肯定比外面买的好,爸妈最近造房子辛苦,正好给他们补一补。 家里的房子还没有完工,两楼的楼顶已浇好,就等着建好最后半层,封顶了。 现在有了驾照,回家就方便多了,只要提前跟诗诗姐打个招呼,借一下她家的空车就行了。 苏思诗手里有两辆车,一辆是她升上总经理后的配给她的公车,另一辆是以前开过的旧车,就停在楼下的车库里。 她对叶纤红是真心不错,每次都叫她开走就是,叶纤红觉得没必要,她又不往外地跑,最远的路就是回家,所以隔段时间借一次车就行。 第二天早上,她开车回家,把车停在奶奶家的院子里,屋里人听到动静,都迎了出来,看是谁开车过来了,见叶纤红从驾驶位上下来,都很惊讶。 “小红,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了?”奶奶最先大惊小怪地问道。 这时候的驾驶员,还是一门很吃香的职业,如果会开车,找份司机工作,赚的钱比普通工人高得多,难怪她们会惊讶了。 “刚考了驾照。”叶纤红轻描淡写地回答。 她倒没有因为开了辆诗诗姐的旧车,就装什么大款,去后备箱拿出装桃子的袋子,叫妈妈放起来。 叶妈妈心神领会地拿回家,放进自己的房间里。 女儿带回来的都是好东西,她得藏好了自家人偷偷吃。 安安在学校发生的事,姐弟俩还没有告诉她,怕她知道了上火。 叶纤红这次回来,是跟爸妈商量圆屋酒的事。 农村房子造好后,就要办圆屋酒,这酒席的规格一点不比结婚办喜酒档次低,叶纤红趁着有空,跟爸妈定下章程,好让爸妈提前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亲从厂里回来了,带回一个好消息。 原来昨天肖市长就派人来厂里了,看到改进后的样品,非常满意,安排他们尽快生产出十台的成品,等肖市长跟建设局的人协调好具体的安装位置后,将第一批书报亭建好。 这确实是好消息。 公家办事拖拉,一件小事都要研究无数天,书报亭项目能这么快进入安装阶段,跟肖市长盯得紧有关,叶纤红对这个进度非常满意。 只要把亭子安装好,让下岗职工尽快租到手,解决生存问题,叶纤红他们才能拿到钱。 “爸,每个亭子的造价成本你算出来没有?”叶纤红问道。 “没有,只有一个大概数。”郑建国回答道。 “哦,那你有空把这些数据写下来,交给肖市长他们看一看。”叶纤红提醒道。 倒不是怕他们误会自己贪污,主要是一起合作,一些资料公开比较好,大家堂堂正正赚钱,合作起来才愉快。 “没问题。”郑建国回道。 想了想,他又说了一句:“你说要不要请个会计,替我们算成本,我对这个不太懂,只知道具体的材料成本,至于其它的,我都不知道怎么核算?” “哦。”叶纤红想了想,有点搔头。 爸爸说的是事实,开工厂的,产品的成本不能单算材料成本,这涉及到大量的专业知识,她也一知半解,提供不出意见。 或者像前世有些小企业一样,找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替他们做一下帐? 这倒是可行的。 想到这里,她对父亲说道:“那你把材料那一块的成本做出来,其它的我到时请个专业会计来帮忙做。” “好。”听女儿说找专业的人来做,郑建国松了口气。 他以前只是厂里的负责机械的师傅,还真的没有统筹管理过一家企业,现在也是边做边学,关于会计的事,他还专门找过以前工作那家厂的财务,问他做帐的事,没想到听得一头雾水。 会计那些专业知识太复杂,他觉得以自己的文化水平,肯定学不会,所以放弃了。 “家里来客人了?”突然听到一个男声在门口问道。 “没有,是我家小红自己开车回来了。”奶奶在外面自豪地回道,把开车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哦,小红还会开车?那真不得了?”一个年纪大一点的男声在外面羡慕地说道。 “她也是刚刚学会的。”奶奶的话听着在谦虚,但是声音大得足以让附近的人都听得到。 叶纤红有些好笑,奶奶什么时候也以她为荣了? “小红会开车好啊!以后你想去城里了,可以坐小轿车去了,享福啰——”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说道。 “这是当然。”奶奶得意地回答。大概觉得车子不是自家的,有些不好意思,又吹嘘道:“我家小红对象是虞城的警察,现在有单位的边三轮开,什么时候开腻了,就自己买辆小轿车来开——” “啧啧,那是当然。”一个年轻男人附合道:“她自己现在就是老板,建国哥又是厂长,别说买一辆,就是给家里人每人买一辆,也是小意思啊!” 叶纤红听他们信口胡吹,觉得好笑,倒是有一件事提醒了他,有机会得让爸爸也学一下驾驶,考一本驾照。将来条件允许,给厂里买辆车,方便他办事。 总不能一个厂长,一直像个农民工一样,天天骑着辆老二八进进出出。 接下来的时代,商人的地位越来越高,他得适应新身份,除了穿着打扮和谈吐要进步之外,开车也是一项最起码的技能。 “爸,等工厂忙过这段时间,你也去考个驾照吧!”叶纤红说道。 “不行,不行。”郑建国连连摆手,“我考它做什么?有自行车骑就行了,轿车这么贵,现在哪有钱买?” “没钱可以先买一辆皮卡啊!价格又不高,后面还有车斗,载人装货都行。”叶纤红觉得有必要改变爸爸的老观念。“自行车只能近距离骑一下,路远一点肯定不行?再说为一碰到急事,要买点材料或者送个人什么的,有车子多方便?” “这个——”郑建国犹豫起来。 有辆车确实方便很多,有时候出去办点事,也不必等车。再说皮卡后面有一排座位,就算一家人有事走亲戚,也很方便。 “你只要把驾照考出来就行,车子我来想办法。”叶纤红说道。“实在不行,买辆二手的也行,更加便宜。” “那行,你定下来就好。”郑建国想了想,也不再拒绝。 他虽然年近五十了,对于搞机械的人来说,天生就喜欢捣鼓车子这种玩意,只是以前买不起。现在家里条件好了,买车是迟早的事,早点考到驾照,厂里有点事自己去处理,也可以省下不少钱。 叶知书在厨房听他们父女在聊考驾照的事,也竖起耳朵注意地听着,听女儿说买辆皮卡的事,心里也欢喜不已。 一家子因为穷,被村里人看不起,她也是受够了,等以后买了车,就可以扬眉吐气了。 到现在为止,村里还没有人家买轿车,她家应该是独一份。 何况村子偏僻,交通也不便,去一趟城里,还有走一段路。如果有车了,到时一家人想去哪里都方便。 特别是过年的时候,过路车都是满满的,有时候等半天都挤不上去,到干妈家都是下午了。这时候再好的心情也上火了,可是又不能回头不去拜年,被人知道,肯定会骂她们没留心。 又想起如果有车了,可以开到老家给爸妈看一看,不知道看在外甥外甥女的份子上,爸会不会让自己进门,不再把自己赶出来? 这些年她不敢提娘家的事,怕父亲生气只是一个方面,生活过得这么落魄,也是她不愿意面对娘家的重要原因。 她也是要强的性子,生活过的这么苦,肯定是她应得的报应,所以就算想得成了病,她也宁愿一个人暗里流泪,咬着牙只字不提娘家的事。 想到家里的父母,也不知道她们身体怎么样?有没有被自己气出病来,叶知书想到这里,忍不住黯然神伤。 “建国哥——”外面的人聊了一会,就纷纷回家了,只有一个人主动进了屋,向郑建国打招呼。 “老三来了?坐,坐。”郑建国看到来人,连忙拿出烟丢过去,招呼他坐下来。 他其实不抽烟,最近因为工作需要,不管是在厂里,还是在家里,都随身带着一包烟。 以前在村里受轻视,现在谁见了都叫建国哥,他其实很享受这样的尊重,所以散烟也很爽快,不像有的村里人,散烟过后如果别人没有回,就不发第二支了,特别小气。 “小红回来了啊!”那人接过烟,笑着坐下来,这时像是刚发现似的主动叫了一声。 “是啊,三叔。”叶纤红站起来叫了一声。 对方是父亲的远房堂弟,排行老三,住在一个村子里,平时不怎么来往,除了有红白喜事,才聚拢到一块,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上门? 第九章商量圆屋酒 对于他的来意,叶纤红不是很清楚,难道他想到父亲的厂里干活? “你坐。”见叶纤红站起来,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有些局促地说道。“我也没什么事,就是出来瞎逛逛,看到你家门口停了辆车子,就进来看看——” “都是亲戚,经常过来坐坐才好啊!”叶纤红自然不会拆穿他,笑着说道。 “对,对。”三叔笑得眉头都舒展开来。“亲戚都是越走才越亲,不走感情就生份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三叔吃饭没有,如果没有,在我家吃啊。” “那怎么好意思。”三叔这下真的不好意思了。“你婶在家也做好了饭,回去就可以吃的。” “这么客气干嘛!”郑建国见他站起来要走,按住他的肩让他坐下来。“我们兄弟平时难得聚在一起,家里有现成的酒菜,今天就一起喝几杯——” “那,我就不客气了。”三叔见郑建国不像装样子,是真心挽留自己,客气了几句,就趁势坐了下来。 现在村里人谁不知道这个堂哥家吃得好,餐餐有鱼有肉,比过年都丰盛,他们背地里不知多少议论过这件事了,没想到今天也有机会在堂哥家蹭饭了。 如果下午回去后,跟大家一说,估计他们都会羡慕自己的运气吧。 叶知书在厨房听到了,也没在意。 农村里做饭,不像城里人,量定得很准,一般都是煮一大锅,吃不完的剩饭盛在专用的饭篮里放起来,明天早上可以煮泡饭,也不会浪费。 菜更容易了,家里现成的都有,隔两天老公就会去一趟市里,买些肉食回来。 鱼在村里就可以买到,蔬菜地里都种着,凑个十来碗菜,一会儿的事。 就连刚才的伤心事,也因为中午多一个人吃饭,得多炒两个菜,而冲淡了不少。 等菜炒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和妈妈把桌子理了理,去厨房把菜端出来。 这些日子天天有泥水匠在干活,家里买了一坛50斤的黄酒放着,要喝了就用酒勺舀一壶上来,非常方便。今天是陪堂弟吃饭,他也不用这散装黄酒了,去厨房角落拿了两瓶加饭酒,用来招待客人。 越州是黄酒之乡,本地出名的老酒非常多,像女儿红、越红酒、加饭酒、花雕酒、状元红都是全国闻名的,不过瓶装酒比较贵,普通人家大多去小店沽点散装酒待客。 “新房子造得差不多了,打算几时办圆屋酒?”三叔在饭桌前坐下来,没话找话地问道。 “还没定好呢?”叶知书把菜端上桌,将碗筷递给他们,接过了话头,又问女儿。“小红,你是什么意思?哪天比较空一点?” 家里的老亲,随时都有空,所以没什么关系,主要是照顾女儿和准女婿胡向阳,他们有时间才行。 她的想法很单纯,家里难得办一场喜事,当然得办得热热闹闹、漂漂亮亮。最好女儿把城里的朋友都请来,开几辆轿车回来,那他们就有面子了。 “我是没关系,向阳他们周末才抽得出空,所以最好星期天办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 “行,那就这个周末办好了,还有五天时间,准备起来也来得及。”郑建国算了算日子,觉得这个周末差不多,到下周周末,就有点迟了。 “那好,我会通知他们的。”叶纤红应了一声。 还有一件她高兴的事,就是弟弟到时也放假了,可以陪她在家好好玩几天。 三言两语就把日子定下来了,算是了了一笔心事。 “三叔,你随意啊。”注意到三叔酒喝得有些拘谨,叶纤红招呼了一声。 桌上的菜自然非常丰富,每次自己回来,妈妈都舍得把最好的做出来给自己吃。 现在家里的条件,吃真的不用节省了,天天大鱼大肉吃,她也负担得起。所以才会大方地邀请三叔吃饭。 想了想,叶纤红还是站起来,夹了一大块肥肥的猪脚,到他的碗里。 平时她比较讲卫生,不喜欢用自己的筷子给别人夹菜,也不愿意别人夹给自己。 但是老家这边的风俗不同,如果不这样做,就显不出主人的热情。 她现在的情况村里人都知道,不想给人感觉有了钱,就变得架子大,不近人情,所以给三叔夹菜,象征意义很重。 “我自己来就行了。”侄女夹了这么一大块肉给自己,三叔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嘴里依然说着客气话。 “那你自己夹。”叶纤红也没有继续。“都是些家常菜,吃完了再去买,不用省着吃。” 对于这些没什么交情的亲戚,只要不找自己麻烦,来蹭点吃喝,她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欢迎,这样爸妈在家也热闹一点。 至于他今天来自己家有没有目的,她也懒得管,如果他不开口,自己也不会找麻烦主动问。 “嗯,我不会做客的。”三叔连忙夹起肥肉咬了一口,笑着回答。 他今天来堂哥家,自然不是来蹭一顿饭。 “建国哥,你厂里最近招不招人?”又喝了一会酒,三叔终于借着酒意将话问出口。 “暂时没有考虑,怎么?你想进工厂?”郑建国头脑还是很清醒的,他没有答应,反而反问了一句。 女儿一开始就提醒过自己,不要随便招亲朋好友进工厂,免得到时候不好管理。 中国是人情社会,历来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有时候你想拉人家一把,人家却想把你拖入泥潭,最好的办法,就是杜绝这种可能,让工厂的管理纯粹一点。 “是啊!”三叔听郑建国很干脆地拒绝了,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家里两个孩子也不小了,老大会读书,下半年就要读高中了,靠我们夫妻俩种田这点收入,学费都困难啊!” 郑建国结婚晚,今年四十九了,儿子才十五岁。他算是比较正常的,今年刚四十,老大已十六岁了。 看看郑兴安最近的变化,原本不到一米七的个头,现在蹭蹭地往上长,都长到近一米八了。身上全是名牌,五官又长得好,粉粉嫩嫩、唇红齿白,比城里男孩子还俊气,村里哪个做父母的不羡慕?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看看自家的孩子,吃穿用度都比不过人家,个子也似乎长不上去,他心里着急啊! 想着建国哥是厂长,如果能照顾一下自己,给个钱多的活干,自家的生活就好过了。 “你家生活还好吧?”奶奶这时候插了一句。 在老人家看来,他们夫妻俩健健康康的,养大两个儿子还是没问题的,不像老大以前,媳妇一直看病吃药,才是真的苦。 叶纤红暗里笑了笑,没想到奶奶会成为神助攻,帮爸爸解决了一个难题。 这样的场合,一个大男人当众诉苦,很可能会引起爸爸的共鸣。如果他因为怕三叔下不了面子,而心软答应一些什么,她也没办法。 毕竟爸爸一个大男人,做女儿的也不方便在外人面前乱说什么。 至于奶奶会这样说,很有可能是怕儿子心软,自家的工厂被外人占便宜,所以直接护着了。 毕竟三叔是外人,如果是小儿子这样说,她的说法就不同了。 “大妈,现在不比以前了,孩子不是吃饭穿暖就行了,还要吃得好穿得好看了。”三叔苦笑着对奶奶说道。 以前村里的孩子穿得差不多,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自从安安带着名牌随身听,骑了山地车上学放学后,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就缠着向父母要钱买,也不知道多少家长因此暗里骂郑建国家祸害人? “现在稻谷便宜,种田确实赚不到钱,不过可以多养些鸡鸭或者猪羊去城里卖啊!”叶纤红坐在一起,不好意思装做没看到没听到,于是说了一句。“或者多种些蔬菜也行,城里人都要吃的,天天挑一担去卖,也能卖不少钱。” “小红你不知道,现在鸡鸭不好养啊?好好的就全病死了。”村里其实不是没有人试过,可是很难养到大。“猪羊倒好一点,就是想多养几头,拿不出成本啊?菜倒简单一点,可是不值钱啊!” “哦。”叶纤红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对普通人家来说,这确实是个难题,家里养一两头猪,可以吃剩菜剩饭和菜叶杂草,如果超过三头,成本就不一样了,单是粮食一项消耗,就让他们吃不消。 除非建养猪场,以量取胜,那第一笔投资就更大了,他们肯定拿不出。 现在不像前世,国家有种各样的惠农政策,银行会给你贷款,地方政府会帮你担保,反正就是想尽办法,让你脱贫。现在一切要靠自己,万一失败了就血本无归,所以乡下地方,很少有人敢这样搞。 往往要等某个领头人走出一条路了,大家才一哄而上。 接下来因为搞的人太多,农产品销路又成了问题。地方政府不会管这些,没人帮农民解决销路,所以养殖户种植户又为卖不出去而发愁。 叶纤红想到这里,有点犹豫,要不要帮助一下村里人。 第十章舅舅的工作 倒不是她钱太多,打算出风头,而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可以力所能及地帮一帮乡亲。 比如帮他们联系几家大型酒店之类的,搞订单式种养,根据酒店的需要,搭配种植养植,这样不怕没销路,酒店也可以保证食材的品质。 或者跟诗诗姐商量,投资一家农产品交易市场,平原村就有104国道,交通便利。 如果江浙沪几省的农贸市场,能到这里来批发农产品,那本地经济肯定能很快发展起来。 她记得鲁省某光县的蔬菜种植,就是这个时候开始发展起来的,最初是以冬暖式蔬菜大棚,种植黄瓜开始,掀起了反季节蔬菜的篇章。 如果虞城这边也能这样搞,在叶纤红看来,好过往后搞各种有污染的重工业和化工行业,那虞城在接下来的十几年时候里,至少能保住青山绿水不被化工厂侵蚀。 叶纤红低头想了一会,拿不定主意。 如果她插手这件事,接下来很多相关的工作都要她去跑腿,她无法保证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和肩膀扛得起来。 还是先等等吧,她压下这个冲动。 又一想,这些事其实可以跟肖市长聊一聊,效果会更好。如果他有兴趣,肯定会让政府牵着搞,那就省心了。 这样一来,就跟以前的合作一样,她们得实惠,肖市长得政绩,双赢。 “三叔,我爸厂里那边确实不行,这么小一家工厂,要不了那么多人。再说你也没有相关的机械技术,干不了这个活。”叶纤红斟酌了一下语句说道:“要不我帮你在别的厂里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一个合适的工作——” “那敢情好,谢谢你啊,小红。”三叔一听,感激地说道。 被他们父女拒绝,他已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侄女又给自己一个希望,他真是喜出望外。 “等找到工作再谢不迟。”叶纤红开了名玩笑。“不过你别去外面讲了,万一他们到时都来找我帮忙,我可没这个本事。” “放心,我有数的。”三叔连忙下保证。 叶纤红笑了笑,站起来给父亲和三叔添了酒,自己舀了一碗汤来喝。 忽然想到父亲厂里暂时不打算做卷帘门和防盗窗,其实可以叫三叔他们去做的啊?这个活比较简单,只有肯用心,一定没什么问题。 又一想,给三叔做,还不如给小舅做,毕竟小舅是自己人,更亲一些。 到时只要在平原村租个小院子,就可以开张了。 想到这里,他觉得与其帮小舅找工作,不如让他先尝试做这个。 如果钱不够,厂子里可以帮忙先把材料赊出来,技术上有爸爸这个机械老师傅在,也不怕出问题。 这样一想,觉得挺完美。 叶纤红的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那天向外婆承诺帮小舅找工作,到现在都没有回音,也不知道外婆一家会不会多想。 这件事没有完成,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心头,让她想去看外婆,也不敢找上门去。 等吃完午饭,三叔离开,奶奶也回自己房间了,家里只有自己人,叶纤红把这个想法跟父亲说了说。 “行啊,没问题的。”郑建国以前一直受老人家照顾,对这个干亲也很尊敬。现在自家条件好了,也想好好回报她。听女儿说的主意,确实非常适合。“只是生意上的事,我就没办法了。” “这个我来想办法吧。”叶纤红把这个责任背了下。 想到肖市长过来后,带了一些企业过来,这些工厂造厂房时,就要不少卷帘门和防盗窗。 虽然有些厂房已经造好,但是当初时间紧,有好些工厂厂房才建了一部分,还有很多厂房正在建设中,只要接到一两家稍有规模工厂的生意,就够小舅吃一年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算回虞城前,先去一趟干外婆家。 接下来郑建国跟女儿说起造房子开销的事。 当初叶纤红一共拿回家四万多块钱给他,除去买材料的钱,现在还剩两万左右,钢筋钱是胡向阳出的,他要给钱,胡向阳不肯接,他最后也没勉强。 接下来要付几千块杂七杂八的人工和材料钱,找木匠造门窗和简单的柜子等,都需要花钱,估计完工会剩下三四千块钱,用来办酒席少了点,不过肯定有人会提前送来礼金,这样一平衡,应该够了。 叶纤红身上还有几千块钱,见爸爸说够了,她就没有拿出来。 虽然接下来继续会有收入,但是她也习惯口袋里留点钱,这样心不会慌。 再说如果小舅真的要开店,需要成本,她也得备一点,帮他救救急。 父女俩商量了一阵,才结束这个语题。 “小红,你真的打算买车啊?”见父女俩说完正事,干完家务的叶知书从厨房走出来,坐到女儿身边,小声地问道。 这事还没有落实,她不想被别人知道,免得传开后又不买,反而被人笑话。 “嗯,看情况吧。”叶纤红也没有肯定。“只要手里有钱了,肯定得买一辆,爸爸现在是厂长,有的场面必须摆出来。” “对,对。”女儿的话说得实在,她听了很顺耳,连连点头。“可以先买一辆便宜的,等过几年赚得多了,再买一辆好的。” “妈,原来我们家你才是最想得开的——”叶纤红笑道:“爸还没成为大老板,你倒先有老板娘的派头了。” “死丫头,就会胡说。”叶妈妈被女儿笑得不好意思,在她肩上拍了一下,瞪眼道。 “我看这样,妈你和爸都去考驾照吧,到时你想去哪里,可以自己开车去,打扮得漂漂亮亮,好好享受生活。”叶纤红忽然发觉自己有点疏忽妈妈的需求,于是建议道。 “不行,不行。”叶知书吓得连连摆手。“我连自行车也不会骑,怎么敢开小轿车?” “没事的。”叶纤红笑着安慰她:“很多人没开前,都怕得要死,等学会之后,就觉得很简单,就像穿衣做饭一样,闭着眼睛都能开。” “真的?”叶知书还是不敢相信。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白了妈妈一眼。“你是我的老妈,我还会害你不成?” “那行,我也去学开车。”叶知书一听,立马变得信心满满。 “嗯。”叶纤红搂了搂妈妈。 妈妈最近气色越来越好,脸上原本很深的皱纹也越来越浅,色斑更是淡得几乎看不到了,整个人年轻了近二十岁,跟前世四十左右的女人差不多了。 如果再打扮一下,肯定更漂亮。 毕竟妈妈有那个底子在,以前她可是个大美人,否则爸爸也不会在她肚子有小孩子的情况,还对她一见钟情,死活要娶回家。 这些年,对这个老婆,他可以说百依百顺,除了家里穷,给不了好的生活之外。 从家里出来,叶纤红开车往外婆家而去。 外婆家离虞城更近,不到五公里路,平时她们上街,大多走路去的。 这里现在还算是郊区,等十几年后,虞城城区越来越大,这边很多地方都会拆迁,那时候外婆一家就会因拆致富了。 车子在外婆家的弄堂里停下来,屋里有人听到响动,打开院子门。看到门口停了一辆轿车,好奇地望了一眼,以为是过路人,没有理会,打算关院门,叶纤红已打开车门,叫了一声:“小舅妈——” “啊?你是小红?”看到车上下来的时髦女孩子居然叫自己,那女人迟疑着反问了一句。 自家老公没有姐妹,只有婆婆认了一个干女儿,所以叫舅妈的只有那两个姐弟。 可是那个干姐姐家实在穷得让人伤心,她们过年去做客,连吃饭都不敢乱夹菜,怕多吃了把他们待客的菜吃完,那对姐弟也是长得瘦瘦弱弱的,像是一年到头吃不饱饭,哪里像面前这个女孩子,长得白嫩精致,怎么看都像城里的富家小姐? 更不用说她还是从小轿车里出来的。 现在农村出来的孩子,有几个人会开车啊? “是我啊!小舅妈,你今天上夜班啊!”叶纤红笑着说道。 转身来到汽车后座,打开翻盖,看身边没人,已从空间拿出一袋桃子,提在手里,随手关上后盖。 自己现在的样子,跟过年时变化确实非常大,小舅妈不敢认也正常。 如果没有空间,她就算再锻炼,也不可能这么快脱胎换骨。 “真的是你啊!小红,来来,快进屋。”小舅妈一听,热情地走过来拉她的手,转头对着屋里喊道:“妈,小红来了。” “来了好啊!”外婆从屋里走出来,笑呵呵地望着外孙女说道。 大概刚才正在给猪喂食,手臂上还带着袖套,手里沾了很多糠。她拍了拍手,嚷道:“你先坐着,我去洗个手。” 外婆家的房子,是并排四间两层楼房,大舅小舅各两间,照农村的习惯,外婆现在跟小舅家一起过。 房子造好的时间还不长,外面贴的马赛克还很新。屋里的墙壁也是雪白雪白的,小舅家的玻璃窗上,还可以看到大红色的双喜剪纸贴过的痕迹。 “随便坐啊。”小舅妈今天特别客气,叫叶纤红坐下来,步履匆匆地去泡茶。 第十一章做客外婆家 叶纤红把袋子放到桌上,随便找把椅子坐下来,望了望屋子四周。 客厅里摆着三件套的仿红木沙发,对面的电视柜上有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上面盖了块钩针织成的白色罩子,墙上挂了两个大大的相框,上面有很多照片,连叶纤红一家的都有。屋子一角有一只大大的落地自鸣钟,下面的钟摆正在有规律地摆着。 舅舅家的条件确实比自家好多了,光这样的摆设,在农村就算得上小康了。 只是家里有熊孩子,雪白的墙上有很多铅笔的涂鸦,桌子底下和墙角,也有一些缺胳膊少腿的玩具,看起来有点凌乱,大概是家人见怪不怪,所以懒得整理了。 “小红现在在做什么工作,怎么还有车开?”她本来想问是不是换工作了,改行当了司机。但是看她的打扮,又不像给人干活的样子,所以不好意思直接问出来。 她也是在酒店工作的,行行色色的人见得多,眼力还是有一些的。 干外甥女一身行头,就值她一年工资了,这样的人,如果给别人当司机,怎么买得起? “我现在跟朋友合作开了家店。”她们都是亲人,叶纤红也必要骗人,所以实是求是地说了出来。“车子是借朋友的,今天回家,就开出来了,顺便过来看看你们。” “哦,是应该来看看。”小舅妈听说外甥女居然开店做生意了,语气越发热络起来。“小时候你们经常来,暑假也在这里过,现在来得越来越少了,你外婆可是经常念叨你们呢?” “我也想外婆,想你们,所以今天不是来了吗?”叶纤红笑道。 见外婆收拾干净后走出来,叶纤红指了指袋子里的十个挑子。“来的匆忙,没有买东西,这桃子味道很特别,你们尝尝。” “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小舅妈闻言,笑着站起来,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婆婆。走到桌子前,随手打开袋子,惊讶地叫道:“这桃子怎么这么大这么红,看得人想流口水,一定很贵吧?” “还好。”叶纤红自然不能说来历。“比普通的水蜜桃甜一些,就带了几个给你们尝尝。” “你太客气了。”小舅妈随手拿了三个桃子,拿到厨房去洗,嘴里说道。 小舅妈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心机不重,这种人发起狠来很伤人心,因为说话直,刀刀见血。但是跟你好起来,也让人吃不消,热情起来让你完全无法招架。 “小红,你今天过来,是不是你小舅的事有消息了?”外婆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儿子媳妇,是怕成不了反而被他们埋怨,让两家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所以等儿媳离开去厨房,才小声在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我想了想,觉得小舅还是别上班了,不如自己开一家店,做铝合金卷帘门和防盗窗。” “这个我也不懂,你看着安排就好。”外婆担心地说道。“就是不知道做这个难不难,你小舅搞得定吗?还有,如果要很多本钱,我们也拿不出啊!” “这个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的。”叶纤红安慰道。 “你有把握就好。”外婆安心地吁了一口气。“如果太为难,你就别考虑这个了,随便给他找个工作就行。” “你们瞒着我说什么悄悄话呢?”小舅妈把桃子洗干净后,装在盘子里端出来,见她们两个低首贴耳地说着悄悄话,笑着说道。 “瞎说什么?”外婆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小红在帮你老公工作的事操心呢?你还乱说混话?” “啊?真的啊。”小舅妈把盘子放到桌上,快步走过来坐在叶纤红的另一边,一把抱住她的胳膊,诞着脸笑道:“快跟我说说,有什么好消息?” 上次婆婆去了一次干姐姐家,她早知道了,儿子晚上跟她说了中饭的事,就露了底,她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没想到她是为老公工作的事,去找外孙女了,小舅妈突然有些内疚,感觉自己以前做得有些过份了。 那时候总跟婆婆闹,觉得她太关心一个外人,太傻。现在看来,是自己错了。 乡下人总说好心有好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现在看来,婆婆的付出得到回报了。 “我是打算让小舅去平原村那边租间房子,开一家做卷帘门和防盗窗的店。”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自己做老板啊?那敢情好!”小舅妈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下一刻又沮丧起来:“开店要多少本钱?家里现在哪有多余的钱?还有那个卷帘门什么的,技术难不难?” “放心吧。开这个店,主要成本是材料,我爸厂里跟供应商谈好了供货合同,可以月结,到时可以一起赊些材料。”叶纤红安她的心。“至于技术,我爸不是在吗,搞不懂的问问他就行。” “那倒是的。”小舅妈眼睛一亮。 “至于生意,前期我来想办法吧”叶纤红又给她吃了颗定心丸。“等开了一段时间,有老顾客了,你们自己就能接到生意了。” “对,对。”外甥女想得这么周到,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来,来,吃桃子。”她站起来把盘子端过来,拿起那个最大的桃子,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摆摆手:“你们吃吧,我吃过了。给忠忠和诚诚也留一些。” 忠忠和诚诚是外婆两个孙子,大名叫许忠和许诚,一个十二岁,读五年级,一个八岁,读一年级。 “你倒好,把小红拿来的东西当现成人情。”见小媳妇拿挑子待客,外婆站起来笑骂道,心里却非常高兴,又对叶纤红说道。“你坐一会,我给你煮碗点心——” 农村有贵客来了,最高级的点心,无疑是糖氽蛋,叶纤红知道外婆肯定要去做这个了。 鸡是自家养的,鸡蛋也是自家鸡生的,外婆肯定不会心疼这几个鸡蛋。 “外婆,别弄了,刚吃过中饭,肚子不饿。”叶纤红现在没什么胃口,连忙站起来阻止。 对普通农家人来说,能吃一碗糖氽蛋,确实是很高的礼遇了,要知道这时候的物价,两个鸡蛋可以换一斤酱油,一斤鸡蛋可以换近半斤多肉了,普通人家没菜下饭,用一个鸡蛋打散蒸水蛋,就是很好的菜了。 叶纤红家以前天天吃霉干菜腌菜,只有弟弟回家,偶然才舍得蒸一碗水蛋。 而一碗糖氽蛋,最少得放三个鸡蛋,客气一点,放八个或十个,都超过一斤了。 在农村,一般只有新女婿等贵客上门,才有这样的礼遇。 “来外婆家还客气?”小舅妈客气地按住她。“你坐着就好。” 叶纤红无奈地坐下来,想起这是重生后第一次上门,确实意义不一样,也不再出声了。 “小舅呢?”外婆不在,跟小舅妈不知道说什么,她只好随便找了个话题。 “还能干什么?肯定去跟人打牌了。”小舅妈有点恼火地说道。“你坐一会,我去把他叫回来,家里来客人了,也不回家陪着——” 男人不会赚钱,还天天浪费时间玩牌,这也是她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对老公的工作,她也是操碎了心,现在虞城好单位不多,都要有学历,老公一个初中生,找个合适的工作非常难。 “不用,我坐一会就要走。”叶纤红发现自己找了个不好的话题,连忙转口。“诚诚上学了吧,成绩怎么样?” “成绩还不错,现在是班长呢?”提起儿子,小舅妈脸上的表情马上变了,一付以他为荣的模样。 “那真的很厉害,看来像小舅妈你,聪明。”叶纤红随意恭维了一句。 “哪里,哪里。我也笨得要命。”小舅妈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的事自己清楚,她也是个没什么心机的,真要说聪明,肯定更像老公。 老公的脑子比自己灵活多了,花花肠子也不少,自己当初就是被他骗上手的。可惜聪明没用对地方,尽用在歪门邪道上了。 如果以后自己开店,以他的小聪明,肯定能赚很多钱,那自己就是老板娘了,想到这里,她开始憧憬起未来的美好生活了。 “来,小红你吃。”外婆端着一碗糖氽蛋过来,用大碗装着,上面冒尖的是白糖,看情形最少放了十只蛋。 “外婆,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叶纤红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说道。“你去拿几个小碗,我们分着吃吧。” 这么一碗吃下去,晚饭都不用吃了。 最怕一下子吃太多会吃伤,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怕是看到鸡蛋都会倒胃口。 “那也行。”外婆也不勉强,拿来几只小碗和筷子,随她夹来吃。 她做这么多,本来就考虑到这个结果。反正小媳妇在,她也好吃这个,就算吃不完,还可以留给小孙孙放学后吃。 大舅和大舅妈住在隔壁,门关着,又没有声音,应该没人在。 “大舅和大舅妈去哪里了?”叶纤红难得过来一趟,如果对大舅一家漠不关心,万一他们回来知道,心里肯定会不舒服。 “他们去市里了,估计要晚上才回来。”小舅妈回答道。 “哦。”那就没办法打招呼了。 “你大舅这几天接了个市里的活,应该要做半个多月,天天早上出门,晚上回来。”外婆解释道。“你大舅妈回娘家去了,听她的意思,想让娘家的亲戚帮忙找个工作。” “那也不错。”听外婆这样说,叶纤红也不意外。 原本想着当面问问大舅妈,想干哪一行,如果找到工作了,也省了自己一件事。 离开外婆家前,她又把家里打算周末办圆屋酒的事说了一遍,希望她们到时去喝喜酒。 她也是顺便说一说,爸妈肯定还会专门再跑一趟,毕竟家里亲戚不多,外婆这边也算最亲的亲人了。 “放心,我们一定会去的。”小舅妈爽快地说道。 第十二章第一间书报亭 第二天吃晚饭的时候,虞城电视台的晚间新闻,播放了一条跟叶纤红一家有关的消息。 电视里,肖市长和几个县领导,站在解放路南边的那个书报亭前,和店主亲戚交谈。 因为建在虞城最繁华的路段,那边去逛商场的人都要路过,行人特别多,时不时有人停下来好奇地望一望,顺手买一本杂志或一张报纸,看起来生意非常好。 记者随即歌功颂德,说这些书报亭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将会成为虞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不但丰富虞城人们的精神生活,也为下岗职业再就业,创造了条件,是虞城市领导为市民办的一件大实事等等。 镜头前的肖市侃侃而谈,笑容特别亲切,相信有了这一项成绩,就能让虞城人认可他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都觉得在这样的街角建书报亭,确实是便民之举,让生活在附近的居民,不用跑很远的路去邮局买杂志买报了,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让叶纤红意外的,父亲郑建国的身影好几次出现在镜头里,只是他没有说话,成了一道背景。 今天他穿了那件崭新的酒红色翻领T恤,下面穿了条黑色的西裤,头发刚理过,看起来特别有精神。 “今天是第一批十间书报亭正式营业的日子,爸作为厂长,当然得在旁边候着,万一有什么问题,也方便随时修理。”胡向阳是知道这件事的,所以解释了一下。 “哦。”叶纤红应了声。“这件事总算进入了最后阶段,下面就等市里的规划了,到底建多少座书报亭,具体放哪里?你表哥那里有给你们结果吗?” “市区第一批计划建五十个,已经落实下来了。每个乡镇根据规模,建五个到十个不等,还没有具体下文件,估计还在规划中。”胡向阳回答道。 “那也很快了,看来两个月之内,这个项目就可以做完了。”叶纤红估算了一下说道。 从计划到落实,总共花了一百多天时间,最终应该能赚二三十万,分到五个人头上,也不过四五万,真不算多。 不过考虑到工厂建起来了,以后只要找对项目,钱还是一直能赚的,所以大家还是很高兴。 “对了,肖市长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去拜访一下,我有个项目想听听他的意见?”叶纤红想到完成这件事,肖市长又有空了,就打算推出大棚蔬菜的计划,看肖市长有没有兴趣? “你又有赚钱的项目了?”胡向阳惊喜地问道。 跟叶纤红在一起,他越来越有吃软饭的感觉了。好在两人都不介意这个,反而为叶纤红感到骄傲。 “是关于农村蔬菜种植的,也不知道他感不感兴趣?”叶纤红简单解释道。 三农问题,一直因为投入大,产出见效慢,而被当官的忽视。 毕竟大多数领导任期只有三五年,如果不能马上出政绩,哪里耐烦搞?所以更喜欢搞面子工程。 “这个我也不了解,要不我等一下打个电话,问他有没有空吧?”胡向阳没有在农村呆过,对这些不了解,所以没有乱发表意见。 “行。” 吃完饭,胡向阳就给表哥打电话,把叶纤红的意思复述了一下。 “你马上请她过来。”今天刚完成一个项目,还被上级领导通报表扬了一顿,省台也转播了这条新闻。肖市长心情正佳,听说叶纤红又有项目了,连忙说道。 说完,电话通知秘书把晚上的应酬推掉,专门在家等叶纤红上门。 等胡向阳带着叶纤红姐弟赶到的时候,肖市长已在门口等着了。 好在市领导的房子都是独门独院,不会有人看到他在门口迎接客人,否则被人知道市府二把手,在迎接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肯定会惊落一地下巴。 把姐弟俩迎进屋,肖市长请他们坐在沙发上,将准备好的一盆水果和一碟零食端出来,放在安安面前。 他现在也清楚了叶纤红的脾气,这人就是一个超级弟控,讨好她不一定有效果,把她弟弟招待好了,叶纤红肯定高兴了。 “肖市长太客气了。”见他这么郑重其事地招待他们姐弟,叶纤红真心觉得惭愧。 这些日子以来,虽然拿出了一些方案,帮助肖市长度过危机,但那都是纸上谈兵,价值不大,反倒是自己受了他们不小的恩惠。 如果没有他们,自己说不定还在哪个酒店上班,怎么可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 “你帮了我这么多,怎么请你都是应该的。”肖东胜可不这么想。他笑着抓起一把开心果,拿到安安面前。“安安,尝尝这个开心果,是朋友从香港那边带来的,国内还买不到。” 他自己也只是得到了两袋,一袋留给儿子,另一袋拆了用来招待叶纤红姐弟了。 “谢谢肖市长。”安安现在胆量也练出来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拘谨,闻言笑着道谢。 叶纤红怕弟弟不懂吃,剥了外面白色的壳,把果仁递给弟弟,安安吃了一颗,就知道怎么做了。 肖市长和胡向阳再一次见识了叶纤红对弟弟的体贴和照顾。 叶纤红自己剥了两颗荔枝,就不吃了,坐直身子,开始跟肖市长聊起关于大棚蔬菜的事。 反季节蔬菜,在九十年代初的国内,还是一个空白,虽然鲁省那边已经在尝试,也出了一些成绩,因为产量有限,所以并不为普通人所知。 可以想像一下,在大冬天吃到夏天的西瓜,吃到新鲜的黄瓜和蕃茄,那是多么神奇的事。特别是过年的时候,就算价格比夏天贵几倍,大家也会抢着买吧? 普通老百姓或许买不起,但是国家这么大,吃得起的有钱人可不少。 肖市长听叶纤红说完大棚蔬菜的种植方法和价值,只觉得全身热血上涌,这个项目可不比建书报亭,受益的人有限。如果在虞城全县推广这个项目,那可是全市人都受益的啊! 搞不好一两年后,虞城成了浙省最富有的县级市,直追余杭那边了。 而自己作为项目主持者,肯定也会被全国人民熟知,搞不好还会在历史上记上一笔,到那时,升职反而成了次要的事,个人以及家族,都会因为这个而荣耀。 想到这里,他再也忍不住,连声说道:“这个项目太好了,我们必须搞。” “行。”叶纤红笑了。 “还是老规矩,这个方案你来写,具体操作的事我来做。”肖市长就喜欢叶纤红干脆的性格。“另外,你有什么条件,可以一并提。” “我没什么条件。”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如果虞城真的成了大棚蔬菜基地,我只希望能批给我一块地,建一个蔬菜批发市场,到建好后租给商户,让他们在这里批发给全国各地的采购人员,我赚一点商铺租金。” “行,没问题。”肖市长一口答应。 “不过这个项目有点大,我一个吃不下,还是照以前的比例,我们五个人各占两成。”叶纤红又提了一句。 她这样说,当然不是嫌钱多,主要考虑到自己势单力薄,可能没法独自吃下。也怕被人骂吃相太难看,让其它几个心里有疙瘩。 “没问题。”听她依然把好处分出来,肖市长更满意了。“不过没必要照以前的比例,你占一半,其它我们几个人分吧。” 肖市长是真心感谢她,所以想让叶纤红多得些好处。 反正这样合作下去,赚钱的机会多的是,没必要眼皮子这么浅。 等虞城真的成了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不管是运输车队也好,大棚种植需要的材料也好,技术也好,都是赚钱的路子,到时候肯定会分出一部分给其它分管领导,大头还在自己手里。 胡向阳坐在旁边,一直没出声,只是眼神亮得像星星,一直被叶纤红牵着走,眼珠子跟着她的动作而上下左右移动。 只有安安最淡定,他是真的完全不关心,吃了一些开心果后,嘴有些干,又开始吃荔枝。 小时候吃过荔枝干,新鲜荔枝还是第一次吃,如果不是姐姐提醒不能多吃,吃多了会上火,他还真的想把盘子里的全部吃完。 现在还是夏天,反季节蔬菜还有几个月时间准备,所以不用着急,只须慢慢准备就行。 “对了,工厂那边做完书报亭,你有什么计划。”肖市长记得叶纤红以前提到过其它想法,这次有机会,再次确认了一遍。 “除了开发其它类似的小吃亭、保安亭之外,考虑到国内房地产开始兴起了,我想把工厂的主要业务,放到铝合金门窗这一块上。”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个确实不错。”肖市长点点头。“未来肯定能赚到钱。” 他长期在京城,清楚国家开始在扶持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是个朝阳产业,未来潜力无限。如果他们能抓住机会,给房子做配套业务,确实是个赚钱的好点子。 “不过还得要肖市长帮忙,介绍一些房产公司给我们。”叶纤红也不会客气,直接向他求助。 “没问题。”肖东胜爽快地说。“我跟蒋家关系不错,前两天跟蒋家老爷子当面谈了谈,他们下一步就会组建房产公司,你们可以重点跟他们合作。” “那最好了。”听说蒋家已在组建公司,叶纤红眼前一亮。 那家全国排名都靠前的房地产航母——虞舜集团,终于开始要启航出发了吗? 能搭上他们的顺风车,以后赚钱就真的稳了,叶纤红接下来完全可以放心了。 当然诗诗姐家的达昌集团,如果听到这样的消息,估计也坐不住了,肯定会不甘寂寞地插上一脚。 房产市场这块蛋糕实在太大了,两家同时做应该也吃不完,自己是不是应该跟诗诗姐提个醒呢? 反正自己这个配件供应者,也不怕合作的房产公司多。 第十三章夜宵事件 从肖市长那里出来,三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往解放路那边的市中心走去。 书报亭已安装好,她想去实地看一看,有没有遗漏什么? 前世的第一批书报亭,因为报刊杂志都通过邮局分发,所以全部漆成了邮政绿,像是邮局的一个个分窗口。 他们这一批没有漆颜色,所以全部是铝合金的原色银白色,看起来确实比那个单调土气了一点。 叶纤红想着下一批是不是定个颜色下来,让它更美观。 在街上走了一圈,忽然闻到一股炒田螺的香气。 原来是路边的夜市正在营业,有一家大排档正在炒田螺,因为放了辣椒和葱,香味特别浓烈,隔了十多米远也闻到了。 “我们也去吃点夜宵吧。”胡向阳抽了抽鼻子,忽然提议道。 他们相识以来,还没有像今天这样,三个人一起逛过街,更没有一起吃过夜宵看过电影,那些摊子或多或少都坐了人,看来露天炒菜,还是很受欢迎的。 “安安想不想吃?”叶纤红首先问弟弟的意见。 “我没所谓。”安安刚才在肖市长家吃了不少零食,肚子还不饿。不过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肚里像火在烧,吃再多东西,动一动又重新吃得下了。 “那就吃吧。”叶纤红也不是矫情的人,前世跟闺蜜经常上街吃烤串,不会装腔作势一定要找高级饭店吃。 三人在路边看了看,找了一家人相对少一点的摊位。 摊主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头上戴着帽子,把头发全部塞进里面了,身上系着围裙,戴着袖套,看起来非常利落,应该是个手脚勤快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更愿意把东西收拾得干干净净,所以吃得更放心。 摆桌子的地方蹲了一个小女孩,不过四五岁,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嘴里一直咕哝着。 “要不要喝冰啤酒?”老板娘等他们点好菜,又问了一句。 她们这种小摊肯定不会买冰柜,一般是去附近的店里批了冰啤酒,然后放在发泡箱里,盖上厚厚的棉花垫子,两三个钟头后拿出来,依然冰凉冰凉的。 “行,来一瓶吧。”叶纤红今天办事顺利,心情格外好,打算陪胡向阳喝一杯。 弟弟当然不能喝酒,给他拿了一听健力宝,让他喝着玩。 郑兴安事事被姐姐安排,也习惯了,没有像别的男孩子一样,吵着也要喝啤酒。 第一盘是炒田螺,没几分钟就上来了,三人开始边喝边吸田螺。 “哟,生意不错嘛,保护费交了吗?”四五个小混混模样的青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突然站在老板娘面前,阴阳怪气地说道。 “我又没开店,收什么保护费。”老板娘泼辣的性子此时显露无疑,她重重地将锅铲在铁锅上敲了一下,反问道。 “哟,很横啊!”一个小混混竖着大拇指,歪着头笑道。“不交保护费,还敢这样骂人,你是第一个啊!佩服。” “走开,别影响我做生意。”老板娘似乎是个胆子大的,并没把他们的话放在眼里,喝骂道。 “不交保护费,还想做生意,想得美。”一个混混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根钢管,呯地一声敲在旁边放盆碗的小桌子上,桌子一震,放在边缘的碗掉下来,嘭地一声碎了一地。 原先蹲在一边自娱自乐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嘴一扁就哇地哭出声来。 老板娘连忙放下锅铲,关了火,冲过去抱住孩子,嘴里哄道:“别怕,别怕,妈妈在呢?” 胡向阳身为警察,见小混混在身边闹事,看不过去了,站起来要去制止,叶纤红犹豫了一下,也跟着站起来。 安安也想跟着站起来,被叶纤红按在座位上,让他不要动。 “你们干什么?”胡向阳大步走过去喝道。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站在几个一米七左右的小混混面前,在旁人看来,立马有种老师教训学生的荒谬感。 胡向阳干了一段时间的警察,说话的语气也好,眼神也好,都带着股警察特有的威仪,他突然站出来,把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 “哪里蹦出的玩意儿,敢管我们的闲事。兄弟们,削他!”一个原本站在最后的小混混,突然蹦出来放了一句狠话,同时掏出一根钢管,猛地朝胡向阳头上砸过来。 胡向阳光注意着前面两个混混,对后面冲过来的这个完全没有防备,跟他们离得又近,后退已来不及,只能举臂去档,只听一声闷响,他的右臂被钢管砸了一下。 小臂立刻出现了一条长长红印,转眼前变得淤青红肿,这种天气里,连一点遮掩都没有,看得人触目惊心。 “你找死。”胡向阳疼得闷哼一声,身子往后一退,抬腿就蹬过去,那人反应不及,身子被踢得仰面倒去,重重摔在地上,手臂还扫倒了一张空桌子。 见胡向阳受伤,叶纤红眼睛都红了,看旁边立着一把扫把,拿起来夹头夹脑打下去。 那个小混混刚想爬起来,撑在地上的手臂就被扫帚柄狠狠抽了一下,疼得手一软仰天倒下去,然后雨点般密集的抽打落下来,手臂上胳膊上脸上到处都受了伤,很快就见了血。 他又疼又怕,在地上滚来滚去,不停地躲闪哀嚎。 其它几个混混也被叶纤红的凶残模样吓住了,这是要生生打死他的节奏啊! 他们毕竟不是黑社会,所谓收保护费,也不过是想敲诈几个钱。平时仗着人多,才耀武扬威一下,多是欺侮一下弱小,真的碰到能打的,就胆寒了。 什么时候像今天这样,跟胡向阳这种明显战斗力很强的人动过手?所以对同伴被打,他们是害怕又气愤,气他跌到了铁板,连累了他们。怕自己也会被这样打,稍微犹豫了了一下,就被胡向阳一脚一个,踢翻在上。 最后两个吓得连连后退,远远地避开了。 胡向阳也没有追赶,回头走到叶纤红后面,用力搂住了她。 叶纤红的身子还在颤抖,但是下手却一点也不犹豫,显然因为自己受伤,触及了她的底线,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下狠手。 “算了,小红。”胡向阳安抚她的情绪。“我没事,真的。” 叶纤红手里的动作停了下来,却没有出声,胡向阳小心把她手里的扫把抽过来,丢到一边。 见她没有反抗,胡向阳把她的身子扳过来,让她面对着自己,这时候才发现叶纤红早已泪流满面,顿时心疼得不行。 胡向阳跟叶纤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流眼泪,还是因为自己受了伤。只觉得整颗心像是泡在蜜糖水,又甜又热,忍不住抱住她的头,让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低头去吻她的发梢。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从心底里想去疼一个人,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心窝里,爱进自己的骨头里。 安安站在一边有些自责,有些不知所措。 当姐姐动手打人的时候,他也想捡根棍子去帮忙,只是略微地犹豫了一下,就看到姐姐已把那人打得满头是血,这血腥的场面把他吓住了。 现在看见向阳哥抱着泪流满面的姐姐,他心里忽然难过起来。 当遇到麻烦时,姐姐总是习惯地冲在前面,把自己护在身后。可自己已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了,怎么能因为害怕,不站出来保护姐姐呢? 他握紧拳头,暗里下了决心,如果下一次再碰到这样的情况,他一定得站出来,就算受再大的伤,也要把姐姐护在身后。 “哒哒——”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打破了现场的平静。 叶纤红身子一震,连忙挣脱胡向阳的怀抱,低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眼睛。 刚才冲动之下,有些失态,现在冷静下来,她不好意思再给人看到自己流泪的样子。 胡向阳见叶纤红这么快就恢复了正常,顿时安心了,向着那几个人迎上去。 “对不起,向阳哥,我们来晚了。”那个为首的男子叫道。 “你们是?”见这几人自己不认识,胡向阳疑惑地问了一句。 “我们是大成哥安排的人,最近在盯那个——”那人见身边有陌生人,含糊地说了一句就没有往下说了。 “哦,辛苦你们了,是不是有新消息。”胡向阳自然不会忘记那件事,忍不住惊喜地问。 盯那个体育老师,对他来说,才是头顶大事,跟这几个小混混的矛盾,他真的没放在心上。 “是的。”为首那人附到胡向阳耳边,悄悄说道:“刚才我们远远跟着他来到这里,他应该也看到你们了,还跟刚才打你的小混混说了几句话,我猜他打你,也是受那人指使——” “难怪——”胡向阳一听,全明白了。 难怪这人莫名其妙地跳出来,下狠手袭击自己,原来是受了人指使。 这就难怪了。 普通小混混看到他的样子,就算再傻也不会主动挑事,毕竟生活不是小白文,混混也不是白痴,他们懂得找弱小的对象欺侮,避开战斗力比自己强的人。 不过这人的心狠手辣,也超出了自己的估计。 仅仅在街上看到自己跟安安在一起,就立即安排人动手。如果自己稍微软弱一点,说不定倒地的就是自己三人了。 那时候一个警察被几个混混打得倒地求饶的消息放出去,自己在虞城就混不下去了。 第十四章放弃 “因为那人说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了,我们怕跟丢,所以先跟他去了,没来及通知你——”那人用充满歉意地语气说道。 “没事。你们先帮我把这几个人抓起来,叫大成找人带回去好好审一审。”胡向阳不客气地安排道。“那人人现在去哪里了?” “去了一家舞厅,我们有个兄弟在那里盯着。”那人连忙说道。 胡向阳点点头,跑到前面的小店,打公共电话给赵大成,叫他马上安排一下这件事,别外又给小方打了个电话,叫他找几个同事过来帮忙。 回头见三人已雷厉风行地把五个小混混都绑好了,忍不住赞了一句:“干得好。” 不到五分钟,几个人全来了。赵大成叫同事把人带回去审问,自己和胡向阳他们几个,跟在联防队员的身后,去办正事了。 这种打打杀杀的事,自然不适合叶纤红参与,于是她和安安先回去了。 边三轮招人眼,如果开去,容易让对方警惕。于是把车子停在路边,决定步行过去。 反正虞城地方小,用不了多长时间。 在联防队员的带领下,几人走进一条不起眼的小弄堂,悄悄来到一家规模很小的舞厅前。跟那个盯梢的同事会合。 听说前面这么一栋普通的两层楼房,就是一家舞厅,几个人惊讶地对望一眼。 怎么有人把舞厅开在这种地方,会有生意吗? 更叫他们不可思议的是,前面正门关得紧紧的,上面还挂了一把大铁锁,似乎怕人不知道这家舞厅没有营业。 反倒是开在东面的那道侧门,看起来有些繁忙,每当有人敲门,就会打开一下,从里面钻出一个男子,在确认敲门者的身份后,才放他进去。 不对劲,几个人同时下了这样的结论。 胡向阳扫了一下自己的队伍,除了赵大成、小方以及两个同事,加上四个联防队员和自己,总共九个人。本以为只是查一下那个体育老师在这里干什么,有没有什么不法行为,现在连进去都困难,想查他看来悬了。 这里很有可能是一个地下娱乐场所,光这短短的十几分钟时间,就进去了四五个人,如果照这个概率计算,顾客至少有二三十个,加上管理人员和维持秩序的人,应该超过四十人了。 胡向阳犹豫起来,他们这次属于私下活动,没有得到局里的配合和支持,如果他们贸然冲进去,肯定会跟对方起冲突。万一敌不过里面的打手,被他们制住,那就麻烦了。 出丑还是小事,就怕他们抹去不法痕迹后,在他们身上栽脏,那不但自己倒霉,还连累朋友和同事了。 怎么办?胡向阳望了赵大成一眼。见他眼神示意自己后退,应该也有同样的顾忌,所以劝自己收手,下次再找机会。 胡向阳吐出一口闷气,打了个手势,几人无声地往后退去,进了旁边一条小巷子。 “这次我看算了。”赵大成把胡向阳拉到一边,悄声劝道:“万一咱们出了什么事,会连累到肖市长的?” 对啊!自己真的糊涂了。 他和肖市长的关系,瞒外人可以,肯定瞒不过上面的人,如果自己出了什么事,很可能表哥也会因此被政敌攻击。 可是自己好不容易等来一次机会,就这样放弃,他又有点不甘心。 “向阳,你老实跟我说,这次到底想对付谁?”小方悄悄走过来,脸色郑重地问道。 因为信任胡向阳,所以他一招呼,自己毫不犹豫地过来了。 等到了这里,他其实有些犹豫,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参与。 好在胡向阳不是那种热血上头,就不顾后果的人,这让他心里宽慰不少。 “一个体育老师。”对于小方,两人合作过这么多次,是完全可以信任的,胡向阳也没必要瞒他,于是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统统说了一遍。 “那你真的莽撞了。”小方听他说完,忍不住一阵后怕。 只是为对付一个体育老师,就弄出这付阵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要对付某个地下势力呢? “你有内幕消息?”胡向阳惊讶地问。 “当然。”小方脸色严肃地回答。“我是虞城土生土长的警察,老家离这里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怎么可能连身边的地下势力都一无所知呢?” “是吗?那你快说说这家舞厅的事?”胡向阳又惊又喜。 “这家舞厅的幕后老板叫田学严,他父亲是市局田东煜副局长。”小方第一句话说完,就让胡向阳惊出了一头汗。 还好刚才没进去,胡向阳一阵后怕,否则事情就大条了。 对警察来说,最怕遇到这种情况,当他维护正义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是自己的同事甚至上司,那就像撞到了铁板上,自己先头破血流了。 “这里平时就是一家普通的舞厅,每个月逢五的日子,就会关门歇业。”小方刚才把最隐秘的事都说出来了,也不介意再爆些猛料。 “今天是五号,不是关门歇业吗?怎么还有人进出?”胡向阳看了看手表上的日期,惊讶地问道。 “逢五歇业,不是真正关门,而是只招待朋友。”小方说到这里,突然有些尴尬。“每个月这几天,他都会让人从学校带来一些女生,跟这些朋友跳裸体舞——” “女生?裸体舞?这不是聚众淫乱吗?”胡向阳不是傻瓜,很快猜到了问题的真相。 “可以这么说吧?”小说见胡向阳大大方方地说出这个词,反倒自然一点了。“以前有人举报过这件事,警察来了后不但没敢进去,反而道了歉——” “为什么?”胡向阳下意识地问出来。 “因为他在门口看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还看到另一个局领导。”小方轻笑一声。“从那以后,这边的派出所再也不敢管这家舞厅,这件肮脏事也被人压下去再没人提起。” 胡向阳低着头没有出声,看来这个田公子交友非常杂啊,不但跟市局的人私交不错,连跟外面的混混流氓都是好朋友。 “回去吧。”如果不知道真相,说不定还需要考虑一下,知道这些隐私之事,他真的觉得应该回去了。 对胡向阳来说,警察确实应该维护正义,跟黑恶势力做斗争,前提是他有这个能力。 如果明知道是鸡蛋碰石头,他不会去做这种无谓的牺牲。 打击对手,不是为了跟对方同归于尽,而是敌死我生,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从小爷爷就一直这样教育自己,不管在任何时候,永远要保护好自己,如果某个行动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那宁愿放弃。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管经商还是搞政治,要有耐心,时机总会有的。如果自己去搭进去了,那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 “别难过,总有机会的。”小方太概也以为胡向阳失望了,安慰地拍拍他的肩。 “没事。”胡向阳对小方笑了笑。 他能把领导的隐私说给自己听,无疑是要冒风险的,同时也说明了小方已真正把自己当成朋友了。 两人会心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三人走过去,把放弃计划的事跟他们说了,另外几人虽然不知道原因,也没有人追问。 碰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遇到了阻力,他们在同一个单位上班,谁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形。 回到停车的地方,胡向阳向每个道个谢,才和他们挥手告别。 正要回去,发现叶纤红姐弟还坐在那家大排档里,桌上摆了几个菜,似乎还没吃完。 而那个老板娘,则抱着女儿,坐在一旁陪她们聊天。 “怎么没回家?”胡向阳走过去,拖过一条凳子,坐到叶纤红的身后,很自然地搂住她的肩。 经过今晚的事,对方的心意双方都清楚了,做这样的亲热动作,也变得非常自然。 “在跟一个未来的商业奇才聊天。”叶纤红笑着指了指老板娘。 “哦?”胡向阳惊讶地望了那个女人一眼。“你对她评价这么高?” 叶纤红的能力他清楚,连姨夫都对她另眼相看,能被她这么推崇的人,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哪里有她说的这么厉害?”老板娘自嘲地笑了笑。“我不过是在棉纺厂干过一段时间的车间主任,还得罪了领导被排挤出来,叶小姐才是真正的经商奇才呢?” 刚才他们走后,叶纤红帮老板娘一起整理了一下,让大排档恢复正常营业,老板娘感谢叶纤红他们的帮助,把剩下几个菜炒了之后,又送了两个自己拿手的菜做为感谢。 因为接下来没生意,她看女儿受了惊吓,干脆脱了围裙,抱了女儿坐在叶纤红旁边,跟她聊了几句。 可能是天意,两人没一会儿,话题就转到了企业管理方面,叶纤红听了她的一些想法之后,好奇地问了她的姓名,才知道她居然是前世沪市鼎鼎有名的女企业家王茂琳,顿时起了招揽之心。 自己有重生的优势,但是想建立一个强大的商业帝国,靠自己一个人肯定不行,还得招揽到大量的人才。 王茂琳能在前世创办一家服装企业,后来更是让它成为了国民品牌,个人能力是无容置疑。 叶纤红当然不会信口开河地招揽,这样太傻了,所以只和她交换了联系地址和电话,说有空一起聚聚聊聊。 如果有困难,也可以找她。 王茂琳当然不会拒绝她的好意,珍重地把叶纤红的联系方式藏好。 她有种预感,说不定两人会成为朋友,以后要经常在一起。 第十五章戴老上门 跟王茂琳告别后,三人一起回到叶纤红的家。 胡向阳手臂上的淤清,刚开始还只是颜色吓人,等到了家里,发现已经肿得很厉害了。 “疼吗?忍一忍——”叶纤红从冰箱拿了一瓶冰水,倒在一块干净的毛巾里,想给他冰敷消肿,见胡向阳碰到毛巾,手臂抖了抖,心疼地问道。 “还好。”胡向阳强忍着疼痛,笑着回答。 被叶纤红这样小心地呵护,就算再疼,他也觉得值得了。 “下次别这么冲动了,知道吗?”叶纤红把他的手臂靠在自己的腿上,卷成一团的冰凉毛巾的在伤处轻轻滚动,希望这样能加快血液循环,早点消肿。 前世她失去了太多亲人,心理上依然有阴影,所以特别害怕看到身边的人受到伤害。 当她看到胡向阳被人打伤时,那一刻整个人都疯狂了。 “知道了。”胡向阳乖乖地点头。 见叶纤红定定望着自己,眼神温柔如水,胡向阳脑袋里某根弦像是嘣的一声断了,没有受伤的手臂伸出去,紧紧搂住叶纤红,头凑过去,嘴唇贴了上去。 叶纤红被他突然搂住,一时有些懵,双手抓住他的衣服后领,想把他拉开,可是鼻端传来胡向阳特有的男性气息,一下子把她迷住了。 她贪婪地深吸一口气,身子像突然中了情毒,一阵阵发软,抓紧他衣服的手也松开了。 跟叶纤红刚吻在一起,胡向阳还担心她拒绝,等她松开手,身子无力地靠在自己的怀里,胡阳哪里还忍耐得住,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伸出舌头,去品尝她的香甜和柔软。 叶纤红在胡向阳的撩拨下,沉睡的欲望被惊醒了,感受着他的唇舌跟自己缓慢厮磨的美好触感,难耐地伸出舌尖舔了一下,胡向阳立即配合的张开嘴巴,把她的舌尖吸住,又探出自己的舌头缠了上去。 浅浅的吸吮声回响在安静的房间里,胡向阳一边亲吻着一边手往下探去,就要伸到叶纤红的胸口。 “嗒”的一声,球形锁扭动的声音传来,落入两人耳中,像是在头顶打了个响雷。 两人触电似的一振,身体已经闪电般分开,看到安安从卫生间洗好澡,神清气爽地走出来。 “我洗好了,姐你去洗吧。”安安边走边用毛巾擦着头发,嘴里随口说道。 “知道了,你先去睡。”叶纤红回答了一句,声音哑哑的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安安以为姐姐累了,并没有在意,顾自到房间去睡了。倒是胡向阳听出了叶纤红声音里浓浓的情欲成份,被刺激得一激灵,全身的心血都往某个地方去了。 叶纤红等安安回到房间,才脸红心跳地站起来,无声地白了胡向阳一眼,站起来去洗澡。 今天她又是打人,又是流泪,也不知道脸上脏成什么样了,叶纤红也不顾得胡向阳还在,拿了睡衣就进了卫生间。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的背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看来自己得抓紧了,尽快把两人把关系定下来,那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 老是这样偷偷摸摸地可不行,弄不好身体都会出问题。 现在客厅只剩他一个人,胡向阳放松身子,瘫倒在沙发上,望着自己依然红肿的伤口,无聊地打开了电视。 等叶纤红洗好澡出来,两人老老实实地靠在一起,看了会电视。 安安就在家里,胡向阳也不方便留宿,坐到晚上十点,他就回去了。 叶纤红送他到门口,叮嘱了几句,才望着他离开。 关门后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没有上床,而是进了空间。 今天发生这样的意外,让她变强的欲望突然强了许多, 那个打人的小混混,并不是因为胡向阳多管闲事,才动的手,而是被体育老师指使的。 当胡向阳把这件事告诉她时,把她惊出了一身冷汗。 胡向阳还要她最近几天小心一点,不要去太偏僻的地方,免得出现意外。 叶纤红一阵后怕,如果今天胡向阳不在,只有她们姐弟两个,那人这样对付他们,恐怕就危险了。 在弟弟还没有成为男子汉,有能力保护家人之前,她必须要再强大一点。 走到世界之树下面,叶纤红盘腿坐下来,继续吐纳修炼。 因为没有灵液渗出来,最近她很少过来这边修炼。觉得效果不怎么好。现在只能寄希望天天坚持,积少成多,让身体变得更强大。 …… 第二天早上,弟弟离开去上学,叶纤红在整理房间时,发现角落的纸箱子里,还有十几张空白请柬,原来是美容会所开张时未用完的。 忽然想起家里办圆屋酒的事,离周末只有三天时间了,自己居然忘了通知胡向阳他们。叶纤红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见这些请柬都是通用型的,就坐下来,开始肖市长、诗诗姐、章诗萍他们写请柬。 胡向阳中午会过来吃饭,得叫他帮忙抓紧送出去。 章诗萍和诗诗姐几个,得自己亲自跑一趟了。 写好后回屋换衣服,准备出门去章诗萍的店里,先把请柬给她送去。 不管她来不来,这个礼节总归是要到的。 两人最近走动的比较少,因为美容会所开张的事,两人闹了点小别扭。 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叶纤红匆匆走出去开门。 门口站着一老一少两个人,年轻人她不认识,老人居然是戴老。 “戴老,您怎么来了?”叶纤红冲动地跑过去抱着他的胳膊,嘴里惊讶地叫道。 以戴老的身份,竟然亲自过来这边看自己,叶纤红真的是惊喜交加。 “怎么?不欢迎我来啊?”戴老被她抱住胳膊,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嘴里故作生气地反问道。 “当然不会,快请进。”叶纤红连忙把两人迎进来,招呼到沙发上坐下来,转身去泡茶。 看那个年轻人的气度,不像是普通人,难道是戴老的晚辈? “小叶啊,今天我不请自来,是想问问你,上次送我的那种桃子,你这里还有剩下的吗?”等叶纤红奉上茶,坐在他的对面,戴老面露尴尬之色地问道。 到了他这个年纪和地位,需要顾忌的东西已非常少,所以有话都会直接说出来。 但是今天上门的目的,是向叶纤红讨要桃子,这对他来说,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桃子啊?还有几个。”叶纤红很自然地回答。 不知道戴老出于什么目的问这个,既然他开口,叶纤红自然不忍让他失望。 不管是老人嘴馋了想吃,还是有别的原因,总归是几个桃子的事。 “那真的太好了。”听到叶纤红肯定的回答,戴老顿时精神一振。 见他这么重视桃子,叶纤红也不废话,站起来走进厨房,从空间摘了五个桃子,拿出来装在一只盘子里,端出来放到茶几上。说道:“总共只剩下这五只了——” “还有五个啊!不少了。”戴老惊喜地说道,顿了顿,又望着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小叶啊,你这几个桃子能全部转让给我吗?”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回答。 她都拿出来了,自然做好了送给他的准备,不过是五个桃子而已,有什么好小气的。 “太好了。”戴老把桃子连盘子一起拿到自己面前,一付小孩子得到了喜欢玩具的模样,就差把五个桃子抢过来,藏在身后,免得被人拿走了。 就连他身边的年轻人,也被他的动作搞得忍俊不禁,暗暗笑了。 “笑什么?”戴老发现了年轻人捂嘴的动作,气呼呼地说道:“这可是我舍下老脸,从小叶这里要到的,如果你敢笑话,小心我全部吃了,一个也不给他们留。” “戴爷爷,你不会这么狠吧?”年轻人见状,扁嘴装可怜,一付随时哭给他看的模样。 叶纤红望着一老一少这对活宝,忍不住笑了。 戴老原本想威严地教训年轻人几句,不料叶纤红对着他一笑,顿时装不下去了,只好无奈地瞪了年轻人一眼,端起杯子喝了口茶,似乎不想再理那个年轻人。 “戴老,您今天不赶时间吧?”叶纤红问道。“难得有机会来我家一次,中午尝尝我亲手做的菜——” “会不会太麻烦你。”戴老问道。 叶纤红能泡出这么美味的泡菜,厨艺肯定不错,天天在家吃小陈做的饭菜,他也有点腻了,能换换花样当然好。 至于时间,他肯定有。退休后,他也不参加什么活动,天天在家里闷着也无聊。他唯一担心的是,叶纤红为了招待他,影响自己的工作。 “没事。”叶纤红回答。 “那我就不客气了。”戴老放松身体,靠在沙发背上,心情愉悦地说道。 见叶纤红往厨房走去,又提醒她:“对了,泡菜还有吧?你做菜时,最好放些进去,开胃。” “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叶纤红知道老年人口味重,喜欢吃鲜咸一点的食物,她会注意照顾老人的口味的。 “你办事,我放心。”戴老笑眯眯地说道。 第十六章写请柬 又瞪了那个年轻人一眼:“你怎么还不走,小叶又不认识你,可没有请你吃饭?” “她不请我没关系,我可以主动留下来啊!她又没赶我走?”年轻人歪着头故意气老爷子。 “不要脸,跟你爷爷年轻时一模一样。”戴老用手指着他直摇头,一付被他打败了的模样。 叶纤红忍不住又笑了。 看他敢跟老爷子耍赖胡闹,这个年轻人的身份,肯定也不简单,应该是戴老同级别老朋友的孙辈。而且长期跟戴老闹惯了的,否则不可能敢这样乱来。 老人身边有这样的孩子,好处其实不少,经常这样拌拌嘴,能保持心情愉快。 年纪大了,最怕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一个在家,没有人陪着说说话,最容易闷出病来。 “小叶,这小子可不是好东西,你别被他骗了——”戴老见叶纤红被他逗得眉开眼笑,连忙给她打预防针。“跟他爷爷年轻时一模一样,嘴巴最会哄人,我看上的女人,没两天就被他爷爷哄走了——” “什么叫哄走了,明明是他们两情相悦。”年轻人继续跟戴老斗嘴。“何况我爷爷年轻时也比你帅——” “怎么可能?是不是你爷爷那个不要脸说的——”戴老不服气地说道。 “哪里用得着他说,是我看过你们年轻时的照片。”年轻人继续打击他。“你们俩站在一起,我爷爷本来只有七分相貌,被你一衬托,就有九分了。” “臭小子,看我不打死你。”戴老被他说的恼羞成怒,站起来在屋里找东西,似乎准备教训年轻人一顿。 年轻人也不害怕,在屋里转着茶几打转,随时准备逃开。 叶纤红见他们一老一小把自己家当战场,笑笑离开了。 走进厨房,考虑中午做什么菜,戴老才会喜欢。 老年人牙口不好,消化能力弱,菜要做得软一点容易消化一点,最好口味略咸,但又不能超过盐的摄入量。 叶纤红站在里面思考了一阵,打开冰箱看了看,有了决定。 凉菜一碟泡菜,一份马兰头,一咸一淡,中和一样,都很下饭。热菜准备做鱼香肉丝、红烧黄鳝、芋仔炖鸭,这三个菜她拿手,味道重,戴老会喜欢。 再做几个清淡一点,来一个青蟹蒸水蛋,汤汤水水,又特别鲜美,水蛋还可以当主食吃。再切一份醉鸡,这个是她家的特色,可能给戴老尝一尝,如果他喜欢,下次可以醉好了给他送过去。 最后来一个黄瓜炒蛋,这个比较营养健康,老年人吃了比较好。 不过几个菜的材料,要到空间里拿,她得抓紧时间,免得被外面两个人看出来。 叶纤红进空间匆匆抓了几把马兰头,拿到外面再摘掉老叶和根,焯水后捞起,沥干水,切碎,放了调料拌匀,就成了。芋仔炖鸭比较耗时间,叶纤红只能用高压锅炖了,口味可能会略受影响。 其它几个菜,她做了无数次,没有一点难度,所以动作很快。 把鱼香肉丝炒好,正要装盘的时候,外面有敲门声,应该是胡向阳回来了。 叶纤红匆匆关了火,跑出去开门。 “咦,家里有客啊?”胡向阳一进门,看到沙发上的戴老和那个年轻人,惊讶地叫了一声。 “嗯。”叶纤红点点头,把他领到戴老面前,做了介绍,到年轻人时,她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问他怎么称呼呢? “我姓邓,你们叫我小邓就行了。”年轻人面对胡向阳时,脸上露出矜持的笑容,得体地和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叫胡向阳。”胡向阳望着这个笑起来同样阳光的男孩子,笑容满面地自我介绍。 心里却暗叫不妙,这人是谁?怎么会出现在叶纤红家里,难道想跟自己抢女朋友? 戴老人老成精,一眼就看出胡向阳跟叶纤红的关系,忍不住探究起胡向阳的身份来。 小叶年纪轻轻,以为还单身,没想到已经有一个关系亲密的男朋友了,看情形还是一个身世不错的警察,这就有趣了。 在他的印象里,叶纤红出色贫困,跟胡向阳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会走到一起的呢? 又想到叶纤红最近的表现,忽然意识到自己有点老眼光看人了。 小叶现在的生活状况,跟他刚了解到的情况,完全不同了。 “向阳,你陪戴老小邓坐一坐,我去炒菜。”想着还有一个菜没炒好,叶纤红匆匆回到厨房。 “要不要我帮忙?”胡向阳习惯性地问了一句。 “不用了,如果你想帮忙,就把桌子整理好,顺便把碗筷准拿出去就行。”叶纤红在里面嚷了一句。 “行。”胡向阳乖乖地把桌上的东西理了理,去厨房把菜拿出来,又拿了碗筷,一样样放好。 戴老看他把菜端出来了,也不客气地起身,来看叶纤红到底做了什么菜。 “不错。”叶纤红的菜跟小陈的做法完全不同,调料放得更足,所以更香更馋人。 “有没有酒?”戴老一屁股在主位上坐下来,主动向胡向阳开口讨要。 这样的好菜如果不喝点酒,岂不是太可惜了? “你的身体有没有问题,医生同意你喝酒吗?”叶纤红在厨房听到了,大声地问道。 难道请戴老吃一次饭,如果因为自己不注意,让他的身体出问题,那下次就没有机会再跟她一起吃饭了。 “放心啦,我最近身体好得很。”戴老在家里被保健医生管得很严,早就馋酒了,今天到外面,自然想过了瘾。 “那行,就喝点黄酒吧!这个养胃,不像喝白酒伤身。”叶纤红想了想,拿出一瓶上次给爸爸买的女儿红,交给胡向阳。 上次帮戴老调理过身体了,只要不过量,应该没事。 听说只能喝黄酒,戴老虽然有些失望,不过有得喝,好过没得喝,也没有拒绝。 几个人坐下来,开始喝酒,叶纤红把最后一个菜端上来,也坐了下来。 “怎么你一个女孩子喝酒,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不喝?”戴老见叶纤红倒了小半碗黄酒陪自己,胡向阳反倒没有喝,狐疑地望了胡向阳一眼,脸色不太好看。 一个男人如果连喝酒也要女人出面,那他还有什么用? “他受伤了,不能喝酒。”见戴老因为这件事,指责胡向阳,叶纤红拉起他受手的部分,让戴老看。 在她的心里,戴老是自己人,胡向阳更是男朋友,她不希望自己人相互闹矛盾。 “哦,怎么伤得这么重?到底怎么搞到的?”戴老一见,倒抽了一口冷气。 经过一晚休息,红肿虽然退了一点,像是淤清看起来更瘆人了。 “被一个小混混袭击了。”胡向阳把自己被人用钢管砸到的事说了一遍。 “你们警察太没用了吧,这样也会受伤。”不知道怎么搞的,戴老就有点看不上胡向阳,觉得他没用。 “戴老,你误会了,事情不是这样的。”见戴老还是看轻胡向阳,叶纤红不乐意了,把昨天发生的事详细解释了一遍,甚至连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的原因也讲出来了,特别讲到弟弟要转学,也被学校拒绝的事,叶纤红越说越气,语气也越来越激烈。 “还有这种事。”戴老皱起了眉头。 他是老一辈的人,即使坐上高位,对学校对老师依然很尊重,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没想到一个乡中,就会发生这样的事,这让他有点难以接受。 特别是那个体育老师,居然犯了这么多的事。还因为学生拒绝走体育这条路,逼得学生不得不转学。 他转头望了小邓一眼,神色不善。 “看我干什么?又不是我的错?”小邓无辜地耸肩。 “你老子不是分管教育系统的吗?发生这样的事,他就没有责任?”戴老啪地放下筷子说道。 “戴老别生气。”叶纤红这时也发觉了自己说话时机不对,吃饭时最好不要说这些事,免得影响戴老的胃口。 “我没事。”戴老吁了一口气,脸色平和下来,重新拿起筷子。“今天难得吃到小叶专门为我做的美味,不能因为这些事,影响吃饭的心情。” “对,对。”叶纤红转忧为喜。 戴老不愧是戴老,情绪调整得这么快。不像自己,听说这种事后,肯定得气半天。 胡向阳虽然不认识戴老是谁,眼光却不差,看出了他的不凡。跟爷爷相比,他或许差得多,但是跟姨夫比,应该差不了多少。 叶纤红什么时候认识这样的大人物,他怎么不知道? 吃过午饭,叶纤红忽然记起请柬的事,怕等一下又忘记,连忙把刚才写好的几张请柬交给胡向阳,要他转交赵大成、姜皓、肖东灿他们,并转告他们,如果有时间就来喝酒,没时间就算了。 胡向阳收下请柬,答应下午就全部送到。 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 “小叶,你家要办什么喜事?”戴老看两人在那边嘀咕,只听到了几句,好奇地问道。 “是我老家的房子拆了重建,过几天就要办圆屋酒,请几个朋友一起去热闹热闹?”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那你怎么不请我?”戴老有些不高兴。 “你是大领导,我怎么敢请你啊!”叶纤红吓了一跳,也不知道戴是什么意思,只好装作委屈地说道。“再说那种乡下小地方,就算请了您也不会去啊?” “谁说我不会去的?”戴老瞪起了眼睛。“以后别说什么大领导,我现在退休了,就一糟老头子。你再说一遍,请不请我去?” “请,当然请。”叶纤红连忙讨好地回答。“戴老愿意去,我用八抬大轿来接你都愿意。” “这还差不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点酒,戴点现在说话的话气越来越像个任性的孩子。 姓邓的年轻人在胡向阳回来后,话就开始变少。 叶纤红虽然觉得奇怪,因为跟他不熟,也不好意思问。 几个人在屋里闲聊了一句,忽然发现戴老仰在沙发上,居然打起了呼噜,不由面面相觑。 看他脸色酡红的样子,应该是黄酒后劲厉害,现在彻底醉了,身体控制不住困意,所以才睡着了。 叶纤红担心他年纪大了,这样仰着头睡觉,醒来后脖子会不舒服,自己的房间请他睡不方便,就打开弟弟的房间,整理了一下床上的东西,让两个大男人把戴老小心扶到床上睡觉。 戴老被他们抬到床上,居然一直没有醒转。 几人轻手轻脚回到客厅,等戴老酒醒。 少了戴老这个熟人,姓邓的年轻人又不主动说话,三人一直找不到话题,只好打开了电视,消磨时间。 第十七章旧日恩怨 电视里正在重播《正大综艺》,这个节目对刚刚开始了解国外的年轻人来说,特别有吸引力,正应了那句宣传语: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收视率非常高。 两个主持也是大名人,一个是杨澜,一个是姜昆,这时候他们都还年轻,一脸朝气。 当然,对这样的老式主持方式,叶纤红早没了新鲜感,不过那时候的节目制作得比较用心,如果静下心来看,还是看得下去的。 一直到近两点,胡向阳离开去上班了,戴老才醒了过来。 叶纤红拿了块新毛巾,让戴老去卫生间洗脸。 戴老今天美美地睡了个午觉,不但没有醉酒后的头疼和乏力,反而脸色红润,看起来特别精神。 原本只是来问问有没有桃子,意外地逗留了这么长时间,戴老怕家里人不放心,没有再停留,向叶纤红告辞。 叶纤红没有挽留,将桃子找了个袋子装起来,交给姓邓的小伙子提着,送两人到楼梯口。 看他们走远,叶纤红慢慢地往回走,心里想着戴老今天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他会不会真的来自己家喝圆屋酒? 又一想,自己烦恼这个做什么?来当然好,不来也没所谓。 自己现在有胡向阳他们这些朋友,又需要扯戴老的虎皮,期望这些做什么? 戴老和小邓一起往回走的时候,忽然问道:“你今天怎么回事?自那个小胡回来后,你的话就突然变少了?” 叶纤红长得是不错,但是小邓眼光更高,他不可能对小叶一见钟情,自然不会因为知道她有了男朋友,而不高兴?所以肯定有其它他不知道的原因。 “因为我看到他,就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小邓此时脸上已没有了嬉笑的表奇,皱着眉头似乎在回忆。 “不会这么巧吧?难道你们认识?”戴老笑着说道。“看来我猜的没错,那小子身份果然不简单。” “他是京城胡家的人。”小邓哼了一声,语气颇有些不齿。 “哪个胡家?看你的神情,难道你们有过节?”戴老取笑他。 这小子是他看着长大的,什么性子最清楚,居然对那个胡向阳忿忿不平,肯定有原因。 “跟他倒没有过节,有过节的是他堂哥。”小邓气鼓鼓地说道。“他有个堂哥叫胡向谦,为人非常无耻,几年前跟我哥竞争一个位置,居然找女人玩仙人跳陷害我哥。” “啊?这么巧。”戴老失态地叫了一声。 到他这个年纪,能让他吃惊的的事已不多了,实在是小邓提到的那件事,他不但知道,还亲自参与过。 差不多七年前,那时他还没退休,接到老朋友的求助电话。说大孙子陷入困局,他不方便插手,请他援手。 他查清楚缘由后,确定老朋友的孙子是被冤枉的,于是决定帮忙。 他动用手中的关系,给他洗清了冤屈,又调到自己所在的浙省,重新安排了工作,才把这件事抹过去。 这算得上他职业生涯里,做过的有数几件以权谋私的事,虽然情有可原,毕竟有些违规,所以除了有限几个人知道,大家都不清楚。 就连小邓也不知道,他哥哥是自己帮忙,才获得了新生。 至于那个胡向谦,因为没有线索确定他是幕后指使人,所以只是抓了几个替罪羊,替他背了黑锅。 “因为那件事,我们调查过胡家所有的人,所以对这个小子有印象。”小邓说道。“不过听说他们老爷子病重后,胡家内部闹得很僵,胡向阳父母跟他大伯几乎不怎么来往——” “哦。”戴老心不正焉地应了声,皱起了眉头。 原本他非常喜欢叶纤红这个小姑娘,觉得她性格单纯善良,值得他伸手帮一把。 如果她跟胡向阳这样的人交朋友,那他得重新衡量跟她的关系了,毕竟小姑娘年纪小,看问题简单,如果男朋友心术不正,影响到她,就有可能被他利用。 万一自己也不注意,糊里糊涂地帮了不该帮的人,那就麻烦了。 他可不想到了这个年纪,还闹出乌龙事,被老朋友知道了笑话。 “算了,这是他堂哥的事,跟他无关,是我想多了。”小邓倒是想得开,很快把烦恼丢在脑后。“再说今天跟他碰面,也是巧合,以后如果不来找叶纤红,应该不会再有交集,想那么多干什么?” “这个可难说。”戴老不同意他这么消极。“虞城这么小,总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回到家里,总归不放心,于是打电话向相关人员了解胡向阳和叶纤红最近的情况,以此来判断胡向阳的人品。 见小邓送自己到家后,提着桃子要溜,戴老搁下电话,气呼呼地骂道:“臭小子,怎么全部都拿走,也不给我留两个?” “戴爷爷,你太过份了吧?明明已吃好了好几个,怎么还想吃?”他可不怕戴老骂人,伸手护往桃子,边说边往外退,趁他不注意,一溜烟地跑了。 远远传来他得意的笑声:“这几个全部得留给我奶奶——” “这小子。”戴老骂了一句,倒没有真的在意。 …… 第二天下午,叶纤红在家里等弟弟放学后,带上提前买好的东西,开车一起回家。 这次圆屋酒,正席定在后天,不过农村办酒席,一般提前一天就开席了,关系近的亲朋好友,也会在这个时候过来帮忙。 叶纤红作为主人,当然得更早一点回去。 弟弟下午考完最后一门课,也放假了,等过几天老师把卷子批出来,再去拿成绩报告单。 一路上姐弟俩都没有出声,车载音响放在舒缓的大提琴曲。 安安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双手夹在大腿上没有说话,坐到半路时,终于忍不住了,忽然叫了一声:“姐。” “怎么了?”叶纤红转头望了他一眼,问道。 “我想暑假找些事做,赚点钱——”郑兴安望着姐姐,吞吞吐吐地说道。 “行啊。”见弟弟有这样的觉悟,叶纤红非常高兴,笑着应道。 “真的啊!姐。”原来他心里忐忑不安,担心姐姐会不同意,没想到她一口答应了,安安一下子露出了笑容。 “当然了。”叶纤红笑道:“男孩子死读书有什么用?早点接触社会才好,毕竟读书的目的,除了开阔眼界,学会与人相处,最重要的还是为了毕业后有本事赚钱养家——” 以前觉得弟弟还小,没必要灌输这些观念,让他过早有生存压力。现在他主动提出来想踏入社会,叶纤红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嗯,嗯。”安安听得连连点头。 因为出生在农村,郑兴安受环境影响,总觉得一个中学生只要读书好,就会有出息,对于爸妈工作上的事,他并不关心。 还因为自己成绩不够好,非常自卑。 直到姐姐离开原来上班的地方,自己开店赚钱,又让爸爸办了家铝合金工厂,家里还造起了新房子,这才改变了他的观念。 原来没有读大学,一样可以很成功,这一下子把他的心结解开了。 特别是成绩一直非常好,还考上了大学的堂哥,工作得并不顺利,最后靠姐姐帮忙,才有了个好工作,这对他的触动更加大。 原来成绩好并不是万能的,真正有用的是本事,像姐姐这样,能解决各种各样实际问题的本事。 别人都说姐姐以前也很没用,因为毕业后在市里工作,眼界开阔了,才一下子变得这么能干。 为了跟上姐姐的脚步,他也想在暑假时,找个事情做,锻炼自己的能力。 “你想干什么工作?有没有具体的想法?”叶纤红又问道。 在生活上她或许会把弟弟照顾得很好,但是在这些原则问题上,她还是会狠下心来,让弟弟自己去思考和尝试。 “还没想过。”郑兴安不好意思地回答。 “哦。”叶纤红也没在意。“那你这两天好好想想,反正刚放假,先休息几天,想好了再告诉我。” “要不,我去帮诗诗姐卖衣服?”安安想了想,犹豫地说道。 他毕竟只有十五岁,身边没有一个同龄人有打暑假工的经历,所以根本没有可以借鉴的对象。又没有机会像前世的男孩子一样接触网络,光靠空想,肯定想不出办法。 “也行。”叶纤红没有直接同意也没有反对,先肯定了他的想法,又提示他:“你自己设计的品牌LOGO完成得怎么样了?可以直接设计款式了吗?” “我又改了改,也不知道行不行?”说到这件事,郑兴安又兴奋起来。 “要不,把你设计好的品牌标志拿出来,去你诗诗姐的厂里做几百件T恤出来。这个暑假,你就负责把它们卖完。”叶纤红想了想,这样建议道。 “好啊。”安安兴奋地叫出来。 听说可以做自己设计的衣服,还让自己去卖,他激动起来。 “那就这样说定了。”叶纤红笑道。“等家里的酒席办好,回到虞城后,我们去一趟章诗萍家的工厂,把T恤做出来。” “嗯。”郑兴安大力地点点。 第十八章倚老卖老 车子开进村里,看到前面有人背着八仙桌,往自家走去,看背影没认出是谁?应该是同村过来帮忙的人。 这时候村里办酒席,没地方租桌椅碗盘等物品,只能向同村的左邻右舍借,为了怕搞混,家家户户的碗盘上都刻着户主的名字。 所以在那个时代,刻字也是一门正式的职业,每到年底,家里新添了碗盘,总有走村串巷的手艺人趁这个时候出来,招揽生意。 这就增加了办酒席的麻烦程度,好在帮忙的都是壮劳力,尽管老式的纯木桌椅都非常重,一个成年男人还是能把借来的八仙桌扛在肩上,直接背回家,碰到力气小的,只能两人一路抬回去。 叶纤红车子开到奶奶家门口,看到院子里已搭了一个遮荫棚,请来做酒席的师傅正在油锅里炸扣肉,因为车窗没有关,隔了这么远,依然能闻到肉下油锅的香气。 院子里挤成这样,车子肯定开不进去,叶纤红在周围看了看,找了个空地把车停下。 “小红回来了。”院子里有个眼尖的妇女,看到一辆轿车开过来,叫了一声,引得在院子洗刷盘子的,给鸡鸭拔毛的,都站起来往院子外看,一些没事干的孩子,则哄的一声跑出院子。 叶纤红和弟弟刚下车,就发现自己被围观了,大多是同村的亲戚和邻居,还有奶奶那边的老亲,当然外婆一家也来了。 被这么多人盯着,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 跟辈份比自己大的亲戚打了个招呼,叶纤红打开后备箱,去拿东西,早有几个少年围过来,七手八脚要帮忙,叶纤红笑着把东西递给他们,并向他们道了谢。 学校放暑假了,农忙又没有开始,没人管的孩子自然玩疯了。碰巧有亲戚办喜酒,知道叶纤红家不在意这些吃食,就不客气地提前过来凑热闹了。 大舅家的儿子许忠也在,十二岁的少年长得虎头虎脑的,一点也不怕生,看到叶纤红,叫了声大姐,羡慕地望着安安手里的随身听。 安安从腰上拿下随身听,递到他手里,嘱咐道:“磁带别拿出来,就这样听好了,小心弄坏了。” “知道了,哥。”许忠欣喜地接过,神气地别在腰间,嘴里大声应道。 “你爸妈和奶奶来了吗?”叶纤红摸了一下他的头,问道。 “都来了,小叔小婶和诚诚也来了。”许忠用他少年特有的公鸭嗓大声回答。 “哦。”叶纤红点点头,搭着他的肩往屋里走,见他身子扭来扭去,似乎急着想离开。知道他忙着去显摆随身听,笑着松开手,许忠已一溜烟跑远了。 回头见有几个小不点围着车子东摸去西摸去,担心他们把衣服搞脏了,就提醒了一句:“身子别靠过去啊,车子上全是灰——” “知道了。”小孩子们大声应道,不过嘴里说归说,该干什么还是会干什么?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农村孩子大都皮实,她实在空担心了。 走进屋里,只有外婆奶奶等几个年纪大的老人坐着在喝茶,舅妈他们年轻的,都在后院阴凉处干活。 今天是最忙活的一天,所有吃饭用的桌椅和餐具要借好,借来的东西全部要重冼洗一遍擦一遍。一些刚买来的蔬菜也要整理,芹菜要摘叶,土豆芋艿要刨皮,猪头猪脚要拔毛,杂七杂八的事情非常多。 跟外婆、奶奶打了声招呼,看到后面还坐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叶纤红就有点腻歪,不过还是叫了声:“舅公。”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叶纤红总觉得每户人家,似乎都有那么一两个特别讨人嫌的亲戚,要么说话特别难听,要么沾染了吃喝嫖赌某一项恶习,反正很少有整个家族,都和和睦睦、相亲相爱的。 前世舅公就是叶纤红很讨厌的人,嘴巴比奶奶还要刻薄,过年去拜岁,看到他们一家总是没一句好话,最气人的是,给别的孙辈的压岁钱都是两块,偏偏他们姐弟只有一块。 姐弟俩因此不愿意去这个舅公家,可是家里亲戚本来就少,如果再不去那边,只有干外婆一家亲戚可以走了,这在农村是很丢面子的事,所以最后还得去一趟。 好在这样的亲戚也就一年走一次,要么办喜事才见一次,平时都不来往,也算眼不见为净了。 “小红啊!你现在出息了,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些做长辈的。”见叶纤红招呼自己,舅公伸出焦黄的手指,点上一根烟,开始说话了。“当初要不是我们开明,你们母子俩哪里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叶纤红皱了皱眉头。 这种话如果他在背地里说,自己也管不着,可是当面这样说,就有些过份了。 “你瞎说什么——”奶奶回头瞪了弟弟一眼,不满地说道。 这都是什么老皇历了,他还敢拿出来乱说,这不是打自家人的脸吗? 转头看了她外婆一眼,见她脸色也不好看,心里越发不舒服。 小红原本就跟她外婆亲,自己最近想方设法,在拉近跟她的关系,谁知道这个猪一样的弟弟,自作聪明地想用这样的方式帮自己,这不是在帮倒忙吗? 转头见孙女脸色也不对,连忙说道:“小红别介意啊,你舅公他老年痴呆了,只会胡说八道。” “我有说错吗?”舅公不服气地说道。“当初要不是建国娶了她妈,谁知道她们母女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人哪,不能忘恩——” “你给我闭嘴。”奶奶终于生气了。“建国是我儿子,小红是我孙女,你当着我这个做奶奶的面胡言乱语,是不是想叫我把你赶出去——” 好在屋里就这么几个人,没有传到外面。如果被其它人听到,也是一场是非。 舅公被他姐一顿喝骂,才悻悻地收了声,一脸不服气。 叶纤红在一边早气得脸色铁青,狠狠喘了几口气,才把火气压下去。 “外婆,我们到外边走走。”走过去挽住外婆的胳膊,跟她一起往外走。 安安的脸色也不好,默不作声地跟在她们后面,一起出了门。 “小红,想开点,为这种人生气犯不着。”走到没人的地方,外婆拍拍叶纤红的背,安慰道。 “我知道。”叶纤红吁出一口气,冷静了下来。“他是长辈,想怎么说我也管不着,大不了以后避得远远的。” “对。”外婆年轻时也是风风火火的性子,年纪大了,性子才平和下来。“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要紧,别人想说什么让他们去说,你就当有只疯狗在乱叫。” “外婆。”叶纤红被外婆的比喻逗笑了。 几人边说边来到自家的新房子面前。 新房子已封顶,屋顶用了仿古的琉璃瓦,看上去非常美观,可惜外墙还是水泥毛坯,没有任何装饰,影响了美感。 因为是别墅格局,房子错落有致,非常大气。 “姐,这房子好漂亮。”安安这几天一直住在虞城,没有回来这边,看到造好后的房子,惊讶地叫道。 “那是当然。”叶纤红得意地说道。 这栋别墅可是她一手设计的,现在变成了现实出现在眼前,她也非常激动。 前世年过四十后,在生活上开始求安稳,最大的梦想就是造一栋漂亮的别墅,跟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安然度过下半生。 可惜深圳的别墅太贵,她根本买不起。至于自己造,更是不现实。 没想到重生后,才实现了这个梦想。 “我们进去看看。”安安兴奋地叫道。 三人一起走进院子,小心地往屋里走。 一楼的地面只铺了层水泥,还没有铺磁砖。因为没有清扫,到处是乱七八糟的断砖和固化的水泥块,走路的时候都要小心,防止崴到脚。 然后看到S型的旋转楼梯,设计得非常宽阔,看起来非常大气,三人并排走都没问题。 走到二楼,跟一楼一样,还是非常凌乱,不过格局完全不一样了。 “这里每个卧室还做了卫生间啊?”郑兴安惊喜的叫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村里不是要接自来水了吗,到时装上热水器、淋浴房和抽水马桶,洗澡上厕所就方便多了。” “这真是太好了。”安安现在已习惯了城市里的生活,再叫他上臭气熏天的露天茅房,他真的有点接受不了。 叶纤红笑着搂住弟弟。 农村没有下水道,为了排污,她设计时,专门在屋子旁边挖了个大水池,用来蓄水,如果需要农家肥,也可以从这里舀了浇到菜地里。如果条件允许,将来还可以改建成沼气池,那就可以省不少煤气。 外婆在一边笑着听着姐弟俩议论新房子,除了房子结构给了她很深的印象之外,外孙郑兴安的变化也让她印象深刻。 安安以前看起来特别像他爸,安静木讷得不像一个孩子,现在居然变得这么活泼开朗,这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看来乡下和城里,差别真的非常大,自己家的大孙子也不小了,看起来非常不懂事。如果能跟外孙女亲近,带她在城里开阔一下眼界,那就好了。 第十九章礼物 从新房子出来,三人慢慢走回奶奶家,碰到妈妈从池塘洗东西回来。 “小红,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向阳呢?怎么没一起来?”见未来女婿没有在女儿身边,叶妈妈紧张地问。 “他要上班啊?妈,今天又不是周末。”叶纤红见妈妈焦急的样子,笑道解释道:“明天他会过来的。” “哦。”叶妈妈应了声,似乎安心了。 又补了一句:“那你明天记得再打电话通知一下,叫他们都要来啊!” “妈,你就放心吧,他们一定会来的。”见妈妈依然患得患失的样子,叶纤红有些好笑。“除了一两个临时有事,可能走不开,别的人都会来的。” “那就好,那就好。”听女儿说的这么肯定,叶妈妈终于露出了笑脸。 走进屋里,不想看到奶奶和舅公,叶纤红就没有进客厅,来到了后院,看到大舅妈坐在小矮凳上刨土豆皮,就走运蹲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干活。 “小红,怎么没带对象回来?”大舅妈一看到她,在周围看了看,随手把身后一条没人坐的小凳子递给叶纤红,笑着问道。 大多数亲朋好友,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对她有多少斤两,自然一清二楚,并不相信叶纤红能开店,是靠她自己的本事,认定是沾了男朋友的光,才做到的。 否则也不会等到找了男朋友,才突然变得这么能干。 就连生她养她的叶知书,也是差不多的心思,所以才会这么看重女儿的男朋友。 “他在上班,明天才会来。”叶纤红在矮凳上坐下来,拿了块碎瓷片,开始给土豆刨皮,嘴里不得不又解释了一遍。 “哦。”大舅妈点点头,看到外甥女一身得体的打扮,就有些眼热。“你这衣服也是对象买的吧,一看就是商场买的高档货,要值不少钱——你对象肯定很有钱吧?” 她在棉纺厂里上了十几年班,对面料什么的,多少懂一些,外甥女身上的衣服,看着素淡,价格却不便宜,以前在厂长夫人身上看到过类似的衣服,一件普通的针织T恤,就要两三百块了。 “他是警察,拿的是死工资,能有多少钱?”叶纤红笑着反问。 纯粹从经济方面来说,胡向阳没有帮上自己什么,反倒是诗诗姐对自己的帮助最大,如果没有她,自己也开不了美容会所,更不要说给王子饭店供应泡菜了。 “你骗谁呢?”大舅妈有些不高兴了。“他没钱你能有本钱开店?再说你家这房子,没有四五万能造得起来?还有你爸开工厂的事——” 这些事现在谁不知道?瞒着自己有意思吗?大舅妈觉得外甥女这样说,有点过份了。 找个有钱男朋友就是不一样,普通人家有一万块彩礼钱,就让人羡慕死了,这个外甥女家最少收了十万块,他男朋友还没有钱?谁信哪? “大舅妈,我开店也好,造房子也好,那真不是用了他的钱,是我借了朋友的钱开的,跟他无关。”叶纤红不希望给别人印象,她男朋友很有钱,免得每个亲戚一有事,就上门张口借钱。 更何况他是警察,如果被人知道他有很多钱,那不是自找麻烦吗?如果上司以此作借口,找他的麻烦,那更是害了他。 “行,行,你不想告诉我,我就不问。”大舅妈声音硬梆梆的,显然不高兴了。 叶纤红有些无语,只好闷头不出声,免得跟她吵起来。 后院在干活的不止她们两人,还有很多其它的亲戚,只是关系相对远一点,就没有凑过来说话,每个人都竖着耳朵,听她们说话,见叶纤红嘴巴这么紧,不肯透露一丝一毫,就有些失望。 “姐——”安安突然气喘吁吁跑过来,看到她连忙叫道:“向阳哥来了,还带了一车东西——” “啊?”叶纤红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站起来往外走。 本以为他今天要上班,不会过来了,没想到又追到这边来了。 叶纤红有些无奈,农村里亲戚关系复杂,她其实不希望他这么早来,免得烦到他。 明天再过来,也让他跟他的朋友坐在一起,叶纤红没打算让他跟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的见面,免得到时亲戚一个个缠上他。 不过他有蹭饭的前科,会过来吃晚饭,也不算太意外。不过人来了就好,还带什么东西东西? 走到院子,来到外面的空地上,除了胡向阳开来的边三轮,还有一辆大卡车,车里装着的全是各种各样的纸箱子,用绳子紧紧绑着。 还没来得及走过去问胡向阳是怎么一回事,旁边各种各样的议论声,已传入耳中,周围嘈杂得像是菜市场。 “郑建国真是好福气,女儿找了个这么有钱的男朋友,现在工厂开了,房子有了,连新房子的家电,也全送上门来了,唉,人比人气死人啊——” “你女儿不是也差不多年纪吗?,你不会叫她也找个有钱男人啊?说不定送女婿送的东西,比建国家的还多呢——” “就她那长相,哪个有钱男人会看得上?找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差不多——” “放屁,你女儿漂亮,那叫她离婚啊!找个有钱人也给你家造几间大瓦房,免得你家二个小子,没有房子,人家姑娘看不上——” “真看不出来,叶纤红这个小姑娘,小时候看起来一声不响的,没想到现在这么有本事,把人家警察男朋友迷得团团转,什么好处都往她家送——” …… 这些议论声也不避着叶纤红,听得她脸一阵红一阵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强忍着被人围观的不适,走到胡向阳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叶纤红淡淡地问。 这是他给自己的惊喜吗?她暗里想着,可是这惊喜来到太突然,她现在快变成惊吓了。 “没什么,就是大家知道你家办圆屋酒,一起凑钱买了些家电,算是贺乔迁之喜。”胡向阳没心没肺的笑道。 叶纤红这才发现,这一车东西全是家电,比她想像得还要多。有大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落地电风扇、微波炉等等,反正商场能看到,叫得出名字的常用家电,几乎全都有了。 难怪村里人要惊讶成这样,以现在的生活水平,一户人家能有那么一两件大家电,就已经了不起了,她家现在等于一次性全配齐了,难怪她们都要眼红了? 正要问他是哪几个人出了钱,就看到妈妈得了消息,满脸红光地从院子里走出来,只好先住了口。 胡向阳看到叶知书过来,走过去亲热地叫了一声:“妈。” “哎——”叶妈妈看到准女婿在这么多人面前叫自己,应得那个清脆响亮,脸上笑得比看到女儿还高兴,大声说道:“向阳啊,你来了就好,小红说你在上班,我刚才还催她去叫你呢?” “不用叫,我脸皮厚,自己会来的。”胡向阳笑眯眯地回答。 跟货车一起过来的几个年轻人,已解了绳子,开始卸货了,领头的大概知道了叶纤红才是这里的主人,走过来问道:“小姐,这些电器你打算放哪里?” “帮我抬进屋吧!”送也送来了,只能收下了。又问妈妈:“妈,你看家里哪里比较空,把这些东西放一下。” “这么多东西?”叶知书这才看清后面的东西,大吃一惊。“全是向阳送来的?” 普通人家嫁女儿,都不会有这么多电器,自己这个女婿怎么这么有钱?送了自家这么多东西? “不是的。”胡向阳连忙摇头。“是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凑的,做为乔迁之喜的礼物,造新房子嘛!总得买一些新家电才行——” “你们太客气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叶知书又惊又喜地叫道。 对叶知书来说,这个惊喜实在太突然了,她一时不知道怎么面对。 戏里经常这样演,穷人家的女孩子找了个有钱人,然后送来很多金银财宝,绫罗绸缎,虽然看的时候大家都骂,但是谁不羡慕有这样的好事呢? 现在自家就跟戏里演的一样,有了个有钱女婿,真的什么都有了。 想到这里,叶知书脸上更加容发焕发,身子也挺得更直了,带着几个搬运工,把东西抬到屋里厢房的空地上。 望着院子里同样议论纷纷的亲朋好友,叶纤红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 算了,不管它了,别人要说就让他们说吧。 以她自己的性格,如果胡向阳真要送电器,她也会叫他等人少一点的时候送过来,不愿意被众人围观。 但是妈妈估计更喜欢这种被村里人羡慕的感觉,所以她现在心情一定非常愉快。 回到屋里,那些亲戚看她的眼神果然又有了不同,明显多了些巴结和攀附的笑容,这让她非常无奈。 “我带你去新房子那边看看吧!”等东西全部拿进屋,大卡车开走,叶纤红不想在屋里被人围观,叫上胡向阳,往新房那边避一避。 “好啊!”胡向阳自然没有拒绝。 第二十章把持住 两人走到没人的地方,叶纤红才埋怨道:“怎么这时候送东西过来,太高调了吧?” “我听人说,你们这边的风俗不是这样的吗?”胡向阳狐疑地说道:“农村嫁女儿,一定得把嫁妆放到院子里,让所有看一看,评一评,才抬走。你家办喜事,我还专门挑了这个时候,送礼物过来,就是因为马上要吃饭了,人肯定最多。” “晕。”叶纤红哭笑不得。 她原以为这个时候送过来,是因为胡向阳刚下班,时间上凑巧,怪他没考虑周到,害自己出糗,没想到还是胡向阳故意挑了这个时间。 对他的良苦用心,她只能默默接受,否则就是不识好歹了。 又听胡向阳解释,说原本只有他和赵大成、姜皓、肖东灿几个人,想凑钱买几样大件家电送人,没想到被蒋建辉、苏思诗他们知道了,也要求加入。 于是人越也越多,钱也越来越多。最后干脆把新家要用的家电全部凑齐了,就有了这样满满一车家电的来历。 叶纤红这才知道所有好朋友都出了钱,心里感动,望着胡向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次又欠下了这么多人情,只能下次慢慢还了。 “如果太感动,那就亲我一下作为犒劳吧!”胡向阳看身边没有人,笑着把脸凑过来,叫她亲自己的嘴巴。 “啵”的一声,叶纤红没有犹豫,直接扑过去重重地亲了一下,又不好意思地避开了。 这里终究是露天场合,万一有人看到,那就难为情了。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的笑脸,心里也感觉特别幸福,伸手挽住她的手,一起往楼上走去。 “我有时候真的不明白,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为什么任何事情到了你手里,都会做得比别人更漂亮呢?”胡向阳望着这栋造型别致的乡村别墅,感慨地说道。 虽然还是毛坯房,但是可以想见装修完成后,是如何的雅致、精巧和美轮美奂。 就他的了解,叶纤红从小到大,还没出过虞城,所以不可能见过真正的别墅,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这么漂亮结构的房子? “因为我来自未来啊!”叶纤红斜了他一眼,促狭地笑道。 她会这样说,并不是想公开自己的秘密,而是知道胡向阳不会相信。 “那我不是赚到了,找了个知晓未来、洞察先机的仙女?”胡向阳果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反而笑着开了句玩笑。 两人上了二楼,这里真的安全了,不会有人过来,叶纤红大着胆子搂住胡向阳的脖子,跟他吻在一起。 胡向阳俯身抱住她的头,激烈地回吻。 因为叶纤红难得地主动亲自己,胡向阳很快就彻底放开了,扣在她脑后的手指突然收紧,重重含住她的唇。双手穿过她的长发,很用力压著她,将她贴近自己。 叶纤红闭上眼睛,被他亲得全身发软,直到一双大手按在臀部,用力的揉搓,她才清醒过来,小腹也感受到了某样东西的挤压,她悄悄睁开眼睛,看到胡向阳气息急促,脸涨得通红,像个初尝禁果的小男孩一样,已控制不住自己。 忍不住有些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开禁忌,完全接受他。 叶纤红一刹那的犹豫,让她的动作有了短暂的停顿,胡向阳很快感觉到了,顿时睁开眼睛,看到神情中的犹豫,马上松开了手。 “难受吗?”叶纤红不好意思地问。 男人跟女人不同,欲望来临时就他突然停下来,估计会非常难过。 “没事。”胡向阳声音里带着点沙哑,比往常多了些性感。他舔了舔嘴唇,见叶纤红抱歉的神色,忽然笑了:“没关系,我等得起。” 直到晚饭前,郑建国才从厂里回来。 因为市区的书报亭建设计划全部落实,这几天大家从早忙到晚,想尽快把这些书报亭建完。 郑建国和几个同事,都是附近的农民,七月底早稻就要熟了,到时候得回家干农活,所以得趁这十几天时间,把所有活干完。 好在买回来的材料,前些日子大多数已切割好,现在只要运到目的地,组装起来就行了。 郑建国做为厂长,要操心的事多,这些日子下来,明显瘦了一圈。 好在精神不错,瘦下来后感觉人更年轻了。 看到女儿女婿来了,三人找了个没有的角落,聊了一会厂里的事。 “爸,铝合金门窗做好了没有?”叶纤红想着新房子里门窗还是空的,就问起这个问题。 “才做了扇样品,暂时没时间做。”郑建国抹了抹额头的汗,说道。 “哦。”叶纤红想起爸爸这几天的工作量肯定非常大,连家里办酒席也没时间照应。“那也不急,先把书报亭造完再说。” 又把自己找过肖市长,肖市长同意跟她合作,出面联系虞城即将组建的最大房产公司的事告诉父亲,叫他心里有数,做完书报亭,工厂主要靠铝合金门窗赚钱了。 郑建国听说能跟虞城最在的房地产公司合作,还有肖市长做中间人,那接下订单肯定会非常大,自己工厂这几个人怎么搞得定,招人的事就提上了日程。 “爸,你一步一步来就行。”父亲本来就不擅长管理,如果一下招太多人,管理起来更难了。 帮父亲招一个专业的管理人才看来势在必行了。 忽然想到那天吃夜宵碰到的王茂琳,如果能把她挖过来跟父亲搭档,那就算把工厂的规模扩大一百倍,应该问题也不大了。 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打算回虞城的时候,有机会跟她谈一谈,看她有没有兴趣进这边的私人工厂。 吃过晚饭,奶奶家的房子也没这么多地方给客人睡,所以大多数住得近的亲戚得回家过夜,叶纤红有车子,自然不用他们走回去了。 连续送了四五趟,总算把客人送得差不多了。 最后一趟自己回市里,顺便把外婆一家也送回家,加上胡向阳的边三轮,正好一趟送完。 跟外婆告别出来,正在离开,不想许忠今天跟安安玩得久了,舍不得分开,缠着要跟他一起去大姐家,几个大人没办法,只好同意让他跟叶纤红一起回家。 回到虞城的家,叶纤红先安排弟弟和许忠去洗澡,自己跟胡向阳坐在客厅休息。 安安以前在亲戚里也不怎么受欢迎,才会性格孤僻,今天突然收了个迷弟,没时间理姐姐了,跟许忠洗好澡后,两人一起进了屋,看电视看漫画书聊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不时地争上几句。 叶纤红也没理会他们,只叫他们别玩得太晚。 没有安安在旁边做灯炮,胡向阳挨着叶纤红坐着时,做些小动作就方便多了。 叶纤红也不忍拒绝,只要他别做得太过份,就随他去,顾自看电视,装作不知道。 胡向阳在她身上探索时,开始只是想吃点豆腐逗着玩,没想到最后把自己的火气先撩拨起来了,于是找借口要去叶纤红的卧室。 叶纤红的经验可以比他丰富多了,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白白眼不理他。 胡向阳不死心,像条大狗一样,在她身上挨挨擦擦,终于逗得叶纤红受不了,红着脸站起来,跟他一起进了房间。 一关上门,胡向阳就迫不及待地抱住叶纤红的头,深深吻下去。 今天在家里两人就差点探枪走火,现在在卧室里,更加激情四射,叶纤红被胡向阳吻得气喘吁吁,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就想着放弃抵抗,跟他上床算了。 外面的电话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胡向阳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叶纤红笑了笑,安慰地摸摸他的头。 看来两人还不适合到最后一步,否则怎么会有电话来打扰呢? 走到客厅,接起了电话。 电话是章诗萍打来的。 “叶纤红,你怎么回事?”章诗萍一开口,又是先发制人。“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 “你又怎么啦?”叶纤红无奈地反问。 这个火爆脾气的女人,有时真的不想理她。明明她自己有问题,却喜欢无理搅三分,真受不了。 要不是知道她性格本就如此,没有什么恶意,叶纤红真的会跟她绝交。 大家都过得不容易,谁有义务一定得迁就你啊! “今天你那个诗诗姐和其它朋友,是不是凑钱送了一车家电去你家?为什么不通知我,让我也参与?”章诗萍气呼呼地问道。 “你傻啊!那是他们私下的行为,会提前眼我说吗?”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如果提前知道了,自己好意思收这样的大礼吗,肯定会拒绝他们。 “我不管。”章诗萍又开始胡搅了。“他们都送礼了,就我没送,你叫我怎么办?” “你自己想办法。”叶纤红可不会惯他。“如果觉得自己太笨,想不出办法,就问你家温俊去——” “叶、纤、红——”章诗萍大吼了一句。 她觉得特别委屈,明明自己全心全意当她好姐妹,为什么她却跟别人更好? 叶纤红把话筒拿得远一些,免得震坏耳膜。 “如果你真的想送礼,你也可以跟温俊凑一凑,送一样有意义的东西啊!”叶纤红最后没办法了,给她出了个主意。 “这个也行。”章诗萍想了想,觉得也只有这样补救了,于是放过叶纤红,找温俊去商量了。 第二十一章戴老的态度 第二天胡向阳依然要上班,叶纤红带着弟弟和方忠回家。 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时,她默默算了算,老家新房子的土地面积大概一百二十平方,实用面积应该一百多平方了,加上二楼,如果用来摆酒席,放二十张八仙桌绝对没问题。 与其像现在这样,奶奶家小叔家见缝插针地摆得满满的,依然只能摆十张左右,还要麻烦邻居,去他们家摆桌子,还不如直接办在自己家,更方便。 跟妈妈和负责统筹的小叔一说,他们也没意见,于是定了下来。 吃过早饭后,她叫上弟弟和小跟班方忠,拿了扫帚和畚箕,去新房子扫垃圾。 从三楼一直往下扫,屋里大多是硬硬的水泥块和沙子,没有灰尘扬起,清扫起来也容易。 外婆看到了,也拿了扫把过来跟她们一起扫,叶纤红知道她闲不住的性格,就没有拒绝。 “小红,你大舅妈没心没肺的,说话很冲,你别往心里去啊!”两人扫到一块的时候,外婆避开大孙子,悄悄对叶纤红说道。 “没事的,外婆。”叶纤红见外婆这个年纪了,还要替媳妇来向自己表示歉意,越发觉得她这个做长辈的不容易。“自己人争两句而已,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这个时代这个年纪的农村妇女,大多数经历过人民公社式的集体劳动,跟男人一样干力气活,一样说荤话,性子耿直,说话像机关枪,看什么不顺眼了,就直接说出来,哪里管别人是否承受得了? 前世因为她说话难听,所以一直记恨两个舅舅和舅妈。 现在想明白了,觉得没必要怪她们,这个时代的农村妇女,哪个不这样? “你不计较就好。”外婆也是听别人说起,大儿媳与外孙女争了几句,心里就有些担心。 大儿媳性子直,在家也是这样,想说什么就直接说了,自己年纪大了,看得开,不会跟她计较。 外孙女还是小姑娘,脸皮薄,怎么受得了?如果因此记恨上了,那两家的关系就会有裂痕,这是外婆不愿意看到的。 “外婆,你别多想了。”叶纤红搂了搂外婆的肩。“难道我还会因为她,跟你生份?以后如果两个媳妇再让你受气,你就住到我家来,我给你养老——” “这孩子——”外婆被外孙女一番话感动到了。 …… 星期天一早,叶纤红和胡向阳带着弟弟,再次回到家里。 新房子这边已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张张八仙桌也全部摆好,看来昨天自己回家后,爸爸又安排人干了很多活。 厨房依然搭在院子里,用四根毛竹支起一块帆布遮太阳,到中午时会非常热,不过农村办酒席都这样,大家也习惯了。 倒是新房子里非常凉爽,屋里因为还没装窗门,四面通风,房子又建在山脚下,地势比较高,不时有山风刮过,非常透气。 到中午时,除了顶楼会热一点,确实比奶奶家更舒适。 吃过早饭,最忙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郑建国今天也不得不丢下厂里的工作,给工人放了假,在家主持大局。 因为等一下虞城有客人要来,郑建国上午没有安排女儿的工作,她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些贵客接待好。 相比叶纤红,叶妈妈比她更紧张,更期待这些客人的到来。 同一时间,戴老的家里。 “戴老,中午在哪里吃饭,你决定好了吗?”吃过早饭,陈姨给戴老泡了一杯茶,问道。 那天他从小叶家回来,就提醒过自己,说星期天小叶家办圆屋酒,他答应了小叶,要去乡下喝喜酒,叫自己不用准备午饭了。 她怕自己记性不好,忘了这件事,还专门记在墙上的日历本上。 今天就是周末了,照理讲戴老应该有所准备,告诉自己什么时候出发,随身带什么东西?可是都到这个时候了,他还没有提起,难道改变主意了? “你等一下。”戴老听保姆提起,才突然记起这件事。 匆匆回到书房,拿起桌上一叠资料,仔细看了起来。 这是昨天晚上底下人送过来的,因为有点晚了,他还没来得及看,就随手放在那里。 那天听邓家小子说起胡向阳的事,他就安排虞城的老部下,调查叶纤红和胡向阳两人最近的主要动作和行踪。 这是调查到的结果。 戴老戴着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看得很仔细。 当看到最近新闻里一再提到,被称为便民工程的书报亭项目,居然是叶纤红这个小姑娘策划的时候,戴老意外地皱了皱眉头,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叶纤红的情况,他很早以前就调查过一次,不过是个刚毕业的高中生,在虞城一家酒店打工,各方面很普通,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等到一件件事迹看下去,戴老越看越震惊,没想到两个人年纪轻轻,竟然干了这么多事情。 他突然发现,自己恐怕是老眼光看人,小看这个小姑娘了? 更让他吃惊的是,叶纤红竟然靠挖兰花,卖了几万块钱,给家里造了新房子。 这份眼力和运气,只能用逆天来形容了。 想到她还送了自己一盆兰花,难道这盆花也值几万?戴老觉得有必要找市里的专业人员帮自己掌掌眼了。 难怪她能拿出那样神奇的桃子,能泡出那样口味独特的泡菜,或许她身上还有其它秘密也说不定? 戴老放下资料,在屋里来回踱了一会,心里犹豫不定。 如果继续对叶纤红的情况深挖下去,很有可能发现一个骇人的秘密,这对他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以他的眼界和见识,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些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人物和现象。 但是同样面临一个风险,就是跟叶纤红撕破脸,受到她甚至她背后人的报复和暗害,毕竟那是一群他不了解甚至无法预知的人。 墙上的一面镜子里,映出自己那张面色红润的脸,以及有些阴森的目光和扭曲的表情,戴老深吸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 自己现在有这样的好身体,很有可能是叶纤红暗里帮自己调理的,否则现在说不定已卧床等死了。如果自己对她起什么坏心思,那跟自己一贯的为人处世背道而驰了。 想到这里,戴老将拿起资料,将它锁进保险柜里。 自己不但不能起坏心思,还得与她好好相处,毕竟有那样能力的一个年轻人,前途远大,自己求到她的机会多的是。 调整好心情,戴老在书房里找了找,最后拿起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个书轴,在书桌上摊开来。 这是一幅装裱好的扇面画,上面写着的荣华富贵四个大字,底下画着颜色艳丽的大朵牡丹,非常喜庆,如果作为送人的礼物,应该正合适。 戴老没有再犹豫,将它卷起来,放进盒子里,提着盒子走出书房,对厨房里的陈姨说道:“小陈,中午别做饭了,我们一起去小叶家凑个热闹。” “好的啊!”陈姨一听,欣喜地回答。 说完,放下手中的抹布,到水笼头前洗了洗手,匆匆从里面出来,又问:“去喝喜酒,要准备些什么?” “不用了,礼物我已准备好。”戴老扬了扬手中的盒子说道。“你去叫人准备车子,我们九点半就出发。” 见小陈走出院子,去安排人和车了,戴老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早上八点。 时间还早,戴老在门口站了一会,忽然下了决心似地转身回到书房,拿起话筒,一个个电话打了出去。 打好电话,他才吁了一口气,平息了一下情绪。 今天这件事对他的影响非常大,他需要好好缓一缓心情。 走到窗前,望着院子里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感觉激动的心情,才慢慢缓和下来。 “戴爷爷——”院子外传来叫声,然后听到一阵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这个臭小子,他还敢来见我?”听到是邓家小子的声音,戴老大步走出去,打算狠狠教训一下这个小子,忽然发现他旁边还站着两个老人,惊喜地迎上去:“你们怎么来了?” 下一刻,他反应过来,走过去扶那名老妇人的胳膊,惊叫道:“你的病好了?”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旁边的老人见他敢摸老伴的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声说道。 这老人赫然就是前几天,叶纤红送桃子过来时,那个跟戴老下象棋的老人。 那天他抢了一个桃子吃,觉得味道非常好,就想带一个回去给老伴,于是向戴老讨要了一个。 老伴犯有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早上起床,关节就会像会木偶人一样,活动不便,有时候走路也会摔倒,所以只能呆在家,无法出门。 看了很多医院,效果也不明显。 没想到老伴吃了桃子后,第二天感觉关节灵活了许多,以前吃早饭拿调匙都困难,那天试着用筷子夹菜,居然也没多大问题。 他认谁这桃子有特殊功效,就找戴老头再要几个桃子,没想到被他全吃完了。 小孙子听说后,主动提出陪戴老去叶纤红家看看,毕竟桃子是她送来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有剩下。 只能说她的运气不错,在主人家吃了午饭后,还带回五个桃子,全部给奶奶吃了。 今天早上起床后,老人家关节没有像往常一样僵硬,不但自己起了床,还像正常人一样吃饭行走,这让一家人欣喜不已。 第二十二章宾客盈门 “是的呀!”旁边的邓奶奶虽然年纪大了,说话时依然一付清脆的沪市口音。“所以过来谢谢侬——” “谢什么?”戴老年轻时追求过她,到老了这份感情变成了亲情,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所以才会愿意陪小邓去找叶纤红,就算因此再欠一个人情,也在所不惜。 几人在院子的阴凉处坐下来,叫小邓去泡茶。 邓奶奶生病前,夫妻俩经常过来这边,跟戴老一起谈谈心聊聊儿女的琐事。生病后,就再也没有这样聚过。今天三人像以前一样,能够再次聚在一起,都感觉唏嘘。 “今天你有没有空?”邓老爷子喝了一口水,问道。 “有什么事?”戴老皱了皱眉头,心里有些不安。 他刚刚决定今天要去叶纤红家,如果邓老头有什么要紧事求到自己,他当然得优先去办,不能拒绝。 “陪我们俩去一趟那个小姑娘家,我们要当面向她道谢。”邓奶奶插嘴道。 病了这么久,才知道做个健康人是多么幸福,她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好好向人家道谢。不管她提出什么事,只要不违反原则,她都会答应下来帮忙。 “这件事啊!那你们不用去了——”戴老听说是去找叶纤红,松了一口气。“小姑娘现在不在家,回老家去了。” “咦,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邓老爷子狐疑地问道。 “我当然知道。”戴老得意地说道。“因为她家刚造好新房子,今天要办圆屋酒,还邀请我去喝喜酒,等一下我就要去了。” “对,对。”小邓在一边听到了,也想起了这件事,当时因为记着胡向阳的事,所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自然也没记住日子。“这件事我也知道。” “那怎么办?”邓奶奶为难地问道。 “要不,我们也去凑一凑热闹?”邓老爷子是个爱热闹的性子,最近因为老伴身体不好,所以一直在家陪着,好几年没外出了。 今天戴老头子要去喝喜酒,老伴身体又能走动了,他也是静极思动,想一起去走走。 “好的呀!”邓奶奶一听,高兴地叫起来。 她比自家老头子闷得更厉害,正巴不得找借口出趟远门散散心,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求之不得。 于是就定了下来,两人跟戴老约好时间,也去准备了。 …… 九点钟过后,客人就陆陆续续来了。 叶纤红在虞城的朋友,也开始到来了,让叶纤没想到的是,最先到的居然是章诗萍和温俊。 温俊今天开了辆黑色的奥迪100,车子停要院子门口的空地时,刹时吸引了一众亲朋的目光。 在这个夏利、奥拓当道的时代,有辆面包车,就可以充大款了。能开得起桑塔纳,就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标准了。奥迪100超过三十万了,就算再不懂车的人,也能猜到它的名贵。 对于村民的围观,章诗萍仿如没有看到。她款款下了车,走到叶纤红面前,伸手抱了抱她,抱怨道:“你这个没良心的,只记得别的朋友,又一次把我丢在了脑后——” “你有温俊大帅哥陪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不好好去过两人世界,反而抱怨我们没去吵你?”叶纤红见她装可怜,瞟了温俊一眼,不客气地哼了一声。 章诗萍的德性她非常清楚,为了达到目的,最拿手的就是倒打一耙,等别人感觉不好意思了,就狮子大开口。 相识那天,她就用了这一招,让叶纤红心甘情愿地上了她的车,被她带去厂里。 在她的忽悠下,替她出了不少服装企业方面的主意。 后来不但为她设计了很多服装,还策划了一个完整的促销计划,让她家服装店的生意好了几倍。 可以这样说,在叶纤红的所有朋友中,她对章诗萍的付出是最多的。 当初因为不了解这些,叶纤红才会傻傻地帮了她这么多忙。 现在看透了她的伎俩,想要再上当就难了。 “你看看,我就说叶纤红这个人没良心吧。”章诗萍从叶纤红那里没占到便宜,只好向温俊报怨。“亏我们还为了送什么礼物,动了半天脑筋呢?” 温俊停好车,过来跟胡向阳打了个招呼,对章诗萍万年不变的无理取闹,他笑笑没有出声。 “算了,懒得说你。”章诗萍被他们忽视,只好自找台阶下。从汽车后座拿出一个纸盒子,塞到叶纤红手里,哼了一声:“送你的。” “照相机?”盒子外面有照相机的图案,叶纤红不敢肯定地问了一句。 “你自己看。”章诗萍一付懒得跟她说话的神情。 叶纤红打开纸箱,拆开塑料袋,看到里面真的是一台黑色的相机。 让她意外的是,这一台并不是传统的胶卷相机,而是那种被叫做“拍立得”的宝丽来(Polaroid)一次性成像相机。 “你为什么买这样的相机送给我?是想报复我吗?”叶纤红把相机拿在手里,哭笑不得地问章诗萍。 “什么意思?不要还我。”章诗萍气呼呼地说道。 “还你就还你。”叶纤红把相机装回盒子,塞回章诗萍的手里。 “你什么意思啊!”见叶纤红真的把相机还回来了,章诗萍有点上火。“他们的东西你都收了,就我买的东西你不要,退回给我?” “因为她们买的是实用家电,而你买的是烧钱机器啊!”叶纤红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望着她。“这种拍立得相机,一张相纸就要几块钱了,你当我钱多到用不完,可以这样浪费了吗?” 对于用惯数码相机的叶纤红来说,虽然普通的底片成像相机还可以接受,但是这种拍立得相机,她还真用不起。 这种相机拍照是方便,即拍即取,可是同样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相纸超级贵。 叶纤红印象中,这种相纸好像每张要二三块钱,等于咔嚓一下,就一斤肉的钱没有了。 可以想像一下,今天家里办喜事,如果亲戚知道她有相机,肯定希望拍几张照片保存,就算每人拍一张,就得近二百张照片,那也要五六百块钱了。 如果每人想多拍几张,那叶纤红绝对受不了。 “呃?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要相机的?”听叶纤红说出原因,章诗萍惊讶地叫了一声,脸突然红了。 她买相机的时候,只顾着这样的相机用起来方便,确实没想过钱的问题,所以叶纤红这样一说,顿时尴尬了。 “小气鬼。”下一刻,她反应过来,从车里拿出一大箱照片纸,递过来重重地放在地下。嚷道:“这里面有一千张相纸,够你今天用了吧?” 温俊看她挑了台相机,就提出买一箱照片纸,说如果没有这个,叶纤红肯定不会收,她还不肯相信,没想到真被温俊说中了。 她当然不会承认买相纸是温俊的主意,所以瞪了温俊一眼,不许他说出来。 温俊明白她的意思,笑了笑,没有揭穿。 “大姐,这是照相机吗?”表弟方忠好奇地走过来瞧稀奇。“可不可以给我拍张照啊!” 他长这么大,总共才拍过三四次照片,所以对这个充满好奇心。 “当然可以。”听说有这么多相纸,叶纤红才安了心。“你想站在哪里拍?” 方忠朝四周看了看,想找个背景漂亮一点的地方。看到温俊那辆奥迪车,跑过去站在旁边,把手放在驾驶室外的门把手上,似乎想打开车门坐进去,脸上笑嘻嘻地说道:“姐,就这样给我拍一张吧!” “行。”叶纤红放好相纸,举起相机取景,心里暗骂一声:臭小子,小小年纪就这样虚荣。 “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后,相纸慢慢出来,叶纤红稍微等一下,就拿起相纸,看照片出来的效果。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用来拍照,应该非常出彩。 “臭小子,好了,给你。”叶纤红把已显像的相纸朝方忠甩了一下,方忠屁颠颠地跑过来,接过相纸,看到自己的照片这么快就出来了,惊喜地叫道:“大姐,这照片怎么胶卷都不用冲,就直接印出来了啊!” “这是拍立得,当然拍了就马上可以了。”叶纤红笑着解释了一句。 “姐,我也要拍,我也要拍。”小表弟方诚也跑过来,大声嚷道,怕叶纤红没听到,蹦起来朝她挥手。 “行,你也站好,我马上给你拍。”叶纤红无奈地说道。 有了这台照相机,她不用做别的事,光应付这些熊孩子得了。 看方忠拿着相纸,一溜烟跑了,估计是拿去向其它亲戚炫耀了,想来不用多久,就会有更多人的涌过来,要求拍照了。 见安安安静地站在旁边,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把这件事交给他来做。 “安安,等一下你来帮他们拍照吧!”叶纤红把相机的绳子挂在他的脖子上,免得掉地上摔坏,又教他怎么使用相机。 对姐姐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自己做,郑兴安非常兴奋,何况他对拍照这件事兴趣很大,所以笑眯眯地接了过来。 “对了,这种相纸一张就要好几块钱,你省着点拍。”怕他浪费相纸,叶纤红又叮嘱了一句。 “哦。知道了。”安安应了一声。 原本他觉得好玩,打算多拍一些,听说每拍一张就要几块钱,他立马收了这份心思。 第二十三章堂姐的心思 一声汽车的喇叭声响起,叶纤红向前面望去,看到村口有一长排汽车开进来,已经开始在找地方停车了。 应该是肖东灿他们来了,叶纤红和胡向阳连忙安排章诗萍和温俊坐下来,两人迎了出去。 “小舅舅,小舅妈——”一个小男孩子最先打开车门跳下来,看到胡向阳,飞快朝两人跑过来。 看到肖焕彦,叶纤红顿时头就大了,又来了一个熊孩子。 不是她不喜欢孩子,实在是这个小祖宗,比家里几个熊孩子更能惹事啊! 想想当初把一条野狗惹到要吃的人地步,可见他有多调皮了。 不过那天他对那只野狗到底做了什么,到现在依然是个谜。 然后看到肖焕彦他妈也下来了,叶纤红迎上去叫了声:“大嫂。” 这个市长夫人长得漂亮,涵养也极好,能亲自过来,叶纤红真心觉得她给面子。 “小叶,恭喜。”肖太太微笑着说道。 这次叶纤红家办圆屋酒,老公作为市委领导不方便出席,为了笼络这个小姑娘,她专门从京城坐飞机过来,代表肖东胜亲自上门贺喜。 “谢谢大嫂。”叶纤红由衷地道谢。 她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更加感激。 赵大成、肖东灿、姜皓、蒋建辉等人先后从车上下来,跟叶纤红道贺,最后下来的是苏思诗。 “诗诗姐。”叶纤红走过去搂住她的胳膊。 “去你家吧!这里人太多了。”苏思诗见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对着她们指指点点,就像动物园看稀奇一样,她虽然习惯了在公司被一群人围着,但是这样被人这样围观,也是有些不适。 何况还有市长夫人在场,让她被人这样围观,也非常不礼貌。 农村办喜事,特别是婚娶,全村男女老少都会出来围观,对着新郎新娘以及嫁妆指指点点。 办圆屋酒,就冷清多了,一般也不会有人来看热闹。 除了房子封顶那天,会放炮仗和丢馒头,才能吸引一些熊孩子去抢和捡。 但是今天叶纤红家办喜酒,来了这么多开轿车的客人,村里人就不淡定了,都过来看郑建国家到底来了什么大人物? “好。”叶纤红也觉得不自在,就在前面带路,领着他们往自己家走去。 来到新房子前,众人以为会看到两间普通的楼房,毕竟现在农村全部这样。没想到却是一栋极具特色的小洋楼,虽然装修还没完成,外面只有一层灰不溜秋的水泥,但是房子的形状,已给人强烈的美感。 “小红,这房子是你设计的吧?”苏思诗惊讶地问。 在座的人里,除了胡向阳,苏思诗算是最了解叶纤红家的人,除了她,其它人不可能会想到把房子造成这样的。 上次过来时,两人还一起讨论要造漂亮的别墅,在屋后建日式庭院,没想到叶纤红决心这么大,这么快就把想法变成了现实。 “是的,漂亮吧?”叶纤红笑着反问。 这个没必要否认,她的能力在朋友里早不是秘密了。 “漂亮,搞的我也很想这样造一栋。”苏思诗笑着说道。“有时候烦了,一个人过来清静几天,看看田园风光。也可以带朋友来度假,特别放松。” “这个容易,你老家应该还可以批到地,想的话抓紧造一栋,过几年土地会收紧,你想造的话,正常渠道应该很难了。”叶纤红提醒道。 “哦。”苏思诗还是比较相信叶纤红对时局的判断。“那我这几天抓紧去老家批块地,造一栋跟你一样的别墅。” “我也去建一栋。”蒋建辉也笑着插了一句。“免得以后建不了后悔。” 肖太太望了叶纤红一眼,心下惊骇。她长期住在京城,父亲又是建设部的官员,或多或少知道有些政策。叶纤红一个普通的乡下姑娘,居然能准确预判到上面还在拟订的政策,那眼光也太超前了吧! 公公一家把叶纤红当成贵人,说她有大智慧。原以为自己已经高看她了,没想到她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厉害。 难怪一些在别人看来束手无策的事,她信手就能拿出解决方案,这能力,真的不服不行。 几人说笑间进了屋,叶纤红带他们去了二楼,进了一间准备做卧室的毛坯房,里面放了两张八仙桌,应该够自己这些朋友坐了。 这些朋友会过来这边,当然不是为了吃东西,只是寻个理由大家聚一聚而已。 温俊和章诗萍已坐在里面了,看到众人到来,又是一番寒暄。 至于肖焕彦,看到安安和一群熊孩子在一起,就留在那儿跟他们去玩了。 “小红,这些全是你的朋友啊!”几人刚坐下喝了一杯茶,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端着一盆水果走进来,笑着说道。“来,大家吃点水果。” 说完,把盘子放在桌子中间,方便大家取用,视线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肖东灿身上,眼神有些炽烈。 “是啊!”叶纤红正跟苏思诗说话,转头看到堂姐郑兴怡来了,随口回了一句。 对于这个堂姐,叶纤红不知道怎么形容两人的关系。 很小的时候,村里同龄人骂自己拖油瓶的时候,这个堂姐也站出来维护过自己几次,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不但没有再帮她,反而也会跟着别人一起起哄,让她很长时间摸不着头脑。 因为自卑的原因,前世的她有点怵这个堂姐,特别是她读高中的时候,堂姐进了邮电所上班,更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以后两人就算过年碰面了,也没有聊过天。 可以说,前世一直像陌生人一样,几乎没什么交集。 所以重生后,她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个堂姐的情况,不管是好是坏,都与她无关。 没想到今天像变了个人似的,突然这么热情跟自己打招呼。 不知道她有什么企图? 不是叶纤红想得多,小叔家那几个人,除了堂哥性格老实有点木讷之外,其它几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小红,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下?”郑兴怡放好水果后,并没有离开,反而在她旁边坐下来,一付准备加入话题的模样。 叶纤红有些为难,这些人个个身份非凡,不是随便就可以加入的,自己当初跟胡向阳认识,也没有被接受。 直到自己帮了肖东胜一些忙,才慢慢融入他们的圈子。 “这是我堂姐郑兴怡。”叶纤红想了想,还是不想表现得太势利,就把堂姐介绍给屋里众人,又照胡向阳的身份,把他们也介绍了一遍。“这个是向阳的大嫂,这个是向阳的表哥——” “你们好。”郑兴怡在镇邮电所上班,也算接触过一些高层人物,倒没有畏畏缩缩小家子气,大方地跟他们打招呼。 可惜赵大成这几个京城子弟,虽然在家族里算不上人物,到了地方,却是很傲气的人。即使没有给她脸色看,但是态度上的敷衍,谁都能感觉得到。 他们也不傻,看得出叶纤红嘴里的客套和冷淡,跟这个堂姐肯定没什么感情,自然不必给面子。 郑兴怡硬留在这里,开始还微笑着,没一会就就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离开。 倒不是有人打击她讽刺她,在座的人都有一定的涵养,自然不会做这种没品的事,而是她发现自己根本进入不了他们的话题。 看着堂妹跟他们聊得火热,自己被无视,郑兴怡终于沮丧了,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房间。 走到楼下,看到院子外面那一排名牌轿车,原本已经冷淡下去的眼神,重新又变得火热起来。 叶纤红见堂姐离开了,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喜欢她,但是也没想过要故意想冷落她,实在是发现堂姐把注意力放在肖东灿身上后,就晕了。 大概看到自己找了胡向阳这样的男朋友,家里有了这么大的变化,所以她也不甘心,想在自己的朋友里钓个金龟婿。 问题是这些人,哪里是她配得上的啊? 郑兴安帮这些来做客的孩子都拍了照片之后,又时屋给爸爸妈妈各拍了一张,还给自己拍了一张,才拿起相纸,打算回屋找姐姐。 正要进屋,外面又开进了两辆车,停在院子外面的空地上。 姐姐的朋友不是全来了吗?怎么还有车开进来? 郑兴安好奇地走到院子门口,想看看出来的是什么人? 他在虞城这些日子,姐姐的朋友几乎全认识了,可以说叶纤红开阔弟弟眼界的目的,确实达到了,现在的郑兴安,已不会像以前一样,看到这些从车上下来的大人物,心里发怵了。 最先从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形挺拔的年轻男子,从副驾驶室下来后,快到走到后座,打开车门,扶着一个老人走出来。 接着另一边又下来一个中年妇女,提着一个袋子出来,站在老人另一边。 郑兴安看了老人一眼,不认识,就有些疑惑,难道他们不是来找姐姐的? 后面那辆车的副驾驶室,同样下来一个年纪人,打开车门,扶出一男一女两位老人。 看到站在院子门口,好奇望着他们的郑兴安,前面的老人问道:“小朋友,这里是叶纤红的家吗?” “是啊。”郑兴安一听,见果然是来找姐姐的,连忙迎上去叫道。“你们是来找我姐的吗?” 第二十四章戴老出场 这时候已过了十点,太阳非常晒,来喝喜酒的亲戚大多进了屋,坐在屋里喝茶闲聊,只有那些熊孩子不怕热,还在外面逗留嬉闹。 叶知书站在院子里,正听做菜的大师傅说着午饭的安排。听到院子外面有人跟儿子说话,抬头朝外看去,见是几个老人在跟儿子说话,连忙走过去招呼。 这几个老人年纪虽然大了,旁边多了两辆车,显然是专车送过来的。 看他们的打扮,又是一付退休干部的模样,叶知书现在最朴素的想法,就是如果是来自家喝喜酒的,快点招呼进屋,别让他们站在太阳下晒,免得中暑。 “安安,这几位大爷是来咱家的吗?”叶知书问儿子。 “是啊!妈,他们是来找姐姐的。”安安见妈妈来了,连忙把这件事交给妈妈处理。 看到他们即使不犯怵,叫他单独接待客人,他还是有点生疏,不知道如何表达。 “你们是来找小红啊!快进屋,外面晒——”叶知书见真的是女儿的客人,热情地说道。“我是小红她妈,怠慢了——” 刚进了院子,她就抬头朝二楼喊:“小红,快下来,有客人来找你——” “谁啊!”对妈妈这样大吼大叫,惊扰客人,叶纤红有些不满,她走到窗口往下望,正好看到戴老也抬头,顿时大吃一惊:“戴老,陈姨,您们怎么来了——” 也不等他回答,叶纤红转身就往楼下跑。 那天戴老说要过来喝喜酒,她只当他客气,并没有抱什么希望,所以都忘了这件事。 老人毕竟年纪大了,出门一趟不容易,不但要看身体有没有问题,还要带上保姆,带上武警,实在太麻烦了。 楼上众人见叶纤红一看到下面的人,叫了一声后就脚不沾地地往楼下跑,都好奇地来到窗前,伸头往楼下张望。想看看到底来了何方大神,让她这么紧张? 楼下院子中间,站了三个老人和一个中年妇女,看老人的年纪,应该都有七十多了,身边还有年轻人扶着。 那几个年轻人虽然穿着便装,从他们的站姿和架式来看,一看就是军人或武警,几人的神情顿时凝重起来。 一个人退休后,生活上有军人或武警照顾的,在位时职位肯定不低,至少是省部级干部了。 要知道虞城一把手,也不过正处级,离副部级还差得远。 就算这三位都是副部级,同时出现在虞城这种乡下地方,也够骇人了。 “是戴老和许老——”众人还没认出他们是谁,反倒是苏思诗首先叫破了他们的身份。 “诗诗姐,你认识他们?”赵大成好奇地问道。 因为叶纤红这样叫苏思诗,他们几个年纪虽然比叶纤红大,但是跟苏思诗比,还是小了十来岁,所以也跟着这样叫。 苏思诗原先认识叶纤红,就是想打进这个圈子,他们愿意这样叫自己,她自然很满意。 苏思诗是虞城苏家人,虽然在普通人眼里,算得上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但是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有钱的爆发户而已,愿意表面上这样客气,也不容易了。 想获得他们真正的认可,成为好朋友,短时间内无疑不可能。 就算这样,苏思诗也满足了。 “我哪里够资格认识。”苏思诗平静地笑了笑。“戴老以前是省组织部的领导,许老是隔壁苏省的副省长,这样的大人物,我也是听我家里人提起过,才知道他们的身份。” “哦。”屋里人点点头,倒是没有人笑话她。 国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喜欢私下议论在外当官的同乡。给他们排座次,谁爬得最高,谁最有权力。 苏思诗家里人提起过这两个人,估计也是在类似的场合中提到过。 不过没有人会笑话她,能认出人,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如果巧合碰到,就比其它人多了几分机会。 至少其它人现在见了面,也认不出来。 在场这些人,除了肖东灿的父亲是副部级干部,姜皓父亲在国企,也享受副部级待遇,其它像赵大成的父亲,只是厅级干部。 对于叶纤红能认识这样的大人物,而且关系看起来还很亲近,他们也觉得不可思议。 “向阳,你认识他们吗?”见表弟没有出声,肖东灿问道。 哥哥肖东胜在虞城提任副市长,因为缺少本地势力的支持,现在压力比较大。如果这两位老人能明确支持哥哥,那他以后的路,就好走了。 “认识啊?”胡向阳无所谓地耸耸肩,没心没肺地说道:“戴老前几天来过小红家,当面答应要来喝喜酒——” “晕,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说?”赵大成在一边看不下去了,他大力拍了一下胡向阳的肩膀,气呼呼地说道。 老人虽然退休了,但是关系网肯定还在,他们现在在虞城工作,如果跟这样的大人物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他们肯定有很大的帮助。 何况戴老以前还是组织部的领导,别说虞城,估计省里的遍布他的门生故吏。 “有什么好说的。”胡向阳满不在乎地说道:“等一下小红肯定会把人带到这里来,大家不是认识了吗?” “受不了你。”虽然承认胡向阳的话非常有道理,但是他的态度还是叫他们受不了。 “我们出去迎一下吧。”肖太太是最冷静的,这时候首先站起来,对众人说道。 “好。”其它人一听,觉得有理,连忙站起来,走出门外,来到楼梯口。 …… 叶纤红下了楼梯,看到戴老和陈姨,不好意思地笑道:“戴老,陈姨,我还以为你们不会来了呢——” “我不是答应过了吗?怎么可能食言而肥?”戴老佯装不高兴地埋怨道。 转身对着身后两位老伙计,笑道:“来,我给你们介绍,这位就是叶纤红,桃子的主人,也是这房了的主人。” 又帮叶纤红介绍两位老人:“他们是上次来你家那小子的爷爷奶奶,你叫他们邓爷爷邓奶奶就行——” “邓爷爷,邓奶奶,欢迎你们来做客——”叶纤红知道能跟戴老这么亲近的人,身份肯定非同小可,笑着叫道。 “你好,小叶。”邓爷爷笑着点点头,没有出声,反倒是邓奶奶先开了口。“叫你小叶感觉太生份,要不我们也叫你小红吧!我看他们都这样叫你——” “好的,邓奶奶。”对于她的亲近,叶纤红自然不会反对。 心里好奇,他们俩跟自己无亲无故,怎么也来了。 难道是因为桃子? 自己送了几个桃子给戴老,后来戴老带着小邓再来讨桃子,肯定不是他自己要,难道是给邓老两人吃的? 不过是几个桃子而已,他们用不着这么客气吧? “戴老,邓爷爷,邓奶奶,陈姨,我们去楼上坐。”叶纤红招呼道。 “好。”他们也没客气,跟着叶纤红一起上楼梯,往楼上走去。 楼下这时候已坐了很多客人,这么多人同时聊天,肯定非常吵,等到几个老人进了屋,声音马上小了许多。 他们见识尽管少,也看得出这几个老人的身份不简单,看叶纤红跟他们亲如一家的样子,只觉得羡慕。 郑建国的女儿也不知道交了什么狗屎运,怎么认识这么多大人物? 看到安安走进来,马上有人叫住他。 “安安,刚才那几个是你姐夫的长辈吗?”郑建国家没有这样的亲戚,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是胡向阳的亲戚。 “我也不知道。”安安老老实实地回答。“应该不是向阳哥的亲戚吧?他们说的是本地话,向阳哥是京城人,只会说普通话——” “说的也是。”这么简单的道理,郑兴安一个小孩子都发现了,他们居然没看出来。 “这么说,还真的是小红的朋友?”有人不甘心地嘀咕道。 “应该是的,不过真奇怪,这几个人年纪这么大了,跟小红也不应该认识啊?”有人觉得想不通。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郑建国家最近的变化,大家都看在眼里。 最开始听说她跟市里一个公子哥相亲,对方非常喜欢她,还帮她的小姑和堂哥调整了工作,羡慕死很多人。 大家都说小红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郑建国夫妇俩以后可以享福了,没想到两人好上没多久,就分开了。 村里又开始有人传言,讥笑叶纤红疯了,居然想攀这样的高枝,现在被人抛弃,闹笑话了吧?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又听说她找了个警察男朋友,不但出钱给她开店,还办厂让郑建国做厂长,最后还给他们建了这样一栋小洋楼,大家羡慕的心思也没有了,只剩下妒忌。 这些事在村里、亲戚里传得沸沸扬扬,大家只承认她长得漂亮,运气又好,所以才会一次次被这些男人看中,拿出这么多钱给她花。从来没有人想过她走到这一步,是靠自己的能力。 所以尽管表面上客客气气的,无非想着以后有事会求到她头上,所以不得不低头。 内心里依然记得她私生女的身份,也怀疑哪一天他男人不要她了,又会恢复原样,所以背地里并不尊重她。 就连叶纤红的大舅妈也是如此,她当时会直接跟叶纤红争起来,也是在她面前蛮横惯了,一开始时的客气,只是想打听叶纤红的底细,看能不能从她身上,弄点好处过来。 发现她这么精明,自己盘算落空,直接就甩脸给她看了。 至于别的自家有漂亮女儿的父母,更是眼红嫉妒得厉害,气郑建国家比自家过得好。 安安现在精明多了,看他们话语间并无多少亲情,反而因为自己家条件好了,在妒忌,巴不得自家倒霉,他们才会开心。 懒得再跟他们说话,拿了相机上楼,去找姐姐。 因为心情受到影响,连身后有人叫他,也没有听到。 第二十五章仓促认亲 “这房子造得这么漂亮,肯定是你的主意吧?”戴老这时候已赶走扶着自己的武警,让叶纤红搀着自己的胳膊,边上楼边笑着问。 “戴老英明,这确实是我的主意。”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着承认。 为了实现前世的梦想,她才精心设计了这样一款别墅。可惜当时太兴奋了,没有考虑现在还是九十年代初,农村普遍贫穷的现实。连三层楼房都找不出几栋,造这样的别墅,确实有些高调了。 “有什么英明的。”戴老想通一些事情后,对叶纤红的态度越发和蔼。“虞城这几十里乡下,新造的全是那种老式的两层楼房,你家的别墅算是独一份。也就你头脑聪明,才会想出这个主意——” 这确实是事实,虞城这边人最大的性格特征,就是低调不炫富,不标新立异。 虞城人信奉一句古话,叫做出头的橼子先烂,所以就算家里钱再多,也不愿意建漂亮的房子,随大流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 直到二千年后,社会风气改变,这种情形才变得不一样。 那些家里有点钱的,恨不得全部买成黄金,戴在脖子上手腕上手指上,粗如狗链子的项链随处可见,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 做生意的,就算借了钱也要买辆车充场面,如果敢打的士去谈生意,对方就会怀疑你的实力,生意肯定没戏了。 房子也一样,越造越高,越造越大,越造越豪华,谁也不愿意被别人比下去。 于是一些没钱的,借了钱也跟着造,到后面跟不上了,三楼只造了二楼,楼顶用帆布盖着防漏,像烂尾楼一样也继续住着人。 这当然是极端的例子,最多的是外面漂亮得像洋房,进了屋里面什么装修也没有,随意堆着稻谷和土豆红薯,屋里屋外两重天。 “戴老您太看得起我了。”叶纤红倒不敢这么自负,自己家这一间,也只是想比旁边的房子,才觉得好看。 在沪市呆过的人都知道,那里的洋楼才真的漂亮, 邓奶奶一口老沪市的腔调,以前肯定在那边生活,如果自己应下来,怕是要被她笑话了。 “哎,你叫他们两个邓爷爷邓奶奶,怎么反而叫我戴老,太疏远了,叫爷爷。”戴老像是突然反应过来,霸道地说道。 “戴爷爷。”叶纤红脆声叫道。 虽然不知道戴老的具体身份,但是肯定比虞城一把手厉害,毕竟一个正处级干部,是没资格指使武警做私事的。 所以叶纤红猜测,戴老这样的情况,退休前应该是省级干部了。 “不对,叫爷爷。”戴老还是不满意,再次提醒她改口。“叫戴爷爷,还是太生份。难道在你的心里,我跟邓老头亲疏是一样的?” 叶纤红一听,愣住了。 要自己叫爷爷,戴老他什么意思? 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意义完全不同,难道他想认自己当干孙女? 这是他一时心血来潮,还是早有准备,叶纤红不清楚。 如果是早有准备,有这样一个大人物愿意跟自家认亲,她是求之不得。如果只是一时冲动,那怎么样让双方下台,也是件难事。 邓爷爷邓奶奶也怔了一下,不过马上恢复过来,相互交换了一个眼色,脸色的表情依然未变。 到她们这个年纪,什么事情没经历过,老朋友想认一个孙女,在他们看来也平常。 倒是陈姨眼睛瞪大了。 戴老是什么性格,她最清楚了,这些年来,多少沾亲带故的后辈找上门,想博取戴老的好感,最后都被戴老的耿直脾气逼得离开了。 连他的亲孙子,也老是埋怨爷爷不近人情,所以上了大学后,很少再过来这边。 他这样做的原因,其实大家都清楚,就是不愿意身边有人狐假虎威,利用他的关系谋私利。 为了这个目的,这些年他过得比较“独”,家里除了过年过节,常常只有她们主仆两个一起过。 今天他怎么一反常态,主动想认这个小姑娘,难怪他就这么信任她? “怎么?不愿意?”戴老叫她迟迟没开口,站在楼道上没有动,双眼一眨不眨盯着她看。 “怎么会不愿意?”见他这样问,无疑是早已打算好了,叶纤红的声音低了下去,还是确认了下。“您是大领导,我怕高攀不起——” “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我不信这些。”戴老说着说着嗓门就大了。“在我看来,只有愿意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叶纤红见戴老语气变了,知道再忸怩,反而会让他生气,于是不再犹豫,脸红红地叫道:“爷爷——” “哎,这才乖嘛!”戴老像个孩子一样,笑得很得意。 他们在楼道上演结亲的戏码,站在楼梯口的胡向阳等人自然也听到了。不由面面相觑,暗暗咋舌。 叶纤红这是要逆天啊!怎么被一个省部级老领导看中,硬逼着认亲。 肖东灿赵大成他们原以为叶纤红和胡向阳在一起,是高攀了,现在看来,恐怕是胡向阳高攀叶纤红了。 虽然胡向阳爷爷级别比戴老还高,可是病了这么多年,恢复的概率几乎为零,已没什么人再去探望了。 何况家里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大伯,这些年不断在消耗老爷子留下的人脉,现在可以说只剩下空架子,人情差不多用完了。 什么时候爷爷一走,他们家跟大伯家关系本来就不好,肯定各管各的。他的父母都是搞技术的,帮不上什么忙,那他就什么倚仗都没有了。 如果有戴老这样一个干爷爷在,他以后在机关的工作,自然会顺当得多。 不过这些话只是暗里想想而已,不能拿到明面上讲。 肖东灿其实最郁闷,原本他一直反对表弟跟叶纤红走在一起,直到父亲出面,他才没有阻止他们。 现在看来,自己的眼力实在太差了,还是父亲大哥眼光准,知道叶纤红非凡,早早就在她身上投资了。 这些人心思各异,却看到叶纤红挽着戴老,走上来了。 “爷爷,这些都是我的朋友。”看到胡向阳他们出来迎接,叶纤红连忙替他介绍。 “我知道。”戴老呵呵笑道。“这个胡向阳是你男朋友,我们已见过了。这个小姑娘是肖市长的太太吧,长得真漂亮,这个肯定是肖市长的兄弟肖东灿,这个小赵小姜都是京城来的吧——” 他居然不需要叶纤红介绍,一个个说出了来历。 众人骇然,齐声叫了一声:“戴老好。” 不愧是组织部的老领导,记人能力一流,普通人就算跟大家见过一次面,以他这个年纪,也未必能记得这么清楚。 “爷爷,你的记性怎么这么好?”叶纤红忍不住惊讶,夸奖了一句。 “那是当然。”戴老得意地笑了笑,转身面向邓老两人:“这是邓老,你们一样叫邓爷爷邓奶奶好了。” 众人齐齐叫了一声,心里暗暗欢喜。 今天这样,算是在两位老人面前露了脸,也算是沾了叶纤红的光。 他们这边又说又笑的,好在隔壁房间现在还没有安排客人,倒少了不少事。 跟戴老结亲的事,叶纤红还不想被其它人知道,免得传来传去,又有什么谣言出来。 大家进了屋,重新坐下来。 叶纤红给戴老、陈姨和邓老夫妻泡了茶,又安顿好陪同前来的司机和武警,对戴老说道:“爷爷,你们先坐一会,我把爸妈叫来。” 戴老邓老这样的大人物来了,作为主人的爸妈肯定得前来拜见。 何况戴老明确想跟自己认亲,这件事也得马上跟爸妈说一下,免得失礼。 “嗯,去吧。”戴老笑着挥挥手。“你不是还有个宝贝弟弟吗?也叫过来一并见见吧。” 被戴老调侃,叶纤红脸又红了。 认识她的人都说自己是护弟狂魔,没想到连戴老也知道了。 匆匆跑到楼下,看到妈妈还在院子里跟大厨讨论菜的事,有些意外:“妈,中午的菜有什么问题吗?” “没事,没事。”叶妈妈挥挥手,不想让女儿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你去陪客人就好,这里不用你管。” 今天家里来了贵客,叶知书想加几个菜,于是跑来跟厨师商量,却被告知来不及了。 她就有些郁闷,怪自己提前没想到,如果早点准备,说不定就没事了。 叶纤红从妈妈跟厨师的只字片语中,猜到了妈妈的心思,也不点破。 九十年代的农村酒席,正餐的标准都一样,基本上都是十个热菜、六个冷菜,而且上菜的次序也是固定的,不会有变化。 叶纤红记得以前吃酒席的场景,都是头几个菜一上来,就被一抢而光,因为太久没见荤腥,馋得厉害。 等到三四个菜过后,就慢慢吃不下了。 那些顽皮孩子坐不住,这时候就会下桌去找小伙伴玩,父母会觉得孩子不吃就亏了,往往不让孩子走。于是大人就跟孩子讨价还价,下个菜不好吃,就算了,再下下个菜是什么,特别好吃,一定要回来。 所以总的说来,农村酒席几十年下来,会固定成这样十个菜,说明设计还是合理的,没必要加菜,多了反而浪费。 第二十六章大人物 “爸呢?”叶纤红又问。 加不加菜,这种事她不干涉,让妈妈去操心好了。 “你爸在舀酒,找他有什么事?”叶妈妈问道。 这时候虞城的酒席都用黄酒,没有啤酒和饮料,为了省钱,自然用散装黄酒。正餐来临前,在每桌放酱油碟时,会同时放一壶黄酒,郑建国正忙着把酒从酒坛里舀上来,倒进酒壶里。 因为要准备整整二十壶酒,所以要花上不少时间。 如果是冬天,还要温酒,那就更麻烦了。 “楼上来了贵客,你们是主人,总得去打个招呼吧!”叶纤红提醒道。 “行,我知道了。”叶妈妈想了想,觉得女儿说得有理,就答应了。“我们等一会就上来。” 见妈妈无所谓的样子,叶纤红把她拉到一边,把戴老要认自己孙女的事跟她说了一遍。 “什么?”叶知书吃了一惊。“刚才那个像领导一样的老人要跟你认亲?他是干什么的?”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实话实说。“不过退休前,应该在省里的干部。” “省里的干部?你怎么知道的?”见女儿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叶知书就有点不放心。“要不,你先别答应,考虑考虑再说?” “妈,你想多了。”叶纤红被妈妈搞得哭笑不得。“你以为他认我,是想占我们的便宜啊!” 朝四周看了看,见旁边没人,叶纤红凑到妈妈耳边,悄悄说道:“他退休前,至少是副省长级的领导?你看到没有,那几个陪在他身边的小伙子,都是便衣武警,你以为普通人有这个资格啊?” “什么?”叶知书一听,大吃一惊,瞪得滚圆的眼珠子望着女儿,声音也变得有些尖厉:“副省级领导,那不是比咱们越州的书记还要大?” 说完,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大了,连忙捂住嘴巴。 好在没有人听到。 “你明白就好,所以我才过来叫你们。”叶纤红对妈妈的反应并不奇怪,换成谁听说这样的事,都会瞠目结舌。于是催促道。“妈,这边的事你放放,先把爸叫来!” “好,好,我马上去。”叶知书被女儿说的六神无主,听她一催,才醒悟过来,连忙向婆婆家跑去。 这次办酒席,从小店买了四坛老酒,每坛46斤,差不多有二百斤了。因为新房子这边没有门窗,不好保管,所以全部放在奶奶家。 见妈妈离开了,叶纤红在屋里找了找,没看到弟弟,正好方忠跑过来,就拉住他问道。 “安安哥啊,他刚才还在这里的呢?”方忠抬头望了望,见没看到人,搔搔头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候他成了孩子王,带着肖焕彦、方诚和其它几个孩子,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跑得一头汗,头发都湿透了。 叶纤红见他不知道,自然不会在意,从口袋掏出干净的手帕,帮他们擦了擦脸,嘴里埋怨道:“屋里人多,别跑得太快,小心被人绊倒。” “知道了。”几人嘴里应着,见叶纤红没事了,一转眼又不知跑去哪里了? 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走出院子,往奶奶家方向望了望,不知道弟弟是不是去那边了。 忽然听到旁边弄堂传来说话声,叶纤红好奇地走过去,朝那边望去。 只见弟弟和一男一女在那边聊天,那个女的她认识,就是她曾经怀疑弟弟早恋的那个女孩子。 “安安,有同学来了啊?怎么不请到家里坐一坐?”那天因为她的妈妈出言不逊,叶纤红才放了狠话,但是人家小姑娘也没有做错什么,她自然不能迁怒于人。 “姐,她们说家里人多,不愿意进去。”郑兴安郁闷地说道。 刚才他想去找姐姐,正好看到两个同学来找自己,就请他们到家里坐。 以前有同学来,他不好意思请他们进屋,觉得丢脸。现在家里条件好了,他巴不得同学常常来做客。 祝郁和张建盛看到郑兴安家里正在办酒席,屋里全是客人,就不愿意进去,于是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说话。 学校放暑假了,他们在家里无聊,就想约了一起去市里玩。 因为郑兴安最近一直住在市里,虞城比他们熟悉,就想叫他一起去。 “那你带他们去二楼好了,那边比较清静,没什么人。”叶纤红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脸皮薄,也不觉得奇怪,随口说道。 “还是不去了。”张建盛一个男孩子,看到叶纤红走过来,脸马上红了。“今天你们在办喜酒,我们进去不方便,还是下次再来你家玩好了。” “有什么关系?”安安现在气魄比以前大多了。“我还没机会请你们吃过饭,今天既然凑巧了,那就吃了饭再走——” “对啊!有什么好客气的,快进去。”叶纤红记挂着戴老,没时间跟他们蘑菇,拉住小姑娘的说,催促道:“刚好安安也没邀请朋友来喝喜酒,你们来得正好,就当代表吧!” 说完,拉着她往回走,郑兴安也拉住张建盛的手,两人半推半就进了屋。 到了屋里,看到楼下这么多人看过来,两人更加不好意思了,快步跟叶纤红姐弟上了楼。 楼上因为是卧室,所以分成一个个小房间,大多数摆了两张桌子,只有一个小房间摆了一张桌,叶纤红就带他们去了那个房间。 让他们在里面稍微坐一下,叶纤红带着弟弟来到胡向阳他们在的房间。 “戴老,我的弟弟来了。”一进屋,叶纤红就把弟弟介绍给几位老人,又叫弟弟叫人:“安安,这是戴爷爷,这是邓爷爷邓奶奶,这是陈姨——” 安安一个个叫过去。 戴老见郑兴安穿着打扮非常得体,说话也有礼貌,个子高高得长得又帅,马上就喜欢上了,从口袋里掏了掏,没有摸出东西,尴尬地笑道:“身上没带礼物,下次见面补上。” “要什么礼物,您来了就是最好的礼物。”叶纤红笑着接了一句。 弟弟能获得戴老的欢心,以后就有了一大助力,这比什么都重要,她真心觉得礼物无所谓。 “那可不行。”邓奶奶见戴老吃瘪,促狭地笑道。“他刚才专门叫你把弟弟找来,我以为他早准备好了见面礼,没想到居然是空手——”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邓奶奶年纪一大把,头发也白了大半,声音却出奇地好听,众人都被引得笑了起来。 戴老气呼呼地瞪了邓奶奶一眼,拿她毫无办法。 郑兴安也羞涩地笑了笑,在姐姐旁边坐下来。 “安安,你坐在这里做什么,去隔壁陪同学吧。”叶纤红提醒道。 把同学叫来了,却丢在一边不管,下次谁还来找你玩? “哦,那我走了。”郑兴安笑着向大家招呼一声,搔搔头离开了。 “你这个弟弟教育得不错,有大家子弟的气度。”邓奶奶望着安安的背影,意外地夸了一句。 “就是老实了点。”叶纤红也觉得弟弟各方面都很完美,就是拘束了一点,碰到事放不开。 “这个没关系,你多带他去外面走走,胆子练出来就好了。”邓奶奶像个慈祥的长辈一样,耐心地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她其实已经这样在做了,弟弟现在跟前世相比,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楼梯传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郑建国夫妇上来了。 …… 郑建国在舀酒的时候,听到老婆气喘吁吁的脚步声时,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 待老婆断断续续地把事情说了个大概,他也慌乱了,手中的酒洒在地上,也没发觉。 郑建国是个容易满足的男人,有个厉害的女婿,他已经心满意足了,没想到女儿还要认大干部做爷爷,那以后女儿出嫁,有这个干爷爷在,娘家就不会太弱了。 这样一想,又替女儿开心,等激动的心情平复了一点,他才记起手中还拿着东西,连忙放下酒勺,合上盖子。 想到女儿催得急,手中的事又不能放着不管,影响正常开席,就走出屋,想找个人来帮忙。 正好看弟弟郑建军从自家屋里走出来,连忙叫道:“建军,你快过来帮我舀下酒,我有事走开一下——” “哦,你放着吧,我马上过来。”郑建军没有拒绝,大声应道。 看哥哥嫂嫂匆匆往自家赶,他吁了一口气,心里非常矛盾。 刚才他在哥哥家帮忙,老婆突然把自己叫过去,说有事跟他商量。 他以为是酒席上的事,就没放在心上,反正是哥哥出钱,他只是帮忙,出点什么事也不用背责任。 到了家里,听老婆叽叽喳喳说了一通,就皱起了眉头。 原来女儿早上去楼上送水果,在叶纤红朋友那里坐了一会,看上了一个男孩子。回家偷偷跟她妈提了提,言下之意,是希望父母想想办法,托人去说亲。 老婆对这件事也很热心,希望能攀上这门高亲,所以把他叫回来商量。 他也是知道一些内情的,侄女那些朋友个个身世不凡,女儿有这样的想法,也不知道是祸是福。 “去试试又不犯法?”王兰英见老公犹豫不决,不高兴了,觉得老公胆子太小,这么一件小事也畏畏缩缩的,真没用。 自家条件差又怎么样?难道大哥家就比自家好?侄女还是私生女呢?照样不是找了个警察? 被老婆一顿抢白,郑建军拗不过她,只好答应找大哥大嫂商量试试,看找谁去提这件事合适。 第二十七章酒席开始 “爷爷,邓爷爷、邓奶奶,这是我爸我妈。”叶纤红看爸妈进屋,连忙站起来替他们介绍。 又把屋里的人都介绍了一遍,赵大成肖东灿几个熟悉的除外。 “戴老、邓老、邓夫人、陈大姐,你们好。”两人按女儿教的方法,向几个长辈问好。 屋里其它人都是女儿的朋友,辈份比自己还低了一辈,倒不用客气,反倒是他们要叫自己叔叔阿姨。 介绍完毕,大家坐了下来。 “建国、知书,你们好福气啊!养了这么一个出色的女儿。”戴老感慨地说道:“我跟她特别投缘,所以打算认她为孙女,希望你们同意。” 因为决定认叶纤红为孙女,跟郑建国夫妻自然不能太客套,所以直接叫上了名字。 “这个——当然没问题。”两人在知道戴老是退休的大官后,哪里会反对。“以后有你这个爷爷教导她,也是她的福气,我们两个是普通的农民,见识有限,也帮不了她什么。” “你们谦虚了。”戴老看人比较准,觉得就是因为郑建国这样憨厚的本性,才能教出这样的子女,所以对他高看了一眼。“刚才看到了安安,我们几个也特别喜欢,你们能培养出这样一对好儿女,怎么能说没见识呢?” “就是嘛!叔叔阿姨客气了。”几个晚辈也笑着凑趣。 一时之间,屋里笑语晏晏,气氛祥和。 既然叶纤红爸妈没有反对自己认亲,戴老自然没有再提这件事。 对他来说,认个亲是小事,但是正式的仪式,还得挑个好日子才行。 到时找几个关系好的朋友,见证一下,就算完成了。 叶纤红是个聪明的孩子,应该懂得低调,不会把这件事到处乱说。 郑建国夫妇陪着聊了一会,就离开了,下面还有很多事要做。 特别是原先邀请好的客人,要核对一下,还有哪些没有到,如果是重要的客人,还得上门再去叫一遍。 时间近十一点,楼下已坐满了人,断断续续有客人上楼,寻找空桌子坐下。 好在叶纤红安排大家坐在最里面的房间,倒省了每次有人上来,就被人关注一次的麻烦。 到了十一点,酒席正式开始。 第一碗菜送上来,大家拿起筷子开吃。 叶纤红重生前,二十多年没吃过老家风味的农家十碗菜了,已记不得这菜叫什么名字,主要材料倒认得,是肉丸子、蛋皮、肉皮和韭芽,炒熟后勾了芡就成,没有放酱油,颜色清淡,菜香却浓,吊人胃口。 印象中每一碗都会放八颗肉丸子,正好一人一粒,不用担心谁动作慢了吃不到。肉丸子有鸡蛋那么大,胃口小的人吃完它,肚子就半饱了。 至于蛋皮,不像日式的厚蛋烧,一层层鸡蛋叠上去的,而是几十个鸡蛋打散后,在油锅里煎成三厘米左右厚度的鸡蛋饼,熟了拿到案板,像切年糕一样,切成一片片保存,到时加进菜里就行。 因为要放这么多材料,所以这些农家十碗菜,都是用大碗装的,量非常大。 其实对于吃,屋里的客人都没什么期待,不仅仅是因为虞城所有地方的菜式一样,口味大同小异,最关键的是,在座每个人家里吃的都不比酒席上的差,所以当菜上来时,大家夹得非常慢。 反而是叶纤红,因为太久没尝过这个滋味了,比其它人多夹了几次菜。 叶纤红和戴老坐同一条长凳,怕戴老不方便,时不时地帮他夹些菜。 这也是做晚辈的应有之举,没有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她的右边转角坐着胡向阳,两人的恋爱关系已经公开,这样坐也非常自然。 上了三四碗菜,大家肚子已半饱,就放下筷子,随意聊天。 叶纤红对那碗板栗扣鸡比较感兴趣,觉得这样做法非常特别,就夹了一块鸡肉和板栗,慢慢品尝,心里想着如果凑得齐材料,可以在家也做做看。 大腿上忽然多了一双手,在她裸露的肌肤上轻轻搔了搔痒,叶纤红身子一震,强作镇定地放下筷子,伸手抓紧那只搞怪的手,用力掐了一下。 这个胡向阳胆子太大了,旁边都是人,居然敢这样乱来。 好在他们的位置靠墙,身后没有人,被看到的可能小了很多。 见他像没事人一样,不慌不忙地夹着菜,还时不时和旁边的朋友聊几句,别人根本想不到,他另一只手在做什么,叶纤红被他的无赖模样逗乐了。 想着自己一上午忙着应酬客人,没有陪他,心又软了,主动在他手心上搔了一下,以示安抚。 胡向阳却没有满足,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把她吓了一跳。 两人认识到现在,搂搂抱抱当然是有的,但是还没有涉及到大腿这个禁区。 现在是夏天,穿的裤子非常薄,手放在上面,跟直接摸到大腿没多大区别。叶纤红甚至能感觉到胡向阳大腿上的肌肉纹理,心一下子怦怦跳了起来。 如果手稍微往上一点,就能碰到那个神秘的地方,叶纤红突然有些口干舌燥。 在这特殊的场合,和胡向阳这样调情,比两人单独在一起亲热更刺激,叶纤红只觉得身体某些地方有了反应,脸腾的一下红了。 好在理智还在,她连忙抽出手,望了望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才暗里松了口气。 在胡向阳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不顾他暗里呲牙咧嘴,拿起筷子不再理他。 胡向阳依然神情自若地跟朋友聊天,只有转脸面向叶纤红时,才突然露出一付委屈的表情,像求宠的大狗,把叶纤红望的心软了。 于是没有再拒绝他的要求。 在别人没注意的时候,和他悄悄做些小动作,比如摸摸手,蹭蹭腿。 吃完饭,大家没有坐着喝茶聊天,一起站起来走出屋子,下了楼,在屋后的阴凉处,随意走走看看。 戴老在旁边没有人的时候,悄悄告诉叶纤红,许老夫妇的身份以及来这里的原因。 听说因为吃了自己的桃子,许奶奶的类风湿关节炎明显好转,两人今天过来,有表示感谢的意思,叶纤红就有些懵。 “下次有这样的好东西,不要随便拿出来送人了。”戴老神情严肃地提醒道。 对自己人,他还是有很强的保护欲,怕这个新认的孙女吃亏,免不了提点一下。 “知道了,谢谢爷爷提醒。”叶纤红感激地受教。 她不是傻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 原以为只是几个桃子,吃不完就送朋友尝尝,没想到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看来自己想错了,空间的所有东西,都不能当作普通物品看待,以后要注意保密了。 除了父母弟弟,其它人都要留一个心眼。 见叶纤红一下子就懂了,戴老没有再提这个话题,跟她聊起了家常。 听说她打算在屋后建一个漂亮的日式庭院,戴老非常喜欢,说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苏思诗听到了,也走过来加入这个行列,大家对屋后这个小地方,都有很浓兴趣。 “明年这个时候,应该搞得差不多了吧?要不,到时大家再聚一聚?”苏思诗提议道。 “好的啊。”邓奶奶最爱玩,首先响应。“到时候你在这里种些遮阳的树木,搞些露天桌椅,在这里避暑肯定很舒服。” “嗯,我打算在这里种上葡萄,再种几棵果树,你们来了,可以边摘葡萄边烧烤边打牌,一定很舒服。”叶纤红说了自己的计划。 “那真成了世外桃源了。”邓奶奶笑起来时,有种少女般的娇俏。“老头子,要不我们也认小红做孙女吧?以后可以有借口,经常过来这里玩——” “如果你喜欢,我自然没意见。”邓老用宠溺的口气随意说道。 众人目瞪口呆。 所谓为了避暑,认叶纤红做孙女,这自然是借口。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哪里去不得?如果只是为了体验乡村生活,那些生活设施风景比这里好的地方多的是,何必非来这里凑热闹? 不过这种事不是他们可以掺和的,都笑笑没有出声。 “等你身体彻底养好再说吧!”倒是戴老解了围:“再说小红是我的孙女,跟你的孙女有什么区别?” “怎么没区别?”邓老不满意了。“我们才是两口子,你一边去——” 一时间两个老人为了一件小事,争得脸红耳赤,口沫横飞,把几个年轻人都逗乐了。 邓奶奶订亲的事,自然也暂时丢开了。 “那就说定了。”几个老人撇在一边,他们这些年轻人如果能经常聚一聚,也是个好主意,叶纤红当然欢迎他们来做客。“反正楼上房间多的是,全部住下也没问题,到时我们具体约日子。” 这件事算是定了下来。 安安带着两个同学也下来了,看到叶纤红,把相机递过来:“姐,你帮我们拍几张合照。” “行。”叶纤红带着他们取了几个景,拍了几张照片,每人都有三四张,留作纪念。 等弟弟他们走开了,几人也开始拍照留做纪念,一时间欢声笑语,响遍后院。 家里其它客人看到他们在这里,都知趣地没有过来,大多数人吃完饭就走了,只有一小部分住得近还没有离开,站在远处时不时地往这边瞄一眼,又别转头走开了。 第二十八章弟弟的潮牌 戴老邓老他们几个年纪毕竟年纪大了,跟年轻人闹了一会就有些疲劳,于是跟众人告别,先回去休息了。 留下几个年轻人,继续闹腾了一会,才准备一起回虞城。 叶纤红和胡向阳原打算留下来帮忙,被爸妈劝走了。 还桌子凳子都是体力活,郑建国夫妇舍不得叫警察女婿受累,何况他们明天还要上班,早点回去休息。 离开前,叶知书拿了两份打包好的菜递给她们,叫他们带回去吃。 中午原计划二十桌客人,实际只坐了十七桌,多出来的菜得分掉。 叶知书照女儿的口味,给她们挑了些,其它亲戚又带走一些。 夏天天气热,菜不耐放,必须马上吃掉,所以每家拿的都不多。 好在自家刚有人送了只冰箱,倒可以救救急,不用担心没吃完的菜,马上坏掉了。 想着自己留在这里,确实帮不上多少忙,两人最后没有矫情,带上安安,和朋友一起回虞城了。 在市里分开,叶纤红三人回到家里。 “累死了。”到家后,胡向阳换了鞋子,瘫倒在沙发上不想动。 “你天天锻炼是不是假的?今天都没见你干什么,怎么累成这样?”叶纤红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白了他一眼,讥笑道:“安安比你忙,也没累成你这样?” “我也不知道。”胡向阳有气无力地说道。 他当然不是身体累,因为戴老的界入,他突然压力山大,女朋友有了这样的后台,万一碰到更好的男人,自己会不会出局? 这种话当然不能说出口,有时候情绪上的焦虑才会让人累,干点体力活反而没事。 叶纤红不是神仙,自然猜不到他的心事。 “要不,你去床上睡一觉吧。”叶纤红说道。 反正弟弟精神很好,没有午睡的意思。 “好。”胡向阳站起来,往叶纤红的房间走去,边走边脱衬衫,似乎打算脱了衣裤睡觉。 “你去哪里睡?”叶纤红望了在一边看漫画书的弟弟一眼,见他没留意这里,伸手去掐胡向阳腰上的软肉,低声咬牙切齿地问。 “当然去你房间啊?”胡向阳疼得身子一缩,却硬撑着没叫,转头一付理所当然地口气说道。 叶纤红恨得没办法,又不能去拖他,只好眼睁睁望着他走进房间,脱了只剩内裤,在床上躺下来。 夏天不用盖被子,他就这样仰面躺着,身上什么地方都看到了。 见他闭上眼睛,准备就这样睡了。叶纤红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视线,准确地落在了小腹下某个鼓起的地方。这个高大的男孩子,因为长期锻炼,身材比例几近完美,大概为了散热,他又故意叉开双腿,连大腿内侧也看得清清楚楚。 咽了口唾沫,叶纤红终究没有勇气盯着那个位置不放,只好低声骂了一句:“暴露狂,侧过去睡。” 胡向阳这样躺着,倒不是为了勾引叶纤红,只是夏天比较热,他习惯了这个姿势睡觉而已。 何况他对自己的身材比较自信,想把自己最有吸引力的一面,展现给叶纤红看而已。 没想到叶纤红反而骂自己,胡向阳只好委屈地侧过身子,朝里面睡觉。 叶纤红见他听话,暗自松了一口气。 这样的场合,跟他面对面,她真的非常有压力。 万一他突然睁开眼,发现自己一直在关注他那个部位,那真是羞死了。 现在这样就好了,盯着他的背影看,也不怕被他发现。 客观地说,胡向阳的身材确实非常完美,因为身子侧躺,双腿卷着,紧实的腰显得往下陷,衬得圆翘的臀部更加饱满,从后面望去像两个半球,大腿结实却不粗壮,光滑结实小腿下,是两只骨节分明的大脚,看起来特别有男人味。 叶纤红发觉自己又要沦陷在胡向阳的肉体里,如果可以,她真想趴在他身上,被他搂在怀里,嗅他特有的男人香。 想着弟弟还在外面,她终究什么都不敢干,把胡向阳随意丢在床头的衬衫和裤子,叠整齐后放在床头柜上,退出去关上门。 有些心虚地望了弟弟一眼,见他还坐在桌子上写写划划,根本没注意到自己,才放下心来,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打开了电话机。 郑兴安虽然十五岁了,性子确实比较单纯,根本没有想过姐夫跟姐姐还没有结婚,他怎么可去姐姐房间睡觉? 更不会想他们两人刚才在房间做什么?见姐姐出来,走过来把手里的纸递给她。 “这是什么?”叶纤红脱口问道。 等看清纸上的图案,她忍不住眼睛瞪大了。 纸上画着一只简笔画的羊,没有上色,身形也没有后世那只熊猫那么肥,也没有大嘴猴那么夸张,倒画得非常拟人非常帅气,比叶纤红想像得都要完美。 “这个图案可以用了。”叶纤红直接给了结论。 “真的啊?姐。”郑兴安高兴得叫出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叶纤红点点头,再次确认道。 把图案拿过来,准备明天交给章诗萍,叫她们厂里帮忙做五百件纯色T恤,再找家合作的印花加工厂,把图案印上去,交给弟弟去卖。 她的印象中,美国那边八十年代就有潮牌了,比如那有个有名的斯图西(stussy)。日本的略晚些,像安逸猿,就是创办于九三年,而香港那边更晚了,大多是二千年后创办的,最有名的当然是陈老师的CLOT,2003年创办后,带动了一大波香港明星自创潮牌。 今年才九二年,估计市场还没有潮流这个概念,弟弟现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也不用有太大的压力,大不了当成锻炼,等过几年香港回归了,他才二十岁,再真正投入这一行也不晚。 “姐,明天祝郁和张建盛要来虞城玩,中午来这里吃饭行不行?”安安想起上午跟同学的约定,征求姐姐的意见。 “叫他们来好了。”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反正我们也要吃饭,多炒两个菜就行了。” 从重生到现在,她已拥有了不少人脉,今天家里办酒席,这些人都来了,等于认可了她作为这个圈子的一员。只要继续用心经营,她相信这个圈子会越来越大,个人脉也会越来越丰富。 弟弟虽然只有十五岁,她也希望他开始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而要有志同道合的朋友,首先得多认识人,多跟人相处,感情往往是处出来的。 那个祝郁虽然有个极品妈妈,但是这个小姑娘为人却不错。而那个张建盛是弟弟同桌,两人感情非常好,这从弟弟以前断断续续的话里猜得到。 既然鼓励弟弟交朋友,作为姐姐,给他们提供一个适合交流的环境,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 “谢谢姐。”郑兴安在姐姐身边坐下来,兴奋地说道。 他其实担心姐姐不喜欢祝郁,所以不愿意自己带他们来这里,看来姐姐比自己想像得大气多了,并不会因为那天跟祝郁妈妈的事,而对她有成见。 “行了,姐这里还需要你哄吗?”叶纤红揉揉他的头,宠溺地笑道。 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 “对了,明天你们打算去哪里玩?”叶纤红又问。 虞城这座县级市,能玩的地方不多,除了龙山公园,叶纤红想不出有其它景点。虽然二千年后,造了不少新的公园,但是这些地方适合人饭后散步,真正能参观的,还是没有。 “想去的地方很多,就看明天能不能玩遍了。”安安没有像叶纤红担心的那样,担心找不到好玩的地方,反而兴致勃勃地说道:“新华书店肯定要去的,龙山公园也想去玩一遍,还有虞城博物馆也不错。祝郁想买东西,桃园商场肯定要逛,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全部玩遍——” 叶纤红望着弟弟眉飞色舞的样子,突然明白自己想岔了。 因为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呆了二十多年,她什么风景名胜没见过?所以对虞城百般嫌弃,觉得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地方。 可是弟弟这些年一直在乡下,见得最多的是乡中附近的几家小店。虞城对他们来说,还是太大太广阔了,能到这个未知的地方探索,他们当然很兴奋。 特别是自己重生前,几乎没有带弟弟来玩过,他肯定很向往这个地方吧!就像自己小时候,特别想爸妈带自己来虞城买东西。 难怪弟弟听说可以来虞城跟自己生活,他那么兴奋,自己居然一直忽略这一点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些后悔,感觉自己太自作聪明了,弟弟来虞城这么久,除了带他去看过一次电影,几乎没有单独带他去虞城逛过。前些日子自己明明很空,却没有带他好好去玩一玩。 好在弟弟放暑假了,要长期呆在这里,接下来自己就多陪他去附近逛一逛吧。 不知道是不是叶纤红的床睡得太舒服了,还是胡向阳真的太累了,一直到三点多,他才从房间走出来。 “怎么睡这么久?身体没事吧?”叶纤红见他午睡居然睡了整整两个小时,非常讶异。 因为弟弟的事,她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同样忽略了他,不知道他作为警察,其实非常辛苦? 见他走过来贴着自己坐下来,叶纤红嫌挤,往弟弟那边让了让。 “身体没事。”胡向阳揉了揉眼睛,因为刚睡醒,眼角有点眼屎。“最近烦心事多,睡眠不足。”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有些内疚,原来自己真的大意了,胡向阳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只是不愿意把烦心事影响到自己。“如果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一定要说出来。” “放心,我会跟你说的。”胡向阳无赖地把身子靠过来。“以前觉得跟你说,只会让你为难。现在你有了一个厉害的干爷爷,我自然不会客气。” “瞎说,我是需要靠他的人吗?”叶纤红明知道他是在逗自己玩,还是忍不住在他头上敲了一记。 第二十九章弟弟的同学上门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给了弟弟一百块钱,叫他跟同学去玩时,喜欢什么自己买,等他吃了早饭离开,叶纤红也出门去美容会所。 这几天忙着家里的事,都没时间去那边看一看。 一楼的接待处,董采玉依然尽责地守在那里。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的性格都有些了解,见面不再需要客套,双比以前多了些默契。 “这几天天热,客人来得比较少。”看到叶纤红进办公室坐下,董采玉把这几天的营业数据拿过来,先说了一句。 “这很正常,接下来一个月可能会更清淡。”叶纤红接过本子打开,对里面的数据并不觉得意外。“你们辛苦了。” 叶纤红的心目中,做美容行业,最赚钱的时机还没有到来。等过几年经济发展了,虞城多了大量土老板,那些有钱却无所事事的老板娘,才会天天泡在美容院里。 只要自己能提供优质的服务,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现在相对来说,客源比较少,毕竟出门化妆的人都不多,所以很少人有人愿意花钱在脸部保养上,更不用说花大价钱做全身保养了。 美容店现在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婚嫁喜事的新郎新娘,做造型和化妆。 又去楼上看了看,跟两个美容师和几个助理打了个招呼。 从美容院出来,叶纤红开车到章诗萍家的服装厂。 章诗萍不在,估计去店里了,只有章妈妈在车间里巡逻。 听了叶纤红的来意,章妈妈客气地说没问题,向叶纤红要了那张图纸后,两人来到设计部,找了一件纯色T恤样品,确定图案印刷的位置和大小。 叶纤红照前世见过的大嘴猴风格,把这只羊的图案印在T恤正面中间偏上的位置,图案选择白红两个颜色,这样看起来比较显眼。 至于T恤底色,叶纤红选择了白色、黑色、灰色、橙色四个颜色,基本可以满足年轻人对色系的要求了。 这订单量这么小,正常做自然会亏本,章妈妈也是考虑到叶纤红对自家的帮助,才接下了这个活。 答应五日后加工完成,让她当时来取货,叶纤红笑着道谢。 事情谈完,章妈妈邀请叶纤红留下来,吃了午饭再走。 叶纤红拒绝了,把弟弟今天要跟同学回来吃午饭的事告诉她。 见她真的有事,章妈妈没有再挽留,一直把她送到门口。 上车前还一再提醒,要她下次有机会,一定过来做客。 见她这么热情,叶纤红只好答应了。 章妈妈会这么热情,自然跟叶纤红的身份变化有关。 昨天女儿喝喜酒回来,把叶纤红认了一门干亲的事跟她说了。 章妈妈在香港呆了这么多年,这种事情看得多了,明白一门高亲对一个普通人的影响。 本来这个小姑娘就比普通人出色,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肯定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今非昔比了。 以前自己母女还自恃身份,在她面前有点优越感,以后只怕要反过来了。 照叶纤红这样的成长速度,双方的差距还会越来越大。 所以她一再提醒女儿,千万不要任性,要跟叶纤红处好关系。 两人能相识于微时,这份交情非常珍贵,不能白白浪费了。 回家路上,叶纤红在农贸市场那边停了一下,买了些新鲜的海鲜。 蔬菜空间有,不用浪费钱买了,肉食昨天家里带了一些过来,处理一下就可以吃,何况昨天刚吃了酒席,现在再买肉食,也嫌油腻。 拐过人民路,快到小区的时候,来了个红灯。 叶纤红停下车子,等绿灯到来。 忽然注意到前面人行道上,有个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什么,在向路边一家小店的老板娘打听什么?老板娘一直摇着头,似乎在说不知道。 叶纤红在深圳呆久了,对陌生人有习惯性的警惕,所以不像其它人一样,伸出头去凑热闹,反而竖起了车窗玻璃,跟外面的人隔绝开来。 等绿灯跳转,车子一打,直接进了小区。 在深圳那些年,因为开始在关外工作,治安相对差一些,上街时经常看到路边打电话的小姑娘,手机被骑摩托车的人夺走,项链被人扯断抢走,放在自行车上的包包被人拎走,反正各种不安全。 甚至有同事回家过年,在车站被问路的人接近,就意识不清,身上的钱也全部给了人。 后来换到关内上班,这些情况才基本绝迹,但是有些习惯养成后,就很难改变。每当有陌生人接近,她就会下意识地避开。 回到家里,看时间已过十点,就开始做饭。 空间里的马兰头不知道怎么回事,长得飞快,每天都可以摘一大筐。叶纤红怀疑它是不是也变异了,所以长会长成这样。 进去摘了满满一塑料筐,洗干净后用开水烫熟,切碎放了调料拌好,做中午的主要凉菜。 买来的虾潺,准备煎一下后加豆腐煮,这个比较清淡鲜美,又没什么刺,吃起来也方便。 几条肉质洁白的剥皮鱼,最适合的做法是红烧,调料可以放重一点,反而会更香。 它最吸引叶纤红的地方,就是肉质坚实Q弹,几乎没什么刺,吃起来特别有劲道。 不过海鱼好像刺都少,叶纤红忽然注意到这一点。 可惜空间那条河是淡水环境,养不了海鱼,否则就更完美了。 做好午饭,弟弟还没回来,叶纤红也不着急,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等。 夏天嘛,菜放凉了也没事。 这一等就等到十二点半,外面才传来敲门声。 打开门,看到弟弟满头大汗地站在那里,脸晒得红红的,神情却非常兴奋,也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怎么玩得这么疯? 那两个同学情况也差不多,头发都跟汗粘在一起了,嘴里还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似乎意犹未尽。 “去哪里了?搞得一头汗?”叶纤红心疼地问。 夏天没防晒在太阳下玩,脸晒黑事小,搞不好会脱皮,那就很难受了。 “姐,我们今天运气好,居然偷偷混进了春辉中学——”弟弟脸上全是得意的笑。“里面真的好大,我们走了半天,才逛了几个地方,如果不是肚子饿了,真的不想出来,实在太过瘾了——” 难怪。叶纤红暗想。 “看你们一头汗的——快去洗个脸吧?既然肚子饿了,洗好我们马上吃饭。”叶纤红笑着催他们进屋,一边打开吊扇,让他们先凉快一下。 说完,去厨房把菜端出来,放在桌上,又去盛饭。 春晖中学,是虞城人的骄傲,也是浙省人的骄傲。 每个在那里就读过的人,不管毕业多久,都会由衷地为这个学校感动自豪。 前世网上的知乎也好,其它分享网站也好,大量春晖学子在那里诉说曾经的求学经历,想念一方白马湖,想念白墙黑瓦红栏杆,想念一树一树不败的合欢树。 就算离开多年,还是有人想把所有的记忆定格在春晖,觉得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替代它。就算遇到再多的人,也不会觉得有比那里更可爱友善的人。 就叶纤红所知,全国这么多中学,比它有文化有内涵的学校,真的寥寥无几。 单是提起丰子恺、朱自清、蔡元培、李叔同这些名字,就让就读的学生与有荣焉,国内名校很多,但是有哪一所学校能做到这样群星璀璨,群贤毕至?又有哪一所学校能有这么悠久的历史,依然生机勃勃。 到春晖中学就读,也是叶纤红前世最向往的事,可惜成绩不够好,没考上。 对弟弟他们来说,想必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情去的吧?所以才会这么兴奋和激动。 从卫生间清洗好出来,看到桌上丰盛的饭菜,安安的两个同学有些不好意思。 昨天刚去同学家吃了酒席,今天又得到叶纤红这样招待,他们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所以才更觉得惭愧。 经过几次碰面,两个孩子现在跟叶纤红也熟了,开始大方地叫她小红姐。 “坐吧,想吃什么自己夹,别客气。”叶纤红随意地劝了一句,就拿起筷子开动。 安安咧嘴对姐姐笑了笑,也拿起筷子飞快地夹菜吃。 今天上午一刻没歇,走了几个小时的路,现在是又累又饿,吃什么都香。 叶纤红见弟弟还没学会当主人,招待同学,只能自己动手了,根据两人的喜恶,夹了一些菜给他们。 农村出生的孩子,就吃这一套,夹菜越勤,就表示越欢迎他们来。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或许他们会觉得自己并不愿意他们来呢? “谢谢小红姐。”张建盛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菜,礼貌地道谢。“给你添麻烦了。” “不用客气。”叶纤红笑道。“你们是安安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不用见外,像在自己家就行。” 安安和两个同学,年纪虽然一样,这个张建盛无疑要比其它两人成熟得多。 弟弟的动手能力比较出色,但是人情世故方面比较嫩,估计跟张建盛这样的朋友多走走,会有好处。 叶纤红很喜欢这种懂事的孩子,不需要大人操心,懂得自律,做什么事有自己的目标,不像弟弟,还过得糊里糊涂,对将来没有一点打算。 如果不是自己一直在引导,说不定再过几年,他也会听从大人的安排,读书工作,结婚生子,看着一切顺利,却像一潭死水,生活没有一点激情。 叶纤红希望主宰自己的生活,同样希望弟弟也能过自己想要生活。 第三十章妈妈的烦恼 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几天。 这天早上,叶纤红接到爸爸的电话,说老家新房子的门窗已安装好,要她回去看看,有没有地方需要改动,顺便商量一下装修的事。 叶纤红带上弟弟,开车来到爸爸的厂里。 厂里安安静静的,工人都不在。 现在已是七月中旬,回来的路上,看到早稻已金灿灿的即将成熟,过几天就可以收割了,晚稻也得抓紧种下去,看来是爸爸觉得最近活少,给工人放农忙假了。 位于市区的书报亭已全部建好,剩下几个区镇的还在等上面规划,估计要十天半月后,才能把活定下来。 到时忙完农活,正好接着干。 走进车间里,原先材料堆得到处都是,现在看起来空旷了许多。 靠墙的架子上,放着几扇新做好的玻璃窗,应该是爸爸根据自己的提议,制作的样品。 玻璃窗其实大同小异,唯一判断好坏的依据,就是看细节的做工,特别是铝合金框的45角对接部位,是不是拼接得天衣无缝,玻璃胶打得是不是均匀光滑美观。 叶纤红走过去看了看,样品做得非常完美,看来几个师傅都用了心,就是不知道以后批量做,工人能不能达到这样的水准。 弟弟有些口渴,三人于是来到办公室,一人倒了一杯水后,再坐下说话。 既然技术问题解决了,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联系蒋建辉兄弟,跟他们商谈合作的事宜。 有肖市长提前铺路,想来没什么问题。 当然只做门窗也没必要,其它产品也可以尝试着做做看。现在还是卖方市场,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了,需要更美观舒适的生活,所以生产出符合他们要求的产品,销路问题不大。 叶纤红挖空心思,想了一些用铝合金加工的产品,比如铝合伸缩梯、伸缩电动门、铝合金暖气片等等,全是她前世见过却不知道原理的日常生活用具。 郑建国非常重视女儿的想法,拿来纸笔,照女儿的描述,画出图纸,准备在空余时间捣鼓出来看看。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动手的人,如果因此找到另一条赚钱路途,他当然高兴。 叶纤红又问起小舅开店的事,听说店址已定好,因为农忙到了,所以暂时放着,等空下来马上可以开店了,就放心了。 父女俩在办公室商量了一个多小时,看时间已近中午,才锁了大门离开工厂,一起回家吃午饭。 家里的新房子装上铝合金门窗后,立马漂亮了许多,叶纤红非常满意。 等外墙磁砖贴好,平顶拉好,墙壁刷白,就可以搬回来住了。 叶纤红已计划好,装修时不用人造板和涂料,免得装修污染,打算直接用传统的石灰、水泥处理墙面。 如果嫌房子内部不够漂亮,可以多打些原木的家具和棉麻的织物来装饰。 叶知书见女儿回来了,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悄悄说了一件事。 那天酒席结束后,小叔子夫妻俩找上门来,吱吱唔唔地问起女儿几个朋友的事。 在她快要不耐烦的时候,他们才说了实话。 原来是侄女郑兴怡,看上了胡向阳的表哥肖东灿,来向他们打听对方的情况。 如果肖东灿没对象,要他们帮忙撮合一下。 本来他们想自己当面去试探一下,不料开席后一直找不到机会,等酒席结束,他们又是一群人在一起,不方便去打扰。 最后侄女也一块儿离开了,他们没办法,只好找哥哥嫂嫂商量。 叶知书不敢应承,只说等女儿回来听她的意见。 叶纤红听完后,忍不住苦恼。 那天堂姐找了个送水果的理由,来到他们房间,要自己帮她介绍朋友。 问题是这些都是眼睛长在头顶的人,哪里有兴趣跟她做朋友,叶纤红本以为他们拒绝得那么明显了,她应该已经死心,没想到还跟父母说了。 不是叶纤红势利,堂姐想跟肖东灿成为普通朋友,人家也不会理你,何况成为男女朋友。 这种百分百成不了的事,她如果还开口,那不是闹笑话吗? “妈,这件事你别插手,肖东灿是肖市长的亲弟弟,他爸爸又在京城当大官,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会看上堂姐?”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话说死,免得爸妈受蛊惑,得罪人。 别看大家现在客客气气的,如果惹怒了他,后果可不是小叔一家能承受的。 “我也觉得这件事不可能,问题是你堂姐不死心啊!”叶知书皱起了眉头。 她也不愿意插手这种事,可是人家只是叫他们问一问,做介绍,又不要他们打保镖,如果这样也拒绝,似乎过意不去。 这才是叶知书苦恼的原因。 “那你就明确告诉他们,就说问过了,人家京城早有女朋友了。”叶纤红叫妈妈直接把话说死,免得堂姐抱侥幸心理,再没事找事。 “行,我知道了。”叶纤红觉得女儿说的有理,同意了。“那我就这样回他们。” 吃午饭的时候,电视机开着,本地台正在播放的新闻,吸引了叶纤红的视线。 “……在市委市府的组织领导下,虞城市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发现了一批藏污纳垢的娱乐场所,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已被抓捕归案,警方还在深挖细查当中——虞城电视台某某某报导。” 电视里画面里,一些人被警察从一家舞厅里压出来,送上警车,准备送去审讯。 “姐,那个人很像我的体育老师——”安安突然指着电视里某个被警方押解上车的男子说道。 “我知道。”叶纤红点点头。 这家舞厅她当然知道,前些天胡向阳跟踪到那里,想进去捉拿那个体育老师,却因为舞厅老板的背景原因,不得不放弃。 既然这个地方被查封了,那个体育老师牵涉其中,自然一并被抓了。 叶纤红有些唏嘘,原以为短时间内奈何不了那个人了,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才过去不到一星期,这个人就被送进了警察局。 “他被抓走了,我们学校的女同学,估计要放鞭炮庆祝了——”安安兴奋地嚷道。 一个体育老师,在学校横行霸道,没有一点老师的样子,说话粗鲁下流不说,还经常吃女同学的豆腐。 几乎每个学生,都在暗里咒骂他,希望他调走,可惜他跟校长有亲戚关系,这个希望不可能实现。 “就是上次打电话过来的那个人吗?”叶妈妈也好奇地问。 “是啊。”安安笑着说道。“他被抓走了,我下半年调到虞城一中的事,就没问题了。” “哦。”叶知书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 她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自然没放在心上。如果知道胡向阳,因为他才受的伤,恐怖也会咒骂他不得好死。 “对了,安安,你去了虞城,成绩跟得上吗?”叶纤红知道弟弟成绩一般,有些担心地问。 “我也不知道。”说到这个问题,郑兴安就有些心虚。 “要不,暑假叫你姐给你补一补?”叶知书用不确定地语气说了一句。 说完,满怀希冀地望了女儿一眼,似乎怕女儿不愿意,所以用征询的语气说道。 女儿对弟弟的好,她看在眼里,自然不必担心她会不愿意。唯一不放心的是,女儿会把更多精力放在赚钱上,忽略了弟弟学习上的事。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 叶纤红不是迂腐的人,培养弟弟的能力重要,学习知识同样重要,毕竟这个社会还是需要文凭的。她也希望弟弟能考上好的大学,有没有用不说,至少在农村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 姐弟俩天天住在一起,见缝插针的抽点时间补一下课,应该没问题。 见女儿答得这么爽快,叶知书满足地笑了。 “安安,你要听你姐的话,知道吗?”郑建国插了一句。 别人家同母异父的姐弟,容易闹矛盾,自家两个孩子,关系却比亲姐弟更好。郑建国担心安安不知好歹,把姐姐的关心当成理所当然,所以敲打了一句。 “嗯。”安安点头应道。 下午回到家,发现有好几个胡向阳打来的未接电话。 担心他有什么急事,叶纤红就回拨过去。 “向阳,有什么事?”等对方电话一接通,叶纤红着急地问道。 “小红,有没有看今天的新闻?”胡向阳没有回答,反而激动地反问。 “是那个跟你们警察有关的新闻吗?”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只要家里有电视的,估计都看到那个新闻了,毕竟虞城只是一个县级市,很少会开展这么大的专项行动。 她当时只顾着高兴有人要倒霉,忘了胡向阳也是警察,估计也参与行动了。 “是啊。”见叶纤红这样回答,胡向阳知道她肯定看了,语气更加兴奋:“你知道吗,今天上午我们全体集合,由市局一把手带队,直接去上次我们想查又不敢查的舞厅。抓了不少人,连田副局也在现场被查了——” 第三十一章雷霆一击 “这么说来,这次行动,其实是一次有针对性的执法活动?”叶纤红不是傻瓜,立即听出他话里的意思。 “没错。”胡向阳肯定地回答。 对女朋友有这样的反应,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如果她看不出这一点,那才叫怪了呢? “难道?”叶纤红心里隐隐猜到了答案,却不敢说出来,怕万一不是,被胡向阳听到了笑话。 “这件事确实跟戴老有关。”胡向阳直接把叶纤红想说的猜测说了出来。“回来后,我接到表哥的电话,才知道了答案。” “哦。”答案被确认,叶纤红心里暖暖的,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 在内心深处,叶纤红一直是个缺少关爱的小女孩,最需要的就是有人张开有力的双臂,把她护住。 所以不管电影也好,小说也好,只有看到主角有一个极其护短的男友或长辈,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宁死不退的场景,她就会热泪盈眶,感动得不能自已。 除了父母,她感觉诗诗姐是这样的人,所以所有朋友里,叶纤红把她排在了首位。 胡向阳虽然油腔滑调,但是自己遇到危险时,他肯定会这样做,所以她才一心一意地对他好。 现在戴老为了自己的私事,居然弄出这么大的阵仗,这叫叶纤红如何不感动? “据说是戴老亲自到市委找罗书记,把一叠资料丢到他面前,罗书记只看了几页,就脸色大变——”胡向阳身边大概没有人,所以说话没有藏着掖着,把知道的全部说出来了。 “这么说来,那天我们把这件事告诉爷爷之后,他就开始搜集这些人的犯罪证据了。”叶纤红估算了一下日子,这样猜测道。 “没错。”胡向阳也想过这个问题,所以答得很快。 那天戴老听他们解释后,什么都没表示,他们以为戴老不想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没想到他早记在心里,只是不想让他们这些晚辈知道罢了。 “你这个爷爷可不得了,一听说孙女受了委屈,立即叫人搜集犯罪证据,等摸清对方的底细后,直接找上虞城老大,大开杀戒,看来也是极其护短的老人,我喜欢——”胡向阳见叶纤红没出声,在那边越说越激动,不顾一切地自嗨起来。 说到最后,大概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就嘿嘿地傻笑。 “是我爷爷,又不是你爷爷。”见不得他惫赖的样子,叶纤红打击道。 “你都是我的,你爷爷自然也是我的。”胡向阳在叶纤红面前,脸皮越来越厚了,这样肉麻的话张口就来,一点都不觉得难为情。 “谁说我是你的,小心我休了你。”叶纤红羞恼地威胁道。 “来不及了。”胡向阳才不怕,他压低声音,神秘地说道:“还有一个好消息没跟你说呢?” “什么好消息?”叶纤红惊讶地问。 难道那个体育老师被抓,供出了校长的问题,他也被抓了? “你、对、象、我、要、升、职、了——”胡向阳洋洋得意地说道。 “要升官了?”叶纤红用调笑的语气问道。 她是真的在笑话胡向阳。 要知道他进警察队伍才一个多月,怎么可能这么快升官?难道是上级为了安慰他,给了一个没有级别的职务?比如小组长? “你不信我?”胡向阳被她的语气刺激到了,原本想让她猜一猜,增加一些情趣,现在也没兴致了。“叶纤红同志,你们陈溪乡的区公所在西关镇吧?我下个月就要调到西关镇派出所,担任副所长了——” “什么?”叶纤红大吃一惊。“担任副所长?你没骗我?” 在警务系统升职有多难?叶纤红当然不清楚。 但是前世上网,经常有人在知乎平台抱怨,说干了几十年警察,还是升不上去,退休了还是科员,最多来个括弧副科级待遇。 这给了她一个印象,就是想升官,千万别当警察,没想到事实跟想像有出入。 难道是因为公务员法还没出来,所以现在升官更容易一些? “我骗你干嘛!”胡向阳哼了一声。“主要是这次行动,内部有好几个科级、副科级干部落马,空了不少位子出来。” “难怪。”叶纤红答了一句。 这就合理了。 “今天除了田副局在现场,还有好几个警务系统的人在里面,其中一个就是西关镇派出所的所长。他被拿下后,副所长升正职,我被提升为副职,这是表哥告诉我的,上面已定下来了。”胡向阳解释了一句。 “哦。”叶纤红这才真正信了。 不过心里更激动了。 既然这件事是戴老发起的,那胡向阳的职务能提升,肯定也是因为他的运作,否则凭什么不给别人,偏偏给了他这个工作还不到两个月的新人? “谁让我前些日子,刚立了功呢?”胡向阳洋洋得意地说道。“否则这个机会也轮不到我了。” 这确实也是原因之一,否则戴老做得太明显,会引人诟病的。 “那先祝贺你了,胡所长。”叶纤红笑着叫了一声。“等你成了我们的父母官,请多多关照——” “那是必须的。”胡向阳打了一句官腔。 挂了电话,胡向阳的脸垮了下来,忍不住有些伤感。 人家干爷爷知道自己孙女受了委屈,就大动干戈,为她出气。自己的亲爷爷住进医院后,就只顾着保养自己的身体,全不管他们这些晚辈的死活了。 好在有姑夫的支持,自己跟叶纤红的关系,总算确定下来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戴老这么关心叶纤红,作为她的男朋友,以后在他那边,肯定能借上不少力。 这样自我安慰了一阵,胡向阳的心情总算调整过来了。 他升职的事瞒不了有心人,小方赵大成做为同系统的同事,最先知道了这件事。 打电话过来要他请客,他答应了。 同一时间,叶纤红挂掉电话后,没有马上放下话筒。 她在犹豫,要不要给戴老打个电话,向他道声谢谢。 又觉得以她们的关系,住得又这么近,如果只是打个电话,不亲自上门一趟,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还是放下了话筒。 再说有些话只能放在肚子里,不适合当面说出来,如果她把感谢说出口,倒搞得爷爷在以权谋私似的。 叶纤红在原地站了一会,决定马上去一趟戴老家。 以什么理由去好呢? 忽然想到空间里的马兰头,它们长得太快,吃也吃不完,就摘一些给戴老尝鲜吧。 马兰头是野菜,被称为天然的抗生素,老年人食用,有很多好处,特别对降血压,保护心血管好处更明显。 自己送的又是空间改良后的野菜,效果肯定比普通野生的更好。 想到这里,叶纤红进空间摘了一大袋马兰头,往戴老家走去。 进了院子,看到戴老和邓老夫妻坐在树荫下,悠闲地喝茶,旁边的录音机里放着京戏,戴老和邓奶奶的神情还算正常,邓老无疑是个戏迷,听到摇头晃脑,非常入神。 “咦,小红来了?”邓奶奶最先看到叶纤红,脱口叫了一声,见她手里提着个袋子,笑着问:“又你给爷爷带了什么宝贝?” “爷爷,邓爷爷,邓奶奶。”叶纤红一个个叫过去,走到他们面前,晃了晃手中的袋子。“也没什么,就是刚从家里回来,采了些马兰头,给爷爷换换口味。” “哦,马兰头啊!这个野菜好,现在天热,吃东西没胃口,做成凉拌菜最好吃。”邓奶奶笑盈盈地站起来,来看叶纤红袋子里的东西,抓起一把到鼻边闻了闻。“不错,又嫩又新鲜,比我们以前在乡下采到的都要好。” “这是小红给我的,你别抢。”戴老见邓奶奶当自家的东西一样,在评论好坏,孩子气地提起袋子,往屋里走去,似乎怕晚了,东西又被邓奶奶顺走。 “这个老东西,真是越来越小气了。”邓老朝对着戴老的背影,气呼呼地骂了一句。 倒不会真的生气。 三人几十年交情,感情早已比亲兄弟深厚了。如果他真有好东西,肯定会与自己分享的,只是看不惯他在老伴面前装腔作势,年纪一大把了还这么作。 叶纤红笑笑没出声。 “小红来了啊。”陈姨在屋后阴凉处纳鞋底,看到戴老提着袋子进来,就猜到是叶纤红来了。走到门口叫道:“快进屋,戴老有好东西给你。” 因为戴老不收礼,一些晚辈为了表达心意,只好送一些吃的用的小物件过来。可是大多数戴老吃不了用不了,他的子女又不稀罕这些东西,丢了又可惜,只好堆在储藏室里。 那天喝喜酒回来,陈姨就动起了脑筋,觉得把它们送给叶纤红,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在征求戴老同意后,就开始收拾屋里的东西,挑了一些年轻人喜欢的零食和小玩意,整理出两大包,准备等叶纤红来了,让她带回去。 “这些是什么?”见屋里放着两个装得下被子的大袋子,里面塞得满满的,叶纤红惊讶地问。 “全是晚辈孝敬戴老的东西,他又用不了,扔了可惜,你全部带回去吧!”陈姨笑着说道。 “这么多——”叶纤红吓了一跳。 打开袋子看了看,里面真的什么东西都有,大多连包装都没拆,有放大镜、集邮册、收音机、围巾、握力器、手电筒、木质脚底按摩器等等,甚至还有一台任天堂的掌上游戏机,把叶纤红都看呆了。 这些人也太夸张了吧?送游戏机给戴老,他会有兴趣玩吗? “都是好东西吧?”陈姨见叶纤红惊讶的表情,笑着说道:“放在这里也没什么用,你全部拿走好了,用不了的拿去送人——” 这些东西大多很精致,真的去买,要花不少钱。 又指着另一个袋子,解释道:“那边全是吃的东西,过期的我已丢掉了,还剩这么一袋。” 叶纤红同样打开看了看,里面的情况差不多,都是一些袋装或罐装食品,奶粉、麦乳精、饼干、糖果、巧克力、核桃粉、黑芝麻糊、豆奶都有,应该算是给老人吃的保健食品。 “奶粉和核桃粉留给爷爷喝吧?”叶纤红觉得这两样戴老喝了有帮助,其它没什么营养,戴老吃不吃无所谓。 “不用。”陈姨阻止叶纤红的动作,说道:“戴老不喜欢喝这些,再说房间里也各留了一罐,你放心吧!” “那行,这些我等一下带走。”叶纤红觉得拒绝老人的好意,反而会让他不舒服,不如高高兴兴地拿走,他更会有满足感。 “这就对了嘛!”陈姨见叶纤红答应了,笑着说道。 第三十二章惊动教育局 小舅子被抓走的新闻,刘校长夫妻吃中饭时也看到了。 他的老婆一看就急了,丢下饭碗什么都不说,只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最后要他想想办法,让弟弟免了牢狱之灾。 刘校长一听,当场就火了。 他只是个乡中校长,又不是教委领导,有这个本事吗? 心里已把小舅子骂个半死,恨他是个惹事精,好好的老师不做,偏偏要去外面惹事生非,这下子出事了吧? 更让他心寒的是,这件事事先一点风声也没有收到,直到电视新闻里曝光,他才知道。 很明显,跟小舅子玩的好的那几个二代,也栽进去了。 他有种直觉,小舅子被抓绝不简单,很有可能自己也会受牵连。 听说老公也会有麻烦,她老婆马上不敢吱声了。 她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不高,因为机缘巧合,认识了来村里插队的知青老公。当时他身体不好,干体力活很吃力,挣的工分连自己也养不活。是她看他可怜,经常给他送些米面,才撑到最后。 两个人年纪差不多,都到了婚嫁的时候,在村里人的撮合下,最后走在了一起。 那段时间,夫妻俩的感情还算不错,很快有了一个儿子。 改革开放后,家里的生活条件好了,刘老师饱暖思淫欲,在外面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就有点嫌弃家里的黄脸婆,觉得她不懂情趣,生活乏味。 因为要维持教师的正面形象,他才没有跟她离婚,这个家才没有散。 等升为校长,小舅子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能打,他就更不敢有这样的念头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学校的教工宿舍,虽然校长的住房比普通老师大一点,但是这种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又住着其它老师。如果被他们听到,就不知道如何解释了? 安抚好老婆,刘校长没有了吃饭的胃口。走进书房,考虑着找谁打听消息。 这件事是市里组织的专项活动,乡里的熟人,肯定不知道内幕,得找市委或者市府里有熟人的朋友。 刘校长皱着眉头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打听的人。 同一时间,在烦恼的还有教委主任。 那天收到一份匿名材料,举报一名名叫彭振豪的体育老师,胡作非为的事。 经过事后侧面了解,他基本确定材料是真实的。 可是如何处理这个人?他就有些挠头。 多年的经验告诉自己,问题这么多的老师,却没有受到处理,背后肯定有复杂的原因。 如果自己没弄清楚这一点,就仓促下决定,很可能会捅到马蜂窝,对方还没处理,自己先被蛰一头包。 等了解到这个彭振豪,跟市里一些二代关系很铁时,他暗暗庆幸,幸亏当时没有匆忙下达处理他的决定。 看来这份材料还得继续压着,他下了决心。 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这个他惹不起的彭振豪,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起来了。 作为一个在官场浸淫了二十年的官僚,新闻里潜藏的潜台词,他也看懂了,这是上面重点抓的案子,这种情形通常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些人惹到了一个惹不起的人,现在要把他们一锅端了。 自己压着那件事不处理,以前因此沾沾自喜,现在看来完全错了。 怎么办?他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想不出办法? 等公安局那边把彭振豪犯的事查出来,肯定会舆论大哗,那个一直在暗中告他的人,肯定会把他多年上访,教委明知而不作为的事捅出来,那他就有麻烦了。 忽然想到彭振豪的姐夫,就是他所在乡中的校长,他能这么嚣张跋扈,肯定跟姐夫的庇护和纵容有关。 如果把这个校长拿下,用他来做挡箭牌,应该会有点效果吧? 想到这里,他打电话给自己的副手,把这件事跟他沟通了一下。 在这件事上,两人的利益完全一致,都知道处理不好,会让上面对教委的管理能力产生怀疑。 于是很快达成了共识,叫来办公室相关人员,让他立即起草一份免除陈溪乡中学校长职务的通知,同时一起商量由谁来接班。 平时碰到这种情况,两人肯定得明争暗斗、唇枪舌战一番,毕竟谁都希望自己的人上去。 但是今天这样做,是为了灭火,他们不敢随便让一个不太了解的人上去,免得因为风头上,再起波澜。 最后便宜了隔壁乡中的一位教师。 那位老师的能力,已经足够胜任一名校长了,口碑也一直不错,因为没有后台,始终没有提拔的机会。 这次也是天上掉馅饼,让他意外捡了个大便宜。 接到免职通知时,刘校长顿时瘫软了。 原本他还想找找关系,垂死挣扎一下,没想到上面动作这么快,他还没开始行动,就来通知了。 从看到小舅子进班房,到自己被撸帽子,仅仅过去几个小时,这办事效率,也真是神了。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这些事。 从戴老家回来,随同过来的还有两位年轻帅气的武警,帮她提着大袋子,一直送到家。 这种待遇,可是她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 把东西拿回家,叶纤红重新整理了一下。除了这边能用的,大多数得送走。 奶粉麦乳精什么的,除了弟弟想喝的留下一点,大多数打算送去给爸妈和外婆喝,当然也会送一两袋给奶奶。 这其中的亲疏远近,她自然分得清。 游戏机可以留给弟弟,虽然她不赞成学生沉溺游戏,但是偶然消遣一下,还是没问题的。手电筒、收音机这种东西,也可以留着。脚底按摩器、放大镜这些,同样给外婆。 简单分好后,叶纤红把东西暂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打算找个日子,把东西送过去。 弟弟吃过午饭,去找同学玩了,所以没跟她一起回来。 反正这条路他也熟了,傍晚自己会回来的。 看时间不早了,叶纤红正要做晚饭,电话响了。 电话是胡向阳打来的,告诉她不要做饭了,等一下去外面吃。 听说是几个关系亲近的朋友庆祝他升官,叶纤红也不好意思再打击他,笑着答应了。 第三十三章升官贺喜 放下电话,看时间已四点半了,也不知道弟弟什么时候回来,没有手机,碰到这种情况真不方便。 下个月有钱了,看来得买两台BP机,这样有事就不怕联系不到弟弟。 叶纤红拿了衣服,去卫生间洗澡,参加这种场合,自然得打扮一下,免得给胡向阳丢脸。 脸上的皮肤越来越好了,不化妆也像打了粉底一下,白白嫩嫩的。叶纤红只要修饰一下眉毛,画一下眼线就成。 口红当然不能少,因为皮肤白,不管用什么颜色的口红,看起来都很鲜艳。 把头发盘好,回到客厅,时间已到五点,应该出发了。 弟弟还没有回来,叶纤红没办法,只好给他留一张便笺。 如果没吃饭,就叫他来饭店找自己。如果吃了,随便他留在家里,还是来酒店。 打开门,下了楼,叶纤红走出小区,和下班过来的胡向阳汇合,一起往定好的酒店走去。 因为是临时约的聚会,所以来的人不多,除了小方、赵大成等几个同系统的朋友,就蒋建辉来了。 这个圈子,也算是以胡向阳为中心的圈子,不像以前聚会,中心人物其实是肖东灿。 肖东灿出席完叶纤红家的圆屋酒后,和大嫂侄子一起回京城了。 肖老爷子不可能让两个儿子都在虞城这样的小地方瞎混,所以在京城给小儿子安排了工作。 “胡所长来了——”看到叶纤红和胡向阳一起走进来,几个损友“啪”地敬了个礼,然后一起起哄道。 因为是包厢,私密性比较好,倒不用担心别人听见了闹笑话。 “干什么?”胡向阳把双手背到身后,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喝道:“再胡言乱语,小心我把你们全撤了——” 说完,自己倒先笑了起来。 这种幼稚的把戏,以前读小学时,经常这样玩,主要是那时的电影,正面人物模式化,清一色的高大全,说话也是同一个腔调,大家看得多了,自己也会演了。 毕业后踏入社会,早忘了当初玩过的游戏。 来到地方上,平时还得保持京城大少的尊严,把脸端着,架子摆着,免得让别人看轻。 今天跟一群最亲密的朋友在一起,他们才恢复了胡闹的本性。 “这里有黑幕——”赵大成走去跟胡向阳楼了一下,趁他不注意,在他的肩膀用力捶了几下,嘴里不客气地骂道:“明明我比你先进的系统,怎么你反倒先升官了?” 赵大成跟胡向阳十多年交情,也只有他才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提这个话题。 “谁叫你没个旺夫的女朋友?”小方朝着叶纤红挤眉弄眼。 “说起这件事,我更加生气。”赵大成瞪着胡向阳,不服气地说道:“明明我的肌肉练得比你好,为什么小叶只摸你的胸肌?还夸你的身材好?” “因为人家长得比你高,颜值也比你高啊?”有人又补了一刀。 赵大成顿时哑口无言。 他其实长得也不差,身高有一米七六左右,体重六十五公斤,看起来非常匀称帅气。 只是跟胡向阳站在一起,就马上比下去了。 光是两条腿,看起来就短了一截,这让他特别受伤。 叶纤红被他们说的脸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这确实是她喜欢胡向阳的原因,谁叫她是不可治药的颜控和身材控呢? “瞎说什么大实话!”胡向阳被当面夸奖,得意极了,拍了一下那个同事的肩膀,笑呵呵地说道。 却引来一众同事的起哄和嘲笑。 服务员这时候推门进来,问可不可以上菜?胡向阳帅气地一挥手:“上吧。” 拿了开瓶器,随手打开几瓶啤酒,放在转盘上,给自己拿了一瓶,先倒了一杯,招呼众人在桌子前坐下来。 转盘上已放了几个凉菜,其实可以开喝了。 等每人手里都有了一杯啤酒,蒋建辉拿起杯子,站起身在转盘上敲了一下,说道:“我们第一杯先敬胡向阳,祝他以后官运亨通,步步高升——” 他会第一个说,是因为在座的人里,他年纪最大。 大家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步步高升——”大家的杯子碰在一起,每个人都说出了这句祝福语。 “谢谢。”胡向阳今天确实很兴奋,举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回答道。 众人重新落座。 接下来上菜后,大家就不再客套,边吃边随意地跟身边的人聊起来。 叶纤红看了一下手表,已五点半了,也不知道弟弟有没有回来? “安安呢?”胡向阳见叶纤红有点心神不定,又没有看到小舅子,马上猜到了原因。 “跟同学去玩了,还没有回来。”叶纤红随口说道。 弟弟这么大了,倒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只是养成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饭也吃得不安稳。 “那你放心吧。”胡向阳安慰道。“他已十五岁了,又是男孩子,没事的。” “嗯。”叶纤红点点头,夹了些菜来吃。 “小叶,听说你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打算给我们供应门窗?”蒋建辉坐在叶纤红和赵大成的中间,跟赵大成聊了几句后,转头跟叶纤红寒暄起来。 “是啊!”叶纤红应道。“这样合适吗?” 她正想找个时机,跟他谈谈这件事呢?没想到他主动提出来了。 “当然没问题。”蒋建辉就算看在肖市长的面子上,也会答应跟她合作。现在知道她有戴老这一层关系,就算她不想合作,他也会主动找上门来,寻求合作了。 国内做生意,最要紧的是人脉。 蒋家要在虞城做房产生意,问题自然不大。但是虞城才多大,能卖多少房子,蒋家要么不进入这个行业,进入了就得放眼余杭市和甬城市,甚至放眼浙省甚至全国。 蒋家的人脉主要在虞城,京城也有一些老关系,其它地方就有些欠缺了,如果能从叶纤红那里借到一点力,至少浙省范围内的事,就容易办了。 所以蒋家知道戴老跟她的关系后,非常热切地想跟叶纤红合作。 叶纤红因为一时没想到这一层关系,才会有些担心,如果想明白了这一点,她的心早就定了。 “那等一下我们找个地方谈一谈合作方式。”叶纤红也是个干脆的人,既然蒋建辉把橄榄枝抛过来,她岂有不接住的道理。 “行。”蒋建辉见目的达到,笑得非常灿烂。 胡向阳在那个厂里也是有股份的,虽然只占了一成,但是这个项目很大,照叶纤红当初的预计,只要做起来了,一年赚几亿是小意思,那他一成收入也不少了。 所以看到叶纤红跟蒋建辉谈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他也是松了口气。 不管哪个家族,只要到了一定层次,都会把政商放在一起,两者同样重视。 胡家从小的教育也差不多,老爷子以前一直灌输这样的观念:一个家族如果想长久兴盛,就得有政界人才,同样有商界人才。 如果缺了一样,这个家族就会陷入危机,甚至不用多久,就会开始衰败。 当他决定进入机关后,就一直在寻找商机。 跟叶纤红合作之后,他发现了她经商的才能,于是动了心。 他本身对她又就有极强的好感,所以才会不管她的身世和出生,认谁她就是他理想中的对象。 大家族出来的子弟,天生有这样的习惯,就是看人时,首先看对方能不能跟自己互补,为自己带来利益。如果不行,就会犹豫或不安。只要得到肯定答案,才敢投入感情进去。 当然那些纨绔子弟除外,对他们来说,这些都不叫事,自己喜欢就好了。 菜已经上得差不多了,酒量差的几个,脸已红得像关公,说话的嗓门也开始变大了,好在还没有人发酒疯。 叶纤红喝了几口啤酒后,就没有再喝,叫了一碗米饭,慢慢地吃着,算是在陪他们。 这家饭店是舜杰酒店的分店,菜的口味不错,离他们上班的地方又近,是他们经常光顾的酒店。 温俊开的王子饭店有点远,价格又偏贵,所以他们反而很少去光顾。 门突然打开了,安安走了进来。 “姐。”郑兴安脸红红地走到她旁边,神情兴奋地叫了一声,又向阳哥、大成哥地把其它人全部叫了一遍。 “你怎么喝酒了?”叶纤红闻到弟弟身上一股酒意,就皱了一下眉头,问道:“跟谁一起喝得?” “跟同学喝的啊!”郑兴安喝了酒后,反应有点迟钝,没有发现姐姐的不高兴。“那个彭老师抓进去后,刘校长下午又被免职了,现在全校学生都知道了,我们一起去庆祝了呢?” “真的啊!”叶纤红忽然明白弟弟兴奋的原因了。 拒绝那个体育老师的无理要求后,他在学校肯定过得很不安,只是不想让自己担心,所以才没有表现出来。 现在一个被抓,一个被撤职,弟弟身上沉甸甸的压力一下子消失了,难怪他会兴奋成这样,跟同学一起去喝酒了 “吃饭了没有?要不要再吃一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忙着干自己的事,忽略了弟弟最近日子在学校的煎熬。 “吃饱了。”安安拖了把空椅子,坐到姐姐身后。“今天我们十多个人,去大排档点菜喝啤酒,真过瘾——” “下次记得别喝多了,否则路上不安全——”叶纤红忍不住又说了一句。 把弟弟当孩子习惯了,免不了什么都管,虽然一再提醒自己,引导一下就够了,但就是做不到。 第三十四章弟弟的暑假作业 跟蒋建辉谈好合作方式后,叶纤红又去了一趟苏思诗家里,同样跟她谈好了以后的合作模式。 苏家在人脉方面比蒋家差远了,将来用到叶纤红的地方会更多,苏思诗甚至希望叶纤红能参股自家的房产公司,这样有了共同利益,叶纤红才会更重视自己这个朋友。 明知道现在参股,等达昌房产成为国内有数的大型房产集团公司后,就算只有一成股份,自己也是亿万富婆了。 可是又一想,自己重生一遍,投资什么赚不到钱?何必非要跟最好的朋友搞在一起? 这种公司越到后来,股权人就会越多,内部的关系就会越复杂,如果自己参与其中,跟诗诗姐在管理上又有什么分歧,因此产生矛盾,那反而得不偿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在叶纤红眼里,诗诗姐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她不想犯可能失去朋友的风险。 苏思诗自然猜不到叶纤红的真实想法,见她拒绝得这么坚决,也没有办法,只能寄希望于两人以后继续保持这样的友谊,那样万一碰到事,叶纤红也会伸手帮一把。 这件事谈妥,叶纤红心中大定。 可以这样说,有了这两份合作合约,赚钱已成了非常容易的事。 至少短时间内,她不必再为自家的生计发愁。 不过有一个问题同样得解决,就是工厂的管理问题。 现在工厂只有几个人,从规模上来说,只能算家庭小作坊。交给父亲管理,自然没什么问题。 如果两家房产公司正式开工了,每天需要的门窗数量,都不是一个小数目。现在这样的生产能力,肯定满足不了两家房企的要求。 扩大规模势在必行,照叶纤红估计,最少得招一百个熟练工人,才能满足基本要求。 等到两家房企达到前世的规模,那必须有上千个工人同时生产,才能不拖累他们的进度。 所以提前找一个管理人才,为扩大生产规模做准备,成了当务之急。 叶纤红心中的理想人物,就是上次碰过面的王茂琳,这人前世能经营一家大型服装企业,管理方面的才能毋庸置疑,如果能把她聘用过来,短时间内工厂的管理就没有问题了。 自己是女的,有一个女性做总经理,沟通起来也更容易。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出上次与她交换的地址,打算去她家拜访。 正要出门,电话响了。 叶纤红拿起来一听,是章妈妈打过来的,告诉她上次订做的五百件T恤,已经做好了。 哦,自己一忙起来,居然把这件事忘了。 “谢谢章姨,我马上过来拿。”叶纤红连忙向她道谢,决定马上去一趟那边。 相比这件事,招人的事倒可以延缓几天。 弟弟放暑假已十天了,除了跟同学出去玩,就是在家里做作业,原定好给弟弟的锻炼计划,一直没有开始,不能再拖下去了。 抓紧把衣服拿回来,给弟弟找一个卖衣服的档口,让他抓紧去卖。 听说衣服做好了,郑兴安也很兴奋,姐弟俩一起往章诗萍家的工厂而去。 到了厂里,章妈妈已在办公室等着了。 两人进了办公室,先坐下喝杯茶。天气这么热,就算开车过来,动一动也会出汗,吹吹风扇确实凉快多了。 “安安,这个图案确实是你单独设计的吗?”章妈妈拿了一件橙色底的T恤样品过来,平摊在桌子上,笑着问道。 “是啊,章姨。”安安礼貌地回答。“上次我姐布置了个任务,要我设计出一个卡通图案,印在T恤上,我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改了很多次,才把它画出来——” “真厉害。”章妈妈由衷地赞叹道。“这件T恤有了这个图案,一下子变得漂亮和时尚了。我们厂里的男男女女都想买这件T恤穿呢?” 叶纤红明知道章姨看在自己面子上,才这样捧弟弟,心里依然非常高兴和得意,这感觉,比自己获得夸奖还兴奋。 “谢谢章姨。”安安不好意思地笑着搔搔头。 “对了,这件T恤你们打算卖多少钱?”章姨好奇地问。 香港那边也有一些服装厂,因为生意不好做,就向国外的公司购买卡通图案的使用权,获得授权后,印在T恤上卖钱。 一般价格会比普通T恤贵十块甚至更多,因为卡通形象的粉丝很多,就算再贵一些,他们也愿意买。 叶纤红拿来的这个图案,虽然没有卡通粉丝,但是只要给他们时间,慢慢地也会成为一个经典形象。 “因为走年轻人路线,所以我打算卖三十九块。”这个问题弟弟现在还没能力回答,叶纤红替他拿了主意。 这时候国内的品牌还很少,最有名的莫过于佐丹奴这种香港品牌,在国内率先推出专卖店,因为走年轻路线,价格也不高,大多T恤都是二十九、三十九这种价位。 弟弟推出的这个潮牌,暂时不可能开专卖店,而是摆摊卖,肯定不可能把价格定得太高,所以三十九块已经是极限了。 “这个价格确实合适。”章妈妈点点头。 她会问这个问题,只是以为叶纤红对这些或许不了解,所以想给她点建议。 没想到她早有主意,而且定位得也算准确,看来不需要自己多事了。 章妈妈息了卖好的心思,岔开了话题。 “我也是瞎琢磨的,谢谢章姨。”叶纤红猜到了她的想法,真诚道了谢。 将衣服搬上车,叶纤红没有把货运回家,而是开到美容店,打算把衣服放在那里。 卖衣服的地点,最合适的无疑是解放路南边的服装一条街,那边除了搭遮雨蓬支架子卖的,也有很多什么都不准备,直接找个阴凉处,在地上摆摊卖的。 经常有人说摆摊最锻炼人,叶纤红也想叫弟弟去那边练练摊。 到时候骑个自行车,每个尺码运几件过去就可以卖了,连摊在地上的塑料布,叶纤红也替他准备好了。 “姐,今天还去摆吗?”郑兴安主动从车上把一捆捆衣服抱进楼下的小仓库,嘴里问道。 “你想去吗?”叶纤红望了望外面的太阳,不置可否地反问。 “现在才下午二点多,如果去摆,还可以摆半天呢?”说起来郑兴安还有些兴奋,巴不得马上尝尝做老板的滋味。 夏天天气热,中午出来买东西的人反而人少,傍晚到晚上人才多。 “要不要先去看一看别人是怎么卖的?”叶纤红没有教他要怎么做,而是叫他主动去观察。 “我知道的。”郑兴安精神十足地回答。“前几天和同学去逛街,我还专门看了别人是怎么卖东西的呢?” “你知道了就好。”见他早就观察过了,叶纤红没有再废话。 反正叫他卖衣服,目的就是为了锻炼,如果卖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能想办法解决,那锻炼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当然能赚到钱,自然更完美了。 在叶纤红看来,男孩子越早有赚钱的能力,就会越早竖立正确的金钱观。 那些没有进行正确金钱教育的孩子,如果家里太穷,他对金钱就会过份渴望,将来有机会接触到钱,就越容易贪污和受贿。如果家里富有,就会让他用钱没节制,变成一个崽卖爷田不心疼的败家子。 只有提前赚过钱,知道金钱来之不易,就会有量入为出的概念,知道哪些地方应该用钱,哪些地方不能浪费,也会明白投资的重要性。 当然这些观念不是一天形成的,叶纤红希望弟弟在实践中,慢慢明白。 “那我现在就去摆摊吧!”郑兴安跃跃欲试地说道。 “这个你自己决定。反正全程由你自己做主,我不会陪你去,也不会替你拿主意。”叶纤红老神在在地回答。“我唯一要提醒你的是,不管做什么事,都要预先有计划,考虑清楚后再行动,不要盲目和冲动。” “哦。”郑兴安点点头,皱起眉头抿紧嘴巴,一付认真思考的模样。 叶纤红在旁边陪着他站了一会,就在她准备回屋的时候,郑兴安语气坚定地说道:“姐,我想好了,每天上午我去摆摊,吃中饭时回来。吃了晚饭继续去摆摊,到大家收摊为止——” “好。”叶纤红忍不住为弟弟的决定叫好。 这样安排时间,不但避开了中午最闷热时光,也不会错过一日三餐,中午还可以午休一会,看来弟弟不是不懂事,只是以前有什么事,大人都帮他安排好了,需要他认真思考的时候不多。 从刚才的盲目乐观,想马上去摆摊,到现在的合理安排时间,如果弟弟以后做什么事,都能像现在这样用心思考,再做出决定,那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既然已决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就好安排了。 叶纤红回家前,去楼上跟店里的员工打了声招呼。而郑兴安则把刚才抱进来的衣服,重新分类摆放,方便拿的时候,不会乱了尺码。 又在每个尺码每个颜色上各拿了几件T恤,单独放在一个塑料袋里,等吃了晚饭后,骑自行车过来,戴着它过去卖。 第三十五章招揽女强人 到了家里,看时间正好三点。 因为搬了东西,又走了一段路,身上出了不少汗。叶纤红去卫生洗了一把,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准备去找王茂琳。 弟弟还在兴奋晚上去摆摊的事,没精力操心姐姐的事。 叶纤红跟他打了声招呼,匆匆出门。 王茂琳的家在龙山脚下的七里畈,从这里走过去也不远,叶纤红估摸着这时候的她应该在家里,正在准备摆夜市排档的材料呢? 七里畈小区,是因为前世在江边造了一排商品房,所以才这样命名,现在房子还没有造,这里还算不得小区,更多像是一个村庄。 叶纤红到了目的地,问了一下路人,才找到王茂琳的家。 看她家住房的情形,生活条件应该不乐观。 这是两间低矮的老式木结构房子,外面的墙壁不知道是不是经常漏水,都长满绿色的青苔了,对着路边的窗户玻璃也碎了一块,用报纸随便遮了一下,也不知道是没钱换玻璃,还是家里没有男人,所以拖了下来。 “茂琳姐在家吗?”叶纤红敲了敲院子的门。 “谁啊?”木门吱嘎一声打开了,王茂琳探出头来问。 “是我。”见她真的像自己猜的那样,正好在家,叶纤红上前一步,笑着说道。 “哦,是叶小姐——”王茂琳显然还记得她,一口叫出了她的姓。“你好,快进屋里坐——” 走进窄小的院子,靠墙的地方停着一辆三轮车,上面的东西已摆得满满当当,桌子凳子煤气灶什么都往上面塞,用绳子紧紧绑着,防止东西掉下来。 “已准备去出摊了啊!”叶纤红随口问道。 “嗯。”王茂琳应了声。“吃了饭就去。” 走进屋里,先看到的是一口老式的土灶,上面在冒热气,估计是已煮好了晚饭。朝左转是饭厅,靠墙摆着张小方桌,屋里有些暗,还带着一股挥散不去的中药味。 以王茂琳的精明能干,却住在这样的地方,叶纤红猜测家里有老病号,所以才拖累了她。 “你坐。”家里这样的情形,王茂琳自己是习惯了,但是有客人来,她还是会下意识的窘迫。 “好。”叶纤红找了条方凳坐下来。 “我去给你倒杯水。”王茂琳转身去找杯子。 家里太多没有客人上门,待客用的杯子和茶叶都不知道放哪里了,还得找不找。 “不用了,茂琳姐。”叶纤红阻止道。“我看你急着吃饭,是为了早点去摆摊,所以我把来意长话短说,免得影响你做生意。” “那、真的怠慢了。”叶纤红说的是事实,她也不矫情,在一边坐下来,听叶纤红说来意。 “是这样的。”见她也是干脆的性子,叶纤红直接进入主题。“我现在在老家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规模很小,主要做书报亭。就是市里人行道上新出来卖报的亭子,全部是我家做的。” “哦。”王茂琳应了一声,心里就有些惊讶。 这项市里的新举措,前段时间有不少人议论,说确实方便了喜欢读书报的人。叶纤红能接到这样的生意,说明有特殊的关系网,否则这种公家活,普通人可接不到。 “过段时间,我家的小工厂就得扩大规模,现在还缺一个懂管理的厂长,我知道你是这方面的人才,就来问问,你有没有兴趣过来帮我?”叶纤红望着王茂琳,真诚地说道。 “叫我去做、做厂长?”王茂琳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不敢确定地问道。 “是啊!”叶纤红笑着诱惑。“我对你的能力有信心,只要肯过来,我不会委屈你的,工资肯定比你想像的要高。” “多少?”王茂琳并不像其它人那样,在这个问题上遮遮掩掩,反而直接问出口。 她也是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面子上的事,早看淡了。如果有一个高工资的工作,不必再像个男人一样天天去干夜市,她当然愿意。 “基本工资一千块,年底给你发奖金。”叶纤红直接说了数目。 “一千块?”王茂琳的眼睛亮了一下,这比她在棉纺厂的工资,已多了好几倍了。可是下一刻又有些黯然,这钱虽然多,离还债还差得远啊! “你不满意?”叶纤红有些意外。 这个王茂琳不像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啊?怎么会这样的反应?难道她还有别的苦衷? “当然满意。”王茂琳把脑袋里的杂念抛开,咧开嘴笑了一笑。 她不是傻瓜,知道有人肯这样高薪聘请自己,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机会。 如果错过了,下次就算想找个五百块工资的工作,也未必找得到。 毕竟以现在的工资水平,大多数工人还不到三百块,一千块实实在在是让眼红的薪水了,她怎么甘心错过? “那就好。”见她有兴趣,叶纤红放下心来。 “你那边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王茂琳又问。 如果不干夜市了,她得提前做准备,至少这套工具得卖掉。 “如果你着急上班,明天都可以。”叶纤红现在的收入,就算把她先养起来也没什么,毕竟人才难得。 现在还没到全民经商的年代,等到中国加入WTO,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遍地开花,像王茂琳这样的女人,肯定也会创业。 工厂那边现在处于空档期,正好用来做前期工作。招人和重新规划厂房,可以交给王茂琳和爸爸去商量着办。算是提前让他们磨合一下,免得真正合作的时候,会产生摩擦。 叶纤红自己没打算直接参与管理,所以爸爸这个代言人,就算不懂管理,也得主管技术这一块。 他的性格又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跟王茂琳这样的纯粹管理人才,应该能合拍。 “那最好了。”王茂琳笑着说道。 一个年轻女人,天天去弄大排档,深夜十二后才能回家,可以说身心俱疲。 女儿只有六岁,她还得分出精力照顾。有时候累得早上都不想起床,恨不得去地下陪那个病鬼老公。 八年前,她认识了老公,一个外表帅气能力出众的男人。她当时就被吸引了,在别人劝她男方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她不以为然,一门心思地嫁了过来。 结婚后才知道,这个家有多惨。除了上班下班,最大的工作就是帮他照顾患病的婆婆。这一照顾就是五年,婆婆终究还是去了。却欠下三万多债务。 原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夫妻一条心,努力几年把债还了,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没想到老公也查出患了同样的病。 女儿才三岁多,离不开她照顾,老公又几乎起不了床,她感觉天都要塌了。可是抹干眼泪后,她还是得赚钱养这个家。这几年的辛酸和劳累,真是一言难尽。 可是人总归斗不过天,最后又欠下近四万元的债务,老公也走了。 送走老公后,棉纺厂的工作也丢了。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王茂琳觉得人这一生,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年轻时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只要努力,就能改变一切,现在想想,这是多么可笑。 如果当初听亲朋好友的劝告,嫁了另一个男人,那生活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活着的人比死人更苦。 总共近八万的外债,虽然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但是想还清,就算一年还五千,也得还二十来年,那时候她都老了。 丢了棉纺厂的工作后,又找不到其它挣钱的活干,最后仗着自己会做菜,接下一个做过大排档朋友的家什,天天晚上去出摊。 即使这样努力赚钱,一个月也挣不到八百块。 现在她已下了决心,以后就跟面前的女孩子混了,但愿这次的选择,不会再错了。 她对未来的期望已不高,只要多挣点钱,早日把债务还完,把女儿养大成人,两人都无病无灾的,就万事大吉了。 “你是不是生活上有什么难处?”叶纤红注意到她眉中间两条刀刻般的眉间纹,只有长期受苦、不适、生活悲伤的人,才会让眉间肌收缩,最后变成这付愁苦的样子。 “还好。”被叶纤红看穿,王茂琳强撑着笑了笑。 因为珍惜这个机会,她不想向新老板诉苦,免给她留下坏印象。 “那好,我先走了,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见她不愿意说,叶纤红也没勉强,站起来往外走,嘴里随意说道。 两人认识没多久,交浅言深确实不合适。等将来双方有足够的了解,相信什么都会说出来了。 “我送你。”王茂琳连忙站起来,跟在叶纤红的后面。 望着叶纤红走远,她回到屋里,望着院子里那辆三轮车,想到终于可以摆脱它了,一时间百感交集。 不管哪个女人,因为体力原因,都希望在相对舒适的环境里工作,而不愿意像个男人一样做牛做马,被人看轻。 想着马上就可以正常上班了,王茂琳进了屋,打亮电灯,站在镜子前。 因为灯炮瓦数低,房间有些黝暗,镜中的自己,皮肤又黑又粗,用手一摸,粗砾得像砂纸。 再看双手,关节粗大不说,指尖到处都是磨破的茧子和裂缝,比男人的手都不如。 王茂琳都快忘了自己姑娘时期,也曾经被人称为棉纺厂一朵花。 擦掉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的眼泪,王茂琳抿了抿嘴角,做了个微笑的表情。 第三十六章关系变化 回到家里,考虑到弟弟摆摊的需要,叶纤红决定提前做晚饭。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胡向阳回来时,只看到一桌子的剩菜剩饭,他懵了。 果然是被嫌弃了吗?怎么连吃饭也不等他了? “发什么呆?快去洗脸。”叶纤红刚送走弟弟,还来不及收拾桌子,望着他呆头呆脑的样子,受不了地骂了一句。 胡向阳垂头丧气地走进卫生间,望着镜子中依然帅气阳光的脸,忍不住做了个哭丧着脸的表情。 从卫生间走出来,看到桌子已重新整理过,那些剩菜剩饭已收走,换上了一碟碟完整的菜。 “咦?”胡向阳惊喜地叫了一声。“你做了两份菜?” “什么两份菜,还不是同样的菜,只是换了小一点的盘子,装成两份罢了。”叶纤红一付你果然变傻了的语气说道。 “哦。”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的态度跟往日并没有不同,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心情又开朗起来,笑着问道:“那刚才是怎么回事?家里来了客人?” “笨。”叶纤红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那是安安吃的啦!今天他要去摆摊卖衣服了,所以提前吃了,没等你。” 这个男人也太小心眼了吧?只是弟弟没等他,提前吃饭,就一付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 要知道在农村,为了抓紧时间干活,分批吃饭实在太常见了。 “摆摊?”胡向阳这才记起那件事,忍不住哦了一声,又问:“安安一个去摆摊?你放心?” 前几天叶纤红确实提过,说是给弟弟找件事做,在章诗萍家订做了五百件T恤,让他暑假去摆摊卖。 胡向阳没想到的是,叶纤红会彻底放手,让他一个人去干,这不符合她护弟狂魔的性格啊! “男孩子长大了,总要独立的,早点让他学会生存,好过成为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毕业了什么都不懂——”叶纤红用理所当然地说道。 在她看来,原则问题当然应该坚持,至于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就算再怎么宠,也不会影响到弟弟的成长? “哦。”见叶纤红有自己的打算,胡向阳没有再提这件事,拉着她的手,在椅子上坐下来。“那以后每天晚上,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说完,把脸凑过来,一付色咪/咪地模样。 “两个人又怎么样?”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把他的脸推开。“你以为我故意把安安支开,是为了方便你搞些小动作?” “不是吗?”胡向阳被她一瞪,只觉得这时候的叶纤红,比平时多了万种风情,顿时饭也忘了吃,扑过去抱头她的头就啃,一付急吼吼的模样。 “唔——”被胡向阳吻住,叶纤红揪住他后背的衣服,想把他拉开,可是挣扎了几下,身体就软软得没有力气了。 随着越吻越深入,两人唇齿相依,气息急促,叶纤红身体越来越软,已是完全沉迷于他独有的男性气味里,双手改扯为搂,紧紧抱住他的肩,一付任他摆布的模样。 胡向阳只觉得热血上涌,叶纤红的放纵让他再也忍不住,双手下探,按在叶纤红的臀/部,直起身子,让她跟自己紧紧贴在一起,身子轻轻动了动,感受她的柔软。 叶纤红只觉得全身热得厉害,胡向阳的手碰到哪里,哪里就像着了火,直到下/半/身感受到胡向阳的滚烫,才恢复了少许理智,一时之间天人交战,矛盾之极。 身体其实很诚实,非常渴望放纵一回,把自己交给胡向阳,释放重生后一直压制的欲望。另一方面理智又告诉自己,最好等见过他的父母,关系真正确定下来,才跨出这一步。 胡向阳今天会这么冲动,其实跟他最近的不自信有关,当叶纤红红着脸任他采摘时,他反而冷静下来。 这个时代的男孩子,因为受外来思想的侵入,往往会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向往西方的生活方式,喜欢了就直接发生关系,哪管明天如何?另一种追求传统的生活方式,男女要到结婚那一天,才走到最后一步。 而胡向阳受的教育,一直是传统而古板的,所以性观念比较保守。尽管很多次跟叶纤红擦枪走火,最后一步都控制住了。 今天也是如此。 尽管只要再主动一点,就能跟叶纤红完成最后一步,但是他终究还是忍住了。 “对不起。”胡向阳松开手,用沙哑的声音说了一句。 “干嘛道歉?”叶纤红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头发,低着头反问。 “没什么。”胡向阳不知道如何解释,只好含糊应付过去。 “吃饭吧,菜已凉了。”叶纤红说完,匆匆走进卫生间,打开水笼头,捧起水在脸上泼着,让滚烫的脸冷却下来。 能这样及时刹车,当然最好,还免了她艰难的选择。 想到刚才自己差点主动去剥胡向阳的衣服,她又有些不好意思。 从卫生间出来,看到胡向阳已开始吃饭,叶纤红在他旁边坐下来,也开始动手。 两人此时又有些甜蜜,又有些尴尬,这种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述。 吃完饭,叶纤红开始收拾桌子,胡向阳主动帮她把菜剩菜端进厨房。 厨房空间小,两人免不了身体接触。 叶纤红走出去时,胡向阳正好侧过身子,挺翘的屁/股把她的路挡住了,忍不住在他的屁/股上用力拍了一下,笑骂:“又不是女人,屁/股这么大这么翘做什么?” 敏/感/部/位被叶纤红拍打,胡向阳身子一震,下/半/身无意识地朝前挺,脸立马红了,望着叶纤红调笑的目光,他不甘示弱地反驳:“不是说男人屁/股越翘,代表性能力越强吗?” “要死了,这样的话也敢说。”叶纤红没想到胡向阳居然说出这样一个理由,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不过说归说,其实两人都不会在意对方开这样的荤玩笑,似乎经过今天的接触,突破了某种限制,两人说话时,已变得百无禁忌了。 整理好屋子,两人默契地换了衣服鞋子,准备出去。 虽然一再说安安卖衣服的事,全程让他自己拿主意,他们不管不问。但是不去暗里观察一下,终归不放心,所以两人打算偷偷去看一看,安安现在有没有碰到困难。 到了解放路南端,两人开始小心隐藏身子,免得被安安看到。 第三十七章安安的第一次 他们不知道的是,初次做生意的郑兴安,今天的心情经历了冰火二重天,现在已经吸收摆摊的诀窍,正在快速地成长。 找了个阴凉的地方铺上塑料布后,他把衣服从自行车上拿下来,整整齐齐叠在上面,自己找了块砖头坐在上面,像旁边那些卖东西的摊主一样,等顾客上门。 虽然有些忐忑,特别是旁边有人走过,视线落到身上时,有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不过总的说来,他还是定住了。 见有的摊主没客人时,拿着一本书在看,就有些后悔,早知道也应该带本漫画书过来,好打发无聊的时光。 “小帅哥,你这T恤倒是很漂亮的,多少钱一件?”没过多久,就有一位穿着时髦的大妈走到他面前问道。 “三十九块一件。”初次生意上门,郑兴安兴奋得声音都有点抖,不过还是摆出最标准的微笑,认真地回答。 “太贵了,二十能卖吗?”听说要近四十块,大妈不满意了,直接把价格砍了一半。 “不行。”郑兴安吓了一跳,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 便宜一块二块的或许可以考虑,只给一半的钱,肯定不行。 “不卖就算了。”大妈见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敢把价格喊得这么高,哼了一声,走开了。 郑兴安皱起眉头,心里非常不舒服。 既为生意没做成而懊恼,也为刚才自己的应对失措而难受。 看来做生意真的没有想像中的简单,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郑兴安站起来,望着不远处其它的摊贩,观察他们是如何做生意的。 “这件T恤多少钱?”一个二十左右,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走到他面前,问衣服的价格。 “三十九块,不还价。”为了防止他像刚才大妈那样,把价格还到一半,郑兴安干脆直接说不还价。 “你当是专卖店啊?摆个摊还卖这么贵?”小伙子看神经病似的望了他一眼,走开了。 郑兴安心情更糟糕了,两个人问了价格,都直接走开了,难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小兄弟,你是第一次做生意吧?”隔壁是一个摆鞋子摊的年轻人,因为没生意,全程看到了安安的两次失败推销,从他的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开始学摆摊时的情形,见他脸色很难看,笑着问道。 “是的啊!”失败了还被别人看到,郑兴安非常不好意思。 内心很郁闷,自己很认真地在推销,服务态度也像姐姐提醒过的那样,微笑着跟顾客打招呼,为什么他们还是不卖帐? 难道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他开始怀疑自己。 “难怪。”那个小伙子的笑容很憨厚,看不出取笑的意味,反而安慰道:“刚开始做生意时,都不懂得跟顾客打交道,所以卖不出去也正常。” “哦。”这个大哥的话虽然是在安慰自己,却让他的心里好受多了。“难道是有什么诀窍吗?” “当然有了。”小伙子笑道。“比如你面前的衣服,应该打开几件,让顾客感受一下质量和款式,否则你套在袋子里,别人又看不到,就要三十九块卖给别人,别人敢买才怪呢?” “哦,谢谢大哥。”这话很有道理,郑兴安见他是真心指点自己,真诚地道谢。 “不客气,这是做生意的常识,你摆几天摊,慢慢也就摸索出来了。”小伙子不肯居功,笑着说道。 他也是无聊,想跟人聊聊天,正好发现旁边新来了个男孩子,就主动搭话了。 男孩子骑着一辆价格不菲的山地车,身上的衣服鞋子都是名牌,家里条件应该不错。 这样的男孩子,还要来摆摊,肯定不是因为家里缺钱。要么是好玩,要么是为了锻炼。他这样猜测。 每个人都喜欢跟家里条件好的人打交道,他也不例外,特别是男孩子说话有礼貌,更给了他好感。 所以就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郑兴安听从他的建议,从四个颜色各挑了一件,拆了包装后平摊在塑料布上,等着顾客上门。 “其实衣服好不好看,要看穿在身上的效果,很多卖衣服的人,都喜欢自己当模特,穿在身上给顾客看。”小伙子又提醒了一句。“你长得又高又帅,为什么自己不穿一件呢?说不定顾客看到你穿得这么帅,就有想买的欲望了呢?” “谢谢大哥,你的意见真的太有用了。”被一个陌生人夸自己帅,郑兴安又得意又难为情。 不过心情很不错,第一次出来什么都不懂,却碰到一个愿意指点自己这个菜鸟的大哥哥。 几个颜色里,他最喜欢橙色,于是脱了身上的衣服,换上一件大码的橙色T恤,就算没镜子,他也能感觉自己穿上后,特别帅气。 “这就对了嘛!”小伙子夸奖道:“你穿在身上这么帅,连我看到了都想买呢?” 郑兴安更加不好意思了。 “还有,你的价格这么高,如果想要顾客接受,不如说是从广州或者香港那边批发过来的——”小伙子又给了他一条建议。 这时候的年轻人,都以穿粤港的服装为时尚,以用粤港的电子产品为潮流,听粤语歌为时髦,所以很多摆摊的小贩,都以香港货为噱头,招揽生意。 “这不是骗人吗?”安安瞪大了眼睛。 “这怎么叫骗人,这叫包装——”小伙子一付你果然还是太嫩了的表情。 郑兴安皱了皱眉,心里不愿意接受这个建议,觉得这样做,就是欺骗顾客。 不过他也聪明,没有明确反驳隔壁大哥的话,毕竟他是真心为自己好,不能一句话不对,就反怼回去。 见安安不说话了,小伙子明白了他的想法,只是笑了笑,没有再出声。 不同的家庭教育和人生经历,会有不同的价值观,他虽然只有二十多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五六年,有些道理明白得比同龄人早。 人家男孩子有这么好的家教,他何必非要人家学坏呢? “卖鞋子喽——正宗的香港货,快来买啊!”不过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突然扯开嗓子叫卖起来。 话音刚落,在路边闲逛的人,就把视线投过来,有几个已往他这边走过来。 小伙子朝郑兴安挑了挑眉,一付“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郑兴安被他逗乐了,觉得这个大哥哥比自己还要孩子气。 不过这样一来,心里某根一直绷着的弦,似乎一下子拉开了,作为响应,他扯开还带着变声期男孩的嗓门,大叫了一声:“快来买喽——正宗的原创潮牌,比香港人的衣服还要漂亮哦——” 两人一唱一和,还真的把周围的人吸引过来了。 “这件就是你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吗?”有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走地来,指指摊上摆的衣服,不确定地问道。 “没错。”郑兴安兴奋地回答。“我这衣服是香港人开的工厂做的,质量好,款式漂亮,不信你穿上试试看——” 男孩子已看到了衣服穿在郑兴安身上的效果,早就动心了。听说要三十九块,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买了一件跟安安身上的同色T恤。 卖出第一件,郑兴安一下子找到感觉了,他又拆了一件橙色的T恤,卖力地吆喝起来:“快来买喽!正宗的原创潮牌,比专卖店的还要漂亮,只要三十九块,不要错过哦——” 隔壁小伙子这一会儿时间,也只卖出一双鞋子,见郑兴安开了挂一样,整个人突然变得自信满满,不由怔住了。 这小子,厉害啊! 自己才卖出一双鞋子,他却已卖出了三件T恤,这样下去,他赚的钱比自己都要多了。 不行,这样太丢脸了。 那小子可是什么都不会,还是自己刚教了他几招,没想到徒弟一学会,马上就超过师傅了,这叫他情何以堪? 想到这里,他又卖力地吆喝起来。 郑兴安能这么快卖出去,其实还是占了衣服款式的便宜,真正的推销水平,完全还在初级。 这件他自己设计的潮流T恤,对虞城人来说,还是一种全新的款式。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T恤,要么是纯色的,要么是胸口印几个英文字母,几乎没有印卡通图案的。当然一些国外的大牌子,比如米老鼠授权的服装品牌,还是有卖类似的款式。 只是虞城是小地方,像米老鼠这样的大品牌,根本买不到,所以安安这件衣服,就占了先机的便宜。 这种时尚的款式,大人看了或许没什么感觉,那些中学生就不一样了,感觉胸口有了这么一只帅气的卡通羊,自己都变得帅气了许多。 所以等叶纤红胡向阳找到弟弟,看到他边大声吆喝,边回答围在面前顾客的问题,两人面面相觑。 原已经做好了弟弟一件衣服也卖不出去,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发愣的准备,没想到恰恰相反,他的生意居然这么火爆? 这个自信满满,能言善辩的男孩子,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吗? 看来自己太悲观了,弟弟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已开始成长了。 当初订了五百件衣服,看样子远远不够了,得再多下一千件的单子才行。 还有的事情也得提前准备了,比如注册品牌和公司,原本以为小打小闹,没必要这么早做准备。 如果其它人看这款T恤好赚钱,抢先注册商量和品牌,那弟弟的心血全部泡水里了,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第三十八章好消息 胡向阳的惊讶比叶纤红更浓,他一直觉得女朋友把弟弟保护得太好了,这样下去,会把安安培养成一只软脚虾,没想到自己错了。 郑兴安不但没有就成软脚虾,而且看情形,比他见过的同龄人都要自信和能干呢? 难道这就是叶纤红与众不同的地方?她的教育方式和眼界,自己根本看不明白? 叶纤红悄悄拉了拉胡向阳,示意他后退。 既然安安摆摊已渐入佳境,就没必要去打扰他了,于是和胡向阳一起回家。 到家后,她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章妈妈,叫她帮忙再做一千件同样的T恤。 考虑到橙色和白色受欢迎,她调整了颜色的比例,章妈妈答应了。 解决了这件事,叶纤红才心情愉悦地在沙发上坐下来,身体放松,头舒适地仰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 弟弟这个惊喜来得太突然,也来得太大,让她大喜过望。 因为前世的经历,叶纤红其实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所以容易多思多虑。 在她看来,一个家庭里面,如果其它人都没本事,只靠一个人撑着,那这个家随时会因这个人的意外,而出现变故。 同样,这个人肯定也会很辛苦,因为他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 所以她把父亲安排到工厂里,让他先尝试着管理几人规模的小工厂,就是希望他能熟悉企业的运作流程,并把技术优势发挥出来,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慢慢成长。 对弟弟,因为年龄原因,她的目标一直没有确定,除了希望他能快乐享受学生生活之外,只要求他能适当接触社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及情商。 让他设计卡通图案,也是一时之间的心血来潮,并没有想过会有收获。 不料弟弟在这方面的天赋和兴趣,远远超出自己的想像,没过多久就有了成熟的设计效果图。 更让她惊喜的是,弟弟居然主动要求干暑假工,于是她调整计划,给弟弟布置了新的暑假作业,卖五百件他自己设计的T恤衫。 原以为这个能难住弟弟了,毕竟他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害羞和腼腆的,独立去卖东西,是非常考验一个人的胆量和口才的。 就算叫叶纤红自己去卖东西,说不定也会放不开手脚。 没想到弟弟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计。 叶纤红有种被大奖砸中的幸福感,所以脸上的笑容,怎么也停不下来。 如果弟弟在经商方面也有天赋,那以后这个家,就不需要她一个女孩子辛苦支撑了。 家里有爸爸和弟弟两个出色的男人,足够替她和妈妈遮风挡雨了。 她可以过自己向往的生活,在家睡睡懒觉,跟朋友去各地旅游,品尝特色美食,做个无所事事的小女人。 胡向阳在叶纤红身边坐下来,见她笑得合不拢的嘴的样子,突然有种被忽视的忧伤。 在叶纤红眼里,果然弟弟比男朋友重要啊! 自己升职了,也没见她这么开心过。弟弟会卖衣服赚钱了,就让她得意成这样? “干嘛这付样子?”见胡向阳沮丧地撅着嘴,叶纤红不满意了,伸手扯了扯他的嘴角,恶狠狠地问:“我弟弟这么能干,你不开心吗?” “开心,怎么会不开心?”胡向阳被她扯得不得不咧开嘴角,说话也变得含含糊糊:“他是我的小舅子,赚钱厉害当然是好事,将来你的嫁妆也会多一些,我是求之不得——” “那你还这付表情?”叶纤红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她当然不是真的在意,只是喜欢跟胡向阳这样闹。 这个男人的脑路,有时候也很奇怪,会莫名其妙地吃醋和小心眼。 心里其实明白他的感受,叶纤红坐直身子,突然抱住他的头,在他嘴上亲了一下,调笑道:“小弟弟要乖啊,不能乱吃醋,这样姐姐才会疼你——” 胡向阳被她撩得心头火起,猛地身子贴过去,按住她狂吻。 两人一起倒在沙发上,一时间吻得有些忘我。 门突然被敲响,把两人吓了一跳,胡向阳连忙松开双手,坐起身子。叶纤红不自然地用手背擦拭了一下嘴角,确定没有沾到口水,才站起来去开门。 “姐,我带去的二十件T恤,全部卖完了。”门口站着的居然是神彩飞扬的郑兴安,看到姐姐打开门,兴奋地大叫。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计算。 如果一件T恤赚十块钱,那二十件T恤,就等于赚了二百块钱,才晚上一会儿功夫,就赚到了爸爸以前一个月的工资,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时候他才感觉到姐姐的厉害,难怪她能短短的时间内,就开店、办工厂、造新房子。原来做生意赚钱这么快。 他甚至不想读书了,希望以后就这样赚钱养家,让家里人过得更好一点。 不过他心里有数,姐姐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暗暗计划着,想趁着暑假有空,好好赚点钱。 “真的吗?你太厉害了!”叶纤红同样兴奋地大叫。 看了一下手表,才七点多,也就是说,弟弟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把衣服卖光了,这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 虽然已知道弟弟今天的生意很顺利,但是这速度,实在太逆天了! 伸手激动地搂住弟弟,另一只手习惯地去揉他的头发,这才发现弟弟已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现在想像以前一样,直接伸手摸他的头顶,已经有点吃力了。 安安今天却反常地没有躲,站在那里任由姐姐蹂躏自己的头发。 这突如其来的成功,让他全身心满满的幸福感,急需有个渠道发泄一下。而姐姐表达关爱和兴奋的方式,正是他熟悉而喜欢的,所以他站在姐姐旁边,一动不动,只是傻傻地笑着。 胡向阳看他们姐弟两个,像孩子似的在门口胡闹,连进屋都忘了,受不了地走过去,把两人拖进屋,关上门。 “向阳哥。”郑兴安搔了一下头发,害羞地叫了一声。 “安安,干得漂亮。”胡向阳走过去给了他一个男子汉式的拥抱,然后拍拍他的后背,以示鼓励。 最后双手还没忘记竖起大拇指,狠狠的点了个赞。 郑兴安哪里被人这样赞扬过,此时笑得更灿烂了。 “你们肚子饿不饿?要不我下厨炒几个菜,大家喝点酒庆祝一下——”叶纤红转了个身,突然大声笑着问道。 她感觉不庆祝一下,没办法让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现在是夏天,厨房里没有风扇,这时候依然很闷热,听说要辛苦姐姐去炒菜,安安犹豫地问。 “对啊!这么辛苦干嘛?”胡向阳也反对。“既然是庆祝,要吃我们也去外面吃!” 明明是件高兴事,却让自己在厨房里忙得满头大汗,这不是犯傻吗? 再说他们又不缺这点钱。 “行,那我们去外面吃。”叶纤红又不是自虐狂,自然不会坚持要自己动手,于是爽快地应道。 “那今天我请客。”见事情定下来了,安安大声地加了一句。 “没问题。”叶纤红和胡向阳同时回答道。 于是三人高高兴兴地去卫生间简单梳洗了一下,一起出了门。 现在还没到晚上八点,街上依然非常热闹,三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不去酒店了,于是来到王茂琳摆摊的地方。 “叶小姐,出来逛街啊!”看到叶纤红三人向自己这边走来,王茂琳以为他们逛街路过,特别过来跟自己打招呼,内心有些感动,笑着问候了一句。 自从老公过世后,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少,现在已很少有人主动跟她打招呼。 除了一些对她不怀好意思的男人。 这些年因为辛苦,没时间打扮,姿色掉得厉害,好在只有三十岁,底子还没掉光。 还有就是天天忙里忙外,想胖也胖不起来,身材依然像姑娘时一样,保持着非常完美的线条,甚至比有的小姑娘更有弹性,这对一些男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好在她性子泼辣,一言不合就会动手,所以敢真正打主意的人不多。 “我们可不是来逛街,而是专门来吃宵夜的。”叶纤红笑道:“茂琳姐,炒几个拿手菜,再拿几瓶冰啤酒,等一下来跟我们一起吃,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 “行。”听说他们来照顾自己的生意,王茂琳响亮地应了一声。 至于庆祝什么?她没有问。 不管是他们有什么喜事,值得庆祝,还是因为自己答应跟她做,她要庆祝,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可以赚到钱,这才是她现在最看重的。 这个时候晚饭基本上已经结束,吃宵夜又有点早,所以没什么生意。 王茂琳点了火,将配好的材料拿过来,很快爆炒起来。 “茂琳姐,你女儿呢?”叶纤红记得上次有个小女孩,一直蹲在角落里玩。当她妈妈忙的时候,也不吵不闹,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起来非常懂事。 “就在前面那堆沙子边。”王茂琳随手指了指不远处。 那边估计有人搞过建筑,地上还有一堆未用完的沙子,小姑娘蹲在沙子边,玩得非常入迷。 一个人也不怕寂寞,手在动的时候,嘴里还念念有词。 第三十九章王茂琳的女儿 叶纤红走过去,蹲在她旁边。 看着小姑娘面无表情的脸,脑海中忽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叶纤红总觉得自己记事特别早,现在依然记得那时候的情形。 有时候别人骂她拖油瓶,故意集体冷落她,不跟她玩。 有时候是她被骂了不高兴,远远躲开了小伙伴。 那时候的她,就是经常这样一个人,蹲在地上玩沙子,玩石头,甚至玩花草,身边没有人陪伴。 “你在做什么呀?”叶纤红定了定神,笑嘻嘻地问。 “我在造房子。”小女孩头也没有抬,只是脆声答了一句。 地上已堆了近半尺高的沙子,她在底下挖了一个洞,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里面的沙子掏出来,似乎想让中间空出来,更像一幢可以住人的房子。 “房子造了给谁住?”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我跟妈妈一起住。”说到妈妈的时候,小姑娘快速地扭过头,望了妈妈那边一眼,见她还在老地方炒菜,又安心地低下头,继续玩沙子,对叶纤红视而不见。 叶纤红有些心酸,小女孩子这样的情形,如果长期发展下去,会变得轻微的自闭吧? 或许茂琳姐真的太辛苦了,没有时间好好陪伴女儿,所以她才变成这个样子。 “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叶纤红又问。“妈妈炒了很多好吃的肉,可香呢?” “那是给客人吃的。”小姑娘认真地纠正。“我和妈妈不能吃。” “那如果阿姨请你吃呢?”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有些不敢问出口。 “我不知道。”小姑娘突然纠结起来,想了想,忽然站起来,大声说道:“我去问妈妈。” 说完,也不理叶纤红了,蹬蹬蹬地跑回王茂琳身边。 叶纤红站起来,回到桌子前,看到小姑娘已站在她妈妈身边,问她刚才自己的问题。 她看得出来,小姑娘其实非常想吃,只是妈妈教她不能吃,她才忍住了。 叶纤红心里特别难过,她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是怎么克制住自己想吃的欲望的?估计刚开始的时候,茂琳姐打了很多次,她才会记住吧? “茂琳姐,让她跟我们一起吃吧。”叶纤红走过去摸了摸小姑娘的头,“我看她也饿了。” “好。”王茂琳见叶纤红居然这么在意女儿的感受,心里突然酸涩难挡,她用力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脸,说道:“谢谢你,叶小姐。” 每个女儿都是妈妈的心肝宝贝,她同样爱女儿,舍不得她受委屈。可是家里实在太穷,她才不得不硬起心肠,免得女儿不懂事,被顾客看轻或谩骂。 “不客气。”见她同意了,叶纤红从旁边的塑料水桶里舀了一瓢水,给小姑娘洗干净手,又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许康苹。”小姑娘的直觉都很灵,她觉得这个给自己洗手的阿姨对自己好,所以也愿意跟她说话。 “哦,你叫苹苹啊!”叶纤红边说,边帮她擦干手,拉着她来到凳子边。 因为太矮够不着,她又把几把塑料凳子叠起来,让她坐着刚好能够着桌子。 胡向阳和安安都不明白叶纤红这样做的原因,不过谁也没有表现出意外和嫌弃。 大排档的菜一般都是大火爆炒而成,动作都比较快,没一会就上了几个菜,胡向阳打开啤酒盖,倒了四杯酒,举起杯子跟安安碰了一下,开始喝酒。 安安以前一直被当成孩子,在姐姐的管束下,啤酒也没喝过几次,每次最多喝几口就完事了。 今天叶纤红彻底放开了,任弟弟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想喝多少都随意,就算胡向跟他碰杯,也由着他们。 见姐姐没有像以前那样管自己,郑兴安明白姐姐把自己当大人,叫自己做主,心里激动得不行,举起杯子就喝,一时没控制好,咳了起来。 “慢点喝。”叶纤红关切地说了一句。 “嗯。”安安笑着应了声,举起杯子来跟姐姐碰。 在他心里,所有人都比不上姐姐重要。 如果没有她,这个家不知道哪年哪月,才会有变化?自己又会是什么状态读书生活? 继续穷得天天吃咸菜?在学校被人看不起? 现在能过上这样幸福的生活,都是因为有姐姐在努力,他希望自己能变得越来越能干,让姐姐以后轻松一点。 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思,他才会这么努力,进步才会这么大。 小姑娘不能喝酒,为了公平,叶纤红给她倒了一杯水,还帮她夹了一些肉食,放在面前的小碗里,让她挑自己喜欢的吃。 也许是很少吃到这样的美味,她的注意力全部在食物上,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吃,速度很慢,也很用心。 “如果咸的话,就喝点水。”叶纤红见她挑味道重的肉来吃,怕小孩子太咸,提醒了一句。 “谢谢阿姨。”小姑娘听话地喝了一口水,又甜甜地道谢,把叶纤红都萌坏了。 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五六岁,因为长得像妈妈,五官倒是很漂亮,可惜脸上很脏,头发也乱乱的似乎好久没修剪了,影响了她的外表。 叶纤红决定吃好东西,带小姑娘去清理一下,这孩子乖得让人心疼。 “菜够了吗?”王茂琳把最后一个菜端上来,放下后问道。 “差不多了。”叶纤红回答道,拍拍身子的椅子,说道:“反正现在也没有客人,茂琳姐坐下一起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王茂琳笑着坐下来。 一个人的人品,嘴巴上说是没用的,有时候得看她的行为和习惯。 如果说一开始,她对叶纤红还有疑虑,那现在已完全相信她了。 从叶纤红过去陪女儿说话,到给她洗手,夹菜给她吃,一个个小动作,可以看出叶纤红是个非常细心且善良的人。给这样的人工作,不怕她找借口扣工资,也怕她压榨自己的劳动力。 王茂琳已暗暗做了决定,以后就死心蹋地为她做事了。 有了这个想法,所以叶纤红邀请她入席,她不再忸怩,大大方方地拿起酒杯,跟他们碰了之后,开始喝起来。 叶纤红对她更加满意了。 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就算再穷,也要大大方方的,有足够的气度。她不觉得在老板面前,装出畏畏缩缩的样子,就代表他尊重老板,只能说他自信不足。 这一顿酒喝得特别过瘾。 除了胡向阳喝了一瓶多之外,其它几人都只喝了一杯多,但是因为气氛好,却感觉喝得非常畅快。 喝完后站起来,叶纤红抱起小姑娘,对王茂琳说道:“茂琳姐,我看你这么忙,正好我们还要逛一会街,让我帮你带一会苹苹吧!” “那、怎么好意思——”见叶纤红没嫌女儿玩沙子后,沾了一身泥,就这样把她抱在身上,嘴巴忍不忍抖了抖,才把话说完。 “客气什么,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了。”叶纤红装作没看到她的激动,笑着说道。 三人带着孩子离开解放南路,拐进房边的龙山路。 “苹苹,阿姨带你去剪一下头发好不好?”怕小姑娘害怕,叶纤红又笑着解释。“把头发剪得整整齐齐的,那苹苹就更漂亮了——” “真的吗?”小姑娘睁着大大的眼睛,不敢置信地问道。 从出生到现在,她的头发全是妈妈自己剪的,还没去过美发店,所以非常期待去试试呢?叶纤红担心的问题,她根本没碰到过,所以更不会害怕。 “当然是真的。”见她没有像别的孩子,听说要去发廊剪头发就害怕,叶纤红越加喜欢这个孩子了。 几个人一起进了路边的一家美发店,先叫小妹帮苹苹洗了个头。 在洗头的时候,她向店里要了一点香皂,擦在一块干净的毛巾上,打湿后,给苹苹擦脸。 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小姑娘脸上的污垢洗干净,这时候剪头师傅过来了,叶纤红叫他照自己的要求,给小姑娘剪了个齐耳的童头。 等一切操作完毕,叶纤红把她抱起来,站在镜子前,让她看自己的样子。 “苹苹漂亮吗?”叶纤红笑着问。 “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已懂得美丑了,看到镜子前的自己确实比以前好看了,不好意思地用手捂着脸,只是笑。 付了钱,带着孩子出了美发店,叶纤红又带她去桃园商场的童装柜台,挑了一套粉红色的公主裙。 安安和胡向阳全程都没怎么说话,他们有些不明白叶纤红这样的做的原因。 “家里的铝合金制品厂马上要扩大规模了,到时得招几十个人,爸爸肯定没能力管理,所以我正式邀请茂琳姐来担任厂长,她已答应了。”叶纤红把工厂未来的打算说了出来。 “你就这么信任她?”胡向阳有点不可思议地问。 王茂琳以前虽然在棉纺厂上过班,不过连车间主任都没当过,叶纤红直接让她担任厂长,她能胜任吗? “你们相信我的眼光吧!”叶纤红自然不能拿前世的事做理由,只能让他们相信自己的眼光。 这个时候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是从基层做起的,能力需要在岗位上才能体现出来。 她相信只要给王茂琳一点时间,就能给自己带来惊喜。 “行。”胡向阳只是提醒一下,倒不是不相信她,叶纤红既然敢这样说,肯定有她的把握,也就没有再提意见了。 第四十章工厂未来规划 三人回到大排档,王康苹换了一身打扮后,急着想去妈妈面前臭美,于是挣扎着要下来。 叶纤红了然地笑了笑,把她放下来。 “妈,妈——”离妈妈还有十几米远,小姑娘就开始朝妈妈跑,嘴里还大声叫着。 王茂琳这时候来了桌客人,她正低头忙着炒菜,听到女人叫自己,抬头一看,顿时呆住了。 面前这个小公主一样的女孩子,就是自己那个脏兮兮的女儿吗? 望着她身后的叶纤红三人,她哪里还不知道叶纤红刚才抱走女儿的原因,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抿了抿嘴唇,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失态。 “谢谢你们。”她用几近哽咽的语气道谢。 “客气什么,我们是一家人了。”叶纤红笑着回答。“如果你想感谢,就早日来上班吧!” 这两天农忙还没开始,如果她能早点过来,就可以带她去厂里看看,跟父亲好好商量,一起做个细致的规划。 当初租下厂房时,父亲只是把破败的地方整修了一下,并没有做过具体规划,反正空间够大了,就没想那么多。 当然,以父亲的管理能力,也考虑不到那么长远。 工人人数少,厂区乱一点也没事,最多效率降低一点。 以后生产铝合金门窗,不管工人也好,材料也好,都会增加十倍以上,同样的面积,就会有点挤了,必须重新设计调整,以便充分利用空间,便于下阶段工作。 “你放心,我明天就过去。”王茂琳掏出手帕擦了擦眼睛,保证似的说道。 女孩子都比较感性,虽然早有打算,这几天就去上班。但是叶纤红刚才的行为,却让她涌起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恨不得马上去给她工作,以报答她的知遇之恩。 “好。”叶纤红兴奋地应道。“那我明天早上,在家里等你。”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苹苹你也带过来好了,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不安全——” “嗯。”听她这样说,王茂琳又感动想流泪。 别的老板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她带孩子去上班,只有叶纤红一心一意为她考虑,主动提出可以带孩子过去。这种被人认可的感觉,真的太好了。 不想打搅她做生意,三人跟她告别后,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谁也没有说话,都在想自己的心事。 胡向阳这时候仿佛有些明白了,叶纤红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也明白她是怎么教弟弟的。 有时候大道理讲得再多,不如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给身边人带来的影响更深刻。 她刚才的所有行为,既自然又理所当然,没有一点刻意的感觉,每一个被她这样温柔对待的人,都会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吧? 或许自己最初对她的喜欢,也是因为她对弟弟超出寻常的关心,而恨不得自己也被她这样关爱吧? 郑兴安其实一直在学姐姐的为人处世,今天这件事,也算是给他好好上了一课。 老师说过,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无缘无故得来的。当你看到别人成功的时候,却看不到别人的努力和付出。 他一直觉得姐姐心地善良,对自己特别关心,却没想到她对别人,也是这样的。 这或许就是老师所说的努力和付出吧!正是因为姐姐这样对待每个人,所以才会获得成功。 …… 第二天上午,弟弟骑了自行车去卖衣服的时候,叶纤红家里也迎来了王茂琳母女。 “阿姨——”看到叶纤红,小苹苹扑过来抱住她的腿,大叫了一声。 与昨天初见时相比,今天的她无疑活泼了许多。 “苹苹好乖——”叶纤红也被她甜甜的叫声萌死了,大笑着抱起来,给她举高高。 “咯咯——”从来没有被人这样逗过的小苹苹,胳膊下被叶纤红叉住,又兴奋又痒,笑得忍不住真打颤。 见她兴奋成这样,叶纤红怕把小孩子累到,举了两下就把她放下来,招呼王茂琳坐。 想了想,到自己房间里找了找,翻出一包戴老家送来的饼干,拿出来递给小苹苹。 “谢谢阿姨。”见是一袋包装精美的饼干,小苹苹笑成一朵花,仰脸向叶纤红道谢。 “不用谢——”跟孩子在一起,叶纤红心情大好,感觉自己也多了些童心,故意奶声奶气地回答。 小苹苹见叶纤红这样逗自己,身子在原地摇来摇去,非常兴奋。 “你这样宠她,以后肯定会缠住你了。”王茂琳又高兴又苦恼地说道。 “没事,家里有这样一个开心果,也会热闹一点。”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喝了几口茶,王茂琳看墙上的时钟已指向八点半,担心这样坐在会浪费叶纤红的时间,就问:“什么时候去厂里?” “随时都可以的啊!”叶纤红回答。 因为今天的时间比较充裕,所以她也不着急。 弟弟等一下卖完衣服,会骑自行车直接回家,中午跟她一起在老家吃饭。 胡向阳下班后,也会开边三轮过来,他现在吃惯了叶纤红家的菜,去食堂就觉得没味道。 “那现在就去吧!”王茂琳还是觉得工作要紧。 “行。”叶纤红站起来,去房间提准备带回家的东西,全部是给爸妈准备的礼物。 给外婆的那些,还放着家里,下次有时间再送去。 王茂琳抱起女儿,叶纤红提上东西,三人一起出门,上了锁,到楼下打开车,往家里开去。 因为没的跟爸爸提前打招呼,叶纤红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厂里。好在她身上也有一套备用钥匙,倒不用担心进不去工厂。 到了厂门口,门虚掩着,看来爸爸也在。 王茂琳下了车,看到面前一套四合院式的旧厂房,有些意外。 “是不是觉得厂房有些小?”王茂琳的表情她看在眼里,叶纤红笑着问。 “确实有点小。”都决定来这里工作了,这时候有什么想法,自然没必要藏着掖着。 “如果我告诉你,这个地方才租下来一个多月,你会不会更惊讶——”叶纤红自嘲地笑道。 “你的意思是——”王茂琳有点明白叶纤红的意思了。“这个厂是你刚办起来的,以前你也在为别人工作?” “没错。”大家熟悉后,这些东西也瞒不了人,没必要遮遮掩掩。“以前我家的情况比你好不了多少?妈妈长期生病,爸爸赚的一点工资只够一家人活下去,家里两间一层半老房子,来个客人都招待不了——” “哦。”听着叶纤红的叙述,望着她比同龄人成熟的衣着打扮,王茂琳忽然沉默了。 原来大家的起跑线都差不多,只不过慢慢地,两人的距离拉开了。 为什么她能做到,自己却找不到方向呢?王茂琳暗暗叹了一口气。 否则自己也能像她这样,过上好日子了。 “别难过,茂琳姐。”叶纤红搂了一下她的肩,“你的日子也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嗯。”被叶纤红的动作暖了一下,她恢复了精神。“我也相信你,会给我带来幸运。” 两人打开门,一起走进去。 在车间整理材料的郑建国听到动静,从里面走出来,看到女儿回来了,憨厚的脸上露出欢喜的神色。 “爸。”叶纤红走过去,替他们介绍。“这是茂琳姐,我为你请来的厂长,以后工厂管理方面的事,就交给她来处理,你负责技术方面的事就好。” 又把父亲介绍给王茂琳。 见郑建国虽然穿着不错,但是言行举止,和依然黝黑的皮肤,确实是一老农民,更加确信叶纤红刚才的话。 “你好,郑叔。”王茂琳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又拉了一下女儿,“叫爷爷——” 因为自己跟叶纤红算一辈,见到郑建国,自然得叫长辈了。 “爷爷——”小苹苹乖乖地叫了一声。 “真乖。”郑建国这个年纪,在农村早可以当爷爷了,因为结婚晚,儿子才十五岁,所以没机会。 见小姑娘长得漂亮,嘴巴又甜,也十分喜欢。 “我们先在厂里走一走、熟悉一下环境吧!”叶纤红抱起小苹苹,走在最前面。 厂房的结构,在这个时候很常见。 北边一排房子面积最大,是整个工厂的生产车间。东面靠近厂门,是一个小厨房和食堂,南面因为被厂门占了一块地方,所以面积比北面小,主要是仓库,还有两个小房间做了员工宿舍。西边两间两层楼房是办公室。 宿舍后面,还有一个小天井,挖了一口井,平时吃喝用的水,都是从那边打上来的。 可以说,这个工厂麻雀虽小,五脏却俱全。 如果要扩大规模,肯定得把空间充分利用起来。 这一点得交给爸爸和茂琳姐去想办法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是叶纤红的原则。 在叶纤红看来,九二年的房地产业还不算发达,所以苏家和蒋家的订单有限,这样的厂房面积足够用了。 等做个两三年,积累了一点资本,到里可以找一块面积大一点的地方,把地皮买下来,建设新厂房,做为企业的根据地,又可以让土地升值。 第四十一章焕然一新的家 三人走了一圈,来到办公室坐下来。 小苹苹看大人在谈事情了,自觉地拿着饼干到一边吃,安安静静地不吵也不闹,乖得让人心疼。 叶纤红拿出跟蒋家和苏家的合同,把情况跟王茂琳说了一下。 听说两家的门窗订单被她包下来了,王茂琳眼睛瞪大了。 作为虞城人,自然知道蒋家和苏家的厉害。能轻松拿到两家的生意,这可不是普通人能搞定的。 “这是不是表示,工厂的订单不用我操心,只要控制好质量和交货期,就万事大吉了?”她似乎有点不敢相信,所以用不太确定地语气问道。 九十年代的制造业,重头戏就是销售,大多数工厂为了打开销路,都会派精兵强将,全国到处跑。 业务员的提成也很高,只要拿到几张订单,就吃喝不愁,可以过上很潇洒的生活。 “是的,茂琳姐,你的主要工作,就是统筹和安排。”叶纤红明确地回答她。“现阶段的工作,先把工厂的架子搭起来,招人和工人数量,都要你来决定。至于具体的技术问题,可以交给我爸去解决。” 这样的生产模式,二千后其实很常见,大多数叫外贸企业或订单企业。 “行。”王茂琳信心十足地说道:“听你这样一说,我更有信心了。” 把自己想表达的说完,叶纤红搂过小苹苹,逗她玩,把剩下的事交给他们两人去商量。 郑建国原先什么事都要管,经常觉得心力交瘁,就怕有什么地方没顾及到,影响了工作。现在有一个懂管理的人来帮忙,就方便多了。就把自己平时的工作跟她交接了一下。 见这个工厂真的还是个空架子,王茂琳拿起纸笔,考虑工厂架构的事。 会计肯定得招个专业的,否则帐面乱七八糟肯定不行。办公室也得招个文员,可以叫她跑跑腿,负责接待和工人沟通。得招一个会炒菜做饭的大姐,安排午饭,免得浪费时间回家吃。 其它生产相关人员,得根据订单再安排,不过先招几个有机械基础的熟练工人,是必须要做的。 见时间也到十点半,他们也谈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就叫他们有事下午再说,先回家吃饭。 到了家里,看到焕然一新的房子,叶纤红也很激动。 因为赶时间,郑建国叫了好几个水泥匠同时干活,外墙的磁砖两天就全部贴好了,内里的石灰刷白也很快完成,屋里亮堂堂的,送来的电器也全部摆上,看起来非常漂亮。 就是家具很多是旧的,看起来有些碍眼。 叶纤红考虑了一下,打算等一下写个单子,叫木匠统一做新些家具。 看到女儿回来了,叶知书高兴地从屋里迎出来。 “小苹苹,叫奶奶。”叶纤红抱着小苹苹走在前面,看到妈妈,主动提醒道。 “奶奶——”小苹苹甜甜地叫。 “哟,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可真漂亮。”叶妈妈被她叫得稀罕死了,也不嫌重,抱起来亲了亲。 小苹苹也感受到了叶妈妈的善意,咯咯真笑。 “这是茂琳姐的女儿。”叶纤红替妈妈介绍。“她是我新招来的厂长,帮我管理工厂,以后有她在,爸爸就可以轻松一点了。” “那就好。”叶知书笑的很安心。“你爸有什么水平,叫他管工厂,实在太为难他了。” 又对王茂琳说道:“闺女,快进屋,外面热。” 因为嫌费电,楼下客厅没有装空调,只在屋顶安了台吊扇,这时候哗哗地转着,屋里倒确实很凉爽。 “谢谢阿姨。”王茂琳感觉到叶纤红一家人都很热情和善良,略略放了心,笑着向叶妈妈道谢。 “这房子还不错吧!刚造好没几天。”叶纤红怕王茂琳陌生,主动带他在屋里走了走。“以后你嫌麻烦,也可以带苹苹来这里过夜,反正楼上房间很多,可以给你专门留一个房间。” “那怎么好意思?”王茂琳见叶纤红真的当她自家人一样,有些吃惊。 大多数企业老板,怕镇不住管理人员,不是喜欢跟他们保持距离的吗?为什么叶纤红却把自己往家里领,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过于亲近,反而恨不得跟自己成为一家人? “你别多想。”叶纤红似乎猜到了她的心思,笑着解释。“我的用人原则跟别人不同,是希望找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把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想方设法,压榨下面的管理人员。那样的老板格局不够大,企业做不大,也做不长久——” “哦。”王茂琳应了一声。 这些道理谁都明白,可是又有几个人做得到? 难道自己的运气来了,真的碰到了一个千年一遇的好老板? 中午有客人来,叶知书炒了一桌子的菜,招待王茂琳母女。 只是儿子和女婿还没回来,还得等一会。 没过一会儿,安安骑着他那辆山地车进了院子,脸上被晒得红扑扑,却有种阳光健康的帅气。 “安安又买了新衣服啊!”看到儿子身上的橙色T恤,叶知书皱了皱眉。 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三件衣服就不错了,儿子已经有了七八件,怎么还买衣服? 她觉得女儿花钱太大手大脚,乱给儿子买东西,担心儿子也养成了乱花钱的习惯,所以有些不痛快。 “妈,这不是买的。”安安像个大人一样抱了抱妈妈。又指指衣服上的图案,得意地说道:“这是我设计的卡通,姐姐找了诗萍姐的工厂把它印在T恤上,我拿它去卖,一天可以卖二十多件呢!” “什么?安安你在卖衣服,你也能赚钱了?”叶知书不敢相信地问。 “是啊?昨天晚上我卖了二十件,上午又卖了三十件,就算每件赚十块,我现在最少赚了五百块——”安安从口袋掏出厚厚一叠零钱,示威似地给妈妈看了看。 “哎哟,我家安安实在太厉害——”叶知书见儿子真的赚了这么多钱,欢喜得什么似的,恨不得抱着儿子亲个够。 “这T恤成本十块一件,你算算赚了多少?”叶纤红见弟弟还不知道衣服的成本,随口补充了一句。 “不会吧,姐。”安安瞪大了眼睛。“一件衣服居然可以赚二十九块,那我不是赚一千四百多了——”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笑着说道:“所以我跟你说,如果你能自己设计图案,赚钱就容易了。” 前世那些做品牌的,特别是奢侈品牌,哪一家不是赚得钵满盆满? “姐,那万一别人也在衣服上印这样的图案怎么办?”安安有点担心地问。 “所以我打算为你注册一个潮牌,把这只羊申请了专利,免得被人恶意抢注。”叶纤红回答道。 “太好了,姐。”听说姐姐早有安排,郑兴安松了一口气。 “还有,你空下来的时候,可以为它设计一系列的图案,比如它戴着帽子的时候,比如说它笑的时候,比如它运动的时候,否则一个图案太单一,顾客买了之后,就不用再买了。” “知道了,姐。”姐姐给自己指出了努力方向,郑兴安感觉自己更有动力了。 王茂琳看她们姐弟一问一答,才知道叶纤红能赚钱,不是凭空而来的。 她的眼界和智商,自己远远不如。 “向阳怎么来不来?”叶妈妈已把菜全部端上桌,看外面还没有动静,自言自语了一句。 “应该有点事吧!”叶纤红随口回答了一句。 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了一阵摩托车的声音,却是胡向阳来了。 “开饭。”叶纤红肚子也有点饿了,于是叫大家坐下来。 胡向阳走进屋,看到大家已坐下来了,叫了一下爸妈,就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 “警察叔叔。”看到胡向阳身上的警服,小苹苹主动叫了一声。 “乖。”胡向阳受叶纤红影响,也转头向孩子笑了笑。 “叫叔叔就行。”王茂琳自觉融入了这个家庭,所以要女儿这样叫人,又指指安安,“那个叫小叔叔——” “叔叔,小叔叔——”小苹苹乖乖地叫了一声。 胡向阳厚着脸皮哎了一声,倒是安安有点难为情。 因为下午还要干活,中午没有喝酒。 叶知书坐在儿子旁边,不停地为他夹菜。 儿子今年才十五岁,就这么会赚钱了,她真的为他感到骄傲。如果可以,她真的想把这件事宣传得全村人都知道。 女儿出生时,因为特殊的身份,让她从小被人嗤笑。儿子虽然好一点,因为家里穷,也没有得到什么尊重。 就连他的亲奶奶,也更重视大孙子大孙女,对这个小孙子,几乎从来没抱过。 想到女儿现在的本事,不但帮她姑姑和堂哥解决了工作上的难题,还自己做老板开厂开店。谁家不羡慕。 没料到一向老实的儿子,也一下子开窍了,高中还没开始读,就可以赚大钱了。 两天时间赚了一千多,别人家的大学生,一个月也赚不到吧? 叶纤红见妈妈不断往弟弟碗里夹东西,理解她激动的心情,自己昨天不也如此? 所以也没笑话她,只是夹了一些菜给王茂琳母女,免得她以为自己不欢迎她。 第四十二章找上门来的汉子 工厂的事交给王茂琳后,叶纤红很少再去关注。 只要隔段时间从父亲那里了解一下进程就可以了,只要大方向不要出错,一些枝末小事,她不会介意。 总得给别人一段时间适合和磨合嘛! 回家后,她去了一趟美容会所,把所有人召集起来,正式宣布董采玉为店长的决定。 以后美容店有什么事,叫她们一律向董采玉汇报,如果她解决不了,再由她打电话找自己。 至于技术上有困难,两个美容师傅也可以直接跟自己联系,叶纤红把自己家的电话号码留在店里。 董采玉因为早有准备,所以也不觉得意外。 当然叶纤红也不会亏待她,另外给了她一笔店长津贴,这事只有她们两个人知道,免得其实员工知道后眼红,故意跟董采玉扛上。 这件事交代好后,她就可以像自己一直标榜的那样,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自己当个甩手掌柜就行了。 唯一还无法放手的,只有给王子饭店供应泡菜就件事了。 胡向阳听了她的安排后,没有说什么。 叶纤红能空闲一点,对他只有好处,以后可以有时间多陪陪自己。 不久后才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叶纤红就算再有空,也不会留多少时间给自己,她的时间主要是用来陪弟弟的。 因为答应爸妈给弟弟补课,叶纤红每天等弟弟午休结束后,会抽一两个小时出来,给弟弟补一补初二拉下的课程。 也不知道安安是不是突然开窍了,现在每次给他讲题目,他都能很快记住,而且还能举一反三,把类似的题目都做出来。 见弟弟进步这么快,叶纤红终于放心了。 就算调到虞城中学这样的重点学校,也不用担心他下半年跟不上了。 …… 这天早上弟弟出门后,叶纤红步行去农贸市场买菜。 弟弟这几天特别努力和辛苦,不管学习能力和赚钱能力,都有非常大的进步,她打算买些好材料,炖一锅老火汤,给弟弟好好补一补。 路过一家卖烤鸭的小店,忽然看到前面有一个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一张照片似的东西,正在跟一家卖水果的老板娘说些什么? 叶纤红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她有印象,前几天不是在自己小区门口,以同样的方式在跟人搭讪吗? 怎么几天过去了,他还没有离开,依然在虞城停留? 或者觉得虞城人比较好骗,所以舍不得走了? 带着这样的偏见,叶纤红昂着头走过去,对那个男子和水果店老板娘,视而不见。 “很抱歉,我没见过这个人——”那个五十多岁老板娘一直在摇头,似乎在为中年男子的事情可惜,却爱莫能助。 “没关系。”中年男人回答。 声音带着疲惫和沙哑,似乎已累到不行。 叶纤红视线扫过,看到他风尘扑扑的脸和显苍老的五官,不知道怎么的想起妈妈生病时的样子,突然有些心软。或许他不是骗子,是真的在找什么人呢? “哎,你看刚过去的那个女孩子,跟你照片上的人有点像呢?”那个老板娘视线扫过叶纤红,忽然激动地对中年男人说道。 “啊?”中年男子一听,惊喜地转过头,见老板娘指的那个人,竟然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马上失去了上前询问的兴趣。“年纪太小了,肯定不是的——” “你傻啊?或许是她女儿呢?”看多了家庭伦理剧的老板娘,把电视剧里的巧合情节搬到生活中来了。一付很有可能的语气提醒道。 “对啊!”中年男人反应过来,匆匆向老板娘道了谢,往前赶了几步,走到叶纤红面前。 对老板娘的话,中年男子其实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失望次数太多了,他已不想错过任何机会,所以才会抱着万一的念头,走到叶纤红面前。 可是一看到叶纤红的脸,他呆住了。 叶纤红没听到他们的对话,自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拦住自己,见他突然跑到自己的面前,猜疑地皱了皱眉。 两人只隔了一米距离,对方脸上的细微表情,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见他突然变化的脸色,叶纤红心里一突,忽然有股不好的预感,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将要发生? “你,你贵姓?”中年男人盯着叶纤红的脸,仿佛看到了二十前的妹妹,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抖了抖嘴唇,强作镇定地问道。 “我姓叶。”虽然以前没见过这个人,可是却给她熟悉的感觉。叶纤红的心呯呯乱跳,快得让她有种喘不气来的感觉。她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点,一字一顿地回答。 她一直觉得自己重生过一次,已经很少有什么事,能让自己情绪大变了。 可是面对这个陌生的中年男人,她居然感觉心慌。 “你妈妈是不是叫叶知书?”听到叶纤红的回答,中年男子的嘴唇已抖得说不了话来,两行眼泪无声地滚落下来,打湿了前襟。他举起袖子,用力擦了擦眼睛,然后用细不可闻的声音问道。 这句话落入叶纤红耳中,仿如在耳边响了一声惊雷。 以她的聪明,哪里还猜不到对方的身份? “你是——”叶纤红的眼睛也红了,她吸了一口酸涩的空气,舅舅两个字,仿佛有千金重,怎么也无法说出口。 自从懂事起,每当看到妈妈一个人躲起来流泪的时候,她就想着什么时候外公和舅舅才能找上门,把妈妈接回去,让她不再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孤零零地活着。 这个梦前世做了近十年,可是一直没有实现,即使到死,妈妈也没有机会再见自己的至亲一面。难道自己重生后,连妈妈的命运也跟着改变了? “我是你舅舅叶知礼啊——”中年男人见叶纤红没有回答,却一付泫然欲泣的表情,哪里还不知道叶纤红的身份,猛地扑过来搂住叶纤红,嚎哭道:“我终于找到你们了——” 叶纤红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我就说,她是你姐姐的女儿——”那个老板娘见两人真的相认了,感觉这一刻比电视剧还要精彩,忍不住走到他们旁边,表功道。 被她一打岔,两人才记起现在还在路边,这里离农贸市场只有一步之遥,过路人非常多,叶纤红看已经有人围拢来了,叫了一声:“我们换个地方说——” 说完,向水果店老板娘道了谢,菜也不买了,带着舅舅叶知礼往家里走。 一路人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情绪依然激动,众目睽睽之下,两人控制住了感情,没有像刚才那样继续流泪了。 回到了家里,叶纤红把舅舅让进屋里,请他在沙发上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热天在太阳下面走,舅舅的神色憔悴得吓人。 “卫生间在哪里?我先去洗个脸。”叶知礼找到亲人了,担心妹妹看到自己会伤心,想先收拾一下自己,再去看妹妹。 叶纤红拿出块新毛巾,递给舅舅,领着他进了卫生间,开了灯。 舅舅在卫生间漱洗的时候,叶纤红一个人站在客厅,一颗心又变得彷徨起来,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妈妈离开老家后一直没有回去,肯定还有其它她们不知道的问题,如果贸然带舅舅回去,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这是上一辈的恩怨,作为晚辈又无法替他们作主,叶纤红愁肠百结,不知道找谁去商量。 想了想,只能打电话给胡向阳,把舅舅找到了的事告诉他。 胡向阳以前听叶纤红提起过自己的家事,何况表哥私下也调查过叶纤红的家人,所以并不奇怪。 见叶纤红似乎非常无助,他不放心了,答应马上回来找她。 听说他要回来,叶纤红像是找到主心骨,精神也定了一点。 叶知礼在里面洗了个脸,头发也仔细梳理了一下,看起来精神了许多,坐下来喝了一杯水后,才着急地问起叶纤红家里的情况。 叶纤红把自家这些年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至于十岁前的情形,大多数是干外婆告诉自己的。 听说妹妹跑到异乡后,走投无路,跳河自杀,被人救起后不得不嫁给了一个大了十岁的乡下男人,生活得极其贫困,叶知礼的心针扎一样地疼。 因为是幺女,家里人都护着她,小妹离家前,性格有点单纯,也没吃过苦。这样一个女孩子,结婚后过着这样的生活,难怪她会想家想得病恹恹的,换了别的女孩子,应该也会天天以泪洗面吧? 父亲当时在气头上,不许他来找人,如果当时就能找到她,想来不会吃那么多年的苦了吧! 也是他傻,虽然想妹妹,怕父亲生气,还是没有来找她。 其实就算找到了,父亲会真的不许妹妹进门? 叶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却是中医世家,老爷子当时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吃穿用度一直不缺。 特别是最近几年,医生的待遇越来越好,老父的医术又在附近一带出了名,来看病的人非常多,家里的条件也是越来越好。 第四十三章兄妹重聚 “你妈现在在哪里?快带我去看看?”兄妹近二十年亲没见面,简单梳洗后,又听外甥女简单说了一些过去,叶知礼迫切想亲眼看到自己的妹妹。 “行,我送你去。”考虑胡向阳也快到了,叶纤红站起来回答。 这件事到底怎么处理?还是让妈妈自己做决定吧! 忽然想起弟弟等一下回来,没有午饭吃了,就给他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回家一趟,叫他中午也回家吃饭。 至于舅舅的事,怕他乱想,就没有告诉他。 把纸条压在桌子上,这才带着舅舅下了楼,坐进车里。 车子刚开出小区,就看到胡向阳匆匆赶过来,叶纤红连忙停下车,按了一下喇叭,把他接上车。 “你们这是回家?”胡向阳望了叶知礼一眼,小声问叶纤红。 “是啊。”叶纤红能体会舅舅急着见妈妈的心情,换成是自己,十九年没见安安,也会如此迫不及待。 胡向阳不出声了。 他过来,纯粹是给叶纤红精神上的支持,真正如何处理这件事,他也没资格插嘴。 “你对象?”叶知礼看两人亲昵的样子,关心地问了一句。 “是的。”叶纤红回答。“他叫胡向阳,是个警察。这是舅舅。” “舅舅。”胡向阳叫了一声。 “哎。”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有人叫自己舅舅,叶知礼的情绪又有些激动了。“小伙子长得不错,小红很有眼光。” 虽然是至亲,却从来没有见过面,用这样的口气说话,让叶纤红非常不习惯,所以只是笑了笑,没有出声。 车上一下子沉默下来,好在虞城离家近,一会儿就到了。 看到外甥女把车开进村子,在一栋崭新的别墅面前停下来,叶知礼这才知道妹妹家现在条件也不差了,下车时就多了些紧张。 叶知书早上刚喂了鸡鸭和猪,洗了手想到地里割点菜,看到女儿经常开的车又往家里过来,不由奇怪地皱了皱眉。 这死丫头,不用赚钱干活啊!昨天刚回来一趟,怎么今天又回来了? 不过女儿愿意回家也是好事,叶知书走到屋檐下,等女儿下车。 驾驶室还没打开,汽车后座的门却先开了,从里面走一下神情憔悴的中年男人,眼睛直直地望着自己,嘴唇抖动,像是要哭出来。 叶知书望着那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顿时如五雷轰顶,她身子发软,就要站不住。她后退一步,双手撑在门框上,怕自己刚才眼花,又再次抬头望去,见那个人依然还在,眼泪一下流了下来。 “妹——”叶知礼望着想了二十年的妹妹就在眼前,忽然泪如泉涌,一声妹叫出后,就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听到熟悉的呼唤,叶知书跌跌撞撞地冲过去,一把抱住叶知礼,哭得撕心裂肺:“哥啊——” 叶纤红和胡向阳在车上早已红了眼睛,见两人哭着嚎着身子软下去,连忙下了车,分别扶住了两个哭成泪人的长辈,半搀半扶地把他们架进屋,在沙发上坐下来。 前世看央视的那档寻人节目,每当亲人团聚,那个场面,都会把观众看哭,实在是那种场合太让人心酸了,任何一个有同情心的人,都会感同身受。 妈妈想家人想了二十年,这一点叶纤红最清楚,现在亲哥哥找上门来,她哪里能不痛彻心肺。 两人相对流泪,足足过去了十多分钟,情绪才稳定下来。 “哥,爸身体好吧?”叶知书最先问起了父亲的情况。 “爸身体很好,这个年纪了,还能每天上山摘草药。”叶知礼回答。 “那就好。”叶知书安心了。 想到父亲执拗的性格,心里又难过起来。 那一年,她中了邪似的喜欢那个知青钟修贤,在堂姐的怂恿下,喝了一杯家酿的米酒去找人,想跟他生米煮成熟饭,逼他娶了自己。 没想到走到他家门口,自己就醉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他睡的床上,下身也非常不适,猜测自己睡着时,和他发生了关系。 一时之间又害羞又遗憾。 回到家后,喜滋滋地等他给自己一个交代,没想到钟修贤第二天就失踪了。 因为是知青身份,村里也派人去周围找了几天,始终没有找到人。 她痛苦万分,却毫无办法,只好暗暗求菩萨保佑,保佑他平平安安的,早日回来见自己。 叫她猝不及防的是,仅仅和他发生一次关系,她就怀上了。 从小跟在父亲身边,虽然没学过医,这点常识她还是有的。 女孩子未婚先孕,在农村可是非常丢脸的,她想偷偷把孩子打掉,又抱有侥幸心理,万一他回来,马上娶自己,被他知道自己把孩子打掉,肯定会生气的。 这样一拖再拖,终于显怀了。 一次被父亲看到,给她把脉后大怒,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只好说出了真相,希望父亲帮自己找那个知青,让他来娶自己。 没想到父亲勃然大怒,第一次动手打了自己,还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还把她赶出家门。 她的性格非常像父亲,也是同样执拗,父亲把她赶出家门,她就不顾一切地往外跑,一直跑到虞城。 等一个人在外面呆了几天后,她才开始后悔。 在异乡又冷又饿,又找不到男友,一时想不开,就寻了短见。 好在被一个好心的大妈救下。 在她的帮助和开导下,她终于想通了,既然不能回家,那只能选择坚强地活下去。 嫁给郑建国,也不迫不得已的事,好在这个男人虽然老实,家里也穷,待她却不错,她也安下心来,跟他踏实地生活。 可是每当过年过节,就还是会相念家人,一开始还好,后来生安安时落下病根,身体越来越虚弱,几欲病死。 这些过去,叶知书从来没有跟别人讲过。今天被哥哥问起,她才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妹啊,你心怎么这么硬?一次都不回家看看?”叶知礼听妹妹说完这些年的坎坷经历,心里酸痛难忍,“你离开后,爸没多久就后悔了,想把你找回来,可是整个县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你——” “都被赶出来了,哪里还有脸去看你们?”叶知书抹了一把眼泪说道。 不被家人接纳,嫁人后又过得这么落魄,叶知书从小就是要强的性子,怎么愿意回去被人讥笑? 至于哥哥说父亲马上后悔了,她却不怎么相信?作为女儿,父亲是什么性子,她比谁都清楚,肯定是哥哥哄自己的。 两人的话一时陷入僵局。 叶纤红看妈妈的情形,今天肯定无法炒菜做饭了,于是进了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食材,打算自己动手下厨。 爸爸中午回来,看到女儿女婿又回来了,有些惊讶。 家里多了个陌生中年男子,听说是大舅子,郑建国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跟他打交道。 好在他最近管理工厂,脸皮比以前厚一点了,终于跟着老婆叫了一声哥。 叶纤红在厨房打起精神,炒了一桌子菜出来,准备好好庆祝母亲兄妹团圆。 等到安安回家,一家子才算真正团聚,大家举杯推盏,丢开烦恼,一起开怀畅饮。 吃好午饭,除了安安和叶纤红,其它人都醉熏熏的,于是一起上楼午睡。 “姐,舅舅现在也找来了,我们要去外婆家了吗?”等收拾好厨房,楼下只有姐弟俩时,安安悄悄问道。 不仅仅是叶纤红,安安其实也隐约知道妈妈的病情,所以对外公和舅舅那边,感情很复杂,既想他们又恨他们。 想的是,别人家都有亲舅舅亲外公,过暑假过年时,可以走动,偏偏他们没有。 虽然有一个干外婆,对姐弟俩也是极好的,不过缺少血脉亲情,感觉总有些不一样。 恨的歉然是因为外公的无情,让妈妈受了这么多年的苦。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摇摇头。“舅舅找来也没用,如果外公还是老样子,不肯收回当初的话,妈肯定不会回去的。” “哦。”安安沮丧地应了声,也不知道因为什么。 “大人的事,你就别操心了。”叶纤红轻轻揉了揉弟弟的头。“至少我们姐弟要努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像妈妈和舅舅一样,分开二十年。” “你放心吧,姐。”安安似乎被妈妈的遭遇刺激到了,神情激动地说道:“如果有人逼着你离开,我就是拼了命,也会去找你的。” “嗯,我相信你的。”叶纤红大力地点头。 她确实相信弟弟的话,前世因为自己受了委屈,弟弟去找段俊希算帐,才出了事,早早离开了人世。 叶纤红伸手搂住弟弟的肩,感觉他在身边时的那种踏实,心里特别安宁平和。 等到下午三点钟,这些人才先后清醒过来。 “小红,你下午忙不忙,如果有时间,送我和你妈回家一趟行吗?”舅舅梳洗干净后出来,突然对叶纤红说道。 “回家?”叶纤红突然有些懵。 “要去你自己回去,我不去。”叶知书突然硬梆梆地说了一句。 “为什么啊?妹——”叶知礼痛苦地叫道。 “爸已把我逐出叶家,跟你们已没有亲缘关系了,如果这样回去,那我算什么身份?”叶知书神情黯然地说道。 “那是爸的气话,你怎么可以当真呢?”叶知礼大声说道。 “就算是气话,爸的性子你难道不知道?他会收回自己说的话吗?”叶知书大声地反问。 第四十四章找长辈作主(为紫莲大加更) 兄妹俩为这件事又争执起来,其它人也不知道怎么劝。 叶家人似乎性子都执拗,谁也不愿意退一步。 “舅舅,要不你打个电话回去,告诉外公妈妈找着了,让他在家放心。然后你在这里住几天,陪陪我妈,行吗?”叶纤红建议道。 她知道妈妈嘴里不说,心里恨不得舅舅在这里住下来,以解二十年的思念之苦。 “这怎么行?”舅舅不同意。“我们分开差不多二十年了,既然找着你了,就应该马上回家,一家人团圆。” 场面一时又僵持起来。 叶纤红有些苦恼,难怪妈妈这么多年想家想出病,也不愿意回家,实在是叶家人都是奇葩,有些无法理喻啊! 自己都给舅舅台阶下了,叫他打个电话给外公。如果真像他说的,外公已原谅妈妈了,只要来个电话,亲口承认了,妈妈肯定会马上回去了? 偏偏他是个一根筋的人,想妈妈回去,就只会这样直来直去地劝,不知道给妈妈找个台阶下。 转头望向爸爸,他也是皱着眉头,没有办法。 或者找个长辈来说和?叶纤红忽然想道。 奶奶肯定不行,她的性子不适合做这样的人,还是找干外婆。 想到这里,叶纤红把爸爸拉到一边,说了自己把干外婆接来,由她出面说的打算。 “这个办法好。”郑建国一听,觉得还是女儿的办法靠谱,又催促道:“那你快去快回。” 现在唯一能劝得动大舅子和老婆的,只有那个一直对他们照顾有加的岳母了。 毕竟她是老婆的救命恩人,说话份量重,大舅子就算再难搞,看在这个身份上,想来也不敢反驳她的话。 叶纤红跟胡向阳打了声招呼,出门上了车,匆匆往处婆家而去。 路上还担心万一外婆不在家,找起来就麻烦了,没想到她家里也有客人,原来是大舅妈娘家有亲戚过来串门。 叶纤红顾不得在意大舅妈的眼光,进屋后匆匆把外婆拉到一边,把家里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并说了自己的想法,请外婆过去帮助。 “行,我马上跟你去。”听说干女儿的娘家有人找上门来,干外婆的情绪也很激动,到大媳妇耳边悄悄说了两句,就回房换衣服,跟叶纤红走了。 开车返回家里,才过去半个多小时,舅舅和妈妈依然坐在沙发上喝茶,两人脸上都没什么表情,显然还没谈拢。 看到自己干妈来了,叶知书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叶知礼已知道妹妹的救命恩人就是她的干妈,听见妹妹这样称呼,连忙站起来打招呼,照着当地的风俗,跟着叶纤红叫了声:“干妈你好,快请坐——” “你也坐。”外婆看了叶知礼一眼,见他虽然神色很差,身上穿的衣服都不错,看来家境也不错。 “干妈,你来得正好,快帮我劝劝妹妹,让她跟我回家一趟。”叶知礼显然还没死心,想让她帮自己劝妹妹回家。 “你先等等。”外婆在来的路上,已知道了叶纤红的打算,也赞成她这样做,心里早有了主意,听到叶知礼的话,自然不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反而走到干女儿身边,像以前一样搂住她的肩,问道:“知书,你是怎么想的?” “妈——”被自己的干妈像二十年前一样搂在怀里,叶知书像个受委屈的孩子一样叫了一声。 当初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也是干妈这样搂着自己的肩,慢声细语地安慰自己,开解自己,才让自己坚持着活下来了。 今天这个时候,正是她这些年来,最脆弱的时候,她仿佛重新回到了十九岁那年,怀着对未来的不安和恐惧,想躲在了她的羽翼下。 “别怕,妈在呢!”外婆心疼地拍拍她的肩,安慰道。 叶知书的情绪稳定下来,把头往干妈的怀里拱了拱,眼泪又掉了下来。 这么多年的委屈和思念,全化作了热泪,淋湿了老人的胸口。 “如果你不想回去,就暂时别去。”老人用鼓励的口气缓缓说道。“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现在儿女都已成材,正是你享福的好时候,难道反而过不下去了?” “嗯。”听干妈说的有理,叶知书带着重重地鼻音应了一声。 确实如此,以前家里那么穷,她连看病的钱也没有,就算痛得整晚睡不着,她也咬牙撑过去了。 现在女儿又是开店又是开厂,家里造了新房子,每餐都有鱼有肉,过着别人家想也不敢想的好日子,她怎么反而想不明白了? “干妈,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叶知礼不高兴了。 作为妹妹的长辈,他觉得她应该更明白事理,肯定会帮自己劝妹妹,回家一趟,没想到她反过来支持她不回家。 “那你说我该怎么说?”老人家正色道。“在这件事上,我支持知书。” 见叶知礼想插嘴,外婆摆了摆手,把他的话逼了回去。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知道怎么样为人父母。”老人的话说得缓慢却非常有力量,压得叶知礼后面的话无法出口。“孩子犯了错,做父母的可以打可以骂,唯一不可以做的,就是不负责任,把她一推了事。” “知书当时才十九岁,肚子里又怀着孩子,你们把她赶出家门,考虑过后果吗?”老人家再次反问。“就算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也应该看过戏文,知道这样处境的女孩子,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死——” 见叶知礼神情黯然下来,她又反问一句:“既然你们已把她逼上了绝路,就等于放弃了这个亲人,为什么现在又要认回去,还不管她的感受,要逼她回家?” “干妈——”叶知书原本一直不出声,只是默默地流泪,听到这些话,猛地哭出声来。 这一句句都说到她心里去了,把她这些年所受的委屈,一古脑儿,全部倒了出来。 叶纤红和屋里的其它人,听到这里,也忍不住流泪了。 郑建国手里的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眼泪流得比叶知书还多。 刚才听了叶知礼的话,他其实也是支持老婆回家的,因为想家,她这些年流了多少泪,他心里有数,想着终于可以和家人在一起了,反而不大理解她为什么不愿意回去。 不是他粗枝大叶,而是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以不能像干妈一样,把叶知书的立场看得这么真切。 有些人碰到感情上的矛盾,总喜欢充圣人,讲大道理,什么孝顺之类的,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却往往让当事人非常讨厌,那是因为他自以为公允,恰恰忽视了当事人的处境和立场。 如果当事人性格软弱,就会被大家忽略或者含糊过去。 但是外婆显然是个看问题比较透彻的人,所以一番道理摆出来,大家才恍然发现,叶知书其实也没有做错。 叶纤红没想到外婆说话这么有条理,居然把她没想到的道理也讲了出来,而且讲得这么透彻,这才发觉自己小看外婆了。 她能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独自养大两个儿子,又给他们造房子娶媳妇,还时不时地接济自己一家,看来她待人处世也好,生存能力也好,都比同年纪的人高了不止一截。 “在这件事上,知书受的委屈,总要有个交待。”老人家最后开口道。“难道当初受了这么大的委屈,现在又要以一个罪人的身份回去认错?” 是啊!如果现在回去,她又以什么身份回去? 一个以前犯了错,被他们抛弃的女儿,现在再去认错,重新获得原谅? 问题是,她又没有杀人放火,伤害家人,干出有伤天和的事,只是男欢女爱,犯了错而已。 难道现在还是解放前,女孩子犯了贞洁的错,还得净猪笼? “干妈。”叶知礼惭愧地叫了一声。 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考虑自己父子的感受,忘了妹妹的立场和委屈。 在她最伤心难过的时候,没有得到家人的支持和援手,却被他们狠狠抛弃,换了谁,都会心寒吧? 什么是一家人,就是不管在任何时候,都站在你身边,对你不离不弃的那个人。 自己做到了吗? 叶知礼慢慢站起来,脚步沉重地走出屋子,站在屋檐下,仰头用力呼出一口气,仿佛要将心里的憋闷和痛苦全部呼出去。 看来把妹妹带回家的希望要落空了。 虽然心里非常不甘心,但是妹妹被他们这些亲人伤害了二十年,他难道还忍心继续为难她吗? 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看来自己得回家一趟,好好跟父亲商量一下,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就是不知道一直固执的老父亲,会愿意低一次头吗? 听舅舅说要坐晚班车,连夜赶回去,大家都劝他住一晚再走,可是没有成功。 在知道妈妈娘家就在欣昌的时候,叶纤红还想着路不远,把舅舅送回去,他也没答应。 最后没办法,只好开车送他到虞城的车站,陪他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送他上车后,才回家。 第四十五章外公上门(为贝贝大加更) 舅舅走后,妈妈又变得沉默了。 晚饭依然是叶纤红做的,因为不放心妈妈,所以没有马上回去。 好在经过外婆的劝说,妈妈慢慢恢复了情绪。 晚上九点钟,才和胡向阳、弟弟回到虞城,顺便把外婆也送了回去。 因为妈妈的事,叶纤红的情绪也变得有些低落,安安晚上卖衣服的事,也暂时停止了。 对女朋友的状态,胡向阳有些不放心,所以一直安静陪在身边,希望她早日走出阴霾。 晚上躺在床上,想着妈妈的事,叶纤红再次失眠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实在没办法了,她进了空间散心。 最近几天除了割些菜做泡菜,她都没精力仔细关注这里,既然来散心,她当然得到处走一走。 中间那颗世界之树没什么变化,好像吸收不到有用的材料,它就长得非常缓慢。 在那边停留了一阵后,她来到种花的地方。 照兰花的花期来算,这时候应该开完花,全部谢掉了,可是空间的几株九叶兰依然在绽放,似乎花期被无限地延长了。 最让她意外的是,从戴老家剪来的几枝三角梅,长得非常快,枝条已长到近两米长了,最粗壮的那一棵,已开出粉红色的花。 叶纤红随意找个地方坐下来,望着面前的鲜花,郁闷的心情也被漂亮的花缓解了不少。 如果在这里搭一张床,望着姹紫嫣红的鲜花睡觉,心情应该会变好吧? 看来找个机会,去买一张空间可以用的小床,在自己心情烦闷的时候,在这里放松心情。 离开鲜花区,叶纤红又来到种水果的区域,桃子树上还有几十个桃子,没有人摘它,就一直挂在枝头,好像不会熟透了掉下来。 叶纤红随手摘了一个桃子,拿下来就啃,甜甜的味道总能抚慰女孩子的心灵,叶纤红感觉自己被这个桃子治愈了,心情也感觉更加轻松了。 咦?怎么这株枇杷也结果了? 从戴老家挖来的那颗枇杷树,居然在七月份开花结果,枇杷不是五六月份就已经成熟了吗? 想起空间的神奇,叶纤红确信空间其实不分四季的,只要种下去,等果树吸收的养份足够了,就会开花结果。 这样一来,自己不是不用担心季节,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新鲜水果了? 想到一家人大冬天围坐着吃西瓜,那样肯定非常爽。 这时候才发现,空间里的果树,除了野葡萄还没长大之外,其它树上都有刚结下的果子,看来再过些日子,就可以吃到不下十种的水果了。 在空间里游荡了一阵,叶纤红心情放松后,睡意便涌上来,于是出了空间,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送走弟弟,电话就响起来了。 原来是爸爸打来的。 “爸。”叶纤红叫了声。“怎么这么早打电话,是不是厂里出了什么事?” “厂里没事,是你外公来了。”郑建国说的又快又急,话里还带着些惊惶,听到女儿的声音,才正常了一点,似乎找到了主心骨。“你快回家吧!” “哦。”叶纤红吃了一惊,舅舅昨天傍晚刚回去,外公怎么一早就来了,长途汽车也没有这么早吧?叶纤红按下心里的疑问,回道:“我知道了,马上就回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匆匆做回家的准备。 胡向阳昨天刚请了假,今天不能再找他了,免得影响他的工作。 弟弟还不知道,还是得给他留张字条。 叶纤红出了门,匆匆开车回到家里,看到院子停了一辆面包车。 难怪这么早就来了,原来是自己开车过来的。 叶纤红把车子停好,打开车门,就听到屋里传出妈妈的哭声。 难道跟外公吵起来了,叶纤红心里着急,连忙下了车,快步跑进屋里。 只见客厅的沙发边,妈妈跪在地上,抱着一个老人恸哭,老人扶着妈妈的头,也是泪流满面。 这是和好了?叶纤红心里一松,放慢了脚步。 “小红,快过来,叫外公。”是爸爸郑建国看到她了,叫了一声。 妈妈听见了,止住了哭声,拿手帕擦了擦眼睛,在爸爸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 “外公。”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语气平淡地叫了一声。 外公看年纪跟戴老差不多,不过更清瘦一些,大概长期不苛言笑,脸上的线条非常刚硬,听到外孙女叫自己,神情居然有些尴尬,好一会才轻轻地哎了一声。 “爸,你坐。”叶知书伸手拉着老人在自己身边坐下来,又拉着叶纤红坐在自己另一边。 左边的沙发上,坐着舅舅和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爸爸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们对面。 “这是你舅舅的孩子,快叫哥。”叶知书的情绪已稳定下来,指指那个年轻人对女儿说道。 “哥。”虽然觉得突兀,叶纤红还是乖乖地叫了一声。 年轻男子看起来比叶纤红大不了多少,听她这样叫,就笑着点点头,给人一种装大人的感觉。 介绍完后,屋里突然静了下来,大家都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什么? “妹,现在爸亲自来了,也跟你认了错,你可以跟我们回去了吧?”还是舅舅先打破了僵局。 外公认错了?叶纤红悄悄望了父亲一眼,求证似的使了个眼色。 郑建国明白女儿的意思,轻轻点了一下头以示确定。 叶纤红望了外公一眼,见他根根竖起的刚硬短发已全白了,虽然精神看起来不错,这些年想必也过得非常煎熬。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相互有台阶下了。 对外公,叶纤红说没有怨念肯定是假的。如果不是他把妈妈赶出家门,自己小时候怎么会过得这么惨? 可是看他的面相,就知道他的性子是多么固执和刚硬,能主动向女儿认错,肯定已到他的权限了。 “呃——”叶知书望了老公和女儿一眼,眼神中有些惊惶和不安。 也难怪,当初被赶出家门,肯定在老家传得沸沸扬扬,不知道多少人在背后笑话她。现在回去,那些昔日的同学好友,如果碰面,不知道会如何看待她? 看到女儿的表情,外公刚刚有些舒展的眉头又收紧了。 当初这件事,对女儿的伤害实在太大了,如果她还是不肯回家,那怎么办?难道他在这里陪她? “妈,你别担心,我们会陪你一起去的。”叶纤红给妈妈打气道。 她非常清楚,以母亲对家的渴望,这个娘家是肯定要回的,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她身边,给她力量。 “那行。”叶知书终于点点头,“你们先在这里呆一天,明天我们跟你一起回去——” 事情总算定了下来,气氛也开始变得轻松。 叶纤红和妈妈一边一个,扶着外公走出屋,在房子周围看了看。 听说房子是外孙女出钱造的,老人家非常意外,难怪女婿看到自己,急急给她打电话,原来这个瘦瘦的外孙女,才是这个家的主心骨。 “小红现在做什么工作?”老人家好奇地问。 “她现在在做生意。”说起女儿,叶知书骄傲地说道。“小红她开了家美容店,又和朋友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现在由你女婿在管着呢!” “不错不错。”老人家真心服气了。 想着这个孩子差点儿没办法出世,他又有些内疚。还好孩子福大命大,才没出事。 老人一般都迷信,觉得这样的孩子,往往会成材。 又想了想自己身边培养的两个孩子,跟外孙女比,还是差远了。 看着这个叫自己哥的小姑娘已经是老板了,舅家的表哥不淡定了,他眼神炽烈地望着她,一付小弟看到大佬的崇拜神情。 “别动什么歪脑筋,好好跟你爷爷学医。”舅舅看到儿子的眼神,伸手就在他头上敲了一下,警告道。 “知道了。”表哥看起来虽然不满,嘴里还是沮丧地应了声。 被他爸逼着学医?叶纤红知道这是个好职业,学会后永远饿不死。 特别是外公好像还是家传的老中医,这种中医技术到二千年后,大多断了传承,如果表哥能学会,那他以后真的厉害了。 农村房子私密性差,往往保不住秘密。 郑家门口停了辆面包车,屋里又有哭声传出来,左邻右舍自然有人好奇,待看到叶知书搀着一个老人从屋里走出来,两人相貌又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大家马上猜到了客人的来历。 “知书,是亲家来啊!”没过一会儿,奶奶就在小婶婶的搀扶下,匆匆赶过来了。 “是啊,妈。”有外人在场,大家自然都一团和气。“这是我爸,这是我哥,这是我侄子——” “亲家母你好。”见女儿的婆婆来了,外公客气地上前打招呼。 “你也好。”看他们的穿着打扮,都不像普通乡下人家,奶奶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 原本想要问出口的话,也缩了回去。 本以为媳妇死活不肯说娘家的情况,以为那边过得很凄惨,所以羞于说出来。没想到家境不错,比自家好得多。难怪她刚嫁过来时,看起来比村里的姑娘长得出色。 第四十六章给母亲撑场面 中午这一顿算是真正的团圆饭,叶纤红专门开车去把外婆接了过来,胡向阳和弟弟也先后赶了过来,加上奶奶小婶十个人,满满坐了一桌。 吃过午饭,带着老人家在附近山脚下转了转,又开车送他们去厂里看了看。 厂里只有王茂琳在。 从昨天开始,她就开始招人了,因为不想滥竽充数,所以到现在为止,只招到一个办公室的文员。 这个小姑娘高中毕业没多久,人倒是个勤快的,嘴巴也甜,王茂琳觉得只要人品好,经验不够可以慢慢培养,所以对她还是比较满意。 厨房做饭的大婶,是她的一个熟人,因为对她比较放心,所以找过来帮忙。 原本想跟别的工厂一样,请个看门的大爷,防止晚上有小偷爬进来,偷工厂的东西。 后来又一想,这里是乡下地方,治安反而比虞城好一些。她又打算和女儿在厂里住,晚上有自己足够了。 等工人到位后,自己没精力管这些,再招也不晚,就暂时放弃了。 工厂面积不大,因为刚粉刷整理过,里里外外焕然一新,倒有种新工厂的气象。 到了办公室,新来的小姑娘殷勤地招呼他们,这让外公很满意,觉得女婿到底是老板,在工厂里受人尊敬,连带着自己也被人吹捧着。 等将来生意做大,就更厉害了。 对他大了女儿十岁这件事,也不那样在意了。 当天晚上,安排好外公一家去休息之后,叶纤红一家坐在一起,讨论着明天的计划。 这么多年没有回去,明天肯定不能像普通女儿回娘家一样,随便带些礼物就成。 特别是郑建国和叶知书结婚后,还没有回去过,明天郑建国以新女婿的身份第一次上门,必须带上足够重的厚礼,才不会被亲朋好友诟病。 提起礼物,叶纤红猛地想起今天出来时,还带了很多给爸妈的礼物,因为当时舅舅来了,她一时激动,忘了取下来,连忙来到院子,打开汽车后备箱,把满满一袋子的礼物拿出来。 听说是小红她干爷爷送的,那肯定是好东西。 叶知书连忙打开来看,果然每一样都包装精美,这样的高档礼盒,拿来当礼物肯定最好不过了,反正他们自己也舍不得吃,就全部送去好了。 想了想,又觉得缺少压箱底的礼物,于是又计划着明天去市里一趟,买一只火腿,再加两条好烟,两箱好酒,再带些给孩子吃的糖果,就齐全了。 商量好后,时间也不早了,叶纤红他们也没回虞城,就在家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一家人就开始做准备工作了。 郑建国夫妻回到房间,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一套新衣服。这是女儿前些日子买的,他们一直舍不得穿,今天正好派用场。 这套衣服不管面料款式和做工,在他们眼里都算是最高档的了,今天穿出去见亲戚,也能争点面子。 两人最近尽管吃得好睡得好,比以前精神多了,身上依然保留着乡下人特有的纯朴和憨厚,穿上这样的衣服,洋气没显出来,倒有点像乡里的干部了。 叶纤红趁他们准备的时候,开车去了一趟市里,把火腿和烟酒糖果买好,然后回家换了一套衣服,又帮弟弟拿了一套衣服过来。 胡向阳是警察,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倒不用怎么打扮了。 等一切准备妥当,一家人准备出发了。 叶知书娘家人上门认亲这件事,动静闹得有点大,附近村镇都已传遍了。 乡下人都很好奇,叶知书二十年没有回的娘家,到底是怎么样一户人家,难道像绍兴莲花落《翠姐姐回娘家》里唱的那样,有一个刻薄的嫂嫂,还是有其它原因呢? 听说他们今天要走,左邻右舍都围拢来看热闹,嘴里说着好听的话,心里却以自己的标准,暗暗评判着叶知礼父子,这家人二十年不走动,到底是谁出了问题? 叶知礼和外公被他们围观,就有些不舒服,匆匆上了面包车,在车里等叶纤红一家。 没一会,奶奶也过来送人,站在面包车外,跟外公亲家亲家叫着,叫他们下次再过来做客。 郑建国锁好大门,刚准备招呼家人上车,一辆车急急开进院子,在他们旁边停了下来。 叶纤红抬头一看,认得是诗诗姐的车。 “诗诗姐,你怎么来了?”叶纤红停住脚步,好奇地问道。 “听说阿姨今天要回娘家,还是二十年后第一次回去,我作为晚辈,特意过来送送。”苏思诗说完,打开汽车后备箱,拿出一箱中华烟和一箱茅台酒,放到叶纤红所开车的后座。 “这个,太贵重了?”有人来送,叶知书当然高兴,可是一出手就是一箱烟一箱酒,她就有些吃不消了。 虽然知道苏思诗跟女儿亲姐妹一样,关系特别好。可是这两箱东西值多少钱,她现在已有了明确的概念,所以推脱着不肯收,要苏思诗拿回去。 “阿姨,我跟小红是姐妹,等于是你的晚辈。今天是你第一次回娘家,小红肯定希望你风风光光地去,我的心情也一样。”说完,走过去搂了搂叶知书。 “谢谢你,闺女。”听她这样说,叶知书没法再拒绝,只好感激地回抱了她一下,眼睛已有些泛红。 原本对这次回娘家,她的心情还有些忐忑,现在因为苏思诗的动作,安心了不少。 “时间不早了,祝你们一路顺风。”苏思诗松开手,笑着向叶纤红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回头钻进自己的车子,飞快开走了。 叶纤红望着父母投过来的目光,只能无奈地摊摊手,她也不知道诗诗姐会这样做。 好在这些烟酒,几千块钱的东西,也不算什么贵重的大礼,叶纤红没有看得大重。 以她现在的赚钱速度,估计到明年这个时候,也能像诗诗姐这样,到了随便送人烟酒,也不会心疼的地步了。 这烟酒当着外公的面送上了车,再拿下来肯定不合适,只能当礼物送去外公家了。 外公和小舅坐在车上,开着玻璃窗望着叶纤红一家。看到有人过来送女儿,还送了一箱烟和一箱烟,表情就有些震惊。 九十年代的中华烟,别说他们这样的人家抽不起,就是县里的领导干部,也未必抽得起。要知道一包烟就要二十多块了,一条就是两百块,一箱烟,就是一年的工资了。 更别说茅台酒了,那可是国家领导人接待外宾,才喝的酒啊! 不要说他们震惊,在一边看热闹的村里人,看见一个女人开着车子来送人,随便就送一箱中华烟一箱茅台酒,眼睛都直了。 这得家里多有钱啊!才送得起这样送礼物? 虽然已经高看叶纤红了,今天的事又一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 也不知道她认识的都是什么人?怎么出手这么大方? 想着以前自家的孩子还排斥叶纤红,骂她拖油瓶,现在好了,这个拖油瓶已是他们高攀不起了。 “上车。”叶纤红见苏思诗已开走了,打开后面的车门,对爸妈说道。 “吱——”的一声,一个急刹车在院子外响起,然后是一阵高跟鞋的嗒嗒声,听到有人跑进来,看到叶纤红就大叫:“叶纤红——” “章诗萍,你来干什么?”叶纤红有些无奈地问。 诗诗姐来送是好事,这个章诗萍来就头疼了,谁知道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送你啊。”章诗萍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苏思诗都来了,我自然也要来。” “好吧。”叶纤红有些无语,朝她挥挥手,就要钻进驾驶室。“谢谢你过来送我,我们马上要走了,回来我们再约吧!” “等一下。”章诗萍边走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盒子,打开后拿出一串金项链,随手把盒子丢在车子前盖上。“阿姨,你回娘家怎么可以不戴首饰呢?这条项链你戴着——” 说完,也不管叶知书惊讶的眼神,走过去就要帮她戴上。 “不行,这个太贵重了——”叶知书连连摆手。 女人都爱美,也喜欢金器,可是她真的不敢收。 “阿姨,这不是我送你的。”章诗萍哄道。“上次小红帮我赚了不少钱,为了表示感谢,我才送点小礼物。比起她帮我赚的钱,这点钱连零头都不到呢——” “真的?”叶知书转头望了望女儿,狐疑地问。 “妈,既然章诗萍送来了,你就戴上吧。”叶纤红只好劝妈妈接受了。 章诗萍的性格她清楚,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今天诗诗姐送了一箱烟酒,她就要送同价值的一根项链,如果不接受,她缠着不放,反而影响行程。 “这就对了嘛?”见叶纤红也帮自己劝了,章诗萍得意了,小心替叶知书戴好后,又退后两步,笑着恭维:“阿姨,你戴了金项链,看起来就像个贵妇人了。” “你这张小嘴真甜。”叶知书被她哄得眉开眼笑了。 这个小姑娘也是女儿的朋友,上次喝喜酒刚见过,既然女儿也说行,她就没有多想。 “好了,那我走了。”章诗萍示威似地瞪了叶纤红一眼,边说边往外走:“叶纤红,回来记得找我啊!还有,要叫我诗诗姐——” 说完,踩着高跟鞋又嗒嗒嗒地走出院子,上车开走了。 第四十七章母亲回娘家 四周的村民从章诗萍进来后,就傻掉了。 刚刚有人送烟酒,现在又有人送金项链,叶知书真有福气啊,怎么生了这么一个好女儿? 看她现在穿着高档衣服,戴着金项链,村里哪个比得上? 就算村支书夫人,也要差得远吧? 一些同年纪的女人,羡慕的眼睛都要红了,心里暗里动着念头,一定要给女儿找个有钱的男朋友,也让他给自己送金项链。 至于车上的外公和舅舅,现在已看傻了。 本来以为外孙女很厉害了,没想到她的朋友,个个更有钱。 叶纤红听着耳边的窃窃私语,心里暗暗无奈,她明明是个低调的人啊?为什么她们都逼得自己这么高调? 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叶纤红打开车门,看胡向阳已上了车,自己也坐进了驾驶室。 “终于可以走了——”安安孩子气地嘀咕了一句。 “突——”一阵摩托车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村里人一起朝外面望去。 只见两辆警用边三轮开进村子,往叶纤红家而来。 “果然还有人来——”有个半大的孩子像看戏似的说道,脸上的神情非常得意,好像为自己能猜到这个结局而自豪。 听到边三轮的声音,胡向阳下了车,朝来人望去。 “你们怎么来了?”见车上走来的是赵大成和姜皓,胡向阳惊讶地问道。 两个女孩子看在叶纤红的面子上,来送她们,还说得过去,他们几个大男人,没必要这么矫情吧? 再说自己又不缺什么,不需要他们送。 “我们又不是来送你?”赵大成白了胡向阳一眼,从手里拿出一块手表,递到郑建国手里。“叔叔,工厂的事辛苦你了,今天是你第一次去岳父家,我们做晚辈的也来送送你,这块手表请你戴着。” 说完,找开表链要给郑建国戴上。 “这——”郑建国脸涨得通红,吱吱唔唔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知道女儿办的厂里,有胡向阳赵大成姜皓他们的股份,他一直觉得他们这样做,其实是在帮助女儿,毕竟自家没什么钱,根本投资不了。 所以他对工厂非常用心,就是不希望给女儿丢脸。 至于礼物,他在这个家里,一直是付出的那个人,从来没有人当众给自己脸面,送自己什么东西,一时之间傻掉了。 “只是一块普通的机械表而已,叔叔你别介意。”赵大成熟练地捉住郑建国的手腕,把手表套进去,嗒地一声扣上,就戴好了。 “你——”胡向阳怒气冲冲地瞪了他一眼,这是故意来拆自己台的吗? 自己作为女婿,什么东西都没有送,他们倒好,来做好人,这叫自己情何以堪? 叶纤红看出了他的尴尬,也不替他遮掩,反而哈哈笑了。 后面的姜皓像是没看到胡向阳在生气,从随身盒子里取出一条皮带,递给郑建国,言简意赅地说道:“叔,这皮带是我从国外带回来的,送给你。” 说完也不废话,转身直接回到自己的摩托车上。向叶纤红一家挥挥手,什么客套话也没有,又骑车离开了。 郑建国茫然的望着手里的皮带,又看看新戴上的手表,傻掉了。 或许别人不认识牌子,叶纤红和胡向阳却对皮带头上那个大写H字母印象深刻,这也是国外的奢侈品牌啊! 在场的村民更像是看了一场大戏,议论声越来越响。 胡向阳灰溜溜地钻进副驾驶室里,只觉得脸上无光,叶纤红伸手过来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有点坏。 “走吧。”胡向阳气哼哼地叫道。 叶纤红发动车子,缓缓开出院子。 村民看他们终于要离开了,也开始散去。 刚开出院子,就看到村口又有一辆车开进来,兴奋的村民嚷道:“还有人来?” 叶纤红看到前面的车子,连忙踩下刹车,打开车门下了车,往前面跑去。 那辆车她认识,是戴老的车。 刚走到车前,就看到穿着武警制服的驾驶员下了车,打开后面的车门,扶着戴老下来。 “爷爷,您怎么来了?”叶纤红上前一步,扶住戴老的胳膊,惊喜地问道。 “当然是来送你们啊!”戴老拍拍她的手背,笑道。 “那怎么行呢?”叶纤红眼圈有点红,戴老对自己实在太照顾了,她有点受宠苦惊。 如果在私下还好,这可是在公共场合,戴老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人看到和解读,这是他在赤裸裸地挺自己和家人啊! “你叫我爷爷,你爸爸就是我儿子,你妈妈就是我儿媳。”戴老伸手拍了拍叶纤红的后背,笑着说道:“儿媳妇二十年没有回娘家,我这个做父亲的也要来送送——” “戴老,您来送我们,这怎么担当得起?”郑建国和叶知书这时也下了车,在旁边毕恭毕敬地说道。 “都是一家人,有什么担当不起的。”戴老笑道,挥手对开车的武警说道:“帮我把东西拿过来——” “是,首长。”警卫员应了一声,跑到汽车后座,拎出一个袋子,拿到戴老面前。 “把袋子打开。”戴老又说道。 警卫员打开袋子,露出里面几个盒子,戴老弯腰想去拿,叶纤红抢先拿了一个盒子,递到戴老手里。 戴老打开盒子,见里面是一只金手琢,就拿起来,放到叶纤红的手里,笑道:“这个原打算下次给你,既然这次走亲戚你没准备手饰,那就提前给你吧——” “谢谢爷爷。”对于戴老的厚赐,叶纤红现在已没必要客套了。她伸出手,把手琢戴在手里,非常衬自己的手腕和皮肤,忍不住赞道:“太漂亮了。” “你喜欢就好。”戴老示意叶纤红再拿盒子。 “爷爷,够了吧。”见里面还有三个盒子,如果全部是首饰,那她收得有点压力了。 “你以为全部给你的啊!”戴老笑道。 叶纤红没办法,继续拿起一个盒子,帮戴老打开。 上面是一对漂亮的黄金对戒,戴老拿起来,笑着对郑建说道:“建国啊,这对戒指,是给你们夫妻的,希望你们别嫌弃。” “怎么会?”郑建国晕乎乎地接过戒指,想着夫妻结婚后,吃不好穿不好,哪有钱买什么首饰,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拿起那只女式的戒指,就要给妻子戴上。 叶知书脸上的神情说不出的幸福,她伸出手,任老公帮自己套在无名指上,对着戴老深深鞠了一躬。 等两人都戴好戒指,叶纤红机械地拿起一只盒子,打开后,是一块白色的玉牌,雕了一只羊。 “安安,这是爷爷给你的。”戴老望着安安,慈祥地笑道。“我知道你是属羊,希望你喜欢。” “谢谢爷爷。”安安接过来递给姐姐,叶纤红随手给它戴手。 脖子上多了一块玉,安安本来就帅气,立刻多了些富贵之气。 叶纤红拿起最后一只盒子,戴老打开后,露出一对翠绿的翡翠挂件来。 “这是翡翠?”叶纤红惊叫。 这可是接近玻璃种的高档玉器,在重生前,它们都成了无价之宝。 因为过量开采,缅甸的玉料越来越少,而国内富豪越来越多,买的人多,价格也就越炒越高。 “这是一对儿。”戴老望着盒子里的玉器,有些缅怀地说道。“今天就送给你们吧。” “谢谢戴老。”胡向阳见自己也有份,小心地接了过来。 他也是识货的,这样的翡翠,算得上是传家之宝了,戴老现在送给叶纤红,看来对她的重视,不亚于自己的亲孙子了。 心里忍不住狐疑,以戴老这样的地位,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个晚辈好,难道叶纤红身上有什么秘密,值得他这样投资? 戴老送完东西,似乎心满意足,他笑着说了一句:“不影响你们的行程了,祝你们一路顺风,” 说完,回转身子,上了车,慢慢开走了。 望着戴老走远,叶纤红一家才重新回到车里,这次再也没有碰到什么人了。 车子往南走104国道,出了虞城,进了嵊市,穿过大半个嵊市,才进入欣昌县。 妈妈当年不知不觉横穿了两个县,来到了虞城,难怪舅舅找了十年没找到。 正常情况下,他们都以为她在欣昌县里,最多跑到嵊市吧。 车子越往南开,离家越近,叶知书望着车窗外熟悉的景色,眼睛渐渐起了一层薄雾。 这样的场景,在梦里无数次经历过,醒来后都是泪湿枕巾。本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重走这条路,没想到今天实现了。 郑建国见她激动,悄悄伸出手,把老婆的手紧紧握住。 这种近乡情怯的情绪,每个游子都会有,郑建国这个年纪了,能理解她这种心情。 安安见爸妈不顾自己在身边,秀起了恩爱,撇撇嘴装作没看到,头朝后仰,靠在背上。 对他来说,妈妈回娘家,等于把一家人最大的遗憾补上了,以后一家人的生活,只会越来越幸福。 叶纤红从镜子上看到了爸妈的举动,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馨,脑中闪过前世妈妈过世前痛苦的样子,而现在爸妈能这样幸福,这不正是自己向往的生活吗? 第四十八章家人再聚 车子进了欣昌县后,路越来越难走了,大多都是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 这时候已换了面包车在前面带路,叶纤红开车跟在后面。怕他们迷路,前面的车开得很慢。 他们不知道的是,叶纤红前世开了十几年车,早已是老司机了,而且她喜欢到山区旅游,对这样的路况一点也不陌生,反而非常兴奋。 公路两边的山坡上,长满各种各样的植物藤蔓,满眼都是绿的叶子红的花,让她有种在森林里畅游的畅爽感。 因为开着窗,不时有山风吹进车里,拂过叶纤红的脸,扬起她垂下的鬓发。 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比起虞城有些燥热的夏风,叶纤红感觉这边的山风似乎更湿润更凉爽,这边的空气似乎更清新,让她想起空间的世界之树。 这里气候的这么好,不知道有没有世界之树喜欢的宝贝,到了外公家后,有机会要到附近的山里走走,说不定就会碰到呢? 车子开过一个小镇,再往前拐过一个山头,叶纤红忽然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看到一块被群山围绕的巨大的平原。 这里就是妈妈小时候的家吗?叶纤红暗暗地猜测。 见前面的车没有减速,继续往前开,横穿过那个村庄,再登上前面的盘山公路,然后看到一个位于半山腰的小村庄。 车子这时候才慢了下来,开进村子,叶纤红终于确认,这个位于半山腰的村庄,才是今天的目的地。 前面的面包车在一栋新建的楼房面前停下来,叶纤红也开始减速,准备停车,不经意抬头,看到院子周围的屋前屋后探出很多脑袋,正一脸好奇地朝他们这边张望。 这样的小村庄才多少人?叶纤红有种错觉,难道整个村的人都来了? “呃?这是要被围观了吗?”胡向阳郁闷地叹了一口气。 “这是肯定的啊!”叶纤红笑道。 倒不是她没心没肺,而是她做好了这样的准备,所以心态比较好。 这很容易理解,农村娱乐项目本来就少,任谁听说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就发生在自己的村里,都会好奇地过来看热闹。 “紧张吗?”叶纤红探头问弟弟。 “不紧张。”安安信心十足地答道。 再看弟弟旁边的妈妈,她已脸色发白,身体紧绷,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爸爸比妈妈好一点,可是看他微微抽搐的嘴角,就知道他也担心得不行。 姐弟俩一下子住了口。 也是,她们今天都是配角,别人看一眼就过去了。爸妈才是主角,在场三十岁以上的村里人,应该都见过妈妈,想知道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嫁了什么人? 就算年纪比较小的,应该也从别人的口里,知道了妈妈当年的事。 这种小村庄里,根本藏不住隐私,从昨天外公出来,他们说不定就已准备好小板凳,坐等看好戏了? “下车吧。”叶纤红定了定神,从镜子里扫了自己一眼,一切都符合自己的准备,就打开车门,微笑着下车。 胡向阳已先一步下车,站在她旁边。 叶纤红拉开后面的车门,伸手去扶妈妈,叶知书望着女儿的笑脸,也想对她笑一笑,却没有成功。 “妈,你在担心什么?”叶纤红在妈妈耳边悄悄说道。“现在可不比当年了,你娘家人就算再有本本事,比得上你女儿女婿?何况你连爷爷这样的大干部,都见了不少,还怕这些乡亲?” 女儿的话或许有玩笑的成份在,大部分却是事实。 叶知书一激灵,才发现自己真的走入死胡同了。 是啊!自己现在可不比当年了,今天这次回家,说衣锦还乡也不为过。 谁家女儿女婿回家,开着小车子回来,谁家女儿送礼,会送这么高档的东西?村子里又有哪一个,能像自己这样戴金项链金戒指? 这样一想,她的勇气就上来了,扶着女儿的手,从车上下来。 见妈妈勇气恢复,下车后昂首挺胸站在旁边,胸前的金项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还故意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让无名指上的金戒指,闪瞎那些看热闹者的眼。 叶纤红暗笑。 忽然想到不管这烟酒,还是妈妈身上的金手饰,都是几个朋友和戴老送的。 忍不住暗暗惭愧,自己虽然重生了,在人情世故方面,还是比较嫩,居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提前给爸妈买些东西撑场面。 好在他们替自己弥补了这个疏忽。 再看弟弟和爸爸从车上下来,她就没有了刚才的自得。 和胡向阳去车后拿东西,刚打开汽车后盖,把茅台酒和中华烟拿出来,就听见哄的一声,把围观的人惊到了。 叶知书一家开着小轿车回来,这些人早已暗暗羡慕了,毕竟现在的农村,别说是小轿车,就是摩托车也几乎见不到,会开车的要么是大干部,要么是大老板。 难道她家有人做生意? 围观的人开始转变风向,就有人开始夸叶知书命好。 当初被家里赶出家门,灰溜溜地不知去向,没想到重新回来,就像电视里演的,已是麻雀变凤凰了,看他们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贵气逼人啊! 叶纤红没有理他们,继续往下拿东西,旁边面包车里的舅舅扶着老爷子下了车,先往屋里走去。 难怪他们这么久没下车,看样子是外公晕车了。 表哥停好车,就走过来帮他们提东西,看到那箱茅台酒,眼睛一亮,一把抱起来就往屋里走,脸上的神情带着些得意和炫耀,似乎姑姑一家回来,让他特别有面子。 家里因为姑姑的事,这些年没少听风言风语,他也曾经暗里怪过姑姑,觉得她给家里人丢了脸。 现在这种念头早不知丢去哪里了? 胡向阳和安安手里都提了东西,还是拿不下,又叫郑建国去帮忙。 三人双手都提了东西,才把后备箱的礼物拿完,叶纤红关了门,正要扶妈妈往前走,就看到前面冲出一个中年妇女,朝她们跑过来。 “妹啊——”来人一冲到面前,猛地抱住叶知书,号啕大哭起来。 “你是、二姐?”尽管已基本确定对方的身份,叶知书还是不确定地叫了一声。 “是我啊——”来人再次又哭又叫。 叶知书原本已恢复的情绪,被她一哭,再次起了一层雾。 当初姑娘时,她在家里排行老幺,而这个大伯家的堂姐,排行老二,两人关系一直最好。 那次去找钟修贤,其实也是这个二姐怂恿的,说既然喜欢他,不如跟他生火煮成熟饭,那样男人就跑不了。 二姐当时刚结婚,对男女之事比她懂,她就是信了她的话,才喝了点酒,主动去找人了。 现在想来,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她的命运或许就会不同了? 叶知书一时间有些迷茫,看到这个二姐,不知道应该感谢她还是骂她一顿? 当时的她,虽然已经十九岁,其实非常单纯,爱恨也很分明,特别容易相信别人。 她相信堂姐对自己没有恶意,会变成这样的结果,也是她想不到的。 “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叶知书的肩都被她哭湿了,只好推开她的双手,站直身子问道。 二十年过去了,当初那个满怀对新婚憧憬的小女人,现在已变成一个皮肤粗糙,头发凌乱的微胖中年女人了。 不过想着自己也老了,叶知书就有些黯然神伤。 有的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就知道我过得怎么样了?”二姐依然快人快语。“我爸听说那件事我也有参与,把我狠狠打了一顿,说是我害了你——” “对不起二姐,是我连累你了。”叶知书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姐妹俩犯错被打后,相互安慰的情形。 叶家人的规矩一直很重,孩子犯错了,不管有没有成年,长辈都会又骂又打的。 二姐因为爱惹事,经常被大伯教训,每当这个时候,都会找她这个堂妹诉苦。 “哪里?是我害了你——”说完,二姐又要抱住她流泪。 “哭什么哭?还不让你妹他们进屋?”院子里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吼声。 二姐吓得一激灵,连忙松了手。 “大伯。”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叶知书擦了擦眼睛,激动地叫了一声。 “哎。”叶大伯二十年后再次听到侄女这样叫自己,眼圈红了红,又露出笑脸,应道:“外面晒,快进屋。” 叶纤红上前扶住妈妈的胳膊,一起往前走。 “这是我女儿,叫叶纤红,后面那个是儿子郑兴安,旁边那个是女婿胡向阳,这是我家男人郑建国。”叶知书把家人都介绍了一遍,又对叶纤红道:“这是你二姨——” “二姨。”几个晚辈都叫了一声。 “哎——”二姐望着这几个出色的后辈,只觉得妹妹这些年吃的苦,都值了。 不管是一对儿女,还是女婿,就算瞎子也看得出他们的优秀,再看妹夫虽然年纪有些大,看样子非常憨厚,这样的男人一般都疼老婆,妹妹真的掉进福窝里了。 “二姐。”郑建国叫过大舅子后,现在也习惯了。 年纪大几岁又怎么样,农村里同岁隔代的多的是,有的人家更夸张,舅舅比外甥还小,还不是照样得叫人? 在村里人的议论声和注视中,一家人进了屋。 第四十九章外公的身体 外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性绪太激动,路上又晕了车,到家后精神就不好,这时候上楼躺下休息了。 屋里只有舅舅和舅妈以及大表哥在。 至于妈妈叫大伯的大外公,作为至亲,侄女一家回来了,自然也全家赶过来相聚了。 外公家是四间崭新的二层楼房,看架构是老式的格局。一间做饭厅,后面是楼梯,另一间前面是客厅,后面是厨房。四间房分成两套,估计是舅舅有两个儿子,将来各自成家,好分配。 这时候右边的饭厅中央,放了一张八仙桌,桌上放了两只大红色的塑料果盘,一只装了瓜子花生和几粒桂圆干,另一只放了些糖果饼干,这应该是农村最高的礼节了。 对乡下而言,也只有过年时,才会这么隆重布置了。 大概是怕人太多,会让他们不自在,堂屋里没有坐其它人,大外公一家和刚进来的二姨,都退到后面去了。 “坐,坐。”只有这个嫡亲的舅舅,肯定要来陪的,在安顿好外公后,匆匆从楼上下来,招呼叶纤红一家坐下来。 一家人落了座,随意打量四周。 这时候的房子几乎都这样,不会花钱去装修,只是用石灰刷了墙,看起来雪白雪白的,非常干净。地上也是水泥地,没有贴大理石和磁砖。 只有北面的墙上,挂了幅巨大的仙鹤寿星图,应该是绒布画,颜色很艳丽,感觉很喜庆。 “一路辛苦了,喝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端着一只朱红色的木托盘出来,上面放了五只青花色的细瓷茶杯。她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拿下茶杯一一递给叶纤红他们。 “这是你们的舅妈。”叶知书介绍道。 “舅妈。”叶纤红三人连忙站起来,恭敬地叫了声。 “坐,坐。”舅妈似乎被他们的礼节惊了一下,醒悟过来后笑了笑,说道:“都是一家人,别客气。” “嫂子,辛苦你了。”叶知书也感慨地叫了一声。 当初离开时,哥哥只有二十五岁,跟嫂子结婚刚满两年,大侄子当时才蹒跚学步,她肚子又怀上了小侄子。 “不辛苦。”二十年未见,两人并没有像其它亲人一样大悲大喜,反而有些客套和疏离。“你回来就好。” 因为性格差异大,当初姑嫂的感情只能算一般,叶纤红更多时候跟二姐玩得多。 当年的事,所有人只知道个大概,并不知道具体细节,但是不能阻止有些人自以为是的猜测和编造,所以才会闹得沸沸扬扬,让叶家的名声受损。 不过小姑今天回来,场面镇住了村里人,想来他们以后说话,会留些口德了吧? 农村人都现实,最会捧高踩低。 叶纤红也有点口渴了,就端起杯子,吹开上面的茶叶,小心喝了一口。 入口后是甜的,原来泡的是糖茶。 她这才想起老家的风俗,过年或有重要的亲戚上门时,第一杯茶肯定是甜的,不由轻轻笑了。 想到等一下还会上一碗氽水蛋,她又有些郁闷,大热天的,其实来杯清茶就行了,根本不想吃这些东西。 果然,舅妈拿着托盘回去后,没过一分钟,就端着五碗氽水蛋出来了。 这种情形拒绝肯定是不行的,叶纤红想了想,决定跟胡向阳两人吃一碗。 爸妈也是两人吃一碗,反倒是安安处于发育期,胃口出奇地好,一碗这么甜的蛋也被他吃下肚了。 见他们这付样子,舅舅也不觉得奇怪,以妹夫家的生活条件,这氽水蛋早不稀罕了,只是农村有这风俗,才不得不吃一点。 他自己去后面拿了只小碗,吃了一只,又把剩下的拿进去,看后面有谁还没有吃? “外公没事吧?”见外公一直没露面,叶纤红有些担心地问。 前天舅舅连夜回家,第二天和外公一早就赶过来了,肯定是外公听到舅舅带回的消息,激动得一夜没合眼,天一亮就出发了。 外公毕竟年纪大了,过于大悲大喜,容易伤身。他又要晕车,来回两趟,身体肯定吃不消了。 “应该没事。”舅舅没学过医,所以不是很清楚,倒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从小跟他爷爷在学医,现在已有一些基础了。“老人年纪大了,休息休息就好。” “方便我去看看吗?”叶纤红问。 如果只是身体弱,她空间还有水,给外公喝一点,应该有帮助。 老人年纪大了,身体抵抗力差,如果让他慢慢恢复,肯定要受罪。她可不想刚跟外公见面,他的身体就出意外,那妈妈肯定难过死了。 “当然没事,你跟我来。”舅舅说道。 别的不说,光是外甥女有这份心意,他就很开心了。 相信床上的老父亲也一样,这个外孙女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见面,心里肯定有很大的遗憾。 如果外孙女跟自己亲近,相信他会很安慰。 跟爸妈他们打了个招呼,示意他们稍安勿躁,自己和舅舅往后面的楼梯走去。 上了二楼,来到最东面那个房间,看到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外公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窗户开着,不时有山风吹进来,倒不觉得闷热。 “舅舅你去忙,我陪外公坐一坐。”进了屋,叶纤红在床尾搬了张方凳,上外公床前坐下来,轻轻地舅舅说道。 “那行,你陪陪你外公。”舅舅笑了笑,轻轻退出下楼。 叶纤红望了望房间,里面空荡荡的,只要床头有一只大衣柜,对面有一只一人高的陈列柜,里面放了很多医生常用的器具。 这边有一只床头柜,上面倒了杯水,估计是怕外公醒来口渴,方便他喝。 叶纤红拿过杯子,在屋里看了看,看到窗边种着一盆不知名的植物,随手把杯子的水倒在那里,从空间拿出那瓶水,倒了小并杯。 回到床头,看外公皱着眉头睡得不安稳,叶纤红轻轻叫道。“外公——你有没有好一点?” 迷迷糊糊中被叫醒,外公皱了皱眉想发火,睁开眼睛认出是外孙女,火气就压了下去。 “你怎么在这里?”望着她酷似女儿当年的脸,外公的脸色就柔和下来,强忍着晕炫,慈爱地问。 “听说您身体不舒服,我不放心,就上来看看您——”叶纤红望着这个强作坚强的老人,似乎有些明白他的想法了。她拿起水杯,往前递了递:“您渴不渴,不要要喝点水——” “嗯。”水都递到嘴边来了,老人不忍心拒绝外孙女的关心,就撑起身子,就着她的手,喝了几口。 “外公,把它都喝完吧!”叶纤红催眠似地说道:“天这么热,多喝水对身体有好处——” 听她说出这么关心人的话,外公笑了,低下头把杯子里的水全喝完了。 扶着老人重新躺好,叶纤红不知道老人要过多久,才有见效果,于是坐在旁边等着。 外公躺好后,原想陪外孙女说说话,免得她一个人坐在身边无聊,可是一阵困意袭来,他控制不住地睡了过去。 叶纤见外公这么快睡着了,猜测是水起效了,暗暗松了一口气,打算再陪一会再下去。 感觉有些无聊,叶纤红站起来,走到窗边。 窗外正对着一座高山,山上似乎还有寺庙,从这里望过去,似乎并不远。不过看山跑死马,如果走的要过去,估计开车都要半个小时。 因为无聊,他再次注意起窗台上的植物,忽然觉得有些眼熟。 皱眉想了想,这不是叫铁皮枫斗吗,前世广告上看到过,矮矮的一簇簇,成熟后挖下,像是缩小了无数倍的甘蔗。 这可是好药材后,回家时向外公要一些,种在空间里。 空间有变异的能力,如果因此培养出药效更强的药材,那就好了。 从窗户离开,叶纤红转回头,去看柜子中的器材,忽然听到咕噜噜一声,回头一看,是从外公肚子里发出来的。 难道这灵液给体弱的人喝,不能像自己姐弟一样,从毛孔里排出来,反而要去厕所? 叶纤红担心外公肚子不舒服,连忙走到床前,正好看到外公睁开了眼睛。 “外公,你怎么样?”叶纤红担心地问。 “真奇怪,头现在倒不晕了,整个人也有了精神。”外公说话时有了中气,应该灵液见效了。“就是肚子一直响,难道吃坏东西了?” “那我扶你去茅房——”叶纤红见他跟妈妈喝了后一样,连忙把他扶起来。 “不用扶,我有力气。”不想老爷子自己手一撑,就坐了起来。 “外公你好了?”叶纤红故作惊讶地问。 “嗯。”老爷子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也疑惑起来。“好像是好了。” 站在床前,轻轻甩了甩胳膊,感觉比以前都有力量。 “真是怪了。”老爷子自言自语道。 他自己就是医生,对这种现象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当是自己一家人团聚了,心情好,所以恢复得快。也没在意。 肚子咕噜噜地又响了一下,老爷子不淡定了,对叶纤红说道:“你去下面陪你爸妈说话,我去一下茅房。” 说完,不再管叶纤红,步履有力地下了楼,去柴房了。 第五十章团圆饭 叶纤红回到楼下,重新坐在原来的地方。 “你外公怎么样了?”见女儿回来,叶知书担心地问。 因为女儿的劝说,尽管她已收起了不安和焦虑,可是这边的房子是新的,也没有造在原来的宅基地,早已找不到当初自己生活过的痕迹,叶知书感觉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让她又拘束起来。 “好多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想到那次妈妈喝了灵液水后,脸上出了很多油,大惊小怪的样子,不知道外公等一下会不会也受惊吓? 忽然想到外公可是老中医,如果他发现不对,怀疑自己怎么办? 又想着外公是至亲,难道还会害自己这个外孙女?顿时又释然了。 患得患失了一阵,忽然听到后面一阵鸡飞狗跳,隐隐听到是外公要舅妈给自己准备热水,他要洗澡。 这么忙的时候,外公居然提这样的要求?舅妈自然有些不理解。所以埋怨了几句,惹来外公的恼怒。 似乎有晚辈发现了外公的异常,帮着在劝舅妈。 最后自然拗不过外公,给他准备了热水,让他大中午的洗了个澡。 等外公一身轻松地梳洗好出来,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仿佛年轻了十足。 “妹,你一回来就好了,看看爸,身体都比以前好了许多,现在的样子,不知道的以为年轻了十岁呢?”舅舅后知知觉地说道。 “瞎说什么。”外公是个古板的人,虽然刚才照镜子,自己也吓了一跳。可是被儿子这样调侃,就有些不自在。 坐下来后,端起杯子喝茶,视线都是在叶纤红身上扫来扫去,似乎怀疑刚才是她做了手脚。 毕竟外孙女上来之前,自己一直病怏怏的,她陪了自己一会儿,就奇迹般地好了。 而且身体似乎排出了大量的毒素,全身轻快了许多,就像吃了灵丹妙药,人一下子年轻了。 叶纤红当然不会让他看出来,脸上挂着无辜的微笑,跟外公装傻。 外公从外孙女身上看不出什么,又疑神疑鬼起来。 他本身就是医生,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东西存在,所以又觉得自己怀疑的毫无道理。 时间已过了十二点,因为女儿女婿第一次上门,准备了点心,所以中午时间延后了。 没过一会,在镇卫生院实习的小表哥也回来了,看到叶知书,老实地过来叫了声姑姑。 这样一来,全家人都齐全了,舅妈开始把菜端出来,准备吃午饭。 中午家里这么多人,就摆了两桌,叶纤红一家五人加上外公舅舅大表哥一桌,另外大外公一家和舅妈小表哥又是另一桌。 叶纤红扫了一眼桌上的菜,暗暗吐了吐舌头,舅妈拿来招待自己一家的菜,果然跟自己猜想的差不多。 这个时代有客人来,总喜欢做一桌子大鱼大肉,这些菜叶纤红实在太熟悉了。 油豆腐烧肉,霉干菜烧扣肉,白斩鸡,炖猪脚,红烧猪肝,白切猪心,腊肉炒大蒜,红烧鲫鱼,等等,全部是大荤菜,而且全部用大海碗装的,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记得前世只有过年,家里才会准备这样的菜待客。 因为准备的不多,自家人肯定舍不得吃,只有年三十晚,妈妈才会大方地拿出一碗油豆腐烧肉,让一家人解解馋。 为了省钱,也为了油水足,让油豆腐入味,买的肉往往会非常肥,运气好一点的,下面会带一点点瘦肉,叶纤红从小怕油腻,一般只能吃两个油豆腐。 如果馋肉了,偷偷去夹肥肉下面的瘦肉,被妈妈看到,就会一筷子打过来。 有客人来了,一般也是油豆腐烧肉当主菜,其它的像糟好的鸡肉,给每个客人夹一块,就不会再劝第两次了,至于他们姐弟,一块都吃不到了。 印象中只有去干外婆家,才能吃得丰盛一点。 干外婆疼惜姐弟俩,总会把糟得香香的鸡腿,往姐弟俩每人碗里塞一个,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是自家养的鸡,不但肉质好,鸡也特别大,一只阉鸡有七八斤,鸡腿非常大,有时候整个吃完,饭也吃饱了。 重生后,叶纤红还没有到亲戚家吃过饭,所以也有二十年没见过这些菜,没想到今天有机会,重温这些传统的农家大菜。 原以为今天一大家团聚,舅舅会拿酒出来庆祝,没想到像平时一样,直接把饭盛出来让大家吃。 根本没有准备酒。 叶纤红和胡向阳面面相觑,非常惊讶,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 这种坚守传统的家庭,几十年前或许还很常见,经过十年动乱,现在应该已经非常罕见了吧? 难怪外公当初会这么狠心,或许在他看来,这样做才是正常的吧? 现在能低下头,向女儿道歉,接妈妈回家,也是因为年纪大了,心变软了,才愿意违背自己的本意,做出牺牲吧? 这样一想,叶纤红对这个老人,也有了更一步的了解。 叶知书对这一切早习惯了,接过饭后先递给郑建国,再接过来放在自己面前。 “大家随便吃——”看到大家面前都有饭了,外公拿起筷子,说了这句代表可以开吃的话,就端起饭碗开始扒饭,于是大家也低着头开始吃饭。 整个吃饭的过程,外公没有再说一句话,其它人也没敢出声,现场只听见安静吃饭喝汤的声音。 倒是舅舅看叶纤红只夹了一个油豆腐在吃,没有碰别的菜,以为她客气,想了想,夹了块扣内到她碗里。 叶纤红看到这么肥腻的肉,顿时苦了脸,转头看见胡向阳大大方方地在夹腊肉吃,一付幸灾乐祸的笑容,就把扣肉夹起来,塞到他碗里,还用力压了压,让肉和饭混在了一起。 胡向阳手一抖,筷子差点掉地上,连忙拿住了。 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又不好意思再夹出来,只好硬着头发,把这块扣肉吃了下去。 安安看到了,对着姐姐笑了笑,夹起一块扣肉到自己碗里,几口就吃了下去。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发现他最近胃口好得吓人,这种半肥半瘦的肉,最合他的胃口,这么大块的肉,几口就下肚了。难怪这几个月长得这么快,转眼从一米七不到,长到一米七八了。 照他现在的情形,估计还要长,应该不会比胡向阳矮多少。 转头看妈妈,发现她吃得非常慢,脸上的表情有些恍惚,似乎每一口饭菜,都带着满满的回忆。 对妈妈来说,在父亲和哥哥的身边,重新吃上一次老家的饭菜,应该是她这二十年来,最大的梦想吧! 这个愿望今天虽然实现了,可是二十年过去了,老家的一切早已是人是物非,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了。 没有这种人生经历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复杂的心情。 叶纤红的心隐隐作痛,不忍再看。 前世她也在异乡生活了二十多年,对家的渴望一点不比母亲少,所以重生后看到妈妈和弟弟,才会这么激动。 但是她比母亲幸运,回到了十九岁那年,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弥补以前的遗憾。 而母亲却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她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九岁姑娘,离开家乡,到现在回来,已是一个满面风霜的中年女人。 不但家里的父亲,已是满头白发,老态龙钟,连当年她可以抱着撒娇的哥哥,也快成半个糟老头了,这种痛,世上哪有东西可以医治的? 父亲郑建国全程也是面无表情,偶尔扫一眼母亲,又默默转过头去。 外公坐在上横头,低着头同样吃得非常慢,他的脸本来就刚硬,看不出喜怒哀乐,只是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说完他的内心,其实也是不平静的。 全程最正常的,要数大表哥了,或许从小就是这样的环境过来的,所以一点也没有不适。 又是在自己家吃饭,想吃什么就夹什么,吃得非常多,却不快,大概跟学医有关,知道吃东西要细嚼慢咽。 叶纤红忍不住就想,为什么那些亲人团聚后,都要喝酒庆祝,或许这个时候,把自己喝醉,才能暂时忘了这种痛苦吧? 像妈妈外公舅舅这样清醒着,其实每一刻都是煎熬! 这顿饭可以说是叶纤红重生以来,吃得最安静的一次。 回头又一想,从健康的角度来讲,这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只要大家以后习惯了这种改变,适应新生活,或许妈妈和家人,才会恢复以前的快乐时光吧! 吃完饭,叶纤红也没有坐着陪他们的想法,直接下了桌,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种了不少植物,因为种下没多久,还没长高,只有一颗似乎以前就在的广玉兰,开着碗大的花,给院子遮了一片阴凉的地方。 刚才进来时没留意,现在才发现院子里种的植物,大多是中药材,叶纤红仔细看了看,只认识枸杞、党参等有限的几种。 她会认识它们,倒不是对中药有什么研究,而是在深圳时,买来煲过汤,所以有印象。 看到一株药材边缘新长出了几棵草,叶纤红随手把它们拔掉。 第五十一章突破关系 “怎么?你认识它们?”叶纤红正蹲在一颗党参面前时,后面听到外公的声音。 “嗯,这是党参,我用它煲过汤。”叶纤红也没有自以为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原因。 “哦。”听说是这个原因,外公的语气就有些失望。 老人年纪大了,总希望自己家传的中医,能好好传承下去,可是两个孙子好像志不在此,所以虽然学了十多年,进步依然有限。如果外孙女有基础,他倒有心把这些教给她。 “外公,我认识的不多,那几株是什么中药,你教教我吧——”叶纤红倒没想过学医,只是想收集一些有用的中药,种到空间里,所以认识草药是第一步。 “这是田七,它最大的作用是散瘀止血,消肿定痛。这是鱼腥草,主要用于清热解毒,利尿消肿,对肺炎,疟疾,水肿,痔疮,湿疹等各种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见她感兴趣,外公就开始耐心地讲解。 等外公说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又问:“外公,你种这些药材,是想自己培育吗?” “哪里用得着自己培育,山里到处都有,有需要去采好了。”外公笑道,指了指屋前屋后的山:“再说山里采来的药性好,自己种的就差远了。院子里种这些,是因为采多了没用完,就随手种下了,都是常用的药材,有急用采了也方便——” “原来如此。”叶纤红点点头。“难怪中医都喜欢用天然的野生药材,不喜欢买种植的,原来药性差了些。” “那你这里有种人参吗?”叶纤红又问。 她很早就梦想着在空间里,种出上百年的人参来,不仅仅是想赚钱,也希望身边亲人有病痛,可以用来救急。 农村一直有人参能吊命的说法,影视剧里也有这样的桥段:某家当家的快不行了,只剩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小辈赶快去切一片百年人参或千年人参含在嘴里面,吊住最后一口气,不交代好遗产怎么分,坚决不让断气。 如果真有这个功能,那家人万一犯急病,至少能争取到送医的时间。 要知道很多急病,如果晚一步送医,就会成为终身遗憾。 “傻丫头,人参对气候和土壤的要求非常高,东北那边才有生长,我们这边的气候不合适。”外公对她异想天开的想法笑了。 “哦。”叶纤红有些失望。 这么说来,想在空间种人参的希望没有了? “怎么,你想种人参?”叶纤红的表情没有逃过外公的眼睛,他笑着问道。 “想啊!”叶纤红装傻。“人参算是最贵重的中药了吧?我当然很好奇,可惜搞不到种子——” “如果你只是想种着玩,种子我这里倒是有。”外公看着她,就像看着当初离家前的女儿,笑着说道。“上次有老朋友去了趟东北,带了不少人参回来,还带了些籽,想种很容易,就是不好养活。” “没事,没事。”叶纤红一听,喜出望外。“只要能种就行。” 见外孙女这么兴奋,外公拍拍她的头,带她上了楼,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柜里的抽屉,拿出一包报纸包着的东西,摊开后倒出一半,找了张纸包起来,递给叶纤红。 “谢谢外公。”叶纤红兴奋地接过。 心里很想欢呼,自己向往了这么久,一直想种人参,没想到今天才在外公这里弄到了种子,终于可以在空间种上中药了。 两人回到楼下,站在院子的树荫下乘凉。 “外公,你还有别的珍贵药材的种子吗?”叶纤红得陇望蜀,又可怜巴巴地向外公讨东西。 “你还想种什么?”外公惊讶地问。 这个外孙女的爱好真奇特,别的小姑娘只喜欢各种奇花异草,她倒好,居然只喜欢种中药? “什么枸杞啊,铁皮枫斗啊——只要能补身子的,我都喜欢——”叶纤红想了半天,只说了这么几个名字。 别说她不学无术,要知道大多数中国人,除了知道人参鹿茸这么几样药材,其它的谁知道啊? “老房子那里还有一些药材,如果你喜欢,回去的时候,就带一些回去。”外公虽然觉得外孙女这样有些胡闹,浪费了好药材,不过想想女儿,又觉得没必要舍不得。 “谢谢外公。”叶纤红连忙道谢。 祖孙俩在院子聊了这么久,倒是慢慢消除了隔阂,跟普通人家的祖孙俩,已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叶知书夫妻站在屋檐下,看着鬼精灵的女儿,陪着老父亲说话。 老父亲现在精神十足,声若洪钟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安慰。 安安这时候和小表哥混熟了,两人站在一边,聊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 “表哥,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这次陪妈妈出来,估计得住一两天,郑兴安在家呆不住,就想到附近走走看看。 “好玩?”小表哥叫叶祺信,听到安安的话,就皱了皱眉,“我们欣昌最有名的地方,当然是大佛寺,不过路有些远,现在去玩天气太热,没意思?” “那后面山上有没有好玩的地方?”郑兴安又问。 老家虽然也有山,不过全是低矮的丘陵,连野生动物都没有。这边的山高多了,或许有动物也不一定。 “后山?要不我们去后山的水库边玩怎么样?那边有不少小河,可以挖泥鳅、捉黄鳝,还可以摸螺丝,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捉到甲鱼呢?” “真的啊,那我们等一下就去吧!”郑兴安惊喜地说道。 “行。”今天姑姑一家来了,他也可以趁机偷懒了:“等晚一点没那么热了,我们就去。” 在院子阴凉处站了一会,几人就回屋了。 毕竟现在已是七月了,中午的太阳很大,最高温度超过三十了,大家在屋时聊了一会家常,就有些无聊。 叶家人平时生活单纯,不玩牌,不打麻将,可以说什么娱乐都没有,叶纤红就感觉很无趣。 家里又没有电视机,连打发时间的娱乐也没有。 正想跟舅舅说去睡午觉,忽然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走到门口,看到两个汉子抬着一个中年男人进来。 原来是病人吃过午饭舍不得休息,去田里劳作,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晕倒,被人看到后通知家人,抬过来求医。 外公上前扫了一眼,就知道是中暑了,连忙叫人把病人抬进旁边的客厅,放到那边他平时看病用的简易床上。 叫他老婆把病人的上衣脱掉,老爷子取出一个不锈钢盒子,从里面取出一包银针,抽出一根十公分长左右的毫针,打开一个瓶子,用镊子夹出一团浸了酒精的棉花,在针头部擦了擦,丢进垃圾桶,拿起针,飞快地在病人身上刺着。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着,可是外公的动作太快,她搞不清楚外公下针的位置,只能猜测可能在刺激穴位。 正面刺好后,外公又叫人把病人翻过身,在他后背上又飞快地刺了不下二十处。 等到差不多了,他又在病人的后颈和太阳穴周围刺了一下,刺这几个位置的时候,外公下针的动作就慎重多了。 等到全部刺完,他俯下身去,把病人的耳朵压下来,在最上面的耳尖处用力刺了下去,一滴发黑的血流了出来。 外公又在另一只耳朵同样刺出血,就不管它们了,让它们自然流血。 过了二三分钟,耳朵流血的速度变慢了,感觉马上要结疤了,他才伸手挤了挤,把伤口附近的血挤掉,免得有细菌进入。 最开始流出的血颜色很深,这时候挤出来的血,几乎成鲜红色了。 “好了。”外公又拿出一团酒精棉,帮病人把耳朵上的血擦掉,顺便消了毒,随手将脏了的棉花丢进垃圾筒里,嘴里说了一句。 话音刚落,中暑昏迷的病人已嗯了一声,醒了过来。 “你怎么样?”那个病人的老婆见男人清醒,连忙凑过去,担心地问道。 “没事了。”病人慢慢爬起来,扭了扭脖子,感觉头已不晕了,除了略微感觉有些累,完全没事了。“谢谢叶叔。” “谢什么。”外公摆摆手。又提醒了一句:“你年纪也不轻了,干活时别这么拼命,现在这种天气,正午就该歇一歇,否则把命累没了,就来不及了——” “我知道了,叶叔。”皮肤黑得像炭的中年男人老老实实地应道。 至于他有没有听进去,只有天知道了。 等病人离开,叶纤红看外公把用过的针用酒精棉消毒后,重新装进盒子,好奇地问:“外公,你这是什么治病方法?” “这是中医的针炙术,是不是很神奇,你有兴趣学吗?”外公似乎想把外孙女往中医那边引,故意引诱道。 “外公愿意教我?”叶纤红笑着问:“不是说传男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的吗?” “那是以前。”外公情绪有些低落,“破四旧后,中医学的人就少了,还经常被人骂封建迷信。现在年轻人都学西医,中药再没年轻人学,都要断了传承了,谁还敢搞这一套?” #####小说第一次日订阅破千书豆,小向加更一章,以示庆祝。谢谢订阅的各位小天使,小向感激不尽。高兴过头,章节发错,重新改了,不好意思。 第五十二章突破关系 “真的啊,那外公教我吧?”叶纤红对这个还真的很有兴趣。 最主要的是,她现在有空间,下次碰到有急病的亲人,可以用空间的宝贝救人,如果有中医做为掩饰,那就没有麻烦了。 不管是戴老、外公还是干外婆,年纪都大了,发生意外很平常。她现在很想在空间,尽快培育出一些珍贵的药材,给老人补身子。 让这些亲人长生不死肯定不可能,长命百岁还是有希望的。 何况她从世界之树那里,学到了导气术,感觉自己对身上的筋脉和穴位,有了一定的了解,学起来肯定容易许多。 “那行,我拿一张穴位图给你,什么时候你背熟并能准确找到穴位了,我再教你如何针炙——”外公见她愿意学,非常开心,笑着承诺道。 “好。”叶纤红一口答应。 胡向阳和安安站在旁边,也有点跃跃欲试。 外公刚才的技术,真的太神奇了,这种重症的中暑病人,搞不好猝死都有可能。没想到只是这样刺了几下,放出一点血,病人就完全康复了。 整个过程只用了短短不到五分钟,如果去看西医,估计还刚开始挂盐水,想让病人清醒,至少得大半天吧! “你们想学也行,条件都一样,把全身的穴位搞明白就行。”外公望了两人一眼,语气和善地说道。 外公不说话时,看起来特别严肃刻板,让人不敢接近。没想到一说到中医方面的知识时,就像变了一个人,给人感觉特别和气。 他从客厅的抽屉里,拿出一只全彩色的穴位图,人体前后两面都有,上面密密麻麻标注了穴位名,看得人眼睛都花了。 叶纤红接过来,见上面画了两条任脉和督脉,跟自己运气的路线一模一样,看来自己搞清楚这穴位后,导气的速度应该也会快上不少。 外公跟他们说了一会,就上楼了,大概是去休息。 叶纤红收好穴位图,看时间才两点半,就有些郁闷,不知道如何打发时间。 “姐,我们去后山水库边玩,那里可以捉泥鳅——”安安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怕去水边被爸妈知道,所以小声跟姐姐说道。 “好啊!”叶纤红一听,正中下怀,连忙答应。 她正想找个理由,去后面的山上看看,试试那边能不能找到世界之树感兴趣的宝贝。 地球上虽然已没有了灵气,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古代有修仙者存在过,所以才会留下一些特殊的材料,能让世界之树吸收。 照她有限的经验判断,似乎空气越好的地方,越有可能有那样的东西存在。 叶纤红直觉外公家附近的空气特别清新,所以想去碰碰运气。 见姐姐同意了,安安连忙去找小表哥,两人一起去柴房拿工具,把要带的东西全部拿好,就招呼叶纤红出发。 叶纤红怕爸妈担心,跟妈妈打了个招呼,拉上胡向阳一起往后山跑。 今天来到这里后,胡向阳也感觉无聊,特别是这种山区的生活方式,他真的没法适应,如果不是叶纤红在身边,他真的想马上回去了。 叶纤红感受到了他的不耐烦,少不得挽着他的手,好好抚慰他一番。 四人穿过一条条田间小道,进了村后的山脚下,看到一个比叶纤红老家后,那个水库还要大了无数倍的大水库。 公社时期,农村兴修水利,几乎每个村都修过水库,这里也有一个,一点也不奇怪。 不过看情形,这个大水库应该不只供应外公家一个村,来时那个被群山围绕的大村庄,估计也要从这里取水。 “在哪里挖泥鳅?”安安朝四周看了看,着急地问。 小时候爸妈管得紧,他虽然是农村孩子,并没有机会玩过这些。 水库往下,修了很多条排水的沟渠。通往各个方向,把水引流开去。今天就要在这里捉泥鳅。 小表哥被安安催得急,连忙放下锄头,在边上转圈子,看哪个地方淤泥多,泥鳅黄鳝也多,准备下手。 叶纤红自然不会陪他们玩这个,怕晒到,往山那边走过去,这里有很多高大的树木,把日头都遮住了,比较凉爽。 “想不想游泳——”胡向阳也跟她走了过来,望着眼前水库里清澈的水,悄悄问叶纤红。 “怎么游?你带泳裤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么大的人了,别这么幼稚好不好?明明知道不可能,还乱说。 总不能像孩子一样,光着屁股下河游泳吧? 如果早知道这里有这么大的水库,买条泳裤来玩水,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叶纤红虽然不会游泳,这边水不深,又干净,这样的大热天,玩玩水也不错。 “我们可以去水库对面,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光屁股游泳啊?”胡向阳坏坏地笑道。“这里这么大,又不会有人看到——” “又使坏——”叶纤红小声骂了一句,还伸手去掐他的腰。“要死了。” 光屁股游泳,不是要裸裎相对了吗,两个处于干柴烈火中的年轻人,哪里还会忍得住? 胡向阳好像很喜欢被叶纤红欺侮,看起来像是疼得呲牙咧嘴,脸上的表情又有种又痛又爽的感觉。 叶纤红最后还是拗不过胡向阳,跟弟弟他们打了个招呼后,两人沿着水库边,一直往深处走去。 她也知道两人到了这一步,打破禁忌是迟早的事,所以已开始接受这些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答应,脸上的笑容就藏不住了,在前面快步走着,只想马上找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跟叶纤红亲热。 见他猴急的样子,叶纤红反倒觉得好玩,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穿过一条长长的小道,来到第一个弯道。 胡向阳回头一看,见安安他们两个,早已被刚刚绕过的小山坡挡住了视线,看不到他们这边的情景,就停下了脚步。 叶纤红见他停下来了,疑惑地望了他一眼,胡向阳嘿嘿一笑,没有出声,只是指指了后面。 见叶纤红转头去看,胡向阳不等她回头,已一把抱住了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旷野中,叶纤红感觉自己特别放松,她也没有压抑自己对他的感情,回手楼住了他的腰。 胡向阳虽然个子高大,但是腰其实偏细,搂紧他时,有种搂着单薄少年身体的错觉。 可是他的身子一动,腰上的肌肉就绷得极其紧实,像是一张拉满弦的弓。 下面的臀部,也显得特别挺翘,像一只篮球劈成两半,镶在上面。 叶纤红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有这样莫名其妙的联想。 “小红——”胡向阳见她这时候居然走神,把脸贴近来,轻声叫道:“亲我一个——” 见他又要作怪,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不过还是爽快地仰起脸,在他嘴上亲了一下。 “太快了,再来一个。”胡向阳不满足地叫道。 “没有了!”叶纤红伸手推开他脸,羞恼地嚷道:“做人不能太贪心——” 胡向阳就装可怜,两人这样僵持着。 双方的脸此时近在咫尺,因为在太阳下,对方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叶纤红望着胡向阳,利落的短寸头把男人阳光帅气的脸衬得更为完美,脸上总带着似有若无的无赖笑容,最可恶的是,两人单独在一起时,他总爱穿薄软的运动衣服,身子一动,某个部位就会突起,让她看得口干舌燥,全身发热。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居然真有这么一个人,从头到脚,都吸引她,连这不要脸的性格,都符合她的审美,让她一见倾心,无法自拔。 胡向阳同样望着叶纤红,她身上淡淡的体香不断削弱他薄弱的意志,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叶纤红的脸,那触感令他背脊爬起一串颤粟,恍惚间神魂都要轻飘飘的飞离出身体了。 再也忍不住,双手一用力,把她紧紧搂住,两人身体贴在一起。 在这露天下,叶纤红只觉得魂都要被他勾走了,再也管不住自己的身体,任胡向阳突破禁区,和自己合为一体。 等到清醒过来,看到胡向阳笨手笨脚地想帮自己穿衣服,顿时老脸一红,连忙抢过他手里的衣服,给自己穿上。 身体尽管有一些不适,叶纤红没有放在心上。 既然已做好了准备,自己也是喜欢他的,就没必要矫情,装出一付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好像上一刻是在被人强奸,自己根本没有享受到一样。 男欢女爱,人之大欲,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总会突破这一步的。 胡向阳虽然是第一次,倒也不是完全无知,知道女孩子第一次都会不适,此时温润得像头绵羊,问叶纤红回去还是找地方休息? “继续往前走吧!”叶纤红今天过来这边,带着自己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跟胡向阳来搞这个,没有达到目的之前,自然不会轻易放弃,所以要胡向阳继续往前走。 至于两人关系突破到这一步,也是来前没有想到的。只能说感情到了这一步,水到渠成了吧! 第五十三章奇异空间 胡向阳继续在前面走,时不时回头望叶纤红一眼,一付如果她不舒服,马上准备背着她走的忠犬老公模样。 叶纤红被他看得脸红,抬腿在他屁股上跌了一下,羞恼地骂道:“朝前走,看什么看?” 见叶纤红骂人,胡向阳刚才的紧张情绪一下子消失了,脸上也恢复了来时的状态,笑着搔了搔头,屁颠屁颠地往前去了。 跟叶纤红突破关系,事后他也是茫然的,担心叶纤红生气,所以一直浑身不自在。 直到确实叶纤红对他像开始时一样,他才放下心来。 叶纤红老家屋后的水库,建在一群丘陵的洼地,把附近的山水蓄起来,用做人畜饮用水。 而这边水库周围的山,算得上真正的山,叶纤红甚至看到前面有一片陡峭的悬崖。 可惜现在是夏天,想爬山也需要勇气,等到了十一,天气转凉了,可以带一群朋友过来这边,弄些美食烧烤,看看这里的美景,一定比较好玩。 “咦,这边好像有个瀑布!”胡向阳忽然指指前面的山坡说道。 还真是的。 只见前面山上有一块超过十米宽的大青石,上面不断有水流下来,这样望过去,就像一条小型的瀑布。 “可惜现在是夏天,雨下得少,如果雨水多,周围的青石上估计都会有水流下来,那样大大小小形成几十条瀑布,风景就美了。”叶纤红站在那里,喃喃说道。 前世重生前,欣昌开发了不少新的景区,不知道外公家这边的水库区域,有没有在开发之列。 那个小型瀑布下,有一个小型的水库,在岸边望过去,水深只到胸口,水非常清澈,水底的鱼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里没人,我们去游泳吧!”胡向阳今天刚跟叶纤红突破关系,反而没有刚才那样大胆,说这句话时,居然脸红了。 “随便你。”叶纤红脸微微红了红。“反正我不下去。” 两人关系到了这一步,叶纤红觉得就算他在自己面前光屁股,也没必要再在意了。 胡向阳听她这样说,心里就有些得意。爬到一个高处朝四周看了看,见附近确实没有人,飞快地脱下衣服和裤子,把它们放在一块干燥的石头上。扭头朝叶纤红笑了笑,双手扶着裆部,往前跨入水中。 一进水里,胡向阳就放松了,一个猛子扎下水里,在水下手脚齐动,一下子就游到了对岸。 他玩得开心,却不知道水太清,叶纤红在岸边看得一清二楚。 对一个心理年纪过了四十多的女人来说,年轻的肉体对她们总有致命的吸引力,否则前世网上也不会经常爆出这样的新闻,富婆包养某某小帅哥,最后被骗光钱财等等。 实在是这个年纪的女人,喜欢上帅哥后,就算明知道他在骗自己的钱财,也很难摆脱对他的依赖。 有的女人事后说,当知道对方会离开自己时,感觉整个人都空了,所以就算发现自己的钱没了,也不所不惜。 更离谱的是,有的人就算借钱,也要供小男友挥霍,为的就是让他继续留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当然是个例,但是对中年女人来说,年轻帅哥就是毒药,忍住不吸没事,吸上了就再也难以摆脱。 胡向阳的身体算得上男人里的极品,叶纤红想不被他吸引,都非常难。 何况他长期在锻炼,肌肉线条也漂亮,公狗腰大翘臀更是性感得让人流鼻血,叶纤红只是望着胡向阳水下的身体,全身又热了起来。 有些事只要坚持不做,也不会有事,但是一旦放开了,就再也收不回来。 叶纤红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望着胡向阳光溜溜的身体,只觉得全身像是有虫子在爬,恨不得胡向阳马上扑过来,狠狠欺侮自己。 “下面好凉快,你也下来啊!”见叶纤红死死盯着自己,胡向阳不知怎么的,就有些得意,他故意露出身体,向叶纤红招手。 “不来。”叶纤红被他看破心思,就有些绷不住,转过身子朝前面走去。 胡向阳嘿嘿笑着,也不在意。 男人就是这样,当他发现自己已深深吸引女朋友时,就会产生那个女人已被我征服了的优越感,反而不着急去讨好对方了。 没有胡向阳在旁边勾引自己,叶纤红的理智回来了,她下意识地朝前走,似乎有种直觉,前面有她想找的东西。 在山岙里走了几百米,回头发现这边的路全是S型的,胡向阳所在的地方早已看不见了。 好在这边只有一条路,倒不用担心走岔道迷路,叶纤红安了心。 继续往前走,突然发现前面路边又有一块巨大的陡崖,似乎整座山都是青石组成的,看起来非常壮观。 叶纤红停下了脚步,好奇地走过去摸了摸那块石头,这样由一整块青石组成的山她也是第一次看到,特别神奇。 手刚按到青石板上,空间里那颗世界之树突然剧烈波动起来。 叶纤红大吃一惊,难道这块青石就是她要找的宝贝,这也太大了吧! 如果它整块都被世界之树吸引,那它不是要长到几十米高以上了! 正以为它要吸收了,不想身子突然朝前倒去。 叶纤红大吃一惊,自己身体明明撑在青石上,怎么会站不住?这才发现自己按在青石上的手,已整个陷进石头里,因为身体失去了支撑力,以至整个人也往青石里倒了进去。 怎么回事?这石头怎么变软了?叶纤红想站直身子,可以没处借力,越挣扎,身子越快掉进里面,突然一个踉跄,发现自己已摆脱青石板,跌进一个陌生的地方。 叶纤红站直身体,发现自己在一个类似古井的地方,四周全是密不透风的悬崖,只有头顶可以看到一片天,好在这个空间面积非常大,至少有一百多个平方,不会让人感到压抑。 脚下是松软的土地,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她几乎一种也不认识。 难道这也是一个类似自己那个空间的洞天小世界? 看情形又不像。 因为有了空间的缘故,碰到这样的情形,叶纤红并没多少害怕的情绪,反而觉得自己又有奇遇了,所以开始观察起四周。 这个地方,应该以前有人隐居过,只是年代太久远了,人留下的一切痕迹,都已完全消失,只剩下一个像仙侠小说里的修仙者用过的洞府。 唯一的区别是,这个洞府不在山洞里,而是在露天里,只是出入口被神奇地掩藏起来了。 叶纤红有些失望,里面的空气确实比外面好,但是全部一目了然,没有发现神奇的地方。 难道自己白高兴一场?这里并没有什么宝贝? 像是在反驳她的话,当她这样想的时候,空间里的小树突然激动起来,引导着她朝前面走去。 走到一块仿如石凳的地方,当她想去坐的时候,却发现石凳像是空间的小树一样,被他一穿而过,根本不能碰触。 就在她惊讶之际,发现石凳消失了,在原地看到一台仿如石门的盖子。 叶纤红用力掀起石板,看到下面是一个入口,有石阶通向下面,也不知道有多深。 好在地下并不黑,有淡淡的光线传上来。 叶纤红到了这时,也忘了害怕,一步一步往下走去。 弯弯曲曲的走了近百级石阶后,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里,不但有钟乳厂,还有地下河流动的声音。不过叶纤红没时间去注意这些,他被前面一洼乳白色的液体吸引住了。 说它是乳白色,是相对于水的无色,其实它比水的颜色稍微深了一点点而已。 叶纤红不会忘记,就在她刚获得世界之树的传承记忆时,看到那个仙人以及那颗参天世界之树下面,几乎成河的同样液体。 这洼乳白色的液体,跟世界之树长大后,每天会产生的灵液一模一样啊! 发达了!叶纤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些水如果用矿泉水瓶来装,至少可以装十瓶,十瓶啊,想想只用了一滴,就有这么神奇的功效,把它们全部装起来,那还不逆天? 还没想好用什么东西装它们,只见自己身子一震,已进了空间,而那颗世界之树,已不顾她的意思,开始在吸收那洼灵液了。 “给我留一点!”叶纤红急得大叫。 如果全部被世界之树吸收了,那自己还高兴个屁啊!她这时候忍不住想爆粗口。 已经晚了,叶纤红站在空间,都能看到外面那个石洼,里面的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下去,转眼就见了底,而那株世界之树,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大,转眼就长到近五米高。 我的天哪,它能让这颗树长到五米,如果自己每天喝一滴,练上一年,会不会直接打通全身经脉,成为先天高手? 叶纤红欲哭无泪,谁叫自己这么弱呢?连空间的主动权也抓不住。 等空间稳定下来,看到比原来大了近十倍的空间,她也没心情兴奋了,精神一动,出了空间,扑向那个水洼。 还好底下没有被舔过似的干净,湿湿的可以刮一瓶盖下来。 第五十四章世外桃源 叶纤红从空间拿出备用的矿泉水,倒了半瓶下去,再把它舀回来,底下太少了,就用瓶盖去舀。 瓶盖舀不了,又在空间摘了片树叶舀,一滴也不想漏下。 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底下的水全部装进瓶子,宝贝似地放回空间。 这次出来,空间之树确实得到了巨大的好处,可惜太霸道了,自己连汤都没喝到,只舔舔了碗底。 郁闷中,叶纤红又在地下看了看,没有发现其它宝贝,又回到原来的地方,想看看那些灵液是从哪里来的。 注意到那个水洼上面有一颗钟乳石,难道是它产的? 如果自己把这根钟乳石敲下来,放在空间里,不知道会不会继续产灵液? 在空间找了把锄头,叶纤红用它去敲,可是非常坚硬,手都被震得发麻,根本动不了。 叶纤红死心了。 怕长时间呆在这里,让胡向阳担心,她从原地上来,重新把石板盖好。 这个地方有这种神奇的宝贝,还是别让人发现比较好,说不定过几年来,刚才那个水洼又有灵液了呢? 等石板盖好,发现那个地方又变成一把石凳的模样,如果普通人进来,只会看到这个石凳子。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从离开胡向阳到这里,差不多大半个钟了。 万一胡向阳在找自己,那他肯定会担心死了。 叶纤红回到跌进来的地方,用手摸了摸石壁,很硬,应该还是石头。 怎么回去?她有点慌了,这么硬的石头,敲烂不现实。 而头顶的天窗,离地至少有几十米,爬上去更不可能。 叶纤红不死心,在石壁上一直摸过去,看有没有某处是柔软的。 好像没有?叶纤红这下害怕了。 如果被关在这里,那她是不是得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在这里修炼十年,功夫大成,然后再打破石壁,出去后无敌天下? 问题是她一女孩子,要天下无敌做什么?青春美貌才最重要。 十年后自己再出去,胡向阳肯定早已被别的狐狸精勾走了,那她重生还有什么意义。 叶纤红一发狠,又回到刚跌进来的地方,身子用力撞去。 呯的一声,胳膊都疼死了,还是没有进去。 不对,不对,再想想,刚才是怎么进来的?叶纤红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叶纤红把手按在石壁上,默默想着进来时的情景,似乎当时想着空间的那颗世界之树,难道跟它有关。 还来不及反应,发现石壁又变软了,她整个人已跌了出去,正好站在进来时的地方。 该死!叶纤红暗里骂了一句,扭头往来路望去,见一切还是老样子,松了一口气,没有兴趣再寻宝了,急急忙忙朝外面走去。 刚走出路口,就看到胡向阳一脸惊惶地望过来,一看到她,猛地扑过来抱住她:“你去哪里了?吓死我了——” “怎么回事?”叶纤红明知故问。 “我游了一会,还等着你陪我一起玩水,可是玩了半个小时,都没看到你出来,进来找你,全部跑遍了,也没找到,以为你出了什么事?”胡向阳紧紧搂着叶纤红,似乎怕一松手,就会失去她。 “没事,没事。”叶纤红安抚地拍拍他的肩。“我只是见前面风景不错,看得忘了时间,怕你担心,所以回来了。” 抱着胡向阳,那种把男朋友当儿子宠的感觉又回来了。 现实中,他虽然比自己还大了四岁,但是心理上,他还是个二十三岁的男孩子,而自己却曾经是个近四十五岁的女人,确实做他妈都差不多了。 好在重生后,叶纤红慢慢适合了新身份,不会再纠结于自己的年纪,否则都要去看心理医生了。 胡向阳今天刚和叶纤红偷尝了禁果,正是情热的时候,原本想着拉她去水里,再尝尝那美妙的滋味,被这样一惊吓,就没有心思了。 于是往回走,打算跟安安他们会合。 到了水库外围,看到安安和叶祺信在拿着面盆,在一条渠道上泼水,原来他们把一条沟渠两边用泥堵住后,舀干水后,准备挖底下塘泥里的泥鳅。 叶纤红出生在农村,虽然自己没亲手捉过,小时候也看堂哥他们这样玩过,倒不觉得稀奇,胡向阳出生在城市,没见过居然是这样挖泥鳅的,站在边上非常好奇。 只见两人泼干沟里的水后,从两边开始挖土,就是用手指把下面的淤泥挖开,如果看到泥鳅,就用双手捧起来,丢进旁边的脸盆里,一直挖过去,直到塘里挖玩。 这样十来米长的沟渠,挖了至少二十条泥鳅,算起来应该超过半斤了。 胡向阳好奇地拿起鱼篓一看,里面还真不少,至少有二斤了。 “晚上有红烧泥鳅吃了!”胡向阳就有些开心。 叶纤红看弟弟脸晒得通红,身上的T恤也快被汗浸湿了,担心他晒伤,就想叫两人挖完这段差不多了。 可是安安正玩得过瘾,哪里肯停止,叶纤红没办法,只好拉了胡向阳到旁边的树荫下,找了块草地坐下来,等他们把整条沟渠挖完。 “还难受吗?”胡向阳从后面搂住叶纤红的背,在她耳边小声问。 “你别这样问行不行?”叶纤红不知道他以什么心态问这个问题?在叶纤红看来,这种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叫她光明正大跟他讨论,怎么好意思? “我只是关心你嘛!”胡向阳很委屈地说道:“不是说女人第一次都很痛苦,下床连路也走不了?” “你是不是黄色小说看多了?”叶纤红恶狠狠地瞪着他。“如果被我发现你乱看那种东西,小心我把你咔嚓了——” 说完,伸手食指中指,做了个剪刀的动作,吓得胡向阳夹起双腿,似乎感觉到那个部位的疼痛了。 被叶纤红一吓,胡向阳果然老实了,乖乖地坐在那里不出声,眼睛朝着安安他们那边张望。 “要不,我也和他们一起去挖泥鳅?”胡向阳安静了一会,就无聊了,望着叶纤红问道。 不能做小动作,这样干坐着就有点煎熬,胡向阳觉得还不如找点事做,见他们玩的很有趣,也想去帮忙。 “你从来没有下过田,还是不要去了?”叶纤红知道这种淤泥其实非常脏,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人,第一次接触这种泥,事后皮肤会很难受。 最常见的就是手指缝里长湿疹,红红地非常痒,叫人受不了。 “好吧。”叶纤红不同意,胡向阳也不敢反对。 在他心中,今天叶纤红是老大,他还是乖乖服从的好。 无聊了,放在叶纤红背上的手就不老实了,从她的腋下悄悄伸过去,就要碰到胸口了。 叶纤红被他这样撩拨,呼吸就开始点急促起来,这种轻轻搔弄,搞得人全身痒痒的,想到安安他们就在前面,稍微弄出点响动,就会被他们看到,转头瞪了他一眼,伸手在他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 胡向阳痛得嗷的一声就要叫出来,总算知道不能被人听到,只能捂着嘴对叶纤红呲牙咧嘴。 叶纤红得意了,斜了他一眼,给了一个警告的眼神。 见胡向阳还是疼得直皱眉,叶纤红又担心自己刚才是不是太用力了,就伸手在大腿处揉了揉,以示安慰。 忽然发现他的裤子不对,前面鼓起一个大包,脸顿时又红了。 站起来拉起胡向阳,带他往前面的山岙里走去,胡向阳见她主动拉自己寻找僻静的地方,只觉得热血上涌,屁颠屁颠跟在后面。 到了一个角落,胡向阳再也忍不住,抱住叶纤红,双手又往她的臀部摸去。 叶纤红此时也是气喘吁吁地任他施为,两人像偷情的小情人一样,在野地再次运动了一回。 这次结束,胡向阳似乎满足了,回来时也一脸的神情气爽,再没有刚才欲望没满足的便秘模样。 叶纤红也是积了多年的火一次出清,心情愉快,两人整理好衣衫,来到外面,决定不等他们了,先回家。 到了家里,看到爸爸和外公坐在堂屋里下象棋,妈妈和舅妈坐在一起,捡赤小豆上的杂物。 豆荚摘下来晒干,拿木槌敲打后,豆子就会从裂开的豆荚里蹦出来,用筛子筛掉空豆荚后,需要把碎碎的杂物挑干净,才可以用来煲红豆汤。 “回来了啊!”看到女儿,叶知书随口问了一句。 没见到儿子,她又问:“安安呢?” “跟小表哥挖泥鳅呢!”叶纤红笑道。“已经挖了不少,晚上有红烧泥鳅吃了——” “你馋这个啊!”舅妈笑道:“看来你大表哥说的没错,现在城里人都喜欢吃清淡的小炒,大鱼大肉的反而不爱吃,看来你们家现在吃得跟城里人一样了——” “还行。”叶纤红不好当着长辈的面自吹自擂,所以含糊地应付过去。 “将军——”外公忽然把棋呯地按下,嘴里大喝一声,把叶纤红吓了一跳。 看来每个爱下棋的老人,碰到快要赢了的时候,都是一个模样。 “你们谁赢了?”叶纤红转过身子,走到外公旁边,笑咪咪地问。 “当然是我赢了。”外公得意地说道。 第五十五章老屋的宝贝 抬头望了外孙女一眼,忽然一皱眉,问道:“你们刚才去哪里了?” 叶纤红心里咯噔一声,难道自己跟胡向阳干的事,被外公看出来了? 据说老中医只须从女孩子的眉毛中,就能看中她有没有破身,如果这样,那今天真的丢脸了? “去水库那边了。”叶纤红心虚地回答道。 外公望了她一眼,又望了胡向阳一眼,似乎在强忍着怒气,好一会,才呼出一口气,无奈地说道:“算了,你们也大了,想去哪里就去吧——” “外公——”叶纤红这时已确定外公看出来了,心中又惭愧又害羞,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郑建国见他们两个打哑谜,心里有些不安,想问老丈人怎么了,又担心这个严苛的长辈不高兴,终于没有问出口。 叶知书对女儿倒是很放心,所以只是抬头望了他们一眼,继续低头捡豆子。 叶纤红讪讪地离开外公身边,来到院子的一角,心里的郁闷无处诉说。 胡向阳被她弄得不安,跟到她身后悄声问:“小红,怎么了?” “外公看出来了——”叶纤红有气无力地望了他一眼,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看出什么来了?”胡向阳还一头雾水,继续问道。 “你真笨啊!”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他是老中医,女人是不是处女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现在这样子,被他发现了——” “啊?”胡向阳吓了一跳。“他不会把我赶走吧!” 这个外公虽然只是个老中医,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让人发怵,胡向阳也有点怕他。 自己在他家,把他的外孙女上了,每个做长辈的都会很生气吧! 更何况叶纤红才十九岁,结婚年纪也没到,两人提前偷尝禁果,说得严重一点,还是犯法的呢?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觉得胡向阳这时候的表现,有点像个毛头小伙子,这让她有些不高兴。“一个男人,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考虑承担责任吗?你是不是男人啊?” “小红,你跟我来——”两人刚说了一会悄悄话,就听到外公在叫她。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见胡向阳脸都发白了,又有些心疼,就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朝外公走去。 外公在客厅抽屉里拿了一串钥匙,走出院子,招手叫叶纤红跟上。 “外公,我们去哪里?”叶纤红好奇地问。 “去老屋。”外公惜字如金地说道。 “哦。”叶纤红见外公对自己的态度有了变化,心里就有些难过,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在外公家乱来,惹他不高兴。 两人这么多年没见,今天关系刚缓和,转眼又要变紧张了。 忽然想到妈妈当年就是在十九岁时怀了自己,而自己今年正好十九岁,跟妈妈一样都是未婚,一下子明白过来,外公不高兴,恐怕是想起了妈妈当年的事,并为自己的未来担心。 “对不起,外公。”站在自己的角度,叶纤红自然不觉得有什么错,但是考虑到老人的立场,她还是服了软。 “外公没有怪你。”见性格活泼的外孙女,因为自己的原因,突然变得沉默,老人家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苛责她。 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之间谈恋爱,发生关系比较常见,只要他们是认真的,自己也没必要多管。 想了想,回过身子摸了摸外孙女的头,以示安抚。 叶纤红见外公脸色柔和下来了,心里的大石落了地,抱住他的胳膊,扶着他并排往前走。 自从女儿离家后,再也没有人这样抱着自己胳膊,陪自己走路了。外公叶世泽像是重回到女儿在自己膝下承欢的时候,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淡淡的笑意。 来到一栋围着高墙的老式建筑前,外公先打开院子的门。 院子门是那种古式的纯木老台门,看起来非常老旧,油漆颜色早已看不见,两边有两只巨大的青铜门环,开门是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看样子,这门至少有七八十年的历史了。 进了屋,里面的房子也是老式的木结构格局,院子的地上,铺了一层密密的鹅卵石,看起来非常古朴雅致,正前面的堂屋,四周立着四根一尺多粗的圆木柱子,柱子顶上还雕了花,院墙墙顶用青瓦拼了一些古色古香的花纹。 看这屋的样式,应该是晚清或民国时期造的。 叶纤红忍不住感叹,叶家不愧是中医世家,祖上肯定发达过,可惜破四旧时受到了牵连,否则这边不会这么破败。 外公没有像叶纤红一样,在院子里停留,进屋后直接打开门,进了左边的偏房,里面虽然显得有点破败,但是整理得非常整齐,一排排木架子上放了很多坛坛罐罐。 其中一些玻璃罐,能看到里面的人参等药材,还有的泡了蛇,甚至虎骨,应该都是大补的东西。 “这是外公泡的药酒?”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是啊!”见外孙女一脸艳羡的样子,叶世泽有些好笑。“你一个小姑娘,身体好好的,怎么对这些东西有兴趣?” “我也想泡一些药酒,给家里人补身体啊!”叶纤红振振有词地说道。 “那你回去时,外公送你两坛好了。”叶世泽对这个外孙女,还真的喜欢,所以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句。 这些酒大多是叶家一代代收集珍贵药材,好不容易才泡制而成的,对学中药的人来说,它们都是宝贝。有些慢性病老年病不好开刀动手术,得靠这些补酒慢慢调理,才最有效。 叶家的底蕴怎么样?看这些药酒就知道了? 当然叶纤红是自家人,外公才这么大方地带她进来,普通人想进这个房间,那根本不可能。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叶家人经历了这么多年,这个道理早就明白了,所以从来不对外显示底蕴,免得被人惦记。 “那就谢谢外公了。”叶纤红也不会跟他客气,笑着道谢。 “你不是要一些珍稀的药材种子吗?”外公带她过来,是来取这些种子的,没想到外孙女眼光很毒,看上自己的宝贝了。 “种子当然也要。”叶纤红笑嘻嘻地说道。 “那都给你。”外公年纪大了,很享受外孙女跟自己亲昵,特别吃这一套。“你告诉外公,你还想要什么?” “这些药酒的配方,能不能也给我一份?”叶纤红不知道这些算不算叶家不外传秘密,所以有点不大肯定地问。“有机会,我也想泡一些放家里。” “给你当然没问题,你只要别外传就行。”外公一口答应了。 “谢谢外公。”见他这么爽快,叶纤红欣喜地跳了起来。 这一趟来外公家,收获实在太大了,叶纤红都不知道如何容易自己的感受。 想到以后学会这些医术,就能让自己活得轻松惬意了,再加上空间的加持,还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 拿好东西,外公要锁门离开,叶纤红拖着他再到其它房间参观一下。 因为生活用品全部搬走了,屋里只剩下一些那边用不着的杂物,房间的结构看起来特别清楚。 记得前世看央视的《记住乡愁》,里面经常拍到类似的家族和老建筑,叶纤红那时还非常羡慕这些有传承的世家,没想到妈妈居然也有这样的来历。 “这边的房子比新房子还要好,为什么不住这里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哪里好了?”外公反问道。 “这些应该是晚清或者民国时期的建筑吧?雕梁画栋得多么漂亮,如果修一修,再补些油漆,应该比那些钢筋水泥房好得多——”叶纤红一脸真诚地说道。 “你还懂这个?”外公非常惊讶。 如果照他的本意,自然不希望去那边造房子,有这个钱,还不如把这边的旧房子整修一下,继续住下去。 可是儿子的考虑跟他不同,家里有两个男孩子,年纪也不小了,如果结婚,这边的老房子就住不开,年轻人也不喜欢这种老式的房子,所以他造了四间大瓦房,准备分给两个孙子。 他们对这边的老房子兴趣都不大,觉得住得没有新楼房舒服。 “当然了。”叶纤红回答,用惋惜地语气说道:“这种木结构好房子,如果长时间不住人,破败得就会非常快。” 说完,不无感慨地补了一句:“这种明清旧建筑,现在乡下还有不少,再过二十,恐怕就拆得差不多了,到时有人念起它们的好,就会把它们当成宝贝了。” “唉——”外公深有同感地叹了一口气。“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现在越来越少啰——如果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见识,把它们好好保护起来,那就好了。” “是不是修这房子,要花不少钱?”叶纤红也猜到了原因,肯定是缺钱修。 她记得前世听过这样的新闻,有人花极少的钱,买了一栋老式的木结构四合院,高兴之余,想修缮之后再住进去,一打听价格,顿时把他吓了一跳,居然比房子的价格还要高几倍。 因为这种老式的木房子,很多木料已蛀掉了,需要换木头,而这种一抱粗的大树,本来就价格不菲,还要照原来的格式雕上各种花纹,这都是天价,毕竟现在还会雕花的师傅少之又少。 第五十六章空间巨变 “你连这也猜得到?”外公越来越觉得这个孙女很神奇,似乎什么东西都懂? 难怪儿子说,女儿家现在这个外孙女在当家,也难怪她能以十九岁的年纪,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把这个家撑起来,看来见识真的不少。 “这个不难猜。”叶纤红不觉得有什么好得意的。 想了想,估算一下价格,对外公说道:“我现在也拿不出这么多钱,用来修房子。外公你最近多来这里走走,给房子通通风,别让它破败得太快,慢则五年,快则二年,我就帮你把这房子修好,让它住起来比别墅还要舒服。” “那敢情好。”外公笑着回答。“外公就等着你把它修好,以后你们一家人,也可以经常来这边住——” 心里其实并不相信外孙女的话,毕竟她还小,想三五年就赚到这么大一笔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算有了钱,年轻人活泼好动,吃穿用住,出国旅游,哪里不花钱,拿来修这房子,还不如再造一栋别墅呢? 再说那时候她肯定有了家庭,外孙女婿也未必同意呢? 只是不想冷了外孙女的心,才笑着应承下来。 两人从屋里出来,叶纤红站在门口望了望这栋老房子,下了决心,一定要抓紧赚钱,把这房子修好。 别的不说,单是妈妈从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留着无数美好的记忆,她也要把它修好。有空的时候,陪妈妈过来这里住一段日子。 回到新房子,看到弟弟和叶祺信已回来了,捉来的泥鳅已倒在面盆里,舅妈正拿着把剪刀在剖。 胡向阳站在一边,有些心神不宁,看到叶纤红回来,似乎才放了心。 “你外公没骂你?”胡向阳傻傻地问。 他以为叶纤红被外公单独叫走,肯定是被拉去教训了,没想到叶纤红回来,一脸神采飞扬,没有一点挨了训的感觉。 “好好的骂我干嘛?”叶纤红反问。 她感觉胡向阳到了外公家之后,整个人变傻了。 叶纤红不知道的是,胡向阳并不是变傻了,而是跟叶纤红在一起时,他懒得动脑筋。 毕竟认识这么久了,连市长表哥都对她的头脑赞不绝口,更不要说自己了。 所以在他的心目中,慢慢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两个人在一起时,让叶纤红做主就好了,反正她的主意,肯定比自己的强。 当天晚上,大外公一家没有过来,只剩下自家十个人。 于是挤在一张八仙桌里坐了。 舅妈晚上没有像中午那样,再做大鱼大肉,炒了几个小炒,红烧了一大盆泥鳅,一家人反而吃得很自在。 不知道是不是觉得中午太压抑,晚上吃饭时,外公主动给叶纤红夹了菜,还招呼大家喜欢什么随便吃,别做客,大家顿时解除了禁口令,随便聊了起来,一顿饭就吃得温馨多了。 吃过晚饭,马上睡觉不可能,于是搬了椅子到院子里乘凉,吹着山上刮来的凉风,听外公讲叶家的往事。 叶家是中医世家,祖上在余杭开过诊所,也给很多达官贵人看过病,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算得上家境殷实。 内战开始后,为躲避战乱,叶家卖了祖业,举族打算搬回老家欣昌,希望在这里安稳度日。 不料回来途中,碰到国军的溃军,叶家的青壮被抓了壮丁,包括老爷子的父亲,一个未婚叔叔,两个堂哥。 老爷子兄弟俩当时一个十一岁,一个七岁,个子长得又矮小,才逃过一劫。 一起回到家的人,除了女眷,成年男子只有老爷子的爷爷叶仲贤,当时他已六十五岁,头发花白了。 值钱的东西被抢走,唯有老家田地这些产业了。可是在乡下没有壮劳力,想守住这些基业也不容易,在周围人虎视眈眈、长年累月的蚕食下,家族慢慢衰败了。 好在家里还有个老祖宗在,家传的中医总算传承了下来。 当时家里的两个男丁,老大这方面不开窍,学了几年后没什么进展,反倒是叶世泽老爷子悟性好,在老祖宗离世前,已把这些知识学得七七八八了。 解放后,又要分田地,被打成中农成份的叶家,生活越加艰难。 好在人吃五谷杂粮,总有个病痛的时候,而叶世泽老爷子这时已成年,医术也得到了周围村民的认可。靠着他给人看病,才撑起了这个家。 叶纤红几人听老爷子说完,像是看完了一部家族兴亡史,不由感慨万分。 在那样的时代环境,想生存下来真的不容易啊!难怪老一辈经常对晚辈讲,要珍惜现在的好生活。 “那太外公后来有回来吗?”安安比较好奇当初失散的亲人,有没有回来跟家人团聚,忍不住问道。 “哪有可能?”叶世泽摇摇头,呼出一口气,忍住了伤感。“当时兵荒马乱的,被抓了壮丁,就等于去送死,从来没有听说谁家有活着回来的——” 大家都沉默下来。 好在外公主动岔开了话题,大家才摆脱了沉重的氛围。 晚上躺在床上,叶纤红记起白天爷爷给的种籽,决定抓紧把它们种下去。 进了空间,看到中间那株已有两层楼那么高的大树,忍不住又郁闷起来。 这颗树也真是的,居然跟自己抢宝贝,如果当时给自己留些灵液,那她接下来的修炼就顺利多了。 她的要求不高,就算留一瓶也好啊!天天喝下一两滴,说不定一两年后,就能打通全身筋脉了。 拿起那瓶兑了水的液体,心情又好了些。 以前一瓶水里滴了一滴纯灵液,功效就这么明显,这瓶水浓度至少高了几十倍,不知道给病人喝了,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这东西太宝贵了,她当然不能随便给人喝,除非是自己至亲的人。 拿出种子,望着足有三个足球场大的空间,叶纤红又有些郁闷,这么大的地方,被自己空着,是不是太浪费了? 找了块单独的空地,叶纤红也不明白药材种植的禁忌,怕不同的药材之间,会有药理上的冲突,反正空地多,于是每种药材之间,都隔了几米远距离播种下去。 全部种好后,叶纤红站在原地看了看。 别的药材,只要能自然成长就好,反正空间出品,肯定比外面的疗效好。 而人参不同,叶纤红对它抱有很高的期望。 望着近五十个埋了种籽的土坑,叶纤红纠结了半晌,终于拿出那瓶刚得到的灵液,各浇了一滴下去。 回到世界之树旁边,现在树身这么高了,连树叶上有没有灵液也看不到了,这让叶纤红有些无奈。 如果是普通的树,她还可以爬上去看,而这颗树看得到摸不着,根本没办法解决这个难题。 算了,烦恼也没用,以后再说吧,叶纤红自我安慰了一句,在树下坐下来,宁神静气,像往常一样将气息调整平稳后,缓缓将丹田的气流,引导着往上走。 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调动丹田时,周围像是突然起了一阵薄雾,轻烟似的气体被她吸入丹田,在里面旋转起来。 这是?叶纤红忽然明白过来,这是导气术中的引气入体。 以前因为空气中没有灵气,呼吸时根本没有气流被吸进身体,上次能做到,是靠服用了一滴灵液,才让丹田发生了变化。 叶纤红心里一喜,难道这是世界之树长大后,引起的变化? 它不能像自己以前看到的那颗参天世界之树一样,一刻不停地吐出灵液,却可以产生这种雾状的灵气,供自己修炼? 这真是太好了!叶纤红喜出望外。 一分神,发现丹田的气流有些乱了,连忙抛开杂念,继续操控它旋转,然后慢慢引成一束,往上冲去。 上一次吸收一滴灵液后,她感觉只冲开极短的一段经脉,而这一次就像水流突然变湍急了,往下的冲刷力量也大了不止一倍,平时被堵得动弹不得的粘稠物质,快速被气流冲开,像是被融化的雪一样,消失不见,剩下变透明状的纯净血液。 叶纤红正想继续往上冲,可惜后继无力,下一刻又慢慢退回丹田,沉寂下去。 没有睁开眼睛,叶纤红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冲刷干净的一段经脉里,中间似乎有一个类似丹田的所在,只是面积要小得多。 忽然醒悟过来,这是一个穴位! 原来两个穴位间的经脉被打通后,粘稠物质就会被穴位阻隔开来,不能继续流回去。 也就是说,只要她一次次就一个个穴位打通,身体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难怪有仙侠小说说到,一些修炼者打通多少个穴位,就代表不同的修炼等级,自己这个导气术,估计也差不多。 可惜没有师傅教导,不知道打通多少个穴位,才算入门。 想到今天外公给了自己一张穴位图,叶纤红拿出来对比了一下,发现丹田位于任脉的关元穴,那么刚才打通的穴位,应该是石门穴。 叶纤红突然发现,这张穴位图对自己帮助也是蛮大的,让自己导气的时候,方向不至于出差错。 第五十七章给戴老送酒 修炼结束,叶纤红站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发现果然又像第一次一样,全身发臭。 看来每打通一次穴位,等于排毒洗髓一次。这样的修炼效果,真的非常好啊! 抬头看了看世界之树,心里感慨,让它加速成长,其实好处也是非常明显的,至少它现在能在自己修炼时,析出一些灵气,提供给自己。 看时间已十一点多了,这时候去外面清洗肯定不合适,叶纤红想了想,拿了一只装东西的塑料桶,舀了一桶水,在河边找了块空地,将自己洗刷了一遍。 洗干净后穿上衣服,感觉整个人特别有精神,视力听力等五识,似乎也像敏锐了许多。 叶纤红心情愉快地出了空间,在床上躺下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考虑到胡向阳有公职,长期请假不好,照昨天商量好的行程,叶纤红、胡向阳和安安三个先回去,爸妈在这里多陪外公一天。 上车前,外公把准备好的两个坛子,用厚厚的布包裹着,亲自抱到车后座,小心放好,又垫了很多旧衣服,防止震坏。 舅妈则拿了一些欣昌的特产,什么小京生花生、榨面、米海茶,都是叶纤红前世听说过,却没怎么吃过的土特产,装在袋子里要他们带回去,叶纤红也没有拒绝舅妈的好意。 车子驶出欣昌,进了虞城,三人有种大梦一场的不真实感。 不管怎么样,认了外公是好事,至少妈妈的愿望实现了。 而她们还得继续自己的生活。 回到虞城,已是中午了,三人都出了一身汗,于是先后去洗了个澡。 叶纤红站在窗前,感觉虞城的天气确实比欣昌闷热,空气也没有那边新鲜,她现在五识敏锐,这种感觉特别明显。 想到若干年后,将要建设化工园区,那时的空气比现在还要差十倍不止,叶纤红就有些郁闷。 吃过午饭后,胡向阳回去上班了,叶纤红给弟弟辅导了一会功课,趁他自己做题目,开车去了一趟美容会所。 里面还是老样子,天气太热,来的顾客不多。 叶纤红也没在意,反正现在还是初创时期,只要能维持正常的运转就行。 跟董采玉聊了一会,发觉没什么事,就不想继续守在这里,叶纤红和她告别,回到家里。 又给厂里打了个电话,问起工厂的情况,王茂琳听说她回来了,一一回答后,又问她这次欣昌之行。 王茂琳当然只是客气一下,不会真的问那些细节,叶纤红说了几句,交流了一下工厂的事,就挂了电话。 解决这些事,叶纤红才放松下来。 现在的她不不像以前了,管好自己的事就万事大吉,美容会所也好,工厂也好,她都得尽一份自己的力。 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叶纤红站起来,抱起回来时随手放在地上的两只大罐子,撕开外边扎得紧紧的旧布,露出里面的罐身。 叶纤红仔细看了看,两个坛子都五斤左右的容量,一坛里面有人参、枸杞、地黄三种药材,应该是人参大补酒。另一坛里面有鹿茸和山药,应该是鹿茸酒。 到厨房里找了找,拿出两只带盖的玻璃瓶,叶纤红打开两只酒坛,各舀了半斤左右的酒装进瓶子,盖上后拧紧。 回来了,当然得去探望一下戴老,空手去肯定不行,叶纤红准备以这两瓶酒当礼物。 戴老年纪大了,身体需要进补。别的保健品不一定能乱喝,外公泡制的这种养生酒,性子比较温和,对他的帮助应该比较大。 毕竟叶家这个中医世家不是白叫的,用的材料都是最顶级的,跟外面买来的完全不一样。 单拿酒肯定不行,叶纤红又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进空间采了一篮马兰头,又摘了一些新鲜瓜果,装了满满一袋子。 将酒放进袋子时,又犹豫了一下,提到厨房,取出空间装灵液的瓶子,在药酒里各滴了一滴灵液进去。 重新拧紧盖子,这才觉得妥当了,叶纤红跟弟弟打了个招呼,往戴老家而去。 走到半路,忽然想到邓老夫妇,万一他们也在,看到这药酒也想要,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在路边停下来,把药酒塞到袋子的底下,上面用瓜果蔬菜盖住,这才继续往前走。 到了戴老家,看到邓老夫妇果然在,还多了一个陌生的老人。四人像上次一样,围坐在院子的树荫下,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们没有听京戏,也没有喝茶,而是在打牌。 “爷爷——”走进院子,叶纤红叫了一声。 “小红来了啊!快进来。”戴老一听,原本有些严肃的脸,立即露出笑容,大声招呼道。 “邓爷爷,邓奶奶——”叶纤红又叫了一声。 “这个是钱爷爷。”戴老介绍另一个老人家。 “钱爷爷——”叶纤红乖乖地叫了一声。 几个老爷子里,戴老爷子长得高大壮实,有种上位者的霸气,当他面无表情的时候,给人强大的压迫感。邓老爷子不同,像个大学教授一样,瘦瘦高高又斯斯文文,即使跟你耍无赖,也让人生气不起来。 钱老爷跟两人完全不同,长得又矮又胖,脸也圆圆的,天生带笑意的脸,像是一个弥勒佛。 叶纤红却知道他能跟爷爷他们在一起,肯定不是普通人,爷爷不说,她也没有问。 跟人打过招呼后,提着袋子进了屋。 因为在打牌,邓奶奶专心在看牌,所以这次也没关心她带了什么? “陈姨——”进屋后来到后院,看到陈姨像以前一样,坐在后门阴凉处做鞋。 上次来时她还在纳鞋底,这次已经在缝鞋面了,看来陈姨的手工活不慢啊! “小红来了啊!”陈姨在家,其实也无聊,看到叶纤红来了,就有些高兴。“这么快就从外公家回来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家里还有事,不能一直做客。我妈还要呆一两天回来——” “那是应该的。”陈姨点点头。“父女这么多年没见面,是该多处些日子。” 听戴老说起这件事后,她也是一阵唏嘘,没想到叶纤红家里,还有这样的一段曲折的往事。 好在现在家人已团聚,还能在老人面前尽几年孝,陈姨是老一辈的观念,觉得这样就是福气。如果找到时,老人家已经过世了,那就是人间惨剧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将袋子放在厨房的小矮几上,掏出底下两瓶酒,小心地望了望外面,见没有人看到,悄悄递给陈姨。 “这是什么?”陈姨惊讶地问。 “我外公泡的药酒。”叶纤红回答道。“你让戴老每天睡前喝一两口,对身体有好处。” “你外公是医生?”陈姨拿起瓶子,见是普通的玻璃瓶,就有些不放心。 “当然了。”提起外公,叶纤红就有些骄傲,“叶家是中医世家,以前在余杭开药诊所,给无数高官贵人看过病,打仗时才逃回老家,这些药酒可是几代传下来的宝贝——” 陈姨是了解叶纤红的,听她说得这么神,就有些信了。 拿起来不知道放哪里,想了想,藏到碗柜的角落里。 那里平时只有自己在经手,别人不会去管那里,不用担心被别人不小心拿走。 至于袋子里的菜,叶纤红没有再介绍,倒出来后,分了类,从厨房拿了几只塑料篮子,分别装起来。 “小红啊!不知道怎么搞的,吃过你带来的菜,再吃外面买来的菜,感觉没什么味道了呢?”陈姨突然叹起苦来。 “真的啊?”叶纤红惊叫一声,没想到陈姨还是美食家,居然能分辨得出两种菜的不同。 想了想,又觉得现在空间这么大了,多种些菜也没关系,反正只要种子播下去,偶然浇一点水,基本上能自己长大,不用自己操什么心? 唯一担心的是,这菜万一流传开来,不知道会不会有麻烦。 “那可能是市场的菜用了太多的化肥,所以味道差吧。乡下自己种的菜,用的都是农家肥。”叶纤红随口扯了个谎。 “也是哦。”陈姨点点头。“以前自己种菜,哪里会用这么多农药和化肥,难怪现在的东西越来越没味道了。” “是啊。”叶纤红继续岔开话题。“以前的鸡都是放养的,要养近一年,它才长大,现在有的地方办了养鸡场,从孵出来到拿出来卖,只有二个多月时间呢?” “还有这种事?”陈姨显然没听说过这种事。“难道鸡吃了什么快速长大的药水,所以才大得这么快?” “药水倒没有。”叶纤红不想给她太坏的印象,所以实事求是地回答:“只是养鸡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灯,让鸡一天到晚吃饲料,你想啊!这样不停地吃,不变成大胖子才怪呢!” “哦。”陈姨这才恍然大悟。 两人随意聊了几句,叶纤红还要回家给弟弟做饭,就没有多留。 听说叶纤红马上要走,戴老就觉得是自己打牌,疏忽了她,想结束牌局。叶纤红连忙阻止了他。 一再解释家里弟弟还在,等一下要给他做饭,戴老才相信了他,笑着叫她过几天再来。 叶纤红应了。 第五十八章女声男唱 回到家里,叶纤红陪弟弟继续做了会作业,就开始煮饭。 晚上弟弟还要去卖衣服,晚饭依然得早一点煮。 “姐,你说这只羊做成洋娃娃,会不会有人买?”郑兴安收起作业本的时候,突然问叶纤红。 “你是说做成公仔?”叶纤红反问。 洋娃娃就是公仔,这个名字一解释弟弟就懂了。 “是啊!”安安回答道。“我看有的礼品店在卖各种各样的洋娃娃,我这个羊应该也行吧!” “当然行啊!”叶纤红见弟弟居然有这样的想法,非常惊喜。“只是现在你还要读书,没时间把这个品牌做大,等你毕业了,不但可以做公仔,还可以做一系列的产品,比如书包,笔盒、帽子等等——” “对啊!”被姐姐一提醒,郑兴安才觉得自己的思路还是太狭隘了。站在原地想着可以做的东西,一时间兴奋得有些忘乎所以,叫道:“姐,要不我们开一家专卖店,专门做印有我们品牌标志的系列产品——” “你有这个精力吗?”叶纤红反问道。 这种创业思路,在前世很常见,可是现阶段却是新鲜事务,叶纤红赚钱渠道多的是,也不在意多这一条。 她想把这个产业交给弟弟自己去做,所以没打算自己过多干涉。 “我考虑考虑吧。”安安就有些泄气。 现在是暑假,他自然有时间,可以到了下学期,升上初三后,他的学习压力肯定会变大许多,难道还能像现在这样,考虑生意上的事? “嗯,你想清楚就好。”叶纤红也没有多问,到厨房准备晚饭。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当房门被敲响,看到弟弟两个同学站在门口时,叶纤红就有些懵。 “姐,他们两个暑假没事做,我请他们帮我卖衣服——”安安得意地说道。 “你雇了他们?”叶纤红没想到弟弟居然有这样的魄力,已不满足于自己小打小闹,开始学着经营,心里顿时惊喜万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反而问道:“那你打算付他们多少工资?” “我给了他们两个选择。”安安见姐姐表情认真,脸上的得意就淡了几分,认真回答道:“一个是每天十块工资,另一个是每卖出一件,就给一块钱提成——” 叶纤红更惊讶了,弟弟这些生意套路哪里学来的,自己好像没有教过他啊? “他们怎么选择的?”叶纤红惊讶归惊讶,她还是认真的问道。 “祝郁选择每天十块工资,张建盛选择卖出一件提成一块——”安安公布了答案。 “哦。”叶纤红点点头。 一个选择了稳妥,一个选择了风险。如果失败了,肯定是祝郁赚得多,如果成功了,张建盛说不定可以比祝郁多赚几倍。 不过这也符合两个人的性格,女孩子嘛,大多不喜欢冒险,男孩子却相反。 “不错。”叶纤红见弟弟这几天的表现,也像重生了一样,特别出彩,不由暗暗赞叹,脸上的表情自然也漏了一点。 看到姐姐的表情,安安终于露出了笑容。 原来姐姐对自己的表现,也是非常满意,安安暗暗得意。 送走弟弟几个,叶纤红也不打算去管他们的事,就让他们自己摸索和磨练,看最后会成长到哪一步。 她现在对弟弟越来越看好,觉得这样教导弟弟是对的,适当引导加督促,男孩子有了目标和责任心,就离成功不远了。 上午在空间做了一个多小时的泡菜,出来时正好听到电话在响。 看到是美容会所打来的,叶纤红连忙接起来。 “是叶小姐吗?我是董采玉。”那边传来董采玉天生娇媚的声音。 “什么事?采玉。”叶纤红公事公办地问。 “店里来了个特殊的顾客,想请你亲自动手,帮她化妆。”董采玉小心翼翼地回答。 “哦。”叶纤红应了声,对化妆兴趣其实不那么大了,就又问:“知道她是什么人吗?” “好像是一位明星。”董采玉似乎也没有问清楚,只是含糊地回答。“说是来虞城参加一个什么活动,需要一个专业的高级化妆师,临时帮她做个造型。” “明星?”叶纤红一听,倒也有些好奇了。 九十年代的明星,她当初了解的不少,如果真的是成名的,那去见识一下也不错。 “那行,我马上过来。”叶纤红回答。 看时间已九点多了,抓紧时间过去,应该还来得及回来做午饭。 赶到美容会所的时候,看到楼下的会客室里,端坐着一个二十五六的男子,正安静地坐着喝茶,外貌非常清秀,甚至给人一种古典的清雅,因为坐着,看不出身高,不过身材非常清瘦,如果穿上古装,活脱脱一个俊俏小书生。 见董采玉要跟自己打招呼,叶纤红向她摆摆手,走进屋子。 听到动静,屋里的男子转过头来,望着叶纤红。 看他的正面,比侧面更俊美,不过董采玉说他是明星,却让她有些疑惑,这么帅的一张脸,如果真是明星,她怎么会陌生呢? 她可是不折不扣的颜控,即使不追星,也会关注长得特别帅的明星艺人。 “你是这家美容店的老板?”男子站起来问。 叶纤红这才发现他的身高,应该不会超过一米七五,如果真是明星,这就有点可惜了,毕竟很多帅哥就吃亏在个子矮。 他的脸色平静,看不出喜怒,倒是声音居然带着些许沙哑,跟他的外表非常不衬。 “没错。”叶纤红矜持地点点头,“请问贵姓?” “我姓李。”男子淡淡地说道。 这时候他才有些情绪带出来,似乎有些失望。 “李先生你好。”叶纤红猜测好是因为自己的年纪,让他突然失去了信心。也不在意,“请问你做造型,是要参加什么活动?” “你真的是虞城最好的化妆师和造型师?”男子没有回答叶纤红的话,反而这样问了一句。 也难怪他奇怪,叶纤红怎么看都像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即使从初中毕业就开始学,才学了几年? “最好的化妆师和造型师?谁这么抬举我?”叶纤红轻笑一声。“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这样地话。” 忽然警惕起来,难道是谁挖坑让自己钻? “如果这样,那算了。”男子见叶纤红否定,更加没信心了。 原本听人说这里有个虞城最好的师傅,他还松了一口气,觉得能就近解决当然最好,没想到自己天真了。 这哪里是什么师傅,根本是个没什么经验的小姑娘,人家根本是在捉弄自己? “是不是你去别的美容店试妆失败了,他们向你推荐了我,然后说我是虞城最好的化妆师和造型师?”叶纤红怎么能让他这样走了,这不是被人打了脸吗? “这个你别管。”男子急着要走,哪里有闲心说这些。 “坐下,告诉我你的要求。”叶纤红不耐烦了,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在他肩上一按,就把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书生按得坐下去。 “你要干嘛?”男子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力气比自己还大,顿时惊惶起来。 “再说一遍,你的要求是什么?”叶纤红喝道。 向董采玉做了个手势,叫她把化妆包拿过来,打算在这里直接给他化妆。 “明天有个活动,我要在广场上唱歌——”男子被叶纤红喝了一句,居然害怕了,乖乖地回答。 “原来你真是明星——”叶纤红惊讶地说了一句。 不过自己对他完全没有印象,应该没有成名,所以圈外人不认识。当然也有可能转到了幕后。 接过董采玉递过来的化妆包,拉开拉链,随手倒在桌子上,用略带嘲讽的语气说道:“唱首歌而已,化妆不是很容易的吗?干嘛搞得这么复杂——” “谁搞复杂了?”男子被取笑,不满地反驳。 “行了。”叶纤红开始给他打粉底,没有再出声,也阻他开口。 “不对。”男子猛地跳起来。“差点被你带偏了——” “又有什么问题?”叶纤红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有话一次性说完。” “我明天要唱女声,所以要化女装——”男子突然有些忸怩起来。 “女声男唱?反串?”叶纤红惊讶地反问了一句。 要知道叶纤红老家的隔壁,就是越剧之乡,越剧以唯美著称,反串一点都不稀奇,不同的是,越剧戏里的男女老幼,几乎都是女子反串的。不像面前的男子,却是男子反串女子。 不过京戏应该很多,它跟越剧正好相反,据说以前戏里的男女老幼,都是男子反串的。 而女声男唱歌曲,好像八十年代末就有了,最著名的就是胡文阁。 当然还有一个更有名,就是李玉刚,他要再过十几年,才真正窜红。 “你知道女声男唱,知道反串?”男子惊讶地问。 “有什么奇怪的。”叶纤红怕他尴尬,故意不屑地说道:“京戏里不是很常见吗?再说不是有个胡文阁,不是很有名?” “没看出来,你居然什么都懂。”男子对叶纤红突然有了好感。 要知道在别的地方,别人说他女声男唱,眼神马上不一样了,好像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第五十九章同行的挤兑 “不用拍马屁。”叶纤红把他的脸摆正。“你想要什么样的效果?淡妆还是浓妆,或者戏曲妆?” 叶纤红还没有化过戏曲妆,不过那种妆反而简单,只要粉底打得重,把五官画好就行。比如要用特别粗的眼线,让眼睛变大,眉毛嘴唇也一样,要画得明显,眼睛周围用特别重的腮红,反而在细节上,要求比普通浓妆低,叶纤红相信自己能做到。 “普通浓妆就行。”男子低声说道。 叶纤红没有再说话,拿起粉底,快速给他定妆,对她来说,这种妆现在已没有什么难度,所以十分钟后,一个常规的浓妆就完成了。 “你看看,满意吗?”叶纤红拉着他站起来,走到旁边一面镜子前。 “满意,非常满意。”男子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呆住了。 自己不止一次化过女妆,也找过几个技术出名的化妆师,但是总感觉有一些男人的影子在,而现在的自己,不但漂亮,而且比女人更女人。 这实在太惊艳了,如果不是自己在照镜子,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个漂亮的女人就是他这个男人化妆而成的。 “头发怎么处理?你是戴假发还是戴戏曲头盔?”叶纤红没理他的自恋,又随口问了一句。 一般来说,反串的男子,大多都留短发甚至光头,方便戴假发。 她有这方面的经验,主要来自于前世网上李玉刚的一些信息。 李玉刚出名前,其实早有反串表演,早期最出名的应该是胡文阁。 不过他后来拜了梅大师为师,把精力大多用在唱京戏上,所以算是唱旦角的演员,不能算是反串歌手。 当时大家对反串歌手的理解,无非是男人模仿女人的声音唱歌,肢体表演要么是学生活中的女人,要么是学戏曲里的旦角动作,算是比较程式化。 而李玉刚最大的改变,就是摈弃一些大家熟悉的固有模式,不但化妆用的是现代技术,肢体表演上,更是加入大量的现代舞蹈甚至艺术体操的表现手法,使表演更唯美,从而改变了大家对反串的印象。 原来反串还可以这样美? “当然是假发,我又不会唱京戏——。”男子回答道。 他现在已完全被叶纤红牵着鼻子走了。 “那好。”叶纤红还记着回去做午饭。“明天什么时候表演,我来替你化妆。至于费用,你跟我们的店长谈。” 这些都是小事,她已没兴趣参与。 “哦,好的。”男子下意识地回答。 见叶纤红要离开,男子突然着急起来。“是龙山路那家美容店老板说的——” 果然是他?叶纤红暗暗皱了皱眉。 “谢谢你告诉我。”叶纤红回头向他挥挥手。 本以为大家好聚好散,再见也是朋友,没想到这个胖老板心思这么复杂,居然这么多小动作。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叶纤红暗想。 什么时候碰到机会,她也不介意给他一起狠的,让他长长记性。 “等一下。”男子见他继续朝外走,急了。“我还有事想请教你——” “什么事?”叶纤红回过头,催促道。 “就是想问问你,我明天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看。”男子说话时还化着女妆,声音又沙沙特别男人,给叶纤红特别怪异的感觉。 “你的歌不是早应该定好的吗?现在改还来得及?”叶纤红惊讶地问。 她的印象中,每一次办这种活动,哪些人参加?唱什么歌?跳什么舞?多长时间?不是都应该预先排好的吗?否则怎么控制时间,准备音乐? “只是虞城的小活动,哪里会有这么专业。”男子哼了一声,却给人感觉更加女人了。 “那你打算唱什么歌?”叶纤红问道。 “我打算唱一首梅艳芳的歌。”男子回答道。 “哦。”叶纤红点点头。 梅艳芳的歌大多在中音区,男人唱确实合适,而且她的声音也有点少少的,估计会非常像。 又仔细看他的脸,跟梅艳芳也有一点点神似,忽然明白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模仿明星,看来他也是其中一个。 难怪自己对他没印象,走模仿道路的人,有几个成功的? 叶纤红印象里,这么多的模仿秀演员中,也只有一个叫贺刚的帅哥模仿刘德华,真正走入了娱乐圈,拍了一些广告和电视剧,算是成功上位。 别的那么多演员,除了刚出道时引起一些关注,没多久就被人忘记了。 就连跟哥哥张国荣非常像的原小虎队成员,也靠博出位引关注,可见一个艺人没有自己的绝活,靠模仿怎么能长期红下去? “你原打算穿旗袍,戴梅艳芳的卷发吧?”叶纤红猜测道。 这个很容易猜到,前世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是啊。”男子不好意思地回答。 他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喜欢唱歌,一直暗暗练习,想以此作为职业,可是一直找不到录用他的演出场所。 后来无意中看到有人模仿明显,一时兴奋,穿了旗袍带了假发,用梅艳芳的声音唱了一首歌,没想到被一个酒吧老板看中,邀请他去唱歌。 唱酒吧虽然收入有限,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 这次的商业演出机会,也是朋友介绍的,虽然钱不多,他很珍惜,觉得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 “如果你想一直搞反串,我倒有个好主意。”叶纤红忽然想到李玉刚,顿时有了主意。 如果自己帮他做出类似李玉刚《贵妃醉酒》似的造型,再替他设计几套李玉刚的戏服,说不定会让他走一条新的路。 当然因为个人素养的原因,未必能像李玉刚那样走红,但是至少比现在这样强。 不过明天就要唱歌了,现在想改也来不及,只能等下次了。 明天帮他化妆时,倒可以多花点心思,把梅艳芳的特征化得像一点,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那也算是小小帮了他一把。 把自己的计划跟他说了,那男子顿时激动了。“行,我都听你的。” “那好,先把明天的事解决了,后面的事后面再说。”叶纤红笑着说道。 见他同意自己的意见,叶纤红恶搞的目的达到了,考虑接下来如何调教他。 第六十章安安的疑惑 回到家里,时间快到十一点了,叶纤红连忙准备午饭。 才把米下锅,房门就被敲响了,弟弟三人回来了。 “姐——”不等叶纤红去开门,安安已自己打开门进来了,脸上全是激动的红晕,大声叫道。 “回来了啊!先去洗一洗休息一下,饭还要等一会。”叶纤红从厨房探头出来,笑着跟几个少年打招呼。 “哦。”安安应了声。 原本急着想跟姐姐报告好消息,见厨房满是油烟,姐姐正忙着炒菜,就住了口,先领祝郁去卫生间了。 因为家里经常有客人来,所以卫生间的一只柜里,买了不少新毛巾新牙刷备着,安安挑了一块粉红色的毛巾,递给祝郁,叫她记住颜色不要用混了。 祝郁不好意思地接过,转头望望郑兴安。 安安被她看得不好意思,会意地带上门出去。 来到客厅,看到张建盛站在电风扇前吹风,安安打开电视,和张建盛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因为心里有事,安安就有点坐卧不宁,对着电视坐了几分钟,电视里放的是什么,他完全没有看进去。 最后还是忍不住激动,安安站起来溜进厨房,来到姐姐旁边。 “怎么了?有什么好消息想跟我说?”见弟弟喜得抓耳搔腮的模样,肯定有好事,叶纤红笑着问道。 “姐,我们上午一共卖出了八十件T恤——”郑兴安强忍着兴奋,压低声音说道。 直到现在,他还像在做梦一样。 原以为自己一个人卖,已经赚得非常多了。一时冲动之下,叫了两个同学来帮忙,没想到一下子就卖出八十件。 他的数学就算再差,也知道这里面的差别。 原先赚二三十件的钱,现在一下子赚到了八十件的钱,至于两人的工资或提成,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啊?这么多——”叶纤红一听,惊讶地叫道。 她也被这个数量吓了一跳。 前世有人总结过,说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中国,到处都是机会,只要你肯吃苦,赚钱根本不是问题。 现在她总算有切切实实的体会了。 弟弟这样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设计了一个卡通图案,印制成T恤,卖三十九元一件,居然能被这么多人抢购,如果发生在二千年后,肯定会被人骂荒谬,而现在却实实在在在面前发生了。 看来自己以前的思路也有些问题,或者说太过于保守了,老想着投资几年后或者十几年后,最容易成功的实业。 其实在现阶段,因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这种吃穿用的生活用品,需求量最大。 也就是说,这种小本钱生意,才是来钱最快的。 那种铝合金门窗之类的产品,虽然以后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是短时间内需求还是不足。 第一桶金,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到,所以选择生活消费品这样的行业,才是正确的。 等手里有了足够的资金,再进入那些行业也不晚。 即使那些行业已经有人涉足,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资金,不管购买公司,还是购买人家的股权,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就开始考虑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是另起炉灶做其实生活用品?还是直接参与到服装行业里?在弟弟的服装生意上,再加一把火,让钱来得更快一些? 她或许不懂设计,可是脑中有大量的知识和想法,即使不想抄袭,借鉴一下模仿一下总应该没问题吧? 想到这里,她做了决定,接下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这件事情上。 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到第一桶金。 “五百件衣服,估计一个星期就要卖完了,接下来怎么办?再去做五百件?”安安搓着双手,兴奋地问道。 “你放心,我早帮你加订了一千件。”叶纤红望着弟弟喜上眉梢的模样,感觉心里的幸福感都要溢出来了,也不管手上沾了些油,捧住弟弟的脸,在他脸颊上揉了一下,宠溺地笑道。 “那真是太好了。”安安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不过这一千五百件卖完后,你得换别的图案了。”叶纤红提醒道:“虞城地方这么小,市场会饱和的,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穿你设计的这件衣服吧——” 有一件事她没说,怕打击到弟弟。就是不用多久,山寨货肯定也会出现。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要哪样商品能赚钱,肯定有人动这个脑筋。 “知道了姐,我已开始在画新的图了。”安安回答道。 “对了,他们两人谁卖得多?”叶纤红又问。 她纯粹是好奇,看安安这两个同学,谁在销售方面能力更强一点? “肯定是张建盛卖得多。”大概是怕外面两人听到,安安小声回答。“张建盛一个人就卖了三十五件,祝郁才卖了十五件。” “哦。”叶纤红笑了。“果然是提成对人刺激比较大。不过祝郁也卖出了十五件,她肯定后悔没有选择要提成了——” “那不一定。”安安反驳道:“祝郁家里条件这么好,不会在乎这五块钱的。” “如果是你,会不会在乎?”见弟弟回答得这么想当然,叶纤红暗暗皱了皱眉,反问道。 “当然在乎啊!”安安理所当然地回答。“就是一块钱,我也舍不得。” “为什么?”叶纤红又问。“难道我们家的钱比祝郁家少,所以你在乎?” “哦。”安安忽然有点明白姐姐的意思了。 “明白了吗?”叶纤红问道。 弟弟年纪还小,有些地方还有些想当然,叶纤红必须让他学会换位思考。 “明白了。”安安心悦诚服地点头。 “碰到这种情况,你不能想当然地去猜别人的想法?否则就会犯下错误。”叶纤红提醒道。“最好的办法,就是想一想,假如是我,我会怎么样?这叫换位思考,明白了吗?” “知道了姐。”安安想通后,又恢复了灿烂的笑容。 “你先去洗脸,陪他们看一会电视,饭马上好了。”电饭煲已在冒热气,煮饭键应该马上要跳掉了。 “嗯。”安安边应边离开。 因为中午时间急,叶纤红没有煮汤,只准备了几个小炒,做这些速度快,也下饭。 等菜全部炒好,饭也熟了,叶纤红将饭菜端出去,招呼他们吃饭。 几个孩子看来真的饿了,端过饭碗就吃,没一会碗里就空了。 叶纤红只顾自己吃饭,也没有去帮他们。 这些孩子也习惯了,饭不够就自己去盛,电饭煲煮了满满一锅饭,够他们吃的了。 小孩子都这样,到别人家去玩时,如果大人喜欢帮这帮那,他们就会感到拘束,如果大人肯放手,什么都叫他们自己动手,反而特别自在。 他们特别喜欢安安家这种自由的气氛,所以他一叫,他们就马上过来帮忙了。 对他们来说,安安家比较好玩,饭菜也好吃,反正暑假一个人在家呆着也无聊,能来虞城和同学一起玩,求之不得。 至于安安说带他们赚钱时,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上午卖了这么多件衣服之后,两人的心态才有了改变。 张建盛的变化是兴奋。 当他选择拿提成的时候,确实担心过一件也卖不出去,那就拿不到一分钱,肯定会被两人嗤笑。 等到卖出十件之后,他就心安了,于是努力地想卖出更多的衣服,赚更多的钱。 等到回来时一数,卖出整整三十五件,他已兴奋得无法自拔了。 这可是三十块钱啊!爸妈工作那么辛苦,一天也赚不到十块钱。 祝郁当然有些郁闷。 她今天只卖出十五件衣服,比张建盛少了一半还不止,这让她感到很丢脸。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喜欢比较,两人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她心里非常不痛快,至于因为选择拿固定工资,少拿了五块钱,她反而没有那么在意了。 毕竟这是自己选择的,后悔也没用,能拿到十块也算不错了。至于明天,如果继续去卖,当然会选择跟张建盛一样拿提成了。 她相信明天自己肯定会比今天卖得多。 吃过午饭,三人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开始做作业。 他们两人出来时,都带了书包过来。 三人里,张建盛成绩最好,又是班干部,两人如果碰到有不会做的,就直接问他。 如果他也不会,当然只能由叶纤红来回答了。 叶纤红觉得三人能在这个年纪,形成一个固定的小集体,对他们的成长非常有帮助,所以乐于提供物质支持。 不但给他们准备了冷饮、零食,还拿出那台游戏机,给他们轮流玩一会儿。 三人都非常兴奋。 她觉得唯一可惜的是,人数略少了些。 照叶纤红看来,最好有五个人,三男二女,像那部叫《求婚大作战》的日剧一样,五个同学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将来有人结婚,一起庆祝。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人与人之间能否青梅竹马,既需要缘份,也需要机遇,硬把人加进来,如果性格差别大,大家合不来,反而会闹矛盾。 第六十一章女装的计划 让叶纤红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当安安的同学来敲门时,里面就多了个人。 “徐志豪,你怎么来了?”安安惊讶地问。 因为那套《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安安最近跟他的关系也算可以,只是没有像张建盛和祝郁一样,平时经常在一起玩。 徐志豪他有另外的圈子,主要是一些同样搞体育的同学。 “你们在一起赚钱的事,我已知道了,让我也加入好不好?”徐志豪陪着笑,右手无意识地抓着头发,眼巴巴地望着郑兴安,用祈求地语气问道。 他是篮球队的成员,个子本来就高,比安安还高二三公分,现在一付阿谀讨好的模样,让旁边看热闹的叶纤红,有种看到胡向阳在自己面前装乖卖好的错觉。 安安望了望张建盛和祝郁,见两人都有些尴尬,估计是两人说话时没有避着人,被他听见了。 徐志豪跟自己最近有接触,跟张建盛这个班干部,肯定也有交流,跟祝郁倒没有什么交流,所以安安很容易猜到,他是张建盛带过来的。 “行。”想到他除了读书成绩差一点,平时在班上为人还是不错的,安安最后还是接纳了他。 “谢谢你,郑兴安。”徐志豪性格有些奔放,见郑兴安答应了,感激地要来拥抱他,被安安躲开了。“我一定跟张建盛一样,努力卖衣服,争取多赚些钱。” “好。”见他都这样说了,安安只好这样应道。 怕浪费时间,少赚钱,张建盛和祝郁都催促安安快点出发。 安安当然没意见,于是跟姐姐告别,与三个小伙伴一起出去了。 四人急急下了楼,去推自行车,由安安去拿衣服,他们去老地方占个摊位,准备早点开卖。 看他们走远,叶纤红独自站在窗前笑了。 在家里干了一会家务,跟李姓帅哥约好的时间也近了,叶纤红锁门下楼,来到美容会所。 对方已等在那里。 叶纤红听说他的表演时间是在十点左右,反倒有些着急起来。 正常情况下,除了大腕,普通演员肯定得提前一小时到,便于统筹安排。现在已过了八点半,得抓紧时间了。 男子随身的袋子里,带了演出的旗袍和假发,当然还有胸垫,叶纤红为了效果,叫他马上去换好衣服,再给他化妆,这样便于随时调整妆容,达到最完美的效果。 男子也没有再忸怩,到旁边的空房间换好演出服出来,还真别说,如果不看脸,这身材真有几分美女的神韵呢? 叫他来到楼上正式的化妆室,叶纤红抓紧时间,给他化妆。 梅艳芳人称芳华绝代,外表属于比较妖媚的那类女人,所以妆色上叶纤红也往这边靠,化了个精致的复古妆。 化好妆后,接下来就是做造型,叶纤红对梅艳芳最深的印象,就是她在胭脂扣里如花的形象,所以决定替他做这个造型。 好在他准备的发套,就是齐下巴的卷发,长短正合适。 把他的发套固定在头上后,用梳子分成三七分,一边随意披落下来,遮住半边额头,少的半边朝后梳,露出大半只耳朵,再用一只发夹夹住,用手轻轻拉了几下发梢,已活脱脱一个如花模样了。 叶纤红唯一遗憾的是,他们是在白天表演,如果是晚上,灯光一打,这张脸肯定更像。 “像,真像。”店里的几个小姑娘早已看傻了。 叶纤红又教他做了几个妩媚的动作,梅艳芳人称百变天后,每张唱片出来时,造型都有突破,所以准备好几个大家都有印象的招牌动作,唱歌时表演出来,肯定更受大家欢迎。 李姓男子反串时间其实不长,平时练习,也靠自己对着镜子揣摩,所以只能看到正面的情况,看不到自己其它部位,经叶纤红指出几个动作步态上的缺点后,就越来越自然了。 见时间不早,叶纤红催他快点走,免得迟到,丢了表演机会。 至于钱,已跟董采玉谈好,刚才已付过。 反正表演结束后,两人还有交集,叶纤红也没有在意这些小节。 回到家里,叶纤红心情还是非常兴奋。 给李姓男子化妆,她感觉不是在赚钱,倒像是在玩一个游戏。 做午饭还早,叶纤红拿出外公给的穴位图,想利用这点时间,记忆上面的穴位名称。 记住名字只是第一步,找准位置才是最难的,叶纤红也不着急,找算先把图上的内容死记硬背下来再说。 据说一些古老的中医世家,会有针灸铜人供子弟熟悉和练习经脉和穴位,可惜叶家从余杭回来时,所有值钱东西都丢了,自然也包括针灸铜人了。 等有钱了,看看能不能高价买一个?叶纤红暗想。 或许是前世从学校毕业太多年了,人已变得浮躁,叫她默记这些莫名其妙的名字,比中学背化学元素表还枯燥,完全沉不下心。 叶纤红嘴里默念了一会,只觉得脑袋浆糊一片,不得不放下纸,站起来。 站在窗前透了透气,叶纤红把图收起来,打算晚上进了空间时,宁神静气后再试试看,能不能多背几个。 看来不考大学是对的,现在的自己,已无法适应天天面对一大堆需要背诵的内容。 既然学习不行,那就思考赚钱的事。 想起弟弟现在的生意,叶纤红觉得有必要提前准备弟弟潮牌的事。 去工商注册登记的工作,已请诗诗姐找熟人帮忙办理了,接下来的事,就是租一间工作室,准备正式开发自己的产品。 弟弟设计的是男装,自己可以弄些女款出来,至于图案,其实不用搞得这么复杂。 除了有些品牌专门设计了卡通图案之外,还有一类就简单了,比如老虎头的KENZO,比如代表天使的两只翅膀印花,比如羽毛花纹,比如鹦鹉刺锈等等,都可以成为时尚的特征。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出纸笔,把这些想法一一记下来,然后再考虑接下来最先打算印什么图案。 还有就是,公司注册后,是跟弟弟用同一个品牌,还是男女各用一个品牌,也得考虑一下。 用同一个品牌的好处是,可以相互借名气。男装出名了,女装也好卖了。如果用不同的品牌,将来产品多了,可以拉长产品线。 比如一个用做高端产品,一个用作低端产品,只要牌子一直用心养着,越到后来越值钱。 又一想,自己是不是傻了,弟弟现在在卖的T恤,其实可以直接印一些女款的啊,卖男装的时候,同时卖女装就好了。 以前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真是晕了。 唯一要调整的是,女款可以增加很多艳丽的颜色,比如粉红色、嫩黄色、浅绿色、西瓜红等等,甚至来一些条纹款。 想起这里,她激动了,把这些内容全部写在纸上。 这样一来,就没必要跟弟弟的品牌重叠了,自己另开一个牌子更好,可以考虑做别的风格。 比如弟弟的衣服,主要针对的是低年龄段的学生,那自己的可以针对高年龄段的学生,比如高中生、大学生。 她的思路感觉更清晰了,于是把前世见过的品牌一个个过了一遍,寻找有借鉴意义的地方。 最后写了满满几张纸,叶纤红才住了手。 把这些手稿拿到卧室的床头柜放起来,这些资料对不知道的人来说,毫无用处,如果她把它们全部开发出来,那就价值亿金了。 这股赚钱的激情发泄出来后,叶纤红才平静下来,看时间不早了,想起弟弟他们回来肯定又会饿了,准备早点做饭,多炒几个菜。 在厨房中洗菜的时候,脑中还是想着女装的事,最后下了决定,打算先用天使的翅膀做为标志性图案,品牌名就叫安琪儿(ANGEL),中英文名同时注册。 当然等女装出来后,如果被市场接受了,也可以同时做一批男装,针对高年龄段的男生。 如果在前世,取这样的名字,肯定会被人吐糟死,但是这个时候,这种英文译名还没被人用烂,大家反而会觉得特别洋气。 看看二千年左右,那些年轻人用的QQ网名就知道了。 至于翅膀的图案,得靠自己手工画了。 叶纤红印象中,有太多各种形状的翅膀图案了,有简笔画的,有特别繁复的,也有中间一颗红心包裹的翅膀,实在太多了。 单是QQ的表情包里,就有不下十种她曾经用过的翅膀图案。 那就等吃了饭后,确定两到三个图案,画出来后,去章诗萍家订做第一批。 把计划明确下来后,叶纤红真正平静下来,安心把几个炒了,等弟弟他们回家。 时钟刚过了十一点,门口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叶纤红去开门,看他们几个兴高彩烈样子,就知道他们卖衣服还是比较顺利。 一问,今天一共卖出了九十件,张建盛继续排第一,卖了三十二件,祝郁排第二,也卖了二十五件,徐志豪排第三,卖了十九件,安安因为要帮忙,反而卖得最少。 不过安安不在乎这一块钱的提成,他们卖得越多,他反而更高兴。 第六十二章新的问题 叶纤红暗里松了一口气,看来运气不错,山寨款还没有在市场上出现。 她这两天最担心的就是有人仿照弟弟的T恤,在市场上低价倾销。 不过也容易理解,这时候不像网购流行时代,信息流传得特别快,今天你出了什么好东西,明天别家店也有同样的东西卖。 这时候虞城本身服装厂就不多,想翻板做一款衣服,没那么容易,至少得用几天时间。 吃饭的时候,安安又提了一个新的问题。 “姐,我们班的其它同学,也想过来帮忙卖衣服,你觉得行不行?”安安有些忐忑地问。 这件事已超出了他能处理的范围,所以只能回家请教姐姐。 叶纤红皱了皱眉。 她原想着让弟弟慢慢适应社会,现在看来想得简单了。 当弟弟开始找同学一起合作卖衣服的时候,因为双方存在着利益关系,所以他们之间已经从纯粹的同学关系,转变成亦同学亦同事的关系。 说的夸张一点,这几个孩子,现在面临的是成年人才能碰到的问题,算是提前进入社会了。 如果问这个问题的是成年人,叶纤红可能会跟他讲一些在社会上为人处世的原则,比如第一条:要学会拒绝。 不管哪个时代,一个人踏入社会,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难题,最常见的是,怎么样处理同事关系,包括工作上的分配不均引起的纠纷,以及私下里的人情往来,甚至借钱之类的麻烦。 而拒绝就是你不想为难自己时,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 “行肯定是行的。”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还是把问题摊开讲,让弟弟他们自己做选择。“问题是,你们现在几个人卖,每个人都能赚二三十块钱。如果卖的人增加一倍,说不定每个同学只能卖出十几件,甚至几件,大家都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说到底,虞城的市场是有限的,如果弟弟招更多的人进来,身边这几个好朋友的利益,就会被薄滩了。 安安的脸色就有点难看了。 他朋友一直不多,比较珍惜这两个同学,所以才会叫他们来帮忙,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让他们也赚点零花钱。 如果变成这样的结果,他第一个接受不了。 至于徐志豪,他还只能算外围,倒不放在心上。 “所以面临这种情况,你要考虑的是这几个朋友重要,还是想加入的同学重要。”见弟弟皱起眉头,叶纤红继续开导他:“而且有同学加进来后,后面肯定还有人想加入,那时你怎么办?” “这——”安安一听,苦了脸。 这是很有可能的,如果今天碰到的同学加入了,那班上还有的同学怎么办? “所以姐要教你一个做人原则,就是要学会拒绝。”叶纤红尽量轻声细语把道理讲出来,免得弟弟受刺激。“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你也一样。这次有好处,你只能让最亲近的人得到,其它普通同学,等你能力更大的时候,再考虑给他们赚钱的机会——” “哦。”安安用心想了想姐姐的话,眼前一亮。“姐,我明白了。” 三个孩子在安安问出这样一番话时,就停止吃饭,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叶纤红。 今天在街上卖衣服,碰到一批来虞城玩的同学,看到他们在打工赚钱,就动了心,也想加入进来。 安安并不傻,并没有马上答应或拒绝,只是说考虑考虑。 他们几个没想到市场饱和的问题,只是觉得安安跟自己是最好的朋友,给自己一点好处理所当然。那些同学平时都没怎么来往,关系很疏远,任什么加进来。 听到安安没有马上拒绝,心里就有了小小的疙瘩。 这或许算是朋友间的独占心理,在作怪吧! 等到叶纤红把可能产生的问题摊开来讲,他们几个人这才是真的慌了神。 赚到一些钱后,人的心里就会有一个期望,希望整个暑假都能天天这样做,那等开学,就能赚到一千多块钱,比得上家里的大人半年工资了。 祝郁还好一点,家里本来就不缺她这点钱,所以就算失去了机会,伤心难过有限。 张建盛却不同,他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如果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帮父母减轻点压力,那他肯定非常珍惜这个机会。 昨天回家后,他把钱交给妈妈,并说了来历,把爸妈激动得不行,一整晚都在夸他能干,把他说的非常不好意思。 如果这样的赚钱机会,过几天就没有了,那他肯定心有不甘。 “我会跟他们说,现在没这么多衣服卖,下次有机会再找他们。”安安笑着对姐姐说道。 “这样就好。”叶纤红见弟弟做出了选择,满意地点点头。 而另外三个孩子,听了安安的决定,脸色也一下子变得轻松了。 这件事决定下来后,大家的情绪也恢复了,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一桌子菜很快被这群发育期的大胃王一扫而光了。 徐志豪第一天来,刚开始还有点拘束,等发现大家都很随意,安安的姐姐根本不在意这些礼节,他也放开了。 吃过饭,照例是做作业。 徐志豪原本非常讨厌写作业,可以大家都在用功,他一个人就撕不下脸来玩,只好也老老实实地拿出来做。 不过他的成绩确实非常差,暑假作业本里有大半是空着不会做的。 叶纤红原本没打算管他们,但是看这个新来的高个男孩子,屁股下像长了倒刺似的坐不住,就多看了他几眼。 也发现了他作业上的秘密,暗暗摇头。 在他们休息玩游戏的时候,叶纤红把弟弟叫到房间,又跟他聊起刚才未说完的话。 这件事对弟弟影响比较大,所以她希望把话说透彻。 有些话不适合当着其它人面前讲,只能私下跟他沟通。 “其实你当时会犹豫,没有直接拒绝,是想同学多一些,钱就赚多一些,是吧?”叶纤红问弟弟。 “嗯。”安安点点头,他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自从发现一个人干和加入同学干后的区别,他明白了做生意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自己干和雇人干的差别,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赚取别人的剩下价值。 不过姐姐说的确实没错,市场有限,不可能无限量地卖出去。 如果因为卖的少了,赚的钱少了,就给同学增加提成,把自己的利益让给同学,他又不傻,当然不愿意干。所以姐姐说的拒绝他们,是唯一的办法。 “其实解决办法还是有的。”叶纤红知道弟弟这时候肯定很郁闷,就启发他。“就是增加产品的数量和款式,比如夏天穿的沙滩裤啊,运动短裤啊,短袖衬衫啊,这跟卖T恤几乎不会有冲突,赚的钱自然也更多了。” “对啊!同样的衣服,卖的人多了,赚的钱就少了。但是衣服款式增加了,可以卖的数量也增加了,需要的人也就多了。”安安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谢谢姐——” 叶纤红就喜欢看弟弟开心的样子,忍不住又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见他脚步轻快地回去跟同学继续做作业,叶纤红也回到了客厅。 或许是弟弟他们四个在认真学习的气氛影响了她,叶纤红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思考自己接下来要做女装的细节。 上次打电话叫章诗萍家补做一千件T恤,时间已过去五天了,应该差不多做好了吧? 那就爬紧时间去拿回来,同时把自己这些女装款式一并交给他们,叫他们做出来。 于是找来纸笔,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细心画翅膀图。 第一张是作为商标图标用的,所以是最简单的翅膀图,只用了两片羽毛的轮廓构成,倒有点像一朵简笔云。 不过不会让人错认就行了。 考虑到翅膀的图案会印在后背,所以纯白色的两只简笔翅膀就不能太简略了,至少从内到外,画三层到四层羽毛,这样才富有层次,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她记得前世有一些综艺节目,把天使的翅膀做成实物后,挂在明星的背后,看起来非常震撼和美丽。 叶纤红画技不行,画好后仔细修改了几遍,还是不太满意。 她就有些郁闷,打算先放一放,再想一想,决定怎么改。 这两天胡向阳参加培训去了,饭也没有过来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升官了? 没有他在身边胡闹,清静是清静,不过也让叶纤红感到一些寂寞。 下午近四点,天转凉了一点,几个孩子也要回去了。 安安送他们下楼,回来时坐在姐姐旁边。 “怎么了?”见弟弟一付有话想说的模样,叶纤红奇怪地问。 “姐,你说我们把衣服做出来后,全部交给他们去卖,这样行不行?”安安用一种不大确定的语气问道。 “你为什么会思考这个问题?”叶纤红奇怪地问道。 “我刚才在想,如果我们有很多款式的衣服,要几十个人去卖,那我一个人肯定管不过来。”安安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交给他们自己去卖,我只管发衣服和收钱,会不会更简单和轻松一点——” “想法是没错,但是做不到。”叶纤红对弟弟善于思考还是很高兴,不过泼了一桶凉水。“为什么章诗萍家要开服装店,不像你说的那种方式去卖?因为会面临很多问题——” 第六十三章大补酒 “什么问题?”安安疑惑地问。 “第一个,你把好好的衣服给他们,他们把衣服弄脏甚至损坏了怎么办?”叶纤红回答道。“卖衣服的时候,会有顾客试穿,也会有人自己做模特穿,你没法知道弄脏损坏的原因,这损失算在谁的身上?” 见安安回答不出,叶纤红又说了第二个原因:“如果有人卖的快,一天卖出上百件,那他手里就有三千多块钱了,普通人一年也赚不到这么多,他贪心了,自己花掉了怎么办?” “不会吧?”安安惊叫起来。 “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这种可能还是有的吧?”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有多少自制力?看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口袋里又有钱,就无法百分百避免。“如果他一时动心,看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就把钱用掉了,你说怎么办?” 叫他们拿衣服的时候,付压金,那更不现实了,孩子在外面玩着赚钱,大人怎么可能会给他们这么多钱? 更何况现在普通家庭有多少积蓄,能拿出一千以上的,估计也不到一半。 见弟弟无语可讲了,叶纤红做了总结:“所以叫很多人卖的方法是可以,但是必须找一间店铺,找一个店长管理,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些情况发生了。” “哦。”安安虽然不是很理解姐姐的担心,不过也没有反驳。 外面又传来敲门声,姐弟俩停止了交谈,安安主动站起来去开门。 “戴爷爷!”见门口站着居然是戴老,安安连忙打招呼。 “爷爷。”叶纤红一听,连忙站起来迎上去。 “都在家啊!”戴老呵呵笑着,走进屋子。 “你一个人来的?”见他身边没有武警,也没有看到陈姨,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怎么?很奇怪?”戴老笑得像个顽皮的孩子。“我以前不是经常一个人出来逛的吗?只是那次出事碰到了你,才被限制单独出去了——” “那你还一个人出来?”叶纤红嗔怪道。 这个老头子真的一点都不让人省心啊!今天居然又是一个人偷偷溜出来了。 “谁叫你送来的药酒这么灵,我只喝了两次,就感觉已恢复到中年的时候。”戴老中气十足地回答。 “真的?”这东西叶纤红自己都没喝过,自然不知道有多好,见戴老不像开玩笑,有点信了。 “自然是真的。”戴老大声回答。“那天小陈拿给我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又信了什么偏方,搞出来的玩意儿,想批评她几句,听说你拿来的,我才放心喝了。” 说完,也不坐下来,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现在有多强壮,在客厅来回地踱步。 “那太好了。”叶纤红招呼他坐下来。“希望爷爷坚持喝完,能长命百岁。” “那我就沾你的光了。”戴老现在越加肯定叶纤红身上有秘密,在沙发上坐下来后,笑着回答。 既然戴老这时候上门,肯定得留他吃晚饭了。叶纤红给陈姨打了个电话,把戴老过来找自己的事说了,免得她提心,同时叫她也过来这边吃晚饭。 陈姨自然没客气,答应马上过来。 戴老过来这边,主要是打听药酒之事,叶纤红于是把外公说的叶家当初的事,简略说了一遍。 听说叶家是中医世家,这是人家几代珍藏的药酒,戴老服气了。 难怪跟外面买的那些完全不同。 自从退休后,身体开始变弱,不管是以前的手下,还是家里的晚辈,总有人送类似的保健品过来。 试过几次后,发现没效果,他就懒得再收,收了也不喝,全让身边爱喝酒的小鬼拿走了。 “小红啊,爷爷有件事想麻烦你——”聊了一阵,戴老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 “爷爷你说,只要我能做到的,肯定没问题。”叶纤红现在已把他当成了亲爷爷,自然不会拒绝。 “是这样的,我有个老上级,今年八十一了,去年开始不知怎么的,开始全身浮肿,专家会诊后,也说不出一个统一的病因,最大的可能是肾衰竭。”戴老缓缓说道。 “爷爷是想问有没有适合他喝的药酒吗?”叶纤红从他的话里,明白是想自己帮忙,救这个老上级。 这可有点为难啊!老人年纪这么大了,又查不出病因,如果乱用药,反而害了他。 如果真的医好了,更麻烦,那些退休的大佬都来找自己,那自己的秘密还能保得住吗? 叶纤红的犹豫,戴老也猜到了这个要求有点为难人。暗暗摇头叹了口气说道:“如果你为难,那就算了。” “那位老爷爷他现在在哪里?”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连看都不看,就拒绝,这样的话,叶纤也说不出口。 如果外公在这边,用中药调养,再适当给一些稀释的灵液,不让病情恶化,甚至好转,那样就不会太惊世骇俗了。 “他是京城人,过两天有事来虞城,我肯定要去拜访他。”见叶纤红松口,戴老惊喜地说道。“如果你有空,跟我一起去看看——” 这样做的好处是,她以晚辈的身份去见人,就算到时没有办法,也不会让人为难。 “那我也随爷爷一起去拜访吧?”叶纤红点点头。 “好,好。”见叶纤红答应,戴老连声说好。“到时我来接你。” 没一会,陈姨也赶过来了,看到戴老,免不了一番埋怨。 戴老当她自家人,自然不在意,只是笑笑说,现在身体比生病前更好了。 晚上叶纤红根据戴老的身体情况,给他做了一些家常菜。 两只凉菜是马兰头拌香干和五香毛豆,荤菜是红烧鳝段,泡萝卜煮鸭肉,腐乳酱排骨,葱油花蛤,再切了一份家里经常做好的醉鸡,又炒了一份油菜心,让戴老胃口大开。 “小红啊!我真觉得你家的菜特别好吃——”陈姨再次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那你跟爷爷天天来这边吃好了。”叶纤红笑道。“别的不敢说,请你们两个吃饭,我还是请得起的。” “那怎么行?”陈姨笑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事业,我们怎么能拖你们的后腿,把你们的工作耽搁了?” “没事,我也是自由职业,不用坐办公室。”叶纤红笑笑说道。 “还是算了。”陈姨只是开玩笑,自然不会真的这样做。“能隔三岔五地过来吃一顿,我就满足了。” 吃过晚饭,戴老跟叶纤红再次确认了一遍之后,才和陈姨回去了。 叶纤红送他们到楼下,望着他们慢慢走远,才往回走,脑中想着如何处理这件事。 一个人除非不跟这个世界接触,只要进入这个社会,总会跟别人产生各种各样的牵绊。 跟戴老也是如此,在获得他的青睐,受益于他的照顾时,同样也给自己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叶纤红明白这些事无法推脱。 唯有见招拆招,在尽可能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帮助身边的人。 回到家里,弟弟已坐在桌子上画画了。 有同学帮忙一起卖衣服后,他晚上一个人就不出去了。 对他来说,现在最要紧的不是把剩下的衣服卖出去,而是设计出新的款式,在市场饱和之前,用新产品再次占领市场。 “姐,这是你画的吗?”安安拿出叶纤红随手丢在茶几下面的翅膀画稿,问道。 “是啊!”叶纤红脸皮也厚了,不介意被弟弟看到了笑话,反而自黑道:“是不是画得很丑?” “丑倒是不丑,只是跟我画的不一样。”安安安慰得很含蓄。 “行了。姐又不懂画画,丑一点很正常。”叶纤红白了弟弟一眼。“你就算说实话,姐也不会在意的。” “真的还行啦。”安安就嘿嘿笑了,又说道:“要不,我帮你重新画一张——” “行啊!”叶纤红当然不会拒绝弟弟的好意。 于是坐在他旁边,看弟弟画翅膀。 见他一笔一笔把原本简陋的翅膀画得越来越精细,叶纤红真的郁闷了。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自己这水平,跟弟弟一比,真的不能见人啊! 不过弟弟的画画水平,不断在进步,她还是很欣喜,忍不住暗暗点头。 画好一幅完整的翅膀图后,安安抬起头来问:“姐,你看这样行吗?” “好,非常好。”叶纤红赞不绝口。“以后我只负责出主意,画画的事全交给你了。” “没问题。”被姐姐满口称赞,安安也是快乐得不行。 等安安把自己需要的三张翅膀图全部画完,叶纤红小心地收起来,打算去章诗萍替自己做几件T恤。 “你的画呢?有完成的吗?”叶纤红又问。 “才画了两张。”安安把桌上的画拿给姐姐看。 叶纤红接过来一看,一张是那只羊站在滑板上,双腿张着,身子微微矮着,姿态非常潇洒。另一张是一只羊拿着一瓶汽水在喝,这个造型有点眼熟,像雪碧的某个广告造型。 “不错,两张都可以。”画得非常时尚,应该能受欢迎,叶纤红对弟弟的创作水平非常满意。 既然都准备好了,那就去把它做成服装吧! 叶纤红看时间才六点,就拉起弟弟,带上几张手绘稿,开车一起去章诗萍家。 第六十四章合作 到了章诗萍家的工厂,她们母女都在。 看到叶纤红,章诗萍冲过来抱了抱,又气呼呼地说道:“回来两天了,才记得来看我,真没良心。” “我又不是温俊,两天跟你见一次面,还不满足啊!”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提到温俊,又起到胡向阳,从外公家回来后,两人一直没有见面,她有点想他了。 想到他的身份,叶纤红又释然了。 他是胡家人,不可能像其它小男人一样,天天跟自己腻在一起。 这次有机会跨出第一步,他肯定得抓紧机会,争取在事业上有所突破。 “安安越来越帅了哦!”章妈妈像所有传统女人一样,对男孩子更亲近,笑着夸道。 上次看到安安,感觉他非常害羞,完全是个没长大的少年,今天再见面,却有种接近成年男孩的稳重和得体了。 “谢谢章姨。”安安面对这样的夸奖,已能能很好的应付了。 “不用客气。”章姨说道。“先去办公室坐一坐吧!” “能不能先去一趟设计部——”叶纤红跟她们现在很熟了,来这里的目的直接说出来说好,没必要藏着掖着。“我有新的款式想请你们做——” “真的啊!”章妈妈惊讶地说道。 安安设计的T恤,第一批五百件拿走后,很快又加了一千件,说明这款衣服销量非常好。 上街的时候,也看到不少学生或年轻男孩子穿着走过,看来很受学生欢迎。 她就忍不住羡慕,做服装行业,最需要这种爆款。 像她们的店里,虽然款式加起来有四五十种,但是真正销量高的就那么几款,大多数无人问津,隔很久才销出一件两件的。 所以做这个行业,真正赚钱的就靠跑量的那几件爆款。 叶纤红点点头。 于是几人一起往设计部走去。 “这是我弟弟新设计的两款男装,先各做一千件,颜色尺码照上次的比例就行。”叶纤红先把弟弟的设计图交给章妈妈,又加了一句:“这次要增加一些女款。” “咦,安安现在进军女装了啊!”章诗萍一听,取笑道。 “不行啊?”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款式按普通的女装短袖T恤做就行,关键是颜色,要好好考虑一下——” “你想要什么颜色?”章妈妈问。 “白色黑色肯定不能少,橙色也行。”叶纤红想了想回答。“其它增加西瓜红、浅粉红色、荧光绿和粉蓝吧!” “不要紫色吗?”章妈妈想了想,问道。 “暂时不要了。”叶纤红觉得紫色太挑人穿,女学生穿容易显老。 “行。”章妈妈应下来。“图案除了今天这两款,上次的也要吗?” “当然要。”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两款男装各做一千件,三款女装各做五百件。” “没问题。”这种都是最简单的款式,做好纯色T恤好后,去丝印厂印上图案就好,没有技术难度。“下星期来拿。” “还有别的事吗?”章诗萍又问。 “我想另外做一批女装。”叶纤红拿出画着翅膀的几张图,交给章诗萍。 “这是天使的翅膀吗?好漂亮——”女孩子容易被这种翅膀啊羽毛啊之类的东西吸引,看到纸上的翅膀效果图,章诗萍大惊小怪道。 “没错。”叶纤红有些得意。“这是我新设计的女装,打算新创一个潮牌,叫安琪儿——” “安琪儿?天使?”章诗萍是香港人,英文基础好,一听就明白叶纤红的意思了。“这个牌子名字好听,我也要加入——” “这个潮牌八字还没有一撇,你加入干什么?”叶纤红就有些搔头,这个章诗萍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的事总是想插上一脚呢? “我不管。”章诗萍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似的嚷道。 章妈妈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并没有在意女儿跟她胡闹,心里就放了心。 她是巴不得女儿跟叶纤红能合作,于是不但没有干涉,反而问起叶纤红的打算:“小叶,你打算如何经营这个潮牌?” “我打算在虞城市中心找一间房子,先开工作室开起来。”叶纤红简洁地回答。“然后再找一间店面,专门经营自己设计的潮牌。” 这是叶纤红参考前世那些潮牌的经营方式想出来的。 等品牌打出去了,就可以在其它城市开分店,像香港那些明星,都是这样经营潮牌的。 “我觉得可以把工作室和店面放在一起,最好是楼上工作室,楼下店铺。”章妈妈建议道。 “这样当然最好。”叶纤红一时没想到这个问题,听章妈妈一说,觉得有道理,就接受了。 “小叶,你看这样行不行?”章妈妈开展游说工作了。“我们刚好有一家店铺因为生意淡,打算结束,你把工作室开在那里,我们就以这套房子做为投资,要你一成股份,你看怎么样?” “房子在哪里?合适吗?”叶纤红一听,就有些动心。 “就在解放路。”章妈妈笑道。“还是上下两层的,楼下有差不多一百平方面积,楼上更大,有一百五十平方左右。” “这个——”叶纤红想了想,答应下来。“行,就一起合作。” 接下来也没心情聊天了,章妈妈把生产计划排下去后,就带着叶纤红姐弟一起来到解放路。 望着这套位置这么好的房子,叶纤红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现在可是个空架子,章诗萍母女可以真金白银地拿出了房子,虽然现在房子不值钱,如果卖出去,好歹也值二三十万。 她不知道的是,章诗萍母女现在是想用合作的方式,跟她的关系绑在一起。 进了屋,里面刚清扫过,看起来非常干净。 最重要的是,楼下位置非常好,又开过服装店,只要换个招牌,就可以营业了。 看好房子,商量了需要购置的办公用具,叶纤红现在拿出几万没问题,太多就力有不逮了。 不过只是一个工作室,可以慢慢扩充,所以也不急。 “姐,我们以后不用去摆摊了吗?”回家的路上,安安有些疑惑地问。 现在自家的潮牌有了店铺,似乎不适合继续那样做了。 “有什么关系,你们继续卖你们的,店里可以卖其它款式啊!”叶纤红知道安安担心三个朋友的事,怕他们不能继续帮他卖衣服了。所以给他吃了颗放心丸。 “那就好。”安安放下心来。 “你现在懂一些服装方面的流程了,即使有实体让了,你也可以专门设计一些适合摆摊卖的衣服啊?何必被实体店束缚住——”叶纤红提醒道。 “哦,我明白了。”安安脸上的表情又开朗起来。 他其实非常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跟同学一起卖衣服,一起吃饭,一起做作业。 如果突然不行了,他肯定会觉得难过。 回到小区,刚走到门口,看到胡向阳站在那里。 “咦?你回来了?”叶纤红惊喜的问。 “嗯,培训结束了。”才两天时间,胡向阳的脸就黑了不少,他咧了咧大白牙,笑道。 叶纤红打开门,让他先进屋,自己去房间给他找衣服。 胡向阳回来后,肯定没有回自己家,直接过来这边了,身上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汗味,得先让他洗澡。 “培训了什么?”叶纤红把洗干净的衣服递给他进,嘴里随口问道。 “就是基层警察管理的一些要点,差不多全是理论。”胡向阳答应。 “那你怎么晒得这么黑?”叶纤红不敢相信地问。 虽然她不介意男人被晒黑,但是能白一点总归更帅一点。 “没办法,每天中午都要训练近两个小时,能不黑吗?”胡向阳摸了一把脸,无奈地说道。 有些内容涉及到内部纪律,不方便讲给叶纤红听,所以只能含糊带过。 等到胡向阳洗好澡出来,整个人已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跟前两天相比,脸上的线条轮廓似乎也更立体了一点。 “对了,吃饭了没有?”叶纤红忽然想起如果他是从外地赶过来的,路上恐怕都没机会吃饭。 “路上吃了块面包。”胡向阳随口解释道。 “那你坐一下,我下碗面给你吃。”叶纤红听说他还饿着肚子,就有些心疼了,连忙站起去厨房。 胡向阳得意地在沙发坐下来,还是回家好,有人疼。 安安现在迷上了画画,见姐姐忙着照顾姐夫,也不打扰他们,自顾自地考虑自己的事。 面条很快做好了,叶纤红端出来,让胡向阳抓紧吃。 胡向阳坐下来,看到用大海碗满满装了一碗面条,里面放了很多配料,就知道叶纤红用了不少心思, 最近天天这里吃饭,他都快忘了食常饭菜的味道。等到培训这两天重新吃食堂,才知道家里有个会做美食的女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真好吃。”一碗面条被狼吞虎咽地吃完,胡向阳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天在家吃,也没听你夸过一句。”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那是因为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两天吃了食堂,才知道家里的味道才是最好的。”胡向阳狂拍叶纤红马屁。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得意地哼了一声。 第六十五章胡向阳回家 胡向阳吃饱喝足,就开始不老实。 两人两天未见,内心早已是饥渴异常,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交汇,都能勾起天雷地火。 可惜弟弟在身边,不方便行动,只能强忍着克制。 “对了,培训已结束,你是不是马上要调去西关镇了。”叶纤红忽然问道。 “是啊,明天就要去了。”胡向阳有些恋恋不舍地说道。“去了那边,中午就不方便过来吃饭了。” “那你去爸妈那边吃啊!”叶纤红建议道。 老妈做的口味,虽然比自己差了点,至少比食堂好吃。 倒不是她的水平有问题,主要是以前家里穷,很少买鸡鸭鱼肉,她想做也没多少机会。 更重要的原因是,以前农村做菜,都不舍得用调料,像红烧肉,除了用油盐味精,最多加点黄酒、糖和八角。 不像自己,烧肉不但不要钱地放葱姜蒜,还放辣椒、花椒、桂皮、山楂片等等,调料多了一倍,又舍得小火慢炖,味道自然好得多。 西关镇在陈溪乡的南边,离虞城大概有四十里路程,比郑家村远了近一倍。 如果去郑家村吃饭,骑摩托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也行。”胡向阳想了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看时间才八点,离弟弟回房间还早得很,叶纤红只能站起来,坐到弟弟旁边,看他画画。 忽然小腿处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叶纤红低头一看,发现坐在对面的胡向阳,居然把脚伸过来,在自己小腿上轻轻蹭着。 虽然隔着一张小圆桌,胡向阳一米八几的身高,腿伸直后,轻易碰到了自己的身体。 叶纤红脸一红,忙不迭将腿移开,见胡向阳正望着自己,目光发亮,身体顿时热了起来,怕弟弟发觉,不敢再看他。 胡向阳却没打算放过她,下一刻,换了一条腿,继续在她小腿挑逗。 这次感觉更强烈,叶纤红本来穿着的就是裙子,坐下后,双腿光溜溜的,胡向阳脚上的热度都能清晰地感觉得到。 下一刻,那双脚慢慢往上移,竟然挪到了叶纤红的大腿处。 被他脚尖一下一下轻轻搔着,大腿内侧顿时又酥又麻,虽然没有碰到重要部位,叶纤红还是感觉哄的一声,热血全部往脸上冲去,只觉得心跳加快,身体发软,似乎要承受不住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脸红红的,表情似笑非笑,顿时想起两人在欣昌水库边时的场景,脚一抖,滑进了更深处。 重要部位被胡向阳袭击,叶纤红身子一哆嗦,双腿已不受控制地把他的脚紧紧夹住了。 胡向阳发现自己的脚碰到了一处特别柔软的地方,只觉得心怦怦乱跳,身子几乎坐不稳,连忙双手一撑,才没有仰面摔倒。 好一会,叶纤红身子才恢复平静,连忙松开腿,脸已红得像煮熟的虾。 不敢看胡向阳的脸,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匆匆回到自己的房间。 被胡向阳的脚一刺激,居然变成这样了,她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胡向阳抽回脚,发现脚心有点潮湿,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有些口干,轻轻舔了舔嘴唇。 见叶纤红房门没关实,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他在原地坐了一会,终于没忍不住,站起来也朝房间走去。 叶纤红进了房间后,打开柜子,找了一条干净的内裤换上,随手把脏内裤塞进裤袋里,打算等一下去洗掉。 门忽然开了,胡向阳的探头进来。 叶纤红这才发觉,自己刚才头脑发晕,进屋换内裤,居然门都没反锁。 看胡向阳进来,脸又红了,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都是这小子害得,让自己出了丑。 胡向阳这时已是如箭上弦,被叶纤红红着脸一瞪,哪里还忍得住,随手关上门,反锁上,就朝她扑了过去。 两人倒在床上,紧紧贴在一起。 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两人才一付若无其事的模样,从房间走出来。 安安听到动静,抬头望了他们一眼,什么也没说,低头继续画画。 叶纤红见弟弟反应平静,这才确信他这方面确实比其它同龄人迟钝,暗暗松了一口气,没有再去打扰弟弟,在沙发上坐下,打开了电视。 胡向阳也走过来,坐在她旁边。 激情释放后,两人焦躁的情绪缓和下来,只想懒洋洋地靠在一起,享受此刻的宁静。 九点过后,郑兴安回房间睡觉,叶纤红想催胡向阳早点回去,被他死皮癞脸地钻进房间,躺在床上不肯走。 叶纤红也拉不动他,只好半推半就地跟他睡在了一起。 就像叶纤红自己猜测的那样,有些事没开禁还好,等解禁之后,她自己也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所以每次都是装模作样一番之后,都被胡向阳得逞了。 总算叶纤红还顾忌着弟弟,不敢在这隔音情况这么差的老式楼房里,跟他胡天胡地。 可是她太天真了。 明明八点多刚在房间偷欢过一次,这时又忍不住了,两人紧紧咬着嘴唇,再次埋头物理运动一番后,才搂在一起睡了。 第二天上午,胡向阳因为要去西关镇派出所报到,所以早早起床离开了。 望着身边人离开,叶纤红也睡不着了。 闪身进了空间,想去看看种下的药材种子,有没有发芽。 其它药材还没有发芽的迹象,只有浇了浓缩灵液的人参,全部发芽了。 望着比米粒还细小的嫩芽,叶纤红非常激动。 看来这灵液果然好用,其它普通药材种下后还没动静,最难种植的人参,反而最先长出了叶子。 难怪那株毛桃,浇了一点灵液后,也能变异成比水蜜桃还要甜的品种了。 想到昨晚上胡向阳在身边,没有修炼,叶纤红来到世界之树脚下,开始像往常一样吐纳起来。 这一次叶纳时,世界之树并没有提供灵气,看来它还是不够大,得隔些日子,才能供给她一次。 叶纤红想了想,拿出那瓶灵液,仰头滴了两滴进嘴,顿时一股精纯的灵力涌向四肢入骸,慢后又往丹田汇合而来。 见这样也有效,叶纤红连忙把它们导入丹田中心,然后引着继续往上走,往下个穴道冲去。 这两滴灵液毕竟灵力有限,只冲上一点点距离,就无力地退回去了,叶纤红郁闷地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稀释后的灵液总归还是比不上纯粹的灵液啊! 除非喝下一口,或许效果会比得上一滴灵液,甚至超过它们。 可是它们是自己的底牌,要用来救急的,她实在舍不得用掉。 郁闷地从空间出来,看时间已过了七点,于是出门洗漱。 做好早饭,弟弟也起了床。 看到弟弟比往常黑的眼圈,叶纤红皱了皱眉。 “你昨天熬夜了?”叶纤红问道。 因为信任他,所以游戏机现在也让他保管,难道他昨天玩游戏忘了时间? “嗯。”安安没有隐瞒,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叶纤红正想敲打一下弟弟,让他不要玩心太重,忽然见他拿出一张极其精美的翅膀图,仿如前世某些人电脑合成后,用来做桌面背景的图,顿时傻了。 “你昨晚熬夜,就是为了画它?”叶纤红愕然地问。 这是一双极其绚丽翅膀,完全张开着,不但羽毛画得精细,而且上了颜色,以金色作为主色调,特别亮眼,翅膀外面还加了一层的淡淡圣光,看起来就炽天使降临到人间。 “嗯。”安安笑着搔搔头。“看了你给我的草稿,我突然想画一双特别漂亮的翅膀。” “画得不错,不过下次还是不要熬夜了——”叶纤红心疼地说。 “知道了姐。”安安点点头。“可惜这翅膀太大了,没法用在衣服上。” “怎么会用不了。”叶纤红笑道。“等到下半年,你设计一款棉大衣出来,在背上锈上这样一个的图案,绝对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真的?”安安惊喜地叫道:“那太好了。” “当然了。”叶纤红忍不住又要去揉弟弟的脑袋:“任何装饰性强的画,都是有用的,关键是要用对地方——” “知道了,姐。”安安受到姐姐鼓励,又神彩飞扬起来。 吃过早饭后,几个男孩子又准时来敲门了,安安和他们一起出去,继续去卖衣服了。 叶纤红一个人留在家里,先把十坛泡菜的任务完成了,接着去了一趟农贸市场,买了一些新鲜鸡鸭猪肉回来。 现在每天中午,有三个青春期的男孩子来吃饭,他们胃口特别好,一餐能吃掉两三斤肉。 她得多准备一些食材回来,天天换着花样给他们做好吃的,不能委屈了他们。 说到底,他们是在帮自家赚钱,不能亏待他们。 何况他们是弟弟的好朋友,就算不帮自家卖衣服,她也应该好好招待。 自家现在的条件,吃已不算什么事了,即使再来几个男孩子,也不会被他们吃穷。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胡向阳也回来了。 中午虽然没法回来吃,只能在晚上的时候,给他做一顿好的,慰劳一下他。 第六十六章姐夫的身份 接近中午,叶纤红刚淘好米,就听到外面有敲门声。 怎么回事,几个孩子怎么提前回来了?难道今天生意出问题了? 走过去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着的不是他们,而是胡向阳和他的姐夫,那个曾经在肖市长上酒宴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卫谨言。 “你今天不是去那边上班了吗?怎么还有空回来?”叶纤红惊讶地问。 “今天临时有事,去不了,明天才过去。”胡向阳说道。“怎么不叫姐夫?” “姐夫。”叶纤红不好意思地叫了一声。“快进屋坐。” “你好小叶,又见面了。”卫谨言依然一副老干部的刻板模样,笑眯眯地回答。 三人进屋后,叶纤红想到家里多了两个人,就得加些米再煮饭,连忙向两人告罪,进了厨房。 “向阳,你们的关系定了吗?”卫谨言是个老派的人,见胡向阳通知叶纤红改口,心里就有数了,于是小声问道。 “嗯。”胡向阳有些得意。“我已打电话跟爸妈说了,他们也没意见。” “那你也不跟我说一声。”卫谨言埋怨道:“今天过来,什么也没带,多不好意思?” “你要给改口礼啊!没事,下次补上就行。”胡向阳笑哈哈地说道。 叶纤红人在厨房,还是在暗暗关注外面的动静,听到两人的对话,心里更甜蜜了。 原以为两人的关系,只是自家这边通过了,胡家那一关还没过,没想到胡向阳不声不响地把这件事解决了。 没有了那边的阻碍,只要两人的感情不出问题,过个两年多,也能结婚了。 叶纤红心情大好,不知不觉多做了两个菜。 等菜全部端出去,时间已过十一点,弟弟他们也回来了。 看到家里多了两个人,特别卫谨言一副严肃的样子,他们就有些发怵,不敢像前两天一样,肆无忌惮地玩闹,吃饭时也收敛了许多。 吃过午饭,几个孩子乖乖地进了安安的房间,外面留给了几个大人。 “姐夫,你今天过来是出差?”叶纤红给两人泡了茶,没话找话道。 “不是。”卫谨言没想到叶纤红问得这么直接,愣了愣,又觉得没什么不能说的,才开口:“家里有个长辈明天要过来这边,我们这些小辈平时天各一方的,这次借探望长辈的机会,聚一聚。” “哦。”叶纤红点点头,心里有数了。 他说的长辈,应该是卫家的长辈,跟胡向阳无关,所以他没有跟自己提起过。 忽然想到今天去农贸市场时,街道也好,小区也好,都有人在搞卫生,一付迎接上级领导的模样,难道姐夫家的这个长辈,还是个大人物? 叶纤红对官场方面兴趣不大,除了电视里长期能看到的几个领导人,其它人真的不了解,就连虞城市的领导,她也只知道肖市长一个人? 忽然想到前世重生前,高层领导里,确实有一个姓卫的,就有些好笑,如果姐夫的卫家真的有那么显赫,那胡向阳有这个姐夫在,还需要在虞城这个小地方混?还混得这么惨? “那姐夫晚上在向阳那边住?”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倒不是她多事,实在是不好意思问,你这两天在哪吃哪住?我要不要替你准备饭菜? “晚上应该不回来了。”卫谨言见叶纤红说话比较爽快,也不在意,笑道:“跟那些人一起吃饭,十有八九会被他们灌醉,应该直接在酒店睡了。”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自己就不用准备了。 见姐夫虽然在笑,其实隐隐有些苦涩,就忍不住多想,难道他的家族关系很复杂? 不是叶纤红多想,实在是他能娶到胡向阳的姐姐,肯定也是大家族出来的。 自己是女的,找个高门大户的男人,还有几分可能,但是一个身份普通的男人,想娶这样的女人,难度就成几何级递增了。 何况卫谨言这个姐夫,虽然看起来有些刻板,何尝不能理解为受过良好的教育。 如果真的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那他这样的性格,肯定比较吃亏。 大家族里如果子弟少,相对好一些,如果是兄弟姐妹多,资源争夺得厉害,像他这种君子型的男子,肯定会被欺侮。 这样一想,又有些庆幸,胡向阳家只有一个姐姐,还出嫁了,以后麻烦事就少得多了。 等到下午一点半,胡向阳要去上班,卫谨言也告辞走了,屋里一下子清静下来。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了一阵,忽然想到自己答应戴老去见他的老上司,姐夫也过来这边见他的长辈,时间上这么巧合,难道他的上司跟姐夫来见的长辈是同一个人? 如果这样的话,那姐夫这个长辈可能真的不简单? 算了,想这个干什么,自己还没想好怎么解决这个麻烦呢? 把弟弟他们叫出来,让他们在桌子上写作业。 因为精神性头疼,叶纤红突然没心情陪弟弟学习了,打算回房间睡一觉。 戴老找他帮忙这件事,给她的压力实在有些大。 一觉睡醒,精神完全恢复,叶纤红走出房间,看到家里只有弟弟在,几个孩子都回去了。 原来这一觉居然睡了三个多小时,都到了晚饭时间了。 叶纤红正要进厨房,电话响了。 拿起来接听,居然是好久没有联系的朱亚婷打过来的。 “亚婷,今天怎么记起给我打电话了?”叶纤红笑着问。 两人以前在曹娥大酒店上班,还住在一个宿舍,算是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先后离开了酒店。 叶纤红这才发现,两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以前想开泡菜店,叶纤红还想过找她帮忙替自己管店,后来怕空间的菜会带来麻烦,又有温俊家的王子饭店要他供货,就把这件事丢下了。 “你现在是大老板了,我没事怎么好意思找你?”朱亚婷用略带夸张的亲热语气说道。 可能她的受气包性子依然难改,所以这话听起来热情得有些假,反而有股怨气存在,似乎埋怨叶纤红发达了忘了老朋友。 叶纤红知道她的性格,倒没有在意,反而笑着反问:“既然知道我是大老板了,好像也没见你上来拜码头?” “今天不是来了吗?”见叶纤红对自己的态度依然未变,朱亚婷说话的语气就自然多了,“小红,我现在没事做了,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工作?” 因为男朋友不希望她在酒店工作,朱亚婷辞职了,在家无所事事了一个月,又干不了农村的体力活,最后跟男朋友大吵一场,他终于同意她继续去上班。 碍于男朋友的想法,她也不想再去酒店这种地方抛头露面,就想找个工作相对简单的事做。 她也没什么朋友,于是想问问叶纤红,听听她的意见。 也不知道这个好友,离开酒店后,最近在做什么? 两家虽然不是同一个村,也不过隔了两里路,朱亚婷很容易打听到了叶纤红的情况。 那个知情人告诉她,叶纤红现在没有上班,而是自己开店当老板了。 朱亚婷吃了一惊。 当初离开酒店时,叶纤红一直说有事做,叫自己不担心,她一直以为叶纤红在硬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她为好朋友开心,也担心两人身份上的变化,不知道叶纤红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对自己。 “你想做什么?”叶纤红意外地问。 忽然想到他有个难搞的男朋友,又问了一句:“对了,你男朋友答应你出来工作了?” “他没有禁止我工作,只是不喜欢我在酒店这种地方工作?”朱亚婷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维护男朋友面子。“只要不必一天到晚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就行。” “哦。”叶纤红笑道。“我这边刚好要招一个人,如果你有兴趣,就过来帮我。” 想到潮牌工作室即将要开张,还没有去招人,她和弟弟都不可能具体去管这些事,如果亚婷愿意来,那最好不过了。 这个人知根知底,性格又胆小谨慎,交给她也不用担心会搞出什么事,实在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具体做什么?”朱亚婷问。 虽然知道叶纤红不会害自己,她还是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这个?”叶纤红不知道怎么描述。“我开了家工作室,需要一个人帮我打理,你要做的工作,类似那些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明白了吗?” “办公室主任?”朱亚婷吓了一跳,“这个我估计干不了,太难了?” 她对自己有几斤几两非常清楚 ,做个普通文员或许可以试一试,做管理人员,她就不行了。 “先来试试吧!”叶纤红知道她的想法。“如果不行,再换一个好了——” “那行。”见叶纤红这样说,朱亚婷放了心。“那我明天来找你——” “明天可能不行,我有事要离开,要不后天你来吧!” 明天要陪戴老去见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放她鸽子不好。 “那好,我后天过来找你。” 第六十七章外公的礼物 挂了电话,叶纤红去厨房准备晚饭,电话又响了。 奇怪,今天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找自己?叶纤红边嘀咕边往外走。 “姐,是外公打来的,他有事找你——”安安已接起电话,举着话筒朝她叫道。 “外公。”叶纤红连忙走过去,接过话筒,叫了一声。 “小红啊!你现在有没有空回来,外公有些东西要给你——”外公在电话那端说道。 “有空,当然有空。”叶纤红连忙答应下来。“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和安安回来。” 妈妈回来后,把外公也接来了过来,要他在这边住些日子。 外公跟女儿这么多年没见面,也舍不得她,于是答应了。 叶纤红知道这件事后,也想回家住几天,陪陪外公和妈妈,考虑到弟弟还要卖衣服,只好放弃了。 重生后,她比其它人更珍惜家人。不过外公像妈妈一样,那天被她偷梁换柱,悄悄喝下了一些灵液,相信他的身体会越来越好,所以才没有担心外公的身体。 等忙过这几天,家里农忙也要开始了,她再回家住些日子。 叶纤红放下电话,饭也不做了,叫弟弟整理一下,两人马上回家。 外公这么突然叫自己,肯定不是小事,难道他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贝,想传给自己? 这当然是她自我调侃,不管什么事,回家再说。 开车匆匆赶回家里,正好赶上家里人准备吃晚饭。 姐弟俩洗了手,坐下来吃现成饭。 家里只有爸妈和外公三人,没有外人,所以说话比较方便。 “外公有什么宝贝打算送给我——”叶纤红坐下来笑着问。 “鬼丫头,就知道从外公这里要东西。”外公佯怒地瞪了她一眼。 “嘿嘿——”叶纤红陪着笑,“谁叫咱叶家是中医世家呢?一代一代传下来,肯定留了不少宝贝——” “就你鬼精灵——”原先讲究食不语的外公,最近也放开了,被叶纤红揶揄,无奈地笑道。“你回来后,我去老家整理东西,发现一些旧东西,估计你会感兴趣,所以打算送给你。” “哦。谢谢外公。”听说真的有老物件,叶纤红的兴趣更浓了。 “你别高兴得太早了——”外公取笑道。“家里值点钱的金银玉器,早在困难时期就卖完了。” “没事,只要是古董,破铜烂铁也行,手抄古本什么的,我也不嫌。”叶纤红诞着脸答道。 “咦,你居然能猜到我要给你什么东西?”外公一听,倒惊讶了。 “真的是古藉手抄本啊!”叶纤红听外公的意思,真的是这样的东西,兴奋地合不拢嘴。 前世《传家宝》节目里,经常听说一些中医世家,有一些祖宗传下来的医书和手扎,因为年代久远,都成了极为珍贵的宝贝,叶纤红并不了解它们的价值,只是对旧东西感兴趣,所以才这样打趣外公。 “你不是开了家美容店吗?我看里面记录了一些去斑养颜的古方,对你肯定有帮助,才想到送给你。”外公说出了缘由。 “真的啊,那太好了。”有古藉本她已很满意了,现在听说还记录了美容古方,那作用就更大了。 古代的方子,几乎都是用天材料配制而成,除了个别材料比如好的珍珠,比较难以获得之外,其实的都不是难事。 毕竟叶纤红自己,最大的金手指,就是拥有一个独立空间,能种出比外面药效好得多的中草药。有了这些方子,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己美容会所的独家利器,以后赚钱就容易了。 见外孙女这么兴奋,外公也被感染到了,他放下饭碗,去隔壁房间打开放行李的箱子,从里面小心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拿过来放在桌上。 这个盒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这么多年下来了,居然没有开裂和干枯,难道也是用珍贵的木料制作而成的? 外公打开盒子,里面垫了一块明黄色的绸缎,那本古藉,已经颜色发黄,一付随里会碎成一堆纸屑的模样。 叶纤红没敢伸手去拿,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没用过的干净手帕,用它包住那本古藉,这才拿过来放在身边。 夏天容易出汗,她也不知道手里有没有汗,如果直接用手接触,很容易腐蚀纸张的表面。 见她这么慎重,外公暗暗点了点头,觉得自己把它交给外孙女,真的做到了。 叶纤红小心翻开封面,感觉到纸张严重的霉变,不敢再动,怕被自己弄破了。 于是放回盒子,重新盖好,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 接下来继续吃饭。 叶知书见父亲把这样贵重的古藉,交给自己的女儿,哪里不知道他是在补偿自己,心里激动,不知道如何表达,只能不停把菜夹给父亲。 “够了够了。”叶世泽有些吃不消,连忙阻止女儿的动作。 碗上的鸡肉啊红烧肉都堆成尖了,他哪里吃得完?于是夹了几块到外孙和外孙女碗里。 吃过晚饭,叶纤红和外公一起来到院子里消食。 想到戴老提到那个老上司的病情,叶纤红不知道外公这个老中医,能不能治疗这种疑难杂症,就把戴老描述的情况跟外公说了一遍,听听他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你说的这些症状,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会非常头疼。”叶世泽皱着眉头想了想,回答道。“正常情况下,如果身体某个部位或器官发生病变,只要对症下药就行。而他这种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而是一个器官发病,引起的连锁反应,所以很难治疗。” “哦。”叶纤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外公的意思是,这种病其实是多种症状同时发作,所以病因很复杂?” “对。”见外孙女能明白,叶世泽暗暗点头:“我打个比方,譬如有人得了高血压,有一天没管住嘴,吃了很多特别咸的腌制食品,于是血压升高,导致血管破裂,就变成中风的症状,同时肝脏无法及时排出钠离子,又会引起肝功能异常,甚至肾衰竭——” “这应该跟患者的年纪大,也有关系吧。因为各个器官本身就已老化,如果是年轻人,得并发症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叶纤红抓住外公话里的关键,猜测道。 “是的。”外公赞许地点点头。“这种病如果发生在中青年,应该不难治,但是一个八十出头的老人,本身五脏六腑,大多已有问题,碰到这种情况,牵一发而动全身,让人无从下手——” “难怪。”想到戴老说他的老上级一直没有治好,估计专家组也是考虑到这个情况,所以都不敢下药。 毕竟老人这么大了,经不起折腾,现在虽然各种病都发作,但是暂时达到了平衡,如果治疗的时候打破了平衡,搞不好一下子送了老人的命。 “用中药或者针炙有用吗?”叶纤红不死心地问。 “这个很难说。”外公很客观地回答。“没有看到具体的情况,谁也不敢保证说一定行。” 叶纤红暗里叹了口气,外公这样说,估计对这个病也不乐观,所以没兴趣插上一脚。 否则肯定会问自己,是谁得了病。 见外孙女沉默下来,叶世泽暗笑着摇摇头。 自己这样回答,只是想告诉她一个事实而已。 药医不死病,有些病药石已无效,自然没必要再做无用功。 外孙女还年轻,不理解也很正常。 想了想,外公从怀里掏出一只扁扁的皮夹子,递给叶纤红。 “这是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你不是对针炙特别感兴趣吗?”外公慈爱地笑道。“这是叶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一套银针,外公今天把它送给你了——” “这怎么行?”叶纤红吓了一跳。“太贵重了?” “一套针而已,又不值几个钱?”外公不高兴说道:“只是有些纪念意义,如果你会用它,岂不比埋没在别人手里更好?” 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再推辞,小心地接了过来。 袋子平放在手心,看起来比香烟盒略大些,应该是用羊皮做的,用手摸上去非常柔软。 因为年代太久远,袋子的表面,已被浸染成古铜色。 叶纤红小心地解开绑在袋口的牛皮绳子,袋子顿时分开成两半,两边的内壁,各缝了插针的小兜,一边五只,里面一共插了九根针。 想起外公上次提过的云龙针灸针,就是照古法九针改进而来,而古代针灸九针的名称,分别是:鑱针、圆针、鍉针、锋针、铍针、圆利针、毫针、长针、大针。 这些针长短形状各不相同,叶纤红仔细看了看,又印证外公上次所讲的内容,依然没什么头绪。 “这些针虽然形状各异,不过最常用的也就铍针和毫针。”外公见外孙女疑惑,又解释了一句。“铍针下端像刀口,特别锋利,最适合挑疮破脓。而毫针的用途最广泛,不管头疼发热,还是腹痛中暑,都可以用它快速去邪归正。” “嗯。”想到外公上次就是用毫针,轻易让一个昏迷的中暑病人清醒,看来它的用法,确实是最常见的。 第六十八章爷爷的老首长 可惜这些穴位的名称太难记了,自己现在还没记住十分之一,想要正确使用它,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那些穴位记得怎么样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外公居然问起这个问题。 “没记住多少?”叶纤红回答。 说完,讪讪得非常不好意思。 “是不是不好记?”外公似乎明白她的困惑,倒没有笑话她。“这是基本功,没有捷径可以走,如果你觉得记名字太枯燥,可以边找穴位边记,这样容易些,也不容易忘记。” “知道了,外公。”叶纤红点点头。“我去试试看。” 想到外公说的方法,叶纤红有些疑惑,难道自己去找胡向阳做试验?让他躺在那里,自己一个穴位一个穴位摸过去,试试有没有找对? 想到胡向阳全身光溜溜地躺在那里,叶纤红突然有些脸红。 这样子认穴,自己只怕坚持不了多久,胡向阳也受不了吧?说不定还没摸到小腹,他就直接扑到自己身上来了!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刚吃完早饭,戴老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叶纤红连忙换好衣服,略微梳洗一下,就匆匆下了楼,坐进等在楼下的车里。 “是不是有些紧张?”戴老见叶纤红表情有些严肃,关心地问道。 “嗯,是有点。”叶纤红承认。 倒不是因为要见大人物,引起的紧张,实在地戴老希望她想办法帮帮老上司,让她左右为难。 “没关系,你就当去见一个普通的老人。”戴老笑着安慰道。 叶纤红也无法把内心的想法说给戴老听,只好点点头。 车子一直往东开,穿过龙山公园,进了一处山坳。 这是什么地方?叶纤红有些疑惑,龙山附近,还有这样的地方吗? 忽然想到刚才进来时,经过一处岗亭,外面有武警在把守,难道这是某个不对外开放的所在? 周围绿树环绕,环境清雅,路边修了一栋栋单体别墅,用的是红砖碧瓦,看起来非常古朴。 “到了。”戴老忽然提醒叶纤红道。 车子在一栋山脚下的别墅前停了下来。 叶纤红对着戴老笑了笑,下了车,去另一边扶他。 “戴叔来得好早。”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叶纤红转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过来,挂着一脸和熙的笑容,客气地和戴老打招呼。 “好久没见老首长了,知道他今天到了虞城,就忍不住提前过来了。”戴老在叶纤红的搀扶下,笑着回答。 “我们也好久没见戴叔了——”年轻人笑着回答道。“看到叔身体康健,老当益壮,我们也放心了。” 他说的话,每一句都很普通,配上他悦耳的声音,加上控制得极好的语速,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特别温暖阳光,不知不觉给人以好感。 “谢谢振国挂念。”戴老跟年轻人无疑很熟悉,所以说话非常随意。又指了指叶纤红,“这是我的干孙女叶纤红,虞城本地人,今天陪我过来探望老领导——” 又指指年轻人,“这位是老首长的小公子,你叫小叔就好。” “小叔您好。”叶纤红见这个年纪人的气度,就知道自己猜测的没错,戴老的上司,恐怕退休前,是共和国的高层之一了。 普通人家,绝对培养不出这么优秀的子弟。 “你好。”年轻人礼貌地伸出手,跟叶纤红轻轻一握,又快速缩回手,同时扫了叶纤红一眼,似乎要从她身上找出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非常清楚,要让一个省级退休高官,心甘情愿认一个陌生人为孙女,可不是件容易事。 特别是这个戴叔性格比较独,不喜欢别人接近,连他的家人,平时也没跟住在一起。这个女孩子能被他接受,肯定有别人所没有的特别之处。 叶纤红回了一个微笑,她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举动,都不合适。 年轻人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这种时候能不胆怯,沉得住气,可不是件容易事。 要知道很多父亲的手下,跟自己这样接触时,也会下意识地露怯,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有这个胆量,不简单。 “两位请跟我来。”年轻人彬彬有礼地做了个手势,带他们往里走。 走进院子,叶纤红顿时被里面的布置惊呆了,只见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边,用一根根方木,搭了一个架子,上面爬满紫色的藤蔓,像是一道花的围廊,把院子的太阳遮住了大半。 穿过这道长廊,里面的房子才映入眼前。 这套两层的小洋楼,结构跟戴老住的那栋差不多,不过这边更大些,建筑面积就有近两百平。 一进屋,叶纤红看到一个面积近五十平的客厅,简单放了些红木家具。靠窗的地方,有一张红木躺椅,一个老人正安详地躺在那里。 三人放轻脚步,悄悄往里走去。 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老人睁开眼睛,露出淡淡的微笑:“是柄焱来了啊!” “是啊!首长。”戴老看到老人有气无力地样子,忍不住眉头就锁紧了,下一刻又放松下来,笑着回答:“是我来看您了——” “坐吧!”老人说了一句,又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叶纤红因为一直站在戴老身边,自然看清楚老人的状况。 一张青灰色的脸上,长满了老年斑,皮肤因为水肿,让脸看起更虚胖,倒显得皱纹比较浅。因为眼皮也浮肿了,眼睛就显得睁不开,眼袋却特别大。 头发眉毛全白了,闭上眼睛时,神情就有点可怕,像是溺水之人,在水里泡了一段时间的感觉。 看到老人这样一付模样,叶纤红才明白为什么医生束手无策了。 这样的病,普通的药石,已经很难见效,估计只有神仙拿出仙丹,才能起死回生了。 既然如此,老人为什么要来这里,难道这边有他放不下的人或事,所以不得不带病过来了? 老人躺着息了一会,才睁开眼睛,望见戴老旁边的叶纤红,微笑着问:“这次怎么带了个小姑娘过来?” “这是我新认的孙女,叫叶纤红。”又对叶纤红叫道:“小红,叫卫爷爷——” “卫爷爷。”叶纤红轻轻叫了一声。 老人已病成这付样子,她很怕自己声音太大,也会让老人感到不适。 “哎,好。”老人简单回答了两个字,就闭紧嘴巴没力气说话了,只是脸上还带着一丝笑容。“坐吧。” 戴老见他这付样子,心情又沉重起来,望了叶纤红一眼,似乎想看看她有没有办法。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 这种场合,就算有办法,也不适合表现出来。 如果被人看到,不是找死吗? 戴老见叶纤红什么表示都没有,顿时有些失望,暗里叹了一口气。 卫振国端了两杯茶过来,又给父亲新倒了一杯温水,然后轻轻退了出去。 “你啊!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是看不开——”见到戴老脸上的痛苦之色,老人忽然笑了,轻轻说道:“我今年已八十一,去见马克思也不算晚了——” “才八十一,怎么能算老?”戴老不服气地说道:“至少再活十年,等振华上去了,首长你才能安心离开——” 听他提到儿子,卫老爷子的脸色才有些异样,“他还是太年轻啊!这次要不是我过来,说不定要吃大亏啰——” 顿了顿,又叹了一口气,对戴老说道:“如果我不在了,你们这些做叔叔的,一定要帮我多加照应,到了这个位置,每一步都是踩在刀尖上,稍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啊——” “老首长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尽力帮助振华的。”戴老一脸沉重地说道。 “好,好。”卫老爷子强撑着力气,连说两个好,“他虽然五十多了,政治上还不够成熟,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该说就说,千万不要藏着掖着——” “什么不懂事?”戴老笑着反驳,“那是你要求高,如果我有振华这样的儿子,估计做梦都要笑醒了——” 叶纤红一直静静听他们说话,对他们提到的人名,并没有往心里去,这次再听戴老提到振华这个名字,忽然反应过来。 振华?卫爷爷,叶纤红大吃一惊,两位老人口中的那位卫振华,不是前世那位重要领导人吗? 想到这一点,叶纤红只觉得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她今天跟戴老出来,居然糊里糊涂地跟国内最高层的大人物,坐在一起,听他们拉家常。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在做梦,让她有种不真实感。 “那是你们做长辈的抬举他——”老人不以为然的回答。 戴老正要回答,忽然发现老首长身子四肢一阵抽搐,眼睛翻白,竟然闭过气去。 “来——”戴老急忙站起来,正要叫人,叶纤红先一步拦不住,叫道:“爷爷,你去门口帮我看着,别让人进来,我试试看能不能救卫爷爷——” 来时答应了戴老帮忙,帮助他这个老首长,叶纤红为此一直心神不定,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动手试试,可是一直找不到时机。 这样的大人物,他们肯定不会给自己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机会,现在老首长晕倒,旁边只自己和戴老,应该是唯一一次尝试的机会了。 第六十九章急救 “你——行吗?”戴老虽然担心老首长,同样担心这个干孙女,如果出事了,大家都担不起。 “既然答应你了,我总得试试吧,如果不行,别人估计也没办法了——”时机紧急,趁现在没人,叶纤红只能抓住机会,试试看灵液对这样的危重病人,有没有起身回生的功能。 “那你试一试。”戴老这时候也开始患得患失。“不行我们马上叫人来看。” “好。”叶纤红点头,催促道:“爷爷你快点。” 戴老一听,连忙走出去站在门口。回头又担心地望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再次观察了一下周围,确信没有人,急忙解开老人的衣服,飞快地拿过边上一只空杯子,从空间拿出那瓶稀释的灵液,倒了几口,一手掐老人的人中,趁老人嘴巴张开时,将水缓缓倒入老人的嘴里。 虽然有几滴从嘴角流了下来,但是大部分还是灌入老人的喉咙。 忙乱中,叶纤红才突然发现,自己这样太冲动,也太冒险了,万一老人短时间内无法清醒,那别人发现自己乱救治,要自己负责任怎么办? 那灵液毕竟不是仙丹,吃了能马上起死回生。 想到这里,一直觉得自己办事靠谱的叶纤红,也开始慌乱起来。 急着想让老人恢复清醒,她又是掐人中,又是揉他的太阳穴,但是老人还是没有反应。 叶纤红没辄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出外公昨天给自己的银针袋子,抽出那根毫针,照着外公对付中暑病人的方式,按下老人的耳朵,找到耳尖,一针刺了下去。 没有像叶纤红以为的那样,有血缓缓渗出来,反而像一只装满水的塑料袋,被人刺破后,一股极细的血,猛地从伤口处喷溅出来,甚至还溅到叶纤红的手背。 叶纤红吓了一跳,见老人流出的血果然颜色发黑,也顾不得其它了,如法炮制,在另一只耳朵上也刺了一针,同样喷出了血。 忽然又想起刚才刺进老人耳朵的针没有消毒,忍不住又有些紧张起来,正想着是不是找个打火机点针头消毒,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来。 “戴叔,你怎么在门口,我爸睡着了?”刚才那个悦耳的男中音传来。 “呃——嗯。”戴老含糊地应了一声,岔开话题,“你大哥他们呢,现在在哪里?” “他们住在宾馆里,昨天难得相聚,喝了点酒,早上又去谈事情了。”卫振国轻声细语地回答。 “哦。”戴老不知道屋里叶纤红的状况,既然她没出来,应该还没好,所以继续拖延时间。“他们平时都忙,难道一起聚一聚,应该的。” 如果戴老不说得这样应付,卫振国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他太了解戴老了,不是那种会跟自己聊这些家常的人,就起了疑心。问道:“戴叔,我爸爸还好吧?” “当然,哈哈——好。”戴老从来没有碰到过像今天这种不受控的情形,笑得越发尴尬了。 “邓叔马上也要来了,我去通知一下爸爸。”卫振国心里没底,也没揭穿他,穿过戴老的身体就要进屋。 “老邓也来了,那我跟你一起去接他。”戴老去拉卫振国的手臂。 “不用了,戴叔。”卫振国这时候哪里还不知道出了状况,扭身避开他的手。 戴老毕竟年纪大了,哪里及得上年轻人灵活,身子一转,发现卫振国已进了层。 卫振国一进屋,就看到跟戴叔一起来的女孩子,正俯在父亲身上,不知做什么,忍不住大喝一声:“住手,你在做什么?” 叶纤红正忙得一头汗,被卫振国一喝,身子一抖,手里的毫针刺进老人的脖子,又有一股血顿时流了出来。 卫振国快步跑过来,正好看到父亲脖子上、耳朵上在流血,已经把身上的衬衫都染红了,看起来非常掺人,眼睛都红了,冲过来就要捉叶纤红的手,嘴里大喊:“快来人——” 叶纤红身子一扭,躲过了卫振国的手,随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硬着头皮叫道:“老爷子刚刚晕过去了,我在做急救——” “急救?”卫振国看她心虚的样子,被气笑了。“我卫家还缺少急救医生,别笑话了。” 如果小姑娘说学过护理,在帮父亲做按摩或推拿,他都不会这么焦急,可是这么一个小姑娘,居然说在做急救,还把父亲身上搞得血迹斑斑,他信才有鬼了。 话音刚落,就有人匆匆跑进来,看到这付场景,顿时傻掉了。 “丁老——”看到来人,卫振国急忙叫道;“你快看一看,我爸他怎么样了?” 这位丁医师今年五十多岁,在国内中医界也算年轻有为,因为卫老爷子以前的保健医生年纪大了,回老家养老,最近上面推荐了他给老爷子做专业的保健医生。 虽然他没有能治好爷爷的病,但是对他的专业能力,卫家还是给予足够的尊重。 丁老走过去翻了翻老爷子的眼皮,又搭了搭脉,皱了皱眉。 “到底怎么样了,你快说啊!”卫振国焦急地说道。 “好像——”丁老有些犹豫地说道:“脉像似乎比昨天稳了些,一时也看不出其它变化?” 实际上老爷子的身体,在放出一些淤血后,症状有明显减缓的迹象,但是他做为卫家专门的保健医生,怎么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卫振国呢? 他不是没有想过用放血疗法,不敢用的原因是,怕老人年纪大了,造血功能差,反而引起贫血或让其它器官的衰竭更严重。 对他们这种保健医生来说,身上背负的压力其实非常大,就怕一步错,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那他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所以他们就像古代的御医一样,习惯用保守治疗,就是因为不想出差错。 只要老人的身体没有变得更坏,就已经符合他的利益了。 “是变好还是变坏?”卫振国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恨不得生生把她杀死,再次咬牙切齿地问。 对丁老含糊的回答,他当然不满意,要处理叶纤红,当然得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如果父亲的身体任何变坏的迹象,他就不会客气了,就算是戴叔的干孙女也不行。 他是卫老爷子的老生子,从小受尽家人的宠爱,都三十五岁了,还是被老爷子带在身边。这次过来虞城,哥哥姐姐都住在酒店,只有他陪在身边。 如果老爷子出事了,他这个陪在身边的儿子,就难以向哥哥姐姐交代了。 同样的,家里也有不少人因为妒忌,看自己不顺眼,如果犯了这样大的错,很可能万死莫赎了。 大哥今年五十五岁,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期,这次能不能顺利地往上一步,不但对他重要,对卫家同样重要,所以父亲才会拖着病体,亲自赶过来。 有老爷子这尊大神镇着,那些想动歪脑筋的对手,就得掂量一番才行。如果老爷子出事了,那些人没了顾忌,那大哥的事就悬了,卫家也麻烦了了。 “应该变坏了。”丁老沉吟了半响,终于开了口。 他是老爷子的保健医生,可以说他的一切,全寄托在卫家身上,但是这个病别说是他,几乎京城大半名医都来看过了,都想不出办法,如果被其它莫名其妙的人一搞,身体变好了,那他怎么还有脸呆在卫家? 如果把小姑娘赶走,他再力挽狂澜,把老爷子救醒,那他在卫家的地位就稳若泰山了。 “我就知道。”卫振国这么斯文的人,这一刻也变成了择人而噬的野兽,他恶狠狠地对着叶纤红叫道:“你敢害我爸——就算是戴叔的干孙女,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叶纤红见自己的担心的事,终于变成了现实,心如死灰。 原以为没人的时候,用灵液就能救老爷子,现在看来,自己太天真了。 对普通人来讲,或许这样确实立竿见影,但是对这种病入膏肓的老人,恐怕没什么效果了。 “小红。”戴老脚步沉重地走过来,站在叶纤红旁边,安慰地拍了一下她的手背。 这件事是自己做错了,明知道救老首长的可能性万中无一,偏偏抱着侥幸心理,想让这个干孙女来试一试,现在倒好,让她得罪了卫家。 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他不胜唏嘘。看来自己得尽快把结亲的仪式完成,让那些知道这件事后,想拍卫家马屁的人,顾忌自己的身份,不致于胡乱对干孙女动手。 “戴叔,家里出了这样的事,今天我就不留你了——”卫振国见戴叔这个时候还庇护叶纤红,气得眼睛都红了,深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冷淡地下了逐客令。 “振国,这件事全是我的错,我事后再过来陪罪。”戴老也很光棍,没有解释什么,拉着叶纤红的手就往外走。 从卫振国进屋,到丁老下结论,说起来似乎很久,实现上不过是眨眼时间。 但是对在场的三人而言,仿佛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一刻就像一辈子那么长。 两人刚走到门前,只听到一声呼唤:“等一等——” 第七十章转机 众人一起回头,只见卫老爷子已睁开了眼睛,叫了一声后,似乎想坐起来。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又颓然倒了下去。 “爸,你醒了?”卫振国一听,冲过去扶住父亲的身体,欣喜若狂地叫道。 “刚才小姑娘拿针刺进我耳朵的时候,我就醒了,只是全身没有力气,才没法阻止你胡说八道。”老爷子喘了一口气,气呼呼地说道。 “爸——”卫振国大惊。“你说刚才是这个小姑娘救了你?” “你眼睛瞎了吗?”老爷子没好气地说道:“除了她,还有谁动过手?” 卫振国从小被父亲宠坏了,三十五岁了,还没有被父亲这样当着别人的面责骂过,顿时脸一红。 不过他的品性还是不错,马上走到叶纤红面前,朝她深深鞠了一躬,真诚地说道:“对不起,叶小姐,刚才是我莽撞了——” “没关系。”看到老爷子清醒,叶纤红的感觉就像从地狱又回到了天堂,心里的欣喜难以形容,哪里会计较他刚才的话。 戴老会想到的话,她自然也能想到,刚才被卫家判了死刑,被戴老拖着往回走的时候,她其实已心如死灰。 重生后的一切一切,那又如何,在卫家这样的势力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就算她有空间,也救不了一家子,毕竟不可能一家人躲进空间生活,不与外界接触。 “还不快把你戴叔和叶小姐请回来?”卫老爷子大喝了一声。 话一出口,自己也吓了一跳。 有多久没有这样大声说过话了?应该有十多年了吧?那时刚退休不久,身体非常好,走路也虎虎带风。可是自从生病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现在每次说话,都要攒很多力气,才能一口气说几句话。 “戴叔,叶小姐,请过来坐?”自家老爷子尽管骂得响,卫振国却喜出望外。 他有力气骂人,不是说明身体已好了许多? “不客气。”叶纤红淡淡地回答了一句。 戴老望着干孙女,眼神也是越来越亮,看来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她真的有神奇的能力。 等两人重新在老爷子旁边坐下,卫老爷子神色冷淡地望了丁医师一眼,嘴里哼了一声。 原本专家组也治不了自己的病,说明这病确实很麻烦,卫老爷子也不会怪丁医师。所以依然很信任他。但是他刚才的一番表现,却让老爷子一下子看穿了他与技术同样缺乏的人品,这样的人自然不能留在身边。 丁医师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已被卫家嫌弃了,用仇视的眼光望了叶纤红一眼,一声不响地溜走了。 见他走了,卫老爷子才招招儿子,叫道:“扶我起来。” “爸,你身体刚有好转,先躺着养养神,别急着起来。”卫振国乖觉地劝道。 “我的身体自己有数,快扶我起来。”卫老爷子对自己天天半死不活地躺着一动不能动,早深恶痛疾,现在身体明显恢复了些,感觉自己有力气坐起来,就想动一动。 如果可以,他还想站起来,叫儿子扶着自己走一走呢? “让卫老爷子动一动吧?这样对身体的恢复,反而有好处——”叶纤红在旁边提醒道。 任何好东西,吃下去后总要被身体去吸收,才能发挥作用。而躺着吸收的速度,肯定比不上坐着站着的速度,这是常识。 叶纤红别的不敢奢望,只要老人把灵液的药力吸收后,能站起来走几步,自己就算成功了。 “听到没有,小叶也说可以坐起来。”听到叶纤红的话,老爷子顿时觉得自己遇到了知音。 卫振国没办法,只好托住父亲的背,让他借自己的力,小心地坐起来,又在他身后垫了一个软垫。 坐直身子,卫老爷子舒服地呼出一口长气,感觉自己死了一回,又活过来了。 “柄焱啊,我真羡慕你有这样一个乖孙女——”卫老爷子笑眯眯地说道。“看你现在精神十足的样子,肯定也是她帮你调养的吧?” “是啊!”戴老得意地说道。“小叶外公是中医世家,可有不少绝活,所以我才把她带过来,叫她帮你看看,能不能起作用,没想到还真的成了?” “这么说来,我还得先感谢你?”老爷子呵呵笑道。 “当然了。”戴老神气地说道。 两人说了几句话,卫振国又过来问:“爸,你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这几天父亲几乎没吃什么东西,靠打吊针吸收营养,现在有力气了,吃点东西不是恢复得快些? “去煮点粥吧?”老爷子想了想说道。又问叶纤红:“小叶,我现在喝粥没问题吧?” “没事,只要容易消化的食物,都可以吃。”这些就是常识了,叶纤红没学过医,也懂。 于是卫振国下去叫人准备粥了。 等到屋里只剩下三个人了,戴老想起叶纤红以前提过的要求,于是认真地对卫老爷子开口:“老领导,有件事想拜托你——” “什么事?只要我办得到的,尽管说。”卫老爷子知道手下的脾气,不会胡乱开口,所以放心地打了包票。 “是我这个孙女的事。”戴老字斟句酌地说道:“她的医术只学了点皮毛,刚才运气好,才帮到了老领导,她希望这件事不要外传,免得别人求到头上,万一治不好,反而得罪人——” 戴老说的很隐晦,他相信老领导能懂自己的意思。 “这件事容易。”卫老爷子一口应允,“我会让人吩咐下去,任保人不得提小叶一句。” 不管怎么说,叶纤红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只提了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自己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 再说她是旧部下的亲人,跟她处理好关系也没坏处。万一自己下次再有事,不是一样可以找她帮忙? 两人又坐着闲聊了一会,转眼已九点半了,卫家的晚辈断断续续地从酒店赶过来,探望老爷子。 也有老爷子的其它部下,想求见一面。 戴老见老领导有事忙,也没有再打扰,于是向他告别。 卫老爷子也没挽留,叫儿子送他们到门口。 望着叶纤红的走远的背影,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走出屋子,回到车上,两人都吁了一口气。 今天的事太过凶险,到现在他们才真正放下心来。 如果他们离开前,卫老爷子一直没有醒过来,不但叶纤红会有非常大的麻烦,戴老跟卫家的关系也会出现裂痕。 好在最后皆大欢喜。 老领导虽然全程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但是他肯定把这件事记心里了。 戴老在后怕的同时,决定再也不要求叶纤红干类似的事了。 把叶纤红送到家,戴老没有上去坐,直接回家了。 今天这件事对他来说,也称得上大悲大喜,这时候放松下来,身体没事,精神上却非常疲惫,他得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养养神。 叶纤红回到家,打开房门后,就瘫倒在沙发上。 整个人仿似脱力了。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刚才那种心如死灰的感觉,却仍然紧紧揪住她的心,让她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完全恢复过来。 今天的事,她真的太冲动了。 什么都没思考清楚,就盲目地动手,看来有了空间后,真的有些自我膨胀了,所以才会让自己,陷入今天这样的险境。 想救卫老爷子,其实可以想别的办法,将灵液掺进他喝的水里,没必要冒今天这样大的风险? 躺在那里自我反省了半天,直到双腿因为一直弯着,都麻木了,叶纤红才坐起来,决定去洗个澡。 在卫老爷子那边时,她又慌又怕,急出一身汗,现在后背还感觉粘乎乎的。 她不知道的是,今天能让卫老爷子及时清醒,除了灵液发挥了作用之外,她在老爷子耳尖上的那两针,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卫老爷子因为气滞血涩,使经络瘀滞而造成全身水肿,引起的原因虽然非常复杂,而叶纤红病急乱投医,采用了放血疗法,恰恰对症了。 放血疗法能直接排除局部经脉中瘀滞的气血与病邪,促使经脉畅通无阻,从而达到消肿的目的。 而灵液刚好有伐毛洗髓的功效,也就是说,能加速把血液中的毒素和杂质排出去,这样一来,老爷子的病体一轻,才马上清醒了过来。 否则清醒的时间会晚上许多,叶纤红要受的煎熬,肯定也会长久很多。 洗好澡出来,叶纤红活动了一下身子,打算进空间好好调整一下,于是来到世界之树下面,闭目冥想。 直到整个人又恢复了精神,她才站起来。 出了空间,叶纤红拿出穴位图,在沙发上盘坐下来,继续熟悉体位的经脉和穴位。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经过今天这样惊吓,她现在再看图上的一个个黑点,似乎变得有规律和容易懂了。 叶纤红望着图中的任脉张,微微闭上眼睛,引导体内的气流往上走,先到了又打能的石门穴,然后往下继续到,一个个空位似乎清晰地在眼前出现,再也没有什么难懂的地方。 张开眼睛,再次印证了图上的名称,叶纤红确信,自己已把穴位记得七七八八了,而位置更是记得一清二楚。 原来导气术还可以这样用,不运气真气时,只须用意念运行一遍,就把任督两条经脉记住了。 第七十一章山寨来了 收了穴位图,看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回厨房做午饭。 今天一场大悲大喜,让她自己也觉得特别饿,受此影响,中午做菜时,又忍不住多做了几个。 从厨房出来,整理好桌子,就听见弟弟他们走回来的脚步声。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门,微笑着迎接他们回家。 让她意外的是,几个人都低着头,没有了往日高昂情绪。 “怎么了?个个都垂头丧气的?”叶纤红笑着问。 “姐,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卖跟我们差不多的T恤,价格只有二十九一件。”安安愁眉苦脑地说道。 “有冒牌货出现了,所以你们今天没卖出去多少?是这个原因吗?”叶纤红无所谓地笑道。 这件事她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一点也不惊讶,估摸着这几天也该出现了。 “是啊。”安安忧心忡忡地说道。“今天卖的不到平时的一半,我怕明天会更难卖。” “那还不错啊!”叶纤红真心觉得还可以了,又问:“第一款T恤还有多少件?” 别人卖二十九,你们卖三十九,还能卖出一半,不容易了。 可能以前一直是弟弟他们独家在卖,所以顾客更信任他们吧? 不过这批衣服,叶纤红也没有特别的要求,别人要仿很容易。 如果当初用特殊的面料,比如磨毛棉,竹节棉,那样成本就高了,别人想仿的难度也大得多。只要放在一起,真货假货很容易辨别出来。 就算是用精梳榭,也能拉开正品与山寨的档次。 当初匆匆叫章诗萍做,主要目的锻炼弟弟,还没想过赚多少钱。现在看来,想继续经营这个潮牌,得好好规划一下了。 如果正式摆在潮牌店卖,必须跟这种普通质量的T恤,在面料和做工方面区分开来。 “我没数,应该还有六七十件吧?”安安想了想,回答道。 “那明天开始,你们正式卖新款。”叶纤红当机立断。“至于旧款,你们明天作为促销品,买一件新款T恤,可以特价二十远买一件旧款T恤,这样等于五十九块卖两件,价格差不多,款式你们是新的,应该可以跟他们竞争一下。” “这个办法好。”听姐姐这样一说,几个人又恢复了动力。 走进屋里,大家先后去洗脸洗手,然后坐下来开始吃饭。 今天叶纤红做了满满一桌菜,都是他们爱吃的,把几个男孩子激动坏了。 “慢点吃,没有人跟你们抢——”叶纤红就算不想管这些,也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嘿嘿——”几个男孩子只是笑,动作却一点也没有变慢。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们去。 “姐,那些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偷偷学我们的款式去卖?”安安吃了一会后,似乎还是气不过,忍不住问姐姐。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弟弟明白社会上的黑暗面。“有的人为了钱,连偷盗抢夺这样的事,也干得出来,何况只是造假货卖?只要有钱赚,那些人什么事干不出来?” 几个人望着叶纤红,似懂非懂。 叶纤红明白他们的疑惑,主要是九十年代初,信息闭塞,而江浙这边治安一向比较好,即使偶然有治安问题发生,安安他们也未必有机会接触到,所以这种事离他们很远。 叶纤红自己何尝不是这样? 前世她离开家乡,到了深圳,第一次看到马路上,有人骑着摩托车,公然抢路人的项链、手机,把她看傻了。 这样的场景,她一直以为只出现在港台的影视剧里,没想到活生生地在自己面前上演。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安安不甘心地问。 “以后肯定会有办法。”叶纤红安慰道。“所以如果怕他们模仿,你就要不断更新款式,等他们模仿出来后,你就卖新的,然后把旧的特价卖,气死他们——” 她没法告诉他们,即使再过二十年,假货依然在围堵真货,把一些品牌逼上绝路。 实在是真货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利益掌握在少数企业家的手里,而一些不法商人为了瓜分这些利益,就同各方面勾结起来,一起挤压真货的空间。 因此才会假货越打越多,甚至打假之人,自己也从假货那里获得了利益。 到最后的结果是,假货成功洗白,正式上了官方的销售网络。 “嗯,这个办法好。”安安只是心里不痛快,被姐姐这样一安慰,心情又变好了。 叶纤红望着面前几个孩子,暗暗羡慕。 他们现在才十五六岁,因为没什么生活压力,所以才这么容易满足。 赚了一点钱,吃了一顿好吃的,都让他们觉得幸福。 而自己因为前世的经历,缺少安全感,所以即使比身边大多数同龄人有钱,也没没办法像他们一样,获得满足感。 下午三点钟,几个孩子作业做累了,开始玩游戏,叶纤红在家觉得太浪费时间,打算去一趟章诗萍家提供的店铺,去那边准备工作室和店铺。 其实要准备的东西不多,所谓工作室,跟章诗萍他们厂里的设计中心差不多,准备几台最常见的缝纫熨烫设备,一张大操作台,几个标准模特道具就行。 因为只是设计样品,所以不必准备太多物料。 当然旁边需要一间小会客室,如果有人过来坐坐,也方便接待。 所以得买一套长条形会议桌和椅子,摆在正中间,角落再摆一套沙发,进门旁边靠墙放一张柜子,上面准备一把烧水壶,以及泡茶用的茶叶和水杯,这样大体就搞定了。 最后剩下的就是门口的招牌了。 叶纤红请诗诗姐帮自己去工商注册的时候,选择的工作室名称,用的是姐弟俩人的姓,也就是说,全名叫做郑叶工作室。 暂时定了两个品牌,弟弟的羊哥(YOUNGER)和叶纤红的安琪儿(ANGEL)。 走进工作室那边,门开着,里面似乎有人。 叶纤红走进屋,忽然章诗萍正带着几个工作人员,在布置会客室。 几个工人刚把沙发摆好,正在拆长条形桌子的台板,因为桌子脚是铁做的,所以需要到这里才开始组装。 “小红你怎么来了?”看到叶纤红,章诗萍惊讶地叫道。 “这是我的工作室,来看看不奇怪吧?”叶纤红瞟了他一眼,调侃地说道。 在没有通知自己的情况下,她就把屋里的东西买了,怕是自己知道后,会拒绝吧。 其实她想多了,她们愿意做这些事,自己是求之不得呢! 虽然用一套房子和家私,换一成股份,看着很吃亏。 但自己是谁啊!可是有重生金手指的人啊!等自己把公司变成大型公司,市值上亿后,章诗萍母子就知道自己这个投资,赚得有多厉害了! “死没良心的。”被叶纤红的表情气到了,章诗萍冲过来要找她算帐。 “停,停。”叶纤红连忙拦住她。“我只是看一看,马上就要走。” 既然章诗萍主动在做这一块了,她留在这里干嘛?监视吗? 章诗萍被她的无耻刺激到了,冲过来要掐叶纤红的脖子,叶纤红哪里会被她抓到,扭头就往楼下跑。 下了楼,站在楼下的店铺前,望着这栋即将成为自己工作室的房子,虽然现在已不会像刚重生时那样,激动了,但是想到自己又拥有了一份产业,她的心情还是非常兴奋的。 回到家里,还不到四点,几个孩子准备回家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准备把工作室的架构准备一下,看需要招几个人。 自己肯定是名义上的经理,朱亚婷来了,可以当自己的助理,自己不在时,帮自己代理一些工作室。 还得找一个对服装制作技术出色的师傅,需要会打版、制样、计算物料成本,当自己在服装方面有想法的时候,让他及时把样法变成样品,这个人对工作室来说,非常重要,得好好挖一个。 再招一个财务人员,有起码的知识就行,平时既可以去潮牌店里当收银,又可以简单把帐理一理,毕竟工作量非常小,没必要请厉害的会计师。 剩下的就是店里的促销员,这样面积的店铺,估计得准备六个人。不过这个相对容易,只要工资给够,肯定有人愿意来上班。 这样算下来,需要准备的事不多。 不过也不急,现在手上款式这么少,可以等一等。农忙马上要开始,得回家帮忙几天,等那边完成再开张也不晚。 计划妥当,叶纤红把纸张收起来,收到房间的抽屉里。 电话又响起来了。 叶纤红连忙跑出卧室,来到客厅,接起了话筒。 居然是戴老打来的。 “爷爷。”叶纤红叫了一声。 “小红,你准备一下,等一下我们去老首长那里吃饭。”戴老声音洪亮地说道。 回家休息了半天,他的精神完全恢复。刚刚又接到老首长亲自打来的电话,说晚上大家聚一聚。 听老首长解释,才知道他现在已经能下床,刚刚还在儿子的搀扶下,去了一趟院子,把全家人高兴坏了。 这次正好卫家人大半都来了,就一起庆祝一下老爷子转危为安。 至于叶纤红和戴老,自然作为最重要的客人,必须参加。 第七十二章家宴贵宾 “好的,爷爷,我一定准时参加。”听了戴老的话,叶纤红也很激动,一口答应下来。 能参加卫家的家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叶纤红可不敢自视到可以忽略这样的机会。 晚上自己不在,只有弟弟和胡向阳一起吃饭了,叶纤红担心自己离开了,没人给他们做晚饭。看时间已近四点,准备提前给他们做好饭菜。 现在天热,饭菜放一会凉了,也不会有影响。 叶纤红匆匆进了厨房,把米淘好放进电饭锅,又匆匆洗菜,简单炒了三菜一汤,就停止了。 “安安,我晚上要去外面吃饭,你陪向阳哥一起吃,知道吗?”叶纤红交代弟弟道。 “知道了,姐。”虽然奇怪姐姐这次出去,为什么不带上自己?不过他现在一天比一天成熟,也没有问这样的问题。 叶纤红交待好弟弟,就匆匆拿了衣服去洗澡,在厨房呆了一阵,身上又有油烟味了,去参加卫家这样的家宴,自然不能疏忽。 刚洗了头,弟弟就在敲门:“姐,戴爷爷叫人来接你了?” “知道了。”叶纤红走进水笼头,开始洗澡,嘴里回音道:“你叫他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见外面没动静了,叶纤红匆匆洗了个战斗澡,擦干后穿上衣服,也没时间吹头发了,拿块干毛巾裹住头发,边擦边走出卫生间。 只见以前见过两次的武警小帅哥身子笔直地坐在沙发上,看见叶纤红出来,马上站起来,就要敬军礼。 “让你久等了,我马上就好。”叶纤红客气地说了一句。 “戴老让我提前十分钟来接你,免得你没时间准备。”武警解释了一句。 “好的。”叶纤红明白了他的意思,自己刚刚过去五分钟,还有五分钟。 放下毛巾,叶纤红冲进卫生间,用最快的速度给自己化了个淡妆,又把头发简单盘起来,既不显得太正式,也不会显得太随意。 “安安,我现在出去了,家里交给你了。”叶纤红习惯性的交代道。 “放心吧姐,我会照顾好向阳哥的。”安安见姐姐不放心的样子,笑着打趣道。 叶纤红笑了笑,跟武警帅哥匆匆下楼,坐进车里,看到戴老已坐在那里了。 “让爷爷久等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们爷孙之间,没必要客气。”戴老无所谓地笑了笑。“我是怕你要做饭,忘了时间,所以提前来催你一下。” 车子飞快地往前开,到了上午刚刚来过的地方。 这时候叶纤红才发现,龙山脚下某栋不起眼的建筑前,有人守在那里,看到特殊牌照的车子才放行,以前不知道,以为只是一家普通的公司,现在才发现另有乾坤。 车子没有停在上午去过的别墅前,而是停在一栋六层建筑前,看布置有点像酒店,不过规模比不上叶纤红工作过的曹娥大酒店。 难道是内部招待所? 叶纤红知道九十年代国内很多这种场所,一般不接待外面的顾客,只为内部接待而设。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慢慢关掉了一些,前世央视还专门有过相关报导。 胡思乱想中,车门被人从外面打开,叶纤红连忙集中精神,下了车。 正要去对面扶戴老,看到已有人扶着他下了车。 “戴爷爷来了,我扶您进去吧!爷爷刚才还在念叨你呢?”一个三十左右的男子一边扶着戴老,一边笑着说道。 “好,好。”对于他的殷勤,戴老也没推辞,笑呵呵地点点头。 叶纤红不知道他是谁,不过听称呼,应该是卫老爷子的孙子辈子,也没好意思问。 从年纪上来猜测,卫老爷子的长子今年五十五,而他有三十左右了,难道是长孙? 如果没猜错,那这次派长孙来迎接他们,礼节上也算周到了。 大家庭重礼,而长子长孙只要没出意外,在家族里的地位肯定最高,而长子的位置,现在已超过戴老退休前,叫他来迎接似乎不合适,所以才派了这个长孙过来。 这些道理是叶纤红前世看古装剧学来的,虽然不一定准,但总有七八分正确。 见他没有跟自己打招呼,老爷子应该遵守承诺,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向他们泄露,所以没有人当自己一回事。 这样最好,叶纤红暗暗满意。 跟在戴老后面,进了大厅。 里面的结构确实跟曹娥大酒店的大厅差不多,不过这里低调朴实多了。 上了二楼,穿过一条走廊,三人在一间包厢面前停了下来。 打开门后,发现里面是一间可以容纳二张大圆桌的大包厢,此时两张桌子边已坐满了人,大多数是四十以下的年轻人。 叶纤红眼睛一扫,已看到门口的那张桌子边,姐夫卫谨言坐在最下首的位置,沉默地喝着荼。 他果然跟卫老爷子是一家人,不过看他的位置,应该是不受重视的旁支。 叶纤红在酒店工作过,知道一些位置的常识,哪个是主位,哪个是副主位,哪个是工作人员的位置,她一清二楚。 见戴老继续往前走,她也不方便跟姐夫打招呼,只好跟在后面继续往里走。 卫谨言招头看到叶纤红时,只看到了一个背影,虽然觉得眼熟,一时没想到时小舅子的女朋友。 走到最里面,发现还有一扇门,打开门后才发现,里面居然别有洞天。 那是一个面积不小于外面包间的房子,除了一张大圆桌,旁边还有一套待客用的沙发,此时卫老爷子正爷坐在沙位中间,卫振国和一个中年男子坐在老爷子两边。 叶纤红一看到那个中年男子和蔼和笑脸,顿时把前世那个领导人的形象重叠在一起,一颗心怦怦乱跳,只望了一眼,就不敢再看,朝转去观察卫老爷子。 “柄焱来了,快过来坐。”卫老爷子看到戴老,站起来笑着招手。 跟上午相比,老爷子像是换了一个人,原本一脸的死灰色,现在已多了一丝红晕,水肿也明显褪下去了,让五官看起来清晰多了。头发虽然白了,却一根根精神地竖起,如果不是当面看到过,都无法相信两是同一个人。 “戴叔。”老爷子旁边的几个人都站起来打招呼。 戴老几乎是看着他们长大的,也没有跟他客气,有人让出一个位置后,他就走过去一屁股坐了一下,然后拍拍旁边,让叶纤红过去坐。 叶纤红没有说什么,嘴里带着礼貌的笑,走过去无声地坐了下来。 “你就是小叶吧!”坐在卫老爷子左手边的中年男子笑着问道。“我叫卫振华,应该比你爸年纪大,你就叫我卫伯伯好了——” “卫伯伯——”叶纤红叫了一声,因为心虚,声音几不可闻。 “怎么回事?”卫老爷子见叶纤红失常的表现,惊讶地叫道:“我明明记得小叶颇有大将风度,不会因为我们而失态,怎么见振华,反而气势不足了——” “那是因为卫爷爷已退休,卫伯伯却是我们的父母官,在他的面前,我不心虚也不行啊!”叶纤红这才发觉自己的问题,笑着解释了一句。 “原来你也有怕的人。”卫老爷子自然不在意叶纤红开这样的玩笑,反而亲昵地取笑了一句。 屋里只有卫振华和卫振国知道叶纤红的身份,所以对她的表现不觉得奇怪,而其它几个人就觉得不对了。 这个女孩子是谁,就算是戴叔的亲孙女,也不敢开这种玩笑吧! 见他们几个一脸狐疑,卫老爷子亲自替他们介绍。 “这是叶纤红,是柄焱新认的干孙女。”老爷子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身份。“这个是我的大儿子卫振华,这是老二卫振,这老幺卫振国你见过了。” 又转头介绍另外几个。“这是我大女儿卫振梅,这是老二卫振兰,这是老三卫振竹,这是大女婿,这是二女婿,这是振华家的老大卫谨——” 见老爷子这么郑重其视地把人都介绍了一遍,几人脸上的表情更怪异了。 叶纤红把这些长辈一一叫了一遍,才重新坐了下来。 “人都到齐了,上菜吧。”老爷子站起来吩咐道。 说完,也不需要人扶,就自己往前走,来到上横头,卫振华坐在他旁边。 那个卫谨正要坐在爷爷的另一边,不想老爷子拍拍椅子,对叶纤红说道:“小叶,你坐到我旁边——” 这下子,连卫谨也变了脸色。 作为长孙,他一直有这个特权,同辈的堂弟堂妹都在外面坐的时候,他反而坐在爷爷旁边,今天这个特权居然被一个陌生的小姑娘抢走了。 当然,作为长孙,被家族培养了这么久,不可能一点气度也没有。 所以他只是脸上变了一下,马上就恢复了正常。到父亲的另一边坐下来。 卫振华知道父亲这样做的原因,所以脸色未变,见儿子也没有表现出异常,暗暗点头。 卫谨注意到父亲的态度,心里一下子有底了,只是好奇心更重了。 这个小姑娘到底做了什么事,让爷爷这么抬举她? 今天虽然是家宴,但是卫家到了这个级别,里面的关系肯定非常复杂,像大女儿嫁的家,二女儿嫁的,都不是普通人家,今天自己的这个行动,肯定会被他们知道。 第七十三章姐夫 叶纤红坐在卫老爷子和戴老中间,看着受重视,其实并不舒服,毕竟这个位置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能自在才怪。 卫老爷子几乎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所以身体恢复后,心态反而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对儿孙严肃,反而笑咪咪地和戴老这个老部下拉起了家常,时不时夹一些东西到叶纤红前面的盘子里。 叶纤红坐在这样的大佬中间,只能装老实,老人递过来的东西,喜欢吃的,就老老实实吃掉,不喜欢的就留着。 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又考虑到老爷子的身体,叶纤红也在转盘上看了看,挑了两样适合他现在身体吃的菜,用小碗装了,放在卫老爷子面前。 老爷子就像个孩子似的,笑呵呵地道了声谢,拿过来开始吃。 戴老对老首长的行为就有些无语,这明明是自己的孙女嘛!怎么一付想跟自己抢的模样? 叶纤红自然也不会忽略自己的爷爷,看到口味好的菜,就夹一些到他的盘子。 戴老忍不住得意地斜了老爷子一眼,似乎在示威。 老爷子的几个女儿,因为从小家教严,平时跟父亲一起吃饭,习惯了安静不说话,更不会相互夹菜。今天看到父亲的举动,才突然发现,一直给卫家撑起一片天的父亲,真的老了,老到已像孩子一样,会跟别人玩闹赌气。 顿时心里一酸,主动地照顾起父亲的饮食,一时间,饭桌前气氛和谐,大家一团和气。 考虑到老爷子的身体,屋里人都没有喝酒,倒是外面的那些晚辈,有这么的机会聚在一起,自然得喝一杯。 昨天卫家的大部分人,虽然已提前到了,却没有今天这般齐全,所以今天的气氛比昨晚更热烈。 菜上到一半,叶纤红已差不多吃饱了,见卫老爷子还不依不饶地要给自己夹菜,就想找了借口离开,就问卫老爷子:“卫爷爷,有酒吗?” “啊?”卫老爷子吃了一惊,讶异地叫道:“你这个小姑娘,怎么年纪轻轻的,居然是个酒鬼?” “谁说的?”叶纤红不好意思。“我是只想去敬酒——” “哦。”卫老爷子这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又以为她想向自己敬酒,就阻止她。“你给我好好坐着就行,我们不吃这一套。” 小姑娘倒非常懂事,明明治好了自己的病,却没有持宠而娇,反而姿态摆得这么低,想向在座的长辈敬酒。 “不是,我想去外面敬酒——”叶纤红又被他误会了,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解释:“刚才我看到姐夫在外面,如果不去敬一杯酒,就太失礼了?” “你不是只有一个弟弟吗?哪来的姐夫?”戴老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插嘴道。 “是向阳的姐夫。”叶纤红更羞涩了。“刚才进来时我看到了。” “哦,是你男朋友的姐夫。”戴老才记起她有个叫胡向阳的男友,见卫老爷子疑惑地望过来,就解释了一句:“小红有个男朋友叫胡向阳,是京城胡家的人。” “胡家?”老爷子皱了皱眉,对这个胡家没什么印象,又转头望向儿子。 年纪大了,记忆了就差了,一些不怎么出名的家族,他已记不住了。 “就是胡有才那一家子——”卫振华倒是马上想起来了。 那个胡有才有个妻舅在南边某省担任副书记,借着这个关系,最近在京城跳得有些欢,据说他的儿子也爬得非常快。 在卫振华的眼里,这种人就算暂时得了势,根基终究浅了些,所以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老爷子更是记不起还有这样一个家族。 “你在跟云祥的孙子搞对象啊!”被儿子一提醒,卫老爷子才想起来了。“那个老家伙都在疗养院躺了五年了,没想到倒是好福气,有了你这样一个出色的孙媳妇——” “哪里?”叶纤红虽然觉得自己重生了,有别人没有的优势,但是叫自己跟那些大家族,还是不够资格,老爷子这样说,太抬举自己了。 “你姐夫叫什么?”卫振华问道。又对儿子卫谨朴说道。“你陪小叶去一趟,把他请进来——” “叫卫谨言——”卫振华这么给面子,叶纤红喜出望外。“谢谢卫伯伯。” “客气什么。”卫振华摆摆,根本没有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 反正是卫家的子弟,肥水不流外人田。看在叶纤红救了父亲的面子上,帮一把也是随手而为,轻而易举的事。 卫老爷子没有说话,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满意儿子这样安排。 外面的包厢里,卫谨言坐在最下首,安静地吃着饭。 对身边高谈阔论的同族兄弟,他没有参与进去的兴趣。 当然,他们也是自己聊自己的,没有跟他亲近的意思,他想参与进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虽然也姓卫,却不是老爷子的亲孙子,而是卫家的旁支。 他的亲爷爷,和老爷子只是堂兄弟。 因为年轻时,爷爷比较照顾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多岁的少年。所以两人虽然是堂兄弟,感情却比亲兄弟还要好。 卫老爷子后来加入工农红军,凭战功一步步升上高位。解放后进入地方政府,成为一方大员,依然没有忘记堂兄当年的恩情,每当卫家有什么家庭活动,都会邀请他们那一支参加。 后来卫谨言的爷爷过世了,两家的关系才淡了一点。 这也容易理解,毕竟卫老爷子自己就有十几个孙辈,想一一细心照顾他们,也力不从小。能让他们继续参加老爷子的家宴,在他面前露个脸,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所以对卫谨言他们而言,来参加这样的活动,总归只是陪衬,安静地坐着就行,不能喧宾夺主,忘了自己的身份。 对有的人来说,这样或许会觉得屈辱,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卫老爷子能这么重视他们这一支,却是难得的荣耀,毕竟在内部时,再不受重视,到了地方,提起卫家身份,别人还是会高看一眼。 卫谨言的性格虽然有古板的一面,人却不傻,明白有得就有失的道理,所以就算在家族聚会时,有时候会被其它人冷言冷语几句,满肚子不痛快,也能很快地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像今天这样的情形,他都会选择随大流,别人去向长辈敬酒,他也会跟在后面,说上几句祝福的话。 如果有人向自己打招呼,他也会回敬过去。 既不主动攀附谁,让人嫌弃,也不失礼,免得被人抓把柄。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人看他们那一支不顺眼,喜欢找他们的麻烦。 “谨言表弟,那件事你想清楚没有?”一个看起来四十出头,已有八分醉意的胖子走到卫谨言旁边,伸手在他的肩上拍了一下,含糊地问。“别拖拖拉拉的,让我等得心急!” 卫谨言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没有回头,心里虽然极度厌烦这个人,却不敢表现出来。 今年春节家族团聚时,他提出要买自己的祖屋,叶谨言就一直在躲他。原以为今天这样的场合,他不敢当着别人的面说出来,没想到今天喝了点酒,就仗着酒意,把这件事挑明了。 望着周围人带着戏谑的表情望着自己,卫谨言才知道,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对不起,大表哥,这件事恕我无法答应。”卫谨言想了想,还是决定明确拒绝。 如果在私下场合,这个人肯定会不死心,和自己胡搅蛮缠。但是今天不同,老爷子就在隔壁,相信他会收敛一点。 因为爷爷与卫老爷子的关系,两家的祖屋就买在隔壁,爷爷过世后,这套房子到了父亲的手里,父亲过世后,又到了他的手里。 那套四合院除了地段,其它真的没什么值得人眼红的地方。他相信大表哥看上这套老房子,就是因为它离老爷子住的地方近。 其实房子传到他手里后,卫家有好几个人私下找过他,希望能买下他的房子,被他拒绝后,就没有人再提起了。 只有这个大表哥,自己拒绝过一次后,还一次次地纠缠,让他烦不胜烦。 那是爷爷传下来的房子,怎么可能随意卖掉?家里又不是穷得揭不开锅,到了不得不卖祖屋的地步。 更何况有这套房子在,两家还有这个象征爷爷辈友谊的信物在,如果他卖了房子,他们这一支就彻底没落了。 卫家的子孙后代,平时都在各地工作,这是老爷子家训。 他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去基层打拼,凭自己的能力,获得老百姓的认可。 而大表哥在京城一家国企担任高管,虽然在卫家的照应下,混得不算差。 但是他并不满足现状,一心想进政府机关工作,所以想买下这座房子,和外公住在隔壁,那就有理由经常去探望外公了。 他是老爷子的大外孙,在他们这一代里最年长,小时候比较受宠,性格方面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 工作后,打着卫家的招牌,在单位上过得很得意。却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早进了老爷子的眼里。 他一直觉得最近这些年,自己会被外公忽略,是因为陪在外公身边的时间太少了。如果能买下隔壁的房子,经常去陪陪外公,那自己在外公心里的地位,肯定跟现在不一样了。 老爷子却把培养的目标,放在长子卫振华身上,连带着长孙卫谨朴,也成了他关注的重点。 而老大一家也没有辜负他的期待,这些年上升的步子迈得非常稳,这让他更加满意。 至于大外孙,他早发现了这个孩子性格上的缺陷,提点了几次,发现没什么效果,就有点放弃的意思了。 第七十四章矛盾 “你别敬酒不喝喝罚酒!”谢建伟今天明显喝多了,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跋扈的本性就露了出来,他拍着桌子,对着卫谨言大吼了一句。 一个借着外公的光,在卫家混吃混喝的人,居然敢拒绝自己的好意,谢建伟借着酒意,把憋在心里的不满发泄出来了。 桌上满是碗盆杯碟,被他用力一拍,一只玻璃杯受震后倾倒,滚落下来,掉在地毯上,发出一声沉闷地声响,一下子碎成几片。 卫谨言没想到他敢公开撕破脸,脸色一白,扫了周围的人一眼,希望有人站出来缓一缓气氛,免得双方下不了台。 照他本性来讲,碰到这样的场合,他恨不得拂袖而去,免得自己还须看别人的脸色。 可是他又清楚,自己卫老爷子病后,两家的关系本来就已经很脆弱,如果他一离开,剩下的几个堂兄弟就会很为难。 要么跟他一样,跟老爷子一家断了关系,自此不再依靠卫家,事事靠自己。 要么继续留在那里,跟自己成为两路人,他们这一支内部分裂。 不管选择哪一条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条不归路。 所以就算再恨,他也没有勇气跟谢建伟硬碰硬。 他是老爷子的大外孙,就算他再过份,除非他的长辈站出来教训,其它人谁敢不识事务,在这个时候跳出来? 让他没想到的是,卫家的这些同辈,几乎人人一付看好戏的样子,没有人上前说一句公道话。 卫谨言顿时绝望起来。 想来他们早也厌烦自己这一支,经常出现在他们的家宴上,现在以这样的态度,表达对自己的不满。 而有心想帮忙的几个同支兄弟,认出发火那个的身份之后,就算想站出来,也被身边的人拉住了。 在这样的时候,真的敢站出来的,要么是楞头青,要么是对权力富贵看得很淡的人。问题是,在这样的圈子呆得久了,踩低捧高的事见得多了,怎么有人有这个勇气?拼着自家的前程不要,站出来支持卫谨言呢? “我说谨言表弟,既然大表哥都开口了,你怎么能当面拒绝,让他下不了台呢?”一个叫林越的表哥,在旁边反而指责他不顾自己的身份,跟谢建伟起冲突。 林越是二姑家的孩子,平时跟大表哥关系并不好,平时经常在外公面前争宠,巴不得对方倒霉。 他现在帮谢建伟说话,当然不是真心为对方好,只是故意捧高谢建伟,让大家看清楚大表哥性子上的缺点。 大家都是聪明人,大表哥今天这一番行为,经别人的嘴,传到外公耳朵里,肯定对他的印象更差了。 如果能让他们闹得再过份一些,才符合他的利益。 卫谨言望着面前这个火上浇油的人,心里一黯,看来今天这件事无法善了了。 在场这些人里,自己这支只来了堂兄弟四人,现在三人神情紧张地望着自己,暗暗在摇头示意,提醒自己不要冲动,别把事情搞大。 卫谨言望了自家这一支的大堂哥一眼,又望着咄咄逼人的大表哥,心里开始后悔,早知道这房子保不住,谁第一个开口,直接卖给他,不是没有这些麻烦了? 现在如果拒绝大表哥,也就得罪了他一个人。如果同意卖掉,那他不但得罪了当初拒绝过的几个堂兄弟,也会让人看轻,所以他只能死撑到底。 “对不起,大表哥,那房子是我卫家的祖产,如果你谢家逼着我卖给你,那我就成了卫家的罪人,连爷爷也不会饶过我——”卫谨言原本不愿意说出这样挑拨卫谢两家的话,但是现在他决定破罐子破碎,反而没什么顾忌了。 “你——”谢建伟虽然混,毕竟还保存着几分理智,听到卫谨言这样说,顿时八分酒意只剩下五分酒意了。 在场的大多都姓卫,如果自己真的硬要卫家的祖产,这些人嘴里自然不会说什么,但是谁能保证他们把话传到外公的嘴里,那就是另一番情形了。 如果外公听了这些话,也忍不住多想,那自己就是自搬石头压脚背了。 见大表哥没有完全醉,自己话里的意思他也听明白了,卫谨言微微松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今天这样一闹,已摆在了明面了,不管他做出什么选择,他卫谨言都是输家。 望着大表哥回到座位上,卫谨言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色已没有了刚才的从容和自在。 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一饮而尽。 长在这样的家庭,有时候太多事身不由已,卫谨言只觉得满嘴苦涩。 昨天他担心被人灌醉酒,今天巴不得马上喝醉,暂时把这些抛在一边。 “姐夫。”卫谨言低头又喝了一杯酒,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似乎在叫自己。 “小叶,你怎么来了?”转过头去,看到是小舅子的女朋友叶纤红,卫谨言惊讶地叫了一声。 刚才他低着头,没有留意叶纤红从里面走出来。 “我过来向你敬酒。”叶纤红对这种场面话并不擅长,所以拿起酒杯后,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将杯子举到卫谨言面前,去跟他碰杯。 “谢谢。”虽然心情依然很糟糕,但是小舅子的女友主动过来了,他只能强撑着举起杯子,跟她碰了一笑,苦涩地笑了笑:“谢谢你。” 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刚刚被人奚落了一顿,卫谨言这时候并不高兴她过来,被她看到自己最不堪的一面。 叶纤红望了姐夫一眼,暗暗皱了皱眉,前天胡向阳带着他过来时,叶纤红就有种感觉,姐夫似乎并不愿意参加这样的家宴。 现在看来,这种感觉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姐夫在卫家的日子过得并不好,或者说,他在卫家受到了轻视和排挤。就像那些宅斗小说里写的那样,一个不受重视的旁系子弟,往往会成为嫡系子弟欺凌和打压的目标。 或许正因为这个原因,胡向阳才没有把姐夫的身份提前告诉自己吧! 回头看了一眼一道出来的卫谨朴,叶纤红就有些犹豫,自己胡乱插手姐夫的事,会不会让他的处境雪上加霜? 要知道姐夫这样的身份,除非老爷子或者卫大伯肯真正把他的事记在心里,否则今天带他去了里面,只会引起其它人的嫉恨,搞不好让他的日子更加艰难。 卫谨朴跟在叶纤红的后面,外面的情形落在眼里,从他们跟卫谨言一付刻意保持距离的神情,到卫谨言一个人神情苦涩喝闷酒的情形,马上猜到这里刚刚发生了一件事。 而这件事的主角,就是这个比自己只小了一岁的堂弟卫谨言,也就是说,这个堂弟被人一起针对了。 不过这都是小弟,只要爷爷或者父亲看重叶纤红,那卫谨言就算有再大的委屈,也会有长辈替他撑腰,以后谁想再动歪脑筋欺侮他,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本事了。 卫谨朴在打量四周的时候,周围的人也在打量他和叶纤红,猜测叶纤红的身份。 说到底,大家族里兄弟之间的竞争比普通家庭的兄弟更厉害,除了有几个交好大房的子弟,其它人或多或少会看卫谨言不顺眼。 就算明面上和气成一团,暗里骂他的人肯定有不少。 “谨言堂弟,爷爷请你去一趟里面。”卫谨朴心里已有了计较,所以直接开口。 “呃?”卫谨言一时没听明白。“你说什么?” 平时有这样的家宴时,为了鼓励晚辈,老爷子会叫几个晚辈进去里面,当面勉励一番,但是只限于他们这一辈里几个特别出色的兄弟,他们这一支,最近几年都没有哪一个有这样的荣幸了。 “爷爷请你去里面。”卫谨朴知道他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才会重复问了一句,笑着又说了一遍。 话音刚落,不仅卫谨言眼睛瞪大了,周围的其它人都不淡定了。 在座这么多同辈,少说也有二十五六人,跟老爷子最亲近的大外孙都没被召唤,他卫谨言何德何能,被老爷子单独召见? “你是说真的?”卫谨言颤抖着又问了一句。 “真的啦,姐夫。”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受不了姐夫说话的语气,所以想说的开心一点,打破沉闷的气氛。“别让卫爷爷久等了。” “哦。”卫谨言连忙站起来,匆忙之下,把桌上的茶杯也打翻了,好在他反应过,连忙接住杯子,小心放在一边,拉开凳子,跟叶纤红和卫谨朴一起往里走。 谢建传从卫谨朴出来时,就脸色难看,两人虽然是亲表兄弟,但是因为争宠,他早把卫谨朴当成最大的对手,本以为他出来应该叫自己,没想到竟然是刚刚被他羞辱过的卫谨言被叫了进去。 怎么回事?难道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想当面问他这件事的经过? 他也是做贼心虚,这一刻居然有些担心起自己来。 林越刚才也站出来说了卫谨言几句,对他来说,这个表弟又不外公的亲孙子,给他机会出席家宴,已是极给面子了,自己讽刺他几句,又算得了什么? 现在望着卫谨言的背影,竟然也忍不住心虚起来。 第七十五章见长辈 卫谨言跟在两人的后面,看着他们打开门,神情忐忑地走进里屋。 “小爷爷。”看到坐在主位上的卫老爷子视线扫过来,卫谨言堆起笑脸,恭谨地叫了一声。 “你叫谨言,是二哥家的孙子?过来坐。”老爷子年纪大了,眼神还不错,一眼就看出卫谨言是个实在的性子,就有些喜欢,笑着招呼了一句。 这边的桌子很大,叶纤红出去时,服务员已在卫谨朴下首加了个位置,给卫谨言坐。 “是的,谢谢小爷爷。”卫谨言拘束地回应。 原以为老爷子把自己召进来,一番训戒之后,马上又出去外面,没想到里面给留了个位置,卫谨言受宠苦惊。 能跟老爷子坐同一张桌子,绝对是天大的荣耀。 至少外面这么多同辈,没有几个人有过这样的机会,就连谢建伟这个亲外孙,似乎也没有资格坐在一张桌子。 叶纤红也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离姐夫的距离有些远,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自己,姐夫开始被卫老爷子他们重视了。 她倒没有想过给姐夫捞什么好处,只要他能引起老爷子的重视,让住他这个人,自己就非常满意了。 卫谨言一开始没有留意,待看到叶纤红坐在老爷子旁边,还享受着老爷子亲自夹菜的殊荣,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能有机会进来里面,肯定是她在卫爷子面前开了口。 对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跟老爷子他们有什么渊源?他实在猜不透。 不管怎么说,她能得到老爷子的看重,对他也好,对向阳也好,都是再好不过的事,卫谨言自然不会担心什么。 “小爷爷,我敬你一杯,祝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里面没有备酒,服务员给卫谨言倒了一杯果汗,他就站起来,想以此代酒,敬老爷子一杯。 “谢谢你了。”老爷子拿起面前的水杯,举起来示意了一下,又笑道。“不过今天是家宴,这些客气话就不必说了,你随意一些就行。” “谢谢小爷爷。”卫谨言乖乖地应了声,重新落坐,望见大叔卫振华正一脸含笑地望着自己,连忙回了个笑容。 “谨言,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卫振华问道。 既然想抬举他,这些事就得问清楚,卫振华在用人方面,也是属于保守型的,比较看重人的品性和操守,见卫谨言性格隐忍,又不显得过份死板,就有些喜欢。 这样的人或许成不了高层,但是在一些重要岗位担任要职,只要多磨练磨练,问题倒不大。 他同样看不上大姐的儿子谢建伟,觉得这个人太浮夸,喜欢仗势欺人,不够低调。 如果让这样的人爬上高位,只会给卫家带来灾难,所以他跟父亲一样,都不愿意把他从国企里调出来,让他继续在那边磨练。 等性子磨平了,他们才会考虑给不给他机会。 “我在苏省常熟县税务局稽察科担任科长。”卫谨言老老实实地回答。 对于普通人来讲,这个年纪能坐上这样的位置,也算成功人士了。但是对卫家来说,就显得再平常不过了。 毕竟这个科长,也不过是副科级干部,三十岁的男人,还刚刚脱离普通干事的范筹。 不像外面有的同辈,都已是处级干部了。 “你对未来发展有什么计划吗?”卫振华又问。 “没有具体的计划。”卫谨言不敢瞎说,担心引起卫振华的反感。“只是希望把本职工作做好,工作方面,听从上级的安排吧!” 对于没有背景的人来讲,这是唯一的升迁之路,毕竟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在绩,才有资格得到上司的垂青,获得升职业的机会。 “不错,很踏实。”卫振华随口夸奖了一句。“只要用心工作,机会总会有的。” 他也明白,像卫谨言这样的基层人员,如果自己父子不插手,这个侄子只能这样按步就班地往上走。能走到哪一步,除了努力,就靠天意了。 “谢谢大叔的鼓励,我会更加努力的。”卫谨言激动地道谢。 他出生在这样的家族,人当然不傻,卫振华都这样说了,自己以后的路肯定好走多了,至少有这个大叔在后面照应,机会比其它人就多了几数倍。 叶纤红虽然没听出什么,但是猜得到这里面的道道,心里感激,对老爷子的照应也更殷勤了。 这一顿饭吃得极其满意,直到酒宴结束,老爷子也没有再叫其它晚辈进去。 任谁都看出来了,这一次家宴,得到最多好处的,就是卫谨言一个人。 谢建伟在卫谨言被卫谨朴带进里间的时候,脸就黑了。 可是他敢怒不敢言。 在同辈里,他或许可以耀武扬威一下,当面对卫谨朴的时候,他就老实了许多。 主要是大舅现在已是正部级高官了,在五十五岁这个年纪,算得上年轻有为了,如果正往上一步,就是副国级了。 老爷子这次过来,就是因为在换届的关键时刻,担心竞争对手使阴招,他才亲自过来坐镇。 在这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一些擅长文革那一套的旧官僚,别的手段没有,污蔑别人却最拿手。 老爷子当初就是副国级领导,如果卫振华能到那个级别,卫家至少二十年内,依然能成为京城最顶级的家族。 而他们这些晚辈,如果想继续现在这样的生活,有这样一棵大树在,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所以即使再不服气,谢建伟现在面对卫谨朴,也不敢再与他争宠了。 他尚且如此,像林越这样的,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早知道卫谨言这么得老爷子欢心,他何必多此一举,挑拨离间? 让他们去闹不是更好? 卫谨言这时候全身心用在屋里的长辈身上,自然没精力去想这些。 以他的性子,也不会以为入了老爷子的眼,自己就有资格跟外面的同辈去争斗了。 所以保持底调,才是接下来自己该做的事。 跟老爷子告别前,叶纤红单独跟姐夫聊了几句。 卫谨言郑重地向叶纤红道谢,感谢她给自己这个机会。 “姐夫,你这么客气干嘛,我们是一家人啊!”叶纤红笑道:“我一个女人,不可能进官场,向阳又是这样的性子,往上升希望也不大了,家里以后就靠姐姐跟姐夫了——” 叶纤红以前有过野心,希望自己帮胡向阳铺路,把他扶上去,成为高官。 后来发现胡向阳惫懒的性子,这样的人混官场,往往很难往上走,就息了这个心思。 又想起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典故,最后还是决定不勉强胡向阳,如果他想往上走,就扶一把,如果不行,就两人安心在一起,做一对神仙装眷侣也不错。 毕竟她喜欢的是胡向阳这个人,如果他以后变得像某些官僚一些唯利是图,那她就真的后悔了。 “你这样说,我们的压力很大啊!”听叶纤红开玩笑似的说出这番话,卫谨言也笑了。 不过他跟胡向阳和叶纤红不同,从小出生在这样的环境,对官场的适应能力,肯定比他们强。 只要有助力,他还是愿意努力往上走,振兴他们那一支卫家。 叶纤红和老爷子告别前,被他留住,单独跟她和戴老再聊了一会。 卫老爷子身体恢复后,担心以后会复发,自然希望叶纤红能隔一段时间,替他检查一下身体。 叶纤红笑着拒绝了,说这种保健工作,交给专业的人做就行,她并不擅长这些。 当然为了表示感谢,她答应再送老爷子一瓶补酒,让老爷子调理身体。 老爷子明白她是在感谢自己对她姐夫的照顾,却没有说破,只是笑着道谢。 对叶纤红的东西,他现在特别有信心。 他今年才八十出头,还不能出事,必须扶儿子一把。 对卫家来说,儿子现在还在省里任职,只是一个部级官员,远远没能力撑起卫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他还得多活几年,在一边保驾护航,直到儿子有这个能力为止。 只要儿子上了更高的位置,他才能真正安心。 叶纤红到家的时候,已是八点多了,弟弟和胡向阳都在家里没出去。 听叶纤红说,今天陪戴老去参加卫家的家宴,胡向阳一时不知道如何说她才好。 她的运气也太好了吧,卫家的家宴,居然也能进得去, 卫家可是国内有数的几个顶尖家族,别说是他,就连他大伯,也未必有资格去露个脸。 更不要说虞城的一把手了,想来表哥肖东胜,也非常想去,可惜人家不会给这个机会。 叶纤红看他艳羡的样子,白了他一眼,答应下次如果有机会,带他一起去见见世面。 胡向阳被她说得心里激动,扑过来狠狠的亲了她一下。 第二天上午,弟弟他们离开后,朱亚婷过来了。 回家呆了近一个月,朱亚婷晒黑了不少,看来在老家,做了不少农活。 难怪她坚持要出来工作,这个年纪的姑娘,如果叫她在农村做家庭主妇,确实太残忍了。 第七十六章朱亚婷上门 叶纤红原想她到了后,马上拉她去潮牌工作室,到那边向她介绍工作内容和性质。想到自己在这里租房子后,朱亚婷还是第一次过来,就先邀请她坐一坐,聊聊分别后的情况。 朱亚婷看着叶纤红身上的变化,羡慕不已。 当初在酒店工作时,两人的情形差不多,都是属于老实内向的人,被其它同事孤立和看轻。 因为同病相怜,才慢慢成为了好朋友。 没想到从酒店离开后,因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现在的生活已有了明显的差别。 可以说不同的人生选择,造就了不同的结果。 叶纤红原本担心两人原本是同事,现在要她替自己打工,她会不习惯身份上转变。 这很容易理解,很多人宁愿给陌生人工作,也不愿意给原本跟自己处于同一水平的人打工。 这涉及到脸面,国人最喜欢比较,特别是在农村,那些妇女最喜欢议论谁家子女成功了,谁家子女混得不如意。 朱亚婷给自己打工的事,如果被平原村的人知道,肯定会被嚼上一段时间的舌了。 没想到朱亚婷并不介意,反而很快适应了新角色,跟自己聊天时非常自然自在,叶纤红放了心。 给她泡了一杯茶,又从房间拿出些糕点糖果招待她。 两人在沙发上聊了一会,又在她的要求下,带她到各个房间走了走。 看到叶纤红舒适的卧室,不管是宽大的独立房间,还是里面温馨的布置,朱亚婷都非常羡慕。 她老家的房子,属于二层的旧楼房,虽然比叶纤红家的老房子好一点。但是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都在老家务农,住房其实比叶纤红家以前还紧张。 因为没钱,又造不起房子,哥哥今年二十三岁了,婚事还没有着落,父母非常着急,所以给她先安排了婚事,无非是想得些彩礼钱,用来给老大娶亲用。 作为妹妹,朱亚婷的性格又软弱,她没办法拒绝父母的安排。 所以即使男方提出那么过份的要求时,她也不敢拒绝,乖乖地回家了。 可是在家里闲了一段日子,做农活辛苦不说,却赚不到什么钱,她就着急了。 朱亚婷又不傻,如果自己不工作,将来结了婚,靠什么生活? 叫老公养着?他每个月也不过赚三百来块,怎么够一家子用? 所以才找叶纤红帮忙,希望有个赚钱的工作,只要不是男朋友反对的工作就行。 见她羡慕自己的生活,叶纤红笑着说这不算什么,如果你好好干,说不定一两年后,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朱亚婷笑了笑,根本不信她的话。 叶纤红也不好保证什么,于是把话一句带过,等茶喝得差不多,就站起来带朱亚婷去潮牌工作室。 在她心里,如果朱亚婷愿意好好帮自己工作,作为朋友,帮她一把也没什么。 当然这些事不能明着说出来。 到了工作室,走进办公室,朱亚婷听说以后就在这里上班,主要担任叶纤红的助理工作,她对这里的工作环境比较满意,叶纤红又答应给五百基本工资,就马上答应下来。 这样好的工作环境,又有这么高的工资,如果不干,她真的傻了。 跟叶纤红相识一年多,知道她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不会胡乱开口。 为了不辜负这份工资,朱亚婷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去角落的水笼头里,打了一盆水,直接开始干活。 叶纤红见她勤快地开始擦新买回来的办公桌椅,和沾了不少灰尘的门窗,也没有拦阻。 现在两人已不是朋友关系,而是工作关系,朱亚婷能明白这一点,并且有这样的工作积极性,当然是好事。 只要朱亚婷能保持这样的干劲,替自己管好这家工作室,自己有事离开一两天,也不用担心出事。 到现在为止,她赚钱的几家产业,都有人替自己打理了,这个潮牌工作室,如果有朱亚婷管理,只要给她一段时间适应和磨合,估计自己也不用操很多心了。 等朱亚婷把该擦的都擦干净,连地板也拖得干干净净,两人才从潮牌工作室出来。 看时间已是十点多了,叶纤红邀请她一起吃午饭。 在一起正式工作了,除了跟她重叙姐妹情,叶纤红还得把自己工作室的工作思路,以及一些管理上的想法和打算告诉她,免得以后两人的观念不合,引起矛盾。 朱亚婷是个性子比较被动的人,没有什么主见,却能很好执行。叶纤红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而叶纤红正相反,是个有一定控制欲的女人,两人在一起工作,发现还能起到互补的作用,彼此都很满意。 “亚婷,你坐一会,我去煮饭。”又聊了一会,看时间差不多,叶纤红打开电视机,让朱亚婷看电视,自己进厨房煮饭炒菜。 朱亚婷原想去帮忙,可是里面地方不大,两人在一起,就有些挤。 而且里面不是农村常见的土灶,煤气灶和油烟机她没用过,也不懂怎么用,怕弄错了出丑,就看了一眼,退出来了。 叶纤红笑了笑没在意,抓紧时间淘宝洗菜。 天越来越热了,弟弟他们这几天去得早,回来得也早。 没过多久,门果然敲响了,弟弟和几个同学回来了。 叶纤红匆匆过去开门,见几个孩子热得满头大汗,脸上却是喜气洋洋,一付赚了钱的开心模样。 几个孩子照叶纤红的安排,上午开始以三十九元一件的价格卖新款T恤,旧款特价处理,生意又恢复到前几天的水准,安安和几个同学都很满意。 到卫生间洗去脸上灰尘和汗水,几个孩子就在客厅叽叽喳喳地讨论这件事,相互比较着谁卖出的多,赚到更多的钱,神情都非常兴奋,在一边的朱亚婷都听傻了。 听说他们这几个初中生,每天上午在服装一条街摆摊卖潮牌T恤,就能赚这么多钱,朱亚婷也动心了。 她跟安安很熟,就提出明天一起去看看,问自己能不能参与? 安安还没回答,叶纤红在厨房听到了,想着工作室这边还没准备好,得过段时间才能开张,她现在有兴趣参加摆摊销售,就出面答应下来。 看朱亚婷的样子,估计现在非常缺钱用,所以才会这么急切地想要赚钱。 朱亚婷跟自己一样,都没有卖东西的经验,让她提前尝试一下销售的工作,对以后帮自己管工作室,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见姐姐都同意了,安安自然没意见。 吃过午饭,朱亚婷进了叶纤红的房间,具体聊了一会工作室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 因为工作室是私人小作坊,工作时间肯定比酒店上班长,而且辛苦,同样,工资也更高。 朱亚婷吃得起苦,对这个没什么意见,全部答应下来。 何况叶纤红给了在酒店工作的双倍工资,她非常满足。 见叶纤红没什么要叮嘱的了,朱亚婷怕自己在外面呆得久了,家里人会担心,顾不得天热,执意要马上回家,叶纤红劝也没用。 离开前,她再次跟叶纤红约好,自己明天一早就过来,要安安几个等等她,安安爽快地答应了。 送走朱亚婷,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弟弟他们自觉地在做作业,也没有打扰他们,回到自己的房间。 突然想起外公送给自己的那个古籍本,趁现在没事,她想拿出来研究一下,看是不是像外公说的那样,对美容店有帮助。 从抽屉里取出那个红色雕花的木盒子,轻轻地打开,露出里面那本颜色发黄的古书。 因为存放太久了,纸张软得都快要发霉了,叶纤红担心自己吹口气,都会让它变成一堆纸屑,不敢用手去摸,想了想,拿出一根银针,小心地挑开封面。 原以为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册,如果用来记载美容的古方,少说也能记录五十个吧,没想到打开后,发现这是雕版的旧书,里面的字特别大,一页不过六排字,每排最多二十个字,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个字。 如果全部二十页,排满了字,也不过二千个字,前面还有很多跟美容有关的说明,看来最多有十几个古方。 虽然也些失望,叶纤红还是仔细看了起来。 直到第三页,她才看到第一个完整的美容方子,叫玉容西施散。 虽然写的是古文,不过内容非常容易懂,叶纤红找来纸笔,用白话文把它记录下来。 取绿豆粉60克,白芨、白芷、白蔹、白僵蚕、白附子、天花粉各30克,甘松、山柰、香茅各15克,零陵香、防风、藁本各6克,皂角100克。将上述药物一起烘干,研成极细的药末,装入瓷瓶中密封保存。 在使用的时候,每次可以从小瓶子中取出l0克此药末,用清水调成糊状,涂敷于面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每晚涂1次就可以了。 绿豆粉容易理解,后面的那些中药名,就难住叶纤红了。想了想,反正要去中药店买,到时直接叫医师配就行了。 只要不是特别名贵或冷僻的药材,应该都能买得到。 第七十七章美容配方 这个药方名叫玉容西施散,看介绍,应该类似于现在的面膜,如果真的有用,那自己对美容店来讲,确实能起到让店里生意火爆起来的作用。 毕竟现在存世的古代美颜方法不多了。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如果现在有电脑就好了,这些中药有什么功效,只要网上一查就知道了。 继续往后看,后面还有各种奇怪的方子,什么莲花美容方,七月七日采莲花七分,八月八日采根八分,九月九日采实九分,阴干捣筛。每服方寸匕,温酒调服。 再后面是太平公主面药,农历三月三采桃花,阴干研细末;七月初取乌骨鸡血,与桃花末调和成糊状即可,用时取适量敷面及其他部位。不仅可以滋养皮肤,促进其新陈代谢而令“面白脱如雪,身光白如素”。 这两个方子,连材料采摘日期都定得这么死,叶纤红感觉不太靠谱。 印象中,只有前世的狗血影视剧或小说里,才会有这种古怪的偏方,毕竟是故事,越这样写,越显得神奇。 现实中,哪里会有人干这种傻事? 至于后面的治少年白发方和返老还童法,看起来更像是谁闹着玩写下来的,叶纤红合上古籍,不打算往下看了。 有没有效果,还是先试试前面的玉容西施散。 如果这个配方有效,她再尝试后面的方子也不晚。 想到这里,她决定马上行动,不在屋里空想了。 于是换了件衣服,拿了钱包,带着抄了古方的纸,下楼去市里最近的中药店。 进了虞城最大的中药堂,密密麻麻的柜台前面,站着个穿着白大褂的大叔,正在给顾客配药。 大叔看起来五十左右,身材保养得很好,因为长年不见阳光,皮肤显得特别白,穿着一身白大褂,很容易就让人产生信任感。 叶纤红排在后面,等前面的人走完了,将方子递给柜台后面的大叔,问他有没有这些材料。 “这是你自己配的美容方子?”柜台后的大叔拿起纸看了看,惊讶地问。 最近几年,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了,他们对美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 特别是女孩子,为了漂亮,简直可以说不择手段。 一些以前流传的偏方,也被很多人拿来用。比如用淘米水洗脸皮肤会变白,用黄瓜汁加蛋清可以除皱等等。 至于那些有钱的女人,自然更舍得了,有的人听说珍珠粉能养颜,就直接买珍珠磨成粉,敷在脸上。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子胆子更大,直接买中药来做面膜。 作为中医师,当然听说过很多中药有美容养颜的功能,不过具体配成药方,他也没这个把握。 “是的。”叶纤红没有在意他的惊讶,反而点点头。“这些中药都有吗?给我配十付。” “当然有。”大叔见她这么有主见,倒不好意思开玩笑了,只是提醒了一句。“这种中药配成的美容方子,你使用要谨慎,最好先在其它部位试试看,防止引起皮肤过敏。” “我知道了。”叶纤红应了声。“谢谢医生。” 这个道理她当然懂,给人使用之前,肯定得先在手背上试验一下,等确定不会刺激皮肤,才能在脸上尝试。 大叔见她这个都明白,就没有再出声,回头飞快地开始给她配药。 在柜台上并排放了十张正方形的牛皮纸,把一样样称好的药分别放到纸上,很快就全部配完了。 大叔边快速把牛皮纸包好,一边问叶纤红,要不要帮她全部磨成粉。 “当然要。”叶纤红连忙回答。 这时候还买不到家用的食品料理机,如果叫她拿回去用手碾碎,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 药店有这样的服务,所以一般都会叫他们直接加工好。 大叔要她稍等一会,把东西拿去药房后面,帮她粉碎去了。 叶纤红在柜台前有些无聊,就随意看放在玻璃柜台显眼处的滋补品。 什么人参、鹿茸、蜂皇浆、铁皮石斛等等,应有尽有。 包装成一个个小小的礼盒,顾客买回去后可以送人。 毕竟这个时代,普通人吃得起这种滋补品的人不多,就算吃得起,也舍不得花这个钱,大多是买了送给家里的长辈用。 叶纤红却在想着,什么时候,自己空间也能产出这些滋补品,那自己拥有空间后的心愿,就算达到了。 特别是蜜蜂,如果自己在空间养,肯定能吃到最纯正的蜂蜜和蜂皇浆。可惜她天生怕这种会蛰人的小虫子,所以只能想想,没勇气去尝试。 没过一会儿,医师就把磨成粉的东西拿过来,用纸包得紧紧,用一根绳子绑着递给叶纤红,开票后付了钱。 都是些普通的中材料,所以只花了几十块钱。不过绿豆粉这边买不到,需要去粮油店买。 拿着东西往回走的时候,叶纤红拐进一家粮油店,买了两斤绿豆粉,这才回家。 到家后,叶纤红把玉容西施散的装进一只玻璃罐里,准备晚上自己洗了澡后,躺在床上时试一试,看皮肤会不会起变化。 忽然想到自己还有灵液,如果调制面膜时,加入一滴灵液水,不知道会不会有更大的变化? 不过灵液太珍贵,如果要用,也得把它跟普通面膜膏分开来卖,价格至少要提高几倍,才不会亏本。 放好东西,叶纤红回到客厅,安安和同学还在做作业,就没有打扰他们,在沙发上坐下来,考虑潮牌的事,趁这些日子比较空,再多设计几款衣服出来。 翅膀作为主打的天使系列已有几款了,暂时没必要再设计,叶纤红考虑是不是先设计几款裙子出来? 这个时候比较流行连衣裙,大多款式简单,颜色也素雅,以白色粉红色为主。 叶纤红却比较喜欢衬衫配半长裙,前世经常这样穿。 想到衬衫,忽然想到前世九五年前后,曾经非常流行的大翻领衬衫。 叶纤红豁然开朗,打算把这款曾经流行了好几年的衬衫,先开发出来。 大翻领衬衫会流行,跟那几年流行穿西装有关。当时国内商务西装兴起,比如杉杉、雅戈尔、红豆等新兴品牌,主打产品就是西装和衬衫。 因为有的年轻人觉得系领带太麻烦,也太正式,甚至古板,而商务衬衫太宽松没形状,就有人在衬衫上做文章,大翻领衬衫应运而生,跟西服成了标配。 把衬衫领子最上面那粒扣子解开,翻到西装外面,让里面鲜艳的衬衫作为装饰,即使穿西装,也看起来非常时尚靓丽。 衬衫的颜色,也非常丰富,不管男女,大多数采用鲜亮的荧光色,比如荧光蓝,荧光绿,荧光黄,都非常受年轻人喜欢。 如果低调一点,可以选择黑色或深灰色,当然也有人选择竖条纹。 衬衫面料也是一大特色,大多选择弹性十足的锦棉,配上紧身设计,穿在身材好的男孩子身上,特别洋气,女孩子更不用说了,胸部被勒得紧紧的,线条毕露,如果扣子再少扣一粒,男人的视线就会全落到那个部位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定主意,准备以大翻领紧身衬衫为主要版型,挑几个主要的荧光色加两三款暗黑系颜色,作为下一批服装的主打。 这批订单继续交给章诗萍他们那边加工,等潮牌工作室正式开张,作为主打产品第一批推出。 想到到时全民抢购的场面,叶纤红有些激动。 把这些想法写下来,放到抽屉里,准备抽个时间跟章诗萍谈一谈,主要是那边有没有这种面料。 胡向阳自从调到西关派出所后,职位升了,工作也比以前辛苦了许多,每天下班回家,都要比往常晚一个小时。叶纤红为了配合他的时间,把晚饭时间调整到六点。 这天晚上,胡向阳下班回来时,告诉叶纤红一个消息,说姐姐刚才打电话过来,打算抽时间过来看看他们。 “来就来呗!”叶纤红没放在心上。 如果是以前,听说一个县级团委书记要过来,她还会拘束一下,现在什么样的高官没见过,她反倒没放在心上了。 毕竟这个团委书记,只是科级干部,比肖东胜还低一级。 见叶纤红没在意,胡向阳放了心。 他们姐弟关系一直很好,不过性子很强势,他担心叶纤红会害怕跟她见面,没想到自己多心了。 不过也对,现在叶纤红见过的世面,已不输于自己了,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还能让她感到不安和害怕。 吃过晚饭,胡向阳正要找机会跟叶纤红亲热一下,腰里的BP机突然收到一条信息,要他马上去市局一趟,上面领导有事找他。 叶纤红有些无奈,这个男朋友才升到副科级,就忙成这样,没时间陪自己了。 特别是胡向阳升到副所长后,单位给他配了一只BP机,更是方便有什么事,能随传随到。 如果真的爬到高位,只怕自己想见他一面,也得碰运气了。 更何况警察这个行业,连正常的作息时间也没有,什么时候有案子了,什么时候就得回单位上班。 想到这里,叶纤红更绝了帮胡向阳往上爬的心。 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免得胡向阳多想。 跟弟弟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电视,安安嫌电视节目无聊,懒得再看,拿起纸笔画画去了。 叶纤红也觉得没意思,正思考着做点什么打发时间,门敲响了,过去一看,居然是诗诗姐过来了。 第七十八章苏思诗的烦恼 “诗诗姐,好些日子没见了。”把她让进屋,叶纤红笑着说道。 “嗯。”苏思诗点点头,随口答了一句,脸色有点发黑,看来最近忙得够呛。 自从上次跟肖市长计划进入房地产市场后,苏家就一直在做相关的准备。 而她作为苏家企业的具体负责人,当然最劳心劳力。 苏家十几年下来,虽然已请了不少管理人员。不过房地产还是个新兴行业,除了一些在特大城市工作过的人,有一些了解之外,大数人根本没有接触过,所以苏思诗只能亲自上阵,给项目把关。 为了了解这个行业的内情,几天前,她专门去了一趟深圳,找到一个在当地某家房地产企业工作的老朋友,向他请教房地产的经营模式和注意事项。 朋友是个热心人,除了把知道的内容讲给她听之外,还带她去几个在建工地走了走,并介绍了几个同行给她认识。 这样一来,应酬自然也少不了,苏思诗一路上舟车劳顿,又陪他们喝酒喝醉了几次,精神就有些不济。 昨天刚从深圳回来,今天打算休息一天,就过来叶纤红这边坐坐,算是忙中偷闲,顺便听听叶纤红的意见。 两人相识这么久,她越来越佩服这个妹妹的眼界和能力。 不管有多么困难的事,只要交到她手里,总能帮你理清思路,让你从原先的束手无策中,找到下手的地方,然后一步一步去干下去,发现问题已经解决了。 苏家为这个新兴的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了八百万资金,如果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肯定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要知道苏家这些年,虽然赚了不少钱,真正的流动资金其实并不多,这八百万已是她们的极限了。 一旦失败,只怕苏家前些年的所有积累,就要全部打水漂了。 叶纤红看诗诗姐这么累,把她安顿在沙发上,泡了杯茶过来,给她提神。 至于她最近在忙些什么,自然早猜到了。 “小红,别拿东西了,坐下来陪我说说话。”苏思诗见叶纤红还要站起来拿东西,拉住她的手说道。 “行。”叶纤红原本看她这么累,想着要不要倒一小杯人参大补酒给她喝,顺便在酒里加一滴灵液,让诗诗姐恢复一下身体,既然她拉住自己了,那就先聊会天,等一下再说。 “这次搞房地产项目,投资这么大,初期就要八百万,后期估计还要增加,我现在感觉压力特别大,就怕出岔子。”苏思诗心神不定地说道。 她把叶纤红拖到自己身边,身子跟她靠得很近,仿佛要从她身上得到力量,好给自己一些安全感。 “别提心,诗诗姐。”叶纤红安慰道。“房地产是新兴项目,虞城现在没有人跟你们竞争,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话是这么说没错。”苏思诗还是有些心惊胆战。“问题是它的投资实在太大了,如果中间稍微出一些差错,苏家就完了。” “哪有这么严重?”叶纤红知道这个时候诗诗最需要鼓励,所以搂了搂她的肩,给她打气道。“只要用心去做,肯定能赚钱——” 诗诗姐虽然负责家族企业几年了,在她的用心管理下,企业的总效益也有所上升。但是她现在管理的所有项目,全是父亲以前打下的底子,她只是在守成,没有开拓新的赚钱渠道。 而房地产项目,算是她第一个次独立操作一个大项目,投资又比开工厂大了无数倍,她身上担子的压力可想而知。 “小红,你别这样说。”苏思诗不满意她没有诚意的安慰。“在深圳看了几天后,我是越了解,心里越没底,你快帮我想想办法,怎么样才能防止出现风除——” “诗诗姐,造房子又不难,你这样自己吓自己有意思吗?”叶纤红受不了地白了她一眼。 在叶纤红印象里,做地产项目,最难的是跟地方职能部门打交道,苏家参与这个项目,得到了市里的支持,到时肯定一路绿灯,真搞不懂诗诗姐,为什么要搞得这么草木皆兵? “不难,你说的倒轻巧?”苏思诗哼了一声,“那你说说看,怎么样才能把房子造起来并卖出去?” “行,那我就说了。”叶纤红虽然没有经手过相关的工作,前世在网上却看到过不少相关的信息,所以难不倒她。 在她看来,经营任何项目,总的思路都是一样的。 如果把房子也当成一件商品,那过程无非是产品设计、成本预算、打样、买材料、建造、验收、交付这么一些步骤。 至于房子,因为是特殊商品,所以前期的工作量比较大,也比较麻烦。比如立项后,要去土管处审批土地,这要不少日子,前世很多房企,需要攻关,才能拿下审批同意书。 拿着这个文件去购买土地后,接下来就是请设计师做建造方案,图纸和方案还要交规划局审批。 如果规划局批下来了,就可以造房子了,只要企业有建筑资质,后面的工作相对就容易了。 请一个专业的团队,主要是专业的建筑施工人员及监理人才,照设计标准制造,中间不偷工减料,严格把关,一般来说,都不会出什么差错。 反倒是资金,问题最小,只是拿得出首笔投资,就可以开工了。 在建房子的同时,可以提前预售。 只要有人买房子,就等于是拿购房者的钱造房子,哪里有什么风险? 更何况,以苏家的路子,还可以以项目做抵押,到银行申请贷款,这种套路,在前世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的。 相对来说,建几十层的高楼,难度会比较大,苏家第一个项目,肯定是建多层。最高不过六七层的房子,只要有专业的人员把关,交给叶纤红去管理,她也不担心。 “啊?被你一说,怎么感觉这么简单?”叶纤红几句话,就把商品房的建造过程说得清清楚楚,连苏思诗自己也觉得,这个工作,实在太容易了。 “我有说错吗?”叶纤红反问。 “没有。”苏思诗又仔细想了一遍叶纤红说的话,发觉真像她所说,搞房地产,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你现在有信心了吗?”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有了。”苏思诗笑着搂了搂她。“等我回头把方案写出来,你帮我再把把关。” “没问题。”叶纤红一口答应。 心里沉甸甸的压力消失了,苏思诗身体虽然还有些疲惫,但是她也没放在心上了。 “你坐一下,我给你倒一杯人参大补酒,给你补充一下体力。”叶纤红松开苏思诗搂在肩上的手,站起来说道。 “真的还是假的?”听她一本正经地要给自己补身体,苏思诗有些不可思议。“人参大补酒,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叶纤红边走进厨房,边回答道:“这是我外公用最好的中药泡出来的酒,你以为是外面买的那种山寨货啊!换成别人,我还舍不得给她喝呢?” 在厨房的柜子拿了一只玻璃杯,趁苏思诗没看到,悄悄在杯子底下滴了点灵液,拿出那罐外公泡的人参酒,小心倒了一两左右,轻轻晃了晃,拿出来递到苏思诗面前。 苏思诗拿起杯子,酒盛在玻璃杯里,是透明的淡红色,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除了醇厚偏淡的酒味,还有一股淡淡的人参特有的气味。 在深圳这几天,她喝酒都喝怕了,苏思诗现在最不愿意喝的,就是酒了。 不过既然是叶纤红拿出来的,又是给自己补身体的,苏思诗只看了一眼,就没有犹豫,端起来喝了一小口。 一股酒味冲入鼻孔,不过没有喝茅台、五粮液那些白酒时,那种火辣和刺激,入喉后,舌头和喉咙反而感觉很舒服。酒香却依旧,让苏思诗松了一口气。 “怎么样?”叶纤红问道。 “非常好。”苏思诗身体虽然还没有感受到大补酒的作用,不过不刺激喉咙,没有辛辣的感觉,她就很满意。 “那就全部喝完。”叶纤红笑着催促道。 苏思诗也没有推辞,仰头把剩下的酒全部喝了下去。 喝完后,放下杯子,一股热气已从喉咙里涌上来,让她的脸一下艳若桃李。 “休息一下,你就会舒服一点。”叶纤红望着苏思诗有些明显的黑眼圈和眼角细细的皱纹,说道。“女人过了三十,就要用心保养了,否则老得快。” “有什么办法?”苏思诗身子后仰,靠在沙发的后背上。“我一个女人,其实也想享受生活,不想管这么大一个摊子,可是父亲不放心其它兄弟,我不管谁管啊!” 这倒容易理解,家族企业,选择合适的当家人,确实非常重要。 如果所托非人,交给一个不懂管理或者没责任心的人,用不了多久,辛苦十几年,好不容易才搏来的这份家业,不用几个月,就可以败光。 在这个问题上,叶纤红也帮不上诗诗姐什么忙,只能陪她坐在一起,听她叹气诉苦。 第七十九章美容试验 两人闲聊了十几分钟,苏思诗脸上的红色就慢慢淡了下去。 “怎么样?感觉舒服点了吗?”叶纤红望着她的脸,认真地问。 “你不说我还没留意,现在真的感觉好多了。”苏思诗站起来扭了扭身体,感觉全身疲惫尽去,身子仿佛轻便了许多。 “有用就好。”叶纤红笑着说道。“我有大补酒的事,你别告诉其它人,这是外公家传的宝贝,才送了我那么一罐,我还得分给爸妈和干外婆他们呢——” “放心,我谁也不告诉。”苏思诗看她小气的模样,戏谑地扁了扁嘴。 不过心里对这个朋友非常满意。 在叶纤红心里,自己肯定跟别人是不同的吧! 有了好东西,偷偷给自己用,其它人估计就没有这个幸运了。 不管是谁,都希望自己在朋友的心中,是不同的,是独一无二的,苏思诗即使已过了三十五,不再年轻,在这个问题上,依然不能免俗。 特别是她非常看重叶纤红,所以更希望能独占她的友谊。 “对了,诗诗姐,我根据一本古籍,配了一个美容面膜,你有没有兴趣试一试?”叶纤红望着诗诗姐的脸,站起来问道。 她原本想在自己身上做试验,可是想到自己喝了灵液后,脸上既没有长斑和痘痘,肤色又怎么好,就算做了面膜,估计也看不出明显的变化,既然诗试姐来了,她的脸色又这么差,何不在她身上做试验? “面膜?行啊!”苏思诗正为自己脸色不好而发愁,现在自己的样子,就像老了五六岁。所以回来后,她也没有去找蒋家找未婚夫,想休息一天,恢复一些后再去见他。 叶纤红有美容方面的面膜,正中她下怀。 “那行,你去卫生间把脸洗干净,在沙发上躺下来,我拿面膜来给你敷上。”叶纤红站起来说道。 找了个小碗,用调羹舀了平平一勺,估计差不多有十克了,用空间的河水,倒了几滴进去,又加了滴灵液,搅拌成糊状,拿出来坐到诗诗姐的前面,先用手刮了一点,擦在她的手背上。 苏思诗这时候也懒得动,全身放松地躺在沙发上,任叶纤红随便动。 叶纤红拿了个靠枕,垫在苏思诗的脑袋下面,让她躺得舒服一点。坐在她旁边的单人沙发上,边跟她聊天,边等她手背上的面膜干,看会不会有反应。 几分钟过去了,皮肤一点变化也没有,叶纤红放心了,把苏思诗把额头和两鬓的头发朝后梳,露出整张脸,将面膜刮出来,均匀地涂抹在她的脸上。 “有什么感觉?”叶纤红把糊糊均匀地涂在她脸上,问道。 “凉凉的,没其它感觉。”苏思诗闭上眼睛,懒洋洋地回答。 “那你这样别动,躺满半个小时。”叶纤红把空碗拿回厨房,在水池里把它洗干净,出来说道:“如果不想躺了,至少也要等面膜半干了,才能坐起来。” “行。”苏思诗感觉这样躺着也很舒服,懒得说话和动弹。 这趟深圳之行,她真的累了,需要在一个能让自己放下防备的环境里,彻底放松身心,恢复体力和精力。 而叶纤红的家,无疑是最适合的地方。 脸上的面漠,有点凉,皮肤略微有些紧绷,不过她没放在心上。 在美容方面,叶纤红是专家,她完全信任她。 两人于是安静地没有出声。 叶纤红和苏思诗说话的时候,安安一个人坐在桌子上,认真地在画画。 因为注意力全部在画画上,姐姐跟诗诗在说什么,他一点也没听到。 当他沉迷于一件事的时候,可以忘记世界上所有人。 叶纤红也是第一次发现,弟弟认真做某件事的时候,会这样专注,心里暗暗为他高兴。 她跟其它人的想法不同,别人或许会觉得学生嘛,成绩好就行,其它兴趣爱好不要太入迷,免得影响学习。 叶纤红却觉得,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人擅长记忆,所以学习成绩好。有的人擅长表达,所以能说会道,有的人擅长动手,以后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工匠。 不管专注于哪一样,只要用对地方,都是人才。 弟弟的学习成绩虽然一般,但是他的动手能力却很强,照现在的情形来看,等弟弟长大了,他的赚钱能力一点不会比自己差。 自己有这个能力,是因为有前世经验,如果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说不定会远远输给弟弟。 前世弟弟没有表现出这些天赋,是因为没有人关注他,发现他的强项,并给予鼓励,让他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取得成绩,并培养出自信。 当然也因为他十八岁就过世了,如果活到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谁知道他会不会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这样想的时候,叶纤红就开始反思自己,自己的强项到底在哪里? 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好像也在动手能力上。 比如化妆,前世的时候也没有人认真教过自己,却能比身边的朋友学得快,画得好。 比如穿着打扮,她总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衣服,搭配好后,穿出自己的风格。 当然还有发型和服装设计等等。 像有的闺蜜,家里虽然很有钱,她也经常能出路旅游,看国外最前沿的时尚设计和造型设计,但是她还是没有本事把自己打扮好。 “小红,行了没有?”苏思诗的一句话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我怎么感觉脸上有点紧绷了——” “我摸摸看——”叶纤红用手指肚在她脸上轻轻划了一下,面膜已紧贴在脸上,没有粘在手指上,看了真的干得差不多了。 叶纤红举起手表,看了看时间,才过去二十分钟左右。 方子里写着,三十分钟后再洗掉,看来自己调面膜时,干了点。 下次如果再调制面膜,可以再稀薄一点,叶纤红暗暗提醒自己。 “行了吗?”见叶纤红没有回答,苏思诗又问了一句。 “可以了,你去洗掉吧。”叶纤红反应过来,笑着回答道。 见苏思诗去卫生间了,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等她出来。 “小红,你快过来——”刚坐下,就听到苏思诗在卫生间大叫一声。 叶纤红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难怪面膜有刺激反应,让她的脸发红或者起斑了? 匆匆走进卫生间,只见苏思诗站在镜子前,一脸不敢置信地望着自己的面孔,还自恋地用手去轻轻抚摸。 “怎么了,诗诗姐?”见她的脸没有像自己担心的那样,皮肤受刺激变坏,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你快帮我看看,我脸上的皮肤有没有变白一点,变嫩一点?”苏思诗大惊小怪地说道。“我现在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看看。”叶纤红一把扳过她的脸,跟自己面对面,头顶的光照下来,把诗诗姐的脸照得纤毫毕现。 “天哪!诗诗姐,你现在至少年轻了十岁!”叶纤红大叫道。 原本的黑眼圈和淡淡的黄褐斑,已完全看不到了,眼角淡淡的细纹,也几乎找不到了,就连因为年纪,显得略为粗大的毛孔,现在也收缩得快看不到了,光从皮肤年纪来看,完全像个二十五六的女孩子。 “我也这样觉得。”苏思诗再次转头在镜子中看了看自己,忽然转过身子,猛地抱住叶纤红,激动地叫道:“小红,你在我脸上施了什么仙法,居然让我返老还童了——” “小声点。”叶纤红突然有些后悔,感觉自己这次玩大了。“这种面膜叫玉容西施散,使用后能促进新陈代谢,滋养皮肤,因为给你用,我用了一付最贵的方子,所以效果才这么明显。” 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个神奇的古代美颜配方,加上一滴灵液,会产生这样离奇的效果。 如果早知道这个结果,他一定把灵液再稀释十倍,再加到玉容西施散里。 怕她多想,叶纤红只好用药材珍贵做借口了。 其实不算那滴灵液,光是其它材料的成本,都用不到十块钱。 “谢谢你,小红。”苏思诗这时候光剩下激动了,没有想那么多,以为叶纤红为了自己,花了很大的代价,才配出这些珍贵的面膜。“我实在太高兴了。” “客气什么。”叶纤红搂了搂她的肩,让她激动的心平复下来。“我打算用玉容西施散的普通配比,做为我们美容会所的主打产品,吸引顾客。” “会不会成本太高了?”苏思诗担心地问。 “普通的方子,价格不高的。”叶纤红安慰道。“再说我们可以把价格抬得高一点啊!比如做一次面膜,一百块钱,利润就高了。” “如果像我刚才这样的配方,做一次要多少钱?”苏思诗又问。 “最少一万块。”叶纤红想了想,报出这样的价格。 虽然对她来说,这灵液并不是买来的,但是真正对需要的人来说,一万块钱,能让皮肤变得年轻,估计一些有钱女人,也会趋之若鹜吧! 为了防止别人怀疑,自己还得减少灵液的比例,而且得限制每天的使用人数,给人以材料珍贵难觅的感觉。 “小红,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听说这一次面膜,光成本就要一万块,苏思诗感动死了。 她心里清楚,叶纤红现在做生意虽然赚了些钱,但是开销同样大。家里又刚造过房子,其它还有七七八八的投入,她手里其实没有几个钱。 以她的性子,如果自己用,估计也舍不得花这个钱吧! 刚才给自己喝了一杯大补酒,让自己疲惫的身体,恢复了精神。现在又一声不响地给自己做了面膜,如果不是因为变化太明显,被自己发现并说了出来,估计她都不会告诉自己花了这么多钱。 “诗诗姐,你别这么说。”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你给我的,可是远远超过我能给你的。”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确实是苏思诗付出的比较多,自己一直在接受她的帮助和照顾。 光是最近经常开的车,就是诗诗姐的,从来没有发现她想要得到什么回报。 想想前世看过的例子,那些亲姐妹,为了一点点钱,就反目成仇,想来就算一个妈生的,也未必有这么大方,舍得把自己的车子,天天给兄弟姐妹开吧! 更不用说她为了自己,专门投资了这家美容会所。 对苏思诗,叶纤红是真心感激她。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还没有人像她这样真心待自己。 所以只要有机会,她一直想回报诗诗姐点什么? 第八十章重提结拜 “行,不说就不说。”苏思诗也觉得以她们的关系,再说这些就有些矫情了。“我现在有点明白章诗萍的感受了?” “什么感受?”叶纤红好奇地问。 诗诗姐不是对章诗萍有些偏见吗?怎么会跟她有一样的感受? “她不是一直想跟你结拜吗?我现在也特别有这种欲望,想跟你结拜成姐妹——”苏思诗望着叶纤红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呃?”叶纤红被她说得有些无语了。“诗诗姐,你这样说,我会不好意思的——” “如果不好意思,那就答应啊!”苏思诗把双手按在叶纤红的肩上,故意苦着脸说道。 因为比叶纤红矮了几公分,她这样把双手搭在她的肩上,看起来不怎么自然。 “行。”叶纤红只沉默了几秒钟,就同意了。 她也是个干脆的人,没有磨磨矶矶。“那你挑个黄道吉日,我们去找个寺庙,在菩萨的见证下结拜。” 章诗萍她可以拒绝,苏思诗开口了,叶纤红就得重视了。 反正两人本来就亲如姐妹,如果她需要这个承诺,那就给她一个好了。 “这样不好吧!”听说去庙里结拜,苏思诗吓了一跳,有点接受不了叶纤红跳跃的思维。“结拜不是应该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吃饭做个见证吗?怎么去庙里?” 关系好只是两个人的私事,她提出结拜,目的很明确,就是把她们关系好的事,公之于众。 如果只是私下去一趟庙里,那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好吧,这件事你来操办就行,我没意见。”叶纤红听她这么一说,就有些头疼。 她选择这样的方式,自然是不希望公开这件事,两人自己知道就行。 反正自己一直叫她诗诗姐,结拜后,照样这样叫,别人也不会怀疑两人的关系有什么变化。 如果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公开结拜,两人的关系就瞒不了人,被章诗萍这个疯女人知道,肯定会跟自己闹。 到时她也要跟自己结拜,就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了,到底是答应好呢?还是继续拒绝? 如果拒绝,说不定她会因为丢不起这个脸,真的选择跟自己闹翻。 这个女人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对自己,确实够义气,叶纤红不是个见异思迁的人,还真舍不得失去这个朋友。 算了,到时再说吧,如果实在拒绝不了,一个是结拜,两个也是结拜,反正多个姐妹,也无所谓了。 “好。”见叶纤红把这件事交给自己去办,苏思诗非常兴奋。“我先叫算命先生找个好日子,再做下一步打算。” “行。”叶纤红回答。“不过最好等农忙结束,过几天我要回家割稻种田了,怕没时间处理这件事。” “我明白。”苏思诗倒也不是等不及,只要这件事确定下来就行,到时把请柬送出去,大家都知道了,具体仪式晚一点也没关系。 苏思诗是个比较矛盾的人,性格上有大大咧咧的一面,看三国时,非常羡慕刘关张结拜的事,希望自己的生活里,也能交到这样的生死与共的朋友。 现实中,她又不容易跟别人交心,总感觉与他们中间隔了些什么。 直到认识叶纤红,才有了种找到知已的感觉。 实在是叶纤红的性格和品味,跟自己太互补了。 “那就这样说定了。”忽然注意到两个人傻傻地在卫生间聊了这么久,叶纤红就有些无语。“我们还是去外面说吧。” 苏思诗也发现了这一点,笑着搂着她的肩,一起回到客厅。 有了这个承诺,两人的关系似乎变得更亲近了。 两人在卫生间叽叽喳喳地说话,声音有些响,连安安也听到了。 听说姐姐要跟诗诗姐结拜,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反正诗诗姐跟姐姐的关系,跟亲姐妹也没什么区别了。 因为这个原因,诗诗姐送的手表,最近他也大方地戴在手上了。 虽然自己还没赚多少钱,但是开始设计衣服卖之后,郑兴安的情商不知道高了多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有的也能看明白了。 就像姐姐经常说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好,处理矛盾也好,只要站在对方的立场看一看,就知道有些事为什么会发生了? 像诗诗姐,家里是有钱,但是没有人做大官,而姐姐不但有姐夫和他的朋友,还有戴爷爷,如果两个人真的成了姐妹,对两人都有好处。 姐姐比较看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算是自己的朋友,她也一样关心。像自己比较合得来的张建盛和祝郁,姐姐都想方设法让自己与他们更亲近。 从这一点上来说,安安自从邀请两人帮自己卖衣服开始,其实已经在学习姐姐的处世之道了。 一家人的生活,能过得像现在这样幸福,说到底,都是姐姐努力争取来的。 所以自己也要努力,交更多的朋友,将来相互有助,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苏思诗和叶纤红两人又聊了一会,直到过了九点多,她得早点回去睡觉,才提出告辞。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两人分开时,像那些男人一样,举拳相互碰了一下,才带着默契分开。 虽然结拜是苏思诗提出来的,但是真的被人这样看重,并像亲姐姐一样照顾,叶纤红的心里还是非常温暖。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送走弟弟他们几个之后,将那只装了玉容西施散的玻璃罐,装到一只大布袋里,提着到美容会所。 “叶小姐,早上好。”看到叶纤红,店长董采玉迎了上来。 每天早上的店门,都是董采玉负责打开的,她现在是店长,所以每天都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非常辛苦。 不过她甘之如饴,相比以前的朝不保夕,现在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不菲的收入,不但可以养活自己,还能照顾母亲的生活,她已经非常满足了。 “早上好。”叶纤红笑着回了一句,把手里的罐子交给董采玉,让她去保管。“小玉,这是我新开发的一款面膜,先放在你这里。等一下大家开个会,我把这面膜的事,跟大家说一说。” “好的,叶小姐,我马上去通知她们。”董采玉小心地接过,拿进办公室的柜子里放起来,并锁好。 既然老板这么郑重其事地交给自己,肯定不是普通的东西。 在这里工作久了,她对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老板,已建立起足够的信任,总觉得她瘦瘦的身体里,有自己所不具备的能量。 叶纤红对她的工作态度暗暗点头,在会客室坐下来,等她把同事叫过来开会。 “叶小姐早。”没过一会,会所的员工陆陆续续进来了,一看到叶纤红,纷纷跟她打招呼。 这些礼节是叶纤红招聘时,重点培训过的,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现在大家已养成了习惯,看到人就会主动问好。 “早,大家请坐。”叶纤红笑着回了礼,示意她们在对面坐下来。 除了刚开始的培训阶段,大家天天坐在这里交流,正式开业后,叶纤红还是第一次叫齐大家开会。 “今天把大家集中起来,是为了会所新推出的一项服务。”叶纤红等大家都坐好后,开始介绍关于玉容西施散的事。 前世的美容会所,项目非常多,除了各种名目繁多的美容项目之外,还有脱毛、精油推拿、减肥、全身淋巴排毒、拔罐刮痧等等游离于正规和灰色地带的服务。 因为提供这些保健服务的,大多是没有资质的普通女孩子,更不用说这些方法和材料,能不能起到保健的效果。 毕竟这些内容,就算真正有传承的中医师,也不敢百分百保证有效。 当然最让人诟病的,还是一些另类服务,比如催奶、乳房按摩、卵巢保养等等涉及敏感部位的服务。 更夸张的是,许多美容院请了男性技师来从事这些工作,美其名为女性力量不够,需要男性来为她们服务。 叶纤红成立这家美容会所时,目标很明确,就是做正规的美容服务,那些需要脱了衣裤服务的项目,她一律不做。 前期除了化妆,就是用市面上能买到的洗面奶,给客人做脸部保养。因为叶纤红的化妆术名声在外,所以化妆还是主打。 现在有了玉容西施散这一款面膜,等于是补齐了美容这一块短板。 “根据古方记载,我配了一种叫做玉容西施散的面膜,接下来我会把它的作用以及效果,去广告公司打印出来后贴到宣传栏上,如果有顾客需要,你们可以推荐给她们。”叶纤红脸色平静地介绍道。 见大家并没有大惊小怪,特别是两个美容师,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叶纤红就知道,她们以前工作过的地方,肯定也有几款类似的面膜。 一些从事美容行业的老板,为了赚钱,肯定会神化某些药材和功效,把没什么效果的配方,包装得很神奇,似乎用过之后,就会美如西施,实际上图片全是P出来的。 对于这些美容项目,会不会有效果,她们自己都不会相信。 只要安全,不会刺激身体,让皮肤变得更坏就行了。 反正做完后,脸部多了些水份,肯定比没做前,脸色更好看一些。 据说很多美容院的内部员工,一般都不用自己店里的产品。 第八十一章太神奇了 “是不是觉得玉容西施散这个名字,听起来像假药?”叶纤红像是看穿了她们的想法,笑着说道。“为了让你们有信心向顾客推荐这款产品,我会免费为大家各做一次,因为成本高昂,下一次如果你们想做,就要收成本价了——” 听叶纤红居然这样说,员工们面面相觑,没想到老板对这个面膜这么有信心。 “那行,我先试一试吧!”董采玉无疑最信任叶纤红,怕没有人愿意尝试,让叶纤红下不了台,所以第一个出声。 “你的皮肤最好,做完面膜,效果肯定不太明显,还是小陈先来。”叶纤红拒绝了董采玉的要求,反而指了指在场那个年纪最大的陈姓美容师,笑着说了一句。 “我来就我来。”陈姓美容师见老板都指着自己了,也不好意思拒绝。 说到底,她跟其它员工一样,喜欢在这里上班,工资高不说,还很自在。 不像在别的美容店上班时,老板一天到晚盯着他们干活,有时候生意淡了,脸色就非常难看,似乎老板钱赚得少了,是她们造成的。 自家店里这个年轻小叶老板,从来不会找借口来麻烦她们,就算生意再淡,也笑脸相迎,有时候还安慰她们,叫她们不要着急,生意慢慢会好起来的。 “好。”叶纤红见她答得爽快,心里也很满意。“那等一下就先给你做。” 见没有人怀疑自己的面膜,叶纤红笑了笑,继续开口。“接下来我再说明一下,这玉容西施散,我根据药材的珍贵程度,把它们分成三个档次,分别是普通、高级和珍品。” “普通级的玉容西施散,每做一次,收费一百元。高级的收费一千块,珍品的玉容西施散,每做一次收费一万。”叶纤红报出了一个让大家瞠目结舌的价格。“而且珍品一天最多供应五份,超过了就得排队等第二天的配额。” “啊——”这些员工听叶纤红说到分成三档时,就知道珍品会很贵,但是根本没想到会这么离谱。 我没听错吧?一万?抵得上普通人几年的工资了? “没错,珍品每份一万,一天限五份。”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 “这么贵?”陈姓美容师倒吸了一口凉气,难怪老板说下次要做,得付成本费了,看来这些材料,真的很珍稀。 “所以说,今天给你免费做一次,是便宜你们了——”叶纤红笑着调侃道。 说完,叶纤红站起来拍拍手,走出会客室,带她们出去。“我们现在上楼,马上让你们见证一下玉容西施散带给你们的奇迹。小玉下次再做,现在继续在楼下值班。” 董采玉点点头,没什么意见。 到了楼上,叶纤红先叫陈姓美容师去水笼头前卸了妆,然后躺在专用的工作台上,自己找了只用来调制面膜的陶钵,去楼下盛了约十克的药粉。 又找了一只玻璃瓶,在里面滴了一点灵液,加水稀释后,加进药粉里,搅拌均匀后,交给另一个美容师,叫她给陈姓美容师做面膜。 因为昨天给诗诗姐做时,略干了些,所以今天略多加了些水。 至少具体操作,每个员工都非常熟练,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了。 叶纤红趁着她等脸上面膜干的空隙,一个人下了楼,找到董采玉,把装刚才配好的稀释灵液水的瓶子交给她,吩咐道:“这是用来配制高级面膜的药水,我同样放在你这里。” “好的,叶小姐。”董采玉接过,拿到柜子里放起来。 能得到老板的信任,把这么值钱的材料全部放在自己这里,她想想也是蛮激动的。 电话忽然想了起来。 “你好,纤诗美容会所。”董采玉拿起话筒,用她特有的娃娃音说道。 “你们老板在不在店里?”那边是苏思诗,刚才她打电话到叶纤红家里,没有人接听,她就猜测叶纤红在这里。 毕竟昨天刚配出面膜,今天肯定要拿到店里,用它来赚钱。 “叶小姐就在店里,请稍等。”董采玉回答了一句。把话筒递给叶纤红:“叶小姐,是苏思诗小姐打开的电话。” “诗诗姐,这么早给我电话,有什么事吗?”叶纤红猜测她一下子变年轻了,肯定会去找男朋友炫耀,收到一箩筐好话之后,想跟自己分享喜悦。 “小红啊!你这个面膜可不得了——”苏思诗大声说道:“我原以为过个夜,脸上的营养成份下去了,又会恢复成老样子,没想到现在脸色跟昨天刚做好时,没多少变化——” “那是当然。”叶纤红笑道:“这是中药面膜,讲究的是由内到外的补充营养,所以短时间内,不会失去效果,你放心好了。” “放心,我当然放心。”苏思诗激动地叫道:“早上出来找人谈事,碰到两个老朋友,看到我的变化,也想来做个面膜呢?” “这是好事,叫她们来好了。”听说马上有生意光顾,叶纤红很兴奋。“不过先说好,如果想达到你一样的效果,每次一万块。如果要求低一点,可以一千一次,至于普通的面膜,效果就差一点了,一百元一次。” “钱不是问题,只要效果好就行。”苏思诗见叶纤红解释得这么清楚,哪里还不明白她的打算。 珍品就要一万,对她们来说,并不算说高。 毕竟在其它美容院,一个疗程就要上千块,时间长效果差不说。如果花一万块,马上就能见效,怎么选择?还用说吗? 更何况这家美容会所,自己占了大部分股份,叶纤红赚钱,不等于自己赚钱吗? “那好。”叶纤红点点头。“你叫她们早点过来,因为材料珍贵,我一天只能提供五次珍品面膜的机会,如果有其它人做过了,就要排队等明天的配额了——” “好,好,我们马上过来。”听说有限额,苏思诗跟身边的朋友说了几句后,马上答应下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心里很兴奋,一万块虽然是天价,但是虞城做得起的顾客,找几百个应该没问题。 如果这个市场打开了,一年几十万就轻易赚到了。 回到楼上,看时间还没到半个小时,叶纤红在上面随意走了走,考虑接下来有没有必要增加设备。 当初因为资金紧张,全部靠诗诗姐投资,为了省钱,她们只买了必须的工具和设备。 现在就要赚大钱了,一些必要的增添还是不能省的。 想到这里,她决定回去好好想一想,看自己接下来能增加哪些赢利的项目。 又过了几分钟,叶纤红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叫陈姓美容师去洗掉脸上的面膜。 “天哪?怎么这么神奇?”没过几秒钟,水笼头前就传来一阵惊叫。 “怎么了?”几个同事冲过去,问陈姓美容师。 叶纤红笑了笑,站在原地没有出声。 虽然这只是高级版的玉容西施散,灵液已稀释到极其淡的程度。但是灵液终究是灵液,不是其它材料可以替代的,所以效果依然立竿见影。 见那几个女人围着陈姓美容师,脸上一付见鬼了的模样,根本无法相信只是敷了半小时面膜,脸色就会有这么明显的变化。 要知道就算最高级的面膜,一般也要用一个疗程,才能达到这么明显的变化。 就像前世,美容店会给顾客拍照存档,记录下最初的模样,然后每做完一次,再拍一张照片保存,等整个疗程结束,拿最初的照片和最后的照片比较,以此来证实效果。 “叶小姐,这、这、这太神奇了。”陈姓美容师走过来,结结巴巴地说道。 “如果不神奇,会这么贵吗?”叶纤红轻描淡写地回答。“好了,小陈今天做了面膜,为了不影响工作,剩下几个人每天免费做一个,次序由你们自己商量。” “好的。”几人一齐应道。 原先还不以为然,现在恨不得马上给自己做一次。 想到老板这么大方,几百块成本的面膜也给大家做了,她们的心里也不由感激。 大家谁也不傻,老板调配出这种面膜,肯定不是给他们这样的人用的,而是给真正的有钱人享用的。 毕竟一次面膜,就抵得上她们几个月的工资了。 因为在这里打工,她们才有这个机会,享受一次富家小姐的待遇。 “回去工作,等一下马上有客人来了。”叶纤红想到苏思诗和朋友马上要来了,就叫她们回去岗位准备,自己下了楼,准备迎接她们。 走到院子门口望了望,人还没有到,就回到院子里,欣赏那株开满粉红色花朵的藤本蔷薇。 经过一段时间的照料和修剪,因为装修而被压断的枝条,已有新芽抽出来。 现在看起来已比刚租下房子时,长得更加绚丽和灿烂了。 当然这跟叶纤红偷偷在它根部滴了一点灵液有关。 她的空间里,还有好几株从戴老家剪下扦插的三角梅,下次回家,得抓紧时间种到老家的院子里,否则长得太大了,再移植出来就难了。 第八十二章客似云来(第三卷完) “小红——”刚想着种花的时候,看到苏思诗和两位差不多年纪的女人走进院子,看到她对着花朵发愣,叫了一声。 苏思诗今天气色特别好,又精心打扮过,看起来特别年轻靓丽。 她上身穿了件淡粉红的乔其纱衬衫,下面穿了条浅灰色的过膝百褶裙,脚上是一双亮银色的高跟凉皮鞋,看起来特别减龄,就算有人说她只有二十出头,估计也有人相信。 “诗诗姐,今天好漂亮——”叶纤红夸张地叫了一声。 叶纤红其实也明白,苏思诗效果会这么明显,是因为她本身底子就好,只是因为最近有些疲惫,脸色才变得难看。 她原本看起来,就只有三十来岁的样子,加上做面膜前,还喝了一杯加了灵液的大补酒,两样效果叠加,肯定更神奇了。 “你也取笑我?”苏思诗佯恼地瞪了叶纤红一眼,内心的欣喜和得意,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 想到身边还来了两个朋友,她收敛了笑容,替她们做介绍。“这是叶纤红,我的妹妹,也是这家美容店的老板。这两位是秦女士和伍女士,我的生意伙伴和好朋友——” “叶小姐你好——”两人分别过来跟叶纤红握手,态度非常友善。 对于这样一家美容店的老板,她们自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经常出席各种高级场合,她们的眼光也不差,能看得出叶纤红身上配饰的珍贵。 何况人家这个年纪,就能独自经商,背后怎么可能没人? 连苏思诗都叫她妹妹,她们自然没有资格看不起人。 “秦女士好,伍女士好。”对于这样的大主顾,叶纤红也是非常尊重的。“欢迎你们光临纤诗会所。” 把她们领进会客室,里面空调已开了,坐着比较舒适。 纯木做的方桌上,放着一只直桶形的玻璃瓶,里面插了几枝新鲜的百合花,墙角有几盆大型的盆栽,绿意盎然。整间屋里没有像其它美容店,搞得富丽堂皇,看起来简单雅致。 董采玉端了三杯水进来,轻轻放在她们面前。 “叶小姐,你等一下给我们做面膜,用的是跟苏思诗一样的材料吗?”秦女士快人快语,坐下来直接问道。 她也算是各种美容店的常客,知道一些奥妙,一些给顾客使用的产品,往往效果会打个折扣,她担心叶纤红等一下给自己做面膜时,也会有同样的情形发生。 叫苏思诗一起过来,自然想得到最好的材料,让自己像苏思诗一样,至少看起来年轻几岁。 “你放心,材料肯定是一样的。”叶纤红给她吃了颗定心丸。“至于效果,不同的人用,肯定略会有差别,那跟使用者本身的身体状况以及肤色有关。相对而言,身体健康且气色差的人,反而变化最明显。” “那就好。”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秦女士笑着点点头。“略微的差别,我们都能接受。” “因为材料珍稀,所以价格也高,做一次就要一万块。而且每天还得限量,一天最多只能提供五份材料。”叶纤红又解释了一句。 “这个没问题。”两位女士能跟苏思诗做生意,交朋友,身份自然不会差得很离谱。“只要效果好,再贵一点也能接受。” 见叶纤红笑着点头,旁边一直没出声的伍女士反而着急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马上上楼,做那个什么散的面膜啊!”她催促道。 “叫玉容西施散,是照一本古书配的方子。”叶纤红站起来,边带她们上楼,边解释了一句。 上楼后,叶纤红拿来两份材料,亲自在一边调配,等搅拌得差不多了,交给两位美容师,叫他们给两位女士服务。 高级的配方,她直接交给董采玉安排。 珍品的西施玉容散,是加了早期那瓶灵液水,所以每天五份材料,她得在场才行。 万一自己有事离开,才不得不交给董采玉,由她保管。 等面膜干的时间,这样躺着会非常枯燥无聊,叶纤红自然不能叫两位贵宾躺着干等。两个美容助理坐到她们的床头,替她们按摩头部和肩部,使她们可以闭上眼睛,享受这半个小时的时光。 房间里打着柔和的灯光,不至于刺激眼睛。轻柔的轻音乐,也很容易让人放松身心。 这是苏思诗设计的,对于这样布置,叶纤红觉得很满意。 见两人在闭目享受助理的按摩,叶纤红在上面也没什么事做,就和苏思诗下了楼,到会客室里聊起美容店的一些事。 这家店开业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了。上个月结束时,董采玉把流水帐合并,算了一下毛收入,一共有十几万,去掉明面上的成本,照原先说好的三七分,叶纤红可以分到近三万。 通知她来分钱的时候,苏思诗死活要平分,叶纤红最后没办法,只好收下这五万多块钱。 从这个月开始,如果这个玉容西施散能够打开虞城的高端市场,那以后的收入,只怕十倍于目前的收入了。 “小红,这家店全靠你撑着,我没起到什么作用,股份还是调整一下吧,以后你七我三,行吗?”苏思诗投资房地产后,这边的收入就看得有些淡了。 何况这家店,她除了最初投资了几万块钱,后面的收入来源,全部靠叶纤红,叫她拿大头,她真的不好意思。 更重要的是,以后忙起来,她根本抽不时间管这边的事。 剩下的三成股份她没有放弃,是想保留与叶纤红合作人的关系。 她有预感,叶纤红将来的成就,肯定不是自己可以达到的,所以这家店,将来会成为两人相交于微末的见证。 “行。”叶纤红认真想了想,最后还是同意了。 不管是自己,还是苏思诗,往后发展下去,主要收入都不可能来自这里。这家美容店很可能成了她们赚零花钱的地方,所以没必要为这点小钱,争来争去。 用不了几年,她在其它地方赚到的钱,一年的收入也会超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了。 这边想做大,会非常难。除非找到一个非常专业的管理人才,替她打理这一块生意,慢慢把美容店变成连锁店,在全国铺开去,那样才有可能赚到几千万甚至更多。 “这才对嘛!”见叶纤红爽快答应了,苏思诗很高兴,笑着拍了拍叶纤红的肩。 自己的好意被接受,让苏思诗非常满足。 “对了,你不是说要参加农忙吗?打算什么时候回家?”苏思诗也是农民出生,小时候家里也割过稻,种过田,对这些农活有印象。“需要我帮忙吗?” “别开玩笑了?”叶纤红吓了一跳。“叫你这个大老板帮忙干农活,那我一天得付多少工钱给你,才比较合适?” “你又笑话我。”苏思诗白了她一眼。 “怎么是笑话?”叶纤红笑着解释。“苏总随便谈笔生意,就是几十万,或者几百万了。如果去我家帮忙干农活,万一因此少谈了一个生意,那我一天不是要付你几十万的工钱吗?” “瞎说。”见叶纤红调侃自己,苏思诗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不过叶纤红说的也有道理,自己又不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就算去帮忙割稻种田,也干不了多少活,根本没必要。 这样一想,也就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了。 叶纤红其实也没有放在心上,老家四口人,每人一亩地,除掉秧田,也不过三亩五分多田,辛苦三五天,也就搞定了。 一家人都喝过灵液,体力比以前好了何止一倍,这点农活难不住自家人。 当然也可以找几个小工来帮忙,大不了每人每天付二三十块钱,相信很多人抢着来干。 她愿意自己去帮忙,是因为二十多年没有下过田了,对干农活这件事,非常怀念,想再次体会那种全身都累到酸痛的感觉。 时间过得很快,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美容助理看时间差不多了,停了手,打来两盆温水,给她们洗去面膜。 当脸上粘粘的药膏味洗去后,两人不约而同地伸手摸了摸已洗干净的脸,非常光滑和细腻。 两人坐起身子,走到镜子,即使早有心理准备,看到焕然一新的自己,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几乎脱胎换骨的变化,绝对是她们以前在别家美容店,用了最顶级的美容方法,也无法达不到的。 脸上原先的黄褐斑和浅浅的皱纹不见了,就连毛孔上的脏东西也排干净了,整张脸就像新生的婴儿,又光滑又白嫩,如果不是五官没有什么变化,她们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脸。 值了,太值了。 两人几乎同时这样想道。 就是不知道这样做一次,年轻的状态能保持多久。以她们的经济水平,就算只能保持十天,也值了。 大不了每个月花六万,一年也不过七十几万块钱,对她们来说,完全消费得起。 她们都是见过世面的成年人,自然不会天真到这样做一次面膜,就可以长时间保持这样的状态。 喜滋滋地走到楼下,两人走进会客室,看到叶纤红和苏思诗,笑着向两人道谢。 “效果都不错。”叶纤红观察了一下,暗暗满意。 除了那个配方的药材,真的有美白养颜的效果。加了灵液,估计是加速了药物和身体细胞新陈代谢的活性,让皮肤表面的老化细胞和死皮,快速脱落和更新,换上新生的细胞。 所以做完成膜后,脸上的皮肤才会像新生婴儿一样细滑幼嫩。 “是啊!”快人快语的秦女士,此刻只想快点交了钱,回去向亲朋好友炫耀自己的效果,所以边说边走到董采玉那里,打开包包,拿出一叠还没拆开银行封条的百元大钞,交到她的手里。 另一个伍女士见状,也急忙走过来交钱。 拿了收据后,两人没有心思继续留在这里,跟叶纤红告别后,拖着苏思诗急急回去了。 叶纤红明白她们的感受,也没有挽留,把他们送到院子门口,就回到了屋里。 这么一会功夫,就有了二万块收入,只怕接下来就要忙了。 这种神奇的美容效果,相信见过后,都会羡慕。只要拿得出钱,肯定也会来尝试一番。 苏思诗和那两个朋友,肯定还有其它熟人,说不定半小时后,就有人赶过来了。 这样一来,只怕她等一下回家做饭的时间都没有了,一整天都得耗在这里。 想到这里,叶纤红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交给董采玉,告诉她这是今天剩下三份玉容西施散的配比溶液,得分成三份,倒进药粉里。 董采玉小心地接过,这个瓶子还没有装藿香正气水的玻璃瓶大,里面最多只能装几毫升的液体。想到这么一小瓶水,和在药材里,就可以卖三万块钱,她的手就有些颤抖。 “我等一下就回去了,如果有顾客来,你就按照先后次序,给他们配玉容西施散。”叶纤红交代道。“如果超过三个人,就拿笔登记下来,叫错过今天的顾客,明天一早来。” “哦。”董采玉应道。 “还有,高级玉容西施散效果也不错,如果有人等不及,你可以推荐她们先做这个试试,反正只要一千块钱,估计有人不在意这点钱。”叶纤红又提醒道。 “知道了,叶小姐。”董采玉乖巧地回答道。 “那这里就交给你了。”叶纤红看时间已差不多十点了,准备回去做午饭。“如果有什么事无法做主,就给我打电话。” 离开前,她又叮嘱了一句。 一路走回家,刚打开大门,就听到屋里的电话不停在响。 叶纤红连忙走过去接起来,一看是美容店里打来的。 “叶小姐,你刚离开,店里就来了十多名顾客,三个名额一下子用完了。”董采玉望了眼坐在会客室的女人,压低声音说道:“最后面的顾客听说要到后天才能做,等不及了,求我们增加供应量。” “这个不行。”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拒绝道。 倒不是搞饥饿营销,实在是这种美容配方太神奇了,如果她不加以控制,只怕会引起整个美容行业的公愤,到时有人来找她的麻烦,后果就不好控制了。 “哦。”虽然猜到叶纤红会拒绝,可是真的听到了,还是让她有些心虚。 “你告诉她们,因为材料难找,一天五个名额已是极限了。”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如果增加名额,势必材料会受影响,到时候效果打折扣,就不好了。” “行,我会这样告诉她们的。”董采玉觉得这个理由确实很强大,心里好受了一点。 每个找上门来的顾客,都是看中这个珍品玉容西施散逆天的效果,如果一份材料分成两份,效果只能达到一半,那这样的结果,肯定是谁也不愿意见到的。 董采玉现在是痛并快乐着。 痛是有钱赚,却无法赚,想想就痛苦。 快乐是美容会所来钱太容易了,自己作为其中的一员,也为老板高兴。 挂了电话后,她把老板的意思传达给屋里的人。 听说增加名额,会引起这样的后果,大家也不敢再提要求了。 “后天来就后天来。”有人站起来说了一句,说完就往外走。 “如果你们觉得今天白跑一趟,可以尝试一下高级配方,那个效果也非常好。”董采玉温柔地提醒道。 “行,那就试试吧。”有人答应了。 忙乱了近一个小时,总算把这些顾客全部送走了,店里恢复了安静。 不过几名工作人员,今天上午也累得够呛。 想到老板是个大方的人,钱赚的多了,到时奖金肯定会多给,大家的心里又愉快起来。 第一章农忙开始 纤诗美容会所推出美容古方——玉容西施散的事,在虞城一下子传开了。 一些有钱的女人,奔走相告,到那边付款排队等候,盼着早日轮到自己,也一下子能年轻几岁。 至于那些靠挂羊头卖狗肉的美容店,一下子慌了神。 以前大家都这样混饭吃,不管有效没效,只要一个疗程一个疗程地做着,好歹会有些效果。 现在有了比较,大家才知道,真正的美容方法应该是怎么样的? 有人就动起歪脑筋,想去纤诗美容会所弄配方,把主意打到那几个美容师和助理身上。 那几个员工这几天下班后,不断有熟人找上门来,向她们打探相关消息。 面对许诺的各种好处,她们也是很为难。因为这些面膜粉,全是老板亲自配好送过来的,用了什么材料,配比是多少,她们一概不知。 就算买了一份材料回去,这些磨成细粉的粉状物,即使找了最专业的老中医生,他也无法判断里面到底用了什么材料? 亲自去找叶纤红,他们又没这个勇气。 纤诗美容会所有强大后台的事,别人不知,这些同行可清楚得很。 万一自己派人捣乱,被叶纤红知道了,她来报复自己,那自己肯定吃不消。 所以即使生意大受影响,也没有人敢去找纤诗美容会所的麻烦。 好在那边的珍品名额非常少,一天仅有五个,这样一来,至少没有把高端顾客一网打尽。 在美容方面比不过纤诗会所,她们就在别的地方动脑筋,比如拔罐、刮痧、脱毛、推油等保健内容,这些项目其实更赚钱。 叶纤红头两天还不放心,吃了早饭都会去店里看看,会不会有顾客因为要等,吵闹起来。后来见店里秩序井然,董采玉处理很好,就没有再去管,只是每天早上去一趟,送五份灵液给董采玉。 因为早稻真的已经成熟了,她得回家参加农活。 今天父亲打电话过来,说家里就这么点农活,他们搞得定,叫她们姐弟不必回家了。 叶纤红哪里能放心,直接说明天就回来。 反正弟弟的同学也要回家干几天农活,所以卖衣服的事,得停一些日子。 至于后来加入的朱亚婷,更不用说了。 郑兴安今年只是十五岁,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喜欢的事,就是跟同龄人在一起。 今年这个暑假,算得上他有记忆以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假期。 天天跟几个关系最好的同学,一起卖衣服赚钱,一起做作业,吃得用的玩的又不缺,实在比回老家一个人玩开心多了。 不过姐姐都要回去帮忙,他作为男孩子,肯定不能躲着。 所以叶纤红说明天一起回家时,他也乖巧地没有露出不悦的神色。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先去了一趟美容店,把灵液交给董采玉,然后开车带着弟弟回老家。 刚下车,就看到妈妈从屋里出来,沉着脸埋怨自己。 见女儿不听自己的规劝,执意要回家来帮忙,叶妈妈又是气恼又是心疼。 这个家能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全靠女儿在外面辛苦赚钱养家,她实在舍不得再让她分心,操心家里的农活。 “没事的,妈。”叶纤红笑了笑,迎上去挽住妈妈的胳膊。 再次见到妈妈,又有不少的变化,看起来比以前壮实了点,也黑了点。 原先只剩一把骨头的胳膊,明显能感觉到肌肉的弹性了。脸也比以前黑了点,不过看起来更健康,应该是干活晒黑的。 妈妈是个闲不住的人,等身体彻底好转后,肯定会下田下地干农活。 这样做虽然很辛苦,不过叶纤红还是支持的。 她不是死板的人,在她看来,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就算家里再也钱,也不能天天闲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 这样只会让一个健身的人,慢慢地养出一身病。 妈妈能下地干些农活是好事,既活动了身体,出汗排毒,又能加速新陈代谢,让五脏六腑保持正常的运转,好处非常多。 老话说的好,生命在于运动嘛! 将来自己老了,也会找一个有田有地的地方,没事了在屋前屋后种些菜,养些花草,天天活动活动身体,吃自己种出来的新鲜蔬菜,这样的养老方式,才是她向往的。 走进屋里,家里一些日子没见,又有了变化。 前些日子家里请了木匠,打了很多实木新家具,样式大多照叶纤红的意见打的,打好后没有刷漆,依然保持着原木的样子,看起来一股北欧风味,特别温馨。 可惜这时候进口木材少,价格又贵,叶纤红原本最喜欢的橡木家具和胡桃木家具,现在成了梦想。 屋里打家具的木料,大多是爸爸这些年存下来的,除了香樟木、楝树和水杉树,还有零碎的松树,颜色有些杂。 不过能做到这一步,叶纤红也满足了,至少不用像前世一样,一屋子全是人造板家具。 那些木料全是化工材料合成的,就算放个十年,里面依然有大量的有毒物质没有释放干净。 当然,叶纤红最满意的地方,是爸爸把后院完全整理好了,现在已有了她梦想中庭院的样子,就等她弄来果树,种在父亲特意留下的几个土坑上。 看来自己得找个时间,开车去没人的地方,把空间的果树和三角梅挖出来,再找个借口拉回来种上。 想到明年这个时候,这个家就会变成自己理想中的家园,叶纤红光想想就有些激动。 “妈,我们哪一天正式割稻?”安安此时站在妈妈旁边,好奇地问。 家里虽然一直穷,做为唯一的男丁,又是弟弟,安安自然被保护得很好。去年他十四岁,身高已有一米六,还是没有像其它同龄男孩子一样,下田干农活。 不管是割稻还是种田,他都留在家里,给他们烧点水送点水,晒一晒稻谷。 叶纤红也不觉得男孩子就必须干体力活,有自己这个姐姐在,安安接下来的人生,肯定不用吃太多的苦,所以随他自己选择。 把他叫回来帮忙,只是希望培养他吃苦耐劳的品性。 “明天就要割了。”叶妈妈望了儿了一眼,心情愉悦地回答。 农村割稻,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是人力,而是打稻机的问题。 村里就那么几台打稻机,大家相互借来借去,必须轮流来用。 叶纤红记得小时候,家里只有一只稻桶,每次割稻了,爸爸就会光着黑得发亮的上身,把它背到田头,她和妈妈在前面割稻,爸爸就会把割好的连杆稻穗举起来,用力在稻桶里砸。 每捧稻穗都要砸十几下,才能把稻谷全部从秧上脱下来,一亩地脱完,往往需要几天,爸爸都累到不行。 后来有了脚踏打稻机,只要不断用脚踩一根横档,手里的稻穗就能很轻松地脱下来,省了不少力。 叶纤红也去踩过几次,要让滚筒不停地转,脚就要不停地踩那根横档,时间久了,其实也非常辛苦。 只是跟稻桶砸相比,打稻机确实省力了不少,效率更是提高了好几倍。 如果掌握不好决窍,脚就会踏空,那就很危险。 万一身子扑进滚筒里,那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记得有一年爸爸累得没力气了,妈妈就叫她站在横档上,双手扶着打稻机外壳,一只脚不停往下踩,让爸爸省点力气。 那天傍晚回家,她感觉整条腿都不像自己的了,酸痛到挪不开脚。 后来有人买了柴油打稻机,滚筒连上一台柴油机,那个脱粒滚筒就会自己旋转,速度又比脚踩快了许多,效率自然更高更省力。 不知道明天割稻,爸爸是借了脚踏打稻机,还是柴油打稻机。 现在家里有钱,如果怕辛苦,其实可以去买一台柴油打稻机的,叶纤红暗暗想着。 只是爸妈节省惯了,一台打稻机一年就用几次,他们肯定不会同意自家买。 至于收割机,短时间内就不用想了,估计要等二千年后,这边的水田改造之后,才能用得上。 “安安回来帮家里割稻了啊!”有邻居从门口经过,看到安安站在那里,笑着打招呼。 “嗯。”安安点点头,应了一声,同样报以微笑。 现在的他,一米七八的个子,配上帅气的打扮,早已不是以前那个个子矮小,性格懦弱的木讷少年了。 叶妈妈看着儿子一脸自信的模样,心里比喝了蜜还甜。 “安安,你卖衣服总共赚了多少钱?”见身边没人,叶妈妈忽然问儿子。 “总共的收入已有一万八千多了,不过还没有减去成本。”郑兴安老老实实地回答。“做衣服的钱是姐姐出的,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 “快两万了?”叶知书一听,整个人都傻掉了。 自己这个还在读初中的儿子,闹着玩一样卖衣服,居然这么快就赚了一万八? 她记得女儿说过,这些T恤衫的成本都不高,一件不会超过十五块,也就是说,这里至少有一万块是净利。 想着老公以前在厂里上班,一个月也不过三百来块,儿子随便就赚到了老公三年的工资,小小年纪就成了万元户,这让她如何不惊讶? “卖了一个多星期,才赚了一万出头,这又不多?”安安现在的眼界也高了,没有把这些钱放在眼里。 姐姐新搞出来的那个什么面膜,才赚钱呢!做一次就要一万,一天还限制在五次,这样一天就有五万了,顾客还排着队买。 自己要卖多少件T恤,才赚得到啊! 第二章再见王茂琳母女 “这还不多?”叶知书又是得意又是惊讶,忍不住声音都提高了。 这个臭小子,现在天天跟她姐姐在一起,口气也变得这么大了,一天赚千把块还说不多,那自己夫妻俩一个月也赚不到这个数,不是连儿子一个初中生都不如? 不过儿子有这个本事,做妈的当然特别骄傲,所以嘴上像是在骂人,心里却美得很,一付口是心非的模样。 “当然不多。姐姐一个面膜,就能卖一万,一天五个,就能卖五万了——”郑兴安拿自己跟姐姐比,真心觉得没什么,一不小心,就把姐姐的秘密暴露了。 “你别瞎说——”叶知书吓了一跳。 什么面膜这么贵,做一次要一万?那不是骗人家钱吗? 女儿开美容店之后,跟自己讲过美容方面的事,她也记得面膜是怎么回事? 说到底,就是给皮肤补充营养和水份的东西。 如果一天真的能赚五万,那不是一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了? 她不知道的是,叶纤红其实是害怕用灵液赚钱,免得引起无法预料的后果。 如果真的放开来卖,这来钱速度,绝对比印钞机还快。 等到手上有了第一桶金,她肯定要结束这个生意,实在是风险太大了。 “你们在说什么?”叶纤红后院出来,看到她们母子两个似乎在争论什么,好奇地问。 “没什么。”叶知书连忙否认。 这种事女儿不说,自己最好也不要提,免得被同村的人听到,惹来麻烦。 在叶知书的心里,赚钱的事一定要低调,家里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叶纤红狐疑地望了两人一眼,见他们不想说,也就没有问。 三人一起进屋,在木沙发上坐下来。 电视柜上放着一台二十九寸的大彩电,此时正在放一部老片子,是唐国强和刘晓庆主演的《小花》。 那时候的唐国强,真是帅气逼人,比前世那些小鲜肉长得更俊美,难怪他能迷倒妈妈那一代的所有女人。 “对了,妈,那个王茂琳最近有过来吃饭吗?”叶纤红忽然想起工厂的事,就问了一句。 这些天跟父亲通电话,他断断续续地把王茂琳的情况,说给自己听。 因为自己手里的事情多而且杂,有时候听到的时候,会有一些想法,一转头,被别的事拖住,又把她的事丢在脑后了。 只记得父亲说,她们母女现在吃住都在厂里,叶纤红就有些同情,看来王茂琳欠了一屁股债后,是想省下些开销,早日把债还清啊! “她呀——”听女儿提到这个人,叶知书就叹了一口气。“我虽然经常叫你爸喊她们来家里吃饭,可是她就是不愿意麻烦我们,怎么叫都不过来——” 叶纤红苦笑一声,前世的王茂琳,确实是个非常固执又有主见的女人,她认准的事,别人很难劝得动她。 “我后来烧了些菜,又割了些新鲜蔬菜,叫你爸送过去,她倒是接受了。”叶知书又补充了一句。 “哦。”见她接受妈妈的心意,叶纤红心里好受些。“你送了什么菜过去?” 王茂琳自己吃苦问题还不大,可是孩子才五六岁,必须有足够的营养。 或许她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会接受妈妈的好意吧! “现在天热,我送的都是些容易保存的菜。”叶知书回答。“前天我叫你爸带了一饭盒霉干菜烧肉过去,本来今天还想再送些咸肉蒸蛋过去,可巧你们回来了。” “有了你送去的这些肉食,她们母子应该过得也不算太差了。”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这个年代,能隔三岔五地吃到猪肉,绝对算得上小康之家了,村里大多数人家,只有过年过节时候,才舍得买一点肉回来。 更何况王茂琳母女有自家送去的新鲜蔬菜瓜果,自己倒不用担心她们的生活了。 不过自己今天回来了,还得去一趟厂里,把她母女接过来。 爸爸请不动她们,自己亲自跑一趟,她应该会给自己这个面子。 叶纤红看人方面,还是比较有自信的。王茂琳是个聪明人,既然选择了给自己打工,肯定会尊重自己这个老板。 看墙上的时钟,才九点多,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去一趟厂里。 听说要去工厂,安安也站起来跟在她后面。 自从开始赚钱后,他现在对所有跟经商有关的事,都愿意去了解和尝试。 就像姐姐说的,自己必须保持一颗平常心,去接触这些东西,不要带偏见,千万不能还没接触,就直接认为自己一定不行,或者一定能行。 任何领域,都不能盲目听信别人的判断,只有自己亲自尝试过,才能搞明白,自己擅长的领域,到底在哪里? 姐弟两人上了车,一路往平原村而去。 到了厂门口,里面静悄悄的,爸爸似乎没在。 至于工人,今天开始也放了五天农忙假,所以全部回家了。 叶纤红走到办公室,看到王茂琳正坐在办公室,低头写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王茂琳抬起头,看到是叶纤红来了,连忙站起来,笑着迎过来。 “茂琳姐,好久不见。”叶纤红走过去,一只手跟她相握,另一只手按在她的手背上,笑着说道。 “是啊!有十来天没见了。”王茂琳看到叶纤红脸上的笑容,不知道怎么的,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 过来这边上班,生活虽然依然清苦,但是有了盼头后,往日缠绕她的种种焦虑,那些朝不保夕的不安全感,慢慢离她而去,生活开始恢复了正常。 她非常珍惜现在这个机会,所以只想好好工作,报答这个比自己还小了十多岁的小老板。 “苹苹呢?”没有在屋里看到那个乖巧的小姑娘,叶纤红抬头朝四周张望了一下,问道。 “我怕她影响工作,叫她一个人在旁边的房间玩。”王茂琳回答道。 虽然叶纤红父女都不介意自己带着女儿来上班,但是作为管理者,她得有这个自觉,以身作则,免得将来企业扩大,别的工人也学样,把孩子带过来,那就会影响正常工作了。 “哦,我去看看。”叶纤红一听,连忙出了门,来到障壁房间。 悄悄打开门,看到小姑娘坐在水泥地上,上半身趴在一张矮几上,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不知道在画什么? 看她一本正经地模样,似乎在写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见她直接坐在地上,叶纤红就有些担心,仔细看了看,发现她屁股底下垫了一张报纸,才稍微安心了点。 现在虽然是夏天,这样直接坐在水泥地上,还是要防止潮气湿气进入身体。 小姑娘身体抵抗力弱,病了就麻烦了。 “苹苹——”叶纤红轻轻叫了一声。 小姑娘耳朵尖,一听到声音,马上转过头来,大大的眼睛望着叶纤红,脸上马上漾开灿烂的笑容。 “阿姨——”许康苹从地上爬起来,往叶纤红这边冲过来。 “苹苹。”叶纤红蹲下身子,把扑过来的身子搂在怀里。 “想阿姨没有?”叶纤红把她抱起来,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下,笑着问道。 “想。”小姑娘被叶纤红亲得咯咯直笑,伸手搂住她的脖子,大声地回答道。 这些年除了妈妈,只有这个阿姨对自己最好了,不但给自己东西吃,还买了漂亮的裙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小孩子的想法都很单纯,谁对自己好,谁就是好人。 所以看到叶纤红,她就腻了上来,即使两人才见过几次面。 对她的亲近,叶纤红也非常受用,抱着她走出屋子,来到隔壁的房间。 “阿姨,这是妈妈上班的地方,我们不能进去。”扭头见这个阿姨把自己抱到了妈妈的办公室,许康苹扭了扭身子,着急地说道。 “现在是妈妈的休息时间,所以没关系的。”叶纤红安排地拍拍她的背,笑着说道。 跟她解释原因,她未必听得懂,叶纤红没有费这个力气。 “哦。”小姑娘扭头望了望妈妈,见她确实站在前面没有工作,马上开心起来。 “茂琳姐,这些日子辛苦你了。”叶纤红抱着苹苹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坐下来。“你准备一下,等一下去我家吃饭。” “好。”老板发话了,王茂琳也没有找理由推脱,干脆地应了下来。 想到女儿一个人在地上玩了半天,身上肯定脏了,就从叶纤红手里接过女儿,准备带回宿舍洗一洗,换件衣服再去。 叶纤红也走出办公室,在厂里随意走了走。 车间里没有看到书报亭的材料,估计市里加上镇里的书报亭,已全部造完了。 这件事爸爸似乎跟自己提起过,因为算不得什么大事,她听过后就丢在一边,都忘了父亲当时说的数据。 等到了月底,王茂琳肯定会把数据统计出来,她就能知道到底造了多少个亭子,赚了多少钱? 工厂请了专门的管理人员,这些具体的工作,就交给她们去做,叶纤红没打算再插手具体的事务,免得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只要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没有错,她就放心了。 第三章大舅小舅都是舅 安安跟在姐姐后面,也在整个厂区走了一遍。 对于工厂的具体管理,他并不了解,所以走马观花一番后,就有些无聊。 想到姐姐多次跟自己说过的管理诀窍,什么去车间,只需要看两个方面,材料和效率。 材料就是看工人摆放是不是规范,有没有胡乱摆放,浪费空间。然后是看车间里掉在角落的边角料和废料,看报废了多少。这两个方面,最能体现管理者的工作态度、能力和责任心。 至于效率,就是检查有没有合理利用空间,让工人工作时,材料能最快拿到手,省时省力。还有就是每个工作环节,有没有出现下个工序,等待上个工序的情况。 这些内容姐姐讲的时候,有些空泛,他不是很理解。 现在车间里没有工人操作,他依然看不出什么问题。 不过他不着急,只要多看多学,总有一天能理解姐姐教的东西。 两人离开车间,看到王茂琳母女梳洗后,换了衣服出来了。 许康苹穿了叶纤红上次给她买的那条裙子,头发梳理整齐后,整个人又变成清清爽爽的小公主。 叶纤红接过孩子,心里就有些难过。 她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因为没钱给孩子买衣服,茂琳姐就把裙子洗干净,备在家里,如果什么时候有事要外出,就给女儿换上,靠它充场面。 就像自己小时候,一年就做一套衣服,平时不会穿,只有去做客,或者其它重要场合,才会拿出来穿。 暗暗给自己提了个醒,下次过来,记得给苹苹再买几件衣服。 “阿姨,我们去哪里?”许康苹搂住叶纤红的脖子,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望着叶纤红,悄悄地问道。 跟妈妈来这里住下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工厂,现在要去外面,她非常兴奋。 不过孩子都敏感,直觉不能问妈妈这个问题,所以小心地问叶纤红。 “去阿姨家啊!”叶纤红更加疼惜她了,笑着回答:“苹苹喜欢去吗?” “喜欢,非常喜欢。”听说是去阿姨家,她马上想起了那大大的房子,和好吃的食物,忍不住兴奋起来。 回到家里,把王茂琳母女俩人安顿在客厅看电视,叶纤红去里屋拿了些适合小孩子吃的糕点,招待许康苹。 见小姑娘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有些拘束,叶纤红把电视调到少儿频道,又剥了一只蛋糕,递到她手里,小姑娘看着少儿节目,咬着香软的蛋糕,才兴奋起来。 叶纤红给王茂琳倒了杯茶,让她陪女儿,自己走进厨房。 中午不但一家人团聚,还多了几个客人,喜欢热闹的叶妈妈就有些激动,在厨房准备了一堆食材,准备做一桌菜出来,招待大家。 “爸呢?”叶纤红惊讶地问。 原以为他去工厂了,没想到不在,难道去地里了? “不在厂里啊!”叶知书把肉丝丢进油锅里,用铲子搅动着,嘴里回答道:“我刚才忘了跟你说,他肯定去你小舅新开的店里帮忙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觉得自己真的糊涂了,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窜掇着搞起来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忘了。 “那个店现在搞得怎么样了?”叶纤红又问。 她还答应外婆和小舅,开始的时候会帮他们介绍一些生意,如果店开起来了,自己不能食言。 否则一直开着不赚钱,小舅妈肯定要怪自己了。 “听你爸说,准备得差不多了。”叶知书对这些也不懂,只知道个大概。“如果接到生意,马上就可以加工防盗窗和卷帘门了。” “哦。”叶纤红回答得有些心虚。“那我等一下就打几个电话,替小舅去拉几个生意——” “那当然好。”虽然女儿以前就承诺过,不过她现在当面答应,叶知书也替自己的干弟弟高兴。“不过也不用急,明天就农忙了,你小舅也要回家割稻,等农活结束再干也不晚。” “我知道了。”叶纤红应了一声。 不管怎么样,自己得提前做好这件事,否则食言而肥,就无法面对干外婆了。 “对了,小红,你这件事做得鲁莽了。”叶知书突然神情严肃地说道。“虽然这次帮小舅是好事,但是你大舅大舅妈知道后,心里肯定不痛快了——” 家里办喜酒时,大弟媳就有些不高兴,现在女儿只关心小舅忘了大舅,她们的意见肯定更大了。 人与人之间就这样,不患穷,就患不均。 如果两家都不帮,最多暗里怪女儿没良心,有了钱也不帮他们一把。 但是帮了一个,忘了另一个,另一个肯定恼火了。 “那怎么办?”叶纤红无奈地问。“要不帮大舅也开一家店?开一间家具店?” 大舅是木匠,要开也只能开家具店,如果有合适的地方,问题倒是不大。 现在开一家家具店,成本其实不高,因为是家具店不像服装店,对环境和内部装修有什么要求,只要面积大一点,门口有足够的停车位就行。 毕竟家具是大件商品,顾客买了后不可能用手扛回家,需要用车子送到顾客家中。 所以最好再买一辆中型的货车。 这样一算,也不过几万块钱的事,如果真的要帮他们,自己也负担得起。 “啊?”听女儿说帮他们开一家家具店,叶知书就有心疼了。 倒不是她小气,问题是谁家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女儿好不容易赚了点钱,如果全部丢进亲戚家的窟窿里,那她这个做妈的,就舍不得了。 两人干弟弟再亲,能亲过自己的亲生女儿? “开一家家具店,真的用不了多少钱。”叶纤红怕妈妈不明白这些细节,向她解释道。“照现在的租金,一间一百平的店面,也不过千把块的租金,就算帮他们交了,也不难——” “不难?一年都要一万多了?”叶知书知道女儿会赚钱,但是她作为普通人,永远记得老公当初辛苦上班,一个月也不过赚三百多,一万多块钱,老公不是要赚三年? 越这样想,就越觉得心疼。 “妈——”叶纤红安抚地拍拍妈妈的背。“我是担心送家具需要货车,如果大舅要买一辆货车,就得加几万,那就有压力了——” “你傻啊!”叶知书一听,真的生气了,她打断女儿的话,骂道:“帮他们开店也就是了,还要买车?不会叫出租车啊!等他们赚到钱了,自己出钱去买——” “放心吧,妈,我知道的。”见妈妈真的恼怒了,叶纤红只好抱着妈妈的胳膊撒娇讨好。 “记住啊!小红,如果你要帮他们开店,妈也不拦你,但是买车的事,你死了这个心。”叶知书警告女儿道。“否则你小舅觉得吃亏了,也想买一辆,你当我们自己在印钞票啊!” “好,好,我知道。”叶纤红搂着妈妈的脖子,不断在安抚她。“妈你就放心吧!” “你属狗的啊!搂得这么紧干什么?”叶知书被女儿的撒娇方式弄得又好气又好笑,甩开她的手。“你去外面陪她们娘俩吧,菜我一个炒就行了。” “行,行,我出去。”见妈妈终于不生气了,叶纤红乖乖地走出厨房。 家里的新房子面积大,厨房外面是饭厅,再过去才是客厅,两边隔了七八米远,母女俩说的话,王茂琳根本听不到。 何况苹苹看动画片时,喜欢把声音调得很响。 叶纤红走到小姑娘旁边,贴着她坐下来,搂住亲了一口,笑着问:“苹苹,蛋糕好吃吗?” “好吃。”许康苹伸了伸油腻腻的小手,向叶纤红示意道。 “那等一下你带回去再吃。”叶纤红想着马上要吃午饭了,就没有再抓包装让她吃。“马上要吃午饭了,有很多好吃的肉,现在不能再吃蛋糕了,知道吗?” “嗯。”小姑娘懂事地点点头。 叶纤红找来一块湿毛巾,帮她擦手,见王茂琳坐在一边,有些心不在焉,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 正要陪她说说话,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原来是爸爸回来了。 “爸。”叶纤红站起来迎上去,看到他后面的小舅,惊喜地叫了一声。“小舅。” “小红。”小舅看到这外干外甥女,也很高兴。“你今天回来,也是打算帮家里割稻啊!” “是啊!”叶纤红回答。 尽管前世在深圳呆了二十年,她的骨子里依然是农民的女儿,喜欢乡村生活,有机会也愿意往田边地头走一走。 “那不是浪费了?”小舅笑道。“你一天的赚得这么多,这些钱用来请帮工,都可以请几十个了——” “怎么可以这样算?”叶纤红被小舅的话逗笑了。“那我爸现在管理工厂,是不是也不适合干农活?田里的早稻怎么办?让我妈一个人干?还是叫这些谷子自己从稻穗上下来,跑进屋里的袋子里?” “哈哈——”小舅大笑。 “小红到底是做大老板的人,说的一点也没错,是小舅糊涂了。”照自己那套理论,自己现在开店了,也不能再干农活,往后出去赚钱的更多,田里的稻子真的就没有人干了? 第四章舅甥聊生意 “你们再坐一会,饭菜马上就好了。”在厨房的叶妈妈听到了外面的说话声,就知道老公他们回来了,探头出来说了一句。 “知道了姐。”小舅大声应了一句。 自从姐姐家帮自己开了这家店,虽然生意还没有接到,但是那些知道他家情况的左邻右舍,都羡慕得要死,说他们以后姐姐姐夫扶持,肯定要发达了。 作为一个在村里很少被人尊重和羡慕的男人,听了这些恭维话,真的比吃了人参果还爽。因此人也变得自信起来,跟别人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 不像以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就怕被人看不起。 “小舅,店里准备得怎么样?能接生意了吗?”让爸爸和小舅坐下来后,叶纤红关心地问了一句。 “行了,什么都准备好了。”小舅这几天在姐夫手把手的指教下,学会了一些基本的操作技能,计算用料和材料切割什么的,都差不多学会了,连简单的电焊操作,也能来几下了,现在听外甥女问起,连忙回答道。 开店除了技术,最重要的就是生意了。 自己能不能赚到钱,就要看外甥女,能帮自己接到多少生意了? 听姐夫说外甥女回来了,他也跟了过来,打算找个机会,暗示她一下,没想到她主动问起了。 这样看来,是自己有点小人之心了,其实外甥女一直把这件事记在心上。 “那行,我下午就帮你联系一下,看能接到几个生意。”这些都是小事,叶纤红相信自己出面了,多少能接到几单小生意。 九十年代初,经济飞速发展,不管是开工厂,还是新开的店铺,可以说像雨后春笋一样,到处都是。 这些地方都需要卷帘门和防盗窗,所以根本不愁订单。 最重要的是,这个时候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员还不多,整个虞城,也没有几家店。不像前世,虞城的整条凤山路,不知道有多少家生产防盗门的店铺? “不急,不急。”见外甥女这样说,小舅客气地回应。“这几天都要农忙,晚几天也没关系。” 心里其实巴不得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自己介绍几万生意过来,那样的话,自己这颗心就定了。 再说姐夫最近也比较空,如果生意多了,他会不过来帮自己的忙? 如果生意好到两人也做不完,还可以雇个人来干,小舅早有有过这样的打算。 “我知道了。”叶纤红回答道。“不过防盗窗和卷帘门的质量,你一定要把好关,否则做过一次生意,下次人家就不会再找你了。” “你放心。”小舅拍着胸脯打包票。“我一定会用心把东西做好,让他们成为回头客。” 想到自己的技术,他又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店附近有姐夫在,他的胆气又壮了。 “再说还有姐夫在,他可是八级钳工了,你不信我,还不信你爸啊!”小舅振振有词地说道。 郑建国望着这个小舅子,有些无语,都三十好久的人了,怎么还像没长大一样?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只是给他打支预防针,免得他把农村里那一套得过且过的坏习惯带过来。“现在到处都是赚钱的机会,如果你自己把口碑弄坏了,那下次再想赚钱,就难了。” “我明白。”小舅舅不停地点头。 即使被外甥女教训,他也没有一点脾气。 他想得很清楚,只要赚到钱,以后自己就是大爷,就算在家没地位,外面的人还不得捧着自己? 叶纤红只是随便说说,当然不是想教训小舅舅,见他都这个态度了,自然不好意思再说这个话题。 站起来去擦饭厅的桌子,准备帮妈妈把菜拿出来,准备吃午饭。 擦好桌子,望了望墙上的时钟,已是十一点多了,现在只剩下胡向阳没有来了。 忽然想到前世警察的作息时间,跟普通公务员一样,都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半到五点半,如果他十二下班,那到这里至少十二点一刻了,还要等好久呢? 叶纤红走进厨房,看到妈妈正把最后一个菜装进盘子,于是问道。 “妈,向阳平时几点钟过来吃饭?”叶纤红接过妈妈手里的菜,放到旁边的台子上,看妈妈拿着锅去洗涮,问道。 “一般十一点一刻就到了。”叶知书随口答道。 “哦。”听说时间跟自己想的不同,马上就可以过来了,叶纤红应了一声。 这才想起以前他在市里上班时,也是这个时候下班,到自己家里吃饭。 看来九十年代初,虞城公务员的上班时间,跟普通的公司员工差不多,还没有像前世一样,固定在那八小时里。 或许要等八小时工作制出来,或者公务员法实施,才会改成那个标准时间吧! 叶纤红放心了,把菜一个个端出去,又去拿黄酒和饮料。 “酒就不喝了吧?”王茂琳看到叶纤红拿酒,小声地问了一句。 “在我家你随意就好。”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有兴趣就陪大家喝一点,不喜欢喝饮料或直接吃饭,没关系的。” 说完,把酒杯和筷子拿出来,分到桌上。 众人走过来,在饭桌上坐下来。 叶纤红回到厨房,先给弟弟和许康苹两人各盛了一碗米饭,拿出来放在他们面前,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一扭头,就看见一身警服胡向阳,从外面走进来。 大盖帽被他拿在手里,进屋后随手放在茶几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升了职,担心下面的人因为他年轻,而缺少威严,所以经常板着脸。叶纤红看到他刚从外面进来时,脸上还带着一付严肃的表情。 不过这样的胡向阳,似乎有种别样的吸引力。 高大的身材,宽厚的肩膀,宽阔的胸膛,挺翘的臀部,配上他笔挺的警察制服,把他衬托得更加英俊。 叶纤红仿佛又回到初次跟他见面时,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了。 现在的胡向阳,似乎在向自己展现他的另一面,那就是威武军人的美。 威武、挺拔又带着些禁欲,特别迷人。 “回来了啊!”叶知书这个丈母娘首先打招呼。“快去洗个脸,饭叫小红帮你盛。” 因为下午还要上班,作为警察,中午自然不能喝酒,叶妈妈也习惯了,所以直接叫他吃饭。 “哦。”胡向阳应了声,往卫生间走去。 见自己进来到现在,叶纤红一直没有跟自己说话,胡向阳狐疑地望过去。 正好对上叶纤红炽热望着自己的眼神,胡向阳跟她认识这么久,两人几乎心意相通,这时候也是身子一热,就有些心猿意马。 想到马上要吃饭了,有些事就不能做,胡向阳把那股欲望压下去,对叶纤红露出个招牌的坏笑。 叶纤红见他帅不过三秒,又恢复了痞痞的模样,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胡向阳被他瞪得莫名其妙,又不好当着其它人的面问原因,只好搔搔头,去洗脸和洗手了。 叶纤红回到厨房,给自己和胡向阳各盛了一碗饭出来,看到王茂琳也要站起来去盛饭,就把自己那碗先给她,自己再去盛一碗。 妈妈坐下来后,给自己倒了半两黄酒,陪老公和弟弟喝酒。 屋里都是熟人,也无须客气地夹菜劝酒,想喝多少想吃什么,随自己的心意。 叶纤红盛好饭出来,看到胡向阳也出来了,就一起坐了下来。 见胡向阳望望自己,一付摸不着头脑的模样,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小声叫道:“看什么,快吃饭!” 胡向阳不敢反抗,乖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叶纤红见许康苹面前已有不少食物,估计是妈妈夹给她的,对她笑了笑,也开始动手吃饭。 安安坐在她的右手边,因为细嚼慢咽的缘故,吃饭的速度并不快。但是长手长脚的他,想吃什么,手一伸就夹到了,而且动作也不慢。 弟弟长大了,已不需要自己照顾了,这个认知来得那么突然,让叶纤红有些措手不及。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有些怀念以前照顾弟弟吃饭的日子。 以前因为家里条件差,好吃的东西少,她总是把好吃的省下来,夹给弟弟吃。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想吃什么都能买到,反而没有那种乐趣了。 就像前世,经常有人埋怨过年没年味。 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大家平时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有的乐趣就会慢慢消失。 以前年味重,是因为平时生活苦,一年到头吃不好穿不好,只有过年时,才舍得花钱买点吃的穿的。 这等于是大家把期盼了一年,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春节这几天快速释放出来。那种久旱逢甘霖的满足感,自然会让人印象特别深刻。 “你怎么光吃饭,都不夹菜?”叶知书把一块醉鸡翅夹到女儿碗里,嗔怪道。 叶纤红精神一振,整个人仿佛清醒过来,对妈妈笑了笑,夹起鸡翅开始啃起来。 家里吃得好穿的好,不是自己一直追求的目标吗?为什么刚才突然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难怪是最近赚钱太顺利了,所以有些犯贱了? 看了眼身边的胡向阳,正低着头在吃啃一块骨头,脸上的表情很满足,应该是喜欢吃妈妈做的菜。 叶纤红无声地笑了笑,低下头继续吃饭。 第五章上门帮忙的人 吃过午饭,叶纤红帮妈妈收拾好桌子,回到客厅,陪小苹苹看电视。 经过一顿饭的时间思考,她找到了自己刚才失态的原因。 说到底,其实就是类似于发现孩子长大,父母突然产生失落感的情绪差不多。 当某个一直需要你照顾的人,突然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不再需要你时时陪在身边时,就会涌上来这种失落感。 想明白这一点后,她的情绪总算调整过来了。 弟弟长大是好事,以后可以把家撑起来,这不是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吗? 反正过几年,自己就得结婚生子,有的是机会照顾自己的孩子。 “阿姨,吃得好饱。”许康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不好意思地对叶纤红说道。 “那阿姨帮你揉揉——”叶纤红望着她的小肚子,好像真的有点鼓出来,又担心地问:“肚子难受吗?” “不难受。”小姑娘笑嘻嘻地说道。 叶纤红这才知道她是在跟自己闹着玩,笑着要去呵她的痒。 小姑娘倏地跳下沙发,咯咯笑着跑开了。 王茂琳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看到叶纤红陪着自己的女儿打闹,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地浮起。 或许是自己平时表情太沉重了,女儿跟自己在一起时,很少听到她笑,现在能看到她天真烂漫的笑容,她这个做妈妈的,感觉特别满足和内疚。 第二天清晨,叶纤红起了个大早,下楼时,看到妈妈已在煮早饭了。 “妈,爸呢?打稻机已借好了吗?”叶纤红记得以前每次割稻,都要一早把打稻机抬到田头,然后再来吃早饭。 因为妈妈身体不好,没法和爸爸一起抬打稻机,所以总要请别人帮忙。 现在自己有这个力气,弟弟估计也做得到,应该不必请人帮忙了。 “你爸在柴房里拿东西。”叶知书随口回答。“打稻机是借了你建兴叔家的,他们昨天用完后,就帮忙直接抬到我家田头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暗暗惊讶。郑建兴虽然是父亲的堂兄弟,两家关系并不好,以前向他们借东西,总给自家脸色看,这次怎么这么大方? 忽然记起自家现在已今非昔比,村里那些沾亲带故的,已变得客气了许多,又觉得可以理解。 这时候只有五点多,天才蒙蒙亮,如果在虞城,恐怕还在梦里,而农村割稻,怕中午太热,一般都会很早出去,中午尽量早一点回来。 记得前世村里有个人更夸张,晚上吃饭后,在月光下割稻,一晚上下来,能割一亩多。 “今天割稻,有叫人帮忙吗?”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这些事一般都是爸爸在安排,她只负责去田里割稻就行,不过重生后,她习惯家里什么事都管一管,所以忍不住问了一声。 “这个时候谁家不忙?哪里有空来帮咱家干活?”叶知书觉得女儿在城里呆了一段时间,有些傻了。 “哦。”叶纤红不好意思地应了声,又自我安慰起来:“没关系,我们一家四个人,一天割一亩稻,应该没问题吧?” 前几天还非常兴奋,要回家干活,今天真的要动手了,突然有点心虚。 她的记忆里,差不多有二十多年没有接触农村生活了,所以有些向往。 但是真实的农村农忙,肯定没有想像中的有意思,前世一些不好的记忆,慢慢地清晰起来,她对自己的想法就有了些后悔。 割稻最痛苦的事,除了整天在太阳下晒得皮肤发红发疼之外,还要一直弯着腰,挥动胳膊,一天下来,腰酸背痛,全身无力。 接近中午时,太阳照在头顶,一身都是汗,那时皮肤都是火辣辣的,被稻穗的叶子碰到手臂上的皮肤,也有种刀割般的疼。 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没有理她。 叫她不要回来,她偏偏不听,现在倒是知道害怕了。 “我们都去割稻,到时谁晒谷?”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这个时候村里还没有水泥路,刚打下的稻谷,必须晒在竹子编的晒垫里,为了让稻谷均匀晒干,还得隔一两个小时,拿晒谷耙不停把谷子翻一翻。 刚打下的稻谷,还带着大量的稻叶,等初晒一天后,稻叶先晒干了,再用专门的筛子把它们扬掉。 “这个中午回来再弄也不晚。”叶知书回道。 楼梯口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转过头去,看到安安也下来了。 “姐。”因为要下田干活,安安今天已换了一身旧衣服,虽然只是上半年才穿过的衣服,现在穿在身上,袖子和裤退明显都短了一截,看起来有些滑稽。 “起这么早,困不困?”叶纤红关心地问。 “没事。”安安现在心态真的成熟了,不在意地回答道。 “那你们快去刷牙洗脸,吃了早饭就要下田了。”叶知书在一边催促道。 姐弟俩人急忙走进卫生间。 新房子这边,卫生间面积非常大,不但干湿分开,漱洗用的水糟,也装了两只,方便两人同时使用。 姐弟俩匆匆漱洗完毕,准备吃早饭。 郑建国已把装谷用的麻袋准备好,卷起来用绳子扎紧,放在扁担上。晒谷用的晒垫已背出去,整齐排放在院子里,手里拿着几把前几天已磨好的镰刀,随手放在茶几上。 “抓紧时间,快吃饭。”叶知书看郑建国进来,匆匆把饭菜端出来,又催促了一句。 农忙时节,家家户户都这样,早上的时间抓得特别紧,就算再懒的人家,也不会等出了太阳,再下到田里,那肯定被人笑死了。 几人刚坐下来,就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 抬头看时,只见小舅和小舅妈并排走进来,身上穿着旧衣服,手里拿着镰刀和草帽,一付下田的模样。 “你们怎么这么早来了?”叶知书惊讶地问。 “帮你们割稻啊,不早点来怎么行?”小舅笑嘻嘻地回答。 “啊?”叶知书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 这对夫妻从来没有帮自家干过农活,没想到今年女儿帮了他们一把,他们也知恩图报,过来帮忙了。 “辛苦你们了,这么赶早过来,先吃早饭!”叶知书叫道。 “姐,我们吃过了。”小舅笑着说道。“你们自己吃就行。” 说完,大概口渴了,自顾自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两罐健力宝,一罐递给老婆,拉开另一罐后顾自喝了起来。 “那你们坐一坐,我们先吃早饭。”叶知书见这个干弟弟像在自家一样随意,也没有再客气,坐下来开始扒饭。 “小舅,小舅妈。”叶纤红姐弟叫了一声。 对于他们的心思,她怎么会不明白?但是有的事情,说穿了就没意思了,所以只能放在肚子里。 前世只有父亲经常去干外婆家帮忙干活,没想到现在颠倒过来了。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自己一家跟舅舅家关系亲密了,外婆会更加开心和安慰。 早上起得早,生物钟全打乱了,叶纤红拿着筷子,一点胃口也没有。 为了保证等一会有体力干活,她强迫自己吃下半碗饭,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倒是安安比较厉害,刚下楼时还一脸迷糊,一付没睡醒的模样。现在早已恢复了精神,看他吃饭也非常香,转眼就吃下去两小碗饭。 叶纤红站起来,收拾自己身边的东西,等弟弟吃完,又和妈妈匆匆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到厨房。 厨房里边就没时间整理了,中午回来再收拾也不晚。 得趁早上天气凉,早点出发,多割些稻谷。 把准备好的东西拿上,大家一起走出去,拉上大门。 不出远门,房门也没有反锁。 出了村,这时候天已非常亮了,只是太阳还被东面的山遮着,没有露脸。 爸爸扛着扁担和空麻袋,走在最前面,叶纤红他们几个挽着裤脚,光着脚,手里拎着凉鞋、草帽和镰刀跟在他后面,一起穿过窄窄的田间小道,往自家的田里走去。 路过别人家的稻田,看到有的人家来得早,已在田里干活了。 脚下的小道上,长满了各种杂草,就算天天有人踩,依然顽强地活着。 光着脚踩在上面,软软的像是踩在厚厚的地毯上,特别舒服。 路两边的草尖上,还沾着点露水,脚碰到时感觉有点凉。 等太阳一出来,它们就会被蒸发了。 “姐夫,你们今天借的是柴油机还是脚踏机?”小舅走在后面问。 打稻的事,自然得交给男人来干,姐夫家今天要割一亩地,得由他和姐夫两个大男人,把所有稻穗脱粒完。 用什么机器,区别还是很大的。 小舅中学毕业后,就去学手艺了,对农活其实不擅长,性格又有点懒散,家里的活反而是老婆和老妈干得多。 昨天下午,外甥女几个电话打出去,一下子就帮自己接了十来扇卷帘门,七扇防盗窗的生意。如果这些活全部做完,至少可以赚五六千块现钱,这抵得上他平时一年的收入了。 回家把这件事跟老婆一说,她也非常激动,听说姐姐家今天要割稻,就拖着他过来帮忙。 他也知道老婆这样安排没错,可是真的要他干一天体力活,心里就有些发怵。 第六章这就是人脉 “你放心好了,是柴油打稻机——”小舅子是什么德性,郑建国岂能不知,在前面大声回答了一句。 “那就好,比脚踏机省力多了。”许启明讪讪地回答。 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很快走近田头,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 几人走过去,看到自家放打稻机那边的田里,有近半分的稻田已割好了,定神再看,只见田间有三个人,正低着头飞快地挥动着镰刀在割稻。 “老三,你们怎么来了?”郑建国认出在帮自家割稻的人,是自己的远房堂弟郑建平一家,惊讶地叫道。 “建国哥——”郑建平看到主人一家来了,挺直身子憨厚地笑了笑。“听说你家今天要割稻,反正我们家还没开始,就想过来帮点忙。” “那怎么好意思?”叶知书见她们一声不响地就过来干活,比自己弟弟活还没干,就牛皮吹破天的行为有诚意多了,心里激动,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郑建平老婆也是个直性子的人,笑着接话,“建平现在有个好工作,全靠你们帮忙,我们别的没有,力气还是有的,出点力不是应该的吗?” 又对低着头有点局促的大儿子说道:“兴旺,快叫大伯,大妈啊!” “大伯,大妈!”郑兴旺叫了一声,马上又低下头去。 他跟安安都在乡中读书,不过他是初三,安安的初二。 因为都不是能说会道的人,平时在学校见了面,也不过点个头就过去了。 本来两人在学校的情况差不多,没想到安安突然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但个子一下子超过了大多数男同学,穿着打扮也成了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就连他们初三的女同学,也有不少人暗暗议论这个堂弟。 这样一来,他就更自卑了,有时候在学校跟安安无意中碰到,也会装作没看见一样,快速避开。 “辛苦你了,兴旺。”叶知书看他的样子,不过一米六七,跟儿子没长个前差不多,就埋怨起来:“兴旺还这么小,你们怎么叫他也来帮忙呢?” 叶知书是老派的人,以前舍不得儿子干农活,同样地,看到瘦瘦弱弱的郑兴旺,就有些心疼。 “他也不小了,比安安还大一岁呢!只是个子长不高。”郑建平笑着解释道。“男孩子嘛,总得替父母分担一点。” 其实有一条他没说。 前天去平原村,无意中听儿子的同学说起,郑兴安最近和几个同学在虞城卖衣服,赚了不少钱。 那几个安安的同学,只是帮忙卖衣服,就给一件一块钱的提成,第天只干半天时间,差不多能赚三四十块,把他听得都傻了。 回家后他问儿子,平时跟郑兴安熟不熟,听儿子说两人在学校也没什么交流,他就有些泄气。 他感觉得到,郑兴安跟他姐姐一样,都很重感情,愿意关照身边跟他关系好的人。儿子跟安安是堂兄弟,如果求上门去,是不是也有这个赚钱的机会? 可是建国哥家刚刚给自己介绍了工作,工资也比较高,他非常满意。这时候再上门开口请他们帮忙,是不是有些不知进退了?万一他们对自己有了这样的想法,那就麻烦了。 想到这里,郑建平就有些犹豫。 晚上躺在床上时,把这件事讲给老婆听,倒是他的婆娘反应快,说老大家明天要割稻,就带儿子一起去帮忙,看能不能让儿子跟安安多交流交流,他们再找个机会试探一下? 郑建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一早就带着儿子过来了。 他也算有点小聪明的,没有预先上门告诉他们,而是提前一声不响地到田里干活了。 大多数人都这样,收到惊喜总会被感动。 现在看叶知书的模样,就知道自己这样做,算是成功了。 建国哥家说到底,真正当家的还是这个大嫂,如果她同意了,建国哥也好,侄女侄子也好,都会听她的安排。 “哦。”叶知书应了一声。 看郑兴旺的模样,她一时忘了儿子今天也才十五,确实比郑兴旺还小了一岁。这样一想,就觉得没有理由阴拦,让他下田帮家里人干活了。 “没关系的,男孩子吃点苦,才能懂事。”郑建平倒是想得开,在旁边又解释了一句。 “也对。”叶知书想想女儿,确实是吃了太多的苦,才一下子开了窍,变得这么能干。 如果一直窝在家里,说不定跟村里那些姑娘一样,只能老老实实找个农村男人嫁了,重走他们这一辈的老路了。 叶纤红看了看小舅,又看看三叔,觉得自己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上次回家跟爸妈商量办圆屋酒的事,这个远房三叔主动上门示好,希望进爸爸的工厂,被爸爸拒绝了。 叶纤红考虑到他一个四十岁男人的面子,就帮他在诗诗姐家的工厂里谋了个好工作,三叔也知恩图报,这次自家割稻,都没有请他帮忙,就不声不响地主动来了。 从这一点来看,他比小舅会做人。 虽然同样是帮忙,事前大包大揽跟做了再出声,在叶纤红看来,完全是两个概念,叶纤红更喜欢三叔家这样的回报方式。 原先她还担心今天只有一家四口割稻,不知道一天里能不能完成,现在一下子多了四个壮劳力,动作快一点,这块不过一亩的田,说不定半天就能完成了。 于是大家一起下田,各找了垄二米左右宽的距离,加紧开始往前割。 三个男人把堆在田里的稻穗清出一块地方,把放在田埂的打稻机抬下来,用摇手柄把柴油机发着了,开始打稻。 一时间田里都是柴油机隆隆隆的声音。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安安被安排在郑兴旺的旁边。 不过两个人以前就很少交流,所以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有主动开口。 安安以前虽然没有像今天这样,正式割过稻,不过农村出生的他,以前送茶水时,也会下田割一阵,所以对这个活并不陌生。 何况现在身体已经过灵液改造,身体的柔韧性也好,体力也好,都跟以前不可同日而后语。身体又有近一米八,长手长脚的他,镰刀一挥就可以割到一大片,速度特别快,很快就到了最前面。 郑兴旺自从安安下田后,就偷偷观察他。 见他明明比自己还小一岁,却比自己长得高长得帅,心里早就不服气了。 现在见他干农活,速度居然比自己还快,更加不愿意输给他,于是拼命似地挥动镰刀,想要超过郑兴安。 两人你追我赶,很快和其它人拉开一段距离。 叶纤红的速度只能算一般,不停弯腰伸腰,确实非常累,不过她的身体好,这些都能克服。 直起身子休息时,看见弟弟和郑兴旺远远往前面去了,两人还一付暗里较劲的模样,就疑惑起来。 这两人虽然是堂兄弟,好像平时没有走动的啊!怎么一付谁也不服谁的模样? 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弟弟完全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根本没有观察旁边的郑兴旺,只是一门心思想多干点活。倒是那个郑兴旺,似乎有什么想法,时不时地抬头向弟弟那边望一眼,像是不想输给弟弟。 真有意思。 叶纤红暗想,看来弟弟变得出色了,家里的这些堂兄弟,对他有些不服气啊! 又注意到三婶每次直起身子,都在偷偷关注儿子和安安,难道他们还有什么未说出来的事? 站在父母的角度,肯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安安一样,长得又高大又帅气又能赚钱,或许安安的出色表现,让他们这些做父母的,都有压力了吧! 叶纤红心里也很自豪,安安能这么出色,说到底还是自己培养的结果。 在血缘关系上,他虽然是自己的弟弟,换个角度来说,她一直把弟弟当儿子在养。在他身上花的心血,一点不比前世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少。 直起身子看了看,才下田没多久,这块田已割了近五分之一,看来努力一下,上午真的能完成。 三婶和小舅妈的动作也不慢,表面看时,镰刀不像弟弟他们挥得急,实际上却有一种固定的节奏,所以不知不觉中,就割下一大片稻田了。 反倒是自己,力量用得不均匀,速度也时快时慢,一点都不稳定,反而是所有人里最慢的。 好在自己面前割的区域比她们都窄,才没有远远落在后面出丑。 “小红,你累不累?要不你先回去吧!”叶妈妈望着女儿红扑扑的脸,心疼地说道。 女儿可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人就靠她辛苦赚钱,怎么能让她吃这种苦? 再说她的男朋友胡向阳,是吃公家饭的警察,还是京城的大户人家出生,如果女儿晒得黑黑的,像个土不拉叽的农村姑娘,万一被他们嫌弃了怎么办? “是啊,小红,太阳太大了,你先回家吧!”三婶和小舅妈也跟着劝道。“这边交给我们就行了。” 她们的心思跟叶知书差不多,都觉得叶纤红现在都是大老板了,没必要跟他们一样,干这种体力活。 第七章赚钱之道 “没关系的。”叶纤红笑了笑,谢绝了她们的好意。 现在才割了不到两小时,身体真的没那么累,所以还可以坚持一会。如果真的累得受不了,她也不会客气。 见她不愿意回去,要继续干活,几个长辈看她的眼神就有些不同了。 在农村,一个女孩子如果找了个出色的男人嫁了,或者考上大学,赚了大钱,吃上公家饭,只要是出人头地了,一般就会被家里娇惯起来,不让她下田地。 就像村里一个姑娘,以前非常乖巧懂事,后来嫁给一个乡里的小干事,搬进市里生活。现在每次回娘家,架子大得跟皇后娘娘似的,一家人都得围着她转。 哪里像叶纤红,都是这么大的老板了,依然保持着以前的本色。 或许就是因为她富贵了,也不会看轻穷亲戚,所以她们才会在今天,主动过来帮忙吧! 三婶突然觉得有点懂这个侄女了,不管贫穷还有富贵,她总有一套自己的为人处世原则,别人的想法和行为,很难影响到她。 在这样的人面前,根本没必要耍什么心机,还不如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 “小红,听说你家安安现在也能赚钱了?”三婶想了想,终于直接问出口。 “是啊!”叶纤红回答。 既然三婶都这样问了,说明这件事已流传得很广了,就没必要再遮着掩着,反而让人看不起。 “真能干。”三婶想起老公昨晚说的话,忍不住吁了一口气,赞叹道。 人家的孩子才十五岁,就能赚大钱了,自己的儿子还大了一岁,只会向家里要钱。 这人比人,气死人啊! “主要是现在国家政策好,允许搞私人经济,所以只要肯吃苦,赚钱还是很容易的。”叶纤红感叹了一句 她说的是实话,九二年正好是小平南巡这一年,国家放开了政策,允许甚至鼓励老百姓经商赚钱。 如果现在是八十年代,她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轻松赚到钱。 “小红,你别笑话我们了。”三婶才不信这种套路式的回答。“如果赚钱真的有这么容易,那郑家庄这么多人,为什么只有你家赚到了呢?别人家为什么依然这么穷?” “三婶,你看着好了,村里很快就会有人大把大把赚钱了?”叶纤红笑着说道:“主要是现在才刚刚开始,大家一时没找到门路罢了——” 今年是改革开放的转折点,以前私人经济的地位还没有确立,所以真正成功的私营老板并不多。 接下来几年,大量的工厂、公司、酒店、娱乐设施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股票、基金也成了大家嘴里的热门话题,赚钱光荣成了大家的共识。 而虞城这边,叶纤红的印象里,当房地产开始发展起来,村里很多人外出包工地,做水电,反正各找路子,各显神通,失败一两次后,慢慢找到生意诀窍,就变成了前世常见的建筑土老板。 不过这时候他们还处在原始积累阶段,一年能赚几万,算是不错了,一直要到二千年前后,才真正出现一些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赚到了大钱。 那时候许多以前穷得叮当响的农村汉子,开着小轿车衣锦还乡,被以前看不起的人吹着捧着,让原本纯朴的乡村风气,变得一切向钱看,那时才真正算是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 “是吗?”三婶似乎不信。“那小红你说说看,怎么样才能赚到钱?” 受叶纤红的影响,她连儿子的事也忘了说,反而一门心思请教起生意经来。 “方法很多啊!”见她态度真诚,叶纤红也不介意提点一二。“现在最主要的是老百姓手里有钱了,所以想吃好穿好用好,只要在这方面动动脑筋,就能赚到钱——” “你这话还是太虚了,小红,说点实际的——”三婶还是不满意叶纤红的话。 “那我举个例子。”叶纤红笑了笑,没有拒绝。“比如我们这附近没有人种茭白,你和三叔种上几亩,天天挑到市里去卖,就算一块钱一斤,是不是比种田赚得多——” “种茭白,这个我们也不会啊!”三婶自然知道茭白好吃,比普通蔬菜贵多了,如果能种出来卖,就算一亩卖一千斤,家里四亩地就能四千块了,比厂里上班赚得还多。 “我只是举个例子,比如你养一百只鹅,一般半年就能卖了,一年养两批,就是两百只,你算算有多少钱?如果养得更多呢?”叶纤红继续说道。“只要你不怕辛苦,是不是比种田赚得多了?” 叶纤红想到现在村子里,家家户户似乎一个样,都是养一到两头猪,十几只鸡,很少有人规模化饲养。 “这倒个好主意。”三婶频频点头,觉得不愧是做大老板的人,随便一张口,就说了一个好主意。 不过干这些都需要本钱,她跟村里人一样,都怕投资,怕失败。 家里本来就没有钱,如果再贴进去,那可心疼死了。 最好像安安的那几个同学一样,帮他卖衣服,一件赚一块钱,那就没有风险了。 她们夫妻会关心这个,说到底,是因为这个是无本钱生意,赚得又多,所以才羡慕了。 小舅妈虽然没有出声,耳朵却一直竖着,仔细听叶纤红说话。 因为婆婆的原因,叶纤红才会特别善特自己一家,不但让自家开起了店,还拉来了生意。 这等于是百分百让自家赚钱啊!不管谁得了这个机会,都能一样赚到钱。 不过就算赚得再多,她也不可能完全满足,想到家里的婆婆每年都养不少鸡鸭鹅猪,如果像外甥女说的,找个地方养它上百只,那一年不是也有几千块收入了吗? 家里养东西,虽然苦了点,却不影响干其它活,等于是种田之外,又多了一大笔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甚至可以把这些想法告诉娘家的哥哥嫂嫂,让她们也这样干,那以后自己家,每个人都成有钱人了。 “还有别的办法吗?”三婶见叶纤红不出声了,继续追问道。 “当然有。”叶纤红笑道。“你们还可以开店,卖什么都行,只要是吃的,穿的,用的,老百姓用得上,总归有人会来买。” “这个我们都不懂。”三婶实话实说,“如果真的去开店,不亏死才怪。” “开店其实不难,难就难在找对项目。”因为是聊天,叶纤红不可能给他们具体的项目和方案。“最保险的是卖吃的,只要你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好,就不怕没生意。” “这个太难了,我们都没学过厨师。”三婶笑道。 “如果开小店,倒不用学厨师,只要学会一两样招牌菜就行了。”叶纤红知道前世有很多特色地方小吃店,店铺不大,生意却很好。“比如你做酥鱼特别好吃,就可以开家面店,重点卖酥鱼面,再搞些鸡肉、蛋饺,弄碗三鲜面,就差不多了。” “对哦。”三婶忍不住拍了一下膝盖。 她长这么大,还只去过一次小饭馆,那是去年过年前,因为赶车,没吃早饭就出发了,回来时等车,肚子都饿了,就去车站边吃了一碗三鲜面,花了好几块钱,把她心疼得要死。 不过那面条,确实很好吃,如果自己学会了,开店去卖也能赚钱。 “小红,你别乱忽悠你三婶了。”叶知书知道女儿的本事,却担心因为她的话,老三家真的去开店了,那万一亏了,不是要怪到女儿头上吗? “没事的,大嫂。”三婶笑着替叶纤红开脱。“小红说的话很有道理,刚刚听她一番话,感觉自己长了很多见识似的,效果比去城里见世面都好。” 这是她的心里话。 因为长期在农村生活,外面的世界离她们其实很远,就算这几年交通比以前方便了,去城里的次数也多了,她们依然活在过去的习惯里,没有丝毫改变。 从来没有人像叶纤红那样,替她们打开一扇窗,让他们了解到外面真实的世界。 一直要到大量的私营企业兴起,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基本上都去城市里打工了,跟城里人的接触中,眼界开阔了,赚了点本钱,才会想到回老家致富。 现在说这些还为时过早。 “我也觉得小红说的很有道理。”小舅妈也说了一句。 农村的县广播,其实经常会说一些农村致富的方法,但是她们听了之后,有疑问没地方问,所以像是听故事一样,听完就算了。 而小红就在旁边,有什么不明白可以直接问,等于把他们以前不明白的事,都搞明白了。 “你们太抬举她了。”叶妈妈口是心非地说了一句。 “对了,小红,帮安安卖衣服的人,有什么要求?我们家兴旺能参加吗?”趁着现在气氛好,三婶直接把话问出口。 正低着头割稻的郑兴旺,手不由一顿,暗暗竖起了耳朵。 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讲,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圈子了。 不管哪个人,都希望自己被层次更高的圈子承认。而安安那个小团队,已成了乡中所有人心中的顶级圈子,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加入,跟他们交朋友。 可惜安安已明确拒绝了他们,只说下次有机会再说。 如果自己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那他在班级里的地位,应该会随之提高了吧! 第八章胡向阳也来了 “这个——”叶纤红抬起头,望了郑兴旺一眼,心里就有些犹豫。 在叶纤红心里,弟弟那个朋友圈,人多一个少一个,其实不是问题,关键是增加的人,不能成为圈子里的不安定因素,如果有人被其它人排斥,造成团体内部分裂,那就头疼了。 “不行吗?”三婶见叶纤红没有直接答应,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抖了。 作为母亲,希望儿子能赚钱只是一个方面,更看重的是儿子的未来。 她不可能像叶纤红那样,想得那么远那么复杂,行事往往凭直觉。 如果儿子能跟安安他们成为亲密的朋友,说不定受他们影响,儿子也会变得像安安那样出色,那儿子以后的路子就顺了。 更何况有这个侄女在,看在亲戚的情份上,她也会关照一下儿子,岂不是比考上大学,更有前途? 很多在虞城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都有这样的观念,认为孩子只要跟对一个好老板,一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在他们夫妻心里,叶纤红有本事,心地好,照顾家人,这样的人,就是个值得跟随的人。 他们希望儿子跟叶纤红姐弟在一起,能得到他们的提携,到时候,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儿子也能成为公司里一个管事的人,那他们就能享福了。 “行,我就替安安答应了。”叶纤红望了望那个不动声色,身体却紧绷的男孩子,心里一软,终于答应下来。 弟弟他们还小,处理人际关系还很生涩,如果自己多花点精力,在一边帮忙,让郑兴旺融入那个圈子,估计问题不大。 “小红,谢谢,谢谢你。”三婶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客气什么呢!三婶,我们是自家人。”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文化,有的农村妇女的眼光,或者说直觉,还是很厉害的,就像三叔三婶,就懂得这么早把宝压自己姐弟身上。 自己有空间,有前世的经历,这辈子注定不平凡,三婶能放下面子,求到自己身上,实在是太厉害了。 反倒是家里的至亲,包括亲叔叔一家,小姑,到现在也没有动静,怎么看都像是缺乏眼力,不知道自己拥有的能力呢! 暗暗感慨了一番,叶纤红没有再说什么,继续低头割稻。 三叔那边柴油机一直在响,听不清她们前面在说什么,但是老婆跟叶纤红一直在说话,他猜到老婆已经开了口。 等看到老婆激动的神色,他就知道成功了。 把手里刚脱完谷的稻草丢在一边,他强忍住兴奋,重重吸了一口气,暗里握了握拳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很微妙。 当堂姐答应妈妈,让自己加入安安的赚钱队伍时,郑兴旺双眼一热,突然有种千斤重担离体的轻松感。 虽然事前父母没有告诉过他,他们会找堂姐堂弟说那件事,但是性格内向的人往往很敏感,当父亲问他跟郑兴安的关系时,他就猜到了这个可能。 听妈妈亲口提出来,他就变得非常紧张,既怕被拒绝,又怕爸妈会难过失望。所以当堂姐犹豫了一会后又答应,他就像在地狱边缘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了天堂。 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想想那些学生选班干部时,老师公布票数时,都那样紧张,何况这件事,比选班干部重要多了。 再次望向安安的背影,郑兴安的眼神已变得柔和多了,没有再像刚才那样,想与他一较长短,只想努力把自己的事做好。 倒不是他这个年纪,就已有了上下级之分,主动把自己放在较低的位置。而是觉得既然是一个圈子的人,自己比安安又大一岁,就要让着他一点。 叶妈妈全程没有参与这件事,她对老三家这么看重这件事,不是很理解。 不过到最后,出现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却是她愿意看到的。 对她来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在村子里有一家关系特别铁的亲戚,无疑是件大好事。 万一以后碰到什么麻烦事,也叫得应。 这跟农村里重视宗族势力一个道理,谁都希望自己说话有份量,不被别人看轻。 自己家以前一直被村里人看忽视,女儿赚了钱之后,虽然别人对他们客气了许多,但那都是空的。像今天自己家割稻,老三家主动来帮忙,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感情。 一时之间,除了安安,田里割稻的人各怀心思,手里的动作却没有放慢。 直到九点钟,已把半块田的稻子割下来了。 郑建国把稻筒里的毛谷装进麻袋,用扁担一边一只,挑着回到家里。 把晒垫摊开,解开麻袋上的绳子,将谷倒出来摊开,拿起空麻袋准备继续回到田里。 麻袋比蛇皮袋大,一只装满差不多有一百斤,湿的稻谷又死沉死沉的。 好在郑建国力气大,才有力气挑回来。 不过这样一口气走上近两里路,他也累得够呛。 走出院子,正要往回走,看到胡向阳骑着摩托车来了。 “爸。”胡向阳匆匆下了车,看到郑建国,连忙上前叫了一声。 “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了?”郑建国惊讶地问。 平时他都是十一点才下班,正好赶上吃午饭。现在才九点出头,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家里人全去田里干活了,这个时候回来,都没有人陪他? 在郑建国眼里,胡向阳这种高高在上的大家族子弟,跟电视里的衙内一样,是他们需要仰望的存在。他能看上女儿,肯定是祖宗保佑,高攀人家了。 所以对这个女婿,他一直非常客气,就怕委屈了他。 倒不是看不起女儿,小红虽然也很优秀,毕竟只是个高中生,又是农村户口,说破天还是个农家女。哪里像胡向阳,不但是吃公家饭的警察,还是京城的居民户口。 如果运气好,将来当大官也不一定。 那女儿将来就是官太太,儿子也跟着沾光了,郑家的祖坟,只怕也要冒烟了。 “我请了假,专门回来割稻。”胡向阳一脸认真地说道。 “你?”郑建国吓了一跳。“还是算了吧?” 女婿有这样的出生,肯定是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长大的,估计这么大了,田里地里都没有去过,叫他给自家割稻,这不是折自己寿吗? “没事的,爸。”胡向阳坚持说道。 听说家里要割稻,他原本想出钱雇几个人来帮忙,免得岳父岳母太辛苦,小红看了会心疼。 没想到她却亲自回来了,不但她自己来了,还把那个宝贝弟弟也带回来了,她们都去田里干活了,他作为她的男人,怎么能退缩呢? “外面太阳晒,你会受不了的。”郑建国再次劝道。 胡向阳虽然是个警察,脸却没有晒黑,如果今天在田里呆上半天,他保证胡向阳会成为包公。 “爸,你放心好了,我能坚持的。”胡向阳执拗地说道。 “那行。”郑建国见劝没用,只能带他去了,反正女儿看见了,会处理的。 从柴房拿了一把镰刀递给他,又把自己的草帽叫他戴上,自己在柴房找了顶破了帽檐的旧帽子,两人一起往回走。 走到田里,胡向阳脱下鞋子,挽起裤脚就下了田。 不想一脚踩在稻梗上,脚心被尖利的稻梗楂刺得又痒又疼,胡向阳身子一扭,差点摔倒。 怕被人看到笑话,胡向阳咧了咧嘴,强撑着走过去。 心里有了准备,再次踩到,就没有开始那么难以忍受了。 “你怎么来了?”叶纤红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见是胡向阳,惊讶地问。 胡向阳身上还穿着警察的夏天制服,袖子被他挽到胳膊,裤脚也挽到了膝盖,头上顶着草帽,看起来特别别扭。 “来割稻啊!”胡向阳得意洋洋地说道。 “就凭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还是去田埂玩一会,等我们割完,一起回去吧!” 在农村,家里有小孩子的,做父母的怕他们在家不安全,一般都会带出来,让他们在田埂上玩。 特别是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因为天热,喜欢到河边玩,如果掉进水里,那就麻烦了。 她这样说,就是把胡向阳当成孩子了。 “你别看不起人?”胡向阳不服气了,“你能做的事,我当然也能做。” 身边不仅仅只有叶纤红一家人,还有旁人,被人当众看轻,他就有点下不了台。 “行,那你到我旁边试试看,小心割到手指。”叶纤红见他像个孩子一样跟自己犟,猜到是怕丢面子,就不再反对他,朝旁边走了一步,给他让出一块地方。 胡向阳倒不会那种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就算没有割过稻,看几次也就会了。 前几次还小心翼翼地怕割到手,没一会就熟练了。 叶纤红见他来真的,倒不好再赶他,叫他停下来,帮他把袖子放下来,用扣子扣好,又把裤脚放下来,还把衬衫的扣子扣好,上面只留了一颗。 胡向阳明白叶纤红是怕自己晒黑,笑着望了他一眼,脸上满是得意的神情。 叶纤红见他又胡闹,白了他一眼,不跟他一般见识。 第九章偷情被撞破 旁边的三婶看到两人的互动,忍不住悄悄跟旁边的叶妈妈说道:“小红真是好福气啊!找了个这么出色的男朋友,没想到一点架子也没有,还这么听她的话——” “他们这是胡闹惯了。”叶妈妈也是知道女儿把胡向阳吃得死死的,倒不觉得老三媳妇的话有什么不对。“只要两人感情好,怎么相处都不是问题——” “那是。”三婶又望了胡向阳一眼,咂舌道:“这么出色的一个小伙子,也就咱家小红配得上他——” 此时的胡向阳穿着警察制服,高高大大的站在那里,怎么看都帅,因为长期锻炼,身材比电视里的明星都好,三婶只觉得就算全虞城去找,只怕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出色的小伙子了。 “这都是缘份。”叶妈妈不好自吹自擂,说女儿确实配得上胡向阳。“反正他们自由恋上了,我们做父母的也不反对就是了——” “这都是小红的福气啊!”小舅妈在旁边也感慨了一句。 “小舅妈,三婶,你们是不是当我不存在啊!”叶纤红见他们当着自己的面这样议论,老脸一红,故意恼怒地责怪道。 “怎么会?”三婶笑着道。“实在是你们郎才女貌,让我们忍不住想说几句。”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引得叶妈妈和小舅妈也笑了起来。 以前大队出工时,这些农村妇女什么荤话没说过?只怕早说得两人面红耳赤了。现在看在叶纤红的面子上,不好意思说的太过份,已是非常客气了。 “三婶,刚才我还以为你是个实在人,没想到也不老实?”叶纤红羞恼地说道。 叶纤红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尽管不好意思,却不会生气。 “这怎么能怪我?”三婶见她害羞了,更加得意。“主要是你这个男朋友长得太帅了——” 她这样说,是开这个新女婿的玩笑。 农村都有这样的习惯,男孩子初次到女方家里来,家里长辈怕自己家的晚辈受委屈,就叫嘴巴厉害的长辈敲打敲打新女婿,免得他以为女方家没人。 说到底,也算是帮自家人挣面子,免得被欺侮了。 不过她也看出叶纤红早已搞定了这个男孩子,所以这话就改了口,反而成了讨好新女婿的话。 “你这么说,是怪三叔当初不够帅气?”叶纤红忍不住反击了一句。 “啊哟哟,没想到小红的嘴巴这么厉害。”三婶故意惊叫一声。 这样的玩笑,她们开惯了,自然不会在意,反而有种大家都是同道中人的认同感,不再觉得这个侄女跟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说话时带着些疏离。 “你们别闹。”叶妈妈打断他们。“一个个没大没小的。” “没事。”三婶开心地说道。“小红肯这样说,是没当我这个三婶外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说是。”小舅妈也帮了句腔。 她们以前跟叶纤红接触其实不多,现在她强势崛起,正是相互慢慢试探磨合的过程,自然喜欢叶纤红不怕她外人。 “行,随便你们说。”叶纤红无奈地哼了一声。 等过了十点,太阳越来越灼人了,叶妈妈再次叫女儿女婿先回去。 叶纤红站起来看了看,见这么大的一块长方形稻田,只剩下角落一小块地方还没有割,其它地方已变成了空地。 看来用不了一小时,就能全部完成。 自己再坚持一小时都没问题,主要胡向阳不是这块料,叫他一直在田里割稻,真难为他了。 叶纤红想了想,终于同意了。 那就提前一个小时回家,给他们准备午饭吧!让妈妈他们回来后,能吃上现成饭。 这种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一直强撑着没关系,等放松下来,就全身乏力,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了。 妈妈她们等一下回家,肯定没力气干家务了吧! 走上田埂,望了望还在低着头一路保持领先的弟弟,想问他累不累,要不要也先回去? 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问。 弟弟是男孩子,自然得比女孩子更吃得起苦。何况今天三叔的儿子也在,如果他走了,那兴旺怎么办? 安安虽然在一直低着头没有出声,旁边的人说话,他全听到了。 作为男孩子,这次回家,他已做好了吃苦的准备,所以姐姐回家,他也强撑着没有直起身子,怕自己一站直,就坚持不下去了。 身体其实还撑得住,主要是一直做割稻这个动作,大脑一片空白,精神上特别枯燥难受。 如果身边有音乐可以听,或者其它让他转移注意力的东西,那么割稻就没有那么无聊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走到旁边的秧田里,在浅浅的水沟洗了手脚,穿上凉鞋,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先回去了。 望着两人的背影,小舅妈忽然叹了口气。 “怎么了?”叶妈妈见她无理由叹气,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吃惊地问道。 “没什么”小舅妈说道。“刚才我突然想到,小红找了个京城的男朋友,将来结婚去了那边,那我们想见一面都难了。” “那有什么办法?”叶妈妈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 暗地里,她也想过这个问题,也舍不得女儿离自己太远。可是人家两情相悦,自己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逼女儿跟胡向阳分手吧。 好在胡向阳现在在虞城工作,至少短时间内不用担心见不着女儿。 叶纤红和胡向阳走出田埂,行走在机耕路上,跟同村的人碰到,见到他们两个,特别是一身警服的胡向阳,都会暗暗多看几眼。 这时候在路上走的,大多是送水送其它吃食的女孩子,比较害羞,所以往往只是笑一笑,不好意思上前搭讪。 胡向阳就有些得意,把草帽摘下来,捋了捋已被汗浸湿的短发,边用草帽扇风,边不忘耍帅。 “想招蜂引蝶,就离我远点。”叶纤红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怎么能这样说?我明明是在给你撑面子——”胡向阳嬉皮笑脸地回答。“你男朋友越帅,你不是越有面子?” “你以为我这么浮夸,需要你帮我撑面子?”叶纤红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再说男人长得帅有什么用?要靠真本事,才能吸引女人——。” “我有没有本事,你还不清楚吗?”胡向阳嘿嘿笑道。 “我怎么没看到?”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能这样?吃了就不承认?”胡向阳一付受了天大冤枉的模样,在叶纤红耳朵悄声说道。“明明你当时都夸我器大活好的——” “真不要脸。”叶纤红红着脸骂了一句。 心里不知怎么的,却感觉甜丝丝,就吃胡向阳这一套。 每次看到他这付不要脸的模样,她就忍不住想抱着他狠狠亲一下。 两人一路眉来眼去,回到家里。 打开家里的大门,从室外走进屋里,温度何止差了十度。 两人像是突然进了空调房,那凉爽,让两人忍不住舒服得呻吟一声。 “我们来猜拳,谁赢谁先洗澡。”胡向阳脱下身上已湿透的衬衫,露出油光光的胸膛,突然提议道。 “当然是我先洗。”叶纤红在他胸口捏了一把,瞪眼道。 倒不是她不肯让胡向阳,主要是现在已过了十点,她得抓紧时间洗完澡,准备午饭。 胡向阳又不赶时间,尽管等自己洗好,再慢慢洗好了。 不过胡向阳身上淡淡的汗味,却成功激起她心底的欲望,好想跟这样的胡向阳来一场激烈的运动。 “不行,男女平等,公平竞争。”胡向阳故意跟她唱反调。 叶纤红炽烈的眼神他看在眼里,所以仰头捋了一下头,把自己最迷人的一面展现出来。 “行,划拳就划拳。”叶纤红受不了他这付做作的模样,嘴里却应下来。 两人剪刀石头布了几次,终于胡向阳的剪刀破了叶纤红的布。 “我先来。”胡向阳得意地叫道。 “行,你先去洗。”叶纤红挥挥手。 等胡向阳上了二楼,她也悄悄上了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拿了换洗的衣服,悄悄上了三楼。 三楼也有一个卫生间,只是很少用,所以他们刚才居然忘了。 等胡向阳洗好澡出来,正好看到叶纤红也从三楼下来了。 “你赖皮。”见叶纤红偷偷上三楼洗澡,胡向阳不开心了。 说好的等自己洗完再洗呢? “是你傻,忘了三楼有卫生间。”叶纤红得意地斜了他一眼。 不过自己终究作了弊,为了陪罪,叶纤红主动搂住他的脖子,在他嘴上亲了一下。 胡向阳被她主动拥吻,火一下子被点燃了,哪里还忍得住,双手一用力,已搂住叶纤红的腰,让她跟自己紧紧贴在一起,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双方都非常兴奋,双手也开始不老实,在对方身上游走。 突破禁忌后,两人已有几天没亲热了,这时候刚洗了澡,身上还带着股清香,搂在一起后,都有些情动,连气息也急促起来。 两人都忘了这里是楼梯口,如果有人进来,稍微留意一下,就能看到他们。 “啪——”的一声,似乎有东西掉在地上,惊动了两个已忘情的人。 第十章姐妹情 叶纤红的脸正对着门口,听到声音后张开眼睛,看到苏思诗站在客厅中央,正傻傻地望着他们,因为太震惊,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掉在地上,发生了声音。 “诗诗姐——”自己跟胡向阳的亲热场景被人撞破,叶纤红的脸一下子更红了,嘴里结结巴巴叫了一声。 两人虽然衣服还算整齐,可是双手都已移到对方的敏感部位,要她装作没事人一样,脸皮还没有这么厚? 松开胡向阳身子时,还能看到他下半身明显的突起,叶纤红恨不得找个地缝,把自己藏起来。 向胡向阳递了个眼色,叫他上楼整理一下再下来,自己捋了一下额头的发丝,无奈地下了楼。 胡向阳是自己的男朋友,他情动的样子,自然只有自己能看到,叶纤红不愿意别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就算跟诗诗姐亲如姐妹,也不行。 今天真是见鬼了,竟然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早知道会有人进来,怎么也得找个隐蔽一点的地方再亲热。 只是自己的隐私,被诗诗姐撞破,肯定会被她取笑很久了。 “你——”苏思诗可没叶纤红想得这么多,她此时还沉浸在震惊里:“你们不会已经偷偷睡过了吧!” 看她们刚才的情形,显然已是熟门熟路,要说没有发生过关系,鬼才信呢! “诗诗姐。”叶纤红拖着她到沙发上坐下来,嘴里不依地嚷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换作自己,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马上退出去装作没看到,诗诗姐是怎么回事?居然问这么羞人的问题呢? “还不是怕你年纪小,容易冲动,万一被男人哄得头脑发热,又没有做好预防措施,怀孕了怎么办?”苏思诗瞪了她一眼,语气有些恼怒。 她自然不可能知道叶纤红有前世的经历,这方面早已经验丰富。想起她只有十九岁,懂什么生理方面的知识,万一被胡向阳引诱得上了床,那还不是她吃亏? 苏思诗是保守的人,对性也好,对男女关系也好,维持着传统的想法,认为女人结婚前不能把自己交出去,免得男人提前得到了,不再珍惜自己。 自己做为她的姐姐,其它方面或许帮不上什么,这种地方当然得替她把关,免得做出后悔一生的傻事。 “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总算明白了诗诗姐话里的意思,一时哭笑不得。 她哪里看不出苏思诗这样说,是真的关心自己,虽然不是她需要的。 避孕什么的,她当然懂,哪里会傻到不管不顾自己的身体? 但是这些隐私事,她还没有与人分享的习惯,所以也不打算告诉苏思诗。 不过她的关心,自己要承情,否则会冷了诗诗姐的心。 “行,我不管你的事。”苏思诗也从叶纤红的语气中,明白她反感别人干涉她的隐私,只好暗里叹了一口气,希望这个小妹妹别昏了头,免得吃亏。 叶纤红见她见好就收,心里满意,看到苏思诗掉在地上的袋,走上去随手提起,放在桌子上,笑着问道:“今天又不是周末,你怎么有空过来?” “不是说要帮你割稻吗?”苏思诗随手拖了把椅子,在饭桌边坐下来,解释道:“体力活我也干不了,只能在后勤方面帮点忙,所以带了些熟食过来,你们割稻累了,中午随便煮点饭,就可以直接吃了。” “谢谢你,诗诗姐。”叶纤红没想到苏思诗考虑得这么周到,暗暗感激,由衷地道了一声谢。 “客气什么。”苏思诗没有在意,只是笑着揶揄了一句。“只要你别怪我打断你们的好事就行。” “你怎么又说这个?”叶纤红羞恼地在叫道。 两人一起打开袋子,里面是一袋袋熟食,有五香牛肉,酥鱼、酱鸭、凉拌青瓜、酱排骨、盐水虾、笋干扣肉,只要切一下装盘,再炒一个蔬菜,煮碗汤,就是一桌菜了。 “诗诗姐,这些菜你哪里买的?”叶纤红惊讶地问。 看这些菜的成色和包装,不像是农贸市场买来的啊! 以苏思诗的性格,又不可能去其它小饭馆买,难道这些熟食来头不小? “是王子饭店买的。”苏思诗也没有卖头子,直接回答道。 “怎么去那里买了?”叶纤红惊叫。“温俊家的饭店,东西可不便宜,这几道菜,说不定要五六百块钱了。” 以她的经济能力,当然不会吃不起,不过自小节俭惯了,莫名其妙去那种地方消费,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嗳,你别搞得像守财奴啊!”苏思诗取笑道。“既然是买来送人的,自然得保证味道和卫生,难道你叫我随便找家熟食店买几样过来?” “行,你说的有理。”叶纤红也不好意思再计较。“我爸妈还没去过那种高档饭店,今天就让他们开开洋荤,尝尝王子饭店大师傅的手艺。” 看时间已过十点半,叶纤红叫苏思诗一个人坐一会,自己急忙走进厨房,开始淘米做饭。 新房子这边的厨房很大,墙角那边还留了一口独眼土灶,不过叶纤红怕麻烦,自然不会用这个做柴火饭,直接用电饭煲煮饭。 插上电源后,又急急忙忙把早上剩下的碗筷洗出来,拾掇干净后,才在放蔬菜的篮子里,拿了一把菜心,洗干净后放在砧板上,准备等一会加香菇一起炒了。 夏天大家出汗多,中午一碗汤肯定少不了,叶纤红又在冰箱找了找,拿出一块咸肉,看冬瓜还有,就准备做个冬瓜笋干咸肉汤。 将咸肉切成薄片,笋干在温水里泡了泡,冬瓜削皮,切成小方块,放在盘子里,等炒好青菜,就可以煮了。 苏思诗在外面坐了一会,觉得得无聊,就走进厨房。 “诗诗姐,你们什么办喜酒?”为了防止她又提自己跟胡向阳的事,叶纤红主动出击,把话题往她身上引。 “至少要到十一吧!”苏思诗随口回答。 因为两人都是二婚,又是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不可能像那些初次结婚的年轻人那样,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道自己结婚了。 到时要么旅行结婚,要么邀请亲朋好友,低调弄个仪式,两人还没有商量好。 不过双方长辈却希望他们热闹办一场,以此向外界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苏蒋两家已经结亲,虞城将会是他们的天下。 “伴郎伴娘找好了吗?”叶纤红又问。 她不知道苏思诗现在面临的困惑,作为好姐妹,如果诗诗姐希望自己当伴娘,那她当然不能拒绝。 “如果有这个仪式,你们俩当然是跑不掉的。”苏思诗笑道。 说完后又有些烦恼。“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大事。主要是两家联姻后,家里的长辈都有自己想法,我们无法拒绝他们的安排。” 叶纤红想到诗诗姐和蒋建光各自代表的家族,深有同感地点点头。 这就是大家子弟的烦恼了,不管什么时候,身后都有根绳子在操控,而他们这些年轻人,只是他们线里的木偶。 诗诗姐第一个男人,就是家族安排的,明明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硬生生安排在一起生活,最后还不是分开了? 现在跟蒋建光在一起,算是两情相悦,如果两家人都插手进来,谁知道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 她们的感情,已被家族利益绑在一起,个人意愿已成了奢望,想逃也逃不掉。 见叶纤红理解,苏思诗苦涩地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有时候她很羡慕叶纤红,敢爱敢恨,顾忌很少,能自己支配自己的生活。不像自己,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揣摩家族的意思,实在太累了。 叶纤红没想到自己一个无心之语,反而让诗诗姐心情沉重,就有些过意不去。 想了想,在她肩上按了按,安慰道:“你烦恼这个也没有用,什么时候你自己投资的公司成功了,超越了家族的企业,那你就可以把那副担子丢给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哪有这么容易?”苏思诗叹气道。 她也希望自己能撇开家族,另起炉灶,成就一番事业,那就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让别人仰望自己。 “只要努力,总会有希望的。”叶纤红倒不觉得这个很难,毕竟苏家现在的资产,不过几亿而已,而诗诗即将进入的房产企业,几亿才起步,几十亿才有资格挤进全国房产前百名。“我相信你能行。” “那就借你吉言了。”苏思诗被叶纤红这样劝慰了一番,心情好了些,笑道。 不过她相信叶纤红迟早会超过苏家,成为虞城乃至全国的富豪,如果两人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等她成功了,自己早晚也能沾点光,成就一番事业。 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的未来还是很美好的。 见叶纤红已经在炒青菜了,就把旁边的汤锅拿去水池洗了洗,加水放到煤气灶上煮,又把材料全部加进去,盖上盖子。 又找来几个盘子,把自己带来的菜拿出来,装好盘子。 想着笋干扣肉和酱排骨加热一下更好吃,就问叶纤红哪里可以蒸东西。 叶纤红在厨房找了找,没有看到专门的蒸锅,只能放弃了。 “这个热一下很快的,等我妈她们回来,问她吧。”叶纤红无奈地说道。 第十一章午饭 菜和汤都弄好了,两人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又拿了盛饭用的小碗和筷子,摆好后,一起走到屋门口。 时间已到十一点了,爸妈还没有回来,两人看时间有空,就到院子里弄那些稻谷。 经过一阵暴晒,晒垫表面的谷子还没什么变化,稻草叶却有些干了。 叶纤红蹲下身子,用手把铺得比较厚的谷子,捧起来翻一翻,让底下依旧湿漉漉的谷子见见太阳。 又拿来一把扫帚,把表面已变轻的稻叶扫掉,谷子就变得干净了许多。 等再过一会,把刚翻出来的稻谷再晒一晒,再扫几次稻叶,谷子就更清爽了。 晚上收谷前,会用筛子把谷子以外的杂物滤出来,只剩下干干净净的稻谷。 再翻晒二三天,谷子就完全干了,到时再用风簸扇掉干瘪的谷子,留下的全是满饱干净的新谷了。 用防潮的蛇皮袋装起来,扎紧口袋后,叠在阴凉干燥的屋子里,什么时候吃完米了,就拿出来去碾米。 这些活叶纤红前世都干过,因为隔了二十多年,一时没想起来。 苏思诗站在旁边,也一起帮忙,不过她的经验显然没有叶纤红多,好几次没用好力,拨谷子时,手指肚碰到晒垫上的竹片,被尖利的细刺刺到,疼得直叫。 “你还是一边歇着吧,别干了。”叶纤红受不了她越帮越忙,把她撵回屋了。 苏思诗看自己确实帮不上忙,也没好意思继续留在那里。 用晒谷耙把简单处理后的谷子摊均匀,叶纤红回到屋里。 从太阳下走进屋里,突然发现屋里黑得像黑夜。 在屋里站了一会,才适合里面的光线。 院子外已传来说话声,是妈妈他们回来了。 爸爸、三叔和小舅各挑了两麻袋谷子回来,不过爸爸两只袋装得满满的,三叔的也没少多少,只有小舅的麻袋装得最少,估计只有一半多一点。 “小红,你把谷摊好了啊!”看到晒垫里的谷已初步清理过了,叶知书惊讶地问道。 “嗯。”叶纤红应了声。“我做好饭,看你们还没回来,就翻了翻谷子。” “看来叫你先回来是对了。”三婶现在跟叶知书很熟了,说话也变得很随意。“这么快把饭做好,又把谷晒好,真能干。” 忽然注意到叶纤红后面还站着个陌生的姑娘,就住了口。 “诗诗什么时候来的?”叶知书这时候也看到了苏思诗。 “才到一会儿。”苏思诗回道。“阿姨今天辛苦了,这种大热天下割稻。” 三婶听她叫叶知书阿姨,就知道她是叶纤红的朋友,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见她穿着打扮比叶纤红还奢华,猜测她比侄女钱还多,就有些拘束。 她的判断依据虽然简单,却很准确,而且院子外面还停着一辆崭新的小轿车,这让她对自己的判断,更有了信心。 “诗诗姐。”安安和郑兴旺走在后面,此时走进屋,看到苏思诗,叫了一声。 “安安累不累?”苏思诗知道叶纤红最宝贝这个弟弟了,笑着问道。 “不累。”安安笑着回答了一句。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现在他全身都觉得酸痛,不过为了面子,他硬是不肯承认。 “你和兴旺快去卫生间洗一洗。”叶纤红叫道。“先吃饭,等一下睡个午觉,身体就会恢复了。” “哦。”郑兴安把手里的铲刀放到门口的角落,等一下让爸爸一起去放好。回头看了郑兴旺一眼,颇有默契地一前一后往卫生间走去。 三婶见二人一起走了,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些。 等大家都简单洗了洗,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只有郑建国没时间休息,忙着把谷摊到其它几块晒垫上。 叶知书看到桌上已放满了菜,再看那些菜都是现成的,就知道是苏思诗送来的,对这个女孩子她一直非常喜欢,忍不住说道:“诗诗,今天又麻烦你了。” “没事。”苏思诗不居功。“我又没办法帮你们割稻,只能做些我能做的事。” “妈,哪里有蒸笼,把笋干扣肉和酱排骨蒸一蒸,会更好吃。”叶纤红问道。 “哪里有蒸笼。”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在锅里放上水,下面放双筷子,不是可以蒸了?” “行,行。”叶纤红无语地回答。 难怪妈妈说自己变傻了,主要是前世有太多的生活小工具,她都用惯了,现在要自己想办法,她都没去动脑筋。 匆匆进厨房,找了只大锅,放了一大碗水,照妈妈说的办法,放碗进去蒸。 “吃饭,吃饭。”大家忙了一上午,肚子都饿了,小舅进屋后,先叫起来。 “行,饭已熟了,开饭吧。”叶纤红去厨房把电饭煲端出来,放在桌子上,叫道。 大家肚子都饿了,也没有人提出喝酒,满满盛了一碗饭后,就开始动手。 “这些熟菜哪里买的,味道不错啊!”小舅夹了一片牛肉进嘴,惊讶地叫道。 “看来小舅是个识货的嘛!”叶纤红戏谑了一句。 “那是。”小舅当外甥女在夸奖自己,洋洋得意地说道。“以前做漆匠时,经常去外面吃饭,也吃过一些饭店。这菜好坏,一尝就知道了。” “了不起。”叶纤红又奉承了一句。 小舅妈在一旁看不过去了,悄悄用手掐了自家男人一下。 三婶看到了,就暗暗地笑。 “嗳,向阳呢,怎么没见人?”叶知书忽然叫了一声。 叶纤红这才发现胡向阳还没从楼上下来,忍不住一阵气恼,这人怎么回事?吃饭还要人去请啊! 咚咚咚跑上楼,在他平时住的客房看了看,没有人,又去自己房间,打开门,见他躺在床上,居然睡着了,呼噜打得震天响。 叶纤红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胡向阳平时都不打呼噜,今天会突然变了样,肯定是累着了。 这是常识,一个平时睡觉很安静的人,如果累惨了,就会打呼噜,今天割了一小时的稻,对他来说,也是很大的体力消耗。 走到床前,望着他英俊的脸,叶纤红伸手轻轻摸了摸。 这个京城来的男人,估计从小到大,双脚都没有踩过烂泥,到虞城后,认识了自己,他就放下高傲的高颅,陪在自己身边,跟自己同甘共苦。 叶纤红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值得自己付出的男人。 “呃?”胡向阳迷迷糊糊中,睡得并不沉,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的脸,一下子惊醒了。 “今天累坏了吧?”叶纤红俯下身子,在他额头亲了一下,笑着问。 “还好。”胡向阳笑着回答了一句,身子已坐了起来。 “那就洗个脸,去吃饭吧。”叶纤红站起来说道。“如果累,等一下再睡个午觉。” “嗯。”胡向阳穿上鞋,边跟叶纤红往外走,边答道。 进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两人一起下楼。 “是不是太累了?”叶知书见胡向阳一脸睡意,心疼地问道。 “没事的,妈。”在外人面前,他还是不愿意认怂,笑着回答。“刚才等你们回来吃饭,不想睡着了。” 看到苏思诗,想到刚才和叶纤红的事被她看到了,就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吃了饭,再去睡一觉。”叶知书说道。 大家继续吃饭。 “兴旺,你第一次来我家吃饭,别做客啊!”叶纤红夹了块酥鱼到他碗里,笑道。 “不会的。”郑兴旺脸笑得有点僵。 桌上的菜,就算过年,他也吃不到,只有电影电视里才能看到。所以刚坐下来时,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也想像安安一样,大大方方地夹自己喜欢的菜,但是筷子伸出去后,很想夹一片牛肉来尝尝,可是鬼使神差地,他却夹起一筷青菜。 三叔三婶当然在关注自己的儿子,对他的胆怯和拘束,两人也没有办法。 如果在自己家,他们还可以替儿子夹些菜,可是现在这么多人看着,他们没好意思动手。 “男孩子要多吃肉,才能长得高。”叶知书也很心疼这个懂事的孩子,夹了一块扣肉,到郑兴旺的碗里。 “谢谢大妈。”郑兴旺向叶知书道谢。 “别客气。”叶知书回了个笑脸。“大妈家别的没有,鱼肉还是吃得起的,以后你经常和安安一起过来吃——” “嗯。”郑兴旺应道。 心里却清楚,嘴里应下来没问题,真的叫他过来,却没这个胆量。 “安安以前个子也矮,他姐把他接到虞城,天天大鱼大肉吃,你看现在长高了多少?”叶知书在一边念叨道。 她当然不知道安安突然暴长,是因为喝了灵液,以为是女儿天天买鱼买肉给儿子吃的缘故,所以劝郑兴旺也多吃些,将来长得高。 三叔三婶在一边听了叶知书的话,就有些心酸。 安安命好,有这个姐姐照顾,他们却没有这个本事,天天让儿子大鱼大肉。 就是隔些日子买块肉回来,她们也要仔细盘算。 “没关系的。”叶纤红想到自己答应了三婶,让郑兴旺跟弟弟卖衣服。“农忙结束后,你跟安安一起卖衣服,中饭晚饭就在我家吃,保证天天让你吃到肉。”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听叶纤红这样保证,三叔三婶眼前一亮,惊喜地叫道。 “谢什么?”叶纤红故作不高兴地说道。“说到底,你们还是没把我们当成一家人。” “是,是我们的错。”三叔连忙点头应道。“以后兴旺也是你的弟弟,他如果做错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如果不听,告诉我,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三叔,兴旺大了,不能再打骂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男孩子大了,你得给他尊严,否则长大了,就没有担当——” “是,是。”三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转头望着自己的老婆,想让他帮自己圆圆场。 “你少说两句就行。”三婶白了老公一眼,接口道。 她虽然文化不高,说话技巧却比老公强多了。“兴旺以后跟着小红,由她帮我们教育,难道不比你瞎搞强?” “对,对。”三叔连忙应道。 郑建国本来就话少,见老三夫妻的样子,忍不住想起以前的日子。 那时自家过得这么苦,他也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生活有起色,如是不是女儿站出来,自己恐怕也像老三一样,在别人面前唯唯诺诺,只希望别人给自家一个机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开口:“小红,既然你三叔三婶把兴旺交给你了,你就好好带带他。” “放心吧,爸。”叶纤红一口答应。“我一定会把兴旺当成安安一样,照顾他的。” 第十二章苏思诗的麻烦 吃过午饭,小舅小舅妈就要回去了,叶纤红看他们累了半天,再叫他们大太阳下骑自行车回去,太辛苦了,打算开车送他们回去。 两人推辞了一会,见叶纤红坚持,也答应了。 胡向阳原想睡午觉,不知道是不是吃饭前睡过了,现在反而没了睡意。见叶纤红要送人,就提出让他来送,叶纤红见胡向阳精神不错,就同意了。 至于原来骑来的自行车,留在这里就行,下次来平原村的店里时,再骑回去就行了。 倒是三叔三婶没有急着回去。 他们四十岁年纪,正值壮年,又是干惯这种农活的,这样辛苦半天,还撑得住,不用睡午觉。于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他们家的情况,跟以前的叶纤红家差不多,别说没有电视机,就是录机音机也没有,只有一台收音机,听听广播和音乐。 想看电视,只能厚着脸皮去邻居家。 隔壁家的年轻人,最近赚了点钱,新买了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又在院子里用毛竹支了根天线,能收到四五只台。 平时他们也不好意思去打扰主人家,碰到有特别精彩的连续剧,主人也会邀请邻居去看,于是左邻右舍一起上门,在院子里看个过瘾。 像叶纤红家这种29寸的大屏幕彩电,他们根本无法想像,那超级大的屏幕,清晰的画面,立体声的音响,就算是看广告,也觉得非常过瘾。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家还装了卫星天线,可以收到几十个频道,连香港台湾的节目都能看,这比邻居家只能收几个满是雪花的本地频道,不知好看了多少倍。 两人一边看,一边在那里感慨。 如果自己赚了钱,一定也要买一台大彩电,这样下雨天或者不干活的时候,就可以躺在床上看电视,那感觉,比去电影院看电影都过瘾。 安安这次回来,随身的包里带了几本漫画书,郑兴旺一听就激动了,跟他一起上楼,去他的房间看书去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只要没有闹过解不开的矛盾,建立友谊其实非常容易。 只需打破最初的尴尬局面,聊到这个年纪都感兴趣的话题,很快就有说不完的话了。 特别是郑兴旺姿态摆得很低,让安安跟他说话时,感觉非常舒服。 安安是那种别人对我好,我会加倍对人好的性格。同样,如果别人不理他,他也不会主动去搭讪的人。 所以两人进了房间后,马上就变得无话不说了。 郑建国和叶知书吃完饭,处理完院子里的谷子,感觉有些累,就撇下屋里的人,上楼去睡午觉了。 相比三叔三婶,郑建国今年五十了,最近需要操心的事又多,时常感觉精力不济,现在感觉特别劳累。 而叶知书身体虽然恢复了,不过病了这么多年,总对自己的健康没有信心,上午劳累了半天,就想着好好休息休息,免得刚好的身体又出问题。 楼下只剩下叶纤红和苏思诗,还有看电视入迷的三叔三婶。 叶纤红望着爸爸背影,想着自己是不是有点疏忽了,居然一直没有为这个家的顶梁柱调理一下身体。 家里四个人,因为他一直最健康,所以就算年纪最大,叶纤红也惯性使然,觉得他最不需要自己担心。 当然,叶纤红平时经常拿空间的东西到家里来,郑建国不知不觉中吃下肚,所以才会在这个年纪,还有这么好的体力。 “小红,我这次过来,其实有件事想麻烦你。”等屋里静下来的时候,苏思诗朝三叔三婶望了一眼,低声说道。 “诗诗姐,我们是什么关系,你还用得这么客气吗?”叶纤红有些不习惯苏思诗这样小心翼翼地说话,笑着打趣道。 既然同意结拜,她自然已把诗诗姐当成亲姐姐,姐妹之间,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哪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换成自己有事请她帮忙,肯定直接开口了。 “这件事有些难办,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找你?”苏思诗没有理会叶纤红的打趣,反而沉吟起来。 “诗诗姐,有话你就直说,这么吞吞吐吐干嘛!”叶纤红受不了地的婆婆妈妈,气呼呼地嚷道。“是不是想急死我啊!” “行,那我说了,希望你别怪我才好。”苏思诗见叶纤红真的要恼了,才下了决心。 “快说。”叶纤红再次催促。 “是这样的。”苏思诗小心地说道。“我们苏家的达昌地产正式挂牌当天,就有人私下找到我,说希望跟我们合作,一起赚钱。” 叶纤红一听,脸色就沉重起来。 作为重生者,这套路实在太熟悉了。 看来情况不妙啊!她们这边刚推出房地产计划,还没开始正式立项,就被人盯上了。 敢这样做的,不用说都知道,肯定是某个当权人物或二代,知道了苏家的投资计划,于是想空手套白狼,白拿苏家的股份? 如果是正常的商人,自己直接成立公司,再投资就行。 哪里用得着用这种方式合作? 如果资金不足,也是公司与公司之间合作,绝不会是个人找上门来,要与达昌地产合作。 原以为虞城是个小地方,那些官场人物还没有这种意识,看来是自己想简单了。 跟这种人合作,好处其实不多,最多在争夺土地时,能得到一些内幕消息,或者向银行贷款时,阻力小一点。 问题是现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到需要靠关系拿地的程度,更何况苏家蒋家一起合作,银行巴不得贷款给他们呢?哪里需要借用他们的面子。 而且这些人大多贪婪,如果自己开了这个口子,答应他们的条件,他们就敢把整个达昌地产吞下去。 但是拒绝他们,后果同样很严重。 毕竟这些人最擅长的事,就是给人添堵,制造麻烦。 不管是办相关手续时,还是拆迁安置时,他们只要上下联手,到时地方势力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明一暗,一软一硬,不停找房产公司的麻烦,肯定让达昌地产吃不了兜着走。 最麻烦的是开土动工后,他们随便找些混混阻挠一下,或者搞个人为的意外事件,施工就不得不停下来,到时成了烂尾楼,那损失就更大了。 如果对方背景通天,在上级部门那提前作过手脚,那达昌地产就只怕什么项目都批不下来,更别说开工了。 叶纤红深深呼出一口气,才把这股不安的情绪稳定下来。 “知道那人的姓名吗?”叶纤红强作镇定地问道。 “姓易,他说自己代表江少而来——”苏思诗见叶纤红脸色大变,更是惊慌,低声说道。 “有留名片或者电话吗?”叶纤红又问。 对方既然敢找上门,自然是有恃无恐,绝对没必要藏头露尾,所以必定会留下联系方式,方便苏思诗找到他。 “这就是他的名片。”苏思诗打开随身背着的小挎包,掏出一张烫金的名片,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拿过一看,上面写着:易恒锋,慕尼黑舞厅总经理。 慕尼黑舞厅总经理? 叶纤红一怔,脑中马上有了一个男人的形象:三十五六岁,利落的短寸头,如刀凿斧刻般硬朗的五官线条,额头有道伤疤,整个人精瘦却给人力量十足的感觉,让人不敢小觑。 她还记得第一次去舞厅,因为段俊希跟人斗舞,几人一起到了总经理办公室,请他安排裁判,当时她在办公室外面,扫了里面的主人一眼,就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舞厅算得上是都市最混乱的地方之一,大量的犯罪行为,都在这里发生。 易恒锋既然能当上虞城市最大娱乐场所的总经理,天天跟形形色的人打交道,肯定不是善渣,单看他的外形,就知道是个狠角色。 而他口中的江少,很可能就是舞厅的真正幕后老板,被这样称呼,应该是某个大人物的子弟。 “你听说过他?”见叶纤红皱着眉头没出声,苏思诗忐忑地问。 她其实也很矛盾,碰到这样的事,自己是不是应该告诉叶纤红? 万一惹出麻烦,连累到她,那自己就害人不浅了。 不过想到叶纤红有戴老这样一个干爷爷,胆子又壮了一点。 就算她惹出事,别人想动她,也得考虑一下后果吧! 万一对方听说有叶纤红参与,因此放她们一马,那就最好不过了。 “是的,听说过。”叶纤红点点头。“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应该是混黑的人。” “哦。”苏思诗一听,更紧张。“混黑的人也敢这么嚣张,难道他有很深的背景?” “他能有什么背景?”叶纤红嗤之以鼻。“有背景的是他背后的主人,他只是个替别人干脏活的人,赚的钱也到不了他手里。” “干脏活?什么意思?”苏思诗不太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疑惑地问。 叶纤红于是把干脏活这个词解释了一遍。 所谓干脏活,就是指有些事影响太坏,主人不方便干,需要有人帮他去做,背这个黑锅。 比如主人讨厌某个人,却不能亲自出手对付他,免得被人说没肚量或抓到把柄,这就需要有人帮忙去做。 说到底,干脏活的人就像走狗,替主人去咬敌人。 前世那些明显有犯罪事实的人,却一直活得好好的,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有的甚至还摇身一变,成了代表,大多属于这一类。 第十三章江少是谁? “你的意思是,他说的江少,才是真正的大麻烦?”苏思诗紧张地问。 “那是当然。”叶纤红一脸沉重地回答。 前世因为有网络,这种二代的丑恶行径,大多数被人曝光出来,所以大家才明白了他们敛财的手段。 国家也因此打掉了大量这样的蛀虫,还了老百姓一个清明祥和的世界。 不过现在时代还早,资讯不发达,法制也没那么健全,对普通老百姓来讲,根本不知道二代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更不知道他们靠什么手段谋生? 除非他们找到自己头上,才突然发现这些人的可怖。 像苏思诗,虽然在普通人眼里,已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了。 但是同样不了解那个世界,所以碰到这件事后,才会吓得不知所措。 现在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还不高,主要是他们大多从投机倒把开始,进入商业圈子,天生带着些自卑。碰上官场上的人时,就胆怯了,腰也不敢直起来。 不像前世,商人已成为人人向往的职业。 很多优秀的企业家,因为上交了大量的税收,又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发展,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为了奖励他们的付出,给了他们很高的荣誉和地位,很多人因此成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苏家现在虽然在虞城算是上流社会了,但是依然没有根基,谁想要咬一口,都非常容易。 和江少这样的二代碰上,两人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连挣扎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那怎么办?”苏思诗越发没了主意。 “先了解清楚这个江少的底细再说吧!”叶纤红安慰道。“现在空担心也没有用。” “嗯。”苏思诗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因为有叶纤红的参与,苏思诗稍微安心了一些,看时间不早了,就提出告辞。 望着诗诗姐开车走远,叶纤红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思考对策。 父亲所在的工厂,接下来的主要生意,就是替苏家蒋家的房产公司做配套部件。 如果两家公司出了什么问题,那他辛苦组建起来的工厂,就要另起炉灶,做别的产品了。 虽然不必担心改做其它产品,会影响销路,但是总归是个麻烦,叶纤红讨厌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情形。 最主要的是,诗诗姐都求上门来了,她不能不管不顾,装作不知道。 向谁打听那个江少的信息呢?叶纤红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纠结地思考。 慕尼黑舞厅,自己只跟段俊希去过,看他进舞厅时熟门熟路的样子,那里的保安也都认识他,应该对那里非常了解。如果自己问他,多么能打听些相关的信息吧! 这人虽然是个纨绔子弟,没有正正经经的工作,但是三教九流中,似乎认识不少人。 跟易恒锋似乎也非常熟,从那天他直接到总经理办公室找人这件事,就能看出来。 可是自己已跟他断了瓜葛,这个人性格的又不靠谱,如果自己主动联系他,又会牵扯不清。 想了想,还是没有打电话给他。 忽然记起上次胡向阳查那个体育老师,似乎发现他跟慕尼黑舞厅有瓜葛,也就是说,那个老师很可能是易恒锋手下的一员,如果再审一审,应该能问到不少信息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的心情平复了点,打算等胡向阳回来后,跟他商量一下。 没过多久,就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叶纤红转过头去,看到胡向阳悄悄打开门,似乎以为自己睡着了,想偷偷溜进来。 “进来就进来,鬼鬼祟祟做什么?”她轻轻喝了一句。 两人在一起时间越久,说话越随意,叶纤红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强势了。 而胡向阳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每次被她教训,就会嘿嘿地装傻,一付很乐意被她欺侮的模样。 “我担心你睡着了,吵到你——”胡向阳随手关上门,笑着走过来,从后面一把搂住叶纤红,双方正好停在叶纤红的胸口,还不要脸地随手揉了两下。 “流氓。”重要部位被袭击,叶纤红哼了一声,身子却软了下来。 她也搞不懂,自己是不是太奇怪了,只要每次胡向阳带着一身淡淡的汗味,跟自己紧紧贴在一起时,她都会被他身上特有的气味吸引。 胡向阳刚刚开车送小舅小舅妈回家,虽然车里有空调,并不是很热。但是下车后/进屋,总会觉得热,他又走得急,爬了楼梯,身上就有了层淡淡的汗,叶纤红被他搂在怀里,闻着他身上因为出汗,变得更加明显的体香,就忍不住特别兴奋。 见叶纤红气喘吁吁的模样,胡向阳哪里还不知道她的心思,猛地把她抱起,丢在床/上,自己衣服也没脱,就急吼吼地扑了上去。 一时间房间里春色无边。 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屋里才恢复了安静。 “向阳,你还记得那个彭振豪吗?”叶纤红半个身子趴在胡向阳身子,懒洋洋地问道。 两人此时身上全是汗水,但是谁也懒得动一下,就这样微闭着眼睛,享受运动后的余韵。 “你是说那个安安的体育老师?”胡向阳此时光着身子,仰面朝天躺在床/上,见叶纤红问自己,微微转了一下头,把脸对着叶纤红,反问道。 “没错。”叶纤红回答。 “他不是刚刚被判了五年,现在还在服刑吗?”胡向阳惊讶地问道。“你提他做什么?” “我不是关心他。”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继续说道。“记得上次你好像说过,他跟慕尼黑舞厅有关系,不知道你们当时审案子时,有没有得到慕尼黑舞厅的相关资料。” “没有。”胡向阳突然皱了皱眉,有些恼怒地回答。“当时确实有人提过相关的问题,怀疑这些人跟慕尼黑舞厅那边有牵连。没想到老大知道后,阻止了他们,说不要节外开枝,把事情闹大。” “哦。”叶纤红心里一沉,没想到虞城警方高层,也不敢去碰这个地方。 他这样做,当然不是忌惮易恒锋,一个黑社会组织就算势力再强,强得过政府的铁拳? 唯一可能的是,易恒锋背后人的势力非常大,虞城警方高层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不得不把慕尼黑那边的相关人员,强行切割出去,免得万一查出什么,到时自己兜不住。 “第二天更离谱,上面有人下来,把前面查到的案卷,全部整理了一遍,把所有涉及慕尼黑舞厅那些人的内容,全部删除了。”胡向阳越说越激动。 “他们老大这样做,估计也是为了保护你们。”叶纤红口是心非地劝了一句。 在她看来,胡向阳他们有这样的老大,反而是好事,至少这个领导是个护短的人,还知道要护着自己的手下,不让他们拿鸡蛋去碰石头,免得头破血流,白白牺牲掉。 “我明白。”胡向阳呼出一口气,无奈地说道。“只是心里不好受罢了。” 他表面上看起来很耿直,似乎大大咧咧地没什么心机。其实只是一种自我保护而已,怎么可能真的不明白? 在那样的家族成长,这种最基本的职场斗争手段,从小就被灌输了不少,胡向阳只要有最起码的悟性,就能一眼看穿了。 何况他本来就聪明,对这些早已摸熟摸透。 只有那些来自底层,真正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才会暗里不忿,偷偷议论自己的上司。 有时候多喝了点黄汤,还会借着酒意骂自己上司是软蛋,这种没有政治头脑的人,就算混一辈子,也只能当个普通警察。 见叶纤红突然不出声了,胡向阳身子动了动,伸手把叶纤红搂在怀里,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还没够?”叶纤红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够了。”胡向阳身子动了动,坏笑道。“你看它现在都没精打采了。” “流氓。”叶纤红伸手在他脸上推了一把,让他又仰面躺在床/上,嘴里气呼呼地嚷道。“我现在才发现,你这个人特别能装,在我面前也经常装愣充傻的,实际上什么都明白,真是一点都不老实。” “哪里?”胡向阳诞着脸笑道:“主要是你太能干了,我只能甘当绿叶,做你的陪衬。” “乱拍马屁。”叶纤红俯身捏了捏他的鼻子,骂了一句。 心里却很受用。 如果胡向阳真的很傻,她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一个聪明的男人,就应该这样,既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又懂得在爱人面前隐藏锋芒。 特别是自己也是个相对强势的女人,更需要胡向阳这样的男人来配自己了。 有时候静下心来想,叶纤红真的觉得老天待自己不薄,重生后不但有空间这个利器,还让自己认识了胡向阳这个极品男友。 长得帅有背景不说,个人能力也非常出色,跟自己非常合拍。 不但在生活上可以满足自己,在外人面前,也能丢下京城家族子弟的颜面,伏低做小,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第十四章种花植树(二更) “对了,你刚才提那个男人做什么?”胡向阳想起叶纤红刚才的问题,再次问了一句。 在两个人运动完后,最放松惬意的关口,叶纤红却提到这个人,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我不是对他感兴趣,而是想知道你清不清楚道慕尼黑舞厅的背景。”叶纤红也没有瞒着胡向阳,直接开口道。 “难道那边有什么人惹到了你?”胡向阳反应很快,直接问道。 如果有人不知死活,惹恼了叶纤红,胡向阳肯定会不顾一切,跟他们死磕。 “不是惹到我,是惹到诗诗姐了。”两人聊了一会天,精力已恢复,叶纤红坐起来背靠在床头,说道。 “哦,你详细说一说。”胡向阳也坐起身子,惊奇地问道。 叶纤红于是把自己与苏思诗的那段话,原原本本跟胡向阳说了一遍。 听完她的叙述,胡向阳也沉默起来。 在没有了解清楚江少的身份前,这件事还真的很难下决断。 他们现在抗拒的原因,是因为知道慕尼黑舞厅的情况后,特别是知道易恒锋跟彭振是一伙的之后,自然而然的,对这个所谓的江少,没有了好感。 如果换了其它人找上苏思诗,他们或许不会这么纠结了。 毕竟二代干这种勾当,实在太常见了。 就胡向阳而言,他的堂哥胡向谦,肯定也干过这样的事。 否则大伯一家的钱哪里来? 他们一家几口,吃穿用住都不差,甚至可以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没有人经商,如果只靠职务工资,如何能维持这样的生活? 总不可能全部靠受贿吧! 为了堂哥的前途,大伯肯定还要不断散财出去,否则以堂哥的水平,又没有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政绩,凭什么刚到三十五,就升到副厅级实职? “算了,这件事反正也不急。”叶纤红见胡向阳眉头越皱越紧,以为他也因此烦恼了,反而安慰了一句。 说完,跳下床,打开柜子,从里面拿了套衣服走进卧室自带的卫生间,准备先洗个澡。 趁着下午比较空,她打算等一会开车出去一趟,想办法把空间的水果树和三角梅移出来,拉回来种在后院。 “我知道了。”胡向阳反应过来,也下了床,在她后面回答。“等我们搞清楚江少的身份,再商量怎么办?” “嗯。”叶纤红在里面应了一声,把衣服放进柜子上面,准备打开水笼头。 “对了,小红。”胡向阳又叫道。 “怎么啦?”叶纤红的手顿了顿,惊讶地问。 “刚才去你外婆家,碰到你大舅妈,她的脸色很难看,似乎在生你的气。”胡向阳带着些笑意说道:“看到我也没给好脸色。” “我知道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她是见我帮小舅家开店,心里气不过,所以在变相提醒我。” “这件事确实是你做错了。”胡向阳也觉得叶纤红做得不地道。“在外人面前,你得一碗水端平,免得被人说闲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恶,这很正常,但是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即使你亲近一个舅舅,不喜欢另一个,也只能私下给好处。现在你把好处只给小舅家,大舅家肯定会被人议论?以后叫他们怎么去见人? “行。”叶纤红急着洗澡,不想再跟他在这件事扯下去。“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胡向阳听到一阵哗哗的水声,知道她已在洗澡了,就住了口,没有再出声。 拿起地上的衣服,准备穿上后回房间洗澡,却闻到一股汗臭味,胡向阳嫌弃地重新丢在地上。 再看自己的身上,全是汗液和体液,粘乎乎非常难受,胡向阳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刚才跟叶纤红搂在一起时,没什么感觉,现在却叫他难以忍受了。 他本身就有轻微的洁癖,怎么能忍受身子脏成这样? 可是这样光溜溜地回自己的房间,肯定也不行,万一被人看到,那就麻烦了。 原先的衣服又一股汗味,重新穿上肯定不舒服,胡向阳站在原地非常纠结。 早知道会碰到这样的情形,应该提前在叶纤红房间放一套干净的衣服,免得现在没衣服穿。 又想着两人毕竟没有结婚,如果叶纤红的房间放着自己的衣服,被岳父岳母看到,就不好解释了。 最后没办法,胡向阳只好强忍着不适,穿上了那套脏衣服,悄悄打开门,溜回自己房间。 叶纤红洗好澡出来,看到胡向阳不在了,也没去找他,匆匆下了楼。 三叔三婶这时已离开了,楼下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大门虚掩着,估计爸妈还在午睡。 叶纤红走出去,打开车门,往市里开去。 她没有把车开到自己住的小区,反而往东走,来到某个僻静的所在。 停下车子,熄了火,她身子一动,人已进了空间。 空间面积现在非常大了,全部走一圈得花不少时间。 叶纤红先来到种药材的地方。 那一排人参,不知怎么的,长得非常快,现在已经有十公分高了,长了一片叶子。 前世叶纤红上网了解过人参,据说一年只能长一片叶子,名字也有特别的叫法,第一年叫三花(只有三个小叶子),二年的叫五个叶,三年的叫二甲子,四年的四品叶、五品叶都有。 一般五到六年,就可以食用了。 因为6年已经到达人参的成熟季节,营养成分到了一个高峰,人参皂苷已经完全形成,再长大就只是个头体积的增加,不是营养成分的增加。 也就是说,空间的这些人参,正常情况下得五六年才能吃。 就算空间速度是外面的十倍,也得大半年后,才能考虑采参。 不过叶纤红也不急。 以她现在的条件,除了百年参,千年参是天价,她还买不起。普通的几十年人参,如果要用来入药,直接去药店找好了。 其它药材因为没有加灵液,生长速度自然没有人参快,叶纤红只扫了一眼,就没有关注了。 药材又不是种菜,半个月一个月就可以采摘了。它们至少得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成熟。 离开药材区,叶纤红来到种水果的区域。 那些从后山挖到野生果树,被她种进空间后,现在已开花结果了。 最早的当然是那株毛桃树,上个月就成熟了,桃子被吃了大半,现在已没几个了。 就连当时扦插下去的野葡萄,正常情况下至少得第二年才能结果,没想到最粗壮的那几株,现在已结满了黄豆大小的葡萄,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吃到成熟的葡萄了。 唯一有疑问的是,这株野葡萄结下的果子,会不会像那颗毛桃树一样,也结出味道远远超过普通嫁接葡萄的果子。 在空间胡思乱想了一阵,意识到回去晚了,家里人会着急,叶纤红就开始四处查看,到底挖哪棵出去。 那些长得特别高大肯定不行,像这棵长得最好的葡萄,藤蔓至少有四五米长了,她根本拿不回家。 那就挑最小的带回家种吧。 叶纤红把那株长得最细的找出来,好在它因为小,还没有开花,只是藤蔓也长到近两米了。 印象中为了保证存活率,果树移植时,得把枝条修剪干净。 可是把这些长得好好的枝条全部剪掉,叶纤红有些舍不得。 想了想,还是保留着吧,如果怕养不活,大不了到时给它滴一点灵液好了。 找了把锄头,准备把它挖出来。 忽然想到上次自己可以控制河里的鱼虾,不知道这些果树自己能不能控制。 把精神集中在那株准备挖起来的葡萄树,叶纤红意念一动,想着让它从土里钻出来。 才在脑海里想像这个场面,就见那棵葡萄树已倏地从泥地里钻了出来,悬空浮在她面前,连底下最细的根须都一根没断。 “成了。”叶纤红激动地一打响指。 除了葡萄树,长得最矮的要数上次戴老家挖来的桔子树,现在也只有一米多高,移出来种的话,也不错。 至于杨梅树和枇杷树,现在都已结果了,也不方便移植出来。 毕竟这两种水果开花结果的季节都过去了,如果她把还在挂果的树种在后院,不被人围观才怪呢? 等果实成熟后,摘下来吃完,再看有没有时间,移出空间吧! 至于准备种在前院围墙上的三角梅,叶纤红同样挑了两株最小的,都没超过两米的枝条。 用同样的方法控制住它们,只见它们从土里钻出来后,就这样悬空停在自己的面前。 直到她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地方时,它们才掉下来,倒在地上。 把这四棵花草和果树,全部带回家,应该就差不多了。 到时前院种一株三角梅,后院种一颗葡萄,一株桔子和一株三角梅。 如果觉得单调,过段时间再根据需要,补种上一些。 叶纤红出了空间,依然坐在驾驶位上,思考着怎么把这四样东西运回去。 忽然看到路边有一辆货车开过,叶纤红一拍脑袋,自己真是晕了,为什么老是想着怎么用自己的车把它们运回去,雇辆货车装它们回家,不就行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看了看四周,见没有人经过,就把空间的几株花草全部移出来,放在车子旁边,自己到路边等空的货车路过。 她的运气不错,没过十分钟,就看到一辆空的中型货车经过。 叶纤红连忙拦住它,请他帮忙把自己的东西运回去。 那个司机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听到叶纤红的话后,连连摇头,说车是厂里的,他得马上回去。 “一百块。”叶纤红也不跟他啰嗦,掏出一百块,在他面前晃了晃。“你帮我送到前面的郑家庄就行,来回半小时就足够了。” 原先还装模作样的小伙子一听,伸手倏地把叶纤红手里的钱收走,快速塞进口袋里,从车上跳下来,什么都不问,主动把四棵树放到自己的车斗里。 还怕它们震坏,拿出绳子小心把它们分别绑好,才跳上车,跟在叶纤红车子的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到了叶纤红家里。 等司机把四株植物小心地拿下来,放在院子的空地上,再把车开回去。屋里的人也听到了动静,纷纷走出来。 “这么大热天,你去买果树做什么?”叶知书一看到地上的树,就猜到女儿刚才去哪里了,忍不住心疼地埋怨道。“再说种树也得冬天或春天种,现在这么热,怎么种得活?” “没事的,妈。”叶纤红知道妈妈只是疼惜自己,笑着回道。“每天都记得浇水就行了。” 郑建国早知道女儿的心思,想把后院搞得漂漂亮亮,像花园一样。虽然跟老婆想法一样,现在不适合种树,但是也没有当面泼冷水,只是小心地把树拿起来,问叶纤红种在哪里。 “一株三角梅种在前院,其它三株种在后院。”叶纤红早有准备,说了具体的位置。 安安看到了,主动去柴房把锄头拿出来,和郑兴旺一起抬了那株葡萄树,来到后院的中间位置。 几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把几株树种好了。 叶纤红又打了一盆水,在别人没注意的时候,滴上一点灵液,将水泼到刚种下的树根下。 郑建国找来几根竹竿,搭了个简易的葡萄棚,让藤蔓有地方可以绕。 第十五章上外婆家陪罪 从院子里出来,一家人回到屋里,坐下来边喝水边看电视。 胡向阳已去上班了,三叔三婶也回家了,家里只剩下自家四口人,还有舍不得回家的郑兴旺。 等太阳往西一点,郑建国就得去田里扎稻草。 农村里舍不得把稻草铡碎,烂进田里,习惯把割稻时丢在那里的稻草一束束扎好,在田时摊晒一两天,再挑回家叠成草垛,当柴火不够时,用来烧火。 叶纤红家现在基本用煤气壮,难得用灶煮一次东西,所以用不上多少柴火,山上砍的柴足够用了。 稻草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填在猪圈里。 猪整天被关在只有三四个平方的猪圈里,尿液和粪便全拉在一起,又湿又臭,就算是皮厚肉糙的猪,也会生病。 需要隔几天丢一捆稻草进去,让猪圈最上面保持干燥,给猪一个睡觉的地方。 如果是冬天,还得多丢一些,因为猪也怕冷,如果没有稻草挡寒,它也冷得受不了。 底下被尿湿的稻草一层一层往上堆,会让猪圈越来越高,四周的木栏就会隔不住,让猪逃出来。 所以隔几个月,就会把猪放到别的地方,把猪圈底下的稻草全部挖出来,挑到田里地里,当在肥料。 以前化肥用得少,这个叫猪圈泥的肥料,就是农民最主要的农家肥。 “妈,我等一下去一趟外婆家。”叶纤红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突然对叶知书说道。 “去做什么?”叶知书奇怪地问。 向阳吃完饭送小舅小舅妈,刚去了一趟,如果有事,当时为什么不一起去?才过了两个小时,又要过去? “还不是大舅家的事?”叶纤红无奈地说道。“刚才向阳回来,说碰到大舅妈,大舅妈没理人,都给他脸色看了。” “这还不是你自作自受?”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当时如果你考虑得妥当一点,就不会碰到这样的麻烦。” 嘴里说归说,终归偏心自己的女儿,觉得他们过份。 不过想到女儿已说过,要帮大舅家也开一家店,虽然心疼又要花钱,终究没有拦着。 这件事解决了也好,否则一直拖着,就会是个麻烦。 亲戚之间有了矛盾,如果不马上解开,小事也会变成大事。 因为拖得越久,越放不下面子。最后就会变成赌气,谁也不愿意主动服软,到最后两家就会因为很小一件事,相互不再走动。 “妈——”叶纤红又羞又恼地叫道。 被妈妈一再这样说,她觉得很丢脸。 “你去把它解决也好。”叶知书望了女儿一眼,心顿时软了。“记得早去早回。” “知道了,妈。”见妈妈不再数落自己,叶纤红乖乖地应了一声。 “还有,不许再犯傻了。”叶知书警告了一句。“帮他们开店,已尽到了亲戚之间的情份,至于买车,你想都别想。” “行,行,我都听你的。”叶纤红把身子靠过去,倚在妈妈的肩上。“你别再恼我就行。” 碰到这种情况,郑建国一般都不出声。 对他而言,自家条件可以了,回报一下那边,也是应该的。 至于如何做,女儿其实处理的不错,自己没必要插手。 只是她是晚辈,有时候心又太软,就会忘了这个度。 这种事情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多碰到几次,就慢慢懂了。 安安和郑兴旺聊了一阵之后,关系越加亲密,这时候坐在同一张沙发上,看到电视里什么有趣的情节,就会相互指指点点。 叶纤红就有些惊讶,同龄人之间容易找到话题是没错,但是安安跟郑兴旺的关系,似乎已不输于跟同桌张建盛的关系了。 难道人与人真的有缘份,看对眼了,就会很快成为好朋友。 就像自己跟苏思诗,也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等到墙上时钟指向三点,郑建国站起要去田里,叶纤红也站起来,准备出发。 “记得早点回来。”叶知书看女儿出门,再次叮嘱了一句。 “你放心。”叶纤红边走边回答。 上车后,叶纤红一路开得飞快,很快就到了外婆家。 轻轻推开门,院子门没锁,应该有人在。 屋里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音,叶纤红就有些奇怪,都三点多了,难道他们还在睡午觉? “外婆——”怕吵醒人,叶纤红在小舅家门口轻轻叫了一声。 “小红你来了?”门吱地一声打开,外婆从里面走出来。 不过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似乎刚刚跟谁闹了别扭。 叶纤红心里就有些担心,外婆的性格一向开朗,不容易跟邻里闹矛盾,能让她这样子的,很可能是自家人。 “舅舅舅妈呢?”叶纤红朝大舅家关着的门瞄了一眼,好奇地问。 “你大舅大舅妈都在家。”外婆的眼神有些飘,声音也有些疲惫。“你小舅陪你小舅妈回娘家了,估计那边明天要割稻,他们去帮忙了。” “哦。”看外婆的样子,叶纤红更加肯定她不开心,是跟大舅大舅妈有关。 好在自己及时来了,否则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外婆家搞得鸡犬不宁,自己真是罪过大了。 至于小舅小舅妈不在,这样反而更好。 今天算是来给大舅家陪罪的,旁边人越少,自己反而越自在。 “外面热,快进屋吧。”外婆这才注意到叶纤红站在门口还没进来,连忙叫了一声。 “外婆等一下,”叶纤红笑道。“我先去趟大舅家。” “这两个东西不知好歹,你去找他们做什么?”外婆有些恼怒地说道。 “外婆别生气。”见外婆这样说,叶纤红发现他们的矛盾比自己想像的大,连忙安抚道。“因为我的疏忽,让大舅大舅妈对我有了意见,今天特意来陪罪的。” “陪什么罪?”外婆大声地叫了一句,似乎想让隔壁的大舅大舅妈听到。“你又没有欠他们什么?” “话不能这样说。”叶纤红是晚辈,自然不能像外婆一样,随意编排他们两个。“总归是我做错了,才惹得他们不高兴。” “别理他们。”外婆听外孙女说出这样的话,越加内疚。“是他们两个拎不清。” 她当然有理由生气。 两个儿子都是自己生的,所谓手心手背都是肉。现在老小家过得差一些,外孙女看在自己面子上,帮他们开了一家店,这明明是大好事,没料到老大家却因为自己没得到好处,反而骂骂咧咧。 他们是做哥嫂的,难道就不能肚量大一点?替弟弟高兴一下? 还是觉得弟弟就该一辈子穷着,外孙女别帮他们才好? 如果他们真的这样想,那这两人真的越混越回去了。 刚才外孙女婿送老小夫妻回来,老大家的看见了,不但没打招呼,反而哼了一声走开了,这叫什么事? 她实在看不过眼,上前说了几句,没想到老大夫妻不但不觉得自己错了,反而怪她偏心,说如果一视同仁,她就应该出面找外孙女,让他们也得些好处。 老太太被他们的厚颜无耻气个半死,回到屋里里,一个人生在椅子上生闷气。 “外婆别生气。”叶纤红见外婆越说越气,担心她身体受不了,连忙挽着她的手臂撒娇。“大舅大舅妈生我的气是应该的,确实是我考虑不周。” 说完,对着大舅家叫了一声:“大舅,大舅妈,你们在屋里吗?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什么事啊?小红。”大舅妈没有出声,是大舅在屋里应了一句。 “就是想问一句,如果你们开店,想做什么生意?”叶纤红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回道。 她还担心两人跟自己赌气,不理自己,那就尴尬了。 大舅能开口应自己,叶纤红的一颗心落了地。 “大舅是做木工的,想开也只能开家具店。”大舅在屋里回答。 叶纤红侧耳倾听,屋里有细细的声音,显然是大舅大舅妈在悄悄商量什么。 “哦,我知道了。”叶纤红见大舅妈还是忍着没理自己,暗暗好笑。 她都四十来岁的人了,怎么跟自己一个晚辈赌气到现在。 所以决定为难他们一下,嘴里应了一声之后,没有再开口。 见外婆神情古怪地望着自己,叶纤红拍拍外婆的手背,让她安心。 “小红,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见外甥女只说了句开头,就没有下文了,他们就着急起来了。 刚才外甥女说过来陪罪,夫妻俩心里就升起了希望,觉得外甥女不可能嘴上说说,肯定有实际行动、 等她问起想什么店的时候,她们更加确定,她肯定是想让自己夫妻也开一家店,这样一来,才算公平。 没想到因为他们态度冷淡,外甥女突然不说话了,这种不上不下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到底是准备帮他们开店呢?还是只是嘴上说说,不打算帮忙?好歹给个明确的答案啊? “大舅,你指的是哪一句话?”叶纤红装傻。 “就是你说开店的事!”大舅妈在屋里再也忍不住了,大声问了一句。 “开店的事啊!”叶纤红故意拉长声音。“你们两个都不理我,我以为你们没有兴趣呢?” “怎么会没兴趣?”门呯地一声开了,大舅妈快步从屋里走来,热切地说道:“小红,你快进屋坐,给我们讲讲你的打算——” 第十六章小舅的家具店计划 “大舅妈,你不生我的气啦!”叶纤红转头向外婆作了个鬼脸,笑着迎上去说道。 “我们是一家人,怎么会生你的气?”大舅妈变脸的速度非常快,笑着拍拍叶纤红的肩。“刚才跟你大舅在屋里打瞌睡,不知道你来了——” “那行。”叶纤红的目的达到了,也不想再捉弄他们,跟他们进了屋,在椅子上坐下来。“我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们,你们也是我的亲舅,我们肯定不会忘记你们以前的帮助的。” “说这些干什么?”大舅大舅妈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老实说,自从两人结婚后,还真的没帮到叶纤红家什么,她敢理直气壮地说外甥女的坏话,是认准了一个理,既然大舅小舅都是舅,没理由帮小舅家开店了,却把大舅家忘掉的道理。 “你们就别废话了,听小红说。”外婆受不了两人前倨后恭的态度,忍不住打断了他们的话。 “行,行,小红你说。”被婆婆甩了个脸色,大舅妈这时也不生气了。 她不傻,外甥女愿意帮他们,并不是欠他们的,也不是他们面子大,而是看在婆婆的份上。 嫁过来之后,她就知道婆婆救了一个人,并认她为干女儿,两家结成了干亲。 这些年,婆婆经常瞒着他们,偷偷接济那边,她虽然不满,也不好说的太过份。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当初差点活不下来的外甥女,居然发达了。这让他们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后来她给老小家开了家店,让一直过得不如他们的两人当起了老板。 她也暗暗起了心思,觉得既然老小得了好处,他们自然也有份。 没想到等了好些日子,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等不下去了,就叫婆婆去问问,那边是什么意思?没想到婆婆却恼怒了,说外孙女又没有欠他们的,凭什么一定要给他们也开店。 于是闹得不欢而散。 至于刚才又起争执,只是以前一点一滴埋下的旧怨,一起爆发出来而已。 “帮你们开家店,其实非常容易,只要找个合适的店铺,简单装修一下就行了。”叶纤红一脸真诚地说道。“关键是要让你们赚到钱。” “对,对。”听外甥女这样说,两人连连点头。 自己刚才只想着能开店就行了,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呢?如果开店没有生意,即使不用出房租,也没有用啊! 东西没有卖不出去,他们吃什么?喝西北风啊! “所以我考虑了一下,如果你们卖普通的家用家具,我也没什么路子,帮不上忙。”叶纤红帮他们分析道。“如果你们能生产办公家具,我倒可以帮你推销一些出去。” “办公家具?”大舅疑惑地问了一句。 这时候农村的木匠,就是帮附近的在村里人,打些桌椅凳和床柜之类的生活家具,一般是挑了工具去主人家,主人待饭待点心,按日算工钱。 除非进过家具厂,否则对机械化操作和办公家具,肯定了解得不多。 “是啊!”叶纤红解释道。“其实做起来跟普通家具差不多,只是样子有些不同。” “那你说说看,要造哪些家具。”大舅为了赚钱,也不怕被外甥女笑,主动请教起来。 “种类很多,最常见的是办公桌椅,那种写字台,靠背椅子你见过吧?”叶纤红反问道。 “见过,当然见过。”大舅就算再孤陋寡闻,也在电影里看到过。“还有呢?” “还有就是会议桌,比普通的桌子长一两倍,而且下面没有抽屉。”叶纤红又解释了一句。“然后是茶几、文件柜等等——” 叶纤红把自己知道的常见办公家具介绍了一遍。 “这些都不难,只要给我看一看样品,基本上都能打。”大舅听叶纤红一样一样报出来,仔细想了想,觉得都不难,就放下心来。 “那行。”叶纤红今天过来,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两家再起嫌隙,具体开店的事,还得一步一步来。 第一步当然是寻找店铺,当初自己开店时,寻找店铺花了不少时间,大舅家的家具店,想找个合适的铺面,估计也没那么容易。 第二就是销路了,她得找时间跟诗诗姐他们商量一下,他们新公司开起来之后,肯定要新大量的买办公设备,看看他们需求量最大的是什么,最好让大舅尽量打这样的家具。 至于生活类的家具,也不是完全不能打,叶纤红在这方面谨慎惯了,觉得先了解一下市场,精心挑选一些大家都用得着的款式,再生产出来。 有的老百姓嫌家里请木匠,要招待饭菜不说,时间也太久,非常麻烦。如果能买到到现在的家具,只要质量差不多,价格也不离谱,他们自然愿意买现成的。 还有一件事就是,叶纤红也没留意过现在虞城有多少家家具店,盲目开店当然有风险。 这件事既然他插手了,就得管到底,免得好心办坏事,最后被大舅一家怪罪。 最要紧的是,让外婆受气。 前世外婆比妈妈走得早,也就是说,最多只有三四年时间了。 这件事过去得太久,她都不记得外婆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 所以最要紧的是,把这个原因找出来,免得自己重活一次,外婆依然没撑过去。 从大舅家出来,叶纤红又去外婆家坐了一会,陪她说说话,直到外婆气消了,她才放心地回去。 回到家里,把经过跟妈妈一说,叶知书才算放心了。 因为剩下的二亩多田要两天后才能割,叶纤红吃过晚饭后,就带着弟弟回虞城了。 郑兴旺晚饭也在他们这边吃的,姐弟俩离开时,他也走到院子,送他们上车,一付恨不得跟他们一起走的模样。 叶纤红就有些哭笑不得。 三叔三婶是希望他跟安安一起赚点钱,补贴点家用。至于平时多相处,是想让他跟自家的人搞好关系。 可是看他的样子,怎么一付已被他父母卖给自家的模样? 回到虞城,叶纤红恢复了平时的生活节奏。 晚上陪着弟弟作了会作业,叶纤红早早回了房,进了空间。 白天虽然挖走了四棵树,对空间来说,仿如九牛一毛,根本没什么影响。 叶纤红这时候会出现在这里,是下午进空间时突然想到的一个问题。 西施玉容散所用的中药,不知道空间能不能种,如果全部里自产自销,成本省了不说,最重要的是,空间种出来的中药,药性更好,说不定不用灵液,也能有珍品级效果了。 不试一试,她终归不死心,所以打算把原本乱糟糟的空间,重新划分一下,希望能充分利用起来。 现在几乎有三个足球场大的地方,只利用了不到二十分之一的地方,最主要是三块地方,一块是十多棵果树加上兰花以及三角梅,一块是人参及其它药材种植区,最后是最早种菜的地方。 蔬菜依然在种,因为温俊的王子饭店依然需要她供应泡菜。但是扩大就没必要了,毕竟蔬菜不可能去卖,自己吃也吃不了多少。最要紧的是,它们不能随便流传到外面,给自己带来麻烦。 它们不像药材,药材药性好,也可以糊弄过去。 水果她是希望种更多的品种,最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有新鲜的水果吃。 反正空间对季节温度没什么要求,就算国外的水果,应该也能种。 像兰花这样的花草,她肯定很喜欢,但是有同样的问题,不能拿出来见人,那样的话,多种意义就不大了。 所以接下来的安排,就是尽量多种药材。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那些很难种活的花草树木,在空间都能种活,而且产生好的变异。那如果自己去药店买一些已晒干的药材,不知道能不能种活。 实在是像人参这种珍贵药料,产地都在东北,她没时间去那边啊! 等到这批玉容西施散用完,再次去药配药的时候,留一份材料不要打成粉,到空间种下试试,看有没有能成活的? 用意念操控里面的植物,移到了一下位置,让三个区域看起来整整齐齐的,才吁了一口气。 干完这些事,她来到空间中间,在世界之树脚下盘坐下来。 像往常一样,她在睡前继续运行一遍导气术,疏通淤堵的经脉。 没有高浓度的灵液或灵气配合,丹田的气旋运转得非常慢,叶纤红宁神静气,运行导气术,将丹田的气流缓缓往上引。 因为离丹田最近的石门穴已打通,所以这一段经脉非常顺利,再往上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叶纤红只是稍稍往了走了一段距离,气流就无力地回到丹田。 睁开眼睛站起来,郁闷地想,这棵世界之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新的灵液产生呢? 就算没有灵液,像上次那样的雾装的灵气也行啊!在外公家时,好歹吸了这么多灵液,回馈一些给自己会死啊! 第十七章郑兴旺的强项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像往常一样,和弟弟吃了早饭,原本以为今天可以清静一点,没想到还是有人找上门来。 最先是朱亚婷,知道今天姐弟俩在家,就想过来继续卖衣服。 昨天叶纤红回老家,她家的稻正好也要割了,于是在家忙了一天。 今天空闲下来,她原本想在家里继续帮些忙,毕竟稻子割下来后,还有不少事要做。没想到老妈却催她去虞城,继续卖衣服,说家里的事不用她管。 知道女儿卖卖衣服,半天时间就能赚二三十块,穷怕了的老妈哪里舍得错过这样的赚钱机会,恨不到女儿一整天都这样干,这样干上个几个月,儿子的彩礼钱就有着落了。 朱亚婷没有办法,只能拖着疲惫的身身躯,早早来找叶纤红了。 “那行,你和安安一起去吧!”听完朱亚婷的叙述,叶纤红叹了一口气,答应了。 这个好朋友性格如此,自己一个外人也无能为力,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了。 反正安安也习惯了天天早上去卖衣服,唯一可惜的是,没有把郑兴旺叫过来。 原本打算农忙几天后,继续让弟弟他们原来的活动,再让郑兴旺过来。既然朱亚婷来了,不如让他们先开始干。 两人刚准备出门,外面又有人敲门,安安去开门,看到郑兴旺一脸局促地站在门口。 “咦,你怎么找到这里的?”虽然自己把地址告诉了他,但是没来过的人,想找到也不容易。 “我一栋楼一栋楼地看,就找到了。”郑兴旺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错啊!”叶纤红真心觉得这个男孩子虽然老实,但是为达目的不肯认输的劲头她很喜欢,笑着招呼:“快进来。” 刚刚还在可惜,没想到他就找上门来了,这样正好,就让他们三人一起去卖衣服。 三人也没心情坐了,叶纤红拿出几瓶矿泉水,交给朱亚婷,叫她渴了分给大家喝。 自己带了凉白开,喝这个干什么?要一块钱一瓶呢?朱亚婷正想推辞,想着这水不是给自己一个人的,又接了下来。 送走他们,叶纤红又去了一趟美容会所,把配好的灵液交给董采玉。 几天时间,保险柜里的现金就有二十多万了,叶纤红怕放在那里不安全,就全部取了出来,除去分给诗诗姐的几万,自己能分到十五万了。 身上突然有了这么多现金,她有些不习惯。 不过得留一些给大舅家开店用,其它的先暂时存进银行。 在这个最容易赚钱的时代,如果把钱长期存在银行,只为了那点低得吓人的利息,那真的太浪费了。 最保值的办法,自然是买房,叶纤红突然又有了买房的冲动。 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总归不方便,何不把钱拿出来,买一套自住? 九十年代初的虞城,房价应该是最便宜的,最常见的七十平方面积多层楼房,也不过五六万。 就算将来会嫌弃这里,会买更大的套房更好的地段,甚至排屋别墅,也没关系,反正房子会升值,到时候肯定已涨了几倍了。 如果嫌面积小,也可以将一层两套都买下,打通后就够大了,平时爸妈过来住,也方便。 这样一想,叶纤红买房的心思更浓了。 回头跟胡向阳商量一下,买哪里的房子合适,毕竟他以后也是主人,叶纤红还是会考虑他的感受的。 从银行出来,又去了一趟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中药方面的书,叶纤红打算找个机会好好看看,挑一些搞得到并能种的品种,种到空间去。 又去了一趟农贸市场,买了一些鸡鸭鱼肉,郑兴旺第一次来自己家,得好好招待一下。 早上这样走了几趟,转眼就到了十点多,叶纤红回到家里,开始做午饭。 去空间摘了些蔬菜出来,准备炒了请他们吃,这些东西的效果不像灵液那样立竿见影,但是多吃几次,对身体的好处却是很明显的,能潜移默化地改善体质。 对朱亚婷这个朋友,她能做的不多,只能暗地里这样替她调理一下身体,尽量给她安排一些赚钱机会。 经到过大舅家的事,叶纤红也发现,即使自己有了能力了,帮人也要有节制,不能随心所欲地瞎帮,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很好,有时候帮了一个,得罪一大片,反而得不偿失。 前世因为一个人在深圳,跟亲戚几乎没有来往,这方面成了她的短板。 这一世得重新学习跟他们的相处之道。 因为天气炎热,叶纤红中午做了几份凉拌菜,除了最近经常吃的马兰头之外,还拌了一份拍青瓜,一份泡菜。热菜做了红烧肉和啤酒鸭,再煮了一锅清淡的丝瓜肉片汤。 朱亚婷一个瘦瘦的女孩子,不熟悉的人肯定以为她不好荤腥,没想到居然嗜好红烧肉,这让叶纤红非常意外? 第一天在自家吃饭时,她还有些拘束,吃得不快,叶纤红也注意到,那碗肉至少有一半到了她的肚子里。 至于郑兴旺,更不用说了,只要是肉,他都爱吃。 安安现在的嘴养刁了,像这种大块的红烧肉,他偶然尝一块就行了,更喜欢吃家里平时做得较少的菜。 像啤酒鸭,他就比较喜欢吃。 叶纤红从市场买了只比较肥的活鸭,花点钱叫专门的人杀了拔干净毛,带回家后,洗干净剁成大块,泡在水里洗去血丝,加葱姜蒜爆炒后,加入啤酒小火炖烂,非常鲜香入味。 就连她自己,也能吃上几块。 做好饭,从厨房出来,见他们还没回来,就拿了抹布,将家里的桌洗擦了一遍。 早期造的商品房,隔音隔尘效果非常差,叶纤红又为了健康,经常开窗透气,屋里两天没有搞卫生,家具上就会沾上一层薄薄的灰。 刚把抹布拿回厨房,房门就打开。 看到他们三个回来了,叶纤红笑着迎上去。 “兴旺,感觉怎么样?”她先问第一天参与卖衣服的堂弟。 “还行。”郑兴旺腼腆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说出结果。 “姐,他今天卖了三十多件呢?”安安在一边把答案说出来了。 “这么厉害。”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看来这个堂弟适应能力很强,第一次跟他们去练摊,就进入角色了。 卖衣服其实不难,唯一的难点在于放下包袱,主动跟陌生人打交道。 摆摊不但要吆喝,要主动向顾客介绍产品,还要懂得察言观色,把潜在的顾客找出来,这样才能在针对性推销。 很多人刚开始时,不敢说话,就坐在衣服后面,等顾客主动过来询问,这样肯定赚不到钱。 只有克服了这一关,把胆子和脸皮练出来,那要的人去摆摊卖衣服,就是小事一桩。 至于生意好坏,唯一的区别是,你卖的东西讨不讨顾客喜欢。 像安安现在的衣服,因为引领了潮流,所以只要敢推销,就会有不错的销量。 如果是重生前,这样的T恤一天能卖出十件,就了不得了。 被叶纤红夸奖,郑兴旺搔搔头,更加不好意思了。 三人进了屋,匆匆去洗脸,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招呼他们吃饭。 朱亚婷现在已没那么拘束了,主动帮忙把饭盛出来,坐下来一起吃饭。 “姐,以后潮牌店开起来了,我还能去那边卖衣服吗?”郑兴旺现在跟安安一样,叫叶纤红姐,扒了几口饭后,突然问道。 今天跟安安一起卖衣服时,安安告诉他自己的潮牌工作室马上要开张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会放在门店里销售,他就有些紧张,担心丢了赚钱的机会。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只要你们学习跟得上,别说暑假,就算是周末,也欢迎你们去兼职。” 她突然发现,这个男孩子看起来老实,却比较早熟,也有自己的想法,是个可造之材。 特别是感觉他善于把握机会,敢于主动出击,这种性格的人,更适合商场这个圈子。 叶纤红总觉得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特别是出生于农村相对贫困的家庭,性格方面或多或少有些缺陷,最常见的是性格太内向,做事被动,要等别人把机会送上门,才会有行动。 问题是机会就那么多,你不主动争取,早被人抢走了。 就像堂哥,都大学毕业了,工作上有想法,要自己帮忙,也是奶奶小婶他们出面的,他自己一直没有露面。 “谢谢姐。”听到想要的答案,郑兴旺羞涩地笑了笑,又大口大口扒饭入口。 他现在特别才发现,堂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如果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姐姐,说不定也会很快就脱胎换骨了。 人是最怕比较的,在堂姐家这样短短呆了一会儿,他就有种身心都非常愉悦的感觉,这是在自己家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就像到了一个自己梦寐以求的环境,什么都满意,心里面就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仿佛在美梦里。 更不用说面前的美食了,如果不是怕人笑话,他一个人能把一碗红烧肉吃完。 家里一年到头到不会拿出这样一碗肉给家里人吃,也烧不出这么好的味道,郑兴旺觉得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吃到最美味的东西。 “这个啤酒鸭也不错,你多吃点。”见郑兴旺光吃红烧肉,叶纤红担心他等一下会觉得油腻,肚子不舒服,夹了一块鸭腿肉到他的碗里。 “谢谢姐。”郑兴旺抬头望了安安一眼,笑着说道。 除了感谢,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天天这样吃,一个暑假下来,会不会也能像安安一样,长高几公分? 想到这里,他激动起来。 男孩子对身高都有渴望,九十年代初,又刚好流行一句话,什么一米七是三等残废之类的,就是说长得矮,找老婆都困难。 郑家的基因,其实个子都不矮,只不过他们父母这一代,青春期刚好处在困难时期,吃不饱穿不暖,满十五六岁,就要干体力活,所以长得不高。 安安这样的身材,才是正常的。 “不用客气,以后你就安心跟着安安卖衣服,其它的事不用操心。”叶纤红对郑兴旺是越来越满意,可惜他年纪小了点,自己还没法用他,不过可以留给弟弟。 弟弟过几年如果经商,肯定也需要自己的帮手,这个兴旺跟他一起长大,自己如果有意识地培养他的管理能力,将来肯定是弟弟手下的一员大将。 第十八章买房计划 吃完饭,朱亚婷又不顾炎热,骑着自行车回去,估计下午还要回家干活。 叶纤红也没挽留,摊上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她这个旁人也帮不上忙。 只要等朱亚婷自己成长起来了,在家里有了话语权,才能改变现在的状况吧! 下午没什么事做,叶纤红又考虑起买房的事。 现在虞城的商品房集中在城南,基本本都是多层房,高层估计要到二千后才有出售,相对应的,价格差别也比较大。 想着老家已靠好一栋别墅,市里的房子除了生活,主要还是投资,这样一想,也没必要纠结房子的好坏。 等二十年后,房价涨到顶峰,卖掉就是了。 现在两套十几万的房子,那时就得一百多万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就住在后面,要不问问他,那边还有没有空房子? 在这里住惯了,换小区太麻烦,如果跟诗诗姐住在同一栋楼,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再说那边的房子比这边好多了,不但面积大,配套也好,楼下还有个专门的花园,如果爸妈过来这边,吃过饭可以陪他们在那里散步,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电话到苏思诗的办公室里。 运气不错,诗诗姐正在办公室里,也不什么急事。 “你想买房子。”苏思诗在那边惊讶地问道。 苏家马上就要准备开发房产项目,她原本还想着等房子造起来后,给叶纤红留一套全装修的好房子,没想到她现在就想买房了。 “是啊!”叶纤红的买房计划来得很突然,所以根本没有考虑其它因素。“现在手上有点钱了,银行利息又这么低,与其存在银行,不如买房子,既改善了生活,又多了投资的功能。” “那你想买在哪里?”苏思诗又问。 这么大的事,叶纤红来跟自己商量,说明她确实当自己是朋友,苏思诗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虞城现在好房子不多,你住的那栋楼似乎不错,还有空房子吗?”叶纤红笑着问。“如果可能,想跟你成为邻居。” “啊?好的啊!”苏思诗一听,喜出望外。“我们那栋楼还有不少地方空着呢,我马上帮你问一问——” “那行,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叶纤红原本只是想打听一下,见苏思诗这么热心,自然不会冷了她的心,欣喜以应下来。 “好,你等我电话。”苏思诗说话后挂了电话。 也没心情再办公了,苏思诗打开抽屉,拿了手包,下楼开车往家赶,准备去售楼处问一问,还有没有好的户型出售。 当然最理想的是,让叶纤红住进她家对面的房子。 现在的房子都是一层两户,去年年底买了这边的房子后,还没看到对面有人出来,不知道是房子空着没卖出去,还是主人在外地工作,从来没有回来? 不管哪一种,苏思诗都希望能把对面的房子买下来。 到了售楼处,里面冷冷清清的,一个顾客也没有,只有一个负责接待的小姑娘依然尽责地站在接待处。 “苏小姐——”看到苏思诗进来,小姑娘热情地叫道。 苏思诗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走到旁边的会客室,接过小姑娘递过来的一次性水杯,喝了一口之后,向墙上望去。 墙上是一块大大的白板,上面写了楼层的销售情况。 “我家对面的房子有了买了?”苏思诗那套房子标注已卖,就有些失望。 “是的,苏小姐,去年就被人买走了——”小姑娘笑着回答道。 “知道是谁买的吗?”苏思诗不死心,又问。 如果知道了买主是谁?就可以打电话问一问,看他有没有兴趣转让。 看他一直闲置着不用,就不定愿意卖掉呢? “对不起,苏小姐,我们不能透露这些信息。”小姑娘虽然想讨好苏思诗,不过涉及原则问题,她还是不愿意开口。 苏思诗皱了皱眉,心里有些不痛快,不过也知道自己不能强迫小姑娘泄露信息,只好忍了下去。 “离我家最近的空房子是哪一间,面积有多大,是什么户型?”苏思诗又问。 “就在你的楼下对面,面积一百二十八个平方,房型跟你家是一模一样的,。”小姑娘听她这样问,哪里还不知道苏思诗的打算,忍不住激动起来。 “哦。”听说这么近,苏思诗倒是非常意外。 不能面对面虽然有些遗憾,不可楼上楼下,也不算远,她也可以接受。 “那这套房帮我留一下,我明天来办手续。”苏思诗边站起来边说道。 “好的,苏小姐。”小姑娘心花怒放地回答。 出了售楼处,苏思诗想了想,也没回公司,直接去了叶纤红家。 “诗诗姐你怎么来了?”叶纤红把她迎进去,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帮我打个电话就行,还要你亲自跑一趟。” “客气什么?”苏思诗没在意。“我跑售楼处,主要是想弄清楚我家对面房子有没有住人,如果我们面对面住着,那就好了。” “那情况怎么样?”叶纤红一听,倒吃了一惊。 如果两家面对面住着,对自己来说,其实不是很方便,至少自己进出,就在诗诗姐的视线下,有些秘密就要担心藏不住。 “对面被人买了,连房主是谁也不知道?”苏思诗失望地回答。“我家楼下对面,还有一套房子,往来也方便,你觉得那边怎么样?” “你家楼下对面?”叶纤红想了想,略微心安。“房子格局怎么样?主要是住起来舒不舒服?” 跟苏思诗不在一个楼层,倒是可以接受。特别是楼下,自己有什么动静,应该影响不到她。 “一百二十平方,面积够大了,里面格局跟我家一样,你去过我家,应该心里有数。”苏思诗回答。 “看起来不错,那就买了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以现在的情形,能选择的房子也不多,不如买下来。 反正是精装修房,只要买些家电和生活用品,就可以入住了,方便。 万一住得不开心,大不了再买别的房子,房地产兴起后,房子的选择余地就大了,不用担心没有好房子住。 “那行,我们去把那套房子定了。”见叶纤红答应了,苏思诗比自己买房子还高兴。 两人一起出门,带了证件,去办手续了。 买房子当然没这么简单,她们得去填了一些表格,还得去相关部门盖章,再把钱交了,等上面把相关资料申批结束,大红的房产证下来,房子才算自己的。 这时候不像前世,推行什么最多跑一次,只要资料交上去,就会顺利办下来。 能够一个星期办下来,叶纤红都会觉得他们办事效率高了。 这样来回几次,又到傍晚了。 叶纤红和苏思诗分开,各自回家。 “姐,我们家养的那只狗呢?”安安下午没有跟姐姐跑来跑去,和郑兴安在家写作业玩游戏,看到叶纤红回来,突然问道。 最近一直没见到松狮犬,他也快忘了自家养过狗。可是刚才看电视时,里面那只狗跟自家养过的狗非常相像,他就想起来了,忍不住问道。 “在阳台养着啊!”叶纤红只能装傻。 好在阳台就在她卧室外面,平时安安都不会去,所以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 “那怎么不放出来?”安安惊讶地问。 连郑兴旺也好奇地走过来,神情怪异地望着他们。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如果不能经常带它们出去溜溜,它们就会又叫又闹,没想到家里有一只狗,他们却从来没有听到声音。 “我是觉得客厅太小,让它过来这边,会影响走路。”叶纤红口是心非地说道。 “没事的,姐,你把它带过来吧!”安安这时候有强烈的欲望,看看自家的松狮犬,好跟电视里那只狗比一比,是不是真的长得一样。 “行。”叶纤红当然不好拒绝,走到自己房间,打开阳台门,精神力一动,狗狗已站在阳台那里。 最近很少陪它玩,狗狗的大小又有了明显的变化。 以它的聪明程度,叶纤红倒是不担心它会伤害到家人,所以在它看到自己,跑过来讨好地在舔自己时,弯腰在头上抓了几下,就带出了卧室。 “好大的狗狗——”郑兴旺一见松狮犬,两眼就发直了。“真的像一只狮子一样。” 刚才看电视时,安安说自家也养过这样一只狗,他还不怎么信。 农村除了土狗,哪里见过其它品种?所以安安说自家也有这样一只狗时,他根本不信。 这只狗像狮子一样,应该只有动物园里的动物才比得上。 “你现在信了吧!”安安得意地说道。 姐姐上次说过,自家养的是松狮犬,是西藏的一个品种,非常勇猛,刚才被堂哥否认,让他很不服气。 “信,信。”郑兴旺望着威武的狗狗,既想去摸它的头,又害怕被它咬到。 “没事的,它不会咬人。”叶纤红知道他们男孩子喜欢这种大狗,就像前世那些纨绔喜欢养藏獒一样,这是男人喜欢猛兽的天性。 郑兴旺见姐姐这要说,才大着胆子,小心地摸了摸它的头。 松狮犬长期被无良的主人丢在空间里,早就寂寞难耐,有人陪它玩,当然很兴奋。 两个大男孩,电视也不看了,游戏也不玩了,就陪着松狮犬,做着无聊的游戏。 叶纤红望了他们一眼,回厨房准备晚饭了。 第十九章肖市长的邀请 “安安,你们给它取各了吗?”这只狗实在太聪明了,郑兴旺看它又是卖萌耍宝,又是乖巧地自己身上蹭来蹭去,喜欢得不行,问道。 “还没有呢!”安安回答道。 这只狗他也没见过多少次,如果今天不提,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大了。 “要不,我们给它取个名字?”郑兴旺双手拉着狗狗的前爪,建议道。 “没问题。”安安那时候是没有想好,现在他的心理成熟多了,给它取个名,当然是小事。 “叫超人怎么样?”郑兴旺急不可耐地叫出一个名字。 这是他看过一部电影的主角,特别强大,他觉得只有这样的名字,才配得上松狮犬威猛的形象。 “超人?不太好吧?”安安想了想,摇了摇头。“它毕竟是只狗,取一个人的英雄的名字,感觉怪怪的。” “要不,就叫雄狮——”郑兴旺又提了个建议。 雄狮是本地一个香烟品牌,他们小时候都玩过香烟壳,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觉得烟盒上那只雄狮形象,跟这只松狮犬非常吻合。 “这个名字倒是好听,不过它好像是雌的——”说完,安安有点脸红。 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涉及性别问题,即使是只狗,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那——”郑兴旺一时也有些词穷了。 “要不,叫金狮行不行?”安安提议了一句。“它的毛是黄色的,又像狮子——” “行,就叫金狮。”郑兴旺感觉自己的意见被采纳了一半,就高兴地应下来。 叶纤红在厨房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暗暗好笑。 男孩子不管多大,碰到自己喜欢的玩具时,就会孩子本性。 安安和郑兴旺现在都赚钱了,在其它同学眼里,一定是高冷的代名词吧?但是跟一只松狮犬在一起,两人的所作所为,跟一个十岁的娃娃有什么区别? 不过也没有必要让两个初中生,老成得像大人,叶纤红觉得他们能保持一颗童心,反而是好事。 唯一叫她遗憾的是,这个时代的孩子,没有信息来源,想像力真的缺乏啊! 如果是前世的孩子碰到这样的事,恐怕随口就一大堆名字出来了。 下半年已开始了,再去订报已来不及了,只能想办法去报亭零售。 叶纤红打算给家里多订一些报纸,多买一些杂志,让两个男孩子增加阅读量,开阔视野。 胡向阳下班回来时,看到这只已长到自己腰部的大狗,也吓了一跳。 好在狗狗似乎认得他,看到他回来,扑上来亲热讨好,惹得胡向阳哈哈大笑,非常得意。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感觉他的表现,跟安安他们差不多。 把菜端出来吃饭,又专门盛了一碗饭,夹了几块骨头给金狮,这只兴奋过度的狗才消停一会,到旁边享受美食去了。 胡向阳这才坐下来,端起来吃饭,等吃了一大半,才突然记起一件事。 “小红,晚上你没什么安排吧?”胡向阳问道。 “没有啊!”叶纤红奇怪地反问。“有什么事吗?” “表哥今天打电话给我,请你晚上过去一趟,有事跟你商量——”胡向阳回答。 其实这种事,表哥直接打给小红就行,反正他们也这么熟了,偏偏要自己传达,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行。”叶纤红也没问什么事,一口答应下来。 上次跟肖市长见面,她答应把建大棚蔬菜的方案做出来,作为肖市长下半年的工作重点的方向。 不过现在还是夏季,这么早搞没必要。等天气转凉一点,再找几块试验田,买来相关的材料,实施也不晚。 今天肖市长找自己,估计是碰到别的事了,让他把握不定,所以需要跟人商量一下。 叶纤红一直觉得,自己重生这件事,对官场的人来说,才是用处最大的。 不管是提前知道哪些人会在将来成为大人物,好提前抱大腿,还是预知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前做出符合上面心意的成绩,都能让他的仕途一片坦荡。 毕竟政治的核心,就是跟志同道合的人合作,跟政见不同者斗争。 只要路线方针正确,就不会出大的差错。 所以在肖市长面前做了几回神棍后,被肖家惊为天人,一碰到举棋不定的事,就会来找她。 对叶纤红来说,同样得到了巨大的好处,能跟肖家合作,算得上两方得利。 安安已见去肖市长几次,对姐夫的话也没放在心上,反正吃了饭,跟他们去一趟就好了。 只有郑兴旺大吃一惊。 肖市长请堂姐去他家?有事情商量? 难怪姐这么厉害,原来跟市里的领导关系也这么好? 他见过的大人物,除了村支书、中学校长之外,就数这个堂姐夫了。 对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来说,一个警察就需要仰望了,何况姐夫还是镇派出所的副所长,真的非常厉害了。 不过跟市长一比,似乎又不值一提了。 难怪爸妈要自己听姐的话,原来姐也这么厉害啊! 叶纤红没空理化这个堂弟内心的百转千回,把自己打算买房的事跟胡向阳说了说。 “你打算买在后面,跟苏思诗做邻居?”胡向阳随口问了一句。 女朋友现在租房子住,他早就想让她跟自己合住了,可以省下一笔租金。不过女朋友会赚,这点钱没看在眼里,他也没办法干涉。 如果有钱,能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他当然不会反对。 “除了那里,虞城还有好的地段吗?”叶纤红反问了一句。 “也是。”胡向阳想了想,确实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段了,又问:“钱够不够?要不要我凑几万?” 两人的感情已比较稳固,等法定结婚年龄一到,肯定会结婚,所以金钱方面,两人也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不过婚房肯定得自己买,叶纤红现在买的房子,是她私人的财产,以她的性格,估计是想爸妈来城里时,有个落脚之地。 即使岳父岳母不来住,也会留给安安,即使安安将来自己也买得起房子。 “我自己有,用不着你出钱。”叶纤红拒绝了。 在这方面,她还是比较传统的,觉得房子还是自己买比较好,免得有纠葛。 就算她百分百嫁给胡向阳,也希望双方各买各的房子,经济上分开,这样的话,即使以后某一方要照顾自己父母,也可以大大方方地拿钱出去,不会产生冲突。 比如以后他想把房子送给父母或者弟弟,也不必担心胡向阳有想法,毕竟这是自己的私产。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就没有那么自由了。 叶纤红不喜欢那种不受自己掌控的感觉。 “行,随便你。”胡向阳也不在意,爽快地回答。 就像女友在老家造房子一样,她坚持自己出钱,这房子就由她说了算,如果自己买房子,将来可以同样处理。 有人说,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却是两个家族的事,做不到经济独立,就会埋下矛盾的隐患。 所以提前分清楚这些,是为了避免以后有摩擦。 两人都相信房子以后会升值,所以胡向阳在知道叶纤红打算买一套一百二十多平方的房子时,他也有了同样的计划,就是准备买一套面积大一点的婚房。 现在住的房子,到时可以租出去,等房价到高点,再卖掉。 婚房最好是别墅或排屋,面积越大越好,即使两家亲戚都过来住,也住得下。 听姐姐说要买房子,安安依然吃他的饭,丝毫不为所动。 他现在眼界也高了,觉得这房子也就几万块一套,非常便宜,自己辛苦赚一段时间,也买得起了。 只有郑兴旺两眼放光,一脸崇拜地望着堂姐。 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已经够大够漂亮了,没想到姐还要买新的房子,面积有一百二十多平方。 那不是比现在这套要大近一倍,住起来不是更宽敞舒服?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堂姐一样,大把大把地赚钱,然后在虞城买一套房子,把爸妈和弟弟接来住? 因为肖市长的事和姐姐买房的消息,郑兴旺这顿饭吃得心不正焉。 “大人的事你们别瞎操心。”叶纤红不是神仙,郑兴旺在想什么,自然不可能全部知道,不过看他的表情,肯定跟自己跟胡向阳聊的内容有关,就夹了一块醉鸡肉到他碗里,说道。 “知道了,姐。”郑兴旺抬着露出个笑脸,说道。 也对,自己现在还小,等过几年,赚的钱更多了,说不定就能买房子了。 吃完晚饭,叶纤红收拾完桌子和厨房,准备带着他们三个男人去外面逛一逛。 虞城好玩的地方不多,这些日子下来,能玩的地方已逛得差不多了。 主要是郑兴旺今天刚来,肯定对虞城感兴趣,白天热,不能带他出来,晚上一起走走,无疑最合适。 等逛得差不多了,再去肖市长家。 安安和郑兴旺舍不得松狮犬,想带它一起出去,被叶纤红阻止了。 这只松狮犬在空间成长,聪明程度估计都不输于刚入幼儿园的小朋友了,所以不必担心它会无辜伤人。主要是它的体形太大了,对不了解的人来说,肯定会感到害怕,何必自找麻烦呢? 两个大男孩觉得姐姐说得有理,也就没有坚持了。 将狗牵到阳台,收进空间里,叶纤红锁好阳台的门,才出来和他们几个一起出门。 第二十章逛街 出了小区,来到街上,路上的行人非常多,小贩正忙着吆喝拉生意。 “我们晚上不来摆摊,太浪费了——”郑兴旺望着那些围满人的路边摊,悄悄对安安说道。 对于现在的卖衣服安排,他显然不满意。 早上不能太早去摆摊,因为没有顾客,一般得八点后才有人出来逛街。到十一点天热了,就得回去,前后不过三个小时。 晚上的人流量,明显比早上多,如果也能出来赚钱,那至少比现在多赚一倍。 “那我们明天晚上出来摆?”安安扭头望了姐姐一眼,见她没有注意自己,低声回答道。 表面上,叶纤红的注意力,全在胡向阳身上,不过她的五识惊人,两人的悄悄话,被她轻易捕捉到了。 这两个小子?叶纤红有些无奈,还真是财迷。 她这样安排,主要是考虑到安安的几个同学,晚上回去太晚不安全,家人也不放心,何况还有一个女同学。 没想到他们不理解自己的心思,很不甘心呢? 经过章诗萍家的服装店,门口的音乐声开得很响,里面也围满了顾客,生意非常火爆。 几个促销员此时忙得要死,正不断拿衣服给顾客试,就连收银的小姑娘,开票收钱也忙得够呛。 “进去看看。”叶纤红向他们示意了一下,一起走进店里。 “叶小姐——”有个认识她的小姑娘看到了,走过来叫了一声。 “你好。”叶纤红笑了笑。“我们随便看看,你忙你的生意就行。” 小姑娘点点头,识趣地走开了。 她是店里的老人,跟叶纤红一起搞过促销,知道叶小姐也有店里的股份,算是半个老板,所以过来打招呼,希望留个好印象,过年时,说不定能多发点年终奖。 叶纤红自然不会揭穿小姑娘这种心思,只要好好干,她是不会心疼奖金的。 可惜这个权力在章诗萍手里。 带着他们在店里随便转了转,看到一款浅灰色的卫裤,感觉款式不错,面料也是罗圈棉的,就拿了两条中码的,丢给弟弟和郑兴旺:“你们去试试。” 郑兴旺接过后有些迟疑,见安安拿着往更衣室走去,犹豫了一下,也跟在后面。 出来时爸妈说过,要听姐的话,既然她叫自己试,就乖乖地试。 反正自己也没几条裤子,万一她要给自己买,大不了在卖衣服的钱里扣好了。 叶纤红也是心血来潮,看郑兴旺穿的裤子已洗得发白,因为夏天的裤子面料薄,屁股和膝盖处已磨得近乎半透明了,这么大一个男孩子,穿成这样,在农村还不奇怪,在城里就有些寒酸了。 怕单独给他买,会被这个有主见的男孩子拒绝,所以给两人各拿了一条。 换好裤子出来,配上身上的白色T恤,看起来立马帅气了许多。 看来不管是谁,都是三分长相长分打扮,郑兴旺一个给人感觉很不起的小个子男生,换了一身行头之后,给人感觉就不一样了。 他身上的白T恤,当然是安安自己设计的牌子,早上去卖时,给了他一件,叫他穿上当样品。 回来后他想脱下来还给安安,被叶纤红拒绝了。 叫他以后就穿这个。 听说是自家的产品,郑兴旺倒没有推脱。 叶纤红又找了一款运动中裤,叫两人去换上。 中午的时候,穿长裤就热得受不了,中裤更舒服一点。 两人换好出来,感觉人比刚开始清爽多了。 “好了,就这样穿吧!不用去换了。”叶纤红叫道。 带着两人去收银台,跟收银的小姑娘打了声招呼,又拿了只袋子,把旧衣服和那条运动长裤装进去,离开了店。 “姐——”郑兴安跟在后面,不安地问:“我们还没给钱呢?怎么就走了啊!” “放心。”安安笑着回答。“这家店是诗诗姐家的,我姐在里面也有股份——” “哦。”原来姐姐也是半个老板,郑兴旺这下子放心了。 不过对这个堂姐的本事,更钦佩了。 叶纤红带着两人又逛了一圈桃园商场,买了些这个年纪男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又在楼下的黄金柜台里,给堂弟买了块雕了一只马的纯银方坠,挂在他的脖子上。 他跟弟弟朝夕相处,弟弟脖子上有一块戴老送的玉牌,他什么都没有,叶纤红担心他会不自在。 反正银又不贵,一百多块钱就买下来了。 郑兴旺什么时候戴过这种装饰品,柜台里的服务员给他试戴的时候,就满脸通红了。 不过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虚荣,他发现自己戴上后,确实非常好看,自己属马的,他对这个小银饰受不释手,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 见跟肖市长约定的时间差不多,几人才离开商场,一起往肖市长家走去。 胡向阳全程像个保镖,没怎么说话。 他也习惯了,每次叶纤红带着安安出来,这个护弟狂魔的注意力就全在他身上,自己是隐形人。 今天多了一个堂弟,自己更没有存在感了。 走进机关大院,除了郑兴旺因为门口有武警站岗,略有些不安之外,其它几个人已是这里的常客了,所以熟门熟路地走到肖市长家门口,跟正好走出来的主人打了个招呼。 “肖市长——”叶纤红叫道。 “叶小姐来了?快请进。”肖市长显然已在等着了,看到叶纤红,笑着迎上来。 叶纤红笑着点点头,和他一起往屋里走。 “咦,这位小兄弟面生,他是——”肖市长望着长得越发出色的安安,像个厚道的长辈一下拍拍他的胳膊,望见后面郑兴旺,惊讶地叫道。 “他是我的堂弟郑兴旺,最近放暑假,住在我家里。”叶纤红介绍道。 “叫兴旺啊!不错,不错,欢迎你来做客。”肖市长也给面子的跟他握了握手。 郑兴旺毕竟初次跟领导打交道,被肖市长握住手,脸色紧张得发僵,他强撑着想自然一点,可是做不到。 “别害羞。”肖市长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刚从乡下出来,跟初次见面的安安一样,没见过世面,笑着鼓励了一句。 叶纤红愿意带他出来,肯定是看重他,作为主人,当然得热情一点。 大家一起在沙发上坐下来。 胡向阳到了这里,就变得老实了许多,乖乖去倒水。 因为跟大伯家关系疏离,父母又长期在外地工作,学生时代的他,经常吃住都在大姑家,跟两个表哥关系亲近。 大表哥从小被当接班人培养,性格比较方正,受不了他胡闹的性格,那些年没少教训他。 现在都成年了,虽然感情依旧,不过在他面前,胡向阳还是习惯地收起嬉皮笑脸。 “吃些水果。”肖市长无疑是个好客的主人,每次他们过来,都会准备好吃的等他们来。 今天也不例外,除了端出一盆精心搭配的果盆出来之后,还拿出一小筐的吃食,放在茶几上,随手抓了几把,放在安安和郑兴旺面前。 “谢谢肖市长。”安安大大方方地道谢。 “不用客气。”肖市长说道。 郑兴旺就有些窘,不好意思地也说了一句:“谢谢。” “你们随意好了。”肖市长从筐里挑了几包打着外文的吃食,递给叶纤红,笑着说道:“这些是朋友出国时带回来的,你尝尝。” “谢谢。”叶纤红接过,认得这是日文,小心撕开包装纸后,拿出一块绿色的糕点,小心放进嘴里。 “抹茶巧克力?”叶纤红惊叫一声。 前世她最爱的甜点,就是抹茶巧克力,那细腻清香的味道,绝对不会弄错。 “你吃过?”肖市长有些惊讶。 据朋友说,这种甜点国内现在还买不到,有机会吃到的,都不是普通人。 又想着叶纤红有戴老这个爷爷,能吃到这些国外的东西也不奇怪。 “嗯。”叶纤红点点头,满足地叹了口气。“真好吃。” 前世有个闺蜜去日本旅行,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送给她,其中就有抹茶巧克力。 她吃过一次后,就迷上了这种味道。 当时国内到处都是西点屋,都以口味独特制作精美作为宣传主打,叶纤红去尝试了几家之后,除了外形真的没什么差别之外,味道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喜欢就多吃一点,等一下再带些回去。”肖市长难得看到叶纤红表达这么强烈的情绪,喜欢某一样物品,就有些得意。“这个我老婆也特别喜欢吃,所以每次有朋友从日本回来,都会托他多带一些过来——” “既然大嫂喜欢,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听说是肖太太的最爱,叶纤红连忙拒绝。 “放心,我家里还有不少。”肖市长难得有机会送叶纤红礼物,哪里给她机会拒绝。“再说它的保质期也非常短,如果不能几天内吃完,就会坏掉了。” “那就谢谢肖市长了。”见他诚意满满的样子,叶纤红不好意思再拒绝,只好笑着道谢。 一时间,气氛显得特别祥和温馨。 叶纤红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将嘴里的甜味压下去,坐直身子,准备跟他谈正事。 人家肖市长是大忙人,愿意抽出宝贵的时间,陪自己吃东西聊天,自己却不能装傻,一直浪费领导的时间。 肖市长见叶纤红的举动,哪里还不知道她的心思,暗里赞赏。 这个年轻的女孩子,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这般冷静和知进退。 第二十一章见招拆招与主动出击 “这次请你来,是有件事情拿不准,想听听你的意见。”肖市长开门见山地说道。 “肖市长客气了。”叶纤红谦虚了一句。“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肖市长赞了一句。“是这样的,棉纺厂上个月已发不出工资,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后,决定把工厂承包出去,让有能力的人管理。”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工人怎么解决?” 国有企业承包给个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实际上八八年就已开始了。 不管是八八年政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还是同年人大通过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还是九一年政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都明确了这一点。 而棉纺厂的问题,很早以前就存在了,这两年换了企业负责人,收益甚微。 对政府来说,工人的安置问题,才是最头疼的问题。 肖市长上任时,为了防止工人去堵路,她还专门想了对策,用大量招工的办法,解决失业工人的就业问题,消除他们的怒火。 当时虽然已分流了不少职工,但是至少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还在企业上班。 现在要解决的就是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市里有两种意见。”肖市长开口道:“一种是让承包人继续雇佣他们,在承包费方面,尽量给予减免。另一种是工人重新考核上岗,被厂里淘汰下来的职工,统一另外安排就业。” “这两条方法如果执行到位,其实都没问题。”叶纤红肯定地说道。 有一句话她不方便说,那就是十有八九,这两条措施,都不会得到有效的执行。 前世经历过三轮国企改制潮,用的方法也都大同小异。 唯一不同的是,九七九八年时,开始推行买断工龄的政策,让拿了补偿金的工人自谋出路。现在这条政策还没有出台,确实只能用这两种方法解决。 “你的意思是,执行时会出问题?”肖市长疑惑地问。 叶纤红话里的意思很明白,上面的政策其实都是好的,问题在于执行方面。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你也知道,国企最大的问题,不是管理的问题,而是管的人私心太重。” 很多国企老总为了私利,在外面以别人的名义另办企业,把国企的那点家底,掏出来放进自己私人的工厂里,这才造成国企一年不如一年。 也有人跟外面的人串通好,故意让企业走下坡路,然后逼着企业破产或承包,那样一来,国有资产就会低价贱卖,而他们只要花很少的钱,就把一家原资产过亿的大企业吃下来。 这一点肖东胜其实也明白。 “那你有什么建议?”肖市长又问。 他是政府官员,不是企业管理人员,看问题的角度又会不同。 搞政治就这样,明知道因为某些人的贪婪,才会搞出这么多事,但是不会幼稚地说出来,更不可能跟他们对着干。 因为这里面关系非常复杂,如果你一时嘴快,跟身边的某个同僚发了一句牢骚,也有可能引起无法预测的后果。 你根本无法知道,跟你一起骂娘的那个人,其实就是那个利益集团的一份子。 一个政治人物,能做到独善其身,已经非常难得了。 “我的建议是,这件事你可以用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参与进去,交给其它副市长去负责。”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哦。”肖东胜怔了怔。 会议结束后,他一直陷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怪圈里,还没想过叶纤红这条思路。 下一刻,眼睛一亮。 对啊!自己是下来镀金的,何必在这件事陷入太深,把精力全部搭进去。 办好了,没什么成绩,毕竟这件事是常委会决定的,他只是个执行者。如果办砸了,就会吃力不讨好,甚至得罪这个虞城最大的利益集团。 他很清楚,敢吃下虞城最大的国企——虞城棉纺厂的人,肯定不可能是普通人。 就连虞城一把手,或许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希望这件事快点解决,摆脱这个麻烦。 “反正肖市长新来,没必要陷在这潭混水里,这样太辛苦了。”叶纤红见肖东胜接受自己的意见,继续说道:“与其见招拆招,不如主动出击,接下来你可以提出几个自己的工作思路,牵着其它班子成员的鼻子跟着你走——” “什么思路。”肖东胜身子朝前挪了挪,激动地问。 “第一个,就是上次我们提过的,建立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的事。”叶纤红笑着解释。“这个项目非常大,不但涉及种地的农民,还关系到一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以及一个物流中心。” “啊?”肖东胜上次和叶纤红谈过这个项目,当时已经觉得非常大了,现在听叶纤红的意思,似乎又有新的想法? “上次我主要提到种植反季节蔬菜,让农民快速致富的方面。”叶纤红解释道。“其实这只是最浅层的作用,只要形成规模,后面可做的工作非常多,除了销售而设定的批发市场,还有就是运输相关的物流中心——” 肖东胜低头思考了一会,发现确实如此。 如果这个种植基地形成了,每天生产出来的蔬菜,就是个天文数字了,需要运送到全省甚至全国,那就需要一个规模巨大的批发销售中心和物流中心。 虞城位于余杭和甬城中间,本来就是省级区域交通枢纽中心,这样一来,地理位置就更重要了。 “至于后面形成的蔬菜深加工行业,也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叶纤红继续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肖东胜。“比如脱水蔬菜、速冻蔬菜、洁净蔬菜、果蔬饮料、美容果蔬产品等等——” 肖东胜越听眼睛越亮。 这些深加工技术,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能成为现实,但是叶纤红提出的思路,却是非常准确,拉长了反季节蔬菜种植的产业链,只要有一些成功了,就受益非浅。 “那第二个呢?”说完第一,肯定还有第二,肖东胜听完后,主动问道。 “第二个项目,是我这几天刚想到的。”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还不是很成熟,但是绝对比以前说的所有项目更大。” “说说看——”肖东胜用鼓励的语气说道。 他才不信叶纤红会把一个没什么操作性的项目告诉自己,最多现在时机还不到,需要等一等。 “你知道,我们虞城的柏厦,有好多家制伞企业。”叶纤红也是根据前世的经验,这样猜测。“因为那个镇的农民,很早以前就开始在农闲季节外出修伞绷伞,赚钱补贴家用。” “你的意思是?”肖东胜有些摸不清叶纤红的思路。 “如果把这个优势利用起来,鼓励那些有一技之长的修伞匠办私营伞厂,争取五年时间内,制伞企业扩大到五百家甚至一千家,让这个行业在柏夏遍地开花,形成一个制伞基地——”叶纤红最后下了结论。“到时向轻工部申请虞城为中国伞城,让它成为虞城的一张名片——” “什么?”肖东胜被叶纤红的天马行空想法惊呆了。 这个思路也太大胆了吧。 一个刚发展起来的行业,就这样引导,会不会有点拔苗助长? 毕竟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在企业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再帮助它们提高。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为了出成绩,就瞎指挥,不顾老百姓的利益。 “肖市长,你是不是觉得我太想当然了?”叶纤红笑道:“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没有政府牵头,柏厦的制伞业,也会在二千年后,成为制伞基地,只不过速度没有这么快罢了。” 这是她前世经历的事,柏夏在2002年被命名为“中国伞城”,所以叶纤红肯定不会弄错。 她故意把话说得含含糊糊,其实是担心肖市长怀疑,所以不好把话说的太满。 至于她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项目,是因为制伞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果因为政府界入,让这个行业提前发展,正好解决目前就业难的问题。 “你这么有信心?”肖东胜惊讶地问。 到现在为止,叶纤红每次对未来经济和形势做出的预判,都很准确,难道这一次会不准? 肖东胜忍不住纠结起来。 如果真的像她所说,没有政府引导,它也能在二千年后成为制伞基地,那自己放弃这个项目,不是太傻了? 要知道这可是个天大的机会,如果自己主导这一产业,到时亲自向轻工部申请到这个荣誉,自己不是又获得了一项厚重的政绩? 每个搞政治的人,都摆脱不了这样的诱惑,肖东胜也不例外。 “当然了。”叶纤红肯定地回答。“虽然我还没有具体去调研这个项目,但是现在的柏厦,私人办伞厂,已成为共识,有的乡里,一个村就有十几家制伞作坊,由他们示范带动,别人会不动心?” “如果真的如此,那确实应该引导一下,让它们走得更稳妥。”肖东胜频频点头。 他还年轻,心里也装着为老百姓做点实事的想法,叶纤红提出的一些项目,没有一个是假大空的混政绩工程,全是老百姓能得到好处的项目,这也是他看重叶纤红的原因。 “我今天提出这些建议,并不希望肖市长马上去做什么。”叶纤红提醒道。“如果肖市长能暗里调研一下,找出那些小作坊主面临的困难,并找出解决的办法,那对这个行业来说,无疑会帮助非常大。” “我明白了。”肖市长点点头,暗里下了决心。 作为常务副市长,每天的工作非常多,如果不是叶纤红提醒,他也不会去关注柏厦这个还不起眼的项目。 既然叶纤红认定它有这么大的潜力,那他以后肯定会特别重视这件事。 如果真的成为伞城基地的推动者,那自己说不定能直达天听了。 第二十二章家具店解决办法 两人在谈公事的时候,其它几个人全程没有出声。 胡向阳有自之知明,知道自己不擅长这些政治方面的门道,所以没有胡乱插嘴,免得影响两人交流的思路。 而安安是不关心这个,所以充耳不闻,自顾自拿些自己感兴趣的水果和零食来吃,一点也不拘束。 果盘里的水果,他最喜欢的是荔枝、提子和杨梅,所以面前已剥了一堆荔枝皮和提子皮。 零食他最喜欢旺旺雪饼,吃了还不容易饱,他已拆了十几小包了。 郑兴旺则是完全听不懂。 不过他做不到像安安一样云淡风轻,低头吃东西的时候,眼神总是偷偷往堂姐和肖市长那边扫来扫去,暗暗羡慕。 如果自己也能这么厉害就好了。 一直到肚子里都被食物填满了,两人才满足地收了手,身子后仰,坐在椅子上,相视一笑。 而叶纤红和肖市长,这时也谈得差不多了。 “肖市长,那我们先回去了。”叶纤红觉得该说的已说完,就站起来向他告辞。 不知不觉中,已在肖市长家坐了一个多小时,既然事情谈完,也该回去了。 胡向阳他们也跟着站起来,一起跟肖市长道别。 刚走到门口,叶纤红忽然记起一件事,又停住了脚步。 肖东胜见她突然皱起了眉头,以为是碰到了什么为难事,连忙说道:“叶小姐,如果你碰到了困难,尽管告诉我,只要我有这个能力,一定尽力帮忙——”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感激地回答:“倒不是有什么为难事,我只是想向您打听一个人——” “你说。”肖东胜直接问道。 两人现在的关系,除了是亲密的合作伙伴之外,还是姻亲。毕竟她跟表弟的事,家里长辈都已默认了,十有八九定了。 所以他才会这样大包大揽地夸口,其实也代表了肖家对叶纤红的态度。 以前肖家父子对叶纤红,一向是示好笼络为主,现在知道她有戴老这个干爷爷之后,则变成了想方设法拉近距离。 如果两家关系再亲近一点,那肖家在虞城,等于有了戴老这样一个盟友,其中的好处,不言而喻。 同样地,对胡向阳的支持力度,也更大了。 他能这么快升为西关镇派出所副所长,除了市局看在戴老的面子上,把他作为候选人上报之外,肖东胜不遗余力的推荐,也是关键因素。 “你知道慕尼黑舞厅的幕后老板是谁吗?”叶纤红也没客气,直接问出口。 这件事对苏家非常重要,而苏家蒋家成立房产的事,跟肖市长也有关系,所以大家都算是一条战线的盟友,她们不容易得到这个内幕消息,肖市长即使不知道,以他的渠道,打听起来也容易些吧! “我知道的也不多。”肖东胜也没有瞒着她,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只知道他姓江,别人都叫他江少,似乎有很大的背景,就是不知道后面具体是谁?” “那真的很神秘,居然连肖市长也不知道。”叶纤红有些失望。 姓江她们早知道了,主要是想知道他的具体来路,好衡量自己应该如何应对。 如果连对方的背景都摸不出来,那就一切还在原在踏步。 “你放心,给我几天时间,一定能打听出来。”肖东胜看到叶纤红失望的脸,突然有些汗颜,脱口说道。 双方合作到现在,一直是叶纤红在帮助肖家,肖家还没有拿出像样的东西回报。 叶纤红这么小的一件事,求上自己,如果自己还不能解决,那真的惭愧了。 “那就麻烦肖市长了。”叶纤红听他说得这么肯定,暗暗替诗诗姐高兴,感激地说道。 “客气了。”肖市长不好意思地回答。 从机关大院出来,已近九点了,几人见街上行人已不多,也没兴趣继续闲逛,一起往家里走。 当天晚上,郑兴安和郑兴旺两个堂兄弟睡在一个房间。 安安洗澡后上了床,很快就睡着了。 郑兴旺望了眼旁边熟睡的堂弟,却怎么也睡不着。 在堂姐家仅仅呆了一天,他的世界观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先他的人生目标,很简单也很明确,就是努力读书,争取考上一所好的中学,将来考上大学,成为一名吃公粮的国家工作人员。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堂姐堂弟的经历,却让他看到了另一条成功之路。 原来歌里唱的,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是真的存在。只要自己肯努力,并不一定要等到六七年后,大学毕业了,才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如果自己有堂弟的本事,说不这现在就能赚大钱给家里人用,给家里造新房子,让他们过上跟堂姐家一样的好日子。 这个念头涌上来之后,一下子在他心里面生了根,发了芽,再也没办法消失。 可是怎么样才能成功呢? 跟安安聊了之后,他知道堂姐最先发现安安有画画方面的天赋,就让他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才能在短时间内,就设计出这款漂亮的T恤,卖出去后,赚了不少钱。 他的数学成绩一直不错,轻易就能算出安安卖出全部的二千五百件T恤后,可以赚多少钱? 照安安说的成本,一件如果赚二十块,就是五万块啊! 如果自己能赚到五万块,都可以给家里造两间大瓦房了。 堂姐对自己像亲弟弟一样,也非常照顾,如果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她肯定会帮自己。 问题是,自己不懂画画,所以无法复制安安的成功方式。 那自己的能力到底是什么呢?他在床上苦思冥想。 他现在最大希望,就是能像安安一样,凭自己的本事,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到跟安安一样的钱。 因为找不到答案,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 十六岁的少年,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早早打算了。 第二天早上,郑兴旺顶着黑黑的熊猫眼起来,安安看见了,笑得直打跌。 “怎么了?”叶纤红在外面惊讶地问道。 “姐,你看他的眼睛。”安安打开门,让姐姐进屋,指着郑兴旺的眼睛笑道。 “怎么了,兴旺,昨天没睡好?”叶纤红关心地问道。 看他的样子,估计昨晚一整夜都没睡着,所以才会有这么明显的黑眼圈。 难道是因为天太热,让两个大男孩挤在一张一米二的床上,所以他才没睡好? 不过不可能啊!堂弟家房子也小,天天跟弟弟睡在阁楼的小床上,比这里的条件可差远了。 自己这里至少有吊扇,屋里通风也好,比老房子舒服多了。 或者只是认床,所以没睡好?那自己就无能为力了。 “嗯。”郑兴旺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昨晚想事情想得太兴奋,一直到后半夜才扛不住睡意,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早上被安安吵醒,所以现在还非常困。 “那你吃了早饭,再睡一会,衣服就别去卖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 弟弟第一天睡这里,睡得特别香,没想到堂弟却失眠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想正常发育,睡眠很重要,如果经常睡不好,那就长不高了。 “不行啊!姐。”听说叫他别去卖衣服,郑兴旺顿时急了。“我只是没睡好,不会有事的。大不了下午多睡一会。” 昨晚因为想赚大钱,所以才没睡好,如果因此连卖衣服的几十块钱都不能赚了,他怎么甘心? “那你自己当心。”叶纤红也不强迫他。“如果你撑不住,就早点回来睡觉,知道吗?” “知道了,姐。”郑兴旺怏怏地回答。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总觉得他似乎有心事。 吃完早饭,朱亚婷也过来了,三人继续一起去卖衣服。 朱亚婷这几天早上卖衣服,下午去参加农忙,天天这么两头忙,人明显瘦了一圈。 叶纤红劝过一次,见没什么效果,只好听之任之了。 将屋里简单整理了一下,叶纤红就住了手。 因为已经在买新房子了,到时这边就得给别人住,她懒得再花心思细细打理了。 那边是精装修房,只要手续办下来,就可以搬过去住,叶纤红开始期待那边的新生活了。 从家里出来,叶纤红来到纤诗美容会所,那边现在是她主要的经济来源,每天一趟省不了。 将配好的灵液交给董采玉,叶纤红上楼看了看那几个美容师和助理,见他们用了玉容西施散后,个个面貌一新,像刚剥了壳的鸡蛋,暗暗满意。 给他们一个免费的美容机会,肯定会增加对这里的认同感。 毕竟自己付给她们的工资不低,又有这么好的待遇。如果跳槽到其它地方,那想再用一次玉容西施散,就得一千块钱了。 “叶小姐早。”看到叶纤红,她们纷纷迎上来打招呼。 这些日子不断有同行接近和挖角,她们都拒绝了。 大家都不是傻瓜,知道人往高处走的道理。如果去了其它美容店,那不是越混越回去了。 纤诗美容会所,现在已成为虞城最响当当的一块招牌,大家提到它,都会跟高档、正宗联系在一起。 而别的美容店,赚钱的手段就不太光明了,甚至是说他们赚黑心钱,也不为过。 第二十三章悄悄割完稻(为樱花老大加更) 跟下面的员工随意聊了几句,看到已经有顾客上门了,叶纤红不想影响她们的工作,就离开了。 从纤诗美容会所回来,她去了一趟虞城最繁华的解放路和龙山路,想看看那边有没有合适的铺面出租。 今天没什么事需要处理,她打算忙里偷闲,把这件事办了,免得过两天回家割稻种田,又没时间处理。 九二年的虞城商业圈,还集中在以解放路为中心的一块小小的区域里,面积非常小,因为店铺有限,供求失衡,想找间合适的店铺并不容易。 叶纤红两条街都走遍了,也找没有到一间合适的店铺。 她站在路边叹了口气,心里就有些郁闷,看来得请本地人帮忙打听一下,看谁家有空房子出租。 往回走的路上,叶纤红忽然灵光一闪,顿时有了新的主意。 如果真的找不到合适的店面,何不在小舅开店的旁边,找一处地方。 那边的空房子比较多,倒闭的旧厂房也有不少,很容易租到。 最主要的是,开家具店不像别的行业,只需一间简单的铺面,摆放家具样品就行。 它的产品需要大舅自己加工,所以不但需要一块销售区域,也需要加工区域,毕竟木材的堆放、加工、组装,都需要占用不少地方,面积小了可不行。 如果租下一套旧厂房,那就全部解决了。 不但可以办个家具厂,还可以找间靠近公路的房子,在面向公路那一面打通一扇门,装修一下就能当店铺用了。 对叶纤红来说,这样的厂房面积大了几倍,费用或许会高一些,但是完全值得。 这相当于给大舅办了家工厂,完全超出了当初开一家家具店的承诺,他知道后,应该会更惊喜吧! 如果生意不错,还可以增加人手,雇佣几个木匠,那他的生意就能越做越大了。 理清思路后,叶纤红就觉得自己一开始时的想法就错了,忘了家具店需要大舅自己生产,都没有替他考虑生产的场所。 如果在虞城选择店铺,说不定他连造家具的地方也没有。 家里虽然房子不小,院子也很宽敞,但是如果在家里搞,到时木屑灰尘满天,还怎么住人? 想清楚这件事,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要做的事,就很简单了,只须下次回老家,请父亲留意一下附近的旧厂房就行了。 而且大舅小舅的店,跟自家的工厂在一起,有事也有个照应。 回到小区,叶纤红打开附房,看到里边整齐摆放着一排空坛子,做好的泡菜已被人拿走。 想着空间里做好的泡菜又不多了,叶纤红回到家里,进了空间,准备先准备几十坛泡菜的材料。 这项工作她已做得熟门熟路,动作非常迅速,一般一个小时,就能把空下来的四十个坛子全部装满。 主要是空间的菜,不需要怎么清洗,至于浸入坛子的材料,她也发现稍微切得大一点,并不影响口味,所以花的时间才越来越少。 据章诗萍说,现在泡菜成了王子饭店的特供商品,每天十坛,基本上供不应求。 只要是吃过的人,下次来必定会点这道凉菜。 因为吃多了油腻的东西,这些客人对这道清口咸鲜的泡菜特别喜欢。 有的人还嫌吃不过瘾,想带一些回去,可惜店里供应有限,除了一些特殊的顾客,找上温俊,才能带一些回去。 普通顾客提出外卖要求,酒店一律拒绝了。 可以这样说,这道泡菜,为王子饭店带来了不少回头客。 这也是温俊愿意结交叶纤红的原因,对商人来说,能获得利益的对象,都值得笼络。 他也希望叶纤红能增加供应量,每天增加到二十坛,被叶纤红拒绝了。 不是她不想赚钱,而是赚这钱的风险太大,如果控制在这个数量,那泡菜出不了王子饭店,给自己带来的风险相对也小得多。 从空间出来,时间已过十点了,叶纤红又得准备午饭。 堂弟郑兴旺没有提前回来,看来为了赚钱,他就算再困再累,也能坚持住。 对这个堂弟,叶纤红是真心看好。 他的性格里,有自家姐弟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一股不服输的劲头。 叶纤红很清楚,自己性格其实有懒散的一面,遇事得过且过。而弟弟跟自己不同,他的性格更倾向于天真浪漫,有艺术家的气质。 说到底,这样性格的人,都不适合管理一家公司。 而堂弟郑兴旺不同,他只要认准了一件事,就会一往无前地去干,这恰巧是管理者需要的性格。 所以,他才是管理公司的最佳人选。 既然三叔三婶把他交给了自己,叶纤红自然不会浪费这样一个人才。 只不过他现在还小,不能太早给他压力,免得把他压垮了。需要慢慢引导他,让他发现自己的长处,然后让他学着管理。 等到打好基础了,再给他加担子,才是对他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 到了近十一点,弟弟他们才回来。 叶纤红打开门,注意地看着堂弟,见他的黑眼圈虽然没有消下去,精神比自己预料地好,放下心来。 “兴旺,累不累?”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一边问道。 “不累,姐。”郑兴旺强打精神地回答。 今天一上午,他一直在跟睡魔做斗争,每次想打瞌睡了,就狠狠掐一下自己,然后继续大声叫卖。 因为看到了跟安安的差距,他上午非常拼命,卖出的衣服,反而比昨天还要多,达到了惊人的六十件。 叶纤红听到这个数字,望着他虽然疲惫,却笑得很灿烂的脸,内心真的被打到了。 这个堂弟,比自己想像的还要狠。 …… 从家里回来后,转眼又过去了两天。 叶纤红一直没有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也不知道后面的稻什么时候割,就有些焦虑。 怎么还不割稻? 难道是借不到割稻机,所以割稻的日子要延迟几天? 又觉得不太可能,以建兴叔的性格,都客气地把打稻机送到自家的田头了,他怎么可能又突然小气起来? 等到第三天中午,她实在忍不住了,就想打电话到家里,问问是怎么一回事? 今天是周末,胡向阳正好在家休息,看到叶纤红坐卧不宁的样子,不得已,只好跟她说了实话。 原来家里剩下的二亩半水稻,昨天就全部割完了,主要是怕她要回去帮忙,所以一直瞒着她。 听胡向阳说完,叶纤红又是意外又是感动,一时说不出话来。 家里人这样做,说到底,是体恤她一个人在外赚钱辛苦,宁愿瞒着她把农活干完,也舍不得她回家干这些体力活。 好一会,她才压下情绪,向胡向阳打听,昨天有哪些人过来帮忙了? 家里人都是好意,自己得承情,所以她得记着谁对自家好,以后有机会报答。 上次割了一亩多,家里还剩二亩半没割,如果靠父母两个人,起码得割五六天。 “来了很多人,你大舅一家二舅一家三叔一家都来了,连你小叔小婶也过来帮忙,晒谷的事,则是你外婆和奶奶干的——”胡向阳当天虽然没有去帮忙,回来吃中饭时,就知道了这一切。 只是岳父岳母一再叮嘱他先瞒着叶纤红,他才没有说出来。 “哦。”叶纤红能想像那天家里热闹的情形,只能把这份情默默记在心里。 既然家里的稻已割好了,她也可以丢下一笔心事了。 至于种田,要晚些日子才开始。 种田虽然同样很辛苦,因为对天气没什么要求,倒是可以慢慢来。 当天晚上,肖市长打电话过来,把了解到的江少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江少全名江绪洋,今年三十四岁,父母双亡,从小寄养在姨妈家,被他们当儿子养,姨父范有学,是浙省办公厅副主任。 江家是普通工薪阶层,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而范家却不简单,范有学有兄弟三个,分别在军政商三界打拼,地位都不低,背后牵扯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范家能发展成这样,最主要的原因,是范家的老爷子还在世。他退休前虽然只是副部级官员,但是善于经营,门生故吏不少,现在很多已独挡一面,成省部大员了。 这样一来,范家虽然算不上高级世家,却也不是谁都敢惹的。 虞城知道江绪洋底细的人不多,知道了就有些忌讳,不想跟范家对着来。 这就让江绪洋胆子越来越大,只要自己看上的东西,都敢伸手去要。 特别是最近几年,认下易恒锋这个兄弟之后,手下有了一批打手,他更是肆无忌惮。 当有人敢质疑他的权威时,他就会用明暗两条线同时找对方的麻烦,到最后,往往只能选择低头陪罪,让出利益。 “范家?”叶纤红沉吟道。 她对这些家族了解得不多,只能照职位大小来判断。 不过照肖市长提供的信息,这个范家势力非常庞大,比肖家都不差,这让她有些郁闷。 如果只是个小衙内,处理起来就容易了。 江绪洋有这么深厚的背景,如果跟他死磕,说不定他还没事,自己先玩完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告诉诗诗姐,暂时同意他加入了。 在叶纤红看来,碰到这种情况,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既然斗不过,就只能妥协。 跟别人斗个两败俱伤,那是最傻的行为。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出电话,把这件事跟诗诗解释了一下。 苏思诗听完,也非常无奈。 这种人谁都惹不起,妥协确实是唯一的选择。 第二十四章奶奶又来电话 这天早上,叶纤红收拾完家里,准备去一趟章诗萍厂里,把订做的衣服拿回来。 前两批一千五百件衣服已拿回来,现在拿的是最后一千件。 至于另外给潮牌工作室做的衣服,因为款式多,刺锈也比较麻烦,所以还没有做好。 这时候在服装上锈图案,不像前世用电脑,速度又快效果又好,而是画好图样后,靠工人控制刺锈机器,手工操作小心制作出来,所以难度非常大,效率自然也低。 好在叶纤红几款衣服,刺锈的是白色的翅膀,所以是用单色的白色丝钱,相对就容易多了。 潮牌工作室那边,现在还是个空壳子,楼下的店铺虽然整理得差不多了,但是短时间内也无法开张,要等有足够的衣服铺上去,才能正式开门迎客。 叶纤红也不着急,打算把衣服全部拿回来之后,再根据情况确定开张日期,免得仓促之下出差错。 她现在不缺钱用,而这个工作室会建立,主要也是为了弟弟,所以她希望能做到最好。 运回来的衣服,她依然放在美容会所的一间仓库里,叶纤红回到家。 刚打开门,听到电话在响。 叶纤红抹了把汗,过去接电话。 “小红,我是奶奶。”刚拿起电话,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 “我知道。”叶纤红怔了怔,反问道。“奶奶,你突然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不用介绍,她也听得着这是奶奶的声音,两人虽然话不多,毕竟是一家人,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重生以来,接到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她打来的。 那时候的叶纤红,刚发现自己重生了,心情激荡之下,没有仔细听奶奶说什么。 但是前世的经历,却告诉她奶奶会做什么。 那件相亲事件过去后,她跟奶奶的关系也有所缓和,但是从来没有单独聊过天。 主要是前世留给她的印象太深了,她们的关系想要像其实祖孙一样亲密,这辈子估计是难了。 “是关于你堂哥的事。”奶奶见孙女语气平静,客气却缺少亲近,也是非常无奈。“他昨天回家,说起单位的事,似乎在那边过得不怎么好,你能不能帮帮他——” “哦。”叶纤红暗笑一声,嘴里却没有表现出来,“他有跟你说单位里发生了什么事吗?” 果然,以奶奶的德性,除了她的宝贝孙子,其它人不可能让他主动打电话。 好在自己对这个奶奶也没有抱什么期望,所以也不会对她的偏心,感到难过。 对于堂哥,她是真心无奈。 在叶纤红看来,一个人选择干什么,真的要量力而行,不要去做自己完全胜任不了的工作。 或许有的工作确实赚大钱,有的职业会让你有面子,但是你的性格不合适,你干的时候越长,就会越痛苦。 当然大多数国人就算明知道这一点,也不会放弃,因为他们并不是在为自己而活。 只要回家的时候,能被家里人依靠,能被左邻右舍羡慕,在单位再苦再累,也觉得值了。 至于工作中找不到乐趣,这个问题他们想也不会去想。 工作中还能有乐趣?对不起,我没听说过。 所以,当新闻爆出来,某个大家公认的成功人士,从高楼跳下自杀后,每个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明明活得这么好,还是父母眼中别人家的孩子,怎么也想不通自杀? 夸张一点的,就会出现阴谋论,认为他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的。 至于原因,可以各种脑补。 什么陷入三角恋,情感纠纷理不清,被人暗害。什么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被人灭口了。 反正国人的想像力是无穷的,人人都是编剧。 叶纤红却清楚这些人自杀,是因为天天戴着面具生活,真的太累了。 “他不肯说。”奶奶的语气激动起来。“肯定是那些人看他刚来,想欺侮他——” 奶奶已这个年纪了,虽然不明白单位里的那些弯弯道道,但是对人性的基本判断力还是有的,从孙子的语气里,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在她看来,别人欺侮孙子,还不是看他是农民出身,家里没背景? 她非常清楚,孙女现在已不是普通人,跟市里的大人物都有来往,如果她肯帮帮孙子,那孙子的工作,肯定好做多了。 “我知道了。”叶纤红对这个堂哥,印象还是非常不错。“我会找他问一问,只要帮得上忙,肯定会去帮。” 如果真像奶奶所说,堂哥应该这个原因被人欺侮,她做为家人,肯定要为他出头。 “好,好。”听孙女答应得这么干脆,奶奶在那边非常兴奋。“辛苦你了,小红。” “没事的,奶奶。”叶纤红也不想听她这种无意义的感谢。“我还有事,先挂了。” 不等奶奶回答,叶纤红挂断电话,回到沙发上坐下来。 堂哥离开县农机厂后,在段俊希的帮助下,进了县自来水厂,成了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叶纤红也非常意外。 要知道虞城自来水厂,虽然没有银行、医院这些地方名气大,但是水电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被人称为水老虎和电老虎,待遇肯定不会差。 段俊希能帮到这一步,显然也是下了力气的。 叶纤红当时最欣慰的是,这个工作应该非常适合堂哥这样的书生型大学生,毕竟那样的单位,工作轻松自由,人事相对简单,没有那么多倾轧的事。 要是换了个热门单位,以堂哥的情商,能不能活得下来都难说。 没想到还是遇到了麻烦。 算了,叶纤红吐出一口气。还是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自己空担心也没用。 想了想,叶纤红站起来,打114查到虞城自来水厂的总机,又从总机那里问到了堂哥所在办公室的分机号,打了进去。 “我找郑兴华。”接通电话后,对面传来一个女声,叶纤红直接叫道。 “找你的。”叶纤红听到一个不屑的声音,然后话筒被丢在桌子上,发出呯的一下闷响。 话筒还在耳边,叶纤红猝不及防这下,被这巨大的声音吓了一跳。 叶纤红暗怒,那个女人无疑是堂哥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怎么一点素质也没有,居然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堂哥。 难怪奶奶不放心了,看来他的处境比自己想像的还要糟。 又一想,这时候能进这种单位的,哪一个不是身后有人?堂哥城府有限,如果自己的底子被人摸透,那被人这样轻贱,也能理解了。 “喂。”下一刻,堂哥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哥,我是小红。”叶纤红压下怒气,平静地说道。 大脑在快速运转着,自己该如何不丢堂哥面子的情况下,问清楚他现在的情况。 又想到他身边还有同事,有些话现在似乎也不方便在电话里问。 “哦,是小红啊!你有什么事?”郑兴华在那边故作轻松地叫道。 到了自来水公司,刚开始大家对他都很客气,也一起参加过几次活动。 一次酒后,同事问他的家庭情况,他本来头脑就简单,不懂得防人,这时候更是没了丝毫警惕之心,把自己家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 最后把自己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都交代清楚了。 听说他是靠堂妹走段部长家的关系,才调到这里,这些人的眼神里就多了些鄙视。 要知道他们这些人,几乎人人都有亲戚或长辈在政府机关工作。 再一打听,段部长家唯一的公子,已跟杨副市长的千金订了婚,抛弃了他所谓的堂妹,这此人的态度更加不堪了。 不但有什么活动,不再邀请他参加,就连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也没有再给他好脸色,原来轮流搞卫生这种小事,现在全丢给他了。 郑兴华好不容易进了这么好的单位,自然不想丢了饭碗,而单位同事的来历,他也清楚,不敢得罪,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下来。 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久了,他就有些受不了。 昨天回家,奶奶看他精神不太好,就喋喋不休地问他在单位的情况,他忍了又忍,最后终于爆发了,拂袖而去,连夜回到单位的宿舍。 “你今天晚上有没有空?我有事想请你帮忙。”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觉得找个安全的地方谈比较好,所以找了个借口。 “晚上啊——”郑兴华有些抗拒跟堂妹见面,所以犹豫起来。 主要是自己靠她的关系,才得到了这个工作,现在混成这样,他有种无脸见人的惭愧,所以不愿意在这时候见面,免得她问起工作上的事情,让自己无言以对。 “难道没空,要加班?”叶纤红故意反问了一句。 话音刚落,就听到嗤地一声,显然是两个人说的话,被他的同事听到了,然后被嘲笑了。 “不加班。”郑兴华望了一眼同事嘲讽的脸,也豁出去了。“晚上在哪里见面,我一定过来。” “那行,你单位离王子饭店比较近,就在那里见面吧!到时一起吃晚饭。”叶纤红想了想说了个地址。 “好的。”郑兴华一口应道。 挂了电话,他放下话筒,瞪了坐在办公桌对面的女人一眼。 平时冷嘲热讽也就算了,自己接个电话,居然也这样,郑兴华被她气得不轻。 “你再瞪一下试试?”对面女人见郑兴华竟然瞪自己,倏地站起来,威胁道。 郑兴华一惊,仿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来,顿时清醒过来,低下头没有再出声。 这个女人是他们自来水厂的上级单位——市水利局某科室科长的小姨子,他得罪不起。 “哼。”女人见郑兴华认怂了,得意地一笑,继续翻开手里的杂志。 第二十五章王子饭店 跟堂哥约好后,叶纤红又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把晚上跟堂哥约好,一起去王子饭店吃晚饭的事跟他说了一遍,免得他回家空跑一趟。 胡向阳自然没意见。 下午四点半,叶纤红带着安安和郑兴旺一起出门,往王子饭店而去。 王子饭店名字取得大气,其实是一家纯粹的酒楼,也就是说,这里除了供应美食,没有客房等其它服务。 这一类的酒楼饭店,虞城其实不少,像本地人开的舜杰酒楼,就是以本帮菜出名,生意非常火爆。 而王子饭店,以粤菜为主,走的是高端路线。 生意似乎比不上舜杰,但是赚的钱,一点不比它少。 叶纤红领着两人进了大厅,迎宾小姐马上迎了上来。 “你好,多少位?”小姑娘穿着镶金边的大红色旗袍,手里拿着菜谱和点菜单,微笑着问。 正宗的粤菜馆,最出名的是老火靓汤和燕鲍翅肚,然后是烧腊和海鲜,接下来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就是服务了。 这时候广东的饭店,受香港的影响非常大,管理上也是借鉴那边的模式,特别看重服务。 可以这样说,九十年代的餐饮行业里,粤菜馆的服务,是全国做得最好的。 王子饭店的老板温俊,本身就是粤省人,所以这边的服务,肯定不会差。 “五位,还有小包厢吗?”叶纤红扫了大堂一眼,随口问道。 跟温俊虽然打过几次交道,王子饭店她还是第一次来,也不知道这边有多少个包厢? “对不起,小姐,小包厢已全部订出去了。”迎宾小姐歉意地说道。“要不,我帮你在大厅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吗?” 开口要包厢的人,一般都喜欢清净,迎宾小姐这样说,就是看到这一点。 “也好。”叶纤红相信这边的服务人员不会骗自己,所以也不啰嗦,答应下来。 三人跟在她后面,走到大厅左边最里面的那张桌子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这个位置确实非常安静,从大门进来,如果不留神看,都不会注意到这边。 迎宾小姐拿出点菜单,在上面写下台号,放在桌子中间,看到有服务员过来,向他们笑了笑,回头离开了。 “小姐,喝什么茶?”服务员走过来,将手里的菜谱放在叶纤红面前,嘴里笑着问道。 “菊普。”叶纤红接过菜谱,随口答了一句。 本地人习惯喝绿茶,广东那边喝普洱茶的人更多。 普洱茶是红茶,茶香肯定比不过绿茶,但是对胃刺激少,更适合养胃。 广东那边的食物,特别重视养生,比如出名的靓汤,相比其它地方的汤,它对胃更有好处。 广东因为天气炎热,容易上火,所以那边人上饭馆,降火的菊花茶也少不了。 “请稍等。”服务员匆匆回头去泡茶了。 叶纤红打开菜谱翻了翻,见里面的招牌菜,跟前世在深圳吃过的粤菜差不多,放下心来,随手把菜谱递给弟弟他们。 “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叶纤红抬头望了望四周,对两人说道。 现在还不到五点,宽敞的大厅只坐了三桌客人,显得空荡荡的。 不过大厅的环境确实不错。 以温暖的杏色作为主色调,地上铺着厚重的地毯,餐桌与餐桌之间,用一米出头的落地屏风隔开,既保证了空间的相对私密,又不会因为空间小而显得压抑。 最具特色的是餐椅,用纯木制成,看起来非常雅致,配上随处可见的实木装饰,给人一种置身于北欧某个小镇的错觉。 而她们这张桌就在窗边,通过宽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飞驰而过的汽车、行色匆匆的路人、人行道上的香樟树,以及公路对面的曹娥江。 “姐,这里的菜好贵。”郑兴安把身子侧过来,悄悄对叶纤红说道。 “是吗?”叶纤红转头望向弟弟,笑着问道。 “是啊!”郑兴安旺也压低声音说道。“这个什么羹,最少都要好一百八十八了——” 叶纤红凑过去看了看,见他们指的是鲍参翅肚羹,笑道:“这个羹里既有鲍鱼,又有鱼翅和鱼肚,不贵才怪呢?” 所谓鲍鱼,当然不可能用进口的澳州干鲍,而是用国产的小鲍,也就是俗称的鲍鱼仔,否则价格至少还要翻一倍。 这当然是例牌的价格,如果是中份,就要加一倍。 粤菜菜谱,都会把燕鲍翅放在最前面,所以弟弟他们才会大惊小怪。 如果是自己,一般会直接跳过前面几页,看后面的普通菜,价格就不会这么离谱了。 不过这都是小事,叶纤红没必要提醒他们。 以来带他们多来几次,就会习惯了。 服务员冲好茶出来,随手将洗手盅放在桌子中间,过来先给叶纤红倒茶。 叶纤红伸出手指,在茶杯旁边轻轻磕了几下。 倒茶的小妹就露出个了然的神色,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等给三人都倒好茶,看叶纤红熟练地拿茶洗碗筷和杯子,又拿过安安和郑兴旺的杯子碗筷,一起帮他们洗了。 将水倒进洗手盅里,重新倒了一杯茶,服务员才问:“小姐,现在点菜吗?” “点吧。”叶纤红答道。 既然弟弟他们搞不定,还是自己来,至少自己熟悉这些菜的口味。 她也不看菜谱,稍微想了想,就开始点菜:“例汤一份,半只烧鹅,清蒸鲑鱼,一斤半左右就行,白灼基围虾一斤,铁板牛仔骨中牌,鱼香茄子煲例牌,蒜蓉菜心。” “好的。”服务员边说边记,很快就写完了,又问:“要点主食吗?” “来半打叉烧酥和半打榴莲班戟吧。”叶纤红说道。 “好的。”服务员飞快地记下。“要马上上吗?” “稍等一下,人还没来齐。”叶纤红朝门口望了一眼,说道。 “好的。”服务员笑着应道,拿起桌上的洗手盅,往厨房方向走去,去下单了。 安安和郑兴旺见姐姐都没看菜谱,就把菜点好了,面面相觑。 “姐,你说的菜,菜谱上有吗?”安安惊讶地问。 “当然有了。”叶纤红接过菜谱,首先翻到第四页,上面第一项就是例汤,六十八元例牌。 后面还有很多出名的老火靓汤,什么虫草炖水鸭、生熟地煲龙骨、川芎鱼头汤、五指毛桃益生汤等等,价格有高有低,针对不同的年龄性别和顾客群。 下一页就是烧腊了,烧鸭烧鹅烧排骨叉烧都有,可以各种搭配来吃,不过叶纤红直接叫了半只烧鹅。 相对来说,烧鹅最能代表烧腊师傅的水平,像王子饭店这样的高档酒店,肯定会从广东请专业的师傅过来打理。 再后面就是海鲜了,广东海鲜以新鲜出名,所以很多白灼、清蒸的菜式。 最后面就是常见的炒菜和蔬菜,这和其它饭店一样,只是做法略有区别。 “以后你们如果单独去饭店吃饭,不要只看菜谱的头一页,就盲目地点菜,要全部翻一遍,再决定吃什么——”叶纤红笑着提醒了一句。 大饭店未必会斩客,但是让客人多花钱的招数肯定不会少。 像王子饭店的菜谱,前面全是最贵的燕鲍翅,目的其实很简单,如果有人请客,看到前面这些,肯定不好意思全部翻过,一个不点,只要点上一个菜,整桌的消费就过千了。 如果加上后面的海鲜,比如龙虾、象拔蚌等等,再加上一瓶好酒,说不定上万也有可能。 “知道了。”两人乖乖地受教。 一会儿的功夫,服务员又回来了,手里端着两碟开胃用的小菜,其中一碟赫然是自己做的泡菜。 “小妹,帮我把泡菜换成别的小菜吧。”叶纤红提个了要求。 自己在家经常可以吃到,现在到了饭店,还要花钱买来吃,太夸张了。 “小姐,这个泡菜是我们店最有特色的小吃,非常受顾客欢迎,你们不吃可惜了。”服务员以为她不识货,笑着解释道。 “我知道。”叶纤红笑着坚持。“还是帮我换一下吧!” 服务员无奈地望了叶纤红一眼,刚才看她点菜这么干脆,以为她经常来这边吃饭,没想到连我们最有名的泡菜都不知道,看来也是有眼无珠,以后肯定会后悔。 叶纤红懒得去猜测小姑娘的心思,自顾自地喝了一口茶,随意地向窗外望去。 这时候已到了下班时间,路上自行车、摩托车、公交车一辆接一辆地开过,也有步行回家的人,每个人都步履匆匆,面无表情地走在人行道上。 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叶纤红转过头去,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系着领带的中年男子,匆匆打开门迎出去。而酒店门口,一辆黑色的商务轿车刚停下来,钻出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 原来是有大人物来了,叶纤红猜测道。 那个男子下车后,并没有理会迎上来的酒店高管,反而来到后面一辆车,亲自打开车门,扶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 “小心点——”“慢慢走。”站在一边的人像是见到了自己的亲祖母,纷纷开口说道。 如果不是怕自己唐突了,说不定早有人上去搀扶了。 叶纤红笑了笑,转头没有再去关注。 看来是某个大人物过来吃饭,顺便把家里的长辈也带来了,所以才会弄得这么大排场。 对于这种孝顺的人,叶纤红天生有好感。 只是这是人家的家事,跟旁人无关,那些人一直站在旁边,无非是在演戏给人看,实在太无聊了。 第二十六章堂哥的处境 “小红——”叶纤红回头,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觉得没意思,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 “哥,你来了,快过来坐。”转头见是堂哥来了,她站起来招呼一声。 “哥——”安安和郑兴旺也站起来叫了一声。 “嗯。”郑兴华点了点头,走过来坐在郑兴旺旁边的空位置上。“向阳还没来吗?” “还没有,估计也快到了。”叶纤红重新坐下来,随口答了一句。 有些日子没看到堂哥了,原本养得白白胖胖的身子,明显瘦了一圈,脸色也太好,看起来有点憔悴,估计是经常失眠造成的,看来他在单位过得确实不好。 “先喝杯茶——”叶纤红站起来,给他倒了一杯茶。 堂兄妹平时很少见面,交流更少,现在突然坐在一起,都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嗯。”郑兴华应了声,想回一个笑脸,脸僵僵地却没有成功,只能掩饰地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又放下杯子。 面对越来越出众的堂妹,他现在越来越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郑家村是个小山村,历年来能考上大学的人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所以那年他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顿时成了全村人的骄傲,所有人都羡慕他,说郑家出了个大学生,以后可以光宗耀祖了。 连家中的长辈,也以他为榜样,教育家中的弟弟妹妹,要努力学习,像大哥一样,考上大学,以后成为吃国家粮的干部。 让他意料不到的是,大学毕业时,因为不懂得投机钻营,学校分配工作时,把他安排到最差的乡镇企业里。 这让一直被人捧得高高的他,如何丢得起这个脸? 家里知道后,也非常着急,想尽办法,想帮他换工作,可是哪有这么容易? 没想到最后靠这个一直不起眼的堂妹,借了别人的关系,才把自己调进事业单位里。 原以为进了新单位,他可以大干一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了,没想到事业单位的人际关系,比他想像得还要复杂,很快就让他又吃了个大亏。 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这个大学生,真的应了那个新名词:高分低能。 学生时代因为成绩好,被人夸聪明,他有些自负。但是真的踏上社会,他才发现,自己各方面的不足。 单位里一些初中毕业的同事,也能混得如鱼得水,比他受重用多了。 更不用说面前这个高中毕业的堂妹,现在已自己创业,过得比自己滋润多了。 “肚子饿不饿?”叶纤红作为主人,对上这个只会冷场的堂哥,也有些头疼,不知道如何找话题。“要不要先叫些主食来吃?” “没事,等向阳来了再上吧!”郑兴华摇摇头,拒绝了堂妹的建议。 平时单位一般六点才吃晚饭,现在才五点,他倒没有那么饿。 何况这个堂妹夫的身份非同小可,他还不敢这么托大,在主人还没到来时,就提前叫东西吃。 “那也行。”叶纤红估摸着时间,觉得胡向阳也差不多要到了,就没有勉强。 大概因为下班时间到了,这么一会儿功夫,大厅里又进来了几拨客人,转眼间只剩下一半空桌子了。 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他们隔壁的桌子也有人过来坐了。 “郑兴华,你怎么也来了?”有人突然惊叫道。 叶纤红和郑兴华一起转头,看到隔壁刚刚进来五六个男男女女,其中一个长着一张马脸的矮个男人,正一脸惊讶地盯着郑兴华,嘴里怪叫道。 “就你们可以来,我不能来?”郑兴华望着对方一眼,沉着脸反问道。 这几个都是单位的同事,刚来上班时,和他们的关系还不错,大家同进同出过一段时间。后来知道了自己没背景,就被他们排除出圈子之外。 “当然能来。”那人笑得很轻蔑。“我只是没想到,一向自诩清高的你,居然也学会拍马屁了,真不容易。” “谁拍马屁了?”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郑兴华或许就忍了,可是堂妹和两个堂弟就在身边,如果他像缩头乌龟一样,任他们冷嘲热讽,那他以后怎么回家见人? “不拍马屁,你来这里干什么?”那人见他一付假惺惺的模样,越加不齿,高声反问道。 他就是看不惯郑兴华明明没什么本事,却喜欢装清高的鬼样,好像别人全是靠关系进去的,在单位混日子,只有他才是真材实料的大学生,应该比他们受重用。 虞城市自来水厂,是水利局的下属单位,在县政府下面众多的事业单位里,并不起眼。 但是工作轻松,福利待遇也不错,所以成了水利局相关领导安置亲朋好友的后花园,单位几十名职工,至少有一半是关系户。 郑兴华调进来后,他们原以为他跟自己一样,也是某个领导的亲属,所以大家相处的还算愉快。 没过多久,郑兴华就本性暴露,他的自鸣清高和不懂拐弯的书生意气,把他们这些混日子的人全得罪了。 一次酒后,他们细细打听他的来历,在知道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没有什么背景,能进单位,还是靠堂妹的关系进来的,顿时火大了。 一个分配在农机厂的大学生,靠堂妹的关系才好不容易进了自来水厂,还敢不知天高地厚,当他们的背景是假的啊? 至此,郑兴华被他们彻底排斥,他靠堂妹进单位的事,也被人广为传播,只有涉及到段公子这一段,才没有人敢随便说出来? “我跟我的弟弟妹妹一起来这里吃餐饭,怎么了?不行吗?”郑兴华大声反问道。 这些人在单位那样对待他也就算了,没想到在公共场合也不放过他,如果再敢步步进逼,他真的豁出去了。 “行,当然行。”这话没毛病,那人也抓不住把柄,只好住了口,和同伴一起坐了下来。 叶纤红皱了皱眉,这些人无疑是堂哥的同事,看他们跟堂哥一付剑拔弩张的情形,平时肯定关系很僵。 最麻烦的是,对方似乎结成了一个小圈子,把堂哥一个人孤立开来,那样的话,处理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双手无意识地在桌子上轻轻敲着,思考着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小红——”胡向阳的呼唤声在身后响起。 “下班了啊!”叶纤红精神一振,抬头望了他一眼,对站在不远处的服务员叫了一声,“上菜。” “好的。”服务员也看到了,听到了她的叫声,笑着答了一句,进厨房通知传菜部那边。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胡向阳在叶纤红身边坐下,惊讶地问道。 两人现在的默契越来越好,叶纤红微小的心理变化,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虽然她掩饰的很好,一付轻松的模样,但是她刚才不自觉地皱了皱眉,难以掩藏她心烦意乱地情绪。 “没什么。”当着堂哥的面,叶纤红也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推脱道。 胡向阳如果想知道,等回家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再慢慢说给他听也不晚。 “想开些,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胡向阳知道叶纤红的性子,如果她不愿意说,再问也没用,再说旁边还有人,所以只好含糊地劝了一句。 叶纤红被他安慰,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笑了笑,没有出声。 旁边那桌的人,看到郑兴华那桌来了个警察,又注意到警察跟旁边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关系亲密,再一联想刚才郑兴华说跟弟弟妹妹一起吃饭,八卦之心就发作了。 难道这个温亮的女孩子,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漂亮堂妹? 要知道郑兴华的亲妹妹,来单位找过哥哥,他们都见面,长得真的不怎么样? 如果她真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堂妹,那她被段公子抛弃后,又找了个更加高大帅气的警察,手腕就很厉害了。 难怪能有本事把堂哥介绍进自来水厂,换成自己,说不定也被她迷住了。 这几个人虽然不学无术,起码的眼力还是有的,一看胡向阳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们才不会像个傻瓜一样,胡乱开口得罪人。 汤最先上来了,服务员打开陶罐的盖子,舀了五碗汤,分别端给他们。 叶纤红端起汤碗,轻轻闻了闻,这老火汤是西洋菜排骨汤,煲的火候很足,非常香。 小心地喝了一口,重生后,她还没有喝过这种广式靓汤,再次喝到,她居然有些怀念起前世在深圳的日子。 安安和郑兴旺是第一次喝这个汤,有点不太习惯,看到姐姐一付很好喝的模样,两人也皱着眉头喝了一碗。 喝完后,发现其实没那么难喝,当服务员过来给他们加汤时,又把汤碗递了过去。 叶纤红注意到这些,暗里笑了笑。 胡向阳对酒店的吃食,反而没那么在意,见两个孩子有兴趣,就没有再要汤了。 只有郑兴华因为旁边有同事在,连吃饭的心情都影响到了。 叶纤红心里虽然明白,却无法说出来,只好装作没看见。 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 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 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 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就有点看不上,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鄙夷道:“土包子——” “别惹事。”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性子相对比较沉稳,小声制止道。“人家喜欢吃什么?怎么吃?都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无关。”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相对而言,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想问题也深一些,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有几个是普通人? 即使对方是农民,跟自己也没关系,没必要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怕什么?”女人不服气。“这些人一看就是乡下来的,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 猜到对面的女孩子跟段公子谈过恋爱,被抛弃后,又跟这么高大帅气的警察在一起,说不妒忌肯定是假的。 几年前,她在亲戚的介绍下,也跟市里的某个二代恋爱过。 可惜让人家白睡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想重新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非常难了。 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经历,自然不愿意娶一个有这样经历的女孩子。 而他跟二代一起生活了三年,也算见过了世面,男人如果不够出众,她又看不上。 更让她苦恼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没睡好,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差,不但长了黄褐斑,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粉刺,这让她那张原本显年轻的脸,一下子成熟了几岁。 听说虞城新开了一家美容会所,叫什么纤诗的,有一种高档面膜,能让人的皮肤在短时间内,就恢复细腻光滑,于是她上门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听说一次就要一万,又打了退堂鼓。 跟那个二代在一起的时候,她非常疯狂,一有钱就去旅游和购物,根本没有存下钱,现在哪里拿得出一万啊! 看对面女孩子那张吹弹得破的脸,明明跟自己一样被人抛弃了,为什么还能吸引那么高大帅气的警察? 这样一想,心里越发不平衡了,理智也早已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稳男子再次劝道。 今天大家一起出来,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必要招惹人,因小失大。 再说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她招来麻烦,他肯定也要受牵连。 他实在没兴趣替这种没脑子的女人背黑锅。 “行了行了。”女孩子被他一再这样劝阻,就有点扫兴。“早知道不跟你一块来了。” “那好,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插手。”男子也是有脾气的,见女孩子不识好歹,懒得再管,斜了她一眼,站起来说道:“我上洗洗手间,你随意——” 叶纤红虽然低头在吃东西,他们的对话却全落入耳中,心里早已气得不行。 因为堂哥的原因,她怕自己这时候发作,会让堂哥的处境雪上加霜,才一再忍了下来。 早知道在这里吃饭,会受这鸟气,不如提前给温俊打个电话,让他给自己准备一个包厢。 迎宾员虽然说没有小包厢了,但是这种以接待高规格顾客为主的饭店,怎么可能一个包厢也不留?那万一有重要的贵宾来了怎么办?叫他们坐在大堂等? 所以温俊手里肯定还会有一两个空着,宁愿不做生意,也要留着,以备不时之虚。 正在犹豫要不要找一下温俊,离开这个地方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叶小姐,真的是你啊?”身后有人惊喜地叫道。 “温大少。”叶纤红站起来,意外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自己正在念叨这个人,这个人马上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怎么来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温俊故作生气地埋怨道。“如果不是我有事正好来大厅,恰巧看到你,都要错过你了?” 一般情况下,包厢订出去后,如果订房者是重要客人,酒店经理都会通知他。 而大堂的普通客人,他就没办法知道是谁来了? “今天请堂哥吃饭,临时过来了,所以就没有打扰你。”叶纤红笑着揶揄道。“你的王子饭店生意真好啊,连小包厢都订不到?” “只要你开口,就算腾我也会给你腾出来。”温俊大声说道。 又望着站起来的胡向阳,笑着过去握手。 温俊是肖东灿的死党,肖东灿有活动时,双方肯定会见面,所以两人并不陌生。 只不过两人不算同一个圈子的朋友,平时也没有单独接触过,所以私交一般,反而不如跟叶纤红熟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纤红跟他女朋友章诗萍,算是好姐妹,从这里排过来,他们的关系也算比较亲密。 “这是我堂哥郑兴华,在自来水厂上班。”叶纤红给他们相互介绍。“这是温俊,广州人,王子饭店的老板。” “你好。”温俊见叶纤红这个堂哥有些拘束,知道是个实在人,主动伸手打了声招呼。 “你好。”郑兴华挤了个笑脸,伸手跟他握了握。 “我弟弟你认识,就不说了,这是我堂弟郑兴旺。”叶纤红介绍完,又对两人说道。“叫温大哥。” “温大哥。”两人乖乖叫了一声。 “安安这么高了啊!”温俊见郑兴安站起来,都跟自己差不多高了,不由惊讶地叫出来。“都成大帅哥了。” 安安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得不知道如何接话。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把话接过来,笑道:“这是我家的基因好,马上就能把你比下去了。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你这个前浪马上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几人一起笑了起来。 郑兴旺站在旁边,听他们猛夸自己的堂弟,就有些尴尬和自卑。 自己明明是哥哥,为什么却长得这么矮这么瘦?感觉实在没脸见人了? 温俊和叶纤红也看到了这一点,及时止住了话头,没有接着往下说这件事,免得伤了郑兴旺的心。 “怎么样,要不要换个地方?”温俊跟桌子上的人都打过招呼,这才笑着问道。 相对别的地方,这个角落还算安静,可是叶纤红和胡向阳都不是普通人,做为主人,如果不表示一下,就有些失礼了。 叶纤红转头扫了旁边那桌几个人一眼,见温俊过来后,他们都低下头不出声了,显然知道温俊的身份。 这样也好,他们应该不会再在底下嘀嘀咕咕,影响自己吃饭了吧! 这样的行为,虽然有点狐假虎威,不过叶纤红不介意。 在她看来,方法无所谓,只要有效就行。这个地方还算清静,她实在懒得再换地方了。 “算了,还是在这里吃吧,不想麻烦了。”叶纤红想明白这一点,就拒绝了温俊的好意。 “随便你们。”温俊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会在意这些表面的东西,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厨房送一盏木瓜官燕过来。 这也是酒店通常的做法,碰到重要的女士过来,送些适合她们饮用的滋补品,加深双方的感情。 不管是炖熟的木瓜,还是燕窝,对女孩子的身体都极有好处。 当然得长期食用才有效,像今天这样偶然吃一盏,作用就有限了。 叶纤红的身子看起来比较单薄,应该特别需要这样的食材滋补一下。 木瓜有什么作用,稍微有常识的人都懂的。 第二十八章微妙的变化 “别麻烦了,我不吃这个。”叶纤红的身体,经过灵液改造,哪里还需要什么燕窝滋补,连忙推脱道。 至于为什么要吃木瓜,她就算明知道被人小看了,也不能说出来,只好努力装傻。 “那怎么行?你们难得来一次,我这个主人总得表示表示——”温俊故作不高兴沉下脸。 “那你今天请客好了。”叶纤红笑着打趣他。“王子饭店的东西这么贵,吃一餐家常菜就要上千了,正好给我省点钱。” 今天她们这桌不过几百块钱,相信两人都不在意这点小钱,她这样说,算是给温俊找了个台阶下。 如果今天请什么重要客人,花费几千块钱,她就不好意思这样说了。 “行。”温俊也没矫情,拿起桌上的点菜单,在显眼的位置,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是酒店的通用办法,有了这个签名后,店里的服务员和收银员看到,就不会再收顾客的钱。 “谢谢你啊!”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又问道:“你自己吃了没有,如果没吃,陪我们吃一点吧!” “行。”温俊拖过一把椅子,在胡向阳旁边坐了下来,眼尖的服务员看到,连忙拿过一套餐具,放在自家老板面前,并给他斟了茶。 温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烧鹅送进嘴里,笑着问:“我们饭店的口味怎么样?” “还不错。”叶纤红点点头。“这老火汤火候很足,深井烧鹅的味道也正宗,应该请的是正宗的粤菜师傅,做得很用心。” 这是实话,很多粤菜馆出了广东,就会在材料和口味上放松要求,让那些想吃到正宗粤菜的顾客失望。 主要是粤菜出了本省,材料和人工方面,比在广东省内做要高得多,为了省钱,他们就把一些要求降低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请不到好的师傅,毕竟大师傅也不愿意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 如果想要保证口味,那就得花近一倍的价钱,把正宗的师傅挖来外地工作。 “那你多带朋友来捧场啊!给我们增加点客源。”温俊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道。 叶纤红本身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数他也认识,但是戴老身边的人就不同了,都是非富即贵。 他这样说,就是希望叶纤红有空能带戴老来用餐,并影响到他那边的圈子,那自己的生意就能更上一层楼了。 做饭店的人都不怕顾客多,如果坐不下,还可以开分店,反正所有做这一行的,都是这样一步步做大做强的。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 反正总要吃饭,去哪里吃不是吃? 以她现在的消费能力,只要不是天天来,也消费得起。 至于戴老,如果真的去请,肯定也会给自己面子。 只是要请他出来,最好找个合适的理由,否则为了朋友,无缘无故约饭局,也不适合。 如果被别人知道,会说自己轻佻,仗着戴老的疼爱胡作非为。 如果被他的亲生子女知道了,肯定也会不高兴。 “这是我们饭店的钻石卡,你收好。”温俊想了想,从钱包里小心取出一张卡,递给叶纤红:“用它结帐,一律打五折,这卡到现在才送出五张,你别不当一回事,丢在家里啊!” “放心,我会经常来的。”见他这么有诚意,叶纤红接过来,放进口袋里。 她没把这张卡当回事,旁边的郑兴华却不淡定了。 他们自来水厂就在王子饭店隔壁,单位有些女同事,经常八卦这家饭店的事,比如老板是粤省人,父母是当地高官,有一个来自香港的女朋友等等。 因为王子饭店走高端路线,自来水厂的领导如果要请客,基本上都选择在这里。 有些同事为了在领导面前多露几次脸,有事没事喜欢来这里吃饭。 可惜这家饭店的东西实在太贵了,偶然来吃一次还可以,经常来肯定吃不消。 据说还不打折,这让那些打肿脸充胖子的同事,对王子饭店的老板恨得牙痒痒的。 没想到自己今天跟传说中的老板见了面,还免了他们的饭钱,最要紧的是,给了堂妹一张五折的贵宾卡。 这面子可大了。 他能感受到对面几个同事的表情,这些人也经常找借口来这里吃饭,现在肯定是又羡慕又妒忌吧。 后面的白灼基围虾端了上来,大家又开始剥虾蘸酱料吃。 “叶小姐,我怎么觉得你对我们粤菜非常了解,点的都是我们本地人爱吃的特色家常小菜呢?”温俊再次拿过点菜卡,看了看上面写的菜,惊讶地叫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叶纤红得意地笑道。“我喜欢做美食,又是个吃货,什么菜系不了解?” “厉害。”温俊竖了竖大拇指。 一个不到二十的女孩子,能有这样的阅历,真心不简单。 穿着制服的酒店经理忽然走过来,站地温俊旁边小声说道:“温生,楼上马局的酒席已经开始了——” “哦。”温俊应了声,放下筷子站起来,对叶纤红和胡向阳抱歉地说道:“你们先吃,我去楼上敬杯酒,再下来陪你们。” “你忙。”叶纤红连忙说道。“不用一直陪我们的。” 今天是约堂哥和家人一起吃饭,他这个外人陪在身边,反而不自在。 “那可不行,如果没来陪你们,被章诗萍知道,肯定会找我的麻烦。”温俊边走边笑着自嘲了一句。 等温俊离开,几人重新坐下来,继续喝茶吃菜。 旁边那桌这时也上了菜,几人开始低头吃东西。 原先盛气凌人的女人,在看到温俊和叶纤红他们交流之后,已经冷静下来。 她虽然脾气不好,人到底不傻,叶纤红这么个乡下女孩子,能得到温俊这样的尊重,肯定不简单。 至少不是她这样的人可以得罪的。 她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真是猪油蒙了心,才会这样胡说八道。 好在只是暗里发泄,没有跟他们吵起来,但愿那个郑兴华的堂妹,没有听到才好。 至于郑兴华,他们也得重新估量他的背景了。 就算不喜欢他,至少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指使他或取笑他了。 “小红,你怎么会跟他认识的?”郑兴华这时已被堂妹的交际之广惊呆了,等温俊走远,探头过来好奇地问道。 “我跟他的女朋友是好姐妹。”叶纤红随意找了个理由答道。 这是事实,估计大家听到了,都很容易理解。 至于有些内幕,还是不要告诉堂哥比较好,一方面他未必理解,也防止他不知轻重,去外面乱说。 “哦。”郑兴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难怪。 “对了,哥,你在自来水厂那边干得怎么样?”叶纤红故意提高声音问道。“如果不开心,就辞职算了,上班能赚多少钱,还不如自己做老板——” 对于堂哥能做什么,她还真的没想好。 在她看来,堂哥从小大到,就是太顺了,所以经不起挫折。 那些情商高的人,哪个不经历过重重挫折?才成长起来的?越一帆风顺,不经历磨难,越不利于人成长。 如果他能在自来水厂这样的环境里坚持下来,说不定也会有改变。 叶纤红担心的是,如果他一直这样蹉跎下去,会不会影响他的人生大事。 堂哥年纪不小了,今年已有二十四岁,如果一切正常,这时候应该已娶妻生子,成为一名父亲了。 而现实是,他连对象都没有,依然是单身汉。 想来奶奶和小叔小婶,都在为他的个人问题着急担心吧! 堂哥可是一家人的骄傲,如果他的婚事也没有着落,那他们怎么能放心? 叶纤红暗里叹了一口气,或许等他有了妻儿,有了家庭,也会逼着他成长吧! “还、还行吧!”郑兴华抬头看了对面的同事一眼,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这实在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如果说行,对面的人还在,万一拆穿他怎么办?如果说不好,那不是当众丢脸吗? 至于堂妹说的做生意,他更不会考虑了。 在他眼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他堂堂一个大学生,如果沦落到做个商人,那自己的脸往哪里搁? 考上大学,还有什么意义? 对面那些同事,没想到叶纤红会问出这样一番话,他们的心情跟郑兴华其实差不多,又是尴尬又是无奈,只能低着头装作没听见。 好在郑兴华还要脸,没有当众把单位那些事说出来。 如果真的因为他们,把郑兴华逼走了,那这个貌似不简单的堂妹,万一找他们的麻烦怎么办? 大家其实都很清楚,他们虽然每个人都有背景,但是这背景并没有那么可靠。 要么双方并不是至亲,要么背景的身份有限。 因为看在是亲戚的份上,才介绍他们来这里上班。如果他们惹出什么事,那亲戚未必会为了他们,去惹他们得罪不起的人。 想到这里,大家就更加郁闷了。 人与人真的不能比啊,没想到郑兴华这个堂妹,离开段公子后,反而更厉害了。 这样看来,她身边那个警察,应该也是个厉害的人物。 第二十九章给领导敬酒 “哦。”叶纤红也没有再问,只是话里有话地说了一句。“如果碰到了麻烦,尽管跟我说,别的没把握,找个比自来水厂更好的工作,还是办得到的。” 她今天约堂哥来的目的,除了想了解一下他在单位的情况之外,也想试试能不能帮他把这个麻烦解决了。 现在看对面那些人低眉顺眼的模样,已没有刚进来时的神气活现,似乎被自己镇住了。 这样就好,只要不再找堂哥的麻烦,她也放心了。 如果真的要替堂哥换个工作,还还得找人帮忙,叶纤红最怕这些麻烦了。 温俊肯定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到来,无意中帮叶纤红解决了一个烦恼。 来到楼上,他站在二楼最大的包厢前,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酒杯,打开包厢门。 里面今天摆了两桌酒,满满当当坐了近三十个人。坐在主位的是虞城市水利局局长马世雄夫妻,旁边坐着的是他的白发老娘,他的姐姐姐夫和妹妹妹夫分别坐在两边的下首,加上他的两个儿子儿媳,一家人看起来和谐祥和,非常喜庆。 至于小辈,在下面那一桌坐着,家里的第三代都有十个了,加上两个姐姐的孩子,坐得非常满。 今天是马世雄五十岁生日,原本他的儿子想摆十来桌酒,跟亲朋好友热闹一下,被他的老娘阻止了。 照他老娘的话说,儿子才五十岁,简单买个生日蛋糕庆祝一下就成,有什么好热闹的? 更何况她这个当妈的都还活着,做儿子的怎么能做寿呢? 虞城这边有这样的风俗,如果家里有老人在,下一辈的直系子女就不能做寿,说是会冲了老人的福气。 马世雄是个孝子,开始没想到这一点,见老娘不高兴了,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最后在她的提议下,来这边定了个包厢,自家人安安静静地吃顿饭,就当是庆祝生日了。 温俊作为酒店的主人,有科长级别的领导来这里消费,他肯定得露个面,敬一杯酒,以表示感谢。 所以温俊听手下说这边已开席了,就不得不过来一趟。 官场和生意场都一样,大家争的就是一个面子,所谓花花轿子人抬人。 如果他今天没有出现在现场,被其它人知道,说不定马局长会觉得丢了面子,那他就得罪人了。 “马局长。”温俊快步走到主位旁边,对坐在副主位上的胖男人说道:“感谢您光临王子饭店,招呼不周,怠慢了——” “哪里,哪里?”马世雄见过来的是酒店的老板,而不是那个聘请的总经理,就觉得有面子,站起来说道。“王子饭店是虞城最高档的酒楼,这里的菜做得不错,很合口味。” “谢谢您的夸奖。”温俊一脸真诚的笑容。“今天是您的生日,那就恭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事业进步,我先干为敬。” 说完,端起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温老板。”马思雄看到温俊已把酒喝下来,也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笑着说道:“谢谢你亲自过来,感谢感谢。” “客气了,您是我的衣食父母,这句话应该我来说才对。”温俊笑着回答,又转过身去,恭维道:“这是老太太吧,气色真是好,马局长好福气。” “你这小伙子,真会说话。”马世雄还没说话,老太太倒先开口。 她今年八十出头了,年纪虽然很大,耳朵却好使,温俊说的话全听在耳里。 到了这个年纪,老人已成了老小孩,听他夸自己气色好,心里就高兴,一开心就露出了笑脸,脸上的褶皱全部舒展开来,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 “我说的是真的,老太太这个年纪了,心明眼亮,不是好福气是什么?”温俊见老太太头脑这么清楚,反应也这么快,非常意外,忍不住又捧了一句。 “谢谢你啊,小伙子。”老太太一高兴,说话就停不下来了。“你嘴巴这么甜,有女朋友了吗?” “妈,人家是这家饭店的老板,长得又帅,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想嫁给他呢?你就别瞎搅和了——”马世雄知道自己老妈的脾气,连忙阻止道。 温俊虽然只是饭店的老板,人家在粤省可是有深厚的背景,可不能因为他年轻,就小看他。 自己都五十了,不过一个正科级干部,下一代连个副科长也没有,如果老娘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惹到人家,那就麻烦了。 “没关系的,马局长,老太太也是好意。”温俊心情不错,倒没在意老太太的唠叨。又回头对老太太说道:“我有女朋友了,您就别帮我介绍了——” “行,行。”老太太见他继续招呼自己,更加高兴了。“那你好好待你女朋友啊!别因为钱赚得多,就嫌弃人家——” “妈。”马世雄无奈地叫了一声,歉意地对温俊说道。“不好意思啊,温老板,老人家年纪大了,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你别在意。” “没事没事。”温俊温和地笑了笑。“今天你是寿星,你最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碰到叶纤红,温俊今天特别有耐心,一点也不介意马世雄母子的啰嗦。 “那好,我也回敬你一杯。”马世雄见温俊态度温和,没有因为老妈不耐烦,自然不会放过结交他的机会。“祝你生日兴隆,事业有成,万事如意。” 以前一直听人说,王子饭店的老板外表温文尔雅,实则极难打交道,没想到真的见了面,跟传言并不符。 “谢谢,谢谢。”温俊连忙表示感谢。 让跟在身后的服务员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向马世雄示意了一下,一口喝了下去。 两人相互敬了酒,又说了些场面话,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马世雄正要趁热打铁,让温俊坐下来,大家一起吃点东西,包厢门又打开了,走进来一个四十左右的高个男子,一进来就向马世雄叫道:“马局,生日快乐,我也向您敬酒来了——” 来人他很熟悉,是水利局的直系下属单位,县自来水厂厂长冯伟。 马世雄望了温俊一眼,心里就有气,这个人平时就咋咋呼呼,怎么这个时候进来,一下子就把刚才的气氛完全破坏了。 不过他也是有城府的人,不会把不快表现在脸上,只是向温俊微意着示意了一下,转头面向冯伟。 今天是直属上级单位的老大过生日,冯伟自然得到场。 在官场就这样,领导可以表现得很低调,在生日当天,只跟家人一起吃顿饭。但是下属如果以为领导不喜欢被人打扰,而没有表示,那他的位置也差不多坐到头了。 就像被男人哄着的女人,她说想安静一下,叫男人别去吵她。 如果男人真的敢丢下她,到外面跟基友吃喝玩光去了,那后果一定非常严重。 这个世界上,永远只有强者可以任性,可以胡闹,可以矫情。至于弱者,最好乖乖地候在一边,随时随地去讨好他们,免得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人。 “好你这个冯伟,今天是我们一家人在这里聚餐,你一个外人,过来凑什么热闹?”马自雄皱着眉头埋怨道。 每个做领导的,都有几付面孔,现在在下属面前,他又变成了那个既严肃又和蔼的领导了。 “对不起,马局,我今天恰好和朋友在这里吃饭,听说领导也在这里用餐,就过来敬杯酒,打扰了——”冯伟一边解释一边告罪。 至于是真的凑巧,还是假的凑巧,哪里有人会在意? “算了,念你一片赤诚,就不怪你了。”马成雄借梯下台,豪迈地挥挥手,一付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 有人说,男人不管到了多大的年纪,依然有强烈的虚荣心,马世雄也不例外。 他在单位里一言九鼎,独揽大权。但是能看到这付场景的,毕竟只有有限的几个人,等出了单位,外面比他官位高的人多的是,想摆官威也没有机会。 但是遇到冯伟这种贴心的下属,让他发挥的机会就多了,所以他嘴里埋怨,心里其实非常高兴。 就连刚才冲撞了他跟温俊的气氛,他也抛开了。 毕竟他也希望自己最神气最厉害的一面,被家里人看到,被晚辈看到,让他们敬畏或崇拜,这样才算没白当这个官。 “谢谢领导的大度,我先敬您一杯,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进步。”冯伟见马世雄心情正好,连忙弯下腰,谄媚在说道。 跟领导打交道,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冯伟自认在专业知识上比不过别人,拍马屁却是少有的高手。 特别是这种时候,怎么样表现出鲁莽又不会让上司觉得你笨,怎么样表现出尊重又不会让上司觉得你乱拍马屁,都需要极深的火候。 最好能让上司找到你的缺点,随意批评几句,让他享受一下做领导的快感,那你在上司的心里,就加分了。 那些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乱拍马屁的人,怎么可能明白这些深奥的知识? “你有心了。”马世雄见冯伟姿态摆得这么低,非常满意,拍拍冯伟的肩膀,说道。 这个冯伟虽然是自来水厂的厂长,在单位里也算一把手,到了自己面前,却比一条狗更听话,这样的下属,才算得上真正的心腹。 “一切全靠局长栽培。”冯伟又不要脸地拍了一记马屁。 第三十章意外的会面 温俊在一边微笑地看他们表演,没有插嘴。 从刚才进来,到现在已陪了近十分钟的笑脸,感觉已经给够马自雄面子了,他才提出告别。 “温老板,怎么我一来就要走。”马世雄还没开口,旁边的冯伟不依了。“至少让兄弟敬你一杯嘛!” 温俊的身份他知道,不是自己一个小人物可以比拟的。 可惜自己级别不够,就算来这里吃饭,他也不会亲自过来见面,想跟他结交也没有机会。 今天运气好,在老大的包厢里碰上了,他自然不愿意轻易放过。 “冯厂长,你客气了。”王子饭店就建在自来水厂办公区旁边,他们单位的职工也经常来自己这边消费,既然碰上了,温俊也得给他这个面子。 否则他不下了台,以后单位职工都去别的饭店用餐,那损失的还是自己。 从服务员手里拿过一杯白酒,跟冯伟手里的酒杯碰了碰,仰头一饮而尽,笑道:“冯厂长,感谢你光临王子饭店,我先干为敬。” “温老板,够爽快。”冯伟原以为温俊年轻气盛,态度会很倨傲,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得了面子,脸上的笑容就藏不住了。他也一口喝干手里的酒,故作豪爽地笑道:“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谢谢冯厂长给面子。”温俊虽然年轻,却已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脸上一付受宠若惊的表情。“这句话我记住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喝酒——” “那怎么行?”冯伟好不容易跟他攀上了,哪里肯轻易放他走。“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现在就找个地方喝酒。” 说完,就要来拉温俊的手。 “不好意思,冯厂长。”温俊哪里有兴趣跟他这样的牛皮糖浪费时间。“今天凑巧,有朋友过来吃饭,我得去陪他们。” 这是真话,在温俊看来,不管马世雄还是冯伟,哪里有叶纤红和胡向阳重要? “什么朋友这么重要?”冯伟酒量有限,接连干了几杯酒,略微有点上头,说话就有点不知轻重了。“你带我去认识一下嘛——” “你跟他们又不熟,不方便吧?”温俊委婉地拒绝。 别说他跟冯伟不熟,就算熟识了,也不能带他过去。 要知道他们的圈子,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岂是随便就能让人加入的? “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一起坐着喝喝酒,不就熟了吗?”冯伟还是不要脸地纠缠。 温俊就有些无奈。 他刚才会跟冯伟喝酒,是认定这种人最识时务,不会给别人带来困扰,只须自己一个暗示,他就会退却了。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今天跟他喝了点酒,居然有些醉了,有些道理也讲不通了。 温俊从包厢出来,望了一眼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的冯伟,顾自下了楼,来到叶纤红用餐的桌子。 叶纤红这边菜已上齐,大家吃得已差不多了,看到温俊回来,笑着叫道:“你还真回来啊!可惜菜已吃得差不多了。” “没关系。”温俊过来这边,是陪他们聊聊天,又不是真的来吃东西的,当然不介意这一点。 正要把身后的冯伟介绍给叶纤红,忽然看到一连串的叫声:“冯厂长——” 温俊惊讶地转头,只见叶纤红的堂哥神情激动地站起来,恭敬地叫了冯伟一声,这才记起他也在自来水厂上班。 这样看来,冯伟跟自己过来,也不算添麻烦,至少让叶纤红的堂哥有机会跟上司搞好关系。 看来自己是歪打正着了。 让他意外的是,旁边那桌是怎么回事?也一起站起来叫冯伟,难道他们也是自来水厂的职工? 那真的是太凑巧了。 “你们怎么也在这里?”冯伟跟在温俊后面,不知道他的朋友是什么人?看他跟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说话,以为是他女朋友,正想问一下,她旁边的人看到自己,却站起来跟自己打招呼。 仔细一看,是自己单位的手下,进来上班没多久的郑兴华。 又朝右边看去,那边也坐了六个男女,全是自己的手下,再也忍不住惊讶,问道。 忽然反应过来,指着他们叫道:“你们来这边吃饭?也是知道了马局长来这里吃饭,想去给他们敬酒?” “是啊!”这时候否认,反而会惹怒自家老大,他们只好乖乖地承认了。 “那你们快去啊!”冯伟这点心胸还是有的,闻言催促道:“酒席早已开始了,等一会马局长吃完了,你们就没机会了——” 几个人一听,连忙端起酒杯,往二楼走去。 “郑兴华,你为什么不去?”见面前桌子的郑兴华依然坐着没动,他奇怪地问道。 “冯厂长,我今天来这里吃饭,不是来敬酒的。”郑兴华略带尴尬地说道,又介绍桌上的客人:“这是我堂妹和堂妹夫,这是我两个堂弟——” 又指指冯伟,对堂妹介绍说道:“这是我们自来水厂的冯厂长。” “你好,冯厂长。”叶纤红没想温俊下来后,还把堂哥的老大带来了,非常意外。“我叫叶纤红,很高兴认识你。” 冯伟望了望叶纤红,又望了望胡向阳,疑惑地望了温俊一眼,问道:“这就是你特意过来陪的朋友?” 不对啊!这几个人怎么看起来都像普通人? “没错。”温俊拖过一把椅子,让冯伟坐下来,嘴里不高兴地嚷道:“原来你刚才是装醉啊!” “不好意思,得罪了。”冯伟一听,顿时苦了脸,嘴里连连道歉。 他也是没有办法啊!如果不这样做,哪里有机会跟温俊这样的二代搞好关系? “算了算了。”温俊挥挥手,懒得再跟他计较。“那再正式介绍一下,这两个是我的好朋友胡向阳和叶纤红。” 见冯伟一付不以为然的模样,温俊冷笑一声,指指胡向阳。“他是京城胡家的子弟,现在在西关镇派出所担任副所长,职位比你还高。他的表哥肖东胜,现在是虞城市常务副市长——” “你好,胡所长。”温俊话还没说过,冯伟已跳了起来,嘴里连声告饶:“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抱歉抱歉。” “没关系,请坐。”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想到刚才她还在烦恼,现在又客气地跟面前的中年男人打招呼,哪里还不明白她的心思? 他刚才肯定因为堂哥的事,所以不开心。 虽然懒得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为了叶纤红,他还是打起精神跟他说了几句。 “谢谢。”冯伟刚才仅有的一点酒意,此时也吓醒了,哪里还敢自以为是。 见胡向阳没有怪罪,忍不住抹了一把冷汗。 这些二代可不是好惹的,原以为温俊够厉害了,没想到一个普通的警察就有这样的背景。又看他不过二十出头,就已经是副所长了,真是年轻有为啊! “叶纤红是我女朋友的好姐妹。”温俊又强调了一下她的身份。“至于她的另一个身份,我想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否则我怕你都不敢坐在这里了——” 冯伟的冷汗差一点又要流下来了。 刚才看到叶纤红他们,他还原以为温俊想摆脱自己,所以才找了个借口,随便找了桌认识的人。 现在知道了他们的身份,才知道他真的有重要的朋友在这里。 忽然想到自己的手下郑兴华,没想到他不声不响的,也有这么厉害的背景。 因为开始的轻视,所以坐下来之后,他就些不自在。 尽管大家看在郑兴华的面子上,没有谁怪罪他,他依然觉得坐立不安,等到隔壁桌的手下从楼下回来,他才找到机会向大家告了个罪,找借口溜走了。 郑兴华站起来要送,他连忙摆摆手,叫他继续留在这里,陪家人吃饭。 “你怎么知道他是我堂哥的老大,还专门把他找来了?”等冯伟离开,叶纤红惊喜地问道。 “我怎么知道?”温俊笑得很古怪。“今天水利局的马局长在楼上过生日,我过去敬酒,碰上了这个家伙,他装醉缠着我不放,还要请我喝酒——” 温俊把刚才的经历详细说了一遍。 “哦,竟然是巧合。”叶纤红也觉得意外,看来老天也在帮自己,知道自己现在烦心堂哥的工作,所以把他们的老大叫来了。 经过刚才的事,相信有这个厂长罩着,堂哥在单位的日子会好过多了。 又看到隔壁那桌几个人,都去楼上敬酒了,才明白他们刚来时,为什么会惊讶堂哥也来了。 原来他们知道自己老板的老板过来了,所以想去拍马屁,看到堂哥,以为他是同样的目的,会惊讶也就不奇怪了。 看来今天的所有巧合,全碰到一起了。 “哥,你要不要也去敬一杯酒?”叶纤红想了想,问郑兴华。 虽然跟厂长算是认识了,但是马局长可是上级单位的老大,认识一下很有必要。 “还是算了吧。”郑兴华对这一套内心里还是反感的,何况隔壁同事已去敬了酒,如果自己也去,不是坐实了他来这里,跟他们有同样的目的? 叶纤红望了堂哥一眼,见他依然一付书生意气,只能暗里叹了一口气。 倒不是对他不愿意去敬酒有什么想法,主要是觉得堂哥对官场那一套,还真的是格格不入啊! 人家是想方设法去钻营,他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却不懂得去利用。 刚才温俊说的很明确,他刚刚从那边出来。如果堂哥去敬酒,自己几个肯定会陪他去,由温俊在一边介绍,这敬酒的效果,岂是隔壁那几个人可以比的。 第三十一章野生甲鱼 这时候菜已吃得差不多了,服务员把主食端了上来。 叶纤红望着熟悉的叉烧酥和榴莲班戟,伸手各拿了一只,放在自己的碟子里。 这种点心在虞城几乎买不到,即使有味道也不正宗,只有王子饭店这种高档的粤菜酒店才会有。 叶纤红前世在深圳,也是偶然才能吃到。 刚才翻菜谱时,看到这些美食,自然不会错过。 拿起榴莲班戟,小心地咬了一口,外面浅绿色的蛋皮冰过后,咬起来特别Q弹爽滑,内里包了榴莲和奶油做出来的馅,那味道特别让她怀念。 “姐,这是什么点心,怎么味道这么怪?”安安还没来拿吃,只闻到姐姐咬开时的味道,就觉得受不了,忍不住惊讶地问道。 榴莲这个水果,比较极端,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喜欢的人爱得不得了,再贵也舍得花钱买。不喜欢的人觉得它非常臭,送自己也不会吃。 叶纤红也嫌榴莲的味道太重,吃了后呼口气都是臭的。但是非常喜欢用这种水果做出来的点心,比如面前的榴莲班戟和榴莲酥,味道都非常独特,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叶小姐,你真的没有去过广东吗?”温俊看到叶纤红对榴莲班戟喜爱的模样,笑着问道。“这种点心只有真正熟悉广东的人才会点,普通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我前世就是个广东人呢?”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所以才会对这些特别熟悉和喜欢。” “有可能。”温俊哈哈笑道。“或许前世我们还认识呢?” “你别乱说。”胡向阳全程话不多,此时瞪了温俊一眼,恐吓道。“小心章诗萍知道你胡言乱语,又拿红酒来泼你——” “你——”自己的糗事被他当众说出来,温俊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朝叶纤红嚷道:“小红,你怎么也不管管你的男朋友?” “怎么管?他又没说错话。”叶纤红自然帮胡向阳,反而朝温俊翻了个白眼:“再说,你刚才叫我叶小姐,现在叫小红,说明你这个人表里不一。” “啊哟,你们两个还真是天生一对,倒打一耙的能力都用得这么熟练。”温俊被两人的无耻惊呆了,夸张地叫道。 “谢谢夸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和叶纤红击了一下掌。 安安和郑兴旺也被胡向阳逗乐了,一起笑得前俯后仰。 郑兴华原本有些沉默,这时嘴角也露出点笑意。 “受不了你们。”温俊故作嫌弃地摆摆手,一付懒得跟他们计较的模样。转头对郑兴华说道:“郑先生,你是叶纤红的堂哥,如果以后碰到什么事,尽管开口好了。” “谢谢。”郑兴华也知道他是看在堂妹的份上,才这么说,不过还是真诚地道了谢。 虽然他的性格又死板又迂腐,其实也明白这个社会除了靠能力,也靠关系,既然有机会认识这样的人,他自然也求之不得。 只不过明白归明白,有些事他还是做不出来。 “不用客气。”温俊见其它几人都没有碰榴莲班戟,随手拿起一只咬了一口,说道:“在这种事业单位里,工作能力其实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懂得处理人际关系。” 叶纤红作为堂妹,有些话不方便说,他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帮叶纤红劝劝这个依然没搞懂如何在机关生存的愣头青。 像自来水厂这种地方,除了几个专业的工程师,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外,其它人从事的都是服务性质的工作。 也就是说,他们最大的工作,就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不管是同事之间,还是与服务对象之间。 “哦。”郑兴华应了一声,下意识地点点头。 今天的经历,对他也有了一点点触动,感觉自己在单位这么失败,确实是跟自己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有关。 但是想要他改变自己,像那些同事一样,感觉还是做不到。 温俊年纪轻轻,能独自创业,眼力肯定不差,见自己一番话,对郑兴华几乎没有什么触动,只好无奈地望了望叶纤红,放弃继续说下去。 叶纤红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在意。 至于温俊的好意,自然是心领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站起身,准备回家,温俊也没有挽留,一直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 “记得有空多来捧场,明白吗?”温俊边挥手边说道。 “行。”叶纤红回头叫了一声。“有机会一定来。” 几人往前走了一段路,郑兴安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跟他们几人有点距离。 到了一个分岔口,他向叶纤红他们告别。 “哥,今天跟冯厂长也算认识了,以后碰到什么事,你要多去向他请示汇报——”叶纤红提醒道。 “那不好吧?”郑兴华不太情愿地摇头。“今天只是一面之缘,怎么好麻烦他?” “没事的。”叶纤红觉得堂哥的脾气真的不适合混机关。“他是个聪明人,肯定知道怎么做——” “那行,我知道了。”郑兴华也不想继续跟堂妹讨论这个话题,含糊地应了一声。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望着他一个人往前走,自己跟胡向阳往另一条路走去。 “小红,别在意。”见叶纤红的心情受到了影响,胡向阳安慰道。“一个人长大,总要付出代价的,你堂哥也是。他现在在单位处理不好人际关系,是还没有被逼到绝境,如果真的撑不下去了,他肯定也会适应这个环境。” “我明白,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小时候太顺利。”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可惜他今年二十四了,没时间让他慢慢适应。如果一直这样,个人问题就会往后延,我怕家里人会等不及他适应。” “那有什么办法?”胡向阳还是觉得这不是叶纤红的责任。“你能做的都做了,其它得就得看他自己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这是事实,有的事旁人就算再明白,也没办法帮到当事人,需要他自己去经历和领悟。 安安看了看手表,已经六点多了,跟郑兴旺就有些着急。 晚上他们还要去摆摊卖衣服,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回家拿衣服,晚上卖衣服的时间就短了。 “如果你们着急,就先回去吧!”叶纤红情绪不高,见两人急不可耐的样子,就挥挥手,让他们先回去。 “哦。”安安和郑兴旺同时应了一声,飞快地往前走了。 “那我们去干什么?”见两个小舅子已离开,只剩下他们两人,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嬉笑着问。 “你想干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反问道。 “要不,我们去看电影?”胡向阳笑着说道。 两人相识这么久,好像还没有单独看过电影。 “随便。”叶纤红想了想,等一下也没有事必须做,就无所谓地说道。 于是两人一起往新建路那边走去。 到了电影院门口,看了看电影的播放场次,见上一场已放了半个小时,下一场还要等近一个小时,两人就有些扫兴。 “算了,回去吧!”叶纤红意兴阑珊地说道。 “好吧。”胡向阳失望地说道。 两人趁兴而来,败兴而归,一起慢慢往回走。 路过横街时,听到有人在叫卖:“卖甲钱啊!野生甲鱼啊!谁买野生甲鱼啊!” “咦?”叶纤红重生这么久,还没有买过甲鱼炖来吃,听到叫卖声,顿时来了兴趣,对胡向阳说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好。”见叶纤红突然精神起来,胡向阳笑着应了声。 两人拐进横街,往前走了十几米,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个皮肤黑得像炭的中年汉子提着只网线袋在叫卖。 “多少钱一斤?”两人走过去问道。 汉子蹲在地上,面前放着三只网线袋,各关着一只甲鱼,最大的估计有一斤半,另外两只七八两左右。 “一百二。”汉子见是两个穿着得体的青年男女来问价格,知道他们不缺钱,脸上的笑容又盛了几分,带着点谄媚说道:“中午刚刚捉来的,现在吃这个最补了。” “不是冬鳖夏鳗吗?现在吃这个会不会流鼻血?”叶纤红笑着调侃了一句。 “不会,不会。”汉子被叶纤红一说,就有些着急。“只要别天天吃,偶尔吃一只不会有事。” “行,你称一称,我们全买了。”见汉子被自己一句话,急得冷汗都要流下来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刚才只是跟他开玩笑,当然不会担心这个。 现在不像前世,甲鱼养殖时,放了大量的激素类食物,这种野生甲鱼能碰到,当然得买下来。 如果吃不完,可以养在空间里。 再过几年再想买这种野生甲鱼,估计是天价了。 就算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忽然想起自己以前一直想在空间养些鱼类和禽类,可是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看来得抓紧时间,去一趟农贸市场,把它们补充进去。 现在是夏天,在空间养几个月,到年底就可以吃到了。 空间里面越来越大,能放养的东西非常多,到过年时捉一捉,给亲戚分一分。 第三十二章空间操控办法 “好,好。”见面前的小姑娘说三只都要了,刚刚被她说的有些失落的心情,又兴奋起来,拿起秤钩勾住网线袋,一提秤秆,嘴里叫道:“三斤四两。” “行。”叶纤红掏出钱包,掏出四百块递过去。又去摸八块零钱。 “八块零头就算了。”中年汉子见三只甲鱼一下子卖出去了,心情大好,见叶纤红还在找零钱,爽快地叫道。 “行,那就谢谢大叔了。”叶纤红也没硬要塞钱给他,笑着道了谢。 两人提出袋子,一起往回走。 “你喜不喜欢吃甲鱼?”叶纤红望着胡向阳一眼,问道。 在乡下,一直认为甲鱼是非常滋补的食物,所以有条件的人家买回来后,一般会炖给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吃。 叶纤红倒没想过非要给谁吃,如果胡向阳喜欢,炖给他吃也行。 至于弟弟和郑兴旺,如果想吃,一人一只也没问题。 反正现在也不缺这点钱,家里其它人想吃,下次再买好了,只要多去市场,总能碰得到。 “随便吧。”胡向阳无所谓地说道。 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会觉得甲鱼是什么了不得的食物,叶纤红如果做了,也会吃一些,如果不做,也不在乎。 “那就算了。”叶纤红明白他的想法,就不想浪费了。“还是带回去给爸吃好了。再送一只给外婆吃,她年纪大了,需要补一补。另一只给兴旺吧,他比安安大,个子却这么小,也得补补了——” “行,你安排吧。”胡向阳见叶纤红一本正经地在安排几个甲鱼的归属问题,忍不住笑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兄弟俩吃过早饭,等朱亚婷过来。 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天她一直没有出现,直到过了八点,才听到一阵重重的脚步声。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朱亚婷匆匆进了屋,看到安安和郑兴旺坐在客厅,早准备好一切,就等她过来了。连忙道歉道。 虽然年纪比他们还大,她却不敢摆姐姐的架子,毕竟这个生意是安安跟同学做的,她也是借了叶纤红的面子,才有机会参与进去。 “没事。”跟朱亚婷熟悉了之后,他们也知道了她家里的情况,两个男孩子就有点同情她,所以没有在意。 等他们一起离开,叶纤红也锁了门,准备去一趟农贸市场,买一些准备养在空间的鱼类和家禽。 可惜现在有点晚了,如果是春天,还可以买到孵坊刚孵出来的小鸡小鸭小鹅,价格也便宜,不过一两块钱一只,她可以买下上百只,养在空间里。 夏天天气热,小鸡小鸭不好养,所以孵坊也不会这个时候孵出来卖。 叶纤红先去买鱼的地方,普通的鱼空间已有好几种,所以兴趣不大,她比较想买一些名贵的鱼类,在空间大量繁殖之后,以后就不用花钱去买了。 看到面前一个个摊位,叶纤红注意地观察着。 泥鳅黄鳝已有了,昂刺也有了,白条也有了,河虾也有了,河鳗?这个没有,叶纤红蹲下身子问了价格,买了几条比较小的河鳗,提在手里。 在虞城老百姓的心中,它跟甲鱼一样,都是比较滋补的食物,适合体虚或过分辛劳的男人,如果家里有病人,就会买一条回来,蒸熟后给人补身子。 如果自己空间里能大量繁殖,那以后就有口福了。 又看到前面有摊位在卖鲈鱼和鳜鱼,这两种鱼都肉质鲜嫩,价格也不便宜。叶纤红也买了几条。 继续在其它地方转了一圈,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品种。 叶纤红叹了口气,虞城还是太小了,能买到的河鲜不多。下次有机会去其它城市,记得再去农贸市场看看。 提着袋子离开水产区,叶纤红又来到家禽处。 望着面前这些已经成年的鸡鸭,叶纤红犹豫起来。 将它们买回去养在空间,不知道有没有意义? 因为都已成年了,让它们在空间呆上几个月,会不会肉质越养越老?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不想买了。 忽然看到一个摊位在卖鸽子,叶纤红心里一动,鸽子肉比较滋补,倒是可以买几只回去吃。 想到滋补,又想到乌骨鸡,叶纤红找了找,果然看到也有人在卖。 因为还要养,叶纤红各挑了三只最小最嫩的鸽子和乌骨鸡,这时候手里的东西已非常多了,再买就装不下了。 叶纤红提着东西出来,没有再逛街,直接回到回家。 进了屋,她急忙把这些东西拿进空间。 鱼类还好,直接放进河里就行了,鸽子和乌骨鸡就比较麻烦,如果任它们在空间里跑来跑去,那些菜和人参估计都要被他们啄食完了。 怎么办?叶纤红突然有些纠结。 难道编个笼子,把它们关起来?那它们怎么才能长得好? 忽然想到自己能操控空间,不知道能不能在空间变出一间土房子,用来关它们。 叶纤红站在原地想了想,考虑应该怎么做? 忽然想到小说里写到的土系操控师,就是利用自己对土系的天赋,让泥土随自己的心意,随意变幻形状,用来当盾牌或武器。 在空间里,自己应该也能做到这一步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走到一块空地前,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想像地面慢慢升起四面土墙,然后一点点变高。 下一刻,她睁开眼睛,发现前面已升起四面近两米高的土墙,组成一个长方形的盒子,形状就像乡下以前造柴房,用泥土垒起的围墙一样。 叶纤红一见,暗暗欣喜,原来空间的一切,真的受她操控。 假如这是房子,用来关鸡鸭足够了,不过鸽子会从屋顶飞走,所以还得有房顶。 于是她重新控制泥土再次往上升,然后两边的土墙慢慢朝中间弯,形成尖顶形的房子。 两面尖顶还没有连接在一起,叶纤红后脑突然一阵钝洞,差点摔倒。 叶纤红连忙停止操控泥土,抱着头站在原地休息了一下。 好久没有这样头痛了,她猜测这是因为操控空间,使用了大量的精神力,超出他自己的负荷,所以才引起头痛? 想到这里,叶纤红不敢再继续了,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明天继续。 朝前走了几步,去看刚才的成果。 站在土墙面前,感觉它像一间小孩子用沙堆起来的房子一样,没有门窗,只有完成一半的屋顶。 叶纤红伸出手,在墙上摸了摸,感觉非常光滑,泥土似乎压得非常密实,又小心地推了推,并没有像她担心得那样,一推就倒,反而很结实。 看来这样造出来的房子,用来关鸡鸭还是没问题的,不用担心墙突然倒了,叶纤红暗想。 可是没有门窗,想进去里面也做不到。 叶纤红拿来那把放在空间的锄头,小心地挖了一个洞,然后把洞慢慢掏大,可以容一个人钻进钻出为止。 走进里面后,叶纤红又后悔起来,现在挖了个洞,又关不住鸡和鸽子了。 怎么办?难道还得去外面买一扇门,嵌在墙上不成? 看了看手表,进空间已近一个小时,差不多十点了。 再想办法已没有时间,叶纤红只好用最笨的办法,找了几条绳子,绑在乌骨鸡和鸽子的腿上。 吊在哪里也是个问题,最后想了想,把它们吊在那株最粗的三角梅根部。 也只有它任它们糟蹋了,果树那边肯定不行,如果它们乱啄还没成熟的果子,水果就吃不到了。 药园那边更不行了,如果把人参秧啄掉,她哭都没地方哭了。 又担心它们祸害三角梅不远处的兰花,叶纤红又把它们的绳子弄短,让它们只能在树下一米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比较安全了。 回了空间,从厨房找了一只旧盆子,去河里舀了水,放在它们旁边,又拿了一罐米,倒在它们脚下,让它们自己啄食。 弄完这些,叶纤红才安心地离开空间,去准备午饭。 刚做好饭菜,他们三人就回来了。 第三十三章朱亚婷的请求 吃饭的时候,朱亚婷有些心不在焉,好几次望着叶纤红,似乎想说什么,又犹豫了没有开口。 “怎么了,亚婷。”叶纤红受不了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催促道:“有话就直接说,别吞吞吐吐的,你想急死我啊!” 对朱亚婷现在的外境,她除了同情,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可能地在其它方面帮助她了。 两人相识这么久,朱亚婷除了偶然会做烂好人,让她又气又急之外,其它方面倒没有什么让她担心的。 “小红。”朱亚婷见叶纤红主动问起,就有些紧张,她放下筷子,双手握在一起不停绞来绞去,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安,好一会,才问道:“你现在还招人吗?” “你想给谁介绍工作?”叶纤红问道。 看她刚才的样子,叶纤红以为她碰到了非常为难的事,没想到只是想帮人介绍个工作? 这对她来说,真的算不得什么大事,就算因为自己这边职位少,安排不了,也可以介绍到诗诗姐那边。 达昌地产马上就要组建了,需要招聘大量的员工,不管是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还是底层的接待员、清洁工、保安什么的,不管朱亚婷想给谁介绍工作,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职位。 朱亚婷一家也就五口人,她的父母以及哥哥弟弟,她的弟弟只有十七岁,还不需要工作,难道是她的哥哥或者父母失业了? “是我的舅舅。”朱亚婷支支吾吾地说道。“他曾经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一条腿受了伤,这几年一直在家。他说不想在家整天无所事事,希望找个适合他的工作。” 这个时候找工作没那么容易,连身体正常的人想找个好工作,都要人介绍,何况舅舅身体有残疾,所以朱亚婷才会一直说不出口。 “哦。”听说他有腿伤,叶纤红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行动不方便,只要找个坐着做的工作就行。“他今年多大了?” 这才是关键,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其它部位灵活,可以做些手工活。 如果年纪大了,安排起来就比较费事。 “刚满三十。”朱亚婷见叶纤红没有直接拒绝,心里升起了一丝希望。“我舅舅他当兵前,就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这几年在家没事干,学会了吹笛子和口琴——” “他是什么学历?”叶纤红又问。 至于会笛子和口琴,这些对一个人找工作帮助不大,她办的又不是艺术类的培训企业,看重这些能力。 除非自己想办一个培训班,专门教人乐器,那倒可以考虑这些特长。 “他只有初中毕业。”说到学历,朱亚婷的气势又弱了,声音也低了下去。 如果舅舅有高中毕业,那就好了。 那样的话,就可以找个办公室的工作,坐在一个地方抄抄写写就成,行动不便影响也不大。 “还不错。”听说有初中学历,叶纤红倒是松了一口气。 她最担心他小学也没毕业,就踏入社会了,毕竟八十年代初还没有九年制义务教育,没读初中的人非常多。 那时候部队征兵,对学历也没什么要求,只要识字就行。 一个初中生,安排工作就相对容易多了。 这时候大学还没有扩招,大学生非常稀罕,连高中生也不多。一所普通的初级中学,能考入高中的,不会超过四分之一。 “那你是答应了?”朱亚婷惊喜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过一个工作而已,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两人认识这么久,朱亚婷这种不仗着朋友关系,理所当然要她帮忙的态度,才是叶纤红最欣赏的。 现在看到她这么为难,叶纤红也真心想帮她一下。 “谢谢你。”朱亚婷一听,感动地要流眼泪了。 家里的情况,只要自己才清楚,因为外婆只生了妈妈和舅舅两个,舅舅身体出事后,别说找对象,连自己的生存都有问题, 外公十多年前就去世了,外婆身体不好,几年前也过世了,妈妈就长姐当母,把舅舅接到身边亲自照顾。 家里本来就有兄妹三个孩子,养大也不容易,再加上舅舅,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这些年家里过得非常苦。 好在她和哥哥已开始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已经明显好转。 如果舅舅能再找个工作,让他自己养活自己,那家里的经济情况,就变得更加好了。 爸妈的主要精力也能放在大哥身上,大家齐心协力存些钱,他的婚事解决起来也会容易一些。 “客气什么。”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叫道:“先吃饭。” “嗯。”朱亚婷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吃完饭,朱亚婷也难得地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坐在沙发上介绍起舅舅的情况。 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早点把舅舅的情况告诉叶纤红,方便她尽早给安排工作。 叶纤红明白她的心思,所以坐在她旁边,耐心地听她说着舅舅的往事。 “什么?你舅舅叫乔昌智?”当朱亚婷最后把舅舅的名字说出来时,叶纤红大吃一惊。 怎么这么巧?难道是同名同姓? 要知道叶纤红的前世,也有一个叫乔昌智的传奇人物,这个人崛起得非常突然,在二千年互联网普及之后,建立起一个闻名于世的商业帝国,后人习惯用妖孽天才来形容他。 最叫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名字事前从来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代表公司出面的,始终是公司的行政总裁,据说是乔昌智的战友兼死党谢建奇。 直到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内幕被福布斯杂志公布出来,大家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物存在。 但是他的个人信息,除了年龄、资产等有限几个数据公开出来之外,其它依然是个谜。 直到后来某个据说是认识乔昌智的知情人透露,说他因为身体有残疾,不能正常行走,所以不愿意让大家看到他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身残志坚的男人,在互联网应用领域,拳打脚踢,收购合并其它成名企业,成为了名符其实的无冕之王。 直到重生前,叶纤红还经常听到这样的新闻,又有某某大型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而背后的投资人,都有乔昌智这个名字。 “是啊!怎么了?”朱亚婷见叶纤红吃惊的样子,担心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连忙摇摇头,把刚才的震惊压下去。“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奇怪罢了,就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角,非常有书卷味。” 心里暗暗转着念头,难道自己重生后,运气变得特别好,所以总能碰到这样的天才人物? 现在自己最需要的,就是真正的管理人材,没想到身边的好友,就给自己送过来了。 前世去了深圳后,没有再跟朱亚婷联系,如果她的舅舅真的是乔昌智,那她后来的生活,一定过得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幸福。 “是吗?”朱亚婷丝毫没有怀疑叶纤红的话,她把舅舅的这个名字默默念了几遍,忽然展颜笑道:“被你一说,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你舅舅现在在哪里?”叶纤红又问。 这个乔昌智是不是那个乔昌智,叶纤红得尽快搞明白,否则憋在肚子里,她会坐卧不宁。 如果他真的就是前世那个大名鼎鼎的乔昌智,那被自己碰到了,肯定要把他招揽下来,否则她怎么会甘心? 作为一个重生者,只比别人多了一些对未来的判断,真正的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肯定比不上那些天赋出众的人。 叶纤红从来不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撑起一个商业帝国,所以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行团队,替她细化目标,将领先未来的商业计划一步步推行下去,将梦想变成现实。 这就需要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帮他实现自己的梦想。 而乔昌智这样的人,就是最好的领头羊。 “他就在我家里。”朱亚婷回答。“要不要明天叫他过来一趟?” 舅舅的腿虽然走不了路,可是柱着拐杖慢慢走,还是没问题的,大不上明天早一点出发,自己送他过来。 “他不是走不了路吗?”叶纤红惊讶地问道:“来虞城肯定不方便,要不,等一下我去一趟你家吧——” “这怎么好意思?”听说叶纤红亲自去看小舅,朱亚婷眼睛都红了。“你才是老板,叫他过来看你才对。” “我们是好朋友,别这样计较。”叶纤红当然不会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你的小舅也是我的小舅。”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现在刚过十二点,如果要去探望乔昌智,这个时间倒是很合适。 大家早上忙完农活,吃了午饭想休息一下,如果等人家睡下了,再去打扰,那就不好意思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站起来,对弟弟说道:“安安,兴旺,你们在家做作业,我和亚婷出去一趟。” “哦。”正坐着写作业的兄弟俩同时应了一声。 叶纤红拿起车钥匙,拉起还不敢相信的朱亚婷:“走,我送你回去。” 第三十四章妖孽商业奇才 走到门口,叶纤红又停住了脚步,想了想,回到自己房间,拿了一罐奶粉和一袋麦乳精,装在一个袋子,才重新出去。 朱亚婷望了她手里的东西一眼,有心想说去自己家,不用带东西。 又怕叶纤红计划去自家后,顺便回一趟郑家村,东西是拿回家的,那自己这样说,就不好意思了。 来到楼下,上了车,一起往平原村开去。 这时候国道上的车子非常少,车子很快就到了朱亚婷家的门口。 车子在一个宽大的院子里停了下来。 因为家里有两个儿子,朱亚婷的父亲去村里批地基时,就批到了四间。 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老大的年纪又等不起了,于是他们先造了两间两楼,一家五口一起住在那里。 剩下的两间地基,就空在那里,现在成了菜地,种了些蔬菜瓜果。 朱亚婷的家人刚吃完午饭,正在收拾桌子,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走到屋前观看,见一辆轿车开进自家院子,连忙从屋里迎出来,想看看是谁来了。 “爸,妈——”朱亚婷打开车门,对着前面的一对中年男女叫了一声。 看到叶纤红熄了火,从车上下来,连忙替他们介绍:“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朋友,叶纤红。” “叔叔,阿姨,你们好。”叶纤红微笑着叫了一声,随手从后面的座位里拿出袋子,关上车门,拎着往前面走。 “你好,你好。”听说她就是那个让女儿赚钱的小姑娘,夫妻有些激动,“外面热,快进屋里坐。” 见她手里还提出东西,就埋怨道:“来了就行了,带东西干什么?” 塑料袋里半透明的,里面的奶粉和麦乳精,一眼就能看到。 上门还带着这样高档的礼品,两人有些受宠若惊。 “第一次上门探望你们,应该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进屋后,随手把袋子放在一边的矮几上,就看到饭桌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理着精神的小平头,因为长时间不晒太阳,皮肤有些苍白,身子也有些虚胖,应该是缺少锻炼。 不过整个人打理得干干净净的,透着种书生的儒雅。 只是椅子背后,靠着一根拐杖,提醒别人他的腿脚不好,无法正常行走。 “小红,他就是我的小舅。”见叶纤红注意在望着自己的小舅,朱亚婷连忙替他们介绍道。 “乔先生你好。”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自然地伸出手。“我叫叶纤红,是亚婷的好朋友,听说你想找工作,就过来看看你——” 从第一眼看到对方,叶纤红几乎就认定,面前这个人就是前世那个叱咤商界的乔昌智。 虽然身体有了残疾,但是他的眼神却没有悲观和自卑,反而非常冷静和沉着,给人一种智者在冷眼观察这个世界的错觉。 只有这样心性的人,才能在机会来临时,一下子崛起吧! “你好。”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有些意外,但还是礼貌地伸手跟叶纤红握了一下,平静地回答了一句。“恕我不能全礼了。” 从外甥女嘴里知道叶纤红的事迹后,他对她的经历非常感兴趣,在知道她收下外甥女,要她担任工作室的助理时,一时心血来潮,叫外甥找叶纤红,帮自己也介绍一个工作。 一个跟外甥女差不多背景的女孩子,居然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女孩子身上肯定有其它人不具备的能力和坚持,至少也是一个目的性非常明确的女孩子。 因为自己的原因,姐姐家没有一点积蓄,现在更要用外甥女的彩礼钱,来给大外甥准备婚事,这让他非常内疚。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渴望自己成功,帮这个家庭改变现状。 如果自己能知道叶纤红的成功原因,那就好了,就算不能照抄她的成功模式,至少给自己自己一个参考。 谁知道见了面,对方没有一点职场精英的气质,倒像是一个随和的邻家女孩,甚至于她的身体,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单薄和年轻。 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人,很快就有了一家美容店,一家工厂,还给家里造了一栋别墅? 他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你客气了。”叶纤红随手拖过一把椅子,在他旁边坐下来。 “来,喝杯茶。”朱亚婷的母亲泡了一杯茶端过来。 家里好久没有这样的客人过来了,朱妈妈找了点自家做的好茶叶,亲自泡了端过来。 “谢谢阿姨。”叶纤红对着她笑了笑。 以前听朱亚婷说,朱妈妈为了儿子的婚事,要女儿早点嫁人,就为了得到一点彩礼钱。叶纤红一直以为她是个相对刻薄、重男轻女的粗鲁女人,没想到见了面,却是一个跟自己妈妈差不多的和善女人。 也对,她能把乔昌智接过来,像儿子一样不嫌不弃地照顾这么多年,肯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怎么可能是个坏女人呢? “应该是我谢谢你。”朱妈妈笑得很真诚。“我家亚婷胆子小,耳根子软,又没什么朋友,在虞城一直拜托你照应。” 女儿的情况,做妈的哪里会不清楚?只是家里穷,拿不出东西道谢,所以也不好意思叫女儿带朋友回家。 “哪里。”叶纤红哪里敢答应。“我们是朋友,相互照顾是应该的。” 突然发觉乔昌智姐弟,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聪明,这样的人,想忽悠进自己的公司,应该不容易啊! 叶纤红觉得自己来时,有点过份乐观了。 “对了,乔先生的腿伤是怎么引起的?”在知道他是越战老兵后,叶纤红猜测他不会介意说这件事,毕竟对军人来说,伤痕就是他们的军功章。 “十年前打仗时受的伤。”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神情专注地望着自己,就有些意外,以前也有不少女孩子问自己这个问题,但是都抱着八卦的心思问的,哪里像她,是真的想知道来历。 “能具体说说吗?”叶纤红又问。 两人现在还不熟,她也不知道如何找话题,才能打开他的心扉,聊他的英雄往事,应该相对容易些吧? “当然可以。”乔昌智轻轻扯了扯嘴角,露出一点淡淡的弧度。“那一天傍晚,我们连守在老山前线的一个山头,敌人冲上来的时候,扔过来一颗手榴弹。我见机不妙,一脚往外踢去,不料半空中爆炸了,我躲避不及,有弹片打在了我的小腿了——” 他说的轻巧,实际的情形当然没那么简单。 当时他们伏地战壕里,几个战友都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如果手榴弹爆炸,他们四五个人可能全部被炸死,所以他这样做,等于是救下了几个人。 因伤退伍后,这几个战友依然跟他保持着联系。 有战友甚至承诺说,会一直努力存钱,等筹够钱后,就带他去京城或者沪市,找最好的医生看看,能不能医好他的腿伤。 这些年大家在各地打工赚钱,只能用书信保持沟通。 因为有他们的陪伴和鼓励,他才能一直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为了打发时间,他平时也会看各种人物传记和商业方面的书,希望开拓自己的眼界和视野,将来有机会去公司上班,学以致用。 至于叶纤红那里,真的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一家美容会所,一家潮牌工作室,他去了能干什么? 听说她父亲还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这个行业倒是有发展前途,不过只是个小作坊,就十来个工人,他去了也无用武之地。 “如果当时你没有那么做,身边的几个战友都会受伤吧!”叶纤红轻易就猜到了这个结果。 也只有真正的生死之交,他才会这样不顾危险。也只有这样的友情,前世的他,身边才有谢建奇这样的战友,替他跑腿打杂,做他的左臂右膀。 “是的。”乔昌智又看了叶纤红一眼,惊讶于她看问题的敏感和细致。 “那几个战友,你们现在经常有联系吧?”叶纤红又问。 “你怎么知道。”乔昌智真的吃惊了。 “很容易猜啊!”叶纤红淡笑道:“看你现在的状态,如果只是跟家里几个人交流,肯定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平和和冷静。家里人给得了你生活上的便利,却给不了你心灵上的慰藉,只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才有这个作用。” “是吗?”乔昌智笑了。 他发现自己真的小看叶纤红了,她的心智比自己想像得还要成熟。 也对,经商哪里这么容易?除了需要专业的财务知识、管理能力和识人能力,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说服能力。 如果她的情商,真的跟她的年纪一样,哪里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 “而且,你们平时一定经常聊未来,聊事业,聊人生,所以你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叶纤红又笑着加了一句。“而不像其它身体有残疾的人,整天悲观丧气,死气沉沉,我说的对吗?” “没错。”乔昌智脸上的笑意更盛了,他伸出苍白修长的双手,轻轻拍了几下。“你说的全部都没错。” 第三十五章正式邀请 “小舅。”朱亚婷望着几乎从来不笑的小舅,今天跟叶纤红聊了几句后,居然笑了起来,惊讶地叫道。 “你还看出了什么?”乔昌智没有理会外甥女的惊讶,望着叶纤红的眼睛,认真地问道。 “你肯定有创业的打算吧!只是现在没有资金,也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所以还在等一个机会。”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就像遇到刘备前的诸葛孔明,躬耕田亩,心怀天下” “你太抬举我了,我可没有诸葛亮那样的本事。”没想到叶纤红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乔昌智又得意又惊讶。 心思被她全部猜透,连自己自傲的小心思也被看穿,乔昌智终于冷静不起来了。 “所以你现在博览群书,藏器待用。”叶纤红用前世的网络语言,又捧了他一句。“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你现在就是那个隐于野的智者,等待属于你的风云——” “叶小姐,你能不能别捧我了,再说下去我要脸红了。”乔昌智一个残疾人,除了被乡下人不理解和可怜之外,哪里被人这样吹捧过,忍不住讨饶道。 “那行,我们换个话题。”见自己一番话,把他的平静彻底打破了,叶纤红笑盈盈地提出邀请。“乔先生,你不是叫亚婷来找我,想要个工作吗?过来帮我怎么样?” “帮你做什么?”乔昌智有些狼狈地问道。 如果叶纤红刚才这样说,他肯定有大把理由拒绝,现在被她说得心乱如麻,他都不知道如何回复她的邀请了,只好反问一句,拖延一下时间,给自己时间思考。 “那就要看你的意思了。”叶纤红调皮地笑了笑。“我可以为你,专门成立一家公司,请你担任总经理。” “什么?”旁边的朱妈妈吓了一跳。 虽然她一直觉得弟弟不是普通人物,但那只是姐姐对弟弟的偏爱,没想到叶纤红也这么看好弟弟,居然直接请他去当总经理。 总经理?那可是除了老板之外,最大的官了,弟弟如果成了总经理,那一个月可以赚多少钱啊? “没错。”叶纤红淡淡笑了笑。“你是个帅才,请你当总经理,才能真正让你发挥长处。” “这个——”乔昌智听到叶纤红画下的大饼,反而冷静下来,“你给我几天时间,我得认真考虑考虑。” 被姐姐接来身边照顾后,他最初的目标,是希望养好腿,再找个工作,好减轻姐姐的负担。 随着他沉下心来,一年年的自学和思考,天赋出众的他,开始不满足于只找个工作,反而有了自己创业做老板的想法。 他把这个想法跟几个战友说了,他们也很赞同,于是经常讨论经营之道,希望将来筹到一笔启动资金后,尝试一下。 这些年半隐居的生活,让他对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思路越来越完善,但那都是纸上谈兵,实际操作起来能不能成功,还需要检验,所以他才想找个工作,实战一下。 如果真的像叶纤红所说,有个总经理的职位让他发挥,那对他来说,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没关系,你慢慢想就是。”叶纤红已放出了橄榄枝,也没有急着催他。 要知道越是天才,往往越固执,因为他们都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如果自己一再逼他,只会起反作用,说不定他反而拒绝了。 叶纤红站起来,走到朱亚婷身边,拉着她一起在她家走了走。 朱家的房子,是几年前造的,看起来还比较新,只是屋里比较简陋,没什么家电和像样的家具,看来家里的条件确实不怎么样。 家里的长子想结婚,别说拿不拿得出彩礼钱,就是新媳妇进了门,一家人的住宿问题,也是个难题。 两间二楼,才几个房间,如果一间做为新房,剩下的一间房子,怎么住得下其它五口人? 舅舅还容易解决,可以在一楼的客厅铺张床,这在农村非常常见,毕竟小客厅没什么用,会成为放杂物的地方,有时客人来了睡不下,就在那里加床。 但是朱亚婷已二十一岁了,一个大姑娘得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弟弟今年十四岁,也不可能跟爸妈睡? 或许乔昌智也是想到了这些问题,才会急着想赚钱吧! 叶纤红从他们一些琐碎的信息中,拼凑出乔昌智的想法,所以才敢这样邀请他。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听说过这样的消息,乔昌智创业前,曾经找过某家企业老总,希望能获得经理的职位,没想到被对方讥笑了一顿后,然后拒绝了。 所以后来他才绝了替人工作的心,开始自己创业。 叶纤红有九成把握,乔昌智会答应自己的邀请,不仅仅是因为他现在还年轻,没有前世那么自信。也是因为他现在大常缺钱用。 姐姐把大多数精力,放在照顾自己身上,所以这个家才会这么贫困。 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也希望马上弄一笔钱,给外甥造房子,娶媳妇,报答姐姐这些年的恩情。 现在只有叶纤红给了他这个机会,如果错过了,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赚钱。 如果等自己能创业了,说不定外甥都都三十多了,他赌不起。 “小红,我舅舅真的有这么厉害?”朱亚婷见识有限,在一边担心地问道。“你别因为我的面子,这样做啊,那我可对不起你了。” “你想多了。”叶纤红笑着拍拍她的肩。“你舅舅是个人才,所以我才会邀请他。” “那就好。”听好友说得这么肯定,朱亚婷才放下心来。 “你有空了多劝劝你舅。”叶纤红开玩笑道:“如果他担任我的总经理,多赚点钱,你才能不用为了彩礼,急着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你说是不是?” “那可不行。”朱亚婷连连摇头,“就算舅舅赚钱了,那也是给他自己用的,我们还希望他多存点钱,去大城市看看腿呢?万一治好了,那他也能找个女人,结婚成家了。” “是吗?”叶纤红被朱亚婷的话感动了。 原来这家人的心,真的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善良,都只想着怎么让对方好,唯独不考虑自己。 这样的人品,才是自己想要的管理人才,叶纤红招揽乔昌智的心更坚定了。 叶纤红又坐了一会,看时间已近一点,就先告辞回去了。 毕竟人家今天干了半天农活,需要睡个午觉休息一下,否则下午没有力气干活。 等叶纤红离开,乔昌智叫过朱亚婷,向他重新打听叶纤红这个人。 对于外甥女以前说的,他有些不太相信。 以前只知道叶纤红离开酒店后,学了化妆技术,然后跟朋友合作,开了家美容会所。 后来又找了个厉害的男朋友,出钱给自己家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现在看来,这些信息并不准确。 这个仅仅只有十九岁的女孩子,并不像他以为的,是靠男朋友的关系,才获得今天的成功,她本身的心智,不比自己低。 这就不简单了。 他觉得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这个女孩子,如果她真的有比自己还高的智慧和手腕,那自己给她工作,担任他的总经理,又有什么可丢脸的呢? 朱亚婷对叶纤红的事,也是一知半解,补充了一些细节后,就说不下去了。 见舅舅失望的样子,朱亚婷想了想,记起叶纤红家的工厂,就开在村口的国道线上,如果他想知道,自己就送他过去,让他自己去看去打听。 乔昌智没有办法,只好放外甥女离开。 想了想,记起乡政府里有个朋友,跟叶纤红似乎是一个村的,或许他更了解叶纤红及她家的情况,于是打算晚上空下来之后,去隔壁村支书家借一下电话,给他打个电话了解一下。 叶纤红离开朱亚婷家,看时间还早,就把车子一拐弯,往郑家村开去。 家里的稻已割完,这时候应该空了些,今天回去,爸妈总不会埋怨了吧? 把车开进院子,屋里的叶知书听到动静,打开门走出来。 “小红,今天怎么回来了?”叶知书几天没看到女儿,也有些想她,见她回家,笑着问了一句。 “刚才去平原村找个朋友,离开后看时间还早,就回家看看你们。”叶纤红也没有瞒着妈妈,走过去挽着她的胳膊说道。 “哦。”叶知书随口应了声。 “爸呢?”叶纤红走进屋,看到屋里空荡荡地,父亲似乎不在,就问了一句。 “他今天帮你小叔家割稻去了,现在估计还在吃饭,等一下就回来了。”叶知书答道。 “哦。”叶纤红又应了声,在沙发上坐下来。“前几天家里割稻,这么多人过来帮忙,爸一家家去还,肯定辛苦死了。” “也没谁家要还。”叶知书笑道。“你大舅小舅死活不要你爸去帮忙,你三叔家也是,只有你小叔小婶,才巴不得你爸天天去帮忙。” “唉,就小叔小婶最精明。”叶纤红无奈地笑道。 第三十六章父母的家用 “对了,你奶奶给你打电话,要你帮帮你堂哥,他的事现在怎么样了?”叶知书忽然想起这件事,忍不住问道。 对于郑家唯一的大学生,家里人都很重视,叶知书自然不例外。 “没事了。”叶纤红轻松地回答,好让妈妈安心。“他们自来水厂的厂长我也碰到了,还跟他说了几句话,相信他以后会照顾堂哥的。” 如果换了个愣头青的厂长,这样照面说了几句话,叶纤红还不敢这么有信心。 而那个厂长,特别世故和看重权力,为了跟温俊搞好关系,都会装醉缠上来。 这样的人,在知道自己和胡向阳的身份后,不小心照顾堂哥,那才怪了呢? “那就好。”叶知书听完,吁了一口气。“你奶奶那天过来时,把我也吓了一跳,还以为你堂哥出了什么事呢?” 在她们眼里,侄子可是难得的大学生,如果出了什么事?那损失就大了。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家里的长孙,还是因为他是郑家的骄傲。 郑家村上百户人家,从解放后到现在,大学生的总人数,还没超过十个。 “能有什么事?”叶纤红心里清楚,这个堂哥是真的出了事,搞不好会把这个工作丢了。也很想把堂哥存在的问题说出来,好让她们看个清楚,免得对堂哥的未来盲目乐观。可是又怕妈妈担心,最后还是忍回去了。“只是跟单位同事闹了点矛盾,说清楚就好了。” “对,对,矛盾说清楚就好了。”叶知书觉得女儿说得没错,连连点头应道。“一家人在一起,都有个磕磕碰碰呢?何况是同事。在一起上班久了,总会有误会和矛盾。”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再接话。 两人坐着看了会电视,爸爸就回来了。 “小红回来了啊!”中午喝了点酒,郑建国黝黑的脸看上去更黑了,看到女儿,脸上就露出欣喜的神色,嘴里招呼了一句。 “是啊,爸。”叶纤红叫道:“下午还要去割稻吗?” “不去了。”郑建国摇摇头,一屁股在旁边的空沙发上坐下为。“你小叔家的稻也割完了。” “那就好。”叶纤红望着爸爸略显疲惫的脸,站起来说道。“我带了只甲鱼,妈你晚上炖一炖,给爸补补身体。” “买那个东西做什么,老贵老贵的。”郑建国埋怨了一句。“现在家里天天有鱼有肉吃,还用得着补这个?” “不想吃就算了,女儿好心好意买回来孝敬你,还啰啰嗦嗦的。”叶知书不满意了,呛了他一句。 老公平时不会说这种话,只有像今天这样,酒喝得有点多了,才会唠叨两句。 估计是夏季的抢收工作已结束,自家男人精神放松下来,所以多喝了点酒,反正下午也没什么事,可以多午睡一会。 归根结底,也是心疼女儿,所以他才会这样说。 叶纤红当然知道,所以没有接嘴。 站起来走出屋,来到车子后面,打开后备箱,趁爸妈没有看见,早从空间把那只最大的甲鱼抓了出来,随手从院子的地上捡了几根稻草,将甲鱼绑了个结结实实。 提着走进屋里,叶知书看到了,过来接女儿手里的甲鱼,感觉非常沉,嘴里就惊叫一声:“这么大一只啊!” “一斤半都不止呢!”叶纤红笑着说道。“爸一个人估计也吃不完,你们俩一起吃吧。” “这么好的东西,可惜养不了。否则等天冷了再吃,那样才补呢?”叶知书忽然感慨了一句。 “没事的,夏天吃也很补。”叶纤红知道妈妈迷信冬鳖夏鳗的老话,总觉得夏天应该吃鳗。“如果你们想吃鳗,下次给你们带几条回来——” “算了,算了。”叶知书摆摆手。“还是别浪费那个钱。” 家里刚造了新房子,搬进来住后,又零零碎碎买了不少新家什,把她兜里的一点钱,全用干净了。 虽然女儿赚得多,不缺钱用,能省还是省一点。 女儿前些日子还说过,等天气凉一点了,就让她们去学开车。 到时家里也买一辆车,出去串个门什么的,就方便多了。 可是一打听,那个费用实在不低,两个人估计要五六千了,都抵得上老公以前两年工资了。 叶知书就叹气,家里条件好了,开销也大了,到处都要用钱啊! “是不是家里没钱用了?”看妈妈小气扒拉的样子,猜测是这个结果,说完,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一叠钱,数了五千交给妈妈,“这些你先拿着用吧,不够了再找我要。” “够了够了。”叶知书接过后,连声应道。 小心地把钱放进贴身的口袋里,发现口袋鼓鼓地太明显,又拿出来,拽在手里,噔噔噔跑上楼,去藏钱了。 也不能怪她,夏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她正为这个发愁呢? 现在天天买吃买喝,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割稻后要种田,耕田就要给钱,猪圈泥不够,买化肥要用钱。 而老公自从管那个工厂后,不再像以前那样,每个月有固定的钱拿回来,所以现在手里反而紧巴巴了。 “爸,这件事怪我,都忘了安排你们的工资。”叶纤红对郑建国说道:“你以后每个月月底,固定从厂里拿一千块工资,我会跟茂琳姐说的。” 爸爸管理工厂,应该很久没拿钱回家了,叶纤红从妈妈的神情里,猜到了这个可能。 否则以她的性子,肯定不会这么爽快地接钱,至少也会推脱一下。 “也好。”郑建国想了想,同意了。 女儿虽然有钱,要用的地方也多,有时候忙起来,顾不到家里,总不能向她讨要。 家里有了一笔固定的收入,用起来就方便了。 “至于其它该得的钱,年底盘帐后再一起算。”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就当是发年终奖大了。” 倒不是她要把父女的帐算得这么清楚,主要是性格使然。 她一直觉得不管夫妻也好,父女也好,把钱算清楚,大家反而自在。 否则糊里糊涂地把钱抓在一个人手里,其它人万一碰到事,急着用钱,还得向对方开口,反而麻烦。 碰到张不开口的,就更痛苦了。 像自己老爸老妈,就属于张不开嘴的人,明明没钱了,也不愿意开口。 如果自己有事,长时间没回来,那她们的生活怎么办? 总不能自己过得好了,家里反而要吃苦了? 如果是小叔小婶这样的性格,肯定会找她要钱用,她反倒不用担心了。 “随便你。”郑建国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反正工厂是女儿的,自己尽力干就是。 她另外要给钱,他也不拦着,就当是她孝敬了。 见爸爸没意见,叶纤红松了口气。 自己还是太年轻了啊!连自家的事都安排不好,只晓得要爸爸去厂里干活,却没有给安排爸爸的工资。 爸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茂琳姐肯定也会有同样的困扰,说不定她这个时候,也在为这件事烦恼呢? 看来自己等一下得去一趟厂里,跟茂琳姐商量一下这件事,看看大家的工资怎么发才合理? 等这件事固定下来,就好办了。自己只负责决定别人工资的数量,至于怎么发,什么时候发,交给茂琳姐去安排就好了。 说到底,还是自己管理经验不足的缘故,叶纤红更加坚定了挖乔昌智的决心。 陪着爸妈坐了一个小时,聊了一会家里的琐事,叶纤红离开家,准备去工厂。 车子刚开到平原村,忽然记起上次看到王茂琳母女时,苹苹穿来穿去就一件自己给她买的裙子,当时决定下次过来,给她买几件衣服,没想到回去后,又把这件事忘了。 将车子停在路边,叶纤红犹豫了一下,最后调转车头,往虞城开去。 一路到了桃园商场,她下了车,直接来到四楼童装处。 上次给孩子买衣服时的尺寸,她倒还记得,叶纤红也没兴趣逛,到上次买过的柜台里,挑了一件类似的公主裙,又另外买了三套夏天穿的纯棉短袖T恤配短裤。 孩子夏天容易出汗,纯棉的比较吸汗,穿着更健康。 这个年纪的孩子管不住自己,衣服容易搞脏,许康苹虽然是女孩子,在地上玩照样一身泥。茂琳姐又没那么多的时间照顾她,给她多备几套衣服,就不必担心没衣服换了。 买好衣服后,叶纤红想了想,又去旁边买玩具的柜台,买了一套洋娃娃,一辆儿童自行车和一只不倒翁。 小姑娘都喜欢洋娃娃,平时可以抱着玩,晚上可以一起睡,等于多了个玩伴。 小自行车可以用来锻炼身体,苹苹天天被她妈留在房间里,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外面疯,对身体发育肯定不好。 如果能经常踩踩小自行车,估计好处会很明显。 茂琳姐是她看中的管理人材,等工厂正式开工,估计会越来越忙,更没时间陪孩子了,就让这些玩具多陪陪她吧! 将买好的东西放进车子,叶纤红坐上驾驶室,确定没遗忘什么了,这才发动车子,往工厂里开去。 第三十七章开工前的准备 江少事件过去后,叶纤红也没关心苏家是怎么跟易恒锋这个代表谈判的,反正达昌地产成立后的第一个项目,已开始在筹备。 土地证已办下来了,工地位于赵家村西首,面积大概四万平方米,打算建成一个中型社区,共十八幢多层楼房,每幢楼四个单元,每个单元十二户,建成后共有八百六十四套房。 在重生前,这样的小区很普通,虞城随便就能找出几十个。 但是现在就不同了,房产公司少不说,城区也小,这样一个社区,都超过叶纤红现在住的小区了。 住宅设计图出来后,需要的门窗尺寸也很快送过来,方便工厂准备。 至于真正施工,估计得几个月后,毕竟房产公司要走的流程多,时间都浪费在那里,真正造房子的时间,往往一两个月就够了。 何况全部是多层,大多用混砖结构,不可能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给你造,花的时间就更少了。 叶纤红接到苏思诗的电话后,知道这个小区有八百六十四套房,初步拿计算器算了算,至少得生产三千四百多扇铝合金门窗。 如果加上楼梯口以及其它增加的窗户,估计得三千五百多扇了。 叶纤红并不清楚每平方米铝合金门窗要多少钱,但是一个小区就有这么多订单,估计赚个几十万,应该没问题。 如果蒋家能同样搞一个项目,那她今年光工厂这边,就能赚一大笔了。 工厂这边收到玻璃窗的图纸后,虽然还没开始生产,但是物料和其它配件,已开始在采购和准备了。 王茂琳这几天又是厂长又是仓库管理员,忙得团团转,好在不赶时间,送货单位又会安排人卸货,这才让她轻松了一点。 叶纤红赶到的时候,王茂琳正和办公室的助理在清点刚收下的玻璃胶和月牙锁等配件,这些东西都死沉死沉的,点的时候要抽几箱称一下,搬来搬去地,累出一身汗。 “茂琳姐。”叶纤红走进仓库,笑着跟她打招呼。 “叶小姐来了。”王茂琳抬起头,抹了一下额头的汗,顺手把额头垂下来遮住眼睛的头发往后拢了拢,搭在耳朵后面。再次确认了一下面前的材料,才把计算器递给助理,叫她先去入帐,自己走到叶纤红面前。 “辛苦了。”见她身上的衣服都半湿了,身上还有一股汗味,叶纤红有些吃惊。 没想到王茂琳工作时,会这么拼命。 看来这个人真的招对了,不但能力出众,工作态度也让人钦佩。 “没事。”王茂琳无所谓地笑了笑,自嘲了一句。“以前摆摊卖夜宵,比这个苦多了。” 两人边说边离开仓库,一起往办公室走去。 坐下后歇了口气,助理端了两杯凉开水过来,叶纤红也有点渴了,端起来喝了半杯。 见王茂琳也放松下来,叶纤红就把给父亲每月一千工资的事,跟她说了一遍,顺便问她的意见。 王茂琳自然没意见。 给下面的员工定工资,这属于老板固有的权利,她不好越权瞎说。 更何况那人是老板自己的父亲,她更不适合乱说了。 至于发工资的日期,每个工厂都大同小异,一般一个月结束后,下个月前十天用来结算,算好后随时可以发。 除了个别工厂老板有别的心思,故意压员工的工资,才会发得比较晚。 “那就每个月十号前,发上个月的工资。”王茂琳想了想,把日期定了下来。“反正工厂人不多,十天时间用来结算,应该足够了。” “嗯。”叶纤红也觉得很合理。 “至于年终奖,等年底利润算出来之后,由你来确定吧。”王茂琳说道。 “好。”叶纤红点点头。“你的基本工资,以前说好也是一千块,那就跟我爸一样发吧,年底再根据情况,给你奖励。” “谢谢。”王茂琳没有推脱,爽快地点点头。 正事谈完,叶纤红站起来,去隔壁找许康苹。 或许是因为相同的童年遭遇,她非常怜惜这个没父亲的孩子,所以每次过来,都会抽时间陪她。 “苹苹,你在干什么呀!”叶纤红悄悄推开门,学着孩子的声音叫了一声。 “阿姨——”小姑娘坐在地上,上半身趴在矮凳上,面前有一张纸,她拿着一支铅笔,不知道在画着什么?叶到叶纤红的声音,倏地站起来,哒哒地朝叶纤红扑过来。 “苹苹好乖。”叶纤红一把抱起来,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下。“想阿姨了吗?” “想了。”许康苹大声嚷道。 “真乖,阿姨要好好奖励你。”抱着她走出屋,往车子那边走去。 把孩子放在地上,叶纤红打开汽车后座,从里面拿出一辆小自行车,放在她面前:“苹苹,喜欢骑自行车吗?” “喜欢。”小姑娘扬着双手,兴奋地叫道。 “那你骑骑看。”叶纤红把她抱起来,坐到自行车的座凳上,教她把双手放在扶把手,用力踩脚。 童车有三个轮子,只要别歪得太厉害,不用担心摔倒。 小姑娘没经验,虽然身子卖力地扭来扭去,却不懂得使劲,车子在原地一动不动。 叶纤红见她着急,就在后面推了一下,车子才朝前动了起来,小姑娘就咯咯地笑,身子晃得更厉害了。 “加油,双脚用力踩。”叶纤红鼓励她。 许康苹的脚终于踩了下去,车子一抖,歪歪斜斜朝前移了一小步。 她就激动得尖叫,快乐的声音在安静的工厂里传得很远。 “叶小姐,怎么又给她买东西了?”王茂琳听到的声音,走过来站在旁边,埋怨道。“太浪费钱了?” “没多少钱?”叶纤红知道她的心思,随意说了一句。“孩子没玩伴,一个人肯定寂寞,有玩具开心一点。” 见小姑娘已骑出二三米远,身子又一身汗,知道她初次学,掌握不好力度,特别辛苦,就把她抱下来,从车里又拿出一个洋娃娃和不倒翁,在她面前晃了晃。 “喜欢吗?”叶纤红在她面前摇来摇去,笑着问。 “喜欢。”小姑娘一见,猛地扑过来拿。 叶纤红故意扭着身子,躲开她的手,不让她拿到,逗着她玩了一会,才把东西交到她手里,见她抱着玩具跑远了,叶纤红拿出衣服,递给王茂琳。 “你还买了衣服啊!”看着这一堆衣服,都是品牌店买的,一看就不便宜,王茂琳就有些矛盾。 她是来工作的,工资本来就拿得高,叶纤红又不介意她带孩子上班,这已经超出她的预期了。 如果再收下这些礼物,她感觉自己得到和付出,已不成比例了。 “收下吧,茂琳姐,这跟工作无关,是我们私底下的交情,你不用在意。”叶纤红把衣服塞到她手里。“再说你工作忙,没时间照顾苹苹,小孩子衣服容易脏,多备几套换着穿,省得你不停地洗衣服。” “那就替苹苹谢谢你了。”王茂琳听叶纤红说的真切,就没有矫情地推来推去,接过后回转身,准备到宿舍放起来。 她终究不是普通人,很快想开了。 既然老板这么关心自己母子,那就用心工作来回报吧! 自己运气不错,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碰到一个真心待自己的老板,大不了把这条命,卖给老板吧! 从工厂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准备晚饭。 以前一个人时,她经常懒得做饭,随便吃一点就将就过去了。 重生后,弟弟跟自己生活在一起,她在这方面的心思就花得多了,总是想方设法做些好吃的东西,给他补身子,让他长高健康。 像自己期望的那样,弟弟现在已远远超出前世一米七的身高,已快有一米八了。 当她松一口气,不必再在意营养这件事的时候,堂弟郑兴旺来了。 这个堂弟跟弟弟一样,也长不高,所以这几天她又在调整菜谱,希望让堂弟也长高一点。 现在看来没什么效果。 难道得像弟弟一样,给他服用一些灵液,然后逼他天天去跑步,把灵液吸收? 如果那样做,长高估计不是问题了。 晚上炒了三份素菜,分别是酸甜莲藕,红烧芋头,干煸四季豆,又爆炒了一盘花蛤,红烧了一份笋干肉,再煮了玉米萝卜排骨汤。 汤上桌前,悄悄滴了点灵液。 除了兴旺,他们三人的身体都已经灵液改造身体,排了不少毒素,汤里放了这么一点点,应该没什么感觉。 只有他,估计会有明显的好处。 吃过晚饭,安安和堂弟继续去卖衣服了,叶纤红和胡向阳没什么事做,就相互搂着窝在沙发上,做些不可描述之事。 叶纤红的身体被胡向阳逗弄了一阵,就有些发软,整个人瘫倒在胡向阳身上,闭着眼装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生的缘故,这具年轻的身体不但精力旺盛,也特别敏感,跟胡向阳有了第一次之后,身体像是认准了他,只要被他一戏弄,就没有力气拒绝。 叶纤红忍受着胡向阳越来越深入的探索,夹在他腰上的双腿,也越来越无力。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一惊,睁开了眼睛,犹豫着要不要去接,被胡向阳一把搂住,头低下来,来了个深吻。 只能嗯了一声,重新闭上了眼睛。 第三十八章创业班底初成 电话却一直响个不停,完全不考虑叶纤红的心思。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她只好整了一下衣服,从胡向阳怀里站起来,去接电话。 “喂?”她平复了一下情绪,叫了一声。 “叶小姐吗?我是乔昌智。”那边的声音依然平静沉着。“经过半天时间的思考,我决定答应你的邀请。” “是吗?”叶纤红激动地大叫了一声。“那真是太好了。” 从对面那个声音传来时,她就屏住了呼吸,担心自己喘气声太重,听不清对方的话。 现在确定到方已答应了,叶纤红猛地握住拳头,往下用力一收,才把那股激动的情绪发泄出来。 “怎么了?”胡向阳注意地望着她,见叶纤红激动的模样,露出疑惑地表情,小声问了句。 “等一下跟你说。”叶纤红捂住话筒,悄悄跟胡向阳说道。 重新把注意力回到电话,叶纤红正要说些什么,忽然听到嘟嘟的声音,电话居然挂断了。 叶纤红放下话筒,对着胡向阳做了个鬼脸,又回到沙发。 胡向阳看他回来,还想继续刚才的游戏,被叶纤红推开了。 乔昌智答应自己,她现在满心欢喜,脑中只想着如何安置这个人,哪里还有心情跟他腻歪。 胡向阳无奈地坐起身子,跟叶纤红并排坐在一起,一付探究地神情。 “那是朱亚婷的舅舅,我准备把他挖过来,做我的总经理。”叶纤红得意地说道。“有了这个人,我以后就可以轻松了,有事交给他去处理就行了——” “是吗?”胡向阳不是很相信。 虞城一个小地方,怎么可能随便就找到这么多杰出的管理人才,是不是小红被人骗了? “你相信我的眼光啦。”叶纤红哪里知道他的心思。“这个乔昌智如果给他机会,能成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 “真的还是假的?”见女朋友越吹越离谱,胡向阳更不相信了。 “你睢着好了。”叶纤红懒得跟他说出自己的判断。 手里有了乔昌智和王茂琳两员大将,工厂那边交给了王茂琳,乔昌智叫他做什么好呢? 忽然想到下半年准备搞的反季蔬菜项目,那就暂时让他负责这个工作吧。 自己可以先把计划书写出来,并成立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来推广反季节蔬菜的种植,交给他去负责。 空口无凭叫农民买材料搞大棚,他们肯定接受不了,只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才可能跟着你们走。 唯一可惜的是,乔昌智腿脚不便,如果他身体健康,那更完美了。 在叶纤红心目中,如果自己是刘备,他就是诸亮一样的人,自己只要把方向一说,他说能替你把所有的问题都想到了。 这样的高端人才,却不便于行,实在太可惜。 叶纤红很想拿出灵液,试试能不能治好他被弹片损失的肌肉和神经,又想着现在还没到时候。 如果想到有了足够的默契,再考虑这个也不晚。 忽然想到前世乔昌智有一个叫谢建奇的助手,比起乔昌智的妖孽,肯定不如。 但是执行方面,还是可圈可点的,如果没有他,乔昌智很多想法,未必能落实得这么好。 现在直接问乔昌智,关于谢建奇的事,他肯定会惊讶吧! 算了,时机还没到,现在问不大合适,再等等吧。 叶纤红强忍着冲动,到房间拿了纸笔,开始准备写计划书。 这个方案跟肖市长商量时,就思考过,等于早就存在脑子里了,现在只是把它文字化。 叶纤红思路清晰地在纸上沙沙写着,胡向阳疑惑地站在旁边,看她写些什么。 虽然前些日子和表哥见面时,叶纤红谈起过这件事,但是以他对农民以及农业知识的了解,根本没办法真正理解这些,所以刚开始,有点看不大懂。 等到整个方案写了七七八八,胡向阳才警觉地发现,叶纤红在写的东西,是一个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世界。 即便如此,他也看出这个方案的神奇,如果能推广开来,真的会让虞城所有百姓受益。 还不止这样,胡向阳想了想,又推翻了自己的判断。 全国任何地方的农民,只要愿意尝试种植反季节蔬菜,都会受益。 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受益无穷。 想想看,当冬天来临,大雪压境的时候,所以蔬菜都冻死了,市场上突然出现了新鲜的蕃茄、茄子、黄瓜等蔬菜,那该有多神奇。 特别是过年时,买一些来招待客人,就更有面子了。 叶纤红一口气写完,放下笔,感觉手有些酸,看了看手表,已过去了一个小时。 再看看面前的白纸,已写了整整五页纸,少说也有五千字了。 叶纤红忍不住有些佩服自己,自己的码字速度真快啊,居然做到时速五千字了。 如果前世用来码小说,估计一月的收入,都得上万了。 将纸收好,迎着胡向阳敬佩的眼神,得意地站起来,放到卧室的抽屉里。 明天抽个时间,跟乔昌智谈一谈,最好抓紧时间把班底建起来。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安排好家里的事,带着昨天写好的计划书,再次开车来到朱亚婷的家。 昨天乔昌智跟乡里的朋友通了电话后,了解到叶纤红以及家人的品性后,心里就有点动心。 在他看来,自己这样的身体,如果找个老板心术不正,坑了自己,他连反抗的力量也没有。 就像诸葛亮,选择了刘皇叔,除了他觉得皇叔这个身份,比较正统外,最大的原因,是刘备有仁义的名声。 再有就是刘备这时候,手下没有杰出的智囊,他加入后,就有机会施展才能。 最后就是刘备的礼遇,一个皇叔,能三顾茅庐,绝对是有知遇之恩了。 乔昌智熟读三国,分析叶纤红之后,给自己也找到几个接受叶纤红的理由。 一个就是前面的人品,叶纤红赚钱后,帮两个干舅舅开店,给小姑和堂哥解决工作上的难题,外甥女跟她朋友一场,找到她后,马上聘用她了,自己将来碰到困难,想来她也会援手。 再一个就是叶纤红有足够强的靠山,普通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在有心人眼里,叶纤红有一个当大官的干爷爷这件事,已暗暗流传开来,恰巧乔昌智的朋友也知道,并告诉了他。 最后当然是叶纤红现在还处于初创阶段,也就是说,像三顾茅庐的刘备一样,现在手下还没有厉害的手下,那自己答应当总经理后,进了公司,就会成为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的总裁,这也是吸引他的原因。 翻来覆去想了一阵,找不到拒绝的理由,答应的理由倒是有无数个。 更何况现在家里确实缺钱用,所谓人穷志短,这才促使他当晚就下了决心,给了叶纤红一个答复。 当叶纤红再次过来时,两人就找个了安静的地方,聊起公司未来的发展道路。 “乔先生,既然我们成了自己人,那你对我们新组建的公司,有什么想法或建议吗?”叶纤红开门见山地问道。 前世的他,成名是已四十多岁,不知道这个时候,到了哪一步? 叶纤红做为老板,需要考虑公司的平衡,万一他的能力现在还平平,需要慢慢积累和打磨,那她给予的待遇,也得有所收敛,免得以后真正能力发挥出来了,她给不了他想要的,那就麻烦了。 同进,她有了王茂琳这样的管理人员,碰到合适的人才,肯定也会继续招揽,所以量才使用,也是必须要考虑的。 否则过份看重乔昌智,冷落王茂琳,会冷了她的心。 前世两人都创业成功,但是从成就上来说,差距确实很大。 如果用三国来比较,就像赤壁之战前的曹操和刘备,两者的实力差距巨大。 王茂琳的服装企业,一年的利润有十多亿,而乔昌智的商业帝国,一年利润最少有三百亿。 但是在九二年,王茂琳已工作了十多年,有足够多的基层管理经验,只要给她一段时间适应,马上能上手。 乔昌智就不一定了,一个只有理论的天才,未必能像诸葛亮一样,坐上军师之位后,能马上指挥刘备的军马火烧搏望坡,谈笑中杀敌几万,取得初出茅庐第一战的胜利。 “你想谈的是战略还是战术?”乔昌智不愧是聪明人,直接把问题分解为两个方向。 是的,战略谈的是大势,就像诸葛亮三分天下的见解,就是为刘备指明了战略。至于战术,就属于可操作的内容,比如联孙抗曹,以荆州为跳板西进等等。 对企业来说,战略属于未来发展方向,包括行业的选择,经济大势的判断,公司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等,都属于战略,需要有全局、长远的眼光。 战术就简单了,选择公司发展方向后,直接制订具体的可行性计划,以此组建团队,去实现短期目标。 “先说战略吧!”叶纤红没想到他会这样反问,兴趣更浓了。“你觉得未来十年或者二十年,中国经济会怎么样发展?哪些行业会成为最赚钱的行业?” 第三十九章考验 “最赚钱的行业?”乔昌智沉吟起来,自动忽略了前面半个问题。 在商言商,能看准什么行业最赚钱,就是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了,至于国家甚至世界的宏观经济,平时跟三五知己吹吹牛可以,真正讨论的意义不大。 他没想过成为政务院的经济观察师,更不想成为一个夸夸其谈的大学教授,说这些没必要。 “是啊!”叶纤红笑着加了一句。 照他前世的成就,这点眼力肯定是有的。 最最关键的是,别人聊这个,很可能只是空聊聊,毕竟将来的事,谁也没有办法验证。而她有前世的经验,乔昌智说的对或者错,她能轻易判断出来。 所以她用这个来考验乔昌智的眼力,应该非常准。 “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有认真考虑过?”乔昌智微微皱了皱眉,一会儿又展颜笑了笑。“不过照我看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所有跟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相关的行业,都能赚钱——” 他看过一本人物传记,作者是日本著名跨国公司“松下电器”的创始人,被人称为“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 这本书是一个战友寄给他的,当有一次他跟他们聊起经商的事,战友就买了这样一本书送给他作礼物。 他的很多经营理念,就是从这本书上学到的,它成了他的商业启蒙书。 但是乔昌智毕竟跟别人不同,他从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发现了一个隐藏的真理,那就是当一个经济体经济复苏时,老百姓就会对衣食住行有更高的要求,而这就是商机。 有商机就能赚钱,这是他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 而国内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快速发展,必定会走日本曾经走过的老路。 所以叶纤红问他做什么最赚钱,他就把这个经验拿出来讲了。 “这话确实有道理。”叶纤红没料到他会这样回答自己的问题,怔了怔,然后连连点头,心里却有些惊骇。 天才就是天才,一个因伤长期闲在乡下的年轻人,居然能一针见血地说出这样一番见解,可见他对未来形势的判断,是非常准确的。 就拿叶纤红自己来说,她现在能做到的,也只能到这一步,那就是避开某些会被时代淘汰的产品,其它根据自己拥有的资源,方便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时候算得上是最好的时代,只要你用心去做,做什么赚不到钱? 如果做吃的,光是做辣椒酱的老干妈,一年的销售收入就有三十多亿元,更不用说像做方便面的康师傅,形势最好时,一年就有几百亿的销售额。 穿的就不用说了,年产值上十亿的服装企业非常多,单是距虞城市一小时车程的甬城,就有五六家这样规模的企业,比如商务类的杉杉和休闲类的太平鸟。 用的住的就更广泛了,比如车子房子,重生前丈母娘嫁女儿,逼着女婿必须有房子车,可见这两样东西的普通率。 如果从事这两个行业,能不赚钱吗? “如果叫你选择,你会考虑进入哪个行业或者介入哪个产品?”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这个问题其实意义不大,她只是想知道乔昌智的个人偏好,跟前世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互联网还刚刚兴起,他想参与,也做不到。在此之前,他更倾向于从事哪个行业呢? “你现在在做的铝合金门窗,我其实比较看好。”乔昌智笑道。“未来十年,随着经济发展,国内会像三十多年前的日本一样,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买房,造房子的企业就会非常赚钱。相对应的,给房子配套做门窗的,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他聪明地把问题转换了,没有直接回答叶纤红。 “看来我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也看出来了,乔昌智尽管眼界非凡,实际上却是个谨慎的人,在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前,不会无的放矢,影响叶纤红的判断。 何况以后成了叶纤红的手下,他就成了一名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这样一来,必须以老板的要求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去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产品或行业。 一个好的管理者,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乔昌智无疑做得非常好。 这让叶纤红更加欣赏他。 “那你看看这个。”叶纤红打开手包,把关于反季节蔬菜的计划书拿出来,递到他手。“下半年我们会与市里合作,搞这个项目,你看看有什么要补充的。” “哦。”乔昌智接过,也没有说什么废话,低头开始看起来。 过了半个小时,他才抬起来,问道:“叶小姐,这是你写的?”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也没有谦虚。“我会把它交给肖市长,由他牵头联系试点,我们负责成立一个农业合作社,前期做大棚蔬菜的样板。等有了成绩后,带动周边的村民搞种植。” “我们是企业,这样做怎么赢利?”乔昌智问道。 “不能单纯这样看问题。”叶纤红笑了笑,突然有了重生人士的优越感。“一个好的企业,除了赢利,还得与政府搞好关系,一起为社会做贡献。” 说完,叶纤红顿了顿,组织了一下词语,再次开口:“这个项目除了赚钱,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让老百姓脱贫致富——” 这些观念,跟国企老总讲,或许会引起共鸣,但是对私人经营者来说,就不会考虑这一点,赚钱才是王道。 “哦。”乔昌智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突然有些明白叶纤红为什么会成功了。 他记得松下幸之助的自传里,曾说过这样两句话: “赚钱是企业的使命,商人的目的就是赢利” “担负起贡献社会的责任是经营事业的第一要件。” 乔昌智把它理解为,作为企业家,正因为把自己的企业、事业纳入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中,才要不折不扣地强调赚钱、赢利,只有这样才是对社会的贡献; 相反,不赚钱,亏损,社会也必将“亏损”。 反过来说,如果组成社会的团体、个人都亏损,何来社会的“赢利”?社会何以发展? 赚钱赢利与贡献社会的矛盾,是不难解决的,困难的是树立服务、贡献社会的信念,并把它付诸行动。 而国内现在是官本位社会,老实说很少真正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如果企业和政府都能像叶纤红想的那样,既让商人赚钱又对老百姓有利,这样才是最好的经营方式。 “至于赢利,我们当然也不能忽视,你猜猜看,我们靠什么赚钱——”叶纤红刚才介绍这个项目的时候,差一点就把答案说出来了,好在终于忍住了,于是反问道。 “这个有点难。”乔昌智实事求是地说。“这种项目,我以前从未接触过,有点把握不准。” “没关系,我们只是随意交流。”叶纤红说道。“你可以发散思维,把旧有的观念抛开,别局限于传统的经营模式和思路。” “难道是做蔬菜的批发零售?”乔昌智皱了皱眉,问道。 “不是。”叶纤红摇摇头。“这个投入大,风险大,收益小,我不打算做。” 把农民手里的蔬菜以批发价收购,再转手批发出去,这确实能赚钱,但是投入也太大了。 除了需要大量的仓库储存,保鲜还要造很多冷库,这些投入太大。而且蔬菜不耐放,损耗非常大,利润也不高,叶纤红对这个行业没什么兴趣。 “难道做运输?”乔昌智又问。 “不是。”叶纤红还是摇头。“运输我也不感兴趣。” 见乔昌智有些苦恼,她笑道:“我告诉你答案吧。等虞城这边建了大量的大棚蔬菜之后,我打算建一个批发市场,出租给做蔬菜生意的商人,收租金。” “哦。”乔昌智茫然地点头,他还真的有点跟不上叶纤红的思路。 不过靠一点点租金,这个真的能赚钱?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过多解释。 这时候国内的大型批发市场还不多,如果他是重生者,肯定知道余杭的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有多赚钱。如果去过义乌的小商品市场,就知道那些商铺的拥有者,手里有多少财产了。 有人说过,拥有这样一个旺铺,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下金蛋的鸡,足以传家了。 如果叶纤红把整个批发市场抓在自己手里,那有多值钱,她自己也没办法计算。 “这个项目还不急,等天气转凉一点,再联系市里搞也不晚。”叶纤红想了想,提醒乔昌智。“既然你接受我的聘请,那我们先在虞城租个地方,把公司的牌子竖起来,再考虑下一步动作。” “行。”乔昌智爽快地应道。 “你现在行动不便,工作起来会很吃力。”叶纤红想了想,安排道。“这样吧,你自己招个身强力壮的助理,协助你出行。至于助理的工资,由公司支付。” “这怎么好意思——”老板的体贴,让乔昌智很感动。 自己还没为公司做任何贡献,公司却为自己想得这么周到,看来这个小老板真像自己了解的那样,是个心地极其善良的人。 “没事。”叶纤红不在意地笑了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让你生活便利,就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嘛!” “谢谢叶小姐。”乔昌智真心实意地感谢了一句。 第四十章治腿疾的药酒 “不必客气。”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回去了。 忽然停住脚步,对乔昌智说道:“对了,方便我看一下你的伤腿吗?我们叶家是中医世家,说不定能用中医的方法,缓解你腿上的伤痛呢?” “当然没问题。”知道她是好意,乔昌智卷起裤腿,露出受伤的小腿。 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小心地观察他的伤口。 只见膝盖往下约十公分的地方,有一个拳头大小的伤疤,原先被弹片炸开后,肌肉断裂外翻的惨烈模样,因为皮肤结疤,倒没那么掺人了。 叶纤红用手小心按了按,照这个伤口来看,应该是胫前肌断裂以及腓总神经严重损伤,造成无法行走。 她会知道这两个名字,是因为前世有闺蜜跑步引起脚痛,去医院拍片看病时,听医生说过这样的话。 以叶纤红有限的医学常识判断,除了一辈子不能正常行走之外,每当季节变换,这个伤口也会跟着疼痛,年纪越大,越疼痛难忍。 “胫前肌断裂和腓总神经严重损失,时间又过去了这么久,用西医应该没办法了。”叶纤红叹了口气,说道。 她这样说,倒不是医学高明到已能下这个判断了,主要是前世乔昌智功成名就后,跑遍全世界看腿,依然没有起色。 那时候的医学科技,比现在发达多了,尚且无能为力,现在更不用去浪费时间了。 “我也早死心了。”乔昌智苦笑了一下。“这么严重的伤,当时马上治,说不定还有希望,隔了这么久,哪里还治得好?” 只是当时一起的战友们,还有侥幸心理,说去大城市的医院看看,或许还有希望。 他也不傻,腿伤到这个程度,又过去了几年,受损的筋脉已坏死,怎么可能恢复得了。 “那就试试中医吧。”叶纤红自己也没有任何把握,所以不敢说什么承诺地问。 自己有灵液,能治好很多难以治疗的病,她终归不死心,想试一试。 筋脉和肌肉,正常情况下坏死了就没办法恢复,但是灵液不同,它的活性或许能刺激筋脉肌肉的再生和修复。 想想那些仙侠故事里,再重的伤,吃了灵丹,就能一下子恢复。 说到底,还不是灵气足的东西,对肉体的效果非常逆天? 如果自己真的能让他站起来了,那自己算是真正收拢这个人了。 “也行,那就麻烦你了。”乔昌智也不愿意拒绝她的好意,笑着表示感谢。 心里其实并没有抱任何期望。 从朱亚婷家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考虑着用什么方法,替乔昌智治疗腿伤。 直接给他喝灵液肯定不行,何况灵液也不多了,她舍不得这样直接用掉。 最好是辅佐以药酒,这样既能缓缓调理,又花费不了多少灵液,让他在不知不觉中感觉到变化,不至于让他怀疑。 乔昌智绝对是个聪明人,叶纤红不敢小看他,让他发现自己的秘密。 外公家带来的两瓶药酒,都是滋补酒,对这种外伤基本无效,叶纤红想了想,决定配一罐用来活血化淤的药酒,加入灵液,让乔昌智服用试试。 即使最终没能让他站起来,对他的身体还是有滋补作用,至少能减轻他在阴雨天的病痛。 想到这里,她打电话给外公,问类似乔昌智这种情况,用什么药酒能缓解症状。 外公接到外孙女的求援电话,听说是这样的情况,就婉转地劝她别费心思了。 这样的外伤,西医束手无策,中医也无法可想。 毕竟医生也不是神仙,治不了绝症。 叶纤红当然明白外公的想法,也理解他这样说,是为自己好,免得花了钱花了精力,却没达到效果,反而遭病人埋怨,吃力不讨好。 但是不试试,她总归不死心,又缠着外公想想办法,开一个药酒方子。 外公没办法,皱着眉头想了想,根据一个传统的活血化瘀药酒方子,适当调整了药物的比例,告诉给叶纤红,叫她配一付试试看。 叶纤红把方子记下来,谢过外公,准备马上去药店抓药。 去药店的路上,她忽然想到,如果自己空间种了这些药材,用它们来泡药酒,那药效肯定会比药店买回来的药材好好几倍。 自己什么时候得再去外公家一趟,跟他学一学中药材知识,然后去后山挖一些常规的中草药,种进空间里。 等到那个时间,自己想给别人治一些常规病,就容易多了。 最近家里事多,自己离不开。 等天气转凉一点,弟弟也开学了,她离家一段时间,问题不大了,再去好了。 叶纤红暗暗下了决心。 来到上次来去的药店,叶纤红拿出方子,请中医师帮她配药。 美容店的玉容西施散,用得也差不多了,叶纤红又配了十付回去。 把药材全部买好,叶纤红离开前,忽然心血来潮,看到柜台后面有一堆橙红色栀子花萼,估计是刚收来的,就问那个中医师,这边有没有刚采下不久的中药。 “你问这个做什么?”中医师听她这样问,有些惊讶。 中药店嘛,肯定会经常收一些附近村民从山上采来的中药,他们分捡后根据品级,充实到药材库里。 收不到的,再从其它店里调配,或者从总公司那里下单子。 “我想买些新采来的中药材。”叶纤红陪着笑。“最近在学中草药知识,买些回去认识认识,放得太久的药材,认起来不容易。” “你在自学中草药?”中医师有些瞪大了眼睛。 现要这个年代,大家都想着赚钱,还有谁对这些感兴趣? 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小姑娘。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我外公就是老中医,可是惜家在欣昌,离这里太远,所以只能自学了。” 这当然是借口,她虽然买过一本中草药的书,但是真的要学,肯定得跟在外公身边,由他亲自教,这样才不会出错。 要知道中药相似的药草非常多,如果这样盲目学,很可能弄错,那会出大事情的。 她只是想打听一下,这边有没有刚采下不久的好药材,比如人参,比如铁皮枫斗,如果有,那买一些回家种就完美了。 “哦。”中医师点点头,见这时候没有顾客,就向她招招手,带她来到后面一间房间里。 那是一间类似仓库一样的房子,中间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上面杂乱地放了无数药材,头顶有一盏明亮的灯,看来这些是刚收购来不久的药材,他们在这边归类整理。 桌子四周的地上,还放了很多竹筐和塑料袋,里面各种各样的药材都有。 整株草本类的,大多装在竹筐里,一些晒干的植物根茎和种子,放在塑料袋里防潮,看得叶纤红眼睛都花。 “你自己看一看,有没有感兴趣的药材,只要别翻乱就行。”中年医师让叶纤红自己看,自己出门继续去守柜台了。 “好的,谢谢。”叶纤红见这么多药材,大喜,连连大叔道谢。 走到桌子前,看上面的药材,倒真被她认出了几种。 有三七、田黄、白芷、薏米、当归等,这些都是植物的根茎和种子,大多前世用来煲过汤。 又去地上看,这边能认出的就少了,除了益母草、枸杞叶、蒲公英、穿心莲,都是些药食两用的材料。 叶纤红观察了一些,那些不认识的,她就找了些带根没有干透的整株植物,准备带回去种在空间里。 至于根茎种子类的,她也把认为能种活的,挑了大半,在一边找了个空袋子,全部装起来,出来拿给中医师看。 “这些你全部都要?”医师笑着问道。 这里面至少要四十种药材了,没想到她都要了,看来她没撒谎,是真的在学中药知识,否则不会花钱买这些东西。 “是啊,多少钱?”叶纤红问道。 这些东西全部零零碎碎地,不好算钱,医师随便估了一下,要了三十块。 叶纤红也没在意,把钱递给他,并向他一再感谢。 “不用客气。”中医师被叶纤红的态度感动了,想了想,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叶纤红。“这本书送给你,下次有什么搞不明白的,可以来问我。” “谢谢,医师您贵姓?”叶纤红见他居然主动帮自己,连忙表示谢意。 “我姓赵。”医师随意摆摆手,表示不用客气。“这个中药店虽然挂在旁边的大药房里,却是我自己承包的,你来照顾我的生意,我我还得感谢你呢!” “那好的,赵医师,有幸认识你。”叶纤红主动伸手跟他握了握。“我姓叶,自己开了家美容店,这是我的电话,希望有机会再深谈。” “好的,小叶。”赵医师也把自己的座机号写下来,交给叶纤红。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才离开。 想着泡药酒需要高度酒,回家的路上,她又拐进路边的商店,买了一大瓶高度白酒,然后才回家。 到家后,弟弟和堂弟他们还没回来,叶纤红把东西拿进空间,首先泡药酒。 根据外公教给自己的方法,她把玻璃罐洗干净后,倒置一段时间,彻底沥干水,才放进药材,倒入白酒,没过药材,再盖了盖子。 怕漏气,又在上面绑了一屋塑料纸,用绳子把瓶口紧紧扎住。 第四十一章结拜邀请贴 当天傍晚,叶纤红刚做好饭菜,脱下围裙从厨房出来,就听到苏思诗的敲门声。 见她身上还是上班经常穿的制服,猜测她刚下班,还没来得及回家喝口水,连忙把她迎进屋,倒了杯凉开水给她。 “诗诗姐。”安安和郑兴旺还趴在桌上做作业,看到苏思诗进来,也过来打招呼。 “你们好。”苏思诗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笑着回应道。 想到第一次见安安,自己送了他一块手表,这个堂弟虽然关系远了点,小红一直带在身边,想来也很亲近,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块电子表,笑道:“既然你也叫我姐,那就送你块手表,希望你好好学习,考上好的高中。” 公司最得力的手下,儿子刚考上大学,她专门买了这块款式新潮的手表,打算找个时间送给他。 没想到今天碰到郑兴旺,没有其它可以送人的礼物,只能先把它用掉了。 郑兴旺望了堂姐一眼,见她点点头,连忙接过,笑着道谢:“谢谢诗诗姐。” 安安手里戴着一块手表,这让他非常羡慕,没想到自己今天也有了。 小心戴地手腕上,感觉表带略微有点宽,郑兴旺也不在意,戴上了就舍不得摘下来。 叶纤红在一边笑了笑,用没什么诚意的语气开玩笑:“又要诗诗姐破费了。” 两人的关系已非常亲密,这种话说不说都没人会计较,所以她才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 “也没几个钱。”苏思诗也明白叶纤红的想法,所以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两人在沙发上重新坐下来。 诗诗姐这时候过来,肯定要在这里吃晚饭了,叶纤红想了想刚才做的菜,觉得加一个人,应该也够吃了,就没有再去加菜。 “小红,我们结拜的事,我打算在王子饭店搞个包厢,请些朋友来聚一聚就行了,你觉得怎么样?”苏思诗等两个男孩子离开,继续去做业了,对叶纤红说道。 她原本打算搞得隆重一点,把双方父母长辈都请过来,戴老作为叶纤红的干爷爷,当然也要请来现场,让虞城的高层看看,她苏家其实也是有后台的。 回去跟蒋建光商量时,他却提出反对意见。 苏思诗这样做,目的性太明显了,就是想把苏家跟叶纤红以及戴老绑在一起,给苏家找个靠山,让那些想找她麻烦的人有所忌惮。 但是这样做有利同样有弊,搞不好会达不到效果,反而会让人反感。 还不如低调一点,两人私下请一些关系亲密一点的朋友,见证一下就行。 有时候人际关系就这样,你越在外面胸脯拍得震天响,说谁谁跟你关系怎么铁?别人反而越不信,因为真正的朋友,不是靠挂在嘴里说出来的。 你越想证明什么,越说明你心虚。 真正的朋友,哪里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来证明?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清楚戴老的心思。 到了他这样的地位,想问题肯定比他们复杂。如果他们做过太过份,把他给暴露出来,谁知道他会不会生气呢? 即使看在叶纤红面子上,不跟她计较,但是想请他帮忙就没希望了。 苏思诗一听,觉得有理,就熄了这样的念头。 她本身并不是傻,这些道理也明白,只是一时被功利心蒙蔽了眼睛,冲动之下,才忽略了这些。 现在被男友一点拨,马上就清醒过来。 所以今天她过来,就是想跟叶纤红商量一下,并听听她的想法。 叶纤红自然没什么意见。 上次苏思诗一付准备大张旗鼓的模样,她其实并不赞成,感觉有点浮夸。 只是不好冷了她的心,所以才没有明确出声反对。 在她心里,其实连结拜都没必要搞,好姐妹关系,放在心里就行了,没必要表演给人看。 “那行,包厢我去定,请柬也我来写吧。”苏思诗跟叶纤红相处久了,知道她的性子其实很懒散,对这些具体的琐事没什么兴趣,所以直接大包大揽下来。 “谢谢诗诗姐。”叶纤红巴不得不用管这些,笑着向她道谢。 两人找了纸笔,商量准备邀请的名单。 大多数都是两人都认识的朋友,在叶纤红家办圆屋酒时,都聚过了。 需要变动的是,因为有的人现在不在虞城,想请也请不到。 至于戴老邓老他们,自然不打算请了。 叶纤红另外增加了几个人进去,就是乔昌智、王茂琳、董采玉和朱亚婷。 这几个人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左右手,让他们提前跟圈子的朋友结识,便于他们以后开始工作。 苏思诗听了叶纤红的解释,想了想,也加了两个名字,都是她平时最得力的手下。 拟好名单后,这件事算是完成了一半,接下来等苏思诗写请柬定日子就行了。 没一会胡向阳也回来了,于是安安郑兴旺收拾好书本,坐下来准备吃晚饭。 苏思诗办成这件事,心情大好,夹了一筷桌上的泡菜炒肉片,满足地大嚼起来,忽然问:“对了,小红,你现在还在做泡菜吗?” 上次外婆身体不舒服,她带了坛泡菜回去,给老人家开胃,没想到老人尝了之后,胃口大开,直夸好吃。 当时在场的人也被馋到了,于是大家尝了尝,都说好吃。 于是从叶纤红这里买了十几坛回去,带回家送给亲朋好友,家里的老老小小都喜欢吃。 后来不知听谁说的,年纪大的人吃这个不好,会引起中风之类的病。 外婆就不敢再开口要泡菜了,其实家人听到后,也没有再吃它。 苏思诗见状,也没在意,反正不用拿泡菜给家人吃,给她省了不少麻烦。 这件事转眼过去一个多月了,现在再次吃到这美味的泡菜,苏思诗有些感慨。 “现在做得不多,除了家里偶然吃一些,给戴老隔些日子送一些,其它只有王子饭店还在供应。”叶纤红也不瞒她,把真实情况跟她说了。 “那好,等一下我回家,也给我一坛吧。”叶纤红现在也有钱了,苏思诗就不客气地直接开口讨。“天热了,吃什么都没劲,还是这个最开胃,凉拌炒肉都好吃。” “行。”叶纤红无所谓地应道。 泡菜现在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事了,除了隔些时间,蔬菜割完了要重新洒一遍种子,泡菜时要洗要切麻烦一点。 “姐,泡菜这么好吃,我们拿去卖怎么样?。”小财迷郑兴旺忽然提议道。 来堂姐家之后,堂姐经常做大鱼大肉请自己吃,很少拿泡菜咸菜招待自己。 今天听诗诗姐说起,他才认真地尝了尝泡菜,发现真的非常美味。 既然这么好吃,如果拿去外边卖,是不是可以赚很多钱?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摇头。“卖吃的东西,风险比较大,万一顾客吃坏肚子,不去找自己的原因,却怪到我们泡菜这里怎么办?再说了,赚钱也比不上卖衣服,没必要赚这个辛苦钱。” “哦。”郑兴旺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低下头仔细想了想,发现卖泡菜,确实比不上卖衣服赚钱。 一件衣服赚二十块,一天一百件,就是二千块了,泡菜再赚钱,能赚得这么多? 至于风险什么的,他倒没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初中生,能接触到多大的世界,自然不会有这种体会。 叶纤红也没解释,这种人生阅历,别人说是没用的,需要他们自己去经历,才会有切肤之痛。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耐心地跟堂弟说话,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忽然心生感慨。 自己姐弟这个年纪时,她也是把弟弟当成宝,一心一意照顾他,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好东西都留给了他。 等他成家立业后,回报自己的又是什么呢? “诗诗姐,想什么呢?”见她拿着筷子神思不属,叶纤红笑着叫了一声。 “没什么?”苏思诗掩饰地笑了笑,伸筷子去夹菜,把刚才的情绪压下来。 对着叶纤红,她还能说什么? 告诉她自己跟弟弟的关系? 还是提醒她,现在对弟弟再好也没用,将来他结婚有了老婆,跟你不一条心了,你的所有好他都会忘了,反而会恨你给的不够多? 这样说肯定会让叶纤红不舒服,安安说不定也会讨厌自己。 还是咽回肚子里吧! 有些事就算明知道会发生,又何必提前说出来招人烦呢? 至少让她享受一下姐弟在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吧! 胡向阳成为派出所副所长后,工作压力比以前大得多了,下班后回家,也会经常思考工作上的事,所以没有参与叶纤红他们的话题。 在某些方面,他是老派的人,总觉得男人在工作上的事,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了,再跟家里人商量。 自己升职,大半功劳来自女朋友,如果工作上的事,还得时时问她,那他一个大男人,实在太丢脸了。 安安是屋里所有人里最小的,也是最单纯的,家里有姐姐支撑着,不用他赚钱养家,所以活得最自在。 现在吃得好穿得好,还能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觉得非常幸福。 不像郑兴旺,即使赚了些钱,还是不敢稍有松懈,一心想像堂姐一样,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第四十二章土系操控师 当天晚上,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 今天从中药店得了这么多药材,叶纤红不管它是什么品种,在人参边上找了块空地,把这些药材一一种下去。 因为大多都有些脱水,叶纤红怕种不活,每株根部都浇了点稀释后的灵液。 相信有灵液在,至少一半能成活吧。 干完这些活,叶纤红去河边洗了手,看河里的鱼又变大了许多,甚至看到一些牙签粗细的小鱼。 用手招来一条,放到面前看了看,居然是黄鳝的幼苗。 没想到它已开始繁殖后代了,看那边黑黑一团的数量,少说也有两三百条,等它们长大,自己就能隔些日子就抓一些来吃了。 叶纤红沿着河边又走了走,发现河里的鱼虾确实比以前多了许多,看来只要给它时间,以后河里的出产就会非常丰富了。 满意地点点头,叶纤红来到那间造了大半的土屋面前,望着中间差了一米多就可以合顶的屋顶,决定今天把它全部造好。 想到这里,叶纤红继续操控屋顶的泥土,让它们缓缓往中间延伸,经过一分多钟,终于轻轻一碰,已连在了一起。 叶纤红围着土屋转了转,见四面墙和屋顶都已密闭,腿一迈,走了进去。 屋里干干净净地什么都没有,她精神力一动,靠墙的地方有一块土平平地拱起来,没一会就像多了一张床。 叶纤红手过去,伸手摸了摸,感觉很软又很坚固,像是儿童游乐场所地上垫的抗震土板。 如果睡在这里,应该会很舒服,叶纤红在这个像土坑一样的地方坐下来,软软的确实很舒服,又不怕会崩塌。 下次拿床竹席,垫着躺在这里,估计比外面有空调更舒服,叶纤红暗想。 从门洞里钻出去,对这个难看的门洞很不满意。 叶纤红突然有了灵感,于是精神力一动,那个门洞很快改变了开关,慢慢地成了一个高一米五宽约一米的门洞。 原来根本不必像以前一样,用锄头挖门,用精神力就行了。 下一刻她又有了想法,于是门洞中间突然多出一根根十公分宽的泥条子。 这样望过去,门洞变成了一扇窗,窗户中间有那些泥条子挡着,鸡鸭想进出,就没办法了。 叶纤红对改良好的房子非常满意,等到自己想进去,那些笔直的泥条子自动向两边弯曲,就像科幻片里,金属操控师把钢筋栏杆用意念拉弯,等人经过时,自动恢复原状。 房子现在也差不多这个情形,叶纤红中间小心走进去,精神力一动,那些弯曲的泥条子,又恢复了原状。 完美。 叶纤红发现了这个能力之后,暗叫一声。 可惜这个能力只有在空间有用,如果外面也行,那就好了。 再次试了一下,发现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形状,终于满意了。 甚至可以在离开后,让房子重新密闭起来,只在屋顶留一下小小的气窗。 从小土屋离开,叶纤红来到世界之树的那里,盘腿坐下来。 晚上又用了这么久的精神力,有些疲劳,叶纤红打算吐纳一会,恢复一点精力。 闭上眼睛,缓缓地吐气吸气,叶纤红的身体平静下来。 忽然一股浓厚的灵气吸入鼻孔,往下经过四肢八骸,最后到达丹田。 叶纤红心里一惊,忽然醒悟过来,原来世界之树隔一段时间才能分泌出来的灵液,今天再次出现了。 这时候的丹田已沸腾起来了,她连忙集中精神,控制真气缓缓上行,经过上次已打通的石门穴,继续往上冲刷筋脉里的杂质。 经过这些时间的打坐修炼,原本被堵得严严实实的通道,一次次排出血液里的污垢后,血管已变得纯净了许多,这次借着灵液的力量,叶纤红努力往上运行了一段距离,终于再次哄地一声,进入了下一个穴位。 新的空位被打通,叶纤红只觉得脑后一震,自己好像突然多了双眼睛,能看清自己周围的一切。 慢慢张开眼睛,发现全身又多了一层黑黑的污垢,看来血液中排出的杂质,又在身体表面凝结了。 叶纤红脱下衣衫,来到河边,在那边洗了洗。 河里的鱼看到她下水,居然都朝她游过来,贴着她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把她当成了珊瑚礁。 叶纤红也没在意,只是小心地把身上的脏东本搓下来。 忽然一条鱼贴在她坐着的大腿上,嘴唇不停地嚅动着,似乎在吃什么东西? 定神一看,它居然在吃自己皮肤表面的污垢。 真奇怪,这鱼怎么不嫌脏,居然吃这个? 又记起这些东西对人类来说很脏,对动物来说,却是人类的死细胞,反而是很好的食物,又不觉得奇怪了。 于是索性仰面半躺在河里,让这些鱼帮她清理皮肤。 直到泡的累了,她才站起来,用手搓了一下皮肤,没被清理掉的污垢很快掉落,身体的皮肤洁白如玉。 叶纤红也没穿衣服,拿起脏衣服朝空间外看去,自己房间没有人进来,于是身子一动,出了空间。 找了块干净的毛巾擦了擦已半干的身体,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躺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起了床,看到安安和堂弟也起来了。 自从那天在汤里加入灵液后,堂弟每天卖衣服回来,身上的流的汗,气味都会比以前重一点,叶纤红猜测他开始在排毒了。 为了像安安一样,达到最佳的效果,所以从第二天起,他就要求兴旺跟弟弟每天早上起床,就去跑五公里。 到今天为上,两人已坚持了三天,今天继续得去跑步。 “姐,你有没有觉得我长高一点了。”郑兴旺先从卫生间出来,有点兴奋地问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自己似乎长高了一些,但是又不敢肯定。 “应该长高了吧?如果不放心,去量一下不就行了。”叶纤红也不是神仙,一点点的变化用肉眼怎么看得出来,只能笑着提醒他。 “哦。”听堂姐的意思,她也觉得自己长高了一点,郑兴旺就有些兴奋,应了一声之后,就想着等一下去卖衣服,药店那边开门了,就去量一下好了。 等两人出门,叶纤红去厨房做早餐。 如果堂弟真的长个了,自己还得多花点心思,给他补充营养,就像当初安安长个一样。 想到这里,叶纤红决定早上从美容会所回来,买些龙骨回来,跟萝卜玉米炖汤,给他补钙。 早上也不能随便煮点泡饭了,叶纤红淘米准备煮粥,等一下再到空间捉些河虾,做成海鲜粥,既美味又营养。 最好再买跟跳绳,让兴旺在家没事就跳一跳,据叶纤红所知,男孩子跳绳和打篮球,最容易长高。 兴旺不像弟弟,自家爸妈本来就长得高,只要营养跟上,他长高很正常。 而三叔夫妇个子一般,三叔才一米七二左右,三婶一米六都不到。 据说男孩子个子随妈,照三婶的情形,堂弟能长到一米七五,就到极限了。 所以只能从其它方面想办法了,让他能摆脱遗传,再长高几公分。 以叶纤红的审美标准来看,男孩子最好长到一米七八到一米八二,这样才比较帅。 身材不达标,五官再英俊可爱,也帅不到哪里去。 过了近一个小时,楼梯传来蹬蹬的脚步声,叶纤红去开了门。 “姐,姐——”郑兴旺首先冲进屋,大叫了一声,想说什么,因为跑得太快,气都喘不过来了,脸上都是汗,颜色比前几次看到的都深,看来今天跑得特别卖力。 “慢慢说。”叶纤红心疼地望了他一眼,在他肩膀拍了几下。 “姐,我长高了。”好一会,郑兴旺才说出话,因为兴奋,声间有嘶哑。“我刚刚量了一下,有一米七二了——” “不错,加油。”叶纤红一听,也为他高兴。“坚持天天锻炼,应该还会长。” “嗯。”郑兴旺用力点了一下头。“我一定会坚持的,争取跟安安一样高。” 说完,美滋滋地去洗澡了。 叶纤红望着他的背影笑了笑,心里也觉得安慰。 自己重生后,最大的希望是让家人过得幸福。自己父母和弟弟,都在自己的努力下,发生了改变。外婆一家,也因为自己,有了改变。现在又轮到这个堂弟。 有时候看着身边的人,因为自己,过得越来越幸福,这种满足感,是金钱和权势等外在的东西所无法替代的。 这时候弟弟也走进屋,没看到郑兴旺,问叶纤红:“姐,旺旺呢?” 兄弟两人只差了一岁,一直相互叫名字。 “他去洗澡了。”叶纤红望着弟弟也是一头汗,笑道:“今天怎么跑得这么快。” “要问旺旺了,回来时到药店门口量身高,他一看高度,就疯了一样地拼命往回跑,我喊他都不应。”安安无奈地笑道。 “他因为长高二公分,所以特别兴奋,急着跑回来告诉我这个好消息。”叶纤红笑着解释道。 “哦。”安安理解地点点头。“难怪。” 自从他过来虞城,一直对自己的身高非常在意,特别是他比自己还大一岁,却矮了七八公分,一直想长高一点。 没想到这一次真的有希望实现了。 第四十三章章诗萍寻衅 第二天上午,苏思诗刚把请柬送出去,矛盾就来了。 当天晚上,叶纤红吃完晚饭,弟弟和堂弟去卖衣服去,家里只剩下她和胡向阳,章诗萍怒气冲冲地赶过来了。 “叶纤红,你什么意思?”章诗萍一进门,就盯着叶纤红责问道。“我哪里配不上你了,答应跟苏思诗结拜姐妹,却拒绝我?” 她是真的很火大,明明结拜的事,是她最先提出来的,为什么最后受益的反而是苏思诗。 “有话坐下慢慢说。”叶纤红望了旁边看好戏的胡向阳一眼,无奈地叫道。 碰到这个不可理喻的疯女人,她也是醉了。 跟谁结拜,明明是自己的权利,为什么还要被人这样责问? 更离谱的是,只是两个女孩子结拜而已,怎么搞得像是在跟人争风吃醋一样,太诡异了。 “不坐了。”章诗萍赌气地说道。“如果你跟他结拜,不跟我结拜,我以后也要跟你绝交了,还坐在这里什么?” 章诗萍抱着双臂,一付我很生气,你再不哄我我就要爆发了的表情。 “那你跟我绝交吧!”叶纤红才不怕她,说完后,还把她的身子往外推。“反正你也不愿意留在这里,那快走吧!” “叶、纤、红。”章诗萍一付想吃人的模样。“你怎么敢这样对我?” “章诗萍,你看清楚,我也是女人。”叶纤红好整以暇地望着她。“你这些手段,对付男人还行,咱不吃你这一套。” “你——”章诗萍一听,顿时气泄了。 她的说是事实,女人可以这样无理取闹,是因为有一个在乎她爱她的男人,否则装给谁看? 叶纤红同为女人,又不是自己的老妈,凭什么自己一生气就得来哄自己? “要么马上离开,要么坐下来慢慢说。”叶纤红见章诗萍态度软化了,心里暗乐,用一付自己快没耐心了语气说道。 这个章诗萍是属骆驼的,好好跟她说无效,用比他更恶劣的态度对付她,她就老实了。 这一类的性硌,虞城有个专门说法,叫贱骆驼。 据说当主人给骆驼背上放东西,如果不够重,它是不会走,一定要放到足够重,它老老老实实地走了。 叶纤红没见识过真正的骆驼,所以无法确定这件事的真假,反正大家都这样说。 “你怎么能这样厚此薄彼?总要给我一个交待吧?”章诗萍语气果然变软了。“毕竟我很早就想跟你结拜了。” 说完,在沙发上坐下来,脸上一付委屈的表情。 “你要跟我结拜也行。”叶纤红望着她的眼睛。“但是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快说。”见她的口风变了,章诗萍连忙问道。 “我觉得以你毛毛躁躁的脾气,还没有资格做我的姐姐。”叶纤红慢慢说道。“想跟我结拜,只能做我的妹妹——” “你——”章诗萍被叶纤红的话气到了,忘了自己态度才刚刚软化。“我明明比你大三四岁,你却要我做妹妹,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不行就算了。”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跟诗诗姐结拜,她会像姐姐一样对我好,而你,只会给我惹事生非,我还不想要你这个妹妹呢?” 被叶纤红这样一说,章诗萍顿时蔫了。 她也清楚,自己的性格方面确实有很多问题,除了家里的老妈和温俊,很少有人忍受得了。 叶纤红比自己还了小几岁,平时反而像姐姐一样照顾自己,自己凭什么强迫她结拜? 难道希望结成姐妹后,叫她这个做妹妹的,包容自己的坏脾气?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换作自己是叶纤红,估计也愿意跟苏思诗这样成熟稳重的人结拜,避开自己这个讨人嫌的女人吧? 想到这里,章诗萍觉得自己真的有点无理取闹了。 想到叶纤红刚才说的,想跟她结拜,必须做她的妹妹,她又犹豫起来。 给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人做妹妹,如果这件事被别人知道,那真的太丢脸太羞耻了。 “要么,我们也不用比谁大谁小了,就相互叫名字,你觉得怎么样?”章诗萍还想垂死挣扎。 “不行。”叶纤红干脆地拒绝。“就是叫你做妹妹,才能管住你,免得被你坑。” “你——”章诗萍哭丧着脸。“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没有了。”叶纤红见她终于准备知难而退,松了一口气。 如果这个疯女人真的退缩了,自己也可以省了一件烦心事。 在叶纤红看来,章诗萍这样性格的女人,可以做普通朋友,但不是能太亲近。 因为她的性格像定时炸弹,如果自己压不住她,稍一不小心,就会爆炸,给你惹来麻烦。 如果跟她结成姐妹,她出了什么事,自己也很难避开。 所以保持距离,才是最好的办法。 当然,如果能把她管住了,让她做不了妖,那也可以考虑一下。 “那,我私下叫你小红姐,在别人面前,还是相互叫名字,这样总行了吗?”章诗萍可怜巴巴地问道。 “什么?”叶纤红吃了一惊。 这个女人真的疯了吗?自己这样为难她,还死活要跟自己结拜? 她不可能知道自己有重生和有空间的秘密,所以才想抱自己的大腿。那她这样偏执地缠着自己,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只要你别在外人面前说出来,我叫你小红姐也没有问题。”章诗萍再次说了一句。 叶纤红扭头望了胡向阳一眼,正好他也看过来,两人都一脸不可思议的神色。 “行。”叶纤红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这个女人为了跟自己结拜,都把自己放得这么卑微了,如果自己还拒绝她,感觉太残忍了。 “小红姐——”见叶纤红答应了,章诗萍不顾旁边的胡向阳,大叫一声,扑过来就要抱叶纤红。 “你——”胡向阳冲过来要把她架开,朝章诗萍瞪眼道。“你不会是喜欢女人,所以才死缠着要跟小红结拜吧?” 胡向阳突然有了危机感,本以为小红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没想到现在居然有女人来跟自己抢女朋友。 要知道古时候就有女子相互结拜,以姐妹相称,实际上却是百合,白天是姐妹,晚上是夫妻,长期睡在一起。 “你走开。”章诗萍被胡向阳阻止,恼怒地叫道。“这是我跟小红姐的事,跟你无关。” “小红是我女朋友,你一个女人,不早点嫁出去,却来跟我抢女朋友,没门。”胡向阳一把推开章诗萍,把叶纤红护在身后,一脸凶相地瞪着她。 “小红姐,你看他欺侮我——”章诗萍体力比胡向阳差远了,都近不了叶纤红的身,只好眨巴着眼睛装可怜。 即使是以前,她在叶纤红面前也处于弱势,现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是妹妹,这声小红姐叫得又顺口又嗲。 “行了。”叶纤红拍了拍胡向阳,让他让开,在沙发上坐下来。“章诗萍喜欢的是男人,你放心好了。” 这点眼力叶纤红还是有的,如果她接近自己,真的有别的企图,早已想办法绝了她接近的机会。 叶纤红有了四十多岁女人的阅历,即使章诗萍喜欢女人,也不会歧视她。 但是她在这方面还是比较传统,最终会找个喜欢的男人嫁了,将来生个孩子并拉扯大,所以没想过要跟女人纠缠在一起。 对于叶纤红的话,胡向阳还是比较相信的,闻言没有再拦着章诗萍,反而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章诗萍见胡向阳离开了,也在叶纤红另一边坐下,身子侧过来,靠在叶她的肩上。 望着她实然由刺猬变成小绵羊的模样,叶纤红心里一动,忽然有些明白她一直接近自己的原因。 因为家庭以及父母的原因,她对亲情爱情其实缺乏信心,所以内心一直非常孤僻。 与此相对应的,这又造成她跟朋友相处时,缺乏安全感,造成她另类的性格。 说到底,她是一个内心孤独却又极其渴望友情亲情的人,希望从朋友身上,找到自己需要的安全感。 自己跟她认识后,帮了她不少忙,而自己的心态又比她成熟多了,这就满足了她对亲情、友情的一切幻想,所以才会想方设法接近自己,独占自己,还吃别人的醋。 想通这一点后,叶纤红又觉得章诗萍很可怜。 尽管她看起来什么都不缺,有爱她的母亲,爱她的男朋友,但是实际上,因为童年的经历,她并没有走出当年的阴影,所以性格才会这么古怪。 除非她的生活有了安全感,能让她忘掉过去,那样她才有可能像其它人一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当她对自己叫出小红姐时,实际上已把自己缺失的某部分情感,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叶纤红突然觉得有些沉重。 章诗萍把自己向往中的情感需求,全部压到自己身上,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 “小红姐,你那只狗呢?能不能借我玩几天?”章诗萍在叶纤红胳膊上靠了一会,忽然抬头问道。 她不会忘记那天两人出去逛街,碰到几个小混混,那只松狮犬发威保护自己的情形, “现在没有外人,你别一直小红姐小红姐这样叫,行吗?”胡向阳被她叫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忍不住嚷道。 “这是我跟小红姐的事,要你管——”章诗萍气鼓鼓地回答。 叶纤红她搞不定,胡向阳她可不怕,章诗萍瞪着胡向阳,一付针尖对麦芒的架式。 “你们累不累啊!”叶纤红受不了。“如果再吵,都给我回家,让我清静一会儿!” 两人哼了一声,都扭过头去,不去看对方。 叶纤红摇摇头,感觉自己像个母亲,而这两个是自己的熊孩子。 第四十四章往事 “章诗萍,我那些衣服做得怎么样了?”为了避免他们莫名其妙的矛盾,叶纤红只好没话找话地问道。 “完成大半了。”章诗萍转回头答道。“主要是刺锈比较费劲耗时,否则早做好了。” “那倒是。”叶纤红点点头。“可是刺锈会是我这些衣服的特点,所以不能省略,如果没有它们,这衣服就显得普通了。” “我明白。”章诗萍突然笑起来。“受你的启发,我们也推出了几款带刺锈的衣服,希望到时候生意会好一点。” “是吗?”叶纤红有些意外。 忽然想到章诗萍家的工厂,就是靠模仿别人的牌子起家的,又觉得正常了。 弟弟设计的几款衣服,最近一直卖得不错,她们母女肯定也会模仿。 像弟弟在T恤胸前印卡通形象的款式,她们最近就有几款类似的制作出来,弟弟画的是一只羊,他们画的就是一只猴子,估计跟章诗萍所属生肖有关。 章诗萍本身就是学服装设计的,画画功底不错,画一只有特色一点的猴子,一点也不难。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这只猴子的模样,跟日本某品牌的那只猴子有些像,所以也非常受欢迎。 “是啊!”章诗萍洋洋得意地说道。“你不是设计了以翅膀和羽毛为主要图案的服装吗?我就设计了一款以火焰作为LOGO的女装,效果非常好。” 两人一说起这个,就忘了刚才的事。 胡向阳在一边听得无聊,就打开了电视。 叶纤红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音乐声,忍不住扭头一看,正好看到电视里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愣住了。 倒不是她认识那个唱歌的人,而是认识那个人唱的那首歌,和那段舞蹈,就是她写出来交给别人的《独一无二》。 现在正在播放的是央视一套,这个节目叶纤红也很熟悉,叫《请您欣赏》,主要介绍国内外最近流行的音乐以及文化。 这时候国内的节目没什么创新,所以央视有《请您欣赏》,几乎每个地方台都有这个名字的节目。 大概是主持人少,所以经常播放类似的节目,说到底,是一种偷懒的作法,只要把视频的录像带设置好,就可以让它连续播很长时间了。 这时候VCD还没有出来,靠的是录像机,录像机像素低,所以电视节目清晰度普遍不高,对于看过高清的叶纤红来说,总觉得不舒服。 昨天这个时候,节目在介绍台湾著名的歌手童安格,叶纤红也在过去二十多年后,再次重温了一次九十年代的流行歌。 没想到今天就轮到播放这个首歌了。 那次陪段俊希去慕尼黑舞厅,因为与人发生摩擦,最后决定斗舞,为了帮他赢回摩托车,她放下面子,上台跳了一遍李贞贤的舞蹈,算是帮了段俊希一个大忙。 后来那个担任裁判的女人找上自己,想要这段舞蹈的版权,为了保守自己重生的秘密,她豁出去了,不但把舞蹈给了她,还把这首歌写出来,一起交给她。 这件事已过去二个多月,这首歌也被制作出来并发行了,前些日子经过音像店门口,还听到有人在播放。 但是现场表演,却还是第一次看到。 电视里那个激烈舞蹈的女人,看起来也有点眼熟,叶纤红肯定她是舞厅那个大妈的的女儿,母女俩的相貌还是有些像。 这个女人的舞蹈功力不弱,就连叶纤红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得到。可惜她这个师傅不给力,记住的内容有限,更无法完美地表现出来,所以远远达不到前世李贞贤的惊艳效果。 如果自己能完整地把舞蹈跳给她看,相信效果就会好的多。 当然还有其它原因,比如她长得没有李贞贤好看,没有她那么媚那么妖艳,比如她的服饰和化妆打扮,也太普通,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色。 不过现在还是九二年,国内流行的全是港台的音乐,内地原创只能算刚刚起步,能有歌手做到这一步,已经让人非常惊讶了。 估计大多数人第一次看到这首歌,一定会被惊艳到。 或许因为这个原因,这首歌才会这么快流行起来,所以才有资格被央视播放。 也就是说,这首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非常红了。 “这不是你跳过的那段舞蹈吗?”胡向阳问道。 他还清晰记得那天的情景,当时的叶纤红,梳着一个古怪却非常艳丽的发型,化着浓妆,在舞台上跳了一段让人血脉偾张的舞蹈,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就在那个时候,他明白了自己对叶纤红有了朦胧的好感。 “你怎么知道?”叶纤红惊讶地问。 “那天我们也在舞厅。”胡向阳笑着回答。 这时他才记起,这件事自己还没跟她提起过。 “这么巧?”叶纤红有点无地自容。“你们当时几个人?” 在那里跳舞,绝对是自己重生后的黑历史,原以为除了段俊希,没有人认识自己,所以她才豁出去了。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胡向阳他们那天正好也在舞厅,还认出了自己。 “白天见过的几个人,除了表哥肖东灿,其它人都在吧!”胡向阳得意地笑道。“还是蒋建辉厉害,一下子把你认出来了。” “好吧。”叶纤红无语了。 “怎么,小红姐还会跳舞?”章诗萍开始没听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等回过神来,惊讶地问道。 “你小红姐是谁?”胡向阳斜了章诗萍一眼,一付与有荣焉的表情。“她比你想像得能干多了——” 胡向阳跟叶纤红单独在一起时,有时会比较痞比较坏,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比较成稳。 今天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了种危机感,所以像个护食的小狗一样,跟章诗萍争起叶纤红的所有权。 在叶纤红看来,这样真的太幼稚了。 “你得意什么?”章诗萍可不懂什么叫客气。“我跟小红姐是结拜姐妹,你算老几?小红姐还没嫁给你,你只能算个外人。” “怎么又来了。”叶纤红恼怒地站起来。“你们要吵去外面吵,别在我耳边闹,我头晕。” 两人一听,顿时蔫了,相互扁了扁嘴,同时乖乖地坐了下来。 叶纤红哼了一声,重新坐下来。 她再次有种自己带了两个熊孩子的感觉了。 外面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去开门,弟弟和堂弟回来了。 “今晚怎么样?卖出多少件?”望着两人脸上的笑容,她刚刚被那个活宝弄得郁闷的心情,也一下子恢复过来。 最重要的是,弟弟回来了,她就不必再单独面对这两个人了。 在自己面前,他们可以耍赖不要脸,在安安和兴旺面前,他们还是要脸的。 “姐,今晚又卖出了九十五件。”这次是堂弟郑兴旺抢着回答的。“我卖了六十四件,安安卖了三十一件。” 堂弟现在是老板了,卖衣服没有自己用心,但是自己一晚上就赚六十四块钱,却是实打实的。 加上早上卖了四十八件,加起来就有一百十二块了。 在安安和堂姐的眼里,这点钱并不多。但是对郑兴旺来说,却是笔巨款了。 到现在为止,他已总共赚了九百多块钱了,比爸妈上三个月班,赚的还要多。 当然他不会骄傲,这点钱离他的目标,还差十万八千里,还得继续努力。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你做事比安安努力,也更有恒心,这样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的成就,比我和安安都大。” 这不是瞎鼓励,而是真实的欣赏。 每个心理成熟的人,都会喜欢工作努力认真的年轻人,特别是叶纤红清楚自己姐弟身上的缺点,就会更认可堂弟的优点。 “这怎么可能?”被堂姐这样夸奖,郑兴旺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发现堂弟其实有些自卑,所以有心想多给他一点鼓励。“一个人成功,总归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而你做事有毅力,这才是我看好你的原因。” 说完,拍了拍他的肩,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一点上,我和安安都比不上你。” “谢谢姐。”郑兴旺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是一种以前很少获得的肯定和信任。他用发誓似的语气说道:“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不让你失望。” “好。”叶纤红见他这样回答,笑得更开心了。 作为姐姐,她不但希望堂弟将来能在事业上帮助自己,更希望他具有独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的男孩子,将来才会成为郑家的顶梁柱。 很明显,郑兴旺现在已学会独立思考了,也有了自己的努力目标,这才是叶纤红最欣慰的。 “小红,那我先回去了。”章诗萍站起来,向叶纤红告辞。 她也是个识趣的人,看墙上的钟已指向九点多,而安安他们又回来了,叶纤红肯定没时间再理会自己,所以准备回家了。 在小红这个护弟狂魔眼里,所有人都比不上弟弟重要。 “好,晚安。”叶纤红巴不得她快点走,免得跟胡向阳再起争执,烦到自己,所以也没假惺惺地挽留。 胡向阳看安安和郑兴旺去了卫生间,从身后一把抱住叶纤红,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小红,跟这个章诗萍你可要保持距离,别被她吃了豆腐。”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扭头瞪了他一眼。“我如果喜欢女人,你还有机会站在这里?” “我不管。”胡向阳扭着身子耍赖。“反正我就是不许你跟她太亲近——” “行了行了,我知道。”叶纤红受不了挣脱他的怀抱,还在他头上用力敲了一下。 怎么跟胡向阳在一起越久?越没有男女朋友的感觉,反而像养了个儿子? 第四十五章突如其来的谣言 叶纤红要跟苏思诗要结拜的事,既然决定不公开出去,外人自然很难知道。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他们越想低调,反而越有人好奇,不过短短几天时间,居然像旋风一样,在虞城上层的一些圈子里流传开来。 听到这个消息,叶纤红就有些郁闷。 对她来说,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免得惹是非。 她现在有戴老这个干爷爷在,低调才是王道,免得因为自己,牵连到他。 但是偏偏地,很多事就不如她的意。 更让她无语的是,接下来又传出一些关于她的闲话,大致意思是,她是个特别会钻营的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攀附比自己有地位有钱的人。 以前为了往上爬,让家人安排跟段俊希相亲,借他的关系,替堂哥和小姑解决了工作问题。 后来认识了苏思诗,又哄她出钱,给自己开了家美容店赚钱。 跟胡向阳谈朋友之后,不但让他出钱给家里造房子,办工厂,还通过他,认识了很多有钱有势力的人,光是新房子造好后,家电就收了一车子。 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告诉别人,她是一个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的女人。 谁碰到她谁倒霉。 好在造谣的人,还接触不到高层的圈子,所以不知道叶纤红跟戴老的关系。 如果戴老也被人这样编排,那事情就闹大了,说不定会无法收场。 尽管这些话很刺耳,叶纤红还是没放在心上。 毕竟认识自己的人,都知道自己的为人,不会相信这些。不认识的人,怎么想与她有什么关系? 倒是苏思诗和胡向阳被气坏了。 对苏思诗来说,她非常在意跟叶纤红的关系,如果因为自己提出结拜这件事,造成叶纤红名誉受损,那她不是好心办坏事吗? 如果叶纤红身后的人迁怒到自己身上,那就更麻烦了。 胡向阳跟叶纤红在一起,本来就担心自己配不上她。现在有人把两人的关系颠倒过来了,说叶纤红占自己的便宜。万一叶纤红家人气不过,为了撇清关系,从而反对两人在一起,那他找谁哭去?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上班后,先打电话给小方和赵大成,把这件事跟两人一说,叫他们帮忙暗里查一查,这次谣言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两人听了后,也非常生气,答应马上去查。 他们现在已把自己的未来,跟胡向阳绑在一起,如果胡向阳出了事,他们也跟着倒霉。 在见识过叶纤红的人脉后,他们都希望胡向阳跟叶纤红能顺利地在一起,千万别出什么事? 胡向阳挂了电话,心里还是不踏实,想了想,跟自己的上级打了声招呼,骑着边三轮来到市政府,打算找肖市长商量一下,怎么解决这件事? 肖市长此时正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听完表弟的叙述,也非常震怒。 作为政治人物,想问题容易想复杂,这个谣言来得太蹊跷,似乎有针对他的嫌疑。 如果有人不愿意看到肖家跟戴老走得近,故意借这件事破坏叶纤红跟胡向阳的关系,那这个人的心机就很厉害了,居然用这个方法来离间他们的关系。 如果自己不加重视,说不定就让对方达到目的了。 肖市长来虞城后,除了正常的岗位职责,需要他去处理之外,私下里,他最重视的就是与叶纤红的关系。 还在家里时,父子俩就认定这个女孩子有大智慧,会在很多地方帮到自己。 更何况叶纤红现在有了戴老这个爷爷,肖家需要通过她,跟戴老建立关系,她的重要性更是上升了几倍,怎么能允许有人破坏? 特别是前两天接到表妹夫卫谨言的电话,他的心更热切了。 据这个出生卫家旁支的表妹夫说,前几天在一次卫家的家族酒宴里,看到叶纤红和戴老也参加了,而且她就坐在老爷子旁边,跟老爷子一直有互动,关系看起来很亲密。 后来自己被叫起里屋,跟卫家的接班人卫振华交流了几句,从对方的语气里,似乎有扶持自己的意思。 虽然他不明白原因,但是相信事出必有因,想来想去,觉得唯一可能的是,他们是看在叶纤红的面子上,才愿意抬举自己。 这一次会面之前,他因为老家房子的事,被逼得几乎无路可走,所以这一次会面,对他来说,就像有人把他从泥潭里拉了出来,还扶到了岸上。 不但谢建伟事后专门找自己道了歉,连卫家嫡系的子弟,看到自己也开始变得客气。 更让他惊喜的是,没过两天,他的工作就调整了,从县地税局稽察科科长的位置,直接调到县委办公室,担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级别也从副科级升到正科级,至于这个位置的含金量,已不用多说了。 县委办公室主任,等于是县委一把手的大管家,权柄之大,不言而喻。 就连肖东胜自己听到,也是暗暗羡慕。 要知道自己从副科升到正科,也没有他这么顺利。 这个表妹夫跨出这一步,后面的路就好走了。 原先他在县地税局稽察科担任科长,能上升的空间有限,正常情况下,能升到地税局副局长,就非常难得了。 至于调出税务系统那个圈子,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基础,以后肯定就不同了,就不定工作一段时间后,就升到副县长了。 以他三十出头的年纪,在副县长位置呆几年,只要卫家能继续支持他,就能直接调到其它县担任一把手了。 就不定会比自己更早成为正处级官员呢? 想到这里,肖市长的心更迫切了。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重视叶纤红。 所以听胡向阳说起这件事,他特别震怒。 “这件事先别对外声张,我们自己人知道就行了。”肖市长想了想,开口道。“我们先要搞清楚背后是谁在搞鬼?再想办法怎么应对。” “知道了。”胡向阳点点头。“我现在只跟大成和小方他们说过,叫他们暗里帮忙查一查。” “这样也好,他们是你的好友,可以信任。”肖市长沉吟道:“你最近多陪陪叶小姐,别让她多心。” “好。”胡向阳应道。 “还有,你暗里找一下苏思诗,跟她说结拜的事先暂停一下,等这件事解决了之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肖市长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行,我马上去找她。”胡向阳爽快地应下来。 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结拜,他也觉得苏思诗多些一举。 大家关系好,暗里姐妹相称就是了,何必非要搞这个形式。 要知道真正的好朋友,像他和赵大成,哪里需要公之于众?被其它人知道? 胡向阳这边还没来得及去找苏思诗,她却先去找叶纤红了。 “小红,结拜的事,还是算了吧!”苏思诗跟叶纤红坐在同一张沙发椅上,抱歉地说道。“这件事是我考虑不周,没想到给你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事情到了这一步,她除了放弃,还能有什么办法? “为什么算了?如果你这样做,不是让造谣的人得逞了?”叶纤红搂住她的胳膊,笑道。“也等于证明了我跟你结拜,就是为了占你的便宜,那我不是更说不清了?” “我都急死了,你还笑得出来?”苏思诗见叶纤红没恼自己的意思,心里一暖,见叶纤红笑着跟自己打趣,故作生气地说道。 “有什么好急的。”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这件事明显是有人看我不顺眼,想把我的名声搞臭,反正你们都了解我的为人,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是不在意,你爸妈会在意啊!”苏思诗着急地说道。 她不敢提戴老,怕叶纤红多想。 “我爸妈才不会在意这个。”叶纤红把杯子调给苏思诗:“来,坐下喝杯茶,消消火气。” “那你说怎么办?”苏思诗接过杯子,喝了一口水,反问道。 “当然是按原计划继续啰!”叶纤红扬了扬眉,用笃定地回答:“这件事又不难解决,我至少有八成把握肯定是谁干的。” “你知道?”苏思诗惊讶地问。 她跟肖东胜一样,也认为这件事不简单,所以往复杂的地方去写。 而叶纤红却清楚,会这么恨自己,巴不得自己倒霉的,就那么三四个人。 其它人跟自己即使不友好,也不会这样做,更何况他们也没办法知道自己的这些细节。 “当然了。”叶纤红一付万事在握的语气回答。“这件事如果是对方暗里诋毁自己,而被人无意传出去,那这个谣言很快就会淡下来。如果是有人有意为之,那过两天依然不会平息,说不定会越传越烈。” “哦。”苏思诗知道了叶纤红的态度,原本忐忑的心也安定下来。“那行,这件事就照你的意思办。” “好。”叶纤红知道苏思诗真正在担心什么,所以回答得很干脆。“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诗诗姐尽管放心。” 以她对戴老的了解,他才不会因为这些谣言,而迁怒于人,对付苏家。 更何况这件事苏家并没有做错,单凭诗诗姐对自己的帮助,她现在想借用一下自己的身份,她也没有理由拒绝。 第四十六章各方反应 苏思诗离开后,叶纤红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架起腿悠闲地轻笑一声。 当着诗诗姐的面,有些话不方便说,也不能随心所欲表达自己的情绪,现在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这个杨云哲,还真像一条毒蛇啊!上次自己借胡向阳的手,把他送进派出所关了几天,没想到才过去二个月,他又不老实了。 这次居然借这个机会,开始咬自己了。 上一次因为重生没多久,她还没这个能力把他彻底打趴下。 现在的自己,跟当天已不可同日而语,既然他还出来找虐,那自己就不必客气了。 她可以百分之九十九肯定,这件事是杨云哲兄妹搞出来的。 重生前,她的生活圈很小,没有人会跟自己有这么大的仇怨。重生后,她接触的人虽然多了,凭着成年人的心态,根本不可能去招惹人,没机会跟人结怨。 至于曹娥大酒店的孟副总等人,现在都知道了自己的背景,不可能有胆量出手。 只有杨云哲,才会这么不依不饶地想让自己倒霉,毕竟他接触不到自己的圈子,无法了解自己现在真正的倚仗。 所谓无知者无畏嘛! 在杨云哲生活的圈子里,他无疑是个出众的男人,长相清秀有欺骗性,又有小聪明,能耍心机和手段。 更重要是,他够狠毒。 以叶纤红对他的了解,在他的世界观里,自己就是中心,别人只能被他利用和驱使。 自己那时候虽然穷,但是长得不错,又肯为他花钱,无疑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当自己拒绝他时,就结下了无法解开的仇。 这个世界上总有这么一类人,觉得别人对自己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别人敢反抗自己,他就接受不了,于是恨不得把对方踩死,否则心里不舒服。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发现自己过得比他好,让他开始害怕。 毕竟大家处过一年时间,对他知根知底,如果自己要对付他,也非常容易。 所以想趁自己还没有真正强大,先毁了自己。 至于为什么用这么低劣的手段,只能说他有一种盲目的乐观和自信,以为这样就足以对付自己了。 毕竟自己以前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是一个他可以随便搓扁搓圆的胆怯女孩。 而叶纤红重生后,没有主动出击,是因为跟他的恩怨,大多涉及到前世,她不方便说出来。 难道她告诉胡向阳,自己这么恨杨云哲,是因为他为了一份工作,把自己迷昏后送给段俊希糟蹋? 这件事今生根本没有发生过,她怎么拿不出证据?胡向阳听了,不当她神经病才怪呢? 所以只能等对方先出手,她才方便反击。 叶纤红在原地坐了一会,觉得这件事没有诗诗姐想像得严重,就没有兴趣再去管了。 回到房间,反锁上门,进了空间。 从中药店买回来的药材,当晚就全部种下了。原以为能有一半活下来,就不错了。 没想到除了一两个坑没动静,其它的全部活过来了。 这就证实空间以及灵液,对种植有特殊的作用,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兴奋不已。 这样一来,自己想种药材就简单了,只要买到根茎还没有彻底干透的植物,种到空间里用灵液浇灌,就能让它们重新活过来。 一些特殊的药材,也不必像外面一样,用种子重新培养。 要知道有的植物,比如人参,长大到可以入药,至少要五六年。 如果想增加年份,比如成为几十年甚至百年参龄的珍贵药材,那自己要等待的时候就更长了。 问题是,自己哪里活得了那么久? 现在就简单了,如果买到一株十年以上的人参,只要在空间里种上一段时间,用灵液浇灌,说不定一两年后,药效就抵得上五十年甚至百年的效果了。 那自己要制作大补的药酒或者配制滋补的中药,不是方便多了? 空间里新种的药材,她还无法认出它们的品种,估计要等它们重新长齐叶子,再参考赵医师送给自己的中药材参考书,才能辨认出它们的名字和功用吧! 在药材区站了一会,叶纤红又去果树区,发现那些水果长得更加大了。 杨梅树、枇杷树,因为生长缓慢,果实大得不明显,而藤本的葡萄却不同,藤蔓已长到一丈宽的范围都不止了,叶子底下长了一串串紫色的葡萄,每颗都有鹌鹑蛋那么大了。 如果是外面普通的品种,这么大的都可以摘来吃了。 不过以叶纤红的经验判断,这些葡萄还没有彻底成熟,估计一星期后才能采摘。 望着藤上累累的果实,叶纤红估计这几株葡萄树,至少可以采摘五百斤葡萄。 好在它的成熟期,跟外面的普通葡萄几乎没多大区别,所以到时摘下来,送给家人或亲朋吃,应该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赵大成和小方接到胡向阳的电话后,就开始调查这件事。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两人询问了不少人,都查不到谣言的来源。 一直到下班前,还是一无所获,两人就有些懊恼,于是打电话给胡向阳。 “没关系,继续慢慢查。”胡向阳安慰道。 跟表哥商量过后,他也认定这件事不简单,所以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两人才查了一天,没查到也正常,如果马上就知道了结果,那他都要怀疑这个答案的准确性了。 “好吧。”赵大成有些泄气。 这么小的一件事,查了一天还查不到,实在太不正常了。 挂了电话后,他在办公室里来回走了一圈,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跟叶纤红的关系,虽然比不上胡向阳,但也算得上好朋友,这件事跟她有关,他也很想帮点忙。 忽然想到叶纤红不但是当事人,而且是个特别有智慧的人,以前碰到事情,大家都会听征询她的意见,自己何不给她打个电话,请教请教她? 想到这里,他拨通了叶纤红家里的电话。 叶纤红听明白赵大成的来电目的,笑了。 这件事发生到现在,胡向阳还没找过自己,反而是赵大成,最先想到要找自己这个当事人。 叶纤红倒没怀疑胡向阳的智商,这种事关系到自己亲近的人,谁碰到了,都会关心则乱,发挥不出正常的水准。 “我知道造谣的人是谁,如果你想查,只要关注那两个人就行了。”叶纤红也没有介意让赵大成知道自己的过去,把自己跟杨云哲过去的经历说了一遍,并分析了杨云哲的性格以及可能的想法。 赵大成一听,像胡向阳当初一样,也愣住了。 在他的心里,叶纤红是智慧的典型,没想到以前的她,居然这么单纯。 这都要打破他的世界观了。 原来所谓的聪明和智慧,都是经历了别人没有经历过的挫折,才不得不成长起来的。 这一刻,他突然有点心疼叶纤红,心疼她被人孤立被人利用被人嘲笑,还不敢还嘴和反击。 跟叶纤红相识的时候,他是最早丢下身份上的包裹,向她表达善意的人。 等到发现她跟胡向阳对上眼了,他就息了这样的心思。 后来两人在各种场合聚会,相互越来越熟悉,他对她的欣赏,也慢慢转变为朋友之间的友谊,在知道她的身世之后,希望自己能力所能及地帮她。 当章诗萍提出要跟叶纤红结拜,他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就是希望跟叶纤红结拜。 这个女孩子性格好,有能力,更重要的是相处起来舒服,还会做美味。 如果自己有一个这样能干的妹妹,那以后就有福了。 只不过现在发生了这件麻烦事,这种想法只能藏在心底,不必再提起了。 “行,我知道了。”赵大成收起乱七八糟的心思,回答道。“这就去查他们两个。” “好的,如果你查到什么消息,希望先告诉我。”叶纤红又叮嘱了一句。 “没问题。”赵大成爽快地回答。 挂了电话,叶纤红笑了。 原本觉得这件事需要再发酵几天,才能出结果。没想到赵大成联系上了自己,那就提前让此事了结吧! 段部长回到家,疲惫地在沙发上坐下来,随手把公文包放到茶几上,朝正在和保姆一起做饭菜的老婆叫道:“小俊呢?” “在房间里。”段太太扭头望了老公一眼,见他皱着眉头,一付劳累的模样,放下手中正在洗的菜,擦了擦手,走到他身后,替他在后颈捏了几下,嘴里担心地问:“是不是儿子又惹事了?” 两个月前出了那件事,夫妻俩对儿子的管束也严了些,除了给他在银行找了个工作,规定他准时上下班之外,还强制他一日三餐,也要回家来吃。 如果有应酬,必须提前跟他们说好,才允许出去。 原本担心管得这么严,会引起儿子的逆反心理,没想到儿子没吵也没闹,乖乖地照做了。 这让夫妻俩安心了许多,觉得儿子确实懂事多了,最近也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束。 “你别多想,我只是有件事想问问他——”段部长见老婆语气惊慌,转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模样。 “那就好。”段太太松了一口气。 第四十七章暗里汹涌(谢樱花大文学大神赏) 顿了顿,她来到儿子的房间门口,伸手敲了敲门,嘴里叫道:“儿子,出来一下,你爸叫你——” “哦。”段俊希在屋里应了声,接着一阵拖鞋摩擦地板的声音,然后打开门走出来。 两个月前,段俊希还是一付纨绔子弟的模样,理着时尚的蘑菇头,穿着花梢的外套,全身上下散发着求偶雄性的气息。 这时候剪短了头发,身上穿了件藏青色翻领POLO短袖T恤,下面一条深灰色的西裤,看起来干净利落,竟然有了些都市白领的干练。 “爸,你找我有什么事?”段俊希走到父亲旁边坐下来,神色平静地问道。 自从那件事后,他很少跟父母这样坐着聊天,有时候即使坐在一起,聊不了几句,就会吵起来。 倒是最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反而能心平气和地跟父母说说话了。 “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你还记得吧?”段部长望了儿子一眼,缓缓问道。 原本他还想问得婉转一点,免得儿子听到这个名字,像上次一样,跟自己闹起来。 但是发现儿子现在比以前沉稳了许多,他又觉得可以跟儿子平等交流了,没必要再用对付手下的手段,来对付儿子。 男人嘛,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才会成长。不管是工作上的、情感上的还是其它不受自己控制的事。 现在看来,对儿子反而是好事。 “记得,她怎么了?”段俊希惊讶地问道。 眼前又浮现那个长得瘦瘦弱弱的,却性格爽朗大方,待人热诚的女孩子。 这几年下来,他已跟好几个女孩子发生过关系,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给他一种想生活在一起的冲动。 实在是那些女孩子,长得虽然漂亮,却只能在肉体上满足他,当坐下来想安静地聊聊天时,却发现双方关注的重点完全不同,根本无法说到一块去。 而叶纤红却相反,她似乎有颗比外表成熟稳重的心,自己在她面前,非常轻松舒服,他甚至有种被她包容、迁就的满足。 当初父母用二选一的方式,强迫他们分开,和杨叔叔家的女儿杨筱雪见了面。 他知道父母的心思,希望他跟杨筱雪在一起,让两家亲上加亲。 他为此痛苦过一段日子,觉得不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人生实在太灰暗了。 可是叫他为了叶纤红,放弃现有的舒适生活,他又做不到。 最后还是选择顺从父母的意志,放弃叶纤红,跟杨筱雪订了婚。 没想到就在自己快要忘记这个人的时候,父亲居然又提起了她。 两人分开只有两个月时间,现在重新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他居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没什么。”段部长能感觉到儿子情绪上的变化,发现他现在对当初的感情,除了还有一丝遗憾和不舍之外,几乎把那个女孩子忘记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当初他认定这个女孩子心机重,跟儿子认识才几天,就让儿子替他做事,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让他没想到的是,仅仅过去两个月,这个女孩子就今非昔比了,不但跟苏家的接班人要结拜成姐妹,还跟来自京城的胡家子弟谈起了恋爱。 最让他骇然的是,她居然跟戴老关系很亲近,据说还是戴老亲自开口,要认她为干孙女。 原先他还为儿子离开她而欣喜,现在却为自己当初这个举动后悔了。 如果叶纤红跟儿子还在一起,将了成为自己的媳妇,那他跟戴老不是也成了干亲? 这样想虽然对不起老朋友,但是一个是副市长,一个是曾经的省组织部副部长,孰轻孰重,还用得考虑吗? 杨市长或许能帮到儿子,让他以后少受些委屈,但是戴老却能帮到自己。 如果自己在戴老的帮助下,升到副市长甚至更高的职位,那叫他放弃杨市长这个老朋友,他也肯定在所不惜。 见父亲只提了一下叶纤红,就不出声了,段俊希转头望了母亲一眼。 见她也是一头雾水的模样,忍不住皱了皱眉。 “你现在跟她还有联系吗?”段部长注意到他们母子的互动,暗里收拾起悔意,又问儿子。 “没有。”段俊希说起这件事,依然一肚子气。“你们管得这么紧,我哪里还有机会去找她?” 段部长望着儿子年轻的脸,伸手在他背上安抚地拍了一下,说道:“你如果还想见她,就去找她吧!爸以后不拦你了——” “什么意思?”段俊希不高兴了。“当初是你们逼着我离开她,现在两人都没联系了,你却做好人,鼓励我去见她?” “是啊,老段,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嘛!”段太太也沉下脸来,不高兴地问道。 当初跟杨市长联姻,她也是同意的,还跟老公一起向儿子施压。 儿子好不容易忘记了叶纤红,怎么可以让他继续去见她?万一两人死灰复燃,那杨筱雪怎么办?他们怎么对得起杨市长一家? “这件事说来话长——”段部长想了想,开口道。 虽然这些想法说出来很丢脸,但是面前两人是他最亲近的人,瞒谁也不能瞒他们。 “那你重头开始说。”段太太见老公神情严肃,心里一下子也没底了,于是说了一句。 段部长组织了一下词语,就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一一细说了一遍。 他最初听到叶纤红的流言,并没有放在心上。 年轻女孩子嘛,只要长得漂亮,讨人喜欢受欢迎也很正常,没必要在意,更没必要污蔑她。 反正儿子已跟她分开了,她就算再厉害,也影响不到自己一家。 直到告诉他这件事的朋友,拿儿子跟叶纤红的事打趣,他才从对方的嘴里,知道了她的背景。 听说她居然跟戴老关系很亲近,这让他紧张起来,于是私下又去了解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也知道了这几个月时间,叶纤红发生的变化。 段俊希像听故事一样,听父亲说完这件事。忽然双手捂住脸,身子俯下去靠在膝盖上,心里难过得想流泪。 他一直觉得叶纤红不是个普通人,没想到她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厉害,如果两人现在依然在一起,那自己就是那个最幸福的人了。 可惜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结婚想法的女孩子,就被父母硬生生地拆散了。 现在她已有了男朋友,对方还是京城的大家族子弟,就算父母同意自己去找他,他们还有可能恢复以前的关系吗? 段太太在一边望着儿子难过的样子,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在儿子旁边坐下来,把手放在儿子的头上。 他们当初这样做,也是为儿子好,毕竟以儿子的性格,很难达到他爸的高度,所以和杨家联姻,才对他最有利。 即使儿子一事无成,有他父亲和杨市长照应,也不会吃苦了。 谁知道世事难料,竟然发生了这样的逆转,他们也只能接受命运。 “儿子,想开些。”段太太在儿子头上揉了一下,柔声劝道。 “我知道。”段俊希没有抬头,只是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声。 原本他只是有些难过,被妈妈这样一劝,忽然感到一阵委屈,眼睛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段部长望着儿子微微抖动的双肩,心里也是一阵接一阵地懊恼,他站起来望了厨房的保姆一眼,向老婆示意了一下。 段太太会意地站起来,走去厨房,见菜已炒好,电饭煲里的饭也熟了,就叫保姆先回家,明天早上再过来。 保姆识趣地点点头,脱下身上的围裙,无声地拉开门,回家去了。 段太太端出饭菜,盛了米饭,一家有围坐在一起,无声地吃起晚饭。 因为心里有心事,谁也没有开口。 段部长吃了几口饭,放下筷子对依然闷闷不乐的儿子说道:“那个叶纤红现在不是普通人了,你如果碰到她,记得好好向她解释一下,免得她记恨你当初抛弃她——” “你以为她会在意?”段俊希硬梆梆地回答了一句。 当初如果不是自己死缠烂打,叶纤红估计都不会理自己,就在他通过努力,已在对方的心中占了一定位置的时候,却被迫退出了。 父亲却天真地以为,自己还会去找她,他也不想想,自己现在以什么身份去见她? 段部长一听儿子的话,越加郁闷了。 这件事确实是他们做得过份了。 可是这个死结如果不解开,万一小姑娘一直记着,什么时候来找他们的麻烦,那就不好收场了。 “不管怎么样,解释一下总不会有坏处。”段部长有些低声下气地说道。 这件事他们夫妻不方便出面,只能靠儿子了。 “儿子,我们当初那样,也是为你好,你就听你爸的话,去解释一下吧!”段太太也出声劝儿子。 “行,我知道了。”段俊希放下筷子,重重呼出一口气。 尽管他知道叶纤红肯定不在意当初他们分开,他甚至有种感觉,叶纤红是巴不得两人没有关系。 但是在爸妈的一再要求下,他还是打算找个机会,去见见她,顺便解释一下他离开的原因。 只是不知道这次见面,会不会让自己更加后悔,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下来? 第四十八章各种矛盾 同一时间,孟副总家里,气氛也有点凝重。 孟副总今天下班前,接到连襟顾建兴的电话,告诉他关于叶纤红的谣言,并问他有没有听说过。 这件事只在一定范围内传播,普通人反倒不知道。 而他是个比较八卦的人,消息渠道也多,自然听说了。 就是这个叶纤红,害女儿丢了段俊希这个男朋友,后来又让她进了派出所,他们一家对她恨之入骨,现在听说她要倒霉了,他们自然是欢欣鼓舞、求之不得! 孟副总甚至想过,要不要再编些更离谱的谣言出来,让这个叶纤红名声更臭一些。 只不过经历几件事后,他处事比以前稳重了些,担心自己介入,反而会让事情复杂,才息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这件事不会是你们挑起来的吧?”顾建兴似乎没听到他话里的快意,反而沉声问道。 “你怎么会这么想?”孟副总有些想不明白他的意思,惊讶地反问。 难道在连襟心里,自己就是个阴暗的小人,会做这种造谣抹黑别人的事? “因为你们跟叶纤红结过怨,我担心你不知轻重,故意造她的谣——”顾建兴没空理会他的委屈,反而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怎么会?”孟副总哈哈地干笑几声,“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怎么知道?”顾建兴见他这时候还没明白这件事的后果,没有给自己明确的答复,反而跟自己打哈哈,就有些上火,声音也忍不住提高了。“你最好回家问一问,有没有人参与过这件事?” 如果确认这件事确实是连襟一家搞出来的,那他真的有必要跟这家不知死活的人保持距离了,免得影响自己的前程。 “难道这件事很麻烦?”孟副总后知后觉地问。 他就算再傻,也明白连襟话里的意思了。 “麻不麻烦先别说,你回家搞清楚再说。”顾建兴已没有耐心再听他说话了,气呼呼地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孟副总莫名其妙吃了一顿排头,又不敢反驳连襟,只好把气憋回去。 想了想,就回到家里,要老婆叫出刚下班的女儿,问起这件事。 孟若溪下班回家,路上出了点汗,就去卫生间洗了个澡,出来时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听父亲问起这件事,她连忙摇头。 因为叶纤红,她丢尽了脸面,现在只要一提起她,就会头皮发麻全身发抖,哪里还有勇气去招惹她? “不是你就好。”孟远航松了一口气。 连襟的话,让他有不好的预感,所以到家后,很害怕女儿给他肯定的回答。 女儿那次进了派出所,被拘留了几天,出来后人变得沉默了许多,平时很少再参加朋友的活动,在家里话也少,这让他又心疼又难过。 “你这是什么话,怎么能怀疑自己的女儿?”孟太太却不高兴了。 以前觉得女儿不知轻重,她还打了她一把掌,让她清醒自己的身份。现在女儿变得乖巧懂事了,她又心疼得女儿变沉默变瘦了,见老公捕风捉影怀疑女儿,自然语气不好听。 “不是我想说,是连襟专门打电话给我,叫我问一问的。”孟远航无奈地解释。 “那个叶纤红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被人说一说,也成了了不得的大事?”孟太太不服气地反问道。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叶纤红这个名字成了家里的禁忌,所有人都默契地避开她,免得刺激到女儿。 所以叶纤红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家一概不知。 “我也不清楚。”孟远航委屈地说道。“听连襟的意思,似乎她现在很不简单,如果造她的谣,会有严重的后果。” “严重的后果?”孟若溪在一边没出声,静静地听父母说话,这时候忍不住哼了一声,插嘴道。“她除了靠别人,还有什么本事?难道已经重新投胎,成了什么大人物家的千金小姐?” 跟孟远航一样,听说现在有谣言在攻击叶纤红,她非常解气,对父亲的态度很不高兴。 最好把她彻底搞臭,看她以后还有没有男人帮忙! “别这么尖酸刻薄——”孟太太瞪了女儿一眼,不高兴地说道。 她一直想把女儿培养成淑女,可惜没成功。 当初女儿跟段俊希的关系,身边很多人都知道了,两人分手后,她还想给女儿物色一个男孩子,可惜没有成功。 这时候大家思想还很保守,听说姑娘还没结婚,就跟段俊希发生了关系,那些稍有头脸的家长,连忙拒绝了。 有些不在意的,要么男方长得难看,配不上女儿。要么家里出身太差,想高攀他们的,反正最后没有一个成功。 段太太没有死心,只是对女儿管得更紧了,希望等风声过去后,再替女儿想办法。 现在传来叶纤红倒霉的消息,她觉得真是老天有眼,这个讨人嫌的东西马上要被人唾弃了。 “算了,既然这件事跟我们无关,我就这样回复给连襟。”孟远航见不得她们母女闹起来,宁事息人地说道。 孟若溪心里还是不舒服,不过聪明地没有出声,她打算明天上班后,再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叶纤红真的倒霉了,作为仇人的她,当然要趁机过去踩一脚。 因为这件事,外面弄得人心惶惶,叶纤红却像没事人一样,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 家里妈妈打电话过来,说田已经种好了,叫了同村几个人帮忙,加上主动过来帮忙的三叔三婶和两个舅舅舅妈,两天时间就全部种完了。 叶纤红这一次倒没有硬要回家,反倒心安理得地留在虞城。 割稻她不觉得辛苦,种田却有些害怕。 主要水田里,蚂蝗特别多,下水后没一会儿,小腿上就叮满了蚂蝗,吸饱血后鼓鼓囊囊的,看得她腿发软。 回家的时候,小腿被叮过的地方,还会有血不断地流出来,看起来非常掺人。 记得以前拔秧的时候,会在身边放一只塑料瓶,里面放了一把盐,每当蚂蝗爬上小腿,就会把它扯下来扔进瓶子,蚂蝗一碰到盐,没一会就变成一滩血水,非常神奇。 种田时因为脚一直在移动,如果还这样对付蚂蝗,那速度就慢了,所以只能任它吸血。 水稻插秧前,一般会撒上化肥,主要是尿素和氨水,种田时要在水里站上大半天,等到回家,浸在水里的双脚和部分小腿,就染上了一层屎黄色,像是两只脚生锈了,洗又洗不掉,特别丑陋。 所以叶纤红非常抗拒种田。 何况这么多年没下田了,现在回想起被蚂蝗叮的感觉,依然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时候农村家家户户都穷,没钱买保护双脚的器具,等再过几年,那些年轻姑娘下田,都会穿上下田专用的塑胶水鞋,这样就不怕搞脏脚,也不怕蚂蝗叮咬了。 跟妈妈聊了一会家里的事,妈妈又提起小舅的店,说一切都准备好了,过两天就准备开业,到时会买两挂鞭炮回来,吉时一到放一放,就算开张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我后天回来一趟。” 她知道妈妈会提起这个,肯定是小舅跟她说起过。 小舅为什么会说,还不是希望自己回去给他捧个场? 他的那个店,自己已帮他把一切都办好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生意,所以信心不足,需要自己帮他定定心。 “那最好了。”叶知书也猜到了干弟弟的心思,可是又怕女儿为难,所以没有主动开口。 现在女儿这样说,说明她那天有空,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对了,爸呢?”叶纤红又问道。 如果不是妈妈提起小舅的事,她差点忘了大舅的事。 大舅开店的事,她已决定在工厂和小舅店的附近,找一个面积相对大一点的空房子,空置的旧厂房最好,里面的布局更适合大舅开家具厂。 趁现在记得,跟父亲说一说,如果租到了,那后天自己回去,就可以直接去看厂房了,不必浪费时间空跑一趟。 “他在,你等一等。”叶知书放下话筒,去找老公了。 没等一会,叶纤红就听到父亲的声音。 “爸,工厂附近,还有没有差不多大小的旧厂房?”叶纤红直接问道。 “好像还有一栋,面积比我们厂略小一些。”郑建国想了想,回答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租下来给大舅用。”对父亲,叶纤红自己没必要瞒他,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开家具厂,确实需要有这样的地方才行。”郑建国也反应过来。“那我等一下去一趟乡里,把那栋房子也租下来。” “好。”叶纤红这样说,就是希望父亲帮他跑这一趟。“如果厂房太旧了,你得找人收拾一下。” “你放心,这些小事我会安排好的。”郑建国连忙说道。 女儿让自己管工厂,他觉得力不从心,如果让自己做这些零零碎碎的事,他反而更擅长。 只要女儿有需要,他都会帮她把这些事办好。 现在靠着女儿,一家人才过上了好日子,所以能帮女儿做些事,郑建国很有成就感。 让他觉得自己这个当爸的,也不是没用。 “那就辛苦爸了。”叶纤红感受得到父亲的心情,笑着说了一句。 “没事。”郑建国说完这一句,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爸,等你把房子租下来,通知我一下。”叶纤红又提醒父亲。“我后天会回家一趟,到时接大舅过来一起看看,顺便商量一下怎么布置厂房,需要买哪些设备。” 叶纤红印象中家具厂需要的设备不多,除了一台简易的木工锯床,一台空压机,其它零零碎碎的设备,她就搞不清楚了,需要大舅这个懂行的人,自己去准备了。 这当然是指小型家具厂,如果开一家像样一点的家具厂,光是设备就得投资上百万了。 “行,我办好了给你电话。”郑建国马上应承下来。 这件事一定,叶纤红需要烦心的事又少了一件,她挂了电话,呼出一口长气,打算等弟弟和堂弟回来,问问他们跟不跟自己回去。 第四十九章赵大成查案 赵大成听了叶纤红的叙述,才知道这个男人居然这么卑劣。想起上一次他还利用一个孕妇来陷害叶纤红,又觉得没什么奇怪的。 放下电话,他直接赶往杨云哲的老家,打算向他的邻居打听他最近的行踪。 首先来到村支书家里,向他说明自己的来意,并向他打听杨云哲的情况。 “你问杨云哲?”五十出头的村支书也姓杨,跟杨云哲排起来,还算是远房伯侄,听说他是来了解杨以哲,就有些惊讶。“现在考上大学,还要调查学生的人品?” “那当然了。”赵大成含糊地应了一声。 心里有些莫名其妙。 考上大学?难道那个人还成了大学生? “哦。”杨支书是从文革过来的人,对警察有种盲目的信任,所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我那个远房侄子,也不容易啊,很小的时候他爹就伤了腿,不能正常干活,全靠他/妈一个人养家——” 赵大成没有插嘴,静静听杨支书往下说。 “他家里兄妹三个,他是老大,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杨支书拿出烟,抽/出一根想递给赵大成,被他拒绝了。于是收了烟盒,给自己点上烟,悠悠地继续往下说。 “他的妹妹还好,弟弟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走路都费力,他妈很早就公开说,家里仅有的两间老房子,要留给小儿子,让老大自己想办法赚钱造房子——”杨支书陷入了回忆之中。 这个大侄子长得眉清目秀,又特别聪明有礼貌,村里的长辈都喜欢他。 当年他考上高中,家里没钱给他上学,他们还凑钱帮他交了学费,才圆了他继续上学的梦想。 高中这几年,也是他自己在外想办法挣学费,也不知道这个孩子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头? “还有呢?”见他似乎陷入了回忆,忘了提起杨云哲,赵大成催促道。 “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妈要他去虞城找工作,他不肯,说要复读。”杨支书继续说道。“接连补习了两年,还是没考上,她妈跟他闹得很僵,大家以为今年还是考不上,谁想到竟然过了分数线,已被甬城一所大学录取了。” “哦。”赵大成点点头。 难怪杨支书会以为他是大学来调查杨云哲的,原来他今年考上了大学。 “这几天他在家里吗?”赵大成感觉让杨支书自己说,没一句话是他需要的,只好主动问了。 “没在家。”杨支书答道。“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他妈一直骂他好吃懒做,他气不过,所以避出去了。” 想到前天他那个瘸腿堂弟,拿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在村里到处炫耀的情形,他又有些羡慕。 在农村,家里出一个大学生,这个家就要兴旺起来了,就是不知道他家的婆娘,在知道儿子成了大学生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哦。”赵大成点点头。“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这我怎么知道?估计在市里吧?”杨支书摇摇头,又一脸神秘地说道。“早几天有人去市里,看到他跟一个女孩子在逛街,那姑娘长得很漂亮,据说还有亲戚是大领导呢?” “这么厉害,真看不出来?”赵大成一惊,连忙陪了个笑脸,又口是心非地说了一句。 “是啊!”杨支书深有同感地说道。“别的男孩子没工作前,什么都要靠家里,他都几年没要家里一分钱了,还经常给弟弟妹妹买东西——” “不错,小小年纪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了。”赵大成不得不这样说了一句。 他发现这件事越来越复杂了,原以为像叶纤红说的,是他想报复她,所以才造谣生事。如果跟他在一起的,真的是虞城某个领导子女,那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 “现在村里人谁不羡慕他那瘸腿父亲?”杨支书也不例外,“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儿子,将来肯定享福了。” “你知道杨云哲跟谁玩得好吗?”赵大成又问了一句。 既然从他这里问不出什么,只能问杨云哲身边的朋友了。 “这个还真不好讲——”杨支书偏着头愣了一下。“他好像跟村里的同龄人关系都一般,没有跟谁特别亲近。” “那行,谢谢你了。”赵大成站起来道谢。 既然杨云哲一直不在村里,村里又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那他在这里也了解不到什么?还不如去市里的补习班打听一下,只要他经常去上课,总有人知道他跟谁处对象? 赵大成回到虞城,一个个电话打过去,终于查到了杨云哲补习班的班主任。 “你问杨云哲啊!他跟一个叫吴春艳的女孩子在一起。”这件事在学校不是秘密,班上很多同学都知道,班主任直接报出了名字。 很多人觉得那个吴春艳会跟杨云哲在一起,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杨云哲出生在农村,家里有兄妹三个,父亲又腿瘸了,这在学校都不是秘密,没想到女孩子居然没嫌弃。 “谢谢你。”赵大成听到名字,非常兴奋,又问道:“那你知道吴春艳家里的情况吗?” “这个我倒不清楚。”班主任爱莫能助地说道。“不过他有个表舅很有名,就是我们市的陈副市长。” “陈市长?”赵大成一听这个名字,突然觉得离答案越来越近了。“谢谢你老师,不打扰你休息了,再见。” 放下电话,他兴奋地拨通叶纤红的电话,把了解到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陈市长?”叶纤红也吃了一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除了肖市长,他对市里其它领导并不熟悉,所以听到这个名字,没什么感觉,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不记得了啊!”赵大成笑道。“肖市长上任前,你来我家帮我们做饭,当时我们还讨论如何帮肖市长,要知道他上任最大的障碍,就是那个陈市长陈栋——” “哦,是他?”赵大成一说,叶纤红也想起来了。“记得当时你说要先把棉纺厂的厂长搞下去,因为他的后台就是陈市长。” “没错没错。”赵大成激动地答道。“因为肖市长上任,断了他的上升之路,所以他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你的意思是,他从杨云哲的嘴里知道了我的事,所以利用这件事散布谣言,就是想让我跟肖市长产生矛盾?”叶纤红有点明白赵大成的意思了,这样猜测道。 “我看十有八/九是这样。”赵大成得意地回答。 “哦。”叶纤红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赵大成去调查杨云哲,最后却得到这个结果,这不是叶纤红愿意看到的。 在她看来,这件事只是她跟杨云哲兄妹的恩怨,不会涉及其它人。如果真的有杨市长插手,矛盾就大了。 要知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虽然有戴老这个靠山,平时还得靠自己,所以并不愿意成为他们斗争的工具和牺牲品。 “这件事我先跟胡向阳说一下。”赵大成现在依然很兴奋,仿佛破了个大案,特别有成就感。“既然有陈市长插手,还得告诉肖市长,听听他有什么安排。” “行,你跟他说吧。”叶纤红闷闷地答道。 挂了电话后,原本心情不错的她,一下子阴霾下来。 “怎么了?姐。”安安和郑兴旺见姐姐接了个电话,脸色就变得很难看,走过来担心地问道。 “没事。”叶纤红强笑了一下。 这件事属于高层斗法,超出了弟弟他们能理解的范围,所以她想了想,决定不告诉他们。 “哦。”见姐姐不想说,两人也没有追问。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有时候很敏感,知道姐姐不愿意说,是因为告诉他们,也没什么用。 心里就有些失落和难过,特别是安安,总觉得自己没什么用,帮不了姐姐,所以更沮丧。 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着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如果赵大成说的是真的,杨云哲现在跟陈副市长的侄女在一起,那自己这个谣言想平息,就没那么容易了。 对他们这些政治人物来说,做任何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不可能无的放矢,更不可能损人不利已。 也就是说,他们想通过自己,达到某个目的。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后面的原因其它很容易猜。 陈副市长被肖市长夺走了常务副市长的位置后,心有不甘,所以不想让肖市长整合苏、蒋两家,坐稳位置。 更重要的是,他不让肖市长跟戴老靠拢,如果肖市长有了这个后援,那两人的力量就不对等了,他想要对付肖市长,后果很严重。 而自己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如果自己跟胡向阳分手,那肖市长跟自己也就没有了关系,诗诗姐是自己的姐妹,到时也没理由跟他合作,到时陈市长想反败为胜,说不定还会拉笼自己。 叶纤红不介意帮肖市长出些主意,也不介意在其它方面帮助他们,但是并不表示她愿意成为他们争斗的工具。 现在自己一家好不容易摆脱了前世的麻烦,生活过得越来越滋润,如果因为肖陈两个副市长的斗争,把自己一家人置于险地,那她肯定会接受不了。 怎么办?叶纤红在皱着眉头,在思考对策。 第五十章立场决定态度 同一时间里,胡向阳和赵大成、小方一起来到了肖市长的家。 这件事涉及到叶纤红,请她过来商量就有些不方便,所以他们四个一起想办法。 “表哥,我觉得没必要拖拖拉拉地,直接把那个叫杨云哲的抓起来,只要有了证握,还怕陈栋翻了天?”胡向阳怒气冲冲地说道。 在他眼里,惹自己可以,把叶纤红当成斗争工具,那就不行。 他也知道叶纤红的性格,是个很骄傲的人,如果谣言再传下去,谁敢保证叶纤红不会为了自证清白,选择跟自己分手? 所以快刀斩乱麻,才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好办法。 “赵大成,你怎么看?”肖市长想了想,没有回答表弟的话,反而转头听他的意见。 “向阳的办法我觉得不错。”赵大成首先肯定了这一点。“只不过这样做,会不会打草惊蛇,陈栋一定以为我们还不知道他是幕后黑手,如果我们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会不会更好一点——” “什么意思?”几人异口同声地问。 赵大成平时挺咋咋乎乎的一个人,今天居然文绉绉地用了这个成语,几人都很好奇。 “陈栋这样做,不就是想破坏她和向阳的关系,让我们内乱吗?”赵大成眨巴了一下眼睛,装出一付智者的模样。“那我们同样放出风声,就说有人故意造谣,想破坏你们的关系,如果被戴老知道了,以他对叶纤红的感情,你说他会怎么做?” “借力打力?”几人同时说出一个词。 “这样做当然没问题。”小方插嘴道:“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戴老知道后面那件事是我们扩散出去的,被他知道我们在算计他,他会不会生气?” “应该不会。”肖市长摇摇头。“那个谣言传到现在,我看戴老十有八九也听说了。他没有动静,只是因为相信叶小姐,觉得没必要澄清什么——” “你这句话的意思,跟他会不会生气有什么关系。”胡向阳着急地问道。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在政治方面,他肯定远远强过他们几个。“像戴老这样一个大人物,怎么可能因为这些谣言,像个泼妇一样站出来骂街,发飙,好歹也得有一个借口吧!” “你的意思是,我们这样做,正好给了戴老插手的一个借口?”小方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是的。”肖市长点点头。“以他对叶小姐的感情,肯定不允许别人这样作贱她——” “对,对。”几个人一下子明白过来,齐声说这个主意好。 “只不过我们这样做,小红知道了会不会生气?”停了好一会,胡向阳才小心翼翼地问。 是啊!陈栋利用了叶纤红,而他们这个主意,同样利用了叶纤红。 被对手利用,那是没办法,而被自己人利用,那性质就不同了。 何况叶纤红外柔内刚,平时给人感觉特别好相处,涉及一些原则问题,却是个主意极正的人,如果他们自以为是地这样做,弄不好惹怒了她,那他们就得不偿失了。 “那怎么办?”赵大成皱起眉头问道。 这个后果太严重,他们谁也不敢拍板做决定。 “要不,这件事先放一放,我们回去再思考一下,明天再决定?”肖市长想了想,一时也没有好主意,只好先实行缓兵之计。 他打算等一会打电话回家,听听父亲的意见。 这种事涉及到人心变化,父亲经历的多,应该处理起来更稳妥。 大家也没办法,坐着喝了杯茶,闲聊了几句,就各自回家了。 胡向阳离开表哥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往叶纤红家走去。 路过一家花店,想着表哥说他跟叶纤红搞好关系,于是进去买了一大束玫瑰花,不顾路人揶揄的眼光,一路捧着往前走。 叶纤红听到敲门声,打开一看,见胡向阳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门口,不由一愣。 老实说,从前世到现在,除了某一年生日,张晋豪送过自己一束香水百合之外,还没有人给自己送过花呢? “送给你。”见叶纤红望着花愣住了,胡向阳嬉笑着把花往她手里塞。 “谢谢。”叶纤红接过花,一时间心花怒放。望着这鲜艳似血的红玫瑰,刚才还郁闷的情绪,全被她抛到脑后。“今天怎么想起要送花给我?” “没什么原因,就是突然想送了。”胡向阳嘿嘿地笑着装傻。 见叶纤红一看到花,就开心的模样,丝毫没有想跟自己分手的意思,他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有了落脚点。 “进屋吧!”叶纤红见他搞怪,受不了地白了他一眼,招呼他进屋。 他一付小意讨好自己的模样,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件事说到底又不是胡向阳的错,自己怎么会怪他呢? 这样一想通,心情终于彻底恢复过来。 胡向阳进了屋,看到安安和郑兴旺都在,不敢做小动作,老老实实地在沙发上坐下来。 叶纤红给他倒了一杯水,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安安和郑兴旺因为姐姐心情不好,做作业也不安心,时不时地抬起头,担心地望姐姐一眼,见她收了胡向阳一束花之后,脸上又露出微笑,非常惊讶。 难道因为一束花,就能让姐姐心情变好?两人暗里琢磨着。 叶纤红注意到了他们的注视,瞪了他们一眼,两人见姐姐发现自己在悄悄望她,连忙低下头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做作业。 “刚才是不是找肖市长去了?”没有弟弟打扰,叶纤红开始和胡向阳谈正事。 “嗯。”胡向阳乖乖地点点头。 这件事没必要瞒着她,他现在最担心的是,叶纤红到底会不会因为那个谣言,跟自己闹生份。 “想出办法了没有?”叶纤红又问。 既然赵大成查到了幕后黑手,肖市长肯定会想办法应对。 “没有。”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 这倒不是他欺骗叶纤红,而是表哥说过,这件事先思考一下,明天再做决定。 “这件事对我影响不大,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要不,把杨云哲抓起来,审一审他就算了——” “那怎么行?”胡向阳不同意。“如果幕后黑手不处理,万一以后再想别的阴招对付你怎么办?” “他还能有什么招?”叶纤红无所谓地笑了笑。“这种事如果闹大,跟陈市长撕破了脸,他就没有了顾忌。我才会吃亏。所以让杨云哲当替罪羊,把这件事揭过,才是最妥当的处理方法。” 叶纤红这样的处理方式,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说的,毕竟她不愿意介入上层的争斗。 但是肖市长的想法又不同,在知道对方是陈栋时,他就想借叶纤红身后的力量,把这个对手打倒。 政治就是这么残酷,如果他没有这个魄力,根本没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 胡向阳听明白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又想起表哥的主意,一时之间有些犹豫。 两个人对他来说,都很重要,但是立场不同,代表的利益也不同,不管他接受哪一条处理意见,都会让另一人难过。 “怎么?觉得我的话不对?”叶纤红望着胡向阳的眼睛,像是要把他的心思看穿。 “不是,不是。”胡向阳连忙否认。“你说的不错,不过我在想,是不是还可以想出更好的办法——” 既然两边都不想得罪,胡向阳只能使用缓兵之计了。 “那倒是的。”叶纤红也不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最好,如果有办法既让陈市长收手,又不让他恨上自己,那自然是最完美的。 除非他离开虞城,否则他也不愿意得罪一个市级领导。 两人聊了一会天,叶纤红站起来,找了一个花瓶,把花养起来。 这时候花店卖出的花束,底下还没有放花泥,如果不放在瓶里养着,过一夜就干了。 这么大一束花,被叶纤红分成两束,插在两只大玻璃花瓶里,一只放在餐桌上,一只放在茶几上。 望着面前鲜艳欲滴的鲜花,叶纤红心情特别好。 忽然想到玫瑰花是可以扦插的,那这些花在花瓶里养几天,等花快要凋谢的时候,可以拿进空间,种在里面,到时说不定可以培养出一大片玫瑰花园呢? 这样一想,又发现了空间的一个作用,就是种花。 叶纤红坐在那里暗暗回忆,哪些花是可以扦插繁殖的?似乎非常多,像月季、茉莉、茶花、栀子花、桂花都可以,至于那些绿植,像吊兰、绿萝、常春藤,更不用说了。 要不抽个时间,去一下花店,买一些常见花卉回来,在空间养些日子,到时候就可以分枝扦插繁殖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因为一些鲜花,变得这么快乐,心里就有些内疚。 自己跟她认识这么久了,其实早应该买花送给她的。 “除了玫瑰花,你最喜欢什么花?”胡向阳想了想,问道。 他对花语不太了解,只知道女孩子喜欢玫瑰花,但是总不能每次都买同一种花吧? “怎么?你明天还打算送花给我啊?”叶纤红笑着打趣道。 “不行吗?”胡向阳歪着嘴坏笑。 “当然行了。”叶纤红心情更愉快了。“告诉你也没事,我喜欢的花很多,如果说最喜欢,那就是郁金香和百合花。” 第五十一章陈市长的怒火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联系上了肖市长,把叶纤红的态度跟他说了一遍。 肖市长一听,顿时皱起了眉头。 昨晚他打电话给父亲,把这件涉及叶纤红的事跟他汇报了一遍,并说了自己的打算,征询父亲的意见。 老爷子听完后,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给了他答复。 他基本上同意了儿子的处理方式,赞成借力打力回击对方。 在他看来,一个合格的政治人物,遇事不能胆怯和退缩,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否则永远成不了气候。 现在对方有了一个明显的疏漏,正是反击的好时机。 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斗争,打击对手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让自己获益才是最终目标。 所以打击了陈栋,如果得罪了叶纤红,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老爷子的意思是,最好把这件事向叶纤红讲清楚,让她明白陈市长既然这样做了,双方等于结了死仇,就不要妄想着和解了。 而对付仇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对方打倒打怕,就算利用戴老的身份,也不必有顾忌。 否则他们手慈心软,放过了他,他却未必会收手,如果一直在后面搞鬼,叶纤红往后的日子就无法清静了。 他相信以叶纤红的聪明,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肖市长昨晚认真思考了父亲的建议,不得不承认这样做才是最稳妥的,既照顾了叶纤红的利益,又达到了目的。 但是现在叶纤红却表示出息事宁人的态度,那他前面做的一切,不是白费心思了吗? 沉默了一会,肖市长还是不想错过这次打击对手的机会,就对表弟说道:“这件事我知道了,晚上你请叶小姐来我这边,我想跟她当面谈一谈,再决定如何处理。” 就像父亲说的,叶纤红的态度,他是必须重视的,所以把她邀请过来,试试能不能当面说服。 “行。”胡向阳虽然猜测表哥有其它想法,但他还是应了下来。 不管姑夫还是表哥,都不愿意跟叶纤红闹翻,这一点他早已清楚,所以一起坐下来商量,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他们这边还在为这件事商量对策,陈市长家里此时也不平静。 中午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陈市长发现桌上已摆满了菜,厨房里还传来炒菜的声音,这才记起今天是周六,女儿从单位回来了。 看到父亲回家,陈秋黛急忙把最后一个菜盛出来,放到桌上,又去盛饭拿筷子。 “你弟弟呢?没回家吃中饭?”陈栋在餐桌边坐下来,有点恨铁不成钢地问。 他的这个儿子看着很聪明,却没有用对地方,成天跟一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子混在一起,还自鸣得意。 不知道他的幼稚举动,落在大家的眼里,都快成大院的笑柄了。 “没有。”陈秋黛把米饭和筷子递给父亲,在他旁边坐下来,一边无奈地摇摇头。 对这个被宠坏的弟弟,她也是毫无办法。 “爸,我今天听到了一个消息,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怕父亲因为弟弟的事心情不好,陈秋黛转移了话题。 “什么消息?”对这个懂事体贴的女儿,陈栋哪里不知道她的心思,故意配合地问道。 他一直遗憾这个长女不是男儿身,否则以她的聪慧和独立思考能力,自己就不用担心没人接班了。 “表妹和她男朋友,最近可是搞了一件大事——”陈秋黛说完后顿了顿,望了父亲一眼,用开玩笑的语气继续说道。“那个关于叶纤红的谣言,就是他俩搞出来的——” 作为陈市长的长女,她比弟弟成熟和有心计多了,在知道父亲和肖市长的争斗中落了下风后,非常想助父亲,所以一直在关注肖市长以及他身边的人。 无奈那个层次的斗争,她根本插不上手,所以只能暗里苦恼。 从父亲的嘴里,他知道肖市长有个表弟,跟一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在谈恋爱,而那个女孩子有个厉害的干爷爷。如果两人结婚,肖市长那边的势力就会大增,而父亲就会更困难了。 她认为要帮父亲,最好的办法就是拆散他们这一对情侣,让肖市长得不到助力,那样父亲的压力就小了。 但是她又敢轻举妄动。 作为副市长的女儿,她非常清楚,自己不论做什么事,都会被人打上父亲的印记,万一对父亲不利,那就麻烦了。 最近突然有一个谣言在传播,说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特别有心机,不择手段往上爬,很多人听说后,都相信了,于是在背地里骂她。 她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所以想推波助澜一下,让这件事闹得更大,把那个女孩子逼得更紧一些。 如果叶纤红还要一点点脸面,被人这样说,肯定会主动跟男孩子分手,那她的目的就达到了。 今天表妹来宿舍找自己,无意中说漏了嘴,说这件事其实是她和男朋友搞出来的。 她的男朋友认识叶纤红,两人以前还交往过一阵子,最了解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陈秋黛听到这个消息,没有欣喜,反而有些心慌,连忙细细地问了经过。 表妹吴春艳平时就有些怕她,所以一五一十全说了。 送走表妹,陈秋黛一直在琢磨这件事对父亲的利与弊,却总感觉心烦意乱,抓不住重点。 于是决定回家告诉父亲,听听他的意见。 “你说什么?这件事是你表妹和她男朋友搞出来的?”陈栋一听,大吃一惊,双手无意识地抖了抖,打翻了桌上的饭碗,他也没察觉到。 作为肖东胜的政治对手,他比别人想像得更关心这些事,所以当这个谣言传出来时,就有手下向他作了汇报。 手下还问他要不要顺手推舟,将这件事闹大,把叶纤红跟戴老的关系也公开出去,离间叶纤红跟这些人的关系。 他一听,连忙阻止了手下的计划。 这些谣言出自别人之手,说明另外也有人看肖市长不顺眼,那就让他们去斗好了。 他可以稳坐钓鱼台,坐享其成就行。 如果自己插手,万一被戴老知道,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没想到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一遭,这件事竟然是自己身边的人搞出来的? “是啊!”陈秋黛见父亲变了脸色,连忙站起来帮父亲拿走打翻的碗盘,嘴里担心地问。“爸,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了。”陈栋站起来,饭也不吃了,离开餐桌,在屋里踱来踱去,脑里想着对策。 他的职位虽然比肖市长低,但是年纪比他大,在机关呆的时候比他长,经验自然更丰富。女儿一提起这件事是她表妹搞出来的,他就知道麻烦了。 如果他跟肖市长没有矛盾,那还好说,问题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常务副市长原先是他的,后来被肖市长截了糊。 肖市长刚过来时,他暗里使的一些手段,也瞒不了明眼人,所以就算否认,也没有人会相信。 如果叶纤红身后没有戴老,就算是他指使的也没什么,为了各自的前程,本来就是各凭手段。 但是她身后有这样一座大山在,陈栋光想一想,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在屋里转了几圈,陈栋焦躁起来,他走到电话机前,按下一组号码。 等那边接起,他大声吼道:“陈凤仙,马上带着你的女儿滚过来。” 说完,不等对方回答,呯地一声按下了话筒。 陈秋黛从来没有见过父亲这样的一面,站在饭桌前呆呆地不敢出声。 没过一会,陈凤仙带着女儿吴春艳过来敲门来了。 陈秋黛过去开了门,两人进屋后,望了陈栋一眼,像被老师训的学生一样站在那里,不敢坐下。 “陈凤仙,你平时到底是怎么教女儿的?啊?”陈栋在桌上用力拍了一下,震得桌上的盘盘碗碗东倒西歪。“如果自己想找死,尽管去好了,别扯上我?” “哥,怎么了?”。陈凤仙哭丧着脸问。 她是真的莫名其妙,刚才好好地在家吃午饭,就被哥一个电话打过来骂。 “问你的宝贝女儿啊!”陈栋杀人似的眼光移到吴春艳身上,“是不是我平时对你们太好了,所以一个个无法无天,恨不得把我也害死——” “舅——”吴春艳哪里被陈栋这样骂过,吓得哇的一声哭出来。“我到底做错什么事了嘛?” “你是死人啊!做了什么都不知道?”陈栋进机关二十多年,好不容易爬上现在这个位置,眼看着前程一片灰暗,哪里还有以前对外甥女的痛惜之心,“你告诉我,为什么要造谣——” “呜——不是我,都是杨云哲出的主意。”听说是因为那个谣言的事,吴春艳又害怕又委屈,哭出声来。“他说这样会帮到舅,又能替他自己出口气,所以我才同意了的——” “啪”的一声,原来是一边陈凤仙听女儿为了那个什么狗屁男友,才做出来的好事,气得眼睛都红了。 女儿跟那个乡巴佬认识后,被他花言巧语哄得天天腻在一起,她本来就不同意他们的关系,只是心疼女儿,最后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两天听女儿说他考上了大学,她才略略松了口。 没想到看起来老实乖巧的一个人,竟是个惹事精,这让她如何不怒。 要知道她们一家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全靠这个表哥帮忙。如果表哥都出了事,那她往后还有什么希望? 所以这时候她杀了那个惹事精的心都有。 “你们现在马上给我回去,去派出所报案,就说杨云哲造谣生事,被你们知道后,所以报了警。”陈栋没心情听她们母女的糟女事,快速地安排。“还有,这件事闹得大一些,最好让别人都去关注他跟叶纤红以前的关系。” 心里非常清楚,就算这样做,效果也有限。 可是除了这样做,他哪里还有别的补救办法? “知道了,哥。”陈凤仙也是在机关混的,哪里还不知道哥哥这样做的目的,说完恨恨地拖过女儿,一起回去了。 “爸,这样做有用吗?”见父亲发完火后,坐在沙发上抽闷烟,陈秋黛坐到他旁边担心地问。 这一刻的父亲,像是突然老了十岁,她越来越体会到高处不胜寒的道理。 作为他身边亲近的人,真的不能踏错一步,如果自作聪明去帮父亲,很可能弄巧成拙。 还是弟弟好,虽然他混帐,不被别人看好,但是他如果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别人反而会懒得计较,一笑置之。 所以在没有足够的能力之前,藏拙才是对父亲最大的帮助。 “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陈栋在女儿面前,态度还是非常和善的,闻言苦笑一声。 第五十二章主动认错 当天下午,关于那个谣言的事,突然有了结果。据说是一个叫杨云哲的男孩子,因为叶纤红跟他分手,所以造谣抹黑对方,现在已被警方正式立案。 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叫杨云哲的人居然很滑溜,警察上门的时候,居然扑了个空。 因为这不是刑事案件,没抓到人,这件事只好暂时放下来。 而市府那边更是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想不到的事。 那个平时非常强势的陈栋副市长,下午居然在市委市政府的例会上,主动作了检讨,说他没管好家人,让他们犯了错,他这个副市长也有责任。 虽然这些话不是面向肖市长说的,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道歉的目的,就是想撇清这件事跟他本人的关系,让肖市长抓不到把柄。 借这个机会,把这些话传到戴老的耳朵里,既摆出了姿态,也堵住了戴老借题发挥的可能。 肖市长在听到陈栋的检讨后,也是傻了眼。 这一招以退为进,非常厉害,让他原本设计得好好的一步棋,顿时没了用武之地,这让他暗暗恼火。 回到办公室,他还依然压不下这口气。 倒是胡向阳听到这个消息,暗里松了一口气。 对他来说,只要叶纤红没事就好,至于表哥跟陈栋的斗争,短时间都不会有结果,所以没必要现在就解决。 叶纤红也从胡向阳那里知道了这个结果,暗暗笑了笑。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当你想尽办法,想去解决某件事的时候,说不定上帝却跟你开了个玩笑,让这件事以其它的方式突然解决了。 虽然有些遗憾,没在趁这个机会再给杨云哲一个教训,但是他已逃离家乡,短时间内估计也不敢回来了。 同一时间,戴老的家里。 “这件事就这样解决了?”戴老淡淡地问。 此时的太阳已西斜,他悠闲地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照下来,落在身上,却感觉不到丝毫炎热。院子墙角的一棵香樟树上,一只蝉正在吱吱地叫着。 “是的。”在他的对面,站着一名中年男子,刚才他已把这件事从头到尾细细说了一遍,这时又答了一句。 “我原本还想借这件事,看看这些人的反应,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戴老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这个陈栋反应倒是很快,居然想出断尾求生这一招。” 他的脸上依然平静无波,内心却没有像表面那样平静。 从这个谣言传出来开始,他就开始关注这件事了。 因为自己认个干孙女,这些人就开始围绕着叶纤红做文章。有的还好一些,为了跟自己搭上关系,只是主动示好,想跟她结拜。而有的就恶劣了,居然造谣污蔑她以前的行为,达到离间她跟身边好友的目的。 这让他非常不舒服,却没有办法。 到了他们这种层次,除了享受权益带来的好外之外,这种糟心事也会越来越多。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也没有马上干涉,反而想借机看看叶纤红、胡向阳、肖东胜以及其它人的反应,来判断这些人的品性和能力。 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平时见人时一付,一个独处时又是一付。 当一个人遇到危机时,往往会把他最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 经过这几天观察,他发现这些人的表现,跟他猜测的相差无几。 胡向阳是个相对简单的人,总的说来品性不坏,情商却有限,这样的人想走上高位,几乎不可能,所以一直呆在警察系统反而是好事,毕竟这里面的人际关系相对简单一些。 肖东胜倒是个不错的政客,处理事情目标明确,手段也不少,如果一直有肖家的资源支持,多历练历练,将来不比他父亲差。 陈栋同样有手段有能力,可惜背景差了点,年纪也大了些,培养价值就低了些。 这样的人要往上走,就会比肖东胜困难得多。 如果入了某些人的眼,愿意帮他一把,倒是有可能再往上一步。 倒是小红让他刮目相看,发生了这样的事,她既没有慌张地找自己帮忙,也没有表现出愤怒等情绪,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过她自己的生活。 这个小姑娘的心胸,看来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宽啊! 既然自己没看错人,那他们的认亲仪式,也得抓紧办了。 “接下来怎么办?”中年男子又问。 这件事看起来已了结,实际上只不过是把明面上的事抹平了,暗里的斗争还会继续。 他得弄清楚戴老的态度,好为下一步做准备。 “这件事先放一放吧。”戴老明白他的意思,想了想回答道。“既然没有人有真正的损失,你就暂时不要插手,也不要去破坏现在这个平衡状态。” “好的,戴老。”中年男子应道。 见戴老没有其它吩咐,他无声地告退了。 等院子里只剩下一个人了,戴老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然后走进书房,给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啊!怎么这么久都不来看爷爷?”等叶纤红接起电话,戴老故作不满地问道。 “哪里有?不是前几天刚来看过你吗?”叶纤红一听戴老的语气,就知道他老小孩脾气发作了。“那天还送了些醉鸡给你呢!你忘了吗?” “都已经三天了好不好?”戴老不高兴地说道。“现在忙不忙,不忙的话就过来陪爷爷——” “忙倒是不忙,不过如果我过来,就没有人给安安他们做晚饭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都快四点了,如果现在过去,安安他们的晚饭就没法做了。 戴老叫自己过去,肯定有什么事想说,特别是这几天围绕着自己,发生了这么多事,她不信戴老会什么都不知道? “那叫他们也过来吧!”戴老无所谓地说道。 “那,好吧。”叶纤红想到堂弟还没有见过戴老,就答应下来。 叫安安他们整理好作业,准备出门。叶纤红又在屋里找了找,看拿什么当礼物,比较合适。 这件事其实也很困扰叶纤红,毕竟戴老家什么都有,随便带些市场买的东西,根本拿不出手。空间的东西又说不清来路,拿了也麻烦。 最后想起以前在村里后山挖了几个老树根种在空间里,这些日子过去了,已重新长出叶子,被叶纤红稍微修剪了一下,就成了很好的盆景材料。 最后选了一棵叶纤红自己比较喜欢的,从空间移出来,在底下包了一只塑料袋,打算拿这个当礼物送人。 三人下了楼,一起往戴老家走。 听说叶纤红他们要来,陈姨已准备了一些水果和零食,拿出来放在院子的桌子上,就等他们过来了。 “爷爷。”看到悠闲坐在院子里的戴老,叶纤红走到他跟前叫道。又介绍堂弟郑兴旺,并让他爷爷。 “戴爷爷。”郑兴旺乖乖地叫道。 在来的路上,他已偷偷问过安安,听说主人是位退休的大领导,他就有些拘谨。 “随便坐,不用客气。”戴老挥挥手,让他们坐下来。 见叶纤红手里还拿着个袋子,上面有树枝露出来,就问:“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这是我种的一株盆景,送给爷爷鉴赏——”叶纤红随口答道。 “不错不错,你越来越会送东西了。”戴老一听,兴致勃勃地站起来,打开了袋子。 见里面是一株桅子花的老根,底部都有胳膊那么粗了,看来至少种了三四十年,就有些惊讶:“你这是从山上挖来的吧?” 如果是家里养的,怎么可能种这么久? “是啊!你喜欢吗?”叶纤红倒不怕这个礼物太寒酸,惹戴老不高兴。 “还行。”戴老拿起来翻来覆去看了看,点头道:“你不懂这些,所以没有修剪好。如果交给我花些时间培养一下,倒是可以做成漂亮的盆景。” “那就好。”叶纤红笑了笑。“主要是你什么都不缺,我实在没东西可以送的了。” “来了就好,送什么东西?”戴老不高兴地埋怨。 “那怎么行?别人如果看我老是白吃白拿,会骂我不孝顺的。”叶纤红故作委屈地说道。 “你还在意别人怎么看?”戴老别有意味地望了她一眼,揶揄道。 “当然会了。”叶纤红也是话里有话地回答:“如果被人冤枉,我当然会不高兴。” “那你会怎么对付那些冤枉你的人?”戴老见她反应这么快,笑哈哈地问。 “当然是把他们全部抓起来,最好判几年刑,让他们知道下次要管好自己的嘴巴。”叶纤红故意咋咋乎乎地说道。 在戴老面前,她也不敢轻易乱说话,毕竟她的这些小聪明,只能对付胡向阳他们,在戴老这样的老狐狸面前,稍不小心,就能被他看破心思。 “行,谁敢冤枉你,爷爷帮你出气。”戴老明知道叶纤红是在开玩笑,这句话还是随口说了出来。 实在是他发现这个干孙女,越来越对自己的脾气了。 “好。”叶纤红像是得到了一个承诺,笑着应道。 陈姨从头到尾没有意识到他们话里有话,只当他们爷孙在逗嘴,也不管他们,只是拿牙签给安安和郑兴旺,叫他们挑盘子里的水果吃。 戴老家客人来得少,平时很冷清,今天难得来了几个孩子,陈姨也很高兴,所以专门切了一个大大的果盘。 安安现在胆子练出来了,到谁家都不拘束,接了牙签后就挑自己喜欢的水果吃。 郑兴旺拘谨地地坐了一会,见堂姐跟戴老聊得很随意,又见安安没当自己外人,胆子也大了,开始拿东西吃。 两个半大小子的胃口好,一大盘水果转眼被吃了大半,把陈姨高兴得合不拢嘴,又要去房间找些好吃的招待他们。 叶纤红连忙拦住陈姨,说马上要吃晚饭了,不能再多吃零食了。 陈姨一想也对,连声说自己糊涂了,也不陪他们了,去厨房准备晚饭。 戴老见叶纤红注意力一到弟弟身上,马上像个管家婆一样管这管那,觉得好笑。 明明她也只有十九岁,自己都是个孩子,为什么心态这么成熟,像个三四十岁的女人一样,把两个弟弟照顾得这么好? 想起她小时候的经历,又似乎有些明白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特别是她小时候缺少关爱,所以更早熟,早早地学会了生存的能力。 这样一想,他的弟弟倒是个有福之人,有这样一个姐姐全心全意照顾自己。 叶纤红没想到戴老会这样看待自己,对她来说,重活一世,能跟爸妈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第五十三章后话 吃过晚饭,叶纤红跟戴老告别,和弟弟一起回家。 这一次过来,戴老并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叶纤红却读懂了他的心思。 他是在告诉自己,她的事他一直关心着,如果有谁真的伤害了她,他一定会帮自己出气。 叶纤红觉得戴老能有这样的表态,已远远超过她的期望了。 因为晚上还要卖衣服,安安和郑兴旺看时间已过了六点,就有些着急。 他们现在赚钱成瘾,不愿意错过晚上的黄金时间。 叶纤红只好让他们直接去纤诗美容会所直接拿衣服,不必回家了。 到家后,想起自己答应过晚上去见肖市长,就坐在家里等胡向阳来接。 胡向阳今晚是在表哥家吃晚饭,赵大成和小方也一起过来了。 下午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几个情绪都不高,仿佛一拳打在空气里,有种说不出的憋屈和难受。 反倒是肖东胜这时候想开了,吃晚饭时,情绪已比较正常。 叶纤红坐在胡向阳的摩托车后面,见他情绪不高,安慰地揉了揉他的头。 到了肖市长家,看到他们几个已坐在沙发上喝茶了。叶纤红像没事人一样进了屋,找了个空位置坐下。 “叶小姐,今天请你来,原本是打算商量怎么处理那件事,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意外?”肖东胜用略带自嘲的语气开了句玩笑。 这件事也提醒自己,有时候机会稍纵即逝,如果当时自己雷厉风行,马上应对,也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了。 “这很正常。”叶纤红明白他的心思,所以笑着回答。“所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更何况这件事这样解决,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有什么好处?”赵大成有些不痛快地说道。 倒不是他对叶纤红这话有什么意见,只是情绪波动之下,说话没那么多顾忌。 “让陈栋低头,不是好处?”叶纤红笑道。“你以为像他这样的领导,低个头简单吗?以前大家或许会觉得他跟肖市长差不多层次,这件事过后,就不一样了。在大家的眼里,他对肖市长已没有了威胁——” “啊?”这声惊呼是小方发出来的。 他没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所以对叶纤红这话,觉得不可思议。 倒是胡向阳和赵大成马上听明白了,同时转头望向肖东胜。 他俩也终于搞明白了,为什么肖市长会这么快调整好情绪,原来是他也想到这一点了。 如果这样,那这个结果也可以接受,毕竟他们对付陈栋的目的,就是打击他的威望,让他失去对肖市长的威胁。 毕竟这件事,就算是陈栋策划的,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罪,不足以彻底拿下这个副市长。 “所以说你们俩,虽然出生京城的大家族,看事情却没有叶小姐透彻——”肖东胜恨铁不成钢地指指他俩,一付心痛疾首的模样。 两人顿时尴尬了,相互望了一眼,无语地低下头。 “叶小姐喝茶。”肖东胜也没有继续说他们两个,反倒招呼起叶纤红。“会有这样的结果,说到底还是沾你的光——” 就像父亲说的,跟叶纤红搞好关系,除了有那些明面上的好处之外,还会有很多隐形的好处,今天这件事就是了。 如果没有胡向阳跟叶纤红的关系,陈栋凭什么向自己低头? 他最多会向戴老低个头认个错,并解释清楚原因。说不定戴老搞清楚情况后,发现他并没有参与,反而会欣赏他这种态度呢? 现在因为叶纤红的原因,戴老肯定站在他们这一边,所以陈栋才不得不自降身份,换取他们在这件事上的和解。 这等于是断尾求生,虽然看起来没事了,他也是元气大伤,损失非常大。 “肖市长客气了。”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对她来说,重生后一切从零开始,如果没有认识胡向阳肖焕彦,她也没办法这么快就获得这么多资源,让家人过上现在的好生活。 她在帮他们的同时,他们对自己的帮助同样非常大。 或许可以说,他们这种情形,属于共赢,所以在他们面前,她才没有把姿态摆得很高,一直力所能及地帮肖市长的忙。 “不是客气,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所以应该经常聚聚,相互扶持,才能走得更远。”肖东胜笑着说道。 “对,对。这话我同意。”叶纤红见肖东胜说的意思正是自己想说的,笑着叫道:“只有大家一起努力,做出成绩,还怕没机会升官?没机会发财?” “有道理。”这话小方也非常赞成。 他加入胡向阳的圈子后,想尽快融入他们,所以一直很努力,也希望多表达自己的想法,体现自己的价值。 “那这件事算是彻底了结了?”赵大成不太肯定地再次问了一句。 “你还想怎么样?”叶纤红笑着反问了一句。“倒是那个杨云哲的事,还请你们多费心,这个人跟我有仇,就像毒蛇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钻出来,咬你一口——” “这个你放心。”胡向阳他们三个都是警察,对付这样一个小人物倒没放在心上。“只要他敢出现,我们一定会把他抓起来好好审一审,看他还做过什么坏事——” “那就谢谢你们了。”叶纤红也不矫情,大方地道了谢。 相对其它人,她真的更担心杨云哲使坏,毕竟所有人里,他对自己是最了解的。 任何时候,对你伤害最大的,往往不是陌生人,而是你曾经的朋友。 不过有胡向阳他们盯着,想来他也有了顾忌,不敢像前世一样,行事肆无忌惮? 说完正事,他们就开始交换一些八卦信息。 这时候娱乐节目少,大家下班后,除了打打牌搓搓麻将,就是弄些下酒菜喝点小酒,相对来说,年轻人活动多一点,可以约好去打打篮球,唱唱歌,爬爬山等。 因为无聊,打听别人的男女之事,就成了乐趣,单位里长得漂亮的女人,她们的私事往往成了大家八卦的对象。 叶纤红看赵大成一说起这个,就唾沫横飞,一付猥琐的模样,懒得理他们。 回头和肖市长聊起来下半年工作上的事,特别是苏蒋两家刚成立的房地产公司,两人交换了不少看法。 肖市长在京城时,自然也听说了上面正在制订的政策,知道房地产市场将会兴起。不过他像大多像国人一样,并没有预料到它会这么可怕,成了往后二十年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不过被叶纤红一再提醒,因为相信她的判断,所以对这个行业也乐观起来,打算跟父亲交换一下看法,能不能分出一部分家族资源,投资一家房地产公司,在未来分一杯羹。 叶纤红见肖市长有了这样的转变,也很高兴。 肖家越能从自己这边获益,她对他们的帮助就越大,将来自己的胡向阳结婚,他们能从肖家得到的帮助也就越多。 胡向阳毕竟是京城人,他们总有一天要去那里,而戴老的根在浙省,或许京城也有些关系,但是肯定比不上肖家。 以前叶纤红也有过野心,想利用自己的重生优势,扶持胡向阳往上走。 直到发现胡向阳的性格不适合在官场发展后,她才死了这条心。 现在看来,其实可以扶持肖家的人上去,肖家兄弟和胡向阳家关系非常亲近,跟亲兄弟没什么区别。 如果将来有这一层关系帮自己,那自己去京城也可以安心了。 “对了,向阳,你姐什么时候来?”叶纤红突然记起上次胡向阳说过,他姐姐近期要过来,于是随口问道。 “具体哪一天,我也不知道。”胡向阳也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姐姐只说最近会过来一趟,或许是一星期,或许是一个月,谁知道呢? “哦。”见胡向阳也不知道,叶纤红也息了问这件事的心。 几个人继续聊了一会,直到八点多,才散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从机关大院出来,一起往回走。 今晚的风有些大,微暖的夏风吹在脸上,扬起叶纤红随意披着的长发,感觉非常舒适。 叶纤红抬头望着路边的香樟树,不知怎么的,心情就莫名其妙地有些雀跃起来,随手挽起胡向阳的胳膊,头往他那边靠了靠,感觉现在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幸福。 胡向阳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也感受到了她的快乐,脸上的笑容也慢慢地扩大。 两人也不急着赶路了,就这样漫无目地地在街上走着。 路过一家花店,胡向阳眼前一亮,又要进去买花。 “下次再买吧!”叶纤红阻止了他。“家里的玫瑰花还可以养二三天,现在买回去,都没有花瓶插了。” “那好吧。”胡向阳买花,只是想讨好叶纤红,倒没想到这一点,见好这样说,就息了这个心思。 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时代缺少网络的原因,这样年纪的男孩子居然这样大大咧咧,连怎么买花都不懂? 可惜他重生后,真正接触的男人不多,也没留意他们是不是一样? 前世那些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手段可多了?哪里会像胡向阳这样,看自己喜欢花,就只记得买花这件事。 金银首饰贵,没必要买,但是可以考虑公仔和其它女孩子用得着的小玩意啊! 不过认识的人里,只有杨云哲最厉害,他虽然是个农村娃,哄女孩子的手段却很多,前世会被他骗得团团转,除了自己单纯之外,跟他的嘴巴厉害也有关系。 叶纤红有时候甚至也会怀疑,这个杨云哲是不是也重生了,所以才这么厉害? 第五十四章钱是男人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上安安和堂弟,一起回老家。 小舅的店今天就要开张了,这个时代庆祝新店的常见方式,就是放一放鞭炮,然后请亲朋好友好好吃一顿。 因为店开在乡政府所在的平原村,离叶纤红家只有三里路,所以中午这顿饭,理所当然安排在叶纤红家做。 叶纤红新家的客厅很大,放三张八仙桌完全没有问题。 所以妈妈今天肯定会很忙,至少得准备三桌饭菜,好在舅妈她们也会来帮忙,倒不用太担心。 她这次带弟弟和堂弟回去,只是想让他们长点见识。 郑兴旺那天来虞城后,还是第一次跟堂姐堂弟一起回家,心里特别兴奋。 在虞城呆了十几天,他的身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仅是现在穿着打扮已跟以前完全不同,一扫刚进城时的朴素和土气,有了城里男孩子的时尚气质。也不是因为个子长高了几公分,看起来变得更高更帅了。 最主要是他身上多了一千多块钱,整个人似乎变得更自信。 有人说:钱是男人胆,这句话对郑兴旺这样的半大小子来说,似乎同样适用。 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第一目标,至于穿得时尚帅气,想都不敢想。 一年到头,最多做两次新衣服,冬天做一件罩在棉衣外的卡其面料外套,耐磨耐穿,春秋两季也可以穿。 夏天做一件长袖衬衫,要么是的确良面料,要么是普通的棉布。 平时穿得很小心,怕刮到磨到,因为等他长个后穿不着了,还要给弟弟穿。 这几年条件好一点了,平时偶然也会买衣服,但是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从来没有去过商店。 郑兴旺打量身上的衣服,就是自己和堂弟在卖的T恤,颜色是鲜艳的橙色,堂姐说他穿这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精神。 下面是运动裤,也是堂姐买的,面料特别舒服,怎么动都不会拘束。 脚上穿的是回力跑鞋,也是堂姐买的,她原本想给他买运动鞋,是他喜欢这个牌子,堂姐才没有坚持。 腕上的手表,是堂姐的朋友诗诗姐送的,看起来非常精美。 有时候即使明知道时间,他也忍不住转动手腕,这样看一看手表。 身边的塑料袋里,是他买给爸妈和弟弟的礼物,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那凑成整数的一千一百块钱,被他贴身藏起来了,隔一会就忍不住摸一下,现在已变得有些温热,也不知道有没有沾上汗? 如果回家交给爸妈,他们肯定会吓一大跳吧! 他们儿子才用了十几天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他们一定会为他感到骄傲吧! 想着爸妈惊讶惊喜的模样,他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想什么这么开心?”叶纤红从车内后视镜看到堂弟一直在傻笑,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秘密被堂姐看到了,郑兴旺有些脸红,连忙摇头否认。 转头见安安望着窗外,似乎在发愣,想着他赚了这么多钱,还是一付漫不经心的模样,就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跟堂弟还有很远的距离,得保持低调,郑兴旺暗暗提醒自己。 “还对我保密啊!”叶纤红白了堂弟一眼。 男孩子长大了,当然有自己的秘密,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见他难得地红了脸,就想逗逗他。 “真没什么!”这么难为情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郑兴旺死活不肯说。 想跟安安一样放松身体,放空心思,他却怎么也做不到。 最后呼出一口长气,把双手夹在自己的大腿里,扭头望着窗外的景色,才慢慢平静下来。 郑家村很快就到了,叶纤红把车停在院子里,下了车。 屋里人听到动静,都迎了出来。 “啊哟,这个帅哥是兴旺吗?都不敢认了?”走在最前面的叶知书一见到他,惊讶地叫起来。 女儿和儿子有一些日子没回家了,叶知书很想念他们,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心里就有些激动。等看到安安后面的郑兴旺,愣了一下,才惊叫起来。 印象中的这个堂侄子,平时闷声不响地,长相也普通,在堂兄弟里非常不起眼。 老三媳妇也不会给儿子打扮,所以给人感觉很土气,不像安安,以前家里穷,她也尽量把儿子打扮得好看一点。 “是啊,兴旺变化好大,都像城里的孩子了!”又有人叫了一声。 她这话里就有酸溜溜的味道了,毕竟她儿子和郑兴旺,以前情况都差不多,现在站在一起,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了,叫她如果不妒忌? 说完后,偷偷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就有了其它的念头。 当初老三家主动去帮老大家割稻,她们还暗里笑话过他,说他拍老大家马屁,现在看来,还是他们夫妻有眼光。 如果帮老大家割割稻、种种田,儿子能得到这样的机会,那叫他们做牛做马,她们也愿意啊! 郑兴旺手里提着个袋子,正想走到自己爸妈面前,被他们这样夸奖,又是兴奋又是羞涩,站在原地不好意思走过来了。 “旺旺,快过来,让妈好好看看你。”三婶早看到自己的儿子了,见他跟安安站在一起,也不逊色多少了,顿时又骄傲又兴奋,忍不住大声叫道。 儿子以前什么情况,她这个做妈的当然最清楚,现在儿子有了这么大的的变化,她的感触最深。 三婶脸上满是笑意,她用手指捋了一下额头散落下来的头发,随手别在耳后,那张最近几天割稻种田而晒黑的脸,也因此变得有光彩起来。 “妈。”郑兴旺走上前叫了一声,脸红红地把手里的袋子递到她手里。 “还给你妈买了东西?”叶知书在一边笑着打趣。“兴旺现在真的懂事了,知道孝敬父母了。” 三婶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欣慰地笑,伸手进袋子,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却是一件类似乔其妙的衬衫,颜色是浅绿色的,看起来非常精致。 “好漂亮,老三媳妇你穿上试试?”旁边的人起哄道。 这些女人哪里见过这种高档的衣服,顿时又羡慕又妒忌,望向叶纤红的眼神更加炽热了。 “不行,不行。”三婶连忙拒绝。“刚才干活出了一头汗,会把新衣服搞脏了,下次去做客再穿——” 她从来没有买过料子这么好的衣服,更何况是儿子孝敬的,她哪里舍得随便穿。 “还有什么,快拿出来。”见人继续起哄。 那只袋子里依然鼓鼓的,肯定还有不少东西。 三婶又拿出一件衣服,是件藏蓝色的翻领短袖T恤衫,看款式是男式的,随身递给旁边的老公,“这件是给孩子他爸的——” 三叔一听,接过来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大小应该很合适。 他原本还绷着脸,想在儿子面前装严肃,等看到儿子这么懂事,都已能给自己挣脸面了,再也忍不住得意,脸上的笑容就慢慢荡漾开来。 “老三福气好啊!这么早就能享儿子的福了!”旁边有人羡慕地说道。 “是啊!这衣服料子非常好,跟上次小红给她爸买的一样,叫什么磨毛棉的,穿着特别软特别舒服——”叶知书怕旁边的人不识货,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周围的人配合地发出惊叹声,让三叔三婶更兴奋了。 最底下是一套墨绿色的童装,是郑兴旺给弟弟买的,原先躲在人后的小家伙,一听是给自己的,冲过去一把抢过来,抱自己怀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因为郑兴旺的事,大家在院子里足足议论了近半个钟头,才进了屋。 见大舅小舅和父亲都不在家里,应该去店里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才早上八点半,这个时间离开张时间还早,一般都会选择九点到十点才开业,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小红,你小舅说选的吉时是十点钟,你到时去一下就行了。”叶知书走过来提醒女儿道。 “好。”叶纤红朝妈妈笑了笑,爽快地应下来。 “那你和安安先坐着,我们去准备中午的菜。”叶妈妈总觉得女儿在外面赚钱养家很辛苦,所以每次她回家,都舍不得叫她干活。 叶纤红坚持过几次,见妈妈死活不答应,最后也放弃了。 今天只有准备三桌饭菜,家里来帮忙的女人就有六个,确实不用她操心了。 儿子有东西带回来,得回家一趟把它放好,三叔三婶就和叶知书说了一声,带着儿子回家。 到了家里,关上门,郑兴旺迫不及待地从兜里掏出钱,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故作平静地交给妈妈。 “你哪来这么多钱?”三婶接过还带着儿子体温的钱,摊开来数了数,见里面居然有十一张百元大钞,顿时把她吓了一跳。 家里这么多年下来,存款从来没有超过五百块,今天反而从儿子手里看到这么多钱,她怎能不惊讶? “我卖衣服挣的。”郑兴旺压制着自己的情绪,故作平淡地回答。 说完,抬着望了爸妈一眼,见他们露出又惊又喜的神情,连忙低下头,又抿紧嘴唇,不让他们看到自己内心的得意和激动。 给了他们一千多块钱,就激动成这样,如果下次自己赚了一万块钱,那他们不是更兴奋了? 郑兴旺开始期待回虞城后,去赚更多更多的钱,然后带回家给父母的情形了。 “哥,你给我十块钱。”听说这么多钱全是哥哥挣来的,弟弟顿时兴奋坏了,拉着他的后襟向他要钱用。 小弟今年才十岁,在村里读小学,平时没机会出村子。 爸妈给的零花钱,也不会超过一块。不过他是鬼灵精,见爸妈今天心情好,就狮子大开口。 “有话好好说,不许扯坏你哥的衣服。”三婶随手在小儿子屁股上抽了一下,骂道。 儿子身上的衣服,跟安安穿的一样,一看就是高级货,如果被这个皮小子拉坏了,她还不心疼死? “给你。”见弟弟被妈妈打了后,一付快要哭出来的模样。郑兴旺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零用钱,抽出一张十块的递给他。 弟弟接了钱,快速地塞进口袋里,马上忘了刚才的痛,笑着向哥哥道谢。 “不许乱花,否则看我不打死你?”三婶一见,瞪了小儿子一眼,威吓道。 “这是哥给我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小儿子嘟起嘴斜了妈妈一眼,不服气地嚷道,说完怕妈妈抢了他的钱,飞快地往外跑了。 郑兴旺望了弟弟的背影一眼,嘴角的笑意开始慢慢加深。 第五十五章小店开张 等时针指向九点,叶纤红站起来,打算去小舅的店里了。 “安安,旺旺,你们去不去那边?”叶纤红走到两人旁边,把手搭在弟弟的肩上,问道。 这两人天天上午去卖衣服,现在都习惯了,难得今天没事做,他们反而有点不适应。 在屋里无聊地转了一会,最后找了副春节玩过的扑克牌,在那边算二十四点。 “当然去啊!”郑兴旺抢先回答道。 跟堂姐堂弟在一起久了,他越来越理解堂姐教自己的话,那就是男孩子要经常去外面走走,见识外面的世界。 如果他没有去虞城,现在肯定跟家里的兄弟一样,还是老样子。 但是现在呢?不管外表还是内在,他跟他们已有天壤之别了。 这就是见识世面的作用,一个人只有不断地跟外面的人接触,眼界越来越开阔,胆子越来越大,才会越来越成功。 所以现在堂姐叫他做什么,他都会乖乖地跟着去,跟她去长见识。 安安性子懒散一些,这时候也跟着站起来,准备一起出发了。 “小红,那边事情办好后,记得提醒他们早点回来吃饭。”叶知书担心他们拖拖拉拉地不回来,到时影响吃饭的时间,所以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妈,我们十点半肯定会回来的。”叶纤红叫妈妈安心。 到了工厂那边,她下车后进去跟茂琳姐打了声招呼,把车子停在那边,和安安来到隔壁小舅的店里。 小舅的店大约五十多个平方,因为刚刚粉刷过,从外面望进去,倒是焕然一新。 不过是做防盗门窗的,整个店更像个家庭小作坊,看起来有些乱。 最里面的墙角,杂乱地堆了些铝材,一台新买的切割机,放在铝材旁边。电焊机靠在屋子的最里边,靠近门口的地方,放了套旧沙发,估计是原主人剩下的。 “小红来了。”屋里人看到她们走过来,站起来叫道。 “爸,大舅,小舅。”叶纤红一个个叫过去。 跟在后面的安安和郑兴旺也上前叫人。 “这是兴旺啊!变化真大!”郑建国平时话比较少,看到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郑兴旺,也忍不住惊讶,主动说了一句。 “是啊!”大舅小舅却是脸色都变了。 大家都是亲戚,家里办喜事的时候,都会见面,所以相互都熟悉,记得上次见面,他还是一付普通乡下小子模样,现在已跟安安一样,像个城里的孩子,说话大方得体又有礼貌,顿时心热起来。 两人家里都有儿子,哪个做父亲的不希望儿子将来出色?既然外甥女能把堂弟教得这么好,自己的儿子是她的表弟,她应该不会厚此薄彼,不带自己的儿子吧! 不过儿子还小,倒是不急。 何况今天是店里开张的日子,没必要急着讨论这件事,所以作为主人的小舅,拿过来几张凳子,叫他们坐下来。 叶纤红没有急着坐下来,在店里走了一圈,看小舅材料的准备情况,顺便了解一下上次谈好的生意,进展怎么样了? “怎么样?有没有问题?”见外甥女背着手在店里转悠起来,小舅突然有些心虚,在后面担心地问。 “没事,我只是看看。”叶纤红随意地回答。“对了,小舅,上次我给你接的几个生意,他们有没有来过?” “有的来过,有的没来。”小舅回答道。 说完,走到后面的写字台,拉开抽屉,拿出一个本子,翻开看了看。 “来了几家,剩下几家没来,你有打电话去问原因吗?”叶纤红皱着眉头问。 做生意就是这样,就算别人帮你介绍了,你还是得主动去联系。 否则对方疏忽了或者忙起来忘了,那你不主动打电话,这件事说不定就黄了。 “没有。”小舅被叶纤红看得有些心虚,回答得声音也有点小了。 “小舅,你现在是生意人,一定要记得主动跟顾客打交道,不能想着生意送上门——”叶纤红提醒道。“顾客是上帝,这句话你要随时记着。” 她就怕这样,到时除了自己介绍的几个生意,他从来不主动跟人联系,更不去拉关系,那往后怎么接得到生意? “知道了。”小舅心虚地回答。“我明天就去联系他们。” “那就好。”见他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叶纤红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是自己的长辈,还得给他留些颜面。 “小红,你大舅的厂房已联系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见小舅子被女儿说的有点尴尬,郑建国叉开了话题。 原本今天叶纤红过来,打算去接大舅,没想到爸打电话过来,说大舅小舅昨天就来自己家了,倒让她省了接人的麻烦。 “就在旁边吧?当然去。”叶纤红一听,哪里不知道父亲的意思,一口答应下来。 于是小舅留在店里照看,其它人一起往旁边的旧厂房走去。 那是一栋跟自家租的厂非常类似的旧房子,同样是四合院式的,只不过面积小了些,只有南北两排房子,东西两边没有房子,只是搭了两个雨蓬,可以放些材料。 因为长时间空置,里面有些破败,到处长了杂草,屋里有些地方也漏水漏风,情形跟刚租下的厂房差不多。 “大小应该差不多,只要修一修,就能用了。”叶纤红非常满意。 大舅现在开的是作坊式的家具厂,这样的面积确实够用了。 照叶纤红的想法,到时可以把中间的院子也用雨棚遮起来,用来加工东西,这样大的空间里,锯木板搞出来的灰尘,也不容易聚在一起。 北面的房子可以用来做仓库,如果大舅舅妈想住在这里,还可以隔一间宿舍。南边的三间房子,两间打通,可以用来做展示店铺,另一间可以做接待室,也够用了。 “小红,租了这么大一栋厂房,是不是太浪费了?”大舅在后面神情忐忑地问。 当姐夫告诉自己,外甥女给自己租了套厂房时,他是又惊又喜。 因为弟弟那边只有五十几个平方,他原本的期望,能比那略大一点就可以了,毕竟布置家具占地方,地方太小放不了多少东西。 至于生产的地方,他还真没有考虑过,农村里的木匠,一般都是在主人家里做,如果是自己做了去卖,当然是在自家院子里做。 没想到外甥女考虑得这么周到,连仓库、车间都替他考虑到了。 他也是有些小心机的,担心外甥女还不知道这边的情况,见面积这么大,就会后悔,所以故意这样问。 “不会,除非你不想赚钱,如果要当老板,这样的面积肯定省不了。”叶纤红懒得思考他的小心思,直接霸气地回应道。 她这样做,也不是为了要大舅感激,只是抱着帮忙帮到底的心思,别帮了一半,因为生产不方便,让大舅的家具店开不下去。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见外甥女没有因为多花钱而不高兴,大舅心里定下来了。 几个人在里面走了一圈,很快就出来了,站在厂门口商量了如何整修和布置,。 实在是因为厂房长期空置,里面那股味道闻着很难受,站在里面非常不舒服,估计要等郑建国招些建筑工人好好修理一下,才能使用。 回到小舅的店里,大舅此时的心已定下来了,所以心情非常好,跟他们说话时,也是全程笑着。 叶纤红哪里会猜不到大舅的心思,只是装作没看到。 时间渐渐接近十点,小舅把准备好的两长串鞭炮拿出来,放到店门口走道上,因为太长,放成L形,才没有影响到隔壁的小店。 这时候新店开张,亲朋好友还没有送花篮的习惯,所以也没有客人上门。 何况这是加工铝合金防盗门窗的地方,说是店,其实更像是一家小作坊。 不过叶纤红希望小舅的店热闹一点,所以在花店订了六只花篮,这时候也送过来了。 叶纤红付了钱,叫他们把花篮放在店门口,这样一来,就有种新店开张的喜庆感了。 “小红,你买了花篮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大舅见了,埋怨道。“那我也可以买两只,喜庆一下。” “没事。”叶纤红笑道。“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那两只算你送的好了。” “那怎么行?”大舅不高兴地说道。 时间终于指向了十点,大舅点了两根烟,递给安安和兴旺,叫他们各自去点一串鞭炮,两人都很兴奋,拿着烟就去了。 “呯呯——”很快,一连串的爆炸声在店门口响起。 大家一起站在门口。 等爆炸声熄灭,叶纤红叫大家一起回家吃午饭,下午再来开店。 “请问哪位是店主?”小舅回到写字台,拿了钥匙,正在准备锁门,这里从外面走进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朝屋里几个望了一眼,最后把目光停留在郑建国身上。 “我就是。”小舅连忙走过去回答。“你是?” “是这样的,我家的车库想造一扇卷帘门,不知道这边能做吗?”中年男子脸上挂着客气的笑,问道。 “能做,当然能做。”小舅见今天一开张,就有生意主动找上门,顿时兴奋得合不拢嘴,连忙回答道。 “那行,这是我的地址,你有空来量一下尺寸,尽快帮我做好。”中年男子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地址和电话,交给小舅。 “好的好的。”小舅连忙回答,“我下午就过来。” 见中年男子要离走,他又在后面叫:“你慢走。” 直到中年男子不见人影了,小舅的兴奋劲还没过去。 上次叶纤红帮他拉来生意,虽然很兴奋,但是却没有今天这样亲自接到生意来到高兴,他回到写字台那边,把那张纸条小心地放到抽屉里,才站起来准备跟大家一起回家。 叶纤红倒是有些意外,怎么这店刚开张,就有生意上门,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不过对小舅来说,却是最好不过的事,所以也没有把心里的疑问问出来。 等走到工厂那边,叶纤红一点人数,才发现一车坐不下。 “你们坐车走吧,我骑自行车回去!”郑建国见少了一个座位,就叫他们先走,自己打算骑那辆老二八回去。 反正才三里路,一会就到了,他骑这辆旧自行车也习惯了,一点不觉得辛苦。 “那怎么行。”叶纤红不同意。“爸,你在厂里等一会,我回头就来接你!” 让爸爸骑那辆自行车,实在太费劲了,大不了回头多跑一趟。 忽然记起王茂琳母女,她连忙又叫道:“对了,爸,你帮我叫一下茂琳姐,等一下一起过去吃饭!” “那也行。”郑建国见女儿做了决定,就没有推来推去,很干脆地应下来。 第五十六章腻歪的小叔一家 他知道女儿非常看重王茂琳,所以回到工厂后,马上到办公室通知她们母女。 王茂琳听说这是叶纤红的意思,就没有找理由拒绝,安排好助理的工作后,抱着女儿回宿舍整理了一下,才来工厂门口,等叶纤红开车来接。 这样跑了两趟,所有人才到了家。 除了王茂琳,这些人全是亲朋好友,也不需要谁陪着。 倒是许康苹进了屋,兴奋地脱下鞋子,光着脚在客厅跑来跑去。 客厅已开了空调,气温恒定在二十五度,刚从外面进去时,感觉特别舒适。 三张八仙桌上已放好了凉菜和酒水,就等热菜炒出来就可以开张了,男人进屋后,各自找地方吞云吐雾了,女人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电视节目。 叶纤红刚才在外面走了一圈,身上粘粘的很不舒服,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洗了个脸,换了套衣服,才下了楼。 今天邀请的客人已来了大半,客厅里到处都是说话声,加上电视节目的声音,感觉非常热闹。 叶纤红望着这付场景,有点感慨,家里有多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前世因为家里穷,大多数亲戚几乎不怎么上门,即使过来了,也是坐一坐就走了,或许真正不嫌弃他们穷的只有外婆。 重生后,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于是客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了。 前世哪里有机会像今天这样,高朋满座。 心里其实清楚,这样的亲近,是建立在她能给大家带来好处的前提上,如果她们家再次落魄,这些人很可能又见不着了。 不过叶纤红不会在意,妈妈喜欢热闹,只要能让她开心就好。 人生就是这样,很多事较不得真,如果非要把这些事搞得清清楚楚,人生就没意义了。 “妈,小叔一家怎么没来?”叶纤红忽然注意到小叔小婶都没有过来,惊讶地问道。 “我怎么知道?”听女儿提起小叔一家,她的语气就有些不太好。“你爸早上去叫,说会过来的。如果他们不想来,我也没办法?” “哦。”叶纤红应了声,猜测奶奶小婶又要出妖蛾子了,心里就有些不痛快。“那就随便他们好了。” 反正自家的事,从来没见他们操心过,倒是碰到麻烦,就会求上门来。 既然他们不识好歹,自己也没有必要主动去招惹他们。 叶纤红也是看明白了,一大家子能不能和睦,靠一方努力是没有用的,需要每个人懂得体谅,才能过得幸福。 一直到十一点,小叔一家和奶奶还是没有出现,郑建国脸色就有些难看了。 “准备吃饭吧。”叶纤红见热菜差不多都上桌了,就提醒了一下爸爸。 郑建国闷闷地呼出一口气,以主人的身份叫大家吃饭。 原本担心三桌二十四个位置,会坐不下,到时他们自家人,只能随便找个地方挤挤吃了。没想到小叔一家没来,倒是空出了两个位置。 小舅大舅今天都得偿所愿,所以心情很好,坐下没喝几口,就去向姐夫敬酒,被叶知书挡了回去。 两人见姐姐姐夫情绪不好,才不好意思地回去了。 屋里的吃饭的人里,有父亲的堂兄弟,像三叔三婶,他们也看出了不对劲。 这样的时刻,亲弟弟却没上门,这非常不合理。 不过谁也没有当面提这件事,只是暗暗觉得郑建军不识好歹。 原本开开心心的一顿饭,因为小叔一家的原因,让郑建国夫妻憋闷异常,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吃过午饭,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亲戚们纷纷告辞回去了,小舅大舅他们也去了店里,家里只剩下自家四口人。 “妈,小叔他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叶纤红把妈妈拉到沙发上,问起这件事。 “谁知道他们发什么神经?”叶知书气呼呼地骂道。 他们今天这样做,等于打了自己的脸,她能满意才怪。 叶纤红皱了皱眉,朝父亲望过去。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郑建国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估计是你奶奶看你给两个舅舅开店,心里不舒服了,所以借今天这个机会挑事——”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总算明白了。 看来重生后,这个奶奶还是没有变。 大概在她的眼里,自己这个孙女不知好歹,帮两个没有血缘的舅舅开店开厂,却没有帮亲叔叔,所以她不高兴了。 问题是她帮他们还少吗? 如果不是自己,堂哥和小姑的工作能像现在这样好?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在某些人的眼里,只会盯着别人,不会反思自己。 “你别理他们。”叶知书见女儿不高心,担心她为了父亲,最后又应下他们什么事,连忙阻止道。 “妈,你放心。”叶纤红笑道。“我心里有数的。” 她会不计前嫌地帮大舅小舅,不是因为重生后两个舅舅跟她有多亲近,而是在回报外婆的救命之恩和多年的照顾维护,否则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花这么大的精力和金钱去帮助他们? 至于小叔一家,他并不记得自己欠了他们什么,需要他用同样的方式去报答他们。 当小姑和堂哥在工作上碰到困难时,他能不计前嫌地帮忙,已是最大的报答了。 如果他们贪得无厌,那她也无话可说了。 郑建国其实是最为难的,虽然他也不认可弟弟一家的做法,但那毕竟是自己血缘最近的血亲,如果真的关系出了问题,那也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不过他不傻,知道今天这样的情形,如果女儿低头,那以后的麻烦就会没完没了。 “家里也没什么事,你和安安早点回市里吧!”叶知书身体恢复了,女儿又这么能干懂事,她也有底气跟这个偏心到太平洋的婆婆打擂台,所以笑着催促道。 你们不是想从小红这里捞好处吗?她回去了,看你们还装给谁看? “行。”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她离开,才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一直在家,谁知道奶奶又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于是叫上安安,一起离开了。 至于堂弟郑兴旺,难得回家一趟,她没有去叫他。 如果他想过来,坐车来也很方便,这些日子他赚了不少钱,一张车票还是买得起的。 叶纤红车子离开,小叔一家自然也看到了。 “这个没良心的,居然没有来看看我们,就这样走了。”奶奶在屋里恨恨地骂道。 小婶在屋里脸色也不好看,两人自以为已摸透小红的心,所以今天故意不去那边,就是想让她过来陪罪,那她们可以趁机提些要求。 实在是今天的事,把他们刺激坏了。 首先是她居然给两个没有血缘的舅舅都开了店,特别是大舅舅,居然租下了这么大一栋厂房,那不是要让他开厂做老板吗? 其次是老三家的孩子,她居然带在身边亲自培养,不过十几天时间,那个孩子不但长高了变帅了,连言谈举止都有了不同,把他们都羡慕坏了。 既然他连关系这么远的堂弟都用心照顾了,为什么不关照一下她这个嫡亲的奶奶和叔叔婶婶? 所以原打算过来帮忙的她们,看到郑兴旺后就扭头走了,决定儿子媳妇或者小红再来叫人时,好好跟她们摆摆道理,到底谁跟她们才是至亲? 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家根本没放在心上。 现在再去闹,也没有意思了,儿子媳妇又没本事帮他们? “妈,你说怎么办?”小婶没了主意。 “要不,打电话给兴华,让他去找小红,好好跟这个没良心的讲讲理?”奶奶想了想,出了个主意。 孙子在虞城,又是大学生,说话比较有用,让他好好教训一下那个不孝孙女。 “行,那我去村支书家里打电话。”小婶应道。 大哥大嫂家里也有电话,现在正跟他们闹矛盾,自然没脸去借了。 郑兴华吃过午饭,正在宿舍休息,听到门卫大爷叫他接电话。 他匆匆下了楼,接起来电话。 “妈,你们在搞什么嘛!”郑兴华一听妈叽叽喳喳一番编排堂妹的话,顿时火了。“我的工作都是她帮我找的,你们怎么不知好歹,还找她的麻烦呢?” “你是不是傻啊!”小婶听儿子没有站在自己一边,就有点上火,不过儿子是自个儿的好,她舍不得骂。“她这么有钱有本事,凭什么只帮外姓人,却不帮你们?就算出钱给你们买套房子,买辆车子也行啊!” “妈——”郑兴华被她妈的逻辑搞得要晕了,他的情商或许不高,但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还是有的,知道自己现在能在自来水过得这么滋润,全靠堂妹上次碰到厂长,说了一番话。 要不他为什么突然给自己换了工作,调自己进了厂长办公室呢? 原先单位的同事都排挤他,现在看到自己,哪个不是客客气气的? 他又不傻,自然明白这是厂长看在堂妹的面子上,照顾自己。而他们看到厂长这样做,也不敢得罪自己,只能讨好自己。 他还想着找个机会,好好谢谢堂妹,没想到奶奶和妈妈却想对着干,这叫他如何不着急。 第五十七章结拜聚会 奶奶小婶在家里怎么闹?叶纤红并不关心,倒是跟苏思诗约好的结拜日子,却临近了。 苏思诗把请柬发出去后,圈里的朋友几乎都答应来参加,温俊也提前把王子饭店最大的包厢腾了出来,留给他们用。 那个包厢可以摆两张十八个位的大圆桌,也可以摆三张十二个位的中形圆桌,苏思诗知道叶纤红怕麻烦,就定了两桌。 其实他们圈子里真正玩得来的朋友,也不过十几个,加上安安他们,也不过二十出头,会留这么多空位,只是担心有其它不速之客过来。 叶纤红表面上看只是跟戴老关系亲近,但是上次家里办酒席,邓爷爷邓奶奶却一起过来了,所以他们得留多几个位置,万一这几个老人家心血来潮,突然又过来了呢? 苏思诗这样想,温俊也这样想,所以为了这顿饭,他提前准备了食材,务必这一餐做得尽善尽美。 叶纤红倒没有想这么多,只是在日子到来时,带着两个弟弟来参加。 至于胡向阳,自然是跟他的死党一起过来。 今天的叶纤红像往常一样,穿得很简单,上半身是一件深灰色的短袖竹节棉T恤,下身一条黑灰色的八分长裤,加上没扎鬓发的丸子头,简单又利落,看起来更俏皮可爱。 倒是两个弟弟,她精心帮他们打扮过。 安安身上穿着一件纯白色的棉麻混纺衬衫,门襟处锈了几根黑色的羽毛,看起来非常别致。下面是一条卡其色的九分裤,做成微跨的模样,脚下是一双杏色的复古圆头牛皮鞋,看起来既舒适又随意。 郑兴旺上身是一件浅粉红的翻领短袖T恤,左胸部位缝了几个用白布剪成的数字,看起来很抢眼。下身是一条黑色配白色竖条纹的小脚西裤,脚上一双黑皮鞋,看起来有种都市白领的精致和优雅,非常帅气。 “安安和旺旺今天好帅!”刚走进包厢,比他们早一步来到的章诗萍看到两个男孩子,惊讶地叫道。 “那是当然。”叶纤红笑着吹嘘,“为了给他们找这身衣服,我可是跑遍了虞城的服装店,很多地方还专门改了,才达到这样的效果——” “不错,这确实很像你的风格。”章诗萍现在在叶纤红面前,态度变了许多。“不过你今天才是主角,怎么穿得这么随意。” 看叶纤红身上的打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哪所中学的学生呢! “因为我是主人,所以不能打扮得太漂亮,抢了你们这些客人的风头啊!”叶纤红笑着打趣。 两人一起往里走,看到苏思诗正安排几个工作人员,在布置现场。 “辛苦你了,诗诗姐。”叶纤红见她都亲自动手了,有些内疚地说道。 “没事没事。”苏思诗挥挥手,笑道:“我知道你怕麻烦,不愿意做这种零零碎碎的事。而我在公司天天管这些,都习惯了,还是让我来安排吧!” 说完,叫一个工作人员把桌子上的鲜红色玫瑰花搬下来,换上一大束洁白的百合花,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其实你也不用这么辛苦,作为公司的总裁,要学会把这些事交给下属去做。”叶纤红笑着建议。 “不行,不行。”苏思诗连连摇头,“他们做的我不满意,最后还是要我自己动手,还不如一开始就自己来干来得快!” “你呀!真是劳碌命!”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 虽然对诗诗姐这样的管理心态不以为然,但是她也知道,这个时代的管理方式还很落后,要等大量的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引起来,这些国内企业的管理方式,才开始变得规范起来。 “没事,辛苦不到哪里去!”苏思诗不在意地说道。又把他们领到最里的那个沙发区,“肚子饿不饿,茶几上有一些点心,如果饿了就先填填肚子。” “好的。”肚子虽然不饿,不过一直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叶纤红就叫服务员倒了几杯茶,和安安他们去那边坐。 安安和郑兴旺第一次穿得这么正式,连走路说话都感到拘束,何况面对的全是成年人,时不时地对他们评头品足一番,让他们感觉更窘迫。 叶纤红没有因为他们不自在,而放低要求。 这是商务礼仪,他们总得慢慢接受和习惯。如果想踏入更高的圈子,越要用心准备。今天这样的只能算是基本练习。 毕竟越是高档的交际场所,对穿着打扮和谈吐修养有更高的要求,他们得提前去适应。 至于被人品头论足,那更是考验一个人的应对能力,只能自己去习惯,没人帮得了你。 可以不必在意这些的,只有那些大人物。 “我们没来晚吧!”包厢门又被推开了,胡向阳赵大成小方这个新形成的铁三角来了。 三人已换下警察制服,穿了简单的T恤运动裤和跑步鞋,非常悠闲却一点不减他们的颜值。 “没有晚,你们还来早了。”在门口的苏思诗看到他们,笑着接过话。 这几个人以前碰到,她都不敢跟他们这样随意说话,从今往后,大家关系不一样了,自己倒有资格接他们的话了。 “那就好,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吗?”赵大成笑了笑,又问。 今天叶纤红是主角,而这个人被她叫诗诗姐,如果被她差遣着干活,他们也只能认了。 “不用。”苏思诗哪好叫他们几个做事,连忙拒绝道。“你们去里边坐一会就行,这边我会安排好的。” 赵大成的回应,让她更加相信自己跟叶纤红交好没错。 只要给她时间,她必定能真正打进这些京城二代的圈子。 到于戴老,她倒有自知之明,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就不错了,其它的可不敢奢望。 见她大包大揽,胡向阳他们几个也没跟她客气,就往里走,来到叶纤红他们旁边。 叶纤红看到苏思诗刚才的态度,才突然发现诗诗姐还有她不知道的另一面。 她性格太独立,像个女汉子。喜欢亲力亲为做完一件事,不放心交给别人。 这种喜欢自己大包大揽的性格,管理小企业自然没问题,还更能凝聚人心。 但是负责一家大企业里,就容易出问题了。 难怪她跟弟弟关系紧张,或许诗诗姐是好意,帮弟弟把事情做下来,但是弟媳未必会承情,毕竟工作少了,相应的权力和资源也少了,所以矛盾难以避免。 看来得找个机会跟她好好聊一聊,让她学会放权和平衡,不能大权独揽。 “小红,你们结拜请我们吃饭,我们是不是得准备红包?”赵大成在旁边坐下来后,笑着问道。 “不用不用。”叶纤红连忙摆手。“如果这样都要收礼金,那不是找借口敛财吗?今天只是好朋友聚在一起吃一顿,做个见证而已——” 她现在又不缺这点钱,请的又都是圈子里关系最好的朋友,根本没想过要收什么好处。 “那不一样。”章诗萍不以为然。“请人吃饭,收利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说完,向他们伸出手,大大咧咧叫道:“快把红包拿来,我帮小红收了——” “章诗萍,你别乱来。”叶纤红瞪了她一眼。 “算了算了。”章诗萍赌气地转过身子。“帮你收钱还不高兴。” “哈哈——”一个十七八岁的高个男孩子突然推门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顿时笑了。“姐,你怎么还这么幼稚啊!” “要你管——”章诗萍回头哼了一声,没有理他。下一刻猛地反应过来,站起来叫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谁带你过来的?” 男孩子斜了章诗萍一眼,不屑地说道:“姐,你真的越来越傻了,这样的问题也问得出来?当然是姐夫告诉我的。” 说完,走过去就要跟章诗萍来一个拥抱礼。 “走开走开。”章诗萍嫌弃地推开他,嘴里还不客气地叫道。“还有,离你姐夫远一点,别把他也给掰弯了——” 这话在场的其它人没听懂,还好奇两人明明是姐弟,为什么关系这么差? 再看看叶纤红和安安,真的是两个极端啊! 只有叶纤红瞬间听明白了。 她前世可是跟不少腐女打过交道,知道什么叫掰弯,什么叫攻受,什么叫一零。 抬头仔细观察那个男孩子,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应该还是高中生,打扮却完全没有学生的特征。 上身穿了件黑色紧身T恤,身子走动时,肚脐眼都露出来了。下面一条同样黑色的弹力紧身裤,因为屁股比较丰满挺翘,两瓣肉臀把裤子撑得没有一点皱折。 胸前挂了一串长长的藏银十字架,双手至少带了六个银戒指,留着郑伊健式的半长发,皮肤干净得吹弹得破,嘴唇很红,像是涂过口红。 光这身打扮,叶纤红就能确实他是个GAY,而且是个传说中的傲娇受。 “姐,你怎么能这样对我?”男孩子撒娇似地叫道。 他根本没在乎章诗萍的冷言冷语,走上去还要跟章诗萍拥抱。 “白翌宸,你离我远一点。”章诗萍受不了地叫道。 可是白翌宸身高有近一米八,手长脚长,双手一伸,就搂住了她。 第五十八章来了个活宝 “姐,这里有好多帅哥,你帮我介绍一下嘛!”那个叫白翌宸的男孩子不顾她的挣扎,在她耳边悄悄说道。 “你放手。”章诗萍被他搂得气都透不过来了,挣扎着将手伸到他后面,在他屁股上用力掐了一下。 “哎哟——”白翌宸猝不及防,臀部被袭击,痛得惊呼一声。 只是声音里并没有多少痛楚,倒带着些媚意来。 赵大成胡向阳几人被他这样一叫,只觉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起抬头望着他,惊讶地张大了嘴。 他们出生在京城,这种带些女姓化的男人,在以男旦为主流的京戏里非常常见,两人也曾听说过某些长得特别清秀俊美的男旦,跟男人生活在一起的事情。 但那都是传说,现实中可不常见。 “你跟我出来。”章诗萍见胡向阳他们的表情,心里一紧,一把抓住表弟,拉着他就往外走。 白翌宸还不想走,双眼骨碌碌地在屋里的几个男人脸上打转,不管是比他大的胡向阳赵大成小方,还是比他小的安安,颜值都不错,他一时有点看花眼。 可是表姐的力气很大,脸色也很难看,似乎他敢反抗,就要爆发了,终于没敢挣脱,被她拉着出了包厢。 章诗萍拖着白翌宸出了包厢,没有在走廊停留,直接来到温俊的办公室。 “怎么啦?”看到女朋友怒气冲冲地拉着白翌宸走进来,脸上一付快要爆发的模样,温俊连忙走上前去安抚。 跟章诗萍在一起时间不短了,她一点就着的脾气他太了解了,所以马上想去灭火。 “你怎么让他过来了?”章诗萍指着白翌宸,气呼呼地叫道:“是想让我丢脸吗?” 表弟刚才的表现实在太露骨了,她真的担心因为这件事,自己从此被他们排斥。 “姐,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翻脸了啊!”白翌宸虽然跟章诗萍关系不错,两人平时经常打打闹闹,但是当着姐夫的面,被她说这样的重话,他还是受不了。 “你翻啊!”章诗萍一拍桌子大声吼道。“我看你敢不敢?” 见两人被震住了,她才用力呼出一口气,指着白翌宸继续教训道:“你喜欢男人我不管,但是也要分场合,有些男人身份不同,如果你乱打主意,小心怎么死都不知道?还连累我和你姐夫——” 说完,一屁股坐在温俊办公桌后的大班椅上,气得呼呼直喘气。 她是真的非常生气,自己跟叶纤红他们的关系,本来就比不上苏思诗。如果表弟这样一搅和,万一得罪了人,那她不但前功尽弃,搞不好在虞城也呆不下去了。 每个人都有逆鳞,叶纤红的就是家人和男朋友,如果这个表弟敢不知死活地去招惹安安或者胡向阳,万一把他们某个人掰弯了,叶纤红绝对敢跟她翻脸。 “小白啊,你怎么不能懂事一点呢?”温俊一听,哪里还不知道这个少年又起色心了。可他只是未来的表姐夫,没资格说重话,只能好声好气地劝道。“这里可不是香港,大家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 “没事,我只是想交个朋友,不会强迫他们什么的。”白翌宸还处于叛逆期,哪里会听进去温俊这种大道理,反而兴致勃勃地说道。 “那可不行,你姐今天那些客人,很多是我们都得讨好的人物,你千万别去招惹啊!”温俊见这个小祖宗不但没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更有兴趣了,哭笑不得。 “你说他们都是二代?”白翌宸听得眼前一亮,兴奋地反问道。“我这次正想找个厉害一点的男朋友,那不是正合适?” “白、翌、宸——”章诗萍咬牙切齿地叫道。“看来我们都是白说了?你不惹点事出来,心里就不痛快。好吧!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小姨,叫她马上过来把你带回去!” 因为性向的事,表弟跟他爸妈已闹了几个月,这次放暑假,他偷了家里的钱,来虞城找自己。 章诗萍被他的可怜模样瞒过,所以才收留了他。 没想到才过了两天,他就故态复萌,去舞厅鬼混,还勾搭上了一个小混混,差点被牵连进派出所。 被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在章妈妈的严厉看管下,才老实了一点,没想到今天又出来惹事了。 “姐,姐,你是我的亲姐。”听说她要打电话给老妈,白翌宸顿时老实了,“我不找他们还不行吗?” “那好,你现在马上给我回家去。”章诗萍霸气地瞪着他,又对温俊说道:“你负责把人送回去,交给我妈,别让他找借口溜了。” “好吧!”两人同时无奈地应道。 包厢里,叶纤红有点尴尬地望着弟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问题。 别说是她,就连胡向阳和赵大成,他们也是低着头装傻,实在是这种事不适合拿出来当众讲。 安安今年已十五岁,因为经历的事少,还不知道男人是可以跟男人恋爱的。 但是如果解释什么是同性恋,势必还要讲到异性恋,否则怎么解释得清楚? 问题是,安安今年已长到一米七八,该发育的都发育了,只是还没经历过某些事而已,难道要对他进行性教育? 如果真的跟他讲这些,万一他好奇去尝试了,并沉溺于这些,那不是更麻烦? 叶纤红此时更怀念前世的网络了。 如果有网络,大家就能通过那些渠道,了解这些生理知识。 前世很多男孩到了安安这个年纪,早明白攻受是怎么一回事了? “安安,你别问你姐你姐夫了,这种事等你长大就明白了。”苏思诗毕竟结过婚,对性方面看得没那么神秘,在一边发现了叶纤红的尴尬,走过来替她解围。 她当然不会去解释什么,在苏思诗看来,这些事情只要年纪到了,本来就能无师自通的,特别是男人。 “哦。”安安也不傻,看到他们躲躲闪闪的表情,就知道这个问题不应该问。 郑兴旺比他大一岁,性知识比安安懂得多些,却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也没办法帮堂弟解围。 正处于冷场的时候,又有人推门进来。 “怎么这么安静?”进来的是肖东灿和姜皓,后面还跟着蒋建辉几个,他们见屋里明明坐来十来个人,却没有一点声音,惊讶地问道。 “灿哥来了——”屋里几个人同时站起来迎上去。 肖东灿回到京城后,在父亲的安排下,进了某部的下属科室混资历,今天是叶纤红和苏思诗结拜的日子,他和姜皓也一起从京城赶过来凑热闹。 “姜哥也来了。”看到姜皓,又是一番塞暄,至于后面的蒋建辉,大家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没有说什么客套话。 安安和郑兴旺跟在后面,也过去叫人,一时间把刚才的尴尬翻过去了。 大家都进了屋,重新坐下来。 “温俊和章诗萍呢?”见饭店的主人还没有过来陪,肖东灿惊讶地问道。 “刚才有事走了,估计马上会过来。”胡向阳想起刚才的闹剧,搔搔头解释了一句。 其它人也尴尬地笑了笑。 肖东灿见他们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猜测刚才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也没有追问,就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去了。 苏思诗把包厢布置好后,招呼一起过来的工作人员先回去,自己去卫生间洗了手,过来坐在叶纤红旁边。 肖东灿望了苏思诗一眼,从口袋里拿出两只红色的饰口袋,递给叶纤红和苏思诗。 “什么东西?”叶纤红狐疑地问。“我们这次不收礼金了,灿哥就别客气了。” “我知道,所以没准备。”肖东灿笑道。“这是我爸特意叫我带过来的,是他的一番心意。” “哦。”听说是长辈的心思,叶纤红也不好意思推辞,就接了过来,打开来一看,见是一把黄金做锁,连忙放回袋子,还给肖东灿。“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能收,再说我这个年纪了,也戴不了这个——” 以前看红楼梦时,知道薛宝钗随身戴着一把金锁,上面还刻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跟贾宝玉的佩玉上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正是一对儿。 苏思诗也打开了自己的袋子,见是一把同样的金锁,当然也不好意思要了。 “叶小姐,这是我爸的一点心意,你就别推脱了。”肖东灿正色说道。“再说,对你们两人来说,这点黄金才值几个钱,只是一个兆头而已。” 他有句话没有说,当时买这对金锁的时候,要不要在上面刻几个字,父子也犹豫过。 如果刻字,最合适的无非是在两面各刻上“同气连枝、患难与共”,但是又觉得太矫情,最后还是没这样做,只在中间刻了个福字。 “好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理,就把锁片放进手包里。“那就谢谢肖伯伯了。” 照现在的金价,每克不过一百左右,这金锁最重也不会超过三十克,三千块以内的东西,真的算不得太贵重。 “不用不用,你现在跟向阳在一起,说不定马上得改口叫姑夫了,到时这点小礼物就拿不出手了。”肖东灿笑着揶揄。“他还在担心给什么见面礼呢?” 以前在部队里,他的性格比较稳重,说话也一板一眼的。在地方上呆了一些日子后,慢慢地适应了机关的作风,行事比以前爽快多了,嘴皮子也利索了不少。 第五十九章团队初亮相 温俊把白翌宸送回去后,回到酒店和章诗萍汇合,听说肖东灿来了,连忙和章诗萍一起赶过来。 屋里这么多人里,他们两人关系是最铁的,又有大半个月没见面了,都存了些话要跟对方说。 章诗萍因为刚才发生的事,看到他们就讪讪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没有人在意。 “温俊,这么大的包厢里,你怎么没装卡拉OK设备?”肖东灿一见到他,第一句话就充满火药味。“现在京城稍微好一点的饭店,都能边吃饭边唱歌了。” 刚才进来时,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这太不正常了,如果大家能唱唱歌,气氛就会热闹多了。 “你们想唱歌吗?那我拿一套设备进来。”温俊没有在意,笑着答了一句。 说完,招了招站在门口的服务员,叫她马上找工程部的人,送一套设备过来。 工程部的人效率很高,没过五分钟,就有人推了一辆小推车过来,快速将设备放好并连接好,打开了电视机。 包厢里顿时响起了一阵音乐声。 “你们谁要唱歌?我帮你们点——”这时候点歌系统比较麻烦,需要有人在一个大本子上找到自己要唱歌的编号,然后把数字输进去,等轮到后,音乐才会播放出来。 “小红今天是主人,你先来。”章诗萍还记得上次听胡向阳说,叶纤红会跳舞,既然她这么有文艺细胞,那就让她先唱好了。 再说今天她是主角,也应该让她出风头。 “行,帮我点一首梅艳芒的《似是故人来》。”叶纤红也没推脱,大方地应道。 唱歌她并不擅长,能不跑调就不错了,主要靠的是经验。 不过今天弟弟和堂弟都在,她希望以身作则,大大方方地唱首歌给大家听,免得他们因为害羞,不好意思开口,从而畏畏缩缩地当个隐形人。 上次跟弟弟去桃园商场逛时,他就死活不敢唱,当时觉得他刚从乡下过来,胆怯很正常。 现在的情形跟以前明显不同了,经过这段时间的摆摊训练,他的胆量已练大许多,只要鼓励一下,应该能做到。 音乐很快响起,叶纤红拿起话筒,大大方方地唱了起来。 有叶纤红带头,现场气氛很快热了起来,她唱完后,苏思诗唱了一首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 她会选择这首歌,是因为容易唱,像叶纤红刚才把粤语唱得字正腔圆,她可没这个本事。 接下来肖东灿和胡向阳各挑了一首王杰的歌唱,温俊唱了一首粤语歌,连小方也唱了一首童安格的歌。 叶纤红见安安和堂弟一直坐着没有动,就问他们会唱什么歌。 一听说要唱歌,安安就有些紧张,他还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面前唱过歌呢! “你忘了姐跟你说的话了吗?”见安安有些紧张,想推脱。叶纤红也没有生气,只是笑着望着他:“不管参加什么样的聚会,都要融入进去,大家都在唱歌,你怎么可以坐着当观众呢?” “再说就算唱得很难听,破音了,最多被人笑一笑,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大家都是熟人,多唱几次不就有经验了?”叶纤红再次鼓励了一句。 安安望着姐姐的眼睛,犹豫了一下,才说道:“那我唱一首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吧!” “好,我马上帮你去点。”叶纤红满意地点点头,又问堂弟:“旺旺,你打算唱什么歌?” “我唱周华健的《花心》。”郑兴旺在堂姐跟堂弟说话时,就明白了堂姐的心思,所以不假思索地回答。 对于唱歌,他比安安都不如,安安好歹有随身听,平时可以跟着哼哼。他却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流行歌,除了偶尔听一听广播。 “好。”叶纤红应了声,过去把两首歌名报给温俊,叫他帮名找到编号录进去。 章诗萍一直在暗暗关注叶纤红,听到她刚才跟安安的话,心里忽然有所悟。 以前她跟叶纤红在一起,还真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现在才发现叶纤红跟其它人不同的地方,他是以培养世家子弟的标准在要求弟弟和堂弟。 或许说世家子弟夸张了些,但是只要给她时间,或许真会把弟弟培养成贵族。 看来叶纤红的心非常大,不但在财富积累非常迅速,人脉积累更不用说了,还想让家里人脱离暴发户气息。 这样的叶纤红,真的比她想像得还要厉害。 想到这里,章诗萍突然有些汗颜,相比叶纤红,她对表弟的做法就简单粗暴多了。 安安点的歌到了,他接过话筒,突然紧张起来,低着头不敢看人,连脸上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叶纤红见他还是紧张了,走到他旁边,在他肩上拍了拍,无声地给他加油助威。 郑兴旺也走到他旁边,给他加油鼓劲。 安安不想让姐姐失望,于是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唱起来。 他平时就非常喜欢齐秦的歌,这首歌跟着随手听不知道唱了多少遍,所以不用看字幕,也能轻松地唱下来。 叶纤红见他一下子进入了状态,在旁边松了一口气。 每个人初次在公开场合唱歌,都会紧张害怕,特别是第一句,经常开不了口,有的人甚至会紧张得发不出声音。 安安此时已打开嗓子,声音完全松弛下来,所以不用担心后面出状况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些少年人的清亮,跟齐秦的原唱差了十万八千里,反倒有王俊凯唱《青春修炼手册》时的那种味道。 安安自然不知道姐姐在想什么,他其实是个非常单纯的人,当他沉下心来唱歌时,就会忘了紧张,所以整首歌完成得非常好。 等音乐结束,叶纤红带头给弟弟鼓掌,让安安闹了个大红脸。 其它人都是成年人,很快明白了叶纤红的心思,也一起鼓掌,心里暗暗点头。 也只有叶纤红这个护弟狂魔,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忘训练弟弟的胆量。 郑兴旺虽然报歌名时很自信,真的轮到他唱了,也非常紧张。 他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规模的聚会,比安安还陌生,安安至少已参加过几次活动,在场的人他也大多熟悉。 他的好胜心强又比较强,不想输给堂弟。所以刚一开口,没控制好气息,就破了音。 “没事。”叶纤红见堂弟脸都红了,站在他旁边给他打气。“你第一次唱没经验,等一下再多唱两首,就不会紧张了。” 郑兴旺强撑着点点头,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唱。 堂姐这么看好自己,他当然不能给她丢脸。他的不服输的劲头又上来了,后面唱得就顺利了许多。 等到弟弟和堂弟都唱完了,又去找自己会唱的歌,叶纤红没有再关注他们,走到包厢门口,想看看茂琳姐他们来了没有? 这次聚会,她打算把自己的几名手下推出来,跟圈子里的好友熟悉一下,方便他们以后开展工作。 因为乔昌智腿脚不便,所以朱亚婷也一起叫来了,方便他照顾舅舅。 可是现在都过了五点,怎么还不来? 见叶纤红走到了门口,不停朝走廊那边望,苏思诗哪里不知道她在担心什么? “你那几个手下还没到吗?要不要派个人去看看?”她建议道。 “再过一会吧!”叶纤红倒不担心他们会出什么事。“如果五点半还没来,我自己下去找。” 她对这几个人有信心,不会做出失约的事,唯一担心的是路上出什么差错,来得太晚。 万一到时候戴老都来了,他们才姗姗来迟,那就非常失礼了。 话音刚落,就看到走廊尽头有脚步声传来,王茂琳抱着女儿,董采玉和朱亚婷站在乔昌智的两边,陪柱着拐杖的他,一起慢慢走过来。 总算来了。 叶纤红一颗心落了地。 “阿姨——”许康苹远远看到叶纤红,就从她妈妈的怀里挣脱下来,飞快地跑过来。 “慢点走,别摔倒。”叶纤红蹲下/身子,等着她冲过来,嘴里不放心地叫道。 走廊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摔一跤估计也不会太痛,她只是习惯成自然这样叫。 许康苹穿着叶纤红给她买的那条粉红色公主裙,两条冲天小辫上扎了两颗红绣球,给小孩子增添了些活泼的气息。 见她重重扑到自己怀里,叶纤红搂住她狠狠亲了一下,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乐。 小孩子平时在家只有妈妈一个人陪,而妈妈从来不会这样逗自己玩,所以每次看到叶纤红,她就特别开心。 见她搂着自己的脖子,脸靠过来,跟自己的脸紧紧贴着,叶纤红笑了。 孩子最不会撒谎,她喜欢你了,就会从内心里散发出亲近的意思。 “这孩子跟你真亲。”苏思诗在旁边羡慕地说道。 因为跟前夫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所以她一直没有孩子,到她这个年纪,再不生就成高龄产妇了,所以跟蒋建光认识后,才急着结婚,希望能尽快生个孩子。 “是啊!”叶纤红笑道。“你跟建光哥什么时候生一个,到时候我做他的干妈。” “那当然好。”见叶纤红主动提这一茬,苏思诗是求之不得。 往后孩子有叶纤红这个干妈在,就不必担心她吃亏了。 而两家的关系,也能亲上加亲了。 “那我们说定了。”叶纤红抱着孩子站起来,笑着说道。 第六十章戴老不请自来 “叶小姐。”三人走到叶纤红面前,叫道。 只有朱亚婷,依然直呼叶纤红的名字。 看到她跟苏思诗站在门口接他们,就有些受宠若惊。 自家老板邀请他们参加这样的活动,让他们脸上有光,朱亚婷见识少,或许想得没那么多,其它三人都是聪明人,知道参加这样级别的聚会,是多么难得。 如果被外人知道,不知道多么人挤破脑袋,想加入进来。 跟随叶纤红后,他们才慢慢知道,原来自家老板的人脉圈,居然有这么厉害! “诗诗姐,我来给你介绍,这几位是我公司的骨干,也是我未来的左臂右膀。”叶纤红把他们的名字一一介绍了,当然没有忘记替他们吹捧一下。 接着又指着苏思诗替他们做介绍。 “你好。”苏思诗跟他们一一握手,脸上的表情非常真诚。“既然能得到小红的看重,相信你们都不是普通人,希望以后有机会一起合作,多多赚钱。” “好的,一起合作。”几人都有点拘谨地回答道。 苏思诗他们是第一次见,但是达昌集团却是虞城有数的大公司,他们可是闻名好久了。 没想到这样的大人物,对自己能这样客气,就连自视甚高的乔昌智,都忍不住兴奋。 “我们进屋说吧,顺便认识一下里面的人。”叶纤红随手推开门,招呼他们进去。 见叶纤红带着人进来,屋里的人都客气地站起来。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班底。”叶纤红带他们来到里面,笑着把他们四个介绍给肖东灿他们,又把屋里的人全部介绍了一遍。 然后是一番客套和塞暄。 “他们以后会代表我出席一些活动,希望大家多多关照——”叶纤红带他们过来的目的,就是提前结个善缘,到时万一自己不在,可以请他们帮忙。 “没问题。”所有人都给面子的笑着回应。 乔晶智是几人里最细心的,偷偷观察屋里的人,心里暗暗吃惊。 外面一直有谣传,说叶纤红跟几个京城来的二代关系非常好。 他原本也持怀疑态度,可是看到而肖东灿、赵大成、姜皓他们几个,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再看他们的谈吐和气质,乔昌智哪里还会怀疑这几个年轻人的身份? 好在他们的态度非常随和,没有摆架子,否则他说不定也会心虚了。 这时候屋里人数已接近二十个,沙发已坐不下了,于是开始在圆桌上落座。 这种场合,怎么坐当然有讲究,叶纤红和苏思诗做为主人,肯定要坐在里面那张主/席。 而京城来的那几个二代子弟,肯定也要坐在上面。 王茂琳几个主动坐在了次席上,苏思诗带来的三个手下也跟着过来坐,于是上面那桌暂时坐了十个人,下面坐了八个人,都很宽敞。 “可以上菜了吗?”服务员见他们入席,以为人到席了了,走过来问道。 “再等等吧。”叶纤红回答。 她不能肯定肖市长会不会来?更不知道戴老会不会来凑热闹? 以他们的地位和信息渠道,她们结拜的事,肯定瞒不过他们,就看他们愿不愿意来了。 像他们这样的大人物,需要考虑的因素多,所以叶纤红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们会过来。 “这样空坐着也没什么意思,我们继续唱歌——”章诗萍站起来嚷道。 “刚才我们都唱过了,现在轮到他们几个新来的唱吧!”小方一个糙老爷们,老实说非常不喜欢唱歌,听章诗萍一叫,就有些发怵,于是把唱歌任务给了叶纤红的手下。 “谁想唱就唱,别勉强。”叶纤红说道,又问许康苹:“苹苹,你会唱歌吗?” “会唱。”许康苹大声回答。“我会世上只有妈妈好——” “那你唱给大家听好不好?”叶纤红笑着问道。 “好。”小姑娘脆声应道。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在大人面前表现,还不知道难为情是什么? 既然叶纤红这样问她,自然不会藏着掖着。 没过一会,许康苹清脆的童声在包厢响起,大家拍着手替她打拍子,一时气氛变得非常热烈。 许康苹刚唱完她的拿手歌,包厢门又被推开了。 “我们没来晚吧!”是邓奶奶的声音,依然是带着沪腔的清脆嗓音。 屋里的人一震,不约而同地站起来了,往门口迎去。 只见戴老和邓老夫妇在几个工作人员的陪伴下,一起出现在门口,笑呵呵地望着他们。 “没晚没晚,邓奶奶什么时候来都不晚。。”叶纤红走过去扶住她的胳膊,笑着问道:“不过我们今天是秘密聚会,都没有告诉别人,你们是怎么找到的——” “什么秘密活动,我们想知道还不容易?”邓奶奶笑得又爽朗又得意。“我们几个在家正闲得无聊,就过来凑热闹。他们两个还不想来呢?是被我拖来的。” “谢谢邓奶奶。”叶纤红望了戴老一眼,见他促狭地朝自己笑了笑,知道这件事其实是他促成的,只是他不想说出来。 “不客气。”邓奶奶依然保持着淑女的仪态,“我早说过,你也是我们的孙女嘛!” 说完,拍拍叶纤红的手背,一付长辈对晚辈的亲昵表情。 叶纤红笑了笑,没敢往下接,扶着三位老人在主位上坐下来。 这种事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除非邓老一起正式提出来,否则还是装比较好,免得被人误会她想攀附他们。 屋里大多数人戴老他们都见过了,叶纤红把堂弟和几个手下介绍给他们。 听说这几个就是叶纤红刚刚挖来的管理人材,戴老和邓老都有些意外。 倒不是他们看不起女人,而是这几个女性太年轻了,哪里会有什么管理经验?而那个唯一的男性,看起来三十出头了,似乎比较靠谱些,却是个腿有残疾的,工作起来效果肯定会打折扣。 戴老皱了皱眉,猜测是不是因为叶纤红年纪小,家里又没有背景,所以请不到像样的管理人材? 他甚至在考虑,是不是帮她特色几个像模像样的管理人才,免得像现在这样,被人知道了笑话。 叶纤红自然不会猜到戴老的心思,通知服务员上菜。 既然戴老都来了,肖市长却没有出现,估计是不会来了。 叶纤红安排好陪同戴老他们前来的便衣武警,在下面的桌子上坐下来。 戴老几人的身份,叶纤红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下,王茂琳几个自然猜不到他们的身份。 乔昌智是当过兵的,还上过战场,一看到这几个刚坐下的年轻人身上的彪悍之气,暗暗吃惊。 这些都不是普通人啊!倒有点像战友说的武警部队里特警战士。 这些人都是从各个部队里挑出来的优秀战士,个个类似兵王的存在,平时的训练量是普通战士的几倍,能力肯定也不是他们能比的。 有了这样的猜测,他又偷偷观察戴老和邓老,发现两人确实不简单,身上明显有上位者的气息。 这么说来,这个老板叫爷爷的老人,身份大不简单? 难道他才是老板最大的靠山?乔昌智心思缜密,很快就做出了判断。 身边能配这样的战士,至少得是省级领导吧? 原本因为不能创业,不得不给叶纤红当手下,心里还有些委屈,现在却是一扫而空,感觉自己能给这样的人工作,却是幸运了。 想想达昌集团的苏思诗,拥有在虞城排名靠前的企业,还不是对自家老板客客气气? 自己如果创业,就算一切顺利,能做到达昌集团这样的规模,最后还不是得向叶纤红低头? 第一道热菜端上来后,服务员替大家倒了酒。 “来,我们先干一杯。”戴老站起来说道。“今天是小红和苏思诗结拜的日子,虽然没必要像古代一样,歃血为盟,但是有些话还是得提一提,就是希望你们以后像亲姐妹一样,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说完,一口喝干,举了举杯子。 大家见戴老亲自敬酒,哪里还敢坐着,连忙站起来,举起酒杯,一起干了下去。 “谢谢爷爷。”叶纤红见戴老这样给自己撑面子,心里非常感动。 以前刘关张结义,一直被历史传颂,桃园结拜也成为兄弟义结金兰的代名词。可是她和苏思诗两人女人结拜,却有些为难了,难道也要备上五牲,插烛点香拜关公? 由戴老这样的长辈,替她们做证,那性质就不同了,不会给人儿戏的感觉。 “谢谢戴爷爷。”苏思诗见戴老亲自替他们的结拜做见证,非常激动,走到戴老面前,就要向他敬酒表示感谢。 “不用客气。”戴老摆摆手,表示他不会在意这些表面的东西。“既然你也叫我一声戴爷爷,那有些话就要说在前头,希望你能记住今天的结拜情谊,别因为一些外在的原因,忘了这个初衷。” 这句话说得有些重,在场的人都替苏思诗捏了把汗。 “戴爷爷放心,以后不管什么原因,我都会跟小红站在一起,永远做她的好姐妹。”苏思诗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就好。”戴老认真地看了看苏思诗,然后笑着点了点头。 第六十一章肖市长的意外 “哪有你这样做爷爷的,对干孙女的小姐妹也这么严厉。”邓奶奶见现场的气氛突然有些凝重,笑着岔开了话题。 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在座的大多都是聪明人,戴老刚才话里的意思,他们都能听得出来。 这是在给苏思诗打预防针啊!警告她别因为叶纤红现在有他这层关系,就跟她结拜,万一将来落魄了,就大难临头各自飞。 也再次见识了戴老对叶纤红的维护,看来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干孙女,铁了心要保护她维护她了。 这当然是好事,他们跟叶纤红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好朋友,现在关系这么亲近,她的靠山越厉害,他们能得到的好处自然越多。 戴老被邓奶奶一打岔,脸上的严肃就撑不下去了,表情也跟着缓和下来。 大家这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别看刚才大家都在笑,但是戴老神情严肃地坐在那里,每个人心里都有些发怵,就怕自己的表现不佳,惹他不高兴,对自己说类拟的重话。 每个有职场经历的人都清楚,接近大人物,本来就是风险和幸运并存的,如果入了他的眼,你就有可能在他的提携下飞黄腾达,至少少奋斗十年二十年。 如果因为表现不佳,或者做错了事惹他反感,那以后就麻烦了。 至少想往上爬,就没希望了,因为想要改变他对你的印象,非常非常难,说不定会成为你上升的最大阻力。 菜一道道端上来,大家吃得都很随意,仿佛忘了戴老他们的存在。 主要是邓奶奶性子随和,不断跟叶纤红说话,缓和了气氛。而戴老和邓老也像普通老人一样,时不时插嘴问叶纤红最近的情况,那温馨的场面,就像一家人在吃饭一样。 章诗萍望着坐在叶行红旁边的苏思诗,见她也参与了叶纤红的话题,心里非常不舒服,可是又不敢表现出来。 温俊知道她的心思,一次次小心讨好,转移她的注意力,总算没闹出什么事来。 转眼吃了近一半,包厢的门再次打开了,有人端着酒杯走进来,向她们敬酒。 “肖市长,你怎么来了?”叶纤红连忙站起来,惊喜地迎上去。 原以为他今天不来了,没想到早就来了,只是因为戴老他们就在这里,不方便未经招呼,就过来坐在一起。 官场人物的这些小避嫌小忌讳,叶纤红还是看得懂的,所以配合地说道。 “我跟朋友今天也在这里吃饭,听说你们都在这里,就过来敬杯酒——”肖市长见叶纤红恰到好处的招呼自己,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神情自若地回答道。 虽然他早就希望叶纤红帮自己引见戴老,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所以始终未能如愿。今天却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他当然不想错过。 “那怎么担当得起?我们过来给你敬酒还差不多?”叶纤红连忙说道。 又领着他往里走,来到戴老邓老邓奶奶面前。 “爷爷,邓爷爷,邓奶奶,我给你们介绍一个人。”叶纤红郑重其事地替他们做介绍。“这是向阳的表哥肖东胜,也是我们虞城市的常务副市长。” 又替肖市长介绍戴老几个:“这是戴老戴爷爷,这是邓爷爷,这是邓奶奶。” “戴老、邓老、邓夫人,您们好。”肖东胜连忙上前问好。 “你好!”戴老早就知道这个人了,也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会过来,却不能揭穿他,于是笑着站起来跟他握手:“肖市长真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不过你是小红和向阳的表哥,就是自己人了,别这么生份,跟着小红叫就行。” “好的,戴爷爷,那我就高攀了。”肖东胜连忙改了口,心里却非常兴奋。 原来听说戴老爷子的性子非常独,对晚辈很苛刻,稍不如意,就会赶人甚至骂人,他还有点犯怵,怕自己过来拜访,被他教训一顿,那就丢脸了。 没想到他非常和蔼,看来是因为叶纤红的面子。 又重新跟邓老夫妇打了一遍招呼。 邓老夫妇倒是性子很和善,跟他寒暄了几句,还问候了他的家人,很快就找到共同话题,亲切地聊了起来。 “坐下来一起吃,自己人就没必要敬酒了。”戴老难得地主动打招呼。 服务员拿了一套餐具过来,加了一个位置。 这种大桌子可以坐二十来个人,现在才坐了十三个人,非常宽敞。 “好的。”肖东胜本来就是来套近乎的,哪里会拒绝,笑着在胡向阳旁边坐了下来。 乔昌智他们几个都是普通人,这时候就没有上去凑热闹,只是暗暗观察刚进来的人。 听说刚进来的是虞城的常务副市长,还亲自过来跟自家老板敬酒,他再次吃了一惊。 看他坐下后,跟自家老板亲如一家人的模样,乔昌智又在猜测他们的关系。 不过叶小姐的家人都在乡下,不可能有这样的亲戚,那只能是她男朋友那边的亲戚了。 叫他想不明白的是,如果是她男朋友的亲戚,为什么她男朋友不出面招呼,反而要叶小姐做介绍,难道他们私下的交情就很好,所以她出面更合适? 乔昌智一时有些想不通,不过这是好事,没必要太过在意。 肖市长坐下后,跟戴老聊了一会家常,就转到工作上的事了。 戴老虽然退体多年,但是组织部干部的习惯还没有丢,说着说着就问起他最近工作上的事。 他关心这些事,肖市长是求之不得,就把最近刚实施完成的民生工程——书报亭再就业计划说了出来。 听说这件事是见上任后搞出来的,目的是丰富虞城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把它们低价租给下岗职业,让他们凭着卖报刊杂志,重拾生活信心。 “不错,这个主意不错。”戴老连连夸奖道。 因为虞城地方小,造的书报亭不多,真正得益的下岗职业工很少,他看重的是肖市长的务实作风。 现在很多干部私心杂念太多,上任后热衷于搞浮夸的政绩工程,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而肖东胜能从一件实实在在的小事做起,不功利不盲目,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他能长期这样坚持下去,虞城的面貌总会随他的努力而发生改变。 这样踏实工作的干部,才是他最欣赏的。 “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戴老仿佛又回到以前在组织部工作时候,碰到下属谈起感兴趣的事情,连饭也忘了吃,再次开口问道。 肖市长见戴老一说起工作,就完全沉迷进去,连东西也忘了吃,心里也暗暗敬佩,就把前几天跟叶纤红一起商量的工作计划拿出来,一五一十讲给戴老听,并征求他的意见。 “反季节蔬菜工程?”戴老听到后,吃了一惊。 这可是个大项目,搞好了能惠及所有农民啊!他望着肖东胜,震惊不已。 这个年轻人不愧是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接班人,眼界和格局不一般啊!工作思路这么务实,目标又这么长远,如果能成功,这个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他转头望了旁边的邓老一眼,见他也是一付很感兴趣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己失策了。 这件事他应该私下找肖东胜聊,免得这些内容公开出去。 戴老的大儿子在西南某贫穷小省担任农业厅厅长,工作并不容易开展。如果肖东胜的这个项目,能分一杯羹出来给儿子,那儿子就容易出成绩了。 又想到邓老头的女儿女婿在鲁省某市担任市长,对这个项目肯定也有兴趣,一时间之间有些踌躇起来。 “戴老头,这件事我们私下再聊。”邓老也是老狐狸,一下子猜到了戴老的想法和打算,连忙提醒他。 “行。”戴老这时候也没办法阻止了,只能无奈地应了声。 两人虽然是老朋友,但是涉及这种跟子女前途相关的大事,他们当然也会有私心。 肖市长还不知道自己的项目,已被两人看上了,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 叶纤红一直在关注他们的谈话,戴老和邓老的表情变化她全看在眼里,心里就有些疑惑。 他们两位都已退体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对这些项目这么感兴趣? 忽然想到自己认识戴老这么久,还没见过他的家人,难道是他的家人也需要这样的项目出政绩? 叶纤红有些哭笑不得,如果等一下戴老知道这些项目全是自己提供给肖市长的,不知道会不会生气? “来,来,吃点菜。”因为对肖市长有所求,戴老的态度变了很多,不但言语客气,还主动夹了一只虾,到肖东胜的盘子里,亲热地说道。 “谢谢戴老。”能被他这样关心,肖市长受宠若惊。 接来了大家没有再谈工作,只是聊着家长里短。 听说苏思诗下半年就要结婚,戴老心情大好之下,答应如果有时间,会去喝她的喜酒。 苏思诗一听,顿时喜出望外。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戴老这样的大人物如果来参加婚礼,那她的面子可大了。 第六十二章共享项目 酒席散了后,戴老迫不及待地站起来,问温俊:“有没有可以安静说话的地方?” “有,有,请跟我来。”温俊连忙站起来回答。 王子饭店虽然没有提供客房,但是准备了两个应急套间,里面照三星级宾馆的标准建造和装修,不但有客厅,还有卧室,防止有什么大人物身体疲惫,或者喝了酒身体不舒服,需要临时休息一下。 当然也包括今天这种情况,就是有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谈些事情,那客厅就是最好的地方了。 温俊一边带着他们往走廊对面的休息室走,一边示意服务员去准备茶水和水果。 叶纤红没有跟他们一起过去,戴老邓老和肖市长离开后,这边还有这么多客人需要他招呼。 “他们怎么匆匆离开了?”苏思诗悄悄问叶纤红。 不知道怎么的,她当时虽然也在现场,却没听懂他们离开的原因。 可是就是相信叶纤红知道原因。 “去谈一些工作上的事。”叶纤红不好说具体地事,只好含糊回答了一句。 苏思诗点点头,没有继续问。 既然戴老要找安静的地方谈工作上的事,说明这些事不适合让她们听到,叶纤红这样回答,也是正确的做法。 叶纤红望了乔昌智他们一眼,见她们几个坐在一起闲聊,不过跟其它人就有点格格不入,明白他们初次参加这样的聚会,还没办法融入进去,就打算送他们回去。 抬头见胡向阳坐在沙发上,正一脸悠闲地跟赵大成和小方闲聊,就过去要他帮忙,先把乔昌智和王茂琳几个送回去。 其它人都住在市区,回去就不用她操心了。 胡向阳笑着接过钥匙,还借故摸了一下她的手,被叶纤红白了一眼。 他也没在意,叫赵大成他们等一下,自己跟叶纤红一起去送人了。 章诗萍跟温俊肖东灿坐在一起,注意力却在叶纤红那边,也看到了他们的互动,忽然发觉她们跟叶纤红之间的关系,确实比不上苏思诗、赵大成他们来得稔熟。 忽然想到温俊跟肖东灿才是死党,跟胡向阳他们只是熟悉而已,又觉得这样也很正常。 自己跟叶纤红熟悉,是因为工作上接触比较多,所以一下子接近了距离。 真正从感情方面来说,自然比不上苏思诗。 叶纤红天天开苏思诗的车,从来没有客气一下,因为已不需要。但是如果要自己帮忙,还是会道谢,这就是区别。 看来想要跟叶纤红达到苏思诗的程度,还得继续努力啊! 叶纤红安排好手下离开,看赵大成肖东灿姜皓这些人围在一起聊天了,根本不需要自己担心,叶纤红想了想,打算去戴老那边看一看。 自己拿项目给肖市长的事,确实是自己疏忽了,想当然地以为戴老不会关心这些,所以连提都没有提一下。 如果自己主动跟他汇报一下,情况就会不一样了。 肖市长有胡向阳这层关系在,说是自己人也没错。但是在叶纤红眼里,戴老跟自己的关系,无疑更亲近一些。 如果这些项目戴老要,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交给他,而选择拒绝肖市长。 好在重生一次,这种有用的项目只要用心想一想,还是不缺的。 叶纤红边往休息室那边走去,边思考类似于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的项目。 忽然想到虞城这边搞的是蔬菜种植,如果戴老有需要,可以搞大棚花卉种植,要知道这个时候,像日本、欧美等国家,对鲜花的需求可是很旺的。 国内的鲜花市场好像还处于初级阶段,看街道边的鲜花店数量就能估计出来。要知道叶纤红重生前,鲜花店可是跟西点屋一样,隔几十米就有一家的啊! 不过最近有人结婚,婚车上也开始用鲜花装饰了,这样下去,国内的鲜花需求也会越来越大,用大棚种植肯定是个好项目。 除了鲜花,当然还有水果,像大棚西瓜、哈密瓜、甜瓜等大量瓜类,草莓、火龙果、葡萄、奇异果等水果,都可以通过大棚种植,获得更大的收益。 想通这些,叶纤红定下心来,推开休息室的门。 屋里,戴老邓老正和肖东胜聊得热火潮天,没办法啊!这个项目对于农业大国的地方官员来说,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肖东胜不是傻瓜,这时候哪里还不知道戴老邓老的打算,不过他是聪明人,这个项目这么大,没必要吃独食。 何况以叶纤红与戴老的关系,如果他感兴趣,叶纤红随时会把这些内容分享给他。 “戴老,邓老,这个项目其实是叶小姐提供给我的,我自己哪里想得出来啊!”肖东胜看到叶纤红推门进来,无奈地把这件事和盘托出。 “小红,肖市长说的是真的吗?”戴老惊讶地问。 对这个干孙女时时表现出来的异常,他现在也习惯了,可是听到这个消息,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是真的。”叶纤红没有扭扭捏捏,干脆回答道。 既然心里已有了准备,接下来就是接受戴老的考验,她相信自己能过关的。 “那你怎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过?”戴老突然皱了皱眉,不高兴地说道。 “爷爷,这真的不能怪我,我哪里知道你这样一个组织部退休的领导,会对这种事感兴趣啊?”叶纤红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见戴老的老小孩子脾气又发作了,叶纤红只能又捧他又哄他。 “傻姑娘,你爷爷退休了不需要,可是我还有两个儿子啊!”戴老一听,哭笑不得地回答。 这话确实有道理,自己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家人,难怪她不知道。 如果她知道自己有一个担任省农业厅厅长的儿子,说不定早就给自己出些好主意呢? “对不起,爷爷。”见他没有怪自己的意思,叶纤红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如果你对农业项目感兴趣,除了反季节种植蔬菜,还可以种鲜花,种水果啊!” “还是你的头脑灵活。”戴老被叶纤红一提醒,连连点头。“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转头望了邓老一眼,得意地开口:“那就这样好了,我跟你一人拿一个,我要水果,你要鲜花好了——” “行,没问题。”邓老满口答应。 今天过来吃顿饭,还白得了这样一个好项目,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除了这个,你还有别的主意没有?”戴老见这个孙女脑子这么灵活,又问道。 “那你也得告诉我,你需要哪一方面的项目?”叶纤红坐到戴老的旁边,无奈地回答。“中国这么大,每个省都有自己的优势,如果根据自己的地理优势去搞,效果会更好。” “对,对。”邓老在一边连声叫好。 他跟戴老不同,戴老当了一辈子组织部干部,经济方面其实是外行。而他就不同了,在地方一级级升上来,农业工业都搞过,知道因地制宜的道理,所以觉得叶纤红的话特别正确。 “我家老大在滇省农业厅工作,你帮他出出主意,有什么好的项目可以搞?”戴老也不客气,直接要她拿主意。 儿子会跑到那么远,其实跟两人的性格有关。 戴老刚恢复工作时,性子有些急躁,对儿子的要求就严格了些,经常在家念叨,叫他在外不要说出自己的身份,老老实实工作,干出成绩再往上升。 而戴老的大儿子戴乃柄也是个骄傲的人,受不了父亲的苛刻要求,于是招呼也没打,主动调到外省去工作,一步步往上升,现在成了滇省农业厅厅长。 戴老心里其实非常关心儿子,也为他的成绩感到骄傲,可是他又像大多数国内的父亲一样,对儿子是爱在心里口难开。 儿子到了现在这个位置,其实已处于瓶颈期了,想再往上一步,就非常艰难,需要有特别亮眼的政绩,才有可能升到副省级。 如果他利用自己的关系,付出些代价,自然能帮儿子挪挪位置,但是这又跟他一贯坚持的原则相违背了,他不愿意这样做。 这样一来,搞得大儿媳和大孙子都对他有了意见,认为他不近人情,最近连电话也打得少了。 戴老有苦难言,又说不出软话,双方就一直这样僵持着。 现在突然从干孙女这边拿到了这个项目,如果交给儿子去操作,他再在边上提供些帮助,十有八九,老大能往上一步了。 “滇省靠近热带,温差小,如果搞种植的话,非常容易啊!”叶纤红叫道。“鲜花、水果、中药材、茶叶都可以啊!” “说说倒容易。”戴老强忍着激动,故意用不服气的口气说道。“你帮我写个具体的操作方案出来,别只会空口说白话!”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 既然是戴老要,她自然不会推脱。 肖市长自从叶纤红进来后,就不用再被两人逼问了,坐在那边听叶纤红回答两的问题。 听叶纤红随口说出滇省的特点以及种植思路,暗暗佩服。 来虞城前,他可是做足了功课,还是没想出具体的操作方案,没想到叶纤红能在戴老说出地方的情形下,直接给出了方向,这真的了不起。 至少以他的能力,还做不到这一点,这让他更加推崇叶纤红的能力。 第六十三章堂哥上门陪罪 从王子饭店出来,叶纤红陪着安安和郑兴旺一起回家。 外面气温依然很高,就算是晚上,还有三十二、三度,两人穿得这么正式,就感觉闷热。 “这样穿还习惯吗?”叶纤红望向穿着长袖衬衫,两粒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弟弟,故意问道。 当弟弟换上这套衣服时,她就一再强调了着装礼仪,所以他到现在依然坚持着,没有挽起袖子,解开扣子。 “有点拘束,也比较热。”安安拿出手帕擦了一下额头的汗,苦恼地回答。 这件衬衫姐姐改了版型,收了腰身,好看是好看,动起来却没有那么方便了。 特别出了一些汗,身上粘乎乎,恨不得脱下来光着膀子在路上走。 “你们这样还不错了。”叶纤红笑着说道。“我上次看到有家外资公司在酒店开会,那些参加的管理人员,都穿了黑衣装白衬衫打了领带,外面三十五六度,他们照样穿得一丝不苛——” “啊!”郑兴旺在一边惊叫一声。 这倒不是叶纤红瞎掰,前世在深圳时,有时候上街,经常能看到一身西服的职场精英,从出租车或地铁出来,在烈日下边擦汗边匆匆走进写字楼里。 那些管理严苛一点的公司,对穿着的要求可是非常高的。 “你们以后想成为大人物,就得经常会出席这样的聚会,所以要慢慢习惯这样的打扮。”叶纤红笑着提醒了一句。“有句话叫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你们明白它的意思吗?” “不明白,姐,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安安好奇地问。 “就是说如果想要带上王冠,就需要承受它的重量!”叶纤红解释道:“如果说得明白一点,就是你想获得更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懂了吗?” 叶纤红虽然不忍心弟弟吃苦,可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想成为人上人,必须承受相应的煎熬。 从来没有人能轻轻松松获得成功的。 特别是男人,需要承受的压力更大,提早尝试对他们没有坏处。 为了给人专业、稳重的印象,穿不舒服的衣服,算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我还是不太明白。”这句话是郑兴旺说的。 不是说努力赚钱就可以了吗,跟穿衣服有什么关系?他是真的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叶纤红一时之间有些懵,自己现在跟他们讲这些,是不是太早了? 经济社会的初级阶段,是只要吃苦耐劳,就能赚到钱,毕竟在郑兴旺他们的眼里,能开家小作坊就是成功的标志了。 却不知道到了叶纤红重生前,赚钱已不是你努力肯吃苦就能赚到了,更重要的靠人脉和关系。 至于其实暗里的手段,连她自己也未必搞得清楚。 这些社会上的黑暗面,真的有必要这么早讲给他们听吗?会不会让他们对这个世界偏激,建立歪曲的世界观? 或者只能跟他们讲一讲,学这样社交礼仪的目的,不过是想让他们将来能融入所谓的上流社会? “算了,不说这些了。”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放弃了,既然她也没搞明白这些,还是先放放吧!反正他们还小,不着急。 安安和郑兴旺都有些奇怪,姐姐说话从来不会这样半途而废的啊! 不过他们习惯了信任姐姐,倒没有追问。 回到家里,时间已是晚上七点半,这时候去卖衣服,就有点晚了。 两人只好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电视看会节目早点去睡觉。 “对了,姐,那几个同学农忙都结束了,明天开始又要过来帮忙卖衣服了。”安安突然记起这件事,于是提醒姐姐道。 “好,我知道了。”叶纤红应了声。 明天开始,又要多准备三个人的饭菜了。这些都是小事,叶纤红没放在心上。 倒是衣服的事,有些麻烦。他们天天五个人一起卖衣服,上次做的衣服还能多久? 暗暗算了算,暑假才过去一半,总共做了二千五百件T恤,应该已卖出一千五百多件了。 照这个速度下去,最多只能卖十天,就没衣服可以卖了。 好在后来又有几批衣服在做,到时先供给他们去卖好了,这样决定后,叶纤红才放下心来。 第二天早上,几个孩子果然准时过来了,叶纤红心里有了准备,倒不觉得意外。 因为在家里干了几天农活,每个人都晒黑了很多,不过气色都不错。 除了祝郁。 她住乡政府的宿舍里,父母是居民,老家早已没有田了,爷爷奶奶家的田,又不需要她去帮忙。 隔了十天没见面,大家再次聚在一起,都非常兴奋,在屋里叽叽喳喳说个没完,连卖衣服的事都差点忘了。 最后还是张建盛这个学习委员催促,大家才压下重逢后的喜悦,一起出门了。 至于队伍了多了个郑兴旺,倒没有人在意,大家都是同龄人,一会儿就熟悉了。 叶纤红送他们离开,急急忙忙上街,去买中午吃的菜。 这些男孩子胃口好,在家里估计没什么油水,都比以前瘦了些,得多买些鸡鸭鱼肉给他们吃。 提了一大袋东西回家,看到有人站在家门口。 “哥,你怎么来了?”见是堂哥郑兴华站在那里,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这个地方租下后,她还没有告诉过堂哥他们,他是怎么找到的? “有些事想跟你说。”郑兴华老老实实地回答。“你这个地方,我是问了大伯才知道的。” 把他迎进屋,在沙发上会下来,叶纤红泡了杯茶过来。 “小红,我今天过来,是代奶奶和我妈道歉的。”郑兴华双手绞在一起,放在膝盖上,低头没出声,眉头紧紧皱着,好一会,才鼓起勇气开口。 “说的这么严肃干嘛!”叶纤红见他这般模样,倒也些佩服堂哥了,嘴里笑道。“就算她们做错了什么?毕竟是长辈,我也不会跟他们计较的。” 心里猜测,是不是上次回家跟她们闹矛盾后,奶奶找堂哥告状了。 她知道堂哥的性格,是不会主动去关注这些家庭琐事的人,唯一的可能,是小婶或奶奶叽叽喳喳全说了,引起他的反感了,所以才过来说这件事。 堂哥会道歉,出乎她的意料,她还以为他就算知道了,也会像鸵鸟一样,装做不知道。 毕竟一直以来,堂哥在家里都是这样的,有好处就受着,有麻烦事就撇清。 “你不计较,是你量大。”郑兴华苦笑捧了一句。“这次确实是她们太过份了,如果不过来当面道个歉,我怕下次跟你见面,都没脸跟你打招呼了。” 第一句话说出来后,后面的话就容易了,郑兴华越说越流畅。 “算了,哥。”叶纤红见他能这样看待这件事,心里也觉得安慰:“你能理解我,不怪我就行。” “我怎么好意思怪你?”郑兴旺尴尬地笑道。“上次工作上的事,还靠你帮我解决。我原本想过些日子,再来向你道谢,毕竟没有你,那边说不定就呆不下去了。” 郑兴华毕竟不是傻瓜,看了那么多的冷脸后,被调到办公室,又重新被人捧着,他仿如被醍醐灌顶一样,很多以前想不明白的事,现在一下子想明白了。 尽管现在离如鱼得水还差得远,但是心里确实已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奶奶说了一番堂妹的坏话后,他想起小时候一家人没有给过堂妹好脸色,现在却不要脸地向她索取好处,他听了都替她们脸红。 更何况堂妹有了能力后,已经帮过自己和小姑。 特别是这次出了事,她又毫不计较的帮自己在自来水厂站稳了脚跟,哪里像奶奶说的,堂妹没良心,她帮自己太多了。 “哥你想多了。”叶纤红不想居功。 “你当我傻啊。”郑兴华无奈地说道。“经过这些事,我算是看明白了,以前总以为只要有知识,就能干出成绩来,现在才知道,做人才是一门最深的学问。” “哥,看来你突然大彻大悟了啊!”听他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叶纤红笑着调侃。 看来社会真是最好的课堂,堂哥经历这些日子的磨砺,已成熟了许多。 不像以前,就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真大学生,以为只要有了这张文凭,就能在单位混个人模狗样了。 “哪有这么厉害。”郑兴华被堂妹说得有点脸红。“只是看明白了一些事,不过就算看懂了又怎么样?知易行难啊!” “不怕。”叶纤红安慰道。“有的事只要能看明白了,操作起来就容易多了,像你们这种事业单位,只要脸皮厚一点,大多都不难解决。” 这一点叶纤红非常肯定。 她接触过的那几个自来水厂职工,大多数斗争经验欠缺,看他们那些粗糙的马屁手段,以及喜恶挂在脸上工作态度,心机手段都处在非常低的段位,如果她想对付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倒是事实。”郑兴华想了想,不得不承认堂妹说的是实话。 单位里这些同事,大多数只是冷言冷语说些酸话,真正恶心的手段几乎没有,如果脸皮厚一点,不当一回事,一般也能混过去。 以前自己气性大,才会觉得难以忍受。 第六十四章戴老的邀请 “你难得来一次,就在这里吃中饭吧!”叶纤红跟他聊了一会工作上的事,就找不到话题了,于是开了电视,叫他坐一会,自己撇下他去做午饭。 郑兴华也没客气。 堂妹现在有钱的事,他早已知道了,想着奶奶还想叫自己找她要房子要车子,就觉得好笑。 奶奶的观念实在太老了,以为自己是郑家的长孙,堂妹就有义务,理所当然地帮助自己? 就算是自己的亲妹妹,也未必愿意吧! 叶纤红最终把一整只麻鸭切块后,加葱姜蒜焖成一大盆啤酒鸭,又红烧了一条鲤鱼,爆炒了一大盘回锅肉,炖了一锅萝卜玉米煲龙骨,蒸了一份花蛤水蛋,炒了盘茄子和香菇菜心,算是完成了。 今天中午人多,所以菜的量非常足,这些半大小子饭量大,希望够他们吃。 菜端上来时,郑兴华非常惊讶,他一直知道堂妹家条件好,但是做这么多菜招呼自己,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期。 等到安安他们回来,又看到其它几个孩子,他才知道怎么回事? 不管怎么样,这桌菜差不多要一百块钱了,看着这些孩子一点不客气地大吃大喝,原先还有些放不下架子的郑兴华也放开肚子,加入了抢食的行列。 等到大家放下筷子,桌上除了一堆鱼刺、玉米棒、花蛤壳和鸭骨头,没剩下可以吃的东西了。 连大锅的汤也喝个精光。 郑兴华满足地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下,因为下午还要上班,所以没多久,就回去了。 剩下几个孩子继续做作业。 叶纤红回到自己的宿舍,关上门,准备好好考虑给戴老的计划。 以前给肖市长做方案,她还可以拖一拖,毕竟没有义务帮忙,想做了就写一写。现在是给戴老的,就不能拖拉与随便了。 坐在窗前的写字台边,叶纤红仔细思考着大棚水果种植的方式。 首先当然是品种选择,就前世的经验,最出名的当然是草莓和西瓜,其次是哈蜜瓜、香瓜、火龙果、奇异果等品种,最后才是葡萄、香蕉等相对普通的水果。 有了水果品种,然后是种植方式,这些就不用她操用了,每个省都有农科院,由他们提供正确的种植方式就行。 其实现阶段的国内,最大的问题还是销售。 不是水果没人要,而是大家的观念比较落后,种出来了只会挑到附近的镇上卖,很少有人知道要送到外省去卖。 当然更不知道要包装一下,打个牌子,放在纸箱里,方便储存和运输。 所以种植这一块叶纤红写得很简单,重点在后面。 比如在种植基地建立一个批发销售中心,以及建立一个物流中心,随时把农民采摘下来的水果装箱后,运送到全国外地销售。 至于销售方式,可以跟各地的水果市场合作,也可以直供给当地最大的农贸市场。 国家这么大,只要运出去了,卖掉肯定没有问题。 叶纤红觉得她这个方案,最大的作用是给他们扫扫盲,让他们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至于怎么样把水果种出来,又卖出去,只是举了个例子,如果想明白了这一点,相信他们就能举一反三,找到别的致富方式。 花了近两个多小时,才洋洋洒洒地写了五页纸的字,估计都有五千个字了。 放下纸笔,活动了一下酸痛的关节,叶纤红站起来,走到窗前。 楼下的空地上,有一棵高大的广玉兰,一群孩子站在树荫下,正在跳橡皮筋。 十岁出头的孩子身体最灵活,看她们轻轻一抬脚,就轻而易举地把齐胸高的橡皮筋勾下来,边跳边喊着数字,身上不断有汗水流下来,打湿了衣服。 叶纤红忽然想些羡慕他们,童年时期能够这么快乐地玩闹。 她在她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在家里,因为没有人愿意陪她玩。 忽然发现树荫的另一边,有个比她们矮小瘦弱的女孩子站在那里,一直羡慕地望着那些跳橡皮筋的孩子,似乎她想加入却被拒绝了。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了一下,瘦小的女孩子似乎才八九岁,身上的衣服又脏又旧,应该有几天没有换了。 两条麻花辫至少三天没有重新梳理了,看起来快要打结了,额头的碎发非常多,乱槽槽的贴着头皮,汗流过后,都跟皮肤粘在一起了。 难怪她要被她们排挤了,天气这么热,她身上肯定有了异味,所以才不被那几个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孩子接受。 想起自己小时候也被其它孩子排挤,叶纤红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 不知道她是谁家的孩子,为什么没有人管? 正胡思乱想着,外面传来了安安的叫声:“姐,电话。” “知道了。”叶纤红连忙回转身子,到外面接电话。 “小红,是我。”是戴老的声音。“你明天有空吗?老大一家从滇省回来了,大家一起吃餐饭,认识一下。” “明天什么时候?”叶纤红问。“如果是晚上,当然没问题。” 中午有这么多孩子要吃饭,她不能离开,晚上只有两个弟弟,最多加上胡向阳,问题就不大了。 “那就晚上吧。”戴老也明白她家的情况,把时间定了下来。 “那好,我明天五点钟过来。”叶纤红应道。 既然跟戴老一家见面,带弟弟和兴旺去就不方便了,只能明天早点做好饭,让他们在家吃,自己过去了。 “行,明天晚上再见。”戴老也没有废话,直接回了一句。 挂了电话,叶纤红回到屋里,继续修改那个方案。 明天就要见面了,这个方案得拿给戴老看,得尽量完善一下,好好抄一遍,否则拿不出手。 被这件事拖着,她忘了刚才看到那个小姑娘的事。 等到晚上四点多,叶纤红把方案修改好,重新抄写了一遍,放进抽屉里,才离开房间,去厨房准备晚饭。 电话又响了起来,是诗诗姐的声音。 “小红,楼下你那套房子的手续,已全部办好了,钥匙现在我手里,你什么时候有空来看一看。”苏思诗在那边有些兴奋的问。 “真的啊!”叶纤红又惊又喜。“谢谢诗诗姐,我现在有事走不开,等吃了晚饭,我再过来看吧,。” “那好,我晚上在家等你。”苏思诗笑着。 挂了电话,苏思诗来到楼下,打开房间看了看,见里面确实是精装修的房子,主人只要买些生活用品,就能拎包入住了。 在屋里走了一圈,记下屋里缺少的生活用具,匆匆回屋打了个电话,叫自己的助理马上去一趟商场,把需要的东西采购好送过来。 助理问清楚东西后,匆匆去办理了,苏思诗这才放下心来,回家准备自己的晚饭。 叶纤红进了厨房,开始淘米做饭。 因为心情兴奋,她忍不住哼起了前世最喜欢的那首歌《天黑黑》。 晚上只有自家几个人吃饭,叶纤红就简单做了几个菜。 从空间割了一颗娃娃菜,加了几片咸肉放进饭架里蒸,用蕃茄炒了两颗鸡蛋,做了一份酱排骨,炖了一只鸽子,加姜蒜炒了一只恙蟹,从冰箱拿出醉鸡,又拌了一份马兰头,就差不多了。 把菜拿出来放到餐桌,催促两人去洗手,自己回厨房盛饭。 兴旺洗好手出来,到厨房端饭,听到堂姐居然在哼歌,好奇地问:“姐,今天怎么这么开心,有什么好事情吗?” “被你看出来了?”叶纤红随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笑道:“确实有一件好事,我们在后面买的新房子,已办好了手续,随时可以搬过去住了。” “真的吗?太好了!”郑兴旺欣喜地叫道。 “姐,那边有几个房间?”安安问道。 “那边是三房二厅,就是三个房间,一个客厅,一个餐厅,怎么?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住腻了?”想着他们最近天天住在一起,叶纤红好笑地问。 “没有。”安安连忙摇头。“我是想如果爸妈来了,他们有没有地方住?” “你们放心,那边大得很,房间肯定够了。”叶纤红笑着安慰。 吃过晚饭,家里简单整理了一下,几个人就迫不及待地下了楼,往后边走去,去看那边的新房。 安安和兴旺等一下还要去卖衣服,所以得抓紧时间。 到了苏思诗的家,她一个人还在吃饭,见到叶纤红他们过来了,连忙把他们迎进来。 晚饭早就做好了,因为助理开车把东西送过来,并安排她和司机把东西拿进房间,才把吃饭耽搁了。 “诗诗姐。”安安和郑兴旺第一次到苏思诗家,看到这么大的客厅,以及布置得美轮美奂的房间,都有些吃惊。 “别惊讶,你们马上也可以住进这样的房间了。”苏思诗取笑道。 这边的房子卖得贵,当然跟精装修有关,否则凭什么前面的房子才一千每平方米,这里却要二千?都贵了一倍了。 要知道房子历来是面积越大,价格越便宜,小户型的房子才最贵的。 苏思诗知道她们着急,匆匆吃完饭,连桌子也没理,就拿了钥匙带他们下楼。 安安和兴旺跟在两人后面,心里难掩激动的心情,想像着马上要进去的房子,是不是真的跟诗诗姐家一样漂亮。 门开了,苏思诗随手打开客厅的灯,屋里顿时亮如白昼。 现在还不到六点,外面天还没有黑,只是房子大了,客厅边的窗户又有落地窗帘半遮着,自然光就显得不够了。 “好漂亮。”郑兴旺和安安走进屋里,同时惊呼起来。 刚进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巨大客厅,接近奶油色的地板和墙壁显得温馨又带着些优雅。青花蓝的布艺沙发前铺了块阿拉伯风情的波斯地毯,豪华的水晶吊灯照耀下,把简洁和华贵同时融合在一起。 两人脱下鞋子,轻手轻脚走到窗前,把杏色的落地窗帘拉开。 窗外采光很好,这边虽然是朝北,离后面的山坡还有不少的距离,视野很好,甚至能看到虹蛘公园的那座宝塔。 安安和郑兴旺又去看卧室,两间主卧都有阳台和卫生间,面积又大,条件比老房子那边好多了,两人非常满意。 “姐,这里太舒服了,我们什么时候搬过来。”安安大声问道。 原本觉得那边的房子已够大够舒适,跟这里一比,那边就差得多了。 “随时可以搬过来的啊。”叶纤红笑道。 “别急啊,安安。”苏思诗在一边插嘴,“你姐买了这样大的新房子,当然要先庆祝一下乔迁之喜,再等几天吧!” “没事。”安安只是兴奋,并不是一天也等不及了,闻言笑着回答道。 第六十五章参观新房子 屋里已开了空调,所以非常凉爽,几人在沙发上坐下来,打了开电视。 “诗诗姐,又麻烦你了。”叶纤红自然能看出屋里很多生活用品是刚买来的,除了苏思诗,谁会这么用心待自己? “说什么呢?”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只是一些小东西而已,房子可是你自己买的。” “还是得谢谢你。”叶纤红向苏思诗那边靠了靠,真诚地说道。 不管前世还是今世,都没有哪个人像苏思诗姐这样照顾自己,对叶纤红来说,这份友谊就尤其显得更珍贵。 两人初次相识,其实很偶然,也不觉得会成为朋友。 直到在曹娥大酒店相遇,苏思诗霸气的维护,才让叶纤红真正认可了这个朋友。 以后就一直保持亲密的关系,直到现在,她已成了习惯有个姐姐。 叶纤红身边关系的同性好友也有几个了,像朱亚婷,性格非常被动,永远不可能主动为你做些什么。 像章诗萍,只会碰到麻烦了,会主动找你,不可能像苏思诗一下,主动做些什么。 只有诗诗姐,看到叶纤红的新房子缺什么,很自然地马上去办了,就像她照顾安安那样自然。 叶纤红现在也一样,一旦有了什么好东西,朋友里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苏思诗。 见安安和郑兴旺坐下才不到一分钟,又站起来去厨房餐厅那边看,叶纤红笑着摇摇头。 刚才还着急要去卖衣服,现在都记不住这件事了。 直到两人把新房子全部走了一遍,才听到郑兴旺惊叫一声:“啊呀,都六点半了,快去卖衣服赚钱!” “你们还记得啊!”叶纤红取笑道。 “当然。”郑兴旺讪讪一笑,这才拖着安安,火烧眉毛地走了。 等两人离开,叶纤红站起来,往自己的卧室走去。 这以后就是她的窝了,怎么布置得用点心思。 不过诗诗姐买的一些小玩意,包括床上的竹席,都是精心选择的品牌,看起来非常精致,叶纤红决定就用它了。 倒是可以去商场买些花瓶,到时在房间多插一些花,反正空间已种了不少玫瑰,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大量的花苞长出来。 不过现在还是九二年,很多前世用熟了的家居饰品,现在想买也不买不到,还是慢慢收集吧。 这样一想,叶纤红也不着急了,反而来到客房那边。 因为弟弟要长期住,所以另一间主卧肯定得给他了,好在客房面积也不小,爸妈偶然过来住几天,问题也不大。 倒是得记得去买一爸妈的生活用品,方便他们来时使用。 看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回到客厅,拉上窗帘,关了空调,准备回去了。 “小红,准备时候邀请大家再聚一聚,算是庆祝乔迁了。”苏思诗问道。 “我问问爸妈吧,看他们什么时候有空。”叶纤红回答。 这是大事,她不可能私下跟朋友一起聚一下,就把事情决定下来。 得告诉他们,顺便问问他们的意见,如果请客,得请多少人过来。 如果人少,在家里办两桌就好,如果人多,当然得去酒店办了。 “嗯。”苏思诗点点头。“如果在家里办,我家也可以摆两桌,如果只请身边的亲人,四桌应该够了。” “那最好了。”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觉得把家人和朋友请来聚聚算了,像上次家里一样办酒席,实在太麻烦了。 何况办酒要出份子钱,被他们认为自己借机敛财,就不好了了。 “嗯。你定好日子通知我。”苏思诗像真正的姐姐一样,准备帮叶纤红操办这件事了。 “老是麻烦你,我都不好意思了。”叶纤红望着苏思诗,感到非常汗颜。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如果不帮你,我才对不起你呢?”苏思诗笑道:“你忘了前天戴老对我说的话了吗?” “那是他当官习惯了,打官腔,你别介意。”叶纤红当时也觉得尴尬,没想到戴老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在叶纤红看来,这种话根本没必要说,两人如果能生死与共,不说也会做到,如果做不到,威胁也没用。 就像夫妻结婚仪式上的宣誓,叶纤红一直觉得很儿戏。 从来没有人因为公开宣誓了,就不出轨不离婚了,那些办不起这样仪式的普通老百姓,白头偕老的倒很多。 有这个心思说这些,不如用实际行动表现一下。 回到家里,叶纤红拿出中午写的方案,再次修改完善起来。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过早饭,等弟弟他们离开,锁门去了一趟纤诗美容会所。 经过最初的火爆,在叶纤红有意减少灵液浓度的控制下,珍品玉容西施散的效果在变淡,相应的,销量也开始慢慢变少。 一方面是因为价格昂贵,毕竟九十年代初,一次拿得出一万块的女人并不多,另一方面是那些已经做过一次的顾客,短时间内,还不需要做第二次。 而新加入的顾客,无意中发现花一万块钱做一次珍品,效果比花一千块钱做高级的一次好不了多少,于是大量的顾客反而选择做千元一次的面膜,这样下来,叶纤红趁机结束了这项服务。 结束的理由很简单,是因为找不到需要的材料。 听到这个结果的顾客并没有觉得惊讶,返而觉得理所当然。 这样逆天的效果,如果材料很容易得到,那还得了。 所以叶纤红现在交给董采玉的灵液,是用于千元标准的玉容西施散,所谓灵液,其实跟清水差不多,只是确实包含一点点灵力。 就算浓度这么低,玉容西施散面膜的效果,还是比外面其它美容院的配方好上几倍,所以生意依然不错,每天至少可以做几万营业额。 “叶小姐,现在生意这么火爆,两个美容师和助理天天从早忙到晚,太辛苦了,能不能招多几个人?”董采玉趁叶纤红在,向她提议道。 倒不是她自作主张,实在是楼上的几个员工,跟她提了很多遍了。 她们在这里上班近两个月了,特别是有了玉容西施散后,生意不知好了几倍,天天非常辛苦,要不是叶纤红工资给得大方,她们早就跑路了。 但是长期这样,身体也会吃不消,董采玉担心万一有人生病,店里就会乱套了。 “你是这里的店长,这件事你自己决定就行了。”叶纤红拍拍她的肩笑道。“我不是早就放权给你了?只要是对经营有利的,你大胆去做就行,有本事你开一家分店给我看,我也支持你。” “谢谢叶小姐的信任,那我去发招聘信息了。”董采玉一听,难得地露出兴高彩烈的样子。 “好。”叶纤红应道。 “就算你这个位置,也可以另招个人来代替,你自己可以全职管理这家店。”叶纤红想了想,再次提醒她。“我现在事情太多了,没办法分心管这些,有些事要你自己去动脑筋。” “我明白了,叶小姐。”董采玉低头笑了笑。“那我这次多招些人进来,在店里多培训些日子,如果找到合适的店铺,就分一半人出去,开分店。” “这样就对了。”叶纤红取笑她。“在我的手下做事,一定要多动脑,多开辟赚钱渠道。只要你帮我赚到的钱多了,分给你们的钱肯定也会多了,这点你尽管放心好了。” “我相信的。”董采玉现在知道了老板的背景,早已一心一意为她做事了。“以后我一定会用心把纤诗这个牌子经营,叶小姐你放心。”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叶纤红说完,准备离开了,又停住脚步,对她说道。“只要你用心做,就算房子车子,这些都是小问题,我会替你买的。” 说完,才真的离开了,留下董采玉一个人站在那里,心潮澎湃。 跟叶纤红接触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她已完全相信这个年轻老板的人品,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也不是只顾自己赚钱,不顾员工死活的人,从她帮助茂琳姐母女的事,就可以看出来。 自从一起参加聚会后,她们几个私底下也会联系,八卦老板的事情。 不过对老板这个人,他们的评价都是正面的,就像乔晶智说的,如果想找一个值得跟随的老板,那叶纤红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一方面是因为她的人品和性格,让人放心。另一方面是因为她有强大的背景和人脉,现在又处于事业初期,等她成长了,大家也都成了独大一面的大人物了。 她们私下都憧憬过这一天,所以她今天跟叶纤红说这些,就是有了新的打算,但是实施前,再次确认一下。 得到叶纤红的积极回应后,她决定中午吃饭的休息时间,就开始写招聘信息,尽快把人招进来。 叶纤红没空思考这些,从纤诗美容会所出来,她除了要去买菜之外,还在思考晚上去戴老家,带什么东西过去。 第一次跟戴老的儿子见面,空手肯定不行,但是又不能像个爆发户一样,带值钱的东西过去,那样只会被他们看轻。 第六十六章戴老的家人 等到买好菜回到家,还是没想好带什么去戴老家。 把买来的食材放在厨房,叶纤红想了想,进了一趟空间。 最近两三天事情多,每天都是睡前进去后,在世界之树下面调息一会,就出来了,没有仔细看看里面的变化。 想起上次进来时,已有不少水果即将成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如果有合适的水果,提一篮当礼物,倒也不错,再带一些空间种的蔬菜瓜果,就齐了。 吃中饭的时候,安安当着几个同学的面,突然问叶纤红:“姐,我们的潮牌店什么时候可以开张啊!” “这个我也不清楚,这件事已交给了你亚婷姐在处理。”叶纤红疑惑地望了他一眼,回答道。“你们在外面摆摊腻了,想进店里卖衣服了?” “那倒没有。”安安有些苦恼地说。“我是见暑假才过了一半,衣服却卖得差不多了,担心接下来没事做了。” “那你有什么想法?”叶纤红好笑地反问:“再去补做一千件T恤过来,还是怎么样?” 弟弟能提前思考这些问题,她是乐于见到的,所以想听听他的想法。 “如果卖完了,再去补一些是肯定的。”安安的疑惑似乎不在此。“今天建盛跟我说,既然我们天天要卖衣服,何不在服装一条街那里租个摊位,这样不用天天换地方,还能卖得更多,不是更好?” 安安的意思是,摆摊毕竟给人感觉东西没档次,不如直接租个摊位,更何况档位天天走过的顾客多,而摆摊在角落里,顾客就少一点了。 “这件事你们自己决定就行了。”叶纤红叫弟弟摆摊,只是为了锻炼他,现在碰到难题,哪里会替他出主意,否则锻炼的效果就没有了。 反正一个摊位的租金,一月也不过一二百块钱,弟弟完全拿得出来,要不要租,他自己做主就行了。 如果他真的租下来,那对弟弟的经营能力也是一种进步,以前摆摊卖衣服的成本是固定的,除了章诗萍那边的出厂价,就是每人一块的提成,如果加上摊位租金,还得算上电费,要考虑的东西就变多了。 “哦。”见姐姐这样的态度,安安明白了她的意思,就没有再问。打算吃完饭后,跟同学再商量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 郑兴旺听了安安的话,低着头没有出声,脑中却飞快转着念头。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这个堂弟虽然性格坚韧,不过长期生活在农村,经历的事毕竟少了些,安安那个同学都会想到这个问题,他却没有意识到。 看来还需要时间,才能让他的学会思考这些问题。 不过叶纤红猜测,以他的性格,这件事肯定是个刺激,往后可能会不断思考这些事,不再局限于跟在安安背后,多卖出几件T恤就满足了。 吃过午饭,几个孩子摊开书本开始做作业,可是嘴里却一直叽叽喳喳在讨论租正式服装摊的好处和坏处。 叶纤红嫌吵,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研究晚上带去给戴老的方案,顺便思考前世了解的滇省情况,看有没有其它值得推广的农业项目。 可能是因为焦虑,这时候大脑反而空空的,想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叶纤红最后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进了空间,来到果树种植区域,看到葡萄果然成熟了,一串串紫色的挂在那里,每一颗都有接近乒乓球大小,比前世有名的巨峰葡萄、藤稔葡萄还要大? 叶纤红找了把剪刀,剪了十来串,就满满装了一篮子。 又去蔬菜那边剪了些马兰头,摘了一些西红柿,几根黄瓜,装在一只袋子里,准备等一下带过去。 到了四点钟,叶纤红急急进厨房烧饭炒菜,做好后叮嘱他们自己吃饭,急急去卫生间梳洗一下,往戴老家走去。 今天的戴老的家,比往常热闹多了,因为远在滇省工作的老大一家回来了。 戴老的大儿子叫戴乃柄,今年还不到五十,现在是省农业厅厅长,官居正厅。 这个年纪能升到这个位置,称得上官运亨通了,自然有他的骄傲。不过随着儿女渐渐长大,跟父亲的矛盾也慢慢淡了,只是不愿意主动低头而已。 这次是老父亲破天荒地第一次主动开口,让他们回家一趟,戴乃柄才息了跟自家老头斗气的心思,叫齐家人,趁着这两天比较空,坐飞机一起回来了。 他膝下一子一女,长女已嫁人,外孙女都三岁了,儿子今年才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后刚开始工作。 照理讲他的人生达到这一步,已经没什么可遗憾的了,可是他跟自家老头赌气了大半辈子,就想在退休前,超过他老头的副省级位置。 等他坐稳正厅这个位置,才知道想再上一步,是多么艰难。 这次回家,看到自家老头的身体反而比以前好了,他就放下心来。 做子女的就算跟父母矛盾再大,也是希望他们能长命百岁。 只是两人坐下聊了一会儿,就从他嘴里一再听他那个干孙女的事,戴乃柄就有些哭笑不得。 父亲看起来精神不错,思路也清晰,没理由被一个小姑娘骗得团团转啊! 暗里问了问陈姨,从她嘴里得到的也全是对那个小姑娘的正面评价,他就更好奇了。 听说她等一会要过来吃晚饭,他就想好好看一看,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才能让这么难搞的老父亲,也这么偏心对待她。 当叶纤红赶到戴老家的时候,正好看到戴老父子在院子里下象棋,一个二十五六的少妇牵着一个姑娘在树荫下散步。 “爷爷。”叶纤红叫了一声。 “小红来了啊!快进来。”戴老一听,连忙站起来,笑道。又对儿子嚷道:“这棋不下了,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 戴乃柄站起来,望着这个比女儿还小得多的女孩子,有些惊讶。 他以为能把父亲哄得团团的女孩子,至少得有一定的年纪和阅历,没想到却是一个看起来很单纯的小姑娘。 那就奇怪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能有多少心机? “她叫叶纤红,是我上个月才认下的孙女。”戴老没有多做介绍,又把她介绍给儿子。“这是我家老大戴乃柄,年纪跟你父亲差不多,你叫叔叔就好。” “戴叔叔好。”叶纤红叫了一声,见他一脸探究的神情,没有在意。 这个结果她早猜到了,任何一个人在知道自己的父亲认了一个亲戚,都会有这样的疑问。 特别是自己的父亲这样的身份,更担心对方别有用心,目的不单纯。 “你好。”戴乃柄伸出手,跟她轻轻一握,笑着叫了一声。 他能坐到这个位置,怎么可能在这样的场合失态,所以父亲开始替他们介绍后,就恢复了正常的神色。 “这是我的大孙女戴正英。”戴老又把那个少女介绍给她。“你叫她姐就行。” “你好,叶小姐。”戴正英的城府就比不上她父亲了,看到叶纤红的年纪后,就掩饰不住惊讶。 又看她跟爷爷关系,似乎一点不比自己这个亲孙女差,就有些无法理解。 “你好,戴姐。”叶纤红回了一句。 大家初次见面,她显然还没有被她们认可,叶纤红也没想过一下把距离拉得太近。 显而易见的是,戴家的家教非常好,即使心里并没有认可她这个人,面前的女孩子也保持了很好的涵养,没有说一句刺耳的话,甚至没有一个鄙视的眼神。 “来,一起坐。”戴老显然也很满意大家的态度,看到叶纤红放在脚边的篮子,不高兴地说道:“怎么又带东西过来了?” “没什么,就是一些乡下自己种的瓜果蔬菜。”叶纤红揭开盖在篮子上面的毛巾,露出下面的葡萄和蔬菜瓜果,笑着说道。 “行,你拿进去叫小陈做了,晚上给你叔叔一家尝尝。她可是对你带来的蔬菜念念不忘呢,说比市场买来的好吃几倍。”戴老笑着说道。 “是吗?那我拿进去。”戴正英一听,主动动手道。 “好,那我去洗些葡萄,大家一起吃。”叶纤红也没客气,笑着说道。 “谁来了?”屋里的人听到声音,一起走出来问道。 “这是叶纤红,我认的孙女。”戴老见他们出来,正好一并介绍了,“这是你婶婶,这是你姐夫,这是你哥。” “你好。”戴太太已从儿子那里知道了叶纤红跟自己公公的事,倒没有惊讶,至于戴正英的老公,更是不会管老婆娘家这些事,反倒是戴正强,有些惊讶。 他是知道叶纤红身份的,那天还陪爷爷去酒店找过人。没想到一个酒店服务员,居然会有这样的相貌和气质,倒是惊讶了一下。 叶纤红一一叫了,提了葡萄去屋里洗,顺便跟陈姨打了个招呼。 “小红,你又送菜过来了。”陈姨正在厨房忙着,听说叶纤红有菜送过来,大喜。 今天家里这么多人,她至少得炒七八个菜,这让她有些为难。 平时跟戴老两个人,为了健康,吃得比较素淡软烂,可是这些年轻人哪里吃得惯这些?所以就想做些年轻人喜欢吃的大鱼大肉,荤菜容易解决,素菜就麻烦。 有了小红带来的菜,随便炒炒味道就不错,她倒不用担心了。 第六十七章首次见面 叶纤红把洗好的葡萄装在一只大塑料筐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随手给戴老抓了几颗。 “这葡萄?”戴老接过一看,惊讶地叫道。 手里才五颗葡萄,这不是叶纤红手太小,才拿了五颗,实在是葡萄太大了,一颗都有接近乒乓球那么大了。 想起小红上次拿来的桃子,戴老激动了,连忙拿到嘴边,连皮也没剥,就咬了一口。 顿时一股葡萄的甘甜味在口腔里化开来,让他舒服得几乎想叹气。这美妙的滋味,一点不比上次吃的桃子差。 看来又是小红独有的水果,估计除了他,没几个人有这个口福,戴老觉得认这个干孙女真得值了。 “你们快来尝尝这葡萄——”见孙子孙女还坐在那边聊天,没有人过来吃,戴老叫道。 这几个小子肯定是听小红说农村特产,所以看不上它们,以这种方式表现轻视。 真是不知好歹啊!要知道这种特别水果,如果不是给自己的面子,他们这辈子休想见一眼。 “爷爷,你吃吧。”戴正英扫了桌上的葡萄一眼,满不在乎地说道:“滇省的葡萄早上市了,我都快吃腻了。” 这是事实,滇省地处祖国的南边,气温高,早熟的葡萄六月份就上市了,他们父亲又在农业厅,别的东西没有,水果却最不缺了,一年四季都有下属单位送过来。 “哼。”戴老见不得她一付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样子,气得哼了一声,剥了一颗葡萄递到孙女的嘴巴,让她咬了一口,笑着问:“好吃吗?” “好吃。”小姑娘想法简单,有东西递到嘴边,就一口咬下去。嘴巴嚅动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就明显了。仰头望着戴老叫道:“我还要吃——” “好,好,给我们家小乖乖吃,你妈你舅没口福,我们不给他们吃——”戴老见这个玄外孙给面子,笑着说道。 “爷爷——”戴正英被爷爷这样数落,就有些不高兴,站起来走到女儿旁边,蹲下身子想把她抱起来。 “妈妈,葡萄好吃——”小姑娘扭了扭身子,不愿意离开,她还想吃太外公给剥的葡萄呢。 “好,妈妈剥给你吃。”戴正英见女儿居然想吃葡萄,有些意外,笑着说了一句。 孩子吃东西,往往没嚼碎就吞了下去,而葡萄肉像吃果冻一样,很容易滑入喉咙噎到,戴正英怕爷爷没照顾孩子的经验,所以想自己亲自喂孩子。 随手抓了一颗葡萄,才发现大得有些离谱,忍不住惊讶地叫了声:“这是什么品种的葡萄,怎么这么大?” “你不是没兴趣吗?问这个干什么?”戴老瞪了孙女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刚才好心叫她们来吃小红带来的东西,没想到被拒绝了,这让戴老很不高兴。 他是知道叶纤红本事的,像上次那桃子,还能治好别人的顽疾,也不知道这些特别大,味道好到吃惊的葡萄,又有什么奇怪的功能? “爷爷。”戴正英白了爷爷一眼,“你怎么变得这么小气了,连自己孙女说的话,也要斤斤计较。” 说完,也不理他了,随手剥了皮,塞进自己嘴巴,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这味道跟在滇省吃过的葡萄,实在有天壤之别,太令人惊讶了。 “妈妈——”小姑娘张着嘴,还等她喂呢?见妈妈自己吃起来,不甘心地嚷道。 “宝贝,妈妈马上剥给你——”戴正英连忙又抓了一颗,剥了皮,递到女儿嘴里,嘴里念叨道:“只能轻轻咬一口啊,咬大了会噎到的——” 小姑娘没理她,用力咬了一口,得意洋洋地嚼起来,一脸都是满足的笑容。 “爸、妈,你们也来尝尝这葡萄,味道好得不得了。”戴正英又朝屋里的爸妈嚷道。 “你们吃吧!”戴太太看到叶纤红带过来马兰头,特别亲切,拿了一把剪刀在仔细清理,打算等一下亲自动手,做一份凉拌菜,闻言不在意地叫道。 “别叫他们了,都是些没口福的人,小红带来的东西可都是宝贝,吃了没有一个不叫好的。”戴老故意哼了一句。 “爸。”戴乃柄听到父亲用这样的口气说话,无奈地叫了一声。 原以为父亲已改了脾气,原来还是跟以前一样臭啊! “爸,爷爷没骗你,这葡萄的味道真的不错,比你们农科院新出来的品种好上十倍。”戴正英吃上瘾了,顾不得给爸爸留面子,不客气地说道。 “是吗,那我倒要尝尝。”戴乃柄一脸不信地走出来。 农业厅的工作,重心当然是关注粮食问题,这是国家的命脉,不能疏忽。 蔬菜水果这些,只是有益的补充,以前一直不受重视。 最近经济发展了,老百姓口袋有钱了,对吃的也开始讲究,他们农业厅下属的农科院,开始把重心转移到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像最近几年,就有一个新的葡萄品种引进并培育成功,农民种了之后,获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咦,怎么这么大?”戴乃柄拿起一颗葡萄,在手里感受了一下,很沉水份非常足,这都比日本引进的巨峰要大了。“难道江浙省也引起了新品种?” “你吃就行了,管这么多干什么?”戴老知道这是叶纤红独有的水果,外面根本不可能买到,所以阻止了儿子的刨根问底,免得小红为难。 “味道确实非常好。”被老父亲教训,戴正英也非常无奈,于是剥了皮放进嘴里,居然没有一点葡萄涩味,只有满满的甜味和香味,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你们这些人啊,在滇省省城呆久了,把虞城当成乡下地方,边这里的水果也看不起了。”戴老得意地数落道:“现在知道自己错的离谱了吧!” “我说错了还不行吗?”戴乃柄被父亲当着晚辈的面这样教训,也无可奈何。 叶纤红坐在一边,没有出声。 这是戴老一家人的表达感情的方式,她一个外人,不适合乱插嘴。 戴正强坐在屋子的角落里,正拿着一本书在看,他们在说什么,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饭菜很快做好了,陈姨和戴太太把菜端上桌,招呼大家吃饭。 大家一起进屋,戴老直接在主位上坐下来,招呼叶纤红坐在他旁边。 戴正强父子看了戴老一眼,没有作声,心里却有些惊骇,自家老爷子对这个干孙女,是不是好得有些过份了? 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以前她也在戴老家吃过几次饭,可是今天多了几个陌生人,就没有那么自在了。 偏偏戴老的性格又这样,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让她坐在这里,等于把她架在火上烤了。 从戴乃柄父子的表情来看,这个位置原先是给家里的长孙戴正强的。 “咦,这黄瓜的味道,怎么跟以前吃过的不同?”戴太太知道老公和公公的摩擦,所以回老家后,一般不去介入他们父子之间,免得被人说媳妇挑事儿,坐下后随手夹了片黄瓜,忍不住惊讶地叫道。 “这是小红带来的,味道特别好。”陈姨笑眯眯地解释道。“每次吃过她带来的蔬菜,再去市场买,就觉得吃不下了。” “是吗?”戴太太望了叶纤红一眼,非常好奇。“难怪爸最近的气色变得这么好,原来吃的好睡的好,那真的要谢谢小红了——” “您客气了。”叶纤红可不想要这个功劳,浅浅地笑道。 “喜欢就多吃一点。”戴老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是那种爱显摆的人。“下次回滇省,你们就吃不到了。” “嗯,这番茄也不错,软软糯糯的,吃起来特别香。”戴太太又夹了一块番茄,忍不住叫道。 她今年也近五十了,保养得却非常好,皮肤很白,看起来比实际至少年轻十岁。 为了保持健康,她平时经常吃蔬菜水果,所以对它们的味道非常敏感。 “小红开了家美容店,有一个祖上流传下来的面膜配方,做一次能年轻好几岁,那才神奇呢!”见儿媳喜欢这些蔬菜,戴老像是找到了知音,笑了又把叶纤红的美容店显摆了一下。 “真的?”戴太太不敢置信地问道。 “没这么神,不可确实有一定的效果。”叶纤红笑着解释。“如果你喜欢,我回头配几付给你,你回滇省后也可以用。” “好啊!好啊!”这个年纪的女人,对这个最在意了,戴太太听得连连点头。 “我也要。”戴正英一听,连忙开口。“我生过宝宝后,脸上的皮肤就变黄了,有这样的好东西,怎么能忘记我?” “没问题,我配多几付好了。”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 “小红,我听说你这些药方,材料就不便宜,可别忘了向他们要钱。”戴老在一边嚷道。 “没事的,用不了多少钱。”叶纤红哪里会收他们的钱。 他们是戴老的家人,她没想过要拍马屁,也不愿意得罪,玉容西施散配十付,也就十块成本左右,这点钱她还付得起。 “爷爷,到底小红是你的孙女,还是我是你的孙女?”戴正英不高兴地瞪了戴老,不高兴地叫道。 这话当然不是真的对爷爷有意见,只是撒撒娇。 她能说出这样的话,反而是告诉大家,她已认可叶纤红这个人了。 “你们都是我的孙女。”戴老哪里会不知道孙女的言下之意,笑着回答道。 第六十八章戴厅长的疑惑 吃过晚饭,戴老直接把儿子叫到书房,同时把叶纤红也叫了进去。 戴太太就有些疑惑,公公和老公谈正事,怎么把小姑娘也叫进去了? 不过她没有把情绪表现出来。 “小红,那个反季节水果种植的方案,你写到哪里了?”戴老等两人一坐定,就直接开口。 “写好了。”叶纤红从随身的包里拿出那几页稿子,递给戴老。 “哦。”见她这么快就完成了,老爷子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拿过老花镜戴上,粗粗看了看,就递给儿子。 “乃柄,你好好看看这个——”戴老把老花镜放下,严肃地对儿子说道。“我把你叫回家,就是因为这个方案——” “啊?”听父亲这样说,戴乃柄疑惑地接过,认真地看起来。 刚开始他还看得很轻松,渐渐地表情认真起来,越到后面越严肃,足足过了十多分钟,他才全部看完。 “小红,这是你写的?”戴厅长把稿子放在桌上,掩饰不住心中的惊骇,问道。 “是的。”叶纤红也没客气。“原先写下来的是反季节蔬菜种植,我是给虞城的肖市长准备的,他是我男朋友的表哥。后来爷爷知道了,我才另写了一份关于水果的反季节种植技术。” “哦。”戴厅长双手在稿子上轻轻摩挲,忍不住又低头看了看,心中依然惊讶不已。 上半年去京城开农业工作会议,听说鲁省打算搞反季节蔬菜种植,本以为这项技术得摸索几年,才会有成果,没想到叶纤红一个小姑娘,已有了完整的方案。 如果自己照这个方案去操作,说不定比鲁省提前出成果,那滇省的农业厅,就要出成绩了。 “你已看了方案,有什么想法和疑问尽快提,趁小红就在旁边——”一谈到儿子的正事,戴老哪里还有平时的假糊涂,此时一脸成稳地问。 每个做父亲的,都一心一意为儿子考虑,戴老也不例外。 即使儿子都已成了爷爷辈。 “小红。”戴乃柄想了想,开口道:“反季节蔬菜种植,应该比水果种植更有市场和前景头吧?不知道我们那边和虞城同时搞,有没有问题?” “问题倒是不大,两个地方气候不同,适合种植的品种也不同,完全可以错开甚至互补。”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不过你最好跟肖市长沟通一下,我不希望两地恶性竞争。” “哦,这点你放心好了。”戴乃柄毕竟是专业人士,马上明白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 两地如果能错开,甚至互补,反而更有利于规模种植。 这几年国外的种植技术传到国内,特别是美国的农场经营方式,说到底,就是靠规模种植降低成本的。 “那天跟爷爷谈过这个后,我回去想了想,其实滇省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可以搞特色种植。”叶纤红想了想,把自己后来想到的话说出来来。 “你详细说。”戴乃柄连忙问道。 “比如滇省有全国闻名的普洱茶,做大这一块,并打出红茶品牌,其实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叶纤红把红茶放在第一位讲了出来。“至少欧洲国家,红茶的销量非常高。” “还有呢?”戴乃柄又问。 这个他也知道,其实农业厅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不过效果不是很好。 主要的原因,可能也是没有叫得出的品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短时间内出不了成绩。 “还有就是滇省靠近热带,可以种植热带水果,比如火龙果,比如芒果,比如红毛丹,比如龙眼荔枝等等——”叶纤红提醒了一句。“现在这些水果很多从东南亚进口,价格昂贵,如果能自己种植就好了——” “这个确实可以搞。”戴厅长连连点头。 可能因为年轻时的经历,现在厅里的领导干部,大多是六七十年代的毕业生,文化低,斗争经验丰富,却没有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所以最多考虑的是改良现有的品种,没有叶纤红这样的全局眼光,大刀阔斧地对种植业进行调整。 九二年的市场经济地位,已慢慢确立,但是道理大家是懂了,却没有人真正在实施。 如果自己把这些观点拿回厅里,跟几个副手达成共识,说不定下半年就能打一场出色的硬仗了。 “还有吗?”戴厅长越想越兴奋,忍不住贪心不足地问。 “其实滇省还有两个最核心的项目,一个是烟草,一个就是中药材。”叶纤红原来不想提烟草,但是想到戴乃柄这个年纪了,自己会有考量,所以还是说了出来。 “是啊!”戴厅长点点头。“滇省一直是中药材种植大省,最近几年有农民自发地开始种植,我们厅里没有重视,所以不成气候,如果好好规划一下,确实是个好项目。” 戴老全程没有出声,见两人谈到现在,沉默下来,就问儿子:“有了这些方案,你们农业厅下半年能不能做出点成绩?” “下半年马上出成绩,那估计不太可能。”戴乃柄实是求事地回答。“能在明年落实下去,都不容易了。” 这确实是事实,国内想做出些成绩,可没有想像的容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想说服这些人,跟自己一起搞这些项目,可不简单。 何况国内的农村,越是偏远省份,观念越死板。 现在刚解决了温饱,如果叫老百姓马上放弃粮食作物,种值他们陌生的经济作物,他们肯定有疑惑。 除非等别人有了成果,大家才会看人学样,照着做。 “那就一步一步来,只要你做出成绩,往上一步就有希望了。”戴老是组织部的老干部,知道这里面的弯弯道道。 只要儿子出了成绩,就算滇省不被忽视,他也有本事把儿子调到别的省,升到自己当初的位置。 说到底,还是得有亮眼的成绩。 “知道了爸。”戴乃柄见父亲把叶纤红请来,居然是为了自己的前途,非常汗颜。 难怪他这么重视叶纤红,原来是她手里掌握了自己的前程。 这些年对父亲的埋怨和不忿,也在这一刻,随风散去。 父亲有自己做事的原则,但是并不表示他不关心自己,只是用的方式不同罢了。 这次看到了对自己有利的项目,立刻拿了过来交给自己,想到这些年对他的误会,他有些惭愧。 “那你就根据小红的方案,再因地制宜,制订出一个适合你们农业厅实行的具体案,也不枉你这次回来一趟。”戴老叮嘱道。 “谢谢爸。”戴乃柄感激地说道。 “去去去。”戴老没好气地说道:“说这些干什么,要谢你也要谢小红。” “谢谢你。”戴厅长性格上有跟父亲一样的刚强一面,又有比父亲感性的一面,被父亲一说,笑着向叶纤红道谢。 “叔叔客气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回答。 她写的这些内容,其实还是很空泛,实际操作时,难度会非常大。 好在现在是九二年,大家观念普遍闭塞,最缺少的就是这种全局性的思路。 “嗯,都是一家人,不用谢来谢去了。”见儿子跟小红打破了隔阂,戴老也很高兴,笑着说道。 从书房出来,叶纤红看时间已过了七点半,打算告辞回去。 戴老一家亲自送出来。 “小红,你跟你爸妈商量一下,我们两家什么时候见个面,正式认个亲。”戴老趁着儿子儿媳都在,把这件事摊开讲了。 这件事他以前没有讲,是担心儿子媳妇有疑惑,现在儿子这边肯定没问题了。 孙女孙女那边倒是可以说服,特别是孙女那边,似乎也接受了小红。 “好的,爷爷,我会尽快跟他们说的。”叶纤红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算是赢得了戴老一家的信任,笑着回答。 “那好。我等你回复。”戴老笑着说道。 等叶纤红离开,戴老一家回到屋里。 “老大,你对这个叶纤红,有什么看法?”戴老朝屋里望了一眼,问道。 今天儿子媳妇回家,小陈整理好厨房,就提前回家了。 孙女孙女婿已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孙子依然坐在那边看书,不过他沉迷于书的世界里,似乎对外界不感兴趣,儿媳妇正坐在那边看电视,也没有关注他们这边。 现在没有外人,所以他直接开口问道。 “这个小姑娘——”戴乃柄沉吟了一下,忽然笑了。“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怎么评价?” “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没必要搞得这么正式,又不是组织部评价干部?”戴老没好气地说道。 “行,我随便说。”戴乃柄知道父亲的意思,组织了一下词语:“她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戴老瞪了儿子一眼,想骂他胡说八道。 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难道还是外星人吗? 可是想了想,发现儿子说的确实有道理。 叶纤红虽然年轻,但是很多时候给他的感觉就是神奇,仿佛她身上藏满了秘密,随便拿出一点,就足够让他们惊讶了。 不管是上次的桃子,今天的葡萄,都不是这个世界上找得到的。 还有就是上次那瓶酒,他才不信只是加了些药材,就会有这样神奇的功能。 第六十九章接爸妈看新房子 “被你这样一说,我也觉得小红有许多不同凡响的地方。”戴老皱了皱半白的眉毛,语气沉重地说了一句。 “爸,你不会真以为她是外星人吧!”戴乃柄这样评价叶纤红,是觉得以她的年纪,能有这样的见识,真不正常了,倒没父亲想得那么夸张。 要知道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全世界兴起了玄学热,什么UFO,什么气功,什么外星人等等,都成了热门词汇。 大多数人都认为确实有外星人存在,所以各种类似《飞碟探索》的杂志,销量非常大。 至于各种小报的消息就更多了,什么外星人隐匿地球内幕,绑架人类强行交配,一小学校长遭外星人劫持看病等等,更是把事件主人公的祖宗八代都报导出来了,以证明这些消息的真实些。 以戴乃柄的见识,自然明白这些都是子虚乌有,不可能真的存在。 不过老百姓却信啊!一些城市的公园或操场,经常能目睹这样的场景:一台老式录音机放中间,周围一圈中老年人,伴随着录音机播放导师的香功口诀,在那儿甩手扭屁股。 据说练了这香功后,会芳香四溢,但是谁也没有闻到过香气。 至于那个顶锅神功就更搞笑了,一大群人头上顶着只不锈钢蒸锅,以为能接收到宇宙的信息,于是一些戏精自动给自己加戏,浑身哆嗦、东倒西歪、手舞足蹈、前仰后合、又哭又喊、栽倒在地。 反正一付感应劲儿太大,臣妾控制不住的表情。 问题是大多数人都深信,对方确实接收到了外太空的信息。 “我自然知道没有外星人,但是小红给我的感觉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戴老向周围望了望,确定没有人,才开口。“就连老领导的病,也给她给治好了,要知道当时连京城的专家,都束手无策了。” “真的?这怎么可能?”戴乃柄一听,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难道她真的有特异功能?” 其它可以吹,但是治病却是实打实的。 而且父亲的老领导是谁?那可是最顶级的一拨人之一,谁敢在他面前耍心眼?那真是活腻了。 “不知道。”戴老也想不出原因,只能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样,我看这个小姑娘的人品没有问题,既然有这样的能力,能跟我们交好,也是我们运气。”戴乃柄想了想,倒是对父亲的认亲提议非常赞同。 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谁没有个头痛脑热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亲戚在,治愈的希望不是大了许多吗? “是啊,所以我才一直暗中支持她。”戴老此时露出睿智的微笑,没有在儿子面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过这些事,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别告诉其它人,包括你的老婆和子女。” “我懂。”戴乃柄点点头。 “我倒不是怕小红生气。”戴老语气低沉地说道。“以前听过这样的传言,说世上有隐世门派的存在,他们每个人都有超越普通人的力量,万一小红也是他们的弟子,那我们做出伤害到她的事,只怕后果会很严重。” “放心吧,爸。”戴乃柄应道:“这件事我一定会守口如瓶,绝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 这些传言在国内其实一直存在,只是谁也没办法证明。 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大家对这些传说中的人物,有着天然的敬畏。 就像家家户户都会在过年前请祖宗一样,谁也不知道祖宗能不能吃到你供奉的食物,但是总得求个心安,万一人死了之后,真的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呢? 父子俩聊了一会,开始商量起叶纤红提供的那个方案了。 同一时间,叶纤红回到了家里。 家里黑灯瞎火的,没有人。 安安和旺旺出去卖衣服还没回来,胡向阳最近大概事情多,晚上也很少过来。 叶纤红一个人在客厅坐下来,思考着刚才在戴老家的经历。 跟戴老的大儿子一家见了面,双方虽然还很生疏,不过这一家人的教养都很好,没有人说过份的话,这让她放了心。 至于那个认亲仪式,叶纤红其实有些抗拒,觉得没必要搞这些表面的东西。 实在是最近类似的事情太多了。 先是家里办圆屋酒,接下来是跟诗诗姐的结拜酒,然后要搞新房子的乔迁新居酒,如果再加上跟戴老的认亲酒,连续这样的办喜事,会不会折了自己的福。 当然下半年还有其它喜事,小姑和诗诗姐,都准备在下半年结婚。 前世孤零零的,想办这样的喜事却没有机会,没想到重生后几个月时间,这样的好事一桩接一桩而来。 有心想打电话给爸妈,把自己买房子的事跟她们说一说,问问他们什么时间有空,过来帮自己筹备一下酒席。 又怕电话里说不清,想了想还是决定明天回家一趟。 第二天早上,等弟弟他们出门,叶纤红开门回了家。 爸妈都在家里没出门,看到女儿回来,就有些惊讶。 “爸、妈,你们现在有空吗?”叶纤红一看到她们,开门见山地问。 中午还得回家给弟弟他们做午饭,她没时间在家呆很久。 “有什么事?”叶知书刚从地里回来,见女儿匆匆回家,屁股还没坐下就问这件事,觉得奇怪。 “我在虞城买了套房子,想接你们去看看,顺便商量一下什么时候办进屋酒。”叶纤红说道。 “你买房子了?”叶知书虽然知道女儿有钱,但是家里刚造了房子,她又在城里买房子,就有些惊讶。 那边租的房子住得好好的,干嘛还要自己买房子?她有些理解不了。再说向阳一个京城人,在虞城也有一套房子,以后结婚了就要住在一起,要这么多房子干什么?有钱了存银行里不好吗? “是啊!”叶纤红懒得解释这个,她知道妈妈的观念比较老,不一定接受自己买房的事,所以生米煮成熟饭后才跟他们说。 “那现在去吧。”叶知书抬头望了老公一眼,见他蹲着身子,正在修那辆老二八自行车,马上做了决定。“今天你爸正好没事,明天得帮你小舅烧电焊呢?” “那行,我们现在就去虞城吧。”叶纤红催促了一句。 上了车,叶纤红发动车子,又问郑建国:“爸,大舅那边怎么样了?” “厂房简单修葺了一下,应该可以用了。”郑建国回答道:“临公路的那三间房子倒是用心改装了一下,开店应该没问题了。” 郑建国最近不但整理了自家的厂房,还帮小舅子找店面,接连几次经手这样的工作,倒有些得心应手了,安排大舅子的事,也非常顺利。 “那就好。”叶纤红放了心。“等木料和机品买回来,就可以开张了。” “你大舅小舅的事是办妥了,你小叔家的事还是个麻烦。”叶知书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我听人说,你奶奶是气不过你在外婆那边花钱,却不帮小叔家,觉得丢了面子,准备一直跟你闹下去呢!” “奶奶真是拎不清啊!”说起这个,叶纤红就有些恼火。“她难道不知道,外婆当年救了你的命?如果没有她,我也就不存在了。我这是在还外婆的救命之恩呢!” 顿了顿,叶纤红回头看了父亲一眼,见他脸色平静,才接了一句:“她有什么好妒忌的。也不想一想,这些年除了冷嘲热讽,她还给过我什么啊——” 这些话一直放在肚子里,连妈妈也没有讲过,这时候气不过,她就说了出来。 “我想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说起这些往事,叶知书眼圈渐渐红了。“你跟两个舅妈关系一直不好,不可能无缘无故在他们身上花钱——” “那是当然,我又不是钱多到没处花。”叶纤红冷笑。“真是钱多到用不完,还不如带你们出国去旅游呢!” “这个还是算了,出国要说叽里呱啦的外语,我可吃不消。”叶知书一听,吓了一跳,连忙拒绝道。 “那就不出国,在国内玩一玩也行。”叶纤红笑着说道。“去一趟京城,看看天安门,也可以去一趟深圳香港,那边的生活比我们这边好多了。” 她以前一直有个梦想,就是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买一辆房车,带着一家人游遍整个祖国。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叶知书一脸向往地说道。 年轻时也想去京城,可惜一直没机会,现在家里有钱了,身体又好了,这个念头重新回来了。 “那等天凉了或者国庆节安安放假,我们一家人就去一趟。”见妈妈兴致勃勃的样子,叶纤红开始计划起来。 “唉,还是先解决你奶奶的事,否则你爸夹在中间难做人。”叶知书转头望了郑建国一眼,回到了现实。 “这个问题应该不大,前两天堂哥来找过我,还向我道歉了。”叶纤红回答道:“他在自来水厂工作了一段时间,倒是明事理了,总算我没白帮他找工作。” “真的啊!那就太好了。”叶知书一听,松了一口气。 自家婆婆最疼的就是这个长孙,她开口要什么,估计也是为了他。现在侄子那边说通了,问题就不大了。 第七十章母女悄悄话 车子很快到了虞城,叶纤红把车开进小区,停要新房子的楼下。 “新房子就买在这里啊!”叶妈妈以为女儿到原来住的地方停车,见车子停在后面,就猜到了结果。 她记得女儿说过,后面这里的房子非常贵,苏思诗就住在这里,没想到现在女儿也成了有钱人,把家安在这里了。 “是啊!”叶纤红笑道。“把房子买到这里,可以跟诗诗姐做邻居了,我们就在一栋楼里,我楼下她楼下,有事也叫得应。” “那最好了。”叶知书一直觉得女儿在虞城能这么顺利,除了胡向阳,最要紧的贵人就是苏思诗了,所以一直对她心怀感激。 “诗诗姐平时一个人住在这里,比较冷清,以后可以叫她一起吃饭。”叶纤红也觉得这样不错。“不过下半年她就要结婚了,到时候估计会搬到别的地方,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下了车,上了楼,叶纤红打开门,按下开关。 叶知书走进房间,立刻被里面的布置震住了。 家里的别墅为了环保,叶纤红没有弄什么花样,所以以简单和舒适为主。 而这边是精装修,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就算得上奢华了。 “好漂亮的房子。”叶知书走屋后,在客厅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回到沙发上坐下来。“比电影里那些大老板住的房子都漂亮。” “是吗?那你们想不想享受大老板的生活?搬到这里来住啊!”叶纤红诱惑地说道。“反正这里三室两厅,房间是足够了。” “不行不行,我们到了虞城,那家里怎么办?”叶知书一听,又舍不得家里了。 “随便你们吧!”叶纤红知道妈妈的脾气,懒得再劝。见屋里有些热,就开了空调。“我带你们到处走走。” 郑建国跟在她们母子后面,没有出声,只是注意地观察着房子,暗暗点头。 原先还担心小红在老家造了房子,将来留给弟弟后,她会没地方住,现在又在虞城买了一套这么大的房子,看来不用担心了。 安安有这样一个姐姐,这辈子就享她的福了! “对了,这套房子你花了多少钱。”参观完房子后,叶知书突然想起这个问题,问道。 “二十多万。”叶纤红随口说道。 “这么多钱?”叶知书吓了一跳,说完后又叹起气来。“这钱真的浪费了?如果全部存在银行里,吃利息也吃不完了,你买房子做什么呢?” “妈,有些事你不明白。”一见妈妈开始唠叨,叶纤红头就大了。“二十万块钱存在银行里,十年后本钱加利息,能变成三十万就不错了。你知道十年后,这房子会变成多少钱吗?” “会变成多少?”叶知书确实没这个概念,所以惊讶地反问。 “至少会变成五十万。”叶纤红漫不经心地说道。 “你别骗我。”叶知书吓了一跳。“怎么可能会变得这么多?” “妈,我是说至少。”叶纤红笑着解释。“如果房价照正常的速度涨上去,有可能变成一百万。” 作为重生人士,自然知道前世二千年后,这里的房子均价是多少,最便宜的是六七千,好一点的就上万了。 这套房子共一百二十多个平方,到时就是一百二十多万了。 只是她不能说得这么肯定,免得引起爸妈的怀疑。 “真有会这么贵?”叶知书对女儿的本事还是非常相信的,听她说得这么肯定,犹豫着又问了一句。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回答。“所以啊,我买房子,既是为了住得舒服一些,也是为了投资,让房子给我生钱。” “如果是这样,那倒是个好主意。”叶知书已经被女儿肯定的语气说服了。 新房子虽然可以住人了,不过生活设施还在前面的房子里,所以在这里看了一圈后,他们又去前面的老房子。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都九点半了,把爸妈留在家里,她急急去市场买菜了。 照例又买了一堆鸡鸭鱼肉,匆匆提回家后,准备洗菜做饭。 叶妈妈看女儿这么着急,也站起来去厨房帮忙,留下郑建国一个人看电视。 “怎么做这么多菜?”见女儿把整只鸡剁块,加入蒜头葱段姜块去炒,叶知书惊讶地问。 这只鸡净肉就有三斤了,旁边还有切好的茭白,炒熟后怕有一大盆了,十个人也吃不完。 旁边还有一条拾掇好的草鱼,怕有一斤半了,女儿在鱼身上划了几刀,似乎是打算红烧来吃。加上一边切好的土豆和牛肉,焖熟了也有一大盆,还有近两斤的排骨,已加了料酒姜蒜腌在那里,估计是做酱排骨,加上两只素菜,跟酒席差不多了。 “安安的同学在帮忙卖衣服,中饭在这里吃,所以得多备点。”叶纤红解释道。“这些半大小子胃口好得很,再多的菜都吃得完。” “你呀!尽糟蹋钱。”叶知书听后,白了她一眼,怪她不会持家,花钱太浪费了。 叫她来做,多烧些油豆腐肉或者干菜烧肉就行,其它配些小炒,像芹菜炒肉丝,莴笋炒肉片都不错了,又便宜又好吃,哪里用得着鸡鸭鱼肉样样齐全? 要知道村子里普通人家,过年也未必吃得到这样的好菜,她天天这样大鱼大肉侍候着,难怪这些小子天天想过来了。 何况只要用心干活,半天时间就可以赚几十块钱,换作是她,都想来赚这个钱了。 “他们在帮安安赚钱啊,怎么能小气?”叶纤红是觉得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样招待他们其实非常值得,要知道他们吃得多赚得多,安安赚得却是他们的十几倍。 再说大家都是同学,她这样做,也是在替安安收买人心。 只要大家认定弟弟这个人,觉得他大方豪爽,以后出来工作,只要安安有需要,他们肯定会首先选择去安安的公司。 有时候口碑就是这样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随便你了。”叶知书知道自己说服不了女儿,倒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跟她争论。 儿子赚大钱的事,她也看在眼里,也为儿子感到骄傲。 或许正是因为小红这样大方,安安才能这么轻易赚到这么多钱呢? 叶知书自我安慰地想。 把炒熟的鸡块装进一只大海碗里,叶知书看女儿开始红烧草鱼,就在一边切了些姜片和葱丝。 “对了,小红,那个戴老不是要认你当孙女吗?怎么最近没有动静了?”叶知书忽然想到这件事,好奇地问道。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但是她一直记得。 女儿一个小姑娘在城里,还赚了这么多钱,她总觉得不安全。 如果有戴老这样一个大领导做靠山,就不怕被人欺侮了。 她倒没有想过要借戴老的关系,去欺侮别人。 “我正为这件事烦恼呢?”叶纤红等油冒起一阵轻烟,把鱼小心放下去,顿时哧的一声,油锅里的油沸腾起来,叶纤红怕溅起的油沫烫到自己,连忙后腿一步,嘴里随口答道。 “你烦什么?”叶知书惊讶地问。“难道他反悔了?” “怎么会?”叶纤红叫道。“我是烦又要搞什么认亲仪式,这样公开出去,让大家都知道了,特别麻烦!” “戴老跟你提这件事了?”叶知书一听,惊喜地问。 搞个仪式怕什么,还不是大家聚一聚,吃一顿,又不是没有钱?叶妈妈理解不了女儿的心思。 “昨天刚刚说过。”叶纤红见自家老妈一脸喜出望外的表情,就知道她是支持的,只能无奈地说道。“戴老的大儿子一家,昨天从滇省回来了,约我去见了见,在那边吃了顿晚饭。” “是吗?”听说人家一回来,就叫女儿去吃饭,叶知书放下心来。 这么看来,戴老对女儿是非常看重的。 “是啊!回家前,戴老又提了一句,还问你们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商量一下呢!”叶纤红转头望向妈妈。 “商量什么!戴老什么时候方便就行,我们没关系的。”叶知书恨不得女儿马上认了这个亲,哪里会拖后腿,连忙表态道。 “那好,我这样回复他吧!”叶纤红无所谓地答了一句。 把菜做好后端出来,因为是母女俩一块儿做,倒比平常还快了一些。 安安他们还没回来,三人坐在沙发里闲聊。 “对了,小红,戴老在滇省的大儿是干什么的?”在等安安他们回家的空隙,叶妈妈又八卦起戴老一家。 “是滇省农业厅厅长。”叶纤红觉得这个没什么可隐瞒的,直接说了出来。 “啊!”叶知书是真的吃了一惊。“厅长?那么大的领导啊!” 戴老现在退休了,所以就算是副省级干部,她的感受也不强烈。可是一个在职的厅级干部,那感觉就不一样了,这可是跟越州市市委书记一个级别了。 “那是他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跟自己认亲的是戴老,等戴老过世了,两家说不定就断了,她不觉得这个戴叔叔,会像戴老一样对待自己,所以这件事她看得很淡。 不是叶纤红现实,如果亲戚关系不好,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不会帮衬你,那又有什么意义? 第七十一章商量乔迁日期 “难道他们对你不好?”叶知书却误会了,见女儿语气这么冷淡,以为她在那边受了委屈,所以担心地问。 有的领导家属确实很势利,看不起乡下人,这样的事很常见,难怪叶知书会这样想。 “怎么会?”叶纤红望着妈妈一眼,被她的想像力惊到了。“我是戴老认的干孙女,他们就算不喜欢我,也不会给我脸色看,何况戴家一家人都很有教养,待我客客气气的。” “那就好。”见女儿没有受委屈,叶知书放下心来。 她是希望女儿被戴老一家喜欢,但是也没有犯贱到明明被人嫌弃,还去讨好对方的地步。 如果他们态度不好,她肯定会劝女儿别认亲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听到开门的声音,是安安他们回来了。 “安安、兴旺,你们回来了啊!”望着走在最前面的儿子,流了一身汗,衣服都快湿透了,叶知书站起来心疼地叫道。 儿子这么能干,做母亲当然感到自豪,可是这个年纪就像大人一样出去赚钱,他又舍不得了。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看到两人,安安惊喜地走到他们面前,叫道。 “你姐接我们过来看看新房子。”叶知书望着面前高高帅帅的儿子,脸上的笑容就停不下来。 见儿子额头上全是汗,头发都粘住了,随手拿起手边的毛由,就要替他擦汗,被安安躲开了。 在家时,爸妈总当他是小孩子,什么事都替他做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等到了虞城,跟姐姐生活在一起,她却从来不替自己干这些事。反而老是提醒自己是大人了,有什么事应该学会自己动手。 就连换下来的衣服,除了可以洗衣机直接机洗的,其它的内裤袜子等需要手洗的小东西,都让他自己洗。 这些日子下来,他渐渐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独立解决,不依靠别人了。 现在妈妈再这样照顾自己,他反而不习惯了。 何况同学就在旁边,如果被他们看到,肯定笑死了。 “安安真的长大了啊!都不需要我们照顾了。”叶知书望着安安匆匆走进卫生间,自己去洗漱了,转头对郑建国说道。 “那还不好啊!”见老婆一脸失落的样子,郑建国憨厚地笑了笑,安慰道:“以后你只管享孩子的福就好了。” “那倒也是,现在安安都会赚钱了。”叶知书被老公一提醒,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马上又高兴起来了。 等几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地出来,大家坐下来一起吃饭,叶知书才真正见识到了他们的战斗力。 只见盘子里的菜,以飞快的速度减少下去,很快就见底了。 满满一电饭煲的米饭,也在他们一次次打饭后,吃个精光。 想到儿子已吃下满满三碗米饭,鸡肉不知道吃了多少,叶知书这才明白为什么儿子在家一直长不高,到女儿这里过了些日子,就长高了几公分。 这全部是女儿用大鱼大肉堆出来的啊! 以前在家天天吃青菜萝卜,哪里有什么营养,长不高也正常,现在天天做一桌子营养丰富的美食,还随便他们吃饱,整个人就像吹了气似的往上拔个子。 就连才来了十几天的兴旺,也长高长壮了不少,变化非常大。 如果让他也在这里住上几个月,说不定也能长到儿子那么高呢? 其它几个孩子以前没见过,所以个子没法比较,相信也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这样说来,女儿叫他们卖衣服,不仅仅是给了他们赚钱的机会,而是在全方面培养他们啊! 叶知书这样胡思乱想着,吃饭的速度就慢了一些,看到有的孩子吃饱后,已下了桌子。 而桌上那盆最受孩子欢迎的生炒鸡块,只剩下几片生姜和一点汤汁了。 叶知书笑了笑,夹了一筷青菜进自己的嘴,既然女儿选择这样做,她也没必要拖后腿。 吃过饭,收拾好桌子,看几个孩子自觉地拿出书来做作业,完全不需要大人监督。 不会做的题目,还一起相互讨论,那种感觉,特别温馨,叶知书甚至有种冲动,也搬到虞城跟女儿儿子一起过。 相比家里,这里有女儿儿子在,甚至更有家的味道了。 想到家里还养着的鸡鸭猪,叶知书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这个念头。 吃完饭,收拾好厨房,叶纤红见爸妈急着要回去,也没有再劝,开车送他们回家。 “小红,我回去后,找瞎子挑个最近的好日子,把进屋酒办了,早日搬到新房里去,你觉得怎么样?”在车上,叶知书征求女儿的意见。 “好的啊!”叶纤红抱着方向盘,头也没有回。“你定好日子,告诉我一下就行。” “那酒席你打算在哪里办?”叶知书又问。 如果在老家办,那她可以提早做准备。如果在市里办,估计得去酒店了。 女儿现在的朋友都不是普通人,她做不了这个主。 “老家刚办过圆屋酒,如果再这样大办一次,他们会不会有想法?”叶纤红担心地说道。“毕竟吃喜酒要出份子钱的,他们存些钱也不容易。” 这时候虞城乡村的份子钱,大多在二十块到五十块之间,看起来不多。 对于没有其它收入,只靠种田谋生的农民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那有什么办法?”叶知书无所谓地说道。“这么大的事,不办酒肯定不行。” “我明白。”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把真实的想法说了出来。“我的意思,这次只请关系最好的亲戚朋友聚一聚就行了,其它人就不叫了。” 以她的收入,真的不在意这点钱,可是请人喝喜欢酒,不收钱又不行,这会让其它需要收钱的亲戚难做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不请他们喝喜酒。 “这样也可以。”叶知书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那我们就请欣昌的外公一家,你干外婆一家,小叔一家就行,其它你叫几个关系好的朋友,搞几桌就行。” “嗯,我也是这个意思。”叶纤红点头回答。 “不过兴旺在你这里,老三一家肯定得请,就怕请了他们,其它人又会有想法。”叶知书想了想,就有些担心。 农村里就这样,你请人喝喜酒,因为要出礼金,对方就会暗里骂娘,怪你老是办喜事,把他们的家底都掏空了。 如果不去叫人家,人家又会怪你有事不叫他们,是看不起他们,到时候又是一场矛盾。 所以亲戚间的矛盾,往往是因为这些红白喜事造成的,平时正常来往,反而不会有事。 “管他呢!”叶纤红知道这种事,永远无法顺了所有人的意。“我们照自己的思路办就是,如果有谁主动拿了礼金过来,我们当然也不会拦着不让进门。” “那行。”叶知书也知道女儿说的在理,应下来了。 “到时算算人数,如果没有超过五十人,就在家里办算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家里腾一下,可以摆三张桌,诗诗姐那里也可以摆两桌。” “行。”叶知书一口应下来。 在自家摆酒省钱,剩菜还可以留着继续吃,如果在酒店办,就全部浪费了。 叶知书节省惯了,倒是赞成女儿的想法。 到家后,等爸妈下车,叶纤红也没进屋,直接调头回了虞城。 经过解放路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章诗萍站在自家的店门口,跟那个在饭店见过一面的少年在争论什么。 因为那个少年的性格不讨喜,叶纤红非常不愿意去管他们的事,可是看到章诗萍站在太阳下,脸色非常难看,又有些不忍心了,于是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去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十二章章诗萍的烦恼 “小红——”章诗萍听到脚步声,转头见是叶纤红,一声小红姐脱口而出,好在及时把最后一字吞了回去。 “怎么了?”叶纤红问道。 章诗萍身上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是作为朋友,总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这个少年,一付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叶纤红非常不喜欢,所以没有理他。 “还不是他的事。”章诗萍指了指白翌宸,气急败坏地说道。“都把我气死了——” “姐,这是我的机会,你怎么总不明白呢?”少年见章诗萍老是这样管自己,也不高兴了。 “把话说清楚。”叶纤红见两人没头没尾的话,哪里听得懂,朝章诗萍瞪了一眼。 三人走进旁边的小巷子里,那里被两边的房子遮住了太阳,又有弄堂风,非常凉爽。 听章诗萍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叶纤红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是少年来虞城前,曾在香港那边投过一份简历,想去一家唱片公司应聘当歌手。 昨天他接到了那边打来的电话,约他去面试。 章诗萍托香港那边的朋友了解了一下那家唱片公司的情况,就拒绝表弟过去那边面试。 因为那家公司不但规模小,口碑也不好,经常发生克扣公司工资的事。 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那家公司的老板,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公司招进的新人,很多被他潜规则过。 而且他男女不忌,据说最喜欢像表弟这样的美少年,如果表弟去了那边,百分百会跟他发生关系。 如果表弟在香港,她也管不着,现在他在自己这边,如果自己不阻止,万一姨妈怪罪自己,她怎么说得清? “你想当歌手?”叶纤红望了白翌宸一眼,问道。 以这个男孩子的外形条件,当明星确实没有问题,反正香港那边很早就是走偶像路线,只要长得帅就行,唱功不好,慢慢磨练就行。 何况那边流行三栖明星,如果唱歌出不了名,可以去演戏,只要颜值在线,怕什么?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白翌宸拧着头反问。 他不喜欢女孩子,所以叶纤红就算长得再漂亮,他也没有感觉。 不过这个女孩子他认识,有个非常帅的弟弟,她男朋友也非常英俊,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惜表姐不许他勾引,所以只好放弃了。 “没问题。”叶纤红淡淡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你一下,你了解那家唱片公司?” “只要给出唱片,了解它干嘛?”白翌宸嘴里嚼着口香糖,满不在乎地回答。 “就我的了解,像你要去面试的那种小公司,招进十个新人,能出唱片的不到十分之一,这个你清楚吗?”叶纤红反问道。 “那又怎么样?”白翌宸不服气地回答。“我相信我一定有机会出唱片。” “你是对自己的外貌有自信吧!”见他桀骜不驯的样子,叶纤红笑了。“可是你有没有听说过,那些长得好看的男孩子,最后往往出不了头?” “谁说的。”白翌宸有些恼怒了。 他现在正处于自信爆棚的年纪,被叶纤红这样否定,自然不高兴。 “我说的。”叶纤红严肃地说道:“因为像你这样的帅哥,进公司后的命运几乎是固定的,先让老板玩上一段时间,然后随便出几道首歌应付你一下,等他玩腻了,就骗你去拍三级片,然后你一辈子就毁了——” 这些话当然是叶纤红编出来的,只不过香港回归前的娱乐圈,确实非常黑暗,这是世界公认的,即使到了叶纤红重生前,依然还有很多黑幕没人敢揭开。 像白翌宸这种外形出色的男孩子,如果背后没有人保护,肯定会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 现在的白翌宸二十岁都不到,性格又这么天真,看在章诗萍的面子上,叶纤红才说出这样一番话。 否则这么不知道好歹的人,是死是活,又与她有什么关系? “怎么可能?”白翌宸惊叫。 年轻男孩子看到的都是明星光鲜的一面,怎么知道里面的黑暗? “信不信由你。”叶纤红威胁道。“等到你明星梦破了,身体也残了,到时看还有哪个男人敢跟你交朋友?就是家里人,估计也会因你的丑闻,而觉得丢脸,不许你回家,你真的不为自己考虑一下——” “不会这么严重吧!”白翌宸被说得有些疑神疑鬼了。 可是静下来想一想,确实有很多长得特别帅的男明星,出道一两年就没有消息了,难道真的没脸见人,主动失踪了。 “当然了。”叶纤红再次强调一句。“想成为歌星,就去正经的大公司,别去那种小公司,在那里钱赚不到,最后被卖到乱七八糟的地方,你就后悔莫及了。” “那,好吧!”白翌宸终于被说服了。 他是想出名没错,如果要付出的代价这么大,那他也接受不了。 叶纤红回到车子,准备回家。 正要发动车子,副驾驶室的门拉开了,章诗萍快速钻了进来。 “干嘛?”叶纤红瞪了她一眼,问道。 “谢谢你,小红姐。”章诗萍身子侧过来,想抱叶纤红的胳膊。“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有话就好好说,别动手动脚。”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我喜欢的是男人,别把你表弟的那一套拿出来。” “好吧。”章诗萍委屈地缩回手。 “如果只是说谢谢,那我收下来。”见她没其它话说,叶纤红要下逐客令了。 “等一下,我还有事要请你帮忙。”章诗萍连忙开口。 “别磨磨蹭蹭的,有话快说。”叶纤红没心情在车子跟也耗时间,有这个空,还不如回家陪弟弟。 “就是我这个表弟的事。”章诗萍躲躲闪闪地说道。 见叶纤红凌厉的眼神望过来,章诗萍顿时哭丧着脸:“我就是想问问你,怎么安置我这个表弟,我真的担心他出事,没法向小姨交代啊!” “如果不好安排,就把他送回家啊!他又不是你儿子,有什么义务代他爸妈教育。”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对于叛逆期的男孩子,好好跟他讲道理是没用的,让他吃些苦头,他就慢慢自我反省了。 这是父母的义务,她只是表姐,何必自讨苦吃,把这个差事背在身上。 “可是他不肯走啊!”章诗萍对其它人有的是办法,对这种孩子反而没辙了。“说是回家会被爸妈打死的,要在我这里避一避。” “那你有本事把他引上正道上吗?”叶纤红反问道。“如果没有,就别做超出你能力范围的事。” 叶纤红一直觉得亲戚之间帮助是应该的,但是得有个度,别去做超出你能力范围的事,否则不是帮他,而是害人害已,到时吃力不讨好,还落个埋怨。 “我看你对弟弟这么好,还以为你心地最软,没想到这么冷酷。”章诗萍没想到叶纤红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惊讶不已。 “一个成年人,即使一无是处,最起码也应该学会一个技能,那就是拒绝。”叶纤红哼了一声。“否则你不是帮人,而是害人。别好心办坏事,引起你接受不了的后果。” “好吧。”章诗萍沉吟了一下,不得不承认叶纤红说的话有道理。 见她终于打开车门下车,叶纤红发动车子,回到家里。 家里依然是离开时的样子,五个孩子都在做作业。 叶纤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初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都是相对比较懂事的人,像弟弟本来就听得进自己的话,张建盛是班级的学习委员,来这边还带了作业,而祝郁是女孩子,比较文静。所以给这个团队带了个好头。 后来加入的两个人,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是加入进来后,也主动带作业过来,天天吃了午饭后,一起做一回作业。 这样看来,一个团队的氛围确实很重要,一开始就定下调子,后来加入的人不用别人多说,就会遵守这个圈子的规则。 忽然想到自己身边也慢慢结成了一个圈子,那自己应该怎么引导这些人,才能让这个朋友圈的关系,变得健康有效呢? 想到这个问题,一时之间各种念头纷旮而来,让叶纤红的头都要疼了。 走到卫生间洗了把脸,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了一点,回到沙发上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这个圈子的人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胡向阳那边的京城二代,另一方面来自诗诗姐的本地家族。 京城二代来虞城的目的,主要还是走从政这条路,而本地家族,基本都是经商为主。 而从政的人离不开商圈人的支持,商圈的人,同样离不开从政者的支持,如果一起成长,那未来的成就就不可限量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突然有了目标,那就是整合这些资源,合资办企业,提前布局一些产业,等国家经济腾飞时,走在行业的前面。 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力量会更强大。 就像前些日子碰到江少的事,因为怕得罪范家,最后诗诗姐委屈求全了。 如果这个房产公司是圈子里所有人都有股份,那这个所谓的江少,想打主意,估计要掂量掂量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些激动,打算抽个时间跟诗诗姐以及胡向阳他们商量一下,看这个提议能不能实现。 即使个人很单薄,把这些微弱的力量集中起来,也能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到时资金集中起来,投资到一个项目里,由她这个重生者在,不用担心投资失败,到时就会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 五年十年之后,如果做到世界五百强,而那时商人的地位也提高了,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了。 第七十三章胡向阳受伤 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叶纤红的思绪。 她站起来过去接电话。 “是叶小姐吗?快来一趟人民医院,向阳受伤了。”是小方的声音。 他的语气非常急促,让叶纤红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怎么会受伤的?伤得怎么样?”叶纤红心乱如麻,大声地问道。 以胡向阳的性格,如果是普通的伤,肯定不会让小方叫自己,免得自己担心。 难道这次受了极重的伤,胡向阳想阻止他也做不到?叶纤红越想越害怕,握住话筒的手,也忍不住颤抖起来。 “刚才昏迷了,现在已送进手术室,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小方因为担心,说话也有点颠三倒四。“估计跟他最近查的一个案子有关。” “行,我马上过来。”叶纤红知道电话里也问不出什么,一切得看过之后才见分晓。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决定马上去一趟医院,看看胡向阳到底伤得有多重? 挂了电话,叶纤红急忙回房间拿了手包,连衣服也来不及换,就准备出发去医院。 “姐,发生了什么事?”刚才叶纤红说话的声音有些响,把几个孩子都惊住了,安安走过来担心地问。 “你向阳哥受伤进医院了,我过去看看。”叶纤红尽力压下慌乱的情绪,用平稳的语气吩咐道:“你们好好在家继续做作业,别跑出去。” “知道了姐。”安安和郑兴旺同时回答。 叶纤红匆匆下了楼,车也不敢开,怕自己情绪波动太大,控制不住手脚,发现意外事故。 打的来到医院,进了门诊大厅,往急诊室方向走去,看到小方站在门口,不断地来回走动,显然情绪也很激动。 听到脚步声,转头望过来,见是叶纤红,连忙迎上来。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叶纤红紧张地问。“不是查案子吗?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需要抢救?” “这件事我也不清楚——”小方的脸色也不太好。“向阳前两天还跟我和赵大成说,最近在查一个案子,具体情况他没有说,没想到刚才有人打110,说有个受伤昏迷,值班警察赶过去,才发现是向阳受伤了——” “受伤昏迷?”叶纤红吓得一颗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是谁发现并送过来的,医生怎么说?有没有生命危险?” 叶纤红恨不得马上冲进急救室,看看胡向阳的情况。 如果情况紧急,她得用灵液给他吊命了,即使被人发现,也在所不惜。 万一胡向阳死在手术台上,她一辈子都会后悔。 “叶小姐别急。”小方连忙拦住他。“其它的皮外伤还好,最严重的是大腿被刀刺穿了,流了很多血,好在送医及时,医生说不会有生命危险——” 叶纤红一听,才稍稍宽了心,在手室术门口的椅子坐下来。 只要命还在,她就放心了,这种外伤,她有办法治疗好。 也不知道他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居然会下这样的毒手?叶纤红暗暗寻思着。 不管是谁伤了胡向阳,这件事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她也在所不惜。 至于发现胡向阳的人,倒不及着感谢,等胡向阳苏醒过来,再慢慢找也不晚。 “胡所长怎么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原来是单位西关派出所的同事赶过来了。 “还在手术室里。”小方迎上去回答。 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坐在那里,没有跟这些人交流的意思,就没有帮他们做介绍。 叶纤红冷眼望了那帮同事一眼,倒不是对他们有什么意见,主要是胡向阳受了这么重的伤,这些人却一个个没事,她的心里有些不舒服。 小方介绍完情况,见他们点点头,小声议论起来,就没再出声,打算回到叶纤红身边,等胡向阳出来。 “但愿他吉人天相,不会有事。”那个站在其它同事后面年轻女警,忽然喃喃说了一句。 小方怪异地望了她一眼,暗暗皱眉。 西关派出所是怎么回事?副所长出事了,老大没来,却派了四个普通的同事。 偏偏还有一个女同事,还一付拎不清的模样。 就算她跟胡向阳有特殊的关系,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故意表现出来给大家看啊?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胡向阳跟叶纤红的关系,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两人的感情非常深。胡向阳绝不会脚踩两只船,跟这个女警来往。 难道是她暗恋胡向阳? 想到叶纤红的强势,小方偷偷地瞄了她一眼,没有对这件事表达看法。 叶纤红像是没听到似的依然坐在那里,没有理他们。 这个小姑娘长得不错,不过胡向阳不可能跟她有什么关系,最多是她单恋他,这一点叶纤红还是有把握的。 一直过了大半个小时,手术室的门才打开,医生们走了出来。 “医生,病人怎么样?”大家一起迎上去,站在医生面前,小方最先开了口。 “病人只是失血过多,才昏迷过去。其它部位都是普通外伤,没什么大碍,只要多休息一段日子,就会恢复的。”医生安慰道。 “谢谢医生。”小方感激地道谢。 叶纤红一听医生的话,才彻底放心,看到护士推着胡向阳走出来,走过去望了他一眼,见他脸上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双目紧闭,脸色苍白,忍不住心里一痛。 几个人跟在护士的后面,一起进了住院部,上了五楼,进了一间病房,把胡向阳安顿下来。 他的几个同事在里面陪了一会,见胡向阳依然没有醒,就和小方打了声招呼,一起离开了。 叶纤红依然没有出声。 见病房里只剩下小方和自己,叶纤红在病床上坐下来,不顾他的眼光,双手同时握住胡向阳的手,感受到他温暖的手掌和平缓的脉搏,才真正放下心来。 小方见叶纤红没有像别的病人家属一样,一碰到这样的情形,就歇斯底里地哭或者不停找人打听情况,反而像没事人一样,一直脸色平静,心里反而有些慌张。 她别因为刺激过度,精神变得不正常啊! 在病房陪到四点多,见胡向阳依然没有醒来的意思,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先回家。 “小方,麻烦你再照看胡向阳一阵,我回家煮点粥过来,顺便把你的饭菜带过来。”叶纤红站起来说道。“晚上我来陪他,你回家休息好了。” “好的。”小方见叶纤红思路清晰,没有刺激反常的样子,才放了心。 叶纤红一边往回走,一边思考着胡向阳的事。 既然这个案子连小方都不知道,说明胡向阳瞒着别人在查。 想到最近一些日子,胡向阳经常没有来找自己,难道这个案子很大很麻烦? 不管怎么样,他没有生命危险就好,否则自己就算替他报了仇,人回不来了,又有什么意义? 回到家里,安安的同学已回家了,只剩他的兴旺在家。 叶纤红想了想,给肖市长打了个电话,把胡向阳受伤的事跟他说了一遍。 “这件事我已知道了,晚上我会过去一趟。”肖市长语气平静地说道。 他也接到了小方打来的电话,问明了事情的经过,听说胡向阳暗中在查某个案子,就有些恼火。 在他看来,一个派出所副所长,虽然是芝麻大的官,好歹下面管着十几个人,实在没必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个人查案子上。 国内的政府机关,讲究的是团结协作,他应该借助团队的力量,把这个案子查清,而不是做一个孤胆英雄。。 “好。”叶纤红简单地说了声。“胡向阳在查什么案子,你听他说过吗?” “他没跟我说。”肖市长回答。“我原以为西关只是个镇,他调到下面去,会更安全些,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这个谁也预料不到。”叶纤红倒不觉得胡向阳调去西关镇派出所是个错误,“不过既然有人伤了向阳,那这个案子一定得查个水落石出,把狠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你放心,我也不会放过伤害向阳的人。”肖东胜坚决地回答。 他从叶纤红平淡的话气里,听到一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执着,不知怎么的,心底有一股寒意缓缓升起。 看来叶纤红是铁了心,要报复伤害表弟的人了。 表弟这个女朋友,平时文文静静的,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可是他却不敢小看她。 有人说,越是这种平时不显山露水的人,发怒的时候才最可怕,何况她有戴老这样的关系在,有这个资格把虞城翻个底朝天。 不过这跟他的利益一致,他自然不会反对。 “你想要什么协助,尽管跟我说。”想了想,肖市长补充了一句。 他在虞城虽然不分管政法系统,可是真的碰到困难,肖家还是能找到帮忙的人。 “好的。”叶纤红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干脆利落地回答。 挂了电话,她在原地发了一会呆,才走进厨房,准备晚饭。 在用电饭煲煮饭的同时,又用一只砂锅开始熬粥,等饭菜做好,粥估计也好了。 因为有心事,叶纤红静不下心来炒菜,就简单做了道笋干焖鸡块,炒了份蒜台炒腊肉,蒸了条鱼,炒了盘丝瓜,就结束了。 找出两只保鲜盒,除了蒸鱼不方便带,其它菜各装了一些,准备带去给小方当晚饭。 另外找了只保温罐装粥,带去给胡向阳喝。 第七十四章探病 做好饭菜出来,叶纤红在客厅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定决心,拨通了戴老书房的电话。 “爷爷,我是小红。”等到戴老接起电话,叶纤红没有任何迂回,直接开口道。“我有件事想请您帮忙?” “什么事啊小红?”戴老一怔,问道。 儿子一家还没走,家里人一多就有些吵闹,他想清静一会,所以回到书房,没想到正好接到叶纤红的电话。 想着她几乎从来不主动给自己打电话,戴老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向阳查案子时发现了意外,被人打伤后丢在路边。”叶纤红用不带一丝感情的语气说道。“全身到处都是伤口,最严重的是大腿,被人一刀刺穿了。” “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戴老一听,一颗心提了起来,担心地问。 这件事还没传到他的耳朵里,所以初次听到,居然有些慌张。 叶纤红对胡向阳的感情有多深,他非常清楚,如果出了意外,只怕这个干孙女会做出疯狂的事。 “经过医生抢救,命是保住了,不过现在还昏迷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叶纤红回答。 “那就好。”听说命保住了,戴老松了一口气。“你想要爷爷怎么做,尽管直说。” “谢谢爷爷。”叶纤红语气平静地说道。“我只是想把事情弄清楚,向阳到底在查什么案子?到底是谁把他伤得这么重?我不想让向阳白白受了伤。” “我知道了。”戴老语气坚定地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全力支持你的。” 不管叶纤红身后有没有特殊的门派存在,单是她的价值,就值得他倾全力支持了。 何况这还是干孙女第一次开口求自己,他也不能冷了她的心。 “谢谢爷爷,那我挂了,等一下还要去医院。”叶纤红说完后,主动挂了电话。 原本叶纤红不想借助戴老的力量,可是又一想,万一自己也出了事,那爸妈和弟弟怎么办? 所以自己必须好好地活着,撑起这个家,那请戴老帮忙,无疑是最稳妥的办法。 “姐,向阳哥怎么样了?”见姐姐下午接了电话后,整个人没有一丝笑脸,安安担心地问道。 “他没事。”怕弟弟提心,叶纤红故作轻松地回答。 这件事吉凶难料,她不想弟弟参与进来。 敢这样对付一个胡向阳的,绝对不可能是普通人,叶纤红直觉认为那伙人不简单,弟弟不知道还好,如果他知道后,像前世一样参与进去,万一受到伤害甚至丢了性命,那是叶纤红不敢想像的。 “我们晚上不去卖衣服了,陪你去医院吧!”安安想了想,说道。 以前一直是姐姐在照顾自己,今天她伤心难过,他觉得应该陪在她身边,让她好过一些。 “没事的,向阳的事我会解决,你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叶纤红拒绝道。 胡向阳的事是她的事,跟弟弟无关,她不想把弟弟们的生活也搞得一团糟,所以拒绝了他的要求。 “那好吧。”听姐姐这样说,安安也只好放弃。 三人坐下来吃饭,因为叶纤红心不正焉,安安和兴旺也变得食不知味。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前一刻你还在为某件事的成功而兴奋激动,下一刻,就有人举着大棒砸下来,把你打得晕头转向。 叶纤红低着头,默默吃饭。 不管怎么样,生活还得继续,既然胡向阳只是失血过多,身体虚弱,那她也不必太担心。 现在还在医院,她也不方便给他调理身体,如果恢复得太快,会引起别人怀疑的。 等不需要打针吃药了,可以回家安心养伤,她再用灵液把他的身体快速恢复过来。 只是那些对胡向阳动手的人,不管是几个人还是一个群体,她统统都不会放过。 吃完饭,家里的事交给弟弟处理,叶纤红提着袋子,往医院而去。 走到病房门口,听到里面有说话声,她心中一喜,连忙推门进去。 只见胡向阳已醒了过来,正靠坐在床头,跟坐在床前的小方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脸色依然很苍白,精神倒是恢复了些。 看到她进来,胡向阳顿时苦了脸。 “醒了?”叶纤红把袋子放在床头的凳子,语气平淡地问。 “嗯。”胡向阳点了点头,回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醒来那一刻,看到自己这付凄惨的模样,他就知道麻烦了。 跟叶纤红在一起久了,知道她的脾气,自己这次不顾危险去查案子,犯了她的大忌。 如果没事还好,现在却被伤成这样,肯定让她担心得不行。 叶纤红打开袋子,把里面的保鲜盒一个个拿出来,放在凳子上,招呼小方吃饭。 从另外的保温罐里,舀出一碗肉沫菜粒粥,端给胡向阳。 胡向阳哭丧着脸,不敢出声,只好老老实实地喝粥。 小方望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实在觉得好笑,却不敢笑出来。 平时那么惫赖张扬的一个人,看到叶纤红就变成这付模样,这差距实在有些大。 又想着人家是情侣,怎么打情骂俏都是他们的事,自己在这里做灯炮,有点不太合适。于是快速拿起筷子开始吃饭,打算尽快吃完,早些离开,免得夹在两人中间,让胡向阳难做。 他相信每个男人都不希望自己在女朋友前讨饶的样子,被别人看到,胡向阳也一样。 叶纤红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毛巾,像没事人一样替胡向阳擦擦嘴角粘上的粥粒,一付体贴入微的模样,脸上却没有丝毫笑容。 小方只看了一眼,就感觉到屋里的气压更低了,他不敢再看,快速地扒完碗里的饭,也不想再添了,站起来就要收拾凳子里的保鲜盒。 “怎么只吃了这一点?”叶纤红问道。 心里已知道了小方的想法,却不能说出来,只好故作关切地问了一句。 “吃饱了。”小方抹了一下嘴,连忙回答道。 将东西匆匆收拾了一下,装回袋子里,向叶纤红告辞。 离开前望了胡向阳一眼,心里暗暗为好友默哀。 叶小姐平时都很好说话,没人看到过她发怒的样子。但是小方就是有直觉,觉得自己接不住她生气时的气压,只好没义气地溜了。 见小方要走,胡向阳张了张嘴,想挽留他帮自己分担一些火力,可是被叶纤红这样盯着,他哪里敢开口? 小方离开前,还体贴地随手带上门,屋里顿时静了下来。 “小红,对不起。”胡向阳被屋里的气氛弄得越来越没底气,终于撑不住了,开口求饶。 “你又没做错,道歉做什么?”叶纤红淡淡地问道。 心里恨不得狠狠教训他一顿,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为什么有事不提前跟自己商量,一个人逞什么英雄? 叶纤红一直觉得一个男人如果真爱自己,就应该为自己保重身体,不单独涉险逞强。 否则命都没有了,就算再爱自己,也是空的。 叶纤红不是博爱的人,她只关心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其它与她无关的人,她哪里有能力去管? 不损害他们的利益,就已经不错了。 她对胡向阳的要求不多,就是希望他能关心家人和朋友,不拈花惹草,健健康康地活着,多抽时间陪陪自己。 至于事业,能上去当然好,如果不行就算了,她不是望夫成龙的人。 偏偏这次胡向阳不顾自己的安危,干了件傻事,差点命都丢了,这叫叶纤红如何不生气。 或许有人觉得警察嘛,本来就是危险的职业,怎么能要求他不遇到危险? 这确实有道理,问题是,当你遇到案子时,是不顾危险地单独去面对,还是跟人商量一下,采取更稳妥的方式去查案,这完全是两回事。 毕竟虞城不是边境城市,没有那么多的暴力分子,治安一直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即使叶纤红重生前,也没有警察因公牺牲的案例。 “小红,如果你生气,就打我骂我吧?”胡向阳对上这样的叶纤红,也是没辙了。“你不笑的样子,我看着心好慌——” 说完,把手里的粥碗放到旁边的凳子上,一付任打任罚的模样。 叶纤红快被他气笑了,如果自己这么轻易就放过他,怎么能让他长记性? “小红,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肯原谅我嘛?”见叶纤红依然不出声,胡向阳快要崩溃了。 抬着再次望了望叶纤红,忽然发现她眼睛里全是血丝,才惊觉自己这次意外,对叶纤红的打击有多大,眼圈一红,不顾一切地抱住叶纤红的头,吻上了她的嘴。 叶纤红躲闪着挣扎了一下,没有挣脱,又不敢太用力,怕碰到胡向阳的伤口,心里的气依然消不下去,就任他抱住自己,像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胡向阳接触到叶纤红微凉的嘴唇,见她紧闭着嘴,也不敢用强,只能像只小狗一样,不断在她唇边讨好地舔着。 忽然下巴处一热,刺激得脸上的皮肤痒痒的,他伸手一抹,湿湿的热热的,像眼泪。 他睁大眼睛,才发现叶纤红布满血丝的双眼里,有泪珠不断滚落下来,滴到他紧紧贴过去的下巴上。 胡向阳心中一痛,连忙松开手,手忙脚乱地要帮叶纤红擦眼泪。 可是他越擦,叶纤红流下的泪越多,他心疼如绞,猛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叫道:“都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都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 叶纤红原本没理他,只是无声地流泪,见胡向阳突然抽自己的耳光,因为力气大,脸上快速出现了一个红手印,顿时着急了,再大的气也消了下去,一把捉住他的手,不让他打下去。 “是我该打,你别拉我——”胡向阳见她心疼自己,舍不得让自己受一点点疼,更加内疚,挣扎着要继续打自己耳光。 “算了,我原谅你了。”叶纤红哑声说道。 胡向阳肯定不知道,因为前世的经历,她是多么害怕身边的人离开自己。 前世弟弟的离世,她一辈子活在内疚和痛苦里。 张晋豪离开她,回老家结婚,成了她永远无法解开的心结。 一直到四十五六岁,她依然孑然一身,没有一个亲人陪在自己身边。 无数次午夜梦回,望着屋里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她就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到天亮。 没有安全感,害怕孤独,是她前生最大的痛苦。 重生后虽然父母弟弟健在,但是有些心理上的创伤,却是永远无法治好的。 如果这次胡向阳熬不过去,真的离开了人世,她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能从痛苦中走出来。 第七十五章受伤原因 见叶纤红终于止住了眼泪,胡向阳慢慢伸出双手,去搂叶纤红。 这一次叶纤红没有拒绝,任他把自己紧紧搂住,把头靠在他的胸口。 感受着他的体温和心跳,那种踏实的感觉终于又回来了,叶纤红闭上眼睛,忽然很想哭。 再次搂住叶纤红,胡向阳有种失而复得的欣喜和激动,突然红了眼睛。 刚才那一刻,他真的害怕叶纤红不肯原谅自己,从而彻底失去了她。 虽然他不是很清楚,叶纤红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自己受伤,但是他感觉得到她的难过和绝望。 难道是因为害怕失去自己,所以才不愿意原谅自己? 不管怎么样,他再也不想品尝刚才那种感觉了,当心中涌上来自己有可能失去叶纤红的时候,他的害怕和担心,是那么强烈,强烈到宁愿死,也不想再经历一次。 “小红,这次我查的案子,其实跟以前我们在解放路边上租厂房的事有关。”等两人的情绪都平静下来,胡向阳开始解释他查这件案子的缘由。 前天下午,派出所抓了几个入室盗窃的小混混,审问时他们交代了一些以前做过的混帐事,其中一件就是受人雇佣,在解放路某旧厂房门口泼红漆。 胡向阳无意中听到后,心里一动,估算了一下日子,正好是他们租下后被泼的那次。 那件事对他刺激很大,所以一直记在心里,没想到今天碰到了肇事的混混。 胡向阳对他们被抓不感兴趣,他关心的是,这件事到底是谁在指使? 当初他调查这件事的时候,受到了很大的阻力,最后不得不不了了之。 那边的旧厂房,他有一次路过时,发现还是老样子,没有被人使用过的痕迹。胡向阳估计对方像叶纤红猜的那样,准备等个合适的时机,装修后做再用作它途。 胡向阳后来又暗里查了查这几个混混,打听到他们跟一个叫东哥的人混,就想了解那个叫东哥的人的来路,从他身上,查到那天是谁跟自己作对。 那个东哥的劣迹不多,除了偶尔参与群架,大多数时候很低调。 这就有些奇怪了,一个流氓头目居然这么低调,肯定有特殊的原因,胡向阳决定跟踪他一段时间,看看他平时跟哪些人来往。 昨天晚上,胡向阳跟着他来到城东郊区一个水库边,发现那边建了个小饭馆,而水库边不少人在钓鱼,看来这里一个供垂钓吃饭休息的场所。 因为视野开阔,有人出现在附近就一目发然,胡向阳没办法跟过去,只能远远观察了一下。 回到派出所,他向老家在城东某个村庄的下属打听那个水库的事,同事告诉他,那个饭店因为环境幽静,经常被人包场搞活动,所以费用不低。 胡向阳更觉得不可思议了,怀疑那个地方就是东哥或者他的同伙承包的,所以打算以那边作为突破口。 今天早上,到单位报到后,他出去买了台望远镜,开到到水库边的树荫下,停要那里观察那边的小饭馆,看看平时有哪些人进出。 也是他运气好,等到十点左右,居然断断续续有几辆车子开进去,停在饭馆门口的院子上,他观察了一下车牌号,居然有市府领导的车子。 他吃了一惊,知道自己歪打正着,找对了一条大鱼。一时兴奋难耐,打算从水库边的山坡上绕过去,穿到饭馆的后面,看看来的到底是哪些人,他们聚在一起准备做什么? 一切都很顺利,他兜了个大圈子,从水库边的菜地里一直往上走,穿过一片种满黄花梨的果园,矮着身子借灌木藏身,来到了饭店后的山坡上。 胡向阳趴在地上,架起望远镜往前看,这里离最近的餐厅只有十几米远,里面有几个人看得一清二楚。 屋里坐了七个人,年纪有老有少,可惜他一个也不认识。 看他们坐着的姿势,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可惜听不到他们说什么。 胡向阳看过不少港剧,里面警察破案时的惊险情节,记得不少,他总感觉屋里这些人的情形,跟港片里的黑帮老大划分势力很像,这时候他忘了害怕,冲动之下,悄悄爬下山坡,打算去听听这些人说了什么。 蹲到窗口下,窗关着,不过密封性不好,声音还是清晰传了出来。 “没用的东西,这件小事也办不好。”一个粗狂的男声传来,然后是拍桌子的声音,似乎是有人正在怪某个手下办事不力。 胡向阳不敢抬头去看,现在是大白天,室外的光线比屋里明亮,如果有人在窗口出现,就马上会被屋里的人发现。 “易哥息怒,不是小东他们办事不力,实在是那边有几户刺头不好搞啊!”一个年轻的声音解释道。“要不?我们找几个兄弟把他们——” 说完,做了个割脖子的动作,可惜胡向阳看不到,所以没法猜到他话里的意思。 “如果真的没别的办法,这样也在所不惜了。”那个粗狂的男声用狠毒的语气说道。 “知道了易哥,我们会尽快把这件办好,不留下一丝痕迹。”刚才解释的年轻声音回答道。 屋里静了一下,然后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发问:“你们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已经谈得差不多了。”一个听起来有些年纪的男声回答。“那边同意我们的方案,一百八十万卖给我们,剩下的四百多名职工,我们负责安排工作——” “做得好。”那个低沉男声用没有情绪的声音说道。“等厂里跟我们签了转让合同,你们马上跟职工签合同,不过得备注一条,如果职工主动离职,那公司不再安排他们的工作。” “明白。”那个上了年纪的男声回答道。 “所以你们那边也要加快动作,到时候这些职工,就要安排到你们那里上班,如果耽误了事,市里就会找我们的麻烦。” “知道了,我们会尽快解决的。”一个年轻的声音答道:“争取一个月以内,把那边全部吃下来并装修好,到时厂里的职业就能安排进去了。” 胡向阳在外面听了一会,没搞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就有些着急,正想找机会脱身,不想身子移动时,不小心踩到一块石头,发出啪的一声。 他吃了一惊,正要找地方躲起来,就听到有脚步声往这边过来,知道自己暴露了,连忙往后面的山坡跑去。 刚爬上山坡,准备往来路回去,旁边的转弯外,却窜出一个拿了根警棍的汉子,对着他砸过来,胡向阳躲避不及,被砸到后心,身后往上爬的人手里握着把匕首,这时也向他刺过来,因为他突然摔倒,刺到了大腿上。 胡向阳被警棍大力砸中,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大腿处又传来一阵剧痛,想扭头看清身后的人,脑袋又被砸了一棍,身子已无力撑起来,只能一闭眼,朝前滚了出去。 最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滚到了哪里,人已晕了过去。 听完胡向阳的叙述,叶纤红的火气又上来了。 这个笨蛋,碰到这样的事,为什么不跟自己说? 她虽然是一个女流之辈,打打杀杀或许比不上他们这些男人,但是脑子比他们好使啊! 像胡向阳说的这种情况,他根本没必要偷偷摸摸去听,只要找几个警察以查案为名,打草惊蛇一下,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在角落拍几张照,把这些人照下来,搞清楚他们的身份就行。 既然他们在干见不得光的勾当,只要弄清楚这些人的身份,再了解一下他们最近在干的事,就能推断出这些事的来龙去脉,哪里用得着这种笨的方式? “你真是笨得像猪啊!”叶纤红最后还是忍不住,抬手在胡向阳头上敲了一下,骂道。“明明很容易查到的事,被你这样的搅和,肯定让他们警觉了。” “哎哟。”胡向阳被打,顿时捂头脸装可怜。“别打我的头,感觉好晕——” “别装死。”叶纤红站起来,没好气地骂道。 “那怎么办?”胡向阳自然也知道自己被发现后,线索肯定已经断了,只好向叶纤红问主意。 “你问我我问谁?”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无奈地回答。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两人住了嘴,一起往门口望去。 只见赵大成手里提着一只果篮,和小方陪着肖市长一起走进来了。 “身体怎么样了?”肖市长进屋后,跟叶纤红点点头,在床头的方凳上坐下来,问道。 “都是外伤,多休息些日子就好了,问题不大。”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 肖市长望着胡向阳脸上的淤清,叹了一口气,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你怎么这么冲动呢?难道不知道出了事,你的亲人朋友会担心难过的吗?” 说完,望了叶纤红一眼,话里表达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表哥,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当时太冲动了——”胡向阳无奈地认错。 说完后窘迫地搔搔头,讨好地朝叶纤红笑了笑,希望她别再当着朋友的面,教训自己了。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没有出声,算是给了胡向阳一个面子。 肖市长看到了两人的互动,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胡向阳已取得了叶纤红的原谅,那就容易解决了。 第七十六章分析案情 “趁现在没外人,你把事情的经过说说——”肖市长向小方示意了一下,让他去关门,自己在床边的方凳上坐下来,问道。 等小方关好门,胡向阳才把这件事的经过再次说了一遍。 “小红,这件事你怎么看?”等胡向阳说完,肖市长沉吟了一会,然后问叶纤红的意见。 因为只听了几句对话,没头没脑的,肖市长也理不清头绪,所以想先听听大家的意见,看众策群力之下,能不能把事情拼凑起来。 “这件事我也无法确定。”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不过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和猜测,再排除一些不可能的因素,就会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既然胡向阳提起厂房门口被人泼红漆的事,说明那方看中了那块地方,而他们又说把整块地吃下来装修,那么对方很有可能看中了那一带的所有房子,想整合起来造一个商业地块。 至于怎么用?是用来出租,还是把地皮价格炒高再卖掉,反而不需要他们关心。 另一伙人提到的一百八十万承包费的事,叶纤红猜测跟现在正在谈的棉纺厂或卫陶厂有关,毕竟虞城现在值这个价的企业不多,有四百名职工的企业就更少了,所以反而容易猜。 所以结合这些线索,叶纤红觉得很可能是虞城某个利益集团,在同时打国企和解放路那边的主意。 国企那边的事容易理解,这一家总资产超过几亿的肥肉,现在把价格压到一百多万卖掉,谁都想把它吃下来,从对方的话里可以听出来,他们已花了不少的精力,所以只要弄清承包方的真正身份,就知道袭击胡向阳的人是谁了。 让叶纤红没法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这么重视凤山路的那些旧厂房,没理由啊! 要知道虞城的房产要等二千年前后,才真正起来,而那时候虞城的发展重心,已渐渐朝城北转移了,所以这边的价值反而没想像得大。 反倒是解放路那边,因为被改造成步行街,所以店铺的租金被炒到了天价,随便一个铺面,年租金都要二三十万,普通人拥有一个店铺,就能吃喝不愁了。 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叶纤红一怔。 她记得九八年的时候,虞城火车站迁至曹娥火车站,现在的车站拆迁后,成了火车站广场,后来又改建成了文化广场。 难道他们提前知道了消息,所以想把这一带的店铺全部吃下来,准备到时候出租或出售。 如果是这样,那就容易理解了,也能搞清楚当初他们想租那间厂房,为什么要被人泼红漆了? 又结合他们话里的意思,说有几个刺头不好办,难道是有几户人家的房子不愿意出售,成了他们眼里的钉子户? “你的意思是,他们暗中使了很多下作手段,以为被向阳听到了,所以想杀人灭口?”肖市长听完叶纤红的分析,觉得合情合理,皱着眉头说道。 “我希望猜错了,不过这个可能非常大。”叶纤红镇定地说道。 想到胡向阳受伤进医院的事,不知道多少人知道了,叶纤红暗暗担心。 如果对方知道他没事,不知道会不会来医院灭口? 又觉得自己这是警匪片看多了,变得有些疑神疑鬼,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心狠手辣的歹徒,敢来医院杀人? 何况胡向阳醒过来后,已有这么多人来看过他,就算有什么秘密,也已公开出去了,灭他的口也没有了意义。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放下心来。 “我也觉得叶小姐说的有道理。”小方听完后再结合叶纤红的分析,也赞同她的意见。 赵大成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胡向阳的愚蠢行为他虽然不赞同,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说得再多也没用,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解决因为胡向阳的莽撞,而造成的后果? 原本叶纤红就建议,让肖市长从国企改革这件事中抽身出来,交给其它人去负责,但是现在胡向阳一插手,对方肯定会以为肖市长在以退为进,表面上不参与,暗里却叫胡向阳在查他们。 毕竟胡向阳和肖市长的关系,是瞒不了明眼人的。 “所以我们下一步的重点,是搞清楚我们的对手是谁?”肖市长结合了他们前面的话,开口道。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否则我们就被动了。” “那好,我回去之后,会把所有参与谈判的市府负责人和承包方资料都查出来,看看到底是哪些人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到了这时候,肖市长也激起了血性,决心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给表弟一个交代。 “火车站对面的房子,也得找几个本地人了解一下,到底是谁在大规模买?”叶纤红提醒了一句。“如果要找到突破口,说不定得往这边想办法——” “嗯。”肖市长点点头。“我会想办法去查的。” 肖市长坐了一会,就离开了,屋里只剩下胡向阳、赵大成、小方和叶纤红。 “小红,你说向阳晚上在医院,安不安全,要不要叫几个同事来保护?”赵大成现在真正认可了叶纤红的身份,所以直接叫起了名字,碰到情况也直接问她的意见。 “这个谁也说不准。”叶纤红被他这样一问,又不安起来,不过现在还不了解对手是谁,自然不知道他的性格和狠辣程度,所以无从猜测。 “那我和小方今天在这里值夜吧!”赵大成想了想,还是觉得这样做稳妥一点,即使有人来,两人应该能对付得了。 “不用了。”叶纤红摇摇头。“你们明天还要上班,没必要守在这里,有我陪护就行了。” “那万一有人来了怎么办?”赵大成不放心地说道。 “没事,我有条大狗,到时让它守在门后,如果有人来,肯定能防住。”叶纤红轻描淡写地说道。 “就依小红说的办好了。”胡向阳见识过叶纤红那只大狗的威力,觉得它更警觉更凶猛。 既然把事情定下来了,叶纤红准备回家一趟,带一床草席过来,晚上在这里打地铺。 还得交代一下弟弟和兴旺,免得他们担心。 于是让赵大成和小方暂时陪一下胡向阳,叶纤红拿了东西,回家去了。 到家后,看时间还没到九点,叶纤红整理了一个屋子,把弟弟他们明天要吃的东西准备好,又把松狮犬放出来,等一下带去医院。 安安和兴旺九点钟准时回来了,看到姐姐,就问起胡向阳的事。 听说她要去陪夜,两人倒没什么担心的。 叶纤红又叮嘱了弟弟几句,带了席子、枕头毛毯和洗漱用品,牵着松狮犬,匆匆离开去医院了。 安安望着姐姐的背景,心里忍不住难过,自己果然还是不够厉害,姐姐碰到事,他居然一点忙都帮不上。 郑兴旺倒没想那么多,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努力赚钱,带家里给父母用。 等存了足够的钱,给家里造两间大瓦房,一家住得舒服一点。 叶纤红到了医院,让赵大成和小方先回家,自己去打了盆清水,给胡向阳擦了擦身体。 两人已有过无数次肌肤之亲,这点事自然没放在心上,解开胡向阳身上的衣服,看到他胳膊上胸口多处淤清和刮伤的痕迹,就忍不住心疼。 等到脱下胡向阳的裤子,拿凉凉的湿毛巾替他擦拭敏感部位,胡向阳的脸,顿时红得像关公。 这跟以前两人脱光衣服亲热时不同,面前的叶纤红全身穿得整整齐齐的,而他却穿着上衣,露出下半身,这让他感觉很羞耻。 偏偏他又无法拒绝叶纤红这样做。 “小红——”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忍不住叫了一声。 “叫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骂道:“身体都伤成这样了,还想乱七八糟的事?” 胡向阳哭笑不得,哪里是我乱想啊,明明是你刺激我的好不好? 叶纤红见他绷紧着身子,强忍着瘙痒的模样,终于没再折磨他。 在他没受伤的雪白屁股上拍了一下,帮他拉上裤子。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一时不知道如何形容此时的感受。 “躺下睡觉,别胡思乱想了。”叶纤红不客气地骂道。 “好吧。”胡向阳不敢顶嘴,只好乖乖地躺下去。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十点了,就把席子铺在胡向阳的床边,放好枕头和毛巾,准备躺下去。 松狮犬见叶纤红要睡觉,却不依了,过来在她身边挨挨蹭蹭,似乎要她陪自己玩。 叶纤红伸出手,在他头上鼻子边轻轻搔了搔,又替它梳理了一下头上的毛,才吩咐道:“去睡在门后,如果有人来了,就叫醒我。” 松狮犬像是听懂了她的话,在叶纤红手上舔了舔,就走到门后,趴了下来。 叶纤红见它明白了自己的意思,站起来灭了灯,借着外面微弱的光,在席子上躺了下来。 胡向阳躺下后,没有马上睡着,轻轻侧过身子,朝叶纤红望去。 借着昏暗的光线,望见叶纤红已闭上眼睛,呼吸悠长,似乎马上就要睡着了。 今天确实是自己欠考虑了,让叶纤红担惊受怕,多吃这些苦。 以前一个人习惯了,做事随心所欲,现在看来,不能再这样冲动了。 第七十七章人去楼空 肖市长离开医院,回到家里,看时间才过了八点,打了个电话到京城的老家,把胡向阳碰到的事,跟父亲说了一遍。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真的不小了,他必须跟父亲商量一下,才能决定下一步行动。 肖老爷子听完后,一阵沉默。 到了他这个年纪,早已没有了当初的热血和嫉恶如仇,对虞城出现利益集团,侵害国家财产的事,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更关心儿子在这件事上的得失和前途。 这件事来得太突然,他对虞城的了解又比不上儿子,所以一时给不出具体的意见。 在那边默默思考了一阵子,才无奈地说道:“这件事我看还是照叶小姐的思路去做吧,先搞清楚对方是哪些人,再考虑应对方法。” “知道了,爸。”对父亲这样提议,肖市长没觉得意外,很干脆地应道。 “还有,马上派人去那个饭店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些线索。”肖老爷子又提醒了一句。 “好。”肖东胜大声地回答。 这件事他原打算回家就去做,为了求稳,才给父亲先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他也提起这件事。 放下电话,肖东胜给市局一个副局长打了个电话,把情况跟他大致讲了一遍,让他安排几个可靠的人跑一趟。 这个副局长是他上任后,主动投靠过来的,能力方面还不清楚,忠诚方面倒是没问题。 对方应了一声,答应马上行动,肖市长放下心来。 过了大概半小时,电话又响了,肖市长接起电话,是那个副局长打来的。 “肖市长,我的人已从那边回来了。”副局长汇报道。 “有什么收获?”肖东胜激动地问道。 “一无所获。”副局长沉重地回答道。“到了那边,已是人去楼空,所有有用的线索,都已带走,连服务员、厨师都一个找不到。” “为什么?这些人不是从附近请来的吗?”肖东胜有些恼怒地问。 “不是的。”副局长回答。“不管是厨师也好,服务员也好,全是饭店老板自己带过来的。” “那饭店老板的身份查出了没有?”肖东胜有些生气地问。 “这倒是查出来了。”副局长苦笑道。“这人就是水库边那个村庄的农民,所有登记的资料全是他的。据他说,两年前有人给了他两百块钱,向他借这些资料,他就全给了。” “确定他跟饭店那边没有联系吗?”肖市不死心地问。 “我们去查过了,肯定没有联系。”副局长回答得很快,“这个人身体有残疾,一条腿几乎不能走路。据村里人说,他都几年没有离开过村子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去水库那边。” “那就先这样吧!”肖市长没辙了。“辛苦你们了。” “辛苦倒没事,只是什么线索都没找到,有点愧对肖市长。”副局长用抱歉的语气说道。 “没关系,你们早些休息。”说完,肖市长挂了电话。 在屋里坐下来,肖市长就有些头疼,本来以为这件事容易查,没想到碰到了专业的对手。 看他们布置得这么严密,开饭店时就有了准备,一发现地点暴露,就马上放弃,真是大手笔啊! 这边的线索断了,那得看明天棉纺厂那里能不能提供有用的线索了。 肖市长这边扑了个空,戴老那边也没有睡,他在等下面的人把消息传回来。 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就马上放出风声,让相关的人员,帮忙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虽然退休多年,戴老在虞城的人脉却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不管是市委市政委,还是下面各个处室科室,都有人主动为他提供消息。 这些人平时不显山露水,到戴老需要用到他们时,就会同时出动,替他了解所有需要的动态。 从胡向阳被人发现的地方,到水库边的饭店,再到饭店的经营者,很快有人把饭店原先的经营者的消息报了上来。 戴老没有着急,把这些反馈消息放在一边,等其它消息送来。 没一会,又有人把饭店经营者背后人物的信息送到了戴老的手里。 戴老依然没有急着看,把这个消息放在一边,继续等后面的最新进展。 晚上九点时,有人把最新的情况传了过来,不但知道了这件事的幕后人物,还知道了他们最近在做的事。 戴老把这些消息汇总后,在书房坐下来,皱着眉沉思。 到了他这样的地位,自然不可能像那些年轻人一样,在知道对方的身份后直接打上门去,而是要衡量得失,考虑怎么样做才能花最少的代价,达到自己的目的。 虞城有一个利益集团存在的事,他早就知道了。 这不是他一个退休干部需要关心的事。 在他看来,任何国家,任何朝代,任何地方,都会有这样的组织存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唯一的区别是,这些人行事有没有底线?这决定了他们存在时间的长短。 任何一个人执掌权力,都需要为自己以及身边的人争取一些权益,这无可厚非,否则别人怎么会心甘情愿地辅佐你? 同样的,为了稳固权力的需要,也需要一些见不得人的组织,帮你做一些你不方便做的事,所以这些组织就像臭水沟里的苍蝇,所有人都讨厌他们,却永远不会消失。 就算今天打击了他们,明天还会有另一批人上来,填补那个位置。 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会长出一茬,所以根本管不胜管。 在戴老看来,这些人只要不触及底线,任他们存在好了。 不过现在不同了,既然他们惹到了小红,那他就得出手了,把某些伸得过长的手砍掉。 戴老拿出笔,再次仔细看了一遍上面的内容,拿出一枝红笔,在某几个人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 这些人他准备第一批处理,如果效果不明显,那就得根据情况,确定下一批名单,把更加重量级的人作为处理对象。 对着纸思考了一会,确定没什么遗漏了,才把它放进抽屉里,站起来吁了口气,离开了书房。 “爸,发生了什么事?”儿子还在客厅坐着没睡觉,看到父亲脸色郑重地出来,担心地问。 “没什么。”戴老摆摆手。“是小红的男朋友出了点事,她打电话向我求助,所以我打算明天找几个不长眼的来开刀,免得他们越来越肆无忌惮。” “哦。”对父亲的手断,戴乃柄还是非常敬佩的,他总能找准时机,不动声色地就把对手干翻,不像自己,有时候动静闹得很大,却雷声大雨点小,达不到目的。 “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坐飞机回滇省。”戴老朝儿子挥手,叫他早点休息,自己到一边倒了杯水。 年纪大了,床头一般都得备一杯水,睡前喝一点,半夜渴或者早上醒来,喝几口水润润喉咙,能避免血液黏稠,减小心脑血流阻力,降低血脂的浓度,防止缺血性脑中风。 小陈在家的时候,每天会帮自己准备好这些,儿子他们回来,她回家去住,就没有人帮自己做这些小事了。 “可惜小红有男朋友了,否则介绍给正强就好了。”戴乃柄想着书呆气十足的儿子,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你别妄想了,小红有自己主见,我们介绍都没用。”戴老知道叶纤红的性格,倒没想过乱点鸳鸯谱。“如果担心儿子,不如介绍个同样爱看书的女孩子给他,让两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许还能成。” “嗯。”戴乃柄苦笑了一下,没有再提叶纤红的事,看墙上的时钟指向十点,向父亲说了声,回房间睡觉了。 戴老回到书房,戴起老花镜,继续看叶纤红交给她的那份方案,想从自己的角度,给儿子一些操作上的建议。 同一时间,胡向阳所在的病房里,两人也都睡下了。 叶纤红现在的精神力虽然无法看到身边的情况,但是能感应到近在咫尺的胡向阳,见他终于睡着了,叶纤红睁开了眼睛。 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哪里能马上睡着?为了不影响胡向阳休息,她才闭着眼睛装睡。 看了看手表,才十点半,平时这个时候她也上床了,可是今天精神特别亢奋。 辗转反侧了一会,感觉硬硬地地板睡得很不舒服,于是干脆坐起来,把背靠在墙上。 窗外淡淡的月光照进来,映在窗前,只能看见朦胧的影子,叶纤红估计了一下日子,应该是阴历七月初,所以月光才这么黯淡。 重生到现在,才过去三个月,她却仿佛过去几年似的。 从刚开始的相亲,到被曹娥大酒店开除,然后认识苏思诗,开了家美容店。再到和肖市长合作,开了家庭工厂,一件件事情接连完成,让她整个人也越来越自信。 而治好妈妈的病,到卖兰花赚钱盖房子,是她最有成就感的地方。 跟胡向阳的相识相遇相知,却是她重生后获得最大的财富。 前世她孤独到四十几岁,最大的盼望就是有一个男孩子,全心全意对自己好,愿意娶自己,给自己安全感,而胡向阳不但满足了这些条件,还长得这么帅,连外表也满足她对男人的所有期望。 想到这里,她转过脸,朝胡向阳望过去。 胡向阳此时面向着她侧睡着,当他安静下来时,就有种婴儿般的单纯,叶纤红身子朝前挪了挪,坐到床前,双手趴在床檐望着他。 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胡向阳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很光滑,除了天生的底子好之外,也跟他经常吃叶纤红提供的空间食物有关。 眼睫毛非常长,像两把扇子一下,这让他长相有些刚硬的脸,看起来柔和了许多,嘴唇特别性感,是叶纤红最喜欢的,她伸手在他唇上划过,最后停留在唇中间。 胡向阳大概是觉得痒,突然吧唧了一下嘴巴,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叶纤红吃了一惊,连忙收回手,免得把他吵醒。 第七十八章暗杀 叶纤红继续双臂趴在床檐上,望着熟睡中的胡向阳,内心一片宁静。 忽然听到一声低沉的呜咽声,叶纤红猛地回头,看到趴在门背后的松狮犬已抬起头,警惕地望着门外,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动静? 叶纤红抬起手腕望了望时间,晚上十一点。 这时候病房里的人都已睡下,医院应该没有人走动了。可是松狮犬不会骗人,难道真的有人过来了? 叶纤红眯了眯眼睛,心里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回头望了胡向阳一眼,悄悄爬起来走到门边的墙上,因为病房门上有一块玻璃,从外面望,能看到里面有没有人,而站在门边的墙上,外面的人就看不到她了。 凝神细听,门外似乎确实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因为走得很小心,几乎没有声音,如果不是狗狗提醒,她根本不会发现。 脚步渐渐走近,等到了他们门口的时候,没有了声音。 见对方停在门口,叶纤红已完全确定,那人是来找他们的。 她一颗心提到了喉咙口,紧张嘴唇得发干,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手边居然没有一样可以当武器的东西。 球形门锁一点点被扭动,却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不是她就站在旁边,亲眼看到球形锁在动,根本想不到正有人要闯进来。 松狮犬这时已直起高大的身子,一付随时准备扑出去的姿势,叶纤红望着它强壮的身体,心里一下子安定下来。 有这只强壮如狮子的金狮在,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最后轻轻叮的一声,门打开了,叶纤红望着一点点变大的门缝,心怦怦乱跳。 “呜”的一声,当门打开一半,外面的人露出身形的时候,松狮犬也急不可耐地跳起来,猛地朝对方扑去。 那人似乎没料到屋里会窜出一只大狗,惊呼一声后反应极快地一扭,居然避开了狗狗的前扑,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匕首,就往狗狗身上扎去。 靠着从走廊尽头传来的灯光,叶纤红看到他的凶器的反光,也看清了对方的身形,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高大男子,身形跟胡向阳差不多,应该练过武,所以反应才这么快。 只是帽沿压得很低,又背对着光线,看不清具体的长相。 叶纤红看到对方手中的凶器,大吃一惊,正要招呼狗狗躲避,又想着如果它避开了,那个男人就会冲进屋里,肯定会去刺杀胡向阳,就这样犹豫了一下,就看到一人一狗已缠斗在了一起。 原来松狮犬也发现了对方的匕首,身子朝边上一扑,躲了开去,叶纤红见一人一狗打着旋对峙,忽然灵光一闪,想到空间有一把锄头,拿出来后,趁那个男人不备,用力挥了过去。 锄头带着风声,朝男人脑后砸去,男人似乎后脑有眼睛,身子一矮,已躲了过去,叶纤红拎了个空,差点被锄头带得朝前扑去,好在身子一个踉跄,及时站稳了,没有摔倒。 狗狗却抓住了机会,扑上去一口咬在男人握匕首的手腕上,只听咔嚓一声,似乎腕骨被咬断了。 男子痛得汗如雨下,愣是没有叫一声,脚一抬,把狗狗喝得翻了个身。叶纤红又举起锄头,准备趁他受伤时劈过去,不想对方一转身,朝走廊那边跑了。 松狮犬一见,就要追过去,叶纤红回头看了看屋里还在熟睡的胡向阳,怕对方后面还有人,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不敢冒险追出去,反而叫住了狗狗。 松狮犬被叶纤红叫住后,眼睛很拟人地望着她,似乎在问她为什么不让它把坏人抓住,叶纤红夸奖似地揉揉它头上的毛,让它回屋守着,自己往下面跑去。 这件事的严重程度,已超出了她的预期,得及时向戴老汇报,请他拿主意。 出了医院,看到门口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店,跑过去向他们借公用电话打电话。 “小红。”戴老这时候还在书房没睡,听到电话响,马上接了起来。 “爷爷,我在胡向阳的病房里,刚刚有人拿着匕首来杀胡向阳,被我的狗狗咬了一下,对方现在已逃了。”叶纤红匆匆把经过说了一遍。 “什么?”戴老也是大吃一惊。 从收到的信息看,这件事是一群胆大妄为的年轻人干的,身后当然还有一些长辈在参与。他原本以为他们主要是求财,没想到胆子这么大,居然涉黑了。 “你有什么想法?”戴老沉声地问。 “我想请你派一些人,跟我去抓人。”叶纤红叫道。“对方手腕被咬断,估计跑回老巢去了,他的匕首落在狗狗那里,它肯定能根据气味,抓到凶手。” “没问题。”戴老回答道。 问了叶纤红的病房号之后,戴老叫她回病房等着,他这边马上派人出发。 叶纤红放下心来,回到病房,看到狗狗嘴里咬里那把匕首,依然守在门口,放下心来。 走进屋,看到胡向阳没有被惊醒,依然睡得很香,叶纤红猜测是他失血过多,身体虚弱,所以失去了平时的警觉,才会睡得这么沉。 心里更加恨那些伤害他的人。 既然这些人不死不休,都想来医院伤害胡向阳了,自然没有和解的可能了,所以叶纤红才一不做二不体,直接找上戴老,要去抓人了。 顺便看看对方去了哪里,如果去找他的幕后指使人,一网打尽,那就更完美了。 才刚过了十几分钟,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只见三个高大的武警匆匆上了楼,朝她走过来。 “是叶小姐吗?”为首的武警看到站在门口的叶纤红,问道。 “是的,请问你贵姓?”叶纤红见来的不是警察,居然是武警,心里更安心了。 对方啪地敬了一个礼,压低声音回答:“虞城市武警中队中队长邓辉向你报到。” “辛苦了,这么晚还要你们出任务。”叶纤红感激地跟他握了一下手,说道。 “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邓中队不在意地说道。 “邓队长,你们一共来了多少人,我希望这边能留下两个人,保护病人的安全。”叶纤红提了个要求。 “没问题。”邓队长对身后两人叫道:“小秦,小郑,你们留在这里保护病人。” 叶纤红见他这么干脆利落,心生好感,在狗狗头上拍了一下,叫它跟自己走。 两人一狗一起往楼下走去。 到了楼下,出了医院门口,叶纤红才发现不远处停着一辆军用卡车,车厢里站了足足二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叶纤红彻底放下心来。 叶纤红上了车子,让松狮犬在前面带路,车子跟在它后面往前开。 松狮犬难得有机会出来,这时候非常兴奋,在宽阔的街道上奔跑起来。 因为长了一身长长的毛,所以身形看起来更加高大强壮,有一股雄狮的威风,坐在叶纤红旁边的武警中队邓队长,羡慕地望着在车前跑的狗狗,双眼全是星星。 车子出了半山路,从青春路往北开,转过一个弯,狗狗在一栋建筑前停了下来。 邓辉一见,连忙停下车子。 叶纤红抬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 此时已过了十一点,那边依然有震耳欲聋的舞曲声传出来,一块闪闪发亮的霓虹灯招牌上挂在最显眼的地方,慕尼黑舞厅这几个字,看起来分外刺眼。 “怎么办?”邓队长和叶纤红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 这家舞厅的来头,虞城稍微有点消息的人都知道,可不是随便谁都可以进去找人的。 如果他们进去后,能把凶犯抓出来还好,万一跟里面的人起了冲突,又没抓住人,那就难以收场了。 “我去打个电话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听听戴老的意见。 上次苏思诗家的地产公司,被江少看中,向她要一部分的股权。 叶纤红为此还找过肖市长,把江少的背景了解清楚后,最后衡量了一下,不得不分出一部分股份给他,也是考虑到惹不起对方,有花钱消灾的意思。 没想到冤家路窄,今天又要对上了。 万一他的身份,戴老都忌惮,那自己肆意妄为,就会给他招祸了。 “行。”邓队长把车子开进旁边一个不显眼的弄堂里,那里有一个公共电话亭,方便叶纤红打电话。 “爷爷,我们现在到了慕尼黑舞厅的门口。”叶纤红在戴老接起电话后,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情况。“那个凶手估计藏在里面,我不知道接下去怎么办才好?” “怎么办?你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小了?”戴老呵呵笑道。“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安排这么多武警,却没有叫警察吗?就是因为知道你接下去的对手是慕尼黑舞厅,而警察里面,不少人跟那边暧昧不清——” “你都知道了?”叶纤红惊叫一声。 “当然。”戴老取笑道:“如果连这点情况都摸不到,我还有什么资格帮你?” 从下面传来的信息里,他判断出那个江少是利益集团的核心,而他的爪牙,大多数在慕尼黑舞厅里。 因为范家的原因,他没想过要跟他们正面交战,但是借这个名声烂大街的舞厅,敲打一下相关的人,却是势在必行了。 “谢谢爷爷,那我们进去抓人了哦!”叶纤红再次确认了一句。 “尽管去吧,别怕,有爷爷给你撑腰呢!”戴老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叶纤红挂了电话,心里激动得不行,戴老那句有爷爷给你撑腰的话,听得她热血沸腾。 回到车里,重新坐进副驾驶室。 “老爷子怎么说?”邓中队长紧张地问。 “他叫我们尽管进去搜人,有他给我们撑腰呢!”叶纤红露出胡向阳出事以来,第一个笑脸。 “那就好。”听到叶纤红这样回答,邓队长兴奋地拍了一下膝盖,叫道。 这个慕尼黑舞厅,一直是个藏垢纳污的地方,他们早就看不顺眼了。只是因为上面有人包庇,不允许他们去找麻烦,才一直忍到现在。 今天终于获得了这个机会。 有戴老这句话,他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到这里,他下了车子,手一挥,车厢里的武警战士一个接一个跳下来,站在整齐的两排。 简单吩咐了几句,让叶纤红在车里等着,自己就要带人冲进舞厅。 叶纤红连忙跳下车子,搂住松狮犬的头,低声说了几句,听到狗狗发出呜咽声,知道它听懂了,才松了手。 望着邓队长带着人往前冲,叶纤红重新钻进车子里。 不是她害怕,而是不想这么高调。 一方面是不想扯邓队长的后腿,毕竟她的战斗力不高,帮不上他们什么忙。 另一方面也不想暴露自己,免得对方记住自己后,报复不了自己,却给家人带来伤害。 第七十九章封锁慕尼黑舞厅 一间装修奢华的按摩室里,一个肌肉线条几近完美的男人趴在按摩床上,床边站着个着装清凉的短发女孩,正在替男子推背。 床头的香炉里,有淡淡的檀香飘出来,不知道隐藏在哪里的音响,传来一阵格里高利圣咏,声音轻柔圣洁,让人闻之沉醉。 男人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享受着全身心难得的放松。 “笃笃笃”外面忽然传来三声轻微的敲门声,似乎带着某种韵律,打乱了屋里原先的平衡。 “进来——”床上的男人倏地睁开眼睛,对着门口叫了一声,身子却没有动。 门轻轻开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短袖T恤的高大男子,拿着一部大哥大走进来,恭敬地站在床头叫道:“江少,锋哥的电话。” 男子朝身边的女孩子挥了下手,女孩子无声无息地退出去,带上了门。 等女孩离开,床上男子翻了个身,仰面躺在床上,随手扯过浴巾,盖在自己赤裸的下半身,接过大哥大,叫了一声。“喂?” 声音低沉略带沙哑,却有种别样的魅力。 男子大概三十出头,因为保养得当,皮肤白里透着健康的红色,精干的短发下,是一张极具男性魅力的脸。全身肌肉像是有名的大卫像,完美得令人垂诞。 浴巾虽然把重要部位遮住了,却盖不住男性的曲线,鼓鼓突起的部位在浴巾下若隐若线,把男人的强壮和性感,表露无遗。 “江哥,事情办砸了。”那端叫阿锋的男子用平淡的语气汇报道。 “怎么回事?”床上的男子一下子坐起来,声音里掩饰不住惊讶。 浴巾掉落下去,露出毛发浓密的部位。 “是这样的,刚才老七去执行任务,不料对方早有准备,他猝不及防,被一只凶猛的狗咬断了手腕。”那端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沉稳,仿佛这件意外,一点都不影响他的情绪。 “什么?手腕被咬断了?”叫江哥的男子猛地站起来,连全身暴露也不在意了,嘴里大叫道:“你检查过没有,老七的手臂,还能治好吗?” 因为情绪激动,下面的部位似乎也兴奋了,跟着说话的节奏一抖一抖的,如果此时屋里有尝过情事的女孩子,看到这样刺激的场景,说不定会忍不住扑上去。 那个黑衣高大男子像机器人一样,站在旁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上前两步,取下挂在床头的白色浴袍,披在江姓男子身上。 男子伸出手,套上浴袍的袖子,张开手臂,让保镖帮他系上带子。 “断骨接上没问题,但是以后不能用力了。”叫阿锋的男子说道,语气依然平静似水,似乎永远不会起波澜。 “那等于是废了。”男子一听,声音低沉地说道。 顿了顿,他又吩咐:“你让他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拿些钱给他,让他回老家避避风头——” “好的。” 挂掉电话,江姓男子脸色已阴沉如水,他急气败坏地在屋里转了个圈,然后按下一组电话,等对方接通后,他快速地吩咐道:“告诉他们,这件事暂时缓一缓,什么时候重新开始,等我的通知。” 也不等对方回答,直接挂了电话。 江姓男子把电话递给小弟,连推拿也不做了,去隔壁的卫生间把身上的油冲干净,换了衣服出门。 手下头号打手被废掉了,他心疼得直想哆嗦,可是比起正在谋划的大事,他又觉得这样的牺牲在所难免。 开车来到虞城机关大院,熟门熟路地走进一栋楼内,跟里面正在看电视的女主人打了声招呼,直接来到书房前敲门。 “进来。”里面的人叫道。 江姓男子推门而入,看到里面的男子坐在书桌上看书,笑道:“宋书记好雅兴。” “小江,你怎么来了,那件事办好了吗?”宋书记放下手里的书,故作平静地问。 “办砸了。”江姓男子一提起这件事,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为什么?”宋书记倏地站起来,走到江姓男子面前,双手想按在他的肩上,看清楚他是不是在开玩笑,被他身子一扭,避了开去。 “小江啊!这下子麻烦了。”宋书记也没在意,确定他没开玩笑后,语气变得有些冷。 “我也不想这样啊!”江姓男子的回答有些敷衍。“下一步就要你这个分管政法的书记帮忙了,把这些意外情况掐杀在萌芽状态,不让它们影响我们的大事。” “你放心。”碰到这样的情况,宋书记也知道不能推辞,他信誓旦旦地说道:“现在姓肖的也插不上手,我会尽快安排厂里跟你们签合同,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其它都不是问题。” “那就好。”江姓男子站起来说道。“我们合作愉快。” 同一时间里,邓队长带着人冲到舞厅门口。 门口的保安看到有人进来,习惯地跑过来打招呼,看清他们全副武装的样子,吃了一惊,就想按下对讲机,通知里面的人,被两个武警一左一右反剪双手,按倒在地。 别在腰上的对讲机,也在挣扎中呯地一声落地,摔坏了外面的塑料壳。 “后门去两个人,不许任何人进出。”邓队长随手捡起地上的对讲机,关了开关。他知道这时候不能有丝毫犹豫,给里面的人反应的时间。“控制住他,跟我一起进去。” 急促地说完,他带着狗狗朝屋里冲进去。 武警战士平时训练惯了,很默契地分出两个人,往舞厅的后门走去。其它人人跟在队长的后面,冲进屋去。 推门进去后,强劲的音浪震得人耳朵生疼,邓队长见最后四个人自然地守在了门口,对押着保安的两人叫道:“你们带他去配电房,把灯全部打开。” 保安知道自己老大的来历,平时就有些牛气,此时见来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武警,胆却寒了,被两个武警压着往前走,不敢拒绝,跌跌撞撞地往配电房走去。 走进屋里,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做出了选择,把照明那路灯的开关全部推上去,关了音响那路电源。 舞厅一下子大放光明,音乐声同时停了一下。 “怎么回事?”那些越夜越兴奋的男男女女,已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此时跳得正嗨,突然被强光照着,非常不舒服,用手挡着头顶光线,嘴里大声嚷道。 更多的人则是面面相觑,暗里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要知道慕尼黑舞厅从开张到现在,还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呢! “安静。”邓队长见屋里吵吵嚷嚷地,猛地跳上一张桌子,居高临下地大吼一句:“武警抓捕犯罪分子,不相干的人到墙边站着,免得被误抓。” “谁让你们进来的。”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凶悍男人这时反应过来,从DJ方向冲出来,对着邓队长蛮横地大叫一声:“想来我们慕尼黑抓人,你还没资格——” “控制住他。”邓队长哪里跟他废话,厌恶地一皱眉,对手下叫道。 刚才灯一亮起,武警战士已飞快地四散开来,搜寻舞池的安保人员。 邓队长的话音一落,立即有两个武警冲过去,一左一右就要把他扭住。 凶悍男人哪里霸道惯了,哪里会束手就擒,一拳就往左边的武警砸过去,被对方躲过后,拳头回收,手肘随手往右边那个武警击去,居然想同时对付两个人。 这些武警可不是普通的警察,他们平时最大的任务,就是强身健体,在上级有需要时,才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每当国家和地方发生大事,都是他们冲锋在前,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男子看起来凶悍,对着两个武警的同时袭击,很快落了下风,被按倒在地。 邓队长知道时间紧迫,不能给这里的人找靠山的机会,见松狮犬抬着望着自己,等候自己的命令,手一挥,叫它带路,自己跟在它的后面。 舞厅的男男女女,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这时候挤在一起,还当在看热闹,把路都堵住了。松狮犬一见顿时怒了,仰天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声,那低频的声音带着股骇人的压力,吓得面前的人鸡飞狗跳,一起往两边躲去。 舞池里乱成这样,楼上的人自然听到了动静。今天易恒锋也在舞厅里值班,这时候悄悄探出身子,朝楼下望了一眼,见事情不对,急急走进里面的房间,朝里面嚷道:“老七,你马上走,有武警来了。” “江少的面子也拦不住?”屋里的高大男子皱了皱眉,不安地问。 他的手臂已绑了厚厚的绷带,固定在脖子里,这付样子就算在人群里,也非常容易被认出来,所以他有些紧张。 “难说。”易恒锋也没把握。“你还是快走,只要你不在,事情反而容易解决。” “我明白了。”男子不是傻瓜,自然也猜到了这些武警的来历,肯定是自己失手把他们引来的。“我马上离开。” 随手扯过一件衬衫,披在肩上,又去拉抽屉,想把放在里面的几千块钱带走。 “别拿了,你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联系我,钱我会叫人给你送来的。”易恒锋催促道:“你从后门走,我去拦住他们,给你争取一点时间。” 这些武警来做什么,现在已非常清楚了,易恒锋只想着把老七送走。 也怪自己太乐观了,以为江少的舞厅,没有人敢来查,所以没有安排老七到一个隐蔽的地方。 否则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了。 第八十章抓捕 男子拉开门正要走,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叫,然后看到那只咬伤他的松狮犬,已朝他扑了过来。 “锋哥,就是它咬伤我的,快帮我打死它。”仇敌相见,分外眼红,见到这只让自己成为残疾的狗,男子眼珠子都红了,对着易恒锋大声嚷道。 不用男子说,易恒锋看到松狮犬朝他扑去,哪里还不知道它的来历,眼睛一眯,已准备屠狗了。 忽听一阵匆促的脚步声,只见武警中队的邓辉带着几个战士冲过来了。 “快走。”易恒锋见楼下这么快就被他们控制住了,这时候也有些手忙脚乱,他上前一步,朝狗狗和邓辉迎上去,希望能争取一点点时间,给老七逃脱的机会。 至于会不会跟邓辉撕破脸,他现在也顾不得了。 “还逃什么?束手就擒吧!”邓队长叫住松狮犬,平静地对易恒锋说道。“整个舞厅已被我们包围了,你们跑不掉的。” 易恒锋是虞城的名人,他自然认得,也知道他是个极能打的角色,自己跟他动手,也未必赢得了他。 只不过现在不是单人比武,他自然不担心然输给对方。 “那可未必。”易恒锋已紧握拳头,眼睛已危险地眯了起来,他准备拼命了。 江少把这家舞厅交给自己,是对自己的信任,自己不能辜负了他。 如果舞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他不必放在心上,大不了被抓进去关些日子,很快就能出来了。 但是老七被抓住,事情就大条了,别说这家舞厅保不住,搞不好会连累到江少都得进班房。 想想虞城才多少武警,现在都出来抓人了,说明老七刺杀的人非同寻常,根本不可能像以前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脑中这些思绪快速地转动着,他的心其实已经乱了。 “看来你是当混混习惯了,现在连大脑都退化了。”邓辉这时候冷笑一声。“你以为凭你的武力,能跟国家对抗吗?还是打算逃脱后,准备被全国通缉?” 易恒锋听后,脸色一变,才想到这些被他忽视的后果。 以前也有警察找到自己,说是要抓人,可是每次到了最后,都不得不半途而废。 而负责抓人的警察,事后也在江少的运作下,被一撸到底。 慢慢地,慕尼黑舞厅成了他们的禁地,没有警察再敢上门。 可今天上门的是武警,这些人可比警察难缠多了,他们上门,一般是代表上面有人下决心动手了,慕尼黑虽然有江少撑腰,未必挡得住上面的大人物。 思虑间,易恒锋已是一头大汗。 今天的情形,比他以前打伤了老家的大人物,被追杀的情形严重多了,搞不好这辈子得栽在这里了。 他不清楚对方准备做到哪一步,是针对这家舞厅,还是连江少都在他们的计划之内? 如果只针对舞厅,他应该把所有事情扛下来,免得江少受牵连。等这件事的风头过了,江少说不定能把自己弄出来。 如果是针对江少,那老七就成了最大的漏洞,自己刚才应该狠一点,把他灭口。 没有了确凿的证据,江少就容易脱身了。 易恒锋转头乱七八糟的念头,握紧的拳头已松开,反抗的念头更加淡了。 “全部带走。”注意到易恒锋已放弃了抵抗,邓辉手一挥,手下的战士已上前,把两人绑得结结实实,押了下去。 此时虽然已近深夜,但是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大部分都精神十足,站在一边看武警抓人。 等看到易恒锋被绑住了押下来,这些人才大吃一惊,纷纷议论起来。 易恒锋是什么人?这些常在外面玩的年轻人,有几个不知道? 那可是跺跺脚,半个城市都会发抖的人物,虞城很多处室领导,都不愿意招惹这个人,怎么也落到这一步? 年轻人的想像力都很丰富,有人猜测是不是他的主子惹到了惹不起的人,所以才派出武警来抓他。 邓辉没管这些,那些混在舞池里的工作人员,一个个被认出来后,一起被控制住。 等到全部押出来离开舞厅,封锁才彻底解除,里面的人出来后,立即把这条消息散布开来。 叶纤红坐在车里,担心地望着对面,焦急地等待着。 她担心邓辉拿不下那些人,毕竟虞城最暴力的一群人,大多集中在那里。 她不知道的是,当武警都出动时,代表的意义已完全不同,很人有人敢反抗。 何况易恒锋这样的人,本身有很多黑历史,以前只不过狗仗人势,没有人敢动他。 “叶小姐,幸不辱命!”邓辉走出舞厅后,让手下战士带着犯罪嫌疑人直接去武警驻地,他单独回到这边,向叶纤红汇报结果。 “辛苦你了,邓队长。”听说事情办得这么顺利,叶纤红心里轻松下来。“下一步你们打算怎么做?” “戴老已安排好了市局同志,我们会配合他们连夜审讯,务必把这些危害社会安全的涉黑分子连根拔起。”邓辉神情坚定地回答。 对他来说,严格执行上级的任务,配合警方维护地方治安,是他们武警部队的职责所在。 至于政治上的考量,他不愿意也不敢去想。 “那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们了。”叶纤红见戴老已安排妥当,没有再追问,打算回医院继续陪胡向阳。 在邓辉的护送下,他回到人民医院,向门口的两个武警战士道了谢,这才进了病房,安心地躺下来。 胡向阳此时还沉沉睡着,根本不知道这几个小时里,发生了这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对很多人来说,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 江少从宋书记家出来后,回到自己的家。 路上出了点汗,他走进卫生间,打开水笼头,捧起还带点温热的水,用力泼在脸上。 拿干毛巾擦脸的时候,右眼皮忽然跳了几下。 他皱起了眉,把毛巾挂起来。 老家一直有这样的说法: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难道自己会碰到什么麻烦事? 想起今天发生的事,为什么总让他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难道所谓的灾,就要应在这件事上? 江少回到卧室,脱下衣服躺在床上,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情绪无法平静下来。 他坐起来靠在床上,做了几次深呼吸,那种胸口压着块大石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烦燥地下了床,拿起床头的固定电话,按下一组号码后,对着话筒叫道:“带个人过来——” “是,江少。”对面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电话放下没过两分钟,外面就传来开门声,然后听到他的保镖在门口叫道:“江少,人带过来了。” “叫她进来。”江少重新靠在床上,回答道。 门推开了,一个只披了件真空睡袍的清秀女孩低眉顺眼地走进来,站到床头后低下头,轻轻叫了声:“江少——” 江绪洋伸手抬起她的下巴,见她不过十八左右的年纪,五官和身体都瘦瘦弱弱的,像个没长开的小丫头,五官却非常精致,特别是眼睛很大,睫毛很长,还带着股与生具来的怯弱,让他非常满意。 一时间忘了刚才的不快,手一伸让她贴过来,嘴巴已印了过去。 小丫头应该还未与男人接触过,被他吻住后,居然不知所措地望着他发愣。 他把头埋进少女的胸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的身上还带着股处女的幽香,让他非常沉醉。 江少兽性大发,抱着她一起往床上倒去。 粗暴地拉开她的睡袍,就要压上去,电话却猛地响了起来。 “该死的。”江少咒骂一声。 有心想不去接电话,先把小姑娘办了再说。可是铃声却执拗地响着,一付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势,逼得江绪洋不得不从女孩子身上爬起来。 “谁啊!”拿起话筒,他大吼一声。 不管是谁,这个时候来打扰他,都让他火冒三丈,他自然没好气接电话。 “江少是我。”一个男声似乎没有察觉到江绪洋的怒气,反而气喘吁吁地叫道:“舞厅刚才来了二十几个武警,把易哥他们全抓走了——” “什么?”江少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不敢置信地叫道。“你再说一遍?” “江少,易哥他们全被武警抓走了,我及时躲进仓库,才逃过一劫,等他们一走,马上向你汇报了——”对方再次说了一遍。 “武警来抓人?”听到这个消息,江少脑袋嗡的一声,发现这件事闹大了。 家里的长辈是制度内的人,他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长大,哪里会不清楚武警代表的意义。 就像虞城市的武警中队,虽然行政级别不高,但是市委书记想派他们去执行任务,也得慎之又慎。 毕竟他们的身份很特殊,除了发生重大的突发事件,才能请他们支援,一般情况下是禁止调动武警执行这种任务的。 颓然挂了电话,江绪洋连欲望也没有了,挥挥手叫床上的女孩子离开,自己失魂落魄地在床檐上坐下来,思考着这件事的各种后果。 第八十一章一夜无眠 今天中午,因为大家最近都比较辛苦,所以当有人建议去水库那边聚餐,顺便商量下一步的行动时,他同意了。 这一次也算巧合,他下面的骨干一起出动了,没想到被人摸上门来。 负责安全的几个手下,当时想把那人捉住,顺便搞清楚他的身份以及查到了什么,没想到对方从山坡上滚了下去,掉到水库边的村庄里。 那里人多眼杂,再去抓人肯定不方便了,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人被救走。 通过人民医院地眼线,知道了那个病人的房间,于是派了老七出手,想一劳永逸,灭口了事,没想到惹来这么大的后果。 江绪洋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开始背运了,怎么一切顺顺利利地事,会突然转运了。 那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会惹来武警出面? 从床上站起来,在卧室里转了一圈,犹豫着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姨父。 江绪洋从小父母双亡,由姨父养大,他等于是自己的父亲。 这些年,靠着姨夫的关系,他才过得这么潇洒。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自己惹到的人,到底来头有多大,会不会影响到姨夫? 如果连累了他,那真是万死莫辞了。 电话又突然响了起来,把正在胡思乱想的江绪洋吓了一跳。 他恼怒地站起来,想要朝对方发一顿脾气,却看到来电显示的是一串熟悉的号码,连忙小心地拿起来。 “洋洋,是我,你姨父有话要跟你。”对面是小姨的声音,带着些睡醒后的嘶哑,似乎是睡下后被人吵醒的。 江绪洋心里一惊,难道这件事已有人告诉姨父了? “好的,小姨。”江绪洋压下混乱的情绪,带着笑意回答。 “洋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捅出这么大一个漏子?”姨夫的声音还是那么柔和,可是听在江绪洋的耳朵里,却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姨父,你也知道了?”他颤声地问道。 “我还能不知道吗?”范有学压抑着情绪,不满地说道。 今天晚上应酬结束后,身体有些疲惫,就到一家会员制的休闲中心,找相熟的师傅推拿,让身体轻松一点。 等推倒结束,身体恢复后,师傅叫来一个新来的小姑娘,陪她带他去洗澡。 进了浴室,看到穿着清凉的小姑娘,他就控制不住自己,把她抱住了。 回家时已过了十点,身体也需要休息,没想到刚进入黑甜的美梦,就被电话叫醒了。 “对不起,姨父。”江绪洋在外有多跋扈有多嚣张,在姨父面前就有多乖巧有多懂事。“是我错了。” “你知道就好。”范有学虽然有自己的儿子,却偏爱这个跟他没血缘的外甥,长得聪明帅气不说,人也特别聪明,大学毕业后没有进机关,却选择了从商,这几年每年孝敬自己的,都有几百万。 让他免了经济上的压力,在省政府里博了个清廉的名声。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范有学说了一句,又想起这个外甥的好,倒不忍心再责备他。“你明天一早就来我这边,避避风头。你那边的事,叫人把责任扛下来,明白了吗?” “知道了,姨父。”江绪洋一听姨父的口气,就知道他扛得住,放下心来,乖乖地回答道。“我听你的。” 挂了电话,江绪洋的心才平静下来。 想着那些武警,又担心他们连夜审案子,然后把自己牵扯直来,他没敢继续呆在家里,快速穿好衣服,从保险柜里拿了十几万块现金,丢进常用的包包里,背在肩上,准备连夜离开虞城。 刚打开门,看到永远守在门口的保镖,想了想,随手从包里拿出一叠钱,丢给他。 “我要回老家一趟,不需你跟着。”江绪洋吩咐道。“你拿着回家休息几天,等我回来通知你。” “好的,江少。”保镖没有任何异议地应下来。 江绪洋这才下了楼,打开车门后发动车子,往省城方向而去。 同一时间,还在书房里的政法委宋书记,也知道了慕尼黑舞厅发生的事。 听说那些人被抓后,没有送到警察局,而是关在武警中队,气得他把手里的杯子都摔烂了。 能调动武警抓人的,自然不是普通人,他生气的是,自己这个政法委书记,居然被排除在外,明显是不信任自己嘛! 怒气发泄完后,他又害怕起来。 这件事不管谁在主导,都不是他惹得起的,而对方对自己有了看法,这才是最可怕的事。 何况他跟江少勾结的事,也让他心虚。 想到这里,他连派人去武警中队打探消息的勇气也没有了,就怕自己自作聪明,反而暴露了自己。 他像只被困在笼子里的困兽一样,坐卧不宁,在屋里踱了一阵,才突然想起江少。 对了,江绪洋上面有人,说不定能了解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想到这里,他拿起话筒,给江少打电话。 按下号码后,电话一直嘟嘟响着,却没有人接听。 难道这么晚还没回家睡觉?宋书记疑惑地想。 挂了电话后,又打他的大哥大,还是没有人接。 宋书记郁闷地坐下来,思索起自己最近做的事,有没有漏洞或把柄会被人抓住。 想到自己一直很小心,除了江少,没有人知道他也是幕后人物之一,才放下心来。 从书房出来,看到坐在客厅看电视,实际上是在等他的老婆一眼,心里一暖,不管怎么样,这辈子这个老婆没娶错,两人结婚近二十年,依然像新婚一样恩爱。 “怎么了?”董洁看到老公脸上不太对,担心地问了一句。 “没什么。”这件事还没弄清楚,他不想现在告诉她,免得她担心。 “有什么不能跟我说的吗?”董洁温柔地搂住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微笑着问。 “是江绪洋的那家舞厅出事了。”宋书记终于还是敌不过妻子的温柔,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武警都出动了,看来这件事不小啊!”董洁皱了皱眉,有点担心地问。 “是啊!”宋书记点点头。“我现在最担心的是,两眼一抹黑,什么信息都得不到,想提前预防一下,也做不到——” “你没有给江绪洋打电话吗?”董洁惊讶地问。 “打了,没人接。”宋书记有点恼怒地问。 “那打他的大哥大啊!你不是有他的号码吗?”董洁提醒道。 “打了,也没人接。”宋书记回答道。 “看来这件事麻烦了。”董洁叹了一口气,说道。“他这明显是在避开你啊!看来他已离开了虞城,到他姨父那里避风头去了。” “有这个可能。”被老婆一提醒,他也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大。 “他离开也好。”董洁想了想,忽然开心起来。“你跟这件事的关系,只有他知道。他离得越远,你才越安全。” “对啊!我怎么越来越糊涂了呢!”宋书记高兴地搂住妻子,用力亲了她一下。“还是我老婆最聪明,否则我怕会睡不着。” “你现在才知道啊!”董洁娇嗔地白了他一眼。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宋书记讨好地说道。“我从一个没品没级的小干事,混到现在这个位置,全靠你这个女诸葛。如果这辈子没有认识你,说不定我还在乡里原在踏步呢!” “你知道就好。”董洁在老公鼻子上点了一下,得意地笑了。 两人勾肩搭背地往卧室走去,亲热得像一对新婚夫妻。 第二天天刚亮,叶纤红就醒了过来。 爬起来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经过一晚上的休息,脸色红润了一些,心里放心了。 将枕头和毛巾毯拿起来,放到胡向阳的床尾,席子卷起来立在墙角,松狮犬看到了,冲过来在她腿边挨挨蹭蹭,非常地亲热。 叶纤红抱住它的头,在它鼻子、下巴等地方搔了搔,又替它捋了捋身上的毛,直到亲热够了,它才满足地爬起身子,在屋里活动着身子。 看了看手表,才五点半,自己起得有点早了。 想着那些人抓起来后,胡向阳应该安全了,叶纤红打算早点回去做早饭,等胡向阳醒来后,就可以吃到她亲手做的早饭了。 把狗狗收进空间里,轻轻打开门,外面还没有声音,估计还在睡觉。 叶纤红没有吵到别人,轻脚轻手地出了医院,回到家里。 家里的弟弟也还在睡觉,她去卫生漱洗后,就开始煮粥。 弟弟也好久没有喝到自己煮的海鲜河鲜粥了,叶纤红打算今天再煮一次。 回到房间后,进了空间,去河里捉了几只河虾,又抓了一只最肥的青蟹,养在桶里。又割了几颗青菜,打算切成菜粒放在粥里。 回到厨房杀好青蟹和河虾,锅里的米粒这时候也开始化开了,叶纤红关小火,让锅里继续煮着,开始洗青菜。 等青菜洗干净后,切成玉米大小的菜粒,她把青蟹放进粥里,把切好的姜丝同时放进锅里。 再煮了一会,粥的香气已出来了,这时候把虾也放了进去,再煮开后放入菜粒,煮开后粥也差不多了。 简单放了些盐和味精,又放了些胡椒粉,尝了尝咸淡,感觉差不多了。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不过六点半。 弟弟房间已有声音传出来,看来他们准备起来了。 郑兴旺自从发现自己长个后,天天会在这时候起床,去外面跑大半个小时的步,然后回来吃早餐。 安安已经够高了,不过他以前锻炼过,虽然中间断了一些日子,现在有兴旺陪着,又恢复了天天锻炼的习惯。 粥已煮好了,不过现在天热,热粥肯定喝不下,等他们跑步回来,应该正好可以吃。 “姐,你这么早回来了啊!”郑兴旺先出来,看到刚从厨房出来的堂姐,鼻子闻到一股好味的香味,不由惊讶地叫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粥我已煮好了,你们快点去刷牙洗脸,跑步回来正好喝粥。” “哦。”郑兴旺受安安影响,在堂姐面前很懂得乖巧,听话地去卫生间了。 安安在卧室已听见两人的对话,看到姐姐并不意外,反而注意地看了看姐姐的表情,见她跟昨天比,轻松了许多,就知道那个未来姐夫没事了。 “姐,我们嘱了早饭,一起去看看向阳哥吧!”安安提议道。 “我马上就走,不等你们了。”叶纤红摸了摸弟弟的头。“如果你们要来,也可以啊!等吃了饭一起过来,不过得抓紧时间,别太晚了,影响卖衣服。” 说完,把胡向阳的病房号告诉他们。 两个也不小了,独立卖衣服都没问题,去医院找人肯定难不倒他们。 “知道了,姐。”安安爽快地应下来。 第八十二章一起探病 叶纤红带着粥到病房的时候,发现已多了两个人,小方和赵大成已来了。 “怎么这么早?”叶纤红惊讶地问。 “你辛苦了一晚,早点过来接班,没想到你这么早回去做早餐了。”赵大成笑着说道。 他是真的没想到,早上过来,会跟叶纤红错过。 “没办法,席子铺在地上睡太硬,所以早点起来了。”叶纤红估计两人还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所以用轻松地语气岔开那些事。 “你跟我们说嘛,我帮你拿个垫子过来。”小方埋怨道。“我家离这儿不远,随时都可以过来。” “没关系的。”叶纤红只是找个话题,倒没有把这件真的放在心上。 说完,把砂锅拿出来,放在方凳上,准备去打水给胡向阳洗漱。 “不用了,我刚才已洗过了。”胡向阳连忙阻止道。 相比叫叶纤红伺候,他更愿意麻烦赵大成和小方。倒不是两人的关系比叶纤红更近,实在是叶纤红给自己做的事太多了,他感觉内疚。 昨天叶纤红帮他擦身子已很尴尬了,如果叫她扶自己上厕所,在她面前解开裤子,那就更为难情了。 “那好吧!我们喝粥。”叶纤红也不在意,打开锅盖,舀了一碗端给胡向阳。 刚拿来的时候,还很烫,一路走到医院,倒凉得差不多了。 “好香。”赵大成抽了抽鼻子,不要脸地叫道。 “你们没有吃早餐吗?”叶纤红惊讶地问。 这两人也太不要脸了吧,病人的早餐也来蹭? “是啊!怎么办?你有没有做多点?分一点给我们。”赵大成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身子凑过来看锅里粥的数量。 “每人一碗吧!”叶纤红做东西有个习惯,宁愿做多一些,喝不完倒掉,也不愿意吃得过瘾的时候,发现没有了。 这比什么难受。 叶纤红自己猜测,这可能跟小时候穷,经常吃不饱有关,就不知不觉有了这坏毛病。 去外面吃饭也一样,经常会点多菜,不像闺蜜,每次点得比较合理。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听说自己真的有份,赵大成笑着说道。 叶纤红无奈地盛了两碗粥,递给他们,自己只能先饿肚子了。 何况总共只有三只碗,她想喝也没碗盛。 两人真的一点也不客气,饿死鬼似地端起来就喝,还喝得稀里哗啦,搞得胡向阳喝粥的声音,也变大了。 怎么搞的,不是大家族出来的孩子,有很多讲究吗?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之类。 这几个人怎么变成了粗鲁的乡下人了。 难道是大家熟了,所以他们抛开了表面的东西,露出最真实的自己? 算了,不理他们了,叶纤红并在意这些小节,反而觉得这样的他们更适合做朋友。 只要在正式场合,注意礼仪,别这样出丑就行。 见胡向阳喝完了,叶纤红帮他又盛了一碗。 以他的胃口,喝三四碗薄粥应该没问题,所以叶纤红才做了这么多,没想到便宜了赵大成和小方。 赵大成原来答应得好好的,喝一碗就行。可是一碗吃完后,他就站起来揭锅盖,见里面还有不少,不客气地给自己盛了一碗。 叶纤红无语了,想着等他们喝完,是不是去外面再买一点早餐过来,两人份的早餐三个人吃,估计三人都吃不饱。 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叶纤红回头一看,从门上的玻璃望出去,看到诗诗姐站在那里。 “诗诗姐,快进来。”叶纤红欣喜地叫道。 这三个男人正让她无语,诗诗姐来了,可以不理他们,由她陪自己说说话。 “向阳好些了没有?”苏思诗打开门,客气地问候道。 自从跟叶纤红结拜后,他叫胡向阳也随意了许多。 “没什么大碍,只要休息休息就没事了。”叶纤红解释道。 见苏思诗双手都拿着东西,叶纤红连忙把她左手的果篮接过来,另一只手里的塑料袋里,装了不少吃食,像是帮他们买了早餐。 “你们这么早就在吃早餐了啊?是小红做的吗?看来我来晚了。”苏思诗扬了扬手里的塑料袋,笑道:“这早餐应该没人要吃了。” “谁说的。”叶纤红见她真的买了早餐,暗暗叫好,连忙接了过来。“诗诗姐,我的粥被赵大成和小方抢走了,现在还饿着肚子呢!” 打开一看,里面有煎饺、小笼包、虾饺、烧卖、皮蛋瘦肉粥、白灼菜心等等十来种点心,非常丰富。 “诗诗姐,你这是哪里买来的啊,怎么这么丰富?”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王子饭店买的啊!”苏诗诗随口说道。“你难道从来没有去那边喝过早茶?” “还真没有。”叶纤红扁了扁嘴。“那边我只吃过一餐饭,章诗萍也真是的,居然从来不请我喝早茶。” “你想吃还不容易?明天我们一起去就行了。”苏思诗笑道。 “明天还是算了,等胡向阳能自己走路了,再一起去吧。”叶纤红拿了一双筷子,夹了一只虾饺进嘴,满足地大嚼起来。 这些粤式茶点,前世在深圳很常见的东西,重生后在虞城就难以吃到了,没想到王子饭店居然有茶点,太意外了。 “我也没吃饱。”赵大成不客气地凑过来,挑自己喜欢吃的点心,小方见了,也不客气地动手了。 叶纤红无奈地瞪了两人一眼,不知道他们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变得这么不要脸。抢了一份烧卖和小笼包,递给胡向阳,自己端过皮蛋瘦肉粥喝了起来。 王子饭店不愧是正宗的粤菜馆,连早上的茶点,也比以前吃过的点心差。 有了这个地方,以后有空了,就可以跟家人或者三五知已好友,到茶楼悠闲地喝茶聊天,这是她前世在深圳的时候,最向往的生活方式了。 等把苏思诗带来的早餐一扫而空,四人才算真的饱了。 苏思诗和叶纤红一起动手,把一次性餐具找了个袋子装起来,路过垃圾筒时丢掉,家里带来的碗筷,拿去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门口,那边有水笼头,可以洗东西。 “小红,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趁身边没人,苏思诗悄悄地问。 她这么早过来,也是听到了一些消息。只不过以她的圈子,无法知道更多。所以只能当面问叶纤红了。 “就是胡向阳查案子时,无意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对方想杀人灭口,我找爷爷帮忙,他派武警把那些抓起来了,现在估计还在审问。”叶纤红三言两语,就把这件事大概解释了一遍。 派武警抓人?苏思诗瞪大眼睛,自动脑补了各种各样的大场面。 “这么说来,对方还不知道胡向阳的身份?”好一会,苏思诗才冷静下来。 不过听叶纤红话里的意思,对方似乎还不知道胡向阳的身份。 “应该是吧。”叶纤红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永远瞒住有心人。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她昨天才前所未有地发狠,请爷爷出手,就是想把危险掐杀在摇篮里。 “那就好。”苏思诗想了想说道。“如果可以,最好把胡向阳接回家吧,再跟医生打声招呼,不要泄漏胡向阳的身份,这样一来,你们的安全才有保证。” “也对。”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何况胡向阳受的外伤,在家养和在医院养,区别不大。 如果要换纱布,隔两天来一趟好了,反正路又不远,车子也有,不麻烦的。 而且以他们的关系,找一个普通的外科医生,上门换换纱布也很容易。 洗好碗筷,回到病房,叶纤红把苏思诗的话跟胡向阳商量。 胡向阳自然没意见,他巴不得能回家养伤,没有人会喜欢在医院的。 至于叫医生封口的事,他们去说估计份量不够,医院方面未必会重视,叶纤红想了想,等一下叫肖市长给医院院长打个电话,这样效果就一定好了。 还没准备好办出院的事,安安和郑兴旺过来了。 “你们怎么来了?”望着一个正宗小舅子,一个堂舅子,胡向阳用略带讨好的语气问道。 “听说你受伤了,所以过来看看。”安安跟他说话时,已摆脱了以前的羞涩和稚气,只是年纪不到,表达能力还有欠缺,所以这话听起来有种官方的味道,缺少温度。 “谢谢你们。”胡向阳笑道。 见叶纤红已把苏思诗带来的果篮打开了,随手抓了把荔枝往安安心里塞,又抓了两根香蕉递给郑兴旺。 两人见自己来探望病人,一时疏忽,居然空手来了,还吃病人的水果,一时有些尴尬。 “没事,吃吧。”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 屋里全是自己人,没必要在意这些繁文缛节,随意就好。 忽然想到赵大成和小方刚才的举动,叶纤红隐隐有些猜测,难道他们也是希望用这样的行为,来表示大家的关系很亲密? 如果是这样,那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两个人想多了。 以他们的交情,已没有必要用这样的行为,来证明彼此的关系了。 第八十三章出院(第四卷完) 安安和郑兴旺等一会还要去卖衣服,所以把手里的水果吃完,坐了十几分钟就离开了。 叶纤红借了苏思诗的大哥大,给肖市长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行,你们出院吧。”肖市长想了想,也觉得这样可行,就同意了。“医院方面我会打电话的。” 昨晚发生的事,肖市长自然也知道了,听说有人谋害表弟,气得他想跟戴老一样,在虞城大闹一场。 最后总算理智还在,没有不顾一切地出手。 接下来的行为,他马上看出来了,这是叶纤红请戴老出手了。 在虞城,能指挥武警战士的人,不会超过三个。而现役武警中队的中队长邓辉,他的父亲就是戴老的老部下,所以指挥起来比别的领导更顺手。 当听说慕尼黑舞厅的所有可疑人员,全部被抓走了,他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一方面,替表弟出了口气,另一方面,他也想趁这个机会看看,身边的几个书记市长,到底是哪些人,跟江绪洋关系最亲密。 他总觉得虞城有一张看不见的网,把他排除在外。 如果不是叶纤红另辟蹊径,建议自己从别的地方打破僵局,再回头插手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说不定自己就会陷入他们安排好的泥潭里,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的副市长。 他原以为戴老抓了这些人,会连夜审问,扩大战果,把江绪洋以及市里的一些同谋抓起来,没想到等到天亮,都没有消息传过来。 这让他有种眼看就要高潮了,对方却突然萎了的不适感。 吃早饭的时候,他从头到尾回想了一遍戴老的手法,突然发现自己想错。 他这样的的目的很明确,既给小红出了气,又斩断了江绪洋最重要的一只手臂,同时警告了跃跃欲试的人,可以说,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审问结束,手里肯定有了很多证据,但是他隐而不发,就这样悬在大家的头顶,这样才是让人害怕的。 肖东胜觉得戴老给自己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 出院手术办得很快很顺利。 因为有赵大成和小方在,送胡向阳下楼就容易多了,两人一边一个,半扶半架着胡向阳到医院门口,叶纤红和苏思诗则提着昨天用过的物品,跟在他们身后。 把胡向阳送进汽车后座,叶纤红也钻进去,坐在他的旁边,小心照看他,免得路上颠簸,让他磕到碰到。 车子是苏思诗的,赵大成和小方则骑了边三轮,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叶纤红的家。 胡向阳伤成这样,肯定不能回自己的家,只能过来交给叶纤红照顾了。 进屋后,里面静悄悄地没有人,安安和郑兴旺已和同学去卖衣服了。 胡向阳进了屋,才想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那就是晚上自己睡哪里? 以前虽然偷偷摸摸地在叶纤红房间留宿过几次,但那是见不得人的。隔壁房间安安还有郑兴旺住着,也不可能腾出来让给他睡,难道从今天开始,开始明目张胆地跟叶纤红同居? 赵大成和小方肯定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扶着胡向阳坐在沙发上时,两人相视一笑,一付看好戏的模样。 叶纤红没空理化他们,到家后先给戴老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已把胡向阳接回家的事,并把自己拜托肖市长,隐瞒胡向阳身份的事说了一遍。 戴老昨天睡得很晚,这时候才刚起床,听叶纤红这样安排,自然不会有意见。 考虑到叶纤红应该很关心昨晚那件事的后续,戴老主动把后来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昨天抓了慕尼黑舞厅的人之后,警方和武警一起合作,连夜突击审问,获得了大量他们以往的恶行。 根据他们交代的线索,警方连夜出动,又抓了几十个臭名昭著的地痞流氓,算是把虞城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了。 只有审到易恒锋时,他的嘴特别硬,不但不肯交代幕后的江少,还把一些江少做过的事,揽在自己身上,连舞厅也是自己承包的,老七去杀人,当然也是他安排的。 他以为这样做,可以保护江少,却不知道这正是戴老希望他这样做的。 他跟江少的关系,戴老早知道了,但是现在还不是对付江少的时机,所以他希望易恒锋把这些事背下来,那就可以重判他。 以他这些年的罪行,加上替江少揽下的事,足以判死刑了。 最轻也得终身监禁。 江绪洋身边没有了易恒锋,就像老虎没有了牙齿,以后跟人起纠纷,只能用正常的手段了,无法再打打杀杀。 易恒锋倒了,那些手下就容易解决了,只要判个五年十年出不了狱,对小红的威胁,就几乎为零了。 这恰恰是戴老最擅长的斗争方式。 当他要对付一个人时,不会摆明车马跟人硬碰硬,而是看准时机,把对方周围的力量一点点地清理掉,等到最后,对方成为孤家寡人,不用他出手,他的敌人也会扑上去,把他撕成碎片了。 他很清楚,警察系统里也有江少的人,这些人是他下一步需要清理的对象。 但是他不急,处理内部的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温水煮青蛙,在对方麻痹的时候,换上合适的人,再把对方一举拿下。 这次如果不是自己派武警行动,而是叫警方去处理,很可能会像以前一样,高高地举起,轻轻地放下,这些人要么抓不齐,抓了也审不出什么,最后关些日子就释放了。 现在手里有了这么多证握,只需往市委一把手那里一放,相信谁也不敢过来求情。 那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除非谁脑残了,自己的官职不要了,才会把自己陷进去。 今天早上起床,戴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昨晚审讯的结果,叫人送到市委一把手手里,相信他看到这里,就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当然他自己手里,也留了一份证据,在必要的时候,再拿出来做为武器。 叶纤红听戴老简单解释了一遍,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老辣。 自己跟他比,真的太嫩了。 他这次出手,不断轻易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还吓得江少不敢露面,可以说一石数鸟了。 苏思诗进屋后,没当自己是外人,进厨房烧了一壶开水,给每人泡了一杯茶。 赵大成和小方等一会还要去上班,没时间久坐。 她现在管自己的公司,晚一点过去或者休息半天,问题不大。 看到厨房还有未洗干净的餐具,猜测是小红知道胡向阳受伤后,心里乱糟糟的了,没心情清洗。 于是挽去袖子,主动把厨房整理了一遍。 叶纤红打好了电话,见诗诗在帮自己做家务,不好意思地接过来。 “你去陪向阳吧!里边已经搞得差不多了。”苏思诗无所谓地把她推出去。 叶纤红见里面确实搞干净了,也没有矫情,回到客厅,坐在胡向阳旁边。 胡向阳的右腿被利刃刺穿,此时被纱布和绷带包得严严实实的,伸曲都很困难。坐在沙发上后,就把受伤的腿搁在茶几上。 叶纤红虽然觉得不雅观,想到胡向阳受伤了,就忍了下来,把茶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拿走,放到下面一层。 忽然发现赵大成和小方正跟胡向阳挤眉弄眼,叶纤红惊讶地问:“你们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赵大成连忙否认,嘴里却忍不住嘿嘿笑道。“小红,向阳晚上睡哪里?跟你一个房间吗?你们打算同居了?” “你们——”叶纤红随手拿起一本杂志,卷起来就往两人头上敲去。“还真没看出来,你们两个人模狗样的,思想居然这么猥琐——” “怎么是我们猥琐?”两人边躲边反驳。“这明明是你们有问题,还没结婚,就要睡在一起了,这可是要犯错误的——” “谁说我们要睡在一起了?”明知道他们是开玩笑的,可是这关系到一个姑娘的声誉,叶纤红怎么能承认。 “那你回答我,你们晚上准备怎么睡?”赵大成不依不饶地追问。 他这样问,当然没有恶意,只是想从叶纤红嘴里,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 好兄弟胡向阳跟叶纤红对上眼后,一直很专一,叶纤红对胡向阳虽然也很好,但是从来没有亲口说一句喜欢他的话,这让他这个外人有些着急。 如果被自己逼急了,能从她嘴里说出一句,类似于我们就同居了怎么样?那大家就可以起哄,让他们把这件事定下来。 这也要怪赵大成恋爱经验不足,没看出胡向阳跟叶纤红,其实早已偷吃过好多次了。 “你先告诉我,我们一起睡怎么样,不一起睡又怎么样?”叶纤红才不上他的当。“难道你这个做兄弟的,还管他跟谁恋爱跟谁上床跟谁生儿子?” 赵大成被叶纤红这么霸道地反问,顿时有些傻眼。 没想到小红还有这么泼辣的一面,她的便宜果然没那么占的。 小方站在旁边,只有呵呵笑的份。 胡向阳这时倒有点回过味来了,哭笑不得地望了赵大成一眼。 心里又是感动又是无可奈何。 他同样无法把两人的关系,告诉赵大成。 男女未婚同居,在九十年代还算是流氓罪,没人追究还好,真正有人想以这个找麻烦,也会惹来不小的风波。 特别是他的身份特殊,作为警察,这都算得上“知法犯法”了。 第一章奶奶的逻辑 赵大成小方离开后,苏思诗打电话到公司,把事情安排好后,就没有去公司上班,留在叶纤红家帮忙。 跟叶纤红结拜后,两人的关系已不同了,好姐妹遇到了麻烦,自然得陪在她身边。 赵大成和小方离开前,说中午要过来这边吃饭,算是庆祝胡向阳大难不死。 这当然是对着胡向阳私下说的,如果被叶纤红听到,估计又要被教训了。 叶纤红听说他们过来吃饭,倒没在意,反正天天都要做饭给弟弟他们吃,多几个人不过多做两个菜的事。 胡向阳在家里还不能走路,需要有人在一边照看,上市场买菜的事,就交给诗诗姐了。 苏思诗很乐意帮忙做这个,于是出去一趟后,买了一大堆肉食回来。 这是跟叶纤红学的。 以前她上街买菜,量都比较常少,担心吃不完会坏掉。 叶纤红家就不用担心这个了,安安和几个小伙伴都处在长身体阶段,特别能吃,加上赵大成几个大胃王,中午得做一桌满满的硬菜,才够他们吃。 现在做饭还早,两人先在厨房清理材料,把鱼鳞刮掉,鸡鸭斩块泡在水里去血丝,猪肉剁碎后加调料腌一下,中午做肉饼子,蔬菜要清洗干净。 等十点钟再动手,那样炒菜就快多了。 圈子里几个好友,平时都有联系,胡向阳受伤的事,很快就传遍了。 所以叶纤红和苏思诗还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敲门声就接二连三响了起来。 最先到的是章诗萍。 她一进屋,看到胡向阳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大腿,就没心没肺地笑了,还落井下石地想伸手去敲,被叶纤红看到后,捉住她的胳膊拎到一边,随手在她后脑勺敲了一下。 偷袭被叶纤红捉到,章诗萍不敢闹别扭,提起放在旁边的水果篮,讨好地塞到她手里。 “谢谢。”接过她的果篮,叶纤红随手放在一边,倒不好意思再跟她计较了。 苏思诗在一边看她们的相处方式,倒是有些惊讶。 以前总觉得章诗萍咋咋呼呼的,特招人烦,现在看来变聪明了,懂得在叶纤红面前装乖卖巧。 只不过两人明明差着三四岁,为什么倒像是章诗萍比叶纤红还小似的。 “诗诗姐,过来吃东西。”叶纤红原以为章诗萍带来的不过普通水果,打开后才发现,里面居然装了很多点心,连忙招呼苏思诗。“章诗萍带了些王子饭店自己做的点心,你快来尝尝。” 这些点心装在打包盒里,上次她吃过的榴莲班戟、叉烧酥都有。 “好。”苏思诗跟章诗萍私下没什么交情,不过表面关系一直维持得不错,过来随手拿起一只叉烧酥,咬了一口,叫道:“确实很好吃。” 叶纤红随手拿了一只,递给胡向阳,榴莲班戟味道大,现在不适合吃,所以她拿了放进冰箱里。 如果现在吃了,屋里全是榴莲味,不喜欢的人闻到这个味,肯定会熏得受不了。 一盒叉烧酥还没吃完,门又被敲响了。 叶纤红打开门一看,居然是肖东灿和姜皓。 “你们怎么来了?”胡向阳一见,惊讶地叫起来。 这两人现在在京城,来一趟可不容易。 “还不是因为你受伤了,所以我们才赶了过来?”肖东灿一付无奈地语气。“爸妈不放心,要我代表他们过来看一看,到底伤得如何?” “谢谢。”叶纤红见胡向阳一付无地自容地模样,只好接过话头,招呼两人坐下来。 “不客气,倒是辛苦你了。”肖东灿对叶纤红倒是非常客气。 给他们泡上茶后,叶纤红重新回到厨房。 原本计划炒的菜,现在看来不够了,得再弄几样菜出来,否则中午会不够吃。 苏思诗也想到了,于是把原计划留着晚上吃的材料也拿了出来。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去开门。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的身影,又是羡慕又是心疼。 羡慕的是,胡向阳一出事,这么多人来探望他,普通人想求也求不到的大人物,都来了。 心疼的是,这么多人过来吃饭,中午肯定会忙死。 这边的房子不过七十个平方,如果再来几个人,说不定中午坐的地方也没有了。 “奶奶,你怎么来了?”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她怎么也没想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堂哥和奶奶,看她的模样,应该是兴师问罪来了。 “你打算把我拦在门外,连屋也不让我进吗?”奶奶板着脸,强忍着怒气问道。 “怎么会?”叶纤红说道。 望了堂哥一眼,见他一脸尴尬的样子,猜测他是不愿意来的,被奶奶逼着没办法。 把门拉开一些,让开些位置,把他们请进屋。 奶奶哼了一声,皱着眉头进了屋。 刚一进门,就跟屋里的人打了个照面。 屋里已坐了几个年轻人,此时正一脸怪异地盯着他。 原本还怒气冲冲地奶奶,望着这些人,立马心虚了。 这些人她虽然叫不出名字,可是儿子家办圆屋酒时,她见过一面,据说全是大人物。 如果早知道孙女屋里有这么多人,她哪里敢这么嚣张,说不定早回头走了。 “奶奶,你坐。”胡向阳虽然也不喜欢她,做为半个主人,还是主动叫了一声。 “向阳,你的腿怎么了?”奶奶这个年纪了,人老成精,一看到胡向阳腿上的绷带,马上换了副面孔,转移话题,把大家的注意力转到他那里去了。 叶纤红在后面笑了笑,倒没有把不屑表现在脸上。 “没事,受了点伤,休息两天就好了。”胡向阳不想自己受伤的事,传到到处都是,所以故作轻描淡写地说道。 “那就好。”奶奶回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一付长辈的口气教训道:“小红啊,向阳腿受伤了,你可要好好照顾他——” “知道了,奶奶。”见她主动借梯下楼,叶纤红也没有再在这件事追究。 郑兴华进屋后,看到了屋里的人,这些人除了胡向阳,别的没见过。 不过他在自来水厂呆过一段时间后,别的见识没增加,看人的眼光还是有提高的。 看章诗萍和苏思诗的穿着打扮,就知道身份非同小可。 特别是章诗萍,原本就是香港人,家里又是开制衣厂的,穿的自然更时尚和漂亮。 奶奶见孙子偷偷注意章诗萍,也仔细望了她一眼,见她的年纪跟孙子差不多,心里又活动开来。 “小红,这几个都是你的朋友啊!”她没话找话地问道。 “是的。”叶纤红了然地回答。 “你堂哥刚来虞城,熟人不多,你有空带带他,多交些朋友。”奶奶自说自话地对孙女说道。“他跟你们年纪差不多,又是正规的大学生,应该聊得来。” 正规大学生这几个字被她咬得很重,毕竟在她眼里,孙子可比这个便宜孙女出色多了。 “行。”叶纤红暗暗好笑,嘴里倒没表现出来。 章诗萍注意到叶纤红这个堂哥的目光,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心里就有些不舒服。 她在叶纤红面前老实,不代表她好说话,换个人敢这样,她可不会给面子。 肖东胜和姜皓也有些吃惊,但是没有出声。 叶纤红这个奶奶在打什么主意,他们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这是叶纤红的家事,他们不方便插手,只能冷眼旁观。 难怪叶纤红跟奶奶不亲,小时候刻薄苛待她不说,现在还分不清好歹,真叫人齿冷。 苏思诗泡了茶过来,递给奶奶和郑兴华。 她家里也有这样的极品亲戚,所以反倒不觉得奇怪,能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两人。 小红的手腕不比自己差,她相信她不会吃亏的。 “奶奶,我给你介绍,这是苏思诗,是我的干姐姐。”诗诗姐年纪最大,叶纤红自然先介绍她。 又指指章诗萍。“这是章诗萍,香港人,家里是开服装厂的。他男朋友是王子饭店的老板温俊,堂哥上次还见过,应该也记得。” 王子饭店老板这几个字,她咬得特别重。 那天和堂哥一起吃饭,两人见过,如果堂哥没有失忆,肯定记得起那个又有钱又帅的男人,这足以让他打退堂鼓了。 “啊,她有男朋友了啊!”奶奶一听,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是啊,我们恋爱好几年了,下半年就要结婚了。”章诗萍装作没听出奶奶的意思,故意认真地回答了一句。 “奶奶,她的男朋友我也见过。”郑兴华刚才注意章诗萍,并没有目的,只是觉得漂亮才多看了几眼,现在明白了堂妹的意思,才发现奶奶在乱点鸳鸯谱,顿时窘迫得想钻地下去了。 “那真呆惜了。”奶奶失望地说道。 “奶奶。”郑兴华更加不好意思了,恨不得马上离开。“小红今天有事,我们先回去吧。” 他感觉屋里的人都在看自己的笑话,只觉得坐立不安,哪里还有脸呆在这里。 “这个——”奶奶望了望孙子,见自己两人跟这些人在一起,确实有点格格不入,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说道:“小红啊!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个老太婆,可是你堂哥对你不错吧,你可要多帮帮他——” “奶奶,我没有不帮他啊!”叶纤红见她都要走了,还这样当众将自己的军,就有点不高兴了。“你还想我怎么帮啊!”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奶奶这时也看明白了,这个孙女不会主动上门帮忙,所以她也豁出去了。“你不是帮你两个舅舅开店吗?说起来你堂哥跟你更亲,他也不要你帮忙开店了,就给他买套房子或者买辆车吧!” 说完,双眼死死盯着叶纤红,一付如果不答应,她就要撒泼打滚,让她在朋友面前丢脸了。 “奶奶。” 叶纤红还没开口,一边的郑兴华急得脸都红子,拖着她想离开。 奶奶是自己带过来的,如果小红误会是自己带她过来要东西的,那怎么说得清? “没事的。”奶奶拍拍孙子的手,用笃定的口气说道。“你堂妹是聪明人,不会厚此薄彼的——” “哥,你也觉得我亏待了你?”叶纤红知道跟奶奶说不清,所以面无表情地问。 这个世界上总是一物降一物,她自认说不服奶奶,而能说服她的,只有堂哥这个长孙了。 如果堂哥也拎不清,那她不介意跟他断了关系,下次有事,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没有没有。”堂哥连忙摇头,“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你帮我已够多了。” 说完,注意到屋里人似笑非笑的目光,顿时满脸通红,硬挽起奶奶的胳膊往外走。 第二章章诗萍的弱点 直到奶奶和堂哥离开,屋里的人才恢复了刚才的自在。 “小红,你这个奶奶——”章诗萍吞吞吐吐地问道。 她很想说你这个奶奶是不是有病啊!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可是又想着毕竟是小红的亲奶奶,有些话就不好说出来。 “她不是有病,而是脑子钻不过弯来——”苏思诗在一边开口道。“我家也有这样的亲戚,家里碰到什么事,都是我在帮衬他们。他们却一天到晚一付我欠我他们的模样,好像我赚钱给他们用,天经地义。” “算了,不管他们了。”叶纤红懒得说这些,影响自己的心情。 看了看时间,已过十点了,得准备午饭了。 “等一下是不是还有人要来?要不,直接去王子饭店吃吧?”章诗萍提议道。 她也是怕叶纤红麻烦,给这么多人做一顿吃的,可不容易。 “算了,向阳走路不方便,还是在家里吃吧!”中午要做这么多的菜,叶纤红也怕麻烦,不过想着胡向阳,还是拒绝了。 何况今天有诗诗姐帮自己,两人一起做,就没那么闷,动作也快多了。 两人走进厨房,开始做午饭。 “唉,有这样的奶奶?一家人就会不得安宁,好在你堂哥还算明事理。”苏思诗边淘米边对叶纤红说道。 “没办法。”叶纤红苦笑着回了一句。“小时候才恐怖,把我当仇人,说话比陌生人还刻薄。” “所以我才佩服,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还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苏思诗合上盖子,按下了开关,让电饭煲开始煮饭,嘴里一付受不了的模样。 “你不是一样,如果家里人对你好,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边?”叶纤红用同病相怜的口气缓缓说道。 这一点她体会最深,前世一个人在深圳生活,就是对家里人彻底绝望了。 “是的啊!如果我妈能一碗水摆平,我也没必要一个人住在外边,孤零零的。”苏思诗叹了一口气,低下了头。 “没事,以后我们是邻居,你天天来我家吃饭。”叶纤红在她肩上按了按,笑道。“就怕安安他们在,你嫌吵。” “怎么会?人多才热闹,再说安安很懂事。”苏思诗也高兴叶纤红能这样提议。“那就这样说定了,以后我不单独做饭了。” “好。”叶纤红笑着应道。“上次我爸妈过来,我也这样跟他们说,可惜你下半年就要结婚,到时不知道搬去哪里住了?” “没事,虞城这么小,想过来很方便的。”苏思诗安慰道。“再说了,说不定我们就住在这边呢?” “那最好了。”叶纤红巴不得她说服蒋大哥,把家按在这里。 想到赵大成和小方等一下会过来,这样一算,中午加上弟弟他们五个,一共有十三个人了。 客厅那张圆桌,正常只能坐十个人,全部坐下肯定很挤。 叶纤红想了想,打算像第一次在赵大成家一样,多搞一些酱排骨、白灼虾、可乐鸡翅这种菜,到时夹几个到盘子里,随便坐在哪里都可以吃。 第一个菜当然还是可乐鸡翅,这个最方便做也最耐放,趁热好吃,凉了咬起来有点Q弹,也别有风味。 酱排骨和白灼虾也一样,放凉了也没关系。 可惜这次诗诗姐买的虾有些小,否则做油爆大虾,安安他们应该更爱吃。 忽然想到从前没做过椒盐虾,上次买了瓶椒盐,何不试试这个。 苏思诗听了,也觉得好,河虾油炸过后,连壳都酥酥脆脆的,可以直接吃了,还能给孩子们补钙。 叶纤红于是重新拾掇这些河虾,全部剖了虾线,放在一边晾干。 “你堂哥堂姐比你还要大好几岁,怎么还没结婚?”苏叫诗忽然问起这个问题。 “不知道,估计是高不成低不就吧。”叶纤红随口回答。 她确实想不起前世堂哥堂姐的亲事了。 想起在邮电所上班的堂姐,忽然笑了。 “怎么了?”苏思诗惊讶地问。 “上次家里办圆屋酒,堂姐不是上来找我吗?”叶纤红怕被外面的人听到,笑着小声说道:“你猜她来做什么?原来是看上了肖东灿,想要我们帮她做介绍呢?” “她眼光真好。”苏思诗也笑了。“这么多男孩子里,就他长得最帅,家里条件也最好,难怪她喜欢。” “谁说的。”叶纤红不满地瞪了她一眼。“明明胡向阳最帅。” “不要脸。”苏思诗被叶纤红的话噎了一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笑着戳叶纤红的后背。“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从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当然是肖东灿最帅。” “他比蒋大哥还帅?”叶纤红不甘心地打趣。 “当然了。”苏思诗的回答非常肯定。 她跟叶纤红不同,没有她对胡向阳那么深的感情。 在她看来,自己能找一个合适的人嫁了,就不错了,只要他不像第一个男人那样,让自己跟一个完全不合拍的人生活在一起就好。 叶纤红望了苏思诗一眼,有些明白她的想法。 在这个时代,男人离过一次婚,影响非常小,只要有钱有能力,还是有大把女人想嫁过来。 而女人就不同了,离过一次婚,往往很难再嫁给一个好男人了。 能碰到蒋建光,已是运气爆棚了,毕竟那样的男人,有大量的黄花大闺女抢着想嫁给他,他也愿意娶自己,已是高攀了。 “别气馁,诗诗姐,你才三十出头,外表面只有二十多岁,蒋大哥能娶到你,是他的福气。”叶纤红搂了搂苏思诗的肩,笑着安慰道。 从骨子上来讲,苏思诗也是个很传统的人,在商业方面或许很出色,一涉及个人的情感问题,她就很被动。 “也只有你这么看好我。”苏思诗感动地笑了笑。“连我爸妈都觉得我离婚后,要孤老终生了,毕竟他们都了解我,差的看不上,好的轮不到。” “怎么会?”叶纤红正色道。“在我心里,你是最棒的,如果蒋大哥辜负你,我一定帮你找一个比他年轻比他帅的男人,后悔死他——” “好了。别说好听的安慰我了。”苏思诗受不了地推开她,才不信叶纤红的保证。 “你们两个偷偷摸摸在说什么?”章诗萍在外面看了一会电视,就有些无聊,于是走到厨房门口叫道。 她跟胡向阳说不到一块,跟肖东灿和姜皓因为温俊的关系,倒是非常熟。 但是她胡闹惯了,也不喜欢肖东灿太过正经的性格,而姜皓喜欢装成熟,更不是个好的聊天对象,所以只能来厨房找她们了。 “没什么,就是聊一些别人的八卦。”叶纤红知道章诗萍的性格,不敢把有的事告诉她。 “说来听听。”章诗萍追问道。 “我们在聊你跟温俊什么时候结婚?”叶纤红笑着说道。“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吧?老实交代,温俊向你求婚了没有?” “还没有。”章诗萍一说起这件事,就有些心虚。 一开始家里人帮她介绍温俊,她非常不喜欢他,觉得他是个花花公子。 后来熟悉之后,她才发现温俊只是外表这样,内里还是个很靠谱的男人,慢慢有些动心,没想到她有兴趣了,温俊却不提这件事了,两人就这样不远不近地吊着。 最要紧的是,她知道自己脾气不好,很少有男人受得了,偏偏温俊对这些不在意,反而有一种你越虐我,我越喜欢你的架势,这才让她真正动了心。 难道要她主动向他求婚?那她怎么放得下这个脸? “喜欢就主动去追她,忸怩什么?”叶纤红望着章诗萍没骨气的样子,骂道。 “说谁都会说,你敢主动追胡向阳吗?”章诗萍不服气地反问。 “有什么不敢的?”叶纤红瞪了她一眼。“要不要我示范给你看——” “不用了不用了。”章诗萍吓得连连摇头。 不知怎么的,她就是相信叶纤红敢这样做。 万一她真的跟胡向阳表白了,要自己也这样去跟温俊说,那就麻烦了。 别看她表面上对温俊很强势,但是她却不敢冒这个险,万一被当众拒绝了,那就一点挽回的余地也没有了。 她觉得自己真的还没准备好。 厨房空间比较小,两人在里面就有点挤了,加上章诗萍,连转身都困难,叶纤红不得不把她推了出去。 章诗萍望了苏思诗一眼,见她正在准备一道凉拌菜,只能无奈地回到客厅。 苏思诗在厨房能帮到叶纤红,她在有什么用?谁叫自己不会做菜呢? “上次在肖市长的宴会上,看到她这样对温俊,以为两人不会成功,没想到温俊居然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等章诗萍离开,苏思诗悄悄地说道,一付不可思议的神情。 叶纤红笑了笑,倒不觉得奇怪。 这个世界上的人本来就千奇百怪,有喜欢温柔的,自然也有人喜欢粗鲁的,或许温俊就喜欢这样的野蛮女友呢? 当然前提是章诗萍长得漂亮,如果是一个又丑又野蛮的女人,温俊一样喜欢,那他就是变态了。 第三章吃货团成立 两人边说边把做好的菜一个个端出去,像上次在赵大成家一样,不管是酱排骨、可乐鸡翅还是椒盐虾,都是用超大海碗装着,即使有十几个人,至少每人也能分到两三只。 屋里的人都知道安安他们等一下要回来,作为成年人,自然不好意思偷吃,万一刚好被孩子们看到,那就闹笑话了。 “好香。”章诗萍闻着香味,馋得有点受不了,看时间才十点半,只好来到厨房门口找两人说话。 说说话能转移一下注意力,否则坐在客厅里,闻着香味就会忍不住去看,太煎熬了。 “你男朋友开了这么家饭店,什么美味吃不到?居然还这么馋,真是怪了。”叶纤红望着章诗萍的样子,觉得非常怪异。 “他是我男朋友,又不是我老公,怎么好意思经常去吃?”章诗萍苦恼地说道。“就算自己花钱去吃,也不方便啊!所以我才去过王子饭店三次而已” “那还不简单,快点跟他结婚,成为饭店的老板娘,那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天天泡在饭店里了。”叶纤红取笑道。 “那也不行,天天在饭店吃,肯定会长胖。”章诗萍认真地回答。 “还要多久才能做好饭?”连一直最稳重地肖东灿也被桌上的美食诱惑得受不了,走到厨房门口问叶纤红。 “等我弟弟他们回来,还有赵大成和小方过来,差不多就可以吃了。”叶纤红回答道。 “哦。”肖东灿有些苦恼,“他们应该快过来了吧?” “十一点应该就回来了。”叶纤红回答。 肖东灿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十点四十几分,再过二十分钟估计差不多了。 “我发现我们这些人,都喜欢吃你做的菜,要不我们成立一个固体的团体,定时聚餐,你们说怎么样?”平时话最少的姜皓突然走过来,认真地提议道。 “好啊好啊!”章诗萍本来就因为不能光明正大地跟叶纤红结拜,心里很郁闷,如果能这样经常餐餐,当然最好了。“那我们得取个好听的名字,叫美食帮怎么样?” “不行,太难听了。”姜皓抛下高冷的表情,参与这件事的讨论。 “那叫什么?”章诗萍的草包脾气又发作了,她没耐心认真思考,直接反问道。 姜皓和肖东灿还没回答,叶纤红先发作了。 “你们太过份了吧!”叶纤红不满地说道。“定时聚餐,却叫我做菜给你们吃,凭什么啊!” “别小气。”章诗萍连忙安抚她。“大不了让你当帮主好了。” 在她看来,当帮主非常神气,叶纤红应该会满意。 “你以为我是黄蓉啊!还帮主呢!”叶纤红哼了一声道。 射雕英雄传大家都看过,里面的黄蓉大家也印象深刻,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很讨读者欢迎。 “如果你不想当帮主,那让我做好了。”章诗萍一付我求之不得的表情。 “要不,我们叫吃货团好了,小红当团长,大家觉得怎么样?”苏思诗在一边没出声,这时候突然开口道。 “这个名字不错。”姜皓第一个叫好。“好听易记又跟紧扣主题,而且雅俗共赏,非常好。” “我也觉得很好。”肖东灿想了想,也觉得是个好主意。 “那行,我们吃货团成立,小红是团长,我当副团长怎么样?”章诗萍很快地给自己封了个副团长的职位,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们。 “不行,等我们召开第一次全团会议,制订出章程后,再进行民主选举。”姜皓认真地说道。 “嗳,你们是不是太过份了,怎么把我排除在外?”胡向阳在那边叫道。 这个吃货团什么的,听起来很意思,怎么可以避开他讨论呢?胡向阳恨不得马上走过来,加入这个行列。 这时候文娱活动少,大家下了班没事做,非常无聊。 成立一个类似帮派的吃货团,那就有趣了,可以经常一起吃吃喝喝什么的。 只要人多,就算坐着闲聊,也比一个人在家好玩,每个人都像找到了组织似的,特别兴奋。 “你别急。”姜皓叫道。“你当然也是团队成员之一,今天在场的全是正式成员,到时加上赵大成,其它人想加入,必须大家批准,可不能让阿狗阿猫都进来。” “没错,我们可是一个高级别的吃货团。”章诗萍在一边起哄。 叶纤红和苏思诗还在厨房炒菜,看他们说得热火朝天,哭笑不得。 不过两人都是聪明人,自然不会拒绝他们的建议。 叶纤红虽然跟大家关系都很好,但是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因为一些冲突,闹僵了呢?有这个吃货团就不一样了,经常一起聚餐,那是最容易加深感情的,大家的关系只会越来越好。 何况只要人在,以后聚餐时,她还可以利用大家的人脉,合作搞些项目,赚些快钱,说不定关系会更稳固。 苏思诗通过叶纤红,就是想跟这些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如果有了这个团队,那大家的关系就彻底稳固了。 几个人在厨房门口讨论着多久聚一次比较好,每次是在叶纤红家里搞,还是大家聚集到某个城市在搞,反正脑洞越来越大,想法越来越新奇。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看到安安他们进来了。 看到屋里有这么多人,安安还好一点,其它几个人就有些害羞。 “你们先去洗一洗,一会儿就开饭了。”叶纤红从厨房探出头来,叫了一声。 “哦。”这些日子在叶纤红家好吃好喝的,又赚到了几百甚至上千块钱,每个人都很感激,把她当成了亲姐姐,她一叫,都乖乖地进了卫生间。 里面放了各自的毛巾,稍微等一下,就洗好了脸。 平时这个时候,大家都急先恐后地坐下来,准备吃饭了。今天有这些大哥哥大姐姐在,他们就有些缩手缩脚,站在旁边偷偷观察着他们。 郑兴旺已见过一些人,知道都是堂姐的朋友,刚开始有些不自在,没一会就习惯了。 “你们都坐下吧,这张圆桌坐十个人应该没问题。”叶纤红叫道,又给他们安排工作:“章诗萍把电饭煲端出去,给大家盛饭。安安你来拿筷子调匙,其它人别站在那里,全部坐下来。” 大家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连肖东灿和姜皓都没什么异议。 苏思诗望了叶纤红一眼,感觉她年纪最小,却最有大姐风范,关键是所有人都听她的安排。 “我们来晚了。”大家刚坐下,赵大成和小方就匆匆跑进来,看到屋里已坐满了人,叫道。 “不晚,我们刚开始盛饭。”叶纤红把最后一个炒好的菜端出来,笑着招呼道。 这样一来,屋里总共有八个大人,五个孩子,一共十三个人,屋子是十人桌,叶纤红自己和胡向阳不打算上桌,其它十一个人稍微挤一点,坐下还是没问题。 “你们开始吃吧。”见他们面前已摆好了米饭,还没有开动,叶纤红叫了一声。 又对苏思诗道:“诗诗姐也出来吃,里面吃完饭再整理好了。” 边说边找了个碗,在桌上夹了些菜,放到胡向阳的旁边,又拿过一碗米饭,递到他手里。 他现在脚还不能动,上上下下的麻烦,叶纤红挑了些他爱吃的菜,让他坐在沙发吃就行,自己一会儿过来陪他。 胡向阳也没介意,端起饭就开始吃。 五个孩子坐在一起,悄悄地向安安打听这些人的身份。 屋里几个人,除了苏思诗看起来成熟一点,其它人都二十出头,男的帅气,女的漂亮,加上身上的衣服上档次,让这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眼都有些直了。 安安也没有瞒他们,悄悄地介绍了一遍。 几个孩子还在窃窃私语,大人就没那么客气了,开始大口大口地享用美食了。 听安安说这些人的身份都很厉害,最普通的诗诗姐,也是亿万富翁,这些人都有些傻眼。 这样身份的人,平时只有在电视里看到过,没想到今天在一桌子吃饭。 以前他们吃饭时,都是放开肚子吃,今天突然变得拘束起来。 叶纤红注意到那三个孩子束手束脚的样子,拿起筷子给每人夹了一只可乐鸡翅,嘴里叫道:“别管他们,想吃什么自己去夹,动作慢了,小心被他们抢完,你们什么都吃不到——” 三人这才大着胆子,开始抢肉来吃,桌上的菜很快就见底了。 吃过午饭,收拾好桌子,叶纤红把几个孩子赶进安安的房间做作业,让大家坐下来。 听说成立了吃货团,大家成为第一批团员,不嫌事多的赵大成很兴奋,像第一天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有问不完的问题。 “我能加入吗?”小方望了叶纤红一眼,眼巴巴地问。 “在场的都是团员,还要问吗?”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的装腔作势。 刚认识时,只有赵大成一个逗比,没有小方这么快就被同化了,而胡向阳也越来越有这方面的倾向。 不过有逗比在,也有好处,就是他们会逗你开心,不用对着一个沉闷的男人。 第四章脑筋急转弯 第一项章程,就是选出副团长。 “我来当团长。”赵大成不等别人开口,首先自告奋勇地举手。 “你当团长?凭什么?”章诗萍立马怼过去。“你会炒菜做饭呢?还是你长得最帅?” “那就选小红当团长?”赵大成反应过来,迟疑地说道。 “还用你说,当然是小红当团长。”章诗萍得意地说道。“这个位置我们早就内定好了。” 似乎叶纤红当团长,她也与有荣焉。 “大家还是说说谁当副团长。”肖东灿受不了大家东拉西扯,把话题拉了回来。 他在京城工作,参加聚会的次数应该会最少,所以对这个位置兴趣不大。 何况他在京城也有一个朋友圈子,规模不比这个小,倒没过份看重这边的人脉。 “我选我。”章诗萍举起手来。 “你以为自己还在读小学二年级啊,还我选我?”赵大成刚才被章诗萍怼了一句,此刻抓住机会,马上回怼过去。 “啊?不可以吗?”章诗萍是香港人,读的课本跟叶纤红他们的不同,自然不明白这个梗什么意思? “当然可以。”叶纤红见她没听懂,在一边解释了一句。“内地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课本,有一篇课文就叫《我选我》。他在以这个跟你开玩笑——” “哦。”章诗萍应了声,望着赵大成耸耸肩。“一点也不好笑。” 气得赵大成又是一个白眼。 “还有别的意见吗?”叶纤红见没有出声,只好主动问了一声。 “我看还是诗诗姐吧!她也会做菜,至少比章诗萍可靠。”姜皓客观地说了一句。 苏思诗感激地望了姜皓一眼。 或许对其它人来说,这个虚职可有可无,争取也只是闹着玩,对她来说,却是被团队认可的象征,她很想抓住这个机会,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 除了赵大成和章诗萍,其它几人兴致都不高,没有人来争副团长的位置,最后决定在这三个候选人里投票。 意外的是,竟然是苏思诗票数最高,成了副团长。 安安在屋里听外面这么热闹,坐不住了,借口上厕所,悄悄溜出来偷听,听说他们成立了吃货团,隔些日子就会聚餐,非常心动,悄悄跑到姐姐旁边,问自己可不可以参加。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着揉了揉弟弟的头。 见姐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自己当成小孩子,安安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跑回了房间。 大家继续讨论相关章程,叶纤红想了想,找来纸笔,准备记录一下。 叶纤红没上过大学,也没参加过社团,对这种格式不太熟悉,最后交给姜皓执笔。 他大学时是摄影社团团长,对这些格式比较了解。 于是,在他的引导下,吃货团的章程正式出炉。 因为带着玩闹的性质,所以没有订什么具体的条例,主要是强调了成员申请、费用的收支以及活动计划。 大家初步的意见,是每月聚餐两次,时间定在当月第一周的周末和第三周的周末。 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可以商量调整日子。 把这些意见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之后,大家在尾页处签了名,吃货团算是正式成立了。 这份文件,当然是交给叶纤红保管。 叶纤红笑着接过,拿到房间放到抽屉里。 下午大部分人还要上班,事情谈好后,就纷纷离开了。 连苏思诗也回公司了,屋里只剩下叶纤红和胡向阳。 “下午怎么打发时间?”见胡向阳因长时间坐着,闷闷不乐的样子,叶纤红坐到他旁边问道。 “要不,我们去睡个午觉吧。”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一付你懂的表情。 “想得美。”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没有答应。“要睡你自己去睡,我可不陪你。” 弟弟他们就在隔壁房间,他们两人如果进房间关上门,谁知道他们会怎么样? 最重要的是,这些房子的隔音非常差,屋里有什么动静,隔壁肯定能听到。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血气方刚,把他们带坏了怎么办? “那——我们打牌吧——”见叶纤红不同意,胡向阳有气无力地说道。“玩跑得快。” “没意思,要不我们来玩猜谜吧!”叶纤红想了想,提议道。 记得前世有一次跟闺蜜去喝酒,大家一起猜谜语,自己说了几个她们都猜着了,她们说了几个,自己都没猜到。 后来才知道,他们那个所谓的谜语,叫做脑筋急转弯,不能用正常的思维去猜。 印象中国内九二年还没有这个,叫胡向阳猜,应该很有趣。 “好吧。”胡向阳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跟叶纤红滚床单,对谜语什么的,兴趣也不大。 不过看叶纤红有兴趣,他也不好拒绝。 “第一个题目:冬瓜、黄瓜、西瓜、南瓜都能吃,什么瓜不能吃?”叶纤红先说了一个最简单的题目。 只要听说过脑筋急转弯的,这个问题几乎都能答得上来。 “什么瓜?”胡向阳是城里人,对各种瓜本来就不太熟,顿时有点傻眼。“难道什么瓜是有毒的,所以不能吃?” “不是。”叶纤红摇头。“这个答案没那么复杂,很简单的。” “我不知道。”胡向阳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答案就是——傻瓜。”叶纤红边说边戳了一下他的脑袋。 “傻瓜又不是种在地里的瓜。”胡向阳觉得这个答案有点瞎掰, 摇头不认可。 “是你脑筋不够灵活,太死板。”叶纤红笑着,“这本来就是脑筋急转弯——” “如果这样,那你再说一个,看我猜不猜得出来?”胡向阳一直觉得自己的脑瓜还是很聪明的,不服气地叫道。 “行,我再说一个。”叶纤红听他这么有信心,决定加大难度。“什么蛋打不烂,煮不熟,更不能吃? ” “臭皮蛋?”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只有它才打不烂,不能吃,不过煮不熟?它煮了之后,算熟了吗?” “不对。”叶纤红见他依然在常规的范围思考,提醒道。“这是脑筋急转弯,肯定不是这个——” “你说吧——”胡向阳泄气了,他真的想不出来。 “就是考试得的零蛋。”叶纤红认真的回答。 “这个——”胡向阳哭笑不得。“怎么都是这么奇怪的答案。” “就是考你的脑袋够不够聪明,想像力够不够丰富。”见他连续两次都猜错,叶纤红当初被闺蜜取笑时的挫败心理,现在也似乎被抚平了。 也不是只有自己蠢嘛!每个人第一次接触这个,都一个样,根本猜不到答案。 “还有吗?我再试试。”智力上被叶纤红碾压,胡向阳不服气了。 “当然还有,你听好了。”让胡向阳吃瘪,叶纤红心情不错,再次说出题目:“早晨醒来,每个人都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穿衣服?”胡向阳随口回答,又觉得没信心。“不对,没理由这么简单,难道是去小便?这也太污了吧?” “瞎说什么?”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你再想想,很简单的。” “打呵欠,也不对。”胡向阳又陷入常规思维中了。“难道是从床上爬起来。” “有点接近了,不过它比从床上爬起来更早。”叶纤红提示道。 “擦眼屎?不对吧,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的。”胡向阳又糊涂起来。“快说答案吧,猜得太煎熬了——” “第一件事,自然是睁开眼睛。”叶纤红得意地哈哈大笑。 “不猜了,不猜了,一个也猜不到的。”胡向阳大声嚷道。 “姐,你们在猜什么?这么好玩?”安安和郑兴旺从屋里冲出来,兴致勃勃地问。 姐姐和姐夫在外面说的话,他们听到了大半,特别是最后一个题目出来时,他们也在暗暗猜测。 可惜跟胡向阳一样,都陷入了常规思维里,没有人猜到答案。 “我们在玩脑筋急转弯,你们也有兴趣?”叶纤红笑道,“那你们也出来,我出题目给你们猜,看看到底谁最聪明。” “好,好。”屋里几个人早站在门后,一听叶纤红的话,全出来了。 胡向阳见自己被骂的话全部他们听去了,没好气地瞪了安安一眼。 安安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几个人坐在饭桌边,把作业摊开,准备听叶纤红说题目。 有这么多人猜,题目当然得更加难一点。叶纤红想了想,说出了题目:“一只狼钻进羊圈,想吃羊,可是它为啥又没吃羊? ” “因为羊很多,它们一起用角顶狼,所以狼吃不了。”徐志豪第一个回答。 “不对。”叶纤红摇摇头。 “因为这只狼还小,它打不过里面的羊,所以吃不到羊?”张建盛也提供了一个答案。 “还是不对。”叶纤红继续摇头。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智珠在握的样子,无奈地摇头。 也不知道小红从哪里找来这些古怪的题目,都不是正常人能猜的。 “因为羊全部跑掉了。”安安回答道。 “这个答案有点接近了。”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笑着提示。 “因为羊圈里没有羊。”郑兴旺大声回答道。 “宾果!”叶纤红竖起了大拇指。“还是兴旺最厉害,第一个把答案猜出来了。” “再来。”有人不服气了,要叶纤红再猜题。 “好。那我再说一个。”叶纤红见这些孩子兴趣满满的样子,也不拒绝,“有一只毛毛虫要过河,前面没有桥,问它是怎么过去的 ” “它爬上一片树叶,飘过去的。”张建盛回答道。 “不对。”叶纤红摇头。 见他们低头认真思考的模样,叶纤红再次提醒一句。“我再次强调一遍,这是脑筋急转弯,不能用正常的思维思考答案,要发散思维,要联想,才能猜得出来。” “毛毛虫变成蝴碟飞过去的。”安安突然回答了一句。 “对了。”叶纤红见安安这么快就掌握了脑筋急转弯的诀窍,笑着夸了一句。 “什么打破了人人都叫好?”叶纤红又出了一道题目。 “比赛记录。”体育特长生徐志豪突然叫了一声。 “正确。”叶纤红见他回答得这么快,伸出双手,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一直觉得自己智力不如人的徐志豪,被叶纤红这样夸奖,脸一下红了。 第五章戴老的心事 直到叶纤红记忆中的题目,说得差不多了,这些孩子才放过她。 安安更夸张,找来纸笔,把刚才说的这些题目,全部记了下来。 “你记这个干嘛?”徐志豪惊讶地问。 “当然是去考同学!看他们谁能猜得出?”安安得意地笑道。 叶纤红笑了笑,非常理解弟弟的想法。 当初自己第一次听到这些题目,也恨不得把它记下来,去考一考身边的朋友。 看着他们搔头摸耳、绞尽脑汁却想不出答案的模样,特别有优越感。 在这个娱乐项目稀缺的年代,这么好玩的文字游戏,绝对会大受学生们的欢迎。 陪弟弟他们玩一会,想着戴老帮自己解决这件事后,自己还没有当面去道谢,叶纤红想趁现在屋里有人陪胡向阳,去一趟戴老的家。 “安安,我去一趟戴老家,你们在家陪向阳哥吧!”离开前,他叮嘱了弟弟几句。 “你放心吧,姐。”几个男孩子都挺直身子,一付我很可靠,你尽管把事交给我们的自信模样,恨不得拍胸脯保证。 胡向阳无奈地斜了叶纤红一眼,自己这么大个人了,只是腿受伤,又不是全身动不了,还需要他们陪? “好。”叶纤红没理会胡向阳,对弟弟他们放心地笑了笑,回自己的房间换衣服。 实际上她已进了空间,准备在空间找一找,带什么东西给戴老。 葡萄上次拿过了,这次就没必要再拿,那就换一种水果吧。 在果园里走了走,除了葡萄,还有枇杷和杨梅,果子都已成熟了。 叶纤红摘下来尝了尝,杨梅酸酸甜甜的,让人一吃就停不下来,估计摘一篮都吃得完。 不过虞城这边习惯用杨梅浸烧酒,盛夏酷热中暑,喝点杨梅烧酒有解暑的作用,叶纤红打算买些烧酒回来,泡一大坛再给戴老送去。 家里的父母当然也要送一点,这颗树不算大,摘一百来斤应该没问题。 这些枇杷的个头也是又大又圆,表面逞橙红色,比外面买来的明显好一些。 叶纤红剥了一颗尝了尝,甜度很高,不像市场上买来的,味道淡甚至有点涩,没什么甜味,还带着股中药味。 现在已近八月,这两种水果早过了季节,市场上买不到,拿出送人有风险。 不过前世一些高山地区,因为温差大,确实有八月成熟的枇杷。 那就送枇杷吧!如果戴老问起,就用这个做借口好了。 不过跟戴老交道打多了,她清楚他是特别睿智的老人,即使有疑问,也会选择难得糊涂,不会在这些小事上追究。 做了决定后,叶纤红摘了半袋枇杷,用深色的塑料袋装了,提出房间。 只要她不说,别人也看不出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开门下了楼,叶纤红匆匆往前走。 到了戴老家门口,只见院子里静悄悄的,没了上次来的热闹景象,看来戴叔叔一家已回滇省了。 “爷爷。”叶纤红推开虚掩的院子门,往屋里走去。 “小红来了啊!”陈姨听到声音,从屋里迎了出来。“你爷爷去邓老家吃午饭,一会儿就回来了,你先进屋坐。” “哦。”叶纤红也没在意,进屋后把袋子放在桌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屋里没有开空调,不过依然很凉爽,可能是木结构的房子比较防晒,屋前屋后又有郁郁葱葱的树木,龙山上不时有山风吹下来,感觉屋子都很通透。 “这次带了什么给你爷爷?”陈姨倒了一杯水给叶纤红,像对自家闺女一样,很随意地问道。 “有朋友从外地带了些枇杷给我,我送过来给爷爷尝尝?”叶纤红打开袋子,随手抓了一把,放到陈姨面前。“你也尝尝,这是高山枇杷,比本地的味道好——” “是吗?”陈姨在戴老家干了这么多年,什么高级水果没尝过,听说味道好,就拿了一颗,剥皮后放进嘴里,忍不住赞不绝口:“确实比那些好吃。” “喜欢就多吃一些,我带了不少。”叶纤红笑着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陈姨又剥了一颗,对叶纤红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你送来的东西,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总觉得味道特别好,再吃市场买回来的,就吃不下去了。” “那是孝敬爷爷的,当然要要精挑细选。”叶纤红当然不会承认是因为它们产自空间。“如果是普通的东西,爷爷怎么会看得上?” “也对。”陈姨没想那么多,笑着夸道。“你呀,做事就是用心,比戴老的亲孙女还会关心人,真没白认你这个孙女——” “应该的,爷爷这么关心我,我自然要懂得回报。”叶纤红真不觉得自己有多少付出。 “小红来了啊!”院子门口突然传来戴老的声音。 “是啊,爷爷。”叶纤红连忙站起来,迎出去。 只见戴老在一名武警的搀扶下,略带醉意地回来了,不过步子还是迈得很稳,应该没完全醉。 “爷爷怎么喝酒了?”叶纤红走过去搀住他的另一只胳膊,担心地问。 对他的身体,叶纤红心里有数,倒不担心他会出什么事?只是老人年纪大了,酒还是要少喝。 “没事,只喝了三两低度酒,不会醉的。”戴老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慈祥地说道。 “话是没错。”叶纤红还是不放心,又劝了一句。“喝酒会伤身的。” “你放心吧,有你这个乖孙女在身边,爷爷不会有事的。”戴老大概有些醉了,说话时有点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叶纤红微微皱了皱眉,不知道戴老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他早知道了自己的秘密,所以认定即使身体有问题了,自己也会救他? 还是纯粹安慰自己? 就像有的老人经常说,还要享儿孙的福,难道戴老只是这个意思? 叶纤红望了戴老一眼,无法确定他的真实想法。 算了,不管怎么样,这个爷爷既然认下了,就得照顾好他的健康,就算他有所怀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身体衰败下去。 扶他进了屋,在椅子上坐下来,让武警战干离开后,叶纤红拿来块干净的毛巾,打湿后绞干,给他擦了把脸。 戴老有些醉意,坐下后就有些犯困,被凉毛巾一刺激,人清醒过来,看到桌上的枇杷,惊讶地问道:“咦,这枇杷是你拿来的吗?” 反应比平常慢了一点,口龄却很清楚,应该更清醒了些。 现在已是八月初,枇杷早已绝迹了,看来又是这个干孙女带来的宝贝。 戴老伸出拿过一颗枇杷,打算剥皮来吃,叶纤红见他手脚有点不大灵活,就拿来一只干净的盘子,剥了皮后放在盘子里,让他拿着吃。 两人一个剥一个吃,转眼就吃掉十几颗。 “刚吃饱饭,还是别吃多了,肚子会不舒服的。”陈姨在旁边提醒道。 “嗯。”叶纤红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再剥,把戴老的专用茶杯拿过来,帮他加了点水,递给他说道:“爷爷你喝茶。” “哦。”戴老接过茶杯,小心喝了一口,见刚好是温热的,又喝了几口,人更加清醒了。 “今天碰到了什么高兴事,居然破例喝酒了。”叶纤红随口问道。 “哪里是什么高兴事?”戴老皱了皱眉,半白的眉毛耷拉下来,看起来比平时老了几岁。“中午在老邓家吃饭,接到老战友的电话,说一个一起打过仗的老朋友,昨晚去了,大家心情不好,就喝了几杯闷酒——” 原来如此。 叶纤红今年才十九岁,前世重生前也只有四十多岁,理解不了戴老的心情。 当一个老人,看着身边同龄人慢慢衰弱,渐渐离开,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呢? 是觉得死神离自己又近了一步?还是担心他们都离开后,没有人再跟自己分享当年的岁月,所以变得越来越害怕孤独和寂寞? 又或者是感受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眼睛看不清了,手脚使不上劲儿了,小时候睡一觉,就什么病痛都能好的感觉,远古得像隔世?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又或许戴老猜测自己有某些特殊的能力,所以在纠结这件事? 如果叫自己出手救他们,就会害了自己,如果不叫自己救人,他心里又难过? 叶纤红这一刻心里乱糟糟的,真正体会到了能力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带给自己无尽的烦恼。 “算了,不说这个了。”戴老望了叶纤红一眼,忽然露出个笑脸,“是我太贪心了,所以才会烦恼这个,其实我能活着,就应该感到幸运了——” 叶纤红对着他笑了笑。 不管戴老是什么心思,他能自己想通,她就放心了。 “对了,向阳的伤势怎么样?”戴老关切地问道。 “问题不大,养些日子就会好的。”叶纤红回答道。“谢谢爷爷出手,把这些人抓起来了,否则我们的日子,就无法太平了。” “客气什么?”戴老笑着摆摆手。“爷爷为孙女出气,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笑了笑,后来的话就没有说出口。 有时候太多客气的话,反而显得生份。 第六章暗中治伤 从戴老家离开,已是四点多了,叶纤红急急回家做饭。 安安的同学已回家了,只有只有安安和郑兴旺坐在胡向阳两边,认真地履行着陪伴的义务。 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双眼虽然望着电视机,瞳孔却没有焦距,显然已经走神了。 想到他的性格,是个不耐烦静坐的人,就有些明白他的痛苦。 把一个爱闹爱玩的人,关在屋子里不许他动,肯定是一件非常折磨人的事。 看来得想办法尽快让他恢复,免得他被活活闷死。 吃过晚饭,安安和堂弟去卖衣服了,叶纤红趁胡向阳口渴,给他倒了小半杯灵液,当成凉开水叫胡向阳喝下去。 胡向阳没有怀疑什么,接过来就一口气全部晚完了。 叶纤红接过空杯子,放在一边,注意地观察着胡向阳,想看他喝了水之后,大腿上的伤口会有什么变化。 照她的猜测,灵液能快速地修复人体受伤或病变的部分,让身体的各项肌能回复正常,胡向阳大腿上的伤口,断裂的肌肉和神经,此刻应该以平常几十倍的速度在再生和连接吧! “怎么突然这么痒?”胡向阳忽然皱起眉头,苦恼地嚷道。 “哪里痒?”叶纤红故作惊讶地问。 看来自己的推测没错,此时他的伤口确实在快速恢复。 每个受过外伤的人都有体会,当伤口开始结疤的时候,那个部位就会很痒。 这时候得忍住,不能去碰它。 如果忍不住去搔,那么刚结的疤又会被抓破,于是伤口恢复被打断,延长了恢复时间。 而胡向阳现在因为灵液原因,修复的速度快了无数倍,那痒的程度估计也会厉害得多吧。 “就是大腿被刺到的地方。”胡向阳拳头握紧了又松开,两只手抖得厉害,很想去挠一挠,可是伤口绑了厚厚的纱布和绷布,根本抓不着。 那种感觉就像在受刑,有千万只蚂蚁在伤口上爬,难受得要命。 “是不是伤口在结疤了。”叶纤红明知道原因,又不能说出来,只能装傻。“再忍一忍,一般长新肉,皮肤都会痒。” 看他难受得汗都流下来了,她到卫生拿来湿毛巾,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嘴里不停要安慰道。 “可能是吧。”胡向阳咬着牙,脸色发苦,双手按在伤口外的绷带上,隔着它用力揉揉捏捏,似乎这样也能好过些。 叶纤红见胡向阳痛苦不堪的样子,就有点后悔。 没想到用灵液治疗外伤,会有这样的后遗症,一时不知道如何安慰。 以前妈妈也好,戴老也好,喝了灵液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上一趟厕所,排出身体里的有害物质就马上好了。 想到下次打算给乔昌智治疗腿伤,看来得考虑清楚了。 他的伤比胡向阳严重得多了,如果也是这样煎熬,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喝了灵液恢复时,如果能让他睡着就好了。一觉醒来,身体已恢复,那就不用受这个苦了,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个办法。 那现在怎么办?把胡向阳打晕,让他去睡觉? 叶纤红正在考虑用什么方式,才能让他睡着,忽然见到胡向阳松开了眉头。 “怎么?不痒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嗯。”胡向阳点了点头,自己也不敢相信。“一下子就不痛不痒了,真奇怪。” “这是肌肉外伤,本来就好得快。”叶纤红给胡向阳找理由。“你本身天天锻炼,体质又好,恢复得快也正常。” “我也这样觉得。”听她夸自己,胡向阳就有些得意。“要不,把绷带拆开来看看,伤口到底怎么样了?” 以前也受过外伤,但是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刚才受了这么大的罪,他真的很好奇,想看看伤口到底如何了。 “你不怕麻烦就好,我没意见。”叶纤红也想看看用灵液治外伤效果如何,所以没有阻止。 胡向阳原以为叶纤红会阻止,见她这样的态度,正中下怀,立即动手解绷带。 一层层解开后,露出最里面的纱布,胡向阳越加小心,担心碰到伤口。 “咦?”拿开最里面盖在伤口上的纱布,胡向阳大吃一惊。 只见原本凄惨的刀口,现在已全部愈合,只剩下硬币大小的一个红色伤痕,因为表面皮肤刚长出不久,还有些凹凸不平。 “这是怎么回事?”胡向阳像做梦一样地伸出手,傻傻地摸了摸。“怎么才两天时间,就全部好了?”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笑得有点古怪。“你站起来试试,看那里还痛不痛?” 胡向阳把腿从茶几上拿下来,一只手撑在沙发椅背上,小心地站起来。 受伤的腿受力后,居然一点也感觉不到痛。 胡向阳不信邪地又脱了T恤,在身上到处看,只见各处的擦伤割伤痕迹,也全部消失不见了。 “我的天哪!真的全部好了?”胡向阳双手按在叶纤红的肩上,对着她大喜过望地说道。 “你不会是外星人的后代吧?否则怎么恢复得这么快!”叶纤红瞪大眼睛望着他,故意伸出手在他的胸部肌肉上掐了一下。“要不,我再刺你一刀试了试?说不定你还有其它的特异功能?” 心里也惊喜万分,看来不管是内患还是外伤,灵液都能手到擒来。 不过也不奇怪,修仙小说里,那些修士只要不是被割了头,被砍了手脚,这种刀伤外伤,吃点丹药,立马就恢复了。 这灵液的作用,跟丹药的性质差不多,用来恢复普通的伤病,肯定没问题。 “我叫克拉克,来自氪星的超人——”胡向阳猛地举起右臂,朝向天空,头也同时仰起来,望着天。另一只手叉在腰间,摆了个超人要飞上天的造型。 “真幼稚!”叶纤红没想到他身体一恢复了,就马上恢复了平时的搞怪性格,故作生气地打了他一下,嘲笑道:“你真当自己是外星人啊!” “谁说得清呢?”胡向阳根本不在意叶纤红的调侃,反而抓住她的手,身子贴过来,高兴地叫道。“小红,我太开心了,终于不必在屋子里一动不动,像坐牢一样了。” “你松手——”叶纤红一把推开他,嫌弃地叫道。“快去洗个澡,身上都臭死了。” 这时候才发现,他身上像自己第一次排毒洗髓一样,多了一层油油的脏东西,还有一股异味。 看来喝了灵液,身体里还是有大量的毒素排出来了。 不过大多数的灵力,用在伤口上了,所以身体改变的没那么多,身上污垢也没有自己那么黑那么厚。 胡向阳举起手,闻了闻自己的胳膊,确实有一股类似长时间没洗澡才有的怪味,连忙松开叶纤红,冲进卫生间去洗澡。 叶纤红见他兴奋过度的模样,干净衣服也没有拿,就直接进去了,只好认命地走进自己的房间,给他拿了一套备在里面的衣服,走进卫生间。 胡向阳这时已脱了衣服,光着身子站在水笼头下洗澡了,听到动静,扭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坏坏一笑,故意把身子转过来正对着她,一付诱惑的表情,还把双腿也张开了一些。 叶纤红见他不要脸的模样,无奈地白了他一眼,把衣服放在门背后的柜子上,带上门出去。 没过一会,胡向阳就出来了,身上没有穿叶纤红拿给他的衣服,只在腰上披了一条浴布,就这样大大咧咧地走过来。 “暴露狂,干嘛不穿衣服?”叶纤红明知道他的心思,嘴里口是心非地叫了一句。 胡向阳的身上还挂着些未擦干的水珠,这让他白净的肌肤,带着些瓷器才有的光泽,鼓鼓的胸大肌饱满又弹性十足,走动时,大腿肌肉纹理非常清晰,在灯光下特别性感。 叶纤红一看到这具发光体一样的身体,只觉得一阵口干,身子也开始发软,恨不到马上扑到他身上。 两人最近事情多,离多聚少,至少有十天没有亲热了,她其实也很想念胡向阳的拥抱和亲吻。 “等一下再穿。”胡向阳边说边走过来,一把搂住叶纤红,抱住她的头就亲了下去。 闻着他身上的香皂气息和男人特别的体香,叶纤红哪里还抵抗得住诱惑,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子,双腿也不知不觉地像只无尾熊一样缠了上去。 两人激烈亲吻着,相拥着进了房间,反锁上门,就倒在床上。 一直过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才脸红红地从床上爬起来,到卫生间重新冲干净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 “现在才八点钟,接下来我们干什么?”胡向阳身体有些疲惫了,精神却依然很兴奋,她搂住叶纤红的腰,有些兴奋过度地叫道。“要不,我们去看电影吧!” “你傻了啊?”叶纤红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才休息一天,就像个正常人一样出去逛街,你不怕被人抓去切片分析啊!” “怕什么?你以为我真是超人啊!”胡向阳无所畏惧地说道。 “如果你真是超人,就不用怕了,飞出地球还有谁找得到你?”叶纤红受不了地叫道:“问题是你不会飞,那你怎么解释腿这么快就好了?” “那怎么办?”胡向阳又不傻,叶纤红话里的意思他听得懂。 可是明明身体好了,还叫他像个病人一样,不能出房间,他真的受不了。 “有旁人的时候,继续装病人,用绷带掩饰一下,像现在只有我们两人,你想怎么走都行。”叶纤红说道。 “真麻烦。”胡向阳重重呼出一口气。 心里明白叶纤红是为自己好,所以他没有反对。 “对了,这里只有两个房间,晚上我们总可以一起睡吧?”胡向阳看着叶纤红把绷带继续绑在腿上,嘴里悄悄地问道。 “想得美。”叶纤红瞪眼道。“晚上你睡安安的房间。” “那安安和郑兴旺睡哪里?”胡向阳奇怪地问。 叶纤红最宝贝这个弟弟了,总不会叫他们睡客厅吧? “他们去后面新房子睡。”叶纤红把胡向阳接过来时,就考虑好这个方案了。 那边的生活用品已很齐全,弟弟两人去睡一点都没问题,只有厨房的器具还没准备好,反正暂时不做饭,也无所谓。 “那好吧。”胡向阳无可奈何地叫道。 原来一开始,就是自己想多了。 两人又看了一会电视,安安和郑兴旺卖衣服回来了。 叶纤红把钥匙拿出来,要他们去后面的新房子睡,旁边的房间让给胡向阳睡。 听姐姐这样安排,两人高高兴兴地去了。 第七章开店的生意经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走弟弟他们几个,打算去外面租几盘录像带回来,供胡向阳打发时间。 门敲响了,她打开一看,居然是爸妈来了。 想到昨天奶奶和堂哥来过,肯定是她们把这件事告诉爸妈的。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边叫边把他们迎进屋。 “我们能不来吗?”叶知书不高兴地说道。“向阳受了这么重的伤,也不告诉我们一声,我们不过来看看,怎么放心?” “也没那么严重啦!只是普通的外伤而已,休息两天就好了。”叶纤红轻描淡写地回答。 叶知书见女儿还是嘴硬,白了一眼没理他,在胡向阳旁边坐下来。 “妈,真的没事。”胡向阳也硬着头发叫了一声。 他的伤已完全好了,现在岳父岳母来探病,如果被她们看出异样,反而有麻烦。 “不行,现在天气热,伤口容易发炎,你们一定得小心。”叶知书受不了他们不当一回事的态度。“记得不能碰水,痒了不能搔,知道吗?” 不过胡向阳终究是女婿,不方便叫他解了绷带来看,倒是免了被他们看破的危险。 “听你妈的没错。”一直很少说话的郑建国在旁边也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两人明白爸妈这是关心他们,所以只好苦笑着应道。 为了让女婿的腿伤好得快一点,叶知书去市场买了一只猪蹄,炖得烂烂的准备给胡向阳补一补。 虞城这边的人都相信以形补形,吃啥补啥,腿受伤了,自然吃猪腿最补。 好在胡向阳也是个爱吃肉的人,丈母娘用心炖的猪蹄,味道非常不错,还没开饭,他就先吃了两大块。 吃过午饭,家里还有事,叶知书又念叨了几句,才回去了。 离开前,叶知书问女儿,说瞎子挑的好日子是下星期六,现在向阳腿受伤了,要不要改个日子。 “不用换了。”叶纤红怕麻烦,连忙阻止。“向阳到时肯定已好了。” “那也行。”叶知书见女儿定下来了,也没说什么。“亲戚那边我这几天去请,你的朋友那里,你自己跟他们说。” “知道了,妈。”叶纤红回答。“不过办酒的时候,我不打算请朋友,跟他们另约个日子吃一顿就好,大家一起请,人太多了。” “随便你。”叶知书也没意见。 女儿这些朋友,身份太敏感,跟老家的亲戚在一起,确实不方便。 侄女看上肖东灿的事,还没有彻底解决,万一其它亲戚又动这样的脑筋,就头疼了。 这些人哪里是他们高攀得起的,万一把人家惹得不高兴了,出了事怎么办? 送走妈妈,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在吃货团第一次聚餐的时候说一声就行了,不必另外请大家吃饭了。 “姐,我设计的T恤没多少了,接下来卖什么?”安安见姐姐空下来了,走过来问道。 “还有多少?”叶纤红想知道明确的数句。 “不到一百件了。”安安想了想,报了个数。 因为涉及到每个人的销售额,自从有同学帮忙起,他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卖出的数量都记下来了,所以赚的钱一目了然。 “那我等一下出去一趟,把新做的衣服运回来。”叶纤红这才想起上次交给章诗萍做的衣服已有些日子了,最近事情一多,忘了去拿。 “哦。”安安答应一声,放下心来。 叶纤红想了想,给章诗萍打了个电话,确认那边加工的情况。 “你的货全部做好了。”章诗萍听叶纤红问这个,在电话那边叫道。“向阳的腿不方便,你就别过来了,我派车帮你送过来。” 工厂有小货车,送货也很方便,她知道叶纤红要在家陪胡向阳,所以主动把送货的事揽了下来。 “那也好,麻烦你了。”叶纤红一想正好,免了自己跑一趟。“你送到工作室那边,我叫弟弟他们去卸货。” “不用麻烦了,我安排两个工人跟过去就行了。”章诗萍体贴地叫道。 “那最好了。”叶纤红也没跟她客气。 挂了电话,她又给朱亚婷打电话,告诉她衣服送过来的事。 工作室那边,现在由朱亚婷在负责。人员招聘之类的事,由乔昌智把关,这几天叶纤红没有过去,工作室和门店的人员,应该招聘得差不多了吧? “没问题,小红。”朱亚婷虽然是给叶纤红做助理,不过她依然没有改口,直接叫叶纤红的名字。 叶纤红也没在意。 有的人进公司后,需要跟她强调上下级关系,但是朱亚婷的性格,注定做不了具体的管理工作,所以叶纤红给她的定位很明确,就是帮忙打打杂。 反正就算没权力,叶纤红照样不会亏待她。 而且以乔昌智为首的新公司,离工作室很近,就是为了方便朱亚婷照顾。 等叶纤红不在时,等于工作室和新公司,全部由乔昌智在负责。 新公司成立后,叶纤红只给乔昌智提供了公司的基本架构和业务方向,其它具体细节,全部交给乔昌智去计划和执行。 她强调了一点,公司现在从无到有,没什么积累,所以要他根据实际情况,看清轻重缓急,一步步来做就行,不用赶时间赚钱。 乔昌智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也不急着扩张新公司,反而把工作精力放在工作室那边。 他希望用服装这一块,作为他手下的第一个赢利点,等这边稳定下来,再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反季节蔬菜种植这件事上。 现在叶纤红手里的几个赢利点,第一个当然是董采玉在管理的纤诗美容会所,每个月至少带来三十多万的营业额,扣除有限的成本,利润超过二十万了。 王茂琳管理的工厂,现在刚开始生产,利润还不清楚,照叶纤红的估算,只要苏家蒋家的房产公司走入正轨,那工厂每月的产值,应该也有二三十万,不过这个行业成本大,净利有十万就算不错了。 制造业净利基本上都不高,好在它的潜力大,如果将来产量上去了,一个月产值几十亿都不是问题。 最后就是潮牌工作室和服装店,这个同样是个未知数,如果做成功了,有可能年收入几百万甚至千万,毕竟它可以开无数分店。 管理方面,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由朱亚婷暂时负责,上面有乔昌智盯着,如果碰到的管理人员,叶纤红肯定会招进来,替她负责这一块。 当然成立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弟弟,所以这里面一半是安安的,等他长大了,再慢慢移交给他。 至于反季蔬菜种植这个项目,计划是投资在批发中心,但是这一块同样是未知数,因为它跟地方政府的支持分不开,如果肖市长能像支持书报亭一下支持,那这个项目取得的得润,就有无限可能了。 给朱亚婷打完电话后,叶纤红站在电话机旁,把手中的事业理了理。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东一榔头西一榔头随心所欲地搞,没想到也有不少产业了。 “怎么了?姐。”见姐姐站在那里发呆,安安走过来问道。 “没事。”叶纤红反应过来,笑道。“我在想工作室那边将来的安排。” “哦。”安安放下心来。 姐弟重新回到沙发边坐下来。 “对了姐,今天我们在解放路那边租了个服装摊,一个月租金二百块。”安安说道。“你觉得好不好?” 今天中午回家时,看到爸妈在,一时兴奋,忘了跟姐姐说这件事。 “这没什么好不好的?主要要看租下来后生意有没有变化。”叶纤红见弟弟心里没底,决定教一教他。“如果每天增加的营业额,轻易超过了租金,那就值了,反之就不值。” “哦,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很简单,安安一下子懂了。 几个孩子认真地听着姐弟俩的对话,叶纤红的话,通俗易懂,一下子教会了开店赚钱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就是怎么样计算成本。 这几个同学里,祝郁是玩票性质的,家里不缺钱,她天天来这里,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 徐志豪是最认真的,在他看来,自己在学习比不过他们,如果连卖衣服这种事,也输给他们,那他还有什么用? 张建盛是个非常传统的男孩子,家里的教育就是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出人头地。 他虽然也缺钱,想多赚一点,但是没有想过做生意谋生,所以想法很单一,就是多卖衣服,至于生意上的事,他没兴趣去学。 相对来说,郑兴旺是所有人里,最刻苦的一个。 他家的条件,原本跟堂姐堂弟家差不多,生活比较贫困,没钱买好吃好穿的。但是堂姐一家的变化,给了他很大的刺激,原来努力赚钱,就能让家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所以他特别希望自己能像堂姐一样,也赚很多钱,给家里造新房子。 在见识了堂姐堂弟的赚钱手段之后,他特别想学会这些能力。 以前还觉得考上大学最要紧,但是对比了堂哥郑兴华和堂姐之后,他发现有文凭又怎么样?不会赚钱,什么都是空的。 他现在对读大学没那么渴望了,宁愿像堂姐一样,过着让人羡慕的好日子,也不要像堂哥一样,虽然名牌大学毕业了,还得靠堂姐帮忙找工作。 他希望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开一家店,成为老板,所以对堂姐堂弟的话,听得最用心。 “姐,如果租下服装摊后,增加的营业额明显大于租金,那我们人多,有没有必要多租几个摊位呢?这样每人管一个,赚的钱会不会更多一点?”郑兴旺问道。 这个问题在今天安安租下一个摊位时,就困扰他了。 在他看来,一个摊他们几个人看,其实太浪费了。如果一个管一个摊,那赚的不是更多? “你这个想法就涉及到开店的另一个问题了。”叶纤红笑道。“比如你章诗萍姐姐家的服装店,如果生意很好,但是她不满足,想赚更多的钱,你们说怎么办?” “怎么办?”几个男孩子同时问道。 “一个就是扩大规模,比如现在是两间店铺,把隔壁的店铺也租下来,开成三间四间,能摆的衣服款式多了,说不定赚的就更多了。”叶纤红解释道。 见几人都感兴趣的样子,叶纤红又解释道。“但是店铺扩大后,也有可能起反效果,因为顾客总量未必会增加,但是四间店铺需要招的促销员多了,店铺的租金也多了,如果每天的营业额没有超过以前的太多,真正赚的钱,可能还不如以前两间的多。” “哦。”这个答案同样很容易理解。 “所以有人就用另一个方法,就是开分店。”叶纤红继续解释。“比如这边两间生意好,于是她去隔壁的嵊市同样找两间店铺,开一样的店,这就是分店了。” 给他们讲这些,叶纤红也很成就感:“开分店跟扩大店面不同,因为它另外选了一个市场,是你以前不熟悉的,一切要重新开始,有可能大家不接受你的衣服,所以没生意,也有可能那边的人很喜欢,所以生意比虞城更好。” “总之一句话,当你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意时,要仔细考虑,到底是开分店呢?还是扩大店铺。”叶纤红提醒了一句。“相对来说,开分店的风险比扩大店铺要小。” 见郑兴旺听得连连点头,叶纤红笑道。“我这样解释后,你刚才的问题有答案了吗?” “有了。”郑兴旺回答。“有时候卖同样的东西,并不是摊位租得越多,赚得越多,市场会饱和的。如果一个摊位生意太好,来不及做,租两个是可以的,但是没必要每人租一个。” “不错嘛!连市场饱和都知道了。”叶纤红欣慰地笑道。 “这也是姐以前跟我们说的。”郑兴旺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做生意永远要记住一点,我们做任何事的目的都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面子。当你做出选择之后,如果赚的钱多了,那说明是对的,如果少了,那就是错的。”叶纤红最后总结了一句。 “知道了姐。”几人的表情都很郑重。 第八章角色扮演 吃了晚饭,安安和郑兴旺去卖衣服赚钱了,叶纤红整理好屋子,叫胡向阳一个人在家呆一会,自己要出门买点东西。 她想去商店买几壶十斤装的高度白酒,用来浸杨梅烧酒。 胡向阳一听,就坐不住了,像个孩子似的嚷着也要出去。 叶纤红明白胡向阳的性子,是个爱玩爱闹的脾气,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确实不人道。 最后答应跟他一起去看电影,放映厅里黑乎乎的,别人更不容易认出来。 但是出去被人认出来也不好,毕竟腿好得这么快,太不正常了。 叶纤红纠结了一会,决定给他化一下妆,这样别人就很难认出来了。 拿出自己的化妆包,把他的剑眉往下梳,又添了几笔,看起来文气了一点。 又给他画了双眼皮和眼线,原本的细长眼睛看起来变大变圆了。颧骨处打了些阴影,让脸形看起来更立体,整个人的气质立马有了明显的变化。 又给他戴上一付无框眼镜,那变化就更大了。 原先一个清爽英俊的阳光男,现在变成了一个清秀精致的忧郁文艺男。 胡向阳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过这样一来,出去就可以放心了。 只要没碰上那几个知根知底的死党,让他们走近细看,普通熟人肯定认不出来。 最主要的是,现在是晚上,光线跟白天比,肯定要差一些,更不容易露破绽。 可惜现在是夏天,衣服穿得少,如果是其它季节,可以改变形样的道具就更多了,什么帽子围巾口罩等,都会让人形象大变。 考虑到跟叶纤红在一起,别人能通过她猜出他的身份,所以两人决定分头行动。 胡向阳直接去电影院买好票,在那边等她,叶纤红去一趟商场,买了东西后再去跟他汇合。 他自然没意见,于是一起下楼。 不知道是不是偷偷摸摸的原因,当两人走入人潮后,像陌生人一样,掩饰自己身份的时候,感觉更刺激。 叶纤红目不斜视地在前面走,而胡向阳故意磨磨蹭蹭地走在后面,只有趁人不注意,偷偷交换一下眼神,又快速避开,搞得像地下党接头似的,有种莫名的兴奋。 到了龙山路,两人才分开行动,叶纤红进了桃园商场,而胡向阳右拐,往电影院走去。 叶纤红走进卖酒的柜台,挑了两壶本地产的高梁烧白酒,一共十斤,打算今晚进空间试试效果。 拎着出了商场,边走边找偏僻的地方,看到前面龙山路有条弄堂没什么人,就偷偷走进去,找了个阴暗的地方,将酒丢进空间,确认没人看到,才走出来,往电影院那边走去。 走进电影院的海报栏,看到胡向阳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看电影预报,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被人认出来。 见他一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另一只搂着自己的腰,屁股显得更挺翘了,叶纤红就觉得好笑,这个姿势他以前从来不会做,觉得太装了,现在看来似乎玩这个游戏上了瘾,把自己当成另外一个人了。 叶纤红甚至怀疑,以后他可以正常逛街了,不知道会不会还要求自己替他更换容貌,以陌生人的身份出来逛街,追求那种刺激。 想到这里,她也是童心大发,决定配合他的表演。 挺胸抬头地走过去,高傲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经过胡向阳身边时,手却悄悄伸出来,在他挺翘的屁股上,用力捏了一下。 胡向阳被人袭击,身子一抖,转身恼怒地瞪过来,见吃自己豆腐的是叶纤红,才恢复了正常。 见她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走,他也一本正经地往前走去,加快了脚步。 等到两人并排的时候,他像没事人一样甩着手走着,手里的一张电影票已通过手臂的接触,悄悄塞到叶纤红的手心里。 这一招,早期的电影里经常有,那些地下党员传递情报,通常就是用这种方式。 两人依然没有交谈,继续一前一后往前走,这次换了胡向阳在前面。 他把票递给检票人员,率先进了电影院。 叶纤红低头看了看座位,二十一排六座,算得上黄金位置了。 于是她也检票进去,却没急着进黑黑的放映厅,在门口买零食的地方买了两瓶水,才走进放映厅。 里面已关了灯,正在放热场用的纪录片,光线非常暗。叶纤红在原地稍微停了停,眼睛才适应了黑暗。 找到自己的位置,看到胡向阳已坐在那里了,就在他旁边坐下来。 “先生一个人来看电影?”见胡向阳理也不理自己,叶纤红暗暗笑他会装。坐下后,装作无意地望了胡向阳一眼,搭讪道。 里面黑乎乎的,就算做些小动作,也不怕别人看到,胡向阳正想伸手过来搂叶纤红,被她的话问得莫名其妙,下一刻明白过来,连忙点头回答:“是啊!小姐也是一个人吗?” “当然。”叶纤红说得字正腔圆,把自己模仿成一个高傲的单身女子。 手里还拿着两瓶水,非常不方便,她把一瓶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另一瓶随手递过去。“我看你没带水,我请你喝吧!” “谢谢。”胡向阳接过,礼貌地道了谢。 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胡向阳好奇地问道:“小姐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一个人来看电影?你男朋友呢?” “我还没男朋友。”叶纤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下一刻,她抬起头,望着胡向阳:“那你呢?长得这么帅,肯定有女朋友了吧?为什么没带她一起来?” “我也没女朋友。”胡向阳用同样的语气回答。 “为什么?没理由啊!”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没碰到合适的。”胡向阳认真地回答。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叶纤红好奇地问。 “就是你这样的。”胡向阳把头往前凑了一点,用一种带着调戏的语气问道。 “讨厌。”叶纤红娇羞地说道。“人家哪里漂亮,一般般啦——” “我觉得很漂亮啊!比我见过的女孩子都漂亮。”胡向阳一本正经地回答。“如果你不介意,可以交个朋友吗?” “当然可以。”叶纤红头垂得更低。“你这么英俊,我怕我配不上你。” “不会不会。”胡向阳连忙摇头。“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两人在这边说的兴奋,旁边的人听到两人不要脸的话,脸色一下子不好了。 里面的光线虽然不好,一个人的长相还是可以看清楚的,见他们两个帅哥美女,这么快就搭讪上了,看情形还是这个小美女主动的,非常吃惊。 什么时候看场电影,也能有这样的艳遇了? 那他们看了这么多年电影,不是错过了很多次机会? 难怪自己一直找不到对象,原来是自己脸皮不够厚,不敢跟陌生人搭讪? 看两人越坐越近,帅哥的手已搂住了美女的肩,美女的头已靠在帅哥的胸口,暗暗骂他们狗男女。 心里却羡慕得要命。 没想到一瓶水,就能勾搭上一个英俊的男人,看来下次一个人去看电影,也得多买一瓶水,然后用它去搭讪了。 叶纤红没想到的是,她跟胡向阳的一次胡闹,让虞城人多了一项搭讪技巧。 当天晚上,安安和郑兴旺依然去后面的新房子睡觉,剩下叶纤红和胡向阳过两人世界。 洗了澡后,照样在床上激烈运动一番。 重新梳洗出来,时间已不早了,两人道了晚安,胡向阳去隔壁房间睡觉,叶纤红回到房间后,进了空间。 制作烧酒杨梅很简单,玻璃罐她已准备好,只要摘下杨梅的放进去,倒上浇酒密封就行。 叶纤红摘了二十多斤的杨梅,把两只十斤装的玻璃罐装满,又把浇酒打开,倒在杨梅上,全部浸没后,让酒一直到罐口,就可以了。 又找来塑料保鲜纸,封在罐口,合上盖子,杨梅烧酒才算正式完成。 一般情况下,一星期后,杨梅烧酒就可以吃了。 叶纤红打算过几天看看效果,如果没问题,留一小部分当水果吃,剩下的全部摘了,都泡上酒。 空间杨梅泡的酒,肯定比外面买的好的多,叶纤红打算当礼物,送给亲朋好友。 解决好这件事,叶纤红来到种药材的地方,看到那些人参又长高了一点。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她一直给它们浇灵液,不知道会不会生长速度更快,一个月就抵得上一年甚至更多呢?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好奇,拿过那瓶灵液水,准备给它们浇水。 又担心灵液不够,她决定只拿一半做试验。 这样对比也会更明显一些。 浇好灵液之后,叶纤红回到世界之树那边,盘腿坐下来之后,准备日复一日的吐纳。 随着一次次的打坐,虽然真正打通的穴位才两个,但是她现在对经脉穴位已非常熟悉了,因为大多数时候真气不足,只能用意念引导着不存在的真气,流遍全身。 像往常一样,叶纤红开始将丹田内的真气旋转,慢慢往上引导,经过石门穴和气海穴,继续往上走,忽然一股浓厚的灵气吸入鼻孔,往下经过四肢八骸,最后到达丹田。 第九章精神力提升 叶纤红霎时醒悟过来,世界之树隔一段时间才能分泌出来的灵液,今天再次出现了。 她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连忙宁神运转丹田的灵气,将它们转化为真气。 丹田经过一次次修炼,已开阔了许多,灵液转化的真气速度也越来越快。她连忙集中精神,引导着沸腾的真气上行,经过上次已打通的两个穴位,继续往上冲刷筋脉里的杂质。 最近虽然没有灵液补充,但是天天修炼,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这一段原先被堵得严严实实的筋脉,在真气一次次的冲刷下,已排大量的杂质和污垢,血液已纯净了许多,这次借着灵液的力量,叶纤红感觉能再次打通一个穴道。 可是努力运行了一段距离后,还是没有看到那个穴位,真气却已是后继无力。 叶纤红不死心,拿出那瓶浓度最高的灵液,喝了一大口。 下一刻,丹田再次沸腾起来,叶纤红不信邪地引导着真气继续往上走,一次次冲刷之后,终于哄地一声,再次进入了下一个穴位。 新的空位被打通,叶纤红只觉得身子一轻,原先就能内视的精神力,也突然暴涨了一大截,仿佛自己的灵魂突然出窍了,能站在身体一米外的地方,观察自己的身体。 叶纤红喜出望外,慢慢张开眼睛,发现全身又多了一层黑黑的污垢,看来血液中排出的杂质,又在身体表面凝结了。 去河边清醒干净后,叶纤红想到刚才变强的精神力,打算再次确认效果。 想知道自己的精神力能外放多远,最好的地方自然是菜园那边。 叶纤红走过去,站在空地上,闭上了眼睛。 当她集中精神,想看清四周的情形时,就像身体某个部位,突然探出一只360度全景摄像头,随着自己的思维,把身体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只隐形的眼睛还能随意变换角度和位置,不用转头和转动身体。 她观察脚旁边的那棵蕃茄,只见上面已结满了果子,大的已成熟变红,随时可以摘来吃了,底下新长来来的果子,还是淡淡的绿色,连表面上的绒毛,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叶纤红又注意到旁边那垄大白菜,它们才种下一个多月,却已长得很大了。 精神力落到最近那颗白菜,她能精楚看到大白菜的形状。如果想再看得仔细一点,还能透过表皮的叶子,看清被一层层叶子裹得严严实实的菜心,仿佛没有东西能阻隔精神力的观察。 可惜它也有距离限制,超过一米外的地方,感觉就有点模糊了,再往外一点,就只看到黑黑一片。 叶纤红睁开眼睛,心里的兴奋无法形容。 本以为要等打通印堂,也就是俗称“泥丸宫,才能练出精神力,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重生人士,所以精神力特别强大? 好像前世那些修仙小说,都是这样说的。 可惜自己有了空间之后,却没有相应的修炼功法,所以没办法了解原因。 叶纤红相信,那些修炼出飞天遁地神通的修士,肯定有特别的运用真气的方法。 忽然想到有了内视能力,对看病不是更方便了吗,都不用把脉,也不用拍照,直接用精神力观察病人的身体就好,哪里有问题就一清二楚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马上想去试试。 去隔壁找胡向阳,似乎不合适。 今天刚帮他治好了大腿上的伤,如果再用精神力观察他,万一有什么不对劲,被他发现,肯定要怀疑自己了。 忽然想到空间里的松狮犬,看来只能用它做试验了。 叶纤红直起身子,在空间扫了扫,找到了它。 看到叶纤红走过来,松狮犬冲过来,对着她直摇尾巴。 叶纤红蹲下身体,集中精神,去观察松狮犬的身体。 被精神力笼罩后,它的身体在叶纤红大脑完全显现出来。 继续深入朝里观察,看到了它表面的骨肉和表面在快速流动的血液,叶纤红甚至能看到它身体里每一块肌肉的形状和作用。 这种一切掌握的感觉很玄妙,叶纤红一时有些入迷。 下一刻,继续往里探入进去,看到了身体里的内脏。 叶纤红有种感觉,如果对方是人,那她可以通这个方法,看出对方身体各器官的好坏与病变,比拍片更清晰和一目了然,治疗起来效果也更好。 忽然一阵头晕,叶纤红连忙把精神力退出来。 看来今天太兴奋,把精神力用光了。 叶纤红出了空间,衣服也没有脱,就倒在床上,马上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醒来时,发现已过了八点半。 她吃了一惊,连忙爬起来,走出房间。 外面静悄悄的,没有人。 叶纤红到隔壁敲门,门应声开了。 “你起来了?身体没事吧!”胡向阳一见到她,注意地望着她的脸,见叶纤红因为睡足后,脸上带着些健康的红润,才放下心来。 正常情况下,叶纤红六点半就起床了,今天过了七点还没动静,安安和郑兴旺过来后,都担心她出事。 敲了敲门,没听到回音,他们又贴在门上听屋里的动静,直到屋里传来一阵响亮的呼噜声,才放下心来。 虞城一直有这样的说法,一个平时不打呼噜的人,如果哪一天打得特别响,那肯定是这个人太累了,需要休息。 胡向阳清楚,因为自己的事,叶纤红这几天非常辛苦,所以没有把她叫醒,让她好好补个觉,睡到自然醒。 几个人的早饭,也是安安去外面买的,是常见的豆浆油条和包子。 虽然没姐姐做得好吃,难得将就一天,大家也没在意。 等他们离开,胡向阳怕在客厅看电视吵到她,就躲到隔壁房间里看。 不过总归怕她出事,所以隔一会就到门上听一听,如果有呼噜声继续在响,他才放心。 胡向阳清楚,自己那天出事后,让叶纤红承担了很大的心里压力。 他从朋友那里得到消息,那天晚上,有人来暗杀自己,被叶纤红的松狮犬阻止了。 她后来找戴老帮忙,将那些刺伤自己的相关人员一网打尽,送入牢房,她才放下心来。 昨晚自己的腿彻底好了,所以神经绷得紧紧的叶纤红才会放下心来,睡得不省人事。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叶纤红会睡成这样,是因为在空间精神力使用过度,需要睡眠恢复。 “没事。”叶纤红回答道。“安安他们呢?卖衣服去了?” “是啊!”胡向阳走出来,搂着她的肩陪她到洗手间刷漱。“这次因为我受伤,把你累惨了,你这几天就好好休息吧,别把身体搞跨了。” “我哪有这么脆弱?”见他一付把自己当成病人的口气,叶纤红哭笑不得。“放心吧,我身体好得很。” 不就是偶然睡了个懒觉吗?用得着大惊小怪? “别硬撑。”胡向阳靠在门口望着她。“我们都知道你辛苦,所以,要注意劳逸结合,昨晚你打呼噜的声音,都快把玻璃都震破,你还敢说自己不累?” “啊?”叶纤红惊讶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你别担心,这是太累了,才会这样,身体恢复了,就不会这样打呼噜了。”胡向阳安慰道。 两人从卫生间出来,叶纤红肚子也饿了,就煮了碗泡饭,拿了点昨晚吃剩的菜,就着吃下去。 吃完早饭,收拾好厨房,叶纤红见时间不早了,匆匆检查了一下食材,见今天不去市场,也没关系,就到客厅坐了下来。 胡向阳坐到她旁边,随手搂住了她的身体。 “怎么又来?”叶纤红扭头白了他一眼。 两人现在非常有默契了,对方做的每一个动作,代表什么意思,都能很容易猜到。 像胡向阳现在小心翼翼地搂着自己,跟平时的亲昵不同,有种把自己当成易碎的瓷器一样,小心呵护,或者说把自己当成了病人,还不敢用力,怕自己受到伤害。 “我是你男朋友,借胸膛给你靠一靠,又怎么了?”胡向阳对着叶纤红,总觉得自己没有机会展现自己男子汉的一面,这让他很受伤。 “行,行。”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身子靠过去,窝在他怀里。 其实被男人呵护的感觉也不错,很温暖也很安逸。 只是因为前世缺少可以依靠的人,她坚强惯了,才渐渐忘了自己小女人的一面。 忽然想起昨天空间里发现的精神力,叶纤红闭上眼睛,将精力笼罩住两个人。 刚把精神集中到胡向阳身上,他整个人样子就在脑海里反映出来。 正要观察他的身体健康状况,突然发现他不着寸缕,搂着自己,更要命的是,在脑海里浮现的景象,几乎纤毫毕现,比自己用眼睛看,都清楚得多。 她脸一红,连忙退出精神力。 用精神力看别人,原来还有这样的副作用,这怎么得了? 胡向阳还好一点,至少是自己的男朋友,万一不小心看到其它帅哥,那长针眼了怎么办? 看来得拿空间的松狮犬多练练,争取做到准确使用精神力,想看哪里,精神力直接看到哪里?别看到不该看的地方。 “你脸红什么?”胡向阳无意中低头,看到叶纤红脸红红的,一付害羞的样子,惊讶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哪里好意思说出来。“可能是被你抱着有点热吧!” 说完,从胡向阳怀里挣脱出来,只是肩跟他靠在一起。 胡向阳也没在意,早上家里没有开空调,屋里坐着还凉爽,但是两人身子贴得太紧,确实有点热。 第十章乔迁之喜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走过接电话。 “叶小姐,我是温俊。”叶纤红接通后,那边马上有人开口。 “哦,是温老板,有何指教?”叶纤红笑着跟他开玩笑。 “指教不敢当,就是想请你帮个忙。”温俊开门见山地说道。 “你说。”叶纤红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温俊这个人年纪虽然轻,行事方面又有点纨绔,但是叶纤红觉得他分寸感很好,至少不会说过份的话,也不会做过份的事。 他所谓的求自己帮忙,肯定不会是一件让自己很难为的事,这一点她很放心。 “你们不是成立了一个吃货团吗?我也要加入。”温俊笑呵呵地说道。“所以请你这个团长批准。” “这是小事。”叶纤红一口答应。“你能加入,我们是求之不得呢?” 这个忙太容易帮了,自然不会拒绝。 一方面,温俊跟圈里的朋友都熟,没有人会反对,另一方面,他本来就是开饭店的,有机会可以打土豪。 “你客气了。”温俊也了解叶纤红的为人,所以不觉得意味。“还有就是,我希望吃货团,把社团的活动室定在我们王子饭店,平时多搞一些活动,为我们王子饭店提升些人气。” “王子饭店生意这么好,还需要我们帮你拉人气吧?”叶纤红调侃道。 “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好?”温俊却叹起了苦经。“我们做的是粤菜,材料都要从粤省运过来,成本高不说,利润也分摊得很薄,一个月下来,才赚多少钱?” “那好。”叶纤红不知道他话里几分是真的,也懒得分辨,“我个人没意见,也愿意帮王子饭店拉些顾客过来。” “那就多谢了。”温俊见叶纤红答应下来,笑道。 “没关系。”叶纤红回答。 …… 胡向阳在叶纤红家又装了三天病人,才正式对外宣布,可以正常走路了。 这天正好是星期天,有正式单位的工作人员都不用上班,他出门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找表哥肖东胜,让他放心。 然后把赵大成和小方约出来,一起进了游戏厅玩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五十块游戏币用完。 最后他们还去了市一中的篮球场,准备打一场球。 他认定自己的腿好利索了,下场打球没问题,被赵大成他们死活拦住了。 他们自然不知道胡向阳的腿,早已彻底好了,担心他伤口刚痊愈,就过度运动,如果让伤口重新裂开出血,那就麻烦了。 胡向阳拗不过他们,只好站在外面充当观众。 不过能看他们打比赛也不错,至少比家里热闹,这几天闷在家里,出来一趟像放风,把他憋死了。 叶纤红一个人留在家里,看到爸妈过来了。 郑建国和叶知书这次过来,是因为跟女儿商定的黄道吉日到了,明天就要办乔迁喜酒请客了。 这次叫的人不多,他们估算了一下,大概会来三十多个人,所以备四桌就够了。 他们今天过来,就是提前准备一下,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对了,这次没有请大厨,你自己做菜没问题吧!”叶知书其实不愿意女儿在新房子里摆酒,担心会把那么漂亮的房子搞得乌烟瘴气,还不如在农村办。 “没事。”叶纤红回答。“到时诗诗姐会来帮我的。” 因为在虞城的家里请客,所以酒席就不必照农村那固定的十碗待客,叶纤红准备多搞些市场上现成的熟菜请客。 什么五香牛肉,麻油鸡、烤鸭、霉干菜扣肉、酥鱼这些都可以上桌,这些东西可不便宜,老家的这些亲戚,谁家舍得买?用这些招待他们,肯定会喜欢。 还可以多搞些河鲜海鲜,像白灼河虾、清蒸鲈鱼、豆豉蒸河鳗、火腿蒸甲鱼,这些更是高级货,别说普通家庭,就算虞城的有钱人家,也未必经常吃。 最重要的是它们容易做,像甲鱼河鳗什么,只要弄只蒸笼,提前蒸熟就行。 叶纤红准备最多炒三四只荤素搭配的小炒,再弄盆三鲜汤,就差不多了。 听了女儿的打算,叶知书就有些心疼,每家才收二三十块的礼金,一桌菜估计就要四五百块钱了,这顿酒肯定要亏到姥姥家了。 “都是自家的至亲,让他们占点便宜好了。”叶纤红笑着安慰妈妈。 烟酒她故意没有算上去,每桌用的酒水饮料和烟,也得花一百多块钱。 这些材料在纸上记录下来后,第二天由父亲一早去买。 “对了,奶奶明天来不来?”叶纤红问道。 上次气呼呼地回去,也不知道她这次能不能放下面子过来。 “她肯定会来。”想起这个婆婆,叶知书也头疼。“这次兴华因为你的事,生了很大的气,你奶奶被他逼急了,才答应以后再也不提这件事。” “她呀,还是用以前那一套要求别人,不知道现在社会早跟以前不同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说来说去,她是不想父亲为难,否则的话,两家直接闹僵好了,最后吃亏的,又不是自己? “你别管她。”叶知书气呼呼地说道。“我跟你爸是她儿子媳妇,不管对错都得孝敬她。你有什么理由受她的闲气?她对你好,你就多去探望她,对你不好,你就当没这个奶奶——” 叶知书也是想明白了,自己嫁了郑建国,只要一天还是郑家的媳妇,就一天避不开她,女儿却没必要受她的闲气。 说完,又觉得这样教育女儿,有些过份。 想说些什么挽回,想了想,最终没有开口。 小红从小过得不开心,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生活,叫她也跟自己一样受委屈,叶知书更加舍不得。 “我知道的。”叶纤红明白妈妈的想法,没有说什么。 当天晚上,一家人吃了晚饭之后,把这边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开始往后面的新房子那边搬。 这里用的很多家电和桌椅床柜,都是房东留下的,她们要带走的不过是一些被子衣服等私人用品,所以每个手里提了两个袋子后,就全部带走了。 到了新家,把东西简单摆放了一下,以后就要在这里重新生活了。 叶知书和郑建国望着宽敞的客厅,依然有种做梦的感觉,他们到现在还不敢相信,自己也有一天,能坐进这样漂亮的房子里。 楼上的苏思诗听到动静,提了一些水果下来,洗干净后装进果盆里放在茶几上,大家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 “诗诗,以后小红和你是邻居了,还要拜托你多加照顾。”叶知书感激地对苏思诗说道。 “阿姨客气了。”苏思诗哪里敢应承。“其实很多时候,还是小红在照顾我。” 大多数中国家庭,做父母的往往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自己的子女,总以为他们还小,还不懂事,却不知道他们早已长大了。 像叶纤红,虽然年纪只有十九岁,可是她的心理已非常成熟了,很多时候,自己碰到了困难,还得请教她。 “你呀,太抬举她了,小红有几分本事,我还不知道啊?”叶知书当然不信苏思诗的话,觉得她在客气。“如果没有你帮忙,她能赚这么多钱买房子?” 苏思诗就很无奈。 或许叶纤红知道爸妈不会信自己的话,所以很多事才没有告诉他们吧! 第二上午,叶知书夫妇早早起了床,到市场买东西去了,叶纤红和过来帮忙的苏思诗,带着胡向阳和两个弟弟,在家里准备酒席用的东西。 叶纤红家和苏思诗家各有一张圆桌,温俊从酒店送来两套备用的餐桌和椅子,叫手下直接送到家里,帮他们铺好台布,摆好转盘才离开。 等爸妈从市场回来,几个人一起动手,刮鳞剖鱼,装盘弄配料,等时间到了,就放入蒸锅。 至少熟菜,因为买得份量足,那边的老板也愿意帮忙,把五香牛肉、麻油鸡、烤鸭什么的,都切好了,现在只要分成四份,装进盘子里就行。 另外又准备了开心果、腰果、红枣、水煮毛豆、皮蛋豆腐、凉拌青瓜等凉菜,提早放到桌上。 香烟买了两种,中华和红塔山,每张桌各放了一包,饮料是雪碧和可口可乐,酒是本地产的加饭酒,由安安兴旺两人摆好。 等到九点钟,断断续续有客人来了。 最先到的是干外婆一家,她们离虞城市区最近,又想着过来帮忙,所以不到九点就出发了。 大舅妈牵着儿子的手,在屋里转来转去,嘴里不停地啧啧称羡。 许忠被妈妈拉着,就有些不耐烦,找了机会挣脱她的手,找安安去玩了。 叶纤红知道他们坐不住,拿出一些小零食放在茶几上,让他们吃着玩。 许忠一见,伸手就去抓,被大舅妈一掌拍开了,还狠狠瞪了一眼。 今天小红家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菜,又是牛肉又是甲鱼的,怎么能吃这些饼干蛋糕,如果肚子填饱了,中午哪里还吃得下东西? 这些话在家里就提前教好的,没想到儿子还是忘了。 许忠撇撇嘴,不敢出声。 “小红,这房子花了不少钱吧?真宽敞和漂亮,比电视里香港大老板住得还好。”见儿子去一边乖乖玩了,大舅妈这才笑眯眯地说道。 “大舅妈,你别羡慕了,跟大舅好好干,说不定明后年,也可以买这样的房子了。”叶纤红笑着调侃道。 现在的房子这么便宜,如果家具厂真的搞起来了,销路又不用愁,一年赚十几二十万还不是小儿科。 “如果真能住上,那我们就托你的福喽!”大舅妈这时候态度已转了一百八十度,哪里还有以前的捻酸劲。 她也不傻,知道这厂子只要搞起来,赚钱肯定快。 特别是村里有内行人估算过,说她们工厂这样的规模,如果外甥女能帮忙卖货,一年赚几十万是最少的,说不定两年后就是百万富翁了。 她这才知道外甥女的大手笔,原以为一年能赚几万,就满足了,没想到远远超过自己的期望。 有邻居家在城里买房,据说一套七十个平方,也不过七八万块,那处甥女这一套,也不过二十万,搞不好自家也很快能住上了。 “你嘴巴紧一点,等一下有别的亲戚来,你们就别提这年事,免得小红为难。”外婆知道外孙女帮自家儿子开店办厂,其它亲戚没得到,肯定一肚子不快,万一媳妇一时嘴快,在酒席上闹起来,那肯定会败小红的兴。 “放心吧,我等一下什么都不说。”大舅妈向自己的婆婆保证道。 第十一章香港老板 “对了,妈,外公他们怎么过来?找得到这里吗?”叶纤红担心地问。 “你表哥有面包车,肯定是他开车来吧?”叶知书有些不确定地回答。“这个地方我跟你舅提过,他们应该找得到吧!” “虞城没几个小区,照理找得到。”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要不,等一下爸去小区门口迎一迎吧!这么热的天,万一找不到,也容易上火——” “行,如果十点钟没到,我就去小区门口接人。”郑建国在一边应下来。 又过了一会,小叔一家和小姑陪着奶奶也来了。 大概是堂哥上次刚劝过,又或者是小姑也说了些什么,奶奶这次态度比上次好得多,连小叔小婶进屋后,也客客气气地。 只是一家人参观新房子时,他们的目光有些阴沉,叶纤红猜测他们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 叶纤红也却没在意,就像妈妈说的,如果她们一直不改变态度,大不了她这个当孙女的,没事不跟她们走动好了。 “我爸他们不来吗?”郑兴旺最近一直没有回家,所以有点想爸妈了。见堂弟的奶奶一家都来了,却没看到爸妈,就有些着急,趁叶纤红身边没人,悄悄地问道。 “我也不清楚,应该会来吧。”叶纤红也不是很肯定。 虽然这次说只请家里的至亲,但是三叔三婶在父亲的堂兄弟里,也算比较亲的,如果过来,也很正常。 “他们答应要来的,可能还在路上吧。”郑建国在一边听到了,插了一句。 “哦。”听说爸妈会来,郑兴旺一下子高兴了。 楼梯口又传来脚步声,郑兴旺以为是爸妈来了,连忙走过去看,却不认得。 “外公,舅舅,舅妈,你们来了啊——”叶纤红正好抬头看到,连忙走过去打招呼。 叶知书和郑建国也放下手中的活,迎了过去。 “小红,这就是你买的新房子啊,真大真漂亮啊!”外公在电话里听女儿说,外孙女买了新房子,没想到居然这么大这么豪华,远远超出他的想像了。 “是的啊,买得大一点,你们来虞城做客,也住得下。”叶知红笑道。 外公和舅舅已跟干外婆见过面了,其它人还不认得,郑建国作为主人,就出面替他们介绍一遍。 大家坐下来后,叶知书泡了茶过来。又拿热水瓶给其它客人加水。 父亲年纪大了,难得过来一趟,她作为女儿,想多陪陪他。 “对了,知书,那个叫钟修贤的知青你还记得吗?”外公坐下来后,随口问女儿道。“前几天他带着妻子儿女来到村里做客,还上我们家问起你呢?” “钟修贤?”一听到这个名字,叶知书的脸突然变得一片苍白,手也哆嗦了一下,手里的热水瓶一个没抓稳,滑落在地,发出咣当一声巨响。 “怎么啦?”一屋子的人都被热水瓶胆摔破发生的巨大声响惊到,一齐停止了说话,探头过来问道。 叶知书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蹲下身子,要去捡打碎了的热水瓶内胆碎片。 “妈,你别捡,我拿扫帚来扫——”叶纤红一见,吓了一跳,连忙拿了扫帚畚箕走过来,嘴里急促叫道。 热水瓶内胆全是玻璃,割到手就麻烦了,而且里面装的是刚烧开的滚水,妈妈这样去捡,还会被烫到。 伸手拉了妈妈一下,见她蹲在地上没动,仿佛没有听到自己说话,一付失魂落魄的样子。叶纤红随手把扫把递给旁边的胡向阳,伸手去搀扶,这时候才发现妈妈脸色不对,担心地问:“妈,你怎么啦?” 屋里人也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面面相觑,只有外公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见妈妈像木头人一样,不言不语,叶纤红和安安一起把妈妈扶到自己的房间,在床上坐下来。 虽然没听清外公和妈妈刚才说的话,叶纤红却敏感地猜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外公提到的男人,很可能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安安,你先去外面陪客人,我和妈妈说说话。”想了想,这件事还是不方便让安安听到,所以把弟弟支开了。 “哦。”安安困惑地望了姐姐一眼,应道。 他虽然也很担心妈妈,不过她相信姐姐,能把事情解决好,所以乖乖地出去了。 “妈,你别难过。”叶纤红搂着妈妈的胳膊,把半个身子倚在她身上,轻轻地劝道。“我们一家人现在过得这么好,你别因为一些不相干的人,影响我们的生活。” 叶知书慢慢转过脸,神情凄苦地望着女儿的脸,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刚才突然从父亲嘴里听到那个名字,心情激荡之下,才反应过度。现在慢慢冷静下来,突然有种不知道如何面对父亲,面对女儿,面对老公的无助。 正是那个男人,让她原先平静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跟他发生关系,导致未婚先孕,她被父亲赶出家门,不得不跟家人失去联系近二十年。 而女儿因为没有亲身父亲,从小到大,被人骂了十多年的拖油瓶。 当初她是那么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但是发生了这么多事之后,她对他的感情,早已说不清是爱还是恨了。 女儿说得没错,现在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村子里谁不羡慕呢?何必为了一个已失去联络十九年的人,把家里搞得一团糟呢? “小红,你有没有怪妈?”叶知书望着女儿,一脸羞愧地问。 有的事大家都不提,可以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刚才自己这样的反应,反而让大家都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这件事受伤害最大的,当然是女儿,叶知书不知道如何向女儿表达歉意。 “怪你做什么?”叶纤红对妈妈笑了笑,调皮地说道:“怪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怪你把我生得这么漂亮?找到胡向阳这样的男朋友?” 妈妈这样问自己,肯定是觉得自己受伤最重,所以内疚。 但是她却忘了,她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自己尽管从小没有亲生父亲,但是郑建国这个后父,对自己并不差,至少担负起了养育的责任。 这个世界的单亲家庭多的是,也没见哪个母亲必须给儿女道歉的。 反而是妈妈,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最后不但不能嫁给他,还被父亲赶出家门,天天活在泪水里。 现在反而担心自己,叶纤红真心替妈妈难过,她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 “死丫头,净会胡说八道。”女儿的俏皮话,让叶知书心里的阴霾散去不少,嘴里气呼呼地骂了一句。 “我是说真的。”叶纤红见妈妈会骂人了,知道她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大半,放下心来,笑道:“如果我长得像堂姐,那我宁愿去死。” “瞎说什么。”叶知书气呼呼地在女儿的头上敲了一下。“小小年纪就开口闭口死,你外公这么大年纪,都没敢说呢?” “我错了还不行吗?”叶纤红整个人挂到妈妈身上,头低下来,在她肩上蹭来蹭去。 “行,行。”叶知书嫌弃地推开她。“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像孩子一个样。” 嘴里这样说,心里却被女儿的动作暖到了,脸上也有了笑意。 “妈,外公什么时候生日?这些年都没跟他一起过,今年我们好好给他庆祝一下,你说怎么样?”想着妈妈和外公这么多年公隔两地,叶纤红这样建议道。 她这样说,也是想分散妈妈的注意力。 “你外公生日在阴历十一月。”提到这个,叶知书心里又有些难过。“他今年都七十一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替他庆下一个整寿——” 自己离开时,父亲才五十出头,看起来精神十足,再次见面,他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这时候人的寿命普遍短,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到八十岁。 想到这里,心里的酸涩涌上来,叶知书眼睛模糊了。 “你放心。”叶纤红安慰道。“外公身体这么好,肯定没问题。” 这不是她嘴上说说,自己有空间在,只要外公不出意外,让他活得八九十岁,她还是有把握的。 “嗯。”叶知书点点头,心里虽然不怎么相信女儿的话,但是哪个做儿女的,不希望父亲长命百命? 母女俩又说了一会体已话,看时间已近十点了。 “妈,我们出去吧!”叶纤红站起扶妈妈。“我们一直在里边,外公会担心的。” “好。”叶知书应了声,随手拢了拢额头垂下来的碎发,别在耳后。 “妈,你的头发下次别剪这么短,留起来吧!”叶纤红见妈妈依然是齐耳的头发,看起来特别显老。“到过年时,把头发烫一烫,这样才年轻漂亮。” “都这个年纪了,还搞这么漂亮干嘛!”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 “才四十来岁,哪里年纪大了?”叶纤红不认同地嘛道。“等你过了六十岁,再来叫年纪大吧。” “就会胡说八道。”叶知书边说边拉开门走出去。 第十二章酒席开始 “知书她爸,那个人——”外婆刚才坐在外公旁边,陪他说话,刚才奇怪的情形,让她马上猜到了事情的缘由。 不过这件事,还真不好当着大家的面说,免得尴尬,所以刚说了几个字,她马上又缩了回去。 “唉——这件事不提也罢。”外公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刚才因为女儿的反应,把他气得不轻,所以才会这么恼火。 以前从侄女那里,知道女儿干的傻事,只是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是钟修贤。 想到这个男人害了女儿后,居然失了踪,一点都没有男人的责任感。 他这次回来,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商人。他这才知道,那年失踪,是因为他去了香港。 想到女儿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他却在香港灯红酒绿地快活,外公就特别生气。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今天是外孙女办进屋酒的好日子,自己就算有再多的不痛快,也不能表现出来,免得影响大家的心情。 何况女婿就在旁边,他说任何话,都有些不合时宜。 “嗯,跟今天无关的事,我们以后再说。”大舅这时候也插了一句。 说完悄悄看了姐夫郑建国一眼,见他脸色如常,暗暗惊讶。 其它男人碰到这种事,总会受到影响,没想到他居然无动于衷。 这也是他高看了郑建国。 作为男人,谁碰到这种事,会不在意啊? 只是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认识叶知书之前,他就算不甘心,又能如何呢? 至于那个男人的出现,会不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他倒不是很担心。 夫妻俩都到了这个年纪,可以说相守了半辈子,哪里是一个外人可以破坏得了的? 何况他们现在的生活又过得这么好,儿女都成材了,叶知书更不可能丢下现在的好生活,去跟一个失去联络二十年的人重新开始。 虞城农村一直有个说法,叫做生父没有养父大,以他对小红的了解,肯定会支持自己这个养父,不会支持妈妈去找旧情人的。 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定了下来,不再为这件事空担心。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屋里的豪华布置,说着小红的能干,说着郑建国夫妻的好福气,气氛很快又恢复过来。 等到叶纤红母女出来,大家很默契地没有开口提这件事。 奶奶和小叔小婶他们坐在另一桌,也难得地没有过来乱插嘴。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外面又有人走进来,笑着说道。 “中饭还没有开始,都不算晚。”叶纤红见是三叔一家来了,笑着迎上去。“倒是兴旺一直在盼你们来,他估计是觉得你们来晚了。” “这个臭小子。”看到侄女后面的儿子,几天不见,越发有城里孩子的模样了,三叔脸上的笑容就盛不下了,嘴里依然一付不满意的语气。 今天小红只请家里的至亲,他们一家原本是没资格过来的,不过有儿子这个借口在,别人倒也不好说什么。 想到那天自己放下面子,求小红收了儿子,让他跟安安一起卖衣服。现在才发现,这个决定真的英明极了。 村里人每次看到他,都会拿这件事揶揄自己,他却从来没放在心上。 因为他清楚,这些人嘴上说的难听,其实心里都在羡慕他。 农村的庄稼汉,这么辛苦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子女成材? 他家兴旺现在比这些人家的小子出息多了,他们不想办法,光酸自己又有什么用? “爸,妈。”郑兴旺被堂姐取笑,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走过来叫了一声。 “在你姐家有没有听她的话?”三叔摆出父亲的威严。“如果被我知道你不懂事,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说完,还凶狠地瞪了儿子一眼。 “三叔,你凶兴旺做什么?”明知道他在演戏,叶纤红还是不欣赏他的教育方式。“他现在特别懂事和聪明,你放心好了——” “放心——由你教育他,我当然放心。”在叶纤红面前,他马上换了副面孔,笑着解释道。“我只是怕他不知好歹,吃的穿的住的,全是你的,他却当成理所当然,连主动干活都不懂——” “我又不是叫他来干粗活的——”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我是希望他和安安一样,都成为有用的人才。将来多赚钱,在城里买房子,接你们一起过。” 说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往后你们能不能像城里人一样,过上好日子,我说全得靠他呢?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三叔连连点头。“你说的话我全信——” “那你以后有事好好说,别这样莫名其妙地骂他?”叶纤红不希望三叔粗暴的教育方式,影响堂弟心性。“我看好他的能力,还希望他将来成材了,帮我打理公司呢?” “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三叔听侄女这样明确说,更高兴了。“能帮你做事,是他的福气。他有多少本事,我还不清楚? 还不是靠你这个做姐的在提携他?” 他还是觉得儿子依然是那个儿子,唯一的区别是,小红教得比自己好,才让他在短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如果换成其它人,他才不信有这个本事。 所以他话里话外,全是感谢叶纤红的话,这马屁拍得真是震天响。 “唉,跟你也说不明白。”对他这个态度,叶纤红也很苦恼,只能简单说了一句。“孩子是不能这样教育的,兴旺不小了,你要学会尊重他——” “是,是,我的教育方式不对,所以才请你继续教教他。”三叔连连点头。 奶奶和小婶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忍不住偷偷撇撇嘴,心里有点看不起老三,觉得他只会拍马屁,连脸皮也不要了。 倒是小姑若有所思地望着郑兴旺父子,暗暗惊讶于叶纤红调教人的手段。 郑兴旺这个堂侄子,她也很熟悉,跟村里其它同龄人比,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没想到才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完全变了个样子。 如果他走在街上,谁敢相信他一个月前,还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乡下娃? 看他现在的外表气质,以及说话时的镇定模样,说他是上海这种大城市来的,都会有人相信。 在郑建琴眼里,上海人才是真正的城里人,像虞城这种小县城,自称城里人,那都是笑话。 看时间已十点半了,叶纤红和苏思诗准备去炒菜了。 叶知书也进去帮忙,外婆想进去,被郑建国拦住了。 “今天你们都是客人,坐下吃就行了。”叶纤红厨房听到了,对着外婆舅妈他们叫了一声。 虽然有四桌菜,其实要炒的菜不多,全部材料又已切好,直接下油锅就行。 苏思诗在一边帮忙照看蒸笼。 用时比较久的甲鱼和河鳗,杀好后就放进去蒸了,现在差不多熟了。所以只须把清蒸鲈鱼和霉干菜扣肉凉放进去就好。 霉干菜扣肉也是熟的,只不过凉了后有点硬,得重新蒸透才香,所以也得再蒸十来分钟。 叶纤红最先做河虾。 这道菜最容易熟,只须把虾放进水里,加点姜葱煮一煮就可以了,其它调料都不用放,加点盐就行。 见时间差不多了,郑建国招呼大家坐下来,准备吃饭。 在家里吃饭,唯一不方便的是,四张桌子被分隔在两个房间,还是楼上楼下。 奶奶一家和三叔一家主动上了楼,安安和兴旺也到了楼上,郑建国做为主人,也过去陪他们。 楼下只剩下外公一家和干外婆一家,加上叶纤红自家人,四桌都没坐满,倒是很宽敞。 胡向阳今天也不能马上坐,楼上的菜,由他一个个端上去。 当菜上桌后,大家都被叶纤红的豪爽大方惊呆了。 除了几个凉菜,其它菜的价格,大家都清楚,光一盆五香牛肉,就值二十块贺礼了,还有甲鱼和河鳗,都是平时想吃却吃不起的贵重河鲜。 大家这时候连聊天都忘了,忙着伸筷子夹菜,生怕动作慢了,吃得比别人少。 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不好意思跟人抢,才保持着风度。 等到后面的小炒上来,大家已经打着嗝,吃不下去了。 特别许忠和郑兴茂,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看到有雪碧和可乐喝,就边喝饮料边吃菜,可是这些碳酸饮料容易涨肚,没吃几个菜,肚子就涨得吃不下东西,被他老妈暗里掐了几下。 一顿饭吃饱喝足,桌上还剩了不少菜,于是照例找来饭盒打包,让每家都带一些回去。 小叔一家走得最早,特别是郑兴华和郑兴怡兄妹俩,全程几乎没说什么话。 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他们,在看到叶纤红的新房子之后,心里特别复杂。 干外婆一家接着也走了,主要是两个舅舅现在都比较忙。当一个男人有事业有奔头的时候,都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叔三婶离开得晚了些,跟儿子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他们也很想念。 走到阳台说了一些悄悄话,离开前,见儿子又拿出一叠钱,两人又惊又喜。 看来儿子一个暑假,就能赚到他们辛苦一年才能赚到的钱了。 难怪小红说,儿子聪明能干,将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要靠兴旺了。 有心想夸儿子几句,可是又不习惯对着儿子说软话,最后三叔还是没说出口。 倒是三婶爱子心切,搂了搂儿子的肩,夸了一句:“我家兴旺真能干,这么小就会养家了,一个暑假赚的钱,比妈一年赚得还多——” 郑兴旺嘴里说没什么,心里却得意得不行,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第十三章生父是谁?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外公一家,因为远道而来,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 上次叶纤红全家去外公家,在那边住了一晚,而妈妈舍不得外公,和爸爸在那边足足住了三天才回来。 这次他们全家过来,叶知书自然也希望他们多留几天。 对她来说,父亲哥哥才是至亲,一家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父亲年纪又这么大了,现在如果不经常聚聚,等父亲走了,想聚也没机会了。 外公原本不同意。 年纪大的人都一样,感觉故土难离,喜欢住在自己家里,觉得这样更自在。 可是看着女儿挽着自己的胳膊,一付依依不舍的样子,他的心就软了,同意留下来。 舅舅和舅妈倒没意见。 农忙已经结束,家里相对空一点了,从欣昌来一趟虞城,路远迢迢的也不容易,多住两天也好。 最主要的是,妹妹一家条件不错,外孙女甚至创业做起了老板,他们就动了心思,看儿子能不能从中获得些好处。 叶知礼有两个儿子,老大从小跟自家老爷子学中医。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家传的医术,老爷子把目标放在长孙身上,从他懂事起,就手把手教他认草药和穴位。 这么多年下来,叶祺信确实学到了爷爷的几分本事,可是现在中医不吃香,大家宁愿去医院打针吃药,也不愿意旷日持久地喝中药调整,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儿子年轻轻轻,相信他医术的人就更少了,现在有老爷子撑着还好,等老爷子不在了,还有谁上门看病? 小儿子是正规卫校毕业的,今年刚进镇卫生院实业,将来当个普通医生应该没问题。 只不过镇卫生院工资普遍不高,养活自己当然没问题,如果要像处甥女一样在市里买房,那肯定不可能。 家里虽然盖了四间两层楼房,给儿子做婚房。但是见识过外甥女的新房子后,他们就不满足了。 做父母的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 他们自然不愿意儿子在乡村当一辈子的赤脚医生,更希望他能在欣昌市里买套房子,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特别是老大年纪不小了,到现在还没找着对象,如果能有一份高工资的工作,那说亲就容易多了。 温俊派人来收走桌椅,屋子经过一番收拾,也整理好了,苏思诗先上楼,回自己家了,叶纤红则过来陪外公说话聊天。 她原以为外公会在这边过夜,所以打算晚上陪他们去街上逛逛,反正前面租的房子暂时没找算退,人再多也住得下。 没想到妈妈不放心家里,说要带外公他们回家,还说那边住着更舒适更方便,叶纤红想了想,只好同意了。 对妈妈他们来说,城里看着漂亮,生活确实没意思,远没有乡下住得自在。 “要不,小红也回家住两天?”郑建国突然开口道。 他是想起了那个香港男子的事,担心老婆会去跟那个人见面。 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犯糊涂的时候,万一见面后,搞出什么事,那就麻烦了。 郑建国也是以防万一,怕自己一个人力量不够,劝不住老婆。 如果有儿子女儿在一边敲边鼓,老婆就会有顾忌了。 叶纤红望了父亲一眼,这么多年下来,他还从来没见主动开过口,要自己回家住几天。 想到今天发生的事,叶纤红只好答应下来。 “现在马上回去不方便,等我这边安排好了,明天再回来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回家一趟也好,那件事总归得想办法解决。 不过回去前,得把生身父亲的情况调查清楚,否则她不安心。 万一这件事弄错了,那就闹笑话了。 知道女儿忙,郑建国也没勉强,于是一起告别离开。 叶纤红自己没去送,叫胡向阳开车送爸妈他们回郑家村。 等爸妈他们离开,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章诗萍,请她想办法,帮自己打听一下人。 那人的名字她已记清楚,叫钟修贤。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直觉,这件事或许没有那么简单? 章诗萍接到电话后,非常好奇,问她为什么要调查一个香港人? “他有可能是我的亲生父亲?你说我应不应该打听一下?”叶纤红知道遮遮掩掩,只会让她更加猜疑,还不如直接说出原因。 “啊?”章诗萍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难道他是七十年代偷渡过去的?” 要知道叶纤红是七三年出生的,那时大陆还不允许以正当方式去香港,唯一的可能是偷渡。 “我怎么知道?”对于章诗萍的问题,叶纤红也回答不出来,又没心情跟她瞎扯,“你还是快想办法帮我查一查吧!” 不管如何,对于一个有可能是自己亲生父亲的男人,叶纤红都不适合随意开他的玩笑。 “好。”章诗萍也明白过来,向她保证马上打电话回香港,叫那边的熟人帮忙打听一下。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歹也有几百万人口,要查一个人可不容易。 不过他有本事回老家投资,说明不是普通的打工仔,至少已小有资产,那样的人就容易打听了。 叶纤红放下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呆。 对于亲生父亲,小时候确实憧憬过,无数次被人骂拖油瓶哭着睡下后,她都会做这样的梦。 在梦中,父亲像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一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带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食物,然后带她回家。 她甚至在梦里,看到那些欺侮过自己的同伴,看到自己父亲时的羡慕模样。 可是这个梦想一直没有变成现实。 等成年后,她对父亲的梦想也破灭了。前世独自在深圳生活时,她甚至忘了,自己还有一个有血缘的亲人。 直到看到央视的《等着我》栏目,才记起自己的身世,可是她也没有想过要去找他。 没料到重生后,生活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这个男人这么快就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了。 算了,烦这个干什么?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叶纤红提醒自己。 因为明天要回家,不知道会在家里呆多久,叶纤红重新站起来,给乔昌智、董采玉他们打电话,交代自己回家的事。 又给他们留下了老家的电话,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打到自己家里。 挂了电话,叶纤红才平静下来。 胡向阳送岳父母到家后,马上就回来了,进屋后注意地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脸色没什么变化,才松了一口气。 “干嘛?”叶纤红斜了他一眼,语气不善地问道。 “没事。”胡向阳在沙发上坐下来,对她笑了笑。 “别一付看傻瓜的表情,我没你想像得那么脆弱。”叶纤红双手按住胡向阳的双肩,面对面坐在他的大腿上,双眼凶巴巴地瞪着他说道。 “我知道。”胡向阳宠溺地伸出手,搂住叶纤红纤强的腰肢,口是心非地回答。 叶纤红越是这样,越说明她心里在意。 这点见识胡向阳还是有的,所以他不想提醒她,就让她把憋在心里的怨气发泄出来好了, “你放心,我不在意的,就算没有亲生父亲,我一样过得很幸福——”叶纤红双手抱住胡向阳的头,笑着说道。 所以重生后,她只担心妈妈的身体,在知道她的心病后,向干外婆打听过外公那边的情况,就是希望母亲能跟他们和好,圆了她上辈子没有实现的心愿。 至于那个生父,她连想都没有想过。 “嗯,我相信你。”胡向阳回了一个笑脸。 “没有父亲又怎么样?我不是一样长大了?现在不是也赚了钱?”叶纤红得到胡向阳的鼓励,越说越激动。“我现在只希望他不要出现,免得搅乱我们平静的生活——” “没关系,就算他出现了,你也可不理他。”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的脸,忽然伸出手,从口袋掏出手帕,帮叶纤红擦了擦脸。 “是的,我没打算理他。”叶纤红倔强地笑道,伸手拨开胡向阳伸过来的手,自己抹了一把脸,才发现什么时候,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她倏地从胡向阳腿上站起来,要去卫生间整理仪容,自己流泪的模样,她不想被任何人看到。 胡向阳连忙站起来,从身后搂住她。 “没事的,小红。”他把头往前伸,跟叶纤红脸贴着脸。“这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叶纤红站住身子,一把抹掉脸上的泪水,不服输地说道。 “还有,你除了爸妈和安安,还有我。”胡向阳在她耳边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会永远站在你这一边的。” 叶纤红的身体僵了僵,似乎不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你相信我,小红。”胡向阳继续说道。“以后碰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别一个人撑着,跟我说说就好了。” 叶纤红眼睛又红了。 这句话张晋豪前世也跟她说过,可惜最后他还是离开了自己。 她慢慢转过身,死死盯着胡向阳,忽然笑了:“你是认真的?” 两人关系早已突破,心中也有了彼此,但是叶纤红还是第一次听胡向阳说出这种掏心窝子的话。 其实不管他说或者不说,她都已决定嫁给他了。 就像飞蛾扑火,即使最后还是会分开,她也不所不惜。 但是胡向阳说出这样的话,那她就得重新看待他对自己的感情了。 你不说,我当作不知道。如果你说了,却做不到,那叶纤红会更加接受不了。 “当然是真的。”胡向阳用发誓似的语气说话。“我这辈子只会爱你一个人。” 望着胡向阳晶晶亮的双眼,叶纤红突然沉默了。 “我就信你一回。”好一会,她才慢慢开口。“希望你记着今天说过的话。” 她从来没见过胡向阳这么严肃的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一刻,她的心忽然软下来。 “你放心,这句话我会记一辈子。”胡向阳说完,抱住叶纤红的头,深深地吻了下去。 叶纤红被搂得身子一软,挂在他的身上。 第十四章暗中调查 当天晚上十一点,叶纤红都准备睡觉了,才接到章诗萍的电话。 “小红,你要打听的人我查到了。”章诗萍在那边兴奋地嚷道。 “什么样的情况,你说一说。”叶纤红紧张地问道。 “钟修贤,七三年偷渡去香港,到那边后投靠舅舅梁石华,因为舅舅没有儿子,当他亲儿子看待。两年后结婚,妻子是他舅妈的一个远亲。”章诗萍一五一十地汇报道。 从章诗萍的口里,叶纤红知道了这个疑似亲生父亲男人,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钟修贤到了香港后,投靠了舅舅一家,进了舅舅工作的一家小型皮鞋厂上班,成了一名制鞋工。 因为年轻聪明,又肯吃苦,几年后被提拔为车间管理人员。 后来老板年纪大了,儿子又在银行工作,不愿意接班,想放弃这家小厂,安度晚年。 钟修贤和舅舅知道这个消息,就一起出钱,把这家小工厂吃了下来。 又过了几年,工厂生意越做越大,成了拥有四十多个工人中型制鞋厂,在附近小有名气。 深圳特区成立后,鼓励香港人跨境过来办厂,他和舅舅商量后,于是出资过来办分厂。 因为舅舅不会说普通话,于是香港的工厂由舅舅负责,他过来这边新办了一家鞋厂。 等到九二年,深圳那家鞋厂的规模已十倍于香港那家母工厂。 钟修贤这时候的资产已超过千万,成为深圳都小气名气的制鞋港商。 一次清明回乡扫墓,碰到家乡的父母官,对方邀请他来家乡办厂,他犹豫一番之后,决定回家乡考察。 这一次再度回乡,他专门到曾经插队当过知青的欣昌乡下走了走,顺便打听当初有过感情纠葛的叶知书,想看看她最近怎么样了? 听说她嫁到了同为越州的虞城市,钟修贤就有些失望。 他根本没想到,叶知书这些年因为他,吃了这么多的苦。 叶纤红了解清楚前因后果后,更加不齿这个男人。 没想到他去外公家找母亲,只是路过顺便打听一下,并不是专门来找她们母女。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既然如此,她们更没必要热面孔去贴冷屁股了。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去上班后,叶纤红整理好家务,带着弟弟回老家。 堂弟他们依然在卖衣服,这件事叶纤红托给朱亚婷了,衣服现在也放在工作室那边,由郑兴旺骑安安的山地车,把衣服送到服装摊那边。 至于中饭,也由朱亚婷去做。 前面租来的房子还空着,交给他们用也没关系。 “姐。”安安坐在副驾驶室里,偷偷望了姐姐一眼,小心叫了一声。 “怎么了?”叶纤红见弟弟神情古怪,惊讶地问道。 今天早上开始,安安就一直很沉默,她一时没留意,还没来得及问他。 难道碰到了什么难事,不好意思跟自己说? “那个——”安安低下头,吞吞吐吐地问:“那个香港人来找你,你会跟他一起去香港吗?” 昨天发生的事,他开始没弄清楚,后来从亲戚聊天的片言碎语中,他拼凑出了这件事的大概情形:姐姐的亲生父亲,回来找她们了。 最关键的是,那个男人还是香港老板,如果姐姐跟他去香港了,那姐弟就会分开了,自己想见一面都会很难。 “傻瓜——”望着弟弟不安的脸,叶纤红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伸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我去香港做什么?爸妈和你全在这里,我当然会留在虞城,哪里也不去——” “真的?”安安不相信地扭过头,认真地望着姐姐的脸,不确定地问。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笑道:“这里才是我的家,你们才是我的家人,其它人管它做什么?” “哦。”安安用力地点着头,激动得眼睛都红了。“那就好。” 知道这件事后,他昨晚一直没睡好,老是担心姐姐突然离开了。 现在发现这件最让他担心害怕的事,肯定不会发生,他心里高兴得像要爆炸开来似的。 “以后再碰到这种事,你都不必放在心上。”见弟弟情绪波动这么大,叶纤红也被他感动了。“姐跟你说过,就算嫁人了,也不会离开你们的。” 安安跟自己一样,其实缺少安全感,估计要等长大后,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才能慢慢培养出自信。 他的性格本来就内向,平时不声不响的,喜欢把心事藏在心里。 但是不管前世还是今世,他都把她这个姐姐放在非常重要的地方。 想到前世他为了自己,付出生命的代价,叶纤红只觉得,就算辜负了胡向阳,她也不能让弟弟受委屈。 因为确定了这件事,姐弟俩接下来的气氛就融洽了。 到家后把车子停在院子里,看到了在后院聊天说话的外公和舅舅。 叶纤红没有进屋,先朝他们走过去。 “小红回来了啊!”外公看到外孙女,笑眯眯地叫道。 “是啊!外公。”叶纤红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回来陪你们了。” “听你爸说,这个后院搞成这样,也是你想出来的主意,不错啊!”外公指着虽然狭小,却布置得非常精致的后院说道。 “当然了!我一直想有一个这样的院子,搭一个葡萄棚,下面放一些桌椅,夏天可以乘凉,春秋可以看风景,旁边种上几棵果树,养一些花草。”叶纤红得意地笑道。“本来前院也可以,可惜我妈要养鸡养鸭——” “怎么听起来像是养老的地方?”外公听叶纤红说完,哈哈笑道:“你年纪轻轻的,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表哥他们,恨不得住在大城市里,不用回老家呢?” “每个人性格不同吧!”叶纤红当然不能告诉他们,自己会有这样的心态,是因为自己前世孤零零活到四十多岁,身边没有家人陪伴,所以心态像个老人。 “那是因为小红比别人成熟,所以才会年纪轻轻,就干下这么多大事。”舅舅在一边夸了一句。 “也是。”外公点点头。“如果她像你家两个小子,只顾着玩,哪里会去考虑赚钱做老板?” “你们就别夸我了。”叶纤红摇头外公的手臂,不好意思地叫道。 也只有在外公面前,她才可以毫无顾忌地装小姑娘。 在妈妈和舅舅面前,她前世的年纪都不比他们小了,还真做不出那些幼稚的举动。 “对了,你妈那件事,你怎么看?”外公突然问道。 趁女儿不在身边,他想听听外孙女的意见,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他已清楚,女儿这个家,其实是外孙女在当家。女儿女婿虽然不算笨,但是跟外孙女比起来,还是差得远了。 “我能有什么看法?这不是一厢情愿吗?”叶纤红脸上的笑意慢慢淡淡下来。“他又没有说要来认亲,我们这么急着贴过去做什么?” 这件事影响了外公和妈妈半辈子,所以在知道了当初的罪魁祸首之后,外公的心就乱了,所以才会想得这么复杂。 “对哦。”被外甥女一提醒,舅舅也反应过来。“他只是过来打听一个小妹,又没有说其它什么事?何况他现在有妻子有儿女,难道还打算离婚后再跟小红破镜重圆?” “他想得美!”一听这句话,外公就暴怒起来。 “这不就得了?”舅舅望了叶纤红一眼,淡淡说道。“亏我们自以为看得明白,其它还比不上小红——” “那你的意思是?不理他?”外公这时候冷静下来,望着儿子说道。 “我的意思是,我们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谁也不必主动提起——”舅舅补充道。 说完后,又望了叶纤红一眼,神情有些复杂:“说不定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家乡还留了一个孩子呢!” 外公一听,眉毛慢慢皱紧了。 还真有可能像儿子说的,他根本不知道女儿怀了孕,那这件事如果大家都不揭穿,说不定反而更好。 相对于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他反而更欣赏憨厚实在的郑建国,如果这件事到此为止,两家人还是像以前一样,继续过自己的生活,这反而是他愿意看到的。 “小红,你怎么想?”外公想了想,觉得这件事还是得听听她的意见,毕竟她是当事人。 “我过来单独跟你说这件事,也是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要再在妈妈面前提起。”叶纤红干脆利落地回道。 “好。”外公望了叶纤红一眼,再次为她的顾全大局而动容。 如果是其它女孩子,听说自己有个亲生父亲,而且还是香港大老板,说不定会闹着要认亲,想得些好处。 只要小红,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养家,不但给家了造了房子,还自己开店开厂,不把那个香港有钱人放在眼里。 有时候孩子太懂事,反而让他们做长辈的更心疼,外公真心觉得女儿这辈子最大的运气,就是生了小红这样一个好女儿。 三人暗里把这件事定下后,外公和舅舅都心情大好,和叶纤红一起回到屋里。 第十五章舅妈的心思 客厅里,爸妈已一大早去镇上买了菜,此时放在厨房里。做中饭还早,他们就陪舅妈坐在沙发上,看香港本港台的电视剧。 正在播的电视剧叫《大家族》,由万梓良主演,这时候港剧的质量确实比内地的好得多,至少故事性更强。 即使以叶纤红的眼光来看,也觉得演技在线,不像前世的某些电视剧,看得人尴尬症都要犯了。 可惜说的是粤语,舅妈他们完全听不懂,看起来就比较吃力,即使有字幕,也只能看个大概。 两个表哥却看得很过瘾。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可以说是听着四大天王的歌长大的,或多或少会几句不怎么标准的粤语。 在他们眼里,说粤语似乎很时髦,所以看到电视里自己喜欢的明星,叽里呱啦说着根本听不懂的粤语,反而感觉更带劲。 叶纤红看外公和舅舅也坐了下来,就把自己带来的水果拿出来,到厨房洗了洗,端出来给他们吃。 这次回家,他还把上次浸的两罐杨梅烧酒带了回来,准备一罐给爸爸,另一罐给外公带回去。 其它的杨梅,她也摘了下来,浸在烧酒里,估计下个星期才能吃。 到时给戴老送一坛,老人年纪大了,身体抵抗力差,空间产的杨梅浸过烧酒后,不但能强体健身,还能去暑解乏。 “对了,小红,听说你的美容会所,现在最受欢迎的古方面膜,配方是从那本古籍里查到的?”外公坐下来后,随口问道。 上次小红向自己要古籍本,他记得给了小红一本祖传的旧书,上面记录了几个古方,难道小红就是用它赚钱的? “是的啊!外公。”叶纤红感激地叫道。“这件事我还没感谢你呢?” “谢我做什么?还不是靠你自己聪明。”外公不在意地说道。“这本古籍在家放了这么久,所有人都没看出它有什么作用,偏偏对你有帮助,说明它最适合你——” 这真的不是外公偏心,家里两个孙子都看过,也没见他们看出花样来。 “小红,听你妈说,你那家美容会所,每个月能赚几万块钱?”舅妈望着外甥女,用它一贯的温柔语气说道。“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在欣昌开家分店呢?” “这个——”叶纤红一时不知道舅妈这话的意思,只好含糊应对。“主要是开店时间不长,我现在也没有精力没人手去开分店。” “哦。”舅妈点点头,表示理解她的情况。“不知道开分店难不难,如果叫你表哥也开一家,不知道能不能赚到钱?” 说完,观察叶纤红的反应,毕竟这件事,决定权还在她的手里。 “啊?表哥想干这一行啊!”叶纤红惊讶地朝表哥叶祺信望过去。 叶祺信已被电视剧迷住了,哪里会关注自家老妈跟表妹的对话,突然听她们提到自己,一脸懵逼地望过来。 叶纤红望了舅妈一眼,立刻明白了这是舅妈自己的意思,跟表哥无关。 不过她也能理解,作母亲的,总是时时想着儿子,希望他过得好。 舅妈见叶纤红看破自己的心思,就有些尴尬,好在叶纤红没有揭破,不至于下不了台。 “如果表哥有兴趣,当然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没拒绝。“只不过如果要用纤诗的牌子,肯定有条件。比如所有的美容材料必须用我们的,所有赢利只能分三成给表哥,其它的作为加盟成本,我们要收回。” “这个没问题。”舅妈一听,反而觉得这样更好。 她们一家都没搞过美容会所,如果叫他们自己弄,肯定开不起来,如果由外甥女提供管理和材料,他们只要招几个懂美容的员工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听外甥女的意思,她愿意协助他们开起这家店,那就更有把握了。 “表哥跟外公学了这么久的中医,放弃太可惜了。”叶纤红突然想到前世很多美容院,都有一些保健项目,于是建议道:“其实可以在美容会所增加几个特色项目,作为你们这家店的特色——” “什么项目?”连外公都感兴趣地问道。 “比如刮痧、拔罐、针炙等等,它们既能美容,又可以防病,表哥自己都能操作,不需要什么成本——”叶纤红一五一十地解释道。 “是吗?那太好了。”听说儿子能靠自己的技术,赚更多额外的钱,舅妈听得眉飞色舞。 要知道老大跟公公学了这么年的中医,其它能力几乎全荒废了,她一直为他的前途担忧,怕几年后没人看中医,他自己都养不活自己。 如果能靠这个赚大钱,那他这些年学的,就真的值了。 “小红,这些真的行吗?”外公不放心地问道。 刮痧和拔罐,对学中医的人来说,只能算是基础,稍微学一学,就会了。 反而是针炙,不但要认识全身的空位,扎针时还得注意轻重缓急。如果出了差错,后果就很严重,没有一定的实践操作,根本不可能学会。 老大从小跟自己学医,这些都难不到他,如果真的靠这些能赚钱,也是好事。 他现在也想开了,不会阻止他们的选择。中医没落是必然的事,不可能要求家人也跟自己吃苦。 “当然能行。”叶纤红回答道。“中医跟西医不同,讲究的是平衡,治病没有像西医一样,立竿见影,只有刮痧、拔罐和针炙,效果特别明显,所以这些反而会成为中医最受欢迎的项目。” “确实是这样。”老爷子点点头。 那是当然了,叶纤红暗想。 她有前世这么多年的经历,这些都是被证实了的,自然能清楚这一点。 科技发展到后来,医学也越来越高科技化,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学西医,挤压中医的空间。 更要命的是,西医经过五年院校培养,几年医院的实习,基本能掌握治病救人的能力。而中医则不同,一个中医师想独立会诊,往往要到四五十岁,才能让患者信服。 反倒是刮痧拔罐,成为了中医的代名词,甚至在西方世界,也流行开来。 所以国内开了大量的推拿会所和美容会所,用这两项技术赚钱,更是成了潮流。 “要不这样好了。”叶纤红想了想,建议道。“你们在欣昌县城,开一家纤诗美容会所的连锁店,然后在旁边开一家中医馆,由外公主持,这样中医美容都有了,赚的钱说不定也会多几倍。” “那要不少钱吧?现在哪里拿得出?”舅舅听了,也很感兴趣,不过谈到钱,他就为难起来。 家里前几年才造过房子,哪里有什么积蓄?而开这样的店,哪里是几千块钱搞得起来的? “这个我来想办法吧,也可以贷些款。”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帮一把。 董采玉前段时间说过,想开一家分店,现在还在招人和培训,不如把那件事先放放,先到欣昌开一家连锁店再说。 “那就谢谢小红了。”舅妈一听,喜出望外。 叶知书听他们在谈论正事,就没有插嘴。 这些事女儿心里有数,她不想乱插手,免得越帮越忙。 不管是女儿帮两个干弟弟开店,还是帮哥哥家赚钱,说到底,都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 否则对女儿来说,长到十九岁才第一次见面的亲戚,哪里会有什么感情,凭什么帮他们? 第二天早上,外公一家提出告辞,要回欣昌的家。 叶纤红送他们到门口,等他们离开后,也准备回家。 姐弟俩整理了一下东西,一起回虞城的家。 到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董采玉商量开连锁店的事。 听老板说要在欣昌开分店,而且还是老板的亲戚来管店,董采玉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在她看来,与其把自己刚培训出来的人员,送去欣昌上班,还不如在当地招人,免得虞城人去那边,生活不方便不说,还得多花费补贴费用。 反正现在店铺都没准备好,装修什么的都要时间,重新招人培训,时间上也来得及。 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欣昌这么大一个县城,不可能招不到有美容基础的美容师和助理,就同意了董采玉的意见。 至于她这边的开分店计划,继续照原计划执行就行,欣昌的连锁店由她来想办法解决。 为了避免舅妈他们有顾虑,叶纤红决定亲自跑一趟那边,把店铺和装修的事先定下来,然后招人的培训。 最要紧的是,还得让表哥来这边呆几天,学习一下美容会所是如何运行的,免得他一窍不通,到时闹笑话。 等表哥了解了相关的事宜之后,自己才敢把一些事情交给他来做,比如招人,比如培训,那样的话,自己就不用那么辛苦,经常两头跑了。 何况纤诗美容会所这边,有了具体的培训资料,当时让表哥依葫芦画瓢就行了。 把事情理好之后,叶纤红放下心来。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自己什么时间抽个空,去一趟欣昌,把店铺和装修的事定下来。 叶纤红正要打电话给表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没想到电话却先响了。 第十六章胡向慧上门 “小红,我姐来了。”电话是胡向阳打来的,他一开口,直接给了叶纤红一个惊吓。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道。“怎么一声不响就来了?到虞城了没有?” “还没有,她刚买了到虞城的火车站,就打电话通知我了。”胡向阳在那边叫道。“她以前也这样,老是搞得我措手不及。” 这一点,胡向阳也是深受其害,不过姐姐就是这样的性子,他也没办法。 只希望小红不要多想,免得两人闹别扭,让他左右为难。 “那行,要我去接吗?”叶纤红想了想,没有表达自己的看法,直接问道。 看来他姐姐也是个性格强势的,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要求别人配合自己。 不过叶纤红也不在意,姑嫂第一次见面,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的,如果合得来,就像一家人一样多走走,如果合不来,大不了不来往。 叶纤红重生后,事事顺心,也渐渐长了脾气,做不到像前世一样,逆来顺受,碰到不喜欢的人,谁的帐也不卖。 “我们一起去吧,你又不认识她。”胡向阳笑道。 他一直觉得叶纤红是个好相处的人,只要你不触及她的底线,就不会跟你斤斤计较。 而姐姐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对家人比较维护,这一点跟叶纤红很像。 不了解的人以为她不好相处,其实熟悉了之后,反而觉得跟她做朋以更轻松,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 何况叶纤红刚帮了姐夫一个大忙,姐姐感激还来不及,应该不会为难她。 “那行,你等一下来家找我。”叶纤红挂了电话。 第一次见胡向阳的家人,说不紧张肯定是骗人的,叶纤红换好衣服,先去市场买菜。 客人来了,首先是做一顿好吃的招待她。 不过想到她来这边,有向自己表示感谢的意思,叶纤红又觉得自己没必要紧张。 毕竟因为自己的缘故,姐夫调了岗位升了官。 从市场买了一些鱼虾蟹和鸭肉牛肉,叶纤红又去空间采了些蔬菜。 马兰头经常做,家里人吃得都有些麻林了,反而忘了它的美味。用来招待姐姐不错,她应该会喜欢。 把食材清洗好放着,等客人接过来再下厨,叶纤红看暂时没事了,去房间换了套衣服,坐在沙发上等着。 因为要去接人,胡向阳提前一小时下班了,两人会合后,一起来到火车站。 今天的火车比较准时,只晚了十分钟就到了,两人站在出站口,就看到胡向慧和卫谨言出来了。 “姐,姐夫。”胡向阳迎上去叫道,一边把叶纤红介绍给她。 “姐,姐夫。”叶纤红见她望过来,只好害羞地叫了一声。 “你好,小红。”胡向慧微笑着跟叶纤红打招呼。“早就听向是说起过你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见面了。” 胡向慧今年二十六岁,最显眼的是一头大波浪长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熟,身上穿了件深灰底银灰色花纹的衬衫,一条黑色九分裙裤,一双中跟皮鞋,看起来时尚中带着些稳重,正是九十年代女干部的常见打扮。 五官和脸型跟胡向阳有七分像,好在眼睛比胡向阳大多了,所以算得上少有的美女。 “我也听向阳提起过姐几次,没想到比他说的还漂亮。”叶纤红笑着捧了一句。 不过这也容易理解,如果她不漂亮,怎么可能嫁进卫家。 要知道卫家可不是普通家庭,单是他姓卫,家里出了个卫老爷子,在外面别人也得高看他一眼。 “你客气了。”见叶纤红外表看起来稚嫩,谈吐却一点也不输于自己,胡向慧更满意了。 像叶纤红一样,她也是当姐姐的,希望弟弟能找一个对他有帮助的贤内助。 叶纤红外表漂亮,办事老练,偏偏还心灵聪慧,这样的女人,她都担心弟弟配不上她了。 从火车站出来,一起往叶纤红的家走去。 到家后卫谨言就有些惊讶,上次来时,她还住在一套普通的三室一厅里,没想到才过一个月,又换了套新房子。 “这是你自己买的啊?”胡向慧也有些惊讶。 没想到这个弟媳妇还是个小富婆,小小年纪就买得起这样大的房子。 “是的啊!”胡向阳在一边接口。“进屋酒前几天才办的呢?” “怎么不跟我们说一下。”胡向慧瞪了弟弟一眼,不满地叫道。“否则我们可以提前来喝喜酒——” “没事,那一次是请家里的至亲喝喜酒,那些朋友小红还没请呢?”胡向阳笑道。 又转向叶纤红:“要不,趁我姐和姐夫都在,就在这两天请客吧?” “没问题。”叶纤红自然不会拂他的面子,笑着应承下来。 几人在客厅随意聊了几句,叶纤红进厨房准备做饭。 胡向慧这次过来,除了感谢她对老公的帮助,还带着父母那边的任务,就是代他们考察一下,这个媳妇合不合适。 叶纤红的外表和谈吐合格了,就是不知道她的持家能力如何了。 所以见叶纤红进厨房,她也坐不住了,跟过去想看看叶纤红的厨艺。 新房子的厨房面积很大,这时候还不流行开放式的格局,三面靠墙的地方,都安装了乳白色的组合柜,看起来井井有条。 水池边的大理石台面上,零零散散地摆了很多盘子,上面装了洗好切好的食材,胡向慧就有些惊讶:“你怎么准备了这么多的菜?” “你们难得来一次,当然得隆重招待啊!”叶纤红发现胡向慧的性子跟自己很像,是个很爽快的人,所以说话不再遮遮掩掩,而是直接开起了玩笑。 “那我晚上有口福了。”胡向慧见叶纤红熟练地把鸭子下油锅生炒,笑道。“我虽然喜欢美食,却不会做,每次想起这个,就郁闷死了。” “啊?还真看不出来。”叶纤红望了望胡向慧纤细的腰肢,有点不敢相信。“你当了妈妈还这么瘦,我还以为你吃素呢?” “怎么可能?我最好吃了。”胡向慧大大咧咧地说道。“如果不是经常运动,都不知道会胖成什么样?” “这样比较健康,又可以吃到美味,又能排毒养颜,对皮肤也有好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没错没错。”胡向慧深有同感地回答。 见叶纤红的身材,不像其它同龄人一样瘦得见骨,反而在挥动锅铲时,手臂上的肌肉非常有弹性,忍不住伸手捏了一下,好奇地问:“你应该也经常锻炼吧!平时做什么运动?” “跑步和瑜伽。”叶纤红扭头望了她一眼,老实地回答。 从某些方面来讲,他们姐弟真的很相像,说话时容易给人莽撞的感觉,却又不让人讨厌。 有时候甚至会觉得他们很直爽,容易交朋友。 “你会做瑜伽?这不是印度的一种健身方式吗?”胡向慧惊讶地叫道。 “是的,对女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方式。”叶纤红笑着说道。 瑜伽虽然早就传入中国,真正被人知道,要到1985年。 那时央视一套几乎每天早晚都播放蕙兰瑜伽系列节目,才让瑜伽这个名字流传开来。 作为讲究生活品质的人,胡向慧也听说过瑜伽,却没有练过。 叶纤红觉得这样很正常,现在练瑜伽的人并不多。它真正成为国内女性减肥塑身的首选运动,还要等美国人把瑜伽市场化和商业化之后。 那时候美国人把它包装成各种高大上的体式,又广告它的各种神奇功效,国内人本来就觉得外国的月亮比较圆,于是一些有先见之明的国人,嗅到这个商机,跑去国外进修后,回来摇身一变,成了瑜伽大师。。 各种瑜伽馆像雨后春笋般地办起来,成功取代原先流行的健身运动。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个可能,如果自己教几个徒弟,然后办一家瑜伽馆,不知道能不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你有空了教教我,我也练着试试。”胡向慧半信半疑地说道。 “好。”叶纤红随口应下来。 这对她来说,真的不难。 何况胡向慧有健身基础,应该很容易学会。 说话间,锅里的鸭肉块加入姜蒜后,已炒得很香了,叶纤红继续加入茴香桂皮后翻炒几下,倒入一瓶啤酒,没过鸭肉块后盖上盖子,准备煮开后用小火炖。 “这是什么做法?”胡向慧还没见过烧鸭子要加啤酒,所以惊讶地问。 正常的情况,不上加水后放点黄酒吗? 看叶纤红做菜,她突然觉得自己成了乡巴佬,这种奇怪的做菜方式,她是闻所未闻。 偏偏还这么香,以她吃货的经验,这些菜的味道肯定不差。 “这是啤酒鸭。”叶纤红介绍道。“鸭子这样做,味道最好,等一下你尝尝就知道了。” “好。”胡向慧咽了一口唾沫。 “等一下再做个可乐鸡翅请你吃,这也是我的拿手菜。”见她对这些特别的菜感兴趣,叶纤红又说了一句。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胡向慧叫道。 “姐,你又不会做菜,在厨房干什么?”胡向阳见姐姐一直在里面帮倒忙,受不了地叫道。 “要你管。”胡向慧气呼呼地怼回去。 叶纤红笑了笑。 从他们姐弟的对话里,看得出他们的感情非常好,这也是叶纤红能这么快接受胡向慧的原因。 在跟弟弟相处的方式上,她们有很多共同点。 菜很快做完了,叶纤红关了火,走出厨房,跟他们坐在沙发上。 第十七章青年志愿者 “中午还有谁来吃饭?”见叶纤红在桌上放了十付饭碗,胡向慧意外地问。 难道小红还叫了家人来陪自己? “没有陌生人。”叶纤红笑道。“除了住在楼上的诗诗姐,还有我弟弟和他的几个同学。” 胡向阳在一边把安安和几个同学在卖衣服的事说了一遍。 “哦,这个主意不错。”胡向慧是搞团委工作的,一听安安他们几个初中生,暑假卖衣服赚钱,就觉得是个好主意。 最让她吃惊的是,这些人做满两个月,居然能赚二三千块钱。 这钱是不是太容易赚了,要知道一个普通职工,累死累活干一年,也不过二三千块钱而已。 “我原先也没想过赚钱,只是觉得弟弟性格比较内向,想通过这个方式,锻炼他的胆量,让他早些接触社会——”叶纤红把自己的当初想法和后来的结果,和盘托出。 “难怪姨夫一直夸你。”胡向慧感慨地说道:“你的思维方式和见识,已远远超过我和谨言了,居然想出这样的方式培养弟弟。” 她觉得自己对弟弟,已经够用心了,没想到叶纤红比她更有想法。 “哪有这么厉害。”叶纤红不好意思地摇头否认。 “对了,小红,你姐夫的事还没感谢你呢?”胡向慧寒暄了几句,就把话题引向这次过来的目的。 那天她接到老公的电话,说自己被老爷子邀请进入内室,和老爷子一起吃饭,她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胡向慧出生不算差,长辈里也有不少高官,但是跟卫老爷子相比,那差得可不止一级两级。 要知道卫老爷子退休前,已是九常委之一,虽然排在最末,但是谁敢因此小瞧他? 老爷子退休后,除了几个儿子和嫡孙,其它人想见他一面都很难,何况他这个旁系的子孙。 老公能被他亲自接见,意味着已入了他的眼,只要不犯错,往后的路仕途就平坦了。 像他们猜想的那样,没过多久,老公的工作就换了,进了市政府,成了县委办主任。 不但级别从副科调到正科,职位更是炙手可热,把胡向慧激动得够呛。 当晚两人抱在一起,不知疲倦地运动了大半夜。 不管是卫谨言还是胡向慧,他们都出生于大家族,偏偏因为各种原因,得不到家族的支持,这些年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在支撑,稍一不慎,就有可能被边缘化。 如果一来,他们就不必担心这些了。 胡向慧自认不是官迷,但是身在局中,不进则退,能这样的好机会,难免兴奋和激动。 “都是一家人,谢来谢去做什么?”叶纤红笑道。 她家这边没有官场中人,卫老爷子的人情也用不上,既然让她碰到姐夫,自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不知道,谨言得了这个机会,有多少人在妒忌?”胡向慧以为叶纤红不了解官场这些弯弯道道,想解释一下。 “姐,你别老说这些,搞得跟陌生人似的。”胡向阳打断姐姐的喋喋不休。“小红的干爷爷退休前可是副省级的,这些道理难道还不明白?” “也是。”胡向慧点点头,就有些尴尬。 这件事也听弟弟说起过,当时还觉得弟弟这个女朋友运气真的逆天了。 一个乡下出生的小姑娘,没有任何背景,却被一个副省级老干部看中,要认做干孙女。 这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一步登天的事,没想到她这么镇定,根本不把这个背景放在心上。 直到卫老爷子也卖小红的面子,给老公调工作,她这才知道小红不是不明白,而是没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胡向慧突然有有动汗颜,感觉自己跟她一比,显得特别市侩和势利。 “小红,听东胜说,他来虞城后,好几次多亏你帮他出主意,才让他坐稳这个位置。”卫谨言插嘴道。“你姐现在在县团委工作,因为没什么成绩,当真是如履薄冰,你也帮她出个主意吧!” 卫谨言比起老婆,情商自然高出不止一筹,见她一直张口闭口道谢,知道这样反而不容易拉近关系。 叶纤红的性格,是外冷内热型的,不喜欢别人喋喋不休地说好话,你有事诚心向她求教,她反而愿意你认真说。 所以他换了种方法,不再跟叶纤红说客套话,实实在在地请教起来。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老婆现在的处境确实不好,她的副手正步步进逼,想取代她的位置,如果再不拿出手段,只怕真的会出事。 “姐做的是团委工作吧?”叶纤红反问了一句,大脑中开始思考前世出名的事件,看有没有适合胡向慧借鉴的。 忽然想起前世那个有名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最开始好像就是团委组织起来的,叶纤红算了算日子,今年应该还没有成立。 如果姐姐能在她所在的团县委,第一个发起号召,成立这个团体,说不定能获得一份耀眼的政绩。 想到这里,叶纤红问道:“你们那边团委,平时组织什么活动?有志愿者活动吗?” 为了防止记忆出错,她试探地问了一句。 如果这时候已有大规模的志愿者组织,那她就没必要提这个了。 “志愿者活动?”胡向慧皱眉想了想,“那是什么性质的活动,我没听说过啊——” “那你先听听看,对你有没有帮助?”听说胡向慧也不知道,叶纤红大喜。“我个人觉得不错,如果你搞成功了,说不定会被团中央看中并推广,你就就成为全国第一个青年志愿者的组织者。” 叶纤红正想具体往下说,外边传来敲门声。 她连忙站起来去开门,看到苏思诗站在门口。 “小红,家里来客人了啊!”苏思诗打量了叶谨言和胡向慧一眼,笑着问道。 “也不是外人,是向阳的姐姐和姐夫来了。”叶纤红笑着替他们做介绍。 听说她是叶纤红的干姐姐,胡向慧也很热情,客气地寒暄了几句。 卫谨言跟苏思诗其实见过,所以很快就找到了话题。 “那件事吃完饭再聊,诗诗姐来了,安安他们应该也差不多到了。”叶纤红跟他们说了一句,开始进厨房把电饭煲端出来,准备等弟弟他们回来,马上吃饭。 没过几分钟,安安他们就回来了。 张建盛几个进屋后,看到有客人,就有些拘谨。 在安安家前面的房子习惯了之后,他们已当自己家一样,随意进进出出,但是换了这边的新房子,这豪华的装修,让几人又重新变得拘束了。 “快去洗脸,马上吃饭了。”叶纤红像往常一样催他们去洗脸洗手,一边招呼胡向慧他们坐下来,自己给他们盛饭。 知道卫谨言不好酒,她就没准备拿酒招待他们。 “这是姐和姐夫。”叶纤红单独把弟弟和堂弟叫过来,要他们叫人。 “姐,姐夫。”两人乖乖叫道。 “这是安安和兴旺啊!”胡向阳做惯团委工作,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倒有经验。“不错不错,不但长得帅,还这么能干,将来一定会有出息。” 两人被胡向慧一顿夸,就像得到老师肯定似的,笑得又得意又羞涩,把叶纤红都看傻了。 看来搞团委工作的干部,真的比自己更懂得跟年轻人打交道啊! 桌上的菜虽然丰富,不过男孩子们吃过好多次,倒没多少惊讶,反倒是胡向慧越吃越惊讶,速度都可以跟几个男孩子比了。 卫谨言依然一副老干部作风,什么美味的东西,到他嘴里永远细嚼慢咽,看不出他喜欢哪一道菜,不喜欢哪一道菜。 “别理你姐夫。”胡向慧知道老公的脾气,笑着跟叶纤红说道。 碰到这样性格的人,那些做厨师的肯定会被气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做得很难吃呢! 不过两人一个爱动一个爱静,一个话多,一个话少,倒是非常互补。 桌上的饭菜很快就见了底,几个孩子吃完后,跟叶纤红说了一声,就悄悄进了安安和房间,把外面留他大人谈事情。 “这几个孩子也很懂事。”望着他们的背影,胡向慧感慨了一句。 “乡村的孩子,比较纯朴。”叶纤红回答了一句。 想到前世因为经济发展,社会风气变成一切向钱看后,就算再偏远的孩子,也失去了赤子之心,叶纤红暗里感叹。 胡向慧做菜不行,干家务却是很利落,吃完后,她帮叶纤红一起收拾桌子,加上苏思诗,一下子就整理干净了。 苏思诗看到他们有事要谈的样子,没有继续留在这里,向叶纤红打了个招呼,回楼上去了。 “你们姐妹两个,就住在楼上楼下啊,这倒很方便。”胡向慧羡慕地说道。 她在苏省那边,还没有叶纤红过得顺心,身边连这样的小姐妹都没有。 “就是因为她住这边,我才把房子买在这里。”叶纤红简短介绍了一下两人的关系。 胡向慧听了后,更羡慕两人的感情。 看来自己也得结交几个这样的小姐妹,在工作之余,可以有人陪自己吃喝玩乐。 第十八章代言人 “对了,你不是搞了个吃货团吗,我跟你姐夫也能加入吧?”胡向慧本来就是好吃的人,有这样的好机会,哪里肯错过。“什么时候聚会了,提前通知我们一声,只要我们走得开,一定会过来。” 苏省和浙省并不远,如果是前世,走高速三四个小时就到了。 不过现在交通没那么方便,来一趟估计都得大半天。 “行。”叶纤红当然没意见。 这个吃货团虽然不是自己组织的,但是对她来说,有这么多二代子弟参加,对她以后的生活和职业,都有巨大的帮助。 特别是几年后,这些人慢慢独挡一面,相互的扶持作用就更明显了。 叶纤红给每人泡了一杯茶,开始继续饭前没聊完的话题。 所谓志愿者活动,最初的目标,就是以免费的方式,给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最开始的活动方式比较简单,比如去车站机场送温暖活动,给顾客提重物,临时照顾小孩或财务,提供免费的开水,陪不认识字的人买票,给他们领路等等。 后来慢慢丰富起来,比如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给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再比如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包括支教、送科技下乡,免费为贫困地区的人看病送药等等。 也可以搞一些专项活动,比如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营计划。通过组建绿色行动营、建设绿色行动基地,集中组织青年在重点区域开展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水污染整治、清除囱色垃圾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叶纤红根据记忆,把这些内容一项一项说出来。 胡向慧听得很认真。 直到叶纤红说完,她还一付意犹未尽的样子。 “小红,我真的服了。”胡向慧伸手搂住叶纤红,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公开口向叶纤红请教,其实是自己的意思,他怕自己要面子,开不了口,所以揽过去了。 她也是病急乱投医,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问她如何开展青年团的活动,没想到她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通,全是可以实行,又容易出政绩的金点子。 真不知道这个小姑娘脑子是怎么长得,任何对他们来说,困难重重的事,一到她那里,马上就有了办法。 卫谨言在一边全程没有说话,一开始他还保持着往常的神情,听到后来,他的脸色也变了。 在官场混的人都知道,出政绩难,出一个直达天听的政绩更是难上加难。 如果老婆真的把这件事做好了,那她就凭这个成绩,也能吃一辈子了。 弄不好入了上面大人物的眼,那就更难说了,说不定会成为一颗新的政治明星。 “这个项目比较大,如果你一个人去搞,说不定反而会得罪人。”叶纤红见两人兴奋过度的样子,想了想提醒道。“所以最好跟家里的长辈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用一个最稳妥的办法,去推行。” “没问题。”胡向慧也不是政治白痴,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 在商业领域,专利和独门技术,会让一家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但是在官场,如果你吃独食,那就会得罪人,想开展工作,就有可能寸步难行。 不但同事会下绊子,让你的计划难以执行。上面的人说不定也会被惊动,眼红这个政绩,自己却得不到好处,于是直接伸手,把它占为已有。 不管哪一种情形,都不是叶纤红愿意看到的。 那不是帮胡向慧,而是害了她。 要知道利益大到一定程度,铤而走险的人多的是。 所以跟家里人商量一样,寻找合作对象,把政绩分出去,才是最好的办法。 何况胡向慧年纪还小,就算这个天大的功劳全给了她,以她的年纪,又能升到哪里去? 国内可没有不到三十的处级干部。 她现在刚升到正科级,已是越级提拔了,想升副处得三十岁以后,所以现在还是悠着点比较好。 叶纤红点到为止,没有再说什么,胡家长辈也好,卫家长辈也好,见识比自己高的人多的是,想来会替她把关的。 她会这么耐心把这件事交给胡向慧,是因为她突然想到,自己和胡向阳都不是当官的料,但是他的姐姐和姐夫可以啊! 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个有钱人,等钱赚到一定数量,就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问题是等钱多到一定程度,如果官场上没有靠得住的人,想保住财产就会很困难。 国内最不缺的就是纨绔子弟,一个没有背景的富豪,在他们眼里就是一头肥猪,什么时候缺钱了就会动手,不会有丝毫犹豫。 她感觉得到,尽管这个姐夫看起来低调,像是一个无欲无求的读书人,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官迷。 戴老年纪大了,不可能一辈子陪自己。如果自己能想办法把他们扶上高位,那自己就不用担心了。 从内心上来讲,他们毕竟是胡向阳的血亲,至少比扶持肖市长更有价值得。 这件事商量妥当,胡向慧找了纸笔,去整理叶纤红提供的内容了。 她打算先记下来,回去后根据所在县的实际情况,跟老公商量具体的操作办法。 “向阳,你也不小了,怎么会这么不知轻重——”趁胡向慧不在身边,卫谨言教训了胡向阳几句。 胡向阳遇袭受伤的事,他没敢告诉老婆,怕她担惊受怕。 表面上看,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是以胡向阳冲动的性格,说不定还是会出事。 “姐夫,你放心吧。”胡向阳老老实实地认错。“这次过后,我一定会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不以身犯险,让你们担心。” “你明白就好。”卫谨言见他一付知错的模样,也不愿意继续念叨,免得他听了烦。“就算不是为了我们,也得为小红想一想。” “我知道。”胡向阳搂住叶纤红。“除非碰到退无可退的情形,否则我一定平安回来,陪小红到老。” “肉麻。”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些话两人私下说说也算了,居然当着姐夫的面说,叶纤红觉得胡向阳的脸皮真的越来越厚了。 “对了,我跟你姐过来时,没买什么好东西,只带了些当地的特产过来。”卫谨言打开两人带来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包五颜六色的石头,递给叶纤红。 “雨花石?”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这种石头前世很常见,淘宝里也买得到,不过漂亮的不多,像手里这一包,几乎每一颗都有特色,估计价值也不低了。 “算不得什么好东西。”卫谨言说完,又拿出一个袋子,递给叶纤红。“这是你姐专门为你挑的,你看喜不喜欢?” 叶纤红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块类似绸缎的正方形刺锈品,中间还锈着凤凰等图案。 怎么送自己这个?她有些惊讶。 忽然想到他们两人工作的地方,忍不住惊叫一声:“这是南京云锦?” “你知道?”卫谨言惊讶地反问。 因为稀缺,除了本地人,南京云锦这个名字,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了,没想到被叶纤红一口叫破。 “嗯,我在一本书上见过。”叶纤红撒了个谎。 她会记得这个名字,是因为前世出生于山东枣庄的劳伦斯许,用一双独具匠心的手,设计出云锦库缎晚礼服,让中国风征服了世界舞台。 更因为范爷穿上后,在戛纳电影节的红毯上惊艳亮相,而名声大噪。 面前这块锈品颜色有些旧了,肯定不是最近织出来的,难道是明清的宫廷织物? 如果是真的,那这块锈品价值就高了。 特别是到零六年被申请为非遗后,它的价值更是爆涨。 “谢谢姐夫。”叶纤红轻轻抚摸了片刻,越看越喜欢。就小心地放回袋子里,准备好好收藏。 胡向慧夫妻过来的事,自然不会瞒着人,最先是肖东胜打电话过来问,到傍晚时,整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既然这样,不如明天聚餐,算是吃货团成立后,首次正式活动。 只是这些吃货嘴都很刁,请他们吃什么还是个难题,总不能像平时一样,炒几个菜一吃了事? 叶纤红皱着眉头想了想,发现虞城这边夜市还没有人搞烧烤,那就搞一场烧烤吧! 在虞城搞这个不方便,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把活动地点定在老家。 自家后院搞好后,还没搞过活动,就去那边好了。 不但地方够宽敞,也不怕烟熏火烧。 叶纤红于是把消息放出去之后,所以在虞城的人都答应明天过来。 连肖市长也打算忙中偷闲,明天过来聚一聚。 “对了,要不要请戴老也参加?”胡向阳突然提醒道。 叶纤红的进屋酒,家里的亲戚已请过了,现在这次聚餐,既是吃货团的节目,也当成了请朋友喝喜酒,如果把戴老忘下,难道下次专门再请一次? “我问问吧?看他来不来?”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胡向阳说的有道理,决定打电话问问。 自己只顾着招待胡向阳姐姐俩,如果被戴老知道自己被忽略,不知道会不会生气? 老人年纪大了,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莫名其妙不高兴,叶纤红不想担这个风险。 第十九章回家准备 “去你家吃烧烤?”戴老听了后,非常惊讶。 烧烤不是北方草原部落的人才搞的吗?怎么叶纤红也打算搞这个?打算烤什么?烤全羊? 戴老刚退休时,曾去过大西北,那边的人有贵客到了,就烤全羊招待他们。 或许是年纪大了,吃第一块的时候,确实觉得很香味道特别好,但是多吃了几块,反而觉得腻味。 戴老是正宗的虞城人,对食物口味偏清淡,喜欢汤汤水水的东西,不喜欢油炸火烤的食物。 “是的啊!”叶纤红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这种年纪人喜欢的食物。“所有的食材全是我自己腌制的,调料也是我自己做,你可以来尝尝我的手艺——” 叶纤红当然希望戴老能参加。 一方面是完成了请客,不必另外专门请戴老吃饭。另一方面卫谨言夫妻来虞城,肯定希望跟戴老认识一下。 人在官场,身不由已,有机会认识大人物,肯定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事。 “那行吧,我明天过来。”戴老想了想,还是决定接受邀请。 跟干孙女也有几天没见了,去她老家散散心也好。 卫谨言和胡向慧此时就在旁边,听胡向阳说邀请戴老参加,就在一边听她们的电话。 听到戴老答应过来,两人都很兴奋。 叶纤红挂了电话,开始思考这烧烤怎么搞,才能既好玩,又让大家喜欢吃? 前世在深圳时,经常去外面烧烤,无非是两种方式。要么用不锈钢烧烤叉串了食物后,直接在碳火上烤,要么弄一块钢丝网板,把食物放在上面,架在碳火上烤。 当然也有的用铁板烤。 叶纤红却清楚,这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烧烤,而是模仿日本铁板烧,操作起来其实更简单。 想了一会后,她最后决定把这几种方式全部搞起来,反正材料容易准备,让大家自由选择,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拿来纸笔,她思考要用到的工具和材料,准备提前准备。 这时候可不是前世,很多工具都买不到,好在家里有工厂,小舅那边也有店,爸爸又是钳工,叫他加工一些简单的烧烤工具,应该不难。 把烧烤工具和食材写下来之后,叶纤红打电话给爸妈,让他们帮自己准备一下。 叶知书听说女儿明天要回家,还要请很多客人过来,也很高兴。 她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家里客人越多,越热闹。 只是那些工具,她也搞不清楚,只好叫郑建国来听电话。 叶纤红把材料和要求一说,郑建国觉得没什么困难,答应马上去准备。 不过铁板烧下面还得有个大炉子,郑建国答应马上去买。 见父亲全部应承下来,叶纤红把电话放下,暗暗松了一口气。 父亲的性格她清楚,只有十足的把握,他才会答应。 现在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只须明天回家的时候,去市场买好各种肉食和蔬菜,带回家提前准备一下就行。 胡向慧和卫谨言已把那份材料修改好,准备重抄一遍后放起来,回头见叶纤红打电话把事情安排得非常有条理,而弟弟却像个大老爷似地,坐在那里没动,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胡向阳明白姐姐的意思,不过他没在意。 自己不懂的事,就要老老实实承认,没必要装腔作势。 他相信叶纤红欣赏自己,也是认可这一点,不会不懂装懂,反而给她添乱。 第二天吃过早饭,胡向阳先去上班了,叶纤红则去了一趟农贸市场,买回一大袋菜,然后开车和卫谨言夫妇一起回老家。 安安和兴旺上午继续去卖衣服了,中午会一起骑车回家。 到家后,三人从车上下来,胡向慧看到面前漂亮的两层半别墅,有种做梦的感觉。 倒不是她没见过世面,会被一套乡村别墅搞得大惊小怪。 主要是车子一路开过来,路边全是灰朴朴的老房子,偶然出现几栋墙壁刷得雪白的两层楼房,已经让人眼前一亮了。 而面前这栋别墅,面积大,红砖碧瓦,像是一只凤凰矗立在鸡群里,显得特别不凡。 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院子的围墙上,还种了棵三角梅,此时开满了粉红色的花,把周围点缀得分外美丽。 这样的建筑,这样的院落设计,胡向慧只有以前去厦门鼓浪屿旅游时,才见到过。 “小红,这房子是你设计的?”胡向慧惊讶地问。 除了她,不可能还有其它人这么逆天,会造出这样的别墅。 “确实是我设计的。”叶纤红也没有谦虚,反而笑着反问。“姐,你觉得漂亮吗?” “漂亮。”胡向慧点点头,望着房子后面露出一角的庭院。“造一栋别墅我也不会这么惊讶,主要是你在细节上的心思,最合我心意。看这院子和后院,普通人就算有再多的钱,也搞不出这样的效果。” 这不是有钱就能做到的,需要主人有足够的审美和鉴赏力。 “慧姐你也喜欢这样的庭院?”见她给这么高的评价,叶纤红笑着问。 “当然了,每个人都有一个梦中的家园,而你的家满足了我所有的幻想。”胡向慧笑道。“以后说不定我会经常来你家做客了——” “那还不容易?”叶纤红笑道。“随时欢迎。” 房子刚造好时,只是觉得面积很大,看起来很豪华,离漂亮还很远。 等到种下三角梅之后,院子的风景就不一样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空间里长过,移植到这边时,不但没有像别的花草一样,被太阳暴晒蔫蔫的,反而长得枝繁叶茂,很快就把大半堵墙点缀得特别美。 后院更不用说了,本来就用心设计过,种上花草和果树,有了公园的感觉。 “小红,你们回来了?”叶妈妈听到动静,从屋里迎出来,看到她身边的一对男女,男的见过,好像是胡向阳的姐夫,就有些疑惑。“这位是?” “妈,她是向阳的姐姐向慧。”叶纤红给她介绍。“姐夫你见过了,就不用我再介绍。” “阿姨你好。”胡向慧礼貌地叫了一声,从随身的袋子里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叶知书。“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你们太客气了,人来了就好,还带什么东西?”叶知书现在见得人多了,应对上也大方了许多,看到胡向慧也没多大的压力,嘴里热情地招呼:“外面热,快进屋里坐——” 心里其实还有些忐忑,主要是女儿说过,胡向阳家是京城的大家族。今天胡向慧这个亲姐姐来了,肯定是代表家长来考察了。 一般在农村,都是女方去男方家看,估摸对方的家底和家庭成员。 而女儿跟胡向阳在一起,算是高攀人家了,所以她担心女婿的家人,会嫌弃他们这些乡下人。 走进屋里,望着宽敞的客厅和简洁的布置,胡向慧有种走进酒店大堂的感觉。 特别是空调开着,里面的温度非常舒适,让她有种坐下来懒得动的感觉。 这个家真的太舒适了,胡向慧坐下来之后,与卫谨言对视一眼,暗暗感慨。 从这个角度来说,叶纤红真是个非常会生活的人,而弟弟因为从小由自己照顾,生活能力不强,跟叶纤红应该是绝配。 “喝茶。”叶知书端了茶过来,放在两人面前的茶几上。 叶纤红这时候把车上的食物拿下来,提进厨房,准备把烧烤用的鸡翅、鱿鱼、五花肉、牛肉等材料,先洗干净,然后加料酒、盐、花椒等调料腌制几个小时,等烧烤的时候,只须加点蜂蜜,就可以入味了。 前世那些烧烤店烤熟后,加入过多的胡椒粉、鸡精等调,叶纤红觉得不够健康,所以尽量少用。 “小红,你在厨房干什么?怎么不来陪客人?”叶知书见女儿进了厨房后,长时间不出来,在外面叫道。 “妈,你陪姐夫他们坐一会,我马上就好了。”叶纤红知道有些事得自己动手,他们也帮不上忙,所以抓紧时间准备好。 “这孩子。”叶知书无奈地摇摇头,抱怨地对胡向慧笑了笑。 “没事。”胡向慧知道叶纤红在准备晚上的食物,自然不会怪她。反而向厨房叫道:“小红,你一个人行不行,要我们帮忙吗?” “不用。”叶纤红连忙拒绝。又问叶知书:“妈,爸呢?” “还不是在帮你搞什么铁板那些东西——”叶知书没好气地回答。 她感觉越来越看不懂女儿了,为什么脑子里总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 好在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了,女儿认识的朋友也越来越多,说明城里人还是喜欢女人搞的这些东西,否则她真的会替女儿担心了 。 把那些材料腌在盘子里,叶纤红才洗干净手,从厨房里走出来。 “小红,我们去后院看看?”胡向慧也是个坐不住的人,叫她空坐着看电视,她觉得闷。 “行。”叶纤红带他们来到后院,欣赏她精心布置后的小花园。 中间的葡萄树已爬满了架子,不过没有像空间的那几株那样,开花结果,只是给下面的遮出一块阴凉地。 靠山的斜坡上,同样种了一棵三角梅,因为斜坡几近直角,等三角梅长得更大,就会变成一堵花墙。 那棵桔子树倒显得普普通通,好在叶子碧绿碧绿的,也给后院增添了一些生命力。 第二十章母女交心 “这边空着,你打算种什么?”胡向慧望着后院的东北角,好奇地问。 “我打算种草莓。”叶纤红笑道。 “啊?院子里还可以种草莓?”胡向慧吃惊地问。 这时候虞城的草莓还不多见,大家都当它是稀罕玩意儿,如果自家院子里可以种,那想吃就方便了。 “当然可以,花盆里都能种,如果一年四季都想吃,就得搭个小小的暖棚。”叶纤红肯定地回答。 院子后面还有几块空地,叶纤红打算再种一棵荔枝树,一颗芒果树,这边的气温虽然达不到热带的程度,不过她有灵液,相信能让它们长出水果。 “小红——”是郑建国在叫。 他回来时,看到院子里的车,知道女儿回来了,就朝屋里喊了一声。 叶纤红听到了,大声应了声,丢下胡向慧两人,回到屋里。 “爸,烧烤的架子和铁板你都弄好了?”叶纤红急匆匆地过去问道。 这次把烧烤用的工作,全部交给父亲去做,他是老钳工了,小舅那边电焊机切割机什么的都有,只有买些不锈钢,应该难不到父亲。 不过没真正见到,她总归不放心。 “做好了,你来看看行不行。”郑建国抹掉额头滚下来的汗珠,笑着问道。 家里已不需要他支撑了,这让他又高兴又失落。现在能为女儿做些事,他非常有成就感。 为了达到女儿要求,他一上午一直在那边忙碌,力求做到最完美。 全部加工好后,又用砂轮机细细把边角磨平,还用砂纸擦得锃亮,看起来像工艺品一样。 因为几个架子都是不锈钢和铁板做的,加起来有一百多斤重了,他绑在自行车后座运回来,出了一头汗。 “都很好,比我想的还要精致。”叶纤红仔细看了看,每一样都跟自己想像的一样,非常满意,笑着夸了一句。 “那就好。”郑建国再次抹了一下汗,心里非常满足。 胡向慧和卫谨言在一边看着他们父女互动,没有出声。 “爸,这是向阳他姐——”叶纤红这才注意到胡向慧两人也跟过来了,连忙替他们做了介绍。 “叔叔你好。”胡向慧看郑建国是个老实人,主动叫道。“过来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会。”郑建国憨厚地笑道。“欢迎你们来做客。” 他比老婆乐观,觉得女儿有这个本事,什么样的男人不好嫁,所以不担心向阳家里人会对自家有什么看法。 几个人一起把架子拿进屋里,放在客厅的角落里,重新坐下来。 叶知书见时间不早了,准备进厨房做饭,看到里面这么多鸡鸭鱼肉,想起女儿说晚上要烧烤,也不知道哪些菜是晚上用的,哪些菜中午可以吃? “小红,你来一下,哪些菜是晚上要用的,你先给我分开,免得我中午用掉了。”叶知书走到厨房门口叫道。 “哦。”叶纤红应该了声,匆匆走过去。 把专门用来烧烤和做铁板的材料拿出来,放在一边,剩下的随时吃都可以。 “小红,刚才向阳他姐给了我这个,你说可不可以收?”叶知书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鸽蛋大小的乳白色玉坠,外面还镶了一层金边,应该是项链的吊坠,看起来非常精致。 “我看看。”叶纤红洗干净手,小心接过来,走到窗前对着亮的地方。 这块玉不像翡翠那么通透,反而有点像羊脂一样滑润,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叶纤红就有些犹豫。 不过又一想,两家都准备结亲了,收点玉器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时请专业的人估个价,下次去京城看望向阳的父母,同样送一块玉器好了。 “妈,你收着吧。”叶纤红把它还给母亲,说道。“下次回家我给你买一条金项链,这样就可以戴了。” “值不了多少钱吧?”叶知书问道。 如果值不了多少钱,她才敢戴着,否则得还给人家,太贵重的礼,可不能收。 “我也看不出来,应该很贵吧!”叶纤红只能含糊地回答。“不过既然送来了,你就戴着吧,下次我去京城见他爸妈,大不了也买玉器送人好了。如果还回去,反而让人家有想法。” “这个——也对。”叶知书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收了起来。“不过你有空问一问值多少钱,太贵了我可不敢戴。” 有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如果真的很值钱,她怎么敢戴? 万一掉地上或者哪里磕一下,她还不心疼死? “妈,我们现在有钱了,买块玉戴也平常,你别小气巴拉地被人笑话。”叶纤红安慰地说道。 “你说的轻巧。”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除了那家美容店在赚钱,其它到处都在用钱,你现在还借了很多债吧?” 女儿现在有多少家底,她又不是不知道?还没到女儿说的那样,可以随便用钱的程度。 “妈,你放心好了。”见妈妈其实在担心自己,叶纤红一时有些语塞。 想了想,又安慰道。“我现在的生意,只要投资下去,将来都会赚钱的,你尽管放宽心。” “我知道。”叶知书叹了一口气。“问题是你自己要投资不说,家里的亲戚看你赚钱了,也想要你帮忙。两个舅舅的事刚办事,你舅妈又盯上你的美容店了——” 这种情况在农村非常常见,亲戚里有人出头了,来要好处的人就多了。 还好小红有主见,没有谁开口都给好处。 否则再多的钱,也填不满亲戚的无底洞啊! “没关系的,妈。”叶纤红将身子靠在妈妈的背上,感受到她背上的骨头已没有以前那样硌人,心里突然安宁下来。“只要给我几年时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让你再也不必为这些事担心。” “那我就真的可以享福了。”被女儿这样依靠,叶知书心里又是欣慰又是感动。 客厅的自鸣钟突然响了起来。 “十点了,我得做饭了,你出外去吧。”叶知书推开女儿,心急火燎地说道。 “我来做吧。”叶纤红想到自己以后给妈妈做饭的次数只怕会越来越少,忍不住开口道。 “不用不用。”叶知书把女儿推出去。“你去陪客人,这里我来说行了。” 叶纤红见妈妈坚持,又想着姐姐姐夫难得来一次,自己一直不去陪,也会让他们有想法,只好回到客厅。 饭菜才做了一半,就听到门口有声响,原来是安安和兴旺回来了。 “今天怎么这么早结束了?”叶纤红望着两人满头大汗的样子,惊讶地问。 以前他们都忙到十一点才回家,今天照时间上来看,应该十点就结束了。 “我把事情交给张建盛,提前回来了。”安安边往卫生间走去,边解释道。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为弟弟高兴。 他终于懂得把工作交给别人,自己学着做个甩手掌柜了。 弟弟今年才十五,说到底还是个初中生,很多做生意的大道理,跟他讲未必会理解,得让他自己去体会。 他能有这样的进步,比多赚一千块钱还让叶纤红高兴。 “姐,我先回家了。”郑兴旺跟屋里人打过招呼,向叶纤红告别。 今天既然有机会回来,他自然想回家看看爸妈,所以急匆匆地要走。 “行,你去吧。”叶纤红挥挥手。“记得中饭还来这边吃。” 见他空着手回去,叶纤红想了想,又叫住他,从厨房拿出一块一斤多重的五花肉,又拿了两条一尺多长的带鱼,装在袋子里递给他。“这肉和带鱼,你带回家吧!” 三叔家条件不好,平时肯定很少见荤腥,这块肉可以让他们好好吃一顿了。 “这怎么行?”郑兴旺连连摆手。“我不要。” 自己吃堂姐家的,住堂姐家的,现在回家了,还拿她家的东西回自己家,他哪里好意思? “听姐的话,拿着吧。”叶纤红沉下脸,叫道。“你今天上午还在工作,哪里有时间给家里人买礼物,这些东西就当是你这次回家孝敬爸妈的,听话——” 说完,硬塞到他手里。 “谢谢姐。”郑兴旺接过袋子,眼睛红红地低下头。 以他的年纪,还不会想到回家要给家里人买东西,直到堂姐递东西给自己时,他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 越是如此,他内心越感激,少年人心性,让他不愿把这样的情感露出来给人看,免得被人看到了笑话。 “快去吧!晚了你妈就做好饭了。”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催促道:“记得午饭来这边吃。” “嗯。”郑兴旺应了声,转身匆匆走了。 郑建国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暗暗诧异。 以前小红什么都不懂,自己回家都不会给家人带些什么,更不用说教别人了。没想到现在心这么细,连兴旺回家都替他考虑到了。 难道真的是突然开窍了,变得懂事了,所以才会这么受欢迎,一下子交了这么多朋友? 如果是以前,这真的是无法想像的。 胡向慧和卫谨言对望一眼,暗暗为叶纤红的行为点头。 一个人人品怎么样?嘴里说是没用的,要看他平时的生活细节。 叶纤红对一个堂弟,都会这么用心对待,对向阳还会差吗? 难怪弟弟跟她认识之后,一颗心就全在她身上了,即使那时她还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无钱无势力。 看来不用再考虑了,这个弟媳妇他们要定了。 叶纤红不知道自己无意的一个举动,会让胡向慧有这样的联想。 第二十一章郑兴旺打架 郑兴旺提着袋子往家里走去,路上有邻居看到了,主动跟他打招呼:“兴旺回来了啊!” “是啊!国祥叔。”郑兴旺笑着应道。“今天姐家里有事,所以我也回来一趟。” 因为心情不错,他的话就比往常多了些,以前碰到这种情形,能称呼一声对方就不错了。 “难怪今天没在虞城赚钱。”那个叫国祥地男人笑着回答。见郑兴旺一个月没见,仿佛已脱胎换骨,忍不住揶揄道:“听你姐姐地叫得亲热,给了你不少钱吧!” 在他看来,郑兴旺还是孩子,自己笑话他几句,也未必会明白。 不料郑兴旺很敏感,一听他讽刺堂姐,脸马上沉下来了,一声不吭地走了。 “嗳——”身后的男人还想说什么,见郑兴旺已快步走远了,只好哼了一声,也离开了。 郑兴旺气呼呼地走进自家的院子,听到屋里传来啪嗒啪嗒的风箱声,看来妈妈正在做午饭。 “妈。”他快步进屋,叫了一声。 “兴旺,你怎么回来了?”三婶听到声音,回头见是儿子,惊讶地叫道。 这时候不是应该在虞城卖衣服吗?怎么回来了? 儿子不在身边,她这个做妈的自然非常记挂。 可是想着他天天都能赚几十块钱,她就算再想儿子,也不能把他叫回家。 所以看到她回来,他不喜反惊,连忙从灶下站起来,问道。 儿子从小很懂事,她倒不担心,最怕的是他无意中惹恼了小红姐弟,把他赶回家,那这条赚钱的路子就断了。 “今天姐家里有事,所以提前回来了。”郑兴旺随手把袋子放到灶上,回答道。 “哦,没事就好。”听说早上还在卖衣服了,刚刚才回来,三婶顿时放下心来。 看到儿子拿回一个袋子,她打开来一看,见是一块猪肉和两条带鱼,惊讶地问:“这是你买的?” 儿子长大懂事了,居然知道买东西孝敬父母了,三婶心里有说不出的甜蜜。 “不是我买的,是姐给的。”郑兴旺没有按堂姐说的,认做是自己的功劳,反而老老实实地回答。“她说我空手回家不好,所以给了我。” “这小红——”三婶嘴里埋怨了一句,心里却暖暖的。 她这么帮儿子,还关心他回家空手没面子,就算亲姐姐也不过如此了。 “弟弟呢?”郑兴旺没看到爸爸和弟弟,问道。 “谁知道他去哪里玩了?”三婶随口回答。 乡下孩子都这样,放暑假了,一群同龄人天天凑一起到处疯跑,大人一般也不管。 等到可以吃饭了,自然会回家的。 说完,想着中午正好没菜,就随手把那块肉放到盆子里洗了洗,打算切一些薄片,加两个洋葱炒一碗。 带鱼弄起来麻烦,中午就不吃了,下午去地里割点葱,晚上煎一煎红烧来吃。 院子门口传了脚步声,却没有人进屋,郑兴旺以为是父亲干活回来了,就走出去看。 父亲没看到,却看见弟弟低着头站在那里,正从堆在院子角落的稻草蓬里抽干稻草擦鼻子,手背处和脖子下的衣服上,还能看到红色的血迹。 “怎么流血了?”郑兴旺吃了一惊,连忙冲过去,托起弟弟的脸,见鼻子里还有血流出来,惊慌地问道。 从口袋里拿出手帕,小心帮弟弟抹去血丝,弟弟刚才用稻草抹,怎么擦得干净? “没事。”哥哥手势重,疼得郑兴茂哆嗦了一下,他扭着头想躲闪,挣脱哥哥的手,低着头不敢看他。 “是谁打你了?”见弟弟的表情不对,郑兴旺怀疑起来,抓住弟弟的胳膊问道。 兄弟俩从小就亲,弟弟有什么心事都瞒不过他,特别是他每次说谎,就不敢看自己的眼睛,让郑兴旺肯定弟弟没说真话。 “没有,是我摔倒的。”郑兴茂连忙摇头,脸上的惊慌之色更浓了。 “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见弟弟还是不肯说真话,郑兴旺恼怒了。 弟弟虽然十岁了,因为长得比同龄人瘦小,平时也不会主动招惹人家,他不肯说,肯定是被人欺侮了。 “是郑云峰——”郑兴茂见瞒不过去了,只好畏畏缩缩说了出来。抬头望了哥哥一眼,见他恼怒地瞪着自己,一时间又难受又委屈,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他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摔了一跤,就流血了——” “他为什么推你?”郑兴旺见弟弟果然被欺侮了,气得倏地站起来,大声问道。 “他说我们偷他家的白枣吃,赶我们走——”郑兴茂越想越冤枉,终于嚎啕大哭起来。“我们只是在树下玩,哪里有偷吃——” “怎么啦?”三婶刚切好肉片,准备下锅炒,听到小儿子的哭声,在厨房大声问道。 “有人欺侮弟弟。”郑兴旺大声回答道。 弟弟虽然嘴馋,但是有个好处,不会乱吃别人家的东西,这也是家里从小教育的结果。 就算吃了几颗枣子,也不能打人啊?郑兴旺怒气冲冲地想。 见弟弟抽抽噎噎的样子,他又是心疼又是恼怒,火气腾地上来了,一时管不住自己,冲出院子,朝郑云峰家走去。 叶知书做好午饭,把饭菜端出来,准备吃饭。 没一会,胡向阳也骑着边三轮从派出所回来了。 “怎么兴旺还不来?”安安坐下来嘀咕了一句。 “估计是你三婶不让他过来吧!”叶知书随口回答道。“他们有时候就是太较真,总怕给我们添麻烦,其实多个人吃饭,多付碗筷的事。” “我去叫他。”安安一听,站起来叫道。 叶纤红没有阻止。 弟弟不能一辈子靠自己,他得有自己的事业,所以必须要有自己的朋友和团队。 他们兄弟感情好,将来才能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弟弟的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 这正是她希望看到的。 安安出了门,顾不得中午的太阳晒,匆匆往三叔家走去。 刚走近院子,看到外面围了几个邻居,屋里传来吵闹声。 安安吃了一惊,连忙从人群里钻过去,走进院子。 只见屋檐下站了几个人,郑兴旺脸上红一块,青一块,正铁青着脸站在那里。同村的郑云峰和他的父母正在那里骂骂咧咧,三叔正陪着笑脸,向郑云峰一家说好话。而三婶则拉着兴茂,母子俩脸上都有泪痕。 “旺旺——”看到好兄弟受伤了,安安冲过去站在他旁边,担心地问:“怎么了?” 脸色难看地朝郑云峰一家望去,这时候才发现,郑云峰脸上也受了伤,难道他们打架了。 “郑云峰欺侮我弟,我刚才跟他打架了。”郑兴旺看到兄弟来了,怒火依然没有退,咬牙切齿地说道。 因为父亲死命拦着,他才强忍着没有再冲上去,任郑云峰一家骂骂咧咧地。 刚才他去找郑云峰,质问他为什么欺侮弟弟,他居然轻描淡写地说,谁叫你弟弟偷吃我家的白枣? 他气不过,就跟他打了起来。 郑兴旺现在已长到一米七三了,个头跟郑云峰差不多,体力却比以前好多了,就算郑云峰比他大两岁,他也不怕。 郑云峰霸道惯了,自然不会任他打,马上伸拳还击,两人扭打中各自中了几拳。 乡下孩子打架,都没什么技巧,只知道挥拳乱打,也不懂哪些地方不能打。 郑兴旺腮帮子中了一拳,马上肿了起来,眼角也被打了一下,多了一块淤青,原本养得白白净净的脸,看起来有些骇人。 郑云峰也没占到便宜,胸口被打了一拳,呼吸都隐隐作疼。鼻子边也被打到了,鼻血马上流了出来,滴在雪白的衬衫上,看起来比郑兴旺还惨,把他父母都惊动了。 儿子被人打上门了,他们自然不肯放过,就带着孩子过来找三叔三婶算帐。 三叔平时就有些懦弱,这时候想息事宁人,听明白原委后,先骂了儿子几句,连连向郑云峰父母道歉。 郑兴旺平时很听父母的话,这时候却不肯退缩,梗着脖子不说话,把郑云峰父子又惹恼了。 他们知道原委后,看到郑兴茂脸上的鼻血还没干,郑兴旺脸上也伤了好几处,觉得自家儿子有错在先,就打算就此算了。 但是郑兴旺这样的态度,让他们下不了台,所以嘴里就没那么客气。 三叔又气又急,怪儿子不懂事。 自家什么情况?难道儿子也不懂?怎么比得上郑云峰家? 跟他们闹矛盾,不是鸡蛋碰石头吗?郑云峰家在村里的势力,他们根本惹不起。 郑云峰父亲兄弟姐妹六个,已成了村里的一霸,谁家碰到事情,他们都会站出来,一致对外,所以大家都不敢惹他们。 何况村里的书记村长,也是他们那一房的人当着,谁家没点事要求到他们? 最重要的是,郑云峰唯一一个姑姑,还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嫁到了上海,成了城里人。 据说姑夫还是当官的,在当地颇有些势力,更助长了郑云峰家的威风。 因为得到姑姑的偏爱,经常送吃穿用度给他,郑云峰老觉得自己是城里人,所以有些看不起同村的人。 上高中后,长期住校,很少回家,跟村里的孩子接触也少。 这几年暑假,大多是在上海的姑姑家度过,据说姑姑经常安排人给他补课,是希望他考上大学。 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留在老家没去? 第二十二章同仇敌忾 郑云峰见安安望过来,神色不善地瞪回去。 不管是郑兴旺和安安,郑云峰都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觉得跟自己不是一个层次的。 今年叶纤红家突然发达起来了,造了村里唯一一套别墅,把他家漂亮的三间二楼也比下去了,这让他非常不舒服。 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经常听到村里人提起安安,说他现在变得非常高大帅气,甚至都觉得他已超过了自己。 这让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特别是放暑假后,安安和郑兴旺在虞城卖衣服赚钱,听说一天能赚几十块,把他们眼红坏了。而他靠姑姑给的零用钱,吃的穿的都比不上他们,似乎已跟他们不在一个档次了。 刚才看到郑兴旺的弟弟郑兴茂跟几个小屁孩,在自家院子里转悠,捡因为熟透而掉落的白枣吃,他就过去赶他们走。 原本也没想过要欺侮他们,毕竟自己十八岁了,他们才十来岁。 没想到郑兴茂跑得慢,被他随手推了一下,就摔地上磕出了血。 他也没当回事,农村小孩子嘛!摔倒出血不是很常见? “什么?你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去欺侮十岁的兴茂,还有脸叫爸妈过来闹事?”安安惊讶地望着郑云峰,不可思议地叫起来。 他的声音有些大,把看热闹人的注意力全引过去了。 这话如果是真的,那大家对郑云峰的印象就坏了。 在郑家村,因为郑云峰父母的霸道行为,本身就不讨村里人喜欢,对这个孩子评价还不错,感觉他斯斯文文的,学习成绩又好,将来会有出息。 郑云峰的父母见安安过来拆自己的台,脸色不善地望着他。 “瞪我干嘛?我有说错吗?”安安现在见多了大人物,还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话里的讽刺意味也没有掩饰。 “小王八蛋,你胡说什么?”郑云峰恶狠狠地骂道。 不得不承认,安安不管是相貌,还是身材,都比自己出色多了。更因为眼界见识的变化,身上的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又妒又恨。 早就想教训他一顿了,既然你自己找上门,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想到这里,郑云峰趁他不备,一拳朝他打过去。 两人只隔了一米多远,等安安发现,他的拳头已到了胸口。 “安安小心。”郑兴旺看到了,伸手要去阻拦,可惜他的反应不够快,慢了一拍。 郑兴安见他居然偷袭自己,恼怒地举臂挡开,另一只手抓住他的头发,趁他吃痛动弹不得之际,在他肚子上用力擂了两拳,才一把推开他。 郑云峰痛得嚎叫一声,身子弯得像一只熟透的虾,捂着肚子,缩成一团。 “小小年纪就这么毒辣,看我不打死你。”郑云峰他爸郑立建,看儿子当面被打了,眼睛都红了,冲过来就要教训安安。 “你别过来啊!”安安伸着手指对着他,嘴里警告道:“我们都是未成年的学生,打架只要没打死打残人,最多被治安拘留。如果你敢动手,性质就不一样了,你做好去坐牢的准备了吗?” 这些话,都是姐夫胡向阳教他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郑立建瞪着安安,一时间被他的气势震住了,居然有些犹豫,不敢马上动手。 安安的姐夫是镇派出所副所长,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了,他们在村里再霸道,出了村就不管用了,他还真没勇气跟警察叫板。 “还有,你儿子今年十八岁了,已经属于成年人,如果旺旺报警,他说不定要被拘留,而旺旺只有十六岁,责任就轻多了。”安安想了想,又说了一句。“你还是先想清楚,怎么样把他们的嘴堵住吧——” 当初发生体育老师欺侮安安的事件,胡向阳向他灌输了不少法律常识,安安有些记住了,有些早忘了,不过他相信郑云峰一家都是法盲,所以也不怕他发现自己话里的漏洞。 郑立建在村里作威作福惯了,从来没有人跟他讲法律,这时候一听安安的话,居然愣住了。 如果是大人间闹矛盾,他有无数种办法让郑建平吃不了兜着走,但是涉及儿子,他还真有点怕了。 他就郑云峰一个儿子,从小就非常宝贝,这辈子最大的目标,就是把他培养成大学生,跟他姑姑一样,成为国家干部,吃公家粮。 如果被拘留或判刑,那前途就毁了。 他也听人说过,好像一个人在公安局留了案底,那就算考上大学,政审也通不过,成绩再好也不上了大学。 就连以后参军或入党,都会受影响。 何况安安他姐夫在派出所,到时给他们找点麻烦,实在太容易了。 “爸——”见父亲犹豫着没有动,郑云峰不满意了。 他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性子有些软弱,别人看他父亲的面子,也不会惹他,让他空有报复的心,却没这个胆。 每次惹事,都是父亲出面处理,到现在都没跟人动过手,所以跟郑兴旺打架时,明明大他两岁,依然没有打赢。 “回去。”郑立建夫妻不是白痴,知道继续在这里,只会丢人现眼,两人对望一眼,都有了退意,拖着儿子就往外走。 至于安安说的堵郑兴旺的嘴,他倒一点不担心。 大家都在一个村里住着,谅郑建平也没这个胆子,跟他撕破脸。 安安刚才这样挤兑他们,其实也是暗暗捏了一把汗,没想到他们果然被自己吓走了,暗暗松了一口气。 门口看热闹的人见郑立建一家出来,顿时一哄而散。 “安安,今天真的太谢谢你了。”三叔见这个侄子不但教训了郑云峰一顿,还把郑立建吓跑了,心情放松下来,连连向他表示谢意。 郑立建夫妻有多难搞,村里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 原以为今天不出点血,这件事肯定摆不平,没想到安安一到,就轻易解决了。 “我也没做什么。”被三叔这样感激,安安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这都是我姐夫教我的,说我们都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 “哦。”三叔感慨地点点头,暗里惊讶安安的变化。忍不住白了儿子一眼,埋怨道:“你看看安安,比你懂事多了,哪像你,只会惹麻烦——” 郑兴旺见事情解决了,气也消了,父亲责备也没放在心上,乖乖地受着。 看到弟弟被郑云峰欺侮,他热血不涌,忘了郑云峰父母是什么角色,就去找他算帐。 原以为两人打一架,也就过去了,没想到他父母这么不要脸,居然出面找麻烦了。 郑云峰一家过来时,他其实也有些后悔有些害怕,担心会连累父母。 只是他少年气盛,不肯服输罢了。 现在安安出面,把事情解开,他当然求之不得。 “三叔三婶,家里饭已经做好了,我过来叫旺旺一起去吃饭。”安安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连忙叫道。 “你们太客气了,还特意过来叫,旺旺在自家吃就行了。”三婶插嘴道。 嘴里这样说,心里其实巴不得儿子过去。 她也是看明白了,儿子虽然开始在赚钱了,跟同村的孩子比,也出色了很多。但是跟安安比,还差得远,需要继续跟他学。 “都说好的。”安安抓住郑兴旺的胳膊,催促道。“家里人都在等你了——” “我不去了。”郑兴旺摸了一下腮帮子上的肿块,想到自己现在鼻青眼肿的,不好意思这样去见人。 “去吧,家里又没有陌生人。”安安催促道。“再说你脸上肿了,去我家拿点冰块敷一敷,也好得快。” “安安说的有道理,你就听他的。”三叔也不想让安安白来一趟,就催促儿子道。“既然安安来叫了,那就快去吧!记得懂事点,多跟安安学学。” “哦。”郑兴旺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安安走了。 “哥——”郑兴茂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哥哥也被人打伤了,心里一直很内疚,这时候抓了抓他的衣服,舍不得他走。 “兴茂也一起去吧!”安安见堂弟弟可怜巴巴的样子,过去牵他的手,叫道。 家里姐姐备了些常用药和纱布,堂弟脸上也流了血,得用酒精擦一擦,再抹点红药水。 郑兴茂就抬头望了父母一眼,眼神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自然是希望他们同意自己跟哥哥一起去。 “算了,跟你安安哥去吧。”三婶也是个心软的,知道安安一家善良,不在意多一个人吃饭,最后还是答应了。 郑兴茂马上露出笑容,跟在哥哥的后面,一起往安安家走去。 刚一进门,就看到大家已坐在饭桌上了。 “哦,毛毛也来了。”叶知书看到跟在两人后面的郑兴茂,笑着叫了一声,站起来准备给他盛饭。 “大伯,大妈。”他倒是很乖,走过去叫了一声。 “咦?你们兄弟怎么搞的,还流了血?”叶纤红一见,吃惊地站起来,走到郑兴茂面前观察他的伤势。 “姐——”郑兴茂经常吃叶纤红给他的糖果,对这个堂姐也很亲,笑着叫了一声。 “你们两兄弟过来,我先给你们擦点药。”见两人都是皮外伤,叶纤红走到客厅一角,打开柜子,拿出一瓶医生酒精和棉签,抬手叫他们过来。 第二十三章不同的态度 “他们怎么回事?”郑建国望见郑兴旺好好的衣服上染了血迹,心里就有些不高兴,皱着眉头问儿子。 他跟郑建平是堂兄弟,两人性格上有相似的地方,就是都比较正直老实,甚至有些迂腐。最反感子侄辈跟人吵架打架,觉得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原先他还蛮喜欢郑兴旺这个侄子,觉得他少年老成,厚道待人,没想到自己看错了。 “这件事不怪旺旺,是郑云峰他们太欺侮人。”安安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连自己赶到后,跟郑云峰的矛盾也没有漏过,一起说了出来。 “不错啊!安安。”胡向阳听说他居然打人了,还吓得他们不敢还手,得意极了。“看来我没白教你这些法律常识,你都懂得活学活用了——” 说完,伸手去揉郑兴安的头发,感觉这个小舅子跟自己亲近了一点。 “嘿嘿。”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到旁边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 “以后碰到这种事情,回家跟我们说,别自己动手。”郑建国听说儿子居然动手打人,不高兴地教训道。 他的教育方式跟大多数农村家长一样,担心儿子独自面对吃亏,所以总要他们退缩忍让,回家交给大人解决。 “打了就打了,这种混帐小子不打不长记性。”叶知书不同意老公这种逃避的做法,人家都出手了,不反击怎么行?“别听你爸的,男孩子如果连这点血性也没有,跟女孩子有什么区别?” 以前自己身体有病,护不住孩子,难道现在反而要做缩头乌龟了? “我也赞成安安这样做。”叶纤红给两人清洗好伤口,又在出血处抹了红药水,见没其它问题,就带他们过来吃饭,听到父亲的话,附和母亲道。 说完,还拍了拍他的肩,表示鼓励。 又担心安安受到鼓励后走极端,以后不知天高地厚乱出头,于是又补充了一句:“男孩子到了外面,不能一味忍让,那样会让人看不起。不过也不能盲目跟自己对付不了的人动手,那是犯傻,明白吗?” “知道了,姐。”安安乖乖地应了一声。 郑建国在一边就有些无奈。 他只是担心儿子,怕他遇事强出头,惹来麻烦,又不是叫儿子像女孩子一样,遇事就退缩。 不过他由姐姐姐夫护着,在虞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自己没必要空担心,这样一想,他又安心了。 胡向慧夫妇注意到他们一家人遇事后的不同态度,笑笑没出声,不过对叶纤红的性格更加满意。 她护短的脾气,真的跟自己很像。 “别说这些了,快吃饭。”叶知书见两个孩子已坐下来,夹了一块红烧肉给郑兴茂,嘴里催促道。 郑兴茂好久没吃到肉了,夹起来一口咬下去,幸福眼睛都眯起来了。 叶纤红望着兴茂的笑脸,忍不住也夹了些肉食到他碗里。 吃过午饭,叶纤红见郑兴旺腮帮子还没消肿,找了一块干净的毛巾,去冰箱弄些冰块,倒在毛巾里,准备给他冰敷。 又到厨房打了个小杯子,在里面倒了几滴灵液,叫他仰靠在椅子,将灵液滴在肿起的部位,用手轻轻抹匀,等水都皮肤吸收了,才把裹了冰块的毛由按上去,叫他自己扶着别动。 郑兴旺乖乖地坐在那里,边看电视边给自己敷脸,感觉脸上凉凉的很舒服。 “哥——”郑兴茂走过来,坐在他旁边,依恋地靠在他身上。 郑兴旺心疼地望着弟弟人中处的伤口,伸手搂住他。 “毛毛,以后记得别去郑云峰家,知道吗?”他担心郑云峰暗里下黑手,欺侮弟弟,所以认真叮嘱道。“你想吃什么,跟哥说,哥给你买回来?” “哦。”郑兴茂懂事地点点头,转头望了哥哥一眼,小声地说道。“哥,我想跟你去虞城——” “那不行。”郑兴旺连忙拒绝。“哥现在为了赚钱,才住在堂姐家,你不能去给他们添麻烦,知道吗?” “可是我想跟你在一起。”郑兴茂身子朝哥怀里缩了缩,带着鼻音说道:“在家一点也不好玩——” 十岁的男孩子其实懂很多事了,父母忙碌没时间管自己,他只能找同伴玩。 左邻右舍看到自己时,是善意还是恶意,他已能清晰分辩出来。去同伴家里玩,他父母是欢迎自己,还是讨厌自己,他也能感觉得到。 很多时候他想一个人在家,不跟他们去玩,可是又怕被人耻笑,所以最后还是跟在他们一起出去了。 所有人里面,只有哥哥对自己最好,只要自己开口的,他都会想办法给自己搞到。 往年暑假,是他最开心的时候,他总是跟在哥哥后面,和他一起去捉泥鳅网蜻蜓,满山遍野地跑。 今年哥哥不在家,他真的一点也不开心。 “可是哥哥要赚钱啊!如果你跟哥哥去了,哥就干不了活了。”郑兴旺只能这样骗弟弟。 堂姐对自己够好了,他不能再给她添麻烦。 “在家不好玩,就来大伯母家看电视好了。”叶知书知道女儿那边忙,确实不适合让兴茂去,所以笑着哄道:“现在天天有动画片看呢!” 望着依偎在一起的兄弟俩,叶知书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儿子女儿小时候,也是差不多的情形。 就在今年五月份,安安在知道姐姐那边有地方住的时候,为了跟姐姐在一起,天天放学坐车去虞城,一点也不嫌麻烦。 这种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是大人很难真正理解的。 “对啊!你不是喜欢看动画片吗?大伯母家的电视机这么大,电视又这么清晰,跟看电演都差不多。”郑兴旺顺着话头哄道。 “哦。”郑兴茂也知道跟哥哥去虞城没希望了,只好委委屈屈地应了一声。 叶纤红远远望着郑兴旺兄弟俩,他们的对话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见胡向阳在一边发愣,白了他一眼。 “要不要我出手,帮安安他们出气?”胡向阳清楚叶纤红的性格,知道她极其护短,堂弟被人打了,她也会不开心。 “怎么出气?”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你这么大一个人,去打人家十八岁的高中生?” “怎么会?”胡向阳扬了扬眉,一付你变傻了的表情。“当然是大人对大人,小孩对小孩。既然他儿子欺侮了安安和兴旺,我就去对付他老子,让他知道得罪安安的代价?” “你别乱来啊!”叶纤红一听,觉得有理,回头见他把指关节按得叭叭直响,又不放心起来。 以他的火爆脾气,别没事找事,把事情往大里搞,那就真的不好收场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的。”胡向阳得意地说道。“他不是村里一霸吗,那就查查他的问题,最好没有什么违法的事,否则就让他去坐几件牢,长长记性——” 听他用这种方式替兴旺出气,叶纤红放下心来,没有再反驳。 现在农村其实还算平静,至少集体资产不多,能暗箱操作的项目也不多。 就叶纤红知道的,无非是村里的水库被郑立建那一支的郑国庆承包了,要知道当时三叔也是写了申请的。 等到重生前,村里的恶势力才有些抬头,因为村干部长期由他们那一支把持,各种上面拨下来的款项和利益,到不了老百姓手里的事屡有发生,有人告状也没用,还被威胁和打骂。 让胡向阳这样搞一搞也好,震慑一下那些胆大妄为的人,净化一下村里乱七八糟的风气。 第二十四章烧烤大会开始 等胡向阳回去上班,叶纤红也得准备晚上的烧烤了。 和安安把几个铁架子抬到后院,思考怎么布置,才不会让大家挤在一起,又方便吃到自己想吃的食物。 烧烤用的是前世常见的长条形炉子,郑建国一共做了两个,拼起来超过两米长了,两边同时站十个人烤东西也不会挤。 铁板烧下面用的是四眼的煤球炉子,煤饼点旺时,一米五乘以九十公分的铁板,搁在上面,同时也可以站六七个人。 今天出席的人员,加上自家人,应该在二十人左右,这样一算,应该没问题了。 当然大家用餐的桌子椅子也要准备好,反正一到傍晚,后院的太阳就会被遮住,倒不用担心被夕阳晒得慌。 四点钟开始,就有客人开始过来了。 最先到的是诗诗姐,她总是担心叶纤红忙不过来,所以第一个过来帮忙。 没一会章诗萍和温俊也来了。 于是几个人一起动手,开始把后院的煤炉子和碳点着,架子放好,等他们五点钟下班过来,随时可以动手了。 叶知书在一边帮不上忙,只能和老公一起搬桌椅,家里以前用的八仙桌抬过去,又把大圆桌抬过去,还在角落随意放了一些小矮凳,方便有人喜欢随便找个角度吃东西。 烧烤看着简单,要准备的食物和配料特别多。 不过主要是前期的工作,叶纤红把它们腌制入味后,就不需要操心了。 而铁板烧则不同,大多数食物需要做到半熟,才方便在铁板上炒和烧。 叶纤红回到厨房,煮了五筒挂面,六成熟就捞起来,泡在凉水里涨开一点,洗掉表面那层滑滑的面糊,倒掉凉水,装入大锈钢盆里,沥干水,倒入菜油、鲜酱油、葱段等调料,搅拌均匀后放着备用。 晚上的主食就是炒面和炒饭,谁要吃只须在铁板上炒就行。 米饭当然也准备了不少,到时加些鸡蛋葱花和肉粒炒就行,如果想搞得豪华一些,还可以加火腿肠、腊肉、烤熟的鸡肉等等配料。 鲜酱油是叶纤红自己调制的,方法很简单,只须下油锅加入香料炒香,然后加水煮开,捞走香料,放入葱姜蒜和糖等调料,继续煮就行。 等到完全入味后,把水滤出来就是美味鲜酱油,蘸食物也行,放在凉拌菜里也行,到处用得着。 烧烤用的五香粉,也是她自己调配的,这些花了她不少时间。 再切一碗洋葱粒和葱花,备在那里,晚上铁板烧时要用。 夏天吃烧烤,容易火气重,叶纤红另外煮了一大锅绿豆汤,给大家解暑气。 时间到了五点,后院一切准备就绪,客人也来得差不多了。 “小红,戴老怎么还没来?”胡向阳望着屋里的客人,已等得有些心焦了,就担心地问道。 “再等一下吧!”叶纤红相信爷爷答应了,肯定会来的,没什么可担心的。“你们如果饿了,可以先烤点东西吃。” 这就是烧烤的方便之处,谁想吃自己动手,不会影响别人后来的客人。 赵大成和小方算是跟叶纤红混熟了,当下不客气地挑了个鸡腿,放到烧烤架的钢丝网上,开始烤起来,没过几秒钟,香味就开始飘满整个后院。 郑兴茂是小馋猫,整个下午都没有离开,跟在哥哥后面准备吃烧烤,此时闻着香味,馋得受不了,就不断拉哥哥的衣襟,希望哥哥给自己烤点东西吃。 “等一下。”郑兴旺瞪了弟弟一眼,想说他几句,又开不了口。 今天晚上戴爷爷要过来,他们怎么可以在他到来之前,就先吃东西呢?那样太不礼貌了。 叶纤红在一边看到了,拿了一串五花肉,放到烧烤架上,准备等一下给毛毛解馋。 胡向阳和胡向慧姐弟俩站在屋檐下,迎接戴老的到来。 肖市长刚才打电话过来,说临时有点事,脱不开身,没法过来了。 终于有一辆车开进院子,屋里人听到动静,一起跑到门口来迎接。 “我是不是来晚了。”戴老在陈姨的搀扶下走出来,看到胡向阳他们,笑着问道。 “没晚,是我们嘴馋,提前到了。”胡向阳跟戴老也熟悉了,笑着解释了一句。又把姐姐介绍给戴老。 “你是代表胡家来的吗?”戴老跟胡向慧握了一下手,笑着说道。“我可是小红的爷爷,以后我们就是亲家了——” “对,对。我们是亲家,以后就亲如一家了。”胡向慧见戴老没有一点见外,笑着说道。 卫谨言跟戴老已见过面了,知道他是卫家人,戴老自然感觉亲切,所以握手的时候,还拍了拍他的肩。 这让卫谨言受宠若惊,态度越发恭敬起来。 “小红呢?怎么没见人?”戴老见叶纤红没有出来见自己,惊讶地问道。 “她在后院准备呢?”胡向阳回答道。“她又是烧烤,又是铁板烧的,我们也不会用,全靠她教我们了?” “哈哈——”戴老一听,得意地笑起来。“她这个人啊!就是花样多,每次都会搞出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次说要烧烤,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说完,当先往后院走去,其它人跟在后面,一起往前走。 叶纤红把那串五花肉烤好后,抹了蜜糖水后递给郑兴茂,看他顾不得烫,狼吞虎咽的样子,连忙提醒道:“慢点吃,别烫着了。” “小红——”戴老一看到叶纤红,中气十足地叫了一声,嘴里不客气地嚷道:“怎么回事,不等我来就开始吃了啊!” “是啊!谁叫你来得这么晚?”叶纤红走过去扶着他的胳膊,笑道。 戴老瞪了她一眼,见后院布置得像自助餐厅一样,不由一愣,叫道:“这些设备跟草原那边的烧烤可不一样啊?全是你自己搞出来的?” 除了没出国,国内他都走遍了,什么世面没见过? 可是还从来没见过哪一户人家请客,会用这样的方式招待? “是啊!不错吧?”叶纤红得意地笑道。“你想吃什么,我帮你烤。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自己动手,桌上不锈钢盘子上的食物,全部可以用来烧烤和铁板烧——” “哦。”戴老看着花样百出的食物,跃跃欲试地说道:“那我亲自动手试试——” 陈姨在一边笑着没有说话,见戴老打算自己动手,连忙过去想帮他。 “陈姨,,这些都是现成的,只要在碳火上烤熟了就行,你不用担心爷爷——”说完,拉着她过去找食物,叫她自己挑喜欢的食物去烤。 陈姨年纪大了,不爱吃太热气的东西,叶纤红就带他去铁板那里炒面、炒饭和煎牛排。 “你们这样搞,比炒两桌菜麻烦多了。”陈姨比较有经验,一看后院的布置就猜到了。“准备大半天了吧?” “还好。”叶纤红笑道。“我们现在成立了一个吃货团,第一次搞活动,总得有些创意,所以我也豁出去,搞了一个露天烧烤,免得他们说我这个团长偷懒。” “吃货团?”陈姨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啊!真是胡闹。” 嘴里这样说,手却不慢,开始动手搞吃食。 其它吃货团的成员,这时候早已不客气地拿自己喜欢的食物,开始动手烤起来了。 连郑建国也拿了个叉子,夹了食物到炉子前烤了起来。 连烤边翻面,等到快熟的时候,洒上叶纤红自己配的调料粉,又在上面抹了一层蜜糖水,等完全熟了,再在上面洒一点芝麻,一口咬下去,非常香。 另一边的桌子上,放了很料饮料、绿豆汤和茶水,如果嫌太干,可以边喝饮料边边吃。 这时候已有山风吹下来,坐在凉风习习的院子里,感觉非常自在舒服。 “姐,如果在虞城开一家烧烤店,生意应该也会很好。”郑兴旺忽然走到叶纤红的身边,悄悄地说道。 “被你发现了?”叶纤红第一次搞这样的户外烧烤,原本还担心会出岔子,现在看情形非常成功,心情也非常舒畅,所以调侃起堂弟来。 郑兴旺明白堂姐在取笑自己,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 下午冰敷了一会,腮帮子上的浮肿居然神奇地消下去了,现在只剩下眼睛边上的淤青,还有一块没有退,不过看起来没那么吓人了。 “如果能让我妈在虞城开一家这样的店就好了——”郑兴旺望着叶纤红,试探地说道。 这倒不是他私心重,主要是担心暑假结束后,不能赚钱了,家里的钱又不够用。 如果妈妈也能开家店,就算赚得不多,也好过在家种田。 跟安安卖了这么久的衣服后,这个帐他还是会算的。 “跟你姐还惹心机啊!”叶纤红没好气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故意气呼呼地骂道。 “姐——”小心思被看穿,郑兴旺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你还是老老实实地赚点钱,再考虑其它的事,别想得太远了。”叶纤红也不想打击他的信心,认真解释道。“你们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没赚钱的路子,而是眼界不够,就算店开起来了,也赚不到钱,明白吗?” “明白。”郑兴旺想了想,听懂了堂姐话里的意思,所以点了点头。 堂姐的意思很明白,开店其实很容易,但是如果开店的人没有这方面的头脑,生意往往会做不下去。 就像堂姐和安安卖衣服,为什么能赚这么多?别人同样做服装生意,为什么累死累活只能赚一二千? 说到底,还是赚钱的人眼界不同。 所以如果想要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让妈妈开店做老板,得自己先改变,有了这个能力,再影响爸妈。 想到这里,他的心又热切起来。 第二十五章温俊的生意经 戴老毕竟年纪大了,肠胃比不过年轻人,何况现在又是夏天,晚上吃太多热气重的食物,肚子会不舒服。 所以叶纤红进厨房,专门给戴老下了一碗软烂的面条。 “小红,这些烧烤工具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吗?”温俊趁叶纤红有空了,走过来问道。 他是做饮食行业的,对所有新鲜的美食都比较好奇,所以不厌其烦地把所有食物都烧烤后尝了一遍,又去铁板烧那里吃了一些食物,越吃越觉得惊讶。 如果在虞城的江边,开一家这样的大型烧烤店,肯定能吸引大量的市民,晚上过来乘凉和吃烧烤。 这个香味实在太勾人了,谁路过闻到了,都会忍不住买几串解解馋。 而这些食物都是一串串卖,价格应该也不会很贵,普通老百姓都吃得起。 如果配上一瓶冰啤酒,那就更爽了。 “是啊!”叶纤红笑道:“你是开饭店的,什么美食没吃过,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不是觉得食物味道有多好,而是惊讶于你的创意。”温俊感叹道。“就凭这些烧烤的做法,就可以开一家食品连锁店了。” 这时候国内还没有食品连锁店的说法,但是温俊经常出国,知道国外有很多这样的连锁公司,所以才有这样的感慨。 “你想不想开,我把这个创意卖给你怎么样?”叶纤红打趣道。 “我买了也没用。”温俊摇摇头。“就怕今天买下了,你过些日子,又有新点子出来,那我这个肯定得淘汰了。” “既然没兴趣,那你说这个干嘛?”听他说不要,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温俊笑着解释道。“如果我们合作,开一家食品连锁公司,那问题不就解决了?” “怎么合作?”叶纤红一听,觉得不错,笑着问道。 她现在手下有好几个项目,真的忙不过来了,如果能跟温俊合作,那真的是天上掉钱的好事,怎么可能拒绝? “我来负责管理,你负责创意,股份四六开,你四我六,怎么样?”温俊爽快地报出了价码。 “没问题。”叶纤红当场应下来。“你这是送钱给我的好事,我干嘛不答应——” “我是说真的啊!”温俊怕叶纤红以为自己在开玩笑,郑重地说道。“王子饭店走的是高端路线,现在国内经济水平不高,想做大做强,短时间内很难。反而是像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快餐食品连锁店,反而更容易赚钱。” “你说的没错。”叶纤红见他有这样的见识,倒是刮目相看。她收敛了笑容,认真地说道。“做快餐食品连锁店,确实最容易赚钱,中国这么大,有二千八百多个县,每个县级市开一家,全国就能开二千家,一家一年赚一万,总共就赚二千万了——” “那你也太乐观了。”温俊见叶纤红这样预判形势,忍不住笑了。 中国有二千多个县级市是没错,可是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怎么可能每个地方都开一家呢? 像虞城,位于江浙的沿海,经济条件好,消费能力强,开一家当然没问题。像大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那里还处于贫困水平,开这样的烧烤店,怎么会有生意? 他根本想像不到,在叶纤红重生前,别说一个县城开一家,就是开几十家,生意照样火爆。 一些大的城市,你余杭,几百家都有,全国别说开二千多家,就算开二十多万家都很正常。 他们当然不可能把这块蛋糕全部吃下来,但是乐观一点,在每个县城开几家,却不难做到,这样一来,一年也有几亿收入了。 “这个先不说。”叶纤红知道跟他讨论这个没意义。“如果你有这个打算,可以先把合作计划做出来。” “行。”温俊点点头。“我回头准备一下,再来找你。” 叶纤红见他走开了,笑笑没出声,心里其实蛮高兴的,自己又多了一条赚钱的路子。 见爸妈在一边忙进忙出,加碳加材料,拿盘拿杯子,忙得没时间吃东西,就准备给他做点东西。 见桌上准备的豆腐没什么人碰,猜测他们不懂怎么做好吃,就拿了一块豆腐,放到铁板上,准备做铁板豆腐,顺便给大家示范一下做法。 先洒上一些油,又放洋葱粒去爆香,然后把豆腐放上去去煎。 另一边拿了些面条过来,加了些肉丝,同样加油把洋葱爆香后,加进去炒。 叶纤红一心两用,边烧铁板豆腐,边炒面条,很快都熟了。 在豆腐上洒上一把葱花,又浇了一些鲜酱油,加上一些烧烤用的胡椒粉,豆腐的香味就扑鼻了。 “小红,没想到这铁板豆腐也能搞得这样香,你快分我一点尝尝。”章诗萍闻着香味过来,向叶纤红讨东西吃。 “这是给我爸妈做的。”叶纤红夹了两块给好,说道。“你想吃,我等一下给你做。” “好吃。”章诗萍也不怕烫,夹起一块咬了一口,嘴里被烫得咝咝地叫着,却舍不得吐出来,边吹边嚼下去,嘴里回答道:“好,你等一下帮我做。” 叶纤红把面也铲进一只盘子里,端过去给爸妈吃。 看到戴老已吃完面条,跟姐夫卫谨言坐在葡萄架下喝茶聊天。 “姐夫,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一点?”屋里的人几乎都是她的朋友,已不需要她照顾,只有姐姐和姐夫是客人,她得特意照顾一下。 “不用麻烦了,我已吃了一些,等一下随便再烤一点就行。”卫谨言刚才跟戴老爷子聊了一会,感觉受益非浅,所以没心情吃东西,向老爷子讨教工作的事更要紧。 “那行。”叶纤红也不勉强,笑着跟戴老说道:“爷爷,姐夫今天是客人,你帮我招呼好了。” “爷爷难道不是客人?”戴老故作生气地瞪了她一眼,下一刻又心情愉快起来。挥手叫道:“去吧去吧!今天是你们吃货团的活动,不用管我们。” 叶纤红又走到胡向阳赵大成他们那边,看他们边喝啤酒边在吃烧烤。 “怎么样?今天的活动还满意吗?”叶纤红从桌上拿了一杯绿豆汤,边喝边问赵大成。 “不错不错。”赵大成向她晃了晃杯子,开心地道:“到现在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你这个自己动手烧烤的创意太棒了。” 这些食物因为经过短时间的腌制,都有了初步的味道,动手之人只须细心一点,别让食物烤焦,熟了只后就可以吃了。 至于味道好坏,还要看你后面加的调料,最简单的就是刷一层蜜糖水,那样的话,烤出来的鸡腿鸡翅或者五花肉,已经咸香甜脆都有了,不比肯德基里卖的炸鸡腿味道差了。 至于铁板烧就更神奇了,加点洋葱,就会让香味更加浓郁,让人闻之食欲大开。 “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趁我现在有空,帮你烤几串或者用铁板炒一些过来。”叶纤红作为主人,还是得招待他们,所以主动开口道。 “小红,我要吃铁板鸡杂。”小方在一边叫道:“鸡心鸡胗鸡肝都行。” 他是真的不懂什么叫客气,脸皮跟胡向阳一样厚。 “行,我用铁板帮你们搞。”叶纤红也不在意,边说边离开,走到铁板那边。 章诗萍还等在那边,正在尝试刚才叶纤红做过的铁板豆腐。但是她的技术太烂,豆腐煎得一边焦一边黄,总差了点火候。 叶纤红看不过去了,把豆腐铲到一边,重新加了洋葱,爆香后再把豆府没焦的一面朝下,煎起来。 又去旁边拿了几串鸡心鸡胗,一样在铁板里爆香。 用铁板做食物,对叶纤红来说,其实最简单,只要火候稍微留意心一下,就不会出错。 很快把一份豆腐做好了,叶纤红铲起来,装到章诗萍的盘子里。 章诗萍如获至宝,端到一边开始品尝起美味来。 这一顿自助烧烤,一直吃了二个小时,大家才尽兴。 戴老年纪大了,又不方便长时间在这里,烧烤活动结束后,他和陈姨先走了。 关了火之后,大家把桌子抬到屋里,烧烤工具依然留在外面,明天早上再收拾也不晚。 身上都有了油烟味,于是分头去卫生间洗了个脸,才重新坐下来。 这么多人难得聚在一起,不可能吃了饭马上就走,还得留下来聊聊天,交换一下信息。 温俊为了防止其它人跟他抢烧烤生意这个项目,把自己跟叶纤红准备合作开连锁食品公司的事说了出来。 大家听了后面面相觑,暗暗惊叹温俊不愧是来自粤省,生意头脑就是不一样。 “我们能参股吗?”小方望了温俊一眼,问叶纤红。 “这件事是温俊提出来的,他是大股东,你问他好了。”叶纤红没有乱开口,直接把皮球踢给温俊。 大家认识得有早有晚,关系也是有亲有疏,但是好歹是朋友了,有些事当面摊开来讲,反而不会伤感情。 “很抱歉,我不打算再加其它股东了。”温俊摇摇头,坚决地说道。“这种饮食行业本来风险就很大,股东越多,意见越多,到时内耗起来,就赚不到钱了。” 他的生意头脑还是很清醒的,知道有些项目需要多些人加入,人多力量大。 而有的项目,最怕权力分散,造成管理混乱。 “没关系。”小方这样说,也只是碰碰运气,倒没强迫温俊的意思。 他只是相信叶纤红的眼光,跟着她投资,相信总能赚些钱。 叶纤红望了小方一眼,在场这么多人里,也只有他出身普通,身家又最少,只拿了一份警察的工资。 他是胡向阳的死党之一,叶纤红其实也想帮帮他。 朋友之间,当他们有共同的利益时,友谊才会更牢固。 第二十六章共同的利益 今年才是九二年,只要你肯用心做,其实做什么赚不到钱呢? 忽然想起那个反季节蔬菜项目,就是一块非常大的蛋糕,在座所有人都参与,也吃不完。 何不趁现在人多,商量一下怎么投资? 她自己看中的是蔬菜批发中心这一块,主要是因为它涉及的环节小,管理简单,并不是因为它最赚钱。 只要抓准自己的强项,人人都能从中赚到钱。 比如开一家大型的反季节蔬菜超市,或者开无数家小型的生鲜连锁超市,不管哪一种形式,因为有了独一无三的货源,和零渠道费的价格,还怕赚不到钱? 也可以成立一个运输公司,将新鲜蔬菜送到全国各地,赚钱也很容易。 也可以在本地开一家食品加工厂,将蔬菜洗净包装后,供应给虞城周边省市的酒店饭店。 这些项目可以一个人做,也可以几个人合作开公司,叶纤红相信进入越早,机会越多。 把这些想法好好组织了一下之后,叶纤红站起来叫大家静一静,把这个庞大的计划说了出来。 等叶纤红说完,屋里有了刹那的安静,然后就像油锅里加了一勺水,顿时沸腾起来。 大家都跟叶纤红熟悉了,知道她不会无的放矢,特别是她等于把赚钱方式都介绍给了大家,只要把钱投下去,几乎百分百就可以赚钱了。 这样的好事,只要脑子正常的,都不想错。 即使身上拿不出这么多钱,也可以贷款来做,要知道在座的人谁没有一点关系网,借钱最容易了。 “小红,这个我有兴趣。”章诗萍第一个站起来激动地嚷道。 自己开了家服装厂,她总觉得也就这样了,所以总想另外找一个项目,赚点快钱,而叶纤红的设想,正好符合自己的要求。 “你想做哪一块?”叶纤红望了一眼有些兴奋过度的章诗萍,冷静地问道。 她是希望大家把这些项目瓜分掉,这样既帮了肖市长,给自己也找了条很好的赚钱路子。 最要紧的是,一个项目往往是有很多环节组成的,如果某个环节没有跟上,整个项目就难以启动。 “我想跟你一起做。”章诗萍把叶纤红说的几个项目都想了一遍,不知道哪个更适合自己,只好耍无赖。“你做哪个我就做哪个,你只要给我一点股份就行——” “这怎么行?”胡向阳出来唱反调。“小红的项目,当然是我跟他一起做,你就别来凑热闹了,去挑一个别的吧——” 这件事他早想好了,自己跟小红的关系,肯定不是他们能比的,所以必须站在一起,胡叶两家合作,把生意做大。 “不是你跟小红做,是我们跟小红做。”胡向慧在一边听清楚后,与卫谨言交换了一个眼色,纠正弟弟的方法:“我们也会一起加入,当然大头还在小红那里,你占六成,我们姐弟一起占四成就行。” 做为京城的大家族,胡向慧同样清楚,他们夫妻都在官场,需要用钱的地方也不少,像小红这样的赚钱方式,清清白白,又没什么风险,他们当然不想错过了。 “行。”叶纤红望了胡向慧一眼,见她当众说出这样一番话,自然不好反对,只好应下来。 她原先想一个人做这块,没打算跟胡向阳合作。 不过又一想,反正这个项目不是一天两天能搞起来的,等到它赚钱了,自己在其它项目上赚得钱,肯定也不少了,手里有了足够的资金,可以另外找新的项目去投资,没必要计较这些。 还是一句话,她现在最不缺的是投资项目,所以他们感兴趣,分一点给他们也没所谓。 章诗萍见自己的话被胡向阳反驳,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重新落座,眼睛扫向温俊,想让他想想办法。 “要不,我和章诗萍搞那个食品加工项目吧。”温俊想了想开口道。“反正我自己也开饭店,这样既保证了菜源,降低了成本,还可以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由他们带头,屋里其它人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目标,很快就把这些项目瓜分光了。 “既然大家都有兴趣,那我们下次聚会,把各自的投资金额和具体操作计划拿出来商量,争取早日启动这个项目,大家觉得怎么样?”叶纤红站出来做了总结。 “好。”大家一齐答应。 这件事谈完后,大家的关系似乎更亲近了一点,于是开始天马行空地聊天。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看时间不早了,才纷纷散去。 屋里只剩下自家人和胡向阳姐弟三人, “小红,你把这么好的赚钱项目随便就给他们了,不觉得可惜吗?”胡向慧悄悄问道。 “有什么可惜的。”叶纤红笑着反问。“这个时候只要努力,做什么赚不到钱?何况大家都是朋友,有利益一起分享,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相信一个群体有共同利益时,友谊才能更牢固,不是吗?” “没错。”卫谨言插嘴道。 “看来姐夫也是支持我这样做。”叶纤红笑着说道。 “当然。”卫谨言点点头。“你这句话说得非常对,朋友有共同利益时,友谊才能更加牢固。以前我一直没想明白这一点,所以工作中才会遇到这么多挫折,如果早点明白这个道理,说不定早就混出头了。” 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有点后知后觉。 作为卫家的旁支,他虽然有卫家这么好的资源,但是跟同事的关系处理得并不好,可以说是失道寡助,说到底,还是性格太天真了。 他一直觉得朋友与朋友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 慢慢地才发现,他错了,而且错得非常离谱。 所谓君子之品也好,人淡如菊也好,是建立在你已有一定的身份地位的基础上。当你已踏上高位,对身边的人已无欲无求的时候,才能维持君子之风,关系淡如水。 而一个还处于底层的人物,需要身边的人抬举和支持的时候,怎么能清高呢? 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你太君子了,谁愿意跟你交朋友呢?试想一下,当人家有事找你的时候,你谦谦君子之风,推得一干二净,当你有事向人求助时,难道还奢望别人帮助你? “姐夫客气了,我也是瞎说的,还没到那么高的境界。”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自然不愿意被他们当成怪物,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如果过份看透人情世故,反倒会觉得诡异。 “我不是客气,只是有感而发。”卫谨言认真地说道。“我和你姐,性格上都有些不合时宜的东西,所以即使出生于这样的家庭,依然在原地踏步,要不是借你的光,还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升到现在这个位置。” “这也是你足够优秀,才有这样的机会。”叶纤红也不想把他们往歪路上带。“朋友之间有共同利益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结成朋友,那就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了。” 叶纤红非常清楚,前世官场上就有这样的情形在,一些人为了共同的利益,拉帮结派,把当地的经济搞得一塌糊涂。 几个好朋友团结起来,利用一加一大于的二的原理,明明白白地赚钱,这是好事。但是利用团队的力量,去走别人走不通的路,赚不应该赚的钱,那就是灾难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放心好了。”卫谨言见叶纤红继续点自己,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这些道理他当然明白,何况以他的性格,也做不出损害国家利益,损人肥己的行为。 “唉——”胡向慧忽然叹了一口气。“我发现小红可惜了,如果你学历高一点,能进官场,凭你的悟性,说不定比我们都有前途。” “怎么可能?”叶纤红哪里不知道自己的斤两,她只是凭前世的经历加上四十多岁的人生阅历,才能说出这些道理,真的叫她进官场了,肯定两眼一抹黑,不知道怎么办了? “小红在商场也不错啊!”卫谨言倒不在意这一点。“现在很多人下海经商,还不是因为发现商人的日子更好过?说不定过几年,小红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过得比我们都逍遥呢?”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出声。 在国内,不管什么时候,商人的地位永远比不上官场,所以就算她赚几个亿,在政府机关人员的眼里,还是不入流。除非爬到最高处,像前世的马云那样,才不用看他们的脸色。 “对了,小红,你今年十九岁,是吧?”胡向慧突然问道。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疑惑地望着胡向慧。 “到法定结婚年纪,还得等二年。”胡向慧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出色,我真担心两年后,向阳都会配不上你。或者有更出色的人出现,你已经变心了——” “姐,你什么意思嘛!”胡向阳不开心了。“哪有你这样说自己弟弟的——” “傻瓜,姐这不是担心你吗?”胡向慧白了他一眼,恨铁不成刚地说道。 “姐,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好了。”叶纤红才不信胡向慧会无缘无故说这句话,后面肯定还有下文,所以直接问道。 “还是小红最聪明。”胡向慧夸了一句。 “你到底是不是我亲姐?”胡向阳恼羞成怒地嚷道:“要不是姐夫在一边,我都怀疑你是哪个妖怪变的,故意来害我们——” “你才是猪八戒变的呢?”胡向阳恼怒地在胡向阳背上拍了一下,骂道。 叶纤红哭笑不得,这姐弟俩怎么说着说着,就说歪了呢? “小红,中秋节你有空吗?”胡向慧突然问道。 “还有近两个月时间,现在也不能肯定。”叶纤红有些猜到胡向慧的打算,但是不好说出来。 “每年中秋节,我爸我妈都会回京城,看望爷爷。到时如果你有空,希望来京城聚一聚,顺便把亲事定下来。”胡向慧终于说出了心里的打算。“你这么出色,不提前把亲定下来,我还真不放心。” “姐,你太看得起我了。”叶纤红笑道。“向阳是京城的大家族子弟,我不过一个乡下妹子,是我高攀才对。” 这是叶纤红的真心话,虽然现在凭着前世的经历,一付很厉害的样子,等再过十年二十年,那些经历就派不上用场,她也就褪去光环,成了一个普通的女人。 而国内的情形时,越到重生前,胡向阳这样的京城高干子弟越吃香,像自己这样的老百姓,想攀上这样的亲戚,肯定越来越难。 第二十七章说服三叔 “既然你也这样说,那订亲的事,你不反对吧?”胡向慧望着叶纤红,认真地问道。 她还真的担心叶纤红不答应,那她这一趟就白来了。 “反对做什么?”叶纤红朝胡向阳望了一眼,嘴里笑了笑。“胡向阳这么帅,我求之不得呢!” 跟胡向阳认识到现在,她可以说非常满意,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即使像胡向慧说的,有别的更出色的男人追求自己,她也不会动心。 作为一个活了四十多岁的女人,她非常清楚,好男人世上多的是,但是并不一定能当老公。 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男人,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姐,你听听。”被叶纤红当面夸帅,胡向阳尾巴都翘上天了。 “行了。”胡向慧受不了弟弟不要脸的模样,“小红客气几句,你就不知天高地厚了。以后多陪陪小红,别老想着跟你那些死党出去玩,知道吗?” “你真啰嗦。”被姐姐当着叶纤红的面,像小孩子一样教训,胡向阳觉得非常丢脸,边说边回房间去了。 胡向慧无奈地望着弟弟的背影,有点尴尬地朝叶纤红笑了笑。 叶纤红倒不觉得什么,她自己也是做姐姐,有时候也会像胡向慧一样管弟弟。 只不过胡向慧就像姐夫刚才说的,有点过于较真了,不知道弟弟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自己的尊严和面子。 特别是在他的女朋友面前,一定要给他留面子。 叶纤红和胡向慧姐弟在聊天的时候,郑建国夫妻在一边看电视。 刚开始的时候,两人还时不时地关注他们的聊天,后来被电视剧的情节吸引,就完全投入到剧情里去了。 胡向慧邀请叶纤红中秋节去京城,顺便订亲的事他们也没听到。 不过这么大的事,叶纤红也不会完全自己做主,等胡向慧去楼上休息,她坐到妈妈旁边,把这件事说了。 “啊?今年就订亲?”叶知书惊讶地问道。 自从知道胡向阳的身份后,她就一直患得患失,担心女儿跟胡向阳的事会黄,毕竟两家地位差得太远了。 直到女儿认了戴老这个干爷爷,她才稍微有了点底气。 可是这个干爷爷年纪大了,今年已超过七十,说句不好听的,谁知道还能活几年? 万一女儿到了适婚的年纪,他已不在了呢? 以两家的地位差异,到时他们如果要反悔,自家也毫无办法。 让他想不到的是,胡向慧居然这么看好女儿,一付恨不得现在就娶回家的模样,比自己还着急。 这当然是好事,她是求之不得。 唯一遗憾的是,京城离虞城这么远,如果女儿嫁过去了,将来想见一面都难了。 事关女儿的幸福,这种话她当然不能说出来。 女儿找了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婿,他们开心还来不及,怎么能因为这个原因,让女儿起别的想法呢? “你们不同意?”见妈妈迟迟没有回答,叶纤红有点不相信地反问。 “怎么会?”叶知书连忙地开口。“胡向阳这么好的小伙子,能成为我家的女婿,我是求之不得。如果错过他,想再找一个这么出色的,可没那么容易了。” “那你们是同意了?”叶纤红不放心地再次问了一句。 父母在犹豫什么,她其实也心里有数。 还不是担心她嫁得远,到时见不到面?不过叶纤红相信,到时如果自己的生意重心在虞城,胡向阳肯定也会跟自己在这边定居,那就不用担心了。 何况将来的交通越来越便利,十几年后,虞城坐高铁进京,不过五六个小时的事。 “当然同意。”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 等女儿离开,叶知书叹了一口气,对郑建国道:“以前家里穷,总担心小红嫁不到好人家。现在胡向阳这么出色,我怎么又舍不得她嫁那么远了?” “哪个做父母的不是这样?”郑建国重重呼出一口气,叹息道:“把女儿养得这么大,谁舍得她嫁出去呢?何况嫁得这么远——” 叶纤红不是自己亲生的,把她养到这么大,他都舍不得她离开,何况老婆了。 “唉,不想这个了。”叶知书自我安慰道:“她今年才十九,离结婚还有两年多时间呢!” “就是。”郑建国自我解嘲地笑了笑。“有时候我都忘了小红才十九岁,都是我这个当爸的没用,没本事照顾好这个家,才逼着她这个年纪,就要赚钱养整家了——” “你怪自己做什么!”叶知书埋怨道:“这个家如果没有你,我们娘三个哪里活得下去?你看看小红,对你跟亲生父亲有什么区别?她心里明镜似的,念你的好呢!” 郑建国点点头,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小红对自己这个父亲,真的比别人家的亲生女儿还要好,否则自己哪里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两人在这里感慨,叶纤红回到房间后,给肖市长打了个电话,把今晚的情况跟他说了。 听说叶纤红为这个项目,拉到了这么多的合伙人和投资人,肖市长喜出望外。 有这些人的加入,下半年的重头戏——反季节蔬菜种植基地这件事,就出不了差错。 “第一块试验田你打算建在哪里?现在有目标了吗?”肖市长想了想,又问道。 既然投资有了,这件事也得提上日程,等晚稻割好,就得考虑搭大棚种植蔬菜了。 “我也没有明确的目标,要不我问一下老家的亲戚,看谁有兴趣?”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脑中突然想起了三叔三婶。 下午郑兴旺希望他妈开店赚钱的事,当时自己拒绝了他。 原因很简单,三叔三婶没出过门,见识有限,如果盲目开店做生意,她还真怕他们搞不好。 特别是饮食店,就更复杂了,她不希望自己好心办坏事,害了三叔三婶。 种菜就相对容易了,如果他们愿意,自己可以帮他们贷点款,把蔬菜大棚搞起来,这个赚钱方式,风险肯定比开店小得多。 不过没当面问过他们,自己也不能替他们做主。 这件事爸妈其实也可以做,他们干了一辈子农活,最怕闲下来。 别看他们现在一付在家享福的模样,其实巴不得有件事可以做,如果自己开口,父亲百分百会同意。 只是叶纤红不愿意他们吃这个苦。 “行。”肖市长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错。 由叶纤红身边熟悉的人开始搞,更容易获得大家的信任,赚了钱也更有说服力。 “那我把人定下来之后,再跟你联系。”叶纤红说完后,挂了电话。 看时间还不到九点半,这个时候三叔三婶恐怕还在院子里乘凉,叶纤红决定马上去一趟他们家,把这件事敲定。 打开门出去,听到隔壁弟弟的房间有笑声传出来,也不知道胡向阳和弟弟在闹什么? 匆匆下了楼,打开门。 “小红,你要去哪里?”见女儿这么晚还要出门,还在客厅看电视的叶知书惊讶地问。 “我去一趟三叔家,有事跟他们商量。”叶纤红回头给了妈妈一个安心的笑容,回答道。 “哦。”听说是去找老三,叶妈妈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只叮嘱了一句。“早点回来。” 叶纤红应了声,匆匆走出院子,往三叔家走去。 今晚月色不错,照得乡间的小路上亮堂堂的,白天显得有些脏乱的沟沟坎坎,此时披了层淡淡的月光,多了些神秘的色彩。 走到三叔家院子门口,听到里面还有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传出来,看来他们确实还在乘凉。 叶纤红在木门上敲了几下,不等对方回答,就推门进去。 “小红来了啊!”三叔听到敲门声,正要问是谁?见是叶纤红已推门进来了,站起来惊喜地叫道。 随手在椅子上拍了拍,叫她过来坐。 “三叔三婶。”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也没有见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郑兴旺看到叶纤红来了,早已站起来,去屋里拿了一把椅子,出来时见她已在父亲的椅子上坐下来,就把拿来的椅子递给父亲。 等大家重新坐下来,叶纤红也不啰嗦,把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全部说出来,问三叔有没有兴趣建一个蔬菜大棚? “有,当然有兴趣。”听说有这么样的好事,三叔哪里会拒绝。 这可是肖市长亲自负责的项目,菜种出来后,又不担心卖,光是供应给王子饭店就赚不少了。 何况冬天出来的新鲜蔬菜,价格还是平时的几倍,最要紧的是,自己还是独一家,不赚钱就没天理了。 “那这件事就跟你说定了。”叶纤红欣喜地说道。“具体怎么做,过些日子会有人联系你。” 虽然她相信三叔会答应,在没有听到他的回答前,总归有些不放心。 “谢谢你啊!小红。”三婶感激地开口。“我们兴旺全靠你,才有这么大的变化,现在你又帮我们找了个赚钱的路子,我都不知道怎么样感谢你了——” 儿子刚送到小红那里时,矮矮瘦瘦的,还很黑。现在不但长高了一大截,人也白了许多,这变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听儿子说,小红天天给他们鸡鸭鱼肉吃,而且做得多,随便他们吃饱。有这么好的营养,难怪儿子一下子长开了。 现在又给了他们一个赚钱的机会,说不定明年这个时候,家里也可以造房子了呢? “客气什么。”叶纤红笑了笑。“你们既然放心把旺旺交给我,我自然得对他负责。” 三叔怕小红热,进屋把唯一一台旧风扇搬出来,对着叶纤红吹风。 旧电扇特有的机械嗓音,在耳边吱吱嘎嘎响着,听起来有些刺耳。叶纤红有些不舒服,不过这是三叔的好意,她也不好意思拒绝。 在三叔眼里,自己是他们的贵人,所以才会有这个待遇。 又跟他们聊了一会其中的细节,叶纤红也没有久坐,借口回去睡觉,就离开了。 三叔站起来,叫兴旺送一送堂姐。 叶纤红连忙拒绝,可是堂弟已经跟出来了,也只好随他。 两人一前一后在路上走着,谁都没有开口。 “姐,谢谢你。”快到叶纤红家门口的时候,郑兴旺才突然说了一句。 今晚堂姐过来跟父亲谈这件事,他猜测是因为她拒绝了自己今晚提出的想法,特意拿这个补偿自己,心里就特别激动。 他其实一点也没怪堂姐。 爸妈是什么水平,他还不清楚?如果真的开店了,真的有可能把本钱都赔光。 第二十八章偶遇熟人 “别说这种客套话。”叶纤红回过身子,在他肩上拍了拍,认真地说道:“如果你真的想帮姐,就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将来过来帮姐管公司,明白吗?” “嗯。”郑兴旺用力点头。“我明白,姐,我一定会考上大学的。” “这就对了嘛!”叶纤红很满意他的表态。“对了,你今年不是中考了吗,录取通知书收到了没有,考了哪所高中?” 以兴旺的成绩,考上高中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唯一的区别是读什么中学。 “是西关中学。”说这话的时候,郑兴旺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次才考了四百五十六分,虞城一中差二十四分,春晖中学差三十四分。” “也不错了。”叶纤红安慰道。“高中时再努力一把,考上大学还是有希望的。” “嗯。”见堂姐没有对自己失望,郑兴旺这才露出了笑脸。 胡向慧夫妇这时候也在房间里聊叶纤红。 “你把这事儿定下来,爸妈那里没问题吧?”刚才老婆跟小红约好日子,中秋节跟父母见面,商讨订婚的事,他有点吃不准岳父母的想法。 “放心吧!我昨晚跟他们打过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他们没意见,叫我做主就行了。”胡向慧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准备脱衣服去洗澡。 她真的很喜欢小红家的这套别墅,连每个客房设置得都这么周到,让她有点乐不思蜀了。 就像她们夫妻住的这间,宽敞舒适不说,还装了卫生间,想洗澡都不必出门。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居然每个房间都奢侈地装了空调,卫生间装了热水器,真是太方便了。 “那就好。”卫谨言一听,终于放下心来。 “对了,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你还有什么事没有办,得抓紧时间了。”胡向慧提醒道。 这次过来虞城,她也是迫不得已。 主要是父母都不在身边,弟弟又在电话里一付非叶纤红不娶的模样,她不放心,才不得不请假过来,看看叶纤红到底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弟弟在电话里把叶纤红夸的天上少有,地下难寻。表哥肖东胜也一直说叶纤红是他见过最出色的女孩子,建议她们抓紧把她娶回家,免得被人半路抢走。 她虽然相信弟弟不会骗自己,但是没见过面,总归不放心。 见了面之后,她也发现这个未来弟媳妇,确定比自己想像得要出色,这才长姐为母,代替爸妈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既然事情已了结,她也得回单位上班了。 团县委虽然是个清闲单位,平时活动很少,大多数做的是务虚工作,作为一把手,还是得坚守在岗位。 “没事了。”卫谨言摇摇头,“我来这边,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跟他们聚一聚,交流一下最新消息,今天小红把大家都叫齐了,就没必要另外再约。” 因为父母已过世,卫家的亲戚之间涉及到各种利益争夺,勾心斗角时有发生,所以关系并不好。 跟胡向慧结婚后,他反而跟她那边的亲戚比较亲近,像肖东胜兄弟,他们关系就比较好,更不用说胡向阳这个小舅子了。 “那就好。”胡向慧叫道。 第二天吃过早饭,胡向慧和卫谨言向郑建国夫妇告别,说要回苏省。 叶知书也没有挽留,他知道两人都是国家公务人员,工作繁忙,现在不是节假日,不能长时候请假。 胡向阳一会要去上班,送两人去车站的任务,自然交给叶纤红了。 至于安安和郑兴旺,已提前骑自行车回虞城了,早上是卖衣服的好时候,他们不想错过。 叶纤红送他们去车站前,先回了趟自己家,从空间拿了一罐杨梅烧酒,做为回礼送他们。 虞城是小县城,也没什么特产拿得出手的。如果是自己做一些食物,现在天气这么热,拿到家估计也坏了,所以真没什么好送的。 卫谨言想拒绝,但是叶纤红坚持要送他们,最后也只好提着了。 送他们上车后,叶纤红慢慢往回走,见时间还早,就没有直接回家,先拐进美容会所,看看最近生意如何。 跟董采玉打过招呼,叶纤红上了楼,看到两个年纪跟母亲差不多的中年妇女,正在楼上做面膜。 她没有在意,店里的主要顾客群,就是以这个年纪的女人居多,所以一点也不奇怪。 让她意外的是,其中一个穿了件丝质旗袍的妇女看到她后,眼神有点奇怪,似乎认识自己。 叶纤红仔细想了想,完全没有任何印象,这就有点怪了? 看对方的穿着打扮,身份应该不低,如果自己见过面,肯定会记得。 不过她也不是那种钻牛角尖的人,既然想不起来,就丢在一边。 等叶纤红下了楼,那个女人反倒好奇地打听起她的身份。 “刚才那个女孩子是谁?”她问给她做膜的美容师。 “刚下楼那个吗?”美容师微笑着问。 “是啊!穿一件亚麻衬衫一条灰色七分裤的那个女孩子。”旗袍女人回答。 “那是我们的老板。”美容师笑着介绍。 “这么年轻就做老板了,真厉害。”旗袍女人显然吃了一惊。“我还真不知道虞城还有这么厉害的女孩子?她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我们老板叫叶纤红,今年好像才十九岁。”美容师依然笑语晏晏地回答。 “叶纤红?”旗袍女人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忽然笑了。 “你认识她?”她的同伴是个卷发女子,见她打听这个,好奇地问道。 “不认识。”旗袍女人一脸神秘地摇摇头。“我只是看着她有点脸熟。” “我想你们也不可能认识。”卷发女子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她年纪轻轻开店又怎么样?在普通人眼里,自然觉得了不起了。跟你这个书记夫人一比,就一个天,一个地了,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看她高高在上的表情,似乎自己就是书记夫人,别人看到自己,就得低头膜拜。 “别瞎说。”旗袍女人瞪了同伴一眼,似乎不高兴她把自己的身份泄露出去。 “好,好,是我的错,我不说了。”卷发女子似乎有些怕她,见她瞪自己,知道自己说漏了嘴,连连改口。 两人在一个单位上班,她平时很会巴结旗袍女人,所以经常一起出来活动。 她这人倒没多少坏心眼,只是比较势利,仗着旗袍女人的身份,喜欢贪些小便宜。 今天过来这边做面膜,也是听了别人的介绍,说效果非常好才来的。没想到这么贵,做一次居然要一千,这让她非常不舒服。 趁着这个机会,她故意把同伴的身份说出来,就是希望身边的美容师识相一点,跟老板打个招呼,免了他们的费用。 要知道他们在别的地方洗头做头发,老板都是意思一下收点钱,从来不敢收全款的。 美容师听这个卷发女人叫另一个女人书记夫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级别的书记,但是肯定不是普通人,心里就多了几分小心。 给两人做面膜时,动作越发轻盈,就怕惹她们不高兴。 至于费用打折什么的,这根本不是她考虑的范围。 这家店开张到现在,什么大人物没接待过,还没有人敢在这里闹事呢? 两人做好面膜后,到镜子前一照,发现真的好像年纪了几岁,就非常满意。 只是下楼的时候,那个店长跟刚才一样,根本不提给予优惠的事,只是客客气气地送他们离开。 “这个老板怎么这么不上路?”走出纤诗美容会所后,那个卷发女人不高兴地嘀咕了一句。 “她们有这样的独家秘方,又不愁生意,为什么要打折?”旗袍女人斜了同伴一眼,轻飘飘地回答。 “说的也是。”卷发女人叹了一口气,失落地回答。 走出没几步远,她又羡慕地说道:“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配方就好了,在虞城开一家美容店,凭董姐的人脉,一年赚几百万都不难——” 旗袍女人的身子顿了顿。 她自然知道同伴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的,问题是她听了后,确实有些动心。 是啊,有了这样一只能下金蛋的鸡,哪里还用为钱的事操心? 自家男人现在已贵为虞城政法委书记,如果有钱铺路,还怕不能升上去? 旗袍女人快速转着念头,嘴里却没有开口。 到了机关大院,她和卷发女子分开,回到自己家里,走进卧室,从抽屉拿出一本发黄的相册,翻开后就看到一张四寸大小的黑白照,里面并排站着五个男男女女,一脸笑意。 照片正中间,是一个高大俊朗的小伙子,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茄克,头发有点自然卷。左边是一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年轻小伙,五官比较清秀。最左边的小伙子,身材同样高大,长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个中学生。 右边站着个圆脸的姑娘,赫然就是拿着照片的旗袍女人,而她的右边,同样站着一个瓜子脸女孩,看起来比照片中其它人年纪略小些,梳着两条麻花辫,相貌跟叶纤红竟然有九分相似。 在照片的右上角,还有一排白色的字,一九七二年留存。 “她也姓叶,看来这个小姑娘,就是你的女儿了——”旗袍女人对着照片自言自语道。 又望向中间那个俊朗的年轻人,眼神不知不觉地变温柔了。 忍不住伸手轻轻抚了抚年轻人的脸,嘴里的发出一阵听不出情绪的轻笑:“钟修贤,你喜欢的人被别人上了后,女儿都这么大了,你还会喜欢她吗?” 对着照片中间的钟修贤痴痴看了十几分钟,她才合上相册,走到窗前,咬牙切齿地说道:“叶知书,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原来你就在虞城,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啊——” 第二十九章乔昌智汇报工作 叶纤红回到家后,像往常一样做一桌丰富的饭菜,等弟弟他们回来吃。 对她来说,这样的生活或许很平淡,但是她乐此不疲。 现在她还是单身,所以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等几年后嫁人了,就未必能随自己的心意过日子了。 何况弟弟也会长大,也会恋爱结婚,到时候就得有另一个人照顾弟弟了。 她得珍惜现在跟弟弟一起的日子。 吃中饭的时候,祝郁提出明天开始不来了,因为要跟父母去南方的一个亲戚家做客,回来后离开学又没几天了,就在家准备一下功课等开学。 安安和其它几个男孩子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不过个时候的男孩子都很含蓄,没有人问东问西。 叶纤红也看出来了,祝郁跟弟弟真的没什么。 以前弟弟长得瘦小,那张神似王俊凯的脸又特别清秀,看起来没有一点攻击性,敢情她是把弟弟当成男闺蜜了。 经过那次校门口的冲突后,她更不可能跟安安谈情说爱了,所以两人现在的关系变得很奇怪,似乎有点像好哥们了。 倒是那个叫徐志豪的体育特长生,时不时地跟她眉来眼去,让叶纤红很意外。 难道这时候的女孩子跟九零后零零后不同,更喜欢强壮一点的男孩子? 不过这不是他们要考虑的问题,叶纤红很快把这件事放在一边。 吃完饭后,安安把祝郁卖衣服的数据统计出来,把钱给了她。 祝郁也没客气,收下后放进口袋里,脸上露出了笑容。 “赚了这么多钱,你打算怎么用?”安安笑着问了一句。 “马上开学了,去买几件新衣服穿。”祝郁得意地说道。 叶纤红这才想起,现在已是八月中旬了,离开学只剩半个月时间。一般家里条件还行的人家,都要开始为子女准备下学期穿的新衣服了。 看来得问问朱亚婷,自家的潮牌店什么时候可以开张。 照叶纤红的经验,喜欢潮款衣服的多是学生,所以开学前一星期开张,已是极限了。 如果错过这次开学生意,那要等十一卖秋装了。 吃过午饭后,叶纤红给朱亚婷打电话,问潮牌店的情况。 “准备得差不多了。”朱亚婷此时坐在专门的办公桌后,回答道。 楼上的潮牌工作室,除了一间打样和陈列两用的工作室之外,还有一间是办公室,办公室也分成两部分,一边放了三张办公桌,另半间放了一张长方形会议桌,可以供十来个人坐在一起开个小会。 朱亚婷现在坐在中央那张办公桌,最里面的是留给叶纤红的,外面的桌子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谁需要写写画画,都可以临时用一下。 “那你跟乔经理商量一下,定个开张日期,我心里也好有个数。”叶纤红没有问具体的细节,直截了当地说道。 “好的。”朱亚婷虽然在这里上班了不少日子,有时候还会工作生活分不清,不过她心态好,谁交代给她的事都会认真做好,做一个能查漏补缺的人。 放下电话后,朱亚婷怕自己会忘记,又打电话给舅舅,把叶纤红的话说了一遍。 “我知道了。”乔昌智明白叶纤红的想法。“晚上你陪我去一趟叶小姐家,我想把最近的工作当面汇报一下。” “好的,小舅。”朱亚婷没有丝毫犹豫地应下来。 “姐,潮牌店准备开张了啊!”作为这家店的老板之一,安安有些激动地问道。 “是的啊。”叶纤红展颜一笑。“你们马上要开学了,现在开张,还可以做一些生意。” “对,对。”郑兴旺插嘴道。“最近我们的生意,也明显比以前好了些,特别是刚考上高中的学生,家长都会带他们来买新衣服。” “你也考上了高中,想要什么衣服?”叶纤红笑着调侃了一句。 前些日子设计的衣服 ,现在全做好了,估计能把潮牌店铺满了,兴旺喜欢什么衣服,自己去挑就行了,她这样说,当然是逗他开心。 “不用了姐,我现在衣服够穿了。”郑兴旺一听,连连摇头。 “这是姐送你们的,感谢你们这些日子辛苦卖衣服,每个人都有。”叶纤红笑着说道。 “谢谢姐。”听说每个人都有,所有人都叫了一声。 他们以前见到叶纤红,都是叫小红姐。 有一次叶纤红夹了点菜给徐志豪,他刚刚听郑兴旺说了句谢谢姐之后,嘴里不知道怎么的,也叫了一声谢谢姐,被大家取笑了一顿。 没想到徐志豪脸皮真厚,以后居然不改口了,每次见到都是姐姐这样叫,慢慢地,其它人也改了口。 在他们看来,在叶纤红家里,跟在亲姐姐家里没什么区别。不但能赚钱,吃到她亲手做的美味,还会教他们一些在其它地方学不到的知识。 “那等潮牌开张后,你们每人去店里挑两套衣服,算是姐送你们的新学期礼物。”叶纤红再次说明了一句。“祝郁提前离开了也不要紧,随时可以来店里挑衣服。” “好的。”几人一同答道。 叶纤红望着他们充满朝气的脸,内心也被他们感染了,心情也变得非常愉快。 吃过晚饭后,安安和郑兴旺继续去卖衣服了,屋里只剩下叶纤红和胡向阳。 自从那天装陌生人一起看过电影后,两人乐此不疲,经常一起出去活动。 除了电影院,游戏厅、西餐厅也成了两人约会的场所。可惜虞城太小了,会碰到熟人,所以无法天天出去。 昨天两人刚去看了一场电影,今天赵大成打电话过来,约胡向阳去打篮球,所以他换了衣服后,也出去了。 叶纤红一个人觉得无聊,正要进空间看一看,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过去打开一看,原来是乔昌智和朱亚婷来了。 “你们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叶纤红惊讶地问。 “小舅说有事找你,我就送他过来了。”朱亚婷有些局促地说道。 以前来叶纤红家,她习惯了之后,才变得自在起来,但是叶纤红搬了新家之后后,这边的房子搞得这么豪华,她不自觉地又拘谨起来。 “随便坐。”叶纤红招呼他们坐下来,泡了茶端上来。 跟乔昌智认识大半个月了,为了证明他的能力,叶纤红几乎没有插手他的工作,就是希望给他足够的独立操作空间,让他尽快熟练并独挡一面。 “叶小姐,我今天过来,是想把工作上的事,向你做一下汇报。”乔昌智接过茶后,欠了欠身子,礼节周到地说道。 “好,你说。”叶纤红很欣赏他的态度,笑着说道。 心里暗暗下了决定,如果乔昌智今天的汇报,符合自己的要求,她就可以考虑给他治疗腿伤了。 这是她对付乔昌智最大的杀手锏,如果自己能帮他把腿治好,她相信乔昌智这辈子就会成为自己最忠实的手下。 乔昌智是军人出身,这种铁血男儿最看重的是知恩图报,自己不需要她为自己卖命,只要他的忠诚和能力。 “我先说一下潮牌工作室的情况。”乔昌智开始一五一十地汇报最近的工作进展。 听说他为工作室招了一个有丰富制作经验的设计师,还招了一个能做西装和旗袍的老裁缝,叶纤红非常满意,这些人都是自己非常想要却不知道去哪里招的人才。 至于下面的潮牌店,他招了六个促销人员,一个店长,这几天还在给他们培训,等跟叶纤红商量好日期之后,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每个开学前,都有一波学生客源。”叶纤红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而我们的潮牌,主要针对的也是年轻人,所以我希望在开学前十天左右,就可以把店开起来。” “这个没问题。”乔昌智马上回答。“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欠什么东风?”叶纤红惊讶地问。 “我听说你以前帮章诗萍搞了一个促销计划,让她的生意好了几倍。”乔昌智笑得有些狡猾,“现在自己的店开张,难道不弄一个促销方案,让生意也火爆一把?” “这个?”叶纤红吃了一惊,自己还真的疏忽了。 这就是有一个得力手下的好处了,当自己忘了一件事,他就会提醒自己。 “现在离开张还有近一星期时间,马上准备也来得及。”乔昌智显然也看出叶纤红忽略了,笑着给她找台阶。 “好。”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在乔昌智面前装深沉,忘了就忘了,自己请他过来,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少犯错吗? “那我再说说接下来要干的工作。”乔昌智见这件事定下来了,就说起来下半年的重头戏,关于反季节蔬菜种植及销售的事。 “这个项目我这边已有了一些进展。”叶纤红把自己家开烤烤聚会时发生的事跟他说了一遍,同时也把三叔同意建蔬菜大棚的事告诉了他。 “有了这些人加入,这件事就容易许多了。”乔昌智一听,也是喜出望外。 他刚接到这个工作时,感觉千头万绪,要自己操心的事太多,特别是公司现在资金不足,还得走一步看一步,更让他有些挠头。 现在好了,资金充足了不说,很多工作有人接手了,自己只须协调好各个投资人就行。 朱亚婷在一边听两人交流工作上的事,非常羡慕。 她跟叶纤红以前同样在酒店上班,可是现在她都听不明白两人说的那些事了。 想到舅舅建议自己看的书,原来她觉得太枯燥生僻,看不进去,现在突然有了动力。 见事情谈得差不多了,乔昌智也不好一直在老板家坐着,影响她休息,于是提出告辞。 第三十章尝试治疗 “等一下。”叶纤红示意他少安毋躁。“我上次说过,你的腿用西医治疗或许没有办法,可以尝试要中医治疗,我已经为你配了罐药酒,你等一下试试看,有没有效果?” “这——”听说叶纤红已为自己泡好了药酒,这说明她招揽自己时,就已在准备了,这让乔昌智非常感动。 不良于行这么多年,他都差不多死心了,可是叶纤红说的话也有道理,有时候这条路行不通,换一条路或许能行呢? 即使真的没什么效果,单是这分心意,他也感激不尽了。 “你坐一下,我马上拿给你。”叶纤红走进厨房,从柜子里拿出那坛特意为乔昌智配的活血化淤药酒,又找来只半斤装的玻璃瓶,倒了小半瓶酒。 倒不是她舍不得酒,主要是怕酒倒多了,等一下灵液加进去,浓度太低,效果就不明显。 又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倒了十来滴进去。 这次她也是大出血,这些灵液如果自己喝,都有一小口了,说不定能打通下一个穴位了。 将剩下的活血化淤酒和灵液放好,叶纤红拿起那瓶混了灵液的活血化淤的药酒,来到客厅。 这就是给自己配的药酒?乔昌智望着叶纤红手里的瓶子,里面的药酒已呈深红色,说明已泡了不少日子。 一方面期待真的对自己的腿有帮助,即使不能正常行走,能一瘸一瘸地慢慢走,让他生活能自理,他也满足了。 另一方面又怕用了后,发现一点用处都没有,再次跌入失望的深渊。 “这药酒既可以内服,也可以外敷。”叶纤红把瓶子递给他,介绍道。 “哦。”乔昌智接过瓶子,手有些颤抖。 叶纤红的外公家既然是中医世家,对治疗这种外伤肯定有其独到之处,所以他还是抱了很高的期望。 他也相信叶纤红的为人,不会拿没什么效果的药酒,来寻自己的开心。 “这酒非常珍贵,我只配了这么一些,用完了就没了。”叶纤红担心它效果太好,引起别人的眼红,所以把话说在前头。“即使有人出一百万向你买,你也别卖掉。” “我知道了,谢谢你。”乔昌智现在的注意力全在药酒身上,叶纤红说什么,她都下意识地应下来。 “先试一下,看看效果如何?”叶纤红其实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对治好他的腿,所以想看看情况。“你在伤口上倒一些,然后按摩一下,等药化开后,再喝一口。” “好。”乔昌智卷起裤腿,露出那个凄惨的伤口。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他往伤口上倒了两滴药酒。 伤口结疤后,中间依然有个浅浅的洞,药酒倒下去后,倒不必担心流到外面浪费了。 药酒一沾到伤口,马上有种火烫的感觉,似乎伤口有火在燃烧。 乔昌智见这药酒药效这么猛,心中对治好腿的希望又加了几分,他伸出手,小心地把药酒划开,并在伤口上轻轻按摩,让药酒能被伤口快速吸收。 等到药酒在伤口都看不到了,乔昌智拿起瓶子,仰头小小喝了一口。 泡药酒的一般都是高度酒,不擅饮酒的他喝下后,只觉得一股火从喉咙里冲上来,脸上火辣辣的发烫。 朱亚婷这时候也走到小舅面前,观察他服药酒后的反应。 乔昌智坐在沙发上,只觉得全身发热,额头豆大的汗珠一粒粒从毛孔里迸出来,很快就沿着脸颊流下来。 叶纤红见他汗流成这样,连忙转头去卫生间,打算拿一块新毛巾给乔昌智擦汗。 “小舅,你没事吧!”朱亚婷见他满脸通红,又汗流如雨,有些担心地问。 “没事。”乔昌智回答。 他说话时声音有些沙哑,似乎喝了极辣的东西,刺激了喉咙,不过他依然坚持着。 下一刻,他感觉伤口那里有些搔痒,就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来爬去,痒得他牙齿都咬得紧紧的。 “怎么了,小舅?”朱亚婷见小舅神色不对,惊慌地问道。 “伤口痒得难受。”乔昌智回答道。 下一刻他反应过来,猛地用手抹去额头的汗,低头去看伤口。 只见原本干瘪萎缩的伤口像充气似的丰盈起来,颜色也由原先的肉色,变成了鲜艳的红色,就像被架到火上烤的河虾。 “伤口这是在长肉了?”乔昌智不惊反喜,嘴里嘶声叫道。 “应该是的。”叶纤红刚好拿毛巾出来,接口道。“你先擦擦汗。” “看来真的有效。”乔昌智这时候已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连伤口瘙痒难挡的感觉也忍下来了。 他接过毛巾,把脸上的汗抹掉,继续观看伤口。 因为太关注自己的伤口,以至于自己额头新流出来的汗,带着一股难味的油腻和污垢,他也没发现。 慢慢地,伤口上的瘙痒平复下来,原来的鲜红色也淡下来,恢复了原先的肉色,乔昌智用心摸了摸,发现原先那个明显的洞变浅了一点,底下已新长了一些肉。 “这药太神奇了。”乔昌智激动地嚷道。 今天只用了一次药,就有肉长出来,那几天后,不是能把整个伤口恢复了? “这本来就是为你的伤配的药酒,比较对症,我原先还担心有没有作用,没想到效果还不错。”叶纤红笑道。 “叶小姐,太感谢你了。”乔昌智强撑着站起来,伸出双手想握叶纤红的手,表达自己最深的谢意。 叶纤红明白他的心情,伸出手跟他握了握。 任何一个处于绝望中的人,突然看到了希望,都会是这样的状态。 “小舅,你现在都能站了呢!”朱亚婷在旁边突然惊喜地叫道。 乔昌智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受伤的腿,居然能支撑自己站立了,这在以前是根本无法做到的。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走,他望着自己的左腿,试着往前抬。 奇迹出现了,以前根本不听自己指挥的左腿,居然受大脑控制,往上抬了起来。 这样看来,伤口除了有肉长出来,受损的神经和筋脉也修复了不少。 不过这一步终究没有迈出去。 “别着急。”叶纤红劝慰道。“明天再治疗一次,说不定就能成功了。” “嗯。”乔昌智点点头,脸上满满的全是笑容。 可是笑着笑着,慢慢地就有眼泪流了出来。 叶纤红默默地望着他,没有出声。 一个人就算再坚强,心底总会有一块柔软的地方,外人没法碰触。 而乔昌智的伤腿,成了这个骄傲男人最大的痛。 或许他无数次做过这样的梦,梦到自己像个健康人一样,在草地上自由地跑啊跳啊!醒来后望着自己几乎没有知觉的小腿,默默地流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而现在从绝望中突然升起了希望,他终于失控了。 “一切会好起来的。”叶纤红只能这样安慰道。 乔昌智毕竟不是普通人,很快擦干眼泪,重新恢复了笑容。 想到马上可以自由站立和行走,他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似的,焕发出别样的光彩。 “小舅,你身上怎么气味这么重?”朱亚婷突然煞风景地说了一句。 “啊!”乔昌智缩了缩鼻子,自己都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确实很臭。” “要不去洗个澡吧。”叶纤红想到屋里有胡向阳的衣服,乔昌智比胡向阳矮小一些,应该可以穿。 “还是回去洗吧。”乔昌智不好意思地拒绝。 “没事。”叶纤红知道这是药酒里有灵液,把他身体里的毒素也一起排了出来,这气味可不好闻,如果走到外面,说不定会被人笑话。 “那行。”乔昌智想了想,同意了。 如果叶纤红帮自己把腿治好了,命都可以卖给她了,还在意占她这点小便宜? 叶纤红带着拄着拐杖的乔昌智来到卫生间,又给他拿了一套胡向阳的衣服,留他在里面洗澡,自己来到客厅,陪朱亚婷看电视。 “小红,我小舅的事太感谢你了。”朱亚婷靠过来坐在叶纤红身边,感激地说道。 在她们家里,妈妈因为心疼小舅这个弟弟,一直在身边照顾,对自己的三个子女,关心自然少了些。 朱亚婷一直觉得因为舅舅,哥哥才没有钱娶媳妇,自己也不得不提早找对象嫁出去,得到的彩礼钱给哥哥娶媳妇。如果小舅的腿好了,能找一份正当的工作,自己这个家就完美了。 “我们之间,还需要说这样的话吗?”叶纤红笑道。 “不管怎么样,小舅的退能治好,我真的太高兴了。”朱亚婷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嗯。”叶纤红点点头。“你小舅会好起来的,你家也会好起来的,你的小日子也会好起来的,你放心。” “我相信。”朱亚婷声音已带着点哭音。“我妈听到这个消息后,也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子?” 过了一会,乔昌智洗好澡出来,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 腋下虽然撑着拐杖,但是能感觉得到,他受伤的腿已能微微用力走动了。 “时候不早了,我们就不影响叶小姐休息了。”乔昌智对叶纤红说道。 对叶纤红,他已觉得没必要再说客套话了,所以像自己人一样,打了声招呼,就准备离开。 “好的,路上小心。”叶纤红找来个袋子,帮他把脏衣服装起来。另个找了个小袋子,把药酒装在里面,再塞进大袋子,递给朱亚婷,让她提着。 走过去打开门,送他们舅甥回去。 第三十一章潮牌店促销计划 舅甥俩下了楼梯,往小区外走去。 “小舅,小红这药酒真的太神奇了,居然真的能治好你的腿伤。”朱亚婷控制不住自己快乐的心情,笑着对小舅说道。 想到以后小舅能像其它人一样,可以自己走路,自己上班,自己再也不用像个保姆一样跟着了,她就觉得轻松快乐。 乔昌智望着有点兴奋过度的外甥女,见此时身边没有人,突然停下脚步,一脸严肃地朱亚婷说道:“亚婷,我有件事要跟你说,希望你认真听清楚。” “什么事啊?”见小舅的表情这么严肃,她疑惑地问道。 他的腿快治好了,不是应该高兴吗? “以后不管任何人问你,我的腿是怎么治好的?你都不能说出叶纤红的名字,明白吗?”乔昌智望着外甥女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为什么啊?”朱亚婷好奇地反问。 好朋友有这个能力,她骄傲还来不及,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 这可是神医啊!说不定光靠这个,小红就能发财了。 “你想一想,如果别人家也有我这样的病人,听说小红把我的伤治好了,他们会不会去找小红?”乔昌智认真地说道。“然后他发现小红没有药了,帮不了他,他们会不会恨上小红——” “这个,应该不会吧。”朱亚婷想了想,摇了摇头。 没有药就治不了病,这不是很正常吗,恨小红干什么? “怎么不会?”乔昌智白了外甥女一眼,再次为她的智商着急。“如果你听说有这样一个医生,能治小舅的病,于是兴冲冲带我去了,对方却说没有药不能看,你会不会很生气?” “那肯定会。”朱亚婷认真想了想,回答道。 她是吃够了小舅有腿伤的苦头,在明知道有人能治的情况下,却不给治,换了谁都会生气。 没有药可以去配啊,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一付药呢? 每个病人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都会这样想。 “你也听到了,小红那里只有这些药了,她肯定不会骗我们,但是别人不会信啊!如果小红帮我把腿治好了,我们却害她被人恨,你也不愿意吧?”乔昌智反问道:“如果碰到一个不讲理的大人物,说不定会对付小红,让她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他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很单纯,如果不把这些道道讲清楚,她说不定还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 “我知道了。”朱亚婷想了想,点了点头。“那我们对谁都不说。” 小红是她最好的朋友,好心帮了自己和小舅,确实不应该害她。 “所以,不管是你爸妈,还是其它人,你都不要把原因说出来,明白吗?”乔昌智再次叮嘱一句。“这件事我们两个人知道就行了,至于腿为什么突然好了,我会解释的。” “放心吧,小舅,我知道轻重的。”朱亚婷这时候已完全明白了小舅的意思,所以坚决地回答。 “那就好。”乔昌智这才放下心来,和她继续往前走。 他突然替叶纤红隐瞒真相,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刚开始喝药酒治伤的时候,他还没注意到有什么问题,等到一个人在卫生间洗澡,当全身被水淋湿后,他的头脑冷静下来,才发现这件事的不同寻常。 第一,这个药酒的效果好得太夸张了。 乔昌智可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小青年,他的智商绝对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高得多,非常清楚这件事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围。 要知道这种神药,只有小说里才会有,现实中哪里会有服下之后,马上能长出新的肌肉和筋脉的药酒? 如果真的存在,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怎么可懂从来没听说过? 第二,服药后自己反应也太奇怪了。 他记得自己的身体表面,居然有了一层又黑又厚的污垢,他虽然腿脚不好,却很讲卫生,天天都有洗澡,身体不应该这么脏。这只能说明那药酒成份非凡,让他身体内部的毒素都排出来了。 第三,就是叶纤红这个人的变化。 前段时间叶纤红招揽自己,他专门去了解过这个人,知道她原先跟外甥女一样,在酒店上班,是个老实内向的女孩子,最近几个月才突然崛起。 他认定叶纤红身上,发生了某件不可思议的事,才让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这个变化是什么,肯定不适合让更多的人知道。 这也能完美地解释了,叶纤红的美容会所里,为什么会有比别的店效果好这么多的面膜配方? 她都配得出让自己身体里的毒都排出来的药酒了,何况脸上的表面功夫? 也不能怪他会这样想,这时候正是气功热和外星人热全世界流行的时候,大家都相信气功有神奇的功能,相信外星人就在地球上存在。 所以叶纤红有这个神奇的能力,很可能是得到了别人想像不到的好处。 如果被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很可能会让她处于风口浪尖上,那就等于害了她。 不管怎么样,她治好了自己的腿,对自己来说,都算得上是再生父母了,所以绝不能让她受到外界的伤害。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乔昌智为了保护自己,居然把这个无法解释的情形,自己扛下来。 她会给他治病,其实也是一时的冲动。 她总觉得这么妖孽的商业奇才,被自己招揽后,却依然无法行走,老天对他实在太残忍了。 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何不帮他改变一下人生吧! 送走乔昌智两人后,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潮牌店开张促销的方法。 这个其实真的不难,前世大量的促销手段存在脑子里,叶纤红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让这些手段,成为她们店的特色,让顾客牢牢记住。 怕一开始力度太大,把顾客的胃口吊高了,往后难以收场。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先用传统的方法。 等到别的店也模仿得差不多了,再拿出新的促销手段。 不过每个节假日的促销手段,他希望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执行,这样的好处就是,给顾客一个固定的印象。 每到节假日了,他们就会准时涌来这边,享受他们的优惠措施。 当顾客养成这样的习惯时,口碑什么的,肯定也建立起来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写下这样一行字:新店开业,进店有礼。 第一重礼:满就送。 消费满一百元,送袜子一双,消费满两百元,送内裤一条,消费满三百元,送T恤一件。 第二重礼:满就减。 消费满一百元减十元,消费满两百元减二十元。 第三重礼:满就换购。 消费满两百块,加二十元可以买一件T恤。消费满四百块,加四十元可以买一件衬衫。消费满六百块,加六十元可以买一条长裤。 第四重礼:满就抽奖。 消费满三百元,就有一次抽奖机会,奖品如下: 三等奖:牙刷、牙刷或洗衣粉一件。 二等奖:洗面奶或洗发水一瓶。 一等奖:电饭煲或高压锅一只。 特等奖:山地自行车一辆。 至于奖品数量,她没有写清楚,让乔昌智根据具体情况去定。 把这些写好后,叶纤红大致检查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准备明天拿给乔昌智,让他准备奖品。 因为有这么多优惠措施,肯定会涉及到成本,所以标价肯定也需要变动。 这件事完成后,叶纤红见胡向阳和安安他们还没回来,就走进卧室,准备到空间看一看。 练出精神力后,她对修炼越来越重视,不像以前,记得了练一练,事情忙了,就停一天。 可惜找不到有灵气的材料,让世界之树继续长大,叶纤红有种直觉,如果世界之树再长大一倍,十有八九会经常有灵液生产出来,那自己修炼的速度就会更快了。 叶纤红又来到种人参的地方,因为有一半她天天灵用液浇灌,所以两边的对比非常明显。 没有浇灵液的那些,虽然看起来比外面种的人参长得快很多,但是跟浇灵液的比,何止差了十倍。 民间有传说,认为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叶纤红怀疑空间的生长速度,都及得上里面一天,外面五六天了。但是浇了灵液,速度更快了,应该抵得上五六十天了。 如果她的猜测是真的,那她继续天天这样浇灌下去,或许原来最少需要六年长能用的人参,二个多月时间就达到了。 就算是百年人参,也只须两年多时间就够了。 叶纤红越想越激动,两年后自己就有了十株百年老参,那时候家里老人有生病或其它事,她就能光明正大地用它来治病了,不用偷偷摸摸用灵液。 它是用灵液浇灌长大的,不知道跟外面买的百年人参相比,是不是更滋补,如果用来泡药酒,是不是不用加灵液,也能让人脱胎换骨呢? 像上次的卫老爷子,如果切两片这样的人参给他含着,说不定也能马上醒过来吧! 叶纤红越想越兴奋,到时一半备着,一半泡药酒,到时候一坛给父亲补身子,一坛给外公,另一坛给戴老。 这三个他最重视的老人,希望他们都能长命百岁。 上次摘下来的杨梅,被她全部浸了烧酒后,除了送出去三坛,还剩十几坛,整齐摆在一个角落里。 这些都是好东西,趁现在天热,得抓紧时间送出去。 特别是戴老,老人年纪大了,不适合喝烧酒,不过吃几颗杨梅应该没事,还可以防暑热。 叶纤红提醒自己,明天得去一趟戴老家,先给他送一坛。 第三十二章美容会所遭贼 第二天早上,弟弟他们和胡向阳刚离开,叶纤红正准备去戴老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拿起话筒,那端传来董采玉惊惶的声音:“叶小姐,我们的店进贼了。” “啊?”叶纤红大吃一惊:“东西被偷了?损失了多少钱?” 最近近一周她都没有去取钱,就算每天一万营业额,也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这钱换成前世,并不算多。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来算,确实不少了。 如果拿父亲来比较,就算他在工厂干满十年,也赚到这么多钱。 叶纤红也是穷苦人家出生的,突然损失这么多钱,自然会心疼。 “钱倒没损失多少,每天下班时,我都把当天的营业额存进银行了,保险柜里只有一些零钱。”董采玉回答道:“主要是面膜等材料全部不见了。” 除了叶纤红自己调配的美容西施散,其它所有跟美容相关的材料,也全部被人偷走了。 让她吃惊的是,院子的门锁没有撬过的痕迹,小偷难道翻墙进来的? “这么说来,是同行眼红我们的生意,想偷我们的面膜配方?”叶纤红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非常生气。 这些日子一直风平浪静,她以为那些同行想明白了,不会来打主意。 没想到忍了这么久,终于还是出手了。 想到这里,她冷笑一声,安慰董采玉:“没事,他们偷了也没用,这些药材都研成粉了,她们也研究不出具体的成份和比例的。” “那我要不要报警?”董采玉问道。 因为现金损失的非常少,她也搞不清应不应该报警。 “算了,报警也没用。”叶纤红想了想,决定不麻烦警察叔叔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倒不是她不信任警察,而是这件事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没有哪个同行会傻到自己动手来干这件事,肯定是暗里委托了外面的混混,所以就算把小偷抓了又能怎么样? 何况这种小偷小摸的案子,非常难破。现在又不像前世,到处都有摄像头,破案相对容易。 再说这么一点损失就报警,警察未必会重视,除非找肖市长或戴老。 为了这么点小事,就找他们,她觉得有点小题大作了。 如果纯粹抓小偷,其实并不难,只要让空间的松狮犬跑一趟,就能找到作案者了。 问题是抓到了又如何?小偷最多被拘留几天又放出来,如果惹来他的报复,经常光顾他们的店,反而更麻烦。 关键还是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跟他们做对。 “那今天的生意怎么办?”董采玉郁闷地问道。“店里没有面膜了,万一有客人来了,我们又没办法做,难得关门歇业一天吗?” “不用,面膜我马上去配。”叶纤红安抚道:“如果有客人过来,你叫他们等一会。” 挂了电话,叶纤红匆匆关门下楼,来到以前配药的那家中药店。 值班的依然是那个五十左右的中年医师,听说她要配的上次的美容方子,他都没有看药方,就直接抓了起来。 十付药方很快就抓好,包在牛皮纸上,他拿到后面,照例帮忙磨成粉。 因为赶时间,叶纤红也没有时间像往常一样跟他寒暄一会,拿着袋子匆匆往美容会所走去。 路过粮油店,她又买了三斤绿豆粉,不到九点就到了店里。 董采玉已等在那里了,看到叶纤红带着装有面膜的袋子赶过来,松了一口气。 “有顾客在等吗?”叶纤红见她紧张地样子,随口问道。 随手打开袋子,把盛药的牛皮纸打开,又拿出装绿豆粉的袋子,在每一包里都加了适量的绿豆粉,重新绑好,装进袋子,递给董采玉。 “还没有。”董采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袋子。 叶纤红把这家店交给自己管理,是因为信任自己。现在出了事,她总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所以一直忧心忡忡。 好在老板并不在意,这让她放心不少。 匆匆取了一包拿到楼上,放在专门的铁皮罐里,方便美容师取用,剩下的暂时放在抽屉里,领着叶纤红在店里走了一遍,观看失窃的情形。 院子外的铁门,装了防盗锁,锁头好好的,没有任何撬过的痕迹。 墙上倒是有爬过的痕迹,主要是墙上爬满了藤本蔷薇,有一处地方花枝被踩断,也有很多花瓣掉落在墙角,说明有人从这边翻墙进入。 屋里的门锁也没有被撬坏,应该是用铁丝等开锁工具打开的,看来是个偷东西的惯犯。 进屋后,大概是不用担心被人听到,所以暴力砸开了柜子门,把里面的瓶瓶罐罐全拿走了。 隐藏在一只暗柜后面的老式保险箱,也同样被暴力撬开,里面的东西被一扫而空。 照这情形来看,可以确定小偷是受雇而来,就是想拿她们店的美容配方。 因为不知道哪些东西有用哪些没用,所以只要跟美容相关的东西,全部带走了。 叶纤红坐在接待室的椅子里,望着乱糟糟的柜子就有些烦恼。 自家的店看样子被人盯上了,对方没有拿到配方,肯定还会来,她应该如何预防小偷?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让松狮犬在这里守夜? 它不怕熬夜,不怕辛苦,鼻子又灵,如果有人进来,肯定能知道 叶纤红又有些不放心,松狮犬太凶猛,万一把小偷咬残或咬死了,那她做为主人,也得负刑事责任了。 难道雇保安来这里值夜班? 这似乎作用不大。 从来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董采玉见叶纤红烦恼,安慰道:“反正这些药包也不重,这样好了,每天下班时,我把没用完的带回家好,免得放在这里招贼惦记。” 叶纤红点点头,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 当叶纤红从中药店出来,提了袋子离开时,中药店斜对面的一家小店门口,有一个三十左右的精瘦男子,拿起话筒,拨了一组号码。 “你看到她去一家中药店买了一袋药?”对面的人惊讶地问道。 “是的。”精瘦男子回答道。“我早上一直在她小区门口监视,她从家里出来后,直接进了那家中药店,买了十付中药包,粉碎后提着走了。” 对面的人沉吟一会,没有做声。 精瘦男子也不着急,安静地等在那里。 “难道她的药就是从中药店买的?”对面那人似乎不相信事情这么简单,所以显得很犹豫。“要不,你去问问那个卖药的,能不能也配几付回来?” “好的。”精瘦男子回答道。 挂了电话后,他望了对面的中药店一眼,见此时正好没有顾客,就快步走过去。 “你想买点什么?”大叔看到有顾客进来,迎上来问道。 “照刚才离开的女孩子的方子,再给我抓十副。”精瘦男子脸上平静地说道。 “啊?”大叔望了面前的男子一眼,惊讶地问:“你认识她?” “当然。”精瘦男子脸上依然一付老神在在的样子。“我还有事,你抓紧时间。” “没问题。”大叔也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快速地开始配药,将十张牛皮纸装满后,随手包扎起来,照例问了一句:“要不要磨成粉——” “不用不用,我自己会磨的。”精瘦男子连忙拒绝。 开玩笑,好不容易有机会知道面膜配方,如果磨成粉,谁还看得出来。 大叔也不在意,将十只牛皮纸包用绳子绑好,套在一只袋子里,递给精瘦男子。“一共九十六块。” 精瘦男子把钱递过去,神色激动地拿着袋子离开。 如此顺利地拿到具体的配方,他也觉得非常意外,所以一路上非常兴奋。 回到目的地后,他把袋子递给已等在那里的委托人。“这是我照原来的配方抓的药,应该没错了。” 那个委托人再次询问了经过,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不对,又打开袋子拆开一包中药,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只好停了手。 “行了。”他把袋子重新绑好,从抽屉拿出一只信封递给精瘦男子,说道。“这是给你的报酬。” 精瘦男子接过,打开信封看了看,见里面装了一千块钱,心里非常满意,笑着向对方道了谢。 委托人摆摆手,催促他离开。 等精瘦男子离开,他提着袋子出门,来到一栋漂亮的楼房面前,敲了敲门。 “进来。”里来有人叫道。 这个委托人推门进去,里面是一个客厅,面积不大,却布置得很雅致,他不敢随便张望,对着沙发恭谨地叫了一声:“董小姐,东西拿来了——” 里面那个叫董小姐的女人大概四十左右,身上一件暗红色的旗袍,神情清冷地坐在窗前,似乎窗外有什么风景在吸引着他,好一会,才转过身来,淡淡地问道:“这么快就把事情办好了?” “应该是错不了。”那个委托人信心满满地回答。“这里面有十付中药,是照那人的配方抓的,没有磨成粉,所以很容易辨别。” 听手下说,这是他亲眼看到叶纤红从那边买了十付药之后,一模一样配的,理论上不会出错。 “如果真的成了,那就给你记首功。”董小姐听他说得这么肯定,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不敢当。”那人点头哈腰地回答。 “我向来是有功必赏。”董小姐不在意地回答。“你先下去吧。” 第三十三章配方泄露 等那人离开,董小姐提着袋子走出门,来到斜对面一户人家家里。 那套房子的门口,有一个种满花草的小院子,树荫下坐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正在悠闲地看书喝茶,见到她进来,笑着问:“今天怎么有空过来这边?” “有件事想请许老师帮忙。”董小姐把袋子放在桌上,又从随手的手包里拿出一包粉末,递给对方。“您帮我看看,这两份中药的配方是不是一样?” “哦。”许老一听,打开袋子,解开一份中药,又把粉末摊开,低头闻了闻。 他退休是中医院著名的医师,对中药可谓了如指掌,即使磨成粉,他只要用鼻子一闻,就能判断出药物的名称。 只不过这包粉末起码混了十种药材,想区分出来就难了。 好在旁边有一包未处理的中药,如果有它印证,就容易分辩了。 许老把牛皮纸里的中药翻开,一样一样进行比对,发现都能从粉末里找到相应的药物,终于点了点头。 “能确定是一样的?”董小姐不放心地问。 “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一样的。”许老点点头,回答道。“不过粉末里多了样成份,应该是绿豆粉。” “哦。”董姓女子又惊又喜。“如果是这样,那许老能估计出绿豆粉的比例吗?” 她刚才还在怀疑,如果这包药粉全部是用这些中药碾磨而成,那它怎么做面膜? 要知道面膜是糊状的,而中药磨成粉后,就会比较干硬,无法调成粘稠的糊状,如果加了绿豆粉,那就一切合理了。 “应该在一成就两成之间。”许老再次仔细看了看,回答道。 “谢谢许老。”董小姐感激地说道。“请你帮我把这个配方写下来。” 她还是比较信任这个老中医的判断,打算回去之后,买些绿豆粉调配后试试。 “不用客气。”许老是知道她的身份的,所以也不敢在她面前倚老卖老,反而客气地回答。 有了实物,写方子对他来说只是小事一桩,所以没几分钟就写好了。 董小姐再次道了谢,拿着方子和袋子,兴冲冲地走了。 …… 因为美容店遭贼的事没有解决,叶纤红拿着杨梅烧酒去戴老家时,也有点心不在蔫。 “怎么了?看你没精打彩的样子。”戴老问道。 这个干孙女每次过来,都精神十足,难得看到她闷闷不乐的样子,戴老就有些惊讶。 “美容店招贼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叶纤红唉声叹气地说道。 她原本没打算告诉戴老,后来又一想,这种事除了胡向阳,也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既然老爷子问起了,就没有隐瞒。 如果跟爸妈和弟弟说,他们肯定会担心,还是不说的好。 “有人看上了你的面膜配方?”戴老是老狐狸了,一下子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干孙女开的美容店,有一款叫玉容西施散的面膜,有神奇的美容效果,这在虞城上层圈子里已慢慢流传开来,连他也听说了。 上次小红还带了一份过来,让小陈试了试,没想到用过后,真的年轻了许多。 虽然做一次要一千元,不是普通人能消受的。但是效果这么好,还是吸引人不少人光顾。 虞城有几万人口,只要每天有几个人光顾,一年下来就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营业额了,这在人均年工资只有四五千的时代,算得上暴利了。 而美容行业利润高是公开的秘密,小红能赚多少,别人也能估算出来,难怪有人动这个脑筋了。 “是啊!”叶纤红苦恼地回答。 “要不要我跟虞城市里打声招呼?”戴老皱了皱眉,犹豫着说了一句。 这么多年下来,他还从来没有因为亲朋好友的私事,跟他们打过招呼,难道要为小红破一次例? 这是他犹豫不决的原因。 但是这个孙女这么懂事,平时从来不求自己,现在遇到点麻烦,难道自己眼睁睁着看着她烦恼? 至于上次抓人的事,在戴老看来,属于公事,如果那个人换成其它人,他也会这样处理。 “不用了。”叶纤红连忙拒绝。 这个干爷爷是什么性子,她非常清楚,自己怎么能让他做违背他本意的事呢? “那你想怎么解决?”戴老又问道。 “大不了放弃这个项目,毕竟我们店最擅长的还是化妆和美容。”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 这话说出口后,叶纤红忽然也想明白了。 靠稀释的灵液和玉容西施散的配方赚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尽早结束也好,免得她有空间的秘密被揭穿。 “你舍得?”戴老吃了一惊,也被她的魄力惊到了。 任谁有这样的赚钱手段,都舍不得丢掉吧!没想到干孙女居然想要放弃,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有什么舍不得的。”叶纤红想通这一点后,情绪反而平静下来。“我又不是靠这家店赚钱的,马上有一家潮牌服装店要开张,家里的铝制品厂也在开工了,哪里不好赚钱?” “你自己想明白就好。”戴老发现自己都不好说什么了,只好这样提醒了一句。 从戴老家回来,叶纤红静下心来想了想,感觉现在已不像当初那么缺钱,为了减少麻烦,真的应该结束这个项目了。 想通这一点后,她的烦恼也神奇地消失了。 …… 吃过午饭,她去了一趟位于潮牌工作室后面的公司,打算把促销计划交给乔昌智,顺便看看他的腿怎么样了。 公司这边还是个空架子,租了一套带院子的两层老式筒子楼,一百多平方米的面积,楼下简单放了几张办公桌用来办公,楼上暂时用来当宿舍,目前只有乔昌智和他招的一个助理在上班。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进来,乔昌智撑着办公桌站起来,恭敬地叫道。 经过昨天的事,他对这个年纪的老板可以说已死心蹋地,这种尊敬完全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 “你坐着好了。”叶纤红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腿还没有好,连忙招呼他坐下。 说完,也不跟他客套,走过去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从手包里拿出那份简单的促销计划书,交给他看。 “这个非常详细。”乔昌智看完后回答。“比我准备得都要好。” 他有时候也不得不怀疑,这个老板是不是真得了仙人传授,让她不但有了神奇的医术,连管理方面也一下子开了窍,这办事能力,都超过那些资深管理人员了。 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强项,被这个小自己十岁的女孩子碾压了。 “你也在准备啊!”叶纤红有些意外。“那你看着办好了。” 促销手段各有各的好处,只要达到目的就行,所以她没放在心上。 乔昌智见叶纤红全权委托给自己,也不意外,把它放进抽屉里,打算等叶纤红离开后,再仔细看看,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你的腿怎么样了?”叶纤红谈完事情,关心地问道。 一般来说,灵液激活了他伤口上肌肉和筋脉的活性,促进了新陈代谢,即使后来没有用药,也会一点点恢复伤口。 “早上起床时观察,伤口继续在好转,不过还不能离开拐杖走路。”乔昌智回答道。“昨天回去后,还没抹过药,所以好得没那么快。对了,我都忘了问你,这药多久才能用一次?” “这个没什么讲究,一天一次或两次,都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正常的活血化淤酒,根本不限次数,一天抹几次都没事。 主要是怕用得太频繁,影响了效药。 这药酒可以喝,只要不影响工作就行,一天喝两三次应该没事吧? “那我等一下再用一次药,看看有什么变化。”听说两次都没问题,乔昌智准备等一下马上抹一次,晚上睡前再一次。 受伤这么久了,现在看到了希望,他恨不得把这些药酒马上用完,早日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行。”叶纤红点点头。“反正最近工作也不忙,你先把腿治好再说,也方便你接下来工作。” “谢谢叶小姐。”乔昌智感谢地说道。 “对了。”叶纤红又提醒。“你不是有很多战友吗?如果有合适的人,也可以邀请过来一起干,公司现在刚起步,人才不嫌多。” 想起前世乔昌智的左右手谢建奇,她也非常有兴趣,两人能配合得这么好,说明关系真的非常铁之外,那人的能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好的,我这两天联系一下。”乔昌智回道。 他非常意外,没想到叶纤红真的一点也不防备自己,不像别的公司,怕自己聘请的管理人员,用太多自己的亲信,怕被架空。 “还有,你这边租的是筒子楼,没厨房没卫生间,生活很不方便吧?”叶纤红说道:“我以前住过的那套房子,现在还空着,你跟亚婷去住吧,反正房租也交了,你们住也够大了。” “那个——也好。”乔昌智想了想,同意了。 他一个大男人,跟外甥女住一个大房间里,虽然中间用帘子隔开了,总归不方便。 何况现在天热,天天要洗澡,他腿脚不便,去公共卫生间不但辛苦,来回一趟身体又出汗了。 叶纤红那套房子他去过,里面生活设施很方便,肯定比这里好多了。 特别是外甥女作为一个女孩子,早就想要一个单独的卧室了,因为自己拖累,一直没有实现,现在总算满足他的这个希望了。 第三十四章胡向阳的反应 叶纤红离开后,乔昌智顾不得腿脚不便,拄着拐杖一个上了楼,拿出那瓶被他珍如性命的药酒,像昨天一样,在伤口处滴了两滴,等揉开后被伤口吸收,他迫不及待地仰头喝了一口。 跟昨天的感觉一模一样,当药酒在伤口化开后,慢慢被皮肤吸收,开始变得发红滚烫。而药酒入喉后,伤口不但更烫了,还开始变得麻痒难挡。 乔昌智咬着牙坐在床上,顾不到那种仿如万只蚂蚁在爬感觉,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伤口。 那种瘙痒,是普通人很难忍受的,而他却甘之如饴。 仿佛此时正躺在清风明月下,享受着世界上最美妙的按摩。 等药效过去,伤口恢复正常的颜色,他发现原本还有一个明显凹进去的洞,现在已被新生的肌肉填平。 他怕自己的眼睛看错了,伸手去摸了摸,发现那个伤口还在,只是如果不仔细摸,还真的看不出来了。 乔昌智又惊又喜,难道只用了两次药,伤口就好了? 他慢慢站起来,感觉那只受伤的腿不再像以前那样虚浮,于是抬起来往前跨,那只脚随着他的指挥,往前踩了下去。 可能是太久没有走路了,两只脚有点不协调不平衡,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稳当。 乔昌智却已满足了。 低下头仔细看了看,发现受伤的小腿虽然伤口恢复了,因为长时间没有运动,肌肉有些萎缩,所以才会不平衡,只要多练练,应该就行了。 这一点他有经验,这些年也看过不少类似的医书,知道只要神经和筋脉恢复了,肌肉恢复反而最容易。 身体任何部分都一样,用进废退,只要给他时间足够的时间,身体一定能恢复得像以前一样。 原以为身体会像昨天一样,又出现大量的黑色的污垢,臭不可闻,没想到这一次并没有出现,只是皮肤有些油而已。 看来自己的五脏六腑保养得不错,毒素比较少,所以昨天排过一次后,今天没多少了。 这倒减少了他的麻烦,不用去洗澡,打盆水擦一下身子就行。 乔昌智拿起洗脸要的脸盆和毛巾,决定去旁边的公用卫生间擦洗身子。 他没有拿拐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一瘸一瘸地走着过去。 尽管这样的姿势很难看,但是对乔昌智来说,能脱离拐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弟弟他们正坐在客厅做作业。 自从大家聚在一起卖衣服,或许是相互督促的原因,每天下午做作业都很自觉,不用谁催促,所以很快把暑假作业做完了。 因为有了郑兴旺这个初三生的加入,张建盛对他的初三课程很感兴趣,于是要自学他用过初三上册课本。 有郑兴旺这个现成的老师在,大家学起来也比较顺利,至少比一个人自学容易多了。 除了新出现的化学课,因为完全没有基础,所以比较难懂,连郑兴旺在一边指导也没有用。 郑兴旺也没有办法。 想到自己上化学课,那个年轻的任课老师抽背化学元素表时,手里拿着从铁架台上拆下来的铁棍,在教室走来走去的情形。 每次抽到有人背不出,劈头就是一棍子。 那根铁棍都有小手指粗了,看得人都心寒。 虽然打得并不重,但是没有人敢忽视。 郑兴旺成绩不错,也被打过好几次,现在回想起来,头顶还感觉隐隐作疼。 既然其它学不了,那就把这张元素表先背熟,开学后学起来也能事关功倍。 初中的化学难度低,只要记得前二十个元素就够用了。 只要用点心,一天都记熟了。 郑兴旺能知道的记忆方法很简单,就是像背五言诗一样,五个一组地背。 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 叶纤红听他们口中念念有词,也想起了自己的初中时代。可惜过去太久了,久到她差不多忘光了。 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卖衣服,表面上看,是自己给了他们赚钱的机会。想得远一点,如果自己花钱雇个补课老师,效果未必有这么好。 最重要的是安安很快乐,整个暑假都有同学陪伴,这比花多少钱都值。 安安比较擅长的是文科,语文、英语、政治成绩比较好,数学、物理就差一点,而这两门课反而最容易补习,所以一个暑假下来,他的进步特别明显。 这样一来,他订的目标也相应提高了,把目光瞄上了春晖中学,希望明年中考后,能去那边读高中。 那样的话,考上大学的把握就更大了。 叶纤红自然求之不得。 春晖中学是全国十大名校之一,升学率可不是吹出来的,每年都有不少人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晚上胡向阳回来,听说美容店那边进贼了,非常生气。 这可是小红开的第一家店,也是目前最赚钱的投资。现在家里的开销什么的,大多是从那边来的,如果出了事,就麻烦了。 “算了,我已打算放弃玉容西施散面膜这个项目了,免得大家眼红,惹来麻烦。”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不行。”胡向阳不同意。“你是正正经经赚钱,又不偷不抢的,凭什么退让?” “那你说怎么办?”叶纤红没想到胡向阳反应会这么激烈。“跟虞城的所有同行对立起来,干个你死我活?” 这样说当然有开玩笑的成份在,事情绝不会发展到这一步。 毕竟生活不是小说,美容行业也没有那么黑暗。 那些同行谋划这个,只是为了赚钱,不可能为了一个配方,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 但是任何事情不怕一成,就怕万一。 如果有人为了钱财,铤而走险不计后果,给自己碰到了,那就麻烦了。 “这件事我会解决的。”胡向阳以从未有过的严肃语气说道。 两人认识这么久,他作为男朋友还没起到什么作用,大多数时候,反而是小红在帮他出头。 既然姐姐都代表家人,同意了两人的婚事,那他作为她的男人,也得挺起胸膛,替他解决一些麻烦。 “也好。”叶纤红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只好同意下来,最后叮嘱了一句。“不过你要记住,钱可以慢慢赚,人只能活一次,我不希望你再次发生意外。” “放心吧,我有数的。”胡向阳回答道。 吃过晚饭,他没有留在家里陪叶纤红,而是出门去了。 心里似乎憋着一股火,没地方发泄,他需要找人倾诉一番。 把赵大成和小方约出来,三人在横街的西餐厅里找了个幽暗的角落,把这件事告诉两人,商量解决的办法。 “你说什么?小红的美容店进小偷了?”赵大成不可思议地叫道。 真的闹笑话了,他们几个都是警察,一个是地头蛇,两个是京城来的二代子弟,不去欺侮别人,都是因为他们家教好。没想到他们的朋友,居然保不住一家店,要选择退让了。 “这可不行。”小方也不同意。“这件事如果传出去,我们还用做人吗?几个大老爷们,连一个女孩子也护不住,亏我们一直心安理得地拿她的好处呢?” “那你们说怎么办?”胡向阳头脑乱糟糟的,问两人。 事关自己的男性尊严,他比两人更恼火。可是现在怎么也冷静不下来,只能先听听两人的意见。 “当然是把这个案子破了,找出幕后黑手。”赵大成恶狠狠地说道。“我就不信邪了,虞城一个小地方,难道还有智商高到我们抓不了的小偷?” “对,先把小偷抓起来,吊打之后再审问,我就不信有这么硬的嘴,我们还撬不开?”小方也发狠地嚷道。 几个人都年轻,碰到这种憋气的事,都忍不住上火,主张破案抓小偷。 至于那个幕后首脑,就算有钱又怎么样?他们还会怕这样的人物? “行,那就这么干。”胡向阳拍了一下桌子嚷道。 他这一下,动静有点大,把旁边那桌的人也惊动了。 见他们都望过来,胡向阳不好意思了,挥手向他们打了声招呼:“抱歉抱歉。” 旁边那桌坐了两男两女,应该是两对情侣,年纪比他们略大一点,男的穿的还正常,女的就有点清凉了。 因为西餐厅的椅子靠背比较高,灯光又暗,就算做些小动作,旁边的人也不容易发现,所以他们叫了酒却放在桌上没喝,身子已腻在一起。 正当双方你侬我侬、情动难耐的时候,被胡向阳一掌打断情绪,心中的恼火可想而知。 “乡巴佬。”见三人都是高大的男青年,如果跟他们动起手来,自己这边未必能占便宜,几人倒不敢出言挑衅,只有一个女孩子嘴欠一点,见胡向阳粗鲁的样子,小声骂了一句。 “你说谁呢?”胡向阳没想到自己道了歉,还有人出言不逊,怒气冲冲地站起来,瞪眼问道。 如果换作平时,这些都是小事,他未必会跟一个女孩子计较。 今天心情正坏,这个女孩子却不知死活地开口,顿时把他惹火了。 以前在京城,从来只有他们嚣张地份,哪里需要这么隐忍?到虞城后,为了不给表哥添麻烦,才一直低调做人,并不代表自己必须忍气吞声。 第三十五章连夜抓小偷 “说你了又怎么样?”女孩子听他说的是普通话,就知道他们是外来人,胆子顿时壮了,站起来叫道:“在公共场合,拍桌子大叫,一点素质也没有,不是乡巴佬是什么?” 如果是本地人,她一个女人也不想惹麻烦,免得吃眼前亏。 是外地人就不同了,他们肯定不敢随便惹事,何况身边的男人身份也不简单,她更不用担心了。 原本胡向阳拍了一下桌子,只影响到他们两桌的人,被她这样一叫,整个西餐厅的顾客全部望了过来,众目睽睽之下,想退让也不可能了。 特别是他们都不知道一男一女闹矛盾的原因,下意识地认为男人跟女人吵,肯定是女人被欺侮了,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了胡向阳他们三个大男人。 “道歉。”赵大成可不管这些,见一个女人居然骑到胡向阳头上了,哪里还忍得住,站起来喝道。 大家都是京城来的,最看重的是脸面,犯了错就承认,就像刚才,胡向阳就道歉了。 但是绝不能容忍受别人欺负到自己头上。 “凭什么?”女孩子朝四周望了一眼,见大家都站在自己这边一边,更得意了,笑嘻嘻地反问。 “你不用问原因。”见她依然这么嚣张,赵大成光火了,“我只是想提醒你一句,别为身边的人招祸。” “这话我不爱听,什么叫替身边的人招祸?”她的同伴见赵大成三个光会打嘴仗,并不敢动手,胆子顿时大了起来,站出来为自己女人的撑腰。 说完,随手把女人搂过来,坐在自己的腿上,一付根本不在意脸面的模样。 “就是,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人?也敢大言不惭。”女人反身搂住了男人的脖子,在他嘴上亲了一下,娇笑道。 “小方,认得他们吗?”听他们的口气,似乎也不是普通人,胡向阳望向小方,小声地问道。 虞城这么小,如果对方真的有点身份,身边地头蛇的小方,或许会认识。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棉纺厂宋厂长的儿子。”小方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道。 “啊?虞城市的棉纺厂?前段时间不是在搞承包吗?”胡向阳惊讶地叫道。“怎么这么久了,还没有承包出去吗?” “当然承包出去了。”小方不以为然地说道。“你以为承包人是谁?当然是他父亲,别人想承包,肯定也包不到。” “原来如此。”胡向阳笑道。“把工厂搞跨,然后自己低价承包,上亿的国有资产就到了自己手里,好算计。” 国营企业十有八九,会走这样的路,小红早就提醒过他们了,没想到真的被她说中了。 也难怪这小子这么神气,原来是家里有钱了? 见胡向阳几人窃窃私语,似乎有退缩的打算,这对男女自以为得了面子,笑得更加肆无忌惮。 “走吧。”胡向阳站起来,招呼他们离开。 “这件事就这样算了?”赵大成有些不甘心地问道。 “你也真是的,跟他们计较做什么?”胡向阳被他们一闹,人反而冷静下来,笑道:“你们忘了小红说过的话吗?如果不解气,查一查他父亲就是了。凭他那些阴暗手段,只要查实,保证一辈子得在牢里度过,这小子没了倚仗,还用得着我们对付?” “也是。”赵大成也想起了叶纤红说过的话,于是点点头。 觉得自己也有点意气用事了,跟他们争这些闲气,真的太丢脸了。 小红比他们还小,早就看透了这些世事。 要么不动手,一动手就要打得他们永无翻身之日,逞口舌之利做什么?有意义吗? “既然他们已把工厂弄到手了,我们不如找小红商量一下,怎么样让他们把吃下去的全部吐出来?”胡向阳嘿嘿笑了一声。“顺便给表哥也弄点政绩。” 他相信小红肯定有办法,对付这对吃相太难看的父子。 “那小红的事怎么办?”听他提到叶纤红,小方在一边问道。 “很简单,回家向小红借狗。”胡向阳胸有成竹地说道。“那只松狮犬可精了,只要让它到现场嗅一嗅,还怕抓不到小偷?我们就来个连夜审小偷,还怕查不出幕后之人?” “这个办法不错,走吧。”赵大成也站了起来。 等胡向阳他们走出大门,西餐厅重新安静了下来。 这对男女见三人被自己惊走,脸上更是洋洋得意,坐下来后兴奋地打了几个啵。 他们的同伴自双方争吵开始,自始自终没有说话,这时候悄悄拉了拉身边的女伴,示意她跟自己离开。 “喂,你们怎么回事?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两人见同伴要离开,不高兴地嚷道。 “宋家宝,你找死我管不了,拜托你别拖上我。”他的同伴冷冷地叫道。 “什么意思?”宋家宝也不是傻瓜,此时惊得站起来,一把抓住同伴的手,紧张地问。“那几个人你认识?” 难怪他刚才一直低着头,原来是怕被三人看见,这么说来,他们都不是普通人? “你现在怕了?”同伴跟他原本就没什么关系,只是家里长辈希望他们亲近亲近,他今天才不得不过来一趟,没想到马上淌了一趟混水。 “马平川,算我求你了,快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人?”宋家宝这时候哪里还有刚才的神气,脸色发白地问道。 “也不是什么大人物。”马平川淡淡地说道。“只不过他们是京城来的,虞城这边的年轻一辈,都以能进他们的圈子为荣,你觉得他们会怕你吗?” “死了死了。”宋家宝一听,顿时吓得胆战心惊,站在那里不知怎么办才好? 见马平川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他颓然地坐下来,无计可施。 见身边的女伴还要贴过来,顿时火大起来,扬手就是一巴掌,嘴里恨恨地骂道:“都是你这个臭婊子,嘴巴不干不净地乱说,给我惹来大祸。” “宋少,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啊!”女人脸上被打了一下,顿是红了一片,她也不敢去揉,只是眼泪汪汪望着宋家宝,嘴里连声求饶:“对不起——” “滚,以后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宋家宝原本就是个翻脸不认人的角色,现在发现女人给自己招了祸,哪里还有心情理她。 随手丢下一张百元钞,怒气冲冲往外走了。 女人一见,连忙跟在他后面往外走。 屋里看热闹的顾客,原本还以为他们占了便宜,没想到峰回路转,那三人不计较了,他们自己倒起内哄了,一时间议论纷纷。 有认识他们的人,知道宋家宝父子这些年贪了不少钱,因为没有人找他们的麻烦,倒是过得很得意。 今天不知死活,跌到铁板上,很可能就要倒霉了,忍不住暗暗叫好。 胡向阳自然不知道他们离开西餐厅后,发生的这些变化,为了抓小偷方便,他们去向蒋建辉借了一辆车子,然后来到叶纤红家,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听说他们要借松狮犬去抓小偷,叶纤红也没拦着,只是提醒他们要注意安全。 回到自己房间的阳台,把空间的松狮犬放出来,牵着它来到客厅,交给胡向阳。 松狮犬长期在空间生活,智慧已不输于普通的儿童,看到胡向阳三人,依然还认得,跑过去跟他亲近一番。 “过去好好帮他们抓小偷,别乱咬人,知道吗?”叶纤红抱住它的头,在它耳边嘱咐了几句。 松狮犬在叶纤红身上蹭来蹭去,一付你放心,我什么都懂的模样。 叶纤红这才放心地把它交给胡向阳,让他们带它先去一趟美容会所。 现在才八点左右,那边还没关门。 胡向阳三人带着狗一起下楼,来到美容会所。 董采玉还在店里守着,见到胡向阳三人,连忙迎上来。 听说他们是来查案子的,带着他们来到院子脚下,那个小偷爬进来的地方,让松狮犬嗅了嗅,又带他们来到接待室被撬的柜子前,让它闻一闻。 今天因为失窃的原因,她还没有打扫过,也没有带顾客进来过。 松狮犬似乎明白了自己的工作,所以嗅得很认真,等到气味确定了,才拱了一下胡向阳的身体,带头朝外面跑去。 “快跟上。”胡向阳朝董采玉挥挥手,来不及开口,就往外跑去。 董采玉望着他们的背影,暗暗祈望他们一切顺利,把小偷抓到。 三人冲出美容会所,转身上了那辆刚借来的轿车,跟在松狮犬后面。 一路上松狮犬时而仰头,时而低头,引着胡向阳和同事往前走。 当遇到分岔路口,狗狗就会跳下车闻一闻,然后继续往前跑,胡向阳开车在外面跟着。 车子一路出了市区,往北进入了柏厦镇范围。 等车子进了镇东的一条街道,狗狗突然慢了下来,犹豫了一下,然后朝一栋带院子的两层老房子跑去。 胡向阳见目的地到了,把车停在隔了二十多米远的一条弄堂里,下车后与两人悄悄打了个手势,三人靠在院子外面的围墙脚下,观察这栋老式民宅的结构。 第三十六章议案 从外面的防盗铁门朝里望,院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可惜门锁着,进不去,三人在院子四周望了望,看哪个部位适合翻墙进去。 好在这边相对偏僻,也不用担心有路人经过。 狗狗跑到铁门前,爪子顶了顶没打开门,它又围着院子周围跑了起来,忽然叫了一声,身子一纵,已进了院子。 胡向阳两人连忙跑过去,见前面围墙有个缺口,离地只有一米五六,狗狗居然已跃了进去。 三人对了个眼神,胡向阳往后几步,猛地加速朝前跑,赵大成和小方已蹲在墙脚,当胡向阳靠近时,两人双臂搭在一起给他借了把力,胡向阳已手一撑,跃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地势比外面高,胡向阳朝外伸出双手,把两人一个个拖进院子。 进了院子后,才发现屋里黑灯瞎火地,似乎没有住人。 好在今晚月色还好,倒不至于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而狗狗已等得不耐烦了,三人只好跟在它后面,小心往里走。 楼下的门虚掩着,三人悄悄打开门进去,发现里面不过是普通的堂屋,绕到另一间屋后,看到了楼梯。 狗狗无声地往楼上爬去,还没等三人走上二楼,看到它已回头出来。 “没有人?”胡向阳失望地叫了一声。 狗狗如果找到了人,肯定会盯在那里防止他逃跑,这样的行为,只能表示他们白来一趟了。 “怎么办?继续追?”赵大成问了一声。 “看来我们碰到高手了,东西一偷到手,马上就离开虞城去外面避风头。”胡向阳自言自语道。“等他到了外地,气味越来越淡,想抓他就不容易了。” “既然知道了小偷住在这里,那也没白来,查一查这房子的主人是谁,不是全明白了吗?”小方倒是乐观起来。 “也对。”胡向阳也觉得小方的的话有道理。“那我们先出去。” 三人毕竟是私下来查案,并没有拿到搜查令,所以不方便让人知道他们进入了这里。 外面的铁门被防盗锁反锁了,三人也打不开,只好从进来的地方翻墙出去。 “怎么办?”到了外面后,小方这样问道。 “去柏厦派出所找个地头蛇问问,你那边有熟人吗?”胡向阳问道。 “当然有。”小方回答道。 警察系统内部调动比较频繁,所以同为虞城的警察,往往各个乡镇派出所都有熟人。 胡向阳和赵大成来的时间短,所以熟人才不多。 只要工作满两三年,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到了柏厦,还找不到熟人。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你打电话约人。”胡向阳想了想,这样安排道。 现在不需要狗狗找人了,胡向阳把它抱进副驾驶室位,让小方指路,来到柏厦镇街上,找了镇上唯一一家还在营业的酒楼。 到楼上找了个安静的座位,坐下后小方去打电话,胡向阳和赵大成则点了几个下酒菜。 怕等的时候无聊,就先叫了几瓶冰啤酒,等客人来了,可以边喝边聊。 小方打好电话回来,说对方马上就到。 于是打开啤酒,干喝了几口解渴。 “这个案子估计有点棘手。”赵大成突然皱了皱眉,语气不安地说道。 “我也这样觉得。”胡向阳开口道。“但是那又怎么样?难道因为麻烦,我们就放弃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赵大成加答道:“只是希望你们做好最坏的打算。” “放心。”胡向阳点点头。“从刚才空跑一趟,我就有心理准备了。” 一个小偷,在东西到手后,马上离开家,去外边避风头,怎么可能会是普通人呢? 而会雇这种小偷的人,肯定也不会是头脑简单之人,最大的可能是,小偷抓到后,依然无法知道幕后黑手是谁? “你明白就好。”赵大成有些泄气。“原以为当了警察后,会活得明白一点,现在却发现,越过越糊涂了。” “那是当然。”胡向阳笑道:“只有小孩子,才会想把任何事情都搞得很明白,成年人要懂得难得糊涂。” 直到这时候,他才体会到叶纤红的心思,她估计也猜到了这件事很难有结果,所以才想要放弃。 当一个人吃独食时,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 否则等麻烦找上门之后,想放手也来不及了。 “你们够了吧!”小方受不了两人的态度。“我说这样的话还差不多,你们来警察系统不过是镀镀金,等到有一定的工作经历,肯定会跳到别的地方,不像我,恐怕要干一辈子警察了。” “你也别叫苦,我们如果有往上走的机会,一定会拉着你一起走的。”胡向阳受不了地瞪了他一眼,给他吃了颗定心丸。 “那就多谢两位兄弟了。”小方跟两人结识几个月,第一次听到胡向阳明确这样承诺,心里暗暗欣喜。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一阵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原来是小方的朋友到了。 “过来坐,国勇哥。”小方站起来打招呼,又把胡向阳和赵大成介绍给他们。 两人的身份,小方打电话已告诉他,所以他才会这么快赶过来。 作为一个没背景的普通警察,能认识这样的二代,当然非常热切。 相互介绍之后,重新坐下来,这时候菜也上来了,胡向阳和赵大成都向他敬了一杯酒,气氛就马上起来了。 那个叫吴国勇的男子今年三十五了,当了十几年警察,很健谈,没一会就成了三人口中的国勇哥。 因为是小方介绍来的,自然可以信任,等喝完一杯啤酒后,胡向阳就把今天的来意说了一遍,并向他打听那个小偷的情况。 一般说来,镇上有哪些惯犯,当地派出所都一清二楚,而那人的手法不简单,自然不可能是初次偷东西。 “你们说的是九指啊!”吴国勇听他们一番描述,就猜到了小偷的身份。“这个人可不简单,每次做案后,都很难抓住他,如果你们没有那条狗,想确认他的身份都不容易。” “确实如此”胡向阳承认这一点。 “他平时跟谁来往比较多。”赵大成开口问道。 不管怎么样,抓小偷不是重点,查幕后人物才是重点。 “这个就很难讲了。”吴国勇苦笑一声。“因为经常坐牢,他的人际关系非常复杂,据说跟虞城几个地下大人物,都有不错的交情,谁有事情,一般都会找他去办。” “也就是说,除非抓到他,否则很难判断他在帮谁干?”赵大成反问了一句。 “抓到了也没用。”吴国勇解释道。“他现在不直接接受委托,如果有人当面找他,他都会拒绝,只有通过公用电话,联系到他,再把钱放在他指定的地方,他才会出手。” “哦。”胡向阳听得都惊讶了,一个小偷,居然这么有原则。 “他说怕知道了委托人的身份,会被人灭口。”吴国勇说起这个人,也是一脸佩服:“毕竟会找他的人,都不是普通人,杀一个人很平常。不过这样一来,他的生意反而更加好。” 听了吴国勇的解释,胡向阳三人哭笑不得。 不过这次白忙了,倒是肯定的。 “其实在我看来,他这样做,表面上看,是保护了自己,其实更容易让人猜测到幕后请他的人了。”吴国勇见三人失望的样子,笑着解释了一句。 “哦。”胡向阳一听,兴趣大增,惊喜地问。 “你们想啊!以他的身价,普通人肯定请不起,所以反而限定在那么几股势力里了。”吴国勇有心巴结上胡向阳三人,自然要把自己的价值体现出来,所以帮他们分析道。 “那也没用啊!”胡向阳听他这样解释,有些失望。“如果没有具体的目标,总不能把几人全部抓来问一问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吴国勇见胡向阳误会了,连忙解释。“既然九指这次偷的是一个美容配方,我们只须查一查最近有哪一股势力在关心跟中药有关的事,不就马上知道了吗?” “也对。”胡向阳觉得这话有道理,对方偷了美容配方,自然不是为了自己用,肯定是想用它赚钱,所以必定会去买中药。 虞城这么小,就那么两三家中药铺,查起来非常容易。 “还是国勇哥厉害,三言两语就帮我们指明了方向。”小方感激地说道:“我敬你一杯。” 大家现在还不算熟,叫胡向阳和赵大成给他敬酒,他未必好意思接受,所以小说出面说了一句。 “是啊,国勇哥业务这么熟练,现在还在派出所担任普通警察,实在太可惜了。”胡向阳也很欣赏他的能力,见他有投靠自己的意思,就夸了一句。 “没办法啊!警察系统机会少,想升职可是千难万难。”吴国勇趁机叹起了苦经。 “不用担心,只要好好干,机会肯定会有的。”胡向阳模棱两可地说了一句。 “那就谢谢向阳兄弟的吉言了。”吴国勇是人精了,哪里还不知道他话里的言外之意,连声道谢。 原本三人带着抓小偷的急迫心思过来,现在聊开后,反而平静下来。 想到明天只须查一查中药铺,就能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三人都放松下来。 心情一好,又新结识了吴国勇,四人颇有酒逢知已千杯少的感觉,一直喝到十点,几人已有六七分醉意。 开车回去自然不可能了,胡向阳打电话给蒋建辉,请他帮忙派个司机过来,帮忙把车开回去。 没一会,蒋建辉亲自开车过来了,车里带了一个司机,胡向阳这才跟吴国勇告别,交换了BB机号码,约好下次再聚,上车回虞城了。 第三十七章硬骨头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刚到单位,就接到吴国勇打来的电话,说他已查到雇九指偷东西的人是谁。 “这么快啊!”他惊喜地叫道。 这个吴国勇还真的很能干,自己还没开始工作,他就已经把事情都办妥了。 “当了这么多年警察,还是有不少消息渠道的。”吴国勇笑着回答。“早上上班一打听,很快就知道了答案。” 他这样做,也有邀功的意思,毕竟胡向阳昨天已开口,会助他一臂之力。 如果自己不努力一点,做出些成绩,别人凭什么无缘无故帮他? 人性历来如此,只有有价值的人,才能入大人物的眼。 在这一面他确实有资格自负,在虞城当了十几年警察,破了无数案子,成为无数人口中的英雄。 可惜以前太年轻,总爱表现自己,不懂藏锋芒,所以不被上司喜欢,反而慢慢被边缘化了。 现在即使活得再小心谨慎,给上司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了,很难改变,所以他只能等机会。 好在机会终于来了。 “好,干得漂亮。”胡向阳一点都不吝啬对他的赞扬。“国勇哥,等这件事干成了,我给你请功。” 其它事他或许没办法,但是提拔一下警察,他还是做得到。 不管是表哥那边,还是戴老那边,毕竟他帮到了小红,他们会卖这个人情的。 “那就提前谢谢兄弟了。”吴国勇也没客气。“我现在就去把他抓过来,顺便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查清楚。” “好,拜托你了。”胡向阳笑着应道。 放下电话,他依然非常兴奋。想了想,给叶纤红打了个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是吗?”叶纤红也非常意外。 昨天胡向阳把狗还回来的时候,有些醉意了,所以叫他洗了澡,就去睡了,没有问他晚上发生的事。 照叶纤红猜想,肯定是失败了。 如果真的抓到了小偷,哪里有时间喝酒?肯定忙着审问,追问幕后指使人是谁? 早上起床后,匆匆忙忙去上班了,叶纤红也没有问情况。 原以为胡向阳因为跟自己赌气,现在失败了不好意思开口。没想到峰回路转,居然这么快就把幕后之人找出来了,还真给了自己一个惊喜。 说到底,她也不是圣人,玉容西施散有多赚钱,她非常清楚,内心也舍不得把这只下金蛋的母鸡杀掉。 现在好了,问题解决了,可以继续照原来的方式赚钱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胡向阳这边在等吴国勇的消息,得到完整配方的董小姐,也在等试验结果。 因为不能确定绿豆粉的具体份量,她照许老提供的数据,分别用一成比例,一成一比例这样试过去,直到用两成比例,试验最佳效果。 可是不管用哪种比例,始终达不到自己在纤诗美容院做面膜时,那种惊艳的效果。 这个配方应该不会错了,董小姐寻思,效果不好,肯定还有什么自己不明白的原因。 她就有些郁闷,看来还得想办法,再潜入纤诗美容会所一次,找到最后一个关键原因。 想到这里,她拿起电话,打给那个一直帮自己办事的人。 “什么?被抓走了?”董小姐一听,吃了一惊。“他犯了什么事?” 他的手下也糊里糊涂,说不清原因,她懒得再问,直接挂了电话。 这也太凑巧了吧!昨天刚帮自己拿到这个配方,今天就被抓了,难道这么快就查到了他那里? 听说这个叫叶纤红的小姑娘,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而且还是个警察,难道是他私下调查的? 在屋里犹豫了半晌,她最终还是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老宋,你帮我查一下一个人?”她直接开口。“他叫陈秋法,是大富豪游戏厅的老板,早上刚刚被抓走,也不知道是哪个分局动的手。” “我知道了,有消息了回复你。”宋书记听完后,答应马上去查。“现在要开会了,有事等一会再说。” 挂了电话,他通知秘书,马上打电话去下面各分局和派出所问问,谁抓了一个叫陈秋法的人? 秘书不敢怠慢,连忙去打电话了。 同一时间,吴国勇和同事把陈秋法抓来后,马上开始审问。 对于两人的提问,陈秋法一问三不知,把派人去偷配方的事推得干干净净。 他心里清楚,这件事是宋书记夫人交代下来的,如果自己出卖了她,别说以后能不能在虞城开游戏厅,就算在虞城要饭,估计都难了。 所以他干脆全盘否认。 他谅派出所这边,也不敢对自己用私刑。 陈秋法这个名字,在高层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市民眼里,也是一个需要仰望的存在。 更不要说那些在社会上混的人,看到自己都得恭敬叫一声“发哥。” 因为虞城法和发是谐音,那些小弟崇拜周润发,所以也给自己取了这个浑号。 吴国勇尝试了各种方法,对方还是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心里咯噔一声,暗叫坏了。 这种情形他见得多了,当一个人用这种态度对抗时,往往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这个人来头很大,根本没有把他们这些警察看在眼里,所以不愿意说。 另一种是背后牵扯到大人物,交代了后果比不交代更严重,所以犯罪嫌疑人才会这么嘴硬。 陈秋法虽然在道上小有名气,但是还没被他们看在眼里。那么原因很清楚了,不是他不想交代,是他不敢交代。 不交代大不了吃点苦头,交代了命都有可能丢掉。 想到这里,吴国勇忍不住暗暗后悔。 这次是自己太急切了,想着在胡向阳面前表现一下,没想到跌到铁板上了。 如果最后案子审不下来,却得罪了其它大人物,那他别说升职,警察这个工作也悬了。 想到这里,他叫同事继续审着,自己走到外面的走廊上,低着头点起一根闷烟,脑中快速地思考着对策。 现在他进退维谷,陷入两难境地,继续审吧?不知道会得罪人哪个大人物?放人走吧,肯定会得罪刚刚投靠的胡向阳。 “吴国勇,是谁让你抓了陈秋法?”一个粗鲁的男声从身后传来,在他的肩上用力拍了一下。 “怎么了?”吴国勇没有防备,疼得哆嗦了一下,抬头见是所里的指导员,也不敢还手,只好装傻。“他涉及了一个案子,就抓回来配合调查。” 在柏厦派出所,他跟所长的关系有点僵,跟这个指导员关系还不错,主要是这个指导员在拉拢自己。 不过他有点看不上,觉得他心计不够,斗不过所长,所以依然保持着点距离,远没有到可以把自己的底随意兜给他的地步。 “你想死也别搭上大家啊!”指导员听他说的轻描淡写,就有点火大,转身一把扯住他的胸口,把他往自己的办公室拉。 吴国勇见他这番模样,知道有些私下话跟自己说,把烟丢在地上用脚碾碎,没有挣扎,任他拖着往里走。 这时候走廊上没人,两人的对话也没有人听见。 “你小子吃错了药啊!以前碰到这种事能避则避,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指导员对他的情形可以说了如指掌,一进门就直接开口问道。“快告诉我真实原因?否则我也帮不了你——” “看你说的,哪有什么其它原因?”吴国勇强笑道。 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他哪里会为了这个指导员,而出卖胡向阳? 这个指导员今年四十五了,上面又没人,混到这个级别基本到头了,又能帮自己什么? 如果自己没有碰到胡向阳,只想安安稳稳在所里养老,倒是可以跟在他后面混日子。 “你小子还不认帐。”指导员倒不是真的恼怒他,这样说只是探探他的底。“陈秋法是什么人,你也敢随便乱抓?” “他不是一个开游戏厅的吗?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背景?”听指导员似乎知道他的背后人物,吴国勇一付好奇的模样问道。 如果知道了这个,倒是个重大的好消息。 他现在烦恼如何处理陈秋法,如果知道他的后台,就可以做出选择了。 指导员没有说话,只是一付看傻子似的表情望着他,然后伸出食指,朝天指了指。 “你是说——”吴国勇吃了一惊。“他跟我们的老大有关系?” 他口中的老大,自然不是指柏厦派出所所长,而是指虞城市市局局长。 指导员摇摇头,朝四周望了望,见没有人经过,才把身子靠近一些,小声说道:“是老大的老大,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宋书记——” 吴国勇脑袋嗡的一声,这才发现自己真的闹乌龙了。 宋书记是谁,虞城谁不清楚,可以算得上是响当当的实权派领导了。 据说他资格比较老,除了市委书记和市长,其它人谁的帐也不卖。 “你知道就好,这件事就不要往外面说。”指导员跟他说这个,无非是卖个好,让他心里有数,别把陈秋法得罪狠了。 否则他出去后,跟你耗上了,你的帽子能不能戴得牢,还真是个问题。 吴国勇这个人脾气虽然有点大,但是能力确实是有的,他想跟所长掰手腕,这样的人自然得笼络住。 “谢谢指导员,我知道了。”吴国勇回了个笑脸,一付感恩戴德的模样。 指导员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朝他挥挥手让他走了。 吴国勇出了办公室,在走廊走的时候,一时脑袋有点犯糊涂,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指导员提供的消息太劲爆,他有点被惊吓住了。 第三十八章矛盾升级 “你说什么,这个陈秋法后面有大人物?”胡向阳接到吴国勇的电话,以为他又创造了奇迹,把案子查明白了,没想到他却来求助了。 “是的。”吴国勇小心地组织词语,免得刺激到胡向阳。 从指导员办公室出来,他冥思苦想了好一阵,还是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件棘手的事。 最后没办法了,决定把真相告诉胡向阳,也算是提前给他通一下气,万一到时自己顶不住了,也不会被他埋怨。 说到底,他擅长破案子,却对处理这种人际关系,缺一根筋,所以才会混到现在这一步。 “那你知道他背后是谁吗?”胡向阳又问。 他心里清楚,现在怪吴国勇也没用,任何人碰到这种情况,首先想到的都是自保。 而吴国勇会打这个电话,也算帮了自己,他得承情。 “我也不知道。”吴国勇不敢把话说死,万一指导员的话有水份,也好有个推脱的后路。“不过我偶然听人说起,说他出入过宋书记家很多次?” “宋书记?哪个宋书记?”胡向阳问道。 心里已有不好的预感,虞城市政法委书记,虞城所有警察的上司的上司,恰好也姓宋。 “就是市委副书记兼市政法委书记宋保国。”吴国勇的话很快打破了他的幻想。 “你确定陈秋法的后台是宋书记?”胡向阳再次确定了一次。 “这个除了他们当事人,谁敢完全确定?”吴国勇苦笑一声。 “也对。”胡向阳觉得这样才合理。 叶纤红说过,像舞厅、流戏厅这种暴利行业,普通人是没法开的。 如果有一家店生意非常好,那是因为他的身后有强大的保护伞,所以不要轻易招惹他们。 调去西关后,他暗里观察镇上唯一一家游戏厅,发现那个开店的老板,跟他们所里的所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下子明悟了。 而陈秋法所在的大富豪游戏厅,不管是规模还是分店数量,在虞城排在最前面,它的后台肯定也不简单。 “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吴国勇问道。 他自觉现在已上了胡向阳的船,没法下来了,只好听他的安排。 “你最好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审问。”胡向阳毕竟还嫩了点,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只好这样含糊地说道。“如果上面有人要你放人,你就放掉好了。” 如果是其它人,他还能坚持一下,对手是宋书记,胡向阳觉得没办法跟他硬顶。 自己在虞城警务系统混不下去了,大不了换了单位,而吴国勇就麻烦了。 “好的。”吴国勇连忙应道。 他现在最怕的是胡向阳为了面子,犟着不肯放人,那他夹在两边,就难做了。 好在他理智还在,没有做出让自己为难的安排。 回到审问室,他的心反而定了,想着十有八九,陈秋法就会被放出去,所以也没有太执着地审问了。 胡向阳挂了电话,暗里叹了一口气。 原以为小红那家美容店失窃的事,自己能顺顺利利地办成,搏她一笑。 没想到那个幕后黑手,居然是宋书记,那就难办了。 宋书记可是虞城的实权派,不是陈副市长那种排名最末的人可以比的,就算表哥跟他扛上了,也会吃亏,更不用说自己了。 可是要他这样放手,胡向阳哪里会甘心? 那件事明明小红都要放弃了,是他的坚持,小红才答应继续干下去。 早上还刚刚向她报喜,说查到了幕后指使人,让她放心。 如果现在又说不行,自己还是男人吗? 跟小红认识后,他惊讶于小红的独立和坚强,所以经常会有种自己被她保护的错觉。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替爱人挡风遮雨,那他的价值体现在哪里?如果现在遇挫折又退缩,小红会不会觉得他胆怯懦弱不可靠? 胡向阳脑子乱糟糟的,转着这些念头,坐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管怎么这样,这件事不能这样算了,否则别说小红会看不起自己,连他都会看不起自己。 想到这里,胡向阳猛地站起来,脑子一下子恢复了清明。 既然明的不行,那就来暗的。 这一次他不想退缩了,得证明一下自己,他是个纯爷们,是个配得上叶纤红,值得她依靠的男人。 同一时间,吴国勇刚回到审讯室,门就被敲响了。 “吴国勇,你给我出来一下。”是派出所李所长。 “李所,什么事?”吴国勇站起来走到门口,惊讶地问道。 明知道他要说什么,这时候也只能装傻,否则后面的戏就不好演了。 “你们为什么抓陈秋法?”李所长两条眉毛已皱了起来,带着点厌恶的语气问道。 刚刚接到宋书记秘书的电话,问他们派出所有没有抓陈秋法,话里的意思很明确,这件事宋书记也很关心,他们最好想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连忙问了下面的人,才知道是吴国勇一早把人抓来了,据说是涉及一件盗窃案。 乱弹琴,他非常生气。 人家好歹开了一家游戏厅,年收入少说也有几十万,怎么会去偷东西? 连忙回了电话,说马上会放人,对面这才挂了电话。 李所长本来就不喜欢吴国勇,觉得他仗着有点资历,不服管教。 特别是去年破了一件市里安排下来的案子,居然没有跟自己汇报,直接将结束报到上面,害得他被同行笑话了好久。 不过柏厦派出所真正懂案子的人不多,所以他也不敢把他挤走,毕竟作为领导,手下还得有几个有真材实学的手下做事。 不过现在更看他不顺眼了。 “他参与一起盗窃案,所以请他配合调查。”吴国勇故意轻描淡写地回答,免得他怀疑自己的目的。 “马上放了。”李所长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叫道。“你们不会动动脑子啊,他一个有百万以上资产的人,会去偷东西?以后没有真凭实据,不要乱抓人。” “知道了,李所。”吴国勇站起身子,敬了个礼之后,答应马上回去安排放人。 回到审讯室,他什么话也没说,直接从口袋摸出钥匙,准备给陈秋法解开。 “怎么了,国勇哥?都没问出什么,就把他放了?”见他要把陈秋法放了,一起审案的年轻警察一把拉住他,疑惑地问道。 这个年轻警察最近刚招进来不久,上面交给他带一段时间,所以两人经常同进同出,倒有点师徒关系。 “上面要求我马上放人,我也拦不住啊!”吴国勇故作苦恼地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说,既给自己圆了面子,又让陈秋法知道原因。 好在今天他也克制,没有对他用过私刑,现在马上放了,也算相互有个台阶。 说完,过去把陈秋法的手铐打开了,不耐烦地叫道:“快走吧!” “什么意思?”陈秋法听到了他的话,知道有人要他们放自己,脸上就有些得意,嘴里哼道:“莫名其妙把我抓来,什么解释都没有,又叫我离开,哪有这么好的事?” “你不想走?”吴国勇知道这个时候不太太软弱,免得让他觉得自己好欺侮,所以似笑非笑地望着他,“这个容易,我现在马上告你袭警,多了不行,拘留你一两天还是很容易办到,你确定要我这样做?” 作为警察里的老油条了,这种套路张口就来。 对付上面的领导他没办法,对付这种混社会的,吴国勇有的是办法。 “算你狠。”陈秋法瞪了他一眼,心里其实也怕这种二愣子式的警察,担心他真的这样对付自己,连忙离开了。 吴国勇笑了笑,对身边的徒弟说道:“你要记住,不管做哪一行,都不可能随心所欲。就算明知道他有罪,如果上面要放他,最好装作不知道,别去抬扛。你师傅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干了十几年,依然是个普通警察。” “知道了师傅。”年轻警察应道。 叶纤红自然不会知道胡向阳的纠结,挂掉他的电话后,就把这件事放在脑后,考虑中午做什么菜的事。 虽然她也想赚很多的钱,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内心里,她更享受现在这样平淡的生活,天天买菜煮菜,给弟弟他们吃。 何况现在老家造了套别墅,父母住在那里肯定舒服,自己在虞城市区也买了个大套房,一家人住哪边都不会挤。 唯一的遗憾是,姐弟俩无法跟爸妈生活在一起。 正在厨房整理刚买回来的菜,电话又响了起来了。她过去一看号码,居然是公司那边打来的。 “叶小姐,是我。”一接起电话,传来乔昌智的声音。“你不是叫我招些战友进公司吗?刚刚到了两位,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见见他们?” 那天叶纤红跟自己提过这件事后,他因为心里感激,马上打电话给常联系的战友和朋友,看谁愿意过来。 正好有两个战友现在没事做,一听说他要人,待遇又这么好,一早就过来了。 “太好了。”叶纤红惊喜地叫道。“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哪里人?” 看来自己猜的没错,乔昌智确实是死心蹋地帮自己做事了,否则他不会因为自己随意一句话,就马上执行到位了。 “呃——”乔昌智没想到叶纤红会这么急切,在电话里就直接问两人的具体情况,一时间呆住了。 好在两人都是他的好朋友,不用问也知道他们的信息,于是直接开口介绍:“一个叫谢建奇,是皖省微州市人,今年三十二岁。另一个叫罗叙,是苏省吴锡市人,今年三十一岁。” “好,好。”见自己念念不忘的谢建奇也来了,叶纤红兴奋地叫道。“你请他们稍微坐一坐,我马上过来。” 说完,看了看手表,才九点四十分。 她也顾不得做午饭,回房间匆匆换了件衣服,就往公司赶去。 第三十九章乔昌智的朋友圈 叶纤红刚走进公司所在的街道,就远远看到乔昌智和两个差不多年纪的短发青年站在门口。 “叶小姐。”乔昌智见叶纤红挂了电话后,不到五分钟就到了,惊讶地叫道。 一般说来,放权给自己招兵买马,也是老板信任自己,但是像她这么重视,也算是世间少有的了。 “外面热,先进屋。”叶纤红笑着挥挥手,当先走进公司,在接待客人用的沙发上坐下来,招呼他们也坐下。 这边还没有装空洞,只有头顶的吊扇哗啦哗啦地转着。 忽然想到乔昌智刚才没有用拐杖,就这样站在门口,忍不住惊喜地叫问:“你的腿好了?” “嗯。”乔昌智兴奋地点点头。“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多走走,就能完全恢复了。” 刚才两个好友也问起自己的腿,他当然没有说出原因,只说无意中有个老中医经过,向他买了一张祖传的膏药,贴了两天后就慢慢重新长肉了。 反正伤口一直有裤子盖着,到底是怎么回事,除了外甥女朱亚婷和叶纤红,别人谁也不知道真实的原因。 两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他的腿能治好,怎么说也是天大的喜事,倒也没有深究这番说辞中的不合理性,反而说他福大命大,以后就跟着他混了呢! “那就好。”叶纤红只觉得今天各种好事全碰在一起了,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真心笑容。“今天真得要好好庆祝一下了。” 乔昌智见她真心为自己高兴,心里感动得无以言表。 旁边两个男子见他们光顾着寒暄,忘了替他们介绍,有些无语,其中一个悄悄拉了一下他的衣角。 “叶小姐,我替你介绍我的两个战友。”乔昌智反应过来,连忙指指身边的朋友,介绍道。“这是谢建奇,这是罗叙,他们俩的性格正好相反,一个文一个武。” 见到自家老板有些惊喜过头,居然把这件最重要的事忘了。 “你们好。”叶纤红站起来,跟他们一一握手,笑道:“这文的是指谢建奇吧,一看就跟你是同一类的性格。武的肯定是罗叙,你一身都是肌肉,练过武?” 当她跟罗叙握手的时候,感觉他的手心非常坚硬粗糙,跟父亲那种干农活长成的老茧又有些不同,应该是长期练武才变成这样的。 “叶小姐看得出来?”罗叙性子比较耿直,憨厚地笑着问。 “我倒没这么好的眼力,只是你身上的痕迹太明显了。”叶纤红让他们继续坐下来。“普通人哪里有你这样的肌肉?” “叶小姐客气了。”罗叙已三十出头,被叶纤红这样说,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是实话实说。”叶纤红笑道。“你们既然相信我,那我就不客套了。” 想了想,她直接宣布对两人的安排。“谢建奇暂时当乔昌智的副手,等公司架构搭好后,负责公司的营销。而罗叙刚负责后勤和安保吧。” 两人既然来了,叶纤红自然不会放他们离开。 “谢谢叶小姐。”三人没想到叶纤红来了之后,什么都没问,就直接安排了职位,都有些吃惊。 要知道到别的公司,可是要带各种证件和学历证明,非常麻烦。 “不用客气。”叶纤红摆摆手,笑道。“老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们能跟乔昌智成为好朋友,个人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再说如果你们不合格,我随时可以撤你们的职。” 这当然是客气话,主要是谢建奇的能力,哪里需要她证明。 而罗叙这样的强壮男人,现在公司也用得着。 特别是美容店招贼后,更加深了她的忧虑。 她是生意人,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讨厌有人来骚扰。 现在因为有肖市长和戴老在,倒没有不长眼的人来找麻烦,但是挡不住有人暗里下黑手。 如果有罗叙这个人在,再招一些退伍军人,用来保障自身及公司其它人员的安全,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他们的试用工资怎么算?”乔昌智知道这是叶纤红给自己面子,所以心里很受用,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脸色平静地问了一句。 “基本工资都先发一千吧。”叶纤红想了想,给了个略高于市场价的工资。“你们都是公司未来的高层管理人员,除了那些基本工资外,如果业绩做得好,年底再给你们发一个大红包。” “谢谢叶小姐。”三人一起道谢。 这时候一千块的正式工资,都算得上高薪,毕竟普通公司,一个办公室主任,也不过三四百。 当然跟深圳特区那边的沿海城市不能比,那边的外资企业,一个管理人员月工资几千块都很正常。 谢建奇退伍回来后,换了不少工作。先是在老家一家国营企业干了几年,工资也不过三百块,后来厂里被私人承包,他因为在厂里有一定的威望,被新厂长辞退了。 又有亲戚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工资也不过五百。 那边经常加班,很多同事跟老板沾亲带故,关系很复杂,让他非常累。 所以听到老朋友召唤后,借口现在没有工作,直接就来虞城了。 罗叙性子憨直,文化不高,退伍后进了当地的联防队,日子倒是过得简单自在。 一次跟人去抓赌,不想里面有他们上司的大哥。其它人看到后,马上退出来溜走了,他认识的人少,不知道这个关系,冲进去后把所有人都带了回去。 回到单位后,才有人偷偷告诉他。 自此以后,他的工作就很难开展,所有同事都当他瘟神一样,远远避着他。 再后来,他就主动辞了职,回到了老家。 这时候工厂少,工作难找,他在别人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工厂当司机,没想到运气不发,碰到了领导和他外面的女人,他又不懂得避嫌和装傻,于是没过多久,就被辞退了。 他正在家里为工作的事发愁,这次老朋友来了电话。 想着在家乡干的不开心,现在有机会跟战友重聚,天天在一起工作,他二话不说,连夜赶了过来。 “你们应该也好久没见了,那就中午一起聚一聚。”叶纤红看了看手表,得回家做饭。就站起来说道:“晚上都来我家吃饭,我替你们接风洗尘。” “这怎么好意思?”谢建奇出面推辞道。 三人里,也就他性格最外向,熟悉后说话就随意了。 “不用客气。”叶纤红摆摆手。“我有事先回去了,晚上你们准时过来。” “好。”乔昌智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是那种心思复杂的老板,干脆地应了下来。 等叶纤红离开,二人才像坐梦似地相互望了望,忍不住乐了。 “没想到老板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魄力。”谢建奇是三人中最健谈的,此时也忍不住惊讶。“如果不是当面接触过,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你们放心,叶小姐不是普通人,给她工作,绝对是你们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乔昌智笑着说道。“当初我也怀疑过,毕竟她太年轻了,现在才发现,我的命运因为她而改变。” “有没有这么夸张——”见战友里最高傲的乔昌智,居然这么评价叶纤红,谢建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绝对比你们想像得还要神奇。”乔昌智望了一眼自己已看不到伤疤的小腿,笑着回答。 这次把两个朋友叫来,本来还担心叶纤红给不了好的待遇,留不住他们。没想到叶纤红这么干脆,不但给他们高位,也给了高工资。 以他们两人目前的水平,付这样的工资,绝对是高薪了。 “那我们就拭目以待了。”谢建奇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笑着回答道。 被人这样尊重,他嘴里没说,心里已乐开了花。 等一下抽个时间,向家里报个喜,让他们也高兴一下,免得他们担心自己的工作。 毕竟这个时代有没有本事,不是靠嘴巴说出来的,而是看别人愿意给你多少工资? “罗叙你怎么看?”谢建奇转过头,见他一直若有所思,笑着问了一句。 “我赞同乔昌智的话。”罗叙回答道。“这个叶小姐给我感觉很神奇,刚才她望了我一眼,我有种被她一眼看穿的感觉。” “有没有这么玄啊?”谢建奇不敢置信地嚷道。 “你不信我的直觉?”罗叙见他居然怀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能力,握紧拳头似乎打算给他点教训。 “别,别。”谢建奇讨饶。“你在部队时就是侦察兵,论武力,我们谁能比得上,退伍后你一直还在练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感觉你都成武林高手了。” “你知道就好。”罗叙收了拳头,重新坐下来。“不过我感觉,如果我跟叶小姐动手,说不定还不是她的对手?” “你——吹得也太厉害了吧!”谢建奇惊叫道。 “应该是真的。”乔昌智想到叶纤红神奇的能力,忍不住点了点头。“叶小姐的能力,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大。不过,这件事大家记在心里就好了,别往外传。” “放心,他是我们的老板,给我们高工资,当然要保护好她的隐私。”罗叙连忙说道。 第四十章接风 当天晚上,叶纤红做了一桌子好菜,给谢建奇和罗叙接风。 为了表示郑重,她叫胡向阳邀请了赵大成和小方,由他们三个大男人,作为陪同人员。 她自己作为老板,要保持起码的仪态,不能太跟下属打成一片。 再说自己是女人,不会喝酒,会扫大家的兴,她不想冷了气氛。 邀请赵大成和小方吃饭,也有另一层原因。就是美容店遭贼后,他们两人跟胡向阳一起忙里忙外,这让她非常感激。 苏思诗不用请,也过来了。 两人住在楼上楼下,几乎天天一起吃晚饭。 乔昌智三人到来后,见老板体贴地叫了几个男人做陪,松了一口气。 而胡向阳三人,知道自己的任务后,也很放得开,加上本身就是性情直爽的人,很快就打破拘束,聊到了一块。 特别是罗叙,他在部队是侦察兵,在老山战役时,经历过生死考验。很快就被胡向阳他们三人围住,询问当年那场战争的细节。 叶纤红对这样的结果也很满意。 跟胡向阳在一起久了,发现他虽然有很男人的一面,但是因为经历的挫折少,性格其实还有些冲动和孩子气。 特别是他刚才回来时,把今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她更加觉得胡向阳作为男人,缺乏应对能力和魄力,这是她非常担心的。 想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其实非常不容易。 唯一算得上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跟合适的人在一起,潜移默化地影响他。 如果能跟罗叙这样的铁血军人多接触,应该对他有好处。 谢建奇过来时,穿了一件正装的衬衫,下面一条黑色的西裤,看起来非常有精英范,连苏思诗见到他时,也忍不住偷偷望了几眼。 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叶纤经没有问他们家庭的私事,也没看过他们填的个人资料,所以吃不准。 他今年三十二岁,跟茂琳姐年纪倒是差不多,如果两人都没有家庭,倒是可以撮合他们。 只是不清楚谢建奇的想法,特别是茂琳姐还有一个孩子,如果谢建奇还未婚,要他接受估计有些难。 算了,感情的事,还是顺其自然吧,何必强迫把他们撮合在一起? 用不了几年,自己的公司做大了,他们哪个人不是风云人物,还怕找不到对象? “小红,这两人是你刚招进来的?”苏思诗的目光从谢建奇身上移开,悄悄对叶纤红说道:“你运气也太好了吧,随便招就能碰到这样的人,把他让给我怎么样?” “诗诗姐,你太花心了吧!有了建光哥,怎么还对其它男人动心?”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你想到哪里去了?”苏思诗瞪了她一眼。“我是看上了他是个人才。” “你又没见他干过事,怎么知道他是人才?”叶纤红不怀好意地笑道。 “你太小看姐了,以为我连这点眼力也没有啊!”苏思诗自傲地说道。 “我信,我信还不行吗?”叶纤红连忙叫道。“不过这两人可真不行,他们本来都是战友,过来这边就是想生活在一起有个伴,如果到了你那边,他们肯定不会愿意。” “那真的可惜了。”苏思诗相信叶纤红不会骗自己,想了想,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另一边,胡向阳和罗叙聊得非常投机,看他们热络的样子,才坐下半个小时,就可以磕头结拜成兄弟了。 由此可见,所谓京城二代都很高冷,全是骗人的。 他不理你,是因为看不上你。 碰到真正有能力的人,他们就跟普通人一样,也会跟你敞开心扉,一点不介意他们的身份。 为了表示自己的尊重,叶纤红从空间抓了不少河鲜,招待他们。 红烧的黄鳝炖得软软烂烂的,恙蟹粉丝煲里,金黄色的蟹粉都在粉丝里了,清蒸鲈鱼上面的葱花淋了滚油后香味扑鼻,盐水河虾只是用盐水煮了一下,就特别鲜美。 加上和蒜头、青椒做成的啤酒鸭,叶纤红家长年都喜欢做的醉鸡,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炒,摆了满满一桌子。 谢建奇和罗叙的老家在徽省和苏省,那边虽然农村,却算不上很苦,偶然吃顿肉还是做得到的。 但是今天桌上菜肴的丰盛程度,还是把他们惊到了。 因为晚上还要谈事情,叶纤红没有准备烧酒,只拿了一些冰啤酒,叫他们随便喝。 三人第一次来老板家做客,喝酒很注意分寸,不敢过量喝。 叶纤红本身就不是个喜欢劝酒的人,也不会主动给他们夹菜,让他们随意,所以这一顿饭吃得前所未有的畅快。 等吃完晚饭,苏思诗告辞回家,安安和郑兴旺也回到房间,屋里只剩下胡向阳他们三个和乔昌智三个。 叶纤红作为主人,当然也没有离开。 把三人留下来,是胡向阳的主意。 他也是知道罗叙的能力后,临时起意,有了个主意。 “你们几个都是小红看重的人才,我也不当大家外人,今天把你们留下来,是有件事想请你们出出主意。”胡向阳没有客套,直接把自己这两天碰到的事说了一遍。 众人一齐把目光望向罗叙。 这种事乔昌智和谢建奇不擅长,他以前是侦察兵,最擅长这种战斗。 自家老板的敌人不是普通人,跟他明着硬碰硬肯定不行,只能用暗里的手段了。 罗叙知道叶纤红和胡向阳的身份后,倒不担心自己这样做,会得罪那个宋书记。 只要自己能查到证据,随时可以把他拿下。 “这件事需要慢慢收集证据吧。”罗叙想了想,没有把话说得太满。 “如果把这件事交给你,你有把握干成吗?”胡向阳急切地问。 “问题不大,不过我一个人肯定不行。”罗叙摇摇头。“既然要动手,就得二十四小时派人监视,最好有几个人同时轮班。” “这个有些麻烦,到哪里找这么多可以信任的人?”胡向阳自言自语道。“对了,你还有没有其它战友?只要愿意过来,我不会亏待他们的。” “如果待遇好,他们当然愿意过来。”罗叙直截了当地回答。 大家退伍后,除了几个家里有关系的,混得还算顺利之外,其它回老家的,大多数过得不怎么好,工资低不说,工作还辛苦。 主要是学历都不高,很多工作应聘不了。 “只要他们愿意过来,给他们包吃包住一千块一月。”见胡向阳朝自己望过来,叶纤红开口。“不过人品和能力都得精挑细选。” “你放心,个个都是最出色的。”罗叙一听,精神一振。“我回去马上召集他们过来。” 战友之间感情都很深,分开后经常怀念当初在一起的日子,恨不得重新回到部队,继续过当初的生活。 现在叶纤红给了大家这么好的待遇,他怎么能不激动? 想到以后又可以天天聚在一起了,他想想都兴奋。 就连乔昌智和谢建奇,在听到这句话后,也红了眼圈。 他们想得比较多,叶纤红此举,不但解决了大家天各一方的痛苦,更解决了他们的谋生问题。 要知道那个时代的军人,大多数没有文化没有技术,退伍后如果没关系,过得肯定不好。 有谁会像自家老板一样,出得起这样的工资? “那就这样说定了。”胡向阳激动地叫道。 来到虞城后,他认识了叶纤红,算得上情场得意,可是其它方面,过得并不好。 主要是这边没有自己的力量,想做什么事都缩手缩脚的,让他觉得很憋屈。 跟安安和小红去吃夜宵,他被人打了一棍。去查案子时,还差点被人捅死。 现在小红的美容店遭了贼,他依然一点办法也没有,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力量不够。 如果身边有了这样一支队伍,一些不方便明面上解决的事,就可以用其它方式解决了。 赵大成和小方羡慕地望着胡向阳,他们也是男人,同样梦想拥有一支这样的力量。 可惜他们没有叶纤红这样一个女朋友,雇不起这些人,所以只好羡慕。 不过大家都是好兄弟,胡向阳过得越好,他们也越得利。 “还有一件事。”胡向阳把昨天晚上在西餐厅碰到的事说了出来。“我很想把这个人拿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办法?” “这种事反而容易处理。”罗叙回答道。“这种人行事肆无忌惮,烂事一大堆,只用随便找一找,就能找到证据。到时交给上面,让他们处理好了。” “那行,这件事也一并交给你了。”胡向阳回答道。 “你放心,一定完成任务。”罗叙坚定地回答。 从部队退伍后,生活过得太平凡,他非常不适应。 没想到到了虞城后,反而有机会重新过当初的惊险生活。 “你们要记住,大家聚在一起,不是为了干坏事,而是为了对付邪恶。”叶纤红怕自己这样做,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让大家以为自己有特权,行事没有底线,所以提前给大家提了个醒。 “放心吧,叶小姐。”乔昌智代替大家回答。“我们都是军人出身,绝不会做危害社会的事。” “那就好。”叶纤红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四十一章罗叙的手段 因为聊得尽兴,这场接风宴一直到深夜才散。 前面那套租来的房子,现在已交给了乔昌智他们住,所以也不用担心他们三人不认识路,只要往前走二十多米,就到家了。 至于三个大男人加上一个朱亚婷,房间要怎么分配,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现在天气热,三个男人打地铺也很方便。 胡向阳送走赵大成和小方,自己留了下来,准备在这里过夜。 这边有三个房间,他不用担心没地方住。 叶纤红洗完澡后出来,正要上床睡觉,门轻轻敲响了。 她站起来走到门后,正要打开门,谁知道精神力已不经意地透过木门,看到了站在房门外的胡向阳。 大概也是刚洗好澡,身上只穿了条宽大的四角裤,上半身光着,表情有些无赖地站在那里。 这个时候过来想干什么?不用猜也知道。 叶纤红也是几天没跟他亲近过了,看到他几乎全裸的身体,顿时有些激动,然后下一秒,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已透过他的内裤,看到了他的里面。 虽然对他的身体早已了如指掌,但是没有防备之下突然看到,还是让她羞红了脸。 怕弟弟他们看到胡向阳来找自己,叶纤红连忙打开门,一把把他拉进门,又迅速关上门。 胡向阳见叶纤红这么猴急地拉自己进屋,顿时误会了,双手抱住她的头,低头就亲了下去。 叶纤红哭笑不得。 不过就算知道自己的动作有问题,她也顾不得了。在胡向阳越来越霸道的亲吻下,她的情欲也上来了,于是放弃了解释,反手搂住他的腰,把自己的身体紧紧贴上去,不留一点空隙。 ……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等弟弟和胡向阳他们离开,出了门,来到公司所在地。 既然罗叙会叫一些战友过来,他们的住宿和生活问题,自然就得提前替他们打理好。 公司租在解放路的一条弄堂里,离她所在的小区,走路不过十分钟的路程。 因为乔昌智和谢建奇他们也会跟战友住在一起,自然不能让他们住得太差,所以叶纤红决定过来问一问,他们到底是喜欢在公司旁边,租一套带院子的老房子,还是找个小区,租那种套房更方便? 走进公司后,发现三人都在,叶纤红就说明了来意。 见叶纤红这种事也来征求自己的意见,三人都有些感动。 自家老板对他们,连这种细节问题都注意到了,真是没话说了。 不过租什么样的房子,真的是各有各的好。 独门独院的房子,私密性好,不影响别人。大家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平时爱运动,有一个宽敞的院子,就有了活动的场所。 而套房住起来更舒服,里面厨房卫生间等配套比较好,但是容易影响别人,晚上脚步重一点,楼下也会被吵到。 “还是租独门独院的房子吧。”罗叙想了想回答道。“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家随时可以见面,跟在部队里没什么区别。小区的套房会比较拘束,晚上进进出出,也怕影响到邻居。” “那行。”叶纤红一口应下来。 他们愿意住在这里,那边的房子就给朱亚婷住吧,她一个女孩子,跟几个男人在一起不方便。 何况乔昌智越来越健康,现在也不需要她照顾了。 可惜现在没有多余的钱,否则可以把房子买下来,甚至多买几套。 反正现在房价低,自己可以坐等它们升值,董采玉和王茂琳住的地方也不好,可以叫她们搬进来住,她也不在乎这点租金。 等她们干的时间长了,房子就直接送她们了,当做这些年辛苦工作的奖励。 “对了,这次会来多少人过来?”叶纤红又问。 “初步有六人答应马上过来。”罗叙回答道。“我这次一共邀请了十人,其它几个可能不来,也可能晚些来。” “哦。”叶纤红点头应了声,觉得有这些人,暂时也够用了。 公司越做越大,需要安保人员肯定也会越来越多,包括司机、送货这些打杂的工作人员。 最理想的状态是,把他们都培养成安保队长或后勤组成,到时分到各个分公司。 “其实大家都苦惯了,有个住的地方就行了,没那么娇气。”罗叙见叶纤红亲自为他们安排生活,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叶纤红明白他的心思。“大家都信任我,跑这么远过来帮我,我自然不想他们受委屈。” 这时候不像二千年,除了一些思想比较新潮的年轻人,跑去深圳打工之外,大多数人还是有故土情结,不愿意离乡背井,去外地工作。 特别是虞城,这时候外地人更少,要到九七年后,外贸行业兴起,本地工人不够用了,提高了工资,才有大量的外地人涌入。 解放路这边是老的市中心,以前开了很多工厂,开发区建成后,这些工厂都搬去那边,这边就多出很多老房子,特别是那种带院子的两层楼房,以前大多是工厂的集体宿舍。 叶纤红想了想,决定租两套大一点的院落下来。 公司会越做越大,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两套房子做宿舍,到时男女宿舍都有了。 一套先不装修,暂时给他们住着。另一套装修一下,把里面的结构做一下调整,筒子楼折一下间,分成几个小房间,争取每个员工都可以住单独的房间。 再隔出一个公共卫生间,方便他们洗漱洗澡上厕所,这样等于住在一个不带厨房的大套房里了。 而楼下就改成活动场所,弄一个面积大一点的厨房,到时雇一个人,给他们做饭。 客厅、活动室都要建,院子外墙也得打高些,他们平时可以在院子里练练拳什么的。 所以房子还得挑一挑,院子面积大一点,私密性好一点,围墙也得加高一点。 方向定好后,叶纤红马上去附近找房子。 小面积的住宅难找,这种大面积的房子反而好找,大量楼房的外墙上,贴着招租的纸条。 叶纤红细细挑了挑,看中了两处连在一起的院子。 打电话联系房东后,谈好价格把房子租了下来,叶纤红付了钱,拿了钥匙,马上安排人装修。 另一套临时住人的房子,叶纤红把钥匙交给朱亚婷,叫她带人去做一下清洁,然后去趟商场,买六张床和相应的生活用品。 这些都是朱亚婷的本职工作,所以毫不犹豫地一一应了。 把这些事安排好,看时间不早了,叶纤红回家做午饭。 因为事情办得顺利,她心情很好,连吃午饭时也一直笑容满面。 “姐,今天看你一直在笑,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徐志豪笑着问。 “是啊!”叶纤红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公司最近招了一些有用的人才,以后管理的事,就可以交给他们,姐可以做个甩手掌柜,经常陪你们啦。” “这算什么开心的事。”徐志豪不理解叶纤红的想法。“公司当然得自己做总经理才行啊!你想,每个看到你的人,都叫你叶总,多神气——” 其它几个也觉得深以为然,连张建盛都望着她,一脸不明白。 “唉,你们还小,不懂。”叶纤红戳了一下徐志豪的脑袋,笑道。“最成功的老板,不是自己管理公司,而是交给专业的管理人,这样钱赚到了,生活也享受了。” “好吧。”几人听到这里,都有些灰心丧气。 原以为努力考上大学,将来在公司当经理,当总裁才是他们的梦想,现在才知道,原来做个甩手掌柜,才是最牛的。 不过这些离他们还很远,听过就算了。 “安安,你明白姐的意思吗?”叶纤红问安安道。 “我也不明白。”安安老老实实地承认。 “别急,再过几年,你长大了自然会懂的。”叶纤红原想跟他解释一下,又觉得当着大家的面,教他如何当一个老板,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有些不合适,最后还是放弃了。 吃过午饭,叶纤红打电话给苏思诗,告诉他想找几个人装修老房子的事,请他介绍一些人过来。 这是小事,苏思诗那边现在有建筑公司,所以一口答应了。 把这件事解决后,叶纤红才安了心。 停晚的时候,朱亚婷打电话过来,说那边的事已办好,并告诉她,那六个人全安顿好了。 叶纤红没想到乔昌智这些人办事效率这么高,暗暗满意,叫朱亚婷带他们找家饭店吃一顿,算是接风,费用由公司里报销。 朱亚婷自然没意见。 谢建奇他们是高级管理人员,到了后需要她亲自给他们接风,这次来的都是普通员工,她这个老板就没必要去,由朱亚婷这个助理代表自己就行了。 这一天叶纤红过得很充实,所以连这几天发生的烦心事也忘了。 到了晚上十二,叶纤红刚从空间修炼完出来,准备上床睡觉,床头的电话却响了起来。 这么晚谁会打电话过来,叶纤红疑惑地拿起来话筒。 第四十二章监视 “叶小姐吗?我是罗叙,守在美容会所那边的兄弟,刚刚抓了一个小偷。”那话那端传来罗叙的声音。 虽然已到了深夜,声音里却没有一点困意,就像刚刚进床那样精神。 “干得好。”叶纤红一听大喜。“找个地方把他关起来,问问是受谁指使。” 原以为他们刚到,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没想到当晚就开始工作了。 最凑巧的是,没想到今天就有人来偷东西,现在好了,有罗叙这个侦察兵在,谁也别想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明白。”罗叙简洁有力地回答。“我一定让他把知道的全部吐出来,并顺藤摸瓜,把幕后指使人找出来。” 他也知道这么晚了打电话过来,会影响叶纤红休息。 不过他们初次为她做事,要做到哪一步,他们也没把握,所以必须打电话请示一下。 “辛苦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明天我会跟乔昌智说,这次新来的兄弟,每人另给一百块的加班补贴,过年再给他们发年终奖。” “谢谢叶小姐。”罗叙一听,感动得眼睛都红了。“兄弟们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叶纤红给兄弟们的工资全部是一千元一月,这绝对是高薪了,叫他们晚上加班盯梢,没有人分有意见,没想到叶纤红还给加班费。 要知道这边可是包吃包住的,有了这一百块,工资等于可以全部存起来。 如果干满一年,至少可以带一万二千块钱回家,这样的工资水平,就是老家的银行,也给不了。 何况叶小姐为了让他们住得舒服一些,已经在隔壁宿舍装修了,还专门招了个女孩子,给他们做饭收拾房间。 这待遇,只有那些事业单位的领导,才能享受得到吧! “不用客气,他们都值这个工资。”叶纤红笑着安慰。“你现在是他们的上司,一定要让他们安下心来,认真做事。” “好的,我一定会转告他们。”罗叙情绪激动地回答。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做好早餐,外面就有人来敲门了。 叶纤红来到门口,用精神力观察外面,发现是罗叙和一个陌生的男子,猜测是昨天刚来的安保人员,连忙把门打开。 “叶小姐早。”罗叙领着人走进门,跟她打了声招呼,又把那个男的介绍给叶纤红。 “你好。”叶纤红伸手跟他握了握。 “叶小姐,你好。”来人的家庭条件估计不怎么好,看到叶纤红家的大房子,就有些拘束。 “还没吃早饭吧,先一起吃一点。”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才六点半,估计两人还没吃饭,笑着招呼道。 “不用了,叶小姐。”罗叙憨厚地一笑,连忙拒绝。“我汇报完工作,马上就离开,宿舍那边的早饭也可以吃了。” “没事没事。”叶纤红摆摆手,叫他坐下来。“我们边吃边谈。” 罗叙见叶纤红已把一大锅海鲜粥端出来了,两人辛苦了一晚,只是凌晨前眯了一会眼睛,现在正好又累又饿,也不客气,往粥里加了些葱花,开始吃起来。 两人低下头,快速把一碗粥喝完了。 空腹喝下一碗鲜美的海鲜粥,整个人感觉都活过来了。 叶纤红见两人真的饿了,于是又给他们装了一碗。 两人也不客气,再次喝了一碗。 连喝了两碗粥,肚子才真正舒服了,人也精神了许多,罗叙这才开始汇报工作。 他们昨晚抓到那个小偷后,马上开始审问,没想到那个小偷很狡猾,什么有用的信息也不肯透露,罗叙没办法,只好拿出部队里对付俘虏的办法,狠狠整治了一番。 小偷熬不住,这才招了一些细节。 原来上次来偷东西的也是他。 偷到面膜材料后,他交到委托人指定的地方,拿到钱后,怕被人追查,一刻也不在家停留,坐车逃到了沪市。 躲了两天后,才打电话回虞城,知道这边并没有人在查自己,这才大胆地回到虞城。 作为惯犯,他在虞城也有自己的消息渠道,所以才会一次一次躲过追捕。 没想到才回虞城,又收到信息,要他再去偷一次。 原本他不想去的,可是对方说没事,还多出了一倍的价钱,他才动了心。 没想到刚爬进墙,还没进屋,就被抓住了。 至于委托人的身份,作为虞城的地头蛇,哪里会不知道对方是谁? 在这个圈子混久了,他连虞城各个地下势力的老大,背后有什么人在支持,也一清二楚。 他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大富豪游戏厅的老板陈秋法,他的后台不是宋书记,而是宋书记的老婆董洁。 宋书记在虞城,也罩着不少势力,但是大富翁游戏厅太小儿科,他看不上。 “董洁?”听到这个名字后,叶纤红莫名有些熟悉感。 忽然想到重生前那一年,老家虞城传出一件特大丑闻,一个叫董洁的女人,包养十几个年轻小伙子当情夫的事,被媒体曝光了。 这件事会被人知道,是某个情夫生日那天,因为没有收到生日礼物,仗着自己受宠,就去找金主,没想到看到金主在陪别的男人,就闹了起来。 刚好有人经过那边,好奇之下,悄悄拍下了这段视频,传到了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要知道董洁可不是生意人,而是在教育局工作,这时已经五十六岁了,刚好退休在家。 让人吃惊的是,她老公的身份,居然是越州市在任市长宋保国。 因为这件事,宋保国很快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大家主要有两个疑点。 第一,他这样一个厅级干部,以前又长期在政法委工作,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包养这么多情夫呢? 唯一的可能是,宋保国知道并同意了,两人达成了某种协议,女方在外面包养情夫,男方在外面包养情妇。 第二,包养这么多男人,需要的钱可是天文数字,董洁的钱,到底从哪里来的? 结果不言而喻,宋保国很快被双规,家里搜出的现金等财物,不计其数,加上房子等不动产,价值超过了一个亿。 既然她就是陈秋法的后台,那么想要自己面膜配方的人,就是她了。 这么说来,董洁现在已经开始在敛财了,那家大富翁游戏厅,她也有股份? 想到这样身份的一个女人,居然连一家游戏厅的钱也要贪,难怪对自己店的面膜配方会动心。 如果真被她搞到了配方,同样开一家美容店,以她的人脉,一年赚几百万,真的太容易了。 “看来接下来我们就做一件大事了。”叶纤红放下筷子,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望着罗叙,严肃地说道。“你们接下来盯紧陈秋法和这个女人,我要知道她平时跟哪些人来往——” 她真的不愿意有这个一个仇家,但是既然对方动了手,不反击也不行了。 在叶纤红看来,如果是宋保国动心思,反倒不可怕。 他手里来钱的渠道多,这边就算没成功,也不会盯着不放。 而女人就不同了。 一方面得到这个配方后,可以自己用,让自己变得年轻漂亮。 另一方面女人相对眼皮子浅,知道这个赚钱路子后,肯定不会轻易死心。 所以说扳倒这个女人,是她下一步必须要做的事。 而扳倒一个市委副书记的老婆,可没那么容易,搞不好大家都会赔进去。 “好。”罗叙听到叶纤红的话,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一口答应下来。 他是个直性子,此时已被叶纤红完全折服,所以不管她怎么吩咐,他们都会照着去做。 市委副书记这个官虽然不小了,但是自家老板身份也不差,单是戴老这个干爷爷,就可以碾压虞城所有干部了。 这跟他的军人性子有关,在某些方面很敏感,在某些方面又很迟钝。 他相信跟着这样的老板干,自己不会吃亏。 “你告诉他们,要注意安全。”事关大家的命运,叶纤红不得不叮嘱了一句。“还有,最好能搞到有力的证握,等一下我拿一万块钱给你,做为你们活动的经费。” 要他们没日没夜地工作,叶纤红当然不能亏特他们。 “谢谢叶小姐。”两人都被叶纤红的大方惊呆了,连忙向她道谢。 吃完早餐,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钱,罗叙带着兄弟离开了。 叶纤红坐在原地发了一会呆,才想起粥已被两人吃掉了大半,再煮来不及了,只能用昨晚的剩饭匆匆煮了一锅三鲜泡饭,给安安和郑兴旺当早餐吃。 等弟弟他们离开,叶纤红冷静下来,继续寻思今天早上发生的事,突然为自己的大胆而震惊。 重生后她的胆子虽然变大了许多,在胡向阳这些京城二代面前,也一点不怵。甚至在戴老和卫老爷子面前,也照样敢做敢为。 但是招聘退伍军人,监视市委副书记的女人,光想想就觉得刺激。 想到自己现在有了空间,有了修炼的条件,本来就跟他们不在一个层次,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 第四十三章苏思诗的建议 当天傍晚,叶纤红做好晚饭,刚把菜端出桌子,苏思诗就敲门进来了。 因为胡向阳还没回来,两人就在沙发上边聊天边等他回家。 “小红,我有件事想问你?”苏思诗贴着她的身子坐下来,问道。 “什么事啊?诗诗姐。”叶纤红随口问道。“我们之间用得着这么客气吗?你有话直说好了。” 以前两人关系就很好,现在天天在一起吃晚饭,就像一家人一样,越来越像亲姐妹了,叶纤红跟她说话时,语气跟弟弟说话时一样,根本不用注意语气和言辞。 “你现在招了这么多人,到底有什么打算?”苏思诗神情严肃地望着叶纤红,不客气地问道。 叶纤红开美容店之前,没有做过生意,那边生意能做成这样,靠的不是管理,而是人脉和技术。 而她最近的做法,苏思诗觉得有些走火入魔了,明明手下只有一家美容店,一家工厂和一家正在创办的潮牌店,为什么还要不停地招人呢? 更叫她惊讶地是,她给这些人的待遇也太好了,管理人员动辄就一千元起步,要知道现在才多少收入,哪里经得起她这样挥霍啊! “诗诗姐你想多了。”叶纤红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这些人都是我未来公司的班底,现在只是筹备阶段,下一步就要用到了。” 朋友里面,也只有诗诗姐,会这样指出自己的问题,所以她只会高兴,不会在意。 “你想开公司?开什么公司?”苏思诗今天才听到叶纤红说出计划,惊讶地问。 “开一家大型的集团公司,下面包括美容连锁公司,服饰边锁公司,建筑铝业公司等等。”叶纤红把自己的未来计划,大致解释了一遍。 有些话她没有说出来,现在在做的这些项目,只是她计划中的庞大经济航母中的一小部分,还有大量的产业链等着她去开发呢? “啊?你的野心居然这么大?”苏思诗吓了一跳。 这些项目如果全部投产建成,一年的产值只怕不下数个亿了,跟她们苏家的资产比,也只多不少了。 要知道叶纤红今年才多大?开始经商才多久?居然就有这么大的魄力。 再给她五年或者十年时间,谁知道她的目标会有多大? 或许那个时候,自己也需要仰望她了吧! “别这样大惊小怪啊!”叶纤红不以为然地笑道。“现在国家经济刚开始发展,每个人都有机会。如果我的野心不大一点,不是在浪费青春,错过时代的机遇吗?” 苏思诗像是刚认识叶纤红似的望着她,好像在判断她是真开玩笑还是说真话。 见叶纤红表情认真,没有一点搞笑的意思,忽然沉默下来。 “姐,你要开这么大的公司啊!”安安和郑兴旺从房间出来,正好听到叶纤红的话,笑着问道。 “是啊!”叶纤红宠溺地对着弟弟笑了笑。“姐只是中学毕业,文化又不高,只能开这样的公司了。等你们大学毕业,一定要比姐更有出息,知道吗?” “这个——怕是有点难吧!”郑兴旺想了想,老老实实地摇头。 要知道普通人能开一家店,就了不起了,堂姐现在要开这么多公司,却还不满足,他可不敢有这样的奢望,去超过堂姐。 “没关系。”叶纤红笑了笑。“你们现在还年轻,可以先订个小目标,比如一年赚十万块钱——” “啊?一年赚十万块,还是小目标?”郑兴旺惊叫起来。 要知道爸妈的工资全部加起来,一个月也只有六百块,就算做十年,也赚不到十万啊! “没错啊!”叶纤红笑道。“安安暑假结束,应该就能完成了吧!如果没达到,那就继续努力,再说还有寒假,机会依然很多。” “我们跟安安怎么比?”郑兴旺望了堂弟一眼,心里就有些灰心丧气。“每卖出一件衣服,我们只能赚一块,而他可以赚十几块,所以他才能赚得这么多,我今年能赚到一万,就满足了。” “你这样想就错了。”叶纤红仿佛没有看到堂弟的沮丧,反而严肃地说道:“安安的衣服怎么来的?你应该清楚吧?既然你知道他这样赚钱多,为什么不学一学呢?光在这里怨天尤人,有什么用呢?”“” 被堂姐一提醒,郑兴旺反应过来,脸瞬间红了。 这些衣服,都是安安自己设计出来的,所以赚得多,也是理所当然的,自己这样说,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要知道他们现在的赚钱的机会,还得安安提供的,说得夸张一点,还是托他的福呢? 叶纤红望着堂弟,没有安慰他,她想趁这个机会,看看他的品性。 一个人如果不懂感恩,就会缺乏羞耻之心。明明得了别人的好处,却抱怨给的好处不够多,最后好生歹念,反而会谋夺帮助自己恩人的财产。 这样的例子生活中非常多,叶纤红虽然想帮堂弟,却不想帮出一只白眼狼,将来谋害弟弟的利益。 “对不起,姐。”郑兴旺被堂姐这样看着,心越来越虚。“是我糊涂了。”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安慰了一句。“只要你肯努力,就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堂弟的表现,让他松了一口气。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没有那么多心机,所以他的话,基本上代表了他的真实想法,说明他还是有感恩之心的。 郑兴旺点点,表示知道,下一刻又沮丧起来:“可是我不懂画画啊!” “不一定要跟安安一样,做衣服卖啊!”叶纤红开导道:“你可以想想,自己最擅长什么,然后考虑卖什么产品?后面其实简单了,只须找家工厂生产出来,批发给别人,或者找人去卖,不是照样能赚钱?” “我知道了,姐。”被堂姐一点拨,郑兴旺顿时茅塞顿开,笑着像叶纤红道谢:“谢谢姐。” 这时候他才觉得,堂姐对自己真的像亲弟弟一样,根本没有因为自己是堂弟,而有所保留。 “不用客气。”叶纤红笑着揉揉他的头。“你跟安安都是我的弟弟,我希望你们都能成材,将来成为虞城的大企业家,受人尊重。这样你的爸妈也有面子。” “我一定会努力的。”郑兴旺握了握拳头,向叶纤红保证。 “姐相信你。”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嘛!目标要远大,理想要崇高,但是干事业的时候,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钱地干,知道吗?” “嗯。”郑兴旺大力点头。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耐心地教两个兄弟,心里只觉得特别温馨。 “对了,小红,你既然对公司有了大致的构想,为什么不把管理人员召集起来,开一个会,商量一下下一步的行动呢?”苏思诗提醒道。 像现在这样,各个管理人员各自为战,对叶纤红的大公司计划是不利的。 企业小,需要的是全才。而大公司,需要的是专业人才。 “对哦,我居然没想到。”叶纤红被苏思诗提醒,连连点头。“谢谢诗诗姐。” 既然自己的高层班底已建成,是时候让他们相互认识一下了,平时让他们各自分管一块,每周聚集起来组织一次活动,既放松了心情,又可以凝聚团队的向心力。 想到这里,她打定主意,明天就把这些人召集起来,开一个会,好好商量一下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查漏补缺。 在大方向上,这些人没一个比得上自己,但是在具体管理上,大多数人都可以做自己的老师。 把公司的架构建好后,也容易发现自己现在还缺少哪方面的人才,便于自己下一步继续寻找。 胡向阳回来后,大家一起吃晚饭。 “小红,你做菜这么好吃,其实你可以多加一个项目,就是参与餐饮业。”苏思诗夹了一只椒盐虾,对叶纤红说道。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摇头。“这个项目温俊在做了,我就懒得参与了。而且要我自己亲自去负责,我也没耐心。” “那真可惜了。”苏思诗笑道。 她只是随口一说,倒没有在意。 想想叫叶纤红这样一个大老板,去经营一家饭店,还真的浪费了。 “被小红这样一说,我们好像很吃亏啊!”胡向阳在一边插嘴道。 “怎么吃亏了?”叶纤红望了他一眼,惊讶地问道。 “你说温俊在做,所以不参与了。”胡向阳坏坏地笑道:“问题是吃的温俊在做了,穿的章诗萍在做了,这样一来,生活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他们就占了两个,我们还不吃亏啊——” “瞎说。”叶纤红这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除了吃穿住行,下一句还有柴米油盐啊!”安安笑着补弃一句。“姐姐下一步不是打算搞反季节蔬菜吗?可以算到这里面去。” “嗯。”叶纤红笑着点点头。 对弟弟的话,她总是特别宽容。 不过胡向阳提到的衣食住行,前两个是现在发展的重点,等到二千年后,住行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 特别是住,差不多成了拖跨中国经济的巨石。 现在苏家和蒋家都参与进去了,等自己资金充裕了,肯定也会去分一杯羹。 第四十四章第一次管理会议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打电话通知现在的管理班底,叫他们下午来自己家开会,商量公司下一步的发展计划。 每个人都答应了。 叶纤红找来纸笔,把现有的管理人员名字写下来,思考这些人的安排。 总经理当然是乔昌智,这在叶纤红知道他是朱亚婷的小舅,想挖他进公司时,就已做好了决定。 一方面前世他的成就最高,能力最出众,就算十个自己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不他。 另一方面,就是他的忠诚度问题了。 帮他治好腿之后,他的态度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叶纤红是个很敏感的人,感觉得到他对自己的尊重,已由表面进化到内里,没有一丝敷衍。 也就是说,把公司交给他管理,是最稳妥,也是最安全的。 运营方面最强的是谢建奇,由乔昌智把关,他就能发挥出最强的战斗力。 而王茂琳虽然前世也独挡一面,不过叶纤红感觉得到,她最强的其实是营销。 董采玉则因为家庭变故的原因,性子比较低调内敛,可以负责财务这一块。 至于人事和办公室这一块,原本朱亚婷最合适。不过叶纤红也看出来了,她只能当个助理,无法独挡一面,所以暂时由乔昌智自己兼着。 罗叙是个出色的执行型人才,所以让他管后勤,肯定很到位。 这样一算,一家大型公司的几大块组织架构,就能建立起来了。 不过这些都是将来的事,这些人还有待观察和考验。 今天开会的主要目的,主要是让大家相互熟悉和了解,顺便交流一下管理心得。 叶纤红相信,当能力差不多的人坐在一起时,就会让大家超常规发挥,这样也更有利于竞争,也便于自己看出他们的缺陷和强项。 不过这是大家第一次开会,她也不想把这次会议搞得太严肃,所以决定搞成茶话会的形式,让大家在放松的场下交流。 倒不是她没有管理经验,把这样的会议当儿戏,而是觉得一个甩手掌柜,需要的是他们忠诚,而不是表面上的附合。 为此,她专门出去了一趟,买了些水果和糖果回来,供大家开会时享用。 吃过午饭后,叶纤红难得地把弟弟他们赶到自己的房间,叫他们没事不要出来,亲自布置客厅,等他们到来。 家里用餐的桌子有两张,平时人少时,就用那张长条型的六人桌,人多的时候,就用大圆桌。 中午参加会谇的人,加上自己,也不过六人,所以她决定用那张小桌子。 最先到的是乔昌智、谢建奇和罗叙,他们公司离叶纤红家比较近。 军人嘛,习惯守时,所以提前到了。 然后是董采玉,她工作的美容会所,离这里也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和三人前后脚到了。 王茂琳是最晚到的,主要是路途远,需要坐车过来,时间上就不由自己控制。 见人都到齐了,叶纤红叫大家坐下来。 怎么坐当然也有讲究,叶纤红自己坐在家长位,而跟她相对的位置,一般就是给在座各位地位最高的人坐的。 叶纤红让乔昌智坐在自己的对面,左手边让谢建奇坐下,下面的位置给了罗叙。右手边是王茂琳,最后一个位置留给董采玉。 如果大家够聪明,应该知道五人的排名了。 第一位是乔昌智,第二位谢建奇,第三位王茂琳,第四位罗叙,董采玉排在末尾。 叶纤红希望以后自己不在的时候,公司任何场合,包括会议记录,都以这个次序排名。 等大家坐好,叶纤红望了大家一眼,见他们都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心里就有些高兴。 董采玉虽然坐在最末,不过她年轻,没资历,所以也不觉得意外。 大家坐好后,叶纤红再次郑重给大家做了介绍。 王茂琳、董采玉和乔昌智进公司很久了,大家也一起参加过活动,所以不用重点介绍。只有谢建奇和罗叙是新人,叶纤红就亲自替他们介绍了一遍。 等大家都握手表示认识了,叶纤红作为主人,亲自给他们泡了茶,并把水壶放在桌子中间。 于是桌上的水果和糖果,大家自然不会主动去碰它。 “叶小姐,今天把我们召集过来,不知道有什么具体议题?需要我们讨论的?”乔昌智作为管理人员的第一人,主动代大家把疑问问出口。 今天叶小姐突然把大家叫过来,他们还以为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现在看到桌上放了水果和糖果,才知道是座谈会。 不过老板花了这么高的工资,把大家请过来,自然不能浪费时间。 “说来好笑,我也是被朋友提醒,才发现自己居然这么糊涂,没想到要把大家召集起来聚了聚,相互认识一下。”叶纤红自嘲着解释了一句。 “除了谢建奇和罗叙,我们几个倒是很熟了。”王茂琳笑着说了一句。“他们两人才来不久,今天认识也不算晚。” 王茂琳跟叶纤红认识时间最久,私下关系也好,所以由她开口说这句话,也算合适。 董采玉也微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开口说话。 在座五人,她的年纪最小,工作经验也最少,今年才二十多岁,照理还不够资料坐在这里。 不过她担任美容店店长之后,因为做事认真,得到了叶纤红的赏识,所以才进了管理层。 其它四位都已三十出头,到了一生中最年富力强的年纪。 在别人没有发表意见之前,她自然不适合说什么。 “既然是相互熟悉,大家就放松些,随便拿些水果吃。”叶纤红说完,随手抓了把龙眼,放在自己面前,剥了一颗放进嘴里。 大家见叶纤红都动手了,也没有客气,纷纷拿自己喜欢的水果吃。 “今天除了让你们相互认识,我觉得也有必要让你们认识一下我。”等大家吃水果的速度慢了下来,叶纤红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慢悠悠地说道。 五人一起抬起头,望着叶纤红。 “当然,让大家认识我,并不是介绍我的私人情况。”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主要说说公司现在拥有的资源和计划,并想听听大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想法。” 大家知道会议正式开始了,于是停下手里的食物,正襟危坐,认真地听叶纤红介绍情况。 “我现在手里的资产其实不多,最赚钱的莫过于纤诗美容会所。”叶纤红首先把这个项目拿出来讲。“当初开这家店,是因为我自己比较擅长化妆,给别人打工赚不到钱,所以干脆自己做了。” 这话有自嘲的意思,五人一齐笑了。 这件事是真的,所以没有要遮遮掩掩,何况叶纤红这么年轻,就能独自开店赚钱,也不算丢脸了。 “第二项资产,就是茂琳姐在负责的铝制品配件厂。”叶纤红继续介绍。“开那家厂,当初是为了生产书报亭。对了,可能有的人还不知道,全市那么多书报亭,其实是我设计开发出来的。” “是吗?难怪别的城市没有。”乔昌智惊讶地说道:“这个东西不错,想买书报确实很方便。” “当初想出这个项目,是为了给新来的肖市长,搞出一个政绩,顺便赚点零用钱。”叶纤红一点也不掩饰自己跟肖市的关系。“全部造好之好,总共赚到的利润,还没有美容店一个月多。” “哈——”叶纤红说得这么随意,大家又笑了起来。 “干完那件事后,工厂原本准备关闭了,可是我爸这个老钳工,觉得在工厂他有有用武之地,要我继续干下去。刚好我和蒋家苏家关系不错,他们现在搞房地产,就决定替他们做配套铝合金门窗。”叶纤红又半真半假地说了一通。 “铝合金门窗这个项目,我认为很有搞头。”谢建奇忽然插嘴道。“随着经济发展,房地产会越来越发达,所以门窗这样的产品,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只要有销路,一年赚几个亿都不成问题。” 其它几人也赞同地点点头,显然同样看好房地产项目。 “看来我是歪打正着了。”叶纤红笑着调侃了一句。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大过大家都不是傻瓜,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叶小姐靠运气,真的是瞎猫碰到死老鼠,她这样说,只是不想表现自己罢了。 “既然说到这个项目,那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在给苏家蒋家供货前,我们怎么样才能尽快地让这家工厂实现赢利?”叶纤红突然抛出问题。 说完,扫了大家一眼,一付洗耳恭听的模样。 从大家坐下开始,叶纤红就没有提实质的问题,只是天马行空地说着自己的事,实际上是在看大家的反应。 在叶纤红看来,自己招的都是高层管理人员,而高层管理人员,最要紧的能力,就是眼界和应变能力。 生意场上瞬息万变,眼力和应变能力稍微差一点,就会错过机会,被动挨打。 前世这样的例子多的是,很多亿万资产的大型公司,因为走错一步,走慢一步,瞬间就倒闭了。 就叶纤红的了解,最出名的有两家手机公司,一家是摩托罗拉公司,另一家是诺基亚公司。 两家都在事业巅峰时期,没有任何预兆地,突然就倒下来了。 第四十五章脑力激荡 “现在的订单情况怎么样?”乔昌智问道。“什么时候可以生产?” “订单是没问题,苏家的房产公司和蒋家的房产公司,配套的门窗全部会交给我们做。”叶纤红回答道。“现在的问题是,可能要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有生产任务下来。而且他们也刚刚起步,现在要造的房子不多,我们的生产就会受到限制——” 现在两家房产公司,都只有一个准备建造的小区,不像前世,两家随时有十几个小区在做。 靠这一点订单,如果像叶纤红刚开始打算的一样,让爸爸带着几个工人做,那这些订单,也能养活一家小作坊,养活这些工人了。 现在招了这么多管理人员,成本增加了几倍,生产规模肯定要扩大才行,所以她不满足现状了。 “如果短时间内生产不了,那我们就不得不开发其它铝合金的产品。”王茂琳作为主要负责人,此时不能装傻,所以第一个提出了这个意见。 “茂琳姐,你有具体的思路吗?尽管大胆说出来好了。”叶纤红这时候也发现,这确实是自己的错,把事情丢给她后,没有跟进和沟通。 她毕竟是管理人员,只能老老实实执行自己的命令。 就算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可能自作主张地去开发新品。 “我觉得商场里那种铝合金货物架比较受欢迎。”王茂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在城市里超市和自选商场越来越多了,它们都要用到这种货架,我们可以一边做样品,一边去跑销售。” “这个可以有。”叶纤红当场同意了她的建议。“不过货架品种很多,样式也很多,大家可以商量一下,到底做哪些产品?才能保证既有销量,技术上我们又做得到?” “也不一定要铝合金,其它材料也可以尝试的啊!”谢建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发现他的思维比较发散,思想天马行空。但是缺点也明显,就是容易抓不住重点。 不过他现在还不是前世那个商场精英,有缺点也正常,只要大方向没错,叶纤红也不会计较他这点坏毛病。 “这个也没问题。”叶纤红望了他一眼,说道:“你可以去下面调研一下,然后写成报告交上来,用什么材料?做什么产品?生产可艺等等——今天时间有限,就不把这个问题无限扩大了。” “明白了。”谢建奇也是个聪明人,笑着应了一句。 “茂琳姐的意见是铝合金货架,这个主意我认为不错,会议结束后,可以马上去做市场调查。”叶纤红总结了一句。“你们还有没有其它想法?既方便我们生产,又有销路的产品。” “产品其实非常多,像铝合金梯子,铝合金楼梯,铝合金工具箱,铝合金毛巾架等等。”乔昌智想了想,说了一大串名字,比叶纤红想到的还多。“不过,我们是为了赚钱,所以销路最重要,王小姐说的最合适现在的我们,就以它为主,暂时没必要考虑其它的人。” “好。”叶纤红听乔昌智一番解释,觉得确实有道理,就应了下来。“这件事就交给谢建奇负责,你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最好调研,现在市场上有多少种货架,又有多少家货架生产厂家,哪种销量最好——” 反正乔昌智这边现在工作也不多,谢建奇在那边也是浪费,不如叫他往外面跑一跑。 “技术方面,我爸对搞这个比较有兴趣,所以还是由他负责,技术难题解决后,具体的生产,就要靠茂琳姐安排了。”叶纤红开始布置工作。“你最好提前预算好工人的人数,提前招贤聘好,并安排好相关的生活问题。” 因为工人都是本地人,不必给他们准备住宿,倒是减少了麻烦。 “没问题。”王茂琳回答道。 “说完这边的事,我们回头说说美容会所那边的事。”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确实有必要听听大家的意见。“前段时间采玉打算开分店,而我在欣昌的舅舅,也想开一家分店,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连锁店怎么样经营才比较合适?” 说完后,叶纤红把自己计划帮舅舅家开店的想法说了一遍。 现在很多行业,一家店开成功后,就会开分店,都是老板自己在负责。不像前世,很少连锁店,大多采用加盟的方式赚钱。 两者的区别很明显,开分店是复制成功的店,说到底,店还是老板自己的。 而加盟店则是提供技术,由别人去开店,也就是说,赚的是技术或材料的钱,店不再是自己的了。 像舅舅家要开的店,叶纤红仔细想过之后,发现已类似加盟店了。 “我的意见是,如果是以玉容西施散这样的独家面膜技术扩张,不如开加盟店,因为别人没有这个技术,只能向我们拿材料,这样管理简单,来钱快,投资少。”乔昌智最先听懂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 “那以化妆为主要技术呢?”叶纤红问了一句。 “化妆是技术,当然可以开分店,需要我们自己培训美容师,然后招个店长管理。”乔昌智继续说道。“不过我不看好分店的模式,第一,美容师自己有钱了,可以辞职自己开,我们等于培养了一批竞争对手,不划算。第二,这个技术没有核心技术,谁都可以模仿,做不大。”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你这话把这个行业存在的风险说的很清楚,给我提了个醒。” 还真像乔昌智说的,开分店其实没什么意义。 难怪前世这么多行业,都采用加盟的形式。 现在因为开店时间还短,老百姓的思想还比较落后,等过几年,那些懂化妆的人,自己都想做老板,自己怎么阻拦? 想到董采玉前段时间还在招人,计划开分店的事,看来这方面董采玉确实嫩了些,看问题没有乔昌智全面。 看来纤诗美容会所,如果想多赚钱,只能采用加盟的形式。 所以这个面膜配方,不但不能放弃,自己还得看看那本古书,试试能不能再搞几个方子出来,叶纤红暗暗想道。 “那开分店的计划到此为止。”叶纤红对董采玉说道。“你招聘和培训的美容师也不要浪费,我们可以考虑多加几张床位,充分利用就好。” “好的,叶小姐。”董采玉回答道:“那加盟的事呢?” “加盟的事,我会联系我表哥,叫他过来这边谈,我们可以以他的店为模板,看看以什么方式加盟最好。”叶纤红回答道:“另外,乔昌智的话也提醒了我,下一步,我会从古书中再找一些配方出来,毕竟只靠一个面膜方子,太单调了。” “这个主意好。”谢建奇说道。“如果纤诗美容会所手里有五六个配方,那光卖这些,一年的收入就不得了。” “嗯。”叶纤红做了总结。“这件事到此为止,等舅舅家的加盟店开好,其它配方搞出来后,我们再把加盟方式固定下来,以后统一照这个标准执行,这件事由董采玉负责。” “好的,叶小姐。”董采玉应道。 “下面说一说潮牌公司及潮牌店的事。”叶纤红又进入下一个议题。“开这家公司,其实是为了培养我弟弟,后来发现赚钱比较容易,所以打算正式弄个公司,至于怎么经营,大家说说意见。” “我觉得现在要考虑的是两个问题。”谢建奇首先开口。“第一,我们自己设计出来之后,生产不生产。第二,生产出来后,我们自己卖不卖?” 前面乔昌智和王茂琳都提供了意见,也被老板采纳了,这让他有些着急。 倒不是他自视很高,主要是第一次开会,他想给老板留下一个能干的印象,所以这件事上,他抢先发表了意见。 见其它人都望过来,谢建奇又补充了一句。“作为一家公司,不可能楼上生产,楼下销售的,这样只能做为一家自产自销的店,不能叫公司。” 也是,被他这样一解释,大家都明白过来。 要成为一家潮牌公司,生产和销售才是重点,有了它们,才能有了销量,才能赚到钱。 叶纤红意外地望了谢建奇一眼,没想到他看问题这么尖锐,把自己犹豫的地方,一下子指了出来。 当初开潮牌店,叶纤红想过抄国内某家品牌店的经营模式,就是自己只负责设计,生产交给专门的制衣厂,销售也交给各个加盟店,公司只需要有一个强大的设计团队,和一家大型的仓储式店铺,供加盟店订货就行。 只是现在这个时代,这样的经营模式,也不知道能不能运转起来。 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个模式非常新颖,应该可行。”乔昌智想了想,首先表示了认可。“不过设计团队得加强,如果以后潮牌店,用这样的模式经营,设计部起码得扩大十倍,设计师也得多招几个。” 第四十六章会议成果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负责,不必追求一步到位,一点点扩张就行。”叶纤红想了想,反正那边现在正好他在负责。“楼上的设计部,以现在的模式扩大,而楼下的店铺,慢慢转化为仓储式的大卖场,把卖价和批发价区分开来。” “好的,叶小姐。”乔昌智答应下来。 会议开到这里,其实已经达到了叶纤红的目的。 以前她犹豫不决的问题,今天大多数有了明确的方向,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座的管理人员,都有了个目标,工作起来就不会乱。 不像以前,不管是王茂琳还是乔昌智,都糊里糊涂干着,却不知道老板到底需要自己做到哪一步? 唯一可惜的是,罗叙全程没有说话。 不也叶纤红也没失望,反而更欣赏他。 一个男人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事,能忍住不乱开口,其实也是挺难的。 很多人为了在老板面前博取好感,会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信口说些自以为是的话,却不知道效果正相反。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见离自己结束会议的计划,还有半个多小时,决定把反季节大棚蔬菜种植这件事,也拿出来听听大家的意见。 “冬天搭个大棚,真的能种出夏天的蔬菜吗?”第一个发问的居然是罗叙。 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他还真不知道有这么神奇的事。 “当然可以。”叶纤红笑道。“植物生长主要跟温度有关,大棚如果密封得好,温度会比外面高十几度,一般的蔬菜种植,都没什么问题。” “哦。”罗叙点点头,既然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他自然相信。 “既然建大棚,哪里都可以种,这个项目其实价值也不高。”谢建奇想了想,有些担心地问。“万一我们在虞城辛辛苦苦搞得有点起色了,别人在其它地方也照样建一个,我们所谓的批发作心,物流中心,不是全成了泡影吗?” 这倒是事实,因为建大棚其实没技术含量,一个搞成功了,其它人看一看就会了。 “你们可能不明白。”叶纤红解释了一句。“我搞这个,最初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帮肖市长弄政绩。” “原来如此。”在座的人都点头。 “我要说明的是,搞蔬菜基地,也没那么容易,至少需要符合几个条件。”叶纤红解释道。“第一,需要方便的物流,虞城这方面比较好,东西位于余杭和甬城的中心。北面离上海近,而朝南是104国道线,虞城都是必经之路。” “交通便利确实很重要。”乔昌智点点头,“像有的地方交通不便,有好的农产品,却运不出去,烂在地里,东西再好也没用。”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 “第二点,小打小闹没用,必须要成规模,这个也比较难。”叶纤红继续说明自己的观点。“这一点既需要政府支持,又需要当地老百姓愿意搞,这才是我比较有信心的地方。” “为什么?”大家都疑惑地望过来。 “政府方面,我跟肖市长都认为,这个项目只要搞好了,不但赚了钱,还获得政绩,所以他肯定会全力促成。”叶纤红信心十足地说道:“何况现在有这么多人加入到这个项目,资金问题也会顺利许多,有利因素比其它地方多了这么多,搞不好就没天理了。” 乔昌智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却实是事实。 在中国,只要地方政府下决心做一件,很少会做不成功的,唯一怕的是他们三心二意。 现在很明显的是,肖市长身边很多人,都投资到这个项目,也会逼得他全力支持,所以失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而自家公司,只须做好引导者、推动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让这个项目就能搞成功了。 特别是自家投资的是批发中心,那要等产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田间地头的直接批发满足不了需要,才会开始建造。 等于是前期各方面都已做成功了,自己再投资,风险自然小得多。 “哦。”乔昌智总结了一句。“那我们现在已不必再纠结做不做的问题,而是讨论做什么?怎么样在这个项目中获得最大的好处?” “这件事前期拖得越久,越容易出现变故。既然这么有信心,我们何不成立一个农产品公司,直接把收购价格通知各地的村民,大家觉得有钱赚,还怕他们不种吗?”王茂琳直接开口道。 “这个主意好。”罗叙开口道。“农民最怕自己辛苦种出来的东西没人要,如果肯定有人收购,大家肯定都会抢着种。” 他长期生长在农村,对老百姓的心理特别了解。 “这个主意不错,不过得先把销路找好。”乔昌智回答道。“否则我们收购之后,存储、销售、运输全部会出问题。” “不是有人负责加工吗?让他们做不就行了吗?”谢建奇觉得这话奇怪,反驳道。 “是啊!”乔昌智笑道。“我竟然糊涂了。” “所以我们的工作,前期主要是协调者的工作。”谢建奇笑道:“我们只须把这件事告诉相关的负责人,让他们去做就好。” “嗯。这个主意不错。”叶纤红点点头。“乔昌智你把它记下来,抽个空把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讨论如何用最短的时间,把这个基地建起来。” “好的。”乔昌智答应下来。 叶纤红见大家已说了近两个小时,给大家加了点水,又招呼大家吃点水果。 手下有人才,做老板的确实轻松多了,叶纤红前世没有业的经验,所以对怎么当老板,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今天这样开过会后,她渐渐进入角色了。 见时间不早了,叶纤红宣布散会。 大家都有事要做,所以都就纷纷离开了。 叶纤红收拾了一下桌子,把弟弟他们叫出来,一起吃水果。 今天东西买得有些多,这些人也很矜持,没吃多少,只能便宜这几个男孩子了。 见叶纤红请他们吃水果,这些人哪里还会客气,扑到桌上抢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叶纤红受不了地瞪了他们一眼,天天在自家好菜好饭吃,没想到还是这么小家子气,一点食物就抢成这样。 几人现在脸皮也厚了,一点也不在意,反而笑嘻嘻地坐在桌边,吃着自己抢到的食物。 连安安也笑得很开心。 “姐,你要做这样的大生意,在家里开会是不是有点小家子气了?”徐志豪剥了一根香蕉,吃得一脸幸福。“至少得像电视里一样,租一间漂亮的写字楼,这样才有点大公司的样子。” “放心,写字楼以后会有的。”叶纤红笑着回答。 “那你抓紧时间弄啊!”徐志豪催促道。“到时我来公司找你,也可以神气一下,享受贵宾的待遇。” “敢情你是为了自己有面子?”叶纤红没好气地叫道。 “当然了。”徐志豪得意洋洋地说道。“到时我大声地叫你姐,别人一定会过来拍我的马屁。” “去,去。”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到时我跟保安说,其它人都能进,就这小子不准进。” “别这样啊?姐。”徐志豪厚着脸皮耍赖,“我都叫了你这么久的姐了,怎么可以对我这么残忍呢?” “想来公司也可以,好好考个大学,毕业后来公司工作。”叶纤红敲敲他的脑壳。“要想获得别人的尊敬,自己得有本事才行。” “行,我一定来,不过你得给我一个好职位。”徐志豪又跟她谈条件。 张建盛全程笑着,一言不发,他的目标是进政府机关,对公司当经理什么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在他看来,就算当了公司的总经理,又怎么比得上政府机关的领导呢? “你学学人家张建盛,多么有定力,哪像你?”叶纤红忍不住骂一句。 “他的目标是当官,公司什么的根本没兴趣。”徐志豪哼了一声,说道。 “哦,原来是个官迷。”叶纤红倒被逗笑了。 “他现在也是个官啊!”安安笑道:“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你想当也当不了。” “谁让他成绩比我们好。”说到这个,徐志豪就有些泄气。 “是你懒吧!”张建盛反击道:“上课也经常睡觉,成绩好才有问题了。” 叶纤红正笑着跟他们斗嘴,电话响了起来。 “小红,你送我的杨梅烧酒还有没有?”是戴老打来的电话。 “怎么了?这么大一罐已给你吃完了啊!”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那个罐子可不小,少说也装了十来斤杨梅,天天吃也吃不完啊! “我才吃了几次,怎么吃得完?”戴老委屈地说道:“刚才卫家老大过来,我拿出来招待他,没想到他说味道不错,抱着就走,说拿回家给老爷子尝尝,我连拦都不好拦。” “哦。”叶纤红笑道。“原来是被卫伯伯抢去孝敬卫爷爷了,难怪你不好意思阻拦。放心,我这里还有几罐,明天我再给你拿过来。” “不行,我马上就要吃,现在就叫人过来拿。”戴老像个孩子似的嚷道。 “好吧,我在家等他。”叶纤红只好答应。“对了,还是以前那个武警吗?我现在搬了家,他能不能找到?” “对哦。你不说我都忘了。”戴老连忙问她新房子的门牌号。 记清楚后,戴老才挂了电话。 “是戴爷爷要杨梅烧酒啊!”安安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杨梅浸了烧酒,变得这么苦,哪里好吃?”安安想到那个味道,皱了皱眉。“还不如直接吃杨梅,酸酸甜甜的,多好吃。” 每年端午前后,杨梅就上市了,安安很喜欢它的味道,只不过比较贵,家里舍不得买。 今年姐姐赚到钱之后,杨梅季节也过了,想吃只能等明年了。 “喜欢喝酒的人肯定喜欢吃,再说它能治病。”叶纤红解释道。 对于空间的事,弟弟也必须瞒着,所以无法把空间产的杨梅,偷偷给他吃。 这时候已近四点,安安的同学要回去了。 叶纤红见桌上还留了不少水果和糖果,才知道他们刚才抢东西吃,只是闹着玩,就觉得自己错怪了他们。 “怎么没吃完?”叶纤红指指桌上的水果说道。 “吃饱了,这些留给你吃。”徐志豪笑着说道。 “不用给我留了。”叶纤红想了想,找来两只袋子,装成两份提给他们。“你们带回去给家里人吃吧!” 这时候家家户户都舍不得花钱买水果,想来他们家也一样,他们大多有兄弟姐妹,带回去给他们尝尝。 安安和兴旺如果想吃,再去买一些就行了。 “谢谢姐姐。”见叶纤红让他们带回家给家人吃,两人接过后都有些感动。 第四十七章衣服灵感 两个孩子离开后,屋里恢复了安静,不过大门很快又被敲响。 叶纤红听到后,抱着一罐杨梅烧酒, 过去打开门,准备直接交给过来拿东西的武警战士。 没想到门口那个帅帅的武警战士,手里也拿着个大袋子,看到她开门,提着袋子进了门。 “这是什么啊?”叶纤红望着他手里大大的袋子,好奇地问。 原以为他是拿东西的,没想到还带了礼物。 “我也不清楚。”武警把袋子放在桌子边,摇摇头。“今天早上,戴老刚收到一个包裹,是从滇省发过来的,现在又拿来送你,或许就是那边的特产吧!” 这个武警来她家次数多了,也知道戴老跟她的关系,倒没有见外,把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原来如此。”叶纤红一听,点了点头。 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就容易理解了。 以戴老的性格,是不可能无缘无故买礼物送给自己的,她还以为他突然改变性格了呢? 叶纤红把手里的杨梅烧酒递给他。“谢谢你,辛苦了。” “不客气。”武警接过后,也不停留,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叶纤红送他到门口,回到屋里,关上门,看到安安和兴旺已在拆袋子上的绳了。 见两个好奇宝宝兴致勃勃的样子,她笑了笑,没有阻止,站在一边看他们动手。 绳子解开后,露出一个个袋子,全部包得严严实实。 叶纤红看他们一样一样拿出来,放在茶几上,拿起来看是什么东西? 一大块普洱茶饼,一包宣威火腿,一包差不到有两斤的过桥米线,一小袋铁皮石斛,一包像是红糖一样的东西,更夸张的是,还有一块厚实的布料。 这是送给自己做衣服? 叶纤红好奇地拿起来抖开,发现它并不大,不过是一米五左右的方布,材质似麻非麻,似棉非棉,非常厚实,白底上织了一些藏蓝色的民族风花纹,非常漂亮。 忽然明白过来,这应该是滇省少数民族纳西族手工织的特色亚麻面料,可以用来装饰房间和做桌垫,不适合做衣服。 这些滇省特产戴老大多用不着,为什么还要寄回来?难道是专门邮给自己的? 如果这样,这个戴叔叔也太客气了。 安安和郑兴旺已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拿完,见没有自己感兴趣的,就有些失望。 叶纤红觉得好笑,把东西收起来,分类放好。 像铁皮石斛和普洱茶,带回家给父亲。红糖带回给老妈,火腿和米线留着,可以做菜吃。 想了想,把那块火腿交给郑兴旺,叫他下次带回家去。 自己家天天上街买菜,什么肉吃不到,火腿和咸肉家里也有,平时就做汤时放一点,都吃不完。 而郑兴旺家就不一样了。 三婶平时比较节省,很少上街买菜,家里除了自家母鸡下的蛋,很少见到油水。 有了火腿就不同了。 可以切几片火腿蒸来吃,不管是磕个鸡蛋也好,加些新鲜笋片一起蒸也好,味道都不错。 也可以在冬瓜汤、丝瓜汤里切一点细丝,味道就不一样了。 它又比较耐存放,照三婶小气的性子,这五百克火腿肉,吃半年也吃不完。 郑兴旺想拒绝,见姐姐不容置疑的眼神,还是收下了。 叶纤红又拿起那块亚麻布料看了看,它的颜色都是用天然植物染成的,看起来非常雅致,她很喜欢。 想了想,决定拿到自己的房间,做装饰品。 这种民族风的面料,现在还在少数民族等小范围流行,大多数人还没见过,自然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 忽然想起前世两千前后,开始流行民族风服饰,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都用它作为装饰,直到重生前,都没有过时的趋势。 叶纤红自己也比较喜欢这种风格的东西,不管是面料还是图案,她都觉得很有特色。 既然这样,秋天的衣服马上就要准备了,何不考虑用这个流行元素,设计出一系列相关的衣服呢? 比如秋天的卫衣,在口袋边、帽兜边和袖边,绣上一些民族风的图案,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让衣服看起来更漂亮和精致。 衬衫的门襟、胸口部位和衣领上,也可以装点一下。 如果做成系列服装,说不定能引起一股潮流呢!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来纸笔,把这些想法用笔记下来,免得时间久了忘记。 “姐,你在写什么?”见姐姐对着这块花纹奇怪的布写写画画,安安惊讶地问道。 “你看这些图案,是不是很漂亮。”叶纤红指着那块面料上的图案说道:“我想把这些图案,设计到衣服上,效果应该不错。” “哦。”安安一听,也醒悟过来,托着腮望着上面花纹,思考怎么样利用这个时尚元素,用到衣服上去。 郑兴旺坐在一边就有些郁闷。 堂姐和堂弟在开始设计衣服赚钱,而自己只能傻傻地在一边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兴旺,你也可以考虑一下,什么产品上如果有类似的花纹,会变得比较好看。”叶纤红提醒他。“只要别人没有卖过这样的产品,你就能赚到钱。” “哦。”郑兴旺应了声,坐在一边发呆,脑子里却全是浆糊。 叶纤红从服装,又想到包包和鞋子,觉得这个思路都不错,不过全部用来刺绣,穿在身上未必舒适,成本也太高,还不如直接印刷。 不过这种颜色,只有滇省少数民族才有,是用特别的植物手工印染出来的,本地根本没办法加工。 要不,抽个时间去一趟那边,试试能不能与那边合作,生产一批达到自己要求的面料回来。 相到这里,叶纤红激动起来。 “安安,兴旺,你们想不想去滇省玩?”叶纤红突然问道。 “啊?好的啊!”安安和兴旺几乎同时答应道。 下一刻反应过来。“这么远?” “是啊。”叶纤红笑道。“那边有很多少数民族,虽然还很落后,但是风景比较美。” “什么时候去?”两人还没出过远门,听说有这样的机会,当然高兴。 “现在还不知道,反正暑假结束前,带你们出去一下。”叶纤红见两人都饶有兴趣的模样,心里已做了决定,抽时间带他们出去一趟,见见世面。 如果去滇省,当然得找戴叔叔这个向导,否则她们盲目地去那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不安全。 九十年代初,江浙沿海的虞城都这么落后这么穷,更不要说西南地区了。 忽然想到昨天招到的这些管理人员,估计也没有出去旅游的机会,何不趁这次自己出去,也带他们一起出去走走呢? 既可以当福利笼络他们,也让他们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特别是服装这一块,自己最近既然倾向于做民族风的风格,那必须有一个熟悉那边少数民族的人才对,可以经常过去采购和下订单,才能保证材料和货源。 想到管理人员,又想到家人。 爸妈活到现在,应该也没有出远门的经历,最远的地方,应该就是妈妈的老家欣昌了吧! 现在有这样的机会,当然得带他们一起去看看。 这样一算,至少有十个人了,来回一趟费用也不少了。 不过叶纤红现在出得起,倒没必要小气。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起电话,打给戴老。 “喂,是小红啊!你有什么事?”戴老在那边问。 刚刚收到武警拿回来的杨梅烧酒,他迫不及待打开后,夹了两颗吃,顿时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特别舒服。 到底是小红亲手泡的,味道就是不一样。戴老坐在书房里感慨地想。 他越来越肯定,小红身上有特别的宝贝,只要在食物里加上一点点,不管味道还是营养,就会好上一大截。 没有认识小红前,身体老是不舒服,他虽然不服老,心里其实也知道,自己活不了几年了。 没想到那次病了之后,自己时来运转,身体居然越来越好。 他又不傻,猜测是小红帮自己调理的,就是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这一罐杨梅烧酒,他得藏好了,免得再次被人看到抢走。 可是放在哪里,都觉得不安全,最后想了想,干脆锁进床头柜里。 原先柜子里放着的笔记本,书籍,书信之类的杂物,全部被他丢到一只空纸箱里。 “爷爷,我有个事想问你。”叶纤红说道。“我和家里人以及几个手下,想去一趟滇省,不知道能不能买到机票?” 如果坐火车去,单程都得两天,来回就得四天了,她可受不了这份罪。 而这时候的机票,照叶纤红的印象,还需要到单位开介绍信。 这次去了这么多人,如果不托戴老帮忙,她怕机票都买不到。 “这个容易。”听说只是买几张机票的事,戴老一口答应下来。“你把名单和身份证拿给我,我叫人去办。” “谢谢爷爷。”叶纤红见戴老真的能帮忙,喜出望外。“回程票也没问题吧。” “没事没事,你放心吧。”戴老不在意地说道。 “好的,爷爷,我把人员和日期定下来后,再来找你。”叶纤红说完后,又问候了一下他的身体,才挂了电话。 第四十八章反跟踪 “姐,我们坐飞机去啊!”安安兴奋地问道。 “当然了。”叶纤红理的当然地回答。“这么远的路,谁耐烦坐火车。” “太好了,我还没坐过飞机呢!”郑兴旺也激动地嚷了一句。 “我连火车也没坐过。”安安补充了一句。 “别急,有机会坐的。”叶纤红安慰道。“以后每年暑假,姐都带你们去一个好玩的地方,这总行了吧!” “好。谢谢姐。”郑兴旺笑着叫道。 …… 九二年的虞城,夜生活少得可怜,晚上十一点后,街上基本上见不到人了。 陈秋法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前面街道转弯处,停着辆黑色的尼桑。 借着昏黄的路灯光,他走过去扫了一眼驾驶室的男人,打开车门上了车。 车子很快发动,载着他来到一栋独门独院的两层楼房前。 等车停稳,他一声不响地下了车,来到院子前,推开门进去。 这个地方他来过无数次,算得上熟门熟路,就算闭上眼,也不会走错。 但是现在望着黑灯瞎火的屋子,似乎一只张着择人而噬的猛兽,让他不自觉想打个哆嗦。 可是已到了这里,车上又有人盯着,他想退缩也不可能。 在原地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壮了壮胆,这才推开门进去。 屋里还是老样子,面前的客厅布置得依然非常温馨。只是关了大灯,只留了一盏壁灯,望整间屋子的气氛有些阴暗。 望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此时她仰着靠在沙发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灯光把她的脸大半遮住了,看起来有些阴沉。 “董小姐。”他忐忑地叫了一声。 “进来,坐下。”董洁侧过脸,叫了一声,听不到喜怒哀乐。 “对不起,这件事我办砸了。”陈秋法走到她面前,低着头说道。 两人认识的时间不短了,她的性格也非常清楚,知道这个时候推责任没用,所以干脆地请罪。 “那个九指真的找不到了?”董洁皱着眉头问道。 “是的。”陈秋法回答。“我已联系了虞城所有的地下势力,还是没有任何线索。” “你确定他不会因为怕事,中途逃走了?”董洁再次问了一句。 刚才两人已打过一通电话,很多事情已问答了一遍,但是她始终不死心,忍不住又问了一遍。 “九指的口碑一直不错,只要接了任务,就不会中途退缩。”陈秋法说出了他的判断。“何况他也没这个胆量,除非这辈子不想回虞城了。” “也就是说,你肯定他出事了?”董洁自言自语道。“难道虞城另外出现了一股势力,把他抓走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 “难道是因为那个配方的事?”陈秋法小声地问道。 见董法没有像自己预料地那样发火,他忐忑的心也安定下来,于是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对于这个原因,他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那家美容店的老板,为了报复他,派人专人守在那里? “不可能的。”董洁才不信那个叫叶纤红的小姑娘有这个本事。“我之前让人调查过,她除了男朋友,最得力的手下,就是两个女人和一个瘸子,这些人叫他们动动脑子,说不定还有用,抓人肯定不可能。” 准备搞配方之前,她肯定不会傻傻地就叫人动手,而是派人先调查了一下对方的关系网。 在收集到这些信息之后,她才放心大胆地交给下面的人去做。 不管是让人偷配方,还是跟踪叶纤红。 她的运气不错,很快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只是结果并不理想,配方达不到她的要求。 她怀疑这个配方还缺一味材料,就像从药店买回来的中药,缺少绿豆粉一样。 只有把这一味材料找齐,这个玉容西施散配方,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会不会是她男朋友干的?”陈秋法又问。 “这个也不可能。”董法冷笑道。“他这个男朋友虽然是京城来的,长得也人模狗样的,哄小姑娘还可以,抓人就没这个本事了。” “那就真的怪了。”陈秋法不敢反驳,只好顺着她的话回答道。 屋里沉默了一会,陈秋法才战战兢兢地问:“那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这件事先放一放,别轻举妄动。”董洁望了他一眼,神色平静地说道。 “好。”见事情跟他猜想的不同,她并没有找自己算帐的意思,陈秋法松了一口气,回答道。 “你先回去吧!记住,不要暴露跟我的关系。”董洁沉声说道。 “你放心吧,我每次都很小心的。”陈秋法连忙回答。 从屋子里出来,他悄悄抹了一把汗。 今天居然能逃过一劫,他自己也没想到。 董洁坐在原地等了一会,才从沙发上站起来,准备回家了。 “为什么把他放了?”那个司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进了屋,此时站在董洁的身边,疑惑地问。 则才把他接过来的时候,董洁明明恼火得很,他以为自己今天得杀他灭口。 没想到老板连骂都没骂他,就轻易把他放走了。 “别只会打打杀杀,要多动动脑子。”董洁斜了他一眼,整个人突然变得风情万种,轻笑着说道。 “有什么办法?”司机突然伸出手,在董洁的臀部用力捏了一下,色迷迷地说道:“动手的事我擅长,动脑的事,我就无能为力了——” “色狼。”董洁随手关了屋里唯一的灯,转身借着窗外照进来的灯光,身子已扑入男人的怀里。 男人被她这样挑逗,哪里还忍得住,双手按在她的双臀上,用力揉捏起来。 董洁被她这样袭击,身子已忍不住发抖,仰着找着他的脸,捧住后,用力亲吻起来。 男人唔唔叫了两下,双手要去剥她的裤子,董洁这才清醒过来,连忙按住他的手。 “为什么?”欲望被挑起来之后,却被她拒绝了,男人不高兴地问。 “今天老宋要回家,我得防着他要。”董洁无奈地回答道。 她跟宋保国都是老夫老妻了,身体上有任何异样,都能察觉得到,她可不想身上带着其它男人的体液,回家被老公猜疑。 男子听她提到老公,高涨的欲望一下子褪得干干净,双手也松开了,无奈地望着她。 要知道她口里的老宋,可是虞城黑白两道的克星,谁惹到他,只怕自己怎么死的,也不知道呢? “我先走了。”董洁拉了拉衣服,拿起茶几上的手包,打出门出去。“这里就交给你了。” “你放心吧。”男子回答道。 等董洁离开,男子来到刚才董洁坐过的沙发,身子一仰,双腿张开搁在茶几上,懒洋洋地躺下来。 他不知道的是,房子后院,有两个人一直在监视着他们。 等董洁离开后,两人悄悄商量了一下,就有一人翻出围墙,来到院子外那辆汽车前,趁身边没有人注意,猛地砸了一下车门,汽车的防盗系统一下子发出了刺耳的警报。 屋里的男子听到后,吃了一惊,连忙打开门冲出去。 这辆车可是老板的私家车,交给自己保管,如果被盗,那就麻烦了。 打开院子门一看,车子好好停在那里,旁边没有人,车门也没有被打开。 他不放心,又走到车子边仔细看了看,发现没有被人撬过的痕迹,才放下心来。 “什么破车,没事叫什么叫?”他气呼呼地骂了一句,转身回屋。 他以为是防盗系统出了故障,才这样乱叫。 这种事情其实也很常见,谁碰到了都不会怀疑。 回到屋里后,他觉得无聊,于是打开电视,准备看一会再去睡觉。 又觉得口渴,于是来到厨房,拿了一罐口乐,回到沙发上,边喝边看电视。 原先守在院子里的蒙面人,趁他出去的瞬间,已进屋上了楼,这时候正拿着小电筒,在楼上小心翻看着。听到楼下传来电视声,他的胆更大了。 有电视声做掩护,他的工作确实方便了不少。 楼上的布置很简单,一间是书房,一间是卧室,剩下的就是卫生间。 蒙面人先来到卧室,检查床头柜和抽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又摸了摸枕头,翻开席子看了看,一切正常。 看来这个卧室很少用,所以没放什么特别的东西。 蒙面人悄悄来到隔壁,进了书房,这边的布置就复杂得多了,估计屋主平时呆的时间比较多。 写字台的抽屉没有锁,打开后全是一些杂乱的物品,乳液口红什么的都有,也有一些手包钱包,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 蒙面人也不着急,仍然不放过一个疑点,细细在检查。 忽然发现靠墙的书柜上,有一本书似乎没放平整,他轻轻抽出来一看,发现书中间居然被挖空了,里面放了一个小盒子。 蒙面人大喜,把盒子拿出来,打开来一看,里面居然是一把钥匙。 这钥匙他很熟悉,是保险柜专用的钥匙。 男子也不在其它地方找线索了,开始全心全意寻找保险柜。 终于在一副画的后面,看到了保险柜。 蒙面男子悄悄走到书房门口,朝外听了听,见楼下仍然有电视声传来,才放心地走回来,轻轻打开保险柜。 这只保险柜内部容量很小,能放的东西不多,现在都快塞满了。 最显眼的是一叠叠百元大钞,少说也有二十万了,占了近一半的地方。 旁边放着几只手饰盒子,里面装了玉器和金器。蒙面男子没兴趣碰它们,反而把手伸向中间几个笔记本。 拿出最上面的那一本,里面记录着一组组数字,他猜测是用来记录她的其它收入。 蒙面男子对这个不感兴趣,把它放了回去,又去看第二本。 第二本打开后,里面居然没有写多少字,倒是夹了很多照片。 让他吃惊的是,大多数照片拍得都是一男一女在一起亲热,照光线和角度来看,应该是偷拍的。 这个肯定有用,蒙面男子如获至宝,把它放在一边,准备带回去。 又去看下面一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写的就是隐私了,谁谁拿来多少钱,求办什么事等等,比前一本更劲爆。 蒙面人还想继续检查里面的东西,突然发现周围安静了许多,凝神一听,原来是电视声没了。 那人要上楼睡觉了? 蒙面男子不敢继续呆在这里,极快地把两个笔记本拿在手里,关上保险柜,把画画放下来恢复原样。 又把钥匙放进盒子里,盒上书本,把书夹到原来的地方,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门口,侧耳倾听。 隔壁房间传来水声,蒙面男子又等了一会,见水声一直没有停止,猜测他在洗澡了,才悄悄打开门,下了楼。 第四十九章重大收获 胡向阳今天睡得有些早。 这两天跟罗叙学搏击技术,把他折磨得够呛。 他原本以为凭自己出色的体魄,只要掌握了决窍,学起来会很快。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靠跑步和健身练出来的漂亮身材,在搏击高手的眼里,根本跟绣花枕头没什么区别。 所以别说跟罗叙交手,一招也接不住,就是他要求做的基本训练,扎马步,打沙袋,就让他全身酸痛,躺下来后一动不想动了。 第一天还好一点,今天是第二天,那种痛苦的感觉更剧烈了。 电话响起的时候,他连伸手去拿话筒的力气几乎都没有。 “喂——”好不容易把话筒拿到耳边,他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 “胡少吗?我是罗叙。”对方可不管他累不累,反而兴奋地叫了一声。“我刚刚弄到了一些资料,你快看一看,是不是很有用?” 那天半夜吵醒叶小姐之后,他觉得不妥,就跟胡向阳提了提。 胡向阳听说后,主动把事情接了过去,叫罗叙先跟自己联系。 如果有必要让叶纤红知道,他再通知她也不晚。 “你现在在哪里?”胡向阳听说有好消息了,整个人清醒过来,连声问道。 “我到了你家的楼下。”罗叙回答道。 “那你快上来。”胡向阳迫不及待地叫道。 挂了电话,他顾不得全身酸痛,双手一撑,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后,打开门出去。 打开大门的时候,已看到罗叙黝黑的脸上,满是笑容。 “快进来。”他的笑容感染了胡向阳,让他忘记了身体上的疲劳,把他让进屋,在沙发上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自己也在旁边坐下来,希冀地望着他。 胡向阳是叶小姐的男朋友,也算是自己的老板了,罗叙当然不会吊他的胃口,直接从手里拿出两个笔记本递到他手里。 “笔记本?”胡向阳疑惑地接过,连忙打开来翻看。 第一张照片,赫然是一个男人跟一个着装清凉女人的合照,看两人的背景,好像是在一艘轮船上。 胡向阳大吃一惊,难道有人跟踪了他们,所以偷拍到了这张照片? 那个男人他当然认识,就是他们市的市长大人。 看他笑得这么开心的样子,估计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人在外地旅游,上了一艘轮船,都会被人拍到吗? 胡向阳又打开第二张,同样是市长大人的,他穿着一条泳裤,跟同样着泳装的一个女人,紧紧搂在一起,女人跟前面是同一个人,看她的年纪,不可能是他的妻子。 忽然想到宋书记现在已是副书记了,难道他搜集市长的这些黑资料,是准备把他搞下台,自己坐上去? 这也太吓人了吧! 胡向阳虽然出生在这样的家族,从长辈那里听过官场斗争的各种手段,却没想到基层的斗争,也尖锐到这种程度? 他又往后翻了翻,差不多有三十多张照片,男主角都是市长大人,女性角色一共有三人,难道市长有三个相好? 虽然这次要对付的人不是市长大人,他的照片跟自己无关,但是这种东西都是保命符,如果利用得好,能在紧要关头,救自己一命。 “这本子你从哪里搞到的?”胡向阳问道。 虽然猜测十有八九,是从宋书记那里搞来的,但是他还是确认了一遍。 “你肯定想像不到,这是我们跟踪陈秋法,无意中搞到的。”罗叙笑着回答。“至于那套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你们口中宋书记的老婆董洁的。” “你们没去宋书记家,反而去他老婆那里找线索了?”胡向阳惊讶地叫道。 “不是说了吗?是追踪陈秋法,无意中搞到的。”罗叙这两天教他搏击,所以关系有点像师傅徒弟了,他的性子又耿直,说着说着就忘了他的身份,直接跟他对呛起来。 “哦,哦。”胡向阳见他急了,笑笑没有在意。 “再说,宋书记住在机关大院,你以为那么好进的啊!”罗叙没好气地说道。 “也是。”胡向阳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理,只是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宋书记是警察出身,防范意识可高得很,你想要弄这些秘密,没那么容易,倒是这个董小姐,给了我们意外的惊喜。” 忽然想到表哥这个副市长来这里也有四个多月了,也不知道他的私生活,有没有也被人这样拍下来了? 万一有女的跟他不清不楚,那问题就大了。 “你还是看看另一本吧!那个才是重磅呢!”见胡向阳看了之后,太过兴奋,罗途提醒道。 “真的?那我看看。”胡向阳被前面那本照片看得想得有点多,居然忘了还有一本呢? 打开一看,里面只有文字,没有图片,自然没有刚才那个笔记本刺激。 但是才看了两页,胡向阳的眼珠子就瞪大了。 这个本子,居然是宋保宝受贿卖官的流水帐。 里面全是这样的文字:某年某月某日,某某送来多少钱,想要某个岗位的缺。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正式上任。 上到副局长,下到跟他同级的副科长,里面一百多页几乎全记满了。 最早的日期是五年前,那是他还没分管政法,想不到那时就已把手伸进里面了。 难怪有人说宋保国是除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之后的第三把手,谁的面子都不卖,原来他经过几年时间的经营,警察系统已大半成了他的人,难怪敢一言九鼎。 这样看来,自己和小红想对付他,比想像得还要困难。 胡向阳皱着眉头想了想,一时理不出思路。 虽然有了宋保国卖官的证据,如果自己贸然拿给市委书记或市长,说不定他们暗里商量后,就把事情压下去了。 忽然想到市长的照片,对了,宋保国既然在收集对方的黑材料,说明两人的斗争已经白热化,自己何不再在他身上加一把火呢? 就算原本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如果自己把这些证据交给他,只要给他时间调查,就能掌握宋保国贪污受贿的证据了。 那时候不用自己出手,宋保国的官帽也戴不住了。 “这东西放在你这里吧?我先回去了。”罗叙见胡向阳在低在思考,知道暂时没自己的事了,于是向他告辞。 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有些事可以知道,有些就别打听了,免得惹祸上身。 像照片中那个人,肯定不是普通人,自己还是不知道为妙。 胡向阳看了一眼手表,都一点了,也没有留他,送他到门口。 “今天辛苦你了。”胡向阳跟他握了握手。“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我请你喝酒。” 有了这两本东西,跟踪陈秋法和董洁的意义已不大了,所以胡向阳叫他好好休息。 “行,一言为定。”罗叙没有客气,笑着回答。 他也听懂了胡向阳话里的意思,所以暗暗松了一口气。 退伍回来后,一直老老实实在上班,好久没有这样日夜颠倒辛苦过了,这时候他也需要休息了。 胡向阳回到屋里,拿着两个本子来到卧室,躺到床上兴奋得睡不着,继续翻着这两个本子。 想像着宋保国下台后的情形,他傻傻地笑了起来。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宋保国下台,不是空出一个位置了吗。表哥刚来,不可能直接升到副书记的位置,如果前面有的往前挪一挪,那他也朝前挪一下,倒是有可能的。 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一下,让他提前有个准备? 下一刻又冷静下来。 这件事最好跟小红先商量一下,让她做决定。万一自己考虑不够周到,由她弥补一下,才能更保险。 胡向阳把它们塞进床头柜,这才闭上眼睛睡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兴奋,第二天早上,他六点钟就醒来了。 身上虽然仍然酸痛难忍,他还是强撑着起了床,洗漱一番后就去找叶纤红了。 叶纤红也刚起床,准备给他们做早饭,听到有人敲门了。 “小红,有件特别重要的事要告诉你。”胡向阳一进门,就神秘兮兮地说道。 “什么事?”叶纤红望着他快要扯到嘴角的笑容,觉得好笑,不过没有打击他的信心,笑着问道。 “你自己看。”胡向阳拿出两个笔记本,塞到他手里。 叶纤红疑惑地打开,下一刻,眼珠子瞪大了。 前世的她毕竟是个小人物,虽然看过的小说也好,影视剧也好,知道有的贪官会有这样的小本子,但是真的到了自己的手里,那种震撼还是非常大。 “你怎么搞到的?”叶纤红压了压情绪,问道。 “是罗叙搞到的,昨晚连夜交给了我。”胡向阳把昨晚的经过说了一遍。 叶纤红没想到这个罗叙会给自己这么大一个礼物,顿是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本来乔昌智也好,谢建奇也好,都是前世赫赫有名的人物,罗叙一起过来,看起来有武术底子的样子,她才决定重用他。内心里其实没把他跟另两个并列起来。 现在看来,他的作用一点不比他们少。 自己能用这样的工资水平,请到这样的人才,实在是赚发了。 特别是知道自己的美容店,被董洁看上之后,内心其实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明枪易躲,暗剑难防。 现在有了罗叙,她觉得自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这个男的就是虞城市市长谢明浩?”叶纤红望着照片中的清凉男人问道。 他原本并不关心虞城的领导,觉得不可能跟他们打交道,但是随着重生时间久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熟悉了一些面孔,像市委书记高瑞新,市长谢明浩,政法委书记宋保国等等。 其它像胡向阳的表哥,常务副市长肖东胜,段俊希的老丈人,副市长杨振华,那个排名最后,公开道歉的陈栋副市长,她也印象深刻。 只不过他们私下里的样子,他还从来没见过。 女人看到这种照片,跟男人看到的体会不同。男人在意的是他的隐私,女人在意的是他的身材。 想到在电视里,那个看起来非常儒雅的中年男人,穿上泳裤时,鼓着个丑陋的小肚子不说,笑得也这么猥琐。 “是的啊!”胡向阳笑道。“原本我还不知道怎么对付宋保国,有了这些照片,我突然想,对付宋保国的事,交给谢市长就行了,反正两人的关系已这样了,也算不得借刀杀人。” “别说得这么难听。”叶纤红见他能想到这个主意,赞赏地点点头。“那是人家两虎相争,我们只是顺便替他们加把火而已,让他们早日分出胜负。” “对,对。”胡向阳笑得很贱。“我们都是好人,怎么会做这种坏事呢?” 第五十章民族风新款 吃了早饭后,家里又只剩下叶纤红一个人。 她打电话给家里,把自己计划去滇省旅游的事,跟爸妈说了,问他们有没有兴趣。 叶知书年轻时,曾经是个活泼的女孩子,后来发生了意外,身体又长期不好,不得不困在家里。内心里其实是渴望有机会去外面走走,听到女儿的提议,自然不会反对。 郑建国在这种事情上,自然以老婆的意见为准,见她同意了,也没反对。 见爸妈答应跟自己去了,叶纤红这才开始定日子,决定潮牌店一开张,就准备出发。 算了算人数,除了自家四人,加上郑兴旺和胡向阳,再加上公司的五大管理人员,还有一个许康苹,一共有十二人了。 这时候一张机票就要一千五左右,十二个人来回机票钱就得三万六。 叶纤红倒没心疼这些钱,为了家人,为了笼络这些职场精英,花再大的代价也值得。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又通知五人,告诉他们去旅游的事,并叫他们把身份证带在身上,统一交到自己手里,买飞机要用。 听说可以去滇省旅游,每个人都很兴奋。 特别是听说坐飞机来回,更是欣喜。 要知道这时候能坐飞机的,都不是普通人,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左邻右舍,都会让他们羡慕成分。 叶纤红把事情定下来之后,把旅游名单告诉戴老,请他帮忙买机票。 由他去办理,后面的事就不用她操心了。 当天下午,叶纤红一个人在房间里,拿出温俊和章诗萍送给自己的拍立得相机,从两本笔记本里,选了一些照片和收贿记录,拍成照片后,准备寄给谢市长。 另外写了一张纸条,记录这些照片的来历,是从宋保国市长那里得到的。 叶纤红相信谢市长能坐上这个位置,肯定知道谁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所以他接下来的工作,就会去调查这些受贿证据的真实性。只要打破一个缺口,宋保国的受贿事情就瞒不住了。 为了防止谢市长识破自己的身份,叶纤红这封信寄得很小心,不但字是用左手写的,信纸上没有任何特征,连寄姓的地址,也特意到市府门口的邮筒里,让信能以最快速度,到达对方的手里。 做完这件事后,叶纤红放下一桩心事,开车回家一趟,拿爸妈的身份证。 “小红,这次滇省,主要去哪些地方玩?”叶知书拉着女儿,兴奋地问道:“还有,我们准备在那里呆多久?” “你想玩几天?”叶纤红见妈妈开心得少女,倒难过起来。“我们同一天去,不一定要同一天回来,反正那边有戴叔叔在,如果你们想多玩些日子,我请他帮你们雇个导游,玩多久都行。” 妈妈这些年真的闷坏了,听说可以出去旅游,居然像小孩子一样,会这么期待。 看来自己得好好计划一下了,趁他们现在还年轻身体好,自己的经济也负担得起,多去外面看看。 不过安安也不能拉下,所以最好是在暑假或寒假,安安放假的时候,一家人一起到全国各地看看? 至于国外,现在去一趟手续不好办,还没那么方便,得等到二千年以后再说。 妈妈还年轻,今年四十还差一岁,父亲却快五十了,往后会一年不如一年,时间不等人啊! “那倒不用。”叶知书连连摇头。 因为没有出门的经验,女儿在身边,她倒不会担心跑这么远。如果她们先回来了,留下他们在千里之外的陌生地方,她可没有这个胆量。 “你不用怕的。”叶纤红安慰道。“到时戴叔叔会找人送你上飞机的,余杭的飞机我会去接你,所以你一点都不用担心。” “还是算了。”叶知书还是摇头。“你们在一起,还好玩一点,你们走了,我跟你爸去玩,还有什么意思?” 叶纤红知道爸妈没有单独出门的经验,所以才这样。 等自己多陪他们外出几次,说不定两人可以享受两人世界,主动要出去了呢! 拿了身份证后,她没有在家多做停留,马上回了虞城。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去了一趟潮牌工作室。 那边前段时间新招了一位设计师和一个打样师,她还没时间去看过,今天正好有空,想看看他们的能力。 叶纤红脑子里有大量前世的时尚款式,因为她不懂画画,所以做不出自己想要的效果。 既然有了这样的手下,那她可以描述出来,直接叫人画图和打样了。 朱亚婷虽然负责这一块,其实只是个跑腿的,哪里有事了,就往哪里跑。 这几天公司招了这么多新人,事情大大小小的都要他安排人去办,忙得头都大了。 不过被他们朱经理这样叫着,从来没有这样被人重视过的她,感觉再累也值了。 叶纤红到了那边的时候,朱亚婷去宿舍安排工作了,只有那两个新来的人在。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进来,两人站起来叫了一声。 “忙不忙?”叶纤红随口问了一句,见陈列那边,原本空荡荡的模特上,已穿了样品。 一个穿了件暗红色的大花旗袍,另一个穿着一套麻灰色的西服,做工非常精湛,唯一的不足是,款式没有新意。 不过也不奇怪,现在这个时代,大家处于在模仿港台影视剧的阶段,过份新潮的款式还没有人敢穿 “还好。”两人虽然跟叶纤红见过面,却第一次打交道。也不知道她好不好相处,表现得就有些拘谨。 “随意些就行。”叶纤红走到接待室那边,在椅子上坐下来,叫两人坐在对面。 那个设计师姓周,今年大概三十,身子比较瘦,穿了套这个时代女孩子常见的泡泡纱套衫,可能款式是自己设计的,所以比较有特色。 不过叶纤红却不觉得好看,这衬衫领做成了花瓣的形状,时尚没有,只剩下另类。下面的八分类,裤口做成了喇叭型,看起来非常不协调。 另一个用来打样的老裁缝姓金,看起来四十多了,人偏胖,头发烫成了大波浪,身上穿了一年改良后的旗袍,整个人倒比设计师更有味道。 “小周,你以前在别的地方做过服装设计师?”叶纤红先问那个姓周的设计师。 “是的,叶小姐。”被叶纤红这样望着,不知道怎么的她有些心虚。 “别紧张,我只是随便问问。”叶纤红笑着安慰了一句。“工作室这边刚刚开始筹备,所以还很简陋,需要一步一步完善,你接下去的工作,别忙着设计新款,做我一段时间的助手。” “好的,叶小姐。”见她没有为难自己,姓周的女孩子松了一口气。 “对了,根据设计图制版和打样,你没问题吧。”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没问题。”周姓女子连忙回答道。 楼下的潮牌店马上要开张了,她抽空去看过那些款式,都非常漂亮和新潮,听说这些衣服都是老板自己设计的,她就有些提心,怕自己的能力达不到要求,会丢了工作。 这时候服装设计师其实工作机会不多,上海那种大公司看不上她,而小型的公司又不需要正规的设计师,最多叫他们替国外的品牌改头换面,山寨一些款式出来,工资低不说,也没有技术含量,她非常不喜欢。 现在这个工作,不但给的工资高,老板设计的衣服也全是原创的,这才是她想要的工作。 “金大姐,看你的手艺,自己开店应该也能赚大钱了,为什么还要给别人打工?”叶纤红又问姓金的中年女人。 “我也想啊!”她叹了一口气。“可是做西服做旗袍耗时耗力,做一件得一百多块,谁有钱做啊!” “原来如此。”叶纤红笑了。“那你好好帮我做,我给你的工资,不会比你开店低的。” “谢谢叶小姐。”听叶纤红这样承诺,金大姐顿时笑得像弥勒佛。 “我今天过来,是有一些新的服装想设计。”跟他们寒暄了一会后,叶纤红说出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因为我的时间有限,所以会把要求告诉你们,希望你们帮我画出设计图,并制出样品。” “没问题。”两人连忙回答。 见周姓女子拿来纸笔,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一样一样告诉她,并要她照自己的思路画出图,再照自己的要求修改。 第一张图是一件白衬衫,不过跟普通的不同,衣领比普通的窄三分之一,在门襟处画了几条颜色各异的简笔画鲨鱼, 第二张图是一件长袖套头卫衣,衣服颜色是藏蓝色的,前面的袋鼠边上,叶纤红画了一排菱型格,又拿笔填充颜色。 菱型格的颜色是大红色,外面镶了一层军绿色的边,格子里面又是金色,看起来非常显眼。 叶纤红画完后,望了金大姐一眼,问道:“这种花边,旗袍里经常要用到吧?” “最啊!”金大姐回答。“有回形纹,云纹,莲花纹、如意纹、缠枝纹等等,非常多。” “那这样好了,你把会的花边画一些给我,这一次我想用这种民旗风的花纹做主打,设计一些服装出来。”叶纤红原来还担心前世那么多纹,自己记不起多少,现在看到金大姐,才知道自己糊涂了。 这边就有一个专业的人在这里,交给她就能搞定了,到时挑几个适合的花边,就一切搞定了。 第五十一章渔翁得利 叶纤红原以为那封信寄出后,得几天后才有动静,没想到只隔了一天,就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这天傍晚,她做好晚饭,等胡向阳回家吃饭。 不料他打电话回来,说有朋友约他,不回来吃饭了。 叶纤红以为他跟赵大成几个出去,也没细问。反正他们几个经常一起活动,有时候在外面吃了饭,直接去虞城中学的球场打球了。 没想到胡向阳一番解释后,才知道事情并不简单。 今天下午,柏厦派出所的李所长突然被免职。 据知情人透露,李所长因为行贿收贿,被人告发,市里领导亲自下了命令,把他抓了起来。 他的位置空出来后,原先的指导员升了一级,成了新的所长,副所长升为指导员,而最近刚投靠胡向阳的吴国勇,也时来运转,突然被提拔为副所长。 那个吴国勇这么多年没有升职,早死了心。谁料刚进入胡向阳阵营,就得到了提拔,自然认准是他在起作用,于是打电话过来,说了一番感恩戴德的话,并提出晚上请客,请他务必光临。 胡向阳虽然觉得意外,不过吴国勇能升职,自己确实没有出过力。 又一想,李所长的名单就在笔记本上,他被撤职,确实是他们的计划起作用了,自己等于间接帮了他。 这样一想,才心安理得起来。 何况原本就有笼络他的打算,于是约了赵大成和小方,一起去为他道贺。 听胡向阳说完,叶纤红也很高兴。 这个小男人离开京城后,工作方面一直没取得什么成绩,现在终于振作起来,开始学着建自己的班底了。 不过又为他的粗心大意担心。 赵大成和小方可以说是他最亲近的人,两人到现在都没有上升一步,现在看到刚认识的吴国勇也升职了,也不知道他们心里会不会不舒服。 叶纤红想到这里,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帮一帮他,免得他糊里糊涂,忽略了身边的好友,最后造成他们离心离德。 这件事找谁比较好呢? 戴老肯定不能说,向他要官,这触犯了他的忌讳。 只能找肖市长说了。 当然她不能空口白牙地要好处,叶纤红决定拿出宋保国两个笔记本的内容,作为请他帮忙的好处。 现在谢市长和宋保国两虎相争,他如果知道了内幕,肯定能获得大量的好处。 凭两家的关系,其实自己瞒着他对付宋保国,也有些不够意思。 想到这里,叶纤红开始拨号。 “小红,今天怎么给我打电话了?”肖市长在那边笑呵呵地接起来了电话。 自从胡向慧回去后,两人还没有联系过,最近听说她招了不少人,想来很忙,所以没有打电话给她。 “肖市长,我有个很重大的消息要告诉你。”叶纤红说道。“是关于谢市长和宋保国的。” 既然打算跟他联手,自然没必要遮遮掩掩,她直接把事情说了出来。 “啊?”肖东胜吃了一惊。“你快说。” 今天的工作会议,他也发现了两人的不对劲,可是却不知道原因。 这在他看来,是很命的。 作为市里排名第五的领导,需要大量的消息来源,供他参谋。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应对。 叶纤红于是把自己美容店失窃,然后不得不找人盯梢的事说了出来,连发现陈秋法的后台是董洁的事也没瞒他,把这几天发现的事,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一遍。 至于接下来的工作,要看他自己了。 她相信肖市长上位这么久,斗争的经验肯定比自己丰富,不需要自己教他怎么做。 “小红,你真是——”肖市长听完叶纤红的话,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真是想要什么,就来什么,叶纤红的消息来得太及时了。 肖东胜最近正为一件事发愁,那就是市里耳目太少,很多内幕消息,别的市领导已经知道了,他却晚了一步知道。 要知道这晚一步,差别非常大。 谢市长和宋书记有矛盾,他也看得出来,如果没有足够的信息支撑,就没法决定站在哪一边。 最多只能做壁上观,让他们斗起来了,而自己左右逢源,获得一些利益。 因为谁也不想自己跟人斗得难解难分的时候,身后又多出一个敌人,肖东胜作为常务副市长,家里又是京城的,如果真要找自己的麻烦,也会很头疼的。 至于那个笔记本里记录的名字,他肯定要重点关注,如果有人被抓,他可以将自己的人顶上去,未必每个位置都能得到,但是总不会一无所获。 这样一来,自己的耳目就多了。 想到这里,他非常激动,开始谋划如何操作这件事了。 叶纤红说完这些,又提起胡向阳今晚要去跟吴国勇庆祝,并用惋惜的口气,提到赵大成和小方,到现在还没有机会升职。 肖东胜一听叶纤红的话,就知道她的目的,笑着说他也觉得可惜,有机会一定会帮忙的。 叶纤红见肖东胜明白了自己的意思,目的也达到了,没有再说什么,跟他寒暄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肖东胜挂了电话后,兴奋地搓着手,连饭也忘了吃,在原地思考着下一步的动作。 又觉得这件事事关重大,必须跟老爷子商量一下,于是拿起电话,打回京城。 老爷子听儿子把经过一说,也是大喜过望。 儿子这几个月在虞城的表现,老实说他并不满意,甚至有些淡淡的失望。 主要是他没有笼络住有用的人,这在老爷子看来,就是最大的失败。 任何一个空降到地方的官员,一定要拿出气势,或联合或打压,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最忌缩手缩脚,没有存在感。 好在儿子运气不错,有叶纤红这个幸运星存在,时不时地雪中送碳,帮儿子度过难关。 作为政治人物,四平八稳是行不通的,必须敢于亮剑,跟人做斗争,要知道那些高层人物,哪个不是这样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 一个想着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官员,往上升的机会不大,成就也肯定有限。 像自家大舅子的儿子,这么年轻就升到厅级,还不是靠打压政敌爬上去的。 这个侄子,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他或许欣赏不了。 但是他的胆量,作为姑夫,也不得不佩服。 接下来两人又细细商量了一番,务必在他们争斗的过程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你等一下马上去一趟小红家,把那个笔记本的内容备一份。”老爷子提醒道。“这次机会难得,说不定你能借此机会,再往上走一步呢?” “知道了,爸。”肖东胜也不是傻瓜,刚开始他还没有想到这一点,父亲一提醒,马上明白过来。 自己现在是常务副市长,下一部的目标,最有可能的位置就是副书记或者市长,所以宋保国必须打下来。 现在他被谢市长恨上了,肯定忙着就会他,可以说全身都是破绽,自己出手,风险极其小,收获却很大。 说不定还能获得谢市长的友谊,这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是有好处的。 要知道现在的市委书纪年纪大了,明年就要退休,谢市长盯上了那个位置,如果他上去时,随手推舟拉自己一下,自己升市长的机会就大了。 “到了小红家,多听听她的意见。”老爷子再次叮嘱道。“这件事做好了,你在虞城的局面就打开了,我也可以放心了。” “嗯。”肖东胜应了一声,全身突然充满了力量。 “向阳这小子,还真有福气,这么惫懒的一个人,偏偏被小红看上了。”老爷子一想到这里,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就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吧。”肖东胜笑着回答。 忽然想到父亲反感自己说这个,连忙住了嘴。 老爷子倒是没跟他计较这个,又叮嘱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肖东胜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六点,这个时候过去叶纤红家,有点早了,说不定她们还在吃饭呢? 想到吃饭,肖东胜这才发现自己也饿了,于是走到餐厅,打开保姆做好后放在桌上的饭菜,盛了一碗饭,大口吃了起来。 叶纤红给肖市长打了电话后,转头见弟弟和堂弟已坐在餐桌上。 “肚子饿了啊?”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因为平时她很在意这些生活上的细节,所以两人也不会这样做,都要等胡向阳和苏思诗来了,他们坐好后,两人才坐上去。 “还好。”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听你在电话里说向阳哥不回来了,就不用等了。” “诗诗姐还没来呢?”叶纤红白了他们一眼。 嘴里这样说,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平时诗诗下班很准时,今天怎么了? 看了看时间,发现已六点了,平时这个时间,已开饭半个小时了。 难怪弟弟和兴旺想坐下吃饭了。 “安安,你去楼上看看,诗诗姐回来了没有?”叶纤红向弟弟挥挥手。 “哦。”安安没有拒绝,乖乖地上楼去看了。 郑兴旺见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也不好意思继续坐在那里,离开餐桌,在沙发上坐下来。 第五十二章前夫来骚扰 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了电视。 虞城电视台正在播新闻,按照惯例,先是市委书记视察某个单位,做出重要指示,然后是市长去哪个乡镇调研,关心人民的生活,再后来是市委副书记如何如何—— 这些新闻虽然无聊,却代表着虞城上层的动向,是每个关心政治的人的必修课。 如果哪一天,某个应该出现在电视里的领导没有正常出现,那些关心时政的老百姓,就会议论那个领导是不是病了? 如果连续两三天没有出现,就会传出谣言,说他是不是犯了错误,被上级处理了。 这样说虽然有些儿戏,却代表了大多数人对国内官场的认识。 叶纤红这样胡乱地想着,然后看到宋保国精神十足地出现在电视上,说明他的一切还在可控阶段,谢市长想跟他分出胜负,还需要不少时日。 “姐——”安安突然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叫道:“诗诗姐家里来了个男人,正在跟诗诗姐吵架呢?”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连忙站起来往外走,又回头叫了一声:“我上去看看,你们在家另走开啊——” “哦。”郑兴旺和安安同时应了声。 叶纤红急急上了楼,来到诗诗姐家门口,她家的门开着,屋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咒骂声。 一个男人像女人一样,在屋里泼妇骂街,这在叶纤红听来,特别刺耳,她原本还想搞清楚对方的身份后再进去,这时候哪里还忍得住。 “诗诗姐,他是谁?”叶纤红走进屋,看到诗诗姐抱着双臂坐在沙发上,眼圈有点红。一个男人正站在她面前,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走到她旁边问道。 男人大概三十多岁,五官也算得上清秀,只是脸非常白,这在大太阳的夏天,感觉有点病态。一寸多长的头发很乱,身上还带着股异味,叶纤红怀疑他是不是刚从拘留所出来。 “这是我的家事,你别多管闲事。”男子见叶纤红突然进屋,顿时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紧张地叫道。 “我不管你是谁?”叶纤红见他这么嚣张,火气就上来了。“这里是诗诗姐的家,你最好闭嘴。” 不管是什么原因,看到自己关系亲近的人,被人这样骂,叶纤红从内心上就接受不了。 “小红,他是我的前夫。”苏诗诗这时候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有气无力地说道。 “前夫,你竟然说我是你的前夫,我们什么时候办了离婚手续,啊?”男人伸手指着苏诗诗,又激动地叫骂起来。 叶纤红见了两人的态度,哪里还猜不出两人的关系?见那人伸出手指,黑乎乎的长指甲都快要戳到诗诗姐的脸上了,伸手一把抓住他的手指,往上一扳,就见他啊哟一声,身子跟着一扭,嘴里已尖叫起来。 “下次再这样指指点点,小心我把你的手指扭断。”叶纤红骂了一句,松了手。 “你——”男子缩回手,被叶纤红的凶狠吓住了,想骂人,又不敢敢,站在那里眨巴眨巴着眼睛。 他原本觉得自己抓住了苏思诗的把柄,才敢这么嚣张,没想到来了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顿时傻掉了。 “快滚——”见他还迟迟艾艾不动,叶纤红吼了一声。“这里不欢迎你——” 不管他是用什么理由上门找人,她都会坚定站在诗诗姐这边。 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好言相劝是没用的,只能比他更凶恶。 “好,你等着。”男子又急又怕,边说边往外走,嘴里还想说些场面话下台,被叶纤红一瞪,急忙跑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叶纤红在她旁边坐下来,担心地问。 诗诗姐不是说早已离婚了吗?为什么这个男人又说没有离婚? “当初我跟他去办离婚手续,恰好是周末,民政局没有人。”苏思诗又恼怒又难过地说道。“因为我第二天有事出差,他说交给他就行了,所以把资料交给他去处理。” 这件事确实是她疏忽了,出差一个月后回来,她甚至没有打电话给他问离婚证书的事。 “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放心交给他去办呢?”叶纤红没想到精明一世的诗诗姐居然会犯这样的错误。 “我也没想到啊!”苏思诗红了眼睛。“当初两人说好好聚好散,他也是同意的,没想到他会留这一手。” “那他这次上门,是不是经济上遇到了困难?所以才来纠缠你?向你要钱?”叶纤红问道。 两人当然能和平分手,肯定是双方都过得不错,又没有孩子,才能这么心平气和。 如果某一个人发生了意外,本性又不好的话,肯定会用这件事,来从对方身上敲诈一笔,应付眼前的危机。 这就是人性,这样的例子,前世见得太多见了。 夫妻离婚后,一方如果再婚遇到个有钱人,另一方如果心态不好,就会用孩子等各种理由,上门不断骚扰,直到把你的生活也搞得一团糟。 所以有人说过,如果你想跟一个离过婚的人结婚,最好先了解清楚他的前夫或前妻的品性。如果品性不好,最好三思而后行,因为那个人会成为你们夫妻之间最大的噩梦。 “具体我还没打听。”苏思诗回答道:“他这次过来,问我要十万块钱。” “想得美,把你当银行了。”叶纤红哼了一声,还真敢狮子大开口。 碰到这样的情形,软弱是没有用的,只要比他更凶更恶,把他的气势压下去。 否则十万块钱用完了,下次就要二十万了。 “算了,先去吃饭。”叶纤红想了想,拖起她的手站起来。“这件事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谢谢你小红。”苏思诗站起来,感激地说道。 被前夫找上门来后,她心乱如麻,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更让她绝望的是,发生这样的事,她居然不知道找谁求助。 一方面是丢不起这个脸,不愿意被人知道了笑话。另一方面是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帮他摆脱这个男人的骚扰。 “客气什么。”叶纤红帮他关了灯,拉着他出门,又拉上门。“他没有这里的钥匙吧?” “没有,这房子是我后来买的。”苏思诗回答。 “这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怕自己拉着诗诗姐下楼吃饭,他趁机上楼进屋,把值钱的东西搬完了。 到了家里,安安和郑兴旺安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到两人进来,连忙站起来。 “你们不是饿了吗?吃饭。”叶纤红和苏思诗走到桌止边坐下,叫道。 因为发生了苏思诗的事,吃饭时气氛有些沉闷。 叶纤红知道诗诗姐要面子,当着两个弟弟的面,她也只字不提刚才发生的事。 “对了,诗诗姐,过几天打算去一趟滇省,你有没有兴趣一起去?”叶纤红等苏思诗情绪稳定下来之后,问道。 既然心情不好,那就一起去,就当作散散心了。 “这种大热天去旅游?”苏思诗情绪不高,无力地问了一句。 “没办法啊!如果其它时间去,安安就去不了了。”叶纤红解释道。“所以只能趁安安放暑假,一家人一起去玩。对了,公司的几个高层管理人员,也一同去。” “哦。”苏思诗没有回答叶纤红的邀请,又问了一句。“这次去旅游,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吗?” “有的。”叶纤红这时想转移诗诗姐的注意力,所以话比较多。“我下步计划,打算设计一些带民族风的服饰,而滇省丽江边的纳西族,有特别的服装特色,我想去采采风。” “我现在也不肯定,再说吧!”苏思诗依然情绪不高。 叶纤红也不勉强。 听完晚饭,叶纤红收拾好桌子和厨房,拉着她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商量这件事。 “算了,小红。”苏思诗见她这么热心自己的事,担心连累她。“这件事我自己解决就行了,别拖累你了。” “怎么能这样说?”叶纤红不同意了。“我们不是结拜了吗?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挡,你碰到了麻烦,我怎么能置身事外?” “你也看到了,他已破罐子破碎了,什么事做不出来?”苏思诗自己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么骄傲的一个男人,居然堕落到这一步。“万一伤害了你,我怎么心安?” “放心,诗诗姐,他伤害不了我的。”叶纤红信心十足地说道。“再说我现在也不是只有一个人,手下招了不少高手。” 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自己有必要查一查,他现在到底跟谁在一起? 一个跟诗诗姐身份差不多的男人,短时内变成这付模样,如果说没有特别原因,换谁也无法相信。 想到这里,他走到床前,开始拨号。 “叶小姐。”罗叙的声音在对面响起。 “我有个人,想你帮我查一查,最好把他这一年来的行踪,全部弄清楚。”叶纤红说道。 “没问题。”罗叙回答。“你只要告诉我他的情况就行。” “对了,诗诗姐,你那个叫前夫叫什么?”叶纤红按住话筒,小声问苏思诗。 “他叫虞良荣,是虞家人。”苏思诗不知道叶纤红为什么聊着聊着,忽然去打电话。知道她不会害自己,所以说了他的名字。 听她叫人查虞良荣,她也觉得很有必要,只是刚才太过惊讶和害怕,没有想到这一点。 如果他来找自己,是有人暗中怂恿,那她肯定不会客气。 第五十三章事情真相 把事情交给罗叙后,叶纤红挂了电话。 见诗诗姐精神很差,叶纤红送她上楼睡觉,叫她不要担心,自己会帮她解决麻烦的。 苏思诗苦笑一声,向她谢了谢。 到了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个朋友依然陪在身边,她也满足了。 胡向阳从柏厦回来后,叶纤红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你想要我怎么做?”胡向阳晚上喝了点酒,又被吴国勇吹捧了一晚,人就有些亢奋,一付我什么都能搞定的神气问道。 “你能做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反问。 她跟他说这些,不过是心里有烦恼,找个人倾诉,没想过要他帮自己解决。 “我能做的很多啊!”胡向阳把脸凑过来,得意地说道:“明天我就把他抓起来,问问他到底想干什么?” “离我远点。”叶纤红被他的酒味熏到了,伸手把他的头推开。 男人喝了酒,呼出的口气都是一股酸臭味,也不知道那些小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编?居然说帅哥喝了酒后,呼出的气息都是甜甜的很醉人。 “嘿嘿,我只是喝了点酒,又没吃洋葱,不臭——”胡向阳诞着脸伸过来,不甘心地说道。 “你自己当然闻不到。”叶纤红见他夹缠不清的样子,知道他醉得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厉害,懒得再跟他说这些,催促他回去睡觉。 胡向阳身子扭来扭去,想懒在叶纤红的床上不走,被她一把抓住,拖着往外走。 他没办法,只好乖乖地回自己的房间。 酒意上来后,倒没精力想乱七八糟的事,胡向阳在床上躺下来后,精神放松下来,困意涌上来,慢慢闭上眼睛。 叶纤红见他穿着衣服就要睡觉了,只好认命地帮他脱了衣服裤子 。 把他安顿好后,她才关了灯,带上门出去。 这种事交给胡向阳这个小男人,还是不太可靠,她决定自己想办法帮诗诗姐解决。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就接到了罗叙的电话,把他初步查到的情况跟她汇报了一遍。 听说他从拘留所出来后,见过苏思诗的弟弟苏思文,叶纤红愣住了。 早从诗诗姐一个人住在这里,从来没有家人过来探望这件事中,猜测她跟家人关系不好,没想到会差到这个程度。 叶纤红可不会天真到苏思文见这个前姐夫,是跟他有什么感情。 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利用这个人,去伤害姐姐。 如果是其它人倒还罢了,现在被自己查到,害诗诗姐的居然是她的亲弟弟,叶纤红心里真不是滋味。 她自己也有一个弟弟,两人关系非常好,如果有一天,也会变成这个样子,那她真的接受不了。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的是,那个男人当初要去办离婚手续,也是苏思文拦下来的。 也就是说,诗诗姐这个弟弟,早在去年这个时候,就处心积虑,要对付自己的亲姐姐了。 “你们再查一查虞良荣最近发生的事,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落魄?”叶纤红继续吩咐道:“如果是被人欺侮或陷害,就想办法把他要回一些损失,并让他老老实实地同意离婚。” 照诗诗姐的态度,应该不想跟他再有瓜葛,那就让他答应离婚好了。 “没问题。”罗叙回答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心里依然不痛快,这种姐弟内亲的事,对她刺激很大。 心里就算再不愿意,她已没有办法替苏思诗拿主意,于是只能把这个结果告诉诗诗姐,让她自己做决断。 苏思诗昨天整晚没睡好,今天一早依然回公司上班,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她什么也没有问,一直等到叶纤红说完话,她才挂了电话。 叶纤红见她这样,担心她受刺激,想去公司看她。 最后还是忍着没有去。 诗诗姐能在这个位置坐稳这么些年,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城府? 自己实在没必要把她想得这么脆弱,过份担心她。 让叶纤红没想到的是,下午苏家就传出消息,苏氏集团从此一分为二,苏思诗继续负责原有的公司,苏思文则成为新开的苏氏房产的总经理。 可以想像,这是诗诗姐接了自己的电话后,跟家里摊牌了。 她的父亲,肯定没想到辛辛苦苦创下了基业,反而让家庭关系破裂,儿子女儿成为仇人,作为父亲,他的内心此时应该非常崩溃吧! 这件事对叶纤红也有不小的影响,以前苏家由诗诗姐掌权,苏氏房产名下的所有门窗订单,全部给了自己。 现在由苏思文负责后,他知道自己跟他姐姐的关系,十有八九,不会再选择跟自家合作。 叶纤红叹了口气,看来上次召集管理人员开会,真的很及时,否则今天听到这个消息,肯定会慌乱。 只要铝合金货架的生产计划落实下来,倒不用担心门窗生意的事了。 反正房地产真正兴起,起码还要等五六年,那时候再把工作重点移到门窗配件这一块,也不算晚。 当天晚上,苏思诗下来吃晚饭时,向叶纤红表示了歉意。 当时因为情绪激动,找父亲把情况一说,希望父亲允许自己卸下总经理一职。 对于母亲和弟弟,她是真的彻底灰心了,希望把公司交给弟弟,自己眼不见心不烦。 苏爸爸哪里不知道儿子的能力,如果公司交到他手里,用不了二年,就会被他败个精光。 但是女儿的心情他也理解,于是狠了狠心,决定分家。 自己打下来的公司,依然交给女儿打理。新建的房产公司交给儿子,作为补偿,把这些年积累下来的八百多万现金,全部给了儿子。 苏思诗原本不答应。 有叶纤红的成功经验在,她也很想像她一样,自己创业,干出一番事业。 不愿意陷在家族矛盾里,需要看别人的脸色。 但是经不住父亲的恳求,最后只好同意下来了。 苏思文听到父亲决定分家的消息,非常兴奋。 对于分配方式,他原先觉得姐姐那边占了便宜,自己分得少,不愿意。 但是老妈和老婆都劝他快点答应下来,毕竟这八百多万现金,够他一辈子潇洒了,何必要争那家公司,让自己受苦受累呢? 他想想也有道理,于是答应下来。 根本不知道姐姐恨不得把公司全部交出来给他。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回答。 她是真的没在意这些,赚钱嘛,干什么赚不到? “原本我还想维持一团和气的假象,是你的提醒让我下了决心。”苏思诗现在看起来比昨天平静多了,看来她也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了。“与其这样,还不如跟他们断了关系,一个人好好过。” “你不会一个人的,至少还有我。”叶纤红搂了一下她,希望能给她安慰。“当然还有建光哥。” “对,我还有你。”苏思诗身子朝叶纤红靠了靠,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发生了这样的事,也不知道蒋建光会不会有其它想法,苏思诗也不想去猜测这件事。 安安和郑兴旺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诗诗姐遇到了矛盾这件事,还是知道的。 现在见她恢复了笑容,也不自觉地替她高兴。 “你那个前夫,你打算如何处理。”见诗诗姐冷静下来了,叶纤红问道。 “还能怎么样?跟他离婚呗!”苏思诗苦笑道。“以前觉得两人虽然做不成夫妻,至少还可以做个朋友,现在看来是我天真了?” “这件事我来帮你解决,一定让他乖乖答应离婚,以后不再来烦你。”叶纤红说道。 “那样最好了。”苏思诗见她这样说,知道她不会瞎应承,原本还有些担心,这时候终于完全放了心。 …… 罗叙再次传来的消息,依然让叶纤红吃了一惊。 原来虞良荣的突然落魄,居然是苏思文和虞良荣的弟弟虞良品一起合谋的结果。 方法很简单,他们先是玩了一个仙人跳,让虞良荣以为自己玩的女人,是别人的妻子,于是被敲诈了几万块钱。 接下来又收买一个客户,叫他上门采购货物。 因为是熟客,虞良荣没有提防他,当他提出要下大订单,先付部分货款时,他也同意了。 客户收到货后,然后就消失了。 虞良荣没办法,找到对方公司时,才知道这个采购员,现在已辞职了。 那些货物也没有进公司的帐单,被他私吞后跑路了。 这批货物价值近两百万,而他只收了二十万的货款,一下子亏了一百多万。 虞良荣报了警,可那个采购员是孤儿,离开公司后音信全无,警察查了许久,也没有得到什么信息。 这样一来,他的资金链就出了问题。 最后击溃他的是,一批货出现了大量的次品,客户要求退货。 虞良荣退回货款后,工厂已没有资金维持下去了,晚上朋友请他去喝酒,他借酒浇愁,喝得大醉,第二天起床,发现身边睡了个女孩子,衣冠不整,床单上还有鲜红的落红。 他被女孩子告强奸,警察审问经过后,也确定他犯了强奸罪。 在被罚了一笔钱之后,他又被刑事拘留了三个月。 叶纤红看完这些资料后,只觉得阵阵心寒。 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能活成这样,真的是靠了戴老和肖市长的庇护。 这个还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社会,法制还不健全,有人只须用这么粗糙的手段,就能让一个拥有近千万资产的富商,转眼间沦为强奸犯。 叶纤红忍不住暗暗自省,看来自己以后还是得小心一点。 好在机缘巧合之下,招到了罗叙,有他把关,至少被人暗算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 第五十四章潮牌店开张 原以为谢建奇的调研至少需要一周,没想到很快就把结果交到叶纤红的手里。 望着纸上密密麻麻的数据,叶纤红忍不住暗暗赞许。 这或许就是天份吧,这一世的谢建奇,还没有独挡一面的经历,自己把工作交给他,其实也有考核的意思,没想到这么快就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不错,你这份调研报告做得很完美,已超出了我的预期。”叶纤红给他倒了一杯茶,毫不隐藏对他的赞赏。 “谢谢叶小姐。”自己的努力被肯定,谢建奇面对这个比自己还小十岁的老板,心里也忍不住兴奋。 “我一直看好你的能力。”叶纤红笑着说道。“只是被人看好是没用的,需要你做成成绩,证明你自己。我希望你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像个军人一样,用军功给自己挣来勋章。” “我明白,谢谢你的鼓励。”谢建奇再次道谢。 “这份调研报告你交给王茂琳吧!接下来你跟他一起商量样品制作,技术上有困难,找我父亲就行。”叶纤红把手里的纸张还给他。“下周开例会,我希望你们已有了样品和完整的生产工艺数据,定下来后马上能将产品推向市场。” “好。”谢建奇站起来拿回调研报告,出去找王茂琳了。 叶纤红站起来走到窗前,心里很舒畅。 以前碰到这种情况,不管是产品开发还是打样,都需要自己亲自参与,现在只须要审核一下就行,工作真的轻松多了。 工厂那边的事进行得很顺利,潮牌店的开张日子也临近了。 具体的促销计划,除了有些细节做了改动之外,大体上还是采用了叶纤红的方式。 乔昌智觉得叶纤红帮章诗萍促销时,找些托冒充顾客比较有用,于是跟叶纤红商量,去哪里找些人过来扮托? “这个容易。”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把这件事交给堂弟去办。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之后,叫他找几个长相出色一点的男孩子过来帮忙,一天给三十块工资,连续工作五天。 郑兴旺一听,非常兴奋,连连答应。 他在学校也有几个关系要好的同学,这等于是给了他们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帮几天忙就能赚150块,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他顾不得中午天热,骑了安安的山地车,就往老家方向而去。 “姐,怎么不让我找同学?”安安奇怪地问道。 “你关系好的同学,不是都在帮你卖衣服吗?天天在解放路那边,说不定别人都认识了,会被人拆穿的。”叶纤红解释道:“何况你要学会当老板,让下属帮你去跑腿,不是什么事都自己动手,明白吗?” “哦。”安安有些明白,又有些糊涂。 不过姐姐是为自己好,他也没有再问原因了。 有了几个托还不够,场面还不够热闹,叶纤红希望这一次一炮打响,让虞城所有人都知道开了解放路开了一家潮牌店,所以又叫朱亚婷联系了一支鼓乐队,准备开业前三天,在店门口吹吹打打,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一切准备好之后,潮牌店也正式开张了。 这天早上八点半,解放路像往常一样,一家家店铺准备开门迎业,位于黄金地段的一家店铺,突然传来一阵敲敲打打的锣鼓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了。 逛街的路人这时候才发现,又有一家新店今天开张了。 跟别的店开张不同,这家店门口整齐放了两排花篮,一直延伸到路边。一支鼓乐队穿着整齐的制服,坐在店铺外的屋檐下,正在演奏一首曲子。 大门口用五颜六色的汽球搭了一道彩色的拱门,看起来非常亮丽抢眼,门口的上方,挂了一块大红色的绸带,上面印了两排大字,写着:“新店开业,进店有礼。” 至于具体的礼是什么,叶纤红叫人打印了二十多张彩色的海报,挂在店的各个角落,单是门口的橱窗玻璃上,就贴了不止五张,任何人经过,都能一眼看到。 一个导购拿着扩音喇叭站在门口,身上穿了一件胸前背后都锈了白色翅膀的黑色T恤,对着从门口经过的路人,大声宣传起来: “新店开业,进店有礼,一共四重礼不要错过啦——” “本店所有服装,都由郑叶工作室独家设计,除了本店,其它地方买不到,快来看看啊!” “郑叶服饰,国内唯一的潮牌服饰,款式绝对够潮更帅,超乎你的想像!” 国人都热衷看热闹,在导购小姐的卖力宣传下,特别是一些爱美的女孩子,被她身上的衣服吸引,很多人忍不住了,结伴走进店去。 有的人原先并不打算买,当他们从门口经过,里面吹来的凉风非常舒适,又见店里面有不人在逛了,反正不赶时间,就忍不住也进去看看。 到了里面之后,发现里面的布置非常有品味,就像桃园商场一样,非常有档次,衣服价格却便宜得多,款式却比那边更新潮。 特别女装,颜色看起来特别丰富艳丽,款式也特别漂亮,就有人管不住自己,开始挑衣服试穿。 而提前准备的托,这时候已买好了衣服,开始断断续续地走出来,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边走边笑容满面的说划算。 一个人消费时,最容易盲从,看到别人买了,口袋里有钱的同样也会买,今天特意过来收银台帮忙的朱亚婷,就开始忙起来了。 叶纤红和乔昌智、谢建奇远远站在对面,望着店里的情景,见顾客购物的热情已激发出来,心里已定了。 “叶小姐,你在销售方面的天赋,真的让人佩服。”谢建奇自诩能干,见到叶纤红策划的这家新店,刚开张就顾客盈门,不得不赞叹不已。 “过奖了。”叶纤红笑了笑,不觉得自己有多能干。“我只是抓住了顾客的盲从心理罢了,算不得多厉害。” 这些手段,全是前世别人玩烂了的,只不过这个时代大家见识少,才会这么容易受影响。 “那也不得了。”乔昌智也暗暗点头。“照现在的形势看,这家店的生意,不会比纤诗美容会所差,能开一家旺一家,这能力有几个人办得到?” “我们是自己人,这样相互吹捧真的好吗?”叶纤红笑着白了两人一眼。 “是我们单方面在捧你,没有相互吹捧吧?”谢建奇认真地回答了一句。 三人一起大笑。 “这个潮牌从计划到开张,差不多两个月了,今天才总算开起来,说到底,还是靠你们的力量,我一个人真的没那么多的精力。”叶纤红深有感触地说道。 “我们也没做什么,只是打打杂而已。”乔昌智回答道。 不管是服装设计,还是店铺布置,大多是照叶纤红的思路来执行的,更不要说促销计划,也出自她的手。 如果全部交给他们来做,他还真的做不到这一步。 “我们不要客气了。”叶纤红见对面又有一波客人提着袋子出来,心情大好。“今晚好好庆祝一下,祝贺我们又一个赚钱项目完成。” “去哪里吃饭?”谢建奇问道。 这种事当然由他负责,所以他主动问道。 “你自己看着办吧!”叶纤红没在意。“管理人员一起晚上庆祝,在店里工作的人,下班后再庆祝,你找人安排好,只要别浪费就行,不必在意花钱。” “我知道了。”谢建奇见叶小姐全权交给自己,兴奋地应道。 至于不必在意花钱,他当然不会当真,谁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该省还是要省。 “你们去忙吧!不用陪我。”因为不放心,所以一起绝好过来这边看看,现在一切上了正轨,他们也没必要在这里看着。 叶纤红自己也打算回去了。 照她的估计,这家店一天的营业额,至少能做到四五万,扣去杂七杂八的费用,净利二万肯定没问题。 因为是自己设计的,所以利润相对高一些,当然比不上美容会所那边,那边一天的营业额,成本最多只占了两成。 不过叶纤红也满意了。 只要这样坚持下去,到明年这个时候,自己的第一桶金,就有百万了。 有了这些钱,想扩大投资,也就容易了。 刚到家里,电话就响了。 “小红姐,你真是太厉害了。”电话是章诗萍打来的。“这家潮牌店,一天的收入,至少有一万吧!” 知道今天叶纤红的店开张了,她也悄悄过去看了看,见里面顾客盈门,一波又一波的提着袋子出来,又是羡慕又佩服,自己的店为什么做不到这一步呢? 想起上次搞促销,也是她帮自己的,章诗萍忍不住想打电话问问她,有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生意也旺起来。 “还好吧。”叶纤红当然不会自吹自擂。“不过一家小店而已,能赚多少钱?比不得你,开了好几家店。” “店多又有什么用?”章诗萍酸溜溜地说道。“全部店加起来,也比不上你一家店。你的促销手段,真的是一等一,有没有诀窍,教我一些,让我的生意也好一点?” “诀窍当然有,你拿拜师礼了,我就教你。”叶纤红心情大好,忍不住逗她开心。 “行。”章诗萍正等她这句话,笑着应了下来。 见她说完后就挂了电话,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 第五十五章庆祝开业大吉 晚上庆祝的事,当然少不了胡向阳,叶纤红通知他的时候,叫他下班时,把爸妈也一起接过来。 谢建奇原本打算在舜泉这边订一个包厢,大家一起聚聚,没想到温俊知道后,主动打电话过来,说给他们准备了一个包厢,要他们去那边庆祝。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通知谢建奇换个地方。 谢建奇倒没在意,能去更高档的王子饭店用餐,他也是求之不得。 来到虞城之后,因为老板在宿舍安排了专门做饭的人,所以他们很少去外面吃,来虞城才半个月时间,工资还没有发,老家来时带的钱不多,所以不可能去外面大吃大喝。 王子饭店可是虞城最高档的酒店,如果换在家乡工作,都不知道哪个猴年马月,才有资格去那种地方用餐呢? 郑建国和叶知书被女婿接来王子饭店时,看到里面这么气派的布置,拘谨得话得不敢说了。 “妈,没事的。”胡向阳安慰道:“这家店的老板是小红的朋友,老板娘是章诗萍,你们都见过的。” “是他们啊!”叶知书应了声,心里还是有些发怵:“没想到他们这么厉害,开了这么高档的酒店。” “妈,你别只顾夸他们,小红也不差啊!”在胡向阳眼里,开家饭店有什么好得意的,给小红几年时间,绝对能开比王子饭店豪华十倍的酒店,他对叶纤红有谜之自信。 “这怎么比?”叶知书还是不相信。“小红一年才赚多少,这饭店一天的收入,都差不多够了。” “阿姨,你太看得起我了。”温俊安排好包厢的菜,准备上楼去跟他们汇合,正好看到胡向阳陪着叶纤红的爸妈过来,听到叶知书这么高看自己,不好意思地说道。 温俊见过叶知书几次,自然一眼认出来了。 “我是说真话,不是吹捧你。”听说他就是酒店的老板,叶知书认真地说道。 “阿姨,我也不怕你笑话。”温俊哪里不知道叶知书见识有限,不知道里面的水有多深。“如果叶小姐愿意拿她的店跟我换这家饭店,我是求之不得啊!” 饭店看起来规模大,但是真正的利润,真的未必及得上叶纤红两家店。 关键是那两家店生意稳定,管理轻松啊!哪像自己,钱赚得不多,上上下下的人都得打点好,非常累。 “你客气了。”叶知书望了他一眼,见他不像是在开玩笑,不由咯噔一下,猜测自己说错了什么。 难道这家店的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好,所以才说还没有小红赚得多? 她一直觉得女儿是靠苏思诗才开起了美容店,也觉得她小打小闹,赚的钱能给家里造房子和买新房子,已经把赚来的钱用得差不多了。 “我们没有去过小红的店,说不定赚得也不少?”郑建国毕竟是男人,看问题更理智些,从温俊的态度中,猜到女儿可能比自己想得得更赚钱,忍不住轻轻拉了拉老婆的袖子,提醒了一句。 “也是。”叶知书这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地对温俊笑了笑。 温俊自然没在意,叶纤红的父母是农民,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所以也不会看不起他们。 到了包厢,其它客人都到齐了,只等他们几个了。 “叔叔阿姨你们好。”屋里的人都是跟叶纤红一个辈的,看到叶知书夫妻到了,纷纷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你们好,坐,坐,别客气。”叶知书回答。 夫妻一起出去时,郑建国一般不出声,都由她应对。 大家也不觉得奇怪,看他一脸憨厚相,肯定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倒是谢建奇和罗叙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么年轻厉害的老板,父母居然是普通的农民,那她的这些本事,完全是靠自己摸索出来的? “奶奶——”小苹苹原本坐在妈妈的旁边,看到叶知书进来,从凳子上爬下来,冲过来抱住叶知书的大腿。 “苹苹也来了啊?真乖。”叶知书蹲下身子抱了抱她,笑着叫道。 跟这些年轻俊才打交道,叶知书比较有压力,苹苹过来找自己,也算是替他解了围。 叶纤红哪里会不知道爸妈的不自在,不过自己新招的这些人,肯定要介绍给她,这也是应有的礼仪。 “爸,妈,这是乔昌智,这是——”叶纤红把手下的几个管理人员都介绍了一遍。 “好,好,你们辛苦了。”叶知书一一向他们道谢。“小红年纪轻,还需要你们多帮帮她——” “叔叔阿姨客气了。”这话没有人敢接,只好笑着装糊涂。 叶纤红就有些无奈,爸妈毕竟没见过世面,不知道如何做一个有钱的闲人。 在她们眼里,自己能赚钱, 都是朋友给面子,侥幸得来的吧! 大家寒暄完后,一起坐下来。 听说女儿今天新开的店,是朱亚婷在帮忙算钱,叶知书忍不住悄悄问:“亚婷,今天赚了多少钱?” 朱亚婷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她现在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所以说话开始有些谨慎了,也不知道这件事合不合适公开出来,所以先向叶纤红求助。 见叶纤红点了点头,她才露出了笑容,对叶知书说道:“到我五点钟离开,一共做了七万八千多营业额。” “这么多?”叶知书惊呆了。 一天做七万多,那一年不是能做上千万了?她文化可不低,算起这些帐,可张口就来。 “妈,这是营业额,不是利润。”叶纤红知道妈妈分不清这些。“再说今天开业,生意肯定是平时的几倍,平时正常做,能做一万都不错了。” “一万也不少了啊!”叶知书还是忍不住震惊。“一年不是三百六十五万了?” “不要成本的啊!”叶纤红笑着解释。“开店要房租,雇这么多人要付工资,装修要钱,请章诗萍帮我做衣服要钱,水费电费要付,零零总总加起来,能有三分之一利润就不错了。” 这话骗骗外行可以,内行的当然不会相信,不过谁也不会自作聪明地说出来。 安安和郑兴旺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听大人说话,看起来很老实。 十五六岁的少年原来是最爱闹的时候,不过身边都是比自己大的成年人,他又希望自己像姐姐说的那样,能够成为一个称职的老板,所以学着冷静地观察别人,尽管根本什么都没观察到。 送兴旺今天也很兴奋,因为堂姐的新店,他叫了一些同学过来帮忙,等于参与了整个计划,这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想到自己去找朋友时,他们的爸妈听说一天可以赚三十块钱时的表情,那种混合着不敢置信和感激的眼神,他到现在都忘不了。 难怪那么多人想做老板,当一个人像堂姐一样,能决定别人的工资时,那种感觉真的很爽。 再看那几个坐在堂姐边的人,将来都会成为经理的人,他非常羡慕。 自己长大了,如果也能成为这样的人,经常跟老板一起到王子饭店这样的地方吃饭,那他这辈子就值了。 “苹苹,你盯着那个叔叔做什么?”王茂琳有事时,叶知书帮她带过几天孩子,所以两人非常亲,这时候她坐在自己身边,眼睛老是望向谢建奇,忍不住惊讶地问。 “那个叔叔帅,我想他做我的爸爸。”许康苹指着谢建奇,脆声说话。 原本大家一起说说笑笑的热闹场面,被小姑娘的一句,变得鸦雀无声。 “瞎说什么?”王茂琳无疑是最尴尬的,听到女儿的话,脸腾的一下红了,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儿,在她屁股上拍拍两下,嘴里气呼呼地骂道。 “呜——”被妈妈这样打,许康苹委屈地大哭起来。 “唉,小孩子不懂事,你别打她了——”叶知书一听孩子哭了,就心疼地受不了,走过去把孩子抢过来。 女儿是自己唯一的宝贝,她这个做妈的何尝舍得打,只是不这样来一下,自己就难以收场了。 叶纤红望了谢建奇一眼,见他也是一脸愕然,倒没有生气的样子,暗暗疑惑。 难道他其实也对王茂琳有意思,不在意他有孩子? 忍不住悄悄问乔昌智,谢建奇和罗叙结婚了没有? “没有,我们三个都是老光棍。”乔昌智自我解嘲地说道。 “啊?”叶纤红是真的有些惊讶,“他们两个长得都不错,不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啊?” “是被我拖累了。”乔昌智无奈地说道。“他们想多赚些钱,帮我治腿伤,所以不肯成家拖累他们——” “原来如此。”叶纤红这才明白过来。 以前听乔昌智提起过,因为他救过他们的命,所以退伍后,大家都努力赚钱,想存够钱后,去京城找最好的外科医生。 “现在过了三十,估计也不好找配得上的女孩子了,王茂琳其实不错,虽然家里苦了些,一起努力,我看谢建奇对他也有意思——”乔昌智悄悄地说道。 “啊?”叶纤红再次惊讶起来。 原以为谢建奇这么出色的男人,会不喜欢结过婚有孩子的女人,没想到他居然不嫌弃。 第五十六章罗叙的心思 “那大家一起想办法撮合一下,免得他们脸皮薄,不好意思。”叶纤红想了想,对乔昌智说道。 有的企业禁止手下谈恋爱,叶纤红倒不介意,谢建奇如果跟王茂琳生活在一起了,估计也会在虞城安家了。 “叶小姐,你难道没发现,王茂琳感兴趣的是罗叙吗?”乔昌智语不惊人誓不休地说了一句。 叶纤红再次被乔昌智的话吓了一跳。 王茂琳喜欢木头疙瘩一样的罗叙?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不管是颜值也好,哄女人的能力也好,谢建奇都远远强于罗叙,甚至说都不在一个档次。 又一想,不对,王茂琳不是没结过婚的小女人,对浪漫的爱情,早已不会有幻想了。 她或许更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实男人,有强有力的臂膀,让自己累了的时候,可以靠一靠。 而谢建奇太出色,也太没有安全感了,所以她反而不感兴趣。 这样一想,叶纤红也能明白三人的关系了。 “那罗叙对王茂琳有兴趣吗?”叶纤红又问。 没想到招了两人之后,倒让王茂琳陷入三角关系中,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我也不知道。”乔昌智老老实实地摇头。“罗叙在感情方面很迟钝,也很保守,就算有想法,也不会跟我们说。” “那——顺其自然吧!”叶纤红想了想,只好放弃做媒人了。 她跟乔昌智说了几句悄悄话,王茂琳被叶妈妈一打岔,也恢复了平静。 这时候菜已不停端上来,大家开始相互敬酒。 因为是庆祝,温俊点了很多菜,让大家放开肚子吃。酒主要是冰啤酒,虞城这边很少人喝白酒,夏天天热,喝黄酒没意思。 喝啤酒也有个坏处,就是上厕所的次数,明显比正常多了一倍。 叶纤红没有喝酒,也没有喝饮料,只是叫温俊帮他榨了一杯玉米汁过来,当饮料喝。 这时候大家习惯喝雪碧可乐,要么是国产的健力宝,其它饮料很少。 对普通人来说,饮料也舍不得喝,所以有得喝就不错,哪里会像前世一样,为了健康,搞那么鲜榨果汁。 胡向阳倒是喜欢喝啤酒,和郑建国翁婿两人时不是碰一下杯子,喝得也很豪爽。 叶知书以前身体不好,忌口的东西多,现在倒是放开了肚子,什么东西都敢喝。 特别是可乐,她特别喜欢喝。 菜还没上一半,她已喝下两罐可乐,加上刚坐下时还喝了杯水,想上厕所了。 包厢里其实有一个卫生间,只是里面已有人在,所以叶纤红站起来,陪她到包厢外的卫生间。 望着妈妈进了卫生间,叶纤红随便洗了个脸,站在门口等。 “叶纤红,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女声突然在身后响起。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她就有些腻味,所以她没有回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装作没听到。 “我知道了,你现在来王子饭店上班了,对吧?”那人不愿意放过她,走到她面前说道。“听说王子饭店工资很高,不错啊?连这里也进得来——” “关你什么事?”叶纤红斜了她一眼,语气不善地反问。 “脾气还是这么大。”那人笑得很得意。“不过听说王子饭店对服务员要求很高,如果我去投诉你,对顾客恶言相向,不知道会不会被炒鱿鱼?” “周雨萌!你如果不想死,最好给我滚远点——”对于这种神经病,叶纤红真的没兴趣理她。 “你——”见自己一番威胁之后,叶纤红态度依然这么嚣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萌,怎么回事?”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 “姐,姐夫,你们来得正好。”周雨萌听到叫声,连忙朝对面迎过去。“这个叶纤红现在在王子饭店上班,她害得你这么惨,一定不能放过她——” “怎么回事?”一个男声问。 经亲戚的介绍,他跟孟若溪相识后,开始交往。 对这个外表漂亮、说话温柔的女孩子,他非常满意,听说被人害得很惨,心里就不舒服了。 “姐夫,你别问了,反正她是我们姐妹俩的仇人,你一定要帮我们出气——”周雨萌突然想起不适合在这个男人面前,说出姐姐被拘留的事,连忙改了口。 “你说她的王子饭店的服务员?”男子不确定地问道。 叶纤红身上的衣服,不像一个服务员会穿的啊!他也算有点眼力的,知道这衣服价值不菲,所以他才忍不住怀疑。 “不是服务员,难道还来这里偷东西啊?”周雨萌理所当然地说道:“她家里可是穷得很,怎么可能有钱来这里吃饭?打死我也不信。” 孟若溪把身子偎在男人身边,没有说话,眼里却仿佛要喷出火来。 对她来说,这辈子最丢脸的事,全拜叶纤红所赐,她甚至比表妹周雨萌更恨她。 “你不是说跟王子饭店的老板很熟?”孟若溪扭脸对着男朋友,脸上的的温柔仿佛在滴出水来。 说完,身子偎得更紧,胸部已在男子的胳膊上挤压得变了形。 “当然了。”男子被女朋友这样偎着,刚才的理智全不知道丢去哪里了。“你放心,我一定叫他炒了这个女人。” 两人认识到现在,还没有上过床,尽管他一再暗示她,谁料到孟若溪吃过一次亏后,这次再也不肯轻易让男人吃到了。 现在看她的样子,如果自己真的帮她解决了这个麻烦,说不定会答应自己的要求了。 “那我们马上去找人?”周雨萌急吼吼地催促道。 叶纤红抱着双手,身子靠在墙上,像看神经病似地望着他们,连话也懒得说。 如果说刚重生时,自己在酒店上班,跟她们还有交集的话,现在的自己,跟她们已处在不同的层次了,所以都不想跟他们一般见识。 那个人真敢去找温俊说话,就让他尝尝自搬石头压脚背的滋味吧! “你什么态度?”男子原本对叶纤红没什么恶感,只是因为女朋友的要求,也为了自己的性福,才打算去找这里的老板,离开前看到叶纤红的态度,他也不理智了。 任何一个自以为高高在上的人,被蚁蝼一样的服务员用这样的眼神盯着,也会怒气冲天。 “一直是你们像疯狗一样,见着我就咬吧?我说过什么了?”叶纤红对于这种是非不分的人,也没有好感,直接怼了回去。 “你妈的谁是疯狗?”男人一听,怒火中烧,伸手就一个耳光打过来。 在他看来,自己有千万种理由动手,谁叫她嘴巴太贱,招惹自己了? “你去照照镜子,不就知道了?”叶纤红头一偏,就躲了过去,反手一把掌还过去,发出啪的声响,嘴里还不忘回了一句。 原来这件事原本跟他无关,叶纤红也不愿意跟他针锋相对,可是他都动手了,她哪里还会客气?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历来信奉退一步海阔天空,宁愿吃些亏,也不愿意跟人口舌之争。 在社会摸爬滚打时间久了,她发现这个方式未必适用所有人,当有的人在你退让后,只会步步进逼,那就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或许这才是对某些人最正确的态度。 “我弄死你——”当着女朋友的面,被一个女孩子打了,男子哪里还有刚才的气度,瞪着血红的眼睛冲过来。 “滚开——”叶纤红哪里会让他近身,抬腿一脚蹬了过去。 男子只觉一股大力传来,肚子已一震,扑过去的身体已快速往后倒去,撞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捂着肚子望着叶纤红,整个人傻了。 也是叶纤红不愿意把他打伤了,所以力道用在小腹上,如果上一点,或下一点,后果就严重多了。 如果是命根子,或者胸口被这样蹬一脚,现在说不定无法站立在这里了。 “小红,怎么回事?”叶妈妈此时从卫生间出来,见女人跟几个人对峙在一起,吃惊地问。 “没事的,妈,碰见了几条疯狗。”叶纤红回身对妈妈笑道。“你先回包厢吧,我再跟他们再谈谈,马上就会回来。” “那你小心点。”叶知书望了望对面三个人,嘴里说了一句,快步往包厢那边走去。 这几个人的眼神都很恶毒,让她有些害怕,不过她倒没有像其它女人一样,傻傻地护在女儿跟前,反而快步往包厢那边走去。 她想得很清楚,胡向阳就在包厢里面,还有好几个强壮的男人,都是女儿的朋友,只要把他们叫来,女儿就不会吃亏了。 周雨萌和孟若溪听叶纤红叫那个女人回包厢,一下子愣住了。 难道叶纤红不是在这里当服务员,而是来这里吃饭? 那她们刚才对付叶纤红的办法,就没用了。 男子显然也想通了这一点,脸色有些难看。 能有钱在王子饭店消费的人,哪里可能是普通人? “姐夫,你看她们都去叫人了,你不是也有朋友在这里吃饭吗?快叫他们来帮忙啊!”周雨萌唯恐天下不乱地叫道。“如果她叫来了人,我们三个人就要吃亏了——” 男子此时已是骑虎难下,因为色欲熏心,才头脑一热,跟叶纤红起了冲突。如果继续闹下去,谁知道会引起什么后果? 一个人冲动的时候,想问题会简单,但是当他冷静下来,就会看出一些问题。 女朋友和她表妹,以前跟面前女孩子有过矛盾,这是肯定的。 但是对方一直冷静面对,没有挑衅也没有滋事,反倒是自己这边一直在找对方的麻烦。 想到这里,他抬头望了女朋友和周雨萌一眼,忽然有点犹豫起来。 这个温柔漂亮的女朋友,内心真的跟她外表一样吗? 第五十七章反被打脸 叶知书进入包厢后,拉住胡向阳就叫他快出去,说小红被人堵在了外面,去晚了会被人欺侮。 胡向阳一听就急了,拖开凳子就往外冲了出去。 叶知书这话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其它人也听到了。 听说有人找叶纤红的麻烦,屋里的人都坐不住了,飞快地站起来,跟在胡向阳后面跑出来。 特别是安安和郑兴旺,更是急得脸都白了。 其实人反应也不慢,特别是罗叙,三步二步就超过了其它人,跟胡向阳一起来到走廊,准备胡向阳打不过人家时,站出来保护老板。 见他们几个人还在对峙,没有动手,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小红,发生了什么事,这几个人为什么要找你麻烦?”胡向阳走到叶纤红旁边,顾不得被人笑话,上下检查了一遍她的身体,见她没有受伤,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小红没事,如果谁敢动手伤了她,他马上杀人的心都有。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慢斯条理地回答:“我在门口等妈出来,这些人突然就像疯狗一样,对着我又是叫又是骂,我还以为他们得了狂犬病呢?” 换任何一个人,被周雨萌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找麻烦,都会不耐烦。 她也是受不了,所以想趁这个机会,把这两人一次搞定,免得下次又像狗屎一样出现在自己面前,又来恶心自己。 周雨萌和孟若溪望着叶纤红身边的这些人,也是傻掉了。 她们就算再白痴,在看到胡向阳、温俊这些人出现后,就知道自己惹麻烦了。 两人虽然没有眼色,一再误会叶纤红,但是胡向阳温俊这样的男人,站在人群里就像发光体,身边的同伴被他们衬得像路人。他们又不是瞎子,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惹了惹不起的人? 想到上次因为惹了叶纤红,被警察抓起来关进拘留所的日子,孟若溪这时候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闹事?”温俊作为主人,首先朝那个男子喝道。 他虽然是粤省人,在虞城还是有一些势力的,大多数人见到他,还是会给几分面子。 “温少,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魏明华啊!”男子见温俊居然不认得自己,顿时急了。“去年我大哥结婚,请你当伴郎,我们还坐在一起吃过饭呢?” “你是魏明德的堂弟?”温俊一听,顿时沉下脸来,“那你还来这里闹事?故意拆我的台?” 温俊对他没什么印象了,不过看着有些面熟,听名字应该没有错。 魏家也是虞城四大家之一,虽然排在末尾,不过家族的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 所谓四大家族,并不是像京城那些世家一样,有政治底蕴,而是指赚钱最多的家族。 当然钱多了之后,总会慢慢涉足政坛,像虞城市市长谢明浩,就是出自四大家族之一的谢家。 谢家原先跟其它几家比,还要逊色一些,现在谁也不会怀疑谢家的底蕴了。 “我不是——”魏明华一听,这时才明白温俊跟面前的女孩子是一伙的,神情就慌乱起来。“我是听她们说她是你酒店的服务员——” “说她是酒店的服务员,所以你就想仗势欺人,把她辞退了,对吧?”胡向阳早就不耐烦了,此时上前一步,打断了他的话。 他知道叶纤红以前的经历,知道她当初会开美容店,就是因为被人辞退了没有工作,才不得不这样做的。 没想到过去这么久了,还有人因为同样的理由,想找她的麻烦。 “对不起,温少,如果我知道她是你的朋友,我肯定不敢找她的麻烦?”魏明华原本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胡向阳凶狠的样子,让他不敢面对,只好向温俊服了软。 “小红,你怎么看?”温俊不敢接受他的道歉,转头听叶纤红的意见。 “我跟他又不认识,自然不可能有什么仇怨,是他主动挑衅在先。”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这个男人想动手,反而被自己打了一巴掌,叶纤红却一点也不同情他。 一个人没点眼力,容易被人怂恿,踢到铁板也理所当然。只不过冤有头,债有主,她更恼的肯定是周雨萌他们。 “对不起。”魏明华怂了。“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一定补偿你。” 转头望向周雨萌和孟若溪,恨声道:“我跟你们俩有什么仇,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周雨萌和孟若溪呆呆站在那里,走也不敢,留也不是,傻傻地站在那里。 原先还幻想亲睹魏明华会站出来帮自己,现在见他求饶了,两人都知道自己麻烦了。 倒不是怕会挨打,对方都是些大男人,肯定不会打女人。 问题是,两人都吃过一次亏了,现在再犯,谁知道会引来什么后果。 特别是孟若溪,家里的父母一再希望她重新开始,不要被以前的仇恨蒙蔽了眼睛,她也确实老老实实地过了些日子,没想今天又犯了浑,再次得罪叶纤红。 看到王子饭店的老板也站在她这一边,她才真的怕了。 记起母亲提醒过,你的父亲不过是一家酒店的副总,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就连他们一家视作靠山和依仗的姨夫,也不过是宋书记的秘书而已,没有资格在外面耀武扬威,随便招惹别人。 或许是叶纤红以前给她的感觉太弱了,所以她才会有这样错觉,觉得自己输给她,特别不服气。 今天被表妹说了几句话,又勾起了往日的怒火。 “她们是什么人?”胡向阳问道。 两人一直不依不饶地找小红的麻烦,应该不是普通人,他决定这次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人,免得她们像狗皮膏药一样,经常来找小红麻烦。 “她父母不过是普通人。”魏明华这时候哪里还敢怜香惜玉,他厌恶地望着孟若溪,介绍着她的身份。“唯一算得上人物的是,有一个姨夫,是市委宋副书记的秘书。” “宋保国的秘书?”胡向阳不确实地问道。 这真是太凑巧了,他们刚好跟宋保国起了冲突,没想她们还是对方阵营的人。 “没错。”魏明华见他直呼宋书记的名字,猜测胡向阳的身份不比温俊差,心里更不安了。 他在魏家只是个小人物,因为从小跟堂哥关系好,毕业后他的大腿抱得比较紧,所以才能年纪轻轻,就在公司担任采购经理。 堂哥是魏家的嫡长子,家族的企业正是魏伯伯一手创办起来的,如果自己得罪了大人物,影响了家族的生意,堂哥和大伯知道后,肯定会把自己踢出公司。 “想要我放过你,其实也很容易。”叶纤红见魏明华在自己面前装可怜,冷笑一声。“她们两人刚才怎么对付我的?你只需同样还回去就行。” 叫胡向阳对付这两人女人,她还不愿意呢?怕脏了他的手。 既然两人唆使魏明华对付自己,那就让他们去狗咬狗好了。 “她们两人又没有工作?”魏明华苦着脸说道。 周雨萌被辞退后,现在闲在家里,孟若溪倒是有个工作,只是他没这个本事。 看来得求堂哥帮忙了。 “那我就没办法了。”叶纤红斜了他一眼,懒得再理他,和胡向阳一起回包间。 魏明华呆呆望着他们的背影,一时间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忽然发觉周雨萌和孟若溪想偷偷溜走,他又恼怒起来,叫道:“你们去哪里?” 刚刚给自己找了这么大一个麻烦,现在什么解释都没有,就想拍拍屁股离开,想得美? “要你管。”孟若溪原先还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想到他刚才低声下气的样子,顿时有些鄙夷,连应付他的心情也没有了,见他敢用这样的态度跟自己说话,也火大地回头呛了一句。 这人与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别说跟刚才那几个男人比,就是跟段俊希比,都有天壤之别,孟若溪越想越委屈,父母眼睛也是瞎了,都给自己介绍的什么人啊! “臭婊子——”魏明华没料到她居然敢朝自己发火,冲过去就是一巴掌,骂道:“难怪长成这付样子,还没有人要,原来心里这么恶毒——” 他不知道经过今天的事,自己的饭碗还能不能保得住,想到丢了饭碗的后果,他心里越想越气,下手就重了些。 孟若溪的脸上一下子出现了五个指印,白晰的脸上似乎有些肿了。 “不许欺侮我姐——”周雨萌见表姐被打,冲过来朝魏明华又抓又掐,嘴里尖声叫道。 她现在丢了工作,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表姐身上,如果她受了伤,自己的工作就没希望了。 魏明华猝不及防,脸上被她抓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 他也不知道脸上被抓破没有,想到这件事她才是始作甬者,魏明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一脚就把她踢倒在地。嘴里恶狠狠地骂道:“你更不是个东西!” 好在这时候走廊上没有人,否则一个男人在公共场合打女人,被人知道要成笑话了。 第五十八章训弟 回到屋里,大家重新坐下来。 刚才的事只是小插曲,反正这几个人的身份大家也知道了,想找她们的麻烦很容易。 叶纤红坐下喝了一口玉米汁,见安安和堂弟两人悄悄在商量什么,想起前世安安因为自己受了委曲,去找段俊希的事,心里一阵不安。 “安安,你们两个偷偷在说什么?”她强迫自己把不安压下来,强笑着问道。 “没什么——”安安和郑兴旺被姐姐突然叫道,吃了一惊,连忙摇头否认。 “我警告你们啊!”叶纤红更担心了。“我的事自己会解决,你们还是学生,不许乱插手,否则你们以后别叫我姐。” 她实在害怕弟弟为了自己,去招惹自己的对头,造成前世的事重演,所以说话说得特别重,别说其它人不理解,就连郑建国也一脸惊讶地望着她。 “你们听清楚我的话了吗?”叶纤红顾不得大家的反应,再次严厉地问了一句。 “听请楚了。”两人一起回答。 “这就对了。”叶纤红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们想帮姐,姐心里有数。可是你们还是学生,分不清事情的轻重,万一不小心伤到了别人,那可是要坐牢的,你们忍心爸妈为你们担惊受怕吗?” “知道了,姐。”两人这才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 “姐是大人了,做事有分寸,身边又有这么多人帮忙,别人伤不到我的。”叶纤红再次解释道。“你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姐不缺帮忙打架的人,如果你们两人真想帮姐,就要像向阳哥温俊哥那么能干,那时有你们在,谁还敢欺侮我们郑家的人呢?” “姐别说了,我们知道错了。”两人也不傻,知道姐姐的用心后,老老实实地认错。 “这才对了。”叶纤红站起来,在两人头上揉了揉。 胡向阳他们刚开始觉得叶纤红有些神经质,无法理解她突然教训两个弟弟,现在明白她的意思之后,虽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作,却也为她对弟弟的关心感动。 青春期的男孩子确实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万一出了事,一家人都承受不起这样的后果。 “安安,旺旺,你们要听姐的话,知道吗?”郑建国等叶纤红说完,也严肃说了一句。 他其实是最保守的人,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不希望儿子女儿在外跟人打打杀杀。 如果受了伤,就算打赢了又如何? “知道了。”两人乖乖地回答。 这件事这才算真正过去。 “小红,那两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胡向阳等叶纤红重新坐下来,悄悄地问道。 在座这么多人,他可以说最了解她了,小红刚才的狠厉眼神,说明她真的生气了,所以绝不可能这样放过她们。 不过小红是女孩子,不可能像对付男人一样打一顿骂一顿,她很有可能会找他们家里大人的麻烦。 “这件事交给你处理吧!”叶纤红望了他一眼,说道。 原本她还真的没想过这么郑重其事地对付她们,但是她们想找死,就别怪她下狠手了。 “行,一定让你满意。”胡向阳向她保证。 看来罗叙的工作又多了一项,要调查这两户人家的情况。 罗叙在胡向阳眼睛望过来之后,就懂了他的想法,细不可察地点点头,表示懂了他的意思。 叶纤红也注意到了他们的互动,不过她装作没看到。 忽然发现这个一脸老实的罗叙,其实也有另外的一面,并没有自己想得的木讷和憨厚。 又一想,这样才正常,作为一个侦察兵,如果真的傻不拉几,那才有问题了,怎么可能完成任务? 或许他也看出了谢建奇对王茂琳的兴趣,所以才傻傻地装作不知道王茂琳偷偷递过来的情愫。 所以罗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只不过习惯用憨厚的外表,把自己伪装得很好。 这顿饭吃得并不长,七点钟就结束了。 从饭店出来,大家各自分开,叶纤红带着爸妈和弟弟,和胡向阳一起逛街消食。 “小红,我们去店里看看。”在街上逛了一阵,叶知书突然说道。 她很想看看这家新开的店,为什么能一天赚几万,这个数目实在太吓人了。 “行,我带你们去看看。”叶纤红也没在意,带着他们往店里走去。 这时候正是晚上逛街人最多的时候,还没到店里,就看到无数年轻人,正在店里挑衣服,不断有人提着大袋小袋出来,鲜有空手出来的顾客。 今天是开业第一天,经过上午下午两拨顾客的口口相传,潮牌店的名声已经打了出去。 特别是这个时代,跟前世不同,大家更热衷于穿一样的衣服,觉得自己赶上了时髦。 所以只要某个款式有人穿了好看,大家都哄拥去买同样的衣服。 而这些款式都是批量订做的,每个款式至少做了几百件,所以根本不担心会卖断货。 走进店里,叶知书望着里面比商场还漂亮的布置,忍不住暗暗赞叹。 这样装修一样,得要几万块钱吧!自己这个女儿真了不得,敢花大本钱,难怪赚得也比别人多。 “叶小姐——”有的促销员认得叶纤红,碰到后纷纷跟她打招呼,叶纤红也笑着回礼,并向大家道辛苦。 也有顾客一时碰不到人帮他们拿衣服试穿,叶纤红也主动出来担任工作人员,帮顾客拿合适的尺码和颜色。 直到八点多,人流才稍稍少了点。 几人一起来到收银台那边,跟朱亚婷打招呼。 “小红,已做了十万了。”朱亚婷其它人不注意,悄悄说了一句。 “好。”叶纤红向她竖了竖大拇指。“好好干,你出嫁的时候,我给你买一套金手饰——” “真的?”朱亚婷惊喜地叫道。 这时候结婚还不讲究戴金器,家里条件好的,才会买一只金戒指来戴,如果自己嫁人的时候,戴了金项链金手琢金戒指,那肯定是村里出嫁的女孩子里独一份了。 “瞧你没出息样。”叶纤红取笑她。“一套金手饰才多少钱?嫁一辆小轿车过去,才算亮瞎人眼呢?” 这时候女孩子出嫁,从来没听说嫁小轿车的,嫁一辆摩托车都要二万了,普通人家哪里吃得消? “原来你在取笑我。”朱亚婷顿时不依了。 “谁笑话你了。”叶纤红瞪了她一眼。“只要公司赚到钱了,你觉得我会小气吗?” “嗯,我信你。”朱亚婷想了想,觉得叶纤红没理由骗自己,笑着点点头。 郑建国在店里站了一会,觉得有点不适应,于是催促叶知书离开。 叶纤红也没在意,跟朱亚婷打了个招呼,一起离开店。 “开个店就这么赚钱,我怎么总感觉心慌慌地,没那么踏实呢?”在街上走的时候,叶知书突然担心地说道。 “你怕这样赚钱不合法?放心,现在都改革开放这些年了,正经做生意赚钱都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叶纤红安慰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叶知书说道。“一天赚个几百块上千块,我还容易理解,一天赚几万块,这太玄了,我怕不长久——” “这很正常啊!”叶纤红安慰道:“这世上本来就没有永远赚钱的行业,也没有一直生意火爆的店,别人看我赚钱了,肯定有人会模仿,所以好过这些日子,慢慢地就变得正常了。” “哦。”叶知书听说过些日子,就会变得正常,才放下心来。“那生意正常了,你说开店又要这么多成本,那亏本了怎么办?” “那就重新装修,换新款式的衣服,用新鲜的东西吸引顾客。”叶纤红理所当然地回答。 做生意讲究的是一个新,所以服装店才会隔两三年就装修一次,有些夸张的店,一年装修一次的都有。 安安和郑兴旺在一边用心听着,吸收着做生意的经验。 几人在街上又逛了一圈,就回家了。 时间已不早了,爸妈也打算在这里过夜,不回乡下了。 胡向阳郑他们到家后,也向他们告辞,回自己家了。 他到家后,马上跟罗叙联系,交代对付她们的方法。 “对了,谢市长和宋保国那边,今天有新消息传出来吗?”交代完这件事,胡向阳又问道。 “没有。”罗叙回答道。“不过就在刚才,我们的人今天看到宋保国去找高书记了——” “哦。”胡向阳有些吃惊,“他一个人去的?” “是的。”罗叙回答。“看情形,两人关系似乎不错。” “如果是这样,那有点麻烦了。”胡向阳呼出一口气。“原以为两人会斗个旗鼓相当,我们在后面推一下,谢市长就会胜出了,如果高书记也参与进去,那谢市长恐怕要悬了。” 忽然想到政法委书记,本来就应该是市委书记的心腹,否则这股力量不在自己手上,一把手就会被人架空了。 虽然高书记马上要退休了,不过越是这个时刻,往往越恋权,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心腹下台,让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来坐这个位置。 “空担心也没什么用。”罗叙不喜欢这种没证据的瞎猜测。“再说你以为高书记是瞎的啊!会不知道宋保国这些年干的那些事?他都要退体了,难道还愿意沾一身骚?” “也对。”胡向阳一想,这话有理。 作为政治人物,有时候为了平衡,会用有明显污点的手下,那是考虑有污点的手下容易掌控。 等到要退休的时候,说不定希望留下个好名声,反而不愿意跟这样的人同流合污了呢? 第五十九章魏家出手 孟若溪跟魏明华闹翻后,也没兴致继续跟表妹逛街了,两人在路上分开,独自一人回到家里。 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当然不想别人知道。想瞒着妈妈,偷偷回房间。 不料她还等在客厅里,见女儿垂头丧气的样子,于是又是一顿教训。 孟太太不知道她们发生的事,还以为两个小情侣闹矛盾了,所以没放在心上。 第二天早,周雨萌找上门来,她才从两人的片言碎语中,听到了这件事的真相。 她顿时不放心了,于是叫住两人仔细盘问。 两人不敢隐瞒,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说了。 孟太太听得脸色发白,忽然站起来打开门,伸手指着周雨萌,厉声喝道:“出去,以后再也不要进我家的门,也不要来找小溪,否则打断你的腿——” “舅妈——”周雨萌猛地抬着望着她,嗫嚅道:“为什么?” “为什么?”孟太太拿起桌上的杯子,用力摔在她面前:“你还问为什么?如果不是你一再挑事,小溪会惹这些麻烦?你告诉我,哪一次不是你是你这个猪脑子,先去惹人家的——” 瓷器杯子掉地后,发生沉闷的碎裂声,滚烫的茶水和茶叶从破碎的瓷片中溅起,落在他的裤腿上。 周雨萌苍白着脸,没去看脚下,只是望着表舅妈那张铁青的脸,慢慢低下头去,转身离开了。 她只是头脑简单,还没傻到想不清这一点,所以当真相被她揭穿时,已没有脸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要说后悔,肯定会有,只是性格决定了命运。 当她再次碰到同样的情况,还是会脑袋一热,做出那种损人不利已的事。 “妈——”见表妹被妈妈骂走了,孟若溪忐忑地叫了一声。 孟太太走过去关上门,回来重重呼出几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是心里的火气依然难以消下去,她转过身,没有理女儿,去拿扫把畚箕扫地上的垃圾。 经过上次的事,她原以为女儿会变聪明一点了,没想到这么快故态复萌,她是真的绝望了。 更麻烦的是,这次惹到的人比以前更多更厉害,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老公的工作。 同一时间,魏明华找到堂哥魏明德,把昨晚发生的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与其等温俊把这件事告诉堂哥,还不如自己先说出来,至少态度上能给自己加点分。 魏明华别的能力没有,小聪明还是有的,否则魏明德也不会看重他这个堂弟。 “这是小事。”魏明德听完后,淡淡说了一句。 温俊是什么性子的人,他非常清楚,不会因为这样程度的冲突,就对魏家起什么偏见。 “那我不用另外向他道歉?”魏明华小心地又问了一句。 “你得罪的又不是他——”魏明德也不知道堂弟是真傻还是装傻。“只要那个女孩子消了气,别人都好说——” 对于那个孟若溪,他也没什么好感,主要是头脑太简单了。 这样的女人玩玩可以,如果娶回家做妻子,那肯定会成为男人的梦魇。 谁也不知道她哪一天想不开,被谁唆使后,会做出什么坑家人,坑老公的事。 “哥,你说怎么办?”魏明华哭丧着脸。“我现在脑子乱得很,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办法很简单,就看你的选择了。”魏明德听他这样说,望他一眼,说道:“你已做好跟孟若溪分手的准备了吗?” 他担心堂弟心里还放不下那个女孩子,毕竟他刚认识她时,非常喜欢她,花了很大的精力讨好她。 “哥,你太看不起我了。”魏明华抬头认真地回答:“这样的女人,如果我还留恋,那我真的没救了。” “你能这样想就好。”魏明德欣慰地回答。“那我就不客气了。” “哥,你打算怎么做?”魏明华被堂哥的话,听得心里一凉,惊吓地问道。 “当然是报复一下那个女人了。”魏明德理所当然在问道:“难道我们魏家人,什么阿狗阿猫,都可以坑的吗?” “哥,你真是太好了。”魏明华一脸崇拜地说道。 伸出手,要像小时候那样,去抓堂哥的衣襟。 “你也不小了,别一付小孩子的语气跟我说话。”魏明德身子让了让,瞪了堂弟一眼。 魏明德的动作很快,把堂弟赶走后,进了书房,几个电话下去,很快就引起一系列反应。 动作最快的是曹娥大酒店,唐总接到餐饮部和客房部打来的电话,说魏家银桥集团取消和酒店的一切合作,立马知道又有人惹事了。 从对方的语气里,似乎针对的是孟副总,唐总也没办法,只好给公司的董事长,把这件事汇报了一遍。 原本想继续留着孟远航,但是这个人太不争气,他也没办法包庇了。 董事长犹豫了一下,回答了一声: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他跟市委的顾建兴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苦衷一说,顾建兴也没办法,只好苦笑着答应。 自己这个连襟也好,他的家人也好,都不肯消停,那他也只好放弃了。 最关键的是,自己的老板宋书记,最近也遇到了麻烦,他得夹着尾巴做人,免得借他的名头做事,被他知道后,牵连到自己。 很快,孟远航收到总经理办公室的通知,叫他去财务室领工资,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被酒店扫地出门后,他也没脸在那里停留,马上回到家里。 听说老公莫名其妙被辞退,孟太太哪里还不知道这是女儿惹出来的,哭哭啼啼地把女儿昨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孟远航不死心,给亲家打电话,没想到那边接了电话后,直接一句:你女儿太会惹事,咱们高攀不起。把他怼了回来。 他这才知道,这次的事麻烦了。 打电话给连襟,连襟也不耐烦了,叫他管好家人,有事自己解决,别把他的饭碗也敲破了。 孟远航这才知道,这次的事情比自己想像得还要严重,整个人瘫坐在椅子,像被抽去了骨头,没有一丝力气。 第六十章教妈妈瑜伽 叶知书郑建国到家后,先洗了澡,见时间还早,就出来外面看电视,顺便跟女儿儿子聊聊天。 平时他们在乡下,儿女不在身边,也是蛮寂寞的,难道今天有这样的机会。 叶纤红理解爸妈的想法,走过去坐在妈妈的旁边,把头靠在她的胳膊上。 安安和郑兴旺分别坐在两边的单人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喝可乐。 “姐,听说滇省那边有泼水节,是不是谁走过去,都会用水泼你啊!”安安的心思没有在电视,反而问起过段时间去旅游的事。 “是的啊!这是傣族的风俗,不是天天都这样,一年只一天而已。”叶纤红解释道。 “听说那边是热带,冬天都不穿棉袄,非常舒服。”郑兴旺也说了一句。 “没那么夸张,冷空气来的时候,还是得穿棉袄。”叶纤红回答道。“只有海南岛才真的热,一年四季都是夏天。” “那冬天去那里玩,肯定舒服死了。”安安笑着说道。 “你们想去玩,也行啊!等姐赚了钱,在那里买套别墅,你们放寒假了,我们就一起去那边度假。”叶纤红笑着说道。 “别瞎说了。我们哪里有时间去那里玩?”听说女儿信口开河要去那边买别墅,叶知书不高兴了。 “放心吧妈,我是说有钱之后,不是马上去买。”叶纤红身子动了动,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窝进妈妈的怀里。“等将来有了几千万几亿的钱,不买房子保值,难道全部存进银行里啊!” “你啊,牛皮越吹越大了。”叶知书把手放在女儿头上,用手指轻轻梳理她的头发,嗔怪道。 心里非常享受女儿跟自己这样亲近,以前娘俩总像隔了层什么似的,无法贴心,直到最近,女儿才真的长大了,越来越亲近。 钱赚得再多又如何,如果一家人都不亲近,那样的日子过得又有什么意思? “这怎么是吹牛呢?”叶纤红在自己妈妈面前,完全放松下来。“你看我做生意不到半年,就开了两家店,一家工厂。家里造了别墅,虞城造了房子,给我十年,你说我能赚多少?” “这倒也是。”叶知书算了算,自己也吓了一跳。 女儿不到半年时间,最少赚了五十万。 那是五十万啊!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如果像以前那样生活,有了这笔钱,一家人天天不干活,也可以吃五十年了。 “可惜安安也好,胡向阳也好,都不是当官的料。”叶纤红第一次在妈妈面前露出了自己的遗憾,“否则钱我赚到了,他们要是能当个大官,那我们郑家,也算是虞城的大家族了。” “那有什么办法?”叶知书望了儿子一眼,他的性格确实不是当官的料,将来最多在他姐姐的帮忙下,做个有钱人。 “这样也不错了。”郑建国突然插了一句。“当了官,就身不由已,还不如现在这样自由。” 见女儿开口闭口郑家,他心里非常感动,可惜女儿没有跟自己姓,否则就更完美了。 “还是爸想得明白。”叶纤红笑着回答。“是我痴心妄想了。” “也不是妄想,是你的目标定得高。”郑建国说道。“再说你弟弟不行,家里其它兄弟未必不行啊,我看旺旺就有希望。” “大伯,我也不行的。”郑兴旺不好意思地回答。 原本他坐在那里,听堂姐一家人聊天,内心非常宁静。 当堂姐说出那个遗憾时,他突然恨自己的无能,没办法达到堂姐的要求。 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以后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这样将来才有希望进入官场,像姐说的那样,让郑家成为大家族。 可是大伯一夸自己,他又不好意思。 “旺旺别看不起自己,你行的。”叶纤红笑着鼓励了一句。 原本她希望兴旺成为弟弟的助手,自从自己把帮底建立起来之后,突然又觉得没必要纠结这件事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缘份和运气,没有兴旺,弟弟未必找不到其它的管理团队。 而兴旺的性格,确实有希望走进仕途,所以一切由他自己决定吧。 “啊哟,你压得我胳膊酸死了。”叶知书突然动了下身子,抱怨道。 “哪里酸,我帮你揉揉。”叶纤红连忙坐直身子,问道。 双手放在自己刚才靠过的地方,轻轻揉捏起来。 叶知书动了动脖子,嚷道:“上次医院回来,不知怎么搞的,身体舒服了许。就是两个肩和头颈,总是容易酸疼,有时候抬起来都困难。” “我看看。”叶纤红一听,连忙站起来,来到妈妈的背后,“是不是以前长期不运动,身体血脉运行不畅。” “有可能。”叶知书应道。 自从生下儿子后,她一直体弱多病,身体一年年瘦下来,现在虽然身体在恢复,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跟同年纪的人比,还是差了些。 “要不,你平时多锻炼吧!”叶纤红劝道。 “怎么锻炼,去跑步啊!”叶知书笑着反问。 “那就练瑜伽吧!”叶纤红突然想起自己最擅长的这项运动,肯定最适合妈妈这个年纪的女人。“我教你几个动作,没事摆一摆就行,肯定会让你身轻松,走路都轻盈。”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叶知书不相信地叫道。 “你试试就知道了。”叶纤红没有吹牛,只叫妈妈试试再说。 考虑妈妈的身体状况,她教了妈妈几个简单的动作,方便她空余时间做。 一个是侧前伸展式,一个是三角伸展转动式,一个是坐广角式,一个是脊柱放松式,如果动作能做到位了,对全身的拉伸都有好处。 当然有一点她没有说,因为自己经常给家里人做空间产的食物,妈妈又喝过灵液,身体内循环本身就远远超过普通人,如果再辅以适当的运动,身体再不好,就没有天理了。 “姐,我也想锻炼。”安安开口道。 他总觉得自己虽然长这么高,身体也好,却不会打斗的能力。 像今天这样,万一姐姐被人欺侮,他想帮忙,只怕也力不从心。 “这个你们问罗叙好了,他应该练过武,能教你一些格斗和搏击的技巧。”叶纤红当然不在意弟弟也这样的心思。 男孩子愿意练武,她最欣赏了。 “姐,我也想一起练。”郑兴旺也开口道。 “你们一起去好了。”叶纤红回答道。“不过别重视了锻炼,荒废了学习,明白吗?” “知道。”两人齐声应道。 第六十一章拍照留念 第二天早上,潮牌店生意依然火爆,经过昨天一天的发酵,已不需要那些托引导顾客了,那些被同伴漂亮衣服刺激得受不了爱美男女,今天一早也来买衣服了。 特别是安琪儿系列服装,不但名字好听,叫天使,衣服也好看,普通一个T恤里,后背印了一对张开的翅膀,那感觉,特别有味道。 如果身边的伙伴穿了,自己却没有,有点无法出去见人的感觉。 特别是这个系统的款式非常多,翅膀的模样也是千姿百态,太吸引人了。 朱亚婷看忙着这样,店里的几个促销员都忙不过来,当机立断,叫那个当托的孩子,在店里帮忙。 不懂卖衣服没事,可以打打杂,跑跑腿,多了七八个工作人员,才没有叫顾客等,影响顾客的购买。 到了中午,顾客回家吃饭,才稍稍空了一点。 朱亚婷望了一眼用橡皮筋扎在一起的大钞,开心得合不拢嘴,看样子,今天的生意比昨天还要好一倍。 五天的促销期结束,说不定就有五十万营业额了。 自己是不是应该跟小红说一下,把促销期延长几天,生意这么好,放过太可惜。 想到这里,她马上打电话给叶纤红,说了自己的想法。 “没问题,这种小事情,你自己就可以做主。”叶纤红刚把菜端出来,准备和弟弟一起吃午饭,接到她的电话,直接把权力交给她,叫她根据情况看着办。 “那我先定促销十天吧。”朱亚婷想了想,说道。 “好。”叶纤红直接回答道。 正要挂电话,忽然从话筒那边传来兴奋的叫声。 “怎么了?”叶纤红问。 “中大奖了。”朱亚婷笑着回答。“有顾客刚刚摸到特等奖,把山地自行车的奖摸走了。” “哦,这是好事。”叶纤红说道。“让顾客相信我们的奖品全是真实的。” “大奖摸走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生意。”朱亚婷担心地说道。 “没事,你下午叫人再买一辆山地车回来,要保证奖池里始终有大奖在。”叶纤红叮嘱道:“还有,把顾客摸到特等奖的场面拍下来,到时挂在橱窗上。” “可是没有相机啊。”朱亚婷苦恼地说道。 因为没经验,她都没准备这些工具。 “你等一下,我马上把相机送过来,你叫顾客等几分钟。”叶纤红说完,挂下电话,到房间把章诗萍送的拍立得相机拿出来,又拿了一叠相纸,准备送到店里去。 “姐,我去吧。”安安听到了电话,主动开口道。 “行,注意安全。”叶纤红也没在意,把相机挂在他脖子上,又把相纸交到他手里。 安安匆匆下楼,到附房拿了山地车,飞快赶到店里。 安安来到店里,发现那个中大奖的顾客,居然是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 给一个同龄的陌生女孩子拍照,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一种新鲜的体验。 强忍着激动,他把相纸放好后,照平时拍照的方式,让那个女孩子拿着写着特等奖字样的乒乓球,站在收银台旁边,按下了快门。 没过一会,照片就显现出来了。 “能不能多拍一张,让我带回家做个纪念?”小姑娘不好意思地望着郑兴安,轻声细语地说道。 看到照片后,她特别喜欢,很想带回家给爸妈看看,然后装进相册里。 当然也可以偷偷拿到学校,向同学好友炫耀一下。 可惜这一张要贴在橱窗里,不能给自己。 “没问题。”安安从小长到这么大,哪里碰到过这样的情形,被一个女孩子这样软声央求,脸顿时红了,连忙应下来。 于是同样再拍了一遍,交给女孩子。 朱亚婷这时候已从后面的小仓库里,把山地车推出来,正式交给女孩子。 女孩子一看,居然是辆名牌山地车,顿时兴奋起来。 她不知道的是,当初定奖品的时候,叶纤红一再要求,不管是牙膏牙刷,还是洗发水洗衣粉,都要用国内最好的品牌。 如果在这些小地方都省钱,忽悠顾客,会让顾客对她们店的品牌形象打折扣的。 所以这辆山地车,可是花了六百多块钱买的,比市场上入门级的普通山地车,要贵了不少。 “你推着自行车,我再拍一张。”安安知道姐姐要他拍照的原因,觉得拿奖品的时候,也有必要再拍一张。 小姑娘当然没意见。 “等一下,安安,你帮我也拍进去。”朱亚婷一见,连忙阻止了安安。 走到镜子前梳理了一下头发,把衣服拉好,觉得没问题了,才走到小姑娘旁边。 不管是报纸也好,电视也好,获奖了都会这样照相。 自己既然负责这家店,那顾客拿了奖品,自己跟他一起拍个合照,不是很正常吗? 安安同样拍了两张,一张交给小姑娘,一张放在店里,等一下朱亚婷去贴到橱窗上。 女孩子见没自己的事了,骑了自行车离开,安安也准备回家。 相机他没有带走,留在店里由朱亚婷照看,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形,可以继续拍照留念。 当天下午,生意持续火爆,朱亚婷却迎来了一位特殊的顾客。 “你好,请问一下,你们店的衣服,全部是你们工作室自行设计的吗?”一个三十出头的时尚青年,走到朱亚婷的收银台前,礼貌地问道。 “是的。”朱亚婷点点头,“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的?” 这些接待工作,她非常熟悉,毕竟在酒店前台工作了两年,礼仪和表达都很熟练了。 “太好了。”男青年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非常兴奋。“我想问一下,你们店的服装,对外批发吗?” “当然批发了。”朱亚婷一听他是来批发的,连忙回答道。 虽然那天她没参加会议,但是潮牌店将来的发展方向,小舅已交代过她,会走设计开发和批发零售的模式,现在店刚开张,还没开始招商,没想到就有人看上了他们的款式,上门求合作了。 第六十二章批发加盟 “那你现在方便吗?我们找个地方谈一谈怎么合作!”男青年迫不及待地说道。 “你稍等一下,我找人跟你谈。”朱亚婷拖过一把椅子,叫男青年先坐一坐,又递给他一瓶饮料,自己去给小舅打电话,问他这件事怎么处理?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这种事自己搞不定,所以最好交给小舅。 “我来跟他谈吧。”乔昌智想了想,谢建奇现在在工厂那边,跟王茂琳一起试验货架的事,叫叶小姐出面没必要,其它人都不适合,只要自己出面了。 “那好。”朱亚婷挂了电话,叫男青年稍等,马上有人过来跟他谈合作的事。 男青年点点头,表示没关系。 乔昌智挂了电话后,才发现一个问题,现在潮牌店里在卖的衣服,全部是叶小组姐弟俩自己设计开发的,没有经过楼上的工作室,也就是说,它们的成本自己也不知道,到怎么定批发价,就有些困难了。 虽然他也可以根据卖价,反推出一个利润比之后,用来定批发价。但是这毕竟不合规矩,所以需要跟叶小姐商量一下。 “这件事确实是我疏忽了。”叶纤红接到乔昌智的电话,扶额苦笑道。“那就暂时照你说的,以现在的卖价为基准,减掉一定比例的零售利润,做为批发价吧!” 以前的衣服,是弟弟自己设计自己卖,反正只要有钱赚就行,不会在意这些误差。 以后的数量大了,一点点的误差,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必须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切数据都得有依据。 现在工作室新设计的衣服,包括物料成本,加工成本,设计部以及各个相关部门的分摊成本,都会记录得清清楚楚,那样一来,不管交给谁来计算成本,都不会出差错。 “好的,叶小姐。”乔昌智打这个电话,只是拿不准这样合不合理,并没有埋怨老板的意思。见叶纤红主动承认自己失误,反而不好意思真情为,笑着回答道。 “你今天的计算方式,得全部记录下来,下次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参照这一条执行。”叶纤红知道公司开得久了,总会出现在一些意外状况,所以提醒了一句。“公司现在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大家都得边摸索边执行。” “没问题。”乔昌智说完后,挂掉了电话。 匆匆赶到潮牌店,跟等在那里的客户见了面,乔昌智领着他上了楼,来到楼上的工作室。 在会客室坐下来,负责设计的小周见朱亚婷不在,主动泡了两杯茶过来。 “我姓乔,叫乔昌智,请问先生贵姓?”乔昌智主动向对方问好。 “乔先生客气了,免贵姓陈,全名陈思源。”男青年回答道。“我是嵊市人,在城关镇开了家规模还算比较大的服装店,今天过来看朋友,无意中看到虞城流行起一种特别漂亮的款式,一路打听,才找到你这里?” “是吗?陈先生真敬业。”乔昌智笑道。“不过你来得也真巧,我们这家店昨天才开业,如果早来两天,你就碰不到了。” “那真是太巧了。”陈思源深有同感地回答。“对了,你们这间工作室,也是刚开的吧?” 这种风格非常有特色,如果开得时间久了,自己应该听说过。 “是的,开了还没到一个月。”乔昌智回答道。 两人年纪差不多,长得又都非常出色,所以聊起来非常投机。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两个老朋友在聊天呢? “真厉害。”陈思源赞叹道。“你们这家工作室规模看起来不大,没想到设计能力这么强,虞城所有爱美的年轻人,现在都被你们吸引过来了。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客气了,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乔昌智不好意思说这是自家老板比较厉害,笑着转移了话题。“不知道陈先生打算怎么跟我们合作?” “你们这个工作室,有自己特定的合作方式吗?”陈思源疑惑地问。 “那倒没有,我们是新店,一切都在摸索。”乔昌智实实在在地回答。“现在暂定的合作方式是两种,一种是你看中哪个款式,我们批发价给你,折扣照批发数量给,有百分二十的退换货率。” “哦,这个是最常见的批发模式,另一种呢?”这种合作方式陈思源接触得多了,所以直接跳过,问他下一种。 “另一种就是代理,不同的代理级别,给的价格自然也不同。”乔昌智简单解释道。 因为一切都在摸索,所以他也没办法说得很详细。 这两天他在查资料,想看看国内外那些上专柜的品牌,是用什么样的方式代理的,方便自己参考。 “哦,那我没问题了。”陈思源回答道。 乔昌智提出的两种合作方式,市场上都很常见。前一种一般适合不出名的牌子,也就是服装批发市场常用的方式。 后一种一般适合品牌服装店。 至于他要的合作,自然是前一种。 他现在经营的服装店,也开在闹市区,以经营年轻流行的服装为主,没打算做品牌服饰,所以就算以后会从这里批发衣服,也不可能完全抛开以前做的风格。 “那陈先生打算怎么合作?”乔昌智问道。 就像叶小姐说的,潮牌店将来怎么走,都需要走一步看一步,没必要急着把铺子摊得太大。 今天这次合作,只是一次尝试,成功了,就有了经验。 “我先挑一些款式,拿去卖卖看吧!”陈思源虽然看好这家店的服装,但是他谨慎惯了,不想一下子投入太大,免得承担风险。 “行。”乔昌智笑着回答。“陈列室这边都有样品,你现在就可以挑选,颜色尺码现在都比较齐全,等一下马上带走货都没问题。” “那我们马上挑货吧!”陈思源是生意了,最讨厌的是浪费时间了,巴不得马上把货定下来,等一下就带回去。 今天过来看朋友,他是开车过来的,这样一来,连运费也省下来。 第六十三章董洁的主意 乔昌智带着他来到陈列区,拿了纸笔记录他的款式的尺码数量。 心里暗暗想着,等一下客户离开后,要设计一些专用的表格出来,找间印刷厂印它几百本,下次有顾客来批发,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拿着白纸记录,这样太不专业了。 当然还得把这个流程记录下来,教给外甥女,现在她负责这一块,下次有人来批发,就不用自己出面了。 脑里这样想着,动作一点也不慢,陈思源看中的款式,快速记录下来。 这种工作对他来说,完全不费什么脑筋,太简单了。 陈思源原本计划只拿一些回去试试,可是看了样品,实在太漂亮了,很多都舍不得放弃,最后一算,挑了近三十个款式的衣服,算上颜色和尺码,都有一百二十多件了。 自嘲地笑了笑,他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些衣服全部带回去。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能让自己舍不得放弃的款式,拿回店里,肯定卖得出去。 乔昌智快速算了一下零售价,然后减掉三折五的零售利润,把价格报给他。 “这么贵?”陈思源看到金额后,有些惊讶。 “陈先生,这个价格其实很便宜吧!”乔昌智笑着解释。“我们是照品牌货的标准做的,不但用料做工远远强于其它店里的服装,而且款式上,也是独一无二的,你也看到了我们的生意,还怕卖不起价格?” “我承认你们的货不错,可是这个价格,还是高了点。”陈思源是生意人,就算给得再便宜,也会要求更多的优惠,所以不死心地跟他磨。 “那我把这些零头抹掉吧。”乔昌智认真地回答。“如果你这样还接受不了,那我们也没办法了。” 服装生意他没有对方熟,但是眼力肯定强过对方,陈思源是聪明人,不可能为了这么一点点钱,放弃跟他们合作。 “那,行吧。”陈思源见乔昌智真的不肯让步了,也只好放弃。 两人一起来到楼下,乔昌智开了收据后,交给朱亚婷,叫他去备货,自己接了钱之后,把钱放在一边,一边接手朱亚婷的工作,一边陪等货的陈思源。 潮牌店的生意依然非常火爆,这种感觉非常容易影响到进来逛的顾客。 看到别人不要钱似的买,而衣服又这么漂亮,只要口袋里有钱的,就会忍不住试穿衣服,然后带几件回去。 这很容易理解,九十年代的衣服,款式上亮点真的不多,有的家庭赚了些钱,想穿得好一点,可是上商场一看,那些流行的牌子,像梦得娇、花花公子,质量是可以,但是价格贵,款式老气,像中年人穿的,年轻人穿了,一点不帅。 而叶纤红姐弟设计的羊哥和安琪儿,款式好不说,质量也不输于商场货,更重要的是价格不贵,特别适合爱靓的年轻人。 所以才会一天时间,一传十,十传百,风靡了虞城。 …… 叶纤红这边正为好生意而兴奋,而宋保国下班回到家,一个人躲进书房里,拼命砸东西出气。 也难怪他会这么恼怒,今天的常委会,他被谢市长搞了个措手不及。 高书记还没展开今天的议题,他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拿出一叠举报信,让大家传阅了一遍。 这些举报信最后几年的都有,很多地方被他用红笔划了出来,内容大多是相关人员用不正当手段,打压对手,爬到现在的位置。 还没等大家传阅完,谢市长又拿出几张被举报者的行贿受贿证据,里面不但详细记录了时间、地点和数量,还把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动日期并列在一起。 这些人通过什么手段,获得这个升职的机会,原因已一清两楚。 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这些人后面站着是谁,但是大家都是聪明人,怎么可能猜不到呢? 宋保国昨天刚去见了高书记,希望他在这时候挺一下自己,打击谢市长的嚣张气焰,高书记当时也答应了。 作为一把手,绝不希望自己退下前,看到自己的接班人咄咄逼人。 可是现在有了这些证据,他怎么还敢明确表态,表示支持呢? 大家又不傻,高书记更不糊涂。 所以这些人,注定要成为他跟谢市长斗争的牺牲品了,宋保国连替他们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望着以前跟自己站在一个阵营的人,现在都装聋作哑,他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发冷。 更让他心寒的是,作为一个在虞城深耕几年的本地官员,下面早已布满了他的亲信和棋子,虞城有任何风吹草动,他都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但是谢市长暗地里搞这些阴谋的时候,他居然一丝风声都没有收到,这实在太反常了。 会议结束后,他顾不得别人诧异的眼光,当先一个人走出了会议室。 正常情况下,离开的次序也有讲究,一般都是高书记宣布散会后,端着杯子先离开,然后谢市长紧跟身后。 “怎么啦,老宋?”正从外面回来的董洁,听到书房传来摔东西的声音,担心地推门进去,问道。 两人结婚十八年,感情已被时间慢慢地消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亲情却越来越浓。 所以双方尽管外面都有人,但是只是贪恋年轻的肉体,丝毫不影响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两人恩爱夫妻的形象,也一直保持得很好。 特别是宋保国跟董洁认识时,他还只是一个乡里的小干事,直到他们确立关系,在她的出谋划策之下,他才步步高升,爬到了现在的高位。 董洁是个有野心和心机的女人,年轻时就心狠手辣,当初还在欣昌当知青时,因为恋上钟修贤,为了达到目的,把情敌直接送到别的男人的床上了。 可惜事后她也没得到这个男人。 认识宋保国后,她发现这个年轻的干部,跟自己性格很像,表面上看很和善很阳光,发起狠来六亲不认,于是和他好上了。 在她看来,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有当枭雄的资格,那些心太软的男人,注定一辈子平凡。 可惜她们两人的出身,注定了他们的未来。 当宋保国爬上副处级位置后,想再上一步,已非常艰难。 基层时比的是能力,再往上比的是关系和出身。 但是两人不死心,毕竟宋保国还不到才四十五岁,还有很多机会,如果再往上一步,未必不能爬上厅级高位。 而谢市长成了宋保国上去的绊脚石,所以两人才会处心积虑,收集他的问题,想找机会把他拿下。 “气死我了。”宋保国用力呼出一口气,气急败坏地说道,“今天谢明浩居然在常委会上拿出一些证据,把我的五个手下拿下来——” 在董洁面前,他历来不掩饰自己阴暗的一面。 也因为如此,两人的关系才能一直这么亲密,就算性关系越来越少了,两颗心之间的距离一点不受影响。 “警察系统不是全是你的人吗?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董洁皱了一下眉头,不安地问道:“难道有人被谢明浩拉拢了,背叛了你?” “不可能吧?”宋保国对自己的手下还是比较有信心,不确定地问道。 “为什么不可能?”董洁历来是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别人的心思,所以才能一次次打击对手成功,扶老公坐上高位。“如果谢明浩答应你下了后,把这个位置给他,你说他会不会动心?” “这个——”如果换成自己,肯定会动心,所以宋保国也没有把握了。 “不过越是这样的时候,越不能乱。”董洁冷静地说道。“你最好先想清楚,谁最有可能会背叛你?” “除了现任的警察局长王泽军,别人就算谢明浩想给,他也没资格坐。”宋保国哼了一声,心里已相信了老婆的判断。 如果真的是他背叛了自己,那一切就容易解释了。 心里的气愤依然下不去,王泽军这个位置,当初还是他想尽办法,把他提上去的,没想到这个白眼儿狼,居然背叛自己。 “现在只是怀疑,还不能百分百确定。”董洁想了想,有了主意。“我倒有个办法,可以试一试他到底有没有背叛你?” “怎么试?”宋保国问道。 他现在脑子乱成一团浆糊,什么主意也没有了。 “很简单。”董洁胸有成竹地说道。“他儿子不是高中生快毕业了吗?听说一直想出国留学,你告诉他有人愿意替他担保,送他到英国留学——” “这有什么用?”宋保国疑惑地问。 “出国留学,可不是几万块钱就可以搞定的?凭他的工资,一辈子也休想送儿子出路。”董洁脸上露出笑容。“如果他答应,说明他没有背叛你——就会留把柄在你手里,” “你是说——”宋保国有点明白老婆的意思了。 “没错,如果他答应,说明他愿意留把柄在你这里,肯定没有背叛。”董洁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下来。“如果他拒绝,十有八九已经背叛你了——” “这个办法好。”宋保国点点头。“王泽军在我手下这些年,他的性格我最清楚,贪财又胆子小,如果是以前,肯定会巴不得,现在就很难说了。” “没错。”董洁点点头。 没坐上这个位置前,王泽军经常来他们家,讨他们两人欢心。 最近倒是来得少了。 他们原本没在意,毕竟事情多,不可能像以前一直过来献殷勤。 如果敢背叛自己,那他就不客气了。 第六十四章混水摸鱼 肖市长家里,此时也是高朋满坐。 市委市政府现在乱糟糟的,宋保国和谢市长斗了个旗鼓相当,谁也看不出谁会赢。 原因很简单,谢市长虽然是本地人,但是调过来时间短,还不到一年,下面基础不牢靠。 最主要的是,听说他省里地区里没有后台,所以想接高书记的班,机会非常小。 而宋书记虽然排在谢市长的后面,但是他在虞城已深耕多年,亲信遍布虞城,自己的势力范围经营得像铁筒似的,别人根本插不进钉子。 大家普通认为,他接高书记的班,可能性反而更大。 但是局势没有明朗之前,他们谁也不敢下注,万一下错了,前途可是尽毁了。 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们还是躲远点比较好。 今天肖市长邀请大家过来,说是有工作上的事跟大家商量,作为各个处室的负责人,他们也没有推脱。 原因很简单,肖市长现在在市里面,算是中立派,谁也不帮,这样可以避免卷进上面的争斗里。 而他这个人行事比较磊落,他的事过来听听也好,不会有什么后果。 更何况肖市长来自京城,背景深厚,虞城肯定只是镀一下金,早晚会调回去,所以大家客客气气就好,没必要把关系搞死。 肖东胜自然也知道大家的心思,他也不在意。 小红提供的这个项目,可是非常容易出政绩的,他相信大家听了之后,肯定感兴趣。 同为官场之人,没有谁不想往上爬的,而往上的基础,就是出政绩。 所以他等于用了一个阳谋,把这些人收拢过来。 你们谁要政绩可以,我会提供给你们,但是大家一起合作之后,你们跟我的关系就不会原来那样简单了。 所谓上船容易下船难。 肖东胜把反季节蔬菜基地的完整计划书打印了十几份,分发给每个人,让大家看了之后,提意见。 所有人看完之后,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实在是这个项目太庞大,如果完成,虞城说不定会成为全地区甚至全省闻名的县级市了,到时经济总量,说不定会超过几个兄弟县市,成为全省数一数二的县级市。 更让他们吃惊的是,计划书的完善,连每一步会怎么操作,现在有谁投资,投资多少都列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这是肖市长给大家分功劳来了,他们只要加入,百分百就有了一份沉甸甸的功劳。 “肖市长,这个——”没有人舍得拒绝,但是大家都是要脸的,没有人好意思主动表态。 “没关系。”肖东胜笑着点点头。“我只是担心做得不到位,所以请大家来帮我参谋一下,毕竟一个计短,二人计长,你们很多人都是我的前辈,有你们把关,肯定会让这个项目更加完善的。” “不是——”有人想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有人不感兴趣,也没关系。你们今天愿意过来,我就非常感谢了。”肖东胜依然笑眯眯地说道:“我会继续找感兴趣的同仁,一起完成这个项目。” “肖市长,我的意思是,我愿意加入。”终于有人受不了,直接开口说道。 “是吗?那太好了。”肖东胜笑着点点头。“前段时间我搞了个书报亭项目,效果非常好,现在省里地区都来取经,说想在全省推广,可惜当初跟我一起搞这个项目的同事,有的被地区挖走了,否则有他们在,我就轻松多了。” “肖市长放心,我们也会尽力协助你干好这个项目,争取为虞城老百姓谋福利。”众人七嘴八舌地说道。 肖东胜的话,没有掺假,确实有几个负责书报亭项目的科室一把手,已调到地区,据说被上面看中了。 “那就感谢大家的支持。”肖东胜笑着朝众人点头示意。“我们以后精诚合作,把这块工作抓紧搞好。” 对于下面这些人的表态,肖东胜暗暗满意。 这次他大费周章,叫来了这些人,就是想趁上面混乱之际,混水摸鱼,招揽他们。 他们大多是虞城各个处室的一二把手,平时滑不溜手,想叫他们帮忙做点事,得使点手段。 没想到今天自己还没有开口,他们就主动要求合作了。 所谓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不假。 这些人以前不管站在谁的那一边,只要跟自己合作了,旁人慢慢就会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人。 至于往后会有几个成为自己的得力手下,老实说,肖东胜也需要考验。 大家现在只是合作关系,真的想上自己的船,他也是要看人的。 在政治上他们虽然圆滑,不过在自己的领域,专业知识也不差的,毕竟这时候的官员,整体素质还是不差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指出里面的漏洞,并提出解决办法,由肖东胜亲自做记录,在原来的方案上做改动。 等到大家停止发言,这个方案基本达到了可以直接操作的地步。 肖东胜目送他们离开,心里非常满意。 同一时间,高书记家里。 离退休不到一年时间了,最近他慢慢失去了以前的淡定和自信,容易一个人胡思乱想,钻牛角尖。 虽然知道谁接班并不由自己说了算,但是他还是希望由自己提拔上来的人接班,这样一来,至少自己有什么事,也能说得上话。 在权力位置上坐了这么多年,如果哪一天,得像个普通老百姓一样,过那种日子,他肯定无法适应。 相对于谢市长和宋书记,他自然更倾向于宋书记。 倒不是宋书记更容易掌控,在他看来,宋保国这个人性格缺陷非常大,绝不是良善之辈,虞城由他担任一把手,很可能会有无法预测的后果。 但是他毕竟是自己提拔上来的,会卖自己几分面子,所以他带着哪管我死后洪水滔天的心理,也不愿意谢市长上来。 毕竟谢市长调来之后,跟他不是一路人,即使没有明面上的冲突,暗地里还是架着刀,在他铁板一块的市委市政府下刀,一点一点地把他的一言堂,慢慢变成两股势力并存,虽然势力差距非常大。 大概他也猜到了自己的心思,准备联合宋保国打压他了,所以先下手为强,用最强势的手段,把几个人拿下,并提出了继任者。 最后他虽然只获得了两个位置,但是这种感觉依然叫高书记不舒服。 今天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几天谢市长到底怎么了?才敢这么自信地跟宋保国叫板? 要知道宋保国这个人的能力可不是盖的,这几年有多少人调来虞城后,想跟他扳手腕,最后都不得不灰溜溜地调离虞城? 难道他上面找到了靠山? 这个可能性不大,毕竟所谓靠山,不可能你投靠过去了,别人就会当你是自己人,然后全心全意提拔你? 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和考察,才会决定要不要帮你? 难道是得到了其它副书记或者副市长的支持? 这倒有可能,只不过是谁呢?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把手,都不希望有人把水搅浑,然后被人浑水摸了鱼。 想到这里,他打算明天找个时间,挨个敲打一下,免得自己还没退休,就让他们忘了自己是谁? …… 谢市长家里,刚刚送走一批上门汇报工作的手下之后,回到了书房。 因为今天强势出手,拿下几名科级干部,并提名自己人接任。 最后虽然只有两个获得了通过,但是他强硬的手段和影响力,一下子在上层传开了。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高书记真的快退休了,他的掌控力已变得越来越弱,而原先一直比较低调的谢市长,要强势崛起了。 刚才除了两位刚升官的下属。过来谈了谈工作,后面那些过来汇报工作的,目的很清楚,无非是想投靠过来。 他当然没有拒绝,只不过怎么用他们,还得好好考虑。 在写字台后坐下来,点了根烟,纷乱的思绪慢慢平静下来。 收到那封匿名信后,他真的是又惊喜又后怕。 后怕的是,如果自己糊里糊涂地被宋保国查了个底朝天,然后哪一日向自己摊牌,很可能连应对的办法都没有。 惊喜的是,那封信里提供了无数宋保国的卖官纪录,虽然只有文字,并不能定他的罪。 但是有了些资料,想找对方的漏洞就容易多了。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得有人帮自己查案。 好在虞城的警察局长王泽军,两人已暗里来往了不少日子,原因很简单,大家的目标一致,都想把宋保国搞下来。 谢市长这样做,是因为他是自己最强劲的对手,如果不先发制人,很可能他后来居上,成了高书记的接班人,到了自己的前面。 而王泽军更容易理解了。 现在警察系统铁板一块,全部被宋书记操控着,他这个局长反而像个摆设,没一点实权。 谁都有上进心,而他的目标不仅是要权,还要取代宋保国。 现在有了这些资料,他这个局长攻破内部就容易多了。 所以这两天,两人经过深思熟虑,从宋保国左臂右膀中,挑选了几个民愤最大的科级干部,用最快的速度收集犯罪证据,在今天的常委会上公开发难,出奇不意地打响了第一炮。 至于这封信是谁写的,谢市长倾向于是新来肖市长手笔。 原因很简单,肖市长是京城来的,背景深厚,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关系和力量。 还有就是他跟自己一样,最希望把宋保国拿下,只有这样,将来自己上一步,成为市委书记,他这个常务副市长,才有可能成为市长。 有宋保国在,不管他升书记,自己位置不变,还是自己升书记,宋保国升市长,都会影响他的升迁。 他相信京城来的大家族子弟,绝不可能像他看到的那样谦和。 当然他也希望这是肖东胜,这样一来,他们这边三个人联合起来,对付高书记和宋保国,胜算就大多了。 第六十五章调离虞城(谢谢混沌莲大大打赏) 至于这封信是谁写的,谢市长倾向于是新来肖市长手笔。 原因很简单,肖市长是京城来的,背景深厚,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关系和力量。 还有就是他跟自己一样,最希望把宋保国拿下,只有这样,将来自己上一步,成为市委书记,他这个常务副市长,才有可能成为市长。 有宋保国在,不管他升书记,自己位置不变,还是自己升书记,宋保国升市长,都会影响他的升迁。 他相信京城来的大家族子弟,绝不可能像他看到的那样谦和。 当然他也希望这是肖东胜,这样一来,他们这边三个人联合起来,对付高书记和宋保国,胜算就大多了。 谢明浩把手伸到话筒边,犹豫着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 既然利益一致,何不直接联合起来,好过现在这样含含糊糊,力量分散。 还没下定决心要不要打,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喂。”谢明浩叫了一声。 “谢市长,是我。”对面传来警察局长王泽军的声音。“宋保国已知道我跟你合作的事了。” “啊?”谢市长一惊。“他怎么会知道的?” 这件事可以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有他们两人暗里接触,从来没有告诉第三者,怎么会让宋保国知道的呢? “他估计是猜的吧!”王泽军的语气有些泄气。“他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帮我找了个担保人,并愿意提供学费和生活费,送我儿子去英国留学——” “你拒绝了,是吧?”谢明浩马上明白了宋保国这样做的目的。“所以你现在确定他在用这个试探你?你拒绝,表示跟他已不是一条心了。” “没错。”王泽军有气无力地说话。 “即使被他知道,你也无须在意。”谢明浩安慰道。“我们手里有了这些证据,他下台是早晚的事。” “也只能这样了。”王泽军叹了一口气,挂了电话。 谢明浩见王泽军这样的状态,有些失望。 难怪一直被宋保国压得死死的,实在是他的心性有问题。 这样一来,他更希望跟肖东胜结成盟友,一起对抗宋保国。 于是不再犹豫,拿起话筒,给肖市长打电话。 “谢市长你好,我是肖东胜。”肖东胜一看电话号码,就知道是谢明浩打来的,笑着问候道。 “肖市长你好,这么晚还打扰你,抱歉了。”谢市长客气地说道。 “谢市长客气了。”肖东胜自然不会介意,“能接下你的电话,我是欣喜还来不及——” 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他设想过无数种的利用方法,最后发现跟谢明浩合作,把他推上书记的位置,把宋保国拿下,才是最好的结果。 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能顺利接谢明浩的班,成为虞城市市长,成为正处级干部。 所以他这两天,开始向谢明浩示好,接下来就看他会不会愿意跟自己合作了。 没想到今晚终于等来了他的电话。 “今天常委会的事,谢谢你了,如果没有你的支持,我的提议恐怕实现不了。”谢明浩既然准备合作了,说话自然很客气。 自己当时提的五个候选人,最后上了两个,这两个也是因为肖东胜表示支持,才获得通过。 “应该的。”肖东胜笑道。“我们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在有的问题上,才能看法一致。” “对,对。”谢市长听他主动解释没有利益冲突,哪里还不明白他也想跟自己合作,连声叫好。“以后在常委会,我们应该经常保持一致,这样对我们都好。” “没问题。”肖东胜笑得更开心了。“你是我们的班长,跟你保持一致,是应该的。”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谢市长把接下来他打算下手的对象提前跟肖东胜提了提,好让他有个准备。 至于由谁接班,两人也商量了一下。 谢市长拿大头的情况下,自然会给肖东胜留几个位置,只有这样,才算真正的合作。 肖东胜对谢明浩的上路,也很满意。 对他来说,只要有机会在常委会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就算成功了。 毕竟他调来不久,又是排名靠后的常委,照正常情况,只有举手同意的份。 挂了电话后,两人都很满意。 肖东胜挂了电话后,打电话到京城,把这件事跟父亲说了。 肖老爷子听了很安慰,儿子现在总算摆正心态了,学会当一名合格的政治人物了。 虽然手法还很嫩,机会也是别人提供的,但是他相信,儿子只要心态调整过来了,学会在斗争中找平衡,将来就会越来越熟练的。 第二天上午,又有几份证据确凿的举报信送到高书记手里,高书记虽然恨得直咬牙,却毫无办法。 要怪只能怪宋保国手脚不干净,拉了屎还不能把屁股擦干净。 于是不得不又临时开了个常委会。 这一次谢市长和肖东胜有备而来,提出的候选人既有他们的人,也分出一部给其它常委,这样一来,大家都同意了。 高书记和宋保国见大势已去,只好铁青着脸同意了。 会议结束后,高书记把宋保国叫到办公室,第一次神色严厉的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高书记。”宋保国委屈地回答。“谁会想到他动作这么快——” 昨天碰到这样的事,已气得肝疼了一夜,还没想出对策来,没想到今天比昨天更狠,足足十个岗位被拿下。 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周,他就成光杆司令了。 “我不是问你这个!”高书记恶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你那些人是怎么回事?难道个个都是靠向你送礼,才获得提拔的?” “怎么可能?”宋保国惊叫起来。 “那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高书记现在已完全不相信他了。“如果明天还出这样的事,要么你申请调职,要么你引咎辞职。” “高书记——”宋保国大吃一惊,引咎辞职,那自己这些年不是白辛苦了? “出去。”高书记端起茶,理也不理他,只喝了一句。 宋保国以前还敢闹一下脾气,这时候倒乖巧了,老老实实地打开门出去。 这件事传开后,宋保国受贿的事传得沸沸扬扬,虞城上层几乎都知道了。 下面的各个科室的领导,自然也知道宋保国日暮西山了,不再有人去他办公室汇报工作,看到他也悄悄避开了。 倒是谢市长和肖东胜的办公室里,进来汇报工作的人络绎不绝。 肖东胜把这个结果告诉叶纤红知道,叶纤红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最后会不会辞职,叶纤红没把握,只要他没有了以前的嚣张气焰,从此后夹着尾巴做人,相信他们夫妻也会不得不收手,不再打自己美容店的主意。 潮牌店已营业了三天,加上陈思潮的批发款,营业额已达到惊人的三十万。 这个数字如果在重生前,也不算稀奇,但是现在是九二年,这钱就有点让人惊吓了。 至少朱亚婷把这笔钱交到叶纤红手里时,手真心有点发抖。 “小红,这钱也太容易赚了吧!”朱亚婷见叶纤红把钱装进手包里,才仿如卸下了千斤重担,整个人活了过来。“如果这样干满一年,都成千万富翁了——” “想得美。”叶纤红没料到朱亚婷到现在还这么天真。“现在大家贪新鲜,又有这么多活动和折扣,才有这么好的生意,下个礼拜能有十分之一,就不错了。” “哦。”朱亚婷一听,就有些失望。 不过又一想,十分之一也不少了,普通人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心里就好过多了。 叶纤红见她这付样子,哪里还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都懒得向她解释,拿了钱准备回家,等下午去一趟戴老家,把机票钱送过去。 戴老也不是有钱人,未必垫得出几万块机票钱,所以得提前送过去。 下午到了戴老的家,把身份证和机票钱全部交给他。 “小红,听说你正在干一件大事?”戴老把她叫到书房,开门见山地问道。 “什么大事?”叶纤红莫名其妙。“你是指去滇省旅游?” “这是小事,算什么大事?”戴老瞪了她一眼,不客气地说道:“跟我也耍手段?” “爷爷,你什么意思嘛!有话就直说,干嘛叫我猜谜?”叶纤红现在对他早没有先前的敬畏了,赌气地叫道。 “臭丫头,爷爷白疼你了,居然连这也瞒着我。”戴老气呼呼地说道。“我问你,你最近是不是参与了宋保国和谢明浩的争斗?” “你说这个啊!”叶纤红吃了一惊,嘴里不肯认输。“是又怎么样?谁叫宋保国叫人来偷我美容店的配方——” 她也不知道戴老知道自己多少事,只好这样含糊回答道。 “原来你插手,是因为宋保国想偷你的美容配方——”戴老缓缓地回答道。 这点难怪了。 刚知道干孙女插手两人斗争这件事,他就觉得奇怪。小红性格一直比较内敛顾家,是个不愿意惹事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胆大包天,陷进官场争斗中? “是啊!他几次三番派人到我店里,我也是无路可退,才不得不参与了这件事。”见这件事不好隐瞒了,叶纤红只好把这件事前前后后坦白出来了。 “你这丫头,胆子真大啊!”听说她还让人跟踪宋保国,从董洁那里偷到了两本笔记本,戴老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在她运气好,没有被人发现,否则后果就难料了。 宋保国是什么人,他怎么不清楚?如果被他知道,小红就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想到这里,心里一阵后怕。 “你把那两个笔记本拿来给我。”戴老命令道。 “好吧。”叶纤红无可奈何地应道。 其实交给戴老也好,政治方面,她们毕竟太嫩了,这样胡乱出手,也是运气好。 而戴老就不一定了,他肯定会用最妥当的方法,给他们一个交代。 “你也别觉得委屈,搞政治没这么简单。”戴老语重心长地劝了一句。“既然宋保国在这里,让你没有安全感,我想办法把他调离虞城吧!” “谢谢爷爷。”听戴老这样说,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你要明白,他虽然有这么多问题,但是时机不成熟,硬把他拿下,会让别的人有想法的。”戴老解释了一句。“再说爷爷现在也退休了,不能过多插手下面的人事。” “我明白,让爷爷为难了。”叶纤红真心实意地道谢。 “现在又跟我客气了。”戴老笑着说了一句。 第六十六章外公来了 既然这件事戴老来处理了,叶纤红自然可以放手了。 所以回到家里后,他打电话通知罗叙,叫他的人全部撤回来,不用再盯着那边了。 至少美容店那边,依然要有人守夜,防止其它不长眼的人,偷偷摸进去。 为了以防万一,就连潮牌工作室和服装店,她也打算安排人值夜班。 “怎么回事,叶小姐?”罗叙对她突然放弃有点不明白,所以问得很直接。 他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现在都到了这一步,老板突然说算了,他从心里就接受不了。 毕竟他的成绩,就是靠干这样的活,才能体现出来的。 “这件事被我爷爷知道了, 接下来的事,他会处理的。”叶纤红回答道。 她觉得罗叙这个人,还是值得信任,所以也没隐瞒,把戴老的打算也告诉了他。 “原来是老爷子出手了,难怪。”他早听说过老板有个厉害的干爷爷,没想到就算退休了,依然这么霸道,说调离就调离,完全不当宋保国是干部啊! “所以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们不用关心了。”叶纤红仿如卸下了一块大石,现在心情特别放松。“对了,苏思文那边你们依然要留心,我怕这个人会对诗诗姐不利。” 他跟虞良品会把虞良荣害成这付样子,难保不会同样对姐姐出手。 “知道了。”罗叙应道。“他们那些都是小儿科,瞒不过我们的眼睛,你尽管放心好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时间已到中午了,准备进厨房做饭。 门忽然敲响了,叶纤红过去一看,居然是外公和表哥来了。 “外公,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惊喜地冲过去,抱住外公的手臂嚷道。 表哥最近要来,她是知道的,因为加盟美容会所的事,需要当面好好谈一谈,电话里可说不清。 没想到把外公也带来了。 “来看看你啊?”外公笑得很慈祥。“怎么?不欢迎啊?” 跟女儿相认后,古板的外公大概也发现自己老了,跟子女在一起的时日不多了,所以很多事情看开了。 原本古板的性子已不复存在,心变得越来越软,特别是面对这个出生十九年,都没见过一面的外孙女。 现在每次看到她,就像看到当初的女儿,就会心情大好。 从来不开玩笑的他,今天居然也用这种语气笑着打趣。 “怎么会?我恨不得你以后长期住在这里,好让我代替妈妈,好好尽尽孝。”叶纤红摇着外公的胳膊撒娇道。 “好,好,我知道了。”外公受不了她一直摇自己的身体。“外公都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你再摇,外公的老骨头都要被摇散了。” “不会,不会。外公的身体好着呢?”叶纤红一听,连忙松了手,不好意思地说道。 忽然看到外公手里来拿着一只袋子,忍不住惊讶:“外公,你来就好了,怎么还带了礼物啊!” “总不能空着手来做客吧!”外公笑眯眯地把手里的袋子递给叶纤红。“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叶纤红接过来一看,见袋子里的东西用一张报纸包着,方方正正的像是书,连忙放到桌子上,小心地打看,发现里面真的是书。 不过这些书跟上次外公送给自己的那本差不多,都是老式的线装书,不过保存的不错,纸张纸还微微硬挺着,没有像那本一样,差不多要霉变了。 不敢直接用手去摸它,叶纤红找来一把镊子,小心翻开发黄的封面。 《武当长春功》,封面五个字,让叶纤红怔了怔。 听名字,怎么像仙侠小说的修炼功法?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修炼者存在? “怎么了?”见叶纤红望着书的封面发愣,外公惊讶地问道。 “没什么。”叶纤红连忙摇头。“我是看这名字,像是金庸的武功心法似的,太奇怪了。” “这确实是道教的功法,只不过几百年下来,没有人能练成功而已。”外公作为中医,当然知道这些典故。“也不知道是功法出了问题,还是地球没有灵气的缘故。” “灵气?”叶纤红没想到外公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嘴巴张口都合不上了。 不是前世仙侠小说流行之后,才有人把灵气、修炼、辟谷等词挂在嘴边吗?外公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又没有接触过这些,怎么也会说这个词? “是的啊。”外公以为叶纤红不明白灵气的意思,解释道:“据说三皇五帝时期,地球上布满充足的灵气,所以才会有那些神仙的传说流传下来,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灵气全部消失了,所以再也没有人能修炼出真气了。” “原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啊!”叶纤红半真半假地问道。 “那是当然了。”外公认真地说道。“否则你以为中医是怎么来的?本来就是修仙者用来强身健体的,后来没有了灵气,修炼无望,所以只能用来给普通人看病了。” “原来还有这样的说法。”叶纤红是真的惊讶了。 她一直以为中医的理论基础,是五行平衡原理,没想到做为叶家中医传承人的外公,居然这么看等它们的来历。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外公说到这里,突然有些兴味索然,在旁边坐了下来,不再出声了。 叶纤红望了外公一眼,小心地把书继续包好,打算晚上到空间好好看一看。 始果它真的能用来修炼,那对自己来说,就是宝贝了。 所以把书收起来,拿到自己的房间放好。 “外公,这书也是我们叶家祖宗传下来的?”叶纤红在外公旁边坐下来,没话找话道。 “不是。”外公摇头否认。“这是我前几天跟你表哥去县城,在一家古玩店里找到的。” “古玩店里?”叶纤红吃了一惊。“外公,你花了多少钱,不会被人斩了吧?” “你当外公傻啊!”外公瞪了她一眼。“我看中了一套中医器具,这本书是送的——” 原来是买一送一得来的,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 表哥见爷爷进屋后,跟表妹说得热火朝天,对自己理也不理,就有些无奈。 他也不敢说什么,只好在爷爷旁边坐下来。 “外公,表哥,你们坐一会,我先做午饭。”叶纤红看了看手表,都十点半了,连忙跟俩人打了个招呼,进厨房做饭。 既然有客人来了,中午就得做一些顿好吃的,虽然平时她做的菜也不错。 最好的食材,当然不是冰箱里那些,而是从空间里拿出来。 上次她买了几只乌骨鸡,还养在空间里,她打算拿一只出来炖汤。 至于空间河里养的昂刺,她也抓几条出来,准备红烧了吃。 外公年纪大了,吃鱼肉对健康好,昂刺又没什么刺,吃起来也方便。 把饭蒸上后,刚炒了两个菜,弟弟们就回来了。 潮牌店正式开张后,叶纤红原本觉得没必要叫弟弟们再去卖衣服,没卖完的放在店里卖就行。 可是安安想让同学多赚一点钱,坚持着继续去卖,叶纤红也没阻止。 与其让他们无所事事地在家里玩,卖衣服也不错。 吃过午饭,外公有些累,叶纤红就让他去客房午睡一会。 表哥这次过来,是来谈合作的,想早些把事情定下来,早日在老家的县城,开自己的美容店。 至于旁边的中医理疗馆,倒简单得多了,反正工具家里都有,只要简单装修一下,放几张医用床位就行了。 “表哥,这件事你去美容会所,跟董采玉谈就行。”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照规矩来,由董采玉负责。“具体的事项,我跟她交代过了,你们只须落实一些具体的事务就行。” “那也行。”表哥去过美容店,也知道董采玉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听说由她跟自己谈,笑盈盈地去了。 叶纤红望着他的背影,暗暗好笑。 坐在客厅陪弟弟他们学习了一会,外公就醒过来了。 “外公,我们过几天要去滇省旅游,你去不去?”叶纤红突然想到外公年纪大了,也不知道还能陪家人多久,很想把他一起叫起,到时多拍几张合照,做为纪念。 “去这么远?”外公有些吃惊。“算了算了,外公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还是你们去吧。” “我们不是坐火车,坐飞机去,很快就到了。”叶纤红解释道。 “一样,来来回回太辛苦,不去了。”外公还是拒绝。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想到拍照问题,叶纤红觉得自己是应该买一台好的相机,给家人多拍几家合照,保存起来。 将来有数码相机了,再翻拍后保存在电脑里。 老人过了七十,一年不如一年,状态变坏很快。 趁现在外公还精神不错,多留几张相对年轻的照片。 包括爸妈也是。 还有,自己得买一只大哥大,方便自己到了滇省后,公司有事,随里跟自己联系。 这样一想,叶纤红决定晚上跟弟弟他们出门,上商场好好购物一番。 一直到傍晚,表哥才从美容会所回来,说已跟董采玉谈好合作方式。 从他眉花眼笑的神态来看,两人谈得应该不错,叶纤红也不知道董采玉对表哥有什么想法,倒不好去猜测两人的关系。 第六十七章实战训练 “小红,我们回去了。”表哥准备回欣昌了。 “怎么这么快就走,明天再回去吧!”叶纤红挽留道。 “不了,早日回欣昌,早日把店搞起来。”表哥回答道。“我打算回去后,马上把店租下来,到时后续的资金,还要请你帮忙。” “你放心,我担心过的,肯定会帮到底。”叶纤红回答道。 见外公也站起来要走,叶纤红急了。 “外公,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也一起走?”她拉住外公的胳膊,叫道。 “我要帮忙开中药理疗馆啊!”外公笑着说道。“趁现在还干得动,帮你表哥干几年,赚些老婆本。” “只要美容会所开起来,你还怕表哥找不到老婆啊!”叶纤红不高兴地嚷道。 难道老人跟其它人一样,始终是外孙不如孙子亲? “这个不一样。”外公摇摇头。“自从余杭回来后,外公一直想重新开中医馆,却一直没有机会,这次借你的光,有机会重新开业,把叶家的祖传中药打出去,外公也是迫不及待了。” “那——行吧!”叶纤红望着外公的眼神,挽留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当天晚上,叶纤红拿了那本小册子,进了空间。 她准备尝试着修炼一下,看看这本外公口中道家功法,对自己有没有效果。 小心地打开封面,叶纤红原以为会像仙侠小说那样,介绍如何引气入体,转化为真气,游走全身,打通筋脉,利用真气释放出术法,成为真正的修仙者。 看了里面的描述,才知道自己天真了。 这本所谓的《武当长春功》,居然是一套教自己如何运气于身体各个部位,达到强大力量,提高速度,快速致敌于死地的方法。 也就是说,它并不是一套修炼方法,反而像是一本武功秘笈。 叶纤红失望地合上小册子,随手丢在一边,打算放在抽屉里。 这真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像往日一样,在世界之树下面盘坐下来,做例行功课。 没有修炼方法也没关系,只要有一天,全身筋脉打通了,她的身体肯定会量变引起质变,变得像修仙者一样。 叶纤红静下心来,像往日一样继续吐纳。 没有灵气提供的时候,这样的吐纳基本上没什么效果,除了让她更熟悉自己的身体和经脉运行图之后,真正对体质的提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熟能生巧的道理叶纤红还是懂的,如果哪一天有机会,获得大量的灵力,那修炼时真气运行越顺畅,出错的可能性越小。 运行了两个周天后,她站起来,准备离开空间。 小册子还在身边,叶纤红随手捡起来。 忽然想到自己钻牛角尖了,就算这《武当长春功》不能帮自己修炼真气,用来强身健体也不错了,像小龙女一样,手指一弹,就能伤人,多厉害。 想到这里,叶纤红再次小心打开小册子,仔细研读起来。 这时候才发现,所谓的的《武当长春功》,是通过吐纳修炼出真气,然后在不同的筋脉游走,达到不同的效果。 如果真气在双腿上运行,不但能加快奔跑速度,也能让人往上跃起时,比正常跳跃高得多。 叶纤红站在原地,仔细看了看。 因为以前吐纳主要在上半身进行,下肢的筋脉还没机会运行,所以需要时间适应。 叶纤红站在原地,微闭双目,用精神力内视自己双腿,从丹田引出一丝真气,缓缓往下行去。 刚开始还不够流畅,等到第二遍第三遍时,速度就开始变快了。 为了试验效果,叶纤红拿来灵液,喝了一小口。 当丹田的灵力化为真气后,她熟练地引导着它往下运行。 双腿的筋脉受刺激后,开始发烫,叶纤红脚一蹬,身子已往上跃起。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身体已向上高高升起,脚尖甚至已超过了她面前那颗世界之树。 叶纤红惊叫一声,身体在半空无法保持平衡,只能紧慌地在空中乱抓乱晃,然后重重跌下来,差点摔倒。 好在到达地面前,双手平衡了一下,才总算站稳脚跟。 怎么会这样?她瞪大了眼睛, 面前这颗世界之树,树梢离地至少有二米三四,这一跃,居然跃得这么高?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只是简单地学了一下这《武当长春功》而已,难道自己就成了武林高手,可以飞檐走壁了? 站在原地仔细想了想刚才的动作,叶纤红决定再尝试一下。 这次没有喝灵液,只是把丹田里平时积累的真气,抽出一丝,往双腿运行而去。 双腿的筋脉里,同样被粘稠的液体充塞着,她也没想过要把杂质清除掉,只是真气能微微运行就行。 那种发烫的感觉又来了,叶纤红脚一蹬,身子腾空而起。 这一次有了经验,所以身体上升到近三米时,并没有惊慌。而是张开双臂,平衡好身体,到了空中。 直到那点真气用尽时,身体才稳稳落了下来。 叶纤红这时候才明白,想要跃得多高,跟自己运行的真气数量和速度有关。 既然如此,控制起来就简单了。 她又在原地不断地尝试,让自己跃起一米五,二米,二米五,慢慢地都开始变得很准确。 叶纤红像是找到最好玩的游戏,一个人在空间玩得不亦乐乎。 等到熟练了,她又朝前走了几步,来到那株桔子树和桃子树前,决定跳到树上试一试效果。 离桔子还有一米远时,她估算了一下高度,身子朝前一纵,人已凭空跃起,身体轻轻松松越过二米,摇摇晃晃地站在了树冠上面。 只不过脚踩下时,细细的枝条无法支撑她的重量,被踩得往下弯去,发生折断似的声音。 叶纤红见那颗桃子树就在前面,也不害怕,吸一口气,脚在桔子树上借了点力,人已腾空而已,飘到了桃子树的树顶。 从树顶往下望去,高度都接近四米了,叶纤红感觉真气已要用尽,于是张开双臂,鼓起勇气,身子从上面跳下来。 刚开始做这样做的时候,她还有点缩手缩脚,毕竟一个女孩子,小时候没爬树的经历,胆子没有男孩子那么大。 当她放开尝试之后,发现一切没那么难。 可惜空间里这几棵树,刚种下不到一年,最高也不过三米,没法让她练难度更高的动作。 何况它们还是自己的水果基地,不能放开手脚玩,会伤到它们的。 如果有大一点的树就好了。 忽然想到这时候已很晚了,外面应该已没什么人,而树木最多的地方,无疑是龙山公园,离这里也很近,何不去那边练这轻身功夫? 想到这里,叶纤红没有犹豫,匆匆从空间出来,换了一套深颜色的运动衣裤,轻轻打开门出去。 深夜的龙山公园静悄悄的,除了公园门口的路灯依然亮着,其它地方已一片黑暗。 叶纤红怕被人发现,找了僻静的角落,脚一蹬,身子已飘到围墙以上,再点一下脚尖,人已进了入公园。 里面的灯也全部关掉了,四周笼罩在淡淡的月光里,感觉有点阴森森的。叶纤红这才想到四周只有自己一个人,忽然有些害怕。 倒是此起彼伏的各种各样昆虫鸣叫声,减缓了叶纤红一个人在黑暗环境里的害怕。 起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叶纤红壮了壮胆。 路边密密麻麻全是树,高高矮矮的都有,她身子一纵,人已凭空跃起丈余,双手轻松抓住前面那棵树的枝桠,一个翻身,人已摇摇晃晃地站在了上面。 这颗差不多有四米高,比空间的树高大多了。 人站在上面,一点不用担心被踩断,身子随着树枝飘飘荡荡,有点像电影《卧龙藏虎》里,两个高手在竹林里较量的感觉。 好玩。 她胆子更大,一个纵跃,跳上了对面一颗更大的树,站在一根粗壮的枝桠上,身上一条枝桠朝上升,没一会,他来到了树冠。 从树顶上立起身,几个跳跃,回到了最下面的树枝,看前面另一棵树升过来的树枝,也不过隔了三四米远,于是一个虎扑,跳到了对面的树上。 他像只顽皮的猴子一样,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又从另一棵树跳到更远的树,直到玩累了,才坐在树上休息。 据前人的文章描述,龙山公园,是虞城市灵气汇聚的地方,而龙山公园的溪水,更被称为甘泉。据传是女娲补天石时所采集,后遗于山前,经数百代岁月沉淀,集亿万年日月精华 他深深吸了口气,以前没感觉,现在的五识比以前敏锐了无数倍,所以可以感知到,周围林木中,似乎缠绕着仿似淡淡轻雾的灵气。 叶纤红四周张望了一下,他找了一颗最高大的树,几个纵跃,就到了树顶,他盘腿坐下来,闭上眼睛,静静吐纳。 可惜这灵气看着不少,还是太稀薄了,她吐纳了半个钟,进入丹田的灵气还不如一滴稀释后的灵液多。 叶纤红站起来,在原地叹了一口气,难怪现在没有人修炼,连龙山公园这样的地方,都提供不了人修炼,更不用提其它地方了。 从树上跳下来,看时间已很晚了,叶纤红悄悄出了公园,回家睡觉。 第六十八章第二次例会 这天上午,叶纤红从潮牌店回来,把收到的现金带回家里。 有空间在,倒不怕钱被偷了,她又不在意这点利息,所以现金都放在身上。 接下来到处都要用钱,她还得找银行贷些款。 到家后还没坐稳,工厂那边打来电话,说铝合金货架的样品已做好,问叶纤红要不要拿过来给她看看? “带过来吧!”叶纤红回答道。“今天下午要开例会,你们带过来给大家看一看,再在例会上讨论一下,看有没有需要改进的。” 上次的管理会议结束后,转眼又过去了一周,每周一次的例会今天得召开了。 “哦。”王茂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不提,我都忘了今天要开例会。” “看来你们还没习惯。”叶纤红有些头疼。“那你给其它人打个电话,也提醒一下,我怕他们也忘了。” “好的。”王茂琳应下来。 团队建立起来后,工作效率确实提高了许多,但是还需要长时间磨合。 吃过午饭,叶纤红收拾好厨房后,到客厅准备这次会议的事项。 上次因为是第一次开会,需要讨论的事情特别多,所以她准备了水果,让大家边聊边吃。 今天需要讨论的事不多,叶纤红计划一小时就开完,自然不会准备水果。 何况开例会不能永远像闹着玩一样。 叶纤红提前在用来开会的长条桌上坐下来,考虑今天要讨论的事。 第一件自然是铝合金货架的情况,包括成本、加工工艺和销售售后,有谁负责等等,都需要正式确定下来,不能等事情发生了,再考虑找谁解决。 第二件事是总结潮牌店的工作,并把乔昌智写的批发方式,也确定下来。 至于销售,跟货架一样,同样得有一支销售队伍,尽快派出去,去接订单。 第三件事是美容店的加盟模式,需要董采玉根据和表哥的谈判结果,来确定下来。 最后一件事,是大家去滇省旅游时,这边的工作交给谁负责。 机票已托戴老在买了,估计明后天就能拿回来了。 叶纤红坐在那里思考了一阵,很快有了个大致的方向,门也被敲响了。 抬头看了一下手表,正好一点钟,看来大家非常守时。 走过去打开门,看到五人都已在门口。 “快进来。”叶纤红满意地叫道。 “叶小姐。”众人七嘴八舌地叫了她一声。 “快进来,别客气了。”叶纤红给每人倒了一杯茶,招呼大家坐下来。“现在大家都熟悉了,所以不用浪费时间在无用的寒暄上了,抓紧时间把正事谈一谈,商量好后早些散会。” “这样最好。”大家一起叫好。 叶纤红看大家照上次的排位坐下来,满意地点点头。 会议当然还是由她主持,乔昌智跟大家磨合时间还短,无法以总经理的身份,代替她主持会议。 “第一件事,是货架的问题。”叶纤红望向王茂琳。“茂琳姐,你来把情况说一说。” “好的。”王茂琳公事公办地回答。“经过两天紧张的工作,样品已正式做好。我算了算,这种实板单面四层的货架,物料成本加上其它杂七杂八的费用,总的成本大概在90块左右。” “谢建奇,你上次交上来的调研报告里,其它公司的货架批发价是多少,我们的产品跟他们比,有没有优势?”叶纤红转头问谢建奇。 她不记得上次谢建奇跟自己谈时,别的工厂货架正常的出厂价是多少。她现在需要的是比较数据。 不管任何时候,降低成本,才有市场竞争力。如果自家产品出厂价就比别人高,人家凭什么要你的货? “他们的出厂价比我们的成本只高了十块。”谢建奇回答道。“也就是说,我们的产品只有十块钱的毛利。” “不对。”乔昌智纠正他。“这十块还包括了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其它开销,也就是说,如果算上这些,我们的货架成品,就比人家的出厂价高了。” “那不是亏本了。”罗叙插了一句。 “如果照现在这样做,百分百亏本。”乔昌智回答道。“所以我们现在要找出问题在哪里?” “这批加工货架的铝合金材料是哪里购买的?”叶纤红问道。“正常生产后,大批量购买,应该能压价吧!” “当然。”谢建奇回答。“因为只是打样,所以才买几十平方的材料。” “那这件事交给你去处理。”叶纤红想了想,没有跟大家继续讨论。“你今天回去后,马上联系对方,把价格谈下来,如果谈不拢,就换供货商。” “好。”谢建奇爽快地应道。 “还有,要抓紧时间,我希望我们去滇省旅游前,就能批量生产。”叶纤红说道。 又把转头王茂琳:“茂琳姐,人招得怎么样了,能正常生产了吗?” “生产没问题。”王茂琳点头。“主要相对困难的工序,都有老职工在加工,其它人做的都是体力活,适应两天就不容易出错了。” “那就好。”叶纤红放下心来。“最迟后天,你们要正式开工。” “没问题。”谢建奇和王茂琳一起答应。 大家看了两人一眼,见们答得这么默契,以为他们关系有了突破。 王茂琳就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她毕竟是女强人型的性格,很快就调整好情绪。 “接下来说第二件事。”叶纤红继续开口。“潮牌店现在生意不错,乔晶智把这次的促销计划记录下来,以后每逢大节假日,就搞一次活动。” “没问题。”乔昌智回答道。 “批发的方式,也得保存下来,往后那边由朱亚婷负责,你得把这套程序教给他。”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任何一笔业务,都得有记录,不能私下批货。” “我会提醒她的。”乔昌智觉得这不是问题。“不过靠上门的这点批发,量实在太少,我们得组织起一支销售队伍,把产品销往全省各地,甚至全国。” “销售这一块,将来由王茂琳负责。”叶纤红转头对她说道。“不管是服装这边,还是货架这边,都得组织起一支精兵强将,尽快把我们的产品推销出去。” “我知道了。”王茂琳回答道。 以前叶纤红就跟她说过,她以后的工作,重心会转向销售工作,她已有了心理准备。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工厂那边,生产初期你多看着点,等大家熟练了,你提拔一名生产科长,让他去管理生产,向你就行。” “好。”王茂琳其实也不愿意自己一直陷在一家小工厂里,听说能脱身出来,也很高兴。 “最后是美容会所那边的事。”叶纤红把目光转向董采玉。“和我表哥谈好加盟的事之后,具体的合作方式,你整理出来没有?” “我已大致写出来了。”董采玉把手里的笔记本递过来,交到叶纤红手里。 叶纤红大致看了看,跟上次讨论的大同小异,没什么变化,想了想,把本子还回去,说道:“你交给乔昌智审核吧,如果没问题了,就定下来。” 这种合作方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说不定过段时间,有了好的点子,还是会做微调。 所以也没必要一次要成功。 “最后一件事。”叶纤红见今天的事情很顺利,心里也很高兴,这说明大家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越来越适应了。“就是我们去滇省旅游时,这边怎么的工作怎么解决?” 叶纤红专门把这件事拿出来讨论,是考虑到她以后可能会把这当成一项福利,每个安排一两次管理人员,去国内旅游一次,所以把制度定下来,以后自己就不用操心了,由乔昌智根据制来执行就行。 何况下一次,不会是他们全家跟公司管理人员一起去,很可能是管理人员,单独一起去了。 “这个其实不难解决,方法有两个。”乔昌智回答道。“一个就是我们这些管理人员,每次留一个值班。第二个,就是各个部门,及时培养后备干部,这样我们离开几天,问题也不大。” “我同意乔昌智的意见。”谢建奇回答道。“既然公司下一步会越来越规范,那招聘中层管事人员,势在必行。” 叶纤红点点头,望向王茂琳,见她也点头。于是总结道:“那下一步,乔昌智的工作,是组建公司的部门架构,并招聘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方案出来后,由我来审核。” “好。”乔昌智点头应道。 “那就散会。”叶纤红站起来说道。 大家一起站起来,准备离开。 “茂琳姐,你留一下。”叶纤红叫住王茂琳。 “小红,有什么事?”私下两人时,依然用这样的语气聊天。 “我想问问你,对于生产科长,你有什么具体要求?”叶纤红问道。 刚才她突然想到,父亲当初一起合作过的几个工人里,其实有一个技术好,相对年轻的人,不知道他能不能担任这一职位。 “要求其实不高,主要是对生产一块必须熟悉,然后有起码的管理经验和责任心。”王茂琳见叶纤红问这个,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于是简单回答道。 “如果这样,那我倒想推荐一个人,就是我父亲当初一起干过活人。”叶纤红说道。“要不这样,我叫父亲明天带他过来找你,你试试合不合适。” “行。”王茂琳当然不会不给面子,笑着答应下来。 第六十九章论功行赏 接下来的工作重心,自然是工厂那边,几个管理人员都在忙着为工厂开工做准备。 郑建国推荐的生产科长经过王茂琳考核后,同意聘用他。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爸爸难得推荐一个人,如果被驳回去,他的面子肯定会不好看。 那人以前跟爸爸一起工作过,他是生产组长,爸爸是机修师傅,两人合作还算愉快。 后来老板开始用自己人,爸爸离开后,他没多久也辞职了。 书报亭项目开始后,招了一些人,那人也是基中一个。 在技术上,他比不过爸爸,但是统筹安排方面,肯定强得多了。 王茂琳跟他交流过后,把生产的事交给那个科长,自己开始组建销售部,招了几个有经验的业务员,短时间培训了一下,就把他们派了出去。 她自己也把孩子放在叶妈妈那里,亲自到余杭和甬城等大商场跑业务。 叶纤红倒没有去关注这些,潮牌店经过一周的开业大酬宾,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她准备论功行赏,奖励一下相关人员。 朱亚婷是具体的负责人,所以给她的奖励最大,叶纤红给她买了只BB机,并替她交了一年的服务员。 这时候的BB机还算稀罕货,不像九四、九五年,普及率越来越高,价格也越来越便宜。 如果有人腰上别着一只BB机,要么是小老板,要么是领导,普通人根本舍不得买,也买不起。 所以朱亚婷别着它进了店里,亮瞎了一众男女的眼睛。 叶纤红也没有亏待他们,给每个促销员包了个二百块的红包,这对大多数人来讲,等于多拿了一个月工资,自然皆大欢喜。 乔昌智他们这些高层,叶纤红倒不用这样的方式笼络,只是为了工作需要,给每人都买了一只BB机。 这样一来,公司高层之间联系就方便多了。 叶纤红自己买了只大哥大,不是最早期的那种砖头型,而是新出来的机器,重量和体积已小了不少,手包里轻易装得下。 这家伙寿命其实很短,很快就会有新机器取代它,不过自己好歹有几家产业了,就算明明不喜欢,也不能省。 倒是安安和郑兴旺羡慕得要死,每次叶纤红放在茶几时,两人都要拿过来,翻来覆去地看。 做完这件事,叶纤红去了一趟戴老家,把他帮自己订的机票拿回来。 “爷爷,有没有东西需要我们带的?”叶纤红离开前,问了一句。 “没有。”戴老摇摇头。“要什么他们自己不会买啊?还要我这个老头子买了托你送过去?” “爷爷,你就是嘴硬心软。”叶纤红揭穿他的假模假样。“明明上次你一听到反季节蔬菜项目,就把戴叔叔叫回来,希望他也参与,现在却一付跟他们撇清的模样。” “丫头,你怎么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戴老恼羞成怒地瞪了她一眼。 “谁让你当我是外人。”叶纤红不客气地反瞪回去。 “你——”戴老被她搞得一点没办法,只好自我解嘲在说了一句:“现在整个虞城,敢跟我这样说话的,也只有你了。” “嘿嘿,因为我是你的孙女嘛!”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 陈姨在一边听他们斗嘴,忍不住笑了。 戴老这句话没说错,虞城敢这样直接跟他呛嘴的,确实只有小红了。 同样的,能让戴老这样越活越年轻的,同样只有小红了。 “那有没有需要我们带什么?”叶纤红又问。 这时候交通不便,如果滇省那边没有亲戚,想买那边的特产,非常不容易。 “算了。”戴老摇摇头,“你自己带些特产回来就行,别麻烦了。” 叶纤红也没客气。 “对了,那个宋保国过几天就要调到欣昌县了,你不用再担心他找你的麻烦。”戴老突然记起这件事,对叶纤红说道。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道:“怎么这么巧?他不去别的地方,偏偏到了外公所在的县?” 要知道纤诗美容会所加盟店,要在欣昌开一家,万一他们看到后,迁怒于它,就麻烦了。 毕竟女人都很小气,自己辛苦搞到了配方,却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万一她决定一拍两散,专门针对表哥的店怎么办? “有什么问题吗?”戴老见叶纤红的语气不对,惊讶地问。 “没什么。” 这么莫须有的情况,她也不好意思跟戴老总。 “没事就好。”戴老解释了一句。“可惜肖东胜来的时间太短,资历不够,否则倒是可以把他提到宋保国的位置。”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叶纤红也没客气。 “不过也没事,明年书记要退休,小谢很可能会顶上去。如果他做出些成绩,倒是可以直接升到市长的位置上去。”这里没有外人,戴老说话也很直接。 “谢谢爷爷。”叶纤红知道他是看在自己面子上,才这样关注肖市长,忍不住有些感激。 “客气什么?”戴老半真半假地说道。“只要你下次有杨梅烧酒这样的好东西时,别忘了爷爷就行。年纪大了,变得嘴馋了,而你做的东西,味道比外面买的好吃。” “没问题,爷爷。”叶纤红笑着承诺。“下半年有什么水果,我一定多替你准备一些。” 想到下半年最多的苹果、桔子、橙子,叶纤红想着要不要去滇省的时候,到处跑跑,多弄些果树进空间。 “那就好。”见叶纤红没有多想,一口答应下来,戴老脸上露出了笑容。 杨梅烧酒虽然不是稀罕物,但是天天这样吃几粒,感觉身体非常舒服,没有一点老年人特有的疲惫和头晕眼花,精力感觉特别旺盛。 任何人都无法长命百岁,这一点戴老有清醒的认识,所以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年纪大了之后,身体不要跨掉,至少去见马克思前,还能走能动,生活可以自理。 如果小红能长期提供这样的宝贝,他绝对有信心,自己做到这一点。 “对了,宋保国调去欣昌,担任什么职位。”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同样的副书记,不过主要负责党建那一块,不再兼职政法委了。”戴老回答道。 “那对他来说,等于是降级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那倒没有。”戴老笑了笑,指点道:“你可能不明白,分管党建的副书记,排名一般都在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前面。” “这么说来,他倒是升官了?”叶纤红心里不乐意了。 “你介意这个干什么?”戴老搞了一辈子政治,清楚事情没有叶纤红想得那么简单。“即使他有贪污受贿的行为,也不可能直接把他怎么样?动一个这样级别的官员,需要一个契机。” “哦。”叶纤红应了声。 原来如此。 难怪前世那些房叔表哥,都要等媒体曝光后,才被撤职,原来搞政治就是这样,需要讲究一个时机。 就是不知道宋保国遇到什么样的坎,才会被人算总帐? 从戴老家回来,叶纤红看了看机票,发现上面的日期是两天后上午。 算了算日子,离暑假结束,不到一个星期了。 看来从滇省回来,弟弟就要开学了。 …… 宋保国收到调令后,就开始准备搬家了。 主要是机关大院的房子,得让出来给新来的书记,好在他在虞城有不止一套房子,倒不用担心行李需要运到欣昌。 董洁今天也在整理要带去欣昌的东西。 最主要的是,要在那边买一套房子,方便生活。 当她打开保险箱拿钱的时候,发现里面似乎空了一点。 她咯噔一下,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点了点,钱没少,首饰也没少,只是少了两个笔记本。 这些都是她亲自放进去的,自然知道那两个本子记了什么。 一个是谢市长跟外面的女人暧昧的照片,另一本是夫妻俩收贿的帐本。 董洁一下子清醒过来。 难怪谢市长突然如有神助,对老宋步步进逼,原来是手里有了自己的证据。 可是他又是怎么找到拿到这些东西的呢? 何况钱和首饰一点都没少,任何人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把钱都一起带走了。 反正他们知道了,也不敢声张。 董洁坐在书房,想了半天没有想明白。 这件事后果很严重,他自然不能瞒着老公。于是把现金装在袋子里,匆匆提了回到家。 宋保国现在也在家里。 倒不是他没有责任心,不想站好最好一班岗,实在是坐在办公室时,整天整天的没有人进来汇报工作,让他接受不了。 以前他的办公室,可是最热闹繁忙的地方,天天有人等着他接见。现在倒好,别人想避瘟神似的避着他,这让他如何接受得了。 回到家里,想到马上要离开了,他的心里更不痛快。 “老宋——”董洁一进屋,看到低头吸闷烟的宋保国,内疚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他问。 老婆董洁的性子他清楚,可以说比自己更冷静更适合政法委书记这个职位,今天怎么像换了个人? “谢明浩针对你的事找到原因了——”董洁把袋子随手放在一边,走过去蹲在宋保国面前,低着头靠在他的大腿上,低声说道:“那边有人去过了,保险柜也被人打开过,其它都没少,就少了两个笔记本?” “两个笔记本?”宋保国身子倏地站起来,眼睛瞪得你铜铃。“你是说记录谢明浩隐私的笔记本和我们的帐本不见了?” 第七十章离开前的斗争 “没错。”董洁点点头,沉痛地说道:“这件事怪我,太大意了。当初谢明浩一有动作,我就应该怀疑并去检查的。” “这怎么能怪你?”宋保国拉着妻子站起来,伸手帮她捋了捋头发,将额头垂下来的碎发别到耳朵后面,“谁也没想到,谢明浩会来这一手——” 这件事妻子虽然有责任,但是他觉得失败的最大原因,其实是因为自己。 他对自己的掌控力太自信了,小瞧了对手,所以才会有今日之败。 不过既然知道了原因,他就不会这样灰溜溜离开。 至少离开前,也要给谢明浩找些麻烦,让他接下来的日子没那么好过。 靠作风问题肯定不行了,他既然搞到了那个笔记本,肯定妥善处理好了那几个女人,只能从其它地方下手了。 他出身谢家,有家族全力支持,并不缺钱,所以在经济方面犯错误的可能性也比较低,才会给人非常清廉的印象。 忽然想到谢明浩有个打麻将的爱好,宋保国有了主意。 …… 自从知道宋保国在暗中对付自己,谢明浩原以为他在虞城树大根深,很难动摇,所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他的策略很简单,就是利用匿名信提供的信息,一步步蚕食他的力量,将宋保国身边涉及贪污的亲信一个个拿下来,打击他的气势与威望。 没想到还没到十天,宋保国就撑不下去了,主动申请调到欣昌了。 这样一来,他也不好继续打落水狗,免得把宋保国逼急了,狗急跳墙,死前反咬自己一口。 只要他离开,虞城就没有了竞争对手,等高书记退休,自己就可以安稳地接班了。 这倒不是他盲目乐观,虞城现在有资格竞争的几个副书记,不管是分管组织部的副书记,还是分管纪委的副书记,或者分管宣传的副书记,跟自己都有差距。 而肖市长刚调来虞城不久,还没有资历一步到位,跟自己竞争,所以自己都是唯一的人选。 就算从其它县市调来新的政法委书记,他都有把握压制住他。 除非犯了错误,上面觉得自己无法胜任,必须另外调一个书记过来,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他这两天踌躇满志,忙着接见各个科室处室的负责人,想趁自己威望最高,宋保国失势的机会,把市政府各个科室重新洗一下牌,换下一些人,让自己的亲信顶上去。 转眼到了下班时间,他腋下夹着黑色的手包,匆匆走出办公室,来到院子里的专用停车位。 司机已开好空调,打开车门,等在那里了。 他弯着腰坐进车,司机悄无声息地关上门,发动车子,往江边开去。 没过十几分钟,车子就在曹娥江边一家不起眼的小酒楼前停了下来。 谢明浩下了车,交待司机晚上十一点来接自己,就走进酒楼。 一个三十出头的少妇,正坐在门背后的收银台里,对着小镜子照自己的脸,看到谢明浩来了,连忙站起来笑了笑,走出来引导着他往楼上走。 上了楼梯,面前是一条走廊,两边十几间房子全是小包厢,两人没有停顿,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在最里面那间包厢门口停了下来。 少妇打开门,伸手向谢市长做了个请的手势,等他进了屋,才轻轻带上门,转身下楼了。 谢明浩一进屋,就看到沙发上坐着三个男人,看到他一齐站起来,笑着跟他打招呼。 其中一个四十出头的白脸男子,似乎跟他最熟悉,笑道:“领导总算来了,我们都等你半天了。” 这个房间比其它包厢大得多,除了中间一张十六人位的大圆桌,边上还有一个小客厅,放了一套真皮的转角沙发,边上还放了一张麻将桌。 “你又瞎说了。”谢明浩扫了一眼他们面前的茶杯,见里面的茶叶都还没有完全泡开,就知道他在信口胡说。 他们最多比自己早来十分钟,亏他有脸说来了半天了。 “领导别理他,他就爱自作聪明。”旁边一人推了白脸男子一下,揶揄道:“也不想想领导哪个不是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这么点小伎俩,骗骗我们还行,能瞒得过谢市长?” “有话好好说,别乱给我戴高帽子。”谢明浩挥挥手,一付不爱听马屁的模样,见旁边那张麻将桌已准备好,顿时手痒了,招呼道:“别浪费时间了,趁饭菜还没上,抓紧摸几付——” “对,多糊几付才最实在。”几人七嘴八舌地起哄。“上次我可输了不少,这次一定要扳回来。” “就你这臭手,想赢可难了——” “这次来前,我可洗了手,还去多宝寺拜了菩萨,肯定会保佑我赢钱的——” 说话间他们已在麻将桌坐下来,开始摸牌。 “要不要点菜?”门悄悄被推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走进来,点头哈腰地问。 他是这家店的老板,自然知道今天的客人里有虞城市的市长,所以亲自过来侍候了。 “你看着安排就好,别影响我们筑长城。”有人望了谢明浩一眼,回答道。 “碰——”谢明浩看到上家的牌打出来,连忙喊了一句,至于晚上吃什么,他根本不关心。 这些小事,几个牌友肯定会安排好的,不用他操心。 他的兴趣爱好不多,除了女人,就是喜欢在空余时间,找几个人摸几圈。 原本想着现在是宋保国离开的紧要关头,老实在家呆着,别出来玩了,可是被人一约,心又痒了,于是答应过来。 这几人以前一起玩过,牌品也不错,输了点钱不会肉疼,他自然不担心会出什么错。 “听说管政法的老宋要调走了,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那个白脸男子打出一张牌之后,随口问了一句。 “不会吧?”他的上家疑惑地说道:“宋书记可是虞城的实权派,就算是高书记,也得卖他几分面子,他舍得调走?别的县就算给他个县长做,他也未必愿意吧?” “这个谁知道?”旁边那人没好气地回答,又瞟了谢明浩一眼。“估计只有领导才知道。” 谢明浩没有出声,他一直信奉打牌就打牌,不要跟人讨论单位里的事。 在他看来,这些都是机密,就算他们内部斗成什么样,都不方便透露给外面的人,免得影响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给政府抹黑。 他也明白,普通人都好奇机关里的那些事,这样讨论,无非是显摆自己路子广,并非故意传播谣言。 见他没出声,几人默契地停止了交谈,把注意力放在牌本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今天像是被财神盯上了似的,接二连三地糊牌,而且糊得都很大,面前专门用来装钱的小抽屉里,很快塞满了厚厚一叠大钞。 “领导今天又要大吃四方了啊!”有人酸溜溜地说了一句。 “那可不一定。”有人不服气地说道。“先赢不叫赢,后赢才是金!” “你们就酸吧!”谢市长最近工作顺风顺水,整个人就有种春风得意的感觉,此时明知道他们在开玩笑,也不在意,笑着反驳道:“你们有本事来赢啊!放嘴炮有什么用?” “这话说的,太气人了。”白脸男子气呼呼地叫道:“上家你管着点啊?是不是故意在喂下家?” “我哪有?你看我,输得最多,怎么会喂他?”谢明浩的上家委屈地叫道:“实在是他胃口太好,打什么都吃得下——” 对于他们气急败坏的模样,谢明浩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这种想什么就来什么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同一时间的隔壁房间内,几个人正围坐在电视机前,认真观看着。 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的,赫然是隔壁房间谢明浩跟人打牌时的情形。 虽然听不到声音,可是每个人的表情和动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特别是谢明浩又赢了一把,把钱放回抽屉时,随手把钱拿出来,点了点。 那些可全是大钞啊,粗眼一看,就有几千了。 “要不要现在进去?”有人悄悄问。 “就算抓了现形又能怎么样?难道虞城电视台敢播这样的画面?”有人不服气地回答。 “别说虞城电视台,就算地区台和省台,都不会播,这可是给政府形象抹黑啊!这个后果谁负得起?”又有人说了一句。 “你们想这么多干嘛!”一个男人打断他们的话。“我又没想靠这个把他怎么样?只要能恶心一下他就行。他不是自认清廉,准备接高书记的班吗?我就把这段录像公开出去,让上级领导看看他的另一面吧!” “哦。”几人一齐转过头,望向说话之人。 赫然就是已准备调离虞城的宋保国。 “所以,照原来的计划行动就行,别的你们不要去多管。”宋保国吩咐道。 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信,等他离开虞城后,在欣昌站稳脚跟,肯定会带一部分过去,重建班底。 虽然损失了一些人,掌控力下降了不少,但是这些人还是听从他的吩咐,过来办事了。 第七十一章工厂开工 一条突如其来的消息,突然在虞城传得沸沸扬扬。 市长谢明浩下班后,跟人在酒店赌博,被警察抓了个现形,当时他已赢了近五千块钱。 麻将在虞城,算得上是一项全民的娱乐活动,所以市长下了班,跟人玩玩本来也没什么,关键是数额太大了。 有人说,谢明浩能赢这么多钱,是因为三个牌友故意输给他,这等于是变相的送礼行贿。 也有人说,以谢家的财力,他未必看得上这点钱,所以不可能接受这种贿赂。 当然所谓谣言,就是每个传播者,以自己的理想和猜测,来看待这件事,所以真相如何,已没法考证了。 只有相关人员,才会关心这件事的真相。 高书记拿着别人送过来的录像带,放下录像机里仔细看了看,虽然没有声音,但是过程一清二楚,谢明浩跟三人确实是认识的,而且关系不错。 想到宋保国刚刚出了事,谢市长又出了这样的丑闻,他只觉得心力交瘁,叹息道:“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这不是正好?”一阵轻笑声从身后传来。 现在虞城传出高书记已为退休做准备了,所以一些重大事情上开始做出让步,而谢市长和宋保国捉对厮杀,还不是看中了他这个位置? 两个闹得最欢的同时出事,高书记可以松一口气了。 “好什么?”高书记哼了一声。“你以为他们出了事,我就没责任?你叫上面领导,怎么看待我们虞城的父母官?” “那倒是的。”身后人用同情的口吻说道:“你是他们的班长,他们出了错,你也有连带责任。” “看来得查一查这三人跟谢明浩的关系了,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权钱交易。”高书记再次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 “这个还是重点吗?”身后那人轻笑道。 “什么意思?”高书记转过身子,对着身后的男子,皱着眉头问道。 “我们说有,它就有。我们说它没有,它就没有。”男子得意地回答。“这三人跟谢明浩打牌,你以为是偶然吗?” “你说是老宋设的局?”高书记毕竟斗争经验丰富,马上反应过来。 “十有八九。”男子淡淡地回答。 “这就难怪了。”高书记点点头,没有再问什么。“江少当初跟他打交道最多,想来对他这个人,了解得比我还清楚。” “当然了。”消失很久的江绪洋此时已恢复了往日的风流倜傥,笑着说道:“宋保国夫妻可不是吃素的,被谢明浩将了一军,怎么可能乖乖地离开。” “你的意思是,他跟谢明浩的竞争失败了,因为他不甘心,所以离开前,还想咬他一口。”高书记问道。“自己得不到,也不想让谢明浩得到?” “这很正常啊!如果换作是我,也会这样做。”江绪洋笑道。 “如果是我,就不会这么做。”高书记摇摇头。 他们还是太年轻了啊!以为凭手段和计谋就能获得想要的一切,却不知道,适当的隐忍和退让,才能爬得更高。 宋保国这样做,会给上面的领导一个格局小,气量不够的印象,想升到市长都难了,何况自己这个位置。 “为什么?”江绪洋疑惑地问。 老实说,他有点看不上这个书记,觉得他性子偏绵软,没有一把手的魄力和担当。 “我说得也不一定对,为了避免误导你,还是下次回家,问你姨夫好了。”高书记笑着摆摆手。“他对官场的理解,肯定比我透彻得多。” 江绪洋望着高书记脸上松弛的皮肤,和斑白头发,忽然笑了。“也好,我去请教姨夫。” 同一时间,肖东胜也听到了这些消息。 望着录像带里谢市长熟练地数了数钱,把它放进抽屉里,继续跟人打牌的样子,他有点迷茫有点警惕。 这盒录像机不知道是谁寄来的,放在门卫室里,指名道谢要他收。 原以为一切随着宋保国的调离,而划上了句号,没想到又起了波澜。 想到谢市长这两天,正踌躇满志地享受胜利成果,肯定没想到这么快就翻车了。 这件事不用想,也能猜到是宋保国搞出来了,因为只有他,才会这么恨谢市长,所以设了这样一个局。 当然也有可能是高书记筹划的,毕竟他对谢市长最近的表现也不满意,正好借着两人的矛盾,嫁祸于宋保国。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样的结果对自己都是有利的。 原本权力被他们几个实权派瓜分完了,现在这几个人倒了霉,他们就有了机会。 特别是肖东胜作为市委常委,排名比较靠后,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往前挪一挪了。 想到这里,他冷静下来,打算好好筹划一下,如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几天后,这件事尘埃落地,谢市长背了个党内警告处分,在常委会上做了检讨,而宋保国已离开虞城,去欣昌县报到了。 当然,这是后话了。 —— 工厂这边派出销售队伍之后,王茂琳作为负责人,亲自在余杭坐镇,天天打电话回来,向叶纤红汇报在那边的销售进展。 叶纤红也没催他。 销售新产品也好,开发新市场也好,都没那么容易。 这次叫她出去,只是提前让她适应一下市场,真正的订单,估计得大家从滇省归来后,再慢慢想办法了。 没想到当天晚上,她就传来了好消息。 原来余杭那边恰好要开一家新的大型超市,愿意把货架的订单交给他们做,前提是,他们希望工厂能照他们的要求,改变一下货架的样式。 这当然没问题,王茂琳连忙答应下来。 叶纤红一听,也喜出望外。 看来自己给工厂的定位是正确的。 这时候大多数工厂都采用的传统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那就是根据市场需要,开发出新产品,然后给产品打销路,而不是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生产。 如果碰到今天这样的情形,顾客有特殊的要求,他们就会怕麻烦而选择拒绝。 原因很简单,因为手里已有了一批加工完成的产品,如果顾客提这样的要求,他们要么重新做,要么修改。前者会造成积压,后者会增加成本。 叶纤红非常清楚,前世大多数加工企业,都是按照顾客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的,很少有自己开发出产品,然后拿去推销的。 除非是一些拥有核心技术或者专利的产品,别人做不了,只能向你购买的,才可以推销成品。 他们工厂现在刚开始,手里既没有批量完成的产品,所以不必担心有成品会积压。 产品怎么做,只需要花点时间,重新制造样品就行。 跟那边签好合同后,王茂琳连夜回到虞城,到工厂那边,和大家商量生产事宜。 第二天一早,王茂琳和郑建国等人就完成了样品的制作,然后把生产任务交给新上任的科长,才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他们得回家准备一下,下午就要出发去余杭坐飞机,准备去滇省了。 这时候能坐飞机出去旅游的,都不是普通人,别说苹苹兴奋,连乔昌智、谢建奇都激动不已。 因为大家都没坐过飞机,叶纤红怕大家闹出笑话,就提前跟他们说了一些注意事项。 比如飞机起飞时,嘴上含一片口香糖,当耳鸣不舒服时,可以不停地咀嚼,并吞咽口水,耳朵就会舒服一些。 当空中小姐送饮料和飞机餐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要什么,费用已算在机票里了,不用另外花钱。 到机场换好登机证,几人进了候机大厅,等广播通知登机,众人才一起上了飞机,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 “姐,我们到了那边,住哪里?”安安和郑兴旺坐在叶纤红两边,忍不住东张西望,见飞机上还有一个金发蓝眼的白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时问叶纤红。 “住酒店啊!”叶纤红笑着回答道:“我们这次的目的地是春城,那边我已托戴叔叔订好了房间,你们就放心吧!” “什么酒店?有几星级?”郑兴旺好奇地问。 “你们想住几星级酒店?”叶纤红反问。“除了总统套房,一般的客房,姐还是请得起的——” “卟哧”一声,身后突然传来笑声。 叶纤红皱了皱眉。 姐弟间说话,被人突然无理打断,换了谁都不舒服。 何况叶纤红很敏感,听出这笑声并不是善意的笑。 转头朝后望去,只见后面坐着一对母女,正用带着嘲弄的表情对她们笑。 女孩子大概十七八岁,应该是高中生,身上穿了件这个女孩子常见的粉红色连衣裙,看起来非常文雅。而那个母亲大概四十出头,全身上下戴满了金银珠宝,一看就是有钱人。 刚才那笑声,应该是小姑娘发生的。 叶纤红有些恼怒,她们这是被嘲笑了? 不过她们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过份的话,她也不想主动挑事,被人说没素质,所以回过头,装作没听到。 原本聊天的兴致,也被这对母女生生的笑没了。 安安脸色也不好看,不过他一直不是主动惹事的人,所以低下头没出声。 倒是兴旺胆子大,转头瞪了那个女孩子一眼。 第七十二章到春城 除了胡向阳,其它人都是第一次坐飞机,所以都比较小心翼翼,免得出错被人笑话。 飞机终于起飞了,安安和郑兴旺开始时还有些不适应,嚼了一会口香糖,慢慢就习惯了。 叶纤红站起来朝前望了望,见爸妈都没事,放下心来。 胡向阳坐在郑建国和叶知书的旁边,此时正好站起,回头望叶纤红,担心她不习惯。 两人先后站起来,目光正好撞在一起,就有些意外。 身边都是人,有些话不方便说,只能朝对方做了个鬼脸。 “妈,前面有个帅哥在看我?”叶纤红刚坐下,听到身后那个女孩子得意地对她妈妈说道。 她抬头望向胡向阳时,正好看到他双手按住嘴角和眼角,朝自己搞怪。 “这有什么奇怪的?”中年女人回答:“我家宝贝长得这么漂亮,哪个男子看见了,不会动心,不想多看几眼?” 叶纤红瞠目结舌。 这对母女也太极品了吧,居然自恋到这地步。 有心站起来,让她们看看胡向阳跟自己的关系,又觉得太无聊。 安安和郑兴旺这时候发现前面的座位背后,还放着全彩杂志,好奇地拿起来看。 里面全是国内外各地的旅游风景照片和人文景观说明,应该是姜皓这样的摄影师,到处采风投的稿。 “姐,这边有春城的介绍呢?”郑兴旺看到里面有介绍石林和喀斯特地形的介绍,拿到叶纤红面前给她看。 “想看这个啊!行,到时我们去一趟石林。”叶纤红随口应道。 “春城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安安问道。 “我也不知道,当时问戴叔叔好了。”叶纤红笑道。“他在那边生活了十年,应该非常清楚。” 春城有什么好玩的,叶纤红还知道一点,主要是上网的时候看到的。 不过现在是九二看,很多景物还没有开发,如果说出来,那就闹笑话了。 “哦。”安安点点头。 他们这边正聊着到了春城去哪里玩,忽然前面听到苹苹清脆的声音。 “我不要你抱。”苹苹在罗叙怀里挣扎,身子朝谢建奇那边靠过去,大声嚷道:“我要那个叔叔抱。” 罗叙原本就不白,小姑娘这么不给面子,他的脸更更黑了。 谢建奇看到苹苹身子拼命朝自己靠过来,笑得别提多得意了,接过小姑娘,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口。 苹苹于是搂住谢建奇的脖子,嘴里咯咯地笑。 王茂琳无奈地望了罗叙一眼,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心里也在烦恼,这两个男人其实都不错,难道自己为了女儿,得接受谢建奇的追求? 叶纤红猜到了前因后果,暗暗好笑。 茂琳姐刚才故意把女儿给罗叙抱,是想培养两人的感情,没想到小姑娘贪靓,居然不给罗叙面子,死活要谢建奇抱。 看来她长大了,也是个颜控。 不过这个小姑娘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小小年纪就会作妖,长大了还了得? 至于这段三角恋爱,还得他们自己想办法,或许多接接触触,就能确定下来谁跟谁更合适。 从余杭到春城,大约需要三个多小时,当空姐分发的食物和饮料吃完后,大家也有些累了,于是纷纷靠在椅背上,闭眼休息。 …… 飞机终于平缓降落在机场,大家都兴奋地站起来,准备下机。 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天,天气还非常炎热,不过春城的气候是夏天高温少,所以比虞城更舒适。 走到机场大厅,看到戴叔叔亲自站在那里。 “戴叔叔,怎么好意思劳烦你亲自来接机?”叶纤红当先迎过去,抱歉地说道。 “这有什么?你以为戴叔叔那么老了,连接机都嫌辛苦了?”戴乃柄笑着说道。 他身边站着一个高大的男青年,看样子像是司机,看到叶纤红一行最大的行李包在罗叙手里,主动过去接。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罗叙不好意思地说道。 以前一直是他帮别人提东西,从来没有人替自己服务过,他还有点不习惯。 “没事,我拿过去放进车里。”高个男青年见罗叙身上彪悍的气息,客气地点点头,说道。 罗叙这才松了手,任他拿了行李朝前机那辆面包车走去。 叶纤红正要把身边的人介绍给戴叔叔,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戴部长,您怎么亲自来接机了?” “哦,是金主任啊!”戴乃柄转头点点头。“今天老家有亲戚过来,我请个假过来,安排一个他们的食宿,你怎么也坐这班飞机?跟女儿去余杭游西湖了——” “是的是的。”那个姓金的女人谄媚地回答道。“您有事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这时候她也看到了戴部长接机的亲戚,就是飞机上被自己笑话的乡巴佬,不好意思继续站在这里,免得尴尬。 见这个女人走了,叶纤红才把家人和管理人员全部介绍给戴叔叔。 乔昌智和谢建奇等人,原先听自家老板说,春城有人接待,还觉得她认识的人真多。 现在听那个女人叫他戴部长,参考那个女人的气势,看到戴乃柄都一付讨好的样子,自然不会认为是小干部。 在省城里被叫部长,又有司机跟着,难道是厅级干部? 如果这样,那自家老板的关系网,真的太厉害了。 戴乃柄自从知道叶纤红对自己仕途上有帮助后,对她的观感已判若两人。 这倒不是他势利,毕竟到了他这种层次,如果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想跟自家成为亲戚,他肯定接受不了。 原先担心父亲被叶纤红迷惑,对她观感不怎么好,等到父亲介绍到她的一些情况,并亲口听她谈起一些看法,才知道父亲的眼光比自己厉害多了。 人往往这样,开始越看不起对方,知道对方的真正能力之后,就会越看重他。 “先上车,外面热。”戴乃柄跟众人一一打过招呼之后,看到司机已把车开过来了,连忙招呼众上上车。 面包车有二十来个座位,足够他们坐了。 里面冷气开得很足,进去后非常舒适。 “你们有什么特别的计划吗?”等车子开动,戴乃柄主动问道。 “暂时没有,一切听戴叔叔安排。”叶纤红笑着说道。 “那就这样,我们先去安顿下来,洗个澡,然后去吃饭。”戴乃柄说道。“吃了饭,就在市区随便逛逛,这里虽然比不上余杭,不过也蛮有特色的。” “好。”叶纤红望了父母一眼,见他们精神不错,笑着应道。 车子在一间装修看起来比较简陋的酒店前停了下来。 大家下了车,看到酒店没有想像中的豪华和典雅,反倒像那种五块钱住一晚的招待所,都有些惊讶。 叶纤红倒不没多想,她相信戴叔叔带自己来这里,肯定有目的。 “这是我们农业厅的内部招待所,外面看着破旧,里面还是比较舒适的。”戴乃柄见叶纤红看到酒店的样子,并没有惊讶,更佩服她的养气功夫,笑着介绍道。 “谢谢戴叔叔,带我们来这里。”叶纤红感激地说道。“早听说过这种内部酒店了,吃住都舒适,安全性也好,可惜普通人没有入住资格,今天我们沾了光了。” 众人这时才露出震惊的表情。 原来如此,看来他们是错怪好人了。 “小红你客气了。”戴乃柄见叶纤红识货,更觉得得她不凡。“我带你们来这里,吃住都有优惠的,可以省不少钱。” “戴叔叔,这些吃住费用我自己来好了,这次来了这么多人,怎么好叫你破费。”叶纤红听他的意思,打算这趟吃住全包了,连忙阻止道。 “那可不行,如果被你爷爷知道,会骂死我的。”戴乃柄连连挥手。“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春城,也让我这个当叔叔的尽一回地主之宜。” “这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叶纤红不知道说什么好。 司机这时已帮忙把行李拿下来,准备去酒店拿一辆行李车,酒店那边已人有看到他们进来,连忙迎了过来。 “部长——”一个大堂经理打扮的男青年,认出了戴乃柄的身份,最先冲过来叫了一声,又朝里面叫道:“快把行李车推过来,准备安排客人入住。” 里面顿时快步走出几个人,有前厅接待员,也有隔壁餐厅的服务员领班什么,殷勤地招呼他们进去。 自家大老板来,这些人怎么敢疏忽? 戴乃柄也习惯了被人前呼后拥,淡淡地应了声之后,在那个男青年的引领下,大家进了大堂。 “部长好。”后面源源不断有人迎上来,见面后都恭敬地叫道。 真的像戴叔叔说的那样,外面看,不过一栋灰扑扑的六层旧楼房,进了大门,才发现里面装修得非常漂亮,照叶纤红的经验来判断,最少有三星的标准。 郑建国和叶知书走进里面,虽然没有看花眼,但是被里面的工作人员这样尊敬对待,倒让他们有些不好意思。 戴乃柄亲自去前台拿了几张房卡,然后要带他们上楼。 客房经理这时也出现了,满脸笑容地亲自在前面带路。 第七十三章第一晚 招待所给他们安排了六间房,郑建国和叶知书一间,安安和郑兴旺一间,王茂琳母女和董采玉一间,乔昌智和谢建奇一间,胡向阳和罗叙一间,叶纤红单独住一间。 客房里面的配套很齐全,里面的舒适程度超出了大家的期望,每个人都很满意。 戴乃柄安排好他们入住后,约好一个小时候后在楼下的餐厅碰头,自己也到隔壁房间休息一下。 毕竟他们刚下了飞机,还得梳洗一下并稍做休息。 招待所这边却如临大敌,老大来了招待所,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招待所所长原本今天休息,接到电话后也急急赶了过来,在办公室亲自指挥,叫人准备水果茶水,不断送进去。 戴乃柄当然不在意这件,叫他们给自己准备好一壶茶,其它的送到隔壁房间去。 他们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又准备了果盘和鲜花到叶纤红他们几个房间里面去。 除了胡向阳和叶纤红,大家几乎都是第一次出门,被招待所当成贵宾一样看待,都有些受宠苦惊。 难怪大家都想当领导,原来当了官,有这样的好处。 安安和郑兴旺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了权力带来的好处,心里不知不觉有了莫名的渴望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舒服地在房间里看了会电视,直到时间过去大半个小时,才出了门,去找姐姐,准备一起下楼吃饭。 叶纤红的房间里,郑建国和叶知书已找过来了。 “小红啊!我们这次来了多么人,吃住可是很大一笔费用,叫你那个戴叔叔出,方便吗?”叶知书坐在床上,不放心地地问道。 虽然已知道了他是女儿干爷爷的儿子,说起来是亲戚,但是占人家这么大一个便宜,她还是有些不安。 “你别担心,这件事我会解决的。”叶纤红回答道。 戴叔叔带他们来农业厅的内部招待所吃住,十有八九是方便拿发票去单位报销,不需要他私下掏钱。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来,还可以用帮他搞大棚种植等理由,让他公款消费这笔钱。 但是这次来了这么多人,用这个作借口,叶纤红自己都会脸红。 万一是他自己出钱,那更不好意思了。 要知道戴家所有人都在机关,没有人经商,单靠工资,有多少积蓄? 等离开时,再给一次钱吧! 如果戴叔叔还是不肯收,那回去后给戴老。 他知道自己有钱,应该不会在金钱上跟自己斤斤计较。 到了楼下,服务员带他们来到包厢,戴乃柄已坐在里面了。 里面已照接待最重要客人的格式,认真布置过。 大圆桌下铺了洁白的台布,下面围了大红色的桌裙,转盘中间摆了一盆鲜艳欲滴的鲜花,转盘的边缘已摆了八碟凉菜,被厨师用心摆盘后,看着都让人有胃口。 “戴叔叔,我们只是趁暑假方便,来这边旅游度假,怎么好意思叫你这个大领导陪我们呢?”叶纤红走过坐他旁边,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们刚来,我自然得陪陪你们。”戴乃柄笑道。“明天你们出去玩,我就不管了。” “你想管,我们也不好意思叫你管了。”叶纤红笑着。 “自家人,没必要客气来客气去。”戴乃柄问道:“你们决定好去哪里玩了吗?” “滇省大理最有名的苍山洱海,丽江和石林,西双版纳等等地方,都想去看看。”叶纤红回答道:“可惜时间不够,只能挑些地方去看看,正要请戴叔帮我们拿主意呢?” “哦,你对这里的主要景区,了解得不错嘛!出名的都说出来了。”戴乃柄有些惊讶。“我看这样好了,你们重点去大理和丽江这两个景区,因为靠得近,路上占用时间少。西双版纳和石林,下次来再玩好了。” “也行。”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因为自己这次过来,主要是去丽江,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的民族印染和织布,如果他们去西双版纳或石林,将不得不和他们分开了。 如果一起去大理和丽江,那就方便了。 其实人自然没意见。 因为戴乃柄本身就是虞城人,自然了解大家的口味,于是为大家准备了一桌极具当地特色,叶纤红一家又能接受的美食,让每个人都吃得极其过瘾。 吃过晚饭,戴乃柄问大家的意见,是打算回房间休息,还是逛逛街。 叶纤红知道戴乃柄这样的地位,能抽出几个小时陪大家,已是极限了,就劝他先回去休息,晚上大家自己随意逛。 戴乃柄也没客气,离开前交待叶纤红,说明天会安排人送他们去大理,并安排了向导陪同,叫他们尽管放心。 叶纤红送他到招待所门口,望着他坐上车子离开,才回到包厢。 “姐,我们去逛夜市吧!”安安和郑兴旺见她回来了,一起叫起来。 刚才戴叔叔在,他们都有些拘谨,现在才恢复了本来面目。 上次戴老送给自己和胡向阳一对翡翠挂件,安安也非常喜欢,叶纤红就告诉他,滇省是国内翡翠最多最便宜的地方,有机会过去,就可以买一块送给他。 没想到他一直记得,还和郑兴旺说了。 “行。”叶纤红记起自己的承诺,自然没有推辞。又问爸妈和其它人,谁想一起去。 “算了,你们去吧,我们回去看会电视,就早点睡了。”叶知书摇摇头说道:“明天还要玩一整天,今天养好精神。” “那我们也不去了,回房间打牌吧!”乔昌智、王茂琳和董采玉几个也没有了兴趣。 “那你们早点休息,我们几个去。”叶纤红也没在意,说道。 “我跟你们去。”胡向阳不放心他们几个去,“万一碰到坏人,也可以保护你们。” “行。”叶纤红回答道。 虽然对他的战斗力没什么信心,这份心意得收下。 叶纤红才不信他跟罗叙学了一个多星期的搏击,就能成为武林高手了? 不过两人好歹也是情侣,出来旅行,自然得成双成对才比较正常。 当然出去前,得先给老家打个电话,问一下工厂那边的情况。 那个生产科长能力不错,他们离开后,生产安排得很顺利,第一批产品已加工好,进仓库了。 叶纤红放心地挂断电话,又打给店里的朱亚婷,问今天的生意情况。 听说依然有四万多,叶纤红满意地挂了电话。 因为玄学的兴起,这个时候开始流行起古玩和文物,像春城这种省会城市,自然有一条专门的古玩街。 从前台服务员那里问清了地址,又收了客房经理专门送给他们的地图,四人一起出发了。 “小红,你想去那边买什么?”胡向阳不知道姐弟三人的秘密,见他们居然要逛古玩店,惊讶地问道。 “给安安买块玉。”叶纤红回答道。 在她的印象中,想买便宜的玉器,最好的地方就是古玩文化市场。 而前世那种金器店卖的翡翠宝石,价格就太昂贵了。 “哦。”胡向阳理解地点点头。 除了安安,小红估计也不会为别人这么上心了,就算自己说喜欢,她也肯定不会这时候出来。 到了目的地,看到这条几百米长的老街,两边长长一大排全是摆摊的人,叶纤红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没想到九二的春城,文物市场就这么繁荣了,比虞城的半山路,规模何止大了十倍。 “姐,我们去哪里看?”安安和郑兴旺也是惊呆了,转头问叶纤红。 “随便看。”叶纤红定了定神,笑着回答。“能不能淘到好东西,要看缘份的。” 不管是任何时代,文物总会和造假搭上关系,面前这么多摊贩摆了数以万件的宝贝,真正算得上有价值的金银玉器和文物,或许很少。 这不是叶纤红能管的,自然不会在这件事情上纠缠,带着三人往前走去。 其实全国的文物市场都差不多,就算摊主摆的货也大同小异,最常的就是各种瓷器和青铜器,其次是各种各个时代的金属货币和玉器。 因为想给弟弟买一块好一点的玉,所以她们注意的重点,在玉器上。 等到真正蹲在摊位前,分辨这些玉器的质地时,叶纤红才发现自己想得简单了。 不管是叫价十几二十的平安玉扣,还是几千几万的玉佩玉镯,她都无法判定它们是材质好坏。 “算了,明天问问戴叔叔,再去买吧。”叶纤红站起来对安安说道。“这边的玉太多了,都分得出好坏真假。” “那是肯定的。”胡向阳笑道。“如果你能分得出,那你靠在这里捡漏,就能赚大钱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们面前的摊主接口道。“想靠捡漏发财,可能性非常小,真正值大钱的宝贝,都进了那些大的古玩店,怎么可能放在这里摆摊等你捡漏?” “大爷,你这话太实在了,不怕影响生意?”胡向阳见他说了句大实话,笑着调侃道。 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穿着件纯白色的汗衫,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他的样子,退休前过也应该不差。难道他来摆摊,只是觉得无聊,想丰富一下退休生活? “你们是外地人,又没打算买,我怕什么?”大爷呵呵笑道。 “大爷实在人。”叶纤红向他竖了竖大拇指。 “你们哪里来的?”大爷这时候没有生意,正有些无聊,就跟他们瞎扯了起来。 “浙省的,来这里旅游。”叶纤红回答道。“大爷,我想给弟弟买块好一点的玉,你说哪里去买比较好?” “如果不怕花钱,当然是去正规的玉器店。”大爷说了句实话。“如果想省钱,又不是为了投资,那就在我这边挑一块漂亮的就行。价格不高,戴着玩玩就行。” “大爷,刚才还说你实在,现在怎么又给自己打广告了?”胡向阳笑着说道。 “没办法,大爷也要赚钱的啊!”说完,从地上一堆小玩意里翻了翻,挑出一个平安玉扣,递给叶纤红。“这个白底青种的翡翠,成色一般,所以也不贵,但能保证是天然的玉,跟那些人工处理的不同,给男孩子戴也不错了。” 叶纤红接过来一看,被他一形容,感觉确实不错,就问:“多少钱?” “两百块。”大爷伸出两根手指。“如果去店里买,这种可以卖五百块。” “行。”叶纤红不想空走一趟,就决定买下来。“大爷,再帮我挑一块好的。” 大爷见叶纤红干脆地应下来,也有些意外。 他这样说,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情,并没有想过叶纤红连价也不还,真接买了,心里有种被信任的意外,于是从面前一堆玉石里,再次挑出一块形状差不多的平安结,递了过来。 因为靠过翡翠的产地,这种杂质多的白底青种并不值钱,不过拿到外地,包装后放到玉器专卖店,价格就可以翻好几番。 “谢谢。”叶纤红接过后,从钱包里拿出四百块钱,递给了大爷。 “其实你们想买好的玉,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买原石。”大爷朝远处指了指,说道:“那边有家卖原石的店,如果你运气好,解出好的翡翠,就真的赚大发了。” “赌石?”叶纤红自言自语了一句。“就在前面?” “没错。”大爷笑着说道。“不过如果运气差,石头里面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白花钱了。” 大爷以为叶纤红不懂,又解释了一句。 “谢谢大爷,我们马上去看看。”叶纤红把平安扣一人一个,递给安安和郑兴旺,拉起他们往前面走去。 别人或许不知道赌石,叶纤红可清楚的很,前世网络里经常有人提到这个,什么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的说法流传很广,就算你钱再多,都有可能一刹那成为穷光蛋。 同样的,很多妄想一夜暴富的人,也把赌石当成改变命运的机会,却不知道,这样的机会万中无一。 叶纤红也很想近距离看看赌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才会这么有兴趣。 大爷望着他们几人往前面走去,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他自然不会告诉他们,前面那家原石店的老板,其实就是自己的儿子。 第七十四章赌石 “小红,那个大爷会不会骗我们的啊!”胡向阳虽然出生在京城,还没听说赌石这件事,听那个大爷说的玄乎,就有些不放心。 “没事。”叶纤红笑道。“我们只是去看看,他们又不会逼着我们买?” “哦。”胡向阳听她说得有理,也就放心了。 想到这次出来旅游,最大的目的就是长长见识,这种事其它地方没有,只有滇省才有,确实应该去见识一下。 以后碰到朋友,也可以用这个,来吹吹牛。 到了大爷告诉他们的地方,却发现不过是一间十几个平方的普通的门面,屋里的架子上摆了一些瓷器和杂物,并没有看到原石。 “几位想要点什么?随便看。”一个四十来岁的黑瘦男子满面笑容地迎上来。 “老板,你这里怎么只有这些东西啊!”胡向阳疑惑地问道:“前面那位大爷说,这里可以买原石,难道他骗我们?” “你们要买原石?”黑瘦男子眼前一亮,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有,当然有,你们等一下。” 说完,走到门口,用土话跟在店门口摆摊的女人说了几句,然后回到店里,打开里面的后门,露出一间黝黑的房间,开了灯,招呼他们进去。 大家往里一看,只见里面的面积,至少比外面大了五倍。 房间里乱糟糟的,靠墙放了几个铁架子,上面随意堆了一些石头,更多的石头杂乱地堆在地上。 最里面靠窗的地方,放了一台机器,叶纤红猜测这是切石机。 进了屋里,男子连忙关上门,笑着叫他们随便挑。 “这些石头怎么卖?”胡向阳担心他狮子大开口,所以提前问好价格。 “不贵。”男子指着地上的原石说道。“那堆大的,五百块一公斤,那堆小的四百块一公斤。至于架子里的原石,八百块一公斤。那些都是最有希望出翡翠的,所以价高了些。” “你这里没有那种半赌的原石吗?”叶纤红望了望这些石头,傻了眼。 这些不是跟老家溪沟边的石头差不多,怎么知道哪些有翡翠啊! 如果它们确实是原石,那价格倒是不贵。 前世经常听说有了花了几十万几百万买原石,所以才会一石致贫,现在买一块篮球太小的原石,也不过一千块。 看来赌石之风现在还没有流行开来,所以价格还很保守。 二千年后,原石的价格一年比一年高,重生前,更是被炒成天价。 “半赌的本来是有的,昨天碰巧来了个玉器店的老板,见我家的石料不错,全部买走了。”男子说起这个,就有点傲然的意思。“所以你放心,这里面肯定有出翡翠的原石,只是需要你好好找一找了。” 这一点叶纤红当然信。 刚开始从缅甸运来的原石,都是老坑仔料,出翡翠的概率高,玉的质量也好。 专业地说法是“水头好”,质坚,透明度高,其上品透明如玻璃,故称“玻璃件”或“冰种”,其中的翠绿绿得可爱,被称为“高绿”或“艳绿”。 叶纤红对这些虽然一知半解,但是赌性每个人都有,碰到这样的机会,还是想买一块试试运气。 “你们也随便看。”叶纤红对安安和郑兴旺说道。“赌石真的跟运气有关,万一你们也挑出一块极品翡翠,那就真的发财了。” 几人一听,都弯下腰,去看地上的原石了。 黑瘦男子听他们的对话,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菜鸟,对赌石一窍不通,心里暗暗高兴,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叶纤红先来到地上那堆大的原石面前,这些石头大的三四十斤,小的十来斤,一块也不过几千块,她完全买得起。 “你拿这个照照吧!”见几人像挑西瓜一样,东摸摸西看看,黑瘦男子也看不过眼了,拿来一支小电筒,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这才想起,前世那些人就是用这个来照原石,看里面有没有出绿。 “谢谢。”想到这里,她有些汗颜。 今天真的是出丑了。 “不客气,希望你们好运气,挑出有翡翠的原石。”黑瘦老板见他们这样都敢来买原石,猜测是不差钱的主,所以说话也特别客气,希望能成为自己的老买主。 “借你吉言。”叶纤红向他道谢后,继续挑原石。 可能这些原石已被人挑了无数次,叶纤红照来照去,没有发现一块能显出绿意的原石,失望之余,来到那堆小的原石面前。 它们大多拳头或者碗口大小,应该更容易照出有里面有没有绿。 看了二十多块,没有动静,叶纤红暗暗疑惑,难道这些全是普通的石头,老板说半赌石被人买走,是骗人的? 失望之余,正要放弃,突然看到脚下的石头,在手电筒下,有点微弱的绿意。 叶纤红心里一喜,连忙把石头拿起来,放在眼前,细细观察起来。 因为距离近,他的精神力不知不觉释放出来,不由自主地透进石头,来到了石头的中心。 突然之间,他看到了一抹亮眼的绿色。 这是翡翠?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下一刻她反应过来,自己用精神力,居然能看到了石头内部的样子。 怎么会这样? 原以为精神力能透过衣服,看到人的身体,可以给人看病用,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作用。 如果这样,那这一屋子的原石,只要有翡翠的,她都可以挑出来。 想到这里,她激动得一颗心怦怦乱跳。 偷偷回头望了望那个老板,见他站在柜子前,观察一块石头,想来他没事的时候,也没少研究这些石头。 弟弟、兴旺和胡向阳,也在看石头,没顾得上自己。 叶纤红再次用精神力扫描手中的石头,仔细观察里面绿色部分的大小,不过鸡蛋大小,打手镯肯定不够,最多做些小玩意。 她也没失望,小心地放下手中的石头,准备等一下买走。 想着那边大块石头出大的翡翠可能性更大,叶纤红重新回到那边。 如果运气好,搞到一块大的翡翠,给妈妈打一对手镯,那这次滇省之行,就圆满了。 打着这样的主意,叶纤红首先来到一块足有脸盆大的原石前。 继续装模作样地拿着小电筒在石头表面照来照去,精神力也笼罩住石头,缓缓往里探去。 最先看到的是灰不溜秋的石质,跟路边看到的石头完全没有不同,叶纤红也不气馁,继续往里深入。渐渐探进到五分之一,才出现了一些白色的斑点。 有戏! 叶纤红心里一喜,继续往里看,后面居然全是半透明的白色斑点状石层,像是鸡蛋里的那层蛋清,把石头的内里全部包裹住了,给人无限遐想。 这是白棉?她惊喜地想,难道自己运气真的这么好,每一块看的大石头,就要出翡翠了? 要知道翡翠里面“白棉”,大多都是翡翠自身颜色分布不均匀而造成的,也就是说,有白棉的毛料中,大多都会产生翡翠,至于质量好坏,那就是另说了。 叶纤红现在越来越享受这种刺激的感觉了,连忙凝神继续往里面看去,穿过一层层的丝絮状白棉,看到了一层淡着微微绿意的“雾”状结晶。 出绿了,果然有翡翠。 叶纤红猛地往中心部位探去,下一刻傻眼了。 只见正中心里面除了三粒杂乱分布的花生米大小的翡翠之外,其它部位依然是云雾状的絮状物。 叶纤红把精神力退出来,心里暗里叹了一口气,自己高兴得太早了,这翡翠真的没有那么容易得到的。 “怎么样?有看中的吗?”黑瘦男子时不时地关注一下他们几人的情形,见叶纤红对着那块脸盆大小的原石一动不动,以为她看上了,笑着问道。 “还要再看看。”叶纤红回头笑了一句。 “那你继续看,有看上的对我说。”黑瘦男子也不在意,让她继续挑。 从那块让她失望的原石边离开,叶纤红再次看其它的石头。 也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差,还是有翡翠的原石本来就少,叶纤红一连看了十块原石,都没有发现翡翠。 叶纤红有些着急,于是挑了块体积比较大的原石。 心里想着,如果还是没发现,只好放弃了。 这一块用手电照的时候,没有任何绿意,叶纤红没在意,依然偷偷地将精神力放上去。 让叶纤红不敢相信的是,这一次才进入不足两公分,就看到了丝絮状的白棉。 这次不会像上一块一样,让自己白高兴一场吧! 她有些急迫地朝着白棉里面探去,又延伸了十公分左右,就看到了一层薄薄的,带着些淡绿的结晶出现在眼前,叶纤红心怦怦直跳,拿着手电的手,也有些发抖。 如果毛料中出这种雾状物,十有八九就是有翡翠了,这是叶纤红前世看网上的视频,得出的粗浅经验,也是一些赌石的网络小说最爱这样写的。 同样的情况下,上块原石几乎没有出翡翠,没理由这块又是空的。 最大的可能是,这白雾下面不但有翡翠,还是品质极好的极品翡翠。 叶纤红定了定神,满怀期待地继续往里,只见里面的绿越来越浓,越来越艳。 突然,一道耀眼的绿色出现在眼前,犹如叶纤红前世网上见过最漂亮翡翠的颜色,难道这是正阳绿?叶纤红记得最顶级、最珍贵的绿色,就叫这个名字。 如果是这样,那自己运气真的逆天,碰到极品了。 只是不知道它有多大,够不够打一对手镯? 叶纤红再次往里探,见到最中间的绿色部分,至少有碗口那么大,打手镯应该没问题了。 正要继续看清楚真正的大小,忽然头一疼,精神力已退了回来。 叶纤红皱了皱眉,看来自己的精神力使用过度了。 第七十五章解石 精神力用尽,人就有些疲惫,叶纤红站起来,准备通知胡向阳和安安他们,她打算回去了。 刚发现精神力的作用时,原以为可以把这些原石看个遍,把质地最好的原石挑回去,给家人打些玉器,没想到精神力这么不经用,才看了十几块石头,就用尽了。 不过也无所谓,就当它们存在这里好了,别人不像自己,能把有翡翠的原石挑走,有机会下次再来看。 再说滇省有赌石的地方不止这一家,相信以后还能碰到这样的机会,那时再好好看看好了。 “你们挑好了没有?”叶纤红问道。 “我挑了一块。”安安晃了晃手中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原石,说道。 “我也挑了一块。”郑兴旺拿出手中的石头给叶纤红看。 这样的石头一公斤就要几百块,他们还真的不敢挑大的,万一里面什么也没有,几千块钱就丢了。 “你呢?”叶纤红问胡向阳。 “我喜欢这块。”胡向阳手里拿着一块大小形状跟橄榄球十分相似的原石,笑着说道。 “你不是在挑翡翠,是在选哪位石头最漂亮吧!”叶纤红忍不住取笑他。 “你不是说能不能出翡翠,全凭运气吗?”胡向阳不服气地说道:“或许我运气好,偏偏这块就有翡翠呢?” “这位小兄弟说得不错。”黑瘦的老板走过来,笑着接口:“赌石有时候真的赌运气,很多大家都看好的石头,偏偏出不了翡翠,有的谁都觉得不可能的石头,偏偏出了极品翡翠。” “就是就是。”胡向阳被肯定,得意地笑了。 “你们挑了几块?”店老板看他们每个人都有选中的原石,放下心来。问道。 “我要这两块,加上他们三块,共五块,老板帮我们算算多少钱?”叶纤红指指自己挑中的一大一小两块原石,问道。 “我拿秤过来。”老板见她脚下那块原石,少说也有十多公斤了,看来这次能赚不少,心里高兴,态度自然变得更和善了。 将石头放到磅秤上,一块大的,共十七公斤,四块小的,共三公斤,老板快速报了价格:“一共九千七百块,算你九千五百块。” “好。”叶纤红回答道。 因为自己两块原石百分百赌涨了,心情大好之下,也没还价,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一万块钱,抽出五张,递给老板。 老板噼里啪啦点了一遍,塞进腰包里,笑着问:“要不要把原石解出来玩玩?” 他这样做,也是想讨好顾客。毕竟年轻人都心急,想看看自己买的原石,有没有翡翠。 如果他们运气好,解出一块,那下次他们肯定会再来买。 “姐,我要解出来看看。”安安一听,连忙叫道。 “那就解出来吧!麻烦老板了。”叶纤红说道。 “没事没事。”黑瘦的老板已认定叶纤红是大老板了,所以态度特别好。“如果赌涨了,下次再过来玩。” 这时候翡翠还不像前世那样,炒出天价,所以赌石还不成气候,他们做一行的,赚的钱也没那么多。 像今天这样,一次就有近万的收入,也算非常难得了。 如果她们买到的石头里有翡翠,那就是最好的宣传了,说不定他们,以及他们的朋友,下次还是会来买。 几人来到角落的解石机前,看老板打开电源开头,把石头固定住后,开始把表皮剥开。 见弟弟紧张地盯着机器,叶纤红怕有灰尘进入弟弟的眼中,见他退开些。 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依言往后退了退。 “小红,你花八千多块钱,买这么大一块石头,小心爸妈生气。”胡向阳趁别人没注意,小心对叶纤红说道。 “没事,这是赌石,又不赌钱,爸妈不会在意的。”叶纤红半真半假地说道。“希望今天运气好一点,能解出翡翠,那就可以给妈打一对玉镯子了。” “那也没必要玩得这么大啊!”胡向阳说道。“花上万块钱,都可以在玉器店买一只手镯了。” “一万块钱能买到什么好材料?真正的极品翡翠,玉器店最少得十几万甚至上百万吧!”叶纤红不屑地回道。 “说不过你。”胡向阳觉得叶纤红在这件事上,有点孩子气了。“爸妈肯定会教训你的。” 那边解石机里,已解了两个面,里面什么都没有,估计是赌输了。 “再割一刀,如果还没有,就彻底没戏了。”叶纤红对弟弟说道。 “哦。”安安有点失望。 “别在意,这本来就是碰运气。”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最后一刀下去,连白絮都没看到,彻底输了。 “要不,帮我也解了。”郑兴旺看安安的石头里面,什么也没有,忍不住也想解了。 如果自己的石头里面,也是这样的情形,那拿着这么大一块石头回去,真是太傻了。 “没问题。”黑瘦老板看现在不过七点多,时间还早,笑着答应了。 或许郑兴旺运气比安安好,一面擦掉后,就看到了明显的白絮状。 “有希望。”黑瘦老板笑着说道。 又是一刀下去,然后看到了一层淡淡的绿。 “旺旺运气比安安好,看样子赌涨了。”胡向阳也看出郑兴旺的石头可能有翡翠,笑着说道。 只是不知道里面的翡翠有多大,是什么样的品级?如果够大,品级够好,那一万来块成本,就赚回来了。 “哦,是花青种。”因为原石小,黑瘦老板很快就把里面的翡翠掏了出来,不过鸡蛋大小一块翡翠,“颜色不是很好,这样的大小,估计最多也就值千把块钱吧!” 叶纤红知道这是老板故意往高里说,这种颜色,应该是中低档的翡翠,前世价格最高时,估计也不会上万,现在的物价,最多值几百块块。 “向阳哥,你的解不解?”安安和郑兴旺看得不过瘾,又劝胡向阳那块橄榄球状的原石也解了。 “解就解吧!”胡向阳也不在意,拿出来交给黑瘦老板,任他去处理。 胡向阳的运气也不行,原石解开之后,除了一片半透明的不规则白絮,什么也没有。 “我们三个运气都不行,只能看小红有没有希望赌到翡翠了!”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笑着说道。 “你们是不是都没赌涨,所以希望我扳本?”叶纤红笑着问道。 “姐,你反正买了两块,就解一块试试吧!”安安说道。“说不定你的原石真的有翡翠呢!” “那就解小的这块吧!大的我要带回去保存。”叶纤红把大的交给老板。 老板连续解了几块石头,也有些累了,不过听说只解这块小的原石,笑着接过,固定住后,开始解石。 刚擦了一面,就看到白絮状的白雾,他一惊,拿小手电照了照,发现绿已透出来,颜色非常纯正,惊喜地叫道:“这块有机会出极品翡翠了。” “啊!真的吗?”安安和郑兴旺忍不住大呼小叫起来。 “应该错不了。”黑瘦老板又小心去剥去一层皮,这一次,已看到了明显的绿了。 “姐,真的有翡翠!”安安惊喜地叫道。 “是的啊!”叶纤红也装作惊喜的样子,笑了笑。“可惜这块石头太小了,里面的翡翠最多鸡蛋那么大。” “如果颜色正,透明度高,那这样一块翡翠,价格也不低了。”老板安慰道。 “哦。”这一下胡向阳也不淡定了,凑过来仔细看老板解石。 随着时间过去,出绿的地方越来越多,而黑瘦老板这时候额头全是汗,往下流时,都进了眼睛,他也一眨不敢眨。 手由于长时间用力,已有些不稳定了,他不得不停手歇了歇,拿毛巾擦了擦脸。 再次把剩下的絮状部位切去,终于露出一块不规则的翡翠。 老板用水把表面冲干净,仔细望了望,然后递给叶纤红,羡慕地叫道:“你运气不错,是正阳绿的玻璃种,虽然只有这么小小一块,抵得上你买石的钱了。” “谢谢老板。”叶纤红接过,见它颜色均匀,浓郁的绿色像新长出的嫩叶,显得生机勃勃。 “不必客气。”老板虽然羡慕,倒没什么坏心思。“是你运气好。” “谢谢老板为我们解石,我们先回去了。”叶纤红亲眼看见一块翡翠从石头里解出来,那种满足感无法形容,所以打算回去了。 “好。”老板也没挽留,打开门让他们出去。 叶纤红把那块翡翠放到手包里,打算把地上的石头抱起来带走。 “我来。”胡向阳哪里好意思叫叶纤红自己搬,连忙弯脚去抱。 这石头看着不大,却是死沉死觉的。 好在胡向阳一个大男人,力气还是够的。 出了店,三人也没兴趣逛了,到路口找了辆计程车,回招待所。 这时候才晚上九点多,大家都还没有睡,叶纤红也没惊动别人,只是叫胡向阳把石头放在自己的房间里。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开门声惊动了隔壁房间的叶知书,见是他们回来,走过来埋怨道。 在春城这种陌生地方,这么晚还在外面乱晃,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 她可清楚女儿的手包里,放了几万块钱,钱被偷了抢了还是小事,关键是安全。 “没事的。”叶纤红知道妈是担心自己,也没在意。 “妈,我们刚才去赌石了,姐还买中了一块翡翠,好漂亮啊!”安安今天大长见识,兴奋劲现在还没缓过来,走到妈妈旁边小声说道。 “什么赌石?”叶知书吃了一惊,瞪眼道。“你们胆子倒不小,晚上居然去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 “是去买东西了。”叶纤红知道妈妈不明白赌石的含义,既然安安说漏了嘴,只好把那块翡翠拿出来给她看,并把经过说了一遍。 “你啊!”叶知书戳戳女儿的后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过听说这块漂亮的翡翠是从石头里解出来的,她依然觉得很神奇。 “可惜太小了,本来想给妈搞一付玉镯子。”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不要不要。”叶知书连忙摇手。“一只金手镯要一千块,我都怕弄丢,这么好的玉,我更不敢戴了,哪里磕一下就完了。” “干活的时候,你可以解下来藏在家里的啊!”叶纤红笑着打趣:“又不是要你一天到晚戴,出去见亲戚,才戴给人家看一看!” “行,行。”叶知书知道女儿一片孝好,也不再跟她抬扛。“等你搞到这么大的翡翠再说。还有,你也不小了,有机会给自己挣一套才要紧。” “知道了,妈。”叶纤红笑着答应下来。“下次搞一块大的翡翠,我们母女俩一人弄一对手镯。这块玉小了,到时做几块玉佩,给自家人戴吧!” “随便你。”叶知书习惯了这种事由女人做主,没有管她。 第七十六章去丽江 等他们离开后,叶纤红把那块三十多斤的原石收进空间,自己也进了空间,准备在世界之树吐纳一个周天后,继续练那本《武当长春功》。 让她意外的是,今天这株世界之树又有雾状灵气散发出来,使叶纤红的修炼速度又加快了一些。 可惜这样修炼对精神力恢复没什么作用。 不过她也不担心,晚上睡一觉,估计就能恢复大半了。 吐纳结束,叶纤红站起来,打算试试真气运行到腿上的其它效果。 上次尝试的是轻身功夫,当他往上跳跃时,如果辅以真气,高度提高了五倍都不止。 不知道快速朝前跑时,速度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加速效果。 学会了这个,好处很明显,她一个女流之辈,力量肯定比不过男人,碰到坏人,如果打不过,跑掉就是了。 忽然想到,如果拳头打人时,如果辅以真气,力量依然也会成倍增加吧。 算了,今天也试试速度。 叶纤红站在空间的空地上,以平时的速度往前跑着,下一刻,将丹田的真气运用到双腿相应的筋脉时,身子猛地加速,像高速的汽车一下朝去冲去。 等发现不对,收了真气,叶纤红整个人已冲进了河里。 好在河水不深,只到胸口,倒也没有淹着她。 狼狈地从水里爬起来,全身都湿淋淋地,叶纤红脱了衣服,把水绞干,随手抖开,挂在树枝上。 反正里面也没有人,光着身子也无所谓。 不过想继续练速度,不穿衣服还是不方便,叶纤红只好出了空间,在卧室拿了套内衣穿上,继续进空间。 忽然想到自己真是傻了,空间的一切全是受自己控制的,何不在里面弄一块运动的场地出来。 这样一想,叶纤红准备弄出一条笔直的百米跑道出来,给自己练习。 忽然头一疼,才想起,今天精神力用完了。 算了,叶纤红也有些累了,打算早些睡觉,恢复精神力,明天再进空间练。 —— 一夜好梦,第二天早上醒来,叶纤红尝试运转了一下精神力,发现真的恢复了,才安心地起床。 洗清一番后,叫醒大家起床去楼下吃早餐,吃了一半,戴部长安排的导游过来了,一同过来的还有一位司机,把昨天坐过的面包车也开了过来。 叶纤红没想到戴叔叔会安排得这么周到,倒不好意思推辞好的好意。 司机姓李,是个退伍军人,现在在春城市农业厅担任专职司机,因为是本地人,开车本比较稳,所以被派了过来。 而导游姓曹,是个二十多年的帅气小伙子,长着一张娃娃脸,给人一种未言先笑的感觉,非常好相处。 问清楚这次的旅游目标后,开始为叶纤红他们安排路线。 上车前,叶纤红想买一箱矿泉水放进车里,路上口渴可以喝,没想到司机说车上已有了,还带了些糕点零食。 叶纤红只好苦笑。 想着欠戴叔叔的已不少了,没必要再在这种小事上谢来谢去。 车子一路向西,经过楚雄,没有停顿,到大理时,已到了饭点。 司机大概以前也接待过客人,所以带他们直接进了一间酒楼,是那种经营特色美食的小酒店。 大家品尝了一餐滇省最有特色的美食。 像汽锅鸡、宜良烤鸭、红烧鸡枞菌、椰香泡椒煎牛柳等菜大家都吃完了,可惜一盆高蛋白的椒盐竹虫,除了叶纤红和罗叙尝了尝之外,其它人都不敢吃。 最后便宜了司机和导游,两人把这盆菜分来吃光了。 吃了午饭,一行人去逛大理古城。 大理最有名的地方,当然要数苍山洱海,但是现在是酷暑,去露天暴晒吃不消,所以逛逛老街,看看当地的民族特色,才是这次来的主要目的。 大理古城,一座古老的小镇,青石板铺成的小路,镌满了千年光阴的故事。悠悠古韵里,风吹过雨落下,抑扬顿挫都盛满了岁月的浮沉。 从东门进入,沿着东西走向的人民路,一行人笃悠悠地往前走。 虽然刚吃过午饭,不过路边经常冒出的香味,还是让安安和郑兴旺垂涎欲滴,时不时停下来买些小吃。 许康苹原本缠着要谢建奇背,这时也老实地从他背上下来,跟在安安和郑兴旺后面,不是舅舅地叫着,讨两人的东西吃。 两人突然被小姑娘叫舅舅,也很有长辈的自觉,看到好玩的东西就买下来,送给小姑娘,很快她的手里拿满了好玩好吃的小物件。 她也聪明,吃的继续拿着,玩的交到妈妈手里,叫她给自己保管。 “叶小姐,你想去看纳西族织的棉麻布料?”导游小曹听了叶纤红的要求后,有些苦恼。“这个可能不好找?” “没事。慢慢打听就行。”叶纤红也不着急。“到了大理,多问问当地人,应该能打听得到。” “你是想买棉麻的布料?”小曹不太理解叶纤红的心思,继续问道。“如果只是买面料,古城这边也有不少类似的店,你等一下可以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我主要是想要一些有民族特色的花纹面料。”叶纤红想请他帮忙找地方,于是描述了一下想要面料的花纹和图案。 “叶小姐,你是不是弄错了。”小曹惊讶地叫道。“你说的是白族扎染,哪里是纳西族的面料?” “是吗?”叶纤红对这个其实一知半解,也没有争辩。“那你能带我去看看白族扎染吗?” “当然可以,这古城一带就有啊!”小曹一听,松了一口气,“等一下到了,我提醒你。” 他是一家大型旅行社的导游,昨天老板突然通知他,要他去接待一批来自浙省的游客,说是春城一个领导的亲戚,务必要让他们满意。 对于这个要求,他觉得不难,毕竟外地来春城的旅客,都会被这里浓郁的地方特色所吸引。 没想到这个昨重要的旅客,突然提了一个奇怪的要求,把他难住了。 但愿她想要的就是白族扎染面料,否则就麻烦了。 “大理,全称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人口超过三分之一,这边的古建筑,大多也是白族民居为特色。”导游开始为他们介绍这里的人物风情。 对于这些,大家其实没什么兴趣,这时候的人出来旅游,纯粹是看看外面的新鲜世界,对于那些藏在古老建筑里的历史人文,要等经济发展到一家阶段之后,才被重新拾起来,当作宝贝一样珍藏起来。 那时,每个城市都想做旅游这块文章,把市里古今的名人,全部挖掘了一遍,如果有某个非常出名的人,就打上某某人的故乡,以此作为宣传。 至于像面前这种老房子,也恨不得都是名人居住过,再把牵强附会出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说,吸收游客。 所以小曹解说得虽然认真,却没什么在听。 “小曹,你别说这些了,我们纯粹是来玩的,你介绍一下本地的特产,我们买一些回去送人。”叶纤红知道爸妈的心思,笑着跟导游说道。 坐飞机出来旅游,不知道老家传成怎么样了?回去肯定不能空着手,关系过得去的,都得送点,免得他们心里有疙瘩。 “没问题。”小曹也发现了这一点,朝叶纤红笑笑点头。 司机小李跟罗叙有些像,跟在队伍后没说什么话,有人买了东西后,就会抢过来帮忙提。 叶知书这些年节省惯了,一直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现在手里有钱,购物欲望就来了,看中什么特别的小物件,不管是用的还是吃的,都会忍不住买来,反正也不贵。 很快地,小李手里的行李包,已装的满满的。 好在那个大包底下有轮子,提不到了可以拉着着,倒还省力。 “你不买些东西送朋友?”叶纤红见胡向阳一直背着手看热闹,自己似乎没有买东西的打算,奇怪地问。 “这些京城大多买得到,没什么有兴趣的。”胡向阳随意回答道。 “那你不准备给赵大成和小方他们带点礼物啊!”叶纤红意外地问。 “不急。”胡向阳倒没有这么不通人情,连这点都没想到。“等回去前,找一家卖滇省特色旅游产品的店逛一逛,一站搞定就行。”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叶纤红有点无法理解。“送人的东西,当然要在路上慢慢淘,这样才有意思。” “这我不清楚。”胡向阳对着她笑。“长这么大,还没有像今天这样,跟一大群人出来旅游购物呢?” “是吗?”叶纤红斜了他一眼。“我以前以为你们这些京城来的衙内,如何如何厉害,现在才发现,你们除了一个唬人的背景,其它还不如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呢?” 这还真是叶纤红的真实感受。 刚跟胡向阳认识时,看他轻易指使蒋建辉送自己回家,感觉他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现在看来,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钱,虽然够用,却没自己想像得多,比起自己,还远远不如。 至于背景,能随便挑选自己感兴趣的机关单位,在普通人看来,确实很厉害了,但是叶纤红觉得他现在还是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好像没什么了不起啊! “你还是普通老百姓啊!”胡向阳伸手来掐叶纤红的后脑。“有空了你看看身边那些普通人,问问他们过着怎么样的生活?你现在要钱有钱,又有戴老这样干爷爷,我自己不算什么了。” “也对。”叶纤红点点头。 原来不是胡向阳变差了,而是自己变强了,所以眼光不一样了。 第七十七章猜疑 “叶小姐,这就是大理非常有名的白族扎染。”两人单独说话,脚步自然放慢了,跟在队伍的末尾,导游忽然回头提醒道。 “是吗?我去看看。”叶纤红一听,连忙上前。 只见前面一条横巷子的阴凉处,用几根竹子搭了一个架子,像乡下以前用来晾衣服的竹架子差不多,上面挂着些印着花纹的棉布,那颜色和花纹,跟叶纤红记忆中的完全一样。 “没错,就是这个。”叶纤红欣喜地叫道。 摊位前坐着一个近七十位的老奶奶,穿着白族传统的服饰,正低着头在做针线活。 走到近前一看,叶纤红才发现这蓝布里的花纹,跟自己想像中的不同。 它的花纹不是规则印上去的,而是用一种类似留白的方式,把布里某些部位扎住,让它染色时没有染到。 难怪叫扎染,叶纤红有点理解它的意思了。 地上还有几块没有解开的花布,这大概就能解释花纹的由来,是用针线把一些部位扎紧,把布料变成一串串的疙瘩,染的时候,自然有地方没染到,成了白色的花。 导游用当地的土话,向主人咨询可不可拿一块下来仔细看看,在征得老奶奶同意后,叶纤红把面前那块布拿过来。 跟正常的印花布不同,这些图案更抽像,更有装饰风味,如果做裙子,应该不错。 不过这种风格,注定无法成为主流,所以叶纤红打算自己先做一条裙子试试,看大家的反应。 如果做衬衫和外套,应该很难让虞城那边的人接受,至少现在的流行审美,大家还没到这一步。 特别是叶纤红想要的风族风印刷,用这种方式肯定印不出来。 虽然有些失望,叶纤红还是打算买一些回去,装饰家里和店里。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用这样的面料,做一些靠垫和枕头套,那应该也不错。 至于原计划里的民旗风印刷,估计要找别的地方。 这时候没有网络,想找到自己想要的那种味道,可能还要继续打听。 叶纤红最终挑了七八幅最能代表白族扎染的花式,准备带回去送人或者自用。 至少诗诗姐和章诗萍各人得送一块,否则两人估计会不依。 其它像茂琳姐和董采玉,回家后也可以一人送一块,她们现在钱不多,舍不得花钱买这一些不实用的装饰品。 “有专门卖滇省特产的市场吗?”叶纤红问导游小曹。 除了这些,最要紧的是得多带些吃的特产回去,外公一家和干外婆一家,都得送一些,太少了拿不出手。 “如果你想品种齐全些,最好明天来赶集。”小曹算了一下日子,回答道。“明天是阴历七月初九,是大理古城的赶集日,什么商品都能买得到。” “那好。今天我们在附近过夜,明天再来采购带回家的礼品。”叶纤红把计划定了下来。 —— 他们在滇省这边悠闲地享受生活,虞城那边的人,生活还得继续。 宋保国离开虞城前一天,心腹们约好一起过来,给老领导饯行。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七倒八歪地离开,只有跟宋保国关系最近的三个人,保持着清醒,在别人离开后,留了下来。 “我真的不甘心啊!”宋保国借着醉意,发泄自己的情绪。“明明再坚持一下,就可以把谢明浩搞下来,坐下市长位置,升到正处了,没想到被他翻了身——” “宋书记,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到现在还没搞明白,你是怎么突然失手的?”有个手下问道。 “也怪我疏忽大意,居然把放在老婆那边的东西被人偷走了。”宋保国把自己发现两个笔记本被偷的经过说了出来。 “不对啊!宋书记。”有人突然开口。“这件事明显不是谢明浩做的。” “为什么?”宋保国问道。 “第一,如果谢明浩早偷了笔记本,不可能这时候才发作。第二,他的处事方式比较传统,做不出这种事。再说他是市长,高书记马上要退休了,只要稳住就等于成功了,何必多此一举。只有位置不如你的,才有可能找你的问题,然后坐你的位置?” “也对。”宋保国静下心来想,也觉得这里面疑点重重。 当初被谢明浩弄得气急败坏,所以没有仔细分析这些。 主要是他没有站在谢明浩的立场想这个问题,只觉得拿下自己,得好处的是谢明浩,他才认准是他做的。 如果是别人做的,那又是谁呢? 难道是肖东胜?他跟谢明浩最近是有联手的趋势,如果自己下来,排名在自己后面的他,也有可能顶上去。 不过他直觉不是。 一方面肖东胜刚调来,不可能这么快就往上升,所以不会这么激进,做出激怒自己的事。 另一方面,他现在也没什么得力的手下,想办这件事,也未必干得成。 那么是谁呢?难道虞城这边,有人盯着自己的位置? “宋书记,你们最近是不是得罪了人?”有个心腹想了想,突然这样说道。“这些手段,不像是你的政治对手干的,倒像是有人恨你,所以想借别人的手,毁掉你。” “你这话就难回答。”宋保国皱了皱眉,“我得罪的人多了去,哪里会记得那么多?” “那麻烦了,没有目标,就很难查到是谁在对付你?”手下想了想,也没有方向了。 “算了,这件事慢慢想,只要对方真像你所说,是为了报复我,那他总会露头的。”宋保国自信地回答。 “嗯。” 宋保国回到家,董洁看他醉醺醺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 从卫生间拿了块湿毛巾,给他擦擦脸,又让他靠在沙发上,给她揉了揉太阳穴,让他舒服一点。 她知道老公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唠叨。 “小洁,你说我爬到这个位置,得罪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了,哪里会想得起,谁这么恨我?”宋保国洗了把脸后,人精清醒了些,闭着眼睛养神,想起刚才心腹的话,不由自主地说道。 “你怎么突然提这个?”董洁意外地问。 两人都是没有背景的人,能在十多年间,从一个没级别普通干事,硬生生的爬到副处级位置,难度可惜而知。 这些年为了往上升,两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散而谣言抹黑对方,用女色用金钱陷害对方等等都是小儿科,更夸张的地找人下黑手,让对手不得不退出。 “刚才有人提醒我,说我们最近是不是得罪了人,才会被人设计——”宋保国抓住妻子给自己按摩的手,轻轻摩挲着,却没有睁开眼睛,“他怀疑这件事,不是谢明浩设计的,应该另有其人。” 董洁的手僵了僵,挣脱宋保国的手,走过来坐到他旁边,不大肯定地说道:“我也早有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这件事谢明浩是最大的获利者,所以才认定是他。” “哦。”宋保国非常信服妻子的判断,“那你有怀疑对象吗?” 董洁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只是觉得不大可能,所以才没有怀疑她。” “是谁?”宋保国猛地睁开眼睛,惊讶地问。 “一个故人之女。”董洁淡淡地说道。 当初了解到的情况是,叶知书怀着女儿,嫁给了一个农村汉子,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 有人还带来叶知书最近的照片,看起来至少比自己老了十岁,可见这些年过得并不好。 倒是她的女儿长大后,比她有出息,居然自己开店做生意,赚了不少钱。 特别是不知从哪里搞了个面膜偏方,效果惊人,让她的生意一下火爆了。 不但自己买了房子,还给家里造了新房。 这些对那些乡下人来说,是非常了不得了,但是董洁没放在心上。 所以派人去偷那个面膜配方时,也没多想,只以为是手到擒来。 没想到失手了。 她也以为是意外,不可能跟叶纤红相关。 但是照现在看来,疑点重重。 如果这件事真的跟叶纤红有关,那她得重新评估这个故人之女了。 “怎么回事?”宋保国见董法似乎有什么事瞒着自己,倒没有在意,只是不安地问了一句。 两人相识十九年,儿子也十六岁了,可以说知根知底。 宋保国一直觉得她是自己的贤内助,如果没有她替自己出谋划策,自己也没有现在。 除了最近几年,他发现她跟一个年轻男子有染。 刚开始他有些恼怒,后来就想通了,知道她是因为自己体力不足,满足不了她,才做出这样的事。 真正的感情,还是放在自己这边,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自己外面其实也有女人,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姑娘,身体肯定不是老妻可以比的。 但是内心里,他把然把面前这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当成是真正的妻子。 “以前当知青时,跟一个女人有些矛盾……”董洁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当年发生的事全部说了出来。 说到第二次派九指过去,偷盗面膜配方时,他失踪的事,宋保国眉毛皱紧了。 “看来你当初查到的都是表面现象,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宋保国肯定地说道。 “那好,你派人再查一查。”董洁也不在意被他这样说,就把这件事交给他。 “好。”宋保国点点头。“如果被我查到确实是她在搞鬼,我们就旧帐新帐一起算,让她们母女尝尝得罪我们的下场。” 第七十八章投资计划 叶纤红他们在大理古城逛累了,准备找个地方休息,司机把他们带到了洱海边一家客栈,那边已帮他们订好了房。 进屋后,大家好奇地看着屋里的装饰和布置,都特别满意。 这家客栈,可以说是真正的大理白族民居风格,里面三坊一照壁,走马串阁楼,青砖白墙,大理青石铺地,剑川木雕,白族雕饰壁画。让他们有种身临古装电影里的错觉,非常神奇。 “这里贵不贵?”叶知书跟导游也混熟了,小声地问她。 “不算太贵。”小曹也不知道她的标准是什么,只好含糊地回答。 “那就好。”叶知书安心了,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叶纤红却猜得到,这时候国人穷惯了,反而以欧式的钢铁水泥结构房为高档,这种石木结构的老式民居,价格反而不会太高。 就像京城的老式四合院,这时候也不算太高,要等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了,讲究生活质量了,这种古式的房子,才炒成天价。 当然跟地段也有关系。 这边靠近洱海,就像余杭靠近西湖一样,房价都是天价,客栈自然也不便宜。 自己还是太穷了,如果现在有钱,不管是余杭还是京城,买一套西湖边的别墅,或者在京城买一套市中心的四合院,将来都能到天价。 手里有几处房产,就等于有了安全感,将来有点事,也不用发愁生活了。 客栈里自然也提供饭菜,几人梳洗一番后下楼吃晚饭了。 —— 欣昌叶知礼家。 儿子和老父亲去了县城,准备开美容店和中医馆的事,家里只剩下他们夫妻和小儿子。 这天刚吃了中饭,门口开进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停在院子里。 车停稳后,从驾驶位下来一位四十多岁的高大男子,身上穿了件宝蓝色的翻领T恤,一身深灰色西裤,脚一下一双黑皮鞋,去汽车后备箱提了只水果礼篮,朝家里走进来。 “你找谁?”见对方面生,叶知礼站起来问道。 “知礼哥,你不记得我了?我是钟修贤啊!”来人把篮子放在旁边的方凳上,彬彬有礼地叫道。“以前我在这里当知青的时候,经常来你家找知书,你忘了?” 当初他跟叶知书关系特别好,经常来家里找她。 两人原本同岁,因为他是叶知书哥哥的原因,他也只好做小,叫叶知礼哥。 “你是钟修贤?”叶知礼的眼皮跳了跳,猛地想起妹妹当时听说这个人时,脸色大变,哪里还不知道他就是小红的生父?语气顿时冷了下来,淡淡地问:“你来做什么?” “上次路过这里,没有准备就上门了,非常失礼。”钟修贤没注意他语气的变化,毕竟这么多年未见,态度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热情。“今天特意上门拜访,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们。” “你——”叶知礼见他居然像没事人一样,大大方方跟自己打招呼,气极反笑。“上次你碰到的是我父亲,他年纪大了,没力气跟你计较,我的脾气可没那么好——” “知礼哥是在埋怨我这么多年没有上门吗?”钟修贤见叶知礼没有邀请自己坐下来,以为他见到自己太惊讶,疏忽了,也没在意,拉过条椅子坐下来。“主要是这些年我一直在香港,所以没法过来。” “香港人很了不起吗?”叶知礼更生气了。“别以为有了几个钱,就看不起人,我妹妹现在家的条件也不差,他们未必会稀罕你这个香港大老板——” 想到当初他把妹妹的肚子搞大,却一个人去了香港,害得妹妹吃了这么多苦头,叶知礼恨不得打他一顿出气。 “你别动手。”见平时性子和善的老公,被那个男人气得一付想吃人的模样,他老婆连忙拉住了他。 “放心。”叶知礼喘了口粗气。“我不会动手打他,要动手也轮不到我。” “你们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钟修贤就算再傻,也发现他们对自己的态度,有些问题。于是说出了来此的目的:“知书应该早就嫁人了吧?能告诉我具体的地址吗?” “你还敢去找她?”叶知礼一把抓住他的领口,咬牙切齿地问道:“不怕她把你打死?” “打死我干什么?”钟修贤一把指开他的手。“我跟她虽然有缘无份,好歹朋友一场,这么多年没见,老朋友聚一聚,有什么问题吗?” “你想知道她的地址?好,没问题。”叶知礼笑了。“我会把详细的地址告诉你,既然你准备自动送上门,那正好让我可怜的妹妹,好好出口气。” 说完,找来纸笔,把妹妹家的地址详细写了下来,递给他。 妹妹和外甥女或许不好动手,那个外甥女婿是警察,相信他会代女友和岳母,打一顿这个男人出气吧! 钟修贤今天过来,本来就是为了打听叶知书的地址,现在目的达到,也不想惹人嫌了,于是站起来告辞一声,往外走去。 “水果你带走。”叶知礼看到他带来的水果篮,提起来追出去,想还给他。 钟修贤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上车后,头也没回地开走了。 叶知礼无奈,只好拿着水果篮回到屋里。 “你确定他就是小红的亲生父亲?”舅妈有些不敢确定地问道。 或许是女人的心比较细,她总得钟修贤的态度太磊落,不像做过对不起小姑的事。 不过老公把地址给他也好,不管是不是,有他们当事人面对面解决,肯定更合适。 “应该错不了。”叶知礼恨恨地说道。“当初他经常来我家,明显跟小妹的关系不简单,何况小妹那天的态度你也看见了,如果不是有这层关系,她这么在意干什么?” “还真是这样。”舅妈点点头,刚才的怀疑又减轻了。 “既然当初狠心抛弃下小妹,现在还回来做什么?”叶知礼在椅子上坐下来,心里这个疙瘩解不开。“再说看他的样子,肯定已结婚了,万一两人旧情复燃,又有两个家庭得散伙了。” “你放心,不会出这样的事。”舅妈安慰道。“小妹跟我虽然不熟,不过她的脾气和小红一样,都是很骄傲的,当初既然没在一起,现在肯定不可能回头了。” “那倒是的。”叶知礼点点头。“小妹的性子一向倔强,就算错,也会借到底。当初被爸在气头上赶走,能忍着近二十年不回家,肯定不会原谅钟修贤的。” “那我们要不要跟小妹说一声。”舅妈又问道。 “还是别说吧!”叶知礼想了想,摇摇头。“他们当年发生了什么事,小妹也不肯交代清楚,应该有不便透露的苦衷,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开这个旧怨吧!” 钟修贤离开叶知礼的家,把车开出村子,掏出纸条看了看。 见叶知书的家,居然远在虞城,不由惊讶。 没想到她嫁得那么远? 这次从深圳过来,他想在内地在建一家鞋厂,为开拓北方市场做准备。 工厂具体建在哪个地方,他还没考虑好。 因为在欣昌当过三年知青,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又考虑到这里的经商气氛比较好,私营企业比较发达,所以过来这边考察,欣昌也是他的目标之一。 唯一的缺点是,欣昌交通不方便,连火车都不通,所以让他有些犹豫。 既然叶知书嫁到了虞城,那就去那边看看吧! 印象中虞城交通更加便利,经济也比附近的嵊市欣昌发达得多,如果那边符合自己的需要,那就办在那里好了。 现在香港人办厂,有很多优惠措施,如果自己把厂办在这里,可以经常往返于香港虞城了,说不定还能帮到知书。 看地址,她应该嫁到了乡下,日子肯定过得不怎么好吧? 钟修贤一路从欣昌来到虞城,担心仓促找上门,会引起对方的误会,决定先找家酒店住下来,然后偷偷去他家看看。 在虞城最高档的虞城宾馆开好房,梳洗一番后,又到前台买了一张虞城地图,发现郑家村离市区不远,钟修贤没有犹豫,开车直接出发了。 进村的时候,郑家村跟他见过的其它乡村没什么不同,唯一算得上亮点的是,村子里居然建了一栋样式非常新颖的别墅,看面积和格式,似乎不比香港那边的差。 在路边叫住了一个正在玩石头的小男孩,问他叶知书的家在哪里? 小男孩子摇摇头,说不知道。 钟修贤自嘲一笑,自己真是糊涂了,孩子看到叶知书这样的中年女人,一般要么叫大妈,要么叫婶婶,怎么可能知道名字? 如果向他打听同龄人的家,说不定才清楚。 把车子继续往里开,看到一户人家院子里,有个大妈坐在那里纳鞋底,钟修贤下了车,走过去问路。 “你找叶知书啊?很好找的,那栋漂亮别墅就是好家的。”那个大妈倒是热心肠,见钟修贤开着车子过来,又说道。“不过你来得不巧,叶知书夫妻俩这几天旅游去了,据说是坐飞机到滇省去了呢!” “啊?”钟修贤吃了一惊。 那栋别墅居然是她家的?看来她的生活过得不错啊! 还有,这个时候坐飞机去旅游,得花不少钱,难道她找了个有钱的老公? “奶奶,谁来了?”一个小屁孩从屋里出来,问道。 看到钟修贤,又看到停在院子外面的车子,缩了缩脖子,想退回屋。 “小朋友,吃糖。”钟修贤从口袋掏出一把巧克力糖,向孩子递过去,见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小裤衩上又没有口袋,只好叫他用手来捧。 小孩子望了一眼自己的奶奶,见她没有说不行,双手接了过来,仰头对着他笑了笑,把糖果拿进屋去了。 “只是问个路而已,你太客气了。”大妈见钟修贤出手就是巧克力,知道碰到了有钱人,不好意思地道了谢。 “一些糖果而已。”钟修贤无所谓地说道。 又问:“我跟叶知书也很多年没见面了,没想到她家条件这么好了?” “这全是最近发生的事,半年前,他比我们家还要穷呢!”为了表示感谢,大妈扒拉扒拉把叶知书家最近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听说是因为女儿能干,挣钱养家,他们才突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钟修贤有些失望。 原本想着,如果她现在过得不好,自己可以拉她一把,现在看来没必要了。 告别问路的大妈,钟修贤开车来到叶纤红家的门口,也没有下车,就这样望了望。 房子走近看,感觉更漂亮了,除了院子布置得还有些简陋,否则都跟香港富豪住的别墅区的房子差不多了。 第七十九章麻烦来了 第二天早上,大家起床后,没有吃早饭,就去赶集了。 主要是想尝尝滇省有特色的小吃,如果吃了早饭,就没这个口福了。 到了集市,里面已人满为患。特别是戴着白色头巾的白族青年男女,在人群里穿来穿去。 身上同样一身白,只是在袖口和裤腿处,镶了些红色的花纹,看起来非常有特色。 叶纤红也不赶时间,和大家先找吃的地方。 这里最有名的,当然是过桥米线,于是先来一碗填肚子。 因为人太多,那家店总共才十几个位置,只好分批坐下来吃。 “怎么这米线跟榨面差不多?”叶知书夹起粉丝,嚼了一口之后,疑惑地问。 “是一样的啊!”叶纤红笑道。“只不过做法不一样,你看他们这边的米粉花样多,口味好,老家一般用笋干菜来煮,味道清淡了些。” 榨面是虞城南面的嵊市的特产,叶纤红印象中,等到了重生前,嵊市小吃慢慢走出家门,到余杭甚至甬城开分店,像沙县小吃、兰州拉面一样,成为一种比较出名的地方小吃。 而最有名的,莫过于豆腐年糕了。 想到这个,叶纤红突然发现,当初旺旺想他妈妈来虞城开店,如果做这个,倒是能赚一笔钱。 主要是这个符合本地人的口味,做法也简单,而且在虞城没什么竞争。 只要开好了,一天卖一百碗都没问题,一碗赚一块,就够了。 不过三叔现在打算搞大棚蔬菜,开店的计划只好放弃了。 每人一碗米线下肚,大家继续在市场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别的人虽然不可能像叶纤红这样,放开手脚买买买。但是每个人总有一两个亲朋好友,来滇省旅游一次不容易,得带点礼物回去,所以也没有小气。 等到九点钟,大家购物的热情过了,于是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喝点水歇歇。 叶纤红的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她疑惑地把机子从手包里拿出来,接下了接听键。 “小红,出事了。”是朱亚婷的声音。 “什么事?”叶纤红一惊,嘴里却没有表现出来。“你别急,慢慢说。” “刚刚美容店那边打来电话,说几个美容师今天没有来上班。”朱亚婷迟疑地回答道。“潮牌店今天也缺了几个促销员,原本应该有五个人上班,只来了两个。” “那今天应付得来吗?”听说两家店的员工同时少了几个,叶纤红直觉是有人在搞鬼。 自己离开前,刚给他们发了奖金,没理由这个时候离职的。何况店里生意这么好,自己又大方,哪个员工不想在这样的店里工作? “我也不知道。”朱亚婷一碰到事,胆小怕担责的老毛病就发作了。“要不你快点回来,我怕我搞不定。” “你先坚持住。我就算马上去买机票,也得下午才能到虞城。”叶纤红叫道。“你现在马上给章诗萍打电话,请她叫两个员工过来帮忙,就说是我说的。” 朱亚婷哦了一声。 章诗萍她认识,跟叶纤红关系好,叫她帮忙,应该没问题。 “还有,如果美容师到十点还没来,就通知那边的前台,关店休息一天,等我回来再解决。”叶纤红再次吩咐道。 “知道了,小红。”朱亚婷回答道。 “记住,碰到事不要慌,天不会蹋下来的。”叶纤红再次给她鼓了一下气。 挂了电话,胡向阳几个都围拢来。 “出事了?”胡向阳问道。 “是的。”叶纤红脸色难看地点点头。“估计有人看我不顺眼,想把我的生意整垮。” “那怎么办?”叶知书惊慌地问。 “没事。”叶纤红想了想,作了决定。“你们继续在这里玩,反正有司机导游陪你们,也不怕出事。我等一下马上回去。” “不行,要走我们一起走。”安安和郑兴旺连忙叫道。 “用不着。”叶纤红不同意。“你们难得出来一次,不玩个过瘾,怎么对得起爷爷帮大家订的这张机票?再说你们也离开了,谁陪爸妈?下次想凑齐这么多人一起玩,就没那么容易了。” “那么其它人留下,我和罗叙和你回去。”胡向阳想了想,说道。 既然有人搞事情,最有用的人,反而是罗叙,所以把他带回去,可以帮叶纤红不少忙。 “也行。”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胡向阳这个主意也不错。 叶知书担心地望着女儿,却帮不上忙,心里非常难过。 “别担心,小红心里有数的。”郑建国拍拍她的背,安慰道:“我们别给她扯后腿就行了。” “嗯。”叶知书点点头,强忍着不舍。 叶纤红从包里拿出两万现金,交给妈妈,作为她们接下来旅游的费用。 这次出来时,计划玩五天,今天才第三天,还有二天时间。 又拍拍安安和郑兴旺的肩,要他们照顾好爸妈,开开心心玩。 两人用力点头。 倒不担心姐姐会遇到什么危险,他们对姐姐已了盲目的信心。 安排好这些,叶纤红打电话给戴厅长,把情况跟他一说,问有没有办法买三张机票。 “没问题,你等我一下。”听说她家里出事了,戴乃柄也没啰嗦,马上帮他们找关系订票。 没过一个小时间,机票的事就解决了,三人包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去机场,准备坐下午的飞机回去。 —— 章诗萍接到朱亚婷的电话,匆匆带了两个自己店里的员工过来帮忙。 “怎么会这样?”她问道。 员工到底是旷工,还是自动离职?作为管理人员,总得搞清楚吧? 如果是突然碰到急事还好些,如果是有意旷工,那性质就恶劣了。 “我怎么知道?”朱亚婷看到章诗萍,就像是有了主心骨,苦头脸回答道。 “你打电话问了吗?”章诗萍问道。 “我哪有他们的电话?”朱亚婷反问道。 “算了,当我没说。”章诗萍被她打败,不再跟她讨论这个问题,带上自己的员工了解了一下店里的货,就叫他们上岗了。 也不知道小红是怎么想的,居然请这样的人当店长。 朱亚婷感觉被她鄙视了,却毫无办法。 她原来就觉得自己不是做管理的料,给人跑跑腿打打杂还差不多,是小红硬要抬举自己,她也没办法。 因为员工出了问题,上午的生意明显比昨天差了许多。 一些原先进来逛的顾客,看到没有人理,感觉这家店服务态度不好,就离开了。 到了中午,朱亚婷看了看营业额,平时这时候都有一两万了,今天才做了一千块。 想到章诗萍刚才问自己的问题,她突然发现,自己确实不适合做店长。 一个管理人员,连自己底下员工的情况,也没有摸清楚,这不是瞎搞吗? 到小红回来,叫她另外招一个人来管吧!朱亚婷打了退学鼓。 自己还是去工作室那边打杂好了。 需要什么配料,她去采购,有客人来了,她去泡茶,平时整理一下桌子,安排员工宿舍的琐事,她擅长这些活。 叶纤红到虞城的时候,已是傍晚五点多了。 三人一下车,就直接来到潮牌店。 “小红,你总算回来了。”朱亚婷一看到叶纤红,扑过去叫道。“我还是没有管店的能力,所以今天少做了很多生意——” 这些天店里的收入全部由她掌握,每天的收入她最清楚,而今天至少少做了一两万生意,这让她有很重的负罪感。 “别着急说这个。”叶纤红此时也有些心急火燎,哪有心情听她谈这个。“你先把没来上班的人的报名表拿过来,我得查一查发生了什么事?” 这也是她同意罗叙回来的原因,现在最重要的是,就是要搞清楚,到底是谁在跟自己做对。 “哦。”朱亚婷一听,连忙转身出了后门,往楼上工作室跑,去那边的办公室拿资料。 叶纤红招呼胡向阳和罗叙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见店里现在有四个促销员,情况没那么糟糕,安心了不少。 其实两张面孔没见过,应该是章诗萍带过来的,叶纤红想了想,准备等一下给她打了电话,好好谢谢她。 美容店已确定歇业了,如果这里也关了,那她三个来钱渠道,两个出了事,损失就大了。 没过一会儿,朱亚婷把员工的资料拿过来,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接过后,看了看上面填的住址,都是在虞城县城比较近的乡村,查找起来倒是很方便。 叫朱亚婷继续守在店里,叶纤红和他们离开潮牌店,往美容店走去。 那边因为歇业,院子外的铁门也锁了。叶纤红拿出钥匙,打开门进去。 进屋后,叶纤红和三人进了院子,把院子门关上。 美容店那几个美容师是叶纤红亲自面试的,当时填的报名表交给董采玉后,放在抽屉里,叶纤红招呼两人先在接待室坐下,自己把报名表找出来。 把这些资料找齐后,叶纤红坐下来,问两人:“你们怎么看?” “我看十有八九,是那两本笔记本的事露馅了。”罗叙想了想,首先回答道。 “你看呢?”叶纤红又问胡向阳。 “我的意见也一样。”胡向阳沉重地回答。“普通同行没这么魄力,同时对付我们两家店,只有宋保国,才有这个胆量和狠劲。” “如果这样,那我们怎么解决?”叶纤红缓缓呼出一口气,问道。 说不憋闷肯定是假的,但是对方是副处级领导,他们跟他硬碰硬,肯定不行。 到底用什么办法,才能既激怒他,又能让他收手,不再找自己的麻烦? 第八十章找原因 “我先把这几个人找到,搞清楚他们为什么没上班的原因?”罗叙说道。“其它的等一下再说。” “好。”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这个问题需要马上解决,几个人坐在这里猜测,根本没有意义。 如果宋保国夫妻真的太过份,她也不介意豁出去,给他们找些麻烦。 有空间做底牌,又练出了一些别人没有的能力,如果不计后果,叶纤红还真不怵他们。 罗叙离开后,屋里只剩下她和胡向阳。 “我们上次是不是太客气了?”胡向阳忽然问道。 “什么意思?”叶纤红不解地问。 “既然宋保国贪污受贿这么严重,为什么不直接举报上去,把他搞下台。”胡向阳说道。 他虽然是京城来的家族子弟,真正有用的关系网非常有限,想要把一个副处级的干部,往上提一级,他没这个本事。 但是把他弄下台,却有的是办法。 “你的意思,把他搞下来,一了百了?”叶纤红皱着眉头问。 “是的。”胡向阳回答。“他下台了,那些流氓混混就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 叶纤红盯着胡向阳的眼睛,确定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见他一脸严肃地望着自己,笑道:“那我们得再收集些证据,单靠那个本子,估计还不够。” “行。”胡向阳点点头。“这件事我来想办法。” 以前每次碰到麻烦,都靠叶纤红自己解决,他已受够了。 这次他要主动出马,帮她把这件事解决了。 “没问题。”叶纤红哪里不知道他的想法,站起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安抚了一下他的情绪,“注意安全。” 从美容会所出来,两人没有一起回家,分开后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一个人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思考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看自己有没有疏忽了什么,才造成今天这样的后果。 最初,是有人来偷面膜配方,被自己查到幕后人之后,才引出董洁。 于是开始监视董洁,拿到了两个笔记本,又匿名寄给谢市长,借他的手把宋保国挤出虞城。 自己做得一直很隐蔽,他们怎么会查到自己头上的呢? 难道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罗叙的动作很快,两个小时后,他就来汇报结果了。 “叶小姐,我已找到了美容会所的两个美容师。”罗叙快人快语地回答。“她们说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几个流氓拦住,要他们另找工作,不许来这里上班——” “所以他们今天假也不请,就不敢来上班了?”叶纤红气得笑了。“虽然手段简单粗暴,不过效果还真的是非常好啊!” “是啊!”罗叙点点头。“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嘛!都怕这个,万一被流氓那啥了,一辈子都毁了,她们不敢冒这个险。” “所以,关键还是给他们信心,让他们相信我们能保护好他们。”叶纤红点头道。 “要不,我们把这些流氓教训一顿?”罗叙也是个不怕事的主,这么多战友聚在一起,还没有机会跟人动过手,心里痒痒得。 虞城有哪些人是混社会的,罗叙早就摸清了,很容易查到是谁在威胁自己员工。 叶纤红有些犹豫,她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对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并不擅长,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她了解的领域。 如果不给那些人一些教训,她就没法劝那些员工回来工作。 就算新招了人,人家一威胁,照样会离职。 所以这件事得治本。 但是,把人打一顿,能有效吗? “流氓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放心了,我会注意分寸。”罗叙见叶纤红犹豫,又补充了一句。 “那行,你先试一试。”叶纤红也没有好办法,只好选择相信他。 罗叙离开后,叶纤红心神不定,于是进了空间,坐在世界之树前吐纳,希望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 看到那颗三十多公斤的原石,叶纤红走过抱起来,用精神力再仔细观察了一遍,看看里面的翡翠到底有多少? 精神力进了中心后,叶纤红惊呆了,除了表皮里有七八公分的白絮外,里面全是绿得发亮的翡翠,最少可以挖出十公斤的玉。 发达了。 叶纤红放下石头,兴奋得无法言语。 这么大一块翡翠,如果在前世,估计值几百万了。 难怪有人说赌石能一夜暴富,如果自己是个普通人,把这块石头解出后,卖给玉石公司,至少也有十几万块钱吧。 这个时代的十万,相当于重生前的三四百万了吧! 原先只是想给妈妈打一付手镯,现在估计打十付都够了。 因为这个惊喜,叶纤红连刚才的郁闷都减轻了不少。 有时间找一个信得过的玉雕师,让他把玉解出来,做一些玉器。 在空间呆了一会,肚子咕咕叫了,叶纤红才发现已过了晚上八点。 出了空间,给自己煮了碗面吃,等罗叙那边的结果。 …… 胡向阳和叶纤红分开后,直接来到表哥家,坐在肖东胜的面前。 “表哥,这是那笔记本的原件,我现在交给你。”胡向阳拿出那个笔记本,放到表哥的面前。 “怎么现在才拿给我?”对于自己的表弟,肖东胜就没那么客气了。“还有,你有什么目的?” “我要你帮我拿下宋保国。”胡向阳用从未有过的正式语气说道。“不惜一切代价。” “别瞎说了。”肖东胜斥责道。“我和谢市长联手,才把他挤出虞城,调到欣昌去了,怎么可能再出手对付他?” “怎么不可以?”胡向阳强硬地说道。“如果他真的老老实实去欣昌了,我也没话讲,为什么走也要走了,还要对付小红?” “你说什么?”肖东胜吃了一惊。“说清楚点。” 胡向阳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然后望着表哥。“他这样做,我们怀疑他知道了这笔记本是谁拿到的,所以在报复。” “如果是这样,那真的有些麻烦——”肖东胜沉吟起来。 虽然抓了几个宋保国的爪牙,但是虞城明的暗的,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他有牵连,如果他们寻小红的麻烦,那还真的防不胜防。 “那就跟谢市长再联手一次,实在不行,把这些证握往上交,让上面来查他。”胡向阳一付不择手段的语气。 “别乱来,你以为这种事,可以由着性子来的啊!”肖东胜连忙警告他。“机关里不管做什么,都得讲规矩。就算要对付他,也不能像你这样做,需要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难道让小红的店一直关着?这些损失怎么办?”胡向阳不客气地反问。 “让我考虑考虑——”肖东胜见胡向阳这么激动,心里有些触动,低头深思起来。 像宋保国这种情况,交给虞城市内部处理,一般到这样已是极限了。 毕竟把他调离虞城,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相当于把他贬职了。 想把他彻底拿下,只能由上级部门来调查,根据他的情况,或许会一撸到底。 问题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这样做,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屁股底下完全干净,如果赶尽杀绝,就要犯众怒了。 “要不,我打电话给姨父,听听他的意见?”见表哥下不了决心,胡向阳决定直接跟姨夫商量。 如果姨夫也说不行,他才真正死心。 “也行。”肖东胜总觉得这件事处理不好,后果会很严重,所以听听父亲的意见也好。 肖老爷子接到外甥的电话,有些意外。 儿子这次跟谢市长联手,把政法委书记逼走,他内心还是比较满意的。 觉得儿子总算学会了政治上的手段。 听外甥把话说完,他也犹豫起来。 倒不是这件事解决起来很困难,主要是作为父亲,他也有私心,现在虞城保持这样的平衡,对儿子最有利。 等明年高书记平稳退休,谢市长上去后,儿子很有可能坐上谢市长的位置,那这次把儿子调来虞城的行动,就完美了。 如果拿下宋保国,难保他不狗急跳墙,把虞城一些藏在底下的事挖出来。 那样的话,很可能惊动地区或省里,介入调查,虞城的高层,就得重新洗一次牌了。 万一上面对虞城的管理层不满意,安排强势人物过来接宋保国的班,那儿子明年能不能再进一步,就悬了。 “你为什么不找戴老商量一下?”肖老爷子想了想,问道。 肖家远在京城,处理虞城的事,有点力有未逮,而戴老就不同了,他是小红的干爷爷,肯定不会坐视她被欺侮。 “找戴老?”胡向阳犹豫起来。“我怕小红不愿意麻烦他啊!” “为什么一定要小红开口?”老爷子反问道。“你可以直接找上门去,把这件事跟他说啊!我相信戴老会理解你的的。” 小红不开口,或许有她的顾忌,但是并不表示别人不可以把这件事传到他耳里。 何况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戴老解决的办法,肯定比他们这样乱搞强。 “那行,我马上去找他。”胡向阳看了看手表,才晚上七点半,戴老应该还没有休息。 从表哥家出来,胡向阳没有停留,匆匆往戴老家而去。 第八十一章戴老训胡向阳 吃了晚饭后,戴老在院子里散了一会步,才走进书房,打开电视,看新闻联播。 这成了他每天雷打不动的固定生活习惯。 而陈姨坐在客厅里,一边听收音机,一边织毛衣。 电话响起来了,戴老皱了一下眉头,接起了电话。 “爸,小红下午提前回来了,好像是家里出了点状况。”戴乃柄吃过晚饭后,突然记起还没跟父亲说这件事,就打电话过来说一下。 “哦。”戴老应了声。“她有说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跟我说。听她的意思,应该是她开的店,出了什么事?”戴乃柄猜测地说道。 “那行。”戴老双眼继续关注着新闻。“我会留心的。” 父子俩三言两语就结束了通话,戴老放下话筒,继续看电视。 新闻里,又有一位老领导去世,邓老爷子、卫老爷子都出现在新闻里,和在位的国家领导人一起,向家属表示慰问。 望着步伐矫健的老领导,戴老欣慰地笑了。 他跟老领导的关系,早已超出了普通的工作关系,私下里既像父子,又像兄弟,感情之深厚,没有其它人可以代替。 看到他迈着矫健的步伐,像个健康的中年人一样,不需要人搀扶,戴老心里比什么都高兴。 新闻联播结束后,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打开书房门出去。 现在睡觉还早,到院子里乘一会凉,或者找个武警小战士过来陪他下盘棋,打发一下时间。 年纪大了,生活变得越来越简单。 “戴老。”院子外边突然有人在叫。 “谁?”戴老问道。 声音很耳熟,应该以前见过。 “是我,胡向阳。”没有戴老的同意,他可不敢像小红一样,直接推门进来,只好站在门口叫道。 “是你小子啊!快进来吧!”戴老没想到他会过来,倒有些惊讶。 看在干孙女的面子上,他自然不会做得很过份,过来找自己了,连门都不让进。 见他一个人过来,他忍不住又担心起来。 难道小红真的出事了,所以没办法来见自己? 胡向阳推开院门进来,看到戴老坐在院子的躺椅里,悠闲地摇着蒲扇,走到他旁边老实地坐下来。 “有什么事?”戴老一直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干孙女,所以对他的态度,一直没那么亲近。 可是女孩子都喜欢帅哥,胡向阳长得确实不错,既然小红喜欢了,他也没办法。 “我和小红从滇省回来了,过来跟您说一声。”胡向阳原打算来了之后,实话实说,把情况告诉戴老,让他拿主意。 可是被他这样盯着,他忍不住心虚起来,说了一句废话。 “那礼物呢?你不会旅游回来,什么特产都没带,就空手来了吧!”戴老看他口是心非的样子,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呃?”胡向阳更加心虚了。“礼物还在后面,等爸妈回来,再带给您。” “看你口是心非的样子,别吱吱唔唔了,有什么事就直说。”戴老逗了两句后,担心他过来是有急事,所以直接问道。 “是这样的——”胡向阳把叶纤红面临的问题说了一遍。 戴老听完,没有作声,只是眉毛皱紧了。 “你确定是宋保国做的?”好一会,戴老才直起身子问。 “还在查,不过我们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确定是他做的。”胡向阳回答道。 “所以你把那个笔记本交给你表哥,想请他帮忙,把宋保国拿下来,一了百了?”戴老像是会读心术一样,把他的心思猜得一清二楚,直接这样问道。 “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所有想法被看穿,他也不敢骗人,老实地承认了。 “你能为了小红主动来找我,总算有点男人样了。”没想到戴老没有说他痴心妄想,反而夸了他一句。“否则我真担心你一事无成,以后会吃小红的软饭。” “戴老——”胡向阳刚刚因为戴老夸奖而高兴的心情,被后面补上的那一刀,刺得鲜血淋淋,忍不住叫起来。 “怎么?我有说错吗?”戴老教训道。“说起来,你也是大家族出生的子弟,为什么没有一点男子的血性呢?碰到事情,只会靠小红去解决?” “我——”胡向阳想了想,确实如此,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是不是觉得自己其实干得也不错,年纪轻轻就混到副科了?”戴老晒笑一声。 “没有,没有。”胡向阳面对着一个仿佛看穿自己所有心思的长辈,下面的话都不知道怎么接了。 “如果你想娶小红,就得努力打拼,混出个人样。别像以前一样,仗着个身份混日子。”戴老一点也不客气地要求道。 以前他不想管这些,不过今天他自己送上门来,为了干孙女的幸福,他总得敲打一下这个男人。 “我知道了。”胡向阳不敢反驳,乖乖地应道。 “你在这里坐一会,我去问一下情况。”戴老站起来,叫胡向阳在外面等,自己去书房打电话了。 陈姨刚才见戴老在教训胡向阳,担心年纪人当着自己的面,被长辈训,面子下不来,所以没有出来。 这时候端了一杯茶出来,放到他面前。 “谢谢陈姨。”胡向阳跟她也熟了,站起来道了谢。 “不用客气。”陈姨是女人,跟戴老的看法不同,倒是喜欢胡向阳这样的性格,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有生活情趣,所以对他非常亲切。 戴老进屋后,把电话打出去之后,坐在屋里等消息。 因为叶纤红发生的事,在别人看来都是小事,外面也没有人关注这些,所以没有消息传到戴老的耳朵。 既然戴老关心,下面的人自然马上去了解了。 还没过五分钟,电话就响了。 戴老刚接起电话,那边就有人语气急促地说道:“戴老,叶小姐刚才去派出所了,好像是他的几个手下,跟人打架被抓,她现在赶去处理了。” “哪个派出所?”戴老一听,连忙问道。 小红一个小姑娘,单独去那种地方,如果跟人起了冲突,她瘦瘦弱弱的,肯定要吃亏。 何况现在跟宋保国闹矛盾,而派出所大多是他的人,如果有人故意找茬,那她这个眼前亏吃定了。 “应该是城南派出所吧!”打电话的手下含糊地回答。“这件事特别急,我也来不及打听,所以先向您汇报。” “辛苦了。”戴老一想也是,语气缓和下来。“你继续打听,知道哪个派出所之后,叫小杜过去一趟,别让小红被人欺侮了。” “知道了。”那边连忙答应。 “好。”戴老应了声,放下电话。 站在原地皱了皱眉,他又拨了个电话,匆匆吩咐了几句。 —— 吃过晚饭后,叶纤红正在这等罗叙的回音,电话突然响了。 “小红,出事了,罗大叔他们全部被派出所抓走了。”她一拿起电话,朱亚婷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罗叙因为跟她小舅是好友,所以自然而然比她高了一辈,得叫谢建奇和罗叙叔叔。 “为什么?”叶纤红大吃一惊,问道。 “我也不知道。”朱亚婷回答道。“我晚上煮了些绿豆汤,拿去男宿舍给他们喝,就看到警察冲进来抓人,说他们打伤了人,要带回去协助调查。” “知道是哪个派出所的吗?”叶纤红问道 “好像是城南派出所。”朱亚婷想了想,不太肯定地回答。 “知道了,你别担心,这件事我会解决的。”叶纤红知道朱亚婷胆小怕事,会担心得睡不着,于是安慰了一句。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匆匆回房间换了件衣服,赶去城南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她问门口值班的警察,刚刚抓来的几个人在哪里? “你是他们的什么?”那个警察手里拿着支签字笔笔,正无聊地转着,听到叶纤红的话,啪地放下笔,抬头语气不善地问道。 “我是他们的老板。”叶纤红见他态度这么恶劣,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往上涌,她呼出一口长气,把怒气压下去,淡淡地回答。 这个警察不过二十出头,跟胡向阳年纪差不,看他的样子,应该是个头脑相对简单的人,这种人性子直,最是容易被人利用。 叶纤红就是担心他已被人吩咐过,要为难一下自己,所以故意这样跟自己说话。 如果自己跟他怼起来,那就中了别人的计了。 “别瞎说,你才几岁?还人家的老板,要不要脸啊!”年轻警察没有因为叶纤红的退让,而改变态度,反而更加出言不逊。 “你是警察,管的是案子,不是人家的私事?你管我是不是人家的老板?”叶纤红忍不住了,“墙上那几个大大的为人民服务,是挂着装饰的?你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你什么意思?”年轻警察被激得坐不住了。“我就这样的态度,你管得着吗?” “我可没兴趣管你。”叶纤红冷冷地说道。“你既然坐在这里,只须回答我的问题就好。我再说一遍,刚才抓来的几个人在哪里?” 年轻警察像是第一眼看到叶纤红似的,上下打量她,见叶纤红在自己的逼视下,没有一点退让的样子,反而有些心虚了。 刚才所长抓了几个人回来,叮嘱自己守在门口,如果有人来问,先拖住人不要让人家进来。 他当时马上就应了下来。 原以为这件事很简单,但是这个女人明显不是好欺骗的,搞不好人家也有来头,万一得罪了自己惹不起的人,那就麻烦了。 第八十二章派出所闹剧 “他们在最里面那间审讯室。”年轻警察朝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经过,悄声说道。 “知道了,谢谢。”叶纤红见他突然转变了态度,哪里还猜不到原因,点头小声道了谢。 自己的猜测是准确的,这个年纪人就是有人安排在这里,拖延时间的。 看来这个年纪人也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傻,这么快就猜到了因果,不想无缘无故得罪人,所以松了口。 叶纤红也没兴趣非要跟他争个对错,既然他主动服软示好,她也不想继续跟他敌对。 有人叫他拦着自己,明显是在拖延时间,难道是想用私刑,撬开他们的嘴,然后让他们反咬自己一口? 叶纤红心里不安,匆匆走进去。 “你是什么人?怎么一声不响地往里乱闯?”一个肥胖的男子,从一间房间走出来,拉住叶纤红。 叶纤红冷冷地盯着他,嘴里喝道:“走开。” 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一米六几的身高,足有一百六十斤了,衣服扣子也不扣齐,颠着个大肚子,头上歪带着一顶大檐帽,腰间松松垮垮别着跟皮带,屁股后面别着根橡胶棍,一付流气的模样。 “哟,脾气不小啊!”胖警察色眯眯地盯着叶纤红,手指伸出来,快要点到叶纤红的脸了。“派出所是乱进的吗?信不信我把你抓起来?” “派出所是你家开的啊!”叶纤红身子一侧,避开他的手指,心里已被他们接二连三的搞事,憋了一肚子火,此时再也忍不住,反手一巴掌甩过去。 虽然没有用到真气,但是含怒出手,力气也不小,胖警察被他甩得蹬蹬蹬往后连退几步,立足不稳,一屁股坐倒。 “你敢袭警——”胖警察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好一会,才从地上爬起来,摘下别在皮带上的那根警棍,指着叶纤红叫道。 “你是警察吗?拿警官证给我看看——”叶纤红担心罗叙他们,不想跟他浪费时间。“当个草帽警察不容易,有的事你别瞎掺和,小心被剥了你这身皮?” 她认定这人就是所谓的草帽警察,为了讨好上司,所以主动站出来了。 “确实不是我家开的,不过也不是你家开的吧?”胖警察见一口叫破自己的草帽警察身份,倒有些心虚起来。 捏在手里的警棍,也不敢朝叶纤红打过去。 不过领导刚才叫自己拦住人,审讯期间不要放人进来,那自己就算心虚,也得坚持下去。 叶纤红见他不愿意让开,正要动手,然后听到屋子里,传来“啊”的一声惨叫,趁胖警察注意力分散之际,身子从他身边冲过去,往里跑去。 她现在已可以肯定,罗叙等人被警察抓来后,关进审讯室里,现在有人正在下黑手,对他们烂用私刑,所以哪里还忍得住,冲过到门口,伸手去开门。 门没开,应该是里面反锁了。 “开门——”叶纤红用力拍打门。 她希望自己这样做,能打断里面的人继续动手。 也不知道罗叙他们被抓来后,受了多大的伤。 虽然自己有灵液,只要不残疾,基本上能治好。 但是这种皮肉之苦,也不是那么好挨的。 叶纤红不希望他们因为给自己打工,受牵连吃这种苦。 “没用的,里面反锁了。”胖警察见她打不开,也不再拦她,在一边冷嘲热讽道。 拍了一会门,里面没有一丝动静,叶纤红就有点发慌,左右看了看,见旁边一间屋里有个女警,正坐在办公桌后,不知道在看什么,墙上一排玻璃柜,挂了一串串钥匙,就跑过去求助。 这些钥匙,肯定是派出所各个科室的备用钥匙。 “这个不归我管。”女警抬头望了门口的胖警察一眼,神色冷淡地摇摇头。 “可是再不去管,会出事的啊!”叶纤红紧张地叫道:“你没听到刚才有人惨叫吗?” “没听到。”女警说完后,低下头不再理叶纤红。 叶纤红瞪着女警一眼,见这边的事已超出了自己的预估,不找人帮忙,可能解决不了。 走到走廊里,从手包里拿出大哥大,准备打电话求助。 可是打给谁呢? 打给肖市长,会不会把他拖下水,让他直面宋保国,影响他的仕途? 如果不打给他,又能打给谁?戴老? 她的内心里,真的不想再麻烦他了,毕竟他退休这么多年了,不能让他一直去烦心这些事。 可是除了他,好像也找不到别的人。 胖警察见叶纤红拿出大哥大,倒是神色一变,没敢过来骚扰她。 这时候买得起大哥大的,都不是普通人。 特别是叶纤红,看起来还不到二十,能随身带着大哥大,更让他不敢小觑。 叶纤红正要拨戴老家的电话,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过来。 她转头朝外面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男子当先走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男子。 “是叶小姐吗?我是杜金翼。”高大男子还没到跟前,就已伸出了手。“刚刚跟戴老了通了个电话。” “这是市局的杜局长。”见叶纤红不知道怎么接话,后面的一个年轻警察主动向叶纤红介绍起他的身份。 “哦,杜局你好。”叶纤红跟他握了一下手。“你来得太及时了。” 听他的意思,似乎是爷爷派他来帮自己处理问题的,那爷爷已知道自己发生的事? “不用客气,叫我杜叔叔就好。”杜金翼客气地说道。 转头见那个胖警察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厉声吼道:“傻站在那里干什么?你们所长呢?快把他叫过来!” “所长——所长在里面——”胖警察结结巴巴地说道。 这时候他才想起叶纤红刚才说的话,叫自己小心这身皮,大热天里,他感觉全身发冷。 自己只是一个合同制民警,比以前的联防队员好不了多少。如果杜局长要剥自己这身皮,那可是分分秒秒的事。 想到这里,忍不住懊悔万分,早知道这件事会涉及大人物,自己就不乱拍马屁,主动找事了。 “把门打开——”杜局听说所长亲自在里面,哪里不明白他在里面做什么?脸色更难看了,大声吼道。 “我没钥匙。”胖警察想赔笑脸,可是笑的比哭还难看。 忽然反应过来,朝隔壁房间那个女警叫道:“小王,快把审讯室的备用钥匙找出来,过来把门打开。” 那个女警自从杜金翼来了之后,就站在屋里,关注着这里,听到胖警察的话,连忙从柜子里拿出钥匙,走过来打开审讯室。 门一打开,杜金翼当先进去,叶纤红不放心他们,也紧跟着进去。 只见地上横七竖八躺了三个警察,都是鼻青脸肿,而审讯椅上坐着的罗叙,却像刚从外面进来一样,脸色平静地坐在那里,虽然身子被固定在椅子上,双手也戴着手铐。 “怎么回事?”杜金翼看了地上的人一眼,认出其中一人,正是城南派出所的所长,厉声问道。 “杜局,他袭警——哎哟。”所长在胖警察的搀扶下,慢慢站起来,不知道扯到了哪个伤口,又疼得叫了一声。 “罗叙,你没事吧!”叶纤红才不管他们怎么说,只是走上前去关切地问了一声。 “没事,叶小姐。”罗叙轻描淡写地说道。“他们把我抓来后,要我反咬你一口,我不同意,他们就想动私刑,可惜被我躲开了。” “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杜局早猜到了这个可能,只是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做得太偏袒,所以这样问了一句。 这个所长也不是傻瓜,刚才在屋里,就听到了杜局和叶纤红的对话,知道他是为这个女孩子来的,那自己这样做,其实得罪了人。 又一想,自己这么做,也是听了宋书记的吩咐,杜局长再大,也不过是副的,哪里比不上宋书记。 于是刚刚泄下去的气势又撑了起来。 “你聋了?”杜金翼见他不说,气得大吼一声:“我问你是不是真的?” “他骗人。”所长反咬一口,“我们把他带进审讯室,好好询问他,他不肯回答,反而袭击我们三个。” “是吗?”杜金翼望了他一眼,没有再问,转头问另两个警察:“你们说说,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两人望了望自己的所长,又悄悄看了杜金翼一眼,一付拿不定主意的模样。 杜金翼哼了一声,说道:“有件事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宋书记过两天就要调到欣昌了,王泽军局长升为政法委书记,而我这个副字也将拿掉了。所以,应该怎么回答,你们可考虑清楚了?” “杜局,我说。”一个警察一听,哪里还不明白杜金翼话里的意思,连忙表忠心。“是所长叫我们把人抓来,还要动私刑对付他,才逼得他动手反抗——” “好,很好。”杜金翼拍了拍他的肩,笑眯眯地说道:“作为警察,实事求是是最起码的品质,至少你在这一点上,对得起这身衣服。” 又转头望着脸色灰败的所长,“作为一所之长,你知法犯法,滥用私刑,不错嘛!是不是觉得可以一手遮天了?现在被人正当防卫,伤了身体,却反咬人一口,你果然胆子很大。” “杜局,我错了。”听到自己准备投过去的靠山宋书记,马上就要调走了,而面前的杜局长将要成为自己的老大,所长马上蔫了,开口求饶道。 听杜局长的语气,他哪里还不知道他已动了杀心,别说所长位置,只怕这身警服能不能保得住,也难说了。 “现在说这个,是不是晚了。”杜金翼冷笑道。 那个警察不用吩咐,一瘸一瘸走过去,帮罗叙打开了手铐。 罗叙这个人也真够黑的,双手被铐着,同时对付三人,居然还能把他们伤成这样,战斗力真的很惊人。 “还有几个人呢?”叶纤红记得罗叙几个手下,都被抓来了,忍不住问道。 “关进拘留室了。”那人老实地回答。 第八十三章胡向阳的心事 等罗叙的几个手下被放出来,杜金翼叫他们先回去,他要在这边处理一些事。 叶纤红向他道了谢,跟他们一起离开。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走出派出所,看四周没有人,叶纤红才问罗叙。 “是这样的。”罗叙回答道:“我们找到威胁员工的几个小混混之后,把他们几个抓到一条僻静的巷子,教训了一顿,警告他们不许再过来骚扰。没想到我们刚回到宿舍,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那几个小混混是不是被伤得很严重?”叶纤红问。“所以他们报警了?” “怎么可能?”罗叙连忙否认。“我只是警告他们,又不是要把他们打服,所以只是扇了几个耳光而已。如果真的动手,打断他们的腿都是轻的。” 罗叙以前虽然没有混过社会,但是一起学武的兄弟,有不少进入了这个圈子,那些人跟他平时也有联络,他们是怎么处理这种事的,他非常清楚。 他这样做,可是说是完全照道上的规矩来的,算得上是先礼后兵。 如果他警告过之后,这些人依然去骚扰,那他肯定不可能这么客气了。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我们是企业,做事要有原则,别人欺侮上门,不能退却。但是也不能主动地欺侮别人,让别人以为我们是黑社会。” “你放心吧,我明白的。”罗叙点头应道。 跟他们分开后,叶纤红回到家里,看时间已不到十点,就打电话给戴老。 “小红,回家了吗?”戴老一听到叶纤红的声音,关心地问。 “到家了,爷爷。”叶纤红感受到了戴老对自己的关心,心情非常激动,“今天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客气话就别说了。”戴老的语气有些严肃,“你今天的行为太莽撞了,下次可别这样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 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 这件事其实不能怪自己,是对方主动挑事,难道自己还不能还手?那太憋屈了? 可是又不敢说出口。 爷爷看问题比自己明白,自己肯定有一些做得不对的地方。 “你呀!到底年轻了些,看问题太表面。”戴老知道自己这样说,这个干孙女未必会服气,又提点道:“以为有了那两本笔记本,就可以挑起谢市和宋保国的内斗,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搞政治哪有这么容易啊!”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叶纤红不服气地问道。 “你应该马上找我来商量,如何利用好这两个笔记本,而不是交给谢市长。”戴老提醒道。“你知道宋保国为什么会调离吗?可不是因为跟谢市长争斗中落了下风?” “那是什么原因?”叶纤红一惊,连忙问道。 她还以为宋保国是因为受贿的事,被公开了,所以上级有关部门把他调职,明升暗降。 没想到听爷爷的意思,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然是因为宋保国后面有人保他。”戴老教训道:“这一招叫以退为进,把他调离这个是非圈子,避免谢市长抓着他不放。常委排名又往前提了提,为下一步提正处做准备。” “我还以为是爷爷拿到两个笔记本之后,运作的结果。”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她记得戴老当时说过,既然宋保国在这里,让自己没安全感,就把他调离虞城好了。 “我看了你给我的两个笔记本,是想把他调到其它县市的闲散单位,过度一下,再好好查查他的问题。”戴老回答。“可惜上面这时已把他的工作做了调整,我这个退休部长,也不能因为你,硬着头皮把这个安排顶回去。” “哦。”叶纤红应了声。“原来如此。” “像今天这种情形,你也应该马上跟我讲,而不是傻傻地去派出所。”戴老埋怨道:“一个女孩子,首先要学会自保,然后再考虑怎么跟对方掰手腕。” “我明白了。”叶纤红乖乖地受教。“这次确实是我太冲动了。” 派出所毕竟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如果没有戴老在后面保驾护航,她这样去跟人家争斗,很可能吃个眼前亏。 众目睽睽之下,她又不可能利用空间。 “好了,不说了。”戴老把她教训了一顿,心里的担心恼怒也消下去了,不再跟他说这些。“接下来好好赚你的钱,那些人我会给他们一个警告,以后不会再来烦你。” “谢谢爷爷,那我挂了。”叶纤红等对面有了回音之后,挂了电话。 今天有惊无险,总算把事情解决,明天两家店也可以正常开门了。 只不过对董洁的这个女人,叶纤红不打算放过。 叶纤红坐在椅子上思考着,用什么方式,才能教训她一顿,算是对她招惹自己的回报。 —— 胡向阳被戴老教训了一顿之后,灰头土脸地出来。 叶纤红去派出所的事,戴老并没有告诉他。 倒不是想拆散两人,故意不说,而是他觉得这件事胡向阳又帮不上什么忙,如果他去了,以他毛糙的性子,只怕会火上浇油,把事情闹得更加不可收拾。 毕竟胡向阳本身是警察,如果跟他们起冲突,那可是知法犯法了。 如果他身上有这样的污点,以后想往上走,就困难了。 戴老再不喜欢他,也不会让他犯这样的错,所以只是告诉他,小红的事已经解决了,叫他别烦恼。 胡向阳得了确切消息,离开戴老家,心情非常郁闷,没有直接回家,打电给赵大成和小方,约出来一起喝酒。 “你们是不是也觉得我很没用?以后只能吃小红的软饭?”几杯啤酒下肚,胡向阳借着酒意,问出这样的话。 胡向阳也是个骄傲的人,戴老这句话,对他的刺激非常大,让他耿耿于怀。 “你发什么神经?”赵大成可不会惯着头,听他这样胡言乱语,在他头上拍了一下,骂道:“别生在福中不知福了,多少人想吃小红的软饭,还没机会呢?” “你的意思是,我确实没用,只能靠小红?”胡向阳大着舌头问。 “那又怎么样?难道小红能干也是错?”赵大成恨不得一巴掌拍醒他。“她必须照顾你的情绪,在你面前装傻装笨?如果你那么大男人主义,就别去找小红了,身边随便找一个女孩子,她一定会把你当成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 “你——你取笑我?”胡向阳虽然满脸通红,大脑还比较清醒,听出赵大成话里的意思。 “你问问小方,如果不是小红对你有意思,你能这么太太平平地跟她谈恋爱?”赵大成瞪了他一眼,把他面前的杯子拿掉,换了杯冰水给他。“把这杯冰水喝完,早点回去陪她吧!” 小红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要背景有背景,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啊! 要不是她对胡向阳另眼相看,明确表明了态度,凭胡向阳的条件,未必能竞争得过别人。 “好吧!”胡向阳喝了几口冰水,人清醒多了,站起来准备回去。 他刚才只是发泄一下情绪,对叶纤红感情并没有发生变化。想到今天小红碰到了这么多麻烦,虽然戴老帮她解决了,心情肯定受影响。 而自己没有陪在她身边,却在外面喝酒,实在太过份了。 这样想通后,胡向阳越加急着回去。 到叶纤红家的时候,门缝里有光线透出来,说明她还在客厅,没回房间睡觉。 在门口定了定神,感觉脸上的酒意还没有完全退,胡向阳搓了搓手,在脸上用力揉了一会,感觉人恢复了精神,才开始敲门。 叶纤红现在的五识,早已不是以前可以比的,刚才有脚步声传来,到家门口后停住了,却没听到敲门声,心里一紧。 难道他们还不死心,派人来找自己的麻烦? 悄悄走到门口,正要用精神力去观察外面是谁,门却敲响了。 这敲门声一听就是胡向阳的,她不用精神力,都能听出来。 叶纤红心里一松,打开了门。 “小红——”胡向阳看到叶纤红的笑脸,突然觉得一阵委屈,上前一步一把搂住她,叫道。 “干嘛?”叶纤红脚一勾,就把门关上了,见胡向阳情绪不对,也没有推开他,只是怪异地问。 “我这么没用,你以后会不会讨厌我?”胡向阳原本不想说这些的,但是看到叶纤红,不知怎么的,就说了出来。 他自己也搞不明白,自己明明比她大好几岁,可是跟她在一起时,总有种她比自己大,可以让自己依靠的错觉。 “为什么这样问?”叶纤红把他的头扳过来,见他脸色带着点不正常的酡红,鼻端又闻到了一股酒味,更加疑惑了。“你喝醉了酒?在说胡话了?” “我没醉,现在非常清醒。”胡向阳对叶纤红讨好地笑了笑。“你以后会不会离开我?” “你受什么刺激了?”叶纤红好笑地望着他。 今天她的心情也一直不好,现在才稍稍平静下来,见胡向阳像一条害怕被抛弃的小狗,依恋地望着自己,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软软的充溢了幸福感。 别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看上胡向阳,而不是别人。 她自己却一清二楚,除了胡向阳的外形吸引她之外,最重要的是他的性格。 这个世界能干男人多的是,但是像胡向阳这样,能激起她母性的男人却不多。 两人在一起时,她总想照顾他,看他依恋自己,这让她内心非常满足和幸福。 “他们都说我在吃你的软饭。”胡向阳借着酒意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可是我已经很努力了啊!” “你管他们怎么说?”叶纤红霸气地说道,拖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身子面对面坐在他的大腿上,俯首亲了他一下。“我不介意就行。” 胡向阳一听,顿时开心地笑了,张开嘴热烈地回应叶纤红的索吻。 第一章开学前的准备 两天后的下午,叶纤红来到机场,接爸妈弟弟和其它人从滇省旅游回来。 这次滇省之行,虽然发生了点意外,有些美中不足。 不过对叶纤红来说,赌石得到了两块翡翠,却是意外之喜,算是弥补了这次旅游的缺憾。 叶知书和郑建国穿着那边买的新衣服,看起来精神特别好,出去见过世面的人,状态确实会发生了变化。 这也是叶纤红希望看到的。 安安和郑兴旺也不例外,两人脖子上挂着平安玉扣,看起来又自信又阳光。 “姐,你提前回来真是太可惜了,丽江那边的风景,非常漂亮,如果不是要开学,真想再玩几天。”安安笑着说道。 “没关系,下次有假期了,我们再去外面玩好了。”叶纤红安慰道。 “家里的事,确实解决了吧!”叶知书见到女儿,再次问了一句。 那天女儿回家后,当晚就打电话过来,说事情已解决,叫自己放心。 她相信女儿的能力,所以接下来几天,确实把心宽心,玩得也很尽兴。 再次见到女儿,不问一下,总归不放心。 “放心吧,妈,确实解决了。”叶纤红再次确认了一句。 转头见许康苹苹一手搂着谢建奇的脖子,一只手不停向自己招手,脸上的笑容很欢畅,也抬手跟他摇了摇。 小姑娘被自己选择的爸爸抱着,一定觉得很快乐吧! 转头见王茂琳站在谢建奇的旁边,两人的状态跟以前比,似乎亲近了许多。 难道两人的好事将成? 回到虞城,爸妈坐下喝了口水,就提出要回乡下。 叶纤红叫他们过一晚再走,反正出来几天了,也不在乎这点时间,他们没同意。 叶纤红也没有办法,知道他们不放心家里的牲口和鸡鸭,只好让他们回去了。 等他们离开,叶纤红整理了一下滇省带回来的特产,拿了块白族扎染布料,来到潮牌工作室,交给金大姐,请她帮自己做条裙子。 “你想做什么样式?”金大姐问。 她把面料拿起来翻来复去地看,这面料和颜色都很特别,她以前从来没见过,所以不知道做成裙子后,效果如何? 如果没弄清楚就做,万一有地方不满意,就浪费这块特别的布料了。 “做成波西米亚长裙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种风格独特的面料,做成有异域风情的长裙,应该更有特色。 “你画个图样给我。”金大姐哪里听过这个裙子的名字,向叶纤红要款式的图样。 叶纤红接过纸笔,照着以前见过的款式,挑了一款自己最喜欢的裙子样式,画了个简单的草图。 “行。”看到了裙子大致的轮廓,金大姐就知道怎么做了,满口答应下来。 叶纤红也不啰嗦,跟她们聊了几句自己对设计上的理解,希望他们设计出相关的服饰,就离开了。 来到楼下,她走进潮牌店里。 促销期已结束,原本放在门口的气球和各种各样的广告宣传纸,都已取下来,换成了以店里主打款式为背景的海报。 店里的生意已恢复了正常,没有刚开张时那么火爆。 只不过开学在即,还是有不少家长,领着子女来买衣服,所以生意依然比她猜想得要好。 叶纤红也注意到,店里卖得最好的,还是中学生穿的衣服。 这样看来,天下的父母都一样,家里就算再穷再苦,也不会苦了孩子。别的地方能省则省,给孩子的花销却很大方,无非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穿得漂亮帅气一点,进入新学期。 所以接下来设计的重点,还是要放在中学生身上。 从店里回来,叶纤红回到家里,准备做晚饭。 弟弟回来了,家里又得恢复以前的生活了。 因为再过两天就要开学了,爸妈回去时,郑兴旺也跟着一起回老家了。 他下半年就要读高中,住校需要准备很多东西,他得回家和爸妈商量一下,该买的得抓紧买好。 晚上苏思诗下来吃饭,叶纤红拿了一块白族扎染布给她。 “好漂亮。”苏思诗望着手里这块像葵花一样绚烂的花纹,爱不释手。 “你以前去滇省玩过吧!难道没见过这种布料?”叶纤红惊讶地问。 “应该见过吧?不过我没有你这么好的眼光,就算看见了,也未必会关注这些东西啊!”苏思诗回答道。 也对。 叶纤红知道这就是自己和她们的区别,前世因为经济发展,一些民族的工艺品渐渐失传,所以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得越来越受重视。 而现在是九二年,国外的信息开始大量传入中国,大家最向往的面料,肯定不是这些少数织出来的土布,而是像外国电影明星穿的那些又滑又软的混纺面料。 像最开始的的确良,后来的柔姿纱,珠丽纹,泡泡纱,乔其纱,高丝宝等等。 诗诗姐也不可免俗,去外地旅游,目光肯定放在大城市里的高档商场,不会去关注这种白族扎染布。 要不是自己买了后拿到她面前,相信她也不会相信,滇省这种西南边陲,居然还有这么美的民间手工布料。 吃完晚饭,苏思诗没有像往常一样,坐一会就走,而是坐在叶纤红旁边,一付准备跟她详谈的模样。 “你有什么事想跟我说?”叶纤红坐到她旁边,随意地问道。 “前夫今天通知我,答应明天正式去办离婚手续。”苏思诗转头望着叶纤红,认真地说道:“是你找了他,才逼着他这样做的吧!” “也不算逼他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也没必要瞒着她。“他的钱被人骗光了,我查了一下原因,帮他要回了一部分财产,他答应以后重新开始,所以才答应跟你离婚吧!” “那还是得谢谢你。”苏思诗见事情圆满解决,激动地说道。 跟前夫虽然没有爱情,但是在一起生活过这么长时间,感情肯定是有的。 所以上次看到他这么落魄的样子,她才会震惊之余,由着他骂。 她实在无法理解,以前跟自己算得上一对金童玉女的男人,这么快就把家产败完了。 原来是被人设局诈骗光了,这就容易理解了。 前夫虽然能力不怎么样,心性倒不算太差,估计是真的走投无路了,才会心生恶念,来找自己的麻烦吧! 看着他这几天的变化,她真的替他高兴。 “我们之间,真的没必要客气。”叶纤红懒得跟她谈这个。“对了,蒋大哥知道这件事后,没跟你闹别扭吧!” “他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跟我计较这些?”苏思诗回答。“只不过他的家里人,估计会不舒服吧!” “那你们的婚期呢?”叶纤红担心地问。“会不会有变化?” “他没提起,应该年前总会完成结婚吧!”苏思诗笑了笑。 她其实也很矛盾,一方面想早点结婚,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然后生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 另一方面,自从搬出来一个人住后,她越来越享受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心里非常担心结婚后,会不会无法适应身边有个人的生活。 “怎么听起来不太热情的样子?”叶纤红笑道。“是不是觉得现在这样也不错,平时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必看别人的脸色。有需要了,就跟蒋大哥约个会,天天都像在恋爱,结不结婚都无所谓?” “那我成什么人了。”苏思诗叫道。 心里其实觉得这样确实不错,但是苏思诗哪里好意思承认? “这又不犯法,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叶纤红知道诗诗姐是担心自己的想法太惊世骇俗,所以才否认。 前世自己一直想结婚,是因为没人娶自己,成了执念。 现在想来,如果像诗诗组这样,要钱有钱,要貌有貌,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真的结不结婚也无所谓。 前世那些有钱女人,跟老公离婚后,很多不再结婚,有需要了找个小帅哥,比找个同龄中年油腻男结婚,天天防他们外面偷吃自在多了。 “你想多了。”苏思诗死活不承认。 苏思诗离开后,姐弟俩坐着看了会电视,开始商量弟弟开学后的学校生活了。 原来一直想让弟弟转学,现在校长和体育老师都已离职,反倒转不转都无所谓了。 何况安安整个暑假,都跟同班几个同学在一起卖衣服,关系变得非常铁,现在叫他离开乡中的同学,他还真舍不得了。 既然弟弟觉得还是原来的学校好,叶纤红也没有强行给他安排学校,就继续在那边读书吧! “姐,开学后,不能卖衣服了,也没时间设计衣服了,潮牌工作室的男装怎么办?”安安没忘记这件事,担心地问道。 “还能怎么办?”叶纤红用手揉了揉他的后脑。“你平时多花时间学习,周末抽时间画几张图,争取每周出一个新款式。” “哦。”安安想了想,觉得这样难度也不大,答应下来。 “还有,新学期开始,不要像以前一样,对班级活动不上心。”叶纤红觉得男孩子学生时期,还是要多参加实践活动,而成为班干部或团干部,是最重要的参与方式。 “可是我懒得去管别人。”安安有些头疼地回答。 “这个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叶纤红告诫道:“你至少要去尝试一下,如果当了班干部,努力一段时间,还是不适应,那再放弃还不晚。” “好吧,我尽量争取。”安安想了想,承认姐姐的话有道理,终于答应下来。 “我不要求你当班长或者团支部书记什么的,这种职位高低,其实意义不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给弟弟太高的目标,免得适得其反。“只要你有机会,成为班干部的一员就行。” “没问题,我会努力表现自己的。”听妈妈这样说,安安觉得难度就低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又教导道:“如果班级想搞什么活动,想一想你擅长什么,再去做。这个社会书呆子是最没出息的,一定要跟同学处理好关系。” “我知道了,姐。”安安回答道。 以前因为家里穷,缺少自信,所以跟同学都保持距离。现在他家的条件,在班级里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他相信只要自己愿意,没有人会讨厌跟自己交朋友的。 “也不要谁跟你接近,都当他们是朋友。”叶纤红知道弟弟性子软,不太会拒绝别人。“交朋友别的没事,但是品性一定要看清楚,要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朋友,就会成为什么的人,希望你记住这句话。” “你放心,我懂的。”安安郑重地回答。 第二章生父上门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准备带弟弟出去买些文具和生活用品,算是给新学期用,家里的电话响了。 “小红,那个叫钟修贤的男人,找上门来了。”是父亲郑建国的声音。 叶纤红一惊。 上次他去了外公家,是因为在那个村子当过知青,所以找旧识叙叙旧,现在来自己家做什么? 难道是想跟母亲重燃旧情? 当初狠下地抛下她们母女,一个人去了香港,现在怎么还有脸找上门来? 如果不是这个意思,那她又来找到虞城来做什么? “小红,你听到了没有?”见女儿没有说话,郑建国着急地问。 这个平时话少,憨厚木讷的男人,这时候也终于静不下来了。 “听到了,爸。”叶纤红定了定神,回答道。“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和妈结婚都快二十年了,感情怎么样心里有数,难道还怕有人代替你的位置?” “你没见过那个男人的样子。”郑建国气急败坏地说道:“明明四十多岁的男人,看起来才三十出头,大热天穿着衬衫西裤,系着领带,长得像明星似的,爸跟他站在一起,像是一对父子,平白老了一辈。” “那你要我怎么做?回家给你撑腰?”叶纤红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父亲,居然会跟自己开玩笑,忍不住笑着调侃了一句。 她其实一点都不担心,爸妈会出什么状况。 老妈的脾气叶纤红清楚,就算当初感情再深,经过二十年的风吹雨打,恐怕只剩下绝望了。 长得年轻又怎么样?没有把他赶出去,还不是怕被左邻右舍看到闹笑话! “你们姐弟都给我回来。”郑建国难得霸气了一回。“否则这个家就要散了。” “行,行,我和安安马上回来。”叶纤红哭笑不得。“你放心,我们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放下电话,见安安在一边脸色很难看,叶纤红知道他听到了电话,走过去拍了他一下,叫道:“准备一下,我们回老家。” “好。”安安说完后,抿紧了嘴唇。 叶纤红知道他下意识地做这个动作,表示心里紧张了,忍不住暗暗叹气。 如果问弟弟现在最担心什么,估计就是自己这个当姐姐的,离开他跟亲生父亲去香港吧! 他肯定不会知道,就算那个男人是亿万富翁,她都不会离开父母和弟弟,去跟他生活。 何况人家早已结婚了,家里肯定还有儿女,未必会欢迎她过去呢? 开车到家的时候,看到自家院子里停了辆白色的捷达轿车,不是那些香港老板喜欢的奔驰牌轿车,就有些惊讶,看来这个所谓的亲生父亲,过得也一般般嘛!并没有大家想像得有钱。 打开车门正要下车,见安安坐在副驾驶位,双手交叉放在大腿内侧,低着头没有下来。 正想催他下车,忽然发现他的双眼有些红,心里顿时一软。 看来这件事对弟弟的影响,比自己想像得还要严重。 不过也可以理解,这时候的香港老板,可是有钱人的代名词。 如果谁家有个香港亲戚,马上成为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安安肯定也这样认定,觉得自己肯定会跟香港老板走,去那边过更好的生活。 其实叶纤红可以肯定,自己现在在虞城过的生活,绝对比香港那边更好了。 毕竟那边的房价奇高,除非真正的大商人,普通存了些钱的,买套房子之后,就没剩多少了。 伸手抱住他的头,在他耳边轻轻安慰道:“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姐就是死,也不会离开你和爸妈的。” 可能这些年真的忽略了弟弟的感受,他内心的不安全感,其实不比前世的自己少。 照理讲,现在家里变化这么大,他心里也比以前成熟了许多,没理由连这些也想不明白。 除非以前有心理阴影。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才让他变成这样的性格呢? 安安的身子动了动,问道:“你保证不去香港?不管他多有钱?” “当然,难道姐还会骗你。”叶纤红认真回道:“钱多钱少我又不在乎,自己不会赚啊?” “哦。”安安脸色这才好看了点,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主要是他以前没有来找你,所以怎么说都可以。现在人都来了,我怕你想法变了。” “就会瞎想。”叶纤红松开手,在他肩上拍了一下,催促他下车。“现在有麻烦的不是我们,是爸爸,他才最担心妈跟那个男人去香港呢?” 两人下了车,勾肩搭背一起进了屋。 客厅里,一个外形跟爸爸形容差不多的中年男人坐在沙发上,正跟妈妈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爸爸坐在妈妈旁边,没有说话。 现场的气氛并不热烈,看来爸爸是空担心了。 “小红回来了。”郑建国看到女儿和安安,站起来叫道。 说完,示威地望了对面的男人一眼,似乎想证明女儿跟自己才更亲。 “哦,这就是你女儿啊!”钟修贤好奇地回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着点了点头,对叶知书说道。“跟你年纪时几乎一模一样。” “她是我生的,自然长得像我。”叶知书淡淡地说道,特意强调了我生的这几个词。 女儿虽然是自己生的,也是自己养大的。但是从血缘上来说,钟修贤也有一半的份。 如果他非要把女儿认走,她这个当妈的,只怕也很难拦住。 所以她现在担心的内容跟老公不同,郑建国担心自己跟她回香港,而她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一点,只是舍不得女儿。 虽然十九年前他不告而别,丢下她们母女俩不管,内心非常恨他。但是却没有动怒赶人,就是不想撕破脸皮。 如果大家撕破脸,就没有顾忌了,她怕这个香港男从,不折手段跟自己抢女儿。 她一个农村妇女,怎么争得过一个香港大老板? 家里买了电视机后,最近看了很多港台剧,那些有钱男人年轻时抛妻弃子,等到年纪大起来,就想认回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爸,妈。”叶纤红叫了声,坐在妈妈的旁边,视线落在到那个男人身上。 或许真的是因为生活条件不同,钟修贤明明比妈妈还大几岁,看起来倒比妈妈还年轻许多。 可能是事业成功的原因,他身上多了些成功男人的自信和潇洒,让他坐在那里,更增添了一份成熟男子的魅力。 叶纤红不得不承认,就算她很讨厌这个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对他的外表,还是不得不赞叹一句,长得真心不错。 难道当初妈妈会那么喜欢他,甚至未婚跟他上床。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未婚男女偷尝禁果,可不算小事。 “小红,这是你——”叶知书犹豫了一下,那个爸字终究没有说出口。 “我是你妈妈的老朋友,你叫我钟伯伯就好。”钟修贤却主动站起来,笑着自我介绍。“你是小红吧?不错,年纪轻轻就有魄力经商,还给家里造了这么漂亮的房子,真厉害。” “客气了,钟伯伯。”叶纤红堆起笑脸回答道。 妈妈显然不想提爸爸这个字,是担心父亲心里有想法。没想到他也不想自己叫爸爸,所以迫不及待这样自我介绍。 难道他是担心家里的老婆知道后,无法收场,所以过来只是看看自己过得好不好,并没有认亲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那大家反而可以放心了。 叶知书听他这样介绍自己,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钟修贤招呼都不打,直接上门,她最担心看到女儿之后,直接说出自己的身份,那她想掩盖也不可能了。 安安坐在爸爸那一边,关注地望着姐姐和对面的男人,见他们并没有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来一场父女认亲的戏码,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对了,还一直没有问你,今天过来除了叙旧,还有其它事吗?”叶知书心情放松下来之后,脸上表情自然多了,淡淡地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事。”钟修贤转头望向叶纤红:“我计划在内地投资一家制鞋厂,这几天在欣昌和虞城走了走,看哪个地方更合适投资建厂?路过虞城,特意过来看看你们——” “哦。”叶知书和郑建国同时舒了一口气。 “小红不是也开了家工厂吗?不知道有没有好的建议?”钟修贤突然问叶纤红。 “她懂什么?”叶知书以为他借办工厂这件事,拉近跟女儿的关系,连忙打断道:“最好的地方,自然是余杭或甬城,那边交通方便,工厂也多。” 她本来不懂这些,只是事关女儿,她不懂也得胡绉几句。 叶纤红明白妈妈的想法,所以没有出声,只是身子贴过去,把头靠在妈妈的肩上。 叶知书伸手搂住女儿的头,用手指轻轻梳理她及肩的长发。 “余杭和甬城,环境当然比虞城和欣昌好,可惜鞋厂建了不少,我去那边办厂,没什么竞争力。”钟修贤摇摇头。“我更看好虞城,它交通便利,对外资企业优惠幅度也大,如果想回深圳,坐火车也比较方便。” “既然你已有了目标,那就照自己想法去做就行。”叶纤红冷淡地回答道。 “其实原本选择这里,是想照顾一下你们。”钟修贤态度依然不错。“拿到知书的地址后,知道你嫁到了虞城乡下, 以为你们日子过得不好,所以想安排你们夫妻来厂里上班,没想到你家自己也开厂了——” “是吗?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叶知书听他说得真诚,脸色开始缓和下来。 郑建国脸色却没那么好。 如果钟修贤早来几个月,那时家里穷成那付模样,不管老婆还是女儿,知道他的身份后,估计都会跟他走吧? 特别是老婆那时有病,自己就想舍不得,也不好意思拦吧? 好在女儿争气,小小年纪就挣下了这么大一份产业,让钟修贤也不敢小看。 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运气确实不错。 “不用客气。以后我在虞城这边办了厂,可能会把家人接过来,家也安在这里。”钟修贤笑着回答道:“虞城这边,除了你们,我也没什么熟人,所以免不了经常走动,大家随意点比较好。” “呃——”郑建国一听,顿时皱起了眉头。 原以为今天见过面后,就会各过各的生活,没想到自己太乐观了。 难道他觉得自己当初抛下妻女,心里有愧,知道马上相认不现实,所以打算拿出水磨功夫,慢慢改变老婆和女儿对他的看法? 如果是这样,那就糟糕了。 这个男人的心机,也太深了吧?自己怎么斗得过他? 第三章疑惑 虽然一家人都不喜欢钟修贤,但是看他没有要走的意思,自然不能赶人,只好留他吃午饭。 因为妈妈要陪客人,叶纤红主动去厨房做午饭。 “他好像赖在这里不走了,你说怎么办?”安安跟着姐姐走进厨房,在身后焦急地问。 “你没听他自称钟伯伯吗?既然他爱演戏,我们陪他就行。”叶纤红笑道。“也免了我们尴尬。” “你真的没想过叫他爸爸吗?”安安继续问。 “爸爸一个就够了,怎么可以随便叫陌生人爸爸。”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对,对。”安安听姐姐这样说,顿时笑了。“我们有自己的爸妈,他只是个外人。”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伸手揉了揉他的头。“乖乖去自己房间看书或者画画,后天就要开学了,不能再偷懒了。大人的事,不用你管。” “知道了姐。”安安缩了缩脖子,笑眯眯地走了。 郑建国坐在叶知书旁边,开始还担心他们说出自己受不了的话,见两人说话都有些客套,反而放下心来,想着一上午都没有去田头看一看,也不知道稻田有没有水,于是站起来找了个借口,背起锄头出门去了。 屋里只剩下钟修贤和叶知书,依然不紧不慢地说着话。 “当年玩得好的几个知青,你们后来有联系吗?”钟修贤又不紧不慢地说了几句没营养的话,突然问道。 两人毕竟这么多年没有见面,想找共同语言着实不容易。而叶行书也没有打听分开后这些年经历的意思,钟修贤又不好主动提自己的家庭情况,想了想,还是问起来了以前的事情。 “你不辞而别没几个月,我也离开了家。”叶知书想着自己一个姑娘家,大着肚子的心酸和苦楚,刚刚软下来的心,又坚硬起来。“从些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怎么可能有联系?” “哦。”钟修贤应了声。“那真是太可惜了。” 当时离开得太匆忙,没有向大家要老家的地址,现在各自回城后,等于天各一方,想碰面估计难了。 “有什么可惜的。”叶知书冷淡地说道。“连你我都隔了十九年才见面,他们跟我的关系又没那么好,大家不见面不是很正常?” “是吗?”钟修贤以为她怪自己去了香港后,这么多年没有找她,心里有怨气,只好笑了笑。 其实哪里是自己不想来找她,而是她当初做的事,太让自己失望了。 直到自己结婚后有了孩子,才慢慢从那件阴影中走出来。 以前两人在一起时,因为年纪差了几岁,他一直当她妹妹一样,平时让她宠她。 如果她不高兴了,呛自己几句,他也不在意。 这么多年过去,再次被她抢白,钟修贤有种重新回到过去的错觉,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 “对了,当初我们在虞城拍的那张合照,你还保存着吗?”钟修贤又问道。 那时候拍张照片不容易,有一次上街办事,路过一家照相馆,在董洁的提议下,大家拍了一张合照。 “早丢了。”叶知书恨恨地说道。 当年怀孕被父亲赶出家门后,身上最重要的财富,就是那张她一直随身珍藏的照片。 可是流浪到虞城后,走投无路之下,他绝望地准备跳河,先掏出那张照片,把它撕得粉碎。 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跟钟修贤的感情就是个笑话,这一刻她才彻底断了念想。 被干妈救了之后,又在她的劝说之下嫁给郑建国,安心做起郑太太。 “我还保存着呢?”钟修贤没注意叶知书的痛恨,从裤袋里掏出钱包,从夹层里拿出一张颜色已泛黄的照片。 照片里,五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对着镜头微微笑着,正是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纪。 叶知书慢慢地接过,望着照片里依然年轻的钟修贤和自己,忍不住眼眶一红。 那时她有多爱钟修贤,才会狠得下心,丢开面子,主动去找钟修贤,跟他做出那么不要脸的事? 到了钟修贤家门口后,她醉得不省人事,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他的床上,身上什么都没穿,提醒两人的关系已发生了变化。 可惜当时他不在身边,后来也消失无影踪。 “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叶知书抹了一把脸,把照片还给他,不让自己沉溺于过去的回忆里。 她怕自己越想那段岁月,就会越恨钟修贤,从而做出后悔终身的事情。 还不如像现在一样,两人像二十年没见的老朋友一样,聚一聚聊一聊就行,至于以前发生的事,就当做是春梦一场吧! 虽然对钟修贤没好感,但是农村都好客,叶纤红还是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招待他。 “小红的手艺不错,都抵得上饭店的师傅了。”钟修贤没有拘束,大大方方地夹菜来吃,还边吃边夸叶纤红的厨艺,让叶知书有些得意。 “这辈子我最得意的事,就是有小红这样一个女儿。”叶知书骄傲地说道。 活得三十九岁,除了小时候,还有一些开心事之外,成年后叶知书过得一直不如意。 尽管如此,如果叫她重新选择人生,她估计还是会选择这一条路。 她一向觉得,这辈子有小红这样一个女儿,就算吃再多苦,也值了。 “妈,你这话太偏心了。”叶纤红纠正她。“你应该这样说,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有两件,第一件是嫁给了好男人,第二件才是生了一对好儿女。” “不要脸,哪有你这样自吹自擂的。”叶知书笑骂了一句。 想到女儿说的有理,尽管当初嫁给郑建国时,并不爱他,只是需要一个安稳过日子的窝。 但是天长日久下来,她真心觉得自己能嫁给这个男子,是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拿出筷子,夹了一片老公最爱吃的五花肉到他的碗里。 郑建国见老婆当着外人的面,给自己夹菜,黝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随手夹了一只椒盐河虾到老婆的碗里。 “爸,妈,你们别秀恩爱了。”叶纤红故意装出受不了地叫了一句。 心里未尝没有让钟修贤知难而退的意思。 希望他看在自己一家人这么团结和美的份上,别来打扰他们现在的生活了。 钟修贤没有出声,只是笑了笑。 见他们一家过得这么和睦温情,来这边一个多星期了,他也有些想念远在深圳的老婆和子女。 “对了,小红,我下周要回家一趟,有什么想要我给你带的吗?”钟修贤好心地问道。 这时候国内商品还比较匮乏,不管服装还是食物,都没有香港的漂亮和美味,很多人都以能穿上香港的衣服为荣。 “不用了。”叶纤红摇摇头。“我想要什么?都买得到。” “那随你。”钟修贤只是客气一下,不会硬逼着她要东西,见她拒绝,也没有意。 “安安你呢?”见男孩子一直朝自己这边问,以为他有想要的东西。 “不要。”安安跟父亲一样,把这个男人当成了破坏自己家庭最大的敌人,怎么会要他的东西?“我想要什么东西,姐姐和姐夫会给我买的。” 他故意强调姐夫,就是想让钟修贤知道,你是香港人没什么了不起,我姐夫可是京城人,家里还有人是当大官的呢? “啊?小红已有对象了?”听安安这样说,钟修贤倒是惊讶了一下。 “嗯。”叶知书回答道。“两人的关系差不多定了,等年纪到了,就准备结婚。” “哦。”钟修贤有些异样地问道:“是哪个小伙子这么好福气,能娶到小红这样漂亮又能干的姑娘?” 实在是小红跟以前的叶知书太像了,望着她,就像看到了当年心爱的女人。 听说他已有对象,那种感觉非常微妙,就像自己回到了二十年前,听到叶知书有对象了一样。 “叫胡向阳,是我们镇派出所副所长,京城人。”叶知书简短介绍了几句。 “什么时候让我也认识一下?”钟修贤好奇地说道。 “没问题。”叶知书爽快地答应。 只要他不跟自己抢女儿,一切都好说。 他想见女婿,她自然不会拦着。 反正胡向阳也是听女儿的,只要女儿的态度不变,她就什么都不用担心。 吃过午饭,钟修贤站起来消食,叶纤红带着他来到后院。 有家里的别墅遮住了部分阴凉,又种了几颗树,所以非常凉爽。 “这是谁搞出来的,真漂亮。”望着这个别出心裁的日式庭院,钟修贤赞不绝口。 “是我设计的。”叶纤红也没装模作样,大方地说道。 “小红,你的才能让我刮目相看。”钟修贤真心为叶纤红的能力倾倒。 如果去过日本,那还好一些,问题是她没有出国,就是国内的大城市,估计也没去过几个,怎么会有这么独具匠心的眼光,把家打扮得这么舒适又别致。 “小意思。”叶纤红没有把他的夸奖放在心上,反而话里有话地说道。“家里以前穷,没人可以依靠,所以只能靠自己努力了。” “没错,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钟修贤似乎没听到小红话里的意思,反而赞同地点点头。“我刚到香港的时候,也是一切靠自己,才慢慢收获了现在的事业。” 安安一直跟在姐姐身后,见两人聊天的语气越来越友好,却也越来越客气,突然有点明白姐姐的态度了。 她的眼里,父母只有一个。 这个香港人就算再好,都无法取代他们,所以姐姐才会用这样的态度跟他说话。 这就是家人和外人的区别,他感觉得到姐姐的态度。 回到屋里后,又坐了一会,钟修贤才告辞离开。 四人送他到门口,望着他的车开远,叶纤红一家四口才重新回到屋里。 郑建国见钟修贤一直到离开,也没有提起当初的事,松了一口气。 难道他真的只是来看看老朋友的,不是来跟自己争老婆的? 叶知书同样放下心来,他没有跟自己争女儿就好。 只有叶纤红突然疑惑了。 这个钟修贤的态度不对啊!难道他曾经失忆过,记不起跟妈妈的那段关系? 否则他今天的态度就有问题了。 叶纤红自认识人无数,能摸清他的想法。 任何一个人面前对自己的旧女友以及有自己血缘的女儿,都做不到这样云淡风轻,情绪平稳。 难道妈妈当初喝醉了酒,上错了床,自己的生父并不是钟修贤? 叶纤红悄悄望了妈妈一眼,把这个疑问只能放进心里,如果当着爸妈的面说出来,那问题就严重了。 第四章美食节计划 郑兴旺考上了西关中学,叶纤红原打算今天给弟弟买学习用品时,顺便给旺旺也买一些,算是当姐姐送给弟弟的礼物。 没想到家里有事,提前回来了,买文具的事只好放弃了。 想到旺旺第一次住校,要准备的东西肯定不少,三叔三婶节省惯了,未必舍得全部买新的,于是在老家找了找,拿出一床没用过的被子和毛毯,又找了一只新的热水瓶,包了一千块红包,给他送过去。 这个堂弟,当初还是三婶硬塞给自己照顾的。 可是在一起生活了近两个月,她也喜欢这个懂事坚强的男孩子,送这些东西给他,是希望他不必因为生活上的困难,而影响了学习。 三叔三婶都在家,看到叶纤红拿东西过来,连忙推辞。 “又不是给你们的。”叶纤红白了他们一眼,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旺旺马上开学了,做姐姐别的帮不上,一些生活用品还是给得起的。” “谢谢姐。”旺旺早把叶纤红当成了亲姐姐,反而没有客套。 “嗯。”叶纤红拍拍他的肩。“记得我们的约定,你上高中后,要用心读书,考上大学,毕业了过来帮姐的忙。” “放心吧,姐。”郑兴旺满口答应。 叶纤红又拿出红包,递给堂弟。 “这个就不用了,姐。”郑兴旺把红包推回来。“暑假我赚了不少钱,够学费了。” “那不一样。”叶纤红笑道。“这是姐的心意,你好好读书就行了,别为钱的事烦恼。” 三叔三婶在一边不知道说什么好。 “姐,我长大了也要考大学,毕业了来帮姐的忙。”毛毛在一边看到了,开口道。 “毛毛真乖。”叶纤红俯下身子,摸了摸他的头。“那姐也给你一个红包,明天和爸妈去街上买只新书包,好好读书,知道吗?” “知道了。”郑兴茂接过红包,紧紧拽在手里,大力地点头。 三叔三婶见侄女连小儿子也给了红包,只觉得自家儿子真遇贵人了,想说点感激的话,不知道从何说起。 想着小红说过下半年搞大棚蔬菜的事,看来只能用心在那件事上,算是报答了。 等叶纤红离开,郑兴旺和毛毛把红包交给爸妈,明天一起去街上买文具。 当然上交之前,两人打开来看了看。 郑兴旺见里面居然有一千块钱,非常吃惊。 这时候也有长辈给晚辈红包的,一般都是五十或者一百,哪里像堂姐,随手就是一千块。 都抵得爸妈几个月工资了。 毛毛打开手里的红包,里面是六百钱。 “啊!这么多钱!”郑兴茂惊叫一声。 “这么大声干嘛!”三婶一把抢过红包,嘴里骂了儿子一句。 “妈,给我十块钱。”红包被妈妈拿走,郑兴茂向妈妈伸出手。 “上次不是给过你一块吗?怎么又朝我要,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三婶沉下脸来。 “你不给我,那红包还我。”郑兴茂过来抢红包。“这是姐给我的钱——” “臭小子,学会强嘴了——”三婶伸手就要去打他的屁股。 “哥——”毛毛跑到哥哥身后,带着哭腔说道:“姐给我的钱,他们都没收了,却连十块都不肯给我——” “姐这钱是给你学习用的,不是给你乱花的。”郑兴旺回身抱住弟弟。“你也不小了,要懂道理,知道吗?” “可是,我想要钱,买雪糕吃。”毛毛平时最听哥哥的话,见他这样说,不敢还嘴,只好装可怜。 “好吧。”郑兴旺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零钱,抽了张五块的,递给弟弟。“省着点用,否则哥下次也不给你了。” “知道了哥。”毛毛钱一到手,整个人就活了,笑眯眯地站在哥哥旁边,仿佛刚才根本没有跟爸妈闹过别扭。 “这小子也不知道像谁,这么财迷。”三婶见小儿子这付无赖加上财迷的表情,无奈地笑了。 “不是像你,就是像我,难道还像别人啊!”三叔望了老婆一眼,开玩笑道。 “那就像你,反正我从不财迷。”三婶哼了一声。 “像我,像我。”三叔连忙叫道。 心里却暗暗叫道:不像你,才怪。 家里的事解决好之后,叶纤红和弟弟晚饭也没吃,就回到虞城,准备给弟弟准备开学的事。 其实要准备的东西也不多,无非是买几支笔,一只铅笔盒,几个本子。 只不过以前家里穷,平时舍不得买,新学期开学,才一次性买一些。 就像过年,平时舍不得吃穿,那时候才大出血,买些吃的穿的慰劳一下自己。 不过叶纤红现在有钱了,所以舍得在弟弟身上花钱。 逛了一晚上的结果是,买了一大堆家里还没用完的笔墨纸,还有一只新书包。 旧的那只才用了几个月,只好提前退休了。 不过那只质量不错,现在还有九成新,丢了太可惜。 下次带回家,给毛毛用好了,他应该不会嫌弃堂哥用过几个月。 安安开学后,家里的生活恢复了正常。 纤诗美容会所的美容师,被罗叙安排人找回来后,已恢复了正常的工作。 潮牌店的员工也重新到岗,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在走。 这天下午,叶纤红正在家里思考秋装的款式,温俊打来电话,问叶纤红吃货团这次的活动,准备怎么搞? 她这才记起,离上次在自家搞烧烤,又过去大半个多月了。 上次以铁板烧和烧烤为主打,这次又以什么作为特色呢? 想到还是炎炎的夏季,大家聚在一起,如果能喝上一杯冰爽的啤酒或饮料,配上一些小吃,一定非常舒服。 那就搞一场以冰爽为关键词的美食活动吧! 叶纤红开始回忆自己前世吃过印象深刻的美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前世的夏日,国内经常搞各种各样的美食节。 对了,美食节,何不在虞城也办一个呢? 办美食节的好处非常明显,既然温俊嫌生意不够好,那就以他王子饭店为中心,作为美食节的主办地,既打响王子饭店在虞城的名气,也帮肖市长搞一项政绩。 或许大家还不知道美食节的好处,等真正办起来之后,肯定能看得出来。 当然第一次搞,没必要规模搞得太大,只要把虞城以及周边几个县市的人吸引过来就行。 如果搞成功了,那可以在秋冬季再搞一次,彻底把虞城的美食节名气打出去。 前世很多城市搞美食节,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游客,希望当地成为旅游城市。 虞城在前世,本身就是有名的浙东商都,后来又重点搞四季鲜果之旅,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你说我们办个美食节怎么样?”想到这里,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搞美食节?”温俊一听,愣住了。 不知怎么的,心跳却突然加快了。 “对,就是美食节。”叶纤红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温俊一边听,一边激动得热血沸腾,握话筒的手都直啰嗦。 作为来自粤省的高干子弟,他也算见多识广,只是从来没想到,搞餐饮业还可以这样搞。 如果自己的王子饭店,真能作为牵头企业,筹划这次活动,那好处就多了。 别说生意会好上一大截,就连饭店的档次,都可能提升一大步。 以前王子饭店局限在虞城,以后说不定辐射到整个浙省范围,乃至全国。都能名声大震。 “你确定搞得起来?”等叶纤红说了一通好处,温俊又不放心地问。 “当然。”叶纤红回答。“这个其实不难,到时搞些帐篷和临时桌椅,主要卖特色小吃为主,只要人流量大,一天的销量都可能是天文数字。” 叶纤红刚开始只是一股冲动,随着自己越说越多,人也冷静下来,开始考虑具体的操作办法。 “你再说得具体点。”温俊见叶纤红越说越详细,忍不住催促道。 “这样吧!我等一下再想想。”叶纤红回答道。“毕竟这个项目不小,得做个完整的计划书,才方便给肖市长看,等我把活动流程写好之后,再跟你们商量。” “那也行。”温俊一口答应下来。“我只有一个条件,就是美食节必须有王子饭店牵头。” “没问题。”叶纤红满口应承。 挂了电话,叶纤红冷静下来,拿起纸笔回忆前世美食节的活动流程。 筹备这个其实不难,虞城这边的城乡结合部,以前经常搞交流会。 美食节其实跟它差不多,只不过是把原先卖生活用品,换成了卖美食,活动方式也由单一的购物,变成了美食旅游狂欢,活动内容更丰富了而已。 现场除了大量供应各地的特色小吃之外,为了吸引人气,还得搭个舞台,请一些明星或演员上去表演,唱唱歌,演几场越剧折子戏,说几段相声什么的。 只要把人吸引过来了,这种新生事物,肯定能让参加美食节的市民,老老实实掏钱消费的。 等活动搞出名气了,以后单是摊位的租金,就是笔不小的收入了。 如果想规模搞得更大一些,还可以去外省邀请一些知名食品企业过来摆摊销售。 虞城本身就有一家啤酒企业,还可以搞个啤酒赠饮活动。 叶纤红仔细总结了前世的成功经验,修改完毕后才放下笔,打算晚上找肖市长商量一下,听听他的意见。 第五章拜访肖市长 吃过晚饭后,叶纤红带着些滇省特产,和胡向阳和安安去拜访肖市长。 听叶纤红说想办美食节,肖东胜又意外又惊喜。 有人说,美食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虞城最近因为谢市长和宋保国的争斗,政治气氛比较紧张,正需要一场狂欢来缓解气氛。 如果能成功举办一届美食节,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肖东胜去过许多欧美国家,知道世界各地,有很多出名的美食节。 最出名的自然是意大利、加拿大、丹麦等国家,不但有乐队表演,美食制作比赛等活动,还有体现各自国家特色的主题食物。 像意大利的披萨节,法国的巧克力节,英国的奶酪节,还有德国啤酒节等等。 “你有具体的计划吗?”肖东胜问。 “有。”叶纤红把随身带着的计划书拿给他看。 肖东胜接过,也顾不得招呼他们,认真阅读起来。 “不错。”肖东胜看完后,点点头。“跟我以前在国外参加的美食节差不多,你这计划,操作起来应该不难。” “那肖市长有兴趣吗?”叶纤红确认了一句。 “当然。”肖东胜肯定地说。“你的很多想法,总是走在我的前面。以前我在国外看到这样的节日时,总想着什么时候国内也搞一个,可是回国后事情一多,就忘了。” “这样的活动,其实交给民间来搞,更有商业价值。”叶纤红相信肖市长这样说,是站在游客的身份上想在国内搞美食节,而不是以一个副市长的身份搞。 “民间自发组织搞?”肖东胜疑惑地问。 “是的。”叶纤红肯定地回秀。“政府组织,民间集资来搞,更能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温俊希望他的王子饭店,作为这次活动的主办单位。” “这个没问题。”肖东胜一听,自然不会反对。 温俊是弟弟肖东灿的死党,如果能帮到他,也不算肥水流了外人田。 既然取得了一致意见,两人不再讨论这件事,等跟温俊那边谈妥后,再把具体的计划交到肖市长这里,交给相关部门讨论。 “小红,上次的事,多亏了你。”和谢明浩一起,把宋保国挤出虞城,取得了入职以来最大的胜利,肖东胜非常感激。 “肖市长,你太客气了。”叶纤红不想跟他客气来客气去,觉得没必要。“大家都不是外人,我也希望你能早日去掉副字,成为虞城市的市长。” “那就托你的福了。”肖东胜爽朗地笑了。 这件事解决,叶纤红打算回去了。 “对了。”肖东胜见叶纤红有离开的意思,突然记起一件事,连忙说道:“上次你跟我提起的柏厦制伞业,我找人了解了一下,还真像你说的,有几百家家庭作坊,如果扶植几家骨干企业,有可能做大一个产业。” “那你们有什么计划?”叶纤红问。“由市政府出面,把它当成支柱产业扶持,还是——” “我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肖东胜回答道。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叶纤红说道。“第一,对规模相对比较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量,在具体的税收政策和资金贷款方面,给予扶持。第二,避免无序竞争,政府要在产业细分上下功夫。” “第一个好理解,第二个你详细说说。”肖东胜问道。 当他收到那份报告时,再想想叶纤红曾经说过的话,被她敏锐的观察力和预知能力惊呆了。 原来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早已有了这样一个产业群,他居然不知道。 虞城历来是经济强县,八十年代末就有一个电机产业,现在虞城的电机,已销往全国各个地方。 如果自己上任后,再搞出一个媲美于电机的新产业群,那他恐怕要在虞城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就是作为样板扶持的几家大型制伞企业,一定要进行分工。”叶纤红解释道:“假如一家是做传统的家用雨伞,另一家最好做用来出口的一次性雨伞,。再一家可以做户外大型伞——” “哦。”肖东胜明白叶纤红的意思了。“不要大而全,要小而精,是这个意思吗?” “也不算小而精。”叶纤红笑了笑。“制伞业市场非常大,可以大而精。” “有道理。”肖东胜笑了。“不过户外大型伞,我不是很明白。” “就像国外的电影里,经常能看到的,沙滩上撑一把太阳伞,底下还有藤制桌椅的那种。”叶纤红解释道:“还可以包括露营蓬,做法跟太阳伞差不多,这个国外的需求非常大。” “我明白了。”肖东胜频频点头。“开发区有电机产业,柏厦有制伞产业,那其它镇,你有好的产业建议吗?” “这个当然有。”叶纤红低头想了想,回答道:“像南面最大的樟塘镇,主要是山区,可以开发出水果种植基地,争取一年四季鲜果不断,吸引省内游客来采摘品尝——” “好主意。”肖东胜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叶纤红张口就给了意见,忍不住掏出随身放着的笔记本,把它记下来。“别的呢?” “像中部的清浦镇,有不少服装厂,以生产童装为主,可以搞个童装生产基地。北边的东海镇,现在主要企业是灯具制造,可以建设成为节能灯生产基地——”叶纤红按照这些镇前世的区位优势,简单说了一些。 “你这些话,全说到点子上了。”肖东胜欣喜若狂。“比我考察几个月的效果还好,还一针见血。” “对你有帮助就好。”叶纤红不在意地说了声,一点也不觉得了不起。 这是前世虞城历代管理者多年的心血,算得上因在制宜的结果,她可没这个本事。 三人从肖市长家出来,慢悠悠地在街上逛着,心里非常宁静。 “对了,向阳。”叶纤红望着前面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脖子上戴着一块颜色非常绿的玉坠,想到放在空间的翡翠,问道:“你知道哪里有好的玉雕师吗?” “京城那边有几家老字号的,我倒熟悉,虞城这边不知道。”胡向阳回答道。“要不,明天我帮你问问?” “好。”叶纤红回答。“要技术好一点的,别把我的玉浪费了。” “你放心。”胡向阳点头。“是上次滇省赌赢的翡翠,你想打首饰?” “是的。”叶纤红点头。“虽然有些小,打不了手镯,做几块玉坠应该没问题。到时用黄金包一下,做项链挂坠也不错。” “可惜太少了。”胡向阳惋惜地说道。 “不少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忘了我当时买了两块原石?那块大的有三十多斤呢?” “怎么?那块也有玉?”胡向阳惊叫起来。 “当然。”叶纤红得意地叫道。“你也不想想,我是什么眼光。” “小红,你太厉害了。”胡向阳一把抱住她,在脸上亲了一下。 “走开。”被他当着弟弟的面,亲了一下,叶纤红不好意思地一把推开他,嘴里掩饰地说道:“你又不是女人,用不着戴首饰,这么兴奋什么?” “谁说不能戴。”胡向阳耍无赖。“如果打玉坠,你得打成一对,我戴观音你戴佛。” “不行。”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打了也不给你,我要给安安。” 说完,搂住弟弟的肩,把胡向阳排除在他们两人之外。 “姐,我有这个如意玉扣了,玉佛就不要了,给向阳哥吧?”安安也不小了,知道他们两人是一对,自己怎么能抢姐夫的东西? “你看,安安都这么说了。”胡向阳得意地笑了。 “那也不给你。”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除非你倒插门,嫁到我家。” “你——”胡向阳没想到叶纤红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居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你什么?”叶纤红一本正经地回答。“如果不愿意倒插门,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要女人的玉器?” “好吧——”胡向阳不好意思再说,哭丧着脸叫道。 叶纤红没理他,搂着弟弟的肩继续往前走。 前段时间太忙,三人很久没有机会像这样出来闲逛了,今天难得天气也好,没有往日闷热,所以一时也不想回家。 走到靠近火车站广场的时候,看到前面围了一个大圈子,似乎有什么表演。 “去看看。”安安兴致勃勃地说道。 “好。”叶纤红和胡向阳简洁地应了声。 挤进圈子,只见前面地上铺了一块帆布,上面放了一些骨头状的东西,一个年近六十的老汉,坐在后面的地方,一付稳坐钓鱼台的模样。 “这是什么东西?”安安好奇地问了一句。 “虎骨。”那个老汉用生硬地普通话回答道。“每克100块。” “这么贵。”安安一听这个价格,吓了一跳。 地上帆布放着的都是一根根阴干的骨头,每一条估计有五六十克,那不是要五六千? “安安,别乱开口。”叶纤红感觉弟弟有些兴奋过度了,连忙阻止他再乱问。 虽然这时候偷猎野生动物,还不算大罪,但叶纤红是反感这种买卖的。 何况她有空间这个宝贝,也不需要虎骨来治病。 忽然发现帆布一角,放了一只黑色的袋子,里面还放了东西,好奇地问道:“这里面有什么?” “一些中药。”老汉拉开袋口,给叶纤红看。“全是东北长白山上采来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啊?”叶纤红一听,还真的有兴趣,连忙蹲下去看。 最近没事的时候,依然会看那本中药图册,认识了不少中药。 如果真的有长白山的野生药材,买一些倒不错。 不过大多是天麻、龙胆草、平贝母、党参等品种,在虞城中药店也买得到,没有珍稀或珍贵的药材。 叶纤红有些失望,拍拍手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这里有一株长白山二十年的野山参,你要不要?”老汉见叶纤红看不上袋子里的中药,又叫道。 他看叶纤红穿得很上档次,一看就是有钱的,知道不拿出好东西,她就要走了。 “真的吗?给我看看。”叶纤红一听,兴奋地问道。 “小心点,别把根弄断了。”老汉从贴上的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只透明的塑料袋,小心交到叶纤红手里。 “不错。”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担心它是用其它材料拼凑起来的,又用精神力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实是一根刚挖出没几天的新鲜人参,就有兴趣买下来。“多少钱?” “一千块。”老汉直接叫道。 “行。”叶纤红从包里拿出钱,交给对方,拿着人参站起来,准备回去。 “小红,你怎么不问清楚真假就买了?”胡向阳担心地问。 “应该是长白山野山参,不会错的。”叶纤红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六章有客光临 叶纤红走进卧室,进了空间,拿出那株人参。 她在思考,这根看起来还新鲜的人参,如果种到空间里,不知道能不能继续长大。 因为有以前种扦插葡萄枝的经验,这人参虽然没有了叶子,只剩下根了,还放了好几天,水份也失去了不少,叶纤红还是打算尝试一下。 说不定在灵液的浇灌下,依然能成活。 可能是前世受港台武侠小说的影响,说什么一株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如何珍贵,甚至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前世母亲长期犯病,去世的早,后来在深圳时,她经常这样想,如果自己拥有小说写的那种百年人参,不能知道能不能治好母亲,让她一直活到现在? 这似乎成了她前世,最大也最莫名其妙的执念。 重生后,尽管已经治好了妈妈的病,但是有了空间后,她还是想试一试,一株人参长到百年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当然她也尝试用种子种植了。 只不过从种子开始育苗,花的时间太久了,就算空间有增速作用,也得几年后才能看到结果。 现在有一株二十五年的野山参,如果能用灵液栽种成功,那时间就大大缩短了。 于是小心打开袋子,在地上弄了个坑,把人参埋下去。 拿出灵液,在上面浇了几滴后,又在上面做了个记号。 打算每天浇一次灵液,看看需要几天时间,才能重新抽叶出子? 做完这件事,叶纤红出了空间。 这时候娱乐活动少,姐弟俩晚上没事做,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自从答应姐姐要考上大学,安安的学习明显比以前勤奋多了。 这时候坐在椅子上,正在用心做作业。 如果作业做完,他还自觉在学后面的课程。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陪弟弟做作业。 碰到他不懂的地方,除了指导他之外,还要帮他分析后面课程的内容。 弟弟自己在学的时候,她就思考美食节的事。 这件事虽然不难,不过大多数人还没接触过,所以怎么搞,一点都不明白,需要她把操作方法写出来,教给他们。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一看时间,都九点半了,这个时候谁还打过来? “小红,刚才接了个电话,说是找你的。”是朱亚婷的声音。“我叫她去后面找你了。” 朱亚婷现在住在叶纤红以前住过的房子里,一些不知道她近况的人,没有她新家的电话,也没有她的大哥大号码,只能打那个电话找她,需要朱亚婷转告了。 “她说了自己的名字吗?”叶纤红问道。 这其实也是件麻烦事,朱亚婷不熟悉她的朋友,不知道怎么处理? 如果什么人问,她都告诉他们自己家的住址,万一有不安好心的人找上门来,也是个麻烦。 “她没说。”朱亚婷回答道:“不过她说只有跟你一提跳舞的事,你肯定知道。” “哦,我知道了。”叶纤红一下子想起了慕尼黑舞厅那个喜欢拿扇子遮脸的大妈。“不过以后有人找我,你最好问清楚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交给我来处理就行,别把我家的地址告诉他们。” “知道了。”朱亚婷回答道。 她也不傻,很快明白小红为什么这样说。 不过想到刚才打电话的是女人,她没有一丝戒心,就直接把地址告诉她了,换成是个男的,自己还是会想一想,要不要跟她说吧! 叶纤红挂了电话,心里疑惑,那个大妈过来干什么? 在舞厅打过一次交道后,两人接下来没有交集,只是在农贸市场门口偶遇过一次。 她现在已从慕尼黑舞厅离开,不再上班了,没必要跟自己这样的顾客打交道。 难道是为了女儿? 虽然脑中有大量前世印象深刻的好歌,不过叶纤红没打算抄歌赚钱,毕竟这是人家辛苦写出来的,不能白白占为已有。 虞城终究是小地方,叶纤红挂了电话还没到十分钟,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在门后用精神力确实了来人的身份后,叶纤红打开门。 除了那位性格爽朗的大妈,身后还站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她女儿。 “叶小姐,打扰你了。”那位大妈一看到叶纤红,就满脸笑容地叫道:“这是我女儿马丽莲。” “哦,你们好。”叶纤红望了母女俩一眼,招呼她们进屋。“没关系,屋里聊。” 两人进屋后,看到里面富丽堂皇的装修,和面积巨大的客间,误会了。 原来叶纤红家里条件,比她们想像得还要好,难怪一首歌送了就送了,也不要钱。 在沙发上坐定,叶纤红泡了茶过来,在一边坐下来。 “叶小姐,这么晚打扰你,真是非常失礼。”大妈一付内疚的样子,说道:“主要是女儿刚到虞城,明天一早又要离开,所以才不得不这个时候来拜访。” “没关系,艺人嘛,时间不受自己的控制,我明白。”叶纤红点头表示理解。 这时候综艺节目少,这些明星不可能像前世一样,天天坐飞机赶通告。 但是急着赚钱的心思,不管现在还是将来,却是一样的。 这时候像她这样唱红了一首歌的新人,肯定忙着走穴,到各个酒吧、夜总会等地方唱歌赚钱。 如果名气更大一点,就会跟着歌舞团到各地演出,赚更多的钱。 那些八九十年代国内出名的歌手,哪个没有走过这条路? “叶小姐。”那个叫马丽莲的女孩子,站起来向叶纤红鞠了一躬,感激地说道:“我这次过来,就是专门想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给我这首歌,恐怕这时候还在给别人伴舞——” 她的外貌至少遗传了大妈的七分模样,五官立体而深髓,化妆后上镜应该非常漂亮,有点像前世的热巴。 “客气了。”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回礼。“是你唱得好,所以才能红。” 招呼她重新坐下来,心里还是非常愉快的,毕竟人家懂得感恩,专门过来道谢。 不像有的人,一出名,就六亲不认。 叶纤红始终觉得国内很多人都这样,当别人帮了他,获得了成功,就会马上忘了帮助过自己的人,觉得自己能成功,完全是靠自己的天赋和运气。 当失败了,就会把过错全部推到帮助自己的人身上,觉得他没本事,给的东西不够好,从来不会思考自己的能力够不够?天赋和勤奋够不够? 所以很多新人一出名,最忙的事,就是跟原公司解约,跟原来的朋友划清界线,急急忙忙去攀比自己成功的人,捧高踩低。 “话不能这样说。”大妈插嘴道:“这样的歌,交给任何一个有些天赋的年轻人,都能一炮而红,关键还是歌和舞配合得好。” “好吧。”叶纤红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那你现在签唱片公司了吗?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签了。”马丽莲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也是我来打你的原因之一。” “你详细说。”叶纤红问道。 “是这样的。”马丽莲解释道:“公司打算把这首歌制作成MV,方便在电视台宣传,可是我怕做不出想要的效果,所以特意过来听听你的意见。” 听妈妈说给她这首歌的女孩子年纪很轻,她还担心有没有能力帮到自己。 但是见了面,叶纤红超乎寻常的沉稳和整个人远远超出自己的气场,让她相信,面前的女孩子,比自己想像得还出色。 “拍MV?”叶纤红低下头,双手无意识地在茶几上轻轻敲着。 前世李贞贤的MV版本和郑秀文的版本,她都看过,自然倾向于拍成原版的样子。毕竟两支MV的差别非常大,李贞贤的好了不止一筹。 郑秀文版的相对简单多了,一台排风扇,一排逆光灯,一个舞台就可以搞定了。 但是这样拍的话,难度肯定也大很多。 她倒不怕她的舞蹈达不到要求,主要是经费会不会超出预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服装道具也差别很大,李贞贤的服装非常有性格,如果能还原出来,肯定会走在这个时代的前列,说不定还能靠这个MV获奖。 “有什么问题吗?”见叶纤红犹豫,大妈问道。 “问题是没有,主要是想拍到什么样的效果?”叶纤红回答道。“如果是简单地拍一支,倒是非常容易,如果想拍出让人惊艳的效果,就需要更多的费用?” “要多少?”马丽莲急忙问。 作为新人,自然都有野心,想拍出一支让人印象深刻的MV。 毕竟她也不敢保证,以后还能不能出一首比这首更红的歌。 “这个我是外行,具体数字算不出来。”叶纤红实话实说。“如果叫我设计,需要增加两个方面的投入。” “哪两个方面?”两人齐声问。 “一个是服装道具和化妆,一定要给人眼前一亮的效果,让任何看过这首MV的观众,都记住你的样子。”叶纤红回答。“第二个就是找一支优秀的伴舞。” “哦。”马丽莲松了一口气,这两个倒不难办。 第七章MV编剧 “服装方面,我的意见是,用古装发型配上轻纱古式长裙,这样才能更漂亮。”叶纤红回忆着前世李贞贤的造型。“再找四五个男的伴舞,要高大健壮一点,不要太秀气的那种。” 印象中,李贞贤那几个蒙面男舞者,给这支舞增色不少。 特别是李贞贤的妖媚配上阳刚的男舞者,反差之下,效果更好。 “如果这样——”大妈望着叶纤红,一脸期望地说道:“请叶小姐帮我设计整个MV的舞蹈和造型。” “你们在哪里拍?”叶纤红问。 如果路太远的话,她没时间去,也不想离开虞城。 “原计划去沪市拍。”马丽莲说道。“不过没确定,也可以到虞城来拍,只要这边有合适的地方。” “如果是这样,倒是可以考虑。”叶纤红想了想,终于应承下来。 倒不是她喜欢揽事,而是这首歌既然经她的手,提前出世,那就不要埋没了它,让它像前世一样,被所有人记住吧! 叶纤红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国内拍MV,大多没有好的剧本和创意,经常是找一个风景比较好的地方,让MV歌手或者专门的演员,在镜头前对一下口型,或者搔首弄姿一番,就算完成了。 事后把字幕和声音串好,就可以了。 就像前世去唱卡拉OK,电视里看到的画面经常是这样的,一个女的在镜头前做着莫名其妙的动作,跟歌本身一点都不搭。 要到九十年代末,港台大量的优秀MV传进国内,这样的情形,才有了一些改变。 跟母女俩谈了自己的构想,两人都非常满意。 马丽莲表示愿意出一万块钱,请叶纤红做她这支MV的制片人,叶纤红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这点钱她当然没看在眼里,主要是对这个职业好奇,现在有机会现场跟导演商量如何拍视频,叶纤红确实很想尝试一番。 至于服装设计和造型,当然也交给她了。 这两样对她来说,真的不难,脑中有了具体的造型,她只须把它画好后,告诉工作室的人,然后缝制出来就行。 发型和化妆,都是她的强项,到时肯定也由她亲自动手了。 最麻烦的事,是找几个男伴舞,能达到她要的效果。 “这个没问题。”大妈反倒最有信心。“我带过很多男的徒弟,到时我把他们都叫过来,你从里面挑几个就行。” “好。”这个问题解决,叶纤红更有信心了。 跟马丽莲母女约好日子,一星期后面试伴舞,并抽一星期时间,调教他们的舞蹈功底,准备用来拍MV. 她这边同时也可以准备服装,半个月后准时拍摄。 等他们离开,安安兴奋地凑过来。 “姐,你打算帮他们拍电影啊!”姐姐跟她们谈事情时,他主动到自己卧室写作业,不过耳朵里还是听了一些话,这时候好奇地问道。 对于姐姐能不能拍电影?这一点他根本从不怀疑。 姐姐几乎是万能的,拍电影应该也难不倒她吧? “拍MV而已,不是拍电影。”叶纤红纠正他。 “跟拍电影一样吧!只是时间短了些。”安安脑中没有MV和概念,觉得它更像一支短的电影。 “嗯,你说的也没错。”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还真找不到弟弟能理解的词,于是点点头。“确实差不多。” “到时我能一起去看看吗?”安安对这个也好奇得不得了。 “如果那天你休息,想看就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第二天上午,安安去上课后,叶纤红来到潮牌工作室,在纸上绘了几张效果图。 发型倒简单,马丽莲原本就是披肩长发,发质看起来也很好,能弄出古代仕女飘逸的效果。 外面的衣服面料,是那种金色的闪光面料,这个时候非常容易找到,款式也容易做,除了把袖管和裤腿做得特别大之外。 反正马丽莲是舞蹈演员出身,身材不比李贞贤差,所以不用担心穿上效果不好。 这样一想,倒觉得没那么难。 想到拍成MV后,以后说不定会经常穿着它在舞台表演,叶纤红决定一次做两套,让她可以换着穿。 忽然想到李贞贤在现场表演时,似乎穿过不止一套这样的服装,除了闪光面料之外,还有白色轻纱面料版,想到这里,叶纤红决定再做一套白纱的版本。 “这个能做吗?”叶纤红把图改好后,交给工作室的制作师傅金大姐。 “没问题。”金大姐拿起图看了看,骄傲地回答。“这样的衣服,一点难度也没有。” 叶纤红想了想,这些款式看起来夸张,对擅长做旗袍的金大姐来说,真的一点难度也没有。 “那好,你帮我做尽快做出来,过几天我有用。”叶纤红说道。 到于男款的衣服,反倒没什么要求,叶纤红想着等人挑好之后,根据情况决定。 如果有类似的服装,直接改一下就行,如果没有,现做也来得及。 从工作室出来,叶纤红来到楼下的店里。 学校开学了,少了学生顾客,店里生意确实有些清淡,这是没办法的事,叶纤红也没在意。 倒是工厂那边,现在开始步入正轨,每天有不少成品货架加工出来。 有乔昌智把关,她也懒得去工厂那边看。 中午现在不用给弟弟做饭,叶纤红也不急着赶回家,想了想,往美容店走去。 店里生意也有些清淡,里面没什么顾客,几个美容师和助理无聊地坐在那里,聊着八卦。 “叶小姐。”看到老板来了,几个人连忙站起来叫了一声。 “没事,坐着好了。”叶纤红摆摆手,叫她们坐下来。 店里没生意,跟她们无关,她不会像有的老板一样,迁怒于她们,从而给她们找点事情做,比如搞卫生等等。 “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没什么顾客?”一个最早进来的美容师讪讪地坐下来,说了一句。 “哦?”叶纤红随口问道:“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可能是那个效果最好的西施玉容散没材料了,所以顾客少了。”美容师回答道。“毕竟我们店开得时间短,没名气,前段时间生意好,全靠这款面膜打出名气。” “看来我们得开发新产品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是啊!”另一个美容师回答道。“我们店里的产品太少了,顾客除了做面膜,就是化妆,不像别的美容店,花样可多了。” “你说的有理,是我疏忽了。”叶纤红点点头。 可能是赚钱容易,又没有很大的野心,叶纤红不像别的老板,花太多精力在一家店上,以至于疏忽了开发新产品。 见老板虚心接受自己的意见,几个美容师脸上的笑容越加真诚了。 前几天因为一些原因,没有来上班,让老板歇业了一天。 如果是别的老板,或许会找理由扣她们工资。 自家老板不但主动把事情解决了,事后也没有埋怨一句,这让她们很感动。 所以也愿意把心里的真实想法,说给她听。 叶纤红又跟她们聊了几句,见时间不早,于是回到楼下,找董采玉。 “我打算开一家瑜伽健身房,你觉得怎么样?”叶纤红到了楼下,和董采玉商量道。 “瑜伽?这是什么运动?会有人来吗?”董采玉担忧地问。 老板最近很少来店里,对生意好坏似乎也不在意,没想到今天突然想开健身房,老实说她一点信心也没有。 “这是印度的一种健身方式,跟国内的完全不同。”叶纤红把瑜伽的来历和作用简单讲了一下,“它更适合女孩子练习,所以跟美容会所搞在一起,方便一起管理。” “如果这样,试试也没事。”董采玉听了叶纤红解释后,觉得投资也不大,只须要一间面积比较大的教室就行,非常方便,尝试一下,也可以。 “那你先帮我招一个各方面可以信任的人,来担任店长和瑜伽教练。”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有什么要求?” “年纪最好轻一点,身体柔软性好一些,漂亮一点就行。”叶纤红大致提了几点要求。 这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要马上做大不可能,所以漂亮的女孩子,容易吸引到顾客来尝试。 “没问题。”董采玉也没有多问什么,把要求记下来,打算下午马上去做。 “至于美容配方,我也打算再搞几个出来。”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 早几天跟董采玉聊天时,就提到过这件事,可惜这几天忙着别的工作,把这件事丢下了。 “嗯。”董采玉点点头。“这个确实得抓紧搞出来。” “放心吧。”叶纤红站起来,拍拍她的肩。 “我先说一句,最好不要搞上次那种效果太惊人的面膜了。”董采玉说道。“一方面,效果太好,顾客做一次就完了,无法细水长流。另一方面,别人看了会眼红,会招来麻烦。” “放心,我有数的。”叶纤红笑着答应道。 回到家里,叶纤红拿出外公送给自己的那本古籍,准备挑一个能够在美容会所用的方子。 因为是给顾客用的,需要批量生产,所以材料必须是常见的。 否则材料都搞不到,一切都是空话。 像那个莲花美容方,什么七月七日采莲花七分,八月八日采根八分,九月九日采实九分,阴干捣筛。 光这些,就让她败退了。 至于太平公主面药,更是麻烦,什么农历三月三采桃花,阴干研细末;七月初取乌骨鸡血,与桃花末调和成糊状即可。 除非空间里全部种上桃树,否则单是这三月三采桃花这一项,就把她难死了。 叶纤红从里面几个方子里,仔细选择思考了,最后挑了那个治少年白头的方子。 主要是它的材料相对比较正常,另一个原因是,这种有治疗效果的方子,如果里面添一些灵液,别人也无法怀疑。 想到这里,叶纤红把方子抄下来,打算吃了午饭后,去中药店配几付来试试。 不过自己认识的人里,好像没有人有少年白头,看来还得想办法打听一下,最好找个人来试试效果。 因为一个人吃饭,叶纤红也变懒了,从空间割了几棵青菜,放进滚水里烫了一下,捞起来后上面浇了点自制的鲜酱油,准备直接拌来吃。 又煮了一碗凉面,从冰箱的醉鸡里,撕了些鸡胸肉,切丝放在面上,从空间摘了一根青瓜,一只蕃茄,刨丝切片,同样放在面上。 从厨房端出来,放在桌上,打开电视,边看电视边吃午饭。 第八章玉雕大师(为小柒大加更) 买了中药回来,找病人却成了麻烦。 叶纤红想了想,打电话给老妈,问她村里或者亲戚里,有没有谁的头发是少年白? “这我怎么记得?”叶知书想了想,也没想起来,只好说不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照古方搞了个治少年白的方子,想找个人试一试,看看效果怎么样?”叶纤红当然不会瞒着妈妈,把原因说了一遍。 “这样啊!”听说女儿是用来赚钱的,叶知书倒不敢乱出主意了,想了想,忽然回答道:“你怎么不问问安安或者兴旺,他们学校里几百个人,不可能没有人得少年白的吧?” “哦,这个主意好。”叶纤红一听,恍然大悟。“还是妈厉害,一下子想到了办法。” “乱拍马屁——”叶知书笑骂了一句。 “嘿嘿。”叶纤红不好意思笑了笑。 “对了,你表哥的店搞得怎么样了?”叶知书虽然不满嫂嫂打女儿的主意,不过毕竟是亲哥哥和亲侄子,她倒不至于像对其它人那样刻薄。 自己现在条件好了,也希望她们过得好。 “在装修了,估计这个月底,可以开张了。”叶纤红回答道。 除了房子的租金是外公和舅舅凑出来的,装修费和其它设备费用,全是叶纤红出的。 这个世界上,除了爸妈和弟弟,就是外公一家最亲了。 妈妈这么多年没有回家,对外公一直心怀歉疚,所以叶纤红花这些钱,倒不会觉得心疼。 对外公来说,能看到下一代相亲相爱,是他最欣慰的事吧! “这些亲戚该帮的你都帮了,以后再有人找你,你别理他们。”叶知书心疼地说道。“如果有人纠缠,叫他们来找我。” 她知道女儿这是在替自己还债。 这些年因为治病,亲戚朋友那边借钱都借遍了。 小红赚到钱后,债已全部还清,但是欠下的人情债,却不是一下子还得清的。 特别是干妈那边,真当自己亲闺女,明的暗的私下里给了不少。 这些年到底欠了她多少,哪里还算得清? 所以女儿赚了一些钱之后,主动帮两个舅舅开店,她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现在这些沉甸甸的人情,慢慢还得差不多了,叶知书希望女儿能像其它同龄人一样,日子舒心自在一些,摆脱这些麻烦事。 别把家庭的责任,全部扛在肩上。 “放心吧,妈,我知道的。”叶纤红笑着回答。 挂了电话,叶纤红也不着急了,打算等傍晚弟弟放学,直接问他就行。 兴旺现在是高中生,晚上得上夜自修,必须住校,平时不能回来。 只有周末放一天半,才能回家一趟,有什么事也得等他回来再说。 傍晚胡向阳下班回来,带回一个好消息,说他托人找到了虞城一个工艺大师,能帮忙加工玉器。 “太好了,吃了晚饭我们去找他吧。”叶纤红欣喜地说道。 “行。”见小红高兴,胡向阳也很有成就感,问道。“你说那块大的石头也有玉,打算一起拿去加工?” “还是算了吧!”叶纤红摇摇头。“先把小的拿过去,看他雕的玉坠,手艺怎么样再说。” 前世那些所谓的大师,欺名盗世的比较多,她没见过胡向阳说的工艺大师,当然不放心全部交给他去做。 万一把自己的玉搞坏了,那损失可以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这么大损失,她找谁哭去? “也好。”胡向阳也觉得这样比较保险些。 安安回来时,叶纤红已做好了晚饭,三人于是坐下来一起吃饭。 “安安,你们班有没有头发白的同学?”叶纤红开门见山问弟弟。 “啊?头发白?”安安惊讶地问。 “就是少白头,你应该听过吧?”叶纤红解释了一下。“不是像外婆那样,头发大多数白了,而是两鬓或脑后,有一部分头发白了的那种。” “哦,我们班好像没有。”安安想了想回答道。“倒是隔壁班有一个女同学,白头发非常多。” 那个女同学,还因为这个缘故,平时不怎么跟同学说话,总是低着头一付心事重重的模样。 “如果你认识她,找时间问一问,有没有兴趣治疗一下,免费的。”叶纤红说道。 “为啥?”安安惊讶地问。 “美容会所准备推出一款专治少年白的古方,现在还没有人用过,需要找个人试一试效果。”叶纤红没有隐瞒弟弟,“你告诉她,这是纯中药制的,不会有副作用,至于效果的好坏,要看具体情况了——” “我明白了。”安安知道姐姐店里的情况的,倒不担心会对同学造成伤害。“明天就去跟她说。” “如果她同意,就给我打电话,明天晚上就可以试一试。”叶纤红想了想,说道。“不过不可能好得那么快,具体要多少时间,我也说不准。” “没事。”安安想了想,回答道。“只要有效果,她肯定愿意试的。” 这个年纪的学生,不管男女,对外貌都很看重,就算是男孩子,如果有少年白了,都很烦恼,何况女生? “那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叶纤红鼓励地点头。 吃了晚饭,三人又准备出门。 胡向阳既然已找好了玉雕师,叶纤红也不想浪费时间,准备当天找上门去,把那块小的翡翠加工出来,做成玉坠给家人戴。 也不知道能打几块,如果能超过两块,可以拿一块送给诗诗姐。 她下半年就要结婚了,以她的条件,什么好东西没有,她都不知道送什么? 这种高档翡翠比较稀罕,想必拿得出手。 到了目的地,胡向阳上前敲门。 这是位于半山路一条弄堂尽头的老房子,这栋老式的两层楼房很旧了,外墙的水泥已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的青砖。 叶纤红站在门口,随意地打量着圆周,精神突然一振,感受到了空间世界之树传过来的情绪。 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体会到了,难道这个玉雕师家里,有什么宝贝? 叶纤红强忍着激动心情,等着门打开。 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留着大胡子,穿着一件老式的对襟老头衫,一付大师的气派。 “你们找谁?”看到门口站着一男一女一少年,年纪都不大,不像是来找自己加工玉器的,老头子皱了一下眉头,问道。 “我们找俞大师。”胡向阳不大确定他的身份,所以问了一句。 “我就是,请问有什么事吗?”老头子傲然地回答。 “你好,俞大师。”胡向阳客气地伸出手。“我是胡向阳,想请你雕点小东西。” “你好你好。”俞大师一听胡向阳的名字,马上换了一付脸色,笑着说道:“快进屋坐,你要打玉器的事,我听说了。” 今天下午接到老朋友的电话,说有个叫胡向阳的年轻人想打点玉器,叫他多用点心。 他原本没放在心上,毕竟干这一行三十多年了,在虞城已有了些口碑,用不着卖谁的面子,看谁的脸色。 知道胡向阳的身份之后,才改变了态度。 只是没想到下午刚说过,晚上就过来了,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谢谢。”胡向阳虽然自恃身份,对真正有本事的老人,态度还是很周到的,笑着给他介绍:“这是我女朋友叶纤红,这是她弟弟郑兴安。” “俞大师你好。”既然空间里的世界之树,都提醒自己了,叶纤红肯定得想办法买了他的宝贝,所以只能主动地上前问好。 “你好,叶小姐。”俞大师并不像其它搞艺术的,性格古板木讷,不擅长跟人打交道。反而一付长袖善舞的样子,笑着回应。 走进屋里,里面是一间布置得古色古香的工作室,四周的暗红色木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玉雕作品,颜色青红绿白都有,应该是国外主要玉石,都收集到了。 东边的架子脚下,放了一套实木沙发,用来招待客人,最里面靠墙的地方,有一张工作台,应该是俞大师工作的地方。 进屋后,俞大师招呼几人坐下来,匆匆泡了壶端上来。 一杯茶下肚,胡向阳说明了来意。 “这个没问题。”俞大师笑着说道。 叶纤红扫了周围一眼,见里面堆放的玉雕作品,大多雕工细致,看来技术上确实不用担心了。就从手包里拿出那块翡翠,递到他手里。 “这是玻璃种的籽玉啊!”俞大师接过,随手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小电筒,对着玉照了照,马上认出了翡翠的来历。“这么好的玉料,叶小姐打算做什么首饰?” 这种材料,一般都用来做首饰,做成别的摆件,就有点浪费了。 “我想做成项链玉坠挂件送人,不知道能做成几片?”叶纤红问道。 “这个看你了。”俞大师把手里的玉转了几个圈,笑着回道。“如果想做得大一点,只能切成两片,如果小一点,五六件都没问题。” “你帮我打三件,一件略大,两件小一点。”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一件男式,两件女式吗?”俞大师这种情况碰得多了,猜测道。 “是的。”叶纤红回答。“如果女式的小了,可以外面包黄金,做成金镶玉。”叶纤红回答道。 “没问题。”这个非常简单,俞大师笑着说道。“样子有要求吗?刻生肖还是佛像?或者其它图案?” “就男的观音女的佛好了。”叶纤红重生回来,比前世迷信,觉得戴佛像更好。 第九章再次遇宝 这件事定下来后,大家都轻松下来,坐着随意喝茶。 至于工钱,大家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谈。 俞大师想讨好京城来的大家族子弟,肯定不会乱要价。而叶纤红现在也不缺钱,不会担心工作高了自己给不起。 “俞大师,这些全是您的作品吗?”叶纤红进屋后,偷偷打量着屋里的宝贝,却猜不到哪一件,才是世界之树感兴趣的,于是故意这样问道。 “没错。”提起这个,俞大师也情不自禁有些自傲。 虞城会玉雕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达到自己这样水平的,不会超过十个之数,他有这个骄傲的本钱。 “我们可以参观一下吗?”叶纤红用一种崇拜的语气问道。 “当然可以。”俞大师主动站起来,笑眯眯地回答。 于是三人跟在他后面,听他介绍陈列架上的作品,包括玉石的材料,雕工的特色,为什么这样设计等等。 叶纤红和胡向阳对这个一知半解,听他介绍得这么仔细,倒是渐渐有了兴趣。 只不过每介绍到一个作品,她都会伸出手小心摸一下,一付爱不释手的模样。 实际上是在细细感应,看哪一件才是自己的目标。 等到屋里转了一圈,四十多件作品全部介绍完了,依然没找到世界之树感兴趣的物件。 叶纤红就有些苦恼。 屋里除了这些,只有工作台上杂乱放着的材料和半成品,以及陈列架下面柜子里,杂乱放着的一些材料。 叶纤红正要找个理由,看看屋里其它的物品,门被推开了,一个三十出头的微胖男子走了进来。 “爸,来客人了?”来人一进门,看到胡向阳三人,笑着问了一句。 “是啊,有贵客。”俞大师一看到儿子,连忙把他招呼过来为他们做介绍。 “这是我儿子俞绍良,在前面半山路开了家古玩店。”等儿子走到跟前,俞大师替他们做了介绍。 儿子不像自己,靠技术吃饭,算是纯粹的商人,所以需要多认识一些人。 特别是他的店,卖的是古玩和艺术品, 有钱买这些的,多是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和不差钱的世家子弟。胡向阳身份不一般,儿子如果跟他结识,肯定能借此认识一些有身份的人,那肯定能拉来一些生意。 “俞老板你好。”胡向阳也给面子,笑着跟他握握手。 “胡所长客气了。”俞绍良确实像他介绍的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听见胡向阳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派出所所副长了,态度格外地亲切。 “坐下聊。”俞大师见儿子很快跟胡向阳聊上话了,笑着让出自己的位置,叫他陪胡向阳他们。 自己拿起叶纤红那块翡翠站起来,到工作台上拿了卡尺,仔细量着它的尺寸,好决定怎么切割更省材料。 “这是你们带来的翡翠?”俞绍良是做买卖的,对玉石自然不陌生,见父亲手里的翡翠颜色和透明度都极其出色,赞叹了一声:“正阳绿玻璃种啊!算得上极品了!” “前几天去滇省玩,赌石赢来的。”胡向阳得意地说道。 “你们还会看原石?”俞绍良大吃一惊。 “我不会,小红会。”胡向阳指了指叶纤红,一付引以为傲的模样。 “叶小姐会看原石?”俞绍良没想到这个二十不到的女孩子,居然有这个本事,吃了一惊。“我因为生意上的原因,经常去滇省买玉料,可惜不会看,买了几次都亏了,叶小姐如果有空,能陪我一起去看看吗?” “这个——”叶纤红犹豫起来。 老实说,赌石非常刺激,玩过一次后,她有点上瘾,自然有兴趣再去一趟。 只是跟一个才见过一次面的人结伴去外地,她还有些接受不了。 “不是我们两人去。”俞绍良看出了叶纤红的犹豫,解释道。“到时虞城不少同行都会去,你也可以叫上一两个朋友一起去。” “我考虑一下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没有直接给答复。 “没关系。”俞绍良这样做,只是想跟胡向阳接近关系,自然不会勉强她。“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如果你有兴趣,就一起去,否则就当我没说。” “行。”叶纤红这才答应下来。 两人交换了大哥大号码,关系一下子接近了。 俞大师在一边暗暗点头。 儿子从胡向阳的女朋友那边迂回过去,交换了电话号码,这关系只怕比直接跟胡向阳换号码,还来得实用。 “对了,我前几天去了一趟粤省,带回一些杂七杂八的物品,还没来得及分拣,你们有没有兴趣一起看看?”俞绍良问道。 “在哪里?”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问道。 如果路很远,或者小红没兴趣,他自然会拒绝。 “就在这里。”俞绍良站起来,从父亲的工作台下拖出一只蛇皮袋,解开绳子后,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 叶纤红心里一动,连忙站起来,走过去看。 刚才一直没找到目标,难道它是在这里? 俞绍良把东西摆地空地上,大概在十几件,有看起来像青铜器的,有木雕,也有佛像,还有一些残缺的物件,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很多像是刚出土的文物,外面的锈斑和污泥都没清理,好在都是耐碰的材料,倒不担心这样装着坏掉。 叶纤红走到跟前,世界之树给自己的提示果然更强烈了。 果然在这里,她暗叫一声。 顾不得交浅言深,叶纤红蹲下身子,近距离去观察这些有年头的古董。 俞绍良这时已拿出一块棉布,在小心擦拭一件青铜器表面的锈斑。 叶纤红按照经验,把手伸到那件木雕面前,小心地搭了上去。 果然是它。 世界之树强烈的渴望,提醒叶纤红,有灵气的就是这件木雕。 怎么开口把它买下来呢?她暗暗思考这个问题。 这个木雕是看起来像是一柄如意,细长的手柄上还雕了一些纹饰,只不过颜色红得发黑,看不清材质。 “喜欢这个如意?”俞绍良见叶纤红一直盯着它不放,笑着问道。 “是啊!”叶纤红笑了笑。“看起来蛮特别的。” “喜欢就送给你。”俞绍良随手拿起来,递给叶纤红。“你能一眼看中,说明它跟你有缘。” 搞古玩的人,都相信这一点,当你在一堆物品里,对某一件情有独钟,往往意味着它跟你有缘。 有的人为了喜欢的物品,宁愿用远远高于本身的代价,也要把它弄到手,这在这一行很常见。 所谓玩物丧志,就是指有人为了喜欢的物品,把家产败完也在所不惜。 “这怎么好意思?”叶纤红真心吃了一惊。 “没事。我会把它带回来,主要是因为它雕工特别精细。”俞绍良笑着摆摆手,“可惜它不是玉雕的,也不是紫擅木、花梨木等珍贵木材雕刻而成,值不了几个钱。” “那就谢谢你了。”叶纤红听他这样说,倒不好意思推脱了。 她感觉得到,这个俞绍良虽然有着商人的精明和算计,但是他本身性的格,倒是大方磊落的人,交朋友也真心。 否则送人东西,也不会这么干脆。 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都会思考一下再送,不像他,见叶纤红喜欢了,想也不想,直接送她了。 这就是差距。 “不客气。”钟绍良也站起来,用带玩笑的口吻说道:“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就多带些朋友来店里看看,只要做成几笔生意,我就赚到了。” “放心,我一定带人过来。”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达到目的后,叶纤红也没兴趣再呆在这里了,于是向俞大师父子告别。 这时候已过了八点,回家后安安还要做作业,所以也不早了。 俞绍良代表父亲送他们到门口,见他们离开了,才回到屋里。 “爸,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有点不同寻常。”他走到父亲跟前,悄悄问道。 父亲已坐在工作台后,拿卡尺来回量那块翡翠,考虑怎么切割,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你想说什么?”俞大师皱了皱眉,问道。 一开始工作,他就不愿意有人在自己面前唠叨,就算是儿子,他也不想理他。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是应该什么都不懂的吗?她怎么会懂得赌石?还能赌赢到这么一块极品翡翠?”俞绍良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叶纤红的表现,给他感觉非常不合理。 对方明明只有二十来岁,但是那种老练的态度,却像比自己还要大似的,给他一种怪异的感觉。 “你乱想什么?”俞大师瞪了儿子一眼。“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拥有别人没有的天赋,你说她是有福气也好,有运气也好,总之做什么,都能心想事成。而有的人就算再刻苦,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好吧!”俞绍良被父亲这样一说,刚才突然涌上来的疑问也淡下去了。“或许我就是你说的后一种人,跟你辛苦学了十年玉雕,却一事无成,现在只能靠做生意谋生。” “算了,不说这个了。”俞大师说起这件事就泄气。“我对你也不抱希望了,只要你给我生个孙子,将来由它来继承我的技术。” “爸,生孙子比学玉雕更难,那更需要看运气了。”俞绍良苦恼地说道。 他家里现在已有一个五岁大的女儿,随时可以再生一个儿子,但是谁敢保证,下一个一定是儿子呢? 想到这里,他暗暗叹了口气。 第十章面试瑜伽教练 回到家里,安安抓紧时间做作业,叶纤红和胡向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那根木雕就放在茶几上,表面的木头纹理倒是非常清晰,手摸上去,居然有种在摸高档丝质面料的感觉,非常舒服。 就是颜色不怎么样,甚至算得上丑。 胡向阳望了它一眼,怎么也搞不懂,小红居然会喜欢它? 叶纤红没有理他。 老实说,她自己也不喜欢这种难看的木雕,可是世界之树喜欢,说明它里面有灵气,只好勉为其难地收入了。 反正是给世界之树当食品用的,她没必要纠结它的外貌。 大腿上忽然痒痒的,叶纤红看到一只手曲着手指,在轻轻搔着,斜了胡向阳一眼,把他作怪的手拿开。 好在安安背对着他们写作业,看不到两人的小动作。 胡向阳纠结地撅了撅嘴巴,身子慢慢靠过来,趁叶纤红不注意,一下子把头埋在叶纤红的胸口。 叶纤红只觉得全身一颤,上身的皮肤被他带着热气的呼吸一吹,细细的汗毛都敏感地竖了起来。 她一把抱住他的头,抬起来跟自己面对面,靠过去在他嘴上啄了一下,然后把他的身子推到旁边的位置坐好。 胡向阳不甘心这样算了,手从后面伸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腰,手指张开,往上动了动,已碰到了胸口。 叶纤红见他不肯罢休的模样,想着两人最近确实都忙,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坐在一起亲热了,心顿时软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没有再拒绝,心里才安定下来。 他这样做,只是给叶纤红暗示,希望晚上能在这里留宿,并不是要在这里,当着安安的面,做什么坏事? 既然叶纤红答应了,他也不会再有什么不妥的举动。 两人身子紧紧靠在一起,享受这一刻难得的温馨时光。 过了十点钟,安安收了课本,回房间睡觉。 胡向阳也悄悄进了叶纤红的房间,两人一起倒在床上,来一场激烈的物理运动。 直到十二点,两人才全身无力地瘫倒在床上。 等胡向阳睡着了,叶纤红拿起床头的木雕,进了空间。 世界之树早已等不及了,木雕一进空间,马上被它吸收得一干二净。 或许这木雕的材料比以前收集得好,所以当它变成一小撮灰之后,世界之树又长高了一截。 相对应的,空间的面积,也大了一些。 不过叶纤红对这么一点变化,也不满足了,所以懒得过去观察,出了空间后,开始睡觉。 第二天早上,等弟弟和胡向阳离开,叶纤红去美容会所。 昨天要求董采玉招一个瑜伽教练,不知道事情力得怎么样了? 刚走到院子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说话声。 走进去一看,院子里有三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长得都蛮漂亮,身材也非常匀称,应该是董采玉叫来面试的。 “你也来面试的吗?”那三个女孩子原先坐在院子的太阳伞下聊天,看到叶纤红进来,其中一个看起来明显开朗些的短发女孩问道。 “你觉得呢?”叶纤红笑了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既然她们没怀疑自己的身份,她也不打算解释了,顺便跟她们聊一聊,看看她们真实的性格和人品。 “还用说吗?”那个三人里最瘦高的女孩子翻了个白眼,“你看她手里还拿着包,肯定不是来这里上班的。” “那也难说。”最后那个扎着一条歪辫子的女孩插嘴道:“说不定是这里的老板呢?我可听说纤诗美容会所的老板,非常年轻。” “你都猜到是老板了,还敢这样跟她说话?”瘦高女孩不服气地反驳道。 “那又怎么样?”歪辫子女孩子回答道:“说不定我猜出她的身份,她觉得我比较聪明,所以录用我了呢?” 说完,把脸对着叶纤红,不知可否地笑了笑。 “你觉得呢?”叶纤红没理化两人的唇枪舌战,问那个短发女孩。 原本看她最开朗,没想到另两人插嘴后,她却不出声了。 这是叶纤红比较喜欢的类型,应该说是就开口,别人说话时就安静听着。 “我也觉得你可能是老板。”短发女孩见叶纤红问她,微笑着回答。 叶纤红笑了笑,朝她点点头,往屋里走去。 剩下三个女孩子面面相觑。 “叶小姐,这三个应聘者还行吗?”董采玉看到叶纤红进来,问道。 刚才看到叶纤红跟外面三个女孩子在说话,她怀疑老板在私下观察三人的情况,所以没有出去打扰。 “外形不错,人品和性格也还行。”叶纤红回答道。“只要身体够柔软,有运动基础,问题就不大。” “哦。”董采玉一怔。“你的意思是,练瑜伽可以让身体变得更柔软和有弹性,只不过要慢慢练才行。” “没错。”叶纤红回答道。“如果身体比较僵硬,要练很长时间才能学会,我等不了那么久——” “我明白了。”董采玉点点头。“我去把人叫进来,你打算一个个面试,还是一起来。” “一起来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这个面试,主要是看看他们的身体状况,其它情况她大致有点数了。 从当教练的角度来说,叶纤红最喜欢的是短发女孩,其次是歪辫子女孩,那个瘦高个排第三。 如果身体不适合,只好降低其它方面的要求了。 三个女孩进来,看到叶纤红坐在董采玉旁边,就有些不好意思。 “你们好,我的身份相信你们都猜出来了,所以不多说了。”叶纤红向她们点点头。“感谢你们来纤诗美容会所来应聘。” 三人见叶纤红态度和善,显然没有因为刚才的对话,有什么偏见,放下心来。 “这位是店长董采玉,你们应该也听说过了。”叶纤红继续说道。“这次招聘的是瑜伽教练,所以我这次面试,主要看谁的身体情况好,更适合这个职位。” “叶小姐,我们都没学过瑜伽,怎么做教练呢?”那个短发女孩再次打破僵局。 “没关系,我会。”叶纤红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录用后,我会教她半个月的基础动作,等学会了,就由她去教学生。为了节省时间,所以才希望找一个身体素质比较好的女孩子担任教练。” “哦。”三人一齐点头,表示明白。 “接下来,你们跟着我的动作做。”叶纤红站起来脱了衬衫,开口道。 因为过来前就打算面试,所以衬衫里面,穿了件紧身的弹力背腰,下面穿了直筒运动裤,方便做瑜伽动作。 三人一起站起来,把椅子推到桌子底下,空出一块一米宽的地方。 “你们三人分开些。”叶纤红提醒道。“第一个动作,先看我做一遍,身体慢慢向下弯曲,呼气,双手抱小腿,一直到额头接触到双腿——” 叶纤红身子慢慢弯下去,最先双手触地,然后后伸,握住自己的脚后跟,然后上身继续往下,最后额头跟双腿紧紧靠在一起。 三个女孩子和董采玉都惊呆了。 这个动作看起来不难,但是尝试过的人都知道,想做到可不容易。 叶纤红把肚子里的气全部呼出去后,才慢慢直起身体,开始呼气。 “叶小姐,这个太难了,估计没有人做得到。”董采玉平时也喜欢锻炼,但是绝对做不到自家老板这种程度。 “没关系。”叶纤红心理有数,只要她们没有专门练过,肯定做不到,所以也没要求她们做到,只是来判断谁的柔软性更好罢了。“大家尽量往下就行,不过别勉强,免得拉伤肌肉。” 三人一听,暗暗松了口气,开始学着叶纤红的动作,慢慢下腰。 叶纤红站在旁边,观察三人的动作。 原以为她们能指尖触地,就不错了,没想到短发女孩,双手已触到了自己的脚后跟,脸也几乎贴到了腿上。 那个高个女孩也不错,双手放到了自己的脚上,只是额头离双腿还有一拳多距离。 歪辫女孩子略差些,只是指尖碰到地面,抓不到自己的脚。 等三人慢慢直起身子,相互看一眼,谁赢谁输,一目了然。 短发女孩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另外两人的脸上,就有些失落。 叶纤红原本就中意短发女孩子,见她的身体素质最好,直接录用了她。 不过另外两人其实也不错,放弃了有些可些,她也有录用的打算。 毕竟瑜伽室开起来之后,一个教练是不够的,三个应该差不多。 “三个都录用了吧。”叶纤红想了想,又说了一句。“前面我教你们期间,只发试用期工资,每人二百块。等我考核合格,上岗成为瑜伽教练,基本工资五百,奖金根据实际贡献发放。” “哦耶——”听说全部录用,三人抱在一起又叫又跳。 “你帮她们登记一下,明天开始上班。”叶纤红对董采玉说道。“我过来时,会教她们瑜伽的动作。我不在时,叫她们去楼上做助理,顺便培训一下她们的基本素质。” “好的,叶小姐。”董采玉答应一声。 “那我先走了,这里就交给你了。”叶纤红走出会客室,往外走去。 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一些事,又回过头来。 “等一下你去买几张瑜伽垫回来,如果买不到,普通的健身垫子也行。”叶纤红又交代了董采玉一句。“叫三个小姑娘明天穿运动装来上班,否则身子伸展不开。” “好的,叶小姐。”董采玉回答。 第十一章强化自身 回到家里,叶纤红走进卧室,进了空间。 昨天晚上胡向阳在身边,所以没有在空间多呆,她急着想想看看,空间那株人参浇了灵液后,有没有变化?也想看看世界之树吸收了昨天的木雕后,空间到底大了多少? 站在空间里,叶纤红有些失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面积大到一定程度后,想要再扩张就难了。 反正叶纤红就是感觉,昨天当时感觉得空间再变大,现在仔细看,好像就往四周大了几米而已,变化真的不明显。 当然这样的面积,其实也够用了,叶纤红没打算种出什么蔬菜水果,拿出去卖。 只是自己或家人食用,这样的产出足够了。 她在意的是,如果世界之树能够吸收足够的灵气,早日长成参天大树,能够天天产生灵液,那自己的修炼就有资源了。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会,叶纤红走到种人参的地方。 二十几株上次用种子栽下的人参,没浇灵液的,叶子才长到十多公分高,叶子只有“三花”。而浇了灵液的,都有近一尺高了,叶子已长成巴掌叶,照书中的说法,算是两年份的人参了。 看来浇了灵液,过年前就能有十年份的人参可以收获了。 又来到昨天种下的那株二十五份野山参前,让她意外的,这株人参真的活了,上面抽出一条嫩绿的新芽。 叶纤红欣喜地拿过灵液,再次浇了几滴下去。 照空间的种植速度,到了年底,它就有三十多年份了,如果到明年年底,说不定就有近四十年了。 虽然离真正想要的百年人参,还需要几年时间,不过比起外面外植,无疑是快得多了。 坐在世界之树下面吐纳了一会,又练习了一会《武当长春功》上的运气法门。 经过这几天练习,不管是快速奔跑,还是往上跃起,她都能做到收发于心,不再出现不受自己控制的情况出现。 至于跳跃,只要能借力,可以一跃近十米,轻松超过跳远世界冠军八米多的记录。 叶纤红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力量和反应的训练。 这一点必须去请教罗叙,他本身练武,应该有专门的诀窍,来提高自己的力量和反应? 看来下午得去找他,当面请教一下。 如果学会了一些基本的拳术,那万一自己的力量暴露了,也可以用武功来掩饰一下,毕竟修炼的事不能让人知道。 叶纤红站在原地,用书上教的方法,将真气运行到手臂和拳头上,学着电视里的拳击高手的动作,对着空气打了几拳,熟悉动作和真气合一的感觉。 刚开始自然做不到协调。 拳头打出去了,真气还没跟上,真气到了,拳头就出现了停顿。 失败了几十次之后,才慢慢掌握,她没有停下来,继续练习,直到真气运行完全由心控制才停了手。 做完这一步,接下来需要练习的是控制真气的速度和大小,以此来调整力量的大小。 否则自己全力一拳,估计有几百斤,如果打在一个人的胸口,说不定会直接把人打死吧! 毕竟腿上运行了真气,能比普通人跃起高了几倍,力量应该也差不多吧。 可惜这时候没有测量力量的设备,否则倒容易了。 想打出多少力量,直接在设备上尝试,真气对应的力量可以量化了。 吃了午饭,叶纤红稍微休息了一下,去公司那边找罗叙。 前段时间叶纤红租下了两套宿舍楼,一套已经安排人入住,另一套叫人在装修。 现在已装修完毕,随时可以搬过去了。 叶纤红过去看了看,基本上很满意,这样的单人间配制,比虞城大多数员工宿舍条件都好了。 前世听说有一些外资企业,员工不但吃住条件好,还有各种各样的休闲室,比如健身房、影视室、阅读室等等,所以叶纤红打算把那套没装修的院子,加上这样的设施。 以后人多了,新装修的设施好,就给管理人员住,已经装修好的给普通员工住。 “叶小姐,找我有什么事?”罗叙被叶纤红叫出来,不觉得意外,随意地问道。 “我想跟你学拳术。”叶纤红开门见山地说道。“你们现在平时在哪里练拳,带我过去?” “啊?你要学拳?”罗叙有点傻眼。 叶小姐明明比自己都厉害了,还学拳干什么?好玩吗? “没错。”叶纤红见罗叙一付见鬼了的模样,心里不爽:“怎么?担心我学不会?” “不是不是。”罗叙见老板误会了,连忙解释。“我一直觉得你的能力,早已超过我了,现在要跟我学拳,我有压力啊!” 这是他的真心话,练武之人感觉一般都很敏锐,能隐隐感知对方的实力。 而叶纤红给他的感觉,非常危险,似乎自己对上她,一点胜算也没有? “我没有系统学过武术,所以想跟你练一练,把基础打好。”叶纤红见罗叙居然这样说,心里一动,解释道。 人家都说练武之人桀骜不驯,罗叙进公司后,却一直很老实,原以为他是被自己的人格魅力吸引,看来自己想错了。 原来他觉得自己比他强?所以被自己震慑住了? 虽然惊讶于他能感知到这一点,不过叶纤红也不在意。 “这个简单。”听老板这样一解释,罗叙倒觉得合理了。“我们去那边。” 两人上了楼,走到一间空房子里,里面放了一些锻炼设备,有沙袋、拉力器、压腿单杠等等,看起来像是临时制作出来的,很粗糙。 叶纤红也不知道是不是罗叙自己出钱叫人做的? “你们平时就在这里练?”叶纤红问道。 这里的条件比较差,地上是水泥,连泡沫地垫都没有铺,没有一点减震的效果,打拳时有时需要摔到地上,那一定很疼。 “这里条件还不错了,至少不用风吹雨淋。”罗叙笑道,“我们以前都是在外面的空地上练,春秋还好一点,夏天冬天就苦了。” “我知道你是想省钱,不过没必要到这种地步。”叶纤红说道。“你们搬过去那边后,这边也装修一下。这间依旧做为健身房,到时需要什么设备,你去买,只要不是贵得离谱,拿回来报销。” “谢谢叶小姐。”听说有这样的好事,罗叙大喜。 “废话不说了,我们开始。”叶纤红示意罗叙道。 “你是想从扎马步、压腿这些练武的基本功开始,还是直接练习拳术套路。”罗叙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从基本功开始吧!”叶纤红想了想,决定一切从头来。 练武跟学跟的东西一样,基础非常重要,前面没练好,只会一些拳术套路,那不是花拳绣腿摆架子吗? “行。”见自家老板这么认真,罗叙也不敢乱说话了。 于是两人做了几个暖身动作,罗叙开始教叶纤红压腿。 最先是正压腿,把一条腿搁在齐腰高的单杠上,身子慢慢前倾,向头去碰脚尖。 正常人练压腿,一般需要几个月,才能练成。如果年纪比较小,或者身体特柔软,也有一个月内就练成的。 叶纤红刚重生时,身体非常僵硬,想做最简单的瑜伽动作,也做不了。 但是排毒洗髓之后,体质就变得不一样了,别说普通的动作,就是前世最不到的高难度动作,对她来说也成了小儿科。 叶纤红把双腿放在腿上,适应了一下,感觉腿没有想像中的酸,就把上身拉长,头慢慢朝前倾,往小腿靠过去。 “双手前移,抱住自己的脚,脚尖朝上,下巴跟脚尖碰上,这个动作就算到位了。”罗叙见叶纤红的动作行云流水,一点没有硬撑着感觉,在一边叫道。 叶纤红依言用双手扳住自己的脚,头靠过去,没一会,上身已跟腿压成一条线,脚法跟下巴碰在了一起。 “坚持一会,再慢慢退回来。”罗叙在一边指挥。 自己的感知没有错,老板只是没有系统练过这些基本功,身体的柔韧性,只怕超过自己太多了。 叶纤红直起身体,呼出一口气,感觉这个动作轻而易解,一点没有难度。 于是换了一条腿试了一遍,同样轻易完成了。 “压腿有正压腿,侧压腿,斜压腿。”罗叙解说道。“不过正压腿这么容易,相信别的都很容易,你只要照我做的试一遍就行,方便以后经常练习。” 说完,罗叙把每个动作都学了一遍。 叶纤红看他做完,每个都跟着做了一遍,真的比罗叙做得要轻松。 “接下来试试扎马步。”罗叙说道。“这个动作靠的是身体各个部位的肌肉配合完成,第一次练,会比较辛苦,你要坚持住。” “没问题。”叶纤红站在罗叙的旁边,学着他的姿势蹲下来。 对她来说,这个动作比刚才那个难,主要是她人瘦,以前健身主要是跑步和瑜伽,很少肌肉方面的锻炼。 没过五分钟,身子就开始有点颤抖。 叶纤红转头望了罗叙一眼,见他一动不动蹲步在那里,像一尊石像一样。 叶纤红有点不服气,感知了一下身体酸软的地方,悄悄把真气运行过去。 真气所到之处,原先开始颤抖的肌肉,一下子恢复了正常。 叶纤红暗暗欣喜。 她刚才这样做,只是想碰一下运气,看真气对肌肉酸疼有没有帮忙,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看来真气的作用,自己还得继续摸索。 时间渐渐过去,十分钟过去了,两人还是一动不动。 罗叙望了旁边的叶纤红一眼,忽然直起身子。 今天只是教老板一些武术基本功,自己居然犯傻,怎么跟她耗上了? 她虽然是一个女的,但是自己跟她比,还是远远不如,根本没必要找虐。 想到这里,他叶纤红可以收手了。 既然这些基本功都没问题,罗叙不打算再浪费时间了,打算直接把自己学会的那一套拳教给她。 至于学到什么地步,那要看她的悟性了,别人也帮不上忙。 “你身体的基本功没问题,下面直接练拳吧!”说完,罗叙叫叶纤红离得远一点,自己开始摆开架势,打起拳来。 叶纤红认真观察他的动作,用心记下来。 “你来试一试。”等一套拳的第一组动作做完,罗叙停了下来,叫叶纤红试试。 叶纤红也没忸怩,学着罗叙的动作,一板一眼地练了起来。 “不对,你的动作是像了,但是出拳踢腿的时候,精神没有跟上去,像是在做广播体操。”叶纤红刚做了两个动作,就被罗叙叫停了。 说完,罗叙重新演示了一遍,这次动作放得非常慢,把其中的动作细节以及腰部、臂部、肩部等地方的配合都清晰表现出来了,甚至呼吸和内劲转换,尽量展现出来。 叶纤红原本就有精神力,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一次用心观察,才知道自己第一次练习的错误在哪里。 等罗叙打完一遍,她跟着做的时候,才发现这套拳法的精髓。 罗叙仔细观察叶纤红的练习,这一次他从头看到尾,再也找不到有什么问题了。 “叶小姐,你真是天才,这么快就能记熟了。”罗叙感叹道。“别的人我教十遍,也达不到这个程度。” “这种好听的话就别说了。”叶纤红阻止道。“你还是抓紧时间,教我后面的动作吧。” 两人一个教一个学,仅仅两个小时,这套拳术叶纤红就全部学会了。 “我已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罗叙望着叶纤红把所有动作连贯起来打了一遍之后,感觉她打得比自己这个练了近二十年的人都好,真心无语了。 “学会这套拳,就能成武林高手了?”叶纤红有点不敢相信地问。 “当然不行。”罗叙摇摇头。“练套路的作用,是让练武之人,对每个动作都能烂熟于胸,不管敌人从哪个部位向你攻击,你都能条件反射似的,用套路里的动作给予反击。” “是吗?我试试。”他这样说很难明白,叶纤红决定亲手试一试。 说完,腿一抬就朝罗叙的面门踢去,看他怎么反应。 罗叙双手一交叉,用拳术里的动作挡住叶纤红的脚,然后两只手一扭,位置转换过来,已抓住了脚,身子一扭一震,叶纤红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身体已被抛了出去。 因为罗叙收了力,所以只是把她扔了出去,叶纤红双手在地上一撑,已站了起来。 像罗叙说的,自己这样踢过去,罗叙根本不用大脑思考,条件反射似的就把自己击倒了。 “我明白了,谢谢你。”叶纤红真心像罗叙道了声谢。 “不用客气。”罗叙笑道。“动作只是最基础的,真正衡量强弱,更看他的力量和反应,力量大的人,就能轻易压抑力量弱的人。同样的,反应快,速度敏捷的人,也能打败反应比自己慢的人。” “我知道了。”叶纤红懂他话里的意思。“接下来我会重点练力量和速度。” 第十二章上瑜伽课 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后,弟弟骑车去上学了,又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家。 叶纤红收拾了一下屋里,看时间到八点了,就离开家,到美容会所。 今天最主要的事,是去教三个小姑娘瑜伽的基本动作,并让她们学会冥想。 前世网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瑜伽方式和理论,叶纤红的观念一直是,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所以并没有强迫自己去练没用的动作,只是把她认为有锻炼效果的动作,尽量做到完美。 当然前世的她,来到深圳后,精神上一直处于崩溃边缘。 因为自己的无知和任性,造成才十八岁的弟弟死亡,又害得妈妈病死,这让她内心非常内疚和自责。 直到接触瑜伽,练习了冥想一些时日之后,慢慢调整身心,才恢复过来的。 在叶纤红看来,瑜伽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不是做几个高难度动作,而是通过冥想,告别负面情绪,接受不完美的自己,让生活恢复正常。 所以今天第一堂课很重要,因为要教会三个小姑娘学会冥想。 当然叶纤红本身只是一名普通的瑜伽练习者,没有想过成为大师,更不可能开宗立派,成为像张惠兰这样的大师,自创学说。 她想做的,不过是通过普通易学的瑜伽方式,既锻炼了人的身心,顺便再赚点钱。 来到美容会所,店门还没有开,看到三个小姑娘已等在门口了。 叶纤红拿出钥匙,把门打开,带她们进屋。 楼上的空地上,已放了几块垫子,虽然不是专业的瑜伽垫,但是也能用了。 “今天第一课,我教你们冥想。”叶纤红叫她们盘腿在垫子上坐下来,解释冥想的意思和作用。 三个女孩子倒不觉得意外。 这是全民学气功的时代,她们这个年纪,要么学过香功,要么学过其它气功,也相信气功能调理身体,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所以没有抗拒,老老实实摆好姿势,照着叶纤红的口诀,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呼气——心里默念静字。吸气——心里默念松字——”叶纤红在她们三人身边来回走动,嘴里不断地提醒。 这是叶纤红前世刚学冥想时,教练教自己的方法,她觉得非常有用,于是同样传给她们。 等到她们的气息慢慢平稳下来,叶纤红才停止了说话。 才过了几分钟,楼下传来说话声,原来是董采玉和其它员工过来上班了。 三个人的气息一下子打乱了,纷纷睁开了眼睛。 “这冥想方法说起来很简单,但是要让自己真正达到效果,还需要多加练习。”叶纤红说道:“在家的时候,如果早晚有时间,可以练一练——” “好的,叶小姐。”三人一起回答道。 叶纤红没有再说话,等楼下的人全部上来后,才开了口。 “你们谁有兴趣学瑜伽?只要不影响工作,都可以学。”叶纤红对几个美容师和助理说道。 “我们学。”听说可以免费学,她们当然没意见。 叶小姐带给她们的都是好东西,如果以后瑜伽店正式开张,想白学就不可能了。 于是除了楼下值班的前台服务员,连董采玉也过来学了。 叶纤红叫她们在垫子上坐下来,把刚才的那些又说了一遍,叫她们调整气息,进入冥想状态。 等过了十几分钟,叶纤红叫醒他们,开始学瑜伽的基本动作。 冥想就像修禅,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 能到什么程度,需要学习者长时间练习,后面的她也帮不上忙。 而瑜伽动作讲究的是循序渐进,叶纤红照前世学习的方法,先教她们最基本的动作。 对叶纤红来说,这些动作自然非常容易,但是对这些女孩子来说,却非常难。 特别是她们看着年轻,因为缺少锻炼,全身的柔韧性还没有开发,需要适应几天,才能慢慢进入状态。 只有那个短发女孩,学得最快,很快就能照着叶纤红的动作,摆出一样的姿势。 叶纤红教了一个小时,就停止了,叫他们自己体会,回家后也不能荒废,早晚也要学一学。 大家都答应下来。 叶纤红跟董采玉单独说了一会工作上的事,就回去了。 傍晚胡向阳回家,带回一个让叶纤红吃惊不已的消息,那个杨云哲居然考上了大学。 “怎么回事?你详细说。”叶纤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杨云哲不是考了三年,都没考上吗?怎么突然来了这样的消息。 难道是因为自己重生,改变了他的人生?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是派出所的同事说的。”胡向阳回答道。“他昨天去办迁户口手续了。” “你怎么不详细问一问?”叶纤红没好气地问道。 以前她一直坚信他这辈子很难出头,所以才没有急着收拾他。 如果杨云哲考上了大学,以他的本事,说不定以后会成为一个大麻烦。 在叶纤红看来,如果他是真小人,叶纤红倒不怕,有的是办法收拾他。 问题是他是个伪君子,最擅长的就是骗人,到了大学,生活的圈子一下子扩大了无数倍,如果被他找到机会,钻营到上层的圈子,那自己要对付他就难了。 她可不认为自己有戴老这个干爷爷,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这个世上有的是比他地位高的人,到时随便捻一下指头,就灭了自己。 “好,好,是我的错。”胡向阳其实跟她一样,并没有太重视这个人,所以才会疏忽,见叶纤红恼怒,只好认错。 “这是个危险人物。”叶纤红没有理他,只是认真地盯着他,用从未有过的严肃语气说道:“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比宋保国危险一倍,你别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知道了。”胡向阳并不是傻瓜,小红的表情告诉自己,他得重视这个人,不能给他往上爬的机会,让他变得更强大,到时来害小红和自己。 在一些小事他或许会跟叶纤红装疯卖傻,但是谈到正经事,他历来有分寸。 “你去查一查他是怎么考上大学的?”叶纤红吩咐道:“还有,查一查他的老家,把他的人脉全部了解清楚,别糊里糊涂地吃亏。” 想到前世自己被他害了,也不敢报复回来,她觉得自己其实很傻。 重生后虽然一切往好的方面发展了,但是对于杨云哲,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说到底,还是在处理这种事情上,缺少手腕和情商。 这次自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怎么样才能把这条毒蛇,提早解决了。 吃饭的时候,安安的脸上一直挂着笑。 “怎么了?有什么好事情?”叶纤红望着弟弟一付开心的样子,问道。 “今天班里选班干部,我得票数是第二,成了副班长。”说到这里,安安低头扒饭,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错啊!”胡向阳笑着把手搭在他的肩上。“看来你现在在班上,非常受欢迎了——” “一般般。”安安故作谦虚地回答。 今天选班干部,他其实没抱多大希望,毕竟初一初二两年,班干部基本上都是那么几个人。 等到有人提名他为候选人,才升起了希望。 让他没想到的时候,当所有票收上来,现场点票的时候,他的名字居然出现得非常多。 同桌张建盛和后面的祝郁,都悄悄向他竖了竖大拇指,表示支持。 最后得票第二,仅差张建盛二票,于是他们两人成了班长和副班长。 班主任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原本想把两人的位置调开,毕竟班干部和普通坐在一起,能起带头作用。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又没有提这件事了。 “别谦虚了,取得了成绩,就应该大方的表现出来。”叶纤红笑着指点道。“否则说话老是假惺惺的,别人会反感。” 叶纤红一直觉得在有的场合,要学会谦虚,但是在同班同学面前,不必压抑自己的人性说假话,那样只会让别人觉得你虚伪。 学生嘛,没那么多心机,喜欢大方爽快的人,不喜欢把心事藏在肚子里的人。 所以那些长得高高大大,没有心机的体育生男孩,反而最受欢迎。 “知道了,姐。”安安笑着点点头。 以前因为家里穷,很多同学看不起自己,所以习惯了在班级里低调。 没想到暑假里的一番表现,让大家重新认识了自己。 现在他在学校,几乎成了名人,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碰到他基本上都会主动打招呼。 安安是那种比较敏感的人,很快明白了有这样变化的原因。 说到底,是自己出色的能力,改变了大家对他的看法。 姐姐说的对,自己有能力,就应该表现出来,没必要藏着掖着。 “你明白就好。以后在班级里,要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也要多组织集体活动,不要怕犯错。”叶纤红就是想培养弟弟的自信。“任何一个厉害的人,都是犯了错之后,总结出经验教训,才越来越能干的。” “嗯。”安安虚心受教。 “至于怎么用钱的问题,你要记住一个原则。”叶纤红想了想,又认真地说了一句。“该花的不要小气,特别是在集体活动时,不要斤斤计较。但是不该花的就不能花,别为了讨好别人,忘了这条原则,明白吗?” 她觉得有必要让弟弟明白一个道理,朋友不是靠钱能买得到的。 所以大家受益的事,花些钱无所谓。 但是一定不能因为自己不花钱请客,被其它同学冷言冷语几句,就用钱买平安。 这是原则问题,绝不能做冤大头。 “姐,我明白。”安安是聪明人,哪里会听不出姐姐话里的意思。“那些为了钱,跟我好的人,我会离他们远一点的。” 学校也是个小江湖,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早熟心思复杂的人也不少。 安安最近也碰到这样的同学,一起出去时,故意起哄要他请客。 第一次他没在意,大方地请了。 但是当他们一再想这样做的时候,安安就没理他们了。 “不错,你能看明白这一点,姐就放心了。”安安欣慰地回答。“你现在不是以前了,长得高,力气又不小,谁也不用怕。” 这时候的学校暴力比较少,但是初三的男孩子也不小了,有的人会跟社会上的人接触,万一起了坏心眼,说不定会打弟弟的主意。 所以必要的提醒,是必不可少的。 还得跟罗叙打个招呼,有空找人暗里保护一下弟弟。 “嗯。”安安以前有些胆小怕事,现在好多了。 “如果觉得还不够强,有空了可以跟罗叙学拳。”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真的啊!太好了。”安安兴奋地叫道。 第十三章治少年白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的工作重心,放在教瑜伽和学拳身上。 至于马丽莲的衣服,叶纤红也没忘记,当金大姐把样品做出来之后,叶纤红发现了一些问题,叫她改了改。 比如衣服不够紧身,不能把胸部和臀部包住。袖子和裤腿不够宽,需要加大。 毕竟这不是以前的喇叭裤,而是舞台表演用的装束,所以紧身的地方,需要更紧一点,大的地方也要更夸张一点。 叶纤红甚至在裤腿和袖口外,加了醒目的蕾丝花边,这样看起来更有装饰效果,拍成视频后,肯定更漂亮。 这天傍晚,安安带回一个消息,说隔壁班的女生,愿意试试她的少年白药方。 叶纤红很高兴,吃了晚饭后,带着弟弟一起来到美容会所等那个女孩子过来。 还不到七点,女孩子就过来了。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见她身高有一米六几,身材非常匀称,五官也长得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一头漂亮的长发。 这时候的乡镇姑娘,会打扮得比较少,所以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尤其重要。 就是歌里唱的,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可见这时候大家的审美,把眼睛和头发放在最重的地位。 女孩子为了遮住少年白发,所以扎了一条马尾辫,这样看起来没那么明显。 “姐,这是我同学关引娣。”安安把女孩子介绍给姐。 “关同学你好。”叶纤红见她有些拘束,主动跟她握了一下手。“你既然是安安的同学,跟他一样叫我姐或者小红姐都行。” 青春期的孩子,都比较敏感,因为头发问题,大多会变得更内向,叶纤红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是消除她的胆怯。 “小红姐。”小姑娘怯怯地叫了一声。 “来,我们进屋。”叶纤红看得出她内心对美的渴望,过去拉起她的手,在会客室坐下来,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把头发变得乌黑靓丽的。” “真的吗?”关引娣不敢相信地问了一句。 “当然。”叶纤红自信地笑道。 她相信这个方子,会有这样的效果,能让她的头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使方子不灵,她也可以用灵液帮她调养身子,算是她这次帮助自己获得的奖励吧! 叶纤红递给她一瓶雪碧,叫她边喝边等一会,自己到一边取了上次配好的中药,加水调成膏状后,从楼上叫了个助理下来,教她使用方法,让她均匀涂抹在关引娣的头上。 为了试验真实效果,她自然没有加灵液。 等到头发上涂了厚厚一层药膏,叶纤红招导着美容助理给她戴上一顶浴帽,免得动弹时,把药膏擦掉。 “你在这里休息半个小时,再把头发洗干净就行了。”叶纤红见小姑娘全程低眉顺眼地不出声,微笑着提醒了一句。 “哦。”小姑娘答应一声。 叶纤红拍了拍她的肩膀,发现她的内向是天生的,并不仅仅是因为长了白发。 见弟弟拿着游戏机在一边玩,没有理会这个同学,笑道:“安安,你怎么只顾着自己玩,也不陪陪同学——” “怎么陪?”安安抬起头,诧异地问了一句。 “呃——”叶纤红被他问得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才发现自己习惯了用成年人的思维看待弟弟,忘了现在才是九十年代初,这个年代的初中生,男女之间平时很少打交道,怎么可能像前世一样,才刚刚发育,就敢偷偷摸摸去约会呢? “没关系的,小红姐。”关引娣连忙开口:“我一个人坐着就好,不用郑兴安同学陪的。” “会不会觉得无聊,要不我去找本小说或者杂志给你看——”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如果有的话,当然最好。”小姑娘声音细得像蚊子叫。 “叶小姐,我这边有书。”董采玉听到,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本杂志,递了过来。 “谢谢。”关引娣接过,感激地叫了一声。 叶纤红抬头看时,发现是一本亦舒写的小说,叫《朝花夕拾》。 这本小说八七年还拍成了电影,由方中信主演,叶纤红印象很深刻。 亦舒是香港非常有名的女作家,就像琼瑶在台湾的地位差不多,只不过两人的风格完全不同。 琼瑶的小说,像是一个个成年人的爱情童话,而亦舒的小说,更像一把锋利的刀,把爱情里的虚伪和欺骗割开,露出里面真实的男女关系。 叶纤红前世就看过不少亦舒的小说。 她总觉得,女孩子如果爱看琼瑶的小说,说明她还很天真和不切实际,就像那些爱看韩剧的女孩子一样,幻想某天会有一个完美的男人出现在自己身边,把自己从无聊的生活中解救出来。 而看亦舒小说的人,很多都是看淡爱情的人,认为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真正的爱情,任何人都不足信,只有靠自己。 她打破了女人对爱情虚无缥缈的幻想,反而建议找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在一起。 她在书中表现的爱情观就是,有时候表面越美,内心越凉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你爱看亦舒的小说?”叶纤红惊讶地问。 “是啊!”董采玉回答道:“我觉得她的小说,比较符合我的胃口。” “亦舒的小说,女主角大多数思想很独立。”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看来你有当女强人的潜质了。” “我倒是想。”董采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惜还是太懦弱了。” “女孩子懦弱才正常,坚强都是被环境逼出来的。”叶纤红在她旁边坐下来,把手搭在她肩上,给她鼓鼓劲。 不管是前世的自己、诗诗姐还是茂琳姐,都是被逼无奈,才不得不挺起胸膛,坚强面对。 如果有得选择,谁不想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嗯。”董采玉点点头,老板的话说到自己心里去了。 两人低声聊了一会天,半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董采玉带着关引娣上楼,美容助理帮她洗干净头发,再拿干净的毛巾擦干头发,领着她下来。 叶纤红观察她的头发,没什么变化,估计是才用了一次药的缘故。 不过发质明显好了些,就像做过护发素一样,比原先多了些光泽。 “关同学住在哪里?”叶纤红突然想到这时候如果回乡下,车子也没有,不怎么方便。 “我就离这儿不远,就在前面的赵家村。”关引娣回答道。 “那倒很方便的。”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安安,你骑自行车载你同学回去。” “好。”安安对姐姐的安排,一向不会置疑的。 “不用了。”小姑娘连连摇头,“很近的,我走过去只要十五分钟。” 安安现在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如果自己跟他靠得这么近,万一被别的同学知道,怀疑他们谈恋爱,那就说不清了。 “那随便你。”叶纤红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张百元钞递给她。“万一走累了,就打的士回去。” “不要不要。”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再见也没说,转身就往外跑。 叶纤红一见,有些愕然,这才知道自己这样做,被小姑娘误会了,只好把钱收起来,没有跟出去。 “叶小姐,这药膏效果怎么样?”董采玉问道。 刚才当着小姑娘的面,不方便问这样的问题,免得小姑娘失去信心。 现在只有自己人,她就有疑问直接问了。 “才擦了一天,看不出效果。”叶纤红对效果倒不是很不担心,既然是古方,肯定有一定的道理在的。“估计要一个月后,才能看出来。” 她现在要考虑的,万一起效太慢,是不是适合在美容店使用。 毕竟要一个陌生人相信用一个月之后,才会见效,人家未必会相信,也不一定愿意等。 最多半个月,就应该让她们看到效果和希望。 这样一来,是不是又得用灵液了? 毕竟灵液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即使稀释得非常淡,也比药膏好上无数倍。 “那会不会太久了?”董采玉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担心地问。 在这一行做久了,顾客的心理也了解一些了,任何人怀着医治的目的去看医生,都是希望马上起效,否则就会担心效果。 治少年白也一样,如果一个月后才有效果,估计很多人会因为不耐烦,而不愿意接受治疗吧! “现在还在试验阶段,说这个还早。”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做完实验。“如果时间拖得太久,再想办法改药方。” 有灵液在,大不了到时把时间缩短一些就行了。 从美容会所出来,姐弟俩慢慢往回走。 现在已进入九月中旬,中午的温度虽然依然很高,早晚倒是明显变凉了。 这样的夜晚,在路上散步的时候,就有种秋高气爽的舒适感。 如果有微风拂过,那就更舒服了。 “姐,再过半个月,就是十月一日了,学校要搞庆祝活动,你说我准备什么好?”安安忽然问道。 “是全校搞文艺演出?还是包括书画、作文等几个项目?”叶纤红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起了活动内容。 第十四章排练 她读中学时,学校也有这样的活动,不过并不是每年都会搞。 印象最深刻的是读高二那年,正好是建国四十周年,全国上下到处都在庆祝,他们学校也不例外。 “文艺演出也有,书画作文比赛也有。”安安回答道。“以前我不是班干部,所以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今天班主任给我们班干部开会,希望我们带头参加。” “那还不容易?”叶纤红笑道:“你画画好,就临摹一幅画好了。” “可是我只会画漫画。”安安有些自信不足。 “你又没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叶纤红鼓励道。“再说漫画也可以的啊!你不知道春晖中学的创造人丰子恺先生,不是画漫画出名的吗?” “对哦。”安安一听,有了主意。“那我就临摹一幅丰子恺的话好了。” “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唱歌跳舞啊!”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必要练练弟弟的胆量。“反正都是同学,也不用难为情。” “啊?唱歌跳舞?”安安吃了一惊。 他还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站到舞台上唱歌跳舞。 “大惊小怪什么!”叶纤红望着弟弟的眼睛。“既然别的同学敢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可以?” “可是——”安安还是想说不行。 “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不行?”叶纤红见他怂包的样子,想越觉得应该鼓励弟弟上台去表演。 “那我唱什么歌?”安安犹豫地问道。 “唱你最喜欢听的歌。”叶纤红回答道。“听得多了,唱得自然更好听。” “那我唱一首王杰的歌吧。”安安想了想,鼓足勇气说道。 “王杰的歌,我觉得不太适合。”叶纤红想了想,否决了这个意见。“都是情啊爱啊的歌,老师估计不会同意的。” 弟弟还是初中生,不是大学生,唱这样的歌明显不合适。 这时候适合学生唱的歌不多,叫他一个一米八的男孩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这种儿歌,肯定更加不行。 忽然想起前世记忆中的那个王俊凯,跟弟弟长得那么像,如果弟弟能唱那首《青春修炼手册》,一定非常帅。 犹豫了一会,叶纤红下了决心,就唱这首吧。 为了弟弟,就算盗别人的歌,叶纤红也在所不惜了。 “那我唱什么歌?”安安皱起眉头问。 “放心,姐心中有了一首适合你唱的歌。”叶纤红笑道。“歌名叫《青春修炼手册》,最适合你这样的初中生了。” “我没听过啊!现在学来得及吗?”安安担心地问。 “放心,很容易的,你肯定学得会。”叶纤红让弟弟安心。 “那好吧!”安安相信姐姐的判断,不会害自己的,倒不担心这一点。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唱歌,会让你紧张的话,还可以叫两个同学一起唱。”叶纤红想着这首歌舞蹈也是个亮点,如果三人边跳边唱,应该效果不错,于是改了主意。 “那我叫上张建盛和徐志豪。”安安想了想,说道。 姐姐这个办法好,如果三个人一起唱唱跳跳,确实比一个人表演,让他放得开。 “行。”叶纤红答应下来。 张建盛和徐志豪长得都不错,跟弟弟三人搭配在一起,应该效果不错。 不过自己也得给三个好好准备一套舞台装,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是叶纤红的原则。 只是自己不懂乐器,需要找个人帮忙。 好在跟马丽莲约好的日子就要到了,到时请她帮忙好了。 做为歌手,肯定能识谱记谱,倒不用担心这个。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刚给美容会所的员工上完瑜伽课,马丽莲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两人约好在虞城剧院见面。 叶纤红带了化妆和编发材料,匆匆赶了过去,看到马丽莲已站在剧院门口等她,旁边站了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看打扮应该是MV的导演。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马丽莲上前一步,笑着跟她握手。“这次真的麻烦你了。” “没事。”叶纤红笑了笑。“我对拍MV也很好奇,这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经历。” “那最好。”马丽莲对叶纤红的态度非常感激,又转头把那个男子介绍给她。“这是我请来的顾导演,接下来就要交给你们了。” “你好,叶小姐。”顾导演倒没有像三流小说里的男配一样,一付看不起人的模样,反而态度平和地主动跟叶纤红握手。 “你好,顾导演。”叶纤红也笑着回应。“希望这次能合作愉快。” 三人一起走进剧院,来到舞台上。 为了拍MV,马丽莲打算把剧院租下来,用来排练舞蹈和MV的舞台背景。 正好剧院这边最近没有演出,于是低价租了下来。 想着演出服应该也做好了,叶纤红拿出大哥大,打给朱亚婷,叫她把衣服送过来。 朱亚婷答应一声,马上去办了。 叶纤红放好电话,把马丽莲叫到舞台边的休息室,叫她坐下来,准备给她做造型。 拍MV和电影一样,人物造型非常重要,如果设计得雷人或者丑陋,导演拍得再优秀,也不会有人喜欢。 前世的李贞贤能那么红,除了长得漂亮,舞姿妖娆,跟她别具一格的造型也有很大关系。 叶纤红不求她能跟李贤贤一模一样,但是那个味道,至少要做足八九分。 否则自己这个造型设计师,就算失败了。 马丽莲坐下来,任叶纤红在她脸上涂涂画画。 因为是拍摄用,所以妆必须画得略重一点,否则镜头下五官如果不突出,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大概用了十几分钟,妆就化好了。 “你看看,效果怎么样?”叶纤红让马丽莲张开眼睛,问道。 “漂亮。非常漂亮。”马丽莲望着镜中的自己,仿似换了个人似的,惊喜地叫道。 “你满意就好,下一步我给你梳发型。”叶纤红见她这么兴奋,心里也非常有成就感,马上准备给他编头发。 这个妆其实就是照李贞贤化的,马丽莲的五官或许没有她漂亮,但是胜在立体和突出,比较像欧美人,如果拍成照片或视频,应该有自己的个人特色。 “小红——”外面有人在叫。 “我叫人把衣服送来了。”叶纤红听到是朱亚婷的声音,于是停了手,出去接朱亚婷进来。 接过衣服,见朱亚婷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一付想看热闹模样,也没赶她走,叫她随便看。 这时候普通人接触明星的机会不多,大家都对这个好奇。 “怎么这么多衣服?”见叶纤红抱着鼓鼓地一大袋衣服进来,马丽莲惊讶地说道。 “拍MV不能从头到尾只有一套衣服,那样太单调了。所以总共做了三套。”叶纤红笑着解释。“再说你大红大紫后,去表演的机会肯定很多,以后你就统一穿这些衣服好了。”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马丽莲笑着道谢。 她是越来越惊讶于叶纤红的眼光和手艺,倒是不担心她的衣服不好看。 叶纤红把衣服放在旁边的空地上,继续给她梳头发。 这个比较快,没到五分钟,头发就梳好了。 “这造型有些复古啊!”马丽莲站起来,在镜子前转了个圈,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 “等你穿上我给你设计的衣服,你就知道效果怎么样了。”叶纤红打开袋子,拿出一套金色闪光面料做成的衣裤,交到她手里,要她马上换上,自己走到门口。 马丽莲拿起衣服,没有犹豫,马上换上了。 等到穿上演出服,配上发型和化妆,她都有点认不出自己了。 “怎么样?漂亮吗?”叶纤红看到马丽莲走出房间,问等在门口的导演。 “不错。”导演还是新手,只拍过几次MV,大多数造型都是粗制烂造的,哪里见过这样用心的设计,忍不住连连点头。 “配上动作,效果会更好。”叶纤红说完,双脚分开,做了个扭动的动作。 马丽莲最近一直在跳这支舞蹈,叶纤红的动作一做出来,她也是条件反射地跟着扭动起来。 “太酷了!”朱亚婷要旁边看到,忍不住惊叫起来。 “音乐带来了吗?”叶纤红问道。“配上衣服,你来一遍舞蹈,看看效果怎么样?” “肯定不会差。”顾导演斩钉截铁地说道。 因为以前接受过马丽莲母女的帮助,他才有机会拍MV,所以这次请他过来帮忙,他没有丝毫怨言。 只是担心自己的技术还不够过关,怕拍不出最好的效果,辜负了她们的信任。 现在看来,自己拍完这支MV,说不定就要成名了。 “对了,说好的男伴舞呢?”叶纤红问道 “在隔壁,我去叫过来。”马丽莲连忙说道。 剧院这边有几个休息室,几个男孩子到这里后,一时没事做,就偷偷躲在房间里打牌。 “兄弟们,有活干了。”马丽莲在门上敲了敲了,叫道。 “知道了,马上出来。”屋里有人应了声。 马丽莲回到舞台,继续跟叶纤红讨论舞蹈的事。 叶纤红仔细回忆了一遍李贞贤这支舞的所有细节,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的记忆力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好,居然能全部想起来。 于是拉着马丽莲,把整个过程全部解释了一遍,包括几个男伴舞的动作。 这时候几个男伴舞也走了出来,站在马丽莲旁边。 叶纤红又把他们需要的动作解释了一遍,包括开始那个站成一排,类似千手观音的动作。 忽然发现马丽莲手里的扇子,图案非常素淡,就有些不满意,于是拿来口红和眉笔,在扇面上画了一只大大的眼睛。 “你觉得这样是不是更有味道一点?”叶纤红笑着问。 “确实。”马丽莲合上扇子,又啪地一声打开,注意到那只夸张的眼睛,扇子这件道具,似乎也一下活了过来。 忽然想到这时候似乎还没有指麦,也不知道她在舞台上表演时,是怎么解决的? “对了,你上舞台时,哪个手拿麦克风?”叶纤红问道。 “当然是左手,右手要拿扇子啊!”马丽莲回答道。 原来如此。 看来自己为了让她模仿得更像李贞贤一点,有点走火入魔,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也问出来了。 马丽莲原本就是舞蹈演员出身,自然知道怎么样跳舞才好看。 “大家准备一下。”叶纤红见没什么问题了,于是拍手叫道。“照我刚才说的,先跳一遍,熟悉一下站位和动作。” 马丽莲和四个伴舞男孩子照叶纤红的要求,站好了位置,一边的工作人员已打开音乐。 随着强劲的音乐,第一遍跳的时候,四个男孩子的舞蹈节奏明显对不上,有点混乱。 “这样不行。”叶纤红喊了暂停。“你们四人的舞蹈要求不高,但是不能打乱节奏,反而影响莲姐的发挥,特别是站成一排时,每个人要依次做动作,达到我说的效果,重来一遍。” 几个人也发现了自己的问题,倒没有嫌烦,于是又试了一遍。 这一次节奏明显比上一遍好多了。 叶纤红看他们现在缺少的是熟练,于是不再说话,站在旁边让他们多练习几遍。 这些动作马丽莲以前表演时,大多数已熟练了,只是有一些动作叶纤红改动后,需要重新记忆,不过对她来说,难度不大。 特别是现在用来拍MV,不用考虑唱歌,她只要嘴巴在动就行。 一直练了三遍,连顾导演在一边也频频点头,表示满意。 这样不分心地练了几遍,很快就配合良好。 “你们觉得怎么样?”叶纤红问身边的导演、摄影师等工作人员。 “我觉得非常好。”顾导演首先开口。“照目前的水准,我看明天我们就可以布置舞台,直接开拍。没必要浪费时间,继续排练了。” 说完,问身边的其它人。 大家都一起点头,同意他的观点。 “我只负责造型和动作,具体的拍摄你们决定就行。”叶纤红倒无所谓,早日完成也好,自己可以把这件事丢开。“你们如果觉得效果达到了,就直接拍好了,我没意见。” “那就这样说定了。”顾导演见叶纤红没有反对,笑着说道。 第十五章青春修炼手册 等到大家跳了一头汗,准备休息的时候,叶纤红把马丽莲叫到一边,问她能不能根据自己的哼唱,把谱写下来。 “我试试吧!”马丽莲回答道。 刚刚出了一头汗,身上的衣服也湿得差不多了,心里却非常高兴,感觉把叶纤红请来,真是请对了。 如果说这首歌以前的版本,还是粗糙的玉石的话,那今天经过叶纤红认真打磨,已成了闪闪发光的美玉。 她感觉得到,舞蹈经过今天这样调整,不管是现场效果,还是拍成MV后,都会让这首《独一无二》,成为近年来少有的经典歌。 所以现在叶纤红不管有什么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叶纤红拿出纸笔,交给马丽莲,自己拿着另一张早已写好歌词的纸,开始哼唱起来。 这首歌前世实在太红了,就算没有特意去记歌词,单是各个电视台不断轮番播放,她也被成功洗脑,脑海里有了这样的旋律和歌词。 何况叶纤红每次看到这三个男孩子在舞台上表演,都有认真在看。 等到叶纤红一遍唱完,马丽莲纸上已快速记了一些曲谱。 于是又唱第二遍,补上前面来不及记的曲谱,唱到第三遍时,纸上差不多已有完整的谱了。 “这首歌也不错,我只听你唱了三遍,也快能唱了。”马丽莲笑道。 “是吗?”叶纤红不置可否。“我弟弟打算在十一晚会上唱这首歌,我得帮他提前准备好。” “这是你给弟弟写的吗?”马丽莲惊讶地问。“你不识曲谱,靠写歌词,然后唱出来,再找人谱曲,这样的创作手法真奇特。” “我就是瞎搞。”叶纤红不想跟她讨论这个问题。 再唱了一遍之后,把歌词写在曲谱下面,马丽莲望着已经完整的词曲,连起了唱了一遍。 “这样对吗?”她问。 “没错了。”叶纤红回答。 如果有细微的错误,以她的音乐修养,也未必听得出来。 “谢谢你。”叶纤红把纸收起来,像马丽莲道谢。 “你太客气了,应该是我向你道谢才对。”马丽莲真诚地说道。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起笑起来。 “叶小姐,你真让我惊讶。”马丽莲望着叶纤红的脸,认真地说道。“在你面前,我总有种你比我还成熟的错觉。” “是吗?”叶纤红故作镇静地说道:“那可能是我未老先衰了。” “怎么会?你看起来都不到二十岁。”马丽莲被她逗乐了。“我是觉得你的眼界和见识,超过同龄人太多了,甚至超过了我——” “好吧,我当你在夸奖我。”叶纤红故作苦恼地回答。 “当然是在夸奖你。”马丽莲跟叶纤红接触久了,越来越喜欢她这种豁达的性格。想了想,问道:“对了,你给弟弟准备的那首歌,音乐准备怎么解决?学校肯定没有乐队给他们伴奏——” “对啊!”叶纤红惊叫一声。“你不说,我几乎忘了。” “这样吧,我找个乐队,帮你把曲子录好后,再交给你吧。”马丽莲主动向叶纤红示好。 “真的啊!那太感谢了。”叶纤红抓住她的手,用力摇了摇。 “客气什么,你送了我一首好歌,我都没有好好谢谢你呢!”马丽莲真心觉得自己欠叶纤红太多了。 “现在你帮了我,那我们就这样扯平吧!”叶纤红松开手,笑着站起来。 忽然想到马丽莲还不知道这首歌的风格,又补充了一句。“这首歌的音乐,你帮我制作成舞曲风,因为要跳舞,节奏强劲一点比较好。” “好的,我记住了,你放心吧!”马丽莲笑着应道。 看了看手表,忙起来时间过得快,现在都已十一点半了。 “我先回去了,你们下午继续练。”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告辞。“顾导演说明天就可以开拍了,所以下午他们可能会布置舞台。” 她能做的,几乎都做了,所以下午不打算来了。 “别走,中午一起吃饭吧!”马丽莲拉住叶纤红的手,挽留道。 两人聊了这么久,她有种找到知已的感觉,舍不得让她回去。 叶纤红想了想,中午家里也就一个人,于是同意了。 朱亚婷还没有走,于是留下来一起去吃饭。 吃了午饭后,朱亚婷先回去了,叶纤红不好意思马上走,于是和马丽莲继续到剧院,陪她们排练舞蹈。 下午的主要工作,是指导四个男舞伴的动作,让他们怎么跟马丽莲协调和配合,一直忙到近四点,才离开剧院,回到家里。 这次帮他们搞舞蹈,其实没什么收入,她只是觉得比较好玩,所以才陪了一整天,算是忙里偷闲了。 安安放学回来,听说姐姐今天去帮人家排练舞蹈了,非常羡慕。 可惜周末还没到,他想跟去看热闹,也没有机会。 “安安,你十一要唱的歌,我已写出来了,什么时候你把两个同学带回来,一起排练一下?”叶纤红问弟弟。 “真的要唱啊!”安安苦着脸说道。 想到要站在舞台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唱歌,他就有些胆怯。 “你以为我跟你开玩笑啊!”叶纤红敲敲弟弟的头。“不但要唱,还有很多舞蹈动作。” “死了死了,离十一只有半个月了,怎么能记得住?”安安听说还要跳舞,更加慌乱了。 “不用担心,就这么一些歌词,分给三个人唱,每人才唱几句。”叶纤红笑着安慰。“舞蹈动作也很简单,你们年纪轻轻的,说不定二三天就学会了。” “我哪有这么厉害?”安安还是缺乏自信。 “相信姐的话。”叶纤红也不知道自己这样逼弟弟对不对?不过还是希望弟弟能多锻炼胆量,特别是在人多的场合。 “好吧。”安安认命地回答。“明天放学,我就把他们叫过来。” 胡向阳五点钟下班回家,听说叶纤红整天都在帮人搞MV的舞蹈,惊讶极了。 “小红,你接下来准备进军娱乐圈了?”他把双手搭在叶纤红的肩上,一脸认真地问。 “怎么可能?”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伸手在他的脸上掐了掐,笑着说道。 “那你怎么整天跟那些人混在一起?”胡向阳理解不了女友的想法。 “比较好玩吧!”叶纤红见他不安的样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你说我一个女人,这么辛苦赚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过得开心一点?所以嘛!这算是给自己找的一些乐子吧!” “好吧!”听叶纤红这样解释,胡向阳也无话可讲了。 虽然觉得小红把精力花在这样的地方,有些浪费。不过这话也没错,任何人活着,都得学会自己找乐趣,否则就成了赚钱的机器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晚上回到房间,叶纤红进了空间。 最近她在空间的时间比较多。 除了盘坐在世界之树下面,进行每天的吐纳之外,还要练习《武当长春功》的功夫,把真气引导到全身各处,结束之后,还要打几遍罗叙教给自己的拳术套路。 经过十多天的练习,叶纤红已能将真气引导到全身各个部位,肌肉变得越来越受控制,所以需要做跑、跳、跃等动作时,都能收发于心。 至于罗叙的那套拳,给她的惊喜更大。 她甚至有种预感,当她把这套拳法完全练成之后,说不定对她的帮助,比《武当长春功》还要多。 《武当长春功》像是一部引导功法,让她能学会粗浅的真气使用方法。而拳术则不同,更像小说里写的武修功法,通过不断地锻炼,让身上的每块肌肉,都能得到强化。 随着动作越来越熟悉,她的动作不知不觉中加入了真气,当她全力打拳的时候,几米外果树的叶子,都会被拳风刮到而掉落下来。 为了免得影响辛苦种下的植物,叶纤红不得不来到离果树更远一些空地上。 拳术加入真气之后,力量实在太大了,叶纤红担心如果这样跟人对打,说不定一拳就把人打死了。 不过她并不担心,继续天天练习。 她相信只要不间断地训练,总有一天,熟能生巧,练得像《武当长春功》一样,将真气和力量完全控制起来。 那时候,她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敌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处理,不用担心失手打死人。 练完拳后,叶纤红回到果树那边,身子轻轻一纵,跃到那棵栗子树的树顶,慢慢盘坐下来,感觉自己身轻如燕,特别有成就感。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像昨天一样,八点钟先去美容会所,教给他们一些新的瑜伽动作,陪着他们练习了一会,就离开了。 来到剧院时,这边的舞台今天已布置过了,看起来比昨天多了很多装饰用的纱帘和排风扇,当然最重要的是,四周架起了不少射灯,到时灯光师会根据导演的要求,选择开哪些灯,达到不同的照明效果。 叶纤红不擅长这些,所以没有发表意见。 走进休息室,看到马丽莲已等在那里了,叶纤红抓紧时间拿出工具箱,给她化妆做造型。 第十六章拍MV “叶小姐,你有想过当一名歌手吗?”马丽莲坐在镜子前,望着叶纤红替自己打扮,注意到她的五官比自己还漂亮,突然心血来潮地问了一句。 面前的女孩子,年轻漂亮又有才华,如果进军娱乐圈,赚的钱肯定不会比自己少。 “没有。”叶纤红笑了笑。“当艺人压力太大,我接受不了。” 这时候的明星,很少出现在综艺节目里,粉丝想了解自己的偶像,渠道不多。 除了买磁带唱片之外,就是看一些跟音乐有关的杂志报刊。 用文字记载的内容,当然大部分经过美化,所以在粉丝眼里,自己的偶像都是完美的。 等到有了互联网,明星才渐渐跌下神坛。 叶纤红非常清楚自己的性格,做不到像个双重人格一样,台上台下完全两个人,那样太累了。 “不会啊!”马丽莲不以为然地说道:“只要出名了,不管去晚会还是酒吧,随便唱首歌就能拿几千块了,别的行业哪有这么好赚钱?” “赚钱当然容易,问题是隐私也被曝光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做生意赚钱。”叶纤红脸色平静地回答。 “你真是个怪人。”见叶纤红一点都不为名利所动,马丽莲也没有再问,只是笑着说了一句。 做好造型出来,四个男舞伴穿着一身紧身衣裤,已等在外面了。 叶纤红望着他们黑色紧身衣下面,隆起的肌肉线条,非常满意。 只是四人的外貌很一般,不知道等一下在镜头下,会不会影响整体效果。 “有没有黑色的布,帮我找一块来。”叶纤红想了想,对马丽莲说道。 “黑色的布?有什么要求?”马丽莲知道叶纤红又有新想法了,连忙问道。 “只要黑色的就行,没要求。”叶纤红回答。“有些简单的花纹也行。” “黑色的布没有,倒是我们穿的紧身T恤还有,把它剪开能不能用?”其中一个男舞者说道。 因为工作需要,他们随身都会带一两件身上穿的这种T恤,防止跳舞出汗后,洗澡更换。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回答。 于是那个男孩子匆匆进了他们的休息室,拿来一件干净的黑色T恤。 叶纤红接过,从包里拿出小剪刀,剪了一个缺口后,用力一撕,就把T恤扯成两半。 又拿起剪刀,几下后,手里多了几块像红领巾形状的三角形面料。 “来,坐下,我帮你们戴上。”叶纤红拿起黑布,稍微折了一下,蒙在男舞者的脸上,在后面打了个结。 又拿出另一块,包在他的头上,这样一来,整个头除了眼睛部位,其它地方几乎都被黑布蒙住了,有点像忍者的造型。 “行了。”叶纤红站起来拍拍手,说道。 “你这是?”马丽莲不明白叶纤红这样做的目的,所以有些疑惑。 “增加神秘感。”叶纤红笑道。“刚才那样,太普通了,这样一来,配上你独一无二的舞蹈,效果肯定比原来好得多,不信你们表演一下,让大家看看。” 马丽莲没有拒绝,和四个男伴舞站好位置,打开音乐,开始表演。 “非常好!”顾导演在旁边大声叫道。“没想到这样一改变,整支舞蹈就有了独一无二的味道,我相信这支MV公开出去,你的这首歌,会成为今年流行排行榜的榜首。” “榜首我不敢想,不过叶小姐帮我这样一设计,绝对比港台明星的MV,都更有味道了。”马丽莲也信心满满。 “既然这样,我们开始吧!早点拍完早点休息。”顾导演笑着说道。 于是大家一起动起来,各自站在自己的工作位上。 叶纤红反而最空了,她也没有去摄影师那边,影响他的工作,反而找了把椅子,靠在墙边,站在椅子上看整体效果。 劲爆的音乐声响起,马丽莲和舞者马上进入了状态,开始照排练的动作跳起来。 很快就跳完一遍,整个过程没有明显的错误,大家休息了一下,继续再跳一遍。 因为摄像机有限,不能像前世拍电影一样,同时用几台机器几个角度拍,所以第一遍拍完后,换个角度继续拍。 等结束后,再挑不同的角度来剪辑成片。 一直跳了五遍,大家才停了下来。 马丽莲和几个男伴舞,此时全身是汗,坐在椅子休息。 “你的舞跳得真好。”叶纤红走到马丽莲面前,笑着鼓励了一句。“国内能比不上你的歌星不多。” 当初她的动作断断续续地,不成系列,她们母女硬是把它复原了七八分。 这次她又根据现场效果,做了些调整,差不多有九分李贞贤的效果了。 想到前世那个韩国明星,这首歌红成这个样子,相信马丽莲的走红程度,应该不会比她差多少。 “谢谢。”马丽莲笑着道谢。 这次带团队过来,原计划要在虞城呆两个星期,没想到两天时间就完成了。 好在租场地时,是照天算的,倒不用担心提前回去了,会花冤枉钱。 因为已经拍完,中午马丽莲带着所有工作人员,到温俊家的王子饭店,包了个大包厢,算是庆祝拍摄圆满完成。 两张桌三十二个位置,全部坐得满满的,各种各样的菜不断端上来,大家放开肚子吃了一顿。 叶纤红虽然有VIP卡,不过她也没有替马丽莲省钱,这顿饭花了她几千块钱。 吃完饭,叶纤红和大家告别,准备回家。 “叶小姐,你那首歌的音乐,我会争取在这几天做完,给你送过来。”马丽莲把叶纤红送到门口,说道。 “好的。”叶纤红向她挥挥手。 “到时MV应该也完成了,我会带过来让你看看最后的效果。”马丽莲边挥手边说,颇有种难舍难分的味道。 “嗯。”叶纤红笑了笑。“到时我请你吃饭。” “那我们一言为定。”见叶纤红主动释放出友谊,马丽莲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回到家里,叶纤红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思考接下来的工作。 帮马丽莲拍MV,是一件临时插进来的工作,完成了就过去了。 而自己的工厂和店,才是最需要自己关心的。 手里赚钱的项目不多,事情却不少,叶纤红经常担心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某些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像前世那些大公司一样,手里有一个能干的助理就好了,帮自己把工作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妥当。 每天只需要翻一翻助理交给自己的工作提示,确定当天的工作内容。 慢慢物色吧,这样的人可不好找,叶纤红暗里叹了一口气。 到了下午四点,叶纤红又得准备晚饭了。 今天安安会带两个同学回来吃饭,得多准备几个菜了。 暑假结束后,没有了安安这几个同学在家里闹,家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想着这几个男孩子都是嗜肉如命的人,于是准备了几大盘肉菜招待他们。 还不到五点,门口就传来脚步声,然后听见开门的声音,安安带着张建盛和徐志豪回来了。 “姐——”几人刚一进门,看到从厨房探出头来的叶纤红,一起叫了一声。 “你们先坐一会,马上可以吃饭了。”叶纤红应了一声,叫道。“如果谁肚子饿了,茶几上有水果和饼干,先填填肚子。” “我们才不吃。”徐志豪笑着扁了扁嘴。“你做了这么多好吃的,如果肚子被饼干撑饱,等一会怎么吃得下。” “就你聪明。”叶纤红笑骂了一句。 弟弟和两个同学,弟弟单纯,张建盛实诚,只有徐志豪比较像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会调皮捣蛋,会讲俏皮话。 “嘿嘿——”徐志豪又得意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没过一会,诗诗姐也下来了。 最近她事情比较多,好几次提前打电话过来,不回来吃晚饭。 “哦?今天家里有客人啊?”苏思诗今天状态不错,带着笑进屋,看到两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男孩子,揶揄了一句。“是安安请同学来做客?” “算是吧。”叶纤红应了一句。“安安他们十一要排节目,我打算让他们几个人凑成一个组合,一起唱首歌,” “三个人的姐合?那不是成了小虎队了?”苏思诗调侃道。 “是吗?我们就是小虎队——”徐志豪听到了,兴奋地插话。“不过我们谁是霹雳虎?谁是乖乖虎?谁是小帅虎?” “你觉得呢?”叶纤红反问了一句。 “霹雳虎当然是我。”徐志豪得意地说道。“安安当乖乖虎吧!张建盛当小帅虎。” 相比较而言,三人里吴奇隆最受欢迎,所以他抢着当霹雳虎。 “凭什么这样分?”安安不服气了。 “吴奇隆被称为霹雳虎,是因为他会柔道,三个人里面最会打。”徐志豪神气地说道。“我们三人,当然是我最像吴奇隆了。” “是吗?”安安不服气地说道。“那我们先打一场,看看谁厉害。” 叶纤红没想到弟弟会这样说,非常惊讶。 在她的印象里,弟弟以前碰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会沉默不出声,毕竟他给人的印象,一直是胆怯的。 第十七章安安的变化 “打就打。”徐志豪是体育特长生,本来就好斗,站起来向安安勾了勾手指,一付挑衅的模样。 叶纤红关了火,却没有离开厨房,暗暗关注着弟弟的表现。 她一直想培养弟弟的勇气和胆量,担心他太懦弱,长大后撑不起这个家,没想到今天敢跟徐志豪当面呛起来。 他们是同学加好友,当然不可能真的打起来,但是争斗一番还是免不了的。 安安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站起来离徐志豪隔了两米远,双手握紧拳头,发出咯咯的关节声,倒有点像香港武打片那些高手开打前的感觉。 “来吧。”徐志豪的气势被安安压下去,有点不爽,身子一扭,摆出个拳击的姿势。 “来就来。”安安叫了一声,身子猛地冲过去,看到徐志豪举拳朝自己胸口打过来,身子一闪,双手已迅速捉住他的小臂,身子一扭,腰一拧,一个过肩背,已把徐志豪摔倒在地。 “哎哟——”徐志豪仰面朝天摔在地上,屁股和背同时着地,疼得叫了一声。 “这样的水平,也敢叫霹雳虎?”安安伸出手,一把把徐志豪拉了起来,嘴里嘲笑道。 “安安你怎么搞的?突然变得这么强了。”徐志豪也不知道是自找台阶,还是真的不敢相信,苦着脸问了一句。“你难道偷偷在练武?” 连一向淡定的张建盛也站了起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 “当然是练武。”安安得意地笑道。“现在服了吧!” “你跟谁学的,带我一起去啊!”徐志豪抓着安安的手,热切地叫道。 “想学也行,不过得叫我师兄。”安安昂头提了个条件。 “师兄就师兄。”徐志豪本来就是个脸皮比较厚的人,面不改色地叫道。“只要能学到真本事,叫你师叔都行。” “那就叫我师傅吧!我教你。”安安调侃了一句。 “不行不行,那我太吃亏了。”徐志豪听他这样说,又不愿意了。 叫师叔只是开玩笑,如果真的成为安安的徒弟,那他不是无缘无故矮了一辈? “算了,逗你的。”安安笑道。“等到周末,你来找我,我带你去学。” “好,一言为定。”徐志豪伸出手,跟安安击了一下掌,算是击掌为盟。 “我也一起学。”张建盛想了想,也要求道。 “想学就一起来。”安安无所谓地回答。 “安安怎么变化这么大?”苏思诗走进厨房,悄悄地问叶纤红。 “我也不清楚。”叶纤红这时候是心花怒放,弟弟的表现让她惊喜万分,不过她确实不知道原因。 如果真的在学武,那肯定是跟罗叙学的,她想不出还有谁有这个本事教弟弟。 “看来你这段时间对弟弟的培养,效果非常明显。”苏思诗想到自己的弟弟,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我弟弟能有安安一半出色,我就心满意足了。” “你也别难过。”叶纤红知道她对弟弟的行为一直耿耿于怀。“他现在还年轻,未必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等再过几年,明白事理了,说不定就会后悔了。” “但愿吧!”说起这个话题,苏思诗情绪低落下来。 叶纤红把最后一个菜炒好,和苏思诗一起端出去,看时间已快五点半了,怎么胡向阳还不回来? 正要打电话问一下,门就敲响了。 “怎么今天这么晚?”叶纤红走过去打开门,随口问道。 “下班前临时有点事,所以晚了点。”胡向阳解释了一句。见屋里多了几个人,知道小红今天又要招待安安的同学,也不在意,向他们点点头,去卫生间洗手。 “开饭了。”叶纤红端出电饭煲,给他们盛饭,一边叫道。 徐志豪和张建盛虽然眼睛还在电视上,注意力早已被桌上的美食所吸引,这些鱼肉的香味,把他们肚子里的馋虫都勾出来了,只是不好意思出声。听叶纤红叫他们吃饭,连忙站起来,坐在以前经常坐的位置。 望着熟悉又美味的回锅肉、啤酒鸭、醉鸡和各式小炒,二人的筷子已停不下来。 暑假结束卖衣服的工作,回家后自然吃不到安安家这么好的菜,这些天对着家里的粗茶淡饭,两人真是苦不堪言。 今天安安约他们过来吃饭,虽然以唱歌为代价,他们也认了。 张建盛性子比较实诚,倒不像徐志豪那样贪吃,但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美食的抵抗力本来就低,所以他脸上装得很平静,夹菜的速度一点不比徐志豪慢。 “慢慢吃。”叶纤红见两人馋成这样,叫道。“菜足够你们吃的,别吃得太快,等一下肚子不舒服。” 知道他们暑假在自家吃了一段日子后,嘴被养刁了,再吃家里的菜肯定难受。这一点叶纤红也没办法,好在他们赚了钱,如果家长舍得,肯定也能买些肉食改善生活。 吃过晚饭,叶纤红和苏思诗一起收拾桌子和厨房。 “今天你看起来心情不错,有什么好事发生?”叶纤红拿着抹布在擦磁砖,问正在水池边洗腕碟的苏思诗。 “其实也没什么。”苏思诗敛了笑容。“就是跟前夫正式办了离婚手续。” “这还不是好事?”叶纤红白了她一眼。“这件事没解决,总归是个麻烦,现在好了,可以安心嫁给你的建光哥了。” “你别笑我矫情。”苏思诗停了手中的事,转头淡淡地说道。“经过这次的事,我甚至没有把握,跟蒋建光将来会不会也走到这一步——” “想那么远干什么?”叶纤红不以为然地说道:“如果到时合不来,就分开过好了,很多事禁不起怀疑和试探,如果我是你,就高高兴兴嫁过去,以后的烦恼,以后再说。” “也对。”苏思诗手一顿,忽然笑了。“是我杞人忧天了。”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取笑道。“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你过来陪我好了,我们两个老太婆相互照顾,一起度过余年。” “你的胡向阳呢?”苏思诗笑道。“不要他了?” “怎么会?”叶纤红笑道。“不过那时他也是老头子了,哪里会耐烦陪我,肯定跟其它老头子下棋喝茶去了。” “好,一言为定。”苏思诗笑着说道。 “一言为定。”叶纤红笑着回道。 —— 收拾好家里,苏思诗回楼上自己家去了,叶纤红也不浪费时间,准备给弟弟他们教歌了。 “你们每人找张纸,把歌词抄下来。”从包里拿出歌词,交给他们三个。“今天回去之后,把歌词全部背熟,知道吗?” “知道了,姐。”三人齐声应道。 于是叶纤红站在旁边,看他们抄歌词。 这首歌的歌词其实不算短,好在琅琅上口,很容易记,而且由三个人唱,真正轮到自己的歌词不算多。 等他们抄好歌词,叶纤红忽然发现,要自己教他们唱歌,其实也不容易。 自己太托大了,当时应该找个录音机,让马丽莲唱一遍,然后再录下来的。 一方面她不擅长这些,声音没有经过训练,未必能唱出她想要的效果。另一方面这些舞蹈也是个问题,这些动作她虽然记得,未必能完整地表演给他们看。 同样地,如果马丽莲在,肯定能很快把动作分解出来,忘记的部分,可以叫她用类似的动作补上。 只要形式统一就行。 好吧,当着胡向阳的面,她更不好意思教了,于是把他赶走,叫他早点回家。 胡向阳第一次发现小红居然露出了窘态,虽然很想看热闹,怕她恼羞成怒发火,不得不离开了。 客厅只剩下她们四人,叶纤红才收起刚才的窘迫,开始教他们唱歌。 三个大男孩今年都十五岁,跟前世TFBOYS三个男孩子唱这首歌时的年纪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三个男孩子长得比较高。 徐志豪和安安现在都有近一米八了,倒有点前世吴磊的感觉了。张建盛略矮一些,过了暑假,也长到一米七三以上了。 最开始叶纤红唱一句,三人跟着唱一句,一遍下来,继续重复。 等唱了三遍之后,叶纤红没有再一句句教唱,叫他们跟着自己唱,错了也不怕。 这样连续跟了几遍,三人渐渐熟悉了旋律,能跟着哼唱了。 于是叶纤红自己停止了演唱,叫三人一起唱一遍。 一天始自然是断断续续,叶纤红就加入进去,不让歌声断了,几遍之后,不用她唱,三人也能连起唱了。 “好,歌教完了,现在来教大家跳舞。”叶纤红把歌词放在一边,开始教大家第一段的舞蹈。 这些舞蹈动作其实超级简单,难就难在三人没基础,如果换成那些专业跳舞蹈的,估计很快就会了。 叶纤红示范一遍后,像刚才一下,他在前面跳,叫三人站在身后,跟着她的动作学。 教了几遍之后,也不管他们学会了没有,于是叶纤红开始边唱边跳。 三人站在后面,顿时手忙脚乱,几遍下来,才有了些头绪。 第十八章钟叔叔的电话 连续跳了几遍,叶纤红感觉有些累,见三人也都出了汗,于是叫他们停下来,休息一会。 “怎么样?难不难?”叶纤红摸了一下额头的汗水,笑着问了一句。 “难,太难了。”徐志豪大吐苦水。 “还难?”叶纤红冷笑道。“才一个晚上,就把歌大部分记住了,我看不用一个星期,你们就全部会了。” “怎么可能?”徐志豪还是不相信。 “只要你们用心学,肯定没问题。”叶纤红肯定地说道。“还有,你们觉得这个舞蹈好不好看。” “一般吧!”徐志豪回答。 他真心觉得不管是歌还是舞蹈,都没有小虎队的好看。 小虎队去年出的那首《爱》,多好听!动作也特别帅,身边的朋友都特别喜欢听。还有《叫你一声my love》,也特别流行。 还有林志颖,今年上半年刚发行的《十七岁的雨季》,也好看多了,更不用说郭富城的《对你爱不完》了,哪一首都比这首《青春修炼手册》好看好听。 “唉,你们真的不识货啊!”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这首歌你们如果唱好了跳好了,名气肯定不会比小虎队差。” 倒不是这首歌真的有多好,前世TFBOYS能把这首歌唱红到这个程度,是有多种因素造成的。 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内缺少青少年组合和歌手,TFBOYS算是弥补了这个缺口。 九十年代初,大陆普通缺少好歌,很多歌手都停留在模仿港台明星的阶段,更不用说这个年龄段的组合。 如果弟弟他们三个,真的能把这首歌唱好跳好,只有有机会获得宣传,真的有可能成为国民弟弟组合。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叶纤红也没想过要让弟弟成为歌星,除非他自己特别有兴趣。 “你说的是真的吗?”这次是张建盛问的。 虽然他的目标一直是考上大学,成为大学生,将来毕业了进入政府机关。 如果能成为像小虎队这样的大明星,他恐怕也抗拒不了这样的诱惑。 青春期的男孩子嘛,谁没有明星梦呢? “如果你们把这首歌唱好了,舞也跳好了,只要有机会宣传,肯定没问题。”叶纤红这样说,只是刺激他们认真学习,倒没有想过做推手,引导他们进入娱乐圈。 “放心吧姐,我们一定认真学。”听叶纤红回答得这么肯定,三个男孩子也有了兴趣。 就算成不了大明星,如果能成为全校学生的偶像,也是很爽的一件事啊! “那我们这个组合,要不要取一个霸气的名字?”徐志豪兴奋地问。 “你有什么好建议?”叶纤红笑着问。 “叫猛虎队好不好?”徐志豪得意地说道:“把小虎队比下去——” “你要不要脸啊!”安安受不了了。“还猛虎队,不能谦虚一点吗?” “那你说叫什么?”徐志豪被安安反驳,不乐意地反问。 “我们都属羊,要不就叫羊哥组合吧!”安安想了想说道。“刚好跟我的潮牌一个名字。” “不行,太难听了。”徐志豪皱起眉,一付无法忍受的模样。 “盛盛,你说什么名字好?”安安问道。 三人里,张建盛读书最好,取名应该会有谱一点。 “中国新力量行不行?”张建盛低着眉头想了想,说道。 “我看你们就叫花季少年吧。”叶纤红原想提前把TFBOYS这个组合名用了,想到已经用这首歌了,如果连名字都用掉,那太过份了。所以换了个这个时代喜欢用的名字。 “这个——还行。”三人低头想了想,觉得还能接受。 几人一直练到八点钟,叶纤红担心他们回去太晚不安全,催促他们回家。 徐志豪和张建盛于是各骑了一辆自行车,结伴回去了。 送他们离开,叶纤红和安安回到屋里。 “姐,你希望我们成为明星吗?”安安拿出课本准备做作业,嘴里好奇地问。 “怎么会?”叶纤红摇头否认。“你将来想做什么?自己决定好了,我不会强制你去做的。除非你选择的路真的错了,我才会提醒你。” “哦。”安安松了一口气。“我还担心你要让我去当明星呢?” “你不喜欢?”叶纤红意外地问。 “是啊!”安安理所当然地回答。“我还是喜欢画画。” “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安慰了一句。 这件事算是在姐弟心中,画了一个句号。 安安学唱歌跳舞,只是为了参加十一的活动,结束后不会再继续学这个。 —— 接下来的日子,叶纤红一边教人练瑜伽,一边教弟弟们唱歌跳舞,其它时间倒很悠闲。 这样过了两天,第三天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拿起电话,居然是钟修贤打来的。 “小红啊!我是钟叔叔,现在在虞城。”钟修贤跟她说话时,态度非常自然亲切。“你有空出来陪我吗?我想了解一下这边的投资环境,再确定要不要把厂开在这里?” “如果是这样,那我介绍一个人给你吧!他的意见估计对你比较有帮助。”叶纤红听他这样说,倒不想参与了,免得影响他的判断。 所以决定把肖市长介绍给他,让他们自己去谈。 虞城这么多领导,她跟肖东胜最熟,也能感觉到他对事业的抱负和野心。钟修贤跟他去谈,应该最有用。 “是吗?”钟修贤有些意外。“你想介绍谁给我认识?” 其它人有机会单独跟他这个香港老板接触,都会喜出望外,偏偏叶纤红一付无所谓的样子,难道她真的生意很成功,所以不屑认识自己? “就是我们虞城的常务副市长肖东胜。”叶纤红回答道。“我觉得他对经济比较内行,跟你谈应该有共同话题。另外,他是京城过来的,眼界比较高,不像某些本地官员,香港老板过来了,恨不得从他身上刮下一层油水。” “哈——”钟修贤一听,大笑起来。 叶纤红这话很形象,把内地某些官僚形容得形象。 从香港回到内地投资,他确实碰到过这样的官员,所以才会小心选择投资的地方,就是怕碰到当地有这样的官员。 如果自己不好好了解一些,糊里糊涂地把钱投下去了,到时各种卡拿要的人上门,只怕会血本无归。 “怎么样?有兴趣的话,我现在给你约出来。如果没兴趣,就算了。”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至于要我出来陪你吃顿饭,这个时间我还是有的,你尽管放心。” “有兴趣——”钟修贤连忙回答。“有这样的好事,怎么会没兴趣的呢?” “行。”叶纤红懒得打哈哈。“我现在给他打电话,看他能不能抽出时间来。” “好,我等你的电话。”钟修贤也不再啰嗦,快速挂了电话。 叶纤红放下电话,开始直接拨肖市长的办公室号码。 以她跟肖市长的关系,自然不用通过秘书转接,再找他。 “小红,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肖东胜一看是叶纤红的电话,问道。 这个号码他早就给了叶纤红,不过她从来没有打过。 这也是他看重她的地方,不像有的人,认识了一个副市长,就仿佛自己有了特权,上班时间也乱打一气。 叶纤红一般都会懂事地等他下班,打到他家里来。 “倒没什么大事,就是想问一句,肖市长中午有没有应酬?”叶纤红开门见山地问。 “中午倒没什么事,如果你有话想当面跟我说,我等一下就出来。”肖东胜回答道。 “不是我,是我妈的一个老朋友。”叶纤红笑道。“他现在入了香港户籍,在深圳开了家鞋厂,想来虞城也开一家,问我的意见,我觉得问你或许更合适。” “这是好事啊!”肖东胜一听,高兴地说道。“现在全国上下,都在鼓励引进外资,如果他愿意来虞城办厂,我当然是欢迎之至。中午就算有事,也得把时间抽出来,你说对吧!” 他来虞城时,带来了几家企业,但是虞城现在几乎没有外资企业,如果叶纤红介绍的这个香港人,能在虞城投资,那他作为接待人员,也就多了份政绩。 这才是他感兴趣的真正原因。 “那我通知他跟你一起吃中饭吧!”叶纤红听懂了肖市长的意思,主动开口。“你觉得哪里比较合适?” 她不是太清楚,肖市长这样的官员,平时喜欢在哪里接待客人,所以没有自以为是地安排,老老实实地问他的意见。 “如果方便的话,就在虞城宾馆吧!”肖市长回答道。“那边是我们定点接待单位。” “好的。”叶纤红应道。 挂了电话,她回拨给钟修贤,把已跟肖市长约好,中午一起到虞城宾馆吃饭的事说了一遍。 “我现在就住在虞城宾馆,这样反倒方便了。”钟修贤一听,正中下怀。“那我现在就去订个小包厢。” “好的。”叶纤红回答道。“我十点半准时到,等一会我们再见。” “好。”钟修贤说完,挂了电话。 第十九章谈投资事宜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现在还不到十点,离过去还早,就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兰花开了几个月后,还是凋谢了,那些后山挖来的野生栀子花,花瓣脱落后,剩下一粒粒橙红色的栀子,叶纤红摘下后,装在竹篮里,等干了当中药用。 外面买的这味中药,药用价值主要是泻火除烦,清热利湿,凉血解毒;外用消肿止痛。 而它是空间长出来的,药性应该会更好。 因为人参的原因,叶纤红最近在空间的时间比较久,渐渐地喜欢上一个安静地在空间的感觉。 可惜空间不方便给别人知道,否则把爸妈和安安带进来,一家人没事在里面消遣也不错,就当是去农家乐玩。 河里有鱼,爸爸和安安可以拿根鱼竿钓鱼。妈妈可以种些自己喜欢吃的蔬菜水果,味道好又安全。 还可以找块空地,弄道篱笆,养很多鸡鸭鹅,这里绝对比家里更方便。 一个人在空间的时候,能让叶纤红去掉浮躁,心里宁静。 等整个人平静下来,叶纤红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换好衣服,准备去虞城宾馆。 一个人在路上走的时候,叶纤红突然意识到,钟修贤今天的电话,还是把自己平静的情绪搅乱了,所以才会过来前,下意识地进了空间。 说起来,空间是自己最安全的地方,当自己迷茫和困惑的时候,就会想着进去,用以平复自己的情绪。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自嘲地一笑。 谁说自己不介意亲生父亲是谁?那些平静和淡然,都是骗人的。 进了宾馆的大堂,看到旁边的咖啡厅里,钟修贤正向自己招手。 “钟叔叔。”叶纤红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来。 “小红,喝点什么?”钟修贤面前只有一杯清水,也不知道是他习惯喝水,还是等她来了一起点。 “我没所谓。”叶纤红对喝还真没讲究,想了想,回答道:“来一杯柠檬汁吧!” “两杯柠檬汁。”钟修贤抬手向服务员做了个手势。 叶纤红望着他的脸,再一次涌上一个荒谬的情绪:这个钟修贤绝对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因为他面对自己的时候,实在太正常了。 如果说他去自己老家的时候,碍于父亲在,他不方便跟自己相认,所以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那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为什么没有一个父亲,见到亲生女儿的激动和兴奋呢?这太不符合逻辑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作为当事人,母亲为什么会认定是他呢?难道这中间还出了什么差错? 又或者当时他也喝醉了,所以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作为子女,当然不适合问这种事,叶纤红呼出一口气,把这件事压下去。 “你跟肖市长很熟?”钟修贤叫好饮料后,回头问叶纤红道。 “他是我男朋友的表哥。”叶纤红也没隐瞒,大方地回答道。 “这么说来,他跟你男朋友,都是京城人?”钟修贤虽然有些意外,不过没多少吃惊地表情。 如果他要在虞城投资,这边肯定也会有领导出面接待,只不过接待人员的级别未必会有这么高,态度未必会有这么好罢了。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 “哦。”钟修贤应了声,“你找了个这么远的男朋友,等你出嫁,你妈妈想再见你,可不容易了——” “那也未必。”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说不定他会留在虞城呢?反正他的姐姐也在隔壁的苏省,京城反而没有人。” “这倒也是。”钟修贤笑了笑。 心里不是不感慨。 当初一起玩得好的五个人,年纪最小的叶知书,反而结婚最早,女儿都有十九岁了。 更让他羡慕的是,这个侄女年纪轻轻,就能赚钱养家,比自己家的几个孩子能干多了。 他的婚姻也算顺利,到香港后第三年就结婚了,第四年就有了孩子。 最大的今年才十五岁,跟叶纤红比,差得还很远。 既然认定他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叶纤红心态反而放平了,跟他说话也比较随意。 这个时候香港还是英属地,那边的教育也好,城市氛围也好,跟国内比,完全像是两个世界,很多人在香港人面前,总会不自觉地自卑。 原因很简单,国内一直闭关锁国,普通人思想相对比较僵化。而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总是能够最先接触到全世界最新的潮流和理念,所以在大多数人眼里,他们的眼界和层次,是国人无法比拟的。 等到香港回归后,国内的改革开放又取得巨大成果,香港在有些方面,反而落而于国内的一些大都市。 至少在叶纤红看来,大多数的香港人,生活条件其实还不如深圳人,所以并不会高看他们。 “如果能得到肖市长的支持,那我在这里办厂的事,倒是可以提前确定下来了。”钟修贤这两天也了解了虞城开发区的情况,确实比欣昌和嵊市好得多了。 “你放心。”叶纤红笑道。“肖市长的为人还是不错的,只要你是真心投资,他都会为你们护驾保航的。” “那我就放心了。”钟修贤笑道。 这句话从叶纤红的嘴里说出来,没有一点轻浮的感觉,反而给他一种理当如此的踏实感。 又随意聊了几句,叶纤红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匆匆停要大堂门前,然后开到肖市长从车上下来。 两人正要迎上去,就看到酒店的大堂经理以比他们快得多的速度,迎上前去。 “肖市长,欢迎光临。”那个年轻人脸上堆着职业的微笑,笑着问:“您是找人还是用餐?” 一般情况下,肖市长不会这样临时过来吃饭,如果有应酬,肯定会提前订好包厢,所以他才会先问是不是找人? “我跟人约好了。”肖市长态度和善地回答了一句,然后看到走过来的叶纤红和钟修贤。 “小红,我没来晚吧!”肖东胜笑着说了一句,又问:“这位就是香港过来的钟先生吧?” 说完,伸出手要跟他握手。 “是我。”钟修贤连忙站起来伸出手,嘴里客气地回应。“感谢肖市长百忙之中,接受我的邀请,包厢我已订好了,我们上去谈。” 心里暗暗羡慕,不愧是京城来的,这么年轻就坐上常务副市长的高位。 换成普通人,得四十以上,才能爬得这么高吧! “好。”肖东胜点点头,又向大堂经理示意了一下,表现得极有风度和亲和力。 三人一起往餐厅那边走去。 餐厅的迎宾员看到他们过来,连忙迎上来,领着他们上了二楼,进了预定的包厢。 坐下来后,服务员连忙泡了茶端上来。 作为虞城宾馆这样的服务单位,一发现有领导过来,上至总经理,下到服务员,不用五分钟,就能全部收到消息。 就连给他们包厢的服务员,也被餐饭经理临时换人,派了个更有经验更美貌的服务员过来,就是希望能服务好领导,让他们能宾至如归。 “肖市长喜欢吃什么?”点菜的时候,钟修贤问肖东胜的意见。 “随便点就好,我对吃的不讲究。”肖东胜笑着说道。“这方面小红是行家,她亲手做的菜,比我吃过的哪些酒店都好吃——” “真的还是假的?”钟修贤吃了一惊。 他不认为肖东胜这样的京城子弟,还需要拍叶纤红的马屁,所以这句话很有可能是真的。 但是她今年才十九岁,高中毕业才多久,又要做生意赚钱,哪里有时间学做菜? “当然是真的。”肖东胜笑道:“她们还成立了一个吃货团,小红是团长,大家还不是想吃到小红亲手做的菜?” 可惜自己因为身份的原因,不太方便加入,如果年轻几岁,他肯定也会加入这个吃货团。 “那点菜的事就交给你了。”钟修贤一听,把菜谱交给叶纤红,叫她看着安排。 叶纤红也不客气,拿过来一路看下去,没过几分钟就点好了五菜一汤。 等服务员离开,钟修贤拿起菜谱看了一眼,发现不管是荤素搭配也好,价格也好,口味也好,都算得上恰到好处,才知道肖市长所言非虚。 看来这个小姑娘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厉害,她不仅会做生意,更厉害的是会做人,连肖市长都被她折服了。 “钟先生,我听小红说过你的投资计划,介意再详细说说吗?”肖东胜毕竟年轻,不愿意像那些官僚一样,在酒桌上吃吃喝喝,反而希望抓紧时间,谈一些有建设些的话。 “当然。”钟修贤正了正脸色,认真地回答。“这次拜托叶小姐邀请肖市长过来,就是想当面听听您的意见,只要没有大的问题,希望在肖市长治下投资设厂。” “那当然好。”肖东胜听到他这样明确地回答,心里大喜。 虞城作为江浙省的排名靠前的县级市,经济发展一直很快,唯一不足的是,缺少外资企业。 上级部门虽然没有布置具体的任务,但是虞城这样的城市,如果能有几家上规模的外企,这对城市的招商引资,还是很有好处的。 第二十章重提当年事 钟修贤从包里拿出投资计划书,递给肖市长。 香港人这方面比较严谨,不管是开店还是办厂,都会预先做市场调查和计划书,把各种隐形问题找出来,看看能不能解决,否则宁愿放弃这次投资计划。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盲目上马,造成投资失败。 “贵公司现在没有自创品牌,主要是给欧洲的大牌做代加工啊?”肖东胜粗略看了一下手里的资料,随口问道。 “是的。”钟修贤回答。“您也知道,香港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一直有替欧美企业加工产品的传统,这几年制造业大部分转到了内地,我也在几年前到深圳办了一家工厂,现在想扩大规模,在内地再办一家工厂。” “哦。”肖东胜点点头。“你为什么会选择来虞城这边呢?” 客观地说,虞城各方面并不具有优势。 东面的甬市,工业基础好,又是国内最早的沿海开放城市,如果在那边办厂,肯定比虞城方便多了。 更不用说西边的余杭,做为江浙省的省会城市,经济有多发达可想而知。 “原因很简单。”钟修贤也没到肖市长外人。“一方,我在这边当过知青,熟悉这里的环境,另一方面,江浙省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方,这里的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其它地方,如果办厂,不用担心招不到人。” “看来你早就做好了市场调查啊!”肖东胜一听,哈哈笑道。“虞城确实是投资的好地方,我也看好它。”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投资环境。”说到这里,钟修贤的脸色沉重起来。“我是个正经的生意人,希望在一个政治相对清廉的环境下地方设厂,不要经常有各种摊派和捐款——” “你放心。”肖东胜神情也凝重起来。“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只要是在虞城,如果发生这样的事,你直接来找我,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那就谢谢肖市长了。”钟修贤见肖东胜敢这样承诺,大喜。 “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肖东胜笑得有些勉强。“只是没想到,做好自己的事,也居然能得到夸奖。” “肖市长想多了。”叶纤红插嘴道。“其实做好本职工作,就非常不容易。如果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做到,那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比现在好得多。” “是吗?”肖东胜以为叶纤红在安慰自己。 “当然了。”叶纤红认真的说道。“如果每个司机,都能认真开车,那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至少降低几倍。如果每个医生都能对家人一样对待病人,那病人有什么隐患都能提前发现,拖到癌症晚期的病人就会减少好几倍——” 以前的中医给人看病时,病人身上有什么病,都会指出来,并给予相应的药方。而现在的医生呢,你头疼就只管给你止疼,其它深层次原因引起的病变,他才不关心呢! 叶纤红这样说,倒不是对医生有什么偏见,实在是前世碰到过太多这样的事,这番话自然而然就说了出来。 任何行业里,都有无愧于职业道德的人,但是确实有大量的人,没有资格配身上的职业服。 “没错。”肖东胜没想到叶纤红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想了想,忍不住点点头。 如果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个世界确实要比现在美好得多。 就像每个行政单位,墙上都有这样一句:为人民服务。 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这不是喊高调,而是太多人,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当成儿戏。 所以才会让钟修贤口袋里明明有钱,却找不到适合投资的地方。 在叶纤红的印象中,这种情形一直要到习大上台后,狠狠打击了一批人,风气才有所好转。 “不说这个了。”叶纤红见他们因为自己的话,而情绪低调,笑着打趣。“菜上来了,我们开吃吧!尝尝我点的菜合不合你们的胃口。” “好。”两人一齐拿起了筷子。 因为下午还要上班,肖东胜没有喝酒。钟修贤也没有勉强,加上叶纤红也不喝,于是三人每人喝了一碗汤之后,就开始吃饭了。 吃过午饭,肖东胜又向钟修贤介绍了一下虞城开发区的情况。 然后根据他的要求,提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钟修贤觉得有理,笑着表示感谢,并表示回香港准备一下,下周回虞城正式跟开发区那边谈建厂的事。 肖东胜见事情定下来了,松了一口气,向两人提出告辞。 他是副市长,公务非常繁忙,能抽出近两个小时,陪投资商吃饭,已是极限了。 叶纤红和钟修贤送他下楼,等他坐车离开,才回到包厢。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随意聊天,服务员泡茶端过来。 叶纤红原本也想回家,可是终究忍不住好奇,最后还是留了下来。 “钟叔叔,你和我妈当初到底是什么情况?”叶纤红担心自己问得太孟浪,所以斟酌了一会用词,才问出口。 “你妈没有跟你说吗?”钟修贤疑惑地问。 “她不肯说。”叶纤红回答道。“我外公和舅舅他们,都认定你是我的亲生父亲,所以对你有很大的意见。” “什么?”钟修贤被她的话吓了一跳。想了想,才呼出一口气:“难怪他们是这样的态度。” 这件事他也困惑了好久,今天终于把谜底解开了。 当初自己走得急,是因为对叶知书彻底死心,没脸继续留在那里。 他们没理由因此怪自己的吧! 除非是她的父母和哥哥,一直希望自己娶她,所以才怪自己离开时招呼也不打一个。 “不过我却相信,你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叶纤红笃定地说道。 “为什么?”钟修贤微笑着问。 这个小姑娘实在太聪明了,如果真是自己的女儿就好了,由她帮自己经营生意,自己的压力就小得多了。 “很简单,如果我真的是你的女儿,你绝对做不到这么心平气和。”叶纤红淡淡回答。“如果你能做到,那你去拍电影,说不定已是影帝了,周润发见了你,都要甘拜下风。” “哈哈——”钟修贤大笑。“你真的只有十九岁吗?我觉得那些三四十岁的人,看问题未必有你这么心细如发。” “谢谢夸奖。”叶纤红故意用这个年纪的口气俏皮地回答。 “小红——”钟修贤脱口叫道,又不好意思地问:“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可以。”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你是我妈的老朋友,也算我的长辈,肯定没问题。” “那好。”钟修贤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钟叔叔,你能告诉我,你们当年发生的吗?”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直接这样问。 “这个——”钟修贤脸上的笑意,慢慢淡了下来。 那天发生的事,就像是在昨天,他记得非常清楚。 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现在重新回想起来,胸口依然会隐隐作痛。 也是因为那件事,他的人生才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否则他也不会离开欣昌,偷渡到香港。 “小红,我明白你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发生的事,也想知道亲生父亲到底是谁?不过你妈妈既然没有说,我也不方便告诉你,抱歉了。”钟修贤想了想,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哦。”叶纤红失望地叫道。“那我不问了。” 心里暗暗吃惊,自己的预感没有错,这件事肯定有其它无法让外人知道的隐私。 既然如此,她也没有继续留下去,稍微再说了几句,就提出告辞。 钟修贤也没有挽留,送他到门口,自己上楼回了客房。 在写字台前坐下来,从钱包里拿出那张五人的合照,摩挲着叶知书的脸,自言自语道:“我原以为你早把当年的事告诉家人了,没想到一直隐瞒着。看来你当初跟高建国上床,也是一时冲动,所以才不想让小红跟亲生父亲相认——” 虽然一直没搞没明白,叶知书明明爱的是自己,为什么却跟高建国上了床? 难道是因为高建国父亲平反,他能提前回城,她想嫁给城里人?所以才跟他上了床? 当时叶知书只有十九岁,性格又单纯,钟修贤事后回想起来,觉得她不可能有这么复杂的心机。 唉,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事情都过去快二十年了,再想这个也没有用。 钟修贤把照片放进钱包里,开始收拾行李。 既然确定在虞城投资,他也不再婆婆妈妈,打算下午马上回香港,跟家人商量一下后,马上回来这边办厂。 钟修贤不肯重提当年事,叶纤红也没办法。 不过她心里隐隐有了猜测,那就是妈妈当年发生的事,应该见不得人,所以钟修贤才不愿意开口。 否则男欢女爱,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也没必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 抱着这样的心思,叶纤红打算把这件事永远埋在心里,再也不再提起。 反正自己有郑建国这个父亲足够了,没必要再多一个父亲,打乱自己现在安逸的生活。 第二十一章设计演出服 心里终究有些不舒服,叶纤红于是进了空间,把罗叙教给自己的拳术,打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出了一身汗。 出了空间,到卫生间洗了个澡,叶纤红感觉有些疲惫,就在床上躺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累了,她原本只想偷一会懒,没想到居然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她做了个奇怪的梦。 在梦中,有个面容模糊的男人找上门来,说是她的亲生父亲,要带她回家。 她害怕地环顾回周,这才发现自己在老家的旧房子里,爸妈都不在身边。 男人说完后,弯下腰就把她抱了起来。 叶纤红被男人抱住后,用力地哭闹和挣扎,她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只有五六岁大,根本没有力气摆脱那个男人的双手。 “爸——妈——”她大声地哭喊。 想到被男人抱走后,以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妈了,叶纤红哭得撕心裂肺。 身子猛地抽搐了一下,叶纤红惊醒过来。 伸手抹了一把脸,已是泪流满面。 慢慢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自己今天又做这种莫名其妙的梦了。 无奈地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望着自己微红的双眼,叶纤红心里暗暗苦恼。 自己就算重生了一回,在别人面前,已表现得那么坚强和独立,但是在内心里,依然是那个没有安全感的小女孩。 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叶纤红穿好衣服,出门去潮牌工作室。 弟弟他们三个既然要表演,那么演出服装当然要准备好,叶纤红也算是细节控,想好好给弟弟设计一套演出服装。 叫弟弟他们三人在晚会上唱唱跳跳,这件事来来就是自己怂恿的,所以务必要让他们这次演出成功,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到了潮牌工作室,里面只有搞设计小周和打样的金大姐在,上次自己提过的一些款式,大多已制出样品,放在陈列台上。 特别是一些带着民族风刺锈的男款衬衫和卫衣,看起来非常精致,完全达到了自己的期望。 “叶小姐,你觉得怎么样?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吗?”两人见叶纤红进屋后,仔细在看那些新制出来的样品,走过来问道。 “不错。”叶纤红点头笑道。“跟我想像中的差不多了。” “那就好。”两人一听,顿时松了口气。 在这边上班,平时非常自由,没有人管他们。有时候累了,看一会书翻翻杂志也没事,不像别的公司,老板恨不得把她们压榨得干干净净,怎么会允许员工偷懒? 工资又比外面的公司要高,两人现在已习惯了在这里上班,反倒担心自己做得不够好,达不到叶纤红的要求。 “这几件你们裁好版,等一下叫人送到章诗萍的工厂里,叫他们准备生产。”叶纤红指着模特上的衣服,对金大姐说道。 “好的。”金大姐拿纸笔把款号记下来。 “今天我过来,又有工作要交给你们了。”叶纤红在会客室的椅子上坐下来,对两人说道。 “想做什么款式的衣服?”两人走过来,坐在她的对面,一脸认真地问道。 “我要做几款舞台演出服。”叶纤红想了想,把自己的构思说了一遍。 “你想做立领军装短款外套——”金大姐听了老板的描述,慢慢地把一些要点说了出来。“还要有带刺锈的肩章和流苏——” “没错。”叶纤红想了想,拿过纸笔,画了个大概的形状。“这边要镶上金色的边,领子上和袖口,都要锈上这种金色的花纹。” “哦。”金大姐点点头,这些不难,只是工作量大了一点。 这件衣服的款式,是前世王俊凯年满十八岁后,在2018年D&G春夏新装发布会上,走秀时穿过的衣服。 叶纤红对它印象非常深刻,觉得他穿这样的衣服最好看,所以想做类似的衣服。 不过原本衣服上用了大量的亮片和铆钉,带着些朋克风格,叶纤红担心这时候的师生,估计会接受不了,所以她不打算弄上去,改成刺锈的形式。 虽然效果会打些折扣,不过现在才九二年,相信大家还没见过这种风格的衣服,等弟弟他们穿着走上舞台,肯定会让他们大吃一惊。 考虑到店里现在很多衣服上都有翅膀图案,为了替自己的潮牌做宣传,叶纤红打算在这件衣服的背面,加了一对夸张的翅膀刺锈。 当然里面的内搭也很重要,叶纤红打算彻底跟王俊凯一样,来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就行。 当然款式上还要做些改动。 叶纤红决定在衬衫的前襟,加上两排皱褶花边装饰,就像中世纪的宫廷风格,非常精致。 想到这里,叶纤红忽然意识到秋天马上就要来了,其实潮牌店里可以设计大量这种宫廷风的衬衫,估计也会受欢迎。 于是叶纤红另外找了几张纸,画了几张不同位置花边的衬衫,交给姓周的设计师,让她根据自己的想法,完善这些设计图。 姓周的设计师接过来,去一边修改去了。 叶纤红丢下那件事,继续给弟弟设计衣服。 担心弟弟他们穿上后的效果,她决定另外再做一套舞台装,到时让弟弟他们自己选择。 考虑到宫廷风,于是他又设计了一款复古的黑色西服,在驳头部位缝上荷叶花边,让它看起来更具美感。 至于内搭,则是同样黑色的宫廷风衬衫,再配上一个精巧的领结,一条同样颜色的小脚九分裤,绝对帅瞎眼。 下面搭配的鞋子,还得好好去商场挑一挑,叶纤红更倾向于那种带布洛克风格的黑色牛皮鞋,不过未必能找得到。 这个也没办法,到时看情况再处理吧! 两套衣服的款式定下来之后,叶纤红站起来舒了一口气。 “样品做好后,马上通知我,我想先看看效果。”叶纤红提醒道。“如果可能,我希望这两款衣服,能批量生产,放到潮牌店卖。” “好的,叶小姐。”金大姐回答道。“我会尽快赶出来的。” “如果你怕一个人做来不及,可以找几个人来帮忙,工钱不会少她们的。”叶纤红相信金大姐肯定认识一些同行,所以并不担心。“当然批量生产时,得做一些改动,款式尽量简洁一些。否则能穿的场合少,家长就不愿意给孩子买。” “我明白。”金大姐一听,笑着回答道。 能找人过来帮忙,那就好办了,否则这么多刺锈,自己没日没夜地做,估计才完得成。 “对了,这是三套衣服,我把他们的尺寸报给你们。”叶纤红替三个孩子买过衣服,他们的尺码心里基本有数,于是写给金大姐。 听说要做三套,金大姐的脸色又跨了下来。 “如果真的赶不及,就先做前面那一套,那套西装放在后面做。”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虽然不知道做衣服需要多长时间,如果纯粹抛开刺锈,估计一天都能完成。 难就难在衣服上密密麻麻的花纹。 傍晚安安放学回来,徐志豪和顾建盛也一起过来了。 叶纤红照例是个好客的主人,做了一桌好菜招待他们。 “姐,我们今天把组合和节目的名字报上去后,班主任都傻掉了。”徐志豪放下书包,在沙发上坐下来,得意地笑道。 “为什么?”叶纤红疑惑地问。 三个男孩子凑在一起唱首歌,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的班主任又不是外星来的,怎么会为这样的事情傻眼? “因为我们三个人在教室里表演了一段,他就看傻了。”安安插嘴道。 想到全班同学先是目瞪口呆,后来又兴奋得大叫的场景,安安感觉自己的也变得虚荣了,竟然很享受这样的情形。 “你们班主任是男是女,今年多大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跟妈年纪差不多。”安安回答道。“喜欢一天到晚瞎操心,心特别软。” “那就好。”叶纤红白了徐志豪一眼。“我还以为班主任不许你们表演这样的节目呢?” “怎么会?”徐志豪吐吐舌头。“她又不傻。” “那就好。”叶纤红把做好的菜端出来。“你们好好练习,准备在十一晚上,来个一鸣惊人。” “嗯。”三人一起点头。 吃过晚饭,叶纤红继续教他们唱歌跳舞。 三人不知道怎么的,似乎突然放开了天性,声音和动作都比昨天自然放松多了。 “今天你们的表现,比昨天好了不止一倍。”一遍唱完,叶纤红点点头,夸奖了一句。 “那是因为今天在班上表演时,每个人都拍手叫好,我们有信心了。”徐志豪把原因说了出来。 “难怪。”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那你们好好练,别让同学失望了。” 原来如此。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需要的是同龄人的崇拜和鼓励,被同班同学夸了,难怪他们这么放得开。 “放心吧,姐,我们一定会用心练,争取把唯一一个特等奖拿下。”徐志豪踌躇满志地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只要你们一直保持这样的信心,拿个特等奖小意思。” 第二十二章表哥的心思 接下来继续指导他们后面的舞蹈。 唱歌跳舞这种事,跟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太害羞,畏畏缩缩的,肯定唱不好跳不好,只有性格外向,非常爱表现,才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全方位展现出来给大家看。 三人的性格算不上外向,但是受了鼓励,现在放开来练习,效果确实非常棒。 叶纤红觉得以他们这样的状态,只有三四天,就能把歌全部练好了。 后面只须熟能生巧,让动作成为条件反射。 可惜音乐还没做出来,否则明天可以直接配上音乐,正式排练节目了。 一直排练到八点多,二人才依依不舍地回去,安安去洗了个澡后,开始做作业。 叶纤红刚坐在沙发上,思考自己的事情。 最近的各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不管是潮牌店,美容会所,还是工厂,都进行得井井有条。 团队建立起来后,自己这个甩手掌柜确实轻松多了。 唯一让他犹豫不决的是,治少年白头的那个方子,到底要不要增加灵液。 还有就是去哪里再弄几个美容方子过来,做为纤诗美容会所的固定美容项目。 以后靠加盟赚钱,如果加盟店因为项目不够,赚不到钱,她这块牌子就砸进去了。 正胡思乱想之际,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上次你跟我说的美食节的事,怎么最近没有动静了?”是温俊打来的电话。 他以为叶纤红跟肖市长商量好之后,会给自己回音,他也一直在等消息。 没想到她似乎忘了这件事,这么久都没有联系自己,他就有些着急了。 在温俊看来,虞城办一次美食节,或许会是王子饭店崛起的契机,所以他很看重这次机会。 “你不说,我还真的忘了。”叶纤红笑着说抱歉。“主要是最近事情比较多,办美食节又不赶时间,所以疏忽了。” 那天从肖市长家回来,原本还记着这件事,因为马丽莲的事,突然插进来,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没事。”温俊听她的意思,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心里稍微安了安。“现在开始准备,也来得及。” “要不这样,这个周末,我们以吃货团的名气,再次聚一聚,商量一下具体的行动。”叶纤红想了想,说道。“毕竟这种大型活动,靠你一个人也不行,需要大家一起使劲。” “行,没问题。”温俊一听,连忙答应下来。“活动地点就定在王子饭店吧,现在天气热,如果去你家聚会,叫你做这么多人的菜,也太辛苦。” “也好。”叶纤红想了想,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思。 不管怎么说,办美食节,获利最多的肯定是肖市长和温俊。 肖市长能通过这样的活动,提升自己实干务实的形象,给上司留下能干的印象,对他以后的升迁,非常有好处。 而温俊则是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如果王子饭店名气打出去了,说不定他可以在周边几个区县,都开一家分店,那生意就会好上几倍。 挂了电话,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那份已交给肖市长看过的计划书,重新看了起来。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既然是自己提出来的,具体怎么搞,肯定还得花点心思。 要么不做,既然做了,就要做好。 叶纤红仔细斟酌着具体的细节,比如邀请哪些领导参加,才能提升虞城美食节的档次。开幕致词除了肖市长和温俊,还需不需要省旅游局的领导发言等等。 至于庆祝活动的表演者,反倒容易解决,只要舍得花钱,肯定有明星愿意来表演。 然后就是邀请各地的食品企业以及餐饮连锁店,来这里推广产品和品牌。 这些需要吃货团的成员,一起利用资源,尽可能多的拉企业过来。 如果到时现场冷冷清清的,那这个美食节就算失败了。 “姐,那块玉已送过去好几天了,你说他们雕好了没有?”安安做完作业,开始在收拾课本了,见姐姐坐在沙发上发愣,问道。 “我也不清楚。”叶纤红算了算日子,才过去四天时间,应该没那么快。“估计还要几天时间吧!” 在叶纤红的印象中,传统的玉雕师,都是用手工雕的,所以非常慢。 不像前世大量使用机器,速度确实是快了,不过雕工千篇一律,精品就越来越少。 “哦。”安安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你不喜欢脖子上那块玉吗?”叶纤红问道。 上次去滇省时,她给弟弟和旺旺,各买了一块白底青种的平安玉扣,虽然不值钱,对普通家庭来说,这种玉器也算高档饰品了。 毕竟很多爱靓的男孩子,连银饰也买不起,戴的是不锈钢抛光后的十字架之类的地摊货。 “不是。”安安连忙摇头。“我只是问一问。” 他其实是担心那块玉的安全,毕竟那块翡翠价值上万了,姐姐随随便便就把那么贵重的玉放在人家店里,万一被人调包,或者弄坏了怎么办? “你放心,玉坠雕出来之后,最大的会给你。”叶纤红笑道。“你是喜欢像现在这样,用红绳子串起来,还是打一条金链子,下面做成金包玉的样式。” “还是用红绳子串起来吧。”安安想了想,回答道:“学生不能带首饰的,我现在这样戴块玉,也被班主任说了。” “行。”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你自己喜欢就好。”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从美容店回来,打算去一趟王子饭店,跟温俊当面商量一些细节。 邀请领异的事,估计得交给肖市长,而食品企业和餐饮酒店,需要吃货团各个成员,各找路子各显神通,尽可能多的请他们过来设摊卖美食,而搭舞台邀请明星的事,就得交给温俊来办了。 一方面王子饭店作为主办单位,肯定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提前邀请明显过来,免得档期排不来。另一方面,温俊是粤省人,这时候娱乐圈最发达的,除了京城,就是粤省,毕竟它靠近香港,跟那边交流也容易。 包里的大哥大忽然响了起来。 “小红啊!”是妈妈的声音,“你现在没在家吗?你表哥打电话找你没人接,就打到我这里了。” “嗯,我刚刚在美容店那边。”叶纤红回答。“他找我有什么事吗?” 大哥大买了没多久,除了公司里几个主要负责人,和诗诗姐等几个玩得最好的朋友,其它人还没告诉他们。 倒不是想省通话费,而是怕他们有事没事来找,自己不得安宁。 “他说美容店装修得差不多了,想叫你过去看看,有没有地方需要改的。”叶知书回答道。 “没有别的事吗?”叶纤红想了想,又问。 表哥来虞城时,她发现他跟董采玉有点意思,难道没打她的主意? “还有?”叶知书想了想,回答道:“好像要你带一个人过去,说他没有经验,不懂得培训员工,请她帮忙示范一下。” “我就说嘛!”叶纤红听得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叶妈妈被她笑得莫名其妙。 “表哥叫我是假,是想叫我的店长董采玉过去吧!”叶纤红忍住笑,把表哥一来这边,就看上了董采玉的事说了出来。 “还有这种事。”叶妈妈一听,也笑了起来。“那个店长我见过,长得倒是很漂亮,特别是说话时,像小姑娘似的,嗲得来——你表哥会被她迷住,也正常。” “那是当然。”叶纤红得意地笑道。“否则她年纪轻轻的,我凭什么这样培养她——” “你别吹了。”叶妈妈打断女儿的吹牛。“既然这样,你也留意一下那个女孩子,如果她人品不错,就帮帮你表哥,撮合一下,他年纪也不小了。” “我才不管。”叶纤红哼了一声。“如果她成了我的表嫂,这个店长她也没法做了,我不是要重新培养一个店长——” “这倒也是。”叶妈妈虽然关心外甥,但是事关女儿的事业,她自然更倾向于女儿,“那就顺其自然吧!” “知道了,妈。”叶纤红见妈妈改口,暗暗好笑。“我回家后,会给表哥打电话的。”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还真有些烦恼。 虽然电话里跟妈妈这样说,但是表哥真的喜欢董采玉,她自然做不出棒打鸳鸯的事来,想了想,还是得考虑再招一个店长,提前培养着。 既然表哥在等自己的电话,去找温俊的事,只好拖到下午了,叶纤红回到家里,给表哥打电话。 没想到电话通了之后,是外公接的电话。 “外公,怎么是你在店里,表哥呢?”叶纤红惊讶地问。 既然还在装修,店里肯定又是灰尘又是涂料,外公年纪大了,呆在那样的恶劣的环境里,时间长了,肯定会伤到身体。 “他刚才还在,现在出去买东西了。”外公接到外甥女的电话,心情很不错。 “表哥怎么把店交给你来看。”叶纤红一想到这个,心里就有气。“屋里的灰尘和涂料,都是有毒的,吸进肺里,会伤身体的,你戴了口罩没有?” 第二十三章有人找渣 “这么热的天,怎么戴得了口罩?”外公不以为然地回答。“你放心吧!外公是医生,懂得怎么做的。” “就算你懂,这店也不应该交给你来管。”叶纤红硬梆梆地说道。“舅舅在忙什么?他怎么不来管店?” 妈妈跟外公今年刚相认,如果他身体出了状况,早早过世,那妈妈不是得痛苦死? 所以不管怎么样,让外公健健康康地活下去,是叶纤红最大的心愿。 “他也有事做。”外公无奈地说道。“你别着急,等你表哥回来,我就离开。” 外孙女脾气,跟女儿小时候一样,认准了的事,谁劝也不卖帐,他只好让步了。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的语气柔和下来。“如果被妈知道你这样不爱惜身体,她肯定担心死了。” “你别跟她说,我等一下就回去。”外公见她又搬出女儿,只好认输。 “好,那可是你说的。”叶纤红威胁道。“你一定把身体养好,如果舅舅他们照顾不好你,你就过来跟你女儿过。” “我知道你们孝顺,可是要我混吃等死,我也不喜欢。”外公淡淡地说道。“趁现在还有力气,帮你表哥一把,也算是尽了长辈的一份力。” “我明白。”听外公这样说,叶纤红一时开不了口。 看来要外公过来虞城,会比较困难,除非舅舅一家生活好过了,不需要他帮忙了,他才会安心过来这边住些日子。 那就自己过去看看外公吧! 原本她打算派董采玉去一趟就行了,自己就不去了,现在她又改变了主意。 表哥装修店铺,定在最热的八月,而外公一直在帮忙,这么长日子肯定受累了,也不知道身体也没有受影响? 她得过去看一看,顺便用灵液替他调理一下身子,免得落下病根。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打电话给董采玉,通知她明天一早跟自己去一趟欣昌,帮表哥培训一下员工。 至于她们两人的感情问题,她真的不打算参与。 董采玉现在算是高层管理人员了,老板亲自通知自己出差,她自然不会拒绝。 把这件事安排好后,叶纤红等表哥回店,打电话过来。 等了一会没动静,看时间已不早,她走进厨房,开始给自己准备午餐。 忽然想到上次陪爸妈一起去欣昌时,在后山发现的神奇所在,并获得了那瓶浓度最高的灵液。 现在过去近两个月了,也不知道那里的灵液有没有增加。 抛开世界之树不提,如果有瓶盖那么一点灵液,稀释后交给自己,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想到这里,叶纤红激动起来。 不管怎么样,得去那边看一看,碰碰运气。 可是以什么理由去呢? 要不,带上相机,以拍风景做为借口? 那边的自然风景确实不错,如果纯粹去游山玩水,也是一个好去处。 到时把董采玉交给表哥,自己一个人开车去乡下看舅舅和舅妈,再找个理由去一趟后山,叶纤红打定了主意。 直到叶纤红吃过午饭,表哥的电话才打过来。 “你去买什么东西了?”叶纤红埋怨道:“怎么要这么久?” 她这样说的时候,并没有怪罪的意思,叶纤红现在已完全心平气和。 刚才不高兴,只是心疼外公。 以叶纤红的心理年龄,自然理解外公的想法,无非是想证明自己还没老,对儿孙还有用。 所以她嘴上虽然在责怪舅舅和表哥,内心里并没有真正生他们的气。 “我去买中医馆需要用到的设备。”表哥回答道:“可惜欣昌地方太小,也不知道哪里有得买,问了很多人,才终于找到。”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这确实是件麻烦事,好在自己的美容店装修时,全部是诗诗姐在操心。 如果叫她自己来,说不定也头疼了。 “我和董采玉明天一早过来。”叶纤红没有再在这件事上纠结,转移了话题。“你把员工安排好,等她一到,就可以给大家上课。我们时间不多,最多宿一晚,就得回虞城。” “行,你们能来说好。”听叶纤红要把董采玉带过来,表哥的语气马上变了。 这次找了这个借口,跟董采玉再见一面,原本担心表妹不同意,没想到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还有,美容会所那边的电话,早给过你了,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事,直接问她就行。”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嗯,我知道了。”表哥兴奋地回答。 作为男人,有些地方确实没有女人细心,就像他明明想追董采玉,却不知道如何行动。 叶纤红随口一句话,就点醒了他。 以后可以用请教怎么开店的理由,打电话给她了,这样一来一去,肯定就熟悉了。 “那就不说了,有什么事明天当面谈。”叶纤红说完,挂了电话。 午饭已吃好了,接下来也没什么事做,叶纤红打算直接去找温俊。 到了王子饭店,这时候已过了午饭的高峰期,进进出出的客人不多。 叶纤红谢绝了迎宾员的热情招呼,直接上楼去办公室找人。 经过一个包厢门口,门口站着两个年轻男子,正低着头不知在聊些什么私密事,等叶纤红从旁边经过时,一人突然伸出腿,勾住叶纤红的小腿,往后一带。 叶纤红被他突然袭击,身体惯性地朝前一倾,就要扑倒在地。 千钧一发之际,叶纤红双手张开,单腿像是钉在地板上,一动不动。下一刻一个翻身,以不可思议的姿势转过身来,身子往上一仰,已直起身子。 这就是练拳的好处了,当身体遇到袭击时,身子下意识地根据拳术中的动作,作出了反应。 罗叙教给她的拳术中,正好有一个招式极其相似,才让她能及时反转。 “咦?”伸腿拌她的男子,见叶纤红这样都没摔倒,忍不住惊叫一声。 “我们认识?”叶纤红盯着他的眼睛,淡淡地问道。 如果说这是恶作剧,打死她也不会相信的。 “当然不认识。”男子收起惊讶之色,故作镇定地回答。 “那你怎么解释刚才的行为?”叶纤红脸上依然没什么情绪。 “就是看你不顺眼,想捉弄你一下?”男子斜了叶纤红一眼,一付没把她放在眼里的轻佻模样。“怎么?不行啊!” 这付表情很讨人嫌,类似于我就是这么不要脸,不服气你来打我咬我啊的表情。 “我明白了,你讨厌女人,喜欢男人。”叶纤红忽然笑了。“我比较好奇的是,你怎么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你爸妈知道吗?你的兄弟姐妹知道吗?你的朋友知道吗?” 说完,瞟了旁边那个一直没出声的男子一眼,一付你们什么关系我都懂的表情。 对于这种人,叶纤红觉得骂人根本没用,所以用同样的态度回击他。 “谁跟你说我喜欢男人?”男子被叶纤红一说,顿时恼了。 这时候可不像叶纤红重生前,大家对同性恋的接受度已非常高。 九十年代如果公开自己喜欢同性,身边的人很可能当他变态,从而被人孤立起来。 而一些同志出没的公厕,据说常常有便衣警察埋伏在外面,如果有两个人男人在里偷偷摸摸亲热,绝对会被抓进派出所。 如果是学生,会通知家长过来领人,从而享受一顿男女双打。如果是成年人,问题更严重,有工作会丢掉工作,结婚了的会离婚。 反正被人知道有同性性向,绝对没有好结果。 所以那人才会这么恼怒。 “你自己说的啊!”叶纤红讥讽地一笑。“我自问长得也不算差,你跟我无冤无仇的,如果心理正常,怎么下得了手?除非你从内心里厌恶女人,喜欢男人——” “你——”男子的嘴皮子无疑不够利索,一时居然找不到话来反驳。 “还有,你们两个刚才在门口郎情妾意,谈得这么投入,应该是一对吧!长得都这么帅,倒是很般配。”叶纤红继续笑盈盈地说道。 她把战火烧到另一个男子身上,是看出了对方的跃跃欲试。 如果当时这个男子没有动手,另一个估计也会出手。 “你胡说什么?”男子一听,顿时暴怒了,伸出手就要抓叶纤红的手,把教训她一顿。 “被我说中心事了?这是恼羞成怒,还是想杀人灭口?”叶纤红轻哼一声,反手抓住他的小臂,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朝后一扳,已把他的脸压在墙上。 旁边的男子一直没有出声,好像认定了同伴不会输。直到同伴被叶纤红轻易制服,才变了脸色。 “谁让你来挑衅我的?”叶纤红伸手掐住他的脖子,抬腿在男子的小腿上踢了一脚。“如果不说,小心我踢断你的小脚,让你变成瘸子哦!” “哎哟——”男子疼得大叫一声,身子胡乱挣扎起来,嘴里还不甘心地叫道。“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叶纤红轻笑一声。“不信你可以试试?” 见男子绷着脸不出声,叶纤红心上的力量重了些。“看来碰到一个没脑子的傻瓜,被人利用了也不知道?” 第二十四章商量美食节事宜 “谁说的?”男子哪里肯承认这一点。 “那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有人过来帮你,任你出丑?”叶纤红笑道。“就连你这个男朋友,也没有帮你的意思——” 男子费力地扭过头,这才发现同伴就这样靠在墙上,双手抱胸,一付事不关心,高高挂起的模样。 “还是老老实实说出来吧!到底是谁叫你出来找我麻烦的。”叶纤红见他脸色变了,又问道。“我的耐心可有限,如果你不说,我不介意让你吃点苦头。” 说完,手上一用劲,男子只觉得身上像是压了一座山,双腿再撑不住身体,慢慢往下弯,身子一点点往下掉,没一会双腿已跪在地上。 “说不说。”叶纤红抬腿踢了一脚。 因为脚尖加了点真气,男子只觉得自己的小腿快要踢断了,这时候哪里还忍不住,忍不住尖叫起来。 他虽然莽撞,却不傻。如果自己的小腿真的骨断了,就算治好,以后的行动也会受影响。 特别是年纪大起来后,这种伤口碰到阴雨潮湿天气,就会旧伤发作,很可能走路都会疼。 “我说,我说。”男子真的怕了。“是陈少看你不顺眼,要我们找你的麻烦——” “陈少是谁?说全名——”叶纤红哪里有兴趣跟他玩猜人名游戏。 “陈秋蓝,他是陈市长的儿子——”男子说完,一脸颓丧。 “看来我真没冤枉你。”叶纤红一听到陈秋蓝的名字,马上想起跟段俊希在慕尼黑舞厅时,杜厚锴说的话。 陈秋蓝喜欢同性,应该是事实。 这点眼光,叶纤红还是有的。 既然他跟陈天蓝混在一起,很有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倾向。 “你在门口的目的,也跟他一样?”叶纤红松了手,望向那个袖手旁观的男子。 “我可什么都没做。”男子摆摆手,嬉皮笑脸地说道。“他们是他们,跟我无关。” “希望你没有骗我。”叶纤红望了眼包厢门上的名字,打算等一会问问温俊,有哪些人在里面。 她一个女孩子,不可能像个男人一样,就这样打进去。 如果打烂屋里的东西,受损失的是温俊,还不如把这些名字记下来,叫罗叙查查他们的底。 先搞清楚他们到底跟自己有何怨仇,要这样找自己的麻烦? 走到温俊办公室的门口,门关着。 难道不在?叶纤红皱了皱眉。 现在还是午餐时间,王子饭店这么大的规模,接待的客人行行色色,下属如果碰到问题,需要向他汇报,他应该镇守在办公室才对。 除非有特别重要的客人,需要他亲自去接待。 脑中这样想着,叶纤红试探地上前敲了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了,温俊一脸惊讶地望着她。 “你关着门干嘛?”叶纤红好笑地说道。“我还以为你不在?” “刚刚忙完,回来上了一下卫生间。”温俊不好意思地说道。 “今天有重要的客人过来?”叶纤红了然地问。 “算是吧!”温俊把叶纤红让进屋,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一群二世组过来吃饭,我过去敬了杯酒。” 虽然不喜欢跟他们打交道,但是开饭店的人,最欢迎的就是这种顾客,花钱大方,为了面子可以一掷千金,他没有跟钱过不去。 “你说的是——”叶纤红笑着说出了包厢名。 “就是他们。”温俊点点头。 “里面有哪些人在?”叶纤红收敛了笑容,问道。 “你认识?”温俊疑惑地问。 “我只知道陈秋蓝,其它的不清楚。”叶纤红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既然有人看我不顺眼,我得提前知道他们的名字,免得被人阴了,都莫名其妙——” “什么?”温俊脸色一变。“你跟他们有矛盾?” “应该是吧!”叶纤红淡淡地说道。见温俊的脸色不对,诧异地问:“难道里面有大人物,是我们惹不起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温俊本身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怎会认怂。“其它人你都不用在意,就是那个别人叫江少的,你要注意,这个人不简单——” “江少,江绪洋?”叶纤红一听,问道。 “没错,就是他,你们认识?”温俊见叶纤红一口叫出名字,对她顿时刮目相看。 “打过交道。”叶纤红笑了笑,没有说出原因。 当初戴老派出武警,去慕尼黑抓人的时候,江绪洋提前逃走了,只抓了替死鬼易恒锋。 作为江绪洋最赚钱的产业,慕尼黑到现在都没有重新开业,这对他的打击肯定很大,以他的关系网,肯定猜得出自己跟胡向阳的关系,所以才会指使别人找自己的麻烦吧! 找到今天他们找自己麻烦的主因,叶纤红反倒放心了。 这件事一直没有公开,叶纤红不想别人知道自己也是参与者之一。 “如果你跟他有怨,那你得小心点了,这个人背景很复杂,黑白两道路子都很广,在虞城几乎没人敢得罪他。”温俊好心提醒道。 “我知道。”叶纤红拧开瓶盖,仰头喝了一口水,说道:“原以为慕尼黑舞厅被封了,他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回虞城了——” “估计是他走了上层的路子,把那件事摆平了。”温俊猜测道。 “也有可能。”叶纤红点点头。 “不提这些人了。”温俊觉得跟叶纤红聊这个,有点浪费时间。“你今天过来,是跟我确定美食节的事吧!” “没错。”叶纤红拿出修改好的计划书,递到他面前。“你们要做的事,大多写在上面了,你看看有没有困难?” 温俊拿过来仔细看了一遍,对里面的细节连连赞叹。 “你里面写得太详细了,如果还做不到,都没有脸办这个活动了。”温俊感激地说道:“幸亏有你来写这个计划书,要是交给我们,能想到一半,就了不起了。” “我是参考了国外的美食节,才写出来的。”叶纤红说道。“做计划其实容易,难就难在执行。你们王子饭店接下来的工作,才是最麻烦的。” “你放心。”温俊信心十足地说道。“我会请专业的人帮忙,把这个计划做成功。” “那就好。”叶纤红听说他会找专业人士过来帮忙,倒是真的松了一口气。 因为吃货团活动时,这个计划还要寻更多的参与者,所以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 “这个周末在王子饭店搞洗动,你觉得怎么样?”温俊担心美食节这件事,越拖越久,所以希望提前把吃货团的成员聚拢来。 “没问题。”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这次吃货团的活动,由王子饭店代替自己组织和做菜,省了她不少事。 “那就说定了,我等一下就通知每一们成员。”温俊说道。 和温俊商量好工作,叶纤红准备回去了。 “你下次出来,最好带个保安。”温俊送叶纤红到门口,小声提醒道:“江绪洋这个人做事没底线,既然你跟他有这么大的矛盾,小心他出阴招害你。” “知道了。”叶纤红感激地道谢。 以前她一直没想过这个问题,温俊算是给她提了个醒。 虽然凭自己的身手,并不惧怕他们,但是没有必要暴露自己的底牌。 否则被他们知道自己的能力后,就会针对她的能力设局了。 好在谁也不知道她有空间,真到了生死攸关,她还是可以避进空间的。 不过这个秘密太大,最好这辈子都没机会使用这一招,否则为了自身的安全,她不得不杀人灭口。 走过那段走廊,这次没有人在门口等着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准备去欣昌的事宜。 去看外公和舅舅这样的长辈,总不能空着手去,叶纤红在家里找了找,看有什么可以做为礼物送人。 认了戴老这个爷爷之后,从他家断断续续拿了不少礼物了,大多是别人送给他的滋补品,也有一些老年人用的物品。 叶纤红最后准备了几罐麦乳精和奶粉,又带了收音机、脚底按摩器等小物品,这些东西外公都用得着。 至于舅舅、舅妈和两个表哥,叶纤红去店里拿了些衣服,她觉得送这个最实用。 办好这些事,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考虑江绪洋的事。 这个人就像温俊说的,是个大麻烦,自己得提前让人盯着,好知道他的动向。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电话给罗叙,把这件事跟他说了一遍。 出于对他的信任,她把自己跟江绪洋结怨的过程也全部说了一遍,包括他以前强制入股苏思诗家的房产公司,和胡向阳因为他而被折了腿。 “放心吧,叶小姐。”罗叙信心满满地说道:“对付这种人,比对付宋保国容易多了。” 戴老能为了自家老板,出动武警去抓人,江绪洋就算有背景,他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叶纤红一听,哑然失笑。 也对,宋保国是只老狐狸,自己想跟他斗,肯定是以卵击石,上次能拿到了他的把柄,占了个先手,也是运气好。 而江绪洋就不同了,他年轻又贪婪,这样的人就算再有心机,只要用心查,到处都是漏洞,难怪罗叙没放在心上。 不过这话也只有罗叙敢讲,换了个普通人,知道他的身份手,估计都发怵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自己找了罗叙这样不畏权势的人帮忙,真的是找到人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放下心中的大石。 第二十五章去欣昌 傍晚安安放学,和两个同学一起过来,叶纤红继续做了一桌好吃的招待他们。 “姐,我们表演的这个节目,能不能再加几个人进去?”饭吃了一半的时候,徐志豪突然问道。 “什么意思?”叶纤红疑惑地问:“难道你们班上还有同学想加入?” 叶纤红注意地望了他一眼,见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害羞,顿时明白了。 那个想加入同学,很可能不是男同学,而是他喜欢的女同学? “有谁要加入?为什么我和盛盛都不知道?”安安见他不跟自己和张建盛商量,直接找姐姐帮忙,心里很不高兴,皱眉问道。 “是张秀琴。”徐志豪见瞒不过了,只好吱吱唔唔说了出来。 “你和张秀琴在谈恋爱?”张建盛惊讶地叫出来。 张秀琴坐在徐志豪的前面,两人平时关系就比较好,如果没有这个原因,徐志豪怎么可能找小红姐帮忙? “别瞎说,我们只是比较熟而已。”徐志豪欲盖弥彰地说道。 “骗鬼。”张建盛根本不相信,他哼了一声:“你们才十五岁,现在谈恋爱是不是早了些?” 叶纤红望着张建盛一付小大人的模样,突然觉得想笑,好不容易才忍了下来。 难怪他能当班长,原来他的灵魂里,住着一个老干部。 “再加人就会把这个节目毁了。”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拒绝徐志豪的要求。“如果他们喜欢,平时跟你们一起学着玩就行了。” “哦。”徐志豪心里早已有了答案,会这样问,只是抱着侥幸心理,所以也不算太难过。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做好早饭,也不等弟弟一起吃了,匆匆梳洗之后,就下了楼,开车接上等在美容院门口的董采玉,一起往欣昌而去。 这一次过去,和上次的心情完全不同,叶纤红打开车窗,呼吸着田野清新的空气。 “叶小姐,欣昌和虞城都有纤诗美容会所的店了,位于两座县城中间的嵊市,是不是也要去宣传一下,这样周边三县就打出名气了。”董采玉突然问道。 “这是你的工作职责,怎么问我呢?”叶纤红跟她开起了玩笑。“我可是把美容会所全部交给你了,一年能赚多少钱,全看你了——” “你——”董采玉原以为自己好心提了个建议,没想到反被她将了一军,顿时有些气急败坏,可是又不能对老板发火,“这怎么能怪我?” “你啊!还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叶纤红教训道:“一个人基层管理,最重要的是执行,不要有太多的个人想法,一个中层管理人员,除了执行上司的意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拿出解决的办法。至于高层管理,则要有独立思考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等着别人给你安排工作——” 叶纤红原本只是逗逗她,并没有责怪的意思,现在突然发现董采玉的做事方式,还停留在执行自己命令的阶段,这就有问题了。 既然自己放权给她,叶纤红希望她看到嵊市这个市场后,不但能主动思考怎么去开发,而且还要有具体的措施,还不是停留在给自己提意见上。 提意见的人,要么是基层管理人员,没有这个权限,需要借助自己的力量,去推动这件事。 要么是外人,纯粹想帮自己一个忙。 “对不起,叶小姐。”董采玉一听,顿时红了脸,连忙低声道歉。 老板的话说得很实在,她确实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忘了一个负责人,应该如何开展工作。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回答:“我也是刚做老板,疏忽了跟你们讲这些。谁都不是天生就会的,只要你把美容会所当成自己的事业去经营,我相信以你的能力,一定能干好它的。” “嗯。”董采玉点点头。 老板的话,非常暖心,让她心悦诚服。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忘了老板其实比自己还小几岁。 在她看来,有的人天生早慧,年纪轻轻就能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自家老板无疑是其中的一个。 因为有人陪着说话,这段二个多小时的旅程,倒不觉得枯燥,在说说笑笑中,很快进了欣昌县城。 欣昌县城跟虞城差不多,这时候就集中在一片小小的区域,叶纤红进了市中心,就看到纤诗这个招牌。 而纤诗美容会所的旁边,则挂了一块叶氏中医保健的牌子,看情形两家店都装修得差不多了。 停好车子,叶纤红提了给外公的礼物,和董采玉一起走过去。 “小红,这么早就来了啊!”还是外公眼尖,远远就望见她们了。 “外公。”叶纤红快走几步,来到外公旁边,亲热地抱着他的胳膊,笑着:“为了赶时间,我们六点多就出来了。” 又把董采玉介绍给外公,没看到表哥,于是惊讶地问。 “店里昨天才正式装修完,他搞卫生搞得很晚,现在估计还在睡觉。”外公有些心疼地说道:“培训八点半才开始,估计他要到那个时候,才来店里。” 做为老人,子孙辈不求上进,他们会生气。 但是太拼命,他们又心疼,总想着自己辛苦一点,让他们舒服一点。 所以他一早就过来了,打了盆水擦了擦店里新买来的家具,减轻一点孙子的工作量。 “哦。”叶纤红听说表哥这么拼,倒是一下子有了好感,“那我们等他一会。” 说完,拉着董采玉坐了下来。 表兄妹从小没有在一起成长,见面时都已成年,要说有多少感情,那无疑是骗人的。 特别是叶纤红,因为前世的经历,本来就不容易亲近陌生人。 她对外公一家人,更多是因为血缘亲近,才有了一丝牵绊。 只有外公,第一次见面,就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送给她。这是她小时候没有得到过的,毕竟奶奶对她从小刻薄,根本不会当她是亲孙女。 人与人只要经常联系,在陪伴中产生感情,这样的亲情,才是最珍贵的。 叶纤红突然发现,自己从这一刻,才突然认可了外公以及外公家里的所有人。 “外公,你吃早饭了没有?”叶纤红问道。 “还没有。”外公回答道。“等你表哥来了,让他看着这里,我再去街上喝碗豆浆吃两个包子。” “那怎么行。”叶纤红知道外公年纪大了,天天想得早,怎么能一直空腹到八点多。“要不店让采玉看一会,我陪你去吃早餐。” 董采玉来之前,已吃过早餐,所以没叫她一起去。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等一下表哥来了,看到董采玉在,肯定很欣喜,自己也算是给了他们单独说话的机会。 “也行。”外公望了董采玉一眼,笑着应道。 年纪大了,跟外孙女见一次少一次,他也很珍惜跟叶纤红单独相处的机会,所以没有难得没有拒绝。 叶纤红挽住外公的胳膊,走出店门,望前面走去。 跟虞城一样,街上最热闹的地方,总是开满老百姓离不开的店,有吃的穿的,还有就是一些生活必须品店,像药店、美发店、银行等等。 前面一家小吃店虽然简陋,顾客却非常多,叶纤红拉着外公进了屋。 以前的餐饮店,东西好不好,只要看顾客就知道了。 这种已经被烟熏得发黑的老店,顾客就是最好的招牌,能留住他们,只能是食品的质量。 点了两碗咸豆浆,要么四只包子,又要了一笼小笼包,两人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来。 “小红啊!那个董采玉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外公坐定后,突然问起董采玉的事来。 叶纤红一愣,这才发现不对,难道爷爷也知道了表哥喜欢董采玉的事? 难怪外公这么爽快跟自己出来,原来他还有这个目的? 真的不能小看年纪大的人啊! 有人说老奸巨滑,这样说外公虽然不礼貌,但是自己没猜出他的想法,却是事实。 “她今年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家里只有一个母亲。”叶纤红把自己知道的情况,简单介绍了一下。 “比你表哥大一岁,这倒没问题。”外公虽然老观念,倒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想法,反而担心女孩子太漂亮,自家孙子配不上。“人品也不错,就是长得太漂亮,不知道能不能看上我家祺信?” 对于自己的眼光,他还有比较有信心,小姑娘的眼神比较正,这样的女孩子品性一般都不错。 “这个嘛!我们操心也没用,主要是两人能不能对上眼。”叶纤红人些矛盾地说道。“如果表哥能娶董采玉,他倒是有了个贤内助,可以帮他打理美容店。我却惨了,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店长,却白白便宜表哥了——” “你表哥又不是外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外公突然笑了起来。“如果她嫁给其它人,准备自己开美容店,那真的是白白浪费了。” “也对。”被外公这样一说,叶纤红心里一下子好受了一点。 第二十六章探望舅舅 以前只想着培养董采玉,没想过她结婚后的情形。 女孩子不像男人,结婚后会一直在原单位上班,很多女人结婚后,要么停止工作,要么在老公家附近重新找工作。 除非嫁得离原单位非常近,家里也需要她有一份收入贴补家用,她才会继续过来上班。 以董采玉的性格,如果有了稳定的家庭生活,很可能会嫁鸡随鸡,全职做家庭主妇,离开自己的店。 “这次过来,准备呆多久?”外公又问。 “在欣昌呆一天,明天回去吧!”叶纤红见豆浆送过来了,拿起调羹搅拌了一下,舀了一勺子送进嘴里。 “不能多呆几天吗?”外公有些失望在问。 “我也想在这里陪你啊!”叶纤红苦恼地叫道:“可是我在虞城有两家店,一家工厂,不能长时间离开啊!能抽出一天时间,已是极限了。” 想到上次计划得好好地,去滇省好好玩几天,最后照样提前赶回了老家。 “也是。”外公想了想,叹了一口气。 “放心吧,外公,只要有空,我就过来陪你。”叶纤红想了想,安慰道。“不过你也一样,要想开点,最好每个月来虞城住几天?我妈可想你了!” “知道了,外公会过来的。”外公笑了笑,回答道。 两人一边喝豆浆,一边吃包子,倒是难得地融洽。 “对了,外公,你还认识其它老中医吗?”叶纤红突然问道。“最好像我们叶家一样,有传承的,看能不能弄到几本古书,我想再找几个美容方子?” “我给你的那本,不是有不少方子吗?还不够用啊!”外公看过那本书,里面至少有十多个方子,为什么外孙女还不够用? “大多数不行。”叶纤红皱了皱眉。“你想啊,我们开店的,需要的量比较大,而那本方子,里面的材料太难搞到了,只有玉容西施方,才能批量生产。” “哦。”外公明白过来。“那我帮你问问。” 跟外公吃完早餐,一起回店里。 表哥已过来了,正和董采玉站在窗前,不知道聊些什么? 反正两人一直没有断了对话。 叶纤红和外公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进去,打断他们的两人世界。 反倒是董采玉听到动静,转头看到他们,脸一红,说道:“回来了——” “嗯。”叶纤红笑了笑。“没打扰你们吧?” “你瞎说什么呀!”董采玉一听,脸马上红了。 “小红,你别瞎捣乱。”外公拉了一下叶纤红的胳膊,担心她再说下去,会让孙子两人无地自容,破坏他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 “外公,你好偏心。”叶纤红取笑道。“董采玉还没给你当孙媳妇,你就偏向她了。” “你少胡说八道,我哪里有?”外公气呼呼地说了一句。 “还说没有?”叶纤红走到董采玉面前,抓住她的手,转头对外公说道。“你以前从没在我面前说过重话,现在都这么凶。” 当然这都是玩笑话,没有人会真的当真。 “叶小姐,你别开这样的玩笑了。”董采玉却更加不好意思了。 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老板跟她的外公起了矛盾,那就不好意思了。 “怕什么。”叶纤红捏了一下她的脸颊,笑道:“如果你也喜欢我表哥,那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我外公也就安心了。” “我没有。”董采玉连忙摇头,眼睛却偷偷瞟了表哥一眼。 这两年因为家庭的原因,她一直过得小心翼翼,所以才会在同龄人忙着恋爱的年纪,一直没有谈情说爱。 跟叶祺信认识之后,她确实对他有好感。 他的外表帅气是一方面,最要紧的是,他的性格比较稳重。 两人认识到现在,一直是按步就班地接近,慢慢地熟悉和了解对方。不像别的男人,一熟悉后,就开始以男朋友自居,喜欢勉强自己做她不喜欢的事。 “我表哥其实也不错,跟外公学过中医,将来不怕受穷。”叶纤红夸起表哥的好。“而且我叶家的基因好,不管男女,长得都不错。” “不要脸。”董采玉羞恼地说了一句。“哪有人这样夸自己的?” “我说的是实话,又不是自吹自擂?”叶纤红得意地笑了。 见表哥一脸紧张地望着董采玉,她想到自己这次过来的目的,决定帮他们把那层纸捅破后,接下来成与不成,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自己抓紧时间去乡下。 “表哥,小玉我就交给你了。”叶纤红说道。 又转脸对一脸笑意的外公说道:“外公,我现在去乡下看望舅舅和舅妈,难得过来一次,总不能失礼?” “你去吧!”外公自然支持外孙女这样做。“我就不去了,这里还有事要做。” 一家人嘛,就要这样多走走才亲近,能看着儿子女儿两家人相亲相爱,这正是他希望看到的。 “那行,我先过去了。”叶纤红说完,也没浪费时间,匆匆开车到乡下舅舅家。 舅舅和舅妈都在家里,看到叶纤红过来,都很高兴。 叶纤红从车里拿出礼物,交给他们。 “来就行了,还带什么东西?”舅妈接过后,客气地埋怨了一句。 见是衣服,没忍住好奇,悄悄拿出来,先把那套男装在老公身上比了比,非常满意。 “我自己店里的衣服,值不了几个钱。”叶纤红随口回答。 “你舅舅是农民,你拿了这么好的衣服,他都没机会穿。”舅舅笑着说道。 “谁说的。”舅舅不服气地说道:“我儿子现在在城里开店当老板,我去看他,当然得穿得体面些,小红的衣服送的正是时候。” “不要脸。”舅妈假模假样地啐了一句,又拿出自己的衣服,看到那件丝滑碎花裙子,顿时惊叫起来:“这衣服太漂亮了,我这个年纪怎么穿得出去?小红你还是带回去卖钱吧!” “舅妈这么年轻,身材保养得也好,穿上肯定好看。”叶纤红哪里不知道舅妈在假客气,“快去穿上试试——” “那——我就试试看?”舅妈在两人身上来回望了望,迟疑着说了一句。 “去试吧!难得小红一片心意。”舅舅比较实心眼,直接说道。 叶纤红又把给表哥的衣服放在一边。 没一会,舅妈就穿着裙子出来了。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老话果然不错。舅妈穿上那件裙子之后,整个人一下子变了。 “太漂亮了。”叶纤红赞不绝口。“等表哥的店开好了,舅妈和舅舅去县城一趟,把头发烫一烫,绝对还是大美女一个。” “年纪大了,比不上你们。”舅妈被夸得合不拢嘴,裙了穿上身后,都舍不得脱下来。 叶纤红坐下喝了一杯茶,看时间还不到十点,就跟他们说想去后山走走,看看那边的风景,拍几张照片。 舅舅和舅妈没有多想,只叫她小心一点,别走太远,防止迷路。 叶纤红叫他们放心,于是拿出相机,挂在脖子上,一付去山里看风景的打扮。 沿着上次走过的路径,叶纤红很快到了水库边。 上次因为人多,她有顾忌,所以没有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这一次身边没有人,她可以仔细察看了。 在她看来,那边既然会有一个产灵液的钟乳石,其它地方很可能也会有。 这道理跟矿产一样,既然能发现一处地方有煤,很可能周围还有煤矿。 不过时间紧张,她不可能在水库边全部走一遍。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去观察,哪里的植物长得最好最茂盛? 即使灵液被高人用类似阵法的方式隔绝,天长日久下来,灵气总会泄漏一丝丝出来,那样一来,周围的植物就占便宜了? 叶纤红沿着水库将近走了一圈,发现两外地方的植物长得跟别的地方不同。 一外是上次去过的地方,另一外在水库最深处的一座山角下。 叶纤红犹豫了一下,决定先去上次去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产生新的灵液。 上次离开后,叶纤红一直对那个地方念念不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搞清楚灵液形成的速度。 她没有再迟疑,匆匆来到上次的地方,双手按在那堵石壁上。 石壁没有像上次一样变软,让她的身子直接穿透进入。 叶纤红想了想,用精神力联系上空间里的世界之树,这一下,石壁又像上次一样,变成了柔软的液体,让她的身体轻易穿进去。 进了被阵法掩盖的洞府,叶纤红朝四周看了看。 上次进出得匆匆忙忙,没有仔细看,这次她打算好好探一探,看有没有自己遗漏的地方。 松软的土地上,长着各种各样的植物。 以前因为不认识药材,所以看了一眼就离开了,这一次叶纤红蹲下身子,仔细去分辨。 能被种在这个奇异的空间,怎么可能是普通的植物?说不定它们还是地球上早已绝迹的灵草呢? 叶纤红仔细观察它们的形状,最后还是一株都没有认出来。 第二十七章重回旧地 她气呼呼地站起来,有种入宝山却不得不空手回去的懊恼。 忽然想到一个办法,于是从空间拿出一把锄头,把各种植物各挑了一些,移植到空间里。 不管它们有多神奇,先带回去种了再说。 花了十多分钟时间,挖了近四十种植物,叶纤红拿进空间后,精神力一动,已种在一片单独的地方。 把这些疑似灵草的植物处理好后,叶纤红出了空间,继续在这个被结界包围的小世界探险。 在四周仔细走了走,看有没有哪个地方,像那个石凳一样,近距离接触后,能触发某个被隐藏起来的空间。 可惜她走遍所有地方,还是没有碰到任何可疑的地方。 叶纤红失望叹了一口气,走到那张石凳面前,伸手过去,准备去拉那个仿如石门的盖子。 不料那张石凳居然是真实存在的,手摸上去,竟然有种凉爽的感觉。 见鬼了?叶纤红怪叫一声,不死心地一屁股坐上去,发现它真的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石凳子,跟公园里那些给游客休息的石凳没什么区别? 难道进入空间也好,进入这个入口也好,都需要世界之树做为媒介,才能正常进入? 难怪上次过来时,地下那个石洼里的灵液还是满的,原来普通人就算进了结界,也进不去地下。 也就是说,地下那个溶洞,至少有上百年,没有外人进入过了? 叶纤红继续联系世界之树,石凳这才开始虚化,露出那个石盖子。 拉开石板,叶纤红沿着石阶一步步往下走,很快就到了地底,站在那个巨大的地下溶洞里。 最先来到那个上次发现灵液的石坑前,探头朝里望。 那个可以装五升灵液的坑里,上次被自己搜刮得干干净净之后,这时候底下又结了一层薄薄的灵液,叶纤红估算了一下,全部加起来,最多只有十毫升。 照这样的速度来看,一年最多存下几十毫升,要积满这个石坑,估计要五十年。 又一想,五十年就能积累这么多,其实也不少了。 毕竟这种纯度的灵液,功效太逆天了,如果一人能喝一瓶灵液,并修炼的话,估计成为先天高手,也不算困难。 像上次一样,叶纤红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瓶子,小一只小勺子,将灵液一点点舀起来,装进瓶子。 最底下的无法舀,只能倒入一些纯净水,稀释后继续装在另一只瓶子里。 完成这件事,叶纤红才舒了一口气,感觉这次就没算白来。 叶纤红把灵液收进空间,打算在洞里走走看看,看有没有其它收获。 这个地下溶洞非常大,叶纤红走了没几步,就听到地下河水的潺潺声,于是决定先找到那条河流再说。 一直走了近五分钟,她才看到一条藏在地底下的暗河。 这条地下河流跟老家的小溪流差不多,水很浅,如果人站在上面,最多到膝盖。 让她惊讶的是,水里还有鱼,形状跟白条很像,但是要大很多,差不多有三根手指那么粗。 这种地下怎么会有鱼?它们是靠什么为食?叶纤红疑惑地想。 忽然想到以前看过的小说里,经常写到在地下河里很危险,有食人鱼什么的。 这样一想,她就不敢下水了。 想试试这里的鱼,是不是真的会吃人,叶纤红从空间的河里,捉了一条肥大的草鱼,丢进地下河里。 如果它们真是食人鱼,草鱼进水后,估计很快就会被它们围上,几秒钟后就会被吃得剩下一根鱼骨。 草鱼进了这里的河水,扑腾了几下后就开始畅快地游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异样。 而原先河里的鱼,也没有扑过来,撕咬草鱼。 看来自己想多了,这鱼跟河里的淡水鱼一样,只是因为长在地上,品种跟地面的有些不同,外面很少看到罢了。 要不要捉几条回去养在空间的河里?叶纤红忽然想道。 可惜没有工具,还是算了。 叶纤红沿着河流继续走了一会,忽然发现前面越来越亮。 难道前面有一个出口?叶纤红连忙紧走了几步。 原先离头顶几乎有四五米高的溶洞,渐渐地越变越矮,直到一个人无法站立行走,叶纤红只好停下了脚步。 没有发现出口,反而是溶洞到了尽头。 前面只有一长仅供水流过的长方形的洞口,而这边的光亮,却是从头顶的一个个不规则洞口照下来的。 既然此路不通,只能往回走,忽然看到前面黑影一闪,似乎有什么东西快速地飞过。 只听一声划过水面的声音,然后看到一只像鹰一样的大鸟从河里抓起一鱼,飞过头顶,也不知道藏到哪个溶洞里。 看来这里还是跟外面相通的,否则也不会有鸟飞进来捉鱼,只是自己找不到出口而已。 叶纤红漫无头绪地想着,感觉自己真的不适合探险,居然什么都没有找到? 忽然想到空间里的松狮犬,动物的感知比人类敏锐,何不把它放出来,找一找地下溶洞还有没有其它秘密。 松狮犬突然被放出来,兴奋地围着叶纤红转了个圈,然后撒欢似地朝前跑去。 叶纤红紧紧跟在后面。 一个人在这个地下,感觉也不会很舒服,有条狗陪着自己,她的心情马上变好,孤独感也一下子消失了。 松狮犬跑了一阵,看到前面的河里有鱼,一下子跃进水里,爪子下已扑住了一条鱼,一口咬下去。 叶纤红停住脚步,望着它捕鱼的情景,心里暗暗惊讶。 松狮犬一直在空间抓鱼吃,照理讲看到河里有鱼,不会这么兴奋。 难道这里的鱼,品种比自己养在空间的鱼还要好,还要美味? 想到这里,叶纤红也不淡定了,脱鞋下了河,思考用什么办法能捉些鱼,养在空间里。 如果这边的鱼真的特别美味,那她以后有机会多来捉一些,家人和朋友就有口福了。 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乡下,那些同龄人在河里捉鱼的办法,就是几个人一起拍打水面,鱼儿受惊后,就会跃出水面,到处乱跳。 运气好的话,鱼会直接蹦到岸边,用手都可以捡到。 当然前提条件是河水不能太深,也不能太宽,否则鱼就跑到别的地方了。 等松狮犬吃了几条鱼,没有继续抓鱼,叶纤红走到它面前,示意它赶鱼。 松狮犬一开始没明白,等叶纤红用脚在水里示意了一下之后,它就开始边拍水边赶鱼了。 它的动作比小伙伴效果好多了,很快鱼就被赶到一处浅滩。 叶纤红站在对面,也不停拍打水面,不让鱼过来。 这些前后都受到攻击,惊惶失措之下,果然都乱蹦起来,有的跳到岸边,有的跳到石头上,有的甚至跳到叶纤红的身上。 只要手能碰到的鱼,叶纤红都飞快地把它送进空间。 一直捉了四五十条,她才收了手,叫松狮犬上岸,一起往回走。 快要走到出口的时候,松狮犬忽然停住脚步,对着前面不停地嘶吼。 叶纤红走过去摸了摸它的头,疑惑地望着前面,这边只有一堵石壁,没有其它东西啊! 忽然想到进来空间时,也是对着一堵石壁,叶纤红连忙用精神力沟通世界之树,然后把手按在石壁上。 只见石壁被她用精神力笼罩住后,果然像是融化了一般,荡起圈圈水波纹,叶纤红另一手拍了一下松狮犬,和它一起进入了石壁。 里面是一间没有门窗的石室,空荡荡的面积也不大,不过二十几个平方。 除了有一块长方形的石板,大小像一张床之外,还有就是床前有一个圆形的草编坐垫,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无数年过去了,居然还没有腐烂掉。 叶纤红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坐垫比较轻,应该不是现在地球上有的材料做的,说不定是个宝贝。 她想了想,就把它丢进空间里,准备回家后再慢慢研究。 又在石板上坐了坐,发现上面没有一丝灰尘,屁股接触到石板地方,像是坐在冰袋上。 难道它也是宝贝?就像小说里写的类似寒玉之类的材料?否则怎么能会这么凉? 抱着宁愿弄错也不要错过的态度,叶纤红打算把它收进空间。 反正空间面积大,就算发现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板,也没关系,就当弄了张石床,用来睡觉都不错。 只是这么大这么重的东西,以前从来没有收取过,也不知道行不行。 把手放在石板上,运起精神力,没想到石板倏地一下,就被收进空间了。 叶纤红正要离开,突然发现原来放石板的地方,居然还有几块不规则的石头。 如果在别的地方看到,她自然不会当回事,但是在石室里就不同了,叶纤红想也没想,就把它们也收进了空间。 看到里面空荡荡的找不到任何东西,叶纤红才和松狮犬离开。 这一次运气没那么好了,一人一狗转了转,没发现什么,只好沿着石阶往上走,准备回去了。 这次过来,除了得到一瓶浓度比较高的灵液之外,还捉了一些比较特别的鱼,弄了些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收获也算不错。 至于那间石室得到的东西,叶纤红不知道它的价值,所以无法判断。 或者只是被原先的主人遗弃的物品,一毛不值,也可能是价值最高的东西。 第二十八章收获 松狮犬一回到地面,兴奋地跑来跑去,叶纤红看时间已十一点了,没时间继续在这里探险了,只好把它收进空间,离开这个神奇的地方。 来到水库边,叶纤红担心舅舅和舅妈等自己吃饭,没有再停留,快步回到家里。 刚进门,就看到小表哥正穿着自己带来的衣服,在秀给舅妈看,见她进门,连忙道谢。 “不用客气。”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下次你来虞城,你自己去店里挑衣服。” “那真是太好了。”叶祺诚笑着说道。 他跟叶纤红同岁,只是大了几个月,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心里还是孩子,有漂亮的衣服可以穿,特别兴奋。 “小红你别理他。”舅妈白了儿子一眼,进厨房把菜端出来,准备吃饭。 “在卫生院实在太无聊了。”吃饭的时候,小表哥开始叹苦经。“好想辞了工作,跟你们一起去县城。” “那你的卫校不是白读了?”叶纤红笑道。“在卫生院里坚持几年,将来好歹也是个医生。” “医生又怎么样,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叶祺诚灰心丧气地说道。 他现在刚实习,工资才一百多,自己零用都不够。以前也没觉得什么,现在有这个会赚钱的表妹比较,他也不安份了。 “那要看你自己选择了。”叶纤红倒没想那么多。“做医生是靠技术吃饭,一辈子饿不死。做生意要靠运气,赚到了能过上想要的生活,如果亏了,会怎么样你自己想?” “也是。”叶祺诚叹了一口气。“那我再坚持几个月,等实习结束再说吧!如果还可以,就继续干下去,否则还不如跟你们做生意,我可听说了,表弟单是卖衣服,一个暑假就赚了几万——” 说到这里,连舅舅和舅妈也不知道如何选择了。 每个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材,但是发现别人能轻易赚到比自己孩子多的钱,他们又不淡定了。 “你自己决定吧!”叶纤红不想影响他们的人生选择。“只要别以后后悔就行。” “那我边上班,边卖衣服赚钱行不行?”小表哥突然诞着脸说道。 “啊?”叶纤红被他跳脱的想法弄糊涂了。“你想同时干两份工作?” “不行吗?”叶祺诚一脸认真地望着叶纤红。“我可以在县城开一家服装店,平时雇人干,下班后或周末,我自己去干就行。” 他想得很完美,这样自己一个人赚两份钱,就不用担心钱不够用了。 “呃——”叶纤红突然觉得自己思维陷入误区了,居然会不明白他的想法。“行,当然行。” 前世很多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医生、老师,很多都有兼职,没想到小表哥这时候就有这样的头脑了。 这样看来,他的头脑说不定比身边的人都有灵活,这样的人不做生意,确实有些浪费了。 “那你是同意了。”叶祺诚兴奋地说道。 “为什么要我同意?”叶纤红望了舅舅和舅妈一眼。“这种事不是应该跟父母商量的吗?” “我的意思是,服装店以后拿你的潮牌来卖——”说到这里,小表哥居然有些羞涩起来。 “呃。”叶纤红再次被他的话惊到了。 原来叶家所有人里,这个小表哥才是真正的高人,居然厚黑到这个地步。 当初舅妈想给大表哥捞好处,跟自己提出开美容分店时,还遮遮掩掩,吞吞吐吐,非常不好意思。 而他居然直接把主意打到自己头上,还能笑眯眯地望着自己,表现得这么理所当然,小表哥绝对是人才。 “你要想拿我的货来卖,当然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答应小表哥。“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每个月你不管卖出多少,都得把帐结清,否则下次就不给你供货了。” 赊货给他卖,她可以答应,毕竟是一家人,这样可以减轻小表哥做生意的压力。 她还是愿意给他们一些帮助,让他们改善生活。 但是为了防止他拖拖拉拉,不及时付款,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于是提了这样的条件,免得因为欠款问题,需要自己亲自过来催,那样肯定会产生隔阂。 所以订了这个前提条年,就是货卖出后,当月结清货款。 “没问题。”小表哥见叶纤红答应了,连忙答应道。 他年纪还小,倒没有脸皮厚到想白拿表妹的货,所以这样谈成后,算得上是皆大欢喜。 舅舅和舅妈一开始没听懂两人在说什么,搞明白后,顿时欣喜成分。 作为父母,最关心的自然是子女的前途,现在发现两个儿子都谋到了一条赚钱的路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所以吃饭时,两人也特别客气,不断朝叶纤红的碗里夹菜。 叶纤红非常无奈,又不能拒绝她们的好意。 吃了午饭,叶纤红跟舅舅一家告别,开车回到欣昌县城。 这次过来欣昌,说不底是为了大表哥的美容店,所以她借口看舅舅舅妈,在乡下达成目的后,就得去县城,帮大表哥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这家店几乎照搬虞城那家店装修的,只是这边只有三间同位于一楼的房子,所以进门之间为接待室,里面两间在美容室。 而中医馆跟美容店只隔了一堵墙,为了方便管理,只间还专门打通了一道门,平时锁着,钥匙只有表哥和外公两人有。 一些管理细节,董采玉已跟表哥讲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只提醒他一些方向的注意点。 比如怎么招人用人,怎么寻找目标客户?也就是一家店最重要的人事和销售工作。 董采玉在这方面远远比不上叶纤红自己,所以需要她教表哥怎么做。 外公年纪大了,不参与管理,只是在旁边的中医馆,提供技术指导。 比如培训员工怎么刮痧,拔罐、简单的推拿等,像针炙这种专业性强的工作,还得表哥和外公亲自出手。 由叶纤红和董采玉两人现场指导,新招聘的员工一起动手,很快把店里布置好,可以正式开业了。 不过这些事,叶纤红不打算包办下来,所以第二天一早,就和董采玉回虞城了。 离开前,他在外公每天早上喝的一杯温开水里,偷偷加入了几滴灵液,等他全部喝下去后,才安心地离开。 不管怎么样,由这几滴灵液给他调理身体,就算他最近身体出现异常,也足够恢复过来了。 “小玉,你觉得我表哥怎么样?”开车在路上有些无聊,叶纤红打趣董采玉道。 “你觉得呢?”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件事挑明后,她反而看开了,居然这样反问了一句。 “我觉得你好像动心了。”叶纤红望着她微微泛红的脸,笑道:“你们两个,不会已经暗订终身了吧?” “你以为这是旧社会啊!”董采玉娇嗔道:“如果喜欢了,用得着偷偷摸摸?” “那你的意思是:你们算是正式谈恋爱了?”叶纤红惊叫一声。 “大惊小怪什么?我都二十三四了,再不嫁出去,就成老姑娘了?”董采玉没好气白了叶纤红一眼。 “哎哟——”叶纤红怪叫道:“有的人还没嫁过去,就摆嫂嫂的架子了,连我这个老板,都没放在眼里了——” “谁说的?”董采玉顿时羞不可抑,低着头不好意思再看人。 两人笑闹了一会,虞城很快就到了。 找了家早餐店吃了早饭,时间已八点多了,董采玉回美容店上班,叶纤红直接把车开回家。 回到家里,叶纤红换上家居服,匆匆进了空间。 昨天跟董采玉睡一个房间,聊得有点晚,不方便进空间,所以这时候才能进去,看看昨天的收获。 首先来到那块大石板前面,伸手摸了摸。 这时候感觉比较准确,她确定这块石板不是普通材料,应该是寒玉之类的珍稀玉材。 因为当时溶洞里光线比较暗,看得不是很清楚,而空间虽然没有太阳,却跟外面的阴天差不多,光线非常清楚。 叶纤红仔细摸了摸表面,并不像自己以为的粗糙,反而有种光滑细腻的感觉,也就是说,它表面虽然跟山上采来的大青石板很像,实际上却是了不得的宝贝。 最奇怪的是,它似乎不会沾灰尘,用手一摸,干净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 夏天如果睡在这样的石床上,肯定特别舒适,连空调也省了。 这样想着,叶纤红慢慢地在石板上躺下来。 身体跟石板接触的部位,确实很舒服,叶纤红原本还担心会因为太硬,硌着骨头,没想到并没有这种感觉。 可惜这东西不能见人,否则拿回家给爸妈睡觉用,应该最合适不过了。 它的面积大概在一米五乘以二米左右,睡两个人应该没问题。 据说这种寒玉能养身体,两人年纪大起来了,这种潜移默化的滋养,应该最合适。 又想到戴老,如果说年纪大,需要保养,这个干爷爷应该排在首位吧! 算了,叶纤红丢下这个念头,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免得被人抓去当小白鼠,还是别把它拿出来见人了。 又去拿那个草编的坐垫,发现它的材料也非常神奇,明明是淡绿色的,拿近来看,竟然有种淡淡的七彩反光。 如果放在太阳下,那不是会亮瞎人的眼? 第二十九章胡向阳回京 仙侠电影里,那些修炼者都喜欢坐在这样的垫子上打坐吐纳,难道这样的垫子,还有其它神奇的作用? 叶纤红拿着它来到世界之树下面,闭上眼睛,减缓呼吸频率,开始吐纳起来。 很快地,叶纤红就忘了身外的一切,沉浸在修炼中。 直到引导着真气沿着全身经脉运行了一个周天,她才身子一动,缓缓睁开了眼睛。 经过刚才的试验,这个坐垫有什么作用,她一下子清楚了。 原来它可以让修炼者静心宁神,尽快入定,防止杂念干扰的作用。 叶纤红的修炼还没入门,所以作用不明显,如果修炼到一定阶段,肯定会受到心魔等杂念干扰,那时它的作用就大了。 好宝贝,叶纤红兴奋地把它放好。 至于原先石板底下发现的几块石头,叶纤红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好在她有精神力,于是把手按在其中最小的那块石头上,精神力缓缓探进去。 刚穿透表面,叶纤红就看到一片炫烂的红光,非常艳非常亮,就像电影里用特效制作出来的最完美宝石,比当初她第一次用精神力,看到那块豆种翡翠那要惊艳。 难道它也是玉石?叶纤红把精神力收回来,暗暗想道。 从价值来判断,这么大一块血红色的玉石,如果全部剖出来,估计能做十几对手镯了,起码值上千万块钱。 叶纤红有种直觉,这块玉应该没有自己想像得简单,说不定还有其它自己不了解的作用。 既然如此,还是先放着吧!万一被自己当玉石使用,是糟蹋了它真正的作用,那肯定会后悔死? 原以为最后那间石室里的东西不值钱,现在看来,它的价值根本无法估量。 就像小说写的,那个被结界包围的区域,很可能以前是某个修仙者居住的洞府,后来离开或者陨落了,才留下了这几样宝贝。 把它们单独放在一个地方,叶纤红又去看种下去的那些植物。 如果它们也是像自己猜想的那样,中修仙者种在里面的,那它们的价值,应该也不低于人参了。 叶纤红激动地站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可惜根本不认识它们,更不知道有什么功用,只好给它们浇了点水,希望有一天能从其它古籍里,知道它们的名字和药用价值。 到于河里的鱼,叶纤红反倒不抱多大的希望,想了想,从河里抓了一条半斤多重的钱,准备中午烧来尝尝,味道到底有没有那么夸张?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准备做午餐。 因为是一个人吃,所以煮了一点米饭,炒了个蔬菜,也没准备其它肉食,就把那条鱼剖了,准备这次就这样清蒸,试试它的味道。 判断一条鱼味道怎么样?清蒸是最容易辨别的方法。 国内普遍受推崇的鱼,像鲈鱼、鳜鱼、昂刺这些,以鲜美出名的鱼,一般都不会红烧,就直接清蒸来吃。 最多蒸熟后,加点葱花酱油和熟油淋一淋,给它提一下味。 叶纤红等饭熟了,从空间摘了一把葱,洗干净后切成细丝,放到蒸熟的鱼身上,浇上酱油,又淋一层滚油,只听“哧”的一声,香味扑鼻而来。 把鱼和炒好的菜拿到桌子上,盛了一小碗米饭,叶纤红开始品尝那条鱼的味道。 最先从鱼背上夹了一块刺少的肉,醮了一下酱油,放进嘴里,顿时,一股难以形容的鲜美味道在嘴里炸开。 太鲜美了!叶纤红忍不住惊叹起来。 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吃过味道好到这种程度的鱼,难道它不是地下河自然长出来的,而是修炼者特意养在那里的? 叶纤红觉得只有这样可以解释了。 不管怎么样,既然这些鱼味道这么好,她得在空间专门划出一块地方,供它们栖息。 希望它们能尽管繁衍子孙,那以后自己可以经常吃到它们了。 叶纤红担心自己吃了这个鱼后,吃其它鱼会食不下咽了。 一条鱼不多,很快被她吃得精光,叶纤红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蒸两条。 忍住放下筷子,去空间再抓几条蒸来吃的冲动,叶纤红把没动的那碗青菜吃掉,才收拾桌子。 这次去欣昌,收获真的比自己想像的要强无数倍,单是这种鱼,就不虚此行了。 因为这些收获,叶纤红的心情特别好。 下午她去了公司,把小表哥打算赊衣服开店的事跟乔昌智说一下,并把她跟表哥做的约定说了出来,叫他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由他代表公司,跟小表哥签一个合同。 有这些条件约束,方便以后操作,免得亲戚之间一笔糊涂帐,大家事后剥不下面子,不好解决。 乔昌智跟叶纤红打交道多了,渐渐了解她的性格,知道她一方面看重规矩,希望大家遵照公司制度办事。 另一方面,又比较心软,愿意为亲人和朋友网开一面,帮他们一把。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把死板的制度和人情,尽可能地平衡好,免得公司大了,不好管理。 做好这件事,叶纤红问起乔昌智的腿伤,听说他现在已恢复每天的晨跑,暗暗为他高兴。 为了防止还有暗疾没有彻底解决,叶纤红叫他坐下来,帮他检查一下。 把手放在他的伤口位置,精神力笼罩进去,仔细观察伤口的情况。 经过几次治疗,伤口的肌肉组织和血管筋脉,确实全部恢复成正常人的样子,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叶纤红放下心来,告诉他彻底好了,以后只要别再受伤,不用担心年纪大了,会有陈伤发作。 乔昌智笑着道谢。 从公司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却接到胡向阳的电话。 “小红,我今天不回来吃饭了?”他一接通电话,匆匆说道。 “要加班啊!”叶纤红随口问道。 “不是。”胡向阳语气有些急。“我要回京城一趟,刚才大伯母给我打电话,说爷爷身体似乎扛不住了,叫我回去看看。” “哦。”叶纤红也不意外,他家老爷子病了很多年,一直在疗养,现在出现反复,也很正常。“那你这次回去,大概要几天?” “还不清楚。”胡向阳回答道。“我请了三天假,如果爷爷问题不大,可能明天就回来了。万一爷爷出事了,那可能要补假也不一定——” “我明白了。”叶纤红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他已做好了老爷子过世的心理准备。“那你一路平安,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嗯。”胡向阳应了声。 挂了电话,叶纤红情绪低落下来。 前世自己家也是一团乱麻,最后的结果是,妈妈和弟弟早早离开人间,她一个人独自在深圳生活。 重生后,避免了这样的悲剧,但是胡向阳家的情况,似乎也没那么和谐,但愿他能处理好跟爷爷和大伯一家的关系,别受影响和连累。 晚上苏思诗回来,跟叶纤红说起这次吃货团活动的事。 因为温俊主动提出在他的酒店里搞活动,大家也没有意见,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次活动,以什么为主题。 在这些团员看来,他们这个吃货团,可是一个高规格高档次的社团,不能随意糊弄,每一次活动,都得办成一次难忘的聚会。 温俊的主意是,办一次美食评选活动,由王子饭店的厨师,做出各个菜系的招牌菜式,由大家品评。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品尝到丰富的美食,又为美食节做准备。 苏思诗觉得不错,就来问叶纤红的意见。 她本身就是副团长,有的事可以直接拿主意。不过跟叶纤红在一起久了,她现在已习惯先听听叶纤红的意见。 “这个主意不错啊!”叶纤红笑道。“反正我是很喜欢这样的创新做法。” 叶纤红的印象里,前世几乎每一个城市,都能看到全国各地特色的饭店。而现在却不一样,除了个别饭店有外地的菜系之外,大多数都在做本帮菜。 一方面,是因为现在还没有大量的打工者出现,住在虞城的居民,几乎都是本地人,所以菜的口味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也是经济水平还没到那一步,去酒店吃饭的人并不多,不像前世,餐饮店比现在多了几十倍,工作繁忙的小夫妻或者单身打工者,都懒得做饭,直接在外面吃。 长期在外面吃,常吃一种口味,就会腻,所以丰富口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现在只有南方的几大特区,才有大量的打工者,所以那边最先开始有地方菜系饭店过来开店。 虞城想办美食节,当然不能只做本地菜,让大家尝尝天南地北的各式美食,势在必行。 等弟弟和两个同学进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 “胡向阳呢?”苏思诗见叶纤红不等他回来,就开始吃饭,惊讶地问。 “他回京城了。”叶纤红夹起一筷菜,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哦。”苏思诗也没在意。 胡向阳到了虞城之后,快四个月了,还没回去过,现在回一趟家很正常。 叶纤红心里清楚,自己情绪受影响,是因为京城那边,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跟胡向阳关系密切。 她虽然不怕胡向阳变心,但是就怕好事多磨,给自己增添烦恼。 第三十章大伯母的目的 胡向阳坐飞机到了京城后,直接回到自己的家。 老家的房子经常没有人住,好在以前给他家做过保姆的阿姨,隔几天会过来打扫一下,倒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胡向阳到家后,先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然后去隔壁大伯家一趟,想弄清楚爷爷到底怎么样了? 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听到一声亲热的叫声:“向阳回来了啊!快进来。” “大伯母。”叶纤红望着笑得像弥勒佛的女人,堆起笑脸叫了一声,并把手里的礼物递过去。 “哎哟,向阳,你现在怎么这么懂事了——”大伯母不客气地接过,打开袋子随便瞟了一眼,见是一件花纹非常精美的裙子,顿时眼前一亮,拿出来抖开,在面前比划了一下,惊喜地叫道:“这裙子的样式太漂亮了,花了不少钱吧!” “朋友自己设计加工的,不贵。”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条裙子是叶纤红潮牌店里的产品,自己回家前,一时想不到买什么礼物,干脆去了一趟店里,挑了这条裙子。 他是京城长大的,一直觉得虞城这种小地方,时尚潮流肯定落后,比不上京城。 但是见过叶纤红设计的那些衣服,他倒觉得这些衣服才是最漂亮的,国内其它地方未必买得到,所以相信大伯母一定会喜欢。 而她的态度,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完全正确。 “那就谢谢你的朋友了。”大伯母把裙子装回袋子里,打算晚上洗了澡后,再试穿。“进来喝茶,你大伯和堂哥,等一回就下班了。” “哦。”胡向阳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就问起爷爷的情形。 “你爷爷啊——”大伯母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中午保健医生打电话给我,说病情突然恶化,我一紧张,才给你打了电话,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又稳定下来了。” 胡向阳望着大伯母的眼睛,确定她说得是真话,还是在编谎话。 以前年纪小,经历浅,看不明白这些。 进了派出所工作后,形形式式的人见得多了,判断力肯定提高了不少。 大伯母十有八九,没有说真话。 如果爷爷的身体真的出问题了,估计给自己打电话的时候,大伯和堂哥也早赶去疗养院了,怎么可能还有闲心上班呢? 既然爷爷的身体没事,那大伯母把自己诓回来做什么? 有时候他很怀疑,自己的父亲和大伯,到底是不是亲兄弟?否则两人的品性,为什么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呢? 父亲性格略微有些学究气,说话不急不躁,对权力和钱财看得很淡,只要家人过得开心快乐就好。 而大伯却心思复杂,对权力特别热衷,对家里的晚辈,很少有好脸色。 就算难得跟你说句话,也不肯说明白,让你听得云里雾里。搞不清他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调侃你呢? 至于大伯母,算得上是他的绝配,嘴里永远说得好听,做出来的事,却没有一样能让人接受。 就像今天,明明不怀好意思,见了面,却亲热得像见了亲儿子,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既然这样,那我先回去了。”胡向阳想了想,还是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不管她有什么目的,不理她就是了。 说完,站起来就要走。 “别走,留下来吃晚饭。”大伯母连忙叫住他。“知道你今天要来,我专门做了很多菜,你走了,那我就白忙活一场了——” “大伯和堂哥回来后照样可以吃。”胡向阳见她过份亲热,越不想留在这里。 “那不一样。”大伯母故作生气地说道。“你离开京城三个多月了,也不回来看看你大伯大伯母,今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能说走就走。” 胡向阳性子上有跳脱的一面,一般人无法降住他,但是碰上法力明显比他更高深的大伯母,他连离开也做不到,只好又坐了下来。 他很清楚,如果今天离开了,就等于拂了大伯母的面子,这个后果有点严重。 胡家现在说话最有份量的不是爷爷,也不是大伯,而是大伯母。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伯母有个哥哥叫赵晓光,现在已是赣南省的省委副书记,据说随时会再上一步,成为正部级干部。 胡向阳的姑夫肖培刚,也是副部级干部,但是两人的含金量完全不同。 特别是赵晓光今年才五十五岁,一步步从基层爬上来,资历和威望都比较高,如果年内成功升职,以他的年纪,很有可能六十岁时进入中枢。 如果真的入驻政务院,那前途就无法估量了。 所以即使有很多人看她不顺眼,也很少有人敢跟她唱反调。 “这就对了嘛!”见胡向阳重新坐了下来,大伯母得意地笑了。 胡向阳尽管心里恼怒,却没有表现出来,把注意力转向电视,免得自己冲动之下,做出无法收场的举动。 好在没过十分钟,外面就传来脚步声,是大伯和堂哥一前一后进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人,居然是高敏瑜。 胡向阳顿时明白过来。 原来上次自己的冷淡,还没有让大伯母和高敏瑜死心,所以今天又来牵线了。 别说现在有了叶纤红,就算没有她,胡向阳也看不上高敏瑜。 原因很简单,大家不是一路人。 在胡向阳看来,高敏瑜势利、现实,几乎是大伯母的翻版,绝不是他想要的类型。 这样的女孩子,最适合的结婚对象是堂哥,可惜堂哥已经婚多年。 而他认为最适合自己的,是叶纤红。 因为心里有气,他没有主动向高敏瑜打招呼。 “向阳,你怎么这么没礼貌,看到小瑜来了,也不打个招呼?”大伯母在旁边开口了。 “大伯,大伯母,你家既然有客人,我还是先回去吧?”胡向阳站起来要走。 其它还好说,这件事已超出了他的底线,他不愿意因此让小红误会,让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 “向阳,你是傻了还是怎么的?”胡向谦不客气地叫道:“小瑜有什么不好?你这什么这么不待见她?你跟那个乡巴佬玩玩也就是了,难道还想跟她结婚?我们可不会同意?” 堂弟在虞城跟一个乡下姑娘谈恋爱,自然瞒不过他们。 在胡向谦看来,堂弟即使再没用,至少相貌长得不差,可以用来联姻,所以他才建议父母安排胡向阳和高敏瑜的亲事。 “那是我的事,为什么需要你们同意?”被堂哥这样不客气地指责,胡向阳也控制不住脾气,怒气冲冲地反驳。 这或许就是自己和大伯一家无法相处的原因,大家看问题完全南辕北辙,不见面还好,一谈到具体的事,矛盾马上就来了。 好像父亲跟大伯也是如此,两人经常为各种各样的事争吵,兄弟之间的情份早已没有了。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大伯母沉下脸来。“作为胡家人,你应该为家族争气,而不是给家族丢脸。娶了小瑜,你有胡家高家支持,说不定像你堂哥一样,很快升到处厅级,哪里用得着像现在这样,升个副科,也要靠运气。” “大伯母,我知道你们在意面子,也想高高在上,问题是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所以请你们不要来干涉我。”胡向阳强忍着怒气,正色说道。 “好,好。”大伯母赵晓梅见胡向阳软硬不吃,顿时变了脸色。“你不给大伯母面子是吧,那你别怪我找你们的麻烦。别以为她赚了几块钱,就了不起——” 赵晓梅这样处心积虑要侄子娶高敏瑜,是想借晚辈联姻的关系,和高家结成盟友。 高家老爷子退下来后,家族里位置最高的,就是高敏瑜的父亲高爱中,现在在楚城担任副市长,正厅级干部。 这样级别的领导,对大哥赵晓光的帮助并不大,她看中的,主要是高老爷子退休前,在赣南省担任过一把手,现在还留下大量的人脉。如果能得到高老爷子的帮助,那大哥往上走一步的路子,就更顺了。 没想到这个侄子这么死脑筋,居然认准了那个乡巴佬,这不是让自己功亏一篑吗? 大伯母刚愎自用惯了,哪里能接受他摆脱自己的安排。这时候脸沉下来,威胁道。 “你们想怎么做就放马过来吧!”胡向阳站起来就往外走,临走前狠狠瞪了堂哥一眼。 原想着大家道不同不相为谋,维持表面的客气就行了,没想到这家人,居然想操纵自己的感情生活。 那就没有第三条道可以走了,所以他不惜彻底撕破脸。 从大伯家出来,回到家里,胡向阳依然怒气未消。 心里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连累到小红,那就麻烦了。 可是心里又清楚,这件事自己没得选择,如果不这样明确摆明立场,只怕对小红的伤害会更大。 担心他们真的会不要脸地对付叶纤红,胡向阳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叶纤红打个电话,把这件事说清楚,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第三十一章请表妹吃饭 “到家了?”叶纤红这时候已吃完晚饭,正要收拾桌上的餐具,听到电话响了,就过去接。 “到了一会了。”胡向阳回答。 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他突然有些心慌,也不知道小红知道后,会不会无法原谅自己? 但是相比欺骗对方,他宁愿小红生自己的气。 胡向阳呼出一口气,把到家后发生的事,原原本本跟叶纤红说了一遍。 “你大伯母帮你介绍门当户对的亲事,你为什么不答应?”叶纤红听他说话,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忍不住调笑道。 胡向阳愿意告诉自己这些,说明他对自己的感情是认真的,这对他们这段还没经考验的感情来说,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你关注的重点是不是错了?”听到叶纤红这样的态度,胡向阳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明明是想告诉你,给你惹来麻烦了,你接下来要小心点——” “怕什么?”叶纤红无所谓地笑了笑。“难道我碰到的麻烦还少吗?也不介意多一个。” 说真的,叶纤红还真的不怎么担心他们对付自己,一方面她又不进入官场,那些勾心斗角的套路对自己没用。另一方面,她只是一个做小生意的女人,就算生意出事了,大不了重头再来,有什么好担心的。 何况自己有这个干爷爷在,只要自己不离开虞城,庇护自己一家还是没问题的。 “你的心怎么这么大!”胡向阳咬着牙说了一句。 “没办法,这是天生的的。”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其实有一句话她没说。 她喜欢胡向阳,又不是看上他家的势力,所谓无所求,则无所畏惧。 “所以我才这么喜欢你。”胡向阳听她这样说,顿时没法口是心非了,他难得地说了心里话。“认识你之后,其它女人不管美丑,对我来说,都没有吸引力了——” “又乱拍马屁。”叶纤红哼了一声。“不过我爱听。” “小红,你也别担心,我明天就回来。”胡向阳心里一暖。“不管他们弄出什么麻烦,我都在你身边。” “嗯。”叶纤红笑着应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叹了口气。 自己的麻烦好像越来越多了,明明重生后,想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为什么这些人就不肯消停一下呢? 真得忍无可忍了,她也不介意来点极端的,晚上一个人摸到他们家里去,把他们一个个都弄残废了。 她相信自己现在有这个能力,何况这时候还没有前世那么多无处不在的监控探头,就算做了,也怀疑不到自己头上。 “怎么了?”苏思诗见叶纤红状态不对,问道。 “胡向阳那个大伯母,吃饱了撑着,要给他介绍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叶纤红懒洋洋地说道。 “那他怎么说?”苏思诗紧张地问。 小红虽然各方面都非常出色,但是出生毕竟差了点,她担心胡向阳会有别的想法。 “他拒绝了。”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苏思诗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门第虽然看起来差别很大,但是他们的感情比自己想像得要深。 胡向阳这边挂了电话,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心里的郁闷无处发泄,思考着去哪里散散心。 正要出门,电话响了起来。 “哥,听说你回京城了?”是小姑的女儿张冕华的声间。 胡向阳的父亲兄弟姐妹五个,老大胡有才,现在是商务部副部级官员,大姑胡文慧现在退休了,大姑夫肖培刚也是副部级干部,父亲胡有德排行老三,下面还有两个妹妹。 二姑胡文清,跟二姑夫庄明扬嫁到东北去了,现在很少回来,跟家里不大走动。只有小姑胡文铨离胡向阳家最近,小姑夫张玉澍现在是京城某大学教授。 “嗯,刚刚到。”胡向阳应了声。“你听谁说的?” 虽然此刻心情不好,但是他不能在小姑娘面前表现出来。 张冕华今年才十七岁,现在读高二,还是个不识人间愁滋味的女孩子。 “嘿嘿,我自然有我的消息渠道。”表妹得意地笑道,又问:“你吃饭了没有?” “怎么?你想请我吃饭啊!”以前在京城时,这个表妹比较粘自己,胡向阳也很疼她,忍不住逗了她一句。 “你都工作了,怎么还要我请客?”表妹不依了,撒娇道。“我知道你肯定还没吃,快点出来,请我吃肯德基?” “行。”胡向阳无奈地应道。 原想找京城的兄弟一起出去喝酒,借酒浇愁,现在看来没戏了。 小姑家离胡向阳家,隔了十公里远,开车很快就能到。 胡向阳知道表妹肯定在离家最近的那家肯德基餐厅等自己,所以二话不说,直接打车过去了。 刚到餐厅门口,就看到妹妹跟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站在门口,向他挥手。 受她灿烂笑容影响,胡向阳的烦闷也少了些,快步向她走去。 “哥,这是我同学林芳芳,我们刚看电影回来,正好肚子饿了。”张冕华抱住胡向阳的胳膊,亲热地说道。“我要吃烤鸡翅、汉堡、薯条和可乐——” “好,好,我们进去点。”胡向阳被她缠上,只好朝旁边的小姑娘点点头,朝里面走去,去给他们买食物。“你们找个位置。” 这时候的洋快餐,非常受国人欢迎,现在又是晚餐时间,所以队伍排得非常长。 胡向阳认命地排在队伍后面,随手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百元钞,又把钱包放回口袋。 忽然发现身子被人撞了一下,胡向阳心里一动,伸手就抓住了一只正准备掏自己钱包的手,定神一看,居然是个戴着眼睛的小伙子。 如果不是被自己抓了个现行,他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人居然是小偷? “眼睛很亮嘛!我刚掏了一下钱包,就被你盯上了。”胡向阳手一扭,把他的手掌朝后扳,疼得小偷身子不断往下沉。 因为怕要用钱,他来京城时,身边的现金全部带上了,钱包里足足放了五千多块钱,看起来特别鼓。 “大哥你放手,我只是挤了你一下,没有偷你的东西?”小偷强撑着疼痛,回答道。 前后在排队的人虽然都极度厌恶小偷,但是这个人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就像个大学生,确实不像会偷东西的人。 会不会是被冤枉了?很多人同情心开始泛滥了。 有人想开口劝一劝,只是胡向阳长得人高马大,又担心他脾气不好,给自己惹来麻烦,所以嘴巴动了动,没有人开口。 只是眼神把心里的想法出卖了。 “是吗?”胡向阳不在意地笑了笑。“看你穿得衣冠楚楚的,确实不像小偷,如果换了个人,说不定就被你蒙过去了,可惜你运气不太好,撞到我这个警察身上来了——” 说完,把身上带着警微的工作证拿出来朝四周扬了扬。 “大家千万不要被小偷的外表蒙骗了,越是这种人,越有欺骗性,危害也更大。”胡向阳对身边几个不以为然的大妈说道。 “啊!他还真是警察!”众人又是一阵惊叹。 既然是警察抓小偷,大家的态度又不一样了。 毕竟他们跟小偷打交道多了,分得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心里暗暗感慨:真是人不可貌相,没想到这样的斯文人,还真是小偷。 “这个位置帮我留一下,我去处理一下这个小偷。”胡向阳抓住小偷走到门口,朝周围看了看,见屋檐下有一根钢管,应该是方便顾客锁自行车用的,随手拿出手铐,把他跟钢管锁在一起。 这时候警察对小偷的人权看得很淡,他这样做,其实也是大多警察的做法,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锁好后,胡向阳回到原来排队的地方,继续买食物。 很快轮到他了,他买了三份套餐,走到旁边的用餐区,找到表妹所在的桌子,放下食物。 “哥,你刚才抓了个小偷?”表妹兴奋地叫道。 警察抓小偷,还是现场被抓,这样的场景以前只是在电影里看到过,这让她和同学都很激动。 “嗯。”胡向阳点点头,没当做一回事。“你们不是饿了吗?还不快吃?” 表妹一听,连忙打开薯条,拉开番茄酱,开始蘸着吃。又招呼同学一起吃。 胡向阳肚子也饿了,于是拿起汉堡,大口咬下去。 “哥,大舅妈是不是又要替你介绍对象了?”一些食物下肚,大家开始喝可乐,表妹悄悄问道。 “你怎么知道?”胡向阳瞪了她一眼,说道。 这些事除了姐姐和姐夫,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姜皓和赵大成肯定也不会随便乱传出去,难道是大伯母在调查自己? “我怎么不知道?”表妹不以为然地叫道:“我还知道你在那边谈了个乡下妹子,听说长得很漂亮,你们都打算结婚了,没错吧?所以不想跟高敏瑜谈恋爱——” “大人的事,你们小孩子少管?”听她当着她同学的面,把这件事说出来,胡向阳有些恼羞成怒。 “我都十七岁了,哪里还小?”表妹不甘心地叫道。“你那个女朋友不是才十九岁吗?” “你——”胡向阳望着这个一直宠爱的表妹,这时候才发现,她跟叶纤红确实才差了两岁,可是看她任性、天真的样子,却像隔了一辈似的。“算了,你想说就说吧——” 想明白这一点,胡向阳跟她争这种事的兴致也没有了,低头吃剩下的薯条。 表妹见表哥软了,顿时得意洋洋起来。 第三十二章流氓拦路 吃完东西,三人从餐厅出来。 “哥,你家里也没有人,要不去我家过夜吧!”表妹突然提议道。“反正这里离我家只有一百多米远了,爸妈都在家。” “也行。”胡向阳想了想,同意了。“先等我处理好那个小偷。” 朝那边望过去,却发现小偷已不见了,手铐还留在那里。 难道是他的同伙过来了,撬开了手铐,把他带回去了? 胡向阳倒没多么惊讶,手铐的锁并不难开,稍微有点撬锁经验的人,都能轻易打开。 把手铐收回来,胡向阳准备离开。 他这次回京城,有自己的事要办,不可能为了抓一个小偷,把自己的事放在一边。 带着两个女孩子,一起往回走,拐进一条弄堂时,突然窜出几个人,把他们拦住了。 “这不是那个抓小偷的警察吗?”当先一个打着赤膊的高个男子,走过来站在胡向阳面前,恶狠狠地叫道:“以为穿了身皮就了不起?敢抓我的兄弟?” “警察抓小偷,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胡向阳上前一步,把两个女孩子护在身后,冷冷地说道。 虽然自认为身手不错,根本没有把这几个小混混放在眼里,可是身边还有两个小姑娘,这让他有了顾忌。 把手放到后背,对着两个女孩子挥了挥,催促她们快些走。 偏偏两个女孩子没反应过来,反而上门一步,躲到胡向阳的后面,一付又害怕又刺激的样子。 胡向阳被她们弄得苦笑不已。 现在三人已被对方围上,想逃也不可能了,只好动手再说。 “到现在还这么嚣张!”高大男子见胡向阳没有被自己的气势压住,还敢调侃自己,气得大叫一声,“惹了我,照样打,一起上,扁他——” 胡向阳身子一侧,看准一个机会,一个侧踢,就把最前面那人蹬朝后退了几步。 另外两人一惊,停住了脚步。 “难怪这么狂?原来还是个练家子?”领头的男子也被胡向阳的快速出腿吓了一跳,故作镇定地说道。 “知道还敢拦着,还不快滚——”胡向阳担心伤到妹妹,不想跟他们斗下去,喝道。 他自己也没想到,跟罗叙练了一段时间的自由搏击后,真正实战起来,居然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以前跟人动手,靠的是自己长得人高马大,以气势和力量压人,毕竟他不擅长拳脚功夫。 现在可以用真正的武术技巧,对付他们了,这种感觉非常奇妙。 “打过再说。”男子也有一点基础,冲过来一拳朝胡向阳的脑上砸来。 胡向阳头一偏,双手已飞速抓住他的胳膊,只怕啪地一声,人已被他摔在地上。 男子没想到一招就被胡向阳打倒,此时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爬起来想说句场面话,可以被胡向阳凶狠地瞪着,居然没有了勇气,手一挥,一起离开了。 胡向阳摔他时,手肘在他胸口撞了一下,就算呼吸也钻心地痛,他得赶快离开,去医院检查一下。 “哥,你好厉害——”张冕华见他们被表哥一个人打跑了,激动地嚷道。 “叫什么!以后碰到这种事,不要凑到前面来,太危险了。”胡向阳恼怒地瞪了她一眼。“要找机会离开,能跑就尽量跑,别傻傻地站在原地不动。” “有你在,我谁也不怕。”表妹一脸崇拜地叫道。 “万一我打不过呢?”胡向阳恨铁不成钢地问。“如果碰到一个歹毒的,打不过拿你们当人质,不放我动手,又怎么办?你们想过后果吗?” 他觉得自己比起叶纤红,实在差的太远了。她总是随时随地找机会,教弟弟怎么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自己碰到这样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教表妹。 好在今天运气不错,这些人被自己吓跑了,否则她们肯定要吃亏。 自己跟罗叙学武,看来效果不错,能轻易打跑这些小流氓了。 回虞城后,得继续练下去,说不定几年后,自己真的能成为高手了。 “不会的。”表妹还是无所谓地说道。 胡向阳无奈地望了她一眼,不再出声。 这个表妹自己管不了,等一下到她家后,得跟小姑夫提一提,让他抽时间好好给这个天真的女儿上上课,别一付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碰到了危险也不知道自我保护。 学校里确实很安全,到了社会上就未必了,什么事不会发生呢?怎么可以这样全无戒心? 到了小姑家所在的小区门口,跟另一个小姑娘说了再见,一起往里走去。 “向阳来了啊!”小姑胡文铨和小姑夫张玉澍知道女儿跟同学去看电影,不回来吃晚饭,所以也没等她,吃过后,坐在一起看电视。 “小姑,小姑夫。”胡向阳进屋后叫道。 因为两家住得近,每当爸妈不在家,他都会过来这边蹭饭,所以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随便。 也不用他们说,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爸,刚才表哥好厉害——”表妹冲过去,坐在爸爸旁边,把刚才发生的事,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哦。”小姑夫宠溺地揉了揉女儿的头,连连点头。“你表哥去了地方上之后,确实变了不少。” 作为长辈,能看到晚辈越来越有出息,他们也很安慰。 “小姑你看,表妹都十七岁了,小姑夫还当她只有十岁。”胡向阳一见小姑夫的态度,就知道表妹会这么天真,全是因为小姑夫,忍不住抱怨道。 “是啊!”小姑无奈地叹了口气。“每次我要教训你表妹,你小姑夫就出来阻拦,搞得她永远长不大似的。” “她又不是男孩子,怕什么?”小姑夫理直气壮地说道。“穷养儿子富养女儿,我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要娇惯些——” 胡向阳见他这样的态度,原先想说的话,只好憋回肚子里。 “你这次回家,是被你大伯母骗回来的吧?”小姑转移了话题。 “嗯。”胡向阳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说起这件事,他就觉得心烦。 “唉,大哥大嫂这几年,有点走火入魔了——”小姑突然叹了一口气,说道:“为了自己的哥哥,她们真的无所不用极,连自己的家人都利用,这样下去,我们胡家的底,都要被他们掏空了?” “现在都没剩下了。”胡向阳气呼呼地说道。“爷爷病了这些年,以前那些叔叔伯伯,还有几个还上门?大伯这样一搞,把胡家的名声都搞臭了。” “所以你大姑夫才叫你跳出京城,到地方上找机会,还是他看得长远。”小姑夫接口道。“我看你去了还不到半年,变化就这么大,像个男人一样,有担当了。” “还差得远。”胡向阳虽然爱嬉皮笑脸,但是被他们当面夸,还是觉得不好意思。 “你那个女朋友,真的有那么厉害?”小姑突然问道。 前些时间她们和大姐家聚会,听大姐夫说起肖东胜和胡向阳的近况,听说找了个女朋友,非常有能力,她还不太相信。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胡向阳想不出词来形容叶纤红。“下次你们有机会看到她,就知道了。” “你自己满意就好。”小姑想了想,说道。“你大伯这样行事,胡家也没什么可以让你依靠的,既然你找了一个这么能干的女朋友,那就在那边好好发展,说不定也是条出路。” 二哥二嫂长期不在京城,这个侄子经常由她和大姐在照顾,所以当他儿子一样。 自己夫妻俩能力有限,能帮向阳的也不多。大姐自己也有两个儿子,总不能叫他们丢开儿子,照顾这个外甥。而大哥是个自私的人,只想着自己和儿子。 所以向阳注定只能靠自己了。 “我知道。”胡向阳点点头。 “表哥,我拿相册给你看。”张冕华突然站起来,兴奋地叫道。“暑假我和同学去长安玩,拍了很多照片。” 没一会,她就拿了一本相册过来,交给胡向阳,要和他一起看。 胡向阳这时候虽然没心情看这些,不过不想拂了她的心意,只好勉强沉下心来看。 一张一张翻下去,听她说着当时的故事,他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 翻到最后一页,忽然一张旧照片掉了下来。 “这是什么?”胡向阳惊讶地问道。 这张黑白照片已发黄了,看来已放了很久。 “这是我在爸爸的书房看书时,从一本书里无意中发现的。”张冕华笑道:“是爸爸年纪时拍的照片,那时候他应该比表哥还要年轻吧?” “是吗?”胡向阳笑着接过来,见上面写着摄于一九七三年,笑道:“这张照片都有二十年了,当时小姑夫应该跟我差不多大吧?” 照片中三男二女,并排站着,都非常年轻。 “什么照片?”小姑夫狐疑地问。 “你当知青时拍的照片。”胡向阳把照片朝张玉澍晃了晃,嘴里随口回答。 小姑夫以前当过知青,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所以也不是什么秘密。 第三十三章当年真相 “哦。”小姑夫随口应了声,也没有在意他们的话。 “小姑夫年轻时长得真帅。”胡向阳半真半假地捧了一句。 “那是当然,否则你小姑会嫁给我?”小姑夫在那边得意地叫道。 “不过照片里还有两个女的,跟你是什么关系?”胡向阳调笑道。 他嘴里这样说,只是开小姑和小姑夫的玩笑。 他们结婚到现在,一直很恩爱,这是所有亲戚都知道的。 所以并不担心,这样会引起什么误会? 等他看清照片中那个女人的样子,胡向阳大吃一惊。这个女人,跟叶纤红实在太像了。 “你怎么会跟小红一起合照?”他忍不住惊叫一声。 “你认错人了,这两个女的,没有一个叫小红?”张玉澍见胡向阳居然乱叫别人的名字,笑着说道。 “不叫小红?”胡向阳这才记起,那个时候叶纤红可能还没出生。忽然想起叶纤红说过,她跟她妈妈年轻时长得特别像,忍不住又问道。“难道她是叶知书?” “叶知书?”小姑夫见胡向阳突然叫出这个名字,脸色一变,走过来拿起照片,掩饰地说道。“不是,我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 说完,拿起照片走进书房,呯地一声关上了门。 屋里三人没想到胡向阳提到这个名字后,他忽然变了脸色,面面相觑。 “难道是爸爸的初恋女友?”张冕华伸了伸舌头,一付我很害怕的模样。 “别瞎说。”胡文铨在女儿的头上敲了一下,骂道:“你爸认识我之前,还没谈过女朋友。” 心里虽然也有些疑问,不过当着两个晚辈的面,她也不好马上过去问。 “不早了,去睡觉吧。”胡文铨看时间已近九点,就赶两人回房间睡觉。 因为胡向阳的话,气氛突然有些尴尬,继续聊天无疑不合适了。 “哦。”胡向阳叫了一声,往楼上走去。 楼上有一个房间,是他经常睡的,所以不用他们带,就直接上楼进屋了。 望着女儿和侄子上了楼,胡文铨才走到书房门口,轻轻敲了一下门。 张玉澍这时候已冷静下来了,开门后让老婆进来,又关上门。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胡文铨走到他旁边,担心地问。 “没什么?”张玉澍摇摇头。“只想起了以前做知青时,做过的一件错事。” “什么错事?是不是跟那个叫叶知书的人有关?”小姑心里咯噔一声,问道。 难道自己以前太盲目乐观了,老公其实也有过风流史? “是的,跟她有关。”小姑夫望着妻子不安的目光,知道这件事如果不说出来,会在老婆心里留下一个阴影,于是咬了咬牙,叫她坐下来,把当初发生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二十多年前,张玉澍响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来到欣昌县仙岩乡石坎村插队。 当时村里一共有四个知识青年,除了他,还有钟修贤、高爱国和董洁。 而叶知书,是村里赤脚医生叶世泽的女儿,比他们小二三岁,因为长得漂亮,性格也很爽朗,钟修贤非常喜欢她。 因为跟他走得近,后来跟他们几个也熟悉了。 有一次去县城办事情,有人提议拍一张照片纪念一下,当时叶知书也在一起,于是留下了这样一张珍贵的照片。 一九七四年秋天,高爱国的父亲平反,恢复了政务院某部委一把手的工作,高爱国也获得了回京城的机会。 大家既羡慕又为好朋友高兴,于是一起为他饯行。 几个年轻人从老乡家里买了一些米酒,就着炒熟的黄豆下酒,因为聊得兴奋,酒喝得有点过量。 张玉澍这时候也半醉了,跌跌撞撞出门小便时,看到同样醉倒在门口的叶知书。 他上前问她怎么在这里?叶知书当时已不清醒了,迷迷糊糊地吐露了心事。 原来他知道高爱国明天就要回城后,担心钟修贤也会在不久的某一天回城,所以打算跟他生米煮成熟饭,把钟修贤留下来。 张玉澍听到后,非常吃惊。 这时候确实有知青因为跟当地的女孩子发生了关系,不得不跟女孩子结婚,从而失去了回城的机会,在当地落籍,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这时候的他暗恋董洁,于是顾不得扶叶知书,回到屋里,悄悄把这件事告诉了她。 董洁一听,酒都吓醒了。 原来董洁也喜欢钟修贤,听说叶知书居然想这样做,非常生气。 当时钟修贤和高建国已喝得动弹不得,趴在桌上似乎睡着了,两人悄悄起了身,回到门口。 在董洁的指挥下,两人把叶知书扶到高爱国的床上,脱了叶知书的衣裤,再把高爱国也扶回床上,帮他脱了衣服。 两个悄悄躲在一边,亲眼看到两人在半梦半醒中,不知是谁主动,搂在了一起。 直到确定两人已发生了关系,董洁才用冷水绞了毛巾,给钟修贤洗脸擦头。 在冰水的刺激下,钟修贤很快清醒过来。 他迷迷糊糊站起来,准备回房间睡觉,路过高爱国的床时,看到了一男一女光着身子躺在那里,下半身不用看都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候的他,反应有些迟钝,也没有想过这样做是不是合适,反而走近去看。 等认出那个女人是叶知书时,他“啊——”地惨叫一声,像疯了一样地往外跑去。 张玉澍当时的意识也是半清醒半糊涂,因为喜欢董洁,所以一切听从她的安排。 等看到钟修贤绝望惨叫地样子,他突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无可挽回的错事。 原本在身边的董洁,看到钟修贤跑出去后,也追了出去,他更明白自己这件事错的离谱。 他像个傻瓜似的,走到床前,找了块干净的床单,盖在叶知书身上,然后把她抱到钟修贤的床上。 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或许是想到了叶知书刚才说过的话,她过来这边,想找钟修贤的,他这样做,算是弥补过错吧! 心里其实清楚,这件事发生了之后,不管他做什么,都已无法弥补。 后来董洁回来了,一再叮嘱他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 他麻木地应了。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跟董洁私下说过一句过。 直到回京城,他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 而钟修贤那天跑出去之后,再也没有在村里出现,村里人怕他出意外,到附近几个村里山里都找遍了,依然没找到他。 “对不起。”张玉澍说到这里,低着头痛苦地说道。“这件事就像一根刺,一直深深扎在我心里,每次听到叶知书这个名字,我就忍不住想跪在她面前,请她原谅,向她赎罪。” 这么多年下来,他经常做噩梦,梦见叶知书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后,过来找自己算帐。 这件事沉甸甸地压在心里二十年,让他永远有负罪感。今年总算有机会倾吐出来,他感觉心里一下子轻松多了。 “这件事你虽然有错,主要还得怪那个董洁。”胡文铨抱住他的头安慰道。“毕竟当时你也差不多醉了,对是非的判断没有平常那么清楚,所以做了别人的帮凶。” 难怪老公经常无意识地皱起眉关,一付心情不佳的样子,原来是年轻时犯过这么大一件错。 但是事已至此,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这样安慰他了。 “可我还是无法原谅自己。”张玉澍痛苦地说道。 “我明白。”胡文铨见不得老公这么难过,提议道。“等找个机会,我们去找叶知书,向她当面道歉。” 既然向阳一口叫出这个名字,说明他认识她。 “好。”张玉澍一听,吐出一口气。“不管她怎么对我,我都觉得罪有应得。” 胡文铨又安慰了他一阵,两人的情绪才平静下来。 “如果照你这样说,那向阳女朋友的亲身父亲,应该是高敏瑜的叔叔高爱国?”小姑忍不住惊讶:“也就是说,她跟高敏瑜是血缘非常近的堂姐妹?” “如果没出意外的话,应该是的。”张玉澍想了想,回答道。 “那这件事要不要告诉高家?”胡文铨犹豫地问。 高家跟胡家同为京城的大家族,彼此的情况,大家都知道。 高爱国回京后,已结婚生子,孩子都十五岁了,他肯定想不到,自己居然还有一个私生女。 “不能说。”张玉澍连忙打断她。“现在他们一家过得好好的,如果被高家知道,外面还有这样一个亲人,谁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高家和大哥家一样,在外面口碑并不好,他已经害了叶知书一次,不想再害她的下一代。 “那向阳呢?”胡文铨问道。 “这个——”张玉澍犹豫起来。 如果不说,担心以后被他知道后,心里不舒服。 如果说了,又怕胡向阳的心里藏不住话,告诉叶纤红。 “还是先别说吧!”张玉澍想了想,这样决定道。“我看向阳和他女朋友一家过得还算不错,如果知道了这件事,未必是好事。” “我听你的。”胡文铨想了想,也觉得这件事还是先放在肚子里。 第三十四章试衣服 胡向阳躺在床上,还没有睡着。 刚才小姑夫的话,给他心里埋下了一个阴影。 他内心几乎可以确定,小姑夫跟自己的未来岳母不止认识,而且关系应该还不错。 否则怎么会一起照相? 那时候经济条件落后,可不像现在,熟人碰面,随便就用手机来张自拍? 记得以前听过这样的事,八十年代有人意外去世,因为家里没有相片,孝子不得不拿牌位代替相框,送老人去坟里。 他们这张合照,肯定是五个人一起有什么活动,专门去镇上找照相馆拍的,要知道那时候镇上照相馆,最多只有一家,可没那么方便。 但是小姑夫刚才的表现,又让他害怕起来。 担心自己追查下去,会揭开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影响小姑夫的生活,也影响小红一家的生活。 还是先放一放再说吧!胡向阳默默作了决定。 躺在床上翻来复去睡不着,看时间才九点半,他坐起来,盯着床头的座机。 睡不着时,他就想给叶纤红打个电话,听听她的声音,这样他的心里才会踏实和平静。 可是晚上已打过一次电话,现在再打过去,跟她说什么? 说自己的小姑夫很可能是她的亲生父亲?这样的狗血剧情,他真的说不出口。 胡向阳想到这里,颓然地低下头。 忽然想到大姑夫肖培刚,他连忙按下一组号码。 自己跟叶纤红的关系,他一直是支持自己的,现在大伯一家逼自己跟高家联姻,自己是不是应该听听他的意见? “向阳,你回京城了?一个人?”大姑父听说他在京城,惊讶地问。 对叶纤红这个女孩子,他非常好奇,可惜没有一起。 如果向阳把她带过来了,不管多晚,他都会叫他们一起过来,亲自见一见的。 “是的。”胡向阳有气无力地应道。“我是被大伯母骗回来的。” 于是把白天发生的事,详细述说了一遍。 “你叫我说什么好呢?”肖培刚本来就厌烦大舅子这种举动,此时恨铁不成钢地叫道:“你现在好歹也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了,怎么这么一点判断力都没有?还好意思说被骗回来了。” 胡向阳拿着话筒,不知道怎么接口。 这次确实是自己太冲动,明知道大伯母的为人,居然没问清楚,就匆匆赶回来了。 只要稍微用点心,打电话问一问姐姐或其它亲人,就马上揭穿这个骗局了。 “算了,不说你了,下次注意点。”肖培刚也没有过份说他。“还有,以后碰到这种事,多听听小红的意见。” “知道了,大姑夫。”胡向阳无地自容地回答。 “至于这桩亲事,你理它们做什么?”肖培刚大声说道。“现在又不流行包办婚姻,就算真的不顾你的感受,要给你安排亲事,也是你父母的事,哪有伯父伯母越俎代庖的?” 岳父病重后,大舅子不顾亲人的死活,把胡家的资源全部收刮光了,否则肖培刚也不到于这么快仕途就到尽头。 所以对大舅子一家,他意见非常大。 没想到上一辈的资源用完了,还要利用下一代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超出做人的底线了,肖培刚哪里能忍受。 “我知道。”胡向阳心里早有了选择,有大姑夫一番话,底气就更足了。 “以后你就好好在虞城那边发展,京城的事不要管。”肖培刚再次叮嘱道。“有小红和他干爷爷在,你只要不犯大错,到你表哥的年纪,坐上副处的位置,应该不难。” 在肖培刚看来,有小红在,不但侄子的仕途不用担心,就连儿子的未来,他也乐观了许多。 挂了电话后,胡向阳的心终于完全平静了。 躺下去一觉睡到大天亮,直到表妹叫他吃早饭,他才起床。 吃了早饭后,他跟小姑告别,去机场坐飞机,直接回到虞城。 大伯母一早过来胡向阳家,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后来知道他已回虞城,站在门口气了个半死。 而高敏瑜被胡向阳明确冷落后,感觉没脸再见人,不管别人怎么劝,都不愿意再跟胡向阳见面。 叶纤红倒没有关注胡向阳的家事,毕竟京城这么远,她想关心也没这个能力。 下午潮牌工作室那边打来电话,说三个男孩子的衣服已做好了,问她要不要去看看。 叶纤红放下电话,直接过去了。 走进工作室,看到三套衣服穿在塑料模特身上,非常抢眼。 叶纤红一眼就看上了。 走到跟前,细细摸面料上的花纹,黑色的底,配上金色的丝线,可以说比自己想要的效果还要好,毕竟是金大姐这个大师傅纯手工做出来的。 “金大姐辛苦了,这衣服做得非常漂亮。”叶纤红走到金大姐面前,笑着说道。 “你满意就好。”金大姐见叶纤红这样说,心里也非常知足。 这衣服她可是找了五个同行,接连赶了几天工,才做出来的。 这么复杂的工序,甚至比她做件顶级的旗袍,还要费工费力了。 特别是衣服后面的两只洁白翅膀,更花了她整整一天工夫,张开后像天使的翅膀,别说有多耀眼了。 叶纤红找来小周,叫她根据自己的要求,去掉衣服上的大部份花纹,只留下袖口、肩上几处简单的刺锈。 又把背上的翅膀,做成简单的风格,这样一来,衣服的加工成本,就会降低大半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照现在给弟弟穿的衣服这个标准制作,必须卖五六百块钱,才能赚到钱,而他这个潮牌店,做的是中档衣服,所以不合适。 特别是章诗萍家的服装工厂,估计也做不出这种效果,毕竟金大姐这种级别的老裁缝,虞城也不会太多。 除非将来另开一家专门做高档服饰,倒是可以做出这种精品。 衬衫倒是不用改了,照原样直接下单做就行了,荷叶边的门襟花纹,应该增加不了多少成本。 把需要生产的样式和数量交给小周后,由她打版后交给朱亚婷,再由她联系工厂那边,下订单。 安排好这些,叶纤红没有再停留,拿了衣服裤子衬衫回到家里,等弟弟放学回来,叫他们试穿给自己看。 安安和两个同学今天回来得比往日早,看到叶纤红挂在墙上的衣服,顿时傻眼了。 “姐,这衣服是给我们的吗?”徐志豪用心小心摸了摸衣服的花纹,眼睛都直了。“太漂亮,实在太漂亮了,比国外明星穿的衣服还要漂亮。” “当然了,也不想想你姐是干什么的?”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快去洗了脸,然后过来试穿衣服。” 三人丢下书包,一下冲进卫生间,洗脸洗手去了。 望着三人欣喜若狂的表情,叶纤红无声地笑了。 三人出来后,把衣服抱进房间,根据自己的尺码,开始换衣服。 没一会,三人先后出来了。 望着三个帅得叫人无法直视的男孩子,叶纤红满意地直点头。 前世她一直觉得吴磊小小年纪,个子却那么高,有种特别的帅气。 而王俊凯三个小朋友,就是个子略矮了些,而弟弟三个综合了王俊凯和吴磊的优点,她觉得比他们都耐看。 “怎么样?”徐志豪自恋地转了个圈,得意地问叶纤红。 “确实非常帅。”叶纤红见三人笔直地站在面前,笑着在每个人的肩上拍了一下,笑道:“看来这些钱花得很值,你们现在的情形,比小虎队三个男孩子,都不差了。” 这当然是指颜值,如果比才艺和人气,人家的零头都不到。 “谢谢姐。”三人齐声眉花眼笑。 “别谢得太早。”叶纤红一正脸色。“现在我天天给你们排练,又给你准备了这么漂亮的行头,所以一定要打起精神来,把最帅的一面表现出来,知道吗?” “知道。”三人齐声大声回答。 “那就好。”叶纤红这才笑了。“还有,今天晚上我带你们去剪头发,发型我会替你们设计,务必要把你们最好的一面表现给全班同学看。” “离比赛还有三天呢?今天就剪发啊!”安安说道。 他的意思是,比赛前再去理会比较好,这样发型不会乱。 “没关系。”叶纤红给他们安慰了一句。“你们比赛那天,时间会比较紧,提前剪了比较好。上台前我会给你们化妆做造型,绝对跟刚剪好的一样,放心好了。” “嗯。”三人放心地点头。 “来,再表演一遍给我看。”叶纤红想看看穿上衣服后的效果,所以叫他们这样穿着试。 三人没有推脱,直接唱了起来。 练了这么几天,不管舞蹈和还是歌,他们确实非常熟练了。 叶纤红一边注意他们的动作和节奏,一边听他们有没有唱错。 对她来说,只要没有明显的错误,其它一些小细节,她也看不出来听不出来。 一遍听完,基本上还满意,叶纤红正要他们换了衣服,准备吃晚饭,门敲响了。 叶纤红以为是诗诗姐来了,走过去开门。 没想到门口站着的是马丽莲,原来是音乐带做好了,她亲自送过来了。 第三十五章准备造型 一进门,看到三个帅哥,她惊叫一声:“好漂亮的衣服,这是叶小姐你亲自设计的吗?”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我上次好像有跟你讲过。” “讲过是没错。”马丽莲赞叹不起。“我原以为他们参加学校的文艺表演,随便设计一下就行了。没想到,你会花这么大的精力,设计出这样美轮美奂的舞台装。” 可惜这样造型跟她的歌不配,否则她也想要叶纤红帮她弄一套出来。 “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到最好。”叶纤红说完后接过磁带,随手放进录音机里,叫道。“对了,你是专业人士,帮我指导一下他们。” “没问题。”马丽莲对叶纤红了解越多,越想跟她搞好关系,那样的话,下次自己不管是歌方面的问题,还是舞蹈设计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请她帮忙。“你先打开音乐听听看,是不是你想要的效果?” 叶纤红按下播放健,劲爆的音乐声响了起来。 “不错。”叶纤红点了一下头,感觉跟自己要的效果差不多,除了跟前世那一首比,舞曲味更重了一点,磁带的音质也达不到CD的效果。“跟我想要的差不多。” “那就好。”马丽莲放下心来。“你重播一遍,让我看看他们表演时的效果。” 叶纤红把带子倒回最前面,再次按下播放健,对三人说道:“照刚才练的节奏,跟着音乐边唱边跳一遍试试。” 三人平时只须对着叶纤红一个人,今天多了个外人,就有些紧张。 “放松。”叶纤红沉下脸来。“今天我们才两个人,你们就紧张,那下次正式表演时,下面坐着几百个人,你们怎么办?” “对啊!”马丽莲也笑起来。“我在舞台表演时,下面都有几千个人呢!我都当他们不存在,只管自己唱歌跳舞。所以你们也不要被我影响,该怎么唱就怎么唱,看在这么漂亮的衣服上,大胆表现出来。” 三人被她这样一打气,精神一振,身子重新挺得笔直。 音乐响起来,三人收起乱七八糟的心思,把心思集中到表演上,正式开始演唱起来。 马丽莲后腿一步,用心观察起三人的表演。 对于舞蹈,她算得上专家,而这首歌的编舞,其实只有一些基本动作,完全靠三个男孩子的颜值撑起来的,所以动作合不合拍,有没有做到位,马丽莲一清二楚。 等第一遍表演结束,马丽莲指出三人存在的问题,并现场示范了一遍动作要领,要他们怎么样把动作做到位。 三人于是又来了一遍,这下子动作的美感顿时高了许多,叶纤红暗暗点头。 等三人跳完,苏思诗和胡向阳也过来了,叶纤红替他们做了介绍,又叫三人换回衣服,准备吃晚饭。 “马小姐,你应该还没吃饭吧,过来尝尝我的手艺!”叶纤红邀请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马丽莲既然想跟她亲近,自然不会装腔作势,大方地坐下来。 叶纤红和苏思诗一起把饭菜端出来,并给他们盛饭。 胡向阳上午回来后,白天工作了一天,京城的烦心事抛开得差不多了,情绪恢复了正常。 “对了,我的MV也制作完成了,放出来请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不足的地方?”马丽莲从包里拿出录像带,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放进录像机里,连接上电视,按下播放键。 刚一打开,强劲的舞曲,配上节奏感十足的机械舞,顿时把众人的目光全吸引住了。 “太好看了,比迈克尔/杰克逊跳得都好看。”三个男孩子学了几天舞,也有一点基础了,看到马丽莲的舞蹈,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忍不住惊叹起来。 “我以前是专业舞蹈演员,练了十多年的舞,能跳成这样很正常。你们才刚开始学,不要着急。”马丽莲担心他们失去信心,安慰道。 “哦。”三人这才反应过来。 “叶小姐,你觉得怎么样?”等片子播完,马丽莲问道。 “差不多完美了。”叶纤红听她这么重视自己的意见,只好照李贞贤的标准去衡量。“跳机械舞的时候,这样的力度刚刚好,但是中间扇子遮面,表现妩媚的时候,有点生硬。如果能多一点眼神和表情,让你看起来更妖艳一点,那就更好了。” “哦。”马丽莲一听,皱眉思索起来。 “先吃饭,工作上的事,饭后再说。”叶纤红随手夹了一块醉鸡肉到她的碗里。“这醉鸡是我弟弟最爱吃的,家里几乎天天都备着。算得上是我家的招牌菜了,你尝尝,觉得味道怎么样?” “我觉得每道菜都很好吃,全部是你做的吗?”马丽莲咬了一口后,说道。 “当然了,我可是美食家。”叶纤红笑道。“我们的朋友圈里,还有一个吃货团呢,我就是团长,诗诗姐是副团长。” “真的吗?好羡慕你的生活啊!”马丽莲一听,羡慕不已。“不像我,除了练舞就是唱歌,太无趣了。” “别人还羡慕你这个大明星呢?”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再说你想吃还不容易,过来虞城一趟就行了。” “那就说定了,我一有空就过来,到时你别赶我走啊!”马丽莲眉开眼笑地说道。 “放心,我们也算是朋友了,一起吃顿饭再平常不过了。”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马丽莲听叶纤红当众说出朋友一词,心中大定。 她虽然是歌手,其实没什么背景,看叶纤红的生活状态,肯定比自己的关系网还要大,所以想进入她的圈子。 而叶纤红却觉得马丽莲母女俩人,有着北方人的干脆和爽直,是她喜欢的性格,所以也不介意多交一个朋友。 吃完晚饭,苏思诗回楼上去了,趁马丽莲还在,叶纤红叫弟弟他们再练了几遍舞,直到几乎没什么问题了,才收手。 “辛苦你们了。”叶纤红看他们现在的情形,几乎可以上舞台表演了,就让他们换衣服休息一会。“等一下我们上街,给你们换个发型,接下来几天,只要保持这样的状态就行。” “没问题。”听说可以上街,三人兴奋地叫道。 马丽莲见叶纤红对三人的歌舞满意了,见时间也不早了,于是提出告辞。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提醒她有空过来坐,马丽莲答应了。 等三人换好衣服,叶纤红叫上胡向阳,一起上街。 “怎么?还在为那件事烦心啊?”见胡向阳表情严肃,没有了以前的痞痞模样,叶纤红皱了皱眉,问道。 “也不仅仅是那件事,主要是对将来有些迷茫。”胡向阳强笑了一下。“如果没有了家里的支持,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一辈子就干警察?” “瞎想这些干什么?还怕没饭吃饿肚子啊!”叶纤红见他忧国忧民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心里其实清楚,胡向阳这次回家,跟大伯一家算是彻底翻脸了,往后只怕得不到他们的任何帮助,甚至还会被他们打压。 也就是说,作为胡家子弟,家族以后不再是他的依靠了,这让他一下子变得无所适从。 “我要娶你,总不能一事无成吧!”胡向阳被叶纤红一打岔,心情好了些,苦恼地说道:“否则我就成了吃软饭的男人了,哪里还配得上你?” “怕什么?大不了我养你。”叶纤红才不在意这些。“给我五年时间,积累几千万资金,到时我们想怎么样生活都行。” 这是叶纤红的心里话,情侣之间谁能干谁笨都不是重点,只要两个人是真心相爱的,就会觉得幸福。 她前世最向往的生活,就是赚足够生活的钱,然后跟爱人找个僻静的乡村生活下来,过着杨过小龙女式的生活。 如果静极思动,可以开车全国到处跑,看看各地的风景,尝尝各地的美食。 有前世的人生经历,和重生的空间打基础,她不觉得这个目标会难以实现。 关键还是胡向阳这个人,能不能跟自己过一辈子细水长流的生活。 “那可是你说的。”胡向阳展颜笑了,把身子靠过来,装作小鸟依人的模样。“我往后就全靠你了。” “要不要脸。”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前面安安习惯了他们的相处方式,所以没有回头看他们。徐志豪无疑还没见过这些,此时不停回过头来,对着他们挤眉弄眼。 到了一家美发店,叶纤红找到老板,叫他安排店里最好的发型师给自己。 上次给安安理发时,就是照前世王俊凯的发型剪的,这一次也不例外,叶纤红主要靠师傅不会剪,所以在一边盯着。 三个男孩子的头发长短不一,徐志豪因为经常打篮球,所以最短。 叶纤红为了追求统一效果,也给他剪了短碎,跟四字弟弟有些像。 剪好后,叶纤红也不要发型师吹了,拿了发腊,亲自给他们做发型。 等形状做出来后,又打了定型嗜哩,把头发的开关固定住。 “怎么样?这样的发型还满意吗?”叶纤红问他们三个。 “很帅。”安安和张建盛笑着不出声,徐志豪自恋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付了钱,带着他们离开。“我们等一下去买定型水和皮鞋,这样该买的东西就全搞定了。” 第三十六章玉雕师求助 带他们到了桃园商场,各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换上后,三个正太脸男孩子配上高大的体育生身材,回头率绝对百分百。 虽然鞋子不是自己想要的款式,可是能选择的不多,叶纤红只好这样就将了。 不过看着他们帅气的模样,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 胡向阳全程没有出声,像个称职的助理一下,替叶纤红拎东西。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跟叶纤红在一起,他感觉心里特别踏实。 虽然刚才跟小红的话是在开玩笑,但是内心深处,也有这样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 万一自己真的一事无成,只要自己努力了,至少小红不会嫌弃自己。 这样一想,感觉自己的心就定了。 回到家里,已是八点半了,男孩子们也该回家了。 送走他们,叶纤红关好门,等弟弟回房间了,带胡向阳进自己的房间。 “现在安静了,你把回家的事,详细再说一遍。”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拂开他做怪的手,叫道。 胡向阳呼出一口气,把整个过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包括给大姑夫打电话。 唯一隐瞒的是,在小姑夫家看到那张照片的事,以及他的猜测。 “我以为有多大的事,不就是你拒绝了大伯母安排的亲事嘛!”叶纤红听他说完,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她真的不太理解胡向阳有什么好烦的,不过是一个鸡肋的亲戚,以前没舍得丢掉,现在完全舍弃了而已。 “那我换个角度问你,你来虞城前,他们在事业上有帮过你吗?”叶纤红把他的脸扳过来,对着自己。 “没有。”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 大伯母一家在外人的眼里,可谓位高权重,但是对自家的亲人,还真的没帮过什么忙。 至少他离开京城前,也没听他们说要帮自己安排一个好的工作。 “那不就得了。”叶纤红忍不住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想打醒他。“既然他们不当你自己人,那跟他们断了就断了,对你的生活有任何影响吗?” “还真的没有。”胡向阳仔细想了想,回答道。 以前过年过节,还得找些东西送过去,往后只怕这一步也省了。 “所以,跟他们断绝亲戚关系,是早晚要走的一步路,现在只不过是提前走了而已。”叶纤红再次提醒。“与其对他们抱有幻想,还不如彻底了断,这样你也可以踏踏实实走自己的路。” 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她觉得那个大伯根本没当胡向阳是自己人,反而像古代的家长,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家里的其它晚辈,这样的人,离得越远越好。 “我知道了。”胡向阳的心终于彻底放松下来。 “这样就对了。”叶纤红伸手捏了捏胡向阳的脸颊,笑道:“来,给姐姐笑一个。” “你明明比我小几岁,还敢自称姐。”胡向阳被她这样调戏,顿时受不了了。身子一动,朝她扑过来,把她压倒在床上。 两人嘻嘻哈哈地闹了一阵,终于身子越贴越紧,身上的衣服也越来越少,紧紧搂在一起。 第二天上午,玉雕师俞大师打来电话,说几块玉坠已雕好了。 叶纤红一听,匆匆赶了过去。 见面之后,俞大师小心地从抽屉里拿出三块铜钱大小的玉佛,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接过后,走到窗前,对着外面的亮光,仔细看了看。 一块略大的是观音佛像,雕得非常精细,而两块略小一点的如来佛像,就略写意一点。 不过大师毕竟是大师,怎么看都精美,叶纤红非常满意。 “怎么样?还满意吗?”俞大师问道。 “满意,太满意了。”叶纤红赞不绝口。“俞大师的手艺真是绝了。” “这就好。”俞大师人老成精,看出叶纤红是真心喜欢,心里也特别高兴。 原先说好,给一千块加工费,叶纤红觉得花一万都值。 付了钱之后,叶纤红跟俞大师告别。 “叶小姐,请稍等一下。”俞大师叫住她。 “还有什么事吗?”叶纤红问。 见他的表情有点说不出口,她暗暗寻思了一下,难道有什么事要自己帮忙? 如果这样,那就有点交浅言深了。 毕竟两人没什么交情,只是相互合作了一次。 不过叶纤红对他这样的工艺大师,是真心佩服和尊重的,只要不是特别为难的事,她也不介意帮一把。 何况他的儿子上次送了自己一块宝贝,让空间里的世界之树又长大了一截,这件事他们虽然不知道,她却不能装傻。 “是这样的。”俞大师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道:“听说你的男朋友是派出所副所长,我有个外甥,在联防队上班,听说最近公安局有转正的名额,不知道能不能帮个忙——” 说完后窘迫地搓搓手,大概觉得这样求人很丢脸。 “哦。”叶纤红点点头,问道。“他的条件符合转正要求吗?” 这件事不算难,如果他的外甥只是因为没有背景,机会被人顶了,那她帮个忙也没什么? 如果是人本身有问题,那她这个后门就走得不应该了。 “符合,符合。”俞大师连忙说道。“他在联防队已干满了三年,工作也很出色,还得过市局的奖励。照理讲早就应该转正了,可是我们没有关系,所以每次他都轮不到。” “如果是这样,那我帮你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成功。”叶纤红也没有把话说满。“我先回去问问他,到时再答复你。” 联防队的情况叶纤红也知道,不管换成什么名字,只要没有正式转正,都是临时工。 虽然每年都有转正的名额,可是永远僧多粥少,大量没有背景的临时工,只能一直干等下去。 “好,麻烦你了。”俞大师感激地说道。 这件事困扰了他好些日子,没想到今天终于有人答应帮忙了。 那个联防队员是他妹妹的儿子。 她妹妹只有这个独生子,对他的期望就高了点,希望他能吃公家饭,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察。 可是家里没什么关系,一直等下去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所以只好求到哥哥身上。 在她看来,哥哥是玉雕大师,打交道的人非富即贵,肯定有人能帮忙。 她根本没有想过,哥哥只是一个工匠,并没有她想像得那样有面子。 他也是被妹妹逼得没办法,想到上次朋友介绍了胡向阳的身份,于是病急乱投医,这样和叶纤红一说,纯粹是试试运气,没想到叶纤红居然答应了。 这样未必就能成功,好歹多了些希望。 回到家里,叶纤红打电话给胡向阳,问这件事好不好办。 “如果只是一个名额,倒容易解决。”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我等一下跟所长打个招呼试试,如果有名额,就直接解决了。如果用光了,我就找表哥,他跟现在的公安局长关系不错,只要他开口,应该不是问题。” “那就好。”叶纤红听他说的这么有把握,放下心来。 把名字和所在的派出所告诉胡向阳之后,叶纤红挂了电话。 这只是一件小插曲,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着三块美到极点玉坠,叶纤红越看越满意。 至于怎么分配,她早就想好了,一块给弟弟,一块给妈妈,另一块给诗诗姐,做她结婚的贺礼。 弟弟的可以直接用红绳子挂起来,妈妈和诗诗姐的,这样就太简陋了,最好用金项链串起来。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了几千块现金,去了一趟金店,买了两根金项链。 前世叶纤红在深圳时,看到本地人结婚时,亲戚一般都送金手镯。 条件好的新娘出嫁时,脖子上挂了上百个金手镯串起来的项链,真的是千金出嫁,豪得不得了。 叶纤红自然不会考虑这么土豪的行为,所以买了两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金链子,准备抽个时间回家一趟,拿一根给妈妈戴。 虞城这边的人,一直相信金和玉能养人,她虽然不怎么样相信,现在条件可以了,自然不能亏待妈妈了。 晚上弟弟回来,叶纤红把观音玉佛给他戴上。 “姐,这个还是不戴了吧!”安安想了想,说道。 “为什么?”叶纤红奇怪地问。 弟弟不是很喜欢这个翡翠的吗?怎么今天突然改了主意。 “我现在有一块玉如意了,跟旺旺戴的差不多,如果我换成观音佛像,他周末过来看到,会不会有想法?”安安有些担心地问。 “如果他会有这样想法,那就不值得我培养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两人虽然都是弟弟,亲疏还是有区别的,她不是圣人,做不到完全一视同仁。 如果旺旺因此心里有了疙瘩,那她肯定会失望。 “就算他不在意,我也先不戴吧。”安安想了想,还是把它拿了下来。“这块玉这么贵,在学校我会觉得拘束,万一碰碎了怎么办?” “也行。”叶纤红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你自己找个抽屉锁起来吧,等以后有特殊场合,再戴出去给人看吧。” 第三十七章美容店的调整 胡向阳回来时,告诉她联防队成员转正的事,已帮她解决了,叶纤红顿时一喜。 答应了别人的事,顺利解决,心里总会觉得安慰。 特别是收了人家的宝贝,现在总算把人情还上了。 于是打电话给俞大师,告诉他事情办好了,叫他安心等着就行。 俞大师一听,顿时千恩万谢地说了不停,叶纤红微笑着应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赚了几千万,未必会有多高兴,有时候只是一件小小的事办成了,也能带来成就感。 吃过晚饭,因为不用给弟弟他们排练节目了,叶纤红决定去美容会所看看。 那个治少年白的方子,给那个小姑娘用了十多天了,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到了美容院,看到那个小姑娘此时正坐在楼下的会客室里,一个助理在替他抹药膏。 “有没有效果?”叶纤红走到女孩子面前,笑着问道。 “我也不知道。”小姑娘不好意思地回答。“照镜子时也看不清楚。” 这几天她天天过来,已成了习惯。 主要是每次抹了药膏后,这边的助理都会帮她把头发洗干净,有没有变黑暂时看不到,但是头发变得越来越顺滑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而且天天有人帮自己洗发护发,其实也很舒服,又省了洗发水,所以她并不反感过来。 不扎马尾时,头发随意披着,她还有种化身洗发水广告里的明显一样,非常飘逸。 爸妈看到后,也觉得她现在以比前好看多了,认为有效果,鼓励她坚持下去。 “等一下洗干净后,我再拍张照片,跟以前的照片比一下,看效果到底怎么样?”叶纤红随口说道。 小姑娘自然没有意见。 离洗掉药膏还有半个多小时,叶纤红不想傻等,就找到董采玉,问起表哥那家店的情况。 这件事全权交给她负责,叶纤红也不知道表哥的店开起来后,生意怎么样? “比不上我们新开时。”董采玉说道。“主要是我们开张时,有特效的面膜吸引顾客,而那边现在缺少主打产品,所以生意有些平常。” “哦。”叶纤红应了声,就有些头疼。 如果表哥店里生意不好,那肯定会影响到外公以及舅舅一家人,看来得想办法,让他的生意火爆起来。 用灵液当然不可能了,不是舍不得,而是不愿意节外生枝。 “你也不用着急,新开店嘛,总得有个过程。”董采玉反倒安慰她。“至少我们的面膜,效果比其它店的好多了,顾客用过一次,就会免费帮我们宣传,生意就会慢慢好起来。” “那倒也是。”叶纤红想了想,暂时放弃了其它打算。 一切等试营业一个月之后,再视情况处理吧? “中医馆情况怎么样?”顿了顿,叶纤红又问道。 “那边的生意倒比我们想像得要好。”董采玉回答道。“特别是现在天热,很多人头痛中暑,喜欢找人刮痧针炙,你外公医术这么好,口碑已传开了。” “那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叶纤红笑道。 表哥跟外公学了这么多年的医,她担心他开美容店后,会荒废中医医术,所以才开了家中医馆。 没想到在老家只能混饭吃的技术,在县城倒打开了局面。 想来外公虽然累,心里也会很开心的吧! 既然这样,她倒不用为他们担心了。 没过一会,小姑娘的头发洗干净了,用干净的毛巾擦了擦,走过来找叶纤红。 叶纤红拿梳子把她的头发分开,仔细看了看发根,发现有一小部分确实变黑了。 “效果不错。”叶纤红叫安安和董采玉过来看,又拍了一张照片,叫小姑娘自己看。 “底下真的变黑了,等头发长出来后,白发就会更少了。”安安惊讶地说道。 小姑娘拿着照片,也非常激动。 “我带你去剪个发吧!”叶纤红看她披头散发的样子,虽然发质有明显的改善,可是发型太土了,她有点看不下去。 小姑娘口袋没有钱,扭扭昵昵不肯去。 “走吧,姐请你。”叶纤红一把拉着她就走。 叶纤红带她来到最近的美发店,根据她的发型,替她设计了个改良的学生头。 刘海剪得整整齐齐,长度盖住眉毛,又比上眼皮略高,其它地方的长度,比肩长二寸,如果身子朝一边侧的时候,头发就会在肩上划过,看起来多了些妩媚。 如果要扎马尾,也不会受影响。 唯一不足的是,白发依然很明显,这让这个发型的效果大打折扣。 不过小姑娘已非常满意了。 以前白发多,发质干枯,所以怎么打理都不好看,现在换了新发型后,感觉换了个人似的,就算依然有白发,她也没有那么在意了。 叶纤红见她喜欢,心里也很满意。 倒不是她圣母,喜欢无缘无故帮助别人。 在她看来,一个人能力再大,能影响的也不过身边几十个人。这个小姑娘愿意帮自己试验发膏的效果,她在其它方面,照顾她一下,也理所当然。 重生后,生理年龄回到了十九岁,心理上依然是个中年女人,有时候看到这种可以做自己女儿的孩子,懂事又乖巧,就忍不住想照顾一下。 看小姑娘的穿着打扮,家里的经济条件肯定很差,说不定跟刚重生时的自家差不多。 所以才会修剪头发也舍不得花钱吧! 送小姑娘离开,叶纤红终于确定这专治少年白的药膏效果不错,于是决定正式作为美容会所的一个项目,开始开展服务。 至于价格,叶纤红有些犹豫。 如果太贵,人家还不如直接去染发,见效快,一年染两次,就算染一辈子,也不过几万块。 但是便宜了,她又舍不得,好歹是个古方。 叶纤红回到美容会所,跟董采玉商量这件事。 “要不,一个疗程算二千吧!”董采玉想了想,给了这样的意见。 这真的不算少了,相当于一个普通人近一年的工资了,想来大多数工薪家庭,用不起这个药膏,只有家里不怎么缺钱的,才会舍得花这个钱吧! “行,就照你说的价格收。”叶纤红想不出更好的建议,就同意了。 面膜一次就要一千块,白发变黑,起码要抹药膏十次,太便宜了,也不合适。 “那我明天就把这个项目挂上去,药材你提前准备好,免得到时急急忙忙,影响生意。”董采玉提醒道。 自从跟叶祺信的关系明朗下来后,她跟叶纤红说话时,就变得随意了许多。 叶纤红也开始当她表嫂,很多事情也不避着她。 “行。”她应下来。 “对了,这药膏用什么名字?”董采玉又问。“总得像玉容西施散一样,有个好听的名字,这样顾客才会安心用。” “清宫黑发膏,这个名字怎么样?”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那本美容古方,上面只写了治少年白发方,她当然不能用这样的名字。 “清宫是什么意思?清朝的皇宫吗?”董采玉的反应倒是很灵敏的,一下子猜到了意思。“我觉得清宫这两个字不行,还不如叫宫廷黑发膏。” “也行,就叫宫廷黑发膏。”叶纤红回答道。 她这时候才想起,这时候还没有还珠格格,更没有甄嬛传,大家对清宫的印象,自然没有重生前那么美好,所以用它取名,并不好用。 把这件事解决了,叶纤红带着弟弟回家。 美容会所又有了一款主打产品,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自己又可以偷一阵懒了。 过些日子再找一些古方吧!叶纤红暗暗想道。 忽然想到表哥那边的拔罐和刮痧等项目,生意还不错,这些其实也是前世美容院的基础项目,自己只想着帮表哥,为什么不派人去表哥的店里学一些技术,在自己店里也搞这几个项目呢? 这些项目要求不高,只要学会了基础的手法,基本上就不会出事。 虽然收费不贵,胜在积少成多。 想到这里,她打电话给董采玉,把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一遍。 “行,我这两天再招两个人,派他们去你外公那里学一学,回来后就开这些项目。”董采玉也不啰嗦,直接定了下来。 叶纤红满意地笑了笑,挂了电话。 这样一来,美容院那边真的暂时不用去操心了。 至于瑜伽项目,不能太着急,得等那几个徒弟入门后,再考虑开馆。 刚开始时,叶纤红确实有些着急,想尽快用这个赚钱。 等教了她们几天后,她反而冷静下来。 自己从开始纤诗美容会所起,就没想过赚快钱,所以一直没有增加那些糊弄顾客的项目。 没理由瑜伽馆,反倒破这个例。 叫几个本身技术都不达标的人当教练,叶纤红觉得还是算了。 至于潮牌工作室,最近一直有新款式推出来,生意一直很稳定。 楼下的销售虽然平淡,叶纤红并不怎么担心,现在他们已把重心转到了批发这一块。 从最近的销量来看,出货的单子已超过五十张,也就是说,每天至少有二三个人过来批发。 加上楼下的零售,一个月下来,总的销售金额,应该会超过三十万。 只不过批发的利润跟零售比,就少了许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虞城市场就这么大,只靠一个地方销售,市场总会饱和的。 不可能像新开张搞促销时那段时间一样,天天几万几万这样做。 工厂那边,由乔昌智、谢建奇这两个最得力的手下盯着,她真的没怎么操心。 反正他们每天都会把数据带过来给叶纤红看,从报表上来看,生产和销售都稳定下来了。 王茂琳亲自接到的余杭某家超市的货架订单,现在已全部加工好后发出去了,光是这一张单子,销售收入就有十多万,加上其它七七八入的订单,还没到一个月,营业额已超过二十万了。 第三十八章开始表演节目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十月一日了。 文艺会演前,其它几个比赛项目,已评出了名次。 弟弟临摹的一幅画作,只得了个三等奖。 这让叶纤红非常意外,她原以为凭弟弟的水平,得不到特等奖,至少可以得个一等奖。 看来乡中虽小,也藏龙卧虎啊!叶纤红暗暗感叹。 这时候的评比,老师还是相对比较公正的,不会出现明显的黑幕。 一方面是风气使然,另一方面是画作全部要挂在宣传栏上,供所有进出的人观看,谁好谁坏其实能一目了然。 也就是说,至少有十来个人的画作,要比弟弟出色。 安安倒是不觉得意外。 在他看来,自己没有正式学过画画,只是凭借着兴趣和天赋,能得奖就不错了。 毕竟学校有不少学生,在青少年宫正式学画画,还拜过师的。 放假前一天,就是学校准备文艺会演的日子,叶纤红丢下手里的事,带着弟弟他们穿的演出服,到乡中找弟弟。 刚走进学校,居然碰到一个初中同学,一聊天才知道,原来他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于是找关系回到学校,现在成了总务处的一门老师。 总务处的老师当然不用上课,平时就替老师跑跑腿,买学习资料、办公用品等杂事。如果灯管烧了,线路出故障了,哪里漏水了,充当临时的水电工。 “叶纤红,我记得你高中毕业后,也没考上大学。”老同学好奇地问。“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原以为自己混得还算可以,可是一看叶纤红穿得比自己还要体面,这让他非常有挫败感。 “我现在开了家小店。”叶纤红随口说道。 初中时,跟同学的关系就不算好,毕业后更是从来没见过在,她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么多? “你都自己当老板了啊!”同学夸张地说道。“看来我们初中同学里,你混得最好了。” “怎么可能?”叶纤红淡淡笑道。“肯定有人考上大学,也有人考上中专,说不定毕业后,已进入了机关,他们混得才叫好呢?” “也是。”老同学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我还有事,先不跟你聊了。”叶纤红手里还提着弟弟他们的演出服,急着要交给弟弟他们换上,然后还要给他们化妆做造型,她怕时间来不及。 “行。”老同学也看出了她的焦急,没有继续纠缠下去。 叶纤红匆匆往学校的礼堂走去,这是她毕业后才建起来的,据安安说,学校有什么全校性的活动,都在这里搞。 还没走到礼堂,就看到安安三人迎了上来。 “姐,怎么来得这么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徐志豪首先抱怨道。 “我答应你们了,当然会过来。”叶纤红从车上下来后,一直提着袋子,手都有些酸了,于是交给个子最高大的徐志豪。 “我开玩笑的。”徐志豪接过袋子,老老实实地改口。 “有化妆和换衣服的地方吗?”叶纤红又问。 “哪里有地方?后台现在都挤满了人,乱糟糟的,老师也不过来管管?”张建盛抱怨了一句。 “那就算了。”叶纤红在周围看了看,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教室现在还有人吗,要不去那边换吧!” “也好。”几人匆匆回到教室。 叶纤红叫他们抓紧换好衣服,自己从包里拿里化妆专用袋,匆匆给三人化妆。 这种乡中环境,化得再好,也体现不出效果,叶纤红只是给三人打了些粉底,擦了些口红,画了眉毛和眼线,让五官看起来立体一点就好。 主要是发型,叶纤红用手抓出造型后,打上啫喱水,免得等一下跳舞时,头发乱晃,影响效果。 匆匆弄好后,叶纤红把他们换下的衣服拿出手里,重新回到礼堂。 节目这时候已开始了。 “你们第几个表演。”叶纤红又问道。 “好像是第七个。”张建盛想了想,回答道。 几人一起走到后台,看到那边已维持好了秩序,仔细一看,原来是教导主任站在那里。 叶纤红把衣服放在一张空桌上,从手包里拿出磁带,等一下要用。 站在后台等自己表演的学生,看到安安三人走进来,顿时张大了嘴巴,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他们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太帅了!比小虎队三个人都帅! “现在在表演第几个节目了。”叶纤红问自己面前的小姑娘。 “第三、第三个节目——”小姑娘结结巴巴地说道。 好想冲到安安他们面前去,摸摸他们的衣服,好好看看他们的样子。他们打扮得这么帅,绝对是今天这场晚会,最大的明星。 可是望一眼站在那里竖眉瞪眼的教导主任,她们终于没敢叫出来。 “你是他们的家长?”教导主任这时候也注意到了安安三个人,走到叶纤红面前,主动问道。 “是的,我是郑兴安的姐姐。今天他们要表演节目,我帮他们准备了衣服,顺便帮他们打扮了一下。”叶纤红笑着说道。 自己毕业时间有些长了,教导主任还是当初那个教导主任,却没有认出自己。 这很正常,毕竟当初在学校非常不起眼,连同学都未必记得自己,何况学校领导。 “哦,辛苦你了。”教导主任眼色还是有的,见叶纤红气度不凡,客气地说了一句。 学校办这样的晚会,只是例行公事,并不会过于重视,毕竟他们是靠升学率评级的。 但是如果有出色的节目,那也是证明学校组织得好,说出去也有面子。 大多数班级不管唱歌还是跳舞,都穿着平时的衣服,不像面前三个男孩子,居然全副武装,像是要去电视台表演一样。 谁都喜欢这种做事认真的人,安安三人给教导主任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不会。”叶纤红笑着说道。 “你们第几个表演。”教导主任又问。 在学校时,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对任何人都比较严肃,像现在这样,主动和气地跟叶纤红说话,已经很少见。 “第七个,应该快到了。”叶纤红回答。“对了,伴奏的磁带交给谁。” “给我好了。”教导主任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磁带,紧走几步,交到角落那个管音响的学生手里。 叶纤红站在原地,注意地望了望旁边的大幕,听到前面有人在唱歌,歌名叫《党啊,亲爱的妈妈》,很老的歌了。 唱歌的女孩子大概为了模仿殷秀梅的声音,故意粗着嗓子,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叶纤红暗暗好笑,自己读初中时,大概也是这样子的吧! 这时候安安的班主任从外面走进来,看到三人,吃了一惊,叫道:“你们来了啊!我刚才还去教室找你们呢?” “早来了。”张建盛是班长,代表三人回答道:“刚刚小红姐帮我们三人化妆,所以离开了一会。” “不错。”班主任站在三人面前仔细看了看,笑着点点头。“你们这服装非常漂亮,如果表演得好,说不定会得第一名。” “我们就是冲第一名来的。”徐志豪得意地插嘴。 “很好,就要有这种舍我其谁的自信。”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兴奋时说话依然文绉绉的。“原先我还怕你们上台会紧张,现在看来你们早准备好了,我是白担心了。” 说完后,这才注意到教导主任在跟一个女孩子说话,就过去主动打招呼。 叶纤红趁机后退一步,再次检查了一下三人的衣服,确定没事了,才安下心来。 “等一下上台后,你们不要管下面的观众,照平时练得表演就行。”叶纤红再次叮嘱了一句。 “你放心,我们不紧张。”徐志豪大声说道。 一个人紧张,很多时候来源于不自信。 刚开始学这首歌的时候,他们也很紧张。等到跳得非常熟练时,他们的胆子就大了。 特别是在学校时,有同班同学要跟他们学,他们就像教徒弟一样教他们唱歌和跳舞,这个过程中,紧张情绪早释放光了。 更何况小红姐给自己做了这么漂亮的衣服,他们现在恨不得马上轮到自己,上台表演给他们看,接受他们的欢呼呢! “有这样的信心就好。”叶纤红笑着说道。 稍微等了一会,前面的主持人已在报他们的节目了。 “快出去,好好演。”叶纤红说了一声,催促他们上台。 这种晚会又没有人统筹,万一他们还没出去,音乐已放出来了,那后面的节奏就全乱了。 毕竟他们三人没什么经验,出了错,就不知道如何弥补。 三人刚一上台,下面一静,然后就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叶纤红在后面忍不住笑了。 这是弟弟他们应得的,自己花了这么多心血,还不是想让他们三人一鸣惊人吗? 何况三人练了这么长时间,今天正是检验成果的时候。 音乐声响起,三人身子一扭,已跟着节奏跳了起来,动作整齐划一,特别有冲击力。 台下众人这时候已疯狂了,感觉就像在现场看大明星表演似的,比电视里的明显表演更震撼。 “他们这也太帅了!”一个平时不怎么服人的男孩子,忍不住喃喃自语。 第三十九章郑兴旺来了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徐志豪接着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叶纤红虽然知道这首歌表演后,会让弟弟他们成为全校学生的偶像,可是没想到她们会这么喜欢。 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九十年代初的中学生,没有网络有的甚至没有电视,可不像她前世的孩子,看过无数欧美日韩明星的表演。 在他们的期望里,这个年纪的学生,能做几个舞蹈动作耍帅,就很了不起了,哪里见过三个男孩子,从头到尾,各种舞蹈动作不断,实在太帅了! 现场不管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全部丢下了平时伪装,大力地鼓掌和欢呼,来发泄自己内心的激动。 安安性格其实比较安静,不喜欢表现自己,但是现在被台下的同学的激动情绪影响到了,整个人也热血沸腾,非常享受这一刻的光荣。 就连坐在前排新来的校长,也被他们三人的表演惊得呆住了。 这样的节目,不是应该在省重点中学里表演的吗?怎么他们这样一所小小的乡中,也有人花这么大的精力,排练了一首好听的歌。 五分多钟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快就到了尾声,三人一个帅气的收尾动作结束后,成品字形整齐站在台上,向下面鞠躬。 “再来一遍——”见三人要离开,下面的学生疯狂叫起来。 坐在后面的同学也忍不住朝前挤,想近距离看他们的表演。 安安三人微笑着朝后退,准备下场,但是前面的学生一直疯狂地叫再来一遍。 连报节目的小姑娘出来,都没办法让大家安静下来。 负责晚会的老师悄悄看了看校长,见他点点头,于是悄悄上了舞台,叫负责音响的同学,把音乐倒好,到后台跟刚下场的安安三人说了一遍,请他们再表演一次。 三人刚跳完一遍,在后面还觉得不过瘾呢!听老师这样要求,也没有推辞,笑着答应下来。 当三人走出来,音乐重新响起,这一次大家没有再大喊大叫,只是一起鼓起了掌。 叶纤红还在后台,见弟弟他们开始第二次表演,暗暗为他们高兴。 青春期的男孩子,容易因为一次挫折而变得自卑内向,也会因为一次成功的经历,而变成自信耀眼。 叶纤红相信弟弟有了这样的经历,以后会更加自信,更加神采飞扬。 因为家庭原因,前世的弟弟一直胆小懦弱,自己重生后,不但要改变自己,也要改变弟弟。 直到第二次表演结束,大家才意犹未尽放了三人回后台。 “姐,我们表演好了。”安安看到叶纤红,兴奋地叫道。 “我看到了,你们表演得很成功。”叶纤红笑容满面地夸奖道:“现在应该有信心了吧!不管任何东西,只要认真去学,都能取得成功,关键还是要努力去学习。” “嗯。”三人一起点头。 “节目表演好了,往后你们要把跳舞的经验用到学习上,希望明年中考结束,你们三人都能收到春晖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叶纤红趁机鼓励了一句。 “我们一定努力。”在场三人徐志豪成绩最差,所以他的回答最没底气。 “我第一次叫你们来唱歌跳舞的时候,你们有想过会这么成功吗?”叶纤红又问。 “肯定没有。”徐志豪老实地回答。 “可是你们看看,现在取得的成绩,是不是比你们想像得还要成功。”叶纤红拍拍徐志豪的肩。“离中考还有一年时间,只要你去努力,就有希望。” “谢谢姐,我一定努力。”徐志豪不好意思地回答。 叶纤红说完这些,没有再啰嗦,叫他们找个角落换了衣服,交给自己带回去。 他们还要留在学校,继续参加活动,不能提前回家。 拿着衣服回到家里,叶纤红哼着《青春修炼手册》,感觉自己也回到了十五六岁的时候。 —— 安安今天回来,比往常还早了半个小时。 望着他满脸红光的样子,叶纤红猜测自己离开后,他在学校收获了大量的崇拜和羡慕,所以才会这么兴奋。 “怎么样?今天表演大获成功,被人当面吹捧的感觉不错吧!”叶纤红取笑了一句。 “哪里有?”安安不好意思地扁了扁嘴。 别说是同班同学,就连比他们低的学弟学妹,也偷偷跑到他们的旁边,一付看明星的表情。 这种感觉,就算考试得了一百分,也不可能有这么风光。 “别口是心非了。”叶纤红伸手去揉他的头。“这是你们应得的光荣,以后只要好好努力,有得是这样的机会。” “哦。”安安应了一声,笑意终于压制不住,悄悄荡漾开来。 可惜没有录像机,不能把弟弟表演时的那一刻记录下来,叶纤红遗憾地想。 如果谁有机会去日本,叫他们带一台家用的录像机,数码的还没出来,那种老式的磁带摄像机,也可以将就。 趁弟弟还在成长期,抓紧记录一些生活的片顿,等考上大学,想这样做,也没有机会了。 叶纤红进厨房准备晚饭,外面又人敲门。 安安过去开门,居然是郑兴旺过来了。 “姐。”他一进门,就朝叶纤红喊了一声,把书包放下来丢在沙发边上,笑着跟安安聊起来。 “十一放假了啊?休息几天?”叶纤红在厨房应了一声,探头望了他一眼,见他比暑假时瘦了很多,心疼地问道。“学校的饭菜不合胃口吗?怎么瘦了这么多?” “还好吧!”郑兴旺倒不觉得高中生活很辛苦,反倒很满意现在的学校。“可能是暑假在你家吃得太好了,现在全部被消化了。” 暑假在堂姐家住了近两个月,养成了一些良好的习惯,比如天天起床跑步。 到了高中后,他仍然坚持这个习惯,只不过学校饭菜的营养,肯定比不上堂姐家的好,所以一个月下来,人是结实了,却显得比以前瘦了一些。 因为西关中学位于郑家村的南面,来虞城比回家还远,所以平时学校放假,他都直接回家,没有过来虞城。 开学到现在,已有一个月没见过堂姐和堂弟了。 “是不是三叔三婶给你的生活费不够,所以你舍不得花钱买菜吃?”叶纤红是知道堂弟性格的,担心他在吃的方向,对自己太苛刻。 “没有没有。”郑兴旺连忙摇头。“爸妈每星期给我十块钱,够我买饭菜吃了。” “那就好。”叶纤红放下心来,又笑着说道:“那你以后周末回学校,中饭来我这里吃,让姐好好给你补一补。” 想到堂弟来了,原先准备的菜就不够了。 叶纤红从冰箱拿出一块五花肉,准备炒成回锅肉招待他。 又从空间捞了一斤虾,简单清理一下后,就可以做成油焖虾。 自己虽然做过各种好吃的,堂弟却最喜欢吃这两道菜。 “这衣服是谁的?好漂亮。”郑兴旺看到叶纤红挂在墙上衣服,好奇地问。 “你问安安。”叶纤红急着炒菜,没时间解释这些,叫他去跟安安聊。 安安得意地拿起衣服,去房间换上后,跳了几个帅气的舞蹈动作,把郑兴旺看傻了。 “怎么我只离开了一个月,你们这里就像发生了很多事情似的。”他苦恼地叫道。 “今天我和张建盛、徐志豪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表演了一个节目。”安安得意洋洋地说道。“那场面,把所有人都震住了。” “什么时候教教我,元旦文艺汇演时,我也可以找两个同学去表演。”郑兴旺听安安说得那么神奇,非常羡慕,忍不住说道。 “没问题。”安安大方地回答。 这时候从电视机里,突然传来一阵强劲的舞曲声,两人连忙望向电视机,只见里面正在播马丽莲的那道《独一无二》。 “姐,马丽莲姐唱的那首歌,在中央台播出来了。”安安朝厨房叫了一声。 “知道了。”叶纤红在厨房不在意地回了一声。 这首歌制作得这么精美,已经不输于欧美的舞曲了,电视台会播放,很正常。 “这个明星你认识?”郑兴旺惊讶地问。 “当然。”安安得意地说道。“这首歌是姐姐写的,拍MV时,也是姐教她们怎么跳的,就加她身上的衣服,也全是姐叫人帮她做的呢?” 自己有这个几乎全能的姐姐,安安是真的很骄傲。 “被你这样一说,我都不想住校了。”郑兴旺羡慕地说道。 “谁叫你没考上虞城一中,否则你就可以申请走读了。”安安故意打击他。 “明年就轮到你考了,希望你能考上。”郑兴旺被他刺激得不行,也将了他一军。 “放心,我肯定能考上。”安安得意地回答。“我还想上春晖中学呢?” 叶纤红抄好菜出来,看到两人居然在激烈地争论,非常意外。 “你们这是怎么了,一个月没见面,关系变陌生了?”叶纤红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 “没有,没有。”两人连忙摇头。“我们只是说着玩。” 第四十章回家 没过一会,苏思诗和胡向阳也先后到了,大家开始吃晚饭。 “安安,再过十天就是中秋节了,你们学校放假吗?”郑兴旺突然问安安。 “还不知道呢?”安安算了算日子,“不是周末,应该不放假吧!你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郑兴旺故作平静地说道。“我要代表西关中学,参加全市的演讲比赛,中秋前一天,在虞城大剧院进行决赛。你如果放假,可以过来看看。” “哦。”安安一听,连忙回答:“如果有空,我一定来。” 演讲什么的,是他的弱项,没想到堂哥能进决赛,这真的很厉害了。 叶纤红被堂弟的样子逗笑了。 明明非常骄傲,偏偏要用这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出来,小小年纪就要装老成,也真难为他了。 提起中秋节,忽然想到上次跟胡向慧约好的事,忍不住心里一惊。 上次胡向阳的姐姐过来做客,回家前跟她约好,希望中秋节的时候,她能去一趟京城。 那时候她的父母会回京和家人团聚,大家一起见个面,算是把亲事定下来。 如果不是堂弟说起,她几乎要忘记了。 “怎么了?”坐在旁边的胡向阳见叶纤红突然变了脸色,紧张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笑了笑。“突然想起一件事。” 这件事私下跟胡向阳谈就行,没必要让其它人知道。 吃过晚饭,收拾好桌子,诗诗姐回家了,弟弟和堂弟也拿出课本开始做作业,叶纤红才把上次跟胡向慧约好的事说了出来。 “我才刚刚回去过,中秋节也不想回去了。”胡向阳现在一想起大伯一家人就心烦。“要不,我跟爸妈说一声,让他们来虞城过节吧!” 往年过中秋节,一家人在京城团聚后,一起疗养院探望一下爷爷,然后跟大伯一家吃顿饭,就算结束了。 不管是看望爷爷,还是跟大伯一家吃饭,现在都成了形式。 大家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年年在维持,而有所变好,反而一年不如一年,胡向阳也是烦透了。 “你爸妈和姐姐会同意吗?”叶纤红信心不足地问。 “我等一下打个电话试试再说。”胡向阳也没把握。“只要爸妈同意了,我姐肯定不会反对。” 打通电话后,胡向阳问候了爸妈,然后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当然没有忘了把这次回家,跟大伯家撕破脸的事忘记说,也一并告诉了他们。 电话那端的胡爸爸听儿子这样一说,心里也有些恼火,跟胡妈妈轻声商量了几句之后,答应过来虞城过节。 胡向阳欣喜地跟叶纤红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和爸妈又闲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听说不用去京城,叶纤红一下子安心了。 要跟胡向阳父母见面,原本就有些紧张,又要千里迢迢跑这么远,压力就更大了。 在自己家见面,感觉就好多了。 从玉雕师那里把玉坠拿回来后,叶纤红原计划最近回家一趟,把项链给妈妈送过去。 现在确定胡向阳爸妈中秋节要过来,她更坐不住了,于是决定明天一早,就回家一趟,把这件事告诉他们,让他们早有准备。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带上弟弟和堂弟,回到家里。 家里还是老样子,除了和上次回来时,天气凉爽了一点。 秋天一到来,乡下的风景就变得更美丽宜人,叶纤红站在后院门口,任山风拂面,只觉得心旷神怡。 空间的果树种下后,马上就能开花结果,种在后院的肯定不可能,能明年结果就不错了。 从山上一直往下长的野菊花,现在已经长满花苞了,零星有几朵已开始绽放,站在山脚下,都能闻到带着股药味的淡淡香气。 “你说胡向阳一家,要来这里过中秋节?”叶知书听到这个消息,也是吓了一跳。 虽然胡向阳的爸妈,只是搞技术的,并不是什么大领导。可是京城人的身份,加上胡家的地位摆在那儿,他们还是有点发怵。 说不定肖市长也会过来拜见,要跟这些大领导打交道,他们真的没什么经验。 以前家里办喜事,他们也来过,不过全部是小红在接待。 这次见面,等于是给亲家双方给儿女定婚事,肯定得由他们跟胡向阳父亲谈。 “是啊!”叶纤红回道。“他们也是普通人,你们不用担心的。” “说得轻巧。”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要不,把你爷爷叫过来,由他出面谈,肯定比我们说得好。” “妈——”叶纤红受不了了。“我们又不是谈生意,再说我家现在也不缺钱,难道你还打算找他们要彩礼?” “这是老规矩,他们当然得出。”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难道我把你养得这么大,就白白给他们了?” “行,行,你想怎么谈就怎么谈。”叶纤红没辙了。 “傻丫头,还没出嫁,就向着向阳。”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你不为爸妈考虑,也得为你弟弟考虑啊!” “我的就是安安的,难道我嫁过去了,就跟你们脱离关系了。”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的肩上。“再说现在离结婚还早,你们担心得也太早了。” “丑话说在前头不好啊!”叶知书还是嘴很硬。 “不理你了。”叶纤红气呼呼地直起身子,从口袋里掏出那条金项链,帮妈妈戴上去。“这是我上次去旅游时,赌石得来的翡翠,做成三块玉坠,最大那块给安安,一块就给你了。” “这翡翠配在金项链上,看起来更漂亮了。”叶知书走到镜子前照了照,非常喜欢。 “你看我对你多好,自己都没留,全给你和安安了。”叶纤红抱着妈妈的脖子撒娇。 “这不是两块吗?还有一块呢?”叶知书没好气地反问。 听说做了三块,以为那一块她自己留了,现在听她的意思,那块没有留给自己。 “诗诗姐年前要结婚,我也没什么东西可以送的,打算把那块翡翠送给她。”叶纤红也没瞒着妈妈,把打算说了出来。 “送给她也行。”叶知书点点头。“除了你干爷爷,就她对你最好了,我们也要懂得知恩图报。” “你理解就行。”叶纤红对妈妈的态度还是非常满意地,笑着说道。 “如果请了你干爷爷,那你干外婆要不要也请来?”叶知书又纠结起来。“总不能因为你干爷爷是大领导就请了,你干外婆是老百姓就不请了?” “本来是两家人的事,如果请了他们,那奶奶肯定也得请。”叶纤红说道。“否则我们就理亏了。” “行,行。”叶知书一想也对。“要不都不请。省得麻烦。” “到时再说吧!”叶纤红没有现在做决定。 吃过中饭,叶纤红趁这次回家,去了一趟工厂那边。 跟刚办厂时相比,那边的变化非常大。 厂房已被修葺一新,从门口到中间的院子,全部浇了水泥地。原先有些生锈的铁院门,现在已换了一扇崭新的不锈钢门。 那栋二屋办公楼,也简单装修过了,外墙贴了马赛克,里面的地板上贴了大理石,新买的木沙发和写字台,看起来像是一家正规的厂了。 就连车间也全部重新规划过了。 因为厂区本来就不大,现在几乎全部利用起来了,把加工好的铝全金货架配件,码得整整齐齐的,节省了不少空间。 就连饭堂,也弄得像小餐馆一样,即使有客户过来,也能招待了。 叶纤红最后来到生产车间,看到里面大约有二十多个工人,正在忙碌。 把型材切割成各种尺寸后,再经过钻孔、拼接、固定之后,做成一件件需要的样子,等到了商场,再简单组装起来就可以了。 “叶小姐——”后来提拔的生产科长看到叶纤红走进来,过来打招呼。 “你忙你的事就好,我随便看看。”叶纤红笑着摆摆手,没有要他陪自己。 对于工厂的管理情况,乔昌智在考核,她不会越过他,越级对下属指手划脚。 更不需要他们因为自己是老板,而放下工作,过来讨好自己。 只要每个人能做好自己的事,叶纤红就非常满意了。 想要评价一家制造企业的管理好不好,只须要看现场的环境情况和材料摆放,就能略知一二。 一般来说,如果角落有非常多的废料,技术部门肯定有问题。如果工人懒懒散散,则是管理人员出问题了。 因为前世刚到深圳时,叶纤红进过一家港资企业,对现场管理,还是有点印象的。 港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完全借鉴日本企业。所以对什么“5S”“一只流操作”“看板管理”等等,非常重视。 现场的工作效率和材料浪费,比叶纤红想像得要好,所以对这个生产科长,还是比较满意的。 从车间出来,看到父亲骑着那辆老二八,匆匆进入工厂。 忽然想到几个月,就想让爸妈学驾驶,到时给他买一辆普通的商务轿车,方便他出行。 当时觉得天气太热,学车非常辛苦。现在天气已开始转凉了,倒是可以让他去学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走进办公室,给胡向阳打电话,叫他帮爸妈在驾校报了名,让他们尽快拿到驾照。 胡向阳答应马上去办。 第四十一章停电风波 从工厂出来,叶纤红回到老家,把已帮他们报名学车的事告诉妈妈。 “真的去学啊!”叶知书犹豫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回答。“向阳已给你们报好名了,钱也交了,如果不去学,上万块钱就白白浪费了。” 她知道妈妈对这个感兴趣,从她跃跃欲试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来,只是舍不得花钱,才会这样问。 “那我们就去学。”听说钱交了,叶知书没有再啰嗦。 以前身体不好,做什么都胆小。 自从身体恢复后,她做姑娘时的胆子也回来了,每次看到女儿开车回家,心里也很想弄辆车开开。 只是不好当面说出来,没想到女儿这么快就把这件事办好了。 见妈妈答应,叶纤红没有再说什么。 爸爸反正什么都听妈妈的,只要妈妈去了,他肯定也会跟着去。 现在唯一要考虑的是,接下来买什么车。 如果叫叶纤红自己来选择,她比较喜欢的车是奥迪,感觉这个牌子的车比较低调,不像宝马奔驰凌志那么张扬。 这当然是很主观的想法,反正各人各喜欢,谁也影响不了她的想法。 不过这时候的奥迪车比较贵,自己未必买得起。 要不先买一辆十多万的日本车过度一下,反正现在公路上车子不多,只要慢慢开,安全方面问题应该不大。 这样想好后,叶纤红暂时把这件事抛开,准备回家。 还没上车,看到有个瘦小男人从外面进来了。 “你是叶纤红吗?我叫刘顺成,在乡政府上班。”看到叶纤红,他大步走过来跟她握手。 “哦,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叶纤红客气地问。 重生后几乎很少呆在家里,她对乡里的领导一无所知,叶纤红不知道他的具体身份,只好含糊地问道。 “是这样的,我听说你的铝合金配件厂,还没有招正式的会计。我正好有个亲戚,是学会计的,介绍到你的工厂怎么样?”刘顺成微笑道:“要求不高,只要工资不低于别的工厂就行。” 这个男人虽然个子不高,气场倒是不弱,说话时很从容,似乎只要他开口,别人都会服从。 “啊?帮我介绍会计?”叶纤红惊讶地问。“现在乡政府的服务这么好?还替私人企业招工用人?可是我们不是乡镇企业,不归乡里管啊!” 她当然不是不明白,只是万万没想到,这种前世网络小说里已经被写烂的情节,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 对于乡里的地头蛇,她一向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主要是怕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她是生意人,不想惹来莫名其妙的是非。 所以对于这种情形,她只能装傻。 所谓学会计的亲戚,能不能做帐还两说,即使真有这个能力,叶纤红也不会接受。 又不招不到人,为什么要让别人硬塞人进来? 以叶纤红的性格,用什么人,当然得自己去物色。 何况会计是一个企业的核心部门,没有足够的了解,她怎么放心用? “这不是乡政府要管你们,而是我私人找你帮个忙。”刘顺成看叶纤红这么年轻,也不知道她是真不懂还是在装傻,不过他也无所谓,所以依然老神在在地说道。 “如果是私人帮忙,那我们好像还没那么熟吧!”叶纤红有些苦恼地说道。“就算要安排,我也得优先考虑身边的亲朋好友,抱歉了。” “你——”刘顺成没想到叶纤红拒绝得这么干脆,脸色顿时难看了,“你别拒绝得这么快,我也不怕告诉你,乡里的供电所,我在负责。如果你们赶货的时候,没电用了,相信你也清楚会有什么后果吧?” 说完,神情倨傲地望着叶纤红,一付等待她回心转意,低声下气求饶的神情。 “这么说来,我是不收也得收了?”叶纤红的脸色也慢慢严肃起来,反问道。 “这就要看你自己了,我可不会强迫你。”刘顺成见叶纤红的脸色变了,好整以暇地说道。 “那就对不起了,我对你的提议不感兴趣。”叶纤红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室。“你最好老实一点,如果敢动什么手脚,小心你丢饭碗。” 说完,理也不理他,发动车子,往市里的家开去。 刘顺成见叶纤红在自己威胁之下,还敢这么嚣张,气得双手都忍不住发抖。 自从担任供电所所长以来,他已太久没有碰到这种敢跟自己硬碰硬的普通老百姓了。 他这个所长虽然只是个股级干部,跟乡长书记比,还差了两个级别,但是因为这时候用电依然紧张,所以他的影响力,一点不比乡长书记低。 会考虑介绍亲戚进叶纤红的工厂,是听说那个工厂效益比较好,毕竟陈溪乡几个工厂,大多数都半死不活,有的甚至工资都发不出了。 望着叶纤红的背影,他的心里已有了计较。 回到家里,叶纤红早已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一个乡里的股级干部,她还真的没放在眼里。 但是有的事往往不由你的意志为转移,到家才一个多小时,乔昌智就打来电话,说工厂那边停电了,去乡里问了问,是他们所在这路线要检修。 这样一来,不仅工厂得停厂,连小舅的店都得休息了。 叶纤红顿时火了,打电话给父亲,请他马上去一趟乡政府,把这件事告诉乡长,看他能不能出面处理一下。 不管怎么样,先礼后兵总不会错,叶纤红希望乡里先协调一下。 只要她工厂不搬走,以后打交道的机会多的是,能和平解决最好。 只有谈判失败,没有其它办法了,她才不得不用其它极端的办法。 郑建国接到电话后,马上去乡里了。 找到乡长后,把情况一说,乡长就皱起眉头,若有所思地望着郑建国。 “老郑啊!你们是不是跟供电所有矛盾?”乡长悄悄问道。 作为乡里的老油条,他非常清楚,供电所这样做,肯定是对他家的工厂不满意了,所以才这样拿捏。 毕竟他这个月没有接到电路检修的通知。 做为政府机关,不管是供电所,还是其它权力部门,这种对付工厂的手段,只能算是最基本的手法。 “没有啊!”郑建国是真的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谁无缘无故跟供电所的那些大老爷起纠纷啊?” “是吗?”乡长见他这样,以为他不肯说,摊摊手说道。“那我也受莫能助了。” 他误以为郑建国惹了人之后,不愿意向供电所的人低头,所以向自己求助。希望自己这个乡长出面,压一压供电所那帮人,马上把电开通。 问题是,他又没收到郑建国的好处,为什么要这样做? “真的不行?”郑建国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 “真的没办法。”乡长干脆站起来,装作要出门的样子。 郑建国本来就不擅长跟人打交道,见乡长有事要离开,也不敢拦他,在门口呆了一会,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无奈地回到厂里,打电话给女儿。 “小红,是不是你跟供电所的人闹别扭?”郑建国把刚才去乡里的情况说完后,又不安地问。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想乡长的话,如果真的有人惹恼了供电所,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女儿叶纤红。 “是啊!”叶纤红这时候也没必要瞒着了。“一个叫刘顺成的人下午找到我,要安排人进厂里做会计,被我拒绝了。” “哦。”郑建国一听,就明白女儿的意思了。 以前他工作的私人工厂也是,乡里那些人,总会安排自己人进下面的工厂,上班混时间不说,工资还不能少给,每个做老板的,都对这样的人深恶痛绝。 可是气归气,谁也不敢拒绝他们。 “小红,要不我买些东西,去一趟供电所,好好解释一下,先把矛盾缓下来,让电通上?”郑建国想了想,建议道。 他担心女儿脸皮薄,面子下不来,不愿意服软。 而他都这个年纪了,不在意面子,所以由他去求情,先解决眼前的麻烦再说。 “爸,你用不着这样做。”叶纤红连忙阻止道。“这件事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一听父亲说完经过,他就知道刘顺成以为吃定自己了,所以打算跟自己死磕。安慰了父亲几句,叫他安排工人休息一个小时,接下来的事情,由她来办。 郑建国还想再劝,见女儿已经不耐烦了,只好住了嘴。 挂了电话,叶纤红站在电话机边想了想,觉得这件事谁出面都不好使,只有找供电所的上级部门,由他们出面处理。 想到这里,叶纤红直接打电话给肖市长,把情况详细说了一遍,请他出面跟供电局那边沟通一下。 肖东胜一听,顿时火了。 一个小小的供电所,连级别都没有的人,居然也敢这样以权压人,那还得了。 安慰了叶纤红几句,肖东胜挂了电话,直接打到供电局局长办公室。 此时才二点半,下午上班还没多久,各个单位都比较空闲。 第四十二章反省 供电局局长正在办公室里看报纸,听到电话铃响,一看号码是肖副市长打来的,连忙拿起话筒,询问有什么指示。 肖东胜这时候已冷静下来,并没有马上把叶纤红所说的事告诉他,只是淡淡地问他,最近哪些地方的电路需要检修,平原村是不是在名单里面? 供电局长被他问得云里雾里,这些具体的工作,他一个局长哪里会记得,只不过他提到平原村,心里就有些紧张,难道那边出了什么状况? 从文件柜里找出这个月的电路检修计划,仔细看了看,没找到平原村的名字,他也不敢欺瞒肖东胜,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没有。 “没有就好。”肖东胜淡淡地说道。“现在平原村那边停了电,说有线路需要检修。当地的工厂开不了工,把困难反映到我这里来了,我希望你关心一下这件事。” 说完后,也没等他表态,直接挂了电话。 供电局长一听,顿时慌了,连忙把电话拨到陈溪的供电所。 他也是从基层爬上来的,下面供电所拿捏要好处的的手段,哪一样不知道? 作为权力部门,他们的重要性摆在那里,很少有企业敢跟电力系统顶扛,所以也养成了他们眼高于顶的脾气。 如果对方是普通人,向他们要点好处,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没有人会讲出来。 如果没有眼色,踢到了铁板,那就麻烦了。 刘顺成安排手下停了叶纤红工厂所在那路电之后,回到了办公室,这时候得意地翘着二郎腿,坐在办公桌前,就等着叶纤红无计可施后,上门来服软。 他甚至计划好了,本来只要她安排一个人上班就行,既然她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他也不客气了,再安排一下亲戚去那里上班。 反正她赚了不少钱,每个月多付两份工资,对她来说,都是小意思。 电话突然响起来了,他以为是叶纤红打过来的,故意等了一会,才拿起话筒,嘴里还矜持地叫了声:“喂?” “刘顺成,你在搞什么鬼?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电话那边的局长大人等得不耐烦,忍不住大声吼道:“还有,你们那边有哪路电路要检修?为什么我这个局长却不知道?” “啊?”刘顺成没想到是老大的声音,大吃一惊,身子已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没有啊!我们陈溪乡今天哪里有电路要检修?” “没有电路检修?”局长大人哪里肯相信,又大声反问了一句。“你确定陈溪乡没有地方停电?” 如果没有接到肖市长的电话,刘顺成这么说,他肯定信了。 问题是已有人把情况反映到肖市长那里了,难道肖市长会这么糊涂?事情都没搞清楚,就来找自己? “真的没有。”刘顺成信誓旦旦地说道。话刚说完,猛地想起叶纤红工厂那一片,被他以电路检修的名义,断了电,冷汗一下子流了下来。“只有一处地方出现了小故障,现在正在检修,马上就能通电了。” 大家都是在机关里混的,没有谁是真正的傻瓜,刘顺成这时候哪里还不知道叶纤红找人了? 没想到她性子这么烈,根本不鸟自己,直接把自己的大BOSS搬出来了。 想到自己刚才还想跟他扳手腕,刘顺成觉得自己简直傻透了。 原以为她只是运气好,开工厂赚了些钱,没想到她的后台这么硬。 自己没有搞清楚这些情况,就跟她对上了,真是找死啊! “那样最好。”局长大人语气缓和下来。“如果被我发现你敢骗我,后果你自己掂量——” “是,是。”刘顺成哪里还敢反驳,嘴里一连声地应道。 挂了电话后,他一刻也不敢停留,冲出办公室,就去把那路线合上。 他真怕自己晚了一步,就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郑建国接受了女儿的建议,交待生产科长安排工人们休息一个小时,一会儿电来了,继续工作。 话虽然这样说,他还是觉得她太乐观了,一个小时哪里够? 得罪了供电所,至少会停几个小时,搞不好几天都有可能。 让他没想到的是,挂了女儿的电话还不到一刻钟,电就恢复了。 看来女儿的本事比自己想像得要大,这么快就把电的事解决了。 郑建国站起来,和生产科长一起,重新安排工人生产。 刚把工作安排好,就看到有个瘦小的男从从外面跑进来,看到他之后,连连向他道歉。 “我是供电所的刘顺成,非常抱歉因为电路检修,影响了你们的生产,现在已全部修好,以后一定不再影响你们生产。”刘建成握着郑建国的手,带着些讨好的语气说道。 “没关系,只要不停电就好。”郑建国是个烂好人,听说他就是供电所的负责人,虽然恼怒对方仗势欺人,但是现在他说得这么低声下气,他也甩不开脸为难他。 “你放心好了,就算其它地方停电,我也会保证你们这一路的供应。”刘顺成见郑建国并没有和自己算帐的意思,松了一口气,话说得越发和善了。 “那就谢谢刘所长了。”郑建国见他做出这样承诺,心里彻底放下心来。 送走刘顺成,郑建国打电话给女儿,把情况说了一遍。 “你别同情他。”叶纤红知道父亲的脾气,不得不提醒道。“他是没办法,才不得不这样做。” 为了让父亲安心,她把自己找肖市长出面解决的事说了出来。 既然乡里不愿意出面解决,她只能往上找更大的领导,从上到下来追究这件事。 这也是借了肖市长的力量,才逼得他们这么快解决,否则就算跟他们扯一天的皮,他们也未必会理你。 问题是她的工厂等不起。 “原来如此。”郑建国无奈地说道。 “你也看到了,乡里这些官老爷对我们的态度。”叶纤红怒气冲冲地说道。“这些人没有一个真正关心我们企业的死活,为了防止再出现这样的情况,看来得把这些不作为的人,弄下台几个。” “你别乱来。”见女儿居然动了这样的念头,郑建国就有些紧张。“我们往后还要在这里生活,如果你把人得罪光了,让我们在村里怎么过?”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如果乡村两级领导,不断过来找他们麻烦,他们还能在村里过得下去吗? “哪有这么严重,只是换几个愿意帮我们的人而已。”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自己钱就算赚得再多,如果乡里村里没有自己人,还是会有人打这种主意。 总不能每次遇到麻烦,都找肖市长吧! 上次堂弟一家被村里的恶霸欺侮,她就有过这样的念头。今天自己又被乡里的人拿捏,如果乡里有人跟自家亲近,那这种事就不会发生了。 所以有机会,自己还是得扶持一些跟自家关系亲密的人上台了。 只是郑家人的性格好像都比较憨厚老实,缺少机关人员基本的素质,就算她有心想扶持,也有种烂泥扶不上墙的感觉。 看来得从其它渠道找人了。 胡向阳回来后,她把这件事说给他听。 “别着急,还是慢慢来吧。”胡向阳想了半晌,也没有头绪,最后只好安慰了一句。 来虞城半年了,他也有种拳脚伸展不开的压抑感,似乎想做什么事,都没那么容易。 两人都年轻,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现在看来,是没有助力的原因。 身在官场,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他们还是懂得。 培植自己的势力,看来刻不容缓了。 那就先从乡村两级慢慢找机会吧!叶纤红暗暗做着打算。 吃晚饭的时候,胡向阳突然记起一件事。 “小红,我第一次去你家,你小姑当时向我借车,说结婚要用。现在十一都过了,怎么都没提起了?”他夹了一块醺鱼,小心地咬了一口,把露在外面的刺拔掉,问道。 “对哦,小姑上次说,打算十一结婚,你不说我都忘了。”叶纤红一听,忍不住惊叫起来。 那天对她来说,是个比较特殊的日子,上山去找兰花,居然挖到了几株九节兰,卖了几万块钱,得到了第一桶金。 也是在那天,胡向阳来自己家见父母,把关系明确下来。 后来上姑过来借车,说希望有辆好车做为婚礼头车。 当时胡向阳一口答应了。 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十一都过去两三天了,她们怎么还没有动静? 难道又出了什么状况,所以婚事被延期了? “要不你问一下爸妈吧?”胡向阳主动建议道。 “好,我马上打电话。”叶纤红也觉得应该问一问。 虽然对奶奶和小姑印象不怎么好,但是她们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如果真的碰到了什么麻烦,她还是得帮忙。 吃过晚饭,叶纤红打电话给妈妈,问起小姑的婚事。 “你说这个啊!”叶知书听到女儿的询问后,在那边叹了口气。“还不是你小姑自己作死,结婚前突然向男方要彩礼,结果惹怒了未来的婆婆——” 第四十三章小姑求助 “还有这样的事?”叶纤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姑她吃错药了吗?” 以她的年纪,能找到一个愿意娶自己的男人,已经不容易了。何况对方还是个晚婚小伙子,在镇上有婚房。 如果小姑聪明一点,就算倒贴些钱,也应该把这样的男人紧紧抓住。 “这我就不知道了。”叶知书回答道。 她对婆婆依然余怒未消,最近都没有主动上门,就算她们碰到事情,只要没有开口,她也不会主动去问。 这件事还是从别人嘴里传过来的。 “以小姑的精明,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吧?难道是奶奶在搞鬼?”叶纤红想了想,这样猜测道。 “有可能吧。”叶知书兴趣缺缺地说道。又提醒了一句:“既然她们没有来找你,你也不必多管闲事。” 女儿为她们做的事,也经够多了,没必要什么忙都帮。 “我知道了。”叶纤红应了声,挂断了电话。 就像妈妈说的,奶奶和小姑,一直没有把自己当做一家人,除了想要好处时,会说几句好话,平时只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这种家庭矛盾,就让她们自己去解决好了,自己没必要参与进去。 胡向阳在一边听叶纤红打电话,听说婚事取消了,也没在意。 可是世上很多事,是经不起念叨的。 她们今天在这边打听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事件的主人公,小姑当天晚上就找上门来了。 “小红,我现在也是无路可走了,所以才来请你帮忙。”小姑一进屋,就眼睛红红地装可怜。 “你先喝杯茶,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叶纤红没有被她影响情绪,给她泡了一杯茶后,坐在她对面冷静地说道。 叶纤红承认自己是个冲动和情绪化的人,交朋友也好,跟亲戚的关系也好,不会因为血缘更近,而特别关心。也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卑微,就瞧不起人。 所以她交的朋友,算得上鱼龙混杂,什么身份的都有。 只要跟自己性情相投的,她都愿意读心结交,而不会考虑对方是不是对自己有用。 像小姑和奶奶,虽然跟父亲血缘关系最近,但是因为以前积累的矛盾太多,她反而没办法跟他们亲近。 当然有个原则她还是会遵守,如果她们真的遇到过不去的坎,作为家人,她还是会帮他们度过的。 这是做人的原则,不是因为自己是烂好人,更不是因为自己有圣母心。 “是这样的。”小姑见叶纤红脸色平静,只好收了可怜,“你奶奶背着我,跟你小姑夫一家见了面,要他们拿一万块钱彩礼,用来买嫁妆——”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他们有没有答应。” 如果小姑说的是事实,那她因为要彩礼,而惹恼未来婆婆的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他们当然不会答应。”小姑苦着脸说道。“不但没有同意,还跟你奶奶吵了起来,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你奶奶头脑一热,说婚事要延期,他们也同意了。” 这一套在农村其实很平常,经常有人嫁女前,向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 唯一不合时宜的是,奶奶聪明过了头,忘了女儿的年纪,以为女儿是公办老师,找男人很容易,所以才有底气,想用这一招,来对付男方。 不知道男方的父母,其实并不满意这个未来媳妇,只是儿子没意见,又觉得他不小了,才勉强同意这桩婚事。 给儿子买了婚房后,陆续有左邻右舍,暗里来说亲,女孩子大都是二十三四的黄花大闺女,比郑建琴这个三十岁的女人强多了,如果她们想毁婚,他们是求之不得。 “那你自己怎么不去解释?”叶纤红奇怪地问。 现在可不是父母包办婚姻的时代,奶奶怎么说,代替不了她的态度。只要小姑和小姑夫把事情说开,不是一切解决了吗? “我是去说了,可是他们不信啊!”郑建琴几乎想哭了。“连你小姑夫也以为,是我唆使你奶奶过去要钱的,现在说算代你奶奶道歉,他们也不愿意松口。” “这就奇怪了。”叶纤红皱起了眉头。“肯定还有什么你不知道的原因。” 心里有一句话没说出来。 那个小姑夫为什么会不相信你,还不是因为你平时为人就这样,所以才认定是你在搞事? “我现在也是没辙了,所以只好向你求助了。”郑建琴说完,把头垂下来,一付全靠你了的表情。 胡向阳在一边听着她们姑侄的对话,非常无语。 一个三十岁的姑姑,居然对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侄女耍无赖,真是太不要脸了。 似乎小红不帮她解决,她就赖着不走了。 怕小红狠不下心肠赶人,胡向阳走过来坐在她旁边,准备出面把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轰走。 “向阳,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碰到这样没头没脑的事,叶纤红一时束手无策,见胡向阳突然过来了,以为他有什么主意,转脸问道。 “这种事情外人有什么办法?”胡向阳没好气地说道。“除非男人变心了,否则只要约出来好好谈一谈,该认错的认错,该道歉得道歉,事情不就解决了?” “可是我已道过歉了啊!”小姑对上这个侄女婿,还是有些发怵,语气更加低声下气了。“他就是不接受。” “那他肯定是变心了。”胡向阳用一种粗暴的语气说道。“他比你还小,又在镇上有房子,这样的男人,可是很抢手的,说不定他现在正跟其它女孩子约会呢?” 这倒不是胡向阳看问题一针见血,真的看穿了真相。他这样做,只是想把郑建琴气跑,免得她烦小红。 没想到的是,却把真相说了出来。 “呜——如果他变心了,那我怎么办啊!”郑建琴一听,突然哭出声来。 “对着小红哭有什么用?又不是她害你的!”胡向阳更恼怒了。“你要么直接去找他,要么叫你老娘去解释,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算出钱倒贴,也要哄得他回心转意——” “你瞎说什么!”叶纤红伸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骂道。 她这时已看出来了,胡向阳纯粹是在捣乱,碰到这种感情纠纷,哪里能像他这么粗暴解决的。 “除了这样做,还有什么办法吗?”胡向阳缩了缩头,惫赖地说道。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对他这样的性子,也是毫无办法。 想了想,转头对郑建琴说道:“小姑,你现在哭也没有用。还是先托人去打听一下,他们家到底是什么意思?总得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 “如果他们肯说,早就告诉我了,哪里会等到现在?”郑建琴可怜巴巴地说道。 她好歹也是一名老师,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也猜测过各种可能。 叫她无从下手的是,他们什么都不肯说,只咬定是自己家要求延期婚期的,就这样跟自己耗着。 问题是他们等得起,自己等不起啊! 女人过了三十,就真的是老姑娘了,如果跟他的婚事出了状况,说不定真的只能嫁给别人做后娘了。 “如果只是这个麻烦,倒容易解决。”叶纤红很快反应过来,问道。“他们的亲朋好友里,谁的话最好使,能替他们做主的,就把他找来好了——” 这就像农村里发生家庭纠纷,需要请老娘舅出面的道理一样。 就拿他们家来说,说话最好使的人,无疑是干外婆。 上次舅舅找上门来,叫妈妈回家,两人僵峙不下时,干外婆赶过来,一番道理一摆,舅舅只好一个人回家,还把外公也请了过来。 于是双方都有了台阶,这件事算是圆满解决了。 “我只知道他有一个姨夫,在市政府上班,虽然只是个普通办事员,路子却不少,他们家的很多事,都要仰仗他帮忙。”郑建琴想了想,说道。 “那就请他的姨夫出面,把这件事说清楚。”叶纤红一听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人,放心地说道。 “如果我去找他,肯定不会理我的啊!”郑建琴苦恼地说道。 她这个小学教师,在老家乡下还有几分面子,可是到了他面前,哪里够看啊! “这个容易,我来跟他谈。”叶纤红知道事情到这一步,自己不插手是不行的了,于是主动说道。“你把他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告诉我。” 郑建琴拿出纸笔,把它写下来。 两人已谈婚论嫁,他家的亲戚都已见过,这个长辈算是最体面的人,她自然记得比较牢。 “那行,这件事就交给我了。”叶纤红接过纸条,直接下了逐客令。“时候也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我把事情解决后,会打电话告诉你的。” “那麻烦你了。”郑建琴见叶纤红答应出面,暗暗欣喜,也不介意被赶走,站起来跟她们告辞。 她知道胡向阳的表哥是副市长,只要叶纤红愿意帮忙,这件事百分百能挽回。 等小姑离开后,两人重新回到屋里,在沙发上坐下来。 第四十四章找中间人 “最后还是得找你来解决——”胡向阳搂住叶纤红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有些心疼地说道。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笑笑。“小姑没结婚,对爸来说,也是桩心事,我帮她解决了,也是为了让爸安心。” 自己跟小姑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她毕竟是父亲的亲妹妹,就算矛盾再大,碰到这种事,总是站在自己妹妹这边的。 他没给自己打电话,肯定是知道自己不喜欢她们,不想烦自己。 自己做为子女,有时候也得体谅他这个做父亲的心情。 安安从头到尾都没有出声,只是安静地做作业,只是经常往那边瞟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心思。 在对家人的感情方面,他永远站在姐姐这边,所以对小姑也没好感。 但是姐姐答应帮忙了,他也不会有意见。 第二天上午,安安和胡向阳都离开后,叶纤红换了衣服,往市府走去。 原打算通过114查询到那个人的办公室电话后,在电话里跟他谈一谈,后来又觉得这样不够郑重,对方未必会给自己面子,于是决定去市府找他,当面跟他谈一谈。 有肖市长这张王牌在,想来可以狐假虎威一番了。 —— 周承德今年已经五十岁了,依然是市府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办事员,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替领导写写各种讲话稿和总结报告。 到了这个年纪,他对升职加薪这些已彻底绝望了,每天上班后,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看报纸,然后跟新来的办事员,交流这些年的工作心得。 在办公室里,他处于最底层的位置,连几个同为办事员的新进年轻人,也经常差遣他。 原因很简单,他们都有后台和背景,而他却什么都没有。 尽管如此,他在亲朋好友的眼里,还是那个吃公家饭的机关工作人员,天天跟在领导身边,工作非常体面。 不但他们会捧着他,就连许多生意做得很成功的老板,在他面前也客客气气的。 今天上班后,因为没什么急着上交的稿子,他泡好茶后,悠闲地看起了报纸。 “老周,有人找。”才刚看了两页,门口就有人叫他。 “是谁啊?”他站起来惊讶地问。 “是我。”叶纤红走进办公室,微笑着说道。 看这间小小的办公室里,满满地放了五张写字台,如果想单独说话,肯定得另找地方。 “你是?”周承德在这里工作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找过自己,忍不住惊讶地问。 面前的女孩子年纪看起来很轻,但是穿着打扮和气质,却给他高高在上的感觉。 难道是什么大人物的家属?他暗想。普通人肯定不可能有这样的气度。 作为机关的老油条,这点看人的眼力肯定是有的,绝不会看错。 “我叫叶纤红,有些事想跟你私下聊聊。”叶纤红跟他握了握手,说道:“你这边有方便单独说话的地方吗?” “没有。”周承德摇摇头。“要不,我们去走廊说?” 这栋老式的筒子楼里,是市里主要领导的办公室,他们这些办事员,怎么可能有单独的办公室? “哦。”叶纤红犹豫了一下,“那就借用一下前面的小型接待室吧!” 她记得肖市长的办公室就在前面,以他的身份,肯定有小型的接待室。 说完,当前朝前走去,来到肖市长的办公室,敲门后进去。 周承德见她敲门后就直接进去了,知道面前的女孩子跟肖市长肯定很熟悉,越加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肖东胜此时正坐在写字台后看文件,听到敲门声手刚叫了声请进,就看到叶纤红走了进来。 “叶小姐,你怎么突然来这里?”肖东胜惊讶地问。“是来办事还是专门来找我?” “当然不是来找你?否则肯定会跟你约时间。”叶纤红笑了笑,“我有些私事要跟你的办事员谈谈,因为找不到方便说话的地方,想借你的会客室用一下?” 以她跟肖市长的关系,也没必要瞒着,就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你呀!给我打个电话,不是全解决了吗?”肖东胜一听,笑着说道。 这种事其实非常容易解决,只要自己稍微提一提,相信周承德就会知道怎么做了。 这就是在机关工作的好处了,上下级关系非常分明,很少有下级会把上级的话当成耳边风的。 “我也这样想过,就怕这样的小事也来找你,让你心烦。”叶纤红笑着说道。 “你想多了,我是巴不得你来烦我。”肖市长呵呵笑道。“下次我有困难,也可以明正言顺地请你帮助了。” 说完,把旁边的会室室打开,潇洒地摊了一下手。“你用吧!” 叶纤红打开门,把周承德叫进来。 “肖市长。”周承德进屋后看到肖市长,拘谨地叫了声。 “你们进去聊,不用管我。”肖东胜笑着摆摆手,自己回到了办公桌。 周承德看他的态度,越发认为面前的女孩子不简单,跟着叶纤红进了会客室。 “周先生你好,我今天过来,是有件事想拜托你——”叶纤红和他面对面坐在小型会议桌前,说道。 “叶小姐请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一定不会推辞。”周承德连忙说道。 倒不是他卖好,她有肖市长在,不请他帮忙,反而过来跟自己商量,肯定不是工作上的事。 如果是私事,就像他说的,只要他能办到,怎么会拒绝呢? 这可是向肖市长卖好的机会啊! 他虽然没有了上进心,但是如果机会来了,他当然也不会推开。 “说起来,我们也算亲戚,我还得叫你姨公呢!”叶纤红笑道。“我的小姑叫郑建琴,原本计划跟你的外甥十一结婚,后来发生了点误会,所以还没有结婚,我今天过来,就是想请你帮忙,把这个误会解开——” “什么?郑老师是你小姑?”周承德大吃一惊。“那我那个外甥怎么没有跟我说呢?” “是吗?或许他觉得我是个晚辈,没必要跟你说吧!”叶纤红不知道他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也不在意。 “那个臭小子。”周承德气呼呼地骂了一句。“那件事我也听说了,不过是小事,我回去之后,一定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叫他尽快过来跟你们小姑商量婚期。” 早知道郑建琴有这样的亲戚,他就不会睁一眼闭一只眼,任他们胡闹了,肯定早催他们结婚了。 由这样的亲戚在,只要随便在肖市长那里歪一歪嘴,自己的处境就不会那么差了。 说不定自己五十岁后,再次机会降临,获得升职的机会呢? 那些有后台的办事员,干了几年后,很多调到乡镇独挡一面了,他可是盼这样的机会,盼了不止十年了。 “那就谢谢你了。”叶纤红见他这么识相,笑着说了一句。 原本还担心说服他要花一番心血,没想到她看到自己跟肖市长的关系,主动提了出来。 看来在机关呆过的人,看人眼色的功夫一流。 突然想到自己昨天还在想,乡村基层没有自己的人,既然周承德跟自己有这层关系在,何不想办法把他调出来,送到乡里去。 在叶纤红的理解中,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办事员,如果调到地方,最大的去处,就是去乡里,担任副乡长或乡长,慢慢往上升。 送周承德离开后,叶纤红没有马上告辞,和肖市长交流了一会。 主要内容自己是美食节和大棚蔬菜的事。 至于把柏厦建成伞城的计划,现在实施还为时过早,需要一步一步来。 肖市长打算明年再提这个项目。 吃货团的聚餐计划,已确定下来,过几天就在王子饭店举行。 到时除了分享美食,还会一起商量美食节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每个人的出资情况。 她把这些告诉肖市长,是想邀请他一起参加聚会,省得他们这边计划好后,还要跟他商量,不如当场把计划落实并完善。 肖市长想了想,答应尽量抽时间过来。 叶纤红又谈起自己在老家办厂时,遇到的各种麻烦,话里话外,是希望乡镇里,有自己的人坐镇。 这当然是因为她有私心,相信肖市长能明白她的意思。 “那我把老周调到陈溪乡怎么样?”肖东胜见叶纤红难得像个正常女孩子一样,跟自己耍无赖,突然心血来潮,这样问了一句。 一般来说,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办事员,大多都年轻,年纪大的人,都调到乡镇各级去了。 周承德今年五十了,依然留着没有走的原因,据说是以前得罪了一个县级领导。 那个领导调离前,曾放过狠话,说要让周承德在办公室养老。 言下之意就是,不给他下去锻炼的机会。 不出去自然没机会升职,所以跟他同时期的办事员,现在有的已是科级干部了,只有他依然是个没有级别的办事员。 一个县委县政府的办公室办事员,如果能力出众,就算没有调出去,也有可能升为办公室副主任。 只是周承德没有后台,又得罪了人,自然没这个机会。 第四十五章重定婚期 肖东胜身份不同,自然不必卖那个前领导的面子,所以才敢这么说。 既然叶纤红跟老周有那么一层关系在,如果把他调出去,他肯定会承叶纤红的人情,以后自然会关照叶家了。 那他也算完成了叶纤红要人的请求。 “真的吗?那当然好。”叶纤红也不客气,笑着应道。 刚才跟周承德聊了几句,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因为长时间被打压,性子已磨平了。在办公室这么多年,情商也锻炼得很优秀。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自己机会不多了,所以会珍惜自己给他的准备的舞台。 “行,既然你也觉得不错,那我跟组织部商量一下,尽快把他调下去。”肖东胜笑着说道。 调个镇级干部还需要动些关系,毕竟全县只有七八个中心镇,一镇之长也算有一定的实力了。 而乡一级就容易多了,这时候大多数乡下辖不过十来个村,权力小得多。 两人接下来又聊了一会,看时间不早了,叶纤红才向他告别。 肖东胜一直送到楼梯口,等叶纤红下了楼,才回到办公室。 周承德跟叶纤红谈完后,回到办公室后。 刚才到肖市长办公室里的经历,让他非常激动,在自己的位置坐下来后,还一直心神不定。 他苦笑一声,原以为自己的心境早已练得稳如泰山,没想到全是骗人的。 因为没有希望,所以自暴自弃,绝了往上走的思思。 可是叶纤红一句话,又让他起了别样的心思。 顾不得寻思其它同事别有意味的眼神,他好几次以倒水为借口,偷偷走到门口,关注肖市长和叶纤红那边的情况。 等叶纤红离开时,他看到肖市长亲自送到楼梯口,更加坚定了刚才的想法。 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他一定得处理好自己外甥跟郑建琴的亲事,想方设法搭上叶纤红这根线。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度日如年,连报纸也没心情看,就等着下班。 终于挨到十二点,可以回家吃午饭了,他骑上自行车,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西关镇连襟的家。 刚走到门口,连襟赵维松听到动静,从屋里迎了上来。 “妹夫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家里已做好午饭,正准备端上桌,看到周承德过来,客气地问。 赵维松老婆和周承德老婆是亲姐妹,老家都在虞城山区里。 周承德大学毕业后,进了虞城县政府,户口也迁到了城里。 而赵维松依然住在山里,一家三口以种地为生,等周承德在城里有了一定的基础,才在他的帮忙下,帮他们在西关镇上找了工作,生活条件才有了较大的改变。 他现在在西关镇一家私营企业当车床工,每月工资有五百多。儿子和老婆只是普通工人,每个月也能赚四百块,一家人辛苦存了几年后,又向亲戚借了些,在镇上买了套房子,算是真正在城里落脚了。 这一切可以说全是这个连襟给的,所以他们一家,都十分感激周承德。 “还不是为了你家有才的事!”周承德一屁股坐下来,没好气地说道。 有才是赵维松儿子的大名,全名叫赵有才。 “有才怎么了?”赵维松一听,担心地问道。 因为工厂那边有免费的午饭吃,赵有才中午一般不回来,要到晚上才回家。 “他能有什么事!”周承德见他们把菜放好,毫不客气地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说道“我是说他和那个郑老师的婚事——” 这件事关系到自己能不能进一步,所以他才这么急着赶过来,希望早点办成。 “那件事不是说好了吗?”赵维松疑惑地开口。“我们一直觉得郑建琴比有才还大,既然他们想延期结婚,我是求之不得,等他们拖不下去了,就直接分了好了。” 在这个妹夫前,他们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 “你们啊!就是眼光短浅。”周承德放下筷子,叹了一口气。“我今天过来,是想告诉你们,这件事你们做错了,得尽快安排两人的婚事。” “为什么?”赵维松瞪大了眼睛。 当初这样安排,妹夫也是同意的,为什么今天突然改变了主意? “原因很简单。”周承德抬着望着赵维松,一脸严肃地说道。“因为郑老师有一个侄女,能随便进肖市长的办公室,离开时,肖市长还亲自送她到楼梯口。” “咝——”赵维松夫妇一听,倒吸了一口凉气。 以他们有限的见识,也知道这件事包含的意思。 自从搬来镇上生活后,见的世面多了,看问题自然不像在山村时那样狭隘。 特别是这个妹夫,经常跟他们聊机关里的那些人情世故,让他们对这里面的弯弯道道,也懂了些皮毛。 一个人能随便进出市长的办公室,离开前市长还得送她,那她平时肯定能跟市长平起平坐。 郑建琴既然有这样的亲戚,那他们以后不是能沾光了?就算把她娶回来当祖宗供着,也值了。 “现在你们明白了吧?”周承德放下筷子,神情倨傲地说道。 在连襟一家面前,他习惯了装高人,见他们此刻一脸信服的样子,心里非常得意。 “我明白了。”赵维松连忙回答。“你放心,等有才回来,我马上跟他商量这件事,争取在元旦前,把这件事给办了。” 想到自家有了这样的亲戚,这场婚礼肯定会办得轰轰烈烈,夫妻俩越想,内心越热切。 “这就对了。”周承德见赵维松这么干脆,开心地笑了。“我今年已五十岁,原先对升职已不抱任何希望,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外甥媳妇,说不定在退休前,还能调到乡镇过一遍一把手的瘾呢?”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赵维松一听,就有些动容。 不管怎么说,如果妹夫真的能有这一天,那他们也会受益无穷。 “这些年,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们,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们一家也希望能回报你——”赵维松难得一脸正色地说道。 叶纤红回到家后,随手把手包放在茶几上,整个人倒在沙发上,心情特别愉悦。 原想着替小姑解决这个麻烦,也算对得起她了。没想到意外获得了一个机会,让周承德调到自己老家所在的乡里,那以后碰到什么麻烦,爸爸也有可以商量的人了。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以周承德的经验,加上肖市长的支持,想来他很快就会成为陈溪乡的一把手。 叶纤红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他能坐稳这个位置,给自家的工厂挡住麻烦就行。 这样一来,想必乡村二级里,没有人再来打自己家的主意。 晚上胡向阳回来,叶纤红忍不住心里的激动,把这件喜事告诉了他。 “好是好,不过他今年都五十岁了,还有培养价值吗?”胡向阳不大肯定地问道。 一般来说,基层机关工作人员,六十岁必须退休。过了五十五,就没什么升职的机会了。 满打满算,周承德只有五年时间了,就算一路高升,又能升得到哪里去? 一个正科级,绝对到顶了。 “我只是希望乡里有个自己人,当我不在时,父亲有个能商量的人。”叶纤红淡淡说道。“难道你以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培养一个高官出来啊!这可不是我能做到的。” “这倒也是,是我想多了。”胡向阳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同一时间里,赵有才下班回家,洗了手在饭桌前坐下来,刚扒了两口饭,就听到父亲说起他的婚事。 听父母的意思,是希望他们不要被上次的事影响到,另外挑个好日子,把证领了,喜酒办了。 他原本就没有放弃郑建琴的打算,只是因为父母反对,才不得不听从他们的安排。 既然父亲回心转意,他自然没有意见。 因为是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过度保护,他其实是没什么主见的人,所以才会在这个年纪,依然没有结婚。 他喜欢郑建琴,就是因为她比自己大,性格比自己强势。又是小学老师,让他有种被照顾的感觉,所以才愿意娶她。 吃过晚饭,他骑上自行车,去找郑建琴去了。 这个好消息,他第一时间想跟她分享。 郑建琴这时候刚吃了晚饭,正在小学宿舍楼门口的井边洗衣服,看到赵有才推着自行车进来,非常惊讶。 “你过来干什么?”对于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她心里有藏不住的委屈。 都已经定好婚期了,因为自己老妈的原因,他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任他的父母把婚期取消。 在她看来,结婚前女方脾气大一点,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来看看你,顺便跟你商量一下结婚的日期。”赵有才得意地说道。 他哪里不知道郑建琴对自己有气,不过爸妈已同意了,所以相信她听了自己的好消息后,就会消气了。 “什么?你爸妈回心转意了?”郑建琴惊喜地站起来,双手随意在大腿上擦了擦,连裤子打湿了也没发觉。 “是的。”赵有才一把搂住她,在她嘴上啄了一下。“不但回心转意了,还决定在元旦前,就把喜酒办了。” “真的吗?”郑建琴喜出望外。 第四十六章吃货团重聚 离马丽莲的MV制作完成,转眼已过去了半个月。 让叶纤红始料未及的是,这首歌正以病毒传播的速度,在国内流行开来。 不管是各大无线电台,还是跟音乐有关的电视节目,到处都能看到听到这首歌。 至于街上的音像制品店,更不用说了。 门口的大音箱,一直在循环播放这首歌。 就连商场卖电视机的柜台,也在播放这首歌的MV版,以此来吸引顾客驻足观看,增加销售的机会。 以前一直以播放四大天王的粤语歌为荣的服装店,现在的背景音乐,也改成了《独一无二》。 这首名字霸气无比的歌,终于以不逊于王杰成名的速度,横扫国内流行歌坛。 叶纤红看到这个结果,也说不出是什么心情。 因为一个意外,她居然用一首抄自二千年的歌,把马丽莲送上了神坛。 走进王子饭店,来到二楼吃货团聚餐的包厢,没想到门一打开,熟悉的音乐声就传入耳中。 叶纤红苦笑一声,没想到这首歌还真跟自己扛上了。 连来饭店吃饭,也不能耳根清静一下。 “小红,胡向阳说这首歌是你写的,真的还是假的?”章诗萍看到叶纤红进来,冲过来挽住她的手臂,不敢置信地问。 跟叶纤红认识这么久了,她还从来不知道叶纤红居然会写歌。 最要紧的是,歌还这么好听。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知道这件事瞒不了大家多久,干脆地承认。 “你太厉害了。”章诗萍夸张地叫道。“早知道你有这个本事,上次表弟在的时候,叫你给他也写首歌——” 如果他也有一首这样出名的歌,想混娱乐圈就容易多了。 至少不用像其它新人一样,为了一首好歌,不得不听从唱片公司的摆布。 “你以为写歌这么容易啊!”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总得要有灵感,才能写得出来,你就别替你表弟动这个脑筋了。” 叶纤红这样泼冷水,是希望她死心。 她又不是前世看过的男频小说的男主,一重生就抄歌抄小说,她只希望凭自己的重生阅历,踏踏实实赚些钱。 “小气鬼。”章诗萍松开手,白了她一眼。“前几天刚给弟弟写了一首歌,现在又说没灵感,不给面子就明说嘛!” 她才不相信叶纤红的鬼话,说到底,还是自己跟她的交情不够。 如果换成苏思诗,她肯定会答应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与人之间的缘份,不是靠人为可以拉近的。 不过章诗萍不会死心,她相信大家在一起久了,总会培养出感情来的。 “小红,为了今天这次活动,我专门从粤省请了几个大师傅过来,等一下要请你评判一下各式菜的优劣。”温俊这时候走过来说道。 “没问题。”叶纤红点头笑道。 坐下来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茶,陆陆续续有吃货团的成员走进来,很快人就到得差不多了。 经过几次聚会,大家已非常熟悉了,所以没有人房间应酬和讨好某个人,都跟自己比较熟的人坐在一起,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 胡向阳照例和赵大成和小方在一起,蒋建辉兄弟俩都来了,和苏思诗在一起。肖东灿今天也过来了,和姜皓、温俊坐在一起。 肖市长虽然答应过来,不过不可能这么早,等大家吃得差不多了,过来坐一下,谈一谈合作的事,已是极限了。 “你跟着我干什么?怎么不去陪温俊?”叶纤红见章诗萍一直坐在自己的旁边,没好气地问。 “你只有一个人,他有人陪。”章诗萍耍赖地把身子靠过来,说道。 “原来是怕我一个寂寞,所以才一直陪我?”叶纤红一把推开她的身子,瞪眼道:“当我傻瓜啊!有话就直说,别阴阳怪气地?” 她早已看透章诗萍的本性了,才不会上她的当? “我是真的——”章诗萍还想狡辩,见叶纤红站起来想走,连忙开口道:“你给弟弟写的歌,我偷偷听过了,非常好听,能不能交给我表弟唱——” “你什么时候跟表弟关系这么好了?”叶纤红停住身子,不悦地问。 一首歌而已,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章诗萍的态度,总给她感觉有点不正常。 “表弟回家后,又不上学,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章诗萍知道自己不说实话,叶纤红就不会答应,只好吱吱唔唔地交代了。“有一次跟我打电话,听说《独一无二》是你写,就问我能不能找你要首歌?” “这不合理吧?”叶纤红皱了皱眉。“香港那边不是有很多好的词曲作者?为什么舍近求远,反而来找我?” 这时候的香港歌坛,翻唱了大量的日本歌曲,涌现了不少填词人,发布了大量新歌。 像四大天王,因为资源倾斜严重,所以出歌的速度快得惊人,有时候一年都可以出几张唱片。 当然也有原创歌手,最出名的就是BEYOND。 而台湾那边创作歌手更多,像齐秦、王杰、郑智化等,都是创作能力极强的歌手。 “你以为我是李嘉诚啊!”章诗萍翻了个白眼。“小姨家条件虽然不算差,一年也就一百多万收入,在香港那边,只能算是中产家庭。” “哦。”叶纤红点点头。 这句倒是实话,香港的物价跟内地比,天差地别,随便吃个快餐,也要二三十块,一万块工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 所以回归后,很多香港人到深圳买房子,反正从罗湖过关,早出晚归,也很方便。 “如果随便买首歌,根本唱不红,那有什么用?”章诗萍抱怨道。“姨妈是希望表弟买首好歌,先唱好后打开一些知名度,那样的话,就能签约大的唱片公司了。” “你姨妈为了这个儿子,也算是费劲心机了。”叶纤红同情地说道。 “可是一首能唱红的歌,哪里随便搞得到?”章诗萍苦恼地说道。“如果私下找人帮忙,几十万未必能买下来?” “所以你就来打我的主意?”叶纤红气鼓鼓地说道。 “姨妈说,如果我能帮他弄到一首好歌,她就把香港的那套小公寓送给我——”章诗萍把最后的底也透露出来了。 香港房子贵,章诗萍在那边没有自己的房子,那套公寓虽然只有三十多个平方,好歹下次回香港,有个自己的窝了。 这也是她极力想把这件事办成的动力。 “原来我的歌竟然这么值钱?”叶纤红被她气笑了。 “要不,我另外买一套房子补偿你?”章诗萍诱惑道。 虞城的房子便宜,像叶纤红现在住的那一套,也不过二十几万。 如果买一套普通的单元房,九十平方以内的,十万都不用。 “算了算了!”叶纤红无奈说道。“刚才跟你开玩笑的,如果你真要歌,我尽量帮你写一首吧?那首《青春修炼手册》,不适合你表弟唱!”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对自己重生后的表现,有了新的领悟。 既然是重生人士,想完全不用他人的创意,那根本不可能。 只要自己守住底线,尽量不用它们赢利,那就不错了。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只觉得念头特别通达,似乎像小说里写的,一下子顿悟了。 “小红,还坐在那边干什么,准备试菜了——”苏思诗在旁边叫道。 “哦。”叶纤红站起来,和章诗萍一起找个位置坐下来。 今天这顿饭,他们叫试菜,就是每个人都品尝一下王子饭店新推出来的菜,作为接下来美食节的主推菜。 也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汤菜小炒菜比较少,大多数是煎、炸、烤、凉拌、盐焗为主。 第一个上来的是盐焗手撕鸡,把盐焗鸡的肉拆开后,加上黄瓜丝、香菜、花生米等配料充分搅拌后,做成凉菜,既可以下酒,又可以下饭,非常入味。 原本盐焗鸡是正宗的粤菜,加了配料搅拌之后,倒有点像川菜的做法了。 至于口味上,又做了调整,咸鲜味略少了些,多了些鲜甜味。 “好吃。”叶纤红夹了一筷子,慢慢咀嚼了一遍,忍不住赞道。 盐焗鸡本身味道不错,可是有的店家用了太多的水盐焗粉,味道就有点怪怪的,至少叶纤红不是太喜欢。 现在这样一改良,口味就变了,吃起来比原先爽口入味多了。 “我也觉得不错。”苏思诗也夸了一句。 “你们都喜欢,看来这首菜这样改,还是可行的。”温俊是老板,见叶纤红都夸奖,笑着说道。 “我这个北方人也觉得好吃。”姜皓在一边插了一句。 “那这道菜就定下来了。”温俊拍板道。 接下来上来的是凉拌三丝。 这道菜叶纤红前世吃过很多,各个地方用的材料都不同,有的地方用香干丝为主要材料,有的地方用粉丝做主要食材,也有的地方红萝卜丝香芹丝做主要食材,口味也千差万别。 他们今天桌上这一盘,却是以香芹丝、红萝卜丝、黑木耳丝加上香干丝拌出来的,放了压碎的花生米、葱花、香菜和芝麻,看起来就有食欲。 第四十七章品菜活动 叶纤红本身比较喜欢这种材料简单,却又需要花心思搭配调料的小菜。所以夹起尝了尝,依然很满意。 前世重生前,身边的闺蜜都进入了中年,开始注意养生和健康了,这种清淡的蔬菜凉拌菜,在家经常做。 可惜越是这种小菜,越难做好,比大鱼大肉难做多了。 在叶纤红印象里,只有一个来自川省的闺蜜,才能做出大家都喜欢的味道来。 接下来,一个个菜相继端上来。 因为是给美食节准备的,需要做好后,装在打包盒里,让逛街的顾客买了后,可以边走边吃,所以不能有太多的汤汤水水。 前面几个菜无疑都符合要求,口味也不错。 “温俊这次花了不少心思吧!”叶纤红笑着说道。 请来师傅容易,做出这些符合要求的菜却很难,大多都换过材料和烹饪手法,想来温俊这些天,没少到厨房,跟师傅们商量菜的做法。 “还好。”温俊笑笑不肯承认。 凉菜上得差不多了,接下来是热菜。 最先上来的是一道红烧狮子头,大概鸡蛋大小,红艳艳地透着油光,看得就有胃口。 然后是焖鸡中翅,颜色跟红烧狮子头差不多,只是它汁水收得比较干,上面酒了葱花,闻起来更香。 “好吃。”大家连声叫好。 叶纤红在家经常做可乐鸡翅,不过这道焖鸡翅味道也不差。 这两道菜更适合美食节上销售,可以论只卖,想来馋嘴的孩子抵抗不了它们的诱惑。 后面是一块东坡肉,这道菜是浙省名菜,据说肥肉的油都蒸出来了,不吃肥肉的人也能吃得下。 叶纤红前世一直没回老家,老实说还真没吃过,所以看到它,忍不住拿过来小心咬了一口。 外面的皮已蒸得晶莹剔透,像漂亮的宝石,咬下去不像在吃肉,倒像是在咬Q弹的果冻。 “味道怎么样?”温俊一脸期待地问。 作为主打粤菜的饭店,要做地道的浙菜,无疑是有压力的。 做这道菜的师傅可是非常有信心,温俊却依然有些担心。 “很好吃。”叶纤红抹了抹嘴,笑眯眯地点头。“像我这样不吃肥肉的人,也能吃一块。” “那就好。”温俊终于放下心来。 接下来的叉烧、麻油鸭、酥鱼等荤菜,依然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很快热菜上得差不多了,最后的是主食。 首先是一道凉面,应该是也是改良过的,细细的面条上铺了一层青瓜和葱蒜,上面浇了一层像面酱一样的调料,闻起来非常香。 温俊用公筷把面搅拌均匀后,邀请大家品尝。 叶纤红尽管控制着食物,到这时候也有八分饱了,于是夹了一点点放进嘴里,感觉口感非常好。 这面把川省的凉面和武汉的热干面结合在一起,又吸取了炸酱面的优点,可以说味道真的绝了。 可惜大家的肚子都填饱了,所以没有人伸第二次筷子。 后面又上了几种粤式点心,有榴莲酥、叉烧酥、黄金大饼、鲜虾肠粉、芋丝饼、蒸凤爪等等。 每个人只能看着,没办法吃了。 “温俊,你今天的菜做得多了。”肖东灿埋怨道。“不过这些菜我们都喜欢,放在美食节上,应该没问题。” “那就好。”温俊见自己这些日子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心里也非常满足。 等到服务员把菜撤走,大家重新坐下来讨论美食节的事。 叶纤红朝门口望了一眼,肖市长到现在还没来,看来真的脱不开身。 心里其实清楚,像肖市长这种有背景又年轻的干部,肯定是大家争相讨好的对象,所以他下班后,只怕应酬比上班还多。 毕竟有的事上班时不方便讲,只有在私下说才比较方便,特别是在饭桌上讲。 温俊拿出纸笔,把上次定的美食节计划重新拿出来,给大家分配任务。 首先,需要拿到上级单位的批复,否则他们不能私下办这样的活动,这件事交给肖东灿去办理,毕竟他的亲哥哥是肖市长。 虽然叶纤红说肖市长会来,不过到现在都没动静,应该不会来了。 肖东灿没有拒绝,应承下来。 这次他要在虞城呆三天,足够时间搞定这件事。 然后是搭建美食摊位的问题。 照叶纤红的建议,最好是搭一些临时房,像帐篷一样,用完之后可以收起来,下次继续用。 这些材料柏厦的大型伞厂肯定有,所以交给章诗萍来处理。 她在那边有亲戚,做好这件事应该不难。 何况又不白要他们的,能赚钱的事,何乐而不为? 再下面是招商的事,想办好一届美食节,只靠本地几家饭店和食品厂,肯定不行,所以想打出名气,必须将周边几个县市的同行,都邀请过来。 这件事主要得由温俊自己去办。 “温俊,去招商前,你最好把宣传册先做好,然后在电视里打广告,否则口说无凭,人家凭什么过来?”叶纤红提醒道。 “没问题。”温俊点头接受了叶纤红的建议。 “那接下来就是印制宣传册和打广告的事了,这件事谁来办?”温俊问道。 “这件事我来吧!”姜皓主动把事情揽了过来。 他是搞摄影的,认识这样的人,又有亲戚在电视台工作,应该能把这件事做好。 “太好了。”温俊连声表示感谢。 相比其它工作,这件事其实最难,至少在浙省,他就没把握把这件事做好。 “姜大哥,你认不认识导演?”叶纤红突然问道。 “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想当明星?”姜皓惊奇地问。 “当然不是。”叶纤红解释道。“如果要在电视台里播放美食节的广告,单靠文字是很难吸引人们过来的,必须剪辑成一个短片,才有效果。” “怎么拍?”姜皓猜疑地问。 “其实也不用怎么拍,主要是剪辑的工作。”叶纤红想了想,说道:“一方面,要把虞城美食节的活动宣传出去,另一方面,要用美食把观众的欲望勾起来,让他们有兴趣来品尝这里的美食。” “你说的具体一点。”姜皓还是不太明白。 “就是用文字制作一些宣传口号,然后找一些跟美食相关的素材,剪成一段小电影,半分钟到一分钟就够了。”叶纤红照前世电视里经常播放的广告,大概解说了一下。 “我明白了。”姜皓回答道。“不过这费用怎么算。” “暂时先由我垫付。”温俊回答道。“等一下我会把每个人的付出,算成投资,到时赚了多少,就按投资比例分钱。” 他也是比较乐观的,没想过如果亏了的话,自己要赔进去多少? 不过这都是值得的,如果亏了,就当成广告费用好了。 商量好这些,其实把美食节需要筹备的工作,安排得差不多了,就等每个人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可以正式搞了。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门口传来说话声,原来是肖市长到了。 “不晚不晚。”大家连忙站起来,笑着迎了上去。 只要肖市长肯来,永远都不嫌晚。 请他坐下来后,服务员连忙泡了茶端上来。 温俊作为主人,把刚才的安排大致说了一遍,并问肖市长的意见。 倒不是肖市长能说出什么特别好的方法,主要是他代表官方,说的话比较有份量。 美食节虽然是小红提出来的,具体由他们在搞,说到底,还是以虞城市的名义办的。 私人想办这样大型的活动,肯定不能通过审批。 如果市里还有不同的意见,或者有人想找他们麻烦,这个计划就只能泡汤了。 “有叶小姐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肖东胜望了叶纤红一眼,带着些恭维的语气说道:“我今天过来,只是想了解一下进展,并看看你们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市里出面解决的?” “困难?”温俊想了想,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朋友,笑着摇摇头。“暂时还没有。” 如果是叫一群普通的商人来搞这样的活动,或许真的会困难重重,不过他们这个吃货团,成员可不简单。 叶纤红在大方向的把握上,无人能出其右。 蒋家苏家是虞城生意做得最成功的地头蛇。 胡向阳、赵大成、肖东灿和姜皓,都是京城过来的,关系网也很多,普通的事情根本难不倒他们。 加上自己和章诗萍,只要不碰上比他们来头还大的衙内,在虞城几乎可以算是一支无法战胜的团队。 “那这样好了,我回去之后,把你们整理好的活动方案,上交给常委会,并申请一笔费用。”肖市长开口道:“至于具体有多少,得看常委会讨论的结果了。” “那太好了。”在座的人都表示了感谢。 大家经过几次磨合,已成为一个颇有凝聚力的团队,可以说是你荣我荣,你损我损。 碰到这样的事,都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刚才没安排到任务的人,也会拿出一笔钱做为前期投资,支持美食节的活动。 到时根据出钱出力的多少,作为这个项目的投资人。 如果赚了,就大家一起分钱,如果亏了,就当是支持吃货团的其它成员。 第四十八章戴老的电话 肖市长坐了一会,就站起来告辞。 大家送他离开后,回到包厢,坐下来继续讨论细节,以便让方案更加完善,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至于每个出多少钱,多少力,也一并记录下来,做为以后分配收获时的凭证。 又讨论了一半个小时,等到方案真正确定下来,已是晚上九点多了。 大家纷纷站起来,相继离开,方案交给温俊整理,到时一式两份,他这里留一份,另一份明天送到肖市长手里。 叶纤红带着安安,和胡向阳回到家里。 安安还有作业没做完,于是打开书包,急匆匆地开始写。 胡向阳和叶纤红坐在沙发上陪他。 叶纤红望了望墙上的挂历,离中秋节只有五天了,一些单位已开始派发过节礼品。 胡向阳所在的派出所,福利比较好,已发了月饼和一些鸡鸭鱼肉。 他没有把这些食物带回自己的宿舍,全部拿到了叶纤红的家里。 月饼就在茶几上,其它杀好的食材放进了冰箱里。 叶纤红看了看茶几上的月饼,想到自己现在也不是孤家寡人了,手里好歹有三家实业,几十个员工。 做老板的人不能太小气,也得买些月饼和其它食品,当作福利发给他们。 “明天有得烦了,得和朱亚婷去买节礼,发给员工。”叶纤红呼出一口气,有些心烦意乱地说道。 说话间,随手打开月饼看了看,见里面还是那么几样口味,豆沙、五仁和莲蓉,又把盒子盖上。 不管是九十年代,还是重生前,除了包装越搞越复杂,口味倒是几十年不变。 “不喜欢吃?”胡向阳注意到叶纤红嫌弃的表情,笑着问道。 “谁爱吃这个啊!甜得腻死了。”叶纤红哼了一声。 “我也不喜欢吃。”胡向阳笑着说道。“要不拿去送人?” 虽然他们嫌这嫌那的,乡下中秋节买不起月饼的,还大有人在,不如去一趟老家,送给别人吃。 “办法不错。”叶纤红点点头。 第二天上午,等做完家务,叶纤红打电话给朱亚婷,叫她跟自己一起去买过节礼品。 朱亚婷听说要发过节礼品,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 两人一起来到桃园商场,挑合适的月饼。 发给员工吃的,当然不可能挑包装特别好的,那种东西华而不实,最好是味道不错,价格实在一点的。 叶纤红和朱亚婷在食品区比较了半天,最后挑了一款三十多块钱的铁皮盒月饼礼盒,觉得它的性价比最高。 至于其它的食品,为了便于保存,叶纤红订了一款腊鸭,一包一斤装的火腿肉,一包半斤装的香菇干。 考虑到其它工厂经常会送西瓜等大件的水果,叶纤红最后又订了一箱听装可乐,这样一来,就拿得出手了。 叫朱亚婷带着商场的送货人员,会公司安排发东西,她自己回转商场,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买中秋的节礼。 刚走到商场门口,手包里的大哥大响了起来。 “小红,你现在有空吗?”是戴老的声音。 “有空啊!”叶纤红连忙回答。“爷爷你有什么事?” “没事的话,就马上到我家里来。”戴老也没有说什么事,只叫她马上过去。 叶纤红只好回头,往戴老家走去。 路上给乔昌智打了个电话,把自己买了过节礼品的事告诉他,叫他协调一下,把东西分给每个员工。 至于管理人员,叶纤红打算请他们吃顿饭,再给他们包个红包。 这些月饼什么的,只能哄哄下面的员工。 乔昌智叫叶纤红放心,一定会把这件事安排好。 叶纤红挂了电话,匆匆走进戴老的家里。 院子里,杂七杂八地放了很多东西,有各种各样的水果,也有活鸡活鸭活鱼,甚至连甲鱼、鸽子、黄鳝这种平常比较少见的食材都有。 “小红,快过来。”戴老一见叶纤红进门,连忙大声地叫道。 “爷爷,你急急把我叫过来,不会是想叫我帮你收拾这些东西吧?”叶纤红走到他旁边,笑着问道。 也不知道是谁送过来的,都要把院子的空地堆满了。 “收拾东西我用得着找你吗?”戴老佯怒地敲了一下叶纤红的脑门,骂道。“市里今天发节礼,很多处室都给我送了一份,这么多东西我哪里吃得完?只能叫你拿回去了。” 往年收到这些东西,他叫保姆小陈拿走一些,留一些耐放自己也爱吃的食材,其它大多送给武警中队,给那些小伙子改善伙食了。 今年认了叶纤红这个孙女,他当然也分亲疏,所以先把她叫过来,让她第一个挑自己喜欢的东西。 “原来有这么好的事啊!谢谢爷爷。”叶纤红开心得笑了。 她现在不缺钱用,这些东西都买得起,但是人都有这样的习性,能白拿东西的时候,就会特别兴奋。 “客气什么。”戴老没好气地说道。“你先把喜欢的挑走,等一下小陈拿一些回家,剩下不要的,我就给武警中队的那些小伙子了。” “行,我挑。”叶纤红笑着说道,又招呼陈姨。“陈姨,你也一起挑,别好的被我挑完,你等一下没有喜欢的东西了。” “没事。”陈姨哪里会跟叶纤红争,笑着推脱道:“你尽管挑好了,我不是挑嘴的人,这里每一样都喜欢。”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知道陈姨顾虑自己的身份,所以让着自己,于是低下头,把自己看中的东西放在一边,等一下拿走。 西瓜什么的,她当然不会要,所以只挑了最好的东西,像甲鱼、黄鳝、鸽子各拿了一些,又挑了些鸡鸭和活鱼,反正每样都给陈姨留了一些。 “怎么只要这么一些?”戴老不满地说道:“你别担心不好拿,我会派车帮你送回去的。” “那太好了。”叶纤红又拿了些猪肉和水果。“正好中秋节胡向阳爸妈要过来,今天拿了这些东西,连菜也不用买了。” “他们过来干什么?”戴老好奇地问道。“你今年才十九岁,难道这么早就想结婚了?” “过来走亲戚不行啊!”叶纤红见他取笑自己,不依道。“到时你有没有空,最好能一起过来做客。” “好的啊!”戴老欣喜地说道。“往年都是小陈陪我过节的,今年去你家过,就热闹多了。” “那说好了。”叶纤红笑眯眯地说道。 望了望一边自己挑好的东西,五只活鸡,四只鸭子,两只甲鱼,三只鸽子,至少五斤黄鳝,一条猪腿,六条草鱼,一扇排骨,真的不少了。 至于水果,她随便拿了一些,这个太重太占地方,路上又容易坏,不好拿。 “再拿些干货。”戴老随手拿了两包黑木耳,两包香菇,一包鳗鱼干和一包笋干,放到那堆货里。“酒和饮料也拿一些吧,客人来了可以喝。” 说完,就要去搬那笨重的箱子。 “别扭了腰,我来。”叶纤红哪里敢让他动手,连忙走上去自己拿。“爷爷你也太客气了。” “你是我孙女,不给你给谁?”戴老理直气壮地说道。 “知道你对我好。”叶纤红走到他旁边,跟他并排站在一起,把头侧过去,在他的肩上靠了靠。 “这么大的人,还想撒娇?”戴老取笑道。 “你是我爷爷,不向你撒娇,难道还跟同龄人撒娇啊!”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行,行,你尽管撒娇。”戴老呵呵笑起来。又问:“这些东西你打算拿回老家,还是放在虞城的家里?” “还是拿回老家吧!”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这些东西全部自家吃,肯定不可能,送回老家后,可以各个亲戚送一点,也就差不多了。 “对了,还有月饼,你也带些走,到时每家人都给一盒。”戴老又提醒道。 “知道了,爷爷。”叶纤红算了算人数,最后拿了八盒。 照她的计算人数,有六盒就够了,又怕自己匆匆忙忙数,会漏了人数,于是多拿了两盒。 戴老这才放过她,走到门口,大声叫一位武警开一辆皮卡过来,帮忙把东西搬上车。 “爷爷,那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过来看你。”叶纤红坐上车子,向戴老告别。 因为要回家,还要送东西到各家各户,怕时间来不及,所以不再耽搁了。 “走吧走吧!”戴老赶苍蝇似地挥挥手,“反正你是大忙人,如果我不叫你过来,你都不会来看我——” “爷爷——”叶纤红被他说得不好意思。“我明天一定过来,相信我。” “行,行,我信你。”戴老见叶纤红着急了,这才放过他。 又叮嘱开车的武警:“你下午的工作,就是做好她的司机,等她叫你回来,你再回来,知道吗?” “知道了,首长。”武警大声地回答。 叶纤红回头向戴老挥挥手,这时候才发现他真的老了,脸上居然有明显的老人斑。 难道是因为年纪大了,所以那些灵液消耗得特别快?叶纤红坐在车上暗想。 如果是这样,那她以后不能以自己为标准,认为给戴老甚至外公服用了一些灵液,就万事大吉了。 自己得再找个机会,让他们把身体养好。 第四十九章送中秋节礼 为了防止车上的瓜果碰坏,一路上皮卡车开得很慢。 可是叶纤红的家离虞城,总共才十多分钟的车程,就算再慢,也很快到了。 车子开进院子,叶纤红下了车。 “小红,你怎么换了辆车?”叶知书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女儿从一辆皮卡车里钻出来,惊讶地问。 在她的观念里,皮卡是货车,不是小轿车。 明明有轿车可以开,搞不懂她今天为什么开这辆货车回家? “这车不是我的。”叶纤红随口回答了一句,又问:“爸呢?” “你爸在厂里上班啊!现在才十点多,哪里会这么早回来?”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给她一个你问得好傻的表情。 “哦。”叶纤红应了声。 自己确实糊涂了,居然问了这么一个傻问题。 走过去对车里的武警战士说道:“小同志,你先进屋喝杯茶,我还得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怎么处理这些东西?” “好。”年轻的武警战士也没有废话,下车后跟在叶纤红身后。 “你说什么?跟我商量处理什么东西?”叶知书在一边听到了,惊讶地问。 这时候因为司机关门时,车子震动,喇叭响了一下,引得车上的鸡鸭都咯咯嘎嘎叫了起来。 “你看看后面车厢里有什么东西?”叶纤红笑着说道。 叶知书连忙走过去看了看,只见载重一吨半的车厢里,几乎放满了东西,常见的鸡鸭鱼肉都有,就像一个小型的菜市场。 “中秋节又没到,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叶知书以为女儿为了招待亲家,所以买了这么多食物回来,忍不住抱怨道。“到中秋节,很多都坏了。” 现在买菜这么方便,何必提前买好,等他们来了,再去市场买好了。 “不是我买的,是爷爷送的。”叶纤红抱了抱妈妈的胳膊,不高兴地说道。“不是要过中秋节了吗?各个单位都发节礼,他收到的东西太多了,所以叫我带回家送给你们。” “哦。”叶知书一听,顿时惊喜地叫起来。“你那个干爷爷也太客气了,送了这么多东西,怎么吃得完?” “所以我才要跟你商量,怎么处理它们?”叶纤红边说边往家走,进屋后去一边泡茶,一边招呼武警战士坐下来。 “你的意思是,几个亲戚都送一点?”叶知书顿时明白过来。 “当然了。”叶纤红回答道。“你看我连月饼都带来了。” “那也行。”叶知书也不是小气的人,往年家里穷,过年都是白吃人家的东西,今年有机会,也回一份大礼。 叶纤红找来纸笔,记下要送的人家和东西,怕不用笔写下来,会漏了东西。 第一户当然是外婆家,大舅二舅已分家,所以得送两份。 在叶纤红内心里,他们跟自家是最亲的,所以打算送一只鸡一只鸭一条鱼,再带一盒月饼。这样的礼品,在这个年代,也算拿得出手了。 然后是奶奶家,虽然跟她们关系不好,但是这个礼必须送,叶纤红打算以同样的标准送一份。 然后是三叔家,他们应该是父亲的堂兄弟里最亲近的人,也同样送一份。 这样一来,鸡鸭就送得差不多了。 至于黄鳝、甲鱼和鸽子,当然要留着自己吃。 排骨只有一扇,猪腿只有一条,也得留着。 外公也得送,只是路途远,她暂时就不去了,让爸妈什么时候跑一趟。 作为女儿女婿,这么多年都没有送过礼,今年亲自走一遭,也是应该的。 到时还得买些烟酒补品,让爸妈自己拿主意好了。 至于其它人,一时也没想起来,就把东西先放在家里。等爸爸回来了,如果他有想送的人,叫他送出去好了。 像诗诗姐这样的朋友,就没必要送这些了。 这样计算好之后,车上留下两份打算送去外婆家的礼品,其它的全部拿下来,放在客厅里。 反正家里面积大,就算东西再多,也放得下。 至于水果,反倒方便了,叶纤红在车上放了两个大西瓜,叫上司机,一起往外婆家赶去。 到了外婆家的时候,快到午饭时间了,外婆和两个舅妈都在家里做饭。 看到叶纤红拿着这么多东西进来,她们也是又惊又喜。 “小红,中秋节带一盒月饼过来就好了,带这么多鸡鸭鱼过来干什么?太客气了。”外婆接过武警战士拿进来的东西,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说什么呀,外婆,这不是应该的吗?”叶纤红笑了笑,又指指武警战士说道:“不过这些礼品,真不是我买来的,而是爷爷送给我的,还叫武警战士开车送回来呢?” “是吗?那真的太谢谢戴老了。”外婆一听,更激动了。“没想到这次沾了你的光,我们这些乡下人,也能吃到领导家里的好东西。” 在她们眼里,领导家里的都是好东西,她们有这个福气吃到,感觉特别有面子。 “外婆你太见外了。”叶纤红把东西送到后,准备马上回去。 “不行,吃了饭再走。都到了这个时间,怎么能来了就走?”大舅妈不乐意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我们有什么矛盾呢?快给我坐下——” “舅妈,我真没有时间。”叶纤红无奈地拒绝。“我得抓紧把东西送完,然后让这个小同志回去,毕竟他还有其它工作,不能浪费他的时间——” 舅妈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这才勉强松了口。 “今天你忙,我也不拦我了。”舅妈嚷道:“离中秋节还有五天,这几天你一定要过来吃顿饭,算是过来陪陪你外婆——” “好,我一定来。”听她把外婆搬出来,叶纤红只好答应了。 两人上车后,在外婆和舅妈的目送下,匆匆往回赶。 回到家里,看到爸爸也回来了,正对着地上一堆东西发愣。 看到叶纤红回来,他站起来憨厚地笑了笑。 “爸,趁现在饭还没有好,你抓紧把奶奶家的礼送过去。”叶纤红说道。“我去一趟三叔家,把他们那一份送过去。” 因为不想看到奶奶,所以把这件事,交给爸爸了。 “行。”郑建国也没推脱,找个旧蛇皮袋,把鸡鸭装进去,又找了根稻草,把鱼串起来,提在手里,提着月饼出去了。 不管怎么说,女儿中秋节记得给奶奶家送礼,他还是很欣慰的。 叶纤红笑了笑,装作没有看懂爸爸的想法,叫武警战士在家里喝茶,自己打算去三叔家。 现在已近十一点,中饭得在家里吃了。 因为戴老有交待,叫他一切听从叶纤红指挥,所以武警战士也没有拒绝,进屋后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叶纤红则拿了东西,往三叔家走去。 刚走进院子,就听到屋里传来啪嗒啪嗒拉风箱的声音,看来三婶也在做午饭。 “三婶——”叶纤红在门口叫了一声。 “小红来了啊!快进屋。”三婶在里面听出是叶纤红的声音,连忙从里屋迎出来。 叶纤红随手把装月饼的纸袋子递给她,又把手里的鸡鸭放到地上,至于那条鱼,被稻草串住后,正一个劲挣扎。 “你这是干什么?”三婶见叶纤红把东西递过来,惊讶地叫道。 往年过中秋,两家从来没有相互送过礼,所以对叶纤红的举动,她有些糊涂。 “中秋节快到了,这是送给你们的节日礼物。”叶纤红笑了笑。 “这怎么好意思?”三婶随手把月饼放在桌上,手里的鸡鸭要塞还给叶纤红。“月饼我就收下了,这鸡鸭我们自己也有养,你带回家自己吃吧!” “这是我的一番心意,你怎么都得收下!”叶纤红后腿一步,用不高兴的口吻说道。“再说旺旺和毛毛年纪都不小了,你们平时舍不得花钱买好吃的,等他们在家时,把这鸡鸭杀了,给他们做顿好吃的——” “这——”三婶望着叶纤红,不知道怎么开口。 “三婶,你别想东想西了。”叶纤红把手里活蹦乱跳的鱼塞到她手里。“我们现在是一家人,太见外就伤感情了。” “行,我收下就是。”三婶被叶纤红一句自己人,说得有些激动。“不过中午你别走,中饭在这里吃。” “今天真的不行。”叶纤红连忙解释道。“我刚才坐了别的车回来,司机还在我家坐着呢?等吃了饭,还要赶回去,” “你也是个大忙人。”三婶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似乎想去擦眼睛,又忍住了。“那你中秋节回家,来我家坐坐。” “好。”叶纤红只好应下来。“只要抽得出时间,我一定过来。” 从三叔家回来,叶纤红的心里也不平静。 前世这些亲戚因为很少走动,大家关系比较疏远。 重生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关系变得越来越亲近。 叶纤红越来越觉得,当亲戚之间关系亲近到一个程度时,就会不知不觉地影响到一个人的情绪。 回到家里,爸爸还没回来。 叶纤红走进厨房,帮妈妈把菜端出来,准备吃饭。 胡向阳成为副所长之后,工作比以前忙了许多,平时中午很少再过来吃饭。 今天叶纤红是临时过来的,没有电话通知他,所以他也没有过来。 第五十章给戴老回礼 吃过午饭,叶纤红匆匆坐皮卡回虞城。 她主要是不想因为自己的私事,长时间占用公家的车,给戴老留下坏印象。 当然也不想影响武警战士的工作。 进了市区,路过桃园商场门口,叶纤红叫司机把自己放下来,让他先回去。 她打算进商场买些东西, 戴老送了这么多东西,自己作为孙女,总不能空着手回去,一点回礼都不带吧! 至于送什么东西,叶纤红也非常为难。 吃穿用住,老人家家里样样都不缺。 在商场里转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一样合适的礼物。 叶纤红心里就非常懊恼。 从商场出来,只好先回家一趟,看看空间有没有什么可以送人的东西。 到家后,她直接了空间。 空间里的蔬菜瓜果,长势良好,看起来非常喜人,可惜差不多都送过了,做为正式回礼,总觉得拿不出手。 来到果树区,树上成熟的果子并不多,忽然记起上次自己把没吃完的葡萄,全部装进玻璃罐里,酿成葡萄酒了。 现在已过去一个月多,这酒应该味道很醇厚了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来到放酒的那间土制小屋里,随手打开一个玻璃罐的盖子,又把包在罐口的塑料纸解开,顿时一股甜甜的酒香溢了出来。 这酒应该酿得不错,可以能喝了。 叶纤红这个不喝酒的人,闻到这个香味,也感觉馋涎欲滴。 将这坛酒带到厨房,拿出一个玻璃杯,倒了十分之一杯。 不愧是用空间的葡萄酿成的,这琥珀色的酒,闻之欲醉。 叶纤红端起杯子,小小抿了一口,那滋味,真绝了。 那就把这坛酒送给戴老吧,相信他也会特别喜欢。 叶纤红想了想,又拿出上次从欣昌那个奇异空间得来的纯灵液瓶,滴了几滴在酒罐子里。 这样一来,这罐大约装了一千毫升的葡萄酒,里面灵气的浓度,足够把戴老身上的老年病,都去除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了一只布袋子,把玻璃罐装进去,提着去戴老家。 “小红回来了——”戴老家院子里的东西,这时候已收拾干净了,他此时正坐在院子,悠闲地打盹。“我还以为你现在不愿意过来陪爷爷了呢?” “你肯定想多了。”叶纤红把袋子放在遮阳伞下的桌子上,在他旁边坐下来,讨好地说道:“爷爷对我这么好,我怎么可能不来陪你呢?” “说得好听。”戴老佯怒地说道。“那你自己说说看,有多久没有过来这边了。” “我最近忙啊!”叶纤红无可奈何地说道。 说完,站起来打开布袋子,露出里面包得严严实实的玻璃瓶。 “这是什么东西?”戴老一看瓶子里琥珀色的液体,激动地站起来问。 小红每次带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过来,都是了不得的宝贝,这瓶想来也不简单,难怪他这么激动。 “我自己酿的葡萄酒。”叶纤红边说边站起来,走进厨房,找到三只玻璃杯。见陈姨还在厨房整理忙活,叫她把手里活放一放,一起到院子里。 小心打开盖子,解开密封塑料纸,一股醇香的酒香就飘了出来。 “好酒。”戴老吸了吸鼻子,忍不住赞了一句。 叶纤红笑笑没理他,倒了三杯酒。 自己和陈姨那只杯子,只倒了十分之一,戴老那杯却倒了半杯。 杯子是那种普通的家用水杯,装杯一杯大概有半斤。 因为是想给戴老调理身体,所以第一次喝,量应该略多一点。 叶纤红把最满那杯递给戴老,又拿了一杯递给陈姨,自己也拿了一杯。 “尝一尝我酿的葡萄酒——”叶纤红拿起杯子,有些舍不得喝,只是放在鼻子边上转着杯子。 上次全部酿成酒后,过滤掉葡萄渣,装在大大小小的玻璃罐里,一共有二十多斤。 看着是不少,不过叶纤红要带几瓶给父亲喝,外公和胡向阳肯定也要送一些,再送一瓶给诗诗姐睡前喝些养颜,这样一算,真的不多了。 她还得留一点备用,万一谁有需要,可用送给他调理身体。 戴老拿起杯子,沉醉地闻了闻,然后端起来喝了一小口,眉头顿时松开了。 “这酒的味道绝了。”他兴奋地叫道。 “这杯喝完后,后面的你要省着点喝,每天最好不要超过一两。”叶纤红提醒道。“我这次总共就没酿几斤,还要留点给胡向阳和我爸,真的没多少了。” “我知道。”戴老笑着回答道。 他又不傻,这些东西肯定很珍贵,不可能大批量生产。 又喝了一口,拿起塑料纸把罐口封住,盖上盖子,抱起来往书房走去。 这东西他得锁起来,免得被别人看到了偷喝。 越是珍贵的东西,肯定数量越少,自己能得到一瓶,也该知足了。 小红愿意拿来给自己分享,也是看在他们是爷孙的关系上。 “这么好的酒,给我喝可是浪费了。”陈姨见戴老宝贝一样的去藏酒,手里的玻璃杯就有些沉重,端起来准备倒到戴老的杯子里。 “陈姨你把它喝了。”叶纤红连忙阻止她。“爷爷也不差这几口。” 陈姨见叶纤红坚持,才举起杯子,喝了一口。 酒一下肚,一股热气回上来,顿时四肢八骸像是泡在桑拿房里,全身都热了起来。 “这酒好厉害。”陈姨只觉得全身热得厉害,额头已微微有种湿润的感觉,像是要出汗了。 “葡萄酒是果酒,喝了能养生。”叶纤红知道陈姨平时不喝酒,所以解释了一句。“你别小看这一杯,说不定你的一些小毛病,都会调整好。” “真有这么厉害?”陈姨听叶纤红说得神乎其神,有些不敢相信。 不过和叶纤红认识这些日子以来,知道她不是个爱吹牛的人,还是相信她的话,于是把剩下的酒又喝了下去。 叶纤红微微笑了笑,也把杯里的酒喝完了。 “陈姨平时身体怎么样?”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身体一直不错,除了一些小病小痛的。”陈姨回答道。“以前围涂造田时,大冬天天天光着脚在海边挑泥,落下了风湿病,生儿子时又落下腰酸病,只要天气变坏,就会不舒服。” “这些毛病,上了年纪的人好像都有。”叶纤红随口答道。 “是啊!”陈姨笑着说道。“以前日子过得苦,这些小毛病也不会去医院看,现在年纪大起来,就吃苦头了,我这样的还算不错了。” “以后有机会,找个老中医针灸一下,说不定就能除根了。”戴老藏好酒出来,接了一句。 “没关系的,都这么多年下来,也习惯了。”陈姨不想麻烦戴老。“再说有这样本事的老中医,也没那么好找。” “我外公就是中医,下次有机会,叫他帮你看看。”叶纤红不知道她今天喝了这些酒,能不能改善她的病,随口说了一句。 “那就麻烦你了。”陈姨笑着道谢。 戴老这时候悠闲地坐下来,开始品尝杯里的美酒。 这酒跟他以前喝过的都不同,果香浓,偏偏酒味也醇厚,正好配他的胃口。 到了他这个年纪,已不适合喝白酒。 “我去洗个脸。”陈姨喝完酒后,感觉全身出了汗,有种粘乎乎的感觉,于是准备到屋里擦一擦身子。“喝了几口酒,怎么感觉出了一身汗?” “如果醉了,就去躺一会。”戴老还以为这酒太烈,她喝醉了,也没在意。 “爷爷,你不觉得热吗?”叶纤红惊讶地问。 陈姨说出汗了,叶纤红却明白她是因为第一次喝这么有灵气的东西,新陈代谢加快,等于轻微排毒了。 没想到戴老喝得比陈姨还多,却没有反应。 “我又不是小陈,这么一点酒怎么会醉?”戴老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这样喝两杯,说不定才会有些醉意。” 嘴里那口酒刚下肚,只觉得小腹处一热,一股热流顿时朝四周散发开来,全身都开始发热。 戴老只觉得脸都红了,见杯子里还有一口酒,舍不得剩下,仰头一口喝下。 这一下像是火上浇油,身子更热了,全身上下滚烫滚烫的,像只煮熟的虾。 偏偏意识非常清楚,没有一点喝醉后的迟钝和手脚不稳。 “爷爷,你坐着别动,休息一下就好。”叶纤红见戴老双手撑着椅扶手,打算站起来,连忙阻止道:“看来我给你倒得太多了,真的一次不能超过一两。” 戴老的情形,明显像是补过头了,让他休息一下,或者睡一学,估计醒来就好了。 “我没事。”戴老口渴清楚地回答。 “那也躺一会,醒来你就生龙活虎了。”叶纤红怕她这样醒着受罪,提醒道。 叶纤红走到他身后,按了一下扶手边的齿轮,让椅子缓缓朝后倒,使戴老躺下来。 “我不困。”戴老还想逞强,不愿意承认自己喝醉了。 “不困也休息一下。”叶纤红拖了把椅子站在他身后,轻轻替他按摩太阳穴,又在头皮上按了按,让他放松。 戴老毕竟年纪大了,这时候身体正在排毒洗髓,精神就有些困乏,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等他睡着,叶纤红才站起来,看了看时间。 现在才二点多,回家还早,于是坐在一边陪着戴老。 第五十一章重遇段俊希 没一会,陈姨擦洗干净后换了一身衣服出来,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 见戴老脸红红地睡着了,拖着叶纤红到一边悄声问:“小红,这酒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现在像是年纪了几岁?走路都轻便了许多?” “这是因为你以前身子骨虚,喝了这滋补的酒后,身体变好了。”叶纤红也不能说得太明白,只能含糊地说道。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陈姨也不傻,猜到叶纤红送给戴老的酒,是自己没资格享用的珍贵东西,自己有幸喝了一些,也是叶纤红不当自己外人,心里暗暗感激。 戴老这一觉睡得极其酣畅淋漓,大半个小时后,才醒了过来。 叶纤红怕他刚睡醒,精神还没恢复,走过去想扶他,被他推开了,然后手一撑,自己站了起来。 “爷爷,你感觉还好吧?”叶纤红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这时候他脸上的红晕已退了下去,倒是有一层淡淡的污垢,应该是喝了灵液后,一番新陈代谢,把身体里的坏死细胞和杂质,排出体外了。 “非常好,我感觉自己回到了三十年前。”戴老握了握拳,又摆臂扭了扭腰身,中气十足地叫道。 “那就好。”叶纤红笑着回道。 戴老伸手摸了摸脸,想感觉一下自己的皮肤有没有变得有弹性一点,不料摸到一手粘粘的脏东西,非常难受。 “小陈,帮我准备热水,我要洗个澡。”戴老望了叶纤红一眼,早已猜到是她又给自己喝了不得了的宝贝,心里感激,却不好说出来,只是向她摆手示意一下。“小红你先坐一会。” “嗯。”叶纤红没有说什么,坐在院子的椅子等戴老进屋洗澡。 过了十几分钟,就看到戴老一脸清爽地走了出来。。 叶纤红注意地看了看他的脸色,原先青灰色的老人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白净有光泽的肌肤。脸颊和下巴处,本来皮肤非常松弛,现在看起来也紧致了许多。 更夸张的是,原先几乎全白的头发,现在最多白了一半,整个人至少年纪了十岁。 更不用说身体内在的巨大变化。 “小红,这次真的太感谢你了。”戴老见小陈去浴室替自己收拾去了,没有跟出来,悄悄说道。 一个人年纪大了,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怕身体一天天衰老。 面对年轻人时,那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绝对是每个老人,最难过的心理关。 “爷爷,你这话就见外了,我有什么好东西,给你还不是应该的吗?”叶纤红也心照不宣地回答。 跟戴老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就是好,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担心他会泄密。 一切都在不言中。 “对,对。我们是爷孙,是一家人。”戴老见叶纤红这样说,心里特别舒服。“不过接下来我得减少出门的次数了,免得被人看出破绽。” 这种事见不得光,他最好低调一点,免得替小红带来麻烦。 心里暗暗盘算着,自己能为这个干孙女做些什么,才能对得起她的这份大礼。 这种神奇的宝贝,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有人抢着要。 毕竟谁都不想退休后,过着半死不活地痛苦日子。 现在有小红在,自己健健康康活到九十岁,应该没问题,搞不好活到一百岁也有希望。 这样一算,自己就比普通人多活了二十多岁,认这个孙女实在太值了。 何况当初要不是她救自己,说不定现在已见马克思去了。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戴老这会想得这么多,陪他说了一会闲话,看时间过了三点半,这才告辞回去。 经过解放路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堂姐和两个女人,往自己的潮牌店走去。 堂姐不是在西关镇的邮电所上班吗,这个时候怎么能出来,还打算买衣服? 叶纤红本想装做没看到,任她们自己去买好了。 又一想,到底是一家人,如果她到自己的店里,还得原价买衣服,她这个做妹妹的,也太不近人情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还是跟在他们后面,进了自己的店。 刚进店里,认得她的促销员就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点点头,见堂姐三人正在旁边的女装区选衣服,也没有过去打扰,来到收银台那里,准备跟收银员说一下,等一下堂姐她们来买单,直接给五折。 “小红——”还没来得及走到收银台前,就听到身后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怎么是你?”叶纤红回头一看,居然是段俊希,惊讶地叫道。 自从上次传出他与杨市长家的千金订婚的消息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倒是在肖市长上任当天的接风酒宴上,跟他的未婚妻见过一面。 那个女人当时还警告自己,别再跟她男朋友见面。 她根本会不知道,自己有了胡向阳后,其实巴不得跟段俊希一刀两断,再也没有关系。 所以才会想方设法把事情闹大,最后段部长和杨市长按她的计划走了,两家结成了亲家。 现在再次见面,已是几个月后的事了,叶纤红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只不过段俊希的变化有点大,原先一头流行的蘑菇头不见了,换成了最普通不过的平头。 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商务款,白衬衫配上黑西裤,整个人比以前清爽干净多了。 “今天路过这边,看到背影跟你很像,就过来看看是不是你。”段俊希强作镇定地说道。 当初离开叶纤红,他其实一直很内疚,觉得自己抛弃了她。 可是他也没办法,毕竟现在的女朋友是杨市长的女儿,不是普通人,容不得他三心二意。 否则父亲不会放过自己,杨市长一家同样不会放过自己。 后来确定了叶纤红跟胡向阳谈恋爱,又成了戴老的干孙女,父亲还希望自己跟叶纤红重叙旧情。 他当时就拒绝了。 和叶纤红相处的时间尽管不长,他却相信自己的判断。 如果自己当初一直缠着她,或许两人还有希望继续下去。既然分开了,叶纤红绝不会再给自己机会,同样的,她也不会当初一点恩怨,记自己的仇。 “哦,那真是巧了。”叶纤红客套地点点头,一时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对了,你跟杨筱雪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会碰到他,就不来店里了,直接回家多好。 “小红,这家店是你开的吗?”堂姐郑兴怡和同事正在店里看衣服,听到有人叫小红的名字,也好奇地转头望过来,见那人确实是堂妹,暗暗欣喜。 早就听家里人说过,堂妹在虞城开了一家服装店,一家美容店,生意都很好。 今天跟同事过来逛街,她还想着不知道有没有运气碰到堂妹,给自己省些衣服钱。 只是没想到解放路这家最漂亮的服装店,居然就是她的。 “是我开的。”叶纤红此时正为怎么应付段俊希发愁,听到堂姐的叫声,心里一喜。 有这个堂姐做缓冲,自己就不必跟他尬聊了。 望了她身边的两人一眼,笑着反问:“你们过来逛街啊!” “是啊!”郑兴怡原本担心叶纤红态度不好,让自己在两个同事丢脸。见她说话时语气亲昵,松了一口气,走来望见段俊希,心里一动,问道:“这位是?” 堂妹运气也实在太好了,不但有胡向阳这样的男朋友,身边的每个异性朋友,要么身份非凡,要么长得出众,每个人都比自己身边的男士出众。 有了这个做对比,她现在对身边的男士,一点兴趣都提不起了。 “这是段俊希段公子,以前哥和小姑的工作,就是他帮忙的。”叶纤红这才记起,当初相亲时,堂姐不在,所以不认识段俊希,只好替他们做介绍。“这是我堂姐郑兴怡。” “你好,段公子。”郑兴怡见自己居然有幸认识那个大名鼎鼎的段公子,主动伸出手用力握了握,兴奋地叫道。 又把身边两个同事介绍给叶纤红和段俊希。 叶纤红这才知道,那两人一个是堂姐的同事,一个还是她的上司。 “有没有看中什么衣服,我给你们五折。”叶纤红大方地说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两个同事高兴地说道。 虞城这么多服装店,也就这家店的衣服,款式最好看,如果能五折买到,那真的太值了。 “你们是我姐的同事和朋友嘛!别客气。”叶纤红笑着说道,又问段俊希:“你怎么说,只是看看,还是买几件衣服,照顾一下我的生意?” 旁边有人在,说起话来就没有顾忌,自然多了。 “原本我没打算买衣服,不过你都开口了,自然不好意思空手回去了。”段俊希笑着说道。 他原先跟叶纤红担心得一样,怕两人不知道说什么?没想到意外碰到她的堂姐,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尴尬了。 只要今天这一关过了,往后再见面,说话就自然方便多了。 “行,我带你们去挑吧!”叶纤红笑着向他们伸手示意了一下。 第五十二章有心人 这些衣服大多是自己设计的,所以哪些衣服好看,怎么搭配最好,心里一清二楚。 帮堂姐和两个同事各试了一套衣服之后,帮段俊希也挑了一套男装,几个人都很满意。 到了付钱的时候,叶纤红遵守承诺,真的只收了她们半价。 至于堂姐那一套,都没收钱。 “谢了啊!”堂姐和几个同事道了谢之后,一起离开。 她们原本是想多留一会,跟段俊希攀一下交情,可是见他只关心叶纤红,对她们爱理不理的,就息了心思。 叶纤红望了望段俊希,见他一付还想说什么的样子,跟他一起走出服装店,淡淡地说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一切向前看,明白吗?” “我明白了,谢谢你。”段俊希原本低着头,此时抬起头呼出一口粗气,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我其实怕你不搭理我甚至报复我,毕竟当初是我对不起你。” “这种事没有谁对不起谁,只能说我们没有缘份。”叶纤红见他这样态度,心中大定。“接下来我们各自回家,别磨磨叽叽了,免得你的未婚妻看到,来找我的麻烦。” 前世跟他的纠葛,因为弟弟那一刀,早已经结束了。 重生后他只是一个熟人,就这样各顾各的好了。 “放心好了。”段俊希又恢复了以往的自以为是。“我绝不会让她这样做的。”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摇摇头往回走。 这个人还是没有变,永远这么自以为是,叶纤红懒得再跟他说什么。 剩下段俊希糊里糊涂地站在那里。 郑兴怡这边提着衣服,跟两个同事一起往前走,准备在前面的停车处推了自行车,一起回镇上。 她进邮电所上班后,那边分配了一间单人宿舍给她。 平时没事,也不回家,就在那边过着一个人的逍遥生活。 “没看出来啊?郑兴怡,你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堂妹?”那个大概三十出头的上司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兴奋地叫道。 “又不是我故意不说,是你们没问。”郑兴怡得意地回答。 邮电所这种单位,普通人是进不去的,几乎每个同事都有后台。 她当初能进去,是父亲托了一个远亲帮的忙,送了不少礼才办成的。 所以她算是最另类的一个。 平时里,同事们虽然没有表现出看不起她,只是不受重视,那是肯定的。 像旁边的上司顾莉莉,她的舅舅就是西关镇邮电所所长。 她们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堂妹,想来以后会对自己重视起来了吧! “不问也可以主动说的啊!”另一个二十出头的同事也搂住她的肩嚷道:“看她跟段公子站在一起,一点都不怵的样子,肯定不简单。” 她们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也梦想过嫁给段公子这样的高干子弟,可惜那个圈子离她她们的生活太远,没那么好进。 “段公子算什么?”郑兴怡得意地哼了一声。“她现在的男朋友,是肖市长的表弟,西关镇派出所副所长,才二十三岁,就是副科级干部了。” “你是说那个叫胡向阳的副所长?”同事惊叫起来。“我上次去派出所办事,碰到过他,真的非常帅,我还专门打听过他的姓名。你说他有个表哥是市长?” “当然了。”郑兴怡一说起这个,自己也兴奋起来。“上次我大伯家的新房子造好后,他们这些朋友送了一车家电过来,什么空调冰箱洗衣机大彩电都有,房子布置得比香港电视剧的富豪家也不差。” “真的还是假的?”同事羡慕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你堂妹应该也没什么后台吧?她是怎么认识这么多种高干子弟的呢?” 这件事每个女孩子都感兴趣,连她们旁边的上司顾莉莉也竖起了耳朵。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郑兴怡沮丧地说道。“可能是因为以前她在酒店上班,人又长得漂亮,所以慢慢地就跟他们熟悉了吧!” “唉。”一说起长相问题,她们的情绪都低落起来。 她们长得虽然不难看,但是绝对不算漂亮,难怪没有机会认识他们。 “她的服装店生意这么好,也是男朋友帮她开起来的吗?”同事又问。 有一个高干男朋友就是不一样,她们这样做牛做马干十年,也未必有人家服装店一个月的收入多。 “郑兴怡,她身边应该还有其它官二代没结婚的吧?”同事抓住她的胳膊,大力摇了摇。“那叫她帮我介绍一个啊?比胡向阳差一点也没关系。” “你想得美?”郑兴怡白了她一眼。“我还喜欢肖市长的弟弟呢?可是人家能看得上咱们吗?” 说起这个,她就来气。 可是气归气,心里其实也清楚,除非自己长得比堂妹还漂亮,否则想挤进她们的圈子,只怕是梦想。 “官二代不行,来个富二代也行啊?”同事继续央求道。“至少我不用这么辛苦上班了——” “你还是省省吧!”郑兴怡不忘打击她一下。“除非你重新投胎,长得像王祖贤、林青霞那样,否则就别想了——” 三人打打闹闹来到停车棚,推出自己的自行车,一路往回赶。 郑兴怡不知道,她的上司因为她的话,起了别样的心思。 回到西关镇,顾莉莉没有跟他们去宿舍,而是来到了舅舅的办公室。 “莉莉怎么来了?快坐下。”邮电所所长李长征正悠闲地在办公室看一本叫《厚黑学》的书,看到外甥女进来,笑着问道。 “舅舅,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顾莉莉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顾不得喝茶,把今天下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她会这么着急找舅舅,一方面是发现郑兴怡背后隐藏的人脉,她需要及时向舅舅报告。 邮电所这样的单位,工作轻松简单,往往是关系户最多的地方。 舅舅能坐稳这个位置不容易,得随时掌握手下的一举一动,她平时就是舅舅的眼线。 另一方面,舅舅有了儿子,也就是她的表弟李建明,今天二十五岁了,这些年谈了好几个对象,最后高不成低不就的,全部没有成功。 这已经成了舅舅和舅妈的心病,她今天看到郑兴怡有这样关系网,想着能不能帮她介绍给表弟。 “你是说叫小明跟郑兴怡处处看?”李长征听完外甥女的叙述,有些心动地问。 郑兴怡长相一般,其它方面也普普通通,在单位非常不起眼。 如果她真的有这样的关系在,就算只是堂姐妹,只要愿意帮忙,自己还有有机会的。 在邮电所工作了二十年,往上走的希望基本断了,需要另外找出路。 主要是以前看好自己的老上级退休了,新来的上级有自己看好的人,他就成了边缘人物。 “这个要舅舅自己拿主意,我只是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你罢了。”顾莉莉能成为邮电所这些人的组长,不仅仅是因为所长是舅舅,有些方面确实比其它办事员出色。 “行,我考虑一下。”李长征点了点头。 —— 叶纤红回家后,先打电话给朱亚婷,问她中秋节礼发放的情况。 听说那些月饼和吃食,已全部发下去了,她满意地挂了电话。 员工在中秋节,就能得到这些东西,当然没问题了,毕竟其它工厂,除了过年,绝对不可能发这么多东西。 管理人员却不够。 叶纤红会这样考虑,主要是自己这几个手下,个个都不是普通人,如果拿普通管理人员的条件应付他们,她担心留不住人。 所以她得拿出更多的东西,来笼络他们的心。 想到这里,她打电话给董采玉,叫她从那边的现金里,拿出七千块,给几个管理人员每个一千块过节费。 至于名单,除了参加例会的五个人,加上朱亚婷和新升上来的生产科长。 把这件事交给董采玉来做,是因为她最合适。 一方面她马上是自己的表嫂了,算是自己人。另一方面,她跟其它管理人员相比,最独立。 董采玉自然没意见。 把这件事安排好之后,叶纤红才真正可以放下心来。 接下来只须把胡向阳爸妈接待好就行了。 看时间不早了,叶纤红开始准备晚饭。 戴老家拿来的那些鸡鸭鱼什么的,送人的送人,剩下的全部留在家里给爸妈吃了。 不过黄鳝甲鱼什么的,家里放太多,也吃不完,叶纤红和武警战士卸货时,拿了一些进空间里。 这时候抓一些出来吃,也算提前过节了。 不过今天刚放进空间的,她没有捉,让它们在空间养一段时间,把以前养的捉了一些出来。 黄鳝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红烧,叶纤红剖好后,就开始做菜。 忽然想到胡向阳爸妈过来时,自己拿什么菜招待她们。 倒不是担心她们不好侍候,主要是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得拿好东西一起分享。 等一下晚上空下来,好好检查一下空间的东西,看到底能做几道菜。 晚上叶纤红做了五道菜,一道是红烧黄鳝,一道是萝卜炖牛腩,一道是鱼香肉丝,一道是香菇菜心,一道是盐水虾。 这几道菜平时吃得不多,所以当作过节菜了。 第五十三章打通上脘穴 安安回来时,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他要入团了。 “入团而已,又不是入党,小意思。”胡向阳在一边逗他开心。 “你别乱开玩笑。”叶纤红在胡向阳头脑拍了一下,警告道。 “我哪里是开玩笑。”胡向阳委屈地说道。“我只是告诉他,入团其实很容易,只要你申请了,十有八九就能通过。入党才是真正的考验。” “你是党员吗?”叶纤红没好气地问道。 “当然是党员。”胡向阳认真地回答。“我是交了两年党费的老党员了。” “那你告诉我,你入党前,接受了什么考验?”叶纤红打算跟他较劲到底了。 “这个——”胡向阳傻眼了。“我又不是雷锋,不可能像他一样,有那么多实实在在的先进表现。” “既然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那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叶纤红用力掐他的后颈。 “也不是完全没有。”胡向阳边躲闪边说道。“我在部队时,八八年参加一次抗洪救灾,获得三等功。” “真的还是假的?”叶纤红不敢相信地问。“伤得重不重?” 除了九八年那场包括长江、嫩江、松花江的特大洪水,离现在最近的,就是八八年那场洪水了,就连虞城隔壁的甬城,都受灾严重,单是奉华县就有三十一个乡镇损失惨重,当时虞城还组织民兵,一起去支援抗洪。 “都是皮外伤。”胡向阳摇摇头。“现在早没事了。” “没事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吃过晚饭后,胡向阳和苏思诗先后离开了。 胡向阳今天单位有行动,所以得回去参与和布置。 叶纤红陪弟弟做完作业,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了空间后,叶纤红先来到河边,想看看河里的鱼虾,现在有多少了? 空间的时间比外面的快,所以不管是植物也好,鱼虾也好,长得都比外面快。 这些鱼从叶纤红送入空间到现在,还不到半年,如果在外面,说不定还没长大。 但是空间就不一样了,很多鱼长大成熟后,已产过一两次卵,现在河里出生的鱼,都差不多成熟了。 毕竟空间里的速度,是外面的七八倍了。 那几条最早养殖的鲫鱼,现在都比手掌大了。 经过这些时间的发展,河里现在已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各种各样的常见鱼类,这里都有了。 就连外面很少见的昂刺,河里至少也有几百条了,更不用说繁殖速度非常快的泥鳅黄鳝,全部捞起来估计有几百斤了。 这条弯弯曲曲的河流,长不过百米,宽仅有五六米,因为没有天敌,所有鱼苗全部存活下来了,所以才会这么多。 河虾和河蟹,喜欢在浅水处生存,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必要在空间弄一条支流出来,给它们存活。 至于原先那条河流,为了防止鱼过度密集,叶纤红决定把河加深加宽一些。 叶纤红后腿几步,用意念控制着河床底部泥土,一点点往下沉,从原来的一米多深,加到二米多深。 再从空地找了个地方,让是间的土地缓缓下沉,等低于水平面后,河流里的水就开始流过来。 因为是浅滩,所以河水有一尺多深之后,叶纤红就停止了动作。 这样一来,空间就有一条T字形的河流,把空间的空地分成了两半。 为了方便人走动,叶纤红并没有让新开辟出来的河流,没有完全穿过空地。 接近世界之树那边之后,就停了下来。 河流安排好之后,叶纤红来到蔬菜区。 这边的蔬菜依然长得郁郁葱葱,主要是种植方便,只要把菜籽洒在空地上,就会自己长出来。 现在菜籽也不用去买了,叶纤红每次等菜长大后,不会全部收割掉,而是留下几株让到开花结籽。 反正空间够大,也不用怕浪费土地。 如果某种蔬菜太多了,也非常容易。只须用意念把土地翻转,这样一来,上面的菜就会被埋在地下,烂掉后成为养料。 从菜园离开后,叶纤红又来到果园里。 桃子树新结的桃子,现在已长到乒乓球那么大了,估计用不了一个月,又可以采摘了。 只是成熟后,也有个麻烦,现在季节不对,不能摘下来,给家人吃。 要是像葡萄一样,可以用来酿酒,那就好了。 就算长再多,也用得完。 桃子唯一的优点是,只要你不把它摘下来,它就长在树上,不会熟到自己掉下来,自然也不会腐烂。 既然这样,还是多种些葡萄吧! 如果自己有十倍数量的葡萄,那就可以酿出几百斤优质葡萄酒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来一把大剪刀,决定多剪一些枝条下来,种在空地上。 这件事并不轻松,她花了好大的劲,才剪下三十多条一尺长的枝条,隔两米种下去。 种好后,她又在每株枝条的土里,浇上一点灵液,增加它的活性,让它尽快活下来并长大。 做完这件事,她站起来,准备休息一下。 忽然想到桃花还有一个宝贝,那就是桃胶,记得前世很多女孩子把它当成补品来吃。 叶纤红走到桃树前,看它有没有长桃胶。 桃胶是桃树表皮受伤后,分泌出来的一种粘液,所以树上伤疤越多,桃胶就越多。 当初从后山挖它时,因为不小心,树身上留下了很多伤疤。 所以结的树胶也不少。 叶纤红找来一个塑料筐,把桃胶刮下来,装了近一大碗,等一会清理干净后,下次带回家给妈妈补身体。 桃胶据说可以清血降脂,还可以抗皱嫩肤,对妈妈这样的中年女人,最是合适不过了。 做法也简单,可以炖银耳,也可以炖牛奶,当甜品吃不错。 既然它有这个用处,叶纤红打算等桃子熟了,弄些桃核种下去。 到时空间有了几十株桃树,桃花盛开时,那情景肯定非常美。 可惜这样的美景,不能跟家人分享,这是得到空间后,最大的遗憾。 杨梅树也开始在结杨梅了,这个是好东西,到时吃不完,依然可以泡酒,上一批杨梅酒,可是很多朋友抢着要。 枇杷树也开始结果了,只不过长得不多,叶纤红突然觉得枇杷其实也可以多种一些,到时做成枇杷酒或枇杷膏,既然可以当果酒喝,也可以食用果脯。 只是以前没想到,现在静下来想,觉得自己似乎错过很多东西。 前世看日本的那部豆瓣评分很高的电影《小森林》,里面的市子做果酱的场景,给叶纤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重生后有了空间,也有吃不完的水果,何不把这些方法捡起来,做成口味绝佳的果酱,自己吃也好,送人也好,都是不得了的宝贝。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些激动。 等桃子成熟,用桃核育苗的时候,也收集些枇杷核种几十株,等到那时候,这个果园才真正名符其实。 叶纤红打定主意后,没有再在这里浪费时间,来到隔壁的药材园。 其它都不是重点,那株人参才是她重点关注的对象。 像往常一下在人参根部浇了灵液,空间的事算是完成了。 最后来到世界之树脚下,准备做功课。 在那个草垫上盘腿坐下来,准备吐纳。 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吐纳,叶纤红已先后打通石门穴、神阙穴、水分穴、下脘穴、建里穴和中脘穴,现在正在努力打通上脘穴。 如是这个穴位打通,那上半身任脉的穴位,就打通一半了。 叶纤红双目微敛,把精神集中在丹田处,引导真气往上运行。 已经打通穴位的那段筋脉,真气运行时就行流水一下顺畅快速,很快通过中脘穴,来到最好那一段筋脉受阻的部位。 尽管已经连续七天用真气冲刷这段筋脉,但是血液里杂质依然浑浊得像一团团粘液,阻碍真气往上运行。 叶纤红像往日一样,使用水磨功夫,慢慢冲刷杂质,等待杂质被逼出筋脉外,排出体外。 忽然,鼻腔吸入一股极为浓郁的灵气,进入丹田后迅速转换成真气,在丹田里沸腾起来。 叶纤红知道世界之树又有灵液反哺自己了,连忙压下激动的心情,控制着暴虐的真气,缓缓进上而去。 有了这么一股后劲十足的真气支持,筋脉里的杂质纷纷冲刷开来,像是雪遇到了太阳,在叶纤红的内视目光里,就像一个玻璃被拔掉了橡皮瓶塞,真气进入了一个宽敞的所在。 上脘穴打通了,叶纤红一喜。 真气依然没有耗尽,她舍不得浪费,于是继续往上冲刷,目标是下一个巨阙穴。 巨阙穴已位于上腹部,再朝上就是中庭穴,离上丹田的膻中穴,只有一步之遥了。 冲刷了几分钟后,真气终于耗尽,叶纤红纷纷收了吐纳,睁开眼睛站起来。 打通一个穴位后,身体表面又会增加一些泥垢,叶纤红来到河边,开始清洗身体。 把全身的清洗干净后,叶纤红出了空间,来到卧室。 站在穿衣镜前,细细打量自己的身体。 她总觉得每打通一个穴位,全身血液里的杂物就会减少一些,而全身的皮肤,离无垢又近了一步。 望着镜子里那张皮肤净白如玉的脸,叶纤红满意地笑了。 第五十四章回家帮忙 忽然听到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咕的响声,然后感觉自己好像饿了。 怎么搞得? 自己明明没有吃宵夜的习惯,现在突然会觉得这么饿。 叶纤红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想用它骗骗胃,然后去睡觉。 等明天早上醒过来,再吃早饭。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水喝下去之后,肚子更加饿。 真是见鬼。 叶纤红饿得实在受不了,去厨房找了半碗剩饭,就着晚上吃剩的醉鸡,把饭吃完。 放下空碗,肚子似乎好受了一些。 叶纤红连碗也懒得洗了,回到厨房,坐在床上。 这饥饿来得太蹊跷了,难道是因为打通上脘穴造成的? 她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原因,会让自己的生活习惯,突然发生变化。 如果打通上脘穴,会让自己的胃口变好,饭量大增,那变成胖子就麻烦了。 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烦恼也没有用,大不了每天睡觉前,再跑一个小时的步好了。 这样一想,叶纤红的担心才少了些。 忽然想到上脘穴,照中医的理解,相到于胃的上口贲门处。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胃好不好,跟上脘穴和下脘穴是相通的。 这样一理解,叶纤红完全明白了。 以前自己因为早产的原因,胃一直有病,所以胃口不好,身体比普通人瘦弱,以前被人叫芦柴棒。 现在打通了上脘穴,相对于把胃调整成一个健康人的胃,那样一来,以前的饭量就嫌少了。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彻底放下了。 重生后,因为有灵液的原因,身体一下很健康,但是依然很瘦,胸小屁股也扁。 如果以后饮食增加了,说不定让自己烦恼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六点钟准时醒过来。 从床上爬起来,摸了摸扁扁的肚子,依然感觉有些饿。 匆匆去卫生间洗漱一番后,叶纤红走进厨房,拿了一瓶纯净水,咕咕地喝了半瓶,才开始做早饭。 原想淘米后用小火慢慢煲粥,可是肚子饿,让她少了些耐心。 于是拿出高压锅,打算用它煲粥,这样速度就快多了。 点火让粥煲着,叶纤红从空间抓了一斤虾,打算做海鲜粥。 又割了一把葱,切了一小碟泡菜,洗干净后放在一边,等粥化开了,再放进去。 把虾抽了虾线,剪去须尾,叶纤红从冰箱拿了一盒牛奶,倒进锅里在另一口灶上煮熟,然后倒在一只大瓷碗里放凉,等一下弟弟吃了早饭后,刚好可以喝。 做好早饭,已六点半了,叶纤红以前会耐心等弟弟起床,今天自己饿得受不了,就去弟弟房间前叫他起床。 安安已了醒过来,听见姐姐叫,连忙穿衣出来。 “姐,你今天怎么叫我了,我没有晚起床啊?”安安以为自己的手表慢了,又望了一下墙上的钟,见时间没错,于是边往卫生间走,边疑惑地问。 “没什么原因,是因为我肚子饿了,想叫你早点起来吃早饭。”叶纤红笑着说道。 “哦。”安安应了一声,也没在意。 叶纤红把粥和泡菜端出来,放在桌上,又把牛奶放在弟弟的位置上,进去拿了碗和调羹,开始盛粥。 舀好粥后,也不等弟弟了,叶纤红端起来开始吃。 一碗粥很快下了肚,安安这时才出来,姐弟俩继续吃早饭。 往常煮粥,都是安安喝三碗,叶纤红喝两碗,今天她了两碗后,觉得肚子还是空空的,于是又喝了一碗。 好在她每天煮东西,都会多煮一些,倒不担心不够两人吃。 每人三碗吃完,高压锅底下还剩半碗,叶纤红想了想,又盛进自己的碗里,把它吃下去。 “姐,你今天胃口以前好了很多,肚子不会难受吧!”安安喝完牛奶,随口问了一句。 “没事。”叶纤红掩饰地说道。“以前身体不好,胃多吃一点东西就难受,现在身体养好了,吃多一点才正常。” “哦。”安安觉得也道理,也没有纠结这个了。 等安安去上学,叶纤红收拾完厨房,坐在沙发上发愣。 刚才对弟弟是这样解释了,可是突然胃口大开,也不知道对身体到底有没有影响,她就不敢确定了。 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感觉了一下身体,依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算了,以她用灵液排毒洗髓过的身体,不可能突然得怪病,肯定是自己想多了。 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出去给自己找些事做,免得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 刚要出门,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是妈妈的声音。“你中午有没有空回来?” “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自己昨天才回去过,怎么妈妈又叫自己回家?有事昨天怎么不说? “是你堂姐的事。”叶知书在那边说道。“刚才你婶过来了一趟,说你堂姐邮电所的领导,想把自己的儿子介绍给你堂姐,今天他们要过来,你堂姐专门叫你过来做陪。” “哦。”叶纤红沉吟了一下,觉得上午也没什么必须处理的事,就答应下来。“行,那我等一下回来吧!” “其它也没什么事。”叶知书见女儿答应回来,就没再说什么。“你过来再说好了。” “有什么要我带的吗?”叶纤红又问。 “不用了,家里的东西多得吃不完,别带了。”叶知书连忙拒绝。 挂了电话,叶纤红在屋里转了转,确实没什么需要带回家的。 除了藏在空间的葡萄酒,可以带一罐回家,让爸爸藏在卧室里,睡前喝一小杯,又美味又补身体。 于是从空间拿了一罐出来,外面用布袋包着,拎着下楼,准备回家。 把车开进自家的院子,看到爸爸一身整齐地站在院子里浇花,想来他今天也是陪客,不能去工厂上班了。 叶纤红下了车,提了布袋进屋。 “不是叫你别带东西了吗?怎么还提了一袋回来?”叶知书在客厅看到了,埋怨道。 “这是给爸喝的酒。”叶纤红把袋子放在茶几上,在妈妈的旁边坐下来。“酒是我自己用葡萄酿的,材料用得很足,外边买不到,你拿到房间里藏起来,给爸爸睡前喝一小杯,别给人看到了。” “什么宝贝这么神神秘秘的。”叶知书不在意地说道。 嘴里这么说,动作却不慢,把酒罐子从布袋里拿出来,抱着就上楼了。 女儿现在眼光特别挑,她能看上的东西,肯定不差。 老公比自己大了整整十岁,今年都快五十了。确实需要好好补一补,她可不希望自己还身体好好的,他却先跨掉了。 把酒藏在床头柜里,匆匆下了楼,看到叶纤红在院子里跟她爸聊天。 “小红,你给我刻了块翡翠,又买了根金项链,怎么不给你爸也买些东西?”叶知书问道。“你爸明年四十九了,照农村的习惯,做九不做十,你别忘记了啊!” “知道了,妈,我回去好好想想,买什么送给爸。”叶纤红一听,连忙回答道。 重生后自己虽然才十九,爸爸却已经快五十了,马上就要进入老年人的行列了。 一想到这一点,叶纤红的心理就有些难过。 “我一个男人,戴什么东西?”郑建国连忙推脱道。“别浪费钱了。” “放心吧,爸,我会挑一样你用得着的东西。”叶纤红笑着向他保证。 浇好水,三人回到屋里,在沙发上坐下来。 “妈,堂姐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叶纤红惊讶地问。“昨天下午我还在街上碰到她,如果今天要相亲,她当时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怎么知道?”叶知书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她们今天一早过来通知我们的,说不定昨天还没有把日子定下来。” “这倒也有可能。”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 只不过最近似乎事情挤在一块了,前两天刚刚帮小姑把婚事解决了,自己过几天还要跟胡向阳的爸妈见面,没想到今天堂姐也要相亲了。 好在只是见面,办喜酒还早,否则全挤到一块了。 只是堂姐都相亲了,堂哥的婚事还没着落,奶奶和小叔小婶估计要着急了。 三人在家里刚聊了一会,小叔就过来叫人了。 “大哥,大嫂,小红,你们先过去我家吧!”小叔郑建军一付焦头烂额的样子。“我们没接待过领导,今天兴怡相亲的对象,又是她所长的儿子,我现在心里慌得什么似的。” 刚接到女儿的电话,他和老婆兴奋极了,觉得女儿能被所长看上,算是攀上高枝了。 于是急急忙忙准备相亲的事宜,可是他们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于是在老娘的建议下,找哥嫂一家商量。 家里招待客人的菜倒是不缺,小红昨天还送来了鸡鸭鱼,再去市场买些新鲜瓜果和猪肉,就搞定了。 刚才匆匆去了趟市里,把东西买回来了,可是怎么布置怎么安排,总觉得不放心,于是又过来叫人。 “行。”郑建国见弟弟急得汗都出来了,顿时心软了,招呼老婆女儿,一起去弟弟家帮忙。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跟他们一起来到奶奶家。 第五十五章堂姐相亲 “上红来了啊!快进来。”小婶婶看到叶纤红来了,比以前任何一次都热情,笑着招呼道。 家里这么多人,说到底还是这个侄女世面见得多,今天还是得靠她来撑场面。 否则等一下领导来了,其它人话都不知道怎么说,这样冷场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奶奶,小婶。”叶纤红时屋后,一一叫了人,没看到小姑,又问:“小姑没来啊?” 这种事怎么能少了小姑,毕竟这个家里,就她最擅长应对。 “她早上还有有一节课,上好了就过来。”奶奶连忙解释。 女儿是老师,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怎么会忘了叫她过来帮忙? “哦。”叶纤红应了声,朝四周扫了一眼。 见屋里已打扫得干干净净,水果也买好了,放在桌上。热水瓶和洗干净的茶杯都摆得整整齐齐的,就等客人来了。 “我来洗水果吧!”叶纤红拎起袋子,把里面的水果倒进篮子里,提着去院子里,又把两只用来装水果的塑料果盘拿出来,洗干净后装在里面。 小叔小婶他们是穷担心,所长也不过是副科级干部,就算来做客,当普通客人对待就行了。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如果说出来,说不定奶奶会当她故意拆堂姐的台。 今天小叔一家也是大出血,把平时舍不得吃水果买了不少,像橙子、哈密瓜都不便宜,倒是苹果、香蕉和砀山梨,价格还算平民。 把苹果和梨洗好后,甩干净水,和香蕉、橙子放在一起,装了满满两盘,放在桌上看起来很喜气。 哈密瓜要等客人来了之后,削了皮切成小片端出来,现在还没必要动它。 “来了来了——”外面传来脚步声,叶纤红听到奶奶走进屋里,一个劲地念叨,然后看到小叔紧张地在大腿上擦了擦手汗,往门口走去。 叶纤红这时候也不得不正了正脸色,往门口走去。 “爸,妈,我们领导来了。”郑兴怡陪着几个人走进来,看到爸妈站在门口,大声叫道。 没有搞定肖东灿,虽然有些遗憾,但是自己单位的所长,居然看上了自己,要她做他的媳妇,这让一向虚荣的她,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特别是所长这个儿子,长得也非常出色,身高近一米八,戴着一付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她马上喜欢上了。 坐着所长的公车一起回家,下车时又被村里人围着夸能干,郑兴怡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这么风光的一天。 “李所长,这是我的爸妈。”郑兴怡先把自己的家人介绍给领导,又开始介绍他们:“这是我们邮电所的李所长,就是我上班那里的顾组长,这是小李——” 说到这里,她有些害羞了。 “你们好。”李所长望了郑建军夫妇一眼,知道他们地地道道的农民,也没有多废话,“来得仓促,给你们添麻烦了。” “哪里哪里,李所长来做客,我们是——求之不得。”郑建军原本想说篷壁生辉,只是一下子卡住,只好改了品。“进屋坐。” “这几位是?”李所长一进屋,看到叶纤红一家,笑着问道。 以他的见识,自然知道这一家三口,才是自己要认真对待的人。 郑建国看起来一付憨厚相,可是身上的穿戴,比他这个所长还讲究,更不用说叶知书脖子上还挂着一块翡翠,这东西可是宝贝,普通人哪里买得起? 至于叶纤红,看到自己时的那种淡然,可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 只有跟大领导交道打得多了,身上有了强大的自信,才会面对自己时,一付轻描淡写的模样。 “这是我的大伯郑建国,这是大伯母叶知书,这是我的堂妹叶纤红。”郑兴怡今天还要借堂妹一家撑面子,所以介绍得特别详细。 “你们好。”李长征伸出手,热情地跟三人握了握。 “你好。”郑建国和叶知书也没太在意,微笑着回应道。 原本他们听说对方是所长,还有一些小小的紧张,当叶纤红说这个所长,还不如胡向阳这个副所长时,他们才发现自己有些大惊小怪了。 这当然是叶纤红瞎说,一个邮电所的所长,和派出所的副所长,含金量谁高谁低,她确实不太清楚。 只不过为了让爸妈镇定,她也不介意撒一次谎。 “建明,过来跟大家打个招呼。”李长征对身后的儿子道。 “郑伯伯好,郑伯母好,叶小姐你好。”李建明在家时,已听爸爸介绍过情况,这时候见了郑建国一家,态度自然非常恭敬,又觉得不能忽视郑建军一家,又转头说道:“叔叔好,婶婶好,奶奶好。” “好,好,快请坐。”郑建军见男孩子这么有礼貌,笑得全身都舒畅起来。 大家坐下后,小婶婶和奶奶走到一边泡茶,叶纤红一家做为陪客,也坐了下来。 “来,吃水果。”叶纤红见堂姐坐下后,不断拿眼去看李建明,知道她看上了人家,也不觉得奇怪,从果盘里拿了苹果,在每个人的面前都放了一个。 即使这时候没有人会吃,这样的动作却不能省。 “谢谢。”李建明向叶纤红客气地道了谢,又望向郑兴怡。 今天的这个相亲对象,和叶纤红相比,外貌差得非常远。好在她的个子不算矮,皮肤也非常白,身材前突后翘,倒也不算太差。 这几年在父亲的安排下,跟不少人女孩子相处,最后都没成功。 倒不是他难以相处,也不是女孩子不好,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个双性恋。 跟女孩子正常相处,完全没有问题,唯一的困难在于,他无法跟一个女孩子时时刻刻在一起。 每隔几天,他总希望抛开女朋友,跟以前有过关系的男孩子单独相处,不管是满足肉体也好,精神也好。 而他抛下女朋友时,女孩子总会不停地找他,即使他说有点私事时,希望女孩子别找他时,女孩子也会不停地打破砂锅问到底,才把他惹烦了,最后不得不放弃。 他现在最想找的,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女孩子,能给自己偶然放纵的机会。 如果跟女孩子天天在一起,没有自己的私密空间,他感觉自己会疯掉。 郑兴怡给人的感觉,还算比较独立,但愿她不要像以前的女朋友那样,把自己缠得太紧,否则他不介意娶她。 叶纤红是过来人,见堂姐和李建明时不时在有眼神交汇,暗暗惊讶,没想到两人竟然对上眼了。 看来堂姐也是有福之人,真命天子这么就来了。 茶端上来之后,叶知书也没有再坐下来,进厨房帮忙去了。 郑建军望了李长征一眼,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李所长,不知道令公子现在在哪里高就?”叶纤红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打破沉默。 “我家建阳啊!他现在在车管所上班。”李长征望了叶纤红一眼,有点得意地说道。 儿子一直是他的骄傲,学生时代成绩好,考上了沪市的一所大学。毕业后进了车管所,那边干得也不错,连领导也很喜欢他,经常带他去外面应酬。 最重要的,他长得高大俊朗,把他们夫妻身上的优点全遗传过去了。 “那真是太巧了,我爸妈现在在学开车,以后办驾照,还请他多多帮忙了。”叶纤红客气地说道。 “一定一定。”李建阳一听,连忙答应道。 九十年代很多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时的弹性非常大,只要不违反单位的规定,一些模糊的边界区,还是能帮上忙的。 这也是为什么以前的领导办事拖拖拉拉,张口闭口喜欢研究研究的原因,实在是里面能操作的空间,太大了。 “车管所好啊!”郑建军作为主人,也想插进话题,可是说完后,却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一时之间有些尴尬。 “单位这么好,人长得也帅,我姐有压力了。”叶纤红调侃了一句,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你以后不会三心二意吧!毕竟你这样的男孩子,女孩子主动贴上来也很平常——” “怎么可能?”李建阳被叶纤红说得有些脸红,“我不会理他们的。” “你们放心好了,我家建阳人特别实在,从来不会在外面跟女孩子牵扯不清。”李长征笑道解释道。“大学时有个女同学追求他,他都没有理她。” 叶纤红听了后,觉得有些惊讶,没想到他在感情方面,这么内向和稳重。 郑兴怡倒是非常满意。 她确实像叶纤红说的,有点不放心他,觉得他各方面都比自己出色,担心有很多女孩子跟自己抢。 女人都这样,一方面想找一个非常出色的男人,满足自己的灰姑娘心理。等真的碰到这样的男孩子了,又患得患失,就怕他什么时候变心,跟别的女孩子跑了。 这一次相亲,照理论上讲,最大的阻力应该来自李长征父子。 现在他们都愿意了,郑兴怡自然没什么意见,于是接下来越谈越和谐,就等着找个日子订亲了。 第五十六章叶知书的烦恼 “对了,叶小姐在哪里高就?”说了一会自家的事,李长征开始把话题朝叶纤红一家身上引。 今天过来之前,他们自然打听过叶纤红的事,只不过他的渠道有限,打听不到细节。 只知道她在做生意,下面开了两家店和一个工厂,算得上年轻有为。 “我现在没上班,自己做点小生意。”叶纤红也没瞒他,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如果我有你这样的本事,也不用上班了。”李建成在一边听了,也羡慕不已。“你一年的收入,抵得上我们一辈子的收入了。” “是吗?”叶纤红笑道。“如果像我这样开店做小生意,真的有你说得这么好,那机关里的人早就全部下海了,谁还愿意留在那里,拿这么一点工资?” “这话说得没错。”李长征同意叶纤红的话。“一个人钱赚得多,并不代表他成功?国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治国平天下,所以坐上权力的宝座,才是大数人认为的成功。” 说到这个话题,大家都沉默了。 在场的除了李长征,其它人都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任何职务在身。 “对了,叶小姐有对象了没有?”李长征笑着问:“像你这么出色的女孩子,估计早有男朋友了吧?” “我确实有男朋友了。”叶纤红也没有撒谎,大方地承认了。“中秋节估计他父母就要过来,讨论亲事了。” 这倒不是为了示威,主要是怕有的人乱点鸳鸯谱。 如果堂姐跟李建阳关系确定下来,那这个李长征也算自己的长辈了,如果他以好心为借口,给自己介绍对象,那就麻烦了。 “这才正常。”李长征一听,丝毫不觉得意外,反而很开心。“既然你这个当妹妹的都准备定亲了,那你姐姐的亲事,看来也提抓紧时间了,免得姐姐还未嫁,被妹妹赶在前头了。” “对,对。”这句话郑建军爱听。“既然孩子们没什么意见,我们做长辈的,就得抓紧时间,把他们的事定下来。” 叶纤红望着李长征,突然有些疑惑。 自己堂姐没这么出色吧?为什么他一付认定她的模样,恨不得马上娶回家? 难道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不过这是堂姐自己的事,她不想乱插好,免得吃力不讨好。 这时候小姑也到了。 她也是搞气氛的高手,现场很快笑语晏晏,大家都聊得很兴奋。 小姑是那种善于吹捧的高手,只要对方不是让她发怵的大领导,普通人她都能说得对方很舒服。 特别是自己的亲事定下来后,她越加安心了。 “小红,我和有才的事,谢谢你了。”小姑找了个机会,向叶纤红道谢。 那天跟赵有才聊了一会之后,她就把他的话套得差不多了,原来他这么急来找自己,是他的小姨夫过来了,要他们马上恢复原订的婚事。 至于小姨夫为什么会过来,不用猜也知道,是小红去找他了。 她没有忘记,她去找小红时,留下了那人的工作单位和姓名。 “没什么。”叶纤红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聊小姑的事,免得堂姐不舒服。 “什么事?”堂姐还是听到了两人的私密语,好奇地问。 “就是小姑和小姑夫,又重归旧好了,准备元旦前结婚。”叶纤红小心说了一句。 “那真是太好了。”郑兴怡高兴地叫道。 她对小姑一直没嫁出去,倒没什么意见,主要是家里房子不多,哥哥的婚房装修好之后,她就得跟小姑挤在一个偏房里。为了保持私密性,中间只用一块布帘隔着,如果有朋友来,就非常不方便。 这也是她单位有宿舍之后,不愿意回家的原因之一。 小姑也一样,平时大多住在教师宿舍里。 郑建军在一边听到了,也为妹妹开心。 饭菜很快做好了,小婶从厨房出来,通知大家吃饭。 大家于是站起来,开始收拾桌子,客人走出门口,来到院子里。 “舅舅,你这么快就把两人的关系定下来了?”顾莉莉在一边悄声问道。“不用再考虑考虑?” 这件事虽然是她提出来的,不过这么快就定了,倒是超出了她的预计。 “既然你表弟没意见,我自然也想尽快把这件事定下来。”李长征回答道。“你表弟也不小了,不能拖下去了。” “这倒是。”顾莉莉点点头。 大多数男孩子,二十三四就结婚了,表弟本来就晚了。现在就算定亲,最快也要明年结婚,那时他都二十六了。 “再说这次相亲,另一个目的,就是想看看那个叶纤红。”李长征眼神有了别样的光彩。“我相信我的眼睛不会看错,这个叶纤红绝对比你说得还要厉害得多。” “为什么?”顾莉莉惊讶地问。 “这就靠一个人的经验了。”李长征笑了笑。“你想像一下,如果你手里有了一百万块钱,你有把握把你的爸妈,打扮得像郑建国夫妇吗?” “这个?”顾莉莉回忆起郑建国夫妇的样子,这才发现他们尽管穿得很不起眼,但是看起来非常舒适,没有一点暴发户的土气,倒像是他们本来生活条件就不错,一直这样穿着长大的。 “想明白了吗?”李长征点拨起外孙女。“一个人有了钱,并不能马上成为贵族,它需要长时间地慢慢改变自己,提高自己,才有可能做到。” “你是说叶纤红她现在的气质,没有一点土气,所以她身边的朋友,也不会简单?”顾莉莉不敢置信地问道。 “当然了。”李长征肯定地回答。“你表弟大学毕业,从小吃穿不愁,算是不错了吧!你说他跟那些公子哥在一起,他能像叶纤红这样,不落下风吗?” “肯定做不到。”顾莉莉肯定地说道。 别说是表弟,就算是自己,照样不行。 跟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心里上处于下风,行动上变得缩手缩脚,做不到像跟身边的朋友一样自然。 除非是长年累月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或许慢慢会变得跟他们越来越像。 “这不就得了。”李长征笑着说道:“你看看叶纤红,觉得会有什么人能让他紧张吗?” “能让她紧张的人,确实不会很多。”顾莉莉认同了舅舅的话。 这其实是她们高看了叶纤红,当时面对卫老的时候,她也有些紧张。 菜已在桌子上摆好,鸡鸭鱼肉摆了满满一桌子,郑建军招呼大家坐下来。 因为八仙桌坐不了十个人,奶奶和小婶于是没有上桌。 “你们太客气了。”李长征见桌上菜肴的丰盛程度,都超过办喜酒的档次了,不禁对他家的经济条件高看了一眼。 “家常便饭,不成敬意。”因为亲事差不多定了,郑建军此时自在了许多,说起话来,也不像刚才那样,凌乱不堪。 这样的喜事,当然要喝酒,郑建军准备了四瓶黄酒,给大家倒上。 “等一下还要开车,稍微喝一点就行了。”李长征酒量不错,不过现在是中午,喝得醉醺醺得影响不好,所以不想多喝。 “没问题,以后大家是一家人了,想喝多少,随意就好。”郑建军笑着说道。 于是给每个碗里倒了一些酒,不够自己加。 叶纤红酒量不行,等一下要开车回去,所以没有喝酒。 既然不能敬酒,郑建军就不停地给大家夹菜,特别是未来的女婿,觉得什么菜好吃,就往他的碗里夹。 李建阳有些无语,不过也不能拒绝,只好勉强吃下去。 “爸——”郑兴怡看李建阳苦恼的样子,忍不住白了父亲一眼。 农村人招待客人,都喜欢这样做,主要是大家平时吃不到这么好的菜,担心客人不好意思动手,才会这样表示客气。 问题是以所长家的生活条件,家里会缺鸡鸭鱼肉吗?他这样做,只会被人笑乡下人。 “好,好,我不夹了,想吃自己夹。”郑建军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干笑几声。 李长征倒不觉得什么,跟郑建军这样的人做亲家,层次虽然低了点,但是好处也是很明显的,就是容易相处,不会算计亲戚。 叶纤红今天的胃口特别好,以前一小碗饭就吃饱了,今天吃了两小碗饭,还觉得意犹未尽,菜更是比往常多吃了一倍还多。 叶知书开始没注意,直到女儿站起来去添饭,才发现不对,忍不住心里嘀咕起来。 一个女孩子突然饭量大增,无非只有两个可能。 一个是身体出状况了,另一个就是怀孕了。 女儿的身体肯定不会出问题,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怀孕了。 肚里有宝宝之后,有的人前期会孕吐,吃什么吐什么,也有人胃口会突然变好,吃什么都香。 想到女儿和胡向阳交往这么久了,因为放心女儿,他们从来没有管过他们。 万一两人偷吃禁果,女儿毕竟只有十九岁,未必懂得避孕,那极有可能发生这种意外事件。 这样一想,叶知书吃饭的胃口都没有了,只想着如何解决这件麻烦事。 自己十九岁就生下了女儿,她却不希望女儿跟自己一样,提前做妈妈。 可是如果已经怀孕了,那打掉也不好,容易伤身体,叶妈妈真是愁肠满腹。 第五十七章周承德上门 这顿饭一共吃了半个多钟,才终于结束。 叶纤红和妈妈一起把桌上的东西收拾掉,小婶这时泡茶出来。 大家坐下喝茶,再随便聊聊琐事。 “对了,刚才听你们说到,郑老师打算下半年结婚,日子定了吗?”李长征问道。 这件事来之前也打听过,听说婚事已黄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峰回路转,婚期重新又确定了。 “应该在下个月吧!”郑建琴想了想回答道。“这个月的话,时间太赶了——” “这倒也是。”李长征回答道。“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他精通厚黑学,知道要请别人帮忙,自己得先主动示好,所以这句话当着叶纤红的面,说得非常干净利落。 “那就先谢谢亲家了。”郑建琴一听,满面笑容地道谢。 虽然办喜事,未必真的需要他们帮忙,但是对方是高高在上的邮电所所长,能有这样的态度,她觉得有面子。 又聊了一会,他们才提出告辞。 听说他们下午还要继续上班,大家也没有挽留,一起送他们上车,直到车子离开,才重新回转。 “现在事情已办完,我们也回去了。”叶知书牵挂女儿的事,没心情继续留在这里,匆匆提出离开。 小叔小婶还要私下问女儿李长征一家的情况,巴不得他们快走。 于是叶纤红和爸妈回到家里,在沙发上坐下来。 郑建国回卫生洗了把脸,推出自行车去上班了,屋里只剩下叶纤红和妈妈。 “小红,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已经有了?”叶知书开门见山地问。 “有什么了?”叶纤红一时没反应过来,见妈妈盯着自己的肚子,猛地醒悟过来,脸一下子红了。“妈,你想到哪里去了?” “别装傻,你能瞒得住妈吗?”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这么大个人了,难道不知道现在有了,是未婚先孕吗?” “谁说我有了?我怎么不知道?”叶纤红恼羞成怒地嚷道。 “那你为什么饭量突然增加了一倍?”叶知书不相信地问道。“这种情况除了身体病了,唯一的可能,就是怀孕有宝宝了?” “我只是最近锻炼得多,所以肚子饿。”叶纤红站起来,恼怒地叫道:“不跟你说了,我也回虞城。” 说完,拿起手包,匆匆往院子里走。 “这孩子——”叶知书无奈地跟出来,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没孩子就好,没孩子就好。 叶纤红坐上车子,刚开出院子,就看到门口有人骑着自行车,往自家拐进来。 定神一看,居然是周承德。 叶纤红停下车子,下了车,看到周承德也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车往她这边走过来。 “叶小姐,这么巧啊!”周承德望见叶纤红,笑着打招呼。“我今天刚调到陈溪乡担任代乡长,趁中午的时间,来你家看看,没想到你也在——” 说完,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门口,从前面的车篮子里提出一只袋子,往叶纤红递过来。 “这是什么?”叶纤红疑惑地问。 “马上中秋节了,一点小礼物。”周承德大方地说道。 叶纤红听他说得这么随意,倒是高看了他一眼。 自己虽然帮他找了肖市长,将工作做了调整,说到底还是他的资历符合了条件,否则不管自己,还是肖市长,都不会昧着良心,乱做安排。 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两筒散装月饼,一瓶本地产的糯米酒,一罐茶叶,如果去买,值不了几十块钱。 “谢谢你。”叶纤红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带着他往屋里走。 “小红,谁来了?”女儿开车走了,叶知书正要进屋,看到她又停下车子,跟一个和她爸差不多年纪的男人走进来,惊讶地问。 “是我们陈溪乡新来的周乡长。”叶纤红也没有隐瞒他的身份,笑着介绍道。 “周乡长你好。”叶知书上前叫了一声。 忽然想到上次女儿说要想办法换一换乡长,忍不住暗里嘀咕,难道女儿真的办到了? 否则以前那些乡干部,从来不来自己的家,为什么这个新来的乡长刚一上任,就来了呢? 看女儿跟他很熟悉的样子,她更加确信了这一点。 想到这里,她看了看女儿,又望了望周承德,内心控制不住地惊讶。 “妈,这是周乡长带来的中秋礼物,你收起来吧!”叶纤红把手里的袋子调给妈妈,解释道。 “这怎么好意思?”叶知书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你是领导,我们给你送中秋礼物才对?” “没关系,我们是亲戚。”周承德随口说道。 忽然想到从农村排辈份的角度来讲,自己还是叶知书的姨夫辈,顿时不好意思开口了。 他看得出来,叶纤红心胸比较豁达,对这些无所谓。 叶知书是农村妇女,也不知道会不会在意。 “啊?”叶知书听他说跟自家是亲戚,顿时寻思起来,可是想了一圈,也没想到自家还有这样的亲戚,就望向女儿,问道:“小红,你还不快介绍?” “妈,周乡长是小姑夫的姨夫。”叶纤红挽住妈妈的胳膊,笑道:“你跟爸是不是也要叫他姨夫?” 叶知书这才知道亲戚是从哪里来的,忍不住狠狠瞪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得意地一笑,没有在意。 “我们各论各的。”周承德以为母女俩因为这事起矛盾了,连忙开口。 “没事的,周乡长,我跟我妈闹着玩呢?”叶纤红笑着说道。 “对,对,没关系的。”叶知书连忙开口道。 至于姨夫这个称呼,也没有开口叫出来。 进了屋,叶知书去泡茶,叶纤红陪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 “这房子是你设计的吧?造得真漂亮。”周承德打量四周,对屋里的布置赞不绝口。 “那是当然。”叶纤红既然当他自己人,也不装腔作势。“趁现在批地基还松一些,找了块大一点的地造别墅,以后土地只怕会越收越紧,再想造也没机会了?” “对啊!”周承德顿时生出一股知己的感觉。“虽然计划生育后,人口增加减缓一些了,但是土地不足的问题依然会很严重,所以收紧土地,防止耕地上造房子,是刻不容缓的一件事。” “看了周乡长刚上任,考虑问题的角度就不一样了。”叶纤红笑着打趣。“坐上乡政府一把手的位置,感觉怎么样?” “现在还感觉不出来。”周承德老老实实地承认。“毕竟大家相互还不了解,需要磨合一断时间,才能开展工作。” “你放心。”叶纤红知道他今天来自己家,未必没有找自己支持的意思。“如果碰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只要方向没错,你尽管来找我,我搞不定的,再找能搞定的帮忙。” “那就先谢谢叶小姐了。”周承德兴奋地说道。 叶知书泡了茶过来,听到两人的对话,越发认定女儿是真的有野心,想在乡里找一个听自己指挥的领导。 她想问题比较简单,不会觉得两人是在合作,总下意识地要分出谁大谁小? 既然他听女儿的,那就是女儿大他小。 想到自家除了戴老、胡向阳,现在又有一个乡长是自己人,叶知书心里的激动是无法掩饰的。 叶纤红没注意妈妈的表情,和周承德随便聊了几句之后,就把自己下半年将在村里搞大棚种植的事说了出来。 这时候才突然发现,肖市长那么爽快地把肖承德派下来,未必没有让他支持自己搞反季节蔬菜种植的目的。 在农村就这样,县官不如现管,村乡两级的干部,对老百姓的影响非常大。 自己搞大棚种植之后,乡村两级肯定是避不过去的。 如果他们反对,自己想要搞好这个项目,难度就会增加几十倍。 同样的,如果他们大力支持,自己只要把方法说明白,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看来自己还是小瞧了肖市长,叶纤红暗暗惭愧。 这样想明白之后,叶纤红打算把这个项目,好好跟周承德说一说,让他以乡里的名义,帮自己做村民的工儿。 周承德一听,同样大吃一惊。 一方面,是惊讶于叶纤红的大胆,居然敢搞这样的项目,毕竟这算是民生工程,如果搞好了,老百姓的生活一下子就富裕了。 另一方面,自己调来陈溪乡,也需要具体做些实事,来树立威信,让老百姓看看自己的能力。 而大棚蔬菜,恰好是一个非常合适的项目。 “搭个塑料大棚,真的能在冬天种出春夏秋的蔬菜?”周承德不敢相信地问。 “放心,这件事百分百可靠。”叶纤红知道没真正见识过的人,是很难相信会出现这样的奇迹。“难道我会拿自己村里的乡亲开玩笑——” “这倒也是。”周承德点点头。“如果要骗人,一般也会去外地骗,怎么可能在自己所在的村庄骗?” “还有,这个技术还在保密阶段,你知道了就行,没有出成绩前,你谁也不要告诉。”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你放心,我谁也不说。”周承德连忙向她保证。 就这个项目具体沟通好之后,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以后有了个替自己跑腿的人,以后自己只要偶然过来看看就行了。 第五十八章身体变化 两人聊了一会,周承德就站起来告辞。 “等一下。”叶纤红匆匆来到隔壁,从昨天自己拿回来的东西里,提了一盒月饼,一包黑木耳,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小食物,装在袋子里,交给周承德。 “你这干什么?”周承德不肯要。 “这是回礼,你收着。”叶纤红塞到他手里。“也不是我自己买的,都是别人送我的,太多了吃不完,有的送给亲戚了。还有一砦鸡鸭鱼的,你拿了也不好处理,就没给你了。” “哦。”周承德这才知道叶纤红可不是自己可比的,这才接过袋子,往外面走去。 将东西放进自行车前篮,向叶纤红挥了挥手,推出车子往前走了。 叶纤红钻进车子,也回虞城了。 到家后,想到今天中午吃了这么多,担心自己会发胖,叶纤红进了空间,漫跑了大半个小时。 一头汗从空间出来,去卫生间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舒服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想到在家时,妈妈怀疑自己是不是怀孕了,叶纤红突然也疑神疑鬼起来。 根据前世的经验,她跟胡向阳发生关系,都避开会受孕的日子,照理讲不会出错。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自己真的有了,那得提前结婚了。 因为前世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她的内心其实并不害怕自己意外怀孕。 反正以她四十多岁的心理年纪,养好一个宝宝,并不会有困难。 至于身体方面,有空间和灵液在,她也不必担心不到二十生小孩子,会亏了自己。 这样一想,她又安定下来,顺其自然吧! 晚上做饭的时候,叶纤红忍不住多放了一勺米。 现在胃口这么好,晚饭也多吃一点吧!她不希望因为没吃饱,睡前突然想吃东西,那比晚上多吃,对身体伤害更大。 这样一来,连安安也发现不对了。 “姐,你今天怎么胃口这么好?”当叶纤红第二次添饭的时候,安安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没办法,姐最近在锻炼,所以消耗比较大。”叶纤红只能用同样的理由骗安安。 “哦。”安安单纯多了,没有想那么多。“这就难怪了,我自从开始锻炼,饭量也是以前一倍多。” “嗯。”叶纤红点点头。“不过你不同,现在还在长个,会吃得更多。” “姐你是不是也在长高,我感觉你比以前高呢?”安安突然说了一句。 “是吗?”叶纤红兴奋起来。“如果真的有长高,那就好了。” 她记得自己前世的身高,一直是一米六四,在深圳也不算矮了。 如果叫她选择,她希望自己能接近一米七,那样腿长个子高,穿衣服就好看了。 叶纤红从抽屉取出卷尺,一头踩在脚下,叫弟弟帮自己量身高。 “一米六七。”安安小心看了看,回答道。 “还真的长高了一点。”叶纤红兴奋地说了一句。 连续两天大吃大喝,又天天在空间里漫跑,叶纤红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变化。 主要是这样还能让自己长高,这才是她能接受的主要原因。 这天晚上,胡向阳和她一起进卧室,当两人紧紧缠在一起的时候,胡向阳突然惊讶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怪他在这个时候,居然煞风景。 “没什么?”胡向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只是觉得很惊讶,你的胸不是一直很平的吗?怎么突然大了这么多?难道是因为我经常替它按摩?” 说完,手按上去,用力揉捏起来。 “不要脸。”叶纤红骂了一句,身子却很诚实地朝后仰,方便他双手用力。 被胡向阳夸有胸,让叶纤红更加兴奋,两人一场酣畅淋漓得运动之后,她走进卫生洗澡。 洗干净后站在镜子前抹干水,发现胸部果然雄伟了许多,就连窄小的臀部,也丰满了很多。 难道是因为最近吃得多,所以身体开始第二次发育? 如果是这样,那自己终于能摆脱芦柴棒这个绰号了。 不过其它部位,还是别长胖了,她不希望自己从一个极端,发展到另一个极端。 叶纤红把双手放在腰上,合拢后来测量自己的腰围,依然不过盈盈一握,她终于放心了。 回到屋里,爬上床,胡向阳看到后,又压了上来。 “今天怎么这么兴奋?”叶纤红伸手弹了一下他的某个部位,调笑道。 “我也不知道。”胡向阳装傻。“可能是你的身体,太吸引它了吧!” 说完,一下子扑过来。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浑身酥软地醒来,望着躺在旁边的胡向阳,只觉得这一刻,有说不出的满足和宁静。 当天傍晚,苏思诗下班后过来敲门,也发现了叶纤红的变化,忍不住惊讶。 “小红,你最近吃了什么大补药吗?”苏思诗上下打量细细打量她,问道。“怎么整个人一下子变丰满了?” 以前小红虽然很漂亮,身材也好,只不过太单薄,看起来像中学生,女性特征不明显。 现在这样就好多了,看起来像个成年女孩子。 “哪里有什么补药?只是最近胃口变得特别好,每次都能吃平时的两倍。”叶纤红略带懊恼地说道。 想到每个看到自己饭量的人,都会忍不住关心自己的模样,她就很郁闷。 最好笑的是,妈妈还以为她怀孕了。 “那就奇怪了?”苏思诗问不出原因,也没有追究,反而疑惑地说道:“难道女孩子真的有二次发育?在你这个年纪,身体有这么明显的变化,只有这种可能了?” 据说有的女孩子,在青春期完全停止发育前,会有二次发育,不过大多数人并不相信,觉得纯属子虚乌有。 不过对叶纤红来说,总归是好事,只要不长胖就好。 “或许吧!”叶纤红含糊地应了声。 她总觉得自己身体的变化,应该跟自己的修炼有关,打通上脘穴那次,无来由地感觉特别饿,然后变得越来越好吃。 或许等自己打通了下一个穴位,这个奇怪的现象就会消失吧! 吃饭的时候,叶纤红向苏思诗打听,现在买什么车,性比价比比较高。 “你要买车?”苏思诗疑惑地问。“我那辆旧车开着不舒服?” 因为最近叶纤红一直在开自己的旧车,还以为她长期开自己的车不好意思,所以想自己买一辆。 “不是,买了给我爸妈开。”叶纤红见她误会了,解释道。 “哦。”苏思诗应了声。“他们应该刚学会开车吧,如果长期在乡下,还不如买一辆皮卡,前面跟轿车一样,坐人的位置一点不会少,后还还能装货,非常方便。” “这倒也是。”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那就先买辆皮卡。” 爸爸在厂里上班,有时候免不了要买些杂七杂八的配件。接下来工人增加了,食堂每天用菜,也得开车去买。大货车和小轿车反而都没那么方便。 而且它的价格也比普通轿车便宜一点,就算被爸爸这个新手刮花蹭坏,也不会心疼。 “那我明天帮你问一问,哪里买价格更优惠。”苏思诗爽快地说道。 “好,谢谢诗诗姐。”叶纤红笑着道谢。 这种事,由她帮自己去解决,最好不过了。 自己认识的人不多,人脉圈远远比不上诗诗姐。 “姐,我也要学开车。”安安听说姐姐要给自家买车了,激动地嚷道。 “你现在还学不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解释道:“只有到了十八岁,才可以考驾照,你还得过三年。” “哦。”安安一听,顿时变得灰心丧气。 “三年后你还在读高中了,如果能考本驾照,独自开车,已经很不错了。”叶纤红安慰道。 “知道了姐。”安安一听,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 整个虞城,有几个高中生能自己开车,这样一想,心里总算平衡了。 吃完晚饭,苏思诗帮叶纤红一起收拾完桌子,陪她在厨房擦洗磁砖和地板。 “你们结婚的日子定了没有?”叶纤红随口问道。 “应该在元旦吧!”苏思诗呼出一口气,回答道。 “怎么了?”叶纤红惊讶地问。“你好像并不开心?” “没什么。”苏思诗摇摇头。“我只是觉得心烦。” “总有原因吧?”叶纤红认真地望着她的脸,问道。 在厨房明亮灯光照耀下,诗诗姐脸上每一粒痣都看得清清楚楚。 叶纤红这时候才发现,诗诗姐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鱼尾纹,皮肤粗看时,还比较细嫩,但是不明显的黄褐斑,依然长了不少。 更让她担心的是,诗诗姐脸上掩饰不住的疲惫,似乎带着种听天由命的无奈。 “我也说不清楚。”苏思诗皱了皱眉。“总觉得人活着就这样,结婚也好,单身也好,没多少差别。” “不会吧,诗诗姐。”叶纤红洗好碗,把手洗干净后抹干,在她的背上拍了拍。“你的状态不对啊!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消极了?” “我也不知道。”苏思诗强撑着笑了笑,“可能是节前综合症吧!中秋节快到了,别人家都要团圆了,而我连家都不想回——” 第五十九章马丽莲的邀请 “那就快结婚吧!”叶纤红想了想,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好这样提醒。“等你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再生一对儿女,平时忙着照料他们,精神有了寄托,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可能吧!”苏思诗想了想,承认叶纤红说得对。“女人到了一定年纪,确实应该有自己的孩子,我看身边的同龄人,孩子都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天天张口闭口都是他们,就算累死累活,也心甘情愿。” “你知道就好,那就在中秋节,跟建光哥一起过,努力让自己怀上宝宝。”叶纤红给她出主意。“再说你也三十多了,再不抓紧生一个,就要成为高龄产妇了。” “哪有你说得那么吓人?”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怪她胡说八道。 心里却忍不住起了这样的心思,或许自己确实应该主动一点了。 从厨房出来,叶纤红叫苏思诗坐下来,自己转身给她倒了一杯温开水。 趁她没注意,加了两滴灵液进去。 上次给诗诗姐做了面膜,让她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可是面膜调整的只是表面,几个月过去后,新的肌肤长出来,慢慢地又变成了老样子。 或许需要由内保养,才能真正改变她的气色。 苏思诗没有怀疑什么,接过水喝了几口。 “对了,小红,听说胡向阳爸妈中秋要过来,需要我帮忙吗?”苏思诗突然问道。 “用不着,你去陪你建光哥就行,早日生个宝宝,到时我做她的干妈。”叶纤红在她旁边坐下来,笑着打趣。 “行,既然你一再这样说,那我就努力试试。”苏思诗笑着搂住叶纤红的身子。 她原本性格就比较爽朗,跟叶纤红聊了这一会,原先郁结在胸的烦恼,也慢慢解开了。 “这就对了嘛!”叶纤红开心地说道。 两人身子腻在一起,边看电视边说悄悄话。 “对了,诗诗姐,我下一步打算开一家瑜伽馆,专门教人修习瑜伽,你有空也可以练一练,对身体有好处。”既然瑜伽馆打算划在纤诗美容会所下面,那就得跟诗诗姐打个招呼,毕竟她还有一部分股份。 “瑜伽我倒是听说过,不是印度的一种修行方法吗?开在虞城,会有人学吗?”苏思诗有些担心地问。 “短时间内,说不定很难推广。”叶纤红客观地回答道。“等到学习的人得到了好处,应该就能慢慢被人接受了。” “那就好。”苏思诗见叶纤红并没有盲目乐观,放下心来。“等你开了,我一定去学。” “我看你现在精神不太好,有空可以先练练冥想。”叶纤红决定先把冥想的方法教给诗诗姐,希望她学会后,可以减压和放松身体,达到消除烦恼的目的。 “有用吗?”苏思诗有些不太相信。 “当然有用。”叶纤红肯定地说。 把自己觉得最有效的学习方式告诉她,让她每天早晚冥想十分钟。 苏思诗对叶纤红的话,还是比较信任的,答应回家后就去试试。 第二天上午,苏思诗打电话过来,问叶纤红是不是确定要买皮卡,因为她刚问了一个卖车的朋友,确定他手里就有皮卡车在卖。 叶纤红正想说确定,想了想,又迟疑了,决定问问父亲的意见。 毕竟车子是给父亲用的,得让他喜欢,买回来才没问题。 苏思诗倒没意见,叫叶纤红马上问清楚,再给自己打电话,然后挂了电话。 叶纤红于是打电话给父亲,把自己打算买辆皮卡车的想法说了一遍,问他有没有意见。 “皮卡车也不错啊!比轿车多了个节车厢,运点东西也方便。”郑建国听说女儿真的打算买车了,也没有反对。“只是我还没有考到驾照,晚些日子买也没关系。” “只要你喜欢就好,早一天晚一天倒无所谓。”叶纤红见他没意见,就不再啰嗦,让诗诗姐帮自己把车定下来。 等过两天车子到了,再带家人一起去提车。 吃过午饭,在家收拾了一下,还没考虑好下午去哪里,看到安安回来了。 叶纤红这才留意今天是周六,弟弟放假了。 “姐,车买回来了没有?”安安一进屋,就焦急地问姐姐。 “还没有,哪有这么快?”叶纤红笑道。 弟弟性子一向平和,没有到为了车子的事,也变得毛毛糙糙了。 “哦。”安安把书包拿下来,放在桌上,脸上就有些失望。 “你着什么急,车买回了你又不能开?”叶纤红不太明白弟弟的心情。 “家里就要买车了,谁不高兴?”安安拿起桌上的凉水,咕咕喝了几口,一付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也是,叶纤红终于明白弟弟兴奋的原因了。 就像小时候家里买了二十几只小鸡,她看到了会很高兴,总想拿米去喂它们。 就像妈妈刚从村里养母猪的人家那里,买回一头小猪,她也会特别兴奋,连去地里割草,也不嫌累了。 就像爸爸刚从街上买了一把新锄头,等爸爸安上锄头柄之后,她会有事没事,在院子里胡乱挖地。 说到底,车子跟那些小鸡小猪一样,都是自家生活变得更美好的表现,弟弟或许就是因为家里拥有了更多的物质财富,所以感到高兴。 “别着急,等车子买回来了,一定第一时间载你去外面兜风——”叶纤红笑着承诺道。 “一言为定。”安安这才高兴起来。 叶纤红望着弟弟的笑脸,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得给弟弟也买些他需要的东西。 一时没想好弟弟到底需要什么,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你弟弟明天休息吗?”叶纤红走过去拿起话筒,对面传来马丽莲的声音。 “明天是星期天,他们当然休息。”叶纤红没想到她不问自己,反而问起了弟弟,惊讶地反问。“你怎么问这个?” 离上次她帮弟弟他们指导舞蹈,才过去一个多星期,什么时候她跟弟弟有这么熟了? “我这样问,当然有原因。”马丽莲笑道。“明天我要来余杭市参加一个晚会,听主办方说,原先邀请的一个香港歌手,有事突然来不了,我想你弟弟那个节目不错,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兴趣来参加——” 那首MV出来后,她成了国内炙手可热的明星,参加这种晚会,也成了压轴之一。 知道晚会少了一个节目之后,她马上想到了安安他们那个歌舞节目,如果叶纤红有兴趣,有她推荐给主办方,他们肯定会接受。 这也是因为叶纤红对自己的帮助太大了,想以这个方式回报她。 “不会吧!”叶纤红吓了一跳。“叫安安他们参加那种正式的晚会?凭他们有限的舞台经验,能行吗?” 这倒不是看不起弟弟他们,主要是在那种晚会上表演,除了需要有足够好的表演才能,还得有舞台经验。 万一他们上台后害怕了,那就出丑了。 这很容易理解。 试想一下,叫一个素人上了那种舞台,别说唱歌,光是被下面那么多人盯着,说不定就四肢发软,说不出话来。 “你不是一直想培养他们的胆量吗?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马丽莲倒是看好三个男孩子。“何况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需要这种锻炼的机会。” “也对。”叶纤红被她说服了,回头望了安安一眼,问道:“安安,上次指导过你们舞蹈的马丽莲姐姐,想介绍你们去余杭参加一个晚会,你们有这个胆量吗?” 不管怎么样,她得问问安安,不能强迫他们去做不愿意的事。 “啊?去余杭?参加晚会?”安安吃了一惊,反问道。 “是啊!就像明星一样,正式表演。”叶纤红解释道。 又问马丽莲:“对了,表演一个节目,演出费用有多少?” “这个还要谈,不过以他们一个组合的价位,正常情况下,一千块还是没问题的。”马丽莲想了想,回答道。 她以前没名气,又没有自己的原创歌曲,所以演出价也不高,不过一千块钱而已。 《独一无二》唱红后,现在已涨到五千块以上,等于是国内顶级歌手的水准。 “哦,唱一首歌就有一千块。”叶纤红真心觉得不低了。 一般来说,没有人会请弟弟他们这样的组合,这一千块也是主办方给马丽莲面子。 “安安,你觉得怎么样?想去试试吗?”叶纤红又问。“就像马丽莲姐姐上次说的,不管台下有多少人,只要管好自己表演就行了,要当他们不存在。” “徐志豪和张建盛现在都不在,他们会愿意去吗?”安安还是犹豫不决,又担心自己同意了,如果两个同样不想去,一切都白说了。 “他们肯定想去。”叶纤红笑着说道。“唱首歌一千块,比暑假卖衣服多赚几十倍,你说他们想不想去?”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尝过赚钱的滋味后,只说有这样的好机会,肯定有兴趣,叶纤红几乎可以这样肯定。 “那先问问他吧!如果他们同意去,我也没意见。”安安想了想,松了口。 第六十章去余杭表演 在舞台上接受观众欢呼的滋味,真的非常美妙,安安其实也经常回味那天表演的场景。 只是现在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的舞台表演,他下意识地有些紧张而已。 “那好,我现在马上联系他们。”叶纤红对马丽莲说道。“我等一下回复你。” “好的。”马丽莲笑着应道。 “还有,不管去不去,都谢谢你。”叶纤红真诚地道谢。 “别客气。”马丽莲笑着挂了电话。 叶纤红于是拨两个男孩子所在村的电话,费了好大的劲,才联系上他们,把情况跟他们一说。 “去,当然去。”听说可以去余杭表演,还有这么高的演出费,两人都很兴奋,连一向稳重的张建盛,也激动地叫道。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跟他们约好时间,叫他们明天上午过来虞城,到时由她开车送他们去余杭。 两人都同意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把结果回复马丽莲。 “姐,我们要不要再排练一下,几天没跳了,我怕会生疏。”安安突然说道。 虽然已经答应姐姐了,可是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不可能忘了吧!”叶纤红才不相信弟弟的话。“这几天学校的同学,没有人要你们教他们跳?” 这个很容易猜,现在的娱乐节目这么少,有一首好听的歌,好看的舞蹈,谁都想学。 她们读初中的时候,哪个同学没有一个专门抄歌的笔记本,中午或早自修的时候,如果老师不在,还会偷偷学唱呢! “呃——”安安没想到姐姐猜得这么准,仿佛她专门去学校看过。 “如果你不放心,等他们明天来了,去余杭前,先练习两遍吧!”叶纤红安排道。 “好。”安安这才彻底放心。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也不出去了,坐在家里陪弟弟写作业。 明天事情多,肯定没时间写作业了,今天最好全部完成。 忽然想到自己这样做,似乎有种鼓励弟弟往娱乐圈发展的感觉。 万一他误会了,并且真的喜欢上了这种明星生活,那怎么办? 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 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那自己也有能力保护好他,不让他被那个圈子同化和污染。 晚上胡向阳回来,听叶纤红说起这件事,不敢置信地望着她。 “你是不是太三心二意了,一会想培养安安成为画家,一会又想培养安安成为企业家,现在居然想让他成为明星?”趁安安不注意,他小声问道。 作为京城的二代,其实真的不喜欢小红支持安安唱歌跳舞,毕竟演员也好,歌手也好,在他们看来,都是不上台面的职业。 “你想多了。”叶纤红解释道。“我现在做的一切,都只是锻炼安安的胆量和能力,并没有要他往这方面发展。” 所谓艺多不压身,让弟弟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富一代,难道不好吗? 好像前世那些世界五百强企业的老板,像马云和李彦宏,就在自己企业的年会上,表演过节目。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安安刚吃过早饭,徐志豪和张建盛就赶过来了。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叶纤红望着两人问道:“你们不会是兴奋了一晚没睡觉吧?” 看来在性格方面,两人确实比安安更外向一些。 “怎么可能?我昨晚不知道睡得有多好?”徐志豪哪里肯承认,还信口开河道。“早上像平时一样醒来,怕你担心,才早些赶过来。” “那你们早饭吃了没有?”叶纤红一听,又担心他们没吃早饭就来了,问道。 “还真没吃。”徐志豪不好意思地说道。 “行了,你们先坐一会,我去煮面条。”叶纤红望着两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无奈地说道。 水烧开后把面放下去,半熟后捞起来,倒在面盆里,用冷水泡着,洗干净锅,倒了些菜油,放入切好的肉丝、茭白丝、咸菜丝,一起翻炒一阵,加水煮开,将面条从盆里捞出来放进去,再煮熟。 等面条熟了,盛起来装成两大碗,又在冰箱找了找,从里面夹了几片醺鱼,醉鸡,分别放在面碗里,拿了筷子,给他们拿出去。 “谢谢姐。”看到这么丰盛的早餐,两人眉花眼笑地接过来,也顾不得烫,大口吃起来。 吃完早饭,叶纤红让他们歇一会,出发前,把磁带拿出来,放进录音机,配合音乐,让他们表演了两遍。 音乐响起,三人就自然地开始表演,从头到尾没有一丝错误会犹豫。 叶纤红知道安安其实空担心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练习,不管是唱的部分,还是舞蹈部分,三人的记忆几乎已深入骨髓,哪里会忘记。 “记往,等到了晚会舞台,你们像现在这样表演就好,不要想其它的。”叶纤红提醒了一句。“万一到时出了一些小差错,也不要慌张,反正没有人知道准确是怎么样的,只要表演完成就行了。” 叶纤红愿意叫三人去表演,主要是锻炼弟弟的胆量,所以只要他们能顺利表演完就行。 万一出了差错,打击他们的信心,那就得不偿失了。 “知道了姐。”三人一起说道。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早上八点半,如果现在过去,到余杭应该吃中饭。 重生前从虞城自驾到余杭,一个小时就到了,现在还没有高速公路,又没有导航,四个小时能开到就不错了。 所谓歌舞晚会,其实是在下午举办,从二点半开始到六点结束,只要二点前赶到,应该没问题了。 叶纤红准备了一下,带上表演的服装和化妆用品,开车上路了。 一路上还算顺利,主要是现在马路上车不多,到了余杭市区,才十二点。 联系上马丽莲,在靠近体育场那边碰了头,一起去吃午饭。 原本叶纤红想请客,毕竟她帮弟弟他们找了个赚钱的机会,可是马丽莲死活不同意,说上次去虞城,叶纤红招待了她,今天她得回请。 叶纤红也没勉强,在路边找了家酒店,五人一起进去,叫了一些家常菜,花了一百多块钱。 因为下午要表演,马丽莲没敢多吃,叫三个男孩子也少吃些米饭,留一点肚子,免得表演时,因为吃得太饱而影响效果。 三人乖乖地答应了。 从饭店出来,已一点多了,几人一起在街上随便走了走,算是消食。 “小红,你有没有想过让他们三人进入娱乐圈?”马丽莲问道。 第一次看到三个男孩子的时候,只觉得他们长得不错,舞跳得也好看,仅此而已。 但是今天再看到他们,她突然发现,三个男孩子不管是个人形象,还是关系的默契程度,都比自己想像得要好。 这时候的偶像组合,最有名的是台湾的小虎队,其次是香港的草猛乐队,其它的虽然各有特色,但是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色,所以都没有大红大紫。 唯一名气大一点的,就是红孩儿组合。 如果他们好好训练一下,再找家大型公司包装一下,说不定不比台湾的小虎队的发展差。 “没有想过,还是顺其自然吧!”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以她对这个圈子的了解,如果安安他们真的成为职业的歌手,那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只怕要到头了。 明星外表光鲜,受千千万万粉丝追捧,其实真正的生活,未必有大家想像得幸福。 首先隐私没有了,不管你有什么私人的爱好,还是有一些奇怪的癖好,都会被人查到,然后被人各种各样的场合里,口诛笔伐。 其次是生活不再受自己控制,如果公司接了很多工作,即使一年三百六十五,你都得到处奔波。而且越红越忙。 如果你觉得年纪差不多了,想找个女朋友,公司为了你的形象,未必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所以有的明星要么隐婚,要么错过最佳结婚年纪,最夸张的是,等到真正结婚生子了,孩子却没法生了。 有的还得借助于科技。 至于为了宣传,各种谣言,各种丑化,更不必说了。 心理承受力差一点的人,甚至会崩溃。 所以才会有当红明星,突然自杀的新闻发生。 叶纤红只有一个弟弟,她可舍不得他受这样的苦。 “我想也是这个结果。”马丽莲理解地笑了笑。“万一你改变主意了,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帮他们介绍一个靠谱一点的唱片公司。” “好。”叶纤红点点头。“那就先谢谢你了。” 等时间接近两点,大家回到体育场那边,提前走进后台,准备节目。 五人一起走进去,一路上不断有人跟马丽莲打招呼,看来她现在的咖位,真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马丽莲来到自己的休息室,招呼叶纤红几个坐下来。 因为她的节目在后面,所以不用急着化妆。 “节目表出来了没有?”马丽莲问自己的助手。 “出来了。”一个小姑娘拿着一张纸走过来,递到她手里。 马丽莲看了看,自己节目在倒数第四个,而安安他们的节目,在第九个。 “你们先化妆吧,很快就到了。”马丽莲提醒道。 第六十一章表演成功 一个节目一般四五分钟,八个节目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还得防止有演员出错,临时把节目朝前推。 “好。”叶纤红拿出化妆包,抓紧时间给三人化妆。 全部完成后,看时间已过了两点半,前面的节目,已开始在表演了。 因为马丽莲安排了助手在前面盯着,倒不担心出错,几人在屋里说说笑笑,一点也不紧张。 直到助手过来说,说前面已表演了五个节目,统筹导演叫他们去前面准备时,叶纤红叫三人换好衣服,一起往前面走去。 “他们就是马小姐推荐来的节目!不错不错。”见安安三人不管服装造型,还是相貌身材,都非常出色,导演夸了一句。 这种晚会不可能像前世一样,有非常正规的排练和演出效果,现在只有一个简单的场地和灯光效果,甚至连前世的中档酒吧都比不上。 所以不管是舞台也好,节目安排也好,都非常粗糙,完全靠表演者自己发挥。 因为这时候娱乐活动少,对于这种现场能看到明星的演出,大家还是非常追捧的,所以只要有明星来,票都卖得非常好。 而这时候明星的主要经济来源,也靠这种走穴,毕竟很少有人能接二连三出磁带,靠那个赚钱。 像马丽莲,现在确实大红大紫了,演出价也越来越高,但是每个演出团体,依然乐意请她。 特别是请不到港台明星时,更需要请她过去镇场子。 这三个男孩子是马丽莲推荐过来的,就算为了她的面子,他也不会拒绝。 现在看三人的造型和颜值,他倒有理由期待一下他们的精彩演出了。 将伴奏的磁带交给负责音响的工作人员,导演看三人年轻,怕缺少经验,又交代了一些注意点。 无非是上了舞台后,怎么站位,怎么防止歌迷,怎么预防出意外等等。 “你们没有经验,所以只要在舞台上老老实实完成就好,不要去跟观众打招呼,免得忘了唱词,知道吗?”等导演说完,叶纤红小声提醒道。 舞台前面增加了一条类似T型台的表演场地,方便一些名气大的明星跟观众面对面交流,因为有的人要唱二三首歌,中间这种串场互动少不了。 前世明星想出名,可以用网络跟观众交流,现在除了这种晚会,只有在调频电台里,有明星到场时,打电话相互问好了。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写信,不过信能不能到明星本人手中,也是个问题。 “知道了,姐。”三人一起点头应道。 到了这个时候,说完全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紧张之余,想到可以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自己拿手的节目,三人隐隐也有些兴奋。 前面那个穿着暴露的女歌手终于唱完了,主持人开始在念他们的节目。 三人已在学校的晚会上表演过两次,倒没有慌乱,伸掌叠在一起鼓了一下气,趁灯光还没全部打开,快速来到舞台中央,站好各自的位置。 音乐声一响起,灯光霎时打在舞台上,也照到三人身人,三人就动作划一地开始跳起了舞。 叶纤红找了个能看到弟弟他们表演的角落,静静欣赏着。 如果用心看,三人唱歌时,还是有些紧张,看他们有些发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不过还是打起了精神,在努力把节目完成。 但是观众就不同了,刚开始看到三个陌生的男孩子出来表演节目,还有些意外,只是服装非常精美,三人长得也非常帅气,才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们。 等他们开始跳舞,现场的气氛就一下子上来。 这些舞蹈跟小虎队跳得不同,跟郭富城的跳得也一样,甚至没有哪个明星跳过类似的舞蹈。 光看这些动作,好像很简单,偏偏给人感觉很帅的感觉,就像一个男孩子,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故意想耍帅想引起她的注意。 特别是一些年纪小于二十岁的男男女女,更是看得热血沸腾,大声叫好。 他们不知道的是,韩流进入国内后,他们的舞蹈本来就不是为了炫技,而是为了耍帅。 所以韩国把偶像这个概念,无限放大,慢慢国内的歌手和演员越来越少,反之流量明星越来越多。 前一个节目本来大家就很兴奋了,现在更疯狂了。 “太帅了。”统筹导演对一边的马丽莲说道:“没有到国内也有这么出色的组合,他们是哪家唱片公司新推出来的?” “他们不是签约歌手,只是几个人初中生而已,这个节目也给学校十一晚会准备的。”马丽莲笑着解释道。 “不会吧?那这首歌也是他们自己准备的?”统筹导演大吃一惊。“谁这么有才华,能写出这样的歌。” “不管歌曲、舞蹈,还是服装造型,都是刚才那个女孩子一个人弄出来的。”马丽莲跟因为经常跟他打交道,关系不错,所以也没有瞒他。“连我那首歌,也全是一人完成的。” “不可能吧!”导演更吃惊了。“她明明才二十来岁,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才华?” “骗你干嘛!”马丽莲得意地说道。“中间那个男孩子,就是她的弟弟,她愿意弟弟来表演,又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锻炼弟弟的胆量而已,我想介绍他弟弟进唱片公司,她也没同意。” “这么说来,她的身份不简单?”导演马上猜到了这个可能。 普通人家如果发现有这样的赚钱机会,肯定巴不得去签约,只有家里条件特别好的人家,才不把这些当回事。 就像有的大户人家,子弟从小练习钢琴舞蹈,却从不公开表演一样。 他们学这些,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提高个人的艺术气质。 “是的。”马丽莲回答道。“我介绍他们过来,也是希望结个善缘,万一以后有麻烦了,也可以开口请她援手。” 她把这样的心理话说给导演听,就是希望导演也关照一下他们,等一下给钱时,也大方一点,别以为他们是新人,想克扣。 “你放心,我明白的。”导演不是傻瓜,马上就懂得了马丽莲的意思。“何况他们表演这么出色,就算他们想低调,估计也会马上出名了。” 随着最后一句唱词结束,三人伸手在太阳穴部位一指,又伸向所有观众的帅气动作,直接让现场的女生尖叫起来。 三人向现场观众鞠了一躬,然后快速退回后台。 “怎么样?”叶纤红迎上去问道。“没有你们想得的可怕吧?” “嗯。”三人点点头,抹了一头汗。 现场冷气不足,穿着表演服又唱又跳的,非常热。 “那我们先撤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三点多了,回家估计要六点了,晚饭都要比平时晚了。 “好。”三人也没意见,跟着她往后面走。 “叶小姐,你们想回去了?”马丽莲此时迎了上来,一看叶纤红的动作,猜到她想回去了,问了一声。 “是啊,表演结束了,就早点回家。”叶纤红笑道。“现在马上走,到家也要错过晚饭了。” “那你等一下,我问问导演,能不能提前把演出费给你们。”马丽莲说完,往前面去找导演。 “当然没问题,我现在马上拿给你。”导演在旁边听到了,主动走过来回答。 带着他们来到后面一个房间里,从专门负责财务的女孩子手里拿了一叠现金出来,交给叶纤红。 “不是一千块吗?”叶纤红数了数,居然有一千两百块,惊讶地问。 “他们表演得这么出色,一千块哪里够。”导演客气地说道。 “那谢谢你了。”叶纤红望了导演一眼,客气地道谢。 “这是你们应得的。”导演也想跟叶纤红搞好关系,多一条人脉。“我们交换一下电话吧!如果下次你们有兴趣,再一起合作。” “行。”叶纤红见他释放善意,也没有拒绝。“不过他们是学生,只有周末才有空,平时就算了。” “行,我明白的。”导演大度地说道。 离开后台,走出剧院,马丽莲送他们出来。 “这次太谢谢你了。”叶纤红上车前,握住她的手道谢。“下次如果来虞城,记得一定找我。” “一定,一定。”马丽莲连忙说道。“我妈现在就在虞城生活,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 上车后一路往回赶,回家的速度比来时快了一点,五点半就到家了。 叶纤红带他们进了屋,让他们先洗了个脸,然后把钱拿出来,每人给了四百块。 “姐,这怎么行?”徐志豪拿出一张百钞递给叶纤红,“我们四人每人三百就好了,总不能你开车送我们过去,还要你倒贴钱?” “没事,姐不缺这点钱。”叶纤红把钱塞回到他手里。“你们现在是学生,帮不上家里。难得赚了点钱,省着点用。” 两人不肯用,死活要把钱拿出来,叶纤红最后没办法,只好收下了。 想到他们出来一天,家里会挂念,叶纤红也没留他们吃饭了,叫他们早点回家。 两人下了楼,骑了上午骑来的自行车回家。 第六十二章白翌宸乱入 “做明星的滋味怎么样?”叶纤红走进厨房准备晚饭,嘴里随意地问弟弟。 今天他们在几千个人的大型舞台表演,跟学校的大礼堂表演,体会应该不一样。 “表演时还是很兴奋的,不过结束了也就那样。”安安语气平淡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见弟弟并没有沉迷,反而很高兴。“你们还是学生,主要的工作还是学心。” “放心吧,姐,我知道的。”安安懂事地说道。 苏思诗过来后,听说叶纤红居然带安安他们去余杭市表演,大吃一惊。 “小红,你是不是疯了,难道想把弟弟培养成明星吗?”她一直记得叶纤红特别重视培养弟弟,想让他成为一个出色的男人,撑起郑家的门户,没想到她居然会同意他们去表演。 “也没什么,只是想让他锻炼一下。”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这个目的到现在还没有变。 “哪有你说得这么简单?”苏思诗不同意她的观念。“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好出风头,万一他们的心野了,以后怎么收得回来?” “这倒也是个问题。”叶纤红皱了皱眉,觉得诗诗姐的担心有道理。“那我下次注意,不再安排他们去表演了。” “嗯。”苏思诗这才点点头。“我总觉得你有时候特别沉稳,有时候又像小孩子一样,做事毛毛糙糙。” “这不是很正常?”叶纤红歪头装可爱。“我今年才十九岁啊!” 这个时候其实应该发给诗诗姐一个“我还是个宝宝”的表情包,可惜现在网络都没有。 “我当然知道你才十九岁。”苏思诗白了她一眼,有些受不了她装可爱。“有时候你太成熟了,感觉比我还大十岁。” “呃——”叶纤红没想到她居然看破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只好装傻。“你的意思是,我比我妈还成熟?” “我不是这个意思——”苏思诗一听,不知道怎么回答。“不说这个了,越说越乱,反正你有时候比我们所有人都看得远——” “笃——”一阵敲门声打断了她们的对话。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门,看到章诗萍和她表弟站在门口。 “你们怎么来了?”看到那个白翌宸,叶纤红脸色就有些不好。 主要是第一次跟他见面时,他看向胡向阳和安安的眼神太赤裸裸,让她心生不快。 “小红姐——”章诗萍还没开口,那个白翌宸已冲过来一把抱住叶纤红,还贴了贴她的脸,一脸眉花眼笑的模样。 叶纤红一时没反应过来,看到他得意洋洋的样子,伸手就在他头上敲了一下。 “别来这一套!”叶纤红瞪眼道。“我的脾气可没你表姐好,惹了我,小心我把你送去泰国——” 既然章诗萍带他过来了,把他赶出去肯定不可能,只好先警告他一番,免得他乱来。 “送去泰国是什么意思?”白翌宸哭丧着脸问。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怵这个表姐的朋友,总感觉她防着自己。 如果自己敢惹她,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你说泰国什么最多?”叶纤红伸手做出剪东西的手势。“到时咔嚓一下,把你剪得干干净净,你就可以做个真正的女人了——” 这当然只是吓吓他,同性恋并不是性倒错,并不愿意变为女人,叶纤红非常清楚这一点。 那些有变性欲望的人,都是男儿身女儿心,或者女儿身男儿性,跟同性恋有本质的区别。 “你——”白翌宸吓得双手去捂下身,又觉得丢脸,哼了一声,强作镇定地往里走去。 章诗萍没想到自己两人还没进门,叶纤红就给了表弟一个下马威,一时哭笑不得。 “你们还没吃饭?”章诗萍见桌上还有饭菜在冒热气,惊讶地问。 她特意带了表弟六点后过来,没想到还是来早了。 “嗯,今天去了一趟余杭,回来晚了些。”叶纤红对章诗萍的态度,虽然比不上苏思诗,这种小事倒也没必要瞒她。“你们吃了没有?” “吃了。”章诗萍见苏思诗进厨房拿碗筷,像在自家一样随便,心里有些吃味,却没有表现出来。 “那你们坐一会,我们先吃饭,有事等一下再说。”叶纤红也没客气,招呼弟弟抓紧时间吃饭。 胡向阳这么晚不回来,肯定要加班,她也不等了。 “姐,那个人是不是喜欢男人?”安安把头靠近叶纤红,小声地问。 “你怎么知道?”叶纤红没想到安安居然会这样问,非常惊讶。 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性恋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没有多少人,知道世上还存在那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为了保护自己,几乎每个人都把自己瞒得紧紧的,除了个别人因为不小心被人发现,不得不出柜之外。 一直要到网络盛行后,各种同志网站大量交友信息传播开来,才让世人知道了这个群体的庞大。 “我们学校也有一个这样的人,有一次跟我们班的一个男同学,在操场后面的角落里亲嘴,被人发现了。”安安一脸八卦地说道。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那不是全校人都知道了?学校后来怎么处理的?” 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学校来说,其实最难处理。 “两人全部记大过一次。”安安回答道。 “哦。”叶纤红一听,倒觉得学校处理很妥当。 这时候男女同学亲嘴,如果被人看到,也会记过处理,两个男同学以同样的方式处理,说明学校还是很理智,没有歧视他们。 “不过那个男同学后来没有回学校了。”安安继续说道。“听说他爸知道这件事后,把他打了个半死,后来好像去深圳那边打工去了。” 这件事传到他耳朵时,他并没有觉得奇怪,毕竟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如果回到学校,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像他们班上那位,现在天天一个人进进出出,男同学女同学都觉得他是怪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他说话。 “你觉得那个男同学冤枉吗?”叶纤红问问。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她想了解一下弟弟对这种事的看法。 至于性向问题,她倒不怎么担心,毕竟弟弟长时间跟徐志豪和张建盛在一起,也没见他们有什么不对劲。 唯一担心的是,他年轻火气旺,被人勾引带坏,沉溺于性,从而慢慢接受同性。 这才是她防着白翌宸的唯一原因。 十五岁的男孩子,心智还没成熟,判断力差,其实很容易被人带到沟里的。 “我也不知道。”安安摇摇头。 叶纤红顿时有些无语。 苏思诗见她们姐弟一直在说悄悄话,明白了叶纤红的担心,转头望了白翌宸一眼,见他此时正被电视节目吸引,没有关注他们。 倒是章诗萍一直留意她们这边。 吃过晚饭,收拾好东西,叶纤红叫弟弟去自己房间做作业,然后问章诗萍的来意。 “上次你不是同意给我表弟弄一首歌吗?”章诗萍以为叶纤红忘记了,提醒道。“正好表弟过来这边过中秋,我就想过来问问,有没有合适的歌?” “他想要什么样的歌?”叶纤红问道。“要不,你唱几句听听,我看他唱歌的风格。” 白翌宸原本就是个特别爱现的性格,也不推辞,骚包地站起来,开始对着她们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张学友的《一颗不变的心》,唱功还不错,至少听起来有那种味道,只是故意卡着嗓子唱,听起来不怎么舒服。 “你一个未成年,唱那么老气的歌干什么?”叶纤红皱了皱眉。 “哦。”白翌宸也不在意,“那我唱一首林志颖的《十七岁的雨季》吧!” 唱这首歌的时候,声音就悦耳多了,至少这是他真实的嗓音。 叶纤红不是专业搞音乐的,提不出专业的意见,只能从听众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那就是一首好歌,必须要听起来舒服。 不卖弄唱功,不弄错情绪,那些是唱歌到了一定阶段的大神要考虑的事。 “这首唱得不错。”叶纤红赞了一句。 难怪他小小年纪,就想成为歌手,唱歌方面确实有天赋。 可是找首什么歌给他唱呢?叶纤红陷入了纠结。 从气质上来讲,给他唱台湾歌手吴青峰的歌不错,像《小情歌》《带我走》《无与伦比的美丽》传唱度都非常高,可惜这些歌难度有些大,叶纤红不觉得他能唱好。 虽然前世印象深刻的歌非常多,但是真正能把歌词唱全的并不多,特别是二千年后的歌。 倒是九十年代的很多歌,因为听得多,她反而记得不少。 忽然想到九十年代跟林志颖同称四小天王的吴奇隆,叶纤红顿时有了主意。 吴奇隆早期出过几张专辑,有几首好歌,比如《祝你一路顺风》《追风少年》《烟火》《梁祝》等等,叶纤红感兴趣的是那首《烟火》的粤语版《一天一天等下去》。 这首歌叶纤红在深圳时,唱过好几次,是她比较喜欢的一首歌,所以词曲记得非常清楚。 第六十三章客人来了 “有一首歌,比较适合你。”叶纤红既然下了决心,就没有再啰嗦。“过几天我叫人准备好,给你送过来。” “什么歌?”白翌宸一听,又惊又喜地问。 “歌名叫《一天一天等下去》,是首粤语歌,国语版的也有。”叶纤红回答道。“如果你唱好了,想出名应该不会太难。” “谢谢小红姐。”见她说得这么肯定,白翌宸兴奋地叫道。 “别谢我,我是看在章诗萍的面子上,才帮你的。”叶纤红拍开他又想搂过来的手,突然有些怀疑他的性向问题。 难道他不是同志,而是把自己当女人了? “那我们先回去了。”章诗萍看出叶纤红有些防着自己表弟,不好意思再坐着了,提出告辞。 叶纤红自然没挽留,送两人到门口,才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早上,接到胡向阳的电话,说他爸妈已经出发,明天下午就到虞城了。 因为工作地离机场非常远,还不如坐火车方便,所以两人最后选择了坐火车过来。 后天就是中秋节了,明天下午到,时间确实刚刚好。 “那姐和姐夫呢?”叶纤红问道。“她们是不是一起过来?” “她们两个应该会提前到吧!”胡向阳迟疑地说道。“照以前的习惯,估计中午就来了,会和我一起去火车站接人。” “哦。”叶纤红觉得有道理,应了一声。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打电话到家里,跟妈妈说了声他们的到达时间,让她心里有数。 “她们来了之后,直接到乡下来吗?”叶知书问道。 如果明天过来,她在家里也要准备一下了。 现在天气还不算冷,一床薄被就够了,但是得提前准备一下。 不管是床单被子还是枕头,家里新的干净的都有,她提前都晒过了,今天再晒一遍。 “嗯。”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还是老家方便,可以带他们到处走走,虞城除了公园,也没地方去。” “知道了。”叶知书一听,觉得有理。“那明天晚上,你们全部过来。” “当然。”叶纤红回答道。 这件事定下来后,叶纤红反而不担心了,静待他们明天到来。 —— 第二天中午,胡向阳提前回来了,和叶纤红一起去接人。 胡向慧和卫谨言还是老样子,提着行李袋从火车站出来,看到叶纤红,笑着过来打招呼。 “小红,又和你见面了,真好。”胡向慧笑着跟她搂了一下,脸上的笑容特别真实和爽朗。 “我也很高兴再次看到你。”叶纤红同样笑着回应。 反倒是卫谨言和胡向阳见面,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就算过去了。 “我们先回家歇一歇,有什么事等等再说。”胡向阳见姐姐跟小红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把车子开过来,招呼他们上车。 上车后,卫谨言坐在副驾驶位,叶纤红和胡向慧坐在后。 “小红,一个月没见,你身材怎么变得这么好了?”胡向慧凑到叶纤红耳边,悄悄说道。 上次见面的时候,叶纤红看起来扁扁的,像没长大的孩子,现在一下子变得前突后翘,称得上魔鬼身材。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苦恼地说道。“最近胃口变得特别好,一餐能吃以前两顿的东西,我怕长胖,只好天天跑步,于是就变成这样了?” “原来是你刻意锻炼出来的,难怪。”胡向慧听说她天天运动,啧啧称奇。“我现在变懒了许多,吃了饭经常懒得动。” “这很正常,结婚以后,人就会越来越懒,每个女人都这样。”叶纤红安慰道。 结婚前,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吸引男人,所以特别在意自己的外表。 结婚后,人松弛下来,就会把以前在意的一些习惯丢掉,慢慢地变成黄脸婆。 “你别安慰我了。”胡向阳慧叹了一口气。“懒就是懒,哪里有这么多借口?” “那你多练练瑜伽,这个比运动方便,在家里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做,既锻炼了身体,又不会影响你看电视。”叶纤红笑着建议道。 “好,这次我好好跟你学几个动作,争取恢复到最好的状态。”胡向慧一听,觉得主意不错,就拿定了主意。 到家后,几人先坐下喝了杯茶,稍稍休息了一下,见两人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后,有些累了,就让他们到房间洗一洗,睡个午觉。 反正两位老人要五点多才到,晚饭爸妈也准备好了,所以不用担心。 等卫谨言和胡向慧去休息了,叶纤红和胡向阳也到了房间。 一关上门,胡向阳就搂住叶纤红,双手不老实地在叶纤红身上游走。 “最近你怎么啦?”叶纤红在他腰上掐了一下。“突然变得越来越色了,一有机会就不老实。” 以前两个人在一起,做那件事还有个节制,现在一有机会,他就动手动脚,像个初尝情事的少年,一点自控能力也没有。 “这又不能怪我?”胡向阳委屈地叫道。“谁叫你身材变得这么诱人了,我控制不住自己啊!” “借口。”叶纤红才不相信他的话。 “真的啦。”胡向阳赌咒发誓。“你都不知道你现在有多迷人?” “嘴巴涂了蜂蜜了?”叶纤红心里虽然喜欢,嘴里却不肯表现出来。“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是你的嘴巴甜——”胡向阳见叶纤红没有生气的意思,抱住她的头就亲下去。 叶纤红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每次一靠近她,他就会心猿意马,无法自拔。 两人亲着亲着,就倒在了床上。 等到运动停歇,两人已累得气喘吁吁。 “小红,我们结婚吧!”胡向阳抹了一把额头的汗,认真地说道。 “你晕了,我今年才十九岁,领得了证吗?”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可以不领证先结婚啊!”胡向阳讨好地说道:“你们这边不是也有人这样做吗?只要把结婚酒办了,大家都承认你们的关系,至于结婚证书,等年纪到了再去领。” “为什么?”叶纤红不明白。 “没把你娶到手,我不放心。”胡向阳认真地说道。“就怕有什么变故。” “傻瓜。”叶纤红被他的话打动了,主动亲了他一下,承诺道:“你放心好了,以我的性子,别人骗不走的。” “那好吧!”胡向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两人又搂在一起说了阵悄悄话,不知不觉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三点多了,叶纤红见身上粘粘得都没去洗。忍不住一惊而起,跑进卫生间洗澡。 洗干净后,换上干净衣服,这才神清气爽地开门到客厅。 没想到胡向慧和卫谨言已坐在客厅了。 “姐,姐夫——”叶纤红尴尬地叫了声。 今天有客人在家,两个主人居然顾自睡午觉,把他们丢在一边。 “没事。”胡向慧促颊地笑了笑。“又不是外人,我们自己来就行。” 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早睡在一起了,胡向慧和卫谨言都很安慰。 年轻人嘛,都好这一口,她们能理解。 “中饭在火车上吃的吧!”叶纤红问道:“现在肚子饿不饿?” “还好。”胡向慧回答道。“就算饿也不吃了,否则晚上就吃不下了。” “那吃点水果吧!”叶纤红去厨房做了个水果拼盆出来,和他们边看电视边吃着玩。 胡向阳中午有些累了,睡到四点钟才醒过来。 主要是最近频率有些高,否则的话,也不至于睡这么久。 叶纤红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打算今晚开始,让胡向阳开始喝加了灵液的葡萄酒。 两人都年轻,未来还长远,不能把身体搞跨了。 用它调理身体,就算次数再多,他的身体也不会有问题。 因为晚饭要到乡下去吃,叶纤红看时间差不多了,收拾了一下屋子,和大家一起下楼,去车站接人。 等接了人,直接去老家,不回这边了。 “你们还年轻,要注意安全,别这么早怀上了。”上了车后,胡向慧悄悄提醒叶纤红。 “你瞎说什么啊!”叶纤红红了脸,死不承认这件事。 “好,好。算我瞎说。”胡向慧好脾气地笑笑。“下次带本小册子过来,就当提前预防了,免得你糊里糊涂出事。” “用不着。”叶纤红更窘了。 这种事她真的是老司机,怎么可能翻车? 胡向慧见她真的不要,也不勉强。 到了火车站,将车停在广场,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等那班火车到来。 老火车站面积比较小,火车进站了,在广场都能听到,倒不怕错过了。 直到五点一刻,火车才到了。 几人站起来,到出口接人。 叶纤红和他们站在一起,心里微微有些紧张。 等了大约十分钟,才看到有人出来,然后看到一对五十多岁的男女提着行李走出来。 两人都非常清瘦,可能经常到处跑,所以体重下来了。 皮肤也有点黑,好在看起来很健康。 “爸、妈。”胡向慧首先迎上去,叫了一声。 两人应了一声,然后视线往叶纤红望过来。 叶纤红打起精神,跟着走过去。 第六十四章亲家见面 “爸,妈,这是叶纤红。”胡向阳走过去,帮叶纤红做介绍。 “叔叔阿姨好。”叶纤红主动叫了一声。 没见面的时候,她的心一直很忐忑,真的见了面,反而平静下来。 胡向阳的父亲长得并不高,最多一米七五,五官也很普通,短发根根立起,有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刻板和严肃。 反倒是他的母亲个子偏高,应该超过一米七了。 女人有这样的身高,长得又偏瘦,绝对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了。 五官也很漂亮,虽然已经有风霜的痕迹了,但是依然很秀气,胡向阳长得这么帅这么高,应该是遗传自妈妈。 就算她开口说话,也给人一种温婉的感觉。 “你好,小红。”胡妈妈方文真握住叶纤红的手,柔声叫道:“很早就听向阳提起你,可惜一直没时间过来看你,今天总算有机会见面了。” 叶纤红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一直微笑。 “现在见面也不晚。”胡向慧在一边笑着插嘴。 “对,不晚。”方文真笑道。 “你好。”胡爸爸胡有德走到叶纤红面前,笑着点了点头。 可能因为性格原因,不苛言笑的脸就算笑的时候,依旧硬梆梆的。 叶纤红倒没有在意,越是这样的人,反而越容易打交道。 “先回去吧!”胡向阳催促道。“到家后有的是时间聊。” 六个人坐一辆车有点挤,于是分成两车往乡下开去。 “小红,我爸妈是不是跟你想像得不一样?”主动坐到她副驾驶位的胡向慧笑着问道。 很多人都以为像胡家这种高门大户,出来的人肯定长得肥头大耳,最少也白白净净,偏偏父亲是个不在意外表的人,每个见过父亲的人,都会有种被骗了的不真实感。 “确实不一样。”叶纤红笑道。“如果叔叔穿上长袍,我肯定以为是鲁迅先生来虞城了。” “你这张嘴——”胡向慧一怔,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以前没留意,被叶纤红这样一形容,老爸还真有几分鲁迅先生的气质。 车子一路上开得很快,一会儿就到家了。 车子刚开进院子,就看到爸妈和安安站在屋檐下翘首张望,见车子开进院子,连忙迎上来。 叶纤红下了车,往后几步站在车边,等胡爸爸胡妈妈下车。 “叔叔,阿姨,这是我爸我妈和弟弟。”等两人下来,叶纤红上前介绍道。 “亲家好。”胡妈妈最先反应过来,伸手跟叶知书夫妇握手。“麻烦你们了。” “哪里?”叶知书连忙回答。“要你们这么远赶过来,是我们不好意思,辛苦了。” “大家都是一家人,就别说这些客套话了。”胡有德最厌烦这种繁文缛节,“今天我们过来,下次你们有机会去京城,没什么麻不麻烦的。” “对,对。”胡向阳见父亲说话一点不见外的样子,连忙在一边打圆场。“我们先进屋。” 几人一起走进屋里。 方文真以前听儿子说起过,说叶纤红在乡下造了一栋漂亮的别墅,没看到之前,总以为乡下地方,无非是把普通的两层建筑改了一下外面的轮廓而已。 等到真的看到了,才知道这房子比自己想像得还要美。 特别是屋里的设计,宽大的客厅加上实木打造的大楼梯,再配上简约的装饰,竟然有种进入欧式高档别墅的感觉,算得上美仑美奂。 她跟老公都是搞技术的,特别喜欢这种动手能力强的年轻人,见纤红居然能设计出这样的别墅,都暗暗欢喜。 “亲家在火车上肯定没吃好,时候不早了,要不先吃饭吧?”叶知书招呼道。 客厅的大圆桌上,这时已摆满了各种美食,现在是五点半,应该吃晚饭了。 “好,先吃饭。”胡有德也不客气,走到圆桌边,在叶知书的推让上,要主位上坐了下来。 大家依次落座,叶纤红给大家倒酒。 因为不知道胡向阳一家人能喝多少酒,所以她没有拿出葡萄酒,任爸爸把家里平时备着的啤酒拿出来,打开来让大家随意喝。 没想到叶纤红还没倒满一杯,胡爸爸就伸手来拦了。 “半杯就够了。”胡妈妈在一边说道。“他平时从来不喝酒,一杯就醉了。” “那就别喝啤酒了。”叶纤红望了胡爸爸一眼,见他脸色有些灰暗,说道:“我看看叔叔也有些累了,就喝杯我自己酿的葡萄酒,它比啤酒补身子。” 说完,回到厨房,从空间拿出一瓶葡萄酒。 反正厨房里柜子很多,她经常带东西回家放起来,父母也不会怀疑是她从空间拿出来的。 当然没忘记在里面滴上两滴灵液。 从脸色上来看,胡爸爸的身体应该也不太好,除了长年风餐露宿的原因之外,跟性格也有关系。 这样性格的人,太容易较真,容易跟同事闹矛盾。如果碰到烦心事,一直闷在心里,天长日久下来,身体肯定会出问题。 郑建国望了女儿一眼,也没有阻止。 叶纤红给每个男士倒了半玻璃杯,女士三分之一杯,一瓶二斤装的葡萄酒,就差不多倒完了。 安安年纪也不小了,叶纤红给他也倒了三分之一杯。 “喝葡萄酒好。”胡有德笑着说道。 平时身体累了,他也会在睡前喝几口葡萄酒或黄酒活活血,这样睡眠质量会更好。 “我也觉得不错。”方文真说道。“没想到小红还会自己酿酒,我们有口福了。” 一般来说,自酿葡萄酒只要酿好了,味道比买来的还要爽口。 虽然甜度很足,喝起来有点像果汁,但是酒香很浓,特别适合不太会喝酒的人。 胡有德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顿时感觉一股热气从丹田升起,身体暖洋洋地非常舒服,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喝烈酒,刺激身体造成的,而是葡萄酒本身仿佛充满灵气,让人的身体得到梳理和洗涤,整个人都舒畅起来。 “这酒——”胡有德又喝了一口,那种暖洋洋的感觉沿着腹部一直上升到肩部,再到四肢。让他忍不住想呻吟出声,嘴里赞叹出声:“这酒实在是神了——” 因为考察地理环境,长年需要在露天工作,年纪大起来后,身体就没那么健康。 去医院体检后,发现有了四肢麻木、风湿关节炎、胃溃疡等毛病。 此时在这股热流冲击下,那些病痛似乎也减轻不少,这让他全身一震,头脑也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爸,你真的还是假的?”胡向阳见一向话少的父亲,居然这么夸叶纤红酿的酒,怪异地问道。“喝口酒而已,哪里用得着这么夸张?” 他以为父亲在是捧叶纤红的场,所以才夸酒好,可是这表情,也太傻了吧? “臭小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人?”胡有德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其它人一听,也吃了一惊,纷纷举起杯子,尝了一口。 酒一入喉,热流涌上来,几个年轻的还不觉得怎么样,几个年纪大的,那感觉绝对难以用语言表达了。 “这酒怎么感觉像在喝人参酒?”方文真最先疑惑地问道。 几年前一次春节,大姑一家送给自己一坛人参酒,说是用一根五十年长白山野参泡的,非常补元气。 大姑胡文英,也就是肖东胜的妈,看自己的弟弟又黑又瘦,非常心疼,就把珍藏的药酒送给了他们。 当时夫妻俩各倒了一小盅来喝,入喉时的感觉,跟今天喝葡萄酒差不多,全身都热了起来。 喝了几天后,两人感觉身上的毛老病也好了不少,走路也轻快也许多。 可是今天这葡萄酒,怎么感觉比那人参酒还厉害? “小红酿的东西,当然跟外面买的不同。”胡向阳喝了一口酒后,反倒不觉得什么,毕竟他的身体经叶纤红调整后,没什么问题,所以感觉不明显。 只是他相信叶纤红的能力,这酒肯定比外面买的要好。 反倒是郑建国怪异地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有些想法,却没有说出来。 “好喝就多喝一点。”叶知书没心没肺地劝道。 既然是女儿的酿的,肯定还有,何况所有人里,除了叶纤红,只有她的身体服用灵液最多,反而好处最不明显。 “等杯里的喝完,再考虑要不要加吧!”叶纤红没有接妈妈的话,笑着劝道。 “对,对。”胡向慧和卫谨言交换了一个眼神,笑着接口。“我只怕喝完这些,就要醉了。” 这酒绝不是普通东西,两人马上有了结论。 上次回家时,叶纤红送了自己一坛杨梅烧酒,两人都不是嗜酒之人,后来送给了卫谨言单位的领导。 领导后来跟他们说,那杨梅烧酒能治病,家里的老母亲吃了几颗杨梅之后,居然痛风的病也好了大半。 卫谨言当时以为领导在开玩笑,没当一回事。 现在看来,或许领导说得是真的。 难怪自己最近工作上特别顺利,原来是上司在回报自己,这就难怪了。 难道是因为叶家是中医世家,所以能配出特别有用的药酒,和酿出更滋补的果酒? 第六十五章中秋前夜 大家就着桌上的美食,喝着美酒,像一家人一样,气氛特别融洽。 跟叶纤红猜测得那样,当每个人把杯里的酒喝完,很快脸就红得像关公一样。 除了酒量比较好的郑建国。 这葡萄酒喝起来不醉人,后劲还是很大的。 尤其是这些人都不擅饮酒。 胡爸爸还想叫叶纤红倒酒,被胡妈妈拦住了。 “不能再喝了,难道你想第一天来小红家,就喝醉啊!”方文真瞪了他一眼。“丢不丢脸?” 说完,也不顾胡有德的不悦,把空了的酒杯递给儿子,一边示意他去盛饭。 叶纤红见状连忙站起来,去厨房给他们端饭。 虽然她不介意胡爸爸喝醉酒之后,马上去睡觉,但是他的家人未必希望他这样失礼。 吃过晚饭,留下叶知书夫妇收拾,其它人一起走出后门,到后院走走。 这几天野菊花已大量盛开了,后院北面的山坡上,几乎全是金色的花海,望过去特别壮观和漂亮。 “这野菊花好香。”胡向慧忍不住赞了一句,脚步轻快地走到山脚下,随手折了一枝,拿在手里观赏。 虞城这边的野菊花,全是金黄色的,随着藤蔓到处疯长,大家早就见惯了,把它当成普通的野花。 “我怎么闻不到。”胡向阳故意走过去闻一闻,嚷道。 姐弟俩从小感情好,在家里这样闹惯了的。最近几年因为工作原因,才天各一方。 今天难得在叶纤红家重聚,大家又喝了点酒,胡向阳不知不觉像个孩子一样,跟姐姐抬扛。 “你的鼻子坏掉了。”胡向慧毫不客气地伸手去捏弟弟的鼻子,被他灵活地躲过了。 叶纤红望了身边的弟弟一眼,忍不住笑了。 好像世界上所有的姐弟,都喜欢这样打闹。 “每年中秋前后,是丹桂飘香的季节,如果这里种一株桂花树,那屋前屋后,都能闻到桂花的甜香了。”胡妈妈望着打闹的儿女,对胡有德说道。 胡家的老宅子里,就种了一棵大腿粗的桂花,这时候如果在家,她肯定会把桂花摘下来,干燥后用玻璃罐存起来。 “那我下次去搞一株桂花树,种在这里好了。”胡向阳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说好不好?” “好啊!”叶纤红笑道。“我前些日子还在想,这后院是不是少种了什么树,可是一直没想起来。阿姨一提醒,我才明白了。” 前些日子她确实想过一个问题,总感觉好像少了一棵树,现在才知道是少了一株桂花树。 胡妈妈说得没错,这时候如果有一棵丹桂盛开,肯定香气扑鼻。 桂花花期短,要及时把花摘下来,装在保鲜袋里,在冰箱冷藏,什么时候想吃了,拿出来还是新鲜的。 也可以用糖腌起来,做为糕点、汤园馅的添香。也可以泡进白酒里,加入冰糖和猪板油,作成桂花酒。 当然也可以把花干燥了,存在密封罐来,用来泡茶和香料包,用途非常广。 想到桂花酒,叶纤红突然有些馋了。 现在她有空间,制作桂花酒其实非常方便,只要在里面多种一些,就解决了。 叶纤红叫他们在后院的藤椅子上坐下来,椅子不够用,她就和胡向阳回屋里去拿。 “今天才十四,看月亮好像还早了些。”胡向慧坐下后,抬头望了望天,笑道。 “人团圆了,就等于过中秋了,你管月亮圆不圆?”方文真拍了一下女儿的后背,笑着反驳道。 “那倒也是。”胡向慧点点头。“往年中秋都在京城过,每次看到大伯大伯母一家,我就觉得腻歪,今年总算可以摆脱他们了。” “我也这样觉得。”胡向阳接口道。 在这个问题上,姐弟俩的观感完全一模一样,都讨厌大伯一家。 “爸妈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早些退休,在虞城这边买套房子养老算了。”胡向慧突然提议道。“以后过年过节,我们就在这里团聚。” 弟弟的女朋友就在这边,他短时间内估计不会调到其它地方,而虞城离自己夫妻工作的地方也不远,过来一趟很方便。 “想得美。”方文真白了女儿一眼。“你爷爷还在,如果我们过年不回去,你叫别人怎么看你爸?” “哦。”胡向慧顿时沮丧起来。 这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虽然老爷子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下不了床,但是只要还活着,他们作为晚辈,就不能把他抛在一边。 “好好的,说这个干嘛!”胡有德皱眉道。“你跟小红的事,我们都同意了,你管你大伯母说什么?” 他也知道大哥一家,在动歪脑筋,可是向阳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还轮不到他们来安排亲事。 在他看来,媳妇有家世有能力当然好,但是最重要的是跟儿子合得来。 夫妻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如果把两个人硬拉在一起,天天吵架闹矛盾,这个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所以儿子跟自己提了叶纤红这个人之后,他们夫妻俩就亲自过来看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确定儿子说的是不是真的。 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人品各方面都没有问题,他们就不会反对。 特别是看到叶纤红各方面的能力之后,他们已完全认可了这个媳妇。 郑建国和叶知书收拾好屋子,也端着茶过来了,叶纤红和弟弟站起来把位置让给他们,回屋里拿凳子。 “亲家,你们这边的环境气候都不错,我家两个孩子,还劝我们来虞城养老呢?”方文真笑着调侃了一句。 “那就来呗!”叶知书倒是巴不得他们过来呢!“我们在一起也热闹些。” 她一直担心女儿嫁得这么远,以后结婚了不知道怎么办?如果跟胡向阳一起去京城,那见一面都难了。 “我倒是想啊!”方文真笑道。“可是我们才五十出头,如果现在就退休养老,是不是还早了些?” “这倒也是。”叶知书深有同感地回答。“家里就算有钱,也闲不住,总得等他们都有孩子了,需要回家带孙子,那才有理由回家休息了。” “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方文真说完瞪了女儿一眼,似乎怪她没有生孩子。 卫谨言父母已过世,过年过节也跟胡向慧一起到胡家,如果有了孩子,肯定得由外公外婆带。 胡向慧无奈地笑了笑。 她现在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时期,肯定不能请产假,否则大半年后再回来,原先的位置,肯定已被人占了。 如果一切重新开始,那就会错过很多机会。 她希望自己爬上副处位置后,再考虑这件事。 毕竟到了那个时候,就算休息一段时间,职位也不会太差。 华夏历来缺女干部,特别是一个副处级女干部,如果年纪到了,往往会安排到县里担任副职,那往后的路就顺了。 大家聊了一会家事,又聊了一会叶纤红现在开的店,到了天黑下来,已是八点多了。 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电视,胡有德就撑不住了。 “爸妈,你们先去睡觉吧。”胡向慧主动开口道。“坐了一天两夜的火车,也累坏了。” “对,对,早点休息。”叶知书连忙站起来说道。“等明天精神好了,再让向阳和小红带你们到处走走。” “行。”方文真自己也困了,于是在叶知书的引领下,到了三楼的客房。 里面设施非常方便,生活用品又准备好了,两人进去后擦洗了一下,就上床睡了。 半夜里胡有德爬起来,去卫生间方便。 因为身体原因,这已成了习惯。 身体走动时,感觉特别轻便有劲,他又抬了抬腿,发现没有像以前一样,沉重得仿佛绑了两只沙袋。他不相信地又做了几个扩胸运动,又做一个投篮的动作,双臂举起来非常轻松灵便。 怎么回事?自己的老毛病怎么全都好了?他不敢相信地抬腿跳了一下,真的没事了。 他冲到镜子前,仔细观察自己。 原来带点腊黄的脸,现在看起来似乎多了点健康的红色,被风吹出来的刀刻般的鱼尾纹,似乎也浅了些,灰暗的皮肤似乎多了些光泽。只是身子粘粘地似乎有点油,他小便之后,脱了衣服,开了热水洗澡。 擦干身体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变化,怎么看起来像是年轻了十岁。 胡有德不淡定了,回到屋里摇醒老婆方文真,把情况跟他说了。 “你说什么?”方文真眯眼看了看手表,才凌晨两点,正是人最困乏的时候,忽然明白过来,一下子坐了起来。 老胡的病好了?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我也是刚刚发现的。”胡文德抓住她的手,在自己的脸上摸了一下。“你说有没有不同?” “变滑变嫩了?”方文真狐疑地说道。 又去摸自己的脸,想对比一样,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油油的,似乎还带着一股臭味。 她吓了一跳,连忙伸去摸卧室的大灯,原先床头幽暗壁灯,看不清楚脸。 “你真的变年轻了。”这时候才看到老伴的脸,又低头去看自己,发现手臂上、腿上,似乎都粘了一层污垢。“我先去洗洗——” 走进卫生间时,脑中还在想:难道自己也像老胡一样,能年轻十岁? 第六十六章晚辈拜访 在全身洗干净之后,方文真把卫生间的灯开到最亮,站在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让她大吃一惊。 方文真几乎不敢相信,镜中人就是她自己。 她今年已五十一岁了,作为铁路设计和勘测师,长年在西北的荒滩戈壁考察地形走势,风吹雨打之下,一张脸可以说是饱经风霜。 过年时跟以前的老同学好姐妹碰面,她至少比她们老十岁。 所以这几年她很少参加那些聚会,不是因为没自信,而是觉得没必要。 尽管如此,作为一个女人,还是希望自己别老得太快。 她曾经计划过,等退休后,好好在家保养保养身体,不求跟同龄人一样年轻,至少不会让人觉得像两代人。 但是镜子里的那张俩,让她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她刚从学校出来,跟老公一起去西北时的样子。 那时她还年轻,因为国家缺少这方面的人才,当时在京城大学任教的夫妻俩,毅然响应国家号召,成为一名铁路设计和勘测师。 刚开始还会为皮肤变黑变老头疼,慢慢地习惯了,反而不在乎了。 没想到今天又变回十几年前的样子。 难道是在做梦?方文真伸手摸了摸脸。 应该是真的啊! 就连身体其它部位,皮肤也变得致细腻了许多。 她又抬着手臂做了个打网球的动作,因为身体职业病变,身体关节已僵硬了不少,没想到现在动起来,却非常轻松。 “老胡——”方文真换上干净的睡袍,冲着卧室喊了一声。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胡有德还在床上等妻子洗好澡回来,听到她语气怪异地叫自己,走进来问道。 “是的啊!”方文真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脸。“这一切太不思议了,难道我现在在做梦?” “做梦有这么真实?别骗自己了。”胡有德是男人,反而容易接受这种变化。“肯定是小红给我们喝的葡萄酒,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否则我们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宝贝?”方文真越加疑惑了。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存在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胡有德拉着妻子,回到床上,一起躺下来之后说道:“只不过有人得到之后,不会说出来,其实人很难知道罢了。” “那你怎么知道?”方文真反问道。 “我也是猜的。”胡有德认真地说道。“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种神奇的药物,都是神话小说乱写的。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法证明鬼神不存在,那谁又能肯定这种逆天药物不存在呢?” 方文真听完,也沉默了。 她出生京城世家,见识肯定不会少,当然不会天真地反驳老公的话。 如果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真的不存在,那高层为什么连住哪里都要讲究? 坐得越高,越在意这些,说得客气一点,是对天地有敬畏。说得极端一点,还不是希望自己像古代的帝王一样,可以长命百岁,无病无灾? “不说这个了。”胡有德突然笑了笑。“我们心里有数就好,别外传了。” 心里突然有些明白姐夫肖培刚的心思了。 他肯定也是发现叶纤红身上的奇异之处,所以才一直示好。 “嗯。”方文真又伸手摸了摸,对自己的变化还真有些不习惯。 但是内心的欣喜,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第二天早上,两人洗漱完后出门,其它已在楼下了。 “爸,妈,你们休息一晚后,气色真好,像是年轻了十岁。”胡向慧走过来说道。 做子女的,反倒最容易接受父母的变化。 毕竟刚从西北回来,风尘扑扑的,经过一晚休息,精神状态好了,人自然显年轻。 只有卫谨言暗暗点点头,却没有出声。 吃过早饭,叶纤红和胡向阳正要带大家到村子周围逛一逛,没想到有人来访了。 胡有德和方文真的虞城之行,没有跟身边的人说,但是肖东胜和赵大成他们,自然都知道了。 昨天刚下火车,需要休息,所以没有过来,上午就必须过来了。 晚上还要回去陪家人或其它最重要的人,中饭在叶纤红家里吃,最适合不过了。 当然这些人没有一个是空手过来的,都带了月饼和其它节礼。 叶知书望了一桌子的烟酒,就有些苦恼。 鸡鸭鱼肉可以吃掉,这些烟酒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烟先放着,过年的时候,送给亲戚抽好了。”叶纤红悄悄跟妈妈说道。“白酒给我,下次用来浸杨梅。” 母女俩把它们拿进隔壁的小房间,泡茶招待客人。 往年过中秋了,一般只有干妈带着礼物过来吃顿午饭,今年倒好,来了这么多人,中午一桌也坐不下了。 不过叶知书还是很高兴的。 农村人都好客,喜欢有人来做客,就怕看到别人家高朋满座,自家冷冷清清地,没有人进门。 “你们都不用上班啊!”胡向阳调侃道。 今天不是周末,中秋节又不放假,他们过来,估计都是请了假的。 “臭小子,我们又不是来看你的,是来拜访伯伯和伯母。”赵大成首先不愿意了,和小方过来拍他的头。“没想到你不识好歹,居然敢冷嘲热讽。” 赵大成在京城时,就经常去胡向阳家,所以不觉得得什么。 小方刚加入这个圈子,倒有些拘束。 “好,好,知道你们乖巧懂事,行了吧?”胡向阳左躲右闪,嘴里大声嚷道。 正闹得不可开交,院子外又传来汽车声,原来是苏思诗和蒋建光兄弟一起来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又介绍他们的身份,听说是叶纤红的结拜姐妹和她的男朋友,胡有德和方文真也客气地打了招呼。 两人虽然是搞技术的,在京城那样的环境长大,眼力自然不差,苏思诗和蒋建光肯定条件不差。 为人父母的,都希望自己子女身边,不缺好朋友。 如果他们朋友多,又希望他们交的朋友,能力素质都高一点,可以成为子女的助力。 毕竟没有一个当爹妈的,愿意自己的孩子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圈子里混。 看着面前的年轻人,两老都安心了。 苏思诗打了招呼后,进厨房陪叶知书忙去了,蒋建光和蒋建辉兄弟在外面陪大家闲聊。 “你今天没去陪戴老,他心里会不会有想法?”胡向阳见屋里高朋满座,比往年过中秋更热闹,倒担心一个人在家的戴老了。 “没事。”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倒不是她没心没肺,不把戴老放在心里,主要是这次胡向阳爸妈来了,自己肯定得在家陪着。 任何人和事,总有个轻重缓急,对她来说,陪好胡向阳的家人,才是她现在最重要的事。 倒是等一下可以给戴老打个电话,问他愿不愿意过来,和自家人一起过中秋。 肖东胜作为市领导,肯定不可能整天请假,所以坐了一会就走了。 大家送他到门口,等他上了车,他又向叶纤红招了招手。 “小红,今天是中秋节,你没有去拜访戴老?”肖东胜悄声问。 今天过来,他其实希望能见戴老一面,当面汇报一下虞城接下来的发展计划,并取得他的支持,没想到他今天没在这里。 “我抽不出时间啊!”叶纤红苦恼地问。 她一直把自己定位成普通人,重生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想到利用戴老往上爬,所以跟肖东胜他们不同,更多时候把戴老当成一个对自己很好的老人。 “就算最忙,在中秋佳节,也得抽空去陪陪他吧!”肖东胜把叶纤红当成了自己人,真心实意地提醒道。“等一下抽个空,我胡向阳去一趟,随便坐一会都好。” 有一句话他没说,就像自己一样,去坐一坐,礼节到了就回来,也好过不去。 “我知道了。”叶纤红明白他的好意,笑着应下来。 送走肖东胜,她回到屋里,想了想,来到房间,给戴老打电话。 “小红,听说胡向阳的爸妈来了,你怎么还有空给我打电话?”戴老在那边调侃道。 认了叶纤红这个干孙女之后,他虽然也希望她过来陪自己,但是碰到这样的情况,他自然知道不可能了。 以他的心胸,自然不会在意这种小事,所以才能拿这件事开玩笑。 “爷爷,你现在一个人在家吗?”叶纤红心里也有些担心戴老不高兴,见他还能开自己的玩笑,才明白他根本没介意,心里反而内疚起来。“要不今天跟我们一起过中秋节吧?” 虽然知道戴老怕吵,但是过节嘛!不是要人多才热闹? 大不了让爸妈和胡向阳爸妈陪他好了,年轻人在别的地方去闹。 “你不怕我一个老头子,破坏你们年轻人的气氛?”戴老呵呵笑道。 今天他也想过怎么过节,如果能去叶纤红家,当然是最理想的,就怕自己一个老头子坐在一大帮年轻人中间,让大家突然冷场。 “怕什么!”这些叶纤红哪里会介意。“如果你来的话,我现在就去接你。” “那倒不用了。”戴老连忙说道。“我自己过来就行,你在家陪客人好了。” 第六十七章中秋节 叶纤红挂了电话,出了房间,回到客厅。 “戴老等一下会过来?”胡向阳跟叶纤红已有了一些默契,看到她的表情,就猜到了结果。 “嗯。”叶纤红点点头。 “太好了。”胡向阳开心地嚷道。 “怎么了?”旁边的赵大成问道。 “戴老等一下过来,今年陪我们一起过中秋。”胡向阳笑着说道。 大家顿时兴奋起来。 对屋里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大好事,能在这样的大人物面前多露一次脸,都是机遇。 “戴老是谁?”胡有德问坐在身边的女婿卫谨言。 “是小红认的一个干爷爷,退休前在省组织部提任副部长。”卫谨言小声介绍道。 “哦,那也是个大人物了。”胡有德吃了一惊,转头和方文真说道。 难怪小红年纪轻轻,就能取得这么多成绩,原来还有这样的背景。 这样的身份,在京城或许不起眼,在虞城这样的小县城,可是了不起的大官了! 忽然想到儿子来虞城不到半年,就升到副科,成了镇派出所副所长,难道是因为他在后面出力的原因? 侄子肖东胜刚来虞城没多久,应该还这么快在警察系统安插自己人,在没有真正掌控自己下属各部门之前,也不适合过早把自己人推出去,这会给人留下任人唯亲的坏印象。 胡有德很快把这件事想通后,心情平缓下来。 看来儿子也是个有福之人,和叶纤红相识之后,能有这样的机遇。 没过一会,院子里传来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屋里人连忙站起来,迎了出去。 只见一辆黑色的轿车已在院子里停下来,从驾驶室走出一位穿着便衣的小伙子,去后座开车门。 叶纤红见正是戴老平时坐的车,快步走过去,看到戴老从车里走下来,连忙伸手去扶。 “我还没这么老?”戴老拍开她的手,瞪了她一眼。 “那是当然。”叶纤红知道他不服老,笑着哄道:“爷爷还年轻着呢!” “你知道就好。”戴老这才笑了,抬头见大家都站在门口迎接自己,笑道。“我只是个退休的糟老头子,你们不用这么隆重欢迎我——” “你是小红的爷爷,是我们所有人的长辈了,不欢迎你,那不失礼了?”方文真代表胡家开口道。 “说得也对,至少这里我年纪最大。”戴老也不在意,笑着走过去跟胡有德和方文真握手。 “戴老,您是长辈,本来应该我们去拜访,没想到要你亲自过来,真是失礼了。”胡有德客气地说道。 “你们工作辛苦,抽时间来一趟不容易。”戴老把胡有德夫妇当成了亲家,所以说话也很随意。“再说我是小红的爷爷,作为主人来得这么晚,也是我失礼。” “爷爷,你们这样客气来,客气去的,累不累啊!”叶纤红有些受不了。“快进屋坐吧!又没有外人。” “对,对,我们进屋坐下聊。”戴老转头瞪了叶纤红一眼,又笑着跟方文真说道。 大家一起进了屋,让戴老坐在沙发正中间,其它小辈围着他坐下来。 叶纤红家的客厅面积非常大,屋里的沙发也不是普通的一张三人沙发加二张单人沙发,而是像一些大型宾馆的大堂一样,用的是一套定做的组合沙发,可以坐十多个人。 至于叶纤红和胡向阳,没有位置坐了,就拖了把椅子,坐在沙发后面。 考虑到戴老已帮儿子升了职,往后如果不离开虞城的话,需要倚重他的地方只会更多,方文真是真心实意地向他表达了谢意。 戴老也没在意,只是笑笑地把话题岔开了。 于是把话题转向了叶纤红以及所有人正在实施的美食节,以及将要操作的反季节蔬菜这个话题。 有具体事情谈,免了不停地的恭维和寒暄,大家聊得反而更自在。 倒是胡有德夫妇第一次听说儿子他们的工作计划,忍不住有些受惊吓。 这些项目,都是大家没有听过,甚至提起过的,没想到在小红的计划下,居然能顺利开展。 这样一来,只要给儿子他们几年时间,只怕这个团队的力量会成几何级数扩展。 心里忍不住又是欣慰又是内疚。 自己夫妻俩是搞技术出身的,在这方面其实帮不了儿子和女儿,自己的哥哥嫂嫂倒是有能力,可是却不想帮。 没想到他们凭自己的努力,已快速成长起来了。 “你们这些主意都不错。”戴老对美食节这个项目,了解得不多,听了他们的介绍,也很感兴趣,于是鼓励道。“搞美食节,确实是一条很好的发展经济模式,国外有些城市,就是靠这个带动了旅游业发展。” 以戴老的眼界,自然能一眼看穿他们的目的。 国内改革开放到底怎么走,走到哪一步,一直是个引起争论的话题。 虽然现在上层鼓励大家摸着石子过河,说到底,就是鼓励各种创新,不要被以前的制度束缚。 而戴老一直是坚定的改革派,所以对他们的做法,无疑是明确支持的。 甚至考虑如果有人反对,他得出面替这些年轻人保驾护航。 被戴老看好,大家情绪更加高涨,争着提出自己的想法,希望给戴老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小方这样的普通年轻人,更需要被人认可。 一直聊到吃中饭,大家的情绪才平静下来。 中午差不多有十五个人,叶知书原本想分成两桌,还专门做了两份菜。 可是大家都觉得一张大圆桌坐得下,于是挤在一起吃饭,两份菜也一起送上桌了。 有这么多外人在,肯定不能拿葡萄酒招待他们,叶纤红搬出啤酒,请大家喝。 赵大成他们下午还要回去上班,所以只是意思一下,就没喝了。 唯一酒量好一点的郑建国,也不好意思多喝,所以很快放下酒杯,开始吃饭了。 叶纤红家最吸引人的,其实是各种各样的美食。 尽管大多数人吃过好几次了,可是每次有这样的机会,都会对这些菜赞不绝口。 方文真这才知道,这些菜的做法,大多是叶纤红想出来的。 她对这个未来媳妇,更期待了。 能做好吃的,会做衣服,能经商,又能在官场上,帮侄子出主意。 也不知道她小小的脑袋里,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难怪儿子跟她认识后,就被她迷得团团转,看不上高家的女孩子。 实在是两人的差别太大了。 方文真把每道菜都仔细尝了尝,打算等一下挑几道自己最喜欢的,学了回家做。 吃过这样的美食,她担心自己回家后,做出来的菜,家人能不能吃得下。 吃过午饭,胡向阳、赵大成、小方和苏思诗他们全部回去了,家里只剩下叶纤红和胡向慧夫妇陪着。 叶知书收拾完厨房,也过来坐在沙发上。 “亲家啊!”方文真开口。“我家向阳催着我过来,就是希望能把他们的关系定下来,你们怎么看?” 以前觉得儿子想太多,既然叶纤红只要十九岁,那就再等两年好了。 现在她跟儿子的感受一样,越了解她之后,越担心这桩亲事会出问题。 试想一下,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就这么妖孽了,假如长到二十二岁,谁知道会到什么高度? 万一到时碰到比他更好的男人,她动心了怎么办? 胡向阳可没有这么强大的信心,以为自己全天下最帅最能干。 光是他认识的同龄人里,比他出色几倍的都有。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订亲。 只要把关系定下来,双方都有了一层羁绊,才能防止别的人趁虚而入。 “我们当然没有意见。”叶知书连忙回答。 她的观念一直停留在以前,觉得胡向阳这样的出生条件,能一点不嫌弃自己一家的农民身份,说到底还是自己高攀了。 既然她们主动提出来,怎么可能拒绝。 “戴老,您的意见呢?”方文真又问。 虽然戴老这个爷爷不是亲生的,但是身份摆在那儿,他们不可能越过他,直接定亲。 “我没意见。”戴老干脆利落地回答。“只要小红同意,我就全力支持。” 他的身边,想过来巴结的人多的是,不在乎多一个人少一个人。 他看重叶纤红,除了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最重要的是,她的特殊的身份。 戴老一直认定叶纤红除了现实中的身份,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身份,而自己的健康也好,家人的未来也好,都离不开叶纤红那个秘密身份的帮助。 所以他可以不在意其它人的感受,但是小红的真实想法,才是他唯一需要尊重的。 方文真一听,大吃一惊。 她知道面前的老人家看重小红,但是重视到这个地步,还是让他骇然。 到了一定层次,不管是谁,往往都是利益优先,不可能为了某个人,放弃自己的立场。 但是戴老话里的意思很明白。 就是只要叶纤红做出的决定,他就全力支持,只要是她反对的,他就一定站在她那一边。 即使是亲祖孙,也很难做到这一步吧! 那样说来,他愿意帮助向阳,也是因为小红喜欢向阳,所以他爱屋及乌,才帮了向阳一把。 如果小红喜欢上了别人,他照样会同样帮助他? 第六十八章见面礼 “那太好了。”方文真兴奋地说道。“我们年前商量个日子,到时叫些至亲过来,办个简单的订婚仪式吧!” “行。”叶知书连忙应道。 她还担心胡家高门大户,胡向阳以后会变心呢?既然他的家里人有这样的想法,她自然求之不得。 卫谨言全程默不出声,只是观察各人的反应。 以前他一直觉得小红人不错,早熟懂事又能力出众,所以才得了戴老的欢心。 在上次卫家的酒宴上,戴老还带着她参加,甚至为了她,戴老在老爷子的面前提了自己,才有后来他被老爷子召见的机会。 现在发现自己只怕弄错了。 从戴老的态度来看,绝不是宠孙女那么喜欢,很可能涉及到其它不人为知的秘密。 毕竟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老头子,会无原则的宠孙女。 “这只镯子,是胡家传下来的,我今天送给你。”方文真从贴身的衣袋里,摸出一只绸缎缝制的小袋子,从里面掏出一只玉手镯,递给叶纤红。 早上醒过来后,看到身体的变化依然在,不是做了一场梦,夫妻俩就商量好了这件事。 这个神奇的女孩子,他们一定得先下手为强,把她跟儿子的关系定下来,免得夜长梦多,出现变故。 “谢谢阿姨。”叶纤红接过后,谢了一声。 这只玉镯子一看就是古物,因为年代久远,表面已有了一层漂亮的包浆,手摸上去时,非常温润。 叶纤红判断这只玉镯,至少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经过几代人的佩戴。 颜色是翠绿色的,即使包浆影响,依然非常通透,应该是玻璃种的翡翠。 这就是极品翡翠了,叶纤红很快作了判断了。 如果在前世,这样一只玉镯子,只怕可以在京城买一套四合院了。 见亲家一出手,就拿出一只手镯,叶知书就有些为难。 她前几天她也考虑过,万一胡向阳爸妈第一次上门,送女儿见面礼,那她照农村的规矩,也准备了一个大红包。 现在看来,给一个红包明显不合适了。 这种玉镯子值多少钱,小红跟她说起来,起码都是几万块。 如果是家里传下的,那就更值钱了。 叶纤红转头见老妈犹豫,顿时明白了她的为难。 也是,自己收了一条价值边城的玉镯子,妈妈未必要拿出一件价值相等的玉器,但是绝对不能太寒酸了。 “小红,既然你们有订婚的打算,那我这个做爷爷的也不能小气,这只怀表就送给向阳吧!”戴老突然开口道。 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看起来有些陈旧的怀表,递给叶纤红。 “那我就代向阳谢谢爷爷了。”叶纤红笑着接过。 还是戴老最好了,看到妈妈下不了台,出面解围了。 其实妈妈也是想多了,阿姨这么做,并没有将军的意思,只是代表了一种态度。 她就算什么都没给,也没有人会在意。 “戴老,这怀表太贵重了,我弟弟不能收。”胡向慧从叶纤红手里看到了手表的牌子,在一边插嘴道。 她对这种手表怀表也算有点了解,看了上面的牌子,应该是瑞士一个老牌子了。 而这款怀表,有点像三十年代一款著名的金表,据说价格要几十万。 “只是一块旧怀表而已,有什么贵重不贵重的。”戴老不在意地说道。 “那——”胡向慧还想说什么,卫谨言在后面拉了她一下,才突然清醒过来,住了口。 自己真是糊涂了,今天是亲家第一次见面,双方在给见面礼,自己代表弟弟拒绝,其实已经失礼了。 也对,长辈的见面礼,代表的是一种态度,怎么能随便拒绝。 就算要拒绝,也得有弟弟或者小红来说,她这个做姐姐,其实不适合。 叶纤红倒没有想那么多,只要是戴老送的,她都敢收。 对于手表怀表,她了解得确实不多,不过这个牌子她恰好认识,所以值钱是肯定的。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她送给戴老的那些礼物,可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多的已是事关健康和生命了。 还有什么比健康和生命更值钱的东西呢? 亲人之间,根本没办法用金钱来衡量。 至于具体什么日子订婚,还得找个好日子,这件事得由男方去办。 这件事说定后,两家的关系才算真正确定下来。 大家站起来,准备到周围走走。 现在是金秋十月,正是一年里气候最舒适的时候。 一行八个人沿着大路,往村后的水库方向走去。 对郑家村来说,那边有山有水,算是环境最好的所在。 如果想钓鱼,可以租根鱼竿,坐在水库垂钓。 如果有兴趣上山,可以找一找野生板栗树,这时候栗子已成熟,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捡一袋子回来。 不过大家只是坐久了,活动一下身子,自然没兴趣干这些。 “听说你联系好了村里人,准备晚稻割完,就建大棚?”戴老在站一片空旷的地方,随口问叶纤红。 “是啊!”叶纤红指了指前面那块特别大的稻田。“这边三亩地是我三叔家的,我打算让他第一个搭大棚,全力帮他把第一批反季节蔬菜种出来。” 叶纤红的打算很简单,老百姓只有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会动心,那就让她帮三叔成为村里第一个靠种田致富的人。 “把棚建好后,准备种什么蔬菜或瓜果?”戴老又问。 这件事也关系到儿子在滇省的成绩,所以他一直很关心。 “最开始当然只能种植大家熟悉的品种,比如蕃茄、茼蒿、芹菜、波菜、葱蒜等蔬菜。”叶纤红也没有把目标定得太高。“等大家熟悉了,就尽可能种植产出高的经济作物,比如蘑菇、草莓等。” 如果虞城的种植户多了,叶纤红希望每个村都能重点在某个品种上,这样才能有规模效益。 “那这个大棚怎么搭,你们有方法了吗?”戴老又问道。 “我们这边冬天很少下雪,所以用毛竹做骨架,盖上尼龙薄膜就行。”叶纤红解释道。 前世大棚蔬菜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各种钢架大棚、养殖大棚、蘑菇大棚甚至温室大棚都很常见,现在却没必要一次到位,投入太多资金。 “哦。”戴老点点头。 见叶纤红回答得头头是道,他放心了。 看来这件事确实已准备好了,下个月就要直接动工了。 他到时也会亲自过来察看,这个项目到底行不行?有什么困难? 如果是他能帮忙解决的,肯定会帮忙。 就算碰到一些技术上的难题,他也会出面找农大的教授来解决,只要用大棚能真的种出反季节的蔬菜。 “爷爷你放心吧,这件事只要干起来了,大家就会看到好处,然后人人都照着做。”叶纤红信心十足地说道。 在村子附近转了一圈,大家才回家。 不管是胡有德和方文真,还是戴老,这次来叶纤红家的目的都达到了,所以接下来的时候,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顺便聊聊家常。 当然主要的话题,还是围绕着叶纤红和胡向阳。 不管是胡向慧,还是方文真,都透露了不少胡向阳少儿时期的糗事。 比如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把花生米塞进鼻孔,拿不出来了。上小学时很臭美,不肯穿有补丁的衣服。比如初中时因为长得精神,成了升旗手,从此以后一直剪军人式的短发。 叶纤红见两人越说越起劲,在一边笑得直不起腰。 胡向阳又痞又臭美,原来小时候已经就这样了。 到了傍晚,胡向阳和安安先后回到家里,叶纤红悄悄把戴老送的怀表交给胡向阳。 “这怀表你好好保存着,别搞掉了。”叶纤红提醒道。“说不定二十年后,值一套京城的四合院了。” “真的还是假的。”胡向阳不怎么相信。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叶纤红见他不信,瞪眼道。 “行,我不信你。”胡向阳立马老实了。 又把表递回给叶纤红:“还是你帮我保管吧,省得被我不小心弄丢。” “也好。”叶纤红想了想,接过来说道。 胡向阳性格比较马虎,万一真的弄丢了,肯定得心疼死。 “如果二十多年后,真得值一套四合院,那咱们儿子的新房子,就有着落了——”胡向阳抱住叶纤红,嬉皮笑脸地说道。 “谁跟你生儿子,不要脸。”叶纤红心里甜蜜,嘴里却骂了一句。 “你不跟我生,难道还想跟别的男人生啊?”胡向阳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抱着叶纤红的头把脸贴过来,不住的厮磨,弄得叶纤红哭笑不得。 “你今年多大了?胡向阳同志。”伸出食指在他脸上戳了几下,叶纤红认真地问。 一个大男人,做出这样的举动,还真有的有点贱。 叶纤红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前世看多了小岳岳的相声。 “反正我还没长大。”胡向阳笑着装可爱。 好在他没有说:我还是个宝宝,叶纤红终于可以放心了。 就算他是一条小奶狗,叶纤红也认了。 第六十九章各奔前程 吃过晚饭,大家把桌子椅子搬到院子里,边赏月边喝茶吃月饼。 叶纤红做了个水果拼盘,放在月饼旁边,和胡向慧拿牙签挑着吃。 明天早上,胡向阳的家人就要回单位上班了。 想到这一点,叶纤红和胡向阳都有些惆怅。 如果大家都在虞城工作,那就好了,可以时不时这样聚一聚。 “爸,妈,你们真的没想过提前退休?”胡向阳喝了一口茶,在父母的脸上来回望了望,认真地问道。 他们现在在大西北进行铁路设计勘测,需要天天在荒滩戈壁上跑,这个工作更适合体力旺盛的年轻人,爸妈年纪大了,继续干这个,实在太辛苦了。 “我们才五十出头,现在离退休还早了些。”胡有德望了儿子一眼,无奈地摇摇头,“等再过几年再说吧!” 老实说,他们也想陪在子女身边,享受天伦之乐。 可是国内相关专业的人才太少,他们现在还不能丢下那边的工作。 “好吧。”胡向阳见父亲这样说,知道再劝也没有用,只好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在他后背揉了揉,表示支持。 “你们放心吧!等你们结婚后有了孩子,我跟你爸就退休,过来帮你们带孩子。”方文真也看出儿子的情绪,在一边笑着说道。 做父母的心思都一样,希望时时刻刻跟子女在一起,她也希望这一天快点来到。 戴老在一边倒是没说什么,对于家人分隔两地,他早看开了。 两个儿子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和一个保姆,除了过年的时候,他们才回来一趟。 好在有了叶纤红这个孙女,相比以前,现在他的日子已多了许多乐趣。 叶知书望着胡向阳一家人的聊天,心里也难过起来,等女儿嫁到京城,说不定轮到她跟女儿说这样一番对白了。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胡向阳和叶纤红开车送爸妈和姐姐姐夫到虞城,准备一会儿去火车站。 票早就托人买好了,倒不用担心上不了车。 因为订的是九点多的班次,还有时间去叶纤红的家坐一坐。 胡向阳在京城的家,是一套普通的一进院老房子,面积总共四百多平米,除了设施老了点,其它一切都不错。 相比较而言,叶纤红这套房子,住起来更舒适,面积也够大了,就算他们过来一起住,也没问题。 方文真再次感受到了叶纤红的能力。 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再没有背景没有积蓄的情况下,短短几个月时间,靠她一个人就取得这样的成就,真的非常厉害了。 现在手里已有了一家工厂,两家商店,资产已达百万了。 单是老家的别墅加上这边的房子,就能让其它大男人望尘莫及了。 叶纤红让他们先坐一坐,自己进了厨房,从空间拿了两瓶葡萄酒,外加一罐杨梅烧酒,准备给他们带回去。 把葡萄酒和杨梅烧酒装进胡爸爸胡妈妈的旅行袋里,外面裹了一件旧衣服,让他们小心拿放,免得打破琉璃瓶。 至于另一瓶葡萄酒,则给了卫谨言。 “这酒你们带回去后,每天喝几口就行,别多喝了。”叶纤红提醒道。“还有,这酒自己人喝就行了,别给别人看到。” “你放心,我们有数的。”大家都是聪明人,知道叶纤红话里的意思,都没有异议。 老实说叫他们送给别人,他们也舍不得。 这酒有什么作用,昨天晚上都已体会过,不仅仅是胡爸爸和胡妈妈,卫谨言和胡向慧昨天半夜醒来,也是一身污垢。 然后全身像是打了鸡血,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只要不傻,都猜得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只有傻瓜,才会把这样的好东西给别人呢? 卫谨言想到上次把杨梅浇酒给了自己的上司,突然明白上司为什么对自己另眼相看了。 一定是他的家人喝了之后,对身体有帮助,才在工作上回报自己。 这次有了葡萄酒,打死他也不送人了。 “小红,过年前我们会找个好日子,把你和向阳的事定下来,到时我们再面。”方文真现在对叶纤红是越看越满意,笑着说道。 “嗯。”叶纤红应道。 “还有,我们不在时,向阳要托你照顾了。”方文真又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她没有一点不自然,仿佛忘了儿子比叶纤红还大四岁,本就该叶纤红照顾儿子。 “放心吧!阿姨。”叶纤红让她安心。“我不会让他受委屈的。” 几人又聊了几句,看时间差不多,才匆匆下楼,往火车站走去。 到了候车室,发现火车已进站了,叶纤红和胡向阳把他们送进站台,才转身回家。 胡向阳继续回派出所上班,叶纤红则回到家里。 想起中秋节接待胡向阳一家人的大事,终于落下帷幕,她松一口长气。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叶纤红懒得去外面,于是进了空间。 空间里一切都是老样子,世界之树没有它需要的养料可以吸收,成长得很慢。 靠扎根于异空间吸收的灵气,那速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倒是果园那边,果树上结的果实,天天都在变大。 叶纤红给它们浇了水,在空间里到处走了一阵,见没什么疏漏,才出了空间。 中午只有一个人,叶纤红随便解决了一餐,在家有些无聊,决定去美容会所找董采玉。 宫廷黑发膏已正式推出,还不知道销量好不好。董采玉安排人去欣昌学拔罐和刮痧,也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这些事交给董采玉在做,她当然很放心,只不过不知道答案之前,心里有些不放心。 进了美容院,董采玉正在接待室和一位中年女性谈着什么,看到叶纤红进来,站起来迎上来。 对于自家老板,她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她这么相信自己,什么事都交给自己负责,单是这份信任,就值得为她卖命了。 恨的是她把自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子,硬生生逼成一个什么都要管的店长,从进店开始,还没有休息过。 天天上班虽然很累,但是比起以前没班上,她又觉得现在这样很幸福。 “怎么样?宫廷黑发膏用的人多不多?”叶纤红首先问道。 “还不错。”董采玉回答。“每天都有几个顾客选择这个方式黑发,第一批用的顾客,少年白问题,已彻底解决了。” “才十天时间就解决了?”听她说得含糊,叶纤红问道。“什么情况?” “就是底下新长出来的头发,几乎全黑了。”董采玉解释道。“那个中年男子为此专门去剃了板寸,头上几乎没有白发了。他现在逢人就夸我们的宫廷黑发膏效果好。” “那就好。”叶纤红听完解释,心情也特别激奋。“等口碑这样慢慢传出去,说不定生意还会暴涨。” 原本担心黑发膏的影响力,远远达不到西施玉容散,现在看来,自己白担心了。 “这个肯定没那么容易。”董采玉叹了一口气。“我们的黑发膏效果出来后,市里其它美容店,也推出了类似的产品,到时候肯定会分走一部分生意。” “这是没办法的事。”叶纤红倒不在意。 她没想过要吃独食,只要自家治少年白的效果确确实实的存在,天天能有几个顾客光临,她就满意了。 “你在不意就好。”董采玉见自家老板没放在心上,暗暗松了一口气。 自家老板的能力,她看在眼里,不管是当初的玉容西施散,还是后来的宫廷黑发膏,都是实打实从古方里研发出来的,不像有的美容店,哪里有真正的美容配方,全是别人有什么,自己就打什么? 至于效果好不好,她们才不管。 可是做生意,并不仅仅是看技术能力,更多的是靠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我当然不在意。”叶纤红笑道。“不管哪一行,刚开始都这样,什么能赚钱,大家就一哄而上。等过段时间,那些混水摸鱼的,以次充好的,都会被顾客抛弃。所以我们不要在意这些,开好自己的店就好。” “我明白了,叶小姐。”董采玉正色地回答。 她这才明白,叶纤红并不是不懂这些手段,也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其实早看透了。 只是她不想做这些急功近利的事而已。 自己现在考虑的是怎么多赚钱,而她考虑的是怎么样把纤诗这块牌子做成名牌。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满意地点点头。 今天跟她说这些,是因为她发现董采玉有些浮躁了。 不过这也好理解,毕竟她还年轻,不像自己多了二十几年的阅历,能看得远。 现在市场经济刚放开,不讲规则的商人确实很多,有的人靠坑蒙拐骗,搞得第一桶金,然后慢慢扩大,完成原始积累。 很多前世成功商人,因为有这样一段经历,怕被有关部门清算,很多人把户口移到了国外,这也是他们不得而为之。 而她却不需要沾这些脏钱,只要认真做产品,就能完成原始积累。 第七十章准备歌曲 “对了,那几个去欣昌学拔罐和刮痧的人回来了没有?”叶纤红问道。 “还没有,估计下个星期才能回来。”董采玉回答道。 “没什么问题吧!”叶纤红不放心地问。 “应该没事。”董采玉答道。“我希望她们多学些日子,把真正的技术掌握了,再回来工作。如果只学了些皮毛,到时影响纤诗的招牌,就麻烦了。” “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叶纤红听董采玉说出这样番话,心里暗暗欣慰。 看来人都会成长,董采玉的进步速度超过了自己的预期。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董采玉说道:“如果我们招几个卫校毕业的人去学,效果不是会更好?” “那肯定好,只是卫校毕业的学生,大多进了乡镇卫生院,未必有兴趣干这个。”叶纤红说道。 这时候的卫校也好,师范也好,或者其它中专,毕业后可以直接分配工作,很多人宁愿不考高中,而选择读这几个专业。 就算自己给的工资再高,哪里有卫生院的工作体面? “也是。”董采玉想了想,没出声了。 “瑜伽馆你打算什么时候开?”静了一会,董采玉主动问道。 “她们几个学得怎么样了?”叶纤红问道。“你觉得她们能独挡一面,成为教练了吗?” “这个——”董采玉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我看还是差了点。” “那就继续练着。”叶纤红做了决定。“什么时候你觉得差不多了,通知我一下,由我来考核她们。” “好。”董采玉笑着应道。 “还有,瑜伽馆的场地,你可以提前准备了。”叶纤红提醒道。“在附近找一套类似的楼房,一楼装修成接待室,二楼做教室。” “装修有什么要求。”董采玉请示道。 “一楼的接待室,跟美容店大同小异就行。”叶纤红想了想,说出了大概要求。“二楼要铺木地板,四周的墙上多弄些镜子,弄间更衣服,其它简洁舒适就行。” “哦。”董采玉应道。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打电话给诗诗姐,她会安排人来装修的。”叶纤红又提醒道。 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比较好,她只要管好结果就行了。 “还有,买几十张瑜伽垫回来。”叶纤红又吩咐道。“如果没有,用健身垫也行。大概六十公分宽,一米七长,厚度挑最厚的那种,都是一些新人,厚一点能防止受伤。” “我知道了。”董采玉找来纸笔,把它记下来,免得忘记了。 叶纤红见这边没自己的事了,就离开美容店,往家里走去。 路过章诗萍家的服装店,忽然记起答应给她表弟写的歌,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她打电话给马丽莲,说有一首歌想请她记一下谱。 “叶小姐,我现在在京城,没时间回来。如果你急的话,我介绍一个人给你。”马丽莲接下来有个演出,所以匆忙地说道。“你去市青少年宫,找一个教音乐的毛老师,她可以帮你把曲谱下来。” “也好,你把她的电话给我,我等一下去找她。”叶纤红一听,连忙说道。 她也知道马丽莲忙,不可能为了自己的事,专门跑来虞城,既然虞城就能找到帮忙的人,那何乐而不为呢? 马丽莲把地址和电话号码都报给叶纤红后,就挂了电话。 叶纤红看时间才二点多,决定马上去一趟少年宫。 虞城市青少年宫在青春路那边,步行过去不过十几分钟。 叶纤红上了二楼,来到一间写着百灵鸟合唱团的活动室前,在门口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女声叫道。 “你好,我找毛老师。”叶纤红推门进去,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坐在办公桌后,此时正抬头望着自己。 “我就是。”中年女子剪着齐耳短发,看起来有些发福,精神却非常好,笑着回答道。 “毛老师好。”叶纤红一听,连忙伸手过去握了握,开门见山地说道。“是这样的,我原本找马丽莲帮我谱一首曲子,她说没时间来虞城,叫我来找你帮忙。” “哦,你是她介绍来的啊!请坐请坐。”一听马丽莲的名字,毛老师顿时热情起来。 叶纤红也没客套,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毛老师再次看了叶纤红一眼,站起来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递到她面前。 “谢谢。”叶纤红端过来,喝了一小口。 “你刚才说要谱曲,是什么曲?”毛老师把椅子拖得近了一点,问道。 “我有一首歌,能唱出来,却因为不识谱,没办法记下来,不知道毛老师能不能帮这个忙?”叶纤红解释道。“以前我也是唱给马丽莲听,让她帮忙把谱记下来,” “这是小事,当然没问题。”毛老师爽快地回答。“你等等,我找纸笔。” 从抽屉里拿了纸笔,放在桌上,然后示意叶纤红开始。 叶纤红思考了一下,然后把《烟火》这首歌从头到尾唱了一遍。 “这是谁的歌啊!很好听。”毛老师听叶纤红唱完,只记了几段谱,不过她没着急,反而笑着问道。 “是新歌,还没有人唱过。”叶纤红不好意思说是自己写的,只好含糊其词。 “哦。”毛老师见叶纤红不想谈这个,也没有问,叫她再唱一遍,继续记谱。 叶纤红一共唱了四遍,毛老师才把谱大致记下来了。 “我弹一遍,你听听有没有错。”毛老师拿起曲谱,来到一架钢琴前,开始弹起了曲子。 叶纤红认真听着,发现了两个地方有些差别,改动之后,就没问题了。 “好了。”毛老师把谱递给叶纤红,“你写上歌词吧,这样整首歌就完整了。” “谢谢毛老师。”叶纤红接过谱子,连声向她道谢。 “不用不用,举手之劳而已。”毛老师地说道。“下次有这样的事,继续来找我好了。当然如果你有兴趣学音乐,我也可以教你,下次你可以自己写乐谱了。” “好的。”叶纤红想了想,还真有些心动,不过没有马上下决心。“下次再来麻烦你。” 把乐谱放进手包里,想了想,拿出一张潮牌店的VIP卡,递给毛老师。 “郑叶工作室的贵宾卡?”毛老师接过,望着上面的名字,猜疑地问道。 “是的,就是解放路的那家潮牌店,它是我开的,毛老师如果有兴趣去看看,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叶纤红介绍道。 “那家店是你开的呀!”毛老师惊叫起来。“那边的衣服真的太漂亮了,我儿子女儿还在读中学,就认定了你家的店,连桃园商场的衣服都不愿意穿!” “是吗?”叶纤红笑道。“那以后去买衣服,可以省不少钱了。” “那倒是的。”毛老师笑着说道。“谢谢你啊!” “不客气。”叶纤红笑道。 告别毛老师,叶纤红往回走,来到章诗萍家的店里。 “小红,你怎么来了?”章诗萍这时候正在店门口发愣,看到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还不是你表弟的事。”叶纤红没好气地叫道。“他人呢?” “不是站在那边当模特吗?”章诗萍斜了橱窗一眼,无奈地说道。 叶纤红望过去,这才发现门口橱窗里的两个模特,一个是道具,一个是真人。 只见那个白翌宸穿了件墨绿色的长袖帽兜卫衣,下面一条灰黑色的运动长裤,脚上一双运动鞋,正面无表情地当道具呢? “可惜矮了点,否则真可以当模特了。”叶纤红估摸了一下他的身高,应该只有一米七八,揶揄道。 “瘦得像根棍子的人,还能当模特?”章诗萍对这个表弟,真的有吐不完的糟点,闻言冷笑一声。 “你们够了吧!”白翌宸受不了两人的冷嘲热讽,气呼呼地走到两人面前。“我这样的身材,是标准的美少年体型,那些男人看了,不知道有多喜欢?” “去去去——”两人同时嫌弃地挥挥手。“我们不是男人,说这些对我们没用,我们也不喜欢你这种比女人更瘦的身材。” “你们是在妒忌我吧!”白翌宸也不是吃素的,“因为我比你们更受男人欢迎,所以才讨厌我。” “这孩子没救了。”叶纤红听他说出这样的话,无奈地摇摇头。 打开手包,将那首歌的谱子拿出来,递给白翌宸。 “这就是你说的那首歌?”白翌宸接过后,看了一眼,“这好像不是粤语的歌词?” 因为粤语和国语的韵脚不同,只要是会讲粤语的,一下子就能看出这歌词是用哪种语言演唱的。 “没错,这是国语版。”叶纤红想了想,又拿出笔,在下面的空隙写上粤语版歌词。“这样完整了吧!你想唱哪个版本都行。” “谢谢小红姐。”白翌宸这才笑了,拿起曲谱,开始哼起来。 “你识谱?”叶纤红意外地问道。 “当然了,否则怎么当歌星?”白翌宸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道。 叶纤红这才想起,九十年代初的香港,正是横扫国内乐坛的时候,同时音乐人才大量涌现,可以说天王、巨星遍地,竞争也非常激烈。 没有一定基础的人,想进入乐坛,难度非常大。 不像二千年后,歌坛是小鲜肉的天下,只要长得好看就行,会不会唱歌,识不识谱,根本没人在意。 第七十一章安安的进步 “那你唱唱看——”叶纤红也想看看白翌宸到底有几分水平,站在一边等他把谱子记下来。 过了近半个小时,白翌宸才断断续续地唱起来。 叶纤红仔细听了听,音准似乎没什么问题,只是声音有些模仿林志颖,所以整首歌听起来有些单调,没有想像中的效果好。 也对,林志颖的唱法,比较偏少年,歌声清澈而流畅。而吴奇隆唱歌,带着些苦情歌的唱法。 “不行。”叶纤红听不下去了。 这首歌还是吴奇隆的唱法,比较悦耳。 “唱得不好?”白翌宸不些不服气地反问。 他一直对自己的唱功比较有自信,现在被叶纤红否定,自然不服气。 “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这个问题。”叶纤红对章诗萍说道。“你有这样的地方吗?” 既然自己出手了,总得让他把这首歌唱好,否则白瞎了一首好歌。 “去前面的咖啡店吧!那个老板我熟,可以找个安静的角落,没有人打扰。”章诗萍指指斜对面的一家咖啡店。 这时候的咖啡店,不像前世那样专业,除了卖咖啡,还做西餐和各种铁板套餐,说到底,就是常见的西式饮食,都有卖。 三人进了店,找到老板后,给他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 咖啡店里现在的背景音乐,是一首萨克斯曲子,带着些惆怅和留恋,正适合这个时代青年的审美。 “你那样唱,会把这首好歌糟蹋的,先听我给你唱一遍吧!”叶纤红没有跟他客气,直接开口道。 “好。”白翌宸望着叶纤红,一付洗耳恭听的模样。 内心其实是不相信叶纤红能把这首歌唱好,所以存了看笑话的打算。 “仍然为你再步昨天路径——”叶纤红用吴奇隆式的唱法开始唱起来,情绪中带着些伤痛和怀念,听起来非常打动人。 因为吴奇隆是抬湾人,所以这种唱法,其实是受王杰唱法的影响。而香港这个时代的歌手,很多走的是优雅路线,不管是谭校长还是哥哥,还是黎明刘德华,只有张学友,倒是经常唱这种苦情歌。 但是这种唱法,跟张学友的唱法,又有明显不同,所以白翌宸听到叶纤红唱到高潮句时,惊呆了。 等叶纤红一遍唱完,白翌宸忍不住拍了拍手。 “怎么样?”章诗萍问表弟。 “确实比我唱得好听多了。”白翌宸这时候哪里还有傲气,老老实实地承认。 “你明白就好,照我的唱法,你再唱一遍试试。”叶纤红提醒道。 这一次白翌宸的情绪完全到位了,为了唱出些哭腔,他的声音里已带着些苦痛和撕裂,特别打动人。 “好,进步很大。”叶纤红鼓励道。“照这个方式练几百遍,应该完美了。” 说完,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身子朝后仰,整个人放松下来。 重生后,一直忙忙碌碌得,很少有机会像今天这样,到这种休闲场所放松,叶纤红甚至有种陌生的感觉。 “谢谢小红姐。”这一次白翌宸真心实意地道了谢。 他的目标既然是打算当歌手,音乐方面的知识自然不会少。 拿到这首歌手,第一次试唱,只觉得不错,却没有给自己惊艳的感觉。 等到小红姐开口唱出来,他才知道不是歌不好,而是自己没有唱好。 如果自己能把这首歌唱成经典,光凭这首歌,就能吃一辈子了。 “你别谢我,要谢也应该谢你表姐,如果不是她缠着我,我才懒得帮你这个忙。”叶纤红淡淡地说道。 “谢谢表姐。”白翌宸老老实实地道谢。 “好了好了,自己人没必要这么客气。”章诗萍心里得意,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等这首唱好了,再去敲那几家正规的大唱片公司的门,说不定人家就会签你了。” “嗯。”白翌宸点点头。 他相信凭这首歌,他们也会签自己的。 和两人告别后,叶纤红回到家里,准备晚饭。 安安今天回来得有些晚,等他到家里,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 “发生了什么好事?”叶纤红把饭递给他,好奇地问。 “今天我们中学的团支部成立了,现场选举团干部,我被大家全票选为团支部书记。”安安故作镇定地说道。 这个结果,实在是他读书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他没办法不兴奋。 从小学开始,他一直是个不起眼的小不点,别说班干部,小组长都没有轮到过。 进入中学更不必说了,直到今年,才开始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 今天评选团干部,他事先没有一点被选上的思想准备,却不料同学们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那说明你现在非常出色了,大家都认可你的能力。”叶纤红像往常一样鼓励道。 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事比弟弟获得进步,更让她高兴的事。 “现在学校有多少名团员?”胡向阳八卦地问。 “总共二十八名。”安安回答道。 “不错。”胡向阳赞许地点点头。 他原先想说才二十八票,给安安泼一瓢凉水,后来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做,跟小红的教育方式背道而弛,所以才忍住没说。 很明显,小红教育弟弟的方式,是正确而且成功的,看安安这大半年来的变化,就知道了。 自己实在没必要自作聪明,打乱小红的计划。 “当了团支部书记,接下来打算怎么样开展工作?”叶纤红又问道。 其实乡中的团支部,能有什么活动,无非在五四青年节到来时,搞搞黑板报,贴一些宣传语。 最多带领团员,去一些公共场所,搞搞卫生,就算重大活动了。 “我也不知道。”安安抬着望了姐姐一眼,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除了当选时特别兴奋之外,真正怎么当好一个团支部书记,他其实一点概念都没有。 “既然你是团支部书记了,那你总得组织一些行动,才对得起大家对你的信任。”叶纤红开导道:“要不这样,姐给你出些主意,你再想想,哪些主意可以用,然后写个工作计划——” 现在没有网络,老师也不管这些,像安安这样的学生,根本不懂得要怎么样开展工作,她觉得有必要给弟弟提供一些思路,供他参考和借鉴。 “好的,姐。”安安连忙点头。 “第一类,是竞赛类的。”叶纤红组织了一下思路,缓缓开口道。“比如你们团员都有一本团员手册,你可以请老师帮你们出张卷子,就考团员对团员手则的熟悉程度,根据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 “那奖品怎么办?”安安问道。“我们自己组织的活动,学校不一定会给这个经费。” “这个容易,可以找赞助。”叶纤红提示道。“到时你们可以一起找附近的工厂、酒店、商店要赞助,能得多少是多少,用作奖品和经费。” 如果筹不到,她也会提供赞助,不过不能提前说出来,免得弟弟他们偷懒。 “哦。”安安应了声,虽然不怎么明白,却没有怀疑姐姐的话。 这个找赞助,其实是往后若干年里,所有大学搞活动筹经费的不二手段。 “我刚才说的是知识比赛,其实还有很多种,比如围棋比赛,乒乓球比赛,篮球比赛,书法比赛,画画比赛,作文比赛等等。”叶纤红继续打开安安的思路。“不管是平常日子也好,节日也好,都可以举行。” “我知道了,姐。”姐姐说得这么细致,他再不明白,就是傻了。“那第二类呢?” “第二类,是活动类。”叶纤红入下饭碗,准备好好跟弟弟说说。“比如学雷锋做好事,比如植树造林,比如组织团员去五保户家大扫除等等。” 这一类活动,其实比较常见,她只是把它概括总结出来,以团支部的名义搞活动罢了。 “哦。”安安连连点头。“这些活动想搞就容易多了。” “第三类,是办社团和兴趣小姐。”叶纤红想了想,说出了第三种类别。“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吧,你们可以办文学社,办合唱社,办画画社,甚至办演讲社等等。” “这个不是老师组织的吗?我们团支部也可以组织?”安安疑惑地问。 一般情况下,语文老师会组织文学社,把作文写得好的同学聚起来,讨论写作,如果有好的作文,寄到报纸和杂志上去,如果能发表,就是成绩和荣誉。 而美术老师会组织画画兴趣小组和书法兴趣小姐,反正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以成立一个小团体。 “没关系的,只要对学校的学习氛围有帮助,没有人会反对的。”叶纤红解释道。 现在学校把全面发展挂在口头,只要学生成绩好就行,反正学校比的是升学率。 等到二千年以后,素质教育才真正体现出来。 特别是一些出名的高中,都有自己拿得出手的特长生,说到底,这也是体现学校素质教育的成果。 如果谁能在高规格的比赛中获奖,不但能获得高额奖励,还可能被高校破格录取,说到底,就是看重学生的特长。 叶纤红相信,只要弟弟在初三时,就开始学习搞这样的活动,那他的能力,在将来肯定会更高。 第七十二章又有人抱大腿 吃过饭后,安安拿出纸笔,把姐姐教给自己的方法,说细记录在纸上,准备抽时间跟其它团干部好好商量一下,打响团支部成立以来的第一炮。 叶纤红整理好厨房之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没有再给弟弟具体支招,让他独立去思考。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叶纤红走过去接电话。 “是叶小姐吗?我是温俊。”那边传来焦急的声音。“刚才肖市长打电话给我,说电视台明天要来拍美食节的宣传片,问我打算怎么拍?” “你怎么说的?”叶纤红一听,皱了皱眉头。 “我说我不知道,还要问问你。”温俊老老实实地回答。 “晕。”叶纤红就有点头大。 这些人怎么搞的?碰到这种具体的事,就要找自己,难道不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吗? 真麻烦,叶纤红无奈地想,却没有说出来。 到底怎么拍呢?她只能借鉴前世的旅游美食节的宣传视频,结合虞城当地的特色,做成一段一分钟到六分钟的宣传短片。 虞城这边的特色,从旅游文化方面来说,自然离不开祝英台的故乡,东山再起的谢安故里,投江救父的曹娥,以及第一个唯物论者王充等等。 而近代人物更多了,最出名的自然是气象学家竺可桢,当代茶圣吴觉农等等。 虞城还是中国青瓷的发源地,可谓历史悠久,名人辈出。 这些都可以拍进宣传片里,问题是他们准备拍一段多少时长的片子? 如果时间短,只能选一些虞城独一无二的素材,免得把美食这个主题淡化了。 如果时间长,则可以把这些素材尽可能地用上去。 介绍美食节,其实就是介绍虞城,所以单独的美食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和人文文化结合起来,才能起到好的宣传效果。 至于美食相关的素材,当然得在王子饭店拍,否则温俊肯定不会同意。 “这样好了。”叶纤红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建议。“明天他们过来,你就安排他们在厨房拍美食素材,顺便把你们王子饭店里里外外取些景,至于人文景观,根据片子时长随他们加就行了。” “哦。”温俊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答应下来。 “至于宣传片里的主题以及旁白词,叫电视台找人写好了,他们文化圈里这方面的人才比较多,我可没有那么好的文采。”叶纤红又加了一句。 “我明白了,叶小姐。”温俊笑道。“我明天照你说的,告诉他们。到时剪辑时,我们再一起去看看。” “行。”叶纤红爽快地应道。 挂了电话,她回到沙发上,继续思考前世印象深刻的美食节宣传片。 前世这样的短片,还真看过不少。 主要是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后,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各个城市都越来越重视可持续发展,而旅游则成了各个地方,最重视的发展方向之一。 记得央视有一个叫《魅力中国城》的节目,每期都有两个城市比拼,比拼美景、美食、美秀,主题叫:“初见一城”。 第一个环节是城市初见:城市主政者通过演讲结合宣传片、表演等多种创意方式介绍城市特点与文旅资源。 第二个环节是城市味道:展示最具特色的城市美食。 最后一个环节是城市名片:各城市用“秀”展现最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 以比赛的方式,全面展示一个城市,呈现中国城市的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助力城市发展,助推社会经济转型。 叶纤红前世看过几期节目,印象非常深刻,只是各个城市的宣传都做得非常到位,她反而没记住哪个城市最终获胜了。 倒是虞城电视台,曾制作过一则宣传虞城的片子,长约七分钟,拍得非常唯美,让她印象深刻。 可惜后来虞城撤县并区,没有了独立的城市名称,这则宣传片也就消失了。 算了,不想这个了,叶纤红决定把这件事抛开。 自己又不是神仙,不可能什么事解决不了,都来找自己。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送胡向阳和安安离开,白翌宸就赶过来了。 “你这么早过来干嘛?”叶纤红没好气地问。 这个人除了性向问题之外,为人处世也比较我行我素,有点像前世那像九零后零零后。 叶纤红倒不会真的讨厌他,只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想跟他走得太近。 “小红姐,那首歌我昨天练了十几遍,觉得不是很满意,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白翌宸也习惯了叶纤红的冷淡,依然认真地说道。 “那行,你唱吧!”叶纤红给他倒了一杯凉水,放在茶几上,说道。 身边没有男人,白翌宸就没有了看到帅哥就挪不动步子的坏习惯,此时一脸认真地站在她面前,倒不好再打击他了。 白翌宸见叶纤红态度转暖,才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叶纤红闭上眼睛,用心听他唱歌。 尽管她不是专业人士,但是到了一定年纪,阅历到了,歌也听得多了,好坏还是分辩得出的。 白翌宸唱这首歌时,音色其实还不错。 但是比较生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整首歌给她的感动也好,味道也好,都比不上吴奇隆。 叶纤红仔细想了想,忽然明白过来,白翌宸给她这样的感觉,其实不是唱功的问题,而是发音方式的问题。 台湾歌手唱粤语歌,吐字方式总归有差别,就算王杰、苏芮等老牌歌手唱粤语歌,和粤港地区本地人唱歌,明显有不同的味道。 所以硬要白翌宸唱出吴奇隆的味道,其实不现实。 “怎么样?”一遍唱完,白翌宸紧张地问。 “唱得不错。”叶纤红真心实意地回答。“至少我这个外行人听起来,已唱得非常好了。如果你想再提高,只能找行内人帮忙了。” “真的吗?”白翌宸欣喜地说道:“我还怕你不满意呢?” “当然是真的,你刚才的唱法,有吕方的味道。”叶纤红回答道。“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白翌宸苦恼地说道:“今天过来找你,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我又不是圈内人,哪里提供得出好建议。”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说道。“除了找唱片公司,香港是不是还有其它方式,可以展示你的音乐才能,比如参加唱歌比赛,让大公司主动来找你。” “这个办法好。”白翌宸一听,顿时激动起来。“香港每年都会举行新秀歌唱大赛,我等一下打电话问一问,报名还来得及吗?” “如果参加比赛,那你要加油了。”叶纤红鼓励道。 她记得陈奕迅,就是参加九五年的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一名,才正式进入乐坛的。 一个人男孩子要有目标,并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才有魅力。 叶纤红最受不了一天到晚无所事事,阴阳怪气的男孩子。 白翌宸能把精力放在歌唱事业上,未尝不是件好事。 “谢谢你,小红姐。”白翌宸突然正色说道。“我打算马上回香港,参加歌唱比赛。下次见面,说不定已是正式的歌手了,到时希望你再帮我写首好歌。” “下次的事下次再说。”叶纤红不想给他承诺。“等你成了大明星,大把的人愿意帮你写歌,你还找我干什么?。” 白翌宸见叶纤红没答应,也不敢强求,拿过面前的杯子,把水喝完后站起来,准备离开。 走到门口时,他突然回头问道:“小红姐,我能跟你结拜吗?我想要一个你这样的姐姐——” “走,走,走,谁教你这些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你这样的弟弟。”叶纤红推他快点走。 如果自己答应和他结拜,那他就有理由经常跟安安和胡向阳在一起,谁知道什么给自己惹出麻烦。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万一白翌宸某天管不住自己,勾引了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她都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白翌宸被叶纤红嫌弃,只好怏怏走了。 叶纤红关上门,回到屋里。 想着白翌宸离开前的模样,她又提醒自己,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她必须硬起心肠,把各种可能性掐杀在摇篮里。 吃过午饭后,章诗萍打来电话,说表弟已坐车回香港了,并表示什么时候见个面,她要奉上谢礼。 “还是算了吧。”叶纤红推脱道。“那些只是开玩笑,你没必要当真。” 一首歌换一套房子,这也太贵了,她还真的不好意思收。 “那可不行。”章诗萍不同意。“朋友归朋友,有些帐还是得算清楚,免得影响交情。” 香港那边的人,更重视信用和承诺,既然答应过叶纤红,她自然得兑现。 “那行,你看着办吧!”叶纤红推辞不过,只好随她去了。 傍晚章诗萍过来,说她已经在前面叶纤红以前住过的那栋楼里,买了一套七十平米的房子送给她,目前还在办手续。 叶纤红见她动作这么快,只好收了下来。 她现在已不缺房子住,那边有房子的话,就暂时空着,等乔昌智、谢建奇、罗叙和王茂琳这些手下,谁结婚需要婚房,就把它当成贺礼送给他。 这样一想,自己至少得买三套房子,才够分。 不过也不用急,等他们真的要结婚,自己手里的资产,只怕已扩大好几倍了。 第七十三章美食节宣传片 当天吃晚饭时,叶纤红把章诗萍送了自己一套房的事,告诉胡向阳。 “不会吧?小红。”胡向阳张口结舌。“你随便写首歌,就值一套房子,那你还开店干什么?天天在家写歌就行了。” 他是真的特别惊讶,一首歌和一套房子,价值实在差太多了。 “你犯什么傻?这首歌只是凑巧写出来的,怎么可能天天都写出来?”叶纤红敲了胡向阳一下。“如果一天就能写一首歌,那我一年就能成为千万富翁了。” 前世存在大脑里的歌,少说也有几百首,如果全部写出来,别说是千万富翁,就是亿万富翁也不难。 问题是,她能这样做吗? 何况这是因为章诗萍想借这件事,表达到自己的感谢,换作是其它人同样写这首歌,给个一万都嫌多。 胡向阳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再说了。 吃过晚饭,温俊赶了过来,把今天接待摄制组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 听说他们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准备制作两部时间不等的宣传片,叶纤红彻底安心了。 照这个方式制作出来的片子,在九十年代初播放,肯定够引起哄动了。 毕竟其它类似的活动,广告里只有几张照片,加上一段大红色的文字说明,很少有这种纯粹以视觉效果做卖点的宣传片。 当然这是指虞城这种县级搞活动,如果是省一级或者国家一级,再精彩的大片也不少见。 比如亚运会召开前,央视就拍了很多相关的宣传片,更有大量的宣传歌曲和吉祥物,力度可不是地方能比的。 “一部是六分半钟,准备在虞城电视台播放,另一部一分钟,准备送到上级电视台播放。”温俊详细解释道。 “是吗?”叶纤红笑着打趣。“如果送到地区甚至省台宣传,那你的王子饭店,真的要出大名了。” “这还得感谢你给我这样的机会。”温俊知道如果没有叶纤红的提议,他不可能跟大家一起搞美食节。 “你客气了,这主要还是靠你自己。”叶纤红不想居功。 温俊就没有再说下去。 有的感谢,不能一直挂在嘴边,放在心里就好。 转眼几天过去,宣传片也制作完成了。 这天下午,温俊叫上叶纤红,一起去电视台看制作完成的视频。 两人一起进了电视台,门口的工作人员带他们进了三楼,在一个房间门口停下来。 工作人员上前敲了敲门,门打开了,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看到温俊和叶纤红,连忙招呼他们进去。 这是一间小型放映室,屋里靠墙那边,有一台特别大的电视机,对面放了两排折叠椅子,方便几十个人同时观看影片。 两人进屋后,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那个中年男子朝其中一个小伙子点点头,那人按下播放键,开始播放视频。 最先放的是一个一分钟的版本。 伴着轻柔的音乐,梁祝扮相的演员出现在镜头里,然后快速闪过,又出现的是淝水之战里谢安的片段,然后旁白开始,介绍起虞城历史人文,短短五六秒钟,就把虞城展现在观众面前。 然后是王子饭店的远景,旁白开始介绍起这次美食节的活动,镜子快速闪过,出现在厨房里,师傅正把一道美食从锅里舀起来,装进盘子里,最后经过服务员的手,端到一张装满美食的桌子前。 尽管镜头切换比较多,整个过程看起来还是很流畅,至少叶纤红感觉制作团队花了很多心思,使这段一分钟的宣传片,很完整地把主题说明白了。 “你们怎么样?”等片子放完,那个中年男子转头望向温俊和叶纤红。 温俊没有出声,转头看向叶纤红。 “非常好。”叶纤红笑道。“比我想像得还要好,看来大家确实花了很多心思,才制作出这样的精采视频。” “那时当然。”中年男子见叶纤红一本正经地夸奖,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领导要我们把这件事,当成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对于如何体现虞城的新面貌,我们可是讨论了好几天,才定了稿。” “难怪。”叶纤红再次深刻体会到,只要领导重视,没有干不好的事这句话。 “如果你们也没意见,那就这样定稿了。”中年男子干脆利落地说道。 “好。”叶纤红说完,望了温俊一眼。 “你觉得好就行,我没意见。”温俊知道叶纤红在问自己意见,连忙说道。 一分钟的短片定下来之后,下面播放六分钟的长片。 因为是同一个脚本出来的,所以整个六分钟只是一分钟的详写版,把一分钟里一闪而过的画面,延长而且增加了旁白说明。 等片子放完,叶纤红皱了皱眉。 “怎么?不满意?”中年男子发现了叶纤红的表情,问道。 “确实有些地方可以改一改。”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你说。”中年男子涵养不错,没有因为她的否定而脸色不好。“具体哪些部位需要改,怎么改?” “前面一分钟因为时间短,所以只能用最直接的画面,把主题讲清楚,所以那样制作没什么问题。”叶纤红解释道。“这个片子时间足够,你再用这种画面来展现虞城美食节,我觉得太表面了。” “说得明确一点。”中年男子见叶纤红这样说,知道她是真的看出了问题,态度更认真了,问道。 “第一段梁祝的画面,可以像短片一样,一笔带过。”叶纤红说出了理由,“然后镜头切换到英台故里,让大家看到现实中的老房子和景观,这样才能让观众有兴趣来虞城,参观英台故里,而不是只把它当成一个故事。” “有道理。”中年男子边上一个长发男子点头说道。 “第二段画面也一样,东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谢安墓也在,我们要把观众拉到虞城的现实景观上来,而不是用故事代替。”叶纤红继续解释。“青瓷也一样,可以用博物馆里的珍品展现,同时也要让大家看到青瓷窑的遗址。” “我明白了。”中年男了点点头,说道。“我会照你说的思路,重新调整一下。” 叶纤红这么详尽的解释,他哪里还不懂她的意思? 这段视频制作完成后,他其实也不太满意,特别是和一分钟的那段比较,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被叶纤红说明后,才知道缺少的是内容。 一个好的宣传片,不能用空洞的文字和几个简单的画面,去糊弄观众,需要大量有趣细致的内容,吸引他们。 至于叶纤红提到的那些,虞城电视台有大量的素材,只要重新剪辑一下,就可以了。 “好。”叶纤红见他能接受自己的意见,干脆利落地应了一声。 “除了这些,还有别的要修改的吗?”中年男子又问道。 “其它没什么大的问题。”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如果能在后面,加上虞城最近几年的新变化,让大家看到一个富裕、文明的经济强县,那效果应该会更好。” “你说得太捧了。”中年男子听到最后一句话,忍不住站起来赞叹道。 作为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肯定知道怎么制作主旋律的视频,这次上级交给他这个任务,他压力很大,跟团队开会商量过几次之后,才定了这个脚本。 有时候越是在局里,越会疏忽一些东西。 像这次的宣传片,他居然忘了主旋律这件事,没有把这宣传片升华。 “那好,我们先走了。”叶纤红见他们听完之后,开始交头接耳讨论起来,站起来说道。 “也好。”中年男子站起来说道。“等修改好后,再请你们指导。” “不敢当。”他说得这么客气,叶纤红哪里敢应。“我也是胡乱说的。” 她的这些话,大多是根据前世看过的虞城宣传片,而说出来的,真的叫她提意见,她能说得出来才怪。 “你的意见提得很专业。”中年男子送两人朝门口走去,嘴里真诚地说道。 到了门口,叶纤红停下脚步,正想叫中年男子回头,别送了,忽然想起美食节的日子快到了,而宣传片还继续这样拖着,会影响宣传效果,于是皱了皱眉。 “这拍好的一分钟视频,你们准备什么时候送到台里播放?”叶纤红问道。 “定下来后,随时可以播放。”中年男子不知道叶纤红的意思,随口回答道。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口气。“美食节快到了,早一点播放,多一份机会,这次活动能不能成功,就看电视台宣传效果了。” “如果是这样,那我等一下马上叫人送去,争取今晚就播出来。”中年男子明白过来后,爽快地说道。 “那谢谢你了。”见他这么配合,叶纤红连忙道谢。 “不客气。”中年男子摆摆手。“至于地区和省里,会不会播,什么时候播,就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了。” “明白。”叶纤红笑道。“我们只要尽力就好。” 和中年男人告别,和温俊离开电视大楼。 “小红,这件事麻烦你了。”温俊没想到叶纤红来到电视台后,会帮自己这么多,非常意外。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小看了这个女孩子,很多他一无所知的领域,偏偏她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客气什么。”叶纤红笑道。“别忘了我跟章诗萍也是好姐妹。” 第七十四章美食节前夕 当天晚上,虞城电视台六点半的虞城新闻前,播出了这则美食节广告。 听说虞城要搞美食节,看到这则广告的市民,忍不住议论纷纷。 作为全国经济强县,虞城的老百姓,其实有钱人并不少,听说自己身边就要搞美食节,自然是邀亲唤友,准备到时去品尝美食。 肖东胜在家也看到了这则广告,见这件事终于拉开帷幕,也有些激动。 至于这个宣传短片,他觉得拍得不错,至少把虞城的文化和美食结合得很好,能在宣传美食节的同时,树立起虞城的形象。 等看完新闻,他打电话给电视台的负责人,除了表示赞赏之外,还希望他们提高播放量,尽可能地把这个活动,让每个老百姓都知道。 电视台负责人收到肖市长的表扬,非常振奋,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嘱托,把这个美食节宣传好。 挂了电话,肖东胜又打电话给相关部门,让他们务必要对接好美食节的具体承办单位,做好服务,让这次活动,能圆满办成功。 相关单位负责人也没漏气,表示一定重视这项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肖东胜这才放下心来,准备抽时间去美食节现场看一看,有没有需要自己解决的困难。 叶纤红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这则广告,直到晚上躺在床上,电视台打出晚安之前,看了一遍。 在电视里看到,跟现场看效果又不同,叶纤红首次觉得广告其实也很好看。 既然自己都看好,那其它老百姓,相信会更有兴趣。 当初一起商谈这个项目时,大家的计划是,以王子饭店为中心,在青春路那边的空地上,搭起两排总长约一公里的排档,供顾客闲逛和购买美食。 如果来参加的老百姓太多,也不知道这么一点地方够不够大。 就像前世相声里说的,北方庙会里因为参加的人太多,人挤着人,一个人进去后就无法出来,只能让客流带着他走。 如果这次美食节也出现这样情形,那很容易产生意外事件。 叶纤红皱着眉头想了想,觉得明天是不是得跟温俊他们商讨一下,延长这条美食街,尽可能的分流人群。 第二天早上,她打电话给温俊,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他。 “你是不是想多?”温俊有些不以为然。“虞城才一万人吧?如果有十分之一的人过来,也不过一千人,这么长一条街,应该不会挤的。” “但愿是我想多了。”叶纤红回答道。“要不这样,你多备几十套摆排档用的遮阳帐篷,万一开始那天,人流比我们想像得多,就马上在隔壁那条街搭起来,安排一些客商去那边摆分店,来分流客源。” “这个倒也行。”温俊想了想,答应了。“那我得叫虞城参加的客商,多安排一两个工作人员过来,免得开分店时,人手不够。” 作为美食节的主办方,开的店越多,赚得自然越多,他当然不会介意多开一些店铺。 “这样最好。”叶纤红见他这样安排,正中下怀。“反正这次活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要预防所有的意外。” “你放心吧。”温俊见叶纤红这样说,倒不好意思起来。“我一定会准备好的。” 这个美食节办好了,收获最大的肯定是自己,小红其实没什么好处。 她能想这些,完全是为了自己,所以这样做即使很麻烦,他也不能反对。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才放心了。 —— 与此同时,虞城电视台这边把这个宣传短片,送到地区和省里之后,受到了不同的待遇。 “怎么回事?”一个烫着大波浪卷发的中年女人对着一个小伙子骂道。“虞城美食节的东西,送到我们地区台来干什么?” “是这样的,部长。”小伙子连忙解释道。“虞城电视台说这则宣传片,属于公益广告,希望我台能播放一个星期,帮他们宣传一下。” “想得美。”中年女人拍桌叫道。“一个一分钟长的宣传片,还想免费播出,我们不会播商业广告啊?那样至少可以多赚十几万广告收入了?” 县电视台的人不要脸,随便拿这些东西糊弄我们,没料到下面的人也傻了似的,居然不退回去,还交到自己这边审核。 现在是又不是以前,电视台也是要讲效益的,如果老是播放这种没有钱的广告,地区电视台非倒闭不可。 “那我这样拒绝他们?”小伙子望了卷发女上司一眼,不确定地问道。 这也难怪他为难,上半年朱计县也送来类似的宣传片,领导明明大方地收下了啊! 为什么今天她像换了一个人,对着自己大发雷霆。 “不拒绝你出钱给他们播啊!”卷发女子见他还没完全明白,气得厉声吼道。 小伙子一听,连忙拿起带子,灰溜溜地出了办公室。 回到自己的地方,悄悄打电话给虞城电视台的朋友。 “怎么样?你们领导答应什么时候播?”对面那人问道。 “不行,领导不同意当公益广告播,刚刚还把我骂了一顿。”小伙子无奈地说道。“要不你找找别的路子?” “那谢谢你了。”对面那人也没啰嗦,道了谢之后,挂了电话。 —— “肖市长,省台那边答应播放我们的美食节广告,倒是地区台拒绝了我们。”虞城电视台广告部部长把结果向肖东胜作了汇报。 “地区台拒绝了我们,为什么?”肖东胜疑惑地问。 原以为省台会拒绝,地区台应该会接受,没想到结果正相反。 虞城是越州下属县,照理讲地区台会照顾一下自己下属的电视台,没想到他们一点情面都不讲。 “估计是不愿意免费给我们播。”广告部部长猜测道。 这种情况他也碰到很多次了,所以能理解。 “行,我知道了。”肖东胜应道。“既然你们那条路走不通,我想想其它办法。” 挂了电话后,肖东胜有些烦恼。 调来虞城后,才知道地方错综复杂的关系,一点不比京城简单。 也不知道因为谁的原因,地区电视台拒绝了他们的公益广告要求。 看来得托人打听一下那边的负责人,最好直接找到高层的人,把这件事解决。 再拖几天的话,他们就算答应播出来,意义也不大了。 忽然想到姜皓的姐姐是省台的副台长,难道因为这个,省台才爽快地收了宣传片? 算了,不想这个了,还是先了解清楚地区台的人事架构,争取明天就让他们播出美食节的宣传片。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电视台那边碰到烦心事,她现在正陪着小姑挑婚纱,准备拍一组婚纱照。 这种风俗最近在虞城流行起来,小姑结婚已经比别的女孩子晚了,更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他们的婚期,已定在阴历九月十二,离今天只有二十多天了。 “小红,你说这件粉红色的好看,还是那件紫色的好看?”郑建琴拿着两件各具特色的婚纱,问叶纤红。 “其实叫我来选,还不如那件白色的。”叶纤红望了那件相对来说更简洁的白色婚妙服,回答道。 婚纱不是一直用白色的吗,粉色紫色是什么鬼? “你觉得这件好看啊!”郑建琴被叶纤红一说,又犹豫起来。 “其实哪一年都好看啦!”叶纤红有些受不了小姑的三心二意。“说到底,婚纱照还是得靠摄影师的水平,否则再好看的衣服,照片照样不好看。” “说的也是。”郑建琴想了想,觉得有理,最后终于狠狠心,挑了粉色那件。 挑好衣服,两人到一边换好后,站在背景墙前,听从摄影师的安排摆造型。 至于身上的妆,自然是叶纤红帮他们化的。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一组照片才拍完,于是又去找礼服。 一直折腾到傍晚,才全部拍完。 这时候让他们回去也不合适了,于是邀请他们一起回家,准备做饭。 “对了,小红,上次跟你们说好的迎亲婚车,你帮我们安排了吗?”郑建琴和赵有才坐在沙发上,问厨房的叶纤红。 以前她们还没想过要靠这个侄女,最近一再听周承德讲起叶纤红的能耐,两人也动心了,希望婚礼的事,多请他帮忙。 说到底,无非是想省些钱,又办得体面一些。 “这个还需要安排吗?”叶纤红随口问道。“你想要什么车?只要不是那种市面上很难见到的限量款,其它常见的车,借一天都没问题吧!” “那我就放心了。”郑建琴笑道。“其实也不用太好,只要有一辆奔驰、宝马或者奥迪,就可以了。” 这时候国内的进口车里,因为港台电影和小说的宣传,这三个牌子的名气最大,提起高档车,一般都指它们。 像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和兰博基尼这些,国内老百姓知道的还不多。 “这个你们放心好了,身边好几个朋友都有这样的车,到时谁的车方便,借过来用就行了。”叶纤红承诺道。 “那就全部交给你了。”郑建琴不再提这件事。 第七十五章婚前综合症 坐在客厅看了会电视,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郑建琴坐不住了,走到厨房门口。 “小红,你在烧什么?怎么这么香?”她探头朝里望了一眼,问道。 “红烧黄鳝,这个你们爱吃吧!”叶纤红把已焖透成暗红色的黄鳝装在盘子上,随手洒上一层葱花,回答道。 平时在家四个人吃饭,一般都会做五菜一汤,今天小姑和小姑夫来了,她打算做多两个菜。 于是从空间捉了两条黄鳝,剖好之后加入蒜头,就可以做成一盘了。 再捞了十几只大河虾,割了虾线之后,准备做成油焖虾。 这两道菜自家人经常做来吃,已没那么馋它们的味道了,小姑他们应该没机会吃到,肯定喜欢吃。 “当然喜欢吃,这可是好东西,街上去买的话,还不便宜呢?”郑建琴连忙说道。 见自己来了之后,侄女都没上街买菜,原以为没什么好东西招待自己,没想到黄鳝都有,看来家里平时没客人,她们也吃得很好。 这样一想,就有些羡慕。 至于妒忌什么的,早已不会有了。 或许一开始,看到自己一直看不起的私生侄女,日子过得这么好,确实会有这样的心思。 当叶纤红又是开店,又是办厂,跟她们的距离拉远到这个程度的时候,他们只剩下仰望和赤裸裸的巴结。 吃过晚饭,叶纤红开车送他们回去,顺便拐回家跟爸妈见了一下。 刚跟爸妈打了声招呼,在客厅里坐下,手包里的大哥大响了。 “诗诗姐,你怎么这么想我啊!我刚一回家,你就打电话给我。”叶纤红看到居然是诗诗的电话,笑着问道。 晚饭他们还是坐在一块儿吃的,送小姑他们出来时,诗诗姐也刚回楼上,没想到才一会儿没见,她就急着找自己。 “当然是有事情找你。”苏思诗被叶纤红说得不好意思。“你上次要我帮你买的皮卡车,现在已送到我这里了,要不要帮你开过来,等一下搭你的车一起回来?” “那当然最好了。”叶纤红笑道。 这么多朋友里,也只有诗诗姐,才能肆无忌惮地让她帮忙。 “那行,我马上开过来,你在家里等我。”苏思诗一听,也不废话,挂了电话后马上下楼,发动皮卡车往叶纤红家里而去。 “是谁打来的电话?”叶知书问女儿。 “是诗诗姐的。”叶纤红回答道。“上次托她买的皮卡车已经送到了,她马上开过来。” “啊?这么快就到了啊!”叶知书吃了一惊。“我和你爸都还没考到驾照呢!” “没事,你们管你们考,车子在家放几天又不会坏?”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等以后有了车,你们想来虞城看我也方便了。” “那是肯定的。”叶知书开心地说道。“其实最重要的,是以后去看你外公和干外婆,就方便多了,不像现在,去一趟欣昌还嫌远,总是说想去,又怕麻烦。” 就像今年中秋,因为向阳的爸妈要过来,她就没有回娘家陪老父亲。 以后自己会开车了,随便抽个日子,早上去吃了晚饭回来,不过夜一天就能来回。 “我知道。”叶纤红望了妈妈一眼,知道她还在遗憾今年中秋,没有陪外公。“以后只要你愿意,每星期回一趟娘家,都没有问题。” “那我干脆回欣昌得了,把你们都丢在虞城不管。”叶知书明知道女儿在逗自己开心,依然气呼呼地说道。 叶纤红也没在意,只是把身子靠在妈妈身上,给妈妈支持和安慰。 院子里传来汽车鸣叫声,是诗诗把车开过来了。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走出院子。 “诗诗姐,辛苦你了。”叶纤红走过抱了抱苏思诗,笑道。 “这辆车怎么样?还满意吗?”苏思诗问道。 “不错,这个月光蓝非常大气,我爸应该也喜欢。”叶纤红走过去摸了摸车头,笑着说道。 “这个颜色是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叶知书也走出来,满意地说道。 上次女儿坐的那辆皮卡车,是银灰色的,她不怎么喜欢,感觉没什么档次似的。 没想到自家买的这辆车,换了个颜色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那最好了。”苏思诗听她们这样说,放下心来。 说完,从副驾驶室里拿出一个袋子,是发票及相关的证件。又把车钥匙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接过,随便递给妈妈,让她拿回家保管。 “叔叔阿姨考驾照,有没有困难?”苏思诗又关心地问。 这时候考驾照,只要学会了开车,其它考试倒是可以走后门。 苏思诗担心他们年纪大了,学起来困难,所以想帮忙。 “我也不清楚。”叶纤红回答道。“反正没学多久,再过些日子看吧!” 在叶纤红看来,只要爸妈有一个人学会了,这车就起作用了,谁开不是开呢! 如果两人都能熟练驾驶了,说不定一辆车未必够,得多买一辆了。 “也行。”苏思诗点点头。“如果遇到麻烦,你跟我说一下,我在里面有熟人,可以帮忙。” “好。”叶纤红也没客气。“有困难一定找你帮忙。” 和苏思诗一起进屋,坐下喝了一杯茶,又聊了一会天,两人才告别叶知书,一起回虞城。 “我小姑再过二十几天,就要结婚了。”叶纤红对坐在副驾驶室的苏思诗说道。“你们的日子怎么还没定下来?” “也定了。”苏思诗面无表情地说道。“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在元旦结婚。” “太好了。”叶纤红叫道。“你们终于想通了,打算把婚结了,我还担心你们一拖再拖,拖到明年呢!” 见苏思诗无所谓的样子,又有些苦恼。 “你到底怎么想的嘛?”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大喜事,你为什么一付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苏思诗语气平淡地说道。“可能结过一次婚的人,都没有激情吧!” 她现在确实有这样的感觉。 没结过婚的小姑娘,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总以为跟相爱的人结婚以后,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现实是,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大多数对现状不满。 除了那些心智特别成熟,能处理好家庭关系的人之外,很多人要么在忍耐,要么破罐子破摔,要么为了孩子同床异梦也硬撑着。 迫于世俗压力,苏思诗也不得不再找个人结婚,跟蒋建光认识之后,觉得他是个理想的对象,于是确定了关系。 最开始那段日子,她确实重新找到了恋爱的感觉。 但是随着双方了解的加深,双方身上存在的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蒋建光这个人,在外温文尔雅,很容易给人好感。但是跟苏思诗单独相处时,他却像换了一个人,性格龟毛不说,还需要苏思诗各方面迁就他,让苏思诗觉得很累。 有时候甚至生出还不如一个人过的念头,至少那样自己不用那么累。 “如果你真的对婚姻失望,决定一个人过日子,那至少也得有个孩子陪你吧!”叶纤红前世一个人活到四十多岁,知道人到中年后,一个人的孤单,所以这样劝道。 如果有个孩子,那就不一样了。 “生孩子?说得容易,你叫我跟谁生?”苏思诗苦笑道。 “当然是跟建光哥生。”叶纤红瞟了苏思诗一眼。“难道你还想跟外面的小帅哥生啊!” “不行啊?”苏思诗被她说得气笑了。“难道你觉得我老了,一点魅力也没有了?小帅哥都看不上我?” “当然不是。”叶纤红见她情绪不好,哄道:“诗诗姐看起来像二十五六的女孩子,现在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如果你豁得出去,找多少小帅哥都没问题。” “我也这样觉得。”苏思诗笑了。“问题是我豁不出去,所以年纪轻轻地,就像在守活寡。” “唉。”叶纤红又叹了一口气。 说到这个话题,她也不知道说什么。 感情的事,谁碰到了都头疼,只能自己努力想办法解决,别人最多只能当个倾听者。 “算了,不说这个了。”苏思诗打起精神来,用不服输的口气说道。“或许是我的选择错了,应该学学你,找一个没那么强势的男人,让他听从我的安排,那样就没那么多烦恼了。” “其实也可以的啊!”叶纤红忍不住笑道。“你试着找一个二十左右的小伙子,像只小奶狗一样,又黏人又专一,你就当养了只宠物,让他天天逗乐你。” “噗”地一声,苏思诗被叶纤红的话逗得笑了。 “小红,我发现你真是天才,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苏思诗难得地伸手来敲叶纤红的后脑勺。“你不怕胡向阳知道,会跟你闹别扭?” “你放心吧!他不会的。”叶纤红得意地笑道。“在我眼里,他就是一只可爱的小奶狗,符合我前面说的黏人又专一的要求,否则我凭什么跟他好?” “也对。”苏思诗原先只当叶纤红开玩笑,仔细想了想之后,发现胡向阳身上真的有这些特征,这才明白叶纤红有某些方面,确实比自己成熟。 她非常明白自己需要什么,也找了一个适合自己的男朋友。 这样一想,她的心思突然又乱了。 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蒋建光,找一个小红形容的小奶狗男人呢? 第七十六章贵客来了 对于诗诗姐的烦恼,叶纤红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劝过之后,也就算了。 朋友也好,好姐妹也好,只要在对方有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就行了。 怎么选择,人生路要怎么走,归根结底要当事人自己决定。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整理好房间之后,出去买了几只花盆,打算把空间里的兰花移两株出来,摆在客厅里。 当初为了试验空间的功能,她去花店买了吊兰、绿萝和富贵竹,一直种在空间里。 现在已越长越大,被叶纤红用剪刀分成十多株,重新扦插后,全部活下来了。 叶纤红挑长势最好的吊兰和绿萝,栽在花盆里,从空间拿出来,摆在靠墙的柜子里。 客厅里原先养的大型室内盆栽植物,是一盆散尾葵和一盆节节高,不知道是不是浇水的原因,叶子有些无精打采,叶纤红打算把它们移到空间里,在里面养一段时间再说。 空间里的空气肯定比外面好,里面的水质也更胜一筹,等它们恢复过来之后,再移出来。 刚把这些事做好,电话就响了起来。 走过去一看,是戴老打来的,叶纤红连忙接起来。 “小红,你现在有空吗?”戴老在那边问道。 “有空啊!爷爷,有什么事吗?”叶纤红问道。 自戴老主动认下她这个孙女以来,每次找她,都是确实有事才打电话。 就算这样,也依然会尊重她的意见,不让她为难。 叶纤红有时候觉得,戴老跟她,有点像奶奶跟干外婆,都是她们生命中不可缺的贵人。 有了他们,母女俩才度过了最困难的日子。 “那你来一趟我这里。”戴老说道。“有些事电话里说不清,需要当面说。” “好的,我马上过来。”叶纤红答应下来。 去卫生间洗了洗手,整理了一下仪容,到房间换了套干净的衣服,抓了手包,匆匆往戴老家赶去。 到了那里,见院子门开着,直接走了进去。 院子里,戴老和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那里,看到叶纤红,一起站起来。 “小红来了,快坐。”戴老笑道。“这个人是谁,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叶纤红笑道。“卫大伯家的大公子嘛!” 面前的男子,上次在卫家的家宴上见过一面,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倒不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帅,让叶纤红容易记住,主要是他的身份。 卫家的嫡孙,在国内算得上是顶级的红二代,胡向阳、肖东胜他们这些,在他面前,当小弟都未必够资格。 “呃——”卫谨朴见她居然这样称呼自己,哭笑不得,伸出去的手也在半路上顿住了。 “没礼貌,叫卫大哥。”戴老笑骂了一句。 “卫大哥你好。”叶纤红主动伸出手,跟他握了握。“你是大人物,想来不会计较小女子的言语冒犯吧——” “戴爷爷,叶小姐平时跟其它人,也是这样说话的吗?”卫谨朴被她调侃,无奈地问道。 长这么大,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人,他还真没碰到几个。 “当然不是,她只对你这样。”戴老笑着回答。“大概因为你最特别。” “你们都取笑我。”卫谨朴苦了脸。 就像叶纤红说的,一个是长辈,一个是女孩子,他还真的不好意思计较。 何况今天过来,还有求于面前的女孩子。 “玩笑开过后,接下来说正事吧!”戴老让两人坐下来,正色道。“小红,我今天找你过来,是想让你去看看振华,帮他调整一下身体——” “卫大伯怎么了?”叶纤红一听,吃了一惊,连忙问道。 卫振华前世可是进常委的,可以说是坐到了最高位。他的身体也一直很好,没听说过有什么意外,怎么突然要自己给他看病? 难道因为自己的原因,改变了历史,所以影响到他?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身体突然变虚弱了。”戴老跟卫谨朴对视一眼,含糊地说道。“经常没理由地犯困,记忆力也变差了,再这样下去,连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了。” “哦。”叶纤红听说只是这样,反而松了一口气。“找医生看过吗?” “找卫家的保健医生看过。”卫谨朴知道戴老是爷爷最信任的人,所以也没瞒叶纤红。“他们都找不出原因,只是说最近太辛苦,需要调养。” “效果怎么样?”叶纤红又问。 心里已有了答案,应该没什么效果。 如果好了,就不用来找自己了。 “没效果。”卫谨朴皱起了眉头。“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如果调养一下,能马上好转,自然皆大欢喜。 关键是吃了不少中药,没什么效果。 父亲这样的身份,健康问题也是需要保密的,如果被竞争对手知道,谁知道他们会使出什么阴招来。 即使没有人找麻烦,作为省委一把手,如果长期不露面,也会引起无法预料的后果。 在国内就有不少这样的先例,当这样级别的官员,因为健康原因,不得正常工作时,不得不卸下公职。 可是父亲好不容易坐上这个位置,怎么能轻言放弃? 在这一点上,大家的观念出奇地一致,就是不计代价,把病治好,绝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最好卫老爷子拍板,叫他们来虞城找叶纤红。 在他看来,这种疑难杂症,或许只有这个神奇的小姑娘,才有办法解决。 “那行,带我去看看吧!”叶纤红知道自己无法推脱,所以干脆地说道。 “好。”戴老站起来,说道。“他现在在虞城宾馆,我们马上过去。” 三人出门,一起往那边走去。 戴老家本来就在龙山脚下,离虞城宾馆极近。 走到宾馆边的一栋独门别墅前,门口有两个便衣武警守在那里,看到他们过来,一下子挺直了身子。 三人没有出声,继续往里走。 走进客厅,看到卫振华靠在一张沙发椅上看文件,三个的脚步声惊动了他。 “戴叔,叶小姐,你们来了?”他放下文件,笑着说了一句,却没有站起来。 伸手示意了一下,让他们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叶纤红注意地望了望他的脸色,比起上次的红光满面,这次略有些灰白,精神也有些萎靡,看来确实病得不轻。 “今天有没有好一点?”戴老关心地问。 “还是老样子。”卫振华苦恼地回答。“全身的器官似乎都生了锈,动一动就会卡住。” 他今年五十五岁,虽然身体某些器官,确实比不上十几年前了。 但是退化得这么快,也是他无法接受的。 “那就让小红看看。”戴老安慰道。“首长上次病得这么重,她都能一下子解决,你这样的小病小痛的,肯定没问题。” 这时候卫谨朴把茶端过来,放在他们面前。 “先喝茶。”卫振华示意了一下,说道。 虽然他也希望早点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礼节却不能少。 “茶等一下再喝,先解决你身上的问题吧!”叶纤红站起来说道。 “那就麻烦你了。”卫振华笑了笑,也没有拒绝。 叶纤红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把手搭在他的手腕上,眯起了眼睛。 她没学过中医,自然无法凭脉像治病,这样做只是装模作样,为等一下用灵液帮他治病,提供一个借口。 忽然想到自己现在有精神力,何不试试用这个检查他的身体?于是精神力透体而出,把卫振华全身覆盖住。 因为猜测是五脏六腑有问题,所以叶纤红没有去关心他的身体表面,而是直接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体内部。 精神力像扫瞄仪一样,在他各个器官里扫了一遍,寻找可能病变的部位。 即使如此,叶纤红依然没法找出问题在哪里? 主要是她没学过医,不知道正常的器官和病变的器官,到底有什么不同。 正要把精神力退回来,忽然发现他的血管里,似乎有些异样。 正常人的血管,要么是鲜红色的,要么是暗红色的,颜色越鲜艳,表示含氧量高,身体越健康。 而卫振华的血管里,血液颜色不但暗,而且带着些蓝光。 这就有问题了,一般来说,只有中毒的人,才会有这样的颜色,难道有人下了慢性毒药,在害卫大伯? 如果是急性毒药,他只怕早已被毒死了。 “卫大伯最近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吗?”叶纤红收回精神力,手从他的手腕上移开,睁开眼睛问道。 中医的望问闻切那几步,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全套,所以她装模作样地问道。 至于中毒的原因,这样应该也问不出来,她并不抱希望。 “如果说发病前,好像也没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卫振华想了想回答道。“发病后,中药全是保健医生开的,更不应该有什么不能吃的东西?” 到了卫家这样的家庭,不管是做饭的服务人员,还是洗衣买菜的勤务人员,都是可以信任的人。 家里绝不可能让一个陌生人,随便接触到这些。 “那就怪了。”叶纤红疑惑地说道。 “有什么不对吗?”戴老人老成精,在一边不放心地问。 “我怀疑卫大伯中毒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第七十七章解毒 “什么?”屋里三人一听,都大吃一惊。 如果是其它原因,他们还接受得了,但是中毒,性质就不一样了。 “你确定?”戴老不放心地又问了一遍。 给卫振华这样的人下毒,不管任何理由,肯定会引起一番腥风血雨。 卫家对自己人能和煦如春风,对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手段绝不会软。 “我先试试看,能不能解毒吧!”叶纤红也不想把话说得太满。“其它的等一会再说。” 至于谁下的毒,跟她无关。 “好。”三人一起应道。 叶纤红站起来,打开手包,在他们不注意地刹那,已从空间拿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后倒了几滴在一个空玻璃杯上,又拿过一杯从饮水机上打来的凉水,兑了小半杯,交给卫振华。 “卫大伯,你先喝了这杯水。”叶纤红把杯子递给他。“它有解毒的功能,如果对症,应该马上就有效果。” 叶纤红被他们当成了神医,也是迫不得已,除了灵液,也没有别的招了。 卫振华没有怀疑,接过来后咕咕几口就喝了下去。 这水无色无味,就像喝白开水一样,一点都不难喝。 叶纤红看他喝完,也不着急,坐在旁边看他的反应。 每个人喝了这种灵液之后,都会有效果,只不过排毒的方式不同。 有的人会拉肚子,有的人则一身污垢。 相对来说,身体健康的人,或者年轻人,容易从皮肤外排毒。 因为年轻人全身器官比较健康,问题少,所以排的仅仅是血液中杂质和废物,通过皮肤排出。 而年纪大的人,或者身体差的人,容易拉肚子。 那是因为他们的五腑六腑,杂质毒素太多,喝下灵液后,大多用来调理这些用来维持人体正常运转的内脏器官,对皮肤和骨骼,反而影响不大。 戴老和卫谨朴都神情紧张地望着卫振华,见他喝下叶纤红的解药之后,没有一点反应,都疑惑起来。 “小红,是不是这药不对症?”戴老担心地问。 “再等一会。”叶纤红淡淡地笑了笑。“卫大伯中的是慢性毒药,要解毒没那么快。” “哦。”戴老应了一声,脸上的担心依然没法消下去。 卫振华是老首长的儿子,对他而言,跟自己的侄子差不多。 更要紧的是,他一直站在卫家这边,往后自家的子女,能依靠的,也是卫振华,他同样接受不了卫振华发生意外。 “咕噜”一声,卫振华的肚子突然响了一下。 “卫大哥,你扶卫大伯去一趟洗手间吧!”叶纤红一听,连忙对卫谨朴说道。 这时候卫振华的肚子已开始翻江蹈海,他扶住肚子,恨不得马上上厕所,所以一听叶纤红的话,连忙站起来。 望着他们父子俩快步离开,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这是有效果了?”戴老悄悄问。 “应该是的。”叶纤红回答。“就看他能不能把毒排干净。” “那就好。”戴老的神色放松下来。“我刚才还在担心,你这药解不了毒呢?” “我确实没有把握,只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见戴老眼睛瞪过来,她伸了伸舌头,不好意思再说了。 卫谨朴扶父亲到卫生间门口,在门口等他出来,没一会就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然后隔着密封性很好的门,依然闻到一股恶臭。 看来叶纤红的药有效了。 在门口等了不到五分钟,就听到冲水的声音,然后听到父亲在洗手。 “爸,你还行吗?”卫谨朴在外面担心地问。 一个人拉肚子,身体往往会很虚弱。 特别是父亲年纪大了,又病了好些日子,现在只怕是站也站不住了。 “你放心,我已经没事了。”卫振华在屋里回答。 没一会,门开了,卫振华从里面走出来。 “爸,你的病全好了?”望着父亲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容光焕发,卫谨朴惊讶地叫道。 “是啊!”卫振华笑道。“我现在像是吃了人参果,全身都轻了许多,就算叫我去跑个马拉松,估计都没问题。” “爸,你就吹吧!”卫谨朴见父亲越说越夸张,笑着打趣道。 心里却比他更兴奋。 父亲的病好了,自家的危机也就解除了。 两人走到客厅,在原来的地方坐下来。 “振华,看你的样子,应该全好了?”戴老惊喜地问。 “是的,戴叔。”卫振华笑着说道。“我现在不但没病没痛了,身体也像年轻了十岁,全身有使不完的劲。” “哦。”戴老点点头,没有取笑他说大话,反而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 他自然猜到了,小红给他的解毒药里,也加了其它对身体有好处的东西,所以才会既解了毒,又把身体调理好了。 根本不知道,叶纤红给任何人的药,都是一样的,就是靠灵液排毒,调理身体。 卫振华见戴老的反应,哪里还不清楚他的想法,心里暗暗称奇。 原以为叶纤红这样一个小姑娘,能治好父亲的病,带有一些侥幸。 现在这么快就治好了自己的病,他才明白,是自己错了。 人家小姑娘的本事,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 难怪戴叔自降身份,都是认下这样一个孙女,只能说他赚大了。 换作是自己,碰到他那种情形,说不定也会有同样的想法。 唉,卫振华叹了一口气,他现在也非常想有一个这样的女儿! 陪着戴叔和叶纤红喝了一杯茶,卫振华站起来,去隔壁的书房打电话,给父亲报个平安。 “你的病全好了?”卫老爷子在京城惊喜交加地问。“是小红帮你治好的?” “是的,爸。”卫振华精神十足地回答。“不但病好了,现在全身特别有精神,我怀疑小叶不但帮我解了毒,还把我的身体也调理了一遍。” 到了他这个年纪,对自己身体的情况可谓了如指掌,现在的身体状况,明显像十年一样,那种精力充沛的感觉,已好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有可能。”老爷子笑道。“她确实有一些神奇的手段。” 想起那天自己刚醒来时,差不多也有这样的感觉。 原本全身都动不了,完全是苟延残喘,随时都会没命。 没想到醒过来后,就能正常活动,还能像以前一样吃饭睡觉。 如果不是自己年纪太大了,说不定会像儿子一样,精力十足呢! “我现在有些羡慕戴叔了,如果我也有这样一个女儿,那就好了。”卫振华有些羡慕地说道。 “她是你戴叔的孙女,跟你的女儿有什么区别。”老爷子笑骂一句。“小姑娘是个聪明人,只要你诚心待她,她也不会让你失望的。” 话虽然这样说,老爷子其实也有些遗憾。 如果是自己的孙女,那他现在肯定去虞城养老了,由这样的孙女在身边照顾,比京城这些保健医生强多了,自己至少可以多活五年。 “那倒也是。”卫振华的心胸毕竟比常人宽多了。“当她是自己的侄女也不错。”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工作?”老爷子又问。 等儿子回到单位,那些谣言散播者和别有用心的算计者,就全部落空了。 这次的意外,其实也有好处。 它就像大浪淘沙,把一些对卫家忠诚度不够的人,通过这几天的表现,也露出了马脚。 虽然没必要秋后算帐,但是这些人肯定进入了卫家的黑名单。 以后再想借助卫家的势力,只怕是没机会了。 “下午回去吧!”卫振华回答。“中午我要请戴叔和小叶吃饭,好好感谢他们。” “也好。”老爷子应了声,准备挂掉电话。 “对了,爸。”卫振华有事没说完,所以连忙又开口。“我看戴叔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七十多岁的老人,肯定是小叶给了他什么宝贝——” “你想说什么?”老爷子问道。“打算向你戴叔开口,替我也讨一些回来?” “当然了。”卫振华叫道。“爸才八十出头,如果也能年轻十岁,那你不是才七十岁。这样一来,你就不用天天呆在家里,可以全国到处跑了。” “哈哈——”老爷子大笑。“如果真能这样,那我说不定真的能活到你登顶的那一天。” “肯定行的。”卫振华坚定地回答。 挂了电话,他回到客厅,在老地方坐下来。 “小红,中午想请什么?大伯请你——”卫振华看了看时间,才九点半,也不着急,笑着问道。 “吃什么?”叶纤红犹豫了一下。“这个我倒不怎么挑剔,只要口味不错,我都能接受。” “这话说的——”卫振华就有些无奈。“你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让大伯请客也没有成就感。” “那——”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那去王子饭店吧!那边的老板是我一个闺蜜的男朋友开的,味道不错,顺便也照顾一下他的生意,一举两得。” 忽然想到最近在准备美食节的活动,何不听听卫大伯的意见。 “大伯,我叫我男朋友也一起过来,你没意见吧!”叶纤红故意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没问题,把你爸妈都叫来也行。”卫振华爽朗地笑道。 “爸妈还是算了,他们看到你这样的大领导,估计筷子都拿不稳了。”叶纤红连忙拒绝。 “你呀——”卫振华成功地被叶纤红逗笑了。 第七十八章请客吃饭 尽管卫振华一付无所谓的样子,叶纤红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见他同意自己的意见,于是拿出大哥大,给温俊打电话。 把中午要陪一个大领导来吃饭的事告诉他,叫他提前准备一下食物,并准备好一间包厢,免得忙里出错。 “多大的领导?”温俊笑着问。 倒不是怀疑叶纤红的话,只是难得听到她这么认真地一再强调有大领导过来。 难道是戴老过来吃饭?应该不是吧! 戴老他也见过几次面了,没必要这么郑重其事地介绍。 但是除了戴老,叶纤红又认识哪个大领导? “这个你别管了。”叶纤红当然不能提前透露。“到时你来敬酒,我保证你吓一大跳。” 说完,也不管他一再追问,挂了电话。 又给胡向阳打电话,要他中午来王子饭店吃饭,到时介绍人给他认识。 “谁来了?”胡向阳悄悄问道。 肯定不是小红的家人,也不是表哥肖东胜,这些人用不着这么郑重其事地给自己打电话。 难道是戴老的家人? 应该也不是,如果是戴老的家人,小红肯定会在家里招待他们。 要去王子饭店吃饭,说明双方的关系,还没有熟络到那一步。 他猜不着了。 “是你姐夫家的亲戚。”叶纤红给了他一个提示。 “啊?是卫家的人?”胡向阳一听,顿时吓了一跳,连声音都有些变了。 “你知道就行了。”叶纤红扭头望了望不远处的卫振华三人,不好意思继续往下说。“早点过来。” “知道了。”胡向阳见叶纤红没有否认,清楚自己没有猜错,没有再说什么,乖乖地应道。 叶纤红挂了电话,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小红今年才十九岁吧?”卫谨朴笑道:“没想到你这么早就有对象了,而且关系还这么好?”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出声。 如果她的心理年龄只有十九岁,那确实还小,问题是她前世都四十多岁了,还一直没机会结婚。重生后碰到一个合自己口味的男孩子,不抓住怎么行? “小红比较早熟,也有自己的主见,所以这个年纪谈对象,也不算早了。”戴老替她说了一句。 这时候推行晚婚晚育,江浙这边结亲也比较晚,很少有人二十岁前就把婚事定下来的。 “我没有别的意思。”卫谨朴见戴叔这么认真地解释,倒不好意思了。“如果小红还没有对象,我倒是希望她能成为我们卫家的媳妇——” 卫家是大家族,他的堂兄弟里,也有各方面出色的男孩子,如果能娶了叶纤红,那她就是自己人了。 “别瞎说。”卫振华打断儿子的话。“我相信小红有自己的择偶标准,你就别乱点鸳鸯谱了。” 儿子的话虽然没有恶意,但是态度太高高在上了,他担心会引起叶纤红的反感。 这个小姑娘可不是普通人,卫家就算再厉害,也未必有资格在她的私生活上指指点点。 在卫振华看来,她有这么高深的医术,本身就不寻常。 要么背后在厉害的人物在指点,要么她本人有奇遇,获得了高明的医术。 不管哪一种情况,他都得罪不起。 特别是到现在为止,一直是卫家有求于她,而不是她有求于卫家。 要不是有戴叔这个中间人在,她未必会给自己父子俩治病,那样的话,他和父亲先后病逝,卫家也就衰败了。 这样一想,他更坚定了要跟叶纤红搞好关系的决心。 “没关系的,卫大哥这样说,也是好意。”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她完全能明白卫谨朴这句话的意思,所以并不反感。 以他的身份,这样说话一点问题都没有,毕竟顶级家族的长孙,到哪里都是被人捧的,而她只是一个乡下女孩子,能不被嫌弃,反而获得这样的礼遇,卫家的家教真的不错了。 “你不介意就好。”卫振华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着说道。 以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叶纤红是真的不在意,这让他疑惑起来。 难道是她看在戴叔的面子上,对卫家高看一眼,所以才这样的态度? 还是看在卫谨言的面子上,把卫家当成自己人,才特别好说话。 不管怎么样,这都是好事,卫振华自然不会说穿。 看时间差不多十点了,卫振华父子起身收拾行李,准备吃了午饭后,直接回去。 叶纤红和戴老在客厅等候。 “小红,今天的事,真是辛苦你了。”戴老对这个孙女,真是越来越看不透了。 似乎什么病,她都能药到病除,没有一点困难。 是不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她都能把病人从阎王手里,重新抢回来? 又觉得不太可能,如果真的有这样的神医,那医院都要关门了。 不管怎么样,小红会治病的事,还是得保密,免得给她带来麻烦。 戴老这样想明白后,准备等一下提醒一下卫振华父子。 “没事的,爷爷。”叶纤红安抚地说道。“卫大伯不是外人,我只是不想给不相干的人帮忙。” “你放心,我明白。”戴老连忙承诺。“除了自己人,其它人我不会叫你帮忙的。” 没过一会,卫家父子整理好了东西,于是一行人上了车,往王子饭店开去。 到了饭店,四人直接上了楼,走进温俊准备好的包厢。 听服务员说叶纤红他们来了,正在厨房给叶纤红他们准备菜谱的温俊,三言两语安排好菜单,匆匆过去拜会。 “这是温俊,王子饭店的老板。”叶纤红一行刚在沙发上坐下来,就看到温俊心急火燎地赶来了,连忙站起来把他介绍给卫振华父子。 “你好。”卫振华很给面子地站起来跟他握了握手。“我姓卫,你也跟小红一样,叫我卫伯伯就行。” “卫伯伯你好。”温俊出生世家,眼光自然不差,一看卫振华的气度,就知道小红不是在开玩笑,连忙上门问好。 又跟戴老和卫谨朴打了招呼,服务员已泡了茶端过来。 “中午吃什么?你们点还是我安排?”温俊这时候已不敢乱说话了,小声问叶纤红。 “你安排就好。”叶纤红知道卫振华这样的人,对吃不会在意,只要卫生,口味做是好一点,就没什么问题。 又问卫振华:“卫大伯和卫大哥有什么忌口?” “没忌口,只要别太辣就行。”卫振华回答道,又吩咐温俊。“今天是我请小红吃饭,所以你按小红的口味上菜就行,不必照顾我的喜好。” “我知道了,卫伯伯。”温俊一听,连声应道。“那我先去把菜安排好,回头再来陪你们。” 走出包厢,他抹去额头的汗水。 不知道为什么,卫振华看起来非常和蔼可亲,却给他非常大的压力。 匆匆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后定了定神,脑中还在想这个卫伯伯,到底是何方神圣? 卫这个姓,其实不常见,温俊忽然想到父亲以前提到过的几个大人物,其实一个就姓卫,难道就是他们? 想到这里,他开始拨胡向阳办公室的电话。 “怎么了,温俊?”胡向阳正准备出门,去虞城找叶纤红,看到是温俊的号码,惊讶地问。 “向阳,你女朋友刚才带了个姓卫的领导过来吃饭,你说他是不是你姐夫的本家?”温俊认识卫谨言,也知道他是京城卫家的旁支,所以直接开口问道。 “你知道了还问?”胡向阳得意洋洋地回答。 “咝——”温俊忍不住发出牙疼似的声音。“小红说带大领导来吃饭,可是这个领导也太大了吧!” “咦?你知道他是谁?”胡向阳惊讶地问。 小红只说是姐夫的本家,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个,没想到温俊已猜到了来人的具体身份。 “当然是卫家的老大卫振华了,这个年纪,这个气度,除了他还有谁?”温俊没好气地说道。 “卫振华来了——”这下轮到胡向阳大吃了一惊了。 卫家这么多人,他未必个个认得全,但是卫家老爷子的子女中,老大卫振华却是名气很大,不仅仅是因为他现在已升到省委一把手,更重要的是,他是下届常委的有力竞争者。 或许有人觉得有卫老爷子健在,他的儿子竞争那上面的位置,也很平常,实际上根本不是一回事。 一个政府官员,在处级厅级时,有家人照看着,确实可以少走许多弯路。 等到了省部级,那靠的绝不仅仅是关系,而是靠个人的综合能力。 不管是眼界,性格,还是决断力,都需要足够出色,否则就算坐上那个位置,也迟早被人掀下来。 要知道这时候跟他打交道的,个个都是人中龙凤,你比不过人家,只能认输。 而卫振华是卫家二代中,公认最出色的人。就算是他的竞争对手,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能力。 “怎么?你也不知道是他来了?”温俊见胡向阳惊讶,顿时笑了。 叫你刚才得意,现在轮到我笑话你了。 “我还真的不知道。”胡向阳老老实实地承认。“小红只说是我姐夫的本家。” “不说这个了,你快回来陪他们吧!”温俊也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我是受不了,刚才进去跟他说了几句话,到现在汗还没有干呢!” 第七十九章美食节嘉宾 现在上菜还早,几人坐在旁边角落的沙发上,边喝茶边看电视聊天。 凑巧的是,电视里突然播放起虞城美食节的宣传短片。 虽然一分钟的短片很快就放完了,但是吸引了卫振华的注意力。 “咦?虞城这边的领导层眼光很超前嘛!居然已打算办美食节了?”卫振华笑着对戴老说道。 这时候国内还真没有城市,有这种魄力办这样的活动,主要是一些思想观念比较老的人,觉得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并不支持搞这些。 “你也觉得不错?”戴老笑着反问。 这件事,是小红他们搞起来的,他很早就知道了,只不过有肖东胜代表虞城市政府,参与了这个项目,所以他才没有插手。 “当然。”卫振华在戴老面前,也不藏着掖着。“我们要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这些搞活经济的手段,自然要活学活用。我是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地方实际,搞这样的活动。” 叶纤红望着卫振华,被他说话时的态度打动。 或许这就是卫大伯能坐上高位的真正原因,因为他心中无私,只想着怎么做,才对国家有利,对老百姓有利,对发展经济有利,而不是只考虑自己获得多少政治利益。 “那你知道这个美食节,是谁最先提出来的吗?”戴老望着他严肃的脸,笑着问。 “谁先提出来的?”卫振华望着戴老的笑脸,狐疑地皱了皱眉。“不会是戴叔提出来的吧!” 戴叔以前是搞组织工作的,什么时候对经济领域感兴趣了,这让他很好奇。 “怎么可能是我?”戴老见他误会了,也没叫卫振华继续猜测,直接说出了答案。“是小红提出来的。” “啊!”卫振华吃了一惊。“小红对经济也有这么深的研究?” “她会的东西多了,你以后慢慢会发现的。”戴老像其它老人一样,自己孙女做出了成绩,他也为她感到骄傲和得意。 “是吗?那我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了。”卫振华也来了兴趣,问道:“小红,你怎么会想起搞这个?” “其实很简单,我身边的朋友,需要找些项目赚钱,恰好温俊是搞餐饮的,也想一起合作,于是我灵机一动,就想到了这个。”叶纤红大大咧咧地说道。 很多前世常见的东西,现在提出来就成了先见之明。叶纤红不需要别人过多关注自己,所以故事说得很偶然。 “哦。卫振华并没有因为叶纤红说得含糊,就否认她的眼光。“不管怎么说,能想出这样的主意,脑袋瓜子一定非常聪明。” “这点我承认。”叶纤红笑道。“我确实比大多数人要聪明。” “不要脸。”戴老笑骂道。 “戴叔你矫情了,小红是真的聪明。”卫振华自然知道戴叔只是在开玩笑,但是他依然觉得叶纤红能随便想到这样的主意,眼光确实超人一等。 “你别夸她,否则她尾巴翘到天上去了。”戴老像个慈祥的长辈一样,故作不高兴地说道。 脸上的笑容却出卖了他的得意。 “没事,小红经得起夸。”卫振华笑着说道。“小红,你把这件事前前后后跟我说说,说不定下次省里也可以搞一次这样的活动呢?” 叶纤红也没拒绝,把过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包括现在的进度,以及正在电视台宣传的情况。 “下一步就是建美食街,我们打算以王子饭店为中心,在街道两旁,建成出售美食的排挡,吸引游客过来参观和品尝购物。”叶纤红最后解释道。 “不错。”卫振华夸奖道。“这个项目你设计得很完美,每一步每个环节都考虑到了。到现在为止,有什么困难吗?” “困难?暂时没有。”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忽然灵机一动,又改口道。“只是美食节开幕那天,还缺少一个重量级的领导镇场子,如果卫大伯能帮我们把这个困难解决,就万事具备了。” “肖市长不是要来致词吗?”卫振华明知道她打自己的主意,却无法应承下来,只好含糊说道。 一个县级市办一个民间的美食节,却让他一个省/委书/记出席,那真的闹笑话了。 “肖市长是主人,不算嘉宾。”叶纤红胡搅蛮缠地说道。 她可不敢打卫大伯的主意,这尊神太大了,虞城也请不起。 她只是希望他出面,指定一个地区或者省宣传部的领导过来,那这次美食节的规格和档次,就拔高了。 “行,行。”卫振华被她缠得没法,只好答应下来。“我会提醒一下地区负责宣传的副书记,让他安排人出席你们的美食节。” “谢谢卫大伯。”叶纤红这才道谢。 “这个鬼灵精。”卫振华无奈地对戴老说道。 “现在知道她难缠了吧?”戴老故意一付头疼的模样说道。“我可是不止一次,被她为难过了。” 嘴上这样说,心里其实很高兴。 叶纤红越是这样做,越是说明她没把自己当外人。 没过一会,胡向阳赶到了。 叶纤红帮他们做了介绍,叫他坐在自己旁边。见他额头都是汗水,伸手从餐桌上拿了块小毛巾,替他擦去汗水。 胡向阳见她居然当着外人的面,做出这样的亲热行为,有些不好意思,却没有阻止。 小红不是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人,她这样做,肯定有她的考虑。 卫振华见她当着自己几人的面,做出这样亲昵的动作,一怔。 下一刻,反应过来,这是叶纤红在表态,提醒他们叶纤红对胡向阳的态度。 看来她是认准了这个男孩子,要他们像对待她一样,对待胡向阳。 “向阳,你/爷爷最近身体怎么样?”既然知道了叶纤红的意思,卫振华也不好冷落他,于是关心地问道。 “我爷爷还是老样子。”胡向阳恭敬地回答。“大多数时候都躺着病床/上,无法行走,不过身体还健康。” 这当然是乐观的说法,爷爷在病床/上躺了五年,身体各项肌能已经在退化。说到直接一点,就是在床/上等死了。 “你爸妈呢?”卫振华又问。“他们在西北地区工作得还好吧?有考虑调到近一点的地方吗?” “还好吧!”胡向阳说起这个,就有些纠结。“我倒是希望他们提前退休,反正我跟姐姐都工作了,也不需要赚钱养家了。可是他们总说要等年轻人上来,把工作交接出去,才能安心退休。” “你爸妈是好样的。”卫振华并不太了解两人的情况,听了胡向阳的介绍,才肃然起敬。“你们也别着急,等你和小红结婚有孩子了,他们说不定就愿意回来了。” “我想也是。”胡向阳笑着说道。 叶纤红见卫振华把注意力放在胡向阳身上,才满意了。 跟聪明人在一起,就是这么方便,有的话不用自己说出来,他们都能弄明白。 “向阳,你有想过换个单位吗?”卫振华突然问道。 胡向阳现在是乡镇派出所副科级干部,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成绩,起步也算不错了。 主是在警务系统工作有个弊端,就是以后很难调到其它政府机关任职,这样一来,工作限制大了,升迁也就难了,机会自然更少。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胡向阳搔搔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卫大伯有什么好的建议?”叶纤红一听,连忙插嘴问道。 作为女人,她前世就算活到那个年纪,也不熟悉政府机关的工作,所以根本无法替胡向阳做出职业规划。 如果卫大伯愿意指点一下,那胡向阳肯定受益无穷。 “如果你想干一番事业,那最好从派出所调出来,到机关或基层工作。”卫振华提醒道。“警务系统独立性太强,在里面时间久了,很难获得政府各部门升迁的机会,所以早些调出来比较好。” “哦。”胡向阳应了声,回头望了叶纤红一眼,神情有些犹豫。 老实说,他对现在的工作还算满意,所以有些舍不得离开。 但是卫大伯的话也很有道理,为了将来,提早调出来确实有好处。 “那就调出来试试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实际上,她也无法取舍。 不过胡向阳现在还年轻,就算调出来不适应,大不了再想办法调回去好了,反正那时已证明他的政治前途就那样了,浪费一点时间,也没多少损失。 如果调出来后,很快适应了,那说明他还是有往上升的潜力,那就更好了。 胡向阳见叶纤红这样说,也没有说什么,算是听从了她的安排。 “那你们就听我的安排。”卫振华见叶纤红信任自己,也不再客气。“接下来我会根据向阳的情况,安排一个最适合的位置。” “谢谢卫大伯。”听他说得这么肯定,叶纤红感激地说道。 “客气什么。”卫振华笑道。“你是戴叔的孙女,就是我的侄女,自家人就不用谢来谢去了。” 他向胡向阳卖好,就是要叶纤红感激。 那样一来,等一下开口向叶纤红讨要让父亲身体健康的宝贝时,也容易说出口。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也不是夹缠不清的人,自己刚刚才治好他的病,他这样帮自己,就当成自家人相互帮助吧! 不管怎么说,能被卫大伯这样的人,叫成自家人,她还是感觉很荣幸。 第八十章省里的电话 吃过午饭,卫振华准备回去了,几人一起出来,送他上车。 他这次微服出来,主要是为了治病,自然没有通知当地的政府。所以随行的除了儿子卫谨朴,只有一个信得过的司机。 叶纤红原本打算叫肖市长过来,在卫大伯面前露个脸。 后来想到卫大伯不想惊到他们,所以最后放弃了。 “小红,你什么时候来京城,记得来找大伯。”卫振华上车前,跟叶纤红握了握手。“电话和地址,你爷爷那边都有。” “好的,卫大伯。如果我和胡向阳去京城,一定来找你。”叶纤红应道。“对了,卫爷爷身体好吧?” 老爷子是卫家的定海神针,也是国内改革派的中坚力量,不管是戴老还是自己,都希望他能健健康康的,身体别出什么问题。 “上次你帮他看过后,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卫振华正想把话题往那边引,见叶纤红主动提起,正中下怀。“只不过年纪大了,身体还是比较虚,只能在家里静养。”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我回去之后,配些大补酒,给卫爷爷调整一下身体吧!过几天我让爷爷给您送过去。” 卫大伯还没有登顶,不能少了卫爷爷的支持。不管是为了卫家,还是为了自己,叶纤红都得让卫爷爷活着。 “那太谢谢你了。”卫振华一听,大喜。 小红既然主动开口,肯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让老爷子保持健康的身体。 如果这样,那自己这趟来得真是太值了。 “应该的。”叶纤红笑着回答。 等车子离开,戴老也准备回去了,叶纤红和胡向阳跟温俊道别,先送戴老到家,再回自己家。 车子上,戴老仰头靠在椅背上,眯着眼没出声 “怎么了,爷爷,你身体不舒服?”叶纤红担心地问。 老爷子跟自己在一起时,从来都是不肯服老的,就算再累,也要做出一付精神十足的样子。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一付精神不济的模样? “你别担心,我没事。”戴老没有睁眼,只是简短说了一句。 “没事就好。”叶纤红见他不愿意说,猜测他有什么不适合跟自己讲的事,就不再问了。 “我是在担心你卫大伯。”戴老突然睁开眼,忧心肿肿地说道。“他刚刚调整工作,就突然中了毒,我怕首长知道这件事后,京城又会是一番血雨腥风啊!” 不管是无意服用药物,引起的中毒,还是有人有意下毒,对卫家而言,都是无法接爱的。 毕竟卫振华是卫家的接班人,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期,如果他出了事,卫家就跨了。 卫家虽然子孙众多,但是有能力爬上顶峰的下一代,也就他一个人而已。 就算家族还有出色的人,值得这样培养。以老首长的年纪,也没有精力等到那个时候了。 所以这件事肯定得去查,但愿别牵扯太大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不知道怎么回答。“爷爷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说出来?” 发现卫大伯身上有中毒迹象,她肯定得说出来,否则蒙在鼓里,就算她今天治好了他,万一有人继续投慢性毒药,过几天他又病了,如果来晚了,那就麻烦了。 “当然不是。”戴老见叶纤红误会了,连忙解释道。“你以为我傻啊!明知道有问题也不说出来,那不是包庇罪犯吗?我只是担心京城会乱起来——” “你放心吧!爷爷。”叶纤红安慰道。“京城绝对不会乱的,以前就算有那么多困难,都已经扛过去了,现在的阻力,已没那么大了。” “但愿吧!”戴老点点头,只是脸色依然没那么好。 送戴老进屋后,叶纤红和胡向阳回到家里。 “小红,你说我离开派出所,真的好吗?”现在没外人了,胡向阳终于忍不住问道。 “这个谁说得清。”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卫大伯说得很明白,如果你想像表哥一样,爬上那样的高位,那必须从警务系统里调出来,到各个部门去历练,以后才有机会上升。” 另一个说法就是,如果你甘于平庸,只想在警务系统里干个副科长、科长就满足了,那老实呆着,不调动工作也没关系。 胡向阳现在还年轻,既然有这样的机会,自然要去尝试一下。 否则过了三十,工作思维已定型了,再想调出来,估计也难以安排了。 所以就算明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她也依然是这样的态度。 “那我就试试吧!”胡向阳想了想,终于拿定了主意。 倒不是他性格软弱,优柔寡断,不愿意改变。主要是这个提议太突然,把他整懵了。 “你想明白就好。”叶纤红抱住他的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我只是希望你尝试一下,看看自己其它方面的能力。并不是在逼你一定要往上爬,你明白吗?” “我明白。”胡向阳展颜笑了。“我知道你不是官迷。” “当然了。”叶纤红笑道。“我只希望我们在一起过得快快乐乐的,能幸福美满。我才不要当那个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傻女人呢?” “我知道。”胡向阳在叶纤红嘴上狠狠亲了一下。“就算我是普通老百姓,你也不会抛弃的。” “那可难说。”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事业,整天只能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这样的男人还有魅力吗?” “呃——”胡向阳无语了。“我是这个意思吗?” 两人闹了一会,胡向阳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回西关镇上班,只剩叶纤红一个人在家发愣。 —— “章书记,刚才接到省委宣传部的电话,提醒你关注一下虞城美食节的活动——”越州市委宣传部部长的办公室,章翔宇正在审阅一份文件,秘书小孙敲门进来汇报道。 “虞城美食节?”章部长皱起了眉头,不悦地问道。“那是什么性质的活动,我怎么不知道?” 难怪他不高兴,虞城市举办这样的活动,怎么没有汇报到地区这边来,反而捅到省里了,还要省里通知他们,这不是闹笑话吗?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件事居然能让省委宣传部这么重视?那地区宣传部,不是失职了吗? “我也是刚刚打听到。”小孙连忙上前一步,把虞城美食节的相关事宜,介绍了一遍。 作为一个合格的秘书,接到上级的电话之后,自然不可能拿一无所知的事过来汇报。 在向章书汇报这件事之前,他已打电话到虞城市宣传部,把事情了解了一遍。 “哦。”章书记点点头,倒有点明白上级重视的原因了。 办美食节,其实就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好跟当前的改革开思想相统一,虞城在这方面,走到全省的前列了。 作为虞城的上级单位,宣传一下也是应该的。 “那他们向我们汇报了吗?”章翔宇问道。 在官场,有的规矩不能乱,像这种应该汇报的工作,没有及时汇报,都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他们已报上来了,据说先送到电视台那边,然后被他们退回去了。”小孙回答道。 “乱弹琴。”章翔宇拍桌大怒。“电视台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的权力,可以自作主张把下级送上来的文件,不经我过目,就直接打回去了?” 其实下级部门送上来的文件,大多都要经过秘书和其它相关人员之手,如果发现文件有问题,退回去重写很正常。 能送到部长案头,让他看到的,大多是经过层层审查合格的,交部长审核拍板的。 “据说是虞城那边送来的文件里,希望越州电视台能把他们一分钟的宣传片,当成公益广告免费播放。而电视台广告部的丁部长不同意,就直接打回去了。”小孙小心翼翼地解释道。 对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最怕的就是碰到这样的情况。 自己完全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理某件公务。但是因为上级的介入,这样处理就变得不合适了。于是当事人就成了替罪羊,搞不好就要背锅了。 小孙跟电视台广告部的丁部长并不熟,但是大家在一个系统工作,对方的想法他能理解。 一般情况下,这种下级送上来的宣传片,他们可以同意当作公益广告播放,也可以拒绝他们的要求,完全看地方跟地区电视台负责人的交情怎么样? 很明显,虞城那边跟越州电视台的关系没到这一步,于是就被拒绝了。 “就算不同意播放宣传片,虞城举办美食节这样的大事,也不需要向我汇报一下?”章翔宇听完秘书的解释,依然余怒未消。“你把戚国伟给我叫过来——” 作为越州电视台的广告负责人,拒绝这样的要求,也不算多大的错,毕竟电视台也要赚钱。 他生气的是,这些人怎么一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这件事的重要性? 如果是这样,他得好好整顿一下电视台,换个有足够眼力的人,来管理这一块了。 第八十一章自纠自查 戚国伟接到电话,匆匆赶到市委宣传部。 大领导为什么找自己? 孙秘书虽然已把消息透露给他了,但他依然很懵,一路上都在考虑如何应对这次危机。 直到进了宣传部,依然没有想出好的办法。 心里叹了一口气,脸上却没有显现出来,笑容满面的敲开了部长办公室的门。 走进屋里,见章翔宇低着头依然在看文件,瞧也不瞧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在敲打自己。 “章部长——”他小心地叫了一声。 “你来了?坐吧!”章部长这才放下文件,指指面前的椅子,叫他坐下来。“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 “我还真不知道。”戚国伟当然不能出卖孙秘书,于是装傻。“肯定是我有工作没做到位,惹领导生气了。” 章部长进入机关以前是教师,所以依然保持着某些老师的习惯。 比如批评你时,不喜欢听到辩解,否则会火上烧油。 如果老老实实地认错,他反而容易放过你。 戚国伟作为地区电视台的台长,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权高位重。面对掌握他生死的部长,依然只能乖乖听训。 “我问你,虞城美食节的事情你知道吗?”等他过来的这段时间,章书记已收敛了怒气,此时端起杯子了口水,语气平静地问。 “我还真不知道。”戚国伟老实地回答。“最近忙着越剧下乡的事。” 最近越州市宣传部在搞越剧下乡活动,目的是让乡村老百姓,能在家门口就看到大型越剧团的现场演出,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这是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头戏,电视台自然倾巢而出,重点跟进这项活动。他作为台长,前几天也下了一次乡,算是亲临第一线了。 “这么说来,广告部那边拒绝虞城送上来的宣传片,也没有向你做过汇报?”章部长的语气更重了。 “确实如此。”戚国伟低头认错。 “看来你在电视台的掌控力有问题啊!”章翔宇语气不善地说道。“下级县搞这么大型的活动,文件送上来之后,你这个台长居然见不到,那我们宣传部更不是成了瞎了聋子?” “对不起,章部长,这是我的失职。”听他说得这么严重,戚国伟惊慌地站起来说道。 “认错有什么用。”章翔宇恼怒地叫道。“现在省里找到我这里来了,难道我也像你一样,告诉他们是我的失职?” “对不起。”戚国伟头低下去。“我回去一定好好处理相关负责人,避免下次再发现这样的错误。” “你知道就好。”章部长见他态度这么好,气消了下去。“那个丁菲看样子不适合当广告部部长了,你换个人上去吧!” “好。”戚国伟见他把注意力集中在丁菲身上,连忙应下来。“她作为广告部部长,一点政治觉悟也没有,确实不能胜任那个岗位了——” “那行,你回去先处理这件事。”章翔宇语气越来越和蔼。“还有,马上跟虞城那边联系,叫他们把相关的文件交上来,该帮他们宣传的,我们还是得尽力去做,明白吗?” “明白了。”戚国伟大声回答道。 从办公室出来,他向门口的孙秘书小声道了谢,抹了一把汗,匆匆回电视台。 一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的精神才松懈下来。 一个电话打到广告部,叫丁菲马上到自己的办公室。 “台长这么急找我?有什么好事啊!”丁菲见台长办公室的门没有关,走进去娇声问道。 “你知道虞城办美食节的事吗?”戚国伟没有理他的撒娇,面无表情地问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见戚台长脸色不对,她不敢再放肆,低眉顺眼地走到章翔宇的办公桌前,乖巧地回答。“还不是他们想免费播宣传片,所以被我打了回去——” 电视台开始市场化后,她这个广告部部长的压力也大了许多,时时刻刻在为收入的事操心。 虞城那边一则一分钟的宣传片,还想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免费播出,当她们越州电视台是冤大头啊! “打回去是你的权利。”脸色难看地说道。“但是你作为电视台的老人,有没有一点政治觉悟?虞城办美食节这样的大事,是不是需要向我汇报一下——” 见她到现在为止,都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戚国伟算是明白章部长的意思了。 这个女人精明是够了,但是缺少政治敏感性,这样的人在企业里当部长没问题,在电视台这样的单位,就不能胜任了。 如果继续让她独挡一面,只怕会惹出大事。 “这个怎么能怪我?”丁菲振振有词地回答。“我把他们的文件打下去,是因为写得不合规矩,要他们修改。等他们改好后交上来,我同意了,自然会送给领导过目的啊!” “你的意思是你没错?”戚国伟皱起眉头问。 “至少这件事我没做错。”丁菲歪着头回答。 章翔宇抬头望了她一眼,见她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女人,打扮得像二十岁的小姑娘一样,说话时也故意拿腔捏调,顿时有些腻歪。 想到她是自己前任安排的人,也不想说得太难听,以免被人暗里嚼舌头。 “那我就没话说了。”戚国伟站起来冷冷地说道。“你回去之后,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明天去虞城报社广告部报到吧!” 既然没打算用她了,也没必要继续跟她啰嗦了,他直接下了命令。 那边相对比较简单,她想惹事,也没有机会。 “为什么?”丁菲一听,脸色刹的一片青白。“难道因为我不是你提拔的,所以想换成自己的人?” “告诉你也无妨。”戚国伟冷冷地说道。“因为你只顾着广告收入,连虞城美食节这么大的政治事件,都不懂得及时上报,连累到宣传部的领导,被上级批评,所以才调你的职。” “什么?”丁菲这才知道事件的严重,整个人顿时软了下来。 “你别再抱幻想了。”戚国伟挥手赶她走。“只给你调了岗位,也是看在你多年努力工作的份上,如果你还拎不清,那就直接去发行部卖报纸吧——” “我马上去报社。”丁菲此时哪里还敢挑三捡四,连忙回答道。 走出台长办公室,眼泪已流了下来。 在前台长跟前服侍了十年,他调走前才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把自己安排在广告部部长这个职位,没想到还没干满一年,就得离开了。 虽然不甘心,但是她没得选择。 因为跟前台长的绯闻,她跟丈夫离了婚,独自抚养儿子,如果丢了那个工作,往后的生活就难了。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那边发生的事。 直到第二天接到温俊的电话,约她去看那个修改好的长的宣传片,才从那个中年男子嘴里,知道省里和地区都已经在播放美食节相关的宣传片了。 从电视台出来,两人都很兴奋。 “这件事成了。”叶纤红对温俊说道。“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到时来的人太多了,会造成踩踏事件。” 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能找的乐子不多,美食节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就像过年逛庙会,那是因为城里人越来越没年会,才会越来越受欢迎。 任何时代,都是缺什么?什么特别受欢迎。 “不会吧!”温俊见叶纤红一再提这件事,心里也开始嘀咕起来。“那怎么办?” “要不,把附近那个废厂房也利用起来吧,那边至少可以摆下五六十家排档,供上千人进去闲逛买零食了。”叶纤红想了想,这样建议道。 那边原先有一家大型的电机厂,后来搬迁后只剩下空空的厂区,只要清理一下,就马上能用。 最重要的是,那边没有走辆进入,游客进去逛,会更有感觉。 “行。”温俊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 谁叫叶纤红每次预测事情,都那么准,说不定这次来参加美食节的人,真的有几千人,那这次就赚大了。 在王子饭店门口分手,两人约好两天后,最后一次商讨美食节事宜,然后就是正式布置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丢下美食节的事,进空间考虑送给卫老爷子的东西。 送一瓶无色无味的灵液肯定不行,那样太难解释了。 葡萄酒也不行,给自家人喝喝还差不多,给卫老的话,万一有保健医生要检查里面的成份,照样会引起怀疑。 最好是国人能够理解的补酒,想了想,最后还是拿出最初从外公家拿来的两坛酒。 那坛人参大补酒送了一部分给戴老,还剩大半坛。鹿茸酒还没开封,整坛都是满的。 叶纤红找来一只容量为五百毫升的玻璃瓶,倒了一瓶人参酒进去,又加了几滴灵液进去,用保鲜膜封住口子,再合上盖子,准备拿去给戴老,托他送给卫老爷子补身体。 当然去见戴老,也不能空手,于是摘了些空间的菜,装在篮子,提着去见戴老。 戴老此时正躺在院子的藤椅上听戏,看到叶纤红提着菜进来,笑着站起来。 “小红,又给我家送菜来了。”陈姨在屋里看到,连忙迎出来接过篮子。 经常吃叶纤红送来的菜,市场买来的菜,已很难入口。 好在家里只有她和戴老两人,叶纤红即使隔段日子来一趟,菜依然够他们吃了。 第八十二章万事具备 “是啊,陈姨。”叶纤红应道,把篮子里的那瓶酒拿出来,递给戴老。“这是给卫爷爷的,你什么时候方便给他送去?” “放心,我马上叫人送去。”戴老一听,脸色一肃,连忙到门口叫了一个武警战士过来,叫他回去准备一下,马上到京城一趟。 然后把酒装进一只袋子里,外面用绳子扎紧,等武警战士准备好后,让他马上出发,机场那边会有人接机。 等武警战士离开,戴老又打电话给卫老爷子,叫他安排人去京城机场接人,拿叶纤红给他准备的药酒。 卫老爷子在那边听到了,激动地连声应着。 等事件办妥,戴老才重新坐下来,叫叶纤红也坐在旁边。 “你们美食节的事,办妥了没有?”知道孙女最近在操心这件事,戴老问道。 “妥了。”叶纤红笑道。“现在地区和省里都在宣传,肯定有很多人过来凑热闹,我反倒怕人太多,会发生踩踏意外,所以准备把场地扩大一倍,希望容纳更多的人。” “你这样未雨绸缪,确实很有必要。”戴老很欣赏孙女这种务实的做法。“你放心,万一人太挤,我会派武警去维持秩序,分批让游客进入美食街,这样就安全得多。” “谢谢爷爷,这样就百分百成功了。”叶纤红见他最担心的事,有了双保险,终于彻底放心了。 从戴老家回来,叶纤红又给肖市长打电话,把相关的事情跟他做了汇报,并把自己邀请地区领导过来的事,也一并说了。 听说叶纤红是找卫家老大卫振华帮的忙,肖东胜倒吸一口凉气。 卫振华是什么人,那是他们肖家都要仰望的人,小红居然能请得动他。 至于她跟卫家是什么关系,他自然没有问。 心里猜测是跟卫谨言有关,心里又觉得不大可能,如果卫谨言有这个面子,胡向阳他们一家,也不会过成现在这样。 “具体来的是什么人,你清楚吗?”肖东胜想了想,问道。 他作为虞城市的主人,肯定要做美食节的开幕致词,如果地区能有领导过来,再来一通热情洋溢的讲话,那这个活动就完美了。 “听卫大伯的意思,会叫分管宣传的副书记过来。”叶纤红犹豫了一下,回答道。 “地区分管宣传的副书记?难道是章翔宇书记过来?”肖东胜自言自语道。 “应该是吧,地区的领导,我也不认识。”叶纤红说道。“最好提前确认一下,如果有问题,我再跟卫大伯联系。” “好,好。”肖市长一听,欣喜地叫道。“现在只剩下几件事了,一个是招商,温俊他们那边联系了多少家餐饮企业和食品厂。二是场地建设,设备都买好到位了吗?最后就是开幕式上表演嘉宾,请好了吗?” “这些事交给其它人去管了,我还真的不清楚。”叶纤红回答。“后天我们还会召集一次,最后查漏补缺一下,如果有困难,那时也清楚了。” “那行。”肖市长没有再追问。“一切后天就清楚了。” 商业上的事,肖东胜其实不是很担心,凭温俊的路子,找几十个同行应该不难,何况还有姜皓、赵大成、蒋家、苏家一起出面邀请,问题反而不大。 场地更不用说了,蒋家苏家现在都有房地产项目在搞,如果时间急,临时调十几个人过来,一下子就搞定了。 至于表演嘉宾,只要给钱,肯定请得到。 他这样问,只是下意识地确认一下。 挂了电话,叶纤红把这件事丢开,准备考虑自己的事。 空间的水果马上成熟了,她得考虑如何处理它们。 叶纤红去了一趟新建路,在一家卖餐具的店里,买了三十只五斤装的玻璃罐,准备用来装杨梅烧酒和枇杷酒。 又买了十只一斤装的带盖玻璃瓶,准备尝试制作枇杷膏。 枇杷酒和葡萄酒相比,除了能当饮料和酒饮用之外,还有保健功能,可预防或辅助治疗咳嗽、喉咙疼等呼吸道疾病和肺部污染疾病。 而枇杷膏的功能,几乎每个人都知道。 叶纤红当然不是想把它做成中药,而是制作成果酱,像《小森林》里的胡颓子果酱那样,加糖熬成枇杷膏,可以蘸面包等甜味食物。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特别莫名其妙,重生后有了空间,保鲜功能解决了,又有钱了,什么好吃的买不到,根本没必要自找麻烦。 但是她总想像桥本爱演的那个市子一样,给自己找点事来做。 或许是她前世看那部剧时,内心里一直向往那样的生活,所以才像得了强迫症一样,非得做这些事来证明自己还活着。 因为东西买得多,店老板踩着三轮车帮她把东西运到楼下的附房里。 叶纤红等店老板离开,全部收进空间。 回到楼上,进了空间,看哪些水果最先需要处理。 桃子已有几个红了,叶纤红摘了一个,一口咬下去。 桃肉还有些脆,不像上次熟透时水份充足,看来还可以养几天。 杨梅颜色还是白的,离成熟还要等几天,枇杷只有手指那么大,也得等几天。 叶纤红四处看了看,确定没什么需要急着干的活,才离开空间。 时间过得很快,两天时间很快过去。 这天是周末,叶纤红带着胡向阳和安安,一起来到王子饭店。 因为是最后一次讨论美食节的事宜,吃货团的成员全部到齐了。 “小红,今天这个会,有你主持吧!”温俊望了周围的人一眼,突然开口道。 虽然美食节从筹备开始,主要的执行人一直是他,但是他总觉得,如果叶纤红来主持,出漏子的可能性更小。 “不要管谁主持了,大家一起商讨吧!”叶纤红笑着说道。 “小红,你说怎么样就怎么算。”其它人起哄道。 “那行,我第一个说吧!”叶纤红也不客气。“第一件事,招商的事完成的怎么样了?现在有多少家餐饮店和食品厂,已收了他们的场地出租费?” 这关系到这次活动的收入,她把这件事放在第一位说,就是想让大家明白清楚,这次活动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我手里有统计出来的数据。”温俊主动开口道。“一共有九十四家餐饮店交了场地出租费,另外有二十六家食品厂,也付了钱。” “哦,不错啊!”叶纤红意外地说道。“比我估计得还要多。” 每家的场地费是一万二千块,如果一家开两个铺面,价格就加倍。这出租费其实有点高,只有十天时间,就算每天生意非常火爆,也未必能赚到钱。 不过美食节嘛!赚钱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宣传。 毕竟每家店的帐篷外面,都会挂上巨幅的宣传海报,到时肯定会有电视台来拍摄宣传,那样一来,既让游客记住了名字,又上了电视,这一万二千块做十天的广告,其实非常值了。 所以前世的美食节,有的啤酒厂家,还免费送啤酒给游客饮用呢? “第二件事,美食节开幕,表演嘉宾确认了没有,准备了几个节目,花了多少钱?”叶纤红继续问。 都到了这个时候,没必要再一帮人讨论来讨论去,直接把几件最重要的事,拎出来问一下进展,就全明白了。 这样既让每个人了解事情的进度,也容易及时发现问题。 “这个是我负责的,现在就准备了三个节目。”回答的是诗诗姐。“一个是虞城越剧团会来唱两个折子戏,就是《梁祝》的《草桥结拜》和《十八相送》,大概半个小时时间,花了三千块钱。第二个是曲艺团会唱一段莲花落,大概二十分钟,付了二千块钱。最后一个是青少年宫童声合唱,准备了三首歌曲,大概十几分钟,准备了一千块钱。” “哦。”叶纤红算了算,如果八点半开幕,领导致词,讲话,到九点,再表演节目,差不多十点多了,差不多准备中饭了。 这样一算,时间上也差不多。 只不过叶纤红原以为他会邀请一些明星来唱流行歌和跳舞,没想到主要是戏曲。 不过也好理解,虞城这边的老百姓,特别是中年人,大多喜欢听戏和听莲花落,而美食节的主要顾客,也是他们,所以这样安排,也算合适。 而且唱戏时,鼓乐齐鸣,这样更热闹。 特别是请他们来表演,比请大明星更便宜,叶纤红觉得这样也不错。 “那第三个问题,就是宣传方面的事了,准备邀请了哪几个单位过来报导?确实了吗?”叶纤红继续问道。 “这个我们在管。”是姜皓和赵大成的声音。“虞城本地的电视台,广播电台,虞城日报都明确会过来报导,地区的电视台和报社也会派人过来,省里那边还没有定下来,我的意思是,能来最好,不来也不求强。” “没有兄弟县的人过来吗?”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虞城周边的县城,像嵊市、欣昌县、姚县、山阴县,都跟虞城山水相连,如果他们不来,这次宣传其实没做成功。 “我们联系了,不过他们都没有明确答复。”赵大成回答道。“不过我估计都会派人过来的。” “最好确定下来。”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办美食节,最大的目的,不仅仅是赚钱,而是替那些企业扩大知名度,越多地县市宣传,就越有利。 否则那些过来的餐饮店和食品厂,花这么多钱过来,就亏大了。 “那我们继续联系吧。”赵大成回答道。 第八十三章意外惊喜 叶纤红把相关事宜的进度问了一遍之后,见大体完成了,心里也安定了。 接下来就是具体搭建舞台和美食街的工作了。 这件事交给蒋建辉兄弟在负责,主要是蒋家有建筑人员,办这件事最方便。 需要的材料已买齐,只要像搭帐篷一样,组装起来就行,明天一天就能搞定。 这些事商量妥当,大家才放松下来,开始喝酒吃饭。 吃完饭,大家又坐在一起聊天,商量美食节活动结束后,到底是赚还是赔。 其实心里已有了几分底,这次活动亏肯定是不会的,只是赚得有钱,每个就赚点辛苦钱。 不过也没有人会有怨言,搞这个活动,本来就是为了温俊和肖市长。 两人一个获名气,一个获政绩,作为朋友,帮忙是理所当然的。 当天吃过晚饭,叶纤红接到妈妈的电话。 “小红,过几天市里要搞美食节,还有戏听,是真的吗?”叶妈妈好奇地问。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转头望了安安一眼,猜测是他跟爸妈说的。“你们想过来看吗?” 原计划美食节前一天,她回家把爸妈接来,让他们尝尝各地的美食。 毕竟这时候还没有网购,虞城也没有多少外地人过来开饭店,所以除了本地菜,也吃不到其它省份的美食。 没想到她的关注点不在美食上,只是为了过来看戏。 “怎么不想啊!”叶知书大声叫道。“以前乡下过年,都会请戏班子来演几场,热闹一下,最近几年都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那还不容易。”叶纤红笑道。“如果你们想看戏,我请戏班子天天在剧院演给你们看。” 叶纤红一直希望爸妈能来虞城生活,可惜他们更喜欢乡下的悠闲日子,如果为了看戏,愿意住在城里,那她花多少钱都觉得值。 “别,别。”叶知书连忙叫道。“这样免费看一看就行了,请戏班子演一场,可不便宜,你别乱糟蹋钱。” 她知道女儿说得出做得到,万一她真的这样去干,那她肯定心疼死了。 “知道了,我又不傻。”叶纤红突然说道。“你们那么喜欢看戏,那我过年的时候,请个戏班子,到村里演几场吧!” 今天赚了不少钱,花一点在村子里,让他们过个热闹的春节,她觉得很值。 “这个——”叶知书见女儿有这样的打算,就有些无奈。不过又一想,现在请人唱戏,对女儿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就同意了。“随便你吧!” 过年有戏听,到时邻近村子的人,都会涌进来,确实会热闹许多。 自己娘家的父亲和哥哥嫂嫂,肯定也会过来自己家过年,这样一来,今年肯定比往年热闹多了。 到时大家知道戏班子是小红请的,自家人脸上也有光彩。 “那就说定了。”叶纤红笑着说道。“过年时请人唱三天戏,我会提前安排好的。” “对了,你如果有空,去把你外公和舅妈也接来吧,他们也喜欢看戏。”叶知书突然想到自己的老父亲,说道。 “行,没问题。”叶纤红没有推辞,答应明天开车过去接人。 美食节正式开幕的日子,定在后天,明天去接人也来得及。 放下电话,想到爸妈要来虞城,叶纤红心情不错。 “姐,美食节那天,只唱半天戏,爸妈来了会不会失望?”安安在一边问道。 “你想说什么?不会是学得唱戏时间太短吧?”叶纤红猜到了弟弟心思,笑着反问。“可那是美食节,如果游客都站在舞台下听戏了,那这些美食卖给谁去?” “哦。”安安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再说什么。 美食节嘛,大家是过来吃东西的,没有人会关心戏唱得好不好? “你的想法是没有错。”叶纤红趁机提点他。“但是你要记住,做任何事,都有一个中心目标。当某件事,有利于那个中心目标,它就是正确的,如果会妨碍中心目标,那它就是错误的。” “我知道了,姐。”安安点点头。 “嗯。”叶纤红点头鼓励。“比如你要组织一次团里的活动,做计划的时候,任何一个步骤,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这次活动,是有利的还是有弊的。只要是有弊的,别管其它方面有多少好处,都必须放弃。” “好。”安安尽管似懂非懂,还是大力点头。 叶纤红笑了笑,忍不住想去揉弟弟的头,可惜手已够不着了。 第二天下午,她开车去了一趟欣昌,把外公一家接了过来。 大表哥还要管店,就没有过来。 到家时已六点多了,爸妈早已做好晚饭,等在那里了。 叶纤红陪外公吃了晚饭,因为明天要早点到现场,和温俊他们查漏补缺,所以没有在家过夜,直接回到虞城。 刚到家里,电话就响了。 “小红,上次你说的地区宣传部那边,会有人过来在开幕式上致辞讲话,为什么现在还没动静?”肖市长在那边担心地问。 一般来说,有领导过来参加活动,肯定会联系当地的组织者。 肖东胜到现在都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就有点慌了。 “啊?这件事还没落实?”叶纤红吃了一惊,心虚地反问。 卫大伯当时亲口这样承诺,她以为不可能出岔子,所以都没跟进这件事。 没想到最有信心的地方,反而出事了。 “是啊!”肖东胜着急地说道。“刚才我专门打电话到地区,托人向章部长的秘书那里打听,据说章部长明天的行程,没有来虞城这一项?” “这就麻烦了。”叶纤红郁闷地叫道。“我等一下问问爷爷,看他那边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行,你弄清楚之后,给我回个电话。”肖东胜见叶纤红打算插手,呼出一口气,说道。“这件事没有落实,我今晚都没法睡着了。” “好。”叶纤红答应一声,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上暗暗寻思,如果卫大伯真的忘了这件事,她也不方便直接打电话去问,那会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毕竟那样的大领导,偶然疏忽了一件事,却被下面的人小人物指出来,谁心里都不会舒服。 唯一能补救的,只能找戴老了。 他以前在省组织部工作过,地区肯定有说得上话的老下属。如果能邀请到一个够份量的领导过来镇一下场子,应该就没问题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戴老,匆匆把困难说了一遍。 “啊?还有这样的事。”戴老也不敢相信。 卫振华是什么人,怎么可能答应了小红,却忘了? “爷爷,我现在全靠你了,帮我们找个人来撑一下场面,只要明天早上八点半到九点钟到一下就行。”叶纤红心急火燎地说道。 如果没有答应肖市长,地区没有领导参加,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最多这个美食节的档次降低了一点,成了虞城当地的一个小型活动。 但是答应了人,场面搞得这么大,却没有一个领导光临,那就成笑话了。 “行。”戴老干脆地应道。“我现在就打电话问一问,看谁抽得出时间?你等我的消息。” 叶纤红挂了电话,坐在那里等回音。 刚过去五分钟,电话就响了。 “爷爷,怎么样?”一看是戴老的电话号码,叶纤红连忙问。 “你呀!真是穷紧张。”戴老一听叶纤红的声音,笑骂道。“你卫大伯哪里是忘了,明明什么都安排好了。” “怎么可能?”叶纤红叫道。“刚刚肖市长跟我说了,他联系了地区的章部长,他明天根本没有安排来虞城的行程——” “谁说他安排的是章部长?”戴老反问道。“你卫大伯回去之后,研究了你们的美食节活动,学得很有创新意识,最后决定让省里的宣传部副长,亲自过来虞城,参加美食节开幕——” “什么?”叶纤红大吃了惊。“省委宣传部的领导要过来?那省电视台的记者不是也要一起过来?” “那是当然。”戴老没好气地说道。“所以我才说你穷担心。” “这真是太好了,谢谢爷爷。”叶纤红喜出望外地叫道。 “你让大家都安心吧!”戴老嘱付了一句。“如果有精力,不如在其它方面,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点。只要准备工作做到位了,这次美食节,绝对会比你们想像得还要成功。” “嗯,嗯。”叶纤红大声应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肖东胜。 肖市长一听,也惊喜万分。 省里有领导要过来,说明认可了他们的工作。他这个美食节的主要组织者,也就做出了成绩。 匆匆挂了电话,他坐不住了,打算去现场再看看,有没有什么细节没做到位的。 来虞城半年了,虽然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但是第一次有机会直接面对上级领导的检验。 也就是说,美食节办得成功,领导满意,他的政绩肯定少不了。 如果出了差错,那他不但前功尽弃,搞不好还会给领导留下一个办事不力的坏印象。 第八十四章家人再聚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送安安和胡向阳离开,屋里也没有时间收拾,直接出门到王子饭店。 没想到温俊他们全部到了,一群人正在检查美食节举办街的设施。 “小红,你也这么早来了。”看到她,几人纷纷打招呼。 “不来不行啊!”叶纤红笑道。“没有当面看一看,心里总没有底。” “我们也一样。”苏思诗笑着说道。 几人一起走了一圈,检查了舞台的情况,又检查消防设施,见一切跟当初计划得差不多,才吐出一口气。 “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叶纤红笑着说道。“剩下的要等商户正式营业,才能发现问题。”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八点多了,街上一家家临时搭就的店铺,开始有工作人员进去后,准备美食。 没一会儿,一股股浓香从里面散发开来。 “你们谁没有吃早饭,趁现有抓紧吃一点。”叶纤红提醒道。“等一会领导来了,如果一切顺利,倒没关系。万一出了些差错,随时需要想办法补救,只怕吃东西的时间都没有了。” 胡向阳、赵大成、肖东灿、小方和姜皓都回去上班了,剩下的只有几个自由职业的人,像温俊、章诗萍、蒋建光兄弟和苏思诗他们。 “来时吃过了。”每个人都这样回答。 既然这样,那就一起来到舞台那边。 考虑到有领导过来致辞,所以临时搭起的舞台,规模还不小。 舞台前的空地上,放了几排椅子,到时领导致辞的时候,给上级领导和其它工作人员坐的。这样记者拍摄的时候,不会显得太过乱糟糟。 渐渐地,游客越来越多,开始往美食街那边到处闲逛和张望,已经开始在寻找自己喜欢的美食。 叶纤红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八点十五分了,怎么工作人员和肖市长他们还没到? 难道是省里的领导马上就要到了,他们去公路口迎接?准备等一下一起过来? 以肖市长的性格,根本不可能迟到,所以除了这个原因,叶纤红想不出其他理由。 没过一会儿,一群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的人走过来,开始检查舞台的情况。 叶纤红一看,松了一口气。 虞城市政府的人总算出面了,接下来对外的工作,就可以交给他们处理了,毕竟他们这几个人,只是负责具体的操作。 叶纤红见没什么事了,就和诗诗姐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家一趟,把爸妈他们接过来。 “你现在走开行不行啊?”苏思诗有些不放心地问。 虽然她的年纪比叶纤红大得多,因为从来没有跟市政府合作过项目,所以有些不自信。 就算要跟地方政府打交道,很多时候也是由父亲出面,造成了她这方面的不足。 “没事的。”叶纤红清楚美食节这样的活动,说到底还是得由政府方面的人,出面来处理。接下来他们只要关注一下街上的情况,就没什么事了。“我没有具体的工作,倒是你,得留意一下表演嘉宾到了没有?别误了时间。” “哦,我知道了。”苏思诗被叶纤红一提醒,倒真的担心起来。于是和其它人打了声招呼,去打电话联系表演嘉宾了。 至于接待工作,真像小红说的,不需要她们出面。 叶纤红回到停车的地方,开车回老家。 到了家里,爸妈和外公他们已准备好了,正等她回家。 叶纤红让外公一家先上车,准备把他们送到之后,再来接爸妈。 “小红,你先开走吧!”郑建国打开那辆皮卡,闪身坐进了驾驶室。“我和你妈自己开车来。” “爸,你考出驾照了啊!”叶纤红一见,惊喜地叫道。“现在能独自开车上路了吗?” “是啊!拿到两天了。”郑建国得意地叫道。“你放心,我的技术还是不错的,这车我已开过两次,只要开慢点,不会有事的。” “那行,我们出发。”叶纤红见爸爸这么有信心,自然不会泼冷水。 新司机往往胆子小,开始不敢上路。不过看爸爸的样子,似乎一点不担心。 看来搞机械的人,天生比普通人学车快。对他们来说,开车跟操作机器一样,只要对一些开头和按钮熟练了,就马上得心应手。 两辆车子一前一后驶向虞城,进了叶纤红所在的小区后,找了个空位置停下来。 这时候私家车比较很少,路边设计用来停车的位置很空,停好车后,看时间已到了八点四十分,美食节开幕式应该已经开始了。 “去家里坐一会,还是直接去美食街那边。”叶纤红问道。 “还坐什么,直接去美食街得了。”叶知书回答道。“听说今天只有两段折子戏,如果去晚了,就听不到了。” “行,那我们过去。”叶纤红也不在意,和大家一起往王子饭店那边走去。 刚靠近美食街,就听到高音喇叭传来肖市长的讲话声。 很准时嘛!叶纤红暗想。 计划中八点半到九点,是领导致辞,肖市长现在在说了,估计省里来的领导,已说过话了。 “小红,听安安说,这次虞城的美食节,你也入了股?”郑建国突然问道。 女儿当初开店,后来开厂,因为资金不足,都是跟朋友一起合作的,所以对入股这件事,他不陌生。 “是的。”叶纤红也没有隐瞒。 “这个也能赚钱?”郑建国疑惑地问。 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活动,一般都是公益性的,由地方政府出钱举办。 说到底就是花钱方便老百姓,怎么可能赚钱呢? 没想到这次美食节,是女儿和一群朋友一起搞出来的,这打破了他固有的印象。 “应该能赚一点吧!”叶纤红含糊地回答。“就算赚得不多或者赚不到,也没关系,就当是支持肖市长了。” “哦。”郑建国一听,这事还跟肖市长有关,就没有再问下去。 外公和舅舅望了叶纤红一眼,听说办美食节是为了支持肖市长,只觉得她做事越来越神秘,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们进去吧!”见他们沉默,叶纤红不在意地笑了笑。“等肖市长结束讲话,越剧马上就要开始了。” “那我们快过去,找个好位子。”叶知书一听,连忙嚷道。 一行人走进美食街,来到王子饭店旁边。那边原来是停车场,现在空了一大块地出来,搭起了舞台。 此时的舞台前面,二百把椅子已坐满了人,连周围的空地上,也站满了人,看他们的样子,应该跟妈妈一样,是等着看表演的。 “我们来晚了,前面连站人的地方也没有了。”叶知书望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皱眉说道。 如果只有自家人过来,还可以朝前挤一挤找个空档。老父亲一道过来了,他们肯定不敢冒险,免得伤了他。 “没事,我们去饭店看吧。”叶纤红朝四周望了望,发现旁边王子饭店的二楼,最近的一个包房,离舞台只有十来米远,于是决定去那个包厢。 这边离舞台十米远的地方,肯定挤不进去了,所以不如去包厢,那边可以坐下来,看戏效果也好。 “我们又不吃饭,去饭店干什么?”叶知书疑惑地问。 “没事,跟我来就行了。”叶纤红不由分说地叫道,带着一行人走进饭店。 此时没到九点钟,中饭还没开始,只有几个服务人员在大厅收拾桌子和折杯花,看到他们进来,有人迎了上来。 “你好,我们的中饭还没开始。”一个领班模样的人客气地说道。“请十点后再来。” “我们不吃饭。”叶纤红不由分说地叫道。“你带我们去包厢休息一下,如果不放心,就给温俊打个电话,就说叶纤红来了。” 说完,从手表里拿出贵宾卡,递给那个领班。 “好的,请跟我来。”领班见叶纤红直呼老板的名字,又认出这张贵宾卡是最高的等级,猜测她是老朋友,倒不敢拦叶纤红了,亲自带着他们上楼。 “哪个房间看对面的舞台最清楚。”来到二楼的走廊,叶纤红又问道。 “这个包间最清楚。”领班进屋观察了一下角度,出来确定地说道。 “那我们就在这个包厢休息。”叶纤红笑着说道。 领班也没意见,开门打开灯,招呼他们进屋坐下来,给他们泡了一壶茶,然后去楼下安排一个服务员过来招待。 叶纤红走到窗前,打开窗帘,发现坐在沙发上就能清楚看到对面舞台上的情形。 “这里还不错吧!”叶纤红笑道。 “确实不错。”叶知书叫父亲和哥嫂坐下来,笑着应道。 这里位置比舞台略高,这样望下去,虽然略远了些,不过能这样舒服坐着看戏,也不错了。 “那就好。”叶纤红见妈妈满意,心里也很安慰。 只不过既然来了王子饭店,还是得跟温俊打一声招呼,叶纤红想了想,拿出了大哥大,拨了过去。 “好的,你们先坐一会,我一会就回来。”听说叶纤红接了家人,现在在自己的饭店休息,温俊笑着说好。 挂了电话,温俊打给店里的值班领班,让她找厨师长,准备一些小吃,送到楼上的包厢里。 听老板这样安排,领班更加确定楼上那女孩子,确实是老板的朋友,连忙答应下来。 第八十五章再遇钟修贤 “肖市长讲完话,就是越剧表演了,等你们看好了,我们再去逛街找好吃的。”叶纤红对外公说道。 “好。”外公笑呵呵地回道。“今天我们都听你的安排。” 房门打开了,领班亲自端着托盘,拿了几碟小菜放到茶几上,请他们食用。 “给你们老板打电话了?”叶纤红确认地问了一句。 “是的,叶小姐。”领班连忙回答。“老板说你是他的好朋友,一定不能怠慢了。” 这当然是她胡编的,做这一行久了,看人说人话,看鬼说鬼话那一套,她早学精了。 “那就谢谢了。”叶纤红也懒得去考虑这些,笑着回答道。 以她现在的情况,已完全没必要对这种小事较真了。 外公一家早知道这个外孙女现在不一般,倒也没有多想,反倒觉得理所当然。 一阵音乐声响起,原来是肖市长结束了讲话,表演正式开始了。 舞台上走出两个穿着古代戏装的女孩子,戴着小生冠,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 原来是《梁山伯和祝英台》(草桥结拜)那一段戏开始了。 叶纤红虽然对越剧不陌生,不过前世的童年,离现在太久了,很多记忆都不清晰了。 所以感觉像是第一次看现场越剧表演,那种感觉有些新鲜。 “这两个女孩子是越州小百花越剧团的吧!唱得真好。”舅妈非常内行地说道。 “舅妈你认识?”叶纤红好奇地问。 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叶纤红当然也知道,像梁祝的扮演者,最有名的自然是范瑞娟和傅全香。 两人一个扮相憨厚,嗓音宏亮,公认是最有青年男子的气质。一个声音华丽多变,人称越剧界的花腔女高音,可以说把这两人演活了。 “唱小生的好像是吴凤花,唱旦角的倒叫不出名字。”舅妈回答道。“你们有印象吗?” “我也认不出来。”叶妈妈回答道。 “你们想知道,等一下问问诗诗姐好了。”叶纤红笑道。“这几个演员,是她找来的。” “哦。”叶知书应了声。“像这种名角,请一次要不少钱吧?” “唱折子戏,只要两个人就够了,倒不是很贵。”叶纤红记起诗诗姐说过价格,“今天唱《草桥结拜》和《十八相送》,听说只要三千块钱。” “你呀!真是狮子大开口。”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三千块钱,普通人得干一年才能挣得到,人家不到半个小时就赚到了,你还说不贵?” “确实不贵啊!”叶纤红笑道。“你要知道,现在安安和同学去唱一首歌,也要一千多块钱了,一首歌几分钟就唱好了。” “你就吹吧!”叶知书白了她一眼。“安安去唱歌,还赚一千块钱?他又不是明星,谁给钱啊!” 叶纤红见妈妈不信,倒不好再说什么。 叫弟弟去唱歌的事,毕竟是她自作主张,万一爸妈不支持她这样做,当着外公他们的面吵闹起来,就不好看了。 “吃点东西吧!”叶纤红拿起牙签,挑了一颗冰糖红枣,送起嘴里,笑着招呼他们。 “好。”外公也没推辞,同样挑了一颗进嘴,笑眯眯地说道。“这样坐着看戏,还有点心和茶,倒有古时候上戏园子的感觉了。” “外公去过那种地方?”叶纤红好奇地问。 “我哪有机会。”外公摇摇头。“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戏园子的票价虽然高,但是里面的布置和招待,确实非常到位。” “哦。”叶纤红点点头。“越剧现在应该没有这样的戏园子了,倒是京剧,应该有不少,什么时候去京城,我带外公去逛逛戏园子,让外公也享受一下那种当老爷的滋味。” “尽瞎说。”外公被外孙女调侃,瞪了她一眼。 “这腰果味道不错,你尝尝——”舅妈抓了一粒苔菜腰果,放进嘴里,感觉非常香脆,对叶知书说道。 “是不错。”叶知书抓了一颗进嘴,笑着回答道。“这家饭店的小菜做得不错。” “那是当然。”叶纤红解释道。“虞城这么多饭店,王子饭店应该做得最高档了。” 门突然被推开了,温俊和蒋建辉一起走进来,正好听到叶纤红的话。 “谢谢小红看得起,把王子饭店提得这么高。”温俊笑着接口道。 “那是因为你确实做得不错。”叶纤红笑道。“如果口味不怎么样,我一定也在别人面前这样说。” “行,我知道你喜欢说实话。”温俊笑笑不好意思再说。 叶纤红站起来替他们做了介绍,温俊和蒋建辉倒也客气,照着叶纤红的辈份,一个个叫了一遍。 外公倒没什么,倒是舅舅和舅妈连连说不敢。 他们一直在农村,又不像郑建国和叶知书一样,跟这些二代交道打多了,已免疫了。 只要是女儿的朋友,就会自然地把他们当晚辈看。 “外面怎么样了?”叶纤红问了一句。 “人确实非常多。”温俊笑道。“幸亏你一再提醒,把美食街扩大,如果照开始的计划实施,还真有可能因为人挤人,发生意外事故。”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人多,表示商户有钱赚,那我们收那么高的租金,也收得更心安理得。” “我也这样觉得。”蒋建辉笑道。 “对了,如果游客真的多到无法收场,我们得请武警来维持秩序,让他们分批进入,免得出意外。”叶纤红说了一句。“我跟爷爷说过,到时他会派人过来。” “那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温俊听说叶纤红还有这样的准备,笑着夸了一句。 这时候舞台上已在唱《十八相送》了,短短两出折子戏,很快就会唱完。 “温俊,下面商户里,有哪些比较有特色的,你介绍一下,等一下我带外公他们去尝尝。”叶纤红问道。 “还是别去了吧,外面太挤了。”温俊连忙提醒道。“想吃什么,跟我说,我叫厨房做给你们吃。” “那不是白来了,连逛街都不行。”叶纤红懊恼地说道。 “上午有演出,人肯定特别多。”温俊猜测道。“等下午二三点的时候,人肯定会少很多,到时再去逛也不晚。” “也对。”叶纤红回道。 随行的没有孩子,倒没有嚷着想吃东西。所以她最想做的就是挑一些有特色的美食,买了之后让外公和舅舅他们带回去,可以吃几天。 “对了,记者来得多不多?”叶纤红又问起刚才自己离开后的情况。 “多啊!连省台都来了。”温俊兴奋地说道。“刚才开幕式的时候,把领导讲话全程拍下来了。后来又到美食街,边走边拍,还介绍了一些特色小吃,估计今晚就会报道出来。” “那这次真的赚到了。”叶纤红也觉得意外。“原以为地区台能派人来拍,就不错了,没想到省台这么给力。” 她当然知道这是因为卫大伯的原因。 问题是这美食节又不是自己私人搞的,他完全没必要这么给面子,只能说明,省里也非常重视这样的全民狂欢活动。 众人边看节目,边聊天,很快连莲花落也唱完了,剩下童音合唱团的孩子在唱歌。 “外公,你们打算去逛一逛,还是坐在这里看看热闹就行了。”叶纤红问道。 “还是出去走走看看吧!”舅妈主动提出来道。“平时一直在乡下,没机会到城里看看。今天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不出去见识一下,太浪费了。” “对。”叶知书也被说服了,站起来叫道。 于是一起站起来,准备去外面逛逛。 反正只要别往人多的地方挤,应该也不会有危险。 “那这间包厢给你们留着吧!中饭来这边吃。”温俊送他们到门口,主动开口道。 “也行。”叶纤红想了想,应了下来。 中午回家做饭,肯定不现实了。街上吃零食当午饭,也不可能,所以还是得正经吃一餐。 刚走出门口,就碰到了一个熟人。 “钟叔叔,你怎么在这里?”叶纤红主动开口。“也是来参加美食节的吗?” “是你啊!小红。”钟修贤没想到会碰到叶纤红,心里一喜,待看清她身边的人,笑容就慢慢淡了下去。 小红身边的几个长辈,现在脸色都不好看,看来并不想见到自己。 特别是叶世泽老人,见到自己时,眉头皱得像是看到了仇人。虽然没有开口骂人,如果自己不识相,他绝对会发怒。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以前不清楚,上次跟小红聊过一次之后,就全明白了。 这件事牵涉到两个人,他就算想解释,也很难说得清。 说不定叶知书知道自己跟高爱国发生了关系,会更痛苦吧。 “你们慢慢逛,我先走了。”想到这里,钟修贤终于还是转身离开了。 等他离开,叶知书恼怒地瞪着叶纤红问道:“小红,你什么时候跟她这么熟悉了?” 上次钟修贤来家里拜访,她总算放下了对他的成见,觉得两人现在都有了家庭,日子过得也不错,就忘掉过去,忘了以前的事。 没想他居然这么有心机,趁自己不在,私下联系女儿。 难道他是想跟女儿搞好关系,找机会把她带去香港? 这是她无法忍受的。 何况现在自己这一家,全靠女儿赚钱养家,如果她真的走了,那她们的日子就难过了。 “妈,钟叔叔打算在虞城办厂,我上次跟他无意中碰到,就聊了一会。”叶纤红含糊地解释道。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告诉爸妈,钟修贤其实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让他们别防着他。 又觉得这件事解释起来不容易。 难道自己真的必须揭开这件事的真相?叶纤红无奈地想。 第八十六章胡向阳认错 这一天叶纤红什么都没干,上午陪爸妈和外公一家逛美食街,买了一些外地商户的特色美食。 中饭当然是在王子饭店吃的,温俊做了一桌特色菜,招待叶纤红一家。 下午继续逛了一会,又陪他们去龙山公园那边走了走,最后领着他们去了一趟自己开的潮牌店,给所有人挑了几套衣服带回去。 可能是外公保养得不错,这些相对新潮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居然意外地合拍,让外公显得更年轻和精神。 “爸,你穿上这样的衣服,都不像你了?”舅妈在一边笑着打趣。 “不像我,还能像谁?”外公故作恼怒地问。 伸手摸了摸身上这件暗红色的翻领长袖T恤,面料确实非常舒服,滑滑得像丝绸,又不会起皱,看起来非常精神。 “像香港人。”舅妈笑着解释道。“我看电视里那些香港人,都这样穿。” 在他们看来,说谁像香港人,就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赞美了。 “我也觉得爸穿这样的衣服好看,还是小红有眼光。”舅舅也在一边夸奖道。 舅舅是实在人,实在人也有小心思。 小红开了这么大一家服装店,家里人的衣服有她提供,那肯定可以省不少钱。 关键是欣昌县城小,普通的店里,也买不到这样的好衣服,如果去大商场买,一件衣服就要一个月工资钱了,他们也买不起。 父亲年纪大了,还能活几年,能穿好一点,也是他希望看到的。 “你们都觉得好,那外公就穿这套衣服好了。”叶纤红笑道。“我再给外公挑两套,带回去换着穿。” “不用,不用。”外公连忙阻止。“有一套就够了,平时在家我都穿旧衣服,出去做客,才穿得体面一点。” “那怎么行。”见外公能接受这样的衣服,叶纤红心里很高兴。“外公,你别替我省钱,这衣服是我们自己设计后,找厂家做的,没多少成本。” 最后给外公拿了三套衣服,舅舅和舅妈各拿了两套衣服,爸妈只是换了一身衣服。 叶纤红最近断断续续带回去不少衣服,他们的衣服,多到穿不完。 从服装店出来,时间也不早了,爸妈他们也逛累了,要带外公他们回家。 年纪大了,还是在自己家里最自在。 不像年轻人,整天在外面野也不会腻。 叶纤红知道他们的心思,也不挽留,开车送他们回去。 安安和胡向阳也在五点前回来了,于是一大家围坐在一起,团团圆圆吃了顿饭。 饭后又陪他们说了会话,叶纤红三人才回家。 到了家里,安安做作业,胡向阳和叶纤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本地台的新闻里,重点播放了美食节的盛况,话里话外,把这次活动,当成是虞城市政府最近办的一件大实事,让老百姓足不出门,就能品尝到全国各地的美食。 作为主要负责人,肖市长的镜头就更多了,不但致辞时的画面,足足有大半分钟,后面的采访,更超过二分钟。 当然省里来的领导,更是一再被提及。 这是反映这次美食节活动档次高低的标准,省里有人专门参加,说明它已是一次省一级的大型活动。 “你怎么啦?”胡向阳见叶纤红眼神焕散,似乎注意力没有在新闻上,惊讶地问。 这次美食节活动,小红可以说是核心人物,没有她,这个活动根本不可能办得起来。 “我在烦一件事。”叶纤红身子后仰,倒在沙发背上,闷闷地说道。 “什么事?”胡向阳担心地问。 以叶纤红的情商,很少有事能让她想不开。 如果她都觉得烦,那事情肯定不小了。 “别多想,只是我的身世问题。”叶纤红见他脸色沉重,知道他担心自己,伸手在他肩上拍了一下,故作轻松地说道。 说完,把自己今天碰到钟修贤,一家人的态度大概说了一遍。 叶纤红原以为猜透他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她可以当他是一个母亲的旧友,普通的长辈。 现在看来,是自己太天真了。 不管是爸妈,还是外公舅舅,都在防着他走进自己的生活。 也就是说,他们依然认为钟修贤是自己的生父,不希望自己跟他有任何私下接触。 这样一来,叶纤红觉得应该把这件事挑明了,这样反而会让爸妈更少一些烦恼。 “你以前不是说,不在意谁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吗?”胡向阳惊讶地问。“还说不知道更好,免得有陌生人找上门来,硬塞给你一个父亲和一个家庭。” “我是这样想的啊!”叶纤红郁闷地说道。“问题是钟修贤现在已经在虞城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装作不知道当初发生了什么事,也装不下去了,这个秘密早晚会彻底捅开。” 她现在最把握不定的是,如果把生父这件事搞清楚,对自己,对家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说得也是。”胡向阳想了想,承认叶纤红担心得有道理。 他同样无法给叶纤红建议,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叶纤红最后还是决定先把这件事放着,以后再说。 胡向阳望着叶纤红,心里也纠结起来,因为他也知道了一些叶纤红身世的秘密。 上次去姑姑家时,看到了那张照片,认出了小姑夫和小红的妈妈。 他当时问过小姑夫,他也没有否认。 也就是说,小姑夫和钟修贤一样,当时都在叶纤红外公所在的村里当知青。 “小红,我有件事一直瞒着你,不敢对你说。”他忐忑地说道。“希望你听了,不要生我的气。” “什么事?”叶纤红的心提了起来。 男人这样开口,一般都不会有好事情,难道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如果是这样,那叶纤红绝对不会接受他脚踩两只船。 “是这样的”见小红的脸色一下子沉下来,胡向阳越加不安了。“你不是想知道当初发生了什么事吗?我知道有一个知情人——” 于是扒拉扒拉地把在姑姑家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你是说你小姑夫跟钟修贤一样,也在那边当知青,跟我妈很熟——”叶纤红一听,脸色反而缓和下来。“也确定他不是我的生父——” “是的,我确定。”胡向阳肯定地回答。 小姑夫的为人他还是清楚的,跟姑姑在一起这么久,特别恩爱。 他也直觉小姑夫不会是小红的生父,而且外貌上也没有想像的地方。 但是他总感觉小姑夫似乎知道了些什么?如果小红想弄清楚自己的身世,小姑夫应该知道。 见胡向阳所谓的瞒着自己,原来是他小姑夫的事,叶纤红反而松了一口气。 不过世界真的很小,没想到远在京城的他,居然还跟自己有这样一层牵连在。 “是的。”胡向阳肯定地说道。“我看了照片,上面三男两女,当初关系非常好,我就是看了照片,才认出小姑夫和你妈当年的交情——” “那我真正的生父是谁?不是已经很明确了吗?”叶纤红说到这里,突然紧张起来。“既然那两个人都不是,那剩下的那个人,不是可以判定为正确答案了吗?你懂不懂排除法啊?” 胡向阳一怔,这才发现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居然连这一点都没想到。 “那人是谁?你认识吗?”叶纤红慢慢地问。 谜底突然被揭晓,就算叶纤红活了四十多岁,依然无法避免地紧张起来。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人叫高爱国。”胡向阳此时也非常无奈:“就是大伯母想介绍给我的那个高敏瑜的亲叔叔——” 此时再仔细想一想高叔叔的模样,跟小红还真有一些相像的地方。 “呵——”叶纤红一听,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怎么闹到最后,自己居然跟自己的堂姐在争一个男人? 重生后第一次见外婆,她就问过相关的事,记得外婆当时说,妈妈因为跟一个知青发生了关系,怀孕后才被外公赶了出来。 所以对方的知青身份,是不会错的。 三个知青里,通过排除法只剩下这个高爱国,他几乎百分百就是自己的生父了。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见他虽然低头在写作业,耳朵却竖着在听自己和胡向阳的对话,担心他胡思乱想,站起来进了房间。 胡向阳跟进来,见叶纤红拿起话筒,准备打电话,问道:“你准备打给谁?” “打给钟修贤。”叶纤红神色平静地回答。 胡向阳伸手搂住她的肩,安抚地在她背上轻轻拍着,叶纤红回头笑了笑,叫他别担心。 “喂。”电话通了,那边传来钟修贤的声音。 “钟叔叔,是我。”叶纤红叫道。“我知道我的生父是谁了?现在打电话给你,只是想确认一下,希望你别介意——” 电话那边顿时沉默了。 “是高爱国,对吧!”叶纤红顾不得钟修贤的疑惑,慢慢地说道。 “没错。”钟修贤听到高爱国三个字,反而镇定下来。“确实是他。”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看到的一幕,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却跟别的男人光着身子躺在一起的场景。 第八十七章失落 尽管现在有了新的家庭,他也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但是那段初恋,却依然让他刻骨铭心。 “当初不是你跟我妈关系最好吗?”叶纤红深吸一口气。“为什么会是他?” “我到现在为止,也一直没有搞明白。”钟修贤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了。“想问你妈,可是我没有勇气问出口——” 叶纤红心里突地一下,似乎看到钟修贤红着眼睛,在跟自己说这句话,下面的话怎么样也问不出口了。 想起钟修贤第二天就失踪了,现在看来,那件事给了他极大的刺激,所以才独自离开,偷渡到香港。 因为那天发生的事,让他无法再在那个村子里呆下去了,哪怕是一分一秒。 叶纤红的心忽然一牵一牵地疼了起来,为妈妈,也为钟修贤。 但是两个根本没有关系的人,却突然躺在了一起,这件事怎么看,都像有内情? “对不起,钟叔叔。”叶纤红道歉。“我不该问这个问题。” 任何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或多或少横着这样一根刺。 平时看不出来,当有人不小心触碰它时,就会一下子刺进去,让人痛彻心肺。 叶纤红理解钟修贤这样的感受,所以才觉得内疚。 “没事。”钟修贤这时候已冷静下来了。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已过去二十年了,现在再追究,已没有必要。 “谢谢钟叔叔。”叶纤红知道了答案,不想继续说这些让他难过,于是道谢后挂了电话。 “小红。”胡向阳伸手来抱叶纤红。 “我没事。”叶纤红站起来,躲开他伸过来的手。 这个答案虽然有些意外,不过并不是难以接受的。她的初衷还是没有变,不会主动去认那个生父。 走出房间,来到客厅,看到弟弟还坐在那边写作业。 “还没做完?”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晚上九点了,安安已连续写了三个小时了。 “快了。”安安应了一声,加快了动作。 叶纤红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双手托腮,望着弟弟。 “姐——”安安的手顿了顿,突然叫了一声。 “干嘛?”叶纤红身子没有动,嘴里随口应道。 “没什么?”安安转头望了姐姐一眼,又没有出声了。 “有话就直说,这样吞吞吐吐干什么?”叶纤红没好气地训了一句。 “姐,你答应过我的,不管谁来找你,都不会离开。”安安小心翼翼地说道:“你说话算话吧——” “当然。”叶纤红望着弟弟那张绷得紧紧的脸,突然裂开嘴角笑起来。“这辈子我都不会离开你和爸妈——” 说完,站起来在他的头上用力揉了几下。 安安没有闪躲,只是神情马上松弛下来,脸上也显出些快活的神情。 胡向阳从房间慢慢走出来,看到他们姐弟闹在一起的场景,心里也轻松起来。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和安安吃了早饭后离开,叶纤红收拾好屋子,往戴老家走去。 “小红,你怎么突然来了?”看到孙女过来,戴老欣喜地问道。 见叶纤红神情不太对,又不放心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戴老关了收间机,把她按在椅子上,担心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呼出一口气。“只是突然知道了自己的生父是谁?心里乱糟糟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昨天晚上她翻来覆去没睡好,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原本想早诗诗姐吐吐苦水,可是想着她最近也情绪不好,只好放弃了。 后来不知不觉来到了戴老这边。 “啊?”戴老一愣。“你怎么知道的?确定没错了?” “应该错不了。”叶纤红也不瞒他,把所有经过一古脑儿全说了。 “照你这样分析,你生父的身份,可能真的搞清楚了。”戴老等叶纤红说完,才点点头。“不过你既然没打算认亲,那有什么好烦恼的?” 他一直觉得这个孙女比同龄人冷静,跟身边人的关系,都有明确的界限,谁是朋友,谁是好朋友,心里一清二楚。 一个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见面的人,就算是亲生父亲,又怎么样?何必自寻烦恼。 “我也不知道,就是心烦。”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苦恼地说道。 “可能是最近为了美食节的事,操心得太多,需要休息了。”戴老对小姑娘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也是毫无办法。“要不,出去旅游几天散散心?” “还是算了。”叶纤红把椅子放倒,仰面躺下去。“说不定过几天就好了。” 戴老听她这样说,也没有再劝,见叶纤红闭上眼睛,似乎要睡着了,没有打扰她,悄悄回到书房,开始打电话。 小红是高爱国的亲生女儿,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得了解一下高家以及高爱国这个人。 “柄焱,你确定小红是高家的孩子?”卫老爷子接到戴老的电话,也是吃了一惊。 高家在京城,只是普通的小家族,非常不起眼。 如果小红某一天打算回归高家,那对他们来说,需要重新考虑跟高家的关系了。 “应该错不了。”戴老回答道。“我只是比较好奇,高爱国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居然会生出小红这样一个女儿?” 叶纤红的妈妈叶知书,他已经很熟悉了,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 不管是智商还是情商,都算不上出色。 小红比较逆天的能力,应该不是遗传自她,唯一的可能,是来自高爱国。 “高爱国,我倒是见过。”卫老爷子笑道。“十多年前,我七十周岁,他父亲带着两个儿子过来拜寿,我对他还有些印象。” “怎么样一个人?”戴老好奇地问。 “很普通的一个年轻人。”卫老爷子淡淡地回答。“有点小聪明,又没多大心机,跟其它家族不成器的孩子差不多。” “啊?”戴老惊讶地叫了一声。 “现在四十多了,也没什么成就。”卫老爷子客观地评价道。“如果真的有点本事,高家会越来越衰败?” “那倒也是。”戴老承认这一点。 一个男人过了四十,如果还没有成绩,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而对一个家族来说,如果下一代没有人能撑起来,那败落是迟早的事。 “你打电话给我,是想了解这个人吧!”卫老爷子笑着说道。 “是的。”戴老像往常一样恭敬地回答。“我看小红因为这件事烦恼,所以先了解一下她的生父,再考虑如何给她建议。” “建议就不必了。”卫老爷子提醒道。“小红有自己的主见,我看她现在只是一时有些迷茫,过两天冷静下来了,就好了。” “那倒也是。”戴老笑道。“我刚才还建议她去旅游一趟,散散心。” “这倒是个好主意。”卫老爷子有些心动。“你劝她来京城吧!” “好,我试试看,不过希望不大。”戴老有些为难。“她的主意太正了,想影响她不容易。” “你试试就好。”卫老爷子倒没想过她一定会来。 “嗯。”戴老应道。“对了,老首长,送来的药酒收到了吧,你喝了有没有效果?” “当然有效果。”卫老爷子大声回答道。“效果太好了,我才喝了两天,整个人就精神十足。前几天走几步都累,现在可以连续走上大半个小时。” “那就好。”戴老一听,兴奋地叫道。 “所以我才羡慕你啊!能认下这么一个孙女。”卫老爷子叹了一口气。“如果换作别人,我肯定想方设法,把这个孙女抢过来。” “哈——”戴老被老领导的语气逗笑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几个糟老头子能活几年,全取决于小红。”卫老爷子难得认真地说道。“你一定要暗里保护好这个孩子,别让她受委屈。” “放心吧,首长,我一定把她照顾好。”戴老下了保证书。 “至于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你们也多加留意,我听振华说,想把他从警务系统调出来。那就安排去市政府行政管理科吧!那里锻炼人。”卫老爷子又建议道。 “行,我会想办法安排的。”戴老连忙应道。 挂了电话,戴老走到窗前,朝院子里望去。 见叶纤红依然闭着眼睛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又心疼起来。 看来她昨天知道那个结果后,一晚上没睡着。 走出书房,见陈姨在厨房折菜,准备做午饭。就叫她中午炖一只鸽子,给小红补一补身子。 陈姨答应一声,出门去隔壁的菜场买鸽子。 叶纤红原本只想躺下来偷个懒,没想到居然睡着了。 醒来时已近十一点,看到戴老戴着老花眼镜,坐在一边陪自己,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对不起,爷爷。原本只想靠一靠,没想到睡着了。”叶纤红坐起来说道。 “道歉干什么?”戴老不高兴地叫道。“心情不好了,来爷爷这边诉诉苦,安心睡一觉,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哦。”叶纤红只好乖乖认错。 “去洗个脸,马上可以吃中饭了。”戴老感觉这样才有一家人的感觉。“我叫小陈给你炖了只鸽子,你最近太操心,需要补一补了。” “谢谢爷爷。”见戴老这么体贴地照顾自己,叶纤红感动地说道。 第八十八章美食街计划(第六卷终) 在戴老家吃了午饭,又陪他聊了一个多钟,直到他的午睡时间快到了,叶纤红才离开。 回到家里,突然发现心里沉甸甸的感觉,像是一下子消失了,整个人恢复了元气。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思考自己突然失态的原因。 此时她已冷静下来,倒是轻易找到了答案。 说到底,还是重生前的经历造成的。 因为私生女的原因,她一直被父母以外的所有人轻贱,没有朋友也没有爱人,所以特别渴望生父能出现,把自己从痛苦中解救出来。 弟弟出事后,她一个人到了深圳,开始了独居的生活。 即使到了那个时候,她依然没有放弃这样的梦,就在某一天,亲生父亲来找自己,带自己回家,过上幸福的生活。 但是这个梦一直没有实现。 对亲生父亲的梦想破灭后,她心里曾暗暗发誓,就算他来找自己,也不会再理他。 重生后,她依然带着这样的情绪,所以没有想过去找他。 但是明天知道生父的身份后,她心里的平衡被打破了。 如果自己前世跟亲生父亲在一起,自己的生活或许会跟高敏瑜一样吧! 所以尽管她满意现在的生活,但是前世一直累积在心底的怨气,却突然爆发了,以致她的情绪有些失控。 去了一趟戴老家后,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呵护和关爱,她才突然明白过来。 重生的生活,真的非常幸福了,不但有胡向阳这样出色的男朋友,有诗诗姐这样的好姐妹,还有吃货团这么多好朋友,更有戴老这样关心自己的干爷爷。 就算是高敏瑜,她的生活肯定也没有自己幸福。 这样一想,怨气才消散,恢复了从前的冷静。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心里暗暗惭愧,原以为自己重生为人,已一切看开了。 没想到还积压着这么多的负面情绪,好在今天释放出来,以后肯定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意外了。 在屋了坐了一会,想起今天才是美食节第二天,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想到这里,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去现场看看。 到了美食街,只见人流依然非常密集,大量的游客要么手里拿着打包盒,边走边在吃东西,要么三五成群地围在商户摊前,准备买美食。 这时候那种烧烤、关东煮、麻辣烫什么的还很少见,温俊找了这些外地的客商,他们带来的这些新鲜美食,确实让虞城人眼界大开,花钱如流水。 连叶纤红也有些怀念前世吃大排档时的感觉,于是叫了两串关东煮,边走边吃。 来到王子饭店门口,看到那个舞台已拆掉了,这时候已摆了几个摊位,应该是王子饭店摆的。 叶纤红暗笑,这温俊还真会见缝插针,这样多摆几个摊位,最多赚几千块一天吧,他也不愿意放过。 “小红,你不是在陪你家人吗?怎么一个人过来闲逛?”一个女声突然在后面响起。 叶纤红扭头,原来是温俊和章诗萍。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叶纤红望了一眼她手里的烧鱿鱼,笑道。 见章诗萍嘴里吃得油腻腻,像只小花猫,而温俊始终一付优雅的模样,她就想笑。 这两人的反差,任何时候都那么大。 “我们是在巡逻,顺便尝一尝美食。”章诗萍得意地说道。“不像你,美食节一开始,就溜了。”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才不信她的鬼话。 “温俊,这些商户的生意怎么样?”她又问道。“她们能赚回租金吗?” 原本叶纤红觉得他们肯定会亏本,毕竟十天时间,租金就一万多了。 可是看现在的情形,除了几家生意特别差的,大多数说不定还能赚一笔。 “肯定能赚钱。”温俊信心十足地说道。“像我们刚才逛的那家烧烤店,一天的营业额都有三千多了,刨去成本,一天赚一千都没问题。” “这么厉害。”叶纤红吓了一跳。“如果这样的话,那十天就能赚一万多了。” “是啊!”温俊说道。“所以我才叫店里的厨师也出来摆了几个摊,这么好赚的机会,错过就可惜了。” “哦。”叶纤红望着前面生意火爆的麻辣烫摊位,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你又有什么好主意了?”章诗萍虽然三八,但是反应非常快,看到叶纤红若有所思的样子,猜测她又有了想法。 她刚才逛街的时候,也被这里的生意气氛所影响,暗里寻思过,如果自己也能开这样一家店,那就好了。 不过他们生意好,是因为美食节。 美食节只有十天,结束后就不可能这样赚钱了。 自己想不出赚钱的法子,但是小红比自己聪明,说不定有想法了呢? “小红你真的有赚钱的法子了?”温俊被章诗萍一提醒,眼前一亮。 “是有点想法。”叶纤红点点头。“不过需要大家一起商量一下,一两个人可能搞不起来。” “那没问题。”温俊连忙说道。“人我来召集,我们晚上再聚一聚,商量你的赚钱点子。” “行。”叶纤红也没推辞,笑着应下来。 既然决定晚饭在温俊这里吃,叶纤红就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叫他下班顺便把安安接过来。 胡向阳自然没意见。 挂了电话,叶纤红和温俊、章诗萍再逛了一会街,观察哪些商户好,哪些生意淡,暗里记下来。 走得累了,就回王子饭店,到包厢里坐下来,喝茶聊天。 章诗萍好几次打听叶纤红的赚钱思路,都被叶纤红找话题岔开了。 她见叶纤红不肯提前透露,只好悻悻地放弃了。 没过一会,苏思诗和蒋建辉兄弟就赶过来了,胡向阳、赵大成几个正经上班的人,来得晚一些,过了五点才赶到。 见在虞城的人全部到齐了,章诗萍催着叶纤红说她的主意。 叶纤红这才开始说出自己的打算。 “美食街各商户的生意你们都看到了,那赚钱的速度,真的跟抢钱一样。”叶纤红笑道。“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有没有办法也这样赚钱呢?” “不要卖关子了,直接说方法。”章诗萍不耐烦地叫道。 “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在虞城搞一条美食街。”叶纤红简单利落地说出答案。 “怎么搞?”赵大成问道。 “很简单,找一条相对短一点街道,我们大家一起凑钱,把所有店铺卖下来,然后装修一下,开各种各样的美食店。”叶纤红回答道。 “有生意吗?”小方问道。 “当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火爆,但是只要开起来了,细水长流,赚得肯定比其实生意多。”叶纤红信心十足地说道。 “难道叫我们这些人,也去做烧烤?”苏思诗疑惑地问。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最合适的做法,就是把这条街的风格统一,然后把店铺出去,我们当包租公包租婆。”叶纤红回答道。 “这倒是个办法。”蒋建光点头说道。“关键是要生意好,有人愿意租房子,否则就会亏本。” “你们忘了美食节我们做了什么吗?”叶纤红笑道。“美食街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啊!拍宣传片,打广告,让虞城人想吃美食,就想来这里,那样的话,生意才会越来越火爆。” “这个——”大家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只要把美食街名气打出去,做到一铺难求,我们想不赚钱都难。”叶纤红又说了一句。 这是前世已证明了的事,她自然不担心。 叶纤红有一句话没有说,现在房价低,一间店铺也不过十万。 等到二千年后,这边建成步行街,所有周边的商铺价值直线上升。 地段好一点,升到一百五十万的都有。 这才是真正的赚钱,到时店铺租金每年收几万,一间店铺就能让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了。 店铺本身还能升值十倍,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赚钱? 见大家的热情没有以往大,叶纤红也不在意。 “这样好了,我回去做个计划书,给大家参考一下。”叶纤红知道这样空口说白话,大家没有直观的认识,等各个数据做出来之后,大家看了投资回报率,肯定就动心了。 关键是她一个女人,不想把自己搞得太辛苦,所以才会借大家的力量一起做点事。 否则自己贷款搞美食街,说不定到二千年,自己单这一笔生意,就能赚几亿了。 “好。”还是温俊比较理智。“我们先吃饭,这件事我相信小红有自己的打算,到时大家再决定是否参与好了。” 大家都没异议,于是服务员把菜端上来,开始动手。 “小红,这件事你有把握吗?”胡向阳悄声问道。 “当然有。”叶纤红自信地回答。 “那我们自己做就行了,何必带着他们一起干。”胡向阳不理解地问。 “赚钱的方式这么多,何必自己单独做。”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要知道越是爆利的东西,眼红的人就越多,到时我们两个能应付得过来吗?” “哦。”胡向阳应了一声。“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解释了一句。“其实不管做生意也好,像你们在政府机关也好,只有让大家都获得好处,你才能稳稳往上升,否则你一个人得好处,别人肯定忌恨你,你每走一步,都要防备有人下绊子。” 第一章美食节的收获 美食节依然还在进行。 叶纤红却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花了两天时间,她把美食街的计划书写好后,交给温俊。 让他看了后,附下自己的意见和想法,继续往后传阅。 没过几天,这份计划书又回到了叶纤红的手里。 只不过原本只有薄薄四页纸的计划书,已变成了十几页,每个人看过之后,都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叶纤红粗略看了看,大多数人肯定了这个计划,不过也有人不放心,提了自己的建议。 保守一点的,觉得美食街不宜开得太长,挑一条店铺少一点的街道,这样风险小一些。 毕竟虞城只是个小县城,消费能力有限,不可能像美食节一样,天天有这么多的外地顾客过来消费。 平时的话,街上有十分之一的顾客就不错了。 当然也有激进的,觉得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大一点,最好街长一点,店铺多一点。这样才能多赚一点。 叶纤红知道这样说的人,纯粹是瞎闹,说好听一点,只是相信自己的判断。 她在计划书上提到的美食街目标,就是横街。 会选择这条街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位置比较好,在解放路的正中间,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建成步行街,这里人气都比较旺。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被解放路分成两半,长短正合适。 叶纤红粗略统计了一下横街的商铺数,东面略多些,南北两边加起来,大约有四十多家店铺。西边略少些,最多不过三十家。 如果稳妥一些的话,可以先把整条街买下来,然后根据情况先开发西边那条街。 等生意带旺了,再考虑需不需把另一半,也扩建成美食街。 如果担心店铺多了,反而让生意不好做,那就没必要扩大到整条街。 空着那半条街,那叶纤红也有备选方案,就是把它建成服装一条街。 在叶纤红的观念里,不管是美食也好,服装也好,只有集中在一条街上,形成产业规模,生意都会比较好做。 像前世的虞城,有人买下解放路和横街交叉处的一栋废弃旧厂房,整体装修后,建成一家服装商场,出租给商户,每个不足十平的店铺,租金就要收五万以上。 一栋闲置没人气的旧楼,经过聪明人点石成金,转眼之间,成了会下金蛋的母鸡。 后来周边也有人模仿,又建了很多服装商场,不过都失败了。 毕竟虞城的消费力有限,只能搞一个服装大厦。 倒是城北建起来后,有人在那边也搞了一家类似的服装大楼,生意倒是非常火爆。 作为房子所有者,收租金自然也收到手软。 叶纤红做为重生者,见现在还没有人发现这个商机,自然想提前介入。 它虽然不像房地产那样,动辄可以帮她赚几亿几十亿,关键是这个行业风险小,适合他们这些年轻人,用来做原始积累。 当然这份计划书只写了建美食街的事,没有把服装街的相关内容写上去。 她和章诗萍都有服装店,如果可能,她想和诗诗姐、章诗萍三家合作搞。 叶纤红把计划书放进抽屉里,也不急着说服他们。 她打算等美食节活动结束之后,拿到相关的数据之后,再考虑这件事。 这些人里面,除了温俊本身从事餐饮业,比较精楚这份计划书的价值,其它人未必知道食品行业的钱途,所以她不急。 没想到叶纤红决定先放一放,温俊却等不及了,第二天就找上门来。 “小红,如果他们不赶兴趣,那我们两家合作搞怎么样?”温俊有些热切地说道。 作为一个聪明人,他感兴趣的,不仅仅是在虞城建一条美食街,能赚多少钱。 他考虑得更加长远。 如果虞城可以建一条这样美食街,那其它县城,其它地区市呢,省会城市呢? 叶纤红这条赚钱思路,把他的视野一下子打开了。 开王子饭店时,他把注意力放在怎么做好一家饭店这件事上。 现在才知道,做餐饮业,不仅仅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 开高档酒家可以赚钱,开美食街照样可以能赚大钱。 美食节的成功,让他他突然明白了普通大众的消费能力。 自己现在拥有王子饭店这个招牌,把一部分虞城高消费能力的顾客吸引住了。 但是这远远不够,他应该花同样的精力,去赚普通消费者的钱。 叫他开一家小吃店,他没兴趣。但是开二三十家不同特色的小吃店,那就不一样了。 他可以想像得到,到时虞城饮食这一块,他的市场占有率,肯定超过周边几家饭店酒家了。 更何况小红还有另一条生财之道。 就是把市场做起来,然后把店铺租给别人,只要生意旺,房租高也有人要,那光收租金,一样可以赚大钱。 也就是说,他的赚钱渠道,比原来开阔了无数倍。 原先想开一家王子饭店的分店,因为精力不够,所以最后放弃了。 但是美食街就简单多了,只要把它公司化,每家店交给一个店长去管理,自己聘用一些财务人员,盯着业绩就行了。 这样的模式,跟国外的快餐店差不多。 如果管理模式成功了,只要资金允许,在周边几十个县各建一条美食街,都没有问题。 温俊想明白这些之后,才会这么急着找上叶纤红。 “再等等吧!大家都是朋友,总得给他们时间考虑。”叶纤红招呼他坐下来。“如果到时他们真不愿意投资,那我们两家合作也没问题。” 温俊的想法她明白,但是她还是更愿意大家一起合作。 原因就像她跟胡向阳说的,当你想垄断一个行业的时候,最好多叫些人来合作,大家一起赚钱。 这样既让圈子里的人,因为利益绑得更紧。也可以分担因此带来的风险,毕竟你生意好了,就会让别的店维持不下去。 一个人两个人想独吞这块蛋糕,很可能会抵挡不了别人的攻击,最后撑不下去,成了为他人做嫁衣裳。 “也好。”温俊见叶纤红态度很坚决,只好应道。 虞城的美食节,随着一天天的过去,名声反而越传越远。 原本担心本地人逛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生意会变得清淡,不料附近几个市县的游客加入之后,生意又变得火爆起来。 单是温俊的王子饭店,他门口摆的几个外卖摊,卖的烧鹅、卤味,和榴莲酥、叉烧酥等美食,每天的营业额就破万了。 更不用说炒面、炒饭、茶叶蛋、鸡蛋饼、粽子等小吃,从早到晚,都有顾客排队。 这种疯狂的场面,被电视台的记者拍下来播出之后,吸引了更多的外地游客过来品尝。 等他们吃饱逛够了,自然不可能马上回家,于是虞城其它地方的商户,生意也带动起来了。 所谓拉动消费,有时候就这么简单,当有人赚到钱之后,又把钱花在了别的地方,于是整个城市的生产力,似乎也一下子带动起来了。 这几天虞城电视台的记者们,算是最繁忙的,天天找典型的游客和店家,为这次美食节带来的变化歌功颂德。 作为获利最大的肖市长,自然天天笑得合不拢嘴。 这天下午,他正在办公室跟下属商讨接下来的工作,电话响起来了。 “你好,我是肖东胜。”他走过去接起电话,声音宏亮地说道。 办公室有两部电话,一部是分机,如果外面有电话打到市委市政府,总机一般会先了解一下对方的信息,过滤掉一些不合适的骚扰电话,再将电话转进来。 另一部是直拨电话,一般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知道,不对外公开。 当然还有一批人也知道,那就是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 肖东胜用这样的态度接电话,对方无疑是上级领导。 “肖市长你好,我是省委宣传部的郭奇志。”一个低沉却压迫味十足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郭书记你好。”肖东胜一听,身子猛地站直了,嘴里连忙问好。“请问有什么指示?” 美食节开幕时,省委宣传部派了一个副部长过来,算是给足了虞城面子。 没想到美食节还没有结束,省委宣传部的正部长,也就是省委副书记郭奇成,居然也亲自打电话过来了。 “你这个同志是不是在部队里呆过,说话时的腔调跟军区那几个人一个模样。”郭奇志笑呵呵地说道。 “报告郭书记,我以前确实在部队工作过。”肖东胜也笑起来。“郭书记的声音跟我以前的老上司非常像,我刚才差点以为自己还在部队里。” 突然接到省委常委的电话,他有些紧张。 以肖东胜的身份,原本不会因为省委领导的电话,而这样失态。 主要是郭奇志的声音,确实跟以前领导的声音很像。 最近因为美食节的事,跟不少领导打过交道,但是这样级别的领导,直接跟自己打电话,还是第一次。 “放松点,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郭奇志听了肖东胜的解释,反而喜欢上了这个年纪人的坦率。“是这样的,你明天带着美食节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到省委宣传部找我。” “是。”肖东胜一听,大喜,连忙答应下来。 第二章汇报工作 省领导找自己了解美食节的情况,肯定是要他总结经验,以便在其它城市推广。 挂了电话后,肖东胜没有时间跟下属交流工作了,通知他们先回去,自己回到办公室,把叶纤红当时写的那个方案拿出来,又重头看了一遍。 看完后,开始提笔写美食节开始后,虞城的收获。 对于宣传部而言,前面的方案虽然重要,但是不是宣传的重点。 重点是美食节开始以后,给虞城到底带来了哪些变化和收获? 只有实实在在收获了什么?省里才会学习和推广,说不定明年上半年,省会城市余杭或许也会办一届美食节。 如果它来主办,当然不可能像虞城这么小家子气,它的目标,是吸引全国人民,甚至吸引国外的游客,过来参加。 当天吃过晚饭,肖东胜打电话给叶纤红,把明天要去省里汇报美食节的事说了一遍。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笑道。“看来肖市长现在在省领导那里都挂了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高升了。” 正常情况下,肖东胜这个副处长要升正处长,必须成为正职市长或市委书记,那最快也要到明年,任职一周年以后。 如果省里看上他,直接把他调过去,那直接升一级,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所以那些有门路的二代,升职大多通过这样的办法,先到地方任职一年半载的,然后调到省市相关部门,升一级之后,再过一年半载的,继续调到地方任职。 调动得越频繁,升职就越快。 如果一直在一个部门里,升两级至少要五六年,但是这样调职几次,只要不违反中央的用人制度,两年升两级,就轻松多了。 “这还不是多亏了你。”肖东胜对叶纤红是真心感激。“调来虞城后,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的工作绝不能这么顺利地开展。” 当初刚调过来时,说得夸张一点,就是一个烂摊子。 稍不小心,自己就有可能陷进去。 “肖市长客气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居功。“你是领导,下面有人帮你出主意,这很正常,关键还是你领导能力强。我相信每个领导都有人辅佐,为什么他们就没有取得成绩?” 这倒是真的,任何一个领导身边,都会有这各种各样身份的人,充当智囊。 毕竟人无完人,靠自己一个人拿主意,总会有疏忽的时候。 “哈——”肖市长笑了。“小红你这样说我,我倒更加惭愧了。” 别人有人出主意是没错,问题是出的主意行不行? 至少小红给自己几个建议,个个都非常适合自己,才让自己在短短半年时间,就在市委市政府站稳了脚跟。 “我们是一家人,相互帮助本来就理所当然。”叶纤红见他这样清醒,一点没有被成功冲错头脑,倒不能再用矫情的话糊弄他。“何况你也帮了我不少忙。” “你这话没错,我们确实是一家人。”肖东胜收了笑,认真地说道。“向阳小时候因为小舅舅妈经常在外地工作,暑假寒假经常在我家过,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跟亲兄弟一样,你跟向阳的事,已经定了下来,我们确实没必要见外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重生后,生活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这是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除了有前世的阅历支撑之外,空间也是她底牌之一。 但是抛开这些,她也离不开胡向阳和肖市长的帮助。 两人虽然没有拿出多少实质性的东西,但是一个乡下女孩子,想在城里创业,不被人欺凌,势必需要借大人物的势。 从这一点来讲,胡向阳和肖市长对她的帮助非常大,所以她对他们的感激,也是真心实意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肖东胜笑道。“我这次去省里,准备带上你写的计划书,再把这次美食节给虞城带来的变化,总结一下,交给省里的领导。” “你就用这些东西向省里汇报?”叶纤红一听,连忙叫道。“这样可不行。” “为什么?”肖东胜惊讶地问。“难道哪里还有问题?” 下午他仔细思考过,觉得应该把这次美食节的筹备开始,到正式开幕,所有过程都记录下来,供领导参考。 虽然不方便夸大自己的成绩,但是一些具体的数据,他必须加上去。 只要领导眼睛没有瞎,就会知道他们取得了多大的成就。 “你这份文件,如果交给虞城市委书记,肯定没问题。”叶纤红解释道。“但是交给省里,问题就大了。” “啊?”肖东胜吃了一惊,连忙问道。“你详细说说。” 明天就要把报告亲自送到省里,他今晚打电话过来,本来就有请她确认一下的意思。 虽然对自己写的内容非常有自信,但是叶纤红在这方面的洞察力,比自己强多了,他还是希望听听她的意见,以防万一。 没想到还真有问题。 “肖市长,我请问你一下?”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如果省会城市余杭也办美食节,它们会照虞城这套流程来做吗?” “肯定不会吧!”肖东胜想了想,回答道。“不管是规模也好,档次也好,余杭都甩虞城几条街。” “我换种说法吧!”叶纤红发现自己这样说,肖市长的反应跟自己想要的不一样。“你先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省委的领导,为什么要办美食节?” “这个——”叶纤红问得这么直接,肖东胜一时愣住了。 想了一会,才回答道:“应该是想发展余杭市的经济,提升江浙省的形象吧!” 这一点,叶纤红早说服自己了,搞美食节,说到底就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宣传城市形象。 归根结底地说,目的应该差不多吧! “差不多。”叶纤红回答道。“但是余杭这么大一个城市,美食会少吗?你觉得能吸引游客过来品尝?” “这个,效果应该没有虞城那么好。”肖东胜想了想,承认这一点。 “那就对了。”叶纤红总结道。“如果余杭市搞美食节,目的肯定跟虞城市是不同的。他们的目的要复杂得多。简单地说,就是想向全世界宣传余杭这座古城,让西湖等人文景观被全世界的人知道。” “没错。”肖东胜想了想,承认叶纤红说得对。 “所以,对省委来说,所谓美食节,只是一个引子,吸引全世界游客来余杭旅游,才是最终目的。”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只要游客肯来,就算免费请他们吃美食,也非常值得。这些人在余杭,总归要消费的,这样就能带动旅游经济发展了。” 前世把旅游经济,称为绿色经济,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非常重视这一点。 像央视一套,天天在播放各个省的宣传广告,就是希望给观众一个好印象,如果出游,首选去他们的省份。 “我明白了。”肖东胜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要我把计划书的侧重点改一改,把美食这个原先的主要宣传点,转换到旅游消费这个概念上。” 作为分管经济的副市长,他的悟性自然也不低,叶纤红说到这份上,他自然豁然开朗。 “是的。”叶纤红见她明白了,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把美食节的目的和意义搞明白了,才能称省委领导的心,你这份文件才能发挥作用。” “好,好,我马上去改。”肖东胜大喜。“你的意见实在太重要了。” “不是我的意见重要。”叶纤红笑了一句。“是你身在局中,一时间没看清楚。我在局外,却看得清清楚楚。”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肖东胜爽朗地笑道。“我先抓紧时间去改了,明天回来后,再给你电话。” “好。”叶纤红回答。 挂了电话后,胡向阳凑过来。 “干嘛啊!”叶纤红扯住他的耳朵,把他越靠越近的嘴,拉到一边。 “你刚才打电话的样子,实在太帅了。”胡向阳脸上露出崇拜的神情,讨好地笑道。 因为耳朵被叶纤红拉着,他的头随着叶纤红的动作,往一边扭过去,身子却一动不动,看起来脖子伸得老长,头歪在一边,非常滑稽。 “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叶纤红怕他扭到脖子,只好松了手,忍不住瞪眼骂了一句。 “这怎么叫不要脸?”胡向阳笑意更浓了。“什么时候说真心话也要被人嫌弃了?” “受不了你。”叶纤红在他脸上捏了一下,无可奈何地说道。 以前觉得胡向阳痞痞的,坏坏的,现在才发现自己弄错了。 他完全是一条小奶狗嘛! 不过长得这么帅,体力又这么好,嘴巴还甜死人,叶纤红根本没法抵挡他的魅力。 安安这时候在自己的房间里,两人做些小动作,倒不用担心被人看到。 两人腻歪了一阵,一起坐在沙发上说话。 “对了,你工作调动的事,有眉目了吗?”叶纤红问道。 在她看来,卫大伯都亲自开了口,调动一个副科级小人物,那是分分钟都能搞定的事。 “还没有。”胡向阳身子倒过来,头靠进叶纤红的怀里,双手抓住叶纤红的手,在嘴边来来回回亲着。“反正我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有想过去哪里吗?”叶纤红手心手背被他的嘴唇磨得痒痒得,心却越来越柔软,于是伸出另一只手,在他头上轻轻抚着,嘴里随口问道。 “没有。”胡向阳老实地回答。“别叫我去秘书科这种地方就行,要我动笔写写画画,就要我老命了。” “你放心,不会叫你去那种地方的。”叶纤红啐道。“真得要你跟在领导身边,最多只能当个司机——” “当司机倒简单了。”胡向阳曲了曲肱头肌。“或许还可以当保镖。” “要不,去行政管理科吧!”叶纤红想了想,突然有了主意。“那种地方离领导近,又经常跟外面的人打交道,比较锻炼人。” 叶纤红别的不熟,前世听一个闺蜜说过,那些二代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市政办公室的接待科。 闺蜜男朋友就是一名公务员,混得还不错,所以了解这些内幕消息。 这时候好像还没有专门的接待科,像虞城市政府那边,除了两个秘书科,就是行政管理科。 “主要是干什么的?”胡向阳问道。 “这个你问你表哥就知道了。”叶纤红捏了一下他的鼻子,让他没法亲自己的手。“据我说知,就是给市领导打杂的。” “那倒不错。”胡向阳其实从字面意思,就猜到了一些,听叶纤红这样说,更明白了。 “如果你同意,那我就找戴老说说看。”叶纤红觉得卫大伯离开后,这件事十有八九,要在戴老身上落实了。 “行。”胡向阳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 第三章瑜伽馆装修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美容会所。 在里面走了一圈,没见到董采玉,却发现多了两个女孩子。 忽然想到董采玉前段时间,安排人去欣昌外公那边,学拔罐和刮痧,叶纤红猜测就是他们。 也没问他们的情况,叶纤红走出美容会所,来到十米之外的另一栋小楼房前。 那边是董采玉前段时间租下的,准备建成瑜伽馆,现在正在装修。 她怕麻烦,就没有管这些,交给董采玉去负责。 走进屋里,闻到一股二甲苯的气味,看到董采玉戴着口罩,正在跟两个装修师傅说着什么。 看到叶纤红来了,她停止跟装修师傅说话,过来打招呼。 “装修还顺利吧!”叶纤红随口问道。 “还行。”董采玉回答。“就是这几天涂料里的气味受不了。” “你叫他们少用这种刺激性的东西,多花点钱没事。”叶纤红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道。“这些东西是有毒的,装修好之后,也要晾不少日子,才能正式使用。” 这时候装修没那么讲究,装修师傅为了省钱,会用这种甲醛严重超标的化学制剂。 想到空间有不少绿色植物,它们能吸收一部分甲醛,叶纤红决定回去之后,把空间里的绿植移一些出来,一等装修结束,马上拿过来放在这里。 “知道了。”董采玉回答道。 心里却有些委屈。 她是第一次接触这一块,为了不辜负叶纤红的信任,所以总想着少花冤枉钱,于是买材料时,就有些抠门。 装修师傅对这样的外行,自然不会客气,既然你想省钱,我就用最差的材料给你做,反正他们有的是办法赚钱。 好在这些涂料配方虽然有区别,装修后的效果还是差不多的。 这时候的工人,职业道德还是不错,不会做出偷工减料的事。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叶纤红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你跟阿姨现在还在租房住吧!这几天我打算买几套房子,你们几个管理人员一人能分一套。如果干满五年,这房子就送你了。” “啊?”董采玉大吃一惊。“真的?” “骗你干嘛?”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我是那种乱开空头支票的人吗?” “那倒不是,谢谢你。”董采玉欣喜地叫道。 房子的事,对她来是说最大的问题,没想到这么容易解决了。 她在叶纤红这边上班后,虽然工资不低,生活没有压力,但是离买房还差得远。 特别是妈妈身体一直不好,干不了活,她更不敢乱花钱。 除了生活必需品,其它的钱她全部存起来了,就怕妈妈哪一天突然犯病,看病需要花钱。 “别急着谢,等搬进新房子的时候,请我们几个大吃一顿就好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一定,一定。”董采玉连声说道。 交代完工作,叶纤红离开了瑜伽馆。 回家的路上,她开始反思自己,刚才为什么突然会起这样的念头,买房子安排董采玉入住。 或许是因为刚才她忍着刺鼻的气味,依然在里面跟装修师傅沟通? 还是突然觉得她在某些方面,跟前世的自己很像,所以触到了自己? 前世自己刚到深圳时,因为人生地不熟,只能干流水线操作工和酒店服务员这样的工作。 原因很简单,这些工作报酬低,工作时间长,愿意干的人不多,所以长期在招工。 为了吸引人,他们大多包吃包住,她为了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并不至于饿着,所以没得选择。 那时候尽管过得很苦,但她依然坚持着自己做人的原则。 算了,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想这个干什么? 反正自己早有买房子的计划,给几个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好得住宿环境,就当这件事提前确定下来了。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心情才变得轻松起来。 回到家里,她准备抽时间打听一下,前面几栋楼里谁家打算卖房子。 固执地选择在这里买房子,是因为她自己就住在这边,希望和董采玉她们能住得近一点,碰到事情可以相互照应。 这或许是女性老板特有的思维,叶纤红总希望将来就算个个都成了亿万富翁,私底下依然能像朋友一样来往。 离午饭还早,叶纤红在沙发里坐了一会,打算进空间看看,把熟了的杨梅、枇杷摘了,下午抽时间处理一下。 杨梅只能浸烧酒,处理起来比较快。制枇杷膏就比较麻烦了,不但每一颗都要剥皮挖籽,还得小火熬很久。 不过想到制作完成后,可以让弟弟吃到健康的西式早餐了,叶纤红又有些兴奋。 到时把面包在炉子上烤一烤,上面涂上一层厚厚的枇杷膏,一口咬下去,味道肯定非常好。 就着牛奶吃下去,既营养又健康。 当然也可以做几张鸡蛋饼,上面加一点枇杷膏,再加点黄瓜丝、醉好的鸡胸肉,卷起来吃肯定很过瘾。 叶纤红做了一会白日梦,正要进空间,电话响了起来。 “小红,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是妈妈的声音。 “回来?你有什么事吗?”叶纤红奇怪地问。 美食节开张那天,自己明明刚回去过啊!还不到一个星期,她怎么就催自己回家了? “我就猜你忘记了。”叶知书呼出一口气,没好气地说道。“你小姑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她还一直念叨你能回来一趟,帮她的忙,你倒好,忘得一干二净了——” “哦。”叶纤红一惊,才记起她的婚期在阴历九月份初,中秋节过去这么久了,早就进入九月了。 “你抽时间回来一趟吧!”叶知书嚷道。“过两天就要准备酒席了,你那边来多少个朋友,最好提前说一声,家里好准备。我们这边亲戚少,你小姑还想你多叫些朋友过来,给她撑一下面子呢?” “行,我下午回来一趟吧!”叶纤红一听,连忙说道。 这确实是自己的错,居然把这件事忘了。 尽管以前和奶奶小姑关系紧张,现在她也看开了,该帮的忙还是得帮,该给的面子还是得给,前世那些意气事,还是看开些比较好。 “那好。”叶知书见女儿下午就回来,松了一口气。 她跟叶纤红一样,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小姑这两天就算再忙,也会找理由到家里来坐一坐。 坐下后也不说什么,只是陪笑脸说好话,时不时地叹口气,叹家里亲戚少,就算找几个伴娘也困难。 叶知书和郑建国也不傻,知道她想让小红回来帮忙,毕竟家里这么多亲戚,只有小红能解决得了。 今天上午她又过来了,叶知书实在受不了,只好打电话给女儿,催她抽时间回来一趟。 挂了电话,叶纤红没时间进空间了,寻思送什么东西给小姑当贺礼。 这时候乡下女子出嫁,嫁妆抬去男方家前,会拿出来放在院子里,展示给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看。 虞城这边普通人家的嫁妆,除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大件就是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这些,再高档一点的,会加一台大彩电,一般都是二十一寸。 像摩托车、电冰箱、洗衣机这些,现在还很少见。要过几年之后,经济条件更好了,才慢慢有人当嫁妆嫁过去。 如果撑场面,当然是电器最吸引大家的眼球,叶纤红想了想,决定等一下去一趟桃园商场,买几件家电送给小姑。 当然金器也不能少,以小姑夫家的条件,戒指肯定会买一只,其它的估计就没戏了,给她买只金手镯和一条金项链吧。 这些东西加起来要上万块了,对叶纤红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拿定主意之后,叶纤红拿了钱装进手包里,出门来到桃园商场,先到金器柜台挑项链和手镯。 这时候黄金比较便宜,一克还不到一百块。 挑了一只小指粗的金手镯,上面刻了龙凤,看起来很喜庆。 又挑了一条十五克重的项链,下面又配了一块心形的坠子,看起来比较拿得出手了。 照叶纤红的习惯,女式项链十克就够了。考虑到小姑戴上后,有给亲朋好友看的作用,最后还是决定略粗一点。 付了钱之后,把首饰放进手包里,又到楼上的家电柜里看家电。 挑了一台双门冰箱,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原本想买电视机,又怕她们已买好,于是放弃了。 付了钱后,填了送货地址,叶纤红走出商场。 看时间已到了十二点,她也懒得回家做饭了,开车直接往家里而去。 到家的时候,爸妈已吃了饭,妈妈正在收拾桌子。 “怎么这时候回来?吃饭了没有?”叶知书问道。 “还没呢?”叶纤红一屁股坐下来,叫道。 “你到底在忙什么?不会连吃饭也忘了吧!”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不能早点回来吗?” 说归说,还是担心女儿饿着,连忙回厨房找好吃的。 笋干烧肉还有剩下,中午的炒鸡蛋也没吃完,红烧鱼也还有半条,叶知书把这些拿出来,又去电饭煲盛饭。 饭还没冷,现在吃正好。 叶纤红现在胃口好了,一大碗饭就着笋干烧肉,全部吃下去了。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吃这么多?真要成饭桶了。”叶知书以前老是叫女儿多吃点,现在见她胃口这么好,又担心她变胖变丑,忍不住又唠叨起来。 “行,下次我少吃点。”叶纤红自己也觉得这样吃不是个办法,必须节制一点。 收拾好桌子,母女俩坐下来。 第四章给小姑送礼 “你小姑结婚,你打算送什么?”叶知书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这件事。 “你自己看。”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两只红色的首饰盒,递给她。 “你倒是大方,送了项链,还要送手镯啊!”叶知书心疼地说道。 “以我家现在的条件,如果连这些也舍不得,不会被人戳脊梁骨啊!”叶纤红无可奈何地说道。 “这倒也是。”叶知书叹了一口气说道。 自家现在住这么好的房子,所有能买得到的家电全配齐了,如果小姑结婚,不送点像样的东西,确实会被乡下人看轻。 他们才不管你家以前有没有矛盾,只会看你家有钱了,对穷亲戚好不好? “我还买了一台电冰箱,一台洗衣机,商场等一下送过来。”叶纤红说道。“等东西到了,我再把这些金器一起送过去。” “唉,随你吧!”叶知书又叹了一口气。 她也是矛盾,一方面小姑一家以前对女儿这么差,现在女儿过得好了,却要为她们花这么多钱,她是真心心疼女儿不容易。 另一方面,又知道除非不在农村生活,否则帮自家人撑场面,在所有人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母女俩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说着闲话。 “小红回来了啊!”门口传来小姑的叫声。 叶知书一听,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站起来迎出去。 叶纤红笑了笑,跟在妈妈的后面。 不用猜也知道,以小姑的小聪明,肯定知道只要天天到哥嫂家诉苦,自己就会回来帮她的忙。 所以一听说有车子开进村里,就知道是自己回来了。 “小姑来了啊!快进屋。”叶纤红堆起笑脸,热情地叫道。 “好,好。”郑建琴边应边跟进来。 马上要当新娘了,她新烫了长波浪披肩卷发,脸上也认真拾掇过,整个人面貌一新,比以前好看多了。 “小姑烫了头发啊!好漂亮。”叶纤红笑着夸了一句。 “随便烫了一下。”郑建琴回答得有些不自信。 在别人面前,她还可以炫耀一下自己的新发型,在侄女面前,就不好意思了。 自己就算弄成一朵花,也比不上叶纤红随便扎着头发漂亮,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再戴上金首饰,就更漂亮了。”叶纤红从盒子里拿出金项链,走过去帮她戴上。 又拿出金手镯,给她套在手腕上。 “这——”郑建琴摸了摸项链,又摸了摸手镯,爱不释手。 有心想问一问这是送给我的吗?又不敢开口,就怕万一不是,那就尴尬了。 “这是你侄女送你的贺礼。”叶知书在一边心情复杂地说道。 “真的啊!小红,太谢谢你了。”郑建琴见这两件金器真的是送给自己的,惊喜交加地叫道。 马上就要结婚了,未婚夫赵有才除了送自己一只金戒指,其它什么也没有。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花几百块钱,去买一根细细的项链,没想到侄女出手这么大方,送了自己一条这么漂亮的金项链。 最让她惊喜的金手镯,差不多有小手指粗了,戴在手腕上沉甸甸的,估计有三十克了。 前几天她去过金店,像这样一条金项链加上一只金手镯,少说也要五千多块。 “你喜欢就好。”叶纤红笑着说道。 “喜欢,当然喜欢。”郑建琴喜滋滋地说道。 “对了,你的嫁妆办得怎么样了?东西买好了吗?”叶纤红又问。 “差不多了。”郑建琴回答道。 说到这个,她的喜悦又慢慢淡了下去。 哥哥嫂嫂买了不少新被子送自己,学校同事也送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热水瓶啊瓷器啊反正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像样的家电。 未婚夫家里倒是有一台二十一寸的彩电,可惜放了几个月了,外观有些旧了,不能当作嫁妆了。 否则有一台彩电嫁过去,嫁妆就有模有样了。 她一次一次过来,其实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希望哥哥嫂嫂懂得自己的心思,让侄女不用送其它东西了,就送一台彩电就行。 可是真的要她说出口,她又丢不起这个脸,毕竟今天三十了。 如果向大哥借钱,又怕未婚夫心里不舒服,毕竟借的钱,是要还的。 “我也不知道你们缺什么,回来的路上,去桃园商场买了台冰箱和洗衣服机,等一下他们会送过来,你收一下就好。”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 “小红——”郑建琴一听,心里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既然是一家人,就别客气了。”叶知书见她这付模样,女儿乱花钱带来的心疼,也就压下去了。 “嗯。”郑建琴像个小姑娘一样点头。 这会儿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阵又一阵地起伏。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只要我做得到的。”叶纤红又回了一句。 这么多钱已花出去了,也不在乎再多花一些了。 “除了婚车,其它的都齐备了。”郑建琴这时候哪里还好意思再开口,连忙笑着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见她没有狮子大开口,心里舒服了点。 三人坐着说了一会婚礼上的准备,郑建琴有些心不在焉。 小红说等一下有冰箱和洗衣机送过来,她急着想回家看看。 叶知书也没挽留,送她到门口。 “你看你小姑,三十岁的人了,比你都不如。”叶知书等小姑走远,不满地哼了一声。 她是真的不会忘记小姑和婆婆以前是怎么对待小红的,亏她现在有求于女儿了,就装出一家人的模样。 “算了,妈。”叶纤红知道妈妈心里不舒服,抱着她的胳膊靠在沙发上。“现在有钱了,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是得做,相比舅舅和外婆他们,我给他们算是最少了。” “这倒也是。”叶知书想了想,心理一下子平衡了。 女儿给干妈家两个弟弟,每人花了几万块钱,一个开了家店,一个开了家家具厂。 自己娘家的外甥,也开了一家美容店,估计往后能赚不少钱。 像小姑这次结婚,金器加上电器,总共不过花了一万来块钱,算是最省钱的了。 “就是不知道爸爸有没有暗里塞钱给小姑?”叶纤红开了句玩笑。 “你爸他敢?”叶知书怒气冲冲地说道。 嘴里虽然骂得凶,心里还真的没有把握。 只要兄弟姐妹关系还可以的,哪个做哥哥的,不会暗里给弟弟妹妹一些帮助? 换作自己,如果有弟弟要结婚,肯定也会这样做。 老公的心这么软,暗里塞一些给小姑,其实很有可能。 不过家里的钱一向由她掌管着,老公手里不可能有大额的钱,所以就算给,数额也不会很大。 “妈,你怎么变得越来越小气了?”叶纤红取笑道。 “臭丫头,连你妈也敢取笑。”叶知书伸手来敲叶纤红的头。 叶纤红身子一扭,就躲过了。 “我有说错吗?”叶纤红继续刺激她。“以前都是我小气,舍不得花钱,都是你劝我要大方一些?现在却反过来了。” “瞎说什么呀!”叶知书瞪了叶纤红一眼。“以前是我们赚钱给你们用,当然可以大方一点。现在家里的钱,全是你赚的,我怎么能把你辛苦赚来的钱,做烂好人送出去?” “原来如此。”叶纤红摇了摇妈妈的胳膊。“对不起,妈,是我误会你了。” 叶知书斜了她一眼,没有出声。 没过一会,郑建国也回来了。 小妹结婚,他做哥哥的,肯定最忙最累。 所以安排好工厂的事,就回家来帮忙。 见女儿也回来了,想必也是回来帮忙,忍不住憨厚地笑了。 “爸,小姑那边还有哪些事没搞定。”叶纤红站起来问道。 “你别担心,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郑建国回答。“明天开始借桌子凳子,后天就有客人上门了。” “那就好。”叶纤红见父亲说得这么肯定,心定下来。“如果有什么事要我去做,你提前跟我说一声。” “好。”郑建国应道。 以前弟弟妹妹都不喜欢小红,所以自己一家和他们都有隔阂,除了过年过节,平时走动很少。 他一直希望大家能放下偏见,像一家人一样和和睦睦的。 没想到现在总算实现了,这让他特别满足,就算再苦再累,也忘记了。 “对了,车子的事,你定好了吗?”郑建国又问。“正式结婚的日子,就在三天后,你最好提前一天把车子开回来,还得开到花店装饰,时间晚了我怕来不及。” “行,我明天开回来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小姑要的几个牌子,诗诗姐、温俊、蒋建光他们几个,全部都有。 最后选择借温俊的车,是因为诗诗姐的车是红色的,她觉得做婚车不够庄重。 叶纤红个人觉得,黑色车做婚车头车,是最适合。 这件事早就跟温俊提起过,他也答应了,所以不用担心。 “那最好。”郑建国回答。“还有,喝喜酒的客人,除了胡向阳,你还有其它人过来吗?” 小妹这么晚结婚,为了面子,肯定希望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自家的亲戚不多,有钱的更少,倒是学校有几个同事会过来。 老师虽然说是灵魂工程师,攀比之心一点不会比普通人少,所以她才希望小红这边能来一些朋友。 “既然小姑希望我带一些朋友过来,那就给我留一桌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至于请谁过来,到时看谁比较空,就叫谁来。 现在也没法确定。 “好。”见小红明白自己的意思,郑建国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第五章熬枇杷膏 跟爸妈继续聊了一会,叶纤红回到虞城。 到家后,叶纤红抓紧时间进了空间,采摘杨梅和枇杷。 烧酒空间存了不少,上次泡杨梅时,她就买了几坛高梁烧,这次倒不用去买了。 叶纤红把摘下的杨梅,放进玻璃罐里,等八分满了,就倒入烧酒,浸没杨梅,用保鲜膜封住瓶口,盖上盖子,就算完成了。 杨梅还没有全部红透,她挑颜色比较红的摘了一罐,所以很快完成了。 枇杷倒是大半成熟了,叶纤红摘下来后,装在竹篮里。 做枇杷膏必须去皮和去籽,这个比较麻烦。 去核还相对简单一点,皮非常难剥,想到枇杷膏必须煮透后再熬制,她觉得可以像酿葡萄酒一下,用手抓烂枇杷,那样籽和皮应该自动分离出来了。 叶纤红把枇杷倒进不锈钢面盆里,洗干净手后,开始用力抓枇杷。 果然,枇杷被抓烂之后,肉化成了泥,皮和籽就轻易分离出来了。 原本她还担心,一下午能不能剥出两斤枇杷肉来,现在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能全部搞定了。 把一盆去掉皮和籽的枇杷从空间拿出来,装进大汤锅里,加了点水开始煮。 等水煮开,叶纤红加入白糖,继续熬煮。 糖很快化开了,她把火关小一点,让它慢慢煮着。 剩下的枇杷,叶纤红准备全部酿成枇杷酒。 枇杷酒的酿制方法跟葡萄酒不同,不是直接由枇杷发酵而成,需要糯米酒勾兑后才能饮用。 叶纤红把剩下的枇杷洗干净后,中间切一刀,挖去籽,然后放在筐里沥一下水份。 再拿出准备好的干净玻璃罐,先在底下铺了一层白糖,放上一层去籽枇杷,再洒上一层白糖,这样一层一层直到玻璃罐放满。 用保鲜膜把罐口密封,放进空间里,叶纤红觉得那里时间过得比外面快,所谓阴凉干燥也比外面好。 一般来说,这样密封一个月后,枇杷就被糖腌制透了,如果尝枇杷的味道,已跟果脯差不多了。 这时候就可以加入糯米酒,让酒和枇杷味道融在一起,再密封放两个月,枇杷酒就做成了。 到时候把酒倒出来,过滤掉枇杷和杂物,再沉淀一下,就可以正常饮用了。 至于酒的浓淡,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调制。 像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当然会兑得淡一下,到时想喝时,加点冰块,喝起来像果味汽水。 其实酿枇杷酒,叶纤红前世没有尝试过,只看朋友做过一次,方法倒是记得。 等剩下的枇杷全部腌好后,叶纤红出了空间,打开锅盖。 锅里的枇杷膏已熬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开大火,都水份再煮干一些,就关了火。 拿出钥匙舀起来尝了尝,味道算得上完美。 继续放了一会,等凉得差不多了,开始用玻璃瓶装起来。 一篮枇杷至少有十几斤,只熬了三瓶枇杷膏。 看着丢在一边的枇杷籽,叶纤红仔细挑了挑,最后挑出二十颗最饱满的籽,在水果区的空地上种下去。 原本觉得再种十株够了,又一想,反正空地这种多,多种几株也没事。 而且空间培育出来的枇杷树,肯定跟外面的不同,就算以后移到外面,种到院子也不错。 种完枇杷又想种杨梅,叶纤红又在杨梅树上仔细找了找,挑出十多颗完全成熟的杨梅,在河边洗去果肉,到果园区的空地上种下去。 做完这些,看时间已四点多了,叶纤红洗洗手,准备做晚饭。 安安回来时,看到桌上放着三个瓶子,凑过去闻了闻。 “姐,这黄色的是什么酱,怎么闻起来有股枇杷味?”安安朝厨房的姐姐叫道。 “有枇杷味,自然是枇杷膏。”叶纤红在里面笑道。“你拿钥匙舀一点尝一尝,喜不喜欢这个味道?” “哦。”安安应了声,拿了只搅拌用的不锈钢小汤匙,舀起来小心地尝了尝。 “味道怎么样?”叶纤红从厨房探出头来问。 “非常好吃。”安安笑着回答。 这枇杷膏加了很多糖,非常甜,又有枇杷独特的清香味,味道自然不差。 “那我用它给你蘸面包好不好?”叶纤红问道。“商场买回来的果酱,有防腐剂,吃了对身体不好,自己熬得吃得健康。” “好啊!”安安回答道。 叶纤红见他喜欢,心里非常有成就感,等做好菜后,看三瓶枇杷膏已彻底凉了,就把它们盖紧,放到冰箱里。 等到胡向阳回来,叶纤红拿出饭菜,准备吃饭。 “再过两天就是小姑的大喜日子,你到时抽得出时间吗?”叶纤红问道。 “只是喝喜酒的话,当然抽得出时间。”胡向阳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笑了笑。 胡向阳做为郑家的毛脚女婿,肯定得上门,所以叶纤红提心他临时有事,离开虞城,所以提前跟他说好。 “还有别的事要帮忙吗?”胡向阳知道小红那个小姑的德性,所以主动问道。 只是去捧个场,肯定没问题,就怕她不停向小红开口,惹恼女朋友。 “不用了。”叶纤红摇摇头。“我今天回去了一趟,送了她一只金手镯,一根金项链。又买了一台电冰箱和一台洗衣机,给她做嫁妆,想来她也找不到借口,说我们小气了。” “那倒是的。”胡向阳笑道。“你出手这么大方,她面子里子都有了,应该会见好就收,不再缠着你了。” “但愿如此。”叶纤红随口应了声。 小姑这次已算计了自家一次,应该不会再来找麻烦了。毕竟她也不傻,不会为了一点小利益,彻底惹恼自己,让两家反目成仇。 她其实最担心的是奶奶出什么花样,毕竟这个家里,她才是最会惹麻烦的人。 “对了,诗诗姐这几天怎么没过来吃饭?”胡向阳突然问道。 以前晚饭一般都是四人一起吃,他也习惯了,连续几天少了个人,连他这个不太关心这个的人,也觉得奇怪。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摇头。“估计有事要忙吧。” 她还真的不知道诗诗为什么没过来,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忙吧! 诗诗姐管理的是家族企业,内部关系复杂,她虽然是总经理,其实制掣很多,需要随时在公司里,为它掌舵解决矛盾。 不像自己的公司,怎么发展自己说了算,不用担心有人搞小动作。 只要用对人,把工作全部丢给手下,做甩手掌柜,也没问题。 现在诗诗姐打算跟蒋建光结婚,又会增加新的矛盾,以后蒋家和苏家的企业关系怎么处理,也是个新课题。 理论上讲,两个家族联姻后,虞城的平衡肯定会打破,一个新的经济体,话语权肯定会变大。 但是对苏家蒋家的其它子弟来说,肯定不是个好消息。 他们当然不愿意蒋建光和苏思诗的权力过大,那对他们的利益有影响。 叶纤红有时也会思考这个问题,猜测诗诗姐会为这些事纠结。 “其实以诗诗姐的能力,根本没必要留恋家族企业,自己创业不是更好。”胡向阳感慨地说道。“反正她弟弟一直虎视眈眈,交给他不就完了。” 诗诗姐一个女孩子,根本没背负这么大的家族的责任。 做得好,理所当然,做得不好,人人埋怨。 这一点来说,小红无疑比她聪明多了。 从创业开始,就坚持不用自家的亲戚,宁愿多花钱帮他们另外开店开工厂,就是希望工厂内部,没有不和谐的声音。 “你懂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诗诗没想过离开,问题是除了她,家族没有人能把这个担子挑起来。” “那就请人来管理啊!”胡向阳不在意地笑道。 小红创业才多久?这么快就把管理层配置齐全了,说到底还是管理理念的问题。 否则她也不可能这么轻松。 “跟你说不明白。”叶纤红哼了一声,低头吃饭,不想再跟他讨论这件事。 胡向阳看到自己轻松,所以才会这样评价诗诗姐。 问题是自己有前世的管理理念,又知道茂琳姐、乔昌智和谢建奇的能力,才不计代价地把他们招进来。 如果自己跟诗诗站在同一平行线上,没有前世的经验加峙,照样不敢这样大胆用人。 特别是今年才九二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传入中国,怎么管理企业,都在模仿国有企业那一套。 而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时代流传下来的,根本不适应现在的企业要求。 等到大量的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在国内出现,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胡向阳笑了笑,没有在意。 三人安静吃了会饭,他又开口了。 “听说你提出开美食街的计划,大家不怎么支持,对不对?”他笑着调侃。 “对啊!”叶纤红斜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想说他们都没眼光?” 碰到这种情况,胡向阳永远站在自己这一边,她觉得他肯定会这样说他们。 “不会。”胡向阳贱贱地笑道。“我今天才发现,神机妙算的叶纤红,居然也有失败的时候。” “胡说八道。”叶纤红气得伸手去敲他的头。 第六章肖市长的收获 电话突然响了,叶纤红放下筷子,站起来去接电话。 “小红,你现在在家吗?”是肖市长的电话。 “在啊!”叶纤红回答。“正在吃晚饭。” “那就好。”肖东胜笑道。“你先吃饭,我等一下来你家一趟。” “好。”叶纤红连忙应道。 挂了电话,她回到饭桌前。 “谁?”胡向阳问道。 “你表哥。”叶纤红回答。“他等一下要过来。” “啊?他过来?”胡向阳吃了一惊。“不是叫你过去一趟?” 虽然跟表哥的关系一直很好,像亲兄弟一样,但是他毕竟比自己年纪大,现在又成了副市长,不管有事没事,总是他们去拜访。 “你以为我耳朵有问题,连这也搞不清楚?”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哦。”胡向阳认真地望了她一眼,“你最近是不是又替他出了什么好主意?” “咦?你变聪明了嘛!”叶纤红在他脑门上戳了一下,笑着说道。 “没办法,整天在你这个聪明人身边耳濡目染,变聪明一点也应该的嘛!”胡向阳嬉笑道。 二人边吃饭边斗嘴,晚饭比平常慢了十分钟。 安安边吃饭边看电视,没有理他们。 等收拾好厨房,肖市长才过来。 叶纤红开门把他迎进来,看到他手里提着一篮东西,随手放在茶几上。 “肖市长来做客,怎么还带了礼物,真是太客气了。”叶纤红笑道。“我们每次过去,可都是空着手的。” “没什么好东西。”肖东胜笑道。“今天去余杭,路过一家店在卖余杭特产,就带了一些回来,给你们尝尝。”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自然不会相信有这么巧的事,不过也没揭穿。 泡了茶端上来,三人一起在沙发上坐下来。 “这次去余杭,幸亏你提醒了我,否则收获不会这么大。”说到正事,肖市长的脸色郑重起来。 “我也是旁观者清,才说了几句。”当着胡向阳的面,叶纤红不想表现得太高调,免得肖市长不自在。“主要还是肖市长工作做得扎实。” “你呀!”肖市长无奈地说道。“不管帮了别人多大的忙,都不肯居功。” “表哥,你详细说说,小红到底帮了你什么忙?”胡向阳在一边插嘴。 小红就算做了美食节的计划,对表哥的仕途帮忙还是有限的,难道她们还有其它项目,是自己不知道的? “向阳啊!你天天跟小红在一起,为什么她的能力一点了没有学到啊!”肖东胜见小红想低调,偏偏表弟却大大咧咧地提问,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其实混官场和机关,就要有小红这样的情商和处理能力。 一方面能力强,上司碰到问题和困难时,能有办法帮他解决。另一方面,不居功,即使自己做了非常大的贡献。 任何一个人,都喜欢有这样的下属,而表弟却差多了。 “我怎么没有学?”胡向阳嘿嘿笑了笑,没有一点尴尬。“主要是她太英明了,所以我就算再聪明,被她一比,就显得傻了。” 肖东胜一愣,接着就笑了。 表弟的话也确实有道理,叶纤红只有一个,其它同龄人里,向阳也不算差,自己拿他跟叶纤红比,要求确实太高了。 “你这次的总结报告,是不是搔到省里的痒处,所以对你的评价非常高。”叶纤红笑着转移话题。 “对,对。确实搔到了他们的痒处。”肖东胜连连点头。 这个形容非常符合当时的情形。 今天他到了省里之后,跟宣传部的人联系上,有人把他接到一间会议室,里面坐了不少人,主位上的就是省委常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郭奇志。 在空位上坐下来之后,郭书记把在座的人介绍了一遍,他才知道这些人大多是省里的领导。 有宣传部的二个副部长,省电视台台长,省旅游局局长,另外几个是省高校的教授,是郭书记请来旁听的。 “肖市长,这次请你过来,是希望你把这次美食节的情况,给大家做个详细的汇报。”会议主持是郭书记的秘书,他首先代表与会人员,问起来虞城美食节的由来的筹办经过。 “好的。”肖东胜早有准备,应道。 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子,上面密密麻麻写了十几页,他照着上面的内容,开始做汇报。 举办美食节的想法,最初只是吃货团的一次心血来源,后来考虑到顺便给肖市长增加点政绩,才加入了宣传虞城文化的内容。 但是经过叶纤红提醒,他已把举办美食节的主要目的,改成了发展绿色经济和旅游经济。通过美食吸引游客,再以旅游消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这个观念很新颖,不管是相关领导,还是大学教授,都听得频频点头。 “这个发展思路非常好。”一个头发花白的大学教授大声夸奖道。“最近我也在思考这个课题,没想到你们虞城市走在了前面,还付诸实践了,后生可畏啊!” “哪里。”肖东胜谦虚地说道。“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尝试了一下。” “我们的领导干部,就是有这种不怕失败的劲头,摸着石头过河的胆魄,才能把工作做好。”郭奇志跟周围几人交换了一下意见,下了结论。“你们虞城市的工作开展得非常出色,值得表扬和奖励。” 肖东胜低头敛眉,一付认真听指示的模样,心里早乐开了花。 省里领导一致这样肯定,那这次美食节活动带来的好处,只怕要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大。 如果因此被郭书记看中,把自己调到省里,那自己恐怕要升职了。 会议结束,郭书记又单独跟他谈了谈。 郭书记尽管没有给他实质的承诺,但是对他的欣赏却非常清晰,郭书记又谈起省里对发展旅游强省的计划,问了他一些问题。 肖东胜以不变应万变,把叶纤红跟自己说的话,结合余杭的特点,说了一些意见。 离开宣传部时,他已经有一种踩在棉花上的不真实感。 回来的路上,他特意向本地人打听了一下,到一家卖余杭特色商品的店里,带了一大袋东西回来。 到了虞城,他连给父亲的电话也没有打,先过来找叶纤红了。 来找叶纤红之前,他专门找了一只礼品篮子,把东西放好之后,提了过来。 “看来省里的有识之士,也看到了余杭旅游资源的价值,想尽快开发出来,正在找一个突破的契机。”叶纤红自言自语道。 “应该是的。”肖东胜深有同感地回答。 “而虞城的美食节,算是给省里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叶纤红笑着。“看来肖市长在虞城呆不长了,说不定很快会被调到省里。” “这个很难讲。”肖东胜可不敢这么乐观。“自己这一次总结汇报,省里虽然很重视,却未必会把自己调去过。” 在这种人事问题上,还是不要太乐观的好。 如果有机会,当然万事大右。万一省里没这个打算,自己也没必要难过。 调来虞城短短半年时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并入了省委副书记的眼,已经非常了不得了。 “话是没错,不过机会难得,总得争取一下。”叶纤红提醒道。 “我回去后问问父亲的意见。”肖东胜笑着回答。 从叶纤红家出来,他匆匆回到家里,给父亲打电话。 肖培刚听了儿子的汇报,也为他的运气惊喜不已。 办美食节,原本只是件小事,没想到把它的主题拔高之后,会有这样的变化。 肖培刚也是在官场上浸淫了一辈子的人,自然清楚儿子现在非常关键,如果能得到省里的看重,调到省里直属机关,那十有八九,能升一级。 三十二岁就是正处级干部,那起点就高了,只要在省里好好过度两年,再次找到机会调整工作,说不定就能像大舅子的老大一样,三十四岁成为副厅级干部。 因为兴奋,肖培刚脑子快速转动着,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好的对策,就有些束手。 肖家虽然有些路子,但是主要在京城,江浙省里,反而没有能借上力的人。 “对了,这件事你跟小红说了吗?”肖培刚问道。 “说了。”肖东胜回答道。“我从省里回来,就先去了她家一趟,回来后才给你打电话。” “她怎么说?”肖培刚问。 “她觉得我在虞城呆不长了,很大可能会调到省里。”肖东胜实事求是地说道。 “是吗?”肖培刚应了声。 心里暗暗思索着:叶纤红为什么会说得这么肯定?难道有什么根据? 最大的可能,是她看出省里对旅游这一块的重视,急需各种各样的人才加盟,把这一块做起来。 而儿子有这方面的具体操作经验,这对省里来说,是一个非常实用的人才,自然不会错过。 这样一想,肖培刚又觉得儿子的前途变得明朗起来。 “不过她觉得机会难得,让我争取一下。”肖东胜又说了一句。 “这个小红啊!眼光总是那么犀利。”肖培刚赞叹不已。“跟我想到一块去了。” “爸,那你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做?”肖东胜问道。 第七章拜访戴老 兴奋过后,冷静下来,他又有些不知所措。 自己现在好像并没有什么办法,能增加点筹码,让省里下决定把自己调过去。 “明天你问问小红,看她能不能带你去拜访一下戴老。”肖培刚想了想,最后下了决心。 “这件事让戴老插手,合适吗?”肖东胜有些不确定地问。 “我也不敢肯定。”肖培刚叹了一口气。“就像小红说的,机会难得,总得试一试。” 肖家跟戴老没有任何交情,求上门去,确实有些丢脸。 但是小红如果愿意帮忙,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这件事我感觉有些不好开口。”肖东胜郁闷地说道。 总不能说我搞了美食节,省里让我去做了总结汇报,所以戴老您能不能跟省里沟通一下,调我去那边工作。 这种求官的事,本来就很丢脸,何况省里未必有调动自己的意思,如果自己表达出这样的心思,会不会反而被戴老看轻? “用得着你说吗?”肖培刚见儿子有些不太明白,提醒道:“以戴老的见识,只要你去了,自然就能知道你去的目的。不管他帮不帮忙,你都要借用小红的关系,跟他保持足够的亲近。” “知道了,爸。”肖东胜应道。 这些事他当然理解,也一直这样做,只不过效果并不大好。 等小红和向阳订了婚,两家真的成了亲戚,那时走动的话,应该更自然吧! “说不定小红在跟你说那些话的时候,心里就有了打算呢?”肖培刚笑着说道。 他总觉得小红今天跟儿子说的话,也许有深意,所以这样给儿子打气。 “还真不一定。”肖东胜也承认这一点。“小红在某些地方特别敏锐,有时候跟她说话,我都会忘了她才十九岁,有种在跟你说话一样的感觉,” “所以说你是普通人,她却是天才。”肖培刚笑了起来。 挂了电话,他又打电话给叶纤红,问她明天有没有空。 “有什么事吗?”叶纤红问道。 “就是想去拜访一下戴老,我一个人去,有些不大合适,所以想请你引见一下。”肖东胜实话实说。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明天早上九点,我们一起去吧!” 虽然有些猜到肖东胜的目的,她却不会因此而拒绝。 戴老是什么性格?别人怎么左右得了?该不该帮,他心里比自己清楚。 以自己和肖市长的关系,引见一下,自然没问题。 挂了电话,叶纤红望了一眼窝在沙发上胡向阳,见他正被一部电视剧迷住了。 “在看什么?”她在他旁边坐下来,好奇地问。“这么入迷。” “《大时代》,郑少秋和周慧敏主演的,特别好看。”胡向阳伸手搂住叶纤红的肩,笑道。 “哦。”叶纤红见他在看香港无线电视台,就有些惊讶。“说的全是粤语,你看得懂?” “看字幕啊!”胡向阳无所谓地说道。“难道会比英文日文还难懂?” “这倒也是。”叶纤红突然发现胡向阳的话非常有道理,不由笑出声来。 两人靠在一起看电视。 这部剧虽然是九二拍的,不过制作非常精良,就算现在看,依然觉得扣人心弦。 直到广告响起,叶纤红才站起来倒了一杯水。 “刚才是我表哥的电话吧!她找你什么事?”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刚刚从这里离开,没过一会又打电话,肯定是有什么急事。 “他明天想去拜访戴老,希望我陪他去。”叶纤红没有瞒他,直接开口道。 “哦。”胡向阳应了声,又有些明白过来。“他是想请戴老帮忙,调动一下工作?” “有可能吧!”叶纤红虽然心里猜到了,却不愿意说出来,免得猜错成了小人。 “唉——”胡向阳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说什么。 表哥借自己跟小红的关系,去见戴老,他不知道应该阻止还是装做不知道。 倒不是他小气,不愿意肖东胜利用自己的关系。 主要是他怕小红为难。 戴老毕竟只是干爷爷,不是亲爷爷的,人情有限,用一次少一次。 万一他生气了,迁怒于小红,那就糟糕了。 “你别在意,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见他烦了,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安慰道。 在这方面,胡向阳确实比其它人更纯粹和单纯,这也是叶纤红喜欢他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前世活得太苦太累,等到她到了三十多岁,反而喜欢性格单纯的人。 比如前世跟她同居过几年的张晋豪,就是个单纯如孩子的男人。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总觉得这样做,会让你难做。”胡向阳苦恼地说道。 “你以为戴老是个轻易就能说服的人啊!”叶纤红抱住他的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他觉得应该帮,自然会出手,否则就算我开口,他也未必会答应。” “是吗?”胡向阳不同意。“我觉得戴老对你非常好啊!只要是你开口,他百分百会同意。” 可能是旁观者清,他觉得戴老对叶纤红,比自己的亲爷爷对自己还要好。 绝没有像叶纤红说的,她也无法轻易说服他。 “好吧,好吧!”叶纤红被他一说,也觉得自己这样评价戴老,确实没良心。“他对我确实非常好,所以这次我不开口,让他们自己去谈,这总行了吧!” “我也不是叫你别帮表哥。”胡向阳听叶纤红这样说,又改了口。 表哥跟自己的亲哥哥差不多,怎么能一副巴不得他办不成事的态度呢? “你这个人——”叶纤红伸手就在他头顶敲了一下。“好人全让你做了,让我做坏人。” “嘿嘿——”胡向阳不好意思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等胡向阳和安安离开,叶纤红在家准备了一下,准备带些昨天刚弄好的枇杷膏和杨梅烧酒给戴老。 肖东胜很快就到了楼下,叶纤红下了楼,和他一起往龙山走去。 到了戴老家门口,看到他正跟邓爷爷下棋。 “邓爷爷,好久不见。”叶纤红走进院子,笑着和邓老打招呼,又把肖东胜介绍给他们。 “肖市长我们认识,不用介绍了。”邓爷爷笑着说道。 于是一起坐下来,陈姨泡茶出来。 “陈姨,这是我自己做的枇杷膏和杨梅烧酒,你帮爷爷放起来。”叶纤红把袋子递给陈姨。 “啊!什么东西?见者有份。”邓老爷子一听,棋也不下来,站起来就去看袋子里的东西。 “你要不要脸?跟我抢小红的东西。”戴老慌了,冲过来护住自己的东西。 只要是小红送来的,都是好东西,他怎么舍得让邓老头拿走。 “不行,我要一半。”邓老爷子已抓住袋子的带子,死活不肯松手。 “爷爷,那这瓶杨梅烧酒就给邓爷爷吧!下次我再给你拿一罐过来。”叶纤红望着僵持的两人,只能充当和事佬。 杨梅烧酒家里还有很多,枇杷膏弄起来太麻烦,总共只有三瓶,她舍不得拿出一瓶给邓老爷子。 在叶纤红心里,两人自然亲疏有别。 “听到了没有?杨梅烧酒归我。”邓老爷子得意地叫道,说完,从袋子里捧着玻璃罐,放在自己身边。“还是小红最好。” 戴老白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肖市长全程微笑着看叶纤红跟两个老人玩闹,心里暗暗羡慕,也只有叶纤红有这个本事,能跟他们关系处得这么好。 这个戴老可不是普通人,大家都说他性格乖张,很难相处。连家里的亲孙子,都受不了他的臭脾气。 “让肖市长见笑了。”邓老爷子回到椅子上,跟戴老继续下棋,望了肖东胜一眼,笑眯眯地说道。 “哪里?”肖东胜连忙开口。“两位爷爷精神矍铄,童心未泯,真是好福气啊!” “哪有你说得这么好,只是两个老小孩子罢了。”戴老在一边插了一句。 等两人的棋分出胜负,邓老不愿意下了,带着酒要回家。 戴老也没有拒绝,反而邀请肖东胜陪他下一局。 “行。”肖东胜正好有求于人,有机会陪他下棋,怎么可能拒绝? 两人于是坐下来正式下旗,却见邓老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杨梅烧酒走了。 叶纤红不喜欢下棋,看了一会就离开了,进屋见陈姨在择菜,就过去帮忙。 “今天菜不多,我一个人就行了。”陈姨不想麻烦叶纤红。“对了,小红,杂物间里的东西又快放满了,你进去挑一挑,把有用的东西拿走。” “哦。”叶纤红应了声,也没客气,走进隔壁的房间。 最近又是中秋节,又是重阳节,给戴老送礼的人非常多。 上次已被她清空的房间,又被放满了。 叶纤红翻了翻,挑了些自己喜欢的小物件,吃的只拿了些奶粉麦片等耐放的罐装食品。 再过三个多月,就要过年了,到时候可以送人。 忽然想起小姑过两天要办酒席,这些香菇木耳笋干什么的,酒席上用得着。 而那些红枣、桂园干、荔枝干、银耳等干货,也可以做八宝粥等甜食,叶纤红想了想,把这些挑出来,准备带回去给小姑家送去。 第八章难猜领导心思 在厨房找了两只大的蛇皮袋,将挑好东西装进去,提出来放在客厅一角。 等下午回家时,再带回去。 陈姨这时已做好午饭,看到叶纤红只装了两袋,进屋看了看,想帮她挑一些有用的东西。 又想到以小红现在的条件,确实不稀罕这些东西了,于是摇摇头,又退了出来。 叶纤红来到院子,看到戴老和肖市长正低着头在思索棋子,看两人的情形,似乎是棋逢对手,杀了个旗鼓相当。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肖市长是自己带来的,戴老看在自己的面子上,请他吃顿饭,肯定没问题。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缘份,向来很难说得准,如果他们能成为棋友,那肖市长的事,戴老或许会帮一帮。 毕竟找一个跟自己棋艺差不多的对手,也没那么容易的。 叶纤红也没有打扰他们,回到屋里,和陈姨聊天。 戴老家的房子,在山脚下,屋后就是龙山,从后窗望出去,满眼都是绿色的杂树,郁郁葱葱的。 如果这边开一台后门,把屋后的斜坡拾掇一下,种些葱蒜和丝瓜等小菜,应该也不错。 前面的院子除了花草就是太阳伞和休闲桌椅,虽然也比较清静,不过人来人往的,肯定没后院宁静。 又一想,以戴老的身份,什么得不到,需要这么一小块菜园子吗?自己真是瞎操心了。 等他们下完棋,陈姨把菜端出来,催促他们吃饭。 两人站起来,一前一后进了屋,去厨房后边的水漕洗手。 “谁赢了?”叶纤红笑着问。 “和了。”戴老难得地露出笑脸。“下得最后,他只剩下一只车,我只剩下一只兵,谁也将不死谁。” “那倒是巧了。”叶纤红望了肖市长一眼。“不会是肖市长故意让你的吧!” “瞎说什么?我有这么不要脸,需要人让吗?”戴老瞪了叶纤红一眼,不满地嚷道。 “谁知道呢?”叶纤红可不怕他生气,继续笑着刺激他。 “我可真没有让。”肖市长连忙解释了一句。“我的性格就这样,要么不下,下的话就要全力以赴。今天戴老应该不熟悉我的棋路,才下和了。否则我会输。” “你听听——”戴老顿时得意了。 “原来爷爷的象棋这么厉害啊!”叶纤红捧了一句。“我听向阳说,他们这些人里,肖市长的棋艺最好,他都赢不了你,看来你还真有两下子——” “那是当然。”戴老脸上的皱纹都松开了。“老邓头他们几个,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 在饭桌前坐下来,开始动手吃饭。 陈姨做菜,为了照顾戴老的健康,一向做得很清淡,今天也不例外。 清蒸了一条鲈鱼,一盘腐竹青椒炒肉片,蕃茄炒鸡蛋,南瓜焖排骨,红烧鸡腿,最后一份丝瓜咸肉汤。 “听说你昨天去省里了?”戴老静静吃下半碗饭,突然开口道。 “是的,戴老。”肖东胜没想到他会主动问起,连忙回答道。“美食节办了这么多天,省里得到了消息,要我去汇报一下。” “这件事你们干得不错。”戴老没有评价他去省里的事,只是肯定了他们办美食件这件事。 “全靠小红策划得好,否则我们也不懂,居然可以搞这样的活动。”肖东胜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在戴老和小红面前,他还真不敢乱吹大气,强调自己的成绩。 “你这个当副市长的,有这样的魄力,已经值得肯定了。”戴老叹了一口气。“虞城虽然经济基础还可以,但是大家的创新意识远远不够,根本不明白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的本意。” 肖市长点点头,却没有出声。 他也想听听戴老对自己以及这件事的评价,好决定等一下要不要跟他提自己的事。 虽然父亲说不用提,但是他总归有点不放心。 “总设计师说要摸着石头过河,就是希望所有执政者,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样才能发展经济,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只要这个目的没有错,就算过程出了点问题,依然可以边做边总结。”戴老难得地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虞城的美食节,我认为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作为坚定的改革派,知道虞城要搞美食节后,他一直在暗中关注。 甚至做好了如果出了差错,他就及时介入,防止活动出现意外。 后来看到省里都派人来参加,他才放下心来。 看来省里的想法跟他一样,都看好这次活动,认为是一次有效的尝试。 从这时候开始,他才开始正视肖东胜这个人,以及肖家表现出来的政治倾向。 今天小红带他过来,虽然不知道他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但是他依然愿意给他机会,也表达了他对这件事的态度。 “谢谢戴老的肯定。”肖东胜见戴老肯定自己,满脸红光地道谢。 “不用谢我。”戴老摆摆手。“只要你一直保持这样的心态,认真做事,戒骄戒躁,我可以断定,你的将来的成就,肯定会无可限量。” 肖东胜一听,激动得满脸通红,只觉得一颗心仿佛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他真的没有想到,自己做了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戴老居然会给自己这么高的评价。 又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微微低着头,像没事人一样在吃饭,根本没把戴老的话当一回事,心里一下子冷静下来。 看来自己还是太浮躁了,戴老表扬了几句,就兴奋成这样,自己一直在修炼的城府呢? 肖东胜深呼吸了几次,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戴老说完后,悄悄望了肖东胜一眼,见他这么快,就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他更高看了一眼。 不愧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气度不错。 他最近也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小红和胡向阳的婚事,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也就是说,他以后和胡家、肖家,也会成为亲戚。 胡向阳的大伯胡有才是怎么样一个人?他心里早已清楚,也从邓辉的口中,知道他堂哥胡向谦的所作所为。 所以最初的时候,他非常排斥胡向阳成为小红的男朋友。 后来发现小红对胡向阳的感情,不是外人干涉得了的,才不得不从内心里接受他。 既然是亲戚,碰到事情相互关照就难免了。 跟胡有才一家不是一路人,肯定走不到一起,那跟肖家亲近一点,就成了必然。 他观察了肖东胜很长时间,发现他的能力虽然有些不足,但是品性不错,而且听得进意见,这样的年轻人,勉强有培养价值。 最重要的是,小红似乎很看好他,一直在找机会让他出政绩。 戴老不是迂腐之人,既然这样,他也不介意在合适的时候,拉他一把。 见戴老说了那一句评价之后,没有再出声,叶纤红抬头疑惑地望了他一眼。 戴老没有理她,继续低头吃饭。 吃过午饭,陈姨泡茶端上来,三人坐下来闲聊。 一直到时间接近一点,肖东胜才站起来告辞。 他下午还要去上班,所以得提前走了。 至于原本打算说的话,想明白之后,也没有说出口。 送走肖市长,叶纤红也准备回去了。 “这两袋东西,你打算拿回家还是送回乡下?”戴老问道。 这些东西小红应该看不上,所以最大的可能,是拿回家给乡下的父母。 “拿去乡下吧!”叶纤红老实地回答。 “那行,我等一下叫人送去,你就不必操心这种小事了。”戴老爽快地说道。 小红一个女孩子,要管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又要照顾弟弟,实在太辛苦了。 送东西到乡下这种小事,他帮她做就行了。 “我一个女孩子,不操心这种小事,还操心你们说的国家大事啊!”叶纤红见他说得认真,咕的一声笑了。 “你没操心吗?”戴老瞪了他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肖东胜弄的那些事,哪一件不是你捣鼓出来的?” 从最初的书报亭,到后来的美食节,再到即将实施的反季节蔬菜种植,全是她出的主意。 更不用说肯定还有其它他不知道的事。 “这话说得——”叶纤红不服气了。“我一个乡下女孩子,没钱没势力,如果不这样做,哪里能借得到他们的力啊!” 在她看来,帮他出主意,自己顺便赚些钱,这叫双赢,算不上纯粹帮肖市长。 “算你能干,行了吧!”戴老没好气地说道。“别以为我看不出你的小心思。” 这确实不能怪她,如果她没有这样做,现在估计还在别的地方替人打工。 如果那样的话,自己也不会动心,主动认下这个干孙女。 说来说去,是因为她表现得足够出色,才使自己动了心思,认下这个干孙女。 就算如此,自己也不可能肆无忌惮地帮她。 说得夸张一点,两人认识到现在,几乎都是她在帮自己。 “你当然看得出来。”叶纤红笑道。“爷爷是老狐狸了,我哪里是你的对手?” “老狐狸?”戴老被她逗笑了。“算你有良心,没有说我老奸巨滑。” “我是想说,可是怕你打我。”叶纤红后退一步,装作害怕地说道。 第九章伴娘缺席 离婚期只有两天了,郑建琴请了假,回家准备婚事。 在镇小代课将近十年,因为一直没有转正,所以关系好的同事并不多。 跟她差不多时期进学校的代课教师,因为没有希望转正,先后都离开了。 而正式师范毕业的老师,大多看不起她这个代课的,尽管当面客客气气,私下里并没有跟她有来往。 就算有几个关系还可以,也没有亲密到可以像闺蜜一下诉说心事。 这次婚礼的伴娘,她邀请的是两个同事,算是同事里关系最好的。 她们比她小几岁,也没有结婚。 没有在自家亲戚里找,主要是家里除了两个侄女,找不到同辈的女孩子了。 吃了中饭,郑建琴来到镇上,到学校找两个伴娘,打算趁她们中午有空,请她们陪自己去试婚纱。 镇上有家定做衣服的老店,老板是个五十出头的小老头,能做各种风格的衣服。 据说虞城那边,也经常有人专门找上来,请老板出手,做西装旗袍婚纱这种技术难度大的服装。 郑建琴在那边也定了一件婚妙,款式跟国外电影里新娘子穿的差不多,纯白色的拖地长裙,上半身点缀了一朵朵的玫瑰花,裙摆是一层一层的荷叶边,蓬松又充满了空灵感,非常漂亮。 走进学校,来到后面的教工宿舍,她拿出钥匙,准备先进自己的宿舍一趟,把晾在屋里的衣服收拾一下。 还没开门,隔壁房间传来的说话声,让她停下了脚步。 教工宿舍是老式的二层楼房,楼上楼下一个格局,走进去就是一条两米多宽的走廊,两边都是宿舍。 靠南边的房子照得到太阳,所以建了阳台,而北边就没有这个条件了,所以住在南面的老师,大多是校领导或资历比较深的优秀老教师。 郑建琴原本没有宿舍,今年靠侄女帮忙,转了公办教师,才分到了一套楼下的宿舍。 当然宿舍在北面,条件就差多了,阴暗潮湿不说,常年照不到太阳,衣服洗了,只能拿到楼下的院子里晾晒。 一些不好见人的内衣裤,只能挂在宿舍里了。 “你说郑建琴是不是脑子有病?都快结婚了,居然还没请校长和教导主任去喝喜酒?”一个尖利的声音说道。 “是啊!我也听说了 。”另一个声音有点沙哑的女声回答道。“听说她来请婚假的时候,校长的老婆和女儿,就做好了去喝喜酒的准备,现在倒好,喜酒喝不成了——” “难道没有人提醒一下郑建琴?”一个低沉的女声问道。 校长的老婆可不是普通人,据说哥哥是教育局的干部,郑建琴这么不给面子,往后肯定有小鞋穿了。 “谁吃饱了撑着,管这样的闲事?”那个尖利女声幸灾乐祸地笑道。 “就是。”沙哑女声冷笑道。“她原本连转正的机会都没有,后来不知道走了谁的路子,突然就转正了,看把她得意的,有人巴不得她倒霉呢?” “唉——”低沉女声叹了一口气。 “你别同情她。”尖利女声叫道。“做了十年老师,连这点人情世故也不懂,活该她倒霉。” 她显然怕这个心软的同事打电话给郑建琴,让她邀请校长和教导主任。这样一来,好戏就看不成了。 “就是。”沙哑女声也嚷道。“这种人不让她长长记性,迟早会出事。” 郑建琴在门口握紧了拳头,故意养长的指甲刺进肉里,非常疼。 她像是没有知觉似的一动不动,直到走廊尽头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才清醒过来,连忙扭开门,进了屋。 反手关上门,又按了球形锁的保险,整个人才瘫软下来。 没有转正之前,因为没住宿舍,所以私下跟同事接触不多。 平时见了面,一般都是点一下头或者打声招呼,很少聊私事。 这次请婚假,没有住在宿舍,他们就在背后这样肆无忌惮地议论自己,郑建琴这才发现,自己在她们心中的地位居然低到这个程度。 她们这样看待自己,不知道原先答应做伴娘的同事,有没有因此改变主意。 如果她们害怕得罪领导,拒绝自己,那就麻烦了。 明天酒席就要开始,后天是黄道吉日,正式要去男方家。如果她们不来,自己一时之间,哪里找得到人? 没有邀请学校领导喝喜酒,确实是她疏忽了,郑建琴决定回去之后,马上写几张正式的请柬,把学校所有带职务的,都请过去。 打起精神,把屋里的衣服收拾好,她悄悄打开门,往处面走去。 走出走廊,转角处是露天楼梯,两个同事都住在楼上。 郑建琴走到门前,轻轻叫了一声。 中午的时候,有些老师要睡午觉,所以不能大力敲门,免得惊动她们。 这这的房子隔音效果非常差,稍微用力一点,旁边就能听得一清二楚。 屋里没有声音,似乎人不在。 郑建琴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屋里似乎有轻微的音乐声,人应该在屋里。 她张了张口,准备再叫一声,下一刻又忍住了。 看来十有八九,像楼下那几个人说的,怕得罪校领导,所以准备缺度自己的酒席。 郑建琴在门口怔怔站了一会,下一刻转过身子,像做贼一样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另一个同事她也不准备叫了。 一路上心虚得厉害,就担心碰到同事,问她回来做什么? 好在直到出了教工宿舍,都没碰到人。 走出学校,郑建琴连去店里试衣服的心情也没有了,骑上自行车,直接回家。 到了家里,精神才放松下来。 “怎么这么快就试好了?”嫂嫂王兰英正在屋里收拾,看到她这么快回来了,笑着问道:“是不是衣服还要改?所以没有拿回来?” 郑建琴摇摇头,一声不响地进了屋,走进自己的房间。 “怎么了?”嫂嫂见她脸色不对,跟过来问。 “没事。”郑建琴面无表情地回答,走到床边,整个人无力地倒下去。 “是不是跟妹夫闹别扭了?”嫂嫂站在床边担心地问。 明天就要办酒席了,如果这时候再闹出点什么事,那婚也结不成了,就闹大笑话了。 “不是。”郑建琴闷声回答道。 心里非常烦躁,不想听她在耳边唠叨,想把嫂嫂赶出门,让自己一个人清静一下。 可是又一想,这时候自己如果还任性,那事情拖到明天,可真的没法收场了。 “没跟妹夫闹矛盾,那就好。”王兰英松了一口气。“是不是衣服有什么问题?明天赶不上了?” “也不是。”郑建琴从床上坐起来。“是两个伴娘出了点事,明天来不了?” 她只能这样含糊讲,具体什么原因,还真说不出口。 “这是怎么搞的?明明答应得好好的,怎么事到临头,又突然变卦了呢?”嫂嫂一听,忍不住激动起来。“还人民老师呢?怎么一点信用都不讲?” “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郑建琴在家里任性惯,语气就不怎么好。 这个家里面,自己老妈算是最厉害的了!两个儿子媳妇,都只有被她编排的份。 偏偏她是老妈的克星,所以这个家里面,她的话语权一直最高。 “要不,叫兴怡和小红给你当伴娘?”嫂嫂习惯了小姑的性格,倒没在意她的语气,继续建议道。“她们都是你的亲侄女,不会丢你的脸——” “不行不行。”郑建琴一连声地叫道。“兴怡还好,我跟小红站在一起,完全像是两个辈份的人,我可不想被人说老太婆啊!” 她结婚本来就晚,担心别人说她老,跟小红站在一起,不是更让人找到嚼舌的话头了吗? 嫂嫂望了小姑一眼,没有出声了。 小姑今年三十多了,虽然保养得不错,鱼尾纹还是明显能看到。 又一想小红的样子,那皮肤又白又嫩,说她长得像婴儿都不算吹牛,两人在一起,确实不合适。 “也对。”嫂嫂也觉得自己的主意不靠谱,又建议道:“要不,我叫兴怡找几个同事过来帮忙?” 女儿在邮电所上班,单位的同事都是吃公家饭的人,保养得也不错,给小姑当伴娘,应该非常合适。 特别是女儿现在跟邮电所所长的儿子有了婚约,相信那些人会给这个面子。 郑建琴一听,觉得主意不错,正要答应下来。 下一刻眼前一亮。 自己真是傻了,与其让兴怡的同事过来帮忙,倒不如叫小红的朋友帮忙呢? 小红的朋友她虽然不熟,好歹小红家办喜事时,她见过几面。 那几个女人,个个都开着小轿车,身上披金戴银的,就算瞎子也看得出她们的身份不简单。 如果她们愿意帮忙,那自己的面子就大了。 到时把学校领导请过来,让她们见识一下,看他们谁还敢在背后说我的坏话? 这样一想,心里越加热切了。 “你觉得怎么样?如果行的话,我现在就给兴怡打电话?”嫂嫂见小姑没说话,又问了一句。 “我觉得——”郑建琴吱唔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小红的想法她有些估不准,万一她不愿意,那自己开口就丢脸了。 第十章父亲首次开口 “你觉得什么?”嫂嫂着急地催促:“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不干脆一点?” “我觉得——”郑建琴被她一催,就管不住嘴巴,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不如请小红找几个朋友,给我当伴娘——” “啊?”嫂嫂一听,吃了一惊。 倒不是这个主意有多吓人,她当然也清楚,小红的几个朋友,都是大人物,如果肯过来当伴娘,那小姑的婚事,肯定会成为一件轰动乡里的大喜事。 问题是小红会愿意吗? 这不是她一个人这么想,所有认识小红的人,都会这样担心。 “别担心,我去跟她们说。”门口传来脚步声,然后听到自己的老娘走进屋,语气坚定地说道。 叶纤红从戴老家回来,刚进屋,就听到电话在响。 “爸,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走过去接起电话,听到是父亲郑建国的声音,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或许是因为拙于言词,平时家里有什么事,一般都是妈妈跟自己开口,父亲很少主动打电话。 “小红——”郑建国叫了一声,下一刻又犹豫起来。“我也不知道这个电话应不应该打?如果爸有什么地方说得不对,你也别怪爸,好吗?” “爸,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怪你?”叶纤红心里突地一跳,嘴里大声地叫道。“是不是家里出事了?” 对这个没血缘的父亲,她一直很尊敬。 特别是重生以后,站在四十多岁年纪的角度看待他,更是感激他对自己的养育之恩。 难道是家里出了什么大事?否则以父亲的性格,不会用这样郑重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家里没事。”郑建国见女儿误会了,连忙开口道。“是你小姑的事。” 这件事他真的很为难,所以开口前,先让女儿有个思想准备。 “哦,家里没事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爸你说,是不是她找你借钱,要多少?” 父亲知道自己不喜欢奶奶和小姑,所以平时在家很少提起她们。 这一次小姑结婚,他作为亲大哥,肯定得帮忙,如果小姑开口求他,他恐怕很难拒绝。 叶纤红呼出一口气,心里就有些无奈。 想到父亲这时候一定比自己更纠结和为难,她的心又软了。 只要数目不超出自己的底线,给就给吧!叶纤红下了决心。 “不是借钱。”郑建国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你小姑原先请的两个伴娘,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变卦不来了,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希望你能请两个朋友过来帮忙——” “啊?”叶纤红惊叫一声。“要我的朋友做她的伴娘?” 这确实出乎她的意料了,没想到这次没有看上自己的钱,却看上自己的人脉了。 “是啊!”为难的话说出口后,郑建国反而越说越顺溜了。“我知道这会让你很为难,可是你小姑也没办法了。她的脾气不好,没什么朋友,一时之间,哪里找得到合适的人——” “爸,这话不是小姑说的吧!”叶纤红沉吟了一会,突然问道。“是不是奶奶来找你了?” 自己送了她这么多东西,她现在肯定没脸找爸爸,小叔小婶也轻易开不了口,只有奶奶这种奇葩的人,才会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又让爸爸难以拒绝。 “确实是你奶奶说的。”郑建国被女儿一口说破,心里更加不是滋味。“如果你实在为难,就当我没说,我马上去回绝她们。” 如果是以前,他或许会糊里糊涂直接答应,回头再来做女儿的思想工作。 管理工厂之后,眼界开阔了不少,一些人情世故也懂得比以前多,明白这件事会让女儿为难。 但是老娘的话也有道理,自己这个做大哥的,难道只考虑女儿的难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妹妹在众人面前丢脸,被人嘲笑吗? 老实说,他还真狠不下心。 左右为难之下,他才带着矛盾的心理,给女儿打电话。 他总觉得女儿现在的思想,远比自己还成熟,会有自己的判断。 “我知道了爸,你让我先想想。”叶纤红没有把话说死,“等一下我给你回电话。” 挂了电话,叶纤红双手捂住脸,在沙发上坐下来,用力呼出一口气。 心里的憋闷依然难以排遣。 她早有预感,奶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没想到果然有坑等着埋自己。 最让她心烦的是,她找到爸爸跟自己说这件事。 如果是妈妈开口,她肯定直接回绝了,母女之间不用计较这些,就算吵两句也没关系。 但是父亲就不一样了,他把自己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开口要自己回报什么,今天难得求到自己,如果自己拒绝,不知道他会不会伤心难过? 搓了搓手,用力在脸上揉着。 她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给父亲一个能接受的理由。 仰头在沙发上躺下来,让大脑高速运转,可是十分钟过去,依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要自己的朋友给小姑做伴娘,最合适的自然是章诗萍和诗诗姐,两人跟她年纪差不多,又一身贵气,到男方家肯定能给小姑争面子。 问题是她们是自己的朋友,不是自己的私人财产,怎么能随便借给亲戚使用? 一筹莫展之下,叶纤红站起来,准备给胡向阳打电话,和他商量一下。 电话打通了,对面却传来诗诗姐的声音。 “对不起,诗诗姐,我打错电话了。”叶纤红一看号码,才发现自己拨的居然是诗诗姐办公室的坐机。 看来碰到烦心事,下意识地就想跟诗诗姐商量。 可惜这件事,不适合跟她说。 “没事。”苏诗诗回答道。“正好我也有事情跟你商量。” “什么事?你说。”叶纤红一听,连忙打起精神来。 她猜测诗诗姐最近也碰到了麻烦,否则不会这么多天没跟自己一起吃晚饭。 不过诗诗姐性子比较刚硬,不愿意跟自己说的事,问了也是白问。 既然她主动跟自己商量,那说明她一个人解决不了,需要有人帮忙。 “我打算像你一样,把公司交给专业人员打理。”苏诗诗说道。“这样嫁给蒋建光后,也不会起冲突,我可以安心做个全职主妇了——” “是吗?”叶纤红一听,也为她高兴,看来诗诗姐终于想通了,不再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伯父他同意你的决定了?” 家族企业向来是传儿不传女,除非她一非子不嫁人。既然跟建光哥有了婚约,那把家族企业还给家里,是尽早的事。 特别是自己的亲妈和亲弟弟,都不愿意她管企业,她更加没必要死守着不放。 “最近下班后,天天跟父亲争执这件事,他终于被我说服了。”苏思诗语气轻松地回答。 “那就好。”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家族企业做到苏家这一步,转型是迟早的事,如果依然用管理小作坊的心态,靠老板亲力亲为,总有一天把自己累死。 而企业也会因为管理不善,无法提高效率和开发新技术,最终会被市场淘汰。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怎么用人的问题,我发现你对公司管理这一块比我熟悉,想听听你的意见。”苏思诗说了自己的目的。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轻松地笑道。“什么时候你来找我,我把我会的全部说给你听。” 叶纤红不觉得自己的管理能力有多强,她最大的本钱,是有前世的眼界和视野。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她就算懂了些皮毛,都比诗诗姐一无所知强得多。 如果有机会买几本书看一看,再强化一下相关知识,帮诗诗姐把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绰绰有余了。 “那好。”苏思诗一听,痛快地应道。“等你把小姑的婚事办好,我们找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一起游玩两天,顺便把这件事解决了。” “没问题。”叶纤红见她说得干脆,知道她的心结已解开了,也为她高兴。“不过地方你找,钱你付,我只负责吃和玩。” “那是当然。”苏思诗笑道。“我请你,怎么好叫你出钱?” “那我们一言为定。”叶纤红受苏思诗影响,刚才郁闷的心情也化解了。“最好找个古镇,有民国时间的老建筑,适合我们寻幽探胜,忙里偷闲。” “我明白了。”苏思诗也情绪高涨,“这样的地方很多,临安算一个,甬城的溪口算一个,就算虞城,丰慧古镇也可以算一个。” “行,这个你决定。”两人越说越远,把最初打电话的原因都忘了。 一直聊了近半个小时,两人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口。 “对了,小红,你刚才似乎有心事?”挂电话前,苏思诗突然问了一句。 “唉,原来不好意思跟你说,既然你问了,我也不瞒你。”叶纤红于是把父亲打电话给自己的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她一直把苏思诗当成自己的亲姐姐,既然说了,自然连自己的顾忌和纠结也一并说了。 “你呀!”苏思诗哭笑不得。“亏我一直觉得你无所不能,没想到居然会被这种小事难住?” 第十一章苏思诗的建议 “诗诗姐,你怎么也取笑我?”叶纤红不好意思了。 她给别人强大的原因,无非是掌握了别人还不知道的未来,至于真正的能力,不过是比别人多活了些日子,思想也比别人成熟一点。 如果单纯讲能力,还真的未必强得过苏思诗。 “我怎么敢取笑你?”苏思诗笑得更厉害了。“这种事其实很容易解决。” “你说怎么解决?”叶纤红老老实实地请教。“我现在因为我爸的电话,一脑袋全是浆糊,连思考能力也没有了。” “我明白。”苏思诗笑声低了下去。“你爸的身份特殊,因为他的电话,你陷入了死胡同。”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承认这一点。 “两个办法。”苏思诗干脆地说道。“第一个,去学校查一查,原先两个伴娘为什么突然变卦?只要搞清楚原因,就容易解决了。不就是西关镇小吗?直接找校长就行。” “第二个呢?”叶纤红又问。 她觉得诗诗姐说得非常有道理,解铃还须系铃人,把这件事搞清楚就行了。 以她们的关系,解决一个小学校长都不难,何况是普通老师? “第二个,就更容易了。”苏思诗笑道。“只要你开口,叫我做伴娘,又不是多辛苦的事,跑一趟就是了,你用得着这么纠结吗?” “这个——”叶纤红被她一说,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就是啊!当一下伴娘,又不是了不得的大事。 如果苏思诗家里有亲戚,需要自己去当一回伴娘,只要她开口,自己也一样去了。 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很为难的事,是自己想歪了。 说到底,是心里面有怨气,所以自寻烦恼,原因就是因为奶奶开的口,所以就把事情想得复杂化了。 或许内心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抗拒。 “想明白了?”苏思诗笑着问。 “嗯,明白了。”叶纤红老实地承认。 “小红,我发现你这时候的表现,才跟你的年纪相符。”苏思诗有些得意地说道:“至少我发现了,你也会闹脾气,会赌气,会因为一些主观原因,钻入牛角尖。” “所以你才是诗诗姐。”叶纤红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忍不住揶揄了一句。 “没错,我是你的诗诗姐。”苏思诗见叶纤红承认,语气更见轻松。“你现在钱也挣了,面子也有了,别人都想着衣锦还乡,为什么你却在烦恼呢?” “什么意思?”叶纤红疑惑地问。 “我的意思就是,你现在为什么不砸些钱出来,在村子里搞一件大事?”苏思诗鼓动道。 “怎么搞?”叶纤红似有所悟,忍不住问道。 “你小姑结婚,作为有钱的侄女,自然得帮她大操大办,既给了她面子,也给你父母挣些体面。”苏思诗继续循循善诱。“无非是一两万钱的事,你还会心疼吗?” “诗诗姐,你这是要搞大事啊!”叶纤红被她说动了。“到底怎么搞,你快说。” “第一,请戏班子在村里搭台唱戏。第二,把乡村干部全部请过来,顺便把你小姑学校的领导也请来。第三,我们这些朋友全部到场,给你小姑撑场面。”苏思诗出主意。“要么不搞,搞就往大里搞。” “会不会太夸张了?”叶纤红一听,有些傻眼。 “你现在别用自己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只要认真想一想,你爸妈愿意你这么做吗?”苏思诗提醒道。“至少在我看来,你爸既然打电话给你,其实是希望你这样做的。” “我明白了。”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诗诗姐,谢谢你提醒了我。” 或许是因为重生前,最深刻的记忆,还是在深圳这座大城市独自生活的那些日子,所以几乎忘了一直在乡村生活的父母,跟自己的想法其实完全不同。 在他们朴素的思想里,赚了钱既要省着点花,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碰到这种大喜事,又要高调去办,接受乡里乡亲的羡慕和奉承。 他们年纪大了,吃穿用住都不缺,最需要的,自然是这种精神上的满足。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全身都轻松下来。 “这么说来,你已想清楚了?”苏思诗笑着问道。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我准备出钱大操大办一下,你和章诗萍,就来做我小姑的伴娘吧!” “我是没问题。”苏思诗笑道。“想来章诗萍也不会拒绝。” “对了,美食节的戏班子不是你请的吗?”叶纤红又问。“你帮我找一个好的越剧团,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 “没问题。”苏思诗应道。“我马上去联系。” 挂了电话,叶纤红拨家里的号。 电话打通了,是妈妈接的。 “妈,爸呢?”叶纤红问道。 看了看时间,离爸爸打电话过来已大半个小时,他一定等急了。 “他刚才还在家里。”叶知书回答道。“你等一下,我到门口找找看。” 叶纤红握着话筒,心里有些内疚。 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依然没学会做人。 刚才自己没有直接答应下来,也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受到打击? “小红。”没过一分钟,爸爸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爸。”叶纤红叫道。“你刚才说的事,我已经跟诗诗组说了,她答应过来当小姑的伴娘。” “哦,那真是太好了。”郑建国欣喜地叫道。 一直没等到女儿的电话,他还以为小红生气了,心里忍不住暗暗后悔。 女儿给她小姑买金首饰和家电的事,他早就知道了,作为晚辈,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少兴怡和兴华,比女儿还大好几岁,也没见他们买件像样的东西,送给自己的小姑。 想明白这一点,他越来越后悔。 当时自己怎么鬼迷心窍了,只考虑母亲和妹妹的立场,忘了女儿今年才才十九岁,已经为她们付出很多了。 没想到她居然不介意这些,不但同意了小妹的无理要求,还跟苏思诗电话约好了,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对了,爸。”叶纤红又叫道。“我打算请戏班子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你说搭个台子唱,还是去村里的大会堂唱?” “唱三天三夜的戏?你是说真的?”郑建国的反应像是受了惊吓。“那可要花不少钱呢?” “你放心吧!爸,这点钱我还承受得起。”叶纤红见爸爸有些激动,故作轻松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好。”郑建国因为兴奋,有些语无沦次。 “还有,小姑不是一直说亲戚少吗?你等一下去一趟乡政府,找乡长周承德,就说我想请乡里的领导喝喜酒,需要请哪些人过来,让他给你写一份名单。”叶纤红又提醒道。“回头你去镇上买一些请柬,填上名字后,请他代为转交。” “好。”郑建国连忙应道。 这是大事,得用心去办,想到自家办喜事,乡里的领导也要出席,他觉得有面子。“那村里的人呢?” “村里几个干部,当然也要请。”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这个你叫小叔他们去请就行了。” “没问题。”郑建国自然不会反对。 “对了,还在小姑学校的领导,也要全部请来。”叶纤红见父亲要挂电话,连忙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郑建国匆匆应道。 交代完这件事,叶纤红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上再次回想苏思诗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农村里确实是这样,非常看重家族的势力,就算平时关系非常淡的亲戚,碰到有人办喜事,都会出钱出力帮忙。 说到底,就是不想让外人看轻自家的力量。 平时窝里斗可以,但是碰到事情,必须一致对外。 就像隔壁的赵大叔,几年前因为跟人家争水,与人在田头打了起来。 赵大叔平时闷声不响,跟堂兄弟也不是很亲近,但是他被人打的事传到村里,所有姓赵的人都扛着扁担赶过去了。 叶纤红当时站得远远的看热闹,听到有人在骂,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姓赵的还没死绝,轮不到你们欺侮。 后来那个打了赵大叔的人,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赔了一些钱,才算把这件事压下去。 叶纤红当时不太理解这些事,现在一回想,就完全懂了。 在农村,办喜事的时候,就是体现家族势力的时候,必须办得风风光光,这样才体面。 现在村子里最有势力的人家,就是以前跟兴旺打过架的郑云峰那一房。 郑云峰的父亲郑立建,兄弟姐妹六人,算得上村里一霸。 更重要的是,村长书记都是他们那一房的,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和霸道作风。 乡里现在已插入一颗钉子,村里这颗毒瘤也到了拔除的时候,否则自己搞大棚蔬菜,只怕他们会影响自己的计划。 这一次小姑结婚,就当作是示威吧。 想明白这件事后,叶纤红拿来纸笔,考虑邀请哪些人参加酒席。 肖市长和戴老就算了,他们算得上是自己的定海神针,只有发生大事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带他们去村里示威,有点高射炮打蚊子了。 第十二章搞事情 至于自己公司的管理人员,也请来吃一顿吧! 公司虽然包吃包住,考虑到同行的待遇,食堂不可能搞得太好,所以平时大家吃不到多少油水。 除了过节时,会找个理由,做几个大菜慰劳一下大家。 这时候大家的消费观念又不像前世,乔昌智他们虽然钱赚得不少,却舍得吃舍得穿,有钱也存起来,不会出去吃夜宵。 请他们吃一顿喜酒,也算是福利之一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朱亚婷,安排他通知到人,到时一起过来喝喜酒。 至于吃货团的那些朋友,身份都不简单,只要在虞城,都可以邀请过来。 当然不能忘了通知章诗萍,叫她过来当伴娘。 章诗萍是个爱闹的性子,听叶纤红解释原因之后,不但没有拒绝,反而像诗诗姐一样,非常兴奋。 把这些事情安排好,叶纤红才放松下来。 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去了! 既然自己插手了,这件事就必须办得漂漂亮亮,绝不允许出岔子。 晚上胡向阳下班回来,叶纤红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他。 胡向阳听完后,忍不住怪叫一声。 “干嘛?”叶纤红不乐意了,瞪了他一眼。 这是什么态度嘛!自己这么忍辱负重,不夸自己心胸宽广、英明神武也就算了,居然敢讥笑自己? “没什么。”胡向阳连忙陪笑脸。“我是说你终于想通了,办的事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 “你找死!”叶纤红伸手去拍他的头。“我什么时候不正常了?” “以前你整天跟表哥他们研究这个研究那个,这像是一个正常十九女孩子会做的事吗?”胡向阳被叶纤红打得缩了一下脖子,嘿嘿笑道。 这是他既佩服叶纤红的地方,也是他郁闷的地方。 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了四岁,为什么跟她在一起时,却给人感觉自己比她小了十多岁? “没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吗?”叶纤红强词夺理地啐道。 “这倒也是。”胡向阳想了想,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刚认识她时,她家是怎么样一付模样,他记得清清楚楚。 房子又矮又破,丈母娘还一身病,如果没有小红站出来撑起这个家,很可能现在依然一贫如洗。 反观自己,有这么多的资源,却一事无成,实在太惭愧了。 叶纤红见他这么快就服软了,倒不忍再捉弄他了。 其实他说的没错,不正常的确实是自己。 任谁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却有一具十九岁的身体,都会给人强烈的违和感。 吃过饭后,叶纤红拿出纸,请胡向阳帮自己通知名单上的人。 胡向阳自然一一照办了。 “安安,你明天后天请好假了吗?”叶纤红问弟弟。 “请好了。”安安回答道。 他现在的成绩一路往上升,期中考试的时候,已进了班级前十名。 请两天假虽然会影响学习,不过姐姐不在意,他也相信自己能赶上去,所以他回答得很轻松。 “那明天跟我一起回去吧!叶纤红说道。” 明天外公应该过来了,她想趁这个机会,跟他学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外公也是个怪人,自己好几次请他来虞城住段日子,他都拒绝了。 这次听说自己请戏班子来唱三天三夜的戏,他就高高兴兴地过来了。 年纪大了,喜欢听戏看戏,叶纤红如果早知道会有这样的效果,早就动这个脑筋了。 她打算在舞台边的空隙,放两把椅子给外公和干外婆坐,让他们享受一下VIP的待遇,可以近距离舒舒服服地看戏。 “好。”安安应道。“旺旺明天会回来吗?” “这个你要问他。”叶纤红回答。“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请假。” 郑兴旺升到高中后,学习特别刻苦,听三叔说他现在成绩不错,每次考试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估计是存了一定要考上大学的决心。 叶纤红还真的蛮喜欢这个堂弟的,一个男孩子能早早地制订人生目标,并一直坚持下去,光这份毅力,就不简单了。 “可惜他考的是西关中学,离虞城太远了。如果是县中,平时就可以经常过来陪我了。”安安遗憾地说道。 暑假里堂兄弟俩天天在一起,感情也越来越好。开学后分到两个学校读书,一个月都见不到一次面,安安还真有些想他了。 “难过什么?寒假很快就到了,到时你们又可以天天在一起了。”叶纤红笑着安慰道。 “还有三个多月呢?”安安算了算时间,叹了一口气道。 “那你周末回去看他好了。”叶纤红对弟弟突然的孩子气,有些无奈。“总不能叫他别读书了,来虞城陪你玩。” “姐——”安安不乐意了。 姐姐这话,明显是当自己不懂事的儿童了。 “姐逗你玩的。”叶纤红伸手拍了拍他的背。“你这么大了,有些事都不用姐教你了,如果觉得寂寞,就找身边的同学玩,也可以在小区找邻居玩——” “我跟小区的人又不熟,怎么一起玩?”安安苦恼地说道。 城里就这点不好,即使住在对门,大家也不打招呼。 在姐姐这个小区住了这么久,还没有交到一个朋友。如果是乡下,肯定认识很多人了。 “是你太内向吧!”叶纤红笑道。“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只要你见面跟他们打个招呼,几次之后,就熟悉了。” “可是我不喜欢主动跟人打招呼。”安安皱了皱眉,说道。 安安一直是那种不会主动跟人打招呼的人,这一点叶纤红也毫无办法。 “那就去青少年宫报个兴趣班,认识一些爱好相同的朋友。”叶纤红忽然给他出了个主意。 在一起学习,等于是同学,这样的话,很容易成为朋友。 “这个主意不错。”安安一听,也来了兴趣。 “那你想学什么?姐给你去报名。”叶纤红问道。 “我想想。”安安低头思考道。“要么学素描,或者学书法,中国画也不错。” 相对而言,他更喜欢画画有关的课程。 以前说跟章诗萍学,可惜那个女人不靠谱,记得了来一次,忘了就不来,慢慢地,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那就先学素描吧!这个是基础,学会了再学别的。”叶纤红给他出主意。“要不要再学点别的,比如学一学乐理知识,能识谱的话,以后还可以学吉它,男孩子能边弹吉它边唱歌,很帅的。” “也行。”安安眼睛一亮,爽快地应道。 男孩子会弹吉它会唱歌,确实非常受欢迎。 电视里那些会弹吉它的男孩子,很容易找到女朋友,安安今年才十五岁,抗拒不了这样的诱惑。 “那我就帮你报这两门课。”叶纤红笑了。“周末去学一学就好。” “哦。”安安应下来。 胡向阳打完电话,过来坐在叶纤红旁边。 “全部都打完了?”叶纤红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放心,全部打完了。”胡向阳一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说道。“大家听说你的计划,都打算过来陪你大闹一场呢!” “他们瞎起哄什么!”叶纤红推开他贴过来的身子。“我是打算给小姑办一场豪华的婚礼,不是叫大家来闹事的?” “还不是一个意思?”胡向阳不以为然地说道。 “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我懒得跟你说。”叶纤红转身不理他。“一听说要搞事,就瞎起哄,你才十八岁啊!” “你这个人——”胡向阳不乐意了。“真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明明是你说要搞事情,现在我就这么一说,你居然还嫌弃我——” “我就这样,怎么?不行啊!”叶纤红转头斜了他一眼。“我也不管你,你们尽管去放火去点灯好了。” 第二天早上,三人吃过早饭,一起往家里而去。 胡向阳今天还要上一天班,所以到平原村后,跟叶纤红分开,继续去西关镇派出所上班。 开车进院子,妈妈已等在那里了。 “外公和干外婆来了没有?”叶纤红刚下车,就问道。 “哪有这么早?估计中午才会到。”叶知书笑着回答道。 她也是天天盼着父亲和干妈来自己家住,好让自己尽尽孝心,可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怎么劝都不肯过来。 现在倒好,听说外孙女要请戏班子来唱戏,一个电话过去,父亲就乖乖地答应过来。 干妈也一样,听说干女儿家有戏看,家里养的鸡鸭也顾不得了,答应过来这里吃中饭。 “那我每个月安排戏班子在村里唱几天戏,让外公和外婆过来陪你。”叶纤红听懂了妈妈话里的心思,笑道。 “这样太浪费钱。”叶知书叹了一口气。“还是算了。” 女儿的钱也不是西北风吹来的,不能这样糟蹋。 “赚钱是干嘛用的?还不是用来花的?”叶纤红笑着劝道。“外公和干外婆年纪都大了,还能享多久的福?” “不行不行。”叶知书还是不同意。“总能想出不花钱,就能让他们过来的办法。” 叶纤红见说服不了妈妈,于是不再作声。 过份勉强外公和干外婆,他们未必会喜欢。 第十三章回家见亲戚 进屋后,望着客厅角落的两只蛇皮袋,叶纤红才想起这是戴老帮自己送过来的东西。 “妈,你怎么不打开看看?”叶纤红随手解开绑在袋口的布条,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反正你今天要回来,就等你自己来处理。”叶知书不在意地说道。 “这是别人送给戴老的东西,我挑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过来。”叶纤红把袋里的东西倒出来,“你看哪些自家用不着,就给小姑她们送去,办酒席可以用。” “好。”叶知书走过来,边整理边回答。 以前因为女儿的原因,她跟婆婆和小姑,关系没有那么好。 作为郑家的媳妇,她的内心里其实还是愿意一家人好好相处。 特别是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她们见到自己,也客客气气的,叶知书更愿意放下成见,不跟她们计较。 只是怕女儿会不高兴,才一直忍着。 现在女儿表现出来的大气和不计前嫌,让她心里特别高兴。 家里其实什么都不缺,所以她不打算留什么,从里面挑了两堆东西,打算等父亲和干妈回家时,让她们带回去,剩下的全部给小姑家送去。 “妈,戏班子来了没有?”叶纤红把另一只袋子的布条解开,嘴里又问。 这边很多是奶粉和麦乳精,看妈妈分好的那两堆,显然是准备给两位长辈,叶纤红也帮忙一起分拣。 “还没呢!”叶知书头也没抬地回答。“估计要吃了午饭才来,下午一点左右才开始唱第一场。”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打算自己搭戏台还是去大会堂里唱?” 自己搭戏台,肯定搭在奶奶家附近,自家人看戏方便。如果去大会堂那里唱,不用搭舞台了。 方便是方便,体现不出自家请人看戏的意思。 “你爸说自己搭戏台。”叶知书回答道。“你奶奶家门口,有这么大一个晒谷场,就搭在那里好了,反正最近天气好,也不会下雨。” “看来爸爸也是想家里热闹一点。”叶纤红笑道。“现在搭好了没有?” “估计差不多了。”叶知书回答。“你们昨天商量好后,你爸就和你小叔、三叔去山上砍了几十根毛竹,连夜背回来搭台子。” “哦。”叶纤红吃了一惊。 看来爸爸对这件事的在意程度,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不过也容易理解。 自家穷了这么多年,一直被村里人看不起,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扬眉吐气,他作为家里的长子,自然最热心这件事。 心里忽然有些难过,自己一直忽略了他的需要。 对父亲来说,其实要的不多,只要自己稍稍回报一点,他就兴奋不已了。 两人找来两只特别大的篮子,把挑出来的东西装进去,放到隔壁的杂物间里,又把地上的东西装进袋子里,母女俩一人拿起一只袋子,准备去奶奶家。 安安到家后,就没有进屋,去三叔家堂弟郑兴旺去了。 刚走近奶奶家,就看到晒谷场前搭好的大戏台,用毛竹作了支架和横梁,上面垫了大块大块的木板,用麻绳固定好,看起来非常简单且结实。 “哦,小红回来了——”有亲戚看到她们母女过来,纷纷走近来叫道。 “三婶,小舅婆,大伯母,娟娟姐——”叶纤红一个一个叫过去,脸上挂着笑容。 这些亲戚除了三婶,其它的都不太熟,算是自家的远亲。平时很少走动,只有红白喜事,才一起走动。 以前她一直与她们保持距离,就算见了面,也不冷不热地打声招呼。 现在想通了之后,她放开心胸,可以大大方方与他们聊天了。 “嗳——”其它人还好,小舅婆夸张地应着。“这次托你的福,建琴的喜事才能准备得这么体面,我们这些亲戚也脸上有光。你还请了戏班子来唱戏,真的太能干了——” “哪里哪里?”叶纤红谦虚地笑道。“自家人嘛,帮忙是应该的。” 尽管觉得小舅婆的场面话说得语无沦次,叶纤红还是笑着点头。 有时候放下成见之后,就会发现这些亲戚说来说去还是这一套,根本没必要放在心上,随便听一听就好。 “唉,建国好福气!有这么能干的女儿——”她们又开始发出这样的赞叹。 叶纤红只能笑一笑,这样的话,她这个当事人,很难接口。 “那我们先进屋了,这些东西要交给厨师,做菜时用得着。”叶纤红晃了晃手中的袋子,说道。 “嗯,你去你去。”见叶纤红这么客气,她们也感觉有面子,连声催促道。 叶纤红笑着转过身子,和妈妈一起往里走。 叶知书一直没有说话,心里却对女儿的改变,感动惊讶。 知女莫若母,女儿的性子她最清楚,是个非常容易走极端的人。 只要跟她有过矛盾,她可以一直记在心里,很难放下旧恩怨。 没想到她碰到这些老亲,她没有一点不耐烦,反而很耐心地跟他们聊起来。 难道她真的长大了,懂得与人相处之道了。 叶纤红和妈妈一起走进院子,看到门口已搭了一个大棚,是厨师烧菜用的地方。 很多亲戚正忙着在收拾东西,择菜的择菜,剖鱼的剖鱼,拔鸡鸭毛的拔毛,每个人都很忙碌。 “小红来了啊!”奶奶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叶纤红,难得地露出笑容,亲热地叫道。 “是啊!”叶纤红应了声,将手里的袋子提进屋。“这些东西大多酒席上用得着,你们挑一挑,交给厨师。用不完的,可以留着平时吃——” “好啊!”听说是送给自家的,奶奶更高兴了。“我来收拾就行,你进去看看小姑,她有话跟你说呢!” 叶纤红走进里屋,看到里面也围了些人,看样子是堂姐她们。 “小红来了,快过来坐。”郑建琴正坐在床前,向侄女她们炫耀身上的金项链和金手镯,看到叶纤红进来,顿时脸一红,连忙站起来叫道。 这东西全是小红送的,当着她的面做这种事,她也觉得难为情。 “小姑。”叶纤红叫了一声,走到她面前,被她拉住手,在旁边坐下来。 “这次的事,谢谢你了。”郑建琴感激地说道。 原本因为同事的问题,让她的情绪极端低落,担心这次会丢面子。 没想到老娘找到大哥之后,大哥很快说动了小红,居然答应请戏班子来唱戏。 这在村里算不上第一个,至少是很稀罕的事。 这对她这个当事人来说,绝对是涨面子的事。 到时每个来看戏的人都知道,郑建琴出嫁时,家里还唱了三天三夜的戏。 说不定几年之后,还有人提起这件事呢? “我们是一家人,没必要客气。”叶纤红谦虚地推辞。 “小红,小姑结婚的时候,你请了戏班子,下次我结婚的时候,可不能厚此薄彼。”堂姐说定亲事后,倒息了对肖东灿的心思,此时讨好地说道。 “没问题。”叶纤红笑道。“一定让你风风光光嫁出去。” 屋里众从一起笑起来。 “这是你准备的婚纱?”叶纤红望着墙角的钉子挂着的一件白色婚纱,问道。 “是的啊!”郑建琴笑道。“听说你会设计衣服,给个意见,你觉得怎么样?” “还不错,做得很精致的,师傅技术不错。”叶纤红走过去看了看。“只不过穿这样的婚纱,要准备一双高根鞋,你平时穿的中根皮鞋可配不起来。” “啊?”郑建琴是教师,平时穿的都是中跟鞋,倒没考虑这个,“那怎么办?再去买一双?” “你穿多少码?”叶纤红问道。“明天一早诗诗姐和章诗萍过来,叫她们带一双过来就行。” “那太好了。”郑建琴松了一口气。“我穿36码。” 最近不停买东西,钱花了不少,高跟鞋这种东西,买了没什么机会穿,她舍不得再买了。 “好。”叶纤红打算等一下回家,给诗诗姐打处电话,明天找一双鞋过来。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叶纤红走到门口,看到很多人朝晒谷场涌去,原来是戏班子来了。 叶纤红站在门口望了望,没有在意,戏班子是诗诗姐帮自己请的,估计钱已付过了。 一般来说,唱三天三夜的戏,用不了一万块钱。 如果请好的剧团,像小百花越剧团,或者嵊市越剧团,价格会高很多。 看堂姐她们几个也忍不住去看热闹,叶纤红和小姑打了声招呼,准备回家。 等一下外公和干外婆就要来了,她更想过去陪陪她们。 回到自己家,看到妈妈还没回来,估计是在那边帮忙了。 叶纤红也没在意,打电话给诗诗姐,把鞋子的事一说,苏思诗答应了。 挂了电话,看时间已到了十点多,外公和干外婆估计也快到了,叶纤红走到屋檐下等着。 “姐——”刚走到门口,看到安安和郑兴旺一起过来了,后面跟着小尾巴郑兴茂,见到她远远地叫道。 “毛毛也来了啊!”叶纤红看到最后面的郑兴茂,见他身上的衣服又旧又短,脸上的笑容却特别灿烂,就有些心疼。 现在弟弟也好,郑兴旺也好,穿的都是自己店里的衣服,看起来非常帅气。倒是这个小堂弟,三叔三婶舍不得花钱给他买衣服,看起来特别刺眼。 “嗯。”郑兴茂点了点头,又紧紧跟在哥哥的身后。 对他来说,跟哥哥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事。 第十四章郑兴旺的求助 “现在读高中了,住校生活还习惯吧?”叶纤红走到郑兴旺面前,笑着问道。 面对面站在一起,堂弟明显比以前长高了些,暑假前才一米七出头,现在应该有一米七五了,看起来非常挺拔有型。 “早习惯了。”郑兴旺笑道。“一个宿舍住了十个人,天天睡前一起聊天,比家里热闹多了。” 人多当然也有坏处,每个人能拥有的,不过是一张床的面积,完全没有自己的独立空间。 说得夸张一点,就是换条内裤,也很难找个私密的地方,得担心有人围观。 “那倒是的。”叶纤红也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那时天天睡觉前,室友们都很兴奋,不聊一个小时,都静不下来。每次都要值夜老师来敲门,才肯老实地睡着。 直到高三时,学习太紧张,晚自修结束后,一挨枕头就睡着,才停止了每天的睡前卧谈会。 “姐,我们学生有没有办法在周末赚些钱?”安安突然问道。“旺旺暑假自己赚钱习惯了,现在都不好意思向三叔三婶要钱,你看他都瘦了——” 叶纤红仔细看了看,堂弟确实瘦了一点,不过精神不错,所以不大明显。 “旺旺,你确实想赚钱?”叶纤红问道。 “想,当然想。”郑兴旺一脸期待地回答道。“反正高一学习也不是很紧张,如果能赚些钱,家里就轻松多了,也可以给毛毛买些衣服和玩具。” 身上的衣服是堂姐送给自己的,穿在身上非常帅气,在全校都受人瞩目。 但是毛毛没有新衣服,每次回家看到他邋遢的样子,自己心里就难过。 可是家里没有钱,父母现在省吃俭用,就是想存点钱下来,然后能将家里的房子收拾一下。 家里的房子是老式的二层土房子,住了十多年后,很多地方已经开裂和漏风,说不定随时会倒掉。 如果能买些砖,将开裂最严重那面墙,换成砖墙,那这房子至少还可以住几年。 他希望自己能像堂姐一样,赚钱给家里盖房子,让爸妈住上砖瓦房,不用担心刮风下雨,担心房子倒塌。 可是以自己的本事,这个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他不好意思说出来。 “让我想想。”叶纤红望了郑兴旺一眼,被他眼神里的执着打动了,有些心疼地回答。 或许他跟自己是同一类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得好。 自己有空间,有重生的优势,而他什么都没有,所以才迷惘。 “谢谢姐。”见堂姐没有笑话自己的无理要求,郑兴旺感激地说道。 “不用客气。”叶纤红笑了笑。“等我想到办法后,再告诉你。” “好的,姐。”郑兴旺笑道。 站在边上的郑兴茂似懂非懂,见哥哥笑了,也跟着咧嘴笑了。 叶纤红蹲下身子,摸了摸毛毛的头,这个小堂弟跟弟弟小时候一样,也长得很瘦小。 今年已十岁了,明显比同龄人矮了一截。 看他笑得无忧无虑的样子,智力发育应该也比其它人差。 看来自己得暗里帮他调理一下身子,免得将来长不大。 门口忽然传来车子的喇叭声,然后看到一辆面包车开进院子。 “外公来了。”叶纤红认得是表哥的车,连忙站起来兴奋地迎上去。 车子停下来,大表哥叶祺信从驾驶位下来,又打开后面的车门,扶外公下来。 “外公——”叶纤红冲过去挽住他的胳膊,叫道。 “小红,安安。”外公穿着那件上次送给她的暗红色翻领长袖T恤,精神十足地叫道。“这次外公要在你家住三天了,你别再埋怨外公不肯来你家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我刚才还在跟妈说,既然外公喜欢看戏,为了让他每个月愿意来虞城住几天,大不了每个月安排戏班子来唱几天戏——” “就会胡说八道。”外公故作生气地说道。“女孩子家家不会过日子,怎么能这样浪费钱?” “我也是没有办法啊!”叶纤红故作委屈地叫道。“如果外公想帮我省钱,就主动来虞城,别让我用唱戏去请你。” “真拿你没办法。”外公被叶纤红说得张口结舌,良久才无奈地说道。 刚把外公和表哥迎进屋里,外面又传来声音,然后听到安安在门口叫:“姐,外婆来了——”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往门口迎去。 外婆和舅妈一起从外面走进来,估计是坐车到了平原村,再走过来的。 “外婆,你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我好去接你。”叶纤红叫道。 原以为两个舅舅都在那边,会送她过来,没想到还要她走过来。 “是我自己坚持要走路的。”外婆笑道。“才十几钟的路程,很快就走到了,坐车反而颠簸,身体难受。” “哦。”叶纤红应了声。 村口连接平原村那条路,确实不好走。因为是石子铺成的,一段时间没修整,就会出现一个个坑。 骑自行还好,可以避着骑,开车反而最难受,会晕车的人,只怕马上就要吐了。 把外婆和舅妈请进屋里,给她们泡上茶,回头看到外公已和她们聊上了天。 “小红,你这次是怎么回事?”外婆见周围没有外人,埋怨道:“你不是不喜欢你小姑吗?怎么花这么多钱请戏班子来唱戏?” 她是真的无法理解。 这个外孙女的脾气她知道,不喜欢就不喜欢,绝对不会迁就自己,去讨好谁。 她根本没理由去讨好那个性格跟她奶奶差不多的小姑啊! “我是不喜欢她。”叶纤红淡然地回答。“可是她是我爸的小妹,我爸喜欢啊!所以我是为我爸这样做的。” 就像当初自己不喜欢两个舅舅,却出钱让他们开店开工厂,因为外婆喜欢呀! 世界上所有感情里面,最无奈的是亲情,就算你多不喜欢,可是依然躲不开牵绊。 真正能跟亲人断绝关系的人,有几个? 叶纤红不是男人,她做不到那么冷血。 而且父亲的养育之恩她还没机会报答,自己现在又不缺这点钱,何不让父亲高兴一下呢? “小红,你长大了。”外婆沉默了一会,欣慰地说道。 就连一边的外公,望向叶纤红的眼神,也比刚更加柔和了。 叶纤红苦笑。 这么说来,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一直没有长大? 门口传来脚步声,是妈妈叶知书回来了。 “爸,妈。”看到两位长辈都来了,叶知书幸福地走过去,陪在他们身边。 “妈,这次请的是哪里的越剧团。”叶纤红等妈妈和外公外婆聊了一会,才开口问道。 “不是你自己请来的吗?怎么会不知道?”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嗔怪道。 “我对这个不熟悉,是请诗诗姐帮我找来的。”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呀!什么事都麻烦诗诗。”叶知书又骄傲又无奈地说道。“她请来的当然是好的班子,是越州市小百花越剧团。” “那确实不错。”叶纤红猜测也是这个剧团,毕竟美食节那天,她请的就是她们。 “这次过来唱什么戏,提前谈好了吗?”叶知书又问。 “不知道。”叶纤红都不好意思回答了。“三天三夜可以唱六出场的全场,我跟诗诗说的是,叫他们唱自己最拿手的。” “你这个想法好。”干外婆插了一句。“越州小百花越剧团最拿手是《梁祝》、《三看御妹》、《劈山救母》、《穆桂英挂帅》、《打金枝》、《李娃传》这几出,我都喜欢看。” 外婆是越剧迷,平时收音机经常听越州小百花越剧团的戏,所以非常熟悉。 这次有机会近距离看戏,当然觉得过瘾。 “那好,我等一下去问一问,最好就唱这几出。”叶纤红又问外公。“外公,你有特别想听的戏吗?” “这些我也喜欢听。”外公自然不会去争这些,笑呵呵地回答。 叶纤红一听,就明白了,打算吃了饭后,问一问剧团的负责人。 又坐着聊了一阵,父亲过来叫大家去奶奶家吃饭。 中午酒席已经开始了,只不过酒菜没有正餐那么好,一般就七八个菜,也没什么讲究,一般有鱼有肉就行了。 如果主人家阔气一点,也可以把菜搞得好一点。 到了奶奶家之后,原先帮忙的邻居和亲戚,都已坐在桌子前了,不过客人还没有来齐,只坐了六桌。 大家在一张空桌前坐下来,准备吃饭。 这时候胡向阳也回来了,进来坐在叶纤红的旁边。 菜端上来了,是三叔和奶奶家的一个邻居在干这件事。 叶纤红望了望桌上的菜,就有些郁闷。 很明显,奶奶为了省钱,所以定的菜,是照农村最普通的标准做的。 一碗油豆腐烧肉,一碗萝卜红烧鱼块,一碗榨菜丝豆芽炒肉丝,一碗咸菜得菇炒肉片,一碗韭菜煎豆腐,一碗黑木耳炒黄瓜片,一碗冬瓜烧咸肉,外加一碗芹菜炒香干。 虽然每桌客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叶纤红还是觉得汗颜。 好在诗诗姐她们没有过来,如果请她们吃这些,那真的丢脸了。 第十五章各人各心思 吃过午饭,叶纤红找到越剧团的负责人,问她唱什么戏。 听说今天唱《穆桂英挂帅》和《劈山救母》,叶纤红也比较满意。 这两出戏算是越剧里比较出名的,至少叶纤红也听过。 对她这样的伪戏迷来说,当然更希望听到这种耳熟能详的戏,至少自己看得懂。 “如果你对明天的戏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前说一下,我们尽量满足你们的要求。”团长听说面前这个小姑娘,就是请他们唱戏的金主,客气地说道。 作为越州有名的越剧团,平时多是在剧院演出,很少跑到乡下唱戏。 只有平时空闲的时候,偶然会接一些单子,算是赚外快。 现在剧团都是自负盈亏,作为团长,也要对自己的手下负责。 这次联系的人身份不简单,给的价格也不错,她们才没有拒绝,直接过来了。 “好,我问一下外婆,如果她有别的要求,我再来麻烦你。”叶纤红回答道。“如果我没有过来,就照你们原先的计划唱。” “没问题。”团长笑着应承。 回到家里,叫弟弟和堂弟各拿了一把椅子,放到舞台边上,等戏一开始,让外公和干外婆过去坐那边。 两人自然没有异议,拿着椅子去了。 这时候戏台前已围了很多人,包括附近村子里的农民。演出尽管还没有开始,提前站在那里,自然是为了占据个好位子。 好在晒谷场足够大,站得稍微远一点,视线依然很好,倒不是每个人都朝前挤。 这边男女老少都在等着看戏,郑建琴所在的西关小学,此时也议论纷纷。 “你听说没有?郑建琴家请了戏班子,要唱三天三夜的戏——”一个半秃顶的中年男老师不敢置信地问身边的女同事。 离下午的课还早,他们坐在办公室闲聊。 “我也听说了。”女老师回答道。“听说郑建琴的大哥家很有钱,出钱为妹妹庆祝。” “真是人不可貌相,我一直以为郑建琴家里非常穷呢!”中年男老师说话的语气非常惊讶。“唱三天三夜戏,可得花不少钱,连这么多钱也舍得花,家里肯定得有几十万钱才行——” 他没有打听过具体的价格,但是照他的猜测,越州小百花越剧团这种著名的剧团,一场二千肯定要的,三天三夜六出戏,就一万二了。 说不定还要其它费用,所以请得起戏班子的人家,家里的资产,起码得六位数。 “谁知道呢?”那个女老师也叹气。“她在这个年纪结婚,本来已经很丢脸了,没想到这样一搞,面子全回来了。” “是啊!”中年男老师点头。“所以说有钱才有面子,靠这点死工资,别说请戏班子,去看场戏都得掂量掂量荷包够不够鼓啊!” 作为学校的老教师,一个月也不过五百块工资,养家糊口都辛苦,哪有钱看戏啊! “听说郑建琴原本请了两个老师当伴娘,没想到她们偷偷避开了。”女老师突然悄声说道。 这个八卦是隔壁宿舍新来的女教师说的。 作为伴娘,今天中午就应该去喝喜酒了,有人却在宿舍看到过她们。 很明显,两人打算放郑建琴鸽子了。 “这两人有毛病啊!”中年男老师觉得难以理解。“郑建琴家这么有钱,怎么能得罪她呢?” 既然郑建琴请她们当伴娘,肯定是因为关系好,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不抓住,反而放弃了呢? 每个人都会碰到为难事,需要借钱救急,身边的人条件都差不多,就想帮忙也未必有能力帮。 而郑建琴就不同了,至少她的情况比大家好得多。 “听说是因为郑建琴没有请校长他们去喝喜酒,两人才避开的,大概是怕得罪校长夫人吧!”女老师嗤笑一笑,说道。 这件事还真奇怪,很多人想不通这一点。 “我怎么听说校长、教导主任他们,都收到了正式的请柬?”中年男老师奇怪地说道。 “他们是今天才收到请柬的。”女老师神秘地说道。 “哦,难怪。”中年男老师恍然大悟。 “所以嘛!那两个都是傻瓜。”女同事哼了一声,一付事后诸葛亮的模样。“她们也不想想,郑建琴今年明明没有转正的机会,连名单都公布了,却硬是要到了一个名额,没有后台怎么可能?” 很多人看不起郑建琴,怀疑她走了校长的后门,只有她不相信,觉得郑建琴还有她不知道的底牌,所以一直主动向她示好。 能办成这种事的人,会有普通人吗? “就是,就是。”中年男老师深有同感地说道。 两人在办公室聊得起劲,原先准备走进来的短发女人,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难道自己真的错了?”她暗暗后悔。 如果郑建琴真的有她们说的那么大的能量,万一她结婚后回来,报复自己怎么办? 女人的心眼都很小,自己和另一个同事无缘无故避开,让她丢了脸,换作自己,也会非常生气。 原以为她不是一个普通公办教师,得罪了就得罪了,没什么大不了。 相对于校长夫人,自然郑建琴更不值一提。 如果她有这样的后台和背景,那自己这样做,只怕会很麻烦。 暗里呼出一口气,悄悄回转身子,往宿舍而去。 原先答应做伴娘的另一个同事,此时也在宿舍,她觉得有必要跟她商量一下,怎么应对这件事。 敲开同事的门,把刚才听到的话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你确实这些话全是真的?”同事是一个圆脸的长发女孩,闻言惊得从床上跳起来,叫道。 “我骗你干嘛!”短发女人没好气地说道。“说起来还不是你胆子小,说别去了,我才同意的。” “那怎么能怪我?”圆脸女孩子委屈地说道。“我这样做,也是为你好啊!我怎么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 “那你说现在怎么办?”短发女孩问道。 心里其实已有了决定。 如果圆脸女孩打算将错就错,不顾后果,那她打算马上撇下她去找郑建琴,就算找理由解释也好,负荆请罪也好,务必让郑建琴原谅自己。 “要不,我们现地去找她?”圆脸女孩子终究怕了。“反正婚期是明天,现在过去也来得及。” 还怕对方不答应,抓住她的胳膊撒娇似地摇了摇。 “那好,现在就去。”短发女人见她也这样说,自然一口答应。 叫她一个人去,她其实有些害怕,怕郑建琴不肯原谅自己,自己下不了台。 两个人一起去,有人陪着自己,她的胆子也大了些。 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两人一齐往郑家村而去。 在全村的期待目光里,锣鼓声终于响起。 原先还在家里干活的人,也受不了诱惑,匆匆锁上门,往晒谷场走去。 郑建琴一家人,没有去操场,只是拿了椅子坐在院子里,远远望着舞台。 这里离舞台其实也就二十多米,足够看清楚了。 门口忽然传来自行车的铃声,然后看到两个让自己丢脸的同事进来了。 郑建琴皱了皱眉头,心里非常不想看到她们。 可是又一想,除非自己不再当老师,否则在一个学校任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得太僵可不好。 想到这里,她站起往两人走去。 “郑老师——”短发女人望了一眼院子里的人,张了张口,不好意思往下说。 “到屋里说吧!”她不好意思说,郑建琴其实也不好意思自己被同事放鸽子的事,被亲戚知道,那太丢脸了。 “好,进屋说。”短发女人和圆脸女孩见郑建琴领着自己进屋,脸色放松下来。 看来郑建琴并没有跟自己翻脸的打算,那就说明还有补救的机会。 进了屋,来到自己的房间,郑建琴才望向两人。 “对不起,郑老师。”短发女人比较光棍,直接开口道歉。“这件事是我们做得不对,现在向你道歉来了——” “你们——”郑建琴听她这样说,憋在肚子里的火气就不好意思发作了。 大家平时虽然关系不错,却没有到好姐妹的地步,答应自己的请求,做自己的伴娘,其实也是给自己面子。 后来避开自己,虽然自己很恼火,却毫无办法。 那对她们来说,并不是义务,最多被人说言而无信。 现在能过来认错,也算是挽回了自己的面子。 “算了,你们回去吧!”郑建琴想清楚之后,朝两人摆摆手。“大家都是同事,以后肯定还要见面,我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郑老师,我们假都请好了,就是准备给你当伴娘的,”短发女人见她赶自己走,着急地叫道。“你怎么能赶我们走?” “你们不同意,我自然请了别的人当伴娘,所以你们没事了。”郑建琴语气生硬地回答。 “那怎么行?”圆脸女孩叫道。“我们过来了,当然是我们给你当伴娘更合适。” “你——”郑建琴被她气坏了。 “我也觉得我们当伴娘最合适。”短发女人也说道。“毕竟我们跟你的关系最好,其它人有我们合适吗?” “那可未必。”郑建琴冷笑道。“我侄女的几个朋友,哪个不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不是比你们更好?” 小红会答应自己的要求,她既意外又开心。 “那你更应该回绝她们,找我们两个了。”短发女子胸有成竹地说道。 “为什么?”郑建琴被她们气笑了。 第十六章伴娘回归 “第一,你跟那两个有钱女人站在一起,肯定会处于下风。新娘子被伴娘抢了风头,你愿意吗?”短发女人不愧是当老师的,嘴皮子非常利索。 郑建琴一听,顿时无话可说。 自己当时确实头脑发热,只想着找两个更出色的人,给自己装点门面,居然没想到这个问题。 苏思诗和章思萍的模样,自然是非常漂亮的。 自己跟两人站在一起,就算穿得再奢华也没有用,自己的气质就决定了自己只能演一个丫鬟,而她们两个更像名门闺秀。 而身边两位同事就差远了,明天自己穿上婚纱,她们就是最好的陪衬。 想到这里,她的心动了。 “第二,等新郎官来的时候,我们可以陪你一起疯一起闹,她们能闹得起来吗?”短发女人继续说道。“如果是这样,那你的这场婚礼,肯定会因为伴娘问题,而变得相当无趣了。” 郑建琴一愣,这确实是事实。 这时候的婚礼,为了热闹一点,伴娘会在新郎来过来时,用各种方式捉弄他。大家嘻嘻哈哈一下,讨些糖果香烟和红包,才放过新郎。 如果伴娘是那两个大神,她们肯定没兴趣玩这些,这样一来,其它人也会觉得拘束,于是婚礼的喜庆气氛就弱了。 “第三,如果让我们当伴娘,我们一口咬定,根本没有拒绝过你,那学校那些嚼舌的同事,就没话说了。”短发女人继续说道。“毕竟只要我们在,事实胜于雄辩。” “第四——”短发女人还要往下说。 “行了行了,我答应你们就是了。”郑建琴终于被说服了。 刚见到两人时,心里确实有疙瘩,不想再跟她们打交道。 但是成年人的理智告诉自己,选择这两人当伴娘,确实比选择小红的两个朋友更适合。 至于回绝小红那边,她一点也不担心。 这本来就是自家老娘缠着大哥说服小红的,自己现在不需要了,小红和她的朋友,应该会松一口气吧。 “太好了。”短发女人和圆脸女孩子笑着击了一下掌。 又过来想抱郑建琴,一付大家依然是好姐妹的架式。 “别闹了,去院子看戏吧!”郑建琴白了她一眼,拍开她的手,当先往外走去。 “好的。”两人也没在意,反而心里暗暗得意,跟在后面一起来到院子。 外面的戏已经开始,越剧特有的婉转唱腔,伊伊呀呀地传来,吸引了所有人。 三人很快也入了戏,专心看起来。 嫂嫂王兰英从外面回来,看到院子里多了两个陌生人,好奇地望了自家小姑一眼。 这时候会在院子里的,除了关系最亲近的亲戚,就是小姑的私人朋友了。 小姑是什么样的人,她非常清楚,还没见过她带朋友回家呢? 郑建琴察觉到了,站起来拉着嫂嫂进屋。 “那两个是你的朋友?”王兰英好奇地问。 “算是吧!”郑建琴有些尴尬地解释。“她们就是我开始找的两个伴娘,昨天她们不在,我以为不来了,所以才找小红帮忙——” “哦。”王兰英没想得那么复杂。“那她们现在来了,你是打算回绝小红的朋友?” “嗯。”郑建琴强笑着应道。“小红的朋友身份不简单,给我做伴娘委屈了她们,既然这两人回来了,自然还是她们更合适。” “这个随你。”王兰英无所谓地说道。“小红那边说了吗?” “还没有。”郑建琴回答。 见嫂嫂疑惑地望着自己,顿时明白过来。“我马上去跟她说。” 小红这次这么给面子,她确实不能像以前一样,自恃是长辈,不当她一回事,必须马上去跟她解释一下。 回到院子,跟两个同事打了声招呼,出去找人了。 叶纤红这时一个人坐在家里,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叠白纸,她准备整理一下诗诗姐需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要她完整地把一家公司的管理架构建立起来,或许有难处。 如果只是借鉴以前工作过的一家港资企业,把那一套管理模式拿过来用,相对就简单多了。 在那边上班时,她还幻想着自己能从一个普通的工人,慢慢往上爬,成为中层管理人员。 后来自然失败了。 不是她学习能力差,也不是工厂的晋升制度有问题,主要是她的性格,不适合当管理人员。 倒是那段日子里,以储备干部的身份,参加了公司提供的培训,让她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 比如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所谓的ISO9001,核心就是及时全面的成本控制,持续改进自动化,让企业由传统管理,向精益企业转变。 当然还有5S管理、目标管理、精益生产、过程流程图、人机料法环这些课程。 这些大多是解决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方法,当时工厂全面推广5S现场管理,要求每个工人都会背5S相关口号。 于是每个流水线操作员,口袋里都放着张小纸条,在空余时间背一背,防止开工前线长抽背。 如果背不出来,就要罚抄五十遍5S口号。 岗位下也会放一块白布,随时拿出来抹一下自己的工位,防止有生产主管戴着白手套过来,在工位上抹到污迹。 工厂当时还请了日本的专家来上课,给他们这些储备干部灌输标准化管理知识,只不过现在大多只知道个大概了。 叶纤红尽可能地把这些内容写下来,还准备托钟修贤从深圳那边买一本台版的《生产管理》和《品质管理》,深圳那边这时候应该已流行这些管理模式了。 这时候家人全去看戏了,一个人非常清静,适合安静思考这些问题。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打断了她的思绪。 叶纤红抬头,原来是小姑来了。 “小红。”郑建琴走进屋,走到叶纤红面前,看到她面前放着笔和一叠纸,猜到她现在有事,就住了口。 “怎么了,小姑?”叶纤红站起来疑惑地问。 以小姑的性格,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外面看戏吗?来找自己做什么? 吃过午饭,爸妈跟自己说过酒席的准备,基本没什么事遗漏了,难道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是这样的。”郑建琴站在叶纤红面前,突然发现她比自己高了一截,心里无来由地感到一阵压力。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来没有体会到的,这让她有些不舒服,可是那件事却又不得不说。“昨天失约的两个伴娘,今天又过来了——” “哦,那是好事啊!”叶纤红笑道。 让诗诗姐给小姑做伴娘,本来就委屈她们了,至少叶纤红开始是不愿意的。 只是她们两人都不在意,爸爸又是第一次开口,让她很难拒绝,所以才勉强答应下来。 既然小姑自己准备的伴娘来了,自然没必要让诗诗姐干这种事。 “是啊!”郑建琴陪着笑,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开口。 难道是因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以自己在侄女面前,不能像以前一样硬气了? “你是担心诗诗她们?没事的。”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郑建琴陪着笑。“你替我谢谢她们。” 说完,匆匆离开了。 叶纤红望着小姑的背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有这样的家人,真的让她郁闷,偏偏因为爸爸的原因,她无法跟她们断绝来往。 算了,叶纤红摇摇头,继续写自己的东西。 与此同时,晒谷场人山人海,几乎全部被人占领了。 附近几户人家,也挤进了很多看戏的老人,因为怕被挤倒,不得不退到外面。 越州市小百花越剧团这样的剧团,很少来乡下演出,所以吸引了附近无数的村民。 在看戏的过程,议论一下郑建琴一家,也是很自然的事。 “你们听说了吗?郑建琴结婚,叶纤红送了她一台电冰箱和洗衣机呢?”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羡慕地跟身边的人说道。 “这有什么?”身边那个三十出头的少妇哼了一声。“戏班子都请了,还在意这几千块钱?要我说,请戏班子做什么?还不如买一台大彩电更实在——” “你懂什么?”中年妇女冷笑道。“彩电放进嫁妆里,有几个人能见?请戏班子就不同了,估计附近几个乡村,都传遍这件事了?” “那倒也是。”少妇点了点头,一付不大相信的语气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是叶纤红有钱了,所以借这个机会在村里扬名气?”。 “那你以为呢?”中年妇女一付我全透了的语气回答道。 “你们知道什么?”旁边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娘插嘴道。“我听郑建琴家的亲戚说,叶纤红除了给小姑买家电,还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只金手镯呢?” “啊?”少妇和中年妇女同时惊叫。 “那条项链还好,金手镯可不得了,上面刻了龙和凤,比小手指还粗呢?”大娘还伸出小手指,比划了一下。“你们想想,除了以前的地主婆,现在还有谁戴得起这样的重的手镯?” 几个女人顿时眼睛都亮了。 对她们来说,家电也好,唱戏也好,都比不上金首饰动人。 村里有钱人,或许会买只金戒指戴一戴,但是还真的没看到有人买得起这么贵的手镯。 “唉,郑建琴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福气。”那个少妇最后叹息了一声。 她跟郑建琴同年,从小一块长大,算是非常熟悉了。 对于她没嫁出去这件事,自然不会为她着急,反而让她有种优越感。 没想到她最后嫁得比自己都好。 抬手悄悄看了看无名指上的银戒指,心里无来由地觉得憋闷。 第十七章叶纤红这个人 到了傍晚,郑家几乎所有的亲戚都到齐了。 准备的十二张酒桌,也全部坐得满满的。 就连郑兴怡所在的邮电所所长李长征,也带着儿子李建阳过来了。 上次相亲之后,两家就把关系定了下来。 这次郑建琴结婚,做为郑建军的亲家,李长征原本没必要上门,让儿子来一下,就算礼到了。 没想到他不但亲自过来了,还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里面整整齐放了六张大团结,亮瞎了郑建琴的双眼。 要知道这时候大多数亲戚的红包,都是二十元左右,客气一点的也会包三十元,当然夸张一点的,包八元十元的都有。 连郑兴怡和郑兴华兄妹俩,每人都包了二百元红包,算得上是大数目了。 当然叶纤红是例外,她给小姑包了个8888元的红包,绝对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数目。 李长征不是至亲,能做到这一步,绝对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于是他被郑建琴请到客厅正中间的主桌上,让他坐了上横头。 郑建军、郑建国兄弟俩,作为主要陪客,也坐在同一桌。 李长征望了隔壁那一桌一眼,叶纤红和家人都坐在那里,旁边还有两位老人,估计是外公外婆,他就有些不好意思坐这个位置。 在这些乡下亲戚的眼里,自己这个邮电所所长,也算是个大人物了。 他自己却清楚,这个所长,不过是副科级。 如果比含金量,还不如叶纤红的男朋友胡向阳呢? 他虽然是派出所副所长,也是副科级待遇,却是正正经经的政府权力机关。 邮电所和它比,差远了。 “亲家你坐。”郑建军见他推辞,强行把他按下去,嘴里大声嚷道。“这个位置除了你,别人谁来坐都不合适。” 说这话的时候,他满脸红光,给人感觉未喝酒已先醉了。 这很容易理解。 妹妹结婚,大哥一家又是送电器,又是请戏班子,为妹妹长足了脸。 而自己一家就差远了。 好在亲家这个大领导突然来了,他总算也可以扬眉吐气一回。 农村人好面子,如果办喜事的时候,有领导来参加,那真的是蓬壁生辉了。 李长征见多了这样的人,自然明白郑建军的想法,一时之间唯有苦笑。 他过来喝喜酒,可不是来出风头的,也不是来给郑建军撑腰。 主要是想找机会跟叶纤红一家多亲近亲近,以后在外面碰了面,也能说得上话。 没想到被郑建军这样捧着,又见隔壁的叶纤红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好笑着坐了下来。 接下来酒菜端上来,大家觥筹交错,人声鼎沸、现场热闹非凡。 吃过晚饭,叶纤红一家陪着外公和干外婆,一起回到家里。 外公外婆年纪大了,一动不动看了一个下午的戏,人就有些疲惫,让他们洗个脸,在沙发上休息一下,才有力气等一下继续去看戏。 两人活到这个年纪,从来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过戏,所以就算累了,也舍不得放弃这样的好机会。 叶纤红见爸妈陪着两位老人说话,于是和胡向阳回到楼上房间,在床上坐下来。 “小红,诗诗姐和章诗萍怎么没有来?”胡向阳想起两人没有过来吃晚饭,奇怪地问道。 明天上午新郎就要来了,作为伴娘,今天晚上也应该露面了吧! “小姑的伴娘又回来了,所以不需要两人凑数了!”叶纤红笑着解释道。 “哦。”胡向阳挑了挑眉。“原先缺席的两个人,又回来了?” 两人缺席的事,叶纤红和他说起过,当时两人都很难理解。 后来听了一些风言风语,才猜到原因。 只是这时候又回头,似乎太儿戏了吧! “很奇怪吗?”叶纤红斜了他一眼。 “不奇怪,不奇怪。”胡向阳很快想通了原因,了然地回答道。“换做是我,估计也会回来。” 这种小心思,两人都猜得到,所以不用大惊小怪了。 “所以还是诗诗姐说得对。”叶纤红再次开口。“不管是请戏班子也好,做其它事为小姑撑场面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郑家,不是为了小姑一个人。 这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 像两个伴娘,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强势,她们肯定不会吃回头草。 说到底,自己表扬得越张扬越自信,别人越不敢小看自家。 甚至那些对郑家不怀好意的人,因为有了忌惮,从而停止敌对行为。 “我明白。”胡向阳笑着点头。“这方面的见识,我们确实比不上诗诗姐。” 苏思诗很早就辍学了,跟父亲一起创业,后来又接手家族企业,可以说见多识广,更了解人性中的丑恶和阴暗。 小红是什么性格,郑建国又是什么性格,她都非常清楚。 所以在叶纤红碰到烦心事的时候,才会给她这样建议。 现在看来,无疑是非常合适的。 叶纤红前世跟家庭断了往来,孤身一人在外面,所以对家族没有归属感,自然不熟悉这些事。 而胡向阳年纪还轻,又是家族里最年幼的孙子辈,不需要他操心这些,明白得也比较晚。 “小红,邮电所的李所长来看你了,快下来!”妈妈突然跑到房门前,敲了敲门后叫道。 这栋别墅隔音效果不错,如果站在楼下叫人,楼上房间里的人未必能听到。 “知道了,我马上下去。”叶纤红一听,站起来拍了一下胡向阳,准备一起下去。 李长征过来的目的,无非是套套近乎,看在堂姐的面子上,叶纤红当然不会拒绝。 何况爸爸的驾驶证,能这么快拿到,也是李长征父子出了力。 妈妈也在学车,这么久都没学会,估计到时还得请他帮忙。 下了楼,看到李长征父子坐在三人沙发上,堂姐坐在一边,而爸爸坐在另一边陪着。 “叶小姐,胡所长。”李长征看到两人下来,主动站起来伸出手并问好。 “李所长你好。”叶纤红握住他的手,轻轻摇了摇,又放下来,笑着叫道。“你是长辈,因为我们去拜访,却要你亲自过来,惭愧惭愧。” 各种各样的人见得多了,叶纤红现在对李长征这样级别的官员,越来越没有压力了。 “不敢当——”李长征可不敢以她的长辈自居,笑着连连摇头。 于是大家坐下来,说些场面话,聊些没营养的话题,无非是恭维叶纤红能干,让郑建琴这场婚礼,成了四乡八邻的热门话题。 叶纤红笑着不肯居功,表示是所有人一起努力的结果,并感谢李长征抽空过来,让郑家脸上有光。 这种没有目的性的话,其实是最无聊的,叶纤红很快就词穷了。 于是又转向李建阳,向他表示了感谢,感谢他让爸爸这么快拿到了驾照。 李建阳腼腆地笑了笑,客气地说他也没帮上什么忙,让叶纤红对他的好感大增。 或许是因为性向的原因,这种无害食草男性格,让叶纤红有种找到男闺蜜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他是自己的堂姐夫,不管现在还是以后,她都不合适跟他走得太近,否则大家就会误会了。 说完这些,李建阳没有主动提起话题,叶纤红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倒是胡向阳跟李长征聊起了西关镇乡镇两级的政府官员,算是相互交换了一些人事信息。 直到外面传来一阵锣鼓的响声,晚上的戏马上要开始了,李长征这才站起来告辞。 叶纤红和胡向阳一直送他们到门口。 堂姐郑兴怡自始自终陪着笑脸,没有说一句话。 当天晚上看完戏,叶纤红和胡向阳都没有回虞城,就在这边的别墅留宿。 这种时候,房子大客房多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家里就算来再多的客人,也能住下来。 安安一整天都跟郑兴旺在一起,兄弟俩嘀嘀咕咕地,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大家就开始忙碌起来。 叶纤红到了小姑那里,帮她化妆。 原先郑建琴是打算去镇上一家专门做新娘造型的店里化妆,叶纤红知道后,答应回来帮他化妆,她才放心。 侄女懂化妆她知道,只是到底有多厉害,她并不清楚。 叶纤红考虑到小姑的年纪,帮她化了个稍显浓艳的新娘妆,把脸色和皱纹全部遮掩过去。 又帮她把头发盘起来,插上喜庆的红色珠花,这个造型搭配白色的婚纱,会更加出彩。 郑建琴睁开眼睛,望着镜中那个美艳的新娘,恍如梦中。 女人一过了三十,如果不好好保养,就容易显老。 郑建琴尽管是老师,因为收入有限,自然不可能精心保养,所以皮肤已明显有些松弛,眼角也早早有了鱼尾纹。 但是经过侄女一番经心打扮,她突然觉得自己其实也很漂亮。 至于旁边看热闹的两个伴娘,望着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郑建琴,更是傻掉了。 她们都是老师,见识还是有的,面前的同事已年过三十,再怎么打扮也盖不住年纪。 没想到叶纤红不过花了半小时,就让她看起来像香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漂亮得不像真人。 第十八章婚礼现场(上) 等叶纤红离开,两人缠着郑建琴,说自己结婚时,也要请她化妆。 到时郑建琴一定要帮忙,代自己请到叶纤红。 “你知道她化个妆要多少钱吗?”郑建琴笑道。 她这时候想起来了,上半年大嫂住院,自己去医院看望时,说小红在兼职帮人化妆,化一次要几百块钱。 那时候自己一听了之,并不怎么相信,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难怪她要收这么高的费用,这样的效果,就算去上海找最好的师傅,也不过如此吧! 对有钱人来说,只要效果好,再贵点也不会在意,所以她的钱肯定好赚。 “我怎么知道?”圆脸老师扁了扁嘴,“两百块总够了吧?” 现在剪个发,不过五块钱,做个面膜,也不过十块钱,新娘化妆,五十块钱总够了吧! 要知道两百块相当于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她故意说得这么多,就是想取笑郑建琴一下。 你说你侄女厉害,那一天赚两百,一个月就是六千,够厉害了吧! “不够。”郑建琴笑着摇摇头。“最少三百,上不封顶。” “什么?三百?怎么不去抢钱!”圆脸女老师惊叫一声。 这个价钱真的超过她的想像了。 化一次妆,半个小时的事,就可以赚三百。那一天如果来十个客人,不是可以赚三千? 那一个月呢?九万? 一年呢?一百万? 她感觉自己要疯了。 “上不封顶又是什么意思?”另一个短发女老师也好奇地问。 “如果全程陪在新娘身边,每换一次衣服重新化一次妆,一次最少收一千块。”郑建琴解释道。 “那你侄女光靠这个,就可以发财了!”短发女老师不可置信地叫道。 不是她没见识,实在是郑建琴的话太夸张了。 一天赚一千,是自己辛苦干一个月的两倍,这让她太难以接受了。 “她现在有一家工厂,两家店铺,一年赚的钱,肯定不止一百万啊?”郑建琴对着外人,自然不吝于夸奖自己的侄女。 “有钱人。”圆脸女孩子惊叫起来。“难怪请戏班子唱三天三夜的戏,对她来说,这点钱真的是小意思啊!” “你们知道就好。”郑建琴得意地说道。 两人也不是傻瓜,这时候自然也明白郑建琴为什么能转正了。 当大家还没有从对万元户的崇拜中走出来,人家已经轻易赚到十万、百万了。 一个人有钱,未必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但是当他的钱多到别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时候,性质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钱办不到的事,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是很现实的事,即使她们一直在象牙塔里,依然懂得这个道理。 “不管怎么样?看在我们是你朋友的面子上,下次请你侄女化妆时,让她收便宜一点——”圆脸女老师抱着郑建琴的胳膊,一付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模样。 “行,我帮你们说说看。”郑建琴无奈地回答。“不过她给不给面子,我就不敢保证了。” “你是她姑姑,她肯定会给的。”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叶纤红走出奶奶家,看到胡向阳正无聊地从外面进来,就和他一起站在院子门口,等诗诗姐她们过来。 婚礼用的头车,昨天就送到小姑夫家去了,这时候应该早用鲜花装饰好了,就等他们一会儿开过来迎娶小姑了。 而诗诗姐她们,说要用一个豪华的车队,来这边搞事情,她也不知道她们的具体打算。 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是给自家长脸面的事,她都不会拒绝。 刚过了九点,外面传来一阵汽车的喇叭声,然后看到一辆崭新的黑色吉普车开进村子,往晒谷场这边而来。 正在戏台边玩耍的孩子们,看到这么大的一辆车子开进来,都忘了手中的动作,好奇地望过去。 车子停稳后,一人从驾驶室走出来,看到叶纤红和胡向阳站在前面不远处的路口,淡然地挥了挥手。 叶纤红一怔,没想到最先到的,居然是姜皓。 这个一直给她沉闷印象的男人,没想到内心居然这么闷骚,开了辆这么狂野吉普越野车过来。 换成是胡向阳这样痞痞的帅哥,还差不多。 胡向阳可不管这些,冲上去跟他击了一下掌。 两人也有些日子没见了,自然有很多话想说。 “今天你又不是新郎,穿这么帅干什么?”胡向阳取笑他。 “没办法,今天开了辆纯黑色的越野车,这黑西服白衬衫和紫色领带,才跟它绝配。”姜皓居了自黑了一句。 叶纤红张口结舌,原来这才是闷骚属性男的真实模样。 下一刻,又一辆车子开进来,停在晒谷场的空地上,黑色的车身,车头上抢眼的三叉星标志,又提醒着人们这是一辆高级轿车。 这辆车叶纤红认识,是赵大成的,原本叶纤红就想借这辆车给小姑夫当婚车,后来有了温俊的奥迪车,才没有向他开口。 赵大成跟胡向阳是死党,下车后什么都没说,只是走近时拍了拍肩,就并排站在一起。 “小方呢?”叶纤红问。“没有接他一起来?” 小方是本地人,当然没钱买车,吃货团其它成员都开车过来,自然不好叫他骑自行车过来,所以叶纤红才这么问。 他跟赵大成在一个地方上班,她原以为赵大成会把他接过来。 “他临时有点事,估计要晚一点到,所以让我先来了。”赵大成解释道。 “哦。”胡向阳点点头。“那我等一下去接他吧!” “不用了。”赵大成叫道。“他等一下会坐温俊的车过来。” 这样也好,胡向阳放下心来。 转眼间,又有一辆车开进来。 叶纤红笑了,这些人故意一辆车接一辆车地进来,就是所谓的搞事情吧! 很明显,原先站在晒谷场闲聊的亲戚和左邻右舍,已被一辆又一辆铮亮崭新的高级轿车晃晕了眼,因为叶纤红就在旁边,不好当面指指点点,只好三三两两围在一起,小声议论起来。 叶纤红没在意,看到车门打开,诗诗姐下了车。 “诗诗姐。”叶纤红迎上去,挽起她的胳膊。 “小红。”苏思诗笑着叫道。 两人认识到现在,双方都已经把对方当成自己最亲近的朋友,所以一个微笑,就已把心里想说的话,表达出来了。 “这个戏台倒是搭得很大,是叔叔他们自己搭的吧!”苏思诗指指不远处那个宽大的舞台,问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听我妈说,那天下午我打电话回来,我爸就和我三叔他们,去砍毛竹了,连夜就把这个台子搭起来了。” 她一直觉得父亲动手能力很强,没想到强到这个地步。 “叔叔虽然话少,心里却埋着一团火。”苏思诗笑道。“你打算请戏班子之后,让他终于有机会把这团火燃烧出来——” “瞎说。”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肯承认这一点。 心里却清楚诗诗姐这话说得没错。 任何一个男人,如果被艰辛的生活压抑了四十多年,肯定积压了一肚子的心酸和无奈。 突然某一天苦尽甘来,生活变得出乎意料地好。他肯定想找个机会发泄一下,把这些年吃的苦、受的累,统统丢到爪哇国去。 自家造新房子,办进屋酒,因为自己性格的原因,一直很低调。 即使戴老认自己为干孙女,依然没有让外人知道。 就算给家里买了辆皮卡车,让爸爸去考驾照,他的生活依然像以前一样,过得小心谨慎,就是怕太张扬了,会让女儿不高兴。 直到自己这次听了诗诗姐的建议,决定张扬一回。自家顿时成了四乡八邻的议论对象,父亲才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积极筹备起这次婚礼。 富贵夜行自然让人不爽,衣锦还乡才让人畅快。 现在所有人都在赞叹郑家的能力,作为郑家的长子,叶纤红的父亲,他自然收到最多的羡慕和恭维。 直到这时候,他才真正品尝到女儿成功,作为父亲应得的快乐和欣慰。 就像一个暴发户,总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向旁人证明自己? 苏思诗知道叶纤红口是心非的习惯,也没有硬逼着她承认。 两人刚聊了几句,又一辆车子开进来。 叶纤红认出是章诗萍来了,和苏思诗姐一起迎上去。 “小红,诗诗姐。”章诗萍最近脾气略收敛了些,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你又来晚了一步。”叶纤红笑道。 章诗萍以前一直要跟诗诗姐计较这些,像个争宠的孩子似的,每次都搞得叶纤红头疼。 最近他正常了,叶纤红反而像撩拨她。 章诗萍翻了个白眼,没有接叶纤红的腔。 苏思诗见状,顿时笑得直不起腰。 胡向阳三人一起望过来,苏思诗连忙捂住嘴,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去。 又有两辆车一前一后开进来,停在了晒谷场。 原先宽敞的空地上,突然并排停了六辆车,看起来非常壮观。 车上下来的是蒋建光和蒋建辉兄弟俩,他们跟胡向阳和叶纤红都熟了,于是八个人站在一起,看后面还有没有人来。 他们今天这么早过来,是考虑到要赶在新郎过来迎亲之前赶到女方家。 现在是九点出头,估计再过一会,婚车就要开进来了。 第十九章婚礼现场(中) “我们先进屋坐吧!”叶纤红想起刚才赵大成说,小方要晚一点坐温俊的车过来,说明俩人还没这么快到。 自己和胡向阳站在外面等人没关系,诗诗姐和姜皓他们是贵客,自然不能让他们一直站在外边,这太失礼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原来是温俊的车也到了。 章帅的奥迪车借出去了,现在开的是一辆普通丰田车,停在其它几辆高档车旁边,就显得有些普通了。 不过外面看热闹的人,未必认得出这些车的好坏,除了吉普车看起来更高大一点,会被他们认为最高级之外。 “不是要晚一些过来吗?”叶纤红等温俊和小方下车,笑着问道。 “事情办好了,就早点赶过来了。”温俊笑着回答。 “行,我们先进屋。”叶纤红也没有问什么,招呼他们进屋,跟主人打招呼。 既然来喝喜酒,当然要先见见新娘,然后送上红包,这是应该有的礼仪。 等他们离开,原先远远站着看热闹的小屁孩,哄地一下往车子那边跑去。 他们倒没有敢爬上车,只是小心地摸了一下车上的后视镜和门把手,又像触电似地缩回手。 家里的大人一再警告过,这车可是值几十万,随便搞坏一点去修,就要几千块了,卖了他们去赔,也不够。 几个年纪略大一点初中生,倒是矜持,装作无所谓地走到车子前,没有伸手去摸,只是对着车子评头论足。 这六辆车六个牌子,有的牌子他们认识,有的听都没听过,所以讨论哪辆车最贵,谁也无法说服谁。 郑建琴早已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外面发生的事,此时满脸红光地站在房间的门口,等着他们进来。 因为已经化好妆,穿好了婚纱,这时候已不能出门见人了。 “小姑,新婚大喜。”大家进了屋,一起叫道。 顺便把准备好的红包,递给郑建琴。 大家都是叶纤红的朋友,所以辈份都矮了一辈,连蒋建光和苏思诗这两个同龄人,也不得不这样叫。 “谢谢,谢谢。”郑建琴接过他们递过来的红包,连声道谢。 红包握在手里,鼓鼓囊囊的,这让她更回欣喜。 这些都是有钱人,不可能包零钱进去,以郑建琴的经验来判断,最少都有八百了。 收了八个红包,至少有六千了。 旁边两个伴娘眼睛都直了,视线一直在几个男宾身上打转。 不管温俊、姜皓、赵大成、蒋建辉还是小方,都长得高大帅气,非常吸引人。 何况他们都开着车子过来,个个都是金龟婿。 她们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同时碰到这么有钱又帅的男人。 有心想搭讪一个,又想想自己的外貌和身份,只能暗暗叹气。 配不上啊!也只有叶纤红这样既漂亮又有本事的女人,才能跟他们站在一起,一点不觉得突兀吧! 蒋建光成熟一点,又跟苏思诗站在一起,倒没有人打他们的主意。 “小姑,你们坐,我带他们去休息。”叶纤红见大家打过招呼了,就想带他们离开。 自己没所谓,赵大成他们几个在这里被几个女人盯着看,估计会不舒服吧! 等叶纤红一行离开,两个伴娘才注意到郑建琴手里的红包。 “快打开看看,这些有钱会包多少钱?”圆脸女老师比较没心没肺,激动地叫道。 平时身边的熟人结婚,收到红包都是二十、三十块,除非家里的至亲,才会大方一点,给个一百二百。 从来没有机会看到这种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富家公子,拿红包出来。 郑建琴自己也好奇得不得了,于是拆了第一个红包。 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让三人的心跳都加快了。 “一千八百块——”郑建琴很快数完了,口干舌燥地叫道。 “我的天啊!怎么这么多!”圆脸女教师惊呼。“他一个红包,就抵得上普通人九十个红包了——” 她是数学老师,对数字比较敏感,正常情况下,亲戚给的红包是二十的话,那等于给了整整九十倍。 郑建琴数完后,只是觉得多,却没有直观地体会。 等她说出九十倍之后,才吓了一跳。 “快打开下一个——”短发女人比较镇静,这时候也激动地催促起来。 第二个马上打开,数了数之后,发现又是一千八。 “又是一个九十倍。”圆脸女子叫道。 第一次看到这个数字,特别激动,第二次见到,就比刚才好多了。 “再拆——”短发女子继续催促。 “二千八——天哪!”数到二十八的时候,圆脸女老师快要晕了。“一百四十倍,一个人等于送了140个人的红包——” “别流口水——”短发女老师见她说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忍不住揶揄道。 “谁流口水了?”圆脸女老师自然不承认,但是下意识地抬起手背,抹了一下嘴角。 郑建琴作为主人,就算再激动,也不好当着两人的面,叫出来,于是不顾她们的斗嘴,打开下一个红包。 “这个不知道是谁的?怎么包得这么少?”圆脸女老师看到后,惊讶地叫道。 这个里面包的纸币张数也不少,不过有零钱,数了数只有六百八十八远。 “也不少了。”短发女老师客观一点,说道。“接近三十五个人给的红包数了。” “这倒也是。”圆脸女老师想了想,还真是的。 只不过前面那个数目太大了,让大家的胃口变大了。 接下来连续两个,又是大数目,都是二千八百元。 三人这时候都已经麻木了,没有再发出惊叹。 最后两个红包,又都是一千八百元。 郑建琴把钱叠在一起,心里乐开了花。 “总共有多少?”圆脸女老师忍不住好奇,问道。 不管怎么样,郑建琴八个红包,就收这么多钱,回去之后,绝对可以吹牛吹几个月。 “你不是数学好吗?不会自己算啊!”短发女老师戏谑地说道。 “算就算。”圆脸女老师不甘示弱,抬头眯眼仔细心算起来。 郑建琴受不了地白了两人一眼,把空的红包丢进抽屉里,开始数钱。 “一万八千零八十八块——”圆脸女老师报出这个数字之后,眼睛瞪圆了。“郑老师,你发达了——” “发达个屁!”郑建琴此时也正好把钱数完,数字跟她算得一模一样。“还不到二万,发什么财?” 这钱对小红来说,应该是毛毛雨吧!说不定她请戏班子的钱,都不止这个数。 可是又一想,如果小红不来捧自己的场,这笔钱自己就得不到了,又开心起来。 “唉——”圆脸女老师见郑建琴这样说,只好摇头叹口气。“人与人不能比啊!我如果有这笔钱,恐怕几天几夜都会睡不着了——” 这是大实话,普通人一年才赚多少,近两万块钱,不吃不喝都要赚三年以上。 如果照她们现在的工资水平,至少得省吃俭用存十年,才能省下这些钱。 郑建琴拽着钱,考虑放哪里比较安全。 家里办喜事,进进出出的人比较多,万一有人一时忍不住,把钱摸走了,又自己找谁哭去? 在屋里看了看,觉得都不安全,最后决定拿去隔壁老娘的房间,让她先帮自己保管一下。 相对来说,老娘比自己更小心,不用担心丢了。 郑奶奶这时候在自己的房间抹眼泪。 照理讲女儿耽搁到这个年纪,现在能风风光光嫁出去,她应该高兴。 可是一想到她嫁出去之后,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她心里就忍不住难过。 特别是这个家里,两个儿子和媳妇都跟自己有隔阂,只有女儿才贴心,以后女儿不在身边,自己碰到委屈,也找不到人诉苦了。 郑建琴推门进来,看到自己一向要强的母亲,此时一个人垂着头,眼睛红红的,似乎在流眼泪,顿时心疼起来。 “妈——”她顾不得身上婚纱的不便,空着那只手抓起裙把,三两步就走到老妈身边,身子蹲下去靠在她的膝盖上,眼泪也流了下来。 “别哭,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要高兴。”郑奶奶见到女儿进来,不想让她难过,于是强忍着收了眼泪,此时见她扑到自己面前,顿时心酸不已,抚着女儿的头,眼睛又流了下来。 “妈,你放心,我以后会经常回来陪你的。”郑建琴边擦眼泪边说道。 “嗯,好。”郑奶奶笑着应道,眼泪却依然滚落下来。 “这些钱放在你这里吧!”郑建琴忽然记起手里的钱,连忙拿起来递到老娘的手里。“以后小哥家的菜如果不好,你自己去买些好吃的——” “这钱哪里来的?”郑奶奶接过钱,见厚厚的全是百元大钞,吃了一惊。 女儿生活能力比较差,当了这么多年代课老师,其实没存下钱。 今年转正了,工资从三百多涨到五百,才稍微有些节余。 结婚后以后要生孩子,她还担心女儿以后日子会过得紧巴巴的,没想到她现在拿出这么多钱。 这厚厚一叠,少说也有两万来块了吧,女儿就算干十年,都未必存得下来。 “是小红几个朋友过来,给的红包。”郑建琴站起来,坐在老妈的旁边,解释道。 第二十章婚礼现场(下) “给了这么多?”郑奶奶大吃一惊。 她从小失去丈夫,一个人把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拉扯大,可以说别的不精,对钱却精明得很。 正常情况下,家里办这样一场喜事,可以收一百来个红包,总金额不会超过二千块。 但是面前这叠钱,照正常来算,相当于近一千个人的红包了。 这可是笔大数目,她活到六十多岁,还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是的,总共八个人,两个两千八,五个一千八,一个六百八。”郑建琴早记清楚了数目。 “这个小红——”郑奶奶拿钱的手有些抖,心情非常复杂。 前些日子因为她资助亲戚开店的事,自己两个孩子以及两个孙辈都没有得到好处,这让她很生气,两家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最后是孙子兴华回家,因为这件事发了脾气,她才不得不收起闹事的心。 但是心里那个疙瘩,依然没有消下去。 没想到女儿结婚,她却很快给了补偿。 女儿身上的金器,加上家电,再加上包的8888特大红包,都差不多要两万了。 再加上这堆钱,差不多要四万了。 这还没算请戏班子的钱,其实杂七杂八送来的东西,如果全部加上去,五万都打不住了。 据说她给舅舅开家店,也不过二三万块钱的事,这样一算,还是自家占便宜了。 “妈,这钱你放好——”郑建琴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九点半了,“我先回房间了,有才也差不多快要来了。” 新郎去新娘家,根据路途远近会有早晚。 郑家村离西关镇不过十多公里路,开车的话,一会就到了。 “也好,这是你的私房钱,妈替你保管着,免得你大手大脚用掉。”郑奶奶从抽屉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把钱包在里面,准备藏到一个别人想不到的地方。 她以为女儿把钱放在自己这边,是不想带去夫家,让女婿知道,所以也没有拒绝。 在她看来,这毕竟是小红心疼小姑,私下给的钱,没理由分一半给女婿。 换作别的人家,哪有这种好事? 何况自家也没有收赵家的彩礼,已经对得起他们了。 “行,随便你怎么处理。”郑建琴对自家老娘倒是放心得很,钱到她手里,任何人都休想拿走,最多心疼长孙兴华,会悄悄塞给他一点。 不过那是她自己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自己给她的钱,肯定会保管得好好的。 叶纤红和胡向阳陪着这些朋友,往自家走去。 她们过来给小姑捧场,是给自己面子,总不能要她们还跟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应酬。 诗诗姐和小方还好点,毕竟出生农村,对这些不会太排斥。 姜皓、赵大成、温俊几个,要么来自京城,要么家庭出生不错,在自己面前态度还很和善,在外人面前,可傲气得很。 进了屋,爸妈和安安他们都不在,几人随意找个地方坐下来。 “小红,听说肖市长因为负责美食节的原因,会调去省里,真的还是假的?”温俊突然开口问道。 大家因为叶纤红的原因,聚在了一起,私下里经常交换信息。 当然个人与个人之间,也会有联系。 肖市长的事,虽然市里还没传出消息,但是他们的渠道比外人丰富得多,或多或少提前收到一些信息。 对温俊来说,这件事真的让他大开眼界。 原以为办美食节,可以让他们这些商人赚钱,没想到还可以让肖市长这样的机关干部,获得升迁的机会? 难怪肖市长贵为实权副市长,还折节跟小红相交。 原来他不是看在胡向阳的面子上,而是真正跟叶纤红有交集。 当他打电话到家里,把这件事当作怪事说给父亲和哥哥听时,两人都有些吃惊。 了解到叶纤红所作所为之后,他们都劝温俊好好跟她结交。 这样年纪轻轻又有智慧的人物,不管对他,还是对家族,将来都有帮助。 一定得好好笼络,免得错过了。 “这个现在还不一定。”叶纤红想了想,这样回答道。 她虽然知道省里有这个意思,只是还没有明确。 而肖家也在运作,希望把握住这次机会,让肖东胜获得升迁,甚至还找过戴老。 在结果没出来之前,她不宜说得太肯定。 “哦。”温俊点点头,没有再追问下去。 小红虽然对这种事有自己的判断,但是她除了戴老,并没有至亲在机关工作,所以这方面的信息未必比自己知道得多。 其它几个人也很关心这件事,毕竟虞城有肖市长在,对他们更有利。 “你上次提出的美食街计划,是不是跟美食节一样,既可以让我们赚钱,又能让负责的机关干部获得政绩?”温俊突然笑着说道。 对叶纤红提出的建美食街的计划,他一直念念不忘,甚至想私下里跟她合作,两家一起搞,可惜她没有同意。 他除了看好这个项目能赚钱之外,因为肖市长的原因,他现在也起了别的心思。 作为一个在粤省有势力的家族子弟,他没在留在老家经商,却跑来虞城创业,自然是因为这边也有人。 温俊有个姨父叫赵书瑞,现在在虞城担任副市长,只不过排在末尾,所以比较低调。 赵书瑞以前是市委办主任,宋保国调离后,段俊希的未来岳父杨振华,填了这个宋保国的空缺,副市长空了个位子,赵书瑞运作成功,成了副市长。 对于姨父分管的范围,温俊也仔细了解过,旅游商贸、市场监督管理这些,全是他的份内之事。 如果自己能和叶纤红合作,把横街规划成一条美食街,那自己的姨父是不是也能得利? 在叶纤红没有明确给予答复前,他还不想告诉家人和姨父,希望到时给他们一个惊喜。 “这是当然。”回答的是赵大成。“小红做什么事,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又有哪一件事,不是双方受益?” 他是纯粹看好叶纤红,才这样插了一句,对美食街这件事,还真没有认真研究过。 赵大成和胡向阳差不多,经济头脑一般,无法透彻了解这些项目的优劣。 但是他有个好处,就是懂得看人。在明白叶纤红的能力之后,就完完全全信任她。 只要她想搞项目,就会无条件地支持。 “那你们怎么不支持这个项目?”温俊郁闷地回答道。“我是巴不得跟小红两家搞这个项目,偏偏她不同意,说想多找几家合作——” 他不知道的是,并不是大家不支持小红,主要是苏思诗家和蒋家现在手里都有了房产项目,那个赚钱速度都快过改造老街,所以才不热心。 “这个等酒席散了之后,我们再深度商讨一下再做决定——”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再尝试说服大家一次。 如果还有人不感兴趣,就减少人数吧! “呯”的一声,有鞭炮声从远处传来。 “我们出去吧!应该是新郎来了。”姜皓主动站起来开口道。 既然来喝喜酒,起码的礼节还是要的,新郎来了,去打个招呼。 “好,一起去。”大家纷纷站起来,往外面走去。 到了晒谷场那边,只要空地上停了一辆漂亮的婚车,车头及两边用鲜花和粉红色的纱装扮后,看起来非常耀眼。 而那个赵有才此时站在那边,正笑容满面地往四周的亲友和邻居分糖递香烟。 在他的身后,是他的姨夫周承德和另一个三十多岁男人,那个男人身上背了一只大布袋,里面装满了糖果和香烟,正在应付围着要糖吃的孩子。 农村娶媳妇,就算男女双方自由恋爱,也会安排两个人充当介绍人。 新郎去新娘家接亲时,介绍人会陪在身边,当碰到女方亲戚阻拦捣乱时,就靠介绍人用糖果、香烟甚至红包化解。 而周承德作为一乡之长,也亲自过来,自然是给女方面子。 女方这次又是请戏班子,又来了很多贵宾,他担心外甥和介绍人压不住阵脚,必须由自己亲自过来。 这个乡长本来就是叶纤红帮自己争取过来的,所以在他心里,已把叶纤红当成了靠山,由他在场,方便跟叶纤红沟通。 “叶小姐。”周承德看到叶纤红出来,主动叫了一声。 虽然不认识她身后那几个年轻人,但是看他们的打扮和气势,估计是晒谷场那几辆豪车的主人,他的语气就谦卑了许多。 “周乡长亲自陪小姑夫来了,辛苦辛苦。”叶纤红笑着和他寒暄。 又把身边的几个人介绍给他。 叶纤红的性格历来如此,对不相干的人选择无视,懒得花精力去跟他们撕逼。而对自己人却很照顾,所以不会坠了他的面子。 周承德中秋节前主动上门,代表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而排斥听从自己,这让叶纤红真正接受了这个人。 在她看来,不管哪行哪业,从来都不缺少聪明人,缺少的是能缩能伸的人。 太多人为了面子,摆出一付清高的样子,明知道有机会,却不肯低下高傲的头颅。 问题是,当一个人背景不够,能力不够的时候,如果不能低头臣服比你强的人,只能注定自鸣清高了。 第二十一章新郎来了 温俊、赵大成几个也很给面子,上前一一跟周承德握了握手,把他激动够呛。 市府办的人天天跟领导在一起,算得上是消息最灵通的一群人,每个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他们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就连普通人不知道的,温俊是原市委办赵书瑞主任的外甥这件事,他也很清楚。 更不用说赵主任现在已贵为赵市长,成了大家重点关注的对象。 周承德在市府办已呆了二十多年,知道的内幕自然更多,甚至比叶纤红、肖市长、谢市长这些人全部加起来要多。 现在这些公子哥也被叶纤红邀请过来,给外甥媳妇撑面子,他这个当姨夫的,也同样觉得脸上有光。 “姨父——”小姑夫赵有才应付完一拨又一拨的捣蛋鬼,才松了一口气,见姨父正跟叶纤红他们交流,回头叫了一声。 阻挡他们前进的麻烦解决了,他们可以进新娘家了。 “你们先进去——”周承德好不容易有机会跟这些二代搭上话,这时候哪有心思理外甥,手挥了挥,叫他们两个进去。 赵有才没办法,只好和介绍人先进屋。 晒谷场后面,就是小姑的家,此时晒谷场边已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热闹村民,对着车子和新郎指指点点。 “这辆婚车是什么牌子,应该不便宜吧!”有人悄悄问身边的人。 这时候乡里人结婚,能借到一辆小轿车就不错了,用这么高档的车迎亲,村里还是头一遭。 当然这也是现在条件好了,像他几年前结婚,都没有车子,嫁妆靠人抬,新娘则有七八个伴娘陪着,一路走到自己家。 “是奥迪。”那个看起来明显见过一些世面的年轻人回答道。“跟奔驰、宝马差不多档次,要六七十万了。” 现在国内除了红旗牌是国产车,其它全是进口车,每辆都很贵。 听说好几个城市在跟国外合资办汽车厂,如果造出来了,倒有可能买到便宜的车了。 “唉——”先前那人叹了一口气。“我们这样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也买不起一辆车。” “那有什么奇怪的。”年轻人笑道。“不自己做老板,靠给别人打工,当然只能赚个温饱。” “你说那几个人全是大老板?”先前那人指了指叶纤红那边几个人,惊讶地问。 “当然了。”年轻人自得地回答。“一个是王子饭店的老板,一个是蒋家的总经理,这两个人站在其它几个人旁边,都没有高人一等的模样,另外几个肯定不比他们差——” 他只认得温俊和蒋建光,却能凭这一点判断出其它几个人的身份,在乡下地方,也算眼力不凡了。 “你也厉害,能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先前那人服气了。“我可是一个也不认识。” “那你总认识叶纤红吧!”年轻人笑道。“她现在有两家商店,一家工厂了。才十九岁的年纪,一年就能赚几百万了——” “厉害——”听说一年能赚六位数,那人又是羡慕又是妒忌。 这些人只是聊着车子的事,新郎进去迎娶新娘的事,反而没放在心上。 更不用说关注叶纤红几个和周乡长相谈甚欢的场面。 叶纤红望见三叔、堂哥和几个同村远房堂兄弟,拿了鞭炮站在院子外面,等新郎一走进院子,就开始点火,顿时响起呯呯的爆炸声,震得她耳朵都生疼。 望见章诗萍和诗诗姐都受不了地捂住了耳朵,叶纤红示意大家后腿到舞台那边。 相对来说,那边上午没有唱戏,比小姑家门口清静一点。 只有几个不安分的小屁孩,没事沿着舞台边几根支撑用的毛竹,爬上爬下也不嫌累。 “小红,再过段时间就要割晚稻了。”周承德提醒道。“到时如果要种蔬菜,就得现在安排了,否则等种下油菜,再让他们拔掉搭大棚种菜,人家未必会愿意——” 这件事对周承德来说,是自己上任以来最重要的事,必须办得漂漂亮亮,否则就辜负了叶纤红对自己的信任。 “没事的,周乡长。”叶纤红摇摇头。“现在叫他们种,他们未必会愿意,我不能勉强他们。” “那你打算怎么搞?”周承德奇怪地问。 现在他只有执行的能力,像以前的乡镇两级领导一样,以乡里的名气,强行把任务摊派下去。 以他的眼界,要他想出一个好办法,替叶纤红解决当前的困难,他还真没有这个能力。 “我不是安排三叔先种几亩吗?”叶纤红胸有成竹地回答。“等稻割完,马上把田耘平,搭蔬菜大棚。蔬菜的秧苗三叔已撒下去了,到时种出来的菜,直接供应给温俊家的饭店。” “哦,你打算先试种几亩啊!这个办法好。”周承德点点头。“毕竟秋冬种大棚菜,大家都没试过,你这样安排最稳妥——” 作为一乡之长,虽然想帮叶纤红办好这件事,可是他也不希望因为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被人戳脊梁骨。叶纤红能这样安排,自然最好。 “你理解错了。”叶纤红笑道。“冬天到了,很多蔬菜就买不到了。到时三叔家的菜地,就成了下金蛋的鸡,天天几百几千地卖钱,这些人不眼红才怪,肯定会想着也种一块菜地——” “哈哈哈——是吗?”周承德笑得很畅快,“如果这样,那真的太好了。说不定我们自己也想找一块空地,种上大棚蔬菜呢!” 当了乡长之后,他肯定不会满足于在这个位置上干到退休,想升职靠的是什么,当然是政绩。 如果事情真的像叶纤红说的那样,种大棚蔬菜能赚大钱,那别说全乡,就连全县估计都会想搞。 而他这个乡长,就会因为这件事,成为大家的功臣。 到时说不定就能往上升一级了。 “当然了。”叶纤红知道自己必须把大棚蔬菜的前景,说给每一个相关人员听,才能让大家有足够的信心,用心去做这件事。 所以这段话她尽管已说了几遍,依然在周乡长面前又说了一遍。 说来也怪,温俊他们几个,对这段话早已很熟悉了,听叶纤红再次提起,依然很激动。 似乎美好的前景已经在眼前,就等着他们下个月正式动手操作了。 “要拜堂了!”有人大声嚷了一句。 于是一些八卦的妇女都往屋里挤去,就连院子里和门口,也站满了人。 主要是大家都知道了郑建琴做了漂亮的婚纱,叶纤红又给她买了项链和金手镯,可以说是一身珠光宝气,这些人都想当面见识一下。 几人也停止了聊天,远远看着那边的情形。 “你小姑结婚,就搞了这么大的场面,等你结婚,只怕半个虞城都要惊动了。”周承德笑着奉承道。 “是吗?那太麻烦了。”叶纤红笑道。“我还是旅行结婚好了,免得遭这份罪。” 前世盼望结婚,倒没想过这个问题。 现在想一想,发现农村结婚,确实有些繁琐。 不过就算城市里,也越来越复杂,有的还专业请司仪来主持,他们为了多赚钱,肯定会增加很多项目。 叶纤红就有些郁闷。 “问题是胡向阳爸妈同不同意?”赵大成在一边坏笑道。“他们两人可是很传统的,肯定希望你们把所有程序走一遭。再说京城结婚的仪式,比你们这边还要复杂,你最好有个心里准备。” “是吗?这么麻烦?那我不嫁他了。”叶纤红白了胡向阳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胡向阳顿时一脸懵逼。 为什么别人结婚,倒霉的却是自己。 几个损友见他这付模样,顿时大笑起来。 叶纤红被他们笑得忍不住,也跟着笑了。 “瞎说什么呀!”苏思诗瞪了叶纤红一眼。“感情的事可以这样开玩笑的吗?” 苏思诗有些迷信,担心叶纤红这样乱说,会乱了姻缘,到时两人的感情,真的会出现波折。 “对不起诗诗姐。”望着苏思诗严肃的脸,叶纤红缩了缩脖子,老老实实地道歉。 自己这话确实欠考虑了。 所有人顿时对苏思诗刮目相看。 大家刚认识时,并没有把苏思诗放在眼里,主要是看在叶纤红的面子上,才诗诗姐这样叫着。 没想到她真的能克住叶纤红。 这个圈子成立前,叶纤红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子,非常不起眼。 靠着做成一件件大事,被家里的长辈知道后,都教训自己要跟她搞好关系,才让大家佩服到无话可说,慢慢地成了圈子的领头人。 对他们这样出生的人来说,傲气是与生俱来的,普通人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 越是这样骄傲的人,往往越佩服能力比自己大的人,特别是当一个人的能力强大到他们只能仰望时,他们自然愿意融入并臣服。 不仅仅是他们这样,他们的父辈同样如此。 除非一个人的能力出众到可以轻易成为大家的领袖,如果发现靠自己一个人,无法达成目标,那跟随一个出色的人,跟他一起成长,无疑是最好的出路。 所以京城几个顶级家族,身边都有一些小家族追随。 一些大人物身边,同样有无数默默不出名,却为他出谋划策的家族子弟。 他们平时不出名,等到某一天外调了,才真正为世人所知。 第二十二章正式开席 直到接近十一半,围观的人才哄的一声出来,却是里面的仪式结束了。 于是看热闹的左邻右舍主动离开,回家准备午饭。 而在郑家喝喜酒的亲戚,开始寻找自己熟悉的人,一起找位置坐下来,准备喝喜酒了。 “乡里的请柬收到了吧?”叶纤红注意到乡干部一个都没有过来,疑惑地问周承德。 “收到了。”周承德点点头。“不过他们不可能这么早过来,被人看到了不好看。至少要等酒席开始了,才会过来入席。” “哦。”叶纤红应了声。 看来这时候的基层干部,还是比较廉洁的,就算被邀请了,行事也很低调。 不像某些偏远地方,乡干部把自己管辖地当成了自己的领地,去喝喜酒也像大老爷去巡视自己的领地,非常高调就上门了。 如果自己的辖地有人敢不请他,敢直接上门找你的麻烦。 “那就不管他们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自己该做的已做了,来不来由他们自己做决定,没必要再关注这件事。 这几个朋友过来坐镇,小姑的面子也足够了,不差几个乡里领导。 “小红,准备吃饭了。”叶妈妈穿着一身喜庆的衣服,从婆婆家出来,过来通知女儿带朋友去吃饭。 “妈,你刚才当长辈,包了多少钱?”叶纤红笑着问道。 虞城这边有个风俗,等新郎新娘走完前面的流程,最后会有一个给新郎介绍女方长辈的仪式,并给新郎改口费或者叫见面礼。 一般会选择在堂屋的正中间,摆一排八仙桌拼成的长条桌,所有长辈根据辈份高低,从里到外坐在两侧。 先给每人送上一碗糖水,然后由女方的介绍人,把现场的长辈介绍给新郎,新郎叫过之后,长辈就会拿出红包,放在专人捧着的红漆托盘上。 长辈越多,红包越多,花的时间也越多。 可是介绍人也未必认得全所有亲戚,所以经常会叫错人闹出笑话,大家就当成游戏,笑一笑不会在意。 因为小姑结婚晚,本身辈份又高,所以比她高一辈的长辈非常少。为了不至于因为人少太难看,作为平辈的也上桌了,叶妈妈自然也被通知到了。 叶妈妈今天在帮忙干活,所以随便穿了件衣服。 她刚才特意去换了衣服,就是怕给小姑丢脸。 “包了两百。”叶知书回答道。“别人都是二十、三十的,我也没必要包得太多。” 这个解释当然是说给其它人听的,自家女儿肯定不会在意。 “嗯,两百也不少了”叶纤红笑着给她解围。 她知道妈妈节省惯了,这样花两百块,也会舍不得。叫她随便拿出上千块钱包红包,肯定心疼死了。 旁边几人大多见过叶纤红家以前的穷样子,倒没有人笑话叶知书,反而阿姨阿姨地叫得很亲热。 大家一起走进小姑家,只见堂屋里已摆了两张八仙桌,能坐的自然是最重要的客人。 “周乡长来了,这个上横头得由你来坐了。”郑建国兄弟在里面招呼,看到周承德,郑爸爸连忙把他引到主桌的主位。 这些人里,他辈份最高,年纪最大,又是新姑爷的姨夫,自然不能随便安排座位。 而且他明面上的身份,也是最高。作为一乡之长,也有资格这样安排了。 女儿的朋友,虽然有的身份更高,辈份却矮了两辈,在乡下地方,不能这样安排,会让别人说闲话的。 “这怎么行?”周承德望叶纤红及身边的朋友一眼,连忙推脱道。 他可不这么想,这些年纪人比自己有身份,他只是一个乡长,以后还得借他们的力,往上走,真不好意思在他们面前摆资格。 “周乡长你坐吧!”叶纤红见他望向姜皓、赵大成他们,知道他心里的顾忌,连忙示意让他坐下来。 在乡下酒席上,他一个乡长肯定得坐那里,叶纤红是女人,几个朋友也不想高调,坐在底下那桌就行了。 温俊、赵大成他们八个人正好坐一桌,没有外人干扰,吃得也自在一点。 至于自己和胡向阳,估计要让一让位置了。 郑建国还真的是这样安排的。 周乡长加上新郎新娘,再有两个介绍人,两个伴娘,再加上做为家里辈份最大的丈母娘郑奶奶,正好坐了一桌。 叶纤红和胡向阳,得到隔壁房间跟堂哥堂姐他们坐一桌。 两人自然不在意,那边没有人需要应酬,可以由着性子吃喝。 菜很快端上来,酒席开始了。 郑建国和郑建军兄弟俩还要去关注没到的客人,特别是乡、村两级的干部,都还没到,他得安排人看着,随时准备给他们开席。 郑奶奶从女儿手里拿过那个大红包之后,对叶纤红的怨念也突然消失了,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所以现场算得上是其乐融融。 才吃了两只菜,新娘新郎先给同桌的人各敬了一杯酒,就站起来,得去其它桌敬酒了。 最先到的是温俊他们这一桌。 这些年纪人的名字,她们一个也不知道,但是却是所有客人里,最尊贵的。 温俊他们倒没摆架子,给每一位倒酒时,都会客气地站起来,向郑建琴夫妻表示谢意,屋里其它人就有些佩服。 特别是她们每人都是小姑、小姑夫这样叫,让两人觉得有面子。 现在外面谁不知道这几个人的身份,要么是有钱人家,要么是来自京城的大官人家,没有一个是普通人。 架子大脾气傲,才是正常现象,能这样礼节周到,真的非常难得。 叶纤红见小姑叫不出名字,在那边有些尴尬,就走过来帮他们作了介绍,至少身份,自然一笔带过了。 一方面是她觉得没必要让他们知道,另一方面,也怕小方尴尬。 在座这些人里面,只有他出生于普通家庭。 等这一桌敬完,他们又去隔壁房间敬酒,叶纤红没有再跟过去,回到座位继续吃喝。 今天的酒席和上次的进屋酒一样,都是固定的十大碗。 只不过因为叶纤红的朋友要来,他们觉得这样菜有些不够看,于是郑建国兄弟俩商量之后,加了两个菜。 一道是清炖甲鱼,另一道是爆炒鳝片,算是大菜了,平时乡村人都舍不得吃。 “小红,姐明年也要结婚了,到时候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堂姐郑兴怡突然开口说了一句。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见周围的人都注意地望着自己,笑着点点头:“没问题,姐。” 心里反而有些瞧不起她了,这话在公开场合说,就有逼宫的意思,这不正说明了姐妹的关系差吗? 如果私下里这样说,她或许拗不过情面,只好出全力了。 这也正好说明了堂姐情商低,自作聪明。 既然她这样开口了,自己的表面功夫肯定得做足,至于私下怎么样,就难说了。 郑兴华望了妹妹一眼,似乎对她的话有些不快,却没有说出来。 调到办公室之后,他的进步可以说是一日千里,很多以前想不明白的道理,现在慢慢都悟透了。 对妹妹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自然不以为然。 她这样说,不但会引起堂妹的反感,还会把家丑宣扬出去。 在座这么多人,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傻瓜,看不出堂姐妹之间的疏远,否则会有堂姐当着大家的面将堂妹的军吗? “你们都快结婚了,只剩下我这个当哥的,还是光棍?”郑兴华笑着自嘲。“小红朋友多,什么时候帮我介绍一个?” 这样说,当然是有岔开话题的意思,他现在在自来水厂,可以说是如鱼得水,找个女朋友一点也不难。 只是一时之间没有明确的目标而已。 “你想要什么样的?”叶纤红笑道。“我的店里别的不多,女孩子管够,什么类型的都有?” 相对来说,这个堂哥为人就实在一点,叶纤红跟他说话,也不见外。 “实在一点的,能持家的就行。”郑兴华硬着头皮说了一句。 在男女方面,他的脸皮还比较薄,堂妹这样调侃自己,他有些吃不消。 新郎新娘很快就到他们这一桌了,几个小辈自然不肯老老实实让新郎倒酒,小姑夫也不生气,要烟给烟,又说好话,总算把一桌人摆平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自然不好意思闹这些,笑着让两人倒了一些酒,就算过去了。 酒席上的菜上得差不多了,几个孩子吃饱后,就下了桌,找伴去玩了。 叶纤红也觉得无聊,想提前离席,又有些犹豫。 直到屋里的人走得七七八八了,才和胡向阳站起来。 “你们慢吃,我们吃不下了。”胡向阳跟堂哥堂姐招呼一声,匆匆走出去。 以她现在的饭量,自然不会饱到这个程度,只是觉得无聊。 可能是现在在虞城习惯了一家人安静地生活,不适应在一大帮人的关注下吃东西。 特别是几个青年男女,总是把视线放在自己和胡向阳身上,让她很郁闷。 自己又不是明星,有什么好看?她很想这样瞪他们一眼,反问一句。 总归是亲戚,不好意思说这样无礼的话。 第二十三章摆嫁妆 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看到诗诗姐她们也出来了。 几人默契地一起往外走,沿着大路走到村口,村口有一条小河,是村里人洗衣服洗菜的地方,这时候没有工厂排废水,所以河水非常清澈。 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一群群白条在水里游来游去。 大家又走了几步,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见地上散乱地堆了几块大青石,也不嫌脏,随便在石头上坐下来。 对姜皓他们来说,过来喝喜酒,其实是一种应酬,没有人会真正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 但是为了叶纤红,他们都来了。 “小红,今天晚上到王子饭店聚一聚,行不行?”温俊再次开口。 他现在对美食街这个项目,真的非常上心,所以找到机会就说。 更关键的是,他还想帮姨父牵线,让小红跟他见个面,认识一下。 肖市长借着小红提供的几个项目,短时间内在市政/府树起了威信,现在又借着美食节的机会,随时可能升迁。 姨父现在的处境,跟肖市长刚来时差不多,需要一件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市政府站稳脚跟。 “今天还是算了,明天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想陪陪外公和外婆。” 外公和外婆都要等唱完戏,才会回家,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她想在乡下的家多住一天,陪陪他们。 “那也行。”温俊见叶纤红给了个明确的日子,心里非常满意,笑着应道。 其它几人则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这些人里,除了苏思诗和章诗萍,赵大成和小方因为跟胡向阳关系最好,所以跟叶纤红走得最近。 最近温俊因为美食节活动,又在接下来的大棚蔬菜和美食街两个项目里,会跟叶纤红合作最多,所以经常主动来找叶纤红,反倒给人感觉他跟叶纤红更近了。 当然胡向阳和章诗萍都很放心,不会担心两人闹出什么感情纠葛? 叶纤红是个比较固执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别人就算再帅十倍,她也未必会感兴趣。 而温俊已被章诗萍吃得死死的,想脱离她的魔掌,也没那么容易。 “诗诗姐和蒋大哥的婚事,应该也快了吧!希望到时能再好好聚一次。”叶纤红笑着望向蒋建光。“对了,蒋大哥,你们的日子到底定了没有?我都等不及要喝你们的喜酒了——” “我是随时没问题,关键还在你诗诗姐那里。”蒋建光望了苏思诗一眼,无奈地笑道。 他是真的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随时都可以办酒席,反而是苏思诗最近有些犹豫,一直沉默着没有答应。 “诗诗姐没有答应?”叶纤红故作惊讶地反问。“那是不是你给她的安全感还不够?” 诗诗姐怎么想的,她或多或少猜得出一点心思。 对于男人来说,二婚大多会比较随意,毕竟都是半路夫妻了,很少会像第一次结婚那样,全心全意地投入。 而女人正好相反。 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内心就有了畏惧感,怕第二次依然会失败。 男人只要有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换女人,最多被人骂风流,大多数人也不在意被人这样骂。 而女人就不同了。 如果她换过两个男人,名声基本就毁了,后面一般不敢再结婚,宁愿一个人过。 “还要什么安全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叶纤红这样问,蒋建光就有些狼狈。“都不是孩子了,应该知道婚姻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对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婚姻有时候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必须品。 特别是蒋建光身为蒋家的长子,能力出众,长得又不俗,别说同龄人,就算很多二十来岁的未婚女孩子,也会主动投怀送抱。 女人对他来说,真的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不是父亲不许他娶个小女孩回来当花瓶,他肯定不会选择跟苏思诗结婚。 女人过了三十,容貌身材都开始走下坡路,就算苏思诗保养得再好,能好得过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女人跟男人不同,就算明知道甜言蜜语是假的,也希望男人这样说。”叶纤红笑着回答道。“当然男人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远不止这些,比如你正式向诗诗组求婚了吗?跟那些红颜知己关系都断了吗?” 蒋建光脸色一白,其它几个人男人也不敢置信地瞪着叶纤红。 他们都没想到,叶纤红居然会为了苏思诗,用这么咄咄逼人的语气,向蒋建光逼宫。 看来她对这个干姐姐,真的比大家想像得还要上心。 苏思诗却是眼圈一红。 叶纤红这些话,说出了她心里想说,又无法言说的心事。 以蒋建光的智商,不可能完全不明白这些,只是他不想委屈自己,以后守着苏思诗一个人,所以才一直装傻。 “小红——”胡向阳拉了叶纤红一下,提醒她别往下说了。 尽管小红是带着笑说的,但是男人要面子,她担心蒋建光会受不了。 “这次确实是我多嘴了。其实我也没恶意,只是希望蒋大哥和诗诗姐结婚后,能举案齐眉,白头到老。”叶纤红朝着蒋建光展颜一笑。“诗诗姐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所以不想让她受任何委屈——” “叶小姐——”蒋建光叫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他认识叶纤红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用这么郑重其事的语气,这么明确的态度,表达出对一个人的感情。 苏思诗能交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太幸运了。 其实不仅仅是他,其它人心里也有这样的感叹。 更不要说章诗萍了。 她一直羡慕叶纤红看重苏思诗,轻视自己。 现在才知道,自己在叶纤红心中的地位,跟苏思诗何止天与地的差别。 不过没关系,叶纤红越重感情,自己越要努力拉近跟她的关系。 “呯”的一声,鞭炮又响起来。 “要摆嫁妆了,我们回去看看吧!”苏思诗站起来,挽住叶纤红的胳膊,说道。 今天能听到小红说出这样一番话,她感觉这辈子都值了。 古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她有了小红,以后应该不用担心一个人寂寞了。 可是如果任她一直这样聊下去,蒋建光就算不敢恼羞成怒,跟小红的关系肯定会出现裂痕,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蒋大哥,我刚才激动了,所以说得有些重。”叶纤红站起来之后,主动跟蒋建光说了一句。“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个小女子一般见识。” 这时候必须给蒋建光一个台阶下,免得他无法下台。 “你呀,好话歹话全让你一个人说,我还能有什么办法?”蒋建光此时平静下来,故意苦笑着说道。 站在叶纤红和苏思诗的立场,这番话其实也不算有错,看来自己得做出一个选择了。 跟叶纤红的关系,却是必须要维护下去的,这不仅仅是出于自己的考虑,也是蒋家必须这么选择。 如果出了这个圈子,那以后不但做不成朋友,反而会成了敌人。 “我就知道你肚量大。”叶纤红笑道。“我们回去看我小姑准备了多少嫁妆。” 大家一起往回走,进了小姑家。 此时屋前已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原先会把嫁妆展示在院子里,因为人多,最后决定放到了院子外的晒场里。 像上午一样,那边已用六张八仙桌,拼成了一张长条桌,妈妈、小婶、以及几个女性长辈,正不断地从房间里拿出嫁妆,放到桌子上,让大家观看。 那台电冰箱,已拆了外面的纸箱子,外面的发泡垫和塑料袋没动,就这样抬起来放在桌子上,远远望去,非常壮观。 洗衣机也同样被摆上了桌,让四乡的观礼者羡慕不已。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爸爸和小叔又抬出了一台大彩电,放在桌子上,看过去应该有二十五寸。 四周的议论声更大了。 在这个几乎鲜有嫁这种大型家电的时代,郑家把最重要的三大家电凑齐了,这绝对是创历史的记录。 “这是谁送的?”叶纤红悄悄问在一边看热闹的堂哥。 “是周乡长送的。”郑兴华小声回答道。“因为你送了冰箱和洗衣机,小姑夫那边不好意思,于是周乡长出钱买了台彩电送过来。” “哦。”叶纤红应了声。 看来周乡长确实比其它人强多了,不管是人情世故,还是对金钱的取舍,都非常有魄力。 一台彩电差不多要他大半年的工资,普通人未必舍得花这个钱。 这时候他给小姑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也是给小姑夫面子,等于讨好了所有人。 接下来摆出来的主要是生活用品,比较大件的像自鸣钟、皮箱、被子、枕头、毛毯这些,都摆了三张桌子了。 叶纤红数了数,忍不住暗暗咋舌,这么多被子,起码有二十床了,估计小姑一辈子都不用买新的被子了。 面盆、热水瓶什么的也不少,叶纤红记得自己从戴老家就拿了七八个,当时拿了一半给送给小姑,这里面大半应该是她送的。 第二十四章毛毛肚子疼(谢混沌莲大的厚赏) “嫁妆这么多,以后谁想娶郑家村的姑娘,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一位年长的大叔摇头叹息着说了一句。 在农村,大多数嫁妆都是男方出彩礼钱买的,想要凑齐这些东西,男方的礼金可少不了。 乡下人好面子,有人嫁这些东西,下次自家办喜事,就算凑不够,也不能差得太多。 叶纤红在一边听得有些傻眼。 那个大叔说的确实没错,自己这样一搞,真的会加剧大家的攀比心理。 前世经常有人在网上爆料,说一些乡下地方,明明穷得要命,女方却要天价彩礼,男人就算干几辈子,也赚不到这些彩礼钱,于是娶不起妻子。 房价和彩礼钱,成了压在小伙子背上的两座大山,而且是最重的两座山。 说到底,还不是攀比心理在作怪? 嫁妆摆好后,就是新娘子出来见大家的时候。 在摆嫁妆的长条桌最外边下首,放了一把靠背椅子,然后由郑建国郑建军兄弟俩,一起把妹妹抱出来,让她坐在椅子上。 小姑这时候已哭红了眼,连两个伴娘眼睛也是红红的,不断替小姑擦眼泪。 一个女孩子就算再想嫁人,等到真的必须离开自己从小长大的家,到另一个陌生的家庭重新开始生活,那种对家的不舍和跟父母离别的痛,都会让她们忍不住流下眼泪。 妈妈过去帮小姑穿上鞋,又帮她整理了一下衣服。 至于哭花的脸,因为眼泪依然在往下流,根本没办法擦干净。 叶纤红在一边也看得眼睛酸酸的。 想来奶奶这时在屋里,肯定也哭得肝肠寸断了。 外面的鞭炮声又开始响响,催促新娘子上轿。 现在没有轿子,自然是上汽车了。 小姑夫这时候陪在小姑身边,看她哭得伤心,居然有些不知所措。 两旁帮忙的人开始在整理嫁妆,抬过去放到车上去,并用绳子绑好。 这次男方过来迎娶,除了开了那辆婚车,一辆普通轿车之外,还开了两辆中型货车,用来装嫁妆。 在不断炸响的鞭炮声里,小姑夫把小姑抱上了车,伴娘和介绍人也都一一上了车。 桌上的嫁妆也很快放上车,大家准备出发了。 只不过出了点意外,两辆货车全部塞满后,依然有不少嫁妆没装完。 负责这件事的长辈急急忙忙来找郑建国,要他想想办法。 “你们谁会开车,帮我把家里的那辆皮卡开过来,送嫁妆到西关镇。”郑建国没办法,只好拿出车钥匙叫道。 大家面面相觑,没有人回答。 这时候考驾照非常贵,普通人根本学不起车。就算学了也没钱买车,所以司机还是一个吃香的职业。 不像前世,十个大学生毕业,八个都学会开车了。 “我来开吧。”胡向阳见岳父大人脸上焦急的样子,主动站出来说道。 今天这种场合,叫小红开车,似乎不大合适,自己跟她还没结婚,去一趟男方家,应该没问题吧! “还是我来。”蒋建辉把胡向阳朝后推了一下,说道。“你是新娘的侄女婿,还是别去了。” “那就麻烦你了。”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蒋建辉去更合适,于是向他道谢。 至于自己和胡和阳,到底能不能当司机送嫁妆过去,其实她们也不知道。 所有的嫁妆装上车,迎亲的队伍终于离开了,看热闹的人也跟着散开,现场一下子冷落下来。 郑建国夫妇和其它帮忙的至亲,望着面前空空的桌子和空空的椅子,以及地上的红色鞭炮纸屑,都怅然若失。 好在这时候下午场的戏又开始了,阵阵锣鼓声响起,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婚礼终于结束了,温俊赵大成他们也要回去了,叶纤红和胡向阳目送他们上车后离开,站在那里没动。 “是不是婚礼结束了,心里有些惆怅。”胡向阳见叶纤红脸色不大好,笑着问道。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女儿养大了,终究还是别人的,所以乡下人都重男轻女。” 以前看别人家结婚,她不会有这样的感触。 今天的新娘子是自己的小姑,当她离开后,她心里突然空落落的。 她甚至没有勇气去奶奶家,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 当她一个人面对女儿空空的房间,想起辛苦养大的女儿,以后回来,已从家人变成了客人,这种心痛,外人肯定很难体会吧! “那我们以后就生儿子,不生女儿。”胡向阳见周围没人,嬉笑着说道。“免得你以后难过。” “行,我们就生儿子,不生女儿。”叶纤红主动在他的肩上拍了下,算是鼓励他的识趣。 胡向阳现在越来越懂自己的心思了,能轻易猜到自己现在在想什么? 两人在原地又站了一会,胡向阳又问:“我们是看戏,还是回家?” “回家吧。”叶纤红有些意兴阑珊。“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在床上躺一会。” “好,你回去休息一下。”胡向阳体贴地说道。 两人回到家里,打开大门,叶纤红望着空荡荡的客厅,突然有种说不出来的空虚感。 站在原地用力呼出一口气,想把这种情绪排解出去。 今天因为小姑出嫁的原因,引发了她前世的负面情绪,尽管重生后她已掩藏得很好了,但是依然没有彻底消失。 不管是因为小姑跟家人的离别,勾起了她前世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是婚礼结束后的人去楼空,引发了她一直害怕的孤单和寂寞。 这时候她最需要有一床被子紧紧裹住自己,然后床前有一个人,轻轻在自己的额头、背上安抚,让自己的情绪放松下来,度过心理危险期。 “姐,毛毛肚子突然疼得受不了——”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来,然后看到安安和兴旺抱着郑兴茂冲进来,惊慌地叫道。 郑兴茂被两人仰天抬着进来,小小的肚子已明显鼓起来,他捧着自己的肚子,一边哎哟哎哟地叫着。 “把他放到沙发上平躺下来。”叶纤红看到郑兴茂的模样,顿时忘了自己的负面情绪,大声叫道。“安安,你去戏台那边找外公,让他马上回来给毛毛治病。” 胡向阳见叶纤红刚才还要死要活的模样,一看到堂弟病了,马上恢复了平时的冷静,顿时看傻了。 原来自己一直没有猜错,小红只要看到弟弟出事了,马上会忘了自己。 就连这个堂弟出事了,也能让她马上冷静下来。 叶纤红可没空想这些,她走过去拉起堂弟的衣服,见他整个肚子鼓鼓得像个孕妇,轻轻用手按了一下,很硬,像是吹了气的皮球。 “姐,疼——”毛毛可怜巴巴地望着叶纤红,嘴里小声叫道。 “别怕,马上就好了。”叶纤红安抚着,精神力已暗暗笼罩住毛毛的肚子,往里面看去。 只见他的胃里,充满了气体,真的像充满气的皮球。 更奇怪的是,他现在的肠胃蠕动也几乎停止了,也就是说,他肚子疼,是因为肠胃憋气造成的。 不知道帮他揉一揉有没有效果,叶纤红记得自己前世胃涨气的时候,用手揉一揉、按一按,就能缓解,就是不知道对他有没有效果。 忽然想到外公碰到这种情况,一般会用针刺激穴位,然后让肠胃恢复正常功能,这病就不药而愈了。 那么问题来了,刺激哪个穴位才有效果呢? “你下午肚子疼前,吃了什么东西?”在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前,叶纤红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又问道。 “就喝了点井水。”郑兴茂回答道。“吃过午饭后,一直很口渴,刚好路过井边,就去喝水了。” “哦。”叶纤红皱起眉头应了声,嘴里继续说道。“老师应该教过你们吧?没有煮过的水,是不能喝的,喝了会肚子疼。下次记住了,渴了一定要回家喝水,知道吗?” “知道了。”郑兴茂有气无力地回答。 叶纤红手按在他的肚子上,寻找着穴位。 就她理解,跟胃关系最大的应该是上脘穴、中脘穴和下脘穴。 上脘穴是胃的上口贲门处,也就是说,人吃下东西后,必须进过上脘穴,食物才能进入胃里。 这样一理解,毛毛的肚子疼,应该跟它无关。 中脘穴对应的是胃中部,下脘穴则是胃的出口,现在毛毛胃涨成这样,阻止了正常蠕动,这两个穴位都有可能是治病的关键。 想到这里,叶纤红先找到中脘穴,轻轻地揉了揉。 “姐,你揉这里很舒服,肚子也没刚才那么疼了。”毛毛突然嚷道。 “是吗?”叶纤红一听,暗暗欣喜,看来这个毛病确实很简单,自己这么快就找到原因了。于是又把手指按在下脘穴上,轻轻地揉了揉,问道。“那这里呢?” “这里更舒服。”毛毛脸上的表情松弛下来了,回答道。 小孩子的反应很直接,感觉也很敏锐,叶纤红相信他不会骗自己。 “我知道了。”叶纤红点点头。 既然找到目标,那就好办了,叶纤红集中精神,尝试把真气运行到指尖,去刺激他的下脘穴。 第二十五章治病的方式 叶纤红微闭眼睛,默默运转真气,等到指尖已能感受到真气时,手指慢慢往下按,让真气输入穴位。 叶纤红以前学着将真气运转到腿上,自己就能随随便便跃起好几米高,跑得比世界级的运动员还要快几倍,现在用来刺激穴位,应该也没问题吧! 只不过穴位不像别的部位,特别脆弱,所以必须特别小心。 万一使力不对,引起什么不好的后果,那就麻烦了。 所以叶纤红小心翼翼地将真气往下输入,并用精神力严阵以待,如果万一发现不对,得马上收回来。 谁知道真气刚进入穴位,就听“噗”地一声,传来一声轻微的闷响,气球你是被刺破了一个洞,然后毛毛的肚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扁下去。 “姐,我的肚子好了。”郑兴茂见肚子不涨了,兴奋地爬起来。 只听“噗”地一声响,这声音可比刚才听到的那一声响亮多了,然后看到郑兴旺捂住了鼻子。 原来是郑兴茂控制不住,放了个响屁。 “臭死了——”郑兴旺站在弟弟的脚边,最先被臭气熏到,忍不住骂了一句。 “嘿嘿——”被哥哥嫌弃,郑兴茂不好意思笑了。 “真的一点也不难受了?”叶纤红自然也被臭气熏到了,不过不好意思跟小孩子计较,于是又问了一句。 “嗯,一点也不疼了。”郑兴茂按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活崩乱跳地回答。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她也非常有成就感。 “姐,我和外公回来了——”外面传来安安的声音,然后看到他陪着外公走进屋。 “外公。”叶纤红迎上去,扶住住他。 “咦,不是有人肚子疼吗?”外公望了郑兴旺兄弟俩一眼,惊讶地问道。 “你来晚了,已经被小红治好了。”胡向阳得意地说道。 在他心目中,小红几乎无所不能,肚子疼这种小毛病,自然难不倒她。 “啊?”外公更惊讶了,转头望向叶纤红:“你快说说,到底是怎么样治好他的?” 以前外甥女一直说要跟自己学中医,可是又要开店,又要开厂,这么忙,哪里有时间学医啊? 何况中医跟西医不同,学起来旷日持久,根本不是一年两年能学会的。 “刚才安安他们把毛毛抬进来,毛毛的肚子鼓得像皮球,我猜测是胃涨气,于是考虑刺激哪个穴位?”叶纤红把自己的思考以及判断过程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不错,不错。”外公点点头,夸奖道。“你虽然没学过医,思路却非常清晰,确实是个学中医的好材料。” “我知道跟胃相关的,主要是上脘穴、中脘穴和下脘穴。”叶纤红继续说道。“而上脘穴主要管食物进胃,我判断跟胃涨气无关,所以把重点放在中脘穴和下脘穴。” “你连胃对应的三个任脉,也知道得这么清楚,看来你确实看了不少医学书。”外公再次惊讶起来,也佩服小红的思路。 “我按摩中脘穴时,毛毛说很舒服,但是我按摩下脘穴时,他说更舒服,于是我判定下脘穴才是下症的穴位。”叶纤红被外公夸得更自信了,继续说道。 “你全部做对了。”外公高兴得像个孩子。“如果是我碰到这样的病人,也会用金针刺激下脘穴,只要闭住的贲门打开,肠胃气通了,病也就马上好了。” “这么说来,我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你可以叶家的家传绝学传给我了吧!”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这样说,当然是为了逗外公开心。 老人家嘛!都这样,为自家祖传的东西而自豪,也为自家晚辈有出息而自豪,自己刚治好了毛毛,外公肯定很高兴。 “等等,你还有一个问题没回答。”外公没有答应叶纤红的请求,反而认真地问道。“我看你刚才没有用针,那你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打通穴位的?” 这在他看来,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作为一个老中医,如果不把这个原因问清楚,他会睡不安稳的。 “就是用手这样按摩啊!”叶纤红回答道,见外公不信,又补充了一句。“可能是我的力气比较大。” “你把外公当什么人了?连这样的谎话也想骗过我?”外公没好气地说道。 如果力气大有用,那男人的力气比女人大得多,都用手指治病就好,还需要用金针吗? “好吧,外公。”叶纤红没有办法了,把嘴凑到外公的耳边,悄声说道。“我练过气功,刚才是用真气把他的穴道打开了——” “什么?”外公睁大了眼睛,一脸不敢相信地望着她。 叶纤红以为他不相信,只好无奈地耸耸肩。 自己说的是事实,如果他不相信,那就没办法了。 总不能编个谎言,说是用竹签或其它细细的东西刺进去,达到效果的。 前世的异能小说里,确实有这样的情节,主角随便拿根竹签,或者拿根别针,就能轻易治好对别的医生来说无法治愈的不治之症,反正对他们来说,治病比喝水还容易,似乎认得穴位,就掌握了别人的生死。 反正叶纤红是不相信的,至少自己没这个能力。 那些所谓的乡村小神医,只适合无脑之人意淫。 “你是说——”外公激动得嘴唇都在抖,“你是真的用那个帮他把穴位打开了——” 他没有说真气,是担心其它人听见后,当自己老糊涂。 毕竟真气只存在小说里,现实还没有见识过。 “外公,你相信我的话?”叶纤红这才听懂了外公话里的意思,原来他一开始就相信了自己的话,只是太震惊了,所以才这副表情。 “当然相信。”外公严肃地说道。“我们叶家祖先,曾经也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啊?真的吗?”叶纤红大惊。“外公,你快跟我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一直以为自己拥有真气,是独一无二的,至少这个地球,只有自己会这个。 照外公话里的意思,其实以前有不少人练出过真气,难道他们也像自己一样,有一个空间? “这个等我看完戏,回来再跟你细说。”外公突然站起来往外走,嘴里随口说道。 叶纤红望着外公的背景,忍不住瞠目结舌。 她以为外公知道自己的能力后,会把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己这边,打破砂锅问到底,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没想到为了看戏,她把自己撇在一边了。 郑兴旺兄弟俩看到叶纤红吃瘪,偷偷地笑了。 “小没良心的,刚帮你治好病,就敢笑话姐了。”叶纤红走过去敲郑兴茂的头。 “姐——”郑兴茂扭着身子躲避,撒娇似地叫道。 十岁的孩子说话时还软绵绵的,让叶纤红的心一下子软了。 “你老实说,姐对你好不好?”叶纤红蹲下去,正好跟他的个头一样高,故意沉下脸来问道。 “好,姐对我最好了。”郑兴茂却猜出了堂姐是在逗自己,眉开眼笑地回道。 “毛毛真懂事。”叶纤红双手捧住他的脸,在他脸颊上捏了一下。“等一下跟姐去街上,姐给你买新衣服好不好?” “好。”毛毛脆声应道。 “姐,别买了。”郑兴旺连忙阻止。“你给我的衣服够多了,毛毛的衣服,等我赚钱了,再给他买。” “你买归你买,我买归我买,有冲突吗?”叶纤红站起来,白了堂弟一眼。“还是毛毛不是我弟弟,我没资格给他买衣服?” “不是的,姐,我不是这个意思。”耍嘴皮子,郑兴旺哪里是叶纤红的对手,顿时败下阵来。 “那就好,趁现在比较空,我们马上去一趟虞城。”叶纤红从房间拿来手包,跟胡向阳做了个出发的手势。“回来还能赶得及吃晚饭。” 郑兴旺和郑兴茂糊里糊涂地跟三人一起走出去,上了车,往虞城而去。 到了虞城,因为自己没有做童装,只好去桃园商场买。 毛毛长这么大,还没有来过这样的大商场,见四周人来人往的,自己随时会被挤到一边,就有些害怕。 只好紧紧拉着哥哥的手,担心走散了。 叶纤红带着他们,直接来到四楼的童装区。 现在已是深秋,穿卫衣正合适。 当然毛衣也可以买了,秋风刮起来的时候,随时需要加衣。 农村里每个家长,喜欢给孩子买棉衣外的罩衫,也叫两用衫,可以在里面加任何衣服,非常实用。 叶纤红却不喜欢这种宽大的衣服,不好看不说,也不舒服。 于是给毛毛买了两套卫衣套衫,两件毛衣,一件略长的小风衣,一件卡其面料的茄克衫,一条卡其裤和一条运动裤。 又去旁边买了一双运动鞋,一双球鞋,三双袜子,才从四楼下来。 毛毛从试第一件衣服起,就已经傻掉了。 堂姐给自己试的每件衣服,都这么漂亮这么柔软,都是他以前没有穿过的。 他只能傻傻地站在那里,任堂姐一件一件让自己试,最后买了一大袋。 第二十六章安安的烦恼 “姐,这些衣服全是给我的?”出了商场门口,望着哥哥提在手里的袋子,他才傻傻地问出口。 “当然是给你的。”叶纤红笑道。“我们这里还有人能穿那么大的衣服吗?” “姐,你对我太好了,比我爸妈都好。”郑兴茂拉着堂姐的衣襟,用特别认真的语气大声说道。 “呃——”对于他这样的夸奖,叶纤红和胡向阳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望着他亮晶晶的双眼,只能尴尬地笑了一声。 郑兴旺也捂住脸,被弟弟的无耻打败了。 毛毛平时在家时,说话还比较正常,就是当他要拍你马屁的时候,说出来的话有些奇葩。 郑兴旺原以为他只在自己面前才这样,没想到在堂姐面前同样如此,不知道在学校里,会不会用这种口气跟老师说话。 如果真被自己不幸猜中,也不知道他在学校里,闹了多少笑话。 叶纤红原先有些无语,望着他们兄弟俩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们兄弟俩的性格,还真的很有特色。 哥哥特别认真执着,性格像个老干部,干什么事都一板一眼的。为了目标什么苦都能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强人。 而弟弟却傻傻的萌萌的,有时候又会不要脸地乱拍马屁,实在是个难得的开心果。 回到村子的时候,叶纤红让郑兴旺兄弟俩先回去放好衣服,自己和胡向阳、安安回到家里。 家里还是没有人,爸妈还在奶奶家帮忙。 办喜事用过的桌子、凳子、碗、筷,全部要还掉,只留下三四张桌子,晚上自家人吃。 叶纤红通过给毛毛买衣服,下午的心理问题全部不药而愈,现在精神十足地坐下来,跟安安聊起学校的事。 安安被选为团支部书记之后,一直想组织全体团员搞一次活动,来证明大家投给自己的票,没有投错,他这个团支部书记很称职。 可是叫他独立组织一次活动,还是难为了他,尽管有姐姐给自己支招,他依然觉得困难重重。 “姐。”安安望着姐姐,苦恼地说道。“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些活动,我觉得一样都搞不成?” “为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尽管她没有当团干部的经历,也没有组织过相关的活动,可是当一个人年纪到了,有了足够的阅历和见识,就能轻易说出一些方法。 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少先队员也好,团员也好,甚至是党员,开展各种活动,目的都一样。 无非是通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社会问题的调查及讨论,提高他们的见识,拓宽他们的思维,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免得让他们成为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只要明白了这些目的,方法和手段就容易找到了。 可以学雷锋做好事,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也可以组织体育竞赛,提高学生体质。也可以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培养他们的知识全面性。当然也可以组织文娱活动,培养他们的审美和兴趣爱好。 特别是前世网络资讯发达,叶纤红知道的就更多了。 “这些活动太复杂了,我们老师不同意。”安安老老实实地回答。 上次姐姐给自己提了几个建议后,他认真写了计划书,第二天交给老师。 没想到老师看了计划书后,只夸了他一句想法不错,就放进抽屉里,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 后来把这件事跟其它团干部说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同学说,这是班主任不同意,所以丢进了抽屉里。 至于不同意的原因,不用他解释安安也明白,无非是老师更看重成绩,希望他们初三的学生能安心学习,不要分心,争取明年考个高分,为学校争光。 “既然老师不同意那些——”叶纤红皱着眉头想了想,又说了一句。“那姐帮你另外想一个比较靠谱的活动。” “还能有什么办法?”安安泄气地说道。“大不了明年春天的时候,搞一次植树活动。再来一次学雷锋做好事,差不多也要毕业了——” 被班主任这样对待,他的积极性已完全没有了。 “怎么?老师不同意就没信心了?”叶纤红拍了一下安安的肩,给他打气道。“这一点你要跟旺旺学,他只要认准了的事,就会一直坚持,绝不会丧失信心,半途而废——” “姐——”被叶纤红这样教训,安安不满意了。 “好,好,姐不说你了。”叶纤红连忙停了口。 安安个子越长越高,性格方面也越来越像个青春期的男孩子,自我意识越来越强,要面子,不愿意听人教训,喜欢融入集体,获得认同等等。 叶纤红希望他平安度过叛逆期,所以不想刺激他,免得引起他的逆反心理。 “我不是这个意思。”见姐姐这样,安安搔搔头,又不好意思了。 对姐姐的感情,早已超过了跟父母的感情,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姐姐就像爸爸和妈妈的综合体,比他们两个更懂自己。 可是自己现在好像变了,对姐姐没有像以前那样言听计从,这让他有些不安。 “没事的,我明白。”叶纤红摆摆手,表示自己理解他。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嘛!都这样,安安已算是非常好的了,至少他碰到事情,还愿意跟自己商量。 别的男孩子,只怕宁愿跟同龄人一起犯混,也不愿向家人开口。 叶纤红对胡向阳,或多或少会有些控制的欲望。但是对弟弟,她真的不敢做个控制型的家长,那样会害了弟弟的一生。 安安见姐姐真的没放在心上,才放下心来。 “既然以前的方法不行,那就组织一场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的活动,你说怎么样?”叶纤红忽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大声地问道。 虞城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涌现过不少历史名人,散落在各个乡镇,如果鼓励同学在周末去家乡寻幽探胜,不但可以写出好的作文,还能了解历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样的活动,就算电视台知道了,也会感兴趣吧! “这个,能行吗?”安安依然不放心。 “应该行的。”叶纤红回答道。“如果老师同意,还可以增加作文比赛,绘画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把家乡的名胜古迹介绍给全国人民,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那奖品呢?”安安迟疑地问。 这样的活动,如果有奖金或奖品,大家可能会踊跃参加,否则就没戏了。 “奖品容易,我看这样好了,我联系一下电视台或者报社,让他们跟你们学校联合举办。”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到时奖金和奖品由他们发放,这样一来,你们全校师生,肯定都会有兴趣参加。” 叶纤红这样做,是把准了老师的心理。 不管是校长、教导主任,还是普通任课老师,对上报纸上电视台,都有深厚的兴趣。 如果学校有这样的机会,绝对是陈溪乡中有史以来最出风头的一次活动。 “如果能这样,那真的太好了。”安安毕竟还是孩子,听姐姐说能和电视台和报社一起举办活动,也兴奋起来。 “那你回头把这个计划写出来,我帮你把把关。”叶纤红说道。“电视台和报社那边,我会想办法联系好。” 这对她来说,真的是小事一桩,只要跟肖市长打个招呼,不管是电视台还是报社,都会给他一个面子。 有爱我家乡这样的噱头在,电视台估计也会比较喜欢。 说不定虞城市教育局,也会想参与进来。 胡向阳在一边望着他们姐弟商量事情,笑笑没出声。 这种天马行空的主意,也只有小红想得出来,如果交给自己,肯定一筹莫展。 “小红,安安,向阳,去吃饭了。”妈妈从门外进来,叫大家去奶奶家吃饭。 三人应了声,站起来,一起出门。 半路上碰到旺旺兄弟俩,也去奶奶家吃饭。 三叔三婶下午一直在帮忙,没时间回家做饭,两个孩子自然也一块去吃饭。 毛毛此时已洗过澡,换了一套新买的卫衣,脚上一双运动鞋,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非常精神。 “姐——”看到叶纤红,他眉花眼笑地冲过来,大叫了一声。 “啊?这个小帅哥是谁?为什么叫我姐?我都不认识啊——”叶纤红故意吓得后退两步,一本正经地叫道。 毛毛虽然已经十岁了,因为身体发育晚,看起来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让叶纤红忍不住想逗他。 “姐,我是毛毛啊!”郑兴茂冲过去抓住叶纤红的衣襟,边笑边扭动着身子。 因为一直穿哥哥的旧衣服,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像姐这样夸过自己,这让他特别兴奋。 “啊!你是毛毛啊!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帅了,姐都没有认出来——”叶纤红俯下身子,捏了捏他脸颊上红红的腮帮子,惊讶地叫道。 “这衣服不是姐刚买的吗?”毛毛得意地叫道。“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是哦,看来是姐糊涂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第二十七章跟外公学中医 叶知书在一边听到两人的对答,马上猜到女儿刚才带老三家的孩子去市里买衣服了,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小红的性格就是这样,喜欢谁就拼命对谁好,不会考虑这样做的后果。 老三家虽然跟自家关系走得近,从血缘上来讲,其实有些远,还不如村里其它几个堂兄弟。 那几户人家在自家穷的时候,怕自己家去借钱,所以很少走动,时间久了,关系就亲不起来。 这次小姑办喜事,他们也凑过来,似乎想等小红主动去打招呼。 只是他们注定自作多情了。 如果直接开口打招呼,小红或许会撇不开面子,跟他们寒暄一下。 还故作矜持,想让小红主动,那肯定变成了笑话。小红像是没看到他们似的,根本没理他们。 小红前些日子好几次拿东西送给老三家,他们看到后,在背后说了不少冷言冷语。 小红在虞城听不到,她倒是听到过几次。 可是她也没办法,女儿的性子就这样,谁也没法改变她。 就连干妈家的两个孙子,因为两个舅舅舅妈以前态度冷淡,小红对他们亲近不起来,也没见小红主动买衣服送给他们。 她亲近的只有一外婆而已。 走进奶奶家,屋里已收拾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堂屋和偏房各摆了两桌,刚好够自家人和帮忙的邻居坐下吃饭。 外公和干外婆已在堂屋里坐了,看到叶纤红进来,向她招了招手,要她去他们身边坐。 叶纤红笑了笑,撇下胡向阳和安安,走过去坐在外公旁边。 胡向阳脸皮也厚,走过去坐在外公的另一边,又叫安安过去坐隔壁。 毛毛见了,也拉着哥哥坐到那一桌,一张八仙桌八个位置,马上就坐满了。 叶知书没办法,在最后一个位置上坐下来。 晚饭的菜比较简单,有些还是中午做多没吃完的,大家中午吃得多,晚上胃口就小了。 吃过晚饭,叶纤红强行挽着外公回到家里,把他按在沙发上,要向他请教家传的中医。 “要学中医,你就要先学中医的基础知识。”外公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就算把家传的中医全部教给你,你也不会用。” 一个中医师,从开始学习到能单独给人看病,没有十年的积累,这是很难想像的。 即使十年不间断地学习,也未必有资格给人看病。 这不像西医,更多的是借助器具给人治病,在专业的学校学满五年,本科毕业后,选择一个科目,就可以尝试出师了。 中医大多是全科,要学的东西多,可以说学到老用到老,一辈子时间都不够。 所以普通人看中医,更愿意找头发花白的老中医师,因为他们的经验更丰富。 “那就一步一步来。”叶纤红笑道。“我不着急。” 叶纤红是真的没那么着急,她现在有精神力,能轻易观察到病人身上哪些地方出了问题?这比西医的X光照射和CT放射检查更清晰,她需要的是知道一些原理。 比如中医把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望、闻、问、切,所谓的“四诊法”。医生到底是如何做到从病人身人获取信息的。 再比如中医里的经络理论,和针灸、拔罐、刮痧原理,到底是怎么样的? 阴阳平衡和五行理论,又是怎么回事? 至于五腑六腑的治疗手段和中药的使用药方,更是叶纤红比较感兴趣的。 有了空间这个利器,如果某些中药药方,效果不怎么好,换成空间培育而成的药材,治疗效果应该会好得多吧! 叶纤红一时之间,想得有些多。 “行,我明天叫你表哥带书给你看看,先把基础学一学。”外公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下来。“看不懂的地方问我,等基础打好了,我再教你其它的中医知识。” “什么书啊?”叶纤红问道。 她没想过要成为一个正式的中医,只是希望能学到某些知识,来和自己的精神力相匹配,治疗某些别人难治,对她来说却很容易的病。 毕竟大多数师中医没有精神力,看不到病人身体内部的问题。 “《中医诊断学》”外公回答道。 不管是谁学中医,这本书都能系统地帮你打基础,不会一知半解地就去给病人看病。 “太好了,谢谢外公。”叶纤红感激地叫道。“这本书新华书店能买得到吗?让表哥专门送过来,太麻烦了。” 诊断学,听名字就知道,这正是她现在需要的。 看来外公眼光还是很厉害的,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什么? “那你自己去找找看,我也不太清楚。”外公回答道。 “好的,外公。”叶纤红笑道。“如果找不到,再来找你想办法。” “小红,你跟我来。”外公望着外孙女,突然站起来叫道,要叶纤红跟自己回房间。 “哦。”叶纤红猜到他为什么这样做,乖乖地站起来跟在他后面。 走进房间,外公关上门,要叶纤红坐在床前的椅子上,自己在床上坐下来,一脸严肃望着她。 “外公,你不用这么激动吧?”叶纤红嬉笑着开口。 自己修炼出真气的事,竟然最先被外公知道了,对自己来说,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祸是福? “我能不激动吗?”外公不理会叶纤红的打岔,郑重开口道。“跟叶氏那些中药书一起传下来的,还有一册修炼的秘笈,据说练出真气后,能延年益寿,可是几百年下来,从来没有人能做到——” “什么?”叶纤红吃了一惊。“叶家有祖传的修炼秘笈?难道世上真的存在修炼真气的方法——” “那是当然。”外公像看傻瓜似的望叶纤红一眼。“否则我怎么知道这件事?” 忽然想到家传那本秘笈,自己还没有给小红看过,那她又是怎么练出来的呢? 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原本并不知道修炼这件事,难道是胡乱瞎练练出来的,没有正式的修炼方法? “哦。”叶纤红应了声,不知道怎么接口。 “来,你把真气演示一遍,让我看看。”外公兴奋地说道。 照那本修炼秘笈所写,真气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感知得到,到底怎么演示,其实他也不知道。 “怎么演示?”叶纤红疑惑地问。“点你的穴道?” 否则怎么演示? 但是点穴道这件事,她还没做过,会不会出事? 万一像小说写的那样,全身动弹不得了?或者一直哈哈大笑,全身奇痒无比什么的,她可没学过解穴的方法,想恢复也做不到。 “呃——”外公也有些傻眼,到底怎么做,还真的是个问题。“那你怎么知道自己练出了真气?” “就是让真气从丹田往上运行,打通筋脉和穴道,将血脉里的污垢排出体外,达到排毒洗髓的效果——”叶纤红回答道。 这是世界之树长大时,她获得的传承,只不过内容不多,估计要等世界之树长成参天大树,才能获得更多的记忆和传承。 “你是说没有正确的修炼方法,只是沿任脉运行真气?”外公大吃一惊。“那不是瞎胡闹吗?” 家里那本修炼秘笈,记录了二十多条经脉运行线路图,以及打通每条经脉后,如何通过长期的修炼,让全身真气充盈,达到养生健体的效果。 这本书他看了一辈子,也尝试过无数次,自然记得一清二楚。 里面画的那些筋脉运行线路,他自然全部认得,除了十四经脉,还有奇经八脉,打通之后,沟通了十二经脉之间的联系,也对十二经气血有蓄积渗灌等调节作用。 他照着练了一辈子,除了比普通人身体健康之外,依然没有练出真气。 照秘笈上讲,如果练出真气,打通所有筋脉,把身体里后天形成的污垢排出后,伐毛洗髓,不但能加快新陈代谢,达到气血旺盛的作用,还能滋养五脏六腑,让身体保持年轻。 一个人就算年过七十,身体内外,都会跟四十出头的壮年一个模样。 “是吗?”叶纤红回答道。“那外公下次带过来,让我仔细学一学,免得我胡乱练,某一天走火入魔——” 说完,忍不住笑了。 外公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怪她乱开玩笑。 “难道练出真气后,只有当事人能感觉得到,别人真的无法看出来?”外公不死心地问。 别的事还好说,对真气这件事,他还真的有些执着。 “当然有办法。”叶纤红站起来打开后窗,朝外望了望,见后院此时没有人,朝外公笑了笑,身子一动,已穿过窗户,向外落去。 “小心——”外公一见,吓了一跳,连忙冲到窗前。 只见小红已好好地站在楼下,正对着自己招手。 外公望了望,这边是二楼,离地面已超过三米多,普通女孩子肯定不敢这样跳下去,看来小红确实跟其它人不同。 叶纤红对着外公笑了笑,脚一点,身子已腾空而起,站在窗台板上。 外公吓得身子后退一步,一脸震惊地望着外孙女。 如果说跳下去还比较容易的话,那这样嗖地一下跳上来,可不是正常人能做到的了。 第二十八章未来何去何从 “外公,你现在相信我练出了真气了吗?”叶纤红钻进屋里,依然坐在椅子上,笑盈盈地问道。 “我信了。”外公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激动地叫道。“看来叶家的祖传中医,要在你身上发扬光大了——” 能一跃三四米高,这已经不是练出真气那么简单了,可以说已超出了家传修炼方法的能力。 那本小册子,只是让叶家后人能通过修炼,达到养生的目的,并没有这些神奇的作用。 而一跃三四米高,已经摆脱了地球的正常吸引力,成了神仙一样的人物。 就算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也未必能做到。 “外公,你这样一说,我的压力就大了。”叶纤红撇撇嘴。“我没想过当名医生,只想学些基础的医术,当家人身体出了状况,可以帮到他们。” “行,随你。”外公知道外孙女这么会赚钱,肯定不愿意靠医术谋生。“只要你把家传的医术尽量学会就好。”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答应下来。 反正自己是个甩手掌柜,空余时间很多,学些医学,跟修炼结合起来,对自己往后肯定有帮助。 “对了,小红,这件事你千万别跟其它人说。”叶纤红叮嘱了一句。“包括向阳和安安他们。” 活到这个年纪,早看透了世事,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 能修炼出真气,这对任何人都有吸引力,毕竟谁都希望有个健康的身体,希望长命百岁。 如果那些权贵知道小红有这个能力,万一起了歹心,逼她传授修炼的方法怎么办? 如果只是教方法还好,问题是他们根本学不会,那后果肯定很严重。 老爷子本身就是学医的,对身体比较了解,学了一辈子也没学会,更不用说其它普通人了。 “谢谢外公。”叶纤红松了一口气。“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会真气,是因为有空间,如果碰到一个好奇心重的人,她还真的没法解释怎么练出真气的。 好在外公不是八卦的人,又心疼自己,所以才糊里糊涂就放过自己。 “出去吧,晚上的戏差不多要开始了。”外公随手关好窗户,又打开门,说道。 “好。”叶纤红点点头,和外公一起下楼。 刚到楼下,就看到胡向阳一脸担心地望着自己。 “我跟外公上楼,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小声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不放心你。”胡向阳咧开嘴角笑了笑,回答道。 “你什么时候变傻了?”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心里却是暖暖的。 不管怎么说,他这么在意自己,不就是自己喜欢他的原因吗? 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胡向阳是不是已经发现自己的秘密了? 当然空间他是肯定不可能发现的,但是自己身上有太多外人无法理解的能力,他肯定会有疑问。 外婆和爸妈都没在屋里,估计去看戏了。 “我们也去看戏吧!”叶纤红对胡向阳和安安说道。“今晚唱的是梁祝,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 “哦,为什么?”安安在一旁插嘴,“是因为祝英台是我们虞城人吗?” “不完全是因为这个原因。”叶纤红回答。“主要是这个故事比较凄美,唱得也比较好听。” 叶纤红最喜欢楼台会这一段,总觉得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却因为父母包办婚姻的原因,不得不分开,最后一死一殉情,实在是让人刻骨铭心。 作为女人,都希望有一个像梁山作一样的痴情男人,到死都深爱着自己。 “行。”胡向阳虽然听不懂越剧,但是这个故事他知道,所以也没有拒绝。 三人和外公一起出门,锁好门后,往戏台那边走去。 舞台周围照例已站满了看戏的村民,就算想往前挤,也不可能。 因为是主人,戏班子的负责人认识他们,所以允许几人直接从舞台后面走进去。 让外公回到那个固定的位置坐下来,三人则在幕后找了个不影响演出的角落,站着那边静静欣赏。 “姐,怎么不叫一些明星来唱歌?”看了十几分钟,安安就不耐烦了,小声地问道。“唱戏多没劲?” “这叫传统艺术,明白吗?怎么能说没劲?”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是你不懂得欣赏吧——” 弟弟这样的态度,让叶纤红有些意外。 在她的印象中,九零后零零后,确实对传统戏曲的兴趣不大,这是因为环境造成的,谁也没办法。 这时候网络已成了每个年轻人的主要聚集地,韩流又大量涌入国内,他们从小听流行歌长大,又有那么多娱乐节目可以看,迎合了他们的喜好。 而戏曲节奏慢,变化相对少,对他们就缺少了吸引力。 但是七零后不会啊? 他们的成长阶段没什么娱乐节目,看越剧听莲花落算是农村少有的消遣,所以才会一个村唱戏,周围几十里的村民都会赶过来看戏。 因为听得多,很多人还会唱一些段子。 叶纤红记得自己读高中时,学校就有两个男生戏唱得好,一个能模仿赵志刚唱尹派,一段《盘妻索妻》里的《洞房悄悄静幽幽》,可以说是唱得维妙维肖。 另一个会唱绍剧,一段《八戒巡山》,那高亢的嗓音,颇有姚百青的风彩,把大家都震住了,叶纤红到现在都记得当时的场景。 “反正我不喜欢。”安安咕哝了一句。 “没事,你不喜欢,就去找旺旺玩。”叶纤红也不在意,随口说了一句。“请戏班子来,本来就是唱给爸妈那一辈人看的。” 等安安离开,叶纤红失笑。 自己似乎想多了,男孩子不喜欢戏曲,似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如果请绍剧团来唱《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种大戏,打打杀杀的内容多一点,或许他们才会感兴趣。 回头见胡向阳倒是认真地在看戏,叶纤红就有些惊讶了,于是好奇地问:“你听得懂吗?” “听不懂。”胡向阳尴尬地笑了笑。“反正情节都知道,所以靠猜的。” “也真难为你了。”叶纤红就笑。 这也是她特别喜欢胡向阳的地方,尽管他性格上有一些奇葩的地方,但是跟自己好上了之后,总是想方设法跟上自己的节奏,不会因为来自京城的身份,就摆臭架子。 “没办法,想做你们虞城人的女婿,就得适应你们这边的文化。”胡向阳这句话说得特别认真。 叶纤红却咕地一声笑出来,实在是受不了他这种葛优式的幽默方式。 难道京城那边的男孩子都这样,喜欢随时随地耍贫嘴逗女孩子开心? 忽然看到对面的乐队师傅瞪眼望过来,才知道刚才两人在这边笑笑闹闹,影响了他们的工作。 不好意思地双手合什,做了个抱歉的动作,拉着胡向阳下了舞台。 从舞台离开,两人一时没事做,就没有目的地随意在村子里走着。 因为全村都去看戏去了,路上一个人都没碰到,家家户户关了灯,感觉非常安静。 两人不知不觉来到村口,在河边的石头上坐下来。 今天应该是初十,所以头上只有半个月亮,不过照亮周围还是够了。 “向阳,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了跟他聊未来的欲望,于是问道:“你是打算在虞城工作一年半载就回京城,还是打算长时间在虞城——” 这个问题不但困惑着自己,其实也让爸妈烦恼,她能感觉得到。 “我以为你很早就会问这个问题,没想到到今天才正式提出来?”胡向阳这说话时,脸上没什么表情,似乎早就在等她这样问了。 “你什么意思?嫌我问得晚了?”叶纤红凶巴巴地问。 “当然不是。”见叶纤红又恢复了平时的模样,胡向阳脸上的神情也放松下来。“我只是觉得以你的性格,肯定会很早就问我这个问题,毕竟你一直是个又冷静又有计划的人,不会由着自己的感情失控——” 跟叶纤红私下把关系定下来后,他就思考过这个问题了,也认为叶纤红会问这个问题,没想到两人双方父母都见过了,亲事都定下来了,她才正开口问。 这跟他印象中的叶纤红完全不一样嘛! “废话真多。”叶纤红恼羞成怒地叫道。“直接回答问题。” 胡向阳肯定不会知道,在感情方面,她其实也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强大,对这种会直接影响两人未来的问题,她也不敢随便问出口。 她害怕自己知道答案后,会没有勇气继续跟他在一起。 “还要用得着问吗?”胡向阳突然伸手抱住叶纤红的头,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下。“当然是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我们可是注定要妇唱夫随的——” 这个答案,他早就想好了,所以回答得非常干脆。 父母不在京城,姐姐也在隔壁的苏省,所谓京城的家,只是一座空房子。 一家人都四海为家惯了,回不回京城看得没那么重,他自然也没必要把自己锁在那个地方。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叶纤红一听,只觉得心里喜欢得像要爆炸开来,却又怕自己听错了,双手按住他的肩,嘴里急促地问道。 “再说一百遍,也是一样的回答。”胡向阳一字一句地回答。“这辈子我赖定你了,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叶纤红定定地望了胡向阳一眼,巨大的幸福感让她双眼酸酸的,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她用力抱住胡向阳的头,不断来回地跟他亲吻。 第二十九章安安的兴趣班 第二天早上,安安回学校了,胡向阳也回派出所上班,叶纤红依然在家没有回去。 今天还有一天戏要唱,外公和外婆还在家里做客,她打算再陪他们一天。 和干外婆和外公在家聊了一上午,直到下午戏又开始了,叶纤红才告别他们,回到了虞城。 晚上要和温俊他们汇合,谈美食街的事,所以不得不回去。 到家后,先去新华书店买了本《中医诊断学》,准备花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有关的医学常识。 又去了一趟青少年宫,替安安报两个兴趣班。 素描兴趣班很快就报好了,老师是县中的退休美术老师,口碑非常好,叶纤红非常放心。 倒是学音乐的课程比较难找,这边似乎没有这样的培训班。 叶纤红有些失望,想到自己认识合唱团的毛老师,于是过去向她打听。 “你弟弟想学音乐基础知识啊!”毛老师此时没有课,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备课,对叶纤红还有印象,笑着问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学了基本乐理知识,将来就算想唱歌,或者学乐器,都得得上,可是这边没有培训班——” “这个容易,我来教他好了。”毛老师爽快地说道。“每次课余教他半个小时,脑袋灵光一点的话,三四节课就学会了。” “是吗?那太好了。”叶纤红笑着道谢。“那多少学费?” “不用了。”毛老师摆摆手。“空余时间随便教一下,收什么钱?再说你们是马丽莲的朋友,她算得上我半个师妹呢?” 原来毛老师年轻时,跟马丽莲的妈妈学过一段时间的舞蹈,算是她的学生。 那时候不像现在,师生关系就像母女一样,非常亲近。 就算没有正式定下师徒名份,但是私下里,还是会像亲戚一样,经常走动。 所以马丽莲上次不在虞城,才会叫叶纤红直接找毛老师帮忙。 “那可不行。既然正式学了,就得交学费,否则坏了规矩。”叶纤红连忙拒绝。“万一别的熟人也介绍人过来学,你不收我的钱,也不好收他们的钱,那你这个老师得喝西北风了——” 这时候的培训班,费用其实不高,不像前世,随便读一门课程,都是好几千。 “行,那你看着给一点吧!”毛老师也是个爽快人,见叶纤红说得有理,答应下来。 给学生上培训课,是她的职业,免费确实不合适。 当然她也不好收得太高,否则就有斩熟的嫌疑了。 “先给这些吧!”叶纤红拿出五百块,递到她手里。“我也不知道弟弟会学到什么程度,如果往后继续学声乐,那就再补学费。” 学了基本乐理,如果安安有兴趣,可以继续学声乐和器乐,那就是唱歌和乐器演奏了。 毛老师原想推辞,打算象征性地收一百块了事,听叶纤红说得有理,又不出声了。 “行,只要他愿意学,我会把所有会的,全部教给他。”她把钱放进抽屉里,嘴里爽快地说道。 “那太好了。”叶纤红见事情办成,轻松地笑了。 两人定好上课的时间,每周日下午一点半到两点,学半个小时。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双方另约授课时间。 办妥这件事,叶纤红从青少年宫出来,回到家里。 看看时间还早,没必要现在就去王子饭店,叶纤红走进卧室,进了空间。 回老家两天时间,空间里的水果又熟了不少。 叶纤红采摘了半篮杨梅,足足有十多斤,挑了几颗比较大比较红的,准备一会吃,其它的全部入进罐子里,准备浸烧酒。 很快,空间又多了两大罐杨梅烧酒,加上以前的,总共有七罐了。 处理好杨梅,叶纤红又来到枇杷树前,现在所有枇杷都成熟了,黄橙橙的特别馋人。叶纤红随手挑了颗大的,剥了皮放进嘴里,带着股枇杷特有的中药味果肉,特别爽口。 将树上的果子全部摘下来,懒得做枇杷酱了,打算把它们全部酿酒后,于是全部去籽后,像上次一样,用糖腌在罐子里,等一个月后回加入糯米酒,正式调味。 做完这些,时间已差不多了。 叶纤红朝周围望了望,桃子和葡萄也都熟了,得抽个空,把它们处理一下,现在却是来不及了。 出了空间,洗了个澡,换好衣服,准备去跟吃货团的成员汇合。 胡向阳和安安都已知道晚饭在王子饭店吃,所以回家后,会过来找自己。 到了王子饭店,看时间才四点半,一楼大厅就已坐了好几桌人,看样子在点菜。 美食节十天时间里,电视里天天能看到相关的广告,有很大一部分镜头,是给王子饭店的,所以这次活动让王子饭店彻底打响了名声。 以前大多数虞城人只知道王子饭店是家高档饭店,路过也不会考虑进去用餐,更不可能知道里面主要卖什么口味的菜。 美食节期间他们在门口卖烧鹅、卤味等广式烧腊,又卖榴莲酥、叉烧酥等粤式点心,虽然价格比其它摊位贵得多,家里条件好的,还是买了些回去尝了尝。 就连最挑剔的顾客也不得不承认,王子饭店的东西虽然贵,但是确实值这个价,于是一些潜在的顾客动了心,也在这几天光顾了。 可以这样说,王子饭店通过这次美食节,让原本天天只能坐满一半的大厅,现在几乎天天能爆满。 尽管大厅的消费力不高,但是架不住人流量大啊!日积月累下来,收入就可观了。 如果叶纤红没有提出建美食街的建议,温俊现在肯定在考虑开分店了。 不过美食街的意义对他更大,所以才会急匆匆地希望叶纤红召集吃货团成员,把这件事确定下来。 来到楼上固定的包厢,叶纤红推开门进去。 屋里已准备好了小吃和茶水,守在那里的服务员看到叶纤红进来,连忙上来问好。 “你们老板呢?”叶纤红随口问道。 温俊这时候应该等在这里啊!等自己到了,先碰个头,做好万一其它人不感兴趣,怎么应对的办法。 没理由离开的啊! “他刚刚离开。”服务员给叶纤红他们服务过,认得她是老板的朋友,礼貌地回答道。“要我去叫来吗?” “算了。”叶纤红摆摆手,在沙发上坐下来。 既然他不急,自己何必着急。 这个项目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想起的,算是给吃货团成员赚点零花钱,如果他们不感兴趣,那就放弃好了,她也不在意。 或者等自己有钱了,直接叫上胡向阳和肖东灿,三人一起搞也没关系。 现在自己资金不足,地位也不稳固,想搞也搞不起来。 给自己一两年时间,这些问题就全部不是问题了。 门突然被推开了,看到温俊多外面走进来。 “小红你来了!”看到叶纤红,他惊喜地叫道,快步向她走过来。 “不用这么夸张吧!”叶纤红有些无语。“你表现得也太惊喜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偷偷约会呢?” “哈——”温俊夸张地笑起来。“没事,至少圈子里的朋友不会这样怀疑的。” 他刚才亲自安排好包厢,就盼着叶纤红提前过来,没想到还真的碰上了。 其它朋友大多有工作,相对而言,只有她是甩手掌柜,不用去坐班,所以才有可能五点前过来。 他会这么重视这次聚会,主要是因为姨父,而且他也过来了,现在就在隔壁的小包厢里,他刚才离开,就是去陪姨夫了。 “美食街的项目,你就放心吧!”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给他吃了颗安心丸。“即使所有人都不感兴趣,交给你独家去办,都没有问题。” 今年才是九二年,二千年前其实还有大量的机会,叶纤红不会死抱着这个项目不放。 “那真的太好了。”温俊笑得特别灿烂,又一刻又苦恼起来。“只不过叫我一人搞,还是真有些不放心,最好跟你合作,我才有把握。”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加上我一个,变化其实不大。”叶纤红无可无不可地说道。 “那可不一样。”温俊连忙恭维道。“我虽然也有些经商的底子,可是跟你一比,那格局和眼界,实在差太远了,由你在一边摇着扇子指挥,我才有信心冲锋陷阵。” “你当我诸葛亮了?”叶纤红好笑地说道。 “在我看来,你就是无所不能的诸葛亮。”温俊认真地说道。“任何一件事,别人只能看到一步,你能看到十步,二十步,所以别人做不到的事,你却轻易能做到。” “嗳,嗳。”叶纤红连忙打断他。“你今天嘴巴涂了蜜啊!好话不要钱地送过来,你不会也靠这一手,把章诗萍骗不到手的吧!” “我哪里说假话了?”温俊见叶纤红不吃这一套,苦恼起来。“这全是我的心里话好不好?如果我不是真的看好你,那我老缠着你要这个项目干什么?” “行,行。我信你。”叶纤红吃不消了。“但是有的话放在肚子里就好,不用说出来了。” “没问题。”见叶纤红没有怪自己的意思,温俊又笑了。 第三十章美食街拍板 “还有,你如果有其它目的,趁现在没人,也可以说了。”叶纤红直接开口道。 温俊是怎么样一个人,她大致清楚。会让他这样不要脸地恭维,肯定有其它目的。 “我就说嘛!你是诸葛亮,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温俊尴尬地笑了笑,又捧了一句。 “停,停,说事情。”叶纤红再次打断他。 “是这样的。”温俊屁股移了移,坐得离她更近了一些,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自己的小心翼翼。“我有个长辈想见你。” “什么长辈?”叶纤红疑惑地问道。 自己现在已有胡向阳了,这一点温俊也知道,所以这个长辈过来,应该不可能跟自己谈感情有关的事。 那么,是跟事业有关? 温俊虽然是粤省人,能在虞城混得如鱼得水,背后肯定有人,这一点叶纤红没有调查过,也猜得到。 他能跟肖东灿成为死党,家族的底子肯定不差。 否则就算是肖东灿不介意交个平民朋友,胡向阳、赵大成他们都是骄傲的性子,未必会无缘无故接受他的加入。 “是我的姨父赵书瑞。”温俊也没有遮遮掩掩。“他现在是虞城排名最末的副市长,分管旅游商贸、市场监督管理这些——” “赵市长?他见我干什么?”叶纤红一听,马上明白了,嘴里继续装傻。 听温俊说出他分管内容,她就猜到了他的目的。 因为自己的插手,谢市长和宋保国斗了起来,让虞城官场一时大乱。后来戴老看不下去了,暗里用手将宋保国调去欣昌,才让这次争斗告一个段落。 没想到最后便宜了温俊的姨夫,填了市政府里多出来的缺。 尽管虞城是全国经济强省,可是旅游商贸并不出色,商业区也限在以解放街为中心的小小区域,赵市长上台后,肯定也感到束手无策吧! 自己搞了个美食节,让肖市长收获巨大,他这个分管副市长,应该也动心了吧! 所以听到温俊说自己有意要搞一条美食街,他肯定想参与进来,把这份政绩抢到手。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反而放心了。 “他听说我们要搞美食街,这一块是他分管的,所以也想听听你的意见。”温俊老老实实地说道。 “那没问题。”叶纤红爽快地回答,又问道。“他现在在哪里?我们去市政府找他?” 能多跟一个市长搞好关系,这是叶纤红求之不得的事。 特别是他还是温俊的姨父,这本身就是朋友圈的扩展,跟他搞好关系,是她把这些朋友团结在一个圈子的目的所在。 只要吃货团这个圈子不散,他们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大,往后干大事,也会越来越容易。 “他就在隔壁。”见叶纤红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他放心了。站起来在前面带路。“我带你去见他。” 两人出了房间,来到走廊里,往前走了几步,在一个包厢前停下来。 温俊伸手敲了一下门。 “进来。”里面传来一声浑厚的男中音。 温俊扭开门,领着叶纤红进去。 包厢的沙发里,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很匀称,皮肤很白净,头发梳得一丝不苛,戴着一付眼镜,看起来有点像叶纤红中学时的政治老师。 见两人进来,中年男人原本面无表情的脸,浮起亲切的笑容。 “姨父,叶纤红来了。”温俊上前介绍道。 “叶小姐你好。”赵书瑞伸出手,跟叶纤红握了握,亲切地说道。 “你好,赵市长。”叶纤红跟肖市长见得多了,这些礼节也是熟能生巧了,落落大方地应道。 “来,坐下聊。”温俊在一边充当中间人,让两人坐下来。 又端了一杯茶放到叶纤红面前。 叶纤红接过,点头道了声谢。 面前的茶几上,放了个水果拼盆,旁边还摆了一只玻璃花瓶,插了一大束粉色的非洲菊,非常漂亮。 “叶小姐,今天冒昧请你过来,是听温俊说起你的美食街计划,我非常感兴趣,想当面听听你的想法。”赵书瑞开门见山地说道。 跟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打交道,把话说明白,有时比遮遮掩掩效果好,至少给他们一个可以跟自己平等交流的感觉。 肖市长跟叶纤红关系好,除了有胡向阳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年轻,跟叶纤红没有代沟。 而自己四十多了,跟她是两代人了,如果因为这些而生出隔阂,那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赵市长快人快语,那我也直说了。”叶纤红猜出他的心思,也没有让他失望,直接回应道。“其实这个项目,基本上会照计划书去执行,所以不会有太大的更改。” 她这样说,是想提醒赵市长,如果纯粹关注这个项目,也就这么一回事,跟你从温俊嘴里知道的差不多,我也说不出别的花样。 如果他能看得明白,希望他像前面的态度一样,直接说出自己的打算,这样就可以谈接下来的合作。 在叶纤红看来,不管是现在的横街改造,还是将来的解放路整改成步行街,这些项目都避不开他这个分管副市长。 只要大家摆明谈合作,叶纤红就不怕自己拿不出可以跟他交换东西。 最怕的是他既想要项目,又不肯明说,这样的政客心态,才是叶纤红反感的。 “哦,我明白了。”赵书瑞点点头。“那你希望市里这边怎么样配合你们?” 这个项目温俊非常想搞,他自然会全力支持。 何况像温俊说的,这条街如果改造成功了,那附近几条街,都可以参考这个方式,进行大面积地调整。 虞城本来商业区就小,没有多少税收,建立开发区后,中心区这一带的工厂搬走了,又空出了很多旧厂房,实在让人伤脑筋。 所以他才会放下面子,主动过来这边,跟叶纤红见面。 “这个就要看赵市长了。”叶纤红见他态度这么明朗,倒高看了他一眼。“就我个人而言,自然是希望市里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各个相关部门都派人参与,由赵市长亲自任组长,给我们保驾护航,防止过程中有人捣乱。” “这个没问题。”赵书瑞笑着说道。“只要你们把这件事办好,让我做牛做马都行。” 他原先担心叶纤红会找肖市长,拒绝自己的加入,现在听她说得这么爽快,自然大喜。 却不知道叶纤红手里还有好几个项目,只要赵市长是个适合合作的人,等肖市长调走。这些项目全部给他也没问题。 “哈——”三人一齐大笑。 定下了合作基调,后面的气氛就融洽了。 “叶小姐年纪轻轻,就能取得这么多成绩,真是年轻有为啊!”赵书瑞真心实意地感叹了一句。 他家里的女儿,只比叶纤红小一岁,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懂,差得何止十倍百倍? “赵市长客气了。”叶纤红笑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都是被逼出来的。” “还需要有足够的智慧。”赵书瑞不以为然。“如果逼一逼有用,那我把女儿送到偏远山区好了,看她到时能不能变得像叶小姐一样。” “那是令千金命中富贵,不必像我这样吃苦。”叶纤红明知道他开玩笑,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这都是命!所谓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相信这句话。” 像自己因为重生,才有能力改变自己,否则照样只能一个人孤苦地生活。 “小红,如果等一下他们不打算在这个项目上投资,你确定我们两家可以合作吗?”温俊这时再次确认地问了一句。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我拉他们一起合作,其实主要是为了分摊风险,毕竟美食街搞起来后,如果赚钱容易,肯定会有人眼红,我怕我们两个人,挡不住那些人啊!” “这个你放心。”温俊回答道。“我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的。” “行。”叶纤红点点头。“我相信你。” 原本他有些犹豫,现在知道分管副市长就是他的人,她也可以放心了。 如果一个分管副市长连这些事也搞不定,那他也没资格坐这个位置了。 事情谈妥,赵市长准备离开了。 尽管是新上市的副市长,工作肯定千头万绪,抽出一个小时来跟叶纤红见面,也不容易了。 “叶小姐,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赵书瑞离开前,客气地说道。“只要我能解决的,肯定没问题。” “好的,谢谢赵市长。”叶纤红知道他要走了,客气地说道。 忽然想到自己给弟弟出的主意,既然赵市长分管旅游,何不听听他的意见? “对了,我还真有件事,想听听赵市长的意见。”叶纤红于是把自己给弟弟的那个计划说了出来,说到活动主题: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时,她又说道。“前些日子借着美食节,让全地区甚至全省,认识了虞城。这次我想能不能以文化历史为主题,再搞一次活动?” 这种宣传家乡的点子,前世已泛滥成灾,什么什么之乡,谁谁故里,更是到处都在用。 更夸张的是,有几个地方同时争抢某个名人的故乡,说自己那里,才是某个名人真正的故乡,闹了不少笑话。 第三十一章投资理念 “这个主意好。”赵书瑞激动地站起来,说道。“叶小姐,我真不知道你的大脑到底跟别人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总能提出这种既新颖又适合当下实际操作的好思路——” 它跟美食节一脉相承,如果操作得好,虞城今年要靠它,打一个翻身仗。 “哪里有这么好?我只是平时喜欢多思考罢了。”叶纤红笑着解释。 “真打击人,我也天天思考,可是就想不出这样的主意。”温俊在一边笑着打趣。 “所以你只能靠长辈,而叶纤红靠的是自己。”赵书瑞笑着说道。 “那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叶纤红叫道。“电视台、报社那边,请你联系一下,让他们去我弟弟所在的陈溪乡中联系。” “你放心,没问题。”赵书瑞肯定地回答。 这是举手之劳,他不介意用这种方式交好叶纤红。 送走赵市长,温俊和叶纤红回到隔壁的包厢。 此时已到了五点,苏思诗和章诗萍已提前到了。 “小红,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章诗萍抢先一步来到叶纤红面前,带着撒娇的语气说道。 “我比你们来得早。”叶纤红笑道。“刚才跟温俊一起,参观了王子饭店。” 跟赵市长见面的事,暂时还是不要说出来,至少赵市长也不会喜欢自己宣扬两人的关系。 “哦。”章诗萍点点头。“自从搞了美食节,王子饭店的生意确实比以前好多了。” “那不是好事吗?”叶纤红拍开她放在肩上的手。“你是老板娘,多赚了钱,应该也有你的份吧!” “怎么可能有我的份?”章诗萍瞪了温俊一言,哼了一声。“我们又没结婚,当然各管各的。” “不对啊?怎么听你的语气,似乎很想结婚了?”叶纤红笑道。“现在反而是温俊没有向你求婚?” “谁说的。”章诗萍不服气地说道。“他求过好几次了,是我没答应他。” “那你矫情什么?”叶纤红没好气地嚷道。 懒得再跟她说莫名其妙的话,她来到沙发那边,在诗诗姐旁边坐下来。 “如果你真的看好这个项目,那我也投一点吧!”苏思诗温柔地说道。 以前不想投,是自己管理着家族企业,工作千头万绪,不想分心。 现在决心脱身出来,以自由身投资赚钱,那就没问题了。 再说这是叶纤红看好的项目,亏本的可能性极小。 看在好姐妹的份上,她也应该参与进来。 “你随意吧!”叶纤红想了想,这样说道。“反正我手里的项目很多,就算不投这个,下次还有机会。” “还是投一点吧!我相信你跟温俊的判断。”苏思诗终于下了决心。 “行。”叶纤红笑着把头靠过去,搁在他的肩上。 到了五点十分,人就慢慢到齐了。 温俊拿出计划书,再次问大家的意见。 蒋建光兄弟俩,明确表示不参与了,赵大成和小方也没兴趣,胡向阳永远跟着叶纤红走,苏思诗也愿意投一些,加上温俊自己和章思萍,最后分成五份。 当然比例并不是人人两份,而是叶纤红两份,其它三人各一份,温俊一人独得五份。 这让温俊很满意,因为他原先就希望跟叶纤红合作,每人一半股份。 现在依然占了一半,可以说是完全达到了他原先的期望。 把这件事定下来后,温俊开始总结上次的美食节活动。 那次活动各人都有份投资,等到场地租金全部到手后,扣除成本,根据比例分钱。 或许是因为地区和省两级大力支持,这次实际收到的场地租金,比原先计划的多了近一倍,每个人都可以分到几万,最多甚至十几万,自然是皆大欢喜。 短短十天时间,就可以赚这么多钱,谁都会欢喜。 想到刚才商量的美食街项目,赵大成和小方就有些后悔。 万一那个项目又赚大钱,他们两人不参与,不是吃了大亏吗? 蒋建光兄弟俩,家里开了建筑公司,不在乎这点钱,他们不同,本来赚钱的路子就不多,几万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温俊,美食街的项目,你分一成股份给我。”赵大成开口道。 “不行,不行。”温俊拒绝道。“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既然事情谈好,合约也写好了,怎么能轻易修改?” 赵大成不死心,还要软硬兼施,逼温俊就范。 “一个大男人,别丢脸了行不行?”章诗萍看不过去了,在一边帮腔了。 温俊一直是她欺侮的对象,其它人想占他的便宜,先得问问她同不同意。 赵大成被章诗萍这样说,丢不下面子继续开口,只好闷闷不乐地在一边坐下来。 “没关系。”胡向阳在一边安慰道。“大棚蔬菜的项目马上要开始了,到时跟着小红投资,有的是赚钱机会。” “也是。”赵大成这才舒服了些。 小方则没有出声。 所谓美食节的投资,钱本来就是借来的,当初这样做,是因为大家都投钱了,为了能跟大家打成一片,他也不想例外。 没想到赚了这么多,还掉借款,还多出五万块。 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了,所以他现在也犹豫起来,是把钱存起来买房子,还是继续跟大家一起投资,钱生钱? 安安在一边也有些震惊。 原以为自己一个暑假赚了几万块钱,已经很了不起了,没想到姐姐他们赚钱更快更容易。 第一次有了卖衣服还不如投资来钱快的想法。 “事情讨论完了,接下来吃饭。”温俊可没有心情猜测他们的想法,在一边豪爽地说道。 于是大家都站起来,依然入席。 每次在这里聚会,餐费全是他负责的,每顿不过千把块钱,他不在意。 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傻瓜,来这里吃,就是求个新鲜和美味,不会去要进口红酒和那些燕鲍翅,所以费用并不高。 可能是因为团长副团长是女的,不喜欢喝酒,所以这个吃货团每次都不怎么喝酒,最多拿几支啤酒意思一下。 吃完饭后,大家没兴趣继续闲聊,于是提前散了。 半路上和其它人分手后,三人一起往回走。 叶纤红和诗诗姐并排走在街上,抬头时发现今晚的月亮比昨晚更圆了,深秋的晚风吹在身上,已有些凉意了,不过让人更加清醒。 “姐。”跟在后面的安安忽然往前一步,叫道。“下次我能不能也跟你一起投资?” “当然可以啊!”叶纤红转头望了弟弟一眼,笑道。“看来你不满足卖衣服赚钱了,所以想直接投资赚大钱?” “嘿嘿——”被姐姐说中心事,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 “可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叶纤红担心他不了解投资的真相,把投资想得过于美好和轻松,于是认真地说道。“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什么意思?”安安疑惑地问。 “就是投资一定要小心,万一投资失败,别说赚钱,投下去的本钱也拿不回来了。”叶纤红认真地回答道。 “啊?”安安吃了一惊。“那不是前面赚的钱都没有了?” “是啊!”叶纤红一付理所当然地语气说道。“就算你前面投资十次都成功了,如果最后一次失败了,那亏掉的钱,就可能把你前面的努力,全部白费了。” “那还是算了。”安安呼出一口气。“我不投资了。” “这样也好。”叶纤红笑了。“你现在年纪还小,很多商业方面的事还不明白。等将来搞懂了,再考虑要不要投资。” “嗯。”安安用力地点头。 苏思诗在一边就有些意外。 小红最近在做的几个项目,几乎都可以赚钱,没想到她却没有鼓励弟弟投资,反而提醒他风险,宁愿让他少赚钱,也要他明白一些道理。 看来小红为了教育弟弟,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回到家里,安安开始做作业,叶纤红给客厅的几盆花浇水。 现在客厅里摆了不少花花草草,主要是她最初买回来,用来试验空间的吊兰、绿萝和富贵竹。 在空间种了半年之后,因为长得太茂密,被叶纤红分株后,已变成了十几盆。 她挑了些长势好的装盆,放在客厅的各个角落。 富贵竹也被她做成各种造型,养在玻璃瓶里,看起来特别有艺术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种在空间里,这些原本最不起眼的花花草草,都给人一种不同寻常的生命力。 她又挖了一株惠兰程梅,养在花盆里,放在书柜边。 因为长期种在空间里,这盆兰花跟上次的变种模样,似乎又发生了变化。 叶纤红也不确定这种持续变异,到底是好是坏。 记得上次那盆变异兰花,被小胖子以十倍的价格买走后,叶纤红不想再轻易出售这种兰花了,反正她不缺这点点钱。 等到十年以后,这种好的兰花应该会更加稀缺,变种兰就更不用说了,说不定一盆百万元,照样有人抢着要。 那时候她肯定不差钱了,倒是可以用作高雅的礼物,送给重要的人。 面前这盆兰花少说也值一万元钱,如果被人知道,说不定会动歪脑筋。 不过自家的客人本来就不多,来的也不是普通人,倒不用担心被人偷走。 第三十二章慕少艾的年纪 “姐,你下次买几盆漂亮一点的花吧!”安安见姐姐把吊兰、绿萝这种普通植物,当宝贝一样修修剪剪,有些不以为然。“这些太普通了——” “哦。”叶纤红惊讶地反问。“那你说什么花比较好看?” 这还是重生以来,第一次听弟弟说起这个话题,她也非常好奇。 当男孩子开始关注好看这个话题,说明他已到了知好色慕少艾的时候,已经对异性有了好感,随时会早恋了。 叶纤红倒不担心弟弟早恋,男孩子嘛,荷尔蒙分泌旺盛的时候,就应该跟异性交往,否则强行压抑这种欲望,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只要他别与异性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就行。 堵不如疏,这是叶纤红活到四十多岁后,才明白的一个道理。 很多做家长的,在孩子中学阶段,过份强调恋爱的危害,不许他们跟异性来往,等到大学毕业,又催他们找对象结婚。 却不知道男孩子,如果在应该学会恋爱的年纪,没有学会这项技能,那等过了青春期,要他重新补上恋爱这门课,难度就加大了无数倍。 或许很多人对这句话不以为然,可现实是,确实有大量晚婚的男孩子,就失败在这一点上。 “我觉得郁金香、百合花、玫瑰花这些,比较好看。”安安想了想,认真地回答道。 “行,下次姐去买些回来种。”叶纤红笑道。 以前没养过这些花,并不是清楚,有了空间之后,她才知道这些花大多可以扦插。 下次只要买一束花回来,养在花瓶里,等花谢了之后,再种在空间里,就能活下来了。 “对了,你们学校有男生给女生送花吗?”叶纤红突然问了一句。 自己读初中时,学校里肯定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现在过去了四年,谁知道有没有发生变化? “啊?怎么可能?”安安惊叫起来。“如果被老师知道,要开除的。” “那私底下呢?”叶纤红又问。“比如某个女同学过生日,有男生会送花吗?” “也不会。”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反正我没见过。” 他毕竟年纪还小,听姐姐说起男女同学的事,就开始脸红。 “那如果女孩子给你送花,你会收吗?”叶纤红又装作开玩笑在问。 以安安现在高大帅气的模样,再加上穿得这么有气质,已经有资格成为全校的校草了。 就算有无数女孩子暗恋,也很正常吧!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女同学,敢把这种暗恋变成明恋。 “姐,你怎么问这么无聊的问题?”安安却拒绝回答了。 这种问题实在太害羞,就算有,也说不出口。 “行,姐不问了。”叶纤红也见好就收。 看来一切跟自己猜想的差不多,弟弟在学校确实很受欢迎,只不过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恋爱对象。 这是因为现在还是九十年代初,学生还比较单纯。如果换成二千前后,她真的应该担心随时冒出来的弟媳妇。 等安安做完作业,姐弟俩各自回房间。 进了卧室,叶纤红急急进了空间。 葡萄熟了,得开始采摘,葡萄酒效果这么好,得用心把它们酿成酒,不能浪费。 叶纤红打算等这批采摘完,再在空地上种上几十颗葡萄树。 到时争取一次酿上百斤葡萄酒出来,那就算拿回家给爸爸天天喝,也不怕了。 空间种水果,至少有个好处,就是没有灰尘和污染,葡萄摘下来后,随便用水里冲一下就可以了。 叶纤红把洗干净的水装在箩筐里,沥干水之后,装进玻璃罐里,伸手进去,把葡萄全部捏破。 等所有葡萄的果肉和皮都已脱离,他才停了手,用保鲜膜反罐子密封后,放在一边。 过几天葡萄会开始发酵,就可以把葡萄渣过滤掉了。 把几百斤葡萄全部处理好后,已过了十二点,叶纤红匆匆洗了个澡,躺到床上。 原本还打算看看今天刚买的中医书,现在只好放弃了。 空间里那些成熟的桃子,到底怎么处理,还是个问题。 算了,今天太累,先休息了,别的事等明天再说吧。 睡着前突然又迷迷糊糊地想起,自己帮安安报好培训班的事,也忘了跟他说。 第二天起床,做好早餐,等安安起床,连忙把这件事告诉弟弟。 今天周五了,明天就是周末,提前把这些事告诉弟弟,好让他有个思想准备。 万一他跟别的同学约好了时间,又因为培训班的事起了冲突,他肯定会烦恼。 “知道了,姐。到时我会去的。”安安倒是语气平淡地说道。 送走弟弟,叶纤红整理了一下厨房,关门去美容店。 这几天一直在老家,没有联系那边,也不知道这边情况怎么样?美容店生意怎么样?瑜伽馆装修好了没有? 还有就是几个瑜伽后备教练最近有没有认真练习,能不能准时出师? 别瑜伽馆准备开张了,几个教练却出问题了,那真的闹笑话了。 来到美容店门口,店门还关着,看了看时间,才八点多。 这时候应该还没上班,倒是瑜伽馆那边,应该已在工作了。 这才想起自己把工作交给董采玉,等于要他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九点才下班,每天十四个小时,会非常辛苦。 偏偏她都没提醒自己,这样的工作态度,还真没话说。 于是回头往瑜伽馆那边走去。 刚走进院子,那股刺鼻的气味就冲进鼻孔,让叶纤红皱了皱眉。 强忍着难受,她走进屋里,看到里面已没有了装修过的垃圾,地上干干净净。 看来真的装修好了。 叶纤红走过去把门窗打开,这才发现角落的柜子边,蹲着个人。 只见董采玉戴着口罩,手里拿着一块旧毛巾,正在用力擦柜子。 “小玉,屋里的这刺鼻的气味是有毒的,你一定要把窗打开,免得吸进身体出事。”叶纤红再次提醒道。 “知道了。”董采玉站起来,回答了一句。 叶纤红望了眼他被气味刺激得泪汪汪的眼睛,又是心疼又是生气。 心里忽然明白过来,她每天提早过来搞卫生,没有开窗,是怕外面有风吹过,影响搞卫生的效果。 店里没有吸尘器,这些用砂纸打磨墙壁留下的细尘,人走得快一点,都会扬起,难怪她不敢开窗。 “算了,你别搞了。”叶纤红把他拉到门口,扯下她的口罩。“等一下出一本块钱,找几个大妈清扫一下,半天就搞定了。” 或许是这几天太辛苦,也可能是吸入二甲苯太多,她的脸上有几粒红色的斑点,看起来非常刺眼。 “不用浪费钱了吧?我都快搞好了——”董采玉有些不大满意。 这几天天抽出早晚的时间,来这里搞卫生,眼前就要完成了,老板却要花钱,这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 就好像原本自己一个人完成的功劳,却在快结束的时候,有人插进来要他摊成果。 “小玉啊!”叶纤红哪里还不知道她的想法,见她想不开,只好拿出唐僧的手段。“你现在是高层管理了,要懂得把事情交给合适的人去做。” “可是现在都快做完了。”董采玉依然像是得了强迫症,不愿意接受这个意见。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动手,她还不会有这样的烦恼。 现在她只想谁也别烦自己,让自己安心把这件事做漂亮。 “你看到没有,因为天天闻这个气味,脸上都有红斑了,再这样下去,变丑了怎么办?”叶纤红见她已不可理喻,只好用绝招了。 是个女人,都怕变丑,特别是像董采玉这种天生皮肤好的漂亮女孩子,更无法忍受自己的皮肤变差。 “可是?”董采玉真的犹豫了。 “别可是了,你马上回家一趟,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回美容店上班。”叶纤红见她有些动心,抓住机会再次开口。“以后这边只要早晚来开两次门窗就行了。” “哦。”董采玉总归是个习惯被支配的性格,在叶纤红的强势要求下,乖乖地摘下口罩,准备回家。 叶纤红见她终于被自己说动了,松了一口气。 老实说,她还真怕董采玉牛脾气发作,不听自己的劝,死活不肯走,那就麻烦了。 进去楼上看了看,见窗户全部打开了,叶纤红这才回到楼下,锁好门,准备回美容店。 那边好久没去了,今天既然过来了,就顺便观察一下员工们的工作状况。 把门打开,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然后在会客室坐下来。 时间很快到了八点半,外面开始有声音传进来。 叶纤红走到窗前,看到骑了自行车过来的员工,把车停在院子的角落,锁好后进屋。 这些人虽然一起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却没有追追打打,进了屋后自然地找抹布搞自己岗位的卫生。 叶纤红放下心来。 从这些人的表现来看,明显是每天养成的习惯,不是因为今天自己这个老板来了,她们才装模作样。 这点判断力她还是有的,所以越加放心董采玉的管理。 她这个人虽然看起来文文静静的,管理能力还是不错的。 第三十三章电视台的反馈 衡量一个管理者的能力,不是看她有多忙,也不是看他有多努力,而是看他管理的地方,员工的表现。 这是叶纤红前世在港资企业里,学到的经验。 如果一条流水线的线长,不断因为员工的失误,而忙得焦头烂额,她能力肯定有限。 最好的线长,是悠闲背着手,在流水线里轻松走来走去的那个,因为她把工作全部安排好了,才会这么轻松。 员工工作顺利,也是因为这些人已被她培训出来了,个个能独立操作,不会出错。 “小红。”没过一会,董采玉也回来了。 “这么快就来了?”叶纤红望了她一眼,“不在家休息一会?” “现在是上班时间,怎么能休息?”董采玉用一付无奈地语气回答道。 自家老板也真是的,怎么问这样的傻问题?如果自己上班时间,躲在家里偷懒,难道她也无所谓? 任何一个老板碰到这样的情况,都会想扣员工的工资吧! “对了,那几个瑜伽教练现怎么样了?”叶纤红也不在意她的态度,笑着问道。 那几个人现在就在楼上,她自然也可以去问。不过既然交给董采玉在管,她不想越级去管这些琐事。 “我看差不多了。”董采玉回答道。“等瑜伽馆那边的气味没那么重了,就开张吧!” 那三个女孩子,天天上班不产生效益,白拿这么高的工资,她都替老板着急,巴不得她们马上去那边工作。 董采玉最近在看管理方面的书,也会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平时的工作中去,发现效果不错,就学得更认真了。 “啊?马上开张?”叶纤红惊讶地问。“你对她们的瑜伽技术这么有信心?” 自己前世练了十多年,就算没有把瑜伽各个派系搞明白,也算有了自己的一些体会。 可是依然觉得有很多不足,为什么董采玉这么信任她们,放心让她们去教徒弟? 董采玉做店长这么久了,肯定有她的判断依据。 “那你说要怎么样?才算正式合格?”董采玉反问道。“你也不想想其它的培训班,有几个像我们这么认真在准备的?” 同行的情况,她有空了也会去打听,像附近一家健身馆,在教健美操,教的都是一些最最简单基本的动作。 她甚至怀疑,如果自己学上一星期,也可以去那边当教练了。 她们的瑜伽店,也是教人基础的冥想和基本动作,为什么要求这么多? 那些愿意过来学的人,又不是打算将来也从事这一行,会些简单的就行了,搞得那么高深干什么? “你说得没错。”叶纤红被她说得愣了一下,低头认真想了想,不得不承认董采玉这话有道理。 原来是自己的思维走进怪圈了。 现在不是2017年,大家对瑜伽还一无所知,能学会最基本的动作,已值得向别人炫耀和吹牛了。 等五年十年之后,国外各种派系的瑜伽方式传进国内,再派教练去深造也不晚。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连原本打算的考核心思也淡了,像董采玉说的那样,等瑜伽馆气味淡了,挑个好日子,直接开张就行。 回到家里,进空间忙了一会,出了一头汗出来,洗了个澡,坐在沙发上休息。 一个人在家虽然有些无聊,不过这种全身心放松的悠闲日子,她还是很享受。 电话响了起来,是虞城电视台打过来的。 那天和赵市长分别前,叶纤红提了提那个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的主题活动,原以为需要些日子,才会传来消息。 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了那边的电话。 “叶小姐你好。”对方是个年轻的女声,大概是方便跟联系,故意找了个年纪差不多的。“我是虞城电视台的新闻记者田馨予,想跟你商讨一下,如何开展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的主题活动。” “你好,田小姐。”见人家这么客气,叶纤红倒不好意思起来。“你现在方便出来吗?我们找个地方当面谈一谈。” 这件事找弟弟谈,他肯定搞不定,只好自己出面了。 回头把有关的方法以及流程交给他,再教他如何组织活动好了。 “没问题。”对面的田馨予应该也是个爽快地人,马上应下来。“你说个地址,我马上赶过来。” “那你来纤诗美容会所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在家招待她不大合适,现在不是吃饭时间,去王子饭店也没必要,就在自家的美容店接待她好了。 “行,我十分钟后就到。”田馨予似乎听说过这家店,干脆地答应。 挂了电话,叶纤红也不能在家浪费时间了,否则对方到了,自己这个主人却迟到了,那太没礼貌了。 换了件衣服,带上手包,叶纤红匆匆出门。 刚走到美容会所门口,就看到一辆红色的木兰轻骑从对面开过来,吱地一声停在旁边巷口,从上面下来一个短发的红衣女郎。 从对方的打扮来看,叶纤红猜测她是张敏的影迷,所以不管是发型,还是墨镜,甚至口红,都是跟张敏的海报上差不多。 “是田小姐吗?我是叶纤红。”叶张纤红走进去,打了声招呼。 不愧是电视台的记者,撇开模仿的因素,这穿着打扮,可比现阶段虞城女孩子大胆洋气多了。 “是我。”田馨予微仰着脸,笑着回应。“你好,叶小姐。” 主动伸手跟叶纤红握了握。 台里安排自己跟叶纤红接触,她以为对方是某个三十出头的女性领导,心里还有些忐忑,毕竟这样的人物,可不好打交道。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女性领导,要么有背景,要么靠美色上位,纯粹靠脚踏实地一步一步上来的,非常稀少。 前者往往傲气,不好相处。后者往往敏感多疑,容易把别人的话,往坏里猜想。 田馨予也算是美女,所以更喜欢跟异性领导打交道,虽然在防着对方吃豆腐,至少完成任务比较容易。 谁知道见了面,对方居然比自己还小得多,像个刚中学毕业的女孩子。 这让她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在电视台呆了几年,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是人精,自然不会以为可以糊弄对方,搞不好自己得更加用心应对。 于是脸上的笑容更真挚了。 “我们进屋聊。”叶纤红见她态度不错,伸手示意她往里走。 进了会客室,前台的小姑娘端来两杯茶,两人面对面坐下来。 “这家店是叶小姐开的吗?”田馨予没有直接谈公事,笑着恭维了一句。“布置得真漂亮,光开满整道围墙的蔷薇花,就让我舍不得离开了。” “是吗?那你有空多来捧场。”叶纤红笑道。“你们做记者的,经常跑来跑去,皮肤容易出问题,我这边有最好的中药面膜,能让你的皮肤恢复得像婴儿般娇嫩——” “哈——”田馨予大笑。“叶小姐不愧是经商的,这么快就瞄上我了。不过有机会,我一定会来的,纤诗美容会所,在外面口碑一直不错。” 倒不是不信叶纤红的话,只是搞新闻的人强势惯了,不习惯话题被对方牵着走。 “你这样说,证明你确实没有用过我们的产品。”叶纤红也不在意她的调侃。“只要用过了,一定会成为我们的忠实顾客。因为全国任何一家店,都拿不出我们这样的配方。” 叶纤红会这样说,是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的失误,居然一直把消费群体,定位在虞城的中年女性身上。 其实真正消费能力强的,应该是田馨予这样的女孩子才对。 年轻、漂亮,又因为工作的原因,特别在意自己的形象。 可以想像一下,如果因为跑新闻的原因,熬夜皮肤不好了,肯定是经常烦恼的事。 但是自家店里一张面膜全搞定了,她们还不成为自己的死忠粉? 何况这群人交际面广,信息传递快,一个人知道了,等于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用不了几个月,说明全国的媒体人都知道了。 到时纤诗美容会所,就可以开到全国甚至全国去了。 “叶小姐,你经商真的太屈才了。”田馨予揶揄道。“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适合干这一行呢?” 自己只是客气了一下,没想到对方打蛇随棍上,说得自己哑口无言,这让她哭笑不得。 她当然不是那种轻易会认输的人,所以转移话题,就是不想按对方的节奏聊天,陷入被动。 “是吗?谢谢夸奖。”叶纤红淡淡说了一句。 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孩子,她还真的没放在心上。 今天突然想到了美容店下一步的赚钱思路,这让她心情不错,接下来就是找一条合适的路子,怎么样跟电视台方面合作。 至于田馨予有没有兴趣,都无所谓了。 叶纤红的突然冷淡,让田馨予一惊,这才发现自己今天太情绪化了。 能让电视台亲自派人来谈新闻,面前的女孩子无疑不是普通人,自己居然忘了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跟她赌气,说到底还是自己太年轻了。 同时也说明了对方的老练,轻易就被调动了自己的情绪。 冷静冷静,她暗暗提醒自己。 第三十四章谈合作 叶纤红低头喝了一口水,神情平静地望着对方,等她开口。 既然她不打算跟寒暄,那就谈合作的事吧。 说起来这件事还是自己求电视台帮忙,因为主题用得巧,才吸引了赵市长这样的政客。 所以现在变成了互惠互赢的合作,双方都希望把这件事办好。 既然这样,她就可以平常心对待,不用担心面前的女孩子,出什么妖蛾子。 “呃——”田馨予暗里叹了一口气,郁闷地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好整以暇的模样,更加不爽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不敢表现出丝毫的不快。 电视台像自己这样的记者多的是,如果对方不满意自己,一个电话打过去,说不定台长就会换下自己,派别的人过来了。 机会对每个人来说,都来之不易。 如果这次被替换掉,让别的人上去了,那么很可能成全了她们。 下次再有同样的机会,很可能也成了她们的。 而自己接下来,就有可能坐冷板凳,这是她无法忍受的。 叶纤红依然神情不变地望着她。 她一直不喜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跟人斗气并撕得不可开交。 但是也不喜欢性格上过份强势的人,在自己面前张牙舞爪,妄图支配自己。 特别是那些能力有限,还没资格强势的人。 田馨予还没有到这一步,所以叶纤红也没跟她计较,只是把问题丢开她,让她来主导这次合作好了。 “叶小姐,题外话我们等一下再聊,先谈谈这次如何合作吧?”田馨予见叶纤红一直平静地坐着,情绪丝毫没有受影响,只好勉强笑了笑,开口道。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 这种小姑娘小聪明不少,又自诩长得漂亮,男人都会给几分面子,于是觉得有了特权,在单位喜欢用强势形象示人。 叶纤红想看看她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那好,我们谈正事。”见叶纤红没有反对,田馨予恢复了一些自信。“这次陈溪乡中团支部,打算组织一次以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为主题的活动,并与我们电视台合作,请问你有哪些具体的计划?” “其实很简单。”叶纤红思考了一下,回答道。“虞城是座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城,古代近代现代都有不少名人,更有曹娥、祝英台这些传说中的人物,我觉得如果能以中学生的视野,做成一档人文类的节目,应该会很有特色。” “你的意思是?”田馨予也不是傻瓜,很快就抓到了叶纤红话里的重点。“以陈溪中学的学生为主角,让他们寻访虞城的人文景观,虞城电视台跟拍后做成游记形式的节目,来宣传虞城的人文历史——” “大致是这个意思。”叶纤红点点头。 这个小姑娘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一下子抓住了自己话里的重点。 没错,自己这样做,是有私心的,就是要把弟弟推出来。 “还有别的吗?”田馨予又问。 如果是这样,就简单了。 以前也做过类似的节目,把虞城所有值得记录下来的人文历史拍了下来,做成一档节目。 只不过有点像记录片,缺少趣味性,所以收视并不好。 如果主角换成中学生,说不定会好一点,但是应该也有限。 “这只是第一步。”叶纤红提醒道。“当这个节目做完之后,接下来举办一次同一个主题的作文、绘画、摄影比赛,让全市学生加入进来。” 如果只有前面的内容,叶纤红的目的性太明确了,她担心电视台未必有兴趣做。 但是加入后面的内容,情况就不一样了,至少跟前段时间的美食节一样,把全市人民的热情都激发起来,虞城的旅游资源本来就丰富,说不定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 “哦。”田馨予点点头。“不过我有个疑问,为什么一开始不直接举办相关的比赛,要等前面的游记全面做出来之后,才开始。” 正常情况下,这种宣传应该多管齐下,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 叶纤红却偏偏反过来做,这让她很不解。 “原因很简单。”叶纤红回答道。“任何一种推广活动,都不能一哄而上,而是应该掌握火候,一步一步来。” 叶纤红当然不会承认,如果一开始就全市搞比赛,那怎么体现陈溪乡中,怎么体现弟弟? 只有等她们的节目出来了,再搞竞赛,那样一来,这个节目肯定会重播,那些想参加比赛的学生肯定会去看,弟弟肯定能让更多的人认识。 这就像前世的造星运动,叶纤红希望通过这个方法,把弟弟推出去。 新概念捧出个名人叫韩寒,叶纤红没想过让弟弟成为那样的人物,但是在虞城出点小名,还是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都崇拜名人,弟弟有了这些做基础,往后的路肯定会好走一些。 当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弟弟在性格上,依然有些内向和软弱,叶纤红希望通过这件事,能让他变得更自信更坚强。 “你是说前期就像煮冷水,一点点加热。等锅里的水温高了的时候,再加一把火,然后利用这个竞赛活动,让全市人都来关心参与这个活动?”田馨予似乎有些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反问道。 她是新闻专业毕业的,学过新闻心理学,于是这样解读叶纤红那句话。 “差不多吧!”叶纤红见她主动帮自己把这个答案圆好了,笑着点点头。 田馨予从随手的包里,拿出纸笔,记下这些内容。 今天过来跟叶纤红见面,只是大概了解一下合作方向,具体细节,还得跟领导汇报后才能决定。 “后面的竞赛,其实容易操作,毕竟全国类似的比赛见得多了。”田馨予想了想,回答道。“关键还是前面的活动,请问你有什么想法和建议?” 她也清楚,叶纤红感兴趣的是前面部分,后面的跟她关系不大。 同时最难处理的也是前面的内容,因为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 “我的想法很简单。”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跟她迂回,不如直接把话说明白。“就是以陈溪乡中新成立的团支部,决定开始搞这个活动开始,全程跟进拍摄——” 接下来叶纤说了具体的想法。 比如记录陈溪乡中新的团组织成立仪式,比如第一次选举,第一次团员座谈会,比如这个活动的由来等等。 这当然会涉及学校的拍摄,包括团支部辅导老师,包括学校平时对学生的教育等等,其实算是给陈溪中学做了一次正式的宣传。 然后定下活动之后,找几个有代表性的团员,跟着他们去虞城各个名胜古迹,采风,写游记,谈感想等等。 这个过程中,可以加入团员的心理活动,以独白的形式,让参观者说出当时的感受,增加真实性。 这是叶纤红借鉴前世的选秀型综艺节目。 每当有选手要上台时,都会先插入一段这样的心理活动,方便观众了解选手的背景,全方位展示选手的真实面貌。 因为可以剪辑,不合适的话当然可以剪掉,为了追求效果,也可以重复录制,达到最好的效果。 “叶小姐,你可以去做节目导演了。”田馨予听完叶纤红的建议,感慨地说道。 对于节目制作,她也算懂得一些,但是跟叶纤红相比,自己只能算是懂得一些皮毛。 叶纤红脑海中已有了详细的节目剧本,电视台只要照她提供的剧本去拍摄就行了。 “田小姐客气了,我只是随便说说。”叶纤红见她正式谈工作时,就像换了一个人,不由改变了对她的观感。 或许这个女孩子因为年龄原因,心性上还有些缺点,但是工作能力,确实值得肯定。 不但做了大量的笔记,对一些不太明白的地方,还认真请教叶纤红,没有自以为是地下结论,态度非常严谨。 经过这一番交流沟通,双方都改变了对对方的观感,说话也变得投机起来。 “叶小姐是什么学校毕业的?难道也是学新闻的?”田馨予好奇地问。 她刚才的话里,其实包含的内容非常多。 比如说借着爱我家乡这个主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又比如采访拍摄陈溪乡中团支部,用这次活动作为样板,教育其它学校,如何开展团组织活动。 这种带着主旋律的宣传活动,正是电视台需要而且喜欢的,所以叶纤红才能这么有把握,电视台不会拒绝她,而是选择与她合作。 “惭愧,我只是西关镇中毕业的,没考上大学。”叶纤红笑着回答。 到了她这一步,自然不会在意文凭什么,所以嘴里说惭愧,脸上没有一点难为情的意思。 “那真是长见识了。”田馨予这次真的吃惊了。“我还以为你学过专业的知识,所以才能说得这么有条理。没想到只是你凭空想出来的,你的才华真的绝了。” 她自认在电视台的同龄人里,不管专业知识也好,新闻采访技能也好,自己都是最出色的,今天居然被一个高中毕业后比下去了。 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在商业领域,也做得极其成功。 眼前这家美容会所,一看就非常专业,不比她在上海读大学时,去过的那些高档美容院差。 这样说来,自己真的小看她了。 第三十五章瑜伽馆计划 接下来两人再次确认了一下细节,田馨予合上笔记本,放进包里,准备回去了。 “今天难得相遇,要不上楼做次面膜吧,我请你。”叶纤红站起来笑着说道。 “还是算了吧!”田馨予背起包,笑着摇摇头。“我们出来工作,也是有纪律的,不能随便接受对方的礼物。” 叶纤红这才知道自己孟浪了,居然没想到这个问题。 “抱歉,那下次没任务时,我再请你。”叶纤红认真地说道。 刚见面时,自己把她当成同龄人,所以对她严苛了些。 现在回头来想,田馨予毕竟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又是电视台的记者,有些骄傲也正常。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倒觉得这个女孩子品性其实不错,值得交朋友。 重生后因为机缘巧合,认识了胡向阳那个圈子的朋友,生活过得比较充实。 可是除了他们,其它朋友确实不多。 如果有机会,能认识些新朋友,也是件不错的事。 “行。”田馨予抬头时轻轻甩了一下头发,爽快地说道。 叶纤红再次觉得她有些像张敏,特别是刚才微微歪着头甩头发的动作,特别像。 送她走出美容院,看她登上那辆木兰,挥了一下手后,潇洒地远去。 回到店里,跟董采玉交流了一下瑜伽馆的管理方式,并回答了一些好的疑问,才准备离开。 董采玉说得没错,瑜伽刚开张时,只要教学员最基本的动作就行,自己没必要如临大敌,对瑜伽的技术看得过份重。 既然如此,那边依旧交给她去管理,自己隔段时间去看看就行。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觉得轻松多了。 美容会所刚开张时,什么都要自己安排,实在太麻烦了。 她可不想同样的麻烦再经历一次。 董采玉听说开张的事,全部交给自己了,忍不住苦笑一声。 自家老板真是甩手习惯了,连这么大的事也懒得管,真不知道该说她心大,还是没有责任心。 叶纤红笑了笑,当作没看到她的郁闷,带着种麻烦甩脱之后的轻松心情,跟她告别。 走出美容会所,正准备回家,又感觉忘记了什么事。 于是来到瑜伽馆那边,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去。 里面已全部搞干净了,灰白色的墙上嵌了很多镜子,配上深木色的地板,和灰黑色的瑜伽垫,看起来非常和谐。 等正式开张的时候,再清理一下灰尘,就完全搞定了。 只是室内的气味依旧强烈,开着窗依然很刺鼻,叶纤红怀疑就算等一个月,都未必能让它们消失。 忽然想到前世网上提到的去甲醛的绿色植物里,吊兰都是首选,自己空间还有七八盆,何不全部拿出来,让它发挥作用。 而绿萝据说效果也非常好,空间同样有不少,这样一来,除异味的时间会快很多吧。 何况它们一直种在空间,效果应该比普通花店买的更厉害才行。 叶纤红朝楼下望了一眼,见没人上来,就进了空间,把所有吊兰和绿萝全部装进花盆里,然后一一拿出来,放到屋子各个角落。 屋里一下子多了十多块绿色植物,单从视觉效果来看,就比刚才更多了。 叶纤红打算瑜伽馆开张前,买几只花盆架,到时留几盆绿植在这里。 瑜伽馆的环境虽然越简洁越好,但是在角落里种几盆绿植,会让室内的空气更清新,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出了瑜伽馆,叶纤红也懒得回美容会所了,边往回走,边给董采玉打了个电话。 告诉她自己买了十多盆绿色植物,用来吸收空气中的有毒化学气体,让她有空给它们浇些水。 董采玉答应了。 回到家里,时间已接近中午了,一个人随便搞了点吃的,叶纤红到房间拿出《中医诊断学》,坐在沙发上看起来。 这本书被叫做中医基础学,确实把中医常见的知识都提到了。 叶纤红不求甚解地往下看,实在不懂的地方,就跳过去,希望能通过阅读这本书,掌握一些基础的治病技术。 这一看就是一下午,直到四点多,弟弟回家,才惊觉时间过得好快。 “姐,你怎么在看医书,准备做医生吗?”安安听过姐姐跟外公说,想学中医,不过没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学着玩玩。 可是见到她捧着这么厚一本中医书来看,还是觉得很震惊。 “不当医生,只是学点知识。”叶纤红笑着回答。 如果真的当医生,那她接下来几十年,都得把精力花在这上面了,这跟她重生后的人生目标不符。 随着适应重生后的生活,叶纤红对自己接下来的人生目标,也越来越清晰。 那就是赚足够的钱,让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她自己则希望拥有一个梦想一样的家园,和父母家人生活在一起。 这个家园,并不是固定的,随着她的成长,也在发生变化。 最开始时,她只希望有一块大的土地,周围有山有水有田有地,她在那边造一栋乡村别墅,跟家人住在一起。 房子周围,有一个大大的院子,用藤本蔷薇作围墙,和外面隔开。院子里以葡萄、弥猴桃为绿色棚顶,装饰别墅。 院子的周围,种上成片成片的花田,用郁金香、玫瑰、百合、非洲菊、向日葵等花草,拼出一片七彩花田。 而山上则种满各种各样的果树,她希望有杨梅、樱桃、水蜜桃、蓝莓、黄花梨、柿子等水果,一年四季鲜果不断。 水里则养很多鱼,闲了一家人可以坐在河边垂钓。 而现在,她又不满足这样的目标了。 她还希望家的附近有一座古镇,就像诗里写的有小桥流水人家,当有朋友来访时,她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寻幽探胜。 其实虞城几个中心镇,算得上古镇的也不少,老家的西关镇就很古老,只不过很多老建筑都衰败了,需要重新规划和建设。 或许等她将来赚了足够的钱,会考虑这个计划。 “哦。”安安不置可否地应了声,拿出作业本准备做作业。 叶纤红合上书,把它放到一边,站起来进厨房做晚饭。 忽然想起今天跟田馨予见面的事,打算跟安安提前通个气,好让他有个思想准备。 “安安,上次跟你说的团组织活动,你跟学校的老师汇报了吗?”叶纤红探头出来问道。 “还没有。”安安现在对这件事,已没开始那么热情了。 毕竟当一个人想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被老师泼了一盆冷水,谁都会觉得灰心丧气。 “是不是怕他不同意,又白忙一场?”叶纤红猜测道。 “有这方面的原因。”安安抬起头,表情有些沮丧。“不过下个礼拜就要期中考试了,我也没时间写这个东西。”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考完试再说。” 她这才知道自己糊涂了,对学生来说,期中考试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自己居然忘了。 “嗯。”安安点点头,低头继续做作业。 “不过,我已联系了电视台,他们也派人过来跟我商量这件事了。”叶纤红边做菜,边把今天跟田馨予说的话说了一遍。 “姐,你说电视台的记者会来学校拍我们开会?”安安惊讶不已地叫起来。 这个就难得了,要知道普通人想上电视,可没那么容易。 “是啊!”叶纤红笑道。“我希望你能像明星一样,出现在电视节目里,你怕不怕?” “这个——”安安皱着眉头想了想,又轻松起来。“又不是拍电影,有什么好怕的?” 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未知的事,总会让人忐忑。 可是又一想,这只是像平时一样开个会,说些话,又没有要求表演,没什么好担心的。 何况自己都去余杭市的大舞台表演过了,让记者拍一拍,根本没问题。 “那就对了。”叶纤红见他想通了这个道理,心里安心了。“到时你们只管你们做事,让记者拍就好了。如果有什么不对,记者也会告诉你们,让你们重新拍一次。” “知道了。”听说说错了,可以重新拍,安安更加放心了。 叶纤红做好饭菜,让弟弟收了作业,端出来放在桌上。 诗诗姐和胡向阳也先后过来了。 大家一起坐下来,开始吃饭。 “安安,这次期中考大概能考到第几名?”叶纤红对弟弟最近的成绩情况,有些不大了解,于是问了一句。 “应该能进前十吧。”安安回答道。 “哦?”叶纤红吃了一惊,“进步这么快啊!” 以前弟弟的成绩一直在中游,搞不好还会偏下,没想到现在已能进前十名了。 她当然相信弟弟的判断,不会故意夸大自己进步,难道他暑假时说打算考进春晖中学,不是随口说说的? “我也不知道。”见姐姐吃惊,安安又是骄傲又不想被人看出来,说完后低下头,不再出声。 叶纤红望着弟弟傲娇的样子,心里已开心得想大笑。 忍不住又猜测起来,难道给弟弟喝了灵液之后,不但让他的个子变高了,智力也提高了? 应该有可能。 毕竟当时他也排出了身体的污垢,很明显,一个身体里毒素越少的人,血液循环就会越快,头脑氧气就会越充足,不管是记忆力也好,反应也好,都会明显提高。 第三十六章温暖牌毛衣 吃过晚饭,苏思诗没急着走,打算跟叶纤红聊聊企业管理方面的事。 前几天她的小姑结婚,没时间跟自己谈这件事,今天应该没问题了。 手里也不想闲着,随手从包里拿出四根棒针,一颗藏青色的毛线团,似乎打算织毛衣。 “诗诗姐,你还会织毛衣?”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重生前已很少有人织毛衣,叶纤红几乎忘了这门手艺。 “真新鲜。”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哪有女人不会织毛衣服的?别跟我说你不会?” 这个时代,尽管已能买到机器织的毛衣,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习惯用手织。 特别是情侣之间,送上一件亲手织的温暖牌毛衣,更是一件被人津津光道的事情。 “呃——”叶纤红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一句傻话。“那你打算织了送给谁?” 以诗诗姐的性子,应该不会有小女生的情怀,给未婚夫蒋建光织毛衣。 “给老爸的。”苏思诗回答道。“平时没时间织,也懒得动手。今年他六十岁了,我才发心要织一件出来,给他当生日礼物。” “哦。”叶纤红拿起毛线球看了看,应该是羊毛线,略有些刺手,穿在身上未必会舒服。 不过相比其它材料,羊毛的确实更保暖。 反正冬天到了,人人会穿棉毛衫,没人会贴身穿毛衣,所以也无所谓。 记得前世这时候非常流行一种叫马海毛的毛线,价格非常便宜,只要十多块钱一斤,织成毛衣后,非常蓬松,有种蝙蝠衫的感觉。 叶纤红也给自己织过一件银灰色的毛衣,可惜只穿了一次。 因为容易脏,表面浮毛也多,于是下水去洗,当时是冬天,天比较冷,她用的是温水。 谁知道泡了一会后捞起来,发现衣服大了一倍都不止,根本没法再穿。 毛线原本的弹性和蓬松感也没有了,就算拆了重织,也不会舒服,只好把它丢了。 重生前几年,有一次无意中上网查马海毛这个名词,才知道这是英译字,出自土耳其,意思为最好的毛。 叶纤红觉得好笑,这样的毛线,也敢叫最好的毛,和安哥拉山羊毛差了十万倍还不止。 “你不给胡向阳织一件吗?”苏思诗见叶纤红把玩着毛线球,好笑在问道。 几乎每对情侣恋爱时,女孩子都会给男朋友织毛衣。小红虽然有钱买更好的送人,但是亲手织一件意义不同,她不可能不明白。 “我还真没想要要织毛衣。”叶纤红尴尬地说道。“那我明天去买些毛线,抽空织几件出来。” 既然给胡向阳织了,自然不能忘了弟弟,叶纤红打算给家人都织一件。 “姐,我不要。”安安像是猜到了叶纤红的心思,先开口了。“今年天冷了,我想要一件厚厚的羽绒衣,毛衣太笨重了。” 妈妈每年都会给自己织毛衣,可是太丑了,他一点也不喜欢。何况毛线又硬,穿着很不舒服。 “谁稀罕给你织,还先嫌弃起来了。”叶纤红白了弟弟一眼,不满地嚷道:“等你有女朋友了,看你穿不穿她给你织的毛衣?” “嘿嘿——”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这个以后再说。” 叶纤红转头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虽然注意力在电视上,却时不时偷看自己,猜到他其实是想要自己织的毛衣,心里就定了。 他的心思很容易猜,无非是想通过这件事来证明,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 只不过织围巾什么的容易,动作快一点的话,两三个晚上就赶出来了。 太久没有织毛衣了,一些细节还真想不起了,得有空问问别人。 “这件事先放一放,我们说管理上的事。”苏思诗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说道。 作为一个管理家族企业已好几年的人来说,一些管理上的习惯已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所以需要从叶纤红这里,得到一些启发和借鉴。 苏家是虞城最早生产电机的企业,后来又涌入不少私人企业,现在电机产业也是虞城八大支柱产业这一,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 产品单一,管理方面也相对容易一些,叶纤红记得前世自己去深圳后,进的那家港资企业,产品也是电机。 只不过那种是微型电机,用在小家电上面。不像苏家的电器,大多用在大型机械上。 “行,你说——”叶纤红笑着说道。 “第一个,如果我请一位专业人员来管理公司,怎么样才能保证他对公司的忠诚度?”跟叶纤红交流,已不需要遮遮掩掩,苏思诗直接把自己最担心的事说了出来。 工厂交给外人来管理,为了便于他管理,肯定得放权。但是人都会有私心,如果他动起了歪脑筋,如何防止? “这个无非是两点。”叶纤红就事论事地说道。“第一,分权,让聘请的管理人员,有制约他的人。也就是说,不让某一个人说了算,而是一个集体说了算。第二,谨慎选择管理人员,能力和人品都需要注意。” 这个道理很简单,叶纤红张口就来,关键还是看具体操作。 “不是聘请总经理吗?怎么又分权?”苏思诗有些不太明白。 她了解的管理模式,都是传统型的,像厂长下面设主任或科长,主任下面设组长,组长又是管理人员,又是工人,只是起带班作样,这样一级管一级,就不会出错。 据说南方一些城市,跟这边不同,总经理相当于老板,下面还有经理,经理下面还有主管,尽管名字不同,管理的思路还是差不多的。 对于叶纤红提出的分权管理,还是有很大的疑问。 至于谨慎用人,这个她当然知道。 “一家公司也好,一个工厂也好,总归是有几个部门组成的,这个没错吧!”叶纤红向她介绍企业的管理思路。“像普通的生产部、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行政部、人事部等等。” 像品质部、工程部这些外企比较看重的部门,内地一些企业,大多没有设立,她就没有提。 “没错。”苏思诗点头。“大概就这些。” “假如一个管理者既管理生产,又管理采购,那你是不是会担心他故意加大采购量,让公司增加不必要的损失,这个没错吧?”叶纤红问道。 “是的。”苏思诗回答。“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如果我自己不在工厂管理,就很难避免发生这样的事发生。” “那就要分权了。”叶纤红解释道。“一个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就不能兼管采购,我这样说,你理解吧!” “我明白。”苏思诗点点头。“可是这样一来,不是说每个经理管理一块,上面还是需要一个总经理,或者厂长啊!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你听我说完就明白了。”叶纤红回答道。“我们可以设置一个生产厂长或者生产副总,一个业务副总,就可以避免前面的问题发生了。” “然后呢?”苏思诗又问。 “然后又设立一个总经理,负责采购、仓库、行政、人事。”叶纤红继续解释道。“这样一来,总经理权力就受限制了,而生产副总和业务副总,可以和总经理相互监督,防止一人专权。” “哦。”苏思诗想了想,觉得叶纤红的话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还不太明白这样做的好处。“这样就能防止管理上的漏洞了?” “你想。”叶纤红再次解释。“业务副总为了对客户负责,会监督生产副总的生产进度和效率,生产副总为了顺利生产,会监督总经理的材料采购、员工配备等进度,总经理为了向老板上报成绩,也会监督业务副总接到的订单数和生产副总的工作效率,这样有没有解决你刚才的疑问?” 说到底,就是各人为了出成绩,会要求其它人配合自己,所以达到权力制衡的目的。 当然这只是粗浅的架构,不能百分百防止工厂不出意外。具体怎么样,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她相信诗诗姐如果明白了这些道理,肯定会进一步思考这些问题,尽可能做出有效的布置。 “财务部我认为最好由你们自己人去担任。”叶纤红最后提醒了一句。 这时候的人,大多数还比较实在,不会像前世那些管理者,有了权力后,损公肥私。 负责业务的,把订单卖别的同行。管生产的,外面开小工厂挖公司的墙角,反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手段。 更不用说那些国营单位的负责人了,把企业掏空了,自己却肥了。 “你说的确实有些道理。”苏思诗把叶纤红的话理了一遍之后,发现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 当然想完全避免问题,肯定是不可能的,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的管理模式。 “不管是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其实关键还是用对人。”叶纤红总结了一句。“人对了,有漏洞也不用怕。如果人用错了,再好的制度,也架不住用心人动歪脑筋。” “嗯。”苏思诗深有同感地点点头。“所以我才羡慕你招的那几个人,好像你完全信任他们,他们也认可你,愿意陪你一起打拼。” “这个没办法,有的人天生就有领袖魅力。”叶纤红笑道。 “不要脸。”苏思诗受不了她的自恋,笑骂了一句。 第三十七章安安的暗恋者 苏思诗和叶纤红一番深入交谈过之后,回去开始着手改革,准备用借用小红的思路,将管理模式做一番大的调整,尽可能地防止公司出错。 这件事当然还要跟父亲商量后,才能实施。 苏爸爸虽然年纪大了,管理上力不从心,眼界却比女儿高多了,听了叶纤红那套理论之后,马上动了心思。 以他的地位,自然也听说过国外企业的管理方法,但是总觉得不适合自家的企业。 而叶纤红的那套管理办法,很好地揉合了个外企与民营企业的优点,弥补了家族企业中的先天不足。 苏家现在主要生产电机,接下来会重点参与建筑行业,女儿嫁人后,公司管理无疑要落到儿子的肩上。 他正担心儿子太嫩,扛不起这么大一家公司。 有这样一套相互制衡的方法在,他就放心多了。 儿子只要把精力放在几个主要负责人身上,盯住一些数据,就不怕他们出妖蛾子。 叶纤红自然不会知道这些变化,她第二天去了一趟解放路,买回来几斤毛线,准备织毛衣。 亮橙色和墨绿色的毛线,都是准备给胡向阳的。 帅哥穿什么颜色都好看,不过叶纤红偏爱阳光型的男孩子穿这两个颜色。 既然想穿自己织的毛衣,那就一切得由自己说了算。 梅红色的给妈妈,宝蓝色的给爸爸。 妈妈比较喜欢大红大绿的,觉得这样显年轻,不过叶纤红觉得梅红色比大红色更漂亮,所以选择这个颜色。 而爸爸皮肤比较黑,要错开很多颜色。宝蓝色是中年男人最合适的颜色,她相信爸爸穿了也好看。 至于她自己,就没打算织了,像安安说的,冬天穿毛衣不舒服。 这时候还买不到羊绒,否则贴身织一件,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既保暖又舒服。 她打算在冬天到来的时候,去章诗萍的工厂里,给自己定制一件长款羽绒衣,到时配一件打底衫,这样就能舒服地过冬了。 一个人在家里安心织了半天毛衣,接到了田馨予的电话,说领导批准了那个节目计划,接下来台里会细化虞城的景点,问叶纤红有没有特殊的要求。 “景点?”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春辉中学可以做为一景,毕竟那边的文化名人影响力太大了,是他们既是教育家,又是文学家,学生都熟悉。” “行,我会把这个报上去,还有吗?”田馨予又问。 “英台故里、曹娥庙、王充墓、竺可桢故居、谢安的东山等等。”叶纤红想了想,把记得的几个提了提。“我也随便一说——” 她相信电视台的数据肯定比自己完备,所以拍出来的效果,肯定会更好。 “那好。”田馨予也没有废话。“等台里落实好这件事,我再跟你联系。” “好。”叶纤红答应道。“不过接下来学校要期中考试,能不能晚几天再开始。” “当然没问题。”田馨予笑道。“老实说你叫我们几天内就准备好,我们还办不到呢?” 如果去一个地方采访,马上就可以行动。 但是这次要把虞城所有出名的景点理一理,难度就大了。 毕竟像春晖中学这种省一级中学,就算想进去拍摄,也不是说去就能去的。 必须提前联系好,确定拍摄内容,才能获得许可。 挂了电话,叶纤红继续织毛衣。 到了傍晚,安安放学回来,带回一个坏消息。 “姐,明天你去一趟学校——”安安情绪不稳地说道:“我们的班主任要见你。” “怎么了?”叶纤红疑惑地问。“跟同学闹矛盾了,还是违反校纪校规了?” 弟弟身上没有受伤,衣服也好好的,应该没有跟人打架。 但是达到要叫家长的程度,发生的事情肯定不会小,叶纤红自然会觉得奇怪。 “你明天去了就知道。”安安不肯说。 “行,不说就不说。”叶纤红笑道。 对安安她还是比较放心,不是个会惹事人,很可能是遭了池鱼之灾。 当然也可能是早恋问题,弟弟不肯说,很可能是怕难为情。 这个叶纤红更加不担心了,男生女生之间递递纸条,单独说说话聊聊天,她都觉得正常。 只要不越过底线就好。 现在这个时代,就算弟弟动这个脑筋,女生也未必有胆量同意。 因为这件事,弟弟的情绪不大好,吃晚饭时,也一声不吭。 吃过饭,收拾完桌子,苏思诗继续坐在沙发上织毛衣,胡向阳坐在一边看电视。 安安则拿出课本,准备写作业。 期中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他不能浪费时间。 “安安怎么了?”诗诗姐悄声问。 安安平时一直很懂事,很少像今天这样闷闷不乐,他的反常表现,连苏思诗都惊讶了。 “我也不知道,他不肯说。”叶纤红拿出今天织了大半天的毛衣,坐在诗诗姐的旁边,随口说道。“可能是想找女朋友了?” 这话没有压低声音,安安也听到了。 “姐——”被姐姐这样开玩笑,安安皱起眉头,不开心地叫道。 哪有姐姐的这样取笑弟弟的,安安不乐意了。 “你看看,他不打自招了。”叶纤红没心没肺地笑道。“越是反应强烈,越说明心里有鬼。” 刚才如果还不能确认的话,现在看安安的状态,说明今天发生的事,真的跟异性有关。 “不跟你们说了。”安安拿起作业本,赌气地进自己房间了。 叶纤红也没在意,继续坐着和诗诗打毛衣。 “这是给向阳的吗?”苏思诗见叶纤红选了这么亮眼的橙色,不太确定地问。 一般来说,只有儿童才会用这种鲜艳的颜色,成年男人一般用米色、灰色、咖啡色或者墨绿色的比较多。 “是啊!”叶纤红笑道。“好看吗?” “太亮眼了吧!”苏思诗实话实说。“给安安穿还差不多。” “没事,胡向阳又不老,没必要穿得那么老气。”叶纤红自然地说道。“橙色才显得活泼,我相信他穿上后,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哦。”苏思诗没有再反驳,反而思考叶纤红的想法。“不过你穿衣服比我大胆,说不定真的会有特别的效果。” “那是当然。”叶纤红得意地说道。 “那你说说,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比较合适。”苏思诗笑着问。 “你皮肤好,比较适合穿米色、象牙黄、红茶色、豆绿色这些颜色。”叶纤红转头认真望了苏思诗一会,回答道。 “哎哟,你还真的替我找了几种颜色啊!”苏思诗只是和她说着完,没想到她这么细致地说了几个颜色,内心就有些感动。“那我下次挑这几个颜色试试。” “放心,保证你迷倒二十到四十的所有男人。”叶纤红笑着说道。 和诗诗在一起,她越来越放松,跟前世的闺蜜聊天一样,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话。 “我可不敢想。”苏思诗大笑出声。“换作你还差不多。” 胡向阳在一边看叶纤红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心情也被感染到了,脸上不知不觉露出笑容。 在他的印象中,叶纤红虽然只有十九岁,可是平时都比较老成,很少像现在这样,笑得像个孩子。 或许这也是她看重苏思诗的原因吧! 只有在诗诗姐面前,她才可以表现得像个正常年纪的女孩子,不必掩饰真实的自己。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走胡向阳后,和安安一起去学校。 尽管不怎么担心弟弟会闯祸,可是真的到了学校,内心还是有些忐忑。 反倒是安安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她平静下来。 望着安安进了教室,叶纤红往办公室走去。 “请问魏老师在吗?”办公室门开着,她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叫道。 安安的班主任是她初中毕业后,才调过来的,所以并不认识,只好等着她主动开口。 “我就是,你是?”魏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妇,圆圆的脸,一付居委大妈的模样。忽然反应过来,“你是安安的姐姐——” 上次国庆晚会,魏老师见过叶纤红一面,对她还有印象,所以很快认了出来。 叶纤红这时也认了出来,于是主动走进去。 “快过来坐。”魏老师拖过旁边一张没人坐的椅子,放到自己办公桌的对面,让叶纤红坐下来,自己也重新重下来。“这次还要麻烦你过来,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魏老师客气了。”叶纤红见她说得客气,态度也越加平和。“来一趟也很方便,只不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问安安,他也不肯说——” “是这样的。”魏老师自然不会顾忌孩子的想法,直接说了出来。“隔壁班有个叫关引娣的女同学,你应该认得吧!昨天有同学看到她写了一封情书,准备给安安——” “啊?”叶纤红惊叫道。“同学把这封信,在全班公开了?” 女孩子暗恋弟弟,她不会在意。明着示爱,她也不会担心。但是这种写情书,被人捅破的事,却很麻烦。 第三十八章麻烦 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给自己喜欢的人写情书,表达自己的满腔情意,这在很多女生看来,是件很神圣的事。 但是被人公开出来后,尊严被人无情践踏,这种事就算在重生前,女孩子受网络影响,承受力强大了无数倍,依然是件后果很严重的事。 何况是在这个男女单独在一起说笑,都会被人大惊小怪的时代? 叶纤红还可以猜测到,班上肯定有不少同学会对她冷嘲热讽,根本不顾及人家小姑娘的感受。 十五岁六的女孩子,本来就很玻璃心,容不得任何打击。 “是啊!”魏老师回答道。“关同学当时就哭着跑回了家,没有再回学校上课。我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安安学习,所以把你请过来,希望你好好开导开导你弟弟。”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看来魏老师不但很负责,也看好弟弟,所以才会郑重其事地把自己叫来。 弟弟升入初三,能碰到这样一个有责任心的班主任,看来自己可以放心了。 当然,也不能排除魏老师这样做,怀疑弟弟跟人家女孩子有感情纠葛,希望自己成为那个捧打鸳鸯散的家长。 “对了,那了关同学到底是谁?我认识吗?”叶纤红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你应该认识吧!有人说看到过她和安安放学后一起走。”魏老师想了想说道。“对了,她有严重的少年白——” “哦,是她——”叶纤红顿时知道她是谁了? 当初弟弟好像还介绍过她的名字,只不过自己当时听过就忘了,所以一时没想起来。 没想到那么安静害羞的女孩子,居然会这么大胆,敢在学校里写情书。 自己这个年纪,绝对没有这个胆量吧! 是不是因为她要帮自己试验少年白的配方,所以那段时间放学后,经常跟弟弟一起走,所以暗生了情愫。 又或者自己帮她治好了白发,又帮她打扮了一下,让她变得比以前自信,所以觉得跟弟弟很配? 不过看弟弟的样子,似乎对她没有感觉。 一个男孩子如果有喜欢的人了,状态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这点把握叶纤红还是有的。 说来说去,原来自己也算是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了。 “每个老师碰到这样的学生,都会烦恼。”魏老师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关同学今天来上学没有?如果依然没来,她的班主任,就更头疼了?”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每个老师都怕这样的学生。“不过关同学的家长,难道不管这件事吗?” “听说她的爸妈这个刚出发去深圳打工了,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魏老师回答道。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三十出头的高个男青年,沉着脸冲进办公室,在旁边的办公桌坐下来,用力呼出一口气。 显然被什么事气得不轻。 “张老师,是不是关同学今天依然没有来?”魏老师关心地问。 “是啊!”这个高个张老师无疑是个急性子,看他气得直呼粗气的样子,就看得出来。 “这件事还真不好处理。”魏老师也觉得很棘手。 同学之间,打打闹闹,都很正常,那个公开情书的同学,一开始未必有恶意,只是好奇加上爱闹,才把情书拿了出来。 所以学校也根本没办法处理她。 等到有其它同学参与进来,情况就变复杂了。 主要是郑兴安在学校属于风云人物,人长得帅,脾气温和,家里条件又好,是全校青春少女都喜欢的对象。 只不过大家都藏在心里,没有人敢说出来。 像同班的祝郁,因为跟郑兴安走得近,现在班上的女同学开始排挤她。 现在突然发现有人写了情书,想把郑兴安抢走,就有人心里不舒服了,于是各种各样难听的话,忍不住出了口。 关引娣本来就是个脸皮薄的人,因为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才写了这封求交朋友的信。 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多恶言恶语,一下子下不了台,无脸再呆在教室里,于是跑回家了。 发生这样的事,就算张老师去家访,把她劝回来,只怕依然会跟同学起争执。 她们是初三毕业班了,可没有那么多精力放在学习之外的地方。如果关引娣成了不安定因素,那她回学校,反而有害无益。 “要不,把她调到魏老师的班,会不会好一点?”叶纤红建议道。 倒不是想让她跟弟弟近一点,方便她们交流。 她觉得以张老师的性格,又是男老师,可能会处理不好这件事。而魏老师比较细心耐心,年纪跟大家的妈妈差不多,应该有希望解决这个麻烦。 “这个——”魏老师犹豫道。 她也不是圣人,自然不愿意把烦恼往自己身上揽。 “魏老师,拜托了——”张老师一听,眼前一亮,于是双手合什,求恳道。 “这个,我考虑考虑吧!”魏老师还是不肯答应。 —— 教室里,安安正捧着英语课本在朗读,同桌的徐志豪用书遮着脸,正对着他挤眉弄眼。 升入初三后,因为个子比张建盛高出太多,坐在中间会影响后面学生的视线,安安的座位已往后移,跟高大的徐志豪坐在一起。 发现郑兴安跟徐志豪关系不错,徐志豪甚至很听郑兴安的话,魏老师这样安排,也有让郑兴安督促徐志豪认真读书的意思。 不过她的心思无疑白费了,在别的方面还好,学习方面,徐志豪绝不是个会受别人影响的学生。 “干嘛!”郑兴安终于受不了了,瞪眼问道。 “安安,你怎么可以长得比我还帅?比我还有气质的?”徐志豪嬉皮笑脸道。“原以为只有我们班的女生喜欢你,没想到隔壁班的女生也喜欢你,你让我们这些人还有活路吗?” “徐志豪——”安安沉着脸,低声警告道:“你再这样胡说八道,小心我跟你绝交——” “别,别,别。”徐志豪惊慌地摇手。“我跟你开玩笑的。” “你无不无聊啊!开这种玩笑。”安安受不了地扭过头去,不想再理他。 对徐志豪,他也是无语了。 难道体育特长生,真的比其它人少一根筋? “对了,如果那封情书没有被公开,悄悄寄给你了,你会怎么处理?”徐志豪又靠过来,悄悄地问道。 他是真的很好奇,安安一付乖乖好学生的模样,难道也会在初三时谈恋爱? 想到小红姐的性格,她应该不会在意安安谈恋爱,这样一想,他又羡慕起安安来了。 为什么这些好事,全让他给占上了呢? 如果自己有这样的姐姐,那就好了。 “你自己不想看书,我也不管你,能不能别吵我啊!”安安怒气冲冲地问。 期中考试马上要开始了,其它同学都在努力学习,偏偏自己搭上这样一个同桌,经常拖自己后腿。 对于徐志豪的问题,老实说他还没有考虑过,所以不知道如何回答。 自己应该会把信锁进抽屉里,当作没收到吧! 毕竟自己喜欢的对象,并不是关引娣,所以不会答应跟她交朋友。 “行,我不吵你了。”被郑兴安一吼,徐志豪老实了。 安安这才松了一口气,继续进行晨读。 忽然想到姐姐还在办公室里,不知道她知道这件事后,会是怎么想的。 不管怎么样,她肯定不会怪自己,这点他还是有把握的。 只不过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全校学生的议论对象,这一点让他很不爽。 自己刚刚答应姐姐,期中考考入前十名。如果因为这件事,让自己成绩变差,那就没脸见人了。 铃声响起,早自修结束了。 安安站起来,准备到门口透口气,看到祝郁走过来,坐到前面女生的位置上,于是又坐了下来。 “郑兴安,你喜欢那个关引娣吗?”她悄悄问道。 昨天发生那件事后,她当时不好意思问郑兴安,回到家后却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的答案。 可是当事人不在,自己怎么猜也没有用,所以早自修一结束,就忍不住过来问了。 “你也来八卦?”安安不高兴地嚷了一句。 “你就告诉我嘛!”祝郁撒娇道。 “我只当她是同学。”安安语气肯定地说道。 “我明白了。”祝郁笑着站起来,回到自己座位去了。 “安安,祝郁肯定也喜欢你。”徐志豪悄悄开口。 “你怎么知道?”安安不以为然地回答。 以前或许会对她,有点小小的心动,自从碰到她妈妈之后,那么一点小小的心动,也被狂风吹得烟消云散了。 现在他只当她是好兄弟,好哥们,没有当她是可以交往的女孩子。 即使对其它女孩子的感觉还不清楚,对祝郁的感情,他非常有把握。 “还用问吗?”徐志豪一付情场老手的语气回答道。“她刚才来问你,是因为吃醋了。你告诉她不喜欢关引娣,她又开心了,明明是对你一往情深嘛!” “你知道个屁!”安安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她妈妈可是非常厉害的角色,绝对看不上我这样的人。” 那件事虽然早已翻过去了,但是妈妈辱骂的场景,却永远无法抹去。 所以他会当祝郁好同学,好朋友,但是不会再跟她有感情上的纠葛。 姐姐当时说过,以后会让她们高攀不起,所以自己也要努力。 想到这里,安安又有了学习的动力。 “哦。”徐志豪一听,也没了精神。 祝郁家里条件确实很好,这一点他也知道,所以明白安安话里的意思。 算了,不管他们的闲事了。 第三十九章收兰花的小胖 叶纤红从学校回来后,很快就把这件事丢在一边。 安安应该不会受这件事的影响,这一点她非常放心。 虽然内心也很同情关同学的遭遇,但是她不是神仙,不可能谁碰到困难了,就过去帮忙。 何况这种情感上的事,靠当事人自己想明白,旁人根本无解。 能开口建议魏老师把她转到自己的班,已是她能尽的最大力量了。 只要魏老师能接手,在新班级里跟同学好好相处,这件事会随着时间过去,慢慢地淡化。 她相信魏老师有这个能力。 当然,如果她只是缺钱,那借她几百几千,倒是没有问题。 到家后,她又开始织毛衣,突然发现空余时间不够用了。 现在已是农历九月底,天气渐渐转凉了,也不知道穿毛衣的季节到来前,自己能不能把这件毛衣织好。 想到胡向阳穿着自己亲手织的毛衣,向身边的好友炫耀的狗血场景,她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胡向阳的性格她清楚,一定会这样做。 中午煮了碗笋干菜榨面,将就着吃了一顿,下午继续织毛衣。 敲门声突然响起,把叶纤红惊了一下。 “谁啊?”她没有直接去开门,开口问了一声。 除了几个熟识的人,很少有人会这样没有预约就找上门来,如果是推销的,她自然不会开门。 “叶小姐,是我。”外面的声音听着有些耳熟,一时却想不起来。 叶纤红站起来,从猫眼往外看,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胖子,顿时记起来了。 这不是那个收了自己兰花的小胖子吗? 自己重生后赚到的第一桶金,就是在后山挖了二十株惠兰程梅,卖给这个小胖子,得了四万多块钱,才让家里盖起了房子。 老实说,对这个人,叶纤红还是心怀感激的,毕竟当时她的开价不低。 如果换个人,说不定给一半的钱,就不错了。 叶纤红打开门,笑着问道:“我都换了地方,你怎么找到的?” “问的啊!”小胖子虽然有三十多了,可是一张娃娃脸非常讨喜,会让人忽略了他的年纪,“我有赵警官办公室的电话。” “哦,难怪。”叶纤红把他引进屋,让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泡了一杯茶递过来。 当初挖了兰花后,就是赵大成帮自己联系了买家,看来小胖子是通过他,获得了自家的地址。 “最近叶小姐有没有去挖兰花?”小胖子没话找话道。 视线突然落在屋里的几盆绿植上,他眼睛一亮,中邪似地站起来,往前面走去。 叶纤红望着他一付着迷的眼神,忍不住好笑,这人看到了花花草草,比看到脱光了的美女还入神,难怪他能靠这个赚钱。 “叶小姐,这盆吊兰是你自己培育的?”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他才开口。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叶纤红问。 叶纤红早怀疑空间会让所有的植物发生变异,像后山挖的普通毛桃树,种到空间后,现在长出来的桃子,比水蜜桃还大还甜。 那株随便砍下来的野葡萄,扦插后种在空间里,长出的葡萄比前世的品种都好。 更不用说枇杷树、杨梅树了,结的果子口味比外面买的好太多。 不过吊兰终归是吊兰,原先一盆值不了几块钱,就算再加十倍,也不过几十块钱的事,叶纤红还真没放在心上。 但是听他的口吻,又似乎跟自己想的不一样。 难道这种最普通不过的吊兰,在空间种植一段时间之后,也能成为宝贝? “没问题。”小胖子站起来,重重呼出一口气,似乎刚才太激动,不知不觉屏住了呼吸。 “有话就直说。”叶纤红不喜欢跟人打哑谜,尤其在这种自己不了解的领域。 “那我就直说了。”小胖子再次看了那盆吊兰一眼。“这盆金边吊兰,叶子边的颜色,似乎已跟普通的金边,有了明显不同,我现在都不敢肯定,它是发生了变异,还是新的品种——” 叶纤红走到他旁边,看了吊兰一眼。 老实说,她还真没看出有什么不同,不是跟花店里的差不多吗? “你看这叶子。”小胖子没有用手去摸,只是指了指,“本来说金边吊兰,是因为叶子的边是金黄色的,才叫这个名。但是你看看,这叶子边的颜色,已经接受橙色了。” 叶纤红原以为他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变化,听他这样说想说,又失去了兴趣。 颜色接近橙色那又怎么样,任何一盆花,颜色都会有差别,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还有这花。”小胖子又提醒道。“金花吊兰的花,花瓣一般都是白色的,花萼是橙黄色的,但你看它,花瓣成了淡金色,花萼却成了粉红色。” “所以——”叶纤红都有点失去跟他谈下去的兴趣了。 “所以,你家的几盆吊兰,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品种,虽然价值不会太高,不过对于喜欢的人来说,也会愿意高价收购。”小胖子兴致勃勃地说道。 “哦?你说的高价,到底多少钱?”叶纤红原本不会这么市侩,但是一盆吊兰却被他说得唾沫横飞,实在太无趣了。 “应该值一百多吧!”小胖子想了想,认真地报了个价。 “晕,一百块钱而已。”叶纤红还以为他会报多高的价格,才一百多,又有什么好得意的呢? “叶小姐,这是吊兰啊!”小胖子受不了叶纤红的语气。“一盆这样的吊兰,用心栽培的话,一年可以分出几十盆,甚至上百盆来,那赚的钱也不少了。” “你都说喜欢的人才会这样的价收购,普通人也就五块十块买吧。”叶纤红彻底失去了兴趣,回到沙发上坐下来。 与其跟他扯这些,还不如继续织毛衣。 “那你这盆卖给我行不行?”小胖子忽然开口道。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一百块就一百块。” 就像他说的,这一盆吊兰,对自己来说真的太容易获得了,如果勤快一点,一年搞一两百盆都没问题,如果他刚才没说得那么夸张,送给他也没问题。 “谢谢叶小姐。”小胖子高兴地叫道。 他家是做花卉苗木生意为主的,倒卖兰花只是偶尔为之。得了这一盆神奇的金边吊兰,他确实存了用它做为母本,大量培育这种新品种的心思。 可惜他注定要失望了,这个异变是空间才造成的,他回去培育的话,十有八九会退化成原来的品种。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叶纤红问道。 以前考虑着是一次性买卖,卖完兰花不会再打交道,所以也没有请教他的姓名。 不过这个人性格还算直爽,没那么多心机,交个朋友也不错。 以后碰到植物上的问题,可以请教他。 “我姓程,叫程凯明。”小胖子自我介绍道。 “哦,程老板。”叶纤红笑道。“那你今天过来,有什么指教?总不可能纯粹来跟我谈吊兰的吧?” 生意人嘛,就算再实在,也会在商言商,无利不起早,不可能过来跟自己塞暄的。 “其实我也是来碰碰运气。”程凯明不好意思地说道。“想问问你上次卖给我的那种变异兰花,现在还有没有?” “怎么?还有人要买?”叶纤红笑着问。 照叶纤红的判断,很可能是上次的兰花卖出后,还有别的人也看上了这种兰花,愿意出高价求购,所以他才会自己这边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再获得一盆。 “是啊!”程凯明也看出叶纤红身份不简单,所以没敢骗他。“上次那盆变异惠兰,卖给了春晖中学已退休的丁老校长。没料到虞老爷子看到后,也特别喜欢,又不好夺人所好,所以愿意高价求购一盆。” “虞老爷子是谁?”叶纤红疑惑地问。 “叶小姐不知道?”程凯明奇怪地反问。“就是银桥集团的虞家老爷子啊!虞城四大家族之一。” “哦,是他。”叶纤红应了声。 虞城四大家族,蒋家苏家跟自己关系不错,虞家和魏家自己没有熟人,所以并不了解。 能被称为虞城四大家,肯定不是小人物。 估计出的钱也不少,所以程胖子不死心,到自己这边碰碰运气。 不过在自己客厅就放了一盆惠兰,这时候藏起来已来不及了,但愿他别发现才好。 “所以如果你还有这样的兰花,我可以高出一倍价格收。”程凯明怕叶纤红不满意,主动把价格提了一倍。 “你以为我会在意这点钱吗?”叶纤红冷笑道。“如果有的话,也会拿去送人了。” “哦——”程凯明一听,懊恼地叫了一声。 当初买下那一盆的时候,自己就应该找上门来问的,现在说什么也晚了。 “不对。”程凯时刚进来时,还保持着风度,眼睛没有在屋里乱瞧乱看,这时候心情不爽之下,反而少了顾忌。抬头时看到远处的书架上面,似乎就放着一盆兰花。 “你干什么?”叶纤红刚想阻止,看到小胖子已灵活地冲过去,将那盆兰花小心翼翼地从柜子上拿了下来。 最近天天在寻思兰花的事,这盆兰花的品种,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第四十章交易 “你别乱动脑筋啊!这花我是不卖的。”叶纤红知道他的想法,提前警告道。 “为什么?”程凯明一付馋猫见了鱼的贪嘴模样,恨不得把它抱在怀里,马上带回家,脸上的表情也是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看起来非常怪异。 “哪有什么原因?不卖就是不卖。”叶纤红站起来嚷道。“这是我自己留着鉴赏的。” “叶小姐,你行行好,把它卖给我吧!”程凯明一个三十出头的大男人,像孩子一样耍起无赖来了。 “你——”叶纤红被他惹笑了。“一盆兰花而已,用得着这样吗?无非是少赚点钱而已,又不会死的。” 一盆好的兰花,确实能让他赚不少钱,但是也没必要在意到这个地步吧! 他家好歹也开着一家花木公司,一年的收入也少不到哪里去,有必要为了一盆兰花,这么不要脸吗? “会死的,真的会死的。”程凯明不停地摇着头,一付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模样。 “你给我说清楚。”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如果说出来的理由,让我满意,别说这盆卖给你,以后有好的兰花,我照样只卖给你——” “行,我说。”程凯明蹲在地上,伸手把兰花圈在胸口,说出了原因。 原来程家的这间花木公司,这几年生意一直不好。 主要是他们家没有人脉,接不到大的单子。 这时候这一行做得好的,大多靠政府机关、国企、学校和大型公司的订单。 政府机关和国企很难打进去,所以他们把目标瞄准到学校和大型公司那边,那块蛋糕也非常大,如果能分到一块,公司就能养活了。 前段时间有人来公司,看中了那盆他留着当镇公司之宝的惠兰,在知道对方的身份是春晖中学的老校长时,他不得不忍痛割爱,将花卖给他了。 事后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春晖中学以后能在他家订购花木。 老校长答应了。 这次虞家老爷子派人找上门来,高价求兰花的同时,也放出话来。如果能帮他搞到和那盆差不多的变异程梅,虞家所有的花草苗木,都从他家的公司进货。 虞老爷子和春晖中学的老校长认识,看过了那盆兰花之后,才找过来的。 虞家可是大家族,下面公司需要的花木数量,更是天文数字,为了这笔巨大的订单,程凯明才不得不到处打听,希望能碰到好运气。 叶纤红这边,他是最晚过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变异兰花特别难得,既然她已经拥有过一盆,想获得第二盆的希望,几乎是零了。 没想到自己想错了,偏偏这边又找到了第二盆。 “叶小姐,叶奶奶,叶祖宗,你就把这盆花卖给我吧!”解释完原因,程凯明再次不要脸地说道。 叶纤红哭笑不得。 不过他应该没骗自己,确实是为了家里的生意,才一再求自己帮忙。 “行,那就卖给你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他的恳求。“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快说。”程凯明一点,精神大振,张口就答应下来。“只要我能办到的,都没问题。” “其实很简单,就是帮我搞一些全国各地的果树苗木来。”叶纤红回答道。 空间的果木品种太少了,她还想要荔枝、龙眼、芒果、蓝莓、苹果、香梨、山楂、橘子这些常见水果。 想吃榴莲班戟,还得种榴莲树。 如果把前世吃过的水果都凑齐,估计还得早三四十种。 自己懒得全国到处跑,购买各种果树,只好请程凯明帮忙了。 他家是做苗木生意的,肯定跟各地的苗木种植场有生意来往,叫他去办理,最方便不过了。 “没问题。”听说是这么简单的事,程凯明大声叫道。“很多果木我们公司就有,你什么时候去看,只要数量不大,随便你拿。” “那行。”叶纤红见他爽快,也不再为难他。 “谢谢你,叶小姐,你真的帮了我大忙了。”见叶纤红这样就答应了,程凯明反而不好意思了。 “如果觉得不好意思,平时就帮我收集一些比较珍贵的花草、中药种子,我有用处。”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只要品种贵重,像人参,不用十年二十年期,只要是种子或者刚长出来的人参苗就行。” “我懂了。”程凯明点点头。“你是想自己种,所以要一些好的种子,年代无所谓。” 这个倒容易办到,如果要五十年、一百年的野山参,那就为难自己了。 不说买不买得起,就算有钱,也未必买得到正宗的老山参。 程凯明最后付了五万块钱,才把这盆兰花买走,当然那盆吊兰也带走了。 叶纤红也没说什么,大方地把钱收下了。 主要是这盆兰花,已在空间种了半年,肯定比上次那颗变异程梅强多了。 如是上次那盆值两万,那这盆说不定值十万。 送走小胖子,叶纤红重新坐下来织毛衣。 既然这兰花这么值钱,那还是让它种在空间里好了,放到外面,碰到今天这样的情况,想留也留不住。 当天晚上,安安从学校回来,脸上的表情依然臭臭的。 “是不是学校有人说你坏话了?”叶纤红问道。 自从弟弟升上初三之后,他每天放学,都心情不错,直到昨天老师要他叫家长,才不怎么高兴。 今天脸色比昨天更差,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照理讲,弟弟也是受了无妄之灾,没理由针对他啊! “今天老师去家访,关引娣说了帮我们试验少年白治疗方子的事。”安安闷闷地说道。“她们班有女同学说,我们利用了她的感情,还不给钱,是黑心资本家——” 叶纤红一听,就有些恼了。 这件事关引娣明明是得了好处的,毕竟自己帮她治好了少年白,现在怎么能颠倒黑白,说是我们利用了她的感情? 难道她愿意过来试验,是安安利用美色把她引诱过来的? 当然也有可能这不是她的本意,而是班上的同学自以为是的猜测,很多谣言就是这样传出来的。 “没关系,明天姐再去一趟学校,把这件事解释清楚。”叶纤红想了想安慰道。 这种事已经超过了安安能处理的范围,必须自己去解决。 学生很多时候很盲目,不能分清是非对错,有人这样说了,就跟着起哄,这对安安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哦。”安安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叶纤红望着他颓丧的样子,就有些心疼,这件事确实是自己欠考虑了。 自家又不缺这些钱,为什么要找一个女同学来帮忙,直接在外面花钱招个志愿者不就行了? 现在后悔也没用,但愿明天去学校,能把这件事解决好。 过了一会,苏思诗和胡向阳也来了,叶纤红把这件事跟两人说了。 “这件事确实是你做得不对。”苏思诗也不理解小红当初的做法,明明很小的一件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 只要她开口,自己帮她在厂里找一个少年白的工人,也不是难事。 现在搞得影响了安安的学习。 “唉。”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就是因为是小事,当初才没想那么多。” “你呀!”苏思诗笑道。“人家都说女孩子是大事糊涂,小事精明。你却偏偏反过来了,大事精明,小事却糊涂,经常会犯一些根本无法理解的小错误。” “你别给我脸上贴金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是大事糊涂,小事也糊涂,就一个糊涂蛋而已。” 如果没有重生,没有四十多年的人生阅历,她确实是个再糊涂不过的糊涂虫。 就算现在,稍不小心,依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你都是糊涂蛋,那我们都没资格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了。”苏思诗笑道。“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胡向阳没有做声,只是安慰地拍了拍叶纤红的背。 他明白叶纤红的心思,当初也是抱着能帮则帮的心思,才同意拿那个女孩子做试验。 只是因为运气不好,碰到一个不懂感恩的人而已,才引起这样的后果。 吃过晚饭,叶纤红和苏思诗边织毛衣边聊天。 因为家族公司开始在调整管理层,这件事主要由苏爸爸在负责,苏思诗反而没什么事了。 想到马上可以从繁重的工作中脱身了,苏思诗感觉很轻松。 她其实向往过叶纤红这样的生活,偶尔跟朋友一起投资赚些钱,用它来养活自己和家人。 大多数时间呆在家里,做些好吃的慰劳一下自己,织织毛衣,看看书,陪陪家人,做些自己感兴趣的事。 叶纤红会设计衣服,会化妆,会做美食,会做保健药酒,这些既可以赚钱,又可以送给亲人,真是一举两得。 而自己喜欢刺绣,喜欢集邮,喜欢看小说,因为工作原因,一直不得不放在一边。 等自己完全从公司下来,就可以把这些兴趣爱好重新拾起来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甚至感觉到幸福。 第四十一章事情有变化 “诗诗姐,什么事想得这么开心?”见诗诗姐脸上挂着祥和的笑容,叶纤红好奇地问。 “没什么?”苏思诗回过神来,掩饰道。“就是想到马上不用管公司那些糟心事,心里就感觉轻松。” “不会吧。”叶纤红笑道。“据说有的人忙惯了,退下来后各种不习惯,有的人甚至在家天天焦虑骂娘,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哪有你说得这么严重?”苏思诗以为叶纤红在取笑自己,笑骂了一句。 她根本不知道,叶纤红说的情形,在现实中确实非常常见。 只不过这肯定不包括她,那些人只习惯了这那样的生活,所以无法接受自己身边突然没有人围着了。 说到底,那些人是希望自己被重视,希望自己被人簇拥着,希望成为中心。 接受不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家,无所事事。 “我开玩笑的。”叶纤红连忙解释。“只有那些在高位的人,舍不得退下来,离开后才会各种不适应。你不同,肯定会习惯以后的悠闲生活。” “是啊。”苏思诗笑道。“我也相信以后会习惯,不过要你经常陪我了。” “没问题。”叶纤红就笑。“我们是好姐妹嘛,由你陪着。我也热闹一点。” 有的时候,一个人确实会无聊,身边有个人陪着就会好看多。 就像午饭,一个人吃,往往随便就将一下就行。 两个人在的话,就有趣多了。 “对了,听说美容会所那边,马上要开瑜伽馆了。”苏思诗好奇地问道。“瑜伽到底是怎么回事?” 纤诗美容会所她虽然还有股份,因为管理全部放手了,自然不会再去关心具体的事务。 开瑜伽馆也是无意中听人提起,才随便问了一下。 “这个说来就复杂了。”叶纤红想了想,用尽量简单的语言表达道。“这是一种从印度传过来的锻炼方式,通过一些特殊的动作,加上调整呼吸和冥想,使身心得到放松和改善,心理身体身心合一。” 这是叶纤红理解中的瑜伽,也是她认为最根本性的内容。 至于一些有些人表达得更玄幻,功能也被无限夸大,她不打算提起。 “哦,听你这样说,似乎很玄的样子,是一种气功吗?”苏思诗好奇地问道。 这时候国内正流行修炼气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派别,出来传授的大师也很多。女性最熟悉的自然是香功,可惜不管怎么练,都没有人身上散发出传说中的香气。 “不是。”叶纤红摇摇头。“这只是一种锻炼方式,不是气功,也不是健身操。” “哦。”苏思诗有些失去信心。“学了有用吗?” “当然有用。”叶纤红肯定地回答。“特别是对女人来说,比现在外面在教的任何一种方式,都有效果。” “有没有这么神啊!”苏思诗问道。 她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大家可以学的东西非常多,最玄的自然是气功,什么可以隔空发功,给人治病,听得人半信半疑。 苏思诗归根结底是个非常理智的人,相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并不大相信那些瞎吹的东西。 可是小红又不是那种瞎起哄的人,她既然这么有信心,这瑜伽肯定有它的道理。 “什么时候我教你。”叶纤红笑道。“等你学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明白它的好处了。” “好。”苏思诗也不矫情,大方地应下来。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再次来到学校,找到魏老师。 看到叶纤红,魏老师就知道学校的一些传言,已到了她的耳朵里。 “你其实没必要过来。”魏老师略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件事是几个不懂事的小姑娘瞎说的,过两天就平息了。” “事情确实会平息,可是安安的名誉损失,却再也补不回来了。”叶纤红平静地说道。 自己辛辛苦苦为安安铺路,就是希望他以后过得顺遂些,少一些麻烦。 安安的性格不够强势,也比较晚熟,如果没有人护着,肯定会跟自己前世一样,过得很辛苦很压抑,不得不逆来顺受。 自己既然有这个能力,自然希望改变他的人生。 “哪里有这么严重?”魏老师笑着说了一句。 “严重不严重您心里清楚。”叶纤红依然语气平静。“如果你儿子发生这样的事,也会无动于衷吗?” 不知怎么的,叶纤红见到魏老师,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事或许没有安安说得那么简单。 “你想怎么做?”魏老师脸色有些变了。 安安家有钱,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魏老师自然也清楚。 所以平时免不了偏心一点,多给予关照。 昨天见了叶纤红,她发现这个女孩子非常好说话,态度就有些轻慢。 人心都这样,对于某个有些名气,你又不熟悉不了解的人,下意识地会保留敬意。 但是当面见过之后,发现她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厉害,有了落差之下,态度就会发生变化。 特别是自己的年纪比她大了一倍不止,又当了二十年老师,以为可以轻易拿捏她,就更不以为然了。 现在看到叶纤红跟自己针锋相对,才知道自己天真了。 能在短时间内,就赚到这么多钱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是头脑简单的人? “把关引娣以及她身边关系好的几个同学叫出来,我当面问问她们的想法。”叶纤红回答道。 既然有了不好的预感,那小心一些无大错,所以她打算当面问个清楚。 魏老师望着叶纤红的眼睛,见她态度坚决,不像会退缩的样子,只好站起来往外走。 叶纤红轻笑一声,在椅子上坐下来。 没过一会,就看到魏老师带着关引娣等几个女孩子走进来,旁边一起进来,还有昨天见过的张老师。 关引娣一看到叶纤红,脸色一白,上前怯怯叫了声:“小红姐。” 叶纤红点点头,没有出声。 她现在还不清楚这个小姑娘的想法,所以还不想表明态度。 “这位是安安的姐姐,她有些话想问你们?”魏老师在旁边和蔼地对几个女孩子说道。 其中两个女孩子一听,低下头不敢看叶纤红,只有一人无所谓地盯着叶纤红,似乎对她意见很大的模样。 “你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叶纤红自然不会在意她挑衅的目光,反而神情平淡地问道。 “你们姐弟俩也太不要脸了吧!”小姑娘怒气冲冲地说道。“免费让关引娣帮你们做试验不说,完成了不但不给一分钱的好处,还让郑兴安把她抛弃了,你们要赔她的损失——” 这话听起来歧义很大,很容易让人误会郑兴安姐弟品行不佳,利用关引娣达到了不可告人的目的。 “关同学,这件事确实是这样的吗?”叶纤红听她说完,没有反驳,反而问关引娣。 小姑娘说得越尖刻,越说明没有城府,自己知道了她们的打算,解决起来反而更容易。 “我不知道。”关引娣拼命摇头。“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叶纤红慢慢地说道。“你其实也认可你同学说的话,觉得我们要赔偿你的损失——” 这个女孩子的态度是关键,如果她否认,这件事马上就能真相大白。如果她承认,那处理起来就会麻烦一点。 “关引娣,明明是她们骗你了,你为什么不说出来?”刚才那个打抱不平的女孩子,搂着她的肩叫道。“魏老师和张老师都在旁边,你不用怕她的。” 关引娣望了同学一眼,慢慢抬起头望向叶纤红,似乎恢复了勇气,然后慢慢点了点头。 “我明白了。”叶纤红笑了。“你想要多少赔偿?我现在就给你。” 说完,拉开手包,从隔层的袋子里拿出一叠百远大钞,放在桌上。 “叶小姐——”魏老师没想到事情会往这个方向发展,心里反而慌乱起来,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你要拿钱之前我先提醒你一句。”叶纤红语气依然很平静。“当你做出选择的时候,就没有退路了。我会因为别人陷害我们姐弟,而展开调查的。” 说完,不再出声,等着关引娣开口。 “关同学,你要想清楚,做错事不可怕,就怕一错再错。”魏老师不是傻瓜,从几个人的态度里,猜测关引娣是受了别人的唆使,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两个原先没有出声的女同学,也摇了摇关引娣,要她想清楚再回答。 只有那个打抱不平的女孩子,一脸兴奋地望着桌上的钱,似乎等一下它会装进自己的兜里。 那个张老师因为关引娣已转到魏老师的班,烦恼丢出去,神态就有些从容。 “是的。”关引娣这时候反而豁出去了。“你和安安骗了我——” “那赔偿你一千块够不够?”叶纤红数出十张纸币,往前推了一下,“大概浪费了你二十天时间,每天一个小时,给你算五十元酬劳,够不够?” 这一千块钱推出去,魏老师和张老师都傻眼了。 一个小时五十元,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这是每天工作的酬劳,那郑兴安的赔偿呢?”那个小姑娘把钱接过来,嘴里还伶牙利齿地问。 第四十二章治小人 “我家安安占她便宜了?你确定?”叶纤红笑道,又把目光转向关引娣。“如果你也这样说,那我们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你现在还是不是姑娘家——” 关引娣一听,吓得脸都青了,拼命地摇头。 如果自己敢承认,那名声真的臭了,十五岁的女孩子跟男同学上床,谁见了都会对自己指指点点。 传到爸妈的耳朵里,不打死自己才怪,将来想嫁出去都难了。 “真是为了钱脸都不要了。”见两人不敢再开口,叶纤红站起来哼了一下。“你是想占安安便宜没占着,反咬一口吧!不信你去问问班上的女同学?谁会信你的话?” 说完,叶纤红站起来,准备离开。 “叶小姐——”魏老师这时候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件事虽然明知道不是这样的,但是关引娣用她的少年白头发给叶纤红做试验,却是真的,她还真不好发表什么意见。 “对不起,魏老师。”叶纤红笑道。“我昨天出了个馊主意,建议把一个道德有问题的学生调进你的班级,往后你有麻烦了。” “我不是想说这个。”魏老师有些语无沦次。 如果说昨天对关引娣是同情,那现在真的是厌恶了。 小小年纪就会这样搞事情,长大一点还得了? 每个成年人都会有一套自己的判断标准,而魏老师的标准就是,学生应该安心读书,别学社会上那些污七八糟的事。 “我明白。”叶纤红笑着阻止了她。“接下来我会调查关引娣昨天见了什么人,对方给了她什么好处,才让她突然陷害我弟弟。反正我男朋友是西关镇派出所副所长,查这个不难。” 话音刚落,关引娣和那个打抱不平的女孩子,脸刷地一下白了。 “对了,张老师,你知道关同学是哪个村的吗?”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两人毕竟年纪小,被自己一诈,就露出了马脚。 她现在可以肯定,这件事背后肯定有人在搞鬼,否则关引娣一个老实的小姑娘,怎么可能突然变化这么大。 “她是前大畈村的。”张老师回答。 “哦,原来如此。”叶纤红笑了。 前大畈村她当然熟悉,前世那个害她一辈子的男友杨云哲,就是那个村的。 看来自己猜测是对的,真的有人在拿这件事给自己添堵。 现在想对付自己,他们已没这个能力,只好在这种小事上恶心自己一下。 “在离开前,我给你一个忠告。”叶纤红回头望着关引娣。“你的少年白,确实是我给你治好的,也是安安想帮你一下,才推荐了你。你白白得了好处不感激,却要敲诈我一千块钱,被人知道你是这种白眼狼,小心没有人敢跟你交朋友。” 不顾魏老师焦急的眼神,叶纤红抓住手包,施施然往回走。 如果说一天始还有人相信关引娣和那个女同学的话,现在只怕谁都不信了。 叶纤红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一同过来的另外两个同学,肯定不知道真相,所以才会在关引娣和那个同学的引导下,跟着传播谎言。 但是今天自己这样一闹,只要有正常的脑子,肯定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把关引娣的那番话全部推翻过来。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像成年人,只管立场不管对错。 她们正是正义感爆棚的时候,肯定会帮安安去洗掉那个谎言的。 那样一来,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没有一丝不快,反而心情轻松。 此前自己确实太想当然了,在没有跟家长沟通的情况下,让关引娣帮自己做试验,留下了隐患。 今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收了钱,这个漏洞也算补上了。 这一千块钱,花得很值。 至于搞鬼的人,杨云哲去上大学了,不可能远程操纵,最大的可能是他的妹妹杨云霞,或者是其它跟自己有过矛盾的人。 就是不知道她们许下了什么好处,才会让这两个女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来。 只不过杨云霞还真有些急智,在关引娣写了情书,被同学们传得拂拂扬扬,没脸见人之际,用这样的办法帮她反转,顺便还害了自家姐弟一把。 她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已不输于她哥哥了。 同一时间,陈溪乡中就像叶纤红猜测的那样,开始暗潮汹涌。 两个女同学回到教室后,顾不得上早自修,接头接耳,把办公室发生的事,悄悄跟要好的同学说了。 因为兴奋,免不了添油加醋,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猜测和想法,把关引娣勾引郑兴安不成,反咬一口的事也流传开来。 还说郑兴安的姐姐帮她治好了少年白,却被关引娣敲了一千块竹杠,反正怎么耸人听闻,就怎么说。 很多女生本来就讨厌关引娣给安安写情书,昨天因为她装出一付被人骗了的可怜相,大家才忽略了这一点,转而一起攻击安安。 说攻击其实也夸张了一点,只是不免有人觉得安安做得不地道,于是议论了一下,就传到了安安的耳朵里。 这时候就不一样了,大家一致把关引娣当成是有心机的小人,得了好处还害恩人。 良心这么坏,看她下次头发又白了,谁还敢帮她? 这些议论像病毒一样,不到一个小时,就传遍了初三的几个班级。 关引娣铁青着脸,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虽然装作在看书,可是书上的字,却一个也看不进去。 她又不敢做声,怕一说话,会引来其它同学的嘲讽。 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自然一清二楚。 可是错已铸成,后悔也来不及了。 昨天调来魏老师的班级,安排了新的同桌。刚开始还跟自己有说有笑的,现在侧着身子,一脸嫌弃神色。 似乎她身上有传染病,所以打算跟她保持距离。 那个在办公室还敢说敢当的好朋友,现在也趴在桌上装死,没有勇气继续胡说八道了。 而安安那边,徐志豪说得眉飞色舞。 昨天安安被人误会,他和张建盛是最生气的。 张建盛是班长,要以身作则,不能参与班上的小道消息传播,所以就算不高兴,也一直忍着。 安安是团支部书记,也自觉地和张建盛看齐,装作不知道她们在议论什么。 徐志豪自然没这些顾忌,把听来的八卦消息,一股脑儿说给安安听了。 郑兴安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子,听到这些无中生有的话,自然恼火得不行。 在学校无法发作,回家就闷闷不乐。 在班级里,郑兴安、张建盛和徐志豪,成了关系最铁的一个三人组,人气也最旺。 原本祝郁也是这个小姐的成员,因为谁也不知道的原因,反而比较略疏远了。 “小红姐真是太厉害了。”徐志豪继续在安安耳边念叨。“关引娣就算手段再多,也只有出乖露丑的份。” “你歇一歇吧!”听他夸自己的姐姐,安安心里虽然高兴,嘴里却一付嫌弃的模样。“一直重复说这样的话,不嫌累吗?” 不过作为学渣,他能说出出乖露丑这样的成语,进步还是很大的。 “不累。”徐志豪摇摇头。“我就是觉得解气,这种不要脸的女人,就得像小红姐这样,狠狠打她的脸。” 想起昨天安安被人污蔑,连带他和张建盛也脸上无光,回家的路上都没心情说话。 “适可而止吧!”安安转头认真地说道。“现在她们名声也臭了,没必要再打落水狗。你要防止她们破罐子破摔,造别的谣言。” “她们敢?”徐志豪叫道。 可是想到这两个人还真的说不定,说话的声音就低了下去。 —— 叶纤红吃过午饭,打电话给罗叙,安排他去查一个人。 把前因后果都介绍了一遍之后,她才说了目的。 “我明白了。”罗叙回答道。“我一定会把张云霞最近在做的事,摸得一清二楚,借助别人的手,好好治一治她。” “行,那我就全权交给你了。”叶纤红回答道。 对付这种人,亲自出手,叶纤红还嫌脏手。 既然她一直有占人小便宜的习惯,相信在工作单位也好,身边的熟人也好,她都会忍不住下手。 或许一件事不算什么,如果罗叙通过专业的办法,把她过去做过的所有事,全部挖出来,那乐子肯定大了。 杨云哲现在不在虞城,查起来没那么容易,那就先把杨云霞的真面目揭露出来吧。 以前一直觉得自己重生了,他们兄妹对自己的伤害没有那么大了,所以下不了决心对付他们。 可是现在弟弟也被波及了,这就触及了她的底线。 对于伤害弟弟的人,不管是谁,她都不会放过。 傍晚安安放学回来,脸上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叶纤红看到了,嘴里虽然什么也没问,心里却比自己获得了宝贝都开心。 苏思诗下来后也注意到了,好奇地朝叶纤红挤挤眼睛。 “我今天去学校了,把小人收拾了一顿。”叶纤红直言不讳地说道。 “就猜到你会这么做。”苏思诗一付我早猜到了的模样回答道。“谁惹了安安,你就会起杀心,我还没见过对弟弟这么好的姐姐——” “这不奇怪。”叶纤红平静地说道。“因为安安也会为了我这个姐姐,而去杀人的。” 第四十三章姐弟谈心 吃饭的时候,安安主动把学校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这件事确实是她们做得过份了。”苏思诗听完后,客观地说道。“换作是我,也会生气的。” “是啊!”叶纤红接口。“她们根本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搞不好会影响安安的一生。” 这个时代不像网络时代,有人为了出名,自己制造各种耸人听闻的丑闻,然后再洗白。 通过这样的方式,博眼球博出位,达到出名的目的。 现在这个时候,大家特别看重名誉,特别是考大学、参军、入党这些,都有类似政审一样的环节,需要有好的名声。 如果安安有这样那样的污点,万一因此错过好机会,那损失就大了。 “你怀疑这件事幕后有黑手,要不要我去查一查?”胡向阳主动开口道。 有人敢伤害小红和小舅子,他自然非常生气。 不过小红比较有主见,他还是会听从她的安排。 “不用了。”叶纤红摇头。“这些都是小事,就算查到了是有人教唆,又没造成实质性的后果,你又不能拿她们怎么样?” “那也可以给她们一个警告啊!”胡向阳回答道。 他是警察,对普通老百姓还有是威慑力的,亲自上门警告一番,免得她们继续害人。 “没用的。”叶纤红早摸透了杨云哲兄妹的脾气,不会因为胡向阳的警告而有所收敛,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等她们在单位,在村子里,在朋友圈,名声彻底臭了之后,才会夹着尾巴做人。 想再用同样的方法害人,别人因为她们的名声,也未必肯听她们的建议。 到那个时候,她们想害人就难了。 “行。”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胡向阳不作声了。 “我安排罗叙去调查她们了。”叶纤红露出笑容。“这种人不知道做了多少坏事,当这些事全部曝光出来之后,看她们到时是怎么样一付嘴脸。” “原来你是打这个主意。”胡向阳也笑了。“这一招可比我的办法有用多了。” “当然。”叶纤红望了安安一眼。“谁敢找我的麻烦,我就让她一辈子都过得不开心。” 吃过晚饭,继续和苏思诗坐在沙发上打毛衣。 胡向阳出门去了,他和赵大成他们约好,要去打球。 安安则继续写作业。 再过两天,就要期中考试了,时间很宝贵。 “姐,你说我们这样对付关引娣,是不是太严厉了。”安安心不正焉地写了一会作业,突然问道。 昨天发生那样的事,他确实非常生气,恨不得打关引娣一顿。 可是今天看到她在班级里被人孤立到上厕所都低着头的程度,他又有些心软,怀疑这样对付她,是不是太过份了? “这是她自找的,一点也不严厉。”叶纤红抬头望了安安一眼,放下手中棒针和毛线,走过去坐在安安旁边的椅子上。 “为什么?”安安问道。 姐弟两人习惯了开诚公布地谈事情,所以有了疑问,安安也不会闷着藏着。 “你读过农夫和蛇的故事吧。”叶纤红问道。 “嗯,读过。”安安点点头。“你觉得她是那条蛇,恩将仇报,所以不值得同情?” “差不多吧。”叶纤红组织了一下用词。“我想告诉你的是,任何一个人,都要有做人的原则,有些底线是不能跨过去的,跨过了就死路一条。” “哦。”安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等着姐姐继续往下说。 “你今年也十五岁了,有的道理应该明白。”叶纤红揉了一下弟弟的头发。“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事是不能做的,比如杀人。你如果杀了人,就必须偿命,这就是做人底线。” “哦。”安安又应了一声。 “你们学校里,老师教育你们要五讲四美三热爱。”叶纤红继续说道。“五讲四美,是要你们成为那样的人。但是三热爱里,有一个热爱祖国,同样是底线。如果你出卖国家的利益,也是死路一条。” “嗯。”安安点点头。 这些道理老师经常讲,他也非常明白。 “那些我们叫它大是大非,是每个中国人都要遵守的原则,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叶纤红望了安安一眼,见他认真在听,就仍然往下说。“而普通学生与学生之间,也有一些原则问题。” “哪些原则问题?”安安主动问道。 “你可以不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但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害一个人。”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就触犯了做人的底线,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你是说关引娣就触犯了做人的底线?”安安疑惑地开口。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如果任她这样说,那姐姐以后怎么做生意?名声臭了,想做大就难了。说你小小年纪,就利用她的感情,让她帮忙试验少年白的方子,那以后别的家长,还敢让自家的孩子跟你交朋友吗?” “哦。”安安还真没想过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一时惊住了。 “所以,我们看问题要抓住重点。”叶纤红教弟弟道。“如果她及时道歉,说自己被人骗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反而变本加厉,这样的人,跟杀人犯有什么区别,还能同情她吗?” “我知道了,姐。”安安反应过来。“我以后会注意的。” 姐姐讲的话,虽然有些绕,但是她还是明白了话里的意思。 一个人可以做错事,但是如果及时改正,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有被人原谅的机会。 但是做的事已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那就算再有理由,依然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如果姐姐不出面,让关引娣继续那样做,那以后姐姐的生意都会不好做,家里又会变成以前的穷样子。 而自己说不定会被别人孤立,团支部书记和副班长这样的职位都得交出来,这是自己无法忍受的。 明明错的是关引娣,为什么要自己来承担这样的后果,所以姐姐说的没错,谁犯了错,就该让她受到惩罚,根本没必要同情她。 想明白这一点,安安的心情又开朗起来。 “明白了?”叶纤红又问。 “嗯,明白了。”安安用力点点头。“我不会再同情这样的人了。”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笑道。“一个男孩子,不能有妇人之仁,要学会坚强和独立。平时跟大家和睦相处,不要斤斤计较。但是有人敢招惹你害你,就一定要反击,懂了吗?” “懂了。”安安大力地点头。 叶纤红站起来揉了揉他的头发,回到沙发上,继续和苏思诗织毛衣。 苏思诗羡慕地望了叶纤红一眼,开始反思自己当初是不是对弟弟不够用心,所以才会让他跟自己反目成仇。 又一想,这跟自己无关,是家庭环境造成的。 安安和小红住在一起,姐弟有机会经常交心,所以能一直保持亲近。 而自己的弟弟,却被妈妈宠坏了,耳根子又软,结婚后只听老婆的枕边风,所以才会把自己视作敌人。 算了,不想这些了。 第二天早上,天气突然转凉,有人开始翻出家里的旧毛衣穿在身上,有钱的人则开始找服装店买新衣服。 自家的潮牌店里,因为最近去得少,没设计什么新款的冬装,于是生意大受影响,把朱亚婷急坏了。 “小红,我们店里的冬装太少了,薄外套都没有人买了,你说怎么办?”她打电话过来找叶纤红诉苦。 “是吗?”叶纤红惊讶地叫了一声,发现自己最近确实很少去注意那边。“那你等一下,我马上过来一趟。” 现在工作室会设计的人不多,如果自己不去管,那边的新款开发能力确实会成问题。 到了潮牌店,发现生意确实受影响了,别的店已换上了棉衣和呢大衣,只有她们这边,挂着的主要还是秋天的薄茄克。 店里倒是不断有顾客进出,可惜看了有限的几款棉衣服后,摇摇头退出来了。 叶纤红出了店,上楼来到工作室,看到负责设计的小周已设计了一些冬装,经过金大姐制作后,挂在样品房里。 不管是面料、颜色还是款色,都不怎么出彩,难怪她没敢通知厂定去批量生产。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看来小周这个设计师还是太嫩了。 夏装和秋装自己大量设计出来之后,她有可以借鉴的款式和风格,所以设计的衣服还过得去。 但是冬装自己还没动手,她就一愁莫展了,这些款式跟去年的大同小异。完全搞不懂什么样的款式,今年才能流行起来。 叶纤红拿来纸笔,坐在桌子边,开始画草图。 选择什么风格的衣服,她皱着眉头思考了一阵。 这时候的审美,其实和八十年代没多大进步,唯一的变化,就是港产片流到内地后,有人模仿电影里明星的穿着,山寨了一些服饰。 所以日式的风格肯定不行,因为款式太宽松,显得没那么精神。 反而是前世韩版的衣服,因为款式精巧,花样繁多,更能受青睐。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打算设计走韩版的风格。 第四十四章考高分后 第一件是长款的紧身小风衣,颜色选用俏皮的糖果色,标注上粉色、粉蓝色、粉绿色、粉黄色、明艳紫、柠檬黄、宝石蓝和芥末绿。 写了这么多颜色,主要是考虑到现在的面料市场,亮果色还没有流行开来,未必能找全这些颜色,所以多写了几种,到时能找到几种算几种。 又设计了一款撞色的大翻领中长款棉衣,带着些英伦风格。 上面用的是浅粉色的卡其面料,下面用淡紫色粗昵面料,浅粉色的领口外用淡紫色的棉布镶边,看起来非常洋气。 当然冬天最常见的,还是戴帽兜的短款棉外套。 叶纤红设计了两款类似卫衣的简约斜袋棉衣,又设计了两款有夸张明袋的薄棉衣。 所谓明袋,就是口袋缝在衣服外面,口袋的形状故意凸显出来,鼓鼓的显得特别夸张。 口袋的形状都是方方正正的,变化主要在位置上。 一款的口袋位置,比普通口袋的位置高了五寸,双手叉兜时,像有人从后腰伸手过来,插进你的口袋。女孩子做这个动作时,会显得俏皮可爱。 另一款口袋竖在门襟两边,双手叉兜时,像是捧着自己的肚子。 “叶小姐,这些衣服怎么看起来都有些怪?”小周站在一边望着叶纤红画,这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 以她的眼光来看,这些衣服要么太夸张,不像普通人能穿的,就算买了,也会不好意思穿出去。要么感觉奇异怪服,穿出去甚至会被人指指点点。 “什么叫时装设计?”叶纤红没有抬头,嘴里随口回答道。“如果款式没有突破,跟别人在卖的衣服大同小异,那还有设计的必要吗?” 叶纤红希望小周能听懂自己这句话,不要太保守,要有想像力,设计出别的店没有的款式。 九二年本来就是改革开放的一个转折点,有人甚至说比七八年更重要。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国内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了确立,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哦。”小周应了一声,心里尽管不以为然,嘴里却不敢说出来。 金大姐却是一直保持微笑,等两人把设计定下来之后,主动去材料间看了看,看能不能找到材料,把样品制作出来。 画完两件茄克型棉衣后,叶纤红又设计了两款拉链不在中间的不对称棉衣,领子非常宽,当拉链拉到顶的时候,衣服竖起来,像是围了一条宽大的围脖,非常别致。 这些衣服款式,大多是叶纤红前世穿过的,所以画起来非常容易。 拿起完成的图纸数了数,已经有十来张了,叶纤红把它交给小周,让她照自己的粗稿,画成正式的设计图。 自己继续拿过纸笔,开始画男装。 女装完成后,男装就容易了,叶纤红用刚才女装的设计风格,稍微改动一下款式,就成了男装了。 不管是大衣,明袋茄克型棉衣还是不对称风格的棉衣,这些特征用到男装上,一点也不会突兀。 一直忙到近午,才把这些图画完。 叶纤红画完后,就不打算再管了,叮嘱小周和金师傅,尽快做出样品,通知自己确认后,交到章诗萍的工厂,准备批量生产。 两人自然答应了。 回到家里,简单做了顿午饭,叶纤红还是有些不放心,决定再画一批冬装。 今年冬天的第一批款式,还是得自己来解决,相信这些成品出来后,小周有借鉴的方向,就能设计出一些自己满意的服装。 可惜不知道哪里有好的毛领,否则可以设计几款高档的大衣。 有时间向章诗萍打听一下,不知道她有没有路子。 忽然想到现在大家都没有买配饰的习惯,自己何不设计几款毛线帽和围巾出来。 冬天到了,如果戴上一顶帽子,把耳朵都包着,脖子上再围上一根颜色漂亮的围巾,肯定又保暖又有味道。 说干就干,叶纤红画了几款毛线帽和围巾,准备抽时间织出样品,再找地人加工。 编织的事,交到乡下去做就行,农忙一过,乡下妇女空下来,有些手工活计,肯定会抢着做。 想清楚这些,叶纤红打电话给妈妈,问她现在村里有没有织围巾的手工活。 听到否定的答案后,叶纤红就把自己的打算告诉她,问她能不能发货、验收和付钱。 叶妈妈自然应了下来。 于是叶纤红去了一趟解放路,找到一家专门卖毛线的店里,挑了些自己颜色的,装了满满两蛇皮袋,准备带回家先织一些围巾出来。 到家后,叶知书看到女儿从车里拿出一百多斤毛线,就有些惊讶。 倒不是毛线太多,而是少了。 “先做一批看看效果。”叶纤红说道。 这次只打算织一种款式最简单的围巾,其它相对复杂的,等自己设计好样式之后,再送回来。 至于帽子,难度就更大了,叶纤红暂时不考虑。 “织什么样的款式,有样品吗?”叶知书问道。 “没有,我织一条你看吧!”叶纤红拿来棒织,开始动起手来。 手工编织的毛线围巾,肯定没有羊毛围巾花纹漂亮,她会打算放到店里卖,是考虑到前世韩剧里的女明星,有千姿百态的围法,只要让促销员学会这些技术,给顾客围上看到效果,她们十有八九会想买的。 毕竟一条围巾又不贵,装扮得效果却很好。 因为用的都是平针,叶纤红只化了五个小时,就把一条围巾织好了。 “这个也太普通了吧!”叶妈妈有些不敢相信。“会有人买吗?” “我先帮你围上,你再看看简单不简单。”叶纤红回答道。 这条围巾的长度和宽度,跟那些女孩子自己织的尺寸差别很大,应该算是唯一的亮点。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大脑中至少有五六十种围法,这能让一条简单的围巾,发挥最大的装饰作用。 和妈妈站在镜子前,叶纤红帮她打上。 先来了一种平衡结,再来一个法国结,然后是三角形围法,不对称围法,把叶妈妈看得眼花缭乱。 这还是考虑到针织围巾的局限,如果是羊绒大围巾,大小可以当披肩的那种,方法还更多呢? 当然下一步她还是会打算做一些羊绒围巾,只不过要找厂家订制了。 “行了行了。”叶妈妈嚷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这款围巾是最百搭的一款,价格卖得也便宜,算是入门级的。”叶纤红解释道。“所以只要质量没有大的问题,放心织出来好了。” “工线怎么算?”叶妈妈又问。 这个才是关键,如果不划算,村里的女人未必有兴趣。 “你照以前那些手工的价格,加一两毛线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行,我知道了。”叶知书说道。 —— 两天后,安安期中考试,叶纤红虽然没有问弟弟准备得怎么样,免得给他压力,心里还有有些紧张。 于是在当天夜里,给他喝的开水里,悄悄加入一滴高浓度的灵液。 安安喝完后,继续看书复习,直到睡前脱衣服上床,发现身上有点脏,才发现身上又排出了不少污垢。 因为以前已喝过几次灵液,十五岁的安安身上的毒素其实很少,所以他才没有多想,洗了个澡后睡觉。 这一觉自然睡得极其舒服,第二天去上学,也感觉特别有精神。 六门课考了两天,才结束。 又过了一天,各任课老师手里的试卷全部改好,分数就统计出来了。 进入初三开始,每次统一考试,都会全年级排名,方便老师掌握学生的成绩情况。 当天放学回来,安安主动把六张已发下来的试卷交给姐姐看。 叶纤红接过一看,分数都不错,数学一百分加十分附加分,都考了102分,远远超过叶纤红的期望了。 “不错啊!”叶纤红算了算总分,正好520,如果中考能考到这个分数,进春晖稳了。“得了第几名?” “年级第九名。”安安故作镇定地回答。 “啊?年级第九名?那班级不是前五名了?”叶纤红吃了一惊,兴奋地去揉他的头发。“安安你实在太厉害了!” 安安站着没动,一付没什么大不了的模样。可是嘴角咧角的笑意,却出卖了他的真实心思。 “我给家里打个电话,让爸妈也高兴一下。”叶纤红激动地说道。 安安依然一付傲娇的模样,既不阻止也不鼓励。 “妈,向你报告个好消息。”叶纤红拨通电话,听到妈妈的声音,马上扒拉扒拉地把安安的成绩说了一遍。 “真的吗?小红,你没骗我吧?”叶知书有些不大相信。成绩一直中游的儿子,突然考到了全校第九名。“别让我白高兴一场。” “我怎么会骗你。”叶纤红叫道。“试卷就在我手里,难道还会弄错?” “哦,那真的太好了。”叶知书终于兴奋地嚷起来。“这个成绩能考上名牌高中,上大学就稳了。” “当然了。”叶纤红笑道。“安安可是准备考春晖中学的。” “如果能考上春晖中学,那我们办酒庆祝一下。”叶妈妈现在也大方了,笑着说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依然很兴奋,等胡向阳和苏思诗过来,又把好消息告诉他们。 一边说一边把弟弟夸了又夸。 “姐,你别老当着我的面夸我,很难为情的。”安安见姐姐不断地夸自己,听得脸都红了,埋怨道。 “那是你应得的。”叶纤红才不在意。“等你考上春晖中学,家里还要办酒席。等你考上大学,我还想摆流水席,请全村人来吃呢?” 安安一听,顿时无语了。 第四十五章安安当男模 新款冬装设计出来后,叶纤红看了看样品,改动了几个地方后,就叫他们下单到章诗萍的工厂,尽快把衣服做出来。 当然棉衣后背的天使翅膀图案,还是要刺上去,这是潮牌店里的服装,区别于其它店的标志。 除了昵大衣除外。 几天后,就有新款冬装加工完成,章诗萍考虑到叶纤红急着卖,陆陆续续把先完成的送过来,拿到店里销售。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款式太前卫,卖了两天后,新款的销路并不好。 “小红,你设计的冬装不好卖呢?怎么办?”朱亚婷又打电话过来诉苦。 “啊?不会吧?”叶纤红觉得不可思议。“你们问过顾客的意见了吗?是不是因为别的原因?” 这些款式算得上是前世的经典款式,没理由不受欢迎。 “这个我也搞不明白,得问专业人员了,要不你过来看一看吧?”朱亚婷确实不是个能解决问题的人,碰到这样的情况,只会一愁莫展。 “行,我过来。”叶纤红想了想,碰到这样的情形,确实必须当面看了才能下结论。 到了店里,看到那些新陈列出来的衣服,比别家卖的那些时尚多了,让她有种回到了前世的感觉。 难道真的是因为太前卫,大家还跟不上自己引导的潮流? 如果是这样,那只能想办法搞促销了。 用价格的手段,强行把这种新型的风格,推销出去。 随手从展示架上取下一件棉衣,这是件银灰色的不对称门襟短棉衣,叶纤红脱下外套后,换上去,又把拉链拉到底,拉好领口,照了照镜子。 很好看啊!叶纤红疑惑地想。 “怎么样?不好看吗?”怕自己看得不准,她又问身边的促销员和朱亚婷。 “你穿了自然是好看,但是顾客还是不会买啊!”朱亚婷苦恼地说。“总不能叫你在站在店里,穿给他们看吧!” 小红长得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 她的观念又前卫,什么样的衣服都穿得出效果,普通顾客未必有这个审美了。 “为什么不可以?”叶纤红一听,一下子有了主意。 前世很多自创品牌换季,都会在新产品出来时,请模特穿上后拍成画册,送给批发商促销用。 也会放大后贴在店铺的玻璃橱窗和墙上,作为宣传用。 人往往会有这样的心理,看着衣服穿在模特身上很好看,就会代入自己,于是有了购买的欲望。 所以才说女人是冲动的动物,经常会买一些不实用的东西。 如果出画册,自然得请模特和摄影师。 女装的模特,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自己也可以临时代一下。 男装也可以叫安安来做模特。 当然也可以请徐志豪来帮忙,给些模特费,他们肯定乐意。 至于摄影师,自己认识的人里,姜皓无疑是首选。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定了主意,等安安放学回家,和他说一声。 趁他周末有空,拍一组照片出来。 就是不知道姜皓有没有空,他的摄影技术肯定没问题,画册印刷肯定也有路子,只要愿意帮忙,就一切搞定了。 回到家后,他马上打电话给姜皓,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姜皓现在还在外地办事,听说周末一天就可以了,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见一切顺利,叶纤红终于放心了。 等安安放学,她把这件事跟他一说,安安自然没意见。 “要不,你把徐志豪也叫来,到时试一试谁更上镜。”叶纤红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两个男孩子气质完全不同,到底谁跟自家的衣服更搭,她一时也说不准。 “没问题。”安安爽快地回答。“他只要有钱赚,一定会来的。” 到了周末,徐志豪果然准时来了。 姜皓也从外地赶了过来,带着专业的照相机,过来帮叶纤红拍画册。 大家在家里坐了一会,喝了一杯茶,因为第一次合作,担心会有其它不知道的麻烦出来,所以决定早些出门,早些把事情办完。 几人一起出门,来到潮牌店门口。 “你想拍成什么样的效果。”姜皓望了望里面陈列的衣服,问道。 “各种效果都试试看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当然是希望达到明星街拍的效果,既能展示衣服本身的美,又能展示上身后的效果。” “行。”见叶纤红答得专业,显然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姜皓更加不敢随便拍了,免得在自己的专业方面,被叶纤红比下去。 于是三人各自穿上一套衣服,站在门口准备拍照。 “这样不行,光线效果太差了。”姜皓拿起相机,对准叶纤红,然后摇摇头说道。 今天天气其实不错,天气晴朗,秋高气爽,万里无云,但是用来拍照,效果似乎不好。 “那怎么办?”叶纤红问道:“要不去楼上的工作室?用灯光代替自然光。” 叶纤红自然见过那婚纱照是如何拍出来的,对光线确实要求非常高,现在又没有PS技术,如果不满意,想改也无法改。 “室内没有柔光箱、反光板等专业设备,就更不行了。”姜皓摇头说道。“要不,你们拿上衣服,我们去附近找个合适的地方?” 早知道会这么麻烦,自己带些设备过来就好了。 旁边不远处有火车站广场,非常空旷宽敞,应该适合取景拍照。 再远一点就是龙山公园,那边找个适合拍照的地方,应该也不难。 叶纤红自然没有意见,把朱亚婷叫过来,把要拍的衣服挑出来,放在一辆车上,一起往外走。 先来到火车站广场,姜皓让徐志豪站过去试了试效果,又换了个几个地方,最后总算找到了一个满意的角度。 “就在这里拍吧!”他说道。 “行,今天我们一切听你的指挥。”叶纤红笑着答道。 接下来先给徐志豪拍了几张,又就安安站过去拍,姜皓非常满意。 “让两人都拍吗?”叶纤红原先计划一个人就够了,现在两个人都拍了,就问了一句。 “两人的气质完全不同,为什么不各拍一套?”姜皓反问了一句。“也可以拍些合照,这样更有冲击力。” “那行。”叶纤红一听,觉得有道理,就没吱声了。 或许两个气质迥异的帅哥,穿着同一款衣服上照,确实会给人这样的感觉吧! 叶纤红望着站在一起的安安和徐志豪,还真有王俊凯和易烊千玺的味道。 说得客观一点,两人的体形都有当男模的资格了,长得帅,身体又好,最重要的是,还年轻得可怕。 拍完男装,接着拍女装,叶纤红展示衣服比他们熟练多了,拍摄速度自然也快起来。 一行人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把照片拍完了。 姜皓又问了画册和海报的尺寸、数量等要求,表示会帮忙叫人做好,再送过来,叶纤红连声道谢。 为了表示感谢,叶纤红邀请姜皓去家里吃饭,她打算亲手做一桌菜。 姜皓也没有矫情,大大方方地去了。 叶纤红郑重其事地从空间捉了鱼虾蟹出来,做成美食招待他,肉菜反倒没做几个。 姜皓长期在外跑,吃东西比较清淡,肉吃得少,不过喜欢吃海鲜河鲜。 对于叶纤红做出来看似简单,却极其美味的菜式,姜皓赞不绝口。 叶纤红还主动拿出一杯自己酿的葡萄酒,请他品尝。 这酒能解乏补身,最适合长期在室外工作的人,对姜皓肯定有帮助。 换了个人,她还舍不得拿出来呢? 姜皓平时话比较少,不代表没有心机。 对叶纤红这个人,他也非常认可,知道她有一些特殊的能力,所以也希望能亲近一点。 这次她打电话请自己帮忙,正是个好机会。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杯葡萄酒下肚,他的脸就红得像关公,一碗饭刚吃饭,就撑不住了。 叶纤红也意外不已,认定他身体已经出了问题,所以让安安和徐志豪一起动手,扶他到客房休息。 另外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柜上,等他醒来可以喝。 收拾完桌子,时间已到一点,安安要去毛老师那里学乐理,徐志豪一个觉得无聊,也回家了,屋里只剩下叶纤红一个人了。 叶纤红就有些郁闷,自己虽然不在意和姜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被人知道总归不合适,就想着叫谁来陪自己。 没想到这时传来敲门声。 叶纤红过去一看,居然是马丽莲来了。 “咦?你这个大忙人怎么突然来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自然那首歌的MV上市之后,她的演出邀约一下子多了几倍,几乎天天都得去演出,全国各大城市都跑遍了。 “唉,别说了。”马丽莲叹了一口气,“天天都忙得像陀螺,累死了。这次好不容易得了空,就跑来看看你。” “那真难得。”叶纤红笑骂了一句。“不过你来得正好,我正想找个人陪陪我呢?” “怎么了?”马丽莲好奇地问。 “安安出去上培训课了,客房还躺着一个男人,我一个人在家不方便。”叶纤红笑着解释了一句。 “没事。”马丽莲一听,就笑了。“你的性子大家都明白,没有人会在意的。” 和叶纤红熟了之后,说话就越来越随便了。 第四十六章马丽莲的心思 “说得轻巧。”叶纤红才没当真,招呼她坐下来。“如果你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单独在一起,你也不在意?” 马丽莲就答不上来了。 人都这样,嘴上说不在意容易,心里多多少少会有疙瘩的。 “对了,你结婚了没有?”叶纤红见她吃瘪,笑着问了一句。“如果没有男人,屋里那个倒是可以考虑?” “真的吗?”马丽莲眼前一亮。“是你家那位的朋友?” 自己现在虽然红了,可是身份摆在那里,就算再有钱,大人物依然当自己是戏子。 所以很多聪明的女明星,赚了些钱之后,如果碰到个好男人,就急急地嫁了。 因为她们知道靠这个不长久,等年老色衰,就来不及了。 对女人来说,找个好男人,远比事业更重要。 所以叶纤红一句玩笑话,她却认真起来了。 “当然了。”叶纤红笑道。“他叫姜皓,也来自京城。人长得帅,脾气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出生不简单。” 在叶纤红看来,马丽莲也是自己的朋友,介绍一些人给她认识,也是应有之举。 至于认识之后会不会成为好朋友,甚至情侣,那一切凭缘份了。 “谢谢你。”马丽莲扑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肩,激动地叫道。 “谢什么。”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你们能不能成为朋友,我可说了不算。” “我明白。”马丽莲笑道。“这种事随缘,我又不要你打保镖,有这个心就成了。” 她激动,不是因为有机会嫁入豪门,而是感激叶纤红的大方,愿意把自己打进她的朋友圈里。 身边也有个以前玩得好的小姐妹,因为机缘巧合,认识了一个实权大人物。但是还没有嫁过去,就开始防着她们这些老朋友,似乎怕别人挖她的墙角。 慢慢地她明白了原因。 这个世界上永远是那种有实力的男人少,想往他们身上爬的女人多,那个小姐妹也是把别的女人挤下去之后,才上位的。 所以她总担心有人会用同样的方法,把她踩下去。于是身边所有的同性,都成了她的假想敌。 所谓姐妹情,自然敌不过自己的利益重要了。 跟叶纤红认识后,马丽莲确实存了借她的关系,认识几个京城大人物的心思。 但是这显然没那么容易,毕竟每个人有这样的关系网,都会护得紧紧的,不愿意让别人踏入。 让她没想到的是,叶纤红居然这么大方,准备介绍朋友给自己认识了。 叶纤红的性格她多少了解一些,不是那种嘴里说得大方,心里却斤斤计较的人。 甚至可以说,她反而是那种嘴里跟你计较,心里其实会对你好的人。 “那行,你先坐下喝杯茶,等他醒了再介绍给你认识。”叶纤红受不了她的热情,把她按在沙发上,自己去泡了一杯茶递过来。 转头望了一眼墙角的自鸣钟,姜皓躺下还不到半小时,应该不会这么快就醒。 于是拿起织了三分之一的毛衣,继续往下织。 “咦,你居然也会织这个?”马丽莲惊讶地叫道。 “这很奇怪吗?”叶纤红反问道。“难道你有了男朋友,不会给他织件温暖牌毛衣?” “我不是这个意思。”马丽莲不好意思地说道。“可能是你给我的印象一直很能干,所以我无法想像你像别人一样,做这种小女人才干的事?” “你高看我了。”叶纤红笑道。“我一个在家,干得都是这种接地气的事,绝不会装高冷范。” 两人坐着瞎扯了一会,电视又一直开着,没话说时,就时不时瞄上几眼,时间很快过去了一小时,还没见姜皓出来。 叶纤红心里就有些嘀咕:难道姜皓的身体有严重问题,这葡萄酒短时间也吸收不了? 她会这样想,是参考前些日子戴老喝酒后的反应。 戴老毕竟年纪大了,喝酒后睡了大半个小时,也醒过来了,姜皓年纪得多,睡一个小时,应该醒了才对。 正纠结时,客房的门开了,看到姜皓神彩飞扬地从里面走出来。 “姜大哥,你醒了?”叶纤红站起来叫道。“过来这边坐,我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姜皓点点头,没有拒绝叶纤红的好意,在她们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 他其实半小时前就已醒了,起来时发现精神好了许多,下床走路时,双腿也轻快了许多。 只是鼻端闻到一股淡淡的异味,让他有些不习惯。 走进客房的卫生间,看到皮肤上居然有一层污垢,他皱了皱眉,脱了衣服准备洗澡。 谁知道肚子突然觉得不舒服,于是先蹲坑。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下子排出一股带恶臭的东西,让整个卫生间都被气味包围了。 他尴尬极了,怕叶纤红这个主人进房间,闻到这股异味,于是站起来打开换气扇,才算好受了些。 洗完澡后,感觉一身轻松,他这才觉得不对。 不管身上的污垢也好,排出的东西也好,都给人极不正常的感觉。 但是身体的变化告诉自己,以前经常困扰自己的小病小痛,现在已全部消失了,身体就像吃了灵丹妙药,好得不能再好。 这时候他就算再迟钝,也知道中午喝的那杯葡萄酒,是了不得的宝贝。 难怪叶纤红只给了自己一杯,其它人却没有,原来她是用这杯酒,表示了谢意。 以前大家都觉得叶纤红神奇,现在看来,还是小看她了。 只是她这杯酒的谢礼,也太重了些。 能靠一杯酒,就把自己的身体完全调理好,怎么看都价值千金了。 看来以后自己对她的事,得更上心一些才行,才对得起她对自己的帮助。 “这是我的好朋友马丽莲。”叶纤红先介绍道,又指了指姜皓。“这位是姜皓姜大哥,今天专门过来帮我拍冬装新款的画册和宣传海报——” “马小姐你好。”姜皓主动伸手跟马丽莲握了握。 不管对方是谁,看在叶纤红的面子上,他也得给足面子。 “你好,姜先生。”马丽莲见他态度平和,没有一点架子,顿时一喜,带着点娇羞回答道:“很高兴认识你。” 姜皓的态度,给了她巨大的信心,就算跟他成不了恋人,成为朋友还是有希望的。 叶纤红就有些好笑。 马丽莲这付样子,跟她平时大大咧咧的性格完全不同,看来真的对姜皓动心了。 女孩子都这样,碰到看对眼的男人,就会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小心翼翼地跟对方打交道,希望在对方的眼里,自己是最完美的。 问题是靠这样的手段获得的好印象,根本不能长久,稍一露馅,就全功尽弃了。 原以为马丽莲这样的年纪,早明白这个道理了,看来自己高看她了,对于感情问题,她还是一白痴。 姜皓倒不觉得意外。 外面很多女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份后,都用这种态度跟自己打交道,他早习惯了。 说到底叶纤红只有一个,就算当时她处在最困难的时候,依然落落大方跟自己几个打交道,还敢调侃赵大成和自己。 其它人谁有这个胆子? “咦?”三人聊了几句没营养的话之后,姜皓突然惊讶地叫了一声:“我怎么突然发现马小姐很眼熟?” “那就对了。”叶纤红大笑道。“马丽莲她最近有一首歌特别火,几乎每个人都听过了。你看她面熟,说明你看过她的表演。” 姜皓能认出来最好,免得两人聊了半天,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原来你就是那个唱《独一无二》的马丽莲啊!”姜皓这才恍然大悟。 “见笑了。”马丽莲并没有因为被认出来而欣喜,反而笑得有些不自然。 她原先希望跟姜皓再熟悉一点之后,再透露自己的职业,没想到这么快就戳穿了。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看不起自己?她暗暗担心。 “你那首歌唱得真不错,舞跳得更棒。”姜皓认真地说道。 前段时间回家,看到姐姐家十二岁的女儿,一个人在屋里旁若无人地扭动着身子,动作非常怪异另类,让他吃了一惊。 听了姐姐的解释,才知道侄女在学一段舞蹈。 姐姐在电视台工作,姐夫也在宣传部这一块工作,所以家里的文艺气氛比较,不会对唱歌跳舞这些文娱活动,带什么偏见。 女儿想学唱歌跳舞,也由着她的性子去玩。 那天吃午饭的时候,电视里恰好播放了这首歌的MV,在侄女的大呼小叫里,他第一次看到了这首歌的完整舞蹈。 老实说,他当时是非常激动的。 特别是跳到后面,开始像蛇一样扭动时,原本就身材性感的舞者,突然变得柔若无骨。那种带着性野性的独特魅力,竟然让他觉得刺激不已。 事后他都觉得不思议。 这些年他一直对性看得很淡,没想到第一次对异性有强烈反应,居然来自电视里的一个陌生人。 好在他平时性子就冷,寡言少语,倒没有人看出异样来。 那个性感尤物的形象,却已深深刻在脑海里。 “谢谢。”马丽莲注意地看着他的表情,见他说这话时,没有丝毫轻视的意思,才暗里松了口气。 看来姜皓并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转变态度。 第四十七章生意火爆了 “你这段舞蹈,应该是跟小红学的吧?”姜皓主动开口问道。 “你怎么知道?”马丽莲惊讶地反问。 这件事应该没几个人知道,没想到姜皓居然会知道。 “因为小红以前表演过一次。”姜皓的脸上露出笑容,显然想起了叶纤红那次在慕尼黑舞厅的表演。 “你的记性能不能别那么好?”叶纤红无奈地嚷道。“都过去这么久了,怎么又提出来说?” 这应该算得上是自己重生后,最大的黑历史了,她真的不希望一再被大家提起。 “你是说我妈第一次碰到你那次?”马丽莲显然也听她的妈妈说起过这首歌的来历,所以笑着问。 “你说呢?”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行,行,我不说。”马丽莲见她脸黑下来,边笑边讨饶。 “姜大哥,你有没有女朋友?”叶纤红问道。 她的观察力比马丽莲强得多,看到姜皓对她似乎真的有兴趣,八卦之心爆发,直接问道。 “还没有。”姜皓老实地回答。 他也猜到了叶纤红的心思,所以心里暗暗期待。 今天过来这边,真的来对了。 不但喝到了叶纤红精心酿治的葡萄酒,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了。还碰到了自己的春梦对像,那个身体像蛇一样柔软的女孩子。 想到她的身体,他感觉喉咙有些干,咕嘟一声,咽了一口唾沫,声音大得自己都吓一跳。 他连忙拿起杯子,掩饰地喝了一口水,这才装作若无其事的重新镇定下来。 “那我就把我的好朋友介绍给你。”叶纤红望着他强作镇定的样子,暗暗觉得有趣。“你觉得马小姐怎么样啊?” 姜皓下意识地抬头望了马丽莲一眼,见她一脸期待地望着自己,一颗心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想说什么,却因为慌张,一口气倒灌进喉咙,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 “姜大哥,我只是给你介绍女朋友而已,你不用表现得这么兴奋吧?”叶纤红一见,顿时觉得这件事有戏,忍不住调侃起来。 “小红——”马丽莲就算再傻,也看出了姜皓对自己也有好感,顿时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见小红一再拿姜皓开刷,不依地叫道。 “你不会吧?”叶纤红不敢置信地瞪着她。“别人都说媳妇领进门,媒人扔过墙,你们倒好,现在才刚认识,就一起对付我这个媒人了——” “哪里有?”马丽莲是个直性子,论嘴皮子,自然只能认输。“我是看姜先生咳得厉害,所以叫你别再刺激他了——” “行,行。”叶纤红笑道。“既然你心疼他,就去帮他拍背顺气。一会儿一起去外面走走,免得我这个大灯炮影响你们。” 马丽莲原本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两人刚认识,不适合表现得太主动。可是又不想错过这次机会,于是强忍着害羞,真的走到姜皓的后背,轻轻地帮他拍了几下。 姜皓只是岔了口气,并没什么大事,咳了几下气就顺了。 见她此时站在自己的身后,温柔地替自己顺气,顿时有些感动。 以前一直跟女孩子保持距离,人生第一次跟一个心动女生靠得这么近,心脏不争气地又开始快起来,鼻端似乎闻到了女孩子特有的气息,整个人都要醉了。 叶纤红这时才注意到,姜皓这个圈子里年纪最大的男生,居然还是纯情小处男,看到女孩子的反应竟然这么生涩,让她都不好意思再捉弄了。 “你们下午如果没急事,不如去看电影吧!”叶纤红想了想,提醒道。“虞城是小地方,我也想不出其它节目了。” 既然两人有一见钟情的倾向,自己这个媒人只好提前退出了,让他们单独在一起,说不定感情发展会更快。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真的说不好,刚才还以为两人成功的希望很小,没想到一下子看对眼了。 “咚咚咚——”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叶纤红一听就知道弟弟回来。 或许是因为喝多了灵液,弟弟爬楼梯特别轻松,每次回家时,喜欢一口气跑上来,而且每步隔了两个台阶,所以脚步声才会这么重这么有节奏。 “姐——”门外果然是安安,他开了门后,随口叫了一声,然后看到屋里还有两个人,就不好意思地住了口。 “课上好了啊!”叶纤红问道。“怎么样?乐理课难不难?” “还好。”安安回答道。 说话间,已关了门,提了袋子走到客厅中间,把袋子放到桌上,从里面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咦?安安在上音乐培训课啊!”马丽莲听到了,惊讶地叫了一声。“你想通了?准备让安安学唱歌了?” “什么叫想通了?”叶纤红不赞同她的观点。“男孩子嘛,如果学习之余,还有精力,学学琴棋书画,陶冶一下情操,有什么不对吗?” “小红这话说得有道理。”姜皓插嘴道。“学音乐不一定是为了表演,可以是一种修身养性,古人说,善琴者通达从容,善棋者筹谋睿智,善书者至情至性,善画者至善至美,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姜大哥不愧是搞艺术的,总结得真好。”叶纤红心悦诚服地回答道。 马思莲就有些尴尬,她以前一直劝叶纤红让安安学学音乐,男孩子长得帅,唱歌跳舞都不错,可以往之方面培养一下。 没想到小红的想法跟自己大相径庭,她让安安学这个,不是为了谋生,而仅仅是兴趣爱好。 这比自己的境界高出一大截了。 “你别多想。”叶纤红见马丽莲说不出话来,安慰道。“我们就事论事,没有觉得你唱歌跳舞有什么不对。” “我知道。”马丽莲强笑了一下。“你不是那样的人。” “姜大哥,你把她带走吧!不管去哪里?我受不了她了——”叶纤红大声嚷道。“以前多么耿直的一个人,见了你之后,就变成多愁善感的林妹妹了,我担心自己再说出伤害她的话——” 姜皓一听,脸上的笑容也僵了僵。 好在他也知道叶纤红的性子,不是在赶自己走,看时间也确实不早了,就跟叶纤红告辞。 “马丽莲,你别装模作样了,快跟姜大哥走。”叶纤红见她坐着没动,知道她不好意思主动,就催了一句。 马丽莲这才灰溜溜地站起来,跑在姜皓的后面,一起往外走。 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轻快的脚步却出卖了她内心的喜悦。 等两人离开,叶纤红关上门,才叹了一口气。 今天的事真是诡异了。 这风马不相及的两个人,居然会一下子看对了眼,真的太怪了。 但愿姜皓家里的长辈,别嫌马丽莲的出身才好,否则两人现在开开心心的,最后很可能悲剧收尾。 马丽莲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可没资格跟人斗,最后吃亏的肯定是她。 —— 又过了几天,姜皓亲自把海报和画册送过来了。 叶纤红来到潮牌店门口,看到店里的小姑娘,正在往橱窗贴海报,叶纤红凑过去看了看,姜皓的技术真的不错,把自己拍得非常漂亮…… “谢谢啊!”叶纤红向他道谢。 “大家都是自己人,就不用客气了。”姜皓笑着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也不在意,“你可以进店看看,有没有看上的衣服,自己穿也好,送人也好,虽然算不上高档,不过都是我设计的,应该还不错。” “那我就不客气了。”姜皓居然一点也不矫情,直接就到里面,开始挑起来了。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见原本那么清冷的一个男孩子,突然变得接地气起来,一时间之间,有些不习惯。 难道是跟马丽莲接触之后,受她影响,性格变开朗了? 其实也有可能。 等姜皓出来,看到他手里不但拿了男装女装,还有几件尺码比较小,应该是少女穿的衣服。 见叶纤红奇怪地望过来,姜皓搔搔头解释道。“不是给马丽莲的,我侄女十二岁,身高都有一米六了,特别臭美,我看你的衣服非常漂亮,她肯定会喜欢。” “是吗?”叶纤红望了望他手里的衣服,叹了一口气。“还是我帮你挑吧?你这几件,她未必会喜欢。” 叶纤红挑了几件小姑娘特别喜欢的衣服,装进袋子里,交到他手上。 “谢谢。”姜皓随口说道。 “都说自己人不用谢了。”叶纤红回答道。“真的不用替马丽莲挑两件衣服?” 姜皓被说得有些困窘,犹豫了一会,终于回答道:“那你再帮我挑两件吧?我付钱给你——” “瞎说什么,谈钱就俗了。”叶纤红快步走过去,拿了两件衣服,送到他手里,见画册已卸完,催促他回去。 等姜皓离开,叶纤红望着被海报装扮一新的店铺,心情也开朗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海报的原因,店里的生意一下子好了起来。 第二天中午,朱亚婷打开电话,说店里的冬装,被卖得七七八八了。 “你通知章诗萍没有?”叶纤红大声问道。 “通知了。”朱亚婷回答道。“那边有做好的,她马上送过来。”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你等一下再打个电话给她,叫她帮我们的货先赶出来。” 以她和章诗萍的关系,她肯定不会拒绝。 “知道了。”朱亚婷回答道。 第四十八章真实的杨云霞 服装店生意火爆,叶纤红又可以轻松一下了。 这天上午,她一个人在家织毛衣,接到了罗叙打过来的电话。 “罗经理,是那件事有结果了吗?”叶纤红问道。 自从那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后,她就没有再关注,对罗叙来说,再大再难的事都处理过了,这种小事应该难不倒他? “暂时告一段落了。”罗叙回答得依然很简短。“那个叫杨云霞的女孩子,在老家已经呆不下去了。” “你做了什么?”叶纤红想笑,又笑不出来。“你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了一些事抹黑她吧?”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那她倒得好好思考一下怎么用这个人了。 对敌人反击当然不能手软,但是也不能没有底线,这是叶纤经比较纠结的地方,她难以接受罗叙用这样的手段对付杨云霞。 “放心啦!”罗叙似乎感受到了叶纤红的情绪,话比往常多了一些。“她的黑历史比我想像的还多,随便爆一些出来,就让她被全厂同事孤立,老板也开除了她——” “真的还是假的?”要达到开除的地步,那她做的事,真的可能很严重。 “在厂里上班之际,她断断续续偷拿了价值上千的产品,偷卖给外面的废品站。”罗叙解释道。 张云霞在一家小型的电器厂上班,厂里主要生产电源线的各种插头,这些电源线拿到外面,可以卖不少钱。 因为是小工厂,管理松散,工人进出基本没有人管,给了她做手脚的机会。 叶纤红一听,骇然笑了,看来自己还真没判断错,这样性格的女孩子,手脚果然不干净。 “那在村里呆不下去,又怎么了?”叶纤红又问。 罗叙总不可能把她在厂里发生的事,全部传到村里吧。 “这个就更夸张了,她居然借谈恋爱的机会,收男友的礼物。”说到这个,罗叙也有些吃惊。“你一定不敢相信,她现在已跟十几个男的有过恋爱关系,收了人家口红、银饰、衣服、零食等无数礼物,被爆出来之后,那些男的都去找她算帐,很多人还是一个村的,很多家长还上门骂呢?” 叶纤红目瞪口呆,这个杨云霞还有这样的本事,自己真是小看她了。 其它小毛病如果被人说出来,估计一段时间过去,大家就忘了。 涉及到一个女孩子的人品,出了这样的名声,往后谁家也不敢跟她家结亲了。 这样看来,杨云霞估计会跟她哥哥一样,离开虞城去外面闯荡。 不过九十年代初,本来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如果她去外面闯,说不定还真的能被她走出一片新的天地呢? 这次似乎发力过猛了,应该把她留在虞城的,叶纤红暗想。 又想,就算她去外面闯出来了,自己何尝不在成长,难道还担心她将来给自己添麻烦? 至于杨云霞是拿什么骗得关引娣和那个女同学上钩的,叶纤红这时已没兴趣知道了? 知道又如何? 有的人天生就没有大是大非观念,为了一点点利益,就会背叛朋友。 这种人越早认清越好,免得以后惹来麻烦。 挂了罗叙的电话,叶纤红呼出一口气。 前世自己把杨云哲兄妹当成最好的朋友,难怪后来被他们害得这么惨,实在是自己眼睛瞎得太厉害,居然把两头恶狼当成忠犬。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如果不是让罗叙查了查,怎么会知道杨去霞居然会是这样一个人? 吃过午饭,又接到爸爸的电话,说他已到了潮牌店,把围巾全部送过来了。 叶纤红连忙挂了电话,出门去见爸爸。 那辆皮卡停在隔壁的一条弄堂里,车上的货已全部卸好了,爸爸站在门口,等她过来。 “爸,你怎么有空过来?”叶纤红走到他面前问道。“好了打个电话过来,让我去拿就行。” 她主要是担心爸爸车技还没过关,开到市里比较麻烦,街上路小车多,人又乱挤,很容易出事。 “我现在正好没事,就给你送过来。”郑建国最近的脸色比以前白了点,不知道是因为太阳晒得少了些,还是空间的食物吃多了,有美白效果。 “看来你的驾驶技术很高了。”叶纤红就笑。“妈呢?拿到驾照没有?” “应该差不多了。”郑建国听女儿夸自己的驾车技术,就有些得意。“不过让她亲自开到虞城,估计还早得很。” 女人大多胆小,特别是这种中年妇女,很多学会驾照技术后,只敢在短距离开一下,车况稍一复杂,就晕菜了。 “那就好。”听说妈妈也快考到了,叶纤红就忍不住好笑。“只要多开开,胆子就练大了。” 走进店里,安排朱亚婷把围巾的帐做进去,购买毛线的发票她还留着,一起交给她。 “爸,你天冷了,你挑两件棉衣吧!”见爸爸身上穿了件旧棉衣,叶纤红挽着他的手,走进店里说道。 “这衣服太年轻了吧!爸怎么穿得出去?”郑建国望了眼那些花里胡俏的棉衣,有些傻眼。 “没事,我帮你挑一件稳重一点的。”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那些香港人,七十多岁了,还照样这么穿呢?爸你才多大?” “那怎么能比?”郑建国接过一件深灰色的卡其面料棉衣,有心说不要,又拗不过女儿的劝说,只好脱了外套,接过来穿上。 “还不错。”叶纤红在一边点点头。 这件棉衣算是所有衣服里,最不挑人穿的款式了,也是考虑到有的虞城人会非常保守,所以她又设计了几款这种类似前世七匹狼、利郎风格的商务型茄克。 郑建国看了看,虽然觉得年轻洋气了些,不过想着自家现在今非昔比,自己也不能穿得过份老气,丢女儿的脸,终于没有反对。 叶纤红见爸爸接受改变,宽慰地笑了,又拿了一件类似风格的衣服和两条裤子,叫他试了尺寸。 最后又帮妈妈带了件芥末绿的修身小风衣,一件银灰色的不对称短款棉衣。 妈妈以前身子特别瘦,现在虽然恢复了许多,身材还是比较瘦削,穿这种偏紧身的衣服,更显年轻。 郑建国没办法,戴上衣服回去了。 叶纤红回到店里,看到促销员正在问朱亚婷,这些新到的围巾怎么卖呢? 大概估算了一下毛线的成本和手工成本,叶纤红把价格翻了一倍,凑了个整数,打算先照这个价卖卖看。 如果销路不错,那就多开发一些出来,要知道这种小配饰看着单价不高,利润却是很可观的。 当然要卖个好价钱,怎么围效果最好,也是个重要的因素。 叶纤红叫过朱亚婷,决定先把围巾的几种经典围法教给她,再由她抽时间教给几个促销员。 两人站在离收银台最近的穿衣镜前,叶纤红开始给她做示范。 朱亚婷学得很认真,很快就全部记住了。 叶纤红把围巾交给她,让她再试一遍。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朱亚婷学别的东西不灵,学这个却有如神助,不但全部记住了,还用巧手整理了一下细节,感觉比原来的造型更好看了。 “原来你的强项是在这里?”叶纤红就笑。“那以后橱窗布置这一块,你要多用点心思了。” “嗯,没问题。”朱亚婷笑着答道。 她以前是没自信,所以干活有些缩手缩脚的,在店里碰到麻烦时,就会下意识地找叶纤红,总觉得自己笨,想出的主意只会越帮越忙。 现在被叶纤红一夸,才发现自己的手其实很巧的。 于是挑了几款颜色各异的围巾,去给橱窗的模特围上。 还别说,加了围巾之后,模特身上的的时尚效果,又浓了几分。 甚至有几个路过的年轻人,看到朱亚婷的动作,忍不住走进来,想买一条围巾,让她教自己怎么围。 朱亚婷自然不会拒绝,细心地帮他们打理好。 看到这一步,叶纤红放心了,离开潮牌店,先回家。 她决定抽时间,再找一些围巾的款式出来。 其实最合适的还是羊绒围巾,不过这时候未必找得到,只能试试看能不能找些仿羊绒的面料。 到家后,叶纤红打电话给章思诗,问起这件事。 “这很容易啊!”章诗萍叫道。“只要你说出要求,南边有很多厂家,专门做这种围巾的。” 叶纤红这才知道,深圳广州那一带,早已有厂家在给国外贴牌生产她说的这种围巾了,只要你给钱,什么样的款式做不出来。 “那行,我等一下画一些草图出来,到时你帮我联系厂家做。”叶纤红直接说道。 以两人的关系,她已不会再跟她客气了。 “没问题。”章诗萍回答得更爽快。 放下电话,叶纤红才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了。 其实到了九二年,因为大量的香港人进入,深圳特区和广州那一带,已有无数家港人办的工厂。 相比于内地的成本,香港那边实在高得太离谱了,所以几乎每个香港商人,都把工厂搬迁到深圳这边,以赚取更多的利润。 第四十九章戴老求兰花 小胖子程凯明自从叶纤红家拿走那盆兰花后,打通了学校和虞家的关系,花木公司的生意一下子好了起来。 这天早上,又从南边进了很多新培育成活的苗木,想到叶纤红曾经提醒过自己,想要一些少见花草果木幼苗,于是给她打了个电话。 “叶小姐,你现在有空吗?”程凯时问道。“今天公司有新的苗木运到,品种应该算是近期最齐全的了,要不你现在过来挑一挑?应该有你喜欢的品种。” “是吗?”叶纤红一听,非常高兴。“那我马上过来。” 她顾不得准备午饭,下楼开车往东,来到程家所在的苗木公司。 因为这边只是一个类似仓库的临时交易中心,面积超过两百平米的院子里,上面建了玻璃顶棚,底下各种各样的架子上,放了很多栽了花草的花盆,地上则东一堆西一堆,放着底下包着泥土的苗木,供人批量购买。 叶纤红刚一走进院子,就看到小胖子向她打招呼。 “叶小姐,你跟我来。”程凯明热情地招呼叶纤红往里走,边走边向她介绍花木的品种。 叶纤红没有客气,每当程凯明介绍到一种她感兴趣的果木时,就会停下来,拿二三株放到程凯时手里的小推车上,等到走完,上面已有六七十株苗木了。 “那边是花草,你也看一看。”程凯明又带她去看那些盆子里的品种。 推车上这些苗木,加起来不过几十块钱,全部送出去了,他也不会心疼。 “行。”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又一路走过去,把自己喜欢的放到推车上。 等到全部走完,两人都一头汗。 “我们回办公室喝杯茶。”程凯明抹了抹汗,带叶纤红回办公室。 两人在里面坐下来,叶纤红掏出手帕擦去脸上的汗,望了望办公室。 这里应该是小胖子的办公室了,里面布置非常简单,除了一套转角沙发,一张写字台,两把椅子,就只剩下一只书柜和一台饮水机了。 “你看的书还真不少?”叶纤红见上面居然有《资治通鉴》《三国演义》《二十四史》这样的大部头书,忍不住揶揄道。 “嘿嘿,装给人看的。”程凯明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就一粗人,哪里看得懂这些?” “是吗?”叶纤红笑道。“你一粗人,做生意的头脑可一点也不简单啊!” 在她的眼里,这个小胖子虽然看起来笨笨的,好像没有心机的样子,其实这样的人才是最厉害的。 因为对他防范少,自然而然会信服他,于是不知不觉就着了他的道。 当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是相比较而言,同样两个人谈合作,肯定更愿意跟他这样的人合作,这倒是可以肯定的。 就像自己的兰花,如果换了个人过来谈,她不卖就不卖,就算再撒泼打滚也没有用。 但是小胖子就不一样,几下就让自己心软了,然后心甘情愿地卖给了他,这就是本事。 就是因为看出这一点,叶纤红才愿意跟他继续来往。 跟聪明人谈合作,自然好过跟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打交道,这是叶纤红总结出来的处世原则。 “叶小姐太抬爱了。”程凯时不紧不慢地捧了一句。 “算了,你想装傻,就继续装。”叶纤红今天过来的目的已达到,身上的汗也收干净了,没必要再呆在这里了,于是准备告辞。 “嗳,吃了午饭再回去啊!”程凯时连忙挽留。 “不用了。”叶纤红拒绝。“你帮我把这些花草放到车上就行。” 今天这次过来,收获真不错了,想到空间里又多出二十多种水果,近三十种花卉,光想想就让她兴奋不已。 她希望早点拿回家,马上种上去,早日采摘果实。 开到半路上,叶纤红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车子停好,打开汽车后备箱,把所有植物全部收进了空间。 到家后,连中饭也没心情吃,先进了空间,把这些果树和花草种好。 曾经盼望在空间建一座果园,这一次弄到这么多品种,应该能实现了。 只有一些草本的水果,像草莓、西瓜、哈密瓜这些,还没有找到。 忽然想到西瓜籽这些,种子商店应该也能买到,于是又打开门出去,去了一趟凤山路的种子商店。 西瓜、哈密瓜等常见的种子,还真的都有,叶纤红也没多买,各买了一包回家。 等这些全部完成,叶纤红才心满意足地拍拍手,从空间出来。 她越来越发现,当自己完成一件长久以来想做的事之后,就会有种满足感。 看时间已过了两点,肚子真的有些饿了,于是煮了碗三鲜面,对着电视吃下去。 刚吃完,电话响起来了。 “是小红吗?”是戴老的声音。 “是我,爷爷。”叶纤红有点忐忑地叫道。“你有什么事吗?” 戴老很少主动打电话过来,像现在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有事发生了。 “没事没事。”戴老呵呵笑道。“就是想问问你,你卖给别人的那种兰花,现在还有吗?” “如果是爷爷要,没有也得有啊!”叶纤红一听,反而松了口气,笑道:“不过我上次好像送了一盆过来,难道已经送人了?” “没有。”戴老回答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想要你最近卖掉的那种变异兰花,品种比我现在这盆好。老领导马上要过生日了,他喜欢兰花,我想拿一盆这种罕见的兰花给他祝寿。” 对戴老来说,老领导生日临近,送什么东西就成了件头疼事。 如果是以前,把小红送给自己的烧酒杨梅,当作礼物都拿得出手了。 可惜小红最近送了他一瓶葡萄酒,那酒的功效比杨梅烧酒好多了,这时候拿出来,就有些不够了。 于是又寻思找些奇花异草,送给老领导。 老领导年纪大了,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养花种草,既锻炼了身体,又能修心养性,保持身体健康。 小红最近卖兰花的事,他并不知道。 但是帮他物色奇花异草的那个手下,在打听到虞老爷子手里得了一盆顶级的兰花之后,又去追查来路,发现是叶纤红卖出去的,就汇报给戴老。 戴老知道叶纤红的性格,对钱看得不重,不会为了几万块钱卖掉兰花。 唯一的可能是,她手里还有这样的宝贝,所以才卖了一盆。 所以他尽管有些不好意思向干孙女开口,最后还是直接打电话过来了。 “哦,卫老爷子生日到了。”叶纤红一听,心里更加放心了。“我确实还存了一盆,那我等一下给你送过来吧!” 别人要,她或许要考虑一下,戴老要的没必要犹豫了。 “行,那爷爷就厚颜收下了。”戴老虽然知道小红肯定不会舍不得,听她说得这么自然随意,心里依然有些感动。 一开始自己确实能帮干孙女一些忙,但是现在自己的作用越来越小,反而不断要向这个干孙女求助了。 “爷爷,你客气什么呢?”叶纤红笑道。“我现在来你家拿东西,可从来不客气的。” 前段时间去戴老家,把他那边贮藏室里的东西,有用的全拿走了,比在自己亲奶奶家都随便。 “好,不说不说。”戴老边笑边说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进了空间,挑了株品相更好的程梅,找了只花盆装起来。 因为以前买花时,有的是带花盆买过来的,种到空间后,空花盆就放在一边了,现在空间有十几只空盆放在那里。 反正给戴老后,他肯定会重新找花盆移植,所以叶纤红随便拿了只盆种下之后,就拿出空间,准备出门了。 路上忽然想到,卫老爷子过生日,不知道会不会邀请自己? 如果通知自己了,那也得准备礼物才行啊! 不过想到空间里宝贝这么多,倒不需要过份担心了。 到了戴老家,看到他站在院子里等自己,叶纤红把手里的花盆放在桌子上,让戴老观赏。 “这兰花确实奇特。”戴老观赏了半晌,才开口道。“页子的颜色和形状都发生了变化,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时候居然已长出花苞了。” 叶纤红虽然也喜欢种花养草,但更多的是享受这个过程,不会像戴老这样,去研究变异什么的。 不过见戴老迷成这样,也觉得安慰。 老人年纪大了,最怕没有爱好的东西,那样整天无所事事,最是伤身。 “老领导和振华还没商量好,今年怎么庆祝。”戴老从兰花身上移开视线,对叶纤红说道。“等定下来了,你和我一起去拜寿吧!” 小红把花给自己了,再准备礼物肯定来不及了,反正往年都是自己一个人去的,今年带小红去也没关系。 最主要是老领导见到小红,肯定会很高兴。 “好的,爷爷。”叶纤红怎么会拒绝,笑着答应下来。 陪着戴老坐了一会,直到四点钟才回家。 回到家里,忽然想到向阳的事,又一阵嘀咕。 上次卫振华口口声声说帮他调离岗位,可是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是没动静,不会是忘了。 如果是真的,那这次见到自己,他不知道会不会尴尬。 第五十章胡向阳调职 让叶纤红没有想到的是,当天胡向阳回来,就说了自己工作即将调动的准确消息。 从明天开始,他将脱下身上的警服,调到市府办公室的行政管理科,担任正职科长,正式成为正科级干部。 叶纤红也为他很高兴,二十三岁就能升到这个位置,绝对是全国少有的火箭速度了。 苏思诗却在一边泼冷水,说升得太快,会成为所有人的妒忌对象,反而不利于成长。 “没事的。”叶纤红却相当乐观。“聪明人看到你这样年轻的科长,主动会退避三舍,不敢冒犯你。只有傻瓜才会盯着这个不放,那种人想踩就踩,需要在意吗?” 胡向阳被叶纤红霸气外露的话惊住了。 原以为小红一直是内敛和低调的,没想到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刚接到这个消息时,他也有些担心自己升得太快,害怕自己会成为众矢之的。 但是小红的话更有道理。 确实,不管在哪里,都是以实力说话的。那些一脚可以踩死的炮灰,自己用得着在意他们的感受吗? “小红,你变了。”苏思诗目瞪口呆地望着叶纤红,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我哪里变了,只是说出了一个事实而已。”叶纤红笑着拍拍诗诗姐的肩,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 以前什么都没有,自然得低调低调再低调。 现在自己什么也不缺了,除了年纪不到,不适合做一些超出年纪的事,免得被人说事出反常必有妖,而来找自己的麻烦。 “姐夫,你以后不是警察了?”屋里几个人里,唯一不高兴的是安安。 在他的眼里,警察多神气,可以骑边三轮,可以穿着警察制服,还可以带着手铐和枪。 以后到办公室里上班了,那跟普通人有什么两样? “是啊!”胡向阳就得意地笑。“可是我升官了啊!现在相当于西关镇派出所所长了,你说这样好不好?” “我还是喜欢你当警察。”安安依然这样说了一句。 叶纤红就无奈地笑。 青春期的男孩子,最是崇拜英雄,穿着制服的警察,在这个时代里,确实是英雄的象征,难怪安安会这么在意。 “那我努力升官,以后当虞城市警察局长好不好?”胡向阳也不想让自己的小舅子失望,笑着问了一句。 “这个主意可以。”安安想了想,总算认同地点了点头。 于是端出来饭菜,一起吃晚饭。 吃过晚饭,胡向阳就出去了。 他将调职的事,小范围内已传开了,几个兄弟都很兴奋,要他出来庆贺。 原本希望叶纤红也一起出来,被她拒绝了。 男孩子在那种场合,肯定会打闹得比较疯,玩起来也自在,她一个女孩子夹在一边,只会影响他们的气氛。 赵大成他们也没在意。 叶纤红比较大气,不会介意他们胡闹的,只要不超出底线就行。 何况以他们现在的身份,也不适合去那种不清不楚的地方。 几人今天准备到酒吧喝酒唱歌,虞城这样的酒吧只有一家,收费也不低,他们自然不担心这个。 “你怎么不一起去?”苏思诗反而有些惊讶。“就不担心他们玩疯了,做出出格的事?” 男朋友升官了,作为女朋友,当然得陪在他身边。 在家再乖再老实的男人,在外面喝了点酒,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何况身边那么多朋友,有时候瞎起哄一下,就会做出过份的事。 那时叶纤红就哭都来不及了。 “放心,他们不会的。”叶纤红很有把握地回答道。“他们今天去哪里玩,也向我报备过的。” “嗬——原来如此。”这样子轮到苏思诗冷笑了。“原来一切尽在你掌握,难怪你这么大方。” “那不是很正常?”叶纤红笑得很得意。 酒吧里,胡向阳、赵大成、小方、温俊、还有蒋建辉几个人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吹牛打屁,柏厦镇派出所副所长吴国勇,自然也过来凑热闹了。 因为胡向阳的原因,上次李所长出事后,他被提拔为副所长,成了实权人物,所以一直紧紧跟着胡向阳。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胡向阳现在虽然跟自己同一级别,但是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开。 没想到这么快他就走到自己前面了。 现在胡向阳才二十三岁,就升到正科,而且是市政府最热门的行政管理科,那可是给市里领导直接服务的,升职最快了。 说不定几年后,升到副处甚至处级干部,那时候就是市领导了,可以直接升自己的职了。 吴国勇光这样想想,就觉得激动不已了。 “我怎么听说小方和赵大成,这次也要升职?”蒋建辉也是消息灵通人士,笑着问胡向阳道。 “没错。”胡向阳笑着望了望赵大成和小说。“小方这次接我的班,到西关派出所担任副所长,而大成升为刑侦队副队长。” “啊?”温俊惊叫一声。“你们几个全成为科级干部了啊?那我以后得叫你们领导了?” “现地都可以叫了。”蒋建辉起哄道。 赵大成倒无所谓,小方却有些不好意思。 说起来他也是沾了胡向阳的光,因为上面有人要提拔他,原来的位置就空了出来。 考虑到叶纤红的家在那里,得有一个熟人坐镇派出所,免得她的家人以及事业被骚扰。特别是大棚蔬菜项目马上就要开始,为了给她们保驾护航,于是肖市长推荐了小方。 至于赵大成,刚好刑侦队有个副队长空缺,自然也给他补上了。 说起来小方是真的靠及时站队,才获得了升迁。 赵大成却是性格使然,倒没急着升职。这次胡向阳居然升到正科级了,两人的差距拉得太大了,他才忍耐不住,用关系让自己也上了一个台阶。 好在众人现在都算得上见多识广,倒不会对这些大惊小怪。 一席人一直玩到十一点,才分别回家。 胡向阳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去了叶纤红的家里。 因为升职,他有些控制不住情绪,需要跟小红一起分享。 叶纤红此时还没睡觉,一个人在空间检查今天新种下的苗木,给几样她认为比较重要的水果,浇了些稀释的灵液。 她现在最希望的是,让荔枝树、龙眼树、芒果树、弥猴桃和樱桃快快成长,能早日开花结果。 因为前世一直生活在深圳,她对这几种当地常见的水果,有特别的感情。 至于弥猴桃和樱桃,则是虞城本地非常有名的水果,也是她最喜欢的两种水果的味道,她希望在空间种植后,能变异出更好的品种。 可惜没有蓝莓的苗木,这让她有些失望。 至于像车厘子这种进口水果,现在当然不容易搞到苗木。 花卉品种这次也搞到了不少,有郁金香、玫瑰、百合、非洲菊、向日葵等等,全是叶纤红喜欢的花草。 想到空间里,以后可培育出一块七彩花田,叶纤红就兴奋。 往后心烦了,可以进空间赏花解闷。 等到打理好花草,她才到世界之树下面盘腿坐下来,准备今天的吐纳和修炼。 上脘穴冲破后,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巨阙穴了。 它位于心口垂直向下一寸处。巨阙的本意,就是指胸腹上部的湿热水气在此聚集。所以又称它:在为神气通行之处,犹如心君居所之宫门。 叶纤红现在已不像以前,只会盲目地运气真气,反而是细细理解各个穴位的含义,考虑它对应的病理。 像巨阙穴,明显是身上的湿热水气的聚集地,也就是说,身上湿气重,这里肯定会郁结大量的湿热气体,影响心脏与身体其它部位的气血交换和运行。 虞城这边流行刮痧,目的就是把身上的湿气拔除。有的地方则流行拔罐,目的都一样。 叶纤红记得前世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张图,有人在巨阙穴拔罐后,发现拔出大量的紫色小水泡。 当时有人大惊小怪,各种猜测都有,现在叶纤红明白了,这里本来就是除湿气最重的穴位,身上湿气重,有紫色的水泡才正常。 大家都认为,身上湿气重了,就会感到疲劳,四肢无力,精神怠倦,懒得动弹。 说到底,就是血液运行被堵住了。 那么打通这个穴位,是不是身体会变得更轻灵,心脏因为输血线路更顺畅,压力也更小,能得到更好的保养? 叶纤红大脑飞快运转了片刻,开始运行真气往上而去。 这段筋脉已运行了大半个月了,因为离丹田越远,冲刷难度越大,所以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到尽头。 叶纤红也不着急,照着平时的速度不紧不慢地运行着,等到哪一天世界之树又有灵液分泌出来,打通巨阙的日子就不远了。 下一刻,只觉得身子一震,原来一股灵力十足的气体又被自己吸入后,快速往丹田而去。 原先平缓的真气因为丹田突然灵气暴涨,转换成真气后,猛地顺着任脉朝上冲去,叶纤红只觉得原先动弹不得的血管,被猛地冲开,进入了自己等了好久的巨阙穴。 穴位一打通,里面的杂质全部被排出体外,叶纤红只觉得胸口似乎流了很多汗。 等睁开眼睛,发现胸口流的哪里什么汗,分明是一滴滴仿似浓痰似的粘液。 叶纤红恶心极了,连忙站起来到河边清洗。 看来这是藏在身体最深处的湿毒,直到今天才彻底排出来。 难怪世人都说湿气最难去除,自己喝了这么多灵液,身体已比普通人好了不知多少,巨阙依然积存了这么多湿毒。 第五十一章美食街启动 全身洗干净之后,叶纤红出了空间,正准备睡觉,外面传来声音,叶纤红听了一下,知道是胡向阳来了。 除了自己和弟弟,也只有他有这里的钥匙。 至于他这时候来干什么,不用猜也知道。 叶纤红觉得胡向阳跟自己一样,在遇到大喜事时,喜欢一场激烈的物理运动,来发泄内心的喜悦。 她跟胡向阳也有些日子没有亲热了,今天当然也不会拒绝他。 胡向阳进了屋,看到叶纤红穿了件简单的浴袍,带子松松地系在腰上,显得腰更细了,胸口洁白如玉的肌肤露出来,让他直了眼睛。 “看什么看?还不去洗澡。”见他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的胸口看,叶纤红好笑地啐道。 等他走进卧室,叶纤红低着望了望自己的胸部,确实比以前雄伟许多,特别是自己骨架小,看起来更加明显。 同时变大的还有臀部。 以前扁扁地没有几两肉,现在明显有变成蜜桃的倾向,特别是因为腰非常细,就显得那边更挺翘了。 叶纤红站在穿衣镜前侧过身子,做了个S形的动作,越看越满意。 前世自己身材虽然保养得不错,但是跟现在比,绝对有天嚷之别。 带着些自恋的满意心态,叶纤红上了床。 今天跟胡向阳,又会是一个激情四射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精神抖擞地起来,给他们做早餐。 她现在越来越享受现在这样的安逸生活了。 吃过早餐,送两个最亲近的人离开,叶纤红还没打算早上做什么,电话就响了起来。 “小红,美食街的项目要开始了。”是温俊的声音,带着些激动。“我姨父那边已成立了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已协调好,就等我们动手了。” “这么快?”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照她的经验,美食街要启动,至少得二三个月时间,毕竟这时候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就这样,你急也没用。 “我姨父着急啊!”温俊这人有个好处,把当你自己人时,就什么都不瞒你。“现在就开始的话,到年底前,就能有个雏形了,到时他也可以有个拿得出的政绩。” “那倒也是。”叶纤红笑了笑。“现在马上把那边的商铺买下来,进行改造,一个月后,就能有变化了。如果市政府那边,同时对街道进行整改,铺上青石板路,那效果会更明显。” “那是当然。”温俊语气肯定地回答。“姨父这次会全力支持我们的,不但地面,而且还打算建一座美食街的牌坊,吸引游客光顾。” “是吗?那真的要谢谢他了。”叶纤红一听,非常兴奋。“行了,我知道了,等一下我们碰个头,考虑具体操作步骤。” 挂了电话,叶纤红吐出一口气。 胡向阳换了新工作,接下来有得辛苦了。而自己如果开始美食街的工作,也得忙一阵子了。 不过她也不担心,关键还是初期的工作,需要她盯着。等后面进入了状况,一切就顺利了。 再说自己手下还有三张王牌,不管是乔昌智、谢建奇还是王茂琳,都是能独挡一面的大才。是时候放开手,让他们参与这种重大的投资项目上来了。 工厂也好,潮牌店也好,现在还小打小闹,终归池子太浅了,把他们放在那边,有些浪费了。 那边有董采玉这样的新人盯着就行了,用心培养一下,也能派上用场了。 三人里面,相对来说,乔昌智更成熟更全面,那就先把他派过去负责吧。 做了决定之后,叶纤红不再犹豫,一个电话打过去,把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大致跟他讲了一下,让他过来陪自己去见温俊,商量具体的工作。 以后美食街那边,全权由他代理自己去操作。 乔昌智一听,自然没有异议,答应马上过来。 自从腿上的残疾被叶纤红治好后,他终于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挺直腰板,面对那些曾经的朋友和歧视者。 没有经历过这种伤痛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对他的意义有多重。在站起来那一刻,他就存了这辈子为叶纤红卖命的决定。 这段时间他边学边干,很快就把工作捋顺了,和好友谢建奇配合默契,渐渐把一个小作坊变成一家相对正规的企业。随着订单的不断增加,随时有可能转变成一家中型企业。 但是这个舞台终究小了些,只须王茂琳或者谢建奇一个人,就能管好那一块了。 没想到自家老板马上又上马一个大项目,于是他踌躇满志地过来了。 在去见温俊前,叶纤红来到公司,和乔昌智先碰了一下头。 两人在会议室的一角坐下来,讨论美食街的改造思路以及在将来的利益分配中占据的比例。 叶纤红参与的所有项目,赚钱并不是唯一的原因,更多的目的,是通过大家合作一起赚钱,结交朋友,拓展人脉。 不管是蒋氏兄弟、章诗萍、赵大成、小主还是姜皓、肖东胜兄弟,这些人尽管跟胡向阳关系比较好,如果没有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作纽带,关系根本不可能到现在这一步。 乔昌智是自己将来最重要的代言人,所以这些想法必须提前跟他沟通好,免得他为了公司的利益,过于较真,影响自己的赚钱大方向。 “叶小姐的意思是,在保障起码利益的前提下,和其它投资者具体交涉时,可以适当退让部分利益?”乔昌智也是聪明人,很快清楚了叶纤红的想法。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这点我也不想瞒你,对我来说,赚钱的机会多的是,但是积累人脉更重要。” “我明白了。”乔昌智认真地回答。“放心吧,我一定会把握好分寸的。” 乔昌智也是底层出身,清楚关系网在国内对一个商人的重要性。 叶小姐能年纪轻轻,取得这些成绩,除了个人能力确实出色之外,跟她短时间内积极拓展交际圈有关。 如果没有戴老、肖市长以及胡向阳这个朋友圈,就算能力通天,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也不可能获得现在的成就。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等一下我们去跟温俊谈合作的细节,这些交给你来操作。除了的确把握不定的事跟我商量之外,其它你全权负责。” “好。”乔昌智爽快地应道。 给叶小姐工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她不像别的老板,说信任你,却处处防着你。 她说交给你了,就真的全部要你负责了,绝不会中途找理由,再试探你。 在这样的环境工作,心情也会比在其它公司开朗。 商量妥当之后,两人去王子饭店找温俊。 “你们来了,快坐。”温俊已在办公室等着了,看到两人,热情地叫道。 这个项目,虽然说是四家合作,其实就是他和叶纤红合作。 苏思诗和胡向阳,除了按比例出一成资金,其它全部委托叶纤红代理了。 于是签下投资合同,资金一星期内到帐。 至于具体操作,则由两边各派人管理。 第一步是收购店铺,这件事温俊其实已经在做了。 横街这边几家店,生意一直比不上解放路,又因为不成规模,一年到头,经常有店铺转让。 只要给出的价格合理,屋主还是愿意出售的。 第二步就是整条街的改造。 照原先的计划书,就是店铺换成统一风格的布置,最关键的是,人行道全部重新铺设石板,到时沿着铺面摆一排休闲桌椅,供过路的客人休息和用餐。 横街这边的人行道特别宽,这也是叶纤红选择这条街改造美食街的原因。 如果街道两边过份狭窄,就营造不出悠闲的气氛,过路人行色匆匆,就不会想停下来用餐。 叶纤红希望这里会成为一个慢节奏的地方,所以店铺放的背景音乐,也必须是慵懒的,慢节奏的,不能放动感十足的舞曲。 这两步完成,后面相对就简单了。 一个是招商,到全国各地找一些有口碑的美食连锁店,到这里开分店经营。 又一个就是叶纤红打算自己投资几家小吃店,不管是麻辣烫也好,烧烤也好,铁板烧也好,蛋炒饭也好,都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也可以开潮汕卤肉店,港式烧腊店,北方的各种刀削面、拉面、油泼面也行。甚至桂林米粉和武汉的热干面。 叶纤红觉得大脑里能做的实在太多了,到时还得好好调查一下市场,哪里更受欢迎。 这一点温俊看了计划书之后,也有类似的打算。 这条短短的街道,只要口味吸引顾客,赚钱真的不用担心。 到时租金肯定也会水涨船高,比现在高几倍,肯定没问题。 温俊和叶纤红边商量边拟合同,乔昌智应该这些还不是太了解,所以做记录。 等到全部商量妥当,下一步就是组建临时公司,准备具体实施。 叶纤红这边交给了乔昌智负责,温俊暂时没有可用的人,只好亲自担任负责人。 公司当然不可能只有两个光杆司令,具体人员还得去招聘和借调。 除了财务人员需要马上到位之后,其它人员可以边经营边补充。 叶纤红还是相信温俊的,所以财务人员交给温俊去安排。 第五十二章肖市长到省里 这件事谈下来之后,叶纤红打了个电话给肖市长,向他说明了一下情况。 以前自己一直跟他合作,现在换了赵市长,她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这件事我早知道了。”肖东胜没有丝毫介怀的意思。“有件事我提前跟你说一下,我也马上要调到省里了。” “定下来了?”叶纤红惊喜地问。 肖市长应该也算是自己捧出来的官员吧!他能往上升,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外。 “是的。”肖东胜回答道。“省委组织部已通知到我了,估计几天后就会有调令下来。” “恭喜肖市长了。”叶纤红真诚地笑道。“短短半年时间,就脱了副处的帽子,成为正处干部,前途无量。” “客气了。”肖市长尽管有些得意,嘴里还是非常谦虚。“这也要感谢你,否则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所谓美食节,虽然办得很成功,如果自己半年来,拿得出手的就这一样,省里估计也看不上。 来到虞城后,自己在叶纤红的帮助下,确实做了几件实实在在的事,给大家留下了务实、灵活的领导者形象。 省里或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把他调过去。 “我只是瞎提了些意见,主要还是肖市长有魄力。”叶纤红当然不能居功,笑着恭维道。“相信到了省里,可以大展宏图。” “小红你不要给我戴高帽了。”肖东胜呵呵笑道。“咱俩谁跟谁啊?我有几斤几两,自己还不清楚?原先还想跟你一起合作,把大棚蔬菜和伞城这两个大项目办下来,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你以后是省里的领导,可以继续关心这些项目的啊!”叶纤红笑着提醒。“何况虞城要做好这几件事,都必须取得省里的支持。” “这倒也是。”肖东胜原本觉得不能参与这些项目,有些可惜,听叶纤红一说,又起了心思。“虞城不管谁负责这些项目,我都会在省里给予支持。” “那最好了。”叶纤红见肖市长能有这样的反应,心情更舒畅了。 不管是大棚蔬菜项目也好,柏厦建成伞城也好,虞城都需要获得地区和省里的支持,不管是政策上的,还是资金上的。 特别大棚蔬菜项目,如果虞城成规模了,往外运输的过程中,避不开余杭这个中间站。 说不定还得在那边建一个大型的中转站,才能顺利把一个县的蔬菜运到全国各地。 “那好,我们以后继续合作。”肖东胜明白叶纤红的意思,一口答应下来。 这也是他这次打电话过来的主要目的,不想因为离开虞城,而跟叶纤红断了联系。 “对了,那个赵市长为人怎么样?”叶纤红趁这个机会,打听了一下。 “还不错。”肖东胜想了想,给了个中肯的评价。“以前一直在市委办公室担任主任,手段还是有的,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老好人,我担心他镇不住底下的人。” “哦。”叶纤红想起跟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对方确实很客气很和善,如果照肖市长的分析,这个确实有些软。 不过没事,自己又不需要一个过份强势的人来找自己的麻烦,只要他真心实意办事,跟他合作应该没问题。 挂了电话,叶纤红坐在沙发上,心里或多或少有些烦恼。 花了半年时间,和肖市长配合默契了,现在换了个人,又需要重新磨合了。 还有就是胡向阳刚调去市政府的行政管理科,肖市长就调走了,没有这个保护伞,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跟其市领导处理好关系。 行政管理科可是为领导服务的,如果他们不满意,叶纤红肯定会非常头疼。 算了,不想这个了。 胡向阳也不小了,应该锻炼一下了。 何况自己有戴老在,也算有底气。万一他在那边不开心,大不了换一个单位。 这样一想,心里才轻松一点。 这边刚放下电话,董采玉又打来电话,说瑜伽馆准备开张了。 “那边的气味这么重,你确定学员在屋里呆得住吗?”叶纤红又好气又好笑地问。 瑜伽可是静功夫,在毯子上摆几个动作一做就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呼吸法更是基础中的基础,没有新鲜空气也就罢了,还要让人忍受刺鼻的气味,谁吃得消? 董采玉什么时候这么财迷了?居然为了赚钱,不顾这些问题了,她的变化也太大了吧! “谁跟你说屋里还有味道?”董采玉语气有些不善。“我昨天去关窗的时候,发现屋里已没有你说的有毒气味了?” 到底谁是老板,不关心也就算了,还不相信自己的话? 董采玉暗里嘀咕道。 “呃——”叶纤红一惊,“你确定?” 照她的经验判断,就算一个月时间,都未必能散尽气味,何况才过去十来天? “当然了。”董采玉委屈地说道。“不信你自己来看。” “那就怪了。”叶纤红自言自语。“既然你这么肯定,那就开张吧!” 心里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因为自己放的那几盆吊兰和绿萝? 在空间种了大半年,然后发生变异,所以吸收甲醛的能力是普通的几倍甚至更多? “对了,那几盆植物还在吧?”叶纤红又问。 如果真的是宝贝,那自己得收回来了,免得被别人看到,解释不清。 “当然了。”董采玉回答。“你不是说买些花盆架,到时放在那边点缀吗?” 昨天她专门去买了几只简单的木架子,专门用来放这些植物,老板不会又改变主意了吧? “是啊!”叶纤红当然不会说改变主意了。“不过那几盆吊兰和绿萝我得带走,明天我买些其它的花放在瑜伽馆里。” “这个你决定就好。”董采玉无所谓地回答,忽然心里一动。“不会是因为你放了那几盆绿植,瑜伽馆那边的甲醛才突然消失了吧?”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哪里敢承认。 “被你吓一跳,如果真有这样本事,那不成宝贝了?”董采玉见叶纤红否认,觉得自己想多了。 当然她也没有往下问。 做为聪明的下属,碰到这样的情形,最好不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挂了电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看到自己对空间的作用,了解的还远远不够。 那些水果树变化这么大,她能一眼看出来,而吊兰这种普通的草本植物,她就没办法判断了。 吸收甲醛,倒是让自己一下子明白了这些植物的变化。 看来不管什么植物,都往好的方向变异。 水果树,果实的大小、颜色和口味,都会朝着好的方向变化。 而观赏植物,叶子和花会越来越漂亮。 一些有特殊功能的植物,像能吸收甲醛的吊兰和绿萝,则是吸收能力比原来增大了无数倍。 空间出品,必属精品,想想都觉得牛气。 可是同样很痛苦,因为太精品了,如果拿出来给家人品尝,都要想了又想,就怕口味太好,惹他们起疑。 为了防止董采玉因为好奇,偷偷去看瑜伽那几盆绿植,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马上去一趟,把它们收回空间。 除了自己家里放的几盆,其它的还是不要示人为好。 下楼往瑜伽馆走去,路过花店,她买了十几盆常见的室内植物,让老板派人帮忙送过去。 来到瑜伽馆门口,打开门,送花的小伙子帮忙搬下来放在院子里。 等他离开,叶纤红关了院子的门,将它们收进空间,上楼收了原先放在那里的吊兰和绿萝,又把今天买的移出来,放在花盆架上。 一切收拾好之后,叶纤红看到屋里有一盆刚买的吊兰,忍不住从空间也拿出一瓶,放在一起比较。 叶子形状和花的颜色,确实像上次程凯明小胖子说的那样,有明显的变化。 但是叶纤红却感觉到另一个不同,那就是花店养的吊兰,虽然看起来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但是放在一起之后发现,它的生命力还是远远不如空间种植的那盆。 怎么形容呢? 花店刚买的那盆吊兰,就像是刚从冰箱拿出来的水果,看起来非常新鲜可口,让人有食欲。 而空间那盆吊兰,却给她一种刚从树下摘来的感觉,远远不是保鲜那么简单。 就好像一个是拼命保养显年纪的三十岁女子,和一个只有十八岁,青春正茂的少女。 真的放在一起比较,差距还是很大的。 更不用说本身的吸收甲醛能力。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终于知道了空间所有植物为什么会有不同。 原来是因为空间的植物,能时不时地吸收到灵气,所以里面的植物、动物,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细胞的构成。 外面的植物就没有这个好命了。 就像自己,因为经常吸收灵液和灵气,所以身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真气所到之外,让她不管速度还是力量甚至敏捷,都不是普通人所能比拟的。 因为灵气,改变的不仅仅是人,还有所有动物植物。 以前她把空间当成一块私人的种植养殖基地,可以随身携带,可以种植物各种各样的植物。 现在看来,空间更大的作用,是用来改变品种。 想到这里,叶纤红忍不住思考,自己的方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其实应该把自己设定为一个大农场主? 第五十三章秋收开始 同一时间里,京城胡家的书房里,肖老爷子正对着肖东灿头疼。 老大去虞城后,短短半年时间,就升了一级,马上就是正处级干级了。 这个年纪能升到这个位置,虽然不算多出奇,但是老大起步晚,能后来居上,也算一件大喜事。 现在让他烦恼的是小儿子肖东灿。 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上了半年班,请假去虞城的次数都超过五次了,这样下去,怎么能安心工作? 难道是因为向阳他们这些跟儿子玩得好的人都去那边了,他在京城呆不住? 如果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他也留在虞城呢? 至少向阳现在已升到正科了,连赵大成这样的也升了一级,反倒是儿子依然是股级干部。 照这样的情况维持下去,用不到几年,儿子就要跟其它人拉开距离了。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肖老爷子呼出一句气,满是无奈地问道。 “要不,我也调去虞城吧!”肖东灿想了想回答道。“原以为在哪里上班都一样,现在看来是我想得简单了?” “你自己想明白就好。”老爷子气呼呼地说道。“只要不三心二意,踏踏实实地工作,我不相信肖家的子孙会比不上人家。” 有一句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家两个儿子,长得都像他们去世的妈,在虞城也算是最出挑的。 凭这样的长相,就能占不少便宜,何况两人本来就聪明。 小儿子最大的缺点,就是性格比老大还闷,除了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其它时候不喜欢说话。 或许因为这个原因,他在事业上才没有起色吧? 毕竟单位里的上司也好,同事也好,人家又不是你的家人和父母,谁会考虑你的感受? 换到虞城那样的地方,或许确实会更好。 一方面因为小县城,人际关系没有京城复杂。另一方面,已经有老大、向阳、大成这些人打好基础了,他过去后能很快融入那个地方。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还在,真的碰到困难了,也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这样一想,肖老爷子下定了决心。 等老大一调到省城,马上安排小儿子去虞城。 —— 这天傍晚,安安放学回来,带回一个消息。 “姐,今天有电视台的记者来我们学校了。”安安把书包放到桌上,气喘吁吁地说道。 “哦。”叶纤红算了算日子,都过去十天了,他们也应该要来了。“有找你谈话吗?” “有。”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问了我一些学习上问题,后来又问团支部和学校的事,最后去采访了校长和班主任——” “是吗?”叶纤红望了弟弟的笑脸,问道。“那你当时紧不紧张?” “这倒没有,她就是随便问了问。”叶纤红回答道。 其实当时他还是有些紧张,只是硬撑着没让人看出来。 如果到时拍记录片时,也是这样,那他可以放心了。 “那就好。”叶纤红笑得很欣慰,弟弟的胆量,确实已经练出来了。 只要不是特别考验人的事,他估计都能独自面对了。 既然电视台愿意照自己的要求拍摄,自己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弟弟这边准备完成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上镜头,而老家的晚稻,也开始要收割了。 这一次叶纤红没有回家帮忙,主要是家里这点水稻,亲戚都抢着过来帮忙,半天时间就全部割完了。 叶妈妈打电话过来跟女儿说这个事的时候,语气是非常自豪的。 这也难怪。 去年这时候,家里割晚稻,只有老公一个正常劳动力。自己因为生病,干不了重活,只能煮煮饭送点水。女儿要上班,请不到假,儿子还小,又舍不得让他下田。 三亩多晚稻,足足割了一个星期,才算全部完成。 而这次,只须半天就成了。 农村人都好面子,自家现在有一事,大家都主动过来帮忙的热闹场面,村里哪户人家不羡慕? 现在家里买了皮卡,割下的稻谷,也不用一担一担挑回去了,只须装进麻袋扛到机耕路边,用车拉回去就行了,省力了无数倍。 “其实你们都不用这么辛苦。”叶纤红见妈妈得意洋洋地样子,笑着说道。“明年把田直接承包给别人种吧!打下来的粮食归我们,我们出承包费。” “那可不行。”叶知书不同意。“田都不种了,还算农民吗?我不同意。” “唉,你们怎么都不会享福呢?”叶纤红只是随口一说,见妈妈不同意,就不再劝。“你们自己拿主意吧。” 反正就这么几亩田,有亲戚帮忙,确实很快就完成了。 自己平时对这些亲戚,能帮的也帮不了不少,他们想趁这个机会,回报一二,也算给了个机会。 这样想明白后,自然没必要再理会。 只是晚稻已经开始割了,建大棚的事就刻不容缓了。 叶纤红现在最紧迫要考虑清楚的是两件事,一件就是大棚怎么建,第二件是需要多少成本。 照最省钱的做法,当然是上山砍毛竹,以它为主要骨架作支撑,再加上外面的薄膜,材料成本非常低,主要费用反而是人工。 如果三叔建三亩这样的大棚,所有费用加起来,用不了几千块钱。 不过建的速度肯定快不起来,到进得多叫几个人帮忙,尽快把事情弄完。 然后种下第一批蔬菜,到过年前,说不定能割第二匝了。 而复杂的做法,自然是以镀锌管用电焊拼成房子的形状,作骨架支撑,铺上薄膜后之后,大棚就像一间透明的房子,再装一台门,使用起来特别方便。 这样建造好的大棚,不但美观,坚固,使用寿命长,用几年都没问题。 叶纤红印象中前世很多草莓大棚,就是用这种方法打造的。 草莓成熟季节来了,游客可以进大棚自己采摘,这在前世,已成了城市居民休闲的好去处。 至于重生前开发出来的其它搭建方式,叶纤红倒是在网上和电视上看到过样子,因为自己用不着,倒没有认真研究过。 那就先照这两种方式搭建吧,具体的选择权,还是交给三叔。 画了几张草图后,叶纤红放下笔,准备抽时间回去一趟,当面和三叔商量一下。 这件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得提前做好准备。 叶纤红原计划等村里晚稻割得差不多了,再回家一趟,向三叔面授机宜,没想到堂弟郑兴旺趁着周末,还着弟弟郑兴茂过来了。 “毛毛来了?”对于这个脑路比较奇怪的小堂弟,叶纤红还真的很喜欢,走过去要去抱他。 “姐。”郑兴茂走进屋里,看到里面这么大这么漂亮,竟然变得拘谨起来,站在哥哥后面怯怯地叫了一声。 “怎么回事?”叶纤红见他居然生份了,不高兴地望着他。“不是说姐比你爸妈都好吗?原来都是骗我的?” “嘿嘿嘿——”郑兴茂就不好意思地傻笑,不过态度比刚进屋自然多了。 安安进厨房拿了两瓶雪碧,一人给了一瓶,自己则拉了旺旺到自己的房间。 堂兄弟现在难得见一次面,安安有很多话要跟他说。 “等等,我先把正事干完了,正陪你聊天。”郑兴旺阻止了安安。 “今天你有什么正事要说。”叶纤红疑惑地问。 “就是大棚的事啊!”郑兴旺理所当然地回答。 原本爸爸打算打电话给堂姐,问问大棚到底怎么建?不过他觉得自己数学比较好,过来找堂姐学一学,比爸爸学得快。 所以自告奋勇过来了。 没想到被弟弟知道了,死活要跟过来。 “三叔派你来学啊!”叶纤红笑道。 “嗯。”郑兴旺一付理所当然的语气。“我爸担心自己学不会,会浪费时间,影响下半年的收成。我倒是觉得很简单,不就是搭几间棚屋吗?” “就是嘛!”叶纤红很欣赏堂弟的这份自信。“这是我画的草图,你能看得懂吗?” 旺旺接过图纸,认真看了看,回答道:“看得懂。” 安安不服气,站到他的旁边,也要看。 这几张图虽然是草图,画得却很详细,谁看了都能懂。 “我也要看。”郑兴茂,用力拉哥哥的衣襟,嘴里大声嚷道。 于是郑兴旺在沙发上坐下来,身子前倾,把草图入在茶几,让每个人都能看得到。 “那你说说看,这大棚怎么搭?”叶纤红问道。 她是想考考堂弟,看他是不是真的有这个理解能力。 “我看很简单,先画好大棚基本的长和宽,然后在地上挖个洞或者用钢管砸一个洞,把毛竹插下去,搭成一个个圆拱型的架子,圆拱最高的地方,再用毛竹连接起来,再盖上薄膜就行。”郑兴旺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不简单啊?会看图纸了?”叶纤红见他确实看懂了,惊讶进叫了一声。 “嘿嘿——”原本有些骄傲的旺旺,被堂姐一夸,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你等一下把图拿回去,帮你爸爸算一算要用多少毛竹和薄膜,方便他提前去准备?”叶纤红又给布置任务。 “没问题。”郑兴旺一口答应下来。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我这两天就不回去了,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再打话给我。”叶纤红把任务交给了堂弟。 第五十四章堂弟的生意经 “我看很简单,先画好大棚基本的长和宽,然后在地上挖个洞或者用钢管砸一个洞,把毛竹插下去,搭成一个个圆拱型的架子,圆拱最高的地方,再用毛竹连接起来,再盖上薄膜就行。”郑兴旺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小时候跟爸爸去地里搭豆棚,他动手能力不弱。 而家里早稻育秧时,因为天气还冷,需要在外面套一层薄膜,底下也要插一些毛竹片做骨架。 所谓大棚,不过是比较复杂一点罢了。 “不简单啊?会看图纸了?”叶纤红见他说得头头是道,惊讶进叫了一声。 “嘿嘿——”原本有些骄傲的旺旺,被堂姐一夸,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你等一下把图拿回去,帮你爸算一算要用多少毛竹和薄膜,方便他提前去准备?”叶纤红又给布置任务。 “没问题。”郑兴旺一口答应下来。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我这两天就不回去了,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再打电话给我。”既然堂弟主动来接这个任务,她乐得清闲。 虽然想过亲自到场,帮三叔把三亩大棚建好,让他少走点弯路。 可是看到郑兴旺的样子,叶纤红又改变了主意。 旺旺年纪也不小了,作为家里的长子,难得有机会帮到父亲。让他亲自参与这件事,效果肯定比自己帮忙要好。 自己没必要什么事都亲历亲为,让他们边摸索边成长,不是比轻松获得成功更让人有成就感? “哦。”旺旺虽然明白了怎么建大棚,倒没有乐观到不会碰到任何困难,所以很自然地应了下。 “还有,如果买材料的钱不够了,你就私下跟我说。”叶纤红又叮嘱了一句。“时间是金钱,越早完成越好,别因为钱不够,把时间拖得很晚。” “好。”郑兴旺知道堂姐很重视这件事,不假思索地应道。 郑兴茂什么都不懂,只是在一边装模作样地看。 “你就别帮倒忙了?”叶纤红一把把他拖过来,让他坐在旁边的空椅子上,从柜子里拿出几袋零食,放在一只果盘里,推到他面前。“喜欢吃什么,自己拿?” “我要吃这个三鲜锅巴。”见有好吃的,郑兴茂马上抛下哥哥手里的图纸,准备去吃东西了。 “洗手了没有?”叶纤红抓过他的手看了看,黑黑的指甲很久没剪了,看来三婶最近很忙,都没时间替他收拾。 毛毛就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不肯做声。 “姐先给你把指甲剪了,再把手洗干净吧!”叶纤红去找指甲钳。“手这么脏,拿东西吃肚子要疼的。” 也不顾他嘴馋得眼巴巴望着桌上的食物,小心地替他剪指甲。 小孩子的手太小,剪指甲要特别小心,好不容易剪完,又拉着他去洗手。 给他打了香皂之后,又用旧牙刷小心替他洗去手指上的陈年污垢,直到一双手又白又干净,才放过他。 郑兴茂双手第一次洗得这么干净,就有些害羞。 “现在可以吃了。”叶纤红把零食递到他面前。“想吃什么就自己拿,不过不能浪费。” “哦。”郑兴茂应了声,欢天喜地地从里面挑出几包最喜欢的吃,放在一边。 吃了午饭,安安要到少年宫继续学音乐和素描,郑兴旺兄弟俩也要跟去看热闹。 “旺旺,你有没有想学的东西?”叶纤红问道。“趁现在高一学习相对轻松一点,有兴趣的话,周末跟安安一起去学。” 郑兴旺眼前一亮,似乎想说什么,下一刻又摇了摇头。 叶纤红还想再说,忽然想起小姑结婚时,自己回家,他跟自己说过的话。 自己最近忙着自己的事,都忘了答复他。 “是不是还在想赚钱的事?”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嗯。”郑兴旺点点头,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是他现在最想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主意。 “姐,我也想赚钱。”毛毛在一边胡乱插嘴。“赚很多很多的钱,可以买很多好吃的零食。” “小馋猫。”叶纤红捏了捏他的腮帮子。“只想着吃,也没见你长高一点。” “姐,我已长高很多了。”郑兴茂踮了踮脚尖,昂首挺胸地说道。“以前我一米都不到,现在都快一米一了。” “是吗?那真的不错了。”叶纤红夸一句,见安安急急要出发,就说了一句。“那你们先去少年宫吧,其它的事回来再说。” 等三人离开,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为旺旺的事纠结。 这个时代要给一名在职高中生找一个赚钱的办法,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前世有中学生通过炒股买基金,成为小富翁的例子。也有人开网店做代理,赚到第一桶金。也有人写网络小说,赚点零用钱。有一技之长的去酒吧卖唱,都能赚点小钱。 问题是现在没有网络,这些赚钱方法,现在还实现不了。 当然写不了网文,也可以给报刊杂志写稿,赚点稿费,就是不知道旺旺有没有这个天赋。 当然也可以摆摊卖东西,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产品,倒卖给同学,赚些小钱。 对了,叶纤红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前些时间自己想做一些帽子围巾之类的配件,放到店里卖,何不交专门给他设计一些低端便宜的款式,交给他去卖。 不管是代售给同学,还是周末去镇上摆摊卖,这些成本都不高,又没有保质期,卖多少算多少,卖多久算多久,都不会有影响。 他又有过摆摊卖衣服的经验,这应该算是最方便的赚钱办法了。 就算重生前,依然有学生趁周末去街上练摊卖这些小玩意,什么袜子、手套、内裤、帽子、围巾什么的。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顿时轻松下来。 下一步,只须搞到一些相关的产品,就行了。 内裤相对最简单,打版做几百件出来很容易,袜子和手套倒要找找路子,虞城应该有不少这样的小家庭作坊,打听到了批一些出来就行。 围巾上次跟章诗萍说了,应该很快会有结束了,线帽比较简单,只有棒球帽需要专门找厂家做。 不过可以先弄几款容易拿到的货出来,没必要全部凑齐。 对了,天冷了,马上要穿秋裤了,也可以卖秋衣秋裤。 前世网上有人卖一些款式比较年轻新潮的秋裤,什么低腰、拼接、紧身等各种受年轻喜欢的款式,跟店里现在卖的千篇一律模样不同,或许可以设计几款出来,交给旺旺去卖。 叶纤红越想思路越开阔,找来纸笔,把这些想法记录下来。 拿起电话,打给章诗萍,问她厂里做不做内裤和秋衣秋裤。 “当然会啊!”章诗萍在那边回答。“你怎么突然想起做这个了?” “唉。”叶纤红叹了口气。“我也是没办法,打算给堂弟找些事做——” 于是把堂弟找自己帮忙赚钱,自己的想法原原本本告诉给章诗萍,又问她能不能认识生产袜子、手套和帽子的厂家,帮忙批到一些货。 相比较而言,章诗萍做这一行时间更久,应该认识更多虞城的同行,能给自己提供一些帮助。 “行,内裤和秋衣秋裤我这边有货,想定做也没问题,其它的我帮你打听一下。”章诗萍倒没有拒绝。“如果交给你堂弟零卖,每样批一两百件就够了吧。” “够了够了。”叶纤红连忙回答。“其实没必要整批整批的拿货,最好是尾单货,厂家做多放在仓库那些零零碎碎的产品,价格越便宜越好,反正拿来零售,不怕款式杂。” 记得前世在深圳时,有大量的服装店专门做尾单,把工厂做多的尾货,有微瑕疵不影响穿着的次品,以及打样品,拿出来卖。 当然也有因为生产延期被客户退货的优质品,因为品质没达到要求而退货的成品,这些大多可以当正品卖,价格也不贵。 “如果是这样,我们店里都有不少这样的尾单,如果他有兴趣,可以挑一些拿去卖,我半送半卖给他。”章诗萍一听,直接开口道。 “行。”叶纤红想了想,没反对这个建议。“我回头问问他,最想卖什么?” 挂了电话,叶纤红冷静下来,决定把这个选择权交给堂弟,让他去挑卖什么。 等堂弟回来,她把自己的打算一五一十说给他听。 “姐,真的吗?”郑兴旺一听,开心地叫道。 没想到去了一趟少年宫,姐就想到了让自己赚钱的办法? 老实说,刚才堂姐问自己有没有兴趣学什么?他当然有兴趣。 问题是现在家庭情况不允许,拿不出这个闲钱。 他总不能一直靠堂姐给钱去学东西。 对他来说,与其花钱学东西,不如赚钱给家里人用。 总不能当哥哥的,给弟弟买件新衣服的钱也没有,老是要堂姐买给他穿,那他这个做哥哥的也太失败了。 他希望自己能像堂姐一样,成为家里的顶梁柱,赚钱给家里造房子,让爸妈不用为钱发愁。 然后像堂姐培养安安一样,让毛毛过得开心幸福。 第五十五章瑜伽馆开张 “那是当然,姐还骗你不成?”叶纤红见他兴奋成这样,心里也非常高兴。 “不是不是。”郑兴旺连连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太开心了,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那你打算怎么赚钱?”叶纤红又问。 虽然他跟弟弟以及几个同学,一起在暑假摆摊卖过衣服,不过她更希望旺旺有自己的想法。 想赚钱,可是不光想想就能赚到的,还得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 “我就是想在周末或者其它空余时间,到西关镇上摆摊赚些钱。”郑兴旺想了想,说不出好的方法,只好实话实说道。 “一个星期摆一天半摊,赚不了几个钱的,你要有心理准备。”叶纤红想了想,提醒道。 暑假里几个孩子赚钱容易,是因为卖了个新鲜,大家没见过这种漂亮的衣服,所以每天销量不错。 现在自家潮牌店开起来了,顾客都引到自己店里了,再想去摆摊,就没那么容易了。 为了维护这个品牌,她也不允许有人拿了自家的衣服,在虞城低价倾销。 “那——”郑兴旺一听,顿时像被浇了一盆凉水,一下子没了刚才的兴奋。 刚才听堂姐说的时候,他确实比较乐观,以为可以像暑假一样,一天赚几百块钱,然后一个月就算卖五六天,也能赚一两千了。 “姐,难道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安安在一边也着急地问道。 “办法还是有的。”叶纤红仔细想了想,回答道。 前世在深圳时,去逛过外贸店,一间面积很小的铺子里,放了满满的衣服,边上写着大大的促销字样:二十块一件,三十块两件。 卖内裤的小柜子同样写这样的字,六元一条,十元两条,二十元五条。 说到底,就是希望你大批量买,越多越便宜。 主要是这些东西都是库存,像内裤,拿来的价格,或许只有一块两块。所以只要卖出,都是钱。 如果堂弟能找到一个帮手,在西关镇上找一间小铺子,用仓储式倾销,说不定能赚钱。 “姐,你有什么好办法?”郑兴旺也着急了,在一边催促道:“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做到?” 他也猜到了这个办法是有条件的,否则姐肯定直说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想赚钱,最好开一家小店。”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简单介绍了一下。“因为你要读书,所以最好找一个你能放心的人,平时帮你管店,这样的人找得到吗?” 现在外贸行业还没有开始,她还听说谁专门做库存,如果旺旺能第一个进入这个市场,未必不能赚大钱。 “人倒是有一个。”郑兴旺犹豫着开口。“我有个表姐,今年高中刚毕业,进工厂上班了。前些日子还碰到她,说上班没意思,想自己学着做生意。” “那她愿意帮你打工吗?”叶纤红问道。 这个才是关键,有时候越是自己人,越不愿意干。 “我可以跟她合作啊!”郑兴旺回答道。“只要有钱赚,我六她四,肯定也愿意过来做。” 对于这些合作赚钱的思路,他已从堂姐身上学了许多。 当初安安请他们几个帮忙卖衣服,一件给一块钱的时候,他就知道合作赚钱的重要性了。 所以堂姐一说完,就开始动这个脑筋。 “不错,有魄力。”叶纤红见他反应这么快,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赞赏不已。 除了年纪小了点,阅历还不够,郑兴旺有些地方确实已经有了商人的视野。 只要给他时间学习,将来未必不会超过自己。 “哥,你真厉害。”听到堂姐夸哥哥,郑兴旺也竖起大拇指,乐呵呵地叫道。 “马屁精。”安安在一边嘲笑了一句。 “嘿嘿——”被堂哥取笑了,他一点也不在意。 “这件事你先回去好好想一想吧!”叶纤红叮嘱道。“西半镇那边的店铺,租金很便宜,相信你能搞得定。至于拿衣服的钱,章诗萍姐姐那边,你先欠着好了,卖掉了再给钱,去其它地方拿货的时候,如果钱不够,就跟我说。” “好的,姐。”郑兴旺也没有推辞,“如果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会先找你。” 从一开始向堂姐开口求助,他就已把她当成了亲姐姐,不会再见外了。 他非常清楚,自己只有努力去赚钱,才有可能改善自家的生活,并回报堂姐一家的帮助。 如果在这些小事情上矫情,只怕一辈子也成功不了。 ——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去了一趟瑜伽馆,想看看那边的情形怎么样了? 瑜伽馆昨天就开张了,她却没有去,原因很简单,既然一切交给董采玉了,就彻底放手吧!免得因为自己在场,反而让她束手束脚。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这家店,也是一时临时起意。 瑜伽这项运动,现在并不是最好的进入时机,所以即使开张了,应该也不会有几个顾客,叶纤红懒得费这个心。 今天过来,只是突然担心店里空荡荡的没顾客,董采玉和几个教练失去了信心,需要她给她们打打气,让她们坚持下去。 这项运动属于慢热型的,短时间内看不到好处。 等练到一定时候,身体的平衡协调越来越好,连睡眠都明显改进了,走路轻快,整个人仿佛变年轻了。 至此口碑相传,才会越来越多的人感兴趣。 让叶纤红没想到的是,楼上的教室并没有像她猜测的那样,只有小鱼小猫一两只,甚至没有一个学员,反而整整齐齐坐了二十多个穿着统一健身服的女孩子。 坐在楼上一角自顾自锻炼的董采玉看到叶纤红来了,悄悄地站起来,陪着她下楼,来到会客室里。 “是不是很惊讶?”董采玉见自家老板刚才吃了一惊的模样,难得得意了一回,轻笑道:“居然一次就招到了这么多学员。” “是啊!”叶纤红也不在意她的态度,笑着回答道:“我今天过来,是担心你们因为没顾客,而失去信心,所以想给你们打气,没想到用不着了——” “哈——”董采玉一听,再也忍不住得意,大笑出声。“你以为我真的什么都没准备,就敢随随便便说开张啊!” “这么说来,你还使用了手段?”叶纤红惊喜地问道。 “还不是跟你学的。”董采玉不好意思地回答。“前些日子,我联系了所有在纤诗美容会所办了会员卡的顾客,通知她们我们的瑜伽馆马上要开张了,会员可以享受八折优惠。” “就这个?”叶纤红又问。 董采玉这个办法,在前世并不稀奇,所有办过卡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的信息似乎被公开了,经常有促销电话打进来,向自己推销。 没想到董采玉能想出这个办法,从原先的顾客中,优先发展学员。 “当然不止,我又搞了几项促销手段。”董采玉回答道。“第一,前十名学员五折优惠,第二让瑜伽教练通过自己的关系招学员,每招到一个,奖励一百块。第三成绩优秀的学员,可以返聘为瑜伽教练。” 叶纤红听得目瞪口呆,这才知道自己有点小看她了,原来她在不知不觉中,真的能独立管理一家公司了。 “你现在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叶纤红郑重其事地夸奖道。 “怎么可能?”董采玉一下子脸红了。“我就是仔细分析了你在美容店以及潮牌店用过和几个促销手段,又打听了其它同行的办法,然后依葫芦画瓢,想出这些办法。” “其实不管什么办法,只要有效,你就成功了。”叶纤红真挚地说道:“以前我还真的不是很放心你,现在看来,我真的可以当个甩手掌柜了。” 从瑜伽馆离开,叶纤红心里满满的全是感慨。 看来真的不能小看这个时代的人,原以为自己比他们多了二十多年的见识,可以带着她们随意指点江山,现在看她们的成长速度,搞不好自己这个前浪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她倒没有因此变得急迫,只要这些人能为自己所用,那她们能力越强,自己就越轻松。 只不过自己也应该大方一点了,到过年时,给他们包一个足够让他们惊喜的大红包。 至于给股份,暂时没必要。 这是个大杀器,等到二千年后,大家眼光高了,再用它来挽留某些开始有野心的手下。 在家里坐了半天,爸爸打电话过来,说三叔家已经在砍毛竹了。 等地翻好之后,就要正式搭大棚。 叶纤红原本想着堂弟把方法学会了,自己不回去也没问题了,最后还是不放心,于是回去了一趟。 到家的时候,看到妈妈拿出驾照,得意地向自己炫耀。 “学会开车了?”叶纤红不敢相信地问。 “当然了,不然人家会给这个?”叶知书得意地哼了一声。 “那你现在往虞城开一趟?”叶纤红不知死活地说了一句。“我坐副驾室。” 突然发现跟老妈这样相互伤害,也非常有趣。 “死丫头,没听说过要适应一段日子吗?”叶知书恼羞成怒地叫道。“等我开熟练了,天天来一趟虞城,看你烦不烦?” “我怎么会烦。”叶纤红笑道。“我巴不得你这样做,反正我白天一个人在家也无聊。” 第五十六章三叔建大棚 陪妈妈说了一会话,叶纤红往三叔家走去。 三叔家的房子虽然已非常老旧了,但是院子非常大,她进去时,看到三叔三婶正在院子清理毛竹。 用柴刀砍掉竹杈和竹尖,只剩下一根光溜溜的毛竹,堆在院子墙角,几个同村的叔叔伯伯也在一边帮忙。 “小红来了。”三婶最先看到她,笑着迎上来。 “嗯。”叶纤红点点头,上前把认识的人都叫了一遍。“我就是来看看,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 看地上堆的笔竹,速度应该不慢,等地翻好了,只要抓紧点,应该没问题。 “我们就照你给的图纸在准备。”三叔作为主人,回答道。“就是辛苦你了,还在跑这一趟。” 小红没当自家是外人,一直在为他们的事操心,这点他心里有数,所以很感激。 特别是儿子昨天回来,说打算开家服装店,这让他又高兴又烦恼。 高兴的是,儿子终于长大了,懂得为家里出力了,年纪轻轻地就想开店赚钱。 烦恼的是,怕他因此分心,学习成绩下降,将来考不上大学。 不过既然这是小红安排的,他也不会拦着。 小红是个明事理的人,肯定考虑过这些,就按她交代的做就行。 “没事,我现在也空着。”叶纤红笑道。“到过年只有三个月时间了,抓紧把菜种下去,到过年前还能卖两匝,所以我过来催催你们——” “哦。”三叔明白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放心吧,我会抓紧时间把菜种下去的。” 小红为了让自己多赚些钱,才不怕麻烦过来说这些,他怎么好意思拖自己的后腿? “小红,搭个大棚种菜,真的能赚大钱?”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问道。 他是三叔的亲大哥,照辈份上讲,她得叫大伯。 因为以前两家不怎么走动,所以比较生份。 “能不能赚钱,其实你们可以自己判断。”叶纤红也不想把话说满。“搭大棚的好处,就是棚内温度会比外面高好几度。冬天下霜的时候,里面的蔬菜也不会受影响,这个没错吧?” “嗯。”大伯点点头。 他种了一辈子田地,这个道理非常清楚。 “如果没有大棚,一到下霜下雪,大多数菜都冻死了,市场上想买到新鲜的蔬菜,也比较难了。”叶纤红继续解释。“但是有大棚在,却不会冻死,到时拿出绿油油的菜去卖,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对啊!”大伯反应过来。“过年前还好一点,特别是过年的时候,番茄茄子黄瓜这些,都比平时贵好几倍,如果能拿去卖,确实能赚大钱——” “可是有了这个大棚,冬天真的能种出夏天的蔬菜瓜果?”有人不放心地问。 “这个我也不太懂。”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只知道,有些菜不怎么怕冷,只要不让它们受霜冻,大冬天一样长得好。” 在叶纤红印象中,像茼蒿、波菜、大白菜这些品种,只要不被霜冻坏叶子,冬天照样有收获。 只是虞城冬天下霜的日子不短,蔬菜全部会被冻坏,有了大棚,就不一样了。 记忆中除了个别只有在高温下才能长得好的植物,其它都可以在大棚里有好的收成。 “对啊!”几个老农民一点,顿时明白过来。 当然他们也不傻,老三家开始搞大棚的时候,他们几户也动了脑筋,否则也不会这么热心过来帮忙。 但是农村人最大的问题,就是瞻前顾后,总担心花了这么多钱建起了大棚,如果出不了成果,就亏大了。 所以想等老三家搞成功之后,再跟着做。 叶纤红也没有劝他们,只有三叔成功了,别人自然会照着做。 特别是三叔今年种出来的菜,全部会供应给王子饭店,只要蔬菜质量好,收购价肯定比平时高得多。 对王子饭店来说,这也是最划算的,以前冬天的蔬菜,都是南方运来的,价格贵得离谱。 三叔又问了一些搭大棚时要注意的问题,叶纤红挑自己懂得回答了。 “三叔,这个大棚怎么建,其实只有一个原则,就是牢固和保温。”叶纤红想了想,又提醒了一句。“你们比我有经验,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形状什么的,反而不是重点。” 前世网上有很多人建了家庭大棚,大多建在院子里,是给花草过冬用的。 受院子的面积影响,只能因地制宜,于是建成了各种各样的形状。 “哦,我明白了。”三叔想了想,点头回答道。 小红把大棚画成拱形的模样,说到底是为了防止雨雪。 就像北方造房子,会用尖顶一样,就是让雪自动滑下去,无法在屋顶堆积。 叶纤红陪着他们聊了一会,就离开了。 大家都在忙,她在这里只会影响他们的工作。 回到家里,看到爸爸也回来了。 “小红,既然大棚有这么多好处,我们要不要也种几亩蔬菜?”郑建国问道。 “爸,你忙得过来吗?”叶纤红反问道。 她自然不好说自己空间里有的是菜,没必要种了,可是这些菜除了自家吃,不可能拿去卖。 父亲穷了这么多年,现在看到有赚钱的机会,肯定也动起了脑筋。 在他的眼里,工厂是女儿的,自己只是去帮忙,所以赚得再多,也不算是自己的。 但是种菜就不同了。 “忙得过来。”郑建国见女儿没有反对的意思,连忙回答道。“反正平时空着也是空着,有些事情做,心里反而踏实。” “那随你。”叶纤红清楚父亲的性格,冬天农闲时,既不打牌又不搓麻将,平时在家除了看电视,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别太累了。” 能在地里弄些收成,确实能给他带来成就感,也就没出声了。 “你放心。”郑建国见女儿答应,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我会注意身体的。” 女儿对自己的关心,他收到了,心里自然特别欣慰。 他其实担心女儿会反对,毕竟现在家里条件好了,他没必要这么辛苦干农活,免得让她在朋友面前丢脸。 可是叫他闲在家里,他感觉手脚都没地方放了,这比什么都难受。 叶知书望着他们父女在商量这个,没有插嘴。 她其实也不赞成老公搞得这么辛苦,现在家里又不缺这点钱,用得着种菜去卖吗? 特别是大冬天的,外面有霜有雪,家家户户都闲下来了,在家晒太阳嗑瓜子闲聊,偏偏他还去忙。 可是她又知道他是个闲不住的人。 叫一个忙惯的人,天天在家闲坐着,真的会憋出病来的。 “爸,你要搞这个,我也不反对,不过最好跟人换一块地,离咱家近一点。”叶纤红想了想提醒道。“到时在大棚里种些西瓜、黄瓜什么的,如果有客人来,还可以带他们去里面玩一玩,顺便摘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这个没问题。”郑建国回答道。 这件事确实很简单,只要给人家一些钱,换地肯定没问题。 现在不像以前,大多数村里人还是会给自己这个面子。 所谓有客人来,肯定是女儿带朋友过来玩,那自己得把棚里弄得漂亮一点,免得丢女儿的脸。 叶纤红如果知道父亲会这样理解,肯定会哭笑不得。 她这样说,只是想到了前世大棚的这个功能,就让父亲提前尝试一下,等她搞到了草莓的种子,就可以搞草莓采摘项目了。 当然自己有空间,到时也可以找些适合大棚种的瓜果蔬菜品种,让爸爸的收成更高些。 回到虞城,做好晚饭,等苏思诗和胡向阳回来一起吃晚饭,她随口把这件事,在两人面前提了提。 “啊?在大棚种西瓜黄瓜,还可以自己去采摘?”苏思诗兴奋地叫了一声。“这个办法好啊!大冬天的,外面都是灰蒙蒙的时候,能看到这样的景象,一定很过瘾——” 虽然自己也想投资大棚种植这个项目,可是一直不是很清楚靠什么赚钱,叶纤红这个办法,给了自己好的思路。 除了西瓜、黄瓜、番茄这些,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可以种在大棚的水果? 苏思诗虽然也是农民出生,不过离开农村很多年了,对这些印象不深了。 “是啊!我也觉得很好玩。”安安也在一边凑热闹。 如果外面下着大雪,路上厚厚的全是积雪,走进大棚,却可以吃到夏天秋天才能吃到的东西,那种感觉肯定超级牛。 他都想着过年的时候,带一帮同学去大棚玩了。 “可惜我老家没什么人了,否则我也想搞这样一个大棚。”苏思诗惆怅地说道。 “那还不容易?”叶纤红笑道。“你去老家买块地,造一栋别墅,然后在屋前屋后的空地上,都建起大棚,想种什么都行,葡萄、奇异果都没问题,还可以养花——” “是吗?”苏思诗眼前一亮。“可是太麻烦了。” “那就算了,反正我爸就搭了一个,你想去玩了,叫我一声就行。”叶纤红取笑道。“到时叫一群朋友回老家,搞些好吃的好玩的,肯定特别有意思。” 她忽然对爸爸建大棚的事,有些期待了。 第五十七章饯行 肖市长的调令终于下来了,新的职务是到省委宣传部办公室担任主任。 当这个消息传开,整个虞城都沸腾了。 宣传部本身是省委一个重要机关单位,而办公室主任,等于是部长的左右手,这个位置可谓位高权重啊! 将来调到地方,最起码是地级市的副市长。 原来的几个同事,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表情各异。 跟肖东胜一起合作,对付过宋保国的谢市长,态度最是鲜明,亲自来到肖东胜的办公室,当面表示了祝贺。 尽管两人谁也没主动抛出橄榄枝,结成政治盟友的意思。但是他们都年轻,又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有前面的基础在,以后合作的机会就多了。 肖东胜也不是目光短浅之人,谢市长愿意主动示好,他自然笑脸相迎,两人进了办公室,私下聊了十几分钟。 至于聊了什么内容,没有人知道。 接下来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副书记副市长,也过来道贺。 这算得上是花花轿子人抬人,大家客气一番之后就离开了,谁也不会把谁的话当真。 唯一留下来的是新提拔的副市长赵书瑞,他姿态摆得极低,肖东胜把他迎进办公室,单独聊了一会。 这很容易理解,通过温俊这个媒介,他已打进了肖东胜的圈子,两人算是天然的盟友。 既然肖东胜高升,他留下的关系网,交给他无疑是最合适的。 肖东胜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不但没有拒绝,反而主动把自己的一些人脉介绍给他,希望他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工作。 等到了省里,虞城还需要有一个随时跟自己通气的盟友,充当自己的耳目。 谢市长并不合适,以前两人地位有高低,反而不存在这个问题。 现在已平起平坐,反而成了竞争关系,毕竟谁也不愿意充当被支配的角色。 只有赵书瑞是个老好人,既然接收了自己的好处,给自己一些回报,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把手高书记马上要退休了,肖东胜爬得再高,也跟自己无关了,所以只是打了个电话过来,例行其事地表示了一下祝贺。 反倒是以前一直处于敌对状态的副市长陈栋,趁下班前也过来了一趟。 以前一直想跟肖东胜争夺常务副市长的位置,还斗过一次,闹得很难看。 现在人家已把自己远远抛在了后面,当初的那些胜负心,现在重新来看,已成了笑话。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短视。 人家确实是下来镀金的,完成这个任务后,就离开了。 既然如此,低头也是在所难免的事,反正以后相见的机会也不多了,何不客客气气地道别。 肖东胜这时候确实没有心思记较这些小恩怨,见他主动示好,乐得客气一番。 等到下班,他没有直接回家,来到王子饭店。 温俊早已准备好了包厢,圈子里的朋友也全部到了,这顿饭算是给他饯行。 一走进包厢,所有人一起鼓掌叫好。 “干什么?”肖东胜笑骂道。“我们又不是外人,有必要来这一套吗?” “当然有必要。”赵大成笑道。“领导高升,先拍拍马屁,希望以后还望多多提携。” “臭小子,胆子不小,居然拿我开涮。”肖东胜瞪了他一眼。 “你们看,升官就不一样了。”赵大成依然油腔滑调。“成了正处级高官,官威越来越重了,只怕会忘了我们这些以前的兄弟了。” “不是领导官威重,是你找死吧!”胡向阳在一边骂了一句。“哪有你这样不断找骂的。” 知道赵大成爱胡闹,所以这话也算是凑趣。 “说得好。”其它人却一起叫好。 “你们还是我的兄弟吗?”赵大成大惊失色地叫道。“不是说好一起怼肖市长的吗?怎么见了本人,全部叛变了?” “那是逗你玩的。”温俊在一边坏笑。“领导只能哄,哪里敢怼啊!只有你这个傻瓜,才不知死活。” 于是众人一起笑闹起来。 肖向阳走到叶纤红旁边,跟她握了握手。 “什么意思?”赵大成忍不住又嚷道。“难道只有小红才是你的朋友,我们都不算?” “你们只是酒肉朋友,小红才是真正在帮我的朋友。”肖东胜转头笑着说道。 “切——”真相被肖东胜无情地揭开,大家都无趣地散开了。 叶纤红见他们闹得这么肆无忌惮,才知道他们这些人的感情真的特别好,非常羡慕。 如果自己是男的,估计也希望有这样一群损友吧! “上菜上菜,肚子饿死了。”赵大成朝着温俊叫了一声。 今天肖东胜高升,大家像是过年一样,丢开包裹,彻底放开了。 何况这酒店就是温俊开的,这个包厢位置比较偏,隔音做得也好,不怕吵到人。 酒菜开始端上来,大家又开始相互敬酒。 叶纤红和苏思诗坐在一起,没有理会他们的玩闹。 “对了,灿哥马上也要调过来了。”胡向阳一直跟他们几个喝酒,突然到叶纤红耳边说了一句。 叶纤红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不明白他突然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是家里的老爷子受不了他,想把他踢到虞城来,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安排他,所以在烦恼。”肖东胜在一边回答道。“叶小姐有什么建议?” “啊?问我的意见?”叶纤红想了想,实事求是地回答。“他的性格比较古板正直,如果混机关,会比较吃亏。如果能到武警中队,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相比较而言,武警是一个比较独立的单位,里面的大多数人保持着军人的作风,像肖东灿这样的人进去,缺点会变成优点。 如果碰到机遇,升上去也容易。 等到了一定年龄,阅历到了,再调出来也不晚。 “那我等一下打电话回去,把你的意见告诉我父亲。”肖东胜回答道。 “不是问意见吗?怎么直接把我的建议当成了答案?”叶纤红有些苦恼地叫道。 倒不是怕负责,而是不希望大家过份重视自己的意见,那样会有压力的。 她一个女孩子,不想背负这样的责任。 “主要是我觉得你的话有道理。”肖东胜笑道。“我跟我的父亲一时之间,居然没想到武警中队这个单位——” 你就找借口吧?这句话当然只能想想,不能说出来。 这一顿饭吃到很晚,叶纤红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姐,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晚?”安安还在做习题,看到姐姐回来问了一声。 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比较多,所以他没有去参加这次聚会,一个人在家吃了姐姐给自己做好的晚饭,就一直在做题。 “肖市长升官了,大家都很兴奋,所以闹得比较疯。”叶纤红随口回答道。 她其实也赞成大家这样闹一闹,把往日积累下来的压力发泄出来。 呆在机关单位里,平时都得谨言慎行,不能出一丝一毫差错,精神就会高度紧张。 有的人于是早生华发,有的人聪明绝顶,有的人英年猝死。 除了天生七窍玲珑心的人,进入机关不会觉得太累之外,普通人都会觉得压力大。 特别是像胡向阳这种性子耿直之人,会更加辛苦。 所以她才早早地有了思想准备,他能在机关呆下去最好,如果不行,跳出来也无所谓。 还不如扶持肖东胜兄弟上去,自己和胡向阳大树之下乘乘凉好了。 “哦。”安安应了声,继续低头做题。 成绩上来之后,就不想再掉下去,安安最近学习特别拼,就是想给姐姐争一口气。 “安安,当团支部书记累不累?”叶纤红想到弟弟现在大小也是个领导了,于是问了一句。 “姐,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安安疑惑地问。“是不是你希望我辞了这个职务?” 这时候有的家长,为了让子女把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会反对他们提任班干部。 安安性格比较敏感,下意识地就以为姐姐有这样的意思。 “不是不是。”叶纤红摇摇头。“我是突然觉得当官其实挺累的,所以才问问你,没别的意思。” “学校的干部,只是挂了个名,平时又没什么事?”安安笑道。“等我工作后,真的有了职务,再想这个也不晚。” 说完,又低头做作业。 “还有多少没做?”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又问道。 这个时候的作业,不应该有这么多啊?弟弟写了几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写完? “必须完成的作业全写完了。”安安回答道。“我现在在做的是另外的习题,今天做不完,明天再做也没事。” “那你明天再做吧!”叶纤红催促道。“都这么晚了,可以去睡觉了。” 青春期的男孩子,睡眠时间不能少于八小时,现在已过了十点,明天六点就要起床了,弟弟已经睡不到八小时了。 “哦。”安安应了声,乖乖地整理好作业,放进书包,回房间睡觉。 叶纤红一个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接下来的工作。 肖市长离开后,开始跟赵市长打交道。 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跟他合作,没有跟肖市长合作那么顺利。 难道是因为太陌生,所以不适应各自的处事方式? 叶纤红一时也想不清楚。 想了一会没有头绪,她懒得再想,回房间后,进空间进行例行的锻炼。 第五十八章买店铺遇麻烦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突然接到乔昌智的电话。 “叶小姐,我们购买横街的店铺,遇到了麻烦。”乔昌智在电话里直截了当地说道。 “是人家不肯卖,还是价格太低了?”叶纤红问道。“什么原因造成的?你们查过了吗?” 那边的店铺基本上都是老房子,照现在的市场价来算,一间二三十平方米的店铺,也不会超过十万块钱。 她和温俊已商量好,可以用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所以一般不会有大的麻烦。 除非是房东自己开店做生意,而且生意不错,才有可能不肯卖。 当然当价格高到一定程度,他们肯定会撑不住。 毕竟解放路生意比那边好得多,房价也没高多少。那边卖了,买到解放路,太划算了。 “都不是。”乔昌智回答道。“我怀疑有人已暗里买下了不少店铺,现在看我们急着想要这些店铺,所以故意把价格抬上去——” “什么?”叶纤红大吃一惊。“你确定?”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的这个计划,估计要泡汤了。 建美食街,说到底是为了赚钱,这要建立在两个基础上的。 一是这边的店铺价格便宜,全部买下来也用不了多少钱。二是店铺比较少,全部吃下来也用不了多少资金。 如果有人提前进场,买下了店铺,那她们的优势就不复存在了。 “应该不会错了。”乔昌智回答道。 “那你先回来,那边的工作先放在那边吧!”叶纤红想了想,直接叫他回来。 发现这样的事,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温俊办事不密,把这份计划泄漏了,有心人于是提前布局,掐住了他们的咽喉。 二是有人勾结外人,损害公司的利益,或者说是别有公司的卧底,只是暂时不清楚这个人是谁? 叶纤红绝不会天真得以为这是巧合,事情既然发生了,就要接受现实。 “好。”乔昌智没有任何异议地应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皱起了眉头。 温俊泄漏的可能性也比较小,毕竟他不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了,能把王子饭店这样的高档饭店经营好,能力肯定没问题。不会这点眼力都没有,犯这样的大错。 那么就是有人吃里扒坏了。 乔昌智不会是这样的人,那极有可能是温俊那边用人有问题了。 叶纤红现在已没兴趣追查这件事,结果已出来了,就证明横街的美食街计划,必须中止了。 第一,她没兴趣以远远高于市场价的成本,买下横街的店铺,尽管二千年后那边建成步行街,店铺价格会翻几倍,她依然没兴趣。 第二,她也没兴趣因为赚点小钱,就跟人起冲突。 对方敢这样做,绝不可能是普通人,他这样做,如果只是为了钱还好一点,最怕还有别的原因。 反正能赚钱的项目多的是,没必要淌这趟混水。 想到这里,叶纤红已下定决心,终止这个项目。 至于温俊那边,因为他的原因,出了这样的差错,她肯定有情绪,所以不想主动联系他。 等他发现问题不对,主动来找自己再说吧! 呼出一口闷气,叶纤红走进房间,到空间里散心。 随手从桃树上摘下一个桃子,大口咬了下去。 桃子成熟后一直没有摘,表面已变成诱人的暗红色,站在桃子树边,还能闻到一股沁人的桃肉香。 吃完桃子,桃核随手丢在地上,如果它能发芽,叶纤红也不会介意多一棵桃树。 在果树里走了一圈,看到那些新种下的树苗长势都不错,没有一株现出萎靡不振的样子。 空间果然是植物的天堂,只要种下去,都能长好。 走出果园,叶纤红无意中来到养兰花的地方。 当初种在这边的惠兰,现在已不到十株了。 不过半年下来,它们已长了很多新苗,整株兰花变粗壮了许多。 叶纤红突然想到兰花是靠分株繁殖的,可是为什么它们都长这么粗了,都没有自行串长分株呢? 难道必须亲自动手,进行分株,把一株分成三株吗? 如果分成两株,养在普通大小的花盆里,估计没多久又要装不下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蹲下身子,让兰花自动从泥土里浮出来,也没有考虑其它细节,直接用手将兰花掰开,分成三株,重新种回土里。 叶纤红前世只种过水仙花,对兰花完全是外行。 如果是外面,一株兰花被自己这样粗暴地掰开,根也断了不少,说不定会死掉。 但是空间肯定没问题。 再养两三个月,应该又能恢复刚挖来时的大小了。 为了以防万一,等所有兰花分株完成后,她在每株兰花的根部,都浇了些稀释后的灵液。 做完这件事,叶纤红站起来,看到眼前又有二十多株变异兰花,因为横街的事引起的郁闷心情,霎时也好了许多。 来到河边洗干净手,忽然发现一个角落里,长了一大蓬藤蔓一样的灌木,上面还结了很多红色的果子。 叶纤红定睛一看,居然是覆盆子。 她这才记起,第二次去后山时,曾经挖了一大片这种野生草莓,种在空间里。 这边因为很少过来,自己竟然忘了它们的存在。 叶纤红随手摘下一颗,放进嘴里,甜中带着些微酸,跟草莓非常相似。 看来在空间种了半年之后,这种乡下常见的野果子,也发生了变异。 原本最多一截小指粗的果子,现在每粒都超过大拇指那么大了,说它是野草莓,其实已跟真正的草莓没多大区别了。 每一颗都红艳艳的,看着极其诱人。 叶纤红拿过一只竹篮,开始采摘果子。 这种像藤蔓一样的灌木,长得非常快,原先不过种了半米宽的一篷,现在都有好几米大小了。 如果把果子全部采摘完毕,估计都有十几斤。 叶纤红打算把它们带给家人尝尝,反正这种水果现在国内还很少见,别人了不会怀疑。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坐到沙发上,一边织毛衣,一边思考美食街的出路。 既然横街的事已经暴露,是不是可以换条街,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把所有店铺买下来。 想想还是算了,对方既然盯上了自己,相信虞城其它地方有大的变动,对方也能得到信息。 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温俊的电话才打了过来。 “对不起,小红。”他的声音非常沮丧,“这次是我用人不当,才造成这样的后果。” “你全部查清楚了?”叶纤红现在已完全平静下来了,语气平淡地问。 “查清楚了。”温俊呼出一口浊气,恨恨地说道。“对方很早就在我的身边埋下一个人,所以我们的一举一动,他们都一清二楚——” “你不会做事这么不稳当吧?”叶纤红有些想不明白。“居然把这样大的计划,提前跟手下泄漏。” “我也想不到啊!”温俊气急败坏地说道。“从你第一次提起这个计划,我就开始做准备了,还专门招了两个懂建筑施工和设计的人才,帮我做预算。” “两人都出卖了你,还是只有一个。”叶纤红问道。 她其实也不明白,自己居然有兴趣问这个问题。 其实一个两个都没区别了,关键是这件事已不是秘密了。 “两人都出卖了。”温俊垂头丧气地说道。 “既然如此,这个项目就放弃吧!”叶纤红也不想再废话。“好在知道得早,还没什么投入。如果买了几间店铺,再知道这个结果,那就更郁闷了。” 叶纤红说郁闷,没有说损失,是因为就算买了店铺,最后也不会亏本。 无非是占用一点资金,在房价没有炒起来前,赚不到钱。 等到解放路步行街开始建设,这一带的店铺价格就会成倍地上涨。 像解放路地段好一点的店铺,零几年都超过一百多万了。一年的租金,都可以收三四十万。 如果现在有钱,却不懂投资,只要老老实实买解放路的店铺,十年之后,一间店铺就可以让一家人过上小康生活了。 万一运气好一点,手里拥有十几间店铺,那比拥有几家工厂都值钱。 “也只能如此了。”温俊尽管不甘心,也只能接受叶纤红的建议。 做生意是求财,不是置气,碰到这样的情况,还死活不放手,最后损失的是自己。 叶纤红见他也同意自己的提议,心里一宽,正要挂电话,却听见温俊突然问了一句。 “小红,你知道肖市长调离后,谁会来接他的班?” “这个我怎么知道?”叶纤红奇怪地反问。“难道你已收到了消息,知道谁来担任常务副市长?” “我也不知道。”温俊回答道。“只是有一个不好的预感,那个人应该跟我们不是一路人,说不定还会找我们的麻烦——” “不知道就别瞎说。”叶纤红笑了。“是谁都不知道,就这样瞎想。” “我当然有根据。”温俊提高了嗓音。“刚才我给姨父打电话,他的情绪就不对,我怀疑他已知道了对方是谁,而且还担心对方来者不善——” “你是说那个早就知道自己要过来,所以已提前在布局?”叶纤红惊讶地问道,忽然反应过来。“而美食街项目,也是他在搞鬼,想把你姨父的政绩抢走——” 第五十九章新市长的背景 “我就是这样猜测的。”温俊见叶纤红把自己猜测的话都说了出来,沉声地回答道。 “如果这样,那我们更不应该盲目出手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在对方正式来虞城前,我们先什么都别做,免得做多错多。” “行,我知道了。”温俊也不是傻/瓜,语气沉重地应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刚刚平静下去的心又乱了起来。 宋保国调走后,虞城这边刚刚平静下来,没想到又有人过来搅和了。对于这样的情况,她真的感到非常郁闷。 算了,这世界上不存在净土,不管哪个地方,都有江湖和争斗,自己低调一点,见招拆招就好了。 放弃横街的美食街项目,对那边的关注自然不会停止。 很快就有消息传到叶纤红的耳朵里,那就是那边的房子确实已被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全部收购了。 而虞城新的常务副市长,依然没有动静。 叶纤红有些忍耐不住,很想打电话去问戴老,最后还是坚持着没打。 有些事既然猜到了真/相,那结果大多不会再有变化。根本必要等牌全部摊开,再来判断结果对错。 让叶纤红比较好奇的是,温俊说对方跟自己不是一路人,那他又是何方人物? 自己到现在为止,唯一有过矛盾的大人物,只有一个宋保国。他应该没有什么大的背景,所以不可能是他一系的人过来报仇? 难道是肖市长他们那一派的对头? 叶纤红想得脑袋都疼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只好放弃。 过了两天,安安回家告诉她,说电视台那个节目,已经取消了。 叶纤红一惊,这是赵市长联系的节目,现在被取消,就有不给赵市长面子的意思。 谁这么猖狂,还没到就打一个副市长的脸? 难道他调来虞城,真的带了满满的恶意? 如果这样,那自己在虞城的处境,就会艰难了。 傍晚苏思诗和胡向阳回来,两人的脸色也不好看。 “美食街项目真的放弃了?”苏思诗大概也听说了这件事,有点不相信地问道。 “嗯。”叶纤红老实地点头。“不放弃也不行啊!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 这样说尽管很丢脸,可是失败认输,也是一个成年人必须学会的涵养。 “唉——”苏思诗叹了一口气。“原本想着以后可以跟你安心赚钱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麻烦?” 家里的企业已照叶纤红的建议,进行了调整,只等新招聘的管理人员适应新岗位,她就可以脱身出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没想到那个抱有很大期望的美食街项目,会出这样的事。 “有什么办法?”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可能是前段时间一切太顺利,所以接下来要面对麻烦了。”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像宿命,又有点像自找台阶下,她却相信这是事实。 所谓物极必反,前段时间一切太顺利了,连宋保国这样大人物,也敢直接怼回去。 于是报应来了。 “钱是赚不完的,休息一段时间也好。”胡向阳见叶纤红难得露出失落的表情,出面安慰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你能想通就好。” 美食街项目已被搅黄了,也不知道大棚种植这件事,会不会另起波澜? 最关键的还是胡向阳工作,刚调到市政/府,就出这样的事,叶纤红头疼不已。 原来把他调到市政/府,是为了给他一个锻炼的机会,如果市政/府二把手一直找他的麻烦,也不知道他能坚持多久? 在叶纤红看来,那个谢市长绝不会因为以前的交情,而对胡向阳施以援手。 “要不,你问一问戴老,那个马上要调过来的常务副市长,到底是什么来路?”胡向阳最后提醒叶纤红道。 表面上他虽然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内心其实也很忐忑,担心这个位置坐不长。 “行。”叶纤红没有拒绝,一口应承下来。 她原本就想打电话,既然胡向阳也这样说,她就没必要再忍着了。 吃过晚饭,叶纤红开始拨戴老家的电话。 “爷爷,你知道虞城谁来会接肖市长的班吗?”电话接通后,叶纤红问道。 “你也看出来了?”戴老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这样没头没脑说了一句。 “我没看出什么,只是觉得一切不对劲?”叶纤红实事求是地回答。“似乎对方对我怀有恶意似的。” “你的感觉是对的,对方确实会来找你的麻烦。”戴老的语气有些沉重。“那个人姓范,他父亲是我以前组织部的同事,跟我明争暗斗了十几年,他知道你是我的干孙女,肯定会连累你。” “哦。”听到这样的真/相,叶纤红只能暗暗叹气。 认了戴老这个爷爷后,以前一直受他的照顾和庇护,现在麻烦终于也来了。 在官场,谁也做不到只有朋友,没有敌人。 而戴老的脾气一贯刚正不阿,肯定得罪了很多人,敌人自然不会少。 “你也不用太担心。”戴老安慰道。“范家这一家子虽然都是小人,不过到了他们这一层次,毕竟还是要脸面的。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 “我知道了,爷爷。”叶纤红强忍着不安,笑着回答道。 正要挂电话,忽然想起以前那个叫江少的,似乎背景就是姓范的一家,难道是同一家人? “爷爷,以前那个叫江少的,你还记得吗?”叶纤红又问。“就是慕尼黑舞厅的老板,我记得他有亲戚也姓范。” “没错,他的后台就是范有学。”戴老肯定地回答。 “哦。”叶纤红挂了电话,心情更加沉重。 胡向阳和苏思诗一直站在旁边,戴老的话虽然没听清楚,但是叶纤红的神情告诉他们,这件事真的不乐观。 “怕什么?”胡向阳忽然嚷道。“大不了重新调回派出所,还担心没饭吃啊!” 对于那个职位,他是真的没放在心上,前面一直担心,只是觉得升个官不容易,不能轻言放弃,免得被小红看轻。 如果真的到了这个时候,他反而觉得更自在,就像小红说的,以他们现在的条件,就算什么都不做,把钱全部用来买房投资,以后也可以当个富家翁。 “就是。”苏思诗也豁出去了。“凭我们几个,还怕赚不到钱?” “这件事是我的疏忽,把所有项目全部放在虞城。”叶纤红突然说了一句。“其实我们应该把投资分散到几个地方的,这样风险就得小得多。” 说到底,叶纤红前世只是个普通人,重生后靠着先知先觉,才取得了这些成果。 如果自己够聪明,早应该狡兔三窟,给自己多留几条后路。 像现在这样,虞城有了麻烦,可以去别的地方回避一下,优先做那边的生意,等这边稳定下来,再回来。 “没事,现在开始准备也不晚。”苏思诗说道。“你有空了好好想一想,附近有什么可投资的项目,我们一起出钱。” “行,我想好了告诉你们。”叶纤红回答道。 发生这样的糟心事事,大家都有些沉默,连平时饭后一起织毛衣的活动也取消了。 苏思诗坐了一会,就上楼去自己家了。 胡向阳和叶纤红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陪做作业的安安。 “你真的有把握去别的地方投资?”胡向阳悄悄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说道。“现在到处都是机会,只在胆子够大,赚钱完全是小意思。” 像余杭的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现在还只是个雏形,要等二千年,被余杭市政/府命名为:四季青服装特色街,那边才真正的成为一个超级规模的全国性大型批发中心。 现在如果去投资,或者在附近购买房子,等服装批发中心扩建,那些房子和地皮就会涨十几倍。 还有做什么产品,能比这个更赚钱的? “行,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胡向阳满意地笑了。 “你其实不用担心。”叶纤红摸了摸/他头顶刺刺的短发。“如果工作不开心,就下海好了,以后我养你。” 胡向阳被叶纤红赤/裸裸的话惊呆了。 一个星期后,横街那边的店铺已全部换了主人,那条街也开始大幅度整修,一切跟叶纤红当初的计划一模一样。 而大家一直翘首以盼的新市长,也终于上任了。 叶纤红从电视上看到那个新来的范副市长,大概四十出头,小眼睛,大背头,个子不高,笑起来有点像前世那个清派波波老师。 给叶纤红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个中年油腻男。 只不过既然是敌人了,掌握他的性格和动态,自然成了接下来的必备动作。 “罗经理,你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地收集新来的范副市长的资料。”叶纤红打电话通知罗叙道。“这人还没到,就这样敌视我们,我们不得不早做预防。” “知道了,叶小姐。”罗叙兴奋地说道。 上次参与宋保国的事,他其实很兴奋,可惜短短十几天后,那人就被调走了。 现在来了一个新的副市长,他的机会又来了。 “那人是个阴狠的角色,你们要小心一些。”叶纤红提醒道。“你们在为我做事,相信他也轻易能查到。” “那我派几个生脸孔去办这件事。”罗叙没有自负,闻言也谨慎起来。 “嗯。”叶纤红应了声,又嘱咐了一句。“不管查到什么,都不要轻举妄动,等我的命令。” 第六十章旺旺服装店 叶纤红这边还在为新来的副市长烦恼,郑兴旺那边却以惊人的速度,把店开好了。 当妈妈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时候,她真的吃了一惊。 这个把赚钱当成最大梦想的堂弟,效率居然这么高。 心里终究不放心,寻思着今天是周末,于是带上安安,开车去了一趟西关镇。 西关镇是虞城西南边的中心镇,位于郑家村的南面,从平原村一直往南八公里,就到了。 这时候的西关镇还很狭小,叶纤红沿着永兴路缓缓开过去,就看到了一家简陋到极点的店铺,只在门头处贴了一张大红纸,上面写了五字大字:旺旺服装店。 叶纤红在一条弄堂里停好车,下车和弟弟往那边走去。 “姐,安安,你们怎么来了?”郑兴旺最先注意到前面的叶纤红进来,连忙迎上来叫道。 “听说你的店开张了,所以过来看看啊!”叶纤红笑着回答道。 店里现在有三个人,旺旺和毛毛以及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孩子,看情形应该是他说的表姐。 “姐,这是我的表姐陶桂芳。”郑兴旺主动把那个女孩子介绍给叶纤红,又介绍堂姐的名字。“这是我的堂姐叶纤红,你应该听说过了。这是堂弟郑兴安。” “小红姐,你好。”那个叫陶桂芳的女孩子,一开始看到叶纤红,有些手足无措,等郑兴旺介绍完毕,冲过来双手握住叶纤红的手,一付朝拜偶像的神情,连连叫道。 “你好。”叶纤红微笑着点点头,心里却在嘀咕,看她的样子,应该比自己还大吧,怎么也叫自己姐? 不过当面问似乎有些不大礼貌,她只好忽略了。 “这次从厂里辞职,我本来想去你家的潮牌店应聘促销员,后来旺旺叫我,才没有去。”陶桂芳不顾自己跟叶纤红还不熟,在一边自说自话道。 “其实跟旺旺一起开店也不错,只要生意好起来了,赚得比打工还多。”叶纤红不好冷落她,只好回了一句。 “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得到自己偶像的肯定,陶桂芳更加激动了。 叶纤红就有些无奈,于是转头去看毛毛,见他拿着一瓶雪碧,正喝得眉花眼笑。 “毛毛,你为什么在这里啊?又不会卖衣服?”叶纤红蹲下身子,笑着问道。 “我现在不会,可是可以学啊!”毛毛笑眯眯地回答道。 哥哥在镇上开店了,以后星期天他都可以跟哥哥来镇上玩,想想都特别开心。 刚才表姐给自己买了一瓶雪碧,他一喝就停不下来,这味道真的太好了。 “哦,毛毛真乖。”叶纤红每次见到他,就会心情愉快,此时也不例外。 安安被人冷落,倒没有在意,只是把旺旺拉到一边,好奇地问道:“怎么没有生意啊?” 来了这么久了,还没有一个顾客进来,这太不正常了。 郑兴旺就有些郁闷,回答道:“我怎么知道?” 他也是第一次独立开店,一切照着堂姐教的做了,但是怎么样让客人来买,他却没有答案。 “要不,把推车里的衣服抬到门口屋檐下,向路过的人推销?”安安望了望门口,见还是没有人进来,于是建议道。 “这样行吗?”郑兴旺有些怀疑。“那不是跟摆摊一样了吗?” 叶纤红听到两人的对话,忍不住笑了。 他们卖服装的经验,还停留在暑假摆摊促销的阶段,真的开店,怎么把顾客吸引到店里,就一愁莫展了。 “旺旺,你这样布置是不对的。”叶纤红在屋里扫了一圈,提醒道。 这间店以前应该也开过服装店,所以旺旺租下之后,原来用过的一些架子、促销车、凳子甚至简易收银台,都一起给他了。 堂弟应该还记得自己对他说的话,衣服摆放什么的,都照仓储式服装店的风格布置。 仓储式服装店最大的特征,就是给人性价比高的感觉,吸引大量贪便宜的顾客进来选购。 从这一点来说,旺旺这家店没生意,应该是特色不明显。 对于一家新开店来说,让路过的顾客一下明白这家店在卖什么,卖点是什么?才能增加人气。 “那要怎么搞?”郑兴旺和陶桂芳一起走过来问。 “红纸和毛笔、墨汁,你还有没有?”叶纤红问道。 “还有半张红纸。”郑兴旺边说边从收银台的抽屉里拿出来,递给堂姐,又去拿毛笔和墨汁。“毛笔和墨纸都还有。” 叶纤红接过红纸,摊开来看了看大小,随手把它折成两半后撕开,拿起来在橱窗上比了比,见大小差不多了,接过来准备在红纸上写毛笔字。 “旺旺,你再去买一张红纸。”叶纤红吩咐道。 “好。”郑兴旺应了声,准备去外面买纸。 “你在家陪小红姐,纸我去买。”陶桂芳连忙跳出来说道。 “也行。”郑兴旺见表姐愿意去,正中下怀。 从口袋摸出一块硬币,递给她。 陶桂芳也没拒绝,接了就往外走。 叶纤红蘸好墨水,正要写字,想了想,又把笔递给弟弟。 “安安,你的字写得漂亮,这个任务交给你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写什么?”安安接过笔,没有拒绝,只是不知道要写什么,于是问道。 “很简单,一张写全场大甩卖,一件不留。另一张写跳楼价,不卖后悔。”叶纤红想了想,说道。 这是前世最常见也是最实用的促销用语,有的店里会在屋里屋外贴满这种大红纸,刺激过去贪便宜的路人进店。 对于这时候的顾客来说,看到这么粗暴的促销语言,肯定会受不了诱惑,进来看一看。 库存和尾单,进价本来就便宜,怎么卖都有得赚,所以跑量是关键。 见安安已把两张纸写好,叶纤红稍微等了等,直到墨水彻底干了,拿了透明胶纸,把两张纸歪歪斜斜地贴在橱窗上。 “姐,歪了。”安安看到了,在一边提醒道。 “就是要让它贴歪。”叶纤红笑着回答。 纸刚贴好,就有一个路过的大婶停下来看了看,然后往店里走进来。 “随便看随便挑啊,衣服全部特价。”叶纤红知道他们还不会这样说,主动把促销车里的棉衣翻得乱七八糟,嘴里叫道。 “这个棉衣多少钱?”大婶拿起衣服看了看,问道。 “三十一件,五十两件,买得越多越便宜。”叶纤红边说边从里面挑出两间颜色相对鲜艳的女款棉衣,“你看,这么好的质量和做工,都是厂里做了去商场卖的,因为没卖完,才拿来处理,商场一件最少也要五十块。” 大婶被叶纤红说得有些动心,这些衣服的质量确实比地摊里的好,价格却差不了多少。 “抓紧时间买啊!越到后面款式越少,被人挑完了就后悔不及啊!”叶纤红看到又有人在看橱窗的红纸,似乎打算进来看看,连忙又嚷了起来。 外面果然又有人进来问价格,看了质量之后,就开始挑了起来。 开始大婶还下不了决心,见进来的两个人都在挑了,怕像叶纤红说得那样,好看的先被挑走,于是拿起一件自己喜欢的棉衣试了试,觉得大小正合适,于是掏钱买了。 “大婶,一件够了吗?两件更便宜啊!”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那我再试试那件。”大婶算了算,一件三十,如果再买一件,就只要二十了,感觉不买亏了,于是又试了另一件。 等两件都试过了,又是又掏出了二十块钱。 叶纤红帮她把两件衣服包好,随手从旁边的袜子柜了抓了两双袜子,塞进袋子里。“今天刚开张,送你两双袜子,下次再来啊!” “好,谢谢,下次一定来。”大婶见叶纤红主动送袜子,脸上露出来笑容,连连说道。 这个年纪的女人大多贪小便宜,衣服本身就很划算,又送小礼物,她更满意了。 大婶离开后,刺激了另外两个顾客,她们很快也各挑了两件衣服,收到叶纤红送出的袜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郑兴旺和安安在一边傻眼了。 早上开门到现在,一点生意都没有做,姐姐在橱窗贴了两张红纸,就轻轻松松做了一百五十块钱的生意,去掉成本,最少可以赚五十多块钱。 如果天天这样做,一个月一千就多就轻松赚到了。 陶桂芳回来后,听说这件事,也非常惊讶。 “来,把纸裁好,继续写促销语。”叶纤红催促道。“今天刚开张,争取做一千块营业额出来。” 这话如果是一开始说,旺旺他们几个未必会相信。 毕竟店里卖的东西不能跟堂姐店里的东西比,而且这些衣服裤子都便宜,一千块钱的营业额,必须要卖出四十件棉衣才行。 可是看堂姐刚才轻描淡写的样子,又觉得好像也不难。 在叶纤红的指挥下,红纸裁开后,又写了一些粗暴的促销语,往门上店里的墙上到处贴了一些,非常吸引眼球。 而刚才买衣服回去的大婶,左邻左舍看了她买的衣服和价格,都有些心动。 住在镇上的居民,见识其实并不差,这样的质量和做工,商场确实要很多,现在能这么便宜买到,当然不愿意错过。 于是问了地址之后,也过来买了。 第六十一章反思 叶纤红卖了几件之后,就把工作移交给旺旺和陶桂芳。 这两人也是豁得出去的人,很快适应了这样的销售手段,一笔笔生意做了下来,口袋很快就鼓了起来。 叶纤红没有再帮忙,只有在顾客太多,来不及接待的情况下,才伸一下援手。 等到中午,客人开始减少,他们把钱拿出来数了数,居然有六百多了。 “姐,你不愧是我的偶像,赚钱的本事实在太厉害了。”陶桂芳忍不住又拍起了马屁。 这家店虽然是表弟开的,不过说好由她管理,然后赚的钱,分给自己四成。 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过来帮表弟,看赚的钱能不能超过上班的工资。 毕竟自己开店,不用被老板管,自由多了。 但是照今天的形势看来,只怕比工厂上班多赚十倍都有可能。 这次真的赚到了,她暗暗欣喜。 “算不上厉不厉害。”叶纤红平静地回答。“做生意讲究的是摸透顾客的心里,诱导她们过来购物,所以营造这样的氛围很重。” 她心理很清楚,这时候老百姓的消费观念还停留在质量好、耐穿这方面,而堂弟弟店里的衣服,大多是章诗萍这两年积压的库存,质量是没话说,除了款式稍微有些过时。 但是用这样的价格卖,就好像前世的外货店,商场标价一千多的牛仔裤,一百块就能买到了,有些眼光的人自然会来抢购。 而在店里贴上用红纸,只是用来制造降价的醒目效果,那是前世深圳的服装店,很早就用熟了的手段。 很多店打着最后三天,清仓处理的牌子,然后一个月后再去,依然在清仓没有关门。 “说起来很容易,可是除了你,我们谁都想不到啊!”陶桂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所以你们才要学!”叶纤红笑道。“你看旺旺,以前什么都不懂,现在一个人都敢开店了。” “是啊!”陶桂芳夸了一句。“他刚跟我说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还说他在做白日梦。” 别说她不信,自己爸妈也不信这个才十六岁的表弟能开店。 可是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把店开起来,这胆子,把她也给折服了。 “只要再给旺旺几年时间,他就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叶纤红笑着夸了一句。 这方面堂弟确实比弟弟能干,安安估计还做不到。 不过也能理解,旺旺现在像刚重生的自己,想把这个家的担子挑起来,所以什么苦都愿意吃,也吃得起。 安安在这方面就差得远了。 “姐,我还差得远,这辈子都比不上你的。”郑兴旺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跟堂姐接触越多,越觉得她厉害,很多东西自己怎么想也不明白,堂姐过来三下五除二,就马上解决了。 “好了,我们是自家人,别相互吹捧了。”叶纤红笑着打断他。“这个店怎么开,还是要靠你们,我只能帮你们这些了。” “姐,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把店开好的。”郑兴旺保证道。 如果说今天上午刚开张的时候,还忐忑不安的话,现在已是信心十足。 他突然发现有堂姐在,自己做什么都有了底气。 叶纤红点点头,看时间差不多了,准备和安安回去。 下午弟弟还要去上培训课,没时间在这里浪费了。 告别旺旺三人,姐弟俩回家。 “姐,看旺旺开店了,我突然也好想有一家自己店。”安安在副驾驶位沉默了一会,突然开口道。 “为什么?”叶纤红问道。“旺旺开店,是想赚钱养家,给家里造房子,给毛毛买新衣服穿,你现在又不缺钱?” 跟堂弟接触多了,他的心思她能猜中大半,所以才愿意帮助他。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就有这样的担当,长大后只要不走错路,成就肯定差不了。 特别是旺旺性格比较早熟,又敢于独立完成一些事,开店应该最适合他目前的状况。 只要帮他解决了货源方面的问题,纯粹管理一家店,应该难不倒他。 “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想有家自己的店。”安安想了想,自己也搞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只好这样含糊地回答。 或许是因为发现旺旺走到了自己的前面,他不甘落后,于是心里有了压力,想开一家店超过他。 也有可能是想独自开一家店,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 他终究不善于分析这些微妙的心思,所以无法表达清楚。 “想开也可以,不过必须等明年考上高中后,再考虑这析事。”叶纤红猜测弟弟是因为好胜心,才起了这样的心思。“现在安心学习,考上理想的中学。” 不过这不是坏事,男孩子嘛,有竞争才有动力。 安安如果想开店,她可以把潮牌男装这一块,单独割离开来,让他一个人管理。 “哦。”安安见姐姐答应了,开心地应了一声。 到家后叶纤红简单炒了两只菜,和弟弟吃过午饭。 等安安离开家,去少年宫上课,她一个人进了房间,到空间干活。 给新种下的果树花草浇了水,叶纤红在河边坐了下来。 重生到现在,虽然碰到过一些小挫折,但是总能化险为夷。 事业上也算是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绩,在这个时代,算得上小富婆了。 可是当真正的挫折到来时,她才发现自己其实跟前世一样,依然没有安全感。 这种感觉让她非常不舒服。 怎么样才能打破现在的僵局呢?叶纤红苦苦寻思。 逃避肯定不是办法,只能挺身面对。 范市长先是抢了自己和赵市长的美食街项目,再把弟弟的那个节目毙了,表面上看都是小事情,但是在外人的眼里,就是自己招架不住,步步倒退。 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不能制造些麻烦,给他也添些堵呢? 想到这里,叶纤红渐渐有了主意。 出了空间,她打电话给乔昌智,问公司里除了不能动的流动资金,还有多少现钱。 “叶小姐打算做别的投资?”乔昌智问道。 他一直全局掌控叶纤红的生意,对老板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从美食街项目中退出来,他其实也觉得很憋屈,可是对手太过强大,他也不能以卵击石,所以一直忍着。 自家老板年纪虽小,做事却理智,不会跟人意气相争,既然问这个,十有八九看好了别的项目。 “是的。”叶纤红回答。“你把工厂、潮牌店和美容店所有资金统计一下,看能凑出多少钱?” “好的。”乔昌智高声答道。“我先统计一下,下班前回复你。” 挂了电话,叶纤红拿出一张虞城地图,在上面仔细看起来。 前世横街并没有建美食街,甚至是整个虞城都没有这样的特色街,直到城北新建起几家大型购物中心,才有了类似的美食休闲中心。 像亿和城,下面几层是超市和购物中心,五楼是美食中心,六楼是电影院、游戏厅和KTB休闲中心。 只要走进一栋大型这样的大型购物休闲中心,基本上能满足你的所有需求了。 而中心城区,最大的一项改造,就是把解放街改造成步行街,成了名符其实的商业黄金地段。 范市长能看出横街美食街项目的价值,眼光肯定没问题,甚至可以说比其它市领导更超前。 假如自己拿出解放路建成步行街这样一个方案,他知道后,会不会感兴趣? 以叶纤红的经验判断,他百分之九十九会有兴趣。 他既然是范家人,天生就对政绩感兴趣。 有后台有背景的人,向来行事肆无忌惮。因为对他们来说,只要办成几件实打实的事,有这些耀眼的政绩做基础,升官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特别是范市长忆年过四十,依然在副处位,家族肯定也很着急。 所以只要有成绩,范家把他抬到厅级,肯定几年内就能完成。 那就拿步行街做为诱饵,扳回一局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出纸笔,开始写步行街改造计划。 等乔昌智把钱报给自己,她就提前挑几个位置最好的店铺买下来,到时再把这个计划抛出去。 如果范市长流露出任何兴趣的意思,就马上把步行街的店铺价格炒高,既增加他们的阻力,也赚一笔钱,作为自己美食街投资失败的补偿。 万一他不感兴趣,叶纤红照样可以把这个项目往上递,找有兴趣的人合作。 不管结果如何,赚钱肯定是没问题的。 把这件事想清楚之后,叶纤红的心里才舒服了点。 为了防止泄漏消息,这次除了乔昌智,她打算连诗诗姐和温俊他们都瞒着。 等到安安回来,这个计划的初稿都才完成一半,叶纤红也不着急,拿回房间锁起来,等明天继续写。 “姐,那个乐理课还要学多久?”安安把袋子放到桌上,问道。 “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问。“才学了三节课就烦了?” “不是。”安安摇摇头。“我今天路过一间教室,看到有人在学吉它,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也可以学乐器?” 第六十二章新的计划 “那你问老师就行了啊?”叶纤红反问道。“只要掌握基础知识了,应该可以学。” 叶纤红对这些一窍不通,还真回答不出弟弟的问题。 “哦。”安安想想也对。“那我下节课去问她。” 想到马上可以学吉它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露出些欢喜的神色。 “乐器这么多,你只想学吉它?”叶纤红笑着问了一句。“其实小提琴、钢琴、萨克斯、架子鼓这些,也都不错啊!” 倒不是叶纤红崇洋媚外,说的全是西洋乐器,实在是这个时代,它们才是主流。 叶纤红并不需要弟弟学了乐器之后,以这个谋生,纯粹只是培养个人的音乐修养。 每个人年轻时,都会想过学一种乐器,她前世特别想学口琴和印地安风笛,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等到过了三十,这种心思就淡了。 “嗯,还是学吉它好了。”安安肯定地回答。 叶纤红没有再问,心里想着,有机会去买一把好一点的吉它,送给弟弟做礼物。 想到礼物,忽然记起弟弟的生日也快到了。 弟弟是农历十一月生的,现在已到了十月,下个月就到了。 前世家里没钱,一直没有好好给弟弟过生日,等自己在深圳有钱了,弟弟也不在了。 这一世她会陪伴弟弟一起成长,记录下他每一个生日。 叶纤红暗暗给自己提了个醒,免得忘了。 四点多的时候,叶纤红已经在厨房做晚饭了,乔昌智的电话打了过来。 “你说多少?一共八十五万?”叶纤红问道。 “是的,叶小姐。”乔昌智回答道。“工厂那边还有一部份款没收回来,如果能再等等,估计可以凑出一百万。” “我知道了。”叶纤红有些失望,只有一百万,只能买十间店铺,那作用实在太小了。 这个计划看来还得再等等,拿这点钱就去跟范市长斗,那真的闹笑话了。 因为涉及到范市长,他背后的范家可是不输于戴老的大人物,她不可能像以前一样,和朋友们一起合作,免得给他们带来灾祸。 挂了电话,叶纤红回到厨房,脑子里乱糟糟的。 看来自己赚钱速度还是太慢了,否则不会碰到现在这样的尴尬了。 又一想,自己前段时间走入误区了,总以为多积累人脉,就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问题是如果自己手里有上亿资产,光一年交的税,就很恐怖了,那样的话,才能得到虞城高层的重视和尊重。 所谓人脉,也得有经济这个基础,两手都不能软。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打算下一阶段,还是先别参与这些官场上的争斗,低调做人,老老实实赚钱。 两天后,叶纤红召集所有高层召开了一次会议,商量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今天把大家叫到一起,原因很简单,我觉得我们有这么强大的团队,赚钱的速度却远远没跟上,太浪费了。”叶纤红坐在主位上,开门见山地说道。“下一步,我打算加快创业和投资,所以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话一说完,她在底下几个人身上扫过,最后视线落在乔昌智身上。 “我也有同感。”乔昌智挺直身子,神情严肃地说道。“既然叶小姐已有了计划,我们自然全力以赴配合。” “茂琳姐,你是怎么想的?”叶纤红又问道。 “我也觉得没问题。”王茂琳开口道。“现在已过了最初的磨合和适应期,工厂和店里的管理都理顺了,我们可以考虑增加新的项目。” “我也支持。”罗叙没等叶纤红问,直接举手回答道。 “我也觉得没问题。”董采玉说道。“其实我很早就想说,叶小姐明明有很多赚钱的项目,却天天宅在家里,没有让它们产生价值,你能想通这一点,我是求之不得。” 大家都笑了。 董采玉现在跟老板的表哥谈恋爱,所以说话比较随便,大家都觉得很正常。 “原来你们早对我当甩手掌柜不满了。”叶纤红笑道。 “倒不是不满,其实稳扎稳打,也没有错。”罗叙在一边慢悠悠地补充了一句。 他负责的是公司的安全,对管理的事很少参与,但是他的见识也不算太差,清楚自家老板的能力。 特别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老板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明显是转变了思路,想加快商业扩张,应对接下来的困难。 “嗯。”叶纤红朝着罗叙笑了笑。“以前确实觉得这样的发展速度已经不错了,没必要搞得太快,加大风险。可是我错了,有你们这个团队在,我根本没必要杞人忧天。” 见大家都露出自信的笑容,叶纤红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接下来,我打算在余杭四季青服装市场买下几个摊位,作服装批发。”叶纤红开口道。“计划是每个摊位,一年最少赚一百万。” “咝——”听到这个数字,下面几个人都吸了一口凉气。 一个摊位赚一百万啊,那赚钱的速度实在太恐怖了。 “叶小姐,你打算把潮牌店的中心搬去余杭?”乔昌智问道。 也难怪他会这样想,现在潮牌工作室出来的衣服,大多也在走批发的路子,如果要想在四季青一年赚百万,无疑得扩大规模和产品款式。 “不是。”叶纤红摇摇头。“潮牌店依然不变,我打算另外做一个中档的服装品牌,专门供应四季青那边,男装、女装都有,主要对象是打工的年轻人。” “那设计和生产怎么解决?”朱亚婷问道。 潮牌店现在这样的生产销售模式已稳定下来,如果要供应几个批发档口,那楼上的工作室要扩张了。 “设计暂时我自己来负责。”叶纤红回答道。“接下来我会招聘几个有设计师,专门供应余杭那边。生产依然交给章诗萍那边吧,如果条件允许,我打算在余杭当地另开一家服装厂。” 这些都得一步一步来,大家都不熟悉余杭的情况,所以得到了那边之后,再作打算。 现在最重要的是,余杭这边必须有一个负责人,能统筹这一块,至于谁才最合适,她一时没有下定决心。 从理论上讲,茂琳姐肯定是最合适的。一方面她前世就是开服装公司的,对这一块她肯定有天赋和兴趣,否则也不可能这么成功。另一方面,她现在是单亲妈妈,如果要她两地跑,会不会太辛苦了? “那我就没问题了。”朱亚婷松了一口气。 她虽然负责潮牌工作室那边,实际上只是个跑腿的角色,真正的管理还得靠叶纤红和小舅乔昌智。 “现在的问题是,余杭那边交给谁负责?”叶纤红问道。 这个权力当然在她手里,不过她还是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把最合适的人派过去。 “我去吧!”王茂琳抬了一下手,说道。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有些惊讶,没想到她居然会主动开口。 “现在销售工作全部由谢经理在负责,工厂那边的订单也稳定下来了,暂时不需要我去跑,我本身对服装一块很感兴趣,所以不如由我来负责好了。”王茂琳说出了理由。 最初她负责工厂,但是她对机械并不熟悉,所以管理起来有压力,好在那时规模小,又由郑师傅帮忙,才撑过去了。 她本身比较喜欢服装这一块,既然有这样的机会,自然不想错过。 “行。那就交给你了。”叶纤红听她说得有理,立即拍板。“谢经理那边没问题吧?” “没问题。”谢建奇回答道。 “不过人手还是不足,下一步要加大招聘力度。”叶纤红对乔昌智说道。“接下来多招一些管理人员进来,你们有认识的,也可以介绍给我,只要人品过得去的,都可以培养。” “好。”乔昌智回答道。 “公司以后的发展,会跳出虞城,重点往余杭和甬城这两个城市发展,所以接下来,你们都得学会开车。”叶纤红提醒道。“公司年前先买两辆车给大家用,在座各位,尽快把驾照考出来。” “没问题。”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 能自己开上小轿车,那是成功人士的标志,他们谁都不会拒绝这样的好机会。 散会后,叶纤红把乔昌智单独留了下来。 “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你有什么想法?”叶纤红给他泡了一杯,以朋友之间聊天的语气问道。 对于这几个管理人员,除了谢建奇比较跳脱,她还不怎么放心之外,其它几个她都有足够的信心。 王茂琳是自己最早招聘回来的,两人的关系像朋友,所以短时间内不会有变化。 罗叙是实在人,起点比较低,只要不亏待他,肯定会诚心诚意干下去。毕竟换个老板,未必能像现在这样受重用,也不可能给这么好的待遇。 董采玉和朱亚婷更不用说了,两人以前都是普通人,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 当然她最放心的,反而是乔昌智。 他原先会一辈子残疾,自己治好他的腿之后,他对自己可以说是最忠心的。 而且他的能力也最强,叶纤红自然不会把他当外人。 第六十三章乔昌智的提议 “老实说,我还真的想过。”见老板这么推心置腹,乔昌智笑得很灿烂。“公司现在分为三块,管理起来比较乱,所以我觉得可以直接划为三个公司,各组成一套班子,分别做大做强。” “哦。”叶纤红应了声。“你详细说。” “纤诗美容会所那边,现在分成了两块,一块是美容,一块是健身,我觉得瑜伽应该分到健身这一类。”乔昌智解释道。“既然如此,何不把各自做大呢?” 见叶纤红认真在倾听自己的意见,他继续说道。 “美容这边,现在在做的那部分继续,然后把新娘化妆单独划出来,加上婚纱摄影,就是一块全新的市场。”乔昌智说得很慢很详细。“然后中医保健这一块,也可以单独做,那样一来,纤诗美容会所就有四家单独的店了。” “不错,你的想法操作性很强。”叶纤红望了乔昌智一眼,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接着说。” “健身这一块,现在只有瑜伽馆,接下来可以开健身房,也可以办各种舞蹈的培训班,比如民族舞、拉丁舞、爵士舞甚至霹雳舞等等。”乔昌智明显做足了功课,介绍得非常详细。“只要纤诗这块招牌在,都没问题,招几个教练或老师就能开起来。” “你说得有道理。”叶纤红衡量了一下回答道。“不过得一步一步来,否则董采玉管不好这么大一摊子。” “那是当然。”乔昌智笑道。“先把计划做出来,然后先易后难,一步一步推进,总有一天反这些全部做好。” “嗯。”叶纤红点头说好。“那你这个负责全局的人要辛苦了,以后得把精力重点用在人才招聘和培养上。” “没问题。”乔昌智点点头。“工厂那边,现在重点在铝合金货架那块,我觉得可以扩大规模。同样的,铝合金门窗也可以开始准备了,我的意见是,那边的工厂给铝合金门窗用,另外找一块大的地方,生产铝合金货架。” “你觉得铝合金货架规模会比门窗大?”叶纤红好奇地问。 “不是这个意思。”乔昌智解释道。“门窗这块短时间还没有办法扩大,可以一步一步来,而铝合金货架这边,产品可以丰富起来,比如铝合金橱柜、百页窗、晾衣架等等,都是老百姓用得到的生活必须品。” “行。”叶纤红望了乔昌智一眼,发现他看东西确实比自己更远。“做什么产品,这一块交给你和谢建奇。厂房那边我来想办法,找一处更大的地方。” “好。”意见全部被接受,乔昌智内心也非常满足。“至于服装那一块,你打算分成两块,我觉得没问题。不过全部交给王茂琳管理,下面再设店长或主管好了。还有就是,你以前说的床/上用品,其实也可以尝试开发了。” “床/上用品如果做的话,就得是另一个独立的品牌了。”叶纤红清楚这一块市场其实非常大,做好的话,比服装更赚钱。“这一块等余杭的批发店搞好了,再来计划吧,现在精力不够。” “没问题。”乔昌智回答。 送走乔昌智后,叶纤红回到家里。 把今天会议的内容,用笔记录下来。 看到这一项项计划,叶纤红就有些后悔,自己前段时间实在太懒散了,把工作全部丢给乔昌智他们,没有及时把中层管理那一块建设好。 如果现在手里有几个能用的人,那今天就能把一些具体的工作分配下去了。 晚上等胡向阳和苏思诗回来,叶纤红把自己的计划跟他们说了一遍。 “你终于开始发奋图强了。”苏思诗首先笑道。“怎么?现在有压力了?” “是啊!”叶纤红也没瞒他们。“想要不受某些不怀好意思的官老爷干扰,我只能选择强大。” 不管什么时代,当你手里拥有的资源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就算地方政/府对你有意见,也不敢轻易出手。 就算到了国外,人家照样把你捧得很高,因为你如果愿意在当地投资,不但能上交很多税,还能替他们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 前世甚至有百强企业更换注册地,惊动省级高官的事例。 叶纤红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得不努力赚钱,避免自己成为可以随时牺牲的小鱼小虾。 “唉——”苏思诗原本只是开玩笑,听了叶纤红这番话,突然觉得笑不出来了。 “对了诗诗姐,你离开家族企业之后,有没有具体打算?”叶纤红问道。 诗诗姐家族一直生产电机,而虞城一直是国内有名的电动机生产基地,如果以后她放弃这个行业,真的有点可惜。 叶纤红非常清楚,接下来几年,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家电发展特别迅速。 而小家电都离不开一样核心产品,那就是永磁直流电机,前世叶纤红最早进入的那家港资企业,就是生产这种产品的。 那家企业在宝安区有五六家分厂,员工人数过万,据说全世界有四万名员工。 这时候那家企业估计还只有两家分厂,诗诗姐如果能进入这一行业,应该能分一杯羹。 特别是虞城另外一家原先生产电动机的企业,也介入了微电机行业,十年后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电机制造企业之一。 “我还没打算好。”苏思诗笑道。“原先准备休息一段时间,然后跟你一起合作,赚些轻松钱。” 从家族企业退下来,她真的没打算像以前那样拼命了。 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如果结婚的话,生育已存在风险,所以她想把身体养好,争取生个孩子,再考虑以后的事业。 “你以前就是搞电机的,我原先想建议你,去一家微型电机企业应聘,顺便学些管理技术,然后我们一起合资,开一家电机厂。”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既然你打算休息一段时间,那我就不劝你了。” “嗯。”苏思诗点点头。“你的想法其实不错,我考虑考虑再说。” 于是又把注意力转向胡向阳。 “那个范昌贵有没有找你的麻烦?”叶纤红随口问道。 理论上讲,胡向阳调到行政管理科后,加班应该是家常便饭,但是他最近天天能准时下班,已经说明了一切问题。 “麻烦肯定是有。”胡向阳回答道。“只不过我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我去那边,是为了锻炼,所以懒得跟他们争权。什么时候觉得没意思了,调出来说是。”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了,最后做了这样的打算。 “你能这样想就好。”叶纤红是担心他受委屈,见他有这样的心态,放心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回到家里。 “妈,爸呢?”一进家门,看到妈妈在织围巾,叶纤红问道。 “去你三叔家帮忙了。”叶妈妈回答道。“他们昨天已经开始搭大棚了。” “哦,这么快啊!”叶纤红有些惊讶。“田都平整好了?” 大棚建好后,几乎不会移动,所以要做好一切的准备。 现在是秋天,雨水不多,所以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多。但是春夏之交时,雨水特别多,排水就成了问题。 所以建大棚时,田地要重新挖垄,大棚与大棚之间,必须挖一条足够深的排水沟。 特别是地势低的烂田,特别要注意。 “嗯,听说已照你的要求弄好了。”叶妈妈随口回答道。“如果你不放心,去看看好了。” “哦。”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确实有必要去实地看一下,免得大棚搭好后有问题,再改就麻烦了。 到了三叔家的田里,看到十几个男人正在把毛竹的根部埋进土里,远远看去,大棚已初具规模,只等搭好上面的支梁,铺上薄膜,就能使用了。 “小红来得正好。”三叔看到后笑着叫道。“你看我们这样搭,有没有问题?” 叶纤红走到最近的架子上看了看,还用手摇了摇,感觉非常牢固,就安心不少。 又看了看大棚中间的排水沟,大概有半米深,应该也没问题了。 “这个问我,我也说不上来。”叶纤红笑道。“只要大棚够牢固,风吹不过,甚至上就没问题了。排水沟挖得也很深,就算雷雨,水应该也不会倒灌进大棚里,这就足够了。” 三叔顿时放心了。 叶纤红走到父亲郑建国面前,问起厂房的事。 “爸,工厂那边还有面积大一点的空厂房吗?”叶纤红问道。“最好比现在那块地方大一倍以上。” “这个我也一时不清楚。”郑建国以前虽然在平原村那边的工厂里上了十多年的班,但是太具体的也不清楚。“要不,我回头去问问?” “好。”叶纤红点点头。“问清楚就跟我说一声。如果租不到厂房,得自己批地盖了。” “怎么?”郑建国一听,疑惑起来。“你打算再办一家厂?” “那倒没有,我只是打算把铝合金门窗的事干起来,旧厂房给他们用。”叶纤红解释道。“至于现在在加工的铝合金货架,移到新厂房去,还打算做百页窗、铝合金橱柜、晾衣架等产品,所以面积要大一点。” 第六十四章回家找厂房 “哦。”郑建国对这些产品倒是很熟悉,女儿一说,就全有数了。“只不过一下子铺得这么大,会不会管不过来?” 工厂管理方面他完全是外行,以前王茂琳在管,他只负责技术。 后来把以前的同事梁中华介绍给女儿,进了工厂当生产科长。那人以前是钳工,技术全面,又有文化,所以一个人都管起来了。 如果分成两家厂,人手就不够了。 “没事,现在先准备着,等一切安排好了,人应该也会招到的。”叶纤红安慰道。 “那就好。”郑建国放心了。 从田里回来,叶纤红回家陪妈妈织围巾。 “对了,听说你给旺旺开的店,生意非常好。”叶知书抬头望了女儿一眼,说道。“一天都可以赚上千块呢?可把村里的人眼红坏了?” 对于女儿做生意的本事,她是真的服气,旺旺就是暑假里跟了女儿两个月,想不到现在也培养出来了。 这样下去,他们郑家以后要出不少大老板了。 老三夫妻也是有福气的,以后就不用担心生了两个儿子,拿不出彩礼钱,说不定还能享儿子的福呢? “哪有这么多?”叶纤红才不相信。“肯定是有人乱嚼舌头。” 乡下人说话喜欢夸大事实,搞得好像开个店就能发横财似的,叶纤红担心有人学旺旺开店,然后亏钱。 “你别骗我,这话可是你小姑说的,她还会瞎说?”叶知书不高兴地说道。 “那也不可能。”叶纤红反驳,“或许某一天生意特别好,所以做了上千块营业额,能赚三四百块利润。每天赚上千块,做白日梦吧?” 如果真的天天赚上千,一年就是三十多万了,那她到每个镇都开一家这样的店,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我也觉得不可能。”叶妈妈想了想,终于说了实话。“真的这么好赚钱,还有人种田吗?” 叶纤红见妈妈老是用手挤眼睛,就有些心疼,她肯定是一天到晚在织围巾,才把眼睛累坏了。 “妈,我把围巾拿来,是让你给村里人织的,你只管收收发发就好。”叶纤红劝道。“你织一根围巾才赚多少钱,如果眼睛出问题,那以后就要吃苦头了。” “瞎说什么。”叶知书瞪了他一眼。“从来没听说织毛线,会把眼睛累瞎的。” “织围巾自然不会瞎,问题是你以前眼睛就不好。”叶纤红很想说你以前经常偷偷哭,身体又不好,眼睛自然有问题。 否则的话,身体被灵液调理过,怎么还会这么容易疲劳? “对了,妈,有朋友送了我一些水果,我忘在车上了。”叶纤红想到空间的变异覆盆子,打算拿出来给妈妈尝尝。“味道很特别,你肯定喜欢吃。” 现在家里正好没有外人,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而解释不清。 也算是找个借口让妈妈休息一下。 说完,来到院子里,打开汽车后车盖,趁没有人注意,已从空间取出一塑料筐覆盆子,拿回家放到茶几上。 “咦?这不是覆盆子吗?”叶知书一见,惊叫一声。“怎么长这么大?” “这是草莓,就是覆盆子改良后培育出来的。”叶纤红自然不好承认它的来历。“这是国外进口的,国内还吃不到呢?” “真的啊?难怪这么像,不过肯定很贵。”叶知书相信了。“你怎么全部拿来给我吃了,不给自己和安安留一些?” 也不知道这样一筐要多少钱,她真的有点舍不得吃。 “你尽管吃好了,朋友带了不少,家里还有大半呢?”叶纤红回答道。“味道怎么样?如果喜欢吃,下次再叫她带些回来。” “味道是不错,比覆盆子还好吃。”叶知书吃了几颗后,说道。“不过这东西肯定死贵死贵的,还是别买了。” “妈,你别忘了你女儿现在已是有钱人了,别说吃进口水果,就是吃进口牛排,进口龙虾,也是小意思了。”叶纤红笑着打趣。 “胡说什么?”叶知书白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你啊!连享福也不会。”叶纤红见她一付守财奴的模样,知道很难改变妈妈的观念,也懒得再劝。“那下次叫他们带些种子回来,我们自己种好了。” 嘴里这样说,心里其实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草莓好像就是从国外引进的,叶纤红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如果国内已有人开始种植了,那想办法搞些草莓种子,真的可以种一些。 特别是等爸爸把大棚搭好,种上一亩草莓,村里人肯定稀罕死了。 年前水果价格高,到时自己吃不完,还可以卖给王子饭店。 说不定能卖上万块,爸爸肯定得意死了。 中午叶纤红下厨,做了一顿好吃的孝敬老妈。 “小红,我怎么觉得你带回来的菜,比地里种的味道好?”叶知书也发现这个问题了。“难道你带回来的菜,也是进口的?” “那倒不是。”叶纤红只好胡诌。“不过我是挑最好最贵的买,所以品种应该比我们家种的好吧。” “哦。”叶知书信了。“看来下次你爸去买蔬菜种子,得让他买最好最贵的。” 这时候资讯不发达,一些长年呆在乡下的朴实农民,总以为城里有的东西比农村的好吃,倒没怀疑女儿有撒谎。 “菜虽然是我带来的好吃,不过外面买的鸡鸭猪肉,却没有乡下人自己养的好吃。”叶纤红及时转移了注意力。 “对啊!所以尽管院子被它们糟蹋得不成样子,我还是养了二十多只鸡鸭,到时过年过节宰来吃。”叶知书得意地说道。“如果你嘴馋,等一下抓一只去吃。” “算了吧,下次想吃了我自己过来抓。”叶纤红拒绝了。 市场上虽然也有土鸡卖,可是多少还是会放饲料,不像农村里,完结是用虫子和稻谷喂大的。 妈妈养鸡不容易,还要下蛋,养到过年再宰来吃吧。 “对了,妈,现在哪里有小鸡卖?”叶纤红问道。“有朋友在乡下盖了房子,也想养几只鸡,可是不知道哪里有得卖。” 家里地方有限,养不了多少只,叶纤红打算买一批小鸡,放到空间养。 以前一直担心它们进了空间,会把种在那里的蔬菜药材啄死,所以不敢养。 昨天突然想到了一个方法,自己能操控空间的一切,何不圈出一块土地,像小岛一样用河流围着,专门用来养鸡。 它们不会游泳,自然没办法离开小岛,去祸害那些植物了。 这样一想,其实还可以养些其它不会水的动物,比如养几只羊。 反正空间面积够大,足够它们生存了。 “这时候小鸡估计不好买。”叶知书想了想回答道。“不过家里的小鸡,都是自家的母鸡孵的。如果有小鸡了,到时送几只给他好了。” “那也行。”叶纤红想了想,笑着应道。“那山羊能买到吗?” 既然买不到小鸡,等一下去市场买几只大的好了,空间长得快,说不定两三个月后,就能孵小鸡了。 不过还得买一只大公鸡。 如果养山羊,同样得公母各买一只,让它们配对,这样一来,说不定半年后,就有小羊恙出生了。 知道空间其实可以养东西之后,叶纤红突然对空间的养殖事业,抱了极大的兴趣。 “山羊倒是有,村里有好几户人家都养了。”叶知书站起来说道。“你要几只,我帮你去问一问。” “想生小羊,最少得公母一对吧。”叶纤红回答道。“如果多的话,买三四只也行。” “行,我现在就帮你去问。”叶知书出门去了。 叶纤红一个人在家没等一会儿,外面就传来说话声。 原来是妈妈回来了,一起过来的是住在村东首的李大爷,手里拿着根鞭子,赶着三只山羊进了院子。 “小红,你看这三只行吗?”叶知书问道。 这几只山羊都是今年刚出生的,现在差不多成年,如果用来养的话,应该最合适。 “没问题。”叶纤红见三只羊一公两母,洁白的羊毛非常光滑,就知道是健康的,满意地回答道。 “那就好。”李大爷原本有些忐忑,听叶纤红说好,就放下心来。 伸手抓住羊的两只角,身子一扭,就把那只公羊按在地上,用膝盖用力顶着,叫叶妈妈递给绳子,很快就把两只前腿和两只后腿各绑住了。 叶纤红还是第一次看到农民捉山羊,在一边看得有些发愣。 可能是因为平时都是李大爷在照顾它们,所以李大爷抓它们时,并没有跑远,很快三只羊全部被绳子绑上了。 叶纤红打开汽车后备箱,准备把羊放进去,叶知书担心弄脏车子,又回屋找了两个破麻烦垫上。 李大爷轻松地把三只羊放进去,接过叶妈妈递过去的钱。 “妈,那我先回去了。”叶纤红见事情办完,又担心羊一直关在车里,会闷坏,于是向妈妈告辞。 叶知书现在也习惯了女儿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挽留。 第六十五章空间规划 上车后开到半路,叶纤红找个没人的地方停下车子,把羊移到空间。 因为绑着绳子,叶纤红也不担心它们在空间乱跑。 到了虞城,叶纤红又来到农贸市场,买了一只公鸡,四只母鸡,放到汽车后备箱。 进小区后,看没有人注意,又把它们全部送进空间。 回到家里,叶纤红开始调整空间的布局。 把河流的位置做了移动,让它以T字形把空间划成一大两小的格局,最小两块地方,用来养鸡和养羊,大的那块依然种了东西,保持原状不变。 因为空间没有杂草,叶纤红担心自己忘了喂食,会饿了它们,就移了大量的青菜萝卜等绿色蔬菜,到那两块地方给鸡和山羊吃。 原先觉得空间特别干净卫生,没有虫子和杂草是好事,现在发现也有坏外,就是鸡吃不到虫子和草了。 要不下次搞些蚯蚓送进空间里,让它们在养鸡的地方自由繁殖,说不定给鸡吃了,它们会才长得更快。 这样一来,空间越来越有农场的感觉了。 以前一直觉得空间太空旷了,现在种了这么多的果树和花草,今天又划出两块地方养东西,叶纤红担心以后鸡和山羊多了,空间倒嫌挤了。 看来又得想办法去寻宝贝了,可是它们可遇不可求,想让世界之树再长大,谈何容易? 从空间出来,电话响了起来,叶纤红过去一看,是家里的电话。 “小红,平原村这边没有大的厂房了。”郑建国在那端说道。“看样子得自己造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虽然有些失望,不过也没放在心上。“那没事,就造新厂房吧,反正也用不了多少钱。” “你打算在平原村造吗?要不要我去申请一块地?”郑建国又问。 他总觉得能帮女儿的地方越来越少,难得又碰到自己能出力的地方,所以主动开口说道。 “不用了,爸。”既然要造房子,自然不会选择在平原村,得挑一个将来升值空间大的地方。“我打算把厂房建在虞城,到时动工了,再找你帮忙。” 像虞城开发区那边,地段最好的自然是江边,她得抽时间去那看看,还有哪些地方,还空着。 “哦。”郑建国一听,就有些失望。 和父亲结束通话,叶纤红又打电话给乔昌智,问他工作调整好了没有? 上次开会,把几个人的工作重新分配了一下,她不知道乔昌智安排得怎么样了? 以后工厂那边,生产交给梁中华这个生产科长负责,采购、业务交给谢建奇负责。潮牌工作室那边具体由朱亚婷负责,业务和物料采购依然由谢建奇负责,美容会所和瑜伽馆,全权交给董采玉负责。 乔昌智作为总经理,统筹叶纤红旗下的所有产业。 这样一来,谢建奇的工作量就大了,得在两边各给他安排一个助理,替他处理一些琐事。 王茂琳脱身出来后,就能和叶纤红一起去余杭开发新的市场了。 “人还在招,如果王经理需要马上出差,随时都可以离开。”乔昌智回答道。 “那倒不用这么急。”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可以给王茂琳两天准备时间。“你通知她,后天早上和我去一趟余杭。” “行。”乔昌智干脆地回答,又提醒了一句。“还要叫别的人一起去吗?” “叫罗叙带个人,和我们一起去吧!”叶纤红想起这时候治安没那么好,几个人带着一包钱去一个陌生地方,带两个男人放心些。 “好。”见叶纤红这样安排,乔昌智才没有再说什么。 挂了电话,叶纤红准备做晚饭。 想到以后事情多了,估计不可能再像现在一样,天天做饭做胡向阳和安安吃了,叶纤红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晚上胡向阳和苏思诗回来,叶纤红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遍。 因为前天已知道了她的计划,两人倒没说什么,只是提醒她去余杭时,注意安全。 赚钱虽然要紧,但是安全更重要,他们不希望叶纤红去余杭,出什么意外。 “放心,我会带两人男人一起去。”叶纤红笑着回答。“有罗叙在,除非碰到黑社会帮派,否则小流氓小混混什么的,他一个人都能对付得了。” 何况她自己也不是弱手,真正豁出去,战斗力不会输任何人。 两人这才入下心来。 “姐,你这次到余杭,准备呆几天?”安安在一边不安地问。 习惯了每天都能看到姐姐,如果她去了余杭,长时间不在身边,光想想他就有些难受。 “不一定吧!”叶纤红回答。“或许一两天就回来,如果事情不顺利,呆一星期都不一定。” 重生后还没有去过余杭,对那边的情况一无所知,她也乐观不起来。 “哦。”安安一听,顿时绔了脸。 叶纤红安抚地揉了揉他的头,她也舍不得长时间跟弟弟分开。 可是现状如此,她不得离开虞城,到外面去寻找机会。 照最顺利的估计,到了余杭后,如果当天就有看中的店铺,先交了定金,估计也要二三天才能交接好。 至于店铺转让手续,急也没用,得照正常的流程去办。 然后就是寻找加工厂,她的计划是在余杭当地找一家,这样省了运输的麻烦。 叶纤红其实是希望能自己开一家小作坊式的工厂,那样的话,生产受自己控制,利润也更高。 前世服装厂没有利润,是因为工人难招,工价也太高。 这时候正是国企下岗潮的时候,大量工人找不到工作,只要待遇不低,有的是人来上班。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找一个懂管理的人,给王茂琳做助手,能灵活安排生产,尽可能像前世的订单式生产一样,需要多少,生产多少。 这样实现设计和产销一条龙,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打开局面。 “先吃饭。”叶纤红见弟弟不高兴,笑着转移话题。 于是把饭菜端出来,一起动手吃饭。 “这段时间天天在你家吃饭都习惯了,如果你不在,我都不知道晚饭怎么解决?”苏思诗夹了一块酥鱼,有些惆怅地说道。 “你够了吧!”叶纤红没好气地嚷了一句。“我只是去办些事,又不是在余杭安家了,别搞得生离死别似的。” 弟弟已经不开心了,她还故意说这样的风凉话,不是没事找事吗? “哈——”苏思诗笑道。“谁叫你这么长时间煮饭给我们吃,我都习惯有你这个保姆了。” 相对于叶纤红沉重的心理,她现在反而最轻松。 这几天父亲亲自担任面试官,已招聘了一个总经理,一个副总经理,就差一个生产厂长到位,新的管理班子就齐全了。 虽然不能马上从工厂离开,但是管理交给他们之后,自己就轻松多了,不用再天天早出晚归。 想到马上可以从家族企业这个坑里跳出来,以后过自由自在管理自己的日子,她真的很期待接下来的生活。 “这话说的。”叶纤红被她气笑了。“胡向阳都没说这样的话,倒被你先说了。” 不过比起诗诗姐,胡向阳回家的次数其实还不如她,这样一想,她又觉得没意思了。 “没关系,工作要紧。”胡向阳见叶纤红望过来,强笑着说了一句。 最近工作不顺心,他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嗯。”叶纤红点点头。“你也想开点,做得顺利就安安心心做,如果实在受不了,大不了换个单位。” “我知道。”胡向阳点头应道。 两天后的早晨,王茂琳过来找叶纤红,同来的还有罗叙和另一个保安。 吃了早饭,叶纤红驾车上路,四人一起往余杭出发。 “小红,这次到余杭,你是怎么打算的?”王茂琳尽管做了一段时间的管理人员,对于未知的事,还是有些忐忑。 “当然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然后去四季青那边找一个店铺买下来。”叶纤红回答道。“做批发,一个好的店铺很重要,这件事完成了,这次余杭之行就完成了一半。” “哦。”王茂琳点点头,这个道理不难懂。 “然后是找一家可以合作的小型制衣厂。”叶纤红继续说道。“四季青那边大多做中低档衣服,大型服装厂管理复杂,成本比较高,小作坊最划算。” “哦。”听叶纤红这样把工作分析了一遍,王茂琳心里有了底,脸色就从容一点了。 只是对自家老板的能力更加看不懂了,好像世上没有什么事,能难得倒她似的。 “如果运气好,我希望直接买下一家小作坊,这样自产自销,利润更高,质量和货期也更受自己控制。”叶纤红又说了自己的打算。“所以下一步,就是在四季青批发市场那边碰碰运气。” 店铺转让非常常见,但是服装小作坊转让,就真的要看运气了。 “也对。”王茂琳应了声。“那我们一步一步来,先把店铺买下来,再准备服装,先易后难。” “嗯。”叶纤红赞同地说道。“今天到那边后,先搞定店铺,如果一下子买不到,先租一间也行,反正只要这边的店开起来了,就算暂时成功了。” 叶纤红也不想给王茂琳过多的压力,只要把目标讲清楚,她下一步自然会照这个方向去做。 第六十六章四季青找商铺 “我明白。”王茂琳搞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后,彻底安心了。“对了,你说开几家服装批发店,具体的目标是几家?” “自然是越多越好。”叶纤红笑道。“我希望不少于十家分店。” “没问题。”王茂琳信心十足地回答。“等第一家开起来了,后面的就容易了,争取明年年底前,完成这个任务。” “好。”叶纤红笑道。“如果明年你能完成,我奖励你一套房子一辆车子。” 虽然说一家店铺年利润百万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只是生意正常做,她就能给自己赚到最少二三百万的利润,那自己也不能太小气,让她们母子继续过以前的生活。 “啊?”王茂琳还没有回答,罗叙先叫了一声。“这么高的奖励?” 这时候跟前世不同,工人找工作不容易,所以老板克扣员工的事经常发生,反正你不做,有的人来做,抱着这样的心态,过年能给手下发个几千块的红包,就是最大方的老板了。 一套房子一辆车子,差不多要五十来万了,这在罗叙看来,已是天文数字。 所以听到自家老板这样承诺,他大吃一惊。 自家老板别的不了解,但是信誉一直不错,不可能会当众开空头支票。 “茂琳姐丢下女儿,一个人来余杭打拼,我对她好一点,不是应该的吗?”叶纤红没有回头看她们,只是轻松说了一句。“至于你们,只要对公司有贡献,我照样给这样的奖励。” “那就先谢谢叶小姐了。”罗叙笑着说道。 他其实也清楚,自己对公司的贡献,肯定比不上乔昌智、谢建奇和王茂琳他们。甚至比董采玉都不如,所以短时间想有房有车,还没有资格。 那就继续努力干活吧,说不定几年后,也能得到这样的奖励。 “对了,苹苹放在我妈那边,她没哭闹吧?”想到王茂琳到了余杭之后,跟女儿见一面没那么容易了,叶纤红就有些担心。 “没事。”王茂琳笑道。“她跟阿姨熟了,天天在一起也没关系。再说你家吃的东西多,她也会忘了我这个当妈的。” 嘴里虽然这样说,心里当然舍不得,每个做母亲的,都不愿意跟孩子分开。 只不过自己既然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委以重任,那暂时放下女儿,也是没办法的事。 想为这个家搏一个美好的未来,儿女情长怎么行? 到了余杭,已接近中午了。 叶纤红几人找了家离四季青最近的酒店,订了两个标准间住下来。 梳洗一番之后,下去吃了中饭,然后往四季青服装批发中心走去。 这个批发中心,位于杭海路和解放东路交界的地方。因为地理位置优越,人流剧增,给杭州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因而形成了这样一个服装批发聚集地。最初一个几平方米的摊位,也只需要几百元。 等到叶纤红重生前,这个服装批发市场,已细分成十几个批发市场,男装女装童装分别有自己的市场。定位也很鲜明,低档中档高档各有各的客户群。 只不过九二还只有一个服装批发市场,名字就叫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主要分为南区和北区,边上有个人行天桥。 叶纤红注意地望了一下,这两栋大楼,应该都有四楼,当然地段最好的,自然是门面房以及一楼进出口两边的商铺。 四人在门口扫了一眼,见几个街面房生意并没有想像中得好,就有些失望。 这样的店铺,一年想赚一百万,似乎像在做白日梦。 就是赚够十万,也不容易啊? 叶纤红心里虽然有些失望,却没有表现出来,见没有贴店铺转让的信息,当先朝一楼走进去。 可能是因为到了中午,里面的人流量明显少了许多,只有寥寥几个人推着车子,在到处看货。 每间铺面面积都不大,不过十个平方左右,或狭长或方方正正,反正衣服陈列之后,走进去五个人,就显得挤了。 “你应该初次来服装批发中心吧?看了有什么感觉?”叶纤红一边领着他们往里面走,一边问王茂琳。 对于见识过批发中心这种拥挤、快节奏的人来说,现在其实已经很空闲了,早上八九点的时候,那才叫真的繁忙呢? “感觉这里忙、乱、挤。”王茂琳呼出一口气,说道。 自家的潮牌店她当然去过,逛街的时候,也看过其它的服装店,甚至桃园商场也逛过几次。 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地方,人潮汹涌,做买卖像打仗一样,每个人都是又快又急。 “现在还算好了,早上过来,人要比现在多几倍吧!”叶纤红笑着说道。“生意好的摊位,前一天得准备几百上千件衣服,说不定几个小时之内,就会全部被抢光。” “啊?”王茂琳大吃一惊。“生意这么好?” “这是批发啊!”叶纤红解释道。“我们潮牌店也有人来批发衣服,拿一次至少都是几十件,几个批货的人来一趟,就几百件衣服没有了。” 要知道这时候余杭周边几个地方,都来这边批发衣服,包括徽省南部、江浙省北边的城市,都来这边拿货,而批发的店铺还不及前世的五分之一,生意好也正常了。 “哦。”王茂琳听叶纤红这样一解释,又觉得合理了。 “所以好的位置很要紧,最好让那些来批货的人,一进来就看到。”叶纤红解释道。“其次是衣服的款式有吸引力,让每个经过的人都会动心,这样的话,一天招揽十几个批发的人,应该不难吧?” 给王茂琳扫扫盲,让她明白做批发是怎么赚钱的?免得她照自家潮牌店的方式做生意,那肯定不行。 “我明白了。”王茂琳这下彻底明白了批发的决窍。“我会尽快熟悉和适应这里的工作节奏,把店开好。” “嗯。”叶纤红笑了笑。“我相信你行的,我们先全部逛一圈,然后看看哪里有转让的店铺,先挑一下好的定下来。” 四人先在一楼转了一圈,还别说,确实有几家店铺在转让。 看来任何地方任何行业都一样,总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记住地址后,没有急着去谈,四人又上二楼。 上面的人流明显变少了,店铺面积却比一楼要大,装修得也更漂亮,给人感觉上面做的衣服更有档次。 最后上了三楼四楼,这里每间店铺的面积比下面更大,人也更少,想来租金更便宜,成本更低,只要有生意,就不会亏本。 下了楼,又去对面的北区。 全部看完后,叶纤红和王茂琳商量了一下,都觉得某一间靠近门口的店铺地段最好。 于是去问价格,又问能出售吗? “你们想买?”那个打算转让的店主是个二十五六的瘦高个男人,五官长得非常秀气,唯一让人受不了的是,一只手夸张地托在腰上,似乎担心自己腰太细,会不小心扭断,说话时另一只不停挥来挥去,兰花指翘得很明显。 “是啊!”叶纤红回答。“既然打算做这门生意,把店铺买下来,装修一下就不心疼。否则白白便宜房东了。” “这话听起来也有道理。”瘦高个男人似乎觉得这话有道理。“那我打电话问一下?” 这个店铺是他表姐买下来的,后来因为嫁了个有钱男人,于是在家相夫教子,做起了全职太太,这店就低价租给自己。 只不过他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开了一年多,没赚什么钱,于是想着转让出去。 不过这个店铺因为地段原因,租金比较贵,一时间没有人来租。 叶纤红听他的意思,真有买下来的希望,于是站在店门口,让他进去打电话。 没过一会,那个男人就出来了。 “我表姐说了,要买可以,十三万。”瘦高男子一脸傲娇地说道。 “这么贵。”王茂琳吓了一跳,“这个摊位应该十个平方差不多了吧,十三万,不是每平要一万多了?” “这是商铺啊,肯定比房价贵。”瘦高男子一付你要就付钱,不要就拉倒的语气说道。“还有,这里只有九个平方,每平方一万五,已经给你便宜五千了。” 罗叙在一边没出声,只是望了叶纤红一眼,一切等她拿主意。 “能把电话给我吗?我再跟她谈谈。”叶纤红其实不清楚这时候的店铺价,所以想试试能不能再还点价。 万一这个价格高了,一分不还就买,那就成傻瓜了。 如果市场价就这样,那谈不成,再买下就是了。 要知道重生前,这里的店铺一年租金就不止十三万了,所以开十年二十年再卖出,依然能赚十倍。 “行,你自己去打。”那个瘦高男人扭了一下身子,把一张写着电话的纸条递给叶纤红,似乎急着把店转出去,把麻烦脱手。 叶纤红拿出大哥大,往外走了几步,挑了个信号好一点的地方,开始拨号码。 “喂?你找哪位?”对面传来一声慵懒的声音。 “夏小姐吗?我叫叶纤红,想买你那间四季青的店铺。”叶纤红回答道:“九平方十三万,是不是有些贵了?能便宜一点吗?” 第六十七章买店铺和服装厂 “那你多少钱想要?”对面那个叫夏莲的女孩子无疑也是个直性子的人,没有跟叶纤红迂回曲折,这样直接问道。 “每平米一万怎么样?”叶纤红说道。“现在余杭的房价也不过一千多一平米,这价差不多是十倍了,我凑个整数,十万元,可以吗?” “行,十万就十万。”夏莲干脆地回答。“你等我一下,我过来跟你办手续。” 她给表弟报价十三万,是因为一开始没想过卖这个铺子,所以直接用这个价格把人吓走,免得再来啰嗦。 后来回头一想,这个店铺当初花了三万块钱买下来的,如果十万卖掉,等于直接赚了两倍都不止。 如果不怕麻烦,每个月收租金,其实也是笔不小的收入。只是现在做了全职太太,老公每年都能赚上百万,一个店铺能赚六万,她突然觉得卖掉也好,省心。 叶纤红没想到事情居然会这样逆转,自己也愣了一下。 不过心里很高兴,来余杭第一天,就把这件事办成了,看来这次能提早回虞城了。 等了大半个小时,一个烫着大波浪卷发,穿着一件暗红色昵大衣的时髦女子,踩着高跟鞋从外面走进来。 瘦高男子上前给她们做了介绍。 “叶小姐你好,没想到这么年轻,就有魄力自己买店铺做生意了。”夏莲招呼几人走进已空了大半的店铺里坐下来,快人快语道。 因为嫁得好,这几年眼力也练出来了,叶纤红身上的穿着以及气质,明显不像普通人,所以她说话时特别客气。 “夏小姐客气。”叶纤红向来愿意跟这种直性子的人做朋友,觉得能跟自己互补,让自己潜移默化中变得开朗。 特别夏莲穿着不凡,长相出众,应该不是普通人,这样的人有机会结交,叶纤红自然不会错过。。 “叶小姐老家是哪里的?我怎么听着跟我老家的口音很像?”夏莲又问了一句。 这倒不是她没话找话,确实是从叶纤红不卷舌的普通话里,猜测出来的。 “我们是虞城的。”叶纤红见她这么说,猜到她也是个好交朋友的人,笑着回答道。“难道夏小姐也是?” “那真的巧了,我确实是虞城的,几年前跟爸妈一起到余杭,现在也嫁到了这里。只不过过年过节,还是会回去的。”夏莲站起来笑着拍了一下桌子。 说完,从口袋掏出五十块钱,丢给表弟:“去买几瓶水来——” “这怎么好意思?”叶纤红见自己确实没看错,夏莲这样的性子是天生的,她除了性子爽直,为人又大方,这样的人,运气一般都不会差。 既然是老乡,又相互愿意交朋友,说话就方便了。 叶纤红又把王茂琳和罗叙两个介绍给她,说了自己来余杭的打算。 “你们想找一家小的服装厂啊!这个容易。”夏莲听了之后,想了一下回答道。“我有个朋友就是做这个的,只不过她跟我一样,想要个宝宝,所以打算休息一段时间,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在厂里?” 说完后,站起来准备打电话。 叶纤红见她这么热情,反倒不好意思了。 大家今天第一次见面,无亲无故的,就让人家帮这帮那,似乎有些过份了。 “不好意思,她前几天刚关了那个小厂,准备回家当全职家庭主妇了。”夏莲挂了电话,用很抱歉的语气说道。 “没关系。”叶纤红连忙笑道。“倒是我们给你添麻烦了。” 说完,打算先跟她把店铺转让的手续办了,再去外面找一家制衣厂。 “对了,你有没有兴趣把她的服装厂盘下来?”夏莲突然问道。“那家工厂离这儿不远,如果有自己有服装厂,做批发就容易多了。” 看叶纤红的样子,这点钱应该拿得出,所以直接建议道。 “啊?她愿意把厂子卖掉?”叶纤红惊讶地问。 这也太巧了吧!她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知道了自己的心思,所以提前安排好了这一切? “是啊!”夏莲用手捋了一下头发,露出姣好的额头。“回家生孩子,接下来又要亲自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来重新开张,还不如卖了算了。” “那真是太好了,请你引见一下,我愿意买下来。”叶纤红也没有在她面前忸怩,直接说道。 跟直性子的人装腔作势,只会引起别人的反感,那就起反效果了。 “行,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找她。”夏莲站起来说道。 几个人一起往外走,来到停车场,夏莲见叶纤红也是开了车子过来的,而且那辆车很旧,显然已开了几年,不是刚买的,心里更加认定叶纤红不简单。 她老公也是这两年才真正赚了钱,买了房子车子,所以车还是崭新的。 八十年代有钱买车的,都是非富即贵。 两辆车一齐往火车站方向开去,又朝北开了几公里,就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新开发的小区,路两边的绿化植物才刚刚活下来,估计是去年才交的房。 在夏莲的带领下,大家走进一栋居民楼里,上了四楼,在一间房门前停了下来。 “冬梅,快开门——”夏莲伸手在门上大力拍了几下。 “你干嘛!不会按门铃啊!”随着一声无奈的抱怨声,门开了。 屋里走出一个三十来岁的短发女孩子,圆脸,穿得很素雅,跟夏莲正好相反。 让人意外的是,她的眼睛很大,身材也偏圆润,却不会给人肥胖的感觉,反而有种别样的性感。 看到门口站了这么多人,那个叫冬梅的女孩子吃了一惊,看到夏莲就在旁边,才松了一口气。 “冬梅,这是叶纤红,她打算买你的服装厂。”夏莲不等主人邀请,已挤进屋去,边走边说道。 “知道了。”陈冬梅瞪了夏莲一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招呼众人进屋。 自己虽然有心把那个工厂卖掉,可是夏莲没有等自己答应,就自作主张,答应了别人,这让她不想卖也不行了。 更何况现在对方也知道自己的打算,就算想把价格抬高一点,也已不可能。 这套房子面积大概有九十几个平方,在商品房面积普遍在七十平以内的时代,也算很宽敞了。 “大家随便坐。”陈秋梅请大家坐下后,泡了茶端出来,自己也在旁边坐下来。 “我在四季青的店也卖给她了,这样一来,她可以自己生产自己批发,比我们当初合作强多了。”夏莲在一边兴高采烈地说道。 陈冬梅没有理她,也不明白她这么兴奋是为什么? “对了,我和叶纤红还是老乡呢?我们都是虞城人。”夏莲说又开心地嚷道。 忽然记起还没有替她们做介绍,于是重新把在座的人介绍了一遍。 “陈小姐你好,冒昧登门,打扰了。”叶纤红看出陈冬梅跟夏莲性格不同,似乎更喜静更有主见,主动打了声招呼。 “你好叶小姐。”陈冬梅这才注意到叶纤红这个人,嘴里客气地说了一句。“不用客气,你既然是夏莲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 心里暗暗想着,难怪夏莲这么主动把人带过来,看来她不是普通人啊! 弄清楚这一点,她的态度也变得热情了一些,反正同样要卖,叶纤红一看就是个不差钱的人,只要价格合适,又能交个朋友,何乐而不为? 通过一番交谈,才知道两人原先并不认识,是夏莲找上门想加工服装才认识了。 又因为名字上一个冬梅一个夏莲,听起来像亲姐妹,性格又一动一静,非常互补,时间久了,就成了好朋友。 夏莲的老公潘技江,原先是一名普通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下海后跟朋友合作,开了间家具厂,专门做政府机关和国企的生意,很快资产就达到了百万。 而陈冬梅的老公胡吴,家里就是做生意的,高中毕业后开了家饭店,生意也不错。 因为结婚比较晚,两人今年都已二十八岁了,家里的长辈急着抱孙子,于是先后放弃工作,回家当全职主妇,想抓紧时间生个宝宝。 叶纤红这才知道这巧合的由来,于是也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听说她今年才十九岁,就已开了一家工厂,两家规模不小的店,都有些吃惊。 人的心理都差不多,当你对某个人有好感,想跟她结交的时候,发现她比你想像得还要厉害,结交之心下意识地就会变得更热切。 “小红,我这样叫你没关系吧!”夏莲笑着说道。“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就是个富婆了,下次回虞城,你可得请客——” 她的性格就这样,所以说这样一番话的时候,没有显得一丝特别突兀,反而给自然和亲切的感觉。 “没问题。”叶纤红笑道。“你们到我的美容店来,请你们做面膜。我的面膜可是非常出名的,用了之后,会让你们年轻几岁。还有,我的潮牌店里的女装,全是我自己设计的,非常漂亮,到时也送你们一套好了。” 她向来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的性格,吴莲的性格非常合自己的胃口,她也想多交一个朋友。 而陈冬梅,能跟夏莲关系这么好,人品应该也没问题。 至于能不能跟自己成为好朋友,那只能随缘了。 第六十八章再得一手下 “好啊好啊!”夏莲兴奋地叫道。 她是真的非常高兴,感觉叶纤红的脾气特别对自己的胃口,不矫情也不摆架子,非常自在舒适。 “那就谢谢小红了。”陈冬梅也说了一句。 不过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像夏莲那样表现得非常随意,不过结交的心思却已表露无疑。 “那我们就说定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王茂琳和罗叙见叶纤红在短短一会儿时间,就谈妥了一家店铺,一家服装厂,还和两个卖家成了朋友,暗暗佩服。 特别是王茂琳,她前段时间做销售,跑了无数个地方,嘴皮子算是练出来了。 在外人眼里,她非常能说会道,口才了得。可是跟自家老板一比,她就觉得自己还远远不如。 不过她也不会在意,老板把最困难的两件事提前完成了,那接下来的工作,她就容易开展了。 “对了,工厂的管理人员你们安排好了吗?”陈冬梅突然问道。“原先管理服装厂的是我同学,能力还不错。如果你还没有合适的管理人员,我建议你继续聘用他好了。” 她这样说,也算主动示好。 “好啊!我是求之不得。”叶纤红一听,真是惊喜连连。 难道自己碰到范市长,于是在虞城的好运用尽了,但是余杭的好运气才刚刚开始,所以才会一路开挂似的,心想事成。 不管怎么样,能有这样的结果,真的远远超过自己的预期了。 “那我叫他过来吧,你面试一下。”陈冬梅说道。 在知道叶纤红的身份之后,她也起了别的心思。 把老同学叫过来,算是帮了叶纤红一个忙,有这个筹码在,自己才不会被夏莲比下去。 对老同学来讲,能在叶纤红这样的老板手下做事,也是一个好机会。 她看得出来,叶纤红是个情商比较高的人,看她跟几个手下的交流就看得出来。 对一个打工者来说,跟对一个好老板,也是一辈子的事情。 “那就麻烦冬梅姐了。”叶纤红感激地叫道。 “小红你太客气了。”听她改口叫自己冬梅姐,陈冬梅心里更加舒服。 于是站起来去打电话,夏莲刚开始跟叶纤红和王茂琳商量怎么办手续。 本来为了防止购买方违约,要先付一部分压金给卖方,她也免了这些麻烦,约好明天早上一起去相关单位办手续。 至于陈冬梅的厂房,等一下面试好之后,直接去接收就行了。 这种小作坊,一般都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私下直接转让就行。 唯一要办的手续,就是那边的厂房租赁合同,要重新签订。 这些事其实可以交给王茂琳来处理了,叶纤红只是想见见那个叫杨涛的管理人员,看这个人的品性和能力如何,有没有培养价值。 在叶纤红看来,用人方面,品性是第一,能力是第二。 品性不好的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算能力再强,也得防一手。 一般情况下,只有实在没人了,才不得不临时聘用,等有了合适的人替代,肯定得回绝。 “这次过来,你打算呆多久?”知道她接下来会把余杭的工作,交给这个叫王茂琳的女人去全权管理,夏莲又问了一句。 如果有时间,她想尽一尽地主之谊,陪叶纤红游游西湖,尝一尝当地的特色美食。 “看情况吧!”叶纤红老实地回答。“家里那边也不能长时间离开,这边事情办好,就得回去了。” “那真的可惜了。”夏莲遗憾地说道。 “没关系,今天有幸认识两位姐姐,我请你们吃饭吧!反正以后打交道的机会多的是。”叶纤红提出邀请。“对了,两们姐夫都在吧,能不能请过来一起认一认。” “行,没问题。”夏莲和陈冬梅一起回答道。 这边把工厂转让的事谈好,那个叫杨涛的男孩子也赶了过来。 叶纤红望着跟陈冬梅一起走进来的男孩子,眼前一亮。 这个男孩子看起来有些文弱,但是眼睛非常清澈非常有精神,应该是个内秀且心里干净的男孩子。 特别是他就要接受自己的面试了,脸上依然没有局促不安的神色,看起来反而给人一种自信的感觉。 这个人必须要了,叶纤红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搞不好自己又挖到了一个宝贝,像王茂琳一样,有独挡一面的能力。 叶纤红自认为看人还是比较准的,一个人的品性、能力和素质往往是长时间形成的,很难改变,而技能却是容易学到的。 即使他对服装企业的管理还比较生疏,她也愿意给他时间慢慢提升。 “叶小姐你好。”在陈冬梅简单介绍了之后,杨涛走到叶纤红面前,落落大方地叫了一声。 “你好,杨先生,请坐。”叶纤红伸了一下手,示意他坐下。“既然冬梅姐对你这么有信心,我肯定是要用你的,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的能力和强项,方便我把你用在合适的地方。” 心里已有了答案,叶纤红乐得大方,说出了自己的问题。 这样说只是一种过场,真正的能力,等正式上班后,茂琳姐肯定会给他一个正确的评估。 “我其实没有特别擅长的地方,如果一定要说,应该是学东西比较快吧!”杨涛脸上的笑容很真挚。“这几年帮冬梅管理工厂,不管是制图、打版、裁布、缝纫,还是计算物料排订单,我都学了一些。” “这么说来,杨先生已具备独立管理一家服装厂的能力了?”叶纤红这话没有一点讽刺的意思,反而带着肯定和赞赏。“不知道你以前在冬梅姐那里多少钱一个月?” 技能这么全面,叶纤红更满意了。就算付出更高的代价,她也打算把他招进来。 原先叶纤红担心把茂琳姐一个人留在余杭,她的力量太单薄,销售生产两头都要管,没有精力加开分店。 有这样一个得力助手在,茂琳姐就会轻松许多,可以把工厂的事交给杨涛,她重点负责批发那块就行。 这样一来,加快扩张的速度,就容易完成了。 等批发那边有合适的店长,她隔些日子回家的目标也能实现了。 “我以前给他的工资是六百一个月,年底根据效益,给年终奖。”杨冬梅在一边主动开口。“还有,他跟我一样,是徽省黄山市人,所以吃住我也有给他补助。” 这样的工资待遇,不算高也不算低,如果两人继续合作下去,肯定会一年比一年高。 “那我先给你一千块一个月吧!年终奖照我公司的标准给你。”叶纤红直接拍了板。“至于吃住的地方,我也会安排好的,你放心好了。” 反正也得给茂琳姐找个吃住的地方,她一个人在余杭,自己还不怎么放心呢? 有杨涛在,到时两人还可以做个伴。 当然她会安排罗叙一个手下在余杭,只不过他是保安性质,生活上没办法给茂琳姐帮助。 “谢谢叶小姐。”见叶纤红只凭一番话,就给了自己这样的待遇,杨涛又意外又激动,说话时声音都有些发颤了。 老同学不打算开厂了,这几天他正在找新工作,可是面试了几个地方,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给不了自己满意的待遇。 其实也正常,这个时候大量的国营企业破产重组,工厂招个中层甚至管理人员,其实很容易。 以他这个年纪,又没有拿得出的成绩,想一进厂就包吃包住拿六百块,一般工厂还真舍不得给。 面试结束时,大多数只给两百一个月,而且试用期间,吃住自理。 少数待遇好一点的,试用期给三百块一个月,等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再加工资。 至于加多少,就看老板的心意了,这让他很不满意,感觉自己没有被尊重和信任。 他是个有能力同时又有些骄傲的人,最终没有同意去那些地方上班。 而叶纤红这样的态度,正好击中了他心中某个脆弱的点,让他生出一种知已的感觉。 一边的陈冬梅也为老同学高兴,她不知道叶纤红这样做,是给自己面子,还是真相信陈涛有这个能力。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同学有了这个好工作,自己因为半途失约的内疚也减轻了许多。 当初她凑钱在余杭开起了服装厂,把老同学从家乡带出来时,曾经承诺一起努力把工厂做大做强,可是最后自己失约了。 “那我们先去工厂看看吧?”叶纤红主动站起来开口。“去了那边之后,再在工厂和四季青批发市场中间租套房子,方便你们上班下班——” “行。”夏莲首先站起来。“那一带我俩最熟,我带你们去吧!” “好。麻烦你们了。”叶纤红笑道。“等办好这些事,我们找家好的饭店,一起庆祝一下今天的相识。” 几人站起来,一起往外走,陈冬梅拿了工厂的钥匙,在前面带路。 “对了,小杨。”现在是自己人了,再叫杨先生自然不合适。“你现在住在哪里?如果方便的话,我希望你搬过来到我们租的地方住。” “我现在租的房子,这个月就要到期了,公司有房子当然最好了。”杨涛见叶纤红没有丝毫架子,说话也更加自然。“等这边安排好,我就搬过来。” “嗯。”叶纤红点点头。“等这边处理好,我就会回虞城,余杭这边就由你和茂琳姐负责。工厂那边虽然归你管,但是茂琳姐是总负责人,我希望你能配合她的工作。” “放心吧,叶小姐,我一定会听从王经理的安排。”杨涛朝着王茂琳低头做了个敬礼的动作,把大家都逗笑了。 “那最好。”叶纤红见他摆得正自己的位置,心里更加放心了。“面试招聘都由她负责,你全力配合就好。” 第六十九章请客吃饭 到了工厂那边,叶纤红发现这边就像是以前的乡镇企业,后来企业倒闭,把旧厂房随意分拆,把其中的一间租给了杨冬梅。 整个工厂的格局,跟自家在平原村租的旧厂房差不多,面积略大一些。 而服装厂只用了其中一个大车间,其它隔壁的车间和办公室,有的空着,有的租给其它小作坊了。 车间面积应该有一百多个平方,整整齐齐摆了二十多辆电动缝纫机,里边还另隔了两间房子,一间应该是仓库,用来堆放杂物,现在当然已清干净了。 另一间算是接待室和办公室,放了一套劣质的人造革皮沙发,最里面有一张办公桌和一把折叠椅,看起来非常简陋。 不过想到这时候一些小企业,草创阶段都这样,然后才一步步发展起来,叶纤红也收了轻视之心。 估计了一下产能,如果只是供应自家几家店的批发,这样的规模应该也足够了。 万一来不及生产,隔壁还有空车间,到时再租一间好了,再添十台二十台缝纫机,肯定能应付得了。 王茂琳和杨涛陪着陈冬梅,去跟房东交涉去了,叶纤红走了一圈后,在门口站定。 心里暗暗提醒自己,现在还是资本积累初期,别在意工厂开在这样的小地方。 等她们办完手续,钥匙也移交过来,叶纤红把钱交给陈冬梅,算是完成了交接。 “接下来打算去哪里?”夏梅笑着问道。 “先去租房子吧?”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现在还不到下午四点,吃晚饭还早了一点。“你有没有好的推荐?” “你想租什么样的房子?”夏梅问。“好的当然是去小区租商品房,有厨房有卫生间,生活很方便。便宜一点就租农民家的房子。” “房租高点没关系,最关键是要靠近这边的工厂和四季青,方便他们几个上班。”叶纤红回答道。“又不是住一天两天的,房子设施必须齐全,让他们住得舒服些。” 房租才多少钱?只要生意做起来了,一切都付出都是应该的。 “那就去我住的小区吧。”夏莲开口道。“那边有出租的房子,各方面都符合你的要求,就是房租贵了一点。” “没事,麻烦你带我们去。”叶纤红拍板道。 于是离开了工厂,又上了车,来到夏莲生活的莲花小区。 莲花小区跟叶纤红老家小区差不多,房子也是最近两年造的,看起来非常整洁。 夏莲熟门熟路地带他们来到一间房子前,上前敲了敲门。 “你们找谁?”门开了,从里头探出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妈。 “王大妈,你家不是有套房要出租吗?”夏莲上前说道。“我这几个朋友在这边工作,想租你的房子。” “租房啊?好,好。”王大妈一听,高兴地直点头,回房间拿了钥匙,嘴里还在嚷着。“不过先说好啊!那边的房子什么都齐全了,住人肯定非常舒服,所以租金也不便宜?” “大妈,你放心吧,只要房子合适,租金我们不会少你的。”叶纤红主动开口道。 几人一起往楼上走,王大妈打开四楼一间房子,招呼大家进去看。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看样子原先打算自住的,所以装修得非常到位,连家电也全部配齐了。 如果住三个人,应该足够了。 几人进三个卧室看了看,主卧很大,还带了个阳台,两个客房略小些,住人却是足够了。 卫生间面积也很大,厨房煤气灶也有,自己想煮饭吃也很方便。 “怎么样?”叶纤红问王茂琳。“还行吗?” 会安排他们三人住一个房间,她主要考虑的是安全问题,毕竟九十年代初治安没那么好,万一茂琳姐一个人住着,出了什么事就麻烦了。 “很好。”王茂琳满意地点头。 虽然跟两个男的住在同一套房子,或许会有些不方便,但是确实像叶纤红说的,这样更安全。 “那就租下来吧。”叶纤红又转头望了望杨涛,见他也满意,于是把事情定了下来。 至于罗叙那个手下,他是吃得了苦的人,跟两个高层同样的住宿条件,自然不必听他的意见了。 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算是押一付一。王大妈收了钱,交了钥匙,算是把房子租了下来。 “OK,事情办完了,可以去吃晚饭了。”叶纤红笑着嚷了一句。 今天事情办得这么顺,首功要给夏莲,然后又得到了陈冬梅的帮助,才能在半天时间,就把事情全部办完。 “小红打算在哪里请客?”夏梅见她兴奋,笑着问了一句。 “你说吧!附近哪家酒店菜品好,我们就去哪里?”叶纤红大声说道。“你做主就行。” “那我就不客气了。”夏莲露出一付准备狠狠斩一刀的凶狠模样,“我们去冬梅家的饭店吧,我可是好久没有吃到知味馆的老鸭煲、东坡肉、三鲜鱼丸、虾爆鳝背、呛腰花,宋嫂鱼羹、叫化鸡等美味了。” 说完,还咽了一口唾沫,一付馋涎欲滴的模样。 “不会吧?冬梅姐家的饭店,真的有这么美味?”叶纤红在一边不可思议地问道。 虞城的王子饭店,算是最高档的粤菜馆了,自己去了这么多次,也没有给自己这样的体会嘛! 心里其实有些怀疑夏莲有私心,想照顾好姐妹的生意,所以才这付模样。 反正这顿饭,主要是感谢她们,她们没意见就好。 “你尝了就知道了。”夏梅一付我不想解释的模样。 于是几人一起上车,朝目的地而去。 知味馆位于西湖东边,从这边出发一直往东开,大约十五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叶纤红这才注意到,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居然离西湖并不远,连四公里都不到。 下次爸妈如果有兴趣来这边玩,带他们游西湖倒是很方便。 停好车子,几人一起往里面走去。 作为老板娘,陈冬梅一出现在门口,就有穿着大红旗袍的迎宾迎上来问候。 “还有没有包厢?”陈冬梅当着大家的面,自然不能堕了气势,语气平淡地问道。 听说还有一个大包间,她立即订了下来,然后跟在迎宾的身后,一起往二楼走去。 “冬梅姐,这酒店规模不小啊?看来姐夫很厉害,不像是普通人!”叶纤红在后面调侃了一句。 “那是当然。”夏莲在一边调笑道。“冬梅家的那一位,可是余杭赫赫有名的胡家子弟,比我家那位可强多了。” 这倒不是她客气。 胡昊所在的胡氏家族,在余杭能排得进前十,自然算是豪门了。 只不过胡昊不是胡家的直系子弟,应该算是偏远的分支,所以借胡家的势没问题,想得到具体的资源,却是不可能的。 否则陈冬梅这样的女孩子,也未必能嫁得给胡昊。 “你怎么不说自己因为喜欢帅哥,才嫁了老潘——”陈冬梅在一边不客气地戳破她的口是心非。“否则比老潘有钱的男人多的是,你怎么不去挑不去捡?” 两人虽然都称得上美女,夏莲无疑比陈冬梅更漂亮更妩媚些。 几年前追求的人非常多,最后她选择了刚从机关下海的潘技江,跌碎了一地的眼镜。 “嗳,别揭我的短行不行?”夏莲冲过去要掐陈冬梅的脖子。 当时她确实是被潘技江的颜值所征服,特别是他刚从机关出来时,很荒唐地留着一头齐秦式的长发,背着把吉它来找自己,唱《外面的世界》,让她很快就沦陷了。 当时身边的朋友都劝她理智一点,找一个条件更加好一点的男人,男人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她却怎么也听不进去。 好在潘技江也没让她失望,两人关系确定后,考虑到生活需要柴米有盐,于是他振作起来,跟朋友一起创业。 短短两年时间,就赚到了别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金钱。 也幸亏如此,她跟朋友们在一起,才不至于成为她们的笑柄。 几人走进一间包厢,看里面的布置,虽然比不上王子饭店,不过也差不了多少。 “大家随便坐。”陈冬梅招呼道。 “嗳,到底是你请客还是小红请客?”夏莲不乐意了。“你再这样喧宾夺主,如果我是小红,就不付钱了?” “就你话多。”陈冬梅瞪了夏莲一眼,朝着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既然叶纤红要请客,她自然不会硬抢过来,一方面怕叶纤红觉得没面子,另一方面也想观察一下叶纤红的为人。 想真正了解一个人,方法其实很多。 可以利用对方喝了些酒,精神比较松懈的时候,观察她真实的情绪以及真实的想法,这往往比较准。 也可以利用她请客的机会,观察她的为人处事。 从她对服务员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她是傲慢无礼的还是耐心温和的,点的菜叫的酒可以看出她是大方的还是吝啬的,一个人就算平时再会掩饰,这时候就会不知不觉露出真性情。 叶纤红估计了一下人数,如果全部到齐,应该有九个人,于是拿起菜谱,很快点了九菜一汤。 第七十章好姐妹 陈冬梅对自家的菜自然熟悉之极,见叶纤红点的菜价格各种价格都有,荤素搭配也非常合理,山珍和海鲜也都叫了,怎么看都像是专业人士点的菜,如果让老公亲自来安排,也未必能更妥当了,忍不住暗暗佩服。 这说明叶纤红平时经常进去高档饭店,所以才有这样的点菜能力。 “胡大哥这时候应该很忙吧?”叶纤红笑着问陈冬梅。“如果走不开,晚一点再来也没事?” 她其实也很好奇,想看看胡向阳的本家胡昊,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既然准备在余杭做些生意,那认识一些本地的朋友,肯定势所难免。 特别是今天这么幸运,认识了夏莲和陈冬梅,如果能再跟她们的先生认识一下,那就更完美了。 从夏莲的口中,知道陈冬梅的老公是胡家人,而胡家在余杭算得上是一个有声望有地位的家族,如果能跟他成为朋友,通过他接触一些余杭的圈子,对叶纤红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当然前提是胡昊这个人,跟自己是一路的人,否则宁愿跟他们保持距离,也不愿意进入他们的圈子。 “你放心,小梅来了,她家老胡肯定马上过来。”夏莲笑着插嘴道。“你别看她一付人畜无害的模样,调教自家的男人,手段可不少,老胡妻管严可是非常出名的——” “又胡说八道。”陈冬梅冲过来要撕夏莲的嘴。“小心我把你跟潘技江的糗事,全部抖出来——” “你敢——”夏莲瞪眼威胁道。 “什么敢不敢的?”门口有人接口道。 叶纤红转过头去,只见门口走进来一个三十出头的高大微胖男子,皮肤白皙,戴着一付眼镜,看起来有些憨厚。 “老胡你总算来了。”夏莲站起来抱怨道。“你家小梅越来越厉害了,她刚刚还说每次你晚回家,都不准你上床,让你在床头跪一小时的搓衣板,才会放过你——” 陈冬梅见她又胡说八道了,冲过来去按她的嘴,嘴里骂道:“你等着,等老潘来了,看我怎么还回来?” “你想怎么说随便你。”夏莲拧着头不肯认输。“他可不像老胡那样老实,在家我还被他管呢?” “你们怎么又斗上嘴了呢?”胡昊一进门,就看到老婆和她的好朋友夏莲,斗得难舍难分,屋里有几个脸生的,也不见她们介绍一下。无奈地叫道:“带朋友过来了,怎么先不介绍一下,是不是太没礼貌了?” “都怪夏莲,差点被她带到沟里去了。”陈冬梅反应过来,不再理会夏莲,把叶纤红几人介绍给老公。 “叶小姐你好,欢迎来知味馆做客。”胡昊还不知道今天叶纤红请客,以为是老婆招待这个新朋友,所以语气非常温和。 “谢谢胡大哥。”叶纤红见他一付大白的模样,马上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笑着向他道谢。 看来他真的是个极其善良和温和的暖男,难怪夏莲敢这样调侃他。 “说得这么好听,今天又不是你家小梅请客?”夏莲哼了一声。“小红,干脆今天你请客,老胡付钱,反正他有钱,我们吃一餐又吃不穷他——” “嗳——你什么意思?我家老胡惹你了吗?怎么一直找他的麻烦?”陈冬梅生气地嚷道。 这个夏莲总有办法把自己撩火了,然后一本正经装好人。 “我就是看不惯他对你百依百顺的样子。”夏莲无理取闹地嚷道。“凭什么你被他当宝贝一样哄着,太气人了!” “你有种当着你家老潘这样说——”陈冬梅刚刚还在生气,一听这话,怒气一下子消散了,嘴里却不客气地威胁道。 当时她嫁给老胡,很多人说她是看中他的身份,没有人相信她是看中了胡昊这个人。 直到两人结婚后,依然恩爱如初,大家才承认陈冬梅挑人的眼光。 能被一个男人像宝贝一样宠着哄着,不是每个女人一辈子的梦想吗? 特别是老胡还有出色这样的家世,自己又会赚钱,陈冬梅真的是掉进福窝里了。 叶纤红望着她们两个从进门开始,一直斗嘴到现在,心里还真有些羡慕。 也只有关系好到一定程度的朋友,才会这样相互损来损去,却依然还在一起。 自己前后两世,都没有这样的朋友。 不过自己有诗诗姐,其实也应该满足了。 毕竟每对朋友的相处方式,各不相同,像她们俩是相爱相杀,而自己跟诗诗姐,却是相互扶持,亲如姐妹。 “菜点好了没有?”胡昊站在陈冬梅身边,像是没有看到两人刚才一付斗鸡的模样,嘴里温柔地问道。 “点好了。”陈冬梅点点头,“是小红点的。” “哦,今天真的是小红请客?”胡昊望了叶纤红一眼,小声地问道。 “是啊!”陈冬梅拿起点菜单,递给老公。“她今天买了夏莲在四季青的铺子,又买了我的那家服装厂,这顿饭她是想感谢我们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胡昊望了叶纤红一眼,知道她不是缺这点钱的人,笑着说道。 “是没必要客气。”叶纤红越看越觉得陈冬梅会挑人,胡昊长得不算帅气,但是这样的人,绝对适合当老公。 “你家老潘呢?什么时候到?”胡昊问夏莲。 因为两个女人是好朋友,间接地让四人成了个小圈子,以前过年过节,只要一有空,就会约好一起打牌搓麻将。 现在潘技江和自己都有事业要忙,想凑一付牌搭子,除了过年,平时就很难凑齐了。 “应该也快来了吧!”夏莲随口回答道。 老公那边招了生产厂长,其实比胡昊还要空。只是最近接了个大单子,货要的比较急,所以他才经常呆在厂里。 “那我们再等一会。”胡昊体贴地说道。 这样空坐着也不合适,于是叫服务员去一趟传菜间,通知厨房拿几样餐前小吃过来。 “小杨,你会画服装设计图和打样吗?”叶纤红趁大家静下来,悄悄问一边的杨涛。 “学是学过,就是画得不怎么好。”杨涛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他没有正规的学习过服装设计,靠自己学会做衣服后,看书自学了一段时间。 “能画就好。”叶纤红对他的定位是生产厂长,不需要他当服装设计师。“我们接下来的服装,设计我会自己做,画的也是草图,到时你把它打样出来,装一下效果,再打版生产。” “这个没问题。”杨涛面试时,把这些能力全说了,老板给了这么高的工资和待遇,他反而担心自己能力不够,辜负她的信任。 “嗯。”叶纤红点点头。又转头对王茂琳说道。“茂琳姐,你在店里装一台传真机,到时我把图传给你,你再交给小杨好了。” “好的。”王茂琳开口应道。 这些办公设备,确实不能省。以后大家在两地工作,不可能经常两边跑,有这个就方便多了。 不过想到叶纤红叫他们几个抓紧学会开车,准备买两辆小轿车,她的心又活了起来。 等自己考了驾照,余杭这边的工作又安排妥当,就可以隔一段时间回家一趟,陪陪女儿了。 见叶纤红见缝插针,安排起工作,夏莲和杨冬梅就有些佩服。 她能在这个年纪,就取得这样的成就,果然不是侥幸得来的。 更让她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当她谈工作时,身边几个明明年纪比她大得多,却一付信服的样子,似乎忘了她是个只有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或许这就是早慧吧!两人对望了一眼,暗暗吃惊。 胡昊却没有那么惊讶,毕竟胡家也有这样的天才子弟,年纪轻轻就取得了不凡的成就。 只不过他对叶纤红的身份,起了好奇心。 难道这个姓叶的小姑娘,也有不凡的身份? 包厢门突然打开了,匆匆走进一个穿着黑西服系着领带的女孩子,走到胡昊身后悄悄说了几句。 胡昊脸色一肃,连忙站了起来。 “抱歉了,我有事离开一下,一会再来陪你们。”胡昊朝叶纤红和夏莲双手合什,表示了歉意。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回应道。“胡大哥你忙。” 胡昊不再客套,跟在那个女孩子后面,急忙往外走。 “肯定是有大人物来了。”夏莲笑着说了一句。“老胡作为主人,不去一趟就失礼了。” 她这话有点代陈冬梅解释的意思。 “嗯,理解。”叶纤红自然不会在意。“酒店嘛!主要靠这些大人物,才能赚到钱。那些零星的散客,其实只是增加人气,没多少利润。” “小红也有朋友开饭店?”夏莲见叶纤红对饭店的事,知道得这么清楚,好奇地问道。 “是啊!”叶纤红笑道。“虞城的王子饭店你知道吧!我跟它的老板温俊比较熟,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姐妹。” 她这样说,倒没有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意思,只是大家还不熟悉,需要一些外在的东西证明自己的身份。 有时候越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的事,越能让别人高看一眼。 如果自己说某某领导是自己的亲戚,那反而让人觉得浅薄了。 “王子饭店?那档次可是比这家知味馆还要高得多。”夏莲吃了一惊。“难怪你对饭店这么熟?” 第七十一章再见肖东胜 “我在虞城和玩得最好的那些朋友,成立了一个吃货团,我是团长。”叶纤红笑着介绍道。“他们俩也是团员,经常邀请大家去那边用餐,有时候我也会在老家做些美食招待大家。” 为了烘托气氛,她说了一些自己和朋友的事,尽管没有过多介绍那些朋友的身份,但是无意间泄漏出来的情况,足以让夏莲和杨冬梅高看一眼了。 “被你一说,我更想和你一起去虞城了。”夏莲没想到叶纤红在虞城有这样的人脉,更加羡慕了。 作为虞城出来的人,自然知道苏家和蒋家,他们在当地的名气,比胡家在余杭大多了。 想想胡昊只是旁支,就这么厉害了。那叶纤红那些朋友,在虞城还不是横着走? “那你跟我一起回去好了。”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正好吃货团好久没有活动了,回去后我把他们召集起来,大家一起聚一聚。” 对于这些朋友,叶纤红是真心在意和感激,就算自己不在虞城,也希望能抽时间跟他们多加联络。 “我跟我家老潘商量一下吧!”夏莲最终没有直接答应,只是说考虑考虑。 叶纤红也没在意。 朋友之间建立关系,需要细水长流,没必要急在一时。 “冬梅姐你呢?”叶纤红又问陈冬梅。 “我一时抽不出时间。”陈冬梅遗憾地说道。“下次再说吧。” 她最近要回一趟老家黄山。 老家的父母昨天打电话给她,说身体有些不舒服,希望她有空回家一趟。 她知道原因,是爸妈想自己了。 她们身体本来就不好,又因为自己嫁得远,一年到头难得见一次面,想自己在所难免。 她曾经希望她们来余杭生活,自己可以就近照顾他们。 可是他们丢不下老家的一切,又不习惯在城市生活。上次过来勉强住了几天,就说不习惯回去了。 尽管自己嫁了个好老公,因为父母的原因,她依然开心不起来。 “好。”叶纤红也没在意。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惊动了包厢里的所有人。 陈冬梅嫌吵,正要叫服务员关上门,忽然听到似乎有老公的声音,她吃了一惊,连忙站起来往门口走去。 叶纤红几个也发现了不对,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 只见前面不远处的走廓上,站着七八个男女,似乎因为什么事起了争执,胡昊正在一边劝说着,却没什么效果? “那边怎么了?”陈冬梅拉住一个服务员,担心地问。 酒店这种公共场所,有顾客闹事其实并不奇怪,她也是习惯成自然了。 不过大多是在喝了点酒之后,有人借酒意闹事,现在大多数还没开始吃喝,怎么就起了争执,这就有点不寻常了。 “隔壁包厢点菜时,有人说价格太贵要打折,领班没同意,解释了几句,对方就闹了起来。”服务员解释道,说完还嘀咕了一句:“没钱就去隔壁的大排档吃嘛!” “不许胡说。”陈冬梅摆起老板娘的架势,瞪了她一眼。 心里暗暗忍不住担心。 这种事原本很容易解决,老板出面后,给个优惠或者折扣,事情就解决了。 很多时候,大家只是争个面子,有台阶下了,就会各退一步。 毕竟知味馆是高档饭店,顾客进来应该有心理准备,如果要求太过份,就是无理取闹了。 可是看他们现在的模样,似乎有越闹越大的趋势,难道是有人别有用心,故意来找碴? 这当然很有可能。 知味馆经过两年发展,在附近一带打出了名气,可谓客如云来。 他们生意好了,势必会影响其它店的生意,有人看不顺眼,故意派人过来找捣乱,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发生?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了一下,发现那个喉咙叫得最响的人,应该是政府机关的干部,这从他的小细节可以看出来。 比如他衣服穿得很陈旧很正式,比如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比如他说话时,喜欢嗯啊地拖尾音,这都是机关干部长期养成的习惯,在外面也一时改不掉。 从他身边有几个人捧着的情况来看,他在单位应该还是一个小领导,而且有一定的实权,否则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在走廊闹。 叶纤红正要走过去提醒一下胡昊,让他打听一下这人的身份,然后想办法找人说和。 一家饭店的包厢门口,有人这样闹事,是非常影响顾客就餐心情的,搞不好一些老顾客下次不愿意再来了。 注意到胡昊脸上无奈的表情,叶纤红忽然明白过来。 他其实是知道这些道理的。 这就麻烦了。 他明知道对方的目的,却只能在一边好声好气地解释,说明他拿对方毫无办法。 叶纤红暗里叹了一口气。 看来胡昊在胡家,确实没有人支持,否则不可能连这种科级干部,他都没办法震慑。 “你们在门口干嘛?”一个声音突然在耳畔响起。 叶纤红一回头,看到一个长相俊美的三十左右大男孩正笑盈盈地望着他们。 “你没看到吗?”夏莲皱了一下眉头,气呼呼地说道。“老胡又遇到麻烦了。” “哦。”美男这才发现走廊那头胡昊正在低声下气求人,而对方却一付得理不饶人的模样,忍不住皱了皱眉。 “算了,我们进去吧?”夏莲知道这种事,她们这种普通老百姓根本掺和不了,说不定还会越帮越忙,于是低声对叶纤红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她也觉得这种情况交给老胡处理更好,旁人最好不要去凑热闹,免得对方蹭鼻子上脸。 “对了,这是叶纤红,我们今天刚认下的小姐妹——”夏莲把叶纤红和身边几个人介绍了一遍,又指了指那个美男:“这是我家老潘。” “你好叶小姐。”潘技江伸出手叫道。 “你好潘大哥。”叶纤红这才注意到这个潘技江长得像某个解姓明星,难怪夏莲会被她迷倒。“你比我想像得还要帅,难怪夏莲姐的心会被你勾走。” “唉,男人长得帅有什么用?”夏莲在一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他又不是领导,否则老胡碰到麻烦,他就可以帮忙了。” “不是领导也可以帮忙的啊!至少我的拳头还有些力气。”潘技江握了握拳头,一付准备出去帮胡昊揍人的架势。 “你别瞎搞。”夏莲一听,连忙拖住他。 这不是鸡蛋碰石头吗?如果得罪了大人物,自家的家具厂,说不定也办不成了。 “胡大哥有认识的领导吗?”叶纤红见事情僵住了,就有些担心,问一边的陈冬梅。“这种事最好找个有头有脸的人出面做和事佬,让对方有台阶下。” 心里却觉得不可思议,做餐饮业的,黑白两道都得接触,没有后台,也敢从事这个行业? 像温俊敢开王子饭店,是因为有一个市委办主任的姨父在。 “我们认识的都是生意人,哪里认识什么领导?”陈冬梅这时候情绪已快崩溃了。 “那怎么办?”叶纤红有些替胡昊担心。 自己在余杭也没什么熟人,唯一认识的只有肖东胜了,可惜他刚调来余杭,估计单位还没熟悉,实在不方便去麻烦他。 “你把他叫来,是想威胁我吗?”那个得理不饶人的声音又提高了。“可惜我是西湖区的,他在上城区,还管不到我?” 叶纤红朝门口望去,只见胡昊身边站了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似乎在跟那个肇事者商量,而对方显然不卖帐。 “我想起来了,那人是西湖区旅游局的,有个小舅子在前面开了家饭店。”潘技江突然开口道。“肯定是知味馆抢了他们的生意,他来报复了——” “不会吧!这种事他也赤膊上阵?格局太低了吧!”叶纤红觉得不可思议。“肯定有别的原因,比如说原先他小舅子的饭店是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后来被知味抢了过来——” 很明显,那家饭店他也有股份,只有这种关系到饭店生死的大事,他才会不得不丢下面子,亲自出面了。 “可能真的被小红说中了。”陈冬梅突然开口道。“老胡上个星期跟我提起过,说跟几个单位签了合同,以后会成为他们的定点接待单位——” 她对这些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以后那几个单位过来吃饭,领导可以签个名就走,每个月底到了,再拿消费单据,去对方单位统一结帐。 因为这个原因,最近的营业收入明显高了许多,她还为此高兴过几天,没想到麻烦马上就来了。 “那怎么办?”夏莲望了望老公潘技江,又望了望叶纤红,心急火燎地问道。 “我怎么知道?”潘技江摊了摊手,无奈地回答。 他原先就是机关工作人员,知道这种事涉及各种利益,不能随便掺和进去。 特别是他现在也在做生意,万一对方盯上了自己,那自己可能比胡昊更惨。 几人在一边一筹莫展,只能远远看着老胡,期待发生奇迹。 “小红——”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你怎么在这里?” 第七十二章胡昊的麻烦 “肖大哥。”叶纤红转头,看见肖东胜和几个男人一起往这边走过来,似乎也在这里订了包厢。“你也来这里吃饭?那真的太巧了?” “是啊!我刚一上楼,就看到你了,还以为眼花了呢?”肖东胜笑得非常开心。“怎么?来了余杭,也不联系我?” 对他来说,叶纤红不仅仅是朋友,也不仅仅是表弟的对象,更是他未来发展不可缺少的盟友。 调来余杭之后,真的像小红判断的那样,省里想把余杭市推向全国,拉到旅游经济。 这几天他和同事一道,在西湖周边考察调研,准备把余杭的文化资源,重新梳理一遍,再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景点,作为素材,制作成宣传片,这也是借鉴虞城美食节的宣传手法。 肖东胜作为办公室主任,带队来到西湖区,自然得到了区委相关领导的热情接待。 今天工作结束,由一个副区长亲自陪同,过来这边吃饭。 “倒不是故意不联系你。”叶纤红实话实话。“怕你刚到单位,事情多,影响你工作。” “别人来或许会影响我的工作,你来怎么会?”肖东胜故作不高兴地说道。“对了,这几个是你的朋友?” 说完,朝他们点头示意了一下。 王茂琳和罗叙跟他见过几面,虽然不熟,却知道他们是叶纤红的手下。 另外几个就陌生了。 不过叶纤红看人眼光一向很准,既然跟他们在一起,必定身上有过人之外。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肖大哥我给你介绍,这是潘大哥,这是夏莲姐,他们是一对儿,是我刚认识的好朋友。这是冬梅姐,她的老公胡昊是这家饭店的老板,不过好像遇到麻烦了。” 叶纤红说完,指了指前面几个人。 这时候才发现,原本在走廊神气活现的那个人,在肖东胜一行出现后,立即停止了叽叽歪歪,此时毕恭毕敬地站在那边,似乎等他们过去,准备打招呼。 叶纤红说话的声音并不大,那边几个人却肯定能听到,有人立刻变了脸色,而胡昊却一脸惊喜的模样,显然他认出了肖东胜一行人的身份。 “别担心。”肖东胜一听,朝那边望了一眼,神情马上冷了下来,安慰地对叶纤红说道。“我来给你介绍,这是西湖区的林区长,这是西湖区委宣传部江部长,这是西湖区委办公室的黎主任,这是西湖区旅游局的钱局长——” 叶纤红一一叫过去,这些人也很客气,过来跟她握了握手。 在这些人精的眼里,肖东胜会这么重视叶纤红,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她身份不凡,另一个是两人有特殊关系。 不管什么原因,友好的姿态肯定要摆足。 “她叫叶纤红,是我表弟胡向阳的女朋友。”肖东胜最后才介绍叶纤红。“别看她年纪小,能力可是我爸都佩服得不行。” 这话说得有些夸张,每个人的神色都有点变化。 以肖东胜的身份,自然没必要说假话骗人,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她真的有特殊的能力。 叶纤红正要谦虚两句,却见那边几个人见形势不对,主动走了过来。 “胡老板你好。”肖东胜自然没有理他们,却朝胡昊伸出手,“我这个小妹妹初次来余杭,感谢你们的照顾——” “不敢不敢。”胡昊这时候像在做梦一样,反手握住肖东胜的手。“我还要感谢她对我和爱人的关照——” 这话说得含糊,他想表达的是叶纤红买了老婆的工厂,照顾了她的生意。而肖东胜来了之后,这几个找麻烦的人马上蔫了,等于关照了自己一把。 “不管怎么样,还是得感谢你。”肖东胜笑着点点头,准备和大家一起进包厢,又朝叶纤红挥了挥手。“我们先去吃饭,饭后我们再一起坐坐。” 他这样做有些强势,把对面那几个人的计划全打乱了。 那几个在饭店闹事的人,是西湖区旅游局某科室的一把手,西湖区的领导自然认识他们,不过肖东胜已做出这样的选择,他们也不好驳他面子,只好装作没看到他们。 倒是旅游局局长最尴尬,自己的手下在这里丢人现眼,别人都会说自己的能力有问题,连下面的人都管不好。 “好。”叶纤红自然不会管这些,只是高声应了一声。 等肖东胜一行进了前面斜对面的包厢,,几人也要回自己的包厢。 “胡老板,今天是我一时糊涂,抱歉抱歉。”那个刚才闹事的人,此刻哪里还有刚才的嚣张,低声下气地对胡昊说道。 “道歉就算了,只要你不来找我的麻烦,我也不想跟你计较。”胡昊虽然非常恼火,不过开饭店的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能不跟人结怨,就尽量少一些麻烦。 “胡老板大人大量。”那人见胡昊没有趁机跟自己算帐,心里一定,“今天你有客人,就不打扰了,改日再上门陪罪。” 说完,带着几个同伴,灰溜溜地走了。 “小红,今天的事太感谢你了。”陈冬梅刚才还惊魂未定,这时才走过来拉着她的手,感激地说道。 “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狐假虎威了一次而已。”叶纤红笑着拍拍她的手背,神情轻松地回答。 她也真的没想到今天一切会这么凑巧,看来这次来余杭,是真的来对了。 王茂琳和罗叙在一边倒没觉得什么,毕竟戴老可是省组织部副部长位置退休的,叶纤红真要在省里找几个靠山,还不容易? 只有杨涛一脸崇拜地望着叶纤红,心里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年纪的老板,居然有这样的关系网。 难怪老同学陈冬梅给自己打电话时,神秘兮兮地说,只要面试能被叶纤红看中,以后肯定有出头之日。 照她现在的发展速度来看,说不定五年后,真的会成为所有人都需要仰望的存在,那自己这个管理人员,也能水涨船高,收获巨大了。 “上菜上菜,肚子饿死了。”夏莲在一边大声地嚷道。 于是大家在大圆桌上坐下来,提醒服务员上菜。 因为晚上还有事要干,叶纤红没有要酒,胡昊和潘技江也没在意,叫了一些饮料送上来。 “来,我先敬大家,感谢夏莲姐和冬梅姐的帮忙,让我这次余杭之行,一切顺利。”叶纤红端起杯子首先向两人道谢。“其次欢迎小杨的加入,最后感谢茂琳姐和两们男士,你们今天辛苦了。” 众人举起杯子,都来跟叶纤红碰杯。 喝了几口饮料,叶纤红又对胡昊和潘技江笑道:“两位大哥我就不感谢了,免得夏莲姐和冬梅姐吃醋。如果有时间,欢迎你们带着老婆来虞城找我。” “一定一定。”两个男人一齐说道。 如果说刚开始,两人因为老婆的原因,对叶纤红抱有一丝好感之外,这时候是真心希望结交这个女孩子了。 每个人的心理都差不多,有机会结交到比自己层次更高的朋友,都会变得热切和激动。 特别是通过刚才这件事,他们也看清了叶纤红的为人。不是那种有麻烦就躲,有好处就拿出来夸夸其淡的人。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理这么成熟,以后的成就,真的无可限量。 两人不约而同有了这样的感想。 “余杭这边的生意,我会全权交给茂琳姐和小杨负责,接下来就是招人和设计生产。”叶纤红又说了一句。“我不在的时候,还请两位大哥帮忙照看一下,有事解决不了,及时通知我来处理。” “你放心。”胡昊神色凝重地回答。“我的饭店和家都离四季青不远,有空我会和老婆过去看看。” “那就谢谢两位了。”叶纤红也神情真挚地说道。“这次来余杭,量大的收获,就是招了小杨这个人才,然后是认识了几位哥哥姐姐。” 杨涛见叶纤红居然把自己的重要性,排在他们四人的前面,这才明白老板对自己的期望,忍不住有些热血上涌。 人这一辈子,最难的是碰到伯乐,叶小姐能这么看重自己,而且敢委以重任,这份知遇之恩,他得回报。 “客气客气。”夏莲拿起杯子跟她来碰。“是我们运气好,遇见了你。否则今天老胡的事,可能很难善了。” “是啊!”胡昊心有余悸地说道。“那个人今天明显想把事情闹大,让我们出个大丑,如果没有办法摆平他,说不定我们的名声就被他搞臭了。” 嘴上虽然这样说,心里其实有更深层次的担心。 那人故意这样闹,应该是在试探自己的底细,如果自己最终找不到人帮忙,那他极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找自己的麻烦。 那才是所有开饭店的人,最怕的地方。 好在今天机缘巧合,借了小红的势,把这件事强行压了下来。 那他以后肯定不敢再来找自己的麻烦,自己也可以过段安生的日子了。 “叶小姐,我敬你。”杨涛也拿起杯子,过来跟叶纤红碰杯。“感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第七十三章余杭的定位 “自己人就别客气了。”叶纤红拿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笑着说道。“你看罗经理和茂琳姐,才不会这样做。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有什么麻烦,尽管来找我。” “知道了。”杨涛被叶纤红一提醒,才发现他们都老神在在的在吃喝,根本没有想过拍老板的马屁。 不过叶纤红最后一句话,说得非常霸气,这让性格一向有些软弱的他,特别感动。 吃过晚饭,叶纤红没有急着带大家离开,在沙发上等肖东胜吃完饭。 他那边都是领导,应酬复杂,不可能吃得那么快。 这时候其实还不太流行拿着酒杯串场敬酒,否则肖东胜肯定会来包厢找自己。 胡昊让服务员泡上茶,又叫厨房切了一盘水果送上来。 他现在对叶纤红态度,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像开始时把她当成老婆的朋友,而是把她当成了生命中的贵人。 叶纤红也不在意,在她看来,朋友之间,一些底线内的忙,自然能帮则帮。 只有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才会考虑置身事外,否则就是找死了。 几人坐着聊了一会天,就看到肖东胜过来了。 “小红,你们住的地方安顿好了没有。”肖东胜一见面,就开门见山地问道。“如果还没有,我帮你们去开几间房。” “已经安排好了,就在附近。”叶纤红回答道。“肖大哥如果还有事,就先去忙好了,我这边自己能解决的。” “没事了。”难得跟叶纤红在余杭碰面,肖东胜哪里会错过。“工作可以明天继续做,你难得来一趟余杭,我怎么也得把时间挤出来陪陪你?” “那也行。”叶纤红见他都准备好了,也不推脱。“我们先回住宿的酒店,你也一起去那边坐一坐吧。” 说完,站起来跟夏莲和陈冬梅他们道别。 夏莲走到肖东胜面前,想主动伸手跟肖东胜握一握,不料这个一直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对着肖东胜,居然胆怯了。 众人一齐笑了起来。 这个对颜值特别在意的泼辣女孩子,面对比他老公还帅,地位又高的男人,竟然连握手都提不起勇气。 “没想到你也要怕的时候——”今天被她挤兑了一晚上的陈冬梅,终于找到机会反击了。 夏莲没理她,挽着老公的胳膊装没听到。 众人一起下楼,送到车前,又交换了大哥大以及家里的电话号码,才挥手告别。 叶纤红一行人开车来到酒店,上楼开了门,几人一起进屋。 叶纤红招呼大家坐下来,见屋里只有两把椅子,自己和肖东胜坐下后,其它人只能坐在床上了。 杨涛主动站起来要泡茶,可是杯子不够,于是罗叙去隔壁房间把茶杯拿过来。 “这次怎么突然来余杭了?”肖东胜轻轻抿了一口茶,好奇地问道。“难道虞城的钱被你赚光了?” 以叶纤红的性格,应该不愿意轻易离开家乡才对,毕竟弟弟和父母都在那边。 “你最近是不是没有关注虞城的事?”见他打趣自己,叶纤红有些无奈地问。 如果知道虞城发生了什么事,以肖东胜的智慧,肯定能一下子就能猜出自己的目的。 “刚到了余杭,工作千头万绪,确实非常忙,都没时间联系虞城的朋友。”肖东胜实话实说道。 听小红的口气,难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那就难怪了。”叶纤红苦笑道。“你离开后,新调来的常务副市长就一手遮天了,而那个慕尼黑舞厅的老板江绪洋,和他是亲戚,现在重出江湖,横街的美食街项目也被他抢走了。” “什么?那个赵书瑞怎么这么没用?”肖东胜大吃一惊。“新调来的常务副市长是谁?” 没想到因为自己的离开,虞城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甚至连戴老和小红的生活也受影响了。 “叫范昌贵,他的父亲范有学,是戴老以前的政敌。”叶纤红回答道。 “范有学?”肖东胜吓了一跳。“那不是范副省长吗?” “为了避开他,我才决定来余杭开辟市场。”叶纤红情绪低落地说道。 原来范市长的父亲已经升到副省长了,比戴老退休前都高了一级,难怪戴老碰到他,也只能选择退让了。 自己这样做不算丢脸,却让人很无奈。 “唉——”肖东胜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升职,会引起这样一系列后果。 戴老现在肯定非常后悔吧?毕竟自己这个工作,他也是出了力的。 “算了,不说这个了。”叶纤红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自己的心情。“今天来余杭倒是出乎意料地顺利,每一件事都超出了我的预期,看来这趟余杭没白来。” 于是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跟肖东胜说了一遍,说到得意处,心情就恢复了开朗。 “那真的是心想事成了。”肖东胜笑着回了一句。 “是啊。”叶纤红笑道。“既然这边形势不错,等批发店稳定下来,我再看看有什么项目可以做。” 余杭可不比虞城,市场大了百倍都不止,只要做好了,收获自然不是虞城可以比的。 “你有我的电话吧?”肖东胜问道。“如果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开口。” 他这样说,其实有些歉疚,觉得因为帮自己,小红才落得了这样的下场。 “嗯。”叶纤红点点头。“你放心吧,碰到麻烦了,肯定会来找你。” “那就好,否则我心里会不安。”肖东胜这才轻松了点。 “对了,你们今天来这边做什么?想重新开发西湖?”叶纤红转移话题道。 那件事其实跟肖东胜无关,他没必要放在心上。 虞城最近取得了一些成绩,想摘桃子的人肯定会有,范昌贵有这样的背景,他想来谁也拦不住。 “是啊!”这件事虽然还没公开,对小红他自然不会保密。“省里想重新规划余杭市,受虞城美食节的启发,想重新给这个城市定位,方便向全国甚至全世界宣传。” “哦。”叶纤红点点头。“这倒是个好主意,看来省里的领导也看到了余杭存在的问题。” “没错。”肖东胜点点头,又问。“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这也是习惯,以前碰到这种情况,除了跟父亲商量之外,最重要的建议,往往来自叶纤红。 “余杭市现在的定位是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好像还是改革开放时提出来的,经济发展也以丝绸纺织工业和电子仪表等轻工业为主,我说的没错吧?”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应该没错,老实说我也只知道余杭是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其它的我也不是太清楚。”见叶纤红这么清晰地说出来,肖东胜尴尬地回答。 他事前也做了功课,没想到小红了解得比自己还全面。 “这就对了,现在是九二年,改革开放过去十三年,应该考虑重新定位余杭了。”叶纤红认真地说道。“我的建议是,把余杭定位成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然后向全世界宣传。” 这其实是余杭市九三年重新定位时,提出的新城市口号,她只不过是提前拿出来告诉肖东胜。 叶纤红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思考这个问题是,脑子里有这样的印象。 或许是重生前看过相关的资料或数据,现在大脑特别好使,所以这些以前存在大脑里的数据,被她重新找到了。 “哦。”肖东胜把叶纤红的话默默念了两遍,越听越有道理,从口袋掏出纸笔,把这句话记了下来。“这个提法很好,有种余杭随着时代与时俱进的新鲜感,也够大气,有气魄。” 单是这句话,肖东胜就感觉今天不虚此行,心里非常兴奋。小红还是一样,总能在一些模糊不清的事情上,给自己拨云见日般的方向和建议,有利于开展工作。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出声。 杨涛刚在一边听傻了。 自家老板跟这个余杭市的领导聊天时,居然没有一点应有的恭敬和尊重,反而给人一种在指点他的错觉,这太不合理了。 转头望了罗叙和王茂琳一眼,见他们一付见怪不怪的模样,才明白这一定是自己少见多怪了。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自家的老板,杨涛暗想。 “对了,小红。”肖东胜又问。“你说想改变余杭的现状,有什么能立杆见影的措施吗?” 他会这样问,当然是因为换了新岗位之后,想尽快拿出一些成绩,证明自己。 郭部长把自己调到身边,明显对自己有很高的期望。 如果天天跟西湖区的人调研,却没有拿出让人眼前一亮的想法和计划,无疑会让上面的领导怀疑自己的能力。 “办法当然是有的。”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就怕省里和余杭市没有这样的魄力。” 她想提出的建议,就是西湖景区全面免门票改革。 这件事前世是02年正式推行的,当时全国一片哗然,连叶纤红也无法理解。 毕竟随着经济发展,全部游客越来越多,西湖景区多,门票收入可是一大笔钱,地方政府放弃这笔收入,会得不偿失吗。 第七十四章怎么宣传城市 而结果却是,因为这一举措,余杭的第三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来余杭的游客在飞速增加,使得餐饮、旅馆、零售、交通等相关行业迎来井喷。 十年后统计数据出来,得益于西湖免门票改革,余杭市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达到9.3倍,将同为旅游城市的长安、桂林近5倍增速远远抛下。 报上最常见的报导是,“西湖拆除围墙免费十年,一场“以小博大”的改革。” “景区没有亏,余杭更是“赚”大了。” 于是这一场改革,在十年后定了调子,成了余杭市乃至江浙省一个最亮眼的一个政绩。 只不过现在比前世的02年整整早了十年,叶纤红也不知道这个时候提出这个意见,会不会起反效果。 毕竟时代差别太大,提前十年这样改革,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西湖免收门票,欢迎中外游客来余杭做客。”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 至于会不会推行,让省里的领导去考虑,肖东胜只是提供一个可能和建议。 如果成了,他就是大功臣。如果失败了,也不会有多大的损失。 “什么?”肖东胜眼睛都瞪圆了。“免收门票?那余杭一年会有多大的损失?市里领导还不得拆了我?” 对余杭来说,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非常丰富,像西湖边的断桥、白堤、雷峰塔、钱王祠、岳王庙、灵隐寺这种著名的景点,随口就能报几十个出来。 全部不收钱?那对现在的人来讲,损失的可真是个天文数字。 “不收门票钱,当然会有很大的损失。”叶纤红笑道。“可是你去相关部门收集一下数据,每年来余杭的游客有多少?如果不收门票,游客说不定会多十倍?” 这其实很符合消费者的心理,至少大多数原本要去其它地方旅游的人,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很可能会转而选择来余杭。 “那又怎么样?”肖东胜毕竟不是重生的,一时间没有搞明白游客就是财富的道理。 “很简单,这些人到了余杭,要不要吃?要不要住?要不要坐车?要不要买些纪念品?”叶纤红提醒道。“只要把游客招来了,赚钱就简单了?” “啊?”肖东胜知道叶纤红的想法一向很前卫,听她一说,还真觉得有道理。“你确定这个收入,能弥补得了损失?” “如果游客达不到这样的增长,那肯定弥补不了,所以前提是让游客来。”叶纤红再次强调道。“让游客来,办法很多,比如办西湖摄影比赛,把奖励开得高一点,肯定有钱的人会来玩——” 买得起相机的游客,当然不差钱,这样的人说夸张一点,一个人的消费能力,就能抵十个普通人了。 “你这个——”肖东胜头脑有点乱,既觉得叶纤红的办法非常好,又有些地方没想通。“等等,我得把它们记下来——” 等把刚才的一些意见记录好之后,他又问:“你继续说——” “比如搞西湖十大景区评选,让每个游客现场投票,全部选中者获得一份纪念品奖励。比如发出英雄贴,举办一场小学生到博士生都可以参加的比赛,考的内容就是所有描写西湖的诗词。”叶纤红把前世看过的宣传手段一一说出来。 肖东胜听得目瞪口呆,这才相信小红在虞城搞的宣传活动,真的只是随口说说。 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新奇又让人眼前一亮的想法。 “如果这些活动全部都能开展,那明年开始,余杭将是全国人民的焦点中心了。”肖东胜忍不住笑了。 这话一点也不夸张,现在有几个城市,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去宣传去推广。 别说当地的领导没有这样的意识,就算有了,也没有这样的魄力去搞。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叶纤红总结道。“一个城市想发展,归根结底要看它的购买力。而游客恰恰是出来花钱的,把这些人的钱赚了,城市发展就快了。” 至于宣传方法,前世的经验可多了,如果认真想一想,至少可以拿出几十条。 “好。”肖东胜点头。“我明白你这些话里的核心思想了。不管是免门票,还是搞各种活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吸引人过来,然后把他们的钱赚了。” “总结起来,就是这个意思。”叶纤红笑道。“我上次在虞城搞美食节,就是受国外的美食节启发,他们会在美食节上,提供免费的啤酒和美食请游客品尝,说到底,就是为了留住他们,赚他们其它的消费。” 像德国啤酒节,这时候应该已办了好几年了吧?每年这个时候,全球无数游客拥到慕尼黑,在露天啤酒园豪饮。 像意大利的披萨节,游客们可以一边欣赏现场音乐和表演一边观看披萨制造商们展示的揉面技巧,当然还可以吃到各种新鲜出炉的披萨。 像美国的缅因龙虾节,你还可以享受到现场音乐,艺术展,单人喜剧表演,10公里纪念长跑以及海鲜烹饪厨艺大赛等。 “唉,说来说去,还是老外比我们精明。”肖东胜脸上的神情松弛下来。“他们用美食把世界各地的游客吸引过来,让他们消费,这才是真正赚钱的手段。” “是啊!”叶纤红深有同感地说道。“道理很简单,但是省里的领导,未必能接受这样的思路,需要你把这个道理讲透,那样的话,或许会有有识之士会支持你的意见吧!” “放心吧!”肖东胜明白叶纤红的意思,也不担心自己会吃亏。“你这个想法具有前瞻性,那些只知道官场那一套的人未必会明白,我会慢慢让他们懂得这样做的好处。” “那就希望肖大哥一切顺利了。”叶纤红尽管不乐观,还是这样祝贺了一句。 这件事能不能成,真的要看运气。 省领导是哪些人,叶纤红并不清楚,如果台上的是有国际视野的领导人,说不定肖大哥入了他的眼,那自己也算帮上他了。 如果不行,说明时机未到。 “对了,小红,”肖东胜自己的问题解决,就问叶纤红。“既然虞城有这么多麻烦,你有没有考虑把虞城的工厂和店,也全部转移到余杭这边?” 相比较而言,一个省里有后台的官员,可以在虞城一手遮天,但是在余杭就难多了。 范有学就算再厉害,不过是一个排名靠后的副省长,前面还有常务副省长,省长和书记,他就想找小红的麻烦,恐怕得掂量掂量才行。 “暂时还没有。”叶纤红回答道。“我现在只是希望把鸡蛋装在不同的筐里,免得全部打碎了。” “鸡蛋,打碎?这话什么意思?”肖东胜惊讶地问。 旁边的王茂琳和杨涛也奇怪地望着叶纤红,这话怎么听不懂啊? “如果把鸡蛋装在一只筐里,那万一筐打翻了,鸡蛋就全部碎了。”叶纤红解释道。“如果分别装在几只筐里,那一只筐的鸡蛋碎了,其它鸡蛋还好好的。” “你是说——分提风险?”肖东胜毕竟不是普通人,很快就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没错。”叶纤红笑道。“我来余杭,就是怕所有产业都有虞城,如果出了事,就一贫如洗了。如果余杭还有生意,那至少不用担心生活。” 这种鸡汤式的理论,大多是国外引进的,这时候还没有人听说过,所以会很新鲜。 “那你除了余杭,还会去别的地方投资吗?”肖东胜又问。 从分担风险的角度来说,小红这样做,确实比较合理。 古人不是有狡兔三窟的说法吗?说到底,也是预防风险,防止被堵在洞,无路可逃。 “一步一步来吧!”叶纤红回答。“可能会去甬城也办一些企业。” 前段时间考虑的家纺产品,其实前世甬城算是最成功的,也出了不少其名品牌,叶纤红还没打算好,是不是去甬城办厂。 “嗯,确实不用急。”肖东胜安慰了一句。 一行人在屋里一聊就是两个小时,看时间已差不多九点了,肖东胜打算回去。 “小红,你明天还不走吧?”肖东胜问道。“明晚我请你们吃饭,还是今晚吃过的知味馆,你觉得怎么样?” “好啊。”叶纤红应道。“明天肯定走不了,至少要等这边的店准备好,我才会离开。” “那我们先约好了。”肖东胜站起来。“我得回去了,有些事还没处理好,再晚就来不及了。” “行。”叶纤红可不习惯矫情,送他到门口,见他下了楼,才回到房间。 刚才肖东胜在的时候,罗叙他们几个有些紧张,等他离开,才放松下来。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这时候睡觉,似乎早了些,就问他们:“你们是直接睡觉,还是去外面逛一逛?” “去逛一逛吧?”主动开口的是罗叙。“一直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既然来了余杭,总得去见识一下。” “那茂琳姐你呢?”叶纤红又问。 杨涛在余杭呆了这么久,估计无所谓,罗叙的手下肯定会跟老大走,所以茂琳姐的意见是关键。 第七十五章逛街意外事件 “去逛一逛吧,我也是第一次来余杭。”对于余杭和西湖,王茂琳也有些向往。 “那你们去吧,小杨做向导,带他们去周围好玩的地方逛一狂,顺便买些喜欢的东西,回家时带给家人和朋友。”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一叠钱,交给王茂琳。“安全方面由罗大哥负责,一定要玩得开心,平安回来。” “放心吧,叶小姐。”罗叙笑着下保证。“我一定会把他们保护得好好的。” “你不去吗?”杨涛有些意外地问。 “我就不去了。”叶纤红回答道。“趁现在有空,先画一些衣服款式出来,争取招到人后,能马上生产和销售。” 等他们离开,叶纤红拿早就准备好的白纸和铅笔,开始画图。 拿到四季青卖的衣服,肯定不能像潮牌店那样,做得那样高档精致。 只要款式好看,能吸引人的眼球就行,面料和做工方面可以降低些要求。 毕竟针对的客户群不同,如果成本太高,批发出去的难度会加大。 至于风格方面,叶纤红已拿定主意,就做九十年代最流行的杀马特风格。 九十年代的服装,算得上是百花齐放,因为港台明星大量进入内地市场,他们带来的时尚潮流,影响了国内人的审美。 而港台那边,其实是受日本影响,风格上算是一脉相承。 而日本这时候,已经流行夸张的洗剪吹风格,就是俗称的杀马特,像最有名的X-JAPEN这支视觉系摇滚组合,就是以夸张出名的。 叶纤红相信这股风以后也会传入中国,所以她也算是把这股潮流提前带进来了。 只不过她会选择比较节制的夸张,不会真得让人觉得脑残和山寨。 叶纤红的印象中,杀马特刚开始的时候,服装表现为宽大、松绔、饰物多这些特别。 比如胸口或背上印上骷髅图案,衣服两侧下摆有两根多余的带子,比如衣领上围巾一样的领子,衣服上随处可见的皱褶等等,都是杀马特风格的标配。 至于牛仔裤上莫名其妙的镀金镀银链子,更是最常见的装饰,在颜色方面,也有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比如选用明黄色、大红色等夸张的颜色,再搭上五颜六色的古怪发型,到底有什么美? 叶纤红按照记忆,画了一些款式,又另外画了一些自家潮牌店淘汰的款式,因为只是草图,转眼间就画了二三十张。 考虑到顾客的欣赏能力,一家店不能全部用这么前卫的风格,叶纤红打算明天去批发市场走一圈,看现在到底在流行什么? 不管哪个时代,当一种风格流行的时候,别人就算不喜欢,也会买一些穿,算是迎合大家的眼光吧! 所以除了设计一些引领潮流的衣服之外,还得开发一些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款式。 画完这些,时间已是十点半了,叶纤红把图纸放好,走到门口,看他们回来了没有。 这时候的治安真的不怎么让人放心,特别是晚上,最容易出事,她突然有些担心罗叙会不会惹事了。 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看到茂琳姐一行回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有三个陌生的高大汉子,居然跟他们一起过来了。 “叶小姐。”罗叙看到叶纤红,咧嘴笑了一声。“我有件事想跟你汇报一下?” “什么事?”叶纤红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有些不妙。 他身上明显有跟人动手的痕迹,另外三个男子身上也有脚印和挂彩的地方,难道他们跟人打架了? “嘿嘿——”罗叙尴尬地笑了笑,居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就是,就是——” “他是想问问你,能不能把这三位也收下来。”王茂琳见这个高大汉子想求人时,居然变得这么忸怩,心里有些不忍,直接帮他说了出来。 “他们是哪里人?现在是做什么的?”叶纤红问道。 收人是没问题,但是有的底线不能越过,在没有了解清楚这些人的背景之前,她自然不会直接应承,反而问了一句。 “他们是我的战友。”罗叙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神情变得庄重起来。“虽然不是一个部队的,但是我们都参加过战争——” “哦。”叶纤红一听,松了一口气。 只要不是混社会的就好,能力方面自己可以放宽条件,但是品性方面却不能降低要求。 “进屋再谈吧!”叶纤红的脸色柔和下来,跟他们说道。 那三人刚才还有些紧张,见叶纤红主动邀请他们进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大概冷着脸习惯了,想笑却笑不出来,那样子比哭还难看。 “怎么回事?茂琳姐你来说。”坐下后,叶纤红没有问罗叙,反而向王茂琳开口。 王茂琳望了罗叙一眼,把情况经过介绍了一遍。 他们离开酒店后,想去西湖边逛逛,于是四人一起往知味馆那个方向走去。 沿着西湖边逛了一阵,又在一条夜市上买了些小玩意,正要转头转入另一个路,一股糖炒粟子的甜香突然吸引了他们。 “我去买些栗子来吃。”王茂琳难道主动开了口。 每年到这个季节,虞城街头也会出现很多卖炒栗子的小货摊,因为价格贵,就算女儿想吃,她也舍不得花钱买。 不知道怎么的,她今天特别有购物的冲动,于是忍不住过去买了一斤栗子,拿回来跟大家一起分享。 几人剥着栗子,边吃边往前走,因为栗子香糯的味道,大家的心情也变得特别愉悦。 忽然听见一声铁锅砸地上的闷响,大家一起回头,只见刚刚买了栗子的那个摊子,已被人掀翻在地,一粒粒栗子滚得到处都是。 几人停下脚步,只见两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人,正拿着一根棍子在砸摊,那个皮肤黝黑的卖栗汉子苦着脸站在那里,一声不吭。 “怎么回事?”罗叙和战友交换了一个眼色,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里是余杭,你们别惹事。”王茂琳轻声说了一句。 她清楚两人的性格,属于天不怕地不怕那类人。如果动手,很有可能给小红带来麻烦。 毕竟他们今天才到余杭,这边到底什么情况也不清楚,万一招惹大人物,那小红好不容易在余杭筹谋的生意,又要泡汤了。 杨涛望了望三人,没有出声。 他在余杭呆久了,这种事隔段时间就发生一次,早已麻木了。 “你放心,我们不会轻易动手的,先看看再说。”罗叙能被叶纤红这么信任,自然不会像王茂琳以为的那么冲动,站在一边冷静地说道。 两个小混混把栗子摊砸了之后,似乎还不解气,手里的棍子又往卖栗子的汉子背上抽去。 突然从巷口冲出一个三十左右的汉子,伸手一把握住了那个小混混的手,身子一带,就把他摔在地上,抬腿在他身上踢了一脚,骂道:“谁让你来捣乱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旁边另一个混混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同位就已被击倒了。 等他清醒过来,身子朝后退了几步,手指放在嘴里用力打了一个忽哨,下一刻,十几个拿着同样棍棒的混混往这边冲了过来。 罗叙的脸色变了。 这是要打群架啊!而且对方还拿着硬木棍子,砸在身上可不轻松。 “他们这是怎么回事?”王茂琳小声地问旁边一个大娘。 “还不是想逼韩老三去上班?”大娘显然是个知情人,语带不屑地说道。“好好的一家工厂,硬是被人搞跨了,承包到手后,又把原先的管理人员赶走,后来产品做不出来了,又逼他回去上班?” “啊?”王茂琳意外地叫了一声。“不是收保护费啊!” 原以为混混来找麻烦,是因为他不肯交保护费。毕竟她以前也摆过夜市摊,碰到过这样的事。 “当然不是。”大娘朝那边望了一眼,小声地说道。“韩老三以前是车间主任,工厂离了他,根本开不了工,他们刚开始还软的来,韩老三不卖帐,现在就来硬的了。” “那个打架的是他什么人?”王茂琳又问。 “是他的兄弟,听说当过兵,上过战场。”大娘唏嘘了一句。“那又怎么样?无权无势的,最后还不是他们吃亏?” 王茂琳朝那边望过去,只见那个当过兵的年轻人,已把被他打倒的混混提起来,挡在自己前面,企图用他来威胁围上来的混混们。 “不行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战友被欺侮。”罗叙原先还很冷静,听到大娘说那个年轻人上过战场,神情顿时激动了,红着眼对王茂琳和杨涛说道。“你们两人先回去,我们过去帮一把。” 这个和平时期,唯一的战场,显然是跟他们一样,在那个滇省边境的对某国的自卫反击战。 也就是说,就算他不是同一支部队的战友,但是一起打过仗,这就够了。 王茂琳还想再劝,见罗叙眼里的坚毅神色,终于没有再出声,拉了杨涛一把,躲进旁边的小弄堂里。 第七十六章战友情 “茂琳姐,我也去帮忙。”杨涛尽管害怕,但是那两个男人已经上去了,他岂能躲在一边。 “你别去。”王茂琳叫住他。“他们两人练过武,普通几个人都打不过他们,你去了,只会拖累他们。” “哦。”听王茂琳这样说,杨涛才没有硬要上去。 眨眼前,罗叙和战友已冲了过去,像是虎入羊群,噼里啪啦一阵混战,地上已躺了一地的混混。 当然两人身上也吃了些棍棒和拳脚。 “兄弟,谢谢你们。”那个姓韩的年轻人见有人拔刀相助,把混混们全部打跑了,走过来感激地叫道。 “不用客气,我们也上过战场,大家都是战友。”罗叙拍了拍他的肩,神情平淡地说道。 “嗯。”韩姓男子点头应了声,想报以一个笑脸,可是脸上的肌肉抽了抽,却没有成功。 不知道是不是战友两个字刺激了他,他突然伸手紧紧搂住罗叙,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有眼泪滚落下来。 “别担心,没事的。”罗叙反手搂住他,对方微微抽搐的身体,以及过份用力的拥抱,都让他明白对方这些年怕是过得并不好,说不定还受了不少委屈。 这让他想起了当初退伍时,与战友紧紧拥抱,难舍难分,热泪横流的场景。 罗叙的心里也是酸酸的,每次战友相见,遇到这样的情形,都让人无限伤感。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来虞城前,自己那些战友,有几个过得好的? 军人除了一身力气,又没有其它能力,所以退伍回家,要么回去种田当农民,要么进工厂卖力气。 “你们兄弟两个如果在这里过得不好,不如跟我走吧。”罗叙想了想,说道。 “去哪里?”韩姓平复了一下情绪,松开手问道。 “跟我去就知道了。”罗叙尽管不敢肯定叶纤红会不会收下这个战友,不过他了解她的性格,肯定会帮忙的。“我们有十几个战友在一起工作,你去了也有个照应。” “那太好了!”韩姓男子兴奋地嚷道,下一刻又开始发愁。“可是我哥怎么办?” 哥哥有技术有能力,可是性子比较执拗和木讷,容易得罪人。如果自己离开了,怕他会出事。 “如果不介意,他也一起去吧。”罗叙忍不住大包大揽。“只要有能力,老板不会亏待他的。” “哥,你去不去?”韩姓男子一听,走过去问韩老三。 “去吧——”韩老三尽管缺少情商,也清楚今天得罪了这群混混之后,怕再也无法在余杭呆下去了。这一次只是打人,下一次只怕要自己的命了。 反正自己在余杭也没什么牵挂的人,换个地方也好。 “对了,我有个战友也在附近找工作,你们能不能带上他。”韩姓男子突然问道。 “一起去吧,没事。”到了这时候,罗叙已是无法下台,只好一起答应下来。 于是几人一起去了附近一间出租房,叫上那个在宿舍休息的战友,把东西整理了一下,就跟王茂琳他们一起回来了。 听完王茂琳的描述,叶纤红哭笑不得。 这个罗叙还真是摸透了自己的心思,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手下,所以才敢胆大包天,自作主张把人带过来了。 不过叶纤红还真的拒绝不了这样的人。 特别是余杭这边的生意就要开始了,以后需要的人会更多,以其在外面招人,还不如像罗叙用这种方法带过来的人,毕竟他们更容易让人放心。 至于他们跟人发生了矛盾,不方便在余杭生活,那反而简单,带去虞城好了,大不了从虞城再调一两个人到余杭。 “几位怎么称呼?”叶纤红问道。 罗叙最擅长的是处理突发事件,在待人接物以及管理方面确实天赋不高,现在人都带回来了,却忘了介绍他们的身份。 或许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有问过这三人的姓名吧? “我叫韩亚烽,这是我哥哥韩亚炜,那是我战友萧斌——”那个打架的韩姓男子主动开口道。 三人和罗叙差不多,都是不擅言词的人,相比较而言,他算是最能说会道了。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能把人介绍得这么简单,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有,也只有这些军人才会这样实在了。 “韩亚炜先生以前当过车间主任,这样的人才我肯定用得着。”叶纤红实话实说道。“但是你和萧斌退伍后,从事过什么工作?” 叶纤红用人,向来有一套自己的理解。 第一,基层看才能、中层看德行、高层看胸怀。第二,六分人才,八分使用,十分待遇。第三,善于发现、倾情呵护、从容包容、慷慨使用。 不管是乔昌智,王茂琳,谢建奇还是董采玉,她都照着这一套标准对待他们,给予信任和尊重,并付出比别人高的待遇,他们给自己的回报,也让她很满意。 韩亚炜的性子,有点像自己的父亲,有技术,肯吃苦耐劳,但是又有自己作为小人物的尊严,被人踢出工厂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去。 父亲当时也面临同样的选择,最后也没有再回去。 这样有才能的人,用起来最不费心机,只要以诚待他,他就会全心全意为你做事。 至于这两个罗叙所谓的战友,如果没什么能力,交给罗叙调教就好了。 产业多了,需要的保安也多了,叶纤红不在意再多两个。 当过兵的人,一般都很独立,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服从性和纪律性都比普通人强,只要真诚对待他们,他们也不会给你添麻烦。 “我以前在一家电子厂做机修,后来换了一家电子厂做过品检,现在在一家机械厂做仓库管理员。”韩亚烽老老实实地介绍道。 “哦。”叶纤红点点头。“很不错,工作经验很丰富。那位萧斌先生呢?” “我以前一直在乡下种田,去年才跟亚烽一起出来,现在在一家工厂做包装工。”萧斌也一五一十地说了。 “你们三人我都可以用,不过先申明一下,我是虞城人,你们想要工作,得跟我去那边,这没问题吧?”叶纤红补充了一句。 “没关系。”韩亚烽替他们两人一起回复了。“反正余杭这边我们也呆不下去了,换个地方正好。” “那就好。”叶纤红见他这么干脆,心里满意。“放心好了,我那边待遇不错,只要好好干,工资肯定比在余杭高。” “那就谢谢叶小姐了。”韩亚炜说道。 另外两个也跟着点头笑了笑,但是僵硬的笑容看得叶纤红难受。 见他们行李都带过来了,叶纤红叫罗叙去楼下再开两间房。 “一间就够了。”韩亚烽连忙开口。“把两张床拼一拼,我们三个人挤得下。” 见老板让哥们几个住在这里,这样的高档地方住一晚可不便宜,能省一点是一点。 “没必要省这点钱。”叶纤红开口道。“正好小杨也在这里,这么晚你就别回去了,一会儿找张空床睡下,明天再回去整理行李。” “好的。”杨涛没有拒绝,恭敬地应了声。 安排好住的,见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分头去睡觉。 “小红,罗经理这样自作主张,你是不是应该私下跟他说一说?”两人躺下后,王茂琳主动说道。 私下里,小红当大家朋友,这没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在公事上,就不能这样不讲规矩,给罗叙提个醒非常有必要,免得他以后再犯这样的钱。 “你放心吧,我会处理的。”叶纤红知道她是为自己着想,所以也推心置腹。“今天只是个意外,所以我才没有怪他。以后碰到这样的情形,他必须向乔总汇报,由他决定用不用人,而不是我来直接决定,除非是像你这样的高层管理人员。” “哦。”王茂琳一听,立刻懂了叶纤红的意思。“那样处理确实好一点。” “对了,茂琳姐,你一个人在余杭,带苹苹很不方便,等这边稳定下来,你尽量培养出几个店长,交给他们管理。”叶纤红提醒道。“到时具体的事可以交给他们,你可以两边跑,多陪陪苹苹。” “嗯。”王茂琳点点头。“这样最好了。” 第二天早上,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叶纤红开始分派工作。 “小杨,你去工厂那边,顺便联系一下以前的工人,能招几个算几个。”叶纤红把那几张昨晚画的设计草稿交给他。“我是我画的草稿,你抽时间把它打样出来,等工人到位,尽管就采购物料准备生产。” “好的,叶小姐。”杨涛接过纸后,简单翻了翻之后放在手边。“我吃了饭之后,马上去厂里安排。” “还有,联系工人的时候,你重新筛选一下,觉得工作态度有问题的,就不用叫回来了。”叶纤红怕杨涛年轻,没考虑这些,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 “我有数了。”这一点他早想到了,只是没有说出来。 “茂琳姐等一下去店里,看那边需要补充什么,然后贴招工启事,先招几个促销员。”叶纤红又对王茂琳说道。“其它你看着办,我唯一的要求是,促销员的身材必须好,五官也是越漂亮越好。” 四季青这边,一般都是由促销员穿样板给来批发的顾客看,衣服上身好看,自然批的人越多。 第七十七章开店前的准备 “工资待遇怎么给?”王茂琳问。 小红要求这么高,如果工资比不上人家,想招好的人就比较难,招来了也留不住。 “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我们多加一百块。”叶纤红干脆地说道。“别人加工资,我们也照样加。” “会不会多了点?”王茂琳听后,吃了一惊。“现在一般促销员也就三百多块,多五十块,也不少了。” “没事。”叶纤红豪气地说道。“我们既然想要挑好最好的员工,待遇自然也要有吸引力。只有这样,才能招到有培养价值的优秀员工。” “行,我知道了。”见叶纤红这么干脆,王茂琳也不再开口。 直接招店长,肯定不现实,所以提高员工待遇,招到能培养成店长的储备干部,确实要像小红那样大方才行。 “至于你们几个。”叶纤红也给他们安排工作。“韩亚炜韩亚烽兄弟懂机械,你们跟小杨去工厂,检查一下厂里的设备,萧斌也过去帮忙。罗大哥你们两个跟茂琳姐去店里,临时做一下助手。” “好。”几个人同时应道。 等吃过早饭,几人分头开始行动。 叶纤红没有急着离开,打算在客房再画一些设计图,顺便思考下一步的工作。 忽然想到难得来一趟余杭,是不是应该去古玩市场看看,给世界之树找一找宝贝。 余杭可是历史名城,这样的宝贝说不定有不少。 想到这里,叶纤红就有些激动。 不过她终究还是忍住了,决定先画些设计图,这件事现在最紧急,寻宝的事,放在下午或者晚上就行。 脑子里各种各样的衣服款式真的非常多,只不过需要慢慢回忆和思考,叶纤红经过一上午的思考,又画了二十多张草图。 叶纤红舒了一口气。 现在一共有四十多款衣服了,再加上每款有会几个颜色,这样一算,真的不少了。 有它们打基础,应该可以就会一段时间了。 叶纤红给自己倒一杯茶,坐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 对了,还得想一个好听一点的品牌名,同时也作为店名,方便顾客记住。 想到国内的大环境,这时候大多人崇洋媚外,觉得国外的东西比国内的好。 一直要到重生前几年,国家经济已经排进世界第二,大量民族品牌冲出国内,在全世界各大名牌竞争,这样的风气才有所好转。 于是决定取一个英文名,不但可以用做品牌名,如果自己万一有机会出路,也用得着。 想了好久,叶纤红最终决定用Elena(艾琳娜)作为女装名,主要是因为它的寓意比较好,有光明、光辉之意,象征美丽聪慧的女子。 倒不是叶纤红自恋,觉得自己美丽聪慧,而是因为这个名字的美好寓意,让顾客喜欢。 想像一下,顾客买到Elena这个牌子的服装,然后听说这个牌子的意思是美丽聪慧的女子,那对比一下其它莫名其妙的牌子,她们会感觉有一个小小的惊喜吧! 这件事决定下来后,时间已过了十点,叶纤红站起来,往四季青那边走去。 到了批发店里,王茂琳和罗叙两人已把里面收拾得整整齐齐,还补充了一个服装架,衣架全部收拾妥当,就等衣服到位,挂上去就可以开张。 “有人来面试吗?”叶纤红问道。 “有,还来了不少。”王茂琳有些兴奋地回答。“我们写了几张招聘信息,在周围各处张贴了一下,没想到来了二十几个人,最后挑了三个,叫她们后天来上班。” “哦,这么顺利。”叶纤红相信她的眼光,倒没有过问具体的细节。“店名和品牌名我已想好,就叫Elena(艾琳娜)。” 见王茂琳有些疑惑,叶纤红把这个名字的意思解释了一遍。 “不错。”王茂琳的英文不行,听意思觉得不错,就点头说好。 “以后我们每开一家分店,不用阿拉伯数字什么第一分店第二分店,而是Elena(艾琳娜)美满店、Elena(艾琳娜)幸福店、Elena(艾琳娜)锦绣店、Elena(艾琳娜)优雅店,你觉得怎么样?”叶纤红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到一个主意。 “这个主意好,非常有创意。”王茂琳毕竟也只有三十出头,听到叶纤红取这样浪漫的分店名,连声叫好。 这件事就定了下来。 见这边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叫上她们一起去工厂那边,和杨涛他们会合后,然后一起去吃午饭。 到了工厂那边,这边也收拾干净了,还看到几个女孩子在擦拭缝纫机和扫地。 “情况怎么样?”叶纤红问道。 如果有工人了,下午就可以去采购物料了,尽快把第一批货加工出来,后天那边员工来上班,就可以正式销售了。 “暂时联系上了九个工人,有五个已经来了,另外四个明天也会过来。”杨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它几个已进了别的工厂,一时不会过来。我下午继续联系熟人,争取早日把人招满。” “好。”叶纤红一听,觉得完成得还不错,也没有催他。 四季青附近有专门的面料及配件批发市场,等下午把材料买回来,就开始打样和制版,如果一切须利,明天先让这十个工人生产,就有产品出来了。 “先去吃饭吧!”叶纤红见时间不早了,叫杨涛关上厂门,一起去外面吃饭。 至于今天过来的五个女工,自然也一并叫上了。 在附近找了一家能炒菜的小酒店,要了一间包厢,十多个人坐在一起虽然有些挤,因为事情顺利,大家的心情都很好。 叶纤红大方地点了十几个菜,没有叫酒水和饮料,直接打米饭来吃。 吃过午饭,大家一起来到工厂,继续做准备工作,叶纤红和王茂琳、杨涛则一起商量先做哪些款式。 最后挑了十个款式,觉得拿它们先试试市场。 决定好之后,叶纤红开车载了两人加上罗叙一起去买材料。 接下来的事,主要由杨涛在负责,他领着大家在面料世界转了一圈之后,买到了大部分的面料。又去卖辅料的地方买了拉链、钮扣、内衬等配件,才回到工厂。 因为有五个熟练工人在,杨涛裁好面料后,交代他们照自己的要求开始缝制,很快,一件样衣赶制出来了。 简单烫了一下后,叶纤红拿过来穿在身上试了试效果,觉得还不错,又问王茂琳的意见。 “不错,很时尚。”王茂琳点头赞了一句。 “你们都看一下,有没有地方需要改进?”叶纤红还不放心,又问几个做衣服的小姑娘。“假如你们正好想买衣服,口袋的钱又够,会考虑买这样的款式吗?” 这种衣服面对的顾客群,就是像她们这样的打工女孩子,而不是自己和王茂琳。 万一她们不接受这种风格,那就白搭。 毕竟现在四季青市场不大,如果是十年后,可以考虑放到新杭派,那边有适合自己这种档次的批发点。 “我觉得很漂亮,应该会买。”一个看起来有些泼辣的女孩子说道。 这是一件大翻领的不规则门襟中长款棉衣,腰上加了松紧带,看起来很修身,颜色是银白色的,看起来非常略微夸张,又不会让人觉得穿不出去。 “我觉得颜色有些素了。”一个女孩子说道。“我喜欢果绿色和浅紫色,如果颜色能换一下,就更好看了。” “小杨,你把她的意见记下来。”叶纤红想了想她的话,觉得有道理。“正式生产时,可以加多几个颜色,让喜欢素的人和喜欢鲜艳的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衣服。” 从自己的眼光来看,银灰色确实更有气质和质感,但是对这些生活条件不好的女孩子来说,她们肤色灰暗,全身看起来没有光彩,确实需要浓烈的颜色,才能让人眼交一亮。 “好的。”杨涛在图纸上记下另外几个女孩子提到的颜色。 接下来又做第二款衣服,一个下午下来,很快就把选中的十款样品,全部制作出来了。 根据她们的意见,做了一些修改之后,第一批衣服的样式确定下来了。 其间贴在外面的招工广告,被路人看到后,也断断续续有女孩子来报名,王茂琳让她们试了试缝纫机,听了杨涛的建议后,收了十几个工人,要他们明天来上班。 “对了,你们以前吃住是怎么解决的?”叶纤红这才注意到工厂旁边没有员工宿舍和食堂,好奇地问杨涛。 “她们自己解决的啊!”杨涛有些奇怪地说道。“这些工人都住在附近,骑自行车上班下班就行。” 叶纤红傻眼了。 她这才记起,在九二年,不管是余杭,还是其它地方,打工仔还是不多,出来找工作的,大多是本地的村民。 只有深城特区以及沪市那边,新开了大量的企业,本地人不够了,才开始有大量的外地人涌入。 而杨涛因为是陈冬梅从老家带过来的,所以才需要租房子。 不过这样也好,少了一些事。 否则找宿舍和食堂做饭,也是一件麻烦事,得专门门有人负责去管。 第七十八章上古玩街寻宝 看时间不早了,杨涛让工人全部回家,明天准备回来上班,自己几个人再次出门,去面料市场大采购。 准备做大货了,需要的面料可不是一筒两筒就能解决的,需要商家用货车一车车送过来。 趁现在时间还来得及,几人匆匆又去了一趟市场,把东西采购齐全,运回来后,大家又一起卸货,等全部货物堆放妥当,天都快黑了。 见每个人都出了一头大汗,叶纤红叫大家一起回酒店,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才出去吃晚饭。 因为干了体力活,今晚这顿饭大家吃得特别香。 “来,我敬大家一杯,感谢大家的辛勤的付出,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事情办成了。”叶纤红举起手中的果汁,向每个人表示感谢。 这份感激是实心实意的,她感觉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朴实,只要你真诚对待他们,他们就会为你卖死力气。 “老板你客气了。”韩亚炜举起啤酒杯,代表大家回答道。“我不会说话,可是老板对我们这么好,又请我们吃这么好的饭菜,我们如果不拼命干活,就亏心了。” 一开始和罗叙过来找叶纤红时,他其实并不放心,只是走投无路了,才答应弟弟的选择。 从昨晚开始到今天,这个年纪的女老板没有一点架子,对每个人都很尊重,他心里防线开始松懈了。 特别是昨晚听罗叙及另一个保安说起他们的待遇,以及在虞城时每天的工作内容,他更觉得自己来对了。 吃了晚饭,叶纤红和大家一起去逛街。 等明天傍晚第一批大货出来后,运到批发店,叶纤红就打算回去了。 后面的事对王茂琳来说并不难,既然这边一切准备得差不多了,后面的事交给他们就行了。 离开前必须去一趟文物街,否则得下次再来了。 问了酒店的前台,才知道古玩市场在仁和路那边。 “你们是跟我一起去逛古玩市场,还是大家分开各逛各的?”叶纤红问王茂琳他们。 “还是分开吧?”王茂琳想了想回答道。“我打算去市中心看一看,有没有合适苹苹用的东西,买了你帮我带回去——” “行。”叶纤红回答道。“钱还有吧?” “有的。”王茂琳拍了拍口袋笑着说道。 “那你们呢?”叶纤红又问。 “我跟王经理一起去吧!”罗叙主动提出陪王茂琳去逛。“来一趟余杭不容易,我也想买些东西。” 至于他跟王茂琳的暧昧,因为有谢建奇在,他选择不出声。 “那行,你们都一起去吧,别惹事就行。”叶纤红提醒了罗叙一句。 员工逛街,老板就在一边,对他们来说,肯定会有拘束,所以让他们一路也不错。 “叶小姐,我陪你一起去吧!”杨涛见老板只有一个人,主动站了出来。“余杭我比较熟,可以给你带路。” “行,那我跟你一路,他们一路。”叶纤红安排好之后,抓紧时间出发。 只有两个人,开车去方便,在杨涛的指路下,很顺利地到了余杭古玩市场。 这边的规模比虞城大了十倍都不止,最特别的是,吴山这边的房子看起来古色古香,有种回到古代的不真实感。 “叶小姐,你是打算在地摊里淘宝,还是去古玩店看看?”见叶纤红没有方向地乱走,杨涛在一边问道。 “去地摊淘宝吧!”叶纤红说道。 她对古玩其实一窍不通,对于是不是宝贝根本看不出来,唯一能分辨的是空间的世界之树,它对于有灵气的物品有感应。 这次过来,也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淘到能被世界之树吸引的宝贝。 以前觉得空间够大了,现在种了更多的果树和花草,又养了家禽和家畜,发现又不够大了,于是想让空间再扩大一些。 两人来到摊位前,一个个看过去。 杨涛对古玩是外行,对于这些一开价就是几百几千的古物,他可是一样都不敢要。 可是看了叶纤红的情形,似乎比自己更加没有把握。 每次在摊位前蹲下来,她就一样一样看过去,也不用手拿起来看,就这样扫一眼就放弃,然后换另一家。 “叶小姐,你是不是在找特别的东西?”接连走了十几个摊,杨涛再也忍不住了,好奇地问道。 看自家老板的样子,似乎在找某件东西,所以才会在摊位前略停顿一下,就离开了。 如果是正常的淘宝客,总会看到感兴趣的东西,然后仔细鉴别一样真假,再决定买还是不买。 “不是。”叶纤红摇摇头,又觉得这样回答太儿戏了,他不会相信,于是又补充了一句。“买古玩讲究的是一个眼缘,前面那些没有让我眼前一亮的物品,自然不想拿起来看——” “哦。”杨涛点点头,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他就不好意思再出声了。 他不知道的是,叶纤红在前面这些摊前蹲下来后,用精神力仔细感应一下,如果世界之树没有反应,就知道它们都不是自己要找的东西。 “小姐,我这边有件家传的宝贝,你有没有兴趣看一看?”一条短短的街逛完了,叶纤红正准备进入下一条巷子,身边突然过来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四十来岁男人,拦住她问道。 “是吗?”叶纤红注意到他抱着一件旧衣服,里面似乎包着什么东西,顿时精神力扫过去,只感觉哄地一声,世界之树激烈地舞动起来。 她强忍着激动的心情,淡淡地问道:“是什么宝贝,拿来给我看看——” “叶小姐——”杨涛叫了一声,似乎想提醒她小心骗子。 就连他这个门外汉,也感觉这瘦瘦的男人在骗人。 “看一眼没事的。”叶纤红转脸朝他笑了笑,这个年轻人性格虽然有些懦弱,但是做人的原则似乎守得极严,时时刻刻为自己这个老板的利益着想。 她甚至觉得他的性格跟安安有些相像,在某方面比较弱,但是又有些骄傲,是个矛盾型的性格。 “对,对。”那个瘦男人一听,连忙接口。“我这可是家传的宝贝,从爷爷的爷爷那里传下来的,破四旧时,藏在墙壁的破洞里,才逃过一劫。如果不是缺钱用,我绝不会拿出来卖的。” 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一个摊主嗤地笑了一声。 他这套话听起来像是个没说服力的老故事,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现在那些卖古玩的人,谁还用这套说词,所以那个摊主才会觉得好笑。 想卖假货骗人可以,至少找一个能让人信服的故事,否则就太儿戏了。 “你——”被人这样嘲弄,瘦男人生气了。 可是想到这番说辞已说了无数遍,东西还是没卖出去,连周围这些摆摊的人都知道了,他就有些泄气。 现在除了外地来的游客,还可以试试运气之外,本地人根本不会相信他的话。 “你这东西非金非木的,就算是祖上传下来的,也值不了几个钱,前面古玩店的翁老板不是帮你看过了吗?”有人多嘴多舌说了一句。 这话听着客观,其实是在落井下石。 “这是他不识货。”瘦男人皱起了眉头,执拗地说道。 上个星期,他又拿东西出来卖,碰到古玩店的翁老板,他看了很久,说这东西确实是老的,可是没有人会收藏这种材质不明的物件,只答应给两百块。 这跟他的期望相差太多,他自然不肯卖。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翁老板之外,别的人最多只愿意给五十块。 他现在对这件宝贝已不抱多大希望了,只是不愿意低这个头,如果有人给的价超过二百,就算多一块,他也打算卖了。 今天出来,正好看到叶纤红在淘宝,考虑到她年轻,又看她全无经验的样子,就想再碰碰运气。 “给我看看吧。”叶纤红已清楚了它的价值,又听了周围人的一番评价,心里更笃定了一些。 这件东西大家都不看好,那自己拿下来的把握就更大了。 瘦男子见叶纤红依然愿意看,连忙陪起笑脸,小心打开衣服,露出里面一件灰得发黑的大瓦罐。 “咦?”叶纤红小心接过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个罐子有点像农村用来腌咸菜的瓦罐,几乎有二十斤装的酒坛子那么大,外面又没有花纹,偏偏又很沉。 如果是古代的陶器或瓷器,应该还值几个钱。偏偏它的外表看起来很像塑料,这就让人怀疑它的价值了。 “你看它是不是宝贝?”见叶纤红惊讶,瘦男人一脸期待地问。 “不像。”叶纤红摇摇头。“怎么看起来像塑料?” “都传了五六代了,怎么可能是塑料?”瘦男人激动地叫道。“它是古代特殊的材料做成的,绝对是宝贝。” “那你想卖多少钱?”叶纤红一付外行的口气问道。 “一千块。”瘦男人见叶纤红像是被自己说服了,壮了壮胆子开了个价。 其实刚拿出来卖的时候,他开价是五千块,但是被无数人拒绝之后,特别是被翁老板断过价格,他只敢叫这么多。 第七十九章治病救人 “叶小姐——”杨涛见自家老板要上当,连忙拉了她一下。 “没关系。”叶纤红安抚地对杨涛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个东西比较特别,才问了一句,如果要一千块,那还是算了。” 说完,把东西还给瘦男子,拍拍手准备走开。 “你多少钱想要?”瘦男人难得碰到一个感兴趣的人,不甘心机会就这样错过,在一边追问了一句。 “两百块吧!”叶纤红随口回答道。 “太少了。”瘦男人的声音已带着哭腔了。“你加一点吧!” 叶纤红抬头望了他一眼,一个人瘦成这样,肯定是身体出问题了,难道他卖了这个瓦罐,是准备去看病? 自己刚重生时,妈妈就是这付模样,瘦得全身都找不到几两肉,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 心里突然有些不忍,这件东西无疑是宝贝,如果因为自己给价低,耽误了他的病情,那她会良心不安。 “那我给你加一百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狠不下心。“你是不是卖了钱,准备去看病?” “是给他女儿治病。”旁边有个认识他的人插了一句。“他女儿最近老是咳嗽,吃了很多药也不见好,他怀疑是得了肺结核,打算去大医院看看,家里却没有钱。” 肺结核,就是所谓的痨病,算是比较难治的病,难怪他瘦成这样,都没想过给自己看病,原来是家里有个比他更需要用钱的人。 “五百,如果你给五百,我就卖给你。”被邻居说到女儿,这个瘦男人眼睛慢慢红了。 自己上班的工厂,已经没活做,等于下岗了,偏偏女儿身体出了问题,这让他雪上加霜。 他以前在厂里干抛光的工作,这是个很脏很辛苦的工作,车间里到处都是灰尘,每天回家,整张脸被灰尘染得像黑炭。 有人说长期在这样的地方上班,容易得肺病。 他早就怀疑自己这么瘦,就是得了跟肺有关的病,可是他不敢去看医生。 “这东西真的不值这个钱。”叶纤红慢慢地开口道。“要不,你带我去你家,帮你女儿看看?我家是中医世家,能治不少疑难杂症,如果治好了,你也能省不少钱——” 如果答应给高价,叶纤红担心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古玩市场鱼龙混杂,谁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她出手大方,怀疑这东西的价值? “真的?”瘦男人惊喜地问。“如果你治好了我女儿的病,我一分不多要,就两百卖给你——” 他也是没办法了,所以才耍了这样的小心机。 “行,走吧!”叶纤红顾不得杨涛的一再暗示,伸手做了个手势。 瘦男人把东西依然用旧衣服包好,抱在怀里在前面带路,其它看热闹的人见事情往这样方向发展,既觉得古怪又觉得不可转置信,倒没有人阻止。 他的女儿都得了痨病,大家乡里乡亲的,也不想刺激他,让这个会中医的姑娘试一试也好,万一成的治好了呢? 杨涛见自家老板跟着瘦男人走了,只好跟在后面,一起走过去。 穿了几条小弄堂,走进一处老式的四合院,瘦男人带着两人走进最角落的那间房子里。 叶纤红注意地看了一眼这栋的四合院,很明显是晚清地主家的院子,造得非常雅致,可惜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应该是解放后分田地,分给这几户老百姓住的,瘦男人家估计也分到了一两间。 屋里没有点灯,非常暗,瘦男子进去后拉了一下电灯,头顶的灯炮亮了。 叶纤红估计这是十五瓦的电灯,所以才会这么暗。 借着昏暗的光线,叶纤红看清了室内的一切。 靠窗的地方,用旧砖和木板搭了一张桌子,上面放了碗筷等厨房用品,旁边有一个煤球炉子,上面放了一只钢盅锅子,应该炒饭做菜全靠它了。 中间靠墙的地方,有一张小方桌,颜色非常旧了,估计用了很多年,桌子脚有些方,都有蛀烂的痕迹了。 最里面是一张老式的木床,上面躺着一个女孩子,床头的小方桌上放了一只黑乎乎的碗,似乎装过中药。 床后面是一口被柜,上面放着一只木箱子,是妈妈那一辈出嫁时,都会当嫁妆嫁过来的,用来装衣服。 叶纤红老家也有两只,因为放了樟脑丸,每次打开都是一股熟悉的气味。 这只箱子因为保护得好,看起来还有七八成新,估计是女孩子的妈妈嫁过来的嫁妆。 再也就是用一块布帘遮住的角落,叶纤红知道那里放着马桶,以前很多人家都这样摆。 除了这些,没其它东西,真的是一贫如洗。 叶纤红示意杨涛站在门口别进来,自己走到床边,仔细观察女孩子的情况。 如果女孩子真的得了肺结核,那很可能是这个父亲传染给她的,叶纤红担心杨涛进屋也会被传染到。 至于自己的身体,她倒不必担心。 女孩子睡着了,双手放在身子的两侧,眉头皱得很紧,似乎睡得很不安稳。 叶纤红轻轻抓过一只手,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一付诊脉的模样,实际上已将精神力笼罩住女孩子,观察她肺部的情况。 精神力刚到达肺病,叶纤红就一阵恶心,感觉反胃得想吐。 女孩子大半个肺已经化脓了,上面结满了鼻涕一样的黄色粘液,病情已严重到这个程度,难怪他这个父亲的自己瘦成这样,也不敢去看病,要把活命的机会留给女儿。 像她这样的情况,叶纤红甚至不敢肯定医院还能不能治好,实在是太严重了。 或许只有碰到像自己这样有特殊能力的人,才有活命的机会吧。 “怎么样?”见叶纤红收回手,瘦男人紧张地问。 “非常严重了,我先试试吧!”叶纤红说完,从手包里取出那包外公送给自己的针灸专用针,让男人回避,照书上针灸除痰的方法,解开女孩子的衣服,缓缓刺入中脘穴。 据书中所说,针灸除痰,取中脘、内关、列缺、丰隆、公孙各穴,能让患者把痰咳出来。 叶纤红有精神力辅助,穴位找得非常准,刺入的深浅也完全由自己控制,不用担心会出意外。 “你倒一碗干净的水过来。”叶纤红原本想用真气帮她把肺里的粘液也咳出来,终归觉得没把握,想先用灵水帮她调理一下身子,于是对瘦男人说道。 瘦男人一听,连忙倒了一碗凉水过来。 叶纤红接过,趁他转头的空隙,已取出灵液倒了两滴进去,重新放回空间。 轻轻摇了摇床上的女孩子,等她睁开眼睛,叶纤红把碗递过去。 “我是你爸请来的医生,是来给你治病的。”她尽量温和地笑着,免得刺激她又咳嗽,水也无法喝下去。“你慢慢坐起一些,我扶你喝水。” 女孩子非常懂事,身子稍微抬了抬,叶纤红另一只手已扶住她的后背,让她能够着碗里的水。 一碗水很快喝下去,女孩子重新躺了下去。 叶纤红运行真气,沿着银针注入中脘穴,刺激她的肺部,同时对男子叫道:“拿一只面盆来。” 男子听话地把面盆放在床头,望了女儿一眼,见她神色安详地睡着,似乎比往常舒服多了。 正想说一句感谢的话,只见女儿突然一抬身子,嘴里干呕了一声,下一刻身子猛地抬起来,扑到床前,哇地一声呕了出来。 只见粘稠如脓液的痰从女儿口中吐了出来,颜色绿得发亮,还带着股恶臭。 叶纤红拔出女孩子胸口的银针,将手放在女孩子的背上,轻轻地拍了几下,女孩子又呕出几口浓痰,里面甚至带着些血丝,以及灰黑色像剥落水泥一下的脏东西。 好一会,女孩子才停止了呕吐,用袖子擦了一下嘴角,重新躺回床上,喘了几口气,突然对他父亲说道:“爸,我现在胸口一点也不闷,喘气也很舒服了,是不是病已经好了?” “那肯定是好了。”男子一听,伸出袖子擦了擦眼睛,笑着回答道。 “那就好,不用去医院了。”女孩子高兴地说道。又对叶纤红说道:“谢谢医生姐姐。” “不用客气。”叶纤红站起来,对男子说道。“你把面盆里的东西,找个地方埋掉吧,肺结核里的病毒是会传染的,我得替你也治一治,否则用不了多久,又传回给你女儿了。” “哦。”男子一听,激动地叫道:“谢谢,谢谢你。” 叶纤红摆摆手,不想听客气话。 “你躺下,我替你施一针。”叶纤红说完,将针装回袋子里,换了一根干净的银针。 这边什么也没有,连消毒也做不到,只好回去再处理了。 女孩子这时候已懂事地爬起来,让父亲在床上躺下来。 “小姑娘,帮你爸爸倒碗水过来。”叶纤红叫道。 接过水之后,让女孩子去门口,防止一会儿父亲呕吐时,再传染给她。 趁男子低头解衣扣的时候,叶纤红已从空间拿出灵液瓶,同样倒了两滴进碗里。 见男子衣服解开,露出瘦骨嶙峋的身子,叶纤红叫他把水喝了,同样把银针刺入中脘穴,再用真气刺激他的肺部,将脏东西呕出来。 吐干净之后,男子爬起来,把面盆里的东西去处理掉。 第八十章空间又变大了 叶纤红站起来,把银针收拾好,走到门口。 “叶小姐,这肺结核会传染,你刚才怎么没戴口罩就帮他们治病了?”杨涛带着埋怨的语气问道。 自家老板心肠太好了,为了给人治病,连自身的安危也不顾了。 “我没关系的,回头喝点药就没事。”这件事很难解释,叶纤红只能这样含糊地说了一句。 “那就好。”杨涛松了一口气。 男子回来,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顿时感激地眼泪汪汪。 这个女孩子不但帮自己父女治好了病,还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实在太了不起了。 “这个罐子就送你吧,钱我要不了。”瘦男人从桌上拿起宝贝,递给叶纤红。“说起来还是我们赚到了,如果我们两人都去医院,一千块都未必看得好。” 男子虽然没多少文化,可是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刚才呕出这么多恶心的东西,可想而知肺里的问题有多严重。 以前有个同事也得了同样的病,在医院花了两千多块钱,还是没有救回来,最终死在医院里。 同事的老婆因为钱全是借来的,日夜不息地忙着想还债,可是赚钱哪有这么容易。 最后实在受不了这暗无天日的生活,喝农药死了。 留下一双儿女,被爷爷奶奶领回乡下,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自己父女的病能治好,真的是老天保佑了。 除了这个罐子,家里也拿不出其它像样的东西了,他只能用它,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不行,说好的钱还是得给你们,再说我也不差这几百块钱。”叶纤红说道。“你们的身子都不好,接下来买些好吃的补一补身子,早日把身体养回来。” 说完,从手包里取出钱,递给瘦男人。 “谢谢,谢谢。”叶纤红的话也有道理,两人的身体确实需要补一补了,瘦男人接过钱,弯着腰不停地道谢。 “别客气。”叶纤红拿起那只罐子,准备离开。又对送出来的父女俩说道:“你等一下去药店买两只口罩,这几天二十四小时都戴着,再将屋里好好打扫干净,换下的脏东西全部清洗一遍,下次就不会再发作了。” 用灵液给他们调理身体的事,她没有说出来,相信等一会他们排出身上的毒素,身体就会越来越健康。 她能帮的,也只有这些了。 “知道了,谢谢医生。”两人连忙应道。 走出四合院,回到街上,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八点。 想继续去逛古玩市场,又怕抱着罐子不方便。 “小杨,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把这个罐子放到车上后再回来。”叶纤红对杨涛说道。 “好。”杨涛是老实人,叶纤红这样安排,他就站在原地老老实实地等她回来。 叶纤红朝前走了几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用精神力仔细观察罐子。 不知道怎么的,她总觉得这个罐子有哪里不对,看大小里面应该装得下十斤水,可是里面的容积偏偏很小。 难道是罐子里套罐子? 听说以前有过这样的事,有人得了件了不得的宝贝,怕被人觊觎,于是在宝贝外面套了一只丑陋的东西,于是放在家里就安全了。 叶纤红想用精神力观察一下,又一想,反正要被世界之树吸收,然后变成一堆飞灰,就懒得再管,直接将它丢进空间。 下一刻,只听见呯的一声,只见那只罐子的表面突然碎成四分五裂,从里露出一只青铜做的三足鼎,颜色还非常新,看起来金光闪闪的。 最奇怪的是,鼎里似乎还盛着东西,叶纤红忍不住好奇,身子一动,已进了空间,朝鼎里望去。 只见里面有半鼎像果冻状的淡绿色液体,有点像浓缩形成的胶质,不知道怎么的,让叶纤红想起了一个关于西湖龙井的民间传说,名字叫茶祖宗。 传说在宋代时,有一个叫"龙井"的小村,村里住首一位孤苦伶仃的老太太,老太太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她栽种的十八棵茶树。 有一年,因茶叶质量不好,卖不出去,老太太几乎断炊。 有一天,一个老叟走进来,他在院子转了转,说要用五两银买下放在墙旮旯的破石臼。 这破石臼扔在那里多年了,老太太正愁没钱,便爽快地答应了。 老头十分高兴,告诉老太太别让其他人动,一会儿派人来抬。老太太想,这轻易地就能得5两银子,总得让人家把石臼干干净净地抬走。于是她便把石臼上的尘土、腐叶等扫掉,堆了一堆,放哪儿呢?干脆埋在茶树下边吧。 过了一会,老头还真带着几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来,一看干干净净的石臼,忙问石臼的杂物哪去了。老太太如实相告,哪知老头懊恼地一跺脚:"我花了五两银子,买的就是那些垃圾呀!"说完扬长而去。 老太太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从手边溜走,心里着实憋闷。可没过几天,奇迹发生了:那十八棵茶树新枝嫩芽一齐涌出,茶叶又细又润,沏出的茶清香怡人。 十八棵茶树返老还童的消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西子湖畔,许多乡亲来购买茶籽。渐渐地,龙井茶便在西子湖畔种植开来,"西湖龙井"也因此得名。 叶纤红总觉得这淡绿色果冻状的东西,就像那破石臼里东西,世界之树因为它,才会这么激动。 刚想到这里,就见果冻已开始融化,慢慢像一股轻烟往上升,被世界之树吸收。 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随着世界之树不断往上升高,空间再次发出隆隆的声音,土地不断像周围延伸。 这声音当然只有叶纤红听得到,外边的人是无法知晓的。 随着青铜三足鼎里的果冻状胶质越来越少,世界之树的成长也接近了尾声。 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空间周围,这一次成长,应该往外延伸了至少五十米。 这个数字看起来不多,如果把空间比做一个圆的话,圆的半径增加五十米,那增加的面积,可是非常恐怖的一个数字了。 望着新增加的面积,叶纤红心花怒放,这样一来,又多了一部多的空地了。 接下来想种什么,想养什么,都没问题了。 捧起里面干净得像被舔过的三足鼎,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虽然花纹和样式没有历史书上那种国宝青铜器精美,但是看情形,这确实应该是二千年前的古董。 现在这么新,看起来像假货,如果在露天放几年,说不定就是件价值不菲的宝贝了。 这样说来,这次不但得了让世界之树成长的宝贝,还得了个件古董,那这笔生意实在太划算了。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回去找到杨涛,重新往古玩市场走去。 因为刚才发生的事,为了防止有人认出来,两人换了个地方进入。 这一次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叶纤红逛了一晚上,没有再碰到让世界之树感兴趣的宝贝。 不过最后还是买了两件小玩意,一件是红珊瑚雕刻而成的如意,因为年代久远,看起来脏脏得像硬木,被主人以普通价卖掉了,叶纤红却用精神力看出是红珊瑚材质,于是捡了个漏。 另一件叶纤红同样是用精神力发现的,这是一块淡青色的翡翠摆价,雕工虽然很精美,因为玉质一般,价格并不高。 叶纤红无意中扫到它的内部,有一块鸡蛋大小的玻璃种极品翡翠,于是急忙买了下来。 看时间已九点半了,叶纤红知道今晚的运气就这样了,于是和杨涛回家。 “小杨,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回去的路上,因为心情舒畅,叶纤红随口问道。 “还有爸妈和妹妹。”杨涛坐在副驾驶位上,低着头回答。 “哦,你还有妹妹啊!”叶纤红没注意到他的异常,依然好奇地问。“她应该也不小了吧?怎么你们兄妹都没成家?” 杨涛今年二十七,正常情况下,她妹妹也应该有二十出头了,兄妹俩都到了成家的年纪,听他的语气,好像还没有嫁出去。 “我妹妹今年二十二岁,本来打算今年出嫁,去年突然出了场车祸,到现在都没有醒过来。”杨涛的声音低了下去。 “哦,抱歉。”叶纤红这才发现杨涛脸上的痛苦之色,连忙表示了歉意。 “没关系。”杨涛强笑了一下。 因为这个意外,妹妹的未婚夫已与她解除了婚约,因为给妹妹看病,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全部填了进去。原本快要说成的对象,因为这个原因,也与自己断了联系。 他现在对结婚已不抱什么期望,只希望自己能多赚点钱,照顾好妹妹,让她早一天醒过来。 “会好起来的。”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或许是因为心理年龄的原因,她对上杨涛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有种面对晚辈的感觉,说话时不知不觉会带着种长辈对晚辈的口气。 也只有像胡向阳这种她前生今世都喜欢的男孩子类型,才会忘了年纪,不知不觉想跟他保持亲近。 “嗯,我也相信。”杨涛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不知不觉地握紧了拳头。 “她现在还在黄山老家吗?”叶纤红问道。“有的病西医看不好,用中医试一试,或许更有效果。下次有机会,你带我回去看看——” “好,谢谢叶小姐。”杨涛感激地说道。 自家老板这个年纪,学医时间不长,原本不应该有好的医术。可是看她轻易治好了两个有严重肺结核的病人,他又升起了希望。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特别的人,学什么东西都快,所以成了天才。 或许自家老板就属于这一类人吧! 第八十一章第一批成品 回到酒店没多久,那一组的人也全部回来了。 韩氏兄弟和萧斌没买什么东西,倒是王茂琳和罗叙手里提了不少东西。 “今晚大采购了啊!”叶纤红笑道。 “正好有一家店在搞活动,于是给苹苹买了些东西,都是便宜货。”王茂琳笑着说道。“倒是罗经理,出手最大方,买了不少余杭的特产,也不知道打算送给谁——” 虽然和罗叙认识几个月了,可是对他私下里的生活情况,她还真的不清楚。 原以为像他这样老实疙瘩的男人,金钱观会很传统,习惯把赚到的钱全部存起来。 今天看他花钱如流水的样子,心里就有点不舒服,说的话也有些意味深长了。 “当然是送给战友啊!”罗叙一付理所当然地语气说道。“他们跟我一样,都没有来过余杭,我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 照他的理解,好不容易来余杭一趟,给战友带点纪念品,是起码的礼仪。 换成是别的战友来余杭,肯定也会这样做的啊! “有道理。”叶纤红语有所指地说道。“反正你现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有钱可以潇洒一些,谁也管不着。” 对罗叙在感情上的粗心,她也是没办法了,但愿自己这句话,能让他有所省悟。 “不错。”王茂琳笑着接了一句,然后提着东西头也不回地进了屋。 这里面杨涛最敏感,他好奇地望了王茂琳的背影一眼,又望了眼有些尴尬的罗叙,却什么也没说。 这时候已到了十点,时候不早了,叶纤红催促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 “老龚,我今天是不是又做错事了?”罗叙仰面躺在床上,心事重重地问睡在隔壁床上的龚超。 龚超是这次跟他一起过来的战友,也是他的好兄弟。以后会留在余杭工作,算是保护王茂琳。 刚才王茂琳和叶小姐的态度都有些古怪,他回房间后想了好久,还是没真正想明白。 “应该是吧!”龚超面无表情地回答。“你现在工资这么高,却没有存起来将来结婚用,王经理肯定觉得你是个不会过日子的人,所以才对你有意见。” 王经理喜欢老大的事,其实大家都看出来了,只不过谢经理也在追王经理,所以大家不好乱说话。 大家一起当过兵,敢情都很好,只不过因为性格原因,他们跟罗叙更亲近一些,但是屁股也不能歪得太厉害,免得会伤了兄弟之间的和气。 “过日子重要,难道战友就不重要?”罗叙委屈地说道。“如果结婚了就得这样,只顾自己家的小日子,必须冷落你们这些兄弟,那我可做不到。” 在他看来,最完美的情况,就是一帮兄弟在一起工作,下了班一起喝喝小酒吹吹牛皮。 而老婆也喜欢自己的兄弟,会隔三岔五地做些好吃的,邀请兄弟们到家里来做客。 如果一天到晚只能陪着老婆孩子,不能跟兄弟见面,那结婚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个人生活更自在。 “那你还是别结婚算了。”龚超见他这样说,顿时明白了他心里的想法。“反正没有女人会受得了自己的男人,只顾着和朋友、战友在一起,而疏忽照顾家里。” “你说的没错,唉,真烦啊!”罗叙郁闷地呼出一口气,叹息道。 好在家里的弟弟已经结婚了,父母现在也没有催自己,这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另一边的房间里,王茂琳也在跟叶纤红说话。 “我以前一直觉得罗叙性子直,容易相处,比谢建奇更适合结婚,现在看来是我天真了。”王茂琳身子缩成一团,脸对着叶纤红,带着些迷惘说道。 今天罗叙的行为,确实让她有些受刺激。 如果他是这样一个男人,那万一跟他结婚,他以后肯定不会顾家。 因为在他的心里,兄弟和战友比老婆更重要。 “别因为一件小事,就否定一个人。也别因为一件小事,就把人捧上天。”叶纤红知道茂琳姐现在的心情,所以说话比较直接。“哪个人没有缺点,哪个人又没有优点?你需要仔细衡量,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有时候人生就是做一道道选择题,不管你选择了这条路,都会错过别的路上的风景。 而每一条路上,都会有各自独特的美丽,也会有各种刺人的荆棘,关键是你怎么样看待这些美好和挫折。 在叶纤红看来,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就像她选择胡向阳,因为他是自己喜欢的类型,至于一些缺点,她可以选择无视。 千万不要妄想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这样的人,从来只存在于小说和影视剧里,现实不存在。 像谢建奇和罗叙,其实就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 谢建奇聪明,长袖善舞,如果跟他结婚,王茂琳就会轻松一些,因为谢建奇是个聪明人,会用自己的才能给她一个温暖的家,让她小日子过得轻松舒适。 同样的,因为他足够出色,跟他在一起的风险也会大很多,比如出轨,比如喜新厌旧,比如各种不安定因素。 而罗叙就简单直率多了。 跟他结婚,王茂琳需要操心的事会更多一些。因为罗叙是个不会生活的人,又比较孩子气,家庭观念不强,需要她用心把这个家经营好,把这个男人留住。 同样的,罗叙人实在,花花肠子少,这样的人感情更稳定,跟他生活在一起,更有安全感。 说到底,王茂琳还是得先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王茂琳回味着叶纤红的话,久久没有出声。 这话非常现实,她需要仔细想一想。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她或许可以由着性子任性一把,就算选择错了,也可以回头。 可是有了女儿,她需要对苹苹负责,免得她再受伤害。 “其实以你的能力,还可以有别的选择。”叶纤红见她情绪低落,突然笑道。“比如找一个比你大的男人,让他宠着你护着你,你就可以活得像个小公主一样,轻松自在许多。同样也可以找一个比你小的男人,弥补这些年错过的青春,反正以你的能力,又不是配不上这样的男人——” “要死了,小红你别带坏我——”听说叫自己找一个小男人,王茂琳的脸顿时滚烫了。 二十出头年轻帅气的男孩子,她当然喜欢,问题是,她现在是单亲妈妈,早已没有了这样的勇气。 “那随便你选择,只要别后悔就行。”叶纤红见她心结打不开,也没有再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刺激她。 第二天早上,大家吃了早饭后,一起来到工厂。 今天上午来了二十多个工人,车间的缝纫机前,差不多一半有人坐了。 剩下的工人是辅助工,有的订钮扣,有的检查并剪线头,有的做其它杂工,至少正常生产已没问题了。 杨涛开始裁布,这个动作很快,一会儿就堆起一大堆布片,后面的工人很快就有活干了。 样品已被他挂在车间中间的一个架子上,方便大家随时能看到。 王茂琳和罗叙几个,则在一边打杂,哪边缺人手,就过去帮一下忙。 一开始因为配合的问题,生产效率还很低,叶纤红调整了一些工序的人数,才慢慢稳定下来。 到中午结束前,已完成一百多件半成品。 吃过午饭,大家继续努力干。 下午的速度明显比上午快多了,三点左右,开始有成品出来了。 叶纤红走过去抽检了几件,发现质量都还不错,放心下来。 “下班前能完成多少?”叶纤红问一边的杨涛。 “应该能完成两百件。”杨涛估算了一下,回答道。 “那明天能完成多少?”叶纤红又问。 今天因为一切刚开始,效率低情有可原,明天后天就不应该再这样,否则就是管理有问题了。 “照现在的工人人数,一天做三百件应该没问题。”杨涛语气肯定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听说还能提高一半,觉得还不错。 “茂琳姐,明天开始,送货拿货,得你和龚超一起负责了,其它人没时间我也不放心。”叶纤红想了想,对王茂琳说道。“还有,接下来你要尽快把销售额提上来,我希望过年前,能有两到三间分店。如果生产这边跟不上,就招满人生产。” “放心吧!”这些都是管理的常识,王茂琳都清楚。“我会把这边的事情安排好。如果产量还是不够,我会打电话给你,到时是再寻生产厂家还是再买机器租厂房,把工厂扩大。” “好。”见王茂琳明白自己的意思,叶纤红才没有再出声。 她说这些,也是因为心里患得患失,才变得这么啰嗦。 换成以前,把工作交给王茂琳后,她早就甩手不管了。 毕竟以王茂琳的能力来说,管这些都不算难事。 “我等一下就要回去了,你们以后有什么事,就电话联系。”叶纤红再次跟王茂琳和杨涛说了一遍。 离开前,留了一些钱给王茂琳,作为流动资金。 过几天产品卖出去之后,就有收入了,她不必再往厂里投钱。 第八十二章回家 叶纤红最终没有吃晚饭,而是带着罗叙和韩家兄弟以及萧斌,一起往回走了。 上车前,她给夏莲和陈冬梅各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回家的事,并再次向她们表示了感谢。 这次来余杭,事情办得这么顺利,她们两人功不可没。 以后肯定会跟她们经常有联系,所以该打的电话,该说的话,必须说。 两人连忙说不必客气,并表示下一次来余杭,大家再聚一聚。 挂了电话,叶纤红发动车子,往虞城方向开去。 到虞城已七点多了,食堂里肯定没饭吃了,叶纤红让罗叙先带着三人在宿舍放顿下来,再找一家饭店吃饭,自己先回了家。 打开门进屋,看到安安一个在做作业,胡向阳不在。 “姐,你回来了?”安安一看到姐姐,从椅子上跳下来,兴奋地嚷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这两天在虞城,她想念最多的,还是这个弟弟。 或许是因为前世弟弟十八岁就离开了世界,而她却一直到四十多岁,才突然重生。 在她的印象中,弟弟永远是十八岁的样子,所以跟她差了一辈都不止。 有时候在她心里,弟弟就像是自己的儿子,需要她宠溺和照顾。 “吃饭没有?”安安又问,边说边往厨房走去,“晚饭是诗诗姐做的,还有红烧肉和可乐鸡翅。” “还没吃呢?”见弟弟突然学会照顾人了,叶纤红脸上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 “那姐你休息一下,我帮你把饭和菜热一下。”安安示意姐姐在沙发上坐一会,又体贴地打开电视,然后往厨房而去。 叶纤红没有拒绝,笑着看弟弟忙来忙去,心里异常满足。 下一刻心里一惊,自己以前一直觉得弟弟很幼稚,难道是自己造成的呢? 自己离开安安才不过两天,他就像长大了许多,反而会照顾人了。 或许因为在自己边,把他照顾得太好了,才让他缺乏独立性吧! 有了这样的警惕,叶纤红开始考虑自己往后对弟弟的培养方式了。 过了十几分钟,安安把热好的饭菜端出来,放到桌上。“姐,吃饭了。” “哦。”叶纤红站起来,看到桌上一大碗米饭,正在冒热气,前面是一只碗里装了几块红烧肉和两只鸡翅,看颜色跟自己做的差不多,诗诗姐的手艺也不错。 “辛苦你了。”叶纤红说了一声,肚子确实也饿了,于是拿起筷子,把饭菜全部吃完了。 “姐,这次回来,暂时不去那边了。”安安又问道。 “暂时不去了。”叶纤红点点头。 安安在一边就开心起来。 姐弟俩一个看电视,一个做作业,安静地呆了一会,直到十点钟,才准备回房间睡觉。 进房间前,叶纤红给乔昌智打了个电话,把这次余杭之行的情况说了一遍。 “才三天时间就一切办妥了,那真的太顺利了。”乔昌智听完,也慨叹了一句。 正常情况下,去一个陌生地方开始新的事业,前期准备工作都得有半个月以上,毕竟没有基础和人脉,一切得从零开始。 而她们这次去余杭,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准备好了,而且衣服还是自己的工厂生产的。 这速度,比深城速度都快了。 “是啊,出门遇贵人了。”叶纤红对夏莲和陈冬梅,还是非常感激。 如果不是遇到她们俩,又没有她们介绍工厂和杨涛,这时候估计还没什么头绪呢? “那边的设计全部由你自己来吗?”乔昌智问了一句。 “是啊!”叶纤红回答。“现在一时也招不到会设计的专业人才。”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九十年代初,除了一些正规的制衣厂,开始尝试在请专业的设计人员设计服装之外,其它大量企业,都是在抄别人的款式。 抄电影里某个明星的款式,抄电视里某个主持人的款式,抄报刊杂志里某张照片的款式,反正觉得好看的,都直接拿来用了。 最夸张的要数一些极端聪明的人,长年在香港落脚,那些国际大牌一有新款出来,立即买一件送到深城,叫人一模一样仿制出来,供应市场。 所以说,这时候衣服撞衫的概率非常高。 有时候一件衣服好几个人都穿了,夸张的是,偏偏还不是同一个厂家生产出来的,而是被几家工厂各自做出来的。 “潮牌店小周也设计了不少款式,很多你看不上的,不如拿给余杭那边,反正那边的款式要求比较低。”乔昌智建议道。 “对啊!”叶纤红惊喜地叫了一声,“这个办法好,我一时还没想到。还有,可以叫小周照我设计的思路,仿一些款式出来,这样我就省力多了。” “我就是这个意思。”乔昌智回答道。“我的意思是,叫小周把所有准备送去余杭的款式,交给你审核修改之后,再传真给王茂琳,这样一来,你就轻松多了。” “好,就这么定了。”叶纤红拍板定了下来。 心里因为这件事,变得很开心。 原本担心自己的时间会被余杭那边拖死了,现在有这样的好事,那接下来依旧可以过轻松的日子了。 接下来叶纤红又问了问新来几个的安排情况,听说已吃过饭,安排好宿舍,叶纤红也放心了。 她又把这三个人的来历跟乔昌智说了一遍,同时重申了自己的意见。 “以后类似的人员安排,全部由你负责,除了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我亲自面试之外。”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下次罗叙再这样介绍人进来,这个恶人必须有你来做了。” “我明白的。”乔昌智不在意地说道。“我会抽时间把这件事,跟谢建奇、罗叙他们几个全部谈一谈,提前把制度建立起来,免得时间长了,难以纠正。” “好,你照你的思路做就是了。”叶纤红鼓励道。“那个韩亚炜,据说技术还不错,如果工厂那边开始生产铝合金门窗,倒是可以安排他当个车间主任,这样一来,只要安排一个懂管理的人当厂长就行了。” “那我明天跟他谈一谈,先安排他到工厂那边熟悉一下情况,如果他能胜任车间主任,就让他管那边,梁中华管理能力不错,可以担任厂长一职了。”乔昌智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这个提议好。”叶纤红觉得乔昌智安排得很妥当。“这样一来,就算有后续的新工厂要开,梁中华也可以分出一部分精力,参与那边的工作了。” “就是现在厂房还没有找到?对吧?”乔昌智问道。 “没错。”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我现在矛盾的是,到底把工厂定在哪里?” “那就先放一放吧!”乔昌智想了想,建议道。“等余杭那边赢利了,我们再考虑下一步的工作,不要一下子把摊子铺得太大,万一虞城这边有麻烦,我们也能及时想办法应对。” “我知道了。”叶纤红迟疑了一下,回答道。 乔昌智的意思她明白,现在跟上面的领导起了冲突,如果发展太快,势必需要贷款,万一在节骨眼上,他们做一下手脚,那自己说不定得破产。 稳扎稳打地来,才是最符合现在这样的情况。 挂了电话,叶纤红回到房间。 睡觉之前,她先进了空间。 昨天空间变大后,因为跟王茂琳睡一个房间,担心被她发现端倪,就没有进空间。 现在再进去,发现宽大得吓人的空间,叶纤红又兴奋又激动。 原先因为空地不多了,所以留给鸡和山羊的空间不多,现在叶纤红意念一动,给它们增加了十倍的地方。 这样一来,将来鸡和山羊的数量增加几倍,应该也没问题了。 然后就是等那些花草结籽分株了,等数量足够,叶纤红就会考虑弄出一块七彩花田了。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以前空间变大,里面的时间速度会比外面更快,差不多有七八倍速度,这一次又变大了,如果照正常的比例看,是不是应该有十倍速度了? 如果这样一来,一只山羊不是外面一个月,就能生长成熟了?而母亲孵小鸡,不是两天就能出壳了? 叶纤红走过去看了看,发现草丛里已有十多个鸡蛋了,她也没有捡走,打算看一看它们什么时候孵小鸡? 现在她最希望的是增加它们的数量,等小鸡出来了,一个月就自然长大,然后以这样的比例增加,一年后,鸡的数量就有上百只了。 羊的繁殖速度会慢一些,不过一年之后,估计也会有十只以上了吧? 叶纤红在里面憧憬了一会,才来到世界之树下面,继续修炼。 这颗树现在已有三米高了,看起来非常粗壮,叶纤红想望它的树梢,都得仰头去看了。 好在叶纤红能力也越来越强了,脚一蹬,身子已升到了树项,从上往下看去。 只见世界之树浓密的树叶里,有不少叶子上面挂了一颗颗珍珠一样的灵液,叶纤红拿来瓶子,去把这些宝贝接住。 世界之树也像有智慧似的,完全没有拒绝她的行动,反而在她每次把瓶口移过去的时候,叶子主动一侧,把灵液流进瓶子里。 忙了好一会儿,灵液就采集得差不多了。 叶纤红拿起瓶子看了看,应该得到了用来装霍香正气水那种瓶子约一瓶,大概十克左右。 虽然不多,如果稀释一下,也够用一阵子了。 第八十三章大棚一切就绪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回家了一趟。 一方面是自己离开余杭两天,很想念家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家跟爸妈见个面,一起吃餐饭。 另一方面是三叔的大棚应该搭好了,她想去看看有没有问题。 车子开到家门口,看到自家院子里也堆了很多毛竹屑,而位于自家西边的那块干田,上面也搭了大棚。 叶纤红下车进屋,看到妈妈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剧边打毛衣。 一听声音,就知道是香港那边的电台,正在放一部古装剧,看妈妈双眼瞪着电视,偶然记得了才动一下手里的针,就知道她看得入谜了。 “妈——”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 “叫这么大声干嘛?吓我一跳。”叶妈妈见是女儿回来了,转头瞪了她一眼。 “你该是不要我这个女儿了吧?这么长时间没见,也是爱理不理的?”叶纤红在她身边坐下来,不高兴地嚷道。 “不是前几天才见过的吗?”叶妈妈惊讶地反问。“以前一个月你才回来一趟,现在一星期不到,你就回来了,还说很长时间没见,你该不会是发烧说胡话了吧?” “行,行,下次我隔一个月再回来。”叶纤红屁股挪了挪,让自己跟妈妈远一点。 她在余杭呆了两天,感觉像离家很久了,因为想念妈妈,她才特意回家了一趟,没想到被嫌弃了。 “这么大个人了,还学小孩子耍脾气?”叶知书不但没有在意她的话,反而又补了一刀。 “行,行,妈现在不要我了,我还是回虞城吧!”叶纤红站起来往外走。 “这个臭丫头,怎么脾气突然变大了,还要妈哄你啊?”叶妈妈以为她真的要走,站起来拉了她一下。 “逗你的啦!”叶纤红回转身子,抱了妈妈一下,还把脸跟她的脸贴了贴。“我去三叔家看一看,他家的大棚造得怎么样?” 说完,怕妈妈过来拧自己,连忙往外跑。 “这丫头,越来越没正经样了——”叶妈妈气呼呼骂了一句,脸上却全是笑意。 叶纤红来到三叔,门关着,里面没有人。 她猜测三叔去田里了,于是往那边走去。 走到田头,看到三亩田的大棚确实已搭好了,样子跟自己想像的简易大棚一样,应该错不了。 叶纤红走到最近的一个大棚前,打开门朝里望去,只见三叔三婶正忙着在田里种菜,一个近二十米长的棚子,已种了大半了。 “小红来了?”三婶抬头拿菜秧,看到往里走的叶纤红,叫了一声。 “三叔,三婶,你们种菜啊!”叶纤红走过去叫道。 来到他们正在种菜的空地上,过去轻轻朝外推了推薄膜,两边应该压得很紧,所以纹丝不动。 “嗯。”三叔点点头。“你不是说抓紧种的话,还可以种两季,所以我们想抓紧时间把菜种上去。” 见叶纤红在检查薄膜,他又不放心地问:“搭得没问题吧?” “没问题,看来很结实。”叶纤红回答道。 三叔三婶这才放心了。 “对了,小红,你说这菜长大了,会有人来收购?”三婶问道。 这个问题她在心里放了很久,原本不好意思问,怕小红有想法,现在什么都搞好了,她反而憋不住了。 “你放心,会有人来收购的。”叶纤红安慰道。“价格比市场里还要高,当然前提是,你们菜要好,不要乱打药水,大酒店里卖的菜,质量要求比较高。” “那就好。”三婶顿时露出安心的笑容。“药水我们不会打的,化肥我们也不会乱用,你上次说,尽量用农家肥,我们准备只用猪圈里的肥料。” “这样最好了。”叶纤红笑道。“到时两季蔬菜成熟了,说不定卖的钱,比你们一年赚的还要多几倍呢?” “那敢情好。”三婶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又跟他们说了一会闲话,叶纤红告别他们,回自己的家。 看来三叔三婶已完全掌握了大棚种植的技巧,自己不用再替他们担心了。 回到家里,看到爸爸正好背着锄头回来了。 “爸,你去地里了?”叶纤红随口问道。 “嗯。”郑建国应了声,又带着些得意地神情说道:“屋边那个大棚就是我家的,你看看怎么样?” “啊?那个真的是你搭的?”叶纤红惊喜地叫道。“刚才我还在想,这个大棚离我家这么近,会不会是你去把田换了,没想到还真是的。” 说完,就要过去看。 郑建国背着锄头也跟了过来。 打开薄膜和竹片做的门,里面的形状跟三叔家的大同小异,只不过空间略小一些,应该是这边地块比较小的缘故。 三叔他们的地里,大半已种上了蔬菜,而这边地才刚开垦了一遍,上面什么都没种? “爸,你打算在地里种什么?”叶纤红问道。 “你不是说希望我种上番茄、茄子、黄瓜、四季豆等瓜果吗?我已经育了一些秧苗,只不过发芽没多久,到过年估计只能长一季了。”郑建国像是一个准备给女儿惊喜的爸爸一样,故作平静地反问道。 “是啊!爸,你真的准备种这些吗?那真的太好了。”叶纤红兴奋地叫道。 在大冬天里,自己家旁边就有这样一个生机盎然的大棚,光想想就觉得幸福,叶纤红没想到父亲真的打算这样做了。 “这个又不难,既然你喜欢,那就种好了。”郑建国一付小事一桩的语气说道。 “可是种番茄、黄瓜、四季豆这些,里面还要搭棚,比种普通的菜,要麻烦很多啊!”叶纤红知道爸爸不嫌麻烦种这些,真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期望,心里特别感动。 “没关系,反正在乡下也没事做,拾掇拾掇菜园子,让你们冬天吃了新鲜的蔬菜,辛苦一点也值了。”郑建国轻描淡写地说道。 “谢谢爸。”叶纤红走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头在他肩上靠了靠。 被女儿这么依恋,郑建国只觉得做什么都值得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突然想看看空间那些果酒怎么样了,于是回到房间,关上门后进了空间。 葡萄酒上次已把渣过滤掉了,除了酒看起来略有点混浊,倒没什么问题。 只要再沉淀一次,把底下混浊的部分分开,装进玻璃瓶里密封,就完成了。 杨梅烧酒浸好后,不必在处理,什么时候想喝了,打开瓶夹几颗杨梅,然后倒点烧酒就行了。 如果嫌酒味太浓,也可以加冰块或雪碧,不过一般只有女孩子才会这样喝。 唯一有麻烦的是枇杷酒,上次把去籽的枇杷用糖腌制好后,自己都忘了加糯米酒,现在照空间的时间计划,都快两个月了。 叶纤红打开一瓶看了看,里面的糖全融化了,看起来蜂蜜,而枇杷也变得又软又粘,也不知道晚了一个月加糯米酒,会不会受影响。 问题是空间现在没有糯米酒,这就有些麻烦了。 在叶纤红的老家,一般过年前,会用自家种的糯米,请师傅来酿一缸酒,过年时用来招待客人。 糯米酒爽口带着股甜香,酒清浓度也低一些,男女老少都可以饮用。 但是糯米酒不耐存放,时间久了就会变酸,于是会把酿酒师傅请来,把再蒸煮一遍,然后封装在酒坛里,过一段时间就成了黄酒。 而黄酒则浓烈多了,不会喝酒的人会嫌酒苦。 “妈,你知道谁家有糯米酒吗?”叶纤红下了楼,问还在看电视的妈妈。 她这样问,也是碰碰运气,万一有人家这时候做了糯米酒,那她就可以去买几十斤过来。 如果自己去买糯米,再叫师傅来做,也不知道时间上会不会更久一些? “你问这个干什么?又不会喝酒,难道突然想喝了?”叶知书奇怪地反问:“要不我去买点酒药,给你做些甜酒酿,两三天就能喝了。” “你想做甜酒酿当然好,我正好也有些馋了。”叶纤红咽了口唾沫,突然有点想念妈妈做的甜酒酿了。“不过我要的糯米酒数量有些多,至少得五十斤,你说哪里能买到?” “那只有介庭师傅家有了。”叶知书回答道。“别的人家只有过年前才做一点,他家里一年四季都有,谁想喝了,就去他家买,等一下叫你爸去买就行了。” “哦。”叶纤红听说真的能买到,高兴地应了一声。 介庭师傅就是村里的酿酒师,家家户户过年的米酒都是他酿的,叶纤红不知道他居然还自己酿酒卖。 等到郑建国回来,叶知书叫他拿了家里的酒坛子,去介庭师傅家买些米酒回来。 没过一会,爸爸就回来了,不过一坛只装了三十斤,回头还得再跑一趟。 叶纤红把酒坛子抱进汽车后备箱,趁爸妈不注意,已收进了空间。 回到家里,进了房间,关上门,人已在空间了。 把开腌枇杷的玻璃罐,叶纤红闻了一下,发现甜甜的非常好闻,于是把酒倒进去。 原先装满枇杷和糖的玻璃瓶,因为糖和枇杷融化后,固装物只剩下了一半,所以把糯米酒加满后,等于是一比一的配比了。 叶纤红把几只玻璃瓶全部装满酒,发现三十斤糯米酒刚好用完。 呃,没想到酒要多了。 不过没关系,等一下把酒密封一下,空间保存东西不容易坏,等一季的枇杷成熟,说不定还可以用。 第八十四章胡向阳的怒气 吃午饭时候,叶纤红突然想到一个大问题。 “妈,苹苹呢?”王茂琳去余杭前,不是把女儿交给自家老妈带的吗?人呢? “被朱亚婷抱去虞城了。”叶知书有些不太高兴地回答道。“茂琳是不是在跟那个姓谢的小伙子在谈恋爱啊?怎么听说他想照顾苹苹,提前培养一下感情?” 家里有个小孩子,就热闹多了,苹苹被带走后,她也很不习惯。 可惜女儿还小,否则她肯定会催小红早点生个外孙给自己抱。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谢建奇是有这个心思,茂琳姐愿不愿意还不知道?”叶纤红回答道。 倒是朱亚婷似乎还是老样子,在没搞清楚情形的时候,就跟着瞎起哄。 谢建奇说要培养父女感情,她就傻傻地过来把孩子抱走了,万一茂琳姐来,不知道会不会不舒服? 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自己还是别替他们操心了。 吃过午饭,叶纤红陪爸妈聊了一会天,考虑着是不是去西关镇一趟,看看旺旺那家店的生意怎么样? 又一想,有的事就让他们自己去寻找答案好了,自己帮得越多,有时候反而会影响他们的进步和成长。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改变了主意。 于是跟爸妈告别,回到虞城。 刚回到家里,接到赵大成的电话,说是胡向阳出了点事情。 原因其实很简单,胡向阳上午在安排公务用车时,出了点小问题,于是被新来的范昌龙副市长抓住机会,当众训了一顿。 胡向阳是刚调走的肖市长的表弟,这在市政府早已不是秘密了,而范昌龙市长调来过时,还带了一个人过来,被安排进行政管理科,成了副科长。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明白了,范市长是想把胡向阳挤走,把他的人抬上这个位置。 大家都猜测两人会此发矛盾,可以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却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 在大家看来,就算新市长想杀鸡儆猴,在市政府树立威信,也不能做得太难看。 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会当众就给胡向阳难堪,这让所有人刷新了对他的观感。 于是这件事很快传遍了市委市政府,大家都在背后悄声议论着,看事情的后续发展。 让人没想到的是,一直跟肖市长关系不错的谢市长,这时候居然没有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 而谢市长的默认,则是助长了范市长的嚣张气焰。 “小红,你看这件事怎么处理?”赵大成有些着急地问。 叶纤红皱了皱眉头,这种事其实很难处理,特别是当双方力量不在一个等级的时候,做什么都会引起不好的后果。 “叫他先回来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回来前先找谢市长请一个星期的病假,他肯定会批的。” 以叶纤红的猜测,谢市长这时候肯定在观望,既然如此,就让胡向阳退让好了。 市政府里突然来了一个强势的常务副市长,最头疼的肯定是谢市长,如果胡向阳一直在上班,等于是成了他们出气筒和靶子,他退让一步,不参与任何一方的争斗,反而会市领导之间的矛盾加速。 对胡向阳来说,一个科长的位置,又不是多么稀罕。 但是副处长就不同了,估计上面那些人谁也不希望自己倒霉,所以很有可能促使一些弱势市长联合起来,跟吃香很难看的范副市长斗起来。 “好吧。”赵大成不明白叶纤红的意思,见她这样安排,只好叹了一口气说道。 胡向阳从办公室离开后,过来找赵大成诉苦,被赵大成找了个理由离开后,偷偷打电话给叶纤红。 回到办公室,看到胡向阳整个人懒洋洋在瘫倒在沙发上,无精打彩的模样,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身子,叫道:“回去写张请假条吧!” “为什么要请假?我又没做错,是那个王八蛋找碴——”胡向阳气呼呼地说道。“我一离开,不是正好遂了他的意,我不能离开,我要一直跟他斗下去?” “连小红的话你也不听?”赵大成没好气地反问。 “啊?你给小红打电话了?”胡向阳惊讶地问。 “不打怎么办?我又想不出好办法帮你出气?”赵大成呼出一口气道。 “行,既然小红让我去请假,肯定有她的道理。”胡向阳满血复活了,站起来就准备回去办手续。 赵大成望着他的背景,心里也有些郁闷,原本大家在虞城干的好好的,没想到突然变成这付样子? 叶纤红挂了电话后,思考胡向阳的出路。 以他的年纪来看,现在升到行政管理科长这个位置,确实有些拔苗助长了,毕竟以他的年纪和阅历,还胜任不了这个工作,所以受些挫折也正常。 关键是怎么处理范副市长这个人,如果他一直这样针对自己,那以后在虞城的处境会变得很艰难。 如果想把他挤走,势必得借助别的力量,比如卫家。 但是卫家的力量太大了,就像一颗原子弹,可以给她保命用,她不想轻易动用。 什么时候到了生死关头,再请卫老爷子出头,那样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忽然想到江绪洋,叶纤红有了主意。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江绪洋在二代里面算是精明和能干的,但是他有个非常大的缺点,就是好面子,做什么事都喜欢搞大场面。 这样的人,肯定会有很多小辫子可以抓,范副市长刚来,或许很难找到他的错处,那就从江绪洋入手好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些激动。 半个小时后,胡向阳就回来了,看到叶纤红,情绪激动地扑过来。 叶纤红任他搂住自己,安抚地捋着他的头发,或许在余杭时想他的时候不多,但是真的面对面,他身上干净的男性味道,就足够激发起叶纤红的某些欲望。 “怎么回来了也不第一时间通知我?”胡向阳把脸埋在叶纤红的后颈,闻着叶纤红身上熟悉的味道,整个慢慢平静下来,嘴里委屈地说道。 “你是我男朋友,又不是我儿子,为什么说得这么可怜?”叶纤红捧住他的头,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他脸颊上的两块肉,轻轻扯了扯,笑着问道。 对胡向阳,她的心理其实很复杂,因为心理年龄差别太大,有时候确实有种当儿子养的感觉。 这是重生者无法避免的问题,除非她找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才不会出现这样的混乱感觉。 “你再这样调戏我,真的要变成你儿子了?”胡向阳才不会明白叶纤红的想法,撅了撅嘴配合叶纤红的双手,瓮声瓮气地说道。 “那我们不是乱伦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松了双手,抱住他的头,啵地亲了一下。 胡向阳被她主动抱着亲,脸上顿时露上无赖的笑容,头凑过去,还想再亲亲。 叶纤红没办法,伸头跟他的头贴在一起,亲热地相互蹭了蹭。 “现在心情有没有好一点了?”直到过去十分钟,叶纤红被他腻歪得受不了,才坐直身子问道。 “好多了。”胡向阳笑道。 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被叶纤红治愈了,回来时心情有多郁闷,现在全抛在脑后了。 “想开些,别因为这些小事,影响自己的心情。”叶纤红提醒道。“范昌贵这样做,一方面是想惹怒你,让你做出无法挽回的错事,然后把你调走。另一方面是想杀鸡骇猴,给其它人一个下马威,如果你离开了,头疼的就该是其它市领导了。” “哦。”被叶纤红一分析,他觉得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你先休息一个星期,让市里那些领导先斗上一场,不管谁输谁赢,对我们来说,都是赢了。”叶纤红再次解释道。 “我知道了。”胡向阳回答道。“我在那里上班,就成了出头椽子,帮其它市领导顶住了压力,所以最先倒霉的肯定是我,我走了,他们该混战了。” “你明白就好,所以就当现在是休假,开开心心玩一个星期。”叶纤红笑着提醒道。 “好。”胡向阳现在心情完全放松了。“趁你也在家,我们好好的休息休息。” 说完,身子又扑了过去。 两人不要脸地在客厅运动了一个多小时,终究担心安安放学会回来,于是去房间洗了澡,换上衣服聊天。 “那这件事我们什么都不做?”胡向阳突然开口问道。 如果这样,那别人会不会以为自己怂了,背后议论自己没用? “当然不是?”叶纤红脸色一沉,语气森冷地说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他想对付你,我们就把头缩起来?既然现在对付不了他,我们可以避强击弱——” “怎么搞?”胡向阳一听,激动了。 他最怕叶纤红让他退让退让再退让,然后面子都丢光了。 作为京城来的二代,虽然家族已没有力量帮到自己,但是脸面还是要的。 既然小红说要反击,那他就放心了。 第八十五章以退为进 “不是还有一个江绪洋吗?”叶纤红慢悠悠地说道。“他以前开了家慕尼黑舞厅,不知道底下干过多少脏事,我们只要把这些事收集起来,再强调他跟范市长的关系,我就不信这个范市长真的会这么干净——” “这个办法好——”胡向阳一拍手掌,兴奋地叫道。 他最喜欢这种阴人的手段了,到时让范昌贵不是屎也是屎,看他还能不能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 “那我等一下跟罗叙说一下,让他全面收集江绪洋的黑材料。”叶纤红说道。“上次宋书记都能被查个底翻天,相信对付江绪洋,肯定是小菜一碟。” “我也一起参与吧!反正这几天没事做。”胡向阳跃跃欲试道。 “参与可以,但是不能去一线。”叶纤红提醒道。“你也不小了,应该明白一些道理。第一,任何时候都要先保护好自己,第二,遇事要冷静,学会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第三能用脑的事,就别想用拳头解决——” 叶纤红觉得胡向阳有时候有些冲动,所以必须给他一些警告,让他学会用手下去办事。 “知道了。”胡向阳一听,顿时有些泄气。 看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正要进厨房做晚饭,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是我。”那边传来戴老的声音。“听说向阳现在请假了,是你的主意吗?” “是的,爷爷。”叶纤红在戴老面前,没有想过要隐瞒。“现在他成了出头的椽子,在单位里只会成为范市长立威的工具,我让他回来,是想让市领导先斗上一场之后,再回去上班——” “哈——”戴老一听,大笑起来。“我原本还担心你们沉不住气,做出冲动幼稚的行为,没想到你早看出了问题的关键,好,好,不愧是我的孙女——” 他这次打电话过来,就是想点拨孙女一下,免得她和胡向阳被人利用。 哪里想到小红头脑清醒得很,趁这个机会让胡向阳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这样一来,争权夺利的人就成了市里那些领导了。 “爷爷,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夸你自己啊?”叶纤红见戴老这样说,不依地叫道。 “都有都有。”戴老依然在笑。“既夸了你,也顺便夸了夸我自己。” 最近一段时间,他过得也很不开心,今天算是他这几天最开心的时刻。 对一个老人来说,晚辈有出息,才是最欣慰的事。 “你今天打电话过来,是担心我们吃亏吗?”叶纤红笑着问道。 尽管戴老有时候不说话,但是他始终关注着自己和胡向阳,否则不可能一有事,就马上打电话过来了。 “有点。”戴老也不否认。“不过没想到的是,我孙女反应比我还快。” “我也没有这么厉害啦!只是范市长还没到,就已把目标对准我,我只好早做打算,所以才会在他一有动作的时候,做出应对。”叶纤红把美食街项目被抢的事说了一遍,以及弟弟的那件事也说了出来。 主动说这些,虽然有些丢脸,但是在戴老的面前,她也没必要掩盖。 “哦。”戴老应了一声。 心里就有些恼怒。 这些事他确实不知道,原以为以范家的气度,不会去对付小红这样的女孩子,但是没想到他们没有一点底线,连安安的事都被牵连了。 他知道小红有多在意这个弟弟,想来这件事,比任何事都让她生气。 “所以我决定还之以颜色。”叶纤红笑着说道。 “你打算怎么做?”戴老神色郑重地问。 既然小红说要反击,肯定不会是说着玩的,这样一来,他也必须给予配合了。 范家跟自己是敌对关系,不像别的人,只是政见不同。 所以要么不动手,一动就必须直接把人打死。 所谓打死,当然不是要人性命,而是要把范昌贵的政治生涯,永远地断送掉。 “从江绪洋那边着手。”叶纤红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信范家会不知道江绪洋的所作所为,也不相信他们会没有利益纠葛。只要找到这条线,就好办了。” “江绪洋的资料,我上次就收集了。”戴老记起上次查封慕尼黑舞厅的时候,就开始有了他的资料。“看来得继续深入查一查了。” “我也安排了公司的人去查了。”叶纤红回答道。“这次不把他查个水底石出,绝不罢休。” 她这样说,是希望给戴老一个明确的信息,自己这次是豁出去了,跟范家不死不休了。 有时候就是这样,当你没有破釜沉舟勇气的时候,就会逃避和退却,但是不给自己退路的时候,才会真正去面对。 叶纤红原先是不会用这样的态度去对付一个人,但是在知道胡向阳也受这样的委屈的时候,所有的愤怒就累积到极点了。 身边最重要的两个人,加上自己,全成了他们针对的目标,那自己还有必要再逃避吗? “我明白了。”戴老这一次话说的很慢,也很轻,但是反而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 叶纤红明白戴老也准备全力以赴了。 挂了电话,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眼神越来越亮。 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我爱你之类的话,但是她表现出来的行为,却比我爱你这几个字更动人。 想到有一个女孩子,为了自己宁愿跟一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硬扛,胡向阳觉得这一生真的没白活。 “你乖乖看电视,我得抓紧时间做饭了——”叶纤红可不想被他抱住卿卿我我,弟弟随时会回来,被他看到就不好了。 胡向阳一听,明白了她的心思,真的回到沙发上。 叶纤红下定决心后,反而整个人放松下来,嘴里不知不觉哼了一首歌,至于具体是什么歌?她根本不知道。 做好晚饭,安安也回来了,三人把饭菜端上桌,等苏思诗回来。 这一次等得有些久,过了近半个小时,才听到她敲门。 “怎么今天这么晚?”叶纤红过去开门,嘴里随口问道。 “今天在整理东西。”苏思诗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看起来又难过又带着些轻松,似乎做了一个很难的选择。“从明天开始,我不用再去家里的公司上班了——” “哦,终于解脱了。”叶纤红看他其实有些舍不得,于是故作轻松地说了一句。 “真的离开,我发现还有点舍不得?”苏思诗叹了一口气。 “那是当然。”叶纤红安慰道。“谁在一个地方呆了几年,都会有很深的感情,何况是你自家的企业。想开点,以后你会有自己的企业——” “嗯。”苏思诗应了声,进屋去厨房洗了洗手,然后坐下来吃饭。 今天发生的事有些多,虽然表面看,每个人都似乎想通了,但是真正要从内里接受,还是有些困难。 所以今晚吃饭时,难得特别安静。 吃过晚饭,苏思诗没有直接回家,坐在沙发上和叶纤红聊天。 叶纤红见诗诗姐今天特别爱跟自己紧紧靠在一起,似乎双手突然没有了地方摆放,忽然明白过来。 她离开了自家的公司,虽然卸下了一个包裹,同时也让她失去了安全感。 以后她真的就成了一个人,在跟蒋大哥结婚前,无依无靠了。 想到她跟妈妈和弟弟的关系,叶纤红就有些唏嘘,有时候钱并一定是好东西,当你的智商情商还不能跟你拥有的钱相匹配时,有时候钱反而成了害人的东西。 多少家庭因为钱而四分五裂,说到底,还是这些人没能力拥有这样的财富。 胡向阳却有些郁闷,原本他的位置,今晚却被诗诗占领了。 可是又一想到小红为自己做的决定,他的心里又暖暖的。 当天晚上,苏思诗回家后,安安也回了房间,胡向阳没有回去,进了叶纤红的房间。 两人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紧紧抱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过早饭,接到余杭打过来的电话。 “小红,你昨天怎么连个电话都没有打,真的就那么相信我们吗?”王茂琳在电话那端埋怨道。 尽管说这边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可是每一个老板,都会关心开张的情形怎么样?第一天做了多少生意? 自家这个老板倒好,交给自己了,就真的什么都不管,连个电话都不打? “说话当然要算话。”叶纤红笑道。“不过听你的语气,似乎生意不错?” “前天做的两百来件衣服,加上昨天做的三百多件衣服,一天全部卖完了。”王茂琳笑着说道。“今天工厂那边又招了二十几个工人,已经开足马力在生产了——” “那真的比我预期的都要理想。”叶纤红一听,顿时心花怒放。“昨天做了多少营业额?” “总共收到的现金是两万多一点。”王茂琳回答道。“说到底还是衣服少了点,如果再多两百件,应该也能批完。” “那今天应该能做六百来件吧?”叶纤红估算了一下问道。“到时工厂的产能和批发店的销售极限都能试出来了。” 第八十六章章诗萍跟进 “不一定。”王茂琳开口道。“我们店新开,很多顾客并一定知道我们。等名气打出去了,生意肯定会更好。工厂那边,今天人数已经招满,如果产量连我们一家分店都供应不上,那工厂的规模就必须扩大。” “哦。”叶纤红见她这么乐观,忍不住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自己的担心告诉她。 最后还是觉得有必要让王茂琳冷静下来,又是又开口:“你要防着别人山寨我们的产品,一般来说,一款产品好卖,三天后就会有大量的仿冒货在市场上出现——” 大多数在四季青做批发的服装店,生产厂家跟自家差不多,是在一些小工厂制作出来的。 照前世的说法,当市场上出现了爆款,同行就会马上买一件带回家分解,然后一模一样做出来,一般来说,三天时间就够了。 “我明白了。”王茂琳一听,顿时有些泄气。 她以前在工厂上班,没有接触过这种残酷的市场竞争。 看来自己要注意的地方还有很多。 叶纤红倒是习惯了。 而在市场管理不健全的情况下,劣品驱良品,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叶纤红就算有再多手段,也没办法避免。 对她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及时更新款式,在别人仿冒前,把钱赚了,然后推出新款。 “你也别担心,只要我们这边源源不断出来新款式,时间久了,就会成了潮流引导者,大家批货,首先会想到我们。”叶纤红安慰道。“而别的仿冒者,只能打价格战。” “你放心吧,我没那么脆弱。”王茂琳忽然笑了。“就像你说的,只要我们三天一更新,别人就永远只能跟在我们后面跑。” 挂了电话,叶纤红去了一趟潮牌店,把设计师小周最近画的新款看了一遍,挑出一些适合在潮牌店卖的款式,其它的全部收拢来,准备自己改动之后,传真给余杭的王茂琳。 倒不是说小周设计的这些款式,差到连余杭那边也达不到,改动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些款式小周是照潮牌店的风格来设计的,不管用料和细节设计,要求都非常高,交给余杭那边做,成本就太高了。 去掉一些小细节,再把面料换成更便宜的,那样就能跟艾琳娜的品牌定位相当了。 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不在,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是去找罗叙了。 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看来他真的是个静不下来的人。 前段时间胡向阳跟罗叙学拳,也不知道学得怎么样了? 照他的性子,如果觉得动手比动脑更方便,那他以后在官场想往上升,真的要靠运气了。 不过她也不会在意这一些。 喜欢胡向阳,就是因为他长得帅,没有过多的心机,加上痞痞坏坏的小情调,而不是因为他能力出色,将来会成为高官。 在沙发上坐下来,拿出笔修改小周的图纸,电话响了起来。 “叶纤红,你去余杭了怎么又不通知我?”章诗萍在对面怒气冲冲地问。 “通知你干嘛?我又不是去旅游?”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就是因为你去那边做生意,才要通知我啊!”章诗萍的火气依然未消。“你在四季青开店,我也可以去开一家啊?又不会跟你竞争,用得着偷偷摸摸吗?” “你这个人——”叶纤红有想挂电话的冲动,最后还是忍住了。“既然有兴趣,现在去也不晚啊?再说我现在打下了基础,你去不是更划算?” “我是想跟你一起去。”章诗萍有些委屈地说道。“以前跟你做什么事,都有苏思诗在一边跟着,而服装生意只有我们两人做,原本我们可以单独去余杭的——” “无理取闹。”叶纤红骂了一声。 她还是无法理解章诗萍的心理,朋友也好,闺蜜也好,总得保持些距离,不可能搞得像小学女生一样,连上个厕所也要约好后,牵着手一起去。 难道她以前一直被孤立,所以长大后有补偿心理,希望有一个可以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问题是到了这个年纪,根本无法实现的。 就像男孩子,年轻时跟同龄男生玩得再好,结婚后总得回归家庭。 如果结婚后,还是把精力放在朋友身上,那这样的男人,根本还没有准备好成为别人的老公,更无法成为别人的父亲。 女人也同样如此。 “我明天想去余杭,你能陪我一起去吗?”章诗萍又问。 “没空。”叶纤红一口拒绝。“嫌没人陪,叫温俊陪你一起去。” “他最近天天闷在家里,都没有出来找我。”章诗萍装可怜。“我都怀疑他不要我了。” “那也是你活该。”叶纤红可不会同情她。 美食街的项目出了意外,对他和赵市长都是沉重的打击,这时候他估计还在家生闷气呢? 如果自己没有重生经历,只有二十多岁的心理年龄,碰到这样的事,短时间内也会恼火得难以自拔。 “小红姐,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章诗萍不乐意了。 “交朋友也不像你这样的。”叶纤红冷冷地说道。“看你对待温俊的态度,就让人齿冷。别人碰到烦恼,不去安慰一下,反而在这里怪他不来陪你——” 在这方面,章诗萍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不太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她清醒一下。 “好吧!我等一下就去找他。”章诗萍终于妥协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把这件事抛在脑后,继续忙自己的事。 两天后,温俊打电话过来,说他要陪章诗萍去一趟余杭。 他打电话过来的目的,是想听听叶纤红的意见,他的王子饭店,适不适合在余杭开一家分店。 “当然合适。”叶纤红干脆地回答。“你没发现吗?这两年各个大城市,都有其它省份的菜系过来开饭店,用不了多久,像余杭这样的大城市,全国所有的菜系都会在那里集中,你进入得越早,获利就越多。” 这种情况在深城、沪市、京城特别明显,特别是深城,现在已经有很多北方菜系在那边开饭店了,因为外来人员多,这些饭店生意都不错。 余杭接下来也会把重点放在第三产业,那么作为衣食住行的某一环节,势必会飞速发展。 “我明白了。”温俊听叶纤红这样一分析,拿定了主意。“那我这次顺便去考察一下,如果有合适的地方,就买下建一家分店,在位置上你有什么建议?” “两个方向。”叶纤红回答道。“一个当然是西湖边,因为那边游客多,以后只会更多,所以生意会越来越好,单是你买下那家店,以后也会增值几十倍。” “哦。”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让温俊吃了一惊。“那第二呢?” “第二就是现在还比较冷清,将来一定会发展的地方,你现在低价买下来,以后会成为你的聚宝盆。”叶纤红回答道。“至于余杭接下来往哪里发展,你最好听听家里长辈的意见,相信你在余杭,也有亲戚或长辈吧?” 叶纤红自然清楚,接下来十年二十年,余杭市哪些地方地皮涨得最快。 但是她不想成为预言家,让大家过多地把目光聚到自己身上。 现在的她已经够神奇了,很多人说她眼光超前,如果她再不收敛,肯定会有麻烦继续找上门来。 “我明白了,谢谢你。”温俊受到启发,心里拿定了主意,于是向叶纤红道谢。 “客气什么?”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早点和章诗萍结婚,别让他再来烦我就行。” “这个有点难。”温俊笑道。“不过她已认定要你当她的伴娘了,所以肯定会比你先结婚。” 挂了电话,叶纤红有些感慨。 没想到因为自己一时心血来潮,去余杭开了家服装批发店,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章诗萍和温俊去那边布局了。 照这样的情形来看,说不定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人去那边投资做生意,那往后的重心,要转移到那边了。 不过肖东胜应该很高兴,他调来余杭,朋友也纷纷过来,他在那边也不会寂寞了。 让叶纤红没想到的,接下来不是有人去余杭,而是有人来虞城了。 这次过来的居然是肖东灿,他调到虞城市武警中队,担任中队长。 “不会吧?你表哥一来就是中队长,怎么升得这么快?”叶纤红听说后,惊讶地对胡向阳说道。 “你搞错了吧!”胡向阳好笑地回答。“中队长在部队,不过是连级干部,如果到地方,最多是个副科。大队长是正营级,才跟我一个科长相当——”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那他不是比你还不如?” 叶纤红一直以为中队长管着上百号人,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级别并不高。 “是啊!”胡向阳得意地笑道。“如果我在部队,就相当于营长了,比他高了两级,他看到我,得敬礼才行。”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臭美。”叶纤红在他头上敲了一下,笑骂道。 “没办法,谁叫我有一个好老婆呢?”胡向阳不要脸地拍马屁。“所以我升得比他们都快。” 第一章蔬菜长大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余杭那边的生意彻底稳定下来,几乎每天都有二万的营业额。 这时候人工和物料都很便宜,这二万块至少有一半是纯利润,这样一算,一个月可以赚三十万,一年就有三百多万了。 叶纤红原以为一家能赚百万就不错了,看来自己低估了这个行业赚钱的能力。 既然如此,那扩大生产规模,开批发分店,就势在必行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王茂琳,叫她有空多留意市场,特别是她们租的南区对面北区,如果那边也有位置好的店铺出售,就直接买下来。 现在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南区北区各开一家批发店,让生意增加一倍。 如果怕自家跟自家竞争,可以在款式上错开,除了一些爆款两家同时放上去之外,其它的款式两家各放一半。 王茂琳自然没意见。 余杭之行获得巨大的成功,打开了这个前世女强人眼界和胆量,她比叶纤红的电话更早,就已经在留意北区的店铺了。 可惜好的店铺可遇不可求,她没有自家老板的好运气,没有发现自己能看得上眼的黄金铺位。 至于偏僻的地方,就算有她也看不上。 章诗萍现在在四季青也开了一家批发店,经营模式完全照搬叶纤红,只不过生产依然在虞城自家工厂完成,反正她家有货车,每天往返一次就行了。 如果这边生意好了,她也想在余杭开一家服装厂。 借这个机会,加上叶纤红家的潮牌工作室,每个月都有不少的订单,虞城家那间规模不小的服装厂,终于把人招满,天天满负荷生产了。 章妈妈自然很开心,女儿自从认识叶纤红之后,生意越做越好,现在赚的钱,比原来多了一倍还不止。 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明年说不定要扩建厂房,那规模渐渐能赶上深城那家服装厂了。 想到老公知道后惊讶的神情,她的心里就暗爽。 这天早上,叶纤红接到爸爸的电话,说三叔种下的蔬菜,已长得非常大了,再过半个月就可以收割了,问她怎么准备的? 叶纤红一听,有些吃惊,这才发现因为美食街的事,吃货团成员最近都没有聚会,差一点把这件大事疏忽了。 也不知道温俊那边准备工作做得怎么样了? “爸,你叫三叔别着急,这件事我会安排好的。”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三叔大棚种的蔬菜,大多是耐放耐保存的叶菜,在这初冬季节,很多品种市场上已找不到了,只要拿出来,肯定有人要。 普通老百姓家里,吃不到新鲜蔬菜可能没关系,对饭店来说,一年四季如果什么时候缺了货源,那问题就严重了。 所以三叔家几亩蔬菜,就算供应虞城这些饭店,估计也吃得下。 不过说好让温俊收购,让他赚些差价的,叶纤红也不好擅自改变主意,把温俊排除在外。 “那就好。”郑建国一听,松了一口气。“你三叔也不容易,如果菜种出来卖不出去,那他就亏死了。” “你说什么呢?爸,菜种出来怎么会亏死?”叶纤红笑道。“现在市场上哪里还有茄子、豆角、南瓜、青椒、丝瓜、包心菜这些蔬菜,就算三叔天天挑到市场里去卖,都能卖个高价。只不过这样太累太辛苦,所以我才建议他直接批发给别人——” “也对。”郑建国一时没反应过来,被女儿一提醒,才觉得这话有道理。 农村家家户户都种菜,都是用来自己吃的,从来没有想过拿去卖,所以他也没有往方面动脑筋。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温俊,叫他明天过来找三叔,把供货合同签一下。”叶纤红决定给他们吃一颗定心丸,免得他们心里七上八下。 “那最好了。”郑建国欣喜地说道。“我地里也种了不少瓜果,到时也一起卖给他吧!” “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应道。“不过得留一些给自家人吃。” “那是当然。”郑建国笑着回答。 挂了电话,叶纤红给温俊打电话,把蔬菜的事说了一遍。 “这事怪我,没有提前过去签合同。”温俊连连认错。“我明天一定过去一趟。” 最近他把精力重点放在余杭,准备在西湖东边靠近上城区那里,开一家王子饭店,再打算在拱墅区北边筹建一家分店。 这两个地方一旧一新,一南一北,虽然隔得有点远,未来发展前景都不错,应该会是他以后最赚钱的两家饭店。 “没关系。”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你最近比较忙,只要还记得这件事就行。” 人都这样,事情一多,就会疏忽很多事。 这时候不像二千年后,随便多小的老板,都会随身带着秘书,如果自己疏忽了一些事,也有个人能及时提醒。 忽然想到温俊他们会不会因为美食街的事,看淡反季节蔬菜这个项目,如果真是如此,那她有必要给他们提个醒。 大棚蔬菜这个项目,可以说是个超大项目,如果真的搞好了,单是郑家村一个地方,每天都能有几十亩几十万斤的蔬菜送出去,一斤赚一毛钱,就是几万块钱。 一个乡十几个村子,就是几十万块钱,一个镇一个县呢?肯定是天文数字了。 当然到后来,肯定也会有其它地方跟风,也有其它势力插进来,不可能全给你赚了。 但是越早进入,合同签得越早,肯定越有利。 “温俊,你是不是对这个项目缺乏信心了,我可告诉你,这个项目如果搞好了,绝对比王子饭店来钱快。”叶纤红提醒道。“如果你不尽早布局,万一其它人插手你这一块项目,到时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怎么会看淡这个项目,那可是你一手搞起来的。”温俊就笑。“实在是忙晕了,抱歉抱歉。” 他倒没有看淡,只是美食街项目被抢走后,心里有了阴影。 所以像叶纤红一样,希望狡兔三窟,先把余杭那边的生意做起来。 这样一来,即使虞城形势变得更不好了,至少他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那就好。”叶纤红当然不会怪他。“虞城现在形势不怎么好,所以趁别人还没进来之前,抓紧跟一些热心搞大棚种植的农户签订合同,防止有人破坏。” “明白。”温俊笑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又打电话给诗诗姐,问她最近在做什么? 诗诗姐是吃货团的副团长,她最近比较空,叶纤红希望她作为召集人,大家再聚一聚。 “没什么啊?就是游山玩水?”苏思诗在那边笑。“我最近在老家周围几个村庄闲逛,想看看有没有环境好一点的地方,最好有山有水有田,我打算承包下来造一栋别墅,再在山上种些果树,水里养些鱼,田里搭大棚种蔬菜——” “不会吧?你打算搞一个农家乐?”听她越说越有模有样,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她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地方搞乡村旅游,不过听诗诗姐的计划,如果再在水库边建一家饭店,就是名符其实的农家乐了。 “农家乐是什么?”苏思诗不明白叶纤红的意思。 “就像你说的那样,在一个有山有水有地的地方,建一个休闲饭店,可以吃喝玩乐,让城里人过一把农村生活的瘾,就叫农家乐。”叶纤红解释道。“春天桃花梨花杏花开了,可以赏花,夏秋果子熟了,可以采摘水果,还可以钓鱼,做成美食,反正乐趣很多。” “啊?”苏思诗惊喜地叫道:“听你一解释,还真的是呢?那我搞个农家乐好不好,吃货团也有个固定玩乐的地方。对了,你也可以入股,我们一起搞——” “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反对。“那你先找到地方,到时我来看一看,如果没问题,我们就承包下来。” “好。”苏思诗见叶纤红答应了,兴奋地叫道。 顿了顿,想起自己还不知道叶纤红为什么打电话给自己,于是问道。 “我电话给你,是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空。”叶纤红笑道。“我们吃货团好久没活动了,我打算抽个时间再聚一聚。” “我没问题,随时叫我好了。”苏思诗最近正闲得慌,连忙回答道。 “还有就是大棚蔬菜这个项目,也得商量一下了。”叶纤红说道。“我三叔家的大棚蔬菜马上就要成熟了,温俊明天会去签收购合同,到时其它村民肯定会跟上,下一步的工作也要作准备了。” “哦。”苏思诗应了声。“那等一下我们联系所有人,最好明后天就召集起来,把这个商量好。” “嗯,我也是这样意思。”叶纤红回答道。“难得你最近有空,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大棚蔬菜种植这件事,到现在总算迈出第一步了。 接下来的工作,要看大家的意思了。 叶纤红其实并不担心,就算大家退出不想搞,以自己的人脉,单是解决三叔和自家种的几亩大棚蔬菜,肯定没问题。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大家在这个项目上赚了钱之后,有大量的势力眼红,于是安插人进来,像抢美食街项目一样,把自己这些人撇开,他们自己瓜分了全部好处。 现在空想这个也没用,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仰面靠在沙发上,吁出一口长气。 第二章再次聚会 这次的聚会地点选在肖东胜家。 把儿子调到虞城武警中队后,肖家大手一挥,替他在中队驻地边买了一套带宽大院子的老式二层楼,简单整理了一下后,就住进去了。 因为地方够宽敞,同时算是替他庆祝新户入住,虞城的朋友几乎全部到齐了。 当然每个人都带了些礼物,叶纤红也不例外。 她送了一套床上用品,包括两个枕套、一个被套、一条床单。 床上用品都是自己做的,从越州买了面料之后,拿到潮牌工作室让金大姐在上面锈了花,被套和枕套装了拉链,床单则在边上缝了荷叶边,看起来非常雅致。 至于被子和两个枕头,则是从桃园商场卖来的。 除此之外,这次聚会还多了一个叶纤红的熟人,那就是马丽莲也跟着姜皓一起过来了。 因为第一次进入这个圈子,她跟姜皓进来时,还带着些忐忑和不自信,直到看见叶纤红,才安稳了下来。 “小红,有你在就好了。”走到叶纤红身边,她用一种如释重负的语气悄悄说道。“看到他们这些衙内子弟,我紧张得有点透不过气来。” “你想多了吧?”叶纤红见她这么没用,有些恨铁不成钢,“大家都是朋友,没有人会在意你的身份的,关键还是要你自己融入这个圈子。” “哦,哦。”马丽莲点着头,表情还是有点僵硬。 “姜皓把你带进圈子,说明他和你的关系已经公开了,难道你已见过他的家人?”叶纤红好奇地问。 姜皓的家世她不是很清楚,只听胡向阳提起过,他有个姐姐在京城电视台担任副台长,姐夫则是京城某单位的副厅长,称得上年轻有为。 “只见了姐姐和姐夫。”提起这个,马丽莲突然有些害羞。“他的家人还是很好相处的,没有因为我的身份,而看不起我。” 那天正好在京城有场演出,结束后出来,看到姜皓坐在门口的车里等她。 等她上车后,带她去了一栋陌生的院子,见到了他的姐姐、姐夫以及外甥女。 当时她紧张得不行,倒是那个外甥女是她的粉丝,对她非常崇拜,不断插话打断她妈妈的话题,总算让她没有因为紧张而出丑。 吃饭的时候,那个外甥女坚持要跟她坐在一起,还像个迷妹似的不停给她夹菜,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吃完饭,外甥女要舅舅帮她们两人拍几张合照,准备拿回学校向同学炫耀,她当然没意见,满足了她的全部要求。 离开那边的路上,姜皓告诉她,他姐姐其实也很喜欢她,只不过希望她注意一下身份,以后不要再到比较的小地方表演了。 马丽莲当然全部答应了,两人的关系也算是初步定了下来。 “不错啊!”叶纤红听了她的介绍,忍不住笑了。“人家新媳妇进门,得先讨好小姑或公婆,你倒好,把她的外甥女先俘虏了,难怪会这么顺利。” 在叶纤红的印象中,一个唱歌的明星,想进了姜家这种豪门,困难其实是蛮大的,需要两个真正相爱的人一起去克服。 没想到马丽莲傻人有傻福,居然轻而易举就办到了。 过了姐姐姐夫这一关,公婆那一关就容易了。 “你还笑话我——”马丽莲被叶纤红说得不好意思。“我还想找你算帐呢?做介绍人也太不用心了吧?把我丢给姜皓后,就什么都不管了?” 这话有点撒娇的意思,不过以她跟叶纤红的关系,也不算奇怪。 “我早说过了,只负责介绍你们认识,你们成不成要看天意。”叶纤红一付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情。“看你满脸春风的样子,姜皓这个老处男应该被你得手了——” 叶纤红是过来人,女人跟男人在一起时,有没有发生过关系,还是能看出来的。 特别是马丽莲这种练习舞蹈的,身体有种特别的韵律,当她破瓜后,走路姿势就会发生变化,虽然细微,却瞒不过有心人。 “瞎说什么样呀!”马丽莲一下子满脸通红,“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这么流氓,连这个也张口就来。” “就许你们做,还不许我说啊!”叶纤红被她的反应逗乐了,笑着调侃道。 “你——”马丽莲很想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叶纤红,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两人在这里说悄悄话,苏思诗进来后看到了,过来打招呼。 叶纤红替她们做了介绍,马丽莲被这样一打岔,脸色才恢复了自然。 今天中午的饭菜,肖家安排了两个佣人在做,叶纤红前几天刚去了余杭,想到知味馆有几道招牌菜,味道不错,就打算去厨房做给大家尝尝。 苏思诗和马丽莲一听,也要进去帮忙。 大家都知道叶纤红的做菜手艺,见她有兴趣动手,自然求之不得。 叶纤红今天打算做宋嫂鱼羹和叫化鸡,这两道菜算是余杭市的特色本帮菜,据说是南宋流传下来的,正好一鱼一肉,非常合适。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太阳照在身上很舒服,于是几个男人把饭桌抬到院子里,准备在露天吃饭。 等饭菜全部端出来,大家随意地边聊边吃,议题自然是虞城最近的变化。 “我们现在搞大棚项目,会不会被范昌贵白白捡了便宜?”小方现在大小也算是个副科长了,说起话来就有种领导的派头。“毕竟现在市里他最活跃,连谢市长都得退避三舍?” 这倒不是他胡吹,市里确实有这样的传言,说范昌贵嚣张跋扈,连高书记和谢市长都没放在眼里,市里都快成了他的一言堂了。 “搞好了他肯定有好处,他是常务副市长,等高书退休,他下一步很可能是市长,所以在虞城无论做什么,都绕不开他。”温俊插嘴道。“我们没必要因为这个原因,而错过赚钱的机会。” 温俊跟叶纤红联系过后,去郑家村和她的三叔签订了蔬菜收购合同,算是把这件事落到了实处。 这几天他又跟老家的长辈通了电话,算是彻底想明白了,所以才说了这样一番话。 在长辈眼里,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没必要过份考量背后的政治因素。只要做事前考虑清楚,这样做对自己是有利还是有弊就行了, 叶纤红的意思很明显,这个项目大到超过普通人的想像,那么接下来只要大家眼睛不瞎,肯定会来分一杯羹,自己何必纠结于别人如何呢? 说到底,他们辛辛苦苦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能获利? “我也觉得我们没必要纠结这些,应该在范昌贵他们介入前,提前布局,把最赚钱的几个项目拿到手。”蒋建光也说了自己的意见。 作为一个成熟的商人,想问题反而更纯粹,那就是怎么样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好处。 这个项目一开始是叶纤红搞起来的,大家开始还半信半疑,只是因为相信她的眼光,才没有提出疑问。 现在已经有农户搭好大棚,初冬马上就能收获夏季的蔬菜,他们这才明白这里面的利益。 普通蔬菜平时一两毛一斤,但是放到冬天来卖,价格就算高四五倍,照样会有人买。 等到过年前夕,说不定贵五倍十倍,也会有人抢着要呢? “我也同意温俊的意见。”姜皓也说了一句。 作为旅游摄影师,他一直一个人全国全世界跑,获得的稿费足够他过上潇洒的生活了。 现在有女朋友了,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比如买房子在一个地方定下来,准备结婚生子。 女朋友是明星,赚钱能力是很强,作为男人,当然不能靠她养家,所以他也开始考虑赚钱了。 而大棚种植这个项目有多优秀,以他的见识,轻易能看出来,所以也动了心。 “既然如此,我们就没必要讨论做不做的问题,而是来考虑大家怎么做?”温俊一直是最热心这个项目的人,站出了说了一句,“以前我们就讨论过各人做的范围,现在重新确认一下就好。” “没问题。”肖东灿作为主人笑着回答了一句。“不过先吃饭,吃完后再说这个也不晚。” 大家接下来有食不知味,除了叶纤红做的两只菜吃得精光,其它菜剩了很多。 吃过午饭,大家急急忙忙拿出以前的计划书,重新讨论投资和收入比例。 “小红,我们就这样看着他们搞?不争些好处?”胡向阳见叶纤红老神在在地没出声,转头到她耳边小声问。 小红原计划是建一个市场周转站,到时租出去,照现在的形势来看,这个项目很可能会被范昌贵他们抢去,所以在其它地方先捞些好处再说。 “没事。”叶纤红摇摇头。“我搞这个,一方面是给村里人带来些好处,另一方面是给你表哥搞些政绩,赚钱只是额外得的好处。既然现在形势不对,就先等等看吧!” 她有种直觉,范昌贵在虞城很可能呆不长。 原因很简单,他现在太高调了。 不管是他本来性格就如此,还是高书记和谢市长有意传出来的风声,不管哪种情况,对他都是不利的。 叶纤红猜测,用不了多久,他就有可能被人阴上一记。 第三章家纺计划提前 “哦。”见叶纤红有了主意,胡向阳没有继续再问。 “对了,江绪洋那边,你们收集了多少有用的证据?”叶纤红也悄悄问胡向阳。 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就算身边的人都值得信任,她也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非常多了,就是没有一项可以置他们于死地的证据。”胡向阳有些泄气地回答。 这几天他经常跟罗叙在一起,那几个侦察兵通过各种方式得到的消息,都被一一收集整理,作为对付江绪洋的武器。 只是都是一些可以让他伤筋动骨,却无法一棍子把他打死的事情。 “没关系。”叶纤红安慰他。“范昌贵得罪的人可不少,你看着好了,还有无数人在找他的漏洞,什么时候他们动手了,我们只要补上一枪,他们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有时候一根稻草,就会压死一头强壮的骆驼。 “这样最好。”胡向阳一听,顿时兴奋起来。 一个小时之后,大家的合作计划正式拟订好,按上手印后,接下来的日子就要开始执行了。 在座的聪明人不少,在知道有的项目因为处于后期,很可能吃不到时,就要求加入温俊他们的前期项目。 温俊也没有拒绝。 在这种时候,越多人投资,风险就越小,碰到事情出力的人也会更多。 只是他所占的股份,依然是最多的。 闹了一阵后,大家又进屋参观肖东灿的房子,反正他刚搬进来,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这是什么?好漂亮?”有人突然指着客房里那套床上用品问道。 “这是小红送来的床上用品六件套。”肖东胜收到之后还没仔细看过,只记得这个名字。“你们自己看就好了。” 听说是叶纤红送的,大家也没客气,伸手把折叠好的被子等全部抖开。 “啊?这个好漂亮,我也要一套。”章诗萍转身朝叶纤红撒娇。 “你自家就有服装厂,不会自己做啊!”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脑残模样。 “我做的没这么好看,”章诗萍依然不肯收手,又朝肖东灿说道。“要不这套先给我,我让厂里照这个样子做出来之后,再还给你。” 肖东灿和温俊是死党,她跟他也熟,所以这样要求也不会觉得突兀。 “不行不行。”肖东灿摇头。“这是今天刚收到的礼品,怎么能马上送出去,兆头也不好。” “那行,我明天来拿吧!”章诗萍头一转,笑眯眯地说道。 几人下了楼,准备回家。 在半路上分成几路,各自往家里走去。 “小红,我看你设计的六件套确实很漂亮,要不你再开一家做这个的工厂吧!让我也投资一些。”苏思诗突然对叶纤红说道。 那个农家乐短时间内肯定搞不起来,她还在为做什么而烦恼。看到小红设计的床上用品,突然来了灵感。 “这是我准备把余杭的批发店搞好之后,接下来准备投资的项目。”叶纤红也没有隐瞒她。“既然你也有兴趣,那提前做也没问题,只不过前期要你辛苦一下了,设计方面我会负责的。” “没问题,管理方面我擅长,反正最近也没什么事做。”苏思诗一听,答应下来。 于是回家后,两人商量细节。 其实唯一需要考虑的是,到底自己开工厂生产,还是下订单让别人做? 如果自己生产,一切受自己控制,赚得也更多,但是管理方面会比较繁琐。如果下订单给别人做,管理方面主要就是设计和销售,比前者轻松多了。 “先交给别人做吧!”叶纤红想了想做了决定。“如果自己生产,需要准备的事情比较多,没必要搞得这么辛苦。” “如果单是这个原因,我倒不觉得辛苦。”苏思诗以为小红担心自己太累,才做出这样的选择,在一边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叶纤红见她误会了,解释道。“如果我们做床上用品,那就得抓住过年前一个销售旺季,如果现在开始买机器寻工厂招工人,估计正常生产,得一两个月之后的事了。” “那倒是的。”苏思诗相信以她的能力,一个月想把工厂开起来,也非常困难,除非直接买一家正在生产的工厂。 问题是虞城不像余杭,服装厂比较多,想买一家并不难。 虞城总共才十几家工厂,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生意,谁会舍得卖掉? “还有,我打算走高档路线,把床上用品主要卖给准备结婚的年轻人。”叶纤红又说了自己的客户定位。“所以颜色以大红色为主,再配上一些金色或者花纹漂亮的喜庆颜色。” “啊,这个办法好。”苏思诗这才发现小红真的早已考虑好了,就连客户定位都已非常明确,难怪她每做一件事,几乎没有失败,原来是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好。 “还有就是卖给一些住校生,款式颜色以素雅为主,价格也相对便宜些。”叶纤红再次补充道。 “小红,我投资这个项目,是不是完全在占你的便宜?”单凭小红这席话,苏思诗就肯定这又会是一个赚钱的项目,自己一开始就说要投资,现在如果退出,小红肯定不让,可是不退出,真的在白占她的便宜。 “没事,现在可以赚钱的项目多的是,你不用担心这个。”叶纤红在她身上靠了靠,笑道。“跟你合作也有个好处,我只要把产品设计后,其它可以交给你来完成,我就轻松多了。” 有诗诗姐加入,对叶纤红来说,确实是好事情。 一来项目可以提前进入,这种产品生产难度小,后期竞争厉害,越早做越赚钱。 第二,有诗诗负责管理,她这边省了不少心。 如果交给别人去管理,她肯定还要去关心,操心事就多了。 这样一来,等于是把前世看过的好款式,拿出来交给诗诗姐,然后收钱就可以了。 两人商量好这个,苏思诗回楼上自己的房间,叶纤红也进了房间,关上门后,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时间似乎比以前更快了些,从河里鱼儿的变化可以感觉到。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空间三只母鸡,已有一只蹲在草丛的窝里,似乎在孵小鸡了。 走过去用精神力观察了一下,母鸡下面确实有三十来个鸡蛋,看来没错了。 叶纤红非常兴奋,说不定明后天小鸡就会孵出来,然后一群毛绒绒的小鸡跟在鸡妈妈的背后,一路叽叽叫着的样子。 那三只山羊似乎没什么变化,叶纤红也不着急,只要给它们时间,总会增加羊口的。 走到一角她做为储藏室的地方,这里被她独立分隔开来,不会受外面的影响。 拿起加了米酒的枇杷酒,照前世的经验,这样放两个月就应该有喝了,现在已过去半个多月,时间上算,应该已超过两个月了。 揭开一个瓶子的盖,一股带着枇杷清香的味道散发出来,又带着些果酒特有的甜香,光闻一闻就让人想喝了。 叶纤红也没加冰或矿泉水,直接倒了一小杯喝了一口,那粘稠的酒液加上水果味,真的让人陶醉。 忍不住又喝了一口,这滋味真的绝了。 忽然想到桃子树上那沉甸甸的桃子,不知道能不能也这样酿酒,叶纤红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决定试一下再说。 随手摘了十几个桃子,简单洗了一下后拿刀切开,把桃核去掉,切成小块放进玻璃罐里,同样用糖腌起来,装满后拧紧盖子。 桃子比较大,两只桃子就装满一玻璃瓶了,叶纤红看装了五大瓶,就停了下来。 如果可行,到时把剩下的全部酿成桃子酒也不晚。 至少糯米酒,空间还有近三十斤,估计也够了。 做完这些事,叶纤红在空间走了一圈,带着枇杷酒来到外面。 到厨房拿了一只大陶罐,上面铺了过滤用的纱布,把枇杷酒原来的果肉过滤掉。 再把枇杷酒沉淀一下,让表面相对比较清澈的酒装回干净的玻璃罐,密封好随时饮用。 陶罐底下有些混浊的酒单独装在一只罐子里,这些时间久了,可以再沉淀一次,到时把最底下的部分倒掉就行。 望着桌上一长排枇杷酒,叶纤红把它们全部送回空间,只剩下了两瓶放在厨房,晚上给弟弟和胡向阳尝一尝。 吃晚饭的时候,叶纤红把菜端出来,又拿了一瓶枇杷酒放在桌上。 “这是什么?”胡向阳望着玻璃瓶里琥珀色的液体,好奇地问道。 “你自己打开看。”叶纤红笑着回答。 “唔——好像是酒?怎么有一股枇杷味,你自己酿的?”上次喝过叶纤红酿的葡萄酒,他对那个味道念念不忘,没想到今天似乎又有新酒了。 “是啊!”叶纤红得意地笑道。“尝一尝?” “好啊!”胡向阳就等她这句话,连声说好。 说完,小心倒了半杯,放在叶纤红面前,又倒了半杯,放在自己面前,然后望了安安一眼,给他也倒了小半杯。 “这个度数不高,安安喝一点也没事。”叶纤红笑着对弟弟说道。“如果嫌酒太浓,可以加点矿泉水。” “我先喝喝看。”安安拿到鼻尖闻了闻,非常香浓的感觉,于是小心抿了抿,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味道比葡萄酒和杨梅烧酒都好吧?”叶纤红见弟弟喜欢,自己脸上也露出笑容。“可惜现在已是冬天了,如果是夏天,加点冰块,喝起来肯定更爽口。” “那明年夏天姐再酿一些。”安安带着些期待说道。 “没问题。”叶纤红满口答应。 第四章暗中进京 第二天早上,戴老打电话过来,约她一起进京,原来是卫老爷子的生日到了。 叶纤红跟他约好出发的时间,就挂了电话。 “小红,我跟你们一起去京城。”胡向阳一星期的假结束后,又去请了半个月的假,这次小红上京,他不放心,打算陪她一起去。 因为没有得到卫家的邀请,没法出现在他们的宴会上,但是京城是自己的老家,他可以趁机回家一趟,顺便去探望大姑一家,也可以去小姑家。 跟大姑夫肖培刚好久没见面了,不管怎么样都得去拜访一下。小姑夫倒是上次刚见过,只不过关系到叶纤红的身世,他反倒有些犹豫。就是怕真相揭开后,小红会受到伤害。 大伯家虽然在自家隔壁,他却没有兴趣再去看他们的嘴脸,所以没打算过去。 “好。”见胡向阳关切的眼神,叶纤红没有废话,直接说了声好。 现在是初冬,北方比这边更冷,最低温度估计都已经零下了,所以得带些厚衣服过去。 不过上京城前,还得跟爸妈提一提,免得他们担心。 叶知书听说女儿要去京城,别的要求没有提,只希望她去天安门前拍几张照片,带回来给自己看。 郑建国什么都没说,只提醒女儿注意安全,晚上尽量不要一个人出门。 叶纤红一一答应了。 安安听说姐姐要去京城,很想跟她一起去,可是学校要上课,初三的学业又很紧,只好怏怏地放弃了。 “安安你想要什么,姐给你带回来。”见弟弟闷闷不乐,叶纤红像哄孩子一样地说道。 “家里什么都有了,我没有想买的东西。”安安摇摇头,兴趣缺缺地回答。 这确实是大实话,以前家里穷,他想要的东西很多,现在都已实现了。 想要一辆自行车,现在已有了一辆最好的山地车,想要一台随身听,现在已有了最高配置的爱华随身听,至于好看合身的衣服,穿都穿不完,更不必说了。 这样一想,自己确实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了。 “那我帮你买一把吉它吧!”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虞城地方小,买不到好的乐器,京城肯定能买到最好的吉它。” “谢谢姐。”安安一听,眼睛亮了一下,说道。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胡向阳提着行李来到楼下,不一会,戴老的车到了。 上车后,叶纤红坐在他的身边,胡向阳坐在副驾驶位,车子往机城方向开去。 到机场后,司机把车子停好,去处理机票的事,戴老则带着两人直接进了贵宾室,在那边等飞机。 又等了大半个小时,四人一起登机,飞机往京城方向开去。 在京城下了飞机,外面已是北风呼啸,四人披上大衣,坐上卫家来接机的汽车,一路往前而去。 半路上车子停了停,把胡向阳放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 叶纤红和胡向阳相互挥了挥手,又做了打电话的手势,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车子继续往前面开,又过了十几分钟,就停在一间很旧的四合院前。 叶纤红和同来的司机一起扶着戴老下车,今天一路舟车劳顿,可把戴老累坏了。 这个司机也是武警战士,一起过来照过戴老。 走进四合院,里面看起来有些陈旧,不过面积不算小,院子种了不少果树,周围的房子大多是木结构,柱子和横梁大多雕梁画栋,应该是百多年前老房子了。 “这是卫爷爷家的房子?”叶纤红小声问戴老。 “不是,这应该是你卫大伯兄弟几个私下买的房子。”戴老摇摇头。“毕竟卫家也有人做生意,这些年赚了不少钱。” “哦。”叶纤红随口应了声,心里并不奇怪。 所以大家族里,都会有明确的分工,能力强的,进入政界,家族全力扶持往上走。能力一般的,就进国企或创业,反正以卫家的的底蕴,只要你不搞歪门斜道,正正经经做生意,赚钱还是很容易的。 最难得的是,他们这些人眼光厉害,总能比别人看得远。 像这种四合院,这几年买,价格都不贵。 再过几年,价格就飞涨了,像这样面积的四合院,估计得五百万了。 等到重生前,这样的房子直接过亿了。 像卫家都不必做其它生意,只须这样安安稳稳地投资,以后的资产就比其它人辛苦搞实业还要多。 “您几位先到里边休息一下。”卫家的司机领着三人来到北面那排房子前,推开一扇门叫道。“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通知门口的服务人员,他们能为你们提供任何服务。” 三人进屋后,看到这边有四间房子,照布置来看,有两间是卧室,中间有一个大客厅和一间书房。 每个卧室都带了卫生间,看来这边专门是用来招待客人的。 “这里面的设计倒是很合理,里面什么都准备好了,生活非常方便。”叶纤红笑道。 “每年过年,这边都是人满为患,你说能不好好布置吗?”戴老笑着说道。 叶纤红暗笑一声,也对,以卫家的声势,如果没有人过来,那才奇怪了。 同来的司机已迅速地把戴老的旅行袋打开,取出衣服挂在衣柜里,又扶着戴老来到东首的卧室,打算让他小睡片刻。 “那我也回房间了。”叶纤红见戴老有人照顾了,也准备回房间休息一下。 那位武警战士应该是长期给领导当勤务工的,照顾人比自己还专业,她也可以放心了。 以她的身体,这么一段距离倒不至于劳累,她只是有些无聊和困乏,所以准备打个盹。 把旅行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分类摆好,至少比较私人的东西,自然放在空间更安全。 叶纤红脱了鞋子和外套,其它什么都没脱,就这样钻进被窝,睡着了。 醒来时已到了午后,肚子已有些饿了,叶纤红去卫生洗了把脸,穿上衣服来到外面。 客厅的桌上,已端端正正摆了四菜一汤,看起来是请专业的厨师做的,让人非常有食欲。 “小红醒了?那我们就吃饭。”戴老已精神十足地坐在沙发上看书,见叶纤红出来,站起来说道。 于是三人坐下来安静地吃饭。 “爷爷,其它三边的房子是不是也住了人?”叶纤红想起戴老刚才说的这里过年人满为患,虽然还没来得及出去看,想来应该错不了,于是好奇地问道。 “应该是吧!”戴老随口回答。“我们来得有些晚了,其它人肯定会来得更早。” “哦。”叶纤红点点头。 戴老话里的意思她听懂了。 他们爷孙俩一个退休了,一个没有进官场,算是无欲无求一类的,所以没必要那么急切。 其它人则不同了,早一天过来,就有机会认识一些同来祝寿的官场同僚,说不定能交换到一些重要信息,使自己有机会再往上升一升。 不过能住进这里的肯定不是普通人,大多数人只能自己在京城找酒店住宿吧! 叶纤红低下头吃饭,心里对这样的祝寿感觉无聊,如果不是戴老邀请,她还真不愿意过来。 戴老微笑着望着叶纤红,能明白她心里的想法。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来说,来京城确实没意思。 自己如果不是觉得年纪大了,见老领导的机会是见一次少一次,也宁愿呆在虞城,懒得跑这一趟。 吃过午饭,有人过来把桌子收拾妥当,又泡了茶过来,叶纤红和戴老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打发时间。 京城电视台此时正在播马丽莲的那首歌,镜头前的她身子剧烈扭动着,性感得不得了。 “如果无聊的话,叫小丁陪你去附近走一走。”戴老见叶纤红无精打彩的样子,知道她闷了,提议道。 小丁是跟戴老一起来的勤务兵,今年才二十出头,有他陪着,叶纤红的安全可以放心。 京城是皇城,大家的眼睛都非常亮,一个女孩子身边有武警战士陪着,肯定不是普通人。 这样碰到麻烦的机率也就小得多了。 “算了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不给大家找麻烦了。“不过是呆半天时间,就算坐牢,也很快过去的。” “你呀!”戴老无奈地笑道。“别人想住这里都没资格,偏偏你说这里是坐牢。” 见叶纤红没打算出去,戴老也没勉强她,让勤务兵拿出棋盘,两人准备下棋。 叶纤红在一边看了一会,感觉无聊,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拿出大哥大,给胡向阳打电话。 “在干嘛?”接通电话后,叶纤红问道。 “在大姑家里。”胡向阳回答。“刚刚和大姑夫在书房里聊了会,也说起了你。” “哦。”叶纤红也没在意。“没出去见朋友?” “玩得好的都在虞城了,京城没剩几个朋友了。”胡向阳就笑。“你呢,也没有出去逛一逛?” “没有,被软禁在房间里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得等明天拜了佛,取了真经,才允许我们随便行动呢?” “又瞎说。”胡向阳咕哝了一句。“刚才我大姑夫知道你去卫家祝寿,可羡慕得不得了,偏偏你说得这么痛苦,不知道有你少人愿意代你去吃这个苦呢?” “唉,那是你们男人都想钻营。”叶纤红冷笑道。“我一个女人,又不想升官,有必要委屈自己吗?” 说完这句话,又觉得自己矫情,内心里其实还不是一样以认识卫老爷子为荣? 第五章卫老爷子生日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叶纤红和戴老走出四合院,往卫家祝寿的院子走去。 这段路大约有二公里,她们走了二十分钟,就看到了一栋外面挂着红灯笼的四合院。 走到门口,看到有熟人站在那里,迎接过来祝寿的宾客。 “戴叔,叶小姐,你们一路辛苦,里面请。”卫振国看到两人过来,上前一步扶住戴老的胳膊,嘴里亲热地叫道。 “不敢当,今天你也辛苦了。”戴老笑眯眯地应了,又朝旁边的卫家子弟点了点头,在一个年轻人的引领下,和叶纤红一起往里走。 穿过一重院子,前面又是一道门,有人候在那里,看到两人,又有人过来引两人往里走。 叶纤红这才真正见识了大家族的门槛,普通人想进门,还真不容易呢? 朝里走了十多米,又看到一道门,然后看到里面有一个宽大的院子,耳边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这才明白到了目的地。 叶纤红朝四周扫了一眼,见里面靠东首的地方搭了个戏台,台下放了五六排七八十把椅子。 这时候看戏的宾客并不多,倒是发现卫老爷子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似乎正看得入神。 “老爷子喜欢看戏?”叶纤红悄声问。 “是啊!”戴老回答道。“老邻居退休后,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看戏听戏,每个他过生日,晚辈就会邀请名角过来唱一场,给他助助兴。” “哦。”叶纤红应该了声,心里有点难以理解。“这边既然这么宽敞,能搭戏台唱戏,那经常请一些戏班子过来演就是了,卫家还出不起这些钱?” “你以为老领导是沉湎于享乐的人吗?”戴老瞪了她一眼。“他平时可没住在这边,生活也过得很简朴,只有生日这天,不想冷了晚辈的孝心,才会过来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原来如此。”叶纤红点点头。 心里暗说,这还差不多。 如果卫老爷子天天住在这样的地方,那生活真的够腐败的,这跟她了解的卫家完全不同。 如果一年到头,只有今天他才难得这样放松一下,那倒是可以理解的。 两人边走边悄声说话,院子已有人发现他们了。 “叶小姐来了。”卫谨朴眼尖,看到叶纤红和戴老进来,到爷爷耳边小心说了一句。 老爷子一听,顾不得看戏,站起来望这边望过来。 “奉焱和小红来了,快过来坐。”人还没到,老爷子已笑着叫起来。又拍拍身边两张空椅子,“我可是等你们好久了。” 叶纤红扶着爷爷走过去,帮他拉了拉椅子上的坐垫,让他在椅子上坐下来。 椅子是那种古式的带扶手的靠背椅子,虞城那边叫太师椅,扶手是圆弧型的,背后有一块靠板,上面雕了古朴精美的花纹,看起来非常豪华精美。 叶纤红双手在扶手上摸了摸,突然有些怕敢坐下去。 这椅子的颜色有些旧了,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不用手掂,也感觉得到它的份量,她怀疑这是红木或者鸡翅木做的,而且很可能是明清的老东西。 “怎么不坐?”卫老爷子见她站在椅子边不动,慈祥地笑着问。 “这椅子应该是老东西吧?我真怕它被我坐坏了。”叶纤红摸了一下边上的花纹,小心翼翼地说道。 重生前,一张仿制的鸡翅木太师椅,就要几千块钱,红木的更贵了,没有低于一万块的。 这几张如果真的是明清时的老东西,那价格她都不敢开口了。 “没事,坐坏了不要你赔。”卫老爷子当叶纤红在开玩笑,笑咪咪地加了一句。 这椅子当然是老东西,只不过在老爷子眼里,它就是一把椅子,他才不会关注它的价格。 椅子嘛,就是给人坐的。 叶纤红见他这样说,只好把坐垫拉好,小心地坐了下来。 旁边有个五十多岁穿中山装男子,原本在看戏,听到两人的对话,好奇地望过来。 卫老爷子是什么人?什么时候见过他跟一个小姑娘这么客气,别说是他,所以看到的人都非常好奇。 “卫爷爷,你气色这么好,看来我都不用说那些场面话了。”叶纤红注意地望了老爷子一眼,见他脸色红润,原本全白了的头发,似乎有一些变黑了,感觉年纪了十来岁。 看来上次带来的葡萄酒,他一直在喝,所以身体调养得非常好。 “这可不行,该说的还是得说。”卫老爷子呵呵笑道。 “那我祝卫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长命百岁。”叶纤红站起来对着他拱了拱手。 以老爷子的身份,她就算跪下来磕头祝寿,也不为过。 毕竟外面不知有多少人想要这个机会,也得不到。 “谢谢。”卫老爷子收敛了笑容,神色郑重地道了声谢。 自己能有现在这样的健康状态,全靠面前的女孩子,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和轻忽。 想到这里,他突然站起来,朝旁边那个穿中山装的男子抬了抬手。“小樾,你过来一下,我给你介绍个小朋友?” 那个方脸的中山装男子一听,连忙走过来。 “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名字叫叶纤红,是奉焱的干孙女,老家在虞城,现在在余杭那边也有生意,有机会你一定要代我多照顾照顾。”老爷子认真介绍道。 中山装男子一惊,他被老爷子说话的语气吓到了。 这个世界上,值得老爷子这样郑重其事介绍的晚辈,绝不会超过一只手的数。 特别是他居然说出了这种没原则的话。 以老爷子的身份地位,什么时候这么偏袒过一个晚辈?就算是自己的亲孙子亲孙女,他也不会开这个口。 也就是说,在老爷子的心目中,这个女孩子比自己的嫡亲孙子还重要。 这就奇怪了,她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是最上面那位的亲戚? “卫叔,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叶的。”心里尽管有疑惑,嘴里却答应下来。 被老爷子之样嘱托,说到底也是一种认同,普通人还没这个资格呢? “那我就放心了。”老爷子说完,又转向叶纤红。“小红,这位是林樾,是你们江浙省新来的省长,你叫他林伯伯就行了。以后在余杭遇到什么困难,找他就行了。” 叶纤红一听,吓得惊跳起来,江浙省省长?林伯伯? 张了张口,没有勇气叫出一声林伯伯。 “怎么啦?小红你的胆子变小了?”卫老爷子呵呵笑起来。“上次看到振华,也没见你这么紧张?怎么见了林樾,反而不敢叫人了?” “卫伯伯是你的儿子,我连你都不怕,怕他做什么?”叶纤红这时候反应过来,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林省长我从来没见过,又是我们江浙省的父母官,怕他不是很正常?”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卫伯伯还是江浙省的省长,后来据说升了一步,调去南边某省担任一把手。 这个林伯伯过来接他的班,没想到他们的关系这么好。 “你林伯伯也不是外人。”卫老爷子解释道。“他的父亲跟我一起打过鬼子,我们两家关系好着呢!他跟振华年纪差不多,就像是我儿子一样,你也不用当他外人。” “哦。”叶纤红一听,感觉自己不能再找借口了,于是老老实实地叫了一声。“林伯伯好。” 心里年纪明明这么大了,还要装嫩叫伯伯,叶纤红心里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好。”林樾伸手过来,跟她握了握,脸上的神情要多亲切有多亲切。“要你叫一声伯伯,也不容易啊!” 戴老和卫老爷子都笑了起来。 几人重新坐下来,继续听台上唱戏。 戴老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为她高兴,以后有林樾做她的靠山,就不怕范有学找她的麻烦了。 前段时间因为自己的原因,连累到她,他还是非常内疚。 也一直在考虑如何补救,从今天的情况看来,自己以后可以少操点心了。 叶纤却想起老爷子刚才的介绍,没想到自己在余杭经商的事,他也一清二楚,看来他们一家,一直在暗中关注自己的事。 也不知道自己跟范家的恩怨,他是不是同样清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搭了火炉,大家尽管坐在露天里,可是却不觉得冷。 因为叶纤红和戴老来得早,原先里面空荡荡的没几个客人。 从九点半开始,外面开始不停有客人进来,每位来宾进院后,都会先来到卫老爷子面前说些祝福的话,然后在卫家人的安排下,在椅子上坐下来。 不过他们都坐在他后面的椅子上,跟他们坐同一排的,一个都没有。 叶纤红这才知道自己能坐这里,是卫老爷子特意安排的。 看林省长虽然坐在同一排,不过位置离老爷子有些远,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卫老爷子的身边可不是谁都能坐的。 因此,每当有人向老爷子祝寿时,都会装作无意地望叶纤红一眼,似乎在猜测她的身份。 叶纤红被他们看得有些不自在,可是又知道这是难得的狐假虎威机会,所以依然坚持着。 她相信经过今天,自己的身份就会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这些人就算明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乡村女孩子,也会有了顾忌。 第六章碰见熟人 每次等客人坐好,戴老都会小声地向叶纤红介绍刚才那人的身份,某些他也不清楚的除外。 卫老爷子却再也没有随便介绍她的身份,似乎就是要让大家去猜测。 十点多的时候,里面的椅子已坐了一半,叶纤红强忍着被人当大熊猫不适,把注意力放到前面的戏台上。 下一刻,戴老的介绍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高家?那不是高敏瑜那个家族吗?怎么跟卫家也有关系? 如果胡向阳猜测得没错,自己的亲生父亲很可能也是高家人? 叶纤红感觉自己的心,呯呯地跳得有些厉害,她想装作不在意,可是头已不知不觉转过去,朝高家人那边望过去。 对方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汉子,穿着这时候机关人员最喜欢的改良中山装,头发梳成三七分,看起来很斯文,戴着一付近视眼镜,不笑时有些严肃,外表有点像高中里的数学老师。 不管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还是叔叔伯伯,叶纤红感觉自己都无法跟他亲近起来。 这种感觉让她非常别扭,于是很想找个地方单独呆一会,避开所有人的眼光,把这种不舒服压下去。 她回转头,双手用力按在扶手上,因为太过用力,关节都显得有些发白。 叶纤红深深吸了一口气,再重重呼出来,握拳在自己额头敲了几下。 “怎么了?小红。”戴老见她情绪不对,小声地问了一句。“是不是闷坏了?” 在戴老的眼里,小红就算再能干,毕竟还是十九岁的孩子。 何况她面相长得比同龄人小,当她皱起眉头的时候,更加像个装满心事的小女孩。 “没事。”叶纤红强笑了一下。“可能是昨晚没睡好,所以脑袋有些涨。” 这时候就算再有烦恼,也不能失礼,否则就是给老爷子和戴老丢脸了。 “再坚持一会,马上就吃午饭了。”戴老轻声提醒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放心吧,爷爷,我没事。” 经过这样一打岔,刚才的情绪奇迹般的退下去了,叶纤红松了一口气,再次把注意力移到舞台上。 终于到了十一点,戏结束了。 卫家的老大卫振华过来请父亲和宾客去旁边屋里用餐,大家慢慢站起来,等前面的人走后,再跟着走进去。 “小红,肚子饿了吧?我们进屋吃饭。”卫老爷子主动跟叶纤红打了声招呼。 “好。”叶纤红应了声,伸手想去扶他。 没想到老爷子虽然坐了几个小时,精神依然非常好,看不出一丝疲态。 叶纤红暗里笑了笑,老人年纪大了都一个模样,不肯服老。 视线突然落在前面那个高姓的中年男子身上,以及他旁边的高敏瑜。 “她什么时候来的?自己怎么都没看到?”叶纤红有些惊讶。 比她更惊讶的是高敏瑜,当她一眼看到叶纤红的时候,就像见了鬼似的,眼睛瞪得老大。 她一直以为叶纤红是个乡巴佬,胡向阳喜欢她而不喜欢自己,是眼睛瞎了。 这时候发现她坐在老爷子的身子,哪里还敢有优越感? 难道她的身份比自己更高,所以胡向阳才放弃了自己,转而喜欢上了她? 也难怪她要这样想,每个女孩子都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别人,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个借口。 自己输给叶纤红,是因为输给了她的身份。 “怎么了?”旁边的高姓中年男子拍了拍她的肩,问道。 “没事。”高敏瑜面无表情地说道。“看到了一个熟人。” “哦。”高姓男子应了声,又提醒道。“那你等一下去跟他聊聊,今天能来这里的都不是普通人,别错过机会了。” “还是不去了。”高敏瑜哪里肯去,拒绝道。“我跟她不是很熟。” “你这孩子。”高姓男子还想再劝,见她油盐不进的模样,只好无奈说道。“那随便你。” 叶纤红跟在戴老身边一起进了屋,只见里面长廊似的房间里,摆了七八张圆桌,一张铺了大红桌布的圆桌摆在厅的正中间,后面的墙上挂了一个巨大的寿字。 圆桌后面,还有一块空地,靠墙摆了一把太师椅,老爷子走过去,在椅子上坐下来。 那些晚辈看到了,一个人走过去给老爷子磕头,嘴里说着讨喜的话,然后站起来立在一边。 叶纤红注意地看了看,姐夫卫谨言没有在,看来这边全是老爷子嫡亲的后代。 那边拜寿仪式结束,老爷子站起来,到前面的圆桌的主位上坐了下来,招呼大家入席。 这样的场合,怎么做可是有讲究的,大家都自觉地听从卫家人的安排,坐到自己应该坐的位置上。 “小红,你来我旁边。”老爷子谁也没叫,只是向叶张红招了招手。 “卫爷爷,今天有这么多领导在,我还是别坐这里了。”叶纤红走近时摆手道。“让爷爷和林伯伯、卫伯伯他们陪你吧。” 今天已被人围观半天了,她希望吃饭的时候能安生点。 可惜姐夫没有来,否则跟他坐一桌就行了。 “那怎么可能?。”老爷子摇摇头。“我左边这个位置就是给你留的,其它人谁坐都不行。” 在他眼里,世上没有谁比叶纤红更重要,这关系到卫家的未来和希望。 就算最高领导人来了,他也会安排人家坐在自己的右边。 “那——好吧。”叶纤红见他态度这么坚决,只好乖乖地坐下来。 戴老依然坐在她的左边,这样一来,她就被两位老人拱在中间。 “对了,小红。”卫老爷子见她坐了下来,脸上才露出笑容,转头神秘地问道。“听说你在家搞大棚蔬菜,说是冬天也可以种夏天的菜?不知道能不能种葡萄?” 上次她送来的葡萄酒,经过一个月不间断地喝,马上就见底了。 他担心喝完之后,身体又会慢慢地变差,所以希望叶纤红现在也能种出些葡萄来,那自己就不用担心没葡萄酒喝了。 “种果树还没试过,应该不行吧!”叶纤红也小声地回答。“不过我家里还酿了些枇杷酒,如果卫爷爷葡萄酒喝完了,我下次再让人送一些枇杷酒给你。”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老爷子一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只是辛苦你了。” “没事。”叶纤红回答道。“这些活干惯了,不麻烦的。” “那就好。”卫老爷子听她这样说,心里更放心了。 就怕叶纤红说这个酒特别难酿,她手里也只有一点点了,那样一来,自己就没脸继续向她要她亲手酿的酒了。 “放心吧,卫爷爷,我答应过让你长命百命的,你以为我是说着玩的啊!”叶纤红给他吃了颗安心丸。“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不会断了供应给你的酒。” “好,好。”听她说得这么肯定,老爷子笑着眉毛都抖了起来。 老人年纪大了,不能喝酒,而他年轻时喜欢有些好酒,这些年为了健康,不得不滴酒不沾,还真遭了不少罪。 而叶纤红送来的酒,虽然酒味淡了些,好歹让他解了馋。 渐渐地,他已喜欢上了那种味道独特的果酒。如果哪天喝不到了,他还真的会觉得痛苦。 更不用说它还关系到自己的健康。 “小红,你不能只记得卫爷爷,反而把我给忘了吧?”戴老家里的酒也喝光了,这时候忍不住顺着老领导的语气,厚着脸皮向干孙女要酒喝。 “没问题。”叶纤红笑了笑。“今年秋天酿的酒比较多,供应你们两人没问题了。” 三人说话声音比较轻,又说得比较含糊,旁边的人都没有明白他们在聊什么。 唯一清楚的是,两个老人像老小孩子一样,跟女孩子聊得特别热乎,倒有点别像普通人家的老人,面对自己最爱的孙女,什么面子都不要了,只想哄她开心。 只有陪在林樾身边的卫振华,知道老父亲在跟叶纤红聊什么,从他们的神情来看,目的似乎达到了,于是他的脸上也轻松下来。 叶纤红送来的东西有多珍贵,外人根本无法知道,就连国内最先进的设备,也无法计算出里面的成份。 如果不是看着老父亲身体一天比一天恢复得好,他也无法相信世界上有如何神奇的东西。 那瓶珍贵的葡萄酒,被父亲珍藏在书房,除了父子俩,其它人谁也没告诉。 倒不是怕他们偷喝,实在是担心人多嘴杂,把这件事泄露出去。 那样不但害了父亲,也会连累到叶纤红。 “这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路?你们怎么把她藏得这么好?”林樾脸上看不出情绪,嘴里却不客气地对卫振华说道。 两人一个省长,一个书记,在外人面前自然不动如山,私下里却像兄弟一样,也会斗嘴几句。 林樾实在猜不透这个小姑娘的来历,只好老老实实地问道。 “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卫振华回答道。见林樾脸上讥诮的神情,知道他完全不信。于是又加了一句。“叶家是中医世家,她祖上解放前在余杭开过医馆,替老爷子治过病。” “哦。”听到这里,林樾的脸色才变了。 卫振华说得轻描淡写,他心里却可以肯定这件事不简单。 想到上次卫伯伯生命垂危,每个人都以为这次拖不过去了。没想到居然熬过去了,现在还比病前更健康,难道是叶家调理好的。 如果是这样,那叶家的医术就通神了,难怪卫家会这样重视这个小姑娘。 第七章胡向阳的亲戚 这顿饭并没有像叶纤红以为的那样,呈上各种山珍海味请大家吃喝,反而像普通人家办酒席一样,上了十几碗菜。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做菜的肯定是大厨,这些菜不但摆盘漂亮,口味也鲜美至极。 叶纤红除了偶尔给两位老人夹些菜,她自己吃得也很过瘾。 等到菜上得差不多,旁边各桌的客人已很少坐在原位上了,大多端了酒杯,往其它桌的熟人敬酒去了。 他们这一桌自然也不可能清静。 卫老爷子那边还好一些,毕竟不是谁都有资格过来敬酒的。但卫振华和林樾那边,人就多了。 叶纤红抬头朝前面望去,只见高敏瑜坐在靠近门口的圆桌上,一个人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原先坐在他隔壁的中年人,此时不知道去哪张桌敬酒去了。 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看来高家在京城的地位真的不怎么样? 又想到胡向阳家没有人过来,肖东胜的父亲也没有资格过来祝寿,又觉得高家还不错,至少卫家给他们留了个位置。 像叶纤红、高敏瑜这样的年轻男女,其实来了好几个,只是大家素不相识,这种场合又不适合乱跑,所以也没有人去认识同龄人的心情。 “小红,如果你碰到麻烦,一定要跟林伯伯说,千万别一个人逞强,知道吗?”卫老爷子今天心情高兴,喝了一小杯烫过的黄酒,现在脸微微有点红,说话也有些啰嗦。 他突然想起小红刚才说的那句话: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不会断了供应给你的酒。 这句话是前面那件话的前提条件,自己想要喝到小红送来的酒,想要长命百岁,首先得让她健健康康地活着。 是啊!如果有人找她的麻烦,她都不在了,那一切就成空了。 她刚才说出这句话,就说明最近有人在找她的麻烦,所以才会用这样隐晦的方式,告诉自己。 这种情形尽管让他有些恼火,但是也没有办法。 国内并不是他卫家一家独大,他们同样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想更好地保护叶纤红,所以卫家绝不能轻易插手她的事,免得引起对手的注意。 而林樾就在江浙省,所以让她向他求助,由他出面解决,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知道了,卫爷爷。”叶纤红点点头,一付感激地模样。 对她来说,江绪洋也好,范家也好,都不是轻易能对付的人。 只有找到他们的死穴,能一棍子直接找死的证据,她或许会借林省长的手,拔去这颗眼中刺。 否则最好选择退让,不正面硬拼,以退为进,等待时机。 吃过午饭,客人陆续告辞,卫振华兄弟几个代表老爷子,送客人离开。 “小红,你是准备马上回去,还是和向阳呆几天再走。”戴老也准备向老领导告别,嘴里随口问道。 “我跟他见面再说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难得来京城一趟,我还得买些特产回去,顺便去一趟天安门,拍些照片带给家人看。” “哦。”戴老一听,也没有在意。“那我下午先回去了,你什么时候回来,跟我说一声,我叫他们帮你买机票。” “好。”对于他的关心,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一口应了下来。 这时候屋时的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戴老才开始向卫老爷子辞行。 “怎么不多住几天?”老爷子挽留道。 在他的心里,除了林家等有限几个家族,这个手下也算是自己最信任的人了。 现在因为叶纤红的关系,对他自然更倚重了。 “还是算了。”戴老笑了笑,直言不讳地回答。“年纪大了,还是自己家里住得习惯。” 身体经过小红调理,尽管出一趟门还吃得消,可是说到底,还是在家里舒服。 “你呀!”卫老爷子被他无赖式的回答逗笑了。“有了小红这个孙女后,性子也变了许多,现在还学会跟我开玩笑了。” 以前给自己当秘书时,做事特别一板一眼。别的秘书都能说会道,偏他除了正事,其它时候一声不响。 很多人都劝自己换个秘书,他一直没有同意,觉得这个木讷手下的外表里,有着一颗远比其它人更稳重智慧的心。 后来他也没有让自己失望,调到地方后,一步一个脚印,居然坐上省组织部副部长的高位。 “那是当然。”戴老笑得有些得意。 又寒暄了几句,两人跟卫家人说了再见,一起出门去昨晚住宿的四合院拿行李。 叶纤红整理好东西,看到戴老已和随行司机坐上卫家安排的车子,往机场而去。 见另有司机要送自己,她摇摇手,拒绝了他的好意,打电话给胡向阳,叫他过来接自己。 没过一会儿,胡向阳的车就到了,她上了车。 “我们去哪里?”叶纤红问道。 跟他的关系已定了下来,其实去哪里都不是问题了,不过最好问问清楚,免得尴尬。 “去我大姑家吧。”胡向阳转头笑道。“我大姑夫一直想见见你,并向你当面道谢。” 这倒不是他骗人,刚才他就在大姑家,接电话时大姑夫听到了,就叫他一定要把叶纤红接过来。 “客气什么?”叶纤红有些不乐意。 她蛮怕一家人谢来谢去的,这是没把自己当成自家人,那样的话,就会感觉不自在。 “我大姑和大姑夫一直觉得表哥能升得这么快,是你的功劳,所以不当面谢一下,心里不安。”胡向阳笑着解释道,怕叶纤红心里不安,一只手伸过来,握了握她的手。 “小心开车。”叶纤红拍开他的手。“他想谢就谢吧,反正我也不在乎。” 到了肖家,看到他们家也是一栋四合院,只不过只有一进一出,比卫家的院子小多了。 听到门口有车子响,里面的人迎了出来。 “大姑,大姑夫,你们这是干什么?”见两人亲自出来迎接,胡向阳都有些无法接受。 “我们是来看小红的,你别自作多情。”大姑性子有些泼辣,瞪了侄子一眼,说道。又转向叶纤红,“你就是小红啊!比向阳形容得还漂亮,快进屋。” 说完,就来牵叶纤红的手,像是认识了很久的亲人似的。 叶纤红任她握着自己的手,一起往里面走,又望了一眼微笑着站在一边的大姑夫,心里感觉很温暖。 跟大姑虽然第一次见面,可是她爽快的性格,非常合她的胃口,仿佛自己这次过来,就是回家,家人出来迎接自己一样,一切那么自然,没有丝毫陌生和疏离。 胡向阳在一边看叶纤红的神情,心里也一下子安心。 叶纤红虽然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但是她也有自己的小脾气,碰到不喜欢的人,也会不给面子。 进了屋,里面的院子面积不小,种了不少花草和树森,收拾得非常干净利落。 院子里有一颗枣子树和柿子树,枣子树上结满了红色的枣子,柿子树上也结了不少果子,只不过还是青的,估计要过段日子才会发黄发红。 “哎哟。”进了屋,叶纤红突然惊叫一声。 这时候她才想起,这次过来太匆忙,居然什么都没带,空着手就来了。 “怎么了?”大姑惊讶地问。 “我居然什么都没买,空手就来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 “买什么?”大姑笑着叫了一声。“家里又不缺东西,你来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那怎么一样?”叶纤红白了胡向阳一眼,怪他没提醒自己。“再怎么说,也不能失礼啊!” “没事。”胡向阳被叶纤红一瞪,顿时有些心虚。“等一下我们去逛街,再买回来补上好了。” “随便你们了。”大姑望了两人一眼,笑着回答道。 坐下后,二姑泡茶端出来,几人一起坐在沙发上。 “小红啊!看你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怎么会这么能干的呢?”大姑问得很直接。“第一次听老大提起你,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你一次又一次地帮了他,要不,他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大姑,你客气了。”叶纤红怎么会承认是自己的功劳。“那是肖市长能干,把事情解决了。我们只是在旁边稍稍协助一下而已。” “你以为我不知道自己儿子的本事啊!”大姑不客气地数落。“如果他真的这么能干,也不会那时还是个副处,你看向阳他堂哥,才大了几岁,都已是副厅了。” “话不能这样说,有的人起步早,后劲却不足,有的人起步晚,后面发展得好。”叶纤红依然跟她客气。“我看肖市长是有能力的,说不定他往后比大姑夫更能干呢!” “那就托你的福了。”大姑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拍了一下大腿,站起来匆匆回房间去了,不一会儿,拿着一只首饰盒子出来,递给叶纤红。 “小红,这是大姑给你的见面礼。”见叶纤红没有接,随手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只碧绿的镯子,就要给叶纤红戴上。 “大姑,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叶纤红缩回手,想拒绝。 “长辈给的东西,怎么能说不要呢?”大姑手脚麻利地抓住叶纤红的手,稍一用力,就帮她戴上了,又笑道。“你的手长得纤细,戴上特别好看。” “这个——”叶纤红是识货的,这种祖上传下的老东西,价值可不菲,最少都要几万了。 等到二十年后,它都值几百万了。 “你别忘了,你还救过焕彦的命呢?”大姑又说了一句。 “好吧,谢谢大姑。”叶纤红发现推脱不得,只好道了谢。 第八章意外事件 又喝了一杯茶,跟大姑夫聊了聊虞城以及余杭的事,胡向阳却闲不住了,拉着叶纤红要跟她上街。 两人于是一起出门,先去天安门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一起去采购京城的特产。 这时候普通老百姓很少有机会出省,更不用说来京城了,叶纤红有机会来一趟,自然不能空着手回去。 两人来到王府井最热闹的街上,买了大量的特色美食,准备带回去给家人和朋友分分。 叶纤红其实并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味道,如果想吃,还不如自己做来吃呢? 可是架不住很多人听过这些东西的名字,却连见都没见过的渴望。 很快两人的手里都提满了东西,想逛街也不方便了,于是拿回车上,等一会继续去买一些。 这一次两人总共花了上千块,汽车后备箱全部塞得满满的,才收了手。 “还想去哪里?”胡向阳问道。 “怎么问我?你是本地人,应该当好向导才对。”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那我们先去天空门吧,趁现在还早,拍照片效果不错。”胡向阳回答道。 叶纤红就忍不住好笑,这个地方是自己提出来的,他却搞得像是自己想出来似的。“嗳,你到底是不是京城人啊?怎么一个好玩的地方都想不出来?” “怎么会想不出来?”胡向阳不服气。“我不是怕你太辛苦,所以没有说其它景点吗?” “我不累,你说吧!”叶纤红挤兑他。 “行,那我们去故宫玩。”胡向阳想了想,说道。 “好。”叶纤红一口应道。 忽然想到故宫是以前皇帝住的地方,不知道有没有宝贝。 自己空间可以一株会寻宝的世界之树,万一它看上了故宫某样东西,把它的灵气吸收了怎么办? 那时剩下一堆飞灰,那乱子就大了。 不过叶纤红终究架不住好奇,两人一起去了。 刚一进故宫的大门,叶纤红就感觉空间一振,然后看到空间里世界之树剧烈摇晃起来。 不会吧?才刚进门而已,它就这么激动,难道这里面的造房子的材料里,就有能被世界之树吸引的东西? 强忍着好强,两人进了最前面的宫殿。 今天天气晴朗,所以来游玩的游客不少,两人混在其它人里面,万一空间有什么异动,倒可以有效掩饰。 来到一张老式的雕花木床前,叶纤红探头去看床前档板的花纹,可惜这些东西只能看不能碰。 又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只铜制的仙鹤香熏,世界之树又剧烈动了起来。 叶纤红悄悄放出精神力,想感知一下宝贝到底在哪里,看自己能不能做手脚。 只见仙鹤的身体里面,似乎藏着一段黑乎乎的东西,难道它就是宝贝。 这就为难了,叶纤红头痛地想。 可是世界之树摇晃得非常急,像一个小孩子看到喜欢吃的东西,大人却不给买,于是闹脾气的模样。 怎么办?叶纤红犹豫道。 然后想到一个办法,于是故意装作踉跄了一下,身子朝前冲,整个人扑在拦着的绳子上,手却轻轻伸出,按在那只仙鹤身上。 只觉得世界之树已与仙鹤取得了联系,里面黑乎乎的东西化成一阵烟,吸进空间里,被叶纤红的身子遮住,别人谁也看不见。 “小红,怎么啦?”胡向阳见小红趴在那根绳子上一动不动,担心地问。 双手同时搭上叶纤红的身子,想把她扶起来。 叶纤红哪里敢动,空间里的世界之树正兴奋着,如果停止,还不造反,所以身子一使劲,像是钉在那里,胡向阳根本动不了分毫。 想了想,开口道,“我脚好像有点扭了,你别动,让我缓缓。” 心里希望他在一边稍等片刻,给自己时间吸收仙鹤体内特殊的灵气。 胡向阳却紧张了,双手过来抱住叶纤红的身子,担心她因为脚动会摔倒。 叶纤红被他靠得这么紧,怕秘密被他发现,心里一紧张,居然发现有一部分灵气顺着自己的身体,进入胡向阳的身体。 胡向阳只感觉自己像是被叶纤红电了一下,全身又麻又舒爽,双手一抖,又站直身子,又紧张又惊讶地望着叶纤红。 “小红你——”他双手指着叶纤红,一时说不出话来。 叶纤红装死没有理他,又过了十多秒,发现仙鹤里再也没有灵气被吸收,才身子一动,站了起来。 “怎么了?”她扭了扭脚,装作在确认脚有没有扭到,“好像没事,可能刚才脚抽筋了,所以一时动不了。” “哦。”胡向阳一听,担心地搂住她的腰,“没事就好。” 被叶纤红一打岔,刚才心里的疑问,也烟消云散了。 见他如此,叶纤红正中下怀,两人装模作样地在里面又转了转,于是出了门。 “你的脚要不要紧?还能继续去别的殿逛吗?”胡向阳问道。 “算了,不逛了,都是以前的老房子,没意思。”叶纤红感应了一下空间的世界之树,见它没动静,就息了心思。 “行,那我们回去吧。”胡向阳对这种古建筑兴趣也不大,于是两人一起往回走。 回到车上,胡向阳活动了一下身子,感觉自己精力特别充沛,忍不住又想起了刚才扶叶纤红时,被他电了一下的感觉。 脑中就有些胡思乱想,难道小红有特异功能,会电人? 又觉得不可能,人怎么会有电?肯定是自己傻了。 可是又忍不住好奇,装作很随意的样子伸手来搂叶纤红,手按在她的背上,却没有任何变化。 果然是自己疑神疑鬼了,胡向阳暗想。 叶纤红却不知道他转了这么多念头,见他傻傻地望着自己,忍不住笑了。 她就是喜欢胡向阳这一点,对自己的感情简单却痴情,于是转头对他笑了笑。 两人身处狭窄的空间内,车窗外面此时没有人,胡向阳被叶纤红笑得有些神魂颠倒,忍不住身子侧过来,抱住她的头就亲了下去。 一时间,车里气温似乎升高了几度。 热吻片刻后,两人总归没有勇气在这里车震,于是又面红耳赤地分开身子。 叶纤红鼻端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臭味,这才发现胡向阳身上似乎有黑乎乎的粘液排出来,猛地想起刚才的情形,心里更确定了。 果然有灵气进入胡向阳身体了,刚才亲热时,新陈代谢加快,居然让他的身体排毒洗髓了。 这样子当然不能回大姑家,叶纤红就多了些烦恼。 胡向阳见叶纤红的神色不对,也闻到了自己身上的气味,忍不住皱了皱眉。 “你拉肚子了?”叶纤红看他苦恼的模样,忍不住调侃道。 自己第一次排毒的时候,当时同一宿舍的朱亚婷也怀疑自己拉肚子了,让她非常困窘。 现在轮到胡向阳出丑了。 “怎么可能?”胡向阳大窘。“可能是昨天没洗澡吧,身体有些脏了。” “你们男人真懒,身子臭了也不洗澡。”叶纤红边说边伸手去揉他的头发,可是他的头上都油油的,吓得她连忙缩回手。 也不知道胡向阳刚才得了多少好处,好在两人只是随便走了走,没有剧烈运动,所以他应该还没有全部吸收。 否则现在的身体表面,估计会有厚厚的一层污垢了。 “我们先回家洗个澡吧,这样去大姑家不方便。”胡向阳被她嫌弃,更加不好意思了,发动车子说道。 叶纤红不置可否地咧了咧嘴,任他带着自己而去。 车子停在一栋旧建筑前,胡向阳停下车子,打开院子的门,拉着叶纤红匆匆往里走。 现在这付样子,如果被熟人看到,那真的糗大了。 屋里没有人,叶纤红没时间仔细察看胡向阳的家,就被他拉进门,走进他的卧室。 “你歇一歇,我先洗澡。”本身就臭美的胡向阳,哪里能忍受自己在女朋友面前一身臭味,进屋后就直接脱下外套,从柜子里拿了内衣内裤,匆匆走进卫生间。 叶纤红也没再逗他,一个人细细打量这间卧室。 一般来说,男孩子的卧室都比较简单,不会弄什么装饰品,免得太女性化。 这个时代比较崇尚英雄和硬汉,高仓健式的男人才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偶像,奶油小生还是一个带贬义的名称。 胡向阳的房间也布置得非常男性化,东面书架上放着一些铁制的玩偶,看起来带着些童趣。朝南靠窗的书桌上,放着一台胶式唱片机,北面是衣柜,一张一米五的宽大木床靠在西边的墙上,床头没有做任何装饰。 就连头顶的吊灯,也是最简单的乳白色圆形吸顶灯。 尽管如此,叶纤红还是很喜欢。 看来两人在某些方面还是很相似的,都喜欢这种带有北欧回归田园风格的简洁设计,能给人以宁静和舒适感。 叶纤红在床上坐了下来,床单是简单的蓝白大格子,跟海魂衫有异曲同功之妙,上面的被套是纯色的磨毛米色面料,手摸上去,非常柔软。 她低下头去闻了闻,家里长时间没有住人,不知道被子床单会不会有股霉味。 还好,被子没有异味,反而带着股晒过太阳后的清爽味道,叶纤红这才注意到屋里也一尘不染,看来家里经常有人过来帮忙打扫处理。 第九章戏精上身 卫生间的门吱地一声推开了,胡向阳赤着脚,披着件浴袍进来了。 “怎么不穿上衣服,不怕感冒吗?”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见他走动时,没有系紧的浴袍里,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和扁平的腹部,顿时明白他的用心了。 胡向阳嘿嘿一笑,身子扑到床上,随手扯过被子,盖住大半个身子,双眼睁得大大地,来回往叶纤红身上瞧。 “干嘛?”叶纤红被他盯得有些汗毛直竖,伸手就朝他的背上拍去。 “我还想问你呢?”胡向阳伸手抓住了叶纤红的手,微一用力,坐在床上的叶纤红身子一扑,压在了他的身上。 还没等叶纤红反应过来,他已抱住叶纤红的头,吻了下来。 叶纤红闻着他身上干净的男性气息,身子软下去,也回吻起来。 不知不觉中,身上的衣服已一件件离体,两人已拥入被中,激烈地运动起来。 一直过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才长长呼出一口气,全身酥软地躺下来。 “小红,你是不是修炼了什么法术,所以才会变得这么厉害。”胡向阳仰靠在床头,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气问道。 今天发生的事太奇怪了,他刚才在洗澡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总觉得叶纤红身上,似乎有什么秘密。 “别瞎说,你当我是白娘子呢?”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娇嗔地说道。 心里其实有句话想说,你也很厉害啊,至少现在我连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不过这话如果说出口,感觉自己的人设就会崩了,毕竟叶纤红一直是很内敛的,不能说这种不要脸的话。 “如果你像白娘子一样,在虞城没有任何亲人,我当然会相信。”胡向阳侧过身子,用一只胳膊撑住脑袋,认真地回答道。“不过你爸妈都在,所以不可能是妖怪变的——” 对一个唯物主义者来说,要他相信世界有鬼神存在,其实非常不容易。 胡向阳也是半信半疑,才会这样问道。 “你还真信啊!”叶纤红这时候身体软绵绵的,手指都懒得动弹,脑子却特别清醒,知道今天的事让他起怀疑了。“世界上哪里来的鬼神啊!” 怎么打消他的疑问,还真是个问题。 照理讲,两人关系到这一步了,坦白也没关系。 不过叶纤红总觉得时机还未到,所以决定先瞒一瞒再说。 “以前我自然不信,现在却是不得不信了。”胡向阳头凑过来,在叶纤红耳边脸颊边来回亲着,“就是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神仙姐姐,我胡向阳何德何能,能获得你的青睐——” 噗哧一声,叶纤红被他肉麻的话刺激到了,忍不住笑起来,这胡向阳,最近看了什么古装片啊,说出这种文绉绉的话。 “小红——”胡向阳不高兴了。 自己已经都这样说了,为什么小红没有一点被感动的样子。 “好吧,我告诉你就是。”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什么都不说也不行,于是打算告诉他一些小秘密。 身子动了动,半个身子靠起来,想在脑后垫个枕头,胡向阳已狗腿地递了过来。 “你说——”等叶纤红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床上后,他才小心翼翼地把头凑过来,紧张地问道。 “你应该知道,我们叶家是中医世家。”叶纤红带着些骄傲的语气说道。“而叶家祖上传下来一本修炼的功法,我就是无意修炼出了一些真气,才有了这样的能力——” 这话半真半假,对于现在还流行金庸的武侠小说的时代,又是全民练气功的年代,这话说出来之后,大多数人还是会信服的。 “真的?那我能练出来吗?”胡向阳咽了一口唾沫,激动地问道。 这个时代谁没有英雄梦?他自然也不例外。 “那我要问问我外公。”叶纤红故作郑重地回答。 “行,你问了再告诉我。”说完后又诞着脸凑上来。“我也算是叶家的女婿了吧,肯定不算外人。” “这话我说了不算,得外公说行才行。”叶纤红岂会轻易让他得逞,免得他到时三分热度后,又失去信心。 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才会越珍惜,这是人的天性,叶纤红非常清楚。 “好。”胡向阳不敢再纠缠,笑着应下来。 下一刻,又问道:“你下午是不是度了些真气给我,让我伐毛洗髓,成了高手?” 被叶纤红电了一下的感觉依然清晰,既然小红练了那么厉害的功法,那就一切解释得通了。 所有武侠小说不是这样写吗?当武林高手打通身上的穴道后,就会把身上的毒素排出来,当时自己一身臭味,肯定是排毒洗髓了。 特别是刚才两人运动时,他感觉全身有使不完的劲,事后结束,又没有疲惫的感觉,自己的身体肯定比以前好多了。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当时脚扭了一下,我正用真气修复脚上的伤呢?你伸手过来碰我,于是真气进了你的身体——” 这话半真半假,如果碰到前世看多了网络小说的年轻人,肯定不会相信。 这个时代的人,见识阅历少,倒还可以蒙一下。 “难怪。”胡向阳一听,激动起来。“那么说来,上次我脚受伤,也是你用真气暗中帮我治好的——” 那种情况,想两三天就恢复,根本就不可能。 他事后也怀疑过,只不过没有怀疑小红。 “是啊!”这个必须承认,否则无法解释。 “女侠,感谢你救命之恩。”胡向阳兴奋地站起来,双手一抱拳,行了个江湖上的礼。 叶纤红哭得不得,他这是戏精上身了吗? 看他全身光溜溜的,不着寸缕,也不怕难为情。 不过这样看他的身体,确实非常性感,叶纤红感觉身子又有些热了。 特别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此时还带着些水光,看起来非常让人心动。 看了看手表,已四点半了,得马上回去,免得大姑他们担心。 跟胡向阳在一起,这人太不可预知了,谁知道他会搞什么花样。 叶纤红从床上坐起来,拿起衣服遮住胸部,开始穿衣服,又拿起胡向阳放在床头的衣服,朝他丢过去。 “把衣服穿好,也不怕难为情。”她嘴里骂得凶,心里却爱死了胡向阳这付不要脸的模样。 胡向阳这才注意到自己没穿衣服,嘿嘿一笑,抱着衣服冲进卫生间,去洗身体去了。 起床后,叶纤红等他出来,也进去梳洗了一番,看脸上的红晕退得差不多,才跟他一起出门。 到了大姑家,晚饭已准备好,于是坐下来一起吃晚饭。 大姑是地道的京城人,做的菜味道略重了些,不过叶纤红前世吃过川菜湘菜,对这点点问题不会觉得困难。 吃过晚饭,肖培刚把两人叫到书房,问起叶纤红今天去卫家的情形。 这里面没什么秘密,叶纤红就把过程一一说了。 听说卫老爷子一直让她坐在身边,还亲自介绍了林省长给她认识,肖培刚不得不小红的受欢迎程度。 不过心里也非常高兴,儿子现在就在省委宣传部里,小红有这个关系在,或多或少会帮助到儿子。 自己很早以前就认为小红会是儿子的福星,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不过他现在更关心的是余杭的发展定位问题,这是儿子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上次儿子打电话过来,提起小红对余杭发展的一些想法,他听了非常震惊,第一次对小红的意见不敢下结论了。 很明显,这是一条谁也没有想到过的新思路,搞好了,会成为全国上下人人关注的大举措,说不定还会惊动中央。 如果搞不好,就会成为丑闻,儿子说不定要背相关的责任。 说到底,还是省里领导的魄力问题,看他们能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全心全意推广这条举措。 至少肖培刚相信,如果余杭能把西湖的景点门票全部取消,增加的游客人数,绝对会吓坏人,而余杭也会成为全国的焦点。 “我是觉得在这件事上,肖市长没必要纠结。”叶纤红想了想,说出自己的看法。“他现在只是一个调研人员,提出的所有意见,只是借省领导参考用的。” 言下之意就是,领导用不用,让他们去烦恼好了,用了自己能分一点功劳。不用也没有损失。 同样的,成功了,他也分一点功劳,失败了,他也没多大的损失。 不管是省里也好,地方也好,谁会知道这条意见是宣传部办公室的一个主任提出来了,大家只会记得这是省领导做的决策,所以扛责任的是别人。 “你这话也对。”肖培刚这才知道自己是关心则乱了。 “何况肖市长也没必要过份在意这份功劳,现在到省里了,他不再在是一把手,所以要学会低调,在替领导出谋划策的时候,不要提自己的功劳,只有这样,才能被人记住功劳。”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对,对。”这个道理肖培刚自然明白,忍不住连连点头。 抬头望了胡向阳一眼,暗暗感叹他的命真的好,如果自己儿子也有这样的贤内助,那他的未来,真的不可限量了。 第十章小姑夫家 第二天早上,两人吃了早饭,先回家了一趟,把要带回虞城的东西放在车上。然后准备去小姑家吃顿午饭,下午就回虞城了。 小姑早从姐姐那里知道侄子回来了,侄媳妇也一道过来了,早在家做好了准备。 两人一进门,小姑就亲切地迎上来。 相比直性子的二姑,小姑就温婉柔和多了,拉着叶纤红的手,在沙发上坐下来。 “小红,来小姑家,就当自己家一样,别客气。”小姑笑咪咪地说道。“向阳爸妈一直在外地工作,以前学校放暑假,他要么在我家过,要么在大姐家过,反正我们两家比他自家还熟。” “这确实是真的。”胡向阳老老实实地承认。“以前我还经常和堂妹抢东西吃呢?” “你还好意思说?每次都把冕华惹哭?”小姑不客气地啐了一句。 胡向阳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叶纤红见他吃瘪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 “对了,小姑夫呢?”胡向阳又问。 小红的身世问题,小姑夫是关健,他没想过要不要帮忙揭开,就让小姑自己做决定吧! “他还没下班。”小姑回答道。“听说你们要来,估计会提前回来。” 家里几个长辈,一直把胡向阳当儿子养,对他有特殊的感情。 今天他带女朋友回来,他们做长辈的自然不能缺席。 “哦。”胡向阳应了声,望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马上明白他这一眼的含义,突然有些忐忑了。 等一下小姑夫回来,自己到底要不要问清楚当初发生了什么事? 有些事没有揭开,大家还可以保持现状,等事情搞明白了,想再回到原来的样子,肯定不可能了。 “你们先坐吧,我去给你们做饭。”小姑陪着两人聊了一阵,见时间到十点了,就站起来进厨房。 胡向阳则拉着叶纤红站起来,到外面院子里闲逛。 九十年代的京城,大多数住的是这种老式的院子,小姑家也不例外。 相比大姑家的四合院,小姑家这种只能算是半个院子,因为只有东边和北边两排房子,另两边就是围墙。 院子倒是蛮大的,种了些花草和果树,一角还种了些蔬菜和葱蒜,只不过天气冷,大多冻死了。 “小红,你现在有没有轻功?能不能不用梯子,就唰地一下翻墙出去?”胡向阳望着近两米高的围墙,突然心血来潮地问道。 “傻瓜,你想害死了啊!随便乱问这个?”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不悦地喝道。 “哦。”胡向阳一惊,这才知道这是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平时也不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只是习惯把小姑家当成自己家,所以此时心情放松,说话也随便了点。 叶纤红一提醒,才知道这确实是不能告诉任何人的,马上住了口。 据说那种有特殊能力的人,会被抓起来后解剖研究,万一小红的能力被人知道,那她就不安全了。 “还有,你如果不想害死我,就不许在任何人面前,说起我的事。”叶纤红再次警告道。“除了在我的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我知道了。”胡向阳乖乖地应道。 “这才乖。”叶纤红拍了拍他的肩,用奖励的口吻说道。 “你们在院子里干嘛?不冷吗?”门口有人走进来,嘴里随口教训道。 “还好啦。”胡向阳回答道。又叫了一声:“小姑夫,你下课了?” “嗯。”小姑夫应了声,待看清叶纤红的模样,神情一变。 上次向阳说叶纤红跟她妈妈长得很像,现在才相信了他的话,面前的小姑娘活脱脱一个叶知书啊! “小姑夫。”叶纤红也跟着叫了一声。 听说他在大学里做讲师,难怪看起来有些古板,又好为人师。 “嗯。”小姑夫点点头,掩饰地咳嗽一声,才说道:“进屋吧,外面冷。” 走进屋里,开了电视,三人坐在沙发看电视。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了一下小姑夫,发现他在强作镇定,似乎看到自己后,心情变得很复杂。 为什么呢?难道他也跟妈妈有过一段感情? 没理由啊?就算真是这样,那他现在看到自己,也应该只会激动,不会有其它情绪。 难道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事关自己的身世,由不得她不多思多想。 “小姑夫,当初那张照片呢?能不能给小红看看?”胡向阳见气氛有些沉闷,开口说了一句。 今天小姑夫的态度太奇怪了,仿如心事重重似的,这让他也很不舒服,于是找了个话题。 “你等等。”小姑夫手一抖,惊得跳了起来,又掩饰地站起身子,往房间走去。 叶纤红望着他的背景,心里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 也不知道小姑夫在楼上做什么,一直过了十几分钟,他才拿着一张相片下来。 叶纤红接过相片,心情激动地望着里面的五个人。 中间的钟修贤他已认识了,最边上的小姑夫也很容易辨认,当时的妈妈跟自己确实很像,只不过梳着辫子,看起来比较乡气。 剩下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父亲? 叶纤红盯着他的五官看,照片很小,颜色也有些黄了,但是大概的样子还是能看出来。 这时候的高爱国长得很清秀,脸形也不像其它两个一样,略偏国字脸,反而是少见的瓜子脸,看来自己身上确实有遗传到他的地方。 张元澍在一边望着这张极度熟悉的脸,只觉得脑子里乱成一团,面前的女孩子,当初如果没有自己做帮凶,把她的妈妈抬上高爱国的床,应该不会在世上出现吧! 可是那样一来,向阳也就没有女朋友了,他已搞不清楚自己这样做是错是对。 胡向阳陪着叶纤红看了几眼,很快注意到小姑夫的魂不守舍,暗暗吃惊。 他早就怀疑这件事不简单,还担心小姑夫在这件事上有牵连,所以一直担心会出什么岔子。 可是小姑夫的神情,却让他失去了揭开真相的勇气。 “小姑夫,这张照片能给我一下吗?我想去照相馆翻拍几张。”叶纤红问道。 翻拍不等于重新洗,照片只会更模糊,叶纤红却觉得家里已没有了妈妈年轻时的照片,能有张照片做纪念就行了,模糊一点就模糊一点吧! “呃,当然没问题。”小姑夫有点结巴地回答了一句。 “谢谢小姑夫。”叶纤红像是没有看到他的异常,笑着道了谢,然后把照片小心地夹进手包的一本电话薄里。 “吃饭了。”小姑在厨房叫道。 于是一起坐下来吃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姑夫的原因,这顿吃得有些沉闷。 吃完饭,胡向阳向小姑小姑夫告别,打算和叶纤红回虞城。 两人也没挽留,只是送两人出门,看他们上车后才回屋。 “看来小红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小姑叹了一口气,说道。 如果老公当年没有做那件错事,小红这次过来,大家会非常高兴。 可是中间横了这样一根刺,就算装得再平静,大家依然没办法像没事一样和谐。 好在这个小姑娘聪明,没有开口问当年的真相。 显然她也猜到了这件事揭开后,会影响大家的关系,所以干脆什么也没瓿。 “是啊!”小姑夫张玉澍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用力呼出一口气。“这件事是我们欠小红的,有机会再去向他们赎罪吧!” “也只能这样了。”小姑点点头。 纸是包不住火的,只要当事人还在,这件事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与其等到那个时候,让向阳和小红跟自家反目,还不如主动承认,这样或许还能得到他们的原谅。 胡向阳和叶纤红坐上车,往机场方向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有些沉默,只是车里的暖气片发出枯燥的呼呼声。 “小红,你怎么没有问?”开到半路,胡向阳突然问道。 “没什么。”叶纤红低着头,神情复杂地回答。“都过去这么久了,再问还有意思吗?” 因为当初的错误,才有了自己在这个世上的降生,站在她的立场上,有资格指责什么吗? 何况小姑夫的神情已很明显了,当初的错误,他很可能是参与者,并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如果把它揭开,让向阳去做选择吗? 叶纤红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比较理智的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安于现状,将错就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 一路沉默中,到了机场,两人经过三个小时后,才回到余杭。 出了机场,叶纤红的情绪才开始好转,见时间还早,决定带胡向阳去工厂和四季青那边转转。 两人提了一袋京城特产,先赶到工厂那边。 工厂那边现在在忙着赶工,车间里只听到一阵阵的缝纫机转动的嗡嗡声。 杨涛此时正在车间后半段,检查刚完成的衣服,看到叶纤红进来,连忙迎了上来。 “叶小姐。”才几天不见,杨涛的精神面貌已变了不少,整个人似乎变得非常自信和强势。 “这是杨涛,黄山人,是我请的厂长。”叶纤红替他做了介绍,又把胡向阳介绍给他。“这是胡向阳,是我的男朋友。” 两人握了握手,态度都比较客气。 第十一章回家 “怎么样?现在一天的产量,供应批发部还行吗?”叶纤红嫌车间吵,和他一起走到工厂门口,嘴里问道。 “还是不够。”杨涛老老实实地承认。“茂琳姐这两天正和房东在谈,打算把这边的空余厂房,全部租下来。” “哦。”叶纤红点点头,也不在意。“这边的空厂房还有多少面积,靠开一家跟现在一样规模的工厂吗?你到时管得过来吗?” “厂房肯定没问题,我记得那边有一间厂房,比我们还大一倍。”杨涛显然也认真打听过。“至于管理,现在工人都是计件的,干活都不需我催,只要工艺别弄错,肯定不会出问题。”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就放心了。 等茂琳姐把厂房谈好,接下来服装的规模估计要扩大两倍了。 原先二十多台机器,三十来个工人,这下子得有六十多台机器,上百个工人了。 不过这都是小事,九十年代办工厂,只要有生意,一年规模扩大几倍,其实很正常。 “这些是我从京城带回来的特产,你拿回去尝尝。”叶纤红从胡向阳提来的袋子里,拿出几包特产,交给杨涛。 “谢谢叶小姐。”见自家老板去京城一趟,还给自己带了纪念品,杨涛连连道谢。 “别客气。”叶纤红笑着摆摆手。“你好好干,到年底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说完后,跟他挥手告别,和胡向阳一起去四季青那边。 那边这时候已空了下来,叶纤红进去时,再好看到王茂琳和几个店员在一起清点剩下的货物。 “茂琳姐。”叶纤红走进门叫了一声。 “咦,你们怎么来了?”看到叶纤红和胡向阳,她惊讶地问。 “前天去了一趟京城,刚刚回来。”叶纤红回答道。“生意怎么样?” “很好。”王茂琳点点头,觉得当着几个店员的面不好说,于是和两人一起往外走,“现在基本上做多少卖多少,特别是好的款式,一个早上就没有了。” “那很好啊。”叶纤红很欣慰,这边交给她来管理,还真的做对了。 “工厂那边,我打算先扩大两倍。”王茂琳直接说了结论。“对面的批发店,店铺也定了一个,买估计有困难,先租着吧。到时两个店铺同时批发,加上工厂那边,应该能暂时平衡。” “哦。”叶纤红点头应着,心里估算着产能。 现在供不应求,等工厂扩大两倍再来供应两家店,等于一家店一天接近九百的产量,确实问题不大了。 这样一天,两间店每月的收入就超过六十万了。 做服装批发能这么赚钱,这真的远远超出了叶纤红的预期,看来这一块只能扩大,不能缩小。 如果碰到麻烦,就算找林伯伯,也在所不惜了。 叶纤红甚至怀疑,温俊的王子饭店,每个月赚的钱,也未必有自己两家批发店多。 “其它就是店长的问题。”王茂琳等叶纤红消化了自己的话,接着又开口。“倒是有两个女孩子能力不错,做事也认真,我打算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可以,就提升他们为店长。” “这种事你做主好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嗯。”王茂琳笑了笑。“我只是趁着你来,跟你打处招呼而已。“唯一想跟你商量的,店长你觉得给多少工资合适?” 这种事小红虽然放权给自己,但她还是觉得跟老板商量一下更好。 “其它店有请店长吗?大约给多少工资?”叶纤红想了想,反问道。 店长属于基层管理人员,有时候对工资待遇反而更敏感,稍不满意就会跳槽,叶纤红没有直接开口,免得犯经验主义的错误。 “这边也有几家生意好的店请店长,大多五百一个月。”王茂琳显然已打听过了,直接把工资数说了出来。“不过其它待遇不一定,有的还有其它补贴。” “哦。”叶纤红点了点头。“我看这样好了,我这里给你两个方案,你了解清楚后,再决定用哪一个。一个是五百块基本工资加一成块的补贴。另一个是每月五百工资,年终给五千奖金。” 给年终奖是前世常用的手段,可以让工人安心干下去,也是防止员工三心二意的手段。 如果干不到过年,这钱就拿不到了。 “年终奖五千,这是不是太多了?”王茂琳一听,吃了一惊。“给个二千差不多了吧!” “不多。”叶纤红摇摇头。“这是她们应得的,以后每年还会给他们加呢?只要他们好好看,五年后,我会给他们其它福利。” 这不是叶纤红开空头支票,她们只要给自己干满五年,自己愿意出钱让他们在老家买一套房子。 九七年的时候,房价虽然有些上涨,像余杭这边,已涨到近四千每平方了,想买一套七十平方的房子,得三十来万了。 但是其它小县城,还不余杭的三分之一,十几万估计能搞定了。 那时候自己都赚了几千万块了,拿出十几万奖励给店长,真的不算大方了。 “那随你。”王茂琳想了想,没有继续反对。 自家这点比较好,给钱从来不小气,这也是自己愿意安心给他打工的原因。 “时间不早了,我们得赶回虞城了。”叶纤红看到天都要黑下来了,准备回虞城,又拿了几包京城特产递给王茂琳。“这是京城特产,你尝尝鲜。” 和王茂琳告别后,两人匆匆赶回虞城。 到家时,已近八点了,安安看到他们手里提着行李箱,连忙跑到门口帮他们搬进屋。 “姐,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帮你们去煮面条?”把东西安顿好后,见两了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安安又叫道。 说完,进厨房准备面条去了。 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暗暗好奇,以小红的德性,怎么舍得让弟弟去厨房干活? 叶纤红斜了他一眼,一付你不懂的轻蔑表情,打开电视机,以葛优瘫的姿势看电视。 很快,安安端着两碗面条出来了。 两人此时真的又累又饿,也不客气,端起面条就吃。 安安这种煮面条的方法,还是学自己的,就是清水煮开后,把挂面下去煮个半熟,捞起来后装在盆里,锅里下油,加入葱蒜爆香,加水煮开后放入面条,再加入其它配菜,比如现成的鸡肉、荷包蛋、酥鱼什么的,就算完成了。 “好吃吗?”安安站在旁边,一脸期待地问。 “非常好吃。”叶纤红回答。“手艺快要比我好了。” 这么说或许有些夸张,不过咸淡确实不错,现在肚子又饿,味道自然更好了。 看来自己在不家的时候,安安偷偷在学着煮面条。 相对来说,炒菜比较困难,但是煮面条就简单多了,只有放调料的时候小心一点,多试几次,慢慢就掌握了。 “嘿嘿——”被姐姐一顿夸奖,安安开心地笑了。 吃完面条,见胡向阳放下筷子,准备继续去沙发偷懒。 叶纤红一声不响地盯着他看了一会,直到他心虚了,乖乖拿起空碗,进厨房洗了,她才轻松地笑了。 不管怎么样?自己已经学会放手了。 如果是以前,肯定会煮好面条,请胡向阳吃,吃完后又收走空碗去厨房去洗。 说得夸张一点,自己就像老妈子一样,把他当老爷一样伺候着,事无巨细都不需要他操心。 安安作业做到十点钟,进房去睡觉了,叶纤红检查一下门窗,也关门回房间了。 去卫生间梳洗好后,两人坐在床上,胡向阳开始缠着她教自己修炼。 “不是说要等外公同意才能教你吗?”叶纤红继续推脱。 这当然是借口,现在的问题是,她还不知道该如何教他学这个。 所以使了招缓兵之计,让自己好好想一想办法。 “那你先练给我看看,学会了到底有什么样的本事?能不能身轻如燕、飞檐走壁、踏雪无痕——”见小红不肯教,他又缠着她表演给自己看看。 “停停停——”见他一口气说出几个成语,似乎还有往下的意思,连忙打断了他。“你想要看也可以,但是有一条,绝不能泄露给任何人知道,包括你的家人,朋友,兄弟,你做得到吗?” 虽然相信胡向阳的为人,叶纤红还是担心他一时头脑发热,向赵大成这样死党面前炫耀自己的能力,那就麻烦了。 “行,你放心吧,我谁也不说。”胡向阳用赌咒发誓的语气说道。 “如果你敢说,我也有办法。”叶纤红作出个恶狠狠的表情。“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会让你从这外世界上消失,明白吗?” 见胡向阳睁着眼睛只管点头,叶纤红从床上坐起来,拉着他来到阳台。 这时候已近十一点,小区周围已是万籁俱寂,除了偶尔有电视剧的声音,从某户门窗没关系的人家里漏出来。 叶纤红家在三楼,从这里往楼下望去,差不多有十米高。 离阳台大约五六米的地方,有一颗高大的樟树,是小区建好后,从别的地方移植过来,现在已长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了。 叶纤红打开阳台上的窗户,外面的风顿时灌了进来。 第十二章展示能力 似乎猜到了叶纤红的目的,胡向阳朝外望了望,突然有些心虚起来。 探头朝地面望去,他们这边是三楼,阳台离地面应该有十来米高,普通人如果这样掉下去,未必会摔死,但是摔断腿或者伤到其它部位,却是肯定的。 “怎么?现在又害怕了?”叶纤红精神力放开,观察周围的居民有没有在阳台上。见胡向阳似乎有些害怕,促狭地问道。 “这么高,还是算了吧?”胡向阳尽管想看看叶纤红有什么本事,可是又怕她受伤,于是打了退堂鼓。 “那可不行。”叶纤红把两扇窗都打开,伸手搂住胡向阳的腰,就要往下面跳。 她刚才已观察过了,周围并没有人,所以可以安心跳出去。 “别——”见叶纤红要搂住自己一起跳,胡向阳吓得拼命挣扎。“你一个人跳就行了。” 这倒不是他怕死,不在意叶纤红的死活,他相信小红既然敢这样做,至少有几分把握。 自己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如果让小红带着他这么重的一个包裹,那真的可能会出事。 所以他希望小红一个跳就行了,免得自己连累到她。 “没关系的。”叶纤红这时候哪里会放过他,胳膊一紧,胡向阳身子就挣扎不开了。 “真的行吗?”胡向阳望着叶纤红,像是要从她的表情中知道真相,嘴里忐忑地问。 身子用力挣了挣,却没有移动丝毫,这时候才发现,单是力气,小红就比自己大多了。 心里已经开始认命,嘴里还是不放心。 “放心,没事的。”叶纤红见他这付模样,也起了捉弄之心,故意邪恶地笑了笑,又叮嘱了一句。“别闭眼啊!跳下去很刺激的——” 说完,真气运转全身,双脚一点,搂着胡向阳的身子,人已经像炮弹一样朝前跃去,轻松停在前面的香樟树的树顶上。 胡向阳只觉得一阵风从耳旁掠过,人已站在了阳台外,惊得想大喊大叫,又害怕惊动别人,只能用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 他其实没有恐高症,可是这样站着,心里肯定发慌。 最让他害怕的是,此时两人站在树梢上,这细细的枝条哪里承受得住两人的份量,如果咔嚓一声断了,两人就得掉下去了。 片刻后,树枝依然没有断,他大着胆子往脚下望去,只见脚下的树枝虽然承受了两人的重量后,却依然轻松地一上一下来回弹着,似乎两人的身体并没有多少重量? 这——这是小红练了轻功?所以树枝才不会断? 看两人现在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武侠片里的身轻如燕的高手? 叶纤红没有出声,只是扭头静静望着胡向阳。 他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惊惶到后面的不可思议,到现在的惊喜,全部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良久,胡向阳才平静下来,嘴里发出梦呓似的声音:“小红,我看你现在跟白娘子也差不多了?” “还差得远呢?”见他平静下来了,叶纤红轻轻一笑,脚一点,身子前纵,又往前面那颗树跃去,几个起落后,人已停在了靠近山脚的一颗树上。 那颗树离阳台这么近,有人出来就能看到,站在那里不怎么安全。这边偏僻多了,倒不用担心有人过来。 胡向阳此时已没那么紧张了,他放松身子,忍不住呼出一口长气。 这辈子所有的事加起来,也没有今晚刺激。 难怪小红刚才那样叮嘱自己,今天的事不能告诉任人。她的能力实在太逆天了,确实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否则后患就大了。 这时候兴奋劲过去,他反而担心叶纤红的安危,不愿意继续呆在外面了。 “回去吧!”他轻声叫道。“万一被人看到了,就麻烦了。” “行。”见胡向阳体贴自己,叶纤红自然没有拒绝,身子一扭,几个起落,又穿进阳台,回到自己的家。 随手关上阳台的窗,又拉下窗帘,叶纤红松开手,和胡向阳一起回房间。 “小红,这个你一定要教我。”到家了,他才敢发出声音。“我要成为像你一样的高手,到时我们俩神雕侠侣,一起浪迹天涯,做一对神仙眷侣。” 因为太激动,他说得有些语无沦次。 “停——”叶纤红被他的脑回路气坏了。“你学了这个,难道就是为了出风头吗?” 如果这样,那她可不敢教胡向阳这个,免得惹来祸事。 “那我们谁也不告诉,找一个山洞隐居起来。”胡向阳一想,确实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又改口道。“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 见他还没有从浪漫的憧憬中清醒过来,叶纤红懒得再理他,脱下衣服钻进被子,见他脱了衣服后靠过来,还想继续这个话题,气得捂住他的嘴,瞪眼喝道:“闭嘴,睡觉。” 心里突然有些担心自己的冲动,不应该让他知道这些事。 这个男人的心理还没有成熟,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脑回路。 稍微正常一点的,都会知道被人知道的危险,会考虑像超人一样,平时混在普通人堆里,只有碰到危险时,才跳出来救人。 他倒好,幻想自己像武侠小说里的人物一样,行侠仗义。问题是现在这个世界,哪里还有这样的江湖? 第二天早上醒来,刚一睁眼,就被胡向阳搂住的脖子,凑过来软磨硬泡地说道:“小红,我给你当徒弟好不好?或者我叫你姑姑也行?” “别做白日梦了,清醒一下吧!”叶纤红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现在是法制国家,如果你敢学了这些能力,去为非作歹,早晚吃子弹。” 看他微微发红的眼睛,估计昨晚太兴奋,一晚上没睡着。 “那我只是晚上出去出出风头,那总行了吧?”胡向阳回答道。“像佐罗一样,蒙上脸,谁也不知道我是谁?” “冷静。”叶纤红没有理他,去卫生间梳洗之后,出去做早餐。 胡向阳像个得不到玩具的赌气孩子,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没一会,安安出来吃早餐,看到胡向阳神情古怪地坐在那边,非常惊讶。 “别理他,昨天开始戏精上身了。”叶纤红叫弟弟吃早餐,也没叫胡向阳,让他在那边冷静。“一会儿以为自己是杨过,一会儿是超人,一会儿又是佐罗,等他清醒过来就好了。” 安安一听,呆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爆笑出声。 姐姐这话听起来太有趣了,没想到姐夫这么大的人,还像小学生一样,会做这样的白日梦。 他自己小学的时候,才有过这样的幻想,现在早不相信那些了。 等安安去学校,叶纤红也不管胡向阳,出门准备去潮牌店、美容店看看,自己离开几天了,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问题? 胡向阳一见,连忙站起来跟在后面。 到了潮牌工作室,叶纤红拿起小周最近设计的款式,挑了几张觉得不错的图,在空白外签上自己的名字,让他们拿去打样和生产,剩下的放进手包,准备修改一下传真给余杭。 “叶小姐,我们工作室还招不招人?”小周等叶纤红空下来之后,走过来悄悄问道。 “怎么?你有朋友想进来?”叶纤红抬头望了她一眼,好奇地问。 “是啊!”小周点点头。“我有个大学同学以前在沪市工作,现在想来虞城找工作,我觉得我们这边不错,就想介绍他过来——” “哦。”叶纤红一听,顿时来了兴趣,现在自己这边最缺的就是设计师,有人能加入当然好。“你说说情况,如果能力没问题,当然不介意多招一个人。” “他跟我同岁,以前在一家大型制衣厂担任服装设计,能力比我强多了。”小周一听有戏,连忙说道。“所以希望工资方面,能比我高一点。” 说到这里,又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担心她因为自己提工资的要求,从而拒绝自己。 “他现在在哪里,方便现在过来面试一下吗?”听说敢提工资的要求,叶纤红兴趣更浓了。“工资的话,得根据他的能力再确定。” 这个时代找工作比较难,所以应聘者大多比较老实,很少有人敢面试前,就谈工资的事。 在叶纤红看来,一般这样的人,要么是个没情商的傻瓜,要么是能力相当出众的人才,对自己的专业技能极度自信。 “方便方便。”小周连忙回答。“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 说完,连忙到一边拨电话。 “不会是你男朋友吧?”叶纤红被她的激动神情感染了,笑着问了一句。见她的脸刷地红了,不好意思开她的玩笑,拿起另一叠朱亚婷放在那的报表,认真看了起来。 这些是潮牌店上个月零售和批发的报表,叶纤红看了看汇总后的数据,营业额总共有九十多万,净利润有五十多万,数据真的很漂亮了。 相比较而言,虞城还是小了点,营业额和余杭比,还是差了不少。 那边只是做中低价的服装,一间小小的店,就能赚三十多万,两间就是六十万,远不是潮牌店能比的。 第十三章潮牌计划和面试 是不是应该在四季青那边,也开一家潮牌店的批发网点,那样一来,销售应该会增加一倍不止吧。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电话给王茂琳,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这个没问题,不过要等我把北区的分店开好。”王茂琳回答道。“到时腾出手来,再来干这件事。” 余杭这边的工作看起来简单,其实工作节奏比虞城快得多了,她一天到晚都得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其实非常辛苦。 “好。”叶纤红也不催她。“不过店面的事我有个主意,因为潮牌店做的比较高档,如果开到四季青里面,估计会卖不起价,不如直接在外面的一楼买间店铺,专门做高档的衣服批发。” 现在四季青还没有新杭派等分类,叶纤红只能自己另想办法,把它跟里面的劣质衣服区分开来。 可惜现在没有钱,否则在四季青边上买一块地,也建一栋楼做服装批发,专门做中高档的服饰,以跟那边的拉开档次。 “这个办法好。”王茂琳想了想,觉得确实这样。“那我关注一下外面的门面房,如果能买就买,买不到就先租一间,其实可以考虑租两间,这样的话,感觉更有格调。” “嗯,就按你说的来。”叶纤红觉得开两间店面,摆放得就会宽敞一点,确实会给人更有档次的感觉。“这件事你也别急,做完那边的事再操心也不晚。另外,注意休息,别把身体累坏了。” “放心,我有数的。”被老板关心,王茂琳心里虽然感动,嘴里却不肯认输。 结婚后苦了这么多年,她早已麻木了,老公离开后,她只希望平平安安把女儿养大。 没想到认识小红后,人生发生了这样的逆转。 现在在余杭虽然同样辛苦,却跟以前不同。 以前是看不到未来,只能硬着头皮死撑。而现在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转,她希望年前就能把债还光,那往后的生活,就真的美好了。 “还有,等三间店开好后,如果一个月的利润能达到百万,我过年前就奖励一套房子给你。”叶纤红笑着做了承诺。 “真的啊!”王茂琳一听,激动起来。“那我保证完成任务。” 打完电话,叶纤红回到办公室,这才看到屋里已多了一个年轻人。 “你好。”叶纤红走过去跟他握了握手。 这是一个中等个子的男孩子,或许是因为搞设计这一行,身上的打扮跟普通男孩子有些区别。 头上戴了顶格子毛昵的鸭舌帽,脸上留了些胡渣,上身披了件翻领大衣,露出里面的西装,脖子上围着一根墨绿色的围巾,下面是一条黑裤子。 这样的打扮,算不是时尚,比起虞城同年龄的男人,肯定时髦多了。 “叶小姐你好。”男子显然已从小周那里知道了叶纤红的身份,非常得体地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笑了笑,心里想着不愧是从沪市回来的,单是应对方面,就比小周强多了。 “请坐。”不过叶纤红显然不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让他在自己的对面坐下来。“不知道怎么称呼?” “我姓潘,全名潘向文,叶小姐叫我小潘就行。”潘向文微笑着回答道。 “好的,小潘,那我们正式聊一聊。”叶纤红正式说道。“不知道你以前从事哪方面的工作,最擅长设计哪一类的服装?” “原来那家工厂,主要做裙子,所以我最擅长的是各种各样的裙子。”潘向文回答道。“不过对其它款式,比如裤子和男装,我也比较感兴趣,平时也有涉足。” “技术倒是很全面的。”听他说得这么自信,叶纤红恭维了一句。“那你现在就以小周为模特,帮她设计一套平时逛街穿的衣服,这没问题吧?” 这样问可以防止他在家里提前做好准备,一方面看看他临场发挥能力,另一方面看看他的基本功。 “没问题。”潘向文接过叶纤红递给他的纸笔,坐在那边开始动手画起来。 叶纤红没有再关注他,趁机处理自己手头的事。 诗诗姐已经在准备家纺公司的事了,自己也得抽时间整理一下相关的款式,到时给她一个参考。 两人合作,显然非常互补,她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行,自己负责产品设计和定位。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自己管技术,她管运营。 既然产品的主打是结婚人群,那关键还是做得喜庆并显得有档次。 毕竟国人这边,有这样的风俗,当家里有晚辈出嫁,长辈都会送一床被子。 所以那些家里长辈多的女孩子出嫁,光是被子就能收到二十多床,搞不好一辈子都用不完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在上面写写画画,确定第一批床上用品的风格。 早期的时候,家家户户用的被套被面子,是用纯棉棉布。后来有人选择用贡缎等仿丝绸材质,大概觉得这样比较上档次。 等到重生前,又以纯棉为主要面料了,特别是纤维比较长的磨毛棉布。 既然准备做家纺品牌,那第一次就得把牌子立起来,叶纤红想了想,写下几个关键词:舒适、健康、高档、有面子。 这是品牌将来给顾客的定位,至于具体怎么做,还得一步一步来。 把纸放进抽屉里,抬头时看到胡向阳坐在小会议室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放了一杯茶,热气袅袅往上升,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在他身上像是打了层柔光镜。 这个男人性格上虽然有些不靠谱,但是长得真是讨人喜欢,叶纤红望着他的侧脸,心里越来越柔软了。 胡向阳大概也感应到了她在观察自己,抬头朝她望过来,展齿一笑,让叶纤红的心慢了一拍。 算了,不管怎么样,自己这辈子已经认定他了,就算他会做什么不靠谱的事,自己也有把握摆平。 想到这里,原先的拒绝已消失,打算找个时间把修炼方法传给他。 至于能学到哪一步,就看他的运气吧。 “叶小姐,这是我画的图。”潘向文这时已画好了设计图,向叶纤红递过来。 叶纤红接过来看了看,微微皱了皱眉头。 倒不是画得不好,而是里面的风格她很熟悉。 “小潘你平时喜欢看日本的影视剧?”叶纤红放下设计图,问道。 “是的,叶小姐。”潘向文见叶纤红一口道破自己的风格,怔了怔,然后认真回答道。“我有个同学去日本留学了,带回不少那边的录像带,我最近看了不少。”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你对那边的服装风格有什么看法?” 有人说,九十年代的流行时尚存在这样的关系,就是大陆学香港,香港学日本,日本学欧美。 也就是说,九十年代国内的流行时尚,其实是日本流传过来的。 两个国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民间一直有股敌对的情绪在,叶纤红个人对日本这个国家也全无好感,但是对他们的产品却颇感兴趣。 实在他们做得太用心了,能把一件普通的小家电,做到极致,以普通货几倍的价格卖到国内,依然有人抢着要。 这种情形一直要到国内自主品牌占领国内主要市场,才开始好转。 叶纤红觉得自己要么不做,如果真要做品牌,也必须拿出这样的认真劲,才对得起自己重生的经历。 “我觉得——”潘向文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问,组织着词语,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词,就有些尴尬。 “很难形容?”叶纤红体贴一补充了一句。“还是觉得他们的衣服,不管是面料、款式还是做工,都远远超过国内的款式,所以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来形容?”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潘向文听了叶纤红的话,点头回答道。“他们的衣服比我们国内的服装更讲究舒适和实用,质量方面也好得多,给人非常悠闲的感觉。” “所以你设计的衣服,也是这样的风格?”叶纤红笑道。 她刚才看到图后,会皱起眉头,是因为这些衣服一看就是日本的风格。 以她的眼光,自然能看出这张图里衣服的优点,但是叶纤红却有些担心,怕他的审美标准,会跟自己有冲突。 不管任何时代,领先一步都能赚大钱,但是领先得太多了,反而会失败。 毕竟任何一件产品,都得顺应市场,而不是跟市场格格不入。 电影尚且有叫好不叫座,她也不希望自己店的衣服,走这样的歪路。 在款式方向,叶纤红一直有选择地借用前世的经验,尽可能地画出一些既漂亮又符合现阶段审美的款式,不会过早把前世流行的东西拿出来。 有的东西得水到渠成了,才能拿出来给大家欣赏。 “那倒不是。”潘向文从叶纤红的语气中似乎听到了一些否定的意思,想了想,回答道。“我一直觉得人家的优点可以学,但是是不能照搬人家的东西,我只是觉得小周的气质能撑起这样的衣服,才设计了这一套。” “哦。”叶纤红一听,心里一喜,看来这个潘向文并不像别的同龄人一样,会固执地觉得自己设计的就是好,从而跟人顶牛。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如果稍有才华,都会变得骄傲,认为自己才是对的,最怕被上司否认。 叶纤红以前听过这样的例子,有人因为跟上司理念不合,而离开公司的事。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还带着更多的理想主义吧! “那行,你明天来上班吧!”叶纤红既然觉得这样的人能用,也不为难他。“工资明天乔总会跟你谈,应该会让你满意。” “谢谢叶小姐。”潘向文一听,惊喜地向叶纤红道谢。 第十四章三叔求助 离开潮牌工作室,叶纤红来到美容会所。 那边依然是原样,生意没有大的起色,也没有变差。 倒是从报表上得知,专治少年白的顾客,比以前多了几倍,成了美容会所最大的王牌。 其次才是西施玉容散这个面膜。 因为现在没有再添加任何的灵液,它的效果比以前差了不少,所以顾客有一些流失。 不过比起其它美容店,它的效果依然为人所称道。 叶纤红又来到瑜伽馆,这边的生意明显有进步,楼上的教室里,有三十个会员坐光可鉴人的木地板上,跟着教练做动作。 光看这个数量,就知道生意不错。 她没有上去打扰他们,只扫了一眼就离开了。 倒是中医美生馆到现在还没有动静,看来得催一催董采玉了。 胡向阳全程跟在身边,像个保镖似的没有说一句话。 叶纤红也没在意,两人走到现在,感情方面已没什么问题,不需要言语也能懂对方的心思。 唯一的缺点就是自己有四十多岁的心理年纪,而胡向阳却只有二十多岁,在她看来,有时候幼稚得像个孩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数这样。 叫自己找一个心理年纪差不多的,她又接受不了那样老的男人。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至少胡向阳在自己心里,能打九十分以上了,这就已足够。 胡向阳在外面,也丝毫不提跟她学修炼的事,看起来非常正经。 有时候叶纤红觉得,或许是自己给他的感觉太成熟了,所以他才会像孩子一样跟自己闹吧! 平时看他跟同龄人在一起,也正常得很。 回到家里,刚坐下没多久,电话就响了起来。 叶纤红接起电话,那边传来三叔的声间。 “三叔,今天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叶纤红惊讶地问。 上次温俊去了郑家村一趟,和三叔签了蔬菜收购合同,价格根据品种不同,是夏天正常价的两倍到三倍。 如果全部收获,三亩田估计可以赚上万块。 虽然九二年的万元户,名声已没有八十年代那么响了,对三叔这样的家庭来说,这仍然是个天文数字。 “小红,碰到麻烦事了。”三叔的声音有些惊慌。“刚才郑立建兄弟俩带了个陌生人进来,要我把菜卖给他们,还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小心我一分钱也得不到。” 早上他在地里给菜浇水,看到郑立建、郑立波兄弟俩,带着一个陌生人走进大棚,说他是做蔬菜生意的,要他把菜卖给他。 至于价格,只是比夏天高了五成,远远低于温俊给的价格。 他自然没有不同意。 郑立建是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种村里的恶霸,就算同样的价格,也不会卖给他们,何况价格还不到一半。 那人见他拒绝,离开前恶狠狠地威胁,如果他敢把菜卖给别人,到时让他鸡飞蛋打,一分钱也拿不到。 他担心真的会像那人说的那样,让自己白忙一场,于是匆匆回家跟老婆商量,最后决定向小红求助。 “放心吧,三叔。”叶纤红安慰道。“如果他们暗地里找你的麻烦,我们还防不胜防。既然他明着出面了,反倒容易解决。我等一下叫人去村里守着,如果有人敢过来找碴,就把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对于三叔那边的情况,她其实也担心过,就怕有人过去搞破坏。 没想到对方明着跳了出来,这反而让她放下心来。 明着来,她怕谁? 既然他们放了狠话,那就叫罗叙派两个人守在村里,谁敢有小动作,直接抓起来狠狠教训一顿。 还得跟赵大成说一下,让他去查一查那人的身份,最好把他身后的力量全部查清楚。 “真的啊!”郑建平一听,惊喜地叫起来。“那敢情好,我可以放心了。” 地里的菜越长越大,最早的一批,几天后就可以割了,这些卖了都是钱,他可舍不得被人破坏了。 小红做事比较牢靠,既然她派人过来,那肯定没事。 “嗯,你放心吧,我绝不会让人破坏你家的菜。”叶纤红语气郑重的回答。“他敢弄坏一颗菜,我就叫他赔一颗的钱。” “好,好。”郑建平惊喜地叫道。“谢谢你。” “不客气。”叶纤红回道。“如果你没事了,就叫我爸听电话。” 这是自家的电话,三叔碰到这样的事,爸妈肯定在旁边。 “小红——”郑建国接过电话,叫了一声。 “爸,你叫妈等一下整理一间客房出来,我会派两个人到家里住着,暗中保护三叔一家人。另外,你们也要注意安全,晚上太晚了就别出去,如果有事,也叫两个保镖跟着。” “真的有这么严重?”听说还要派保镖,郑建国吃了一惊。 “只是以防万一。”叶纤红安慰道。“村里种大棚蔬菜这件事,可是件大事,就怕有人跳出来捣乱,既然有人去找三叔了,正好趁这个机会抓一些人,让那些人老实一点。” “哦。”郑建国一听,才松了一口气。 “还有,到时家里会放一条狗,你帮我好好养着,别小气了。”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抓坏人,肯定得把松狮犬放出去,自己收养它大半年了,一直把它关在空间里,估计都闷坏它了。 老家有大院子,农村又到外养狗,就算放养应该也没事。 “知道了。”见女儿因为一条狗,还这么郑重其事地说一通,郑建国哭笑不得。 叶纤红挂了电话,转头见胡向阳正目光熠熠地望着自己,顿时笑了。 “你也想去玩?”叶纤红展颜笑道。 “嗯。”胡向阳点点头。“在家也是闲着,正好活动活动手脚。” 说完,把关节按得啪啪直响,一付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 “那行,我打电话给罗叙,叫他安排两个人跟你走一趟,查清楚是谁在威胁三叔。”叶纤红吩咐道。“还有,通知小方一下,让他安排两个警察去郑立建家问清楚对方的身份,这种事你们不方便出面。” “好。”胡向阳是个胡闹的性子,兴奋地答应道 “还有,把松狮犬也带回家,如果碰到危险,他比你们都能干。”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知道了。”胡向阳像个上战场前的士兵,情绪激动地回答。“对了,那只松狮犬最近一直没看到,你养到哪里了?” “在诗诗姐那里,我现在过去牵过来。”叶纤红说完准备开门,又叫他马上给小方打电话,免得他要跟过来,把自己的谎言戳穿。 见胡向阳真的在打电话了,叶纤红出门上楼,找了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地方,把空间的松狮犬放了出来。 狗狗一出来,就看到叶纤红,亲近地扑过来舔。 叶纤红抱住它的前爪,像陪孩子一样跟它逗了一阵,才带着它下楼,回到自己家。 “这狗怎么越来越大了。”胡向阳几句话就跟小方把事情说清楚,这时候转过身,看到跟着小红进屋的松狮犬,惊讶地叫了一声。 这狗叫松狮犬,现在真的有狮子那么大了,如果它扑过来,谁见了都会害怕。 狗狗的智慧应该不低了,看到胡向阳也依然认得,冲过去朝它摇头摆尾,非常亲热。 胡向阳是爱闹的性子,有这么一只威武漂亮的狗狗讨好自己,也忍不住陪它玩闹起来。 叶纤红拿起电话,给罗叙打电话,把三叔家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并说了自己的打算,要他派两个人陪胡向阳一起去郑家村住一段日子。 什么时候解决了那几个肇事的人,这件事才算完。 “叶小姐,你说会不会是江绪洋派人干的呢?”罗叙问道。 在这种事情上,他的嗅觉比叶纤红敏锐多了,很快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有很大的可能。”叶纤红点点头。“上次叫你们查这个人,现在手里应该有不少资料了吧?如果他参与这件事,那就是找死。我正好利用这件事,把他和背后的势力一网打尽。” 如果纯粹找一个人的问题,实际上很难达到效的果,毕竟他们背后都有人,你就算往上告,最后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大棚种植绝对是个让人眼红的项目,叶纤红的计划是从村里开始,一步步扩大到乡里,最后扩大至全县。 不管是谁,在知道这件事代表的意义时,都会想占有这个项目。 它不但代表着钱,也代表着政绩,搞得好了,甚至会成为一个政治明星,让全国人民知道。 所以有人敢搞破坏,就是逆大势而行,叶纤红绝对会借这件足以影响全省的事,把江绪洋甚至范家打翻在地。 这也是她前期一直退让的原因,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现在时机来了,如果江绪洋真的是幕后黑手,她不会再给对方机会。 “太好了。”罗叙一听,兴奋起来。“最近一直退让又退让,我们都快受了了。” 手里明明已握了一些江绪洋的黑材料,老板却要自己继续收集,不要轻举妄动,把他们都憋坏了。 “还是一句话,你这个猎人要耐心一点,否则太急躁,会让猎物跑了。”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叶小姐,我们绝不会让他们逃脱的。”罗叙坚定地说。 第十五章调查宵小之徒 挂了电话,在家里稍稍等了十几分钟,就有人过来敲门了。 叶纤红打开门,看着门前两个人,都是高大的汉子。 其中一个叶纤红还认识,就是上次和罗叙一起陪自己去余杭的龚超。 他在那边呆了几天后没事,又被王茂琳打发回来了。 “叶小姐。”两人一起叫道。 “辛苦你们了。”叶纤红笑着点点头。“这次你们和向阳一起去,暗中保护我的家人及三叔家人,暗中观察一下村里有哪些人,跟外面的人有勾结。” “不辛苦。”两人身子一直,大声地叫道。 这是事实,来到虞城后,他们吃好住好,工资也不低,最重要的是,工作比较轻松。 没有任务时,只须在宿舍训练一下就行,大家都觉得这次运气好,跟了个好老板。 “向阳,你跟他们出声吧,到家后,注意先让狗熟悉一下身边的人。”叶纤红提醒道。“它非常聪明,你跟说什么,它能猜到你们的意思,所以不用担心它会伤自己人。” “我知道。”胡向阳叫道。 松狮犬有多聪明,他早就见识过了。 想到这几天它归自己管,它就有些兴奋。 可惜附近没有野兽,否则带着它上山,估计可以抓野兔和野猪了。 叶纤红低下头,在松狮犬头上揉了揉,又让它跟胡向阳走,狗狗有些留恋地望了叶纤红一眼,跟在胡向阳身后。 龚超两人哪里见过这样聪明这么漂亮的狗,也是兴奋极了,伸手过来跟他亲近。 松狮犬抬头望了他们一眼,似乎从他们跟胡向阳的关系里,判断出了是自己人,迟疑了一下,也伸出舌头舔了舔两人的手。 两人见狗狗真的明白,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 胡向阳这边刚准备回家,小方那边已带着两个警察,亲自去郑家村了。 作为同为吃货团的核心成员,他清楚叶纤红的能力,既然这件事她这么重视,他肯定得亲自处理。 到了郑家村,问清楚郑立建家的地址,三人过去敲门。 “谁呀?”郑立建在屋里听见了,不耐烦地叫道。 他的家在村子的东首,借着跟村支书的关系,划了很大一块院子,他又把院子围墙打到两米高,在院子门装了密封的铁门,外人想进来,除了开门,别无它法。 “警察,快开门。”小方不耐烦地叫了一声。 在外人眼里,一个村霸或许很牛了,但是在警察眼里,都是分分钟可以灭了的存在。 郑立建在屋里吓了一跳,连忙走出去开门。 打开铁门,看到门口真得站着三个戴着大盖帽的警察,吓得一哆嗦。 “你就是郑立建?”小方问道。 “是,我是,请问找我有什么事?”郑立建略带惊慌地问。 早上自己干了什么事,心里非常清楚,这么快就有警察找上门来,他突然有些后悔和害怕。 “早上跟你在一起的那个是什么人?”小方显然不打算迂回了,直接问道。 “那个——”郑立建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应该不应该说出来。 那人是什么身份,自然是他惹不起的人物,所以要自己带他去见郑建平时,他没有拒绝。 反正他只是带路,量郑建平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警察找上门来,以他长期干坏事培养出来的警觉,这件事估计有麻烦了。 “怎么?不想说?”小方淡淡地问道。 坐上派出所副所长的位置后,慢慢地有了些官威,就算没有动怒,也给人强大的压迫感。 “不是。”郑立建快速地思考着对策。 说到底,他无非是在衡量,自己到底应该站在哪一边。 站在那个人一边,自己肯定会得罪警察,说不定会被拘留一天两天,这些常识他有。 如果说出来,那要看警察能不能对付得了他。万一他不怕警察,到时来报复自己,那自己就麻烦了。 “那你是想去派出所再说?”小方的语气明显有些不耐烦了。 这当然是用来给对方压力的手段,对警察来说,不可能因为这么点时间就没耐心了。 “我——”郑立建还是没有说,心里还在挣扎。 “带走。”小方见他这样还在坚持,猜到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暴喝一声。 两个同来的警察上前一步,把他的手反绞过来,戴上了手铐。 单凭他上午跟人去郑建平那里恐吓,就可以把他带回派出所问案了。 到了派出所,小方没有迟疑,让两个手下马上问案,自己去给叶纤红打电话。 听说郑立建没有马上说出对方的名字,叶纤红越发猜到对方可能不是简单的人物。 “小方,那你继续问吧,问不出也没关系,关他一天就放走好了。”叶纤红回答道。“我在村里安排了两个人,胡向阳也在,到时他跟谁联系,我们会跟踪他的。” “那就好。”小方见叶纤红另有安排,放下心来。 他是个没有背景的警察,行事自然不可能像胡向阳他们那样,为了目的,可以剑走偏锋。 他做任何事,都要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丢了好不容易得到了升职机会。 “这件事麻烦你了。”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笑道。“你的作用是打草惊蛇,如果能问出当然好,问不出来,也方便我使出下一步棋。” “谢谢你的理解。”小方客气地道谢。 对叶纤红,他一直非常佩服。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能力走到这一步,真心可以成为自己的偶像了。 借着跟胡向阳的关系,自己升到副科的职位,下一步想往上升,估计还得借胡向阳的力量。 如果靠自己,他心里清楚,或许这个副科就到顶了。 很多次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升职,或许是叶纤红在背后帮忙,以胡向阳的性子,未必会有这个细心,暗暗帮自己。 “应该我谢你才是。”叶纤红笑道。“不过我们都是吃货团的成员,都是自己人,就没必要谢来谢去了。”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心里反而平静下来。 这次因为三叔的电话,她突然下了动手的决心。 当真的把事情定下来之后,她反而没有忐忑不安,只有面对狂风暴雨前的宁静。 —— 胡向阳开车来到叶纤红家,被早已等在门口的郑建国夫妇迎进屋里。 “这条狗真漂亮。”叶知书叫了一句。 农村里养狗的人家很多,但是养的都是土狗,还没有一条狗像这只狗一样威武雄壮。 “这是小红养的松狮犬。”胡向阳把狗狗介绍给丈母娘,“它非常聪明,你跟它说什么,大多数能明白。” 说完,做了个叫它坐下来的手势,松狮犬果然依言身后靠后,在地板上坐了下来。 “啊哟,真聪明。”叶知书兴奋地伸手去摸它的头。“小红也真是的,养了这么大一条狗,也不带回家给我们看看。” 嘴里埋怨着,身子已直起来,准备去厨房拿东西喂它。 在屋里转了一圈,从冰箱拿了几块瘦肉,装在盘子里,准备喂它吃。 现在的她已不用干什么体力活,平时在家就是个家庭主妇,空下来织织毛衣,洗洗衣服,也没别的事,有只漂亮的狗陪着,也不错。 松狮犬不挑食,叶知书递到嘴边的肉闻起来很香,它就张开嘴吃了。 吃完后还拿头去拱人,一付很兴奋感激的模样。 叶知书更高兴了,从盘子上拿起别的肉,继续喂它。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连忙站起来去接。 听到是女儿的声音,她埋怨道:“小红,你养了条这么漂亮的狗,为什么平时回来没带回家?” “妈。”叶纤红有些无奈。“一只狗而已,难道我每次都带回来,不麻烦啊!你喜欢狗,我帮你找一条养好了。” “真的吗?”叶知书有些意外地叫道。 “你想养这种大型狗还是那种长不大的小型狗?”叶纤红问道。“这种狗虞城很少,大城市里肯定是有的,我帮你挑一条品种好一点的。” “你说什么品种好养,最好乖一点的。”叶知书想了想,反问道。 “那你养一条金毛吧!它最乖了。”叶纤红回答道。 等说完,又担心起来,这时候这种国外引起的犬类,也不知道国内有没有。 算了,到时间打电话问一问别人,总有人知道的。 “行。”叶知书笑着应道。“对了,你打电话过来找谁?” 母女有什么事,肯定早就告诉自己了,小红没有提起,肯定不是找自己的。 “你叫向阳听电话。”叶纤红说道。 等到胡向阳接起电话,他吩咐道:“刚才小方已把郑立建抓了,估计问不出威胁三叔的人是谁,我让他把郑立建关一天,等郑立建回来了,肯定会去找那人商量,到时你们顺藤摸瓜,把所有幕后人员全部搞清楚——” “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胡向阳毕竟也是当过派出所副所长的人,马上明白叶纤红的布置。还夸了一句:“你这招引蛇出洞不错。” “别贫嘴,这件事有多重要,你应该清楚。”叶纤红提醒道。“你白天最好领着那两个人熟悉一下郑家庄村的每条路,晚上可以出去探听一些消息,别在家里傻傻地什么都不做。” “知道了,姑姑。”胡向阳见丈母娘没看到自己,对着话筒轻轻叫了一声。 “真不要脸。”叶纤红骂了一句。 不知道怎么地,被他这样一叫,自己的心跳也突然快了起来。 第十六章给胡向阳出气 挂了电话,胡向阳不敢怠慢,把叶纤红刚才的话说了一遍。 龚超两人倒是知道了来时的目的,也没有异议,只等吃完午饭,去村里走一圈。 第一天在郑家村,倒是平安无事,两人在村里也没探听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们也没有着急,处理这种事,焦躁是没有用的,耐心等待,才有可能捕获猎物。 第二天早上,两人注意地观察着村口,看到郑立建回来了。 在派出所关了一天,他的样子有些狼狈,这也是小方故意这样做的。 只有这样,他被放出来之后,才会考虑先回家一趟,洗漱一番,方便胡向阳他们跟踪。 否则直接去找人,他们只怕要错过了, 三个人拿着一台望眼镜,站在别墅三楼视野最好的地方,观察着郑立建家的情形。 叶纤红家的房子建在山脚下,算是村子里地势最高的地方,能看到大半个村子。 而郑立建家在村子的东首,周围没什么阻挡,从这里望过去,一览无遗。 一直轮流盯到傍晚,家家户户都要吃晚饭了,才看到郑立建悄悄出门,骑上一辆自行车,往村口去了。 三人连忙下了楼,坐进车里,向松狮犬示意了一下,要它记住前面那个人,然后远远跟在后面。 经过平原村,再往前走,一直进了虞城。 有松狮犬在,三人也不担心追丢,车子慢悠悠地朝前开,一直来到一个熟悉的地方。 望着前面熟悉的水库,胡向阳曾经断过一次的腿,似乎也疼了起来,他双手紧紧抓着方向盘,眼睛开始发红。 把车子停在路边一个角落,让龚超两人继续盯着,他拿了大哥大,来到一个角落给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胡向阳深吸一口气,才平静下来。“郑立建出来了,我们一路跟到了虞城,你猜我们现在到了哪儿?” “哪儿?”叶纤红奇怪地反问。 胡向阳的语气有些怪,似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难道碰到了熟人? 忽然想到胡向阳来到虞城后,只吃过一次亏,那就是在上次他摔断腿的地方,她一下子醒悟过来,“在东郊那个水库边?” “没错。”胡向阳恨声说道。 “呵呵。”叶纤红冷笑一声,“他们倒是聪明,知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居然又把那里当成了大本营。” 既然跟踪到那里,说明这边有人守着。 为什么来这里,也很简单,应该这里出过事,大家都忽略了这里,他们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谁也想不到这里又在用了。 “你看住那里,不要让人离开,我通知罗叙过去一趟。”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喜欢像老鼠一样藏着,那我们就黑对黑,先教训他们一顿。”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罗叙,叫他马上召集人,跟自己去打人。 这时候她也不掩饰自己的愤怒,决定动手打人。 有人的讲道理是没用的,只要狠狠教训一顿,才能让他长长记性。 因为不想在事情完全解决前,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要他们全部蒙住脸出发,自己也找了套黑衣黑裤,头上戴着绒张帽,准备了两块黑色的长方形面条用来蒙面。 准备好后,她开车到集合地点,接了罗叙,其它人则骑了自行车,跟在后面。 一行人静悄悄地到了水库那边,跟胡向阳会合。 胡向阳此时皱着眉头站在那边,看到叶纤红一行人的打扮,原先还神色不善的脸顿时兴奋起来。 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一块蒙脸黑布,遮住自己的脸。又戴上黑色的线帽,此时除了像叶纤红这样最亲近的人,其它人都没有办法认出来。 在罗叙的带领下,一行人悄悄靠近屋里唯一亮着灯的房间。 房间里,散乱地坐了十个来男人,年纪最大的有五十多岁,最年轻的只有二十出头,坐在主位的赫然是江绪洋。 自从上次被他逃过一劫之后,胡向阳和叶纤红都记住了这个人,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竟然碰到了。 正在叫人冲进去,忽然听到屋里一声惨叫。 这才发现屋里一个角落里,还躺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看他身上的衣着和气质,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可是现在身上已血迹斑斑,看来他是被江绪洋一行人抓来的,正在受刑呢! “江少,怎么办?”有人在一边问了一句。 “继续打,打到他同意为止。”江绪洋轻蔑地哼了一声。“不识抬举的东西,好心好意跟你商量,却蹬鼻子蹭上脸了,美食街这个项目,可是范市长亲自抓的,绝不能出错。” “知道了。”一个狗腿子模样的年轻人一听,走过去把脚踩在地上中年男子的手上,还碾了碾,疼得地上的男子杀猪般的嚎叫起来。 “吵死了,堵住他的嘴。”江绪洋皱眉叫道。 年轻人从地上捡起一块脏兮兮的烂布,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塞进中年男子的嘴里。 下一刻又喝道:“想明白了没有?如果同意了,就点头,否则我把你几根手指全踩烂了——” 地上的中年男子痛得脸上发青,可是又发不出声音来,只能唔唔地嚎着,眼泪鼻涕全流下来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对望一眼,都对江绪洋的阴狠有些意外。 两人一直觉得能开慕尼黑舞厅的人,肯定没有走正道,但是黑到这种程度,还真的超出他们的想像了。 昨天他派人去威胁三叔,难道三叔不同意把菜卖给他,他也打算用同样的方式对付三叔? 叶纤红回头看了一眼,见罗叙几个都蒙了脸,已做好了动手的准备,呼出一口气,手一挥,轻轻嚷了一句:“一个也别放跑了——” 说完,身子一让,只见罗叙带着人呯的一声踢开门,冲进屋里。 里面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控制住。 “你们是什么人?”江绪洋色厉内荏地吼道。 从来都是他带人阴人家,没想到今天反被人阴了,看这些汉子进来时都蒙着脸,显然没打算跟自己明着来。 “每人打断一只胳膊。”叶纤红喝道。又指了指江绪洋,“他多断一条腿。” “你敢——”江绪洋到了这时候,还不肯求饶,反而色厉内荏地嚷道。 他一直觉得以自己的身份,别人就算跟自己有私仇,也不敢对自己动手。 只要没搞死自己,等自己自由了,肯定会十倍百倍地报复回来。 除非他们不认识自己的身份,才会像二愣子一样,做出这样的事。 “堵住他们的嘴,打——”叶纤红眉头都没皱一下,喝道。 罗叙这些人,都是军人出生,服从性数一数二的,既然老板开口了,谁也没有啰嗦,找了些破布,塞了他们的嘴,从屋里找了个硬木棍,把每人的右胳膊打断了。 叶纤红过来时,原先只是报复江绪洋,没打算把这些狗腿子怎么样? 但是看他们造的孽,也不知道暗里多少人受了他们的罪,不让他们付出些代价,尝尝被人打的滋味,这些人都不会知道被人欺侮的痛苦。 打断他们一条胳膊,还算是轻的,叶纤红恨不得打断他们的手脚,把这些人全部收进空间,让他们永远见不了天日。 因为嘴被堵了,胳膊被打断时,惨叫声也发不出来,只能扭曲着脸,眼泪鼻涕把脸都弄花了。 江绪洋没有让他们动手,胡向阳从罗叙手里接过棍子,亲手砸了下去。 江绪洋哪里受过这样的罪,在地上嚎叫着翻滚起来。 可是越动骨头断裂处却越痛,不动却无法发泄身上的痛苦,整个人像脖子被割了一刀的鸡,在地上蹦着。 等到这些人全部无法动弹了,叶纤红一挥手,让大家退出去。 到了外面没人的地方,叶纤红又吩咐罗叙,叫他等一下回去把那个被绑架过来的中年人放了,其它人先回去。 打江绪洋虽然解气,却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放人的事,得交给最有经验的罗叙去做,免得其它人不小心泄露了身份。 给他留下一辆自行车,叶纤红几人先离开。 等老板和同事走远,罗叙才走进屋,给地上的中年男人松了绑。 “你还能走吗?”他问。 那人刚才被江绪洋他们毒打,也不知道身上的伤重不重? “能,能。”中年男子连声说道。 他刚才只是受了点皮肉伤,手指也被踩痛了,幸亏叶纤红他们来得及时,手指没有真的被踩断。 “那好,你抓紧回去吧!”罗叙和他一起走到外面,准备跟他分作。 “恩公,你蒙了脸,肯定是不愿意让我知道身份。”中年男子叫住罗叙,真诚地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希望和我一起到城里,让我有机会当面道谢。” “不用。”罗叙连忙摇头。“你今天得罪了这些人,还得防止他们的报复,钱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说完,骑上自行车,飞快地回了。 这件事本来就见不得人,如果跟他一起去市里,难道也这样蒙着脸,那不被当抢劫犯就怪了。 何况他也不可能为了钱,就打乱自家老板的计划,这点原则他还是会遵守的。 见对方不为所动,顾自跑了,那人望着罗叙的背景,若有所思。 第十七章动手前的准备 叶纤红和大家一直到虞城才分开。 胡向阳和龚超两人继续守在村里,暗中保护三叔他们。自己和罗叙他们几个,一起回虞城。 分开前,叶纤红嘱付了一句:“今天的事,记在心里就行了,任何人都不要相互讨论,更不要说给其它人听,明白吗?” “放心吧!叶小姐,我们知道轻重的。”几人都当过兵,知道保密,连声回答道。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大家分头回去,像平时一样正常工作休息,不要露出马脚。” 等大家离开了,她才开着车回家。 今天把江绪洋和他的狗腿子打了一顿,或许实际意义并不大,但是心里的愤怒却发泄出来,叶纤红觉得很值。 回到家里,看到安安还在做作业,于是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下一步计划。 他们这边离开后,江绪洋这些人可受了罪,大冷的天里,因为胳膊被打断骨头,身子动一下都疼,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最后还是一个打手忍痛爬了起来,走到柱子那边,把绳子磨断,拿进塞在嘴里的破布,又去帮同伴拿下嘴里的布,用一只手替他解开强民子。 这样一来,接下来的事就方便了,所有人的破布都拿了出来,绳子也解开了。 大家站在地上,望着依然躺在地上的江绪洋头疼。 他一条胳膊一条腿都断了,连走路都走不了,只能抬着出去。 “你们是猪啊!不知道去打个电话,叫医院拿个担架来抬我。”江绪洋见几人笨手笨脚地想抬自己,疼得走叫唤,嘴里骂道。 “哦。”手下这才松了手,一个有大哥大的手下找了个信号好的地方,通知虞城的兄弟去人民医院弄一辆担架过来。 这一搞就是一个多小时,等大家都送到医院,并正好骨上了夹板,已是深夜了。 江绪洋胳膊上腿上又是夹板又是石膏,包得像个木乃伊,又打了一支止痛针,才安生地躺了下来。 “把电话递给我。”江绪洋对坐在床头,专门过来照顾自己的女孩子说道。 小心地按下电话,等电话接通,又使了个眼色,让手下出去,他这才跟对方说起话来。 “表哥,我今天遭了暗算。”他也没有隐瞒自己的情况,把今天发生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能知道对方是谁吗?”范昌贵在那边淡淡地问。 表兄弟感情一向很好,说话就不必拐弯抹角,有话直说就好。 “对方手脚做得很干净,我没有办法确定对方的身份。”江绪洋想了想,郁闷地说道。“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跟美食街有关的人,另一个是有人混水摸钱,故意混乱我们的视线,好让我们跟人斗起来,他们渔翁得利。” “你能想明白就好。”范昌贵当然不是草包,不可能连这点也想不明白。“你暂时不要轻举妄动,我倒要看看对方能不能忍得住,只要他接下来有任何动作,我就能查到他们是谁了。” “难道我伤成这样就算了?”尽管明白这样做才是最好的,可是自己被人伤成这样,却一声不吭,他丢不起这个脸? “现在是丢脸重要,还是丢命重要?”范昌贵没好气地说道。“对方这样做,就是要刺激你,让你把这些年来得罪的人全部搅和起来,那时连我都无法收拾了。” “好吧!”江绪洋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听表哥的。“那你暗里得多派人看看,到底最近谁跳得比较欢,我还真不信了,有人能打了我之后,还安生过日子。” “放心吧。”范昌贵安抚了一句。 挂了电话,江绪洋放下电话,心里的郁闷无处诉说,叫门口的女孩子进来,替自己按摩头部,希望能沉沉睡一觉,免得止痛针过去后,又疼得睡不着。 胡向阳回到家里,也没和郑建国夫妇解释刚才去哪里了,回到房间开始和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什么时候把你的本事教给我啊?”他又开始软磨硬泡。“如果有你那样的本事,我一个就能搞定这些人了。” 尽管知道叶纤红这样安排其实是最好的,但是作为一个男人,碰到今天这样的热血场面,却不能让自己像个英雄一样,一人独斗十来个混混,心里总有些遗憾。 “别想这个了,好好在家办事。”叶纤红没有理他的要求,只是嘱付了一句。 武力强又能怎么样?说到底还是得靠头脑,她还是认为胡向阳不能沉溺于力量不能自拔。 “我不管,你一定得教我。”胡向阳不肯就此罢休。 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终于松了口。“等这件事结束,你回虞城,我就教你吧!” “太好了。”胡向阳一听,激动地叫起来。 挂了电话,想起终于可以学叶纤红那一身本领了,他像个孩子一样,在屋里蹦了两下,才重新倒在床上。 郑立建被人打断胳膊,现在在医院里的消息传出来之后,郑家村的人都有些意外。 不过他的名声一向不好,大多数人暗里还幸灾乐祸,觉得他活该。 只有他的几个亲兄弟去了一趟医院,才了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听说是去找人,碰到有人来报复,受了池鱼之灾,兄弟几个只能无可奈何地叹气。 不过对方连这些大人物也是说打就打,他被连累,也没地方诉苦。 “那郑建平那边的事怎么办?”郑立波和郑立建一起去威胁过郑建平,这时候有点忐忑地问。 这件事真邪门,当天他们去找郑建平,下午就被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天。 出来后,去向安排他们工作的人汇报,又被打断了一条胳膊。 “还能怎么样?”郑立建苦笑道。“连他们几个都没办法了,难道我们还能继续去找他的麻烦?” “那好吧!便宜郑建平这小子了。”郑立波有些不甘心地说道。 他们会愿意跟人去找郑建平的麻烦,一方面是因为对方给了好处,另一方面,也是不忿郑建国郑建平他们那一房,做事越来越顺。 他可是听说了,郑建平这三亩蔬菜,如果全部卖出去,可是很大一笔钱,他肯定眼红。 “有什么关系。”郑立建不在意地说道。“只要他们继续来找麻烦,郑建平肯定挡不住,到时该给我们的好处,一样不会少。” 至于今天这件事,跟郑建平他们有没有关系,他根本不会往这边想。 郑建平是什么人?还不是一个胆小鬼,碰到事只会当缩头乌龟?郑建国郑建军也是,胆子都很少,否则他们那一房人家也不少,为什么在村里翻不起浪花,还不是懦弱? 罗叙回到虞城,开始汇总江绪洋以及范昌贵的所有材料。 他有种预感,自家老板今天选择出手,很可能已想到了对付那两人的办法,这些资料很快就要派用场了,所以他今天全部重新看了一遍,根据事情的轻重,梳理了一遍。 只要动手,肯定得置对方于死地,现在手里的资料虽然很多,却缺少一件可以做为引子的大事件。 所以他在等,看这件事什么时候爆发。 叶纤红挂了胡向阳的电话后,站起来走到窗前,思考自己还有没有疏忽的地方。 对付江绪洋或许很轻松,但是有范昌贵在,就没那简单了。 更要命的是范昌贵身后还站着范家,如果自己轻举妄动,让对方有了警惕,很可能会失去应有的效果。 但是要跟范昌贵动手,肯定要动用省里的人脉,叶纤红做好了请林省长出面的准备。 忽然想到这件事戴老肯定也在关注,自己没有跟他通一声气,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想法。 想到这里,叶纤红拿起了电话。 “小红,这么晚还有什么事?”戴老在对面悠闲地问。 从京城回来,他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轻松。 这些天他的人紧紧盯着虞城的一举一动,看市里那些人跟范昌贵的斗法。 这些人还真没用,在范昌贵的压迫下,居然没有人拿出像样的还击,只靠舆论把范昌贵的跋扈传得人人皆知,这有个屁用啊! 上次小红跟宋保国斗法,也比他们聪明多了。 难怪虞城这几年,发展得这么慢,实在是这些当家人,能力有问题啊! “爷爷,今天出了点事,我得跟你说一说。”叶纤红最终还是打算把这件事和盘托出,让戴老心里也有个正确评估。 听完叶纤红的话,他没有做任何评价,只是淡淡问了一句:“你已做好准备了?” 小红既然已动手,显然这件事已无法善了了。 他清楚她的性格,并不是个莽撞的人,碰到无法对抗的事,会选择退让。 像上次她去余杭开店,说好听点,是给自己多一条后路,其实就是在避开范昌贵,不想双方针尖对麦芒,把事情搞到无法收场。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美食街的事,我可以退让,但是他们现在把主意打到我三叔和我爸身上,我退无可退,只能主动出手,把他们全部干趴下,就算付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我明白。”戴老的语气很轻松。“你这样做,我其实也是支持的。这个时机选得非常对,范昌贵因为没有看明白这个项目的重要性,才任江绪洋乱插手,这是他自寻死路。” 第十八章三叔的收获 平静了两天之后,三叔大棚里的蔬菜终于开始收割了,郑建国夫妇也拿了镰刀去帮忙。 三亩地里蔬菜真的不少,第一天只割了一亩多,温俊让人开了一辆大卡车过来,把一筐一筐的车装上车,送到虞城。 第二天继续收割,今天又多了几个人帮忙,把剩下的近两亩地,全部割完了。 三叔一边急忙翻地,准备种上蔬菜,另一方面把菜的数量统计出来。 三亩地的瓜果蔬菜全部加起来,一共有五万多斤,包菜、大白菜比较重,价格便宜,茼蒿和小白菜份量比较轻,价格却贵一点。 但是第二天温俊把厚厚一堆钱放到面前时,三叔的手还是哆嗦得有些厉害。 “现在还没有下霜,市场上蔬菜还买得动,所以价格便宜一点。”温俊在一边解释道。“等到过年前,市场上几乎见不到本地的蔬菜了,那时候的价格就高了。” “我明白,我明白,谢谢温老板。”三叔把钱递给自己的老婆,让她去藏起来。 温俊是小红的朋友,双方既然签了合同,钱上的事倒不担心会骗自己。 “那就好,你们早点种下去,到时我再来收。”温俊这些菜拿到虞城后,除了自己饭店留了些,很大一部分让给了其它饭店,价格当然比给郑建平高得多,所以一转身,也赚了一点。 这是第一批,这点钱他自然没看在眼里,但是这个基础打好了,后面的生意就好做了。 当天夜里,平时跟郑建平关系还可以的左邻右舍,都过来串门了。 三婶也很兴奋,满面红光地泡了茶端出来,这两天又是割菜又是种菜的,感觉也没那么累了。 “建平,你老实告诉大家,你这次到底赚了多少?”有个心直口快地人直接问道。 当初搭大棚,这人还来帮过他,两人平时关系也算不错,所以这样说,也没有人觉得不对。 郑建平张开大拇指和食指,做了个八的手势。 “八千——”那人一见,惊呆了。“这么多——” 八百肯定不可能,所以只有可能是八千,大家起码的判断力还是有的。 “因为虞城只有我一个人种,价格自然高。”郑建理也不傻,没有把话说得很满。“如果种的人多了,价格肯定会回落一点。不过怎么说,都比种其它东西划算——” “划算,太划算了。”那人高声叫道。“就算有两千都值了,你看那些工人天天去上班,一年能赚多少?你单是年前,就可以做两季,赚四千都值了——” “是啊!”另一个邻居也点头。“那我们如果种了,是不是一样收购?”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个问题,如果种了没人要,那一切都是空的。 “你放心,肯定要。”郑建平高声叫道。“小红说过,我种的这些菜,光供应虞城都不够,江浙省有多大?就算我们整个虞城的农村都种,也不嫌多,到时还可以卖到京城去呢?” “对,对。”这些一辈子在农村种田的汉子,虽然没见过世面,这些弯还是转得过来的。“就算种得再多,还可以卖到别的地方去——” “那我们都种?”有人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似乎怕说大声了,把郑建平家的好处占了,会让他们不舒服。 “当然种。”旁边的人连忙插嘴。“小红是有真本事的,想到这个法子帮我们这些乡亲的忙,我们也不用客气了,只要心里记着她的好就是——” 几人很快就做了决定,明后天开始,家家户户都在空地上搭上大棚,种上蔬菜,争取在过年前能卖上。 郑建平知道叶纤红的打算,希望村里乡里都种上蔬菜,自然不会阻止他们。 再说就算菜多了,小红的朋友肯定会优先收购自己的菜,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第二天开始,村里到处有人上自家的毛竹山砍毛竹,拿回来后,急急去搭大棚了。 而郑建平种大棚蔬菜赚大钱的事,已传遍了整个村子。 周承德在乡里听到了这个消息,连忙打电话给叶纤红。 “小红,郑家村现在种菜的热情非常高,我们乡里要不要宣传一下,让其它村的人也种一些?”他激动地问。 “当然好的啊!”叶纤红笑道。“以前不宣传,是怕大家不放心,现在有了现成的例子,只怕不用宣传,大家口口相传,都会主动去种了。” “是这个道理。”周承德清楚叶纤红对这个项目从头到尾的安排。“等下一批蔬菜出来,可以跟县里说一说,让他们来宣传一下了——” “不必等下一批,现在就可以宣传了。”叶纤红回答道。“你是乡长,现在大家都积极种菜致富,可是一条很好的新闻,你把这件事向县里汇报,说不定还能上县新闻呢?” “那我就不客气了。”周承德一听,哪里还不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笑着答应下来。 挂了电话,他拿出纸笔,把这件事写成一份汇报材料,亲自送到谢市长的手里。 谢市长对这件事很重视,把周承德叫进来仔细问清楚之后,打电话给县电视台,让他们派人去郑家村采访。 郑建平下午还在地里平整土地,把割菜剩下的菜根和黄叶烂叶埋到泥里,准备种上新的菜。 电视台的人找到大棚,说要采访他,把他紧张得够呛。 经过电视台工作人员一再安抚,他才壮了壮胆子,对着镜头说了几句话。 他家旁边的地里,也有人家在搭大棚,见郑建平被电视台的人采访,都有些眼红。 这可是上电视啊!这么出风头的事被他得着了,真是不公平。 可是也没有人好意思说什么,他们接下来能不能赚钱,还要沾郑建平的光呢? 毕竟那个温老板,可是小红介绍给他的,如果他不来自己家收,那就麻烦了。 到时村里种的人家多了,如果全靠大家挑去市里卖,能不能卖完不好说,价格肯定也会越来越便宜。 只有叫温老板收了,他有车送去其它地方卖,才能让大家多赚些钱。 当天晚上,郑建平在家吃饭的时候,把自己接受电视台采访的事讲给儿子听。 今天是周末,郑兴旺也回来了。 爸爸三亩地卖了八千块钱的事,他当然也知道了。 “你得意什么?”三婶见老公得意的样子,笑骂了一句。“三亩地的菜,种得这么辛苦,才得了八千块,旺旺一个月赚多少钱,你心里没数吗?” 这三亩地,夫妻俩早出晚归,伺候得非常辛苦,哪里像儿子,店开好后,交给他表姐看着,在学校里读书,一个月也能赚七八千块钱。 郑建平顿时有些无语。 赚钱的本事,自己确实比不上儿子了。 不过这都是小红的功劳,凭儿子的本事,能开得好店? 又一想,自己种菜赚钱,也是靠小红的帮忙,他又泄气了。 “那不一样。”郑兴旺给父亲打气。“开店赚钱很正常,种地赚钱,咱爸可是头一个,否则电视台也不会来采访他——” “对,爸好厉害。”郑兴茂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竖起大拇指,既然哥哥说爸爸厉害,那肯定是没错的,于是猛拍马屁。 “臭小子,那地又不是你爸一个人种的,我也有一半功劳呢?”三婶在儿子屁股上打了一下,哼道。 “妈也好厉害。”郑兴茂马上变脸,脸凑过去,在妈耳边大声夸了一句。 “还是我家毛毛最乖。”三婶被儿子夸得高兴了,夹了一块肉到儿子的碗里。 郑兴茂大口咬下去,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自从哥哥开店后,家里的菜就变好了,经常有鱼有肉吃,他现在可开心了。 哥哥说,现在这样还不算好的,等明年存够了钱,像大伯家一样,造一家漂亮的别墅,再买大彩电、电冰箱、洗衣机,那才叫舒服呢? 他也非常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咱家不管是开店也好,卖菜也好,全靠小红帮忙,我们现在赚了钱,你们说是不是应该感谢她一下?”三婶突然开口道。“如果装得没事人一样,会不会被人说没良心?” 这件事以前也想过,只是今天儿子也在,正好一起商量一下。 “没必要这样做。”郑建平还没开口,郑兴旺也反对道。 “为什么?”儿子说得这么肯定,三婶不服气地反问。 “姐是什么人,你们还不清楚?”郑兴旺回答道。“她帮我们,是因为当我们是自己人,你看村里其它人家,她有去帮忙吗?如果我们拿东西去谢她,她会觉得生份,反而不高兴了。” “这话也有道理。”郑建平点点头。“小红确实不是那种帮了人家忙,就要你记着的人。” “那什么都不做?”三婶有些不放心地问。 “先不要做吧!”郑建平细细想着儿子的话,觉得不能让两家的关系,因为自己干傻事,而出现裂痕。“等过年了,我们多送上一些年货好了,这时候她就不会推脱了。” “嗯,这个办法好。”三婶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于是不再开口。 第十九章夜半狗叫 郑建平一家在这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胡向阳和龚超两人却不敢有丝毫和懈怠,吃过晚饭后,就严阵以待。 夜渐渐深下去,郑建平一家都上床睡觉了,连郑建国夫妇也关了电视,上楼睡觉了,只有胡向阳三人,站在三楼,仔细地观察着村里的动静。 等到晚上十一点,村子外面突然电筒的光照进来,胡向阳拿出望远镜,观察那人的身份。 因为电筒是照着的前面的路,后面的人看不清楚,胡向阳只知道村里来了三个骑自行车的人。 一般来说,正常有事外出,不会回来这么晚。 选择这个时候进村,十有八九,不是村里人连夜赶回来,很可能是就是他们在等的人。 “我们马上去三叔家那边守着,如果他们不是来找三叔的就好,来的话,就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胡向阳叫道。 三人每人拿了根硬木棍,悄悄出了门,在三叔家旁边的一间柴房里躲了起来。 这是他们很早就找好的目标,还趁没有人的时候,简单清理了一下,把蜘蛛网和灰尘扫掉了,这样就算在稻草堆里坐一下,也不会觉得脏。 至于松狮犬,像一个好猎人一样,神情严肃地蹲在他们旁边,随时做好出击的准备。 在那里坐了近半个小时,终于听到有脚步声传来,三人对望一眼,都非常兴奋。 “等他们摸进院子,我们俩就冲进去,龚超你守在门口,别让他们跑了。”胡向阳低声嘱付道。 如果跑了一个,让这件事提前泄漏,那会影响小红接下来的计划。 见松狮犬已兴奋地直起身子,准备扑过去,胡向阳在他头上安抚了几下,双眼紧紧盯在三叔家的门口。 没一会,就看到有人走到三叔家门,悄悄把院子的木门闩拨开了,然后看到他们轻手轻脚推开门,走进院子。 “出去。”胡向阳激动地叫了一声,拉开门,冲了出去。 走进三叔家的四个人,突然听到脚步声,吃惊地回头,就看到一条洁白的大狗扑了过来。 “啊——”地一声惨叫,最后那人被狗扑倒,见狗的双爪紧紧按着自己的双肩,头低下来,就要咬自己的脖子,再也忍不住叫出声来。 旁边同伴看到了,想去帮忙,已被冲过来的胡向阳一棒打倒在地。 “抓贼拉!有小偷进村啦——”胡向阳回头望了一眼,见龚超按计划守着门,顿时扯着嗓子叫起来。 村里人刚睡下没多久,听到抓贼的声音,都起床赶来过来,三叔郑建平和郑兴旺自然也找了武器,从楼上冲下来。 “旺旺,你们别出来,这几个人是小偷,我们抓就行了。”胡向阳叫了一声。 “哦,知道了。”院子光线有些暗,不过胡向阳的声音他还记得,又看到一边威风懔懔的松狮犬,更加放心了。 嘴里应了声,又拉住爸爸,叫他不要去院子帮倒忙。 胡向阳有心算无心,身上的棍子又比对方的武器好,很快四个人全部被按住了。 郑兴旺找来绳子,把四个人全部绑了起来。 村民这时也赶了过来,等郑兴旺开了院子的灯,众人去看小偷是谁? 三张脸很陌生,只有一个是认识的,就是同村的郑立波。 “郑立波,你什么意思,知道我家卖菜赚了些钱,带外人过来偷?”郑建平一看,气得破口大骂。 他也是气急了。 这家人怎么都这样?前几天他和弟弟郑立建带着个外人来威胁自己,自己没理他们,今天倒好,直接过来抢自己的钱了? 郑立波哪里会想到这么周全的安排,居然也会失败,忽然想到全是另外三人搞局造成的,现在借着灯光看了看,这三人都不认识。 “我们不是来偷东西的,是这三个人偷偷在你家溜达,我们路过,就想问问他们是怎么一回事,没想到他们倒打一耙,反把我们当小偷抓了——”郑立波眼珠一转,大声喊冤道。 “你骗鬼呢?”郑兴旺走过来哼了一声。“这是我姐夫,小红姐的男朋友,我们种菜赚钱,全是她介绍的生意,他们多有钱大家又不是不知道?还会看上我家这几千块钱?” “就是。”原先村里人看胡向阳三人面熟,有些怀疑了,听郑兴旺一说,顿时转变了看法。 “人家是有钱人,会因为这点钱动歪脑筋?”有人附和道。“肯定是你眼红建平家赚的多,想来偷钱吧?” 郑立建郑立波兄弟在村里名声一向很差,大家自然不会相信他的话。 郑立波见这三个人居然是这样的身份,顿时哑口无言了。 “姐夫,这四个人怎么处理?”郑兴旺问道。 “当然是送派出所。”胡向阳回答道。“你们放心,我现在就带他们走。” 把他们四人带到家里,叫醒岳父岳母,把情况说了一遍。 “阿弥陀佛,你们总算把坏人抓住了。”叶知书见胡向阳三人一狗,天天在盯梢,心里也很担心,现在见事情终于可以完结,松了一口气。 “我现在就把他们带去虞城,不是要用一下皮卡,我那辆车装不下。”胡向阳解释了一句。 “没事,你开走好了。”郑建国连忙说道。 村里发生这样的事,他其实有些担心,不过向阳做事向来稳重,倒不至于害到家人。 胡向阳把四人丢到后面的车头里,让龚超看着他们,他和另一们坐在前面车里,往虞城开去。 到了虞城,车子往员工宿舍开去,这些人当然得先交给罗叙审一审,看能不能问出些什么? 罗叙得到消息,连忙赶了过来。 胡向阳也不急着回家,在一边看罗叙审人。 江绪洋原先的得力手下,被一网打尽后,这次回来新招的手下,能力大多不怎么样,所以办事老是失败。 这也方便了胡向阳,这次跟他斗法,全是自己占了上风。 罗叙做事向来细心,把四个人分开后,单独审了很久,得到消息后,回头再审前面的人。 如此反复几次,这些人想撒谎也不行,肚子里的货,全被掏得干干净净。 罗叙见实在问不出东西了,这才叫人把四个人关进一间小屋里,安排人轮流值班看守。 时间已过了两点,再去吵醒叶纤红自然不合适,罗叙于是把得到的消息收集好,准备明天一早交到叶纤红的手里。 胡向阳也没回去,随便找个张空床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胡向阳和罗叙就起床了,睁着一双带血丝的眼睛,去叶纤红家。 叶纤红刚起床刷牙,就听到外面有动静,猜测是胡向阳回来了,也不担心。 洗漱好后,来到客厅,看到胡向阳罗叙坐在那里,面前放了一叠纸。 “他们动手了?”叶纤红问道。 “是的。”胡向阳回答道,心里依然非常兴奋,这次亲自参与了几起打打杀杀的事,他觉得非常刺激。 “这是他们招供的内容。”罗叙并没有说自己的功劳,只是把面前的纸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仔细看了看,算是清楚了江绪洋最近的所作所为。 原以为他会像自己一样,老老实实把店铺买下来,然后改造后,等着升值或者经商。 没想到他却嫌这样赚的少,强迫这些人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自己,还说这是市政府在为百姓谋福利,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他们必须配合。 前世有一些不良商家,拍下某块地后,逼原住户搬走,如果他们不肯走,就用极端方式。 没想到现在才九二年,江绪洋就深得强拆队的工作精髓。 看来再过十年,他一定会成为一名靠这个发迹的商人。 可惜他碰到了自己,这次不能再让他轻易逃脱了。 叶纤红想到这里,暗暗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才能把事情往自己希望那边引。 范昌贵可不是普通人,绝不会坐以待毙,所以得想好细节。 因为要借力打力,所以如何借也得有技巧,总不能像小孩子告状一样,直接找老大说别人的坏话。 这个坏话,必须让别人来说,或者让大量的老百姓同时说,才有说服力,才能有效果。 何况她不是个喜欢出风头的人,这件事只能隐在幕后。 “啊哟,肚子饿死了。”胡向阳突然揉着肚子叫了起来。 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见他的神情不像是假装的,又担心起来。 “你们昨天几点睡的?”她问罗叙。 “两点多才睡的。”罗叙既不表功,也不撒谎,老老实实地回答。 “哦,没吃宵夜吧,那确实饿了。”叶纤红随手把那几张纸拿起来,一时不知道放哪里,就丢进空间里。“我马上做早饭。” 说完,走进厨房,下了三碗面条。 这个做起来最快,何况叶纤红做面条,习惯用前世的方法,就是把面放清水里煮熟后,另外放一锅清水,再加熟面和配料,这样做出来的面,汤透亮清澈,味道却鲜美。 特别是家里长期备有醉鸡、酥鱼这种小吃,加个番茄,放几根青菜,放几只河虾,再加个荷包蛋,一碗三鲜面就做好了,味道特别好。 第二十章正式授徒 吃过早饭,三人商量了一下接下来的行动,罗叙就提出告辞。 叶纤红也没有留他,和胡向阳一起进了房间。 因为今天是周末,安安一般会起得晚一些,也不急着替他准备早饭。 “师傅,姑姑,快传我绝学吧!”一进屋,胡向阳随手关上门,就搂着叶纤红腰又是撒娇又把脸贴过来恳求道。 两人相处越久,相处方式也渐渐在改变。 一开始胡向阳还有些傲娇,在叶纤红面前一付大男人的模样,渐渐地发现自己各方面都比不上叶纤红,甚至心理上都比她幼稚,于是抛下面子,开始各种耍宝耍无赖。 特别是看到小红对安安特别关心和照顾,好到让他都眼红,他更是不要脸地把自己也放到弟弟的位置上。 被胡向阳抱着蹭来蹭去,叶纤红只感觉自己像是被松狮犬缠上了,那种拼命讨好求亲热的模样,让她很受用。 前世一个人在深城生活,内心里,她其实是一个害怕孤独的人。 重生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庭的悲剧没有再发生,性格方面也跟前世有了些变化。但是喜欢性格主动的人这一点习惯,依然不可能改变。 特别是胡向阳这种长得高大,人又帅,性格特别像小说里写的那种忠犬型男朋友,正是她最喜欢的类型。 “行,行。”叶纤红推开他。“我教你就是。” 至于加戏就不必了,什么姑姑、过儿,她可没有小龙女那样不食人间烟火,被这样叫,她会觉得羞耻。 “太好了。”胡向阳抱住叶纤红大力亲了一下,这才老老实实地在床/上坐下来。 那付模样,像极一个等待被喂糖的乖宝宝。 叶纤红想了想,拉开床头柜,拿出那本《武当长春功》,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自己那套从世界之树学来的修炼方法,肯定无法传给他,只有拿这个充数了。 两种修炼方式,其实完全不同。 世界之树的修炼方法,更像是一种修仙的方法,打通人体的筋脉,然后把人体的各位穴位连成一体,开发出人体潜能。 只不过现在还不知道最后会如何,想来能让自己具有仙侠小说里的某些能力吧。 至于武当长春功,更像是一种术法,通过不同筋脉的运行路线,把真气输送到相应的位置,像一个像武林高手一样,让自己有不一样的能力。 真气运气到不同的部位,就会让它的能量增幅。 比如是运到脚上,可以跑得快,跃得高,也可以踢得力量更大。 所以关键是两个,一个是练出真气。另一个是记住运行线路,并随之让运行速度加快。 如果打人时,拳头伸出去了,真气还没运到拳头,那就成笑话了。 当然真气越强,力量肯定也越大,这点就很容易理解。 “这就是那套修炼功法?”胡向阳凑过来,看到这本书已旧成这付样子,更加相信叶纤红的说辞了。 看来小红真的是得了前人的功法,才不小心练成这样的。 这样的情节,电影小说里经常有,但是现实中还是第一次碰到。 想到自己练成后,也能变得这么厉害,胡向阳只觉得热血沸腾。 “这些穴/道你认识吗?”叶纤红翻开那本小册子,问道。 里面画着几位全身裸/露的人物,身上画了筋脉图,虽然看起来有些粗糙,不过各个穴位标的还算准确。 “不认识——”胡向阳仔细看了看,摇头道。“不对,也认识几个,像这个丹田穴、太阳穴、虎口穴我知道,还有足底的涌/泉穴和那个里的会/阴/穴——” 说完,指了指自己的胯/下。 “胡说八道什么?”见他做出这个猥琐的动作,叶纤红伸出就往他头上敲去。 “嘿嘿,就在那个位置嘛!”胡向阳也不介意,诞着脸笑道。 “那也没有必要指出来。”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对于他的无赖行径,她也没有办法,这个人好像就是认定了自己不会拿他怎么样,所以经常隔三岔五地做出些猥琐的行为。 “行,行,我知道了。”怕叶纤红生气不教了,他难得装出一付乖巧样。 叶纤红见他认错了,也不再计较,想了想,叫他盘腿坐在床/上,并让他解开外套,露出贴身的内衣。 胡向阳照叶纤红要求的姿势坐好,叶纤红看了看,发现他双/腿盘的姿势不对,又纠正了一下,直到双脚心、两只手心和头顶全部朝上,做到五心朝天了,才满意地点头。 “知道丹田在哪里吧?”叶纤红又问。 “当然知道,就在肚脐眼下面。”胡向阳回答道。 “那好。你现在慢慢呼气吸气,把精神集中在丹田那里,我等一下给你指出各个穴位的位置,你就把精神力随着我的手移,明白吗?”叶纤红怕他弄不明白筋脉线路,决定自己先帮他熟悉一下线路。 “好。”胡向阳自然没有拒绝,开口叫道。 于是叶纤红用精神力寻找观察他身上的各个穴位,照他正常真气运行的速度,从石门穴到气海穴,一个一个往上点,看他很快就走完了整条任脉线路,松了一口气。 “记住刚才的经脉运行线路了吗?”叶纤红问道。 胡向阳想点头,想了想,又摇摇头。 “那我再帮你指一遍。”叶纤红无奈地说道。“你也看看这张运行图,然后想一想我刚才给你指的位置,尽快指导它们记住。” “知道了。”胡向阳乖乖地点头。 接下来叶纤红连忙帮他引导了三遍,胡向阳才说记住了。 “那你来一遍。”叶纤红把他放在他的腹部,观察他的线路有没有错。 胡向阳微闭双目,把呼吸放慢放缓,让气息一直到丹田,然后开始意守丹田,等到丹田微微发热了,开始用意念把真气微微往上走。 这种情形,其实更像人为控制丹田里的氧气,运送到身体各个部位。 普通人碰到这样的情形,根本看不到胡向阳的真气运气,有什么不同。而叶纤红却能通过细微的经络变化,知道他的精神力到哪里了。 等到胡向阳来回运行一个周天,叶纤红松了手。 “线路对了,你继续练几遍,把它彻底记住。”她松开手站起来,叮嘱了一句。“安安起来了,我先给他做饭。” 外面已有脚步声,叶纤红早听到了。 “好。”胡向阳应了声,继续修炼。 叶纤红望着他认真的样子,心里总算有些安慰。 刚开始练时,其实非常枯燥无聊,她还真怕胡向阳练了一会,就想放弃。 打开来到客厅,看到安安刚好从卫生间洗漱好出来。 “今天你想吃什么?”叶纤红问道。“我们已煮了面吃过了。” “那我也吃面好了。”安安想了想说道:“家里有没有虾,我想吃海鲜面。” “没问题。”叶纤红知道弟弟河鲜海鲜分不清,只要有虾,他就满意了。 于是从空间捞了十来只大河虾,足有大半斤了,去了虾线后,洗干净,放在一边待用。 另一边锅里的开水已开了,叶纤红放下面条,让它煮着。 又切了姜葱蒜待用,河鲜虽然不怎么腥,但是放些调味料,口味就会更鲜美。 从空间摘了一只番茄,洗干净后切片放在一边,准备等一下放进煮熟的面条里。它和虾煮在一起,味道会更搭。 一碗面很快就煮好了。 望着弟弟大口大口地说着,叶纤红心里特别满足。 “今天有什么打算?等弟弟吃得差不多了,她在一边问道。 “我想去一趟西关镇,看看旺旺的服装店。”郑兴安回道。 “那你要自己去了,姐今天在虞城还有事。”叶纤红今天不打算离开虞城,免得今天范市/长有什么行动,自己离开后,不能及时应对。 “嗯,没事。”安安无所谓地说道。“我自己骑自行车去就行了。” 吃完面,安安自己进厨房把碗刷了,然后去卫生间洗了脸和手,背上姐姐给自己买的书包,准备出发了。 “路上小心点。”叶纤红在后面叮嘱了一句。 以安安现在的身体情况,普通人估计都对付不了他,这一点她可以放心。 唯一担心的是他年轻,容易忽略危险。 不过弟弟这么大了,有的事总得由他自己去经历,她不可能代他体验人生。 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胡向阳依然坐在那里,继续修炼着。 等到他睁开眼睛,叶纤红想了想,叫住了他。 “今天先到这里吧!”伸手在他肩上拍了拍,让他站起来。“我们还有一件大事没干呢?等办完了那件事,再回来修炼吧!” “好。”胡向阳这才记起,今天还有一件大事没干完,连忙站起来回答。 两人一起来到客厅,看了看时间,差不到八点了,该上班的也应该上班了。 胡向阳先打电话给小说,把昨晚发生的事跟他说了一下,让他先过来虞城一趟,把人带回去。 他们私下扣人,说得严重一点,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需要小方出面,把这件事接过去。 反正经过已经审出来了,人送走也没事。 第二十一章范市长的反应 小方这边把人接走,以入室盗窃为名,把四人都拘留了。 江绪洋这时候已离开医院,在家养伤了,此时正躺在床/上,听手下汇报情况。 “你说他们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江绪洋皱起眉头问道。 自从易恒锋以及他带的那帮手下被一网打尽后,他就像折了一条胳膊,做什么事都不顺手。 这次重回虞城,他又招了一些人,可是这些人显然没有那批人好用,能替他分忧的人,更是一个人都找不到。 “是的,老大,我们都等了一宿了,还没见他们回来。”手下低头哈腰地回答。 “那怎么还不去找?”江绪洋拍了一下床檐,怒喝道:“昨天没回来,就应该去调查了,你们都没长脑子的吗?”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派人出去没回来,就应该马上去接应和调查,怎么可以在家干等呢? 江绪洋感觉要被他们气死了,这些人全是猪脑子吗? 等手下离开,他一个人还在房间气得呼呼直喘气。 以前在虞城,什么都有易恒锋安排好了,不用自己操心,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没想到现在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 想到这里,他越加生气。 这件事是谁造成的,他自然心里有数。 不过姨父说,现在还没到撕破脸的时候,所以他只能暗里搞些小动作。 没想到派了几个人去对付一户乡下人家,也会出岔子。 看来得想办法,把易恒锋搞出来,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值得。 否则凭自己,很难掌控虞城这些人。 想了想,他朝外喊了一声:“来人——” 一个女孩子轻手轻脚走进来,叫了一声江少。 “把电话给我。”江绪洋叫道。 这件事怎么看都透着些邪气,他现在已没那么自信了,所以打算跟表哥那边商量一下。 “哥,事情好像有些不对。”等那边接起电话,他直接说道。 “怎么不对?你说详细一点。”范昌贵淡淡地说道。 来虞城后,在他步步进逼下,高书/记和谢市/长都选择了退让,这让他有种万事尽在掌握的满足感。 “昨天派了三个人去郑家村找碴,没想到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江绪洋担心地问。 “什么?”范昌贵一听,有些恼怒地问。“谁让你派人去的?” 来虞城后,他的目标很清楚,就是想在高书/记退休前,干出几件拿得出手的实事,然后让父亲运作一下,直接跳过市/长位置,升到书/记宝座。 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没有像大家猜测得那样,过来后跟谢市/长搞好关系,而是直接站在了他的对面立面。 既然把对方当成了竞争对手,就没有必要再客气。 谢市/长是土生土长的虞城人,在本地的谢家虽然有些小势力,可是这个人本身能力有限,又没有什么背景,他自然一脚踩过去了。 在虞城,戴老才是他的头号大敌,也是范家的头号大敌,特别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和她的男朋友胡向阳,还坏过表弟的好事,更是他们的眼中钉。 他现在没对他们动手,是想先坐稳这个位置,等过年后,顺利地坐上书/记宝座,那时候再把虞城的官场洗一遍,换上自己的人。 等到他彻底掌控了虞城,那时候再好好调查一下戴老,看看哪些人在为他所用,再把这些人调离虞城,斩断他跟下面的联系,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退休老头。 没想到表弟这么沉不住住,提前去招惹了。 来虞城前,也是他运气好,刚到时就知道了美食街项目。 以他的性子,碰到这样的好事,他自然不会放过,于是轻易就夺得了主导权。 至于那个大棚种植的项目,他自然也发现了。 但是没关系,先让他们去玩好了,反正现在种的人家也不多,等明年自己美食街的项目搞好了,书/记位置又到好了,就可以出手去拿那个项目了。 表弟一插手,他的节奏就全乱了。 “我就是想让这个项目没办法顺利开展,等明年你升上书/记位置的时候,再接过来重新规划筹备,那样就好了。”江绪洋带着点委屈的语气说道。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的为人?”范昌贵啐了一句。 这个表弟就是靠在父亲和叔叔面前装乖巧,获得爸妈的欢心。现在爸妈把他当亲儿子似的,只有真正跟他熟的人才知道,他绝对没有外面表现出来的那样省心。 “那怎么办?”见表哥语气很生硬,他只好老实地问道。 “如果被抓了,就让他们放了,才多大件事?”范昌贵不在意地说道。 这种事可大可小,只要让那些人一口咬定,是因为听说有人卖菜得了不少钱,想去偷钱,性质就全变了。 几个小偷,就算被抓了,关他几天也就出来了。 “哦。”江绪洋见表哥愿意出手,心里松了一口气。 挂了电话,他开始让人去打听,那几个人到底去了哪里? 没一会就得到消息,说是被西关镇派出怕抓了。 刚要把这个结果告诉表哥,外面突然疯狂传出一股谣言。 说是范市/长上台后,为了获得政绩,抢了赵市/长的美食街项目。 又指使他的表弟负责这件事,不顾横街那些店铺原先主人的利益,以低价买入,巧取豪夺,赚老百姓的血汗钱。 这个消息像是病毒一样,刚一传出,就传遍全市,连江绪洋想准备一下都没办法。 接着看到横街原店铺主人,几十户人家拖儿带女地打着横幅,来到市府前请愿,要求归还店铺,惩治江绪洋,让范市/长出来道歉。 江绪洋听到手下报上这一幕,顿时懵了。 这件事到底是谁组织的,怎么动作这么快? 范昌贵在办公室也是恼怒异常,没想到一件小事,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他自信能把这件事压下去,可是这样一来,他在虞城老百姓里的口碑就掉了,想要再爬上书/记的位置,可能有点难了。 拿起话筒,打给市公安局长王泽军,让他务必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件事压下去,并查出幕后黑手。 这个局长虽然是谢市/长那一系的,但是他相信他不敢拿这件事开玩笑。 说到底,他不敢惹自己这个副市/长。 王泽军接到这个电话,顿时头大了。 他自然是希望借这件事,给范市/长找些麻烦,可是又怕牵连到自己。 这件事怎么看都像一个坑,如果自己参与进去,搞不好会爬不出来。 想到这里,他决定给谢市/长打个电话,听听他的意见。 “老王,这件事肯定是有人在跟范昌贵斗法,不管对方是谁,你都不要轻易插手,拖着慢慢办就行。”谢明浩想了想,告诫道。 范昌贵来了之后,惹怒了很多人,除了几个已明确投确他的副市/长,其它任人都有可能对付他。 最大的可能,自然是赵市/长。 他从市委办主任升到副市/长,正需要政绩和立威的时候,被范昌贵踩成这样,任谁都会生气。 赵市/长虽然在江浙省没什么背景,可是在粤省那边,还是有些关系,很可能有高人暗中筹划,帮他这个忙。 当然也有可能是高书/记动得手。 他在市里十几年,临退休前被人这样挤兑打脸,任谁也忍不下这口气。 反正时日不多,离开前出一口恶气也好。 以他的身份,借这件事给范昌贵一个教训,实在太容易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其它副书/记。 原本高书/记退休后,他们这些副书/记,都跃跃欲试,想往上一步。 不管是书/记位置也好,市/长位置也好,只要能抓/住,都很理想。 现在突然来了范昌贵这个强势副市/长,他们上升的通道就被他挡住了。 可以说,每个人都希望他离开。 在这个混乱的时期,突然出手,正是最好的时机。 当然以他的消息渠道,还知道范家跟戴老有些过节,如果是戴老出手,其实也有可能。 所以不管是谁,这件事让它先拖着,就符合大家的利益。 “知道了。”王泽军能坐上这个位置,自然不是傻/瓜,谢市/长一提醒,他也算明白过来了。 于是安排手下去办这件事,并没有额外做什么指示。 手下心领神会,纷纷离开去工作了。 市府门口喊口号请愿的声音,一下喊到下午,才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开始慢慢散去。 傍晚的虞城新闻里,播出了郑建平种大棚蔬菜,获得巨额收获的消息。 所有收看到这条新闻的人,都议论纷纷,觉得不可思议。 农民种田收入低,这是几十年来一直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每个当政者都头疼。 如果有这样的好事,大家自然都很心动。 郑建平的身份,也很快被大家打听到,于是纷纷想着明天找时间去当面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赚了很多钱。 新闻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播报了一个案件,说有人知道郑建平赚了钱之后,晚上伙同几个人,一起去抢劫。 最后含糊地说了一句,警方怀疑这件事背后不简单,似乎是有人想破坏大棚种植这件事,并说出几天前,郑建平被人威胁,必须以夏天正常的价格卖给对方云云—— 这个新闻一出来,顿时民意汹涌。 大家纷纷猜测是谁这么大胆,想垄断原先可以卖高价的蔬菜。 但是一条谣言很快传了出来,说那个搞破坏的人叫江绪洋,横街那件事也是他干的。 同时他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范市/长是他的表哥,两人关系非常亲近。 这一下火中烧油,关于范市/长上任后,做的事被人一件件曝光出来,很快传遍了整个虞城。 第二十二章暗斗 叶纤红和胡向阳在家里,时刻关注着外面的消息。 当一件件事情传出来后,她就清楚这件事戴老也插手了。 如果说一开始横街的原住户上市府请愿,有可能是赵市/长的手笔,那后面密集的消息传出来,绝对是戴老的手笔了。 这些消息要流传得这么快,必须有足够的掌控力,其它人应该还没有这个能力。 借力打力,本来就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最擅长的事。 而戴老在方面,更是运用得像教科书级的水平,让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这些手段,比起我们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范昌贵这次看来悬了。”胡向阳尽管政治头脑不丰富,对这种事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忍不住笑着嚷道。 “你什么时候成了事后诸葛亮了?”叶纤红在一边笑道。 她的判断其实也差不多,现在这样一搞,全市的人都知道了,虞城市里就压不住了,肯定会有上级来调查。 何况她的目的就是要让上级介入,靠虞城这些人,根本动不了范昌贵。 这样一来,调查江绪洋和范昌贵的事没白费力气,这些资料马上就用得上了。 叶纤红想给戴老打个电话,问一问他接下来的打算。 可以又觉得没必要去问,既然他经出手了,自然会收好首尾,绝不会留下明显的破绽。 或许戴老这样做,就是想保护自己,不想让自己和胡向阳插手进去,免得留下把柄。 想到这里,她放松地坐下来,准备继续看接下来的好戏。 与此同时,戴老给卫振华打了电话,把虞城最近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并把今天的事也提了提,并没有隐瞒自己借力出手的事。 在他看来,范昌贵如果只是跟自己斗,他或许不好做得这么过份。 可是他们错就错在,除了自己,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人都不愿意放过,特别是接连几次,针对小红出手,让他不得不还击。 小红的身份特殊,绝不能出错,这不仅是自己这样认为,也是老领导这样要求的。 所以他相信有这个理由在,卫振华肯定会站出来,同仇敌忾对付范家。 “戴叔,你放心吧,这件事我会跟进的。”卫振华听完后,稍稍思索了一下,然后认真地回答。 确实像戴叔说的那样,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范家处处在针对,他们不得不回击。 特别是一再招惹叶纤红,这就碰触到底线了,万一小红出了点事,后果不堪设想。 “那就好。”戴老轻笑了一句。“我就是怕你难做。” 卫振华已坐到这个位置,接下来的目标自然在最上面,所以考虑的是国家的利益和老百姓的利益,下面一些人的个人私利,他不会再随便参与。 下面的人也心里有数,普通的事不会再去打扰他。 但是范家这件事做得太过份,卫家如果不出面,可能会冷了小红的心。 “不会。”卫振华想了想,明确表达了态度。“范家最近确实需要敲打一下了,免得他们无所顾忌,破坏了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 挂了电话,他又给林樾打了个电话,把这件事大概说了一遍。 “范有学这是在找死。”林樾看起来很斯文,性子却很刚烈。“虞城那边找到了这么好一条发展之路,他居然为了个人私利想破坏,我看他们是昏了头了。” 作为一省之长,他的格局自然也不小。 站在他这个位置上,最难受的就是农民收入低,他们没有有效的办法帮到他们。 这个大棚反季节种植就不同了,如果能在全省推广开来,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受益。 至于虞城那边的弯弯道道,他没兴趣知道;既然事情都到了卫振华的耳朵里,说明下面已经纸包不住火了。 政治上就这样,以他们在省里的耳目,下面发生什么事,大多消息都能收到。 作为上级单位,有时候必须像父母一样,对下面单位发生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自己去解决。 如果什么事都省里出面,那他们就不用工作了。 但是这件事性质不同,所以省里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那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卫振华知道林樾的性子,接下来肯定会去调查,绝不会自己说什么就信什么,自己也没必要再表达自己的态度。 “放心。”林樾简洁地回答。 挂了电话,林樾又给省监察厅打了个电话,要他们明天一早派人去虞城,调查一件事。 把卫振华告诉自己的事,简单复述了一遍。 并明确表示大棚蔬菜这个项目的重要性,一定要仔细调查清楚,到底是谁在破坏,不管涉及到谁,绝不姑息。 监察厅那边自然表了决心,表示一定完成任务。 戴老这边做着准备,范昌贵这时候也没闲着。 这件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原本想自己解决,可是又怕出纰漏,于是打电话到省里,跟父亲仔细汇报了一遍。 “看来小洋还是没有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又要栽了。”范有学听完儿子的汇报后,叹了一口道。 这个外甥因为小时候在自己家长大,所以一直当他儿子一样。 特别是老婆,因为自己几个孩子长大后去各地求学,对陪在身边的江绪洋,感情特别深,像是自家养了个老儿子。 因为这个原因,未免娇纵了些,造成他聪明有余,情商略不足的缺陷。 “那连夜叫他回来?”范昌贵一听父亲话里的意思,就知道这件事恐怕难以挽回了。 “还是算了。”范有学想了想回答道。 “为什么?”范昌贵有些疑惑地问。 “看看明天的情形吧!”范有学回答道。“如果事情压得住,他的事也不算什么大事。如果压不住,就算回余杭,估计也会有麻烦。” 这次的事跟上次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处理。 上次只是打架斗殴,以他的身份,大家都会给个面子,难得糊涂就过去了。 而这次的事,涉及到的是政/府形象问题,这就很敏感了。 他非常清楚,碰到这种情况,唯一的变数就是上级的态度。 如果上级像以前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交给虞城自己去解决,那以儿子的能力,加上范家的支持,这件事还是能抹平的。 如是上级态度强硬地插手了,那只能让外甥吃些苦头了。 男孩子到这个年纪,吃些苦头也不算坏事,说不定会成长得快一些。 心里这样想着,却叮嘱了儿子一句:“别跟你/妈说。” 如果老婆知道了,肯定会跟自己闹起来,他不希望在这个节骨眼上,影响自己的判断。 “知道了,爸。”范昌贵老实地回答了一句。 至于自己的问题,他根本没有问。 这种事查无实据,只要范家还在,他根本一点也不担心。 到了傍晚,安安从西关镇回来了。 “怎么去了这么久?”叶纤红惊讶地问。 以前安安就算去找人,也是马上去马上回的,中饭都会在家吃。 今天这样,算是打破记录了。 “店里生意太好,我看旺旺他们忙不过来,只好留下来帮忙。”安安把双肩包脱下来,挂在墙上,随口回答道。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姐,你说开家库存服装店,真的就这么好赚钱吗?”安安坐到姐姐旁边,忍不住问道。 原本以为潮牌店生意够好了,没想到今天那边刚进了货,就涌进一大批大妈大婶,刚放上去的货,马上被人哄抢走了。 “这是因为虞城还没有这样的店,旺旺第一个开,也是唯一一个开,生意好也正常。”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安安应了声,算是明白了一些。 “还有就是旺旺的店开在镇上,那边有钱人少,这种库存货,质量好,价格便宜,每次有新款运到,大家抢购也正常。”叶纤红继续为他解惑。 “你是说,这样的店如果开到大城市里,生意反而不好做?”安安反问道。 “也不是绝对的。”叶纤红知道弟弟还没有完全清楚自己的意思,只好又说了一句。“任何店都有自己的顾客群,我当初建议旺旺去卖这个,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我明白了。”安安想了想,似乎搞懂了叶纤红的意思。“你是说,开店要考虑当地有什么样的顾客,然后拿适合他们需要的货,才能赚到钱。” “对啊!”见弟弟说到点子上了,叶纤红笑得很欣慰。“做任何生意前,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我应该卖什么产品?第二个是,我把产品卖给谁?只要这两个原则问题搞清楚了,做生意就不容易亏。” “嗯,嗯。”郑兴安不停点头。 这个确实是事实,就像学校门口卖文具和零食,就是因为学生需要这个。 如果去卖衣服,就卖不出去了。 哪个学生口袋里会有几十上百块钱? 又想起前段时间跟姐姐说过,自己也想开一家店,看来得好好思考这两个问题了。 否则糊里糊涂去开了,说不定会亏本。 “你们坐着,我去做饭了。”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进厨房做晚饭。 想起今天发生了这么多喜事,得好好做几个菜,再把空间自己酿的果酒拿出来,好好庆祝一下。 忽然想到上次戴老说酒也喝完了,看来明天得去他家一趟,送些酒过去,顺便给卫老的酒,也托他带一些过去。 现在空间除了葡萄酒,还有枇杷酒和杨梅烧酒。 想到前几天尝试用糖腌制桃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像枇杷酒一样,加入糯米酒之后,成为带着桃子果香的新型果酒。 等晚上再去搞吧! 叶纤红丢下这些心事,开始洗菜炒菜。 第二十三章省里来人 第二天上午,一辆车子无声无息开进虞城市委市政/府,从车上下来两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直接进了高书/记的办公室。 他们跟高书/记谈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临近中午,两人直接来到西关镇派出所,拿到了一些资料。 吃过午饭后,又了去横街,找到了那个因为拒绝出售店铺,而被人打伤的店主。 那位店主无疑提前知道了消息,对两人的问题没有一点隐瞒,不但把事情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还拉起衣服,给大家看身上的伤。 围观的众人看得胸口一涩,他的胸/部、腹部、胳膊、腿上,到处都是淤青和伤疤,看起来非常刺眼。 就连路过的人,也觉得不敢相信。 于是大家又一起骂娘,骂那些人的贪婪,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昨天去市里后,没有得到解决,就知道不会有结果,所以今天都没有人去了。 发现有人来调查,大家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于是你一言我一语,把所有知道的事,全说了出来。 两人也没有发表意见,只是录了大家的发言,又拍了些照片,向大家道了谢,就回去了。 从横街离开后,他们没有去郑家村实地了解,而是回去坐上车,直接开回余杭了。 而郑家村那里,并没有因为发生那件意外事,而息了大家种植大棚蔬菜的热情,反而更多人选择加入。 就连虞北地区的柏厦镇,也有人知道消息后,亲自过来察看。 知道郑建平种了三亩蔬菜,确实赚了八千块钱,大家就兴奋了,决定回去后也搭棚种菜。 周承德知道这个消息,又喜又忧。 喜得的郑家村最早大棚种植这件事,到现在已传遍全市,他这个当乡长的,肯定能分得一些功劳。 忧的是到时全市到处都种菜,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他们乡里的销售。 虽然叶纤红一再叫他放心,说就算种得再多,也有办法解决。 但是作为一个在机关工作了近三十年的人,菜多伤农的事自然碰到过,叫他完全相信,肯定不可能。 也有人听说了这件事是郑建国的女儿搞出来的,为了得到正确的信息,还有人买了水果,去家里拜访。 郑建国就有些烦恼。 他是最不愿意弄这些应酬的,第一个来没办法,后来还有人来,他直接躲进大棚里了,让老婆负责接待。 叶知书开始还很兴奋,但是一上午来了六七拨人,她也受不了。 于是打电话给女儿,叹起了苦经。 叶纤红一听,也有些烦恼。 这种情况赶人走肯定不合适,到底怎么解决呢? 想了想,打电话给周乡长,把父母碰到的麻烦说了一遍。 “要不我派人去村里解释一下?就说这件事以后统一有乡里来负责,叫他们不要去你家骚扰。”周承德出了这样一个主意。 反正种植大棚蔬菜,由乡里统一指导,这是他早就跟叶纤红商量好的。 只不过因为电视台的新闻,才出了些意外。 “这样也好。”叶纤红觉得这个办法可行。顿了顿又说道。“要不乡里派农技员专门在村里设服务点,指导大家如何种菜,这样既解决了我家的麻烦,也能对大家有实实在在的帮助。” “这个办法好。”周承德一听,连忙答应下来。 乡里的农技人员,在村里设置服务点,既是乡里的一种态度,也能尽快推广大棚蔬菜技术,一举两得。 最重要的是,到时候如果有上级部门来采访,看到这样的情形,肯定会对乡里的行为大加赞赏。 那样一来,他这个乡长的成绩,就更实打实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昨天那个新闻,极有可能是赵市/长有意让电视台的人播放的,把这个盖子揭开来,将了范市/长一军。 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同样的,也给大棚蔬菜种植这件事,加了一把火。 原本叶纤红等人计划,蔬菜种植慢慢打开局面就行,没必要弄得太快。 毕竟很多准备工作也需要时间。 现在看来,建批发中心、办蔬菜加工厂、建运输车队这些事,都得提前了。 到春节前,这一批种下的蔬菜,估计都能出售了。 也就是说,留给大家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叶纤红想到这里,打电话给温俊,把现在的局面给他分析了一遍。 “没关系。”温俊也一直在关注这两天的事,特别是这件事姨夫还参与了,他自然早有心理准备。“我们可以一件一件解决,现在最迫切的事,应该是运输问题,毕竟年前蔬菜的产量,很可能突破上万吨,必须有大量的大卡车才能把菜运输出去。” “是啊!我现在最担心的也是这个。”叶纤红应道。“不知道能不能跟省外,特别是北方的大城市联系一下,让当地的蔬菜批发站直接来这里采购,这样可以省不少力。” “行,我们分两步走。”温俊也想过这个问题,只不过时间急,来不及去做。“我现在马上安排人,分头去各个大城市走一走,然后把这边的数据大概统计一下,方便统筹。”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叶纤红知道这件事,最大的受益人就是他,所以也没有客气。“如果碰到什么困难,再大家一起商量 。” “好的。”温俊也没有客气。 就像周乡长的烦恼一样,他现在也是又喜又忧。 喜欢的是,光靠蔬菜倒卖这一块,这一次就可以赚几百万块。 忧的是,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也不知道会不会出差错。 好在温/家省外的路子宽,倒不用过份担心。 特别是前段时间在余杭筹建饭店的时候,认识了不少人,估计余杭市一个地方,就能吃下几千吨。 如果时间宽余,这些蔬菜余杭一个地方吃下也没问题。 毕竟余杭有钱人多,过年能买到新鲜蔬菜,就算贵十倍,估计也会有人抢着买。 安排好这件事,叶纤红才真正放松下来。 此时监察局的局长办公室里,王局长正在听取汇报。 等两人汇报完毕,王局长叹了一口气,让两人先回去,自己把资料整理一下,准备去向林省长汇报。 这件事很明显,范省家的儿子犯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已不适合在那边工作了。 但是他只有建议权,决定权还在领导那里。 这件事是林省长亲自交代的,肯定得第一时间向他汇报。 林樾这时候还在办公室没回家,他来江浙省上任时间还比较短,需要了解的东西非常多,所以这几天天天都在加班。 最近省里在做余杭市的城市发展规划,他也非常重视这件事。 余杭市是全省的中心,未来发展得怎么样?关系到江浙省的经济能不能实现突破,关系到其它地级市的发展方向。 省里的专家也好,各处室的干部也好,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可是在林樾看来,大多是老一套,参考价值不大。 直到看到宣传部送上来的这份文件,他才吃了一惊。 取消西湖所有风景区的门票,加大宣传力度,把全国的游客吸引过来,使餐饮、旅馆、零售、交通等相关产业迎来井喷。 以此为基础,再重新调整余杭的产业结构,使余杭成为全国数一数二的旅游发达城市。 “啪”地一声,林樾在办公桌上拍了一下,忍不住激动地站了起来。 先不说这个思路能不能实现,光是这个想法,就值得他大加赞赏了。 作为政/府官员,就要有这种敢为天下先的胆魄和勇气,否则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都是空话废话。 林樾重新坐下来,细细看了里面的内容,短短几页纸里,还详细罗列了各种数据,比如取消门票,一年会损失多少,同时引进多少游客,会带来多少收入,写得非常详细,可以说一目了然。 照这个数据来看,只要游客人数增加三倍,就能抵消相关的损失。 “还是太嫩啊!”林樾忍不住自言自语。 能这样计算产出吗? 在他看来,只要增加一倍的游客,余杭的获利就能超过损失了。 原因很简单,游客过来,带来的绝不仅仅是这些。 现在每个城市人口都在流动,而游客相对来说,都是生活条件更加优渥的人,如果他们留在余杭生活、学习、工作,带来的收益,更是难以计算的。 就像深城,为什么经济发展这么快,还不是因为那个城市有吸引力?大家都愿意过去? 一个城市人口多了,对发展经济无疑好处非常多,这是林樾从经济学学到的观点。 全世界所有经济发达城市,都是因为人口增长快,才快速发展起来的。 如果余杭市整个西湖不收门票,大家周末可以随时可以去游玩,那等于每个人的家门口,多了一个超级大的公园,那对一些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他把这份文件放到一边,准备明天再仔细看看,然后交给下面的人讨论一下,看有没有其它自己忽略的地方。 作为一省之长,这种涉及全省经济的大事,他就算再认可,也不会轻易拍板。 第二十四章定调子 站起来揉了揉眉心,年纪越来越大了,长时间盯着一样东西看,眼睛就会模糊得厉害。 正想走到窗前吹吹风冷静一下,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听到有人来了,林樾停住脚步,重新坐了下来。 门被轻轻敲了三下。 “请进。”林樾叫道。 这个时候来找自己,肯定有急事。 “林省长。”监察厅的王厅长走进来,恭敬地叫了一声。 “坐吧。”林樾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让他坐下来。“是不是去虞城的人回来了?” 昨天自己安排了工作,他这时候过来汇报,从时间上来说,拿捏得很准。 领导交代的事,如果第二天没有回音,那对王厅长这样级别的人来说,等于犯错误了。 “是的。这是他们写的详细报告。”王厅长点点头。“还有一些相关的证据,我没有带过来。” 说完,把手里的几页纸递了过过。 林樾没有出声,接过后低头仔细看了起来。 没过几分钟,他就看完了,抬起头望着王厅长,问道:“你的意见呢?” 这也是当领导的习惯,做任何决定之前,都得先问问手下的意见,而不轻易暴露自己的决定。 因为自己的决定如果提前说了,下面的人就不好表达反对意见了,那样不利于群策群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就像古时的帝王,上朝时碰到任何时候,都会充分听取大臣的意见,最后才做出自己的决定。 因为他开口了,表示一锤定音,无法轻易再更改。 否则一个帝王出尔反尔,说的话就缺少威慑力了。 “我认为范昌贵已不适合在虞城市工作,应该尽快把他调离。”王厅长深思熟虑地回答。“考虑到虞城的特殊情况,我建议安排一个稳重点的人去就职。” 这当然不是他真正的想法,而是根据两个手下的汇报,结合林樾的态度,而做的决定。 一般来说,像林省长这样的高官,安排监察部的人去调查一件事,十有八九,已对这件事有了充分的了解。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又不适合直接干涉县级市的人事,所以需要他们下去收集证据,给他一个插手的理由。 既然如此,他自然支持林省长的意见。 何况从手下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这个范昌贵确实犯了不少错误,单是用自己的表弟捞钱这一条,就足以让他身败名裂。 可是他是范副省长的儿子,撤职肯定不合适,所以调离已是唯一的选择。 “嗯。”林樾点点头,表示认可他的意见。“还有其它的想法吗?” “我还真有些建议。”见自己的宝压对了,王厅长脸色更加自然了。“虞城那个大棚种植项目,我觉得非常了不得,省里有必要进行扶持。” 这是他的真实想法。 因为从小生活在农村,知道农民赚点钱有多困难,而大棚种植这个办法,可以说是超出了他的认知。 如果真的有用,那省里出点扶持政策,也是应该有之义。 “那你具体说说。”见他跟自己想到一块去了,林樾笑着问道。 “我觉得可以分两步走。”王厅长斟酌地说道。“第一,省里派出农技专家组,去虞城协助他们,毕竟这是个新项目,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第二,省里对接一个大市场,把虞城的菜运到余杭,再发到其它各个省份。” “你是担心虞城那边,蔬菜销售出问题?”林樾马上明白了他的担心,反问了一句。 “这只是一方面的原因。”王厅长回答。“既然这个能赚钱,相信其它县市肯定也会学习搞大棚种植,到时候菜就多无数倍了,如果没有省城周转,我怕会出大事情。” “唔——”林樾点点头。 这确实是件大事,蔬菜不耐久贮,如果不能及时销出去,那好事就成坏事了。 见林省长没有再出声,王厅长也明白自己该离开了,于是恭敬地站起来。 “这份文件我就照刚才的处理方式,写上监察厅的意见后,上交给相关领导审阅?”王厅长再次确认了一次。 “可以。”林樾回答道。 王厅长收到确认的回答,拿起文件无声地退了出去,准备写上意见,再往上送相关领导。 这是机关必须走的流程,就算林省长已看过并发表过意见,还得重新走一遍流程,最后交林省长和书记批复。 看到王厅长离开了,林樾这才站起来,伸展了一下胳膊。 不管怎么样,他的心情还是比较振奋的。 一方面,看到了宣传部送来的那份余杭发展计划书,让他找到了一条新的思路。另一方面,虞城那边搞的大棚蔬菜,让他也有眼前一亮的兴奋。 一个针对余杭这样的大城市,一项针对虞城这样的农村,都是江浙省未必发展的新思路。 林樾越想越兴奋,最后忍不住激动,拿起电话,把这件事向京城的父亲做了汇报。 林老爷子听了后,也非常感兴趣,觉得这是难得的新思路。 要儿子重点关注这两个项目的进展,并表示有机会的话,会向总设计师提一提。 叶纤红吃过晚饭,想着今天是周末,是不是陪着弟弟和胡向阳去街上走走,看到温俊和其它几个吃货团成员过来了。 “咦,今天真难得,怎么大家都过来了?”胡向阳看到了,笑着迎上去。 “发生这么大的事,我们能不过来吗?”肖东灿走过来用力拍了一下胡向阳的背,笑骂了一句。 大家都是明白人,清楚这两天发生的事,对虞城的未来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需要坐下来商量一下,并听听叶纤红的意见,如何在其它势力插手前,提前布局,获得最大的收益。 “小红,原本我们计划这件事一步一步推开来,由我们几家瓜分这个项目带来的收益,现在看来不行了。”温俊带着些懊恼的语气首先开口。 “是啊!我们谁也没有想到肖市长会突然调离,然后来了个对我们怀有恶意的范市长。”叶纤红深有同感地点点头。“现在估计全省上下,都知道了这件事,我们能抓住的好处,只怕不多了。” “唉——”赵大成叹了一口气,“人倒霉喝凉水也塞牙啊!这么好的一个赚钱机会,就这样白白丢了——” “那倒也没这么严重。”叶纤红安慰道。“只是少赚了一些而已,大家心态放平一点,就不会失望。” “现在怎么做?”肖东灿问道。 调来虞城后,他是彻底想明白了,想在工作之余,赚些合理合法的钱,真的要靠叶纤红了。 “现在先做两件事吧!”叶纤红想了想,提出了意见。“第一,在平原村国道旁,建一个大市场,专门收购各村送过来的蔬菜,然后找车运送到外地市场。第二,建立一个运输公司,专门赚送货的钱。” 原本叶纤红想建一个批发市场,自己独吃这么一块蛋糕,现在看来不现实了。 所以不如放开给大家,将来虞城那边,以及余杭那边,肯定也会建对应的中转市场,所以她只能吃到其它一小块蛋糕了。 “这个容易,我们可以马上去办。”蒋建辉主动开口道。 叶纤红说的两件事,投资其实不大,但是收益很可观,大家都愿意投资。 “然后就是办工厂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我建议办一家蔬菜脱水加工厂,这个可以跟国内的方便面厂家合作,销路就不用愁了。如果投资没问题,可以从日本或台湾引进流水线,专门生产方便面,这也是个赚钱的项目。” 方便面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传入国内后,开始销量并不高,最近几年,一些沿海城市销量才开始激增。 像深城,大量的打工青年,如果起晚了,就是一袋泡面充饥。 现在的康师傅,可以说是独霸了市场,生意非常火爆。 趁那些牌子还没有真正把国人完全征服,推出国产品牌,其实也是一条路子。 至于方便面生产线,就需要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以这些人的路子,应该有办法,关键还是看他们有没有兴趣。 “方便面?”小方反问了一句。“这个我吃过,味道还不错。” “当然没有家里煮的面条好吃。”叶纤红知道大多数第一吃的人,都会觉得不错,但是几次后就觉得腻。“它的主要顾客,是那些上班忙,没有时间做早饭的人,起床后加点滚水泡一泡,等刷牙洗脸后,就可以吃了,非常方便。” “哦。”温俊应了声。“如果是这样,那倒是个能赚钱的项目。” 在座的人大多出生于大家族,还真不太了解方便面的来龙去脉。 叶纤红这样一说明,就马上明白了。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单是这个方便的程度,销路应该不会差。 “你们可以先了解一下生产线的事,如果有路子,在虞城这边办一家厂,那赚钱肯定没问题。”叶纤红提醒道。 “好。”温俊点点头。“我先了解一下,如果可行,到时大家一起投资。” 他相信叶纤红的判断,也觉得这种产品,随着国内经济越来越好,工厂越办越多,销路也会越来越大。 明知道是赚钱的事,不做就太可惜了。 即使他一个人做不了,温俊有的是亲戚想要这种好项目,到时把他们引到虞城来说行。 第二十五章送酒 第二天早上,因为假期已经到期,胡向阳不得不回去上班了。 这一次重回市政/府,他扬眉吐气,早已没有前段时间的不甘,倒是带着看范市/长麻烦的心态去的。 范昌贵虽然给自己一个难堪,但是现在他面临的麻烦,远比他当初遇到的要烦恼得多。 叶纤红没有去关心他的心思,等两人出门后,她从空间拿了两瓶枇杷酒,往戴老家走去。 到了院子门口,看到门开着,戴老穿着一件厚厚的棉衣,正拿着水壶给院子里的花草浇水。 “爷爷,你在院子里不冷啊!”叶纤红走进去,笑着问了一句。 进院后,随手把院子门关上。 现在已是十二月底,离过年只有一个多月了,院子里气温已接近零度,西北风呜呜地刮着,他却开着院子门,也不怕西北风刮到脸。 到了这个年纪了,身体抵抗力已经没那么好了,冻着了容易出事。 “没事,爷爷现在身体好着呢?”看到干孙女来了,戴老放下水壶,曲臂做了一个举哑铃的动作,表示身体很强壮,嘴里呵呵笑道。 “那也要注意身体。”叶纤红叮嘱了一句。 对他的身体情况,虽然有一定的把握,可是注意养生,总归是不会错的。 不过戴老的性格似乎变得越来越开朗,现在居然跟自己开起了玩笑。 “知道了。”戴老宠溺地回答了一句。 往年这个时候,他确实不敢随便到院子里吹寒风了,这样很容易感冒。 年纪大了,抵抗力差,一病就得卧床不起。 今年身体却非常健康,吹吹风不但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种站在寒风里,人特别清醒和精神的感觉。 不过这个话不能对叶纤红说,免得她担心。 见小红手里提着个布袋子,走过去接过来。 没想到袋子非常沉,他差点没提住,好在叶纤红及时接住了。 “又给爷爷拿了什么宝贝?”戴老也不觉得难为情,笑着问了一句。 “是两瓶酒。”叶纤红走进屋,把袋子放在桌上,从里面拿出两只玻璃瓶,放在旁边。“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枇杷酒,味道像果酒一样,如果你加点水,可以当果汁喝。” “哦。”戴老一听,拿过来仔细看了看,见酒的颜色带着驼色,跟自己以前喝过的酒完全不同。顿时兴趣来了,兴致盎然地拧开瓶塞,凑过去小心闻了闻。 见他一付馋涎欲滴的模样,叶纤红知道他酒瘾上来了,就进去拿了一只玻璃杯,倒了一小杯递给他。 “酒味确实很淡,不过感觉很香,是枇杷的香味。”戴老也不客气,端起来仔看了看,又小小尝了一口,说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这枇杷酒和葡萄酒,其实都比较适合我们女孩子喝,对于喝惯白酒的人来说,跟喝水没什么区别。” “那可不一样。”戴老似乎怕叶纤红反悔,忍不住反驳。“只要酒好喝,酒精度数高度数低,都是好酒。” “爷爷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叶纤红笑道。“我就怕你嫌弃这酒太淡太甜了。” “怎么会?”戴老连忙把酒捧过来,似乎怕她反悔拿回去。“这两瓶都是给我的?” “一瓶给你,一瓶给卫爷爷。”叶纤红实话实话,也不怕他失望。“你这一瓶快五斤了,你先喝着,如果喜欢,下次再带给你。” “喜欢,喜欢,你带来的酒我都喜欢。”戴老信誓旦旦地回答。 虽然只有一瓶,倒也没有多大失望,反正喝完了,小红还是会给自己送过来。 屋里生了一只碳炉,里面的碳烧得非常旺,只要一关上门,屋里马上暖烘烘的。 陈姨从里屋出来,看到叶纤红来了,笑着过来打招呼。 因为还有家务要做,所以只是寒暄了几句,她就先去厨房忙了。 “小红,你和向阳的胆子也太大了。”两人坐下来后,戴老才埋怨了一句。 他真的没想到,这个干孙女为了给胡向阳报仇,居然敢把江绪洋的一只胳膊一条腿打断。 倒不是说江绪洋比小红和胡向阳更重要,主要是现在范昌贵就在市里,还这么嚣张,她居然敢虎口拔牙,直接下狠手。 “我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既然有这样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叶纤红没当一回事地笑着回答。 现在不像前世,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如果敢做这样的事,很容易被查到。 只要手脚干净一些,她才不担心别人能查到她头上。 “你呀!”见她这样的态度,戴老只好苦笑一声。 以小红不肯吃亏的性子,很容易给她自己带来麻烦。 可是又一想,现在老领导都当她宝贝似的,舍不得她吃一点亏,自己实在没必要空担心了。 自己一个当干爷爷的就算护不住她,难道老领导也没这个能力? 如果是这样,那世上还有谁保得住她? “这次范昌贵会怎么结束?”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一套连环组合拳打出去,他肯定会有麻烦,可是最终结束会怎么样,叶纤红还真没办法判断出来。 他不像宋保国,在虞城虽然强势,其它没什么背景。 只要一落势,有的人落井下石,也不用担心他报复。 范昌贵就不同了,如果范家下死力气保他,结局会怎么样?很难看出来。 “应该会背一个处分,并调走吧!”戴老回答道:“这件事我已通知卫振华,想来他也会从上面施压,让范家不敢做得太过份吧!” 政治上就这样,当上面有其它势力插手,如果你手劲不够大,扳不过人家,就只能认输认罚。 否则事情继续上纲上线,很可能整个家庭都会受到牵连。 范有学是聪明人,肯定能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结果会怎么样?戴老已能轻易判断出来。 “他能离开虞城就好。”叶纤红一听,松了一口气。“否则有他在,我不得不把重心放到其它城市了。” 自古民不与官斗,就算有戴老护着,她也得考虑把重心移到其它更安全的地方了。 在她看来,越是小城市,越容易被一个人一股势力控制,所以大城市反而更安全。 如果一个乡一个村有一个恶霸,基本上就成了他的私人领地。 余杭和甬城都是大城市,离虞城又近,如果要往外发展,这两个城市都比较理想。 “你放心吧!只要我还在,就绝不会让你受半点欺凌。”见叶纤红这样说,戴老心里就有些内疚,神色沉重地说道。 这件事说起来,还是受自己拖累。 以小红的能力,就算没有自己这个干爷爷,照样能混得风生水起。 倒是自己一直拿她的好处,她碰到麻烦,自己却没能帮助她。 这让性子要强的他,第一次感到惭愧。 “我不是这个意思。”见戴老误会了,叶纤红连忙解释。“所谓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只要他在虞城一天,就得担心吊胆,这总归让人不舒服。” “明白。”戴老听了解释,心里好受了些,又语气坚定地说道。“好在他总算离开了,接下来我会密切关注谁来接班,如果人不对,我会找老领导把人退回去。” 他也是豁出去了。 小红现在是关键时期,需要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供她创业和打基础。 只要让她安心发展几年,手里握有足够的牌可以打,就算再碰到范昌贵这样的人,相信也不会带来多大的麻烦。 虽然政治能左右经济,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反过来也可以反治政治,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所以给小红保驾护航,是他现在最重要的事。 “谢谢爷爷。”叶纤红感激地说道。 爷孙俩相识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推心置腹地谈过,说完后,双方都明白了对方的处境和顾忌,所以说话反而更随意了。 “是爷爷对不住你。”戴老神情有些伤感。“别看爷爷表面风光,其实得罪的人也不少,得随时防着有人找麻烦。” 好在自己背后有老领导在,否则他的日子绝不可能像现在这么轻松悠闲。 戴老留叶纤红吃午饭,她也没推辞。 那件事已告一段落,她也可以放松一下绷得紧紧的神经了。 吃了午饭,叶纤红告辞回家。 路过潮牌店的时候,她进去转了转,然后上楼去了工作室。 工作室现在多了一个人,衣服由小周和她男朋友潘向文设计,效益肯定会提高不少,她打算看看两人最近的成果。 陈列室里确实多了不少新款式,叶纤红仔细分辨了一下,能看出出自谁之手。 小周因为跟自己时间长了,慢慢摸索出自己的风格,所以设计理念跟自己越来越近。 而那些有别于市场的常见风格,又跟自己格格不入的款式,肯定是潘向文设计的。 叶纤红站在那里,仔细思索这些衣服的优劣。 优点其实很明显,因为潘向文站在国际前沿的视野设计服装,所以它们看直来都非常雅致,绝不像自己潮牌店里的衣服,其实还带着自己的个人爱好。 第二十六章最短命的市长 最让叶纤红欣赏的是,这些衣服非常多元,可以说是各种风格都有。 甚至自己比较喜欢的波普风,他都有设计到。 缺点当然也很明显。 对一个自产自销的潮牌店来说,风格缺少一致性,这会影响大家对一个品牌的明确定位。 想到这里,叶纤红觉得有必要好好跟潘向文聊一聊了。 走进里面的工作室,叶纤红在小会议室坐下来,并把潘向文单独叫过来。 “小潘,在这里工作还习惯吧?”叶纤红先客套了一句。 “很好的。”潘向文笑了笑,真心地回答道。“这里的工作氛围很少,我很喜欢这个地方。” “那就好。”叶纤红见他这样说,知道他的性格其实是不喜欢被拘束的。“我们接下来聊一聊你的设计问题。” “哦。”见自家老板要谈这个问题,他的脸色就有些郑重。 “放松些。”叶纤红笑了笑。“对于你设计的衣服,我个是比较欣赏的,不但款式前沿,有国际范,而且非常雅致,看着都很舒服。” “谢叶小姐的肯定。”见她说了这么多优点,虽然明知道会有转折,但是心里依然很高兴。 “至于接下来要说的缺点,对于你的设计能力来说,其实不算缺点。”叶纤红安抚地笑了笑。“但是对一个公司来说,却确实是必须避免的问题。” “哦,叶小姐你详细说。”潘向文不是傻瓜,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大部分的意思,又怕自己理解错了,于是问了一句。 “对于我们这样的工作室来说,必须有明确的定位,否则顾客提到我们的招牌,就无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叶纤红耐心地解释道。“这对一个品牌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叶小姐的意思是,风格必须统一?”潘向文明白过来,反问了一句。 “是的。”叶纤红给了他一个明确的答案。“至少一个阶段里,必须完全统一。如果以后有更好的想法,那也要重新设计和包装,再做调。” “我明白了。”潘向文倒没有沮丧和失望,似乎心里已有了打算。 “你可以将你设计的款式,分一下类,一次做一个风格,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杂乱。”叶纤红建议道。“也要尝试着分析公司现在的款式和风格,尽量跟它们风格一致。” “放心吧,叶小红,我知道怎么做了。”潘向文倒是从善如流。 这对他确实不难,所以回答得才这么爽快。 “嗯,我相信你的能力,肯定能协调好个人风格与公司需要。”叶纤红笑着下了总结。 离开潮牌店,往家里走去,风突然大起来了,叶纤红紧了紧大衣,抓紧往前走。 与此同时,省委组织部里,一项关于范昌贵的工作调动的会议,正在紧张进行。 范有学升为副省长前,一直在组织部工作,他离开后,新副部长上任,肯定安插了不少自己人。 但是依然有不少是他的心腹。 现在要处理自家老大的儿子,这些人肯定会跳出来反对。 但是没有用。 这件事省长和组织部长都已私下讨论过,现在只是走一下形式,岂会让这几个人影响这个决定。 很快进行举手表决,最后以多数支持的结果,通过了罢免范昌贵虞城市常务副市长的职务,调到省文化厅担任某处室副主任。 这边会议结束,范有学就收到了消息。 听说儿子被调到文化厅这样的闲职,气得他砸烂了一只玻璃杯。 但是事已至此,再恼怒也没有用。 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显然省里有人动手了,这让他又非常无奈。 以他的年纪和家世,这个副省长很可能已是尽头了,叫他去跟其它省领导碰撞,他还没这个勇气。 当天晚饭前,虞城在省城有耳目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这下子范昌贵成了瘟神,很多原先喜欢向他汇报工作的科室领导,都避如蛇蝎。 范昌贵这时候已完全没有前几天的气焰,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做起了缩头乌龟。 而胡向阳显然是最兴奋的,下班时间到了,他也没有急着离开,跟办公室其它人员,肆无忌惮地聊着天。 虽然范昌贵的离开,不是他办到的,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 这场争斗中,最后以他胜出,这种感觉实在太爽了。 “胡主任,今天你得请客。”有好事之人起哄道。 “请就请,大家一起去王子饭店吃一顿,走。”胡向阳豪爽地挥手叫道。 下面这些人大多数有关系有后台,并不担心被范昌贵听到,于是一起下班,往王子饭店走去。 胡向阳离开前,给叶纤红打了个电话,算是报备一下。 叶纤红也不在意。 范昌贵从调来到虞城,到调走,一共才一个月时间,成了虞城有史以来,最短命的市长。 底下有人嘴巴毒,把他的事迹传得到处都是,于是一些原本并不是他干的事,也被按到他头上,一时之间,名声彻底臭了。 最后弄得范昌贵没脸了,原本需要等新的常务副市长过来交接,他也等不下去了,借口身体不舒服,提前回了余杭。 至于被他搞了一半的美食街项目,也被赵书瑞重新接了过来。 而江绪洋,这次就没那么好运了,因为涉及的案件太多,被虞城市公安局逮捕后,开始了牢狱生涯。 见这个项目最后又回到了姨父的手里,温俊反倒没主意了,上门来向叶纤红请教。 “既然美食街的发展方向已经公开了,再想低买高卖已不可能,不如卖一个好,把所有店铺的主人召集起来,说服他们统一装修,到时统一向外招租,只要租金能比现在高,相信他们会感兴趣的。”叶纤红想了想,建议道。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当一条街风格统一后,已不单纯是美食街,更是休闲街。 虞城本来地方就小,可以逛的地方不多,如果建设得好了,居民就会有事没事,过来这边逛逛,渐渐地就成了一种时尚。 到了那个时候,美食街就能成为虞城一道靓丽的风景,别说生意会比以前好一倍以上,就是那边的店铺都会升值不少。 这些店铺的主人,只要不是傻的,都会背后道一声赵市长好。 而赵书瑞虽然没赚到钱,但是名声赚到了,依然很划算。 “也只有这样了。”温俊仔细想了想,觉得这确实是最好的补救措施。 对姨父来说,对这个项目念念不忘,何尝不是想获得政绩。 既然目的达到了,其它的自然不必太在意。 赚钱对他们来说,接下来大棚蔬菜那边有的是机会,倒不必可惜。 送走温俊,叶纤红陪弟弟做了一会作业,借口累,先回房间了。 进屋后,叶纤红立刻进了空间。 最近心力憔悴,没精力好好处理空间里的事,今天可以放松地在里面看看了。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吸引力叶纤红的视线。 她看到养鸡的那个小岛上,发现已有两只母鸡孵出了小鸡。 因为有时间差,一只边上二十多只小鸡,已脱了绒毛,看起来有些强壮了。 另一只刚孵出没多久,小鸡还像一个毛绒绒的球,看起来特别可爱。 叶纤红精神一动,身子已到了那里。 随着修炼的深入,她发现自己能掌控空间的能力越来越大,就像现在,自己要去哪里,只需要精神力一动,就能马上到达。 也不知道是因为修炼功夫深了,还是本来就有这个能力,她也搞不清楚。 看到叶纤红过来,这些小鸡没有躲开去,反而朝她围过来,伸手尖尖地嘴巴,在他鞋背上啄来啄去。 叶纤红被它们好玩的样子逗乐了,蹲下身子,轻轻捧起一只黄色的小鸡。 这些小鸡从出生到现在,还没见到过人,大概觉得好玩吧,所以一点也不认生,只是傻傻地盯着叶纤红看。 叶纤红伸出手指,在他嘴上拨了一下,小鸡闪了一下眼睛,依然没有动。 这些鸡也太傻了吧?不是空间里的动物都会变聪明吗? 不过又一想,这些鸡养来是要吃的,如果太聪明了,她估计都舍不得吃掉它们。 叶纤红又来到养山羊的地方,发现一只母羊肚子特别大,难道也怀孕了? 不过她也不着急,反正随着时间过去,总会生小羊的。 在河里洗了洗手,叶纤红回到专门贮藏的地方。 上次她尝试着腌了些桃子酒,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打开瓶子闻了闻,她惊呆了,这香味比枇杷还浓郁,还带着微微的酒香。 看来桃子比枇杷更适合做成果酒,叶纤红放心了。 拿出糯米酒,倒进瓶子里,继续密封上。 等酒味进去了,再来尝味道。 既然桃子酿酒可行,叶纤红把所有玻璃瓶找出来,准备用来腌桃肉。 直到白糖用完,望着树上至少还有一半桃子,叶纤红也只能叹一口气了。 这桃子树结的果子实在太多了。 出了空间,叶纤红走出房间,看时间已过了十点。 屋里静悄悄。 弟弟已回房间,估计这时已睡下来了。 胡向阳没有过来这边,大概喝多了,在某个朋友家睡了。 叶纤红也没在意。 第二十七章有客上门 她现在心情特别放松,就算这样一个人安静地站在窗前,也觉得很快乐。 一个人无声地窗前站了一会,她拉上窗帘,回到房间,进了空间,准备修炼。 或许是因为心境突然变化,也可能是心情特别放松,今天真气运行时,特别顺畅,叶纤红很快发现自己又可以打通一个穴道了。 随着一声仿如橡皮瓶塞被拔出的声间,所在血管里的污垢飞快地散开,剩下晶莹如红水晶的筋脉在飞速流动,看起来极基壮观。 怎么回事?叶纤红吃了一惊。 以前打通穴位,自己听不到声音,为什么今天突然听到了呢? 而且筋脉以前看得也没那么清晰,但是今天像是近视眼突然被矫正了,一切都变得特别清晰。 难道是因为自己心境变化,所以精神力也发生了蜕变? 这个以她的见识,当然没有答案。 好在她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纠结。 —— 乡里这次动作很快,农技站很快派了一个经验丰富的技术员来到村里,在乡里的干事陪同下,要求村里提供一间空房子,供他办公。 对于乡里这种强行安排,村支书郑立刚原本想拒绝,最后还是答应下来。 叫村里的文书带着他们到村里以前用来养蚕的集体老房子,找一间干净的房子里安顿下来。 大棚种植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的村里,却不是他牵头搞的,他完全有理由反对。 可是两个堂弟接连出事,这让他警醒。 如果换成以前,没有自己点头,谁敢对付自己这一房的人。 现在他的地位已受到严重挑战,如果再出妖蛾子,乡里很有可能借机找自己的麻烦。 如果自己这个村支书也保不住,那他们这一房彻底完了。 技术员名叫赵永元,是陈溪乡最东边的赵庄村人,听说郑家村搞了大棚蔬菜,主动要求来这边工作。 在他看来,想出这个办法的人肯定是天才,否则老百姓靠天吃饭几千年,为什么到现在才能种出这种反季节的蔬菜。 他甚至不断猜想,如果蔬菜可以反季种植物,那鲜花是不是也可以? 如果大冬天里,种出一盆鲜艳的牡丹花,那种感觉绝不是震撼可以形容的。 那水果呢?冬天种出葡萄,种出桃子,种出西瓜,那同样是钱途非常可观的。 所以他想借这个机会,跟郑家村最早提出大棚种植的人好好讨论一下,看有没有发展其它种植业的可能。 文书是村支书的亲侄子,对乡里来的人也没有好感,带他们来到目的地后,就顾自离开了。 “看来我不受欢迎啊!”赵永元对同来的乡干事呵呵笑道。 他虽然是搞技术的,对这些人情世故依然很清楚,自己很可能成了村里内斗的导火索了。 不过他并不在意,自己是靠技术吃饭的,就算村里不欢迎,大不了回去好了。 “没事。”年轻的乡干事笑了笑,无所谓地说道。“郑立刚当了十多年支书,有些忘乎所以了,以为自己可以继续当村霸,不知道他随里可能被拿下。” 周承德安排他带赵永元过来,自然是因为他是周乡长的心腹。 郑家村什么情况,上面谁不清楚? 只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也不方便动他们。 如果郑立刚找死,随时可以把他的支书撸了,顺便查一查他这些年做的狗屁混帐事,去坐几年牢都是轻的。 “慎言。”见对方没当自己外人,赵永元朝四周望了望,连忙提醒道。 “没事,我进来时看过,周围没人。”年轻干事笑着说道。 赵永元这才明白自己小看了对方,这个年轻人表面大大咧咧,其实心细如发。 “小兄弟贵姓?”赵永元主动问道。 他今年已四十多了,面前的年纪人才二十多岁,这样叫也不算失礼。 “我姓魏,叫魏绍丰。”年轻人笑着回答。 “魏兄弟真是年轻有为啊!”赵永元真心实意地恭维了一句。“如果不介意,陪我去一趟郑建国家吧!听说这些项目是他女儿搞出来的,我想当面去请教一番——” “行。”魏绍丰回答。“反正我也不急着回去,正好周乡长一直在提郑建国有个神仙一样的女儿,我正好也去见识见识。” 他和周乡长有亲戚关系,如果排起来,应该叫他表舅。 这个表舅从市里调出来后,在家里一直把这个叶纤红夸得天上少有,地上绝无仅有,让他又好奇又不服气。 他今年大学才毕业,一直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出众,没想到表舅说自己跟叶纤红比,给她提鞋也不配,这让他很不服气。 不过他还算理智,把这样的情绪深深藏在心里,没有表现出来。 赵永元把装了随身物品的袋子放下,看到放在桌上的挂锁和钥匙,关门锁上后,问了问路人,两人一起往郑建国家走去。 今天上门来问大棚种植的人几乎没有了,他终于可以松口气,安心做自己的事了。 自家几亩菜地,比老三家种得晚了些日子,大多又是瓜果,收获时间更要久一些,所以大多才刚刚开花。 他也不着急,每天只是关注着里面的温度,怕大棚哪里破损漏风,冻死里面的蔬菜。 今天刚从棚里出来,洗手准备歇一歇,外面传来脚步声,似乎又有人来了。 “你是郑建国郑师傅吗?”赵永元走进院子,笑眯眯地问道。 这时候看到陌生人,一般不叫先生小姐,多以师傅称之。 当然也有人喜欢大哥大伯大爷地叫,赵永元自己也四十多了,叫人大哥,怎么都腻得慌。 “是的。”郑建国见对方斯斯文文的,不像是种田人,态度就起了变化,说话也文绉绉起来。“请问找我有什么事?” 如果是以前,他绝对说不这样的话。 倒是想着不能给女儿丢脸,才硬着头发学人家这样说话,慢慢也能出口了。 “我是乡农技站的技术员,乡里让我来村里办个服务点,专门指导大家大棚种植的事。”赵永元的语气相当谦和。“不过这件事是你家先提出来的,所以先来拜访一下,顺便学习学习。” 又指了指身边的年轻人,介绍道:“这是乡里的干事魏绍丰,陪我一同来村里。” “哦,两位好,请进。”郑建国带着两人进屋,叫叶知书泡茶出来。 又引着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随手开了电视。 赵永元和魏绍丰也不客气,在沙发坐下来之后,随意打量着四周。 老实说,他们两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特别是这么宽大的客厅,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 一直通往二楼的宽大旋转楼梯,全部用木头制作而成,用了古铜色的油漆,看起来特别高贵典雅。 原本魏绍丰对叶纤红有些不服气,但是看她给家里造的房子,就息了争强好胜的心。 单这份审美,他就及不上。 就像乡里有户人家,赚了些钱,也要造一栋别墅,可是跟这一栋相比,那户人家的布置,他都觉得惨不忍睹。 叶知书在屋里已听到了,连忙进厨房找了杯子,泡茶出来。 “谢谢。”心里服气了,魏绍丰的态度就谦虚多了。 两人喝了口茶,开始聊起大棚蔬菜的事。 郑建国是实诚人,不会胡乱吹牛,只是围绕自己种植过程中得出的经验,做了一些介绍。 而赵永元则根据自己多年的农技工作经验,说出自己的理解,双方的话题就越聊越近,也从对方的话里,获得了一些自己需要的知识。 魏绍丰就有些郁闷,两人聊起蔬菜种植,自己居然插不进嘴。 后来觉得无聊,就站起来走到院子。 这时候大多花草已经衰败,只有几株常青树依然在寒风中挺立着。 魏绍丰关系的自然不是花花草草,他欣赏的主要是院子的布置和结构。 作为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也有过梦想,梦想拥有一栋独门独院的别墅,就像眼前这一栋一样。 等我赚了钱,一定也要造一栋这样漂亮的房子,他暗暗想着。 屋里两人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叶知书见一向孤僻的老公,居然能跟人聊得这么热络,心里也为他高兴,见时间不早了,就去厨房准备午饭。 不管怎么样?来的都是客,今天中午肯定得留他们吃饭了。 一阵肉香从厨房传出来,才让赵永元意识到时间不早了,连忙站起来告辞。 “吃了饭再走。”郑建国一把拉住他。“饭都已经在煮了。” 他没有留客的经验,所以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拉着不让他走。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这么投缘的,他感觉聊得意犹未尽,希望吃了饭后,再留他坐一坐。 “那我就不客气了。”赵永元望了望了郑建国黝黑的脸,尽管他家里条件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这个男人憨厚依旧。 想了想,他重新坐了下去。 以他的阅历,自然看得出郑建国是在客套,还是真诚挽留。 人与人之间就这样,有时候碰到了投缘的,就希望一起多坐坐。 第二十八章魏绍丰的选择 魏绍丰在门口欣赏了一会,回到屋里,听说赵永元准备留在这里吃午饭,客气了几句,也留下来。 家里现在条件好了,叶知书待客就非常大方,鸡鸭鱼肉地做了一桌子。 赵永元就有些不好意思,感觉自己被当成贵客了。 自己明明只是来了解一下大棚种植的事啊!怎么被郑建国一家这么看重。 就连魏绍丰看着桌上的菜,也有些震撼。 自己两人来得仓促,主人家根本没时间出去买菜,随便就能做出这样一桌子菜,说明这些就是家里平时备着的。 想来整个陈溪乡,也没有几户人家,有这样的条件吧! 郑建国拿出一瓶小红带回来的好酒,来招待他们。 一看酒的名字,两人又惊讶了。 这种酒,一瓶就要两百多,估计只有市里的领导才喝得起,没想到他随便就拿出来了,用来招待他们这两个小人物。 “拿瓶普通的酒就行了。”见郑建国要开酒,赵永元连忙拦住了。 “没事。”郑建国豪爽地摆摆手。“这些都是我女儿的朋友送来的,家里还有很多。” 赵永元这才没有继续说什么。 这一顿饭,因为郑建国和赵永元聊得投机,两人边喝边聊,吃得非常慢。 魏绍丰自然也陪着喝了几杯,等到后来,三人都有些醉意了。 “郑老哥,你真够意思,以后种菜方面,碰到什么事,尽管来找我。”赵永元说话时已有些大舌头了,但是思路还非常清晰。 “好的,赵兄弟,哥哥以后一定去麻烦你。”郑建国伸手去拍他的肩,可惜手有些软,却拍在了他的头上。 赵永元也没在意,呵呵笑着跟郑建国说酒话。 魏绍丰这时端着一碗米饭在吃,他喝了酒之后,就不爱说话。 吃完饭后,就爱睡觉,这是他长期以来的习惯。 叶知书却有些苦恼,三人都有醉意了,等一下怎么办? 如果是夏天,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就行,大冬天的,总不能让他们在沙发上休息吧?那样会着凉的。 吃完午饭,三人都站起来,走到沙发上坐下来,居然没有一个人走路摇晃。 叶知书松了一口气,没有彻底醉就好。 心里下了决心,以后再喝白酒,一定得给他们挑度数低一点的。 除非家里还有其它男人,就算醉了也有人扶上楼,去客房睡一觉。 给他们重新泡了一杯茶,就没理他们了,叶知书一个收拾桌子和厨房。 让她没想到的是,等她重新出来,三个人已清醒得像没喝过酒一样。 她也搞不清原因,只当三人酒量好,刚才虽然有些醉了,现在已酒醒了。 于是继续喝了会茶,聊了阵天,赵永元和魏绍丰才告辞。 郑建国这才没有挽留,送两人到院子门口,一再邀请赵永元有空过来坐。 两人离开郑建国家,往来时的老房子走去。 “小魏,你觉得郑建国一家怎么样?”赵永元突然问道。 “我觉得很好。”魏绍丰回答道。“家里条件好,人也实在大方,值得交朋友。” “哎哟,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看人看事这么通透啊!”赵永元惊叫一声。 一般年轻人看人看事,看的往往是表面,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一眼看穿本质。 难怪周乡长要培养他,看来用不过几年,这个年轻人就能一飞冲天。 在这个时代,大学生本来就少得可怜,又能有这么好的眼力,只要碰到贵人,前途无量啊! “客气客气。”魏绍丰笑着谦虚了一句。 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有足够的自信,没有赵永元的夸奖,他也不会妄自菲薄。 不过能被夸奖,心里还是蛮高兴的。 “要不,叫周乡长把你调来郑家村蹲点吧!”赵永元建议道。“郑家村人第一个搞大棚蔬菜,接下来发展肯定特别快,如果你在这里出上一份力,到进说不定会成为一项亮眼的政绩——” “这个——”魏绍丰皱起了眉头,“让我先想想。” 他承认赵永元的话很有道理,也很有吸引力,可是叫他一直呆在这个小村子里,他又有些犹豫。 原本他的计划是,在表舅身边呆一段日子,掌握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后,想办法调去虞城。 他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如果能调到领导身边担任秘书什么的,一定能有出头的机会。 “嗯。”赵永元见他皱着眉头,知道他因为自己的话,纠结了,笑着安慰了一句。“我只是随便一说,你别太着急。” 他相信以魏绍丰的聪明,肯定能做出更好的选择。 魏绍丰这次送赵永元过来,代表的是周乡长的态度,说到底是担心村里敷衍推脱,现在事情已办完,自然得回去了。 回到乡里,先向周乡长做了汇报。 听说他中饭是在郑建国家吃的,原因居然是因为郑建国强行挽留赵永元,才沾的光,心里就有些感慨。 人与人之间,有些缘份真的莫名其妙,赵永元这个搞技术的,竟然和郑建国能这么投缘,真的走了狗屎运了。 好在这个外甥,也算跟郑家正式认识了。 “表舅,你说这个郑家村真的这么重要,值得我提前投资?”魏绍丰想起赵永元的话,自己就有些拿不定主意,于是把这番话跟周乡长提了提。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周乡长一听,眼前一亮。 乡里的干事去村里蹲点,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为了尽快熟悉农村的生活,去村里实习一段时间。 当然最夸张的是六十年代,每个知识青年,都必须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这个外甥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傲气,如果能在农村打磨一下,说不定能更早成材。 还有一个原因他当然不会忽视,就是跟郑建国一家搞好关系。 以他的年纪,不可能跟叶纤红有共同语言,但是外甥就不同了,他今年才二十岁,只比叶纤红大了一岁。 他可是听说过,叶纤红那个朋友圈里,大多是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而且不少是京城的二代。 如果能进入那个圈子,那外甥的前途就不是自己能掌握了。 “你也觉得我应该去?”魏绍丰见表舅的态度似乎也是赞成自己去,有些疑惑地问。 “当然。”周承德站起来,到门口望了望,见没有人经过,才引着他来到屋子最里的椅子上。“你应该明白我这个乡长是怎么来的吧?只要你的能力被认可了,那边随便拉你一把,就无可限量了——” “你是说——”魏绍丰自然知道表舅在说谁,可是他有些不敢相信。“她有这个能力?” 以前表舅只是隐晦地提起过那个女孩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明确地告诉自己,这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出生农村的十九岁女孩子,凭什么能做到这一步,那自己的大学不是白读了? “当然了。”周乡长望了望魏绍那张年轻的脸,心里就有些感慨。“有些话我也不方便说,我相信以你的聪明,只要能跟她们交上朋友,你就知道她们的力量有多强大了。” 也难怪他感慨。 一个人在市政府办公室坐了这么多年冷板凳,借了外甥媳妇的光,认识了叶纤红,才被她看中后,调到了乡里。 一乡之长和市府办事员,说起来差不了多少,但是实权却有天壤之别。 像外甥这样的年纪,未必会明白圈子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他们更相信人能胜天,勤能补拙。 却不知道有的东西,当你生下来后,就已经被注定了。 真正能靠自己的能力,摆脱命运的,那真的是少之又少,比古人考状元都难。 就算古人考上了状元,还面临站队的问题。 说到底,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借助团队的力量。 “那行,就去郑家村锻炼一段时间。”魏绍丰也是个有魄力的人,表舅一番话,很快让他下定了决心。 见他同意了,周承德反而犯了难。 让外甥去郑家村蹲点,是小事情,他一个人就能做决定。 但是郑家村的领导班子,明显存在着问题,必须先处理一下,所以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 “你等我的通知吧!”周乡长想了想,含糊地说了一句。 —— 村里有了农技人员,专门教大家如何种好大棚蔬菜,这个消息一传开,郑家村都轰动了。 郑建平种菜赚了钱,大家自然眼红,可是真的自家也要种了,还是有人心里打鼓。 原因很简单,有的人家地里早已种了油菜和小麦,如果种菜,这些就得丢弃了。 万一种菜不行,明年春收又落空,那损失就大了。 还有一些人家是平时胡乱种些菜自己吃,对于怎么像郑建平一样,种出高产的蔬菜没有经验,也有些犯怵。 现在有技术人员来教,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于是大家从早到晚,都围着赵永元,听他讲解各种蔬菜瓜果的种植要点。 这件事惊动了电视台,他们又派人过来采访,采访这件新鲜事物。 第二十九章王茂琳回家 这一次主角成了赵永元,他是个思维清晰的人,对着镜头把乡领导的英明决策一顿夸,又说了自己的工作重点,就是替郑家村的大棚种植把关,尽全力帮助他们,让农户在春节前获得大丰收。 新闻采访结束后,又去田前地头收集了一些素材,只见郑家村到处可见有人在搭大棚,一付热火朝天的景象。 最后记者也被触动了,说了一些激情满怀的话,很有一种全民合唱《在希望的田野上》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件事自然瞒不过人,很快其它乡镇也行动起来,开始在自己的领地,也尝试这种农技人员下乡辅导的方式。 一时之间,虞城人民似乎忘了现在已是冬天,田间地头,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呜呜响的西北寒风,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在劳作的时候,人的头顶反而热气腾腾。 叶纤红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感慨万分,看来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思想有局限,实在是缺少一个能带头的人。 难怪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样的带头作用,对于一些还是一潭死水的乡村,刺激实在太大了。 范昌贵病休回余杭后,省里也给面子地没有提及这件事,只是下了一个调动通知,范副市/长因为工作需要,调去余杭文化厅云云,新的常务副市/长很快就会到任等等。 胡向阳把这个消息告诉叶纤红后,她也没有在意。 对一个已没有威胁的人,她懒得再关注。 接下来她要做的事很重要,王茂琳要回来了。 这次派她去余杭开拓新的市场,可以说大获成功,他离家已大半个月了,这次算是衣锦还乡,所以叶纤红决定把公司的管理人员召集起来,一起庆祝一下。 原打算在自己家里聚一聚,这样显得更温馨,不过乔昌智建议还是去酒店订个房间,这样玩得晚一点,闹得疯一点也没关系。 叶纤红觉得也有道理,听从他的建议,在温俊那里订了一个大包房。 想了想,她又通知王茂琳,叫她回来时,把杨涛也带回来。 他加入公司后,工厂管理得很出色,重要性已不输于其它几个管理人员,叶纤红觉得有必要增加他的归属感,那就需要让他多参加一下公司的高层会议,加快他的成长速度。 公司高层越来越多,又分隔在余杭虞城两地,交通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叶纤红决定拿出钱来,年前先买两辆轿车,余杭虞城各放一辆,方便大家出去办事。 这件事她托付给诗诗姐,第两天她就联系好车商,以最低的价格,把两辆车子送了过来。 一辆是丰田,另一辆是桑塔纳,是现阶段国内最常见的牌子。 付了钱之后,牌照什么的都不用操心,车商都会帮忙办好的。 叶纤红打算把一辆车交给乔昌智,由他安排调配,另一辆交给茂琳姐,方便她在余杭办事。 公司有了两辆轿车,原先对学车兴趣不大的董采玉和朱亚婷,都抓紧时间,去报名学车了。 现在已学会开车的,只有乔昌智、谢建奇和罗叙,连王茂琳都只学了一半,还没考到驾照。 知道妈妈要回来了,许康苹非常激动,缠着朱亚婷要去车站接她。 朱亚婷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 叶纤红知道两人来的火车班次之后,也亲自到火车站,迎接他们。 当王茂琳和杨涛提着简单的行李,出现在火车站出口的时候,苹苹尖叫着冲了过去。 担心女儿摔着,王茂琳连忙丢下手中的行李,紧走几步抱住扑过来的女儿,在她脸上用力亲了几下。 许康苹也搂着妈妈的脖子,小/脸在她的脸上不停蹭来蹭去,想着母女俩这么久没见面了,叶纤红也忍不住心酸起来。 把茂琳姐调得这么远,真苦了她们母女了。 “茂琳姐,小杨,你们辛苦了。”叶纤红等母女俩情绪稍微平静了一点,走过去跟他们握手。 “没什么,余杭其实也不远。”王茂琳倒是想开了,知道工作就这样,如果这次自己没有去独挡一机,哪里知道自己的能力会这么强? 说到底还是小红信任自己,把这么大一块工作交给自己。 换一个老板,估计会派财务人员或者自己的亲戚一起过去,好监视她的工作。 这样的情况很常见,毕竟钱财动人心。 反倒是小红这样全心的信任,更显得难得。 “叶小姐。”杨涛依然有些腼腆。“怎么劳烦你亲自来接我们——” “你们是大功臣,我接你们也是应该的。”叶纤红笑道。又把朱亚婷介绍给她。“她是我的助理,你等一下先跟她过去,找一个地方住下来,下午我们去酒店替你们接风。” “哦。”杨涛应了声,又跟朱亚婷相互打了声招呼,大家一起往回走。 先一起来到公司,跟乔昌智见了面,再带他到宿舍,拨了一个单人间给他。 反正现在房间还比较空,这个房间就固定给他了,下次如果来虞城办事,就可以在这里住宿。 听说这个设施齐全的房间长期给自己住了,杨涛很激动。 “先别激动。”叶纤红笑道。“年底前,我会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奖励虞城的房子。只要你多加努力,说不定明年就有你的份了。” “嗯,我一定努力。”杨涛一听,神情严肃地点头。“那就先谢谢叶小姐了。” 这是他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如果自己有了房子,那就可以把家人接来这边生活了。 虞城的生活条件,比老家好多了,如果家人过来,也方便自己照顾。 当天傍晚,大家陆陆续续来到王子饭店,杨涛不熟悉这边,由朱亚婷专门接过来。 以前有资格参加这样活动的人,只有董采玉、乔昌智、谢建奇、王茂琳、罗叙、朱亚婷这几个人,现在已增加了不少。 首先是杨涛,他作为服装厂的厂长,已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自然有资格跟他们几个平起平坐。 然后是原铝合金制品厂的生产科长梁中华,现在等于把工厂全盘交给他管理了。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也能胜任这样的工作。 最后就是新加入的韩亚炜,他原先就是大企业的车间主任,接下来打算把铝合金门窗这一声交给他负责,叶纤红觉得也可以让他进入公司的高层圈子。 这样一来,就有九个人了,加上自己,正好十人,凑一个十全十美。 叶纤红望着他们的脸,只觉得心满意足。 这些人大多数都有独自管理一家上亿甚至几十亿产值的公司的能力,现在却被自己收拢了,这就像有人玩王国游戏,获得了诸葛亮、吕布这种最顶级手下的感觉。 当然叶纤红也有心理准备,等公司真正走上正轨,这些人该得的股份,她一定不吝重赏,让他们过上想要的生活。 因为中心人物是王茂琳,于是大家纷纷向她敬酒,并问起这些日子的工作情况。 虽然叶纤红大多都知道了,但是他们却不知道。 王茂琳也没有隐瞒,把这些日子的收获一五一十地说了。 当她说出现在两家店一个月的净利可以达到六十万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个数据已经超过了纤诗美容会所、郑叶潮牌工作室、铝合金制品厂,成为了叶纤红手下四个产业里,最赚钱的项目。 “看来我们都得加油了。”谢建奇在一边叹了一口道。 他这样说,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 一方面他一直在追求王茂琳,现在被自己认定的女人超越,他有种丢面子的感觉。 另一方面,除了对乔昌智服气之外,他觉得其它人都比不过自己,所以或多或少有些傲气,现在看来自己没这个资格了。 “不过,这也离不开小杨的支持。”王茂琳为人比较大气,自己获得成绩时,也不忘赞扬了杨涛一句。 这一点是事实,小红给自己招揽了这样一个助手,绝对是神来之笔。 如果没有自己的工厂,没有这样一个吃苦耐劳的厂长,艾琳娜女装绝不可能这么快就取得辉煌的成果。 “茂琳姐客气了。”杨涛依然非常谦虚低调。 他也没有想到,自家老板居然已有四家单独的产业了,而且每一家收入都不低,这样一算,一年估计都有上千万的净利润了。 一年一千万是什么概念,如果老家县城买一套房子要五万的话,那就可以买两百套房子了。 “下一步会在余杭开一家郑叶潮牌的批发店,希望虞城这边配合好货源,因为那边的出货量比较大,只要衣服受欢迎,卖出去是没问题的。”王茂琳又补充了一句。 “这个没问题。”乔昌智亲自回答道。“我们接下来会增加订单,尽量先满足你们那边的需要。” “那就好。”王茂琳笑着说道。 因为余杭那边是自产自销的模式,等于是整个生产线就在自己的控制之下,所以销售真情为得心应手。 如果潮牌批发店开起来了,余杭这边却拖后腿,那就麻烦了。 第三十章管理会议 “先吃饭,工作上的事,明天开会再聊。”叶纤红虽然满意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吃饭时也要谈这些,是不是太辛苦了些。 又一想,不管是王茂琳、乔昌智、还是谢建奇,本身都是工作狂,否则前世也不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就。 自己其实没必要管这些,只要在工作方向上适当加以引导,他们就会自己把事情做好。 因为老板开口了,大家于是放松下来,把注意力放到吃喝玩乐。 谢建奇见一边有卡拉OK设备,就把服务员叫过来,让她帮自己点歌。 由他带了头,大家纷纷过去唱歌。 “这么热闹啊!”温俊捧着酒杯进来敬酒,见一屋子人,又是唱又是聊天的,非常热闹,忍不住叫了一声。 今天是小红给一个在余杭工作的手下接风,这么说来,这些人全是小红的手下了? 没想到她创业还不到一年,就收揽了这么多手下,看来她的眼力比她的能力更出色啊! 温俊现在打算在余杭开分店,最大的痛苦就是没有独挡一面的人替自己分忧。 更不用说虞城这边还有大棚种植的项目要开展,他现在都有些焦头烂额了。 如果不是老家派了些得力的人过来,自己估计根本应付不过来。 第二天上午,叶纤红急急把人召集起来,开了个管理会议。 这一次的会议,一方面是总结最近的成果,另一方面是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余杭那边的事,暂时已趋向稳定,等郑叶潮牌批发店开张,暂时可以保持这样的状态不动了。 “服饰方面,除了现有的艾琳娜女装和郑叶潮牌之外,我会另外单独跟诗诗合作开发一家家纺公司,主要生产床上用品。”因为诗诗姐已在着手准备了,叶纤红也趁这个机会,把这件事跟大家说了一遍。 “哦。”乔昌智首先开口。“这个公司会独立出来吗?” “是的。”叶纤红点头。“管理方面我会全部交给诗诗姐负责,我只负责设计和开发,到时收益一人一半。” “这算是又开辟了一条产品线。”谢建奇插了一句。“不过家纺公司,我倒觉得市场不会比服装市场小,说不定到时赚的钱,会比我们几家服装公司还多呢?” “没错,谢经理看得很准,这个市场确实非常大。”叶纤红夸了一句。“我们先期把目标定位在准备结婚的新人,只要我们推出的产品漂亮、喜庆、有档次,那些准备买来送人的亲朋好友,肯定不会省这些钱。” 这是她跟诗诗姐很早就计划好了的。 完成这一块布局后,然后把目标瞄准学生这一块。 每个新生入学,都需要买新的床上用品,而设计出耐脏易清洗的床上用品,会是重中之重。 再然后就需要细分市场,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顾客,开发不同的品牌。 叶纤红计划做二到三个家纺品牌,分别对应不同的层次顾客的品味。 像前世的富安娜,以艺术家纺为理念,叶纤红觉得这种碎花的内格,确实会吸引一些搞艺术的人士。 当然别的家纺品牌,也有自己的定位,有的追求舒适,有的追求清新淡雅,也有的追求夸张的图案造型。 这当然是以后的事了,叶纤红没必要提前说出来。 “是的。”王茂琳也深有同感的点头。“中国人重人情,又讲面子,市场有好的床上用品卖,他们不好意思用便宜的东西敷衍。” “如果是这样,那就可惜了,本来我们可以单独做的啊!”朱亚婷在一边小声说了一句。 “这倒没有必要。”叶纤红把头转身她。“现在能赚钱的项目非常多,就算我们把手里的项目再细分并做强,也不比家纺的市场差。” “是的。”乔昌智回答。“我们下面的工作,就是要重点说这个。” 公司未来规划方面,叶纤红只跟乔昌智商量,所以自己的计划,只有他全部知道。 众人见要谈到自己手上的工作,都坐直身子,凝神细听。 “首先说说纤诗美容会所这边的工作。”叶纤红望向董采玉。“现在那边已有三块项目已经开展起来了,一是美容,二是瑜伽,三是拔罐刮痧。以后统一分成三大块,分别是美容、健身和中医保健。” 见董采玉若有所思,叶纤红继续解释。“美容我打算把现在这块,分成两部分,一块是原来的美容,另一块是新娘化妆,到时会分成两家店。” “好。”董采玉以前或多或少听到叶纤红漏出这样的口风,倒没惊讶,只是应了一句。 “然后是健身,现在只有瑜伽馆一家,接下来可以尝试其它各种健身方式,比如开健身房、比如拉丁舞培训班,比如印度舞训练班等等,你可以根据健身方式的流行趋势,及时合理地开发出受欢迎的健身方式。” “没问题。”董采玉爽快地回答。 手下包含的项目越多,表示自己越受重要,这一点她自然清楚。 反正一步一步,只要有合适的管理人员,她也不怕搞不定。 “最后是中医理疗了,这个是比较敏感的项目,我们得谨慎对待。”叶纤红神情郑重地说道。“比如针灸,比如推拿,比如按摩,比如香熏,都要找到正宗的师傅后,才可以开展,否则宁愿空着,我们也不要做。” 这些项目,是前世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项目,她不想赚昧心钱。 “放心吧,叶小姐,我会把好关的。”在这样的场合,董采玉自然懂得应该用什么的态度回答,所以语气也很低沉。 “你办事,我很放心。”叶纤红夸了一句。“所以这些工作计划,你要心里有数,什么时候条件成熟了,及时扩张。” 其它几个人也一脸认真的望着叶纤红,自家老板刚才说了,只要把手里的项目做细做强,就不怕没钱赚。 如果董采玉那边的项目,真的全部开展起来,那收入估计会增加两三倍吧。 这样一来,他们对自己手边的项目,也期待起来。 “接着说说郑叶潮牌工作室吧!”叶纤红把注意力从董采玉身上离开。“大家可能清楚,开这个工作室,一开始是为了锻炼我弟弟用的,后来无心插柳柳成荫,我也就认真干下去了,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设计人员不足,所以做不大。” “我们是不是去沪市或者羊城那种大城市,招些优秀的设计人员回来。”谢建奇在一边建议道。“虞城地方小,想招到人,估计没什么希望。” “具体怎么样,我也不规定,今天在会上说出来,就是希望大家群策群力,想想有没有好办法。”叶纤红说道。“或者你们有认识的人从事这一行,也可以介绍过来。” “行。”大家一起点头。 在叶纤红手下工作时间久了,大家对她的认同感都比较强,都愿意为分司出一份力。 “那最后说铝合金制品厂的事。”叶纤红望向梁中华。“那边现在生产还比较顺利,销售也可观,唯一的问题是,产品比较单一,所以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做市场调查,把产品线加宽。” “没问题。”这个工作是谢建奇的,所以他主动回答道。 “其实也不是非要铝合金,其它类似的材料,只要产品有销路,都可以考虑。”叶纤红怕他思路受阻,提醒了一句。“比如铜制品,比如塑钢产品,都可以考虑。” 她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塑钢这时候国内开始应用了没有,所以只好含糊其词地说了几句,让谢建奇自己去调研。 “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谢建奇反应比较快,已完全明白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然后就是铝合金门窗事宜,这个只要造房子,都用得着,所以下一步要独立办一家厂,专门生产铝合门窗。” “厂房怎么解决?”梁中华问道。 现在工厂已都嫌挤了,再生产铝合金门窗,肯定不现实了。 “现在租不到合适的旧厂房,只能买块地自己造了。”叶纤红回答道。“我打算在开发区那边买一块地,先建几栋厂房用着,接下来把公司全部移过去,方便管理。” “那得非常大一块地方了。”乔昌智也是第一次听到叶纤红有这样的魄力,有些担心地问。 “是啊!可是这个投资又不能省。”叶纤红回答道。“好在现在地皮便宜,买一百亩地下来,慢慢建就是了。” “开发区那边现在也不便宜了吧?”谢建奇有些担心地问。 自从虞城开始建开发区,那边的地价就涨得很快,虽然比不上市区这一块,但是想一百亩,估计也得要几百万块钱了。 公司现在还处在草创阶段,有没有必要把所有收入,全部用来买这么大一块地呢? “这样好了,明天乔总去了解一下那边的价格,再去打听一下虞城北边那些地方的地价,我们综合评估一下,哪里最划算。”叶纤红想了想,这样吩咐道。 第三十一章赵市长来访 谢建奇话里的意思她明白,虽然明知道现在买地,肯定稳赚不赔。 问题是,这些钱投资下去,绝对比买地赚得更快。 等二千年前后,实体经营开始困难的时候,再把钱投到土地和房地产上班,似乎也不晚。 “好。”乔昌智干脆利落地回答。 “那公司的未来计划先说到这里。”叶纤红神情放松下来。“接下来总结一下前段时间的成绩。” 见正事说完,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成绩最大的,自然是去余杭的王茂琳王经理。”叶纤红声音高了起来,“所以在元旦到来之际,我提前公布对她的奖励,就是一套和我同一个小区的商品房,面积在七十平米左右。” “哇——”朱亚婷首先惊叫起来。 其它人也一脸羡慕,但是总算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没有表现得太夸张。 “然后是乔昌智乔总,他统筹整个公司,功劳最大,同样奖励一套同一位置的房子。”叶纤红再次说了一句。 这一次大家议论声小了一点,毕竟乔昌智的能力大家都看在眼里,没有人会有异议。 “其它人的奖励,都会在年前公布,希望大家努力,到时带着大红包回家过年。”叶纤红再次鼓励了一句。“也希望明年奖励房子的名单里,有你们的名字。” 众人一起点头,神色名异。 会议结束后,大家情绪有些激动,每个人脸上都红彤彤的。 特别是新加入的几个人,见老板这么大方,还没干满一年,就直接送出两套房子,都惊呆了。 这样的好事,似乎其它公司都没发生过吧。 但是自家老板连房子都送出去,那其它人的年终奖会少吗? 到时只要给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就有两三万了。 想到这一点,大家心里更激动了。 杨涛也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心里充满了干劲。 这一次,自己真的遇见贵人了。 或许妹妹的病,也能治好了。 等大家离开,叶纤红和乔昌智继续商量公司的事。 “叶小姐,你这次直接送房子,是不是太冲动了。”乔昌智问道。 虽然房子自己也有份,可是一套房子就要十来万,公司成立时间还短,一开始就这样大方,以后拿什么奖励给有功之人。 这种理论,年纪大一点的人都懂。 所以以前皇帝,都会压制着奖励,就是怕有一天奖无可奖,那国家就要乱了。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回答。“我的公司跟人家不同,大多数时候我是甩手掌柜,全部靠你们替我挣钱,所以把利润多拿出一部分,奖励给大家,也是应该的。” 她这样做,当然不是傻,而是想千金买骨。 王茂琳给自己赚了钱,自己就奖励人家房子,那些有能力的,说不定就会主动找上门来了。 特别是现在的市场到处都是赚钱的机会,同样的人才也遍地都是,如果不趁这几年,抓紧打好基础,等到二千年以后,网络普及之后,就难了。 所以越早掌握人才,越早把产业做大,才有可能在未来的中国,占有一席之地。 “那我也不劝你了。”见叶纤红其实深思熟虑过了,他就没有再说什么。 “买房子的事,也交给你去办吧!”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交给乔昌智去自己去挑。“你喜欢什么样的楼层和户型,都可以,反正面积大概在这里了,只要不超出预算,其它都随你们。” “谢谢。”乔昌智现在已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了。 认识叶纤红后,先治好了自己的腿疾,这让注定要在轮椅上过一生的自己,重新有了新生活。 在公司里,尽管自己没什么工作经验,她照样信任自己,把公司的管理权交给自己,就算犯了错,也没有一句怨言。 现在又要奖励自己房子,以叶小姐的性格,肯定是考虑自己得尽早结婚,所以安排了这个奖励。 这一刻,士为知己死的情绪涌上来,让他暗里下了决心。 不管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只要自己还活着,都得为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就算出了意外,其它人全部走了,自己也得陪她同生共死。 和乔昌智告别后,叶纤红回到家里。 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把眼前最紧迫的事解决掉之后,她又可以喘口气了。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绪红站起来,接过电话。 “小红,是我。”是温俊的声音。“晚上我和姨父想来你家拜访,到时你别离开啊!” 自己过来,倒不用这样预约,姨父好歹是副市/长,如果空跑一趟,那就不合适了。 何况以小红的聪明,肯定能猜到姨父过来的目的,提前说一下,也能让她早作准备。 所有人都说,小红对时局看得比较准,姨父最近有些迷茫,家里长辈一时也没有好的建议,所以在自己的劝说下,过来听听小红的意见。 “哦,是赵市/长要过来啊!”叶纤红放松下来后,脑袋也有些懒得转,下一刻才反应过来。“你放心,我一定在家恭候。” 挂了电话后,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来。 对这个排名最后的副市/长,叶纤红的印象并不深,自然谈不上好印象坏印象。 因为是温俊的亲戚,她才抱着能帮则帮的态度,跟他见过一面。 可惜他的性子真的太软了,明明背景不比范昌贵差多少,却被他压制得无立足之地。 一直要到自己和戴老明确动手了,他才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消息,站出来将了一军。 所以总的说来,叶纤红觉得这样的人,只能当个熟人,不同当朋友。 如果他稍稍刚烈一点,向阳在市府的处境就不会这么难,范昌贵也不可能把大家逼到这一步。 不过他今天过来,十有八/九想在大棚种植这里插一脚,毕竟常务副市/长还没过来,以他跟温俊的关系,提前捞点好处很正常。 前提是自己不反对,或者明确支持他。 晚上安安回来时,说了一个好消息,说他的一幅画,参加元旦绘画比赛,得了二等奖。 “你画了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弟弟不是一直喜欢漫画吗,怎么突然画画得奖了。 忽然想起他一直在学素描,顿时明白过来,难道是静物写生? 记得她读高中时,如果有这样的比赛,往往是那些素描画容易得奖励,什么水果啊,什么大卫像啊,反正差不多都是这些。 那些临摹中国画的,反倒很少得奖。 如果真的获奖了,那表示画画的人,中国画功力已经很深了。 “我画一幅大卫像。”安安老老实实地回答。 果然如此。 “那也不错,说明你学素描有很大的进步,才一个多月时间,就能得奖了。”叶纤红安慰了弟弟一句。 安安被姐姐夸奖,顿时露出笑脸。 想到弟弟同时在学音乐,自己上次还答应送他一把吉它,因为其它事,竟然忘了。 看来得托人带一把过来。 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最合适的人是姜皓,他经常到处跑,买东西方便。 别一方面他跟马丽莲谈恋爱,两个都是搞艺术的人,对吉它的了解肯定远远超过自己身边这帮朋友。 趁回房间的机会,给姜皓打了个电话,把这件拜托了一下。 姜皓自然没有拒绝。 以他的关系网,找一个懂音乐的人买一把好一点的吉它,实在太容易了。 叶纤红放了电话,回厨房做饭。 晚上赵市/长要过来,自家早些吃好饭比较好。 万一他来了,自家还在吃饭或者厨房没收拾好,那就失礼了。 不过叶纤红还是想多了,温俊和赵市/长过来时,已七点四十多分了,看来他们是看完新闻联播才过来的。 这也符合赵市/长的身份,像他这样的领导,天天准时收看这个节目,必然是雷打不动的例行/事。 “叶小姐,又过来打扰你了。”赵市/长还是像上次那样,显得书生气十足,手里还提着一只袋子,里面装了些糕点。 “赵市/长客气了。”叶纤红见他这么正式,倒不好意思失礼,连忙请两人坐下来,泡了茶端上来。 送什么糕点,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作为高高在上的副市/长,能亲自过来,还带东西过来,这就代表了他的态度。 叶纤红一直觉得一个人的态度,决定了他的成败。 既然赵市/长以平等的态度来找自己,那自己也应该认真的回应他。 “咦,你弟弟呢?”赵市/长坐下来后,又问了一句。 叶纤红有个宝贝弟弟,这是所有熟悉她的人都知道的事,以这样的问候找开话题,应该是赵市/长做过功课的。 “他在房间里写作业。”叶纤红回答道。 领导来了,弟弟自然得回避,就算他不在意,她自己也得注意这个礼节。 大人谈事情的时候,一边有个学生在一边看着,谁都不舒服。 特别是赵市/长这种大人物,更不愿意被人围观了。 “学习很认真啊!看来成绩应该不错。”赵市/长又夸了一句。 “是还好。”叶纤红回答。 第三十二章吉它寄来了 转头给温俊示意了一下,要他快插话,否则两人这样打哈哈,实在不舒服。 温俊收到叶纤红的暗示,终于开了口。 “小红,我知道这个大棚种植项目,你是为肖市长准备的。”他说得很直接。“现在我姨父如果接手,你觉得他怎么做,才能帮到这些种植户?” 朋友之间说话直来直去,表明关系的亲近,但是跟领导说话,就算再熟,也得照顾他的脸面。 温俊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不算了。 “这个容易。”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话。“比如成立一个农业合作室,把种植户需要的种子、薄膜等物资,由农业局出面去跟厂家谈,以直营的方法供应给农户,减少中间环节,农户就受益了。” 叶纤红平时给他们出的主意,大多是前世很常见的手段,这个农资直营也不例外。 “这个主意好。”赵市长一听,顿时兴趣来了。 要他去搞其它复杂的项目,他还担心会引起其它人的抵制,毕竟新的常务副市长来临之际,大家都在观望,他如果做得太出格,很容易引起众怒。 而农业局正是他分管的,这样做也算名正言顺。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比较容易做,也不会留下隐患。 到时农户得了好处,肯定会把这件事传遍虞城。上级部门知道是他挑头干的,好歹也会记得他的成绩。 “还有其它的吗?”温俊不确定姨父的想法,于是又问了一句。 “当然有。”叶纤红笑道。“后期种的人多了,最大的麻烦反而成了运输和销售,如果赵市长能派人到全国跑一跑,跟每个中心城市的蔬菜销售中心建立供货合同,那对老百姓的帮助就更大了。” “行,我试试看。”赵市长点头应道。 跟赵市长一番交流之后,虞城市农业局很快推出了一系列的新举措,最核心的就是两点。 一是种植户大量购买种子和薄膜,有特别优惠的批发价。 农户如果搭建种植三亩大棚蔬菜,可以省下一百多块钱。 这在眼下的物价水平,可真不得了,老百姓对农业局顿时好评如潮,连电视台也专门播放了这条新闻。 二是推出了一些其它省市才有的种子和苗木。 这是考虑到搭建大棚后,对气候的依赖比原先低了许多,如果能合理地栽种,收获会比种植普通的家常蔬菜更高。 这样一来,连三叔也动了心,打电话过来问叶纤红,有没有必要换上这些新品种。 “还是明年再考虑吧!”叶纤红对农业知识一知半解,哪里提供得出好建议,自然没有把握种植南方品种合不合适。“现在蔬菜市场还很大,没必要冒险。等明年有了足够的经验,再选出一块地尝试一下也行。” 三叔不像自己,现在才赚了一点点钱,如果马上担风险,万一亏了,就损失惨重。 反正种植普通的蔬菜,现在收入还不错。 像三叔这样,一茬就有七八千收入,一年至少可以种六茬,那就有三万收入了,辛苦一年多,就能造两间新房子了。 “你说的对,是我脑袋发晕了。”郑建平听叶纤红一分析,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刚赚了些钱,自己就想瞎折腾了,幸亏小红点醒了自己。 以自家的情况,只要安安心心干几年,在小红的帮衬下,一年赚几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挂了电话,叶纤红有些不放心,担心农户想走捷径,最后吃亏。 又一想,这种事情自己管它干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明白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每个人性格不同,有人就喜欢剑走偏锋,有人喜欢脚踏实地,让不同性格的人,干不同的事,也很正常。 不过自己空间还有大量的空地,如果那么有什么自己都没有的品种,倒是可以买一点回来,种到空间里。 下午找了个空,她也去了一趟农业局开的农用品商场。 这个商场建在火车场广场对面,租下了一间废弃的旧工厂,简单整理后,就开业了。 虽然没什么装修,不过放了一些铝合金的货架,看起来倒也整齐。 因为面积大,同时几十个人在里面买东西,也不会显得挤。 叶纤红走进去,仔细观看一包包种子的名字。 还真让她发现不少以前没有的种子。 首先是香菜,这个是叶纤红非常喜欢的调味菜,做凉菜时放一点,有种特别是香味。 然后是苦瓜,天热时可以清火,前世在深城时吃了不少,从开始的不习惯到喜欢吃。 还有芥兰、西兰花、空心菜、生菜、百合等等,叶纤红感觉收获非常大。 带着这些宝贝,叶纤红回到家里。 关上门,她马上进了空间,在原来的菜地房,找了个空地,将刚买的种子撒下去。 浇了水之后,她又来到其它区域看了看。 上次在小胖子程凯明那里弄到了不少鲜花和果树,种下一个多月了,果树没什么明显的变化,那些花草却都开花了。 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分辨它们有没有变异,不过没成功。 每种鲜花都不止一个品种,以她的见识,如果说变异了,最后却发现是其它品种,那就闹笑话。 叶纤红最喜欢的还是那一排郁金香,开了三个颜色,非常艳丽。 如果不是怕被人看到,会大惊小怪,她真想把它们装进盆子里,放在客厅欣赏。 吃过中饭,叶纤红裹着毯子坐在沙发上。 天越来越冷了,她也像准备冬眠的猫,越来越懒得动了。 门口传来敲门声,逼着她过去开门。 “谁啊?”叶纤红问道。 “我是邮局送货的,你有一只包裹到了。”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的男声。 “哦。”叶纤红打开看门,看到一个穿着邮电所工作服的年轻人,面前放在一只一米多高的纸箱子。 “是叶小姐吗?这是你的包裹,请收一下。”年轻人叫道。 叶纤红疑惑地打开箱子,暗暗疑惑,这时候的邮局不是不送货的吗?怎么他亲自送到家里来了。 不过看到里面的吉它,她就不再怀疑了,这肯定是姜皓寄过来的。 把单子回执拿了,送货的男孩子离开了。 叶纤红把东西拿进屋,见这把古铜色的吉它说不出的精美,暗暗欢喜。 于是给姜皓打了个电话,向他表示了谢意。 “客气什么?”姜皓无所谓地回答。 自从跟马丽莲恋爱后,他好像换了一个人,原先的少年老成和禁欲风格,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恢复了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爽朗和直率。 “那我就不说了。”叶纤红也知道说这些矫情。“下次你们过来,我请你们喝酒。” 她的酿酒能力,也渐渐传了开去,每个人都以能喝到她亲手酿的果酒为荣。 “喝一顿可不够,最好送我一瓶。”姜皓不客气地说道。 “行,没问题。”叶纤红爽快地回到。 等安安回来,看到崭新的吉它,顿时爱不释手。 “你现在会弹了吗?”叶纤红问。 弟弟学了这么久的音乐,她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步了。 “会弹一点点。”安安不好意思地回答。“老师刚开始教。” “没事,慢慢学就行。”叶纤红倒不关键,弟弟这么快就难弹一点,已经不容易了。 可惜自己不擅长音乐,否则学了乐器,可以把前世最喜欢的《未闻花名》、《天空之城》、《梦灯笼》等音乐弹出来给身边的人听,就算提前公开,也在所不惜。 她总觉得这些音乐里,有自己梦想的味道。 胡向阳回来时,也看到了放在一角的吉它,拿起胡乱弹了几下。 “不会就别捣乱。”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在她看来,乐器是很神圣的东西,怎么可以这样当玩具耍? “你们女孩子就喜欢文艺男青年。”胡向阳不屑地说道。“可是真正的男人,应该会打篮球,会打架,会给女人挡风遮雨——” 这话算不上直男癌,只不过这个时代确实流行硬汉,文质彬彬的男青年,反而会被人骂娘娘腔。 “别吹牛了,你以为安安打篮球打不过你?”叶纤红听他话里的意思,有贬低青年的意思,顿时不乐意了。 安安去学画画,学音乐,招谁惹谁了,还要被他这样讽刺? “行,行,算我说算了,可以吗?”胡向阳这才知道刚才的话,把安安也说进去了,难怪叶纤红会恼火,连忙低头认输。 在小红的心里,只要安安喜欢的,都是对的,他不喜欢的,就是错的。 自己在他心里,哪里有安安一半位置? “认输也没用。”叶纤红激将道。“你不是自认篮球打得好吗?这个周末你把赵大成、小方叫过,跟安安他们打一声三人赛,看看到底谁厉害。” 说完,又望向弟弟:“安安,你叫上两个同学过来,没问题吧!” “没问题。”郑兴安见姐姐居然要自己跟姐夫比赛,兴致也来了,大声地应道。 同班的徐志豪本来就是篮球高手,自己和张建盛现在球艺也不错,这几天练一练,跟姐夫他们比一场,谁胜谁负还难说呢? 第三十三章三人篮球赛 “你不会来真的吧?”胡向阳见小红让自己三人跟安安他们打,顿时哭丧着脸。“他们才是初中生,我们胜之不武啊!” 这样的比赛有什么意义?赢了未必会讨好得了小红,输了只会被她看轻,怎么说都是自己输啊! “别耍赖。”叶纤红才不会上他的当。“这话等胜了再来说。” 忽然想到安安一直心烦团组织活动,何不来一次三人篮球赛,每个人邀请两个同伴,就可以组一个队,到时两两比赛,最后决出冠军。 为了让大家更有积极性,自己可以从公司里拿出一万块钱,奖给前三名。 至于其它参与队员,从潮牌工作室里拿几套运动服,做为参与奖励,不就行了。 相信只要懂一点点篮球的学生,为了得到奖励,都会报名吧。 想到这里,她把这个想法跟安安说了一遍。 “姐,这个办法好啊!”安安兴奋地叫道。“我明天到学校,马上跟老师说一下,定个具体的日子,准备比赛。” 这项活动,真的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似的,实在太合适了。 “那行。”叶纤红笑着加了一句。“至于比赛赛制,最好请假一下你们的老师,到时我赞助每位老师一套运动服。” 现在的老师都很传统,以他们对学习的重视,未必会有兴趣组织体育赛事。 如果能白得一套运动服,那就不同了。 这个时候的初中老师,工资都不高,一套衣服一百多块钱,只要组织一下学生,就能得到,他们肯定会感兴趣的。 胡向阳在一边傻掉了。 不是我们姐夫小舅子比赛吗?怎么又变成全校的赛事了? “那我们不用比了?”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当然要比。”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你们和安安他们的比赛,就当作表演赛,放在比赛最开始的时候。” “哦。”胡向阳垂头丧气地回答。 安安第二天来到学校,把这件事跟张建盛和徐志豪先说了一遍。 “这个好啊!”两人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体育委员,都希望能有机会组织这样的活动,所以兴趣非常浓厚。 于是早自修结束,三人一起去找班主任,把这个计划说了一遍。 班主任一听,也不敢胡乱拍板,又去向校长汇报。 校长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又把郑兴安、张建盛和徐志豪叫过去,了解详细情况。 听说郑兴安的姐姐愿意拿出一万块钱做为前三名的奖金,所有参赛队员,都能得一套运动服作奖励,他激动地拍了一下桌子,嚷道:“这么好的机会,当然搞。” 学生的学习成绩固然重要,可是上面又要求学校开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 弄不好,他们中学还能上虞城电视台,那他这个校长就赚到了。 让三个学生回去后,他又召集负责体育的老师,让他设置比赛赛制,以及准备篮球场。 这件事组织起来非常容易,学校很快定了下来,决定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每天最后一节自修课,进行两两淘汰赛,到下周正式进行决定。 每个班主任都接到通知,要他们尽快组织班上体育出色的学生,组队进行报名。 到当天放学前,全校共报上来二十一支球队。 回到家里,安安把情况跟姐姐说了一遍。 叶纤红笑了笑,觉得跟自己设想得差不多,就没放在心里。 吃晚饭的时候,想到温俊最近也赚了不少,就想让他也出点血,于是打电话给他,说了弟弟学校组织三人篮球赛的事,要他准备些食物,奖励给运动员。 “这个没问题啊!”温俊一听,笑着回答。“我让点心部准备些方便携带的糕点,装在袋子里,到时每人分一袋好了。” 虞城这边比较落后,还不习惯比赛找赞助。 他是粤省人,却早知道这些事了。 就连他读大学时,学校组织活动,他还和同学去找过相关的企业。 “就弄一些糕点,是不是太小气了。”叶纤红调笑道。 “那怎么办?”温俊是真心没放在心上。“要不我也出一万块,奖给组织的老师?” 对他来说,一万块真的是小意思,单是小红的面子就不止这点钱了。 可是赞助给学校,却不能大手大脚,否则他们胃口养大了,以后什么事情都来找他们,那就是自找苦吃了。 “行。”叶纤红也觉得这样合适。 一万块奖励给学生,另外一万块奖励给老师,这样老师和学生都有积极性了。 陈溪中学不过是一所乡级初中,总共才六个班,十多名老师。 到时学校领导和体育老师略微奖多一些,普通老师估计也能得到五百块,这对工资并不高的老师,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了。 叶纤红原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接二连三有电话打进来。 “你们搞活动怎么不通知我们?”这是章诗萍的电话。 “晕。”叶纤红被她的话逗笑了。“你要弄清楚,这是安安学校搞活动,不是我们搞活动,你来凑什么热闹?” “不行,你不能撇下我。”章诗萍不乐意了。 “那你想怎么样?”叶纤红反问道。“比赛该给的奖励我们都准备好了,如果给的太多,反而会坏事?” “我不管。”章诗萍无理取闹。“要不我们各出五千?” “你是不是钱多了没地方用?”叶纤红嗓门提高了。“如果这样,还不如帮学校建一个图书室,让学生们可以免费借到喜欢的书——” 前世很多人有了钱,会给学校建图书室,建电脑室,甚至造教学楼,叶纤红觉得时机还未到,所以没想过这一点。 被章诗萍这样逼着,突然灵机一动,这样建议道。 “建图书室,那好的啊!”章诗萍一听,顿时兴奋起来。“我要怎么做?” “很简单,在学校找一个空房间,好好粉刷一下,然后找木匠打一些书架和一些桌椅,再去买几百册书籍就行了。” 这个时代,有这样一个图书室不错,没必要搞得过份豪华。 “知道了,我明天就去安排。”章诗萍兴冲冲地挂了电话。 “小红,听说你们在搞洗动?”这是诗诗姐的电话。 “没有,我们只是想安排一次篮球赛,当作安安学校团支部的活动。”叶纤红把事情缘由又解释了一遍。 “那可不行,我们是一个圈子的,你们有活动,我们也得参加。”苏思诗不高兴地嚷道。 “那你想怎么样?”叶纤红无奈地反问。“章诗萍刚才打电话过来,也要参加,我让她建一个图书室,要不你也搞一个类似的?” “你说说看?”苏思诗兴致很浓地问。 “要不,你花钱建一个化学实验室?”叶纤红想了想,犹豫地说道。 初中一般都有专用的化学实验室,但是限于条件,其实只能做最简单的实验,而且都是老师在上班做,学生一般没有机会动手操作。 如果多买一些设备和器材,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行。”苏思诗对这些也不陌生。“那我去联系学校,让他们多买一些机关设备器械回来,钱我来出。” “嗯。”叶纤红应了声。又提醒道。“不过你也要控制数量,最好在一万块钱以内。” “我明白。”苏思诗高兴地嚷道。 后来连蒋建辉兄弟也打电话过来,表示要一起参与,叶纤红没辙了,只好让他们自己去学校看,哪个地方需要花钱改进。 第二中午,蒋建辉的电话又过来了,说他们兄弟俩准备把操场整治一下,建两个篮球场,再买四张乒乓球桌,其它运动器材若干,务必把两万块钱用完。 叶纤红只好陪笑。 通过这一次的合作,她对大家的心里活动算是有点掌握了。 这些人或许都有身份和地位,因为改革开放的原因,大家其实依然战战兢兢,就怕自己没做好,落后于这个时代。 所以自己一有动作和想法,他们就想跟进来。 说到底,他们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和判断,想跟自己共进共退。 这样一来,自己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 不知道怎么的,陈溪乡中要举行三人篮球赛的事,突然在全市流传开了。 其它学校听说有有这样的好事,都是又羡又嫉,却没有人敢说出来。 最后电视台那边得到消息,去学校做了采访,这件事才真正为全市人所知。 学校领导这一次真的是名利双收,对郑兴安是怎么看怎么顺眼,校长暗里下了指示,今年一个市三好学生名额,一家要留给他。 其它老师当然也没有意见。 安安还不知道自己已成了全校老师眼中的财神爷,正在为获个好名次,而偷偷练习球技。 至于叶纤红他们的名字,因为提前要求匿名,倒没有在电视里说出来,只是说一些热心家乡教育事业的企业家,回报家乡,回报社会的善举。 又过了两天,比赛正式进行。 胡向阳、赵大方和小方三个,也没有认怂,当天穿着运动服,出现在中学的篮球场上,在正式比赛前,先进行了一场友谊赛。 第三十四章比赛起变化 这时候安安身高已到一米八,张建盛也超过一米七五,徐志豪最高,已经有一米八二了,站在教室里,绝对是鹤立鸡群。 而胡向阳三人,胡向阳一米八三,赵大成只有一米七六,小方略高些,也只有一米七七,这样的身高,跟安安他们倒是正匹配。 随着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安安的速度和弹跳,居然远远超过了徐志豪,每次球在手,就能轻易灌入篮里。 这也是安安上次看了《篮球飞人》后,私下练成的绝技,今天终于爆发出来了。 跟小舅子比赛,胡向阳原先还有些收敛,怕伤到他,毕竟他只有十五岁,骨骼没有定型,如果把他撞脱臼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可是看着他灵活的样子,连自己的球也敢抢,慢慢地也不再收手,两人开始全力碰撞起来。 这样一来,六人比赛就像成了两人对搞赛,张建盛还好,徐志豪就郁闷了。 明明我才是篮球特长生吧?为什么风头全让安安抢了? 心里虽然不服气,倒不会怪上他,两人现在的关系,已是铁哥们了,兄弟有本事,他也替他高兴。 赵大成和小方也是越打越郁闷,每次球刚到自己手里,就被安安抢走,这个胡向阳是怎么盯人的? 才打了八分钟了,裁判就吹了哨子,原来郑兴安这一组,提前得了二十一分,比赛结束。 “我们得了多少分?”赵大成此时还有些懵,问一边的裁判。 “十八分。”又怕他们又不了台,解释了一句,“只差了一个三分球,你们这样也不错了。” “没关系,我们只是友谊赛,不会在意的。”赵大成笑道。 输给安安,虽然有些丢脸,他却不会恼火。 叶纤红是妖孽,这是大家私底下早就公认的。现在发现她弟弟也是天才一样的少年,反而觉得这样才正常。 如果姐姐非常厉害,弟弟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那才怪了。 当天回家,胡向阳缠住叶纤红,一个劲地问东问西。 “你是不是悄悄把修炼方法教给了安安?”对于自己输给才十五岁的小舅子,他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你看他像是练过吗?”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输了就输了,别输不起,这样反而丢自己的脸?” 对于弟弟有这样的能力,她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老实说,她给弟弟喝的灵液,绝对没有比胡向阳多。 何况在京城时,他机缘巧合,吸收了一些从那只仙鹤传来的灵气。 也就是说,胡向阳身上的灵液,应该比安安多得多才对。 更不用说他腿受伤后,自己也灵液给他治伤,身上或多或少还有底子在。 难道是安安体质天生比别人好,就像仙侠小说里写的,他是天生带灵根的,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这当然是小说写写的,当不得真。 “好吧!”胡向阳装可怜。“不过这样一来,我以后在小舅子面前,可是一点威严都没有了——” 被小红各种欺侮打压也就算了,没想到跟安安比赛,也占不了上风。 这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 “你要威严做什么?不能当一个体贴又善解人意的大哥哥吗?”叶纤红笑骂道。 说完后,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胡向阳抱着叶纤红,跟她在沙发上腻歪了一阵子,才放她去厨房做晚饭。 安安放学回来,尽管脸上强忍住笑,可是那种从底里散发出来的快乐,却是谁也瞒不住。 “今天把他们三人都碾压了,现在有什么感觉?”叶纤红从厨房走出来,逗弟弟道。 “没感觉。”安安故作大方地回答。“我们是学生,经常有机会练球。他们工作了,球摸得少,输给我们也正常——” “啊哟,安安回答得好官方——”胡向阳在一边酸溜溜地说了一句。 安安顿时脸红了。 今天打败姐夫他们后,全校学生都疯狂了,认为他们这一组肯定会成为冠军。 而安安本人,则是收到了更多的崇拜和羡慕,这种感觉非常过瘾,让他有种醉酒后飘飘欲仙的感觉。 “别理他,你们继续加油。”叶纤红白了胡向阳一眼,鼓励地拍了拍弟弟的肩。 让陈溪乡中的老师没料到的是,安安三人组战胜胡向阳他们之后,其它兄弟学校不服气了,说这是他们故意输的,好衬托自己学校的学生。 为了戳破他们的造假行为,他们要派代表过来,跟安安他们比一次。 学校无法拒绝,只好答应下来。 在他们过来之前,校领导找到三人,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同时叮嘱三人,保持平常心,努力就行,就算输了,也不丢脸。 陈溪中学本来就不是体育强校,每年篮球赛,只能得个后面的名次,这一次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其实已经值了。 等老师离开,三人也商量起来。 “怎么办?”徐志豪问。 原本他是三人组的核心,现在已到了安安身上,这让他有些不安。 “他们的水平怎么样?”安安问道。“你代表学校去比赛过,应该清楚他们的实力。” “如果个人的能力,跟我也差不多吧!”徐志豪想了想,回答道。“他们强的是团队实力,毕竟我们学校篮球特长生只有我一个,其它人都一般。” “这不就行了。”张建盛分析道。“既然他们三人跟你差不多,到时我尽量拖住一个,你跟对方消耗,安安继续得分。” 三人打半场,因为地方小,速度和反应就更重要了。 而安安的强项就是速度快,只要自己和徐志豪拖住对手,那安安就能轻易摆脱对手,投篮得分了。 最怕他们两人拦不住对手,对方三人同时去堵安安,那他们这边就输了。 “放心,我相信我不会输他们任何一个人。”徐志豪尽管输给了郑兴安,对那些对手,却并不担心。 “那就没问题了。”张建盛信心十足地回答。 原本当天下午最后一节课是淘汰赛,因为有兄弟学校的球队过来,于是安安三人先得跟对方比上一场。 对方运动员过来时,除了带队的体育老师,还有其它老师过来。 他们这次过来,是想看看陈溪乡中这边的变化。 听说学校不但有篮球比赛,还有人要给学校建图书馆、化学实验室和球场,这让他们既羡慕又妒忌。 等了解清楚真实的情况后,他们也打算去自己乡镇的找一找赞助。 不管怎么说,自己学校不能比陈溪乡中比下去。 比赛一天始,张建盛就开始全力抢攻,他的战术很明确,三人赛时间短,自己只要拖到安安得二十一分,比赛就算赢了。 徐志豪也明白了张建盛的目的,有一机会就抢攻,打乱对手的部署。 这样一来,安安就轻松多了,连续两次轻易突破对手,灌篮得分。 旁边看比赛的学生激动起来,兴奋地给安安加油。 对手的眼神顿时变了。 原本以为能轻易战胜对方,没想到自己居然处于下风。 有这么多人看着,拉拉扯扯这种小动作自然不方便做,只能用身体做对抗了。 安安个子窜得快,肌肉却没有跟上去,所以看起来很瘦。 对方认为只要自己稍微用点力,就能把安撞伤。 这样一来,自己这边就赢定了。 安安没想到对方会动这样的心思,当他得球后跳起,准备投篮时,对方同时跳起来,伸手来拍他的球,身子却状若无意地用肩撞了一下安安的胸口。 身体被撞到时,胸口隐隐作疼,安安手里的球自然歪了,没有进篮。 安安身子下落,伸手揉了揉撞疼的胸口,突然发现对方狡的笑容,顿时明白对方的用意了。 下一次对方故伎重施,再次撞过来,安安身子一侧,用自己的胳膊去对抗,同时肌肉一绷,对方反而被自己撞得身后倒去。 安安趁机一甩手,球进了。 “你——”对手身子腿了两步,才站直身子,嘴里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可是叫出声后,才知道这是自己主动去撞他,又尴尬起来。 他这些小心思,自以为别人发现不了,所以才大胆做了。 却不知道旁边的体育老师,哪个不是人精,岂有不明白的道理。 他不出声,还好一点,撞人不成反而叫出来,大家就连装也不好装了。 “这位同学,下次再这样,就算你违规了。”陈溪乡中的体育老师在一边提醒道。 比赛还在继续,接下来换了个人跟安安对抗。 不过此时已为时已晚,安安接连投进两个球,分数已相差十分了。 “加油,加油。”旁边陈溪中学的学生见自家的队伍要赢了,又大声叫起来。 终于徐志豪得了个空,投出一个三分球,达到二十一分,又赢了。 随着哨子吹响,对方灰溜溜地走到自己教练旁边,羞愧得话也说不出来了。 “没关系。”教练倒是没放在心里。“回去继续练就行了。” 初中生嘛,承受能力差些,回家好好安慰一下,就过去了。 毕竟三人赛只能玩玩,真正的比赛,还是五人场的正式比赛。 那样比的是团队合作,就算有一个出色的球员,也没什么用。 第三十五章批发市场建成 安安披上外套,在同学们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背风的角落休息。 这时候的他,已成了全校男生的偶像。 祝郁和一帮女生坐在另一边,暗暗观察着男生那边。 “小郁,你说安安真的没有女朋友?”有个脸上长了几颗小雀斑的女生,悄悄问道。 “就我所知,真的没有。”祝郁回答道。 很久以前,大家都以为自己跟安安谈恋爱,就连妈妈也这样认为。 当时她还来学校堵自己,就怕自己跟安安走得近,丢了她的面子。 为了达到目的,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想把安安挤兑走。 没想到碰到了小红姐。 当时小红姐说的话,她记忆犹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今天你看不上,明天叫你们高攀不起。 当时妈妈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回家后还跟爸爸说了,笑他们不自量力。 时间才过去半年,小红姐就成了大多数都要讨好的对象。 而安安长得又高又帅,成了全校女生的暗恋对象。 这真应了小红姐当初说的那些话。 自己如果不是跟徐志豪比较好,万一再有人问起自己和安安的关系,那恐怕所有人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吧! “那真的太好了。”雀斑女生兴奋地叫了一声。 说完,才觉得难为情。 “你就做梦吧!”旁边有人哼了一声。“安安是你配得上的吗?” “也是哦!”又有人插了一句。“他这么高这么帅,家里又这么有钱,估计不会喜欢我们的。说不定要等考上高中,跟市里那些女孩子谈恋爱!” 众人又是一阵唏嘘。 当然也有人悄悄把怜悯的视线投向关引娣。 安安对她这么好,居然还被她反咬一口,真是蛇蝎心肠。 也有人这样怀疑:或许安安不愿意跟同校的女生谈恋爱,是因为被她害了,所以不再相信大家了吧? 三人篮球赛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郑家村的蔬菜种植数量也在一天天增加,眼看年底越来越近,建批发市场的事已刻不容缓。 经过这段时间的审批以及准备,靠近104国道的一块荒地终于批了下来,用来建陈溪乡蔬菜批发中心。 在叶纤红看来,平原村地理位置好,不管是往南还是去北,都必须经过这里。 所以这个批发市场建成后,应该会成为虞南地区最大的蔬菜批发交易中心。 至于虞城其它乡镇,比如虞北地区,肯定会以柏厦为中心,建造一个中心市场,虞西和虞东地方相对较小,不过也会建相关的市场。 总得说来,只要把这块蛋糕吃下去了,虞城的大棚蔬菜,到少有三分之一,到了自己碗里。 她这样一分析,温俊他们才好受了些,于是没有人再去动那边的脑筋,让其它势力去抢夺好了。 地皮到手后,先是画设计图。 因为建的是平房,大部分还是钢棚结构,所以建筑难度极低,唯一要注意的是,怎么样充分利用空间,以及怎么防止车辆进出堵塞,这就需要最合理地设置出入口。 叶纤红自然不会亲自去管,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办就行。 蒋家现在已完成一个小区的建造,算是真正拉起了一支队伍,所以这个项目交给他们之后,蒋建辉很快就把队伍开过来,开始平整路面,挖地基,准备尽快把批发市场建好。 以前开会时商量过,这个市场归叶纤红所有,不过叶纤红不会独吞这个项目,分给胡向阳和苏思诗各两成股份。 两人自然很满意,很快就把资金送了过来,被叶纤红交给蒋建辉买材料。 她自己手上的现金也不少,只不过两人的钱已够大半了。 工地启动后,市电视台也来采访了一次,介绍了它的功能和交易方法,算是提前给做了一次广告。 温俊这时候忙着在组建车队。 这件事已超过了他的能力范围,于是粤省的温家派了一个团队过来,帮温俊物色公司地址,联系全国各地的蔬菜销售中心,并统计其它需要的管理人员,很快就把运输公司组建好了。 温俊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郑建国的三亩大棚,里面种的瓜果也开始可以采摘了。 温俊亲自开车去了一趟,根据它们的质量,定了个合理的价格,很快就把第一批收成拉走了。 郑建国拿着刚到手的钱,非常满意,拿回家交给老婆。 “我们自己总算也赚了一笔钱。”叶知书感慨地说道。“自从你离开原来的工厂,最近一直在用小红拿回来的钱,我们两个当爸妈的,太没用了。” 倒不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只是每每想起小红才十九岁,就这么辛苦养家,心里总有些心疼。 “以后你就不用再睡不着觉了。”郑建国难得地开了句玩笑。“第一次就卖了一千多块钱,后面几次收成会更多。这三亩瓜果,至少可以赚一万多块钱——” “啊?”叶知书一听,吃了一惊。“这不是比老三还多?” “那能比吗?”郑建国得意地说道。“老三种的全是普通的蔬菜,我这里大多是瓜果,那种叶菜才多少一斤,这种番茄茄子又是多少钱一斤——” “这倒是真的。”叶知书点点头。“当初小红叫你种这些,果然是偏心自家人啊!” 让老三种青菜,叫自己父亲种瓜果,现在收入一出来,就知道好坏了。 “你想多了。”郑建国见老婆这样误会,解释道。“老三不是自家人,小红当然叫他种这种稳妥一点的东西,免得没种好,亏本。我们是自己人,就算种不好亏也也没什么,所以叫我种这个容易出错的——” “原来这样啊!”叶知书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小红年纪小小的,怎么想事情这么周到呢?” “她如果不周到,会让那些人听她的吗?”郑建国骄傲地说道。 以前看到女儿跟那些人在一起,一直觉得是女儿高攀他们。 后来看到他们都听小红指挥,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原来这些人都把小红,当成了主心骨。 “看把你得意得?”见老公洋洋得意地样子,叶知书白了他一眼。 “嘿嘿——”郑建国不好意思地笑了。 叶纤红、温俊他们这边忙得如火如荼,虞城市的新常务副市长,也终于到任了。 从电视里看到他的样子,叶纤红就猜到他不是来摘桃子的,而是来过度的。 正常情况下说,明年书记退休,虞城就要迎来人事大调整,谢市长十有八九升为书记,那谁是市长,就成了很多人重点关注的事。 一般来说,一市之长,不会用这种暮气重的人,所以叶纤红才猜测他只是来过度一下。 这种四平八稳的人来了也有好处,至少可以避免内斗,让虞城稳定下来,大家一起努力,发展经济。 两天过后,又一项人事调动出来,陈溪乡党委书记调到西关镇担任副镇长,周承德担任书记。 因为乡长暂时没有人选,所以由周承德继续兼任。 这个消息一来,大家就明白上级的意思了,这是让他一肩挑啊! 对于这个结果,叶纤红自然非常满意。 大棚种植项目正处于紧要关头,如果来个不识事务的乡长,搞些妖蛾子,太就头疼了。 只要让周承德在乡里再呆一年,她这边的布局就算完成了。 以后怎么发展,只要这个大局定下来,就算乡里换了其它人过来,也翻不起多少风波了。 周承德自然也非常高兴,专门给叶纤红打了个电话,言下之意,就是表忠心,自己会全心全意替她的大棚蔬菜批发中心保驾护航。 他并不清楚自己升职,是不是叶纤红暗里使了劲。 但是自己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再升一次,上面肯定是看在她的面子上。 他自己出生农村,又没有任何后台,怎么可能官运亨通? 否则也不会在市政府里坐二十多年冷板凳了。 “周书记你客气了。”叶纤红笑道。“你的能力大家看在眼里,我还等着你升到镇长,再升到市长呢?” “那我可不敢想,”周承德骇笑道。“现在这个位置,都是我以前不敢奢望的。如果不是你,我恐怕会以办事员的身份,一直干到退休呢?” 在周承德的关注下,位于平原村104国道边的蔬菜批发中心,终于破土动工了。 造这种房子,前期准备比较麻烦,真的开始造房子,反而非常快,不到一个星期,就全部建造完毕。 胡向阳和苏思诗专门过来看了看,见到这个占地超过五十亩的巨大建筑,不由咋舌。 整套建筑倒很简单,里面的布置有点像虞城最大的菜市场,不过每间铺面前,都有一条可以并排供两辆大卡车的走道,门口用来堆货的空地,也非常宽敞。 “建这么大啊!”苏思诗惊叹了一句。 原以为一个蔬菜批发中心,两三亩地就足够了,没想到大了二三十倍。 “这只是第一期,还要看后面实际情况。”叶纤红搂了一下她的胳膊。“到时村里肯定还得造公路,让外地过来的蔬菜商,直接去田间地头批发。如果全部运到我这里来,估计一个郑家村的货就够呛了。” 苏思诗一听,嘴巴又张大了。 第三十六章练出真气 “你看这里还不到一百间商铺,每间商铺能放三亩地的菜?”叶纤红知道苏思诗没有仔细盘算过这些,所以才会一时惊讶。“郑家村就有一百多户人家,如果到时一起把菜送过来,肯定装不下。” “所以温俊那边的运输公司,得快点跑起来。”苏思诗不愧是管过一家大公司的,很快明白其中的关节。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我们这边只是给那些一时不好销的蔬菜,临时放一放,大多数蔬菜必须随时运走,否则我们压力会非常大。” 前世物流业,对经济发展影响非常大,如果什么时候路上因为下雪等原因封道,那些物流公司的仓库,货物就会堆积如山了。 那还是有无数家快递公司、运输公司在分流,才没有那么可怕。 假如像以前一样,只有邮局一个点,想想就恐怕了。 “看来一个大棚蔬菜,确实可以养活无数人了。”苏思诗站在那边仔细想了想,突然感慨地说了一句。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一开始肯定是粗放式管理,把蔬菜地从地里割下来,就马上动走。慢慢地就会把菜根据品质,分类去卖了,再然后把菜简单处理一下后,装进纸箱里,卖到各个地方了——” “对,对。”苏思诗连连点头。 有的事她想不到,不等于不理解。 叶纤红说的这些,相信将来肯定会实现。 “那时得招大量的工人过来了。”胡向阳在一边插嘴道。“不过家家户户自己的菜地都忙不赢,谁会出来给别人打工啊!” “可以是年纪大,种不了地的老人,也可以从外地招啊!”叶纤红解释道。 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了,其它省的打工者肯定会大量流过来,这是很正常的事。 就像八十年代深城建特区,全国人民涌去那边打工一样。 “如果是这样,那虞城要成为一个大城市了。”胡向阳感慨在说了一句。 “有可能。”叶纤红回答。 成不成大城市,她不知道,不过像前世的义乌一样,成为一个经济超级强的县级市,倒是有可能的。 蔬菜批发中心建成了,接下来就得招商。 温俊那边已联系了全国许多城市的蔬菜批发中心,这些人过来后,需要在这里建一个联络点,蔬菜中心这边的配套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于是开始找上门来,想租店铺。 叶纤红把乔昌智派了过来,让他亲自带人负责这项工作,把租金及意向说了一遍。 乔昌智心领神会,很快把店铺一间间租了出去。 就连温俊的王子饭店,也在这里租了两间店铺,做为运输公司的办公室。 这样一来,前期的准备工作差不多完成了。 第一期的店铺,已租出近八房。 “小红,这钱是不是少了点。”只说近八十间店铺一年的租金只收了一百来万,胡向阳惊讶地问。 这店铺加上院子,面积可不小了,一年才收这么一点钱,他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开店的决窍,第一年收得低一点,保证店铺能全部租出去,否则空了一大半,想租的人也会不敢租。”叶纤红教训道。“等到明年,大家发现这店铺好用,我把租金增加一倍,大家也会租,因为相比赚的钱,这根本不值一提——” 就像很多新开的市场,第一年免租金一样,这是吸引商户的招数。 只有商户多了,人气有了,市场才有活力。 否则人都没有,你哪里还收得到租金? “于是第三年继续涨——”胡向阳一听,顿时会意,跟着笑嘻嘻地说道。 “当然了。”叶纤红顺着他的话,笑得像个奸商。 有时候跟胡向阳在一起,确实比较开心,她偶然也愿意陪他胡闹。 “你们够了吧!”一起过来分钱的苏思诗见两人狼狈为奸的模样,受不了地嚷道。 她跟胡向阳各占了两成,这次只能拿二十多万。 问题是这是租金,不是卖出房的价,今后年年可以收钱。 如果像小红说的,租金年年都涨,那说不定十年后,这边的收入就有四五百万了。 要知道两人拿出的投资金额,才二十万而已。 这相当今年就赚回来了,明年开始收的租金,全是净利。 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投资呢? 当天晚上,两人继续盘坐在床上,一起练《武当长春功》。 胡向阳经过几天的引导,对身上几条主要经脉线路,已非常熟悉,没有叶纤红盯着,也能自己运行一个周天了。 再次运行一次之后,胡向阳睁开眼睛,见叶纤红正望着自己,忍不住抱怨道。 “这样练到底对不对啊?为什么我跟以前没什么变化呢?”他要的像叶纤红那样,可以飞檐走壁,身轻如燕,可不是这样无聊地盘坐呼气吸气。 “你现在这样是打基础好不好?”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如果你连筋脉运行线路和穴道都没搞明白,就胡乱练,不会走火入魔啊!” “没这么严重吧?”胡向阳心虚地反问道。 “如果你练出了真气,运行时却练岔了气,进了别的穴道,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把命都丢了。”叶纤红威胁道。 “这么严重啊!”胡向阳讪讪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再次叮嘱。“所以你一定要把这些线路练到滚瓜烂熟,我才能真正教你练气的方法。” “那我现在能练了吗?”胡向阳讨好地问。 “算你勉强过关了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先给他一粒糖,免得他失去了信心。“你坐好,我教你如何把丹田里的灵气转化为真气。” 说完,把手按在他的丹田,教他具体的运转决窍。 这是世界之树进化时,她得到的方法,就现在而言,只要这个方式,才能练出真气。 现实世界中,估计都失传了。 “太好了。”胡向阳兴奋地叫道,抱住叶纤红的头,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下。 “好好练,别乱来。”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两人面对面盘腿坐着,让胡向阳呼气后,一直下沉,直到丹田,再用她教的方法,让里面的灵气像滚水一样沸腾起来,用意念导引着运转,灵气慢慢地开始了转变。 等发现他丹田里全部转化成真气,叶纤红及时喝了一声。 “用意念引导着真气往上运行——”边说边把精神力全部落在他身上,看他真气有没有走错地方。 这条线路胡向阳虽然很熟了,就是怕他初次运行,紧张中出错。 胡向阳一听,凝神静气,控制着真气进入一段筋脉。 像每个初次用真气冲刷筋脉的修炼者一样,胡向阳初一运行,那些污垢就被真气逼出筋脉,开始排出体外,身体表面开始积了一层淡淡的油污。 这件事看着很简单,因为要一直用意念去控制,精神很容易疲倦。 特别是胡向阳还没有练出丝毫精神力,自然要辛苦无数倍。 见胡向阳坚持了一会,真气就要回落到丹田,叶纤红低呼一声:“坚持住——” 前期叶纤红也练得非常辛苦,比胡向阳好一点的是,她有世界之树和灵液相助,才少走了不少弯路。 不过不能拿出给胡向阳,否则他很快就会猜到了真相,那空间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空间的事实在太重要了,就算是亲如父母兄弟,她也不敢告诉,免得害了她们。 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她懂,如果被人知道这件事,他们对付不了自己,很可能拿亲朋好友来威胁自己。 毕竟自己有空间在,到时一避了之。 家人就很难善了,难道把他们也收进空间,让他一辈子不出来? 胡向阳到最后身子都微微颤抖了,在叶纤红的观察下,把丹田转化完成的真气消耗一空后,才呼出一口浊气。 “好了,先去洗个澡。”叶纤红提醒道。 第三十七章和新市长见面 胡向阳练出真气后,虽然筋脉没打通多少,可是真气或多或少,会在肌肉里或者其它组织里残留,这时候他只觉得全身力量爆涨,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一场运动结束,两人都瘫倒在床上。 休息了一会,叶纤红才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浴室冲洗一下,见胡向阳望向自己的眼神不对,就知道他还有精力。 “你别把练出来的真气,全消耗在这里了。”叶纤红已没有力气再陪他运动,只好这样威胁道。 “噢。”胡向阳这才老实起来。 洗干净后回到床上,时间已不早了,叶纤红准备睡觉。 “什么时候才能像你这样,可以轻而易举地纵跳如飞呢?”胡向阳把手从叶纤红的背上穿过去,让他整个人靠在自己的怀里,眼神迷醉地问。 “继续练,等你打通第一个穴道的时候,身体就会有明显的变化。”叶纤红缩起身子,整个人靠在他胸口,闭着眼睛回答。 “哦。”胡向阳一听,松了一口气。 对他来说,最怕没有希望,这样练着就没劲了。 现在小红给了一个短时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他就信心十足了。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吃了早饭去上班,叶纤红呆在家里休息。 天越来越冷了,早上打开窗,还看到一层霜,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下雪了。 如果真的下雪了,叶纤红倒想回老家住几天,感受一下大雪天跟人玩雪的气氛。 叶纤红拿出日历查了查,离过年不到一个月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和朱亚婷原来都计划年内结婚,怎么又没有提起了? 难道因为像自己一样,忙着赚钱,所以把婚期延后了? 诗诗姐不用她操心了,叶纤红给朱亚婷打了个电话。 “这是我妈的意思——”朱亚婷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话里却有藏不住的扬眉吐气。“他以前嫌我家穷,这样那样提了很多要求,现在小舅赚了钱,我的工资也不少,我妈让我拖一拖再说——” 叶纤红没想到她居然会有这样的变化,难怪说钱是穷人胆,以前朱亚婷是多么乖顺的一个人,现在好了,脾气也越来越大了。 这只能怪她男朋友倒霉了,如果当时马上把婚结了,现在的朱亚婷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现在倒好,她也有野心了。 “你不会是想换个帅哥吧!”叶纤红取笑道。 “我是想啊!”朱亚婷没有一丝不好意思。“最好像你家向阳,或者像肖东灿那样,那我这辈子就什么都满足了。” “原来你在打向阳的主意。”叶纤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想得美。” 这当然是好友间开玩笑,借朱亚婷一百个肚子,也不敢起这样的心思。 吃过午饭,叶纤红在空间忙了一阵,出来后听到电话在响。 “喂?”她接起来问道。 “小红,你现在有没有空?”是戴老的声音。 “有空的啊!”叶纤红回答:“爷爷有什么事吗?” “是有件事要找你。”戴老回答。“既然你抽得出空,来我这里一趟吧!” “好。”叶纤红干脆地应道。 戴老不轻易找自己,既然打电话过来,肯定有什么事。 不说什么事,估计是身边有什么人,不方便说。 叶纤红这样猜测道。 稍微整理了一下,没什么东西可以带的,就从空间割了一些蔬菜,装在袋子里,提着走过去。 以前送菜过去,还要遮遮掩掩,怕它们季节不对,会引起别人怀疑。 现在老家到处都在种反季蔬菜,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提着它们去了。 到了戴老家,看到他坐在客厅沙发里,一边的单人沙发里,坐了个中年人。 这不是新来的常务副市长?怎么在戴老家里? 难道他们本来就认识,这个人还是他想办法调下来的? 脑中飞快转着念头,脸色却不变,把袋子放到桌上,在旁边的空沙发上坐下来,叫了一声:“爷爷。” “小红,今天怎么又带菜过来了?”戴老有些无奈地说道:“我们刚刚适应市场里蔬菜的味道,你这样一来,我们又要花时间重新适应了。” “爷爷有话就真说,何必拐弯抹角。”叶纤红语带不快地说道。 也只有在戴老面前,她才可以由着性子,把自己当成小姑娘,对着他撒娇赌气。 “嘿嘿,你明白就好。”戴老笑得有些得意。“我就是怪你蔬菜拿得太少了,既然想孝敬爷爷,那你最少三四天总得送一次菜吧——” “行,我记住了。”这个要求很容易达到,叶纤红一口答应下来。 如果自己没有空,还可以叫武警小战干跑自己家一趟,把菜拿回去。 空间现在的菜多到吃不完。 “小陈知道这个消息,肯定高兴死了。”戴老又说了一句。 他青菜吃得并不多,但是小陈更喜欢小红带来的菜,每次都说吃过这个菜,市场买来的菜只能喂猪了,一点鲜味都没有。 “我高兴什么?”陈姨听到叶纤红的声音之后,就去泡茶了,听到戴老提到自己,笑着问。 “还不是这些蔬菜的事?”戴老指了指桌上那袋蔬菜。“小红答应每三四天就送菜一次,这下你不用烦恼要你吃市场的菜了——” “真的吗?太好了。”陈姨一听,高兴地叫道。 “对了,小红,这是我以前在组织部工作时的秘书,姓罗名怀清,你叫他罗叔叔好了。”戴老把新来的常务副市长介绍给叶纤红,又指着叶纤红笑道。“她的情况我刚才都介绍了,应该不用我再说一次了。” “小红你好。”罗市长笑着叫了一声。 他脸上的笑容,特别像中学里的政治老师,带着些刻板和客套,怎么看都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罗叔叔好。”叶纤红叫了一声。 不管喜欢不喜欢,他都是新来的市长,该有的礼节不能少,叶纤红这方面不会引人诟病的。 “今天叫你过来,是想听听你对虞城发展的想法。”戴老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怎么问我?”叶纤红有些吃惊。“罗叔应该是来向你请教的吧?” 自己喜欢多管闲事,不过是想多认识一些大人物,好给自己加上几层保护衣。 不管是自己的出生,还是自己的秘密,都需要有人帮自己。 保护伞越多,碰到意外的可能性就越小,自己就越安全。 “你以前对着肖东胜指点江山,又给赵书瑞出主意,现在换了你罗叔,却选择沉默?”戴老有些不高兴地问。 这些事当然瞒不过他。 当初也是因为发现她有这个能力,才主动认她为孙女。 只是他没想到,在经济这一块上,小红居然有这么多独到的见解,很多地方连自己都觉得瞠目结舌。 “什么叫指点江山?”叶纤红反驳道:“我们一群年轻人聚在一起,聊一聊国家大事又怎么了?难道也算犯错?” “你看看,是不是很会说?”戴老指了指叶纤红,笑着对罗怀清说道。“她这张嘴啊!比我可厉害多了——” “小红,看在罗叔叔刚来虞城,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你就指点一二吧!”罗怀清浅笑着说道。 他这话半真半假,一方面用这种口气,拉近跟叶纤红的关系,毕竟他只是戴老的秘书,而小红却是他的干孙女,谁亲谁疏,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对老上级的话有些不以为然,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有多高的学历,多广的见识,还敢教自己搞经济? 叶纤红看了他一眼,对他的心思,心下了然。 可是戴老要自己说,总不可能藏拙,这会让他不高兴的。 戴老虽然心胸很宽广,不会跟自己计较,但是在下级面前丢了面子,总归会不些不快。 “这样好了,我把以前跟肖市长提起过,建议他明年再搞的一个项目,说给你听吧!”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把柏厦建成中国伞城的项目,交给他来处理。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戴老的亲信和老下级,自己没必要藏着掖着。 于是把这个项目的来龙去脉详细解释了一遍。 罗怀清原本还漫不经心地听说,等到叶纤红嘴里报出一串串数据,又把未来几年的发展步骤一一说出,还把最终目标:建成中国伞城这个结果说出来后,他的眼睛已呆大了。 就连戴老也听得异彩连连。 这哪里像是一个年轻小姑娘能做的计划,分明像一个在官场浸淫几十年的老人,才能做得出这么完美的项目吧! “小红,这真的是你想出来的?”戴老疑惑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难道你觉得中国伞城这个项目,比现在的大棚蔬菜还大?” 也对,中国伞城这个项目,听起来非常大了,搞得好,至少可以解决四五千人的就业问题了。 现在虞城下岗工人也不过四五千,这样一来,几乎完美解决了市领导最头疼的问题。 但是比起大棚蔬菜项目,它又显得没那么重要。 大棚蔬菜,解决的是全市十万农民的致富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虞城所有事情回起来,都没有它意义重大。 第三十八章纤诗家纺成立 “也是。”戴老点点头。“相比大棚蔬菜项目,伞城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现场一时安静下来。 “算了,小罗能获得这项目,也算不虚此行了。”戴老突然说道。 “嗯。”罗怀清点点头,语气真挚了不少。“我刚过来时,看到小红这个年纪,其实没想过能从她身上获得什么收获,没想到是我自以为是了,小红确实有其它同龄人没有的眼界和气魄。” 总有人说,世界上有天才,但是没见到前,大家都不怎么相信。 等见了面,智商情商被无情地碾压,才知道自己目光短浅,天外有天了。 “别说是你,连我也经常被她吓到——”戴老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老年人都这样,自己的晚辈被人认可,比自己获得成绩还高兴。 叶纤红是他最得意的孙女,能惊到罗怀清这个实在人,真的不容易了。 “有小红这个项目,我相信我接下来的工作容易开展了。”罗怀清感慨地说道。 现在虞城最大的问题,就是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不管是虞城棉纺厂,还是卫生陶瓷厂,承包出去之后,都有大量工人丢了工作,成为城市贫民。 柏厦离虞城不远,如果伞厂能有几家做大做强,那明年年底前,大量的工人就有了新工作。 照小红的意思,明年蔬菜批发中心那里,也需要大量的临时工,处理刚从农民手里收购过来的蔬菜,这样一来,只要肯吃苦耐劳,就不怕饿着了。 “是啊!”戴老叹了一口气。“有时候不得不服老啊!” “爷爷,你才不老。”叶纤红连忙安慰道。“不活到一百岁,我可不许你走。” “就算能活到一百岁,可是爷爷的心还是老了。”戴老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可想不出你这种好主意。” “这是没办法的事。”叶纤红笑道。“革命尚且有分工,我会的你不会,你会的,我同样不会啊!” “这话说得对。”罗怀清也插嘴安慰道。“老领导擅长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又不是经济工作,何必因为这个而说丧气话——” “你们不要安慰我了。”戴老笑着摆摆手。 嘴上这样说,心里确实舒服多了。 看时间差不多了,罗怀清提出告别。 叶纤红代替爷爷把他送到院子门口。 “小红,有空来市政府,一定要来找我。”罗怀清离开前,客气地说了一句。 “一定,一定。”叶纤红连连点头。“我肯定去麻烦罗叔叔。” 心里其实清楚,就算去了市里,宁愿找赵书瑞,也不会去找他。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给自己的感觉不好。 过了两天,天更冷了。 叶纤红整天窝在家里,连门也懒得出。 苏思诗找上门来,说家纺公司已准备好了,叫她过去看看。 叶纤红没办法,在外面裹了一件超长的棉衣,跟她一起出门。 苏思诗带着她来到龙山路桃园商场斜对面的一座楼房前,那边新开了一家公司,门口的牌子上写着:纤诗家纺。 “怎么又用这个名?”叶纤红惊讶地问。 “那用什么,难道用红思家纺?”苏思诗疑惑地问。 一个人名字只有两个字,非此即彼。 “红思家纺,听起来也不错啊!”叶纤红原本只是开玩笑,听诗诗姐这样一说,把名字咀嚼了一遍,居然觉得很适合当家纺品牌的名字。 “那我去改名吧!”苏思诗一听,就要叫人把牌子拿下来,另做一块。 “算了,还是先用吧。”叶纤红连忙拦住她。“你忘了吗?我们打算把家纺市场垄断住,所以一个品牌怎么够,到时再创一个红思家纺,算是另一个风格。” 这也是受前世影响,像丰田汽车,有普通的家用轿车,又有高档车品牌雷克萨斯。像手机里,步步公司不仅有OPPO,还有VIVO,都是用几个子品牌,把客户群一网打尽。 家纺可以用纤诗去主打结婚用品市场,用红思去做高端用户品牌,到时再想一个名字,去做类似学生或者打工仔过度用的中低端品牌。 “行。”苏思诗听了觉得有道理,笑着应了声。 走进公司里面,看布置外面应该是展厅,后面才是正式办公区域。 让叶纤红没想到的是,里面居然别有洞天,面积非常大。 二楼居然也租了下来。 “怎么用了这么大一块地盘?”叶纤红狐疑地问。 “大吗?还不到两百个平方啊!”苏思诗惊讶地问。“你不是说我们要打造最全面的家纺公司吗?如果搞得小家子气,别人怎么信任我们?” 叶纤红傻傻地望着她,一时无言以对。 难道这就是两人的差别吗? 诗诗姐管过一家大公司,所以在她眼里,两百平方米的公司,算是小地方。 这还没有包括外面那间陈列用的店铺。 而自己手下虽然已有四只在下蛋的母鸡,可是行事依然小家子气。 公司里现在管理人员都超过十个了,可是公司面积却只有不到一百个平方,很多人都没有专门给他们设置办公室。 看来自己未来创业时,同时要改掉与生俱来的小农思想了。 那种小富即安,能省则省的观念,已经不适合自己了。 楼上设了两个办公室,一个是总经理室,一个是设计开发部。 叶纤红打开开发部办公室,这里应该是给自己准备的。 里面大概有三十个平方,除了一张豪华的大班椅之外,对面又摆了一套转角沙发,方便有人过来时,招待他们。 “怎么样?还满意吗?”苏思诗笑着问。 “不错。”叶纤红打趣。“比我自己公司的办公室要气派和豪华。” “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认真经营公司,什么时候心血来潮了,就搞出一个项目,然后丢给下面的人去搞,自己做了甩手掌柜。”苏思诗哼了一句。“他们都是帮你打工的,怎么敢乱花钱,帮你布置豪华的办公室?” “也对,我确实是这样。”叶纤红老老实实地承认。 因为如此,她才会同时在几个行业里投资,不像别的人,在一个行业里做大做强。 “等明年好好规划一下,买块地建一栋办公楼,到时把公司全部集中到一起,就像模像样了。”苏思诗建议道。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 虞城现在大多都是老房子,连栋像样的写字数也没有。像桃园商场这边的建筑,也不过五层六层,而且楼层很低,看起来非常逼仄。 如果自己建起一楼十几层的高楼当写字楼,那应该是虞城独一份了。 闲聊了一会,两人开始商量家纺的经营方向。 第一步,自然是产品定位问题。 这个以前就商量过了,先把目标客户定为新婚夫妇,这个总体思路不会变 然后需要考虑的是,床上用品具体设计思路,以及经营方式。 设计方面,自然需要叶纤红想办法了。 叶纤红找来纸笔,开始跟苏思诗交流款式方面的设计理念。 结婚用品,主流色自然是大红色。 也可以考虑用金色和紫色,它代表的是高贵和典雅。 在大红色的被套以及枕套表面,锈上大大的双喜字,肯定是不能少的。 其次是龙凤图案。 以前这个是皇帝专用的,现在老百姓不忌这个,也可以大胆使用。 然后就是鸳鸯、并蒂莲、牡丹花这些代表喜庆的图案了。 每种图案可以设计无数种不同造型出来,那样至少可以设计出几十款床上用品了。 “小红,你的脑袋到底是怎么做的?”说话告一段落,苏思诗用不敢置信地语气问道。“你不会是很早以前,就想做这个了,所以早有准备?” 任何问题只要交到小红手里,似乎没有办不到的事。 她原本想着床上用品会很简单和无趣,没想到这样一分析,居然想出这么多款式。 “这个不难啊!”叶纤红摊摊手,真的觉得没什么。“都是国内现在的喜庆文化,稍微动动脑子,就想起来了。” 苏思诗白了他一眼。 很简单?为什么自己想不到? 款式有了,接下来就是生产问题了。 生产方面,工厂自家暂时不开了,产品直接找一家信得过的企业加工就行。 至于经营方式,是自销还是代理销售,也要提前商量好。 不过苏思诗的想法,还是代理销售比较方便。 叶纤红也没意见,只要品牌还掌握在自己手中,前期没有那么多钱去开直营店,代销算是最快也最省钱的方式。 至于如何打开销路,最常用的方法,无非是烧钱打广告。 如何打广告? “要不,我们请一个代言人,并想一个有趣的广告,这样的话,才能做事半功倍。”叶纤红提议道 “请代言人?这可不便宜。”苏思诗提醒道。 这时候请个大牌明星代言产品,至少几十万,高的要百万以上,这对她们一家新公司来说,投入有些大了。 “没事。”叶纤红心里已有了人选,“我去请马丽莲,她估计会给个有情价。” 借着那首《独一无二》,她现在在国内红得发紫,如果借她的名气在电视里做广告,效果肯定不差。 “那自然好。”苏思诗一听,兴奋地回答。 至于广告如何拍,反倒简单了,模仿一下前世一些出名的创意就行。 第三十九章以歌换代言 两人谈到这里,等于把公司现阶段最急迫的问题,全部理清楚了。 苏思诗是当过总经理的人,对于具体操作的事,不用叶纤红开口,她也能安排好。 “我总觉得对于企业管理,你比我这个当过总经理的人,还要更擅长。”苏思诗把刚才两人商量好的事,记得纸上,这时候收起来,感慨在说道。 “你太给我面子了,叫我瞎说没问题,真的叫我去做,肯定不如你。”叶纤红笑着摇头。 这一点她有自知之明。 不管是企业管理也好,现场管理也好,她都没什么经验,根据前世的阅历,耍耍嘴皮子没问题,具体去执行,肯定会出事。 “你太谦虚了。”苏思诗以为叶纤红在客气。 “真的。”叶纤红笑道。“我是师爷型的人,只能说不会做,纤诗家纺还得靠你来主持。” “行。”苏思诗知道她是个懒散的人,也没有勉强她。“如果碰到问题,还是得你来拿主意。” 叶纤红笑着应了。 考虑到马丽莲的时间安排,叶纤红决定现在就打个电话,提前跟她说一下,让她在附近演出时,抽个空来一趟虞城,完成广告的拍摄。 “你说什么?要我做你们的代言人?”马丽莲意外地叫道。 “有问题吗?”见她语气不对,叶纤红反问。 “没有没有。”马丽莲连忙叫道。“我只是奇怪,你居然会想让我做你的产品代言人。” “这有什么奇怪的,你现在这么红——”叶纤红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不管哪个时代,永远是谁当红谁的广告就多。 “问题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请我拍广告呢?”马丽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啊?真的还是假的?”叶纤红惊叫起来。“难道你现在的收入来源,全部靠演出?” 一个人红了,不去拍广告,不是浪费资源吗? 靠演出能赚多少钱,跑来跑去辛苦不说,开销也大。 “是啊!”马丽莲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你得请一个经纪人了。”叶纤红想了想,发现马丽莲好像一直是单打独斗的,没有加入唱片公司,更没有加入娱乐公司,等于没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赚钱。 “怎么搞?你给我出个主意。”马丽莲一听,兴奋地问。 “你身边其它同行,都没有经纪人?”叶纤红感觉不可思议。 “我现在才认识多少人?哪里知道这个圈子的事。”马丽莲有些失落地叫道。 她以前只是个伴舞的演员,对娱乐圈并不熟悉。 后来想唱歌,于是自己找人要歌,却没有碰到一首好歌,一直在底层混着。 直到叶纤红这首歌到手后,才慢慢红了起来。 在身边熟人的介绍之下,开始频繁走穴赚钱,但是如何接广告,还真的没有人跟自己提过。 “行,这个问题我们见面再说。”叶纤红觉得三言两语也说不清,跟她约好见面时候,再当说细聊。 原以为马丽莲得过段时间才会过来,没想到第二天就来了。 “这么着急干嘛?”叶纤红见风尘仆仆的模样,取笑道。 “能不急吗?”马丽莲接过杯子,端起来小心喝了一口。“听人说接一个广告,随便摆几个姿势,就能赚几十万,我这样到处赶场子,一个月才能赚多少?” 这些情况,她以前并不清楚,还一直很满足现在的赚钱状态。 昨天接了叶纤红的电话,她专门向前辈请教了一下,才知道接一下广告那么赚钱,顿时动心了。 最重要的是,广告不仅仅赚钱,还能通过电视台的播放,让大家记住你的脸,让你的名气变得更大。 这也是一些明星喜欢拍广告的原因,绝对是名利双收。 “你都是要嫁入豪门的人了,怎么还在意这点小钱?”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这个时代的娱乐圈,管理其实还不规范,像她这种游离于主流市场的歌手,赚钱确实不容易。 真正名利双收的,是那些文工团的演员,她们大多有正式的编制,有的甚至还有军衔,他们这一群人,才能轻易接到广告,。 当然还有专业的电影演员,他们大多背靠全国各大电影制片厂,这些人想赚钱,也相对容易些。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招一个经纪人,帮你去外面谈演出和广告,不用你自己亲自出面。”叶纤红简单介绍了一下经纪人的情况,以及怎么样给他付工资。 “哦,这个办法好。”马丽莲一听,兴致勃勃地叫道。 什么事都自己去出面,实在太辛苦了,特别是有些事,自己开口,很丢面子,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就有个缓冲作用。 “这件事你跟姜皓商量一下吧,他姐姐不是电视台的吗?肯定有办法帮到你。”叶纤红想了想,建议道。 自己知道的情况,大多是前世从网上了解到的信息,未必百分百准确。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姜皓对马丽莲的工作,肯定有他的想法,如果她接下来,能接一些广告,减少走穴的次数,他肯定更乐意。 “行,我知道了。”马丽莲也不是傻瓜,叶纤红这样一提醒,就明白了。 既然想嫁入姜家,适当的退让和付出,肯定是必不可少的。 自己确实应该把一些事情,交给别人去做,多抽时间陪他。 “对了,你这次叫我拍广告,准备付我多少钱?”那件事说完了,马丽莲又笑着问。 “你想要多少?”叶纤红没好气地问。 自己赚的钱,不停投进新的项目里,手里可没多少闲钱。 如果马丽莲想钱想疯了,那还不如自己去拍呢! “嘿嘿,开玩笑。”马丽莲见叶纤红脸色不好,连忙改了口。“你要拍,我免费都没问题。” 这当然不是开玩笑,她能有现在,可以说全靠叶纤红帮忙。 特别是介绍她认识了姜皓,这可是千金难买的机会啊! “这可是你说的。”叶纤红一听,转嗔为喜。“你就免费替我拍一个家纺广告吧!” “没问题。”马丽莲认真地回答道。 这下子轮到叶纤红不好意思了。 她找马丽莲,是想省些钱,可是真的让人家白干,她又做不出这样的事。 “要不这样,我另外给你弄首歌,作为这次广告的报酬吧!”叶纤红知道她现在最缺的依然是好歌,想了想开口道。 对马丽莲这样半路出家的歌手来说,如果没有野心,靠一首歌确实可以吃一辈子。 但是人总归是不知足的,到了她这样的程度,如果再来一首好歌,她在歌坛地位,说不定真的稳固了。 “真的吗?”马丽莲一听,抓住叶纤红的手,激动地叫道。 她早就希望有这样一天,让叶纤红再给自己写首歌,可是说不出口。 毕竟欠她的人情太多了,如果得寸进尺,很让人反感的。 “骗你干嘛!”叶纤红叫道。 至于让马丽莲唱什么歌,还得他细想想。 风格当然还是延续前面的比较好,一个歌手,得有自己的独特风格,这比什么都唱,什么都唱不好更有利。 类似《独一无二》的歌,其实有不少,不管是韩文歌填中文词的,还是英文歌填中文词的,叶纤红随口就能报出几十首。 国内很多歌手,就是靠唱这些口水歌成名的。 “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不管的。”马丽莲把身子靠过来,亲昵地说道。 叶纤红瞪了她一眼。 怎么又多了一个忘了自己的年纪,把自己当作大姐依靠的人。 好在她也习惯了,并不会觉得难以接受。 脑中突然想到前世印象很深刻的一首歌,叫《孤单芭蕾》,是一个叫许慧欣的美藉华裔女孩子唱的,原版也是李贞贤的歌,叫《发疯》,很有名的一首歌,不会比《独一无二》名气小。 “你会跳芭蕾吗?”叶纤红问道。 这首歌的MV里有一段芭蕾舞蹈,算是当时非常有特色的设计,许慧欣因此也一炮而红。 如果马丽莲跳不出许慧欣那种味道,那真的浪费这么好一首歌了。 叶纤红喜欢这首歌,原因真的很多,比如开头十秒钟创意地用八音盒发出的声音,给人回到小时候的感觉,特别温馨。 然后是一段完全听不懂意思的合唱,加上一个花腔女高音完美的和声,在那个时代听到,真的特别震撼。 至于歌本身,不管是歌词,还是音乐,都非常完美。 叶纤红当初熟悉了这首歌之后,才知道它是翻唱的,又去听了原版,觉得各有特色。 李贞贤的版本,演唱会现场的舞蹈,依然选择韩式的热辣表演方式,非常劲爆。 一开始的机械舞,也很惊艳。 不过她的MV版本,却把自己化妆成一个玩偶模样,加上略带癫狂的动作,这是因为表达歌词的需要? 因为不懂韩文,也没有去关注,如果马丽莲要唱,不管哪个舞蹈版本,都容易出彩。 叶纤红最希望的当然她能唱好许慧欣的版本。 “会一些基础动作。”马丽莲回答道。“你不会是想让我在舞台上跳芭蕾吧?” “是有这样的打算。”叶纤红回答道,又笑着调侃,“你先给我表演几个芭蕾的经典动作——” 第四十章回家玩雪 马丽莲迟疑了一下,站起来站在客厅的空地上,抬腿做了几个天鹅湖里的经典动作。 “不错。”叶纤红满意了,“能做到这一步就够了。” 于是找来笔,开始写这首歌的歌词。 至于曲子,得由马丽莲根据自己的哼唱,自己谱上了。 当两人一起合作,把整首歌扒出来之后,马丽莲激动了。 “小红,你太厉害了。”她抱住叶纤红的胳膊又叫又笑。“我觉得这首歌比《独一无二》更好听,歌词更有意境啊!” “你喜欢就好。”叶纤红含糊地回答。 抄了别人的东西,心里总归是虚的,她可没勇气接受这样的赞美。 “喜欢,太喜欢了。”马丽莲叫道。“我回去之后,马上准备这首歌。” 拿着手里的纸张,她爱不释手。 “行了,想走就走,别装模作样了。”叶纤红知道她急着想回家,去准备这首歌,没有再留她。 “那我走了,什么时候要拍广告,叫我一声就行。”马丽莲也没有再客气,喜滋滋地回去了。 送走马丽莲,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广告怎么拍。 九十年代初的广告,拍得都很简单,大多靠名人效应。 用几秒钟的时间把产品的质量吹上一遍,然后名人出现在镜头前,竖个大拇指或者说一句好用就完事,特别简单。 叶纤红打算拍一个有点情怀的作品,希望一经播出,就被人记住。 那样一来,纤诗这个品牌就真的出名了。 可是大脑中一时没有想出创意,只是作罢。 晚上电视播气象消息,说明天开始,虞城这一带会普降大雪,要大家做好防寒工作。 “姐,要下雪了,大棚里的菜会不会冻死?”安安担心地问。 姐姐投资建了蔬菜批发中心,那可是个大项目,如果一下雪,把菜冻死了,那没菜可以卖了,那个批发中心也赚不到钱了。 “没事。”叶纤红安慰道。“下雪了,大棚里的温度依然会比外面高好几度,菜不会有事的。” “那就好。”安安像个大人一样的松了一口气。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不知不觉中,弟弟确实长大了,嘴唇边已长了一圈浓密的绒毛,声音也开始变得低沉,不再是少年的模样了。 “明天下雪了,我们去乡下吧!”叶纤红突然叫道。“可以玩雪仗,还可以去雪地里追野兔,运气好的话,能吃到野兔肉呢?” “好啊!”安安兴奋地叫道。“那我明天也直接去乡下的家了。” 叫他们去追野兔,未必会抓得到,可是有小白在啊! 松狮犬带回家养了几天,妈妈给它取名叫小白,于是大家都改口这样叫了。 “可惜我那边这边野兽少,如果有野猪什么,就好玩了。”叶纤红有些遗憾地说道。 这只松狮犬长得这么大,让它去追野兔,真的有些大材小用了。 第二天起床,看到今冬第一场雪,终于沸沸扬扬下了起来。 趁路上还没有被雪彻底覆盖,叶纤红提前开车回家了。 虽然认定大棚蔬菜在这样的下雪天,也不会受到影响,心里总归不放心,需要当面看过,才能心安。 到家的时候,听说父亲还在大棚里,于是换了雨靴,进去看了看。 从凛冽的寒风里走进大棚,里面的温度相比外面,至少高了十来度,所以蔬菜没有冻坏的痕迹,看起来依然生机勃勃。 不过温度低了,生长的速度肯定变慢了,叶纤红担心三叔第二批菜,能不能在年前就成熟。 “小红,你怎么来了?”郑建国正在前面给一些瓜棚加固,听到脚步声,转头叫道。 “下雪了,回来看看。”叶纤红笑着回答。“看里面的温度还可以,应该不会受下雪影响。” “嗯。”郑建国应道。“就是得小心些,如果大棚哪里破了,有风灌进来,那后果就很严重。” “是啊!”叶纤红回答。“看来得跟大家说一声,家里备一些薄膜,万一哪里刮破了,得马上换好。” 这些道理其实很简单,一说就能懂。就怕大家第一次种,谁也没有准备。 叶纤红前世可是听过这样的新闻,有户人家种了大棚蔬菜,因为主人跟人打麻将上瘾,大棚漏风也没有及时去处理,半天后再去补救,大多菜都冻死了。 大棚种植关键还在于薄膜的保温效果,如果这里出问题,那就没办法了。 “嗯。”郑建国再次检查了一遍,见塌了的几个架子全部收拾好了,拍拍手站起来。“我等一下跟农技站的赵永元赵师傅说一声,让他通知每一户人家,小心薄膜破裂透风,冻死蔬菜。” 父女俩一起回到家里,关上门,家里顿时暖了许多。 “小红,今天我们吃火锅怎么样?”叶知书从厨房走出来,问道。 上次女儿搞了一次火锅,她就爱上了这种吃法,只是吃这个最好人多一些,才热闹。 今天女儿回来,又带回一些新鲜的鱼虾蟹,做汤底也特别鲜美。 特别是小红亲手做的调料,刷一刷特别美味,这种大冬天的,围着热气腾腾的炉子,肯定很过瘾。 “我没关系啊!”叶纤红回答道。 “那就说定了。”叶知书望了老公一眼,见他没意见,拍板道。 “要我做什么?”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妈妈等自己回家,才吃火锅,肯定有事交给自己做。 “菜我来准备,调料你来做。”叶知书叫道。 “行。”叶纤红答应一声。 现在空间的香菜也不小了,可以拔一些出来,当作佐料用了。 至于其它葱姜蒜,当然也是用空间的味道更好。 叶纤红走去厨房,先清洗各种调料,然后开了火,准备先熬一些鲜酱油。 这时候还没有特鲜酱油卖,普通的黄豆制酱油,有豆腥气,味道并不好。 一些饭店有鲜酱油的制作方法,而叶纤红看过的日剧《小森林》,里边也介绍了一种日式鲜酱油做法,她以前试了一次,觉得味道不错,所以更喜欢做那种口味。 炖锅里加了水,加了葱姜蒜等各种调料,开始大火煮。 水开后,火关小一些,继续让它滚着。 一直到浓郁的香味出来了,才打开盖子,里面的葱蒜都煮得快成渣了,于是开大火,把水煮干一半,才算是成了。 把上面的调料滤掉,放凉后装进玻璃瓶里,放在冰箱保存,需要了随时倒出一些蘸凉菜吃。 至于专门用来蘸火锅吃的调料,家里一般用香油蒜泥汁。 这个更简单,把蒜泥、细盐、味精、白糖、料酒加凉开水充分搅拌,再加入色拉油和芝麻香油就行了。 “真香。”叶知书准备了一些年糕、豆腐皮、海带结,番茄、五花肉、牛肉、河虾、鱼片、小青菜等家人爱吃的食物,装在盘子里准备端出去,闻到香味,走去过叫了一声。 农村人以前穷,买荤菜都舍不得了,更舍不得买调料,所以不管烧肉煎鱼,无非是油盐酱醋酒糖这几样调料。 而小红每次煮东西,总会放很多调料,很多是她见都没见过的,所以总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想吃得好一点很正常,所以叶知书开也开始关注女儿做菜的习惯了。 “我等一下把调料的做法写下来,你什么时候想做都可以试一试。”叶纤红猜到了妈妈的想法,说道。 “那好。”叶知书应对了。又问了一句:“这是不是温俊他们王子饭店的大师傅教你的——” “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叶纤红摇头道。 以妈妈的性子,万一下次温俊来了,问起这件事,又得解释老半天。 “那行。”叶知书也没寻根问底,把锅子端出去,准备上桌吃饭了。 叶纤红趁机从空间拔了一把香菜,洗干净后,简单切了几刀,装在一只碗里,跟着妈妈一起把食材端出去。 大家一起坐下来。 桌上放了满满一锅待刷的食物,主食只有年糕,没有面条和米粉。 “你这个是什么?”望着女儿面前那碟菜,叶知书好奇地问。 “叫香菜,是我这次带回来的。”叶纤红见妈妈发现了,只好解释道。“它可以生吃,也可以拌进凉菜里,很香的。” 说完,拿到叶知书面前,让她闻了闻。 “味道有点怪。”叶知书皱了皱眉。 “那是你没闻过,吃过几次就喜欢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说完,夹了一片五花肉在锅里刷熟,放到调料碗里蘸了蘸,再夹了点香菜放在肉上面,一口夹进嘴里,非常过瘾。 叶知书一见,也学着女儿的动作,刷了一片五花肉,跟香菜一起放进嘴里,嚼了几下,松开了眉头。 “这样吃确实更加香了。”叶知书赞了一句。 “那说明你也喜欢香菜的味道,有的人不喜欢吃,就没办法了。”叶纤红解释道。 “这味道有点像芹菜,不过味道更浓一些,不难吃啊!”叶知书疑惑地说道。 “你喜欢的话,下次在家里也种一些好了。”叶纤红说道。“这东西卖的价格很高,比芹菜什么的贵多了。” “是吗?那真的可以种种看。”郑建国现在考虑的是种什么赚钱多,闻言一下子来了兴趣。 大棚种菜本来就是女儿搞出来的,如果他这个做父亲的,赚的钱反而比人家少,那真的丢脸了。 第四十一章不同价值观 “这一批就算了。”叶纤红见父亲一付不服输的模样,倒是没想到他有这样的一面。“明年我帮你找一些好的种子,到时你赚的钱,肯定比他们多得多。” “好。”得到女儿支持,郑建国笑逐颜开地回答。 吃饭的时候,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很快地面上就是白茫茫地一片。 照这个情形来看,这次雪下得只怕比气象播报得还要大。 不过郑家村是山区,雪大一点也正常。 吃过午饭,这种天气又不方便出门,叶知书就跟女儿商量过年的东西。 往年家里穷,过年什么都没准备,只是大年二十以后,买点新鲜的鱼、肉,煎的煎,煮的煮,糟的糟,卤的卤,准备过年吃。 鸡鸭是自家养的,杀了同样处理。 而村里条件好的人家,会晒一些鱼干,也会做一些腊味,鸡鸭鱼肉都可以,挂在阳台上,满满当当的,非常馋人。 “那就做些腊味吧!”叶纤红明白妈妈的想法,今年家里有钱了,总得表现一下。“到时自家吃一些,剩下的送给亲戚。” “好。”叶知书一听,满意地笑了。 家里新鲜的吃不完,其实没必要吃这种腌制品,但是农村里,不搞这些,怎么有过年的气氛? 好在女儿支持,还说吃不完可以送人,那她就可以大胆的做腊味了。 “今年一些外地的管理人员回家,总得送一些特产让他们带回去,到时我还得去采购一些——”叶纤红想了想,又说了一句。 “不用了,全部我来做好了。”叶纤红连忙回答:“你跟我说有多少人,到时我让每个人都能带上一份腊好的鸡鸭鱼肉回去。” “那最好了。”叶纤红笑道。 站起来走到窗边,听到外面传来孩子的嬉笑声,忍不住把棉衣的帽兜翻上来,戴在头上,走出院子,朝外面望去。 几个还未上小学的七八岁孩子,正在前面的空地打雪仗,因为年纪小,雪捏不紧,只是抓起一团雪甩人,不过依然玩得不亦乐乎。 远处有戴着斗笠的大人,正背着锄头,匆匆往自家的大棚走去,估计是听了农技站的赵永元提醒,去自家大棚检查情况。 看着田野里几乎全是银白色的大棚,叶纤红突然有些感慨。搞了大棚种植其实也有一个坏处,就是明年四五月份的时候,看不到成片成片金黄色的油菜花田了。 往年虞城这边的越冬作物,除了大小麦,就是油菜。 家家户户都会种,就连一些沟沟坎坎,也舍不得放过。 今年为了赚钱,只好牺牲掉一些了。 走过去来到院子里,俯身抓了一把雪,在手里用力捏紧后,随手往远处的竹园扔去。 只怕噗地一声,砸在一根毛竹上。 原先被积雪压得略微有些弯了的毛竹,被叶纤红袭击后,上面的雪哗地一下子落了下来,毛竹却趁机挺直了身子。 叶纤红这才知道自己现在的力气确实非常大了,如果砸到人,估计会让对方受伤。 傍晚安安回来,带回一个好消息。 这次三人篮球赛的结果出来了,他们三人小组,得了全校第一。 说完,把奖金拿出来交给妈妈,自己一点也没有留。 因为赚钱容易,他现在对钱已看得比较淡了。 主要是姐姐每个月都给自己几百块钱零用,说是郑叶潮牌店的分红,他用不了多少,大多存了起来。 后来姐姐说可以买以纪念邮票啊纪念金币啊什么的,放在家里,以后还会升值,他又把钱花在那些地方了。 现在自己的房间里,已放了无数本集邮册,很多都是小型张,非常漂亮。 叶知书收到儿子的钱,倒是非常高兴,感觉比自己赚到钱还兴奋。 儿子小小年纪就能赚这么多钱,还全部拿来孝敬自己了,她更觉得自豪。 “对了,安安你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今年准备怎么庆祝?”叶知书突然提醒道。 “随便吧!”安安望了姐姐一眼,无所谓地说道。 不管怎么样,这种事问姐姐比较好,她总能想办法让大家玩得开心。 爸妈就不行了,最多炒几个好菜,再去买一个蛋糕,就算完事了。 往年过生日,蛋糕也吃不起,妈妈就给自己煮两个鸡蛋。 最好的情况,就是煮两只双黄蛋,这算是最奢侈的庆祝了。 “你想怎么庆祝?”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问道。 “我无所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安安很随意地回答。 “要不,我们在家里搞一个自助餐派对,把你关系好的同学全部请来,大家一起庆祝一下?”叶纤红问。 这种事当然是跟同学庆祝最有意思了。 “好啊!”郑兴安一听,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自助餐什么的,他只吃过一次,感觉非常有意思。 如果把同学请来,那就更好玩了。 “你呀,就宠你弟弟吧!”叶知书顿时有些吃味了,“小小年纪搞得这么豪华干什么?” “就是因为这个年纪,才要这样搞啊!”叶纤红在妈妈胳膊上蹭了蹭,“国外就是这样的,孩子生日了,让他请同学来玩,开明的家长还会主动回避呢!” “那还不无法无天了!”叶知书惊叫一声。 让一帮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家闹,没有大人在一边看着,那还不造反了! “他们觉得你把孩子当大人,孩子就会自觉地把自己当大人。”叶纤红知道妈妈的观念,也没有纠正她的意思,只是自顾自地说道:“如果你把他们当孩子,他们就会以孩子的标准要求自己——” “还有这样的道理?”叶知书觉得不可思议。 “很正常啊!”叶纤红觉得让他们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也好。“在国外,孩子从小就被要求自立,所以他们七八岁,就会替人送报赚零用钱,给人跑腿赚点小费,不会觉得拿父母的钱是理所当然的。” “让这么小的孩子去干活赚钱,那些父母怎么这么狠心?”叶知书叹息道。 “也不会啊!”叶纤红笑道。“越早接触社会,成熟得越早,你看安安,暑假天天赚钱,他现在比同龄人懂事聪明多了,成绩也比以前好得多——” “这倒也是。”叶知书转过来想一想,发现还真的是这么一回事? “你看旺旺,现在自己开店,不知道多能干——”叶纤红再次举了个例子。 “看来我们的观念真的老了。”叶知书叹了一气,又对安安说道。“你以后要听你姐的话,没有她,你肯定不可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我知道的。”安安回答道。 在他心里,姐姐早已经比爸妈更重要了。 吃了晚饭,四个人看了一会电视,觉得无聊,又拿牌出来打。 虞城这边晚上的娱乐其实不少,最多的就是打麻将,这个时候村里很多人家已过了农忙,可以悠闲地在家打麻将消磨时光了。 安安刚把牌拿出来,郑建国突然问了一句:“小白呢?” 自从胡向阳把小白带回乡下,这只狗就彻底自由了,除了晚上会老实回来看家,白天都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 现在天快要黑下来了,小白也应该回家吃晚饭了,没想到今天早上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 “应该快回来了!”叶知书倒是不担心,随口回答了一句。 以小白的聪明劲,不可能碰到危险。 大门忽然传来一阵拍门声,打断了她的话。 “你看,不是回来了吗?”叶知书笑着站起来。 这声音一听就不是人在敲门,她非常肯定是狗狗回来了。 刚一打开门,小白像阵风一样闯进来,朝厨房门口跑去。 跑了一半,似乎发现不对,猛地扭转身子望过来,待看到叶纤红,又猛地朝她冲过来。 “它嘴里叼着什么东西?”安安看到小白嘴里似乎咬着什么东西,惊讶地问。 叶纤红拍了一下它的头,让它把嘴里的东西拿下来,居然是一只兔子,还没有死透。 “啊?它抓了一只野兔回来?”安安惊叫起来。 因为松狮犬的毛实在太长了,个头又这么高大,而这只野兔并没有那么肥,所以被它叼在嘴里,非常不起眼,屋里四人居然一时没认出来。 “这下好了,明天有野兔肉吃了。”叶知书高兴地叫道。 以家里的条件,如果说还有什么吃不到,无疑是野兔这些野味了。 说完,伸手在小白头上揉了揉,像是在表扬它。 小白显然明白这个意思,把头伸过去蹭叶妈妈的手,亲热之极。 “我先把它剖了,明天烧了吃。”叶知书拿起来,往厨房走去。 “妈,野兔肉特别鲜,明天加入大白菜粉丝烧汤吧!”安安在后面提醒道。 “没问题。”叶知书答应一声。 “姐,要不明天我们带着小白,再去后山抓几只野兔——”安安踌躇满志地说道。 “那还要看有没有野兔再说。”下雪天抓野兔,前世确实听村里人提起,说每年下雪,只要去雪地里找脚印,然后放狗去追,兔子慌不择路,很容易就被抓住。 就算没抓住,只要发现了野兔窝,用烟去熏,它最后也会受不了跑出来,依然逃不过被抓的命运。 没想今天刚下雪,就会有野兔出来觅食,也是它倒霉,碰到松狮犬。 这只松狮犬在空间呆了这么久,都快要成精了,抓兔子还不是小菜一碟。 第四十二章后山打野兔 等妈妈把兔子收拾好,几个人重新坐下来打牌。 四个人一起打,最适合的自然是升级。 不过安安嫌无聊,要打跑得快,并说一张牌赌一块钱。 反正是一家人,谁赢谁输都没所谓,叶知书答应了。 不过又警告了一句,不许儿子去外面跟人玩牌赌钱。 安安乖乖地应了。 四人打了几副牌,有输有赢,输得最多的居然是妈妈。 叶纤红只是陪他们玩,打得有些漫不经心,郑建国倒是难得有娱乐,陪儿子女儿玩得也开心。 安安年纪轻,脑子灵活,算牌快,所以他赢得最多。 “你把这一千多块钱,全部赢回去算了。”叶知书一直输,就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 “妈,你才输了一百块钱而已,别这么小气?”安安不乐意地嚷道。 “一百块还少啊?你爸以前工资才多少?这都半个月工资了?”叶知书开始忆苦思甜。 叶纤红好笑地望着妈妈小气的样子,无语了。 外面又传来敲门声,安安动作快,站起来开门,看到外面是郑兴旺兄弟,高兴地叫了一声。 “旺旺和毛毛来了啊!”叶知书站起来亲热地叫道,转身来到吃饭用大桌前,把上面的水果盘和糖果盘拿过来,放到茶几上。 郑兴旺和弟弟进屋后,叫了大伯大伯母,又叫了声姐,才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旺旺,毛毛,吃东西。”叶知书抓了一把糖果放到毛毛面前,又对郑兴旺说道:“我们在玩跑得快,你们来不来?” 明天是周末,今天可以玩得晚一些。 郑兴旺在家无聊,听说堂姐和安安回来了,于是过来这边凑热闹。 听说一起打牌,自然有兴趣。 “旺旺你来打吧!我不打了。”郑建国习惯地把自己位置让出来。 这个家里,每次碰到这种情形,都是他最先让出位置。 “那就五个人打好了,两副牌打。”安安建议道。 一家人难得在一起玩,让爸爸出局,他也不愿意。 于是重新坐下来,一起玩扑克牌。 郑兴旺来了,钱的事就不再提了,免得让他为难。 郑兴茂坐在哥哥旁边,半个身子偎在他身上,看一会牌又看一会哥哥。 每次哥哥赢了,他就笑得比谁都开心,要输了就皱着眉头,一付操心的模样。 “毛毛,你是不是太偏心了,只想你哥赢。”叶纤红去逗他。“你哥赢了,姐就要输了,你说怎么办?” 郑兴茂就一副为难的模样,眨巴着眼睛不出声。 “这个毛毛,粘旺旺的程度,不会比以前安安粘你少?”叶知书忍不住笑着调侃了一句。 “妈——”被妈妈说起自己的糗事,安安不乐意了。 “这有什么难为情的?你们是姐弟,感情好才是对的。”叶知书一付感慨地模样。 又打了一会,夜渐渐深下去,郑兴旺准备回去了。 “姐,明天你们去哪里玩?”离开前他问叶纤红。 明天是周末,大家都放假了,这种大雪天不方便远足,所以提前约好找乐子。 “我们明天带着小白,去后山捉野兔。”安安在一边兴奋地叫道。 说完,把刚才松狮犬抓了只野兔的事说了出来,语气非常激动。 松狮犬大概也听到了他们在议论自己,原本乖乖趴在一边不动,这时候冲到安安面前,不停地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像争宠的孩子。 “你最厉害了!”叶纤红抱住它的头,在它头顶安抚着。 松狮犬这才安静下来,脸上露出又舒服又得意的表情。 “这只狗真的要成精了。”叶知书在一边被小白的行为惊呆了,又忍不住想笑。 “也只有这么聪明,才知道捉了野兔要送回家来。”叶纤红表扬了一句。 小白又伸出舌头来舔叶纤红的手,一付我被夸奖了,我好高兴的神态。 “那我跟你们一起去。”郑兴旺说道。“明天吃了早饭,就过来找你们。” 第二天吃了早饭,郑兴旺带着弟弟过来会合,准备和叶纤红姐弟一起去后山。 四人正要出发,没想到胡向阳也来了。 他今天也休息,在家呆不住,就过来这边找叶纤红。 听说要带小白去捉野兔,他自然不甘落后。 一行人穿着靴子,小心翼翼地往后山走去,除了要防止踩空,掉进沟里之外。还要注意地看着雪面,看有没有动物的脚印。 松狮犬精神十足地跑在前面,担心大家被拉下,又时不是停下步子,等他们过去。 一般来说,要下几天雪,野兔在洞里没东西吃了,才会出来找食物。 这次才下了一天的雪,它们出来的可能性很小。 郑兴安他们当然无所谓,这种天气,一行人热热闹闹地出来,本身就很好玩了。 毛毛被哥哥牵着,走在最后,心情却相当愉悦,嘴里还断断续续在唱起了歌。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他只会这两句,所以来来回回地唱。 “啊?毛毛还会唱歌啊!唱得真好听——”叶纤红很久没有听到这样的童声了,回头笑着夸了一句。 毛毛就不好意思起来,扭扭昵昵地再也不肯唱了。 忽然,小白呜地一声低吼,身子已像离弦的箭一般,朝前飞奔过去。 它走路时,看起来肥肥的笨笨的,一动起来,居然这么迅猛。 大家一齐停住脚步,朝前面望过去。 雪地里一片白茫茫的,时间稍久一点,眼睛就会有些花,很难看清上面的东西。 可是大家依然看到小白前面有个灰色的东西在跑。 难道又有野兔了?大家的心提了起来,非常期待接下来的收获。 只见小白突然一个飞跃,脚下被蹬到的地方,一片雪花呈扇子状飞散开来,像有人用力踢了一脚。 然后看到它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脚下按住了什么东西。 “抓到了——”安安眼尖,首先叫起来。 然后看到松狮犬低下头,咬住脚下的猎物,这才回转身子,脚步轻快地回来了。 “小白,好样的。”毛毛尖声叫道。 刚才的场面太刺激,看得他兴奋不已。 等小白跑近,胡向阳迎上去,想看看捉了什么东西。 不料小白没理他,身子一扭,来到叶纤红面前,像一个讨奖赏的孩子似的望着她。 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一脸不敢置信的神情,笑了。 伸手先揉了揉小白的头,夸奖了几句,然后伸出手。 小白摇头晃脑地乐了一阵,才松开嘴巴,把猎物交到叶纤红手里。 “咦,这是什么动物,不像是野兔啊?”叶纤红把它提起来,有些惊讶地问。 看起来比野兔略大一些,有点像猪,又有点像鹿,很难判定它是什么品种。 “带回家给爸看,他应该知道。”安安回答道。 老一辈的人都知道村子附近有什么野兽,二十几年前,农村山里野兽还多些,慢慢地因为砍树大炼钢铁,山上的树被砍得光秃秃了,野兽也渐渐地往深入跑了,很难再见到它们。 这几年山上植被有所恢复,不过多是松树和一些灌木,真正珍贵一点的树木,渐渐绝迹了。 “不会是猹吧!”郑兴旺猜测道。“鲁迅先生的《故乡》里,好像写到过这样的动物——” “有可能。”安安一点,顿时恍然大悟。 鲁迅先生本来就是越州人,离这边不远,他笔下的世界,跟虞城完全一样。 叶纤红没发表意见,她倒是听说过猹其实就是獾,不过只是听说,也没见过实物。 因为提起来有十几斤重,这个任务就交给胡向阳了,他也没推辞。 现在他力气比以前大了许多,这点东西提着走,真的压力不大。 有了猎物,大家的情绪高涨起来,继续往里走。 叶纤红希望能多抓几只野兔,到时亲戚之间分一分,带一只到公司宿舍,给乔昌智他们几个也尝一尝。 接下来一段路一无所获,大家已来到了水库边。 “可惜山上不好走,那里应该有野鸡什么的吧!”胡向阳望着山上的雪,有些遗憾地说道。 靠近水库的几座山坡,比较平稳,有的地方种了些茶树,也种了一些果树,主要是板栗和柿子,那种地方,其实是野兔最喜欢打洞生息的地方。 “要不,你们在这边歇一歇,我带着小白往前面走一走——”叶纤红说道。 以前听说茶园那边野兔最多,她想去碰碰运气。 “我们一起去。”安安不乐意了,叫道。 以他现在的体质,走了这些路,根本一点也不累,也不担心自己会爬不了山。 “那行吧!”叶纤红想了想,也没有再劝。“毛毛如果走不动了,你们两个当哥哥的轮流背他。” 今天过来,本来就是来玩的,如果这么快就撇开他们,确实会不乐意。 “好。”安安一口答应下来。 “姐,我不用背,自己能走的。”毛毛精神十足地叫道。 “嗯,毛毛很厉害。”叶纤红夸了一句。“不过等一下真的累了,再让哥哥他们背。” 几人继续往前走,往茶山走去。 让大家意外的是,这边好像没有野兔的踪迹。 大家正有些失望,突然听到小白朝前奔了几句,仰头发出一声低吼。 声音带着低频的震动,连叶纤红听了都有些骇人。 就在大家疑惑小白为什么这样叫的时候,前面突然传来一阵猪叫声。 “这里怎么会有猪叫?”叶纤红自言自语了一句,突然想到一种可能,连忙叫道:“快走,那边有野猪——” 第四十三章山上有野猪 山里有野猪,其实很正常。 郑家村村后三面环山,往里走几公里,依然还是山。 山那边的村子,已是隔壁镇的辖区了,这片连绵不断的群山,是两个镇的交界山。 叶纤红印象中,村里好像没打到过野猪,倒是对面那些村里,传出过有野猪的说法,难道是下雪了,跑到这边来觅食了? 虽然没有真正见过这种野生的野猪,但是关于它的凶猛说法,却是一直听说。 像动物世界里,就有这样说法,冬天野兽的凶猛程度是,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现在这边有小孩,跑也跑不过,得趁它还没赶过来之前,快带着毛毛他们跑开。 至于吃野猪肉什么的,至少要得他们安全了,自己单独带小白过来对付它。 “姐,有野猪啊!”安安却没有这样的常识,不但不害怕,反而兴奋起来。“把野猪打死了,今年过年都不要吃别的肉了。” 郑兴旺和毛毛也一脸激动的神情,根本没有担心自身的安全。 “野猪肉是好吃,问题是它可是比老虎还要凶的啊,你们不怕它咬你们?”叶纤红朝那边望了一眼,见小白没有冲上去,依然站地那里,似乎知道野猪不好对付,站在那边阻止它过来,给主人时间离开。 “对啊!野猪是非常凶狠的,你们先离开。”胡向阳也在一边劝道。 他有这方面的常识,自然不会这么乐观。 如果他们离开了,自己和小红再加上小白,估计就能对付得了野猪了。 想起小红展开轻功,独斗野猪的英勇块面,他感觉热血沸腾。 什么时候自己功夫也成了,那就轮到他来保护大家了。 “哦。”几个兴奋过度的孩子这才冷静了一点,听叶纤红的指挥轻轻往回走,免得惊动野猪。 一直离开水库边一里多路,叶纤红才感觉安心了些,于是往前几走,朝那边望过去。 只见前面茶园边缘,有人开垦出一块菜地,上面种了一片红薯。 也不知道是主人嫌收成不好,懒得来收,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没时间来收,就让它们烂在地里。 一般情况下,红薯就算叶子被霜打得大部分蔫了,下面的红薯也不会坏,在这大冬天里,能吃到一大片红薯,难怪野猪不愿意离开。 叶纤红有些犹豫,要不要对付它。 如果松狮犬对付不了它,自己肯定得出手,就怕被弟弟他们看出破绽,自己的能力就无法保密了。 又一想,不对付也不行。 如果它在这里安家了,那明年种植户就倒霉了,野猪可是最大的破坏者,一个晚上可以拱坏几十个大棚。 想到这里,叶纤红下定了决心,朝胡向阳使了个眼色,要他注意安全,上前几步,拍了拍松狮犬的头,叫道:“上——” 以它的机灵劲,就算斗不过野猪,被咬伤的可能还是比较小的。 小白得到指示,头一抬,身上的毛毛也警惕地立了起来,下一刻,已朝野猪飞奔过去。 叶纤红缓慢地朝前走,随时做好接应小白的准备。 见那条狗敢冲过来,野猪大概觉得被冒犯了,嘴里发生一声嘶吼,然后身子一动,猛地朝小白撞过来。 在面对面接近那一刹,小白身子一纵,避过野猪獠牙的袭击,嘴一张,咬在野猪后腿跟背连接的一片肉上。 这一口咬得非常深,野猪疼得嚎叫一声,身子一甩,把小白甩脱得飞了过去。 叶纤红这才注意到,这条野猪怕有三百多斤,比小白高大多了。 小白看起来虽然高大威猛,身上浓密的毛其实遮住了它真实的体形,真正的体重,应该不过七八十斤。 这是没办法的事,它毕竟不是藏獒,体型就算再大,还是有极限的。 一条成年的雄性藏獒,体重在50-75公斤之间,算得上是高大了,在野猪面前,依然有些弱小。 叶纤红这时候才有真切的体会,为什么会说一猪二熊三老虎了? 在一头成年野猪面前,其它动物单的力量,就弱多了。 野猪甩开小白,头一低,口中的獠牙猛地朝前顶去。 小白被甩出去之后,并没有受伤,一个翻身,已重新立起身子,愤怒地低吼一声,身子一纵,跃上野猪的脊背,死死咬住它的臀部,四脚伏低,像是长在了野猪身上。 野猪疼得又蹦又跳,可是怎么样也没法把身上的小白弄下来,突然扭转身子,朝前面一颗松树撞去。 “呯”一地声,碗口粗的松树被撞断,发生咔嚓一声的折断声,小白被剧烈震动,身子一晃,也被震飞出去。 胡向阳望着它们斗法,又惊又惧,如果不是相信小红的能力,只怕早就拉上她跑了。 郑兴安他们远远望着这边,没法知道具体的情况,可以看到一颗松树都被撞断,才知道有多危险。 这么大的力气如果撞到人身上,只怕一下子死翘翘了吧! 叶纤红继续注意地望着它们,小白虽然处于下风,却没有受伤,这让她放心不少。 看来有智慧和没智慧的动物比起来,差别还是很大的。 小白现在已懂得迂回战术,耗野猪的体力。 只要再被他咬上几口,估计野猪就会伤重流血过多,慢慢被自己磨死。 这样一来,自己就不用动手了。 野猪又冲了几次,依然没有成功,终于有点力怯,叫了一声,想跑了。 小白这时候不肯放它走了,冲过去咬住它一条腿,趁野猪挣扎的力量没有刚才大了,一使劲,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野猪一个踉跄,发生一声惊天的嘶吼,扑倒在地。 见它挣扎着还想爬起来,小白扑过去,死死咬住它的咽喉。 成了,叶纤红暗叫一声。 转头朝胡向阳望过去,只见他看得满脸通红,似乎非常兴奋。 “安安,你和旺旺快回去,把爸爸和三叔叫来,再带一根冲担和柴绳,一起来抬野猎。”叶纤红朝弟弟叫道。 “知道了。”安安兴奋地叫了一声,和旺旺一起外家里快步走去。 毛毛一人在那边跟不上,只好回过来找堂姐。 叶纤红让他跟胡向阳站在一边,自己走过去看野猪死了没有。 如果没死,胡向阳他们过来,要防止它临死反扑。 野猪闻到陌生的气味靠近,大致知道自己死定了,用最后的力气挣扎着甩开小白,就要朝叶纤红冲过来。 叶纤红伸出手掌,运气在它头颈处一刀砍下去,野猪一下子晕死过去。 “姐,我要看野猪。”毛毛见堂姐徒手把野猪打倒了,也不害怕了,挣脱胡向阳的手,要冲过去。 “那就来吧。”叶纤红知道它短时间内醒不过来,放心地让他们过来看热闹。 虽然都是乡下人,想碰到一头野猪,还是很难得的,叶纤红自然不会拦着不让他过来看。 胡向阳也走过来,望着这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高大野兽,只觉得今天运气太好了。 小红真是太神奇了,居然一掌就把一头野猪打晕了。 更夸张的是,她养的一只松狮犬,居然比狮子还厉害,把这么大一只野猪杀死了。 如果传到外面懂行的人那里,估计没有人会相信。 小白这时已兴奋地跑过来,对着叶纤红要奖励。 叶纤红知道它要的其实就是自己的鼓励,也不嫌它脏,抱着它的头用力揉着,让它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没过一会儿,就看到郑建国和郑建平带着东西气喘吁吁跑过来了。 听说他们几个去后山捉野兔,却碰到了野猪,把郑建国吓了一跳。 野猪有多凶残,见识过的人都知道。 他们年轻的时候,村里还是有过野猪的。 最近二十年,倒是再没听说了。 当时几十个壮劳力,带着土枪猎枪,一起围猎,才把它杀死。 女儿带着一条狗,居然敢动手,胆子实在太大了。 好在听儿子的意思,野猪已被杀死,没有人受伤,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心中总归不放心,等郑建平一到,两人就匆匆跑来了。 “小红,你和向阳有没有受伤?”人没到,郑建国就叫起来。 总得确认过没有事,他才彻底放心。 “我没事。”叶纤红上前几步迎上去。“是小白把野猪咬死的,我刚才躲在一边。” 如果让爸爸知道自己居然敢动手,肯定会把他担心死的。 “那就好。”郑建国这才彻底放心,见一边的小白,忍不住伸出粗糙的手,用力摸了摸它的头。 小白仿佛知道自己又被夸奖了,在他身边跳了跳去,一付快乐的模样。 郑建平跟在后面,听说他们把野独打死了,以为只是一条一百多斤的小野猪。 等看清地上倒着的野猪个头,惊呆了。 “好大的野猪,怕有三百多斤了——”他惊叫一声。 “是啊!”郑建国早一步看见了,倒没那么惊讶。“小红,你打算怎么处理它?” 农村里打到野味,如果是野兔什么的,自然是自家人吃了就行。 但是这么大的野猪,肯定会引起别人的眼红,好歹要分些出去。 “等一下斩了,村里每户人家分一块肉吧!”叶纤红干脆地说道。“剩下的亲戚分了,再带一些去公司,给员工也尝尝。” 这些规矩她当然懂,所以大方地回答。 郑家村有七八十户人家,每户人家给斩一斤多肉意思一下就行,剩下的家里这么多亲戚,都得分一分。 第四十四章分猎物 “行,就照你说的安排。”见女人说的比自己都大方,郑建国反倒也些舍不得了。 不过家里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也没必要太过小气,于是答应下来。 和郑建平一起,绑了野猪四只脚,中间穿进冲担,兄弟俩居然抬不起来。 加上胡向阳和郑兴旺,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来吧。”叶纤红上前,接了郑兴旺的班。 堂弟虽然是男孩子,毕竟只有十六岁,骨骼还没长成,肩上没什么力气。 叶纤红略一运气,轻松地抬了起来。 郑建国原以为女儿逞强,不可能站起来,没想到换成她之后,他肩上的提子也变得很轻松了,这才惊讶地望了她一眼。 四人一起使劲,把野猪抬回家里。 路上被一个村民看到,郑建国家打到一只野猪的事,马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到家后,去村里叫了杀猪佬,烧热水把猪杀了褪毛,又剖开肚子,开始斩肉。 吩咐杀猪佬把肉斩成一斤出头的条状,一块块放在一边。 这时候院子里已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发生这么大的事,谁都想来看一看。 野猪被杀,对每户人家来说,都是好事,可以避免村里的庄稼遭秧。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搞了大棚蔬菜,如果被野猪拱一拱,只怕这些日子的努力,会部白废了。 心里尽管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看到人家家里一下多了这么多肉,心里的不平衡肯定难以避免。 “建国,这么多野猪肉,我们买些吃没问题吧?”有人试探地问道。 “不用买了,村里每户人家都拿一块去吃。”郑建国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干脆地回答。 “这——这怎么好意思?”听说人家答应每户人家分,他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是你家打到的,我们出钱买吧——” “乡里乡亲的,不用客气。”郑建国既然说出口了,自然不会改口。“等肉分好,大家一会带回去。” 野猪肉比家猪肉贵多了,据说城里卖得更加贵。大家客气了一番,就不再多说。 “你家又没有枪,这野猪怎么打到的?”有人惊讶地问。 大家这才关注起这件事。 是啊,打野猪可是件危险事,听说人如果被它撞一下,就去了半条命。如果再被踩一脚,命就没了。 可是看郑建国的女儿女婿几个都好好的,不像有事的样子啊? “是我家小白咬死的。”安安在一边自豪地说道。 小白在一边配合地摇头晃脑,看起来萌萌的一点也不凶残,把村里人都惊呆了。 “小红,这是什么狗,怎么这么厉害?”听说这么一条狗,能把野猪咬死,有人好奇地打听道。 松狮犬看起来眼睛小小的,没有表情的时候像个小老头,没想到居然比狮子还厉害。 听说有一种叫藏獒的狗,非常厉害,可以跟草原上的狼搏斗,算是狗里最厉害的了,没听过还有其它狗也这么厉害啊! “这是松狮犬,跟藏獒是远亲,也是最凶猛的狗之一。”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大家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郑建国真的是发达了,钱赚的多不说,连一条狗都有这样的本事。 叶纤红找来纸笔,开始分猪肉,送出一条肉就记一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 最后剩下十几户人家没来拿,郑建国装在篮子里亲自送过去。 案板上还剩下十几斤猪肉,四条腿、一只猪头和猪内脏。 叶纤红叫师傅把十几斤猪肉斩成两斤左右大块,猪头中间劈开,然后拿了其中一条肉给师傅,又送了他一条好烟,师傅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一家人把东西收拾进家里,准备分配问题。 拿了一块肉和一条前腿送给三叔家,猪头和一颗猪腰外加一块肉送级奶奶家,一条前腿送给外婆家,一条后腿送给外公家,其它的自家先放着,到时根据需要分。 原先送一些给戴老,后来又一想,他其实最不缺这些,就息了这个心。 还是多拿一些给乔昌智他们尝尝,反而是他们,最没有机会吃到这些。 郑建国和叶知书听了女儿的安排,也没有异议,去厨房处理剩下的肚里货了。 毛毛看着堂姐家这么多肉,被人一块一块地拿走,心疼得不行,可是又不敢出声。 只是紧紧抓着哥哥的衣襟难过。 到最后,连叶纤红也发现不对了,好奇地走到他面前。 “怎么啦?毛毛,为什么不高兴?”叶纤红蹲下身子,抓住他的手问道:“等一下肉就煮熟了,你不是最喜欢吃吗?” 妈妈这时候已在厨房动手了,最先要处理的是猪血,放进锅里可以煮一大盆,倒时再给三叔和奶奶家分一些。 然后是洗猪肠,得把里子翻过来,加盐在滚烫的锅里不停摩擦,洗去表面那层粘膜和臭味,才可以做成菜。 再后面是猪肚。 农村有个说法,野猪肚对治疗胃病有特效,到时得先留着,如果谁在这方面的病,会来买。 “姐,为什么这么多肉,都给别人了?”毛毛委屈地说道:“这是小白咬死的,是你家的肉——” “哎哟,原来你为这个难过啊?”叶纤红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肉,又吃不完,分一点大家也应该的啊!” 没想到毛毛小小年纪,就这么护食,长大了还得了? “吃不完可以卖钱的啊!这野猪肉可贵了——”毛毛还是觉得送给人家不甘心。 这下子,连胡向阳都笑了起来。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真的直率啊! “毛毛,这是农村的规矩,自己得了好处,要分一些给别人,否则别人就会不高兴,以后不跟你好了。”郑兴旺耐心地解释道。 作为哥哥,当然清楚弟弟的性格,他用弟弟听得懂的话,再说说了一遍。 “哦。”见哥哥也这样说,他才算解开了郁闷。 做好杀猪菜,午饭也熟了,叶纤红一家五口,加上三叔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饭。 大家走动多了,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三叔三婶现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请吃饭会拼命推辞。 野猪肉肉质好,只是腥味重,放了很多调料和花椒,才算真正入味。 大家都吃得非常瘾,大块肉蘸一蘸叶纤红自制的鲜酱油,特别美味。 下面放了自制的泡白菜、泡萝卜和粉丝,大汤大肉的,喝一碗整个人都热乎了。 郑建国开了一瓶黄酒,和三叔一起喝了点。 胡向阳等一下要开车送东西,所以不能喝酒。 安安和旺旺胃口最好,捞了很多大骨头来啃,上面留的瘦肉很多,咬得非常过瘾。 一直吃得肚子滚圆了,几个才下了桌。 叶纤红吃得不多,倒是喝了不少汤和粉丝。 用空间菜做的泡菜,加野猪肉和骨头,真的特别鲜美,她也很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原先想着分更多的肉去公司食堂,到后来叶纤红都舍不得了。 决定拿块肉去算了,到时从家里的大棚里,带些青椒、大蒜去炒加锅肉,带再几瓶好酒给乔昌智、谢建奇、梁中华等人下酒,肯定很喜欢。 到时再从空间抓些虾蟹给他们,算是少给野猪肉的补偿。 吃了午饭,大家一起收拾桌子,把东西拿进厨房。 三叔一家人拿了东西,千恩万谢地走了。 “小红,这是什么东西?”叶知书这才发现厨房一张桌子底下,还有一只猎物,拿起来惊讶地叫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叶纤红回答道。“是杀野猪前,小白抓到的,可能是獾。” “哦。”叶知书应了声,准备洗好碗筷后剥皮切肉。嘴里高兴地嚷道:“有小白在,家里不愁没肉吃了。” “也就下雪这几天吧!天气好了,就不容易抓到了。”叶纤红泼妈妈冷水。 “那也够了。”叶知书没在意。“单这些,就可以吃到过年了。” 郑建国吃了饭,去了一趟大棚,照女儿的要求,弄了一篮新鲜蔬菜,放进汽车后备箱里,又放了一块肉,这才盖上箱子。 送货的任务交给了胡向阳。 叶纤红自己则去了一趟外婆家,除了一条十多斤的猪前腿,还有一大碗猪血。 到于外公家,只能待天气好一些,再做打算了。 反正现在天气冷,猪肉稍微处理一下,就可以多放些日子了。 因为有雪,车子开得很慢。 半路上,叶纤红停了车,打开后备箱,从空间抓了几只河蟹,又抓了几斤河虾,装在一只大塑料袋里。 到了外婆家,外婆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见外孙女来了,非常高兴。 叶纤红把东西拿出来,拎进屋里。 “小红,离过年还早,你怎么这么早送年货了?”外婆惊讶地说道。 “这不是年货,是给你现在吃的。”叶纤红解释了一下猪腿的来历,又引起外婆的一番唏嘘。 “唉,你又送来这么多好东西,老是吃你家的东西,外婆都不好意思了。”外婆客气地说道。 “说什么呢?”叶纤红抱住外婆的胳膊,撒娇道。“外孙女孝敬外婆,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知道,外婆现在就在享你的福了。”外婆拍着叶纤红的肩,心满意足地笑道。 第四十五章松狮犬的烦恼 下午继续下起了大雪,一直到了晚上,雪才停了。 苏思诗打来电话,问叶纤红产品广告的事。 “宣传语我已想好了,就叫做:恋一张床,爱一个家。”叶纤红回答道。“至于广告,等天气好一点再拍,我已跟马丽莲约好,让她做代言人了。” 这句广语是水星家纺的宣传用语,叶纤红能力有限,想不出更好的创意,只好借用它们的了。 其实用不用这句话,她也犹豫了好久。 最后还是觉得既然重生了,现在她拥有的很多东西,本来就是前世别人的智慧,没必要在一句广告词上矫情。 “那就好。”见叶纤红已计划好了,苏思诗放心了。 下雪天,小红居然回老家了,她以为小红孩子气发作,忘了工作呢? 叶纤红挂了电话,看着外面白茫茫的天地,突然有种想去雪地里试试踏雪无痕的冲动。 总算理智还在,没有做出这种荒谬的事。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雪开始融化。 天气却变得更加冷。 农村很多人来到院子里,找个背风的地方晒太阳。 叶知书把猪大肠和猪心、猪肚卤起来,等几天后入了味,切片给老公下酒。 到于猪腰和猪肝,则加大蒜炒来吃。 猪肺洗干净,加萝卜红烧,既美味又补肺。 安安和胡向阳比较痛苦,因为假期结束了。 叶纤红吃了午饭,让爸爸再去酿酒师傅那里,买了一百五十斤米酒。 爸爸很快回来了,同来的还有酿酒师傅。酒分为三坛,装在一辆板车里,两人小心推着过来。 装进汽车后座,旁边用干稻草塞住,防止酒坛颠簸打碎。 叶纤红见事情办妥,开车回虞城了。 至于野猪肉,只带了一块,准备烧了请诗诗姐尝尝。 地上有车子开过的地方,雪融得快,车子轮胎碾过,发出在沙地里行驶时,才能听到的沙沙声。 出了村子,她把酒收进空间。 到了虞城,她去了一趟商场,买了五十斤白糖。 又到上次买过的店里,要了三十只五斤装的玻璃罐,一同收进空间里。 到了家里,给屋子通了一下风,不过并没有气味。 屋里的绿植,似乎能自动调节里面的空气,就算密闭环境,空气依然新鲜。 整理好家里,于是又出门,在美容会所和瑜伽馆走了一圈,又来到潮牌工作室。 朱亚婷此时在楼下的店里,看到叶纤红,兴奋地扑过来。 “小红,听说你下雪天回家,杀死了一头野猪?”她的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抓只野兔什么的,倒是听过,但是抓只野猪,这太刺激了吧? “小点声——”见其它促销员也竖起耳朵在听,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我们去楼上说。”朱亚婷见自己和小红聊天,会影响大家的工作,拖着她往楼上走。 进了一边的办公室,她才再次开口问起来。 叶纤红也没瞒她,大致把经过说了一遍,反正是松狮犬的功劳,大家都知道自己养了一条大狗,让她们去羡慕小白了。 “我也好想养一家这样的狗?”朱亚婷听叶纤红一说,顿时把注意力转移到小白身了。“对了,小白不是母的吗?什么时候生小狗了?记得送一只给我。” “行,没问题。”叶纤红答应道。 狗一胎一般有三四只,现在还没有人向自己订,既然她开口,自然是先到先得。 只不过松狮犬因为非常少见,怎么给它配种,也是个难题。 总不能随便给它找条土狗吧! 而且以小白的聪明,未必会给一只普通的狗上身。 还真是麻烦啊!叶纤红烦恼地想。 看来等明年春天,得发动朋友圈的力量,给小白找个对象了。 “对了,小白什么时候再去抓猎物?”朱亚婷发表了一会对狗狗的喜欢后,又回到吃货本色。“你送来的野猪肉,实在太好吃了,我动作稍微慢了一点,只吃到了一点点?” 这真是件忧伤的事。 可是谁让自己是女孩子,不能像男孩子那样,狼吞虎咽呢? “那我怎么知道?”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明天我给你们送一些鱼、虾、蟹过来吧!你让厨房好好弄这些河鲜,味道绝对不比狗肉差——” “真的?”朱亚婷眼睛一下子亮了。 “骗你干嘛!”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小红,你真是太好了。”朱亚婷兴奋地嚷道。 “轻点声。”叶纤红瞪了她一眼。 因为食堂分成两部分,乔昌智、谢建奇、董采玉这些高层管理,用的是独立的小食堂,每天做的是专用食物,用餐的是单独房间。而其它人,则在普通员工食常用餐。 既然分开,食物的档次自然不同。 隔壁的小周和她的男朋友潘向文,以及金大姐,都算在普通员工那边,自然享受不到这些美食。 朱亚婷明白叶纤红的意思,悄悄吐吐了舌头,非常不好意思。 望着她长不大的模样,叶纤红也非常无奈。 回到家里,看时间还早,叶纤红进了空间。 上次泡的桃子酒,应该差不多了吧!叶纤红打开了尝了一口,顿时惊呆了。 这种做法,她一直以为是枇杷酒的专利做法,没想到用来做桃子,味道更好。 主要是桃子带着股特别的清香,而空间的桃子汁水特别丰富,味道又特别好,配上糯米酒,居然有种无法形容的爽口感。 叶纤红忍不住倒了半标矿泉水,又倒进半杯桃子酒,一个人站在窗前,不知不觉喝完了。 想到自己刚刚买了一百多斤糯米酒,三十多只玻璃罐以及白糖,原先只是备着,看来可以把空间剩下的桃子,全部酿成酒了。 这酒自己喝也好,送一些给妈妈喝也好,甚至送一些给诗诗姐也好。 叶纤红相信大家都会爱上这个味道。 做好晚饭,诗诗姐回来了。 “小红,你总算回来了。”两天不见,苏思诗说话的语气里,带着些思念。 “不会吧!”叶纤红笑道。“以前我离开几天,也没见你想我,怎么这次只是两天时间,你就不一样了?” “可能是以前太忙,精力全部在家族企业上,所以不觉得。”苏思诗想了想,算是理清了思绪。“现在是自己创业,忙是同样的忙,但是心情却是放松的,所以反而会想起你——” “这么说来,诗诗你总算有些活人气了。”叶纤红搂住她的胳膊笑话道。“以前你就是个工作狂,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渐渐忘了。” “哪有这么严重!”苏思诗笑骂道。 心里其实认可叶纤红的话。 那几年因为感情空白,就把全部精神寄托在工作上,所以父亲才说自己能力强,弟弟不行。 说到底,是因为自己更专注,弟弟分心太多吧! 但是让自己这样一个三十五岁的女孩子,全身心投进工作中,实在太残忍了。 好在自己总算想明白了,没有再陷在工作里。 等胡向阳和安安回来,大家坐下来准备吃晚饭。 叶纤红把那碗野猪肉炒成的回锅肉,放在诗诗姐面前,请她尝一尝。 “是你那只松狮犬抓到的?”苏思诗惊讶地问。 她不像其它人,对这个品种的狗完全不了解。 松狮犬虽然也比较凶猛,但是绝对达不到对付野猪的地步。 “是啊!”叶纤红这才想起自己疏忽了诗诗姐狗的了解,这时候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应下来。 “你那只狗到底是怎么养的?”苏思诗夹了几片猪肉,对这个味道非常喜欢。“我朋友那边同时产下的那几只,没有一只有这么高大这么威猛吧!” “可能是它经常吃生鱼生肉吧!”叶纤红想了想,找了这个理由。“据说吃生食肉的动物,会比吃熟食的动物凶猛得多——” 叶纤红也是看它经常自己下河捉鱼吃,才想到这种可能。 “也有可能。”苏思诗想了想,认可了这个说法。“别的人不会调教狗,所以把它养成宠物了。” 见苏思诗没有再怀疑,叶纤红放下心来。 “对了,诗诗姐,你还认识其它人养松狮犬吗?”叶纤红又问了一句。“小白不小了,得给它配种了。” “我有个朋友专门养宠物,里面的品种比较多。”苏思诗解释道。“到于有没有合适的松狮犬,我也没把握,你又不生小狗卖钱,品种杂一点也没关系吧!” “那也得好一点的品种。”叶纤红回答道。“小白这么聪明,我怕普通的狗,想近它的身,都做不到。” “那倒也是。”苏思诗点点头,认可这种说法。“等明年开春,狗的发情期到了,我让朋友帮你留意一下。” “好。”叶纤红连忙应道。 这件事解决,她又可以了却一笔心事。 晚上胡向阳没有在这里留宿,毕竟他自己的家也有两天没住人了,得回去开门通通风。 离开前,叶纤红从屋里拿了两盆绿植交给他,让他一盆放客厅,一盆放卧室,让两个呆得时间最长的两个房间,保持清新的空气。 胡向阳虽然不理解叶纤红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是小红送的东西,他都开心地接受了。 第四十六章新厂房定址 送他离开后,叶纤红回到房间,再次进了空间。 最近没有仔细观察河里的生物,马上要过年了,她要算一算,里面能捞多少鱼? 过年给员工发年货时,她打算每人发几条鱼。 因为是空间养的,味道好不说,营养价值肯定也好得多。 她希望自己公司的员工,每个人都能健康。 至于蟹和虾比较难养,就不送人了,自家及亲朋好友分一分就好了。 对了,还有泥鳅黄鳝,因为钻在泥里,也不容易看着数量。 最好也能统计一下。 这个和蟹和虾,一起送重要的人。 站在河边,叶纤红估算了一下,这条河宽大概要十来米,全长应该超过了百米,深度倒是不小。 河里的鱼看起来并不密集,但是数量肯定不少。 初步估计一下,两斤以上的大鱼,抓两千斤应该没问题。 又去算手下的人数,董采玉那边,已有十多个员工,朱亚婷那边,也有十多个员工,工厂现在大概有三十多个员工民,加上公司里的安保人员,余杭的员工,应该一百二十个左右人了。 不算不知道,一算还真吓一跳。 没想到重生半年多时间,自己底下的产业,居然已有一百多号人了。 就连管理人员,都有十几个了。 这样下去,到明年不是得超过两百名员工了? 鱼倒是够了,就算每个十斤,也能分下去。 像管理人员,鱼只要象征性地分一两条就行,讨个好彩头,表示年年有余。 真正从味道上来说,还是得送泥鳅黄鳝河虾河蟹这些高档河鲜了。 至于蔬菜什么的,倒是免了,大过年的,让人家扛一箱蔬菜回去,似乎不大合适。 这样一想,倒觉得没必要再担心这些了。 出了空间,叶纤红躺在床上,思考过年的事。 毕竟以前没有当过公司老板,这种太过具体琐碎的事,还真有些不习惯应付。 明天找一下乔昌智,让他统筹一下好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公司,找到乔昌智,跟他商量过年的事。 放假的事,跟其它公司一样就行,不必搞另一套。 只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就行。 反正大多数员工是虞城本地人,大家轮一天,也就过去了。 乔昌智没想到叶纤红居然这么重视这件事,非常意外。 “员工辛苦工作了这么久,眼看可以回家过年了,除了拿到工资之外,自然希望还有其它的收获。”叶纤红深有同感地说道。 前世刚工作的时候,最开心的事,莫过于过年过节的时候,单位发福利。 不管是五十块一百块的补贴,还是西瓜、饮料、月饼这种应节物品,还是过年时发的鱼、鸡、冬笋等年货,只要有东西可以拿回家,都会特别开心。 “确实是这样。”乔昌智深有同感地点了点头。“那我提前做一份计划,把数量和需要的支出列出来,你批一下。” 他也是打工的,想法也一样。 只不过站在他的角度,不可能仅仅考虑员工的利益,同时要兼顾公司的利益,这也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不过自家老板眼光好,赚钱多,既然她愿意多分出一些钱来做福利,他也没必要拦着。 “叶小姐,你来了?”谢建奇匆匆从外面进来,准备找乔昌智商量事情,看到叶纤红惊喜地叫道。“我正要跟乔总商量新工厂的厂址问题,既然你在,正好今天就把它定下来?” 这几天他冒着大雪,在开发区、汽车东站、城南、柏厦等几个地方走访,询问那边的地价,最后制成一张表格,综合评估之后,选中了两个地方,做为候选。 在他看来,这样做的主要作用,就是挑一块性价比最高的地。 “行。”叶纤红点点头,和他一同来到小会议室,三人坐在一起,就着虞城市区图,看这张表格。 “地段最好价格也最贵的是开发区东面,靠近曹娥江的地方。”谢建奇先介绍最好的那个地段。“那边有一块九十多亩的空地,离赵家大桥也近,如果买下来的话,交通也方便。” 说完,指了指地图。 叶纤红望过去,知道那边确实是好地方,前世后来成为住宅区,跟江边风景带连在一起,环境非常好。 把这块地买下来,十多年之后,建成小区也好,卖给开发商也好,都是一笔巨大的收入。 到时城北开始开发,再去那边买一块地建公司总部,继续等地皮升值,其实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唯一的缺点的是,现在这边的地皮已经没那么便宜了,最赚钱的时机已经错过了。 “这一块是汽车东站以北的空地,那边现在还是农村,没怎么开发,照你的意见,现在买应该最划算。”谢建奇又指了指另一块空地。 叶纤红上次说过,虞城下一步的发展,肯定会是这样的思路,工业方面,重点往开发区走,而生活区,毕定会往汽车东站这一带以及往北走,因为老城区已没有土地了。 如果这判断成真,那这一块土地,现在是白菜价,几年后或许会翻十倍两十倍都不止。 这很容易判断,建商品房的地块,价格都不低。 见叶纤红和乔昌智惹有所思的模样,谢建奇又指了指城南这一块。 “这块地我不看好,主要是那边的公路全部是坑坑洼洼的,短时间内虞城不会往那边建设,所以设施太差,升值空间小,不值得投资。”他最后下了结论。 叶纤红点点头,这一块地,就算重生前,也没有得到开发。 她当初说的城南,其实不是指这里,而是往英台故里那个方面,比这里要远得多。 没想到谢建奇误会了,以为自己想要老铁路桥那一带的城南老区。 不过算了,她也没打算纠正,现在想来,那边的价值,确实比其它几个地方要小。 “至于柏厦那边,我个人觉得,既然虞城下一步会往城北发展,那城北就行了,何必跑这么远?”谢建奇用一种无法理解的语气说道。“尽管那边的地价不高,我还是不建议。” 全部说完,他坐了下来,喝了一口水。 “所以你的意思是,开发区那块和汽车东站那块二选一?”乔昌智代叶纤红问了结论。 “是的。”谢建奇点点头,抬头望向叶纤红。“我个人更看好开发区那块。” 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自家公司,以后发展的重心,肯定还是工业。 只要工厂面积够,以叶小姐的路子,几乎可以把虞城以及周边几个市的铝合金门窗生意接过来,那样的话,一个年产值几千万的工厂,必然会出现。 开发区各种设施最齐全,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你的意见呢?”叶纤红问乔昌智。 “我倒更看好汽车东站那一块。”乔昌智回答道。 他是虞城本地人,对本地的情况了解得更透彻一些。 一般来说,汽车站建在哪个地方,代表的意义往往很明确,那就是那一带会成为城市的中心。 道理很简单,一个汽车站如果建得很偏僻,那虞城人想去坐车也极不便利,最好最好建在城市中心,那样周围人去坐车的话,方便的程度就差不多。 汽车东站新建没多久,照叶小姐的判断,如果以后开发重点是城北,那在地图就可以看出,现在的汽车站,其实就在以后的城市中心了。 也就是说,以后周围一带,就会成为中心区域。 “我也倾向于汽车东站那一块地。”叶纤红想了想,也说出了自己的判断。“开发区那块是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价格已经上去了,投资的价值就就小了。” “那就那一块,我争取尽快把它审批下来。”谢建奇也不是固执的人,大家一分析,他也明白了那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辛苦你了。”叶纤红笑着站起来,准备离开。 现在地价,也不过二三万一亩,一百亩不过二三百万块,公司拿得出,所以她并不担心。 而且地拿得多,价格估计还有得商量。 回到家里,她进了空间,准备把所有桃子全部用糖腌好,然后酿成桃子酒。 正常情况下,从开始腌桃子,到酒酿成可以喝,需要八九十天。 空间时间过得快,十天应该就够了。 叶纤红几乎忘了时间,把所有桃子全部腌制好后,出来时已到下午三点多。 望着空间里三十个罐子全部装满了桃肉,叶纤红非常有成就感。 她打算发年货时,给每个管理人员送一瓶这个酒。 准备到厨房做晚饭时,马丽莲打电话过来了。 “小红,我准备明天过来,带着上次拍MV的团队过来。”她语气激动地说道。“一方面,帮你拍广告,另外,也想请你帮我设计舞蹈,争取早点把MV拍出来。” “啊?”叶纤红一听,惊叫一声。“那首歌那么快就制作好了啊!” “是啊!”马丽莲回答。“对了,顺便也帮我听听这首歌,这样制作有没有问题。” “行,你明天来吧。”叶纤红也想抓紧把广告拍出来,交给诗诗姐去安排宣传,免得拖着让她担心。 第四十七章拍广告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送走弟弟去上学,门就被拍响了。 “怎么这么早?”看到马丽莲全身包得紧紧的,脸上却容光焕发的模样,忍不住调笑道:“昨晚你不会是跟姜皓在一起吧?” 难道他们昨晚就到虞城了? “你能不能别这么聪明?”马丽莲恼羞成怒在推了叶纤红一下,叫道:“为什么我每次跟他在一起,你都能猜出来?” “怪你自己啊!”叶纤红笑道:“谁叫你满面春风,步履轻快的?一般这样的女人,肯定是刚刚被男人宠爱过——” “要死了,越说越难听了。”马丽莲惊叫一声,马上红了脸。 “行了,不说你了。”马丽莲战斗力这么低,她都不好意思再取笑了。“拍摄团队呢?难道依然在大剧院那里?” “没有,这次我们在青少年宫租了一个大练舞室。”马丽莲回答道。“租剧院太浪费了。” “那行,我们现在去吧!”叶纤红知道她的时间宝贵,也不想浪费时间。 于是关了门,两人一起来到少年宫四楼。 团队里人大多是熟悉的,打了声招呼后,就开始做准备工作。 叶纤红给苏思诗打了个电话,把马丽莲来的事告诉她,并要她在公司整理出一块地方,用来拍广告。 “要准备什么?”苏思诗有些不确定地问。 “准备一间卧室,里面放一张床,上面放上我们的产品,布置得温馨一些。”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主要是在床上拍的,所以不用怎么担心—— “哦。”苏思诗应了声。“我知道了。” 听说只要准备这些东西,她放心了。 公司那边的陈列室,本来就是照卧室的样子布置的,看起来非常居家。 现在只需要移开一些没用的东西,边上放些盆栽什么的,应该就行了。 叶纤红打好电话,马丽莲已把磁带拿过来了。 “你听听,是不是这个感觉。”将磁带放进去,按下了播放键,音乐声马上响起来了。 叶纤红凝神细听,可是越听越感觉不对。 “不行。”她摇摇头。“这歌没有做出我要的感觉。” 上次的《独一无二》,因为是纯粹的舞曲,有些差异问题不大。 但是这首歌其实表达的是失恋女人比较微妙的心理,用这种简单的舞曲制作出来,肯定不行。 “哪里不对?你说——”马丽莲见叶纤红神情这么严肃,知道问题很大,连忙关了音乐,拿纸笔出来,准备记录下来。 “一开始就不对。”叶纤红仔细回想了一遍,说道。“开场是用八音盒清脆的叮咚声弹奏音乐,然后一段和声,再然后是花腔女高音的声间接入——” 怕自己解释得不够清楚,她伸出食指,边打节奏边哼出音乐声,然后示范了一下花腔女高音的声音声。 叶纤红对音乐是外行,但是马丽莲和同来的一个助理,都是音乐方面的专家,很快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开场用八音盒的声音,然后再用人声唱和声,再用花腔女高音来一个小高潮,再正式进入歌的部分?”马丽莲问道。 说完,还准备地把叶纤红哼过的地方,再哼了一遍,效果肯定比叶纤红好了许多。 “差不多这个意思。”叶纤红分辨了一下,基本是这样的效果。 “行,那我回去之后,再重新编一下曲,反正这是样带,没定下来。”马丽莲倒是没介意被叶纤红这样大改特改。 一首好歌,本来就是要这样细细打磨的,没有人的成功,是不需要付出艰辛的。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放心了。 接下来就是关于舞蹈的事。 马丽莲把音乐倒回来,重新播放,开始跟着节奏跳舞。 这是她自己给这个歌编的舞,参考了叶纤红上次的意见。 不过看情形,应该问题不少,所以打算先跳一遍,叫叶纤红更正。 叶纤红见他跳的动作,其实跟上一首基本上大同小异,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如果抛开原版,马丽莲现在这样设计,其实也能很好的吸引观众了,毕竟这些舞蹈,相比国内其它歌手,已经超越太多了。 但是有许慧欣这个标准在,她又觉得必须尽量往那边靠。 又觉得马丽莲的表演方式,其实更接近李贞贤本人的风格,其实没必要在这方面纠缠。 “怎么样?”一曲跳完,马丽莲见叶纤红皱着眉头,欲言又止,一时间不淡定了。 “你跳得很好。”叶纤红首先做了肯定。“只是跟我原先的设计有些不同,所以不知道劝你改好,还是让你照自己的方式跳好——” “叶小姐,把你的方法说出来,我们参考一下,哪个好,就用哪一个?”旁边一个舞蹈老师在一边建议道。 叶纤红办法,依照记忆,大概做了几个动作,给两人一个参考的方向。 “我有点明白了。”那个舞蹈老师最先反应过来。“叶小姐的意思是,这首歌用芭蕾动作,搭上其它舞蹈,达到一种一个人孤单独舞的效果。”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 “那我们再商量一下,用怎么样的舞蹈动作来表达。”马丽莲说道。 芭蕾舞,其实很多动作,都有固定的含义,由于有叶纤红的示范,再加上歌词代表的意思,重新编排一遍,就容易了。 很快,马丽莲重新跳出了一段混合芭蕾和自由舞的舞蹈,动作非常大开大合,看起来跟叶纤红记忆中的越来越接近了。 “怎么样?”马丽莲跳完后,有些气喘地问。 “跟我想像中的差不多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那就好。”马丽莲松了一口气。又担心地问:“只是我上首歌是劲爆的舞曲风,这首歌突然改成了这种风格,不知道歌迷能不能接受?” “这是MV版本用的,你现场表演,可以继续用刚才的机械舞风格好了。”叶纤红回答道。 何况上台表演时,如果跳芭蕾舞,拿麦也不方便,现场的动作肯定要作调整。 “也只有这样了。”马丽莲回答。 定好舞蹈,叶纤红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拍广告的场地找到了没有?”马丽莲又问,“如果准备好了,先去拍广告吧!我们这边还要等一两天,小红你不用一直陪着的。” 叶纤红的真实身份,他们也知道了,觉得她他手里有这么多产业,肯定很忙,所以不好一直让她在这里。 “行,那我们先去拍广告。”叶纤红回答。 导演带着一众人马,带上灯箱等工具,一起来到龙山路那边。 苏思诗已等在那里了,看到叶纤红带着人过来,连忙把他们引上楼上的会客室。 坐着喝了杯热茶,听叶纤红讲了要求,导演就有数了。 这个广告其实非常简单,只要在床上摆几个造型,然后说出一句广告词,就完成了。 当然还要拍一些宣传用的画报,印上公司的品牌,跟着产品进入千家万户。 这边准备灯光等布置,马丽莲换上一套漂亮的睡衣,在床上躺了下来。 调整了几个姿势和眼神之后,她就进入了状态。 一共拍了十几分钟的视频,到时会剪成十秒、十五秒、三十秒等各种版本,送过来。 另外又拍了几张海报,到时也会把底片送过来,方便去印刷。 “辛苦你们了。”见事情完成了,叶纤红向他们道谢。 又把所有人请到王子饭店,好好吃喝了一顿。 吃完午饭,送他们离开,叶纤红和苏思诗回到公司。 “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在办公室坐下来,叶纤红懒洋洋笑道。 “你是轻松了,轮到我忙了。”苏思诗带着些抱怨回答道。 “那你还不想办法招一个得力助手,尽量让她替你做事,你在一边指挥就行?”叶纤红调侃道。 苏思诗这种喜欢亲力亲为的习惯,其实对一个公司来说,也是蛮要命的。 一个合格的公司老板,必须学会分权,让手下替自己工作。 她只须统筹全局,考核高层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让公司的发展方向,照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没有一家公司,能靠一个人就做大做强的。 难怪前世诗诗姐家的公司,总经理不是她,可是就是因为她下台了,换了其它人上,公司才发展壮大了。 “唉,不好找啊!”苏思诗叹了一口气。 她何尝不想像小红一样,手下有这么多能干的人,那样的话,自己也可以当个甩手掌柜了。 “不是没有,是你的心态有问题。”叶纤红趁机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你是说问题在我身上?”苏思诗有些不愿意接受。 她一直觉得纯粹从管理上来讲,自己的能力在虞城不算差了,但是在小红的眼里,自己其实并没有合格,这让她无法相信。 “诗诗姐,一个高层的管理人员和老板,其实是两种管理方式,你要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再次点醒她。“作为老板,你要学会分权,要学会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同时,对手下,你也不要求全责备,让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能干?” 这个道理很容易理解。 有时候一个有缺陷的人,用起来更顺手。 公司讲究的是一个平衡,如果每一个人都过份能干,有时候未必是好事。 像自己,王茂琳和谢建奇都有独挡一面的能力,所以绝对不能放在一个地方,既浪费,也会让他们相互因为谁也不服谁,产生内耗。 第四十八章弟弟的生日 弟弟生日马上要到了,必须提早准备了。 既然准备在家里搞自助餐,那需要的材料,得提前买了。 向温俊借了几张长条桌和一些椅子,又去市场买了些饮料,食材除了肉食得去市场买,鱼虾蟹准备直接空间里抓。 又去批了一些水果,放在家里。 叶知书看到女儿蚂蚁搬家似的,带回来这么多东西,只是为了给弟弟过生日,没好气地唠叨了几句。 叶纤红也没在意,依然故我地准备着。 生日蛋糕交给温俊去做了,他们酒店有做西点的师傅。 至于装饰用的彩带,反而最容易,去一趟礼品店,全部买齐了。 生日前一天,叶纤红就回家装扮起来了。 “姐,这次可以请多少人过来?”安安望着家里像办喜酒一下,搞得这么大规模,笑着问道。 “你想请多少人过来?”叶纤红反问道。 以自家客厅的大小,四五十个应该没问题,再多的话,就有些挤了。 “三十人没问题吧?”安安小心地问道。 一般来说,有同学过生日,请几个朋友来家里,这很正常。 很少有超过十个的。 但是他觉得关系好的人不少,请了这个,那个不请,以后见面就不好意思了。 他昨天悄悄数了数,得有三十来个人。 “没问题。”叶纤红爽快地答道。 “那我把名单记下来,通知他们过来。”安安兴奋地叫道。 “好。”叶纤红应道。 不知不觉中,一直被孤立的弟弟,过生日也能请三十来个人,这说明他的人脉不少了。 虽然都是孩子,但是这时候的感情反而更纯粹,如果不发生大的变故,这份友谊很容易一直保持下去。 只要有几个能成为一辈子的朋友,那安安这辈子就没白活了。 以叶纤红的经验来看,大多数人一辈子有一两个好朋友,都非常幸运了。 很多人到了中年,重新回顾,发现自己有很多熟人,但是真正的朋友,却是一个也没有。 “大小姐,那明天我们怎么办?”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问道:“要跟你去虞城那里避一避?” “妈,你跟小弟赌什么气?”叶纤红好笑地回答:“我那是打个比方,你们明天当然继续在家,帮着做饭做菜,招待安安的同学——” “还是要做佣人啊!”叶知书故作不高兴地说道。 “不想做也行,我去雇个保姆回来,伺候爸和妈。”叶纤红干脆地回答。 “又胡说了。”叶知书当真了。“我还没那么老,难道家务会干不动,保姆还是算了,家里多了个外人,怎么都不自在——” “那可是你自己不要的。”叶纤红得意地说道。 安安就在一边笑。 每次看到姐姐跟妈妈斗嘴,他就觉得有趣。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就开始准备了。 苏思诗听说了,也过来帮忙。 自助餐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把一个个菜准备好,放进保温的专用架子上就行,等客人来了,保证菜不冷就可以了。 除了羹汤,其它大多是煎炸红烧的食物,味道香,取用方便。 因为只有三十人左右,叶纤红准备的食物也不多,也就二十个热菜,十个凉拌菜,四种水果,二种饮料,外加一个大蛋糕。 以前常做的热菜,像酱爆虾、可乐鸡翅、蒜香骨、回锅肉、啤酒鸭、糖醋里脊、酥鱼这些,自然一样也不能少,又搞了椒盐猪蹄、红烧带鱼、番茄炒蛋、蛋黄南瓜、炸春卷、西湖牛肉羹等等。 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蔬菜,两张长长的条桌,很快就摆满了。 “小红,你是不是太奢侈了。”叶妈妈有些心惊地问。 请温俊、肖东灿这些大人物吃饭,再考究也不过份。安安的同学不过是乡下农村孩子,用得着这么花费吗? “妈,你要明白,我这是给弟弟争面子。”看妈妈小气巴拉的样子,叶纤红无语了。“安安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过生日了?今年我们有钱了,就不能让他过个理想的生日——” 看起来东西这么多,也不过千把块钱的事,对郑家来说,现在真的不必大惊小怪了。 “行。”叶知书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没有再说什么了,只是叹了一口气。“穷了四十年,突然这样花钱,我就是转不过弯来。” “妈,你要习惯现在的身份。”叶纤红见妈妈这样说,倒也理解她的想法。“以后我们家和钱只会越来越多,你要像电影里的那些太太一样,出手大方一点才行。” 这倒不是叶纤红吹牛,只要给自己时间,赚钱真的不是难事。 不过妈妈也是因为突然暴富,才转不过弯来,慢慢地习惯了,就不会有这种心理问题了。 苏思诗望着她们母女斗嘴,非常羡慕。 自己的妈倒是像小红说的那样,像个有钱太太一样了。 问题是,把电视里那些有钱太太的坏毛病也全学会了,比如偏心小儿子,比如耳根子软,容易被人哄得去花钱。 好在自己不用烦心这些了,以后可以清静一点。 她没有进厨房,就在客厅帮忙布置生日现场。 这种事她做得多,比较熟悉。 家里有人过生日,一般也会这样大操大办。 没过一会,出口传来汽车声,原来是温俊派人把蛋糕送来了。 这个蛋糕做得非常大,直径差不多有六十多公分,估计五十个人吃,都没问题了。 叶纤红出来道了谢,继续准备剩下的菜。 等到五点钟,全部东西都收拾好了。 而安安也很快回来了。 门口传来接二连三的自行车叮咚声,看来这些孩子,都是骑车来的。 “哇,好漂亮。”有人进屋后,看到里面的布置,惊叫一声。 这已不像家里自己办的生日酒会,倒像电影里放的那种有钱人家,办的生日宴会,实在太豪华了。 “快进来。”叶纤红出面招呼道。“安安,你带同学去洗洗手,东西已准备好,马上可以吃了。” 男男女女一起进来,有些局促地跟着安安去卫生间洗手。 像徐志豪、张建盛、祝郁等几个认识的,主动叫了一声姐。 “你们今天也算主人了,等一下帮安安一起照顾客人,知道吗?”叶纤红叫道。 这些半大小子,最喜欢充大人,能被这样安排,只会更加开心,所以她才这样嘱付了一句。 “没问题,姐。”几人一起叫道:“保证完成任务。” 等大家准备得差不多了,叶纤红把蛋糕放到中间的桌子上,让安安他们一起插蜡烛,然后点上火。 这一套孩子们倒是玩熟了的,十五根蜡烛全点着之后,等叶纤红关了灯,一起唱生日快乐歌。 等歌唱完,安安许下生日愿望,吹灭蜡烛,重新开了灯,开始切蛋糕。 这只是应有之举,蛋糕切了吃不吃,就随他们了。 今天有这么多美食,估计大家更感兴趣的不会是蛋糕。 这时候叶纤红文和爸妈以及诗诗姐,不再引导他们了,让他们自己拿了盘子去挑喜欢的美食。 一时间欢声笑语,气氛非常热烈。 等他们全部拿了食物,叶纤红他们也去拿了些食物,另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吃。 “我家安安真的长大了。”叶知书望着儿子在同学里,如鱼得水的模样,感慨地说道。 “这是叔叔阿姨培养得好,也是小红用心教导得好。”苏思诗在一边说道。 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能像安安这样,真的非常优秀了。 那些城里的十七八岁男孩子,未必能做得像他这样。 “主要还是靠小红,我和他爸能有什么见识?”叶知书难得地夸了女儿一句。 “那也是靠你生得好啊!”叶纤红朝妈妈那边靠了靠,笑道。“你看安安这么高,这么帅,可是遗传了你和爸的基因。我这个当姐姐的,可没本事让它变模样——” “就会瞎说。”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心里却是得意。 自己嫁了个老公虽然老实得像个木头,长得也一般,没想到生个儿子,却出乎意料的高大帅气。 或许就像女儿说的,是自己生得好。 “当然还有爸的一半功劳。”叶纤红又调侃了一句。 “没大没小。”叶知书瞪了叶纤红一眼,从自己盘子里拿了一只虾,剥了壳后,放到郑建国的盘子里。“不过这些年,确实靠你爸,我们一家人才能活下来。” 想到这些年吃的苦,她的心里又有些难过。 “没事,全过去了。”郑建国憨厚地笑了笑,“现在这个家全靠小红,我也是享她的福了。” “爸,你别这样说。”叶纤红听妈提起这个话题,心里非常内疚。“没有你,就没有我们,所以还是你的功劳最大。” “我们是一家人,说这个干什么,被诗诗听了笑话。”见女儿郑重其事地说这个,郑建国有些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 这些年确实苦了些,不过男人挣钱养家,不是应该的吗? 老婆嫁给自己以后,其实没享过一天福,有病也没钱治,反而是自己对不起她们。 好在小红长大了,挣钱治好了她的病。 “我哪里敢笑话?”苏思诗羡慕地说道。“反倒是羡慕你们一家和和睦睦,过得这么美满。” 第四十九章生日礼物 四人边聊边吃,很快吃饱了。 倒是那些正长身体的孩子,肚子像无底洞似的,吃多少也不嫌多。 特别是今天来的全是同学,大家平时玩闹惯于了的,就不会太拘束,拿东西吃,也很随意。 食物以可见的速度空下去,最后只剩下一些蔬菜和汤汤水水。 像可乐鸡翅、蒜香骨、酱爆虾这些,更是早就被抢光了。 吃完食物,大家又拿了些水果和饮料,边吃喝边聊天。 “安安,寒假你们还卖衣服吗?”有人走到安安旁边,问道。 刚才只顾着吃,没时间问这个,现在肚子填饱了,才想起这件事,于是过来打听。 以前听同学提起这个,并说安安赚了多少钱,大家其实并不太相信。 现在看了他家的布置,和请客的菜,却是一下子信了。 如果没有赚非常多的钱,一个生日聚会,会搞得这么豪华? 就连祝郁也做不到吧? 要知道祝郁她爸爸可是副乡长,以前一直是大家羡慕的对象。 “现在衣服放在店里卖,就不零售了。”安安想了想,抱歉地拒绝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哦。”那个男孩子失望地叫道。 张建盛和徐志豪也有些失望,不过想到他们跟安安的关系不同,如果想赚钱,小红一定会帮忙的。 于是又安心了。 “大家想看电影还是看电视。”安安见大家有些无聊,问道。 电视前边就有,家里有卫星天线,收到的台多,节目非常好看。 如果想看电影,姐姐前段时间搞来一台投影机,只要放进片子,可以投到墙上看,只要关掉一些灯就行了。 “看电影吧!”有人叫道。 于是又吵吵闹闹找片子,最后选了部香港的枪战片,开始放起来。 叶纤红过去把那个方向的灯全部关了,只留了餐厅那边一部分,让他们看投影更清晰一点。 这台投影机,是温俊送给自己的。 反正值不了几个钱,她也没有拒绝。 客厅这么大,人一多看电视就不过瘾,放投影正合适。 于是让女同学挤在沙发上,男同学们拖了椅子过去看,大家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叶纤红站起来,去收长条桌上的空碟。 苏思诗也过来帮忙,叶知书则去厨房,准备洗碗筷。 这跟办酒席一样,最痛苦的事,就是事后收拾,绝对是非常考验人的耐心的。 才收到一半,外面传来汽车声。 叶纤红走到门口,去看谁来了。 只见门口停了好几辆车,胡向阳带着赵大成、小方、温俊这些人来了。 “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迎上去,笑着问道。“可惜来晚了,饭菜我们已经吃完。” “没事,我们已经吃过了。”赵大成笑着接话。 说完,众人纷纷打开汽车后盖,从里面拿出东西。 每个人手里的袋子或纸箱子有大有小,最夸张的是赵大成手里和姜皓手里的东西,居然是一辆比赛自行车和一把小提琴。 “怎么?你们是专门来给安安送生日礼物的?”叶纤红失笑道。 这些朋友也真有心了,居然专门跑这一趟。 “当然了。”温俊笑道。“想讨好你没那么容易,不过安安是你最宝贝的弟弟,想来拍拍他的马屁,效果也是一样的。” 跟叶纤红认识久了,大家或多或少,都得过她的好处。 可是朋友之间,不能太斤斤计较,如果大家因为这个原因,而送好处给叶纤红,只怕关系反而会出现裂缝。 但是像今天这样,给安安送礼物,就显得自然多了。 “行,你们的马屁我收下了。”叶纤红笑着让开身子,把他们请进屋。 这个圈子里的所有成员,已从最初她小心翼翼地进入,变成了现在以她为中心,这其中的变化,她体会最深。 “诗诗姐。”进屋后,看到苏思诗在收拾桌子,大家一起叫了一声。 “你们来晚了,只能请你们喝茶了。”苏思诗说话就委婉多了。 “喝茶就喝茶。”没有人有异议。 安安在一边陪同学看投影,见姐夫和他们的朋友来了,走过来叫人。 “安安,生日快乐。”赵大成抢先一步,走到安安面前,把手里的自行车往前一递,献宝似地说道。“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一辆比赛专用的自行车,非常轻便。” “谢谢。”安安伸手接过,见车子确实非常轻,暗暗喜欢,笑着向赵大成道谢。 “太破费了。”郑建国原先在一边帮着收拾厨房,见有客人来了,就不好意思再留在厨房,洗了手出来,看到安安手里的东西,连忙过来叫道。 “不值几个钱,叔叔客气了。”赵大成无所谓地叫道。 “这是你大成哥的一番心意,安安就收着好了。”叶纤红怕爸爸这样说,反而让赵大成尴尬,连忙插了一句。“以后到市里,骑赛车去更轻便和省力。” 郑建国见女儿也这样说,这才接过来,放在一边。 “安安,生日快乐。”姜皓把手里的小提琴拿子递过去。“听说你在学乐器,除了吉它,小提琴也不错,有空可以练练。” “谢谢姜皓哥,我一定会练好的。”安安看了看盒子里精美的琴,猜测价格不便宜,连忙回答道。 郑建国就在一边接过去,脸上露出又喜欢又惭愧的表情。 儿子过个生日,还要让这些大人物来送礼物,实在不敢当啊! “看了你们的礼物,我有些送不出手啊!”后面的小方不好意思地拿出一块滑板,递给安安。“安安,也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小方哥,这滑板我很喜欢。”安安现在会做人了,听小方这样说,知道他送的礼物最便宜,连忙安慰道。 “你不嫌弃就好。”小方见安安这样说,倒觉得值了。 看他小小年纪,就这么会做人,长大怎么得了? 他们这边说得客气,那边看投影的同学早傻掉了。 今天过来吃饭,他们原本打算去买礼物,被安安拒绝了。 说这次请客,姐姐吩咐过的,一律不收礼物。 好在是没收,看那边的礼物,如果自己拿出一个笔记本,或者一付手套,那真的太难为情了。 真羡慕安安啊!过生日能收这么多高级礼物。 那辆比赛用的自行车,据说要几千块,都可以买一辆摩托车了。 再说他原本就有一辆山地自行车,也要值八九百块。 至于小提琴、滑板,他们都喜欢。 “这是任天堂刚出来的新款游戏机,你学习累了,可以调剂一下。”肖东灿认真地把一只纸盒子递给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如果私下给安安,估计他会喜欢。 可是当着郑建国的面,他却有些不好意思。 农村的父母都这样,讨厌孩子玩游戏机,万一他以为自己带坏安安,那就冤枉了。 “谢谢灿哥。”听说是最新款的任天堂游戏机,安安眼睛一下子亮了。 倒不是他多迷恋游戏,实在是这东西在同学里特别有市场,谁有了这个,绝对会成为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果然,所有男同学的眼睛都瞪出来了。 安安比较大方,愿意借给大家玩,他有了自己总有机会玩几次。 郑建国知道儿子家里就有一台游戏,倒不怎么反对。 “这是耐克新出的限量版跑鞋,我托人从美国带回来的。”温俊拿出一双鞋子,夸张地说道。“安安你穿了之后,可以跑得更快了。” 叶纤红听了,暗里惊讶了一下,这个温俊也太小气了吧,买一双鞋,还牛皮吹破天。 “是吗?谢谢温俊哥。”安安一听,惊喜地接过来,打开盒子把鞋拿出来,脸上的表情跃跃欲试,似乎恨不得马上就穿上。 叶纤红这才明白,这种运动明星款的东西,不管是现在还是前世,男孩子都抗拒不了。 也难怪温俊说得这么牛气。 “我们也看看。”徐志豪和张建盛在一边再也忍不住了,冲过来站在安安旁边,仔细欣赏这双传说中的鞋子。 “这是我专门为你定做的羽绒服。”章诗萍把手伸进一只袋子里,把里面的衣服拿出来,随手把衣服抖开。 只见这件白色的长款衣服上面,背上锈了一对夸张的金色翅膀,就像传说中的天使的翅膀,非常艳丽。 “哇!太漂亮了!”旁边所有同学都惊叫起来。“安安,快穿上试试。” 安安一听,脱下身上的棉衣,接过衣服,穿在身上。 这一下,那对翅膀显得更生动了,人有动作时,好像跟着在动。 “前面还有图案。”眼尖的同学又发出惊呼。 只见衣服前襟处,还锈了几根金色的羽毛,就像刚刚从翅膀上掉下来,让整件衣服看起来特别生动。 “这衣服比明星穿得还漂亮。”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道。 叶纤红望了章诗萍一眼,见她得意地朝自己挤眼,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这是她画图给章诗萍,让她给自己做一件同款的羽绒服。 她倒好,先做了一件男款出来,做好人送给安安了。 最后轮到胡向阳,他倒是很低调,只是拿了一套百科全书,希望安安有空多看看书。 郑建国高兴地接过来,觉得女婿的礼物,最符合自己的心意。 第五十章安安弹吉它 温俊他们送完礼物,坐下喝了一杯茶,就回去了。 毕竟今天安安请了这么多同学,他们在这里,反而会影响他们。 等他们离开,叶纤红继续收拾桌子,总算一切弄妥了。 至于长条桌,只能等明天温俊那边派车子过来时,再拆了装上车了。 几人于是重新在餐厅那张小桌子边坐下来。 “诗诗,听小红说,你打算在年内结婚,日子定好了吗?”叶知书问道。 因为保养得好,所以显年轻,听女儿说苏思诗已经三十五岁了,她当时很惊讶。 那不是比自己才小了四岁? 不过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丈夫和孩子,那就很麻烦了,毕竟过了三十五算是高龄产妇了,风险会很大。 “定好了。”苏思诗回答道。“准备在农历十二月初八,简单办个仪式,请些知交好友见证一下就行。” 像叶知书想的一样,她也觉得到了这个年纪,得要一个孩子了。 否则过了四十,想要更难了。 就算蒋建光以后变心,她也可以有一个孩子陪伴自己,到时跟小红做邻居,日子也会比现在热闹。 抱着这样的心思,她才同意蒋建光的安排,准备正式结婚。 “会不会太简单了?”叶知书有些心疼地问。 不管多大年纪的女人,也不管贫穷或者富贵,女人都希望自己能风风光光嫁过去,受到别人的祝福。 以苏思诗的条件,却搞得这么简单,似乎不合常理。 “没事。”苏思诗倒是想开了。“我都这个年纪了,又结过一次婚,如果搞得热热闹闹,反而被人暗里笑话,没必要。” “随你吧!”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能是因为年纪原因,诗诗姐的观念确实跟妈妈反而更接近,如果是自己,才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 忽然传来一阵吉它的叮咚声,原来是安安在同学们的起哄下,答应边弹吉它边唱一首歌。 “某年某年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安安轻拨琴弦,开始弹唱起来。 大概是上舞台表演过的原因,他并没有像别的男孩子一样,扭扭昵昵地不好意思。 叶纤红听了听,唱得还不错,至少在这个年代的男孩子里,能做到这一步的不多,安安现在绝对是校草一级了。 倒是爸妈第一次看到安安唱歌,见他帅气地坐在那里,像电视里的明星那样,边弹边唱,都惊呆了。 尽管已经觉得儿子很优秀了,但是看到安安现在的模样,他们依然觉得儿子的优秀,已超出了自己的估计。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明显的湿润。 大家都停了说话,仔细看安安表演。 “小红,我真羡慕你啊!把安安培养得这么出色。”等一首歌弹完,苏思诗激动地说道。“等我有了孩子,一定要让他认你当干妈,你帮我教育他。” 如果自己将来的孩子,能有安安这样出色,那真的完美了。 “行,没问题。”叶纤红笑着答应下来。 以她们的关系,就算没有认亲,她也会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 “那就先谢谢你了。”见叶纤红答应得这么爽快,苏思诗非常满意。 安安唱完一首《恰似你的温柔》后,在同学们一再要求下,再次弹唱一道《原来的我》。 “给我一个空间,没有人走过,感觉到自己被冷落。给我一段时间,没有人曾经爱过,再一次体会寂寞——”安安继续用他稚嫩的声音唱起来。 这首歌大多数同学都会唱,所以不断有人加入哼唱的行列。 叶纤红望着大家陶醉的样子,再次深切感觉到了这个时代的人,对幸福的理解,确实跟前世不同。 那时候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已经很难找到这种简单而且纯粹的快乐了。 看来自己让弟弟学音乐是对的,有了这个,至少他快乐的方式比别人更多了。 可惜自己的心老了,没办法静下来学这个,否则学会乐谱,去买一架钢琴放在客厅里,没事弹上一段,应该也是非常快乐的事。 等安安唱了三首歌,接下来他不再唱了,而是给其它同学伴奏,让有兴趣的人唱。 大家都是同学,谁唱歌好都清楚,于是一个男孩子被推出来,唱了一首歌。 接着又有一个女生被推出来唱歌。 尽管唱的时候,脸有些红,开始也有些走音,不过放开了之后,她们显然也享受这个过程。 一直玩到八点多,大家的兴奋劲才过去,见天色不早,纷纷提出回家。 叶纤红和弟弟送他们出去,嘴里叮嘱他们慢慢骑车,一路当心。 现在是冬天,晚上月亮昏暗,路况不是很好。 好在路都不远,有人又带了电筒,倒不用担心出意外。 见大家纷纷离开,叶纤红正要和弟弟回屋,突然发现祝郁站在一边没走。 “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问。 “小红姐,我爸妈来了。”祝郁带着些羞涩的语气说道。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这才看到前面暗处还站了两个人,如果不主动走出来,还真不容易发现。“那请他们进屋坐坐吧!” 她不会忘记重生那天,那个势利的中年女人数落姐弟俩的情形。 当时没把她放在心上,现在更没当他们一回事了。 “叶小姐你好。”主动开口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瘦高男子,看样子应该是祝郁她爸爸。“我们就不进去了,今天过来,就是来道个歉——” “祝先生客气了。”叶纤红笑着开口。“我们素不相识,你这样无缘无故道歉,我怎么敢接受?” 在她看来,既然是道歉,那就要有诚意,否则就没必要过来。 反正她也不会因为那一番话,专门去报复人家。 这点涵养,她还是有的。 “我是代祝郁她妈道歉——”祝爸爸见叶纤红年纪轻轻,并不是好糊弄的,倒有些红脸。“她平时说话不经大脑,有时候说得很过份,请你大人大量,原谅她一次。” 那天发生的事,女儿回家悄悄告诉了自己,他当时笑着安慰了几句,并没有放在心上。 自己的宝贝女儿,自然得配出色的男子,郑建国的儿子,有什么资格跟女儿交朋友? 他觉得老婆这样做并没有错,就应该在他们朦胧的时候,把这段感情斩断。 等他们真的好上了,那就来不及了。 至于莫欺不少穷什么的,他才没放在心上。 这种话听起来很让人振奋,可是真的能实现吗? 有多少穷人家的孩子,想给家里争一口气,最后不是照样是穷人?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想翻身,除非你考上大学,又有本事取得大的成绩,否则就算大学生毕业,没有一个好工作,照样没出息。 让他没想到的是,自从叶纤红说了那番话之后,郑家就像祖坟突然冒烟了,一下子就发达了。 就连他们的乡长,现在得说书记了,也主动向叶纤红示好。 自己这个排名最后的副乡长,还有什么好神气的? 所以听说女儿今天要参加郑兴安的生日聚会,特意以接女儿为借口,想单独道个歉,免得她记自己的仇,影响自己的官位。 “祝乡长客气了。”叶纤红语气平淡地回答。“过去的事,我早忘了,你没必要这么正式向我道歉。” “那多谢了。”祝乡长见叶纤红这样说,倒真的高兴起来,从口袋拿出一块手表,递给叶纤红。“这是给安安的生日礼物,感谢他邀请我家祝郁参加——” “这礼物不能收。”叶纤红没有接。“今天安安所有同学来参加,事前说好,一律不收礼物。倒是要感谢祝郁来参加聚合,陪安安度过生日夜晚。” “这个——”祝乡长见礼物没送出去,就有些不安心。 “爸,今天安安真的不收礼物。”祝郁见爸爸神情有些不对,连忙出面劝了一声。“大不了下次我过生日,请大家聚聚,也不收礼物好了。” 小姑娘是个心思单纯的人,这句话倒是说得很及时,避免了大人之间的尴尬。 “那也行,你的生日是明年春天,到时记得一定要邀请安安。”祝乡长找了个台阶下。 又客套了几句,一家三口才离开了。 叶纤红和安安回到屋里。 “怎么去了这么久?”叶知书在屋里惊讶地问。 “碰到了祝郁的爸妈。”叶纤红回答道。 她倒没有提起那天发生的事,也没有解释刚才说了什么。 这种事受伤害的是安安,她越轻描淡写地处理,对安安的影响越小。 “哦,怎么没请他们进来坐一坐?”叶知书埋怨道。 “他们来接女儿,说了几句就走了。”叶纤红回答道。 安安全程没有说话。 他其实对那天发生的事,依然印象深刻。 只是他相信姐姐出面处理,会比自己更妥当,所以才没有乱开口。 “那不管他们了。”叶知书也是随便念叨了一句,说完把注意力转向儿子:“安安,今天虽然是你生日,作业还是得做。现在八点多了,你抓紧时间写——” “哦。”安安乖乖应了声,拿出书包开始做作业。 叶纤红和诗诗姐来到沙发那边,开始看电视。 第五十一章抵足夜谈 一直到十点,安安才做完作业。 于是一家人上楼睡觉。 叶纤红原先打算安排诗诗姐睡客房,不想她说要跟自己睡。 想着两人很久没有抵足而眠,聊女人的私密话了,就没有拒绝,带她到自己的房间。 洗了澡,两人先后上了床,钻进被窝里。 “诗诗姐,你是不是有心事?”叶纤红侧过身子,抱住她的胳膊,问道。 睡前卸完妆,诗诗姐的脸看起来有些憔悴,精神也不太好,跟刚认识时有不少变化,叶纤红就有些疑惑。 那时候她像个大姐大似的,非常霸气和护短,什么时候这份自信突然消失了。 “其实也没什么?”苏思诗苦笑了一下。“我就是突然发现自己更习惯一个人生活,所以觉得苦闷。” “那有什么?每个人性格不同,选择自然不同。”叶纤红安慰道。“有的人喜欢热闹,有的人喜欢安静,你更愿意一个人静悄悄地生活,又没做错什么?” “可是不会被别人认可吧!”苏思诗语气有些伤感。“如果大家知道你一个人生活,就会想,这个人是不是有病啊?年纪轻轻,又不是没有钱,为什么会没人要?” “会这样想的,多是无知的乡下人吧!”叶纤红安慰道。“我记得有本书上说过,现在日本的单身女人非常多,特别是高学历的,都不愿意结婚,单身男人也不少——” 倒不是看不起乡下人,而在农村这边,更多人说话没有顾忌。 心里其实清楚,会这样想的人肯定不少,诗诗姐一定是碰到了许多这样的“好心人”,才会让她发生这样的变化。 在这件事上,别说是九二年,就算再过二十多年,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身女人依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 网上炒作剩女,炒作丁克,反正一个女人到了一定年纪,没有正常结婚生子,就会被拿来各种解读。 “是吗?”苏思诗有些不敢相信。“人家是发达国家呢?难道也不愿意结婚?” “越是发达国家,独身的人才越多。”叶纤红解释道。“倒是落后地区,很少有独身的人。” “哦。”苏思诗想了想,有点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了。 确实,越是发达国家,有自己独立思想的人越多,反而不愿意结婚。 “不过我也想明白了,跟蒋建光的婚还是得结,有个男人也有好处,至少可以要个孩子。”苏思诗轻笑道:“趁现在还不老,抓紧要个孩子,否则过几年,想生也未必生得出来了。” “有孩子是好事,会让女人的人生更完整。”叶纤红说着套路的话,其实内心并不确实这话是对是错。 或许每个人的人生选择都不同吧!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苏思诗回答道。“只不过以后若是我一个人养孩子,你得帮我。” 她对婚姻还是没有把握,不知道跟蒋建光能在一起多久? 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她其实有种难以言述的害怕,总担心孩子没有父亲,她一个女人无法把她培养出健康的人格。 这方面小红似乎更有经验,所以她下意识地想先跟她说好,似乎这样自己更有勇气了。 “行。”叶纤红笑道。“到时你带着孩子,就住进我家来,我们人多热闹一些。” 脑中暗暗想着这样的场景,如果自己也有小孩子,那就更完美了。 说完结婚的事,苏思诗又问叶纤红在生意上的计划。 “小红,过完年后,你会投资新的项目吗?”苏思诗问道。 小红今年才涉足生意场,算是个真正的新人,第一个纤诗美容会所,还是自己合资搞起来的,没想到半年过去了,生意已做到这样的地步。 最让人惊讶的是,她的投资眼光,似乎只要她看上的项目,就能百分百赚钱。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认识她的人,都愿意跟她合作。 自己从家族企业出来,也选择跟她一起合作,办了一家家纺公司。 至少从目前来看,这家公司前景看好,小红对产品的定位非常准确,又请了马丽莲这样一个当红歌星代言,等年后产品出来了,应该不愁销路。 “现在还没有计划。”叶纤红笑着摇了摇头。“我是个比较懒的人,还是希望宅在家里,陪家人一起吃饭聊天。只有碰到了没法解决的难题,才会不得不开新公司,分担风险。” 除了最初的纤诗美容会所,因为要生存,才不得不开店赚钱之外,其它的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才被动开起来。 像铝合金制品厂,当初是因为爸爸失业了,考虑给他找个事做,才开起来的。 像郑叶潮牌工作室,是因为想锻炼弟弟的能力,然后姐弟俩设计了一些衣服,让弟弟暑假去卖,后来见赚钱容易,才正式成立公司。 余杭的艾琳娜批发店,是被范市长逼出来的。 “那现在你的生活一切顺利,是不是表示短时间内,不会新开公司了?”苏思诗笑着问。 “应该是的。”叶纤红认真地点头。 其实现在公司的规模真的不小了,特别是年前刚搞起来的蔬菜批发中心,单是这个项目,就极其吸金。 等那边一百个左右的店铺饱和了,说不定得准备二期三期工程,那时候,单是这一块,就能赚到上千万营业额了。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这样的赚钱速度确实快得吓人,其实在重生前,比自己赚钱快的人多的是。 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一年赚到几亿的都很多。 “看来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抱住了你这条大腿。”苏思诗哈哈笑道。 当初只是因为叶纤红认识胡向阳他们,想借她的身份,进入他们的圈子。 没想到到最后,小红才是这个圈子里最大的BOSS。 “你说错了,是我先抱你的大腿。”叶纤红笑着反驳。 当初如果没有诗诗姐支持,纤诗美容会所也开不起来。如果没有这个经验,她或许也没法成功。 她有前世丰富的人生经验是没错,可是毕竟没有独立创业过,借着诗诗姐这条大腿,她才敢放开胆子,去学着当一个老板。 如果靠她自己存钱开店,因为担心失败,肯定会瞻前顾后,束手束脚,反而没法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 所以说,人与人的关系其实非常奇妙。 当你帮了人,改变了别人的人生,到最后却发现,别人同样帮了你,也改变了你的人生。 所以叶纤红才会最重视跟苏思诗的感情,这远不是章诗萍可比的。 “我们这算不算自吹自擂?”苏思诗问道。“我拼命夸你,然后你回夸我,花花轿子人抬人,把双方都夸高兴了——” “算是吧。”叶纤红大笑出声。 两人身子这样紧紧靠在一起,说着毫无营养的话,偏偏心神完全放开,仿佛所有烦恼阴郁全部抛开了。 身心由内到外,都感觉快乐。 “可惜我是个女的,否则我一定娶你。”苏思诗望了望叶纤红晶晶亮的眼睛,突然认真说道。 她感觉跟叶纤红在一起,比跟蒋建光在一起,更让她舒心和安心,这种感觉是其它任何人都给不了的。 如果自己的男的就好了,不用烦心单身的事,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眼神。 “女的也可以娶女的啊!你不会歧视两个女人相爱吧!”叶纤红认真地问道。 “噗嗤”一声,苏思诗被叶纤红逗乐了。“我当然不会歧视,如果你不介意嫁给女的,那我娶你好了。” 说完,头伸过来,装出要亲她的样子。 “诗诗姐,你耍流氓。”叶纤红吓了一跳,大声叫道。 这边的房子隔音效果都不错,不用担心隔壁的爸妈和安安会听到。 “不是你说的吗?”苏思诗也忘了自己的年纪,跟叶纤红胡闹起来。 两人在床上滚来滚去,被子很快就被踢下了床。 身上没有遮盖,苏思诗打了个寒颤,人才清醒了一点。 连忙爬过去把被子拉好,这才不好意思地瞪了叶纤红一眼,乖乖地躺好。 “诗诗姐,你就应该像刚才这样生活,别老是想着自己今年三十多了——”叶纤红劝了一句。“像西方国家的女人,直到七八十岁了,依然把自己打扮得少女一样,每天漂漂亮亮的,随时准备跟人来一场恋爱——” “那我可做不到。”苏思诗叹了一口气。“我是个老观念的人,再说在虞城,也不允许我这样做。” “没关系,你主要是外面去得太少了。”叶纤红没有把她的话当真。“明后年抽个空,我们一起去深城香港那边多走走,当你了解那些地方的生活习惯之后,说不定会不知不觉中受影响。” 人的本性是难移,但是一些生活习惯还是容易受环境影响的。 叶纤红相信苏思诗只要多去外面走走看看,开阔一下眼界,慢慢地就会走出来,不再自我设牢。 大多数人活得累,活得不开心,是因为经济压力。 如果一个有钱人活得辛苦,那往往是因为他的心胸跟金钱不匹配。 等到他的眼界、格局放开之后,很多自己寻来的烦恼解开之后,生活就会轻松多了。 第五十二章棉纺厂裁员 第二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早饭,开车回虞城。 到家后,苏思诗换了衣服,去家纺公司上班,叶纤红则没有出门。 早上没别的事,于是去空间整理一下。 这次主要的目标,是那些新种下的花草。 空间里时间过得快,没想到它们转眼就要开花了。 叶纤红站在空间里,心里有些郁闷。 这么多漂亮的花,只能在空间里自开自谢,却没机会见人,真的有些可惜。 可以又没办法拿出来给人看,除非自己搭一个暖棚,以它做掩护,才有可能让它们见天日。 算了,叶纤红摇摇头。 暖棚如果建起来,肯定得自己动手,那以后就得被它绑住了。 自己现在的事已经够多了,还是别给自己添麻烦。 中午一个人边吃饭边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虞城棉纺厂因为经营不善,准备再次大量裁员。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虞城棉纺厂的命运,其实跟前世一模一样,都是先承包再倒闭。 现在所谓的裁员,只是在为倒闭做准备。 想起刚开始轰轰烈烈的改制,叶纤红只能说,这是一场可笑的闹剧。 所谓的承包,其实是一场作秀,就是让某些人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把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的名下,等到工厂成了一个空壳,它就可以倒闭了。 说到底,损失的是国家的利益。 叶纤红坐在电视前感慨了一阵,电话却响了起来。 “小红,我打算马上回来一趟。”是王茂琳的声音。 “出了什么事?”叶纤红有些惊讶。 倒不担心余杭那边出什么差错,批发店上了轨道之后,只要有源源不断的新款式开发出来,销售就不是问题。 “听说棉纺厂又要大量裁员了,我想回来招一些有用的人才进公司。”王茂琳直截了当地说道。 “啊?这个主意好!”叶纤红一听,高兴地应道。“我刚才也看了这个新闻,居然没想到这件事。” 像棉纺厂这样的大型国企,蛀虫肯定很多,同样地,真正的人才也不少,毕竟八十年代分配了很多大学生进去,这些人大多技术全面,是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 “你同意就好,我现在马上去买票。”王茂琳急匆匆地说道。 今天接到以前一个同事的电话,说起了棉纺厂的事,并问她能不能帮忙介绍个工作。 她听得出来,对方话里话外,其实是想进她所在的公司,希望她能介绍一下。 那个同事以前跟她平级,也是管车间的,能力不比自己差,特别是对棉布非常了解,自家制衣厂如果要做大,这样的人才不能少。 所以介绍进公司,肯定没问题。 除了她,还有许多以前熟悉的同事,她知道自家老板对人才很看重,正好趁这个机会,挖一些有用的过来。 放了电话,叶纤红有些激动。 如果这次能再挖到几个有用的人才,那自己可以考虑把制衣这一块做大了。 到时产量有盈余,还可以把家纺这一块也接过来做,自产自销,成本就会低很多。 下午二点多,王茂琳就回到虞城,没有去见老同事,而是先到叶纤红的家坐了坐,汇报了自己的计划。 她拿出一张纸,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接过,看到上面写着自己准备挖的几个人的资料,非常满意。 “小红,这几个人如果能全部挖到,那制衣厂那边可以考虑做大了。”王茂琳信心十足地说道。 任何一家企业,靠一两个管理人员,是撑不起来的,必须有足够的中低层管理人员,才能正常经营。 “那行,这件事全权交给你了。”叶纤红大致看了看,回答道。“到于工资待遇,你照我们现在的标准给就行,如果没把握,再给我或者乔总打电话。” “好,那我先走了。”王茂琳也没有浪费时间,站起来就往外走。“回头再向你汇报结果。” 叶纤红拿起纸再次看了看,上面有两个人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个叫张兴昌,是织布车间的技术员,据王茂琳的标注,这个人对面料极其精通,只要经过他的手,就能轻易判断出面料的好坏和价格。 这一点对制衣厂帮助或许不大,但是对家纺公司来说,就是雪中送炭了。 叶纤红和苏思诗开的家纺公司,是打算走高档路线,那么磨毛棉肯定会涉及。 这种面料用的棉花,一般是美国进口,或者是新疆当地产的,其它地方产的棉花,往往因为纤维长度不够,达不到磨毛的要求。 如果有这样一个专业人员把关,那不管是面料采购,还是质量控制,都是少出许多差错。 另一个叫严永新,跟王茂琳一样,同样是车间主任,不过管的是织布车间。 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动手能力强,车间里一些机器,他经常能改进一下,让次品产生的机率少了很多。 在叶纤红看来,现在的缝纫设备,效率其实非常低,需要更新设备。 让严永新来设计改良不现实,但是让他去管采购,说不定能找到国内外最新的机械设备,那就足够了。 毕竟新的机器,不仅仅代表的是生产力,也代表产品的质量。 叶纤红设计衣服,需要大最的机械设备,帮自己提高效率。 其它人也不错,都有足够多的基层管理经验,招进来之后,很快就能上手。 叶纤红把这份名单放在抽屉里,等王茂琳晚上给自己回音。 因为这个原因,她下午没有进空间,怕无法最快接到王茂琳的的电话。 做晚饭的时候,叶纤红专门多烧了一些菜,如果王茂琳赶得及,可以叫上苹苹来这边吃饭。 等胡向阳、苏思诗和安安都回来,还没有接到王茂琳的电话,她才把这件事丢开。 那些人都是茂琳姐以前的同事,说不定跟他们谈好后,她请他们吃饭去了。 “小红,你今天怎么心不在焉,在等谁的消息?”苏思诗奇怪地问。 胡向阳原本没留意,被她一说,也发现了。 “我在等王茂琳的电话。”叶纤红笑道。“棉纺厂又裁员,这次把基层管理人员都辞退了,她从余杭赶回来,准备去那边挖一些人才过来——” “啊!”苏思诗一听,吃了一惊。“她什么时候过来,我现在也缺人,如果有合适的,介绍几个给我。” 她现在也算想明白了,希望招聘几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给自己分忧。 “那你吃饭后别急着走,晚上她肯定会给我一个明确的结果。”叶纤红说道。 晚饭后,诗诗姐果然没有走,坐在一边陪她聊天,胡向阳今天也没回家,在一边跟安安讨论作业。 自从三人篮球比赛后,胡向阳开始把安安当作成年人看待,有事也会跟他商量。 像现在两人边写作业,边插一些学校的事。 叶纤红白了胡向阳一眼,怪他影响安安写作业,又一想,作业对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来说,其实没那么重要,又不去管他们了。 王茂琳直到七点钟才过来,进来时脸上有些红晕,看来是喝了酒。 “茂琳姐,刚才是不是请老同事喝酒了?”叶纤红笑着问道。 “是的。”王茂琳笑道。“面试结束后,我在王子饭店定了个包厢,请大家吃了一顿。” 今天应该是她最扬眉吐气的一天,作为最早离开棉纺厂的人,本来是被大家同情的那个人,现在却成了最成功的人。 不但领着高薪,出入能开车。因为工作出色,老板还奖了一套房子给她,马上就可以摆脱原来那套破房子了。 最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今天直接代表老板,来面试他们,甚至连多少工资,也直接作主定了下来。 这得要多受老板信任,才能做到啊! 在棉纺厂时,别说王子饭店,就是其它上档次一点的饭店,也请不起啊! 毕竟这种地方吃一餐,最起码得几百块了,他们一个月才多少工资。 原先对王茂琳所在公司抱有怀疑的人,在一顿饭吃完之后,再也没有人担心了。 很明显,这家公司比较赚钱,否则就算王茂琳是经理,也不可能这样乱用钱。 因为高兴,王茂琳多喝了些酒,到现在都有些微醺的感觉。 “人谈得怎么样了?”叶纤红问道。 “几个人全部答应过来。”王茂琳回答道。 “好,干得漂亮。”叶纤红兴奋地站起来,跟她击了一下掌。 王茂琳的脸上,就露出更开心的笑容。 “工资我照公司的标准说了,两个我最看重的人才,给八百一月,其它四个,五百一个月,发后根据贡献进行调整。”王茂琳又解释了一句。 尽管他们都有管理经验,不过跟自己和谢建奇几个相比,应该还有差距,所以少给一些,也方便老板给他们加工资。 如果一次加足了,反而让他们推动了动力。 “不错。”叶纤红明白她的心思,夸奖道。“茂琳姐越来越有大将风度了。” 王茂琳就笑。 今天喝了点酒,她的反应比较松驰,不像以前总是克制着。 “王经理,还有没有其它素质好一点的管理人员?”苏思诗好不容易等两人的对话告一段落,着急在问道。 “管理人员肯定有。”王茂琳得意的一摆手。“棉纺厂上千个职工,至少有四五十名管理人员。关键还要看你需要什么样的人,我好分析有没有人适合你的需要。” 她现在的管理理念,完全受叶纤红影响。 一个再没用的人,只要放对位置,也能超常发挥作用。 所以会用人,才是人才存在的基础。 第五十三章王茂琳挖人 第二天早上,王茂琳陪着苏思诗,去面试了一些人。 最后苏思诗得偿所愿,招到了三个需要的人才。 吃了午饭,王茂琳又回余杭了,叶纤红也恢复了平常的生活。 至于招好的人,因为马上要过年了,打算年后再让他们上班。 年关越来越近,大棚蔬菜已开始成熟,有人担心后面菜多,销售困难,所以提前上市。 温俊那边是来多少收多少,一点不含糊,价格也给得不错。 这下子菜农更安心了。 有些聪明的人,于是放缓上市时间,准备在春节前十来天,再正式出售。 温俊知道后,劝他们正常上市即可,没必要往后拖,因为都是他来收购的,价格全部一样。 如果一齐延后,到时蔬菜太多,来不及发出去,等大家过年去了,就只能年后再收了。 这才绝了一些贪心鬼的小心思。 叶纤红的蔬菜批发中心,现在每家店铺门口,都忙个不停。 郑建国大棚里的瓜果,依然在采摘。 这些货是直接供给王子饭店和周边几家饭店的,倒不用担心卖不出去,所以他每天采摘一些,让王子饭店,每天能吃到最新鲜的蔬菜。 这样的好处很明显,采摘期长,产量自然也高了。 叶纤红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尝试着把空间里的水,移出一部分,装进爸爸浇水用的水池里。 水池就建在大棚边上,其实就是地下埋了一只可以藏进三个人的大缸,装满水后,就足够给大棚浇水了。 没想到用空间水浇菜后,大棚的瓜果产量,明显提升了。 像黄瓜、番茄、茄子这些品种,一般都会有固定的开花次数,采摘到一定时候,它们就不会结果或者很少结果了。 但是这些瓜果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律,不管摘了多少,过几天依然会开花结果,似乎无穷无尽。 叶纤红这才知道空间水看着不起眼,其实也有一部分灵液的成份。 好在只是倒了一部分进水池,倒不用担心被人看出马脚。 有一边在大棚边走的时候,叶纤红又忽发奇想。 大棚与大棚之间,挖了一条宽约半米,深约三十厘米的排水沟,如果在这里养些泥鳅,不知道会不会多了一项收入。 跟爸爸说了之后,郑建国也不知道行不行? “那就试一试,我买几斤泥鳅放养在这里,如果行的话,半年一年后,说不定会繁殖一大批,如果不行,也没什么损失。”叶纤红说道。 “行。”郑建国也没拒绝女儿的好意思,答应下来。 下一次回去后,叶纤红从空间抓了十几斤泥鳅,又从空间舀了两大塑料桶水,分别倒在几条沟里。 这些泥鳅一直养在空间里,活性好,生长也比较快,叶纤红从心底来说,还是相信它们能在这里存活的。 唯一担心的是,周围都是泥土,如果它们钻进大棚底下,或者钻到别人家的沟里,那就没戏了。 当然必要的预防工作还是要做的,在排水沟连接别人家田里的地方,用竹编的筏子,堵在那里。 ———— 这天下午,叶纤红拉着苏思诗来到自家的工作室,准备给她定做一件婚纱以及旗袍。 款式都是她设计的,仿照前世自己最喜欢的样式。 前世尽管没有结婚,可是每次上网,看到好看的婚纱款式,都会把图片下载下来,没事一个人静静欣赏。 旗袍同样用了前世最流行的复古式刺绣盘花设计,颜色是大红底的金色花纹,看起来雍容华贵。 苏思诗从头到尾微笑着,没有出声,由着叶纤红喋喋不休地诉说设计理念。 自己要跟蒋建光结婚的事,已通知了家里。 在知道她决定不办婚礼,只是请关系好的朋友聚一聚,爸妈也没有意见。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件事说完后,就等于结束了。 他们既没有跟她商量要穿什么,也没有提起家里会出什么嫁妆,好像她已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这次二婚,已跟家里无关。 这让她更加心寒,没有再回娘家提起这件事。 好在有小红,准备亲自给自己打扮,这让她心里稍微安慰了些。 新房是蒋建光定的,蒋家最近新开发了一个楼盘,已造得差不多了。 他给自己留了一间顶楼,准备做成跃式套房,现在已装修完成。 叶纤红不是很清楚诗诗姐家里的情况,只是觉得她跟家里人不亲,那她就当回娘家人,替她操心一次。 直到傍晚,衣服的主要样式做出来,于是叫苏思诗试穿。 叶纤红拿了把梳子,帮她把头发盘起来,这样穿上婚纱后,整个人立马就变得年轻漂亮了。 “怎么样?喜欢吗?”叶纤红把她拉到镜子前,问道。 “嗯,很好。”苏思诗笑着点头。 小红对服装的设计真的有天赋,像这样的婚纱,国内应该没有几家公司能设计得出来,只有国外的专业人员,才有这个本事。 给自己穿,有些浪费了。 “那就好。”叶纤红站在她旁边,笑着说道。 能让诗诗姐喜欢,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她其实不赞成诗诗姐现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二婚怎么样?难道一个人遇人不淑,就不能改正了? 换下婚纱,交给金大姐继续加工。 现在这样还没好,接下来要串上一些亮片,裙摆下面缝上一些玫瑰花,总之细节方面不能马虎。 然后又是试旗袍。 苏思诗到了这个年纪,算得上是一生中状态最好的时候,全身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特别是臀部的足够挺翘,看起来非常完美。 “诗诗姐,你的身材真的太完美了。”叶纤红在旁边赞了一句。 像她自己,虽然身材不错,可是穿旗袍的话,就会显得不够丰满。 这一点看前世的章子怡穿旗袍,就知道了。 因为不够丰满,就显得撑不起来,远远没有巩利的风情万种。 “老了。”苏思诗掐了一下叶纤红的脸。“你看你,脸上的肉弹性多好,我都有些松弛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女人到了一定年纪,皮肤松以及下垂,谁也没办法避免。 “我才十九岁啊!你怎么拿我跟你比?”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我妈今年三十九,你为什么不跟她去比?” 老妈病治好后,人也越来越年轻,不过再怎么着,依然一付中年女人的模样。 不像诗诗姐,如果化化妆打扮一下,看起来依然像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 “也对,我跟你妈才是一辈的。”苏思诗一付如梦初醒的模样。 “懒得理你了。”叶纤红明知道她是在开玩笑,心里仍然免不了心酸。 不管哪个女人,年纪一年年大起来,心思总归会发生变化。 算了,不想这个了。 叫她把旗袍换下来,交给金大姐继续处理,准备回家了。 时间不早,得去准备晚饭了。 “叶小姐,你设计的婚纱实在太漂亮了,等我结婚的时候,能不能借我穿一下?”小周在潘向文的陪同下,走过来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们打算明年结婚,已经在考虑拍婚纱照,以及婚纱这种具体的事件了。 潘向文原本打算自己亲自设计一套,又算了一下成本,放弃了。 于是计划去租一件好一点的婚纱,也去看过一些款式。 可是跟自家老板设计的这款比,差别实在太大了。 “这是我准备送给诗诗姐的礼物,东西已经归她了。”叶纤红笑着回道。“你们想借,也得找她才行。” 小周于是又把可怜巴巴的眼光转向苏思诗。 “没问题,只要你们不嫌弃这套衣服被我穿过一次,到时尽管开口。”苏思诗大方地说道。 “不嫌弃不嫌弃,谢谢你。”小周一听,抓住潘向文的手,兴奋得又叫又跳。 出租的婚纱,还不知道给多少人穿过了,哪里比得上这一件? 想着自己穿上后的样子,小周已觉得自己是世上最美的新娘了。 两人回到家里,一起做晚饭。 “结婚那天,你准备就请些朋友,不让家人参加了?”叶纤红再次问了一遍。 没有亲人的祝福,这对每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难过的事。 前世自己没有了亲人,所以没有办法,但是这一世,她最重视的,依然是家人。 如果家人不同意,那她宁愿不结婚。 “不是不让他们来,是他们不愿意来。”苏思诗神情冷漠地回答了一句。“我离婚再婚,他们觉得丢脸,所以不想再管我的事。” 叶纤红一听,沉默了。 这种事无论怎么安慰,都无法打消诗诗姐心里遗憾,所以她首次词穷了。 晚上和胡向阳一番运动之后,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她把诗诗姐的事,跟胡向阳说了说。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胡向阳倒是想得开。“反正有我们这些朋友在,到时想办法搞得热闹一点好了。” “也只有这样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她突然发现,诗诗姐跟前世的自己,算是同病相怜。 前世自己没有亲人,一个人在异乡孤苦伶仃。 而她家里有亲人,却没有人真正在意她,同样一个人生活。 或许因为如此,所以她才能更容易地体会到诗诗姐内心的寂寞吧! 第五十四章蔬菜上市了 这天上午,叶纤红向温俊借了一辆小货车,以及几只用来装海鲜的大塑料桶,往家里而去。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叶纤红爬上汽车车厢,把塑料桶丢进空间,装了满满一桶鱼,又送回车厢。 这样几趟之后,车后座的几只空塑料桶,全部装满了大鱼。 这些鱼在空间养了大半年,实际上等于过去了三四年,小的已经二斤以上,大的有五六斤了。 至于空间里剩下的两斤以下小鱼,还有不计其数,她没有抓。 将鱼拉到家里,叶纤红叫爸爸帮忙,一起把鱼抬下来。 “你搞回这么多鱼回来干什么?”叶知书见这里面至少有五六百斤鱼了,吃惊地问道。 “送人的。”叶纤红简单地说道。“这时候用来晒鱼干,过年吃正好,爸爸等一下给所有亲戚都送一些。” “怎么送?”郑建国问道。 这么大的鱼,一家送一条都足够了,自家才多少亲戚,一桶都送不完。 “每家都送几条吧!”叶纤红豪爽地说道。“这样的大鱼,味道比小的好。晒鱼干也好,用酒糟腌着也好吃,养着过年吃也行,反正随他们喜欢。” “行,我知道了。”郑建国对女儿的话,倒没有反对。“吃了饭,就给他们送过去。” “乱花钱。”反倒是叶妈妈在一边唠叨了一句。 “妈,家里晒了多少酱鱼干?”叶纤红身子靠过去,搂着妈妈的胳膊,撒娇道。 “能有多少?”叶知书没好气地嚷道。“你自己不会抬头看啊!” 叶纤红朝三楼望过去,这才发现阳台上挂了很多酱红色的鱼干,大多数一斤左右,估计有十来条。 “这些太小了,到时候跟肉红烧,会有很多刺,得用大鱼晒才行。”叶纤红就知道妈妈小气,没舍得买最大的鱼,只好找了个理由。 “行,我挑最大的再腌几条。”鱼都买来了,叶知书倒是没跟女儿呕气,答应再晒几条。 “除了晒鱼干,不准备晒腊肉吗?”叶纤红又问。 上次妈妈专门提到了做腊肉的事,她以为家里妈妈肯定晒了不少,没想到还没有准备。 “上次腌了一只野猪腿,我倒是觉得有这个就够了,所以没有再做。”叶知书回答道。 “那随便你。”叶纤红想了想,也没有再劝。 家里只是穷久了,所以想用它们来证明一下自家的变化。 其实从健康的角度来说,当然是吃新鲜的更有营养。 说完这个,叶纤红下了坡,来到自家的大棚里。 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也不知道里面的番茄、茄子、黄瓜这些瓜果,还有没有结果。 进去之后才发现,叶子依然郁郁葱葱,枝条长满果实,就像刚开始结果一样。 “爸,这些茄子、黄瓜什么的,不是长一段时间,就不会再结果了吗?”见爸爸也走进来,叶纤红故意问道。 “你真是傻了。”郑建国笑道。“这些瓜果类的,现在才摘了大半个月的果子,当然还会长。” 正常情况下,像茄子黄瓜,最少可以结一个月的果。 如果不除掉,只要藤没有枯死,依然会结果,只是产量非常低了。 乡下种过茄子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头几批茄子摘了之后,等夏天天气热,茄子就会长不大,结的果也是没有光泽,一般没有人再去摘来吃。 但是到了秋天,如果这些茄子依然种着,一场秋雨过后,会重新开花结出秋茄子。 也就是说,它们的生长期其实非常长。 自家大棚里的这些,唯一奇怪的是,产量远远超过他的估计。 原本他以前摘了五六批之后,产量就会锐减,没想到每天这样采摘,几乎没什么变化。 “哦。”叶纤红一听,才知道自己闹笑话了。 原来它们一直结果子,不是因为空间的水,而是它们本来就这样。 空间水唯一的作用,只是让产量提高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决定忘记这件事,免得闹笑话。 院子外传来脚步声,原来是赵永元和魏绍丰过来串门了。 这两个人周承德向她介绍过,爸妈也提起过,倒不陌生。 “咦,家里来客人了啊!”赵永元老狐狸故作不认识叶纤红,朝郑建国嚷了一句。 “没有,是我家小红回来了。”郑建国是老实人,走出来替他们做了介绍。 赵永元这才确定眼前的女孩子就是一直想见,却没机会碰上的叶纤红,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倒是魏绍丰眼神有些古怪。 没想到这个叶纤红,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年轻。 “你们来得巧,今天小红弄了些鱼回来,准备给亲戚送一些。”郑建国豪爽地说道。“你们等一下都带几条回去。” “那我就不客气了。”赵永元笑呵呵地说道。 跟郑建国接触多了,他知道对方说出口的话,肯定不是在客气,所以没必要客套。 马上要过年了,弄几条大鱼回去,过年吃的鱼干就有着落了。 两人走过去看桶里的鱼,见每一条都有几斤,就有些惊骇:“好大的鱼。” 这么多鱼,得要好几千吧,没想到他们送亲戚,就随便买了这么多回家。 “小魏等一下多拿五条回去,带给周乡长尝尝。”叶纤红知道他跟周承德的关系,直接叫了一句。 “没问题。”魏绍丰见老赵应下来了,也没有客气。 大家一起进屋,在沙发上坐下来。 “小红,你搞了这个大棚蔬菜项目,真的给全乡人带来了福音。”赵永元语气真挚地说道。“原先农民一年干到头,只能勉强图个温饱,有了种菜的几千块收入,一下子进入小康之家了——” 不说别家,单是郑建平一家,现在的生活跟以前可以说有天嚷之别。 照这样发展下去,明年村里造新房子的人家,至少要增加二三十户了。 “我只是喜欢瞎想,所以让三叔试了试。至于能不能赚到钱,还得靠大家自己努力!”叶纤红对这样的话早听麻木了,自然不会当真。 何况她也不需要这样的感谢。 赵永元见她不接受吹捧,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意味深长了。 一般来说,年轻人干了些成绩,最喜欢听好话,毕竟他们好面子。 没想到叶纤红对不吃这一套,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小姑娘难道心真的这么大,不在意这些小小的马屁? “对了,小红,现在村子里每天都有蔬菜卖出去,你有没有想过开一家厂,进行一下深加工?”赵永元又问了一句。 他是个喜欢思考的人,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怎么样最大化虞城这个大棚蔬菜的项目? 像一些水果种植产区,会建水果罐头一样,蔬菜基地,自然免不了建厂办蔬菜加工厂。 “暂时没有想过。”叶纤红不知道他这样问的原因,淡淡地回答了一句。 一般来说,只有不耐贮藏的蔬菜,才需要进行深加工。 大棚蔬菜现在还在初期,还不愁销路,倒不急着建工厂。 特别是反季节蔬菜,价格这么高,也不适合加工成食品,成本太高了。 等到明年天气热了,蔬菜价格正常了,那倒可以考虑把这些价格便宜的蔬菜,加工成罐头。 他对赵永元不了解,自然不会跟他商量这些事。 见叶纤红没有跟自己讨论这个的兴趣,赵永远就有些郁闷。 看来她是个极有主见的人,不喜欢跟不相干的人泛泛而谈。 或者说,因为跟自己不熟,不愿意交流这个话题,自己有些交浅言深了。 郑建国看到叶纤红的态度,就有些郁闷,赵永元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是唯一一个朋友,没想到没得到小红的认可。 魏绍丰冷眼旁观两人的对话,倒是越来越佩服叶纤红了。 能不把这个老狐狸放在眼里,说明她看透了他的心思,所以不吃他这一套。 要做到这一点可不容易,至少自己跟他打交道,也是吃了几次亏的。 倒是叶知书明白了女儿的想法,所以没有出声。 小红现在接触的人,非富即贵,特别是同龄人里,几乎都是他们听从小红的安排。 这个赵永元在别人面前,倚老倚老也就算了,在小红面前也这个态度,难怪小红不想理他了。 叶纤红倒没有这么多心思,她只是对不熟悉的人,不愿意表达亲近罢了。 如果赵永元一开始没有提这个内容,纯粹跟她交流大棚种植方面的技术,她可许会高看一眼,考虑怎么用这个人了。 郑建国主动把话题引开,聊起了农技站的事,才算有了共同的话题。 “赵叔叔,你有听说过草莓吗?”叶纤红突然想起了什么,客气地问了一句。 在她的印象里,草莓好像是八十年代末从国外引进中国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赵永远是农技站的工作人员,应该最了解这些信息吧! “当然听说过。”赵永远见叶纤红主动向自己请教,吃了一惊,连忙回答道。 “那你知道哪里买得到草莓种子吗?我想在我爸的大棚里,种一些试试看。”叶纤红一听,顿时兴奋起来。 看来这时候国内已经有人种植了,否则赵永远是怎么知道的? 第五十五章草莓的消息 “就我所知,江浙省目前还没有人大规模地种植,只有北方才有人种。”赵永元认真思考了一会,回答道。“我记得京城南面的河北省,就有人在种,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去问问看。” “好,谢谢赵叔叔。”叶纤红笑着道谢。 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消息,下一步就方便了。 胡向阳他们都是京城人,那边都有路子,也可以叫他们去那边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等拿到种子,她一定先在空间里种一些,再在大棚里种植。 如果成功了,那明年春天,就能吃到新鲜的草莓了。 诗诗姐不是想承包一个山头,建农家乐吗?到时可以在附近承包几百亩田,搭上大棚,全部种上草莓。 到时来农家乐游玩的城里人,还可以直接在大棚摘草莓吃,也多了一项收入。 所谓物以稀为贵,如果她们是第一个在江浙省种植草莓的人,光是卖草莓,估计都赚不少了。 “草莓是什么东西?”叶知书拿了热水瓶来给大家加水,闻言问了一句。 “就像茶山边里长的嘎公嘎婆——”叶纤红解释了一句。“它们因为是野生的,所以比较小,经过培育,就变成了草莓,有鸽子蛋那么大,甜甜的稍微有点酸,非常好吃——” “哦,那种一点来吃,确实不错。”叶知书一听,也来兴趣了。 只要是虞城人,都知道这种野果子,每年清明前后,上山拔笋或者摘茶叶,路边都会看到。 以前家里没水果吃,每次摘茶叶回来,都会绕路去摘一些嘎公嘎婆,带回家给放学回家的孩子吃。 把草帽倒过来,就装在中间的凹槽里,只有这样,才不怕压烂。 现在自家有钱了,已经不必靠种菜养家了,如果能种一些味道像嘎公嘎婆的水果,想吃了随时去大棚摘一些,那真的太幸福了。 回到虞城后,叶纤红准备打电话给胡向阳,让他联系京城那边的人,看有谁能搞到草莓的种子。 拿起话筒的时候,突然想到远在滇省的戴叔叔,他是省农业厅的厅长,应该更了解这些才对。 于是先拨了他的号码。 “小红,今天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戴厅长戴乃柄在那边意外地叫道。“是有什么事情吗?” 两人虽然是名义上的干叔侄,毕竟接触不多,没事也不会联系。 今天突然打电话过来,肯定有事情。 “是这样的。”既然求人家帮忙,叶纤红决定直接说出来,免得他担心。“我老家这边的大棚蔬菜收获得差不多了,听说有一种叫草莓的水果,味道不错,想问问你,能不能搞到种子?” “草莓?你想种草莓?”戴厅长有些惊讶。“我们省厅最近刚从国外引起一个品种,还处于试种阶段,如果你有兴趣,给你一些当然没问题。” “太好了。”叶纤红兴奋地叫道。“那你寄一些给我,现在马上可以种下去,等到明年春天,就有草莓吃了。” 相对其它木本水果,草莓这种草本水果,当年种当年就能结果,成长速度更快。 而空间有加速作用,说不定大半个月时间,就能吃到新鲜的草莓了。 另一方面,妈妈喜欢吃甜食,到时制成草莓酱,她肯定特别喜欢吃。 可以用来配面包蘸薯条,也可以做成甜味的草莓粥,当然还可以配酸奶喝,肯定很非常美味,也可以成为西式点心的馅料。 这样想着的时候,叶纤红忍不住咽了一下唾沫。 “没问题。”戴厅长笑着回答。 忽然想到叶纤红提到的大棚蔬菜的事,于是又问:“你那边大棚种植的情况怎么样了?” 这件事最开始跟父亲经常有交流,后来就很少提起,滇省那边还在做试验,听小红的意思,已出了成绩,所以想听听具体的过程。 叶纤红于是把经过描述了一遍,包括自己在老家附近的平原村国道边,建了个蔬菜批发中心。那些村民的收入,乡里来建农技站等等也详细解说了一遍。 “不错不错,比我这边做得成功。我们这边还在做试验呢?”戴厅长就有些羡慕。“看来年后,我也得像你一样,亲自找几户农户做试验,让他们先赚到钱,才能带动大家的积极性。” 因为受父亲影响,他是个做事比较求稳的人,所以并不擅长经济这一块。 从叶纤红那里得到大棚种植鲜花的项目后,没有急着去推广,反而按部就班,想等技术成熟后,再全省推开去。 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在走以前的老路,想以行政方式,来推广一项命令。 这样做,好处很明显,就是他们提前把种植过程中的问题找出来,老百姓去种的时候,出错的机率很小。 坏处同样不少,农业厅这样做,只是教了他们方法,但是没有替解决生产出来之后,产品的销路问题。 像小红的方式,就灵活多了,老百姓也更容易接受。 最关键的是,她们内部还成立了几家公司,把老百姓的后顾之忧都解决了。 看来过年回家,得好好做个调研,把虞城那边的方法,带回滇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个项目,真正给自己带来政绩。 两人又聊了一会相关的细节,才挂了电话。 叶纤红放下话筒,忍不住握拳兴奋地叫了一声。 前世在深圳的时候,曾经在阳台种过草莓,倒不全是因为想吃,而享受草莓一点点长大成熟的过程。 那时候就在想,如果自己有一个院子,可以任意种上草莓,那肯定很过瘾。 没想到这个目标马上就要实现了。 虞城这边大量新鲜蔬菜运送到余杭后,又进入了各个市场,惊呆了负责买菜的马大嫂们。 大冬天的,居然能买到夏天的蔬菜瓜果,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于是市场里的新鲜蔬菜,很快被人抢购一空。 好在市场货源足,转眼又补充上了。 就连各家机关食堂,也因为能吃到新鲜的蔬菜,而得到了领导们的表扬。 林樾坐在办公室里,神情严峻地望着面前的肖东胜,听他汇报虞城大棚蔬菜的种植情况。 自从上次看到宣传部送过来的余杭发展计划,他就开始留意那边的办公室人员。 以他的了解,宣传部的老郭比较稳重,不可能想出这么有颠覆性的主意,最大的可能,是下面各个科室的人员,特别是年轻人想出来的。 后来被他了解到,是一个叫肖东胜的年轻人出的主意,他就开始关注这个年轻的办公室主任。 一打听,才知道他刚从虞城调过来,而虞城那边的大棚蔬菜项目,还是在他的任上搞起来的。 这一下林樾都惊讶了。 难道这个年纪人真的这么厉害,自己目前最感兴趣的两件大事,全部是他捣鼓出来的? 如果是真的,那这样的年轻人应该重用,至少得放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去。 今天中午在食堂吃饭,吃到新鲜的夏令蔬菜,了解到确实是虞城送过来的,他就忍不住了,亲自打电话把肖东胜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他询问起大棚蔬菜的具体情况。 肖东胜自然不会怯场,把经过一五一十详细说了。 这件事跟叶纤红讨论过无数次,而且参与的那些人,全是自己人,弟弟前几天刚打过电话,所以细节一清两楚。 “如果余杭郊区,也搞大棚蔬菜,你觉得怎么样?”听完肖东胜的详细介绍,他又问道。 余杭是全省的排头兵,发展经济很重要,所以他问了一句。 “暂时没必要搞。”肖东胜想了想,否定了这个意见。 “为什么?”林樾反问。“怕跟虞城竞争,抢了他们的生意?” “不是。”肖东胜认真地回答:“任何一个城市,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差异化发展,才是未来的方向。比如余杭,最强的是旅游,那我们下一步,应该更着重在工艺品的生产和设计上——” “你的意思是,余杭周边郊区,可以借着余杭成为国际化大都市这个目标,来做好文章?”林樾的见识比肖东胜强的多,他一开品,马上猜到了想表达的意思。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肖东胜见林省长明白自己的意思,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大家的眼睛如果只盯着别人的成绩不放,别人成功了,自己就复制,那终究会把每个地方的发展潜力拖跨。” “没错,你这个观念非常新颖。”林樾笑了。“东胜,有没有兴趣调到政府办这边来?” 他是个爱材的人,省委有这么好的人才,不挖到自己的手下,让他发挥更大的作用,他肯定忍不住。 “如果能在林省长手下工作,当然求之不得。”肖东胜连忙回答道。 当初因为余杭这个城市的定位问题,被调到省里。 现在这件事已确定下来,他在宣传部的作用就会小很多。 如果能调到林省长这边,那他以后的发展道路,就顺畅太多了。 林省长可不是普通人,林家更不是普通家族,如果能获得他的青睐,那他肖东胜,就真的前途无量了。 第五十六章肖东胜调职 “那好,我会通知宣传部那边,把你先调到省政府办公厅,等我安排好小郑的工作,由你来给我当秘书。”林樾开门见山地说道。 小郑是他现在的秘书,各方面都不错,特别是办事很稳。 但是来到江浙省之后,他发现自己更需要一个思想意识超前,有自己独立见地的年轻人来给自己服务。 特别是江浙省是全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方,这个秘书必须精通经济。 因为短时间没碰到合适的人,才一直没有动。 既然看上了肖东胜,他自然不想错过。 “谢谢林省长。”肖东胜一听,被这天大的喜讯惊呆了,好一会,才镇定下来,连声道谢。 从林省长办公室离开,肖东胜一路上晕乎乎,一颗心怦怦乱跳,直到在办公室坐下来,仍然没办法完全冷静。 想了想,拿起话筒,把这个好消息向父亲做了汇报。 “什么,林省长看上了你,要你给他当秘书?”肖培刚一听,也觉得不可思议。 儿子刚从虞城调到省里,没想到这么快又往上走了一步。 省长秘书,从行政级别上来讲,依然是正处级,但是含金量,却比以前高了一倍都不止。 特别这个省长不是普通人,而是京城林家的嫡传子弟,林老爷子最看重的儿子。 进了林省长的视线,那等于给肖家找了一个粗大腿,肖培刚怎么能不激动? “是的,刚才林省长亲口说的。”肖东胜自己也像做梦似的,见父亲有疑惑,再次肯定了一句。 林省长现在的秘书叫郑景辉,据说已跟他三年了,调出去独挡一面,也很正常。 作为领导秘书,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就会调走。 这当然是领导体恤手下,不想挡了他们的前程。 一般来说,在秘书位置上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调到地方上让他独挡一面。 毕竟秘书工作,更多的是服务,如果长时间困在原地,唯唯诺诺,那就会限制他的成长。 “你把过程详细跟我说说——”肖培刚因为太激动,担心儿子有地方疏忽,于是又叫他把过程详细说了一遍。 听说林省长重点问了余杭市的未来发展计划,以及虞城市的大棚种植项目,他暗里叹了一口气。 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省长看中儿子,无非是发现他在经济建议方面,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和能力,所以才相中了他。 问题是这些项目,全是小红搞出来的,儿子只是参与者和具体执行者。 又一想,肖家能有这样的机遇,本身就不是侥幸得来的,他又这样宽慰自己。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任何一个成功人士,手下能没有几个能力出众的朋友或幕僚? 儿子能得到小红的全力支持,本身就是一种能力。 只要跟她依然保持这样的关系,儿子以后的前途,他就没必要担心了。 想明白这一点,肖培刚决定抽时间亲自去一趟虞城,跟叶纤红一家以及戴老见个面,让两家的关系,能再亲近一点。 ———— 林省长办事向来雷厉风行,两天后郑景辉调到金花市担任副市长,从正处升到副厅,完成了人生中一个质的飞跃。 而肖东胜则被调进省办公厅,正式成为他的专职秘书。 这件事成了省厅的一则佳话,人人都说林省长慧眼识人,把郭部长辛苦挖来的人才,直接撬到自己碗里了。 当然大多数人是羡慕。 省委省政府以及直属单位里,处级干部不知道有多少,可不是谁都有肖东胜这样的运气? 同样地,这件事当天就传到了虞城。 “什么?肖市长被林省长相中了,成了他的专职秘书?”叶纤红听到胡向阳打来的电话,哭笑不得。 省里自己唯一认识的两个人,居然自动汇集到一起,这是什么孽缘啊! 好在对自己没什么损失,叶纤红也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肖东灿、温俊这些人,特别激动,毕竟他们跟肖家关系更亲近,自家人有这样的机遇,他们也是感到荣幸。 于是打电话给叶纤红,说要抽时间再聚一聚,大家一起庆祝一下。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忽然想到诗诗姐婚期就在这几天了,考虑是不是可以放在一起庆祝。 总不可能今天聚会,庆祝苏思诗结婚,明天又来一次,给肖市长庆祝。 于是把自己的意思提了出来,问大家的意见。 “行,把两件放在一起庆祝就行。”最后肖东灿代表大家拍了板。“马上要过年了,算是双喜临门吧!” 他们都知道叶纤红跟苏思诗的关系,想让苏思诗的婚礼上热闹一些,他们这些人,自然都得参加。 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晚上苏思诗回来,叶纤红跟了她提了提。 她是当事人,自己自作主张这样安排,也不知道诗诗姐会不会在意。 如果她不愿意,那就把肖东胜的事,推迟两天好了。 在叶纤红心中,自然是诗诗姐的事更重要。 “这当然好。”苏思诗明白她的苦心。“我正担心婚礼上太冷清,他们这些人能全部参加,我是求之不得。” 这当然是她客气了。 她的婚礼,吃货团的成员,肯定全部会参加。 吃货团成立到现在,可以说非常团结,除了个别人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到场之外,每一次活动,大家都会尽量赶过来。 特别是最近几次活动,大家投资赚了钱,团队的凝聚力,更是前所未有的强。 要知道就连条件最差的小方,现在手上也有了十几万收入,不但买了房子,还能源源不断收到分红。 这样的吃货团,谁不想加入? 如果不是叶纤红一再强调大家要低调,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真实收入,只怕无数外围成员,想加入进来。 毕竟温俊也好,小方也好,不可能只认识吃货团这些成员,外面还不不少朋友。 “这次婚礼,你们打算怎么搞?”胡向阳在一边问道。“中式的还是西式的?” 中式的,就是按照古礼,而西式的,则是请牧师做见证。 “你哪来的这么多废话?”叶纤红瞪了胡向阳一眼。 不管是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新娘都必须有父母到场,苏思诗现在的情况,只能由自己充当娘家人了,偏偏胡向阳拎不清,问了这样的问题? 胡向阳反应过来,顿时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没关系。”苏思诗笑着摆摆手,又埋怨叶纤红:“你怪向阳做什么?他又不清楚我家的情况?” 对胡向阳这个男人,她一开始不太明白,小红为什么会选择他? 如果说相貌,他虽然长得比较英俊,可是肖东灿明显强过他。如果说才华,姜皓也比他强上不少。 最大的问题是,小红心态比普通人成熟,而胡向阳却有些孩子气。 两人在一起时,有时候给她错觉,两人的关系不像恋人,倒像一对姐弟。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过来。 以叶纤红的性格,如果和肖东灿或者姜皓谈恋爱,两人只怕一点生活情趣都没有。 胡向阳却是个爱闹的性子,就算被叶纤红呵斥几句,也不会生气,其实跟小红才是绝配。 现在看来,小红不管做什么事,目的性都很明确,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什么人最适合自己。 不像自己,选择了蒋建光,现在想来,他其实未必适合自己。 因为如此,她才对这段感情没有把握。 “他就是说话不经大脑。”叶纤红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嚷道。 胡向阳在外面还好,每次跟自己在一起,就像变了一个人。 叶纤红虽然苦恼,却没有办法。 吃了晚饭,叶纤红和苏思诗坐到一边,开始讨论婚礼上的细节。 以苏思诗的意思,只须领了证,然后邀请一些关系亲密的朋友,一起吃顿饭,做个见证就行,其它一切从简。 可是在叶纤红看来,其它仪式都可以省略,但是交换戒指的步骤却不能少。 这不仅仅是因为相互戴上戒指,有了一层精神上的约束。 戴戒指前的誓约,同样非常重要。 她希望在婚礼上,有人代表牧师问蒋建光:“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结婚不能将就,所以诗诗姐没必要委屈自己。 她希望听到蒋建光认真地回答是,然后再把诗诗姐交给对方。 而不是不明不白地,吃了一顿饭,两人就成为夫妻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请一个牧师?”苏思诗明白叶纤红话里的意思,疑惑地问道。 “不一定要请牧师。”叶纤红摇头。“找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就行。” “可是去哪里找这样的人?”苏思诗反问道。 或许自己的外婆,愿意来做这样的长辈,可是明显不适合。 “要不,我请戴老过来客串一下?”叶纤红想了想,身边也没有合适的人,只好打起了戴老的主意。 “别别别。”苏思诗连忙摆手。“千万别麻烦你干爷爷了。” “没事的。”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他应该不会拒绝,决定等一下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第五十七章双喜临门 戴老接到叶纤红的求助电话,倒没有拒绝。 对他来说,这只是小事。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婚礼当天,叶纤红先去取了婚纱和旗袍,然后又给诗诗姐做了新娘妆,盘好头发,然后开车送她到蒋建光准备好的新房里。 倒是没有人在小区门口放鞭炮,直到两人进了新房门口,才有人拉响了礼炮,看到各色彩条飘落下来,提醒着大家这里在办喜事。 屋里贴满了大红色的双喜,天花板上挂满了装饰的彩带,是那种五颜六色的包装纸裁剪而成,拉开后就成了花篮一下的图案。 客厅里则摆了大量的烟酒水果和糖果,给房间增添了喜庆的气氛。 叶纤红扶着苏思诗,上了楼,在卧室坐了下来。 尽管一切从简,但是新娘这时候还是得在房间里呆一阵,等大家都到齐了,再盛装下楼,跟各位亲朋好友见面。 “戴老谁去接?”苏思诗想到小红一直陪在自己身边,都没时间去接戴老,就有些担心。 “没事,他自己过来就行。”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这个干爷爷是什么德性,她清楚的很,绝不是装腔作势的人。 以前不服老,喜欢一个人去逛街,自己才有机会认识他。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绝不会忘记的,说不定这时候都已出发了。 “要不要让向阳去接一接?”苏思诗还是不放心。 “你呀,就是喜欢多想。”叶纤红瞪了她一眼。“今天是什么日子,还需要你操心这些小事情?” “行,行。”苏思诗无奈地坐下来,“你安排就好。” 两人边聊天边看电视,时不时抓一把瓜子闲嗑。 楼下的客厅里,吃货团的成员大多都到了,只有姜皓在外地,估计要晚一点才能到。 今天厨房做菜的师傅,是温俊从酒店里请来的大厨,大多菜都是配好后带过来的,到时加工速度会快一点。 胡向阳、肖东灿、赵大成、小方他们几个,装模作样地帮了一会忙,这时候已坐下来开始搓麻将了。 其实到了年底,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打牌搓麻将,已是很多地方的必备娱乐了。 蒋建光兄弟俩依然在忙碌,主要是检查酒席上的东西。 如果只是吃货团里的朋友一起吃饭,他倒不用担心,可是今天戴老要来,那兄弟俩就有些紧张了。 或许肖东灿、胡向阳他们,家里本身就有长辈是高官,不用怎么在意。 蒋家一直是农民子弟,偶然从商,才挣下这份家业,从根子上来讲,对那些大人物,依然是发怵的。 同样的,对于叶纤红能把戴老请来,作为他们的证婚人,蒋建光也非常感激。 “你们两人怎么回事?”温俊在一边看不下去了。“事情都安排好了,你们安心坐着就行,这样来来回回折腾干什么?” 这付模样,明明是因为焦虑,没事找事嘛! “你别拦我,不这样找点事情做,我担心会更紧张。”蒋建光脸色僵硬地回答。 蒋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重新恢复父辈的荣光,获得上面的认可。 最近因为叶纤红的原因,团队成员关系越来越亲密,蒋建光兄弟俩,也跟其它成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只要一直这样下去,蒋家总有一天,能重新回到京城,跟父亲以前的老朋友老同事重新坐到一起。 而今天戴老的到来,算是把这一步,跨得更早了一些。 戴老可是虞城最大的BOSS,他一句话,就能掌握很多人的前途。 “行,我不管你了。”温俊白了他一眼,到沙发上坐下来,看电视打发时间。 门铃响起来,坐得靠门最近的章诗萍站起来去开门。 “戴老来了。”门一打开,看到门口站着的老人,她惊叫一声。 这一下,屋里的人全站起来了,迎到了门口。 “戴老——”大家七嘴八舌地叫道,连忙把他请进屋。。 戴老由一个穿便衣的年轻人扶着,微笑着朝大家点点头,在沙发上坐下来。 “咦,小红呢?”没有看到叶纤红,他惊讶地问道。 “在楼上陪新娘子呢!要我带你上去吗?”章诗萍心直口快地说道。 “还是不用了。”戴老想着她们女孩子肯定有悄悄话要说,他坐在旁边,也不太合适,于是拒绝道。 “戴老,您喝茶。”蒋建辉端茶过来,恭敬地放在茶几上,说道。 “好。”戴老应了声,又问。“今天哪位是新郎?” 既然来做证婚人了,如果连新郎是谁也不知道,那就闹笑话了。 “是我哥。”蒋建辉回答道。 蒋建光连忙站起来,走到戴老面前,一付接受长辈考验的模样。 “坐坐,别紧张。”戴老人老成精,哪里不知道他现在紧张了,连忙安慰道。 说完,从身边的年纪人手里接过一个纸袋子,从里面拿出一幅卷轴,递给蒋建光。 “今天是你们的大喜日子,我也没什么好送的,就写了几个字,祝你们百年好合吧!”跟今天的新郎新娘非亲非故的,自然不适合送什么值钱的礼物,所以亲手写了一幅字。 “谢谢戴老。”蒋建辉打开来一看,见上面百年好合四个遒劲的大字,一边还签着戴老的姓名,顿时喜不自禁,连连道谢。 这种大人物题的字,说不值钱确实不值钱,毕竟不是名家手笔。 但是说值钱,又非常值钱,那代表你跟那个大人物,有特别的关系。 以前有人说,家里贴大人物的题词可以辟邪。 确实,那些牛鬼蛇神,最喜欢找那些家里有钱,又没有背景势力的商人,因为他们最好宰。 但是有这样一幅字画在,有的人想动手,就得掂量掂量后果了。 “别客气。”戴老无所谓地说道。 一行人陪着戴老聊了一会,看墙上的自鸣钟“当”地响了一下,原来到了十点半。 “吉时到了,我们开始吧!”温俊在一边提醒道。 于是打开音箱,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章诗萍则跑到楼上,提醒苏思诗和叶纤红下楼。 叶纤红早已给苏思诗穿好了婚纱,就等着吉时了。 看到章诗萍上来,就扶着诗诗姐,两人款款从楼梯里走下来。 戴老这时候也站了起来,来到客厅正中央的北面,准备给他们证婚。 蒋建光忍住紧张,来到楼梯口,迎接苏思诗。 等她一走到最后一级台阶,伸出双手,接住苏思诗的双手,把他扶下来。 叶纤红于是完成了送新娘子的任务,让诗诗姐挽着蒋建光的胳膊,朝前走去,一直来到戴老的面前。 温俊关了音乐,大家站在他们的四周,等着简短的证婚仪式。 “今天是蒋建光先生和苏思诗小姐大喜的日子,在相互交换戒指前,我想先请问蒋建光先生——”戴老顿了顿,然后按照叶纤红预先交给他的词,继续说下去。“你愿意娶苏思诗小姐为妻吗?” 蒋建光望着面前的苏思诗,微微笑了笑,回答道:“我愿意。” “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戴老又问。 “我愿意。”蒋建光再回坚定地回答。 不知道是不是受气氛影响,他突然有了种为人夫的激动,语气也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那好。”戴老又转过头来,问苏思诗:“苏思诗小姐,你愿意嫁给蒋建光先生为妻吗?” “我愿意。”苏思诗语气平静地回答。 她现在的心情,完全是平静无波,仿佛结婚只是一场游戏,根本不需要投入感情。 “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他永远在一起吗?”戴老又问。 苏思诗脸上的神情,让戴老有些意外。 一般情况下,这时候往往是男方平静,女方激动,没想到这两个人却反了过来。 “我愿意。”苏思诗回答。 在她想来,感情是双方面的。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你若弃我而去,我将独自精彩。 “好。”戴老终究不是专业的证婚人,他的性格方面,也不喜欢啰嗦,于是直接说道:“下面我宣布,新郎新娘已成为合法夫妻,请交换戒指。” 于是蒋建光从口袋掏出戒指,给苏思诗戴上去。苏思诗则从叶纤红手里接过戒指,也给蒋建光戴上。 在一阵掌声和欢呼声里,证婚仪式结束。 服务员把菜端上来,酒席正式开始了。 叶纤红陪坐在苏思诗的旁边,望着她波澜不惊的脸,突然有些担心起来。 其它人可不管这些,很快的,大家端起酒杯,一齐向戴老敬酒。 今天这场婚礼,能请他到场,每个人都很感激。 戴老没有喝酒,以茶代酒,接受了大家的敬意。 又分别向新郎新娘敬了一杯,大家这才开始热闹起来。 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原来是姜皓和马丽莲到了。 于是大家拿酒要罚姜皓。 马丽莲是女的,倒没有人拿她怎么样,于是她来到叶纤红旁边找了个位置,悄悄坐了下来。 第五十八章正确的工作方式 “怎么来得这么晚?”叶纤红悄声问。 “火车晚点了。”马丽莲无奈地回答。 叶纤红笑了笑,知道这时候火车晚点率非常高,怪谁都没有用,又把她介绍给戴老。 马丽莲听姜皓说起过叶纤红的这位干爷爷,知道他是退休后的大领导,就有些拘谨。 叶纤红也没安慰她。 这种事经历多了,就会慢慢麻木,别人劝是没用的。 这跟舞台经验一样,初次登台的人,望着底下黑压压的观众,紧张难免。 等到一次一次的经历,这种感觉就会淡了。 戴老倒是没想到小红居然跟一个明星关系这么好,难得地跟她聊了几句。 马丽莲乖乖地回答了。 “肖东胜已成了林省长的秘书,这件事你听说了吗?”戴老突然问道。 “知道了。”叶纤红点点头,朝胡向阳他们那边扫了一眼。“你看他们多兴奋,今天除了庆祝诗诗姐结婚,也有因为这件事狂欢一下的意思。” “哦。”戴老这才明白过来。 对于肖东胜来说,能成为林省长的秘书,确实算得上一步登天了。 肖家的人来到地方上,还可以显摆一下身份。 可是在京城,肖家连三流家族都算不上,能攀上林家,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特别是林樾这个人心高气傲,想要入他的眼可不容易,肖东胜有这样的机会,说明真的是个人才。 尽管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受了小红的影响。 肖东胜是虞城市常务副市长的时候,他的能力算不上多出众,靠着小红的指点,才一步步获得政绩,调到了省城。 有胡向阳这层关系在,他以后碰到问题,小红还是会帮忙,所以他这个省长秘书身份,应该是稳得住。 这顿饭一直吃到下午一点多才结束,屋里大多数人都有些醉意了。 好在这里房间比较多,蒋建光兄弟作为主人,倒不敢喝醉,于是把他们一个个扶到楼上的客房,让他们午休一下。 几个女的自然也没有醉。 到了两点钟,戴老要离开,叶纤红于是陪着他一起回家。 “小红,你昨天跟乃柄通电话了?”两人没有坐车,叶纤红一路扶着他往家里走。 同来的武警同志开车跟在后面。 虽然这段路有三四里远,以戴老的体质,难得走一走,应该问题不大。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我听人说,草莓非常好吃,就找戴叔要些种子,想在大棚里种种看。” “哦。”戴老点点头。 他想跟叶纤红聊的,自然不是这个话题。 昨天儿子突然打电话回家,跟自己交流了滇省大棚鲜花种植的进展,并发了一通感慨,说自己一个厅级干部,居然比不上小红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 他问原因,才知道儿子的困惑。 儿子的这种工作方式,其实跟自己是一脉相承的。 所以挂了儿子的电话后,他第一次失眠了。 儿子在这件事的操作方式,在他看来,是一种稳妥的做法,并没有错。 但现实是,如果一直这样操作下去,就算他能提供最好的种植技术,老百姓依然不一定能得到好处。 原因很简单。 对老百姓来说,他们种稻也好,种中药也好,种花也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如果东西捂在手里,那就一点作用也没有。 而小红在虞城搞的大棚蔬菜种植却不一样。 从一开始,她们最主要的关注点,就在蔬菜的销售上。 所以有一个人吃了螃蟹之后,旁边的人看到了好处,不用宣传不用动员,大家就纷纷去做了。 技术方面,则跟农技站的人联系,还让他们搞来了低价的薄膜和种子,目的依然让种植户获得好处。 而滇省那边呢? 照现在这样搞下去,老百姓能得到什么好处? 在他看来,这才是两种工作思路的根本区别。 他甚至这样想,小红这样的处理方式,或许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吧! 而他和儿子的做法,只是在为自己服务,在为自己升官服务。 因为他们工作的出发点,没有放在老百姓身上。 想明白这一点,他才理解林省长为什么会看中肖东胜了。 如果儿子有小红这样一个秘书,那他的成就,恐怕也不会只有现在这一点了。 “怎么了?爷爷,你碰到烦心事了?”见戴老神情不对,叶纤红担心地问。 “没有。”戴老笑着摇摇头。“我只是在想,肖东胜因为你的原因,现在成了林省长的秘书。我家老大能不能因为你,也从农业厅调出来,回到江浙省——” “戴叔叔的工作有什么问题吗?”叶纤红疑惑地问。 从前天跟他通话的情形来看,一切很正常啊! “没问题。”戴老回答道。“我只是突然发现,以前习惯的那种工作方式,似乎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 见小红望着自己,一脸莫名其妙,戴老想了想,终于把昨天想通的内容,一五一十地讲了。 或许在干孙女面前承认自己的工作方式有问题,也是需要勇气的。 不过戴老明白,如果自己讳疾忌医,那对自己,甚至儿子,都没有好处。 既然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得及时纠正,适应时代的发展。 特别是儿子今年还不到五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如果能改变工作方式,说不定还有巨大的进步空间。 “哦。”听戴老说完,叶纤红了然地点了点头。 如果就事论事来说,戴叔叔并没有做错,做为农业厅的干部,本职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提供技术支持。 至于产品销售,这是老百姓自己的工作。 不过对于长期接受计划经济思路的人来说,政府帮农民销售农副产品,确实也是工作之一。 而叶纤红的工作思路,算得上是重生前最先进的模式,公司化和合作社化相结合的方法。 公司化就是彻底市场化,合作社化,就是政府引导,让老百姓的生产,转化为订单式生产。 叶纤红一开始就估算了产能,才把虞城种出来的蔬菜,全部推向市场。 而温俊的所作所为,就是相当于建了一个超级大的市场,他收购蔬菜后,再贩卖给各地市场和批发商,从中赚取差价。 这个道理很简单,只有他能赚钱,这些货才能及时销出去。 如果他赚不到钱,那这些货想卖出去,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就像前世的美团外卖,只有美团以及送货员能赚钱,他们才能积极地服务顾客。 同样地,他们的服务让顾客满意了,顾客才会不停地下订单,各个商家的货才能卖得出去。 这才是一个健康的完整的产业链,生产销售运输一起发力。 像滇省那边,政府只在关注生产这一块,那老百姓想得好处,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或许某几个能力出众的人,能自己找到销路的人,会赚到大钱。 那样的话,总归不如虞城这样,让每个种植户都赚到钱来得震撼。 “爷爷,你可能理解错了。”叶纤红安慰道。“戴叔叔这样做,我认为非常正确。他是农业厅的人,最重要的工作是指导农业生产,销售这一块,不归他管。” “是吗?”戴老有些猜疑地问。 “是啊!”叶纤红肯定地回答。“农业厅提供技术,让农户能种出尽可能多的花,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而销售,则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只要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像虞城这样,让老百姓获利,其实也不难。” “哦,你具体跟我说说。”戴老一付好学的模样。 “其实就是政府分工合作,每个人把自己的那一块工作做好。”叶纤红开始组织词语,考虑怎么样说,才能更直观。 “比如农业厅,提供优秀的种子和技术,提高农户的产量。各级地方政府,则负责在本地区的中心地段,建立鲜花交易市场,吸引全国的花商来采购。” “就这么简单?”戴老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说起来确实很简单,但是行动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叶纤红继续解释。“一个是建交易市场的资金哪里来?利益怎么分配?然后是谁去联系全国各地的花商?费用谁报销?最后鲜花的运输怎么解决?” “这些确实都是大问题。”戴老尽管不太明白这些商业上的事,但是叶纤红一解释,他还是能很快明白。 “所以我在虞城,不找政府帮忙,而是直接走市场化,让企业来负责。”叶纤红作了总结。“这种商业行为,让商人来干,才能干得好。政府只要监管一下就行了。” “你的话说得有道理,等老大回来,我让他再跟你仔细聊聊,尽可能找出一条适合滇省发展的路子。”戴老想了想,还是觉得让儿子自己来跟小红商量,帮助来得更大。 “行。”叶纤红一口应承下来。“等戴叔叔回来,我一定跟他把这件事聊透彻。” “聊透彻不够,你得帮他找到一条可行的方案。”戴老认真的说道。 上次从肖东胜那里抢了这个项目,原以为儿子能借此往上走,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弯弯道道。 倒是肖东胜连升两级,走到前头去了。 “好吧!”叶纤红见戴老难得这么认真交代一件事,只好答应下来。 第五十九章确定年终奖 1992年度的年终福利奖励计划,乔昌智做好后,专门来了一趟叶纤红家,当面跟她汇报并确认了一遍。 最高奖是乔昌智和王茂琳,一人一套七十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 接下来是分成几个等级,每个等级都对应不同的数额。 一等两名,分别为谢建奇、董采玉,每个奖励两万元整。 二等参名,分别是罗叙、朱亚婷、梁中华,每人奖励一万元整。 三等若干名,每人奖励三千元整。 至于其它普通员工,每人奖励一千块。 主要考虑到大家的上班时间比较短,才这样设置,像杨涛、韩亚炜,到过年都没干满三个月,给得太多,反而不合适。 叶纤红看了看,觉得有理。 手下这些人,跟随自己确实太短了,最早的王茂琳,才过半年,其它的大多只有二三个月。 不过考虑到她一直坚守的以贡献论奖励原则,对于几个能力特别出众的管理人员,还是得提高奖励。 想到这里,她接过乔昌智的笔,把罗叙加到一等里。 虽然他在生产方面作用不大,但是对整个公司,以及自己,帮助非常大,所以有资格跟董采玉和谢建奇并列。 这样一来,就变成了谢建奇、董采玉、罗叙,每个奖两万元。 朱亚婷、梁中华,每人奖一万元。 想了想,叶纤红又把杨涛加到二等名额里。 这个年纪人人品出色,吃苦耐劳,又能力出众,论贡献,比朱亚婷强多了,不能委屈他。 剩下的管理人员,或者说重要的技术人员,全部划为三等。 像工作室的潘向文、小周和金大姐,纤诗美容会所的技师和前台,瑜珈馆的教练,工厂办公室文员和仓库工作人员等等。 “是不是给的太高了。”乔昌智重新整理好之后,有些犹豫地问。 很少有企业会以这样的标准给员工发年终奖,他担心今年给多了,大家对明年的期望高了,反而不好安排。 “没关系。”叶纤红认可乔昌智的担心,但是她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对员工有吸引力的企业,才能不断有优秀人才愿意加入。 像前世一些外资企业,为什么大家都挤破头想进去,就是因为人家的待遇高。 她希望自己的公司,也成为这样的企业。 对她来说,怎么赚钱?没什么好担心的。 只要有足够的人才,她脑子里有的是好项目。 “对了,两套房子的手续办好了没有?”叶纤红再次确认了一遍。 “办好了。”乔昌智回答。“已过到我和王茂琳的名下。” “那就好,以后我们是邻居了,过年的时候,可以一起聚一聚。”叶纤红笑着说道。 “没问题。”乔昌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怎么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没什么?”乔昌智有些脸红。“大姐给安排了一次相亲,催着我早些结婚。” 因为腿部残疾,他在别人谈情说爱的人年纪,一个在家里看书打发时间,从来没有想过结婚的事,所以对情感方面的事有些陌生。 现在自己出息了,特别是在城里有了一套房了,姐姐就着急他成家。 最近跟一个女孩子有过接触,他觉得对方很不错,只是依然有些怪异。 主要是两人年纪差得有些大。 他今年三十了,对方只有二十三,感觉就像一个成年大叔,在跟一个未成年恋爱似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想找一个年纪差不多的黄花大闺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姐姐又不许他找个嫁过人的女人。 “以你现在的条件,什么样的对像找不着?”叶纤红望着他有些窘迫的脸,倒不好意思笑话他。“好好挑一个,别委屈自己。” “嗯。”乔昌智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说完这件事,叶纤红又问起王茂琳的事。 “你说茂琳姐,她到底喜欢谁?”自己是老板,王茂琳估计不好意思跟自己谈感情上的事,而乔昌智跟谢建奇和罗叙都是死党,肯定知道她们的感情走向。 “估计还是谢建奇赢了。”乔昌智无奈地回答道。 作为两人的战友兼兄弟,他其实更希望罗叙跟王茂琳在一起,毕竟罗叙的性格更大大咧咧,不容易找到老婆。 而谢建奇能说会道,很有女人缘,明里暗里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少,没想他偏偏看上了性子偏冷的王茂琳,这让他非常无奈。 “那也不错。”叶纤红回答道。 茂琳姐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所以对重建家庭的事,其实并不热衷。如果男方不够出色,再婚后很容易感情出问题。 像罗叙,表面上看,很容易给人安全感,可是他太没心没肺,才让茂琳姐失去信心。 或者只有像谢建奇这样,会哄人会小意讨好,才能让王茂琳的心软化吧。 想到王茂琳,又想到自己。 自己就是因为前世感情坎坷,才选择胡向阳这个男人。 “前几天罗叙家里的老母亲给我打电话,问罗叙的情感问题,并一再拜托我有机会帮他介绍个对象。”乔昌智一想起这件事就头疼。 工作上的事他还能帮忙,可是感情上的事,他本身也是菜鸟,能帮得上什么忙? “没关系,等过了年,让他去余杭呆一段时间。”叶纤红想了想,笑道。“服装厂那边几乎全是女的,我就不信那些女的全部眼睛瞎了——” “女的我倒不担心,我是怕他糊里糊涂,没有及时回应,冷了女孩子的心。”跟叶纤红聊这个,乔昌智也有些不自在。 “那这件事我来想办法吧!”叶纤红见乔昌智的样子,知道让他去解决这个难题,恐怕没什么希望,还不如自己接过来。 既然罗叙性子还没定,不懂得什么怎么样为人夫为人父,那就替他找一个性子稍微泼辣一点的女孩子,能管住他。 这样一来,才能慢慢改变他的大大咧咧的处理方式。 ———— 虞城这边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经过一些日子的发酵后,省电视台派人过来采访了。 采访的对象不但包括市里的领导,陈溪乡党委书记周承德也成了主要受访者,当然农技站的工作人员,以及种植户代表,也在镜头说了话。 就连平原村的蔬菜批发中心,也有商户接受了采访。 当晚省台的新闻节目里,用了近十分钟的时候,播放了这条新闻,引起全省巨大的反响。 一时间之间,全省振动。 当天晚上,林省长接到了京城老爷子的电话,问起虞城大棚种植这种事。 “在田里搭上薄膜,真的能在大冬天种出夏天的蔬菜?”老爷子倒不是怀疑儿子这边搞出假新闻,只是这件事实在太神奇,他不得不多问一句。 他以前在东北主政过,清楚那边冬天的情形,可是说是入秋后,基本无法耕种了。 一直要到来年冻土融化,才能播种。 东北平原那么多的黑土地,接近半年的时间浪费了。 如果搭上大棚,那一年不知道能增产多少粮食? “建大棚种蔬菜,只能保证棚内温度比外面高,并且不受霜冻。”林樾现在也清楚了大棚种植的原理。“如果外面温度真的低到一定程度,里面蔬菜的生长还是会受影响的。” 说完,把肖东胜汇报的内容,向父亲解释了一遍。 “哦。”老爷子应了声,倒没有多大失望。“那也比冬天土地全部空着要强得多,用这个方式的话,东北最起码能多种一茬庄稼,那也值了。” 在老人家的眼里,中国人口多,土地少,只要能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都值得推广。 “那得让那些农业专家想办法了。”林樾笑道。“看能不能研究出抗寒效果更好的薄膜,在外面温度达零下二三十度的时候,让棚里面保持零度以上的温度,那样的话,东北的土地才能充分利用起来。” 这倒不是他信口开河,而是他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老爷子那一辈老革命家,相信人定胜天,所以与天斗其乐无穷。 林樾是个相信科学的人,不敢这么乐观,所以意见很简单,如果想要在北方推广大棚种植,首先得解决薄膜的保温性能。 如果是华北地区,推广这个倒是更容易。 “不管怎么样,想到这个方法的人,都对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你们不要亏待人家。”老爷子挂电话前,又叮嘱了一句。 倒不是怕儿子疏忽,纯粹是老人家跟儿子说话时,习惯性地啰嗦一句。 林樾倒是心里一动。 这件事,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理当应该奖励。 如果不是父亲提醒,他都忘了。 不过怎么奖励,还是个问题,总不可能直接奖现金。 如果对方是官场中人,给个荣誉再升一级,就是天大的奖励了。 但是对普通人来说,这些都没什么用。 何况叶纤红他认识,本身有卫老爷子撑腰,自己又经商赚了不少钱,好像没有什么能吸引她的。 林樾于是又头疼起来。 想了想,把肖东胜叫起来,把这个问题丢给他。 第六十章叶纤红的需求 “叶纤红现在最需要什么?”肖东胜听到这个问题,一下子也犯了难。 跟叶纤红接触这么久,看她举重若轻的样子,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倒她似的,所以根本不需要外来的助力。 想要找出一样她真正感兴趣的东西,恐怕真不容易。 “你也想不出?”林樾伸出手指在办公桌上轻轻敲着,意外地问。 “还真不好想。”肖东胜苦笑道。“一个女孩子需要的东西,她自己都挣到了,我实在想不出她还缺什么?” “那她最在意的人呢?比如家人或者男朋友,有没有什么迫切想解决的难题?”林樾又问。 “我怕还是没有。”肖东胜望了望一脸认真的林省长,暗暗心惊。“她男朋友就是我表弟,父母是农民,没什么野心,弟弟是初中生,现在培养得非常出色——” 一个普通人能成长到小红这一步,真的算得上拔尖了。 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幸运,被一省之长记住,还在背里思考怎么样投其所好,只是为了奖励她? “那你回去慢慢想。”林省长带着些焦虑说道。“你们不是有一个叫什么吃货团吗?我不信你们这么多人,一起思考,会找不到叶纤红缺少的东西——” “知道了。”肖东胜只能笑着应下来。 从办公室退出来,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思考跟叶纤红的相识经过。 希望从中找到她隐藏起来的需要,完成上司交给自己的任务。 可是细细翻了一遍经过,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这让他急了,于是打电话给弟弟,让他私下跟吃货团的商量研究一下,小红现在到底需要什么? 肖东灿接到这样的电话,也莫名其妙,可是这是哥哥交给自己的任务,不接又不行。 于是当天晚上,把玩得最好的几个兄弟约到一起,商量这个问题。 温俊、赵大成、小方、胡向阳、蒋建光、姜皓望着肖东灿期待的眼神,面面相觑。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啊!”赵大成先开了口。“如果只是让小红开心一下,送安安一件礼物,估计她都会开心。” “这当然不行。”肖东灿摇摇头。“我哥的意思很明确,这是林省长给他的任务,估计是林省长想给小红什么好处,所以才这么认真的问这个问题——” “咝”地一声,众人发出牙疼似的声音。 让一省之长费尽脑筋,给人送礼,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小红有这个荣幸了。 不过既然是林省长的意思,那这个礼可不能给个小礼物就能打发了。 “要不,让他提拔向阳为虞城市副市长?”温俊望了胡向阳一眼,半真半假地说道。 “胡说八道什么?”肖东灿恼怒了。“向阳才多大,二十三岁的市长,你是想让他被全国人民骂死啊!” 这个年纪,升到正科,都已够吓人了。 好在不是地方上的一把手,所以知道的人不多。 “是啊!”姜皓接了一句。“你们不用往这方面想了,小红家里没有当官的人,所以这方面没用。再说向阳要升官,小红她干爷爷都能搞定,用得着林省长出面?” “那往哪方面想?”小方嘀咕道:“不是权就是钱,难道让省里奖励一大笔钱?这个更不现实了。” “你们傻啊!还可以有荣誉啊!”胡向阳一开始没出声,这时候突然开口道。“让小红当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五一劳动奖章也行啊!有了这些名头,别人想找她的麻烦,也得掂量着来了。” “晕,那是国营企业工人才能评选的好不好?”温俊对他的外行嗤之以鼻。“小红自己做老板,怎么可能获这些荣誉?” “那怎么办?把荣誉给安安?让他成为全国三好学生?”赵大成反问。 “这个可以有。”温俊拍了一下桌子。“说了这么多,估计只有这个,才会真正让小红在意。” 在座的人都知道叶纤红宠弟成癖,只要对安安有好处的,她都会尽力去争取。 如果安安能获得这么荣誉,只怕她比谁都高兴。 至于这个主意可不可行,没有人关注这一点。 如果不行,那这个林省长也太差劲了。 肖东胜接到弟弟的回电后,听了这个主意,也是哭笑不得。 不过这个主意很叶纤红,这确实是真的。 想了想,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拿这个主意去交差。 “你说什么?”林省长听到肖东胜的提议,以为自己听错,再次问了一遍。 这个主意也太扯了吧!让她弟弟成为全国三好学生? 凭什么? “因为叶纤红什么都不缺,唯一的弱点,就是她弟弟。”肖东胜解释道。“这个主意虽然不靠谱,可是想来想去,我也觉得,或许只有这样做,才会让小红心怀感激。” “行行行,我知道了。”林省长挥挥手,让肖东胜离开了办公室。 自己一个人回想起跟叶纤红的那次见面时,他也忍不住认可了肖东胜的话,这个叶纤红似乎自成一世界,外人想突破进去,根本不可能。 她像一个独立的世界,已经能自给自足,不需要外界的补给。 “算了,一个荣誉而已,我纠结什么?”良久,林省长自言自语地站起来,准备给省教育厅的厅长打电话,让他把今年省里报到国家的三好学生名额留一个下来。 准备打电话在时,又觉得自己出面不合适,于是跟分管文化教育的副省长打了声招呼。 这件事解决后,他的心才轻松下来。 至于后续工作,比如怎么样挖掘叶纤红弟弟身上的闪光点,怎么样炒作出他全国三好学生的资质,这些自然有人会去做。 他们这边还在动脑筋,安安还不知道天大的幸运,已往自己的脑门砸了过来。 这天放学回家,他找到叶纤红。 “姐,学校已经在评选三好学生,其中一个县三好学生,两个镇三好学生,两个校三好学生。”郑兴安的脸上带着难掩的笑容。“我估计能评上镇三好学生。” “那谁是县三好学生?”见弟弟对于评上镇三好学生,就一付心满意足的样子,叶纤红奇怪地问。 三好学生,不是指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这三好吗?陈溪乡中,还有谁比弟弟更有资格? 不是她自夸,就算全县初三年级里去找,估计也找不出比弟弟更优秀的学生了。 “是我们班的祝智勇,听说是教导主任的亲戚。”安安小声地说了一句。 这种事历来有暗箱操作,就算初三学生,也知道难以避免,所以安安并没有激动,反而对自己能获得一个镇级三好学生资格,感到非常满足。 “哦。”叶纤红一听,顿时明白了。 见弟弟没有因为这个而心里不痛快,她松了一口气。 她自然不会因为这个,跟去学校要说法,这种事永远无法完全杜绝。 反正以弟弟的成绩,没有县三好学生的减分,依然能考上理想的高中。 让姐弟俩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学校接到省教育厅的电话,向郑兴安的班主任了解郑兴安的学习品德情况。 学校方面觉得得莫名其妙,可是事关自己学校的荣誉,何况郑兴安各方面确实非常出色,于是把他最近取得的成就说了一遍。 教育厅的同志非常重视,详细了解后才告诉安安的班主任,说省里打算把郑兴安作为全国三好学生的候选人报上去。 校领导和班主任大吃一惊。 他们都不是傻瓜,自然这件事有人在运作。 想到学校最近得到的赞助,以及各种好处,顿时猜到是郑兴安的姐姐在帮弟弟。 可是想成为全国三好学生,这可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啊! 说得夸张一点,这比古代考状元还难。 毕竟全国初中生有多少?全国三好学生,最多只有二十个名额,这比例真的不高。 “怎么办?”班主任问校长和教导主任。 “还能怎么办?”校长兴奋地在办公桌前走来走去。“当然是一起努力,挖掘郑兴安同学身上的闪光点。要知道这样的机会,估计一百年也碰不到一次啊!” 这确实是大实话。 想获得一个全国三好学生的资格,虞城或许只有春晖中学,才有百年一次的机会。 郑兴安被叫到办公室,看到坐在前面的教导主任,一脸懵懂。 “郑兴安同学,你快坐下来。”教导主任脸上笑得像一朵喇叭花。“把你叫过来,是想了解一下你的兴趣爱好,以及平时的好人好事,希望你不要谦虚,全部说出来。” “啊?”郑兴安惊叫一声,下一刻又镇定下来,回答道:“好的。” 心里暗暗惊讶,难道评为镇三好学生,还有这样的麻烦? 在教导主任的刻意引导,郑兴安把这些年做过的好人好事,事无巨细地说了出来,差点连捡到一分钱和扶老奶奶过马路,这种作文用的套路,也要脱口而出。 好在他理智还在,及时收了回去。 “郑兴安同学。”教导主任见面前才记了一页纸,顿时有些着急。“你再想想,一定要把最近做过的事,全部说出来,要知道你这次可是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了——” 第六十一章发年终奖 “什么?你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叶纤红听了弟弟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太不思议了。 叶纤红可不是无知的人,自然清楚这些荣誉代表的意义,相对来说,虞城市级的三好学生还容易些,再往上可是一级比一级难。 省级三好学生,除了那些天才,或者有特殊身份的人,普通人可是想都不敢想。 至少叶纤红从来没有这样不切实际的念头。 更不用说全国三好学生。 “我也觉得奇怪。”安安回答道。“今天班主任把我叫去,教导主任也在,让我把做过的好人好事,全部说一遍。” “这么说来,这件事是真的?”见教导主任都亲自出面收集整理资料了,这件事应该错不了。 为什么呢? 难道是戴老觉得自己希望弟弟有出息,所以帮了个忙? 也不可能。 戴老应该也只能给弟弟搞了越州市三好学生,省级三好学生,他肯定得付出代价。而全国三好学生,他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叶纤红认识的人里,估计只有卫老爷子才能办得到。 正要打电话向戴老打听一下,胡向阳下班回来了,听到叶纤红的准备打电话询问这件事,顿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叶纤红没好气地问。 “你不用打电话了,这件事我清楚得很。”胡向阳得意洋洋地笑道。 于是把当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讲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叶纤红这才恍然大悟。 “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胡向阳一付求表扬的语气问道。 “不怎么样?”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这个全国三好学生,对安安又有什么帮助,还不如让林省长帮忙,帮你姐从团县委调出来,到地方上工作呢?” 在她看来,如果林省长真想感谢自己,不如实实在在给些好处。 胡向阳二十三岁,混到正科级,已远远超过这个年纪能得的好处了,现在不能再动。 如果换成网络发达的年代,估计随时会被人肉出来而吊打。 姐夫卫谨言刚调职,也不急着变动,只有他的姐姐,在团县委工作时间不短了,可以趁这个时间调出来再升一级。 “小红——”见叶纤红不在意自己弟弟,反而关心自己姐姐的职务,胡向阳感激地抱住叶纤红,不管安安就在旁边,用力亲了一口。 “不要脸。”叶纤红推开他,气呼呼地骂了一句。 这时候门铃响了,苏思诗也过来了。 “怎么了?”见屋里几个人状态不对,她惊讶地问。 叶纤红不好意思地把情况介绍了一遍。 “什么?安安要成为全国三好学生了?”苏思诗惊叫。“这不是要上央视的新闻了?” 在所有人的心目中,能上央视,那绝对是一件超级大的事情了。 想想前世,如果家里有谁能上电视,必定会通知亲朋好友,让他们几点看电视,即使是一闪而过的镜头,也激动得不行。 而全国三好学生这件事,历来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新闻,安安至少能获得几秒钟的镜头。 “我是怪他们浪费一次好机会。”叶纤红依然对这个结果耿耿于怀。 她的思考方式跟胡向阳他们不同,任何一个对弟弟有帮助的机会,她自然不想错过。 可是弟弟年纪还小,并不需要一个全国三好学生的荣誉傍身。 那还不如直接给胡向阳的姐姐,这样对她而言,是一个极好的机遇。 对官场之人来说,一步快,步步快,能提前升一级,对胡向慧来说,弥足珍贵。 “既然已定下来了,你抱怨也没用。”苏思诗倒是劝了叶纤红一句。 端出饭菜开始吃饭。 “对了,你今天怎么过来了?蒋大哥有应酬?”叶纤红好奇地问。 两人刚结婚几天,应该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怎么回这边找自己吃饭? “嗯。”苏思诗应了声。 见叶纤红一付审视的模样望着自己,顿时脸一红,啐道:“看什么?” “没什么。”叶纤红笑道。 原本想取笑几句,想到弟弟就在旁边,就忍住了。 不过看诗诗姐的脸色,应该跟蒋大哥的两人世界,过得不错,否则不会一脸滋润的模样。 又一想,也正常。 诗诗姐虽然这个年纪了,但是保养得好,正是一生中最完美的时候。蒋大哥和诗诗姐差不多年纪,长期健身,体力肯定好。 男女之间如果床事和谐,感情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仿佛猜到了叶纤红在想什么,苏思诗的脸更红了。 ———— 过了腊月初十,王茂琳回到虞城,准备搬新家。 同时搬家的还有乔昌智。 相比王茂琳把老家很多用过的家什搬进新房,乔昌智刚选择买新的家电和家具。 作为老板,叶纤红又私下给两人各送了一台大彩电。 家里的常用电器,彩电是最贵的。但是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最不可或缺的。 特别是乔昌智现在是一个人生活,到家后有电视陪伴,就不会太冷清。 而许康苹这个年纪,也是最爱动的时候,如果有一台电视机,茂琳姐带女儿,也能轻松一点。 至于其它家电,像冰箱和洗衣机,反而没那么贵。 这是以朋友的身份送的,而不是以老板身份奖励的,所以两人也没有说给别人听。 既然两人的年终奖拿到手了,其它人的年终奖自然也得同时发放。 当叶纤红亲自把一个个装了现金的大信封,交到每个管理人员的手里,大家都非常激动。 特别是杨涛,在叶纤红手下才干了二个月时间,居然拿了一万块的年终奖,当他一个人打开信封时,手都抖了起来。 老板发年终奖的时候说过,希望大家不要私下打听别人的奖金,干好自己的工作,就不会亏待大家。 但是杨涛却坚信,老板给自己的奖金,肯定比别人的给得丰厚。 因为自己工作认真?还是考虑到自己家里困难? 不管是哪个原因,他都无法拒绝这份沉甸甸的厚礼。 爸妈收到这笔钱,可以给妹妹再找一家大一点的医院,看看能不能把病治好。 对杨涛来说,只有妹妹的病好了,这个家才叫完整。 否则就算自己结婚有了孩子,家还是有不完整的。 当天晚上,所有管理人又聚在一起,在乔昌智家吃了一顿饭。 饭菜是乔昌智的姐姐一家过来做的,虽然算不得丰厚,气氛却非常好。 叶纤红也第一次看到了那个乔昌智的小女友。 梳着一头披肩发,圆圆的苹果脸,据说是镇卫生院的护士,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应该比较好相处。 跟乔昌智坐在一起,有种韩剧里常见的大叔配小女友的感觉,叶纤红倒觉得非常相配。 全程就是微微笑着,有人打趣乔昌智时,她就先红了脸,再偷偷看一眼他一眼,一付把男朋友当成天的小女人模样。 见她这样乖巧,大家倒不好意思再捉弄他们了。 吃过晚饭,大家又去王茂琳家坐了坐。 屋里摆了些旧家什后,看起来略挤了些,不过更有家的感觉。 王茂琳考虑到女儿的安全,在大理石地面上又铺了层抗震的塑料地板,看起来五颜六色的,感觉更温馨。 倒是卧室里的被子,都是旧的,看被套至少用了七八年,洗得都发白了。 忽然想到自己奖了王茂琳一套房子,她和许康苹的生活确实好过了,但是欠下的债肯定没办法还完,所以没钱买生活用品。 如果她另外有两万块的年终奖,还债还清,估计她会更轻松。 “茂琳姐,现在还有多少债没有还?”趁她上洗手间,叶纤红跟进去小声问道。 “不多了。”王茂琳露出笑容,说道。 “不多是多少?”叶纤红又问。 不管怎么说,为了让她过个详和的新年,不被债务困扰,叶纤红都打算先帮她把这个困难解决了。 “还有六千块。”王茂琳叹了一口气,回答道。 以她的性格,其实不愿意借别人的手,完成这件事,希望凭自己的努力,把这个事办好。 可是又不想冷了叶纤红的心。 两人相识半年,老板待自己怎么样,她心里清楚。 所以就算心里明白叶纤红的打算,她也没办法拒绝。 “你明天来一趟我家,拿一万块钱回去,用来还债和过年。”叶纤红不由分说地吩咐。“这钱从明年的年终奖里扣,没问题吧!”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王茂琳是要强的性子,就算声音已经哽咽了,眼泪硬是没有流下来。 “别多想。”叶纤红拍了一下她的肩,向外走去。“公司这么多人,也只有你,够资格让我叫一声姐——” “我知道。”王茂琳强忍激动回答道。 在叶纤红离开后,眼泪终于还是流了下来。 怕别人看到多想,她连忙打开水笼头,捧起水洗了洗脸,望着镜中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苦笑了一下。 下一刻,又觉得自己能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实在不应该做出一付愁苦的样子,于是又对着镜子笑了笑。 第六十二章去黄山 接下来几天,算得上是员工最开心的日子。 因为发年货了。 特别是叶纤红所在公司的员工,发现今年的年货,实在太丰富了。 每人五条二斤以上的大鱼,一只鸡,一只鸭,一只猪腿,还有五斤冬笋,一包香肠,一包香菇,一箱苹果,自行车后座都装不下了。 有的人打电话回去,叫家里人拿蛇皮袋一起过来接,才把东西全部拿回家。 至于员工放假,考虑到外地坐车不方便,所以叶纤红把罗叙、谢建奇和杨涛几个,先放回家了。 而虞城本地人,则到腊月二十三再放假。 想到自己答应杨涛帮他妹妹看病,叶纤红趁着这几天天气晴朗,于是决定跟他一起去趟黄山。 胡向阳听说后,也想一起去,被叶纤红拒绝了。 他现在在市行政管理科工作,越到过年时,那边越忙,怎么可以离开? 胡向阳没办法,只是由得叶纤红去了。 买好车票后,叶纤红和杨涛一起出发了。 为了戏做全套,治病用的常用工具,她也带齐了。 上了车后,两人没有出声,闭着眼睛假寐。 一路上杨涛的心情极其不平静,一方面是老板就在自己旁边,让他有些担心她的安全,就怕出事。 另一方面,身上带着一万多块现金,他也不敢睡死。 最主要的原因,则是妹妹的病。 在余杭时,那对父女这么严重的病,自家老板都给治好了,妹妹现在成了植物人,或许老板有办法。 可是又一想,妹妹的病看了那么多医生,人家大医院都毫无办法,万一老板也没办法,那他真的要绝望了。 这样忽上忽下地想着心事,自然没法睡着。 “别胡思乱想了,你是家里的男人,是你妹妹的依靠,要学会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叶纤红突然睁开眼睛说了一句。 杨涛紊乱的呼吸,说明他现在极不平静,叶纤红不得不提醒了一句。 不管怎么样,作为管理人员,一些心理素质还是很重要的。 他会有这样的心理活动,其实能理解。 但是既然跟随了自己,叶纤红还是希望能把他培养成一个足够强大的男人,这跟体力无关,只跟心灵力量有关。 “知道了,叶小姐。”杨涛深吸了一口气,恭敬地回答道。 两人说话的声音都不大,自然没有影响前后的人。 只不过杨涛看重现在这个工作,也感激叶纤红对自己的信任和栽培,所以不想让她失望,强行把忐忑压下来。 到了黄山市区后,又换了一辆车,往休宁方向而去。 来到休宁县城,再换一班到老家的车,这次车子开到点,就是目的地了。 在一路颠簸中,两人终于到了目的地。 叶纤红的老家郑家村,算得上山区,可是到了这里,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山区。 村庄位于半山沟里,不过二三十户人家,房子大多是房坯房,看起来有些破败。 往下是一级级的梯田,没有一块田是超过一亩的。 走进村子,有人看到杨涛和叶纤红,一齐好奇地问题。 叶纤红没听懂他们说什么,跟在杨涛身后没出声,只是脸上带着些礼貌的笑容。 杨涛大概是被乡亲打趣了,脸有些红,摆脱他们后,才一起往家里走去。 眼前是四间造了一层的砖房,因为外面没有刷水泥和石灰,看得到一块块红砖,估计是杨涛赚了钱造起来的。 如果家里不出意外,以他的吃苦耐劳,说不定四间两层楼已造好了。 屋里走出一结五十出头的中年男女,看到杨涛回来了,急急忙忙迎上来。 也不知道他们家人见面说了什么,都是眼泪汪汪的。 “叶纤红,这是我爸我妈。”杨涛等两人老人情绪过去了,才替他们做了介绍。 两位老人原以为儿子带了女朋友回来,非常高兴,听说是老板,又惊讶又有些失望。 “叔叔阿姨好。”叶纤红从行李袋里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递给两位老人。 不过是常见的保健用品。 这种场合如果拿过太贵重的礼品,其实不太适合。 “哦,谢谢。”两位老人用拗口的普通话谢了一声。 于是一起进屋,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从外面看四间砖房还不错,里面却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 杨涛放下行李,给叶纤红泡了杯茶,也没有因为家里穷而局促。 “小杨,你妹妹,带我去看看。”叶纤红过来最重要的事,就是给他妹妹看病,所以直接开口问道。 在这样的水区长时间呆着,她还真不习惯。 希望早日治好她的病,早日回虞城。 “叶小姐跟我来。”杨涛站起来,带着叶纤红进内室。 杨涛的爸妈问儿子怎么回事,他大概地解释了一下。 听说这个女孩子还是医生,医术非常好,过来是给女儿看病的,两人的态度马上变了。 走进里面,屋里有些暗,杨涛开了灯,才好一些。 只见一张老式的旧木床上,躺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相貌跟杨涛很像,只不过因为长期无法进食,看起来非常瘦。 “小杨,你叫你爸妈去煮些稀一点的粥,等一下你妹妹如果醒来,肯定饿了,得先准备好。”叶纤红见两位老人在里面,担心看出什么,就想让他们去外面,不要打扰自己。 杨涛也猜到了叶纤红的心思,把爸妈叫到外面,留下老板安静给妹妹检查身体。 两位老人虽然想留在里面,望着女儿醒过来,可是儿子的话也有道理,如果影响了看病,那反而不美。 所以两人一人淘米,一人烧火,开始熬粥。 “小杨,你还记得你妹妹当初主要伤了哪里吗?”叶纤红问道。 虽然用精神力能找出受伤的地方,但是传统的中医是望闻问切,她总不能什么都不做,直接就治病。 杨涛也不是傻瓜,搞得太神奇,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主要是额头和后颈受了伤。”杨涛回答道。 当然额头发际线的地方,一直有血流下来,后颈靠近耳朵的地方,也出了血。 至于身上其它部位,反倒都是外伤,问题不大。 “哦。”叶纤红点点头,坐到床头,握住了病人的手腕。 脉息若有苦无,表示病人身体已极端虚弱,就不定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 这里交通不便,也不知道多么来吊一次营养液。 叶纤红猜测因为金钱原因,所以频率应该很低。 本来植物人靠打点滴,营养就不够,如果再这样,病人就算没有脑死亡,肉体也随时要死亡了。 心里叹息一声,精神力已笼罩住病人。 当然重点放在她的脑袋上,看看有哪些地方出了问题。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脑袋都是最复杂的区域。 叶纤红也没有能力去判断问题出在哪里,只能靠精神力仔细观察,里面的血管、脑组织等有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杨涛,杨涛——”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粗鲁的叫声,声音非常大,把两人都吓了一跳。 “我出去看看。”杨涛站起来说道。 走到外面,只见是同村的杨金彪,连忙从口袋掏出烟,迎了上去。 “金彪哥,你怎么来了,快去屋坐。”两人尽管以前没什么交情,不过来的都是客,他也得以礼相待。 那个叫杨金彪的看起来三十出头,长得非常壮实,见杨涛这样叫自己,皱了皱眉。 见他手里拿的是红双喜烟,才松了眉头。 “不错啊!都抽上红双喜了。”他接过烟,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杨涛的肩膀,笑道。 杨涛家里是什么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平时别说红双喜,几毛钱一包的烟,也未必舍得抽。 “这时买了待客的,平时可抽不起。”杨涛陪着笑着。 杨涛也不是傻瓜,看他神色不对,心里就有点警惕。 “那也不错了。”杨金彪一付不以为然的模样。“对了,你出去打了一年工,想来赚了不少吧!借我爸的钱,应该还了吧!” “当然。”杨涛点点头。 为了给妹妹看病,家里欠了一屁股债,杨文彪的父亲那里,他们也去借了一千块,确实说好年底还的。 “那还啰嗦什么?还钱啊!”杨文彪催促了一句。 杨涛被他的态度弄得心里不痛快,可是又不好翻脸,毕竟人家帮过自己。 于是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包里拿了一千块钱,递给他。 “啊哟,怎么只有一千块?”杨文彪不乐意了。 “我是借了一千块啊!”杨涛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感觉今天要出事。 这个杨文彪好像不是来讨债的,倒是来找麻烦的。 “借给你一千,一年时间过去了,不要利息的啊!”杨文彪双眼一翻,一付无赖模样。 “那你说要多少?”杨涛忍住怒气,反问道。 “最少也得一千五吧!”杨文彪轻飘飘地回答。 “你以为是旧社会借高利贷啊!”杨涛一听,也忍不住火了。“要就拿走,不要拉倒。” 在城里呆久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胆小怕事之人,这话一出来,也带着股气势,把杨文彪吓了一跳。 第六十三章治病(两百万字纪念章) 外面的说话声传进叶纤红的耳朵,她充耳不闻,只是在病人的头上仔细检查。 照她的想法,一个正常人变成植物人,很大可能是脑袋里某根重要的血管破裂,或者脑组织上发生粘连。 只要所有血管都能正常代谢,脑组织没有因为撞击而发生粘连,那一个人就是正常人。 可是精神力快速地检查后,还是没有发现哪里出了问题。 叶纤红就有些焦虑,难道自己对这种病,确实束手无策? 不甘心之下,精神力往更深的内部观察过去。 忽然发现靠近太阳穴的地方,有一个出血点,大概米粒大小,因为时间长,颜色有些化浓的倾向。 叶纤红也不管她变成植物人,是不是因为这里的原因,只想急着让这个地方恢复正常,于是精神力集中往那个地方而去,想把那些污垢一下的血珠汽化掉。 记得刚练出精神力的时候,它的作用只能用来观察,随着修炼加深,它的作用越来越大。 最近她已能把精神力压缩,让它像手臂一下,摄取一些双手无法抓取的物体,比如某些份量轻体积小的物体。 比如一根牙签,一张纸等。 更大更重的物体,就无法摄取。 上次眼睛沾了灰,她甚至直接用精神力把眼珠子里的灰尘抓了出来。 还能激光用,当精神力集中在某个部位时,能把细小的物体气化掉。 叶纤红有一次尝试把精神力集中在眉毛上的痣上,没想到在精神力的作用下,痣起来越小,最后消失了。 比激光切除效果还要好。 不过大脑里结构复杂,不能乱使力,否则病没治好,把人医死了,那就笑话了。 叶纤红一点点包裹住那颗血泡,慢慢地它越来越小,最好消失不见。 于是又去观察出血的部位,看有没有新的血渗出来。 尽管速度很慢,那个极细的伤口,还是有出血的迹象。 如果再过半天,那边又会像刚才那样,最后成为一个溃浓状的血泡。 想让它不出血,只能把那个伤口堵上。 叶纤红再次气化血泡,然后把精神力集中在伤口上,像激光压缩一下,让那个伤口闭合。 直到精神都感动疲惫了,那个地方才停止了出血。 叶纤红长吁了一口气,精神力退了出来。 正要站起来去找杨涛,只听外面呯的一声,似乎什么东西被打翻了。 叶纤红连忙走出去,看到一个壮实的汉子揪住杨涛,正挥拳往他脸上打去。 这一拳如果打中,只怕立马半边脸会肿起来。 “住手——”叶纤红大喝一声。 杨金彪耳边一阵嗡嗡之声,仿佛耳鸣一样,吓了一跳,手里的动作顿了顿,没有打下去。 待看清里屋走出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瘦瘦弱弱的,只以为她只是嗓门大,倒是不再担心。 “还不松手?”叶纤红再次喝道。 “你是什么他什么人?”杨金彪问道。 女孩子虽然瘦弱,五官倒是长得极其漂亮,更难得的是身上的衣服非常讲究,显然不是普通人家出身。 “关你什么事。”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见他依然抓着杨涛不松手,手一伸,搭在他手腕上,一用力,杨金彪只觉得骨头都要断了,啊哟一声,已松了手。 因为没搞清楚缘由,她倒没有教训他的意思。 “杨涛,这是怎么一回事?”叶纤红问道。 “我也莫名其妙。”杨涛甩了甩被杨金彪抓疼的手,恨声说道。“年初我找他爸借了一千块钱,他刚才来讨债,我就把钱给他,不料他说最少要一千五,于是争了起来。” “这就奇怪了。”叶纤红望杨金彪一眼,有些莫名其妙。“既然愿意借钱给你,应该关系不错,他为什么突然跟你翻脸?” 说完后,把脸转向杨金彪,一付探究地目光望向他。 “你是他的什么人?”刚才被她抓得手腕断了似地疼,杨金彪也不敢恶声恶气地问。“这是我跟杨涛的私怨,你别插手?” “私怨?”叶纤红气笑了。“杨涛抢了你的女朋友,还是跟你老婆有染,让你这么样恨他?” 想到杨涛今年一直在外地打工,应该不会跟他有矛盾才对。 忽然想到杨涛曾经说过,因为妹妹出意外,她的男朋友退了亲。就连他的女朋友,也因为离他而去,难道是前女友在搞鬼? 这确实在可能,毕竟男女之间的事最微妙。 如果杨涛的前女友,现在跟杨金彪在一起,那两个男人说不定就成仇了。 “孙小香是不是跟你在一起?”杨涛也反应过来,语气冰冷地问道。 他跟孙小香是高中同学,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家里出了意外,才大难临头名自飞。 对这个女人,他现在早已没有任何想法,只是没想到她居然不肯放过自己,唆使杨金彪来找自己的麻烦。 “是又怎么样?”杨金彪色厉内荏地叫道。 “那你走吧!”杨涛确认了这件事,不想再跟他啰嗦。“许大伯借我钱的事,我会记在心里,等一下会亲自把钱送去,不劳烦你了。” “你——”杨金彪还想耍横,可是一想到叶纤红,又不敢骂人。 最后瞪了杨涛一眼,骂骂咧咧走了。 “这人是村里的恶霸吗?”叶纤红待他走远,问道。 “恶霸倒算不上,就是头脑简单,容易被人利用。”杨涛客观地回答。 一般这种小村庄,邻里关系都不错,很少有打打杀杀的事发生。 所以杨金彪突然找上门来,他会一脸懵逼。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口气。 “我妹妹怎么样?有救吗?”杨涛突然想起妹妹的病情,问道。 “我刚才试了试,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叶纤红刚才被外面的的声音打断,匆匆出来,还没留意病人的变化。 “我去看看。”听说叶纤红尝试治疗过了,杨涛连忙往里屋走。 叶纤红也想知道结果,跟在他身后。 进了屋里,两人惊呆了。 只见原本人事不醒的女孩子,此时柔弱地睁着眼睛,看到两人进来,女孩子发出沙哑的叫声:“哥——” “小雪,你醒了——”杨涛慢慢走到床头,似乎怕这是场梦,动作太大,会让梦惊醒,等到坐到床头,摸到妹妹瘦可见骨的手腕,眼泪才流了下来。 “小杨,你先去倒杯水,然后看叔叔阿姨粥煮好了没有,你妹妹睡了这几年,身体一定非常虚,需要食物补充营养。”叶纤红怕他情绪太激动,忘了这些事,连忙提醒道。 “对,对。”杨涛连忙站起来,“小雪,我替你倒杯水,再喝点粥,你才有力气说话。” 说完,连忙往厨房跑去。 杨家的厨房在屋后面,单独造了一个小房子,关上门后,听不到前面的动静。 等杨涛冲进去要粥的时候,杨爸杨妈才激动起来。 “小涛,你妹妹醒了——”杨爸颤抖着问。 “是醒了。”杨涛一边朝杯子里倒,一边回答。“我这个老板是神医,以前就救过几个不治之症——” “那真的太好了。”夫妻俩人见锅里的粥已完全化了,连忙盛了一碗,又往里里面加了一勺白糖,拿了只钥匙不断地搅拌。 杨爸杨妈匆匆走到里屋,看到床上的女儿真的睁着眼睛,尽管一脸疲惫,但是脸上的笑容格外明亮。 两人身子一颤,眼泪就落了下来。 “先喝几口水,润滑一下肠胃,然后喝点粥休养几天,慢慢地就恢复了。”叶纤红在一边指挥道。 “好,好。”杨妈连声应道。 走过去把女儿搂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把杯子递到她嘴边,让她喝了几口水。 又端起粥碗,小心地喂她喝粥,一直喂了大半碗,才停了下来。 “你是——”床上的杨雪见爸妈和哥哥都听一个女孩子指挥,好奇地问道。 “小雪,她是我现在上班那个单位的老板,也是名中医,就是她治好了你的病。”杨涛激动地介绍道。 “哦,谢谢你。”杨雪尽管中气不足,还是礼貌地说道。 “不用客气。”叶纤红对她笑了笑。“自从你哥跟我说了你的事之后,就答应过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治好了。” 见她脸上有些伤感,又说了一句:“你刚醒来,需要休养一些日子,到春节的时候,估计就能像正常人一样了。” 说完,走出屋里,留下他们一家人在里面激动地说话。 叶纤红走到院子里,见现在才下午三点半,就觉得无聊。 拿出手机,准备给陈冬梅打个电话,看她回黄山老家没有? 电话才响了两下,马上就接通了。 “小红,怎么今天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了?”陈冬梅在那边问道。 自从上次余杭分开后,再也没有机会聚一聚,这让夫妻俩都有些失望。 如果能搭上肖东胜的路子,那他们饭店的生意,肯定能好很多。 “我现在在黄山杨涛家里,突然想起你,就给你打个电话。”叶纤红笑着说道。 这个时候的乡下,不像前世,有农家乐,吃喝住交通都不愁,所以去玩玩也很开心。 但是像杨涛家这样的地方,她一个人生地不熟的,还真有些难熬。 如果不是怕失礼,她现在就想下山,去黄山市里过夜了。 第六十四章再见陈冬梅 叶纤红给陈冬梅打电话,原本只是解闷,没想到电话挂上不到一刻钟,一辆车就从下面的盘山公路开上来,停在了杨涛家门口。 “小红——”陈冬梅从车上跳下来,笑着向叶纤红张开双臂。 “咦?”叶纤红惊喜地叫了一声。“不会这么巧吧,你们正好也回娘家了?” “是啊!”杨冬梅笑着。“因为不能陪爸妈过年,每年过年前,我们都会回来一趟,送些年货,顺便看望一下老朋友。” “那真是巧了。”叶纤红也是心花怒放。 有几个熟人陪着,就没那么难熬了。 杨涛在屋里听到动静,也走了出来。 于是又是一番寒暄。 陈冬梅的老公胡昊从车里拿出一些鸡鸭鱼肉,要往屋里搬,杨爸杨妈出来后看到,吓得连忙摇手。 “你们来就好了,还带什么东西?”杨涛也阻止道。 “又不是给你们的。”陈冬梅白了老同学一眼。“小红难得来一趟黄山,你准备了什么东西招待她?” 杨涛家的情况她清楚,肯定拿不出像样的东西。 正好她这次回家,带了不少食物,正好先拿过来招待小红。 至于娘家过年吃的,明天再去市里买一些就是了。 说起来,陈冬梅比杨涛和夏莲有心机多了,只是她说话办事摆在明面上,不会让人反感,反而给人会做人的感觉。 “那——”杨涛说不出话了。 这次回来,其实带了不少年货,刚才回家时,已放到了厨房。 不过全是叶小姐发给自己的,总不能用她发的年货,回头招待她,这太没诚意了。 于是陈冬梅和杨爸杨妈一起进厨房,准备做晚饭。 “叶小姐这次怎么突然想起来黄山了?”胡昊说话还是那样慢斯条理。 “她是来帮我妹妹治病的。”叶纤红还没回答,杨涛在一边解释道。 “啊?”黄昊吃了一惊。“叶小姐还精通医术?” 杨涛家的事,他也非常清楚,除了他妹妹成了植物人,家里并没有其它人生病。 要治植物人可不容易,连京城大医院,也没有把握治好。 既然她敢过来,难道有独到的能力? “是的。”叶纤红这时候自然不能否认。“我叶家是中医世家,太外公那一辈,在余杭开过大药房,名气仅次胡庆余堂呢!” “那真的很厉害啊!”黄昊惊叫起道。 胡庆余堂,就是胡雪岩的产业,和他是本家。 如果排起来,他祖上也跟胡雪岩沾亲带故呢! “是啊!”杨涛在一边用与有荣焉的语气说道。“叶小姐的医术真的非常厉害,我妹妹现在已醒了。” “真的?”这一下胡昊都不淡定了。 能让植物人醒过来,那绝不是一件容易事。 他还以为能改善一下情况,延长病人的生命,就算了不起了呢! “是的。”杨涛脸上的喜色怎么也掩盖不住。“叶小姐说休息几天,等到了春节,就能像正常人一样了。” “那太好了,恭喜你。”胡昊真诚地说道。 厨房里的陈冬梅,也从杨爸杨妈嘴里知道了杨雪已醒来的消息,匆匆洗了手,说要去看看杨雪。 她跟杨涛是高中同学,跟低了自己两级的杨雪自然不陌生,四年前杨雪准备结婚,当时她还准备了贺礼呢! 可惜一场意外,让她沉睡了四年,把最好的青春年华浪费掉了。 总算现在醒了,否则她的青春和杨涛的青春,得全部耗在这里了。 走近屋里,看到杨雪依然闭着眼睛在睡觉。 只是跟以前完全没有反应完全不同。 这时候她脸色虽然依然青白,却能看出些人气,如果靠得近一点,还能听得到她的呼吸声,真的是一个熟睡女孩子的样子。 从房间里出来,她拍了拍杨涛的肩,眼睛都红了。 “杨涛,你总算熬过来了。”原以为像医生猜测的那样,很可能要在床上躺一辈子了,没想到事情发生这样的逆转。 自从跟了叶纤红之后,杨涛似乎一下子转运了。 “是啊!”杨涛笑道。“我也没想到叶小姐能给我带来这么大的变化。” 刚才看到妹妹睁开眼的那一刻,他就下了决心,这一辈子就要追随叶纤红了。 就算没有工资拿,他也没任何怨言。 何况叶小姐是个大方的人,给的钱比别人多几倍。 “今晚我们得好好庆祝一下,感谢小红不嫌我们这里偏僻荒凉,过来治好了小雪的病。”胡昊望着老婆的脸,笑着插嘴道。“希望杨涛一家从此遇难呈祥,平平安安。” “谢谢。”杨涛笑着说了一句。 老实说,妹妹生病后,对自己帮助最大的,就这个老同学陈冬梅,他现在欠钱最多的也是她。 最难得的是,胡昊在知道他们的关系之后,并没有防着他,反而大方地借钱给他们。 现在家里的债,除了陈金彪父亲那里一千块之外,就陈冬梅那里还欠着两万多块钱。 这些钱老同学尽管没有开口讨还,可是每个新的费用又在产生,他赚的钱,还不够给妹妹用,这让他压力非常大。 想到以后只要努力工作,一两年就难还清债务了,他突然感觉一身轻松。 叶纤红望着杨涛像是突然活了过来的样子,心里也为他高兴。 这个男孩子虽然已经二十八岁了,因为身体偏瘦,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但是他平时给人的感觉,总是一付心事重重的模样。 现在好了,恢复正常了。 杨爸杨妈在厨房用心做晚饭,今天家里来了两拨客人,都是他们一家的大恩人,如果没有他们,他们这个家,说不定就要被拖跨了。 特别是苦了儿子。 两人在里面边说边抹眼睛,心里却是高兴的。 “这救命之恩,我们都没法报答了,要不,把祖上传下的那样东西送给她?”杨爸突然对杨妈说道。 农村人相对比较朴实,总想着人家帮了这么大的忙,必须感谢人家。 可是家里一贫如洗,实在拿不出什么了? 只有祖上传下来一个老物件,以前叫人看过,说不值什么钱。 可那毕竟是老东西,万一人家姑娘喜欢,那就算是报答了。 “这是你老杨家的东西,你跟儿子商量决定就好。”杨妈不在意地回答。 可惜听儿子的意思,那个女孩子已经有男朋友了。否则长得这么漂亮,又会医术又会赚钱,如果能成为儿媳妇,那老杨家真的祖坟冒烟了。 “那我等一会就拿给她。”见老婆不反对,他就定了下来。 冬天日子短,还不到五点,天就黑了下来。 家里用的15瓦灯炮显得比较暗,杨涛去里屋拿了过年用的100瓦灯炮,装在堂屋里,屋里顿时就亮堂起来了。 大家一起把饭菜全部端出来,准备吃晚饭。 杨妈又去里屋看了看,见女儿还在睡觉,就退了出来。 如果女儿醒了,她准备端一碗鸡汤给她喝,这个东西比较补,对恢复体虚的身体,最有效了。 只是家里没什么好酒,想庆祝也没办法。 最后杨爸拿了把酒壶,却邻居家沽了几斤糯米酒。 于是给大家每人倒了一小碗米酒,开始动筷子。 杨爸杨妈加上杨涛,都是不擅言词之人,陈冬梅和胡昊也没有想过朝叶纤红灌酒,所以酒桌上倒是其乐融融,谈笑风生。 “叶小姐,听说你在虞城搞出很大的阵仗,让省里的领导,都在传你的事?”胡昊喝了一口酒,笑着问了一句。 “你说的是大棚种植这件事吧!这件事确实闹得有些大。”叶纤红回答得也很随意。“主要是农民赚些钱不容易,所以替他们想了个法子——” 胡昊能知道这件事,看来胡家确实有些消息路子。 “你太谦虚了,我可听说省里的老大,这几天都在研究大棚种植这件事。”胡昊正色说道。“省台更是天天都在报导相关的消息,估计年后,还会继续跟进。” “哦。”叶纤红不知道怎么回答。 如果胡昊是官场中人,倒是可以跟他讨论这些,问题是他只是个商人,聊这个话题就受局限了。 “以前到了冬天,想吃新鲜蔬菜,只能买南方运来的高价菜。今年好了,虞城这么近就能买到,成本降了不少。”胡昊又说了一句。 “啊?那些菜是小红搞出来的?”陈冬梅这时候也有些明白了,惊讶地问。 “是我们老家种出来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过年能吃到鲜蔬菜,是托了你的福。”胡昊指了指桌上的几道新鲜蔬菜说道。 杨涛只是陪着笑脸,没有乱插嘴。 对于自家老板的能力,接触时间越长,越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现在有人跟他说,叶纤红有其它不可思议的能力,他也不会觉得异常。 这顿饭一直吃到七点,才结束。 每个人都喝了一碗米酒,倒没有人醉倒。 考虑到胡昊等一下要开车回去,于是没有急着走,留下来喝一杯茶,醒醒酒再走。 杨涛从房间里拿出五千块钱,先还给陈冬梅,剩下的一万五,明年过年前再还。 “看来小红给的工资真的不低啊!才干了这么短时间,就能随便拿出五千了。”陈冬梅调侃了一句。 杨涛没有解释,只是嘿嘿笑。 公司的年终奖,是要保密的,在老板面前,自然不能泄露出去。 第六十五章杨家的宝贝 坐到八点多,胡昊和陈冬梅打算回去了。 “小红,去我家睡怎么样?”陈冬梅站起来时,邀请道。 老同学家条件太差了,她担心叶纤红嫌简陋,睡不惯。 杨涛也望向叶纤红,心里很矛盾。 老板来自己家,他自然希望她在这里过夜,这种感觉很难解释,类似于自己家被认可,而不是被嫌弃。 可是自家的情况他也知道,确实太困难了,只怕连一床像样的被子都没有。 所以他才还了陈冬梅五千块,准备用剩下来的四千块钱,买一些急需的生活用品,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质量。 只不过现在这么晚了,去买东西也来不及了。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了摇头。“今晚我在小杨家过夜吧,还得观察一下他妹妹的情况,如果有什么问题,好及时处理。” 这当然是借口。 她也是穷苦家庭出身,对有些东西很敏感,如果自己跟陈冬梅走了,杨涛一家人嘴上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会难过。 再说,从杨雪身上盖的被子,非常干净干燥这一点来看,杨家的东西还是收拾得非常整洁。 如果换了一家稍微邋遢一点的,病人长期卧床,床上肯定会有一股异味。 东西旧一点她不在意,只要清爽就行。 杨爸爸杨妈妈一听,脸上就露出欣喜的神色,陈冬梅见了,也没有再劝。 只是叶纤红明天就要回去了,想多聚一聚也没机会,觉得有些遗憾。 “你们现在在余杭生活了,自己又有车,想来虞城还不方便?”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别装模作样了——” “行,过年一定过来找你。”杨冬梅见她这样说,只好答应下来。 等两人离开,叶纤红和杨涛一家重新在堂屋里坐下来。 “叶小姐。”杨爸爸从里屋拿出一件类似玉器的红色摆件,放到桌子上。“你治好了我家小雪的病,又帮了小涛的大忙,我们也没有好感谢的,只有这件东西,是祖上传下来,也不值几个钱,就送给你吧!” “这是你家祖传的宝贝,我怎么好意思拿走?”叶纤红连忙推辞。 面前这件红色的摆件,有点像红珊瑚的颜色,手摸上去,凉凉的,应该是玉石。 只不过这种材质很少见,别人觉得不值什么钱,所以杨爸爸才这么说吗? 下面还有一块木头做的底座,玉石摆件放在上面,衬得越发漂亮了。 “我们请收古董的人看过,说不是翡翠和宝石,所以不值几个钱。”杨爸爸见叶纤红推辞,再次解释了一句。 “那我也不好意思要。”叶纤红正要继续推辞,突然想到去外公家里,在那边捡来了几块石头,里面好像也是红色,突然发觉两种有点接近。 如果知道了它们的材质,那空间里那几块石头的材质,也就全部知道了。 那几块石头,她一直没有拿出去请人去鉴定,就是怕材质太特殊,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一想,她就有些动心了。 空间里的世界之树突然一震,叶纤红这才注意到下面架子的材质。 难道它也是空间之树想吸收的宝贝? 如果底座都是宝贝,那上面的玉石,只怕更了不得了。 叶纤红越想越心动,又不好意思占杨涛的便宜,考虑用什么比较合理的方法,把这件宝贝拿到手。 “叶小姐,你这样说,就见外了。”杨涛见叶纤红推脱,也劝道:“你对我家的帮助,哪里是这块石头可以比的,你就别客气了。” “那行,这件东西我收下。”叶纤红回答道。“回去我找人估个价,如果真的不值几个钱,我就收藏了。如果价格很高,到时我再补钱给你。” 见杨涛还要再劝,叶纤红挥手阻止他:“如果你不同意,那也不好意思要你这件家传宝贝。” “行。”杨涛早认定它不值几个钱了,连忙应下来。 他刚才只是担心叶纤红找借口给自己贴钱,见她这么坚决,只好答应了。 大不了到时把钱再还给她好了。 叶纤红把东西收到行李袋里,准备睡觉。 杨爸爸和杨涛去隔壁房间抬了一张空床,摆在杨雪住的房间里,上面放了洗干净的垫子和被子,给叶纤红睡觉。 等他们离开,叶纤红关上门,望了对面床上杨雪一眼。 见她依然还在睡觉,她走过去搭了一下脉博。 可能是成为植物人时间太长了,她现在的身体非常虚弱,想几天后恢复正常,似乎不太可能。 叶纤红想了想,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在她喝的水里,滴了两滴浓度比较高的灵液。 今天得了杨家的宝贝,那就送佛上西天,帮杨雪的身体也调整一下吧。 拿了杯子,坐在杨雪的床檐,把她身子抱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 又轻轻掐了掐她的仁中穴,把睡得昏昏沉沉的杨梅弄醒。 “小雪,喝杯水。”把水递到杨雪嘴边,叶纤红轻轻叫道。 杨雪全身无力,只是下意识地听从指挥,张开了嘴。 叶纤红侧过杯子,小心地让她喝下去,直到整杯水喝完了,才让她重新躺下去。 一般来说,喝了这种含有灵液的水,能加快身体的新陈代谢,把体内的毒素和杂质排出体外,使身体恢复到正常人的状态。 叶纤红也不着急,坐在床头等她身体产生变化。 慢慢地,在她的精神力观察下,杨雪身体里沉积的毒素,慢慢地从毛孔里渗出来,在身体表面积了一层薄薄的污垢。 一直到灵液全部被身体吸收,才停止了排毒。 “嗯,好臭——”杨雪突然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朝四周看,嘴里咕哝了一句。 “身体好些了吗?”叶纤红问道。 “好多了。”杨雪撑起身子,回答道。“你刚才又替我治病了。” “嗯,给你针灸了一下,把身体里的积压了几年的毒素排了出来,你现在身体应该轻松很多了。”叶纤红信口说道。 “哦,难怪。”杨雪坐下来,又闻到全上的臭味,“我得去洗个澡,身子太臭了。还有,肚子好饿——” “能自己动吗?”叶纤红又问道。 毕竟初次接触植物病人,她不能肯定靠两滴灵液,能不能让她完全恢复健康。 “没事,我感觉有力气。”杨雪用纤细的胳膊撑起身体,下了床。 叶纤红跟在她后面,一起出了堂屋。 杨爸杨妈和杨涛刚要睡觉,听到杨雪的声音,都披了衣服出来。 “爸,妈,有没有热水,我要洗澡,臭死了。”杨雪皱着鼻子嚷道。 “有,有。”杨妈妈连忙回答。“你的身体没事了。” “没事了。”杨雪回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刚才叶小姐帮我针灸了一遍,身体里的毒素全部排出来了,现在全身充满了力量,就是非常饿——” “那你先洗澡,等一下我把粥热一下,再喝一碗鸡汤。”杨妈妈在一边叫道。 “粥多热一点,我现在吃得下一整只鸡。”杨雪夸张地叫道。 “行,行。”杨妈妈笑道。“只要你吃得下,叫我给你杀一只猪都没问题。” 又冲叶纤红笑道:“谢谢你,叶小姐,这么晚还要你辛苦给小雪针灸——”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摇摇头。 见没什么自己的事了,就让他们一家人在忙,自己回到了房间。 大冬天地洗澡肯定不方便,杨爸用土灶烧了一大锅水,倒时家里洗澡用的大木盆里,掺了凉水,端进旁边的空屋里。 杨妈拿来干净的衣服和毛巾,递给她。 见她确实没事了,才放心地走出门。 “小涛,你这个老板真的有这么大本事,靠针灸就能让小雪身体恢复健康?”杨妈妈站在门口,小声问儿子。 这件事太玄了,她现在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真正的中医高手,是有这样的能力吧!”杨涛其实也不太懂,只是看过叶纤红给两个结核病人治病,就知道她的技术,比正规医院的主治医师还要厉害。 但是妹妹的身体变化就在眼前,这个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那我们送她那件宝贝,真的值了。”杨妈妈呼出一口气,高兴地说道。 在她看来,叶纤红是因为收了自家的宝贝,所以才使出看家的本领,让小雪的身体,马上好了。 女儿躺了这么多年,就算清醒过来,身体能不能恢复,其实也是个未知数。 不是有医生说吗?躺了几年的病人,就算最后能醒来,可是身体的五脏六腑,都坏掉了,也活不长了。 但是看小雪的样子,明显不是这样的。 “就算没有送,叶小姐也会帮妹妹治好的。”杨涛不怎么赞同妈妈的话。“毕竟妹妹下午刚醒,还得给她时间恢复,现在才动手,是觉得妹妹恢复得差不多了。” 当一个人完全信任另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无限理想化对方的人品,杨涛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 “那你以后真的要好好替她做事了。”杨妈妈没有反驳儿子的话,只是叮嘱了一句。“给的钱多,又愿意跑这么远的路,给一个打工的家人治病,世上哪里有这么好的老板——” 第六十六章胡老爷子病危 杨雪洗好澡后,吃了一大碗粥,又喝了一碗鸡汤,最后架不住嘴馋,让妈妈把晚上吃剩的菜拿出来,吃了几块红烧肉,几块鸡肉,空空的肚子才舒服了一点。 倒是把杨涛吓坏了,等妹妹吃完,一直在旁边问,肚子有没有不舒服。 得到否定的回答,他才放了心。 杨雪填饱肚子,重新洗了个脸,才回到房间睡觉。 叶纤红还没睡着,只是担心杨雪进来问东问西,不好解释,于是闭着眼睛装睡。 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她就要回去了。 杨雪睡了一觉后,整个人仿似脱胎换骨,苍白的脸上有了健康的血色,只是依然瘦,估计得花些时间才能慢慢养回来。 见哥哥要送叶纤红去车站,嚷着也要一起去县城。 被杨爸爸死活拦住了。 “你刚恢复,还是别太累着了。”叶纤红也在一旁边劝道。“这几天吃得好一点,多睡多休息,才能在过年的时候,让身体彻底恢复。” 有灵液调理身体,虽然已恢复了健康,毕竟跟妈妈当初的情形不同,身体的内脏器官,近四年时间一直处于休息的状态,单是磨合,也需要一段时间。 “好吧。”杨雪听叶纤红这样说了,才老老实实地答应下来。 叶纤红拿着行李袋,和杨涛一起走到山下,到隔壁村坐车。 到了休宁县城的时候,买到去黄山市的车票,已是中午了。 两人找了个地方吃过午饭,再去车站坐车。 上车后,叶纤红让杨涛回去,自己一个人就行了。 这次出来,有了这样的收获,她其实非常满足。 等到了黄山市,去余杭就方便了,两市直达的班车非常多。 在余杭下车,正想着要不要去四季青那边看看茂琳姐,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你现在在哪里?”对面是胡向阳的声音,语气有些急促。 “我刚到余杭,怎么了?”叶纤红问。 听他的口气,似乎出了什么意外,这让她有些担心。 “在余杭就好,我也刚过来,准备回京城。”胡向阳似乎松了一口气。“刚刚接到我爸的电话,说爷爷病危了。” “啊?”叶纤红惊叫一声。“你的意思是,想让我跟你一起去一趟京城——” “是啊!”胡向阳回答。“我跟你的关系已经定下来了,如果爷爷有个三长二短,你也要去送的。” “那行。”叶纤红一想,觉得有理。“那我现在马上去机场,我们在那边碰头。” 这时候男女之间的关系,很少以结婚证为依据,而是以婚礼来确定关系。 如果男女之间办过结婚酒席,就算没有领证,大家也认定他们结婚了。 中秋节胡向阳父母过来,算是把亲事定了下来,两人现在算是未婚夫妻了。 叶纤红匆匆换了车,往机杨而去。 刚到机场门口,看到胡向阳正一脸焦虑地等在那里,忙问他买了机票没有? “买好了。”胡向阳回答道。 “那就好,我们去里面等。”叶纤红也懒得问他是走了谁的关系,才买到机票的。 坐在候机室里,飞机关个小时后才能起飞,两人松了一口气。 “你爷爷不是病了好几年吗?这次怎么会突然恶化?”叶纤红惊讶地问。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胡向阳苦恼地说道。“听我爸的意思,似乎是爷爷在床上躺了这么久,不想再活了,趁护士不注意,偷偷拔掉了输液针头——” “啊?你爷爷想自杀?”听到这个消息,叶纤红觉得不可思议。“他有什么想不开的?” 如果是农村孤寡老人,没有人照顾,在床上躺几年,说不定是恨不得早死算了。 而胡家老爷子却不是,虽然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可是吃喝拉撒有人照顾,闷了可以看电视,烦了有人给他读报,为什么想不开? “我也不知道。”胡向阳叹了一口气。“小时候,爷爷对我也很好,可是最近几年,把注意力全放在大伯一家了,我见他懒得理我,于是很少去看他,对他的事,也知道得不多。” 叶纤红安慰地拍拍他的肩,心里寻思,又一个变成老糊涂的老人。 老人年纪大了,思维方式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有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心软,对儿孙辈千依面顺,什么都舍得给。 有的则相反,会变得越来越刻薄,于是身边的亲人慢慢无法忍受,能避则避。 “小红,你不是会中医的吗?”胡向阳突然问道。“能不能救救我爷爷?” 自从知道小红练出真气之后,他觉得有些事就解释得通了。 比如戴老为什么会对小红特别好,比如姐夫的本家卫老爷子为什么会特别看重小红? 因为有了真气,不仅能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能高来高去,飞檐走壁。 真气最大的作用,其实是替人治病。 胡向阳并不是傻瓜,这些事很快就想明白了。 何况他自己也摔断过腿,在小红家休息了两天,就痊愈了。 当时觉得不可思议,现在觉得这样才合理。 这次叫上小红,也抱有这样的心思。 只有有些话得埋在心里,不能明着说出来。 “你希望我治好你爷爷?”叶纤红再次确认了一遍。 老爷子只关心老大一家,如果他的病好了,向阳家不是更不被重视了? “他就算再坏,总归是我爷爷。”胡向阳说道。 叶纤红点点头,内心其实理解他的想法。 刚才答应他去京城,心里也做好了替他治病的准备,只是要明确胡向阳的想法。 如果他记爷爷的仇,不愿意治好爷爷,她也不会做烂好人。 飞机终于起飞了,两人都觉得有些累,于是闭上眼睛打盹,直到飞机降落在京城的机场,才准备下机。 则下了飞机,看到有人过来接机。 胡向阳认得那个人,是大伯所用公车的司机。 担心见不到爷爷最后一面,误会救治时间,他也没有矫情,和叶纤红一起上了车。 车子出了机场,很快来到爷爷所在的疗养院。 走进病房门口,看到老爷子下面的一大家子全在那里。 “爸,妈。”两人过去打了招呼,又跟姐姐姐夫问好。 “你们来得可真晚的。”大伯母脸色难看的说了一句。 因为胡向阳拒绝她安排的亲事,要跟眼前这个女孩子好,她觉得伤了面子,又损害了自家的利益,态度自然不会好。 “大伯,大伯母。”胡向阳心里尽管不想理他们,在这个时候礼节还是要到的,于是不冷不热地叫了一声。 至于大伯母的话,他当作没听到。 “爷爷怎么样了?”他悄悄问父亲。 “刚才请专家过来看了看,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了?”胡爸爸回答道。“只不过年纪大了,身体很多器官都有衰竭倾向,能活多久,谁也不敢保证。” “哦。”胡向阳应了声,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没有出声。 如果命在旦夕,那她肯定得马上动手,至少留下老爷子一命。 现在既然稳定了,那她不用暴露自己的医术了,这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 “对了,你们吃饭了没有?”胡妈妈关心地问。 “哪有时间吃?”胡向阳皱了皱眉,爸一打电话给我,就马上赶飞机过来了。 “那先去吃点东西,这几天得轮流值夜呢?”胡爸爸说道。 作为儿子,跟父亲的关系就算再冷淡,也希望他能长命百岁。 特别是马上要过年了,他更希望老爷子能撑过去,就算在床上多躺几年,对儿子来说,只要父亲还在,就还是有爸的人。 这几天是关键,所以大家得轮流守夜,防止有不测。 “好。”胡向阳肚子确实饿了,于是和叶纤红走出疗养院,到附近找吃饭的地方。 这边因为靠山而建,地理有些偏僻,两人一直走了两公里,才找到附近的小区。 找了家小店吃了碗面,把肚子填饱。 回去的路上,两人就没那么赶时间了。 “你这次去黄山,也是给人治病?”胡向阳问道。 “是的。”自从答应收下他,教他修炼的方法,叶纤红渐渐地把一些不太重要的信息透露给他,这次也没有否认。 至于空间,涉及到最核心的秘密,她还告诉任何人的打算,包括爸妈和弟弟。 “情况怎么样?”胡向阳好奇地问。 “好了。”叶纤红回答道。“是一个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刺激了她一下后,就醒了过来。” “那真的太好了。”胡向阳笑道。 “修炼真气之后,虽然能治一些病,但也不是万能的。”叶纤红怕他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又提醒了一句。 “我知道。”胡向阳笑了笑。“你尽力就好,我不会乱提要求的。” 说完,伸手搂住叶纤红的腰,感觉有她在身边,脑袋里所有乱糟糟的念头,一下子全部理顺了。 叶纤红回手揉了揉他的头,就像安安没有安全感了,给他鼓励一样。 胡向阳转头对她笑了笑,见周围没有人,另一手也伸过去,搂住她的腰,让她跟自己面对面站在一起。 “干嘛?”叶纤红望了他一眼,笑道。 “没什么。”胡向阳摇摇头,就是感觉抱着你,特别安心。 第六十七章施救 两人回到疗养院的时候,看到大伯一家已准备离开了。 问了爸妈,才知道他们已商量好,今天守夜的任务给了他们一家,大伯一家明天来守夜。 这样正好,方便小红抽时间检查爷爷,看有没有办法恢复他的身体。 没有大伯一家在,大家说话反而更自在,于是来到病房外的休息室,说起最近的变化。 “向阳不错啊,这么快就跟我同级了。”卫谨言因为最近工作顺利,性格上也开朗了不少,笑着打趣了一句。 自己靠卫振华这个堂叔的关系,才走到了这一步,没想到小舅子今年才二十三岁,就跟自己平级了。 “那没办法,有小红在,向阳随时都会把你拉下。”胡向慧笑着插嘴。“可惜他年纪小了些,现在已经是升无可升了?否则你想平级都不可能——” “就会胡说八道。”胡妈妈笑骂了一句。 儿子能升职当然是好事,胡家本来就是官宦之家,她不会反对。 只是升得太快,并不是好事,万一出了岔子,那反而不好。 以她的性子,更希望儿子一步一个脚印往上走。 像老大家的侄子,年纪轻轻已升到副厅,她总觉得他的能力,跟他的职位并不匹配,所以老担心他出事。 也不知道大哥大嫂怎么想的,居然一点也不在意。 “我是说真的。”胡向慧才不介意老妈的话。“说起来,谨言也是托了小红的福,才有这个机会呢!” 这一点每个人都知道,所以大家一笑置之,没有多说什么。 聊了两个男的工作,又说起胡向慧的计划。 “我暂时这样混着吧!”在家里人面前,她说话比较随意。“当官总归要靠男人,我就等着享你们的福了。” 以前因为老公性格的原因,一直没有机会升职,弟弟又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她才努力往上走,希望为她们这一房争口气。 现在家里已有了两个正科,只要慢慢熬,将来升到正处,问题都不大,所以她息了心思。 “又胡说了。”胡妈妈受不了女儿这种腔调说话。 “随他们自己拿主意吧!”胡爸爸劝了一句。“向慧和谨言都不小了,有自己的计划和打算。” 他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并不强求家里的孩子一定要多出色,只要日子过得舒心就好。 现在几个孩子,都这么出息,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还是爸想得明白。”胡向慧搂住爸爸的胳膊,拍了一句马屁。 胡妈妈瞪了女儿一眼,考虑到小红在,才没有骂人。 又转头望向叶纤红,“小红,过年你有什么打算?” “没什么打算。”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就是多休息几天,陪陪家人。” “这样好。”胡妈妈夸了一句。“可惜两家隔得远,否则可以一起过年。” “要不,我们去余杭西湖边买座大宅子吧,以后到那边过年。”胡向慧突然建议道。“那边环境好,离我们和向阳他们都近,来回也方便。” “这个主意好。”胡向阳也赞同,又问叶纤红:“小红,你觉得呢?” 对于投资买房,小红一直最有眼光,听她的肯定不会错。 “当然好了。”叶纤红笑道。“可惜我现在钱不多,否则西湖边的房子,有多少买多少。” 现在余杭的房价,确实很便宜,等到二千前,房价至少涨十倍。 最为关键的是,那时候西湖边的老房子,想买也买不到了。 “那我们就去买一套。”胡爸爸回答道。 以他们的底蕴,一套房子自然是小意思。 再说年纪大起来了,也希望跟子女住得近一些,儿子儿媳现在在虞城工作,女儿女婿在苏南工作,离余杭都不远,这边建个家,确实方便很多。 他们是北方人,特别喜欢余杭西湖那边的江南风光,就算将来年纪大了,在那边养老也不错。 “其实京城的四合院也不错。”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现在改革开放,有钱人越来越多了,等过几年,这种老式的四合院,你就算有钱,也买不到了。” “你喜欢那种大宅院啊!”胡妈妈一听,笑道。“那我们在京城好好挑一栋,作为你和向阳以后的家。” “谢谢妈。”叶纤红一听,笑着道谢。 如果能在京城有一套那样的房子,十多年后,光它就值上亿了。 聊了一会,看时间已不早了,胡爸爸胡妈妈叫几个晚辈回去,自己两人在这里守夜。 “你们回去吧!这里交给我和小红就行了!”胡向阳叫道。“如果爷爷这次挺过去,我们还得回虞城上班,后面这些日子,还要靠你们守夜呢?” “不行。你们今天赶了一天路,肯定累了,还是交给我们好了。”胡妈妈不同意。“再说你们也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接下来全部由我和你爸来照顾就行。” 她是真心心疼儿子媳妇,不想让他们累着。 “没事的,妈。”胡向阳笑道:“小红的叶家,是中医世家,她的医术你还不知道呢?比普通主治医师可强多了?” “什么,小红会中医?”这下子其它人都吃惊了。 “是啊!她给不少人看过病呢!”胡向阳回答。 忽然想起了什么,又皱了皱眉。“不过小红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会医术,所以你们自己知道就行了,别往外传。” 做医生虽然赚钱,但是小红性子淡,不喜欢天天上班搞得很辛苦,更愿意在家陪陪家人,做饭给他们吃。 “哦。”几人面面相觑,有点无法理解。 不过小红做生意赚了不少钱,确实不需要给人看病赚钱,又似乎有点明白了。 最后大家还是被胡向阳说服了,留下他和叶纤红留在这里,其它人回家休息了。 等他们离开,胡向阳苦着脸,担心自己大嘴巴说出小红会医的事,会让她不高兴。 “没事。”既然已说出,叶纤红也没心情追究了。“只要别外传就行。” “嗯。”见叶纤红没跟自己计较,胡向阳顿时又恢复了笑容。 两人走进病房,看到老爷子还在昏睡,点滴快用完了。 “去叫护士来换还是怎么办?”胡向阳问道。 “等等再说。”叶纤红吩咐道。“我先检查一下老爷子的身体,你在门口站着,别让人进来。” “好。”胡向阳非常信任她的医术,乖乖地站在门口,并拉上门。 叶纤红坐在床头,精神力笼罩住老爷子,想看看他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因为听胡向阳说过,老爷子最主要的问题,是器官衰竭,所以她重点关注是肝、肾、胃等器官。 至于肺、大肠这些,除了病变,很少有衰竭这个说法。 下一刻,叶纤红皱了皱眉。 难怪几年时间,一直靠点滴在维持生命,老爷子的身体真的不行了。 肝已硬得像石头,肾颜色看起来也不正常,胃里粘膜大部分已脱落,胆变得很肥大,一切的一切,显示老爷子只是在维持生命,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 对这样的病人,叶纤红也是束手无策,唯一能尝试的,就是用灵液修补他的身体,看他能吸收多少。 想到这里,叶纤红从空间拿出灵液瓶,扒开老爷子的嘴,小心倒了一滴,观察他的反应。 这一滴灵液,是浓度最高的纯灵液,她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被身体吸收。 正常人生病时,打针和挂点滴,是收效最快的治病方式。 还有一种就是吃药,含在嘴里,用唾沫分解,效果也非常快。 现在没有打针工具,她也不熟练这些,所以口服应该是最好的方式。 叶纤红用精神力观察着老爷子身体的变化。 门口忽然传来脚步声,然后听到胡向阳的声音。 叶纤红打开门,让护士进来换点滴瓶。 胡向阳示意地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点点头,知道已检查好了,放下心来。 护士走进屋,拔出针头,把空瓶子拿走,挂上新的瓶子,调好点滴的量,准备刺进老爷子的静脉里。 忽听一声深呼吸的声音,然后看到老爷子慢慢睁开眼睛,望向床头的几人。 “老爷子,你醒了?”护士服侍了老人几年,跟他自然非常熟了,见他醒转,惊喜地问。 “嗯。”老爷子应了声,又对护士说道:“你扶我坐起来,在床上躺久了,全身骨头都疼——” “老爷子,你刚清醒,还不能坐。”护士连忙阻止道。“再睡一觉,挂一瓶点滴,才能坐起来动一动。” 今天都下过一次病危通知了,他的身体护士怎么能不知道? 难道现在是回光返照? 可是现在是晚上,病人的家属也大多回去了,就算去叫,一时也赶不过来,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挂点滴,尽量拖延时间。 “爷爷,你身体现在怎么样?”胡向阳在爷爷醒过来之后,傻掉了,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走到床前问道。 这肯定是小红治疗的结果,否则谁也没这个本事,让病危的爷爷清醒过来,还想坐起来。 “是向阳啊!”老爷子的神志现在特别清楚,“你什么时候过来的?就你一个人在这里?” “我下午到的。”胡向阳回答。“刚才大伯一家和我们一家全部在这,现在回去了,留下我和小红在这边守着——” 第六十八章爷爷的心思 “哦。”老爷子神情疲惫地应了声,又问:“小红是谁?你女朋友?” “是的。”胡向阳回答道。 见老爷子现在的状态跟以前不同,似乎恢复了自己小时候那种和蔼的态度,他把叶纤红叫到床前。 “爷爷你好。”叶纤红第一次跟他见面,先问了声好。 对这个老人,因为胡向阳的原因,开始并没有好感。 只是身份在那里,才不好不当一回事。 只是现在看他的模样,似乎没有想像得老糊涂,又有些疑惑了。 “好,好。”老爷子叫了声。“感谢你们过来看我这个老头子。” 微微动了动手,感觉不像以前那样无力,又是伸出手,想去抓孙子放在床头的手。 “爷爷,你现在饿不饿,要不要去熬些鸡汤给你喝?”胡向阳伸出手,抓住了爷爷的手,一边关心地问。 “没事,深更关夜的不用麻烦了。”老爷子口齿清楚地回答。“明天早上,你们再去弄不晚。” 这一次醒过来,身体明显比上一次舒服多了,他的心情就好了许多。 前一阵子,耳朵一天到晚轰鸣,看东西也不清楚,他才忍无可忍,准备结束这样的受罪。 没想到现在的眼睛和耳朵,都恢复了以前的程度。 护士在一边悄悄把针头刺进老爷子的胳膊,这才整理了一下床头的东西,离开病房。 准备去值班医生那里汇报一下情况,看需不需要再来检查一遍,确认一下老爷子的身体情况。 “没事的,家里有准备鸡汤和营养粥,出去拿一趟就行了。”胡向阳安慰了一句。 如果爷爷能保持这样的状态,说不定再活五年,都没问题。 伸手握住叶纤红的手,用力捏了捏,以这样的方式,表示对她的感激。 叶纤红朝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人现在的默契程度不低,对方的心思,基本上能猜出来了。 没过几分钟,值班医生就赶过来了。 胡老爷子今天病危过一次,虽然经过专家急救,把命抢回来了,难保晚上不出事。 所以他想趁老爷子清醒着,再检查一遍,并问一问他身体的真实感受。 胡向阳和叶纤红趁机退出来,开了爸妈留在这里的车,往家里赶去。 到家的时候,爸妈已睡下了,两人也没惊动他们,去厨房找到粥和鸡汤,用两只保温瓶装着,送回医院。 疗养院的值班医生,给老爷子简单检查一遍后,却糊涂了。 床头的病历表都清清楚楚写着他的病情,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比上面写得好了许多。 难道专家真的这么厉害,能把老年人器官衰竭这种不治之症也治好? 不过病情好转是好事,对医生来说,也不希望过年前,又一个疗养的干部离世。 胡向阳和叶纤红拿着食物进病房,见医生已准备离开,连忙在床头坐了下来。 “医生怎么说?”胡向阳故作好奇地问。 “说比以前好多了。”老爷子口齿清楚地回答。“其它不用他说,我自己也感觉比以前好多了。” “是吗?”胡向阳故作惊讶地反问了一句。 “是啊!”老爷子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前几天耳朵一直嗡嗡作响,别人说什么也听不清。眼睛也是灰蒙蒙一片,看什么都像蒙了一层纱,特别难受。现在这种感觉都没有了,自然比以前好多了。” “那真是太好了。”胡向阳欣喜地叫道。“鸡汤和粥拿来了,我扶你坐起来,吃点东西。” 说完间,摇了一下旁边的开关,床头缓缓升起四十五度,这样吃东西就方便多了。 叶纤红拿过一只碗,先倒了一碗鸡汤,见温度不是很烫,就一勺一勺给老爷子喂食。 老爷子这几天一直半昏迷状态,肚子空空的确实需要一些食物填一下肚子,于是张口开绍吃起来。 最让他高兴的是,前几天嘴里吃什么都没味道,今天倒尝到鸡汤的鲜味了,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好了许子。 不管怎么说,人的五识是活着的基础,如果连它们都出问题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胡向阳见叶纤红熟练地给爷爷喂食,在一边笑盈盈地看着,心里非常幸福。 有这样一个全能型的女朋友,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怕他肚子吃不消,叶纤红没敢喂太多,差不多就停止了。 继续在保温瓶里装着,等早上醒过来,如果有胃口,可以再吃一次。 老爷子吃好东西,感觉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于是重新躺下去,准备睡一觉。 胡向阳和叶纤红半坐半靠在房间一间的长沙发里,打了个盹,醒来时,天有些亮了。 回头看老爷子,见他有护士扶着,刚从卫生间出来,连忙站起来迎上去。 “有事怎么不叫我们?”胡向阳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们在这里陪了一晚上,也辛苦了,所以没有打扰你们,按铃叫护士扶着我去了一趟。”老爷子休息了一晚上,又刚去卫生间排了毒,感觉精神更加好了,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更柔和。 其实人都这样,长年累月累在病床上,脾气就会越来越坏。 特别是自己也感觉到身体越来越差,离见上帝越来越近,有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火气。 但是今天给他的感觉,就像以前健康时一样,这让他一下子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说到底,谁不想好好活着呢! “那爷爷你漱一下口,再喝一点鸡汤和粥,把精神养好了,过几天准备回家过年。”胡向阳舀了半杯凉水,又加了半杯热水,递给爷爷,又拿了只面盆放在他面前。 老爷子漱了口,又接过叶纤红绞好的热毛巾,擦了一把脸,整个人特别清醒。 “好久没有这种活着的感觉了。”老爷子突然叹了一口气,笑着说道。 “爷爷你放心,等病彻底好了,以后天天都会这样健健康康的。”胡向阳笑着捧了一句。 “希望如此吧!”老爷子倒没那么乐观。 在他看来,只要活着的时候,能有这样的状态就好。 如果死了,那一切罢休,就不管它了。 没一会,胡爸爸胡妈妈和胡向慧夫妻也过来了,看到老爷子的情况,都吃了一惊。 想到昨天胡向阳说叶纤红的医术,忍不住都朝叶纤红望过去。 如果真的是因为她,老爷子的身体就变得这么好了,那她的医术真的神了。 可是不是她,又想不出理由。 毕竟这几年下来,也没见他们让老爷子身体改善一点点,反而越来越恶化。 又想到向阳说过,小红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的医术,于是他们又忍住。 准备等只有一家人的时候,再问一问。 “你们过来干什么?不用上班吗?”老爷子见他们一家都过来了,埋怨道。“我今天身体恢复了许多,有护士在,用不着人照顾。” “还上什么班?都快过年了,单位已提前放假了。”胡爸爸走过去坐在床头,没好气地说道。 这些年父亲只顾着大哥一家,没把自己放在心上,他一直有怨气。 最近他一直昏睡的时候多,自己也气无处出,只好忍着。 今天见父亲恢复了精神,忍不住就发作了。 他干的是勘探工作,气温过低,出外就不安全,所以单位提前半个月就放假了。 “老大一家呢?”老爷子像是没听到儿子的话,又问道。 “他在家里。”胡爸爸回答。“如果你希望他们来照顾你,不想看到我们,那我们回去好了,等他们来看你。” “你说什么混话。”老爷子见小儿子一直夹枪带棒的,皱眉呵了一句。 “不是吗?”胡爸爸反问。 “当然不是。”老爷子呼出一口气,回答道。 见小儿子一家惊讶地望着自己,他叹了一口气。 “我最近一直关心着老大一家,你们以为我偏心他?”老爷子无奈地说道:“实在是我看他们一家走了歪路,担心得不敢闭眼,身体又这样,没办法啊!” “什么?”胡爸爸吃了一惊。 他一直以为父亲是因为老大混得比自己好,所以才偏心,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那自己是错怪他了。 “你们一家路走得稳,没什么需要我操心的——”老爷子望着儿子头上的白发,动情地说道。“我一直以为自己清醒不了几天了,所以想看着他们一点,没想到反倒让你们误会了——” “没关系的,爸。”胡妈妈见误会解开,在一边插了一句。 “你们比你哥哥有福气,女儿嫁到了卫家,不用担心她们以后的生活。儿子找的对象,也是个心里明白的,哪里像老大一家,没有一个省心的。”老爷子苦着脸说道。 “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胡爸爸对大哥一家,一直有意见,这时候也不客气。“脑子里只想着利益,以为自己现在很成功,却不知道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出事。” “所以我才不想死啊!”老爷子在床头拍了一下。“如果我活着,他们出了什么事,至少还可以帮点忙,否则以他们的脾气,只怕除了落井下石的人,没有人会出手相救——” 第六十九章高敏瑜来了 一家人聊了一回,想到向阳和小红还没吃早饭,就催两人自己找地方吃早饭,然后回家休息一下。 胡向阳确实有些累,也没推辞,和叶纤红一起离开了疗养院。 开车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早餐店,两人随便吃了些,就回家了。 “小红,你真的太厉害了。”胡向阳藏在肚子里的一句,直到现在,才说出来。 “以后你也做得到。”叶纤红笑道。“当然前提是,你得用心学一些中医常识,再了解一下身体的内部构造,这样的话,估计能看大部分的病了。” “是吗?”胡向阳有些不敢相信。“如果等到那一步,那我也是神医了?” “差不多吧!”叶纤红笑着给了他一点信心。 “好,到时我一定用心学一学。”胡向阳信心十足地回答。 车子开到家门口,突然看到有一辆车停在那里。 两人下了车,好奇地望了一眼。 下一刻看到一个熟人从车上下来。 “你怎么又来了?”胡向阳无奈地说道。 那人赫然是被他拒绝过一次的高敏瑜。 因为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两人算得上青梅竹马,关系比普通邻居好。 只是胡向阳一直当他妹妹一样,从来没有动过任何感情上的心思,所以大伯母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时候,他心里其实很不舒服。 就像一段干干净净的感情,突然蒙上了一层利益关系,谁心里都会觉得别扭。 “听说你回来了,所以来看看你。”高敏瑜回答道。“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的。” “那就好。”胡向阳松了一口气。 毕竟有以前的感情在,如果说得太过份,他也说不出口。 可是小红就在旁边,他绝不会接受她的任何暧昧信息。 “但是我有一点想不明白。”高敏瑜趁胡向阳心情放松的时候,又说道。“你就算不喜欢我了,也不应该找一个乡下女孩子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故意拿她来气我——” 这话的意思就丰富了。 第一,暗示叶纤红是乡下姑娘,跟自己比差远了,如果胡向阳连她也不喜欢,更没有理由喜欢叶纤红。 第二,挑拨了胡向阳和她的关系,暗示她以前跟胡向阳关系非同一般。 叶纤红抬头望了她一眼,这才发现她跟自己在外貌上确实有些相似的地方,比如脸型很像,比如眼角都有点往上斜。 只不过两人的身份天差地别,别人不会往这边想罢了。 对于这个堂姐,她连对付的心思也没有,实在是她使出的那些小心计,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胡向阳听完后,就有些恼怒。 原以为她是想明白了,准备跟自己说清楚。没想到她现在变本加厉,由原先的直接出招,变成了阴招。 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像没听到一样,无动于衷,心里松了一口气。 以小红的聪明,肯定不会受她的挑唆。 高敏瑜见两人像是看傻瓜似地望了自己一眼,理也不理自己,顾自准备进屋,顿时恼了。 “胡向阳,你是瞎的吗?”她大叫一声。“这样一个乡下丫头,你居然当宝贝一样捧在手里,却拒绝你大伯母的安排——” “不是我瞎,是你傻。”胡向阳回过头,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在我眼中,你给小红提鞋都不配——” 说完,搂住叶纤红的腰,快步朝屋里走去。 打开院子门,进去后,看到高敏瑜也要跟进来,呯地一声关上门,把她挡在门外。 高敏瑜被关在门口,气得快要疯了,看到隔壁有人探头出来张望,抬腿一脚踢在门上。 可惜胡家的门是用硬木制成的,以她的力气,根本没办法踢开,反而把脚震得隐隐作疼。 “胡向阳,你给我滚出来。”她气得大叫一声。 “别理她。”胡向阳见叶纤红停住了脚步,拉住她的手往里走。 进了屋,两人到卫生间重新洗漱一翻,这才出来瘫坐在沙发上。 “你爷爷的身体没问题了,家里还有事,我下午回去吧!”叶纤红跟他商量道。 “明天再走吧!”胡向阳拉了拉她的手,挽留道。“昨天这么急赶过来,晚上又没好好睡觉,等一下又回去,你不累啊!” “怎么会累?”叶纤红笑道:“你忘了我的身体情况啊!” “那也没必要那么急。”胡向阳还是不同意。“等一下我们去床上眯一下,等吃了午饭,再去街上逛一逛,顺便买点京城的特产带回去。” “也好。”叶纤红觉得主意不错,同意下来。 所谓京城特产,她虽然不稀罕,但是家里人会喜欢。 这时候全国的物产流通还是个问题,不像前世,当地的超市,能买到全国的货物。 更不用说后来有了网购,就更方便了。 两人正要进卧室休息,门铃却响了起来。 “这是打算闹到底了?”胡向阳站起来,有些恼怒地说道。 把高敏瑜关在门外,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如果她还要找麻烦,那他就不客气了。 在这个世界上,为了小红,他愿意得罪所有人。 “先去看看再说,未必一定是她。”叶纤红提醒道。 如果真的是她,那自己也不介意给她点颜色看看。 在叶纤红看来,既然她跟自己有血缘关系,那适当地忍让一下,也是应该的。 毕竟她的心理年龄是对方的一倍,她也做不出对方那种无理取闹的事。 如果以为自己软弱可欺,准备没完没了地寻衅,那她也不介意给对方点教训。 两人走出去,打开院子门,只见门口聚了七八个男孩子,一个看起来最高大的男孩子正在用力按门铃。 “干什么?”见高敏瑜站在男孩子中间,另外几个一付帮她出气的模样,胡向阳顿时光火了。 自己和高敏瑜的私事,什么时候轮到外人指手划脚了。 “问你自己啊!”这个高大男子大概二十六七岁,伸手在胡向阳胸口戳了一下,一付教训人的口气。“你不喜欢小瑜是你的事,可是你这样给她难堪,那就不应该了——” “那你想怎么样?”胡向阳怒气冲冲地问道。 这个男人他面熟,似乎跟堂哥一个圈子的,难道他以为自己家庭出身比自己好,就可以教自己做人了? “很简单,给小瑜道个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高个男子一付高高在上的语气地说道。 身后几个男孩子,大多二十到二十七八这个年纪,也一起点头。 “如果我不同意呢?”胡向阳忍着怒气,冷冷地反问。 “不愿意,那就代你家人教你怎么做人?”男子带着阴狠的笑容回答道。 “高敏瑜,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胡向阳对她是彻底死心了。 原本看在儿时的交情上,他也不想做得太过份,但是她现在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底线,他已忍无可忍。 高敏瑜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说话,下一刻,又倔强地闭上了嘴。 “道不道歉?”高个男子上前逼问一句。 手里的拳头已经握紧,随时准备挥过来。 叶纤红冷眼望着面前的高个男子,心里已有了计较,见对方逼近胡向阳,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一抬腿,高个男子已往后飞了出去。 只听呯地一声,身子落在路边垃圾箱的上面。 垃圾箱被他的身子撞倒后,里面的垃圾倒过来,落到他宝蓝色的棉衣上。 高大男子被叶纤红一脚踢飞后,到现在还像在做梦,没有反应过来,等到手里摸到滑腻腻的鱼鳞,才嗷地一声爬起来,拼命拍身上的脏东西。 却是隔壁有人家刚剖了鱼,把垃圾丢在了这里。 旁边几个男子站在那里,原本是准备看好戏的,没想到这个练过拳击的同伴却被人一脚踢飞,顿时傻眼了。 不应该这样的啊! 这时候倒在地上的,应该是胡向阳才对。 他们尽管跟他无冤无仇,不过听说他到了虞城后,二十三岁就升到正科能,心里就不舒服了。 胡向阳他有什么?凭什么升得这么快? 所以有人叫他们一起过来找他的麻烦,就全部过来了。 “还有谁想找死,尽管过来。”叶纤红面无表情地扫了对面几个男人一眼,淡淡地说道。 这些人明显不是高敏瑜的家人,却过来找胡向阳的麻烦,她才不信目的会这么单纯。 既然他仗着自己个子高大,想给胡向阳一个教训,那就不要怪她出手了。 高个男子呆呆站在那里,惊呆了。 其它几个男子和高敏瑜,也惊呆了。 没想到这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居然这么暴戾,直接一脚把人踢到了几米外。 要知道那个林轩可不简单,是业余的拳击高手,普通两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 更不用说他有一米八五身高,九十公斤的体重,正常情况下,两三个女孩子都不能把他推倒吧! 收到众人怜悯的目光,林轩受不了,顾不得身上还有垃圾,冲过来朝叶纤红一拳挥过来。 就算平时他自诩极有绅士风度,对女士彬彬有礼,这时候也下狠手了。 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个面子,他已恨叶纤红入骨。 第七十章有人寻衅 叶纤红上半身一侧,让过他的拳头,手一伸,抓住他的手腕,用力拎起来,林轩已被她像破布袋一样抓起,摔在地上。 只听又是呯的一声,这一次叶纤红使了些劲,他就没刚才那么好受了。 林轩只觉得五脏六腑像是移了位,疼得眼睛鼻涕全出来了。 作为林家的子弟,又是卫老爷子的亲外孙,什么时候被人这样打过? 想爬起来继续冲过去,可是手按在地上,感觉钻心的疼,他身子一软,又躺了下去。 “唐敬义,你给我妈打个电话,告诉她我被人打了,让她找人把这个乡巴佬抓起来。”林轩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倒霉过,这时候也不要风度了,声嘶力竭地叫道。 那个叫唐敬义小跟班不敢反对,拿起大哥大,连忙拨号码。 胡向阳望了小红一眼,心里突然有些担心。 京城这些二代,关系错综复杂,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小红惹到了大人物,那就麻烦了。 “没事。”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除了有卫老爷子这张底牌之外,以她现在的本事,如果被人欺侮还不敢反抗,那她还修炼个什么劲。 不管是谁,既然主动挑衅,那就好好斗上一场。 如果对方想把她送进牢房,那她不介意晚上去一趟对方家里,好好查一查他们的底。 在她看来,任何敢耍特权的人,家里都不可能清白。 只要发现什么问题,她就敢掀桌,豁出去把对方一网打尽。 “就算有事,我们也一起分担。”胡向阳见叶纤红这么镇定,也安下心来,握住她的手说道。 众人见叶纤红这时候还这么平静,突然有些不安。 难道这个高敏瑜口中的乡巴佬,还有什么倚仗不成? 带着这样的心思,大家都小心起来了。 一时之间,现场变得反常地安静。 没过几分钟,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带着几个便衣武警模样的人来到胡向阳家的门口。 “哥,你总算来了。”林轩站起来,对那个男子说道。 “怎么回事?”林越望着弟弟灰头土脸的模样,不快地问道。 嘴上是这么说,视线却落在胡向阳和叶纤红身上,一付随时准备动手的模样。 马上就要过年了,如果弟弟被人打伤,那这个年也过不太平了。 那个打电话的唐敬义,上前把过程一五一十地说了。 听说是被这个瘦瘦的女孩子打伤的,林越的眼神变了。 这件事是怎么回事,他这个当哥哥的其实也清楚。 最近京城传出胡向阳才二十三岁,就成了正科级干部,这让许多人有些眼红。 更离谱的是,他的表哥肖东胜,也突然官运亨通,升到正处级,还成了林省长的秘书。 照这样的发展速度看,越过他的表哥胡向谦,也是很容易的事。 这些人都是京城的官二代,仗着家世,自视甚高,现在突然被人超过了,心里就特别别扭。 特别是家里有大人拿这件事教训他们,就更不爽了。 听说胡向阳昨天回家了,于是在有心人的窜掇之下,决心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没想到正好碰上高敏瑜被拒那一出,这下子连借口都不用找了。 “因为让你道个歉,就这样动手打人?”林越像是听到了一件最荒唐的事,夸张地叫道。“还把人伤得这么重——” “你想怎么样?直接说就行了,别演戏了。”叶纤红嗤之以鼻。 这种套路还拿来演,真当自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了? “痛快,既然打了人,那就去派出所走一遭吧!”林越冷笑一声,朝同行的几个高大男子挥挥手。 “他们是警察?”叶纤红冷笑一声。“那请先拿出工作证,让我看一下。” 敢冒充警察,真是死字不知道怎么写? “哼,没想到你手脚厉害,嘴巴也不简单。”林越望了叶纤红一眼,突然发现面前的女孩子有些面熟。 “我们是不是警察,轮不到你管。”一个为首的说道。 说完,几人围过来,准备武力控制住叶纤红。 “很好。”叶纤红笑了。“那我就斗一斗几个冒充警察的不法分子,顺便看看京城到底有多少黑社会的人,敢冒充警察乱来。” 又把对胡向阳说道:“你马上回屋报警,就说有人冒充警察抓人——” 周围已有不少围观的闲人,这句话当然是说给他们听的。 先把他们定性为冒充警察的黑社会,那她就算把所有人都打伤了,也名正言顺了。 “你找死——”林越见叶纤红手段比自己还多,顿时火冒三丈,大吼道:“抓住她。” 心里担心夜长梦多,如果真的引来警察,他虽然不怕,却会给人留下话柄。 只要把这个女孩子抓起来了,到时想要她怎么说,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胡向阳知道叶纤红的能力,倒不担心她吃亏,想了想,马上回到屋里,准备给戴老打个电话。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似乎超过了自己以及胡家可以控制的范围,只能向戴老求助了。 自己和小红在京城,戴老还够不着,但是他有卫老爷子的电话。 或许只有卫家出面,才能把这件事压下来。 叶纤红轻松地扭了扭身子,一点也不慌张。 修炼到现在,还真没几次动手的机会,今天就好好练练手,看自己一次能应付几个成年男人。 在围观群众震惊的目光里,这些一看就身手不凡的男子,没有人近得了那个女孩子的身。 刚一接近,就被她或踢或劈,打倒在地,很快所有人全部倒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 林越兄弟这时候早就傻了。 这个女孩子是武林高手吗?怎么这么多高手都伤不了她? 照这个情形下去,只有出动枪支等热武器,说不定才能抓住她。 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他敢吗? 马上年关了,京城对治安控制得很严,如果有人敢犯忌用枪枝,说不定要被严打了。 怎么办?两人面面相觑。 而高敏瑜在一边却是欲哭无泪。 她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一时冲动,会演变成了这样一个局面。 尽管她头脑简单,没有足够的情商,但是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 林家兄弟这次出丑,是为自己出头造成的,林家可不是心地良善之辈,这次丢了这么大的面子,肯定要把帐算在自己头上。 说不定高家也要受牵连。 怎么办?她站在原地,双腿有些发软。 忽然想到胡向阳的大伯家,就在前面不远处,顿时眼前一亮。 顾不得别人的目光,转身蹬蹬蹬地往那边跑去。 胡向阳打好电话出来,见叶纤红好好地站在院子门口,面前躺了一地的人。 “打得好。”他握住叶纤红的手,忍不住赞了一句。 这些人都不是好东西,上门强出头,说得好听点,是帮了高敏瑜。说得恶劣一点,就是借题发挥,想找他的麻烦。 否则自己跟高敏瑜关系是好是坏,用得着他们出面吗? “电话打好了?”叶纤红问道。 “打了。”胡向阳笑道。 “那我们就等在这里,看他们的后续手段了。”听胡向阳说电话打过了,她也安心了。 “胡向阳,你又在作死了是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声忽然从对面传过来。 两人一齐抬头,只见一个打扮得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正和高敏瑜一道,从对面走过来。 “她是谁?”叶纤红问道。 心里已经猜到了答案,肯定是他那个极品大伯母。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奇葩,对自己人刻薄无比,在外人面前一付慈祥面孔,把面子看得比身家性命还重。 相对应的,为了面子,见上捧就下踩,就很容易理解了。 “是我大伯母。”胡向阳的话,证实了叶纤红的猜测完全正确。 对于她这个时候出现,他也极其腻歪,可是她是长辈,又没法当作没听到。 “既然她不仁,你就别理她。”叶纤红才不管自己这样做,会不会让胡向阳难做。 有的人就是这样,你越当她一回事,她就越高看自己,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 你把她当成一坨屎,她慢慢地就不敢作妖了。 胡向阳听了叶纤红的话,笑了笑,果然没出声。 “胡向阳,你耳聋了是不是?”赵晓梅见胡向阳居然没应声,气得大吼道。 “向阳有没有聋我不知道,你瞎了那是肯定的。”叶纤红上前一步,凉凉地说道。 “你是谁?敢在我面前胡言乱语?”赵晓梅见胡向阳不出声,倒是一个女孩子上前接话,气呼呼地叫道。 “我是谁?”叶纤红笑道。“那要问你啊!难道你是古代的皇后娘娘,别人在你面前说话,还得先跪安?问题是,你老公是皇上吗?比我们的国家领导人还大吗?” 对于这种嘴皮子,叶纤红只是没兴趣扯,真的要说,绝对不会输别人。 “你——”赵晓梅憋着一口气过来,原以为自己出面,胡向阳就会怕了,没想到先被一个乡下女孩子夹枪当棒地说了一通,如何不恼怒,偏偏她的话很难反驳。 自己有个当高官的哥哥,别人都会敬自己几分,问题是有的人既不想当官,又不想讨好自己,那她就没有办法了。 第七十一章打了就打了(谢丁文文大赏) 胡向阳见大伯母被叶纤红挤兑得说不出话来,心下大快,悄悄朝叶纤红比了个大拇指。 叶纤红朝他咧嘴笑了笑,没把这当回事。 既然两家关系越来越差,就各管各的好了,偏偏这个做大伯母的,还不识相,好处占尽不说,还想拿胡向阳的亲事,为自己谋私利。 对于这样的人,叶纤红只想说,打一顿让她清醒清醒,下次就不会乱出头了。 “胡向阳,你到底是什么意思?眼中还有我这个大伯母吗?”斗嘴输给叶纤红,她只能继续找胡向阳。 “我有没有你这个大伯母,你心里清楚。”胡向阳也终于硬气起来。“小红说得对,你的眼睛确实有问题。这么多人来我家门口闹事,你却不顾我的死活,反而口口声声找我的不是,你到底是胡家的人,还是胡家只是你的耍威风的地方?” 可以这样说,他们一家被这个大伯母欺压了这些年,今天终于有种翻身当主人的感觉。 旁边有人咕地一声笑出来,显然认可以胡向阳的说法。 毕竟赵晓梅这付作派,周围大多数人都看不惯,只是人家势力大,不好乱开口。 “好,好。”赵晓梅被扫了面子,气得咬牙切齿。“你不知死活,我也不管了,反正你们打了林家的人,等一下看你怎么收场?” 林越和林轩的身份,她自然清楚,就是因为这个,她才匆匆赶过来。 她虽然有个哥哥在地方担任省委副书记,可是比起林家,那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自己一家以及大哥一家灭了。 “怎么收场?”叶纤红哼道。“自然是等警察来了,把他们送进去吃牢饭,冒充警察可是大罪。难道你以为靠什么张家李家,就有这个特权了?” 今天这件事摆明了就是有人上门寻衅,既然这样,把这些人打服了才行,否则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狗屁倒灶的事? “小红,把事情闹大不要紧?”胡向阳悄悄问道。 大伯母人品不行,认人的眼睛还是有的。既然她说林家的人打不得,肯定有道理。 在这种地方,小红的判断力一直比自己强,所以听她的没错。 “没事。”叶纤红小声地回答。“我们只要一口咬定他们冒充警察就行。” 当时他们想带自己走,只有警察才有这个权力。 这些人既然被自己抓住了这个把柄,那就算闹到卫老爷子面前,他也有理由帮自己。 如果错在自己这边,那她倒不敢这么有把握了。 “你们围在这里干什么?”一辆车停在了路边,上面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冷冷地问了一句。 叶纤红一看,居然认识,是卫老爷子的小儿卫振国。 她正要迎上去,却看到林越和林轩走过去,乖乖地叫了一声:“小舅舅——” 这两个姓林的,居然是卫老爷子的亲外孙,叶纤红顿时凌乱了。 原以为就算打了人,自己也有底气,没想到对方比自己关系更硬。 这就麻烦了。 胡向阳的脸色更难看。 他原以为车里下来的是自家的后台,没想到想错了。 “谁让你们来这边的?”卫振国脸色一整,冷冷地问道。 老爷子接到戴叔的电话,非常生气,让他过来处理一下。 因为不知道谁在找小红的麻烦,他还做好了好好教训一下对方的准备,毕竟在父亲眼里,小红比谁都重要。 没想到到了这边,居然是二姐家的两个孩子在闹事,这如何让他不生气。 卫家一直给小红的印象不错,所以她才愿意拿出自酿的果酒,给老爷子补身子续命,如果她生气了,那老爷子说不定会打断两人的腿。 “是胡向谦说胡向阳二十三岁,就升到正科了,我们不服气,就想教训他一顿——”林轩喏喏地说道。 他今年都二十七岁了,在卫振国面前,却乖得像个孩子。 实在是这个小舅舅,是外公最宠爱的儿子,从小到大,都当宝贝一样养着,没有人敢在他面前乱来。 如果惹怒了他,只怕家里的老妈都不会放过兄弟两个。 “很好。”卫振国被他气乐了。“人家堂兄弟内讧,你们却心甘情愿当打手,真给卫家长脸啊!” 说完,转头望向林晓梅。 林晓梅看到卫振国过来,真想过来说几句场面话讨好一下,听到林轩的话,顿时像是被人抽了一个耳光。 这件事,是儿子窜掇他们过来的,其实根子在她这里。 胡向阳这个侄子,不听自己的吩咐,已经够让她气恼了。 没想到在虞城走了狗屎运,居然连升两级,这让她越发不痛快,于是在饭桌上发泄了几句。 儿子胡向谦说这还不容易,找人教训他一顿不就得了,于是发生了刚才的事。 卫振国见她脸色变幻,加上刚才发生的事,哪里还猜不出幕后推手是谁? 大哥他们私下在讨论时,说胡有才和赵晓梅人品低劣,现在看来,只怕比他们想像得还要差。 这样的人,还能坐上高位,真的得好好查一查,他们平时有没有干对百姓有利的事? 如果只顾着捧高踩低,不为民办实事,那这种官僚,早点下台才对国家有利。 只是没想到,他们的儿子,那个被称为官场新贵的胡向谦,竟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连自己唯一的堂弟,也下得去手。 这真的让他大开眼界了。 想到这里,懒得理她,上前一步,走到叶纤红面前。 “叶小姐,好久不见。”他伸出手,跟叶纤红握了握。“原以为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来找你们的麻烦,没想到居然是我二姐家的孩子,真叫我无颜见你了——” 他是真的觉得难堪,所以自然而然的态度,反而更显真诚。 “小叔客气了。”叶纤红一直觉得卫振国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倒像古时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所以对他印象一直不错。“任何一个大家族,总会有些不肖子孙,你也不必把责任全部扛在自己肩上。” 这话说得很直白,林轩林越就是卫家的不肖子孙,既然他们没有当枪的觉悟,她也没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们。 “说得好。”卫振国点点头。“我们卫家,确实也需要整顿一番了。” 说完,又跟胡向阳握了握手。 胡向阳有些激动,卫家的人,他早有耳闻,也知道小红跟他家关系好,没想到今天有幸见面。 “小叔,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小事,还是进屋坐一坐,喝杯茶再走。”叶纤红邀请道。 不管怎么样,卫家有人出面了,这件事只能到此结束。 后面怎么样,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 对胡向阳一家来说,能请卫振国进去坐一坐,代表的意义不同,所以她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卫振国大概也明白叶纤红的心思,点头同意了。 三人走进院子,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叶纤红找到茶叶,就着饮水机,泡了三杯茶端过来。 “小叔,今天的事麻烦你了。”叶纤红首先向卫振国道谢。 原以为胡向阳真的报警了,没想到是打给卫家了。 不过这样也没事,反正到了警察局,最后总会惊动他们。 “说什么见外话,是我该说抱歉才对。”卫振国叹了一口气,回答道。 现在没有外人,说话也比较直接了。 卫家到了现在,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眼中的顶级家族。特别是大哥现在主政一方,更是让人浮想联翩。 不管是父亲也好,大哥也好,都希望卫家子弟能脚踏实地,安安稳稳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别仗着身份,被人诟病。 但是一大家子人多了,不可能全部一条心。 大姐家的外甥,年纪比自己还大,行事却极不稳重,在国企里嚣张跋扈,虽然警告过好多次了,依然没多少改观。 二姐家的两个外甥,相对比较好一点,没想到今天也出了这样的事。 说到底,还是心术有问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觉得自己有特权,可以肆无忌惮地欺压不如自己的人。 今天倒好,直接惹到叶纤红头上来了。 “我们就不要这样客气来客气去了,反正你那个小外甥,也被我打了一顿,就算扯平吧!”叶纤红笑着说道。 倒不是她大方,如果对方不是卫老爷子的嫡亲外孙,她还可以闹一闹,但是知道了身份后,如果不知进退,就让人讨厌了。 “唉。”卫振国再次叹了一口气。“如果他们也能这么懂事,那就好了。” ———— 屋里双方客气地把问题怪到自己头上,院子外的林越兄弟傻眼了。 这个乡巴佬居然叫小舅舅小叔,而且一付平辈相交的模样,一点也不见外,他们怎么不知道卫家还有这样的亲戚? 想到外公发怒的模样,两人缩了缩脖子,扶起同来的人,灰溜溜地走了。 一起过来的几个年轻人,自然也跟在后面走了。 今天的事,说起来鲁莽了,也不知道回家后,会有什么后果? 高敏瑜是最震惊的。 这个她一直看不起的乡巴佬,居然跟卫家关系这么好,难怪胡向阳看不上自己。 这时候她彻底心如死灰,对胡向阳再也不敢起念头了。 转身离开前,看了站在旁边傻了一般的赵晓梅一眼,突然很想笑。 都是她一直找自己爸妈,要自己嫁给胡向阳,并给了很多承诺,才让爸妈心动了,逼着自己来找胡向阳。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这样做,已得罪了卫家,不知道他们会有何感想。 看热闹的人见当事人离开了,也渐渐散去。 但是赵晓梅一家,害自己亲侄子的事,很快在周围流传开来。 第七十二章卫老爷子的邀请 “小红,你难得来一趟京城,跟我去见见老爷子吧!”一杯茶喝完,卫振国准备告辞,临走前邀请叶纤红道。 家里只有他和大哥,知道叶纤红的秘密,所以清楚父亲对她的态度。 马上要过年了,父亲前几天还念叨着,要给小红送年礼。 没想到今天正好碰到她。 那就请她过去一趟,当面把礼物送给她。 “小叔,这次过来,说要是看望向阳的爷爷,下午准备买些京城的特产,明天一早就回去了,就不去叨扰老爷子了。”叶纤红想了想,客气地拒绝。 刚刚跟老爷子的亲外孙打了一场,还打伤了他,如果见了面,还真不好意思开口。 “你是不是因为林越林轩两兄弟的事?。”卫振国了解叶纤红的性格,不是扭扭昵昵的人,现在拒绝,很可能是因为他们。 他现在最担心的,也是怕因为这两个人,冷了双方的情份,那他们兄弟俩真的万死莫赎了。 不能怪卫振国这样想,对于大家族来说,利益永远是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而老爷子以及大哥的健康,更是卫家的重中之重。 小红不但救过父亲的命,也救过大哥的命,这样的神医,岂是两个外甥可以比的。 更重要的,父亲和大哥的健康,以后还得倚仗小红,所以绝不能让她疏远卫家。 “是有些不好意思。”叶纤红想否认,最后还是承认了。 大家都是明白人,没必要骗人。 “既然这样,你越应该见见我爸,看看他是怎么样的态度?”卫振国再次邀请。“如果我们卫家处理的不能让你满意,你以后再也不跟我们联系,我们也无话可说——” 胡向阳见卫振国都这样说了,有些震撼,拉了拉叶纤红的衣角,希望她答应下来。 人家都这个态度了,再拒绝,就是不给面子了。 在京城,得罪卫家,哪里还有活路? “那行,我们现在过去。”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这件事总得解决,于是答应下来。又笑着开口:“希望卫爷爷别中饭也不给吃,就把我们赶出来就好。” 这话的意思,就是希望带着胡向阳一起去了。 卫振国见她答应,大喜,连声说不会。 至于胡向阳去不去,完全没放在心上。 既然小红认准了这个男人,他们自然也得认可他,否则反而不美。 于是关了门,一起往外走。 院子外面已恢复了平时的状态,就连刚才被打翻的垃圾箱,也被人清理干净了。 胡向阳把车开出来,叶纤红坐在副驾驶室,跟在卫振国那辆车子后面,一起往卫家后去。 到了卫家门口,停好车子,三人一起往里走。 经过院子,来到里面的客厅。 “小红来了啊!”卫老爷子此时精神矍铄地坐在客厅里,面前放着一杯茶,却没有喝,似乎在等她们。 “卫爷爷你好,今天给你添麻烦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叫了一声,又让胡向阳跟着自己叫。 “这就是你男朋友啊!”卫老爷子呵呵笑道。“长得很精神,也很帅。” “那是当然。”叶纤红见他避而不说今天的事,也没在意,笑着岔开话题。“否则我也不会看上他。” 在老爷子面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有保姆泡了茶端上来。 喝了几口茶之后,叶纤红没有开口,等老爷子发话。 她相信今天这件事,他肯定会有一个交代,不管自己接受还是不接受。 对老爷子来说,他考虑的肯定比自己多。 或者说,他需要顾虑的方面肯定比自己多,不可能像自己一样,把问题看得那么简单。 卫振国回屋一趟之后,出来坐在老爷子身边,把今天发生的事,简短说了一遍。 老爷子脸色不变,只是间或嗯嗯几声,表示明白了。 等卫振国说完,老爷子沉默了。 叶纤红突然有些担心,怕他被几个不肖子孙气死。 倒没有想过他会因为袒护外孙,转而记恨自己。 “小红,这件事是卫家对不住你,希望你看在我这个老头子的份上,别放在心上。”老爷子突然开口道。“至于那几个小子,我会好好管教的。” “卫爷爷,你这样说,倒让我汗颜了。”叶纤红笑着回答道。 她一直是个人家客气,她也回报客气的人。 卫老爷子这个年纪了,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她有些无法承受。 如果早知道林轩是老爷子的外孙,说不定她会手下留情吧! “振国,你去帮我为小红准备的礼物拿过来。”老爷子突然开口说道。 “不急吧!”卫振国笑道。“小红来前还开玩笑,说你会不会中饭也不给吃,把她赶出去,你不会真的不打算请他们吃中饭了?” “胡说八道什么!”老爷子佯怒地骂了一句。“送礼物跟这个有什么关系?难道她收了礼物,就得马上回家?” 卫振国这才嘿嘿笑了一句,去老爷子的书房拿东西了。 “卫爷爷,你这算是年礼吗?”叶纤红笑道。“可惜我来得匆忙,还没来得及买礼物送给你。” 这也是她刚才不愿意过来的原因,快过年了,空手来看人,有些失礼。 “你还想送什么?”老爷子反问道。“最好的东西你都托柄焱带过来了,总不能再叫你破费吧!” 在他看来,她自酿的葡萄酒,就是最好的礼物,千金难买。 花钱能买到的礼物,他会稀罕吗? 说话间,卫振国提着一只老旧的木箱子走过来,箱子大约有老式的二十一寸球面电视大小,也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宝贝。 把箱子小心放在桌上,打开了上面的盖子,露出里面的东西。 等她看清楚里面的东西之后,她的眼睛瞪大了。 作为看了无数集寻宝节目的人来说,里面的东西她都认识。 一只绘有青花龙纹的梅瓶,看起来非常古旧了,表面还有专家常说的开片,从卫老爷子手里拿出来,肯定是真正的清代瓷器无疑。 照叶纤红的判断,这件东西放到重生前,妥妥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啊! 她甚至不用去看,十有八九,就是乾隆年的官窑瓷器。 这种东西谁家拥有,都会藏得好好的,轻易不肯拿出来见人,没想到老爷子打算送给自己。 瓶子周围塞满了旧报纸,大概是防震。 “喜欢这种瓷器吗?”卫老爷子问道。 其实从叶纤红刚才的神态,他也知道了答案,只不过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这太珍贵了。”叶纤红虽然喜欢,却不适合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于是拒绝道。 “有你送给我的酒珍贵吗?”老爷子语气平淡地反问。“这个是梅瓶,讲究的是平平安安,马上过年了,希望你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谢谢卫爷爷。”见他这样说,叶纤红也没有再客气。 确实,自己送给他的酒,都是有钱买不到的。 世上还有什么比老爷子的命更值钱的东西呢? “这上面还有一个隔层。”老爷子像个得意洋洋的孩子似的,把盖子上的一块板翻开,露出里面一只长方体的小盒子。 盒子上放着一根簪子,做成一只凤凰的样子,镶了红宝石,其它是黄金制成的,颜色有些旧,应该古物了。 从价值来说,它肯定远远比小下面的青花瓷瓶,但是从美观的角度来说,肯定这支凤簪更吸引她的视线。 “这是一支明朝宫里贵妃用过的凤簪,送给你玩吧!”卫老爷子拿起来,递给叶纤红。“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这还是振国帮你挑的礼物。” “谢谢小叔,我很喜欢。”叶纤红拿过来仔细把玩了一会,越看越喜欢。 这种古物,现在已很难见到了,有机会搞到一支珍藏,真的非常难得。 “你喜欢就好。”卫振国笑道。 老爷子见叶纤红收下了,也很高兴,叫儿子把箱子放到一边,准备吃午饭了。 中午的饭菜做得很丰盛,很显然,当老爷子知道小红和胡向阳来京城之后,就已经叫家里人准备了。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居然只有他们四人用餐。 她原以为老爷子会把林轩和林越叫来,让他们当面道歉什么的,把矛盾解开呢? 毕竟每个做长辈的,都喜欢晚辈相亲相爱,和和睦睦的。 当然她也没有傻傻地提到那两个人,老爷子能不开口,她当得装傻。 吃完午饭,陪着老人喝了一杯茶,两人告辞离开。 老爷子也没有挽留,只是叫他们如果下次回京城,一定要来看自己。 叶纤红笑着应了。 走出卫家大门,钻进车子,两人都一股如释重负的表情。 “原以为要赴鸿门宴了,没想到老爷子这么好说话。”胡向阳痞痞一笑,带着些得意说道。 “我倒是觉得他越这样,压力越大。”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对他的乐观嗤之以鼻。 老爷子又不是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出护短的事。 如果卫家任晚辈胡作非为,只怕这个家族也得走向末路了。 但是老爷子越没放在心上,她反而越不好意思跟林轩和林越计较,所以这才是老爷子的真正目的吧。 第七十三章胆寒了 “爸,林轩和林越你打算怎么处理?”等小红他们离开,卫振国坐到老爷子的身边,轻声问道。 这件事如果对方不是叶纤红,处理起来反倒容易,就当是京城晚辈之间的胡闹就行,通知各家长辈,让他们各自管教一番,也就是了。 但是涉及小红,就变得很敏感了。 所以父亲才会放弃原本准备的礼物,换上这两件重量级的宝贝。 很明显,父亲是希望用它们,换来小红的谅解,说得夸张一点,已经是在道歉了。 叶纤红虽然只有十九岁,看事情比较通透,应该能明白卫家的态度。 只是林轩和林越怎么处理,也是个难题。 “这件事确定是向阳大伯一家搞出来的?”卫老爷子没有回答,反而这样问了一句。 “听林轩的意思,就是他们挑起来的。”卫振国回答道。 两个外甥虽然做事不上道,但是这种时候,相信他们不敢欺瞒自己。 “那就通知监察部的老王他们,好好查一查这一家子,还有赵家——”卫老爷子眉头一皱,杀气腾腾地说道。“他们不是仗着有赵晓光这个靠山吗?让我看看他们平时是怎样为官做人的?” 到了他这个年纪,已很少去在意这些狗皮倒灶的小事,但是利用自己的外孙,再去对付小红,那就触及了他的底线。 “知道了,爸。”卫振国回答道。 “至于林轩林越,你通知振兰,让两人禁足一个月。”老爷子又吩咐道。“除了上班下班,给我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如果违反,叫他们以后不用再来卫家了。” 卫振兰是她的二姐,在京城某高校担任副校长,嫁给同样搞学术的林和志,生了两个孩子。 可能是因为父母没有从政,两个外甥总觉得自己在表兄弟里不受重视,所以性格有些跳脱,有时候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 因为了解他们的性格,父亲平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少苛责他们。 只要没有闯下大祸,教训一顿也就是了。 但是今天父亲真的生气了,所以语气才会说得这么重。 如果以后不许他们进卫家,那就失去了老爷子庇护的资格,这个后果就严重了。 “好的,我等一下就跟二姐说。”卫振国回答道。 同一时间,林轩和林越乖乖站在书房的书桌前,向老妈卫振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本以为只是教训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没想到小舅出面了,还对那个乡巴佬非常客气。 两人就算再糊涂,也知道事情大条了,于是乖乖回到家里,还主动打电话给老妈,认错认罚。 父亲是个书生型的男人,治家能力不强,碰到这种情况帮助不大,只有找母亲才有用, 别看老妈今年五十多了,碰到这种情况,依然放得下脸,找外公软磨硬泡,最后达成目的。 只要老妈劝得外公原谅了他们,这件事才算完。 “你们两个混蛋小子,都是猪脑子啊!竟然被人当枪使了。”卫振兰恼怒地骂道。 作为母亲,癞痢头儿子自己的好。虽然这两个混小子经常闯祸,她依然当两人宝贝一样。 这样的后果是,儿子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 但是当妈的往往看不到这一点,所以就悲剧了。 “我们也不知道啊!”林轩哭丧着脸说道。“谁叫外公都不帮帮我们,你看胡向阳这小子,才二十三岁,都混成正科级了。” 这是他们兄弟俩最无法接受的地方,要知道他们可是有一个副国级退休的外公啊! 说出去,他们都觉得丢脸。 “这么说,你们还有理?”卫振兰生气了。 她气的是他们到现在还分不清自己犯的错。 别人比你成功,你可以妒忌,但是不能摆到明面上讲啊! 卫家是什么家族,那可是京城最顶级的家族之一,如果被人知道,卫家的人居然因为有人升职比自己快,就要去教训人家,那让别人怎么看待老爷子? “妈,我说错了。”林轩一见老妈发火,马上乖乖认错。 “还有,你们刚才说的那个女孩子,不是以前见过一次吗,为什么还动手?”卫振兰又问。 上次父亲的家宴上,请了戴叔和那个女孩子,当时父亲对她非常客气。 事后她问父亲原因,父亲不肯说,叫她别管。 没想到她跟胡家小子搞对象。 “才见过一面,哪里记得住?”林轩叫苦道。“现在冬天衣服穿得多,不是站在面前,肯定认不出来。” “行了行了。”卫振兰摆摆手,让他们离开书房,懒得再理会他们。 反正这件事儿子吃了亏,就算父亲要怪,也怪不到他们头上。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二姐。”是小弟卫振国的声音。“父亲要你好好管一管两个外甥,禁足一个月,每天除了单位上班,不许去公共场合。” “为什么?”卫振兰一听,就有些不服气。“他们虽然有错,但是林轩都被伤成这样,现在身上还绑了绷带,难道还不够委屈吗?” 在这件事上,父亲也太偏心了吧? “二姐,这是爸为他们好。”卫振国知道她的脾气,解释了一句。“如果做不到,以后禁止进入卫家的大门,这是爸的原话。” “什么?”卫振兰大吃了一惊。“那个女孩子是什么人?” 以父亲的身份,似乎不用忌惮任何人了,为什么还这么在意她? “二姐,你不要打听了,这对你没好处。”卫振国依然不急不燥。“还有,如果他们再得罪小红,那谁也救不了他们,包括我们大哥。” 说完,挂了电话。 卫振兰傻傻地拿着话筒,只觉得一颗心往下沉。 没想到这件事的后果,比自己想像得还要严重。 作为卫家子女,她自然分得清轻重,既然自己不能打听,她就不会再去探听相关信息。 倒是接下来该管着两个小子了,否则真被卫家排除在外,以后他们去靠谁? ———— 胡向阳和叶纤红回到家后,把老爷子送的箱子放进自己的卧室,锁上门后,准备上街。 年关近了,街上很热闹,两人准备去最繁华的王府井大街那边逛一逛,再买些出名的小吃和小玩意,带回家给家里人玩耍。 叶纤红现在已不缺钱,所以买东西非常干脆,只要家里人没见过的,味道又不错的,就买买买。 两人很快各提了七八只袋子,份量也不轻。 好在修炼出真气的人,最不怕的就是提重物了,两人像是拿了几袋轻飘飘的衣服,慢吞吞地往回走。 到停车场的时候,打开汽车后座,把东西放进去,正好看到旁边一辆车停下来,从里面走出一男一女。 这两人他们认识,今年上午跟着林轩一起过来找麻烦,站在高敏瑜旁边摇旗呐喊的人。 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叶纤红下意识地皱了皱眉,不想看到他们。 让她没想到的是,那两人看到自己和胡向阳,居然脸色一变,一付受惊吓的模样。 连眼神都不敢跟他们对视,就灰溜溜地走了。 胡向阳愣住了。 “看了你今天打了他们一顿了,效果不错。”等他们走远,胡向阳忍不住大笑出声。“这些人现在都怕我们了。” 这些人应该都是跟堂哥一伙的,以前看到自己,态度很嚣张。 没想到还有这样一天,看到自己屁都不敢放,就溜走了,想想都解气。 “你以为他们是怕我们啊!”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我们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 “哦。”胡向阳一听,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们是怕得罪卫家,所以才避开自己,哪里会怕我们。 “不过这样也不错,至少耳边不会再有人啰里吧嗦了。”叶纤红怕他心里不痛快,安慰了一句。 “没错。”胡向阳回答道。“我也不需要他们当我朋友,只要别要烦我就行。” 作为胡家人,大伯和堂哥不帮自己也就算了,竟然窜掇外人来对付自己,这让他心寒。 不过今天以后,就算大伯母想找自己的麻烦,只怕也掂量掂量了。 想到以后再也不用看她的脸色,他就心里痛快。 两人回到家里,看到爸妈和姐姐姐夫已回到家里。 “咦,你们怎么回来了?”胡向阳惊讶地问。 原以为要到晚上大伯一家去接班,他们才能回来,没想到提前回家了。 “你大伯一家去了医院,我们就回来了。”胡爸爸解释道。 他现在也不想看到大哥,看到就心烦,所以眼不见为净。 “哦。”胡向阳一听,高兴起来。“那最好,晚上我们一家人可以在家团聚。” 除了中秋节在小红节聚过一次,又有三个月没在一起了,说不想念肯定是假的。 “对,对。”听儿子一说,胡妈妈也开心起来。“小年快到了,我们今天也算提前团圆了。” 于是胡妈妈和胡向阳慧一起走进厨房,准备晚饭,叶纤红也进去帮忙。 三人都是性格爽快,手脚麻利的人,很快就做了一桌子好菜出来。 大家一起坐下来,胡爸爸去拿了一瓶好酒出来,给每人倒了一小杯。 第七十四章请俞大师鉴宝 “今天大嫂看到我们,怎么态度有些不一样?”胡妈妈一小杯酒下肚,突然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她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回来时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现在借着酒劲,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 “我以为只有我有这样的错觉,没想到你也有。”胡爸爸在一边也说了一句。 两人相互望了望,百思不得其解。 “这件事应该跟我们有关。”胡向阳无奈地开口。 今天发生的事,他原本不想说,毕竟有些丢脸。 但是爸妈都一脸疑惑,如果让他们从别人口里知道这件事,还不如自己说出来。 于是把详细经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这个狼心狗肺的,难怪突然来医院看望你们爷爷。我还以为他们变老实了一些,原来是被比他厉害的人教训了。”胡妈妈气呼呼地骂道。 老大家有个副部级的大舅哥,所以眼高于顶,谁也看不起。 没想到现在儿子出息了,他们居然也想找麻烦,世上哪有这种害自己人的兄弟? “不想理他们,以后我们没有这样的亲戚。”胡爸爸怒气冲冲地说道。 “难道你们就没有人奇怪小红居然这么能打吗?”胡向慧等爸妈发泄完,在一边笑着问。 “对啊!”胡爸爸胡妈妈这才反应过来,一齐望向叶纤红。 “因为我练过武。”叶结红只好这样解释。“向阳也练过,普通一两个人,应该伤不了他。” “没错。”被小红这样夸,胡向阳得意地回答。 这下子轮到胡爸爸胡妈妈惊讶了。 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也有这么厉害的一天。 吃过晚饭,胡向阳拿出那只红木箱子,把卫老爷子送给小红的宝贝拿出来给大家看了看。 “这么说来,小红打了人不但没事,卫老爷子还送了东西给她?”胡妈妈笑着说道。 “那是当然。”胡向阳得意地回答。“老爷子还一直跟我们说,下次回京城,一定要去看他。” “那是人家客气,你们可别当真。”胡妈妈笑着白了儿子一眼。 “小爷爷不会说这种客气话,他是真心邀请小红跟向阳去的。”姐夫卫谨言在一边插了一句。 大家这才记起,他也是卫家人,顿时神情各异。 不管怎么样,能得到卫家的友谊,对他们来说,都是好事。 第二天早上,吃过午饭,叶纤红和胡向阳回虞城。 胡向慧和卫谨言也回苏省。 两人在余杭下了飞机,因为带的行李比较多,也不去茂琳姐那里了,两人直接回虞城的家。 进了屋,看到沙发前的茶几上,放了一个滇省寄来的小包裹。 顾不得去洗手间洗去一身的风尘,连忙拿过来拆开。 里面除了一只塑料袋包着的草莓种子之外,还有一些其它叫不出名字的植物种子。 太给力了!叶纤红兴奋地握了握拳。 见胡向阳还在洗澡,于是走进房间,进了空间,找了块空地,抓了一小把草莓种子,稀疏地洒在上面。 再到河边提了一壶水,把地浇湿。 怕胡向阳洗好澡出来,叶纤红也没时间在里面多呆,连忙出了空间。 又把剩下的种子收好。 这样一包,估计家里的大棚可以种一亩了。 空间里的草莓长得快,估计明天就长出几片叶子了,叶纤红得看情形,再决定什么时候在老家的大棚种草莓。 忽然想到空间里还有杨涛父子送给自己的一个红色摆件,连忙拿出来看了看。 在杨家时,没仔细看,这时候放在灯下细细观察,发现跟红玛瑙差不多。 印象中红玛瑙价格确实不贵,难怪杨爸爸说不值几个钱。 不过颜色非常漂亮,就算做为摆件,放在书房也不错。 让叶纤红奇怪的是,摆件底座世界之树居然没吸引,难道是嫌小? 想到空间扩张到现在,需要的灵气是越来越多了,像这样小小一截木制品,难怪它会看不上。 这样也好,就把这件宝贝继续留着吧。 以前每次一得到,就马上被世界之树吸收了,她都没机会好看观察一下,它是什么特殊的材质。 “这个摆件哪里来的?”胡向阳洗好澡出来,看到叶纤红在欣赏的摆件,惊讶地问。 “小杨他爸送的,说我治好了他女儿的病,没什么可以感谢的。”叶纤红实话实说。 “啊?”胡向阳有些惊讶。“他家不是很穷吗?怎么还藏着这样的老物件?” 对这种古董,他一知半解,只不过看起来很漂亮,应该值不少钱。 “我也搞不懂。”叶纤红笑道:“杨爸爸说找人看过,值不了几个钱,所以才大方送我了。” “是吗?”胡向阳反问。“会不会碰到不识货的人了,胡说一通呢?” 在他看来,光这件东西的历史价值,就非同小可了,怎么可能值不了几个钱? 上面的玉石很难说,下面那个木质的底座,怎么看都有几百年了。 看木质的纹路,就算不是金丝楠木、花梨木、紫檀木等珍贵品种,也绝不是普通的木头。 “要不有机会找个人看看?”叶纤红也特别好奇它的材质。 最主要是空间里得了几块红色的玉石,颜色跟它有些接近,说不定是同一个品种呢? 如果真的是宝石,那就发达了。 虽然不会轻易出售,但是给家里人打手饰,就不用再花钱了。 “你上次不是请人雕挂件吗?那个俞大师家里又开古玩店,应该认识它吧?”胡向阳提醒道。 “嗯,没错。”叶纤红经他一提醒,也想起来了。“那我明天去找他问问。”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把摆件装在袋子里,提着朝俞大师的工作室走去。 到了半山路,上门敲了敲门。 门开了,俞大师出现在门口。 “叶小姐来了,稀客稀客,快请进。”见是叶纤红,俞大师热情招呼道。 上次为了外甥的事,请叶纤红和胡向阳帮忙,才正式成了一名警察,他非常感激。 “又来打扰俞大师了。”叶纤红客气地说了一句,进了工作室。 里面还是老样子,收拾得很整洁。 “叶小姐这次过来,还是要打首饰吗?”两人坐下后,奉上热茶,俞大师客气地问。 “这次过来,是想请你帮我鉴定一座摆件的材质。”叶纤红说完后,打开袋子,小心把东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 因为不知道材质,也不知道硬度,所以她非常小心。 “这是——”俞大师一听,倒没失望,凑过来看了摆件一眼,似乎有些意外。 于是站了起来,小心拿到手上鉴赏。 见他拿出放大镜和小手电,看得非常仔细,叶纤红也不着急,端起茶杯喝茶。 “它的材质应该是红玉髓。”俞大师足足看了十来分钟,才放下摆件,认真地回答。“因为颜色不佳,价值不大,只是看雕工和下面的底座,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几千块还是值的。” 他知道叶纤红家里不缺钱,所以说得很客观。 “红玉髓?”叶纤红重复了一句。“这是什么玉石?” 前世看了这么多期的寻宝,似乎没听过这个名字,难道是非常冷门的玉石? “红玉髓跟红玛瑙差不多,因为国内数量比较大,所以价值不高。”俞大师解释道。“只有颜色特别纯正的红色,因为稀少,价格才比较高。像这件颜色比较浅,就差了一点。” “哦。”叶纤红应了声,就有些失望。 照俞大师话里的意思,空间那几块玉石,应该不是红玉髓。 “俞大师,你知道红色的玉石里,哪些比较珍贵吗?”想了想,叶纤红又这样问了一句。 “红色的玉石,最贵的自然是红宝石,然后是红翡。”俞大师仔细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其它像红珊瑚,碧玺、红玉髓、红玛瑙、鸡血石这些,就低了一个档次。” “哦。”叶纤红点点头,又不确定了。 红宝石肯定不可能,它们都是小粒为主,据说全世界最大的,才七十多克,空间最大那块,得几十公斤了。 难道是红翡?因为对这个不熟悉,她不敢确定。 主要是她认为那是一名修炼者珍藏的宝贝,不大可能是红翡这种观赏类的玉石,但是其它几种更不可能了。 看来这样猜也没意思,下次挑一颗最小的,剖出来之后再请人鉴定好了。 想到这里,她没有兴趣再坐下来去,准备告辞离开。 “叶小姐如果想买玉器,前面我儿子的店里,倒有一些好货色,你有空了可以去看看。”俞大师突然给儿子的店打起了广告。“现在市面上假货越来越多,你来挑至少可以保证给你真货。” “是吗?”叶纤红反正也是闲着无事,就站起来。“那我去看看。” 于是俞大师开了后门,带着她进了儿子的店里。 俞大师的儿子俞绍良,上次见过面,此时正在店里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介绍一块古砚,见叶纤红过来,连忙打招呼。 “叶小姐想要些什么?”他客气地说道。“别的不敢说,我们的价格绝对公道。” “我是随便看看,如果有自己喜欢的,就带回去。”叶纤红随口回答。 古玩行里一直讲究眼缘,你一眼看中就喜欢的,就跟你有缘,所以她也打算看看,有没有合自己眼缘的宝贝。 第七十五章给父亲的礼物 趁着俞绍良还要介绍那块古砚给那位老人,叶纤红叫他别客气,自己先随便看看。 对她来说,投资古董的心思并不强,主要还是找世界之树需要的灵材,其次是自己看着喜欢的宝贝。 屋里的架子上,放了一些瓷器和字画,还有就是文房用的物品,像砚、镇纸、笔筒和印章这些。 对瓷器,她一扫而过,字画她也没兴趣,倒是一些看起来极其老旧的杂件,都会停下来仔细看看。 俞大师见叶纤红不需要人介绍,也没客气,打了声招呼后,回自己工作室了。 忽然看到一个盒子里放着一条手串,看起来像小叶紫檀,纹路非常精美,就有些心动。 顾不到不能随手乱碰的规矩,拿起来仔细把玩鉴赏。 胡向阳这个年纪,还不需要戴这个,她是打算送给父亲。 父亲今年五十了,他皮肤黑,不适合戴金器和玉器,如果手上戴一串小叶紫檀,她觉得正合适。 “叶小姐喜欢这种手串,是准备送给家里的男性长辈?”俞绍良眼尖,看到了叶纤红的动作,在一边叫道。“我这边还有几付手串,你可以再看看——” 叶纤红是有钱人,只要喜欢了,肯定都会买,所以他拉开抽屉,把里面珍藏的一些男式配饰,全部拿出来,端到叶纤红面前。 见他这么热情,叶纤红也没在意,一样一样仔细挑选。 或许是受前世寻宝节目影响,她比较感兴趣的,还是木制品的手串。 忽然发现边上有一串颜色奇特的珠子,她拿起来仔细扫了一眼。 这个图案,不会是天珠吧! 前世寻宝节目里,重点介绍过这个东西,说是产自西藏的宝贝,非常难得。 价格自然也非常高,某个名人带上节目请专家鉴定时,报了几千万的价格。 也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它有没有被炒到天价? 俞绍良终于和那个老人把砚的价格谈好了,于是用黄纸把砚包好,状在一个袋子里,收了钱后递给老人。 送老人离开后,他才走过来招呼叶纤红。 “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这么奇怪?”叶纤红自然不会说出天珠的名字,故作外行地问道。 “具体名字,我也不清楚。”俞绍良倒没有乱吹牛。“应该是产自西藏的宝贝,我拿货的价格不便宜,如果你要,我加一成就卖给你。” “多少钱?”叶纤红问。 见他叫不出名字,她非常兴奋,感觉自己要捡漏了。 “八千块。”俞绍良张开手,做了个八的手势。 至于进价,自然不可能像他说的,是七千多进来的。而是跟其它西藏产的小玩意一起,一共才花了一千块收到的。 “那行,我要了。”叶纤红听他这样说,倒不好意思还价了,又拿起那串小叶紫檀,说道:“还有这串珠子,也一起要了。” “一共一万块。”俞绍良见叶纤红这么爽快,价格又多要了一些。 “行。”叶纤红应道。 从手包里拿出一叠钱,递到他手里。 从俞绍良的表情里,她就知道他要价高了。问题这两样东西她确实很喜欢,特别这串天珠,她担心夜长梦多,所以直接拿下了。 买了这两件宝贝,她没有再逛的心思了,于是向俞绍良告别离开。 回到家里,拿了白布,细细擦拭两样新得的宝贝,越看越喜欢。 特别是那串天珠,她不懂看是几眼的,但是珍贵是肯定的。 就她有限的知识,知道越是年代久远的天珠,越是珍贵,而这一串天珠表面,有明显的鱼鳞纹,肯定有几百年了。 因为有了这样宝贝,叶纤红打算回老家一趟。 回家之前,她先进了空间,去看昨天洒在空地的草莓种子,现在长得怎么样了? 跟她想像得差不多,这些种子几乎都发芽了,已长出三四片细小的叶子。 看来她的判断没有错,正常播种到果子成熟,大约三个月九十天时间。 照这个速度长大,十天时间相当外面九十天,估计过年前,就能采摘果子来吃了。 如果自己在空间把苗培育好,再拿回家让爸爸种在大棚里,明年五月份,依旧可以正常上市吧! 这样想着,叶纤红把剩下的种子,全部酒在旁边的空地上,准备两三天后,再回家一趟,把苗带回家。 从空间出来,换了一身衣服,她开车回家。 到家的时候,看到爸妈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前面的茶几上,放了水果和瓜子红枣,两人边吃零食边看电视,非常惬意。 见女儿这次回来,居然空着手,叶妈妈反倒惊讶起来。 最近女儿大手大脚,每次回来都带很多吃的用的回来,难得今天没看到大包小包的东西。 “爸,我今天给你带了两件礼物。”叶纤红没理会妈妈的调侃,在爸爸旁边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串天珠和一串小叶紫檀,递给他手里。 “买这些做什么,我又不戴?”郑建国见是两件手串,疑惑地问道。 农村的汉子,从来没有戴首饰的习惯,他连手表也嫌麻烦,从来不戴,更不要用这些珠子一样的东西了。 “这两样东西,有保健养生的功能,你在家休息的时候,可以多戴戴。”叶纤红解释道。“这串天珠,是世界上所有玉石里磁性最强的,长期戴着能让你精神特别好。这串小叶紫檀,也能调节气血,让你睡得好——” “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给向阳戴?”郑建国疑惑的问。 女婿是警察,平时手上戴点东西,应该也没关系,不像自己,都这个年纪了,戴了会被人笑话。 “向阳还年轻,不需要戴这个。”叶纤红回答。 倒不是她不在意胡向阳,主要是他现在跟自己修炼,身体只会越来越好。 父亲就不同了,年纪大了是一方面,经常干农活,有时候扭到伤到机会多,让父亲戴些东西,叶纤红心里安心些。 这跟开店供财神和放招财猫一样,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小红给你,你就戴着吧!”叶妈妈在一边劝道。“前两天你不是扭了腰,感觉不舒服吗?说不定戴了以后,好得快一些呢?” 听女儿说,这个有磁场什么的,叶知书好歹有些中医常识,知道这个对身体确实有些帮助。 再说家里每个人都有金器玉器,偏老公没有,她也觉得不合适。 自家人不觉得什么,问题是外人不知道啊! 如果被人怀疑叶纤红对这个没血缘的父亲不好,那就很难解释了。 “爸,你扭了腰,怎么不跟我说?”叶纤红一听,就着急了。“快让我看看,伤在哪里?” 以她现在的医术,这种小毛病,都不用灵液,直接用灵气就能治好了。 怎么能让父亲受这个活罪呢! “你能看这个?”叶知书知道女儿最近在跟父亲学中医,有些不太放心地问。 “放心吧,妈,等一下就知道行不行了。”叶纤红回答道,又对郑建国说道:“爸,你在沙发上躺下来,我好观察伤得怎么样?” 等父亲侧过身子靠在沙发上,叶纤红精神力已笼罩住他的腰部。 皮肤表面倒是看不到任何异常,里面的肌肉明显有些撕裂的痕迹。 叶纤红伸出手,按在伤口表面的皮肤上,暗运真气,去刺激那部分肌肉。 那部分受伤的肌肉,在真气的刺激下,新陈代谢加快了十倍不止,以可见的速度长出新的细胞组织,原先撕裂病变的细胞组织,很快变成废物,排出体外。 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等一切恢复正常,叶纤红才拿回手。 “爸,你站起来看一看,现在还难受吗?”她提醒道。 “这么快就好了?”郑建国疑惑地问道。“不用推拿不用针灸也能治外伤?” 岳父是中医的好处,就是见过他治病后,对中医常用的手段有了一些了解。 这种外伤,大多是擦些活血的东西,按摩推拿一下,就能缓解。 也可以用针灸来活血通淤,加快新陈代谢,让伤好得快一些。 从来没有像女儿这样,只凭手按了一会,就治好的。 “你站起来试试不就知道了。”叶纤红见他不信自己的技术,嚷道。 郑建国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真的没那么酸疼了,不信邪地又扭了扭腰,发现真的一点都不疼了。 “啊?真的好了。”郑建国惊叫。 “我还骗你们不成?”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不会吧!”叶知书在一边也叫起来。“你现在的医术,难道已经比你外公都强了?” 她都没听过父亲有这个本事,能不用其它手段,就让扭到的伤口马上就恢复的。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叶纤红笑道。 “夸你几句,你还喘上了?”叶知书被她逗乐了,笑骂了一句。“下次等你外公来了,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吹牛?” “外公早已知道了。”叶纤红得意洋洋地说道。 自己修炼出真气的事,被外公知道后,他肯定相信自己的医术比他都高明了。 “真的!”叶知书不敢相信地问。 心里非常兴奋,如果女儿有了这样的医术,那光凭这个,就饿不死了。 根本没有想到,叶纤红现在的能力,就算不会医术,也能让全家人过得很好了。 第七十六章求职的人很多 “爸,大棚现在每天还能摘菜卖吗?”叶纤红问道。 从第一批瓜果开始采摘,过去快一个月了,正常情况下,后面产量已非常低了。 “有的啊!”郑建国回答道。“今年真是奇了,像番茄、四季豆这些,一般半个月后,产量就非常低了。可是咱家大棚里,好像有摘不完的瓜果似的。” “那不是好事吗?”叶纤红自然不会承认是因为自己给加了空间水的原因。“说不定到过年的时候,依然有菜卖。” “应该还会有。”郑建国信心十足地回答。 “那大棚里没有空地啊!”叶纤红有些遗憾地想。 看来想种草莓,得另外找块地种了。 “你想种什么?”郑建国问道。 女儿这样说,肯定有她的打算,既然那三亩菜地还有收成,那就另外找块空地去种好了。 郑家村每个人能分到的水田,一般在一亩左右,自家四口人,有近四亩田。 房子边那块田,是跟人家换过来的,另一块一亩大小的田,路有些远,没有人愿意跟自家换。 如果是种蔬菜瓜果,可以种在地里。 院子边上还有几分私有地,大不了这边再搭个棚好了。 “种草莓啊!”叶纤红回答道。 “那我把院子前那块菜地的萝卜拔了,再搭个棚,用来种够不够?”郑建国问道。 “多少倒不限,反正是水果,除了自家吃,还可以去卖钱,你看着种就行。”叶纤红回答道。 自家现在也不缺这点钱,就算少种一点,不过少卖万把块钱的事。 只要自家够吃,到时再送一些给亲朋好友就行。 “那就,我明天就搭棚。”郑建国干脆地回答。 最近几天天气比较好,除了早上起床有点霜,白天太阳很大,气温都有十来度,非常舒适。 “对了,小红,有个事跟你说一下。”叶知书突然叫道。 “什么事?妈你说。”叶纤红问道。 “就是你那边明年招不招人的事。”叶知书回答道。“你今年给工人发了这么多年终奖,又给了这么多年货,大家知道后,都想到你那里来上班,最近经常有人上门打听呢?”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一声。 没想到自己大方一点,还会有这样的事。 老实说,招工人之方面,她宁愿用陌生人,因为管理起来方便。 如果是一个村子的,或者沾亲带故的,就会比较麻烦。 农村人都一个脾气,对方做错事后,如果你说话重了,就会说你脸上长毛翻脸无情。如果不说话,又会倚老卖老带坏风气,叶纤红一直不愿让自己村里人来上班,就是怕不好管理。 现在好了,因为福利好,这些人纷纷动脑筋了。 “是不是不想招?”叶知书一看女儿的表情,就明白了她的心思,叹气道:“早跟你说别这么大方,现在后悔了吧?” 老话说财不露白,赚了钱一定不能太招摇,否则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后悔倒没有?不管怎么样,他们替我赚钱,我对他们好一点也是应该的。”叶纤红从来不放弃这个基本原则。“就算会跟村里人关系搞僵,我也一样会这样做。” 难道因为怕麻烦,自己就不赚钱了,这不是因噎废食吗? “那你的意思是,不管谁来说,都不要应下来?”叶知书问道。 “是的。”叶纤红回答。“任何人想去我那边上班,都得老老实实地接受面试,而不是到我这里走后门。” “行,我知道了。”叶知书叹了一口气。“刚刚跟村里人关系变好一些,只怕年过后,又要被人指指点点了。” 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受,她都有些怕了。 可是为了女儿,她也没办法。 “没那么严重。”叶纤红回答道:“真正跟我们关系好的,像三叔一家,永远会站在我们这一边,至于一些平时都没来往的,背里说闲话让他们说好了。” 她是真心觉得没必要在意这些,只是爸妈脸皮薄,可能会不舒服。 想了想,又给妈妈出主意。“你也不必在意,如果有人背后胡说八道,下次你回来告诉我,看他家的菜,还想不想卖出去?” 大棚种植这件事是自己搞出来的,如果有人不识想,她不介意在这方面卡卡他们。 农民把菜种出来,最要紧的是卖出去,自己帮他们把这种路弄通了,如果有人跟自家作对,那就让他们尝尝跟自己作对的下场。 要知道不管是谁,只要自己放出风去,谁家的菜一律不收,看还有谁会跟自己对着干。 “对,谁跟咱家作对,就不收他家的菜。”叶知书一听,眼前一亮,笑着叫了一声。 这么好的办法,自己怎么会没有想到的呢? 做午饭的时候,叶知书切了一些腌了没多久的糟鱼、腊野猪肉放在饭架上蒸,等饭熟了,打开锅盖,香味扑鼻。 “真香。”叶纤红叫道。 这些新鱼食材做的美食,跟前世买来的腊肉,味道真的一个天一个地。 这样蒸熟之后,不用放任何调料,这样直接吃,就觉得鲜香美味了。 “你喜欢吃,回去时带些过去吧!”女儿这么喜欢,叶知书非常有成就感,大方地说道。 上次的鱼分给亲戚之后,还剩了几十条,她在大缸里养了一些,酱了一些,又糟了一些,还有很多呢! “行。”叶纤红应道。“我自己吃一些,到时给乔昌智、茂琳姐她们也带些过去,他们天天要上班,估计没时间搞这些。” 杨涛他们几个外地人回去之后,本地几个管理人员,大多还在上班,估计要等大年二十四五,才会正式放假。 虽然给他们发了年货,但是一些传统的吃食,未必有时间做。 “对了,你上次不是说王茂琳重新谈了个对象吗?事情定了没有?”叶妈妈好奇地问。 “估计定了吧!”叶纤红回答。“太细节的事,我也不好问。” 王茂琳现在搬进了新家,偶然会从余杭开车回虞城,在家里呆一晚,陪陪女儿。 至于谢建奇,有没有在她那边留过宿,就只有她们自己清楚了。 “她一个人带着女儿,就算钱赚得再多,没有男人支撑,总归不行。”叶知书念叨道。“家里有个男人,她就没必要那么辛苦了。” “你那是老观念了。”叶纤红笑道。“像茂琳姐这样的女强人,想法怎么可能跟你一样?” “胡说八道。”叶知书瞪眼道。 女人总归是要回嫁人的,年纪轻轻的一个人怎么过得下去? 特别是王茂琳这样的,长得漂亮,只有三十来岁,自己又会赚钱,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行了,妈。”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背上。“你恨不得她们全部去嫁人,到时谁替我管公司?” 吃过午饭,叶纤红出了门,打算去三叔家一趟。 最近琐碎的事情多,也没时间关心一下旺旺的店以及三叔大棚蔬菜的情况。 空手去自然不好,半路上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她的手里已提了只塑料袋,里面装了五六斤空间产的黄鳝。 三叔家的院子虚掩着,刚推门进去,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肉香,估计他们在卤什么过年吃的肉食。 “三叔三婶。”叶纤红在门口叫了一声。 “小红来了,快进来。”正在厨房炸扣肉的三婶听到声音,在屋里叫道。 叶纤红推门进去,只见屋里大半间已被水蒸汽笼罩,偶尔听到肉放到油锅里,发出的嗤嗤声。 “在蒸什么呢?”她好奇的问。 “在煮粽子,你家还没包吧?等一下带几个走。”三婶欢快地回答。“趁现在锅里火旺,我把扣肉也炸了,到时在粽子锅里一起蒸了,省事。” “哦。”叶纤红笑了,“难怪这么香。” “我手艺有限,瞎弄的。”三婶听到叶纤红夸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自家吃,皮炸得好不好无所谓,放笋干菜蒸透蒸香,味道进去了,就好吃。”叶纤红笑着回答。 “嗯。”三婶点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 又不好意思让她在厨房站着,于是又叫道:“你去旁边里屋坐一会,扣肉马上炸好了。”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今天正好回家,顺便来看看你们。” 说完,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旁边的水池里。 “你怎么又给我们家拿东西?”三婶一看袋子里有东西在动,就知道她又带吃食过来了,不好意思地说道。“老是吃你家的东西,我们现在脸皮都厚了。” “怎么能这样说?”叶纤红故作生气地说道。“一家人有东西,不是应该你送我,我送你的吗?” 三叔三婶虽然不擅言辞,但是知道好歹,这也是她愿意跟他们来往的原因。 自己的亲叔叔婶婶拎不清,她有时候反而烦他们。 “小红说得到。”在灶下烧火的三叔接了口。“等一下咱家做了好吃的,也送过去一些就是了。” 今年下半年收入不错,加上儿子开店每个月都能交上来不少钱,他们准备来年开春后,就造三间新的大瓦房。 手头宽裕了,过年吃的自然也比往年买得多,像扣肉,以前从来不做,今年也赶了一回时髦,准备炸一些待客。 第七十七章年前总结 在三叔家坐了一会,了解了一下他大棚蔬菜的情况,听说差不多可以收获了,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年前还能有上万块钱的收入,那三叔家往后的日子,应该不会差了。 提着三婶硬塞给自己的粽子,叶纤红回到家里。 妈妈接过女儿手里的粽子,放到篮子里,找个通风的地方放起来,过年时吃也不会坏。 “小红,我们家过年要不要包粽子。”她问女儿道。 以前家里就算再穷,过年也会包些粽子,但是现在家里吃的东西太多了,她打算换换花样,过两天买些藕,灌些糯米进去炖熟当点心,粽子味道毕竟没有藕好吃。 “还是包一些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提议道。“普通的白米粽还是算了,可以包些肉粽和豆沙粽,。” “怎么包?”叶知书疑惑地问。 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粽子,她也些拿捏不定。 豆沙粽还容易一些,肉粽就比较难了。 “很简单,你提前准备好半肥半瘦的猪肉,切成一粒粒后放入调料腌入味,米也需要放入调料浸泡一夜,第二天就可以包了。”叶纤红前世尝试过做法,随口说道。 “这样谁不会说?”叶知书白了她一眼。“我是问你腌肉和糯米具体怎么放调料?” “照自己喜欢的口味放就行啊。”叶纤红没在意妈妈的白眼,笑着回答。 见她伸手过来要打人,连忙捉住她的手,嘴里连连说道:“行,行,我说。” 照脑中的记忆,把酱油、香油、盐这些大概的配比说了一遍,又提醒她如果想味道好,可以把里面的肉多腌一会。 可惜这时候买不到真空包装的咸蛋黄,否则放半个进去,就能做出正宗的嘉兴肉粽了。 叶知书听明白后,这才放过女儿,准备去厨房淘米洗肉,明天也包粽子了。 陪妈妈聊了一会,叶纤红得回虞城了。 临走前,她又提醒父亲:“爸,种草莓的棚你准备好啊,过两天我把苗送过来,你种下去,明年五月份,就能吃到新鲜的草莓了。” “你放心吧!”郑建国摆摆手,“我等一下就去准备。” “还有,地上需要铺一层薄膜,到时种草莓苗的时候,在上面挖个洞就行了。”叶纤红再次说明。 “你放心回去吧!”郑建国见女儿出乎意料地啰嗦,笑着应道。“你说过一遍,我就记得了。” 回到虞城,叶纤红进了空间。 里面第一批种下的草莓种子,现在已开始长藤了,成长速度比叶纤红想像得都要快。 后面种的草莓,都已经发芽,估计后天带回家,栽种没问题了。 至于其实水果树,葡萄树又开始在结果了,估计过年后,就能采下来酿酒了。 桃子树正在开花,大概需要过了元宵节,才能成熟。 反倒是栗子树,因为采摘起来比较困难,叶纤红没有管它。 没想到这次过去,树上已没有栗蓬,倒是地上掉了一大堆,大多已经熟透裂开,可以去捡了。 她戴了双手套和剪刀,穿了双硬底的靴子,小心把栗子捡起来,装进竹筐里。 有些没有开裂或者裂得不够开,捡不到的栗子的栗蓬,她只好用剪刀再剪一下,才把栗子拿出来。 叶纤红拿起来掂量了一下,估计有十斤左右的栗子。 过年时带回家,加工成糖炒栗子,相信大家一定爱吃。 杨梅比其它几种水果都晚,短时间内不用管它了。 叶纤红又来到花地里,现在这边随时随地都有花在开,望过去非常漂亮。 等过年了,准备几只花盆,每户人家都送一盆郁金香和一盆蝴蝶兰,用它们装扮起来,新年的气氛就更浓了。 至于那些不是应季的鲜花,就只能让它在空间里自开自败了。 从空间里出来,叶纤红看了看日历,今年已是农历二十二,随时得放假了。 于是打电话给乔昌智,让他安排一下时间,大家提前吃一顿年夜饭。 乔昌智答应了。 对于别人来说,过年是最赚钱的时候,不管是美容店也好,服装店也好,都会正月初一也继续经营,叶纤红却觉得没必要,决定春节一律放假。 只是工厂和美容店放假早一点,服装店一直到大年二十九再关门。 比别人多上的几天班,一律给五倍工资,这个决定下去之后,服装店的几个导购员都没意见了。 只是多上了几天班,就等于多拿了一个月工资,实在太划算了。 这一段年夜饭,依然在温俊的王子饭店请。 对于粤菜馆来说,过年时每一顿饭,都会有一些听起来非常吉祥的菜名。 像今天叶纤红这一次请客,只有八个客人,就给她弄了个金玉满堂宴,一共八个菜,每道菜都寓意满满。 先是金猪贺宴,上了一只烤乳猪,然后是金玉满堂,其实就是美极大龙虾,后面是横财就手,是发菜焖猪脚,金鸡报喜,就是清远白切鸡,一帆风顺是蒜蓉蒸元贝,满堂吉庆是鲍法花菇扣鹅掌,年年有余是清蒸东星斑,春回大地是上汤皇帝菜。 这些套路叶纤红在深圳呆久了,都非常熟悉,倒是把乔昌智他们搞懵了。 等到菜全部上齐,才算醒悟过来。 “这上汤皇帝菜,不就是茼蒿吗?”朱亚婷悄悄对叶纤红说道。 “皇帝菜本来就是茼蒿嘛!”叶纤红见她说得犹犹豫豫,知道怕说错被人笑话,笑着回答道。 “为什么这样叫,有什么典故吗?”谢建奇疑惑地问。 “没什么典故,因为以前它是贡菜,专门供应给皇帝吃,于是就叫皇帝菜。”叶纤红解释道。 前世她刚到深城时,也这样问过别人。 后来查了网络,才知道由来。 “哦,这么简单啊!”谢建奇有些失望地说道。 因为最近吃得好,对于桌上的美味,大家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兴趣浓厚。 倒是像那条鱼,元贝,大龙虾,反而被吃得一干二净。 “叶小姐,在回家之前,有件事还得汇报一下。”谢建奇有些认真地说道。 “什么事?你说。”叶纤红有些惊讶地问。 “就是有很多人找上我,希望明年来我们这边上班,特别是公司员工,想介绍亲朋好友进来,我们几个都被烦死了。”谢建奇苦恼地说道。 叶纤红望着他的模样,哭笑不得。 又望向乔昌智,见他也深有同感地点点头,然后王茂琳、罗叙、董采玉、朱亚婷、梁中华,全是差不多的表情,这才知道事情比自己想像得严重。 “那你们是什么态度?”在说出自己的意见前,她问道。 “我个人是不怎么愿意这样做。”王茂琳最先开口道。“一个单位如果亲朋好友扎堆,以后不好管理。” “你们呢?”叶纤红又问其它几个。 原以为有人去烦爸妈就差不多了,没想到公司的高层管理,全部在为这件事头疼。 “我也不同意。”谢建奇回答道。“公司应该专门定一个规矩,有人在这里上班,就不再接收亲朋好友进来,特别是父母兄弟姐妹和伴侣。” “我是觉得可以正常面试,条件合格,照样招进来。”董采玉的态度倒没那么坚决。“至于工作地点,倒应该像王经理说得那样,不能在一个地方上班。” 她的话,倒是赢得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乔总你的意见呢?”叶纤红最后问乔昌智。 “我的意见其实差不多。”乔昌智慎重地回答。“既然公司员工这样要求,我们不能一棒打死,完全拒绝他们的要求。也不能放宽条件,把人招进来。所以一律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其它人一样面试,择优录取。” “哦。”叶纤红点点头。“乔点的意思是,一视同仁的录用他们。” “是的。”乔昌智补充道。“公司员工有亲朋好友,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刚才王经理说了,我不再重复。好处是,如果一个人违反了公司制度,他的亲朋好友会觉得丢脸,所以犯错的机率反而会比别的人小。” 说完后,望向叶纤红,打算听听她的意见。 “既然大家都说完了意见,那我就说说我的想法吧!”叶纤红听了大家的意见之后,突然有了新的想法。“我同意乔总的意见,给他们面试的机会,择先录取,当成公司员工的福利。” 见大家表情各异,她又在后面加上一句:“但是有个附加条件,谁介绍亲人进公司,必须做为对方的提保人。如果对方违反纪律,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他必须负连带责任。” 叶纤红的话说完,现场嗡的一声,大家议论开了。 谁也没有想到,自家老板会提出这样一个条件,那不是谁介绍人,在自己脖子上套了一把锁吗? “那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公司员工,明知道自己的亲朋好友不符合公司要求,却利用自己对公司的了解,教他面试时骗过去,这样的话,公司的管理真的会出问题了。”叶纤红解释道。 “对啊!”朱亚婷首先开口。“那些老员工都熟悉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如果想办法让自己人做弊,真的很容易被骗过,这样一来,至少能防止一些不合格的人,进公司。” “我也觉得这样可行。”乔昌智想了想,接受了叶纤红的意见。 “你们谁有不同意见吗?”叶纤红又问了一声。 “没有。”王茂琳开始是反对招进来了,这时候倒没再说。“有这样一个反制条件,招他们进来,我觉得也可以接受。” 第七十八章谢建奇留宿 吃过饭后,大家各自回家。 现在王茂琳、乔昌智和叶纤红住在同一个小区,所以散场后,一起坐车回去。 进入小区后,才各自分手。 叶纤红注意到谢建奇也一起过来了,心中暗暗好奇,他这是去乔昌智家,还是王茂琳家? 又一想,自己真是变傻了? 如果去乔昌智家,肯定不会他一个人过来,把罗叙撇下。 所以肯定是去茂琳姐家。 这么说来,谢建奇跟茂琳姐的事算是成了?他已开始在茂琳家留宿了? 在路上八卦了一阵后,回到家里,看到弟弟和胡向阳一个在看电视,一个在做作业,没有干扰对方。 “安安,你们什么时候放假?”叶纤红问道。 离过年只有一个星期了,怎么还不放假? “今天开始已经放假了。”安安回答道。 说完,又拿出成绩报告单,和一本鲜红的三红学生证书,递给姐姐看。 “哦,这就是全国三好学生证书啊!”叶纤红打开那个红本本,有些像毕业证书,不过里面的纸张似乎更高档,下面的钢印也很厚实,不像学校发的奖状,下面随便盖了个红章就行。 “嗯。”安安点点头。 对于这个荣誉,他其实也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既然给了,他也没有拒绝。 叶纤红看完后,把它放在一边,又看成绩单。 除了语文之外,几乎每一课都离满分只差三四分,算得上优秀了,叶纤红非常满意。 “旺旺是不是也放假了?”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学校一放假,工厂一放假,乡下就开始变热闹了,叶纤红觉得她也应该考虑回老家过年了。 “嗯。”安安点点头。“我们是毕业班,算是放得最晚了,旺旺是高一,肯定放了。”安安回答道。 “那行,我们早些回乡下过年。”叶纤红跟弟弟说道。 见胡向阳一脸不高兴地望过来,走过去坐在他旁边,问道:“你们什么时候放假休息?” 记得前世的公务员,要到大年三十才放假,现在应该不至于管得这么严吧! “还要上两天班。”胡向阳回答道。 老实说,这几天他也没心情上班了,只想着早点放假,陪小红玩几天,然后回家陪爸妈过年。 “对了,你爷爷的情况怎么样?”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个问题,问道。 那天回虞城后,她没有再问起过这件事,如果不是胡向阳就在身边,她几乎忘了。 “不是你把他的病治好了吗?怎么来问我?”胡向阳奇怪地反问。“这几天应该回大伯家了吧!他以前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 “哦。”叶纤红应了声,知道胡向阳心里不快。“他不跟你们生活不是更好?过年晚几天回去也没事?” 自己有一个极品奶奶和极品小叔一家,胡向阳有一个极品爷爷和极品大伯一家,两人碰到的麻烦,还真是半斤八两。 算了,不管他了,叶纤红摇摇头,聊得管胡向阳家狗皮倒灶的事。 见弟弟还在做作业,她皱了皱眉。 “安安,既然放假了,作业慢慢做就行,没必要像以前一直,天天晚上搞得很晚。”叶纤红朝他招招手,要他放松一下。 中学生学习固定重要,身心健康更重要,弟弟刚考完试,她希望他休息几天,劳逸结合。 她可不希望把弟弟培养成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我把这几道题做完,就去休息。”安安回头说道。 对安安来说,这其实已成了习惯,吃完饭不做一会作业,似乎有什么事还没做完,心里不踏实。 叶纤红见他这样说,也没有催他。 又想到谢建奇的事,她很想现在马上去一趟,证实这个猜测是不是真的。 “怎么了?”见叶纤红有些坐卧不宁的模样,胡向阳奇怪地问。 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坐不住,小红可比自己稳重多了,今天怎么换了个个? “刚才回来的时候,看到谢建奇进了前面那栋楼,我现在很想搞清楚,他是不是在茂琳姐家留宿——”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以前她一直是没有这么重的好奇心的。 “你问一问乔昌智就知道了。”胡向阳建议道。“他们住得近,谢建奇和王茂琳有什么事,肯定瞒不了他。” “算了,还是不管他们了。”叶纤红觉得自己突然薏症了,怎么会对这件事这么上心。 晚上和胡向阳一番运动之后,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脑子放空后什么都不想。 “对了,你公司的年货已经发了,戴老他们那边你准备了什么?”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因为小红出手太大方,闹得很多人到处找路子,想加入她的公司,这已成了朋友圈里一条不是笑话的笑话了。 既然对员工都这么大方,那对其它人,应该不至于小气吧! “我还没想好呢!”叶纤红懒洋洋地回答。 可是受前世的影响,因为人才难得,工人难招,所以习惯地不愿意亏待自己的手下。至于自己人,又没有谁缺钱用,有必要太在意这个吗? “你真是怪人——”胡向阳无可奈何地说道。 其它人把精力放在上面,她倒好,反而全部放在下面的员工身上。 工人待他们这么好干什么?难道还怕招不到人? “那你说送什么好?”叶纤红反问道。 等明年公司规模扩大,得给自己招个得力助理了,这些小事交给她去安排就行,不必让自己操心。 “我也不知道。”胡向阳耍耍嘴皮子还行,真的要他在这些事上拿主意,也没辄了。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去上班后,叶纤红坐在沙发上思考,给戴老送什么当年礼。 其它人能省则省,他那边真的不能儿戏,否则会被人说闲话的。 忽然想到空间里,还有不少变异的花花草草,特别是蕙兰和栀子花老根,要不,送他一盆兰花和栀子花盆景好了。 她虽然不懂怎么搞盆景,但是找个漂亮一点的花盆,把栀子花种上去,随便修出一个形状来就行,如果不好看,正好交给戴老去做造型。 想到这里,他拿定了主意。 至于自己酿的酒,也拿两瓶出来吧,一瓶送给他,一瓶给卫老爷子。 忽然想自己跟胡向阳好歹也订婚了,未来的公公婆婆那里,似乎也得送礼啊! 这样一想,她又着急起来。 不管了,先把戴老的礼物准备好,今天抽个时间弄好,胡向阳过几天才回去,回头再想办法。 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挑了一株兰花,装进盆里,又找了一棵根丑一点的栀子花,同样装进盆子里。 兰花种好后,直接可以拿去了,栀子花必须拿把剪刀修一修。 弄好之后,拿出来放在客厅里,又拿了一两瓶酒,装在袋子里,准备一会送过去。 “姐,这两瓶花你什么时候买的?”安安起床了,看到客厅多了两盆花,随口问道。 “刚买的,准备送给戴老。”叶纤红回答道。 “哦。”安安应了声。“是过年的礼物吗?” “没错。”叶纤红解释道。“过年前,要给每个帮助过自己的人,送些礼物,表示对他们的感谢。” 这在国内,算是人情世故,她希望安安也能明白这些,并养成重礼重节的好习惯。 看了看时间,已过九点了。 “早上想吃什么?”叶纤红问弟弟。 过年的时候,其它两餐还不会乱,早餐因为睡懒觉,会变得没有规律。 虽然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吃中饭了,她还是希望弟弟不要饿一餐吃一餐,这样对胃不好。 “有没有粥,随便喝一点就行。”安安问道。 马上吃中饭了,吃其它的不容易饿,中午就会吃不下。 粥就不同了,两个小时之后,肯定饿了。 “白粥还行,我给你煮些菜粒粥吧,很快就好。”叶纤红说完,去厨房给弟弟煮粥。 煮到一半,电话响了起来。 “姐,是戴爷爷找你。”安安接起电话,然后对厨房喊道。 叶纤红看粥已煮开,连忙关小火,让它稍微熬一会,然后洗了手,过来接电话。 “小红,你戴叔叔回来了——”戴老在那边叫道。“有空过来坐坐吗?” “当然有空。”叶纤红连忙回答。“我等一会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回到厨房,见粥差不多了,就放了调料,盛出来端给弟弟。 又从冰箱里拿了些泡菜,给他下粥。 对了,过年时大家吃得油腻,可以送一些泡菜给大家,用来换口味。 空间里做泡菜的老卤水一直在,等一下切一些材料放进去,泡两天就能吃了。 等弟弟吃完早饭,姐弟俩各提一个袋子,出门往戴老家而去。 路过前面楼层的时候,意外看到谢建奇抱着苹苹在楼下的空地上玩,两人像一对亲父女一样,非常亲昵。 叶纤红暗里笑了笑,看来不但茂琳姐认可了这个男人,连苹苹也把他当成亲爸了。 这是好事,对茂琳姐也她,对苹苹也好,有了一个男人的加入,这个家庭就圆满了。 见两人玩得开心,没有注意到自己,叶纤红也没有叫他们,和弟弟出了小区,继续往前走。 第七十九章戴厅长回家 到了戴老家门口,听到里面传出杂乱的说话声,以及电视里传出的巨大声音,突然有些不太习惯。 以前每次过来,这边只有戴老和陈姨在,两人都是喜欢安静的人,她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氛围。 “小红来了啊!”叶纤红和安安刚一进门,就看到戴叔叔热情地叫道。 “戴叔叔好。”姐弟俩叫了一声,走进屋檐下。 客厅里坐了几个人,都是戴叔叔的家人,她以前都见过。 桌子上放了各种各样的糕点糖果、坚果瓜子,还有不少水果,大家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吃东西。 戴老没在那边,估计嫌吵进书房了。 叶纤红带着弟弟过去打了招呼之后,就跟戴叔叔进了书房。 戴老果然就在里面,看到叶纤红姐弟俩进去,向她们点了点头。 “爷爷——”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快过年了,我没什么东西可以孝敬你的,就带了一盆兰花和一盆栀子花盆景,让你平时赏玩,另外带了两瓶酒,依然是你和卫老爷子一人一瓶。” “好,好。”听说干孙女带来了兰花和盆景,老爷子因为家里喧闹带来的不快也轻了些,后面听说又带来了酒,更兴奋了,走过去接她手里的布袋。 叶纤红看他猴急的模样,笑着把酒放在书桌上。 戴老拿出酒,拧开瓶盖,陶醉地闻了一口,叫道:“这酒味道实在太好了,你让我每天喝一点就行,可我总忍不住多喝,这一次又送来了一瓶,我总算可以在过年时,偶尔过几次酒瘾了——” 说完,又宝贝似地把酒瓶盖上,似乎怕酒里的精华被挥发掉了。 “爷爷别哭穷了,春节期间,我多给你一瓶就是。”叶纤红见戴老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还这样隐晦地讨酒喝,心顿时软了,答应多给他一瓶。“但是别喝醉了,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放心,我只是比平时多喝几两而已,醉不了。”戴老一听大喜,连忙下保证似地说道。 说完,把酒拿过来,锁进柜子里,一付视酒如命的小气模样。 戴乃柄见父亲这样,也没有取笑他,只是在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招呼叶纤红姐弟也坐。 戴老把酒放好,这才来到叶纤红旁边的椅子坐下来,神情严肃地问道:“小红,你应该知道我今天请你过来的目的吧!” “是的。”叶纤红回答。“就是关于大棚种植的相关情况。” 这件事上次戴老就提起后,她早做了准备,这次过来,准备把自己在虞城搞大棚蔬菜的成功经验,全部说出戴叔叔听。 至于他回去之后怎么选择,就是他的事了。 在她看来,这就像管理一家企业一样,你是准备用日本的精益管理,还是美国的全面质量管理,或者是德国的核心技术加严谨质量管理模式,目的都一样,就是为了做出好产品。 而自己在虞城搞的大棚种植技术,说到底是为了老百姓致富,当地政府获益这个目的。 只要目的一样,滇省那边完全可以因地制宜,搞出一套独特的种植销售模式。 自己说得这些,只能供他参考。 戴厅长听得很认真,中间有什么搞不明白,还打断她的叙述,像个好学的学生一样问起了原因。 上一次见面,父亲向自己提出这件事,他弄明白大棚种植原理之后,并不觉得有多复杂。 没过半年,再次听父亲说起虞城的变化,他才发现自己盲目自信了。 原来自己也成了半桶水,以为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没想到跟人家一个小姑娘一比,完全像个初涉社会的小青年,什么都一知半解。 这次提前回来,他等于是丢下农业厅的工作,专门来调研虞城大棚蔬菜这个项目。 假如滇省的鲜花种植,真的能做到像虞城一样,那他对当地老百姓的贡献,真的无人可比了。 几人坐在书房,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其间戴老出去了一趟,亲自泡了几杯茶进来,还拿了一些零食,放在安安面前。 等到戴厅长把虞城大棚种植这个项目,全部搞明白,已是中午了。 “小红,听了你这些谋划,我真觉得你比我更能胜任农业厅厅长这个职位。”戴乃柄带着些汗颜说道。 以他二十年的职场经验来看,不管是浙省还是滇省,真正懂经济懂管理的人不少,但是要像小红这样,举重若轻地把这个项目做到这一步,还真没有几个人。 可惜她年纪太小了,又是女孩子,否则给自己当秘书,一起把滇省的农业工作搞上去,只怕自己得连升三级,才对得起这份政绩。 又一起,由小红帮忙,谁升不上去。 以前虞城那个肖市长,听父亲说已成了本省林省长的秘书,说到底,他也是在小红的帮助下,才升得这么快。 “戴叔叔客气了。”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只会嘴上说说,具体的操作,还是靠大家一起做才行的,否则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叶纤红知道自己的短处,所以才不会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 她只是占了重生的优势,有别人无法企及的眼界和见识,才走到了这一步。 “说这个没用,你还是趁这个春节,把小红说的话,好好整理一下。”戴老站起来打断他们的客气话。“不管在哪个部门工作,造福老百姓,永远是你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放心吧,爸,这些我明白的。”戴厅长知道父亲的性格,笑着应了一句。 父亲从小就教育自己,一个合格的官员,首先要有为老百姓谋福利之心,其次才是懂得用手段,让自己升上去。 只要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这些话他一直记着,也一直这样做的。 “那行,先出去吃饭吧!”戴老提醒道。 几个人走出书房,只见外面的饭桌上已摆好饭菜,就等他们出来吃饭了。 叶纤红和弟弟老老实实地找个地方坐下来,一起吃饭。 跟戴叔叔的家人,总感觉格格不入,但又不能因此不理她们。 直到笑得脸都酸了,才总算把饭吃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连忙站起来说吃饱了,走到院子里。 反倒是安安,反正跟他们不熟,一个人安静地把饭吃完。 “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安安也来到院子里,悄悄问姐姐。 “等他们都吃完,再陪着应酬一会,就回家。”叶纤红回答道。 “哦。”安安应了一声。 如果是以前,他可能会不太明白姐姐说的话,现在慢慢懂得了这些道理。 比如你到别人家做客,不一定是因为你多喜欢他们,而是因为有这个必要。 像戴爷爷,是姐姐的干爷爷,帮过自己家很多忙,所以姐姐来看望他、孝敬他都是应该的。 但是他的家人,未必会像他一样喜欢他们姐弟两个,受冷落就难免。 “安安,你真的长大了。”叶纤红望着弟弟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脸,笑着说道。 如果换成是以前,他肯定会在吃饭前,就要拉自己回家,不愿意跟一桌陌生人一起吃饭。 现在不但没有抱怨什么,反而能平静地对待这一切。 “我马上十六岁了。”安安被姐姐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认真地说了一句。 十六岁,虽然还不算成年,但是在大多数人眼里,十六岁就意味着明白事理了,开始从少年向青年进发了。 姐弟俩在门口聊了几句,戴老也吃完饭,走出来了。 “小红。”他叫道:“你卫爷爷昨天派人送来一份年礼,放在我这边,等一下你记得一起带回去。” 至于他自己给干孙女准备的礼物,就不用说了,几天前就准备好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我等一下打个电话给他,谢谢他的礼物。” 不管老爷子送什么什么东西,单惦记自己这个小人物,专门从京城送过来,就让她感激莫名了。 “不用客气了。”戴老笑着摇摇头。“现在应该感谢的是我和老领导,如果没有你,我们会怎么样?其实你比我们更清楚?” 老领导昨天还专门给自己打了电话,叮嘱自己一定要保护好小红一家,防止有人趁春节时大家松懈,上门去找她的麻烦。 小红虽然帮了不少人,也得罪了一些人,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掉以轻心。 他接了老领导的电话后,准备派几个武警战士,轮流去郑家村暗中保护。 也准备趁这两天时间,好好排查一下跟小红结过怨的对象,包括范家,看他们有没有搞小动作。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再客气,所以爽快地回答。 等陈姨泡茶出来,姐弟俩陪着戴老父子喝了一杯茶,就提出告辞。 戴老也没有挽留,只是叫来两个武警点士,帮忙从杂物间抬出两只大纸箱子,搬到一辆皮卡车上,顺便送叶纤红姐弟回家。 叶纤红跟戴老他们告别后,坐进车子,回到自己的小区。 两个武警战士帮忙把箱子抬进屋里,才告辞回去。 第八十章戴老的礼物 “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安安好奇地问。 “我也不知道,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叶纤红拿来一把剪刀,在封箱纸上划了一刀,拆开箱子。 看到里面的东西,叶纤红惊呆了。 只见里面放了五六件各种材质的古董,用旧报纸和旧棉布分隔开来,用来防震和防撞击垮。 最显眼的是一只青花瓷的花瓶,如果叶纤红没看错,应该是前世鉴宝节目里那种价值几百万的宝贝,她才不信卫老爷子,会把假货送过来。 有一只看不出材质做成的小木箱,雕了精致的花纹,应该是明清时期的老东西。 捧起来近看时,鼻端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难道是沉香木做成的? 叶纤红不管前生还是今世,都没有接触过檀香或者沉香这种顶级木材,所以也无从判断,只能瞎猜了。 有一件像是青铜做成的鼎,上面刻了各种纹饰,从颜色上看,应该从汉代以前的器物,她依然判断不出它的历史价值和市场价值。 只有一只炉子她认识,鉴宝节目里经常有介绍,上面刻的大明宣德年制,提醒她这是一只宣德炉。 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好宝贝啊! 叶纤红都有些傻眼了,卫爷爷怎么给自己送来了这么一大箱宝贝。 或许九二年古董还没有那么值钱,但是再过二十年,这些东西只怕可以换京城一栋三进三出的大四合院了。 “姐,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的?”安安尽管见了不少世面,但是限于家庭本身的条件,对古董方面还是一窍不通,见姐姐小心翼翼的模样,惊奇地问。 “这些是古董。”叶纤红解释道。 见弟弟对古董两个字也不是很理解,又多说了几句:“就是古代人用过的东西,现在我们研究历史,主要靠它们。” “哦。”安安应了声,又问:“那是不是很值钱?” 连姐姐都这么小心,肯定价值不菲,这是他根据姐姐的性格,猜测出来的。 “是啊!”叶纤红随手把宣德炉递到他面前。“像这只明朝的炉子,可以买一套我们住的这么大的房子了。如果再过二十年,可以卖几百万了——” “啊?”安安一听,傻眼了。 几百万,那是什么概念? 现在的物价他是知道的,一年一万块收入的万元户,已经让普通人羡慕了。 几百万,不是可以吃了几百年了? 问题是箱子里不止一件东西,还有不少东西啊! “所以我才惊讶啊!”叶纤红笑道。“过年的礼物而已,居然送了这么多值钱的宝贝——” 如果是其它人送过来,她还可以怀疑对方是不是不识货。 卫老爷子是什么人?会不明白它们的价值? 所以他应该是知道自己喜欢这些古董,所以才挑了这一箱子送给自己? 看来自己去古玩市场淘宝的事,已经被戴老知道了,所以传到卫爷爷的耳朵里。 可惜里边没有一件是世界之树感兴趣的,否则就更完美了。 叶纤红把这些东西重新放好,打算等一下放进空间里保存,反正空间里,自己做了一间简单的储藏室,放在那里最安全。 如果放在这边或者乡下的家里,她担心被人知道后,会招贼进来。 姐弟俩小心把箱子抬起自己的卧室,又出去拆另一个箱子。 另一个箱子,无疑是戴老送的,里面的东西就相对简单了。 不知道是不是同样的理由,除了一些火腿、干鲍鱼、海参、鱼干之外,另外角落里,放了一只纸箱子,里面全是一幅幅卷好的古画。 叶纤红数了数,一共有三幅。 很想打开来看一看,是谁的墨宝,又觉得再值钱,也比不过卫老爷子的古董了,就懒得拆开看,准备一样藏在空间里。 什么时候无聊了,再拆开看就是了。 把这只纸箱子从大箱子里抱出来,拿到卧室,跟另一只箱子放在一起。 至于这些山珍海味,当然是带回家过家吃了。 姐弟俩各人回房间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弟弟放假了,在虞城这边反而无聊,还不如回乡下,可以跟同学和旺旺他们一起去玩。 安安自然求之不得。 叶纤红进记间把一大一小两箱古董放进空间,锁好门,下了楼,把行李放进汽车后座,正要上车,听到后面有人叫名字。 “你怎么过来了?”叶纤红转头,见是肖东灿,惊讶地问。 “帮我哥送东西给你。”肖东灿下了车,从汽车后座拿出包装得严实的纸箱子,又问:“拿到楼上家里还是放到车里?” “放到车里吧!”叶纤红打开后备箱,把刚才拿下来的干货挪到一边,让肖东灿把箱子放下来。 放好东西,肖东灿拍拍手,说道:“你们是回乡下吧!那我不影响你们了,再见。” 说完,钻进车子往回开走了。 叶纤红见他匆忙离开了,也没多想,钻进车里,往乡下而去。 到了家里,爸妈都没出去,屋里还有一个客人。 “周乡长来了?这么巧——”叶纤红和弟弟把车子里的东西抱进屋,看到周承德也在,笑着说了一句。 “还真是巧了。”叶知书接过女儿手中的箱子,小心地放到吃饭用的圆桌了,答道:“周乡长说有事找你,我刚说你没回来,没想到你就回家了——” “是吗?”叶纤红走过去,坐在周承德旁边的沙发上。“快过年了,难道乡里碰到了烦心事?” 因为大棚种植的事,他这时候应该参加各种表彰会才对,毕竟国内的政治生态就这样,年底到了,成绩出色的基层干部,就会忙着开会领奖。 “也不能算是烦心事。”周承德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就是西关镇的书记昨天把我叫去了,希望我想想办法,替他牵牵线,跟你见上一面——” “哦?”叶纤红没想到自己的名字,已还传到镇一把手那里了。“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们不是准备办一家食品家工厂吗?他希望你们把厂办到镇上去——”周承德回答道。 作为陈溪乡一把手,他自然希望这家厂建在自己辖地。 可是西关镇是自己的上级单位,如果顶回去,肯定不合适,所以他才会这么犹豫。 “他的消息倒是很灵通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办食品加工厂,是大棚种植没开始前,就定下的计划。 毕竟大量的蔬菜种出来之后,不可能全部及时销售出去,那来不及卖出去的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就地消化掉。 叶纤红当初计划的工厂是两种,一种是腌制,另一种是脱水。 虞城这边,本来就有腌制黄瓜、萝卜的传统,以前穷的时候,家家户户会去小店里买一份酱厂出的酱黄瓜或酱萝卜,用来下饭下粥。 现在条件好了,吃的人相对少一些。 但是叶纤红清楚,随着经济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去城市打工赚钱,为了节省开去,方便快捷又便宜的快餐食品,会异军崛起,成为消费主流。 像方便面,火腿肠,榨菜、腐乳这些,都会销量大增。 叶纤红准备生产以榨菜、萝卜干为主的速食食品,加上各种真空包装的泡菜、番茄酱这些调料产品,开拓市场。 至于厂址,当时下意识地就决定开在乡政府不远的国道边,没有考虑过建在西关镇上。 叶纤红低下头想了想,倒是决得这个厂址不是不能商量。 关键还是要看哪里建厂,对赚钱更有利。 “现在谁不知道你是这个项目的领头人啊!”周承德笑着拍了句马屁。 “周乡长,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所以并不希望太多人知道这件事。”叶纤红提醒了一句。“以后有人再这样说,你要替我挡了,说谁都行。” “行,我知道了。”周承德见马屁拍在马脚上,脸色一正。 这时候才发现,叶纤红不管做多少事,从来没抛头露面过,以前以为她年轻怕羞,现在看来是她房间保持低调。 自己真的越活越回去了,居然没想明白这一点。 “至于办厂的事,你这样回复他,想要我们在西关镇办厂也行,至少让他给我们一个理由。”叶纤红慢慢地说道。 一个人能爬上镇书记的位置,不可能是傻瓜,肯定听得明白自己这句话的意思。 只要他愿意花心思,不管在土地价格上给予优惠,还是政策上适当倾斜,只要有利可图,他们都不会介意。 毕竟这个时候,给投资商想要的政策,是每个地方都会做的。 “好,我知道了。”周承德对这一套当然更清楚,叶纤红一开口,就明白她的意思,连忙应下来。 不管怎么样,她给了这样一个答案,自己也能向上交差了。 至于他们能不能谈成,就不是自己需要关心的事了。 等周承德离开,叶纤红才注意到弟弟已出去了,只要爸爸坐在旁边看电视。 随手拿了把剪刀,把肖东灿送过来的箱子拆开,看看他送了什么东西过来。 今年过年,自己送出去不少年礼,同样地,也收到了不少年礼。 吃的东西几乎放不下了,她真的已不需要了。 但愿肖东胜不要再送吃的东西过来。 第八十一章肖东胜送礼 “咦,这是什么东西?”叶知书见女儿拆箱子,也过来看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等箱子拆开后,见里面居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她惊讶地叫起来。 叶纤红拿起最上面的一串珠子,颜色暗红色的,有些像珊瑚。粗略看了看,应该有一百多颗,中间还有几颗应该是玛瑙和宝石,忽然发应过来,这不会是清朝的朝珠吧! 这时候清宫戏还不多,大家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印象,不像前世,每个人都能随口说出几句清宫戏里的经典台词。 “应该是朝珠。”叶纤红挂在脖子上,试了一下长度,跟印象中差不多,更回确定了。 “啊?朝珠?”叶妈妈更糊涂了。 “就是清朝的时候,那些当官的挂在前面。”叶纤红解释道。“它跟官服一样,不同的朝珠,代表不同的官职,不能搞错。” “那不是宝贝吗?”叶知书一听,吃惊地问道。 她的见识当然不是安安可以比的,叶家祖上也阔过,她从小也听父亲讲过古董什么的,所以知道它们的价值。 “当然了,否则你以为拿串珠子给我们玩啊!”叶纤红把珠子拿下来,放在一边,又拿起下面一件东西。 这是一只不知道什么木材做的如意,颜色暗红色,雕得非常精巧,拿在手里有些沉,叶纤红就知道它的价值同样不会低。 底下还有一些类似的小物件,倒是最底下的一件玉摆件,让叶纤红吃惊不少。 石头上斑斑点点的有些血红色,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件鸡血石摆件。 鸡血石一直价值不菲,像这件有血的地方不多,到前世估计也能卖个几万十几万。 如果整块是艳丽的血,估计得几百万了。 “小红,这一箱都是宝贝啊!”叶知书担心女儿不识货,提醒道。“到底是谁送给你的,我看还是送回去好了,这么重的礼,咱不能收——” “妈,你放心吧!这是肖市长送来的。”叶纤红安慰道。“他们送东西给我,只是感谢我的帮忙,我们又不是送贿收贿,没事的。” 不敢把卫老爷子送自己一箱宝贝的事说出来,否则妈妈还不吓死。 “哦。”叶知书还是不太放心。“你知道它们的价值吗?” “大概知道吧!”叶纤红回答。“反正每样都值几千几万的。” “你知道就好。”见女儿并不是一无所知,她才放下心来。“还有,你打算放在哪里,别招来小偷。” “放在你们房间好了,只要我们别说出去,谁知道我们家有这些宝贝?”叶纤红笑道。 忽然想到上次去京城,卫老爷子还送了自己一只青花罐和一支簪子。 青花罐当然是藏在空间里,当传家宝了。那只簪子很漂亮,可惜自己和妈妈都不好意思拿出来戴。 “对了,妈。”叶纤红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和爸过年准备穿什么衣服?趁现在店里还没关门,我抓紧时间叫人赶两套出来——” “家里已经有这么多套新衣服了,还做它干什么?”叶知书白了她一眼,觉得女儿多此一举。 “好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还真有些暴发户的心理,一有钱,就拼命想给家人打扮,无非是想在别人面前证明自己。 什么时候自己对这一切习以为常,穿一件最普通的衣服,也不会被人看轻,那时才算真正成功了吧! 晚饭依然是妈妈做的,家里什么都有,煮饭的时候随便蒸点腊鱼腊肉,炒个青菜,再从柜子里端出大盆小盆,里面全是红烧好直接夹了可以吃的大鱼大肉,随便凑了二三个菜,就可以吃了。 “安安怎么还不回来?”叶知书朝门口望了一眼,有些不痛快地说道。 以前安安不是这样的,不管去谁家,饭点前就会准时回家。 “估计是被三婶叫住留他吃饭了吧!”叶纤红随口说道。“要不我过去看看——” “嗯。”叶知书应了声,“动作快点,菜都要冷了。” 叶纤红匆匆往三叔家走去,推门进去时,看到三叔家正把晚饭端出来,旺旺拉着安安的胳膊,不让他走。 “旺旺这么客气啊!”叶纤红进去后笑着叫了一声。 “姐来了,你也在我家吃吧!”旺旺兴奋地叫道。 “那可不行。”叶纤红笑道。“我是来叫人的,如果也留在这里,家里该着急了。” “没事,你坐下,我去跟大伯他们说一声就好。”旺旺反应快,连忙说了一句。 说完,就要往外走。 “旺旺,今天就算了。”叶纤红拉住他。“如果你真的想请客,明天我们再过来吃也不晚,反正现在你家条件也好了,我们也不会客气的。” “那行。”郑兴旺觉得有道理。“那明天你们一家都过来吃——” “行。”叶纤红望了望他们桌上的菜,还真的非常丰盛,鸡鸭鱼肉都有,平时能做出这一桌菜,看来三叔家的生活真的改善了。 准备离开前,又问了声弟弟:“安安,你在这里吃还是回家吃——” “在这里吃吧,旺旺不放我走,我也没办法——”安安苦恼地说了一句。 “那行。”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我先回去了。” 到家的时候,她坐下来吃饭,顺便把三叔家的情况说了一遍。 “旺旺还真的能干。”叶知书这时候也夸了一句。“听说他在那家店赚的钱,比老三卖大棚蔬菜的钱还多,可把村里人羡慕坏了。” “妈,你不能光看着别人,你儿子可比旺旺能干多了。”叶纤红为安安叫屈道。 “瞎说什么?”叶知书被女儿打断说话的兴致,普有些不高兴。“哪个当妈的,会在自己家夸儿子的?” 自己的儿子当然比旺旺更出色,那还用得着说呢? “行,是我的错。”叶纤红扁扁嘴。“你在外面这样说,就是想听别人反过来夸你儿子吧!” “你这个——”叶知书想骂女儿,终于没出口,只是瞪了她一眼。“哪有你这样编排你妈的——” “哈哈——被我说中了吧!”叶纤红故意跟妈妈斗嘴。“爸,妈平时是不是经常这样的——” “没大没小。”郑建国见女儿把火烧到自己头上,哼了一声,没接她的话。“连你妈也敢调侃。” 自己的老婆什么心思,他当然清楚。问题是她的儿子也是自己的儿子,他也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来夸自己的儿子。 “行,你们是一伙的。”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我等一会找安安,他跟我是一伙的。” 叶知书被女儿一说,想起儿子确实跟女儿最亲,一下子觉得没趣了。 叶纤红一见,顿时傻了。 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居然让妈妈不痛快了。 好吧,女孩子的心思难猜,自己老妈的心思一样难猜,还是别惹她好了。 叶纤红低下头,乖乖地吃饭。 吃过晚饭,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完桌子和厨房,这才看到小白进门。 “怎么它还是天天这么晚回来啊!最近有没有带野免什么回来?”叶纤红好奇地问。 “没有。”叶妈妈回答。“现在又不下雪,这些野兔野鸡什么的,很少来村里,不好捉啊!” “这倒也是。”叶纤红觉得有道理,看妈妈拿出食物喂它,没有再说什么。 心里突然有个猜测,是不是自己一直把它丢在空间里,它习惯了到处野。 以前在空间的时候,就到河里抓鱼吃,会不会有可能去水库里偷鱼吃呢! 叶纤红想了想,决定不去管它,既然回家了还要妈妈喂食,应该没有乱祸害人家的东西。 坐着看了一会电视,安安和旺旺兄弟俩过来了。 “姐,明天你去不去虞城?”旺旺坐下后问道。 “有什么事吗?”叶纤红反问。 “我想带爸妈和毛毛去买过年穿的衣服。”郑兴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去的话,我们搭你的便车去,就不用挤公共汽车了。” 马上过年了,去县城的人非常多,有时候车子来了,人都很难挤上去。 他想过一家人骑自行车去,自家有一辆老二八,让爸爸带着妈妈,自己借安安的山去车,带毛毛一起去。 “哦,旺旺现在是大老板了,要给家里人买年货了啊——”叶妈妈在一边听到了,笑着说道。 “哪里?”郑兴旺尴尬地搔搔头。“比起姐和安安,我还差得远——” 他清楚自家有这些,全靠堂姐帮忙,所以每次有人夸他能干,都会觉得难为情。 “你要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叶纤红笑道。“姐就算不回虞城,也可以专门送你们去一趟啊!” “谢谢姐。”郑兴旺一听,顿时开心地笑了。 “明天要去虞城买新衣服啰!”郑兴茂乌溜溜地眼珠一直在哥哥和堂姐身上打转,听到堂姐的回答后,顿时跳起来叫道。 “毛毛,明天是是你哥给你爸妈买衣服,你又去不了?”叶知书现在比较喜欢捉弄这个侄子,忍不住骗道:“一辆车只能坐四个人,你爸妈哥哥和安安哥哥坐了,没你的位置了。” “啊?”郑兴茂一听,顿时懵了,一双眼睛愣愣地望着哥哥,嘴唇张了张,就要哭出来。 “大伯母逗你玩的。”郑兴旺一见,就知道他信了,无奈地把弟弟抱过来,哄道:“你这个小一个人,坐在哥的大腿上,都能挤进车里了,担心这个干什么?” 毛毛一听,觉得有道理,这才把眼泪憋回去。 身子倚在哥哥的身上,又意识地抓住他的衣服,似乎很怕被他丢下。 叶纤红望了望毛毛可怜巴巴的眼神,也忍不住心疼这个堂弟。 第八十二章种草莓 第二天吃了早饭,三叔一家喜气洋洋地过来了,叶纤红问了问爸妈,还有什么要买的? “不用买了,家里什么都有。”叶知书挥挥手,叫她别浪费钱了。 叶纤红笑了笑,也没有再出声。 现在爸妈都考了驾照,想买什么随时开车去就行,她其实真的不用担心家里缺什么。 车子开到虞城,叶纤红先带他们来到农贸市场,陪他们买年货。 大包小包装上车后,又去买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 以前家里穷,什么都就将着用,今年有钱了,准备换些新的器具。 就连用来装瓜子花生糖果的盘子,也买了四只,全是大红色画了花纹的,看起来非常喜庆。 最后是用买衣服,叶纤红直接送他们到了自己的店里。 三叔三婶旺旺的衣服,当然是自己店里买就行了,反正成本都不高,她也不会心疼。 三叔三婶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看中了二套衣服后,硬要塞钱给她,被她拒绝了。 旺旺现在看事情比以前更大气多了,见堂姐不愿意收钱,也没有勉强。 他心里很明白,现在自己还很弱小,等自己长大了,有的是机会帮堂姐。 倒是毛毛的新衣服,还得去一趟桃园商场的童装柜。 如果是平时穿的衣服,以三叔三婶的性子,估计会去解放路的服装摊随便买两件。 现在家里有钱了,又是过年穿的衣服,在旺旺的一再坚持下,她们也同意去商场买两套好一点的衣服。 叶纤红见旺旺越来越有主见了,心里也替他高兴。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叔三婶在农村待了一辈子,估计很难有什么成就。 只有旺旺把家里的担子挑起来,才有可能改变这个家庭的未来。 最后给毛毛买了一件棉衣,一件滑雪衫,一条灯芯绒长裤,一条加厚的运动长裤,两双运动鞋,才算完事。 叶纤红想买单,三婶死活不肯,说大人的衣服都白拿了,不能再让她花钱。 最后她也没勉强,让三婶去付钱了。 不过从收银台回来的时候,看她脸色不好看,就知道肯定是心疼钱了。 叶纤红暗笑。 毛毛这二套衣服,起码得三百多了,抵得上普通人家两三个月开销了。 以三婶的节俭程度,花这么多钱给孩子买衣服,肯定内心在流血。 如果不是自己一起过来,以她的性子,退货不要了都有可能。 倒是三叔一直没怎么说话,估计是以前在家三婶做主惯了,他只负责提东西。 现在儿子比自己懂得还多,他也把有些事交给儿子去做主。 一行人出了商场,被外面的冷风一吹,就感觉有些冷。 “小红——”叶纤红正在招呼大家回到车上,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叶纤红转头一看,看到堂姐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朝她走过来。 下一刻反应过来,那个男人就是前些日子和堂姐相亲的堂姐夫,看来今天他们也一起上街买年货。 “姐,姐夫。”叶纤红上前叫了一声。 郑兴怡这才看到后面的三叔三婶一家,和未婚夫上前打招呼。 一行人热热闹闹说了几句话,堂姐才说明目的。 原来两人想去叶纤红的店里买过年穿的衣服,怕堂妹不在,没有优惠太贵,就想打电话给堂妹。 没想到还没打,就当面碰上了,所以她才这么兴奋。 于是一行人又回头,重新去叶纤红的店里。 等两人都挑好了喜欢的款式,叶纤红直接给了三折的成本价给他们。 两人拎起袋子,欢天喜地地走了。 三婶这才知道,叶纤红就连嫡亲的堂姐,也要收成本费。 他们刚才拿了这么多衣服,却连一分钱也没给,这份人情就大了。 叶纤红顾不上三婶的小心思,问他们还要不要买东西,否则就回去了。 这时候她确实不适合在街上出现,万一碰到同学或者熟人,也要她陪着去买衣服,那她都不用回家了。 “没有了。”倒是旺旺先反应过来,连忙回答道。 于是一行人上了车,很快回到郑家村。 三叔三婶一家把东西搬回家,叶纤红和安安回到家里。 “对了,小红。”郑建国说道。“你不是说要种草莓吗?说好的秧苗呢?什么时候才能种?” “哦,你不说我都忘了。”叶纤红才反应过来。“我马上去一趟朋友家,他那边帮我把草莓苗准备好了。” 说完,匆匆上了车,往虞城方向开去。 半路上,拐进一个偏僻的地方,进了空间。 空间里后面栽上的草莓秧,已有十多公分长了,再不及时拔出来种下去,都要开始长匍匐茎了。 找了几只空的蛇皮袋,叶纤红用意念把它们全部拔出来,整齐排在蛇皮袋上,这才出了空间。 下了车,打开汽车后座,已把空间准备好的草莓秧,全部拿出来了。 数量好像太多了,估计有上千株秧苗,叶纤红也不管它能不能种得下,关上门后开车回家。 到了家里,看到父亲已拿了锄头,准备去大棚里种草莓了,叶纤红下了车,把秧苗拿出来。 “怎么这么多?”郑建国有些吃惊。 照女儿上次说的种植方法,那块大棚有一半秧苗就够了。 “没事。”叶纤红笑着回答:“如果种不完,给三叔好了,这种水果好吃,到时自家吃不完,拿去市里卖好了,说不定比一季菜还赚钱呢?” “啊?”叶妈妈在一边听到了,惊讶地叫了一声。“这么好的东西,要不要我们再多种一些?” “妈,我们现在还有这么穷吗?”叶纤红受不了妈妈的小家子气。“再搞一块地,你想累死爸啊!” 叶知书望了郑建国一眼,想起他过年后就五十了,种这么多地,确实太辛苦,这才息了心思。 一家人捧着草莓秧苗,去棚里种植,三叔三婶听到消息,也过来帮忙。 “小红,你说这个草莓长得跟嘎公嘎婆差不多,只是个儿要大好几倍?”三叔在一边惊讶地问道:“那拿去市场上卖,能有多少钱一斤?” 像叶纤红猜想的那样,如果它能多卖钱,三叔就算再辛苦,也愿意再搞出一块地,来种这种神奇的水果。 “具体不好说。”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反正比苹果桔子贵二三倍吧!” “真的吗?”三叔吃了一惊。“那不是非常划算?” 要知道苹果桔子,果苗种下去后,至少四五年后才有收成,而草莓当年就有收成,价格又高,这来钱也太快了。 “当然了。”叶纤红肯定地说。“如果你用心侍弄它,一年四季都能结果,这些苗种下去,能接三年果,三年后得重新栽一次苗。” 因为前世在自家阳台试种过,网上也搜过不少资料,对如何种好草莓,相比其它水果,她有经验得多了。 “那你多出来的秧苗全部给我。”三叔很快下了决心。“多少钱一颗?” “钱就算了。”叶纤红摇摇头。“这些种子,我还是托滇省农业厅厅长帮我搞来的,外面都买不到,所以你们种的话,市场上就你跟我爸有得卖,到时价格再贵一点,喜欢吃的还是会买——” “这怎么好意思?”见还是独家生意,三叔更心动了。 三婶在一边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今年下半年几个月时间,赚的钱就是往年的十多倍。 明年开春,如果加上这笔收入,那自家不但能造房子,还能多拿出些钱,把家电也全部买齐了。 小红家的别墅,他们住不起,但是起三间两层大瓦房,里面布置得像城里人一样,那她也满足了。 叶纤红见他这么乐观,倒担心他们出事,于是劝道:“它们毕竟是水果,不可能像种菜一样那么简单,先种种看,等有经验了,可以考虑多种几亩——” “对,对。”叶知书在一边劝道。“等赚钱了,再考虑这些不晚,万一不好种,那就亏了。” 三叔三婶这才冷静了一些。 因为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七个人每个种了六七十株,就种好了。 剩下接近一半的秧苗,三叔三婶当宝贝似地拿回去了,准备把地准备好,明天再种。 叶纤红一家也没勉强,关了大棚,回家洗手,准备做午饭。 早上一直忙到十二点多,大家都饿了。 中午简单做了几个菜,原本想叫老三一家来吃饭,想着他这时候肯定忙着搭大棚的事,也没有去叫他们。 好在每家搭大棚的时候,都会在家里备上一些毛竹和薄膜,所以想再搭一个大棚,也不会太麻烦。 下午郑建国去老三家帮忙,因为地不大,所以很快就搞好了。 “小红,那个草莓真的有那么好吃吗?”吃中饭时,叶妈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自家种这个,赚了亏了都无所谓,但是牵涉到老三一家,万一不行,就害他们了。 “你放心吧。”叶纤红安慰道。“这种水果在国外,可是非常受欢迎的,只是国内还没有大量种植,你们没听过罢了——” 叶知书这才放了心。 叶纤红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进了空间,准备看一看里面的草莓长得怎么样了。 忽然想到草莓种植,底下一定要铺层薄膜或干草,否则结果子后,直接掉在泥土里,不但容易腐烂,也比较脏。 真麻烦,叶纤红暗想。 第八十三章年前礼物 傍晚的时候,胡向阳过来了。 叶知书就多准备了几个菜,算是招待这个未来女婿。 因为他前段时间,天天在自家吃饭,其实已跟一家人差不多了,没有人当他是外人。 不过马上要过年了,想着至少一个星期会见不到面,叶知书还是会觉得可惜。 “小红,明天晚上我们再聚一聚怎么样?”胡向阳问道。“后天我们几个就要回京城了。” “没问题,在哪里聚?”叶纤红问道。 自己当惯了甩手掌柜,所以什么都不管,像温俊他们,这时候应该还在忙着生意上的事,年前聚一聚,估计也有聊一聊年后计划的意思。 “还是去王子饭店吧!”胡向阳说道。“那边比较现成,如果来家里,什么都要自己动手,别麻烦了。” “行。”叶纤红应道。 上次跟胡向阳去京城,因为太匆忙,什么都没买就去了,这次胡向阳回去,她得准备一些礼品让他带回去。 给所有人买礼物,还没这个必要,但是未来的公婆以及胡向慧夫妇,还是得准备一下。 至于什么礼物,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以胡家的条件,送他们值钱的东西,那就是闹笑话了。 看肖东灿送来的礼物,哪一样是普通的,自己家可没这么厚的底子,想送也不知道哪里去买? 那就送他们健康吧! 不过得跟胡向阳说好,这些东西,只能自家人用,绝不对转送给别人,就算关系再好的亲朋好友也不行。 晚上两人在房间的时候,叶纤红把这个想法跟他说了说。 “行,我会跟他们说好的。”胡向阳笑着答应下来。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那就送你爸和姐夫一人一瓶我自己酿的酒吧!你妈妈和姐姐,一个一份我自己配的美白面膜——” “行。”胡向阳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一口答应。 两人搂着腻歪了一阵,胡向阳又问:“那我的呢?” “你想要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我连最值钱的修炼方法都教你了,你是不是还想上天啊!” 胡向阳一想,确实如此,倒不好意思再开口了。 要知道除了自己,小红连安安也没有教,自己真的没理由再提要求了。 “算了,今天我帮你打通第一个穴道吧!”叶纤红见他这样,倒觉得自己心太硬了,想了想,做了决定。 “真的吗?那太好了。”胡向阳一听,欣喜地叫道。 练了一个月了,可是真气依然只能在短距离里洗刷筋脉,没办法打通第一个穴道,小红说的神奇能力,依然还没办法做到,他就有些着急。 “闭上眼,照以前的方法继续修炼。”叶纤红吩咐道。 见他已平心静气,开始修炼,叶纤红在他对面盘腿坐好,从空间拿出灵液,喝了一滴,趁灵气转化为真气的时候,伸手按在他的丹田处,缓缓将真气渡过去。 胡向阳原本可怜的真气,正以龟速往上运行,突然加入一股比自己大了百倍的真气,顿时速度快了十倍不止,一路上势如破竹,冲开筋脉里的杂质,往上而去。 随后听到一阵极轻的啵的一声,石门穴冲开,整个人仿如新生一般,只觉得全身精力百倍。 叶纤红移开手,过一会胡向阳也睁开眼睛。 “怎么样?感觉到变化了吗?”叶纤红站起来问道。 “当然。”胡向阳得意地说道。“我感觉自己成了超人,全身充满了力量——” 站起来忽然闻到一股恶臭,这才发现身上多了一层黑黑的东西,连忙跑到卫生间洗澡。 叶纤红见他一付见了鬼的模样,笑得直不起腰。 过了大半个小时,才见他披了一件棉衣做的夹袍出来,虽然绑着腰带,里面却什么都没穿。 “小红,你看我的皮肤——”胡向阳自恋地扒开领口,露出胸口让叶纤红看。“是不是白得像瓷器一样,又嫩又有光泽——” “是啊!”叶纤红夸道:“比婴儿还要嫩,吹弹得破啊——” 说完,在他胸口用力亲了一下,下面立刻出现了一个深红色的草莓印。 “那怎么办?等到了夏天,只怕连短裤都不能穿了。”胡向阳恶心地自夸道。“否则被女人看到,一定妒忌死了——” “是啊!”叶纤红一把搂住他。“我以后得把你关在家里,禁止你出门。否则放你出去,被老男人老女人抢跑了怎么办?” 胡向阳顿时傻了。 两人说了一会不要脸的话,就开始做运动。 胡向阳今天特别勇猛,看来刚才说全身充满力量,真不是吹的。 直到全身的力气仿佛用光了,两人才瘫软在床上。 “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做神仙了——”胡向阳叹气道。“原来修炼后,就连这种运动,也比普通人快乐无数倍——” 他是真的无法想像,如果自己这辈子没有认识叶纤红,听从家里的安排,跟高敏瑜这样的女人过一辈子,那是多么的无趣啊! “就会胡思乱想。”叶纤红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啐了一句。 “我是说真的。”胡向阳伸手在叶纤红胸口轻轻划着圈,带着满足的笑容说道。“我现在总算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什么叫快活似神仙了——” “越说越不要脸了。”叶纤红捂住胸口爬起来,去卫生间洗澡。 有的事做了没关系,但是说出来,就觉得羞耻了。 胡向阳见她难为情,反而得意地笑了。 重新在床上躺下来,两人都累了,于是疲乏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胡向阳已睁开眼睛,侧着身子望着自己。 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她甚至能感觉到他早上的活力充沛的样子。 正要挣脱他的拥抱,已被他一把搂住,身子一动,已趴到她身上。 叶纤红哭笑不得,可是身体的需要却无法欺骗自己,于是闭上眼睛,随便他怎么样了? 等到起床梳洗,已是九点了。 “你今天不用上班啊?”叶纤红问道。 一个男人如果为了女人,连班也不想上了,她只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那些当女人是衣服,随时可以脱下来换掉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渣男。 “快过年了,事情不多。”胡向阳吐出口里的牙膏沫。“等一下去报个到,安排一下工作就行。” “哦。”叶纤红也知道这时候的公家单位,其实管理比较松,不像前世的公务员,春节值班期间,也有上级领导偷偷来检查,看大家有没有把心放在工作上。 “你放心吧!”胡向阳知道小红不放心,又安慰了一句。“工作上的事,我会安排好的。” “好。”叶纤红也不是太在意这些,所以应了声后,不再问他。 两人下了楼,吃了早饭,胡向阳开车去上班了,叶纤红坐在家里懒洋洋地不想动。 直到近中午了,才上了楼,从空间拿出两瓶早些时间酿好的葡萄酒,准备让胡向阳带回去。 至于面膜,得下午回虞城,再去纤诗美空会所拿。 到时拿两份西施玉容散,再给两份混了灵液的水,就可以了。 吃中饭的时候,叶知书突然问女儿:“小红,过年后你就二十岁了,打算什么时候跟向阳结婚?” “啊?不是说好不急吗?”叶纤红没想到妈妈会这样问,奇怪地反问。 “上次向阳他爸妈过来,是说结婚晚几年再说。”叶知书有些无奈地说道。“可是我看向阳也不小了,我怕他等不及——” 作为过来人,早知道女儿跟女婿有过关系了,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个。 毕竟女儿女婿在一起,一直是女儿拿主意的,不用担心他变心。 问题是两人长时间腻歪在一起,万一怀孕了,那就麻烦了。 在老一辈人的眼里,打掉孩子不但伤身子,也掉福气,所以不是实在没办法,绝不允许孩子这样做。 既然两人已这样了,不如早点结婚,也能少些麻烦。 “妈,这件事我来拿主意就行,你别担心我们。”叶纤红听她提到胡向阳,哪里还不知道她是担心自己,脸一红,拒绝道。 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当然得自己拿主意。 反正早一年晚一年也没关系,到时候看情况再做决定吧! 至于怀孕,她现在哪里还需要担心? 以她的精神力,如果连这件事都无法操控,那她真的是白白修炼了。 吃了午饭,她开车回到虞城,先去美容店找到董采玉,拿了两份面膜的药粉,装在专用的袋子里,另外准备了两只小瓶子,装了液体,等一下交给胡向阳。 忽然想到有些日子没看到诗诗姐了,也不知道她结婚后,日子过得怎么样? 反正在家也没事做,就给她打电话。 “小红,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还给我打电话。”苏思诗好奇地问道。 “不是晚上要聚一聚吗?我现在回虞城了。”叶纤红反问道。“难道你没有接到通知,所以还不知道?” “我当然接到通知了。”苏思诗笑道。“只是今天不方便去了。” “怎么了?”叶纤红惊讶地问。“难道身体不舒服?” 又觉得不对,身体不舒服,哪里有这么好的精神说话? “你怀孕了?”忽然想到这个可能,叶纤红惊叫道。 第八十四章诗诗姐怀孕 “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你?”苏思诗哭笑不得地说道。 “这是好事啊!你为什么要瞒我?”叶纤红不高兴地叫道。 “不是故意瞒你,现在才两个多月,我也是昨天刚知道的。”苏思诗解释道。 “这还差不多。”叶纤红这才舒服了一点。“那你现在在哪里?有人照顾你吗?” “当然在家里。”苏思诗苦笑道。“小红,我现在什么变化都没有,哪里需要人照顾?又不是七八个月了,走路都困难的时候。” “哦。”叶纤红想了想,确实如此,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自己确实大惊小怪了,以诗诗独立的性格,别说刚怀孕,就算真的七八个月,也未必会向人求助。 “那建光哥待你好吗?”叶纤红又问。 诗诗姐一直对这段感情没有信心,造成了她也对蒋建光有了偏见,总觉得他对诗诗不够认真,不够体贴。 “还不错。”苏思诗回答。 不知怎么的,当她听过蒋建光外面有过几个女人的传言之后,就对这段婚姻不看好,所以对他并没有多少的期望。 让她想不到的是,两人结婚后,蒋建光不但天天准时下班回家,也非常细心体贴,完全没有外面传说的那样乱来。 难道外面那些是谣言,是有人故意传到自己耳朵里的? 苏思诗也不笨,猜到了这个可能。 但是又担心他现在贪新鲜,才对自己这么好,过段时间腻了,又会故态复萌,所以总是提醒自己,不要对他有过高的期待。 抱着这样的心理,她反而不会像其它女人一样,对他的私人工作做任何干涉和抱怨,两人的关系倒是更亲近了。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非常安慰。“看来你以前真的是胡思乱想,瞎担心了。” “但愿如此。”苏思诗虽然觉得可能真的是自己错怪蒋建光了,不过以她的性子,还是觉得再观察一段时间再下结论不晚。 “对了,既然你在家,我现在反正也没事,过来看你吧!”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去见面看一看她。 女人一怀孕,身体容易出问题,她有些不放心。 “行,那你过来。”苏思诗当然巴不得她过来陪陪自己,一口答应下来。 叶纤红挂了电话,在空间找了找,看有什么可以送给她的。 最后把那些用糖腌过的桃子干和枇杷干全部拿出来,装在一个干净的玻璃罐子里,准备带过去给她当零食吃。 当桃子和枇杷加入糯米酒之前,需要把它们过滤掉,叶纤红当时把它们盛在一只大坛子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晾晒,都成果脯状了。 想了想,又拿出一瓶枇杷膏,带给她蘸面包吃。 这些东西全部是空间产的,除了糖,没有加入任何其它物质,对孕妇来说,应该是最安全的。 提着这些东西下了楼,放到汽车后备箱里,又把送胡向阳的几样东西,同样放在那里,免得到时从空间拿出来,不好解释。 到了蒋建光和诗诗姐的新家,敲了敲门。 苏思诗早在家里等着了,听到动静,连忙过来开门。 “诗诗姐,你胖了。”叶纤红望着她白白净净的脸,脸颊上多了些肉,笑着说了一句。 “是吗?”苏思诗吓了一跳,“那我是不是得控制一下饮食了——” “不用,你现在是孕妇,得长胖点才行。”叶纤红笑道。 两人一起在沙发上坐下来,把带来的东西放在桌上。 “什么东西?”苏思诗好奇地问。 “给你这个孕妇当零食吃的东西。”叶纤红把外面的袋子打开,拿出里面三只玻璃罐。“这是桃子干,这是枇杷干,这是枇杷酱,全是我自己做的,孕妇吃也很安全——” “小红,你真是太好了。”苏思诗兴奋地搂了搂她的脖子。“你不知道,我最近突然馋得很,什么东西都想吃,建光说超市买的东西,大多有添加剂,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把我憋死了。” “那是好事啊!”叶纤红一听,笑道。“难得他这么细心,为了宝宝健康,那些东西确实不吃比较好。” 说完,从旁边的牙签盒里抽了一根牙签,挑了一片桃肉,塞到她的嘴里。 “怎么样?味道还满意吗?”叶纤红笑着问。 “好吃。”苏思诗叫道。“味道很纯正,比超市里买的好多了。” “那是当然。”叶纤红得意地说道。“这可是我亲手做的。等这批吃完了,我想办法再替你做一些别的口味的果脯。” “能搞些肉来吃吗?”苏思诗像个贪嘴的小女孩似地说道:“最好的牛肉干那种,又香又有嚼劲的——”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不管什么肉,我都帮你搞一些来。” 想到空间里现在养了鸡和羊,明天可以斩几只了,到时候除了自家吃,也给诗诗姐带几只过来,找个地方养几天,想吃就斩来吃,这个最健康。 像泥鳅黄鳝也非常适合孕妇吃,空间里长的,都没有激素,安全方面没问题。 还有蔬菜瓜果,市场上买的,虽然也安全,但是或多或少会有农药残余,不像空间种的,完全无公害。 叶纤红只觉得自己像她的老妈一样,有太多事可以操心了。 两人坐着聊了一会天,叶纤红担心她今年三十五了,这个年纪怀孕,身体会不会出问题,于是叫她靠在沙发上,替她检查一下身体。 苏思诗知道她的能力,乖乖地照做了。 叶纤红用精神检查了一遍身体,没发现有什么不对,放了心。 看来诗诗姐虽然年纪不小了,身体却保养得不错,自己以前又替她调理身体,倒不用担心怀孕出什么事。 陪着她坐到四点多,得去王子饭店了,这才跟她告别。 苏思诗送她到楼下,一付依依惜别的模样。 叶纤红开车来到王子饭店,走进她们以前专用的包厢里 温俊和章诗萍已等在那里了,看到叶纤红进来,连忙迎上来。 “小红,你最近在忙什么?”章诗萍抱了抱叶纤红,嘴里埋怨道。“怎么都不来看我们?” “要过年了,谁都忙啊!”叶纤红一付无辜的模样望着她,反问道:“难道你和温俊不忙吗?” “当然忙。”温俊笑着打岔。“员工要回家,值班人员得安排。年终奖和福利要发放,账要去催,总感觉需要分身术,变成几个自己去忙才好——” “是啊!”叶纤红笑道。“赚些钱可没那么容易,我还好一些,不用上下打点,像蒋家和苏家,估计比我们还忙啊!” 想到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诗诗姐交出担子之后,苏家的公司怎么样了? 不过她跟他们没什么交情,也不会去同情他们。 “对了,这是我们俩给你准备的礼物,你开车来的话,先拿去放好。”温俊从茶几底下捧出一只纸箱子,递给叶纤红道。 “谢谢。”叶纤红也没客气,接过后抱在怀里,又道:“不过我好像失礼了,都没给你们准备东西。” “不用不用。”温俊连忙开口道。“你一年给我们的帮助还少啊!怎么能要你再准备礼物?” 这话是他的肺腑之言,叶纤红能感觉得到他话里的真诚。 不管怎么样,能被人这样理解,她的心里还是很舒服的。 “你要送也行啊!”章诗萍可没打算这样放过她。“给诗诗姐什么,同样给我一份就行。” 以她对叶纤红的了解,知道肯定会给苏思诗送东西。 “诗诗姐怀孕了,我给她一些孕妇吃的东西,你也要跟她抢啊!”叶纤红白了她一眼。“等你肚子有了,我一定一样送你一份。” 诗诗姐怀孕的事,没必要保密,圈子里的朋友肯定得知道,免得她没有来聚会,让大家误会。 “啊?诗诗姐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章诗萍惊叫一声。 “我也是下午才知道,她们自己估计是昨天去医院检查,发现的。”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章诗萍兴奋起来,“那我明天也要买些婴儿用的东西,去看看她——” 叶纤红见成功转移了她的注意力,抱着箱子下楼,放在汽车后备箱里。 至于里放了什么东西,她已经用精神力观察过了,居然是几瓶酒。 不过不是普通的酒,瓶子外只有特供几个字,估计是传说中的东西。 不管早小说还是传言,早有人对这样的烟酒传得沸沸扬扬,叶纤红也算是第一次见识到它们了。 味道好坏暂且不管,单是它代表的意义,就不简单了。 到时送一些给舅舅家,两个表哥肯定会拿它们去充大头瓣了。 刚放进车里,听到后面有声响,原来是胡向阳和赵大成他们也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姜皓只有一个人,没有带马丽莲过来。 “姜哥,你女朋友呢?”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她没有跟你说啊?”姜皓奇怪地反问。“她要参加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这几天在央视排练,没时间出来呢?” “啊?她上了央视春晚?”叶纤红惊讶地问。“没想到她现在已经这么红了。” “这不是你把她捧红的吗?”姜皓笑道。“如果没有你两首歌,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小地方混呢?” 两人现在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所以说话也不必遮遮掩掩了,连件事,也被他拿来吐糟。 “你是不是在怪我,因为我,让你们不能一起吃年夜饭?”叶纤红故作委屈地说了一句。 “那倒没有。”姜皓笑道。“如果我敢这样说,她估计要跟我拼命。” 第八十五章聚餐 放好温俊送给自己的纸箱子后,大家一起上楼,来到包厢里。 今年算是年前最后一次聚会,因为马上就可以回家过年,工作也安排得差不多了,大家都很放松。 饭菜还没上来,大家端着热茶,就像喝了酒一样,开始在那里胡言乱语了。 “各位,我提议大家拿起杯子,先敬小红一杯。”温俊举起杯子,大声说道。“因为她,才有了这个吃货团。因为她,我们每个人今年才有了这么多收获——” 话未说完,大家就乱轰轰地举起杯子,向叶纤红碰过来。 “谢谢。”叶纤红也不矫情,笑着跟每个人碰了一下。 因为有了重生这个作弊器,在座这些人,或多或少受过自己的好处,大家要感谢她,她也受得起。 “谢谢你,小红。”坐在胡向阳旁边的小方最先开口。 作为虞城本地无权无势的普通刑警,如果没有胡向阳的帮助,他估计再干五年十年,也不可能成为派出所副所长,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定的实权。 如果没有加入这个吃货团,他也绝不可能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有这么多的投资回报。 说到底,是大家当他朋友,给了他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更不用说,跟这些人成为朋友后,他的眼界和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所以感触非常深。 温俊这句话没错,他的这一切全是大家给的,特别是叶纤红给的。 “不用客气。”叶纤红回应道。 刚开始跟大家相识,她只是希望能进入这个圈子,并没有野心想建一个朋友圈。 但是真的跟大家成为朋友之后,她是真心希望帮到每一个人,毕竟朋友越成功,对大家的帮助才会更大,所以她才会不遗余力。 好在她运气不错,圈子里每个人都人品很好,让她觉得自己的付出很值得。 “最应该说感谢的是我。”温俊坐得有些远,却特意走过来,认真地说道:“不管是王子饭店,还是其它事业,都是沾了你的光,才有了这么大的发展。” 作为温家的另类,他来虞城开饭店,其实是跟家族斗气才出来的。 没想到一次美食节,加上大棚蔬菜的投资,让他个人的资产,一下子增加了十来倍,惊呆了老家的长辈。 直到这时候,他们才派人过来,辅助自己的事业,算是承认了他在虞城的所做所为,为家族另外开辟了一个巨大的市场。 特别是姨父,借自己跟小红他们的关系,重获美食街的项目,才在市府站稳脚跟,这让家族更加看重他的能力和人脉。 可以这样说,他能翻身和扬眉吐气,就是因为跟紧了叶纤红的步伐。 “行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有温家这条大船在,没有我,照样能混得如鱼得水,所以别客气了。” 她一直觉得跟温俊的关系,算是相互帮助相互成就,没有他在大棚蔬菜和美食节的全力支持,自己在这两个项目上想取得这些成绩,只能说是空中楼阁。 更不用说肖东胜也不可能这么快升上去。 尽管他跟肖东灿是死党,但是肖市长能有今天,真的应该感谢温俊的眼光和气魄。 “那我不说了。”温俊也觉得有些感谢放在心里就好,全部说出来,反而让小红不自在。 有了他和小方的表示,其它人都过来说了几句类似的话。 倒是姜皓最干脆,笑着说道:“你是我和马丽莲的介绍人,到时得送你一份大礼。” “大礼就不用了。”叶纤红笑道。“虞城这边,介绍人是要送一只蹄膀的,我等着你们送来呢?” 在虞城生活久了,这个习俗他们都知道,倒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 “行。”姜皓重新坐下来,打趣道:“我等一下就去买一只特别肥的,到时送到你家去,正好过年了,也不怕吃不完。” 于是众人一起笑起来。 聊完这个话题,看大家情绪很高昂,温俊又问起叶纤红明年的计划。 “还没想得那么远。”叶纤红老老实实地说道。“我是个比较懒的人,向来不愿意提前做计划,到时见招拆招。等到发现有赚钱的项目了,一定会提醒大家的。” “行。”温俊也没有多问。 “听说虞城棉纺厂就要彻底倒闭了,那些机器设备可能会拍卖,你们说有没有必要拍下来,另开一家棉纺厂呢?”章诗萍突然问道。 她自己开了一家服装企业,老家在深城也有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制衣厂,如果自己能提供面料,不知道能不能赚钱? 温俊一愣,有些莫名其妙地望着章诗萍。 什么时候她有这样的计划了,怎么从来没有跟自己提过? 心里自然是反对的,不过也清楚她的性格,自己说的未必会听,于是又转身叶纤红。 “没必要。”叶纤红斩钉截铁地说道。 “为什么?”章诗萍就有些不高兴。 刚刚想到这个主意,她还有些沾沾自喜呢?打算跟老妈商量一下,看能不能低价把那些机器买下来,开一家纺织厂。 只要有设备,工人多的是,她想得很简单,觉得这是一条方便赚钱的路子。 没到到叶纤红直接把她的想法否决了。 “原因很多,我只说两个。”叶纤红干脆地开口。“第一,棉纺织行业是低利润行业,做这个不值得,否则棉纺厂也不会倒闭得这么快。第二,棉线纺成布后,需要染色,而染布厂用的颜料,都是有毒的,开一家这样的厂,会把周围几百里的田地全部污染了,连水稻也种不活——” 这不是她危言耸听,而是前世有过这样的经历。 越州前世就是印染中心,到时几百家工厂慢慢地关停,最后只剩下三四家。 可以这样说,古城越州,会在新世纪一直名不见经传,跟当地政府选择这个产业有关。 环境不达标的城市,就算有再多的旅游资源,也无法吸引游客过来。 反倒是周围其它原先落后的城市,后来都走进超上来,成为新兴的城市。 众人听叶纤红这么明确反对,原先以为她只是不看好这个行业,没想到还有这么重要的原因,顿时有些傻眼。 “有没有这么严重啊?”章诗萍内心还是相信叶纤红的判断的,所以嘀咕了一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叶纤红回答道。“反正我的观念就是,想赚钱可以,不要赚那些昧心钱。什么化工啊,医药啊!这些企业开到哪里,周围的老百姓就遭殃,我是不会支持任何人做这些的。” “哦。”周围的人一齐点头道。 “小红说的没错。”姜皓开口道。“我去过一个地方,那里就有几家制药厂,周围老百姓全部搬完了,隔了两公里远,都能闻到那股恶心的味道,也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死城?还是毒镇?” 这时候还看不到欧美的科幻大片,关于环境污染的主题。 毕竟这时候引进外资,免不了会有居心不良之人,把西方早已禁止的产业,搬进国内来。 一些合资的制药企业,打着利税大户的名声,干着污染环境的事。 “有这么严重吗?”有人不相信地问。 “只会比这个更严重。”姜皓信誓旦旦地说道。“听说那边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很多是畸形的。” “啊?”章诗萍这才大吃一惊。“那我不搞这个了。” 她原本只是想贪小便宜,动了这个脑筋,倒没有下定决心一定要办棉纺厂,此时早就绝了这个心思。 “如果大家真的想赚钱,我个人倒是建议你们去柏厦办一家伞厂,可以生产雨伞,也可以考虑生产户外用品,比如帐篷,太阳伞、户外用的藤椅等等,这些老外都非常喜欢,想办法找一个外贸公司,争取出口创汇。” “外贸公司我倒是有路子。”温俊开口道。“就是不知道具体生产什么?” “这个不难。”叶纤红开口道。“如果你们有这个想法,到时我帮你们画些产品草图就行,工艺一点都不难。” “是吗?”温俊想了想,说道:“既然小红也看好这个行业,那我回去考虑一下,谁如果有兴趣一起合作,可以提前跟我说。” “算我一个。”肖东灿最先开口道。 他调来虞城没多久,其它人赚钱的时候,他都没收获,现在有新项目,他当然第一个跳出来。 “行。”温俊点头说道。 两人本身是死党,有的话就不用多说了。 “也算上我一个。”小方也开口。 “算我一个。”赵大成接了一句。 “那这样好不好,我们直接合资搞一家企业好了,照投资的股份分红,内部管理交给职业经理人。”温俊想了想,说道。 说完后,望向叶纤红,想听听她的意见。 “我觉得没问题。”叶纤红给了他想要的答案。“你们也知道国外很多公司会选择上市,到时候我们也上市好了,那样的话,每个人光靠这个原始股,每个就能分几百万分红了。” “那真是太好了。”章诗萍一听,顿时兴趣来了。“那我也加入。” 第八十六章胡向阳回京 酒菜很快上来了,大家觥筹交错,气氛非常热烈。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一年过去了,现场每个人都称得上收获满满,回家面对家人或爱人时,都有个交代了。 大家都是年轻人,要的是面子,如果一年下来,什么都没得到,那这个时候,肯定只能喝闷酒了。 特别是来自京城的男孩子,大多在家族里不受重视,来虞城这件事,本就被人暗里笑话,这一次回去,不敢说扬眉吐气,至少不用担心被人看轻了。 胡向阳今天一直很安静。 打通石门穴之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跟以前相比,似乎有了明显的不同,但是哪里不同了,他又搞不清。 这让他有些郁闷。 很想问一问小红,又怕被她埋怨,说自己心态不好,太浮躁,需要静下心来修炼。 “怎么了?”赵大成看他闷闷不乐的样子,取笑道:“要回家了,舍不得小红?” “是啊!”胡向阳在他面前,可不会掩饰内心真实的想法。“回家得呆一周,觉得没意思。” “那就不要回去。”赵大成帮他出主意。“让叔叔阿姨来这边过年好了,比京城更有意思。” 京城虽然是大城市,能玩的地方也不少,可是年年这样,他们早腻了,还不如虞城这样的小县城,更有年味。 最主要的是在虞城,他们能获得足够的尊重。 所谓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回到京城后,他们就成了最不起眼的京城子弟。 何况胡向阳家里的情况特殊,他父亲跟大伯的关系,已降到冰点,回去之后,不知道会不会又闹别扭。 “等我明年在余杭买套房子再说。”胡向阳回答道。“到时你们过来,也有地方住了。” “啊?你们真的打算在余杭定居?”赵大成原本是开玩笑的,见胡向阳说得这么认真,倒惊讶起来。 “是的。”胡向阳也不瞒他。“我们打算在余杭和京城各买一座大院子,用来招待家人和朋友,听小红的意思,这边的房子买子之后,也可以增值。” “是吗?”赵大成心动了。“那你下次准备买房子的时候,跟我说一声,我也跟你们做邻居。” 赵家比不上胡家,大房子买不起,买套小一点的院子,总归没问题。 “行。”胡向阳干脆地回答。 “你们要在余杭买房子?”温俊几个听到了,也凑拢过来问。“准备买哪个区?” “当然是西湖边上。”胡向阳得意洋洋地说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休息天坐在院子里,就能看到西湖的美景,那样的人生,才算得上完美啊!” 听他卖弄自己的文学知识,众人一齐切了一声。 “小红,这个投资值得吗?”这批同年纪的人里,温俊算是最早也是最彻底地投入商界的人,对胡向阳的话,有些信心不足,所以过来问叶纤红。 “当然值。”叶纤红倒不担心因为他们的投资,损害自己的利益,反而越多人投资,越早能让西湖边老房子的稀缺资源,把价格固定下来。“用不了几年,你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那边的房子了。” “为什么?”有人惊讶地问了一句。 “因为稀缺啊!”叶纤红直截了当地回答。“全国只有一个西湖,但是有多少有钱人?别说是西湖边,就算京城的四合院,情形也差不多。过几年都是天价,就算想买也没人愿意卖。” “哦。”温俊的心一下提了起来。 这些话一听就知道不是小红瞎掰的,而是百分百会成为现实。 前些日子,他刚好去过一趟余杭,看到西湖边有房子在出售,感觉价格贵得离谱,比其实地方高出一倍都不止。 当时觉得不值得,不如在新开发的北面,买一套房子就行,反正自己有车,来回也方便。 现在听小红一说,才知道自己的观念出了问题。 也对,其它地方的房子,你可以随便挑,这里不满意,可以换一个小区,上城区不满意可以换下城区,还有江干区和拱墅区,但是西湖边的房子,总共那么多,等别人买了,你就得不到了。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越是稀缺的东西越值钱。 将来余杭肯定会往四周开发,市区会越来越大,有钱人会越来越多,但是稀缺的东西,就会越多的人争抢。 看来得紧跟小红的步伐,也在西湖边买套房子。 否则到时候其它人都在那边有房子,自己的房子却在其它地方,那肯定丢脸了。 叶纤红没想到聊着聊着,话题移到这边来了,暗暗好笑。 看来在余杭买房的事要抓紧了,否则从朋友圈里传开去,只怕再多的房子,也不够大家买。 吃过晚饭,大家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热烈的气氛依旧没变。 叶纤红看了蒋建光一眼,突然明白为什么诗诗姐对他没有安全感了。 三十五左右的男人,看起来比其它男孩子成熟稳重多了,外表却不会显老,反而给人淡定刚毅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这个年纪的男人,大多久经世故、洞察世事,年轻女孩子遇到他们,往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唉,管这些干什么,蒋建光怎么对待感情,是他跟诗诗姐夫妻之间的事,她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万一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只要自己站在诗诗姐这边就行。 作为朋友,最不应该的就是插手人家的家事,还自以为是为了他们好。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才吐出一口气,端起杯子喝了一杯茶。 倒是胡向阳明天回去的事,她没放在心上。 春节假期看起来很长,其实不是六七天时间而已,一晃眼就过去了。 到时会忙着走亲访友,估计都没有时间想他。 一直闹到十点钟,大家才离开王子饭店,各自回家。 胡向阳因为明天就要回家,今天还要回去整理一下行李,所以没跟叶纤红回家。 叶纤红跟他告别时,把后备箱里的东西交给他,并说明了使用方法。 胡向阳一一应了,临别前拥抱了一下,才回自己的家。 叶纤红回到家里,屋里空荡荡的,弟弟已回乡下,胡向阳也回京城了,突然感觉有些寂寞。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打开了电视。 离过年还有六天,电视里已经在播放往年春节期间的节目,看起来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看着这些已重播了无数遍的节目,感觉特别无聊,喝完水,叶纤红关了电视,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一下子睡不着,她爬起来进了空间。 空间里还是老样子,倒是水果区那边,每株树上都结了密密麻麻的果子,给人生机勃勃的感觉。 种花的区域,现在是越来越漂亮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争奇斗艳,站在七彩花田前,会让人忘了心里烦忧。 最让叶纤红意外的是,两块专门划出来养鸡和养羊的区域,现在已经不够用了。 她粗略地数了数,成年的鸡起码有五十多只了,刚孵出的小鸡有二十多只,换了绒毛的小鸡有四十多只,总数超过一百只了。 意念控制着那边的土上往上升,让河流往边上退了一些,把养鸡的地方扩大了一倍。 山羊那边情形还好一些,不过变化也非常大,原先只有三只羊,现在成年羊已有十几只,小羊羔有三只,地上的草都快被它们啃光了。 同样地把草地扩大了一倍,叶纤红考虑是不是捉了一些卖掉,否则一直养着,她担心数量越来越多,空间都不够它们用了。 在空间里呆了一会,心情变得非常平静,看时间不早了,她才洗洗手,离开空间,回到床上睡觉。 一觉睡到天亮,她起床了洗漱好,想到家里只有一个人,也懒得做早饭了,下楼直接开车回乡下了。 半路上,把空间的鸡挑肥的抓来十来只,又抓了一只肥羊,用绳子绑起来,放到汽车后座,准备这几天一家人吃。 到家后,爸妈正在吃早饭,吃得是年糕泡饭,桌上放了几碗菜。 把鸡和羊放到一边,跟爸妈打过招呼后,叶纤红去厨房盛了一碗,坐在妈妈的旁边开始吃早饭。 “怎么来得这么早?是不是向阳回去了,一个人在家聊得煮早饭?”叶妈妈无疑是了解女儿性格的,随口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家里没人,一个人懒得动,所以早些回家。” 见安安不在,问道:“安安还在睡懒觉?” “没有。”叶妈妈回答道。“刚吃了早饭,就被旺旺叫走了,说是一起去毛竹园里挖冬笋——”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等一下我也去看看。” 小时候过年了家里鱼肉买得少,姐弟俩就会去竹园挖冬笋。 冬笋比较鲜嫩,炒咸菜来吃,也非常下饭,一家人都爱吃。 “有什么好挖的。”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想吃去市场买几斤好了,又不是买不起。” 她对这些东西的理解跟叶纤红姐弟不同,总觉得市场随便买得到的东西,就没必要辛苦自己去挖。 叶纤红倒是觉得挖笋是一种乐趣,毕竟它是长在泥底下,能不能找到,要碰运气,也要靠经验。 不会找冬笋的人,说不定挖一天,都找不到一颗呢? 第一章同学会邀请 吃好早饭,和妈妈收拾完桌上的东西,正要准备出门,去毛竹园找弟弟,听到有人在院子外面叫她。 “小红,小红——”声音有些耳熟,她连忙走出去,打开门,居然是两个高中的同学。 “咦,你们怎么来了?”高中毕业都一年多了,大家还没见过面,没想到今天居然来找自己了。 不过她们叫什么,叶纤红真的想不起来了。 毕竟经过重生,差不多二十多年没见面。 而且高中时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差,只记得她们在隔壁村,初中高中都是同学,放学回来也经常碰到,所以算是比较熟。 “明天我们班的同学要聚会,班长派我俩来叫你一声。”其中个子高的那个性格比较外向,笑着说了一句。 学生阶段,叶纤红家一直比较穷,又加上她特殊的身份,大多数学生跟她并不亲近。 只是没想到才过去一年多,她家就造起了漂亮的房子,这让两人觉得不可思议。 只是他们两个一个考上了高中专,一个在读大专,自我感觉不错,倒不会因为自家的房子没有叶纤红家漂亮而自卑。 “哦,同学会。”叶纤红意外地应了声。“明天中午还是晚上,具体在哪个地方聚会?” 前世一直到重生,好像都没有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也不知道是她们故意不叫自己,还是从来没有聚会过? 不过她也不在意。 所谓同学聚会,无非是两个目的,一个是联络一下感情,毕竟同学一场,以后如果谁出头了,可以帮一帮老同学。另一个无非是混得好的炫耀一下自己的成绩,显示一下优越感。 像面前两个同学,会这么热心,明显是因为她们考上了高校,而她叶纤红落榜了,觉得自己了不起。 这当然不奇怪,这个时候扩招还没有开始,大学生和高中专的还比较难考上,所以含金量比较高。 虽然有的专业已经不包分配,但是混一个相对比较多的单位,还是非常容易的。 “明天中午在曹娥大酒店聚会。”还是那个高个同学回答道。“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也请了,估计全部会来。” “哦。”叶纤红应了声。“谢谢你们来通知我,进屋坐一下吧!” “还是算了。”两人摆摆手。“我们还要去通知其它人,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离开前瞥了一眼院子里的小轿车,心里有些不舒服,也不知道叶纤红走了什么狗屎运,家里居然翻身了。 难道是因为找了个有钱的男朋友? 从叶纤红身上的衣服来看,应该不便宜,两人觉得只有这个可能,最符合事实。 “也行。”见两人脸上的不屑,就算掩饰得再好,叶纤红也能轻易猜出他们的心思,所以也没有再劝,只是笑着跟他们说了再见。 回到屋里,从旁边的柴房里拿了一把锄头,背在肩上,往屋后的毛竹园走去。 刚走过去,就听到毛毛大呼小叫的声音:“哥,你来这边挖挖看,我猜一定有笋——” 安安和旺旺一人拿着把锄头,各自在一块地方挖着,也不知道有没有找到冬笋。 “怎么样?有收获吗?”叶纤红走过去笑着问。 “没有。”安安有些沮丧地说道。“这几天天天有人过来挖,估计都被找完了。” 这么一大片毛竹园,其实已划成一小块一小块,分给每家每户了。 春笋一般是各家自己来挖,长出来的毛竹,也各归各家所有。 但是冬笋和扁笋却不同,一般来说,谁来挖大家都不会管,毕竟数量有限。 所以寒假一开始,半大的孩子就会背把锄头满园子来挖冬笋,过年可以用来待客。 今天旺旺和安安想来碰碰运气,不料挖了好一会,居然一颗笋都没找到,这让两人有些泄气。 “冬笋天天都在长的,怎么挖得完?是你们不会找吧?”叶纤红取笑道。 望着竹园里到处都是一个个被挖过的坑,想找笋还真不容易。不过说笋被人挖完,那更不可能。 “反正我们是找不到,就看姐的本事了。”安安笑着说道。 “行,看我的。”叶纤红抬头望了望竹园,寻找最近两三年长的,特别粗壮,叶子颜色特别深密的毛竹,准备在它们边上挖挖看。 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经验,说这样的毛竹边上或者毛竹竹梢正对的部位,冬笋会比较多。 “姐,你这个办法没用。”旺旺在一边笑道。“这样的地方,全被人挖过了,你看现在没被人动过的地方也不多了。” 确实,整片几十亩的竹园,像是被人翻过一遍似的,全部都是一个个坑,想找笋,太难了。 “被人挖过怎么样?时间久了,照样会有笋长出来。”叶纤红被两人看轻,故作不乐意地说道。 刚刚牛皮吹出去了,如果自己也跟他们一样,一颗也找不到,那就丢脸了。 放下锄头,随便找了个没人动过的地方,往下挖了挖,下面全是土,什么都没找到。 “毛毛,你来帮帮姐,看哪里有笋?”叶纤红问站在一边的毛毛。 这样说当然是逗他开心。 “我觉得这边有笋。”郑兴茂在原地踩了踩,认真地回答。 “为什么这么肯定?”叶纤红惊讶地问。 “我也不知道。”毛毛搔搔头。“可能是脚踩下去比较有弹性,底下有笋把土弹上来了吧——” 大人找笋的时候,会这样吹牛,说这边的土不一样,一定有笋,没想到毛毛把这个套路学会了。 “那姐就来试试看,说不定毛毛的眼光真的比两个哥哥的好呢?”叶纤红走到他面前,等他退开后,在他刚才站的地方轻轻挖起来。 挖了近一尺,底下还是什么都没有。 “唉,没笋。”叶纤红放下锄头,对毛毛说道。 见他一脸失望的模样,她又往旁边挖了挖,嘴里安慰地说道:“或许是姐挖偏了,笋在这一边也说不定。” 毛毛见堂姐这样说,小脸又认真起来。 可是旁边依然没看到笋。 这下子叶纤红也没辙了,只好放下锄头。 “我说真的没有笋了吧!”安安和旺旺这时也不挖了,就站在旁边看他们动手。 见叶纤红也没挖到,两人更回失望了。 “再试试吧,如果真的找不到,就回去好了。”叶纤红回答道。“想吃笋,我们去镇上买几斤回来。” “嗯。”安安觉得有理,应了一声。 叶纤红又走了几步,来到另一块没有被动过的地方,正要锄下去。 忽然想到自己有精神力,为什么还这样傻傻地挖,提前检查一下,不就行了吗? 把精神力朝土里渗透,比往水里空气里难多了,但是深入一米倒没多大困难,叶纤红精神力全力放开,笼罩住身体周围一丈的范围,仔细观察起来。 让她意外的,精神力笼罩的区域,只发现一颗很没长开的笋芽之外,还真没发现冬笋。 怎么这么少?她暗里低估了一下,周围观察了一下,照大人说的方法,找了一颗有可能长冬笋的毛竹,站在它旁边,再次用精神力观察起来。 这一次总算有了发现,她发现前面被人挖过的坑下面,居然长了两颗粗壮的冬笋,只是因为旁边被人挖过了,这边没有人去挖它。 叶纤红暗暗一喜,有精神力作弊,挖几颗冬笋就没问题了。 “姐,这边被人挖过了,肯定不会有了。”安安见她要在一个坑旁边挖,忍不住在一边提醒道。 “或许后来又新长出来了呢?”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笑着回答道。 因为知道笋长在哪个部位,所以她避开笋的地方,在周围挖起来,慢慢地往中间靠近,露出两颗粗壮的黄芽笋。 “啊!真的有笋——”毛毛在一边惊叫起来。“还非常大,姐好厉害——” 安安和旺旺也目瞪口呆地望着地上的笋,没想到真的找到这么大颗的笋。 一般情况下,除非竹园里冬天有人施肥,才能长出比较粗壮的笋。 像这种随便人乱挖的竹园,冬笋就算找到了,也不过十公分长,黄瓜那么粗。 面前这两颗差不多有儿童的小臂那么粗了,这绝对是难得的收获。 叶纤红小心斩断后,拿起来放在一边。 毛毛狗腿地拿起笋,放到刚才哥哥带来的篮子里,提着篮子走到他们旁边,一付准备帮大家拿收获的模样。 叶纤红也不拒绝他,小孩子喜欢帮忙是好事,如果拒绝他,反而会不开心。 “姐,你是怎么找到的?”旺旺向来最好学,见堂姐真的找到了笋,认真地问道。 “一个是老办法,另一个是运气。”叶纤红当然不能说是用精神力找到的,只是把它怪到运气上。 “哦,那我们再找找看,我就不信运气会这么差。”旺旺也不死心,继续找有可能长冬笋的部位。 叶纤红见他们又恢复了热情,笑着朝前走了几步,继续用精神力寻找。 没过一会,又给她找到了一颗。 只不过这颗没前面两颗肥,她也不嫌弃,挖了出来。 这样一直不停地寻找,叶纤红一共找到近二十颗冬笋,后来安安和旺旺运气也来了,各找到两三颗笋。 见时间不早了,几人打起锄头,一起回家。 先到自己家,叶纤红拿了一半的笋,剩下一半留在篮子里,让旺旺带回去。 郑兴旺知道堂姐的脾气,也没有推脱,和毛毛一起提着篮子回家。 第二章大学生的傲气 第二天早上,因为要参加同学会,叶纤红怕穿得太招摇,让他们误会自己来炫富,于是换上一件款式比较简单的棉衣,简单梳理一下,就开车出发了。 对于同学会,当初跟她关系好的同学并不多,所以也没抱什么期望。 倒是班主任宋老师,当初对自己颇多照顾,毕业后自己却一次也没有去看她,现在想起来,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好在今天能再见到她,到时问她要了家庭住址,过年可以去探望她。 再次来到曹娥大酒店,她停好车,走进大堂,只见两个服务员也是陌生面孔,不过半年时间,这里已是物是人非,找不到当初熟悉的感觉了。 往旁边的餐厅走去,有迎客的服务员过来打招呼。 听说他是西关中学的学生,来参加同学聚会,迎宾小姐把她带到二楼的包厢里。 “你们看谁来了?”叶纤红走进去的时候,有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子朝里面叫了一声。 “我的天,是叶纤红——”有人惊叫。“以前不是瘦得像芦柴棒吗?怎么现在前凸后翘,变得这么漂亮了?” 叶纤红扫了两人一眼,没有理她们,顾自朝里走。 只见这间曹娥大酒店最大的包厢里,已整齐摆了三张桌子,每张桌子摆了十六个座位,从位置的数量来看,看来有一些同学没有联系上,所以才准备了三桌。 已经到的同学大概有十四五个,分成三个组各自坐着。 最先开口的短发女孩子,叫吴春艳,原先就是班干部,考上沪市一所大学后,原本就自视甚高的性子,眼睛更是长到额头上去了,对叶纤红这样长得漂亮的同学,语气当然不会很友好。 而刚才故意提起她绰号的那个同学,跟吴春艳一样,也考上了余杭一所大学,当然也有骄傲的本钱。 最里面的沙发上,坐了几个男孩子,以班长周承逸为中心,大多也是考上大学的优等生。 明明还是学生,却装得像大人一样,一人手里叼着一根烟,动作却非常笨拙,看起来有些滑稽。 另一张桌子上坐了四个同学,当初成绩都不好,自然没考上大学,也不知道现在哪里工作。 就算坐在那边,也是一付受气小媳妇模样,看来就算过来了,也打算做个隐形人。 其中一个叫蒋雪晴的同学,以前叶纤红跟她关系最好,于是朝她那边走去。 “小红?”蒋雪晴看到叶纤红朝自己走过来,站起来笑着迎上来。 刚才叶纤红进来,她也看到了,只是不知道叶纤红是打算跟自己这些人一起,还是跟那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一起,所以不好意思主动打招呼。 “小睛。”叶纤红走过去微笑着搂了搂她,又跟另外三个同学打了声招呼。 考虑到她们有些敏感,似乎不愿意提起最近的情况,叶纤红坐下来后,也没有傻傻地问这些,只是跟她们聊以前在学校的事情。 “今天哪些老师会过来?”随便聊了几句,叶纤红又问她。 “据说六个任课老师,全部会过来。”蒋雪晴回答道。 “哦。”叶纤红有些意外。“那今天的同学会,算是比较齐全了。” 忽然记起进来后,都没有人向自己收取费用,就有些疑惑,难道是哪个同学家里比较有钱,准备由他一个人出所有费用? 那时候的高中生活,同学之间的关系还算纯粹,大家都不太关心同学的家庭背景。 叶纤红也不知道这些高中同学里,有几个是富二代,有几个是官二代? 当然这跟她无关,她会这样想,纯粹是无聊。 “嗯。”蒋雪晴点点头。“这次同学聚会,就是周承逸组织的,说要感谢他们当初的培养,才让他们考上了大学。” 叶纤红顿时笑了。 这个周承逸很会来事啊!会这么说,看来情商不低,知道拍老师的马屁。 要知道带高中毕业班的任课老师,哪一个底下没有几个成功的学生,如果能经营好这个人脉,以后到了社会,就不会吃亏了。 “马屁精一个。”旁边一个男同学不以为然的骂了一句。 叶纤红对着他笑了笑,没有在意。同是高中同学,有人这样出风头,有人却混得不好,自然有人会说酸话。 “对了,这次聚会的费用,是我们自己出,还是有人包了。”叶纤红转移话题道。 尽管她看不起这些自作聪明的同学,但是也不会评价他们,毕竟他们不像自己,有重生的阅历。 一个二十来岁的孩子,还没有踏入社会,就能有这些见识,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是周承逸全部包了。”蒋雪晴小心地回答。 “哦。”叶纤红笑了笑。“看来周承逸还是个富二代啊!当初还真没看出来。” “你说错了。”蒋雪晴小声提醒,“他爸爸是水利局的局长,家里可没有人做生意。”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了一声,见隔壁的同学也惊动了,连忙捂住嘴,不好意思地朝他们笑了笑。 原本以为这个周承逸同学比较聪明,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现在看来自己想错了。 一个水利局局长的儿子,为了同学会,居然随便拿出上千块钱来请客,难道这时候大家对这种现象,真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人会在意? 如果换成是自己,就算家里有再多的钱,也会低调一点,不拿出来显摆。 几人悄悄聊了一会,又有同学三三两两地进来。 每进来一个人,很自觉地找自己的圈子,有人进入大学生的女生圈子里,有人进大学生的男生圈子里,大部分还是往她们这边凑过来。 叶纤红也没有在意。 除了蒋雪晴,其它人主动跟自己打招呼,她也客气跟人家聊几句,别人当作没看到自己,不跟自己说话,她也不主动去搭讪。 “谢群来了——”有人突然叫了一声。 大家一起抬头,只见门口走进一个高挑的白净女孩子,身上随意穿着件米灰色的长款棉衣,下面一条黑色的紧身裤子,脚踏一双酒红色的小皮鞋,顾盼之间,自有一股高贵的气质。 大家会这么重视她,一方面是因为当初读书时,她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每一次考试都能进全校前五名。 另一个就是她的身份了。 其它同学的家庭出身,大家并不关心,但是谢群是身份,却是公开的秘密,就算不刻意去打听,也会传到你的耳朵里。 因为虞城谢家,就是一个大家族,谢群的父亲在甬城某局提任局长,是正处级干部,跟虞城市一把手同一个级别。 有个叔叔,在隔壁嵊市担任市委副书记,虽然是县级市,好歹也是副处级干部。 至于其它担任科级干部的亲戚,还有好几个。 虞城这样的小地方,有这样的大家族,实在是她想瞒也瞒不住。 “谢群,来这边坐。”女大学生圈子和男大学生圈子同时有人发生邀请。 谢群没有回答,只是朝四周扫了一眼,似乎在找什么人。 “谢群,那边有个位置是给你留的。”男大学生圈子里走出一个穿着黑色皮茄克的男子,快步走到她面前,笑着说道。 这个男孩子个子高挑,五官清秀,在一群同学中间,颇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跟谢群站在一起,也给人一种金童玉女的和谐感。 “谢谢你,周承逸,我还是去那边坐吧!”谢群向他点点头,脸上的笑容也是疏离和客气的,显然并没有回应他的意思。 说完,快步走到叶纤红旁边,在她肩上用力拍了一下。 “干嘛?”叶纤红被她突然袭击,惊了一下,转头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回答。 “叶纤红,你架子怎么这么大,看到我进来,招呼也没有一个?”谢群从旁边拖过一把椅子,硬挤进叶纤红和蒋雪晴的中间,气呼呼地嚷道。 “嗳——”叶纤红见她这付样子,心里一动,马上猜到了她这样做的目的。 自己的身份,能瞒过其它同学,却瞒不过谢群。 学生时代,两人的关系并不亲密,现在这样做,目的性太明显了。 倒是旁边的同学有些傻眼,没想到一向高傲的谢群,也有主动折节下交的时候。 她们那边可全是高中毕业后,混得不如意的人,她这样做,肯定是不满同学里分三六九等,所以主动跟叶纤红他们坐在一起,表示自己不介意同学的身份高低? 周承逸还站在那边,望着谢群的背影,一时有些懵逼。 谢群进来时,朝里面东张西望,他还以为是在找自己,毕竟这么多同学里,只有自己的身份和背景,才有资格跟他平等站在一起。 没想她却拒绝了自己的邀请,跟叶纤红这个最不起眼的同学混在一起。 难道她看出我们这些大学生,跟其它同学分成不同的圈子,所以不高兴,想打破这个隔阂? 这样一想,他也走到谢群旁边,朝叶纤红摆摆手,要她让出位置给自己,嘴里说道:“既然你想坐在这里,那我也过来陪你好了。”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他。 相比谢群,周承逸的表现真的太差了。 第三章懒得理会 “叶纤红,你坐那边去。”另一个同学跟在周承逸的后面,屁颠屁颠地想来拍马屁。见周承逸都在赶人了,叶纤红还坐在原地没动,没好气地嚷道。 真是没有眼色,今天这次聚餐,可是周承逸出钱的,过来白吃白喝,却连周承逸的话也没反应,太不要脸了。 “你讨不讨厌啊!”见这两个人要赶叶纤红走,谢群顿时恼怒了。“对面难道没有位置吗?你为什么非要挤到这边来?” 说完,拉起叶纤红,朝另一张空桌走过去:“既然他们这么喜欢这里,那这里就给他们坐,我们去那边。” 对于这种同学聚会,她根本没兴趣参加,后来听说叶纤红来了,她才赶了过来。 下半年每次回家,耳朵边听得最多的就是叶纤红的消息,父亲和叔叔几个,知道她和叶纤红是高中同学,一次次叮嘱她要主动联系叶纤红,跟她搞好关系。 这让她非常反感。 她的性格一直比较清冷和自我,跟任何同学在一起,都保持着距离,可以说一个知心朋友也没有。 叶纤红再怎么能干,也是她自己的事,凭什么要去结交她? 直到她了解到叶纤红这大半年的所作所为,她才惊呆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足够优秀了,现在才知道自己跟人家一比,提鞋都不配。 这样一来,她真的想跟这个神奇的同学结交了。 可是莫名其妙地去对方的家里,她自己都觉得太势利,所以一直在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没想到这次有同学组织聚会,算是帮她解决了一下大忙。 叶纤红被她拉着,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毕竟谢群的态度大家看在眼里,如果自己推开她,估计全部人都当自己大脑有问题了。 不过站起来时,她随手拉了蒋雪晴一把,让她也跟自己到那边。 毕竟这么多同学里,跟蒋雪晴关系是最好的,等一下还想跟她好好聊一聊,问问她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如果工作不顺心,自己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好的工作。 蒋雪晴当然也希望跟谢群在一起,被叶纤红拉了一把,也就半推半就跟了过来。 谢群见叶纤红这么重视蒋雪晴,猜到她们以前关系不错,也没在意,站起来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她泡三杯茶过来。 服务员一看谢群的样子,就知道她的身份不简单,连忙泡了三杯茶端过来。 周承逸没想到自己主动过来,却是这样的结果,暗暗皱了皱眉。 谢群这是什么意思?居然亲自给叶纤红两人叫茶,这可不符合她的性格。 就他的了解,不管是叶纤红也好,蒋雪晴也好,高中毕业后都在虞城找工作,家里又穷,有什么地方值得谢群这样认真对待? 就算她愿意交朋友,也应该跟吴春艳那边几个女生在一起才对。 吴春艳家里虽然没有人当官,她父亲好歹也是一厂之长,在西关镇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 不说他疑惑不解,连那边几个大学生也一脸糊涂。 好在这时候老师们来了,大家一起站起来,迎上了去,算是化解了尴尬。 “宋老师,您坐这里。”周承逸讨好地挽着宋老师,让她在主桌的主位上坐下来。 又给其它几个任课老师安排好座位,自己则在老师的边上坐下来,又朝谢群招手。 “你这个班长陪老师坐吧,我坐这边就好。”如果是换成以前,她肯定会坐到老师边上,扮演一个乖学生的形象。 可是她现在最想结交的人是叶纤红,所以不愿意换位置。 班主任宋老师今年四十七八了,有些胖,一看就是那种大妈型的老好人,对谢群没过来,也不在意,只要有学生过来叫自己,都会回叫对方的名字,态度特别和蔼。 叶纤红也站起来,过去跟每个老师打了个招呼,顺便问了宋老师的家庭住址,说希望有机会上门拜访。 宋老师当然没意见,笑着说等她来。 其它任课老师也开玩笑地说欢迎她去,叶纤红自然把他们的地址一一记下来。 周承逸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虽然表现得很低调,但是说话条理清楚,神情不卑不亢,倒给他一种面对家里长辈的错觉。 一定是自己被她气糊涂了,或者是她高考失败,在社会上混了一年,变得油滑了,否则怎么没有像其它同学一样,老老实实坐着,反而说了这么多场面话? 谢群一直在观察叶纤红跟老师的对话,见她说话滴水不漏,位置也摆得很正,既表达了对老师的尊敬,又没有像其它同学对老师时的过份卑躬屈膝,越来越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跟她差得太远。 等她回到座位,她主动问道:“叶纤红,你现在还住在郑家村吗?” “那是当然。”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我才十九岁,又没有嫁出去,怎么可能换家庭住址?” 既然知道了她的目的,自然不会再当她普通的同学,跟她说话语气也非常随便。 她倒是想看看,谢群这个人真实的性格是怎么样的? 对她来说,多认识一个朋友是好事,但是对方的性格和人品,必须获得自己的认可。 否则宁愿保持距离,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 “万一你在虞城买房子呢?”谢群瞪了她一眼,“这样不是可以换住址了吗?” 既然叶纤红跟自己说话一点也不见外,她也没必要再端着,所以说话也变得直接起来。 “谢同学请注意,现在马上过年了,谁不回老家,跟一家人团圆?”叶纤红才不会被她问倒,不客气地反问。 谢群顿时哑口无言了。 蒋雪晴望着两人像是有什么矛盾似的,说话突突地像机关枪,傻傻地望着她们不敢插嘴。 “小晴,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叶纤红见谢群终于清静一点了,转头问旁边的蒋雪晴。 她今天来这里的目的,除了班主任,另外就是这个学生时代唯一算是好朋友的同学。 “我在虞城电机厂上班。”蒋雪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现在在做车床工。” “哦。”叶纤红应了声。“工作累不累?” 车床工的情况她大致知道,算是技术工,工作也算不上多辛苦,主要是比较脏,大多数女孩子很难接受这一点。 毕竟车床需要经常加润滑油,工人操作时难免会让工作服沾满黑黑的油污。 如果车削的是生铁铸件,那就更脏了,生铁灰飘出来,就算戴了口罩,鼻子周围也是黑黑一圈,不知道会有多少生铁灰吸进肺里,想想都很可怕。 “还好。”蒋雪晴老老实实地回答。“开始有些不习惯,现在已适应了。” “那就好。”叶纤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不方便问更深入的问题,只好这样含糊说了一句。 只要她有正常的工作,那她也不愿意随便替她拿主意。 “那你呢?现在在干什么?”蒋雪晴随口反问了一句。 “我现在跟朋友一起开了家美容店。”叶纤红回答道。 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一个事业,用它来应付同学,应该可以了。 “啊?你自己开店做老板了?真厉害。”蒋雪晴一听,羡慕地叫了一声。 “只是自由一点而已。”叶纤红含糊回答道。 “那也够厉害了。”谢群当然知道叶纤红在说谎,却不能拆穿。“就算我们大学生,毕业了找工作,还得被上司管,不像你,可以管别人了——” “是啊!”蒋雪晴就单纯多了,听谢群一说,深有同感地说道。“我们天天得准时上班下班,请假就得扣工资,好羡慕你自己开店,自由职业,多好。” 叶纤红哭笑不得,蒋雪晴的脑路也挺清奇的,居然把重点放在这里。 不过这也是谢群有意引导的结果,她似乎也不想别人知道自己的现状。 菜端上来了,大家开始动筷子,有人开始端着酒杯,到老师那一桌敬酒。 叶纤红也不着急,准备等大家差不多都去过了,自己再过去。 “谢群,过来向老师敬酒啊!”周承逸却等不及了,一付亲密朋友的语气提醒道。 在他看来,自己是班长,当然得第一个敬酒,这代表着自己在同学里的位置。 而谢群是学习委员,在同学里,地位仅次于自己,所以她应该先过来敬酒,然后再轮到其它考上大学的同学和以前的班干部。 谢群被他这样当面叫出来,心里虽然极其不舒服,却不能表现出来,免得被老师误会自己的态度有问题。 拿起杯子站起来,拉了叶纤红一把,叫道:“叶纤红,蒋雪晴,我们一起去敬酒——” 叶纤红面前已准备好了一杯啤酒,既然谢群叫了,自然不能推荐,于是也站起来拿了酒杯,见蒋雪晴还在迟疑,拉了她一下。 蒋雪晴见叶纤红拉自己,知道不能退缩,于是跟在两人的后面,一起过去。 三人走到老师面前,一个个向班主任敬酒,说感恩的话,然后喝一口酒。 再同样向任课老师敬酒,一圈敬下来,满满一杯啤酒,只剩下小半杯。 旁边的蒋雪晴喝了大半杯啤酒,脸已开始红了,叶纤红怕她喝醉,拉着她一起回到座位。 周承逸望着谢群的背影,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 谢群刚才的表现,已非常明显了,那就是她跟叶纤红的关系,比跟其它任何人都要好。 那就奇怪了,以前读书的时候,两人私下明明没有交情,为什么现在突然变得这么熟? 难道是叶纤红踏入社会之后,变得能说会道,哄得谢群当她是知心朋友? 在他看来,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了,毕竟谢群一直给人的感觉比较冷漠和单纯,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接近,很可能会被骗。 第四章有人挑事 想到这里,他拿着酒杯来到谢群面前,要向她敬酒。 谢群有些厌烦,不过从小的家教让她学会了隐忍,所以强忍着内心的不快,跟他碰了一下杯子,喝了一口酒。 “谢群,人一到了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你以后交朋友要注意,别被别有用心的人骗了。”他把手搭在谢群的椅背上,用一种关切的语气说道。 “你什么意思?”谢群猛地站起来,冷冷地瞪着她。“是觉得我太单纯,不会分辨好人坏人,所以要你教我怎么做人?” 如果是其它话,她还会忍下去,可是这句话太重了,她无法忍受。 她自然明白,他话里所指,是说叶纤红骗了自己,所以自己才跟她亲近。 自己好不容易跟叶纤红聊得有些合拍,如果被她一捣乱,让叶纤红迁怒到自己头上,那她绝对无法原谅他。 还有一层意思,他同样无法忍受,她跟他只是高中同学,并没有其它关系,他这样的话,就要让别人误会两人的关系。 她是谢家的嫡长孙女,这两年不知道碰到过多少别有用心的男人,找各种借口接近自己。 周承逸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其实他这么做的目的,还不是一清二楚,自己能不知道? 老实说,她认识的男人里,哪一个不比他优秀?怎么可能看上他? 刚才自己的态度已这么明显了,没想到他一点自知之明也没有,居然还大言不惭地想教训她。 “我不是这个意思?”见谢群发怒了,周承逸顿时喏喏地不知道怎么解释。 他是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切都为她着想,却得不到她的感激,反而一付要跟自己吵架的模样。 这谢群也太难相处了吧! “谢群,你别生气。”一直甘给周承逸当狗腿子的郭明峰连忙站出来圆场。“周班长他也是好意,怕你被人骗了,所以劝了你一句,如果你觉得没必要,就当他没说。” 周承逸想追谢群的事,大家都看出来了,他自以为嘴巴还算会说,所以想做和事佬。 谢群转身瞪着他,没有出声,直到郭明峰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淡,最终露出讪讪的表情,才转身坐了下来。 周承逸苦笑一声,拉着郭明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他算是看出来了,谢群对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好感,自己越做出关心的行为,她越反感自己。 既然如此,自己何必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他也是骄傲的人,不知道多少女孩子主动追求自己,没有谢群,他依然会过得很开心。 只是心里的失落,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别在意。”旁边的历史老师俞老师安慰了一句。“人与人之间是讲究缘份的,你长得这么帅,家庭出身好,又是大学生,还怕没有女朋友?” 这是实话,周承逸有一个正科级的父亲,在虞城也不算差了。 整个虞城,科级干部才多少? “我只是想不明白。”周承逸被俞老师一安慰,越想越觉得自己委屈,“她怎么能这么不知好歹呢?” “那是你因为年纪小,不懂得怎么跟人相处。”俞老师今年快六十了,还依然在教毕业班,情商自然不会低,只是对方是谢群,他也不好乱说。“换做是你,喜欢被人教训呢?还是喜欢被人崇拜和鼓励?” 两个学生之间的事,俞老师并不清楚,他只是看这个学生心里不痛快,就事论事地点了几句。 当然谢群的家庭情况,他是知道的,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像普通女孩子一样,跟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恋爱结婚,很多时候,会接受家里安排,跟别的家族结亲。 从这一角度来说,周承逸恐怕还真没资格成为谢家的女婿呢! 不过比起谢群的清冷,他个人更喜欢周承逸,感觉他更有情有义。 不像谢群,跟他们所有老师的关系也是淡淡的。 今天这次同学会,周承逸主动承担了所有费用,还把他们这些老师全部请来了。 谢群家里条件更好,可没见她有这个心? 作为老师,要的是面子,马上要过年了,如果天天有学生请自己吃饭,他觉得这样才有成就感。 周承逸的所作所为,叶纤红从头到尾看在眼里,没有出声,也没有解释。 他的目的实在太明显了,就是想通过贬低自己,来讨好谢群,她哪里能不了解? 大概从一开始周承逸要自己让位置开始,因为她没有配合,所以惹恼了他,才会成为他的借口吧! 看来自己跟曹娥大酒店还真的犯冲,每过来一次,都会有麻烦,这一次自己什么都没做,还是受了池鱼之殃。 她当然可以反击回去,甚至把他父亲都牵连进去,那样的话,自己是爽了,但是给大家的印象未必会好。 毕竟身边全是全班同学,老师也在旁边坐着,她不能搞得太激烈,让大家误以为自己小鸡肚肠。 再说这件事是谢群引起的,还得先看看她的态度。 她不是想接近自己吗?总得表现出让自己感兴趣一面吧! “对不起,叶纤红。”谢群开口道歉。“因为我的原因,让你被他们攻击了。” 这些年来,她很少低头认错,可是对上叶纤红,她还是觉得自己必须承认错误。 “然后呢?”叶纤红笑着问。 仅仅道歉一下,似乎还不够,她又不是蒋雪晴,会因为谢群一个道歉,就觉得有面子了。 她需要看看谢群的选择,会为了她直面其它同学吗? “周承逸,郭明峰——”谢群站起来叫道。“你们无中生有指责叶纤红,怎么一个道歉也没有,就回去了?” 这句话声音有些大,所有人都抬起头来望向她。 “你怎么这么不知好歹?”周承逸刚刚被俞老师灌了一碗鸡汤,心情已经平静下来,见谢群还不打算放过自己,就有些恼怒。 自己都准备放弃她了,为什么她还咄咄逼人,难道真以为自己好欺侮? “你听不懂人话吗?”既然要让叶纤红满意,谢群当然不会像以前那样,保持清冷的模样了。“刚才是谁说她别有用心的,别敢说不敢认——” 这下子,连几个老师都惊讶了。 没想到谢群还有这样的一面,居然用这么彪悍的语气,跟周承逸怼起来。 “我是为你好。”周承逸只想敲开谢群的脑袋看一看,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她也搞不明白。 “你是我什么人?要你对我好?”谢群被他气笑了。“如果是男人,就过来向叶纤红道歉,否则别怪我不讲同学情面了?” 这倒不是谢群翻脸无情,为了讨好叶纤红,心甘情愿跟他们两个怼上。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因为周承逸想讨好自己,所以把矛头指向叶纤红。 所以叶纤红是无辜的,他们向她道歉,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 “想都别想。”周承逸也是要面子的人,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被谢群下了面子,他自然不干。 “你最好想清楚。”谢群毕竟还年轻,恼怒的时候,说话就会不经大脑。“别做出让你父子后悔一辈的事情来。” 周承逸父亲一个水利局局长,这么有钱肯定不正常,如果她想利用家族的关系,对他施压,只怕随时会被摘乌纱帽。 “你——”周承逸一听,脸色顿时变了。“我跟你无冤无仇,你确定真的要这样做吗?” 他愿意花这么多钱和精力,办这场同学会,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想跟谢群搞好关系。 父亲在知道他跟谢群是同班同学后,就希望他能追求她,这样就能攀上谢家这条大船了。 如果事情真的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那他今天这场同学聚会,不但没有达到效果,只怕会成为自己一辈子最大的失误。 以谢家的能力,想对付自己父亲,真的太容易了。 而他的所有骄傲,也跟父亲的职务息息相关,如果丢了这样一层背景,他跟其它同学就在同一条线上了。 等他大学毕业,想得到一个好的工作,估计也难了。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你在以势压人,叶纤红招你惹你了?要这样说她——”谢群这时候已冷静下来。“既然你不肯向她道歉,那我只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你没了这个资格,免得其它人再被你欺压——” 这话就说得很重了,连原先想站出来劝一劝的几个老师,也息了心思。 “好,好。”周承逸咬牙切齿地走过来,对着叶纤红说道。“对不起,叶纤红,是我胡言乱语,现在向你道歉。” 他现在恨谢群,更恨叶纤红,觉得一定是她唆使谢群这样说的,让自己丢了面子。 心里已有了打算,等自己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整一整她,让她知道得罪自己的下场。 谢群他惹不起,叶纤红一个乡巴佬,还不是他想怎么对付就怎么对付? “你用杀人的眼光瞪着我干嘛?”叶纤红站起来,语气平淡地说道。“因为惹不起谢群,所以想在我身上撒气找平衡?还是你打算同学会结束,来找我的麻烦?” 她原本是没那么生气的,毕竟这些人的心理年纪,比自己小了一倍还不止,闹过了也就算了。 除了谢群,她会认真观察一下她的人品,看她有没有资格成为自己的朋友。 现在她的身份也不同于往日,如果让乱七八糟的人进入圈子,那以后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但是周承逸的态度太明目张胆,彻底惹怒了她,所以准备给他一个教训。 这话一出口,全场更加安静了。 叶纤红在整个高中阶段,称得上是全班最没存在感的人,有些同学甚至只记得她的绰号芦柴棒,连她的全名都不记得了。 没想到只过去一年半,说话居然这么厉害了。 第五章直接打脸 “能不能看在我这个班主任的面子上,把这件事放过?”这时候最难过的是宋老师,她没想到好好一场同学会,居然搞得剑拔弩张。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看问题自然不同。 叶纤红有叶纤红的立场,周承逸有周承逸的立场,就连其它同学,也各自站在了自认为对的地方。 当然大多数人都站在周承逸那边,支持叶纤红的,恐怕只有蒋雪晴和谢群。 而宋老师是个老好人,自然希望自己的学生,毕业后能相互帮助,共同提高,那她这个当班主任的,也感觉有光彩。 如果这场闹剧传扬开去,她肯定会丢脸。 “对不起,宋老师,这件事是我引起的,跟叶纤红无关。”谢群见宋老师虽然没有表明立场,但是聪明如她,自然感觉到了老师其实还是偏心周承逸,所以主动站起来认错。 “跟你有什么关系?”周老师无奈地说道。“你们还是太年轻人了,为了面子的事,把小小的一句口角,闹得这么大——” 活到这个年纪了,自然非常清楚,这个世界上哪里有真正的公平? 叶纤红跟周承逸闹,肯定是她吃亏,所以她只能安抚好周承逸,免得接下来无法收场。 “看在宋老师的面子上,我接受你的道歉。”叶纤红的想法自然没有谢群那样简单,知道宋老师这样说,其实是在为自己考虑,心里感动,决定就此放手。 也对,在场这些全是她的学生,宋老师就像是家长。 没有一个当家长的,愿意看着自己的晚辈吵吵闹闹,一顿饭也吃不安稳。 周承逸见叶纤红给了他台阶下,尽管心里依然怒气未消,也不好再说什么,板着脸回到座位上。 因为这一件事,现场的气氛变得很微妙,大家纷纷低头吃东西,不好意思说话。 直到下一道菜上来,服务员报了菜名,打破了里面的安静气氛,才慢慢又有了说话声。 叶纤红耳朵比普通人敏锐多了,很快听清了那些人在说什么。 原来是另一张桌子的几个女生,在说她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还跟人家主人闹,太不要脸了。 叶纤红承认她们的话是事实,但是她又不是吃不起,什么白吃白喝的话,自然没放在心上。 “怎么了?”蒋雪晴见叶纤红竖着耳朵没动筷子,心声地问道。 “没什么。”叶纤红笑了笑,没有把听到的话说出来。 如果是换作以前,或许会因为这些话而生气,现在经历的事接触的人,早已打开了她的眼界,自然不会再轻易动怒了。 “叶纤红,等会儿吃完饭,你有什么计划?”谢群见她们两人开始聊天,也插嘴问道。 “有什么计划?当然是回家啊!”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 差不多要过年了,还是在家里比较好,陪爸妈弟弟打打牌,聊聊天,她没兴趣应酬莫名其妙的人。 谢群这个人,总体给她的印象还不错,至少敢作敢当。 只要以后不犯她的忌讳,当个朋友走动走动也可以。 当然想进自己的朋友圈,她还得考虑考虑。 “这么早就回家啊!”谢群一付受不了的模样。“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在虞城多玩一会再回去吧?蒋雪晴,你说是不是?” 叶纤红比较有主见,不是容易劝服的人,但是她也有缺点,就是比较心软,看刚才宋老师一开口,她就放过周承逸这样事,就能看出来。 既然蒋雪晴是她的朋友,所以把她说动,估计叶纤红就不会拒绝了。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哪里会不知道她的居心? 只是这些小伎俩无关原则,如果蒋雪晴愿意,她陪着一起去玩一玩,也可以接受。 “你们想去哪里玩?”蒋雪晴有些忐忑地问道。 尽管她已经赚工资了,只是全部上交给妈妈了,口袋里不过十几块钱,如果她们去花钱的场所,她还是会拒绝。 “我们去唱卡拉OK吧!”谢群提议道。“就我们三个女生,唱得不好也不用难为情,你们觉得怎么样?” 三个女孩子在一个私密的地方玩,容易建立起友谊,这是妈妈教自己的,所以她打算拿来试一试。 “我不去了。”蒋雪晴一听,连连摇头。“你们俩去吧!” 那种地方,一小时就有十几块钱,她可舍不得浪费钱。 上次有朋友过生日,邀请几个同事去那边玩,玩了五个小时,花了两百块钱,把她吓了一跳。 “不用钱的。”谢群知道蒋雪晴误会了,连忙解释道。“这是我一个表姐开的店,我们随便玩多久,都没有关系。” “哦。”蒋雪晴一听不用钱,就有些动心。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就算没有明星梦,也会对唱歌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 只是刚才拒绝了,这时候就不好意思再答应,于是问叶纤红:“小红,你去不去?” 如果小红去了,并邀请自己一起去,那她就有理由跟着去了。 “既然谢群请客,当然去啊!”叶纤红回答道。“你也一起去吧,只有我们两人,太冷清了。” 蒋雪晴的心理,叶纤红哪里会不明白,为了照顾她的面子,她还能装作没看出来。 “那行,我也陪你们一起去。”蒋雪晴见叶纤红果然邀请自己了,心里大喜,脸上却是一付勉为其难的模样。 “谢谢你。”叶纤红伸手拍了拍她的肩。 “我也谢谢你们,愿意陪我一起去唱歌。”谢群半真半假的说道。“放假了回到家里,天天没有人陪,实在无聊死了,还不如要学校里,可以跟同学一起上街购物——” “想我们陪你上街购物也行啊!”叶纤红笑吟吟地说道。“只要我们买东西的时候,你也替我们付钱就行。” “没问题。”谢群见叶纤红居然这样调侃自己,一口答应下来。 如果比有钱,自己可差远了。既然叶纤红这样说,那就和她一起去买零食,才用得了多少钱? “那个?你们准备去哪里玩?”坐在谢群另一边的同学突然插嘴问道。 刚才叶纤红不要脸地让谢群掏钱替她买东西,而谢群居然同意了,这让她再次暗暗骂叶纤红的同时,也动心了。 自己也有东西想买啊!可惜口袋里没有钱。 如果谢群答应让自己加入,也能替自己买东西付钱,那她一定要把那件眼红很久的大衣买下来。 “我们刚才在说着玩,你别当真。”谢群笑着答道。 她又不是傻瓜,怎么会不清楚她的想法。 总有人嘴里说别人不要脸,自己却做着比别人更不要脸的事。 叶纤红是怎么样一个人,她当然清楚,好笑的是这些人的虚伪的模样,让她实在懒得搭理她们。 “哦。”见谢群拒绝自己的加入,她不敢表现出来,只好装作没事人一样应了一声。 心里暗暗骂谢群傻瓜,也不知道她吃了叶纤红什么迷药,居然被她哄得团团转。 菜终于上齐了,服务员开始送上主食。 叶纤红这时候已吃饱了,于是放下筷子。 谢群见状,也把筷子放下,拿起茶杯示意服务员加水。 叶纤红见谢群一付被人伺候惯了的模样,倒觉得这个人活得还比较真实,在某些方面跟自己很像,也没有像开始那样,对她有偏见了。 喝了一口茶,看到几位老师也吃饱了,站起来到旁边的沙发上休息。 原本想过去跟宋老师聊几句,见她的旁边坐了很多同学,就息了这个心思。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蒋雪晴这时候光记得唱歌的事了,见大家都已吃好,于是悄悄问叶纤红。 “总得先让老师离开,我们才能走。”叶纤红回答道。 这是基本的礼节,叶纤红一直守得很牢,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哦。”蒋雪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自己问这样的傻问题感到难为情。 好在过了十几分钟,老师们纷纷站起来,准备离开。 大家一起送下楼去,站在酒店门口的停车场,看着他们骑上自行车离开。 “我们也走吧。”谢群拍了一下叶纤红的肩,说道。 “行。”叶纤红回答。 随手拿出钥匙,走过去打开车门,坐到驾驶位上。 “啊?小红你会开车啊?”蒋雪晴惊叫一声。 这样一叫,原本只有几个人发现叶纤红坐在车上,现在所有人都看到了。 “上车吧!大惊小怪什么——”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叫道。 蒋雪晴悄悄吐了吐舌头,打开后边的车门,坐了进去。 “谢群,你开车来的,还是别人送你来的?”叶纤红见谢群没有动,好奇地问。 以她的条件,肯定不可能骑自行车出来,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家里的司机,亲自送她过来。 “我的车在前面。”谢群朝前指了指。 “你是自己开那俩木兰过来的啊!”叶纤红重生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女式的摩托车,“还大红色的,非常漂亮。” “怎么比得过你开小轿车?”谢群哼了一声。 “上车吧,摩托车停在这里,也不怕被偷走,回头再骑回家吧!”叶纤红见她站在前面没动,催促了一句。 谢群这才打开车门,上了车。 叶纤红等她关好车门,一踩油门,开出停车场。 第六章吓坏同学 “叶纤红现在在干什么?怎么开起了小轿车?”等车子开远,同学会才议论纷纷。 要说在场这些人里,反应最强烈的,自然是周承逸,毕竟刚才两人闹了矛盾。 如果叶纤红有车子,那她应该有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毕竟他父亲一个局长,才能随意开单位的车子出去,就是副局长,也未必有这样的机会。 “会不会是学了驾驶技术,专门帮人开车?”有人回答道:“今天开了公司的车子出来,想出一出风头?” 这其实很好理解,以前一直被人看不起,现在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想装一回有钱人。 如果换成他们,说不定也会这样做。 “你们都傻啊!”一直没开口的吴春艳突然望了周承逸一眼,打断了他们的议论。“居然到现在还没有看出来,谢群今天一直在讨好叶纤红,你们说一个谢群都要讨好的人,会开不起车子?” 在包厢的时候,她一直觉得叶纤红和谢群的关系很奇怪,却没有多想。 等看到叶纤红熟练地坐上驾驶室,并招呼蒋雪晴上车,她才突然反应过来。 原来谢群从头到尾,除了叶纤红,眼中根本没有其它人。 进包厢时,她没有搭理别人,主动坐在叶纤红旁边。 后来更是因为周承逸要赶叶纤红到别的位置,他要坐在谢群的旁边,引起谢群的反弹,拉着叶纤红到旁边的空桌子上。 也就是说,谢群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一直只关心叶纤红一个人。 而且她的姿态放得很低,为了叶纤红,不惜跟周承逸翻脸。 种种迹象表明,叶纤红的身份不简单,至少比谢群还要高。 “什么?”郭明峰惊叫一声。 下一刻望了周承逸一眼,见他脸色不对,吓得手一抖。 这些同学里,自己可以说是得罪叶纤红最惨的一个人,毕竟周承逸只是想接近谢群,并没有跟叶纤红起冲突。 因为自己出面,才把矛盾扩大,所以谢群才要自己道歉。 最后宋老师出面后,这件事才不了了之,但是并不表示叶纤红原谅了自己。 自己真的是贱啊!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就算讨好了周承逸,也没见他对自己另眼相看。 现在叶纤红的身份暴露出来,只怕他要怪自己害了他呢? “走了。”吴春艳推了自行车往外走,嘴里叫了一声。 因为谢群的原因,她今天一直不怎么痛快,感觉自己被大家忽略了。 现在看他们几个的模样,突然感觉心情又舒畅了,忍不住踏上自行车,哼着歌儿欢快地骑走了。 ———— 叶纤红在谢群的指引下,来到了火车场广场旁边的一家娱乐城前面,把车子停了下来。 原以为既然是谢群的亲戚开的,会像前世的普乐迪KTV那样,会比较正规上档次,没想到只是这种小打小闹的店,顿时有些失望。 “这店的规模不算小了,而且里面的设备大多是日本进口的,很多人专门过来这边唱歌。”见叶纤红一脸嫌弃的模样,谢群面子上挂不住了,在一边解释道。 蒋雪晴望望叶纤红,又望望谢群,不知道两人在讨论什么? 这家店比她们上次去玩的店高档多了,又有日本进口的设备,那唱起来肯定非常过瘾。 “我又没说什么?”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你心虚什么?” 虞城毕竟是小县城,现在这个时候,怎么可能像前世一样,有那种几十间包厢的大型KTV,这样的规模,确实不算小了。 前世在深圳的时候,工厂外边那种一间只有二十几个平方,一套设备的路边卡拉OK店,还不是照样生意兴隆,明明音质差得让人无语,那些下了班没事做的工人,还是会结伴过来玩。 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的娱乐节目贫乏,所以卡拉OK一经推出,就风靡全世界。 三人一起上了楼,进了一个大厅,一个三十出头的微胖女人看到谢群,一下子冲过来。 “小群,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看表姐?”那个女人搂着谢群的腰,笑得像一朵花。 “怎么说得像我从来没有来过似的?”谢群撇撇嘴,被她这样哄有些不好意思。“还有地方唱歌吗?我今天带了两个同学过来玩——” “有,有。”微胖女人连忙应道。 领着三人穿过一条昏暗的走廓,打开一间包厢门,开了灯让他们进去,又匆匆来到走廓尽头的一间屋子,用力拍了一下门。 “老公,快做一个果盘过来,小群来了。”她对着门喊道。 “知道了。”里面有人应道。 女人这才扭着身子,回到屋里,打开柜子上的锁,从里面拿出各种饮料,问她们喝什么? “叶纤红,你喝什么?”谢群问道。 “我还是喝茶吧!”叶纤红回答道,又怕蒋雪晴拘束,对她说道:“小晴你要喝什么,跟谢群讲,今天我们打土豪。” “给我一罐椰子汁就好。”蒋雪晴羞涩地说了一句。 谢群拿了一罐递给她,自己也拿了一罐,又对微胖女人说道:“姐,泡一壶好茶过来。” “好,好。”女人连忙应道。“你们稍微等一等。” 说完,匆匆出去了。 叶纤红这时才感受到谢群的真实模样,难怪她性格清冷,对谁都爱理不理的,原来她真的过得像千金小姐一样,被人捧着长大的。 今天在自己面前,姿态摆得这么低,应该是难得的一次照顾别人的感受吧! 蒋雪晴这时候已开始翻点歌本,寻找自己喜欢的歌曲,然后把后面的号码,输入到设备里。 很快地,音乐声响了起来。 听到熟悉的声音,叶纤红意外地望了蒋雪晴一眼,没想到她会点这样的歌。 她一直以为以蒋雪晴的性格,会更喜欢慢歌或者苦情歌。 蒋雪晴可没有顾及叶纤红的想法,拿起话筒开始唱起来。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 ——” “你唱什么,我帮你去点。”谢群客气地问道。 “你先点你的吧——”随着对谢群越来越了解,叶纤红反而不好意思再去挤兑她。“我想唱什么,自己动手就行。” “行。”谢群也没有客气,过去点了一首歌。 叶纤红等她点好,也找了一首歌,按下了号码。 没一会儿,谢群的表姐端着一只托盘进来,除了一壶茶,还拿了几碟零食,无非是盐焗腰果,鱿鱼丝,南瓜子和牛肉干,估计是把店里最贵的零食全送来了。 没一会,一个烫着卷发的男人拿了一盘水果过来,主要是苹果和橙子,切成一瓣一瓣后摆了盘,看起来非常漂亮。 “谢谢。”被人当贵客招待,叶纤红客气地道了谢。 “不用客气,想要什么随便说,店里没有我去外边买。”微胖女人这时也看出了表妹主要招待谁,能让这个公主一般的表妹服软,她这个朋友肯定不一般,所以她们夫妻俩态度也特别低。 “这些很好了。”叶纤红接过递过来的茶杯,说道。 等谢群的表姐和表姐夫离开,三人继续唱歌。 “小红,我现在才发现,你的变化真的非常大。”蒋雪晴后知后觉地说道。“以前你不愿意唱歌,现在居然连粤语也唱得这么标准——” “那是。”叶纤红开玩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毕业一年半,如果没什么变化,那才怪了。” “也是。”蒋雪晴回答道。 谢群这时候唱完歌,走过来坐在叶纤红的旁边。 “对了,小红,你现在真的在跟朋友开美容店?”蒋雪晴也些不太相信地问道。 一开始坐在上小红的车,她猜测是借了朋友的车出来玩,所以没什么疑问。 毕竟学驾驶虽然贵,但是豁出去去学,也不算奇怪。 但是坐在一起时间久了,看谢群对叶纤红的态度,她突然有些明白了。 只怕小红跟自己想像中的已完全不同,那辆车也是她自己买的。 这样一想,同时也多了一个疑问。 如果跟人一起开家店,就能买得起车,那也太好赚了。 “我也不骗你。”叶纤红见蒋雪晴看出什么了,也不再瞒她。“除了美容店,我还开了一家潮牌店,一家工厂——” “啊?”蒋雪晴大吃一惊。“你开了这么多店和工厂,现在已是大老板了?” “何止是大老板——”谢群见叶纤红公开自己的信息,没好气地说道:“她还有一家瑜珈馆,一家潮牌工作室,余杭还有一家规模很大的制衣厂——” “我的天哪?小红你是怎么做到的?”蒋雪晴这时候也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你才十九岁啊!毕业才一年多。” “谁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我看她就是妖孽——”谢群捉住叶纤红的手,孩子气地嚷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什么妖变的,快快现出原形——” 说完,另一只手放在叶纤红的头顶,模仿是法海的金钵照住叶纤红的身体。 “你多大了?还玩这个游戏——”叶纤红受不了地拍她的手。“当自己是法海啊——” 谢群缩回手,身子却倒到叶纤红身上,笑得直不起腰。 第七章班主任的家事 “小晴,你在厂里如果干得不开心,过年后就来我这边干吧!”叶纤红想了想,邀请道。“我这边别的不敢保证,至少能让你干得心情愉快。” 手底下产业越来越多,需要的人也越来越多,蒋雪晴的性格她清楚,跟朱亚婷有些像,都是比较软弱的人。 这样的人虽然难以帮她撑起一个部门,但是用得放心,责任心也没有问题。 公司除了需要乔昌智那种能力出众的职业经理人之外,也需要蒋雪晴这样的人,去执行公司的名项计划。 “真的吗?”蒋雪晴惊喜地叫道。“那我过完年,就去那边辞工了,到时你不能放我鸽子啊!” “这话说的。”叶纤红瞪了她一眼。“我是这样的人吗?” “这不是为了跟你把话说死吗?”蒋雪晴抓住叶纤红的胳膊,一付撒娇的模样。 一个女孩子做车床工,也是没办法,谁不希望干那些可以穿得清清爽爽的工作呢! 既然老同学主动开口了,总不会让自己去干又脏又累的工作。 “等我毕业了,也能来你的公司吗?”谢群也好奇地问道。 “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叶纤红气恼地啐道:“你读了大学,不好好进机关或者银行这种单位上班,却来我这种小店小厂,你爸妈不会打死你吗?” “他们才不会管我。”谢群哼了一声。 “那你爷爷也不管你?”叶纤红反问道。 那些大家族里,年轻人的未来有时候并不一定是父母作主,如果家里有老爷子在,经常是他在安排他们的生活。 就像古代的大家族一样,年轻人的选择,事关家族的未来,总得由族长亲自安排,才能防止他们走错路。 “你怎么知道我爷爷会管我?”谢群惊讶地问。 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起过自己的爷爷,没想到叶纤红居然会猜出来。 “每个大家族都这样啊!”叶纤红笑道。“你谢家家大业大,肯定得有一个族长一样的人拿主意,我猜你们家,是你爷爷说了算吧!” “没错。”谢群点点头,又有些颓丧地说道:“就算我以后找男朋友,也得他点头才行。” “哇,跟电视里演得一样啊!”蒋雪晴羡慕地叫了一声。 “有什么好羡慕的,一点自由也没有。”谢群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至少可以选自己喜欢的人,我将来嫁谁,只能听他们安排。” “算了,不说这些了。”叶纤红见气氛有些压抑,提议大家继续唱歌。 接下来每人又唱了几首歌,一直闹到四点多,几人才从娱乐城里出来。 “接下来去哪里?”蒋雪晴望了叶纤红一眼,意犹未尽地问道。 “当然是回家了。”叶纤红望着这个玩疯的同学,笑着去拍她的头。 像蒋雪晴这样子,才是这个年纪正常的模样吧! 自己重生了,已经没有办法像她这样全心全意投入去玩,一些习惯形成了,就没办法更改。 而谢群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从小被逼着学这学那,早忘了自己的天性。 “哦。”蒋雪晴应了声,又带着些遗憾地口气说道:“我都忘了有多久,没有这样没心没肺地玩了。” “你当自己还是孩子啊!”叶纤红真的觉得她太孩子气。“过了年就是二十岁了,你没有读书,就得考虑嫁人了,明年说不定就是别人的妈了,要成熟稳重一点了,好好赚钱养孩子。” “我才不想这么早嫁人。”蒋雪晴气呼呼地说道。 “我也不想这么早嫁人。”谢群一听,也在旁边接了一句。 “那就不嫁,又没有人逼你们。”叶纤红笑着说道。 送两人来到曹娥大酒店门口,两人一个拿了木兰摩托,一个拿了自行车,各自回家。 叶纤红回到家里,妈妈正在做晚饭,她洗了手,进厨房帮忙。 “同学会玩得怎么样?”叶知书望了女儿一眼,随口问道。 “还行。”叶纤红回答。“吃了午饭,就跟两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去唱卡拉OK了,从里面出来,就直接回家了。” “姐,你们去唱歌了,怎么不叫我呢?”安安在外面吃到了,埋怨道。 以前他对唱歌兴趣不大,自从听姐姐的安排,跟张建盛和徐志豪组成一个团体,唱了第一首歌之后,他的兴趣就渐渐浓了。 后来学了吉它,可以自弹自唱,唱歌已成了他最大的爱好,可以和画画并列了。 “你想唱还不简单。”叶纤红接口道:“下次你约好人,我帮你们订一个包厢,你想唱多久都行。” “真的吗?”安安兴奋地叫道。“那我跟盛盛他们约一约,看哪一天大家都有空,一起去唱个过瘾。” “行,你自己定好日子就行。”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了早饭,准备去班主任宋老师家一趟,送些过年的礼物。 先到杂物间找了找,拿了几包以前断断续续从戴老家拿回来的干货,有香菇、黑木耳、银耳等等,又拿了两瓶白酒,拿出两条自家腌的鱼干,一块腊肉,捉了两只空间产的鸡,一些杂七杂八的营养品,像麦乳精什么的,开车往宋老师家而去。 到了目的地,把车停了下来。 这里是西关镇南边一个叫牛浦村的地方,周围都是平原,地势比较开阔,村子环境比较好,新建的两层楼房,也比其它地方要多。 宋老师家也是三间崭新的两层楼房,估计是这两三年刚造的。 外面的院子砌了近两米高的围墙,还装了一扇铁门,看来宋老师家生活条件不错。 刚要走到铁门前敲门,听到里面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你天天这样骂骂咧咧是什么意思?”是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对,我是下岗了,我是没找到工作,那是我的错吗?只有我一个人没工作吗?啊?” “这么说,你没工作还有理了?”一个女人的嗓门比男子更大。 “我没这样说。”男子被她一吼,声音一下子低了下去。“可是你总得给我时间啊!现在都要过年了,我去哪里找工作?” “你这是找借口。”女人不客气地打断他。“别人趁这几天到处找路子,你倒好,每天跟人打牌赌钱,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我这不是烦吗?”男子被女人说得心虚,声音越来越低。“等过了年,我一定好好找个工作。” “你还知道要过年啊!”女人忽然带着哭腔叫道:“别人这时候都去买新衣服买年货了,我们家买什么了?我没新衣服穿我也认了,可以宝宝还这么小,你这个当爸的也忍心让他穿着旧衣服去见人——” 说完,女人呜呜哭了起来。 男人这时候也慌了,在一边又是哄又是劝慰,女人明显气得狠了,男子越说越哭得厉害。 叶纤红有些糊涂,这是宋老师的家吗?怎么气氛好像不对? 于是来到隔壁那户人家,问了一个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大娘,确认自己没找错地方。 难道那对吵架的男女是宋老师的儿子和儿媳妇?宋老师早上出去了没在家? 否则碰到刚才的情形,不可能没有人劝架的。 叶纤红站在门口有些时退两难,今天似乎来得不是时候。 要不,到村口等一等,什么时候宋老师回来了,再进去好了。 正要回到车上,听到一阵自行车的铃声,看到宋老师夫妻从外面回来了。 车头前的篮子里,放着些杂物,估计两人上街买东西去了。 “宋老师——”叶纤红一见大喜,连忙迎了上去。 “咦,叶纤红,你怎么今天就来了?”宋老师欣喜地叫道。“对了,你站在门口做什么?怎么不进屋?” 当了这么多年的班主任,每年总会有几个学生过来探望自己,原以为她昨天只是嘴上说说,没想到今天真的过来了。 “我也是刚到,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你家,正想问人呢?”叶纤红自然不好说出站在门口的原因,只好这样解释道。 “你没找错,这里就是我的家。”宋老师也没怀疑,笑着说了一句。 “嗯。”叶纤红应了声,见师公去开门,连忙回到汽车后座,从里面把东西拿出来,准备提进去。 宋老师正要进院子,见她没有跟进来,回头一看,见这个学生居然从车里拿出大包小包的东西,连忙走过去制止。 “你干嘛?”宋老师严肃地说道。“你愿意来看望老师,老师自然高兴,但是没必要花钱买这么多东西。等一下带回家,自家过年吃吧!” “宋老师,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叶纤红哪里会因为她的话,就改变主意。坚持把东西拿出来,提着进了院子。 宋老师这时候才注意到叶纤红的穿着打扮,跟自己想像中的有巨大的差距,又见她开了车过来,突然明白她可能今非昔比,不再是那个曾经需要她怜悯的学生了。 “那随你吧!”她叹了一口气,带着她进屋。 走进院子,没看到刚才吵架的那对青年男女,估计听见有外人进来,进屋避开了。 进了堂屋,宋老师招呼她坐下来,给她泡了一杯茶,然后在她对面坐下来。 “小红,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宋老师好奇地问。 毕业一年半,就能开得起车,大手大脚给老师送礼,肯定不是普通的企业职工了。 第八章举手之劳 “我现在自己开店做生意。”叶纤红含糊地回答。 “是吗?”宋老师非常惊讶。“那你真的很厉害,年轻轻轻,就能自己做老板了。” “都是逼出来的吧!”叶纤红知道必须让她知道一些自己的情况,才能让她心安理得地收自己的一点小礼物。“你知道我家以前特别穷,为了赚钱给我妈看病,就和朋友合作开店,慢慢地就学会了做生意。” 自己的学生时代,可以说是一言难尽,宋老师肯定也了解过自己的情况,所以才会她碰到困难时,站起来力所能及地帮自己。 “那也是你努力上进。”宋老师听了,就有些欣喜:“其它穷的人也不少,有的只会怨天尤人,不会自我反省,有的还喝酒赌博麻醉自己,没有一点进取心——” 这也算是职业病了,当了一辈子老师,喜欢用这样的口气评价学生。 忽然想到自己的儿子,自从下岗后,也天天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宋老师——”叶纤红明知故问道。 “还不是我家那个——”宋老师摇摇头,一付忧心忡忡的模样。 儿子下岗她不怕,谁的人生里没有挫折? 她怕的是儿子失去动力,不愿意努力。 偏偏孙子才一岁多,儿媳妇现在也没办法出去工作,这个家两个年轻人没有收入,反而靠她跟老伴在赚钱养家,这让她既觉得丢脸,又很担心儿子的未来。 “老师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我说说看。”叶纤红是真心想帮助自己的老师。“大的忙帮不上,一些小的事情我还是能使上力的。” “就是我家德重现在失业了,一时找不到合作的工作,你有没有办法替他介绍一个?”宋老师一听,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其实是抗拒向自己的学生求助的,这很容易理解,就像长辈高高在上惯了,突然向晚辈求助,会觉得丢脸。 师傅以前一直是教训徒弟的,突然得向徒弟服软,心理上就难以接受。 只是她能找的人不多,如果最终找不到办法,最后还是得向学生求助,还不如趁现在叶纤红主动开口,说出来好受一些。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一口应下来。“就是不知道师哥是什么学历?想要什么样的工作?” “我是中专毕业的——”梁德重突然走出来主动开口道。 他和妻子刚才因为外人的到来,停止了吵闹,在隔壁的房间看电视。 只是小夫妻的矛盾不会因此而消失,所以尽管坐得近,夫妻俩谁也没有理睬谁。 他后来觉得没趣,于是站起来准备出去透透气,正好听到自家老妈跟客人的对话。 “你出来做什么?”宋老师瞪了儿子一眼,不客气地训道。 这可能也是所有老师的通病,在学校里这样管学生习惯了,在家对儿子也是动不动就训斥,所以许多老师的儿子,性格优柔寡断,实在是跟家庭的教育氛围有关。 一个一直被否认的孩子,性格上很难强势起来,变成妈宝或者软脚虾,也很正常了。 “老师,让师哥坐下来说吧!”叶纤红主动提了一句。“想要介绍工作,总得让我知道他的能力和兴趣爱好,好有针对性的帮他找工作——” “对,对,师妹说得对。”被叶纤红鼓励,梁德重厚着脸皮连忙奉承道。 宋老师只是恨铁不成钢,对他突然出来觉得唐突,哪里会真的生儿子的气,见叶纤红开口了,自然不会赶他走。 “就你的兴趣而言,你想进什么样的单位?”叶纤红认真地问道。 “如果兴趣的话,我最想进联防队。”梁德重认真地说道。“那里工作相对自由,工资奖金也不低,干满两三年,说不定还能转成正式警察,那就最好了。” 村里有个玩得好的兄弟,在亲戚的介绍下,进了联防队,工作轻松不说,如果去抓赌,还能有奖金分,一个月下来,比工厂上班多拿几倍工资,他非常羡慕。 特别是还有机会转成正式警察,那可是铁饭碗了,走出去谁敢不给面子? “你确实喜欢这个工作?”叶纤红认真地问。 “是啊!”梁德重回答道。 抬头望了母亲一眼,又心虚地问:“介绍到联防队,是不是很麻烦?” “不是。”叶纤红笑了。“这个反而是最容易的。我男朋友以前就在派出所上班,每年都有一两个名额,现在他虽然调走了,我还有两个朋友依然在派出所里?” “真的?”这次是宋老师问的。 儿子的性子太懒散,在工厂上班,也是得过且过,往上升的空间很小。 如果能进派出所,那真的是最好不过了。 “你等一下,我打电话确定一下。”叶纤红掏出大哥大,先给小方打了个电话。 小方这时候正在家里陪亲戚打牌,听到电话响了,站起来一看,是叶纤红的号码,连忙接起来。 “小方,你们派出所现在还能安排人进联防队吗?”叶纤红开门见山地问。 “马上要过年了,肯定不安排。”小方笑道。“不过你想介绍人进来,当然没问题。” 如果是想安排人当正式的警察,还要去找市局的领导想想办法,怎么样讨一个名额进来。 如果只是安排一个联防队员,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他作为派出所副所长,这都是小事。 “那什么时候填表登记合适?”叶纤红希望年前把这件事办好,好让宋老师能安心过年。 “随时可以的啊!派出所有人值班的。”小方回答道。“如果方便,下午就可以去,我等一下打个电话回去,让那边准备一下。” “那好,我让他吃了午饭就过去。”叶纤红把时间定了下来。 小方连忙说好。 挂了电话,见梁德重一脸期待地望着自己,叶纤红笑着点头:“行了,就在西关镇派出所,你吃了午饭就去一趟,填一张表格,过了年就可以上班了。” “真的吗?太好了。”梁德重兴奋地叫道。 原以为这个比较难,没想到一个电话就搞定了。 “小红,你叫人家帮助,要不要那个?”宋老师犹豫地问。 “不用。”叶纤红连连摇头。 老师的意思她懂,就是问要不要送礼。 如果是找不认识的人帮忙,当然得意思一下。这时候的公务员,还没有公务员法,自然没有前世守规矩。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宋老师听说还不用送礼,感激地说道。 老实说这几年建了新房子,又给儿子娶了媳妇,家里的积蓄早就用光了。 宝宝的出生,又给家里增添了额外的负担。 偏偏儿子又下岗了,这让整个家庭雪上加霜。 “老师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叶纤红认真地回答。“以前在学校里,我不懂事,跟同学关系也不好,全靠你一次次地开导,我才有今天。” 一个被学生孤立的同学,很容易在性格上走极端,多亏宋老师发现了,经常把她叫到办公室谈心,才让她坚持读完了高中。 “一个人归根结底,只能靠自己,别人最多给你指一下路。”宋老师教了一辈子学生,非常清楚老师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所以不肯承认自己的作用。 “妈,你们是师生,就不用客气来客气去了。”XXX因为有了新工作,整个人像浴火重生似的,刚才的颓丧一扫而空,笑着劝道:“还是好好做几个菜,招待师妹午饭要紧?” “对,对。”宋老师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连忙站起来笑道:“看我都糊涂了,小红你坐着,我去给你做饭。” “妈,我来吧!”儿媳妇也听到了好消息,这时候过来拦住婆婆。“宝宝睡着了,我现在也没事,你还是去陪你的学生吧!XXX跟她不熟,会不自在的。” “好。”宋老师见一向娇纵的儿媳妇今天一反常态地要去做饭,自然是因为小红帮儿子介绍了个好工作,心里依然很高兴,痛快地应了一声。 回头见叶纤红拿来的吃食,这时候也不客气来,提进厨房让儿媳妇挑一些做成菜。 看来这个学生真的出人头地了。既然如此,这些礼物也确实没必要推辞了。 她暗想。 毕竟亲戚朋友之间走动,提些吃食也很正常。自己觉得很重的礼,在她看来却微不足道。 叶纤红见她想明白了这一点,也很高兴。 对她来说,宋老师也算是生命中帮过自己的一个长辈,自己现在生活好了,回报一下很正常。 如果被她拒绝,才会难过。 很快地,一顿饭菜做出来了,大家坐下来吃午饭。 听小红说不喝酒,宋老师也没客气,把饭盛出来,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午饭。 最近儿子和儿媳妇私下吵吵闹闹,夫妻俩自然都听到了,只是他们也无能为力,所以劝了两次之后,见没效果,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好在儿子工作有了着落,这一切马上就成了过眼云烟,可以开心过个年了。 “对了,小红,你说自己开店做生意,店开在哪儿?”宋老师的儿媳妇毕竟是年轻女人,此时八卦地问道。 “纤诗美容会所和纤诗瑜伽馆就是我开的,还有那家郑叶潮牌店也是我开的。”叶纤红怕他们受惊吓,只说了明面上的两家店。 “啊?纤诗美容会所是你开的?”她惊叫起来。“那边的面膜什么的,效果非常好,我有小姐妹要结婚,去那边做了一次美容,出嫁的时候,确实比以前漂亮多了。” “是吗?”叶纤红笑道。“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陪宋老师去做一次,我让美容师给你们免费体验一下。” “那怎么好意思?”她又惊又喜地说道。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自己开的店,免费一次花不了多少成本。” 第九章谢市长的电话 吃过午饭,泡了茶端上来。 一杯茶喝完,梁德重就等不及了,要去西关派出所把表格填了。 “行,我送你过去吧!”叶纤红站起来回答道。 于是向宋老师一家告别。 宋老师和师公送出来,看到叶纤红上了车,在后面不停挥手。 等梁德重上了车,关好门,叶纤红一踏油门,往西关镇开去。 到了派出所门口,她停了车,带着梁德重往里面走去。 “叶小姐。”值班的警察认得叶纤红,连忙站起来打招呼,又拿出一份表格递过来,让梁德重去一边把它填了。 “春节假期到了,你们还要值班,辛苦了。”叶纤红客气地说了一句。 “还好。”那个警察笑着回答道。“每个人只须值一天班就行,明天开始到初七上班,我都可以休息了。” “那还好。”叶纤红听他这么一说,觉得也算不上辛苦。 到了前世,警察休息更少,越到过年越忙。 等梁德重把表格填好,叶纤红跟他一起出来。 “你回去吧!不用送我了。”刚才是顺路,现在再叫她送自己回家,就不好意思,所以梁德重笑着向她告别。 “那行。”叶纤红想了想,也不再客气。“如果碰到什么事,你再联系我。” 于是两人分头各自回家。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爸妈和弟弟还在吃午饭。 “这么早回来了?”叶纤红见女儿脸上笑容不断,随口问了一句。 “嗯,吃完饭送宋老师的儿子到西关镇派出所填了一张表格。”叶纤红回答道。 “干嘛这时候去派出所?”叶知书疑惑地问。“难道他出了什么事?” “没事。”叶纤红摇摇头。“我刚才打电话给小方,把他介绍到派出所当联防队员。” 于是把刚到宋老师家,听到他们小夫妻吵架的内容说了一遍。 “唉——”叶知书一听,叹了一口气。“这次几家国营企业倒闭,确实很多人没了饭碗,我们家幸亏有你,否则日子也会像宋老师一样艰难了。” “妈,你说这个干什么?”叶纤红搂了搂妈妈的胳膊,不好意思地叫道。 “这是事实啊!”叶知书回答道:“你看我们吃的住的,安安现在的样子,想想去年我们过年是什么光景,我真的觉得日子过得幸福——” 见妈妈忆苦思甜,叶纤红只好靠在妈妈背上不出声。 好在叶知书很快恢复了情绪,站起来放下筷子,开始收拾桌子。 和妈妈一起收藏好厨房,叶纤红回到楼上的房间,准备看看空间的情况。 她记得有些水果年前会成熟,可以考虑开始酿酒了。 至于草莓,照空间一天接近外面十天的速度,也是一天一个样,她得时刻关注着,免得果子长出来之后,自己来不及准备好干草。 又一想,自己还是空担心了。 在空间自己就是神,何必搞得这么复杂,只须意念把草莓地升为斜坡,那草莓藤六十度垂下来,就不怕果子掉地泥土里,脏了或烂了。 想到就做,叶纤红控制着地面升成两个尖尖的三棱形,就像前世一些温室故意搭成的架子一样。 搞好这件事,她才松了一口气。 草莓现在已开始要开花了,最多三四天,最先开花的果子就能成熟了。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有些无聊,准备打个瞌睡,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接起来一听,居然是谢市长打来的。 “谢市长你好。”叶纤红叫道。“领导找我,有什么吩咐?” “吩咐可不敢?”谢市长笑道。“我是听说你们昨天搞了同学聚会,当时有人惹恼了你和谢群,有这回事吗?” “谢市长你这么大的领导,居然我们的事,真让我吃惊啊!”叶纤红半真半假地笑道。 在没有弄清他的目的前,她自然不会随便回答。 忽然想到他和谢群同姓,难道他们还有亲戚关系? “难道谢群没有告诉你,我是她的堂叔吗?”谢市长故作不高兴地回答。 “还真没说。”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没想到你们还有这一层关系,那真让我吃惊。” “有什么奇怪的。”谢市长回答。“如果不是沾谢家的光,我这个市长会当得这么轻松吗?” 他知道叶纤红一直跟自己打哈哈,是因为前段时间范市长在时,他没有站出来帮胡向阳,所以生自己气了。 可是他也没办法啊! 叶纤红有戴老,范市长家有范省长,两人一个是退休副厅长,一个在职副厅长,他自然只能站在在职副厅长这长。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最后还是戴老这边赢了。 他明年的任务,就是顺利接高书记的班,其实一切问题不大,如果叶纤红和戴老这边,暗里动一下手脚,那他只怕没机会了。 所以听到这个消息,就想卖叶纤红一个好,顺便打打谢群的牌,希望不会成为的阻力。 “好吧!”叶纤红懒洋洋地说道。“这是你们的家事,跟我没什么关系。” “叶小姐。”谢市长有些急了。“当时周承逸找你麻烦的时候,你不是说要以及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我帮你查一查他父亲怎么样? “这个问我做什么?”叶纤红笑了。“你应该问你的堂侄女啊!毕竟他招惹的可是谢群。” “嗳,你这个人怎么油盐不进呢?”谢市长被叶纤红惹急了。“你老实说一句,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肯把以前的事揭过?” 原本觉得这件事很好解决,没想到叶纤红发起脾气来,居然这么难搞? “说什么都行吗?”叶纤红笑道。 “只要我做得到的都行。”谢市长咬了咬牙,回答道。 “那行,你欠我一个人情吧!”叶纤红就是要等他这句话。“什么时候需要你帮忙,你不能反悔。” “行。”见叶纤红终于开了口,谢市长松了一口气。 你提要求就好,就怕你不肯提。 叶纤红尽管跟谢群同年,但是办事比侄女成熟多了,他承认以前虽然重视她,但是依然不够重视,借着谢群跟她的同学关系,他希望以后能一起合作,把虞城的经济搞上去。 挂了电话,叶纤红懒洋洋地倒在床上,心情非常愉悦。 能这样敲一市之长的竹杠,估计也只有她敢这样做吧!如果被谢群知道,肯定会惊掉她的下巴。 想到这里,她决定给谢群打个电话。 “小红,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谢群在那边懒洋洋地问。 除了同学会那天,出来见叶纤红,其它时候不得不宅在家里,她都快要闷死了。 “你表姐那边可以订包厢吧!”叶纤红问道。 “怎么?你还想去唱歌?叫上我啊!”谢群精神一振,问道。 “不是,是我弟弟想约同学去唱歌?”叶纤红回答道。“到时你帮我准备一间包厢。” “没问题。”谢群一听,回答道。“不过你能不能找个理由,请我去玩一下,现在也只有你约我,家人才会放我出去了——” “的这么可怜吗?”叶纤红问道。 她也搞不懂谢群的话是真是假?在她的理解中,一些大家族确实会限制子女外出,免得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在外面闯祸,但是谢群一个女孩子,似乎没必要这样管起来吧! “我骗你干嘛!”谢群没好气地回答。“对了,你什么时候生日,要不找个借口,说生日到了,我也可以找理由出来找你——” “我的生日确实快到了,你可以提前准备好礼物了。”叶纤红的生日在正月十二,离现在不到二十天了。 “啊?”谢群一听,惊讶地问。“你想要什么?” “随便,看你心意了。”叶纤红回答:“给红包,给古董,给汽车给房子,我什么都收?” 她发现跟谢群聊天,可以越来越随便了,这和苏思诗不同。 或许这就是同龄人的好处吧! “想得美。”谢群哼了一声。“到时我包五块钱,你请我随便吃一顿就好。”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你包五块钱,我请你吃一碗三块钱的长寿面。” 两人胡说八道了一通,又不想挂电话,于是谢群又问了一句:“那个周承逸你打算怎么处理?” “你说呢?”叶纤红反问道。 她其实蛮矛盾的,一方面想给他一个教训,把他父亲也查一查。另一方面前世从没有参加同学会,周承逸组织后让自己有机会认识谢群,并联系上了宋老师和蒋雪晴,她又似乎应该感谢他。 “你不是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谢群杀气腾腾地回答:“好好把他父亲查一查,等他没有了靠山,看他还敢不敢这么狂?” 她对他的反感是真的。 就像其它不怀好意,想攀上谢家的人一样,以为她谢群是傻的,会被他们低劣的手段哄骗到手。 她其实是非常讨厌这种不怀好意地接近,周承逸也是其中之一。 最要紧的是,他已得罪死了叶纤红,所以牺牲掉也是应该的。 “随你吧!我是无所谓。”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 两人约好等安安准备去唱歌,她们也再聚一次。 第十章周承逸上门 挂了电话,叶纤红下楼。 天气虽然很冷,不过有太阳,站在院子里还是很舒服的。 叶纤红觉得无聊,决定到院子旁边的大棚里看一看,那些蔬菜摘了这么久之后,现在变得怎么样了? 走进大棚,发现大半瓜果类已被父亲清理掉了,种了新的蔬菜,只有几棵黄瓜和番茄,似乎还在结果子,所以没有被清理。 忽然想到前世大棚西瓜,不知道它们现在能不能种? 如果现在种下去,那四五月份就能出售,比正常提前了两个月? 对水果来说,提前十天半个月上市,价格就能高很多,何况两个月。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有些激动,如果把黄瓜和番茄拔掉,能腾出半亩空地,何不种上西瓜试试? 忽然记起自己上次买了西瓜和哈密瓜的种子,何不在空间把秧苗培育出来,到时交给父亲种上。 到家的时候,她把这个想法跟父亲说了说,郑建国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心里就有些奇怪:女儿现在总有一些不切实际,却又做得到的想法,为何他一个老农民,却想不出这样的主意? “爸,那我买了种子后,叫人把秧培育出来,等过完年,你就马上种下。”叶纤红提醒道。 “行。”郑建国爽快地答道。 别人家都是种蔬菜,自家却种水果,到时赚的钱,肯定比他们多几倍。 跟父亲聊了一会,突然听到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 叶纤红以为是小方或者其它警察局的朋友来了,于是走到门口,准备迎接一下。 毕竟这时候摩托车不多,骑得最多的反而是警察。 不料看到一阵意外的面孔,竟然是周承逸来了。 他来干什么?叶纤红轻蔑地笑了笑,现在知道自己不好惹,所以想来道歉了吗? 周承逸站在院子门口,看到面前这一栋美轮美奂的别墅,眼睛都直了。 倒不是他没看过这么漂亮的房子,这几年跟着家人去沪市,那边多的是民国的老洋楼,自然比它富丽堂皇多了。 可是,这是叶纤红的家吗?实在是跟他印象中的差别太大了。 高中时,叶纤红留给自己的印象,就是穿着旧衣服,吃着家里带来的干菜腌菜,谁都知道她家里穷。 更不要说长得病态的瘦,否则大家也不会叫她芦柴棒。 可是这样的房子,别说是郑家村,恐怖整个虞城的乡村,也找不出第二套吧! 至少他老家的房子,跟面前的别墅一比,就成狗窝了。 “哎哟,这不是周班长吗?你来这乡下地方,有何贵干啊?”叶纤红站在那边没动,笑着揶揄了一句。 “叶纤红,我是来向你道歉的。”看到叶纤红露面,周承逸连忙挤出个笑脸,叫道:“昨天是我不对,因为谢群的原因,迁怒于你身上,实在对不起。” 说完,还假模假样地鞠了一躬。 “那可不敢当。”叶纤红可不是只有十九岁,会相信他真的悔过了。 最大的可能是,他查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现在害怕了,想求得自己的原谅,免得影响到父亲的职位。 “叶纤红,我们好歹同班一场,就算我做错了,你也应该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吧!”周承逸见官方式的道歉不行,又装可怜,用同学的关系,来求得她心软。 “那就奇怪了。”叶纤红淡淡地笑了笑。“怎么现在想起我们是同学了,昨天你怎么不记得?” “哪里有?”周承逸不承认。“我一直记得你是我同学,只是被谢群迷晕了,才做了做事?” “你这话敢当着谢群讲吗?”叶纤红见他又把锅甩到谢群身上,忍不住笑了:“我可是有她的号码,或者你现在跟她这样说一说?” 如果说刚才是对他不喜欢,现在是对他厌恶了。 一个男人一点没有担当,认个错也不用心,总推卸责任。 如果他一开始,直接说自己势利,欺软怕硬,说不定她当他一个屁,就放他过去了。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才肯原谅我啊!”周承逸却要崩溃了,可怜巴巴地喊道。 他真的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好心好意把同学聚起来,请他们吃喝了一顿,没想到换来这样一个结局,难道这些人全是白眼狼吗? 叶纤红也是,自己又没把她怎么样?何必死抓着不放呢? “我没有要你怎么样啊!”叶纤红冷淡地说道:“你回家去,不要骚扰我,就可以了。” 对于这样的小人物,她现在真的连对付他的心思也淡了。 或许这就是现实,总有一些人像他一样,觉得自己有关系,可以随意欺侮别人。 “那是你说的。”周承逸虽然被宠坏了,眼色还是有一点的,见叶纤红确实没有把自己当一回事,心里稍安:“我回去了,你也别找人对付我爸——” “如果有人对付你爸,也肯定不是我,你放心吧。”叶纤红见他明白过来,似赶苍蝇似地挥挥手。“以后少做这样的事,你爸才会安全——” 等他离开,叶纤红回到屋里。 “小红,那人是你同学吗?”叶知书担心地问。“是不是昨天跟他有了矛盾?” “也还好。”叶纤红是真的不在意那些小事情。“他想追谢市长的堂侄女,以为我阻碍了他,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回家后大概又怕我对付他,所以害怕了。” “这样啊——”见不是女儿去惹事,叶知书放下心来。“一个人到了外面,还是尽量少树敌,要记得得饶人处且饶人,免得被人记仇,暗里对付你——” “知道了,妈。”叶纤红怕她担心,笑着搂住她的胳膊。“我以后一定乖乖的,你就放心吧。” 妈妈那套理论听起来不错,但是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你越饶别人,别人越当你软弱,到时只怕会骑到你头上来了。 只有把他打怕打残,这些人才会老实。 “咦,安安呢?”这么久没看到弟弟,叶纤红忍不住叫了一声。 “估计在老三家吧!”叶知书回答道:“他没事就跟旺旺在一起,旺旺也是个实在的人,倒不用担心两人闹出什么事来。” “那是肯定的。”叶纤红笑道。“安安的性格有些软,不适合当一把手,我是希望以后旺旺来帮他打理公司。” “啊?”叶知书吃了一惊。“你安排旺旺去卖衣服,开服装店,都是为了把他培养出来,将来好帮安安管公司?” “是啊!”叶纤红一付理所当然的模样。“世界上哪里来无缘无故的爱,也哪里有无缘无故地恨,我是希望从现在开始,把旺旺的心留在安安这边,到时分一些股份给他,他们兄弟俩一起把生意做大。” 如果等过几年后再准备,那时旺旺的心野了,未必会愿意。 这样做或许有些自私,但是她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自己帮忙,旺旺自己创业,得到的未必会有帮安安管理获得的多。 “你呀!”叶知书不知道怎么说女儿。“你为了安安,真的操碎了心。” “那是当然。”叶纤红笑着把头侧过去,靠在妈妈地身上。“我只有一个弟弟,不帮他帮谁。” “我知道你有主见,我跟你爸什么都不懂,这些事确实靠你来安排了。”叶知书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之后,慢慢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作为母亲,不管有多无私,永远站在自己子女这边。 “对了,其它亲戚家的年礼你都送好了,你外公家怎么办?”叶知书突然问道。 她和老公现在也会开车了,但是要他们单独这么远跑一趟,还是有些发怵,所以这件事,还是得交给女儿去办。 “你们不敢去的话,那只能我去了。”明白妈妈心里的想法,叶纤红笑着回答道。 “那你早些去,别等他们年货全部买好了,再送过去。”叶知书提醒道。 “放心吧,妈,我有数了。”叶纤红撒娇似地应道。 至于送什么,鸡鸭鱼肉什么的,家里有什么好的,都可以送一点。 毕竟叶知书这么多年,没有送过一次年货,今年就当一次补上。 母女俩靠在一起,边看电视,边拉着家常,心里都感觉特别安稳。 毕竟这么多年了,他们还没有这么亲近过。 特别叶知书,这种体会更深。 外来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看到小姑和小姑夫一起走进来。 “大嫂,小红,你们母女俩亲亲热热在看电视啊!”小姑把手里的袋子放在茶几上,笑着说道。 “当然了,你羡慕啊!”叶知书笑骂了一句,站起来打开袋子,见里面放了只搪瓷大罐,里面装了些红枣,疑惑地问:“拿这些来干什么,红枣家里也有——” “我知道。”小姑笑道:“这些是我婆婆做的,我觉得味道比较特别,所以拿来给你们尝尝。” “是吗?”叶纤红一听,从牙签盒里拿了根牙签,戳了颗红枣放进嘴里,感觉很甜很糯,味道确实不错,叫道:“这冰糖红枣做得确实不错,女人吃了,非常补气血。” “对,对,还是小红有见识。”小姑一听,连连点头。“你们喜欢的话,我叫家里多做一些,到时再送一罐过来。” 过年拿了大哥家送来的礼物,却拿不出回礼,夫妻俩就有些尴尬。 倒是婆婆聪明,说人家家里什么都不缺,就别花钱去买东西了。还不如拿些自家口味好的吃食过去,她们或许会喜欢。 没想到小红尝了之后,真的很喜欢。 “那就谢谢小姑了。”叶纤红也不客气,大方地接受了她的好意。“不过炖的时候,如果能加些党参、白术,那保健效果会更好。” “行,我知道了。”小姑连忙应下来。“回家我去中药店买一些带回去。” 这是最常见的中药材,她肯定也听说过。 第十一章表哥来了 坐了一会,小姑小姑夫说要回去,叶纤红自然不能让他们空手回去,于是回赠了一只活鸡。 等两人离开,叶知书叹了一口气:“你小姑结婚虽然晚,找了个男人倒是挺可靠的,她也算有福了——” 当初一家人都以为她会嫁不出去,就算有人要,也会嫁个中年鳏夫,没想到不但嫁到镇上,男方还是未婚的小伙子。 “是啊!”叶纤红应了一声。 当初两人都要断了,后面自己把周承德调出来,然后两人又结婚了,说到底,还是自己帮的忙。 不过这些事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跟爸妈讲。 屋里刚安静了一会,院子前又传来汽车声,母女俩站起来走到门口,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院子里。 “这不是你表哥的车吗?”叶知书记得这是外甥的车,笑着说道:“刚刚还叫你去一趟外公家,没想到他们倒先来了。” 车门开了,表哥从里面走出来,然后打开中间的车门,从里面拿出一只蛇皮袋,往屋里走进来。 “你一个人来的啊?”叶知书原以为会看到其它亲人,没想到只有外甥一个人,顿时有些失望。 “嗯。”叶祺信回答道:“快过年了,给你们带些欣昌的特产。” 叶纤红接过一看,里面杂七杂八东西很多。 有笋干,榨面,腊肠,一袋灌了糯米的藕,一只糟好的鸡,底下还有一只大白鹅,看来全是外公家自己做的。 “这么远跑一趟,辛苦了。”叶知书对这个外甥,算不上多熟,毕竟才见过几次面,所以说话还是有些客气。“快进屋喝杯水。” 叶纤红把袋子提进屋里,拿出东西分类摆好,那只鹅没动,准备等父亲回来了,再作处理。 “小红,美容会所那边休息了吗?”叶祺信刚坐下,就向叶纤红打听这件事。 “怎么?你过来主要不是来看我们的啊?”叶纤红揶揄道:“董采玉休息了没有?我也不是清楚,你得问她才行。” 表哥跟董采玉的事,她一开始是支持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非常微妙,旁人只能敲边鼓,真的能不能成?还要靠当事人。 就像表哥和董采玉,后来怎么样了,她并没有去关注,全凭两人自己选择。 不过看表哥的模样,应该有一定进展了。 “你没意见就好。”叶祺信笑着说道。“我这次过来,除了看你们,顺便给她们家也送点礼。” “行,那我也不留你了,抓紧时间去看她吧!”叶纤红看他的模样,就知道来自己家只是顺便,真正的目的还是来看董采玉,说完,匆匆去屋里拿了给外公家准备的礼物,一件件拿上车。 “怎么这么多东西?”见表妹拿了一只又一只箱子,还抬了一只大大的塑料桶,里面养了很多鱼,就有些吃惊:“过年我们都不要上街买吃的了——” “是我们一家孝敬外公的,又不是你给的。”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别做好人,转送给董采玉啊!还有,这箱子里的衣服,每个人都有份,我袋子上写了名字,别搞错了。” “知道了。”被表妹取笑,叶祺信搔搔头,很不好意思。 “董采玉家今年发了不少年货,你不用担心她了。”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叶祺信连忙应道。 “还有这双鞋,这件毛衣,也带过去吧!”叶知书从楼上拿了一只袋子下来,递给外甥。“这是我给你爷爷准备的,叫他一定要穿上,知道吗?” “放心吧姑,我一定会把话带到的。”说完,忽忽出门去董采玉家了。 叶知书望着来去匆匆的外甥,叹了一口气。 跟家里断了这么多年的音讯,现在总算联系上了,因为没有足够长的时间培养亲情,大家见面都是客客气气的,没有一家人该有的亲近和随意。 “妈,你别多想了。”见妈妈情绪有些低落,叶纤红陪她回屋坐下来。“过几天就是正月初二了,我们一起去看望外公。” “嗯。”叶知书应了声,脸上露出笑容。 不管怎么样,正月初二能回娘家,对她来说,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叶纤红回头一看,原来是安安回来了。 “姐,你看我买了什么?”安安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嘴里兴奋地叫道。 叶纤红拿起来看了看,是一付对联,两只红灯笼,几个大红色的福字,甚至还有大大的中国结。 “不错不错,把过年布置用的东西都买了,我都忘了这些。”叶纤红笑道。“不过要等大扫除之后,再贴上去。” “嗯。”安安点头应道。“明天我们就开始搞卫生吧!” “好。”叶纤红自然没意见。又问道:“你是跟旺旺他们去西关镇上买的?” “是啊!”安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他说今年过年条件好了,所以得多买一些东西回家,增添喜庆的气氛,我见家里没有买,也挑了一些。” “嗯,还是你们想得周到。”叶纤红夸了一句。“旺旺家今年赚了不少钱,过年后估计要造新房子了吧?” “是啊!”安安兴奋地回答:“他说想造四间两层楼房,到时他跟毛毛一人两间。” “他倒想得周到,兄弟俩一人两间。”叶知书听到了,笑道。“那老三他们住哪里?” “妈,你怎么也喜欢挑字眼了。”安安明知道妈妈在逗自己开心,可是被她当孩子哄,还是有些不高兴。“她们当然跟旺旺住在一起。” “怎么不造成我们这样,住起来不是更舒服?”叶纤红有些疑惑地问。 “他说搞得这么排场,别人会以为他们赚了很多钱,这样反而会麻烦。”安安回答道。 “哦。”叶纤红没想到三叔一家还懂得藏拙,忍不住笑道。“这不是旺旺的意思吧?肯定是三叔这样决定,他才这样说的。” 三叔三婶一直胆小谨慎,不愿意做出头椽子,怕给家里带来麻烦。不知道时代在发展,有钱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低调了。 “这件事还是让他们自己拿主意,你们姐弟俩别瞎掺各。”叶知书转头叮嘱了一句。 在她看来,自家因为有了胡向阳这样一个女婿,别人不敢随便欺侮。 老三一家就不同了,没关系没后台,万一被村里某些人盯上了,那他就会有麻烦。 总不能什么事都由自家出面处理吧。 “知道了。”叶纤红应道。 就算妈妈不说,她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给意见。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何必非要强求一致。 “对了,妈,诗诗姐怀孕了。”叶纤红突然想起这件事,自己还没来得及跟妈妈说。“我跟她算是干姐妹,应该准备什么东西?” “这个没什么讲究,准备些宝宝的衣服什么的就行。”叶知书想了想,回答道:“等孩子出生了,再买一套长命锁、手镯就行,金银都可以,还有就是奶粉啊什么的。” “哦。”叶纤红应道。“那我有机会去准备准备。” 这些东西都能买到,倒比较省心。 “你不是会钩针吗?如果有耐心,还可以钩一些线鞋、线帽什么的。”叶知书继续给女儿建议:“像斗篷、裹被什么的,这些将来都用得上,也可以做一些。” 以前大家穷,这些东西大家想送,也未必舍得花这个钱。 现在条件好了,如果能亲自做一些,那就显得礼轻情义重。 “这些我可不会,得你教我了。”叶纤红哪里会这些,只好向妈妈求助。 “行,你把毛线买回来再说。”叶知书也不介意,干脆地回答道。 想了想,又说道:“今年你小姑和苏思诗结了婚,明年你表哥和堂姐估计也要结婚,最近喜事连在一起了。倒是你堂哥比较麻烦,高不成低不就的,怕是你奶奶又会来找上你。” 叶纤红哼了一声:“她以为现在还是包办婚姻啊!我们看上谁,就一定能娶到?” “如果她脑子清醒一些,也不会做那些事了。”叶知书对这个婆婆也是看透了。“她是由着性子习惯了,从不考虑别人愿意不愿意?” 自从知道自己这个孙女在外面有路子之后,婆婆就开始压榨女儿。 好在女儿也越来越厉害了,不会事事让着她,总算让这个家省心了一些日子。 “她以为自己在帮忙,却不知道是在帮倒忙。”叶纤红淡淡地说道。“再这样下去,堂哥会受不了她,就要避着她了,那时她就哭都来不及了。” “算了,不说她了。”叶知书每次提起她,心里就不痛快,“反正你在虞城也买了房子,如果她再来啰嗦,我跟你爸就去你那边避一避,让她一个人在家,也做不起妖。” “嗯。”叶纤红点头。“这个办法好。” 心里巴不得爸妈跟自己住在一起,又知道他们在农村待了一辈子,去城里反而不习惯,又忍住没有劝。 “安安,你明年要考高中了,目标定在春晖中学了吧?”叶纤红又问在旁边玩游戏的儿子。 “嗯。”安安随口应道。“随了春晖中学,别的学校我坚决不去。” “那你要加油,别老是玩游戏。”叶知书又说了一句。 原来她是看儿子在玩游戏,心里不痛快,于是这样迂回了一句。 “妈,你放心吧,我保证能考上的。”安安哪里知道妈妈的想法,只是再次安慰了一句。 第十二章年前大扫除 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吃了早饭后,安安和叶纤红开始拿着抹布,准备年前大扫除了。 这也是虞城这边的风俗,到了春节前三四天,就算家里非常干净,也会把屋里重新清洁一遍,俗称掸尘。 叶纤红用毛巾绑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长竹竿,上面绑了一把竹梢,在天花板的角角落落,仔细拂了一遍,把平时没清理干净的蜘蛛网,全部再清理了一遍。 郑建国则在院子里,把叶纤红种的花花草草全部修理了一遍,再把枯叶清扫干净,倒在猪圈里。 又提来一桶水,泼在院子的水泥地上,仔细清扫一遍。 安安则拿着抹布,在擦大门。 上面够不着,就拿条凳子过来,站在上面,很快大门就光亮如新了。 叶纤红掸完天花板,开始拿抹布擦家里的桌子椅子。 叶知书则在清理厨房。 过年年货买得多,冰箱都快塞满了,一些蔬菜瓜果,随意摊在地上,需要整理一下。 柜子里的碗盘,也要全部拿出来,重新洗一遍,过年客人多,都用得着。 一家人一起动手,不到中午,就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了。 吃过午饭,叶纤红和弟弟开始贴春联和福字。 春联当然是贴在大门上,安安买回来的是七字联:欢天喜地度佳节,张灯结彩迎新春,横批是:家庭幸福。 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风格。 又在玻璃窗上贴上福字,屋里有了这几个大红字装点,马上变得喜气洋洋了。 “不错,今年这样一搞,真的有年味了。”郑建国这个难得夸儿子的人,也忍不住夸起安安来。 “那是肯定的。”叶纤红在一边捧了一句。“安安现在的眼光,可比你们好多了。” 把安安闹得不好意思。 “爸,家里有梯子吗?”安安问道:“灯笼要挂在屋檐下,凳子太矮了,够不着。” “有。”郑建国进柴房把梯子拿出来,架好后发现确实很高,担心安安爬上去不安全,就要自己上去挂。 “没事的,爸,我来就行了。”安安觉得自己是大人了,怎么还能让爸再动手,抢着要上梯子。 郑建国没办法,只好在底下扶着梯子,嘴里一再要儿子小心。 只是挂灯笼而已,哪里有什么危险,安安挂好后下来,又去另一边挂。 叶纤红站在院子门口,观察两只灯笼的高低,见差不多了,才叫安安挂上。 这样一来,房子里确实有年味了。 “好像还缺点什么?”叶纤红回到屋里,在里面转了一圈,说道。 “缺什么?”郑建国疑惑地问。 “缺几盆好看一点的花。”叶纤红回答道。“我出去一趟,找那个开花木公司的朋友,买几盆漂亮的花回来。” 说完后,叶纤红打开车门,匆匆往虞城方向开去。 来到半路,走了个没人的地方,她进了空间。 空间里,各种鲜花正争奇斗艳,叶纤红仔细挑了挑,准备了四盆。 一盆是大红色的郁金香,一盆是君子兰,一盆是百合花,最后一盆是蝴蝶兰。 另外剪了一大束红玫瑰和向日葵,准备插在花瓶里,装饰房间。 出了空间后,拿到汽车后备箱里,叶纤红这才调头,慢慢回到家里。 车子停好后,她小心地把花拿出来。 安安看到了,也过来一起帮忙。 “姐,你准备把这些花放哪里?”安安捧进屋后问道。 “你先放地上,我等一下看看,放哪里比较合适。”叶纤红回答道。 等全部拿进屋,她把蝴蝶兰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君子兰放在电视机柜上,至于郁金香,则放在楼梯口的矮柜上,那盆百合花,放在餐厅边的小桌子上。 又把玫瑰花分成两束,插在两只花瓶里,分别放在电视柜另一边和餐桌上。向日葵插进花瓶后,放在门口转角的鞋柜上面。 “怎么样?漂亮吗?”叶纤红问妈妈。 “确实很漂亮。”叶知书今年还不到四十,也爱美,见家里这样布置一下后,确实大变样,非常满意。 只是家里瓶瓶罐罐多了,如果有小孩子进来,就要小心了。 否则打碎瓶子事小,割了手就麻烦了。 外面突然传来呯的一声闷响,叶纤红以为是谁家提前放烟火了。 郑建国一听,笑着问儿子:“有人来村里爆玉米花了,你们想不想吃?家里干的玉米和年糕片都有,要吃的话,也去爆一些。” “我不想吃。”安安摇摇头。 姐姐带回来的零食,哪一种不比它们好吃?他现在早看不上这些了。 郑建国暗里摇摇头,也没有劝说。 去年过年前,他去爆了一些玉米花,安安吃得很高兴,没想到今年他都看不上了。 不过也不奇怪,别说是他,自己估计也对这个没兴趣了。 “对了,我上次不是带来一些栗子回来吗?我们把它炒了怎么样?”叶纤红忽然提议道。 “姐,能炒成糖炒栗子吗?”安安吃过几次糖炒栗子后,不再喜欢家里自己炒的那种干巴巴的栗子了。 “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如果你想吃到跟街上买的一样的味道,那就会慢一点。” “慢一点就慢一点。”安安也不着急。 于是把栗子拿出来,倒在一只塑料框里。 考虑到锅的大小,她只拿了两斤左右,拿出刀,慢慢在栗子上切口子。 这是保证栗子有糖味的基础,这一步很重要,不能省略。 但是也不能把栗子一切两半,那样肉就不好剥出来了。 至于外面买的没有开口也能有糖味,叶纤红不是专家,也搞不明白这一点。 等到全部切好口子,把栗子泡在水里。 又拿了两包盐,剪开后等一下用来当沙炒。 叶知书听说女儿要炒糖炒栗子,也过来看她怎么做。 “这样切开后,要在水里泡多久?”她仔细地问。 “一般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就行了。”叶纤红回答道。 说完,开始点着火,准备动水。 把栗子捞起来,沥干水,放在一边,先把盐倒进锅里,稍微翻炒几下,还没等盐烫手,就把栗子倒下去,一起炒。 “这样炒,等一下味道会不会是咸的?”安安也进来了,看到底下全是盐,惊讶地问。 “不会。”叶纤红笑着回答。“现在盐粘在栗子上面,等一下炒熟了,盐就掉了,微微有点咸味,反而更香。” “哦。”安安半信半疑地应了声。 等到盐渐渐炒成黄色,栗子的香味也出来了,原先粘在上面的盐真的全部掉下去了,栗子变得干干净净了。 见栗子快熟了,叶纤红舀了两勺白糖,倒进栗子里,继续翻炒。 “这盐和糖不会粘在一起吗?”这次是叶知书觉得奇怪了。 “不会,你看着好了。”叶纤红得意地说道。 只见炒着炒着,铲子上有点粘粘的东西出现,原来是糖开始融化,而盐还是保持着原样。 继续炒了一会,一屋子全是焦糖的香味。 “好了。”叶纤红关了火,再炒了几下,然后盖上盖子。“焖一会就能吃了。” 于是几人全部离开厨房,到外面等栗子焖透。 看了一会电视,看时间过去十几分钟了,叶纤红站起来,回到厨房,打开锅盖,筛掉底下的盐,把栗子装进盘子里。 端出去的路上,鼻端一股腻人的甜香,非常馋人。 “怎么样?尝尝姐做的糖炒栗子,跟外面买回来的比,是不是一样的味道?”叶纤红放在茶几上,让大家尝尝。 “嗯,味道真的是一样的。”安安剥了一粒进嘴后,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得意地说道。“姐的手艺不错吧!” “厉害,比你老妈的都好了。”叶知书在一边酸溜溜地说道。 “那你不是有福了,可以找借口让我做菜给你吃?”叶纤红见妈妈吃味,讨好地说道。 “那可是你说的。”叶知书不客气地说道。“过年家里来客人了,菜就由你动手做。” “没问题。”叶纤红一口应下来。 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刚吃了早饭,就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原来是张建盛和徐志豪来找弟弟了。 “叔叔好,阿姨,姐好——”两人老老实实地叫了一遍,又对安安说道:“你不是叫我们一起去唱歌吗?今天有时间了,唱一整天都没关系——” “啊?”郑兴安没想到他们来得这么突然,转头望了姐姐一眼,也不知道那边方不方便。 “应该没问题,我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叶纤红拿起话筒,给谢群打电话。 等那边接起电话,她把情况说明了一下。 “没问题,你们过来好了。”谢群刚吃了早饭,正感觉无所事事,接了叶纤红的电话很高兴。“我去表姐那边给你们准备好。” 想到又可以找借口出去玩玩,她的心里特别兴奋。 “那谢谢你了。”叶纤红一听,挂了电话。 “没问题吧?”三人在一边不安地问。 “没事,现在马上过去好了。”叶纤红回答道。 叶纤红正要出去开车送他们,安安叫住了她:“姐,等一下,我去叫上旺旺。” “行。”叶纤红也不在意,和徐志豪两人先坐进车里,在里面等他们。 不过十分钟,就看到旺旺来了,只不过毛毛像小尾巴一样,也跟了过来。 反正有车子,叶纤红也没在意,一起往虞城而去。 第十三章意外相遇 来到谢群表姐开的那家KTV娱乐城,刚停好车子,就看到谢群冲过来,跟叶纤红搂了一下。 “要不要这么亲热啊?”叶纤红感觉她的情感过于奔放了,笑着调侃了一句。 “没办法,现在家里管得严,只有出来见你,家里才给我自由。”谢群一付小鸟出笼的兴奋模样。 见安安他们几个站在一边,就有些惊讶:“这几个男生是谁家的孩子?怎么都这么帅气?” 叶纤红现在见过世面了,会打扮也正常,但是这几个男孩子,无疑是她老家的亲戚,怎么看起来比城里的孩子还要俊美? “你猜——”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又对安安几个说道:“这是我的同学谢群,你们叫她谢群姐就行了。” “谢群姐——”四人一起叫道,连毛毛也乖乖地叫了一声。 “你们好。”谢群毕竟见惯了场面,倒不会不好意思,笑着向他们点点头。 又指指安安,问叶纤红:“这是你的弟弟吧——” “为什么这样猜。”叶纤红反问。 “因为他的衣服,跟你的衣服是同一个系列的。”谢群狡黠地说道。 “不愧是大家族出生的,看问题够刁钻,眼光也够毒辣。”叶纤红笑着损了一句。 两人嘻嘻哈哈地带着几个男孩子,进了里面。 老板娘这时候早已把包厢准备好,还放了一些水果和零食饮料,就等着他们进来了。 “想唱什么你们自己点。”叶纤红等他们坐下来,提醒道。“对了,怎么找歌知道吧?” “知道,知道。”徐志豪抢着回答。“我以前唱过卡拉OK。” “那行,点歌的事,就交给你了。”叶纤红不客气地说道。 至于她和谢群,坐到一边的角落聊天。 “小红,我正月初一来你家做客怎么样?”谢群刚坐下,就马上跟叶纤红说道。 “正月初一?”叶纤红疑惑地反问:“你不用去见爷爷奶奶?” “我就是不想去见他们。”谢群懊恼地说道:“每年这个时候,他们总会带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回来,介绍给我认识,然后要我跟他们搞好关系,烦死了。”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道:“这是给你介绍对象,还是纯粹给你介绍人脉?” “你说呢?”谢群斜了她一眼,似乎在怪她连这个也想不到。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我们是小老百姓出身,认识的全是农民,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 “当然是对象啦——”谢群羞恼地说道。“偏偏这些人要么长得肥头大耳,要么一付自作聪明的模样,实在讨厌死了。” “不会吧,你爷爷奶奶眼光有问题吗?怎么不介绍一个帅哥给你。”叶纤红被她的话骇住了。“还是说你们圈子里的帅哥,早被别人抢去做女婿了——” “我怎么知道?”谢群没好气地说道。 这个问题她真的没想过,或许真的像叶纤红说的,如果家里条件好,长得又帅的男孩子,恐怕早有对象了。 这么说来,介绍给自己的,全是别人挑剩下没人要的臭男人? 自己又不是捡垃圾的,为什么要这些人,她突然更加反感了。 “所以你想到我家来避一避?”叶纤红说道:“你怎么那么肯定他们会同意你来找我?” “晕,你叶纤红是什么人?”谢群不乐意了。“我爷爷可是把你看得非常高,只要来看你,其它什么人都可以先放一放。” “不会吧?”叶纤红真的惊讶了。“你爷爷在调查我?” “还需要调查吗?”谢群受不了。“我堂叔好歹是虞城的市长,他会不知道你的底细?” “这么说来,只要我叫你,你家里就会大开方便之门?”叶纤红算是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啊!”谢群抱住她的胳膊。“我以后的幸福和自由,就全靠你了。” “少来。”叶纤红才不上当。“我凭什么白白帮你?” “你想要我怎么做?你说——”谢群挺起胸膛:“除了以身相许除外。 “不要脸,我又不是男的。”叶纤红瞪了她一眼。 说完,跟她笑成一团。 跟谢群在一起,叶纤红总觉得特别放松,就像回到了二十岁的时光,一点也不会觉得这样做,会显得矫情。 叶纤红最后还是答应了她正月初一来看自己。 “小红,我们去外面逛逛吧,就让他们在这里唱歌好了。”谢群提议道。“反正我表姐在,也不会出事的。” “也行。”叶纤红答应道。 于是跟他们打个声招呼,告诉他们,如果有事,打自己的大哥大,这才和谢群走出娱乐城。 安安他们自然没意见,剩下他们几个男孩子玩,反而更自在。 “去哪里?”叶纤红问道。 “随便逛逛吧。”谢群回答。“我很少有机会像个普通人一样,在街上随便乱走。每次出来都比较小心,就怕碰到坏人。” “不会吧?”叶纤红觉得不可思议。 虞城又不是香港,难道还会有人绑架她? “以防万一而已。”谢群笑着解释。 两人沿着火车站广场随便走着,因为马上要过年了,这里进进出出的人反而更多,大多是背着大包小包的人。 正漫无目的地走着,叶纤红突然看到前面一个熟悉的背景,顿时怒了。 “怎么了?”看到叶纤红突然变了脸色,敏感的谢群连忙问道。 “碰到了一个仇人。”叶纤红咬牙说道。 “那怎么办?要不要叫警察。”谢群有些担心地问。 “不用。”叶纤红摆摆手,“你在这里别动,我过去对付他。” 说完,悄悄走过去,等到只隔了几米远,突然跑过去,一脚朝前面那个男人的后背蹬去。 前面的人被她突然袭击,叶纤红又用了点力,那人那里还能站得住,顿时扑倒在地。 “谁乱踢人?”旁边的女孩子恼怒地回过头来叫道。 “是我。”叶纤红伸手一个耳光扇过去。“你们不是跑了吗?怎么又偷偷溜回来了?” “叶纤红——”杨云霞捂着脸,吓得后腿一步,嘴里惊慌地叫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杨云哲从地上爬起来,一付委屈地模样:“既然我们已经不是男女朋友了,以后大家桥归桥,跟归路,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对策,万一叶纤红找自己的麻烦,就用这样的话让她无话可说。 “哎哟,演技又进步了?”叶纤红哪里会吃他这一套,反而开心地笑了。“听说你傍上了市领导的亲戚,怎么今天没带出来?” “叶纤红,你别血口喷人,明明是你找了个警察,转而抛弃了我,为什么现在却来找我们的麻烦,你还要不要脸?”杨云哲一付悲愤的模样。 “小红,怎么回事?”谢群走过来,叫叶纤红居然动手打人,惊讶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满不在乎地回答。“这两人以前害过我,今天难得有机会碰到,打几下出出气。” “谁害过你,明明是你喜新厌旧。”杨云霞在一边气愤地说道。 “叶纤红——”谢群望了望杨云霞,又望了望杨云哲,忍不住笑得直不起腰。“你居然会被这样的人害过,太让我失望了——” 以她对叶纤红的了解,她的敌人,最起码也应该是哪个大人物的子弟,或者搞阴谋诡计像岳不群那样高明的人,面前这两个人才什么层次,居然会跟她结仇,太低级了吧—— “你以为每个人都会像你一样,从小就懂得算计人。”叶纤红被她笑得有些脸红。“我以前可以超级单纯的,被他们害了之后,才开始转了性子。” “那这两人你想怎么办?”谢群无所谓地说道:“让他们去拘留室过年,还是去劳改?” 既然得罪了叶纤红,怎么处理都不是问题。 不管是叶纤红出手,还是自己出手,都小事一桩。 以叶纤红的身份,根本没必要污陷这样的人,所以只有一个可能,确实是他们害过人。 话一说话,杨云哲和杨云霞兄妹俩的脸色都变了。 叶纤红还好一点,旁边这个女孩子,一看就是那种出生良好,仗势欺人一点也没有负罪感的人,这样的人如果要对付自己,比叶纤红出色还可怕。 “不用了。”叶纤红笑着摇手。“这种人渣,不用这么复杂,见一次打一次就行了。” 自己到了现在这样的层次,他们两人真的连当自己敌人的资格都没有了,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还不是由着自己性子来? “那随你。”谢群无所谓的耸耸机。“那你打够了没有,要不要再打一会出气。” “你们——”杨云哲吓得一哆嗦,身子向后腿了一步,突然撒腿跑了。 杨云霞一看哥哥跑了,也连忙跑了。 叶纤红站在原地哈哈大笑起来。 “你是不是太无聊了?”谢群见她笑成这样,忍不住白了她一眼。 “当然不是。”叶纤红开口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我高中刚毕业那一年,爱死了这个男人,每天最开的事,就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让他载着我去兜风——” 她跟杨云哲的恩恩怨怨,虽然跟人提起过,但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感情历程,摊开来跟人讲过。 或许是她们不合适,或许是自己心里有疙瘩,直到碰到谢群,她才突然放开了顾忌,说了出来。 “不会吧?”谢群听叶纤红把自己的心事说给自己听,越听越心惊,“既然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要这么样对待他——” “因为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只是在利用我——”叶纤红接着把他们兄妹欺骗自己的事说了出来,当然没有包括杨云哲前世把自己送到段俊希床上这一段。 “哦。”谢群这明白了叶纤红的心情。 当你把一个人当成生命的全部时,对方却从来没有把你放在心上,那种落差,确实非常让人难以接受。 特别是他后来一再跟叶纤红作对,换成是自己,早把他搞死了。 “以前我也一直想把他们整死。”叶纤红说完后,就像烦恼全部抛开了。“刚才突然想通了,以我们现在的差距,他已根本翻不了身,所以我见一次,打一次,不是比直接打死更过瘾?” 第十四章除夕夜 两人在火车站广场转了一圈,又去旁边的龙山公园逛了逛,一直到中午了,才回去,带着几个男孩子找了家饭店吃午饭。 吃过午饭,问他们唱过瘾没有,几人还想唱,如果继续回去,一直唱到四点钟,才带他们回家。 倒是回去前,谢群跟她依依不舍。 “再过三天就过年了,到时你就可以过来了,现在就别婆婆妈妈了。”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知道了。”谢群这才松开放在驾驶室边上的手。“还有,多准备些好吃的,我的嘴可很刁。” “这么难侍候,你爱来不来。”叶纤红发动开子,不再理她。 车子发动后,往家里开去。 “姐,这个谢群姐家里是做什么的?”徐志豪最八卦,这时候打听道。 “你听说过东山再起这个成语吗?她就是谢家的后代。”叶纤红回答道。“我们虞城的市长也姓谢,是她的堂叔叔,你说她们谢家是做什么的?” “啊?那不是谢安的后代吗?”徐志豪吓得直缩脖子。“难怪脾气这么大,像大小姐似的,原来真的是大小姐出身——” “你们知道就好,别乱传出去。”叶纤红警告了一句。“否则她以后来找我也不安全了。” “放心吧姐,我们不会乱说的。”几个男孩子连忙回答。 到了家里,叶知书已经在做晚饭了,见他们回来,要留他们几个吃了饭再回去,被张建盛和徐志豪拒绝了。 马上过年了,大人都很忙,留在别人家吃饭也不好,他们打算过年的时候,再来安安家里做客。 这一年安安和小红姐帮了自己不少,这也算是一种感谢方式吧! 见他们一定要走,叶纤红和安安也没拦着。 倒是毛毛,今天在虞城玩了一天,这时候已累得睡着了,于是旺旺背着弟弟回家。 吃过晚饭,一家人坐下来边看电视边闲聊。 安安因为好奇,提起谢群正月初一来做客的事,叶知书一愣,忙问怎么一回事? 都是自家人,叶纤红也没瞒着,把谢群来自家做客的目的说了出来。 “既然是你的同学和朋友,愿意来做客,当然是好事。”叶知书听说谢群有这样的身份,自然不合适带去小叔家,“往年正月初一,我们和你们小叔一家,都在一起吃饭,今年看来要各吃各的了。” 老实说,因为这里的风俗原因,她也不好拒绝不去那边吃饭,毕竟上头有个婆婆在。 现在有了谢群这个原因,她倒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留在自家了。 “爸,这样没关系吧?”叶纤红转头问父亲。 一家人恐怕除了他,其它人都更愿意各管各过日子吧! “没事。”郑建国笑着回答道。“两家人在一个村子里,难道还怕没机会吃团圆饭?” 他现在也是想通了,自家有小红在,结交的都是大人物,注定要跟弟弟家越走越远。 只要亲情没有断,这些表面的东西,似乎没必要看得过重。 否则反而让家人为难,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谢谢爸。”叶纤红自然知道这不是他的本意,但是为了这个家,他愿意做出这样的牺牲。 郑建国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转眼间到了大年三十。 村子里的鞭炮声,从早上开始,一直没有停歇过。 安安也去街上买了一些拿在手里玩的焰火,时不时地放一根。 村里有户人家大概新买了只录音机,把音响开到最大,几乎半个村子都能听到震耳欲聋的舞曲声。 而叶纤红和妈妈吃了午饭,就开始准备晚饭的菜肴了。 因为要请祖宗吃,所以每个菜都要新鲜现做,早几天做好,被人动过筷子的菜,都不能上桌。 当然还要请灶神,虞城这边有的人家提前请,而叶纤红一家,因为贪方便,都是年三十晚,一起请的。 下午四点左右,菜差不多准备好了,于是先请灶神。 用小碗装了六碗菜,又准备了一碗米饭,一碗年糕,一碗汤圆,一碟水果,一碟糕点,一盅黄酒,放在贴了灶神的灶壁上,然后开始点蜡烛,再上香。 等点着香,放在烛台中间,一家四口站在灶前,对着灶神的神像拜下去。 妈妈还在一边念念有词,无非是念叨着灶神要保估一家平平安安,孩子会读书,女儿会赚钱等等。 叶纤红没有作声。 重生后她已算不上绝对的唯物主义者了,有没有鬼神,她不敢肯定,这让对世上一切传统的东西,多了些敬畏。 等到妈妈拜完,把香拿下来塞进灶炉里,吹灭蜡烛,这件事算完成了。 接下来是请祖宗了。 堂屋的小圆桌上面,已放了一张大圆桌面,四周放了十张椅子,大家把菜拿出来,放了十六碟菜。 这些全是用盘子装的,又用大碗装了一碗米饭,上面放了一只钥匙。水果当然也要放的,然后拿了汤碗和筷子,在每个位置都放了一付,再在汤碗上倒上一些黄酒。 爸爸拿来一包烟,撕开烟盒,弹出一根烟后,把烟放在桌子下首。 然后拿出烛台,把两根蜡烛点上,叶知书从隔壁的杂物间里拿出一只蛇皮袋,里面装的是从念佛老太婆那里买来的冥钱,是用小麦秆缝制而成的,卷成一个大大的滚筒。 郑建国点了香,交给叶知书,叶知书拿到院子门口,对着门口念念有词,算是把祖宗请到家里来。 回到家里后,把香放在烛台中间,开始对着前面拜了一会祖宗。 这时候郑建国拿来一只用来装灰的旧铁锅,放在桌子前面,把滚筒装的冥钱抖开后,放进铁锅里,然后用火柴点火。 叶知书蹲在一边,把掉落铁锅外的麦秆捡起来,丢进火里,嘴里念叨这些钱大家一起分来用,谁谁谁不要忘记分给他,叶纤红也不知道妈妈指的是谁。 等到两筒冥钱全部烧完,火熄灭了,郑建国这时候来到门口,放了两个炮仗。 然后叶知书叫一家人再拜了一次。 站在边上等了一会,感觉祖宗吃得差不多了,郑建国这才把香拿起来,丢进铁锅里,吹灭蜡烛,请祖宗这个仪式,算是完成了。 一家人把蜡烛等东西收走,小碗里的酒也拿走,今晚不准备吃的菜也拿走。 清理好之后,再去厨房找一找其它准备晚上吃的菜,重新命了四付餐具,年夜饭算是正式开始了。 这时天还没有黑,外面的鞭炮声却响得更加密集了,一家四口每人碗里倒了一碗饮料,开始动筷子。 往年年夜饭,叶纤红印象最深刻的是,除了一碗满是肥肉的油豆腐烧肉,就是妈妈会大方地切一盘糟鸡肉出来,毕竟是自家养的鸡,味道特别鲜美。 其它的像芹菜炒香干,咸菜炒肉丝,算是比较讲究的菜了,至于红烧整鱼、卤猪舌头、卤猪心这些,会收起来招待客人,自家是舍不得吃的。 今年这些菜全部不见了,桌上除了红烧羊肉、糟鸡肉、霉干菜扣肉、冬笋火腿炒肉片、五香牛肉、可乐鸡翅之外,其它大多是河鲜海鲜。 有恙蟹粉丝煲、白灼河虾、葱爆黄鳝、红烧泥鳅、醋溜鱼块、清蒸昂刺鱼。 还有一大锅整鸡炖杂蔬,里面放了青菜、波菜、茼蒿、香菇、黑木耳、笋干和火腿片,鲜美异常。 “今天这桌菜,实在太丰盛了,估计全县没几户人家,能比得上我们了。”叶知书剥了一只河虾,在女儿特别调制的酱料里蘸了之后,放进嘴里大嚼后咽下去,嘴里满足地说道。 “那是当然。”叶纤红笑道。“谁让你有一个这么能干的女儿呢?” “不要脸。”叶知书见叶纤红自吹自擂,笑骂了一句,心里却明白女儿没说错话。 这个家如果没有她撑起来,今年估计依然像去年一样,为多吃一块肉而心疼。 “姐,你说教我们跳舞的马丽莲姐,今年会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唱一首歌?”安安突然问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道:“可惜一开始排练,就不能跟外面接触,我想给她打个电话,也做不到。” “哦。”安安应了声。“那没关系,反正等一下就能看到了。” “你想不想去联欢晚会上表演?”叶纤红又笑着问了一句。 “啊?”安安没想到姐姐会这样问自己,愣了一下,又摇摇头。“还是算了,三十夜去京城唱歌,那年夜饭也吃不上了,没意思。” “就是。”叶知书也点点头。“咱家又不是没钱用,何必过年了,还赚这个辛苦钱?” “你以为他们在三十夜唱歌,是为了赚钱啊!”叶纤红笑着打趣。“他们是为了出名。只要上过春节联欢晚会的人,就等于被全国人民认识了,到时去别的地方表演,演出费可以涨几倍了。” “原来这样。”郑建国一付恍然大悟的模样。 “马丽莲现在的演出费已经过万了,等到明年,估计没有五万,请不动她了。”叶纤红感慨地说道。 “唱一次就五万,那也太好赚了。”叶知书惊叫起来。 “那有什么?”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又不是天天有得唱,就算一年唱二百天,也不过一千万,扣掉杂七杂八的费用和税,到手也不过三四百万,还不如我赚得多呢?” “这倒也是。”叶知书算了一下,发现确实如此。 一家人边聊边吃,桌上的菜实在太多了,每个人放开肚子吃,盘子里的菜,也没变浅多少。 “好饱,我不吃了。”叶纤红扶了一下肚子,站起来说道。 “我也吃饱了。”安安见姐姐站起来,也不想吃了。 叶纤红正想叫他多吃一点,搁在旁边柜子里的大哥大响了。 第十五章胡家的变故 叶纤红走过去拿起来大哥大,居然是胡向阳打来的。 “小红,新年快乐。”胡向阳一等电话接通,就大声地叫道。 “你也新年快乐。”叶纤红感觉得到他的心情,忍不住嘴角也弯了起来。“对了,年夜饭吃了没有?” “正在吃。”胡向阳的笑着回答。“刚吃了几口,就有人打电话过来,于是趁便给你打个电话。” “哦。”叶纤红因为前世没有跟老家的亲人来往,过年习惯了在零点前,给几个闺蜜群发个祝福的信息,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听了他的话,才发现自己居然没想起给戴老他们打电话。 好在现在还不晚,等一会可以全部打一遍。 “你们那边吃饭早,估计年夜饭吃得差不多了吧?”胡向阳又问。 “嗯,已经吃好了。”叶纤红回答。“我们一家四口人,又不喝酒,所以吃得快,叔叔阿姨还在喝酒吧?” 她记得胡向阳的爸妈都能喝酒,平时或许会少喝一点,今天是大年三十,没必要有顾忌,所以肯定会放开肚子喝。 在西北勘探地形,长期受风吹雨淋霜冻,确实需要喝点酒,活活血防止风湿病。 “他们也没喝酒。”胡向阳回答道。 “为什么?家里有事情?”叶纤红意外地问。 胡向阳的爸妈,都是那种性格爽直的人,如果不是发生了事,心里不痛快,没理由不喝酒。 “我就知道瞒不过你。”胡向阳突然从兴奋的情绪中跌落下来。“我家没事,是大伯家出了点事。我爸心里不痛快,搞得我妈也没心情,所以一家人刚才在闷头吃饭。”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 这才发现刚才胡向阳的语气有些夸张,原来是不想影响自己的心情,所以装得很快乐。 “我堂哥昨天跟一个女孩子在一家宾馆,被人捉奸在床了。”胡向阳没有等叶纤红问,主动把事情说了出来。 在他心目中,叶纤红不但是自己的女朋友,也是很好倾听者,更是碰到麻烦后,可以帮自己拿主意的智囊。 “这么夸张?”叶纤红惊讶地叫道。“那现在主要麻烦来自哪里?你堂嫂那里?还是那个女孩子家里?” 自从发生上次的事,叶纤红也知道他这个堂哥,人品真的不怎么样?所以外面有女人,真的一点也不奇怪。 关键是这个时间段被人捉奸,十有八九,是有人故意为之。 他这个堂哥毕竟已是副厅级干部,正常情况下,就算有人发现他有私情,也不会直接去堵。 “主要是女方那边。”胡向阳苦恼地说道。“对方父母昨天今天一直来大伯家闹,原先大嫂已经原谅堂哥了,现在周围的人全知道了,大嫂觉得得丢脸,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大过年的,出了这样事,谁心里都不舒服。 这连他们一家,也因为堂哥的事,被人指指点点,受了不少牵连。 “你大伯母这次怎么这么善良?”叶纤红倒没想到这一点,她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没有找人把对方关起来?” 不是叶纤红小人之心,如果女方是普通家庭,大伯母又不是良善之辈,怎么可能任由对方上门挑衅? 在她在观念里,一定是儿子这么出色,睡个女人算什么,大不了给点钱。 如果不识相,她有的是办法对付这种人。 “我也不太清楚。”胡向阳回答道。 他们一家今年跟大伯家更疏远了,现在碰到这种事,自然不会乱过问。 “所以你们今天也是各管各在吃饭,没有聚在一起?”叶纤红又问道。 “他们一家焦头烂额的,哪里还有心情吃团圆饭?”胡向阳苦笑道。 他原本是巴不得大伯一家倒霉,最好让大伯母丢个脸,谁让他们平时太高调,霸占家族的资源,又打压自己一家。 可是他们一家真的有麻烦了,看到身体刚恢复一些的爷爷,又气得卧床不起,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特别是看到爸爸唉声叹气,心里特别难过。 “这件事你还是别管了。”叶纤红想了想,劝诫道。 她有种预感,那边发生的事,或许跟自己上次去京城,胡向阳的大伯母和堂哥对付自己和胡向阳有关。 叶纤红不是圣母,既然他们敢出手,那就别怪伤人不成,反倒伤到自己。 “我明白。”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 他也不是傻瓜,以大伯一家的为人,尽早会有这么一天。 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那不说了,替我问候叔叔阿姨。”叶纤红叫道。 “好的。”胡向阳回答道。“你也帮我向爸妈问好。” 挂了电话,叶纤红放下手机,心里有些乱。 尽管她有四十多岁的心理年纪,可是前世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心态上和其它同年纪的女人比,并没有多少优势。 对于素不相识招惹自己的人,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反击,可是看到胡向阳因为大伯一家出事后的犹豫和矛盾,她的心里也起了波澜。 算了,这种事不是自己引起的,所谓有因才有果,既然他们平时这么嚣张,现在出事了,就不要怪别人。 这样自我安慰了一会,心情才缓和了一些。 看了看手表,已经七点多了,戴老应该也吃过晚饭了。 于是拿起电话,给他打电话。 “爷爷,新年快乐。”叶纤红等那边一接通,笑着说了一句。 “小红,也祝你新年快乐。”戴老听到是叶纤红的声音,也非常高兴,笑着回答道。 今天一整天,他不知道接了多少个这样的拜年电话,真正能让他上心的人,其实并不多。 小红的除外。 当然也打了好几个给别人的电话,比如老领导。 老领导身体好,精神旺,是他最觉得安慰的事,至少这里面,有他一部分功劳。 而小红记得给自己打电话,同样是他最安慰的事。 到了他这个年纪,其实一切已看淡了,还不愿意彻底不问事世,无非是为后代铺路。 老领导在振华没有上位前,总想帮儿子一把。 同样地,他在儿子没有主政一方前,也希望能多看护着他。 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小红这个关键人物。 “明天正月初一,谢群要来我家做客,初二要陪爸妈去外公家。”叶纤红就像对着自己的嫡亲长辈,把这几天的安排说了出来。“爷爷你那边什么日子过来比较合适?” 理论上讲,自己什么时候去都没问题,但是她不想做恶客,影响戴老的安排。 原本想着正月初一去吃一餐午饭,因为谢群的原因,也得放弃了。 “爷爷这边没关系,你随时来都行。”戴老听她跟自己商量,就有些好笑。“谢群是谢家那个吧!谢市长的堂侄女,她现在也跟你联系上了?” “嗯。”叶纤红不知道他背里有没有调这些,嘴里当然一付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她是我高中同学,前几天参加同学聚会,凑巧碰上了。” “哦。”戴老应了声。“同学之间是应该多走动,我看你现在的朋友,全都比你年纪大,天天跟他们在一起,你都没了这个年纪的活力了。” “哪里有。”叶纤红不服气地嚷道。 心里却明白,就算跟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在一起,她也没办法没心没肺跟他们玩成一块了。 又跟戴老说了几句闲话,叶纤红挂了电话。 想了想,又跟欣昌的外公通了电话。 年底前表哥给家里装了部座机,有事联系方便多了。 干外婆家还没有接电话,想打也打不了。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眼睛望着电视,脑中却想着还有谁必须打电话问候一下。 最重要的大人物自然是卫老爷子,就是不知道适不适合主动打电话给他。 倒不担心他误会自己抱大腿,主要是觉得关系还没到那一步。 正犹豫间,家里的座机却响了。 叶纤红接起来,对面传来温俊的声音。 “小红,新年快乐。”他的声音虽然很大,可是依然盖不住那边嘈杂的声音。 “新年快乐。”叶纤红回答道。“你现在在哪里?怎么这么吵?” “哈哈哈,不知道了吧?”温俊得意地笑道。“我们这边有风俗,吃了年夜饭,一般都会去逛花市,我现在和家人正在羊城最大的鲜花市场逛呢!” “难怪。”叶纤红笑了。“记得少买点桃花,否则章诗萍回来,肯定会找你麻烦。” 她在深圳呆过这么长时间,自然清楚这个风俗,只是一时没想到。 每年春节临近,那边的花市就会热闹非凡,买年桔的,蝴蝶兰的,富贵竹的,甚至买桃花的,都是络绎不绝。 当然其它颜色漂亮的花花草草,也吸引本地人。 反正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买花装扮一下家里,让家里新年有个新气象。 “咦,你怎么也知道这个?”温俊见叶纤红居然这个也懂,忍不住惊叫一声。 “那有什么奇怪的。”叶纤红笑道。“我还没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呢!” “哈——”温俊笑得很开心。“没问题,红包我给你存着,等回到虞城,再给你。” “行。”叶纤红应道。 挂了电话,又接到了赵大成、姜皓、肖东灿他们几个的电话。 等到八点钟,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一家人坐下来,开始看电视。 没想到电话又响起来了,这次像约好似的,乔昌智、谢建奇、王茂琳、董采主几个,一个接一个都打了电话。 叶知书见她的电话没完没了,白了他一眼,叫他去旁边的分机那边去接。 第十六章发红包 挂了电话,叶纤红拿过杯子喝了口水。 刚才接连说了近两个小时的话,说得她口干舌燥。 “大伯,大伯母,姐,哥——”外面传来脚步声,然后看到毛毛冲进屋,大声地叫道。 以前农村有习惯,因为正月初一不能洗衣服,所以年三十会让孩子把外套裤子全部脱下来洗了,身上只穿棉衣棉裤。因为没有外套裤子罩衫遮着,花花绿绿的很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年新衣服比较多,毛毛现在并没有穿空壳棉衣棉裤,反而穿着新买的衣服,头发和小脸也洗得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可爱。 “毛毛怎么现在就来了?”叶知书逗弄他。“今天还是三十夜,你就过来拜年,是不是太早了?” 家里现在的孩子都长大了,只有毛毛还没懂事,逗他开心成了叶妈妈经常做的事。 “我不是来拜年的。”毛毛一愣,顿时被问住了。 他只是因为穿了新衣服,想给堂姐和堂姐看看,顺便在这边看电视,毕竟家里只有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哪里有堂姐家这边的大彩电看得清楚和过瘾。 但是被大伯母这样一问,他搞不清应该留下来,还是马上回家,等明天再过来。 “毛毛,大伯母逗你玩的。”叶纤红叫道。“过来姐这边。” 这个堂弟愣愣的样子,特别像弟弟小时候,每次被大人捉弄,也是这样无辜地望着别人,每每让她很心疼。 “姐。”毛毛这才反应过来,大伯母在捉弄自己,嘴一撅,冲到堂姐那边,坐在她身边。 叶纤红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红包,递给他:“这是姐给你的压岁钱,小心别掉了。” “谢谢姐。”毛毛没想到自己居然有压岁钱拿,顿时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个小财迷,一看到钱,就什么都忘了。”叶知书见他乐成这样,忍不住又取笑了一句。 “这很正常啊!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想要压岁钱,我们小时候也一样。”叶纤红笑道。“以前去外婆家,每次回来时,一看外婆要给我们红包了,就拼命往外边跑,心里其实想要的很——” 这仿佛是那个年代特有的现象,每个做父母的提着礼物去做客,总会带着孩子,就是为了能拿到压岁钱。 正常情况下,给的压岁钱都会超过礼物本身的价值,所以几乎每个亲戚家都要走一遍,收一波压岁钱。 真到了给钱的时候,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七八岁,都会在大人的教育下,匆匆跑掉,一付我不要压岁钱的模样。 大人肯定不会当真,于是在后面追,夸张的要追出一两里地,才半推半就地收下来。 越是关系疏远一点的亲戚,这样的好戏就表演得越夸张。 旁边的邻居看到了,只会会心一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是啊!”听女儿说起这个,叶知书感慨地应了一声。“以前家里穷,你外婆给你们每人两块钱,这些都是不能给你们用的,要用做学费交上去。” 这也是她特别感激干妈的原因,知道自家穷,用这个暗里贴补。 不像自己的婆婆,过年给孩子的压岁钱,也不过一人五毛,吝啬得很。 “妈,我要不要也给毛毛压岁钱?”安安凑到妈妈身边,贴着耳朵悄悄问道。 他身上也有钱,只是去年一直收红包,今年这么高大了,不知道是应该给别人压岁钱,还是继续收压岁钱? “你是学生,当然是收红包,不用给别人压岁钱。”叶知书轻声说道。 “哦。”安安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了。 “安安,你别多想。”叶纤红听到弟弟的话,笑着给他解释。“压岁钱是赚工资的人,给还没成年或者没有工作人的发的,你现在还是学生,只要收就行了。” “哦。”安安听姐姐说得这么详细,心里才安定下来。 “其实温俊的老家,也就是粤省那边,风俗是这样的,只要还没结婚,就算三四十岁,照样可以拿别人的红包——”叶纤红又补充了一句。 “啊?”这下子轮到了叶知书惊讶了。“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等温俊来了,你们问他就知道了。”叶纤红笑着回答道。 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她也觉得不可思议,后来看香港那边的节目,才知道这是真的。 只不过她了解的范围限于深圳、香港那一带,粤省其它地方是不是一样,她就不清楚了。 毛毛睁着眼睛,看大人们说话,虽然没有听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毛毛,跟大伯母说新年快乐,大伯母也给你压岁钱。”叶知书又逗了一句。 “大伯母,新年快乐!”郑兴茂一听,顿时又笑了,站起来甜甜在说了一句。 “乖。”叶知书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也没有包红纸,直接递给他。 “谢谢大伯母。”毛毛接过后,倏地把钱放进口袋里,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大伯这里也有。”郑建国看她们都给了,也从口袋掏出十块钱,递给他。 “大伯也新年快乐。”毛毛见又多了一张,眉花眼笑地叫道。 转头向堂哥望过去,似乎在奇怪他为什么不给。 “你安安哥还在读书,不能给你压岁钱的,明白了吗?”叶纤红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教训道。 “知道了。”毛毛一听,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连忙回答。 大家重新安心看电视。 “对了,马丽莲的节目,什么时候表演?”叶知书突然问道。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回答道。“家里没有广播电视周报,报纸上应该有登的。” “小店里肯定有,要不要我去看看?”安安站起来问道。 “算了。”叶知书只是好奇,又不是专门为了看她的节目,管它早还是晚呢? 相比苏思诗和章诗萍,她对马丽莲了解得有限,所以并不怎么关心。 叶纤红看过她的表演了,自然也不会好奇,更不在乎了。 “大伯、大伯母、姐、安安,新年快乐。”外面又传来脚步声,原来是郑兴旺过来了。 “旺旺,你也新年快乐。”叶纤红出面回答道。 今天堂弟的脸应该用洗面奶洗过,看起来特别干净,头发也应该刚修过,看起来非常整洁。身上穿了件自己店里拿来的棉衣,特别显身材。 “哥——”毛毛看到哥哥来了,站起来飞快跑到他旁边,一边得意地拿着叶纤红给的红包。“看,姐给我的压岁钱——” “你这个财迷。”郑兴旺被弟弟的模样逗乐了。“谢过姐了吗?” “谢了。”被哥哥教训,毛毛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反而特别开心。 他一只手拉着哥哥的衣角,另一只手又拿出二十块钱:“这是大伯和大伯母给的压岁钱。” “唉——”郑兴旺没想到他当着大伯大伯母的面,把钱拿出来给自己看,顿时觉得不好意思。大过年的,又不能骂弟弟,只能叹了一口气。 “过年给压岁钱,只是大家高兴高兴,你别管毛毛。”叶纤红自然明白他在想什么。“虽然你自己也会赚钱了,不过毕竟是学生,姐的压岁钱还是得给你。” 说完,同样拿出一只红包递给旺旺。 郑兴旺毕竟比弟弟懂得,笑着接过,并道了谢。 他下半年自己开店,已赚了两万多块钱了,加上家里种菜的收获,明年天转暖之后,造房子已经没问题了。 “别站着了,坐下看电视。”叶知书招呼道。 郑兴旺坐到安安旁边,兄弟两人又交头接耳,聊了起来。 叶知书看两人的关系,真的像女儿说的那样,比亲兄弟还亲,心里不免为儿子高兴。 马丽莲的节目,过了十点才开始,随着一阵劲爆的音乐声响起,原来看得打瞌睡的一家人,也清醒过来了。 随着她独特的机械舞加上柔若无骨的身肢,每个人都看呆了。 “这舞跳得好看。”叶知书赞了一句。 “妈,你的审美很新潮啊!这样的舞蹈也喜欢看。”安安一听,笑着夸了一句。 “你以为你妈很老了吗?”叶知书瞪了他一眼。“我不过比苏思诗才大了几岁而已。” “就是,咱妈年轻着呢!”叶纤红一听,连忙拍了一句马屁。 “又胡说八道了。”见女儿取笑自己,叶知书又好气又好笑。 郑建国见她们母女腻歪在一起,女儿半个身子靠在她妈妈身上,憨厚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听完这首歌,时间不早了,叶知书站起来,准备做明天早上吃的汤园了。 虞城这边有风俗,家里如果有长辈在,正月初一天一亮,就要端一碗汤圆送去给长辈。 包汤园虽然不算麻烦,可是正月初一早上起来做,就有些晚了。 所以一般睡前把它们做好,第二天起来把水煮开,放下汤圆煮熟就行了。 叶知书舀了一升糯米粉,倒进干净的脸盆里,加了点凉水,开始揉粉。 相对面粉来说,糯米粉更容易揉成团,很快一团粉揉匀了。 叶知书去厨房拿了一碗已经用木棍碾碎的熟芝麻,加了几勺白糖,搅拌均匀后,开始包汤圆。 包好的汤圆放在干净的竹筛上,上面洒了层生粉,防止汤圆粘在上面。 数数大概有五六十个了,叶知书停了手。 自家吃的汤圆包得比较大,二十个就能满满装一碗了。 剩下的一家人每人吃十来个,就差不多了。 过年吃得好,这甜甜的汤圆也吃不了几个。 第十七章大年初一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被一阵鞭炮声惊醒,看了看手表,才六点出头,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 过年了,她整个人放松下来,反而变懒了。 迷迷糊糊中又听起一阵炮仗声响起,让她彻底醒了过来。 这声音离得这么近,估计是爸爸或者安安在自家院子放的。 看来爸妈和安安都起来了,叶纤红也不能睡再躺着了,懒洋洋地起床穿衣服。 漱洗好下楼,看到爸妈已煮好了汤圆,装在篮子里让安安送到小叔家里去。 看叶纤红下楼,叶知书拿起热水瓶,泡了一杯糖水递给女儿。 叶纤红接过,拿了只筷子搅拌了一下,试了试温度,等不太烫了,才一口喝下去。 正月初一,起床先喝碗糖水,再吃一碗汤圆,希望新的一年里,每个日子都甜甜蜜蜜,一家人能团团圆圆。 新年的第一个传统仪式,就是希望获得这个好兆头。 “你先去看看你奶奶,告诉她家里有客人,中午就不去吃饭了。”叶知书见女儿吃好了,催促了一句。 不管这个婆婆有多烦人,只要没有彻底断绝来往,正月初一去拜岁,这是晚辈必须尽的礼节。 叶纤红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出门往小叔家而去。 一路上碰到好几批端着汤圆送去长辈家的孩子,身上都穿着新衣服,看到人,也是一脸喜气洋洋。 虞城有个历史名人曹娥,所以历来是个讲究孝德文化的县城。 就叶纤红所知,前世虞城曾办过孝文化节,共同祭祀孝女曹娥,弘扬亲情孝道,看来孝文化,这时候就有基础了。 来到奶奶家,看到安安站在堂屋里跟小叔小婶说话,没看到堂哥和堂姐。 “小叔,小婶,新年好。”叶纤红走进去,叫了一声,又悄声问:“奶奶还没起来?” “起来了。”看到侄女过来,小叔小婶脸上顿时笑得像一朵花。“正在里面洗脸呢?” “哦。”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再出声。 以前她过来,奶奶的态度并不友善,所以她一般不出声,任她念叨和数落。 今年她应该不会再这样口不择言了吧。 “小红你们坐。”小婶像是这时才刚想起,连忙叫姐弟俩坐下来,又去一边泡糖水。 正月初一不管去谁家,进门喝茶前,一杯糖水是省不了的。 叶纤红也习惯了,接过来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吃些瓜子。”小婶随手抓了两把瓜子,分别放在她和弟弟面前,热情地说道。 桌上摆着两只果盘,一只装了瓜子花生和红薯干,另一只装了洗干净的金桔和甘蔗段,上面还摆了两只苹果和橘子。 “谢谢小婶。”叶纤红谢了一声,拿起瓜子嗑了起来。 过年这么多零食,其实最受欢迎的还是瓜子,一天嗑到晚,也不会饱肚,不像其它零食,多吃一点,中饭就吃不下了。 “刚才听安安说,中饭你们不过来吃了,家里有客人要来?”小婶八卦地问道。 “是啊。”叶纤红没想到安安已经说了这件事,应道:“有个高中同学非要正月初一来做客,我也不推脱不了。” 一般来说,正月初一是自家人团聚,外姓人不会这一天来做客。 当然有一些特殊的人,比如跟人学技术的徒弟,正月初一必须赶到师傅家,否则外人会说闲话。 “你那个同学家里是当官的吧?”小婶现在对这个侄女是又敬又畏,所以说这话时,姿态放得很低。 想想看,现在陈溪乡的乡长,也得主动去她家看望,也不见她主动去乡长家。 更不用说每次来她家的那些大人物,每一个都身份不简单。 原本觉得小姑嫁到镇上后,有个乡长亲戚就厉害了,后来才知道这个乡长每次来村里,没有来看望婆婆,反而去了小红家里,这让她又是意外又是生气。 “差不多吧!”叶纤红知道小婶嘴快,如果跟她说了谢群的身份,只怕一会儿全村就传遍了,于是含糊地说了一句。 “你连我也瞒着?”小婶故作不高兴地说了一句。 “不是我瞒着,是她不希望我说出去。”叶纤红只好把问题丢给谢群。 “我知道我知道。”小婶见叶纤红这样说,越发认定了对方的身份不凡。“你那个同学有多大了,有对象了没有?” “她是我同学,年纪肯定差不多。”叶纤红见她问得有些宽,就有些不乐意再说。“至于有没有对象,问这个干什么?反正我们也高攀不上——” 倒不是担心小婶不知天高地厚,想乱攀亲戚,实在是跟她聊天,心里不舒服。 “你们这么早来了?”里面传来声响,原来是奶奶出来了。 今天的奶奶也算是精心打扮过了,头发盘好后用黑色的网兜住,又插了一根式样古老的银簪子。上身穿了一件暗红的斜对襟罩衫,估计是她自己扯布做的,下面一条黑色的昵裤子,脚上一双崭新的黑布鞋,特别显精神。 “嗯。”叶纤红站起来应道。 “既然有客人来,就早些回去准备,别怠慢了客人。”奶奶坐下来,端起面前的糖水喝起来,又拿起筷子夹了几个汤圆,放进面前一只小碗里,慢慢吃起来。 年纪大了,大多爱吃甜食,奶奶每年正月初一,可以一口气吃大半碗汤圆。 “不急。”叶纤红见她这么通情达理,笑着回了一句。 “这瓜子花生,是你堂哥单位发的年货,都是五香味奶油味的,比市场买来的好吃。”奶奶见叶纤红停了瓜子,又劝了一句。“你们多吃点。” 在她心目中,孙子带回来的都是好东西,所以总是为这个长孙感到骄傲。 “好。”叶纤红应和了一句。“味道确实好,应该是超市那种比较贵的瓜子。” 这时候家家户户都会自己炒瓜子吃,为了增加味道,也会加一点盐水进去,至于五香味和奶油味,就做不到了。 也有聪明的,生瓜子加入桂皮茴香糖和盐一起煮一煮,味道就进去了。 然后在太阳下晒干,再稍微炒几下,就用塑料袋包起来防潮,味道跟买来的非常接近了。 “喜欢的话,等一下带些回去,用来招待客人。”奶奶见叶纤红今天顺着自己说话,心里高兴,于是大方说了一句。 “那就谢谢奶奶了。”叶纤红客气地道谢。 家里当然不缺这种瓜子和花生,只是没必要说出来,免得让奶奶和小婶不痛快。 看了看时间,已八点半了,堂哥和堂姐都没有起来,叶纤红也不等了,和弟弟告辞回家。 “姐,家里的瓜子比这好吃多了,你为什么还拿他们的?”安安却不理解姐姐的做法。 自家的瓜子全是牌子最好的奶油味瓜子,花生也是,一包就要好几块钱,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到味道这么好的瓜子花生呢? 小婶家的瓜子比别人家的确实好吃多了,但是跟自家的比,还差得远。 “假如换做是你,家里有好吃的东西,想送给别人。”叶纤红见他没想明白,就解释道。“你是希望他们高高兴兴地接受呢?还是愿意他们拒绝,说家里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 “当然是希望他们接受。”安安想了想,回答道。“可是我送给别人时,是确定他们没有比我们更好吃的东西啊!” “有还是没有?关系大吗?”叶纤红回答道。“对每个人来说,送东西给别人,都是一份心意,就像我送给旺旺压岁钱,如果他说不要,你觉得我会高兴吗?” “哦。”安安似乎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别人送东西给你,你接受别人才高兴。” “是的。”叶纤红见他明白了,又提醒了一句:“如果对方送的东西太贵重,那又是另外一种做法了。” “我明白了,姐。”安安现在心态越来越成熟了,姐姐一解释,他就懂了。 回到家里,叶知书看到他们回来,就问安安,小叔小婶有没有给你压岁钱? 这倒不是她贪这几块钱,主要是想看看,现在他们对安安的态度有没有变化? “给了。”安安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红纸包,在妈妈面前晃了晃,又拆开了给妈妈看里面包了多少钱? 见里面各放了一张五元钱,叶知书忍不住笑了。 “他们今年总算大方一回了,不像以前,包一块钱在里面。”当着儿子女儿的面,她讥笑一句。 在农村,除了父母兄弟,叔叔婶婶已经算是至亲了,一般给自家侄子压岁钱,都不会太小气,就算家里穷,也会多包一点。 “他们如果能想明白这些,也不会做出那些让人头疼的事。”叶纤红在一边接一句。 老实说,她也不算太记仇的人,如果小叔小婶稍微上路一点,她也愿意拉他们一把。 可是从去年开始,什么时候做过一件让人心里舒服的事,所以她才宁愿被人背后议论,也不愿意跟他们走得太亲近,宁愿帮三叔一家,短时间内让他们家兴旺起来。 “他们是大事糊涂,小事精明。”郑建国在一边开口道。“什么时候想明白了这一点,才不会犯那些错。” “我看难了。”叶知书在一边泼冷水。“他们就是这样的性子,想要他们改过来,我看没什么希望。” 第十八章谢群来了 考虑到谢群要来,叶知书已在桌上放了四只果盘,分别放了瓜子花生,糖果糕点,苹果橘子等水果以及龙眼干荔枝干等其它小包装的零食。 在虞城,像龙眼干和荔枝干,一直是最高档的干果,只有去给身份最高辈份最大的长辈拜年,才会拿去。 而相对的,收了这样的礼品,长辈给的压岁钱也得翻倍以上。 一般的亲戚,只要带些糕点或者红枣蜜枣包就行了。 叶纤红记得有一年在干外婆家做客,她有一个新外甥女婿拿了荔枝干过来,当他们离开时,干外婆给了一个二块的压岁钱。 等到客人走了,她整理东西,发现有一个是荔枝干,连忙追出去,又给了一个五块的红包。 这在前世看来很不可思议的行为,但是这个时候大家都习惯了,倒没有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原本叶知书不同意,觉得这样待客,太奢侈了,叶纤红没办法,只好跟她讲道理。 现在自己的条件,就算做不到像大户人家一样,拿最顶级的点心待客。 至少也要留点体面,准备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招待客人。 毕竟来自家的,除了爸妈两边的老亲,都是身份非同小可的朋友。 叶知书最后被说服了。 “姐,谢群姐什么时候会到?”安安坐在姐姐的旁边,有点紧张地问道。 可能是她有个当市长的叔叔,又可能是她平时给人一种压迫感,反正安安听说她要来,总有种紧张感。 “她又不是考虎,你紧张什么?”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不过谢群确实不容易亲近,至少高中同学里,没有一个敢在她面前放肆,这就能很好证明这一点。 “我也不知道。”安安老实地承认。“就是感觉她脾气有些大。” 被安安这样一说,连叶知书都紧张起来。 “小红,你这个同学很难相处吗?”她小声问道。 “在别人面前,或许确实架子很大,在我面前,她老实得很。”叶纤红笑着吹牛。 这倒是事实,至少她没想过跟她攀交情,还不是谢群主动凑过来的。 人与人就这样,你对别人无所求,别人对你有所求,两人的地位,就会发生变化。 “那就好。”叶知书这才松也口气。 也对,来家里这么多人,哪个不是比谢群地位高,又有哪个敢盛气凌人了? “你能想明白就好。”叶纤红又开了句话玩笑。“她有个当市长的堂叔,我还有个从副部长位置退下来的干爷爷呢?” “又胡说八道了。”叶知书见她敢拿戴老开玩笑,笑骂了一句。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叶纤红以为谢群来了,连忙站起来。 “大伯,大伯母,小红,安安,新年好。”没料到是堂哥堂姐一起过来了。 “兴华兴怡来了,快坐。”叶知书一见,客气地招呼道。 转身去拿杯子,准备给两人泡糖茶。 “放心,大伯家又没有外人,我们不会客气地。”郑兴怡笑眯眯地说道。 在往年,正月初一他们也会这样过来一下,喝一杯糖水就走了,哪里会像现在这样,懂得说场面话了。 叶纤红也没揭穿,抓了一把荔枝干放在两人面前,又拿了两只橘子递给他们。 “谢谢。”郑兴怡接过后,道了一声谢,也没有客气,剥开橘子皮,拿了一瓣放进嘴里,忍不住赞了一句:“好甜。” “喜欢就多吃几个。”郑建国对上这个亲侄女,就有些心软。“小红年前带了一箱回来,放心吃,别客气。” “嗯。”郑兴怡点点头。“我不会客气的。小红现在可是大老板了,吃几个橘子小意思,我们再怎么吃,也吃不穷她的——” 叶纤红意外地望了她一眼,没想到她现在这么会说话了,会这么大变化,难怪是一下子开窍了? 亲人之间,有时候确实需要这样随意,才不像外人。 如果说话遮遮掩掩,客气来客气去,关系肯定不怎么样? 既然她们主动攀亲情了,叶纤红自然也不会排斥。 “嘟”的一声响,院子传来汽车喇叭声,叶纤红连忙站起来,迎来出去。 只见院子门口停了一辆白色的宝马,然后看到谢群从驾驶位上下来。 “你一个人开车过来?”叶纤红惊讶地问。 “那你以为呢?我一个出来害怕,需要带一群丫鬟和老妈子过来?”谢群知道叶纤红在想什么,笑着调侃道。 她今天穿了件大红色的长款羽绒服,脚下一双黑色的皮靴,看起来非常有女王范。 “我以为你会坐轿子过来,毕竟你是谢家的千金大小姐嘛?”叶纤红才不会被她反问住,马上反唇相讥。 后面跟出来的其它人,见两人一见面就斗嘴,顿时傻掉了。 “安安,过来帮姐姐拿一下东西?”谢群见众人围观,倒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见安安正愣愣望着自己,向他招手叫道。 安安没想到她会叫自己,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走过去帮忙。 谢群打开车子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只只袋子,不断递给安安,似乎东西还不少。 “谢群,你不会把家里的礼品全部拿来了吧?”叶纤红见安安手里已有十来只袋子了,而她还没有停止拿东西,再也忍不住,蹬蹬蹬走过去,就要检查她带什么东西过来。 “怎么可能?”谢群不肯认输。“放礼品的房间里东西太多了,我只是随便拿了几样。” 能跟叶纤红斗嘴,对她来说,也是一种乐趣。 “问题是你只是来看望我这个老同学,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叶纤红有些头疼地问。“不知道的以为你来我家认亲呢?” 倒不是怕她拿多了礼物,大不了爸妈到时包一个大红包好了,关键是同学之间走动,拿这么多东西,似乎有些超出正常的礼节了。 “认亲就认亲。”谢群毫不在意地叫了一声。“那我认阿姨做干妈,我们以后就是亲姐妹了——” “打住打住——”叶纤红真的吃了一惊。“你想认,我还不一定同意呢?”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谁想接近自己,认自己老妈当干妈,那以后不知道会有多少干姐姐干妹妹。 “阿姨同意就行,又不跟你结拜——”谢群无所谓地说道。 叶纤红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厚脸皮。 没想到谢群一点也不怕,笑笑望过来。 叶纤红这才有些头疼,难道自己引狼入室了? 这当然是玩笑话,如果真的想拒绝别人,还会没有办法? 主要是谢群算是难得一个聊得来的同龄人朋友,如果跟她关系搞僵了,她会觉得舍不得。 叶知书望着两人旁若无人的唇枪舌剑,傻掉了。 郑兴华郑兴怡姐妹俩,也没想到谢群嘴巴这么厉害,也没敢乱插嘴。 三人一起走进屋,其它人才跟了进来。 “叔叔阿姨新年好。”谢群等大家都进了屋,对着郑建国叶知书认真地鞠了一躬,嘴里客气地说道。 “你好。”两人连忙回应。 说完望了女儿一眼,摆明要她来解围。 “别客气了,坐吧!”叶纤红知道大家族出来的人,都有几付面孔,所以不能拿她的客气当真。 见爸妈被她打乱了阵脚,只好自己站起来给她泡糖水。 谢群接过后,放在面前没动,反而打量房子四周。 “不用看了。”叶纤红打断她。“你们是大家族,不可能住这样的房子的,除非你以后嫁到乡下去,才有可能造一栋这样的别墅——” “那可不一定。”谢群不以为然。“只要我有钱,在市区买下一块地,我想造成什么样就怎么样?谁管得着?” 这是实话,就像有的地产老板一样,把商品房建好后,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给自己造一栋独门独房的大别墅,甚至还可以造假山湖水,亭台楼阁,只要你有钱。 “你今天来我家,是来摆阔的啊!”叶纤红见她像换了一个人,说话百无禁忌,忍不住打断她。 “哪里有?”谢群装委屈,“我当你是朋友,才正月初一来看你,难道朋友之间,不是应该实话实说的吗?” “你这不是实话实话,你是装疯卖傻吧!”叶纤红揭穿穿。“老实交代,你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真没有目的。”谢群这时候变回老实的样子。“主要是这些话在家里,从来没机会说,今天碰到你,就忍不住全说了出来?” “原来你当我是垃圾桶了!”叶纤红恼了,“什么不适合说的话,全说给我听了——” “我是当你唯一的朋友。”谢群马上变回脸。 说完,站起来打开带来的袋子,一袋袋打开叶纤红看。 “你看,这是余杭产的真丝旗袍,送给阿姨的。这是法国正宗梦得娇,是送给叔叔的,这套运动服,是最有名的运动牌子,送给安安的——”谢群边说边递过来。 “晕。”叶纤红有些吃惊。“他们的尺码你怎么知道?” “可以打听的啊!”谢群得意地说道。“我可以保证,这些尺寸全部适合的。” “行了。”叶纤红拉着她坐下来。“你的诚心我收到了,不过下次能不能拜托你低调一点,哪有人做客也这样气势凌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城里亲戚来乡下逞威风呢!” “好吧!”谢群装可怜。“下次来你家,我装淑女好了。” 第十九章红翡髓 “谢群,这是我堂哥郑兴华,这是我堂姐郑兴怡。”叶纤红这才想起,都没有替他们介绍,连忙补了一句。“这是谢群,我的高中同学。” “两位好。”谢群对上其它人,马上恢复了以前的礼貌。 “你好。”郑兴怡刚才兴冲冲地过来,想看看小红的朋友是怎么样一个人?等看到谢群一付大小姐的模样,心有些犯怵了。 就算她现在跟所长的儿子,算是去外面见了一些世面,说到底还到不了谢群他们那种层次,所以对上谢群,就有些自卑。 “坐吧。”叶纤红让谢群坐到自己的旁边,抓了些零食放在她面前。“来之间,家里来客人了吗?” “来了不少。”谢群得意地说道。“当我说要来看你的时候,那几个一本正经卖弄才学的傻瓜,眼睛都直了。” “你呀!真的应该把本性掩藏起来,像以前那样一付淑女模样,那多讨人喜欢。”叶纤红感慨地说道。 像她今天这付样子,亏自己见多识广,不会受惊吓,换了个普通人,恐怕早晕过去了。 “对了,叶纤红。”谢群忽然凑过来,悄悄开口道。“我给你准备了这么多礼物,你就没有东西送给我?” “你想要什么?”叶纤红没想到她居然厚着脸皮讨礼物。“这些可是你自己送来的,我可不稀罕。” “你怎么能这样?”谢群顿时不高兴了。“有来有往,才是朋友相处之道,难道你这个道理也不明白?” “那行吧!”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那我等一下送你付面模吧,你自己用也好,送人也好,因为材料珍贵,估计比你送来的东西都贵重了。” “真的还是假的?”谢群听说一付面膜要这么贵,顿时傻眼了。 “等你用过就知道了。”叶纤红回答道。“你还年轻,我建议你送给家里的长辈,因为年纪越大,变化越明显。” “那给我妈好了。”谢群一听,顿时定了下来。“她最近比较辛苦,老是说自己老了十岁,我希望她能变回年轻。” 她其实也听说过叶纤红刚开始开美容会所时,推出一种极其神奇的面膜,用了能年轻几岁。 后来因为材料没有了,不得不停止了供应。 既然她说要送给自己,那肯定是以前藏了一些。 “这块玉坠送给你吧!”谢群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红得亮眼的东西,递给叶纤红。“我看你项链都没有,太寒酸了,有了这个玉坠,再配一条白金项链,就没问题了。” “这是什么?”叶纤红正想反驳,见手里红的耀眼的玉坠,特别眼熟,于是惊讶地问。 这个材质跟颜色,和空间里几块石头内部的颜色非常接近,难道它们是同一种材料? “这个应该叫红翡髓吧!”谢群也没有隐瞒。“听我爷爷说,是从一块极品红翡里掏出来的。据说只有等级最高的红翡,才能从中间掏出这样一块红翡髓,非常珍贵——” “红翡髓?”叶纤红琢磨了一会,忽然明白过来。“你的意思是,它是红翡玉石里面,最精华的部分?”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谢群回答道。“反正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发现多少翡翠有髓的。” 作为翡翠世家,到现在为止也只得了两块红翡髓,一块到了自己手里,另一块比这更大,被爷爷锁在保险箱里。 普通人连红翡也见不到,只怕连这个名字也没听过吧! “哦。”叶纤红一听,连忙把玉坠塞回到她手里。“那我还是不要了,这种传家宝太贵重,你还是留着自己戴吧!” 天然红翡本身就不便宜,这样一块估计得几万块,既然红翡髓这么难得,那价格高几百倍都不奇怪。照谢群的意思,这不仅仅是贵的问题,而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老实说这么珍贵的东西,谢群说送就送,叶纤红说不感动,肯定是骗人的。 越是这样,她越不能要她的东西。 再说自己想戴,空间也有这样的玉石,到时剖一块出来,打一付好了。 不过知道它的来历后,知道它们这么珍贵,她都有些舍不得剖开后,打成首饰了。 谢群见叶纤红把它还给自己,一时间也把握不定,到底是送出去好,还是自己留着。 跟叶纤红接触时间越长,她也渐渐放开了最初的功利,真正想跟她交朋友 一方面叶纤红的能力强,而她一般喜欢跟比自己厉害的人交朋友,那些过于弱小,性格软弱的人,她不感兴趣。 另一方面,是因为叶纤红的性格,谢群非常清楚自己的本性,其实很难交到朋友,而叶纤红却毫不在意,还能跟自己斗个旗鼓相当,这让她非常开心。 算了,还是自己留着吧! 真正的好朋友,不是靠财物能收买的。 想明白这一点,她绝了送人的心思。 正要放进口袋,旁边叶纤红的堂姐却开口了。 “谢小姐,你那个红色的玉坠,能给我看一看吗?”郑兴怡眼巴巴地问。 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红得这么耀眼的宝贝,感觉比红宝石还要漂亮,忍不住想拿过来看一看,以后在小姐妹那里,也多了一个谈资。 她相信身边的朋友,包括其它高层,都不可能有机会见识这样的宝贝。 “行。”谢群无所谓地交到她手里,反正这种红翡髓,硬度非常好,就算掉在地上,也不会破碎,不怕弄坏了。 郑兴怡小心地捧过来,朝着外面亮光看过。 这颗接近心形的红翡髓,比红宝石更闪亮,比钻石更艳丽,比翡翠更通透,她都找不出什么词去形容了。 难怪小红要还给她,这东西估计是无价之宝了,至少她长这么大,还没听说有玉石里有这样的宝贝。 爱不释手地看了一回,才恋恋不舍地还给谢群。 “你是不是喜欢玉器?”谢群虽然有点看不上她,觉得她眼皮子太浅,但是她是小红的堂姐,也不能看不起她,于是问道:“下次想买的话,到我家的店里,我给你成本价?” “你家的店名是?”郑兴怡一听,喜出望外,连忙回道。 她马上就要准备结婚了,可是买什么首饰,她还没有想好。 普通的金银首饰,她倒不是很担心,男朋友那边肯定会买一些,家里长辈多少也会送一些,但是如果有玉器,那就更好了。 “一百最大那家首饰店,就是我家的。”谢群一付平淡地语气说道。“什么时候想买,给我打个电话,我让那边给你安排一下。” “谢谢,太谢谢你了。”郑兴怡连声说道。 叶知书见谢群大大咧咧地模样,也不知道该说她糊涂呢?还是说她大方? 想到有小红在,应该不会让她的朋友干傻事的,她又放心了。 见时间已过了十点,站起来去准备午饭。 以前跟女儿约好,春节的饭菜由她亲自做,现在看来无疑无法履行了。 郑兴怡原本想留在这里吃午饭,跟堂妹的大款朋友套套交情,不过有了谢群的承诺,她又想明白了,准备回家吃饭。 一个成年人,自然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她一个不相干的人,硬往那边凑,万一让她心里不舒服,那就前功尽弃了。 叶纤红见堂哥堂姐要走,客气地挽留了一下,见两人真心想走,也没有再勉强。 对堂姐的印象改观了不少,尽管她还是一样贪婪和耍小聪明,至少现在这样,并不再令人讨厌了。 中午叶知书做了一桌菜招待谢群,跟年三十晚一样,大多是现炒的菜,不像别的家庭,都是大鱼大肉做好后,放在柜子里,客人来了,夹一碗热一下,就拿出来凑碗数。 那样做出来的菜,跟现炒的菜,味道肯定不一样。 而且这些菜和其它材料,大多是叶纤红从空间拿出来的,本身味道就比外面买来的好。 谢群第一次吃到这些菜,觉得特别美味。 最让她惊讶的是,叶纤红拿出来的酒,居然是她自己亲手用葡萄酿出来的。 那口感,绝对是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品尝过的佳酿。 “小红,这酒你酿得多不多?能送我一瓶吗?”喝了一杯之后,她顾不得失礼,向叶纤红开口。 “这酒很少,我一般只拿来招待最重要的客人。”叶纤红自然懂得怎么样才能让人珍惜。“你如果打算自己喝,偶尔来一次我家,我还是能请你喝的。” “不是。”谢群摇摇头。“我是给我爷爷喝,他年纪大了,医生说不能喝酒,我看这酒完全是果子酿的,稍微喝一点,应该对身体有好处。” 老人年纪大了,就得禁酒,除了这种好的葡萄酒,偶尔喝一点活活血。 “既然是孝敬你爷爷的,那我匀出一瓶给你。”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分一瓶给她。 这宝贝现在除了家人,只有戴老和卫老爷子有口福,在他们眼中,这是他们晚年生活活得有尊严的保证,所以叶纤红每当空间的葡萄成熟了,就会酿成酒,就是希望别断了两人的酒。 好在现在产量越来越高,供应两人肯定没有问题。 再说其它果酒也有同样的效果,两位老人现在也不拒绝其它的果酒。 “谢谢你。”谢群见叶纤红这么给面子,兴奋地道谢。 第二十章先去哪一家 吃了中饭,谢群稍稍坐了一会,就回去了。 她也不是傻瓜,不可能正月初一,就让叶纤红一家整天围着自己转。 这次过来,就是为了进一步跟叶纤红搞好关系,现在目的达到了,自然见好就收。 离开前,叶知书包了个一百块的红包,谢群也没有客气,乖乖地收了。 等到她离开,一家人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谢群,还真的跟戏里演的千金小姐一样。”叶知书有些心有余悸地说道。“难怪电视里说,穷人不能娶有钱人家的小姐,否则就等于请了个祖宗回来——” 以前家里来过的客人里,章诗萍算是最难伺候的,比起谢群,她突然觉得章诗萍一点也不难相处。 “那你要跟安安说,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叶纤红笑着回答。“否则你这个当婆婆的,马上降了一级,成了伺候人的老妈子——” 这倒不是开玩笑,前世那些凤凰男,在城市读大学和工作,找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孩子,就会有这样的矛盾。 如果在城里跟女方生活在一起,不回老家,倒不会有事。万一回到乡下,那问题马上就来了。 公婆受不了儿媳妇的娇气,觉得她不好相处,还会指使儿子和一家人伺候她。 根本不理解儿媳妇这根本不是娇气,而是她从小就这样生活的。 而儿媳妇也受不了老公的家人,觉得他们愚昧无知,还自以为是,得了别人的好处,却不懂得尊重人。 “姐,你怎么扯到我头上来了——”安安不乐意地说道。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自然也会想要女人了,可是这个时候还没那么开放,他过了年才十六岁,被人在这个问题上打趣,觉得非常难为情。 “没办法,我家只有你一个男孩子,如果你以后娶了那样的女人,那妈就要吃苦了。”叶纤红故作认真的回答。 “对。”叶知书却当真了。“安安你要记住,以后找女朋友,千万不要找谢群这样的。” “妈,怎么你也来取笑我?”安安羞恼地嚷道。 “又不是叫你马上找女朋友,只是给你提个醒?”叶知书瞪了他一眼。“听你姐的没错,你以后最好找一个实实在在、懂得尊敬长辈的女孩子,明白吗?” 她非常珍惜现在这样的生活,可不希望以后因为多了个外人,让一家人这样的好日子,走到了尽头。 “不跟你们说了。”安安气呼呼地走出客厅,来到院子里,在台阶上坐了下来。 叶纤红望着弟弟的模样,暗里笑了笑。 现在这个时代的男孩子,没有被网络污染,还真的单纯。 既然谢群走了,晚饭自然得去小叔家吃,一大家子吃顿团圆饭。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叔小婶想通了,晚上的菜肴非常丰富,不像往年,随便炒几个菜应付一下他们。 吃过晚饭,早早回到自己家。 “对了,妈,明天我们先去干外婆家,还是直接去外公家?”安安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问叶知书。 “你说先去哪里?”叶知书反问了一句。 这个问题她跟老公其实也早就商量过,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去娘家。 倒不是说干妈家不重要,而是要分轻重缓急。 在她看来,自己毕竟近二十年没有在正月初二回娘家了,今年不能再迟到了,免得被人说闲话。 而干妈那里,年年都去,今年晚几天去,想来她也不会怪自己。 “去外公家吧!”安安望了妈妈一眼,心里猜到了答案。 “你知道就好。”叶知书笑吟吟地回答。 见女儿若有所思的样子,叶知书心里一突,又问:“小红,你觉得这样安排不对?” “当然不对。”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虞城农村一直有这样的说法:养育之恩大于天,尽管你不是干外婆养大的,但是她对我们母女还有救命之恩。如果我们明天不去那边,别人会不会觉得我们家一有钱,就翻脸不认人了?” 在农村,聪明人多的是,特别是喜欢在这种礼节上跟人掰道理的人特别多,叶纤红相信,如果自己一家明天没有出现在外婆家,她家的左邻右舍,一定会传出这样的谣言。 “那你的意思是,明天不去外公家?”叶知书皱了皱眉,问道。 跟干妈的感情,已经跟亲生母亲差不多了,就是因为明白她不会介意,她才选择这样做,却忘了别人未必会理解。 “这样好了,我们明天先去干外婆家。”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吃了午饭,我们再去外公家,等一下打个电话,跟外公说明一下情况,以外公的见识,能明白的。” 何况在叶纤红看来,任何明白事理的人,都会支持自己的晚辈这样做。 “小红说的有道理,明天就这样安排吧!”郑建国也这样插嘴道。 “行。”叶知书同意了。 她也不是不想去看望干妈一家,只是没想得那么复杂,反正农村都这样,走亲戚会比较随着性子来。 女儿说得对,自家现在不比以前了,有些事就得注意影响。 “还有,送给外婆的礼物,也最好跟外公的一样。”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平时私下怎么给,大家没人管,但是过年过节,肯定有人看着,我们不能犯这样的错。” “放心。”叶知书连忙回答道。 其实年前已送过一次礼,明天送的反而是最普通不过的东西,这跟当地的风俗有关。 叶知书准备的是烟、酒、糕点礼包、保健品。 这些东西跟年前送的礼不同,年前那些是给他们自己吃的,而这些礼品,更多是给人看的。 东西准备好后,一家人看了一回电视,就早早上床睡觉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叶纤红进了空间。 里面的草莓,果然像自己判断的那样,已经成熟了,一粒粒红彤彤的,非常诱人。 随手摘了一颗放进嘴里,非常甜,还带着股特别的香味,类似于前世的牛奶草莓。 叶纤红找了个竹筐,把它们全部摘下来装在那里,准备抽时间找个理由,拿一些给家人吃。 戴厅长说京城附近已有地方在种植,那她就有借口了。 反正京城朋友不少,就说是他们托人带过来给自己吃的就好。 空间只种了两分地的草莓,却摘了差不多五十斤的成熟果子。 叶纤红见产量这么高,考虑是不是再做一些草莓酱,否则自家人吃,根本吃不完。 摘好草莓后,又去观察那株人参。 也不知道是不是空间的原因,这株人参越来越像一根白萝卜了,不但粗壮,而且根须非常发达,叶纤红担心再种几年,别人都不会相信这是一株人参了。 忽然想起前世的小说,经常会提到一种叫黄精的中药,有人因为食用它,而意外修仙。 如果自己在空间也种一些,不知道能不能培育出传说中的宝贝? 说到底,还是自己对中医的知识不够。 对了,以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办法获得各种果树和中药,现在胡向阳回京城了,那边物产丰富,是不是可以让她给自己带一些北方特有的果树和中药? 想到这里,叶纤红出了空间,找了张纸,开始思考在空间种哪些植物? 可惜动物不好带,否则可以在里面养梅花鹿啊!海东青啊!天鹅啊这些,都是她特别感兴趣的动物。 抛开这些白日梦,她最后还是写下了一些果树名称:冬枣、枸杞、无花果。 忽然想到很多树非常珍贵,像檀木、黄花梨等等,百年才长一截,如果种在空间,十几年就能用了。 又一想,有这个必要吗?有钱了直接从国外买就行了。 一个人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了一阵,最后又把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箱里。 以她现有的经济能力,还想这些干什么? ———— 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开车来到干外婆家。 外婆见到他们四口全过来了,非常惊讶。 “怎么今天没有去欣昌?”把他们领进屋,她欣喜地问。 今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两个儿子带着老婆孩子上丈人家了。 “先来看看你,下午再去那边。”叶知书回答道。“他们是不是以为我们不来了,所以全去做客了?” “是啊!”外婆边给他们泡糖水,边回答:“你都差不多二十年没有回去了,我们都以为你们今天不会来了。” “怎么会?”叶知书笑道。“你这边也是我的娘家,今天是初二,怎么能不来?不然别人要说闲话了?” “别人说什么我们怎么管得了?”干外婆是真的不在意。“不过你们能来,我也高兴,否则我没有生女儿,初二别人家里有亲戚,只有我一个人在孤零零在家了?” “放心吧,外婆。”叶纤红笑着搂住外婆的胳膊。“每个初二,我们都会来看你的。” “这话安安说我还信,你还能来几年?”外婆笑着回答道:“等你嫁出去了,初二回娘家,到时你们一家就没时间来看外婆喽-” 叶纤红想了想,顿时哑口无言。 确实,等自己结婚,到时回的是郑家村这个家,爸妈也会在家等自己,自然不可能再出门。 不管干外婆,还是外公,都没有机会再在初二,盼到女儿回娘家了。 这样一想,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难怪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算再孝顺,等她有了自己的家庭,娘家就慢慢放在脑后了。 第二十一章外公家的意外 外婆这样说,只是因为年纪大了,随口唠叨了几句,倒没有想那么多。 说过后也就算了,拿出瓜果招待他们一家人。 叶纤红突然想起诗诗姐年前想找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建农家乐。 她突然觉得自己一直在虞城,如果照现在这样的方式发展,说不定以后会去余杭,甚至京城,那就会离爸妈越来越远。 如果要陪在她们身边,或许真的应该考虑建个农家乐。 爸妈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很难习惯城市的生活,只有在农村经营这种行业,才有可能跟爸妈一辈子生活在一起。 想到这里,她暗暗有了决定。 当然这不必急在一时,等自己积累了更多的资金,管理方面也更完善,那她真的可以把企业管理交给乔昌智他们去完成,自己在乡村隐居,过着向往的生活。 中饭是叶纤红和妈妈一起陪外婆做的。 家里有叶纤红送来的鸡鸭鱼肉,非常丰盛,再炒几个荤素搭配的菜,就完成了。 吃过午饭,陪着外婆聊了一会天,一家人告辞后,一起往欣昌外公家而去。 因为昨天已打过电话,所以舅舅一家反而去了丈人家一趟,不用在家里等她们到来,等叶纤红一家赶到时,他们也从那边回来了。 “年前已送来这么多东西,怎么这次过来,又拿了这么多东西?”看着女儿女婿大包小包的拿进来,外公埋怨道。 “现在家里又不缺钱,孝敬一下你不是应该的?”叶知书笑着回答。“再说了,周围这么多邻居看着呢?如果拿得少了,说不定还会被他们议论说我这个女儿小气呢?” 叶知书的娘家在欣昌县仙岩镇石坎村,本来就是一个小山村,村里人农闲时节最大的爱好,就是聚在一起打牌搓麻将,明里说是小赌怡情,其实就是风气不好。 聚在一起打牌消磨时光,往往是最容易张家长李家短地传谣言,叶知书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更加在意给父亲撑面子。 “管他们做什么?”外公无所谓地说了一句,心里还是为女儿女婿想得周到而高兴。 特别是自家去年在欣昌开了店,赚的钱不算少,在村里已有了好的口碑。 不少女孩子暗里托人来提亲,想嫁给自己的大孙子。 可惜他已有了喜欢的人,所以这些人的心思全部白废了。 他也喜欢董采玉那个女孩子,长得漂亮不说,性格脾气都好,帮小红管着这些店,一年工资就有几万。 这样的好女孩子,村里哪个能比得上? 因为大的有了对象,又有人盯上了自家的小孙子。 这让他既得意又麻烦,就怕祺诚管不住自己,把人家女孩子的肚子搞大了,那时候不想娶也得娶了。 进屋后舅妈泡了糖水端出来,又拿出最好的水果,招待妹妹一家。 “大表哥呢?”屋里只有小表哥叶祺诚在,叶纤红奇怪地问。 “肯定跟人玩牌去了。”舅妈随口回答道:“说年前天天在店里太辛苦,想放松一下的机会也没有,过年回来后有人一叫,就天天出去玩这个——” “哦。”叶纤红应了声。“他们玩什么?不会赌大的吧?” 前世经常听说这样的事,有人一年到头在外面辛苦打工,赚了二三万块钱回家过年,被人叫去玩牌,几下就把钱全部输掉了。 会输这么多,有可能是自己手气差,乱押注造成的。毕竟像牌九、牛牛这些,如果连续输,确实一次会输几千几万。 当然也有可能是有人做局,几人联合把他的钱骗完。 这其实很容易,只要几个人提前串通好,先让对方赢一点,再慢慢串掇他玩大,几付牌下来,就输干净了。 “都是娱乐一下,玩得不大的。”叶祺诚在一边回答道。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如果表哥好赌,那她真的担心适合不适合把董采玉嫁给他了。 男人几个大恶习里,赌和毒一直放在最前面,现在毒还没出现,赌算是最大的恶习了。 “祺诚,把你哥叫回来,就说姑姑一家到了。舅舅在一边叫了一声。” “哦。”叶祺诚应了一声,匆匆往外走去。 没过一会,兄弟俩就回来了。 “怎么回事?”叶纤红一看叶祺信的脸色,忍不住皱了皱眉:“年前过来时,你的精神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变成这付模样?” 才三四天没见,他的脸色发青不说,眼睛也布满了血丝,好像几天几夜没有睡觉了。 “没什么。”叶祺信尴尬地笑了笑。“可能是这几天太累了。” “太累了?”叶纤红反问了一句。“这几天在家休息,比开店还辛苦?” 外公和舅舅一起望过来,不明白叶纤红怎么会突然用这么重的口气说话。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只要不玩出格,在农村的家长一般也不会过度管束,等过完年就好了。 “你输了多少?”叶纤红突然问道。“别跟我说假话,这个很容易查,只要我让采玉对一对你店里的收入,马上就一清两楚?” 毕竟他开店用的材料,全是她那边提供的,具体数字搞不清楚,大笔的数字却不会错。 叶纤红相信,如果只是正常玩牌,不可能会变成这付模样,很可能事情超出了大表哥的预计,他整晚睡不好,害怕输钱的事暴露,才会一下子把身体搞成这样? 叶祺信一听,脸色顿时变了,他没想到叶纤红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掩饰。 “不多,真的不多。”他的声音里几乎带着哭腔了。 说完,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捂着脸低下头。 这可能是因为他一贯为人实在,所以连骗人也不擅长。 这话一出口,不但叶纤红脸色变了,连舅舅和外公都面色一白。 他们到了这个年纪,哪里会不知道赌带来的风险,只是一直放心自家的孩子,才没有往这边去想。 上了赌桌,把现金输光还算小事,搞不好会倾家荡产。 这可不是电视和小说写写的,外公是旧社会过来的,更知道赌的可怕。 “看来我们都白长了一双眼睛,居然看不出你有这样大的胆子。”外公无疑是最难过的。“原想着你在表妹的帮助下,好好赚点钱,在县城买房子,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你是扶不起的阿斗?” 今年这个春节,是他最高兴的一年,除了女儿回家之外,家里生活条件的改善,也是重要的原因。 过年前,他做主买了新的大彩电,还有洗衣机,电冰箱,羡慕死了一村的人。 店里赚的钱,一直大孙子在保管,他也没去要,毕竟孩子年纪不小了,总得学着让他独立。 没想到烂泥扶不上墙,他口袋里有了钱,居然沉迷于赌博了。 看他现在的情形,估计年前辛苦赚的钱,被他输得差不多了。 见儿子低着头没出声,舅舅脸色铁青地走到他面前,喝了一声:“到底输了多少?” 父亲年前说过,他们去年大约赚了六七万块钱,这对农村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除了其它开销和支出,老大手里应该握有两万多现金,如果全部输掉了,那损失就大了。 “输了二万——”叶祺信被父亲一喝,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细若蚊蚋地答了一句。 “你这个畜生——”舅舅一听,哪里还忍得住,手一抬,一个耳光打下去,只听“啪”的一声,差点把叶祺信打倒。 他实在是气极了。 一个年轻人染上了这样的恶习,一辈子等于毁了。 叶知书和郑建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不知道该劝还是不该劝。 他们同样是做父母的,明白父亲和哥哥的心情,如果安安染上这样的恶习,他们估计也会是这样的态度。 “你们是玩什么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输赢?”外公冷静地问。 “我们是推牌九。”叶祺信小声地回答。 “你跟谁一起打?”外公毕竟经验老到,很快发现了漏洞。 村里什么情况他很清楚,谁口袋里有五千块钱,就可以充大款了? 而打牌不可能空手赚别人的钱,除非是下套? 叶祺信喏喏地说了几个名字。 “原以为你这个年纪了,应该有点城府了,没想到被这几个人耍得团团转。”外公又是失望又是气愤。“这几个人谁口袋里有钱?你输钱给他们的时候,就从来不用脑子想一想不正常吗?” 三个人里,两个是村里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另一个是其中一人的亲戚,跟这样的人玩牌,不是找死吗? “后来我也想明白了。”叶祺信哭丧着脸回答。“但是钱到了他们手里,我自然想赢回来——” “你是猪啊!”舅舅大声骂道。“他们摆明是在骗你的钱,你玩得越多,输得就越多——” 这下子,屋里其它几个人的脸色也变了。 原本大家高高兴兴地过年团聚在一起,不料家里有人被骗了钱,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会懊恼。 “既然他们不是正常赢钱,这钱还能要回来了吗?”舅妈在一边忐忑地问。 “怎么要?”舅舅口气非常粗暴。 说话后,大概觉得有客人在,这样的语气不合适,于是颓丧地重下来,重重地喘粗气。 第二十二章以抓赌的名义 “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表哥自己的问题。”叶纤红见屋里没有人说话,忍不住开口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他好赌,谁也没办法救他——” “小红,这件事还有办法解决吗?”叶纤红的话音刚落,舅妈走到她旁边,急急地问道。 家里这些人里,也只有外甥女有这个本事帮忙,现在唯一的希望就在她身上了。 “我也不知道,不过总得试试,看能不能给那几个人一个教训。”叶纤红回答道。“否则你们家刚赚了一些钱,就被人盯着,防不胜防啊!” 对方既然敢下套害人,肯定不是好人,或者说在外面肯定还有其它劣迹,只要抓起来,就能让他们得到相应的处罚。 当然这种事处理起来得谨慎一点,免得得罪同村的人,否则这些人到时迁怒于外公一家,也是个麻烦。 外公一家都是实在人,碰到这种事,连个会处理的人也没有。 “会不会很麻烦?”外公望了叶纤红一眼,担心地问道。 女儿一家今天高高兴兴回娘家,却碰到这样的糟心事,他这个当爹的,也觉得无脸见人了。 “不会,我能解决的。”叶纤红摇摇头。“我只是担心这样做,会怕适得其反,让表哥以为做错了事,也有人帮他擦屁股,以后胆子越来大,成为一个真正的赌徒。” 在她看来,这点钱就算输了,也没什么,关键是表哥。 如果他赌钱,真的只是被人怂恿了,才下场玩一玩,而不是他本身沉迷于赌博,那以后管得紧一些,也不会出大事。 否则她宁愿什么都不管,让他接受一次深刻的教训,免得一辈子毁了。 “不会,小红,我以后再也不会碰牌了。”叶祺信一听,急急说道。 他当时下场,真的是撇不开情面,才陪他们玩。 那天出去找村里的同伴玩,碰到了他们,这些人好话不要钱地拼命说,把他捧得太高了,让他下不了台。 后来约他一起玩牌,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勉强玩了几把。 谁知道运气不错,赢了些钱,那样更不好意思离开了。 然后就是一直输,直到身上的五千块钱全部输完。 当天他确实想过收手,可以又不死心,想扳回一些,于是彻底陷入泥潭。 如果知道他们联合起来骗自己,打死他也不会去赌。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你记住就好。”叶纤红作为同辈,也不能说什么,只好这样提醒一句。 “放心,我说到做到。”叶祺信现在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恨不得赌咒发誓。 “这话跟我说没用。”叶纤红望向舅舅和外公,“你以后如果再赌钱,外公和舅舅估计也不会饶过你。” 见女儿这样说,郑建国和叶知书担心地望过来。 “小红,你真的有办法?”叶知书问道。 这里可不是虞城,女儿在欣昌又没有朋友,想解决可没那么容易。 “嗯。”叶纤红点点头,“事情既然发生了,总不能眼看着表哥被人当肥猪斩。” 说完拿出大哥大,开始拨号码。 这件事解决起来其实很简单,只须欣昌本地的派出所出面,把人抓起来审一审就行。 时间才过去两三天,又是春节期间,相信这些钱还没有全部花出去,至少能追回大半。 她现在烦恼的是,找谁出面比较合适。 如果在虞城,可以找的人非常多,欣昌她没有熟人,只能问虞城那边的人,有没有谁认识欣昌这边的警务系统人员。 最后还是打给了戴老。 现在大过年的,大家都忙,没必要麻烦人家。 戴老是自己的干爷爷,什么时候找他都不会有问题。 另一方面今天是正月初二,戴厅长一家估计也去探望岳父岳母,他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嫌自己找他。 电话打通后,她没有废话,直接把事情的前困后果说了一遍。 戴老在那边哭笑不得,这种小事,小红居然也找自己。 不过想着她会找自己,其实也是信任自己,又有些开心。 想了想,给了叶纤红一个名字和一个号码,叫她以后在欣昌碰到事,就找这个人帮忙。 又答应会给对方一个电话,等一下直接跟他说就行。 叶纤红猜测这个人是戴老的老部下,应该在欣昌的警条系统工作,笑着道了谢。 挂了电话,见大家全部望着自己,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遍。 听说由派出所出面,以抓赌的办法,把人弄进去,免得连累他们,外公和舅舅都说好。 他们其实也怕这件事搞到最后,在村里到处竖敌,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由警察出面,当然最完美了。 “时间不早了,去做饭吧!”事情眼看能解决了,舅舅脸上的神情也轻松了一点,催促舅妈去做饭。 “好。”舅妈也轻快地应了一声。 安安望了姐姐一眼,对她更加崇拜。 舅舅和外公天天跟表哥在一起,也没发现问题,姐姐只看了一眼,就猜到了,实在太厉害了。 更让他佩服的是,在大家束手无策的时候,姐姐能马上想出办法,并能马上找人解决。 看来自己还得努力,否则跟姐姐的差距会越来越大。 没过一会,大哥大响了。 叶纤红接过电话,听到对方自我介绍,说是姓顾,是欣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顾局你好,大过年的麻烦你,真不好意思。”叶纤红连忙向他表示感谢。 “叶小姐,你太客气了。”顾局长见叶纤红这样的态度,笑着回答。“我们是警察,本来就是全年无休的,一年四季都得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原以为对方是戴老的干孙女,态度会非常倨傲,没想到姿态放得这么低。 人与人之间就这样,第一印象好了,后面的话就好说了。 “所以说警察是最光荣的职业。”叶纤红又恭维了一句。 “应该的。”顾局长倒不好意思再在这个问题上讨论下去,免得没完没了。“刚才老领导把情况跟我讲了一遍,不过不够详细,需要你再说明一下。” 叶纤红于是又把情况说了一遍,特别是外公所在的乡村名字,以及那几个人的情况也详细描述了一遍。 “我明白了。”顾局长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小而轻视,反而认真部署起来。“等一下就安排仙岩镇派出所的人去村里抓他们,你等我的结果。” “谢谢顾局。”叶纤红道谢。“如果有空来虞城,记得一定给我做东的机会。” “好的好的。”顾局一听,更加高兴。“到时一定去叨扰你。”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放了心。 “那个顾局,是什么领导?”叶知书在一边听女儿跟人打官腔,也不好走近细听,这时候才问出口。 “是欣昌公安局副局长,估计是戴老的老部下。”叶纤红解释道。 “抓几个人,就找一县的公安局长,你是不是杀鸡用牛刀了?”叶知书一听,就有些好笑。“这种小事,找仙岩镇派出所的人不就行了。” “可是我不认识他们啊!”叶纤红白了老妈一眼。“你以为这是虞城啊,否则随便给小方,赵大成一个电话就行了,他们都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了?” “就是。”外公见事情马上就解决了,插嘴帮外孙女。“小红又不是欣昌人,能找到关系,也不容易了。” 没一会,舅妈饭菜做好了,于是收拾桌子,开始吃饭。 表哥叶祺信听说这件事能解决,神色已比刚才好了一点,叶纤红望了他一眼,忍不住头疼。 自己当初把董采玉介绍给他,到底做错了没有? 要知道董采玉前几年,一直跟妈妈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跟了自己之后,才稳定下来。 如果嫁个男人是个赌鬼,那她以后有得苦吃了。 算了,走一点看一步吧!反正还没结婚。叶纤红自我安慰道。 吃了晚饭,天已完全黑了,她走出去,站在院子里。 脑中还在思考一件事。 当自己创业取得一点成就后,就这样帮家人创业,究竟对不对? 不仅仅大表哥开了店,还有干外婆家的两个舅舅,现在都等于创业了,如果他们的能力,跟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匹配,万一像大表哥一样出事了,难道自己都得管? 那以后自己成了他们所有人的保姆了。 可是不管他们,好像也不行,肯定会被人说冷血,这让她感觉特别纠结。 “姐,怎么了?”安安走出来,看到姐姐脸色不对,担心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抛开脑中乱糟糟的情绪,笑着回答。“就是烦恼大表哥的事。” “那件事不是解决了吗?”安安疑惑地问。 “那件事确实很容易解决,我烦的是别的。”叶纤红心中,一直觉得弟弟还小,可是看他都比自己高大半个头了,觉得可以平等跟他商量事情了,于是问:“安安,你还记得拔苗助长这个成语的意思吗?” “当然知道。”安安回答。“比喻为急于求成,反而坏了事。” “那你说我现在这样做,算不算拔苗助长?”叶纤红又问道。 “你是说——”安安皱眉想了想,反问道:“帮表哥开店这件事?” 第二十三章心理转变 “是啊!”叶纤红见安安这么快就明白自己的意思,暗暗感慨弟弟确实长大了。“不仅仅表哥开店了,还有外婆家两个舅舅——” “那怎么办?”这种事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安安也没有办法。 “想不出办法,所以我才在烦恼。”弟弟只能当一个倾听者,还不能给自己提供意见。“他们原来都是普通人,我却让他们独自创业,一个能力不够的人,当了老板,就会像大表哥一样,被人骗了。” “那是不是得教教他们,怎么样才能当好一个老板?”安安小声问道。 他自己也觉得这个方法不靠谱,所以不敢大声说,免得被姐姐笑话。 世界上如果真有这样的方法,那不是谁都可以当老板了? “这确实也是一个办法,让我想想。”叶纤红没想到安安会这样说,点头道。 这个答案一开始让她觉得不可能实现,又一想,自己公司有这么多管理人员,自己做不到,或许乔昌智他们做得到啊!何不找他们想想办法? 再说前世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企业管理培训班,说到底,就是教他们怎么做一个合格的企业掌舵人。 这样一想,原本纠结的情绪,神奇地消失了。 “就用你的办法,解决这个麻烦。”叶纤红下了决心后,拍了拍安安的肩,笑着说道。“回屋去,外面冷。” 回到屋里,爸妈和舅舅舅妈正围坐在一起,捧着茶杯正不知道商量什么。 而外公一个人坐在另一边,看一本线装书,时不时地举起茶杯,喝一口茶。 看来是孙子的麻烦解决了,他又恢复了往常的悠闲习惯,饭后看书打发时间。 两个表哥则坐在电视前,边看节目边聊天。 叶纤红突然觉得外公一家其实很幸福的,除了舅妈略微有点私心外,其它人几乎都跟外公性格差不多,性格内向憨厚,不擅与人争斗。 这在九十年代,绝对算得上是五好家庭了。 可惜九十年代同样是一个颠覆过去的时代,用不了几年,整个社会风气就会越变越浮躁,人人都喊一切向钱看,大家为了赚钱开始不择手段,于是九十年代最被人看重的诚信品德,慢慢地消失了。 这当然无法避免,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这样的变革。 直到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大家物质生活满足了,开始追求更好的精神生活,于是这些传统的东西,会再次慢慢地捡起来,受到整个社会的重视。 叶纤红和安安也坐到沙发上,准备看电视消磨时间。 “小红,刚才的事谢谢你。”大表哥悄悄往上看了一眼,见爸妈和爷爷都没注意到自己,低声跟叶纤红说了一句。 这件事发生后,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最让他痛苦的是,尽管整晚整晚睡不着,可是又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 表妹刚才揭开这个篓子的时候,他其实是又害怕又愤怒,无法接受她这样做。 直到刚才冷静下来,才发现不管是被表妹发现,还是被家里其它人发现,其实结果都一样。 而表妹发现后,却帮自己把这件事补救过来了,所以现在内心里,剩下的全是感激。 “不用客气,我们是一家人。”叶纤红不想再提这件事,免得打破现在详和的气氛。 想了想,又提醒了一句:“你现在已是创业的老板了,要学会转换角色,不能再当自己是个普通的农民。一个人有了钱,肯定会有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你,要学会拒绝他们。”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很多人却疏忽了,于是赚下万贯家财后,却没命享用,要么被人骗光,要么胡乱投资,最后这么财产还是进了别人的腰包。 “我知道了。”叶祺信此时真正冷静下来了。“这次确实是我太糊涂,被别人捧了几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以后一定会记住这次教训。” 他甚至打算回去工作后,跟董采玉通个电话,好好向她请教一下管理上的事情。 她现在帮小红管着这么多家店,能力肯定比自己强。 “你真的能记住,那才不枉小红托了这么大的人情,替你解决这个麻烦。”外公突然插了一句。 叶纤红被外公的话,打乱了思路,心里却暗暗好笑。 看来他悠闲的模样,全是装出来的,心里其实还在关心晚辈的情况。 “放心吧,爷爷,我以后再也不会浪费时间,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了。”叶祺信信誓旦旦地回答。 这次的教训,足够他记住一辈子了,肯定不会再忘记。 不仅仅是钱被输了,最重要的是丢了脸。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被爸爸打? “小红有一句话没说错,你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生意人。”外公一脸严肃地说道。“生意人不但要有经商的头脑,还要防着别人算计,你以后碰到任何人,都要多长一颗心眼。” 在他们老一辈的观念里,家族子弟从小就要学会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特别是孩子长大了,开始接触社会,更要时时提点,防止他犯错。 叶家以前经营着药馆,算得上是中药世家,经营观念也一直有传承下来,他小时候,长辈就是这样教育他的。 可惜他在农村当了一辈子的赤脚医生,所以渐渐忘了把这些观念和经营理念传承给两个孙子。 直到刚才小红的话,他才突然清醒过来。 爷孙俩几乎天天在一起,他却没有想过要教他这些,自己其实也有责任。 好在小红看问题思路清晰,及时发现问题所在,避免了他再次犯错。 “我知道了。”叶祺信回答道。 这些话如果以前有人跟他说,未必会当一回事,今天听来,却学得非常有道理。 如果自己当时能有这样的观念,肯定不会上他们的当了。 “这件事对表哥来说,虽然很痛苦,不过一个人如果太顺利,就不容易成长,所以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想,说不定经过这件事,他会成为叶家第一个百万富翁呢?”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如果真能这样,那我这辈子都闭眼了。”外公半真半假地回答。 而与此同时,一行人悄悄进入了仙岩镇石坎村,摸到了一户人家。 等确定地址没错后,为首之人手一挥,几人打开院子的门,冲进了屋子。 屋里此时围了十几个人,除了五个人坐在那里,正在推牌九,其它都是看热闹的人。 每个人的面前都叠了一些钱,或多或少,只有坐在北首那人,面前的钱最多。 外面有人进来时,北首那人自然最先注意到,待看轻他们的模样,急忙去抓面前的钱。 “警察办案,坐在原地别动——”为首之人大喝一声,冲过去一个手肘,把那个打算把钱藏起来的人死死顶在桌上。 四周看热闹的人自然明白警察来抓赌了,一下子散开了。 至于坐在桌上赌博的人,则被一人一个,控制住了。 这次过来抓赌的有六个人,除了三个警察,还有三个联防队成员。 五人被抓住后,上了手铐,为首之人上前一一问了五人姓名。 这次过来,是有特殊的任务,所以问清楚名字很重要,绝不能搞错。 见三个犯罪嫌疑人都在里面,为首之人走过去把赌资全部用一只布袋装了起来,又把五人手袋里的钱全部翻了出来。 数了数,不过一万多块钱,离目标有些远。 看来都是聪明人,没有把骗来的钱,全部带在身上,估计是藏在其它地方了。 不过没关系,等到了派出所,再慢慢收拾他们,让他们把骗来的钱全部吐出来,再把自己赎出去。 一行人把他们带到村口,将摩托车从隐蔽的地方开出来,带着他们回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自然是一番审问,这些人在村里算是老油条了,面对联防队成员的手段,很快就老老实实把做过的事一一交待了。 一般来说,正月最初几天,警察没上班,农村就算赌钱,也不会上门抓赌,除非有人看他们不顺眼,故意打电话叫警察。 想到这几天骗了不少钱,一定是有人不舒服了,所以才大年初二,就把警察招来了。 既然到了这个地步,老实交代案子,把骗来的钱交出来,成了唯一出路。 听说他们愿意交钱,防联队成员把这件事往上报告。 最后派了两个联防队成员,跟了其中两个回去拿钱。 等他们把钱拿出来,再让另外三个回去取钱。 几番来回,派出所桌上多了三万多块钱。 对仙岩镇派出所来说,一次收缴这么多钱,还真不多见。 大过年的,也没有拘留他们,拿到钱后,就把他们放了。 取出其中两万块钱,要交回给人,另外的钱,自然充了公。 这时候还不到十点,大多数人还没睡觉,为首之人想了想,打电话给上司。 “小郑,事情办好了?”顾局长接起电话问道。 小郑是仙岩派出所的副所长,也是自己的亲信,接到戴老的电话后,他就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处理。 对于警察来说,这种案子最容易处理,所以离上司交代后仅仅两个小时,就全部解决了。 “是的,顾局。”郑所长大声地回答。 “资金全部追回来了?”顾局长又问。 这点钱真不多,就算追不回来,从公费里拿出来先填上去,也问题不大。 不过能从犯罪分子手里追回来,当然效果更好。 “是的。”郑所长回答。“这些人是惯犯,一共收缴到三万块钱。” “好,你们派出所的战斗力不错。”顾局长夸了一句。“辛苦你们了,明天一早,我来拿两万块钱,顺便带你去认识一个人。” “谢谢顾局。”郑所长一听,兴奋地回答。 能让顾局长亲自上门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自己有机会认识,那也是多了一条路子。 “不说了,早点去休息,明天我过来时,再打电话给你。”顾局笑着吩咐了一句,挂了电话。 今天他也陪老婆回丈人家了,晚上喝了一点酒,现在也累了,如果不是在等这件事的结果,说不定早就去睡了。 第二十四章警察上门 第二天早晨,叶纤红他们吃过早饭,正在商量今天去哪里玩,外面开进一辆黑色的轿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 大家就有些意外,只有叶纤红走到门口,不太确定地望着从车上下来的中年男人。 “你好,请问是叶纤红小姐吗?”车上下来的自然是顾局长和郑所长,看到叶纤红,马上就认定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上前客气地问道。 “我就是,请问你是?”因为对方穿着便装,叶纤红不敢确定,只好也问了一句。 “我姓顾,昨天跟你通了电话。”顾局长笑眯眯地回答。 “哦,顾局长,你好。”叶纤红见真的是他,连忙上前一步,伸手跟他握在一起。“大过年的,真是麻烦你了。” “不麻烦。”顾局长笑得像弥勒佛。“对了,这位是仙岩镇派出所的郑所长,昨天就是他带人去抓赌的——” 既然是自己的亲信,当然有机会,也要为他铺路,顾局长客气地把他介绍给叶纤红。 “郑所长你好,辛苦你。”叶纤红笑着跟他打招呼。“两位请到屋里坐。” 叶纤红领着两人,进了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 舅舅一家此时有些懵,不过都是实在人,所以笑着跟在后面,连忙去泡茶。 郑建国一家倒是习惯了女儿接触这样的高官,淡定地坐在一边,没有乱插嘴。 顾局长坐下后,先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两叠钱,放在桌上。 “这是追回来的钱,请你们点一点。”顾局长开门见山地说道。 这次过来,最主要的事,自然是把追回的被骗款送回来,然后再刷一波好感。 如果说来说前,还担心自己跟今天要见面的小姑娘,能不能容易好沟通。 现在却完全放心了。 叶纤红看起来不到二十,但是为人处事非常老练,一点不输于自己这个四十出头的人。 所以什么手段都没必要使,实实在在更有利于沟通。 “顾局办事效率真高啊!”叶纤红接过钱,随手递给站在身后的弟弟,看他拿给了舅舅。又夸了一句。“那我就代舅舅一家,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了。” “客气客气,这是我们警察的职责。”顾局连忙回了一句。 “看来欣昌就是因为有顾局这样的领导在,治安才会这么好。”叶纤红再次夸了一句。 欣昌作为越州下属的县城,经济发展一直垫底,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民风淳朴,治安比较好。 “不敢当。”顾局长被人这样吹捧,有点飘飘然。“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 作为欣昌本地人,他一步一步从基层爬起,可以说对这个地方有着深厚的感情,自然也希望本地的老百姓,过得详和安宁。 “话虽这样说,有一个出色的领头人,才能取得成功。”叶纤红问道。“不知道顾局是哪里人?如果有机会,希望能去拜访。” 以前没觉得,但是这次碰到事情,还要麻烦戴老,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认识一些本地的官员。 “就要欣昌县城,欢迎叶纤红光临。”顾局说了地址,客气地邀请她上门。 “好,我一定会上门。”叶纤红回答。又问郑所长:“不知道郑所长是哪里人?” “我是隔壁的长乐镇人。”郑所长见叶纤红问自己,连忙欠身回答。“如果叶小姐有暇,也欢迎来仙岩镇派出所来坐坐。” 他这话当然有目的,自己一个副所长,在跟正所长争权时,吃了不少亏,如果这个顾局都要客气对待的叶小姐上门坐坐,那派出所其它人只要不是瞎的,都会知道自己也有后台,以后开展工作会容易一点吧。 “放心,我外公一家就住在仙岩,以后跟郑所长打交道的机会多的是,到时你别嫌我们烦就行。”叶纤红客气地说道。 不管是狐假虎威也好,扯着虎皮做大旗也好,这一步必须跨出去。 等有了最初的人脉,再扩大力圈子就容易多了。 舅妈这时候拿了水果,放到沙发前的茶几上。 “叶小姐是虞城人吗?”顾局客气地问了一句。 “是的。”叶纤红回答。“两位不管什么原因来虞城,一定记得通知我。还有,万一在虞城有用得到我的地方,也一定不要客气,我肯定会全力以赴的。” 人与人的交情,要么是因为感情,要么是因为利益。 自己总不能空口说白话,让他们帮忙,只有体现自己的价值,他们才愿意再次帮忙。 “好。到时一定去麻烦你。”顾局回答,又问了一句:“对了,老领导身体好吧?” 这当然也是礼貌,真的身体好不好,他自然清楚,但是这样的问候必不可少。 “我当兵回来后,是给老领导当司机的。”顾局长说出了自己的经历。“后来进了警务系统,才一步步走到了现在。” “是吗?你跟爷爷还有这层关系?那我们更不是外人了?”叶纤红惊讶地回答:“他都没有跟我说过。” 这个惊讶倒不是装出来的,一般来说,能给领导当司机的人,都是非常受信任的人。 何况一个开车的司机,能一步步升到县局副局长,要说没有戴老暗中支持,他才不会相信呢? “他估计是我这个手下,没什么出息,所以不好意思在你面前提起吧?”顾局故作谦虚地回答。 “那肯定不会。”叶纤红笑道。“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男朋友以前也在我老家的西关镇派出所担任副所长,后来才调到虞城市政府行政管理科。” “哦。”顾局长一听,顿时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客气,原来是爱屋及乌啊! 在他看来,当过军嫂的人,都会对军人有特别的好感,却不知道叶纤红根本只是客气一下,她对任何人都几乎同样的态度。 又聊了几句天,舅妈给他们续了一次茶水,两人喝了几口后,站起来告别。 初次见面,如果一直赖在这里不动,反而会给人坏印象。 何况现在还是春节期间,自己家里有事,他们也有自己的安排。 叶纤红送他们到门口,一再要他们有空来虞城找自己。 等他们离开,她重新回到屋里。 拿起桌上自己的茶杯,咕嘟咕嘟喝了几口。 说这些毫无营养的话,比跟朋友聊上半天还要累,好在她习惯了,倒能忍受。 “小红,这两万钱收下来,没关系吧!”舅妈在一边不好意思地问道。 “没事。”叶纤红笑着回答。“郑所长是聪明人,不会把这件事传出去的。” “那就好。”舅妈没有把钱还给儿子,而是自己收了起来。“这钱我收着,到时给他们结婚用。” 叶祺信也不敢去要,只好低着头不出声。 “不过大家千万不能把这件事说溜嘴,否则以后麻烦不断了。”外公提醒了一句。 说完,望了两个孙子一眼,估计最怕是两人嘴巴不够紧。 “放心吧,打死我们也不会说的。”小表哥叶祺诚认真地回答。 他又不是傻瓜,会不知道说漏嘴的后果。 见现在还不到九点,几人觉得无聊,于是决定一起去后山水库边随便走走。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一行四人双手叉兜里,晃晃悠悠地往那边走去,今天天气不错,冬日的太阳照在头上,虽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不过比起阴冷天,还是很舒服。 “对了,小红。”叶祺信因为感激表妹的帮助,所以特别想跟她说些事。“前面有座山的植物长得特别茂盛,大家说以前有神仙住过,所以有人想承包下来,种水果呢?” 虽然大家不怎么信神仙,但是山上种什么都长得好,那如果种水果,说不定几年后,真的能靠这个发笔财呢? “就是前面那座山吗?”叶纤红指了指前面。 那座山的内部,确实有个神奇的所在,地下也有溶洞,甚至还有灵液。因为被阵法封住了,灵液没有泄漏出来,所以别人才发现不了。 “是啊!”叶祺信回答。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了一下,发现相对于其它山,那边的植物确实长得更好。 又一想,以前应该不会有明显的区别,现在这样的变化,估计是自己第一次进入时,阵法打开了一个缺口,有灵气泄漏出来,影响了山上的植物吧! 反正就算拿挖掘机过来,也无法挖穿阵法,所以跟她关系不大。 “对了,这边的山上,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吗?比如兰花,这些比较出名的好东西?”叶纤红又问道。 自家屋后也有山,不过全是丘陵,不像这边,最高的有几百米,普通人进入后,很容易迷路。 “这个要问爷爷。”叶祺信回答道。“以前他经常上山采草药,周围一带他都走遍了,深山里谁也不敢走。” “哦。”叶纤红有些失望。 “你现在什么东西买不到,还稀罕这些山里的东西?”叶祺诚有些疑惑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回答道。“买来的东西,大多是种出来的,我要的是野生的,像我们家那边,一颗野生的蕙兰,就要卖上千块了。” “啊?”叶祺诚惊讶地叫道:“你跟我讲蕙兰是怎么样的?有空了我上山找一找,万一找到几十颗,不是也成了万无户?” “行。”叶纤红见他有兴趣,笑道:“我有空把值钱的中药和花草图给你,如果你搞到,我帮你卖钱。” “好。”叶祺诚连忙回答。 第二十五章诗诗姐来做客 在外公家又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吃了早饭,开车回虞城。 到家后叶纤红看了看电话,有不少未接电话,不少是找自己的。 其中一个是诗诗姐打来的,叶纤红去洗了洗手,给自己倒了杯茶,然后坐下来打回去。 “小红,你们从外公家回来了?”苏思诗在对面问道。 “是啊!”她回答。“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吗?” 作为高龄孕妇,叶纤红担心她的身体出状况。 “没事。”苏思诗笑道。“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在家,反正我在家也没事,来你家做客。” “行啊!”叶纤红一听,笑着叫道。“那你现在过来吧,正好吃中饭。对了,身体没问题吧!” “放心,身体好得很。”苏思诗笑道。“你上次给我带过来的果晡,不但味道好,吃了感觉身体也很舒服,真是神了。” “想要就直说,还拐着弯儿开口。”叶纤红故意取笑了一句,心里其实明白,这些东西确实有特别的功能。 不过对诗诗姐有帮助,她确实很高兴。 大龄孕妇其实真的很辛苦,稍不小心,就会出事情。 偏偏她跟家里的关系这么差,估计现在都没有家里人来照顾一下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建光哥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在外面乱来,反而天天准时回家,算是顾客的好男人。 对诗诗姐来说,有这样一个人可以依靠,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跟妈妈说了声,要她中午多搞几个菜,招待诗诗姐。 “不是说春节由你做菜招待客人吗?怎么全部推给我了?”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 “嘿嘿——”叶纤红装傻。“主要是因为你太能干,不知不觉就把家务全部干完了。” “那今天你来做,招待你的诗诗姐。”叶知书才不会上当,手一摊,把厨房让给她。 “我做就我做。”叶纤红也不会在意,系上围裙,准备动手。 家里可以吃的东西其实非常多,主要考虑的是诗诗姐这个孕妇的胃口。 前世有闺蜜怀孕,经常上网研究哪些东西不能吃,她听得多了,也知道一些禁忌的食物。 比如河鲜海鲜类不能吃螃蟹和甲鱼,比如素食类不能吃薏米、黑木耳、木耳菜、山楂。其它还不能吃人参、桂圆等等。 因为全是网上搜的信息,未必准备,但是能避则避,肯定是没错的。 所以中午海鲜河鲜类就减少些,只简单蒸了条鱼,还弄得很清淡。又从空间捉了些泥鳅,这个红烧了没问题,其它炒了些新鲜的蔬菜,加上几个现在的肉类菜,算是齐全了。 苏思诗是亲自开车过来的,不到一刻钟,就到了。 “建光哥没有一起来?”叶纤红疑惑地问。 大过年的,肯定是夫妻同进同出,为什么他没有陪在诗诗姐身边? “他有个朋友今天请客,因为我不方便去,就一个人在家,正好来你家做客。”苏思诗解释了一句。 “哦。”叶纤红觉得有理,也没再问什么。 像蒋建光这样的生意人,过年肯定有很多应酬,这是难以避免的。 诗诗姐现在又不能出面,所以她一个在家就难以避免。 “对了,你过年的时候,没有跟公公婆婆一起过几天?”叶纤红疑惑地问。 对于虞城这边的风俗来说,不管平时怎么样过日子,过年了肯定得一家团聚,团团圆圆吃几天饭,等到后面几天各有各的应酬,才再次分开。 “只有年三十一起吃了餐饭。”苏思诗回答道:“他们家里孩子多,倒不像有的人家,恨不得子子孙孙全部围在身边,反而叫我们各顾各的。” “是吗?”叶纤红非常惊讶。“还有这么开明的公婆啊!” 如果是前世,这样的人倒不少见,问题是现在才九二年,居然也有这样的长辈。 “我也觉得意外。”苏思诗笑道。“老实说,我也挺怕跟他父母不好相处,毕竟有的长辈喜欢没事找晚辈的麻烦,现在倒不用担心了。” “那你福气真好,找了个顾家的男人,还嫁了一对开明的公婆。”叶纤红羡慕地说道。 就算胡向阳父母现在看起来很好相处,真的跟胡向阳结了婚,未必能有这么开明。 “你放心,胡向阳什么都听你的,你结婚后,估计也不会为难你的。”苏思诗安慰道。 “但愿如此。”叶纤红答了一句。 两人在门口太阳下说了一会话,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屋吃午饭。 吃了午饭,下午没事做,于是叶纤红开车带着苏思诗去了一趟虞城,买了一些毛线回来。 趁苏思诗在,她打算让妈妈教自己钩一些线鞋、线帽,然后让她带回去。 至于裹被、斗篷什么的,不用着急。 等潮牌工作室开工后,她找些好的面料,再给孩子定做。 孩子的皮肤娇嫩,她打算用最好的棉麻面料做,做前面料好好洗一洗,防止有化学药水残留在布料上。 “阿姨会做线鞋和线帽啊?”苏思诗非常惊讶。“原本我还打算去店里买了。” “店里买的虽然漂亮,到底没有自己做的用起来安全。”叶知书笑道。“我也是小红她干外婆教我的。” 于是叶纤红绷线,叶知书把买来的毛线绕成线团,再拿出钩针开始勾东西。 婴儿小手小脚的,用不了多少线,很快就织了一只。 叶纤红在旁边认真看着,很快也学会了。 倒是苏思诗没有学过钩针,只能在一边看她们动手。 完成了两对线鞋,考虑到孩子再大一点,就穿不了,于是再钩大一点的鞋子,母女俩一起动手,一共钩了十双线鞋。 “够了够了。”苏思诗望着面前柔软精巧的鞋子,心也跟着柔软起来了。“太多了也穿不完。” “那行。”叶纤红也不客气,把鞋子装进一只袋子里。 叶知书又钩了一顶帽子,完成后套在手上看效果。 苏思诗站在旁边,想像小小的帽子戴在小脑袋时的模样,目光变得越来越柔和。 “可惜现在还早了些。”叶纤红遗憾地说道:“再过几个月,就能检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了,到时买衣服,就更有针对性。” “检测性别?”苏思诗吃了一惊。“你说我们去做B超?” “有什么关系。”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你又不在意是男是女,在我看来,是个女孩子,将来更贴心。” “是啊!”苏思诗点点头。“我也希望是个女孩子,男孩子太难养。” “没事,有我在呢!”叶纤红安慰道。 “嗯。”苏思诗深有同感地说道:“教育孩子,你比我内行。如果有一个像安安一样的男孩子,那我这辈子就没白活了。” 安安在一边看电视,听两人提到了自己,只好装作没听到。 “你要求太低了。”叶纤红取笑道:“万一有一个跟我一样的女孩子,难道你不喜欢?” “当然喜欢。”苏思诗斜了她一眼。“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一个安安这样的儿子,希望大一些,像你这样的女儿,肯定不可能。” 就算她再糊涂,也知道叶纤红身上有秘密,除了她,其它任何人都做不到她这一步。 所以就不用妄想有一个这样的女儿了。 “哈——”叶纤红只好笑着装傻。 完成线鞋线帽,还有两颗线团没有用掉,叶知书又打算织一套线衣线裤。 “今天在这里过夜没问题吧?”叶纤红又问道。 以两人的关系,过年时来做客,过一夜很正常。 “当然没问题。”苏思诗笑着回答。“不过等一下得给建光打个电话,好让他心里有准备。” 心里也清楚,蒋建光也希望在春节期间,跟哥们可以一起疯狂玩玩,自己今天不在家,他估计可以玩得安心了。 “结婚后果然变得不一样了,连在我们过夜,也得跟另一半报备一下。”叶纤红取笑道。 “以后你也会这样的。” 当天晚上,两人上了楼,苏思诗还是要跟叶纤红一起睡。 考虑到床很大,不会影响到她,叶纤红没有拒绝。 躺在床上聊了一会天,苏思诗突然没有回应了。 叶纤红转头一看,发现她已睡着了。 看来成了孕妇确实比较辛苦,连聊天的时候也会睡着,换成以前的诗诗姐,绝不会这样。 从床上坐起来,精神力笼罩住她,看看她的身体有没有问题? 因为怕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怀孕期间就算生病了,也不能随便吃药,得靠自己的身体撑过去。 诗诗姐年纪不小了,抵抗力自然比不上年轻人,她又是个不愿意轻易麻烦别人的性子,就算身体不舒服,也不会说出来。 细细检查了一遍,除了比以前胖了一点,似乎没什么明显的变化。 看来诗诗姐身体保养得好,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并没有像其它高龄产妇怀孕,身体会出状况。 不过看她这么容易疲劳,可以给她服用一些灵液,提高她身体的素质。 怕纯度太高的灵液,引起全身排毒,叶纤红拿出稀释的灵液,在她嘴里滴了一点。 等了一会,再滴了一滴下去,一直滴了五滴,才住了手。 相信有灵液的帮助,她的身体和宝宝的健康肯定会更好,叶纤红重新躺下去,闭上了眼睛。 第二十六章给戴老拜年 第二天早上,蒋建光上门来把诗诗姐接回家。 叶纤红眼见今天已是正月初五了,再不去一趟戴老家,都要过完年开工了,于是跟爸妈就了声,拿了礼物出去。 到了家门口,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 叶纤红走进院子,顿时有点懵,没想到今天戴老也在家请客。 客人有的她认识,是打过几次交道的邓老爷子和邓奶奶,还有几个老人家她不认识,不过看气势,应该是和戴老一样,都从高位上退下来的大人物。 因为今天没什么风,太阳却正好,于是大家坐在院子里,有的在下棋,有的在听收音机,有的则边晒太阳边聊天。 “小红,你来得正好,我们刚才还在提起你呢?”邓奶奶见到叶纤红,最先迎上来。 老太太今天穿了件大红色的对襟棉衣,头上的白发梳好后,用一块大花的丝巾包着,看起来特别精神。 “邓奶奶新年好。”叶纤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笑着叫了一声。“怎么你看起来越来越年轻了?” 这当然是客气话,不过老太太这样打扮一下,确实显年轻。 “啊哟——瞧你这张小嘴,真会说话。”邓奶奶抱住叶纤红亲昵地叫道:“可惜你被戴老头抢先认了孙女,如果是我有你这样一个孙女,那就有福享了。” “这话说的。”戴老不乐意了。“好像只有你有资格享福,我就应该吃苦似的。” “那是当然。”邓奶奶的嘴巴可不饶人。“你一个糟老头子,都有小陈照顾你的生活了,还不够啊!居然跟我抢小红,哼。” “真是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戴老被她挤兑得气不过,气呼呼地说了一句。 叶纤红见他们几个老小孩子逗嘴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因为袋里有酒,不方便给人看到,叶纤红提进屋,看到陈姨在厨房忙碌,连忙交给她,让她帮戴老放起来。 陈姨当然知道戴老非常宝贝小红带来的东西,匆匆提进书房,找了个角落放好。 “另外几个也是戴老的老朋友?”等陈姨出来,叶纤红悄悄问道。 “差不多吧!有的是以前的部下,有的是战友。”陈姨回答道。“这次来得很突然,也不知道是谁召集的,说活着的老朋友越来越少了,能聚一次算一次,正好今天只有戴老一个人在家,于是都来这边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看外面几个老爷子,应该都七十出头近八十岁了,确实是过一年算一年。 很明显,有两个老爷子,身上还有病。 一个应该有轻微中风,因为他的嘴角有点歪斜,手也会轻微颤抖。 另一个估计是糖尿病,脸红得不正常,这些明显的症状,叶纤红轻易能判断出来。 现在不是前世,医学比较发达,像中风这种情况,大多很难救治,他的症状这么轻,估计发现得及时,又经过高手长时间针灸。 “小红,你今天来得正好,帮我一起择些菜。”陈姨抱歉地说道。“戴老突然跟我说要招待客人,家里什么都没准备,把我急得团团转。” 春节这几天,因为戴厅长一家人回来团聚,她也回家过年了。 早上突然被叫过来,看到屋里虽然材料都很齐全,可是光是清洗整理,就得老半天,一个人真怕来不及把中饭做出来。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何况爷爷请客,我这个孙女做菜给他们吃,也是应该的。” 说完,蹲下身子,开始整理地上的蔬菜。 两人一起动手,动作快了许多,十点前就整理得差不多了。 “陈姨,我来炒菜吧,你看看还有什么遗漏的,抓紧时间准备。”叶纤红没有独立给一群老人做过菜,不知道他们有什么特别要,只好交给陈姨来处理。 “好。”陈姨也不客气,把炒菜的任务交给叶纤红之后,自己去准备喝酒的器具。 因为很久没用了,得拿出来重新洗一洗。 客人里有两位是北方人,不喜欢吃米饭,非得吃面条,她得准备好潮面,一会把面煮得烂烂的,他们才吃得下。 还有一个客人老家是鲁省的,爱吃大蒜,她也得准备一些备着。 反正招待他们不容易,需要注意的事情非常多。 好在以前来过一次,现在炒菜的事又不用管,可以仔细想一想,尽量不要遗漏什么。 叶纤红注意到陈姨的动作,这才知道她的不容易,这些老人可不像年轻人,吃什么没那么挑剔。 老人年纪大了,口味固定了,如果缺了什么,到时嘴上没说出来,丢的可是戴老这个主人的面子。 “戴叔叔一家去做客了?”叶纤红随口问道。 今天已是初五,就算回娘家,也应该回来了,没理由一家人全部出去了啊? “听戴老的意思,好像是去见一个老朋友了。”陈姨朝外面望了一眼,悄悄地说道。“据说是在给正强相亲呢?过了年,戴老这个孙子也二十二岁了——” “哦。”叶纤红眼睛一亮。 这就难怪了。 戴厅长最近一直在滇省工作,很少回来,大概是想利用春节的时间,给儿子定下亲事。 就叶纤红的了解,虞城这边的女孩子,一直有嫁给沪市人的传统,觉得这样有面子。而沪市的女孩子,据说以嫁给香港人为荣。 戴厅长估计也不愿意儿子娶一个滇省当地的女孩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安排。 “女孩子是虞家的千金,据说这件事是戴老点了头的。”叶纤红不是外人,所以陈姨向她传递小道消息,没有一点负罪感。 “虞家?就是凤鸣集团那个虞家?”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虞城四大家族,指的是苏家、蒋家、银桥集团的魏家和凤鸣集团的虞家。 谢家虽然名气比这四家小一点,但是家族人丁兴旺,又大多在官场,在叶纤红看来,其实已经超过四大家族了。 特别诗诗姐所在的苏家,自从她退出管理之后,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 搞不好几年之后,就会从四大家族中除名,成为一个普通家族了。 “是啊。”陈姨提前这个,就有点兴奋。“据说一开始想跟谢家联姻,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说谢家那个女孩子性格有些娇纵,就放弃了。” “什么?”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谢家?难道指的是谢群? 记得她说过,每年初一,家里都会介绍一些男孩子跟她认识,这让她很烦恼。 所以今年找了个理由,来自己家避开那些人。 难道因为这个原因,她错过了跟戴正强认识的机会? 不知道谢家老爷子,会不会生自己孙女的气? 又一想,谢群的性格,跟戴正强还真不适合。 两人一个沉闷,一个跳脱,如果在一起,她无法想像他们怎么沟通? “你小声点。”陈姨埋怨道。“给戴老听到,他会不高兴的。” “没事。”叶纤红笑道。“我可不是外人。” 等菜炒好,准备工作做好,两人来到院子里,看到几个老人,还在太阳下聊得兴致勃勃。 当然聊的都是以前年轻时候在战场上的事,因为年代久远,记忆有些模糊了,几个人还不肯认输,为当初的一件件小事,争论不休。 “吃饭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都过了十一点,他们还不进屋,只好过去叫了一声。 回头和陈姨清理了一下桌子,把菜端出来。 “今天运气不错,能吃到小红亲手做的菜。”邓奶奶走进屋,望了一眼桌上的菜,笑吟吟地说道。 她是戴老家的常客,自然知道陈姨做菜的习惯。 一看桌上菜的摆盘方法,就知道这菜是叶纤红的手法。 “邓奶奶喜欢我的手艺啊!那一定要多吃一点。”叶纤红笑着说道。 老人们年纪大了,不能喝白酒,戴老给大家准备的是米酒。 这酒是纯糯米酿成的,度数低,微微带些甜味,温热后喝一点,不但养胃,还有滋补的作用。 不过大家都对今天的菜赞不绝口,也不知道是真的味道好,还是给叶纤红捧场。 毕竟大家都知道戴老认了个能干的孙女。 吃过午饭,叶纤红又给大家重新泡了茶,见大家还是喜欢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就帮忙把茶拿到外面。 见戴老忙着跟老朋友叙旧,没时间跟自己聊天,叶纤红和陈姨收拾好屋里之后,告辞回家。 到了家里,想到戴正强的事,忍不住给谢群打了个电话。 “你说什么?”谢群听了叶纤红的话,有点不敢相信地叫道。 “我说你错过了一桩好姻缘——”叶纤红大声笑道。“你差一点就要成了我的嫂子了——” “你是说那个戴正强?”谢群咬着牙反问。 那天告别小红回到自己家,爷爷把她叫进书房里,把今天戴家原本准备过来做客,因为她不在,而放弃了的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在爷爷看来,能跟戴家结成亲家,自然是大好事。 毕竟谢家不少人在官场,而戴老爷子在江浙省的影响力不小,如果有他帮忙,那家中或许要出一两个副厅级干部了。 考虑到孙女今天去拜访的对像是叶纤红,正好是戴老的干孙女,所以老爷子也说不清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是好是坏了。 “你也知道他?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叶纤红忍不住又插了她一刀。 “后悔,都后悔死了。”谢群说完,再也装不下去了,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她才不管那人是谁的儿子,反正长得不帅,她就绝对不嫁。 第二十七章草莓熟了 当天晚上,叶纤红进了空间,看到大量熟透的草莓,于是又摘了一大筐。 望着面前一百多斤草莓,叶纤红就有些头疼,想了想,突然有了主意。 她决定把上次摘的那筐草莓,用糖把它腌起来,制成蜜饯后拿给诗诗姐当零食吃。 于是找了几只以前做过泡菜的坛子,洗干净后,同样一层草莓一层白糖腌起来,然后用塑料纸封住坛口。 完成这样,她松了一口气。 剩下的草莓,明天找机会去外面一趟,再带回家,就说京城的朋友派人送过来的。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找了个借口,说要去虞城一趟,回来后,那筐草莓已放在汽车后备箱里了。 当叶纤红把这筐草莓抱进家里时,一家人惊呆了。 “这就是草莓?好漂亮了。”叶知书从来没见过这么鲜艳的水果,拿起一颗看了看,惊叫道。 “是啊!”叶纤红得意地回答。“你尝一尝,味道非常好呢!” 说完,拿起一颗草莓,摘了后面的叶子,放进嘴里。 叶知书学着女儿的动作,也吃了一个,顿时眼睛都眯了起来。 “味道怎么样?”叶纤红问道。 “好吃。”叶知书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太好吃了。” 说完,又抓起一颗放进嘴里,满足地大嚼起来。 “安安,发什么呆?拿来吃啊!”叶纤红见弟弟还站在一边发愣,催促道。 安安这才拿起来开始吃。 直到每个吃下十几颗,动作才慢了下来。叶纤红找来一只装水果的盘子,抓了一盘子,把筐拿进里屋。 这样一筐放在这里,万一有人进来看到不好。 “小红,这草莓跟我们棚里种的一模一样?”郑建国这时才记住问这件事。 “应该差不多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不过别人种这个经验丰富,可能会比我们种得好。” “那是肯定的。”郑建国自然明白这话的意思。“只要到时长出来的果子,跟这个差不多,估计十块钱一斤,都有人要。” “这要看爸种的水平了。”叶纤红不会在这方面提供意见。“当然也可以把长出来的果子分类,大的好看的,拿去卖高价,长得小的,丑一点的,卖便宜一点。” “对,就应该这样。”郑建国点头。 因为每个人都吃了近两斤草莓,大家吃中饭的胃口也没有了,随便吃了一点,就算完事。 下午一家人坐在电视前,想着外公一家什么时候过来做客,不想外面有人进来了。 “外婆。”看到最前面的外婆,叶纤红冲过去叫道。 外婆一家全部过来了,两个舅舅穿着皮茄克,一付成功男人的模样。而两个舅妈穿着昵大衣,头发都烫过了,因为擦了头油,看起来像有钱人家的太太。 就连许忠许诚两个孩子,穿着崭新的滑雪衫,看起来特别精神。 两家人乱轰轰地叫了人之后,拉开椅子坐下来,泡上茶。 “这是什么好东西?”大舅妈看到茶几的盘子上,有几颗红彤彤的果子,惊讶地叫了一声。 “是草莓,小红的朋友刚刚从京城送过来的,你们有口福了。”叶知书笑着说了一句,拿起盘子,把上面的果子分给两个外甥,去隔壁房间重新装了一盘。 大家也忘了喝茶,坐下来先吃草莓,连外婆也难得地吃了不少。 “这果子味道这么好,应该很贵吧!”大舅妈见一盘果子,一会就见底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估计要十块一斤。”郑建国回答道。 “啊哟,那我们不是一会儿功夫,就吃了二十多块钱的水果?”大舅妈惊叫一声。 “那又怎么样?难道因为贵?我们就不吃了?”大舅在一边不在意地说道。 自己开始做生意,眼光自然跟以前不一样了,这水果虽然不便宜,可是对小红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大惊小怪干什么? 大舅妈这才发现自己说得有些小家子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喜欢吃的话,我再拿一点过来。”叶纤红大方地回答。 空间里的草莓现在长得这么快,吃完了可以再摘,所以一点不会心疼,进屋又装了一盘出来。 一盘草莓于是很快又见底了。 叶纤红还要去装,被外婆阻止了。 “好东西尝过就行了,难道还要吃饱啊!”外婆拍了一下叶纤红的手,说道:“也是在你家,我们才这么随便。如果其它人家有这样的水果,每个给一颗尝一尝,就不错了。” 这倒不是外婆说得夸张,换做去年的他们,估计也会这样做。 不过前提是,他们买得起草莓才行。 “姐,姐夫。”大舅捧着杯子站起来,望着院子里的车,羡慕地说道:“整个陈溪乡,估计也只有你们两人有这样的福气,考了驾驶证,还买了汽车——” 要知道虞城现在考驾驶证的,多是年轻小伙子,学会驾驶技术后,就是为了进单位给别人开车,混口饭吃。 哪里像姐姐姐夫一样,去街里买菜,也开车去,实在太幸福了。 “你们好好干,说不定一两年后,也可以买车了。”叶知书知道这个干弟弟眼皮子浅,这样说肯定有其它想法,忍不住插嘴说道。 就算大家再亲,也不可能让小红买车送给他们开,如果他敢这样提要求,她肯定会站出来反对。 “唉,难啊!”大舅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 以前看别人当老板,觉得非常神气,以为自己有这样的机会,一定也能干成那样。 等到自己开了家具厂才知道,赚钱是多么不容易。 去年干了半年,他赚了三万块,过年时想买辆摩托车开开,被老婆拒绝了。 现在看到院子里的小轿车,他的心思又乱动了。 “做生意难的话,那就别开了,继续去别的地方上班吧!”郑建国在一边冷静地回答了一句。“家具厂小红会接收的,她一定能把它开好——” 有的人就是得陇望蜀,以为这些好处全是天上白白掉下来的。 以前他们是什么模样,大家又不是不清楚,明明得了这么多好处,却没有感恩的心,郑建国觉得女儿白费心思了。 “别——”大舅一听,吓了一跳。“我只是随口说说,没有这个意思。” 如果把厂子要回去,那要了他的命了。 以前一直穷不觉得,现在尝过有钱的滋味,他怎么能忍受过以前的生活呢? 虽然他抱怨钱赚的少,可是一个月净利最少也有七八千,如果在厂里上班,能有三百块就不错了。 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里面的区别。 现在家里天天鱼肉不断,以前一个月能吃一次就不错了。 外婆在一边叹了一口气。 自己两个儿子,小的还好一点,大的真的不争气,得了小红这么多好处,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还想要这要那,真以为她欠你们的? 最关键的是,小红跟自家又没有血缘关系,愿意帮他们,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 如果他们再不知好歹,哪一天自己去了,只怕人情就要断了。 他们再想从小红这边得到帮助,肯定不可能。 叶纤红望着外婆难过的样子,也是叹了一口气。 她就是害怕会变成这样,自己帮了他们,他们慢慢地变得习以为常,理所当然。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多的人情可讲,换成前世,就算前兄弟,也要明算帐,如果稍一不慎,随时会因为分配不均,而变成仇人。 自己能做的也只有这样了,如果他们看不明白,那只好随他们去了。 大舅妈的视线一直在叶纤红一家转来转去,见老公说出一番话之后,没有人附和,心里虽然不舒服,却不敢表现出来。 “我们去外面晒太阳吧,难道有这样的好天气。”小舅拿起茶杯,嚷了一句。 相对而言,他比哥哥看得明白,知道干姐姐一家尽管心肠软,但是小红是个干大事的,不会无原则地迁就自家。 所以开了店之后,他用心经营,一年赚的钱,反而比哥哥开的家具厂还要多。 今年他不但计划接西关镇周边的生意,还重点去市里跑来务,尽量把业务扩大一倍。 既然做生意了,就要踏踏实实地经营,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尽量不去麻烦小红。 见屋里的气氛有些僵,他不得不说了一句,打破尴尬的气氛。 大过年的过来做客,大家应该高兴地叙叙旧,怎么能搞错方向,反而把关系搞砸了呢! “这个主意好,我们把椅子拿出院子,去外面聊天。”郑建国配合地应了一句。 于是大家每个提了一把椅子,端了茶杯,来到院子里。 小舅的举动,让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总算还有个明事理的在,如果两个都这样,那她肯定郁闷死了。 有时候亲人就这样,永远是爱与恨纠缠在一起。 叶知书端出果盘,把瓜子花生这些,放在一张方凳上,方便他们取用。 只要两个表弟最安静,此时一左一或坐在安安边上,看他玩游戏机。 等学会了,抢过来玩一盘,开心得直嚷嚷。 第二十八章外婆一家来做客 “小红,你大舅大舅妈不懂事,你看在外婆的面子上,别跟他们计较。”等他们全部出去了,外婆走到叶纤红面前,小声说了一句。 遇到这种情况,出面训斥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所以她只能忍了下来。 她相信小红明白自己的心思,所以私下来跟她说,才能把这个结解开。 “外婆你说什么呢?”叶纤红望着外婆花白的头发,和越来越深的皱纹,抱住她的胳膊笑道:“我们是一家人,怎么会计较这些小事?” 子女犯了错,却要她来道歉,叶纤红就算有再大的怨气,也消下去了。 靠得近时,发现外婆脸上已布满老人斑,就连手背上也到处都是,心里就难过起来。 难怪她前世几年后就过世了,原来身体早就不行了。 也对,这些年不管自己家,还是她的两个孩子,都靠她一个女人撑起来。 她又不是神仙,几十年辛苦操劳,却不会疲劳不会变老? 其实身体早已耗得差不多了。 就像那些运动员,看着很健康,其实生命力透支得厉害,寿命往往比普通人短。 不行,自己得想办法延长她的寿命,至少要活到八十多岁。 想到这里,她暗暗思索,自己应该找什么借口,跟她单独在一起,把她的身体调理一遍。 用灵液当然是最简单的方法,只是服用后会有排毒的后遗症,自己得在一边才行。 否则她以为身体出问题了,闹出笑话,那就不好了。 吃了晚饭之后,去睡觉还早,大舅又提出打牌。 于是安安把牌拿出来,大家一起打升级。 因为没有金钱刺激,输赢无所谓,所以打得没精神。 大舅妈又说打升级没意思,改打双扣,每局一块钱起步。 大舅妈和小舅妈一组,妈妈和安安一组,这一下大家就认真起来了。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安安居然成了大赢家,经常都是他第一个打完牌,然后把大舅妈和小舅妈双扣。 还不到一个小时,安安面前就多了十几个一块硬币。 大舅就站在大舅妈后面叹气:“这牌里真的有鬼,看来财运全在姐夫家,所以总是安安赢。” “如果这样,那你们还打什么?”外婆受不了老大时时刻刻找借口,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打牌运气很重要,但是水平同样很重要,会打牌的人懂得算牌,不会算的人就瞎出牌,不输才怪呢? 叶纤红望着大舅小气巴啦的模样,心里暗暗叹气,他这样的性格,注定要受穷。 如果没有自己这个外甥帮忙,等再过十年二十年,外婆不在了,那时候的经济形势又不好,他养儿子恐怕都困难了。 一直打到十点,因为一直输,大舅妈提出结束了。 站起来数了数钱,竟然输了三十多块,就有些心疼。 安安可不管这些,把钱随手放进口袋,准备上楼睡觉。 叶知书已在楼上准备好客房,见她们要睡觉,就带他们上楼。 “外婆,晚上我跟你睡吧!”叶纤红抱住她的胳膊叫道。 想来想去,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跟外婆单独在一起。 等明天她们一家回去,想再找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估计都未必方便了。 “你不嫌,我当然没问题。”外婆见她主动这样说,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年纪大了,身上有股老人特有的气味,最怕被晚辈嫌弃,外婆现在尽量离晚辈远一些,就是怕被他们讨厌。 现在外孙女主动要跟自己睡,她当然觉得开心。 “怎么会?”叶纤红把头侧过去,半个身子靠在她身上,笑着回答。 上了楼,来到自己的房间,叶纤红陪着外婆先洗了脸,再端出一盆热水让她泡脚。 又去旁边倒了半杯温水,趁外婆不注意,把灵液加进温水里。 看外婆泡得差不多了,拿来一块抹脚的毛巾,帮外婆擦了脚,扶着她上床。 洗脚水倒掉后,洗了手,回到卧室。 把水端过来,递到外婆手里。 “外婆,用热水泡脚后,喝点水再睡觉,会比较舒服。”叶纤红说道。 这也不算胡扯,热水泡脚时,会加速人体新陈代谢,身体会有微微的发汗,这时候补点水,对身体确实有好处。 外婆当然不会怀疑她的话,笑着应了声,接过来喝了下去。 叶纤红拿走杯子,也在外婆旁边睡下来。 “外婆,你最近身体怎么样?”叶纤红没话找话道。 一般来说,灵液喝下去后,半小时之内,就会有结果,所以外婆不能马上睡着。 “很好。”外婆回答道。“每天吃得下,睡得着,感觉非常有精神。” 在她看来,现在的日子确实非常幸福,家里两个孩子都在小红的照顾下,赚了不少钱,她做长辈的,也不用再为他们操心了。 家里宽裕了,平时吃得也好了,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最要紧的是,左邻右舍的态度也变得比以前和善,这让她觉得有面子。 “平时有去医院做检查吗?”叶纤红又问道。 心里其实知道不可能有,就算重生前,农村妇女也不会有这样的好习惯。 “好好的去医院做什么?”外婆嗔怪道。 在老人的眼中,医院不是健康人去的地方,那里经常死人,所以阴气重,能不去当然不去最好。 “在大城市里,那些有钱人每年会去医院做一次体检,就是看看身体好不好。万一有什么问题,就可以提前做个预防。”叶纤红解释道。 “哦。”外婆应了声,却不怎么热情。“这太浪费钱了。” 说完,肚子突然咕咕叫了一下。 “外婆,你肚子饿了吗?要不要拿些饼干给你填一填?”叶纤红信口说道。 “不用不用。”外婆连忙摇头。“睡下了还吃什么?浪费粮食。” 下一刻,肚子的咕噜声越来越大,像是吃坏了肚子似的。 外婆撑起身体,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把棉衣递给我,我去一趟卫生间。” “哦。”叶纤红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连忙坐起来帮外婆披上外套,扶着她下床。 “没事,你睡觉就行。”外婆怕她着凉,连忙朝她摆手。 叶纤红点点头,重新躺下去。 以外婆的体质,如果能调理好五脏六腑之后,排出身体里的毒素,那她身上的老人斑,估计也会变淡许多。 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等外婆回来。 怕自己睡着,于是开了电视,拉过旁边的靠枕,垫在脖子下面。 电视里还在重播这几天的娱乐节目,两张熟悉的面孔正在说相说,把底下的观众逗得前俯后仰,乐得不行。 叶纤红觉得无聊,这样的相声,笑点早已不够了。 过了十几分钟,外婆才从卫生间出来。 “外婆,你没事吧?”叶纤红问道。 “没事。”外婆回答道。“我现在感觉精神特别好。” “哦,那就好。”叶纤红安慰地回答。 伸手摸了摸外婆的额头,见她像妈妈当初一样,身上已有了一点粘粘的油污。 “外婆,你脸上怎么油油的?”叶纤红故意大惊小怪地回答。 “是吗?”外婆伸手摸了摸,还真觉得脸上油腻腻的,顿时受不了,“那我得去洗个澡了。” 心里觉得奇怪,明明大年三十洗过澡,这大冬天的,还不到一个星期时间,怎么身上这么脏了? 等到她洗了个热水澡出来,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变化。 “小红,今天有点不对劲。”外婆钻进被窝里,神情恍惚地说道:“我怎么感觉眼睛看东西清楚一点了,身上的皮肤也光滑了一些,难道我的日子不多了?” 老一辈有这样的说法,说身体突然变好了,眼睛也看得清楚了,代表在世的日子不多了,这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她就是想到了这个可能,才变得惊慌起来。 “外婆,身体好起来是好事,你怎么尽往坏处想?”叶纤红哭笑不得。 如果因为这个,让她心里承受沉重的压力,那自己真的是弄巧成拙了。 “你不懂。”外婆坚信老一辈传下来的话,肯定有它的道理。“不过你两个舅舅现在有你照顾,我也可以放心了,就算去陪你干外公,也不算晚了。” 说完,语气反而平静下来。 “外婆,我可不许你这么早走。”叶纤红爬起来,靠在外婆的肩上。“你至少活得九十岁,帮我把孩子照顾大了——” “行,外婆不走。”见外孙女依恋自己,外婆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外婆一定好好活着,帮咱家小红的孩子照顾长大,到那时,再去陪你干外公——” 老人的心理就是这样,最幸福的事,就是被晚辈需要。 叶纤红一番话,顿时让她的生命意志变得强大起来。 叶纤红见外婆恢复了以前的坚强,才露出了笑容,闭上眼睛,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外婆已不在身边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七点多了。 看来外婆就算在自己家做客,也习惯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叶纤红爬起来,也开始穿衣服。 明天晚上外婆喝了灵液后,因为灯光下看不清楚,所以她没有仔细看,现在天亮了,她想看看外婆到底有多大的变化? 洗漱好后下楼,只见外婆和妈妈一起在厨房里做早餐,两人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聊些什么,反正脸上都很快乐。 “妈,外婆。”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 “这么早起来了啊!”叶知书神情古怪地望了女儿一眼,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我看外婆起床了,也睡不着了。”叶纤红随口回答。 第二十九章杨涛回虞城 吃过早饭,外婆一家要回去了。 叶纤红想开车送他们回去,也被拒绝了。 他们家离这里不远,走路去平原村坐车,很快就到了。 叶纤红见他们坚持,也没勉强,等他们走远了,回到屋里。 转眼就是初七了,这个年马上要过完了。 叶纤红很远开车去虞城,看看乔昌智他们怎么安排年后的开工,并准备好红包,给每个员工发一个。 这可能也是前世在深城养成的习惯,感谢每个辛苦工作的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努力。 又一想,如果回虞城,一忙起来,就变得正式工作了,不可能再回家陪妈妈了。 算了,工作先放一放吧,在家再陪妈妈几天再说。 可是世上的事往往不由自己的心意走,叶纤红还想在家再玩几天,可是手下的管理人员,却找上门来了。 “叶小姐,新年快乐!”进来的是杨涛,身后跟着已恢复了健康的杨雪,陪同前来的还有王茂琳和许康萍。 “咦,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叶纤红惊喜地叫了一声,又蹲下身子,朝许康萍大叫一声:“苹苹——” “阿姨——”许康苹看到叶纤红,早就想下来了,只是一直被妈妈抱着,没有办法。此时听她叫自己,哪里还忍得住,挣扎着从妈妈的怀里下来,飞快地跑过来。 “慢点走,别摔倒。”自己屋里铺的是花岗石,如果摔一跤,肯定非常疼,叶纤红不放心地叫道。 许康苹今天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棉衣,衣领和胸口锈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花,看起来非常漂亮。头上的辫子里,插了一些漂亮的发夹,小脸蛋因为营养跟上了,看起来白里透红,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等她扑到自己怀里,叶纤红搂住她狠狠亲了一下,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乐。 尽管现在陪自己玩的人越来越多了,小孩子的记忆力却特别好,始终记得这个阿姨对自己最好,所以一看到她,就特别开心。 用力搂住她的脖子,脸凑过去,在她脸上也亲了一下。 叶纤红一见,顿时眉开眼笑。 孩子不会撒谎,她喜欢你了,就会从内心里散发出亲近的意思。 抱住她站起来,一边招呼杨涛兄妹和王茂琳坐。 叶知书见客人来了,泡了糖水端上来。 叶纤红给他们做了介绍,一番见礼后,重新坐下来。 “小杨,怎么这么早出来了?”印象中余杭那边的批发中心,正月十五开工,那制衣厂那边提前三四天就差不多了,今天才初七,可以在家多陪父母几天啊? “主要是我妹妹也想过来找工作,我怕你不好安排,所以提前带她出来了。”杨涛不好意思地望了叶纤红一眼,解释道。 他也知道公司的待遇比其它公司好,所以听说大量的人想进公司,还找公司的几个管理人员开后门。 自己这样做,也不知道叶小姐会不会反感? “杨雪擅长什么?”叶纤红随口问道。 今年公司肯定要扩张,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只要她能力足够,自己当然不吝重用她。 “我以前在深城一家企业打过工,干的是文员的工作。”杨雪有些紧张地回答。 在知道哥哥的年终奖之后,她自然希望进哥哥的公司,也能多赚些钱。 不过她不是傻瓜,自然知道公司工资越高,对员工的要求也越苛刻。 在知道很多人找公司管理人员开后门想进公司的时候,她更加没有信心了。 “哦,你在深城打过工,是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介绍一下吗?”叶纤红兴勃勃地问。 一般来说,在那边的正规企业工作过,只要不是老油条,工作态度一般都被培训得非常端正。 这跟内地的私营企业不同,员工一般得过且过,混日子的比较多。 “我是在一家港资企业上班。”杨雪见叶纤红感兴趣,继续介绍道:“位于沙井工业区,主要生产马达。” 叶纤红吃了一惊,不会是前世自己干过的那家企业吧? 有心想再问一问,又怕自己说漏嘴,解释起来麻烦,最终还是没有问下去。 “这样好了,你先去潮牌工作室那边,跟朱亚婷熟悉一下情况。”叶纤红想了想,作了这样的安排。 原本潮牌工作室和潮牌店,她想交给朱亚婷负责。 可是最终发现,朱亚婷真的只有打杂的能力,叫她独立管理,完全搞不定。 现在能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靠乔昌智和谢建奇时不时地帮忙。 自己的产业越来越多,这一块占得比重不大,所以不能拖住乔昌智他们的精力,需要另找人负责。 杨雪的性格跟朱亚婷不同,她看起来弱弱的,却跟董采玉一样,有一股狠劲。 如果她能胜任,那自己就可以安心把这块工作交出去了。 “谢谢叶小姐。”见叶纤红这么快就安排好了,杨涛兄妹两人连忙站起来道谢。 “客气什么。”叶纤红摆摆手让两人坐下来。 忽然发现沙发边上还有一只袋子,疑惑地问道:“你们从家里出来,直接过来这边了?” “没有,我的行李已放好了。”杨涛拿起袋子,放在茶几上。“这是老家带来的一些特产,想送给你尝尝——” “怎么?你为了妹妹的工作,还打算给我送礼啊?”叶纤红笑道。 “不是不是。”杨涛一听,吓了一跳,连忙摇头。“只是一些土产品,不值几个钱。” 说完,打开袋子,露出里面的东西。 最上面放了两包茶叶,外面的袋子上写着毛峰字样。 拿出茶叶,看到下面用袋子装了很大一块肉,颜色有点发黄,看起来应该是熏肉。 “这是我们那边特有的熏肉,家家户户养的猪过年杀了之后,吃不完的肉就会熏起来,年后慢慢吃。”杨涛把肉翻过来,露出厚厚的肥膘。 “行,你的礼物我收下来。”这些确实是黄山那一带的特产,她自然不会古板地叫他们拿回去,拿起肉准备放到杂物间。 这些肉的气味很重,放在面前,鼻子受不了。 发现没吃完的草莓还放在里面,叶纤红放下许康萍,笑着说道:“苹苹,阿姨拿好东西给你吃。” 说完,拿起一颗草莓,摘掉下面的叶子,递给她吃。 另外装了一盘,拿在手,牵着许康苹的手,一起来到客厅。 “你们今天有口福,过来尝尝朋友给我送来的好东西。”叶纤红把草莓放在茶几上,招呼大家拿来吃。 在座的人都没见过草莓,只是看它颜色这么漂亮,都忍不住拿了一颗,不知道怎么吃? 叶纤红拿了一颗,摘掉下面的叶子,放进嘴里。 其它人也有样学样,拿着草莓吃起来。 “嗯,味道真不错。”王茂琳也是女人,抵挡不了这个美味,忍不住赞叹道。 “那就多吃点,里面还有不少。”叶纤红笑着招呼道。 大家听她这样说,不再客气,纷纷拿起来吃。 杨雪是最惊讶的,老板家的房子已经够漂亮了,没想到吃的东西,也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 特别是这草莓颜色太漂亮了,拿在手里像稀世珍宝,让人舍不得下口的感觉。 可是这个味道又很特别,又让她停不下嘴。 带着这股矛盾的心理,她像个贪吃的孩子,不停地伸出手。 一盘草莓很快吃光了,叶纤红把空盘子递给安安,让他再装一盘过来。 “对了,谢建奇和罗叙什么时候回老家的?回来了没有?”叶纤红又问王茂琳。 如果单独问谢建奇,她担心她不好意思。 “两人是大年二十八回去的。”王茂琳带着些忸怩回答。“今天应该回来了吧!” “哦。”叶纤红疑惑地问:“难道你们约好正月初七回虞城?” “是啊。”王茂琳笑道。“我们打算初七聚一聚,顺便让你请客。” “好啊。”叶纤红见好这样说,心里特别高兴。“那以后我们就把这个日子定下来好了,每年这个时候,就聚在一起。就是会不会早了点?” 叶纤红的意思,是初九上班好了,大家初八到也没关系。 正月里陪家里的日子谁也不嫌长,多一点是一天。 “那不行。”王茂琳连连摇头。“我们是管理人员,总得提前两天过来,商量一下工作上的事,再分头去安排各自的工作,否则初九都开不了工。” “那也行。”叶纤红听她说的有道理,也没有再反驳。 见许康苹手上脸上沾了草莓汁,连忙拿了手帕替她擦去,否则沾到衣服上,就很难洗掉了。 王茂琳见叶纤红比自己这个当妈的还细心,有些不好意思。 转眼已十点多了,叶知书已去厨房准备午饭。 叶纤红起身帮忙,好好做几个菜出来招待这几个得力手下,又一想,谢建奇他们还没到,不如晚上再把他们全部叫过来,好好聚一聚,中午随便吃一点算了。 想到这里,她懒得站起来,继续陪他们聊天。 “小红,余杭那边,今年有什么新的打算?”王茂琳突然问道。 那边因为是她全权在负责,趁现在比较空,她想听听叶纤红对自己这块工作的计划。 “具体计划还没有,需要到时大家一起商讨。”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粗步的计划,就是扩大制衣厂,我的计划是把工厂那边全部租下来——” 第三十章请客吃饭 “规模搞得这么大,难道你打算潮牌店的服装,也在余杭就近生产?”王茂琳反应过来后,试探地问。 在余杭那边做服装批发,为什么利润这么高?就是因为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成本低,没什么中间环节,等于只有物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其它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有的批发店,货从羊城或者其它城市运过来,加上货又不是出厂价拿的,中间渠道加起来,就花了不少钱。 “不但是潮牌店的衣服准备就近生产,我还打算再创品牌,让我们的服装涵盖低档、中档、高档所有层次。还打算把青少年、青年、中年等不同年龄段的顾客一网打尽。”叶纤红用开玩笑似的语气说道。 国内的服装行业还没有兴起,现在抢占先机,就等于能快人一步,赚更多的钱。 “不会吧?”王茂琳被叶纤红的野心惊呆了。 “还不止这些呢?”叶纤红继续忽悠。“我还打算把运动、休闲、商务几个系列,分别有对应的品牌,所以今年你会很辛苦。” “这倒没事。”王茂琳想了想,回答道。“说来说去,还是用人的问题,只要有合适的中层管理,对我来说,一家店是这样管理,十家店其实也是一样的管理,差别不大。” “你能这样想就好。”叶纤红满意地点头。“到时我们抽时间具体细谈,在市场细分前,我们先抢占市场最大的蛋糕。” “没问题。”王茂琳信心十足地回答。 吃过午饭,大家懒得打牌,于是边看电视边聊天。 叶纤红打电话给乔昌智,叫他等谢建奇和罗叙回来了,约上其它管理人员,来自己家吃晚饭。 乔昌智爽快地应下来。 到了三点,陆陆续续就有人过来了。 最先到的自然是虞城本地人,董采玉和朱亚婷是一起来的,然后是梁中华,剩下的几个人,四点多也一起过来了。 在屋里坐下来后,大家互相说着新年好,气氛一片祥和。 叶纤红站起来,和妈妈一起给大家泡糖茶,并递上瓜子花生等零食。 虽然人有些多,不过叶纤红家本身就大,倒不显得拥挤。 或许是今年大家手头都宽余了不少,所以这个年过得特别舒心,很多人几天不见,脸颊上明显长了些肉。 叶纤红也坐下来,望着一边的礼物,无奈地笑道:“以后大家来我这里,都不必带什么礼物,否则我爸妈会发愁,到底是给你们包红包好呢?还是不用给?” “哈——”大家一起笑起来。 这估计是每个人都碰到过的难题,毕竟作为中国人,碰到这种情形,都会很犹豫,就怕自己失礼了。 “这件事定下来也行。”乔昌智代表大家回答道。“以后每年正月初七,就在叶小姐家聚集,吃过年后第一顿团圆饭后,讨论一下新年的工作,再分头去实施,大家觉得怎么样?。” “好。”大家一起应道。 离吃晚饭还早,大家各自跟熟识的人一起谈天说地,乔昌智则来到叶纤红身边,准备商量后天开工的安排。 叶纤红望了谢建奇和王茂琳一眼,悄悄问乔昌智:“他们两人的事,是不是已经定了?” 乔昌智跟王茂琳住得近,又跟谢建奇是好兄弟,在工作上他或许会公私分明,但是私下感情上,他肯定是最早知道结果的人。 “应该定了。”乔昌智笑着回答。“刚才谢建奇一回来,就跟我说起这个,说是已做通家里长辈的思想工作,答应他娶一个带女儿的二婚女孩子。” “哦。”叶纤红见谢建奇这么有魄力,倒是对他刮目相看。 站在女人的立场,如果有男人会为了自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一意孤行娶自己,怎么能不感动? 何况他还做通了家里人的工作,那就说明他对这段感情非常认真,非常有责任心,这就更加可贵了。 又望了罗叙一眼,心里为他可惜。 明明茂琳姐一开始是相中他的,不料最后出局了。 看来一个人光有能力是不够的,态度更是人与人之间相处和谐的关键。 罗叙表面上看,非常男人,能给女人带来安全感。 但是他不够主动,没有花心思去了解茂琳姐的心思,所以最后输给了谢建奇。 “只不过他们都是公司的高层,结婚后依然各管一块,还合不合适?”乔昌智有些苦恼地问。 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是不乐意底下的高层管理成为夫妻的,这会增加管理的风险。 作为两人的好兄弟,他又希望祝福他们。 “先别管这些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他们这样虽然犯忌,但是我相信茂琳姐的人,只要谢建奇把好这个度,就别计较这些了。” 她心里清楚,自己现在还在创业初级阶段,每个人才都难得,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害怕使用。 等到公司再发展下去,高层管理人员越来越多,就不用担心他们两个会出什么事了。 当然管理都这样,初期对一些事睁只眼闭只眼,等到后来,肯定会有明确的制度。 “好。”乔昌智见叶纤红这样说,暗里松了一口气。 “对了,你自己的事情解决了没有?”叶纤红笑道。 可以想像,今年春节期间,朱亚婷的老妈肯定会给弟弟安排很多女孩子相亲。 所谓长姐如母,弟弟的婚事不解决,她这个当姐姐的就不安心。 至于弟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她肯定无法了解,所以会按自己的标准,选择年轻漂亮好生养的女孩子。 最好现在马上结婚,到年底就生个大胖儿子。 “差不多了。”被叶纤红调侃,乔昌智有些脸红。 因为在轮椅上坐了这么多年,反而让他对感情看得更透彻,所以没有像别人以为的那样,找一个聪明、知性的高学历灵魂伴侣,反而从相亲对象里,选择了一个二十出头,高中毕业,性格单纯却善良的女孩子。 在他看来,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养家,所以女孩子不必能力太强。 他希望有一个愿意照顾自己的生活,会把家布置得很温暖女孩子,太聪明的人往往想法太多,做红颜知己可以,做老婆未必合适。 “看来我们今年喜事不断啊!”叶纤红由衷地为她高兴。“她是做什么工作的,需要公司来安排吗?” “不用了,我希望她做一个全职太太。”乔昌智认真地回答。 “行。”叶纤红赞赏地望着他。“这是你最大的优点,对待感情也能这么冷静,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不用在意什么。” 男人挑女人,要么看相貌,要么看家世,很少有人会考虑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自己。 总要等到激情过后,发现对方跟自己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才会醒悟过来。 乔昌智的态度这么明确,说明她对自己的需要和未来,看得很清楚。 “还要感谢你,否则我现在还在轮椅上,生活要姐姐照顾。”乔昌智由衷地说道。 “这个就不必说了。”叶纤红摇摇头。“一个人能获得别人的帮助,肯定不仅仅是运气,而是这个人身上有值得别人投资的地方,说到底是你自己够出色。” 假如他不是乔昌智,坐轮椅也好,天天躺在床上也好,她会去关注吗? 她又不是圣母玛丽娅,谁有困难了,都会伸出援手。 乔昌智点点头。 确实,有些话放在心里就行,说出来就矫情了。 “亚婷,杨雪你认识了吧!”叶纤红站起来,坐在她的旁边。“等一下你带她去宿舍,帮她安顿下来,工作也暂时分到你那边,先在潮牌工作室和服装店那边熟悉一段时间。” “行。”朱亚婷爽快地回答。“你放心交给我好了。” 工作能力她不算出色,但是做这些琐事,她却很乐意,也很认真。 何况多了一个同龄人,又是杨涛的妹妹,下班后就有个伴了。 叶纤红望着她的样子,又是苦恼又是安慰。 别人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同龄人,会有危机感,怕自己的工作被人抢了,她倒好,一点都没在意。 不过就是因为她不争不抢,叶纤红反而不好委屈她。 明知道她能力不够,只能打打杂,还是把她安排在管理人员这边,参加高层的聚会。 说到底,也算是对这个老朋友的补偿吧! 等过了五点,叶纤红也站起来,去厨房帮忙,和妈妈一起,做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来。 在她心目中,除了家人亲人,最重要的就是吃货团那群朋友,以及眼前这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没有她们,自己肯定不可能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资产像火箭一样飞升,最多跟诗诗姐合作,靠纤诗美容会所赚钱。 而接下去肯定会加入更多管理人员,有的人的作用会更大,当然也有的管理人员,重要性会慢慢降低。 但是这是她创业的根基,所以绝不能忽视。 “安安,你去把相机拿来,我们拍一些照片。”叶纤红交代弟弟道。 家里除了章诗萍送的立拍得相机,后来又买了一只用胶卷的品牌相机,她打算把今天的聚会记录下来,等公司建起来后,贴在橱窗里给大家看。 当然也会把照片洗出来,送给每个人带回家收藏。 第三十一章扩张计划 拿了相机后,叶纤红先用立拍得给大家拍了一些照片,成像后直接给了他们。 乔昌智、谢建奇和罗叙三个老战友要合照,叶纤红用胶卷拍了一张,准备洗出来后,给他们一人一张。 其它人见状,也要跟人合照,于是各种各样的组合都拍了一些。 朱亚婷搂着叶纤红的肩,要一起合照,安安给她们拍了一张。 这样一来,其它人也要跟她合照,于是杨涛杨雪兄妹跟她合拍了一张,董采玉跟她合拍了一张,王茂琳拉着苹苹也跟她合拍了一张。 到最后,叶纤红干脆跟所有人都合拍一遍,这才停了手,叫大家坐到餐桌前,准备吃饭。 等大家坐下来,因为手里有相机,前世晒朋友圈的坏习惯又来了,她把桌上的菜拍了几张照片,又站在各个不同的角度,把大家都照进相片里了。 叶知书望着她们闹轰轰的样子,脸上却笑得很开心。 女儿跟这些手下在一起,像个大家庭一样,感觉很温馨,这样的场面,她很喜欢。 安安也很羡慕。 等自己从学校毕业,是不是也能像姐姐一样,招揽到这样一批人,替自己工作? 望着桌上的美菜,大家没有客气,开始随意地动筷子。 第一次参加家庭聚餐的杨涛杨雪兄妹,见大家非常随意,也抛开拘束,挑自己喜欢的菜吃起来。 当然也有人拿着酒或饮料,要向叶纤红敬酒,她也来者不惧,跟他们碰了杯。 随着气氛越来越热烈,大家抛开职场上的身份,随意开起了玩笑。 叶纤红也没阻拦,这时候的管理方式,还比较粗犷,不像前世的外资企业,因为平时上下级等级很森严,所以就算在饭局,也不会抛开自己的身份,跟下属胡乱开玩笑。 吃了晚饭,考虑到几个外地过来的人,今天刚到虞城,一路上坐车挺辛苦的,就让他们早些回去睡觉。 最后只有乔昌智和王茂琳留了下来。 三人找个安静的角落,商量接下来的工作。 叶知书给他们端了茶过来后,就离开了,没有打扰他们。 倒是安安好奇姐姐平时是怎么和他们谈工作的,坐在一边准备偷听。 叶纤红看到了,也没有在意。 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是两块,一块是王茂琳那边的服装生意,另一块就是新公司的布置以及安排的问题。 在叶纤红看来,服装行业最近几年发展最快,所以可以加快进步,积累资金。 而董采玉那边的美容健身行业,因为经济发展时间短,反而不必着急,稳扎稳打就行。 铝合金类的两家工厂,发展速度也受限制,所以不追求快速扩张,只须选好公司地址,建好新厂房就行。 “先说制衣厂那边吧。”叶纤红转头对乔昌智说道:“早上你还没来时,我就跟茂琳姐谈过发展计划,接下来准备全方面进入服装行业,把各个年龄段,各个风格的服装,一网打尽。” “全部铺开,资金会不会有压力?还有管理人员怎么解决?”乔昌智并没有反对,只是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钱的问题和人才的问题,至于怎么做,自家老板一直眼光不错,他倒不担心她的方向会出错。 “这只是计划,我不会盲目求数量。”叶纤认真地回答道。“我们今天需要做的是,把现有的品牌重新定一下位,它到底针对什么年龄段,同时,还得加入几个品牌,才能保证各个年龄段都涵盖?” 她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打算,可是得听听他们两人的意见,免得自己疏忽了什么。 “如果是分女性的年龄段,无非少女服装,职业女性装和中老年装。”王茂琳想了想,回答道。“现在我们的牌子,主要针对的是学校毕业后的上班女性,我们接下来可以考虑加入少女装和中老年服装。” “这样分确实一目了然。”乔昌智赞同王茂琳的意见,“我觉得这样行,男装也一样,分成三个年龄段就行。” “那就这样分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样确实容易理解。 又对弟弟说道:“安安,你帮我找纸笔过来。” “哦。”安安应了声,站起来去找东西了。 “年龄段的服装有了,接下来是根据穿着场合来分类。”叶纤红再次开口。“我初步的分为运动、休闲和商务装。而现在在做的,全部是休闲类的,所以还得补上运动和商务两块品牌。” “这个也没问题。”乔昌智点点头,又望向王茂琳。 “我也觉得这样分没问题。”王茂琳回答道。 “既然你们同意,那我们可以定下来了。”叶纤红接过安安拿来的纸和笔,在上面写下职场女性休闲装几个字。“我们现在在四季青做的服装,等于是职场女性和男性的休闲装,以后可以清晰这样定位了。” “嗯。”见叶纤红在纸上写下原来的牌子,王茂琳点了点头。 “还缺职场女性和男性的商务装,以及职场男性和女性的运动装。”叶纤红把这些写下来,后来划了个圈,准备等想好品牌名字后,把它填上去。“然后少年少女的运动、休闲都还没着落,至于他们的商务,可以不必考虑。” “是的。”乔昌智回答道。“加上中老年的运动、休闲和商务装,现在还缺这些品牌。” “没错。”叶纤红点点头。 倒不是叶纤红野心大,而是她突然明白了,不管什么时代,都有那个时代最容易赚钱的行业,如果错过了,就永远失去了进入这个行业的机会。 服装业九十年代兴起最快,大多数国内的品牌,都是那个时候创立的。 等到二千年后,因为品牌多了,开始行业洗牌,很多品牌在这个时候倒下了。 至于网购兴起,是又一次洗牌,那时候服装业其实已是强弩之末了。 所以叶纤红打算把重心放在这个行业,等到二千后,房地产行业兴起,再把重心放在铝合金门窗那块。 至于美容健身那些,只要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就行,没必要过快扩张。 “服装分得这么细,是不是表示我们得根据销货量,把这些品牌,做一个排位,接下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难题一个接一个攻克。”王茂琳问道。 “是的。”叶纤红笑道。“我就是这样想的。” 一下子全力投入进去,根本不可能,就像去年一样,完成一个项目,巩固一个项目,再进入新的项目,这样一来,才能保证足够的利润。 否则摊子铺开去了,赚到的钱反而少了,那就没必要。 接下来几个人望着叶纤红手上的纸,商量先做哪一块? “我觉得学生的钱比较好赚,先做学生的运动这一块吧!”王茂琳先说了意见。 这时候国外的运动大牌,开始进入国内,只不过主要在京城、沪市、羊城等大城市,像虞城这种小地方,还没见到专柜。 如果现在进入,应该是好时机。 “我也觉得不错。”叶纤红赞同王茂琳的意见,又问乔昌智。“可以考虑先进入这一块。” “那今年上半年,你的工作重点,就是做好青少年运动服装这一块。”叶纤红回答。“下半年做哪一块比较好?” “我是想说中老年的商务这一块,毕竟这个年纪的男女,有钱也要面子,舍得花钱买好衣服。”乔昌智开口道。“不过商务这一块,主要是西装西裤,对品质要求比较高,我是觉得做批发并不合适。” 商务服装,要的是挺刮、精神和上档次,他们现在只有一家小作坊,不管是技术还是设备,没办法满足要求。 “那行,商务这块,先放一放。”叶纤红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太乐观了,“先把重点放在运动和休闲上吧!” “那下半年就做中老年的休闲吧。”王茂琳开口道。 “行。”叶纤红点头同意了。 印象中国内这几年确实出了不少中老年的休闲品牌,像七匹狼,柒牌、利郎、才子等等,销量也非常高。 如果自己及时进入这一块,利润肯定不会少。 当然他们是做批发的,质量方面肯定只能在中低档走,不可能走高档路线。 除非明后年,条件成熟了,再进入高档服装行业。 还是算了,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服装行业越到后面,生存越困难,她完全没必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业。 几人商量好这些后,又开始讨论新厂房的事情。 乔昌智的意见是,可以建成一个大型厂区,然后用围墙把各个分厂隔开,中间留一道门,方便管理人员偶尔出入。 王茂琳也觉得既然是一家公司,还是建在一起比较好,内部分隔开来,既便于合作,又可以各自独立管理。 叶纤红在纸上画了个草图,把办公楼建在中间,工厂两边都可以进入办公楼。 但是办公楼下,有两个出口,分别有保安管着,不是本厂的人,不能串岗去另一家工厂。 这是以前的外资企业,因为分厂多,用这个方式管理。 叶纤红把它借用过来了。 “这个可以。”两人一起点头。 “还有。”叶纤红想了想,又在纸上画了两个方框。“因为两边以后会建成街道,所以我们也不能浪费,这两个沿街的地方,建成商铺,到时可以租给别人,多赚一笔收入。” “这个主意不错。”两人连连点头。 第三十二章上董采玉家 谈完这些,时间不早了,乔昌智和王茂也准备回去。 因为乔昌智是开车过来的,两人又住得近,倒不用叶纤送他们回去了。 叶纤红送两人离开,自己也困了,于是准备上楼睡觉。 见安安还坐在沙发上发愣,她走过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疑惑地问:“安安,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我还不困。”安安回答道。下一刻又问:“开公司做老板,是不是天天得开会研究这些事?” “是啊!”叶纤红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笑着回答道。“我们得把公司的发展方向确定好,才能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否则没有目标,不是乱来吗?” 以安安的年纪,她这样解释,相信他能听懂。 “可是天天开会讲这些,好无聊啊!”安安叹了一口气道。 “你还小,自然觉得无聊。”叶纤红没想到他在苦恼这个,笑道:“等你再大一点了,估计不会愁这些了。” 这很容易理解,自己小时候,也会对某些工作产生畏惧心理,觉得以后长大了要天天干这个,真是生不如死。 最难忘的是读初中的时候,每年暑假都要下田割稻种田,特别是种田的时候,望着身后长长的一排空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种完,弯腰又酸得要死,感觉生不如死。 如果没有暑假就好了,那就不用干这些活,她无数次这样幻想过。 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又想到长大后,要像爸妈一样,干一辈子这样的农活,想想就害怕。 现在成年了,干农活虽然依然累,可是割稻等于是收获,她早已不会像以前那样排斥了。 再过十来年,等弟弟接触过比开会烦心无数倍的事,就会觉得能跟人一起讨论工作,其实是件很幸福的事。 安安还是没办法接受这些,他的理想是,毕业后可以拿笔画画,或者弹弹吉它,这样的日子才比较幸福。 就算去卖衣服,也比开会轻松。 到楼上卧室后,叶纤红洗了澡,进了空间。 草莓成熟后,每天都得摘。何况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快,成熟的果子数量,是外面正常种植的几倍。 好在空间有个奇怪的好处,只要还长在植物上面,它就不会熟透掉落,倒不用担心会损耗。 就连摘下后放在空间,也像苹果放在地窖里一样,可以存放很久不烂。 叶纤红拿了一只竹筐,开始采摘草莓。 这一次比上次还多,估计都有七十斤了。 摘好后,到河边洗了洗手。 看到鸡场那边,一只母鸡咯咯叫着,带着一群小鸡在啄食。 原来这几天,又有一窝小鸡孵出来了。 而年前还未成年的那批小鸡,现在也长到四五斤了。 最近空间没有变大,种植那边也没有增加品种,倒是养殖这边,需要的空间越来越大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现在正怀孕,需要补身子,何不捉些鸡过去,让蒋建光隔三岔地炖一只。 那样的话,正好维护了空间里的“生态平衡”,空间养的鸡营养好,也能让诗诗姐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想到这里,叶纤红提醒自己,明天去一趟她家。 第二天起床吃了早饭,接到董采玉的电话,原来是她想请自己吃饭。 叶纤红原想拒绝,听说是她妈妈有事跟自己商量,知道推辞不上,只好过去。 第一次去董采玉家,又是正月期间,自然不能空着手过去。 从家里的礼品堆里挑了些保健品,又从空间拿了些草莓,怕被震坏了,于是装在一只大玻璃罐里,外面套了只布袋,就这样提了过去。 到了董采玉家门口,看到她们母女俩已等在那里了。 “还担心我找不到啊?”叶纤红白了董采玉一眼,又跟董阿姨打招呼:“阿姨新年好。” “你好。”董采玉的母亲笑着回了一句。 声音没有这个年纪女人的浑浊,倒像三十多岁的少妇那样,还带着些年轻女人的风韵。 叶纤红意外地望了她一眼,董妈妈看起来五十出头了,身材偏瘦,五官长得很秀气,尽管脸上布满皱纹了,却依然能看出年轻时肯定很漂亮。 看来董采玉的声音也好,外貌也好,都是遗传了妈妈的优秀基因,包括那个很嗲的声音。 只是白发已经大半白了,说明她最近的日子,过得很苦。 见叶纤红从车后座拿出礼品,董采玉客气了几句,也随便她了。 周围有不少邻居注意地望着这边,见她们进屋了,才散去。 叶纤红皱了皱眉,原以为董采玉工资高了,家里的情况能得到改善,日子也会越过越舒心,没想到周围邻居用这样的眼神望着她们,看来她们在这里,依然不开心。 得考虑让她们换个环境了。 最好的办法,自然买一套房,彻底摆脱这些人。 只是莫名其妙买房子送给下属,肯定不行,国内的氛围一直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如果公司的人知道自己私下这样做,其它人就算不反对,心里肯定不舒服。 得考虑用其它办法。 这样想着,跟她们一起进了客厅,在椅子坐了下来。 “这房子是你们自己家的,还是租来的?”叶纤红打量了一下四周,问道。 这是一套两间两层楼房,虽然样式比较老,楼层也很低,住起来未必舒服。 不过面积不小,就算有个客人过来,也有地方招待。 “租的。”董采玉回答道。“因为我爸是工人,爷爷把老家的房子全部分给叔叔了。自从出了事,原来的房子被厂里收走了,我们只能租房子来住。” 刚开始时,母女俩确实过得很艰难,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 好在自家老板不顾别人威胁,强势收留了自己,才让母女俩有了活下去的资本。 后来工资越来越高,生活也得到了改善。 “这里的环境这么差,你上班也不方便,要不你们去茂琳姐那边租房子。”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如果有积蓄,直接在那边买套房子也行——” “不行不行。”董采玉连忙摇头。“我还等着你奖励一套房子给我呢?如果我买了,不是失去这个机会了吗?” 她自然知道叶纤红是好意,也考虑过换个地方,只是母女俩都是女人,好不容易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搬来搬去实在太麻烦。 如果实话实话,她又怕自家的困难说出来,老板会出面帮忙。 自己已经欠下她这么多了,她不想再麻烦她。 “现在才过了年,离下一次奖励,还有一年时间呢?”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如果怕麻烦,你叫罗经理帮忙,他手下一群大老爷们,帮你搬个家,还不是小事一桩?” 这时候的管理就有这个好处,叫男员工干点私事,大家也不会在意。 “知道了。”见叶纤红都替她想到这里了,她不好意思再拒绝。 董妈妈见女儿跟叶纤红一起聊天时,不像老板跟员工,倒像朋友之间商量,非常欣慰,把糖茶放在叶纤红面前后,也坐在一边静静听她们说话。 年纪大了,特别怕寂寞,平时又不跟周围的邻居说话,女儿去上班后,她经常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听收音机里的广播。 “这是草莓,必须马上吃掉,放过夜容易坏掉。”叶纤红从布袋里拿出草莓,提醒道。 “哦。”董采玉昨天在叶纤红家里尝过它们的滋味,现在自然不会陌生,打开罐子盖后,拿了几粒放在妈妈面前,叫她尝尝。 “好漂亮的果子哦。”董妈妈拿起一颗,赞叹了一句,学着女儿摘掉叶子,放进嘴里,顿叶眯起来眼睛。“味道也很好。” 这果子的味道太好了,她都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尝到这样的美味了。 “阿姨喜欢的话,叫董采玉去我家拿。”叶纤红笑着说道。“家里还有一些。” “够了够了,好东西尝尝味道就好,怎么能天天吃呢?”董妈妈连忙拒绝。 叶纤红见她一付贵妇的做派,真不知道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 一个人出生再好也没有用,最怕中年落魄,落地凤凰不如鸡。 所以女人嫁人一定要看准,如果没有嫁对人,就会像董阿姨这样了。 尽管她不知道她的出生,叶纤红可以肯定,董阿姨祖上,肯定不是普通人家。 中饭是董阿姨做的,几个菜量都不多,却炒得很精致,越加让叶纤红相信她的家教不简单。 董采玉似乎习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头吃饭。 叶纤红见她沉闷的模样,才知道这才是她的本性。 工作时尽管不得不应酬,其实私下里,她喜欢一个人安静不说话。 忽然想到大表哥的事,就有些犹豫,要不要把那天的事告诉她。 倒不是她吃里扒外,不顾表哥的利益,而是董采玉在她的心目中,重要性不比表哥少。 算了,还是让她们自己去磨合,叶纤红最后还是没有提这件事。 毕竟两人相识相恋,在一起的时间比自己多,对方什么样的人,看得比自己还清楚。 如果董采玉不嫌弃,自己也没必要做恶人,在她心中留下一道阴影。 “叶小姐。”董妈妈突然开口。“我们阿玉也不小了,你表哥那边,到底是什么意思?” “啊?”叶纤红吃了一惊。“难道她们两人私下没有谈过这件事?” “应该没有。”董妈妈回答。“如果把事情定下来,我们就得准备嫁妆了,现在家里什么都没准备——” “哦,那我回头跟舅舅家说一声。”叶纤红觉得不管怎么样,表哥都必须给董采玉一个明确的交代。 第三十三章胡向阳回虞城 从董采玉家回来,叶纤红到家的时候,看到胡向阳站在院子里。 “小红——”胡向阳叫道,“我回来了。” 说完,冲过来猛地抱住叶纤红,在原地兴奋地转了个圈。 “行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无奈地说道。“放我下来,别像个小孩子一样。” 就算看到我很激动,也不必来这一套,以为是拍电影啊! 八十年代的电影里,倒是经常有这样的镜头,情人爱人久别重逢,就抱着转圈子,还用慢镜头,似乎不这样,显示不出两人的快乐。 可是这样做,真的太落伍了太做了好不好? 安安和叶知书在一边看到了,忍不住偷偷地笑。 一起走进屋,在沙发上坐下来,叶纤红问起了他家里的情况。 “家里还是一样,没什么大的变化,主要是大伯家,出了点事。”胡向阳回答道。 年前两人通电话,他提起大堂哥被人捉奸在床的事。 其实以他的身份,私下跟人啪啪啪这种事,肯定会很小心,正常情况下很难被人捉到。 所以大多数人都相信,这是一个圈套。 问题是,他这个大堂哥平时作风就不正,跟不少女人发生过关系,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现在事情爆光出来,谁也没办法证明他是被设计的。 而这件事最大的后果,就是他的清誉问题。 对一个年轻有为的干部来说,私下怎么样没人会管,但是被人公开后,他的形象就没了,就会替所有同阶层的人抹黑,这才是最致命的。 他和叶纤红猜测,大伯大伯母肯定到处找人,想把这件事压下去。 那个女人和家人,后来确实没有再来骚扰,但是这个事带来的影响却已经无法消除了。 过了几天,也就是正月初四那天,大伯大伯母来到自己家,要他帮忙联系卫家,他们想去拜访。 “他们脑子有毛病啊!”听到这里,叶纤红忍不住了。“卫家是什么地方?是阿狗阿猫可以随便去的吗?” 她是真的被胡向阳大伯家的人气乐了,这种要求也是可以随便提的吗? 就算胡向阳跟他们认识,也没资格带别人找上门去好不好? 如果胡向阳敢这么做,只怕在卫老爷子心目中,留下一个没眼色的印象,以后想再上门,就不可能了。 “我知道。”胡向阳安慰地笑了笑。“不管他们怎么说,我都没答应。” “你总算还没糊涂。”叶纤红放了心。“不过以他们一家的性格,肯定不会就此罢休。” “是啊!”胡向阳想起来依然有些生气。“大伯母在屋里破口大骂,说我们一家都不是东西,亲侄子倒霉了,也不伸手帮一把,只顾着自己。” 叶纤红被这话气乐了,这要多少无耻,才说得出这种颠倒黑白的话啊! “她骂了之后,没有再来骚扰?”叶纤红又问。 “怎么会?”胡向阳苦笑。“第二天又来了,说了同样的话,见我还是拒绝,继续撒泼骂人,我们受不了,一家人去大姑家了。” 叶纤红一听,也觉得没有办法,大过年地碰到这种情况,确实只能避开了。 总不能跟他们打起来或者报警吧! “原本我昨天就来了,主要是听到了一个消息,才晚了一天。”胡向阳又说了一句。 “什么消息?”叶纤红问道。 “就是堂哥的工作做了调整,从副区长位置下来,调到文化厅了。”胡向阳回答:“据说副厅级待遇不变,却到了一个很冷门的部门,实权没有了。”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担心堂哥被开除公职,毕竟在这个时代,乱搞男女关系,对一个政府官员来说,也是很大的错误了。 没想到最后只是调了职,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以大伯家的钻营能力,说不定几年后,又能把堂哥调出来,那不过是浪费了几年时间而已。 “这一下你大伯一家松了一口气吧!”叶纤红哼了一声。 在她看来,只是调职肯定不够,至少降级。 他们不是很看重权力吗?让他们尝尝这个滋味,以后就老实了。 “他们怎么会满意?”胡向阳惊讶地回答。“在大伯母的字典里,错的都是别人,自己一家永远是对的。儿子调去坐冷板凳,她觉得委屈死了。” 这不是他背后说坏话,而是这些年下来,总结出来的经验。 要大伯母一家认错,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叶纤红哼了一声。 “算了。”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大过年的,说这个干什么?向阳刚来,不会说些开心的事啊?” “说什么?他又不是陌生人,还要我哄他开心?”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对了,草莓吃了没有?没有的话,我拿些给你尝尝?” 说完,从里屋装了一盘草莓放在胡向阳面前。 “咦?”胡向阳看到后,惊叫一声。“草莓不是五月份才成熟吗?这时候哪里买得到这么新鲜的?” 京城去年开始就有这种新鲜水果了,他觉得新奇,买来吃过,没想到大过年的,居然也能吃到。 “估计是大棚种的吧?”叶纤红没想他会这样问,只好装傻。 胡向阳吃了几颗,又发觉不对了,这草莓味道,比自己以前吃过的好吃太多了。 “给你吃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见他又要开口,叶纤红瞪眼喝道。 胡向阳这才反应过来,低下头乖乖地不出声。 看来这又是小红的秘密,自己不宜深究。 叶纤红见他老实了,松了一口气。 好在这个时候还没有重生、穿越、空间这些网络小说,否则他肯定会怀疑了。 胡向阳吃了一斤多,才停了口。 叶纤红把它收回去,问他的计划。 明天胡向阳就要上班了,赵大成、肖东灿他们这些吃货团好友,今天应该都到虞城了,不知道他们打算什么时候聚一聚? 照虞城这边的习惯,新年上班前,只要人在一个地方,肯定得凑在一起,好好吃一顿。 当然有的更夸张,会一家一家轮流去吃,全部吃完,年也过完了。 “我等一下问问他们吧?”胡向阳也越来越明白圈子的重要性,所以叶纤红一提醒,马上明白了。 “如果今天晚天准备聚聚,那得抓紧时间了。”叶纤红看了看手表,已经快三点了,催促道。 “知道了。”胡向阳连忙回答。 拿起电话开始一个个打电话,叶纤红也不管他,坐在一边看电视。 忽然注意到安安过年期间,都没有跟同学聚一聚,忍不住好奇地问:“安安,你们几时开学?” “十一开学,怎么了?”安安转头疑惑地反问。 “没什么?”叶纤红笑着问。“我只是觉得奇怪,今年过年,怎么没有同学约你吃饭啊?” “我们是学生,怎么请客吃饭啊?”安安惊讶地叫道。 “哦。”叶纤红应了声,这才发觉自己想偏了。 这个时候大家才刚解决温饱,孩子在大人的心目中,只要认真读学就行了,不会重视他们的意见,更不用说请孩子的同学吃饭。 除非孩子考上重点大学,只有这种大喜事,才会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一下。 不像前世,孩子是家庭的中心,就算过个生日,父母也会请同学过来庆祝。 不过他们不请,自家可以请啊,叶纤红想了想,笑着问弟弟:“安安,明天把你的同学请来吃饭怎么样?” “好啊!”安安兴奋地叫道:“在家里吃吗?” “当然了。”叶纤红见他这样兴奋,知道他也想跟同学找个借口聚聚,“反正吃的东西家里都有,明天你向阳要上班了,在家玩一天都没事。” “那太好了。”安安开心地站起来。“我等一下就通知他们。” 其实他早就想这么做了,只是农村里一直没有这样的风俗,担心这样说,会被爸妈说不懂事。 现在姐姐主动提出来,那就没关系了。 “嗯。”叶纤红点点:“你通知几个人,让他们相互转告就行。” “知道了姐。”安安走到一边,去思考叫哪些过来了。 胡向阳打完电话,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见安安激动的模样,疑惑地问:“安安这么激动干什么?” “没什么。”叶纤红无所谓地回头。“大概是明天要跟同学聚会,特别开心吧!” “哦。”胡向阳应了声,又道:“温俊他们还没回来,大家的意思是,今天就不聚了,等正月十五再碰头吧!” “也好。”叶纤红当然没意见。 吃过晚饭,考虑到胡向阳赶了大半天的路,舟车劳顿,于是大家早早上楼睡觉了。 胡向阳在房间洗了个澡,趁没有人注意,悄悄溜到叶纤红的房间。 “偷偷摸摸做什么?”叶纤红刚爬上床,就见他猴急的过来了,啐道。“让你好好休息一下,为什么不乖乖睡觉。” “我精神着呢!”胡向阳钻进被窝,双手在她身上乱动,嘴里气喘吁吁地道:“憋了这么长日子,现在一肚子火,哪里睡得着?” 说完,嘴唇就凑过来。 叶纤红这时候也是口是心非,被他撩拨了几下,就动了火,身子一动,就搂住了他。 第三十四章安安的同学会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怕被人看出来,趁大家还没起床,悄悄回到自己的房间。 叶纤红懒洋洋地躺着,没有管他。 昨晚和胡向阳胡天胡地到半夜,她也是累瘫了,到现在还软成一团。 望着他做贼心虚的模样,又觉得好笑。 睡了个回笼觉,一直到八点钟,才起床吃了早饭。 胡向阳已去单位上班,叶纤红开车出去,买菜招待弟弟的同学。 当然大多数菜,直接从空间拿就行了,不管是蔬菜和禽蛋,还是鱼虾蟹,不用浪费钱了。 开车出去,只不过是装装样子, 只有空间没有种的蔬菜,以及真正的海鲜,才需要去市场买一些。 叶知书对女儿这样安排,自然是赞成的。 在她心目中,儿子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反正家里有钱,请他的同学过来吃顿饭,也算是给儿子的将来铺路。 旺旺自然也要请过来,他是儿子以后的得力助手,肯定不能忘记。 她现在已被女儿洗脑成功, 认定这个关系了。 安安哪里会知道妈妈的想法,只是跟姐姐学得多了,明白请客招待同学,应该怎么做? 所以姐姐出去后,他就开始做准备。 先准备了十几只干净的茶杯,底下放好白糖,同学来了,倒上开水就行了,非常方便。 又准备零食,瓜子花生红枣等干果装了一盘,糕点糖果和水果各装一盘,放在大圆桌上,等他们来了,方便随便取用。 最特别的自然是姐姐带回来的草莓,估计大家都没见过,用来招待同学,实在太有面子了。 也装了满满一盘,放在显眼的位置。 又把最近买的漫画书以及书刊杂志,拿出来放在茶几上,方便大家随便拿来看。 同学里除了祝郁会像他一样,经常买书看,大多数同学家里估计都没几本故事书。 又把新买的磁带拿出来,放在录音机旁边,如果有同学想听谁的歌,可以随时换带子。 叶纤红回到家时,看到安安忙忙碌碌的模样,暗暗欣慰,弟弟终于长大了。 以后就算没有自己帮忙,只要妈妈能做些饭菜招待,他也可以独自请同客了。 把车里的东西拿下来,和爸妈一起拿进厨房准备。 郑建国虽然没出声,心里也是明镜似的,知道是女儿为了儿子的前途着想,才这样安排。 “安安——”旺旺边叫边走进来。“需要我帮忙吗?” “今天你也是客人,肯定不能叫你帮忙。”安安笑着说道。“所以坐着喝茶吧!” 随手拿起热水瓶倒了一杯茶,递到他手里, “那我就不客气了。”旺旺笑着接过茶,在沙发上坐下来。“今天来的全是你同班同学?” 两人在一个地方读初中,只差了一级,所以安安班上的同学,他或许叫不出名字,但是肯定脸熟。 至于安安几个好朋友,他们一起卖过衣服,自然也成了朋友。 “就是去年过生日来过的那些。”安安笑着回答。“你帮我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要准备的?” “没了。”旺旺打趣道:“就差一架钢琴,等客人来了,你奏乐请他们欣赏。” 年前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有这样的情节,主人请客吃饭,等客人来了,主人的女儿弹钢琴请大家欣赏,这在大家看来,是一件非常高雅的事。 这时候还处于贫困线的农村孩子,最羡慕的就是电影里那种生活,旺旺拿这件事开玩笑,是觉得安安家现在的生活情况,已不比电影里那些人差了。 如果安安能弹弹钢琴,那感觉真的跟电影里一样了。 安安知道他在打趣自己,装做没听到他的调侃。 没过一会,外面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看来有同学过来了。 安安和旺旺迎出去,看到最早来的是张建盛和徐志豪。 “安安,旺旺,新年快乐。”徐志豪手里拿了个旺旺大礼包,笑着叫了一句。 他个子高,身上穿了件黑色的昵大衣,显得特别精神。 性格又是大大咧咧的,站在张建盛旁边,把他的风头都盖过去了。 张建盛今天穿了件藏青色的卡其布棉衣,是郑叶潮牌店的款式,估计是年前叶纤红让他挑一件衣服时选的,现在穿在身上,也很洋气。 只是个子略矮了一点,性格又比较古板,外形上就逊色了一些。 “客气话就不要说了,快进屋。”安安看到两人,兴奋地叫道。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是喜欢跟同龄人玩,感觉更有共同话题。 春节这些日子,天天忙着走亲戚还好,这两天闲下来,就想找同学聚一聚,正好安安请客,他们就急急过来了。 几人走进屋里,看到桌上摆的零食,就有些吃惊。 每家每户都会摆这些招待客人,大多是一盘瓜子一盘花生,哪里像安安家这样,有这么多花样? “安安,这红色的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徐志豪拿起一颗,想放进嘴里,又怕还有什么讲究,于是问道。 “那是草莓,你摘了底下的叶子,直接吃就行了。”安安在一边给他们倒水,听到他问,回答道。 “哦。”徐志豪一听,连忙丢进嘴里,忍不住嚷道:“真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 “我也尝尝。”张建盛虽然稳重,现在周围全是朋友,也不客气了,拿了一颗咬下去。 酸酸甜甜的,还带着一股奶香,徐志豪说得没错,真的是最好吃的水果。 郑兴旺早已尝过了,虽然觉得惊艳,倒不会像他们两个那样夸张,坐下来也拿过来吃。 堂姐说京城的朋友送了不少,他也不客气了。 倒是听安安说,大伯专门搭了个大棚,种这种水果,如果有收成,他也会建议爸爸种一些。 这种别人没见过的水果,才是真正赚钱的东西,绝不能错过了。 “旺旺,听说你在西关街上,开了家服装店,赚得怎么样?”徐志豪连续了吃了十几个草莓,见盘子里剩得不多了,不好意思再去拿,坐在旺旺旁边小声地问道。 去年暑假,两人天天在一起卖衣服,也算非常熟悉了,所以说话很直接。 当时他把赚来的钱,交给爸妈之后,妈妈给了他不少零用钱。 家里也用他赚的钱,天天买些鱼肉荤菜回来,改善一下生活。 而他尝过了口袋里有钱的滋味后,现在又变回老样子,这让他极其不习惯。 至于春节期间拿到的压岁钱,全部得上交,口袋里一分也没剩下。 前些日子听人说,郑兴旺在西关镇开了家服装店,赚了不少钱,他就羡慕坏了。 今天这么早过来,就是想问一问,能不能带他一起,赚点零用钱? “干嘛问这个?动心了?”郑兴旺见他两眼放光的模样,笑着调侃道:“这是姐专门给我的机会,你就别想了——” 这家店能赚钱,其实就是姐姐给自己一个机会。 否则哪里能拿得到进价这么便宜的衣服? “怎么能不想?”徐志豪搂住郑兴旺的肩,讨好地说道:“我就问你一句,我们是不是兄弟?” 虽然他跟安安才是好兄弟,但是旺旺跟安安不是堂兄弟吗? 兄弟的兄弟,自然也是兄弟,这是徐志豪一贯的态度。 “不是。”郑兴旺哪里会上他的当,拨开他的手,侧开身子躲过去。“我跟安安才是兄弟。” “你——”徐志豪见他油盐不进,不乐意了。“安安,你这个堂哥太坏了,居然说我们不是兄弟——” “你们确实不是兄弟啊!”安安斜了他一眼,“你又不姓郑?” “郑兴安,没想到过年后,你也变坏了?”徐志豪冲过来,要勒他的脖子。 安安身子一扭,后背已顶在他的胸口,双手抓住她的胳膊,头一低,一个过肩摔,已把徐志豪摔在地上。 好在他没怎么用力,所以就算后背落地,徐志豪也没感觉疼。 徐志豪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冲过去抓住张建盛的手,大叫道:“班长,你怎么看着他们兄弟俩欺侮?也不帮我一把?” “你明知道他们兄弟穿一条裤子,还要去招惹他们,不是自找苦吃吗?”张建盛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没好气地说道。 “那我们不是白白被他欺侮,连报仇的机会也没有了?”徐志豪可怜巴巴地问。 “当然有。”张建盛淡淡地回道。 “怎么报仇?”徐志豪连忙问道。 “等你能打败郑兴安,随时可以欺侮回来——”张建盛认真地回答。 “呃——”徐志豪望了望张建盛,又望了望郑兴安,顿时灰心丧气了。“算了,我还是不报仇了。” “你总算变聪明了。”张建盛教训了一句。“现在你文比不过安安,武也打不过他,拿什么去报仇?” “我比他长得高,长得帅。”徐志豪仰头得意地回答。 “这话是你老妈说的吧!”张建盛被他的话逗笑了。“所有女生都说安安长得比你帅,到于比他高,你最好过去比一比?” 徐志豪不信邪地走过去,要跟安安比高矮。 两人并排站在一起,他才发现,安安已经比自己高一点了。 “安安,你这样是作弊——”徐志豪大叫:“明明去年这个时候,你一米七还不到,怎么可以一年时间,就长十几分分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安安得意地说道。 第三十五章学生的赚钱梦 叶纤红耳朵尖,听弟弟跟几个同学在外面胡闹,特别是徐志豪不要脸的瞎嚷嚷,顿时被逗乐了。 这人的性格,很有胡向阳的几分风采,长得又高又帅,过几年铁定是个祸害女孩子的高手。 只不过他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很容易理解。 男孩子嘛,口袋里没有钱,就会没有安全感,所以想赚钱很正常。 如果没尝过滋味,肯定不会这么急切,主要是去年跟弟弟一起卖衣服,算是赚了些小钱。 对叶纤红而言,去年暑假她这样安排,是想锻炼弟弟。 相比同龄人,安安太内向也太死板了,需要让他提前接触社会,所以才搞了个设计衣服去卖的点子。 经过去年的锻炼,他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一下子长大了,就没必要再去搞这些事情浪费时间了。 但是这些男孩子不会这样想,如果他们向安安开口,她不知道该不该帮忙? “你笑什么?”叶知书在一边见女儿露出笑脸,奇怪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忍住笑,回答道:“我在想,如果今天把招待同学的事,全部交给他自己去完成,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到?” “肯定做得到。”叶知书肯定地回答。“你弟弟现在比以前懂事多了,别说接待同学,就算是招待其它亲戚,估计也没问题。” 这倒不是她盲目自信,而是安安确实有了独立的能力。 平时没表现出来,主要是小红在,很多事情她都做掉了,安安的能力就没机会展现出来。 “哦。”叶纤红没想到老妈对弟弟这么信任,笑了笑,没有发表看法。 可能是自己最近没有关注这一点,所以忽略了弟弟的变化。 不管怎么样,弟弟有这么大的进步,不是自己一直在追求的目标吗? 忽然想到,前世国外经常有中学生创业,既然弟弟已经有这个能力了,何不让他也试试看呢? 很多东西嘴上说说终究是空的,需要实际去操作,才能发现问题在哪里? 赚到钱是好事,就算亏点钱,只要弟弟学到了东西,其实已值了。 想到这里,她又考虑让弟弟从哪里开始? 创业说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毕竟他现在是初三学生,学习也很辛苦,不可能把全部精力放在这里。 所以只能像旺旺一样,周末亲自去处理,平时交给别人管理。 不过管一家店,没什么难度,必须是一家完整的公司才行。 叶纤红开始考虑做什么?才能既达到锻炼的效果,又不会影响弟弟学习。 又一想,自己是不是傻了,这种事,交给他们自己去商量就行。 如果自己帮他们想好了,那锻炼的效果,至少减掉一半了。 “你去外面吧,厨房交给我们就行了。”见女儿突然心不在蔫,叶知书以为她烦了,叫她去外面。 叶纤红也不客气,洗洗手,来到客厅里。 “姐,新年快乐。”徐志豪看到了,连忙走过来叫了一声。 “大了一岁,嘴越来越甜了。”叶纤红取笑了一句,在沙发上坐下来。“刚才是不是你在嚷嚷,说想赚点钱?” “是啊!姐。”徐志豪狗腿地坐在她旁边,讨好地问。“是不是姐有了主意,打算给我一个和旺旺一样的赚钱机会?” “想得美。”叶纤红啐了一句。“过了年,你们都十六岁了,这么大的男孩子,想要得到什么,得自己动脑筋去获得才行。” 看徐志豪的样子,就知道他已有了依赖性,最好自己什么都帮他准备好,他只要现成当老板就行。 这当然不可能。 这一点,他倒佩服旺旺,自己跟他提了一下之后,他就敢大胆在西关镇开店,比他们几个强了不知多少? “可是我们没有钱啊!”徐志豪哭丧着脸叫道。 “钱不是问题。”叶纤红才不会因为他装可怜而心软。“只要你想到了赚钱的方法,姐可以给你投资,等你们赚到了钱,再分期还给我就行。” “姐,你说的是真的?”张建盛凑过来问。 刚才徐志豪跟小红姐说话的时候,他以为两人在开玩笑,等到小红姐说出可以分期还钱的时候,他才省悟过来,这绝不是说着玩。 “是啊。”叶纤红笑着回答。“你们都是安安最好的朋友,这个忙姐当然必须帮。但是交情归交情,我希望你们能自己思考一下,怎么样才能赚到钱?” “哦。”张建盛应了声,心里已明白了她的意思。 当初小红姐为了锻炼安安,让他带着自己几个,天天去卖衣服。 现在再做这样的事,已经没有锻炼效果了,所以小红提高了难度,要他们去自己创业赚钱。 三个人里,他的头脑最灵活,所以马上想通了这个道理。 但是明白归明白,具体怎么做,他也没有一点头绪。 “你们也不用着急。”叶纤红安慰道。“我希望你们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读书,还是做其它事,目的其实都一样,就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 “姐的意思是,学习并没有那么重要?”成绩一直垫底的徐志豪兴奋地问。 “当然不是。”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学习肯定很重要,如果你不学习,以后怎么有能力在社会上生存?但是考高分却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读一所好的高中,为了能获取更多知识,明白吗?” “说来说去,还是得学习。”徐志豪一听,顿时泄了气。 “当然了。”叶纤红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你看你和张建盛,不是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同样一件事,交给你们两人去做,他肯定做得比你好——” “那也未必。”徐志豪不服气。 “那你举例说明。”叶纤红也不在意,鼓励他开口。 “比如当体育老师,我肯定比他更适合。”徐志豪拿自己的特长说事。 “你想多了吧!”叶纤红笑道。“你说跑步比赛,比他合适我信,做老师却未必。体育老师的作用是教学生知识,你觉得张建盛表达能力比你差?” 这话当然只是开玩笑,具体谁好谁差,真的很难说得清。 “好吧。”徐志豪却被说得无话可讲了。 “姐。”安安走过来,坐在她对面。“是不是我要创业,也得像你说的那样,自己想好创业项目和赚钱的方法,你才会投资。” “是的。”叶纤红回答。“你如果想帮助同学,最好自己先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书,做什么项目,靠什么赚钱?否则还不如不做。” “哦。”安安一听,认真地回答。 几人又聊了几句,外面传来一阵自行车铃声,看来其它同学也来了。 大家迎出去。 一群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站在院里叽叽喳喳地相互问好。 好一会儿,才走进屋里。 看到叶纤红,又七嘴八舌地叫了一声。 叶纤红笑着跟他们说了几句,给他们倒了茶之后,就走到一边,把客厅交给他们。 现在才十点,吃中饭还早,让他们玩闹一会再说。 有女生看到了草莓,拿起来小心尝了尝,就惊叫起来。 其它人也跟着过来,一起抢着吃,安安刚才补满的一盘草莓,很快就吃完了。 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模样,安安只好再去装了一盘,又是一抢而空。 只不过两盘都吃完了,大家不好意思再要,于是坐下来喝茶嗑瓜子。 很快有人换上自己喜欢听的磁带,屋里响起王杰沧桑的声音。 “安安,还是听你弹吉它吧!”有女生不喜欢王杰的歌,要安安弹吉它来听。 安安笑了笑,也没有推却,从墙上拿下吉它,开始弹起来。 他弹的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首歌,林志颖唱的《十七岁的雨季》。 屋里大多数人都会唱,所以音乐声一响起,大家跟着唱了起来。 叶纤红远远看着他们,再次感受到了娱乐节目匮乏时代,大家简单的快乐。 如果换成前世,很难想像这样的场景,一群中学生围在一起,边弹吉它,边合唱一首歌。 “姐,什么时候买一台卡拉OK机回来,那我们下次过来,就可以唱歌了。”徐志豪趁着人多,朝叶纤红叫道。 “这个小意思。”叶纤红无所谓地应道。“我问问羊城的朋友,有没有家用的卡拉OK设备。” 在他的印象中,那种家用的唱歌机器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价格高,声音效果差,她看不上罢了。 如果真的想唱歌,当然得买好一点,否则就是浪费钱。 以她家的条件,就算买一套专业的设备,也无所谓。 今年才九三年,网络还没开始,至少可以玩五六年。 到时请吃货团的朋友来做客,有这套设备在,也容易打发时间。 “太好了。”徐志豪见小红姐没有骂自己,反而答应下来,顿时大喜。 其它人也兴奋起来。 现在去卡拉OK店唱歌,可不便宜,以他们的条件,一年到头能去二三次,就了不得了。 就算路边最差的那种,唱一首也要二三块,他们一个月才几块零用钱,最多十几块钱,能唱几次? 有人羡慕地望着郑兴安,羡慕他有一个无原则宠弟弟的姐姐,不像有的人,家里也有哥哥姐姐,小气得要命。 第三十六章各人各心思 中饭端上来了,十几个孩子满满坐了一桌,叶纤红怕他们拘束,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和爸妈到厨房门口的小桌子吃饭。 这样一来,他们果然自在多了,安安把饮料拿出来,大家就抢着拿自己喜欢的来喝。 好在数量管够,倒不用担心谁喝不到。 桌上的菜肴倒没有人抢,毕竟刚过完年,大家肚子里都有油水。 刚才又吃了草莓和其它零食,没那么饿。 “安安,你说我们做什么生意比较好?”徐志豪喝了几口饮料之后,就跟安安交头接耳。 这些男孩子里,除了旺旺,要说赚钱最急迫的,无疑是他了。 倒不是他家里最穷,而是性格使然。 因为从小学起,就成绩不好,一直被大家看轻,说他不够聪明,以后不会有前途。 就连爸妈也相信这一点,对他失去了信心,只希望他初中毕业后,好好学门手艺,将来不至于没饭吃。 初二时,因为个子一下子长高,身体弹跳力和协调性不错,被招进校篮球队,成了体育特长生,才找回了一些自信。 但是就算比赛获奖,他获得的成就感,也远没有去年跟安安赚到钱后,拿回家给妈妈时,让自己兴奋。 当时妈妈不敢置信,又喜出望外的模样,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从那一刻起,他才明白,原来一个男人会赚钱,比会读书,更让家人开心。 他也比其它人更早想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管学习好还是差,聪明还是笨,会赚钱,就能把一切缺点掩盖起来。 刚才小红的一句,他觉得非常有道理。 考高分并不重要,它只是让人得到了上一所好学校的敲门砖。 学习能力才重要,因为它会让人变得聪明和能干,而聪明和能干,才能赚到大钱。 他觉得自己就算成绩不好,只要用心学习赚钱的本事,那以后就不会比别人过得差。 “我现在也没有方向。”郑兴安摇摇头。“要不等吃了饭,我们几个人一起商量商量?” “好。”见郑兴安没有撇开自己的意思,徐志豪重重地应道。“我们大家一起想办法,肯定能找出一条赚钱的路子。” “嗯。”安安应了声。 徐志豪好像很着急赚钱,而他现在不缺钱,所以真的没那么急迫。 不过能和大家一起创业,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像姐姐那样,因为一个个创业项目,把一群人紧紧聚在一起。 他希望自己将来也能像姐姐一样,身边有很多能力出色的的好朋友。 “徐志豪,你们偷偷摸摸说什么?”有人见他们两个私下叽叽咕咕,感觉自己被排除在外了,就有些不高兴,忍不住大声问道。 尽管知道他跟安安的关系比其它人好,但是今天来的这么多人,都跟自己一样,算是和安安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既然都是同学,凭什么分亲疏,于是仗着人多,当面质问了。 只好不好直接说郑兴安,就怪到徐志豪身上了。 “没什么。”徐志豪笑着装傻。“我在问他什么时候一起去市里玩一次?” 这个倒不算撒谎,他们年前确实曾经约过,过年时一起去市里玩一玩,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再过两天就要开学了,如果再不去,得开学后周末再去了。 坐在他旁边的张建盛望了他一眼,不敢相信他居然会信口扯谎。 对徐志豪,他以前的印象不怎么好,总觉得他除了体育,其它一无是处。 因为跟安安卖衣服的原因,跟他有了近两个月的接触,时间长了,倒是觉得他其实也不坏,算是接受了他这个朋友。 但是学霸和学渣之间,天然存在着观念上的差异。 特别是张建盛,一直以考上名牌大学为人生目标,毕业后也打算进入政府机关,所以对自己特别严格,特别无法理解他这种随便说谎的坏习惯。 “胡说八道。”那个同学显然不相信他的话,恼怒地回应:“你当我们都是傻瓜吗?” “你想多了。”徐志豪毫不在意,继续笑道。“我才是傻瓜,你们都是高才生,将来都要上大学的。” 这样的话,不是他用来贬低自己的,而是老师或者左邻右舍,一致的看法。 在他们眼里,成绩好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不会读书的那些,要么将来继续当农民,要么去混社会,反正不会有出息。 那个男孩子被他这样一捧,心里舒服了些,脸上也露出自得的笑容,不再追究这件事了。 叶纤红望了那边一眼,倒是对徐志豪刮目相看了。 前世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些好学生大学毕业后,辛苦找工作,然后去面试时,发现老板居然是自己同学。 最讽刺的是,那个同学因为不会读书,一直被他们看不起,所以提前毕业,比他们提前出来闯社会。 这样的桥段,最多发生在七零后之间,因为九十年代确实是个最好的时代,只要你努力,只要你肯吃苦,很多原本被人看轻的人,最后通过不懈的努力,成为远近闻名的成功人士。 到了二千年以后,这种机会就越来越少了,没文化的人想成功,机会非常渺茫。 除非有特殊关系,进入房地产行业,随便从亲朋好友那里承包一些小工程,都能慢慢发家做大。 否则没有关系没有足够文凭的人,很难取得成功。 重生前,一些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那些以前混在底层的技术人员,重新获得了机会,靠自己在一个行业里熬了无数年,慢慢地成了比大学生更容易赚钱的人。 叶纤红前世认识一个初中毕业的同龄人,以前在工厂里做水电工,工资刚够养活一家人。 等到二零一零年之后,他机会就来了,不但工价一天天价,最主要的是,赚钱的机会特别多。 最高的时候,一天可以赚五六百。 更不用说包工的话,几天赚几千也很正常。 其实原因很简单,年轻人嫌这些活太脏太苦,不愿意干,年纪大的人,慢慢地干不动然后退出了,他们这个年纪就成了主力军。 现在看徐志豪一付能屈能伸的模样,叶纤红相信他这样的性格,应该比张建盛更能适应社会。 倒不是觉得张建盛差,他现在只是初中生,过几年未必不会变化。 关键是他考上大学,至少得九六年了,毕业得九九年了。 那时候的大学生,已经不包分配,想进入政府机关,没有过硬的能力或者关系,可没那么容易进了。 如果再缓几年,大学扩招又来了,只会一年比一年更艰难。 搞不好张建盛的未来,还不如徐志豪更有发展空间呢! 这当然是她的胡思乱想,真实情况会怎么样,谁也算不到。 如果他真的能抓住机会,跟安安一起学着创业,倒是十有八九,能比其它人先行一步。 因为都是同学,大家吃东西没有什么顾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受欢迎的几个菜,很快见底了。 最先被抢光的, 是红烧黄鳝和泥鳅。因为这个平时很难吃到,味道又好。 然后是红烧羊肉,也很快被吃光了,接着那盘油焖虾,也被分完了。 最夸张的是那盘恙蟹粉丝煲,他抓了两只一斤多的蟹,居然也很快被清空了,就连盘底近两斤的粉丝,都被刮得干干净净。 “安安,为什么你家的菜特别好吃?”有个女孩子捂住嘴打了个饱嗝,因为不好意思,所以没话找话地问了一句。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调料放得特别丰富吧!”安安也说不清原因,只能照姐姐平时说的理由回答了一句。 这确实是事实,以前家里煮菜,就算红烧肉,除了盐和味道,也不过多放了糖、酒、茴香而已。 哪里像现在,每次看姐姐做肉菜,至少放十种以上的调料。 “哦。”女孩子点点头,又说道:“那能不能教我怎么做这些菜?” “算了吧!就算你学会了,可是家里会去买这些材料吗?”旁边有关系好的同学打断她。“除非你嫁给安安,才有机会经常做这些做菜?” 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除了安安家,谁家里请客,会买这些河鲜海鲜。 如果不认识郑兴安,说不定还没有机会尝到滋味呢! “胡说八道。”被人拿这个打趣,女孩子顿时不干了,羞红着脸,伸手去撕同伴的嘴。 另一个同学只能闪躲,一时间鸡飞狗跳。 男同学望着她们的打闹,心思各异。 其实大多人都知道,这些女同学暗里喜欢安安,巴不得能嫁到他家里来。 问题是安安现在对这个没兴趣,所以不管她们明示还是暗示,安安都不接招,算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旺旺也看出来了,倒是非常羡慕。 只不过也羡慕一下而已,他现在也不想搞对象,免得影响学习和赚钱。 他算得上比较早熟,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当你没钱没能力的时候,你拼命讨好一个女孩子,人家未必会理你。 等你有钱有能力了,不用你去追,女孩子也会主动靠上来。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地多赚些钱,没必要花时间和精力去讨好别人。 第三十七章商量 吃过午饭,大家离开桌子,来到院子消食。 今天每个人都吃过量了,不动一下,肚子就会不舒服。 当然也有乖巧的,看叶纤红和爸妈过来收拾桌子,主动站出来帮忙。 最后虽然被劝走了,好歹也刷了一波好感。 叶纤红有些无奈,这时候的女孩子,真的比较早熟,不像前世,十六七岁的孩子,大多数低头玩手机,根本不会考虑这些事。 在院子的太阳下站了一会,暖洋洋地很舒服,于是又有人提议在外面打牌。 安安当然不会反对,去里屋拿了扑克牌出来,让他们各自组队打升级。 张建盛和徐志豪都没兴趣玩牌,安安和旺旺是主人,自然不会参与,加上其它几个不喜欢打牌的,于是聚在一起聊天。 “安安,小红姐的话你也听到了,她也是鼓励我们创业赚钱,你说我们做什么比较好?”徐志豪又往这个话题上引。 “旺旺,你学得呢?”郑兴安没有回答他,反而问旺旺。 张建盛和徐志豪其它都没经验,其它同学更不行了,只有郑兴旺自己开了一家店,应该有些经验。 “这个我也说不好。”郑兴旺想了想,没有乱提意见。“姐的意思我明白,只是让你们锻炼一下而已,所以不管做什么,只要达到这个效果就行。” 在他看来,堂姐现在赚的钱,一家人早已用不完了。 所以她最关心的事,是培养安安的能力,就算这个过程中亏点钱,也不会在意的。 “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徐志豪一听,激动地反驳道。“只要创业,首先考虑的必须是赚钱,这个思路不能错,否则就失去了锻炼的意义。” 在他看来,如果明知道一个方案会亏钱,还去做的话,那不是傻瓜吗? 相信小红姐也不会同意他们这样做。 说完后,望了望周围的人,见大家没有出声,顿时有些心虚,问张建盛:“你说呢?” “我觉得旺旺说得有道理。”张建盛并没有支持他。“我们这个年纪创业,如果一定得赚钱,那就太难了。” 尽管没有想过成为一名公司老板,但是小红姐的成功,还是对他有一定的触动。 如果将来没有机会在仕途上取得成就,或许他也会不得不成为一名商人吧! 可是做生意肯定有风险,怎么能要求一定赚到钱呢? “我的意思是,我们选择创业项目的时候,应该优先考虑赚钱,还是考虑锻炼我们的能力?”徐志豪想了想,补充了一下自己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定得赚到钱。” 如果创业,就能百分百赚到钱,那是神仙了。 “算了,讨论这个没意义。”安安原先想听听他们的意见,没想到人多嘴杂,内部倒有分歧了,就有些头疼。“还是考虑一下我们的学生身份,到底适合干什么?” 除了旺旺,其它人七月份都得准备中考,接下来学习会很紧张,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 所以就算创业,也不可能过份分心。 “这确实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徐志豪嘀咕了一句。“最好等中考结束,再来商量这件事。” “刚才着急的是你,现在说等中考结束的也是你——”有人白了他一眼。 “嘿嘿——”徐志豪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那我们就别着急,慢慢想吧!”安安见徐志豪主动放弃了,松了口气。“谁有好的想法了,随时可以提出来,反正我们是同学,以后天天能见面的。” “行。”几个人一齐应道。 这件事抛开后,有人又提议安安拿吉它出来弹,他们都喜欢听到现场弹奏的声音。 安安当然不会推辞,拿了吉它,坐在院子里悠闲地弹了首齐秦的老歌《外面的世界》。 大家听到熟悉的音乐声,又跟着唱起来。 一时间,院子里响起整齐的合唱声。 院子门口突然探出个头,朝里边望了望,待看到郑兴旺,一下子跑了过来。 “哥——”他扑到旺旺的背上,兴奋地叫了一声。 “你怎么来了?”郑兴旺见弟弟激动的样子,低声问道。 “我早就想来了。”毛毛委屈地说道。“可是妈妈说大伯家有很多客人,我来了就坐不下了,所以不许我来。” 早上哥哥离开后,他在家坐卧不宁,连最喜欢看的动画片,也没兴趣看了,只想过来找哥哥。 等吃了中饭,他实在忍不住了,趁妈妈不注意,偷偷跑来了。 “是啊!今天安安哥哥在请客,你看这么多人,姐都坐下来了。”郑兴旺哄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乖乖坐在这里,知道吗?” “嗯。”毛毛身子靠在哥哥背上,重重地应道。 只要哥哥就在身边,他就什么都不怕了。 “对了,安安,很久没有看你们跳《青春修炼手册》了,能不能再跳一次给我们看看——”一首歌弹完,有女生提要求道。 “好啊,我们也想看。”其它人一听,都跟着起哄。“跳一遍,跳一遍。” 安安无奈地望了望徐志豪和张建盛,见他们两人也同样的表情,最后拗不过她们,只好找到磁带,放进录音机,按下开关,准备跳给他们看。 等三人开始做起动作,其它人也走到他们旁边,跟着一齐学动作。 十几个人一起又唱又跳,虽然有些乱,但是感觉更有气势。 屋里的郑建国和叶知书,听到外面这么热闹,也走了出来。 看到他们一起在跳舞,都有些傻眼。 不过儿子不管唱歌,还是跳舞,都非常帅气,她们又感觉很骄傲。 等一遍跳完,大家不过瘾,倒好带后,再次来了一遍。 “你们三个女孩子跳一遍怎么样?”有男生看祝郁她们几个女孩子动作很熟练了,起哄道。 “跳就跳,谁怕谁?”三个女孩子不客气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代,男女之间很少私下来往,毕竟十五六岁的学生,正处于朦胧的年纪,不管大人还是学校,都会反对他们走得太近。 因为安安的原因,他们班的同学有机会一起集体活动。 或许因为玩闹次数多了,大家太熟悉,所以反而没有了男女之间的拘束感,能大大方方地一起玩闹。 三个女孩子表演这首歌,感觉肯定不一样,不过大家只是好玩,并不会用专业的眼光衡量,唱完后拍手喝彩一样多。 好在叶纤红家离村子其它人家有些距离,所以也不担心吵到人家。 大家一直闹到四点多,才依依不舍地告别回去。 只有徐志豪和张建盛,因为跟安安关系特别亲密,所以没有急着离开,准备吃了晚饭再走。 旺旺和毛毛自然也在。 收拾好院子后,大家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聊天。 “姐,你说我们创业,是赚钱重要,还是锻炼重要。”徐志豪依然没有放下这个念头,见叶纤红空下来了,走过去坐在她旁边,认真地问道。 “你觉得呢?”叶纤红没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反问道。 “当然是赚钱重要。”徐志豪认真地说道。“教练以前说过,每次比赛,都要拿出夺冠的心态去参加。我想创业也一样吧,如果只是学经验,那方向就错了。” “你说的没错。”叶纤红没想到他能想到这一点,非常意外。“不管做什么事,我们都要全力以赴,否则不可能成功。” “我就知道我是对的。”被叶纤红认可,徐志豪得意地说道。“他们还说学生创业,主要是学经验。” 说完后,示威地望了他们三人一眼。 “看把你得意的。”旺旺笑着说了一句。 只不过就算搞清楚这一点,到底做什么,大家还是没有头绪。 叶纤红也不催他们。 一个初中生想创业,本来就没那么容易,而前期的思考和准备,其实就是一种锻炼。 她希望安安能独立,或者借助团队的力量,把这件事解决,而不是自己替他出主意。 前世欧美确实也有学生赚到了大钱,不过大多是借助了网络平台,才得以成功。 这个年纪从事传统行业,想短时间内取得成功,肯定没那么容易。 最主要是阅历不够,不管用人还是管理,都缺少火候。 胡向阳今天第一天上班,因为有同事请吃饭,他没有拒绝,所以不回家吃晚饭。 叶纤红也没在意。 胡向阳在虞城大半年了,除了吃货团这些朋友,肯定还有其它应酬,否则就不正常了。 就像她自己,也有其它朋友,只是因为创业的原因,大多成了手下和同事。 忽然想到老同学蒋雪晴,年前答应让她进自己的公司,可是过年后都没联系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担心被放他鸽子了。 想到这里,她拿起话筒,准备给她打电话。 又一想,自己真的傻掉了,蒋雪晴家哪里会有电话,想联系她,只能明天去找人了。 好在有她的家庭住址,倒不用担心找不到人。 吃了晚饭,徐志豪和张建盛稍稍坐了会,就回去了。 这时候白天短,现在天快黑了,趁还看得轻路,抓紧骑自行车回家。 第三十八章开年红包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去找蒋雪晴。 到了她家里,人居然没在,她妈妈说已去上班了。 叶纤红苦笑一声,看来自己真的疏忽了,以致于她以为自己只是随口说说,所以一直没有联系她,现在老老实实去原来的地方上班了。 那就先回虞城吧! 今天是潮牌店和美容会所年后开工的日子,她得准备开门红包,发给每个员工。 以前在深城工作时,养成了这个习惯,她觉得不错。 用极少的钱,带给他们一个惊喜。笼络了员工,又增加了她们对企业的认同感。 叶纤红也在基层干过,懂得这种心理。 当你所在的公司,比别人的企业多了一项福利,就算好处极少,也会让自己产生没进错公司的想法。 至于蒋雪晴,等她下班后再去找吧! 到了虞城后,先去潮牌工作室。 朱亚婷带着杨雪,已经在上班了,设计部的小周、潘向文和金大姐也来了,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红包,一人发了一个。 “小红,年终奖不是发了吗?怎么又发红包?”朱亚婷开玩笑道。 别人说话或许会婉转一些,她跟叶纤红的关系不一般,自然怎么想就怎么说了。 “这是开业红包,讨个好彩头,每个人都有。”叶纤红笑着回答。“只是意思一下,你们别嫌少。” “不会不会,就算你包一块钱,我也很高兴。”朱亚婷打开后,见里面有十块钱,笑道,“这相当于一天的工资,不算少了。” “那就好。”叶纤红准备下楼去店里,又叮嘱了一句。“杨雪第一天上班,你好好带她,让她尽快熟悉环境。” “放心吧。”朱亚婷挥挥手。“我一定会尽快让她上手。” 到了楼下,走进店里,叶纤红拿出红包,给每个员工都发了一个。 “谢谢叶小姐。”大家见第一天上班,就有红包拿,笑着向她道谢。 “这是开业红包,讨个好彩头,大家安心做事,争取年底多拿年终奖。”叶纤红鼓励了一句。 等叶纤红离开,大家纷纷拆开红包,见里面只有十块钱,就有些失望。 又一想,比较别的店一块钱的红包都拿不到,自己已经不错了,于是又开心起来。 叶纤红来到纤诗美容会所,照样给每个分红包,并跟董采玉聊了几句。 又去了瑜伽馆一趟,才算把这件事做完。 工厂那边,她已全权交给乔昌智处理,红包也有他去发,所以不必过去了。 回到家里,因为几天没住人,家具上已沾了一些灰尘,叶纤红换了件衣服,把屋里好好收拾了一下。 一直到忙到中午,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收拾卧室。 等家里变得干干净净了,她才收了手,在沙发上坐下来。 屋里摆放的几盆绿植,因为连续十几天没浇水,叶子有些发黄。 叶纤红把它们收进空间,重新种到地上,并浇足了水,让它们在里面恢复。 在空间挑了几株长势比较好的植物,装进花盆里,拿出来摆在客厅里。 看着它们生机勃勃的模样,叶纤红感觉屋里多了些人气。 见空间摘好的草莓,已有十几筐了,叶纤红走进厨房,准备把它们制成草莓酱。 忽然想到早些日子,腌制了一批草莓,也不知道放了这些天后,变得怎么样了? 于是拿过一罐,小心打开盖子。 刚一揭开,一股沁人心脾的甜香扑鼻而来,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光闻这股香味,就让她胃口大开了,叶纤红拿了根牙签,挑了一颗放进嘴里。 草莓被糖腌透后,有些脱水,颜色也变淡许多,味道有点像罐头水果,因为没有放任何其它配料,所以味道特别浓郁。 就是好像有些太甜了?叶纤红暗想。 尽管女孩子都爱吃甜食,但是草莓本身就很甜,里面又放了这么多糖,前世她的口味比较清淡,现在感觉有点甜过头了。 不过草莓腌制后,不会这样直接吃。 如果加了糯米酒,应该会好很多,不过下次腌时,糖可以少放一点。 如果加矿泉水当冰饮喝,应该会非常好喝。 又一想,自己这是做给诗诗姐吃的,等一下拿给她后,让她自己决定好了,毕竟各人对甜食的爱好程度不一样。 正要把它放在一边,看到了放在角落的糯米酒,她还是忍不住,准备马上加入酒,试试草莓酒的味道。 把酒坛拿过来,打开后端起来,小心倒进装草莓的罐子里。 原先满满一罐草莓,经过腌制,脱水变小了。糖融化后,体积也少了一半,现在只剩下半罐的实物。 所以可以加入半罐的糯米酒。 当然不能完全加满,需要稍稍留了些空隙,防止发酵涨气。 重新封好瓶子,放在一边。 叶纤红数了数,这几天一共腌制了二十多罐的草莓,她挑出十罐,准备拿给诗诗姐,剩下的全部加了糯米酒。 完成这些后,她又把新鲜草莓拿出空间,准备在厨房做草莓酱。 这个就比较简单了,只须将草莓清洗干净后,放入不锈钢锅里,加水后开火煮沸,加入糖,然后盖上小火煮。 等到锅里的草莓汁开始变得粘稠时,用锅铲或其它工具不停搅拌,等到浓稠程度达到自己要求时,就关了火,装进干净的密封罐子里。 家里的锅不大,一次只能做五斤,等到四点多,她才加工完成一筐五十斤草莓。 望着面前又多了十来只装满草莓酱的大玻璃罐,叶纤红非常有成就感。 拿了一罐放到冰箱里,随时可以吃,其它的放在空间。 相比冰箱,空间存放食物的时间反而更长。 收拾好东西,准备做晚饭。 今天安安开学,等一会放学后,会像年前一样,回这边吃饭睡觉。 胡向阳估计也要回来吃饭,接下来的生活,又要恢复年前的节奏了。 除了诗诗姐,现在没有住在楼上了。 好在她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正要做饭,电话响了起来。 “叶小姐,公司购买的那块地,手续已经全部办下来了。”乔昌智在那边兴奋地叫道。 年前定下在汽车东站后面买块地,做为公司接下来的总部,年前他就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审批,借着戴老的关系,少走了很多冤枉路,所以才能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就全部办妥。 如果是普通人去办,只怕没有三个月时间,根本没办法完成。 “太好了。”叶纤红一听,也非常激动。“明天我来公司,我们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行动。” 挂了电话,忍不住兴奋地握了握拳。 等这件事定下来,然后就是做规划和造厂房,如果速度快一点,暑假前就能完成相关的工作。 到时候工厂移到一块,管理人员在一个地方办公,效率肯定会提升许多。 对她来说,管理也会更轻松方便。 等胡向阳回来,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他也为她高兴,只是接下来又有得忙了。 好在小红的性格跟苏思诗不同,把工作安排下去之后,更愿意做甩手掌柜,所以忙得也有限。 吃了晚饭,叶纤红拿出纸笔,为新公司的厂房画草图。 那么大一块地,肯定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建完,她打算先建办公楼、两栋厂房和员工宿舍,空地暂时搞成绿化建草坪,给员工休闲用,几年后根据需要再建造新的厂房建筑。 办公楼怎么设计也是个问题。 如果短时间用,主要的功能肯定是完善各职能部门,方便统筹管理各家分厂。 等到二千年后,外贸行业兴起,大量的公司改变管理模式,把公司和工厂分开,公司归公司,工厂归工厂。 公司主要的作用是产品设计和开发,然后制作样品,销售到全世界。 至于工厂,主要保留生产的功能,业务部有了订单,直接交给他们排订单生产就行。 相对而言,制造企业的利润会越来越低,所以很多公司卖了工厂,只留下核心的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 那样的话,办公楼的主要功能,会变成了设计、展示和销售。 坐在那里犹豫了一阵,考虑到以后虞城的城区会往北迁移,公司很可能也会换地址,叶纤红最后还是决定照传统的制造企业架构设计办公楼。 一楼建成大办公室,主要划给各个技术部门,设计部、开发部、工程部、样品组都放在这里。 当然保安队也得留一个办公室。 二楼给行政部门,像人事部、财务部、销售部、会议室全部在这里。 三楼则是总经理办公室其它高层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叶纤红当然也要给自己留一间办公室。 还得搞一个小型会议室,高层开会时,可以免于被打扰。 所以建一栋三层办公楼,就差不多够用了。 当然还可以在四楼弄几间装修高档的休息室,万一有高层管理人员值班,可以临时休息一下。 或者有合作单位的客户,需要在这里过夜,也不至于没地方睡觉。 把这个大的方向定下来之后,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如果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就得听听乔昌智的意见了。 第三十九章安排蒋雪晴 胡向阳看了会电视,见叶纤红一直写写画画,好奇地靠过来问。 “这是新公司的草图,你觉得怎么样?”叶纤红把手里的纸递给他,问他的意见。 “这个我不擅长。”胡向阳见上面除了一些方块,还写了很多字,就有些晕。“还是得问专业的人。” 他有个好处,不懂的事,绝不会信口乱说,这也是叶纤红愿意听他意见的原因。 如果他瞎说,那这种事关公司发展的大事,她就不用问他的意见了。 “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有空了多看看书,别总是靠小聪明混日子。” 作为京城胡家人,他当然不可能愚笨,甚至比大多数人聪明得多。 关健是他爷爷病了这些年,父亲又是个搞技术的实在人,没有人向他传授大家族子弟必须学会的技能。 现在会的这些,都是受环境和身边朋友的影响,模模糊糊中学会的,只是一些最起码的为人处事准则,真正的手段,并没有学到。 相比表哥肖东胜,就差得远了。 “知道了。”胡向阳被叶纤红这样教训,无可奈何地回答。 看了看手表,已七点多了,叶纤红匆匆出门,去找蒋雪晴。 来到虞城电机厂的员工宿舍,问了一些人,才来到她的宿舍门口。 蒋雪晴今天下班后,匆匆去食堂吃了饭,然后回宿舍洗澡。 干车床活,最头疼的就是脏,这也是她最难以忍受的地方,一件衣服穿不了一天,就一身油污了。 更麻烦的是,她车的都是生铁铸件,天天还得跟生铁灰打交道。 新的口罩戴上后,不用一天,鼻子周围就黑成一团。 所以就算是大冬天,也得天天洗澡。 她也想过换一个岗位,到其它车间的工作。 可是工作或许会轻松干净一点,可是工资也会低一些。 像装配车间,平均工资要比金工车间少五十块以上。 她最终没有勇气,换到其它车间工作。 “蒋雪晴,有人找你。”有同事叫了一声。 “谁呀?”蒋雪晴洗过澡后,用干毛巾把头发擦得半干,此时正窝在床上懒得动,听说有人找,掀开床前的帘子,从床上爬下来,嘴里随口问道。 因为没有戴眼镜,也看不清楚门口站着的是谁,只能眯起眼睛朝外面走去。 “是我啦!”叶纤红早看到她了,快步走过去拍了她一下,受不了地叫道。 这个集体宿舍铺了八张床,也分上下铺,跟自己在曹娥大酒店的条件差不多。 “小红,你怎么过来了?”蒋雪睛一见,惊喜地叫道。 年前虽然约好去她的厂里上班,可是过完年后,却没接到她的消息。 她担心叶纤红一时不好安排自己的工作,所以也没好意思去问,最后回原先的工厂上班了。 没想到小红却找上门来了,难道已帮自己安排好工作了? “你忘了我们年前的约定?”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我们今天正式开工,早上我去你家找你,没想到你来上班了?” “我是怕你一时不好安排,所以先来这边工作一段时间。”蒋雪晴当然不好意思怪她没联系自己,只好含糊回答道。 “行了,我知道你想什么。”叶纤红拍拍她的肩,让她跟自己走。“屋里太吵了,我们去外面说话。” 住集体宿舍就有这个不好,现在离睡觉还早,有人开着录音机放歌曲,有人在打俄罗斯方块,也有人在打牌,反正屋里各种声音都有。 好在没有人上夜班,倒不怕被人吵。 “你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蒋雪晴听说要出去,连忙爬进床,拉上帘子,换了一件自认为漂亮的衣服。 叶纤红等她从床上出来,看她身上穿了件暗红色的棉衣,几乎是全新的,猜测是过年衣服。 只是这衣服一看就是服装市场买的,不会超过五十块钱,看来蒋雪晴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自己刚重生时好不了多少。 “对了,你家里还有谁,我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叶纤红随口问道。 前世毕业后,就没有再见过面,二十多年了,当时能叫得出她的名字,都不容易了。 “你又没去过我家,当然不知道这些。”蒋雪晴以为她在客套,无所谓地回答。“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是家里的老小。” “哦。”叶纤红笑道。“那家里人全部赚钱了,生活应该不差了。” “你开玩笑吧!”蒋雪晴不可思议地瞪着她。“姐姐早几年就已经嫁出去了,去年为了给哥哥娶媳妇,家里还借了很多债,你还说生活不差?” 农村里都这样,父母会把所有的钱,全用在儿子身上。 所以娶一次媳妇,就赤贫一次,除非本身家境比较好。 “是吗?我忘了这个。”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因为有些心不在蔫,所以没想过这个。 “别说我家的事了,说起来一肚子气。”蒋雪晴郁闷地吐了口气。“还是说说你是怎么样赚到这么多钱的,如果我有这个本事,那就好了。” 作为家里的幺女,不但没有享受父母的宠爱,还要努力赚钱帮哥哥还债,想起这个,她就开心不起来。 “行。”叶纤红见两人走到前面的篮球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坐下来。“不过说这个之前,还得问问你喜欢干什么工作,我好替你安排。” “真的?”蒋雪晴惊喜地问道。 “骗你干嘛?”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那我想做白领。”蒋雪晴一脸期待地回答。“最好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每天可以穿得清清爽爽地上班,最好不要加很多班,晚上偶然能去看场电影——” 想到这样的生活,她不知不觉露出幸福的笑容。 “这个要求肯定能实现。”叶纤红没想到她要求这么低,倒放心了。“那你去公司的人事部上班吧,我会安排人教你的。” 现在这些事全部乔昌智自己在做,给她安排个助手,一些简单的琐事,可以多一个人分担了。 “真的吗?”蒋雪晴猛地站起来,抱住叶纤红肩,兴奋地叫道:“太好了。” “当然了,只要你认真做事就行。”叶纤红安抚地拍了她一下,笑道:“反正公司现在还在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与其便宜外人,还不如便宜你。” “小红,谢谢你。”蒋雪晴平静了一点。“那我明天就去办辞职。” “好。”叶纤红站起来。“想不想去我家坐一坐。” “你家在哪里?”蒋雪晴好奇地回答:“你一个人住,还是跟其它人一起住?” “跟我弟弟和男朋友一起住。”叶纤红大方地回答。 “那还是算了。”蒋雪晴连忙回答。“下次有机会再去。” 听说叶纤红跟男朋友住在一起,她就有些紧张。 小红现在都是大老板了,她男朋友肯定也不是普通人,自己这付土里土气的样子,被他看到,不知道会不会笑话自己? “那随便你。”叶纤红也感觉跟她太多年没见过,或多或少有些生疏,还是慢慢来。 “那我怎么找你?”见她准备离开,蒋雪晴紧张地拖住她问。 “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我明天来接你。”叶纤红随手写了一串号码和一个地址给她。“或者直接去这个地方,告诉那边的人,就说是我介绍你过去的。” 当然她会打电话给乔昌智,把蒋雪晴的事跟他说一下,免得他不好安排。 “行。”蒋雪晴见今天把事情确实下来了,兴奋地叫道。 第四十章公司大调整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过早饭,来到公司找乔昌智。 这种事没必要跟王茂琳他们商量,两人决定就行,免得人多嘴杂,反而影响效率。 当然两人把事情定下来之后,会把计划给他们几个看看,万一里面有可以修改的地方,再调整一下,然后抓紧时间动工,把厂房建起来。 走进乔昌智的办公室,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昨天准备的草稿,直接拿给他看。 两人合作的时间,尽管只有半年多,却罕见地培养了默契。 这当然跟叶纤红的完全信任,也跟乔昌智的完全忠诚有关。 正常情况下,老板聘请了一位总经理,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磨和。 想得到老板的信任,需要表现出足够的能力,同样的,老板也要观察对方的人品和工作能力。 大多数情况是,老板对总经理缺乏信任,担心他言行不一致。而总经理不愿意死心蹋地为老板卖命,各有各的私心。 “这是叶小姐昨天刚画的?”乔昌智拿过来,边看边问道。 自家老板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藏着掖着,心里怎么想的,就会直接说出来,不用自己费心猜测。 说得夸张一点,自己工作时,只要站在公司的立场,去分析利弊,根本不用担心工作以外的人情事故。 他有个认识的朋友,每次跟老板打交道,都得提前组织一下词语,就怕说重了老板敏感,说轻了老板不满意。 “嗯。”叶纤红点点头。“这是我心目中的公司蓝图。你看有没有问题,哪里需要调整?” “那我先看看。”乔昌智没有急着回答。 这张图虽然是简图,倒是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全部勾画出来了,至少短时间内,有这些建筑够用了。 “如果只造这些建筑,那多出这么多空地,要不要单独划出来,租给别的公司或工厂?”乔昌智想了想,问道。 一些小企业,因为本钱不够,自己没能力买地建厂房,又不原意租别人的旧厂房,毕竟不同的行业,对工厂要求不同。 如果能租一块空地,建一栋厂房过度一下,那肯定最好了。 等到撑过了前期的积累,再买地建厂房。 “我还没考虑过。”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如果价格合适,对方又是制衣厂、玩具厂这种手工制造业,倒是没问题,如果是其它机械化工食品之类的,就算给再多的钱,也别租出去。” “我明白了。”乔昌智回答。“你怕那样的工厂入驻进来,会污染整个厂区的环境。那我们就找你说的这种行业了。” 看来老板对环境的要求,确实非常高,只要有污染的,就算能赚钱,她也绝不接受。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我希望我们的工厂,环境比别的地方好,所以会在宿舍周围,种上草坪和绿植,还会建一些运动设施,让每一个人在我们这里上班的员工,都会觉得很舒心。” “这样的条件,不输于那些外资企业了。”乔昌智笑道。 “没错。”叶纤红认真地回答。“我的目标,就是希望能赶上,甚至超过外资企业,每个员工都能以进我们公司为荣。” “你有这样的明确目标,那我们是不是得有一个统一的公司名称。”乔昌智突然开口。 如果公司以这个做为口号,那对将来招聘人才,肯定非常有帮助。 但是公司现在东一块西一块的,连个统一对外的名称都没有,似乎不合适了。 “那就取一个吧。”叶纤红一怔,然后笑着回答。 乔昌智这个建议非常及时,自己确实疏忽了。 一家正规的公司,必须有一个统一好记的名字,并打造统一的对外形象。 “你有什么要求。”乔昌智问道。“纤诗美容会所,是因为你跟苏思诗合作开的。郑叶潮牌工作室,是你跟安安的姓氏组成的,两家铝合金制品厂,还没有正式的名字,我们总得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吧!” “我一个女人,也不需要什么名声,要不,就用安安的名字吧!”叶纤红想了想,开口道:“兴安集团,兴安有限公司,你觉得怎么样?” 虽然这个公司将来未必会交给安安一个人,自己以后也会结婚生子,也要考虑自己孩子的利益。 可是又觉得现在公司还只有一个雏形,没必要太在意。 三年五年后,自己肯定还会建新的公司和企业,大不了到时再取一个响亮的公司名称好了。 “兴安集团?名字倒是可以。”乔昌智重复了一句,回答道。 “那就暂时用这个吧!”叶纤红说道:“现在公司还小,等以后规模大了,再找专业人士,另外取一个。” “行。”乔昌智知道自家老板对弟弟的感情,见她这样安排,也没有劝阻。 两人接下来对公司的办公楼设计,做了一些调整,厂房的位置以及面积,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稍稍改动了一下。 这样一来,基本上能满足两家企业搬过来之后的需求了。 “办公楼这样设计,我觉得还是不对。”乔昌智突然又开口。 “哪里有问题?”叶纤红问道。 “一个公司一套班子,管两个工厂,太乱了,还不如独立管理比较好。”乔昌智回答道。“否则采购也好,仓库也好,总有一天会因为先给谁而闹矛盾。” 叶纤红想了想,还真是这样。 外资企业因为管理模式成熟,内部各部门像一个个齿轮,能相互影响带着走,她们这种民营企业,没有五六年时间,根本不可能这么有默契。 再说五六年后,公司规模肯定也大了,他们这些公司高层,还能参与这些小事的管理? 与其会埋下这些隐患,不如现在就提前预防。 “那这样好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除了财务、销售、人事、行政等几个部门,统一在办公楼办公,其它相关的技术部门,统一划到工厂,交给厂长管理,你这个总经理,直接让厂长对你负责好了。” “这样就没问题了。”乔昌智想了想,回答道。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新公司的未来就定好了方向。 至于具体建造,这个最简单,找一个建筑公司就行。 蒋家现在就有这个资质,让乔昌智联系他们去办就好。 至于资金,用不了多少钱,叶纤红一点也不担心。 就算一时周转不灵,也可以向银行贷款,以她现在的实业和人脉,贷个几十万或者上百万,一点问题都没有。 第四十一章人事安排 “公司建好后,人事关系要不要调整。”乔昌智又问。 原先这些人,管理的内容都是临时指派的,存在多头管理,相互重叠的地方,如果能重新理一理,可能会更好。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确实需要改一改了。”叶纤红回答。 现在公司主要分成三块,一块是服装,一块是美容健身,最后一块就是铝制品制造。 以前因为管理人员全是新加入的,担心他们无法胜任,一直由乔昌智担心救火队长,哪里有问题了,他就去哪里参与管理。 现在大家的能力,基本上能看出来了,不如直接划成三块来管理,反而更清晰。 “那我们学一学古人,各自把想法写在纸上,看最后结果是不是一样?”乔昌智突然提议道。 “行。”叶纤红没想到他居然有这样的兴致,笑着应道。 两人各自拿了纸笔,坐到一边写了起来。 叶纤红的目标是,服装这一块,全部交给王茂琳负责,美容健身这一块,交给董采玉负责,铝制品这一块,交给谢建奇负责。 至于具体职位,有乔昌智这个总经理在,王茂琳和谢建奇只能是副总经理了,而董采玉还没有资格这样称呼,就定为总经理助理好了。 三人全部归乔昌智管理,向他负责。 乔昌智除了全权负责这三人之后,另外单独管理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安保部和业务部,还有大棚蔬菜批发中心,也划到他这边管理。 这样一来,管理就明确了。 至于王茂琳,下面还有杨涛这个厂长,服装生产不用她操心了。 反而潮牌工作室和潮牌店,还得物色一个能独挡一面的负责人,叶纤红暂定的目标是杨雪。 至于四季青各家店铺的店长,也得慢慢物色。 谢建奇下面现在有了两个厂长,分别是梁中华和韩亚炜。有他们各自管理工厂,大的问题应该不会有。 如果将来企业扩大,再增设部门主管好了。 把这些写好,叶纤红站起来,看到乔昌智也写得差不多了,两人分别交换了手里的纸。 叶纤红拿起乔昌智的安排,跟自己写的大同小异,除了没有具体定下王茂琳、谢建奇、董采玉的职位之外。 “看来我们想的差不多。”乔昌智笑着说道。 “是啊!”叶纤红也笑道:“既然我们的意见一致,那就照这个思路安排,什么时候召集管理人员开个会,把这些安排落实下去。” “好。”乔昌智兴奋地回答。 叶纤红见这件事搞定了,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 “至于新厂房的建设,全部得由你跟进了。”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没问题。”乔昌智回答。 等公司调整好之后,自己具体需要管的事就不多了,有足够的精力去关注厂房建设。 “对了,有一件事忘了说。”叶纤红站起来准备离开,突然想到蒋雪晴的事还没跟他说,于是又回转身来。 “什么事?”乔昌智疑惑地问。 叶纤红于是把蒋雪晴的情况跟他说了一遍,并一再强调,只须给她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就行,不必特别照顾。 越是同学、朋友和亲戚,越要平常对待,这是叶纤红的一贯原则。 否则把他们抬得过高,以后摆架子,不服从上级安排,那公司等于请了一批祖宗回来,乔昌智他们就不好管理了。 “你放心,我有数的。”乔昌智回答道。 见叶纤红要走,他也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叫住她。 “叶小姐,现在工厂的员工,大多数是陈溪乡那边的当地人,以后在这边上班,上下班就没那么方便了。”乔昌智有些头疼地说道。 说起来新厂房到叶纤红的老家,骑自行车也不过半小时的路程,关键是天天上下班,不方便也不安全。 特别是下雨天下雪天,万一路上出些事,那就不好了。 “这倒是个问题。”叶纤红一听,皱起了眉头。 她倒是准备在厂区里造员工宿舍,到时环境也不会差,吸引那些小年轻自然没问题。 但是那些技术工人,大多三四十岁了,在家有老婆有孩子,还有田地需要兼顾,未必愿意住在厂里。 难道工厂搬过来之后,重新招一批员工,放弃那些工人? “要不我们买一辆公共汽车,每天上班下班接送他们?”乔昌智说道。 心里却有些忐忑,这样做,会不会太浪费了。 “这个主意不错。”叶纤红眼前一亮。“那就买一辆厂车好了,再让罗叙安排一个可靠一点的保安,去学驾驶。让他每天早上去接人,下班送他们回去,算是给工人的福利。” 这件事交给罗叙负责,她比较放心。 “那等工厂建好后,我们再安排这件事。”乔昌智没想到叶纤红答应得这么爽快,脸上的笑意更盛了。 离开公司,叶纤红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十点。 回家吃午饭还早,她想了想,决定去一趟诗诗姐家。 至于准备带给她的草莓酱和腌制草莓,就在空间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拿出来放在汽车后备箱就行。 来到蒋建光家的小区下面,停好车子,拿出礼物,准备提上去。 却看到这边还停着一辆车,难道蒋建光今天没去上班,在家陪诗诗姐? 上楼后敲开门,没看到他,倒发现诗诗姐的脸色不太好。 进屋后,看到屋里坐着个六十左右的老人,脸上的表情很严肃。 难道是诗诗姐的父亲?叶纤红暗想,这个年纪,最有可能的就是他了,蒋建光的父亲年纪也差不多,不过他不可能单独跟儿媳妇坐在一起。 见那个老人在自己进屋后,像没看到自己一样,还皱了皱眉,叶纤红也不好意思主动打招呼。 “我好像来的不是时候。”叶纤红走到苏诗诗面前,笑着说了一句,放下手里的东西。 苏思诗强笑了一下,解释道:“这是我爸,刚才我们话不投机,所以脸色不好看,不是针对你的。” “没关系。”叶纤红当然明白,把玻璃罐从袋里拿出来。“这是草莓酱,你可以蘸面包吃,也可以当零食吃。这是用糖腌过草莓,你可以冲凉开水,也可以直接吃。” “谢谢你,小红。”见她辛辛苦苦提了这么多的东西过来,全是给自己当零食吃的,明白她担心自己一个人在家无聊。“麻烦你了。” “没事。”叶纤红回答。“那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离开前,见苏爸爸还是板着脸,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什么,匆匆下了楼。 心里为诗诗姐不值。 别人都以为她生在苏家,肯定过着是锦衣玉食的幸福生活,哪里会知道她这么多难处? 如果换做自己,估计会像前世一样,直接离开虞城,离开这些家人,过自己的生活吧! 第四十二章诗诗姐的烦恼 回到家里,简单给自己做了顿中饭,想着空间的草莓又有很多熟了,于是先进去把它们摘下来。 反正在外面也没事做,叶纤红来在河边,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望着河里的鱼。 尽管年前已抓了很多大鱼,不过像白条、昂刺这种很难长大的鱼,并没有捉。 经过这段时间的繁殖,数量已经非常可观了。 看来下次有客人来,得抓一些来吃了,否则一直养着不抓,数量过大,会出问题的。 想着昂刺的美味,叶纤红挑大的抓了十几条,装在一只面盆里,准备晚上加些咸菜蒸来吃。 把鱼拿出空间,听到电话在响,连忙接起来。 “小红,刚才不好意思了。”是诗诗姐的电话。“我爸因为家里的生意出了些问题,找我商量想办法解决,我不想再插手,所以闹得很不愉快。” “哦。”叶纤红应了声。“家里的生意不是全部交给你弟弟了吗?怎么还来找你?难道他撑不下去了?” 说起来诗诗姐的家庭关系,虽然只有几口人,却非常复杂。 像小说写的那样,因为重男轻女,做妈的把女儿的那一份应得财产,全部搜刮过来,交给儿子,完全不顾母女亲情。 原以为她的父亲,是个明白人,没想到才六十出头,就开始犯糊涂了。 应该替女儿争取的,却不去争取,等发现家产要被儿子败掉了,又来找女儿帮忙。 “我也不是很清楚。”苏思诗回答。“为了弟弟的面子,他们肯定不会说实话,反正对错好坏,都跟我无关,我现在嫁到蒋家了,什么都不想管。” 作为高龄孕妇,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孩子平平安安生下来,其它的都可以放一放。 大概父亲想不到她会这么绝情,所以脸色才这么难看。 “嗯,你明白就好。”叶纤红笑道。“我就怕你心太软,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如果被建光哥知道,肯定会生气的。” 诗诗姐这个年纪,才怀上第一个孩子,蒋建光比她还大,也没有孩子,同样很重视这次怀孕。 如果因为她不分轻重,而发生了意外,只怕两人的关系,会一下子闹得无法收场。 “你放心,我不会这么傻的。”苏思诗笑道。 “那就好。”叶纤红笑着说道。 看来诗诗姐怀孕后,确实变了许多。 也对,以前她一个人过,很多事情可以抛开不管。 现在有了孩子,她肯定得为他做些准备,所以不再踩进家里的烂泥潭晨,选择自己重新创业,才是最保险的做法。 当然这个孩子也是蒋家的,他们也不会委屈她们母女。 最主要的是诗诗姐没有安全感,觉得只有抓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 所以才会跟自己合作,开了一家家纺公司。 “对了,小红,你刚才找我有事吗?”苏思诗又问了一句。 “没事。就是做了一些好吃的,拿给你尝尝。”叶纤红回答。“如果你喜欢,下次再送一些给你。” “喜欢,太喜欢了。”苏诗诗回答道。“这些全是草莓做出来的吗?这么好吃的果子,被你这样处理,太浪费了。” “没事。”叶纤红笑道。“草莓虽然好吃,却不耐放,这样加工以后,可以放很久,你存在冰箱,至少可以吃半个月。” “好的,半个月后再找你要。”苏思诗笑着开口。 “对了,那个用糖腌的草莓,比较甜,你可以加点糯米酒或黄酒一起喝,也可以加点矿泉水一起喝。”叶纤红再次解释了一句。 “不加水我也吃得下。”苏思诗不好意思地笑道。“刚才打开一罐,我都吃了十来颗草莓了。” “也不怕甜得发腻。”叶纤红受不了地说道。 “没事。”苏思诗得意地笑。“我现在胃口好,什么甜的都吃得下。” 用牙签挑起来吃的时候,有点像冰糖葫芦的感觉,不过味道好得多了。 “那随便你。”叶纤红听她这样说,倒有点担心。“不过你别仗着怀孕,就胡吃乱喝,小心生了宝宝之后,成了大胖子。” “不怕。”苏思诗跟叶纤红聊了一会后,心情放松下来。“大不了到时去你的瑜伽馆健身减肥。” 她的年纪比叶纤红大上一轮不止,观念也传统得多,相信父母辈的老观念,怀孕期间,是给宝宝吃的,所以不能太顾及自己的身体。 小红拿来的东西,不管是营养也好,口味也好,都这么好,她自然会为了宝宝,多吃一点。 叶纤红理解她的想法,于是不再劝。 挂了电话,准备做午饭,电话又响了。 “小红,我是宋老师。”对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小重的事感谢你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他今天去上班了?” 这个时候宋老师打电话过来,肯定是已经正式上班了。 “已经上了两天了。”宋老师语气里非常欣慰。“一直想给你打个电话谢谢你,可是他不会说话,拖着没有打,最后只得我来跟你说——” 儿子进了联防队,派出所的领导听说是叶纤红介绍进去的,对他非常照顾,这让她彻底安心了。 如果能在那里好好干几年,肯定有机会成为正式的警察,那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客气什么。”听说她是为了感谢,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不过派出所接触的人多,关系也复杂,他刚进去上班,碰到问题,一定要多问问同事,别轻易答应别人的请托。” “我知道了。”宋老师明白她的意思。“他胆子小,应该不敢这样做。” “小心一点总归没错。”叶纤红笑着回了一句。 可怜天下父母心,宋老师都这个年纪了,碰到儿子的事,还这么天真。 胆子大的人,做事反而有原则,不会乱来。 那些出事的,往往是什么都不懂,却仗着身上这身衣服,就敢乱伸手。 不过这些话不能说得太明显,否则宋老师会不高兴。 还是有机会跟小方提一提,让他盯紧一点,免得梁德重不知天高地厚,看身边有人乱来,也跟着学。 拒绝了宋老师请她吃饭的邀请,叶纤红挂了电话。 不管怎么说,她能做的都做了,最后结果会怎么样,不是她能控制的。 第四十三章元宵节重聚 转眼到了元宵节,那些回家过年的圈内好友,全部回虞城了。 大家一起约好,在温俊家的王子饭店重聚,叶纤红也兴冲冲地赶去了。 半个多月未见,大家免不了嘘寒问暖,气氛一片和谐。 只是没看到章诗萍,这让叶纤红很惊讶。 以她的性格,不可能在老家呆这么久,提前回来才正常啊! “章诗萍还没回来?”抽了个空,叶纤红好奇地问温俊。 “回来了。”温俊笑道。“不过她那个表弟也一起过来了,她怕表弟过来捣乱,所以在家陪他。” 对于她那个表弟,温俊也觉得头疼,所以对于女朋友的做法,也是支持的。 可能是香港那边跟内地的观念不同,那边的人更祟尚追求自由恋爱。 就算他喜欢的是同性,只要别做出格的事,也没有多少人会在意。 内地可不同,很少有人敢表明自己的性向,就算对同性有兴趣,也不敢表现出来。 如果明目张胆接受了他的勾引,那不是全部暴露了? 就温俊所知,屋里这么多年轻帅哥,好像没有谁好这一口的,为了避免麻烦,还是别让他过来的好。 “那个叫白翌宸的小帅哥来了?”叶纤红笑着调侃:“不过章诗萍胆子也蛮大的,你跟她还没结婚,她就不怕你被勾引走了?” “没事。”温俊苦笑。“那个小子说过,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那他喜欢哪一类?”叶纤红仔细打量了温俊一眼,笑着问道。 温俊跟肖东胜、胡向阳、赵大成他们不同,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孩子,性格有些痞痞的,带着点玩世不恭。外表比较强壮,男性荷尔蒙爆棚,大多类似运动男。 而温俊则完全是南方人的特征,骨架小,脸型瘦,即使他长得比较帅,也略偏阴柔。 难道白翌宸喜欢这种男性特征更明显的运动男,这样才能征服他那颗美少年的心。 如果是这样,那安安年纪还小,至少现在是安全的。 “像肖东灿、胡向阳这样的吧!”温俊见叶纤红调侃自己,也揶揄道。“所以你把胡向阳看牢一点,免得一不留神,被人掰弯了。”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肖东胜走过来,正好听到温俊的话,伸手掐住他的后颈,威胁道。 两人是多年的死党,自然知道温俊是在开玩笑。 不过他不知死活,敢拿胡向阳说事,他还真担心叶纤红恼火。 “没事。”叶纤红笑道。“胡向阳可没那么容易变弯,他比你想像得要直得多。” 跟温俊打趣完,外面又有人进来,原来是姜皓和马丽莲来了。 “哎哟,咱们的大明星来了。”叶纤红迎上去搂了搂马丽莲,夸张地叫道。 上了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她以后有得忙了,今天是元宵节,她应该也有演出任务才对。 忽然想到元宵晚会是录播的,她今天能过来,说不定前几天已把节目录好了。 “我这个大明星,还不是你一手捧红的?”马丽莲咧了咧嘴,回答道。 大红大紫的两首歌,都是叶纤红提供的,后来也有朋友帮忙联系词曲作者,可是听了后没有一首满意的。 今天她过来的时候,还跟姜皓在商量,等一下磨一磨叶纤红,看能不能再给自己一首歌。 “那是你唱得好跳得好。”叶纤红自然不会去占这个功劳。 等到五点钟,胡向阳、赵大成和小方全部赶到了,吃货团除了苏思诗和章诗萍,其它人全部到齐了。 温俊叫厨房上菜,大家一起在餐桌前坐了下来。 “去年我们一起合作,每个人都有不错的收获。”温俊作为主人,首先站起来敬酒。“今天又是新的开始,希望大家团结协作,争取获得更大的收益。” 说完,把酒杯放在转盘上,轻轻敲了敲。 大家一起站起来,拿起酒杯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大口。 等重新坐下来,这一次换成肖东灿站起来开口。 “作为后来加入的成员,我代表我哥哥,感谢叶纤红小姐对他工作上的支持。”他举杯朝叶纤红示意了一下。“同时也感谢在座所有人,因为有大家的努力,他才能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就调到省里工作——” 这些事无法说得太细,大家心照就行了,于是大家又碰了杯子,仰着喝酒。 后来赵大成、小方、姜皓、蒋建辉等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因为大家的帮助,让自己有了这么多的收获。 最后叶纤红也没办法,站起来朝大家表示了谢意。 感谢大家对她的帮助,才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有了这份产业。 这是她的真心话,如果没有加入这个朋友圈,她现在绝对无法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 等到叶纤红坐下,大家已晚完两杯啤酒了,酒量差的人,已经有些脸红了。 “客气话说好了,我们先吃饭。”温俊用主人的语气招呼道:“等酒足饭饱,我们再一起商量一下,今年的计划。” “好。”大家一起叫好。 在座大多数都是久经酒场的,这种场面话都会说一些,自然不用担心气氛会冷场。 接下来大家纷纷动筷子,间或跟身边的人聊上几句,很快就吃饱了。 “小红,今年你们要投资什么?”马丽莲悄声问道。“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加入?” “你是姜皓的女朋友,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反正项目一直很多,你可以跟姜皓投资同一个项目,也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不跟他搅和在一起。” 叶纤红这样说,其实是给她提个醒。 在两人没有结婚前,最好各自投资。 一个能独立赚钱的女人,和一个依附男人的女人,给旁人的观感是不一样的。 特别是两人身份地位差这么多,她越要有自己私人财产,免得将来在一起后,被他的亲戚朋友看轻。 不过作为朋友,她已尽到了提醒的责任,就是不知道她懂了没有。 “那太好了。”马丽莲兴奋地回答。“到时你帮我挑一个合适的项目,等赚了钱,我在京城买一套房子,把妈妈接过去住。” 姜皓是京城人,她嫁过去之后,肯定会经常住那边,那跟妈妈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如果那边有自己的房子,那她回京城的时候,就可以多陪妈妈。 第四十四章新一年计划 “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看来马丽莲比自己想像得要理智得多,不像有的女人,以为自己嫁入了豪门,就能鸡犬升天,自己的家人也有资格在老公家随便出入了。 现实中,这肯定不可能,就算她本人,能不能获得尊重,都是个未知数,何况是家人。 反倒是嫁给一个身份普通的男人,这种情况反而不存在。 每个嫁入豪门的女人,过得怎么样,往往是冷暖自知。 吃过晚饭,大家坐到沙发上,开始闲聊。 大家关注的重点,自然接下来怎么赚钱。 大棚蔬菜项目,初期的投资已经开始赚钱,接下来就是中期以及后期的投入了。 比如建蔬菜加工厂,这里面又可以分很多项目。 像短期的加工项目,比如制作泡菜,可以是韩国泡菜,川式泡菜,这个叶纤红开始也加工过,只是后来嫌麻烦,慢慢放弃了。 这边是蔬菜基地,只须把批量卖剩下的零零碎碎蔬菜用来做泡菜,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利润肯定很高。 像中长期的加工项目,可以制作真空包装的榨菜、甜酸萝卜、酱黄瓜什么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脱水蔬菜,像万年青这一类,更加方便了。 叶纤红可没忘记,前世单是榨菜这一产品,就可以做几十亿的产值。 更不用说后来增加了许多新产品,像青菜头,一年产值也过亿。 因为对这些产业了解得不多,只是前世从新闻上知道了一鳞半爪,所以她不敢说得太肯定。 如果交给专业人士去分析,肯定还有无数个产业链可以开发。 叶纤红觉得她给大家提个醒就是了,在座大多数人背后都有人,让他们找家族的专业人员去动脑筋就行了。 等到服务员把桌子收拾干净,给每个人泡了茶,温俊让她们离开后,大家重新在桌子上坐下来,商量这次聚会的主题。 “小红,这件事还得你来主持。”温俊开口道。“我们最多只能在你的基础上,乱提一些建议。” 他相信其它人也一样,都在等叶纤红开口。 这个团队,说到底,就是因为她的存在,才一直抱团到现在。 否则的话,肯定不可能坚持这么久,毕竟大家身份不同,不可能这个时候赶来参加聚会。 “行。”叶纤红也没客气。“说其它事情之前,先把大棚蔬菜未完成的项目,重新理一理,谁有兴趣,尽早提出来,免得跟别人撞在一起。” “好。”大家齐声应道。 在座的人里,温俊无疑是获利最多的。单是这一块,他去年就比得上王子饭店的一年收入了。 其它人或多或少都有投资,也赚了不少钱。 听叶纤红说还有很多未完成的项目,大家都竖起了耳朵。 “第一个是泡菜生意。”叶纤红开口。“我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项目了解多少?就我所知,如果产品能销往全国,一年赚一亿都没问题。” 大家一齐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亿?那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数目。 要知道王子饭店一年下来,才一两百万利润,这已经羡慕死其它同行了。 那不是说,光泡菜生意,就有上百个王子饭店的利润了。 “首先,是那种泡了两三天后,可以马上吃的泡菜。这种经营方式,比较适合于虞城周边,如果扩张速度够快,一年赚几百万没有问题。”叶纤红首先开口。 温俊一听,深有同感地望着叶纤红。 当初他从她那里拿了泡菜卖,一年也能赚不少钱。 如果换到周边几十个县城及乡镇,确实没问题。 “然后是用真空包装后,批发给各家小店。”叶纤红再次开口。“这个数量比前面的要大得多,因为保存时间长,产量自然更高。” 最后又说了脱水蔬菜的事。 相对来说,脱水蔬菜反而限制大,一方面对设备要求高,投资大。另一方面客户比较单一,除了用在泡面也就是方便面上之外,其它地方用得不多。 当然她的任务只是提供赚钱的思路,具体怎么做,还得他们自己去考察。 “小红,你对泡菜比较了解,为什么自己不做。”温俊好奇地问道。 “我现在手上的事情太多了,没精力做这个。”叶纤红实说实话。“至于泡菜的腌制的方法,我可以提供,你们也可以去当地学,比如朝鲜族的泡菜,以及川省的泡菜,都非常有特色。” “哦。”大家一起点头。 “那这个我来做吧!”肖东灿见没有人开口,接过话头。 既然小红说可以做,应该没问题。 反正肖家底下也有食品厂,到时候找个人过来当厂长,再派人研究一下口味,由他投资办个厂,应该没问题。 也不要求一年赚几亿,这是自己个人的产业,能有百万净利,他就满足了。 “能让我参与投资吗?”马丽莲对吃的比较感兴趣,见肖东灿准备做了,在一边问道。 “当然没问题,只不过投资金额和分红比例,得先谈好,免得闹矛盾。”肖东灿性子比较直率,也不管姜皓会不会有想法,直接说道。 “行。”马丽莲对这个是放心的。“你看着安排就行。” 去年她赚了不少钱,如果放在银行,那还不如投资赚钱。 大家都是朋友,她相信肖东灿不会乱来的。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接下来叶纤红谈开一家大型制伞企业和室外家具企业的事。 这是因为前世虞城有几家上市企业,一家是以制造室外家具为主打的雨具厂。 另一家是出口欧美和日、韩为主的制伞企业,现在国内大型的制伞企业不多,如果提早进入,应该比较有利。 于是大家又开始讨论起相关的手续。 相对而言,制伞厂感兴趣的不多,反倒是室外家具,感兴趣的人非常多。 最后赵大成和胡向阳一起把这个项目要走了,小方钱不多,最后以小股东的身份,参与投资。 “说完这些,下面说一下我的计划。”叶纤红最后开口。 “小红你说。”大家见叶纤红难得慎重起来,顿时安静下来。 “我打算和诗诗姐,投资一家电机厂。”叶纤红说道。“电机大家知道,所以家电,都要用到,比如电风扇,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等等,都靠它带动。” “虞城不是有很多电机厂吗?”有人问道。“难道你想跟他们错开,专做小型电机?” “是的。”叶纤红回答。“未来小型电机,会使用得非常广泛,说不定每户家庭,都会有几只甚至十几只使用到电机的产品。” 有一句话她没敢说,因为不是很确定。 曾在一篇文章上看到过,一台汽车竟然有120-200个电机,而且,汽车配置越高,电机数量就越多。 难怪前世工作过的那家港资电机厂,每天生产十万只以上的电机,依然不用担心销路。 “那我们可以投资吗?”见叶纤红这么有信心,大家都动心了。 经济发展了,买家电的人肯定越来越多,这个道理很容易懂。 所以越往后,这个越赚钱,大家自然不想错过。 “没问题。”叶纤红知道一家大型电机厂,投资非常大,多几个人投资,风险会小得多。 再说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人,不用担心因为人多,参与管理的人多,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管理。 只须在合同上注明,他们只是股东,不参与管理,那就可以避免多头管理了。 第四十五章肖东胜低调来访 聊完这个,大家放松下来。 忽然想到厂房建造的事,于是找到蒋建光,把这件事跟了说了说。 “这个小意思。”蒋建光爽快地说。“明天我叫人和你们那边的乔总联系,让他们去谈好了,我这边全力配合你的计划。” 叶纤红是老婆的结拜妹妹,等于是自己的小姨子,这个忙肯定得帮。 不但得帮,还得帮得漂亮。 当然更大的原因,是他现在有求于叶纤红。 蒋家踏入房产市场之后,自然不满足于虞城一个小县城,到时候去地区或者省城。 那边他们的关系网就少了,远远比不上叶纤红的人脉,万一碰到麻烦了,还得求她出面帮忙。 “那就谢谢建光哥了。”叶纤红猜到了他的想法,笑着回答道。 大家有了这一层关系,已比朋友亲上一层了,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忙,自然得帮,否则诗诗姐那边不好交待。 “小红,你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肖东灿突然走到她旁边,小声叫道。 “什么事?”叶纤红站起来,跟蒋建光点头示意了一下,准备跟他到一边细谈。 肖东灿是什么性格他知道,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不会这样找自己。 “我哥来了,在隔壁的空房间等你。”肖东灿见叶纤红明白自己的心思,走了几步,悄悄说道。 “肖市长来了。”叶纤红惊喜地叫道。“那我马上过去。” 悄悄打开门,来到隔壁房间前,敲了敲门。 “请进。”屋里有人叫道。 听到熟悉的声音,叶纤红没有迟疑,扭开门进去。 肖东灿一个人坐沙发上,面前放了一杯绿茶,看到她进来,连忙站起来。 “小红,快过来坐。”肖东灿成为林省长的秘书后,待人接物越发娴熟起来,亲切地打招呼。“趁今天是元宵节有空,过来拜访戴老,顺便见你一面,向你当面道个谢。” 对肖东胜来说,不管是调到省厅,还是被林省长看中,成为省长秘书,这里面都少不了叶纤红的帮助。 何况成为省长秘书不是他的终点,如果以后还想往上走,肯定有求到叶纤红的地方。 所以这次从弟弟口中得知,他们今天要在这里聚会,借口过来看望戴老,特意来找她。 “不敢当。”见他客气地伸出手,叶纤红跟他轻轻握了握,嘴里连声说道:“你现在可是省长秘书了,怎么好意思让你亲自过来?” 对她来说,帮助肖东胜提高执政能力,说到底,并不是单纯想帮他,而是为了提高自己在肖家心中的地位。 当初自己一无所有时,最大的倚仗,就是肖市长。 自己越重要,他们就会越愿意帮助自己。 后来关系亲近了,他跟胡向阳又有这一层关系在,她自然全心全意替他着想,扶他往上走。 可以说肖东胜火箭速度升官,完全是机缘巧合加上各种意外的造成的。 如果她提前有准备,想帮助一个副处官员坐上这个位置,未必能做得到。 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看到服务员轻脚轻手走进来,拿了一杯茶放在她面前。 “应该的。”等叶纤红坐好,他才重新坐了下来。 叶纤红见他细节做到这个地步,也是非常惊讶。 老实说,京城的二代,她也算接触一些了,像肖东胜这样的,还真的不多见。 看来林省长会看中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能力,还有其它性格或者人品上的东西。 “小红。”肖东胜等她坐好了,才继续开口。“我上次交上去的西湖免票计划,林省长已决定要推行了,我现在突然有些不安,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 这次过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知道林省长的决定后,突然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事情涉及到一个省会城市的未来发展,如果成功了,他作为最初的提议者,肯定会受益无穷。 但是失败了,同样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最起码他短时间想往上走,是不可能的了。 叶纤红一听,倒真的有些佩服林省的魄力。 前世西湖免门票,是在零二年开始的,比现在整整提前了十年。 这十年看似不长,但是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十年,变化可是天差地别。 那时候,因为网络已开始普及,大家对这个世界有了足够的了解,所以很多决策,有了借鉴的地方。 现在离打开大门,结束闭关锁国才多久?大家的视野和眼界,肯定受限制。 林省长权衡后,能做这个决定,真的不简单。 当然实行的早,也有好处,如果成功了,这轰动效应就大了。 其实最稳妥的做法,是一步步放开公园的免票景点,而不是一次全部放开。 同时需要考虑一个可能,那就是全国大量的游客过来,余杭有没有这个接待能力。 现在可不是前世,那时候的余杭城区,比现在至少要大两三倍,更不用说酒店宾馆交通公路上的差距。 如果游客来了,坐不了车,没有地方住宿吃饭,那肯定闹笑话了。 所以在具体推行前,必须做个调研,余杭现在的游客接待能力,达到多少了? 叶纤红把这个担心告诉肖东胜后,他沉默了。 心里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会不安了。 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余杭改革,说到底是为了发展经济,发展第三产业。 但是第三产业现在还很薄弱,西湖开放需要大量的配套设施,如果没有做好相关的准备,突然免除门票,把全国的游客都吸引过来了,那恐怕会引起灾难。 “谢谢你,小红。”肖东胜露出笑脸。“你的一席话,把我心里的担心全部化解了。” 以他的能力,只要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自然能想办法化解。 他打算回去之后,写一份旅游市场调研计划,把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相信林省长看了后,会有所准备。 如果因此避免犯了错误,那自己在林省长心目中的地位,只怕会更加重要。 两人又简单聊了几句,肖东胜提出告辞。 因为明天一早要赶回余杭,今天得早些回去睡觉。 叶纤红送他到酒店门口,看他坐进车门的车里,才回头上楼。 第四十六章作弊赢钱 回到聚会的包厢,见大家已唱歌的唱歌,打牌的打牌,剩下几个人围在一起吹牛,走过去坐在胡向阳旁边。 “小红快来帮我玩一会,给我转转运。”胡向阳把手里的牌递给她,哭丧着脸说道。“今晚可输惨了。” “输了多少?”叶纤红好奇地问。 “快一百块了。”胡向阳回答。“要知道我们可是一毛钱一张牌在打的啊!” “那你看来还没有赢过。”叶纤红好笑地说道。 “是啊!”胡向阳沮丧地回答。 这表情当然是装出来的,别说输一百块,就是输一万,他也未必会在意。 何况他是警务系统出来的,小方和赵大成还在派出所工作,自然不会违反纪律,真正打牌赌钱。 一毛两毛对他们来说,真的只是消磨时间罢了。 “行,我帮你全部赢回来。”叶纤红信心十足地回答。 “那可不一定。”对面的赵大成今天赢钱最多,面前已堆了一堆零钱,见叶纤红要帮胡向阳扳本,笑着嚷道:“赚钱做生意我们比不过你,打牌你未必比我们强。” 如果她连打牌也比他们强,那他们这几个男人,就真的一无是处了。 “打过才知道。”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不管前世还是重生后,她对赌都不太热衷,所以打牌还是搓麻将,她玩的不多。 大多是人数凑不齐了,她不得不补个位。 问题是,她有精神力啊!对方有什么牌,她一清两楚,还会打错牌吗? 摸好牌之后,小方先出,赵大成跟着打出去,叶纤红根据两人的牌,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克住他们。 尽管手里没有炸弹,还是第一个把牌出完,小方手里甚至还有十张牌。 超过十张牌,输了就得翻倍,小方老实把两块钱递过来。 “不错啊,第一把就让小方输了两块。”赵大成点头说道。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笑。“接下来就轮到你了,有机会出牌,最好马上逃走,否则就要全关了。” “哈哈,不可能。”赵大成不服输。“这把还是我会赢。” 因为说过这句话,他明明有机会把牌出完,偏偏不出,想等小方和叶纤红,斗得两败俱伤时,再出牌。 可惜叶纤红看了他的牌之后,猜出了他的打算,于是故意把牌拆开,不去打他接得住的牌。 等到赵大成着急了,想出牌了,却找不到机会了。 于是被关了十二张牌。 “小红是高手。”小方在旁边拍了一句马屁。 “这是运气,跟打牌技术无关。”赵大成还是不服气。 可是接下来连续几把,除了有一次叶纤红手里的牌,实在太烂了,无能为力之外。 其它都第一个出完,面前已有了二十多个硬币了。 “真是邪门了,怎么牌到了你手里,不管好坏,都能克住我和小方呢?”连续输了十几把,赵大成吃不消了,对胡向阳嚷道。“胡向阳,有本事你自己打,让小红给你扳本,胜之不武。” “小红是我未来的老婆,她赢就是我赢,有什么不行的?”胡向阳才不上他们的当,伸手搂住叶纤红,头凑过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笑道:“对吧,小红?”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他是人来疯的脾气,如果自己跟他回应,谁知道会说出什么疯话来。 胡向阳被叶纤红白了一眼,也不在意,只是嘿嘿笑道。 一直打到九点多,赵大成和小方面前的两堆零钱,已全部回到叶纤红的面前。 见时间差不多,大家才站起来,准备散了今天的聚会。 “小红,你是赌神,下次再找高手跟你打。”赵大成丢了面子,又不肯认输,于是还想说场面话。 “还是免了。”叶纤红懒洋洋地说道。“我对赌没兴趣,今天只是陪你们玩一会。” 兄弟之间放放狠话,谁会真的在意呢! 大家一起走出王子饭店,各自回家。 姜皓和马丽莲却没有离开,跟叶纤红和胡向阳一起往前走。 “你们有事跟我说?”叶纤红了然地问。 “是啊!”马丽莲性格一直比较耿直,没有忸怩作态。“刚才人多口杂,不方便说,一会去你家再说吧!” “行。”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那我们走快些,别在路上逛了。”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见叶纤红郑重其事的样子,姜皓反倒有些不好意思。“我和马丽莲年纪都不小了,现在还经常到处跑,等结婚后,打算在一个地方定下来,就是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 这种事情大多数人都会跟家人商量,可是两人问了姐姐后,她也说不出好的建议,最后没办法,决定来找叶纤红。 在他们看来,叶纤红尽管年纪不大,眼光一向极准,如果说连她也没办法,那他们也没必要跟人商量了。 “这件事其实很容易。”叶纤红沉吟了一下,回答道。“主要是你们要做出牺牲。” 姜皓是旅行摄影师,一年四季往外跑。如果想固定在某个地方,工作方面肯定会受影响,所以舍弃一些利益,在所难免。 马丽莲也一样,她现在到处走穴,哪里能赚钱就去哪里,如果想稳定下来,某些机会肯定得放弃。 两人只须想明白这一点,后面的计划其实很容易做,只须找一个相对稳定,又收入不菲的单位就行。 “确实如此。”马丽莲回答道。 她现在最纠结的,其实就是这个,好不容易在流行歌坛唱出一片天地,如果就这样放弃赚钱的机会,她肯定舍不得。 可是姜皓这样的男人,她也绝对不愿意错过。 作为当事人,要做这样的决定,真的很难。 一行人边走边聊,来到了叶纤红家。 进了屋,在沙发上坐下来,奉上茶。 “如果不做摄影师,要我天天陷在一堆公务里,我怕会疯掉。”姜皓接过茶杯,小心地捧在手上,对胡向阳说道。 可能是成为自由摄影师太久了,他习惯了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让身体和心灵都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中,不必顾忌其它人的看法和批评。 如果稳定下来,最合适的工作,肯定是摄影杂志的编辑或者类似的岗位,这不是他喜欢的。 “你以为我喜欢干现在的工作啊!”胡向阳白了他一眼。“叫我选择,宁愿在派出所干副所长,至少比现在烦心事少。” 他突然发现,姜皓尽管比自己还大几岁,有时还故意留着胡子,看起来很成熟。 其它内心里,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居然会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每个人想成熟,都得付出代价,除了个别人运气好,还能做着自己最喜欢做的事。 大多数人,为了生存,都在干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 第四十七章接待姜皓马丽莲 “我的想法跟向阳一样。”叶纤红望着马丽莲,开口道。“在这种问题上,没有一个人能鱼和熊掌兼得的。” 马丽莲能嫁给姜皓,还算运气不错,至少姜家没有强迫她放弃自己的事业。 前世看过不少这样的新闻,某某世界小姐嫁入豪门后,不得不放弃事业,成为全职太太。 更恐怖的是,男人并没有因为她的付出,而全心全意对她,除了各种管束和要求之外,还在外面拈花惹草,跟不同的女人发生关系。 所以嫁入豪门的女人,能真正修成正果的,没有几个。 很多人在坚持几年后,最终被扫地出门,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 “道理我明白,可是怎么做,却有些迷茫。”马丽莲叹气道。 人就是这样,容易得陇望蜀。 以前什么也没有,估计就不会有这些烦恼。 现在事业处于上升期,又碰到了一个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男朋友,她反而犹豫了。 就怕做出了某种选择,最后发现并不是最好的路,将来会后悔。 “如果你信我,那就让姜皓想想办法,加入某个大型的歌舞团,弄个正式的事业编制。”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这样一来,因为不能去走穴,收入会少了些,但是身份地位不同了,应该能弥补这些损失。” 前世很多著名的歌唱家,大多都有自己的组织,有的甚至有很高的军衔。 像马丽莲这样的野生歌手,大多吃青春饭,几年后就没有人记得了。 最多出来唱唱几首老歌,混个脸熟。 如果是歌舞团成员,那就不同了,经常有各种演出机会之外,出去外面,别人也得老师老师叫着。 就像一个民营小厂的老板,别人叫你老板是客气。 如果你是国企管理人员,那身体就不一样了,这可是有正式编制的,说不定以后调到政府机关,直接成了处级厅级干部了呢! “这样行吗?”马丽莲惊讶地问。 那个圈子,自然是她无法接触到的,所以根本没有想过这个可能。 问题是姜皓不是普通人家,姜皓他姐姐还是京城电视台的副台长呢?如果连这个也搞不定,那姜家就真的没落了。 “没问题。”姜皓在一边听到了,给了个肯定的回答。 “那就好。”马丽莲一听,惊喜交加地说道。 叶纤红她们都不知道,在马丽莲这些人眼里,如果能进入那种正规单位,肯定求之不得。 这就像一个民办教师,一个公办教师,就算民办老师在私营学校工资比公办老师高,只要有机会换成公办老师,她肯定会选择马上换个身份。 “那我呢?”看到马丽莲的模样,姜皓就知道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又问起自己的事。 原来自己和姐姐都搞错了,没有设身处地地想过马丽莲的需要,所以才一直没有找到的办法。 是不是自己的方向也错了呢? “你如果不想全世界跑,方法也有一个。”叶纤红皱眉沉思了一会,说道。“你可以把摄影重点,放在国家和政府最关注的主题上,到某个地方蹲点拍个系列作品,就可以吃一辈子了。” 1991年,一张我要读书的黑白照片,成为希望工程标志性的照片,风靡全国。 那个记者靠这张照片,一举成名,得奖无数, 靠这个成绩,他从摄影记者,成为华国摄影协会党组成员,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京城摄影家协会理事等等,身上至少有九个职称,算得上光环无数。 姜皓的专业知识并不缺,又有这样一层身份在,只要选好一个题材,拍出有震撼力的作品,好好运作一下,进入文化部门,肯定不难。 到时可以像他姐姐一样,进入文化单位或者新闻出版单位。 现在只需要一个契机。 而叶纤红作为重生者,最不缺的,就是国内以后的政治走向。 比如最近刚刚成立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如果他能跟紧他们的行动,拍出一些有代表性的照片,成就不会比拍出我要读书的解记者差。 九三年开始,国内出现了大量的新鲜事物,叶纤红不可能全部记起来,只要给她时间,关注一下新闻,很多事件还是能回忆起来。 把自己的想法跟姜皓沟通了一下,几人都有些傻眼。 没想到还可以这样操作。 他们自然知道那张我要读书的大眼睛照片,就几年报刊杂志到处都在登。 只是没想到那个记者,会获得这么多政治荣誉。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我倒是听说过。”姜皓回答道。“最近团中央也有类似的活动,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可以在这方面想想办法。” 他虽然对仕途不感兴趣,如果可以靠自己的专业技术,在文化领域里做出成绩,也算是没辜负姜这个姓。 事情有了方向后,马丽莲和姜皓都放松下来,随意聊些前些日子的见闻。 胡向阳和叶纤红年前在京城的举动,在小圈子里引起了轰动,姜皓过年回去,自然也听到了消息。 让他没想到的是,叶纤红居然这么猛,把卫老爷子的外甥都直接打了。 这可是京城顶级的纨绔,没有多少人敢得罪他们。 更奇怪的是,出了这件事后,不得卫家没有找她的麻烦,据说还约束晚辈去招惹叶纤红。 看来小红的身份,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证明了为什么这么多二代,都心甘情愿地听从她的指挥,以加入她为中心的吃货团为荣。 “对了,姜皓,你姐姐不是京城电视台副台长吗?我和诗诗姐合作的家纺厂,马上就要进入市场了,能不能帮我们在京城电视台搞一个好的广告位?”叶纤红问道。 因为准备做高档品牌,所以前期的市场重点,就是京城、沪市,余杭、深广这些地方,然后再慢慢进入内陆的大城市。 如果京城市场打开了,那以后销路就不用愁了。 “这个没问题。”姜皓回答道。“京城电视台不像央视,广告位没那么紧张。” “那行,这件事就拜托你了,过些天我和诗诗确定广告计划,再跟你联系。”叶纤红说道。 看时间不早了,姜皓和马丽莲正要告辞回家,门却被拍响了。 第四十八章白翌宸上门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门,发现是章诗萍和白翌宸。 白翌宸一段时间没见,倒比上次正常了许多,没有再搞那些奇怪的装饰,头发也没那么长,倒像一个偏阴柔的美少年。 “咦,你们也在啊!”章诗萍进门后,看到姜皓和马丽莲,惊讶地叫了一声。 “进来坐吧!”叶纤红把两人迎进来,给两人泡上茶。 前世网上多的是这种中性化的明星,所以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何况白翌宸跟那些靠整容化妆PS的人不同,至少是天然美少年,这一点就强了了不少。 “小红姐。”白翌宸的态度比去年端正了许多,进屋后乖乖叫了一声,只是眼睛却向胡向阳喵过去,就像一只见了腥的猫。 “你们香港没有帅哥吗?”叶纤红用力把他的头扭回来,笑着调侃道:“每次来了就盯着向阳不放。” “帅哥当然是有,可是大多像姐夫那样的。”白翌宸当着章诗萍的面,也敢调侃温俊。“我喜欢北方男人,高高大大的,一身荷尔蒙,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说完,还舔了舔嘴唇,一付馋得不得了的模样。 叶纤红知道他是惯会胡说八道的性格,倒不觉得什么,倒把马丽莲吓了一跳,身子靠在姜皓身上,似乎怕他被人抢走。 “放心,你男朋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白翌宸显然看出了马丽莲的想法,直接说了一句。 “你这张嘴荤素不忌,不怕惹来麻烦啊?”叶纤红见他依然这付德性,也有些腻歪,伸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骂道。 “你们都是自己人,不会跟我这个小孩子计较吧?”白翌宸诞着脸笑道。 “你倒是把我们的心思摸透了。”叶纤红见一直快人快语的章诗萍,此时郁闷地坐在那里,就知道她被这个表弟折磨得没脾气了。“不过我可不会惯着你。” “小红姐。”白翌宸一听,头靠过来,在她胳膊上蹭了蹭。 “这样也没用。”叶纤红捉住他的后颈,像是提起一只捣乱的小狗。“说吧,这么晚过来有什么事?” 章诗萍虽然不靠谱,也不会这个时候过来拜访,肯定是他硬要过来。 “我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小红姐——”白翌宸笑得很夸张。“你上次给我的那首歌,我已完全学会了,能不能再送一首歌给我?” “你加入了唱片公司?”叶纤红疑惑地问。 “还没有。”白翌宸回答。“你上次不是跟我说,要谨慎一点,最好进一家大公司——” “是啊!我确实这样说过。”叶纤红点头。“那你没加入公司,要歌做什么?” 这时候又不是前世,可以自我炒作,或者在其它平台发表。 想唱歌出名,只能老老实实加入公司,由他们拿去电台电视台宣传打榜。 “我想参加新秀歌唱大赛。”白翌宸坐直身子,认真地回答。“上次那首歌,虽然好听,但是用来参加比赛,难度似乎有些不够。” “那你唱张学友的歌好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或者林子祥的也行,他们的难度比较高。” 这时候正流行四大天王,而张学友的歌,因为演唱难度高,经常被人拿来参加歌唱比赛。 “还是不要。”白翌宸撅了撅嘴。“香港每年参加的人这么多,如果不是特别出色,估计没有人会记住。如果有一首特别出色的新歌,电视台肯定会用来宣传,那我就能出名了。” 他年纪虽然小,心思却是不少,居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叶纤红不得不承认,他这个想法其实是正确的。 前世国内大量的选秀比赛,一些歌手因为原创歌曲,获得了较高的人气。 就算唱功上有一些不足,也会被重点关注。 “哟嗬,很聪明的嘛。”叶纤红讥笑道。“那是你的事,我又不欠你的。” 理解归理解,她还是不打算帮他。 原因很简单,抄前世的歌,虽然很容易,但是她又不靠这个赚钱,没必要这样做。 一个没有音乐基础的人,能写出好听的歌,被有心人发现,也是个麻烦。 “小红姐——”白翌宸缠上来。“大不了等我红了,免费帮你拍广告,不管是服装广告也好,其它产品也好,随叫随到,行了吧?” “你倒是有自信。”叶纤红啐道。“就没有想过怎么唱都红不了?” “不会,只要有好歌,肯定能红。”白翌宸认真的说道。 “今天太晚了,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我考虑考虑再说。”叶纤红看时间已快到十一点了,决定先拖一拖再说。 就算最后答应他的要求,也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很好说话,免得他以后再来找自己。 见叶纤红不松口,白翌宸没有办法,只好跟章诗萍回去。 姜皓和马丽莲自然也不会再留在这里,于是一起下楼,回自己的住处。 “小红,我们也睡觉吧!”两人关好门,胡向阳催促叶纤红睡觉。 两人进了卧室,洗完澡一起躺在床上。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今天胡向阳没有像反常一样,猴急地扑过来,只是望着自己,似乎脸上长了花。 “干嘛?”叶纤红疑惑地问。 “小红,今天晚上打牌的时候,你是不是能看到赵大成和小方的牌?”胡向阳语气迟疑地问。 “你为什么问这个?”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有些恼他煞风景。 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先激烈运动一场,等两人都放松下来后,再讨论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难道自己的魅力,已经开始在下降,所以胡向阳无动于衷? “那么说,你真的可以看到?”胡向阳却兴奋地大叫一声。“你是怎么做到的?” 说完,扑到她身上,似乎突然吃了兴奋剂,抱着她的头,从上到下亲吻起来。 叶纤红被他的反应懵了一下,见他讨好地取悦自己,放松身子,任他施为。 一直到全身无力,两人瘫倒在床上,胡向阳才凑过身子,一付迷醉的模样:“是不是你那个修炼到后来,不但能飞檐走壁,还能不用眼睛,就看到被遮住的东西?” “什么意思?”叶纤红伸手朝后捋了捋头发,额头湿漉漉的有些难受,嘴里装傻? 突然发现这个似乎不能让他学会,否则他以后看女孩子就方便了。 路上碰到一个美女,可以用精神力直接看到身体,衣服什么的,根本遮不住。 第四十九章杨雪的疑问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潮牌店,想问问杨雪,在这里上班习不习惯? 进店后,看到朱亚婷在收银台旁边,似乎在帮忙清理刚拆了包装的服装,没看到杨雪。 “杨雪呢?”叶纤红问。 心里有些担心,怕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只顾着自己做事,忘了安排杨雪。 “在楼上的工作室。”朱亚婷抬头回答了一句。 见叶纤红不放心的样子,又加了一句:“你放心,她上了两天班,就习惯了这里,现在不用我教她,都会自己找事做了。” “就会找借口。”叶纤红瞪了她一眼。 她不说,自己还不必担心,听她这样一解释,反而怕有麻烦了。 一个人跨省过来工作,在陌生的城市无依无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习惯? 前世自己离开虞城,去深城找事做,好几个月都没适应过来。 杨雪的年纪,跟前世自己去深城的时候差不多,心态应该差不多吧! 除非她也有重生的经历,心态足够成熟,才有可能像朱亚婷说的那样,不用别人照顾,自己就能适合环境。 匆匆上了楼,看到杨雪坐在小型会议室的一角,面前摊着工作室的服装设计图,正认真翻看着。 “杨雪——”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 “叶小姐。”杨雪见叶纤红来了,连忙站起来笑着应了声。 “在这里还习惯吧!”见她的笑容不像是装出来,叶纤红宽了心,问道。 “很好。”杨雪回答道。“我十八岁时,就跟村里的小姐妹去深城打工了,对陌生环境,适应能力很强的。何况这边比深城好多了,亚婷也照顾我,没什么不适合的。” “那就好。”叶纤红摆摆手,让她坐下说,自己也在对面坐了下来。 自己果然没看错她,她跟朱亚婷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一个极其被动,做什么事,需要给她安排好。一个极其主动,会自己找事做。 一般来说,只要主动会找事做的人,才适合做管理人员。 因为自己会找事做,也会给别人找事做,这样的性格,才能把工作安排得紧紧有条。 换成朱亚婷这样的,自己得过且过,其它人肯定也是做天和尚撞天钟。 特别是杨雪身上有很多地方,跟自己很像,独立,心态比同龄人成熟,最重要的一点,很有眼色。 从这一点来说,她甚至比她哥哥杨涛更出色。 当初董采玉被自己逼上梁山,学着做管理,现在也独挡一面了。 她的性格方面,其实也有独立,心态成熟以及有眼色这些特色。 但是她跟杨雪又不同,董采玉可能是工作经历简单的原因,性格内向,表达能力相对差,待人接物方面也欠缺历练。 而杨雪尽管没说过几次话,叶纤红感觉得出,她这人属于快人快语。 只要给她机会,管理一家潮牌公司,应该绰绰有余。 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她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把这个担子接过去。 “你现在在看什么?”叶纤红又问。 “公司最近的服装设计图。”杨雪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我对这个不太了解,想恶补一下,免得连公司的产品也搞不清。” “别着急,慢慢来。”见她用自己的方式在融入公司,叶纤红非常欣慰。 “嗯。”杨雪点头应道。 见叶纤红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站起来泡了一杯茶,放在叶纤红面前。 动作非常熟练,也非常自然,好像在一起工作了很久之后,养成的默契。 “对潮牌公司这边的产品,以及管理模式,有没有什么疑问或者想法?”叶纤红再次问道。 从刚才她自然而然给自己泡茶的动作看来,可以看出杨雪的工作态度,她已完全把自己融入公司了,所以看到自己在这里,也自然地泡了茶。 就像这是她的家,有人进来做客,主人会热情地招待一样。 换成朱亚婷,绝对没有这样的觉悟。 “管理上,我没有参与,所以说不上什么。”杨雪合上手里的设计图样稿,回答道:“倒是对公司的产品,有一些疑问。” “哦,你说。”叶纤红见她真的有想法,连忙坐直身子,认真地问道。 有想法,说明她在思考,这是好事。 “我听茂琳姐说过,公司打算把余杭那边的服装,重新分类分层次,不同顾客群用不同款式和品牌去吸引他们。”杨雪慢慢说道。“我不明白的是,潮牌店作为公司最早的服装品牌,为什么反而没有统一设计,给人感觉很乱呢?” 这是她进了公司后,潮牌店给她的第一印象。 虽然以她的消费水平,很少去商场买高档的衣服,但是女人爱逛街是天性,她在深城时,就经常跟同事去逛服装店。 一般来说,风格统一的店,生意往往最好。 因为顾客都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情趣,看到某家店卖的东西,跟自己的喜好差不多,就会认准这家店,经常光顾。 反而是款式多,各种年龄各种层次的顾客都在做的服装店,生意并不好。 潮牌店里,不但有青少年的衣服,也有成年人的衣服,也有适合中年人的款式。 这就有些尴尬了。 虽然顾客群是大了,但是做不到专精,反而会让真正懂衣服的顾客,失去了兴趣。 “这个问题是有几个原因造成的。”叶纤红迟疑了一下,也没有瞒她,字斟句酌地回答。“首先,当初开这家潮牌,只是我和弟弟闹着玩的产物,没有具体的计划,就仓促地开了,所以款式很乱。” 对于这个原因,没必要遮遮掩掩,她相信公司的老员工,都听说过这件事。 “其次是,因为公司没有一个统一的设计队伍,衣服除了我自己在设计,小周他们都是新来的,还没有磨合好,所以乱很正常。”叶纤红又说了第二个原因。 见杨雪认真在听,叶纤红最后回答。“最后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手下的公司扩张过快,造成管理人员不足,所以这边的问题虽然存在,却没有抽时间好好理一理。” 说完,望向杨雪,想看看她听了自己的解释后,会有什么反应。 “原来如此。”杨雪松了一口气。 对她来说,公司没精力管,跟公司懒得管或者不想管,完全是两回事。 前者像她这样的新人,等于有了机会。 而后者,公司的管理状态是不健康的,这样的企业最后下场肯定不会好,不是她愿意工作的地方。 第五十章小方VS杨雪 “对于这个问题,你有什么建议吗?”叶纤红问道。 这自然有考考她的意思了。 能发现问题当然是好事,但是对公司来说,更需要的是能解决问题的人。 光会说不会做的人,适合去当老师,不适合当管理人员。 “我是觉得应该抽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潮牌主要的风格和目标客户是谁?”杨雪回答道。“把方向定出来了,不管是叶小姐你自己,还是其它几个设计师,都有了一个的方向和设计范围,就不怕杂乱了。” “那以你个人而言,你觉得潮牌的主要风格和目标客户,应该是怎么定?”叶纤红又问。 杨雪的思维,非常清晰,难道她以前学过管理?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就算在工厂做过几个管理人员,也未必说得出这样一番话。 反倒是在外资企业工作过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清晰思路。 原因很简单,国内很企业的管理,是人治,而外企,早就有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 比如刚才问她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多数人会泛泛而谈,而在外企呆过的人,往往会先找到问题的核心,然后根据这个核心,来思考对策。 叶纤红自己就知道这种思维模式,不管是鱼骨图分析法,还是5W1H分析法,都是发现问题根本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方法。 前世参加公司培训时,培训老师经常会拿出一个个实例,来具体分析并取得解决。 “这个我可不敢说。”见叶纤红这样问自己,杨雪突然笑了。“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我说的自然也做不得准。所以我建议根据服装的销售数据来决定吧,到底哪些款式卖得最好,就代表什么风格最受欢迎,什么样的客户最多——” “你说的不错。”叶纤红兴奋地站起来。“那我现在给你一个任务,把潮牌公司的销售数据整理出来,看看真实的潮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下周抽个时间开个短会,把这个问题先解决了。” “好。”杨雪兴奋地回答。 离开潮牌公司,叶纤红再也忍不住,露出欣慰的微笑。 这个杨雪真的没有让自己失望,年纪轻轻就表现出非凡的管理情商。 等她成长起来,能力说不定不会比茂琳姐差。 手下管理人员能力越强,她将来越轻松,这是叶纤红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当天傍晚,胡向阳下班回来,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 “怎么了?”叶纤红捏了捏他的脸颊,忍不住好奇。 “没什么。”胡向阳做了个鬼脸,等叶纤红松了手,伸头在她嘴上啵了一下。“我是想起小方的事,觉得好笑——” “小方怎么了?”见他神神叨叨的模样,叶纤红没好气地问。 “小方看上你的手下了。”胡向阳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是谁?”叶纤红吃了一惊。“难道是董采玉?” 以小方的年纪,她直觉认为应该是董采玉,何况她长得确实漂亮,最重要的是,声音特别娇媚,没有一点定力的人,还真吃不消。 再说她现在跟表哥好上了,小方注定要单相思了,所以胡向阳才会觉得好笑吧! “不是她。”胡向阳摇摇头。 “难道是朱亚婷?”叶纤红疑惑地问。 其它年纪符合的人当然还有,但是以小方的眼光,不可能喜欢店里的促销员吧! “我就知道你猜不到。”胡向阳得意地笑了。“是那个刚来的杨雪。” “啊?”叶纤红真的惊讶了。“小方见过她吗?杨雪才来多久,怎么这么快就有好感了?” “所以我才觉得好笑。”胡向阳在沙发坐下来,随手位着叶纤红靠在自己身上。“都这个年纪了,居然像个小男孩一样,对一个女孩子一见钟情,太夸张了吧!” “这只能说小方眼光不错。”叶纤红想到杨雪的能力,暗暗为她高兴。“如果他看上了朱亚婷,我倒会觉得好笑。” 倒不是看不起朱亚婷这个朋友,主要是她跟杨雪和董采玉比,不管是外形上,能力上,还是品味上,都差了不止一点。 现在又跟家里介绍的男友分手了,也不知道将来会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这么说来,你不反对他们接触?”胡向阳确定地问了一句。 小红的性格他清楚,一般情况下,她不会随意干涉别人的私事。 但是如果她明确反对,那你就得做好失败的准备了,因为你很难改变她的想法和意见。 小方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自然不想因为这件事,两头为难。 “我为什么反对?”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只要他有本事追到杨雪就行。” 叶纤红很清楚,杨雪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她能接受小方还好。如果她不喜欢,那小方就算拼尽全力,也未必能让杨雪改变心意。 “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就别瞎操心了。”胡向阳说完,抱着叶纤红的头亲起来。 “你吃了春药啊,这么兴奋。”叶纤红跟他腻歪了一阵,见他还不想住手,忍不住头大,啐道。 晚饭还没有吃,就动手动脚,太反常了吧。 何况安安马上就要放学了,如果在客厅里胡天胡地,万一被他回来看到,那就没脸见人了。 “现在是春天了啊!”胡向阳笑得有些猥琐。“还需要吃药吗?” “春天就可以乱来啊!”叶纤红听了他的歪理,又好气又好笑。“是不是路上看了什么美女,所以上火了。” 对于这些,她真的不在乎,但是借此敲打他一下,也有很有必要。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就算他对自己是忠诚的,万一被其它女人勾引,一时控制不住怎么办?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胡向阳吓了一跳。“世上比你好看的女人,还没有出世呢?”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他可不敢随意应付。 万一叶纤红不放心自己,经常让公司的保安盯自己的梢,那他就没有丝毫自由了。 “那就好。”叶纤红在他胸口掐了一下。“就算是春天到了,你也要管好自己,如果被我发现你动了歪心思,小心我把你喀嚓了。” 说完,威胁地瞪了她一眼。 “请领导放心,我的整个身体,全是你的。”胡向阳连忙做了保证。 第五十一章堂哥升职 第二天下雨了,叶纤红懒得出门,一个人在家收拾房间。 房门被敲响了,打开一看,居然是章诗萍和白翌宸又来了。 “你还没香港啊!”对于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美少年,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换成其它人,她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偏偏这个人是奇葩,你骂他,他不会生气,你打他,跟他的关系又没到这一步。 而且他一个弱弱的少年,今年应该还未成年,你还真下不了手。 实在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小红姐的歌还没给我,怎么能回去?”白翌宸自来熟地走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胳膊,头还靠过来,似乎想在她的胳膊上蹭。 “你是属狗的啊!”叶纤红没好气地把他拉开,转身去给他们泡茶。 对于白翌宸,她的心里也很矛盾。 一方面,男孩子没皮没脸的,嘴巴又乱,懂得讨好人,对叶纤红这种心理年龄的女人来说,还真讨厌不起来。 另一方面,他性格我行我素,做事没个顾忌,这又是叶纤红比较讨厌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就算自己不喜欢,毕竟是章诗萍的表弟,基本的礼貌还是得要的。 特别是章诗萍对着他这个表弟,根本毫无办法的时候,她更不能表现出嫌弃的模样。 “小红。”章诗萍坐到叶纤红旁边,疲惫地说道。“对这个表弟,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你还是章诗萍吗?”叶纤红扯了扯她的脸。“以前敢拿酒去泼温俊,现在的勇气去哪里了?按住他狠狠打一顿屁股,你看他还老实不老实?” “我可不敢。”章诗萍吓了一跳。“其它人没关系,如果他身上少了根汗毛,我阿姨肯定赶过来找我算帐。” “所以说每个熊孩子的身后,都有一个不讲理的母亲。”叶纤红笑道。“你就算再凶悍,碰到护崽的母亲,你就怂了。” 见白翌宸乖乖坐在那里,似乎两人在说的不是他,叶纤红越加理解章诗萍的烦恼。 “你要歌也可以。”她开口道。“但是这一首歌给你后,除非你在比赛时得了前三名,否则下次不能再来找我要歌。” “好。”白翌宸见叶纤红同意了,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接下来,叶纤红找来纸笔,把歌词写下来。 这次给白翌宸的,是一首叫《让我跟你走》的歌,原唱是彭羚。 会选择这首歌,一方面是白翌宸的专线比较中性化,高音不错,唱起来会比较好听。 另一方面是这首歌的难度也比较大,符合他的要求。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这首歌她前世很喜欢,在卡拉OK唱过很多次,所以歌词都记着。 它是九四年的十大劲歌金曲,好听肯定没问题。 当她对着歌词唱了一遍的时候,白翌宸的眼睛就亮了。 “好听,太好听了。”他拿着歌词,惊喜地叫道。“就连歌词,也像是专门为我写的一样,谢谢小红姐。” “你抓紧时间把曲记下来。”叶纤红才不需要他夸奖,催促道。 花了两个小时,才把这件事搞定,看时间已十点多了,白翌宸说他请客,请叶纤红和表姐去王子饭店吃饭。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个小子没一点诚意,去王子饭店,还会要他付钱吗? 不过叶纤红也没拒绝。 正要出门,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接起来一听,居然是堂哥的声音。 “哥,有什么事吗?”她疑惑地问。 堂哥的性子还是那样,不会像其它人,没事来个电话问候一下。 只有碰到事情了,才不得不打电话过来。 “小红,你今天晚上有空吗?”郑兴华在对面问。 “有空。”叶纤红回答。 听他的语气,应该是好事,所以她直接应了下来。 “我们自来水厂的办公室主任调走了,冯厂长提拔了我。”郑兴华兴奋地嚷道:“单位的同事要我今天请客,我打算在王子饭店邀请同事吃饭,所以想请你一起参加。” “好啊!”见堂哥终于在那里站稳了脚跟,她也替他高兴。“今天晚上是吧,我一定准时到。” 挂了电话,心里依然很兴奋。 不过最兴奋的应该是奶奶和小叔小婶吧,她们可是一直看好堂哥这个大学生。 现在他在自来水厂这样的事业单位升了职,只要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如果运气好一点,将来调去水利局都有可能。 如果进了政府机关,那他真的算出人头地了。 叶纤红换了件衣服,和章诗萍两人出门,一起去吃饭。 因为人少,没有去楼上包厢,在一楼随便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吃了一顿饭。 温俊知道他们过来了,自然也过来陪了一会。 后来楼上有贵客到,他又离开了。 “你堂哥晚上要请客,要不要帮他留一间包厢?”章诗萍主动问道。 “留一间也好,免得到时没地方坐。”叶纤红想了想,同意了。 堂哥的情商虽然有进步,但是会不会提前订房间,她也没把握。 “白翌宸,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叶纤红问道。 这小子是个惹事精,早点打发回香港,大家才能过得安稳。 “我明天就回去了。”白翌宸笑着回答。“如果小红姐舍不得我,再多留两天也没关系。” “快走快走,我巴不得你现在就离开。”叶纤红瞪眼喝道。 白翌宸马上一付受伤的模样,望着叶纤红不出声。 “你虽然不属狗,不过属兔也不错。”叶纤红每次看到他这付模样,就像狠狠蹂躏他。 “小红姐,你这话太伤人了。”白翌宸一听,顿时不乐意了。 “口误口误。”叶纤红反应过来,笑着说道。 兔对于白翌宸这种性向的男孩子来说,有着特殊的含义。 她确实不适合当面提这个。 “你以为小红会故意拿这个来取笑你吗?”章诗萍知道叶纤红的脾气,绝不会故意这样说,肯定是没想到才随口说了出来。 “我知道啊!”白翌宸得意地回答。“但是并不妨碍我拿这个装受伤,然后跟她讨价还价啊!” “不要脸。”章诗萍气呼呼地骂道。 第五十二章小意外 当天晚上,叶纤红做好晚饭,给安安和胡向阳留了张字纸,独自去王子饭店了。 当然,带上胡向阳和安安一起去参加,其实也没事。 叶纤红唯一担心的是,堂哥没有考虑到这些,到时候不够座位,那就尴尬了。 所以干脆自己一个人去一下就行。 对于他的同事,她也没兴趣认识,吃了饭早些回来就好。 刚走进饭店,手包里的大哥大响了。 叶纤红停下脚步,在大厅随便找了个空位置坐下来,按下了接听键。 让她意外的是,电话是段俊希打来的。 “段公子,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叶纤红淡淡地问道。“不知有何见教?” 对于段俊希,叶纤红的感情可以说很复杂。 前世他害了自己,又帮过自己,两人同居了几年,爱恨纠葛,很难用几句话说得清楚。 重生后,她才发现,这个人其实是个头脑简单的纨绔子弟。 除了在男女关系上比较乱之后,其它各方面跟她认识的同龄男孩子差不多。 心结解开后,并不表示原谅了他。 所以她并不愿意主动跟他打交道,但是也不会再恨他入骨,基本上当他一个认识的人,或者说一个熟人。 “叶纤红,我准备下个月结婚。”段俊希开门见山地说道。“我给你写了请柬,希望你能参加。” 在他的心里,叶纤红是自己的旧情人,当初他是真心想娶他为妻。 现在因为各种原因,自己不得不跟其它人结婚,这等于背叛了她。 所以他并不希望邀请叶纤红参加自己的婚礼,偏偏父亲知道他跟叶纤红的关系后,一再要他请她来。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就算原先两人有感情,现在叶纤红有了新男友,对方比儿子更出色,肯定不会再介意儿子娶别的女人。 大家都是年轻人,趁这个机会,重新认识一下,说不定当不成情人,可以做个朋友。 最重要的是,他们私下也了解过叶纤红这个人,知道她非常大气,不是斤斤计较的人。 “呃——”叶纤红愣了愣。“那行,我现在在王子饭店,你把请柬送过来吧” 对于每个新人来说,自然希望能把请柬送出去,这不仅是脸面问题,也是礼金问题。 叶纤红最迟明年,应该也会结婚,理解段俊希这种感受。 人家既然记得自己,那就收下吧,不过是一点点礼金的事。 至于会不会参加,到时再说吧! 叶纤红猜测十有八九,自己不会去,除非到时有特别的原因。 “我现在走不开,要不晚一点行不行?”段俊希一听,不好意思地回答。 “没事。”叶纤红想了想,吃了晚饭,估计要七点多了。“要不你七点后,再送过来吧!如果来晚了,放在王子饭店温俊这里也行,他会帮我送过来的。” “好。”段俊希想了想,也只能这样了,于是应下来。 叶纤红挂了电话,站起来准备上楼。 今年不知道搞的,认识的人纷纷准备结婚,难道九三年是个什么好年份? 刚迈开腿,只听后面一声惊叫,然后看到一个高大的服务员,往她这边扑过来。 叶纤红定神看过去,那个传菜男服务员大概刚从厨房把菜送上餐桌,准备回厨房,不知道怎么的,脚被绊了一下。 他惊叫出声,是因为那只长方形的大托盘,朝叶纤红这边飞了过来。 如果她被砸中,肯定会受伤。 托盘刚装过菜,上面肯定有油污和酱汁,如果浇到叶纤红的头上或者身上,那众目睽睽之下,可就丢脸了。 叶纤红皱了皱眉,飞快伸出手,食指轻轻一拨,托盘已改变了方向,变成了正面朝上的姿势,被她轻轻抓在手里。 服务员的上半身这时正要扑到叶纤红身上,如果她不躲避,他的双手很可能就要按在她的胸上。 叶纤红另一只手朝前平平一推,按在服务员的胸口,对方受到一个反方向的力,于是身体变成了平衡状态,重新站稳了。 “对,对不起——”服务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高大男孩子,此时已吓得脸色发白,话也说不清楚了。 见自己没有闯祸,他仿佛大难不死似的,连说道歉。 “没事。”叶纤红把托盘递给他,语气平淡地说道。“下次小心一点。” 不知道怎么的,她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服务员摔倒得太蹊跷了,说不定是有人故意要让自己出丑。 可是对面几桌坐着的顾客,她一个也不认识,没理由对付自己? 至于其它进出的人,到底谁刚才经过服务员身边,因为事情发生在背后,她自然也没办法看到。 她也不可能随时打开精神力,观察背后的情形。 一时找不到证据,她只好皱了皱眉,准备上楼再说。 餐厅的领班这时候走过来,似乎想解释什么,叶纤红摆摆手,懒得听她的道歉。 上了二楼,问了那边的服务员,叶纤红敲门进了包厢。 里面是一个大包间,放了两张大圆桌,每张桌子准备了十六个位置,看来堂哥这次请客,自来水厂大多数同事都来了。 “小红来了。”郑兴华看到叶纤红进屋,迎上来叫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望了眼屋里的人,关心地问。“在这里请这么多人吃饭,不会把你的积蓄全部花光吧!” “你放心,我有钱。”郑兴华知道堂妹在担心什么,涨红了脸说道。 “那就好。”叶纤红也不跟他客气。“我只是想提醒你一句,你升职的事,决定权在领导那里,所以请关系好的同事没问题,平时没来往的就没必要请了。” 这个道理大多数人都明白,只是书生气的堂哥不知道清不清楚。 叶纤红并不是想教他变得势利一些,但是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自有它们一套处事法则,你想要混得好,就得好好遵守。 “我当时一时冲动,就答应了。”郑兴华听她这样一说,顿时哭丧着脸。“后来想明白这一点,又不好意思改口,只好硬着头皮全部请了。”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见他跟自己说实话,倒对堂哥放心了不少。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进入机关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几乎都要像堂哥一样,犯过几次错之后,才慢慢变得门清,能恰如其分地处理这些问题。 在叶纤红看来,只要有进步,都是值得高兴的事。 特别是后知后觉的堂哥。 第五十三章排查 屋里这些人都是吃公家饭的,对于吃喝玩乐,自然个个精通,所以根本不用郑兴华这个主人招呼,照平时的小圈子,打牌的打牌,喝茶吹牛的吹牛,唱歌的唱歌。 叶纤红坐着喝了一杯茶,觉得无聊,见晚饭时间还早,出门去找温俊。 刚才发生的事,总让她有种不安的感觉,她得提前把隐藏在后面的敌人找出来,免得出了事,还糊里糊涂的。 来到温俊的办公室,门虚掩着,她敲了敲门,然后看到温大老板正在吃晚饭。 豪华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托盘,上面放了一盅汤,一荤一素两个菜,手里端着一碗米饭,看起来非常简单。 托盘左手边放着一杯茶,右边放着一盒纸巾和一块湿毛巾,安排得非常周到。 “你先坐一会,我马上吃好了。”看到叶纤红进来,温俊喝一口汤,示意她在面前的椅子上坐下来。 今天叶纤红的堂哥订了一个包厢,听说是庆祝升官,看来小红很重视这个堂哥,亲自过来了。 “你慢慢吃好了,我又不急。”叶纤红微笑着说道。 话虽然这么说,温俊终究不好意思让她等着,自己一个人吃饭,于是匆匆扒了几口饭,把一盅汤喝完,就放下了筷子。 擦了擦嘴角,温俊站起来给她倒了杯水,给自己的茶杯也续了水。 “刚才我上来的时候,碰到一件蹊跷事,所以想请你查一下监控,这到底是意外还是有人故意这么做?”叶纤红喝了一口水之后,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到了她现在这样的身份,其实暗里的敌人肯定不少,只是现在没有把握,所以不敢出手罢了。 如果戴老不在了,或者跟胡向阳他们关系僵了,只怕这些人就会冒出头对付自己。 王子饭店是大型饭店,监控和烟感装置自然全部配备了,她当时观察过,头顶不远处就有一处摄像头,肯定能拍到服务员摔倒前,谁经过那过? “没问题,我们马上过去。”温俊二话不说,马上站起来。 二人来到监控室,让保安调出一刻钟前,一楼大厅的摄像头。 等看到叶纤红打完电话,准备站起来,两人盯紧电视上的画面。 只见服务员把传菜员端来的菜拿下来后,传菜员拿着空托盘转身离开,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旁边经过,似乎用脚拌了他一下,然后手肘轻轻一顶传菜员的后背。 传菜员站立不稳,就朝叶纤红跌了过去。 “果然有人。”看到这里,叶纤红反而松了一口气。 有人就好,只要可清楚他的身份,就知道他为什么要对付了。 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明面上的几个敌人,她会防着,这种陌生面孔,就防不胜防了。 “这人你认识吗?”温俊问道。 这时候保安已把画面定住,虽然清晰度不怎么样,但是五官还是能看清楚。 “没见过。”叶纤红摇摇头。“你也不认识?” 这人看起来二十六七,五官很立体和硬朗,应该是个长期锻炼或者训练的人,难道是军人或者武警? 如果温俊不认识,那可能他不是虞城人,或者他的身份不高,没机会经常来这种档次的酒店。 “没见过。”温俊回答道。“要不,我把餐厅部的经理和几个领班全部叫来,看看有没有认识这个人?” “好。”叶纤红毫不犹豫地回答。 这种对自己怀有恶意的人,肯定得想尽办法查清他的底细。 不一会,酒店的几个管理人员,全部来认了一遍,大家居然都不认识。 温俊挥挥手让大家全部回去,然后让保安继续搜这个人在饭店的记录,看他有没有跟什么人接触过? 既然没有他的资料,如果能查到他的同伴,也是一条路径。 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决定回包厢,免得让堂哥以为自己中途离开了。 “你去吧,这里交给我。”温俊热心地说道。 叶纤红也不客气,回到包厢,看到人全部到齐了。 “小红,你来得正好,我们已通知上菜了,快坐下来喝杯饮料。”郑兴华拍了拍旁边的空位置,叫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走到他旁边坐下来。 屋里没有熟人,她也没兴趣认识堂哥的同事,所以只是礼节性地跟大家点头微笑了一下,就端起杯子喝了口果汁。 大概是她疏远的态度影响了其它人,也没有人主动询问她的身份。 菜很快上来,大家开始推杯换盏,相互敬起酒来。 叶纤红心里挂着一件事,所以情绪一直不高。 忽然想到这些人兴致这么高,说说笑笑毫无顾忌,难道领导没有来? 于是小声问堂哥。 “冯厂长我请了,不过他说有事,没时间过来。”郑兴华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你有什么计划,打算私下再请他一次?”叶纤红问道。 领导不来,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没兴趣参加下属的聚餐。另一个原因是,主人请的客人档次不够,不值得他参加。 自来水厂厂长,虽然只是事业单位,接触的圈子已经不低了。 他最感兴趣的事,无非是结交同层次的朋友,或者结识层次高于自己的人,这样的话,才有可能往上走一步。 到了他这一步,因为担任一把手的时间久了,对自己手下的马屁和吹捧,兴趣已经不大了。 “不用请了吧?”堂哥犹豫着说一句。“除非能请到水利局的领导,那他估计就有时间了。” 郑兴华虽然猜到了这个可能,不过他觉得自己做不到这一步,所以放弃了。 反正在堂妹在,他也不担心自己会被轻易跌出自来水厂。 “这个你自己看着办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干涉堂哥的计划。“如果需要我帮忙,就跟我说一声。” 太麻烦的事自己搞不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还是没问题的。 “嗯,好。”听明白了堂妹的意思,郑兴华兴奋地应了声。 吃了一些菜,叶纤红觉得饱了,跟堂哥打了声招呼,提前离席了。 看他们的样子,估计会闹到打烊,她不想陪他们在这里疯。 郑兴华自然没意见。 叶纤红离开包厢,先去找温俊。 “小红,查到了。”看到叶纤红,温俊兴奋地叫道。 “哦,知道他的身份了?”叶纤红也没想到真的有了结果。 “这个男的身份还没查到,不过早十几分钟的时候,他跟一个女的坐在一起聊过天,那人我恰好认识。”温俊一付运气不错的模样。 “是谁?”叶纤红焦急地问。 “陈秋黛,陈副市长的女儿。”温俊回答道。 第五十四章陈秋黛出手 陈秋黛她虽然没见过,这个人自然有印象。 去年沸沸扬扬关于自己的谣言,就是陈秋黛的表妹,伙同杨云哲搞出来的。 陈副市长为此还公开道歉,才没有让他成为众矢之的。 没想到陈秋黛隐藏得这么深,这一次没有选择亲自出手,却指使一个陌生朝自己下手。 那样做虽然无法伤害到自己,却可以让自己丢脸和出丑。 一个女孩子的名声有多重要,不用说也知道,她知道以她的身份,没办法真正害自己,所以利用钝刀割肉的方式,一点点打击自己? 又一想,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她还没有这么好的耐心和能力。 不过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既然她动手了,那必须要反击。 “有对象就好办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嗯,我也这样认为。”温俊笑道。 “那我先走了,等一下还要见一个人。”叶纤红想到跟段俊希的约定,不知道他到了没有? “行,那你先走,有机会我们再聚。”温俊也没挽留,送她到楼梯后,就回头了。 叶纤红下了楼,朝四周扫了一眼,没看到段俊希,看来还没到。 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方便他找到自己。 服务员端了一杯水过来,放在她面前,叶纤红道了谢。 口并不渴,她捧着杯子用来烘手。 转头望向窗外,马路上到处都是晚饭后出来逛街的人,大多是一家几口,边走边说笑,看起来非常悠闲。 忽然觉得这个没手机的时代,其实大家过得也很幸福,至少不像前世,大家出来逛个街,手里也拿着个手机在看。 有了网络和智能手机后,大家的精力全间限在那个小小的屏幕上。不再关注身边的人,没有耐心听他们说话。 就算她自己,如果前世出来等人,肯定也是捧着手机在看。 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有兴趣去观察外面的人。 椅子拖动的声音打动了她的胡思乱想,原来段俊希到了。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见叶纤红转过头,他歉意地说道。 “没事,多等了一会而已。”她淡淡地回答。 可以这样说,除了爸妈、弟弟和张晋豪,这个男人算得上是她最熟悉的人。 前世两人同居了三年,他的全身上下,包括最隐私的部位,她全部一清二楚。 这个男人长相不错,除了没有责任心,始乱终弃之外,同居那段时间,对她还是很照顾的。 这也是她一直没有离开的原因,因为在其它人身上,她得不到温暖。 “这是请柬。”被叶纤红一付探究的目光盯着,段俊希非常心虚,连忙把请柬拿出来递过去,借以掩饰内心的情绪。 “为什么这么仓促?”叶纤红结婚的日子,定在半个月之后,她惊讶地问了一句。 国人大多习惯在春秋假期或者年前结婚,很少有人在阴历二月初就办喜事。 何况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劳动节和青年节了,那时候结婚不是更好。 以他们两家的身份,肯定希望把婚事办得漂漂亮亮的,多准备些日子,应该更合适。 现在过年没多久,就急急办喜事,除非是出了意外。 “她怀孕了。”见叶纤红问这个,段俊希支支唔唔地回答。“担心肚子挺出来穿婚纱不好看,所以催得很急。” “哦。”叶纤红点点头,这就难怪了。“那要恭喜你,马上升级做爸爸了。” “谢谢。”段俊希回答道,语气里并没有多少喜悦的成份。 “干嘛?当爸爸了还不高兴啊!”叶纤红惊讶地问。 不管哪个家庭,有下一代要出生,都会非常兴奋,估计段部长夫妻,这时候也应该忙着准备婴儿用品呢? “觉得没意思。”段俊希仿佛找到了宣泄口。“如果不是爸妈一直盯着,我真不想娶她。” 想到跟叶纤红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比现在快乐多了,他越发觉得委屈。 如果能娶她当妻子,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有老婆孩子了,以后就该老老实实陪她们过日子了。”叶纤红见他望着自己,眼珠子乱转,猜测他在动什么坏脑筋,忍不住呵斥了一句。 “知道了。”段俊希有气无力地回答。 “那行,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叶纤红站起来说道。 既然他结婚了,以后就算见面,也没必要打招呼了。 毕竟两个人只有前世一段孽缘,重生后各自组建家庭,那就忘了前世的事吧! 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和安安都安静地在家里,心里感觉特别踏实。 “安安,再过三个月就要中考了,你成绩没退步吧!”见弟弟今天没有做作业,坐在他姐夫旁边一起看电视,她随口问了一句。 弟弟的目标是春晖中学,那可是虞城最顶尖的学校,如果他疏忽大意,很可能失败。 “放心吧,姐,我现在每次都能考前三名。”安安信心十足地回答。 “哦。”见他这么有信心,叶纤红知道自己穷担心了,就没有再问他学习的事。 转过头把堂哥升职的事说了一遍,顺便提了提段俊希给自己发请柬,马上要结婚的事。 “那小子对你还没死心啊!”胡向阳吃味地叫了一句。“居然还给你发请柬——” 他们认识得比自己早,照理讲他才是后来者,不过他显然不会这样想,反而觉得段俊希配不上小红。 “笨蛋,就是因为我们没什么,他才敢大大方方地给我发请柬。”叶纤红拿出大红色的请柬,在他大腿上拍了一下。 心里也知道胡向阳说归说,其实没放在心上,所以并不担心他吃醋。 第二天早上,胡向阳像往常一下去市府上班,经过门卫室时,门卫大爷突然叫住他,偷偷给了他一个信封。 他好奇地接过,信封很厚并且没有封口,他好奇地打开,发现居然是叶纤红和段俊希坐在一起,靠得很近的照片。 胡向阳一惊,把照片一张张全部看了一遍,除了两人坐得很近,表情有些暧昧之外,并没有实质性的东西。 他松了口气,朝门卫大伯点点头,往办公室走去。 这些照片怎么来的,放到他的单位里有什么目的,他自然一清二楚。 老实说,他一点都不担心叶纤红跟段俊希有什么不清不楚的事,实在是他太了解小红了。 这个女人可骄傲的很,就像她说的,如果自己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就算升到市长省长,她也不会看自己一眼。 以前家里安排她跟段俊希相亲,她并没有同意,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 他现在关心的是,究竟是谁这么大胆,给他们上眼药? 第五十五章孙氏父子 回到办公室,胡向阳随手把照片丢进抽屉里,拿起话筒,给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你昨天跟段俊希见面,被人偷偷拍了照,现在照片已送到了我手里。”胡向阳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件事他可以私下调查,也可以委托小方、赵大成他们一起调查,关键是如果自己没有通知小红,万一她有想法,那就得不偿失,所以提前说清楚,反而最合适。 “嗬——”叶纤红此时刚整理好房间,准备出门去看苏思诗,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笑了。“看来有人不把我搞臭,心里就不舒服啊!” 如果昨天没有调查,她或许还搞不清到底是谁在针对自己? 现在有了陈秋黛这个目标,她自然知道这些照片是谁拍的了。 “你知道是谁?”胡向阳意外地问。 如果知道是谁,那处理起来就容易了,不把他们查个底朝天,他就枉当了那长时间的警察了。 “当然知道。”叶纤红淡淡地说道。“是陈副市长的千金陈秋黛,她通过一个男人,昨天还企图让我出个丑呢?” 既然事情说开了,她也不瞒着了,把昨天的遭遇也细细说了一遍。 “小红,这件事交给我处理。”胡向阳担心她找别人帮忙,连忙叫道。“最近正好闲得发慌,既然有人来招惹你,我这个当男朋友的,理所当然替你出这口气。” “行。”叶纤红干脆利落地应道。 挂了电话,胡向阳又给小方和赵大成打电话,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他现在不是警察,要调查相关的人,自然少不了请他们帮忙。 两人自然没有拒绝,反正手下也没有紧急的案子,各自找关系了解陈秋黛的人际关系。 胡向阳又打电话给罗叙,让他安排两个手下,去查一查陈秋黛那个男性友人。 从小红的描述来看,对方很可能是军警两方面的人,这种人要么性格大大咧咧却胆大包天,要么深黯警方的破案方式,所以藏得很深。 不管怎么样,让军人去查,效果可能会更好。 听说有人威胁到自家老板的安全,罗叙也是恼了,答应马上去处理。 胡向阳放下电话,心里松了一口气。 第一步,先把那个男人的底细摸清楚,再来商量具体的对策。 一直到下午,各方的信息才汇总过来。 原来那个男人叫孙建树,余杭人,今年28岁,原来在武警中队担任指导员。 九一年下海经商,因为父亲是余杭下辖某县的一把手,靠着家里的关系,成了一名倒爷,短短一年多时光,手里就有了几百万资产。 或许是来钱太容易了,他的为人开始变得狂妄,总是一付老子天下第一的语气。 这次跟几个狗肉朋友来虞城玩,和本地一些二代聚了一次,意外地认识了陈秋黛。 不知道是不是缘份,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了这个低调朴实的女孩子。 在知道她是虞城市副市长的女儿,他更是觉得缘份来了。 双方父母一个正处,一个副处,最是登对不过了。 于是朋友回去后,他留了下来,准备好好表现一下。 陈秋黛对他的追求,并没放在心上,倒不是嫌他长得不行,孙建树身高一米八出头,五官立体硬朗,算得上帅气,主要是她不想嫁得那么远。 另外,她对他的性格也不满意。 她希望找一个成熟稳重,有一定智慧的人,在自己碰到问题时,可以帮自己出谋划策。 在她看来,弟弟为人自负却没有情商,无法撑起这个家,她必须留在父亲身边,碰到事情后,可以给他提供些意见。 所以最好找一个本地的男孩子,和自己一起帮父亲。 胡向阳仔细看了这个孙建树的资料,见他的父亲居然在余杭下面的县工作,想了想,打电话给表哥肖东胜,向他了解孙建树父亲的情况。 肖东胜接了表弟的电话,感觉莫名其妙,听说是因为小红,才重视起来。 作为省长的秘书,他平时空下来,肯定会认真看余杭市主要领导的资料,以便在林省长有需要时,给于必要的建议。 至于下属县的情况,了解的就少了。 不过一把手的情况,想知道也很容易,他很快就摸清了孙建树父亲孙元良的情况。 那是一个表面看朴实低调,实际上颇有手段的官员,把所在县经营的像铁桶似的,几乎成了他的一言堂。 市里对他的作法颇有微词,只是在他的领导下,当地的经济建设取了不小的成绩,老百姓对他的口碑也不错,所以一时没想过动他。 “如果想对付他们父子,先查他儿子这个思路,是正确的。”肖东胜分析了一下情况后,这样给胡向阳建议。 “知道了,谢谢大哥。”胡向阳向他道了谢,然后挂了电话。 如果只是普通人对付小红,他肯定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但是对方有这样的身份,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胡向阳自己就是京城人,清楚这些二代的脾气,如果只是就这件事处理一下,对方就算表面服软了,一有机会,照样会反扑。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的后台一起打倒,那就万事无忧了。 从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孙建树父子无疑没那么干净,那处理起来,更心安理得了。 接下来胡向阳和肖东胜,分别从余杭和虞城,收集这对父子的劣迹。 而罗叙那边接下来的工作,则放在了监视陈秋黛以及她父亲的身上。 胡向阳可不会那么天真,以为一个女孩子就敢出手对付小红,很可能她的父亲也参与了,毕竟去年陈副市长因为小红跟杨云哲的事,道过一次歉。 很明显,梁子当时就结下了,他们能忍到现在悄悄动手,称得上非常能忍辱负重了。 当时因为时机不对,双方不得不暂时和解,如果他们不出手,自己和小红还真不好意思翻旧帐。 既然他们出手了,那就再斗上一场吧。 现在虞城的形势,已跟去年不同,自己这一方除了谢市长、温俊的姨父,还增加了戴老的秘书,想对付一个非常委副市长,难度比去年小得多了。 第五十六章查案 肖东胜自以为查孙元良的事,安排得非常小心,不料第二天,孙元良就知道了。 孙元良今年已五十五岁,在处级位置已坐了八年,到这个年纪,升职基本无望,于是把全部精力,放在经营自己的县。 可以这么说,除了几个班子成员,是上级单位直接派来的之外,其它各处室局室,大多是经过他的手提拔上来的。 所以下面有任何风吹草动,他都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消息。 “你说有人在查我家小树那个案子?”孙元良坐在办公室里,神情平和地问面前的人。 “是啊!孙书记。”对面是个四十出头的方脸男子,黝黑的皮肤加上短发,怎么看都像个军人。“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不过肯定是余杭那边的人。” “雷大炮,这件事你可得弄清楚。”孙元良心里一慌,脸上却没有一点显现出来,反而叫起了手下的绰号。“万一弄错了,可不是开玩笑的,到时我一定撸了你这个公安局长的职务——” 这样说,自然是表示亲近,毕竟他是自己最信任的手下,他这个公安局长的职务,也是自己一路提升上来的。 “我保证不会弄错。”雷局长身子一正,仿佛下保证似地回答。 今天上午,有人打电话找到办公室的文员,了解去年办过的一个案子。 那个案子因为涉及到孙书记的儿子,所以没有对外公开,普通人根本无从了解。 对方直接问这件事,显然不是普通人。 好在管档案的女警,是他亲自安排的人,在应付完对方后,第一时间向自己做了汇报。 他还专门查了那个电话,是从余杭市政府里打过来的,可惜只是一个分机,没办法知道对方具体的身份。 “行了。”孙元良吸了一口气,朝他挥挥手。“这件事你我知道就行了,别往外传。” 等雷局长离开,他才皱起眉头,陷入了沉思。 去年年初,儿子接了一桩生意,替一家新开的饮料企业,进口一条啤酒生产线。 谈好价格后,儿子通过中间商,从德国那边买了一条生产线,送到工厂那边。 不料工厂老板拒绝收货,说这条生产线跟当初谈好的型号不对,而是德国那边淘汰下来的旧生产线翻新而成。 儿子去找中间商,对方早已跑了,想退回去也不可能。只好重新去工厂谈判,希望他们收下这条生产线,价格上给予优惠。 工厂非常不给面子,强硬地拒绝了。 几次商谈无果后,儿子的火爆脾气发作了,直接找人堵了工厂的门,要砸了这家工厂。 最后工厂服了软,收下了生产线,还照谈好的价格给了钱。 只是中间对方报过警,于是留下了案底。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孙元良担心对方的目标是自己,那这个只是对方找的一个突破口。 如果儿子这两年做的事全部曝光,肯定会牵扯到他这个父亲,那他这个书记位置,未必保得住。 如果上级单位继续调查,那他的麻烦只怕比儿子还大。 想到这里,他站起来,给儿子打电话。 同一时间,孙建树和陈秋黛坐在一家幽静的西餐厅里,优雅地喝着红酒,吃着牛排。 “秋黛,你知道我是认真的。”喝了一口酒,孙建树用口布抹了抹嘴,身子前倾望着陈秋黛,用他自认为最深情款款的眼神望着对方,说道:“不管你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帮你解决的。” 或许是在老家太顺利了,他总觉得以他的身份,就算在虞城,也照样可以呼风唤雨,所以陈秋黛跟他提起某个仇人时,他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动了手。 不过他也不是傻瓜,没有一直留在原地,惹人怀疑。 只是陈秋黛这两天一直若即若离,让他非常恼火,今天把她约出来吃西餐,就是打算把话说清楚。 “孙大哥,我们认识的时候太短了。”陈秋黛没有拒绝,只是用一种幽怨的语气说道。 孙建树虽然看起来耿直,不过并不傻,她开始担心自己昨天太冲动了,居然让他去对付叶纤红。 如果被他知道自己并没有打算跟他谈恋爱,那他肯定会怀疑自己在利用她,万一最后闹起来,弄得叶纤红也知道了,那她只怕会给父亲带来麻烦。 一个叶纤红已经够难对付了,如果加入眼前这个大个子,父亲肯定会头疼。 所以她不敢直接拒绝他的追求,只想拖一拖再想办法。 毕竟这种男人普遍好色,如果碰到了其它漂亮的女孩子,说不定就忘了自己。 “时间短没关系,我又没要你马上嫁给我。”孙建树见她语气有了变化,开心地笑了。“来,我们干一杯,庆祝我们有缘千里来相识。” 说完,跟她碰了一下杯子后,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 “慢点喝。”陈秋黛埋怨道。“喝急酒容易醉。” 他个子这么高大,如果喝醉了,自己可没本事送他回酒店休息。 “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孙建树见她关心自己,心情更加好了。“等一下我们去看电影,我都快一年没进过电影院了。” 既然准备跟她正式谈恋爱,那这样的流程自然不能少,否则直接带她去酒店,只怕她会拒绝。 电影院里虽然做不了什么,不过摸摸小手什么的,应该没事。 陈秋黛心里苦笑,又不敢表现出来,只好默认了他的提议。 同一时间,罗叙也接到了电话。 “老大,两个目标一起吃好西餐,去电影院了。”手下一个继续盯梢,一个找了公共电话,把消息传递回来。 “知道了,你们继续盯着,注意安全。”罗叙提醒了一句。 那个孙建树虽然看起来像纨绔子弟,毕竟是武警出身,如果他们不注意隐蔽,盯得太明显,被他发现就麻烦了。 “放心吧,老大。”手下笑着回答。“他们刚刚喝了酒,反应肯定没有平时那样敏锐。” 这才是他这么轻松的原因,一个人喝了酒,十分能力已去了九分,还怕他干什么? “那你们自己看着办。”罗叙见他说得肯定,也没有再啰嗦,挂了电话。 这件事除了两个当事人的身份比较敏感之外,其它真的很容易处理,他甚至觉得这样的人,根本没必要盯梢,直接找人打一顿,或者丢进池塘里让他喝一肚子水,就算完成了。 第五十七章外围打击 当天晚上,胡向阳回到家里,把从堂哥了解到的情况说给叶纤红听。 听说那个被陈秋黛利用的男人,居然是余杭市某县一把手的公子,她忍不住惊讶了。 前世她一直生活在底层,没有机会接触这样的大人物,所以没办法了解这些人的为人作派。 现在这样的人接触多了,才知道像肖东胜这样,把工作放在首位的人,反而是凤毛麟角。 大量的二代,要么靠家里的关系,不择手段地捞好处。 要么天天吃喝玩乐,夜夜做新郎,把女人当做衣服经常更换。 也难怪他敢于在没了解自己的情况下,就直接动手,反正对他来说,自己是什么人都不重要。 在他心中,被他伤到是别人倒霉,绝不会反思自己有没有做错。 既然这样,她就没必要客气了。 “表哥那边查到的信息还不多,估计还得等几天。”胡向阳见叶纤红沉下脸,知道她生气了,笑着解释了一句。 “没事,我有这个耐心等。”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不管对方多么渣,总得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动他,否则她也成了仗势欺人了。 对她来说,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别再有这样的人来招惹自己。 吃了晚饭,胡向阳出门去找小方和赵大成了。 三人一起来到小方的家,商量这件事如何入手。 小方年前赚了钱后,在虞城买了一套商品房,简单装修一下后,就住了进来。 因为这里位置好,小方的家人又没有住进来,所以成了他们的一个驻点,想安静商量点事,就过来这边。 原本想把柏厦派出所的吴国勇也叫出来,毕竟他也算是胡向阳提拔上来的人。 又考虑到这件事涉及的人身份不低,需要保密,他的关系还有待考验,最终没有叫上他。 “既然主犯是陈秋黛,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重心放在陈市长这边?”小方见胡向阳一再提到孙建树,忍不住提醒道。 他其实不支持胡向阳过多把精力放在那个叫孙建树的人身上,毕竟他不是虞城本地人,查起来也麻烦。 就算查到了很多问题又怎么样?难道他们还专门跑去余杭,把他父子抓起来? 而查陈秋黛,那就容易多了。 关键是陈秋黛那个弟弟陈秋蓝,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惹的事可不少。 民不告官不究时,仿佛一切都很和谐。如果有人要追究,那肯定一屁股烂帐。 陈市长就算手再长,也没法把这些问题全部遮盖得严严实实,所以从这里入手,是最好的突破口。 “问题是对方已经动了手,难道我们视而不见?”胡向阳扫了他一眼,语气强硬的说道。 惹到小红,那是他不能忍的,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得斗一斗。 “那这样好了,我们两人重点去整理陈市长这边的问题。”赵大成明白胡向阳的心情,所以并不支持小方的话。“向阳通过你表哥,继续查孙建树那边,争取两边都有收获。” 不是他们不自量力,小小副科长就敢查处级干部,主要是陈秋黛这人太记吃不记打了。 上次发生过类似的事,陈副市长主动作了检讨,才逃过一劫。 没想到才过去半年,她又蠢蠢欲动,如果不给她一个印象深刻的教训,或许下次还会这样做。 “那行。”小方也不是对胡向阳有意见,只是担心他分心太多,反而把事情办砸。既然赵大成这样提议了,他自然赞同。 第二天早上,陈秋蓝那些狗皮倒灶的事,就集中到胡向阳那边。 可能是性格原因,他并没有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最多有白吃白喝白拿的记录。 倒是一件事,引起了胡向阳的好奇。 去年年底,跟朋友一起去喝酒,事后居然把一个喝醉酒的男孩子,留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后来那男孩子说,酒后被人猥亵,矛头直指陈天蓝,最后却不了了之。 难道陈天蓝的性向真的有问题? 如果是这样,那他这些年绝不可能仅仅只对一个帅哥下过手。 带着这种邪恶的心情,胡向阳打电话给小方,让他往这方面查一查。 毕竟手上这些事,放在普通人身上还有用,想要拿这个对付陈副市长,却不够看。 “你怎么叫我查这个?”小方腻歪地叫了起来。 “那怎么办?让赵大成去查?”胡向阳反问道。 赵大成估计比他更接受不了这种事,交给他只怕会被他嫌弃。 小方想了想,确实只能自己去查。 要查这件事,其实更简单,只要问问他的高中同学,以及这些年打过交道的人,就全部搞清楚了。 有的事掩饰得再好,但是瞒不了经常打交道的人。 就像高中时,跟他形影不离的那个男同学,长相又英俊,很容易猜到两人的关系。 至于高中毕业后,经常在一起的帅哥,就更多了。 大多一两个月后,就换了人。 小方查到这里,就忍不住惊讶,看来这个陈秋蓝也很花心啊!换人的速度真够快的。 这些人里,有的是本身对陈秋蓝这样的男孩子感兴趣,所以分开后,也只是发生点口角,不会引起大的矛盾。 另外那些,要么是酒后发生了关系,要么是害怕陈秋蓝的身份,怕被他报复,都是被迫跟他在一起。 拿到这些证据后,小方没有迟疑,跟胡向阳和赵大成商量了之后,就把他抓了起来。 用的理由是,有人控告陈秋蓝强迫发生性关系。 当这个消息传到陈副市长家里时,陈秋黛心里一惊。 姐弟关系一直不错,弟弟的情况她自然知道,只是不敢告诉父亲,怕他接受不了。 心里也隐隐怀疑父亲其实知道这些事,否则他怎么会对弟弟听之任之,没有像小时候那样,严厉管束他,并要求他照自己安排的路走呢? 只有对他彻底失望了,才会这样不闻不问吧。 等到父亲下班回来,她战战兢兢把这件事告诉父亲。 “你们姐弟俩是不是又惹了什么事?”陈栋把黑色的公文包丢在沙发,强忍着怒意,淡淡地问女儿。 儿子的事,在上层已成了公开的秘密,所以就算有他这个市长父亲在,也没有人愿意跟他们家联姻。 他跟儿子谈了几次之后,见无法改变他,只好放弃。 相比较而言,他也算是知识型的官员,对儿子的情况有所了解,如果纠正不过来,只能随他去了。 否则逼得紧了,反而会出事。 只是现在又有人拿这件事做文章,让他很恼火。 唯一的可能,是有人想借此对付自己一家了。 自己最近还算顺利,应该没有人会对自己出手,那肯定是女儿或者儿子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第五十八章陈市长的应对 “爸,你说弟弟这件事,不是因为有人告他?”陈秋黛不傻,一听父亲的话,马上猜到了真相。 “当然了。”陈栋冷着脸回答。“只要我还在这个位置上,没有人会因为这种小事,抓你弟弟的,除非对方的目标是我。” 高书记下个月就要退休了,谢市长往上走一步几成定局,至于谁接替谢市长的位置,最大的可能,是新来的常务副市长。 他的身份大家都调查出来了,是戴老以前的秘书。 至于谁接常务副市长的班,应该是排在自己前面的杨市长。 他现在跟组织部的段部长结成亲家后,又投靠了谢市长,所以往前一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作为排名靠后的副市长,到时排名应该能往前移一位,但也只能如此了。 在这关键时刻,大家都希望平稳度过,没有人愿意挑起事端。 既然他对其它人没有任何威胁,谁会在这个时候对付自己? “那——”陈秋黛听父亲一解释,想到一种可能,顿时脸色一白。 最近自己确实做了件错事,看到叶纤红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挑拨孙建树对付她。 原以为已经做得很小心了,没有人会知道自己这个幕后黑手。 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查到自己这边,还反击得这么凌厉,直接朝弟弟下了手。 弟弟这种情形,只要好好应对,问题应该不大。 毕竟现在法律,还没有同性强奸的说法,到时赔偿一些损失,就能成功调解。 关键是对父亲的打击。 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在打父亲的脸啊! “你明白了——”陈栋淡淡地问道。 经过去年的事,他算是彻底明白了,自家两个孩子,儿子不学无术,女儿只会耍小聪明,都不是混官场的材料。 所以他死了心,不再强求他们取得什么成绩,只希望一家人平平安安的,他也就满足了。 不过看情形,自己这个简单的要求,也很难实现。 看女儿的表情,这次应该是她主动惹了事,这让他又失望又疲惫。 女儿年纪不小了,却没有像其它同龄人一样,找个好男人嫁了,反而高不成低不就,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 他也给她介绍了几个门当户对的男孩子,她却一个都没看中。 原以为女儿孝顺,想多陪自己几年,现在看来自己太天真了。 在女儿的婚事上,自己还是太心软了。 女孩子不管什么出身,只有结婚生子,才会有精神寄托,才会安心持家,避免招惹是非。 不会再像现在,这个年纪了还任性行事,给家里带来麻烦。 “对不起,爸。”陈秋黛见父亲冷淡的样子,又委屈又难受,鼻子一酸,很想流泪。 这时候才发现,父亲这一年老得特别快,去年还乌黑的头发,现在居然已白了一半。 原来自己跟弟弟一样,也让他操碎了心。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陈栋摆摆手,语气低沉地说道。“把你知道的事情跟我说一说,这一次应该怎么解决?” 看对方摆出来的架势,事情应该小不了,他心里其实也没底。 陈秋黛不敢隐瞒,把自己无意中认识孙建树,他对自己一见钟情,并拼命追求的事,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又提到在王子饭店碰到叶纤红,自己利用他找她的麻烦的事,也一并说了。 她知道这两件事都不小,稍不小心,父亲都接不住。 “你真的不让我省心啊!”陈栋听完女儿的话,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了。 她跟叶纤红又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要不自量力,去招惹她? 更重要的是,还找了一个连自家也惹不起的人,去干这件事。 如果孙建树跟叶纤红对上,把叶纤红斗倒了还好,问题是叶纤红有戴老这座后台在,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 那么不管孙建树出事,或者两败俱伤,孙建树的家里知道事情的根源在女儿在这边,会放过自己一家吗? 到时自己就会同时面对两家人的攻击,他只能引疚辞职,老老实实当个普通人了。 就怕到时想做个普通人也不行了。 “那我怎么办?”陈秋黛现在又后悔又难过。“要不,我去跟孙建树坦白,让他不要再去找叶纤红的麻烦了,就算他要挟我嫁给他,也只能答应了。” 自己惹出来的事,只能自己去解决。 如果嫁给孙建树能让这件事平息,她也只能豁出去了。 “你以为你想嫁,他家里就会答应了。”陈栋苦笑道。“出过这样的事,他父母对你的第一印象已经不好了,就算孙建树坚持,以后你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换作是自己,也会调查新儿媳或者新女婿的过去,如果对方是个搅事精,肯定不会同意嫁过来。 像他们这种家庭,除了对方的身份,最看重的就是人品。 特别是女孩子,最要紧的品德就是低调,就怕新人嫁过来,喜欢在家里挑事情,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 “那我该怎么做?”陈秋黛一听,更加害怕了。 “还是跟他好好谈一谈吧,既然他对你有感情,把话说开,他应该不会生太大的气。”陈栋建议道。“其实我最担心的是,他不知道天高地厚,你越这样说,他越铁了心要去招惹叶纤红,那就麻烦了。” 从女儿的口里,知道那人是什么德性,所以提前给女儿打了预防针。 如果他听劝,那这件事还有和解的可能。 毕竟现在还没犯下大错,到时他撕下老脸,主动去找叶纤红道歉,这样才有转机。 “知道了,爸。我等一下马上去找他。”陈秋黛也知道这件事拖不得,连忙应下来。 吃了晚饭,她连家也没收拾,匆匆出门了。 来到孙建树住的宾馆,轻轻敲了敲门。 里面没有人应声,似乎没有人在。 陈秋黛下了楼,来到前台问服务员,询问陈建树的下落。 “他就在楼上啊!”服务员一听,惊讶地回答。“连晚饭也是叫了送餐。” 忽然想到一种可能,连忙住了口。 陈秋黛别的地方算不上聪明,这时候却反应很快,顿时脸都黑了。 想到中午他还跟自己情意绵绵,一付爱死了自己的模样,一转身就跟别的女人搞在一起,太可恶了。 很想拂袖而去,不理这个恶心的男人。 可是想到父亲说过的话,她又忍了下来。 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呼出一口长气,准备等陈建树送走那个女孩子,再去跟他谈事情。 大概一个小时后,她才看到孙建树搂着一个女人下了楼,送她出了酒店,才回头往楼上走去。 陈秋黛望着这一幕,尽管恨得牙齿把嘴唇都咬破了,还是忍着没有动。 过了将近十分钟,她才深呼吸了一会,然后揉了揉脸,让神色缓和下来。 慢慢站起来,往楼上而去。 这一次她不再掩饰自己的行踪,直接在门口叫起陈建树的名字。 第五十九章无耻之人 这一次自然很快进了房间。 见陈秋黛这个时候过来,孙建树不大肯定她是不是知道了刚才发生的事。 不过她的脸色很平静,应该没有看到自己跟别的女孩子在一起。 陈秋黛见他看到自己时,没有一点心虚的感觉,越发认定了他对自己说过的话,全是逢场作戏,心里越发冰冷。 两个像最优秀的演员一样,谁也没有提刚才的事,坐下来相谈甚欢。 “秋黛,你这个时候过来找我,是不是同意跟我处对象了?”孙建树抓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另一只手在她手背上小心爱抚了一下,温柔地问道。 陈秋黛见他先发制人,一时更不好指责他什么,于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开口道:“不是这件事,我有别的事找你。” “什么事?你说。”孙建树大方地回答。“只要是你的事,我都不会拒绝你的。” “就是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我希望你别再对付她了。”陈秋黛咬了咬嘴唇,面带哀求地望着他。 这件事代价太大了,大到父亲也会受牵连,所以她只能放低身段,主动求饶。 “为什么?她有很深的背景?”孙建树不是傻瓜,马上反应过来。“那你当初让我那么做,我不是已经得罪她了?” “是的。”陈秋黛望着孙建树的眼睛,痛苦地回答。 原来自己才是真正的傻瓜,以为他莽撞,可以利用一下。 从他刚才的反应来看,其实什么都明白,只是性子跳脱一点,有时候爱惹事生非而已。 不过他能想明白这一点,对自己也有好处,不必像父亲说的那样,自己越劝,他越会去惹叶纤红。 只怕他明白她的身份后,马上会退缩,甚至有可能出卖自己,然后主动去讨好对方。 不管怎么样,只要他停手,这件事还在父亲的控制范围,也算完美解决了。 “那你打算如何补偿我?”孙建树望着陈秋黛,耍赖道。 “你想要什么?”见他突然像是换了一个人,陈秋黛警惕地问。 “你说呢?”孙建树挑逗地反问道。 经过这两天的经历,发现面前的女孩子性格上的很多缺陷,突然失去了追求她的兴趣。 既然不能成为自己结婚对象,那就玩一玩好了。 这些年虽然跟很多女孩子上过床,不过像她这样身份的女孩子,还是非常稀罕的。 何况看她的样子,应该自制很严,没有性经验或者经验很少,这样的女人如果能好好调教调教,应该很刺激。 “不行。”陈秋黛从他眼中看出了欲望,惊慌地叫道。 原本她就没打算嫁给他,现在见他撕破脸,把自己当其它女孩子一样任意玩弄,她如何甘心? “那我只好继续去找那个女孩子的麻烦了,顺便告诉她是你让我去的。”孙建树撒赖放泼地威胁道。 “你——”陈秋黛气得站起来叫道。 “别生气嘛!”孙建树伸手一把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膝盖上。“既然来了,就好好陪陪我,这样对你对我都好,否则后果是什么?你比我更清楚?” 陈秋黛用力挣扎着,想挣脱他的手,可是听到后面那一句话,她顿时僵住了。 是啊!如果变成这样,那真的像父亲说的那样,两方人家一起对付父亲,他肯定得下台了。 想到这里,她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小,任何的手在自己身上摸索。 同一时间的叶纤红家里,胡向阳陪着叶纤红在看电视,安安坐在桌边坐作业。 陈秋蓝已经抓进去,接下去就等着看陈市长的反应了。 这一招敲山震虎,目的就是要让他乱起来,然后根据他的行动,做出相对的措施。 老实说,他们跟陈市长无冤无仇,主要是他身边的人,老找叶纤红的麻烦,所以只好动手了。 “小红,这个陈市长似乎跟我们想的不一样。”胡向阳从后面伸出手,搂住叶纤红的肩,有些迟疑地说道。 “怎么不同?”她皱了皱眉,狐疑地问。 胡向阳他们这样做,只是对陈秋黛恶劣行为的还击,他们都是有分寸的人,所以她很放心,并没有具体关心他们的行动。 “我们查了很久,发现他除了安排几个亲戚进机关之外,并没有别的违纪行为。”胡向阳字斟句酌地说道。 “哦。”叶纤红坐直身子,表情认真起来。“你确定?” 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个陈副市长算是非常清廉之人,就算他的子女对付自己,他们也不应该对他出手。 “嗯。”胡向阳见叶纤红没有生气,再次点点头。 “那就把陈秋蓝关几天,警告一下就行了,别牵连到其它人身上。”叶纤红郑重地说道。 这个世界上,清廉的官员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这是叶纤红一贯以来的观念。 至于陈天蓝,既然做了那些事,关些日子,是他应得的惩罚。 如果判不了刑,那也是这个时代的法律造成的,跟她无关。 她也不能嘴上说一套,实际行动又是另一套,自己带头违反法律,私下惩罚他。 “你不生气?”胡向阳见她这样说,惊讶地问。 “生气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那么小鸡肝肠的人吗?” “不是不是。”胡向阳连忙开口。“毕竟陈秋黛出手对付你,你这样放过他们,实在太仁慈了。” “就会胡说八道。”叶纤红在他头上拍了一下。“那个男的怎么样?” “那人倒是问题很多。”胡向阳回答。“只不过他们在余杭,我们有点鞭长莫及。” “既然陈市长这边都放过了,他们那边也警告一下行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这两天他们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应该只是当天冲动一下。 “行。”胡向阳回答道。 这件事虽然有些雷声大雨点小,不过小红这样决定,他也完全支持她。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胡向阳走过去接起电话。 “什么?”听了对方的话,他惊讶地叫道。 又说了几句话,他放下电话。 “谁的电话?”见他回到自己身边坐下,叶纤红问道。 “是那个叫孙建树打来的。”胡向阳一脸怪异地回答:“他说当时陈秋黛让自己出手对付你,后来后悔了,于是打电话过来道歉,并提出愿意赔偿你的精神损失——” “这个孙建树脸皮真够厚的。”叶纤红一听,就猜到他跟陈秋黛谈崩了,现在这样做,不过是不想得罪自己。“算了,什么垃圾东西,以后别理他。” 第六十章公布公司人事 原本以为这一次会是一场大动荡,没料到因为陈市长算得上清廉的原因,不得不放弃了追究了。 在叶纤红看来,如果他经不起查,那他们就不客气了,把事情捅出来,让上面的人看到,摘了他的帽子。 至于他是不是称职,则不是她们可以胡乱指责和评判的,毕竟以她的能力,还没资格下结论。 反倒是孙建树不放心,托人送来了一份礼物,一辆德国产的名牌车。 叶纤红和胡向阳自然没有收。 至于那些照片,自然是销毁了。 其实对于叶纤红和段俊希私下见面,胡向阳除了意外,并没有多想。 两人关系走到这一步,岂是这些小伎俩可以拆散的。 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了。 现在已出了正月,天气渐渐转暖,叶纤红新公司马上就要破土动工,而公司人事调整也得马上进行。 这个计划元宵节前就和乔昌智商量好了,一直没有执行,是她在等杨雪那边的结果。 她给杨雪一个月的适应时间,看她能不能把潮牌工作室的担子挑起来。 现在看来,她完全可以胜任。 于是选了个日子,让乔昌智通知所有管理人,开了个会,梳理了一下人事。 大方向就照上次定下的计划,整个公司分为三大块,公别由王茂琳、谢建奇和董采玉三人负责。 具体职务上,王茂琳和和谢建奇为公司副总经理,董采玉为总经理助理,受总经理乔昌智分管。 王茂琳全权负责服装那一块,包括余杭的制衣厂,四季青的所有批发店,以及虞城的潮牌工作和店铺。 下面除了杨涛这个生产厂长之外,还有潮牌工作室新任命的业务总监,至于各店的店长,直接由王茂琳招聘及任命,报总经理备案即可。 谢建奇全权负责两家铝制品工厂,底下有梁中华和韩亚炜两个生产厂长,至于工厂内部的采购、仓库、质检等部门主管,则由谢建奇负责考核。 下一步他的工作重点,就是开发出新的产品,打开新的市场。 董采玉继续负责原先的那一块工作,包括纤诗美容会所,纤诗瑜伽室,纤诗健身馆等。 如果要开发新的分店,报乔昌智审批即可。 乔昌智接下来的主要精力,要放在新公司的建设上。 蒋家已接了公司的工程,这几天已经派入人驻,开始清理地面,准备打地基了。 因为大多数人都提前知道了消息,倒没有人对这个任命有任何想法,只有要杨雪一脸震惊。 今天被通知来参加这个会议,她还以为所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呢? 当叶纤红提出任命她为潮牌工作室以及门店的总负责人时,她激动得涨给了脸。 连杨涛也非常惊讶。 叶小姐对妹妹也太信任了吧,才一个月时间,就直接把他拔到了这个位置。 等会议结束,大家纷纷散去,杨雪留了一会,想当面听听自家老板的想法。 不管怎么样,既然获得了这么大的信任,那她肯定会好好干,不辜负这份信任。 只是心里没有底,需要听到明确的目标。 叶纤红和王茂琳一起出来,看到站在一边的杨雪,招手让她过去。 “茂琳姐,这个杨雪以前在深城打过工,眼界比其它同龄小姑娘开阔多了,非常有潜力。”尽管王茂琳跟杨雪早就认识了,叶纤红还是认真地做了介绍。“你好好培养她,将来让她多分担一些,以后你就轻松多了。” 在叶纤红看来,一个管理人员值不值得培养,除了品性、忠诚度这些性格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眼界是不是开阔。 不是她崇洋媚外,那些在外企工作过的人,职业素养确实比内地民企和国企的要高。 当然这是指九十年代,等国内加入WTO之后,这个差距开始逐年减小。 等到重生前,外企管理模式那层神圣光环,才真正褪去,有的国内企业,管理水平已超出了外企。 “放心吧。”王茂琳鼓励地拍了拍杨雪的肩,笑道:“你都这样说了,我肯定用心带她。你看人的眼光,我还是比较相信的。” 这是她最佩服叶纤红的地方,不但有超前的眼光,还善于发现有用之材,看看现在分司规模还不大,已经人才济济了。 像乔昌智这样的人才,就是管理以前工作过的棉纺厂也绰绰有余了,那可是上千名工人的大企业啊! 就连自己,她都没想到有这样的潜力,可以说全是被小红逼出来的。 现在有了房子,又跟谢建奇确定了关系,凭两人的能力,只要安心工作,每年到手的收入,绝对超出普通人想像。 她对现在的日子,真的非常满意。 在她心目中,叶纤红对自己可以说恩同再生,所以只要对她有好处,绝不会反对。 叶纤红见她这样明确表态,暗暗宽了心。 茂琳姐对自己的忠诚,她一点也不怀疑,所以放权放得很大方。 她唯一担心的是,因为杨雪刚来,马上就被安排到这么重要的岗位,她心里不认可,那两人工作上就会产生摩擦。 杨雪虽然年轻,为人也低调,但是性格比较有主见,如果不被上司认可,只怕会暗里起冲突。 今天安排这些人里,王茂琳和董采玉她根本不用担心,乔昌智更是最忠诚的手下,唯一可能出问题的,就是谢建奇。 这个人性格比较跳脱,万一碰到更好的机会,难保他跳槽或者自己出来单干。 毕竟他跟乔昌智只是朋友,没办法控制住他。 所以他跟王茂琳好上后,叶纤红并没有暗里反对。 以王茂琳姐强势的性格,应该能压制住谢建奇的野心,再加上乔昌智在一边帮忙,才能保证让他安心在公司工作。 送走王茂琳,叶纤红带着杨雪来到潮牌工作室,把她的工作安排交代了一下。 不管是工作室的人还是店里的员工,对杨雪管她们,都没什么意见。 至于朱亚婷,依然是个哪里需要放哪里的助理,这边既然有杨雪在了,叶纤红就直接把她放在公司那边,给乔昌智做助手。 朱亚婷也没意见,她现在兼着宿舍管理员的工作,这样一来,工作反而更清晰和纯粹。 第六十一章破土动工 自从公司那边破土动工后,叶纤红几乎每天都要去现场看看,帮乔昌智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毕竟他没有重生的经历,对建筑也好,厂区的规划也好,受这个时代限制,参照的标准只有那些,远远及不上叶纤红想得长远。 好在乔昌智反应敏锐,每次叶纤红把想法提出来,并画出示意图解释后,他总能很快调整思路,配合她做出改变。 眼看着厂房一栋栋立起来,两人非常有成就感。 安安马上要中考,每天放学也晚了一个小时,周末也经常要补课,很少有时间陪姐姐出去。 不过新公司那边,他兴趣很浓厚,只要有机会,就会跟过来看。 “姐,这边不造房子,全部种花种树,是不是太浪费了。”听说这边建宿舍,而宿舍边那块足有三个篮球场那么大的空地,要用来搞绿化,安安忍不住提出疑问。 不管哪个工厂,都不会这样瞎搞吧? 再说种树植花坪,也要花钱的,还不如弄成水泥地方便。 “就是因为这样设计,才能显得我们厂的福利比别人好啊!”叶纤红对于弟弟的疑问,总是很耐心地解释。“到时我不但要造一个漂亮的食堂,还要建一个员工娱乐室,既可以看书看电影,还可以打乒乓球。” “啊?”安安更加不理解了。“这些建了有什么用?大家下了班这么舒服,有人请假不想上班怎么办?” 这不是他想多了,换做是自己,肯定也会偶然装装病,留在宿舍玩吧。 “如果这样,那肯定得辞退他。”叶纤红笑道。“我们给他这么好的条件,就是要淘汰一些工作不努力的人,让外面想进公司的人,过来竞争。” 九十年代深城有很多外资企业,为什么全国的大学生都抢着去,就是因为工作环境好,工资高,福利又到位。 在叶纤红看来,一家好企业,必须有一批忠诚且以公司为荣的员工,任何一家留不住员工的企业,肯定会不大。 特别是她现在从事的行业,又不是高科技企业,别人想模仿很容易。 那怎么跟人竞争,无非是人才的竞争罢了。 安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些涉及企业经营的问题,他还不能完全理解。 叶纤红也没有在意。 限于年龄和经历,弟弟学东西可能很快,但是这些需要时间积累,如果现在马上懂了,那他就是天才了。 但是公司的招聘信息公布出去后,来报名的人就盛况空前了。 现在下岗工人比较多,工作岗位本身就僧多粥少,兴安集团给的待遇又这么好,谁不想进这样的企业啊! 乔昌智见这样下去不行,这样搞的话,到工厂正式开工都无法面试完,于是提高门槛,让人填了报名表后留下联系方式,通过初试后再面谈。 这样一来,由朱亚婷和另一个文员接待并收取报名表就行了,工作量顿时轻松多了。 乔昌智把所有表格全部看了一遍,还真发现了几个基础比较好的人材,于是跟叶纤红沟通了一遍。 “你先面试,只要是符合我们要求的人材,就算暂时用不着,也招进来。”叶纤红干脆利落地回答。“我们公司不可能只有现在这样的规模,等这边稳定下来,随时会扩张或者投资新的行业。” 现在公司三个项目,看着唬人,其实都是小打小闹。 叶纤红最看好的室内外装饰、幕墙设计和施工以及石材加工等建筑装饰产业链,现在还停留在给人小规模加工门窗这一步,想要拓展这个产业,需要太多的人才太多了。 至于服装行业,现在重点在中低端的批发环节,像潮牌现在也停留在小工作室阶段,像前世的陈老师一样,打造一个大品牌,需要更多的人才去努力。 就连董采玉负责的那边,现在纵向发展是够了,但是横向发展远远跟不上。 如果有足够的人才,能独挡一面地去其它城市开拓市场,建新的连锁店,那规模至少能比现在扩大百倍以上。 人才,还是缺人才啊! “招进来是没问题。”乔昌智明白叶纤红的心思,对人才,她一直不嫌多。“问题是这样的人,我们如果一直闲着不用,他们未必会呆得住啊!” 像自己,如果叶小姐付了工资,却不给自己安排具体的职位,让自己天天吃闲饭,他肯定会离开。 人到了一定位置,是需要尊严的,一个职位,有时候代表的是脸面。 自己现在是兴安集团的总经理,别人知道后,就会肃然起敬。 如果没有具体职务,那别人肯定会觉得自己没能力,得不到老板的赏识。 “这确实是个问题。”叶纤红明白了他的意思。“那就放到工厂那边去试用一段时间吧,对外就说是实习厂长或实习经理,如果工作态度和人品没问题,就直接转正。” “哪有这么多厂长位置安排?”乔昌智苦笑道。 “这个看你安排了。”叶纤红笑道。“生产科长,副厂长,仓库主管,采购经理,这些职位现在都空着,你看着办好了。” 乔昌智无奈地应了下来。 不过等这些人过了试用期,人事肯定又会调整,他相信叶纤红的眼光,会把这些人用好的。 “小红,最近在忙什么?怎么都不来看我?”叶纤红挂了乔昌智的电话,又接到苏思诗的电话。 “诗诗姐,现在新厂房在动工,我天天跟进这些,忙死了。”叶纤红叹起苦来。 “又骗人。”苏思诗才不上当。“你的性子我还不清楚,肯定又当甩手掌柜,把事件丢给下面的人去做了。” 两人合作的家纺公司,现在由她一个孕妇在负责,叶纤红偶然来一下,就匆匆离开,说这边的管理交给自己了。 以她的性子,怎么可能天天在工地里忙碌? 只不过叶纤红虽然懒,但是做事非常有条理,家纺公司表面上看,是自己在打理,其实方向一直是她在把关。 自从请了马丽莲当代言人,拍了一个广告,在省电视台和区县电视台播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公司的产品,在省内已小有名气了。 可是产品因为交给制衣厂生产,现在产能有限,供货都困难。 已经有好些在大商场开家纺专柜的商家找上门,希望能达到合作。 所以她想跟叶纤红商量一下,怎么样把市场做大。 “好吧,我等一下就来看你。”叶纤红想到最近确实有段时间没去看她了,马上应了下来。 第六十二章家纺公司麻烦 去苏思诗家,肯定不能空手去,叶纤红进了空间,摘了几个桃子,又摘了几斤草莓,装在一只竹篮里,上面盖了树叶,免得被人看到。 现在已经是春天,虞城的桃子和草莓虽然还没成熟,不过南方有的地方,肯定成熟了,所以拿去见人,应该不会被人怀疑。 看到草莓,又想到老家大棚里种的草莓,最近都没时间回去,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看来得抽时间回家一趟,帮爸爸把把关。 在农村,种菜赚的钱,肯定不及种草莓来得多,爸爸对这批草莓期望很大,她还得想办法把它们卖出去。 等到哪一天,周围乡镇的农民,全部跟风种上了草莓,再让爸爸种其它水果也不晚。 到了苏思诗的家,看到她挺着个大肚子,吃力地替自己开门,就有些惊讶。 “诗诗姐,你这肚子大得也太快了!”叶纤红进屋后,也不见外,随手把篮子放下来,找了只果盆装了水果,拿去水笼头下洗,嘴里惊讶地叫道。 算算日子,现在应该才五个多月吧,不是应该刚显怀吗? “我怎么知道?”苏思诗白了她一眼。 这时候不像前世,孕妇会经常去做产检,上次去医院确认怀孕后,身体又没问题,她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去检查。 一直要到临盆前,再会去找医生确定一下生产日期,以便提早做准备。 “难道是双胞胎或者三胞胎?”叶纤红笑得有些贼兮兮的。 如果真的是多胞胎,那就有趣了。 想想有几个一模一样的小家伙,缠着自己叫干妈,那感觉,太酸爽了。 “也很难说,我外婆那一辈就有双胞胎,据说这个会隔代遗传。”苏思诗被叶纤红一提醒,也疑神疑鬼起来。 “那等建光哥回来,去检查一下吧。”叶纤红叫道。 这种情况不用拍片,找个经验老到的中医把一把脉,就一清二楚了。 “也好。”苏思诗撑着腰,艰难地坐下来,随手拿了个桃子啃起来。 去年叶纤红就曾经给自己送桃子,那味道吃过一次后,就很难忘记,她现在已经吃不下市买回来的桃子了。 没想到今年又拿过来了。 “小红,你送来的水果味道这么好,把我的嘴都养刁了。”她边力埋怨道:“以后吃不下市场买来的水果怎么办?” “想要吃我的水果就明说。”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多不敢说,给你解解馋,肯定没问题。” 空间的水果,只要不摘下来,保存的时间非常长。 就算摘下来了,也可以保持成个月。 主要是水果过季了,她怕拿出来惹人怀疑,不敢拿给她吃而已。 “那就一言为定。”苏思诗得意地说道。 怀孕后她的性格变了许多,不再像以前容易钻牛角尖,似乎因为要当妈妈了,很多以前在意的事,都放开了。 吃了一个桃子,又吃了几颗草莓,苏思诗擦了擦嘴角,开始跟叶纤红商量家纺公司的事。 “小红,我觉得我们一开始就做错了。”说起空上,苏思诗皱起了眉头。“做家纺,加工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机器,有面料就可以,根本没必要找外加工,这样产量不受我们控制,太麻烦。” 这个主意当初是叶纤红提出来的,自己听了她的想法,也觉得公司应该把重点放在品牌上,所以同意了。 现在看来,完全不现实。 虞城制衣厂不多,交给他们加工,不会因为现在自己有了大量订单,而全力给他们加工。 但是错过了最佳的出货时间,等于把广告效应都浪费了,这是她无法忍受的。 “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叶纤红听她说完,想了想,确实是自己错了。 或许是前世经历过制造业不赚钱,人工贵的阶段,所以总会不自觉地重视设计和销售,轻视生产。 现在自己这边在建工厂,空地还有很多,完全可以再建一家制衣厂。 “你同意建制衣厂?”苏思诗没想到叶纤红这么快就同意了,有些意外。 以她对小红的了解,可不是个容易改变主意的人。 “既然工厂那边产量跟不上,我们不建也不行啊!”叶纤红撇撇嘴。“反正以我们现在的情形,建一家制衣厂也花不了多少钱?” 正好最近招了一些人,乔昌智不是说有几个人才吗?那就调到这边来试试? 如果有这个能力,就直接交给他们管理。 “那就好。”苏思诗吐出一口气。 她跟叶纤红不同,除了这边的家纺公司,还有很多产业。 她从娘家脱身出来后,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了,以后她就靠这家纺公司傍身了。 如果赚不到钱,难道靠蒋建光养自己? “就怕章诗萍知道后,心里会不舒服。”叶纤红突然叹了一口气。 两人原本是合作关系,如果她也建制衣工厂,那就是竞争关系了。 即使两家工厂产品其实没有重叠的地方,她依然会觉得叶纤红在抢她的市场。 “那有什么办法?”苏思诗对章诗萍一直印象不怎么好。“总不能为了让她舒服,我们有钱也不赚。” “你放心,我分得清轻重的。”叶纤红见她激动的样子,笑着安抚她。“反正我公司那边还有很多空地,再建一家制衣厂也问题不大,不过我得跟乔昌智他们商量一下,这工厂怎么建。” “那是当然。”苏思诗听她这样说,轻松下来。“反正这件事得交给你了,我现在没这个精力管工厂了。” “好。”叶纤红答应下来。 从苏思诗家出来,叶纤红没有回来,而是联系了一下乔昌智。 年前她买了四只大哥大,给乔昌智、谢建奇、王茂琳和董采玉各配了一只,方便有事交流。 听说他在潮牌工作室那边,于是直接去那边。 到了楼上,看到乔昌智和杨雪面对面坐着,似乎在商量什么事。 “怎么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看乔昌智脸色有些郑重,难道发生了什么意外? 以她对杨雪的了解,不是那种会惹事生非的人啊! “杨雪跟我谈了谈潮牌工作室的一些想法,我觉得有道理,于是专门抽时间过来听听。”乔昌智站起来回答道。 “哦。”见不是什么坏事,叶纤红放了心。 第六十三章杨雪的提议 叶纤红在两人的旁边坐下来,准备一起听听。 杨雪原在这边工作一个多月后,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于是跟王茂琳提了提。 王茂琳因为在余杭,那边事务忙得团团转,短时间无法回来与她当面谈,于是叫她先跟乔总汇报一下。 没想到今天两人刚坐下来,就看到老板过来了,这让她有些窘迫。 不过她也是胆大之人,稍微慌乱了一下,就已经镇定下来,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她的意见很简单,就是把潮牌工作室和潮牌店独立出来,做出精品服装品牌,与余杭那些拉开档次。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生产方面,也不再交给章诗萍那边的外加工厂,而是内部开一家服装厂,用国外最先进的机器来生产。 因为现在某些地方,已经跟余杭的品牌重合了,她觉得应该舍弃。 这样改变后,潮牌不再在四季青那边批发,而是以上商场专柜为主。 乔昌智听完后,转头望向叶纤红。 他虽然觉得这些话有道理,不过这些方向性的改变,还得跟叶纤红商量后,才能决定。 “这个想法肯定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们前段时间也商量过,把服装根据客户的年龄和档次,重新划分品牌。只是潮牌做为独立的工作室,没有考虑进去而已。” 如果把潮牌工作室,和其它服装放在一起,那有些地方确实重叠了。 但是如果照杨雪的建议做调整,很难说清楚其中的利弊。 其实中的好处,就是服装这一块,彻底打散重组了,管理起来更清晰直观。 以后各个品牌可以有一套独立的管理班子,单独做大做强,就像前世一些公司,拥有几个品牌,分别有不低的市场占有率。 缺点是如果主打商场专柜,那就得一切重新开始了,原先的客户群也得放弃了。 别看潮牌店不大,一年的赢利可不小,丢了很可惜。 把这些想法跟两人说了之后,乔昌智还在思考对策,杨雪已开了口。 “叶小姐,现在这块市场其实不会丢掉啊!”她分析道:“我们只是把潮牌重新定位,供应给商场专柜而已,至于现在的店面,可以从余杭的品牌里,挑适合这边的款式过来,生意不会有影响啊!” 见两人认真倾听自己的意见,她的声音也提高了:“一家公司有几个品牌,所以卖哪个牌子不是卖,只要店外面的公司名称没有变就好,大家还是会认我们的。” 就连原先在潮牌店批发的客户,也用同样的方法处理。 只要款式和档次上,跟原先差不多,谁会介意换了个牌子呢? “我看这个办法行。”乔昌智听完杨要的意见后,首先表示了赞同。 既然服装这一块全部调整了,没理由潮牌工作室这边还独立着,那样一来,会影响其它子品牌的管理。 正好潮牌工作室现在已小有名气,进入专柜的话,也容易被人接受。 “行。”叶纤红在杨雪说出后面一番话后,其实已被她说服了。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她不是不懂,只是一时没想到去处理而已。 “那厂区那边,重新划一块地方,建制衣厂吧!”叶纤红既然下了决定,就不再迟疑。“制衣厂生产车间分成两个,一车间专门做潮牌服装,另一车间准备做家纺产品。” “家纺产品你也准备自己加工?”乔昌智惊讶地问。 以前两人聊这件事时,叶纤红明确表示,自家不参与生产,因为生产这一块,赢利能力太低,附加值少,不如把公司这边管好就好,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改变主意了。 “我也不想这样,现在是光有订单,却没有办法供货,这样下去,早晚会玩完。”叶纤红无奈地说道。 章诗萍家的制衣厂,以前老是抱怨吃不饱,现在生意好了,产能却跟不上了。 而章妈妈又比较保守,没有想过扩大厂区,购买新的设备,她们着急也没有用。 “那倒是个问题。”乔昌智理解地点头。 “工厂那边,还要多久能交付使用。”叶纤红问道。 “半个月后,厂区应该建好了,我们可以考虑搬进去。”乔昌智回答。“至于外围、宿舍和绿化,可能会再晚些日子。” “那好。”叶纤红点头。“我找人帮忙,去采购一批制衣设备回来,你想办法招些熟练工人,争取机器到了后,能马上开工。” “没问题。”乔昌智答道。 “这样一调整,楼上的工作室就要并入制衣厂了。”叶纤红又转头面向杨雪:“你的工作,也将做调整。你是愿意负责销售这一块呢?还是更愿意去管理制衣厂?” 至于潮牌店,到时请个店长就行,纯粹销售的话,管理就简单多了。 “我以前一直在工厂上班,还是去工厂吧!”杨雪想了想,选择了去工厂。 “那行。”叶纤红也不勉强。“工作上的事,你听乔总安排,到时好好跟其它管理人员配合。” 杨雪毕竟年轻,如果直接让她当厂长,只怕无法服众。 反正乔昌智心里已经有其它管理人员了,到时根据情况再安排。 只要她能力出色,随时可以升上去。 从潮牌店出来,叶纤红感觉有些头疼,一路上揉着眉头,慢慢走回家里。 不管怎么样,公司到一定规划之后,相对应的麻烦也会越来越多。 稍一不慎,就会出差错。 所以她才会同意杨雪的建议,把潮牌店重新规划。 现在服装这一块,已经有些乱了,主要是前期为了赚快钱,准备工作没做好。 只有彻底把服装这一块理顺了,后面才能少走弯路。 晚上弟弟回家,叶纤红把这件事跟他说了。 当初自己主动说过,潮牌工作室有弟弟的一半,如果有了这么大的变动,都不告诉他,万一他长大了有什么想法,那姐弟就会有隔阂。 “哦。”安安一听,皱了皱眉。 倒不是对姐姐这样做有什么不满,而是有些惆怅。 去年暑假,自己和同学还在卖这个牌子的衣服,现在却要移出潮牌店,进入商场专柜了。 “原来的潮牌店还在的,只不过要卖公司其它衣服了。”叶纤红解释道。“现在余杭那边已有几个品牌,到时会选一两个合适的到这边卖,店里不会有大的变化。” “姐,这个你决定就好。”见姐姐耐心地向自己解释,安安松开眉。“我只是觉得这家店没开前,就和同学一起卖衣服,现在突然变成这样,一时没转过弯来。” 第六十四章突破生产产能 叶纤红要开制衣厂的事,瞒得了别人,却瞒不过章诗萍。 毕竟原先潮牌店的衣服,全是在她那边加工的,现在这些订单没有了,就算工厂暂时不会受影响,她还是会感觉不舒服。 而她表达不舒服的方式,就是直接找上门来,质问叶纤红。 “小红,你怎么搞的?”章诗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恼怒地叫道:“居然开制衣厂跟我抢生意,我们还是不是好姐妹啊!” 亏她一直把叶纤红当成最好的姐妹,现在倒好,背后插了自己一刀。 “晕,这跟是不是姐妹有什么关系?”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你们工厂就这么点产能,我们如果不自己做,难道有生意也不接啊!” 接下来自家的服装生意会井喷式增长,以后中低档的服装,主要由余杭那边负责生产,而高档的潮牌,则由虞城生产。 至于家纺产品,也由虞城为中心,生产并发货。 章诗萍母女一直把目光限制在制衣厂这块小小的地方,直到自己余杭成功的消息传来,才想到去那边开发市场。 如果她们一直这样的心态办厂,只怕以后的服装市场,只有自己家的零头了。 “那你也可以跟我说啊!我们可以扩大规模的。”章诗萍还是不满意。“要不你和我合作,一起开制衣厂?” “想得美。”叶纤红想也不想,直接拒绝了。 这才想起她的性格,一直是胡搅蛮缠出名,刚才这样发火,原来是为了入股自己的工厂。 如果她跟苏思诗一样,是独立一个人,她倒不介意带她一起赚些钱。 主要是她们家内部关系复杂,叶纤红担心以后赚钱了,她在香港的亲戚过来参与管理,那就闹心了。 所以就算得罪章诗萍,她也不会同意她的提议。 “叶纤红,你变了。”章诗萍见硬的不行,开始装可怜。 “你说这些没用。”叶纤红原先不想向她解释,后来想了想,还是说了一句。“等你跟温俊结婚了,成了新的家庭,你想跟我合作,我才会考虑。” “你是担心——”章诗萍不是傻瓜,一下子被叶纤红点醒了。 “你现在还没有独立,这工厂虽然是你们母女开的,钱却是你父亲出的。”叶纤红见话说到这一步,不介意多说一句。“因为没赚多少钱,自然没问题。如果资产再增加十倍百倍,你能保证他们不来争夺财产?” 章诗萍平时嘴很硬,这个时候却无话可说了。 她为什么硬要跟小红合作,就是相信她的能力,能在短短时间内,赚到普通人几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几年后,小红的财富达到亿甚至更多,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自己跟着她,到时赚到的资产,也就成了天文数字,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如果资产真的大到那个程度,以家里那些人的德性,会来跟自己抢夺所有权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百。 那时自己能不能保住,还真的很难说。 如果她们介入了,以港商的身份跟小红争夺所有权,小红很可能会吃亏。 毕竟父亲的身份不简单,到时省里的领导为了他投资,肯定会偏袒他,小红就算有戴老撑腰,也未必能争得过。 叶纤红不是普通人,能看穿这一点,自己如果还说说假话骗她,那就是自己不够意思了。 章诗萍想到这里,就有些沮丧。 叶纤红见她没有再跟自己纠缠,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担忧,心里安定下来。 自己拒绝了章诗萍,如果她不理解,心里总归有疙瘩。 大家和和气气把事情说好,自然最好不过。 章诗萍这个人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见叶纤红端出一盘草莓出来,于是把注意力集中到美味上,不再烦恼刚才的事。 “对了,你们到底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叶纤红问道。 章诗萍这样的情形,只有结婚后,跟温俊一起过,才能彻底改变。 “快了。”章诗萍把一颗草莓丢进嘴里,含糊地应道。 “是不是温俊家里有阻力?”叶纤红皱眉问道。 温俊身份不简单,她的父亲要到内地经商,肯定赞成女儿嫁入这样的家庭。 所以如果有阻力,肯定来自温俊那一边。 “也没什么阻力。”章诗萍难得地不好意思起来。“他爸妈比较开明,只要他喜欢的,都不会反对。我们现在的问题,其实是两人都没做好准备。” “这倒也是。”叶纤红深有同感地点点头。 章诗萍吃东西时的模样,完全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这样的性子,真的不适合当别人的妻子。 温俊又是个爱玩闹的脾气,两人如果结婚,只怕会把家闹得天翻地覆。 看来还得再等些日子,或许那时候两人会成熟一点了。 章诗萍吃得差不多了,又向叶纤红要了些,带回家给老妈吃。 叶纤红也没小气,给她装了近五斤,章诗萍提着袋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收拾好茶几,考虑到把最紧急的几件事安排好了,她决定回家一趟。 算算日子,年前种下的那季蔬菜,差不多也要上市了。 现在村里几乎每户人家,都搭了大棚种蔬菜,这一次的产值,比年前应该多几倍,她得去了解一下情况,免得出问题。 好在当初的措施是对的,先是三叔搞试验,然后部分村民跟进,经过这两茬的尝试,现在产销和运输,基本都有了经验。 只要不是同一天上市,蔬菜割下来后,都能及时运送到其它城市,批发出去后收回资金。 还有一件事,就是旺旺计划在这一批蔬菜卖出后,给家里造房子,也不知道他们准备得怎么样了。 倒不是担心他们钱不够,主要是造房子时遇到困难。 当然父亲大棚里的草莓,也是她关心的重点。 开车到了家里,看到妈妈坐在屋里收拾厨房,客厅一角,乱糟糟地放了些盘盘罐罐。 “妈——”叶纤红进了屋,叫了一声。 “怎么这么长时间不回来?”叶妈妈埋怨了一句,“那边工作这么忙?” 这当然是讽刺话。 女儿对工作的态度,早已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几乎每个人都说她是甩手掌柜,忙都是借口。 “还真的很忙。”叶纤红搂了搂妈妈的肩。“年后买了一块地,现在在盖厂房,准备把平原村的工厂搬去那边。” 第六十五章三叔家的烦恼 “要造自己的厂房了?”叶知书一听,激动地问。 在她看来,在平原村这种乡下地方,租几间厂房办厂,总归是小打小闹。 只有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自己买地造厂房,建办公楼,那样的才是真正的大老板。 女儿现在有了自己的工厂,那真的比以前成功了。 “骗你干嘛!”叶纤红知道妈妈以前穷怕了,所以特意在意面子。“那块地可大得很,里面准备造好几家工厂,除了平原村那两家,还要开两家制衣厂,一家做床上用品,一家做衣服——” “那有多少个工人?”叶知书又问。 在她看来,工厂大不大,关键还是看工人的数量。 一间工人只有十几个的工厂,和一家工人有上百人的工厂,规模差别就很大。 “全部加起来,估计有五百来个工人吧!”叶纤红回答道。“这还没算余杭,那边工人估计也有一百多了吧!” 同样的企业,制衣厂其实用人最多,两块都做起来的话,估计得准备两百多个人。 而两家铝制品厂现在只有五六十个人,等搬去那边后,规模肯定得扩大一倍以上。 特别是铝合金门窗那边,她准备扩大到一百多个人,这样两家工厂也有近两百人了。 加上其它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估计有五百了。 “那真的成大公司了。”叶知书开心得笑了。 “那是当然。”叶纤红笑道。“别忘了我还有美容会所,瑜伽馆,健身馆那些,那边规模也在扩大,到年底,全部人加起来,说不定要上千了。”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刚才这样说,只是为了让妈妈高兴。 真的把数据统计出来,叶纤红自己也吓了一跳。 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的集团公司,已经有了这样的规模。 照这样的发展速度,超过虞城的四大家族,应该也用不了几年吧! 到时候虞城民营企业的首富,就要被自己抢到了。 看来以后要低调了,尽量不要扩张得太快,免得被人盯上。 虽然在虞城,她用不怕任何人,但是出了省,就很难说了。 要知道卫老爷子也有很多竞争对手,如果那样的大人物找自己麻烦,就算老爷子想帮忙,也力不从心。 暗暗自我反省了一会,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 “那些东西怎么摆在这里?”她指着那堆杂物问道。 “是你三叔家的。”叶知书回答道。“家里过些日子,就要拆了重新造,这几天开始把用不着的东西搬到我们这边来了。” “哦。”叶纤红没想到都已经准备开始了。“那他们房子拆了以后,准备住进我们家里来?” “是啊!”叶知书理所当然地回答。“我们家这么宽敞,如果不来我们家,还有更好的地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叶纤红见妈妈跟自己抬扛,哭笑不得。“房子造成什么样?定下来了吗?” “估计还得听听你的意见。”叶知书回答道。“老三和旺旺想法不一致,谁也说服不了谁?” “啊?”叶纤红一听,惊讶地叫道:“旺旺上次不是让三叔决定的吗?他怎么突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谁知道。”叶知书也不是很清楚。“你觉得他们造四间楼房好,还是像我们这样造别墅好?” “当然是造别墅好。”叶纤红回答道。“趁现在政策松,地基容易批,把房子造大一点。再过十年,想批块地基造房子都会很难。再过二十年,你房子拆了想重造,村里也未必会同意。” “啊?”叶知书惊叫道。“你怎么知道?” “很容易猜啊!”叶纤红在老妈面前,也不用字斟句酌,“你看现在村里批地,是不是一般都只给两间地基,这是因为国家人口越来越多,每个人分到的地越来越少。如果再乱批地方建房子,以后一个人半亩田都分不到了。” 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像她们村里,现在分到手的耕地,大约是一人一亩左右。 等到五年后,村里重新划分土地,一个人只有分到八分地了。 “哦。”这个道理很简单,叶知书一想就搞明白了。“那你劝劝你三叔,反正他们那个院子也不小,造一栋别墅,应该问题不大。” “好。”叶纤红把这件事应了下来。 陪着妈妈坐了一阵,她走出院子,往种草莓的大棚走去。 大棚里的草莓,已经开始在结果,大小已经有大拇指那么大了,颜色还是青白色的,估计再过一星期,第一批就会变成红色。 看来成熟得的速度比我想像得要早,难道是因为自己有灵液培养秧苗的原因? 三亩地草莓,只要正常结果,产量大概在一万八千斤以上。 到时怎么出售,也是个问题。 想到这里,他回到家里,给温俊打了个电话,问他有没有办法找到草莓的销售渠道。 “这个容易啊!”温俊一听,笑着回答。“我们现在在村里收的蔬菜瓜果,除了供应给批发商之外,还直接给周围几个大城市的超市供货,到时一并处理好了。” “你是说批发和代售同时进行?”叶纤红一下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 “是啊!”温俊回答道。“当然还可以供应一些给我们酒店,你家的草莓这么好吃,肯定受欢迎。” “那行,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叶纤红听他说的有把握,一下子安了心。 恰好爸爸从外面回来,她把草莓的情况跟爸爸说了说。 “那当然好。”郑建国原本打算把草莓摘了后,找批发商销货,这样虽然价格上会吃点亏,不过卖得快,就等于赚到了。 “不过你摘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草莓的大小,分成等级。”叶纤红又提醒道。 草莓结的果子,有大有小,如果放在一起,就会显得零零落落,容易卖不起价。 如果大的大,小的小,分别装箱子,那不但外形漂亮,价格也可以卖得更高。 “好。”郑建国听女儿说得有道理,笑着应下来。 “小红回来了?”三叔三婶抱着一些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从外面走进来,准备放到一角,看到叶纤红,叫了一声。 “嗯。”叶纤红站起来应了声。“你家房子的事定了没有?” 第六十六章未来的生活 “还没有。”三叔三婶放下东西后,走过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我们的意思是,造四间三层楼,以后旺旺和毛毛长大了,每人分两间,谁知道旺旺不答应。” 如果是以前,他们肯定直接作主,不会听儿子的意见。 现在他懂事了,赚的钱比他们还多,所以夫妻俩觉得应该听听他的想法。 在他们看来,农村兄弟长大了,以后各自结婚生子,总要分家的,所以造了别墅,就没那么方便。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旺旺为什么突然想造别墅了?” 三叔的想法叶纤红能理解,农村赚钱不容易,造房子都会想得特别长远。 特别是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的家庭,更要为他们的将来打算。 她惊讶的是旺旺心思的改变。 “他说造成别墅的话,以后和毛毛就不用分家了,一家人永远住在一起。”三婶插嘴回答道。 兄弟俩感情好,毛毛也从小依恋他哥哥,但是男孩子总要长大的,他们夫妻都不赞同旺旺这样做。 “原来是这样。”叶纤红惊讶地叫了一声。 看来旺旺对弟弟的感情,真的比普通兄弟要深厚的多,居然为了这个原因,跟父母争执起来。 作为过来人,她心里清楚,兄弟长大后,感情或多或少都会发生变化,永远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亲近。 毕竟成家后,男人关系最亲近的人,已经由父母兄弟,变成了妻子。 只有她才会一生一世陪伴你。 但是旺旺能这样做,至少她是欣赏的。 “是啊。”三叔叹气道。“原计划三天后就要动工了,现在被他这样一搞,我都很头疼。” “三叔,既然这样,你听我的劝,就造别墅吧!”叶纤红想了想,最后劝了一句。 “为什么?”三婶惊讶地问。 “道理很简单。”叶纤红帮他们分析起来。“以旺旺的本事,十有八九会考上大学,那以后肯定要在城里买公房,这乡下的房子,就算造得再漂亮,也只是偶然回来住几天而已。” “这倒也是。”三叔点头道。“旺旺有你教他,现在都能赚钱给家里造房子了,以后考上大学,肯定会在城里工作和买房子,乡下的房子他也不一定看得上了。” “是啊。”叶纤红继续说道。“旺旺成功了,他肯定会带毛毛一起去城里工作,说不定一样会在城里买房子,所以这房子造好后,平时就是你们住,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大家回来一起聚一聚,所以造成别墅,你们也能住得舒服一点?” “也对。”三叔三婶想了想,都被叶纤红说服了。“那就造别墅吧!” 如果两个儿子过年过节才能回来,那她也希望两家人住在一起,这样才热闹。 这件事定下来后,三叔三婶回去准备安排人动工,叶知书则望着女儿叹了一口气。 小红说的这些,何尝不是在说自己家。 她现在在城里买了房子,难得回来一次。 等她嫁人后,另外有家庭了,只怕回来的次数会更少。 而安安将来肯定也会一样,去城里读书上大学,然后在那边工作生活。 家里没有孩子,总觉得冷冷清清。 “妈,你们现在都会开车了,如果我和安安没时间回家,你们可以开车来虞城找我们啊!”叶纤红见妈妈眼中闪过的寂寞,笑着说了一句。 虽然城里乡村,听起来好像是两个世界,其实只隔了十几里的路程。 她希望爸妈能想开些,多开车到市里走走看看。 年纪大起来了,要懂得自己找乐子,如果一直这样想东想西,反而会闷不病来。 “妈知道。”叶知书见女儿这样劝自己,心里好受了些。“只要以后你们别离得太远。” 在虞城,自己还可以开车去看他们,如果去了京城,那自己就算想开车去,也不可能了。 “放心吧,妈,我不会离开虞城的。”叶纤红认真地回答了一句。 这不是她信口可河,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向阳会同意?”叶知书一听,吃惊地望着女儿。“毕竟他是京城人。” “他会同意的。”叶纤红神情郑重地回答。 就算将来跟胡向阳结婚,不得不隔三岔五去一趟京城,她也会把家安在这边,尽量抽时间在这边生活。 她相信胡向阳肯定也明白了自己的想法,能接受自己这样做。 “那就好,那就好。”叶知书一听,仿佛放下了千金重担,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自从知道女儿找了个京城的男孩子做男朋友,她的心就揪了起来,总担心某一天,她就要离开自己,去京城生活了。 在她的心里,只有孩子在身边,这个家才是圆满的。 否则的话,就算女儿赚再多的钱,给家里造再漂亮的房子,如果屋里只剩下两个老人,那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女儿这些日子说过的所有话,都比不上今天这样一句承诺,让她更开心。 郑建国在旁边没有插嘴,女儿的话他自然也听到了,望着妻子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他的心里也忍不住欣喜起来。 因为叶纤红回家了,安安和胡向阳放学下班后,也回到乡下。 年后第一次一家五口坐在一起吃饭,叶知书做了一桌子的菜,招待他们。 晚上进了房间,两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叶纤红把自己准备把家安在这里的计划跟胡向阳说了一遍,并问他的想法。 “我是没意见。”胡向阳真心实意说了一句。“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主导权早被小红掌握了,他也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更不怕被人笑话。 “如果你怕爸妈退休后,在京城寂寞,那就把他们也接来这边住吧!”叶纤红明白胡向阳跟自己一样,唯一担心的是家里的父母。 以他们四海为家的经历,应该也不会太在意京城的生活,何况以前他们就有在余杭买房的想法,以后虞城和余杭不过一小时车程,两边跑也很方便。 “这个不急,到时再说吧!”胡向阳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所以没放在心上。 叶纤红见他这样洒脱,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主动扑到他身上,抱住他狠狠亲了一下。 胡向阳被她勾引,哪里忍得住,两人又开始一场激动的物理运动。 第六十七章安安的烦恼 第二天晚上,安安放学回来后,一直闷闷不乐。 “怎么了?”叶纤红在他身边坐下来,疑惑地问。 弟弟现在的性格,已比前世好了许多,算得上阳光开朗,很少看到他这样烦恼了。 “姐,我们班有个女同学,今天退学了。”安安呼出一口气,郁闷地说道。 “女同学退学,又不是因为你的原因,你这么难过做什么?”叶纤红望着弟弟稚嫩的脸,无法理解他的想法。 她是想把弟弟培养成一个心胸开阔,有同情心的男孩子,却不希望他成为一个圣母。 那样性格的人,以后到了社会上,会活得很累。 “可是马上就要中考了,现在退学,不是太可惜了?”安安见姐姐不在意的样子,他有些不乐意地反问道。 “当然可惜啊。”叶纤红觉得还是有必要跟弟弟好好解释一下。“可是世界这么大,这样的悲剧天天都在发生啊!难道你想把这些责任全部背起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安安一听,连忙辩解道。“本来我想问问你,能不能帮帮她,让她不用退学了。可是又想起以前那个关引娣,我又不想多管闲事了。” “原来你在纠结这个。”叶纤红总算明白他为什么烦恼了。“首先你要明白,那个关引娣恩将仇报,并不表示其它人都会这样做。然后就是,别人碰到困难,我们可以同情,但是不能当成自己的责任。” “哦。”安安一听,觉得姐姐的话有道理,心里舒服了一点。 就像老师说的,坏人毕竟只是少数,否则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可是有同班同学要退学了,自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的心里总归不舒服。 “你知道那个同学退学的原因吗?”叶纤红又问。 弟弟这种年纪,处理人际关系还是太嫩了,那就好好陪他分析一下。 “听说是她爸爸得了肝癌,家里没钱供她读书,让她跟亲戚去深城打工赚钱。”安安回答道。 那个同学家里的情况,是她同村的同学传出来的,应该不会错。 “如果是这样,那你能做什么呢?”叶纤红一听,就有些头疼。“要知道这种病,如果去治的话,花钱就会像流水一样。难道你觉得我们有钱,所以希望出钱替她爸看病?” “没有。”安安犹豫着摇了摇头。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见他眼神有些闪躲,就知道他嘴上这样说,心里未必真的这样想。 “安安,你想过一个问题没有?”叶纤红郁闷地叹了一口气,认真地问道:“姐就算拼命赚钱,能帮几个人支付治癌症的钱?” 安安摇了摇头。 “不会超过五十个。”叶纤红一字一句地回答。 见弟弟惊讶地望过来,她又说道:“假如姐姐出钱,替你那个同学的爸爸付了医药费,那人民医院天天住了几百个病人,至少有一半是借钱看病的,他们知道了这件事,也找上门来求助怎么办?” 帮一个人容易,但是后果不是她承担得起的。 假如她真的敢这样做,只怕学校也好,其它媒体也好,肯定会来采访,那就埋下祸根了。 到时有人求上门来怎么办? 这样的情况,前世听得还少吗? 人心都是这样的,你既然帮了别人,我比他还可怜,你凭什么不帮我? 有人会跪在门口求助,有人会找上记者求助,有人甚至会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求助。 天真的人以为帮了人,是做善事,却不知道,这样的后果绝对不是自己承担得起的。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把人性恶的一面,讲给安安听,免得他糊里糊涂,做出危害自己以及整个家庭的事。 “啊?”听了姐姐的解释,安安大吃一惊。“真的有人会这样做?” “肯定会。”叶纤红正色回答。“假如我快要死了,你没钱替姐看病,听说某个有钱人帮别人治病了,你会不会也去求他帮忙?” 安安想了想,回答道:“会。” “那他如果不答应帮忙呢?你会马上放弃,任姐死掉吗?”叶纤红又问。 “不会。”安安再次慎重地回答。 “那你一直去找他,你说他天天被你骚扰,倒不倒霉?”叶纤红再次问道。“假如有几个或者几十个你这样的人天天去找他,你说他还受得了吗?” 安安这一次没有回答,只是低下头,脸色变得很难看。 “所以你要明白,做好事是应该的,但是要分清楚,并不是什么好事都可以做。”叶纤红总结道。“否则会给姐,会给这个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或许现在的人,不可能像前世那样极端,但是叶纤红宁愿自私一点,不希望任何不稳定因素,影响现在的生活。 “知道了,姐。”安安慢慢抬起头,坚定地回答。 叶纤红见弟弟接受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松了一口气。 她不是想把弟弟教坏,但是作为男人,必须明白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做。 一个正直的男人,并不是说他必须有多伟大,而是看他能不能遵守人类的公德。 只要做到这一点,不给社会添乱,就是个合格的社会人了。 这件事过去后,安安似乎比以前沉默了。 叶纤红知道弟弟已经开始在学着思考一些事情了,所以也没有试图安慰他。 而旺旺家的房子,也开始拆了,他们一家四口,住进了她们家。 不过叶纤红家的房子本来就比较宽敞,楼上空房间也多,倒不用担心他们住进来后,会变得拥挤。 叶纤红回虞城后,安安这几天总要抽几天回老家睡,因为旺旺那几天也会在家。 至于房子的样式,受地方的限制,倒没打算造得那么豪华。 旺旺曾经来找过叶纤红,问她的意见,叶纤红根据他的要求,大概帮他设计了形状。 一楼同样分为厨房和客厅,二楼是卧室,三楼除了一部分客房,还有平台和露台。 一百二十平左右的地基,相当于三间房子的面积,造成三楼的话,就算旺旺和毛毛经后结婚生子,也足够他们住了。 第六十八章大棚的草莓成熟了 过了几天,爸爸打来电话,说大棚的草莓成熟了。 叶纤红给温俊提了个醒,自己再次回家了。 走进大棚,看到地上除了铺了一层薄膜,上面还垫了一层稻草。 成熟的草莓红艳艳的,看起来非常馋人。 爸妈此里正拿着竹篮和剪刀,在小心摘草莓,旁边放着几筐摘好的草莓,等着运走。 “小红,温俊会过来收吗?”方妈妈抬头见女儿回来了,有点不放心地问。 “应该会来的。”叶纤红回答道。 不管谁收购这些草莓,都是不愁卖的,毕竟虞城这一带,还没有人开始种植。 明摆着有钱赚的生意,哪个不喜欢?谁会嫌钱多? 叶纤红唯一担心的是,这些草莓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被震坏了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她全部收进空间,到了虞城再拿出来。 不过这显然不现实,所以只能想办法多垫些东西,尽量减少路上的损耗,看来得去订一批专用的纸箱,方便长距离运输。 第一批成熟的草莓,大概可以摘六百多斤,花了一天时间,才装了满满十筐。 等到温俊派车过来,称了份量后全部运走,三人才回到家里。 “爸,下一批草莓熟了,你去找些人过来帮忙摘。”叶纤红提议道。“光你们自己动手,在地里蹲一天,累都累死了。” 现在人工又不贵,一人一天工资不过十几块钱,如果付二十块一天,肯定大把人抢着过来干。 “这些小事你别管。”叶知书不耐烦地朝她挥挥手。 知道女儿心疼自己,只是能自己动手,何必花钱雇人,反正母女俩对这些观念一直无法统一,所以让她不管闲事。 叶纤红见妈妈那小气样,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小红,这草莓温俊五块钱一斤收去,还有钱赚吗?”郑建国有点不确定地问道。 原以为就算稀罕,毕竟是水果,能卖二块一斤,就不得了了。 毕竟最好的苹果,也不过一块多钱两块一斤。 没想到他直接开到五块一斤,远远超过他的期待了。 “爸,你别担心,现在只有你一个人种,它才这么贵。”叶纤红不以为然地回答。“他拿去放到酒店卖,有钱人想吃新鲜,只怕三十元一斤,都会有人买。” 就像前世那些进口水果,刚开始时一百多块钱一斤,照样有人买。 后来种的人多了,价格才一年比一年低。 不管是水果还是其它产品,历来是物以稀为贵,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也对。”郑建国想了想,终于安了心。 叶纤红猜测这批草莓的去向,会到虞城或者余杭等地的高档酒店或西餐厅等场所,让她没想到的是,温俊把这批草莓运到虞城后,除了留下一批王子饭店自用,其它的直接送到了虞城市府那里。 当天晚上,虞城市领导家里,都分到大小不等的一筐草莓,算是第一个尝了鲜。 等到第二天,那些家里有孩子的家庭,开始打听哪里能买到草莓了。 而王子饭店的生意,也水涨船高,连续几天包厢大厅生意暴涨。 等到下一批草莓摘下来后,温俊让人用精美的纸箱,分装成五斤一箱,放在饭店里。 有顾客消费后,可以一百块一箱买回家。 即使贵成这样,半天时间,这些草莓依然被卖个精光。 当这个消息传到叶纤红耳朵里时,她才知道自己小看温俊了。 原来有的人做生意确实有天赋,连她也在暗暗担心这批草莓能不能及时卖光的时候,温俊却靠它们,既讨好了领导,又赚了钱,成了最大的赢家。 自家三亩地的一万八到二万斤草莓,他估计就能赚二三十万了。 这可是短短一季水果,用不了多少心思,算是额外赚到的钱。 如果被爸妈知道,说不定会惊掉下巴。 不过爸妈现在也没空想这个,他们现在除了每天摘草莓,还要帮三叔一家的忙,实在没时间管其它的事。 倒是乡长书记一肩挑的周承德,听说叶纤红家的草莓熟了,在驻村农技员赵永元的陪同下,过来参观了一次。 他们两人现在跟郑建国算是交情匪浅,当问起草莓批发价格时,郑建国也没有隐瞒。 听说批发价就是五块钱一斤,那三亩地光这一季草莓,就可以赚十来万块钱,两人眼珠子都瞪大了。 倒不是见钱眼开,实在是这个数字,打破了他们的认知。 “这个好不好种?”周承德激动地问。 当了乡里的一把手,他对农村的情况也熟悉了许多,知道这种水果,如果大批量种,价格就会回落。 但是凭他跟郑建国一家的交情,自己的亲戚私下种几亩,影响应该不大吧? 就算卖不到五元,就算一元两无,也不得了啊! “不是很难。”郑建国当着赵永元的面,自然不能瞎说。“就是育苗没试过,全是小红弄好了之后,直接种上去的,也不知道好不好弄。” “这个倒是个难题。”越永元虽然是农技师,对上一种完全没有接触过的水果,他也没把握。“要不采一些籽试试看?” 以他的经验,自然能看出草莓的种子在哪里,于是弯腰摘下一颗熟透的草莓,准备带回去晒干后,再取籽。 “嗯,你试种成功了,通知我一声。”周承德点头。又对郑建国说道:“就算成功了,我们也不会大批量推广,你放心好了。” 这句话必须说清楚,免得郑建国误会,到时传到叶纤红耳朵里,那就麻烦了。 郑建国没有出声,只是点了点头。 等他们离开,他给女儿打了个电话,把周承德的安排说了一遍。 原本他没有想过要独占草莓种植,但是这个价格刺激了他。 他现在也不愿意把这个好处分享给别人了。 很明显,如果种的人多了,那价格肯定会回落。 “爸,这个是没办法的事。”叶纤红想了想,无奈地说道。“好在别人搞不到草莓种子,到时我多存些起来,别人想种,让他们找你买秧苗,只是数量大,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足以弥补草莓价格下跌的损失了。” 农村里做不到保密,但是用草莓种子直接播种,品种容易退化。 她种在空间里,却能优化这些种子,所以还能靠这个获得一些收益。 “也只能这样了。”郑建国听女儿说得在理,只好应下来。 第六十九章旺旺家造房子 随着日子过去,新公司的厂房造好了,又过了几天,旺旺家的房子也封顶了。 这天叶纤红接到了谢群的电话,埋怨她家里草莓成熟了,也不请她去地里采摘。 叶纤红这才想起曾经答应过她,到时通知她过来吃草莓,只好认了错,跟她约好周末过来,自己在家等她。 既然她要过来,她干脆把蒋雪晴、朱亚婷、董采玉、杨雪等年轻人全部叫过来,一起到老家玩一玩,算是给她们放个假。 通知她们后,又打电话给诗诗姐,看她能不能走得动。 苏思诗一听有这么好玩的事,连忙答应下来。 怀孕到现在,身体各方面都已经稳定下来,除了挺着个大肚子容易累之外。 至于是正常的一胎,还是双胞胎,她已请老中医把过脉,确定是双胞胎。 所以现在不光叶纤红兴奋,就连蒋建光也宝贝得要命,就怕她身体出意外,影响肚子里的孩子。 到了周末,谢群开车过来了。 叶纤红把诗诗姐接了过来,董采玉则带着其它几个女孩子,一同过来了。 董采玉学会开车后,公司的车子,经常是乔总和王总两人在开,她很少有机会单独开出来。 今天借着这个机会,才过了把瘾。 到了叶纤红家,走进草莓大棚,看到地上长满红色的草莓,大家都兴奋起来。 拿出准备好的竹篮和剪刀,开始动手采摘,叶纤红陪在诗诗姐边,扶着她边走边聊天。 “这草莓这么赚钱,下一季想独家种植,估计没希望了。”苏思诗这方面的情商比叶纤红高,直接看出了问题。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笑。“接下来大家想种可以,不过得用我提供的秧苗,到时从这里赚回一些钱,弥补草莓跌价的损失。” “到你这里买秧苗?他们会愿意?”苏思诗惊讶起来。 不是直接可以从果实里获得种籽吗?既然这么简单,为什么还要找你? “不愿意也得愿意。”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因为只有我提供的秧苗,才能保证结的果子味道好,形状又不变。” 因为草莓用种子种植,品种很容易退化,到时长出来的草莓又小又丑,不但价格低,也比较难卖。 一亩地六千斤草莓,一斤低一毛钱,就是很大的损失了。 还不如花点钱买自己提供的好秧苗。 每个人都会算帐,到时就算它们不愿意,也不得不过来买。 “哦。”苏思诗这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有把握了。 过了一会,每个人都摘了好几斤,大家兴奋地直起身子,准备回家洗洗就直接开吃了。 回到家里,拿了盘子洗了端出来,准备开吃。 叶知书在家帮老三家洗菜做饭,他们家的房子已经开工了,每天都有十几个建筑工人在那边干活,得做一桌菜出来。 今天家里又来了小红的朋友,所以得多做一桌菜了。 “小红,你家里有没有花盆?”谢群吃了差不多一斤后,肚子有些饱了,于是擦擦手,走到叶纤红面前,问道。 “你要花盆干嘛?”叶纤红奇怪地问。 “草莓不是不耐放吗?我想挖几颗种在花盆里,带回家给爷爷他们尝尝?”谢群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吃了还想拿,要不要脸啊?”叶纤红瞪眼叫道。 “要脸干嘛?”谢群才不会被叶纤红吓到。“反正大棚里有这么多草莓,挖走几颗怕什么?” 这是因为在叶纤红家,如果换成其它人,她直接让人挖几百棵回家,种在自家的院子里,这样想吃就方便了。 “佩服。”叶纤红朝她竖大拇指,“不过没有花盆也没关系,直接带泥挖走就行。” 说归说,谢群要一点草莓,她当然不会舍不得。 “我也要。”苏思诗一听,也嚷道。 自家阳台上什么都没种,如果种上一排草莓,想吃就摘一些,想想都过瘾。 “没问题。”叶纤红爽快地回答。“等你回去时,我帮你送过去。” 谢群人不错,可以交朋友,不过比起诗诗姐,当然差得远。 谢群这才知道这位孕妇,才是叶纤红最关心的人,意外地望了她几眼。 因为年前同学会才跟叶纤红重新碰面,倒不知道两人结拜的事。 朱亚婷几个都知道了苏思诗姐跟叶纤红的关系,倒没有惊讶。 离吃午饭还早,大家在屋里也坐不住,于是一起起身,到叶纤红另一个大棚去看看。 那边种的都是瓜果蔬菜,大多比较常见,只是这个季节就已经成熟了,依然让她们觉得很新鲜。 谢群也不客气,挑自己喜欢的瓜果,摘了一大篮,准备回去时带回家。 叶纤红任他们动手,也提醒董采玉她们带一些带回去。 只有杨雪住在宿舍里,自己不做饭,所以没有动手。 在大棚玩了一会,几人才回到家里。 过了十一点,干活的泥水匠和木匠都回来了,叶妈妈和三婶把饭菜端出来,准备吃午饭。 叶纤红她们几个,没有跟那些师傅坐在一起,单独坐厨房门口的小圆桌上。 正要开始动手,听得院子外面有摩托车的声音。 看到外面有人来了,叶纤红站起来,往门口走去。 院子里停了辆警用摩托车,原来小方和赵大成一起来了。 “小红,我们没来晚吧?”赵大成笑着叫道。 “没有,刚准备吃饭,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叶纤红笑着回答道。 不明白两人怎么会突然过来?不过看他们的情形,应该不是有麻烦事。 “那就好。”赵大成说完后,望了小方一眼。 小方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是来找杨雪的?”叶纤红反应过来,笑着问小方。 上次听胡向阳说,小方在追杨雪,没想到他追得这么急? 自己因为谢群的原因,突然心血来潮,邀请她们几个来自己家里一起聚一聚,没想到小方消息这么灵通,马上赶过来了。 “明摆着的事,还用得着说吗?”见小方动了动嘴,没有回答,赵大成大大咧咧地替他回答了。 “既然你也知道,那怎么不劝劝他?”叶纤红无语地问道。 “怎么劝?”赵大成翻了翻白眼。“他老妈急着抱孙子,催得比较急,他又恰巧碰到喜欢的人,自然是穷追不舍。” “女孩子不是这样追的。”叶纤红站在女孩子的角度劝道。“当你表达出这样的意思后,要给她思考的时间,慢慢打动她。你这样做,太粗暴了,不管不顾她的感受,只会让她对你的好感,也失去了。” 第七十章小方上门 “啊?”小方一听,惊叫一声。 这时候男女处对象,大多是朋友介绍或者亲戚长辈看到有合适的人,而帮忙牵线的。 男女一见钟情,相互一方有好感,追求另一方的事当然也不少。 只不过就算这样,也很少直接自己上阵,很多时候需要朋友陪着,几个人一起相处一段时间,等到两人熟悉了,才会单独出去约会。 等到那个时候,基本上双方都同意了建立恋爱关系,只要相处一段时间,就可以结婚了。 不像前世男女相处,男人泡妞手段非常多。 “既然来了,先吃饭吧!”叶纤红看他一涉及感情,就像个青涩少年的模样,心里有些无语。 不过他和杨雪人都不错,也算般配,如果杨雪不反对,她也不介意帮忙撮合一下。 两人进了屋,往杨雪她们坐的那桌走过去。 见进来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几个帮忙造房子的工人,有些拘谨地低下头,倒是朱亚婷看到小方进来,朝杨雪挤了挤眼睛。 杨雪白了她一眼,低下头装做没看见。 在知道小方的态度后,她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倒不是不喜欢小方,他的长相虽然算不上英俊,却五官端正,比较耐看,又有警察这个身份在,穿上制服后很容易让女孩子脸红心跳。 主要是两人的家隔得太远了,她还没做好嫁到外省的准备。 原本想着下次见到哥哥,跟他商量一下,自己应该怎么选择。 没想到小方自从表达出喜欢的意思后,追得这么急,这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如果答应,她怕最后要分开,这就是欺骗了他。 如果拒绝了,她又怕错过这样的好男人,会后悔一辈子。 “诗诗姐。”看到苏思诗也在这里,两人打了个招呼。 苏思诗笑着点点头,没有其它动作。 她肚子已经大成这样,站起坐下都很辛苦,所以只能这样算是打过招呼了。 叶纤红拖过两把椅子,让两人坐下来,给两人盛了两碗饭。 除了谢群和蒋雪晴,其它人都是熟悉的,所以也不用担心加入两个男人后会尴尬。 “小红,怎么不帮我们介绍一下?”谢群见他们好像都认识,自己好像成了外人,这让她很不舒服,于是开口叫道。 “好吧。”叶纤红没办法,简单替他们做了介绍。“这是方所长,这是赵所长。这是我的同学谢群和蒋雪晴,其它人大家都认识,我就不多说了。” 小方的目标是杨雪,如果谢群太喧宾夺主,影响了两人的关系,那就不好了。 “方所长你好,赵所长你好。”谢群想打进叶纤红的圈子,自然不会这样就算了,主动站起来跟两人握手。 小方和赵大成就有些无奈,只好站起来握手。 “谢群是虞城谢家人,谢市长是他的堂叔叔。”叶纤红见谢群不愿意当配角,只好再次提醒了他们一次,免得因为自己介绍得太简单,而产生什么误会。 “谢小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见谢群居然有这样的身份,两人这才重视起来。 到了机关后,两人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那人的身份无动无衷,特别是小方,本来就是普通家庭出生,因为跟胡向阳关系好,才接触到了上层的圈子。 可以这样说,他是圈子成员里,最没有底气的。 直到升了副科,才稍稍有了些自信。 “客气了。”谢群很满意两人的态度。“我跟小红是同学,你们跟她是好朋友,以后大家都是自己人。” 她察言观色的本事也算不错,自然看出小方出生普通,赵大成应该是京城人。 以自己的条件,肯定不可能嫁入小方这样的普通家庭,所以她的语气有些高傲,免得让他们误会自己对他们有什么想法。 杨雪望着谢群游刃有余的模样,非常羡慕。 她在深城打工时,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可以说对人性的了解,不输于叶纤红。 看到过香港人在内地人面前盛气凌人的模样,也看到过酒店的顾客对着服务员大发脾气的情形,所以她一直有个目标,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可是谢群的事再次让她知道,一个人就算再努力,未必比得上一个好出身。 这时候她有些迷茫了,自己是不是应该答应小方的追求? 他能跟自己的老板成为好朋友,能力各方面肯定不会差,外面受到的引诱肯定也不会少,万一有其它女人主动向他伸出手,那自己后悔都来不及了。 叶纤红看他们这么正式的样子,又不好打断他们,于是坐在那里不出声。 好在看谢群的模样,应该只是想扩大交际圈,没有跟小方或者赵大成成为男女朋友的模样,放下心来。 否则杨雪的事,就会成为一个大麻烦。 三人寒暄了几句,终于重新坐了下来。 蒋雪晴全程陪着笑脸,什么话都不敢说。 这两人都是派出所所长,离她的生活太远了,万一说错话,反而被别人笑话。 吃完午饭,董采玉带着另外几个先回去了。 出来玩半天就差不多了,现在回去,还可以上半天班。 叶纤红让杨雪留了下来,反正一会儿自己也要回虞城,带她回去就行了。 董采玉几个知道叶纤红这样做的原因,自然没有人说什么。 屋里现在只剩下叶纤红、苏思诗、杨雪、谢群和两个警察,大家在沙发上坐下来,准备继续聊一聊。 “谢群,你这次回来,准备休息几天?”叶纤红打破沉闷道。 “明天就要回去了。”谢群扁嘴道。 “这么快,那你这次回来做什么?”叶纤红狐疑地问。 现在不像以前,坐高铁很快,绿皮火车坐一次,都是煎熬。 就算坐卧铺,也非常难受。 “昨天是爷爷生日,我请假回来看看她。”谢群老实回答道。“本来今天就要回去了,想到还没吃你家的草莓,于是多留了一天。” “哦。”叶纤红一听,理解地点点头,又问。“你爷爷生日,请了很多人?” 忽然想到高书记退休就在最近了,难道谢老爷子为了谢市长,专门借生日这个理由,请人替他站台? 这是很有可能的。 谢市长升为谢书记的任命还没有通知下来,就有可能出现意外,所以谁也没有办法真正安心。 第七十一章奇妙的缘份 谢群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一付了然的模样,猜测她已知道了自家发生的事。 心里有些不服气,可是又不敢表现出来。 “小方,杨雪是黄山人,你知道吧?”叶纤红忽然问道。 对于杨雪的顾虑,叶纤红猜测原因无非那么几个。 一是两家地理位置隔得远,担心以后的生活。 二是两人身份地位差得有些大,毕竟她是一个普通人,而小方已是副科级干部。 他又年轻,可以说前程远大,她担心自己配不上他。 其它什么不来电之类的,叶纤红反倒觉得不大可能。 现在又不是前世,有很多颜控,只关注对方的外表。 何况小方长得也不错,只是离英俊还差一点罢了。 杨雪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不愿意给小方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知道啊!”小方一听,就知道叶纤红在给自己搭线了。“虞城离黄山又不远,去一趟很容易的。” 说完,望了杨雪一眼,见她低着头不出声,认定是她不好意思问,让小红代她开口。 这时候尽管异地恋不多,不过小方第一眼看到杨雪后,就马上喜欢上了,所以也不管不顾这些了。 他还专门查了地图,发现到黄山的距离,还没有金桦温洲远,更加放心了。 就算以后两人结婚了,要陪她回趟娘家,大不了买一辆车,开几小时就到了,真的不麻烦。 “那就好。”叶纤红见他思考过这个问题,倒觉得他对杨雪是认真的,望了杨雪一眼,见她的神情跟刚才比,明显松驰了些,明白她的心思有变化了。 接了又寒暄了一阵,小方和赵大成回去上班了。 叶纤红让诗诗姐在家休息一阵,自己带着杨雪和谢群,去草莓大棚那里,挖了几十棵草莓回来。 为了防止它们被震坏,她找了一些旧包纸,一棵棵包起来,然后分成两堆,一堆放到谢群的车里,另一些放到自己的车里。 谢群这次回来,时间比较紧,所以也不准备继续呆在叶纤红家,很快告辞回去。 叶纤红送她上了车,回来跟妈妈聊了几句,也准备动身。 扶诗诗姐上了车,她发动车子,回虞城而去。 “杨雪,你对小方到底是怎么想的?”现在没有外人了,她直接开口问道。 “我——”杨雪刚想开口,又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把话吞了回去。 “现在又没有外人,有什么不好说的。”叶纤红见一向敢说敢做的她,居然也矫情起来,忍不住斜了她一眼。“感情的事,别人只能参考,自己的感觉才最重要,别婆婆妈妈的吊人胃口——” “我不是——”杨雪见叶纤红嫌弃的语气,倒有些慌乱起来。“我是担心两人隔得这么远,最后很难成功,所以想跟我哥商量一下,听听他的意见——” “那你给他打电话啊!”叶纤红催促道。“如果公司那边不方便,也可以打到茂琳姐那里,让她跟你哥说一声,给你回个电话。” 原本她不想这么着急地问,可是刚才小方和谢群的对话,让她突然替杨雪担心。 如果有其它女孩子,喜欢上了小方,那杨雪很可能要错过了这段感情。 毕竟女追男,隔层纱,以小方的性格,应该很快就会被人拿下。 “好,我回去就打。”杨雪乖乖地应道。 把她送到公司门口,叶纤红又送诗诗姐到她的家里。 到了小区门口,想起车后面那些草莓,于是问道:“诗诗姐,你家里有种草莓的花盆吗?” “不用花盆?”苏思诗回答道:“阳台上就有一个专门用来种花的长方形小花坛,上面已放好了泥,到时直接种上去就行。”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倒省了不少事。 扶着她下了车,到后备箱拿了草莓,两人一起上楼。 “还要几个月宝宝出生?”叶纤红又问了一句。 现在确定她有两个孩子,自己原本准备的长命锁,估计得多买一把了。 “估计还要三个多月。”苏思诗回答。 怀上双胞胎后,虽然她也觉得幸福,可是现在确实辛苦。 别人这个时候,天天可以去外面散步,她一个人根本不敢出去,就是怕出意外。 “那你还得坚持。”叶纤红接过她递过来的钥匙,打开门,进屋后扶她坐下来。“如果身体有什么不适,记得第一时间通知我,你知道我也懂医,可以帮到你。” 高龄产妇怀了双胞胎,她以前没有概念,现在看诗诗行走困难的模样,反而担心起来。 如果碰到什么事,估计送医院都很危险,还不如自己赶过来帮忙。 “放心,我一有事,肯定第一个通知你。”苏思诗笑着应道。 叶纤红来到阳台,见上面的泥土有些干,于是先浇了点水,这才把草莓种下去。 种好后见诗诗姐看不到自己,于是从空间拿出灵液,点了一滴进水壶里,再次浇了些水。 做好这些事,她才回到客厅,坐在苏思诗姐旁边。 “你如果有事,就回去忙吧。”苏思诗打开电话,对叶纤红说道。“不用管我。” “不急,我多陪你坐一会。”叶纤红见她都这付模样了,娘家都没有人过来陪一下,心里忍不住为她难过。“你现在一个人在家,也不安全,要不,我替你招个保姆吧!” “不要。”苏思诗连连摇头。“家里有个外人在,我心里不舒服。” “哦。”叶纤红见他这样,也不勉强。 心里也慢慢明白了,以蒋家的条件,不可能没有安排人照顾诗诗姐,很可能被她拒绝了。 她跟自己在一起时,两人非常谈得来,甚至晚上可以睡在一张床上。 但是换成别的人,她或许不愿意对方进入自己的私人领域。 “可惜三叔在造房子,一家人住到我家后,乱糟糟的也不清静。”叶纤红想起她能接受自己家,就有些遗憾地说道:“否则你到我家去住,让我妈照顾你好了。” 妈妈平时在家也怕寂寞,诗诗姐是自己的干姐姐,住在家里陪陪她,应该会好很多。 “不麻烦阿姨了。”苏思诗想了想,摇头道。 去小红家确实比较合适,只是自己以后肚子越来越大,麻烦事也会越来越多,怎么好让叶妈妈照顾自己? “没事,你去了我妈就有事做,估计会很乐意。”叶纤红肯定地回答。 “那等你三叔家造好房子后再说吧!”苏思诗想来想去,发现这个主意确实不错,也没有再拒绝。 自家老妈不可能来照顾自己,蒋建光的爸妈喜欢打麻将,也不是那种乐意伺候媳妇的人,剩下关系最亲近的人,就数小红了。 反正也就几个月的事,以后有的是机会报答她。 第七十二章蔬菜成熟 几天后,新一季的蔬菜开始断断续续收获了,叶纤红又开车回家了一趟,看村里扩大产量后,蔬菜的销售有没有问题。 看到充当中转站的批发中心,并没有大量堆积卖不出去的蔬菜,所有刚收割上来的蔬菜,被等在村口的大货车及时拉走,她放下心来。 经过年前那一次演练,现在物流已基本上顺畅了。 接下来只要产量和批发商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她都不用担心村民种出来的蔬菜瓜果,会卖不出去。 回到家里,院子里乱糟糟的,放了很多木头,地上到处是刮下的树皮和劈下的树枝。 应该是木匠在提前准备屋里的门窗和楼梯。 她又去了三叔家一趟,远远看见房子已基本成型,现在有人在外墙贴装饰用的马赛克,颜色是浅蓝色的,是乡村造新房子,喜欢用的颜色。 照现在的进度,最少得半个月后,房子就彻底完工了。 也不知道他们打算什么时候办进屋酒? 叶纤红回到家里,又去了草莓大棚,见里面有几个人在帮忙摘果子,门口的空地上,已放了十来只装满果子的箩筐。 看来离草莓过季,还早得很,这三亩草莓,产量比她预估的要高。 从大棚出来,又去旁边的排水沟看了看。 年前养了不少泥鳅,现在天气转暖了,不知道繁殖情况怎么样。 只不过它们白天都习惯钻在泥里,想看到也不容易。 忽然想到一个主意,于是从空间拿出一瓶灵液,倒了一滴在沟里。 灵液刚融入水里,下一刻,看到大量泥鳅从水里浮上来,游到她刚才倒入灵液的地方。 果然。 灵液一落水,泥鳅就全部游过来了。 当初每条二十几米的沟里,放了三四斤泥鳅,叶纤红估计了一下,现在这边应该有三四十斤,看来它的增长速度很快啊! 等到七八月,新产卵的泥鳅长大,应该能超过五倍以上吧。 这样一算,到年底的话,光是泥鳅也可以收近两千斤,一年可以赚一万块。 虽然钱不多,毕竟也是意外之喜。 就算不卖钱,留着自家吃,也是一道美味。 沟里的灵液彻底稀释后,泥鳅也渐渐散去,叶纤红站起来,回到家里。 “小红,你回来得正好。”叶知书看到女儿回来了,叫道:“你小舅昨天来找我,说有事找你。” “哦。”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随口反问:“他有没有说什么事?” “能有什么事?还不是生意上的事?”叶知书对这两个干弟弟知之甚深,除了这个,他们不会无缘无故求上门。“你造新厂房的事,他们也知道了,应该是担心工厂搬走后,沾不到好处了——” 女儿帮他开了家防盗窗店,可是他的技术一般,于是借着姐夫的关系,经常去铝合金门窗厂那边占点便宜,碰到制作上有困难,也直接请厂里的技术人员帮忙解决,着实省了不少工夫和成本。 “他开店这么长的时间,还不能独立?”叶纤红惊讶地反问。 “不是不能独立,他是懒加上想省钱。”叶知书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他们什么德性,你难道不知道?” “小舅还好吧?”叶纤红叫道。“不是大舅才这样吗?” “唉,都一样。”叶知书有些厌烦地说道。“总担心老大好处占得多,他便宜占得少了,明明自己可以干得好好的,也不愿意好好干。” “我知道了。”见妈妈越说越气,叶纤红拍拍妈妈的背,让她消消气。 有这样的亲戚,谁碰到都不会开心。 只是人的品性千差万别,她也没有办法。 只要外婆看得清这些,念自己的好,这就足够了。 “对了,村里人听说草莓的种子,就是从成熟的草莓那里来的,都一斤两斤地买回家,准备晒干后收种子,自家也种这个。”叶知书突然记起这个,又对女儿说道。 她担心村里人都种了,自家五块一斤的价格就保不住,心里很不痛快。 可是乡里乡亲的,又不能阻止他们来买,这让她非常纠结。 “随便他们。”叶纤红知道这个阻止不了。“如果下次再有人来买,你告诉他们,这样种出来的草莓,口味和产量都会比我们家低,如果想种出跟我们家一样的草莓,就找我买草莓秧。” “卖草莓秧能才能卖多少钱?”叶知书有些不高兴地问。 “也不少了。”叶纤红笑道。“一亩地大概八千棵,就算五分一棵,就得四百块。村里种几百亩,你算算有多少?” 草莓的利润这么高,这些成本,相信大家都愿意付出。 只不过现在这样说,他们未必会相信,等到种出来之后,就明白了。 叶知书一算,还真不少,顿时宽心不少。 “到时别的村的人,估计也会过来购买,那数量就更大了。”叶纤红笑着抱住妈妈的胳膊。“说不定这个钱,比种草莓还多好几倍呢?” “那就好,听你的。”叶知书彻底放下心来。 吃中饭的时候,小舅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自己回来消息,也赶了过来。 吃了午饭,叶纤红刚给他泡了一杯茶,他急不可耐地诉起了苦。 “小红,工厂搬走之后,我的小店肯定要受影响啊!”他扳着手指说道。“第一,我小店地方小,如果防盗窗面积大一点,就得另外找地方加工。第二,小店的设备太简陋了,有的材料是实心的,需要工厂用的加工设备才行啊!” 他这样说,自然有夸大困难的意思,反正小红也不懂这个。 “小舅,你别着急。”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也不揭穿他。“我现在问你,想不想多赚钱,比现在多赚五倍到十倍——” “想啊,怎么不想?”小舅一听,马上激动起来。“你快说,有什么办法,可以赚这么多钱?” “办法很简单。”叶纤红故意慢吞吞地回答。“等工厂搬走后,你去把那边的旧厂房租下来,把小店扩大为私人小工厂——” 不管做什么行业,都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降低成本,赚更多的钱。 小舅的铝合金防盗窗店,也必须扩大规模。 叶纤红相信,等自己那家铝合金门窗工厂,搬到新厂那边,肯定不会局限于现在这么一小块地区。 至少周边的市场肯定要去抢占。 那时,肯定有不少住户,需要装防盗窗,所以小舅只要认真做,赚钱肯定不是问题。 关键是,不能全部靠自己动手,必须招技术过关的工人,把防盗窗做好。 第七十三章小舅的烦恼 “办厂?能行吗?”小舅一听,又惊又喜,“我怕我管不了那么多人呢?” “那就招一个人帮你管。”叶纤红望了他一眼,叹气道。“不管是开店还是办厂,想赚大钱,都必须招人帮你做,你一个人一天能做几扇防盗窗,能给几户人家安装?” “也对。”小舅觉得这话有理。“要不,你把厂里的管理人员给我一个?”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搔搔头尴尬地笑了笑。 “唉,管理人员很容易招到,关键是你能不能用好他。”叶纤红知道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多少经营管理知识,像小舅这样的人,对企业管理其实一窍不通,需要好好给他洗洗脑。 “怎么用?”小舅倒是不耻下问,神情特别认真。 “很简单,放权给他,然后给他想要的工资。”叶纤红提点道。“每个懂管理的人,最怕的是老板不懂装懂,外行指导内行,所以你要相信他,别乱干涉他做的事。钱赚到后,要舍得奖给帮你赚钱的人,别觉得钱是你的,舍不得给下面的人,那样他们会寒心,就不会认真帮你做事了。” 这些道理很简单,但是未必人人能明白。 至少这个时代很多私营老板,就不懂这些,所以有的工厂稍微有了一点起色,因为老板待人苛刻,下面的核心管理人员,发现在企业没有前途,就跑掉了。 这样一来,企业又慢慢走下坡路。 所以大量的民营企业,缺少稳定的管理层,靠老板自己又当决策者又当管理者。 当工人数量超过自己能管理的极限,企业的效率就会非常低。 有的人不懂这些,以为自己起早贪黑地忙碌,就能把工厂管好。 却不知道一个管理者的下属人数,是有限制的,最乐观的数字,也不会超过三十人。 “行,我知道了。”小舅被叶纤红一说,就有点头脑发热。“我以后一定照你说的去做,把小店办成工厂,争取多赚几倍的钱。” 等小舅离开,叶纤红顺便又问起妈妈,大舅那个家具店的情况。 “还好吧!”叶知书回答。“家具做出来之后,都能卖出去,你大舅和大舅妈现在一个月能赚好几千,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吁了一口气。 小舅有这样的烦恼,她怕大舅也会用类似的理由,过来找自己。 “对了,三叔家准备什么时候办进屋酒?”叶纤红又问。 在农村,一般房子建起来后,就可以办酒了。 当然也有人家不着急,要等房子彻底完工后,才慢悠悠地准备这件事。 三叔家房子造好后,这几天三叔三婶都在清理垃圾,也不知道有没有室内装修的计划? “你三婶的意思,想等房子全部搞好,搬回家后再办酒。”叶知书回答道。 “也就是说,还没定日子?”叶纤红问道。 “是啊!反正没有跟我提过。”叶知书语气很平淡。“估计老三夫妻俩意见还没统一。” “为什么?”叶纤红惊讶地问。 三叔不是一直听三婶的吗?为什么这次这么坚持自己的意见。 “还不是穷闹的?”叶知书叹了一口气。“老三是希望房子造好后,马上住进去,马赛克也不用贴,以后旺旺准备结婚了,再好好装修一下。你三婶不同意,说家里还有钱,要把房子里里外外弄漂亮了,再搬回去住。” “哦。”叶纤红一下子明白了三婶的心思,她坚持这样做,无非是想风风光光办进屋酒。“既然钱够了,我支持三婶这样做。人一辈子能造几次房子,儿子有出息了,就该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 “我也是这个意思,只是这是他们的家事,我们也不能乱插手。”叶知书点头道。 老三一家,是在小红的帮助下,才赚了这些钱。如果他们主动过来问自己的意见,倒可以提些建议,现在他们不出声,自己如果胡乱开口,万一他们心里有疙瘩,那就适得其反了。 越是这种时候,她越不能是恩人的身份自居。 方知书以前不会考虑这些事,现在受女儿影响,也开始注意这些与人相处的细节。 特别是现在来家里的人非富即贵,她也越来越注意说话的方式了。 只有跟女儿在一起时,她才能由着性子说话。 “那就随他们自己决定好了。”叶纤红笑着说道。“不过旺旺周末回来,三婶肯定会问他的意见,以旺旺的眼光,估计也能想明白三婶的心思,所以会劝三叔。” “那就好。”叶知书点点头。 “对了,安安最近学习怎么样?”叶知书突然问道。 再过两个多月就要中考了,安安一直说能考上春晖中学,也不知道现在成绩有没有退步? “很好啊!”叶纤红疑惑地回答。“你担心他考不上好的高中?” “是有点担心。”叶知书回答道:“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特别容易分心,隔壁村有个男孩子,听说成绩一直很好,最近跟个女同学进进出出,现在书都不想读了——” “你是担心他搞对象啊?”叶纤红笑了。“放心,安安初二时,就跟班上的女同学走得很近,现在这么出色,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他。反正我也不会禁止他跟女同学来往,在反叛期里,越阻止他们就越跟你对着干。” “话是这样说,可是万一真的跟女同学发生了什么,那他的一辈子可就毁了,所以你还是要多留心。”叶知书还是不放心。 “知道了。”叶纤红揶揄道:“我一定会把你的宝贝儿子管好,让他平平安安进春晖中学。” 家里的事情搞好了,她准备回虞城。 刚走出门,准备去开车,看到小姑和小姑夫走进院子。 “小红,你准备回去了?”小姑紧走几步,笑着问道。 “是啊!”叶纤红笑道:“家里的事情已经办好了,虞城那边还有很多事,所以早点加去。小姑小姑夫过来有事?” “是有些事想麻烦你。”小姑望了小姑夫一眼,回答道。 “那进屋说。”叶纤红只好回转身,引着他们进屋。 第七十四章小姑求工作 进屋后,三人在沙发上坐下来。 叶知书见他们来了,泡了两杯茶端上来。 “小红,是这样的。”小姑现在也知道侄女的脾气,不喜欢别人说话拐弯抹角,所以直接开口。“我最近去体检,发现怀孕三个月了。所以打算休息半年。” “是吗?”叶纤红和叶知书同时开口:“那可是大好事。” 小姑已经这个年纪了,算得上高龄产妇,所以越早怀孕,越是大喜事。 如果拖上几年,那风险就更大了。 “可是我如果休息,家里就全靠你小姑夫一个人了。”小姑开始装可怜。“他现在在一家镇办厂上班,工资很低,我怕他养不活我们娘俩。” “那你有什么打算?”心里尽管猜到了她们的打算,叶纤红还是问了一句。 “小红,你的公司不是还要招人吗?能不能让你小姑夫去那边上班,我们也没什么要求,只要能养活一家人就行。”小姑说得非常低声下气。 这个侄女一向吃软不吃硬,所以跟她性格强势的奶奶一直水火不容,反倒跟她堂哥兴华关系不错,她现在每次过来大哥大嫂家,姿态都摆得非常低,就是想改善两家的关系。 “小姑夫去我的公司上班?”叶纤红犹豫了一下。“岗位肯定是有,就是怕不好安排。我那边自己没有管,请的是职业经理人在管理,你如果干不好,他们可不会卖我的面子,那你我都得丢面子——” 老实说她为了便于管理,让企业健康发展,一直坚持不用自家的亲朋好友。 小姑夫能力有限,耳根又软,万一受人挑唆,触犯公司纪律,那就更麻烦了。 “啊?”小姑一听,吃了一惊。“你的面子也不卖?” “也不是说不卖我的面子。”叶纤红解释道。“如果他们这样做是为公司好,难道我作为老板,亲自去把公司的规章制度破坏掉?” “那倒也是。”小姑见老公想插嘴,悄悄瞪了他一眼,说道:“这样对公司确实不好。” 她毕竟是当老师的,小红这话挑不出毛病,如果自己胡乱反驳,肯定会被小红看轻。 “要不,我介绍小姑夫去其它单位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完全撒手不管,也不是办法。“不知道他比较擅长做什么?” “你小姑夫学历不高,也没什么擅长的能力。”小姑又替小姑夫开口。“小红你看着办吧!” 叶纤红望了小姑一眼,就有些头疼。 不愧是当老师的,嘴巴就是厉害。 她越叫自己看着办,越不好安排,万一工作不好,就是自己的错了。 如果她们具体有目标,反倒可以照着他们的心思安排了。 犹豫了一会,忽然问道:“小姑夫会开车吗?现在跑长途比较赚钱,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帮你介绍干这个,说不定一两年后,就可以自己买辆大货车开了——” 这也是她灵机一动,才想到的主意。 现在清浦村搞了大棚蔬菜,以后物流行业会越来越发达,只要家里有一辆大货车,好好干几年,还怕收入少吗? “这个?”小姑有些犹豫。 她原本的打算,是让老公进小红的公司,有这层亲戚关系在,肯定不会让他干很辛苦的工作。 如果能坐办公室,那就更好了。 万一自己有什么不舒服,也可以随时回来照顾。 仔细一想,又觉得小红的主意其实也不错。 如果坐办公室,工资能比现在多一半,就顶天了,毕竟小红也要考虑其它工人的情况。 但是开大货车就不一样了,谁不知道干这个能赚钱? 老公为人老实,又肯吃苦,说不定一个月能赚一千多块钱。 像小红说的,到时赚了钱,自家再买一辆大卡车,那赚的钱全归自己了。 将来在市里买一套房子,肯定比上班强。 “如果你觉得行,那就先让小姑夫去学开车吧!”叶纤红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学车的费用,就有我来出吧!” “那怎么好意思?”小姑一听大喜,嘴上却连边推却。 这学费可不便宜,抵得上自己一年工资了。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回道:“我们是一家人,我也希望你们能多赚钱。等一下我给驾校的朋友打个电话,让他们提前安排,免得要排队。” 对叶纤红来说,花几千块钱,能把这个麻烦解决,她是求之不得。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姑不再矫情,“等你小姑夫赚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我们请你吃饭——” “好。”叶纤红笑着应道。 送走小姑小姑夫,叶纤红吁出一口气。 叶知书坐在旁边全程没出声,对女儿的做法,她也比较赞同。 自从女儿开始做生意赚了钱,跟自家关系亲近的亲戚,能帮的都帮了,自然也不能厚此薄彼,把妹夫的事推开。 “现在家里的亲戚,你全部帮遍了。”叶知书望着女儿,心疼地说道。 以前有人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自家的情形也差不多了。 干妈那边的亲戚,娘家那边亲戚,包括这边的侄子和小姑,不管以前对女儿好还是不好,她能帮的全帮了。 但愿这些人有良心,记得小红的好,别再相互攀比,惹人厌烦。 “农村里都这样,我也没法免俗。”叶纤红笑着回答。 以她的心理年龄,清楚只有这样做,才能给自己省一点麻烦。 就像前世有人说的那样,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 这些钱自己出得起,所以没必要在意。 跟妈妈告别后,叶纤红回到虞城。 到家后,想起最近因为事情多,好久没进空间了,现在离做晚饭还早,于是进了空间。 空间里现在像一个世外桃源,有七色花海,有果园,也要菜地,不管哪一块,都漂亮得不像话。 特别是果园那边,因为时间比外面快,所以隔一两个月,就能看到新成熟的水果。 这些美味的水果,现在随时能吃到,她已不像以前那样眼馋了。 可惜不能带人进来,否则在空间一起品尝美味的水果,一起欣赏艳丽的花海,再去河边钓钓鱼,不知道多悠闲舒适。 不过空间不能带人进来,我可以在外面找个地方,建一个类似的桃花源啊! 想到苏思诗姐曾经想建农家乐,叶纤红突然也有了冲动。 企业慢慢地规范起来,不再需要她亲力亲为。 但是农家乐却可以自己动手去搞,然后把爸妈接过来,甚至把戴老和外公也请过来。 和所有关系亲近的人生活在一起,这才是她真正向往的生活啊! 第七十五章王茂琳的担心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还在家里没出去,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 她打开一看,居然是谢建奇。 “咦?你怎么过来了?”叶纤红把他请进屋,心里非常意外。 “碰到了件烦心事,想来听听你的意见。”谢建奇进屋后坐下来,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给他泡了一杯茶,在他斜对面坐下来,准备听他诉苦。 心里猜测跟茂琳姐有关,如果是工作上的事,他肯定会直接打电话跟自己说。 “我跟王茂琳同居几个月了,家里现在一直催我结婚,我也想马上跟她领结婚,可是她一直没有答应。”谢建奇双手放着膝盖上,脸上非常苦恼:“叶小姐,你说她既然已经接受我了,为什么不愿意跟我结婚——” 今天过来时,他既希望把这件事搞明白,同时也希望她能帮自己劝劝王茂琳。 王茂琳这些年的经历,他已全部了解清楚了,可以这样说,她现在在虞城,几乎没有亲戚了,关系最好的就是自家老板。 当时她欠了很多债,生活非常窘迫,多亏叶小姐拉了她一把。 因为这个原因,她对叶小姐特别感激,两人的关系也好得像亲姐妹似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影响她,估计只有叶小姐一个人了。 “原因其实你也猜到了,只是不肯承认而已。”叶纤红认真地望着谢建奇,淡淡地回答道。 “你是说是因己没自信,担心我不是认真的?”谢建奇低头思考了一阵,犹豫地问。 “差不多吧。”叶纤红决定实话实说:“第一,她结过婚,还有一个女儿,而你还是小伙子,就算你同意了,你的家人未必会愿意,所以她不放心。第二,你本人这么优秀,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她担心你只是一时冲动,所以不敢答应。” 王茂琳会这样想,其实也很正常。 现在社会实情如此,女人结婚有子女,除非对方同样有孩子,否则在所有人眼里,两人就不般配。 如果性别换过来,有女儿的是谢建奇,或许大家不会觉得奇怪。 何况茂琳姐早就绝了再婚的心思,如果不是谢建奇足够优秀,两人同居都不可能。 如果谢建奇给不了她安全感,现在这样反而是最好的选择,何必结婚自寻烦恼呢? “可是我真的喜欢她。”谢建奇捂着脸喃喃自语。“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给我这样的感觉。” “你肯定?”叶纤红逼问一句。 听他说得这么真诚,她心里也为茂琳姐高兴。 一个女人,不管多能干,总得回归家庭。 这不是传统思想在作怪,而是女人的天性决定的。 很多女强人,就算白天在工作岗位上多么如鱼得水,一到晚上,依然会寂寞。 男人或许乐于在各种娱乐场所流连,夜不归宿。 而女人最需要的,却是一个温暖的家。 一个有男人有儿女的地方,一个能让她放下所有心防的港湾,只有在家里,她才是完整的。 对茂琳姐来说,苹苹现在还小,不会成为他们结婚的障碍,如果她再大一点,未必会乐意有其它男人跟自己分享妈妈了。 所以跟谢建奇结婚,是茂琳姐最好的选择。 她的年纪也没有诗诗姐大,如果一切顺利,还可以和谢建奇再生一个宝宝。 那两个人的婚姻,就更美满了。 “当然。”谢建奇抬起头,用少见的认真语气回答。 “那你应该换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叶纤红想了想,提点道。“假如你是茂琳姐,你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对方怎么做,才能让你彻底放下心防,跟对方结婚?” 换位思考并不复杂,只不过现在这个时代,大家未必会想到而已。 “如果我是王茂琳,会担心什么?”谢建奇很快照着叶纤红的思路开始思考。“最担心的应该是两件事吧!第一,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如果对方拍拍屁股走了怎么办?第二,对方拿什么证明,他是真的爱自己?” “没错,这两个疑问不解决,她恐怕很难安心嫁给你。”叶纤红回答。“毕竟她不是那种小姑娘,碰到你这样一个帅哥,就自欺欺人,把这些问题忘在脑后。” 她这才想起,谢建奇和茂琳姐还是异地恋,这肯定让她多了一层担心。 “那我在虞城买房子定居,她会不会对我多一层信心?”谢建奇眼睛一亮,开口道:“然后把家人也请到虞城,安排爸妈和她见一面,让她知道我爸妈的态度——” “这个办法不错。”叶纤红没想到谢建奇想得这么周到,忍不住赞吧道。 她刚才想到的办法,也是让谢建奇在虞城买房子,然后在这边正式办场酒席。 如果谢建奇把家安在这里,她肯定能放心不少。 毕竟一套房子值不少钱,如果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保障肯定比嘴上说说可靠多了。 “我明白了。”谢建奇此时精神大振,站起来叫道:“谢谢叶小姐,你真的帮了我一个大忙——” “不用客气。”叶纤红笑道。“你能留在虞城,对我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好消息,毕竟你是公司的核心成员,如果回家了,我的损失也很大。” “公司待遇这么好,我是不会随便离开的。”谢建奇笑着说了一句。 “对了,你要在虞城买房,钱够吗?”叶纤红担心地问了一句。 “我先凑凑看。”谢建奇一听,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不够,找老乔和老罗借一点,他们应该都存了点钱。” “行,你先凑吧!”叶纤红也不啰嗦。“如果还不够,到时我私人借给你。” “那就先谢谢叶小姐了。”听叶纤红这样说,谢建奇大喜。 有自家老板做保证,这样一来,不用担心买不起房子了。 有了房子,说不定马上就可以和王茂琳结婚了,谢建奇美滋滋地想道。 送走谢建奇,叶纤红回到屋里坐下来,犹豫着要不要跟茂琳姐提一提这件事。 又想着人家感情的事,自己还是少参与的好,谢建奇都有了明确的计划,这件事应该马上就有结果了。 第七十六章意外之喜 这天早上,叶纤红在空间把成熟的桃子摘下来,用糖腌起来,顺便往其它腌透的桃肉里,倒入糯米酒,制成了桃子酒。 做完这一些,她出了空间,拿出一瓶新酿的桃子酒,放进冰箱里,准备自己平时喝。 拿出一只玻璃杯,倒了五分之一杯的桃子酒,然后从冰箱拿了一瓶矿泉水,倒进玻璃杯里。 轻轻晃动了几下,让酒和水充分融合,她拿着杯子,到沙发上坐下来。 这种甜中带着桃子的果香,闻起来又有酒味的饮料,她非常喜欢喝。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当初在酿制枇杷果酒的时候,用了糯米酒,后来一直把它当成果酒的必用酒。 如果加的不是糯米酒,而是高梁酒或者其它白酒,那酒味又会怎么样呢? 想到这里,她坐不住了,又进了空间,看里面还有多少白酒。 不管是自己买来浸杨梅的,还是断断续续从戴老那边拿来的,空间里已存了不少白酒。 在腌制的桃肉里挑了一瓶时间放得最长的,打开盖子后,往里倒入白酒。 怕白酒酒精浓度太高,加满后没了果酒的味道,所以只加到七分满。 出了空间后,她同样把这瓶酒拿出来,兑了矿泉水尝味道。 如果说加了糯米酒的桃子酒,味道比较绵软清咧,那现在这一杯桃子酒,却多了种清酒般的浓香,比起以前的做法,别有一股风味。 叶纤红很难说哪种味道更好,只能说各有特色。 就像做醉鸡,有人喜欢用黄酒醉,也有人喜欢用白酒醉。 黄酒醉鸡一般耗时久,但是比较入味。 用白酒醉的鸡肉,酒香扑鼻,一天时间味道就马上出来了。 市场上买来的醉鸡,为了入味快,大多都是用白酒醉的。 最重要的是,黄酒香味淡,白酒香味更浓郁。 如果有顾客路过,闻到这么诱人的香味,估计会忍不住想买。 叶纤红决定两种酒各配一些,到时送一些给戴老尝一尝,看他更喜欢哪一种味道。 忽然想起年后因为忙,都很长时间没有去探望他了。 难得今天有空,叶纤红决定去戴老家一趟。 去看望干爷爷,自然不能空着手去,她去了一趟空间,摘了几个新鲜的桃子,又带了几瓶果酒。 现在空间里已经存了不少了酒,戴老又比较嗜酒,所以这次不打算小气,多带几瓶过去。 把酒装在一只大袋子里,中间用棉布垫着,孩子碰坏。 又提了一篮桃子,匆匆往戴老家赶去。 刚走进院子,看到戴老拿着把小铲子,正要给院子里的花木锄草,原本花白的头发,现在看起来比以前更黑了些。 “小红来了,快进来。”看到叶纤红两手都提了东西,他过来想接过去。 “还是我拿着吧!东西有些重。”叶纤红怕他没拿住,打碎了瓶子,连忙阻止他。 说话间,快步走进屋里,把酒和桃子放在桌子上。 “啊?这桃子这么又熟了?”戴老看到后,惊喜地叫了一声。 下一刻似乎怕被人听到,连忙住了口,提起篮子,准备拿进书房,藏起来慢慢吃。 “这是桃子酒,都是刚酿出来的,有一半我还换了口味,你要不要试试?”叶纤红把袋子打开,将酒拿出来,指着其中几瓶加了白酒的玻璃瓶问道。 “换口味了?”戴老一听,急不可耐地叫道:“当然要试一试。” 叶纤红见他猴急的模样,连忙去厨房拿了一只玻璃杯过来,打开酒塞,倒了一小杯,然后递给他。 戴老接过,先拿到鼻子边闻了闻,一股比以前更浓的酒香扑鼻而来,令人沉醉。 他陶醉地吸了一口气,小心地抿了一口。 “这酒好。”戴老连声夸道。“比以前的酒更香,桃子味也更浓,喝起来更过瘾——” 叶纤红好笑地望着他,人老了果然更孩子气,碰到喜欢的东西,就话就特别多。 对嗜酒的人来说,果然更喜欢这瓶用白酒泡的果酒。 因为酒香更浓,里面只加了两成多酒,所以桃子味也更浓缩,味道自然更好。 当然耗用的桃子也更多。 不过空间的桃子非常多,又不能拿去卖,叶纤红自然也不会舍不得。 既然戴老喜欢这样的味道,那以后送给他以及卫老爷子的酒,就全部用烧酒泡吧! 等杯子里的酒喝完,戴老靠在椅子上,感觉已经微醺了。 不过他无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此时不但不感觉累,全身还暖烘烘的像打了一套拳,全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劲,整个人非常舒服。 “小红,你今天来得正好。”戴老坐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才开口道:“今年虞城的换届选举,已经有结果了,高书记下个星期退休,谢市长会接他的班,你罗叔叔升为新市长,而杨市长会成为常务副市长。” “哦,已经确定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如果虞城市领导真的这样调整,那她来说,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谢群的原因,谢市长跟她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罗叔叔有戴老这层关系在,肯定算是自己人,杨市长是段俊希的岳父,虽然跟他不熟,相来也不会有冲突。 特别是罗市长成了新市长,胡向阳不用担心来自上级的压力了,她作为商人,也不用担心政府方面有人找自己的麻烦。 以后只要埋头经营生意,不用担心被外界影响了。 “不会有变化了。”戴老回答道。 “那下面的处局呢?也定下来了?”叶纤红又问。 这其实不关她什么事,只是随便问问。 “那肯定要等市里定下来后,再调整了。”戴老提醒道。“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些重要处室,新的书记市长,总得安排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去管理。” “哦。”叶纤红应了声。 正要跟他讲自己买了块地,建了新厂房,准备把零散的产业集中起来管理。 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见戴老脸微红着,一付懒得动的样子,陈姨这么长时间没出来,应该不在家里,叶纤红只好过去开门。 “怎么是你们?”打开门时,见门口居然站着两个熟面孔,她惊讶地叫了一声。 第七十七章欣昌来客 “真巧,叶小姐也在老领导家啊!”开口的是正月里在欣昌见过的顾正昌局长,他看到开门的是叶纤红,也意外地叫了一声。 看来她跟老领导的关系,还真的非常亲近。 后面那人自然是郑所长了。 原本顾局长对他也没那么看重,正月里那起案子后,他突然发现这个年轻人能力不错,开始真正重视起来。 这次过来找戴老谈事情,也带他过来认认老领导,看他有没有机会往上一步。 “是啊!”叶纤红笑着回答道:“爷爷在屋里休息,两位领导请跟我来。” 带着两人进了屋,看到戴老已站了起来,于是让他们自己去交流,她去厨房找了两只杯子,给他们泡茶。 考虑到她们要谈正事,叶纤红端上茶后,没有坐在旁边,而是回到厨房,准备收拾一下后,等陈姨回来,陪她一起做午饭。 顾局长和郑所长上次帮过自己的忙,这时候如果告辞离开,似乎有些失礼。 等一下陪他们吃了午饭,如果他们不急着回去,还得尽一下地主之谊,请他们吃晚饭。 不过她听力比较好,外面在聊什么,基本上能吃清。 原来换届开始后,欣昌县原公安局局长,升为欣昌县委副书记,主管政法。顾正昌作为副局长之一,希望能往上一步,成为正职局长。 他们几个副局长能力相当,谁上都有可能,这时候自然各自找靠山,希望自己能成为笑到最后的那一个。 叶纤红自然不会关心他们的谈话结果,这种事戴老心里有数,她没必要掺和。 如果顾正昌能上升一步,当然最好,万一没希望,只能说明他的能力还不足以胜任更高的位置。 忽然想到了个问题,去年宋保国调去欣昌担任副书记,怎么没有消息了? 叶纤红重生到现在,跟他们夫妻的矛盾最得最大,主要是他的老婆董洁,居然派人偷自己的面膜配方,才真正惹怒了她。 她会关心这件事,是担心他调离虞城后,反而升职,那等于放虎归山了。 要知道外公一家都在欣昌,如果他记恨自己,只要稍微查一查,就能知道他们跟自己的关系。 万一他对付他们,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有种预感,跟他们的矛盾不会这么容易解开,最彻底的解决办法,自然是摘了他的帽子,那样他就没有能力跟自己做对了。 以前自己能力有限,想做也做不到。 现在不管是自己的能力,还是关系网,都不是以前可以比的。 是时候调查一下他在欣昌的所做所为了。 没过一会,陈姨就买菜回来了,看到叶纤红,非常高兴。 今天一早,戴老就嘱付自己,有下属要过来吃午饭,让她去买些菜回来。 所以她安排好戴老的早饭后,就匆匆去菜市场了。 上午时间短,如果动作慢一点,做中饭就会非常赶,现在看到叶纤红在这里,知道多了个帮手。 “小红,有你在就好了。”陈姨急忙把篮子里的菜拿出来,准备收拾,嘴里叹气道。“我自己年纪还不算大,做事却比以前慢了许多,真担心有一天干不了这个活。” “怎么会?”叶纤红安慰道。“陈姨你想多了。” 相比同龄人,陈姨的健康状况肯定算好的,毕竟生活清闲,吃的跟戴老一样,不但健康营养,还时不时吃到叶纤红送来的瓜果蔬菜。 很多是空间种出来的,本身灵气很足,外面买的跟不能比。 考虑到亲疏有别,叶纤红自然不会拿灵液给她递理身体。 重生后的经历告诉自己,就算有空间有灵液,如果盲目帮助别人,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陈姨也有家庭有子女,如果自己送珍贵的东西给她,难保她亲人出了问题,再来求自己帮忙,那一切就无法保密了。 脑中这样想着,手中却不慢,把蔬菜削皮的削皮,摘叶的摘叶,放进水池里洗干净,放在干净的竹筐里。 又把鸡鸭鱼肉洗理了一下,准备下锅烧。 “对了,小红,戴老安排我家老二进了市政府的司机班里。”陈姨忽然开口道:“听说他所在的行政管理科科长就是你男朋友,到时请他照顾一下啊!” “没问题。”叶纤红没有丝毫犹豫地应下来。 以戴老的性子,他愿意帮这个忙,说明陈姨家的孩子,做事还是可靠的。 要胡向阳帮这种举手之劳,肯定没问题。 “谢谢。”陈姨肯定不会明白叶纤红是这样想的,见他这么干脆地应下来,顿时笑逐颜开。“我就知道你没把陈姨当外人。” “那是当然,你本来就不是外人。”叶纤红又回了一句。 把菜做好后,饭也煮熟了,叶纤红洗了手,去外面收拾桌子。 “小红,你别去厨房忙了,坐下来喝杯水。”戴老跟他们谈好事,招呼道。 “好。”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离十一点还差几分钟,就在他旁边坐下来。 “我这个孙女你们都认识了吧!”戴老对顾正昌说道。“她在欣昌的外公家,你们有机会,多照顾一下。” 虽然知道就算自己没说,以他们两人的聪明,也会这样做。 当着小红的面,再提醒一下,也是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她的重视程度。 特别是小红的表哥在城关镇,开了家美容会所,这种地方人流相对复杂,更需要他们关照。 “请领导放心,我们一定会重视这件事,让他们的生活免遭外界的干扰。”顾正昌刚才跟戴老一番话后,算是达成了心愿,这时候正是表忠心的时候,所以回答得特别干脆。 郑所长羡慕地望着叶纤红,有这么一座大山庇护,她在虞城甚至越州地区,都可以横着走了。 自己不像顾局,跟戴老有这样的渊源,所以也能马上升官了。 如果能跟叶纤红搞好关系,关键时刻她能帮自己说一句话,那自己也受益无穷了。 吃过午饭,陪着戴着喝了一杯茶,担心影响领导休息,二人站起来准备告别。 “两位领导现在不赶回欣昌吧?”叶纤红问道。 “是的,我们还有事要办,准备明天再动身。”顾正昌回答道。 “那就好。”叶纤红笑道:“我记得上次就跟你们说过,等你们来了虞城,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如果不嫌弃的话,晚上我想请两们领导吃顿便饭。” “当然没问题。”顾正昌一听,连忙答应下来。 第七十八章检查新厂房 见他们答应了,叶纤红也没有再挽留,跟他们约好时间和地点,反正双方都有联系电话,到时候再确认一下就行。 送两人离开,叶纤红回到屋里,陪戴老再坐一会。 “爷爷,你还记得去年调去欣昌的宋保国吗?他的职位这次有没有调整?”叶纤红直接开口问道。 “应该没有变化。”戴老想了想,回答道:“怎么?你还不放心他?” 虽然这个年纪了,未必能记得住全省主要干部的名姓,但是职业使然,虞城周边的几个县城,副处级以上干部,还全部在他的脑海里记着。 “是啊!”叶纤红回答。“我有种预感,还会跟他打交道。” “你想多了。”戴老笑着安慰道:“对他来说,最关心的无非是自己的前途,如果他连跟你的矛盾也放不下,那他还有什么未来可言?” 宋保国今年才五十出头,如果去年没有曝出那些事,现在说不定已是市长了。 只要他没有昏了头,这两年抓住机会干点实事,以他的能力,说不定升到副厅级都有希望。 “好吧。”见戴老不相信自己的判断,叶纤红也没办法。 这件事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晚上要跟顾局他们见面,那就拜托他们帮自己留心一下好了。 尽管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测,但是防患于未然总不会有错。 回到家里,给胡向阳和温俊打了个电话,把自己请客的打算跟他们说了一遍。 她一个女的出面总归不太合适,让胡向阳找几个朋友陪一陪,比较合适。 反正赵大成和小方也在同一个系统,现在虽然分属两个县,谁知道将来会不会调到同一个单位工作? 让温俊准备一间好一点的包厢,提前准备菜谱,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己的重视。 解决好这件事,叶纤红出门去工厂那边。 厂房已造好,这几天正在收拾和整理,办公楼正在装修,估计下个月就可以搬进去了。 现在已是五月初,天气已很舒适,搬家什么的,最方便不过了。 突然想到自己重生已经一年了,叶纤红感慨地吁了一口气。 去年这个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妈妈有病也没钱冶,她小心翼翼地想赚第一桶金,靠诗诗姐的支持,才开了第一家美容会所。 现在一切上了轨道,只要不发生大的变化,生活基本上可以照着自己的预期往前走了。 当然也跟戴老的支持分不开。 在车上这样胡思乱想了一阵,叶纤红把车开进工厂。 几条主要道路已经造好水泥地,厂房外面已抹了石灰,看起来非常干净整洁。 员工宿舍也建好了,只不过还没有照叶纤红的要求,在外墙上装饰上马赛克,周围的绿植也没有种植,估计接下来半个月会陆陆续续准备好。 当然还有食堂和娱乐室,也只有空架子。 四层楼高的办公楼,倒是已经在装修了,屋顶用了传统的琉璃瓦,外墙贴了一种类似石材纹理的装饰砖,颜色跟青石相似,看起来非常古朴和高端,有点像欧洲的风格。 车子停在办公楼的门口,乔昌智听到消息,从里面走出来。 “乔总,陪我走走。”因为晚上要请客,他不能整个下午都在这里,所以大概了解一下进度,就得离开。 今天会过来,也是乔昌智有一些细节问题跟他商量,她才不得不过来。 虽然全权把工作交给他了,不过这时候的管理人员,包括乔昌智,对建筑都不是很熟悉,需要边建造边调整。 这几天他就发现,办公大楼的风格和厂房那边的风格离异非常大,这样一来,整体性就变差了。 要知道叶小姐对公司的期望非常高,希望建造一家远超同行的工厂,不但在管理上有自己的特色,在外形上也希望给人美感。 现在似乎离这个要求似乎差得远,这让他有些担心。 叶纤红和他走到公司门口,站在那里远远朝里望,确实,办公大楼的结构和几栋厂房,差别非常大。 办公大楼风格偏欧式,而厂房就是普通的两层平顶格式,几乎没什么装饰。 看来当初自己太自信了,要他们照自己的要求建造,不像前世造厂房,都会请设计公司制作效果图,那样的话,前期就能发现问题了。 “你觉得怎么补救比较好?”叶纤红呼出一口气,有些郁闷地问道。 “如果叶小姐不怕增加些成本,我的意见是厂房外墙重新设计一下。”乔昌智回答道。 在他看来,办公楼这样效果不错,主要是厂房那边完全没有设计,就显得跟不上。 所以他的意见是让周围其它建筑,全部以办公大楼为参照。 “你的意见我也觉得行。”叶纤红首先赞同了他的意见,“不过我们两人对建筑都是外行,我看还是找个专业的人,来帮忙把把脉吧。” 她也想明白了,自己做成功了一些事,有些自大了,以为有前世的眼光,任何事都能一个人搞定。 却不知道专业人士的眼光,肯定不是自己可以比的。 “那也好。”乔昌智一听,觉得这样更省事。“那找谁来帮忙?” “我找建光哥问一问吧。”叶纤红回答:“他们现在在搞房地产,肯定有专门的设计师,就算没有,也会有合作的对象,让他介绍一下好了。” “好。”乔昌智应道。 离开工厂,叶纤红给蒋建光打了个电话,把事情跟他一说,请他帮忙解决。 这是小事,他爽快地答应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坐在车里,冷静地思考今天的事。 看来不管是服装厂,还是铝合金制品厂,自己都得聘请一些专业人员负责技术问题,不能像以前那样,把重心放在管理人员身上,缺少技术力量。 有空了去外面了解一些,看能不能挖一些面料和服装设计的资深人士。 相对应的,自己以后如果想把铝合金门窗的生意做大,开发新产品也势在必行。 像前世听说过的双层玻璃隔热窗,就需要专业人士来攻克难关,公司现在的人,只能根据现有的产品,做出一模一样的合格产品,无法创新。 不过这样的人才,虞城估计不会很多,看来能找肖东胜,余杭那样的大城市,肯定不缺这样的专业人才。 第七十九章请客 等到了下午四点,叶纤红离开办公楼,匆匆去王子饭店。 不管怎么样,今天要请的可是县局级领导,她作为主人,必须提前去那里准备一下,不能怠慢了贵宾。 外公一家就在欣昌,可是除了宋保国这个有过节的宿敌外,几乎没有任何人脉。 万一宋保国像自己猜测的那样,找自己亲戚的麻烦,那她就束手无策了。 现在借着戴老的机会,能跟顾正昌这样的领导搞好关系,她肯定得不会错过。 到了饭店,到楼上去找温俊,看到他正站在一间包厢门口,似乎不放心楼面经理的安排。 原本纯白色的台布,现在已换上印花的淡金色台布,底下还加了大红色的裙底,比原来多了些富贵气。 而平时常用的青花餐具,现在也换了镶金边的骨瓷餐具,就连原本白色的口布,也换了喜庆的大红色。 中间的大转盘上,放了一盆鲜艳欲滴的桌花,特别抢眼。 就连旁边的工作台上,也铺了白色的桌布,一切都照最高的标准来准备。 “温俊,麻烦你了。”叶纤红走过去感激地说了一句。 他现在这么忙,还能亲自过来准备,无疑是非常重视自己的事。 “应该的。”温俊看到叶纤红,严肃的表情松弛下来,笑着回答道。 小红今天要招待隔壁县公安局的副局长,他自然得好好对待,并找机会结交一番。 王子饭店现在除了虞城这一家,周围其它几个县,还没有分店。 如果条件允许,他希望能搭上这根线,最先去欣昌开一家。 毕竟开饭店的人,最烦的是各种各样有背景的人,找各种借口过来白吃白喝,有公安局高层的关系在,才能防止这些问题。 至于隔壁的嵊市,只能慢慢等了,相信以后总能找到机会,走通那边的人脉。 晚上客人喝的茶叶,温俊也准备好了,是虞城本地产的“雨前”旗枪龙井茶。 “雨前”龙井,指的是谷雨前采摘的茶叶嫩芽,是龙井茶中的上品,通过茶农亲手炒作,压成扁扁的一片,冲水后浮在茶水里,很像一杆杆旗杆,所以叫旗枪茶。 当然还有“明前”茶,指的是清明前采摘的茶嫩芽,只不过这个产量太少,价格也非常贵。 买来后藏在冰柜里,偶然拿出来喝一杯还行,如果这样招待客人,那就不现实了。 叶纤红对喝茶不太讲究,倒没想到这个。 随便抓了一把茶叶,丢进杯子里,准备给自己泡杯茶,顺便在这里等顾局长联系自己。 “你懂不懂喝茶啊!”温俊见她这样粗暴,忍不住心疼地叫道:“这可是雨前茶,二两一包就要上千块了,我看你是牛嚼牡丹,糟蹋茶叶啊!” “茶叶而已,这么小气干嘛!”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提起暖水瓶倒水下去,见茶叶浮上来,颜色翠绿清亮,还带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这才知道这茶叶确实不错。 忽然想到戴老送给自己的杂物里,也有几包茶叶,当时随手交给妈妈放起来了,也不知道她藏在哪里? 既然温俊这么喜欢,送她几包得了。 “不是小气,主要是这个茶叶产量比较小,有钱也买不到啊!”温俊被叶纤红刺激得要哭了。 他虽然粤省人,却爱喝绿茶,最爱江浙省的龙井茶,这也是他最终选择在虞城定居的原因之一。 至于本省的铁观音、寿眉、水仙等茶叶,虽然也有好茶,他却喜欢不起来。 “行了,我家里也有茶叶,是戴老送我的,到时我分一半给你。”叶纤红嚷道。“估计不会比你的茶叶差吧!” “那一言为定,不许耍赖啊!”温俊一听,顿时喜笑颜开。 “对了,晚上的菜谱准备好没有?”叶纤红问道。 “准备好了,你自己看。”温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厨房总厨搭配的菜单,交给她看。 “不错。”叶纤红大致看了看,觉得没问题,就随手丢在桌上。“就是不知道胡向阳会带几个人来?” “没事。”温俊随口回答。“如果人少,就用普通的例牌,人多用中牌好了。” 准备好这些,叶纤红进房间打开电视,坐在这里等顾正昌他们办好事过来。 温俊则回去干自己的事了。 坐了大约半个小时,电话总算响起来了。 听顾局说已办好事,准备现在过来,叶纤红连忙把地址告诉他,让他直接到王子饭店这边。 “对了,叶小姐,我这边还有朋友,一起过来方便吧!”顾正昌说道。 “当然方便。”叶纤红笑道。“顾局愿意介绍朋友给我认识,我是求之不得呢?” 顾正昌听叶纤红说得这么客气,顿时笑了:“那好,一会儿见。” 叶纤红挂了电话,放下茶杯,准备去楼下迎接。 心里也非常好奇,他会带什么人过来见自己呢? 在门口站了不到五分钟,就看到一辆车停在饭店门口,然后看到顾局和郑所长下车后,另外还有一对男女下来,大概四十左右,看情形是一对夫妻。 “顾局,郑所。”叶纤红走过去叫道。 “叶小姐,这两位是我的老同学,男的叫祝建华,在虞城税务局工作,女的叫冯巧珍,是他的老婆,在教委工作。”顾正昌介绍道。 “祝先生好,冯女士好,欢迎两位。”叶纤红笑着叫道。 又对顾正昌道:“顾局是我的长辈,以后跟戴老一样,叫我小红吧!否则太生份了。” “叫你小红没问题,不过你也得叫我顾叔叔才行。”顾正昌听她这样说,笑着回答道。 “行,顾叔叔。”叶纤红叫了一声,“我们先进去吧,别在路边聊天了。” 一行人进了包厢,服务员已经把情况报告给温俊,厨房那边已送了一些开胃凉茶上来,供几人吃着解闷。 “不用搞得这么隆重吧!”顾正昌一看里面的布置,就知道叶纤红精心准备过,笑着叫道。“我们只是吃顿便饭而已。” “没关系,王子饭店的老板,是我的好朋友,花不了几个钱的。”叶纤红解释道。 说话间,看到温俊从外面走进来,于是替他们做了介绍。 “对了,虞城市赵书瑞赵市长,是温俊的姨父。”叶纤红又解释了一句。 温俊这么热心今天的事,肯定有自己的打算,所以她也不介意捧一捧他,抬高他在顾正昌心目中的地位。 “哦,赵市长我跟他也熟,没想到温老板还有这层关系,那都不是外人了。”顾正昌一听,顿时热情起来。 第八十章各取所需 大家坐下喝了一杯茶,说了一些客套话,话题就打开了。 大家身在官场,最喜欢聊的就是身边的八卦消息,比如谁谁走了谁的路子,往上升了一步。 谁谁谁又得罪了谁,被穿了小鞋,这次要被调到某个冷门岗位。 叶纤红第一次参加他们几个中年人为主的聚会,算是大开眼界。 看来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关注的重点都不一样。 像他们几个,最感兴趣的是怎么赚钱捞外快,毕竟年轻人开销大,没有钱什么事都做不了。 而中年人在圈子里混了十几二十年,看清楚了这里想要升职,能力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关系网。 你工作就算再出色,如果没有人愿意做你的伯乐,在适当的时候拉你一把,或许你永远在原地踏步,没有晋升的机会。 所以顾正昌说要参加一个年轻人的饭局,在知道主人跟戴老的关系之后,两人也动心了。 顾不得这样过来,会不会唐突? 实在是最近是关键时期,上面刚调整好位置,下面各处室和局室,都会做部分调整,如果能抓住机会,说不定就能往上走了。 像在税务局工作的祝建华,在稽查科呆了几年,资历是够了,却一直是个副科级科员。 主要是上面没有领导看中,就没有机会调动,更不要说升职了。 最近听说税务局那边有好几个科长副科长要调整,他也希望自己这次能有好运。 可惜据小道消息,自己依然没有机会。 今天碰到老同学,他也抛开面子,问他在税务局有没有路子,央求他帮一下自己。 顾正昌跟他们夫妻关系一直不错,自然也想拉他们一把,可是自己的事刚找过戴老,如果再为同学的事开口,肯定会惹恼戴老。 戴老的性子他清楚,最讨厌有人钻空子,他愿意帮自己,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已经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后来想到叶纤红,就试着能不能往她这边借一下力。 叶纤红听他们说着说着,就聊到自己的工作,顿时明白两人来的目的了。 不过叶纤红的为人处世,一直坚守一个原则,就是对方如果能力够,却被埋没了,她只要帮得上忙,肯定愿意援手。 如果是那种一心钻营的人,那她也不怕得罪人,绝不做烂好人,免得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在收到对方的暗示后,她也表达了自己的观念,至少在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下,不会随便表态。 等回去之后,了解相关部门的上级主管是谁,看能不能帮他们牵一下线。 如果归跟自己关系比较亲密的谢市长、罗市长或者赵书瑞市长管,问题就不大。 否则她也爱莫能助。 顾正昌是老狐狸,听到叶纤红的话,顿时感觉有戏。 于是及时岔开了老同学的话题。 这种事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不能说得太明,否则就会被人抓住把柄。 祝建华夫妻也不是傻瓜,明白叶纤红的暗示之后,都很兴奋,话里话外,表达出感谢。 又聊了一阵,胡向阳他们下班过来了,于是大家站起来又是一番介绍。 胡向阳今天带了赵大成、肖东灿和小方过来,大家跟顾正昌算是一个系统的人,交流起来也方便。 重新坐下来之后,菜也开始上了,于是温俊指挥服务员打开酒,开始喝酒喝饮料。 有胡向阳、温俊这几个人劝酒和活跃气氛,叶纤红就轻松多了,端着杯饮料,跟唯一的女性客人聊了起来。 冯巧珍在教委工作,熟悉的是学校的圈子,她以前在春晖中学任教,对里面的老师非常熟悉。 于是叶纤红向她打听起春晖中学的情况。 安安下半年马上要中考,目标是春晖中学,到时分到哪一个班,影响也很大。 任何一个学生,高中时代能碰到一个好班主任,一辈子都会受用无穷。 同样地,如果碰到一个恶劣的班主任,就算没有打人骂人,只是某些价值观有问题,就会影响学生一世。 她自然希望安安分到一个人品出色的班主任那里。 “这件事交给我。”冯巧珍听说叶纤红有个弟弟下半年想考入春晖中学,大包大揽道。“到时肯定安排进最好的班级里。” 尽管春晖中学的门槛很高,普通学生就算交钱,也基本进不去,但是作为教委的工作人员,还是有一定权力的。 万一叶纤红的弟弟分数不够,她也打算用自己的面子,硬把他塞进去。 “那就谢谢冯女士了。”叶纤红对她还是非常有好感,笑着向她道谢。 尽管她说会帮自己的忙,她还是能感觉出来,冯巧珍是那种坚持原则的人。 只不过在允许的范围内,也会灵活处理一些关系,否则太死板的人,根本无法在机关里生存。 “不用客气。”冯巧珍并没有表达得很自然。“其实没有我的帮忙,你肯定也能解决这件小事。” “那不一样。”叶纤红笑道。“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效果才最好。” 又问起她的家庭和孩子,才知道她的儿子今年也十五岁,同样准备考入春晖中学。 “他现在在哪里读书?有空可以来找安安玩啊!”叶纤红听说这么巧,客气地说了一句。 “现在在虞城中学。”冯巧珍回答道。“不过我的儿子性格有点古板,我们想尽办法想让他活泼一点,也毫无用处。” “这还是圈子的问题。”叶纤红笑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性格还没有彻底定型,只要多跟外向的人交朋友,应该会改善。” 既然她有跟自己结交的意思,叶纤红也不介意让弟弟多一个朋友。 两人暗暗交换了联系方式,答应有机会一起带着两个同龄人认识一下。 等到酒足饭饱,温俊已跟顾局长熟得像忘年交,只差烧黄纸喝鸡血结拜了。 倒是同来的郑所长,跟小方聊得最好,毕竟两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有同样的经历,所以共同话题最多。 “小红,老祝的事,你如果能帮,就拉他一把。”趁着酒意,顾正昌直接对叶纤红说道。 “行。”叶纤红应道。“我试试,只是不能保证成功。”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顾正昌毕竟没有糊涂,连忙说道。“毕竟世上哪有百分百能帮人成功的道理。” 第八十一章后续安排 见顾正昌还算清醒,叶纤红想到宋保国的事,于是把他叫到一边,把自己想托他的事说了一遍。 顾正昌一听,吓得酒意都醒了大半,连忙问她跟宋保国有什么恩怨? 他现在才是副局长,等升到正职,还跟人家有很大的距离。 万一叶纤红年轻气盛,要自己眼县领导斗,他可没有勇气答应下来。 “只是以前有些恩怨,戴老说没事了,我却不放心,所以想请你帮我关注一下他,有任何他的消息,都请你通知我一下。”叶纤红见他有些怕事,倒不敢说实话了,只能这样拜托道。 “如果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顾正昌听说只须传递一些消息,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顿饭一直吃到八点,大家才酒足饭饱,停了下来。 服务员送上水果拼盘,每个人挑了块西瓜随便啃了两口,就住了手。 “小红,今天感谢你的招待,下次来欣昌,记得联系我。”顾正昌跟叶纤红毕竟没到熟不拘礼的地步,吃饱喝足后,准备告辞离开。 “好的,顾局。”叶纤红自然不会反对。“有机会一定去叨扰你。” 送他们到饭店门口,看他们上了车,才回到包厢里。 “小红,这人是戴老的老部下?”赵大成虽然没听叶纤红提起这一层关系,不过见她能对一个陌生人这么随意,想来只有这个原因。 “是啊!”叶纤红答道。“局长升职,他这个副局长想往上一步,戴老已经表达出支持的意思。” “哦。”赵大成了然地点点头。“难怪今天看起来踌躇满志,原来已经得偿所愿。” 戴老能支持他,这件事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除非出现难以预知的意外。 “我在欣昌没有熟人,有他在那边,万一碰到麻烦,也能找到人帮忙。”叶纤红也没有掩饰自己的目的,大大方方地说道。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认识一些高层的人,平时没什么作用。 如果真的碰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才会用到他们。 就算事情他们解决不了,在自己的治下,他们也能知道更多的内情,只要肯说出来,也方便他们找到办法解决。 胡向阳没有出声,他是知道叶纤红这样做的目的,毕竟当初跟宋保国的事,他也全程参与了。 在这一点上,他跟叶纤红想的一样,就算宋保国没有表现出恶意,防着点总归是好事。 他比叶纤红更多想的是,叶纤红的妈妈当初怀孕,是有人暗害的结果,而那个女人,很可能就是宋保国的老婆董洁。 如果她也知道叶纤红的身份,那两家的恩怨,还真的不可能就这样结束。 换成是自己,与其担心这件事被人曝光,还不如直接把当事人打压下去。 万一对方的地位超过自己,那最后倒霉的,就成了自己,董洁不可能这么傻。 所以叶纤红不再追查当初的真相,并不表示对方也愿意这样结束。 胡向阳下不了决心,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主要是担心牵扯出小姑夫后,小姑会难过。 “对了,温俊,刚才那个祝建华的事,你姨夫那边有没有办法?”叶纤红又问道。 印象中税务局归他的姨夫赵书瑞副市长分管,这种级别的基层干部,只要他表示出关心,升职的希望就很大了。 “我跟姨夫提一下试试,就说小红请你帮忙。”温俊笑着回答道。 “没问题,就当我欠赵市长一个人情。”叶纤红知道他在开玩笑,也笑着回答。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回到家里。 今天旺旺家要办进屋酒,她得早点回家,看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到家后,看到自家院子里已支起了厨师做菜用的雨篷,大师傅正拿着沉重的铁勺,在油锅里炸扣肉,院子里到处都是肉香味。 帮忙的亲朋好友已来了不少,当然都是旺旺家那一支的,父亲和小叔做为隔了一层的堂兄弟,也在一边帮忙。 叶纤红下车后,进屋换了件旧衣服,看哪里缺人手。 “小红,这些粗活怎么要你来干?”三婶此时在洗碗,看见后连忙站起来,把手在围裙里擦了擦,拖着她进屋。 又对坐在一角拿着纸笔写什么的儿子叫道:“旺旺,你小红姐来了,有什么搞不明白的事,你请教她就行了。” 农村里办酒席都这样,需要把用了多少烟酒酱醋以及荤素材料,全部记录下来。 倒不是怕帮忙的人贪污,纯粹是方便事后计算支出。 旺旺第一次经手这个,有些信心不足。 刚才叶纤红回来时,他正低头把早上买菜的单子记录下来,汇总后跟早上交出去的钱核对,看数量上能不能吻合。 除了这件事,等一下有亲戚送礼金过来,也得由他收取并记录在档。 乡下都这样,谁家办红白事,都会找个本子,把礼金数量记录清楚。 如果下次换成别人办事,一般会根据人家给的数量,加上一点或者同样的钱财做为礼金。 万一你忘记了或记错了,多给了没事,如果你给少了,主人家又比较计较的话,就会把你少回礼金的事宣扬出去,这样很容易被人背后戳脊梁。 “姐,你看我这样记有没有问题?”旺旺把手里的本子递给叶纤红,问道。 叶纤红接过来一看,上面写了一些流水帐,买肉多少钱,买鱼多少钱,差不多写了两页。 大概他也觉得这样记帐,不够清晰,所以请教自己。 “旺旺,你这样记当然没问题,只是不够专业。”叶纤红回答道。“既然你现在自己开店做生意了,可以学一点会计常识,这样记帐的话,就会一目了然。” “哦。”旺旺一听,觉得有道理,决定下次去虞城时,去新华书店买本会计有关的书回来看看。 “像你现在这样,一项项全部记在一排,不容易分析出结果。”叶纤红继续说道。“如果把收入跟支出分成两排,那样的话,每当页底,就可以把两个数相减,计算出余额对不对?” 她的会计知识也有限,只了解这些最基本的常识,所以只能这样简单教一教。 具体的操作,还是让专业人员教他比较好,免得误导了他。 “哦。”旺旺一听,恍然大悟。 把原先计好的纸撕下来,然后在本子里划了几条直线,左边记录总支出的金钱,右边是买回的材料钱。 这样一来,就一清两楚了。 第八十二章传授经营之道 “姐,开好一家店,除了会计常识,还要学什么?”旺旺把撕下来的那张纸上的流水帐,照堂姐教的方法,重新填好之后,合上本子,问道。 在西关镇开了家服装店,虽然每个月能赚不少钱,但是他依然觉得糊里糊涂。 趁堂姐现在有空,他打算一次问个清楚,到底自己需要学什么能力,才能把店开好? “开好一家店,这属于经营的问题了,你有兴趣,我就跟你详细说一说。”叶纤红见这时候没什么人进来,正好旺旺开了几个月的店,现在正是总结经验的时候,教他正合适。 经常有人说,管理是相通的,其实经营也是一样。 当你学会经营一家店了,下次叫你去经营一家公司,只要给你时间适应,很快也能把公司经营好。 “我有兴趣,姐你说。”旺旺一听,连忙回答道。 “那我就举服装店做例子吧,等我说完,你再自己思考。”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假如有人想开一家服装店,他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先定位。” “哦。”郑兴旺没想到堂姐今天会从头到尾给自己解释经营上的事,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像个认真听讲的学生。 “所谓定位,就是你开服装店后,准备把衣服卖给谁,这个你有要清晰的思路,包括顾客的年龄、性别、喜好、消费能力等等——”叶纤红仔细说道。“像你现在的店,主要定位给镇里生活条件一般的居民,他们贪便宜,只要质量好,价格便宜的衣服就喜欢。” “原来如此。”旺旺听完后,有些明白了,又没有完全搞懂。 “继续刚才的问题,假如你的定位顾客是像你这样的中学生,那你接下来要考虑的,哪个地方,这样的顾客比较多,方便来购买,这就是第二步,选择合适的店铺位置。” “那开在学校附近,不是很方便?”郑兴旺想了想,回答道。 “那不一定,学生口袋里没有钱,衣服一般都是妈妈买的,所以去菜市场要经过的地方,反而最合适。”叶纤红解释道。“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条件,还要考虑店铺的租金,如果房租太贵,成本太高,衣服的价格也高了,衣服就不好卖了。” “选店铺的地址,也有这么多要求?”郑兴旺沉思起来。 “还不止。”叶纤红继续帮他分析。“周围的环境也要考虑,最好有其它服装店。同行越多,顾客越喜欢过来买,因为能挑选的地方多了,购物的乐趣也越大了。” “是啊。”郑兴旺觉得有道理。 就像大家买菜,都喜欢去大市场,而不愿意去地摊里买,因为那里能挑的品种多。 “等店铺确定下来了,然后是考虑怎么布置或者装修。”叶纤红继续往下说。“如果卖给学生,那可以用篮球、滑板这种东西做装饰,因为你们看了会觉得亲切。” “那我的店里,什么都没有,是不是需要再装修一下?”旺旺想了想,问道。 “不必。”叶纤红回答道。“因为你那边做的是廉价货,布置得越像地摊越好,主要吸引贪便宜的大妈大婶来逛。如果装修得高档了,她们会觉得这里的衣服应该很贵,反而有了门槛,不会像现在这样,路过就会进来看看。” “噢。”郑兴旺一听,恍然大悟。 难怪以前生意不好,堂姐找了几张红纸写上特价等字样贴上后,生意一下子变好了,原来是这个原因。 “店铺布置好了,然后是进货。”叶纤红见堂弟眼睛越来越亮,知道他明白了自己的话。“进货的时候,不能盲目挑你喜不喜欢。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衣服我穿着好不好看,方不方便运动,然后是这个价格如果加上店铺成本,适不适合在店里卖,符合不符合顾客的心里预期。” “我明白了,要挑合适的,不是挑最好看和最贵的。”旺旺已经明白堂姐今天这番话里的重点。 “是的。”叶纤红笑着点头。“开服装店的目的是赚钱,不是为了开一家漂亮的店,满足自己的面子。” “嗯。”郑兴旺的性格还是比较务实的,所以觉得堂姐说得很对。 “如果这几步全部做对了,那么,新开的店,一般就能正常经营了。”叶纤红总结道。“最关键的还是定位和货源,定位做得好、做得准确,这家店就成功了一半,找到合适的货源,等于全部成功了。” 这不是叶纤红瞎说,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开店的诀窍,其实都一样。 你做得越细致,就越容易成功。 很多新人开店,根本不会考虑这些,看到别人的店衣服很漂亮,生意很好,就马上去找一间店铺,然后去找类似的款式,以为这样,顾客就会来买。 当然运气好的话,店铺周围这样的客源正好很大,那也不是不能赚钱。 关键是失败的概率,要比这样开起来的店,高十倍以上。 “我懂了。”郑兴旺低头想了想,把这些话记在脑子里了。 “你能听懂就好。”叶纤红拍了拍他的肩。“对一家店来说,货源其实是核心,你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交给别人去做。因为你前面的准备工作做得再出色,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货,那一切都是空话。” “是啊!”郑兴旺连连点头。 “当然,我刚才说的是理想化的情形,正式开店的时候,不能等全部工作做好了,再去找货源,万一没有合适的,就前功尽弃了。所以定位之后,就要先去找货源,然后租房子和装修。” “姐,我全部懂了,谢谢你。”旺旺感激地说道。 这些知识,书上肯定学不到,是姐姐的经验之谈吧。 “不用客气。”叶纤红见他这么懂事,更加喜欢。“你现在好好读书,过些日子,我教你公司和工厂的经营方法。” 堂弟是自己给弟弟准备的总裁人选,就像自己的乔昌智,必须有足够的眼界和知识。 当然,万一他最后不愿意进弟弟的公司,想自己创业,那她也不会勉强。 旺旺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家里多一个成功的商人,等于多了个能相互扶持的亲人,这对自己和弟弟都有好处。 第八十三章舅舅来了 “旺旺,你舅舅来了。”三婶突然走进屋,语气激动地对儿子说道。 叶纤红抬头,看到她后面站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收拾得非常清爽整齐,不太像农村人。 只是非常瘦,眼圈也有点发黑,应该是个经常熬夜的人。 “舅舅?不是跟我们断绝往来了吗?”郑兴旺并不像三婶表现得那样兴奋,反而冷淡地回答道。“难道你忘了?” 舅舅是中专生,毕业后分配到县城一家国企工作,算是跳出了农门。 后来找了个同样是居民的舅妈,在虞城定居下来,除了过年过节,平时很少走动。 因为家里穷,舅舅能读到中专,完全是靠三婶省吃俭用,把钱省下来供弟弟读书,所以他一直把姐姐当成最亲的人。 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结婚后,跟姐姐一家开始疏远。 两家真正闹翻的导火索,其实也是一件小事。 三叔有一次连续几天恶心反胃,极度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怀疑是胃癌,要他住院检查。 家里没什么钱,交不起住院费,最后只好去找小舅子帮忙。 不料弟媳妇不高兴了,说家里没有存款,最后勉强拿了一百块钱出来,脸色还很难看。 当时旺旺已经读初一了,正处于性格逆反期,见舅舅一家这样的态度,顿时恼了,跟舅妈吵了起来。 他会这么生气,主要是三婶平时嘴碎,经常在儿子面前说以前怎么吃苦,把能吃能用的全省下来给弟弟,最后培养出一个吃公粮的人。 在郑兴旺的观念里,舅舅一家能有现在的生活,是靠妈妈牺牲才得到的,他们这样忘恩负义,他接受不了。 舅妈也不是好脾气的人,被小辈挤兑,也恼了,舅舅怎么劝也劝不住,最后还逼他做出选择,到底站在哪一边。 答案不言而喻,自然是站在家庭这一边,两家因此断了来往。 好在后来做胃镜,发现只是胃溃疡,养了一段时间后,爸爸就慢慢恢复过来了。 没想到两家闹翻才三年,舅舅居然厚着脸皮过来了。 “你胡说什么?”三婶一听,气恼地在儿子的脑后拍了一下,恼羞成怒地骂道。 碰到弟弟这样,每个做姐姐的,都会感觉心寒。 但是气归气,真的要跟弟弟断绝关系,她的内心更难以接受。 这些年她无数次做梦梦到弟弟一家上门道歉,然后两家恢复了关系,可是梦终究没有变成现实。 叫她主动向弟弟服软,她又做不到,因为儿子那一关她就过不了。 没想到今天他真的上门了,这让她惊喜万分。 “到底是我胡说,还是你健忘。”郑兴旺性格更像三叔,比较固执,此时当着舅舅的面,一点情面也没给。 随着年纪长大,看人看事也比以前更清楚。 舅舅一家这么势利,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即使现在像妈妈希望的那样和好了,也不可能像一家人一样,经常来往走动。 “对不起旺旺,以前全是舅舅的错。你不愿意认我,舅舅也能理解,”袁红军叹了一口气,语气非常苦涩。 真的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以前自己在城里的国企吃公粮,看不起姐姐一家,没想到才过去三年,一切就颠倒过来了。 八九年开始,国企就开始走下坡路,裁员和发不出工资,成了他们这批职工的家常便饭。 他是最近一批下岗的,在家休息了一个星期后,只能出去找工作。 可惜他是搞技术的,对找工作没有一点帮助,又因为年纪偏大,体质也比较弱,没有工厂看得上。 最后在一家工厂当门卫值夜班,才算有了一份糊口的工资。 老婆所在的单位比他略好些,现在还能继续上班,只是谁也不知道能支撑多久。 前几天下班回来,碰到一个熟人,说起他外甥家在造房子,还羡慕他有这样一门好亲戚。 他一打听,才知道姐姐一家靠种大棚蔬菜,赚了不少钱。 最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才十六岁的外甥,居然开了一服装店,一年可以赚好几万。 回家跟老婆一说,两人又惭愧又后悔。 听说姐姐家今天要办酒席,夫妻俩商量了一遍,终于决定放下面子,主动过来认错。 所谓姐弟情深,只要他低头了,以姐姐的性格,肯定会抛开旧怨,接纳自己。 果然,当他向姐姐认错后,姐姐马上原谅了他,还带他去见外甥那。 没想到外甥长大了,也非常有主见了,居然不愿意轻易原谅自己。 他知道外甥的性格像姐夫,吃软不吃硬,只好把姿态放得更低,让他心软。 郑兴旺望了一眼几乎老了十岁的舅舅,现在看起来比爸爸还显老了,心里一突,重话就说不出口。 求助似地望了堂姐一眼,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局面。 “旺旺,不管舅舅以前有什么错,你是晚辈,都不合适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叶纤红见堂弟迷茫,在他的后背揉了揉,轻声劝慰道。 她这样说,倒不是想教旺旺做圣母,无条件地原谅对方。 而是她心里明白,亲戚之间闹矛盾,除非是生死大仇,否则很难用对错来衡量。 何况旺旺如果坚持不跟舅舅一家来往,最难过的肯定是三婶。 旺旺一直很懂事,他能因为自己有怨气,让妈妈一直伤心难过吗? 所以最合适的态度,就是借梯下台,放下坚持,两家恢复正常的来往。 他如果依然不喜欢舅舅,大不了以后少走动。 “对啊!你舅舅确实有错,现在过来道歉了,你就原谅他吧!”三婶一听叶纤红的话,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抓住儿子的胳膊,劝道:“就算你不信妈的话,你小红姐不会骗你吧——” 儿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能干,这个家总归要靠他来支撑,三婶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强势了,碰到事反而会听儿子的意见。 这时候她也不想逼儿子答应,免得他心里有疙瘩,影响母子的感情。 “好吧!”见堂姐都这样说了,郑兴旺觉得自己再做恶人,反而让人看轻了,终于松了口。 第八十四章难念的经 见他们矛盾解开了,叶纤红招呼大家坐下来。 因为前世跟三婶一家没什么来往,所以她并不认识眼前这个男人。 不过看他的打扮,胸口的口袋里还插了一支钢笔,应该跟堂哥一样,是在城里工作。 看他一脸愁苦相,应该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 这种人碰到事情只会逃避,不敢面对,所以混得并不好。 而这样性格的人,不会跟三婶闹僵,估计有一个相对强势的老婆。 现在又过来道歉,肯定是知道了三叔一家最近的变化,所以想沾点光。 亲戚之间,这样也很正常,叶纤红自己就一群这样的亲戚。 但愿三婶能看清楚这一点,以后碰到事情,多跟旺旺和三叔商量,别自作主张,最后因为亲戚,反而跟自家人闹矛盾。 在农村,这种事情很容易发生。 特别是太重视娘家的女人,当自家有钱了,总想着贴补娘家的兄弟,最后跟老公儿子闹得不可开交。 “你就是旺旺的堂姐叶纤红吧?早就听说过你了。”见没有人帮自己介绍,袁红军主动向叶纤红打招呼。 “是啊!小红是建平堂哥建国的女儿,现在在虞城做生意。”三婶这才发现两人不认识,连忙介绍起来。“我家能赚钱造房子,全靠小红帮忙。” “三婶客气了。”见她语气过份激动,叶纤红更加担心起来。“主要还是靠你和三叔自己,还有旺旺。” 家里条件好过了,在娘家兄弟面前直得起腰是好事,如果忘乎所以,就会变成麻烦。 这个男人今天过来,应该不是仅仅来喝喜酒这么简单吧? 如果有其它目的,三叔和旺旺没意见还好,万一三婶一意孤行,只怕自己刚才的猜测马上要变成现实了。 “妈,有事我们去一边说,别麻烦姐了。”旺旺站起来说道。 舅舅一过来,妈妈就有些兴奋过头,尽管堂姐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但是他还是感觉到了一些不快。 也对,堂姐现在打交道的是什么人?不是市里的领导,就是向阳哥这样的成功人士,会吃舅舅这一套? 如果本来关系很好,她或许不会介意,明明舅舅一次都没有见过,就主动贴过去,这样会让人讨厌吧? 至少自己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不舒服。 叶纤红没想到旺旺这么懂事,及时开口把三婶的话题拦住,忍不住暗暗高兴。 这个堂弟真的没有白教他,已经懂得察言观色了,以后肯定有前途。 “对,我们去那边坐。”三婶没有想到这么远,听了儿子的话,随口回道:“小红刚开车回来,让她休息一下。” 袁红军没想到外甥这么敏感,就有些无奈。 来时的路上,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姐姐家突然能翻身,或许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光靠他们自己。 姐姐姐夫有多少本事?他能不清楚吗? 以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性格能力,想赚大钱造别墅,根本不可能。 外甥今年才十七岁,怎么可能一个人就开服装店赚大钱?说不定也是别人帮忙搞得起来的。 来时见姐姐一家住在别人家里,这房子还这么漂亮,比自家老板住得还好,顿时猜到了原因。 原来是有贵人在扶持他们,这就一切解释得通了。 稍一打听,知道了这房子的主人是姐夫的堂哥,而他家能这么发达,是因为有一个叫叶纤红的女儿做生意赚了大钱。 知道真相后,他暗暗郁闷,为什么自己运气这么差,没有碰到这样的贵人。 他好歹是一名中专生,如果有人帮自己一把,取得的成绩肯定比姐夫一家大得多。 等看到叶纤红,发现她这么年轻,顿时起了心思。 小姑娘大多脸皮薄,好面子,如果自己好好捧一捧她,说不定能拉近一下关系。 到时自己请她帮忙,介绍个好工作,正好姐姐也在一边,肯定会帮腔说几句好话,那应该问题不大了。 没想到外甥一句话,打破了自己的计划。 等他们离开,叶纤红上楼到了自己的房间,决定不操心三婶的家事。 进房间没多久,妈妈就过来敲门了。 “小红,老三家的礼金你给了吗?”叶妈妈走进房间,小声地问道。 “还没有。”叶纤红回答。“怎么了?” “如果没给,就不用给了。”叶知书白了她一眼,怪她连这个道理都想不到。“我们一家四口,又没有分家,别人家办喜事,给一份礼金就行了。” “哦,那你给了多少?”叶纤红知道妈妈小气,所以也不在意,问道。 在她看来,就算道理是这样,她也没必要做得这么绝。 现在大家都知道自己有钱,跟三叔家关系也好,可能还在猜测会包多大的礼金,如果省这个红包,只怕会被人说闲话。 虽然自己不在乎这些,总归没必要因小失大。 “包了两百块。”叶知书回答道。 别人家都十块二十块,自己多包十倍,应该拿得出手了。 老三这个堂兄弟,毕竟已经隔了一层。 “妈,我家现在还差这点钱吗?”叶纤红见妈妈认真的表情,抱住她的胳膊劝道。 “我就知道你不会听。”叶知书见女儿劝自己,有些不快,赌气地说道。“现在所有人都盯着你的钱,好像这钱是天上掉下来似的,你还傻傻地不知收敛——” 说完,甩开女儿放在胳膊上的手,气呼呼在床上坐下来。 “是不是有人在你耳边传闲话了?”叶纤红见妈妈的神情不对,走过去坐在她旁边问道。 妈妈的性子她知道,大多数情况还是比较看得开,碰到有人戳到伤口了,她才会生气。 肯定是有人说的话,伤到她了。 “还不是你奶奶?”叶知书抹了一把脸,说道:“说你亲疏不分,隔得这么远的堂兄弟,这么用心帮忙,让人家起了别墅。自己的亲堂哥,却什么都不管,让他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连老婆都没娶上——” “妈,奶奶是什么德性,你还不知道?犯得着生她的气?”叶纤红见妈妈气得都流眼泪了,心疼地搂住她的肩哄道:“再说我对堂哥好不好,堂哥心里最清楚。等我回头跟他说一说,让他回家好好说说奶奶给你出气——” 这个家里,唯一能降得住奶奶的,只有堂哥了,她这样说,当然只是哄哄妈妈,不会真的去找他。 “你就胡说八道吧!”被女儿当小孩子哄,叶知书就算再有怨气,也笑了出来。 第八十五章喝进屋酒 中午的时候,安安从学校赶了回来,和旺旺汇合后,两人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时不时曝出一阵大笑。 引来那些远房亲戚一阵阵羡慕的目光。 不管是安安还是旺旺,都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两年前那付瘦弱自卑的模样了。 因为营养好,又经常打篮球锻炼,两人个子都长得非常高,安安现在都超过一米八了。 身材健壮又线条分明,皮肤却没有晒黑,看起来又白又有光泽。留着细心剪出来的短发,穿着白色灰色的纯棉卫衣,模样非常出色。 因为自信,整个人身上似乎多了层光,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可惜自己家的孩子,以前还嫌他们穷,看不起他们,现在就算主动凑过去,也不是一路人了。 胡向阳也从单位回来了,当他从车上下来时,又引来一阵热辣的目光。 长得比明星还帅,又有一个好工作,还是京城来的公子哥,这样的男人,是所有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男朋友人选。 不过叶纤红也不错,恐怕只有她才配得上这样出色的男人。 叶纤红站在楼上窗前,看到楼下的的情形,暗暗咧了咧嘴。 胡向阳在自己面前时,又痞又坏又乖,最会讨好自己。 在外人面前时,经常板着脸,或者面无表情,偏偏身材高大,走路像军人一样一板一眼,很容易给人性冷淡的禁欲感,反差非常大。 请来帮忙的人,已开始在桌上摆碗筷和酱醋碟,午饭马上要开始,大家纷纷招呼关系熟悉的人,开始打地方落座。 叶纤红看胡向阳准备上楼找自己,于是主动下楼,和他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没过一会,安安和旺旺带着毛毛,也过来跟他们坐在一起。 “旺旺,这是姐给的礼金,你收一下。”叶纤红拿出一个红纸包,递给旺旺。 刚才劝了妈妈一会,等她情绪好转,继续到楼下帮忙,她想了想,还是决定独自包一个红包。 除了外公家和干外婆家两边的亲戚,只有小叔家和三叔家最亲近了。 小姑嫁人时,自己送了这么多东西,没理由三叔家办进屋酒,自己空手什么都不给。 “姐,我妈说过了,你还没出嫁,所以大伯母给过一个就行了。”旺旺没有接,认真地回答。 “你以为姐这么糊涂?连这个也不明白?”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这是姐单独给的,至于为什么,你自己去想吧?” 现在身边有人,想来这一幕他们也看到了,她就是要让大家明确知道自己跟旺旺的关系。 这个世界永远这样,当你有钱了,不管怎么做,别人都能用放大镜找些问题出来。 而她只想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别人怎么想跟她无关,包括奶奶和小叔小婶。 旺旺愣了愣,最后还是习惯地听堂姐的话,把红包放进口袋里。 没过一会,爸妈也过来了,大家凑成一桌,等菜上来,开始吃饭。 “对了,你舅舅这次过来,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吧?”叶纤红见旺旺只顾着跟安安说话,似乎心情没受到影响,好奇地问道。 如果他的舅舅真的想明白了,愿意跟三婶一家恢复关系,那也是好事。 没有女人愿意跟娘家的亲人搞成这样,至少妈妈因为这个,痛苦了二十来年。 “应该没有。”旺旺摇了摇头。 想了想又回答:“或者有我还不知道,反正我不喜欢舅舅一家,他如果找我妈借钱什么的,我不会同意的。” 当年的事,他一直记着,不可能因为一句话,就一下子冰释前嫌,他的肚量还没这么大。 “我也不同意。”毛毛坐在哥哥旁边帮腔道。 “毛毛最懂事了。”叶纤红笑着哄了一句。 毛毛顿时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像一只被撸顺毛的小狗。 对于旺旺这样的态度,叶纤红反而觉得正常,也放心了。 三叔一家生活刚有好转,如果那个小舅子把他家搞得一团糟,那真的很让人上火。 姐姐永远对弟弟心软,这是天性,谁也没办法改变。 但是既然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应该懂得亲疏远近,先照顾好儿子和老公,再去帮忙弟弟。 叶纤红清楚,旺旺现在想撑起家,仅仅赚钱给家里人用是不够的,最要紧的是碰到这样的情况,有足够的智慧去处理好。 这才是一家之主,最操心也最痛苦的事情。 吃过午饭,离得近的亲戚开始回家,住得远的要去隔壁平原村坐车回去。 而关系最亲近的亲戚,则拿了打包饭盒,开始收拾没吃完的菜,准备带回家继续吃。 三婶站在一边指挥,把不同的菜递给不同的人,让她们装走。 叶纤红因为不赶时间,所以在一边站着,看等一下有没有需要帮忙。 “小红,你不急着回虞城吧?”三婶走过来时,悄悄问她。 “是啊!”叶纤红回答。“你有什么事?” “是有点事想请你帮忙。”三婶当着亲戚的面,有些说不出口。“我忙完这些,再跟你说。” “行。”叶纤红没有拒绝,“你一会儿叫我。” 转头见旺旺脸色变得很难看,顿时知道他也猜到了,只好安抚地望了他一眼,希望他别着急。 既然三婶不告诉家人,直接找自己,那她先听一听也没关系。 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她肯定愿意帮一下她,如果会影响到自己及三叔一家的事,自然得拒绝三婶。 不管什么事情,叶纤红都有一套自己的标准来判断,不会被人情所束缚。 除非对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就算她不愿意不喜欢,也会尽力去做。 “小红,准备什么时候回去?”胡向阳刚刚去了一趟洗手间,此时走过来问道。 “下午吧。”叶纤红回答道。 最近紧急待处理的事没有,但是也无法长时间离开。 诗诗姐的肚子越来越大,她得留在虞城,万一她有事,可以随时过去看她。 工厂那边也进入尾声了,乔昌智随时会跟自己汇报,她必须做好应付意外事件的准备。 倒是制衣厂那边一切顺利,定好计划之后,茂琳姐会把工作安排好,不用自己操心。 董采玉那边也没什么问题,反而是诗诗姐牵头的家纺,有时候也得替她拿主意。 虽然请了个职业经理人在打理那块,新创期间,有些事还得需要人拍板。 第八十六章三婶的求助 “那我等你一下吧,下午我也比较空。”胡向阳笑着回答道。“我们一起回虞城。” 这几天断断续续有局处室进行人事调整,虽然跟他们科室关系不大,但是作为协助市领导的行政管理科,有的事还是需要他们去跑腿。 比如公务用车调换,比如住房更换等等,这些事或多或少要经过他们。 当然需要服务的都是上面的领导,普通科级干部,所在处室内部解决就好了,不可能拿到他们这边来。 叶纤红点点头,没有拒绝他的体贴。 三婶一会儿把多余的菜处理好,剩上的事交给帮忙的人就行,她洗了洗手,过来找叶纤红。 两人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开始谈事情。 “三婶,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叶纤红见她扯着衣角,一付纠结的模样,催促道。 既然猜到是什么事,让她本人说出来比较好。 “小红,这件事其实不应该来麻烦你,可是我也不知道跟谁商量——”三婶望了叶纤红一眼,最后还是开口道:“我娘家那个弟弟不争气,现在没有工作又没有钱,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所以——” 叶纤红见她打算絮絮叨叨说下去,只好打断她:“三婶,你弟弟现在来找你干什么?难道既想要你帮他找工作,还向你借钱?” 如果只是求工作,这还比较好理解,毕竟现在虞城经济形势不好,很多乡镇企业和传统行业的国型企业,都倒闭了,如果有居民长期失业,生活肯定会受影响。 可是两者都想要,这就有点贪心了。 毕竟两家很早就断了来往,原因也是因为钱财的事。 以前日子过得好,对姐姐一家不闻不问,这样的弟弟,真让人齿冷。 现在倒过来了,姐姐一家条件变好了,他想道了个歉,就一笔勾销,然后开口要这要那? “他跟弟媳妇都是中专生,是虞城的正式职工,企业倒闭后没有工资,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三婶回答道。“不像我们,就算一无所有,至少还有田里的产出。” “那你决定借钱给他了?”叶纤红问道。 人家是亲姐弟,应该如何相处,也是她们自己的事,自己一个外人,也不方便插手。 只是三叔一家,包括旺旺的服装店,都是自己扶持起来的,如果他们生活刚有好转,三婶就这样折腾,很可能让这个家产生矛盾,叶纤红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 “不借也不行啊!”三婶头疼地叫道。 弟弟一家现在这么可怜,自己家虽然刚造了房子,旺旺的店里每个月依然有收入,借一点给他,也不会影响自家的生活。 “你去了解过他们的情况吗?”叶纤红不死心地问了一句。 既然是双职工,只要家里没出过大事,这些年下来,多少有些积蓄,不应该穷成这样? “他不会骗我的。”三婶笃定地回答。 “那你跟旺旺和三叔商量过了吗?”叶纤红又问。 三婶说得这么肯定,她觉得有点走火入魔了。 那别人的话估计都听不进了,她只好这样问。 叶纤红也是当姐姐的,非常理解她的想法,姐弟这几年没有来往,她这个当姐姐的肯定非常痛苦。 现在自家条件好了,弟弟又来道歉了,从此尽释前嫌,过上和和美美的生活,她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全部给弟弟。 “没有。”三婶这时总算恢复了一点理智。“我怕旺旺不同意。” “不同意你还这样做?”叶纤红故意吃惊地问。“难道在你心中,儿子还没有弟弟重要?” 三婶被她这样一问,顿时愣住了。 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在她想来,儿子重要,弟弟也重要,两者又没有本质的冲突。 现在儿子不理解,那就不勉强他,自己暗里借钱给弟弟就好了,儿子就算不高兴,又能掀起什么风浪? “假如旺旺和你弟弟,只能选一个的话,你最后会站在谁那边?”叶纤红再次用压迫性的语气问道。 在她看来,旺旺一个学生,辛苦做暑假工赚钱,后来又管店又要读书,压力肯定非常大。 这么赚来的血汗钱,如果被妈妈轻松地倒贴到舅舅一家,以旺旺的性子,或许会跟妈妈闹得不可收拾。 “小红,你别吓我?”三婶这时候有些害怕了。“他们两个又没有仇,为什么要我只选一个?” “三婶。”叶纤红叹气道。“旺旺为了这个家,有多辛苦你知道吗?去年暑假,他不顾天热,天天去卖衣服赚钱,后来又开店,别人星期天可以睡懒觉,他一天忙到晚,你知不知道他才十六岁?” 叶纤红说这些的时候,自己也有些动容。 至少自己和弟弟,都没有旺旺肯吃苦,所以她才会这么看好这个堂弟,也愿意认真帮他。 “这我也知道。”三婶终于变了脸色。“你的意思是,如果旺旺知道我私下借钱出去,会跟我这个当妈的离心?” “你觉得不应该吗?”叶纤红认真地回答。“戏里不是经常这样演的吗?皇后娘娘总是把好处送给娘家的兄弟,最后把皇子惹火了,皇子和皇后成了仇人,斗个你死我活——” 这时候还没有清宫戏,但是这样的故事,民间历来就有,不用叶纤红编,三婶肯定也听过。 “那、那——我不借了。”三婶一听,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连话也说不完整了。 这个家如果没有了旺旺,还有什么希望? 就像建国哥家没有了小红,她都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只有一点清楚的是,如果儿子跟自己变成那样,那她还不如死了好了。 “你能想明白就好。如果他家真的这么穷,你可以送点米送点菜,让他们省点开销。”叶纤红劝道。“钱就别借了,毕竟当初他们那么做,把三叔和旺旺的心伤透了。” “我明白了。”三婶神情落漠地回答。 “其实这也是暂时的,等你们以后真的有钱了,旺旺对舅舅的气也散了,那你想怎么帮都没关系。”叶纤红见她难过的样子,劝慰道。 像自己现在这样,算是不缺钱了,所以不管是干外婆一家,还是小姑她们,就算不喜欢他们,拉他们一把,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也限于此了,她不可能像对诗诗姐那样,全心全意付出而不计较。 第八十七章安排工作 “那工作上的事,要不要帮忙呢?”三婶一脸期待地问。 这件事,她其实也清楚,只能请小红帮忙,所以才单独找她。 其它人就算想帮,也未必有这个能力。 “这件事倒容易,等我了解一下,看有没有合适他的工作。”叶纤红感受得到三婶的难过,爽快地回答。 她当然不会打破原则,把他招进自己的公司。 既然是中专生,最合适的地方,自然是国企和事业单位。 机关编制很难搞到,叶纤红不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求人帮忙,事业单位这时候管理比较松,只要有关系,介绍个人进去很容易。 “小红,今天真的太感谢你了。”三婶此时心有余悸地说道:“我差一点自作聪明,把这个家搞得乱七八糟。” 一个女人嫁人后,最重要的总归是自己的家庭,如果不管老公和儿子的反对,把家里的东西送去娘家,那他们以后恐怕会防着自己了。 如果走到那一步,那自己在这个家里还有什么地位? 此时她已冷静下来,想想都后怕。 儿子的性格她清楚,认准了的事,很难改变。 自己这样做,是逼着他跟自己生分啊! 像小红说的那样,给弟弟家送点家里自产的大米和蔬菜瓜果,才是最合适的。 “三婶客气了。”叶纤红见她能想明白,终于彻底放心。 如果她想不明白,硬要跟三叔旺旺硬扛,那三叔一家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等三婶离开,叶纤红找到胡向阳,和他一起回虞城。 安安没有一起走,他要留下来帮旺旺算帐,吃过晚饭后,会自己骑自行车回家。 这是好事,叶纤红当然不会反对。 男孩子这个年纪,能独立操作这些,对一个人的统筹能力,有非常大的帮助。 毕竟被人指挥着干一件事,远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去安排整件事来得帮助大。 相信旺旺经过这一次,综合能力会有极大的提升,安安在这方面就比旺旺差得多。 “小红,三婶刚才叫你做什么?”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女朋友太能干,对男人来说也不是好事。 他发现自己的思考能力,开始在退化,很多事情小红安排好后,他直接去做就行了。 这当然是指家事,工作上的事,他还是得独立去完成。 “三婶的弟弟失业了,想我帮他找个工作。”叶纤红回答道。 “这是小事。”胡向阳一听,顿时轻松起来。“他想进什么单位?我来帮他安排,只要别想着进机关就好。” 看三婶神情郑重地找小红,他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看他弟弟的样子,还是安排进事业单位吧!毕竟是个中专生。”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他这种性格,估计也只能去那种地方喝茶看报混日子了,关系复杂一点的地方,我怕进去没多久,就被人排挤出来了。” 那个时代能考上中专的,几乎都是学霸,毕竟一所学校一百多名应届毕业生,能考上的不过个位数。 同样的,因为关注学习,家长往往会把家务全部丢给其它成绩不好的兄弟姐妹,这样一来,除了学习,他的其它能力几乎为零。 三婶这个弟弟显然也是这类人,自视甚高,却眼高手低,实际动力能力谁知道有多少? 其实不止他,自己堂哥不也是一样?如果不是自己帮忙,进了自来水厂,现在说不定也是一样的命运。 “行。”胡向阳爽快地回答。 能替小红具体解决一些麻烦,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到家后,两人聊了几句,各自分开。 胡向阳回单位工作,叶纤红则进空间收拾果子。 一直忙到傍晚,她才出来准备晚饭。 刚走进厨房,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怎么了?今天要加班,不回来吃饭?”一看到是胡向阳的号码,她拿起话筒问道。 正常情况下,半个多小时就要回家了,没必要再打电话。 只有接了饭局,才会说明一下,免得她在家等。 “小红,出事了。”胡向阳的声音很慌乱。“安安回来路上,碰到混混抢劫,双方打了起来,被抓进派出所——” “什么?”叶纤红大叫一声。“他现在在哪里?我马上去看他。” “在城关派出所。”胡向阳回答。“他们刚刚来电话通知我,我还没来得及了解情况,先跟你说了。” 小红有多在意这个弟弟,他非常清楚,所以接到电话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告诉她。 “行,我马上过去。”叶纤红也没时间啰嗦,直接挂了电话。 倒不是担心弟弟的安危,自从他跟罗叙学过格斗术后,普通两三个男人很难伤到他。 即使对方有几个人,他应该也能及时躲开,不让自己受伤。 除非跟他有生死大仇,一开始就拿刀砍人,叶纤红觉得这样的可能几乎为零。 开车来到派出所,停下车子,她匆匆往里走。 “你找谁?”有值班的警务人员看到了,拦住她问道。 “刚才是不是抓了一个学生和几个混混过来?”叶纤红不知道他拦住自己的目的,只好耐着性子问道。 派出所来过几次了,这边的办事模式她也基本清楚,所以打算直接去拘留室,找负责那边的警察。 “没错,你来找谁?”警察又问。 “那个学生是我的弟弟,他现在在哪里?”叶纤红回答道。 “你是他姐姐啊!”警察轻蔑地望了她一眼,不客气地叫答:“他现在还在拘留室里,他一个人打伤了三个人,已被列为危险人物,领导下了通知,在没有搞清楚情况之前,谁也不能见。” “危险人物?”叶纤红气笑了。“你确定没说错?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不是被流氓混混欺侮,会主动打人?”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你去外面等吧!”警察不耐烦地要她回去。 “你是在开玩笑?”叶纤红怒了。“刚刚通知我们家属过来,现在又不许我们见人?” “那是领导刚刚决定的,你别为难我们。”警察大概也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合理,语气弱了一点。 “告诉我,是哪个领导?”叶纤红对城关派出所确实不熟悉。“所长,还是副所长?” 不是叶纤红恶意揣摩,碰到这种情况,唯一的可能是,那些混混里发现了关系户,有人打过招呼后,他们就要小题大作了。 简单的话,就是要自己赔些钱,如果比较严重,就会要求处理安安。 不管哪一种情形,都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第八十八章安安进派出所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警察也被叶纤红的态度惹急了。“我们该怎么办案,难道还要你教吗?” 他当然不敢把问题推给领导,否则他就有麻烦了。 没有一个当领导的,会喜欢这种下属。 但是面前的女孩子看起来也不简单,他还真不敢做得太过分。 “我再问一遍,你到底让我让我进去?”叶纤红知道跟他讨论这些话没意义,她需要的是结果。“如果不行,我就去找能做主的人。” 他拦着自己,目的很明显,就是等上级跟关系户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来处理弟弟。 不管怎么样,反正吃亏的肯定是安安。 “不行。”那个警察哪里敢放她进去,拼命拦住她。 叶纤红皱了皱眉,很想动手大闹一场,最后忍住了。 转身来到院子里,拿出手机,考虑打给谁才最快速有效? 忽然想到虞城新上任的公安局局长,叫王泽军,是谢市长一手提拔的人,于是拨他的号码。 谢明浩今天没那么忙,此时正准备下班,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忙问什么事? 叶纤红把情况一说,拜托他帮忙。 “放心,我马上给王泽军打电话。”谢明浩一听,明白她的担心,连忙应承下来。 “谢谢谢市长。”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挂了电话,她还不放心,走到派出所门口的椅子上,防止有人去拘留所,向弟弟动手。 没过十分钟,门口就响起一阵汽车鸣笛声,然后看到走廊尽头的所长办公室,走出一个穿警服的黑壮男子,往外面走去。 叶纤红不知道是不是王局长安排的人来了,坐在那里没动。 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来,然后看到那个黑壮男子,陪着一个穿便衣的高大中年男子走进来。 “哪位是叶纤红小姐?”高大中年男子朝叶纤红望过来,猜测是她,又怕认错人,于是叫了一句。 “我是。”叶纤红确定了对方的身份,站起来迎上去。“请问领导怎么称呼?” “这是我们市局的王泽军局长。”旁边那个黑壮男子连忙介绍道。 刚才他正在办公室,和城关镇镇长梁建德通电话。 因为拘留所的三个混混里,有一个是梁镇长的亲外甥,他打电话过来,希望自己网开一面,给个方便。 他了解了一下情况后,听说另一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于是答应下来。 这种事最容易处理了,一个未成年人,只要稍稍恐吓一下,还不乖乖地任自己拿捏? 唯一的问题是,已经通知对方家长过来了,为了防止孩子家长闹事,他叫手下拦住人,别让他们见面。 刚放下电话,又接到电话,说是市局王局长马上过来,他放下电话,听到院子那边传来的鸣笛声,连忙出去把他迎进来。 “王局长你好,一些小事,还麻烦你亲自过来。”确认他的身份后,叶纤红有些感动,看来谢明浩确实重视自己的事,明明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还让人家大局长亲自跑一趟。 “没关系没关系,为人民服务本来就是我们的宗旨。”王泽军笑着挥手,又介绍身边的手下。“这位是城关镇派出所的熊所长,你有事找他也行,他在这边工作十年了,人脉比我还丰富。” 这个手下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这个女孩子身份不简单,他希望两人认识一下,下次有事,就不必亲自跑了。 “是吗?”叶纤红一听,忍不住皱了皱眉。“我可不敢麻烦熊所长,这次要王局长跑一趟,就是因为所长大人派人阻挠,不让我见弟弟,所以才不得不向你求助。” “什么?你是那个少年的姐姐?”熊所长到现在还不清楚王局长过来的目的,更不知道叶纤红的身份,此时大吃一惊,脸色都变了。 没想到那个少年的家人,比老梁更不好惹,竟然能随意指使局长过来。 这个老梁,可把自己害死了。 “她说的是真的?”王泽军一听,顿时沉下脸来。 这个叶纤红,可是谢市长都要讨好的人物,如果她因此反感自己,那就麻烦了。 “我刚才接了梁镇长的电话,正准备了解清楚这件事后,再决定如何处理。”熊所长苦着脸解释,“没想到叶小姐马上赶过来了,我到现在为止,还没见过你弟弟呢?” “废话什么?”王泽军一听,顿时明白了前因后果。“还不快打开拘留室,让叶小姐的弟弟出来。” 碰到犯罪嫌疑人有人说情,下面确实会这样安排,就是怕得罪大人物。 他比较生气的是,这个手下越来越没眼色了,接老梁的电话前,怎么不先了解清楚对方的身份。 如果提前知道他是叶纤红的弟弟,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动了。 “是,是。”熊所长嘴里应着,边带着他们往里走,来到拘留室门口,对守在外面的警察叫道:“快把门打开。” 那人见所长来了,连忙从腰里拿下钥匙,把门打开。 屋子里,安安被反铐着双手,坐在一张椅子上,脸上全是愤怒的神色。 门打开后,看到叶纤红也一起进来,顿时委屈地叫道:“姐。” 叶纤红朝他点点头,冷漠地望了熊所长一眼。 “谁让你把他铐上的,快打开。”熊所长被她盯得只觉得全身都冷了,有气无处出,只能朝手下骂道。 这些人眼睛都瞎了吗?这样打扮的年轻人,会是普通人吗?居然没有及时请示自己,还把人铐在这里。 王泽军望着面无表情的叶纤红,心里突然也有些惴惴,实在是她此时给人的压力太大了。 叶纤红见弟弟开了手铐后站起来,走过去仔细检查他有没有受伤,突然发现衣服后背有些不对,拉起外套一看,顿时火了。 只见他后背有一条超过一尺的紫色淤青,看起来非常骇人,似乎有人下了死手。 “这是谁打的?”她厉声问道。 “是一个警察打的。”安安被姐姐看到伤口,感觉有些丢脸,声音就有些低沉。“当然有三个流氓围攻我,警察来后,我收了手,没想到一个警察走到我后面,用警棍狠狠打了一下。” “为什么?”叶纤红向是问弟弟,又像是问熊所长。 “那个警察当时骂道:,叫你会打,叫你打伤人。”安安回答道。“可能三个流氓里有他的朋友,所以他报复我。” 第八十九章查真相 “咝”的一声,这下子不但熊所长额头冒汗,连王泽军也黑了脸。 这些手下还真的不怕死,什么事都敢做啊! “马上给我查,是哪个王八恙子动的手?”王泽军愤怒地朝熊所长吼道。“给我撸了帽子,这种害群之马,绝不对让他留在公安队伍里。再好好查一查,还有没有其它违纪行为。” 周围其它警察听到了,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准备下死手了? 看来就连王局长,也顾忌这个女孩子的身份,否则他不会当着大家的面,说出这样无原则的话。 “把老汪给我叫来。”熊所长知道这件事如果不好好处理,只怕自己也会受牵连,只能牺牲那个手下了。 反正他这样做,也没有请示过自己。 最可恶的是,他还告诉自己那人跟梁镇长的关系,明显想利用自己,掩盖他打人的事实。 没一会,一个四十来岁的瘦小警察跑了过来,看到王局长和已被解开手铐的安安,顿时脸色变了。 “老汪,是你暗中动手打人的吧?”熊所长厉声问道。 既然准备牺牲他,自然不能再跟他讲道理,直接把话说破,反而效果更好。 “我——”这个叫老汪的警察毕竟是老油条了,居然没有被熊所长影响到情绪,直接回答是或不是,反而眼珠子一转,开始推卸责任。“当时他打伤了那三个人,还想继续攻击他们,为了阻止他,我只好动了手,没想到他没避开伤到了。” “你只是想分开他们?”王泽军见他这时候还找借口,心中怒意更甚。“这么说来,他不是因为信任你,才将后背交给你负的伤,而是他罪有应得?” “不是这个意思。”老汪见王局长都开口了,顿时知道不妙,不过还想垂死挣扎,“是我下手不知轻重,我承认错误,我检讨。” “不用了。”对于这样油滑的人,王泽军一点好感也没有。“你还是交代清楚自己以前干过什么吧?” 这等于宣布了他的命运,老汪顿时瘫倒在地上。 王泽军不再管他的生死,带着叶纤红和安安走出来,走进所长办公室。 “安安,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你详细说一遍?”等大家都坐下来,叶纤红安抚地问道。 对于警方刚才的言词,她现在一句都不敢相信,所以直接问弟弟。 “今天我从家里回来,路过解放路的报亭,想买一套新出的画报,那三个人突然围住我,要我把钱包交给他们——”安安气呼呼地说道。 “他们找你的原因,是想抢劫?”熊所长惊讶地叫道。 “应该没错了。”叶纤红回答。“安安每次身上都带了上千块钱,应该是财露白被他们发现了。” “那当时是他们先动手,还是你先动手?”熊所长不死心地问。 如果是这个男孩子先动手,那他有错在先,估计女孩子不好意思再追究派出所的责任了。 “我跟他们无冤无仇,动手干什么?”安安被误会了,顿时恼怒地叫道。“是他们动手来抢,见我不给,才动手打人。” “这样就合理了。”王泽军瞪了熊所长一眼,怪他乱开口。 这件事就算男孩子先动手,也是正当防卫,难道有人来抢自己,得乖乖把钱包给他们?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猜到了,双方打起来后,有人向派出报警。 警察到了那边,有人识出了某个混混的身份,又见对方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于是想讨好梁镇长,伤了安安。 “方小姐,这件事我会给你一个交代。”真相清楚后,王泽军知道不处理一些人,这件事很难揭过,所以主动开口道。 “那三个混混不是梁镇长的人吗?”叶纤红淡淡问。“这个梁镇长是何方神圣,居然这么厉害?” 她最不喜欢听这种虚无缥缈的承诺,既然惹到头上来,那就面对面干上一场。 不管是谁,只要胆敢向弟弟动手,就是她的死敌,她绝不会放过对方。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以德报怨之人,既然结怨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对方打倒。 所以把对方直接抓起来,这样才能一了百了。 “是柏厦镇的镇长。”熊所长此时哪里还敢隐瞒,把对方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 作为虞城私营企业最恬达的柏厦镇,镇长历来是高配,只要不犯错,最后往往会升到虞城市担任副市长。 因为这个原因,柏厦镇一二把手,往往会成为大家巴结的对象。 像梁镇长现在已担任实职镇长超过两年,民间早有风声传出,如果下一次市里有空缺,他很有可能,就会直接晋升为市领导。 “我知道了。”叶纤红知道答案后,没兴致再跟他们说废话。“我先带弟弟去清理一下伤,那三个混混,就交给熊所长处理了。” 既然他们对梁镇长有顾忌,那就不麻烦他们了,自己出面去处理。 至于那三个人,既然自己摆明了态度,相信他们这个眼色还是有的,不会傻傻地把他们放出去。 王泽军此时最郁闷,原想着讨好一下叶纤红,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的结果。 只是他跟梁镇长是平级,就算想帮叶纤红对付他,也有心无力。 送叶纤红离开后,他打电话给谢明浩,把这件事汇报了一遍。 听说对方是梁镇长,谢明浩也有些头痛。 这个人是高书记的亲信,性格历来强势惯了,在自己一亩三分地说一不二,除了自己几个市领导,其它人他确实不会卖帐。 “叶纤红最后怎么说?”他又问道。 如果她愿意自己去解决,那他也少一件烦心事。 要知道高书记刚退休,如果自己出面对付他,会被人说闲话的。 毕竟谁都也有退休的一天,如果自己刚一走,手下就被人赶尽杀绝,那谁知道了都会不舒服。 “她说她知道了,三个混混交给我们处理。”王泽军想了想,把这个结果告诉他。 “那你们就别管了。”谢明浩见事情跟自己猜测的差不多,松了一口气。“至于那三个人,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准放了。” “知道了。”王泽军点忙应下来。 第九十章治伤 挂了电话,他重重呼出一口气。 原以为升到一把手的位置,可以自主一些事情了,没想到依然跟以前一样,需要妥协和退让。 好在这件事没有牵连到自己,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叶纤红带着弟弟走到院子,上车后离开派出所,刚拐出一条街,就看到胡向阳和赵大成几个匆匆赶过来。 “怎么样了?”看到叶纤红,胡向阳停车问道。 给叶纤红打了电话后,原本打算马上过来处理,没料到新任市长罗怀清叫住自己,安排了一些事,办好后已到下班时间了。 正好赵大成打电话给自己,于是一起过来了。 “安安我先带出来了。”叶纤红脸色冰冷地回答。“至于这件事,还远远没完。” 最近自己太低调了,什么牛鬼蛇神也敢来招惹自己,不管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为了一了百了,必须给他们一些教训了。 “对方是谁?”赵大成大声问道。 他还不知道事情的起因和结果,既然小红说派出所没有解决,说明对方不是普通人。 “是柏厦镇的梁镇长。”叶纤红平静地说道。 “有目标就好办。”赵大成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对方只是一个镇长,他还真没放在眼里。“一个镇长而已,还怕了他不成?” “先回去,等我们把他的底细摸清楚后,再来商量对策。”叶纤红答道。 一行人跟在她后面,一起回到她的家。 让他们先坐一会,自己先去做晚饭。 赵大成耐不住,拖着安安问事情的经过。 安安没办法,只好把经过再次说了一遍。 因为晚饭的材料都已准备好,叶纤红不到半个小时,就把菜做好了。 等电饭煲的米饭熟了,就可以开饭。 叶纤红走出厨房,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准备给弟弟治伤。 让他靠在椅子背上,脱了上衣,小心倒了些灵液,滴在淤青上,等水被皮肤吸收后,再轻轻揉了揉。 “疼不疼?”叶纤红柔声问道。 “有点。”安安咬着嘴唇,不肯叫出来,只是额头都有汗掉下来了。 “忍着点,一会就好了。”叶纤红知道必须把淤结的血全部揉开,才能促进肌肉和血管的新陈代谢,长出新的细胞和毛细血管,并把已成废物淤血快速排出体外。 赵大成在一边看叶纤红给人治病,不由眼睛发直。 早就听说小红跟她外公学了中医,药术非常高明,没想到这么严重的外伤,一会功夫就慢慢变淡了。 “小红,你这医术得教我——”他兴奋地叫道。“下次我受伤,就不用去医院了。我看他们医外伤的技术,跟你比可差远了。” “这是家传绝学,不能外传的。”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哪里肯说实话。 主要是这种灵液太过珍贵和稀有,价值连城,如果不是自家人,她都不舍得这样用。 “用不着这样吧!”赵大成受不了地咕哝一句,又对胡向阳说道:“你看看你家小红,太小气了吧!” “你别找我,我想要也得不到。”胡向阳知道这是叶纤红的核心机密,不适合让任何人知道,当然不会帮他说话。 “你们——”赵大成气哼哼地站起来,坐到小方旁边,不理他们了。 “有事找小红帮忙就行了,你学这个?吃饱了撑着啊!”肖东灿一点也不同情他,反而讥讽了一句。 赵大成见确实如此,这才好过了一些。 叶纤红看着弟弟背上的伤越来越淡,担心彻底好了后,会让其它人多想,于是收了手,让弟弟穿上衣服,准备吃饭。 胡向阳站起来,也跟着去帮忙。 “安安,你以后机灵一点,别随便相信陌生人。”赵大成教训道。“除了自己人,其实人靠近你,都得留个心眼。” 他自己也是警察,自然不能说别相信警察。 只不过小红身份不一般,安安以后碰到麻烦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高,必须让他学会提防别人。 “知道了。”安安乖乖地应道。“心里也在反思这件事。” 可能是因为姐姐有太多的警察朋友,他都习惯信任他们了,所以才会以为那个警察是来帮自己的。 如果当时小心一点,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了。 “你别胡说八道,教坏我弟弟。”叶纤红听到了,不乐意地叫道。 警察打人,毕竟是极个别现象,没有代表性。 任何人碰到这种情况,都不是神仙,能预知有人会加害自己,所以她才没有教弟弟要防着警察。 赵大成这样说,肯定是好意,能让安安少受别人的伤害。 但是这种话说多了,如果让安安因此变得没有安全感,对谁也不信任,那绝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行,行,我不说。”赵大成知道叶纤红有自己一套价值观,未必接受自己的观念,只好连连叫道。 大家在饭桌上坐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向阳,你不是有个朋友在柏厦派出所工作吗?”肖东灿忽然叫道:“先找他了解一下那个梁镇长的底细,才好出手对付他。” 大家在一起经历多了,慢慢有了城府,碰到事情后,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毛毛糙糙,开始学着用家里长辈教的方法,去处理这种突发情况。 “你是说那个吴国勇?”胡向阳反问。 这个人当初认识后,觉得他是个老公安,能力也不错,所以推荐他成了派出所副所长。 只是圈子里的朋友基本已固定,他一直没机会加入,平时来往不多。 “是啊!”肖东灿回答。“你不是说他在柏厦派出所呆了很多年?肯定知道镇里那些人的底细?” “这是肯定的。”胡向阳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理。“等我吃了饭,打个电话给他。” 他现在在市府行政管理科工作,从其它地方也能了解当相关信息,既然肖东灿的意见不错,那试试也好。 “对了,小红,你当时不是打给谢市长打电话了吗?”胡向阳又问。“他知道后有没有说什么?” “不清楚。”叶纤红摇摇头,忽然心里一动。“我们离开后,王泽军肯定会把结果汇报给谢市长,他却没有打电话过来,难道这个梁镇长是他的人,所以不好处理?” “有可能。”赵大成。 “也有其它可能。”肖东胜插了一句。 “什么可能?”叶纤红问道。 这件事似乎透着些诡异,照理讲就算是他的手下,也应该回个电话解释一下,免得自己跟梁镇长斗起来,让他左右为难? “比如他是高书记的人。”肖东灿回答。“要知道高书记刚刚退休,如果他马上动手,会被人说排除异已,吃香太难看,所以短时间内,必须忍着。” “哦。”众人一起点头,觉得确实有可能。 第九十一章求助 吃了晚饭后,胡向阳打电话给吴国勇,了解梁镇长的情况。 一切都被肖东灿猜着了。 他不但清楚梁镇长的一些隐私事情,还证据凿凿地说明,梁镇长确实是高书记一手提拔的人。 至于他的为人,吴国勇说毁誉参半吧! 欣赏他的人,觉得他有魄力,对柏厦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反感他的人,认为他好大喜功,表面上看有利于经济发展,实际上却弊多于利。 又问了他一些具体的事,叶纤红在一边有主意了。 很明显,这是一个深黯官场规则的高手,表面上看,不停地做一些促进经济发展的事,实际上却借此排除异已,借机敛财。 作为重生者,叶纤红太清楚前世某些贪官捞钱的手段了。 当国家重视基础建设时,某些人就以此为借口,不断对当地的道路和旧房进行拆迁和修补,既美观了城市,又促进了经济增长,还利用放出去的工程,捞了好处,一举三得。 或许普通老百姓不懂得这些,还为他的行为唱赞歌,叶纤红却肯定他的手脚绝对不干净。 “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听了叶纤红的分析,其它一齐问道。 “这种情况最容易办。”叶纤红轻笑一声。“我直接跟戴老说一声,让人去查查他的经济帐。” 对她来说,如果仗势欺人,戴老虽然也会帮自己,心里未必会高兴。 但是对付这种贪官,那他不但会支持,说不定还会鼓励自己几句。 “既然这样,就没有我们的用武之地了。”赵大成和肖东灿一齐叫道。 “当然不是。”叶纤红笑道。“你们还记得我以前提过的伞城这件事吗?把他拿下来之后,肯定会放一个我们的人上去,到时这个项目就可以正式启动了。以后可以赚钱,帮他赚政绩。” “还有这样的好事。”赵大成惊讶地叫道。 “可惜你们都太年轻了,如果资历够的话,说不定这是个好机会,调到柏厦镇,就可以升一级了。”叶纤红笑着打趣道。 把一镇之长拿下,换一个自己人上去,这对戴老来说,太容易了。 “那我们可以介绍自己人过来啊!”赵大成不服气地说道。 “行啊!”叶纤红回答。“问题是你们有合适的人吗?” 从京城辛苦调过来,只为当个镇长,肯定不现实,本地人里,关系到这一步的,也不好找。 “算了,还是让戴老去安排吧!”肖东灿在一边无奈地说道。 考虑到戴老年纪大了,生活规律变得早睡早起,叶纤红没有直接打电话给他。 还是明天去看他,顺便把这件事向他汇报。 等赵大成几人离开,安安开始安心做作业,叶纤红和胡向阳坐着看电视。 “背上的伤彻底好了吗?”胡向阳一时好奇,掀起安安的衣服看受伤部位。 “还没有吧!”叶纤红回答。“刚才他们在,不敢一下子治好了,免得他们多想。” “就是。”胡向阳埋怨了一句。“刚才你应该把安安带去房间,避开他们的。” “是我疏忽了。”叶纤红承认自己不够小心。 当时心急火燎的,只想让安安快点好起来,一时没想那么多。 等伤口快速好转,才清醒过来,故意留了一点首尾,才把这件事糊弄过去。 “那现在再擦点药吧!”胡向阳跟安安现在感情也很深,看他背上有这样一道伤痕,非常心疼。 “没问题。”叶纤红拿出瓶子,再次倒了一滴灵液,匀开后被皮肤吸收,再按摩了一会,皮肤彻底恢复了健康的颜色。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走弟弟和胡向阳,就往戴老前走去。 这次的事,把她彻底惹火了,准备请戴老雷霆一击,直接把梁镇长拿下。 就算被人骂仗势欺人,也在所不惜了。 求戴老帮忙,当然不能空手去,叶纤红带了一篮空间产的水果,还有六瓶自酿的果酒,来到院子门前。 戴老站在院子里,边听收音机边侍弄那些绿植,非常悠闲。 现在是春天,院子里这些他亲手种下的花花草草,长得生机勃勃,站在旁边,连心情也会开朗许多。 “小红来了。”看到叶纤红进来,戴老放下手中的园艺剪刀,笑着叫道。 “嗯。”叶纤红也没客气,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院子的桌子上,打开盖在篮子上的水果。 “哎哟,这次你怎么拿了这么多水果过来?”戴老一看篮子里的水果品种,惊喜地叫道。 除了上次吃过的桃子,还有枇杷、草莓、弥猴桃和樱桃,几种水果颜色各异,个头比市场买来的大得多,应该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看得人特别有食欲。 不用说,这些水果只有小红才有,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这么珍贵的东西送了这么多,他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孝敬爷爷啊!”叶纤红装乖巧,又把另一个袋子打开,露出里面六瓶酒。 “酒也拿了六瓶,你不会是把天捅破了,要爷爷去堵吧!”戴老笑着调侃道。 嘴里这样说,心里还是比较信任这个干孙女,知道她做事比较有头脑,不会真的要自己去干以卵击石的事。 “只是件小事。”叶纤红回答。“对爷爷来说很容易解决。” “那你先说说看。”戴老见她回答得这么认真,反倒有些不放心了。“到底是谁惹到你了,让你这样不计后果。” 她今天的表现不同寻常,选择来找自己,肯定是觉得自己是最适合出手的人,否则她还可以找其它人帮忙。 毕竟小红现在认识的官场人物,不止自己一个了。 “这些东西放在院子里,没关系吗?”叶纤红没有回答,反而笑着问了一句。 “不行不行。”戴老这才反应过来。“快帮我拿进去,藏在书房里,如果被隔壁那几个老头子看到,不抢光才怪。” 叶纤红一笑,提起篮子和袋子,和戴老一起进了书房。 把东西藏好,戴老在书桌后面坐下来,叫她坐下来,正式问事情的经过。 叶纤红这才坐下来,把昨天傍晚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第九十二章梁镇长的态度 戴老把身子靠在椅子上,微眯着眼睛听叶纤红说完,没有出声。 叶纤红知道他在思考,所以坐在旁边没有出声,更没有催促。 处理一个镇长虽然是小事,但是以戴老的身份,自然不可能像其它人一样,顾前不顾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必须把可以影响的因素,前前后后都考虑到才行。 “这件事我会马上处理好,你放心吧!”好一会,戴老才恢复了往日的神情,对叶纤红说道。 刚才他确实在思考,怎么样才能把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小。 照他以前的脾气,既然有人敢这样做,拿下就行。 自从认了叶纤红这个孙女之后,他反而比以前谨慎多了,凡事都要替她的未来考虑。 毕竟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对地方上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低,如果小红现在得罪的人太多,等自己一去,她就要吃亏了。 所以他才调来了以前的手下,担任虞城市市长,就是为了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在小红成长阶段,不会受外力的干扰。 同时也让他们在合作过程中,关系能变得紧密。 “谢谢爷爷。”叶纤红虽然知道他肯定会帮自己,真的听他说出来了,还是很激动。 “我们爷孙之间,不用这么客气。”戴老微笑着回答。“再说你很懂事,平时碰到事,大多自己解决了,很少找我帮忙。我白吃白喝你这么久,总不能光吃不办事。” “那是我孝顺你的,怎么算是白吃白喝。”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说道。 ———— 与此同时,梁镇长也在办公室里发脾气。 昨天派出所把外甥抓进去后,原以为自己打了电话后,老熊会马上把人放出来。 没想到刚才接到姐姐的电话,说外甥昨天没有回家,还被关在拘留所里,这让勃然大怒。 外甥做了什么事,他已打听清楚,只不过是跟一个未成年男孩子打了一架。 在他看来,这种芝麻大的小事,何必这么认真。 何况对方又没受伤,受伤的是外甥的同伴,教育几句放了不就行了。 没想到自己打了电话后,外甥依然没有被放出来,这不是打他的脸吗? 拿起话筒,拨到城关镇派出所,直接转到所长办公室的分机。 “老熊,你什么意思?如果对我有意见,就当面提出来,别动其它手脚?”对方一接起电话,他就怒气冲冲地叫道。 “梁镇长,我对你怎么可能有意见?”熊所长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事情要糟,连忙解释道。“你外甥的事,是市局王局长亲自交代的,老汪还因为被撸了帽子,你这样说,可是错怪我了。” “王泽军安排的?什么意思?”梁镇长皱了皱眉,不确定地问。 这种小事,怎么需要市局局长亲自出面,难道里面还有自己没注意到的内幕? “这件事需要保密,看在我们老朋友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熊所长虽然觉得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身份不简单,但是梁镇长后面照样有人,未必会输给她,“你外甥这次惹到的人身份不简单,王局见了也得讨好,你说我敢放人吗?” “什么?”梁镇长这时才重视起来。“你查过她的身份了吗?” 自己跟王泽军身份差不多,如果他都得放下身段哄着,那自己也未必惹得起。 “叫叶纤红,是一个乡下女孩子。”熊所长回答。“男朋友是京城来的,现在在市府行政管理科担任科长。” 昨天王泽军离开后,他马上去打听女孩子的身份,知道她只不过是个乡下女孩子,在虞城开店做生意,就有些疑惑。 一个开店赚钱的小姑娘,怎么能联系得上市局局长? 最后获知她有个男朋友在市府行政管理科当科长,还是从京城来的,就认定她的一切,来自男朋友。 “有个科长男朋友就这么猖狂?”梁镇长一听,更回恼怒了,“难道是京城来的二代?” “应该不是吧!”熊所长不太确定地回答。“听说京城的大家族,最讲究门当户对,如果真的是二代,怎么可能找个乡下女孩子做女朋友,家里能同意?玩玩还差不多?” “也是。”梁镇长一听,觉得有理。“难道是她狐假虎威,其实并没有硬的后台——” “这我就不知道了。”熊所长一方面暗示梁镇长叶纤红没背景,另一方面又不肯承担责任,免得他万一撞到铁板上,怪到自己头上。 “行,这件事谢谢你了。”梁镇长知道了答案,倒不急着把外甥捞出来了。“帮我照顾一下那小子,免得被人欺侮。” 心里想着,姐姐这个孩子,真的被惯坏了,居然连看人的眼色也没有,惹到惹不起的人身上。 那就趁这个机会,让他吃点苦头长长记性。 “放心。”熊所长见他不为难自己,满口答应下来。 梁镇长放下电话,寻思着找个什么借口,去跟胡向阳谈一谈。 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双方只是一点小摩擦,自己这个实权镇长,主动找他商量了,他只要不傻,都会借机下台,答应自己的要求吧! 毕竟他年纪轻轻,想要在市政府干得稳,必须跟他们这些实权科长处好关系吧! 想到这里,他下了楼,骑上自行车,往市里而去。 到了市政府,他直接上楼,来到行政管理科。 胡向阳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低着头想小红的事。 这时候小红应该已找了戴老,也不知道事情谈得怎么样了? 有心想打个电话问一问,又怕两人还在谈这件事,被自己打断,反而不好。 当发现办公桌前站了个人时,他一愣,待认出了对方的身份,顿时怒火升起来。 “胡科长你好,我是梁福平,有时间谈一谈吗?”梁镇长望了胡向阳一眼,微笑着说道。 看对方的年纪,应该二十五左右吧,这让他的想法有了变化。 这么年轻就成了科长,如果没有很强的后台,凭什么刚刚工作,就升到这个位置? 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猜测,说不定他真的是京城来的二代呢? “什么事?”胡向阳望着他的笑脸,很想一拳打到他的脸上。不过现在是工作时间,这样做无疑不合适,这才压住火气,站起来问道。 “不请我坐下来吗?”梁福平笑着问道。 他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强势惯了,对上这个很可能是二代的年轻人,他决定好好摸摸底,再来决定应对方案。 第九十三章尘埃落定 “有话就直说,现在是上班时间,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胡向阳哪里有兴趣听他胡说八道,硬梆梆地回答。 从对方跟小红结怨起,两人就站到了对立面,不可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商量工作以外的事情。 在胡向阳心上,小红的事,就是最大的事,其它的都可以暂时放在一边。 “你——”梁德平没想到他会这么嚣张,一时被气得不轻,有心想发火,又怕事情闹得不可收拾,终于忍了忍,没有骂出来。 胡向阳这样的态度,恰恰给了他一个提醒,这个人敢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绝对是有恃无恐。 一时间有些彷徨,自己应该离开,还是放低姿态讲和。 人都是这样,对方如果认怂了,他肯定会教训对方一顿。 但是对方这么强势,他反倒害怕了。 “你什么你?”胡向阳不耐烦地挥挥手,像赶苍蝇似地叫道。“没事就离开,别影响我工作。” 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长,级别跟自己一样,有什么好摆谱的。 以为是在自己一亩三分地做土皇帝啊! “你别以为有后台就了不起。”梁福平被他的态度气得不轻,口不择言地叫道:“要知道这里毕竟是虞城,不是京城——” 说完,气呼呼地走了。 胡向阳望着他的背景,冷笑一声。 心里猜到了他过来的目的,肯定是为了他的外甥,想跟自己和谈。 不过他太自信了,以为姿态放低一点,说几句好话,就可以达到目的。 或许其它政客碰到类似的情况,确实会坐下来谈,但是小红摆明不会和解,所以自己直接把他气走了。 重新在椅子上坐下来,胡向阳的手又伸向话筒,想给小红打电话,最后忍住了。 戴老的动作很快,答应叶纤红之后,马上打电话出去,下面立刻有人去执行了。 对其它人来说,或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调查清楚某个官员的贪腐问题。 但是戴老是老组织干部,退休回虞城后,习惯性地收集当地科级以上干部的资料,考察他们平时的所作所为。 梁福平的事,早落入他的眼中。 只是官场不比企业,有的人就算发现有问题,也不可能马上动手拿下。 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最起码要准备好接替他的后备人员,让当地的人事更替平稳过度好,才把那个人拿下来。 不管哪个地方政府,稳定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更何况有的贪腐官员,虽然在操守上存在这些缺陷,但是并不是一无事处,在治理地方上确实有几把刷子呢! 所以得多观察多衡量一下。 有时候某个存在某些缺陷的实干派,远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坐办公室混日子的无能领导更强,更适合那个职位。 毕竟对上级领导来说,发展地方经济才是第一要务,不干实事的人等于素餐尸位。 何况他负责的某些项目,需要完成后才能动手,如果做了一半,就让其它人接手,难度就会加大。 不过梁福平除了贪腐,还狂妄,那就该死了。 当天上午,他刚从胡向阳那里回来,又去关系比较好的杨市长那里坐了坐,说了一些工作上的事。 原本想给胡向阳上点眼药,后来发现杨市长似乎不想惹胡向阳,只好及时收回这个打算。 看来胡向阳这么狂确实有本钱,连老练持重的杨市长都选择回避,肯定有原因,必须调查清楚后,再决定如何找他的麻烦。 高书记退休前夕,他就考虑过以后站在谁那一边,最后判定杨市长会升到常务副市长位置,所以早早投靠到他这边。 至于为什么没有选择将升为书记市长的谢明浩和罗怀清,是因为他们跟高书记原本不是一路的。 如果投靠过去,肯定会被人骂背叛,这样一来,原先高书记身边的人,都会一齐唾弃他。 从杨市长那边出来,已是十点多了,原本想着要不要邀请他一起吃午饭,顺便打听一下胡向阳和背景,不料被杨市长以中午有事为由,拒绝了。 梁福平也没放在心上,找别人只是时间久一点,他也等得起。 回到镇政府,往办公室走去。 这里是自己的地盘,他又恢复了以往的自信和高傲。 让他意外的是,以前那些看到自己个个笑成弥勒佛的各科室成员,今天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古怪,似乎自己踩到了狗屎,臭味会熏到他们,所以躲避的意思非常明显。 梁福平心里一沉,暗暗心惊,顾不得去了解原因,加快脚步回办公室,准备找自己的秘书问一问。 刚走进办公室,看到办公桌前的三人沙发上,坐了两个人,看到他进来,表情严肃地站起来。 “你是梁福平吧!我们是纪委的工作人员,请跟我们走一趟,接受组织调查。”为首一人用毫无感情的语气说道。 “为什么?”梁福平只觉得一阵寒气从脚底升起,平时开会时不用稿子就能说上半天的嘴巴,此里像被封住了,说出三个字之后,再也发不出声音。 这才清楚为什么进来时,别人要避之大吉了。 自己做过的事自己清楚,今天被纪委带走,想出来就难了。 “你做了什么事自己不知道?”对方面无表情地回答。“快走,闹起来只会更难看,你希望所有人都知得自己被纪委带走了——” 梁福平一听,整个人清醒了些。 确实,这样悄悄离开,好过被全镇上下围观中带走。 他强势了十几年,可不想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离开。 何况他也没死心,自认这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上级领导不可能看不到,怎么可能被纪委一棍子打死。 这样一想,整个人恢复了一点精神,留恋地望了办公室一眼,跟两人走了。 等他刚离开,原本坐在办公室时装模作样的人,全部跑出来站在走廊上,对梁福平的事议论纷纷。 大多数了解底细的人,倒不觉得奇怪,主要是他们这个镇长胆子太大了,也太狂妄了。 如果收敛一点,低调一点,少树些敌,说不定就不会是这样的命运了。 第九十四章六十六块肉 梁镇长被纪委带走后,那些见不人的事很快被挖掘出来,想抵赖也没有用。 不久就有了结果,除了双开,没收贪腐所得,还被判了八年徒刑。 至于他那个外甥,此时没了保护伞,这些年做过的阴损事,也被公安审个一清两楚。 虽然没有重大的犯罪行为,但是数次抢劫加上调戏妇女等数罪并罚,也被判了两年。 当然这些不关叶纤红的事,从戴老家回来后,她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干了坏事又不肯低调做人,还一付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不死才怪。 叶纤红这天收拾好空间的水果,刚回到客厅,就听到电话响了起来。 “小红,再过半个月,你外婆的生日就要到了。”叶妈妈在对面问道。“你准备拿什么礼物孝敬她?” “啊?”叶纤红愣了愣,“外婆今年不是才六十多岁吗?难道我记错了?” 在农村,老人家生日到了,家人一般买些吃的穿的孝敬一下就行了。 除非是整寿,家里条件又允许,就会跟结婚办喜事一样,邀请亲朋好友过来喝喜酒,大操大办一场。 往年都是妈妈买些菜去一趟外婆家,做好后陪她吃一顿,就算完成了。 倒是外婆很客气,总会让妈妈带些好吃的糖果回来,给姐弟俩吃。 但是妈妈的语气,今年似乎不像是过普通的生日。 “你外婆今年六十六了,我得做六十六块肉送过去。”叶知书见女儿似乎忘记了外婆的岁数,就有些恼怒。“你不是一直说外婆最疼你吗?怎么连这个也忘了?” 在虞城农村,有个古老的风俗,在父母66岁生日那天,出嫁的闺女要回娘家给父母拜寿,并为父母做六十六块肉来吃。 外婆没有女儿,只有妈妈一个干女儿,所以这件事,肯定得她去办了。 “对不起,妈,我一时没想起来。”叶纤红这才记起来,连忙向妈妈道歉。 “算了算了。”叶知书见女儿态度不错,没有再计较。“那你准备好给外婆的礼物没有?等她生日到了,我们一起去给他拜寿。” 往年没条件,想办也拿不出钱。 今年情况好了,她想好好操办一下,给干妈涨涨面子。 “没问题。”叶纤红连忙应承下来。 挂了妈妈的电话,她坐下开始思考,送什么礼物给外婆。 两个舅舅现在都有了自己的生意,家用不用再靠她贴补了,平时爸妈也经常送吃的穿的过去,这些用度都不缺。 既然是这么重要的生日,那得送一件贵重的礼物才行。 叶纤红想了想,忽然记起空间还有一块赌石时买的翡翠,何不取出来打了首饰,送一只手镯给她。 老家这边的老年人,很少戴耳环和项链,倒喜欢戴手镯,特别是玉镯,说它最养人。 叶纤红也相信这一点,经常佩戴翡翠如手镯、吊坠等,由于玉石摩擦皮肤刺激人体的穴位,能活络人体的经络和皮肤等,改善人体的微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活跃细胞组织、从而增强人的免疫能力,达到防病健身之作用。 打定主意后,她不再浪费时间,直接把空间那块石料拿出来,准备拿去找俞大师。 这块石头有十多斤重,捧在手里不方便,叶纤红找了只比较牢固的帆布包,装起来后背在肩上。 来到半山路,找到俞大师那间工作室,敲了敲门。 俞大师见是叶纤红来了,连忙把她引进去,又见生意上门,自然是格外热情。 见她拿出的是没去皮的原石,非常意外,要知道神仙难断寸玉,一块还没有剖出来的玉石,她怎么敢这么自信,里面肯定就有玉? 叶纤红也不解释,只是神秘地笑笑,让大师先找人帮忙解出来。 俞大师带着她来到前面店里,让儿子请的那个助手过来帮忙解石。 那人见是老板带来的客人,不敢怠慢,照着叶纤红画的线,小心把玉小心地解出来。 等擦去表面的雾状物,露出里面一抹鲜亮的绿色,俞大师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叶小姐,这块玉不得了啊!颜色艳,水头足,体积大,如果打手镯,估计可以出十几只了。”俞大师越看越喜爱,兴奋地叫道。 他经手的玉石,少说也有几百块了,除了一些大户人家珍藏的玉器,很少有超过眼前这一块的。 当面从原石里解出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块的极品翡翠。 “那就好。”叶纤红自然不会把这话放在心上。“你先帮我打一对镯子,取料剩余的边角料,打一些小佩件,其它整块的我先带回去,有需要了再拿出来。” “行。”俞大师没有胡乱建议,从里面切下需要的玉料,将剩下的还给她。 正常情况下,完成两只镯子大概需要一个星期时间,叶纤红要得急,他尽快赶出来。 叶纤红将玉料放进帆布袋里,背在身上,这东西太值钱,还是少在人前放着比较好。 当然放进包的同时,已经将它收回空间里。 叶纤红见这边解石的房间比较隐蔽,门一关谁也看不到,想到空间还有几块红翡髓,很想解出一块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模样。 于是问俞大师,说自己想学一学解石,能不能让她单独在这里呆一会。 至于拿什么石料练习,自然是刚才解下的表皮石块。 “你一个人行不行啊?”俞大师担心地问。 他倒不是怕损坏机器,而是怕叶纤红受伤。毕竟这种设备没有经验的人用,容易伤到。 “没关系的。”叶纤红连忙解释。“你别看我文弱,其实我练过武术,普通男人还打不过我——” “那行,你千万注意安全。”俞大师知道这些有钱人有很多怪癖,既然她一再坚持,就没有再劝,带着那个助理离开,还帮她带上门。 叶纤红见俞大师这么上路,非常高兴,从空间拿出那块最小的石料,放在解石机上固定住后,开机小心地切下去。 因为有精神力判断位置,这一刀切得非常准,收刀后松开来,捧到水笼头下一冲,就看到里面一阵耀眼的红色。 好漂亮!她暗暗叫道。 伸出手在光滑的切面上划过,忽然吃了一惊,那红色的部位,居然像火焰一下,有些烫手。 下一刻,身体内轰的一声,一股充沛的灵力沿着手指进入身体,然后来到丹田。 因为太充沛,丹田里沸腾起来,就像在喝精纯的灵液。 叶纤红暗暗心惊,这时候才明白,这玉石能被称为玉髓,其实已成了灵石。 第九十五章切红翡髓的意外 丹田很快被灵气灌满,那种饱涨的感觉,就像汽球里灌了水,膨胀得快要爆炸。 叶纤红大吃了惊,连忙切断与红翡髓的联系,身子一动,已进了空间。 在世界之树下盘腿坐下来,开始吸收消化丹田里的灵气。 虽然最近依然在修炼,不过世界之树隔很久,才产生几滴灵液,而其它几个穴位打开难度越来越大,所以进步并不明显。 今天受这股灵气影响,她决定一股作气,打通下一个穴位。 像以往那样,真气不断往上冲刷,筋脉里的杂质不断被清除出去,留下晶莹剔透的纯净血液,然后在某一刻,打通了向往以久的巨阙穴。 打通穴位后,丹田里灵气依然剩下大半,叶纤红舍不得浪费,继续往下行。 在精神力的注视下,离下个穴位还剩下一半距离的时候,灵气才渐渐消散,丹田恢复原状。 叶纤红站起来,顾不得观察身体里的变化,匆匆脱了衣服,来到河里,把身体上的污垢清洗干净,换了套衣服再出了空间。 看了看时间,才过去半个多小时,俞大师还没有进来查看。 叶纤红松了口气,这才检查了一下身体,只觉得五识更加灵敏,精神力笼罩的范围也增加了十米,后面工作室正在工作的俞大师,也清晰观察到了。 想到前世仙侠小说里经常这样写,某位大能精神力一动,周围百里的一草一木,全逃不过他的感应。 地球灵气枯竭,自己想要达到这一点,应该不可能。 不过等全身主要穴位打通,修炼有成,周围百米逃不出自己的感应,应该非常有可能。 到那时,自己在虞城随便转一圈,任何人都躲不开自己的追踪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非常兴奋。 不过奇怪的是,今天自己吸引这玉髓,这世界之树为什么不跟自己抢? 难道这玉髓跟其它材料不同,只有人才能吸引? 叶纤红拿起那块红翡髓看了看,只见表面红得像火的颜色,略微变淡了,倒像原本见过的红色翡翠了。 难道灵气被吸收后,它就变成了普通的翡翠? 又伸出手去摸了摸,原本火烫的感觉也没有了,已经跟普通的玉石一模一样。 看来自己的猜测没有错,红翡髓表面的灵气被自己吸收,所以才发生这样的变化。 既然已经搞清楚红翡髓的来历,她自然没有兴趣继续呆在这里,打开门出去。 “怎么样?学会用机器了吗?”俞大师的儿子俞绍良问道。 “学会了,谢谢你。”叶纤红客气地道了声谢。 “叶小姐客气了。”俞绍良连忙摆手,又问:“最近店里进了不少新东西,有兴趣淘一下宝吗?” 对古玩店来说,自然最受欢迎叶纤红这种不差钱又大方的顾客,难得今天她来这边,他不想错过好机会。 “好啊!”叶纤红随口应道。 对于好东西,她永远不嫌多,可以当作一种投资,有的古玩是绝品,升值潜力巨大。 说不定今天一万买了,过个十几年,就变百万了。 而且越是往后,价格涨得越厉害,比房子什么得厉害多了。 俞绍良带着她来到一个柜子前,打开后露出里面的宝贝,零零碎碎的放了不少东西,有古籍本,有玉石摆件挂饰,有古字画,也有大量钱币,更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杂物。 大概是真的刚带回来,他还没来得及整理,所以显得非常杂乱。 “叶小姐看中什么,我给你最低价。”俞绍良用豪爽的语气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自然不会把他的话当真,只是他说的客气,自己也没必要揭穿。 如果是真正的宝贝,就算他要价高一点,她也要了。 最先挑出一件木制品,看材质应该是上好的紫檀,虽然面积不大,因为材料罕有,所以也收下了。 又看中了一块内里玉质比表面艳丽十倍的玉摆件,一块颜色像鸡油的玉石印章,应该是传说的田黄石。 对叶纤红来说,这种玉石类的最容易判断,因为能透过表面看到内里,所以是不是造假,只要看里外的材质是不是一致就知道了。 像字画、古籍本什么的,她就无能为力了。 不过她还是拿起来翻了翻,如果运气好,碰到中医类的,或者美容方子类的,她都非常需要。 心想事成毕竟是想想而已,她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于是轻轻放回去。 “叶小姐,你对古籍感兴趣?我那边还有不少,要不要拿给你看看?”买这类的人比较少,难得叶纤红感兴趣,俞绍良连忙上前推销起来。 “行,拿来吧。”叶纤红可有可无地叫道。“我主要对美容和中医类感兴趣,其它的内容有趣,也可以考虑。” “没问题。”俞绍良连声应着,去隔壁放杂物的房间一趟,抱着个纸箱子出来。 反正都是便宜收购回来的,只要卖出一本,就赚回来了,剩下的多卖一本,都是暴利。 叶纤红戴上白手套,小心地拿起来看,很多没有了封面,所以得翻一翻,才能知道写的是什么内容。 一本手写的小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一般来说,手写的都是私人记录的东西,跟批量印刷的书籍有明显区别。 除非谁吃饱了撑着,专门抄一本书。 叶纤红小心看了看,发现自己判断没错,这居然是某个古人纪录生活的书。 里面不但有菜谱及加工工艺,有美容偏方,还有治病的方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叶纤红把它放在一边,单是这书法,都值得她买回去收藏了。 见她只挑了一本,俞绍良虽然有些失望,想到她另外还选了不少宝贝,又开心起来。 叶纤红把看中的物品放在一起,开始问价格。 俞绍良拿过算盘一打,报出了三万五的价钱。 叶纤红打开手包一看,还好今天现金带得多,倒不用去取了,也不还价,直接给了钱。 这些宝贝现在或许不值多少钱,等到了2010年,单是那块鸡油印章,估计都得三十多万了。 俞绍良报了三万五,其中五千,是准备给她还价的。 见她直接付了钱,倒觉得不好意思起来,随手拿起一柄木如意,放进去一起包起来,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接过后转身回家。 第九十六章新厂区的变化 回到家里,叶纤红把刚买到的宝贝分门别类放好,看时间已近中午,随便给自己煮了碗面,算是解决了一餐。 吃完后清洗好厨房,她回到房间,准备进空间看一看。 空间里还是原样,那块红翡髓被她随便放在一边,叶纤红捡起来后,把手按上去,运转真气。 下一刻,那种感觉又回来,充沛的灵力涌进丹田,再次迎来那种饱涨的感觉。 叶纤红停止吸收,盘膝坐下来,把丹田的灵气转化为真气,继续往上运行。 直到全部消耗完毕,下一个穴位还是没有打开,叶纤红拿过那块红翡髓,用精神力观察里面的变化。 只见核心部位依然艳红似火,只有剖开后用手接触那一面,大约有一厘米多的厚度,颜色发生了变化。 也就是说,她吸收了两次,只消耗了薄薄一点的玉髓。 难怪这几块石头,被当成宝贝藏了起来,原来它才是最珍贵的东西。 相比灵液,唯一不如的是,灵液任何地方都用得到,而玉髓只有像她这样有修炼基础的人才能吸收。 不过也不错了,什么时候真气消耗过大,可以用它来救命。 修仙小说经常有这样的情节,主角跟人斗法后,真气用尽,于是吸收灵石来补充。 只不过没有参照物,所以不知道它是不是灵石。 叶纤红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舍不得马上吸收掉。 在地球,现在的她,已经足够强大了,所以没必要修行得太快,免得暴露出去。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准备去新厂房那边看一看。 自从上次发现厂房的问题后,乔昌智联系了蒋建光那边的设计师,请他把工厂外墙以及周边的装饰重新设计之后,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也不知道完成得怎么样了。 车子刚开到工厂门口,里边的样子落入眼帘,她就一下子兴奋起来。 原本颜色杂乱的建筑,现在看起来非常统一和有层次,主色是简洁的复古青色,柱子、门框等地方配以银灰色,给人感觉又现代又简约,非常大气有档次。 建筑的周围,已移进不少的大树,让整个厂区多了些生机。 绿化的草坪刚铺上,绿意还不明显,相信几个月后,会长出密密麻麻针尖状的小草。 叶纤红把车停在办公楼前的水泥地上,下车朝里走去。 办公楼更是重点装修过,一切都跟乔昌智送过来的图纸一样,甚至更加漂亮。 因为门刚刷了油漆,所以气味有些重,叶纤红直接上楼,来到总经理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乔昌智此时坐在办公桌前,正在看一叠采购单,这些都是最近买材料的单子,需要他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 听到敲门声,他站起来打开门。 “叶小姐来了。”乔昌智一见,笑着叫道。 “嗯,过来看一看。”叶纤红随意地回答。“这边动作很快啊,才十几天时间,就全部搞好了。宿舍食堂准备得怎么样了?如果没问题,差不多可以把工厂搬过来了——” “除了气味还没散尽,搬过来倒是没问题了。”乔昌智回答。“我正准备把这些采购单看完,然后打电话给你,商量这件事呢?” “那正好。”叶纤红在椅子上坐下来,随意打量四周。“这边布置得也不错,比我想像得好。” 当初布置办公室时,她给乔昌智的意见是,尽量挑好的家具买。 虽然会因此多花了几万块钱,但是用好的办公家具,不但使用寿命长,给人的观感也不同。 既然准备打造一家不输于外企的民营企业,这些能用钱买到的硬件,自然也不能降低档次。 “工厂搬迁的事,我觉得慢慢来比较好。”乔昌智有些担心地说道。“一家在这里稳定下来,继续搬下一家,如果一下子全部搬过来,我担心会乱很长时间。” 不管是搬工厂,还是搬家,换个环境,都需要时间适应。 她怕叶纤红着急,想把工厂一下子全部搬过来,所以提前打了预防针。 “这个你决定就行,别忘了你才是总经理。”叶纤红笑道。“我只负责出钱造新厂房,给你们提供好的工厂环境。” 老实说,她还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乔昌智说得没错,不管做什么事,都得提前思考到这些不利因素。 他能这样说,说明已具备一个总经理必须有的大局观。 不像国内有的所谓高层管理,做事没有预见性,最擅长的就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天天当消防队员,哪里出现问题了,就跑去哪里解决,忙得脚不沾地。 外行的老板以为这样的管理人员能力强,却不知道这样的管理能力,其实是基层管理的水平。 一个车间组长或者车间主任,才必须这样用这样的方式努力工作。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更重要的工作是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个管得好的部门,是人人都在自己的岗位忙碌,不会有人无所事事,也不会把工作压到某几个人身上。 “那我把搬厂的日子定下来,再交给你审核。”乔昌智把发票放回抽屉,拿出纸笔,把几个分厂写在纸上,思考搬厂顺序。 一般情况下,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这样最节省时间。 他先写下的是郑叶工作室。 照上次的会议计划,接下来潮牌服装会提升档次,统一进专柜销售。 也就是说,原本的潮牌店,用来出售余杭四季青类似的流行款式。 为了降低成本,这些服装将全部由本地加工完成,所以组建制衣厂的事,得马上进行。 潮牌工作室搬过来之后,将以设计部的名义并入工厂。 考虑到还要加工与苏思诗合作的家纺产品,所以制衣厂这边的管理班子虽然只有一套,车间却分成两个, 这样便于管理。 至于制衣厂的管理者,厂长暂时空缺,由杨雪临时负责。 什么时候他能胜任了,再正式上任。 考虑到年前王茂琳从棉纺厂招聘了两名技术人才,现在在余杭那边的制衣厂上班,等这边工厂正式组建,可以调过来充当技术骨干。 因为是新建工厂,人员招聘和设备全部得新买,所以反而更加容易。 第九十七章搬厂计划 乔昌智考虑清楚后,把这些想法告诉叶纤红,并问她的意见。 叶纤红仔细想了想,觉得没什么疏漏的,就答应下来。 “既然要招新工人,那这两天就可以开始了,顺便让杨雪培训一下。”叶纤红补充道。“既然我们的待遇会比其它地方好,对员工的要求肯定也要更严格,通过培训,让她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顺便也看看杨雪的能力,能不能把这些新工人搞定。 她以前在深城打过工,接触过那边的管理模式,只要用心做,总能拿出一些新的思路。 忽然想到以前人少,一直靠乔昌智几个管理人员在管,怎么做也是他们说了算,哪里制订过什么规章制度,又头疼起来。 如果是前世,这个非常简单,从网上下载一个就行,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和理解,稍微改动一下就能用了。 现在一切要自己思考和编写,就有些麻烦。 “这个我也想到了。”乔昌智说完,从抽屉拿了一本手写的小册子,递给叶纤红。“这是我初步定的公司规章制度,你觉得有没有问题。” 叶纤红意外地接过来,见每页纸写的字不多,却非常有条理,知道他认真修改过,更加满意。 自己这辈子能请到这个总经理,真是省了不少事,很多事他都帮自己想在前头了。 虽然纸上一条条脱胎于其它工厂,算不上完善,不过所谓企业文化,不是慢慢完善起来的吗? 只要有制度,并养成遵守的好习惯,一家企业就有灵魂了。 “很好。”叶纤红简单看了看,交还给他。“从来没有一下子就完善的制度,我们边用边修改就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乔昌智见她和自己想到一块去了,非常高兴。“那我明天开始安排杨雪招人,我去联系机器,让他们尽管送过来并给我们安装好。” “行。”叶纤红叫道。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大家就有了明确的短期目标,有力往一处使,总能把它做好。 等制衣厂生产稳定下来,再考虑先搬哪家工厂? 现在谈这个为时过早,反正有的是时间,慢慢商量就行。 两人又聊了一会工作上的事,见乔昌智接起电话,开始跟下面的人谈工作,知道他要忙了了。 叶纤红不再打扰他,站起来跟他挥了挥手,离开工厂。 半路上接到家里的电话,她把车停要路边,开始接电话。 “小红,这次的事,太谢谢你了。”电话居然是三婶打过来的,听声音非常喜悦。 “你说的是哪件事啊?”叶纤红有些莫名其妙。 “就是你帮我弟弟介绍工作的事啊!”三婶见她帮了这么大的忙,都没有在自己面前提一提,心里更是感激。“刚才我弟弟俩口子都过来了,对新工作非常满意。” 上次请小红帮忙,给弟弟介绍个工作,原以为能进家好的工厂就不错了,没想到居然是事业单位。 在大数人眼里,事业单位上班的可不是普通人,都是领导干部。 弟弟现在这个工作又轻松又体面,工资也不低,正适合弟弟的性格。 那么骄傲的两口子,今天提着礼物过来,还姐姐姐夫地叫得亲热,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所以等两人一走,她马上打电话过来,向叶纤红道谢。 别人如果帮了这么大的忙,早传得全村都知道了,偏小红嘴巴紧,提都没提起。 如果不是小弟上门告诉她们,她还不知道呢? “哦,这件事啊!”叶纤红一听,知道胡向阳把事办成了,也没放在心上。“我们是一家人,这样谢来谢去就没意思了。只要他好好干,对得起这份工作就行。” “对的对的。”三婶连连应道。“我会跟他们说的,一定要好好干,不枉你帮他们一场。” 今天扬眉吐气了一番,这时候自然满口应下来,一定会好好提醒他们。 等挂了电话,叶纤红重新发动了车子。 忽然想到好几天没有去看诗诗姐了,也不知道她怎么样? 于是车子掉头,往她家而去。 上了楼,敲开门,见诗诗姐连走路都吃力的模样,忍不住皱了皱眉。 “诗诗姐,你这样不行啊?”叶纤红扶着她坐好,不放心地叫道:“一个人在家太不安全了。” 总感觉她的肚子像吹了气一样,每次看到,都大了不止一点。 看她过来开个门,都这么辛苦,怎么做饭洗澡干家务? “没事,都习惯了。”苏思诗不在意地笑笑。“再说我又不干家务,一日三餐,蒋建光安排了个人帮我做,洗澡什么的,等他回来帮忙就行了,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她一个人要强惯了,真的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关键是离预产期还有三个月,如果现在就要人服侍,那后面几个月怎么办? 别的孕妇,这个时候还能干家务,自己怎么能输给她们? “可是你怀的是双胞胎啊!比别人辛苦了一倍都不止。”叶纤红劝道。“你还是跟我回家吧,我让妈妈照顾你。” 高龄产妇,本来就比较辛苦,何况是双胞胎。 怀两个跟一个,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对孕妇来说,可能一加一等四,辛苦两倍还差不多。 自家现在不缺钱,大棚的钱少赚点就少赚点,还是诗诗姐的健康要紧。 住在自己家里,也可以时不时地回家看看她,替她安胎,免得出意外。 “小红,谢谢你。”苏思诗知道叶纤红不是在客套,是真心为自己好,“要不这样吧,一个月后,我再去你家。” 这时候去她家,让叶妈妈照顾自己三个月,她还真开不了口。 一个月后再去,那时自己估计真的很难行动了,不想麻烦她也不行了。 现在她最能信任的,也只有小红一家了。 在她家里,确实比在家里更安全。 何况自己心里有数,肚子大成这样,想足月产的可能性非常小,提前一个月的可能最大,说不定下个月就提前出来了。 “那一言为定。”见她终于答应,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女人生产,都得经历一次生死关,现在的医术虽然好多了,危险依然存在。 第九十八章探望诗诗姐 想到这里,她抓住诗诗的手腕,装做要替她把脉。 实际上精神力已笼罩住她,观察她身体的情况,同时真气通过身体接触,慢慢进入胎儿那里。 叶纤红没有生过小孩,所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并没有具体的概念。 但是通过精神力,看到两个幼小的生命,这样在诗诗的身体里,突然有种无法形容的感动。 两个小生命似乎感受到了她的接近,忽然动了起来。 叶纤红心里一动,用真气轻轻安抚他们,替他们梳理筋脉。 两个小生命似乎对真气很敏感,这时候感觉到了舒适,一下子安静下来,任叶纤红控制着真气,在他们身上缓缓游走。 那情形,很像两只被主人爱抚的小猫。 “小红,你在做什么?我怎么突然感觉很舒服?”苏思诗此时身子后仰,全身瘫倒在沙发上,嘴里喃喃叫道。 “没什么,我在跟你的两个孩子打招呼——”叶纤红轻轻笑道:“他们似乎很喜欢我呢?” “那是当然。你是他们的干妈,肯定喜欢你。”苏思诗露出甜蜜的笑容,嘴里发出梦呓似的声音:“都说孩子越小,对外界越敏感,他们能感觉得到你对他们的好呢?” 叶纤红就有些无语,这种猜测,谁也没法证明是真是假。 既然两个孩子喜欢,那就多替他们梳理一会。 于是微微眯着眼睛,把注意力全部放在诗诗姐的身体里。 这样过了一会,突然觉得屋里太安静了,诗诗姐都没有说话,转头一看,见她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 叶纤红松开手,轻轻站起来,把她的身子扶正一点,免得身子歪着睡觉会落枕。 又觉得这样不行,睡醒会不舒服,于是在屋里找了找,看到旁边有一个靠枕,拿过来放在沙发边上,准备把她的身子横抱起来,让她能平躺在沙发上。 对叶纤红来说,诗诗姐一百多斤的体重,根据不算一回事,所以轻松一个公主抱,就抱了起来。 诗诗姐大概太累了,就算被自己抱着换了个位置睡觉,居然也没有醒过来。 此时姿势舒服了,人也更加放松,没一会还发生轻轻的鼾声。 叶纤红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默默望着她。 她和建光哥毕竟是半路夫妻,就算关系不错,肯定远远及不上那些恋爱结婚的小年轻。 所以就算诗诗姐已经辛苦成这样,他还只关注着公司,没有想过要请假陪在她身边。 忽然想到前世张晋豪离开后,自己是孤身一人。 当时也动过这样的念头:既然男人不可靠,那就自己生个儿子养吧! 如果世上有了一个跟自己有血缘的亲人在身边,应该不会再寂寞了吧? 只是一时没有碰到合适的男人,才没有跟人上床并怀上。 当时自己都四十多岁了,风险肯定比诗诗姐还大。 如果自己真的怀孕了,那情形说不定比诗诗姐还要凶险。 她至少还有自己这个小姐妹,碰到事情后,能随叫随到。 自己如果碰到了情况,会有这样一个人陪在身边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叶纤红这样胡乱想着,竟然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又钻牛角尖了。 都重生了,还想以前不愉快的事干什么? 至少这辈子,爸妈和弟弟都在身边,还有胡向阳和那么多朋友,有太多对自己好的人,这就足够了。 守在诗诗旁边有些无聊,又不能开电视看吵到她,于是站起来在屋里找了找,看到茶几下面有几本杂志和小说,就拿出来翻了翻。 杂志无非是知音和读者,都是鸡汤类的文章,她前世早看够了,所以没兴趣。 又看那几本小说,有的没听说过,倒是那本卫斯理写的的科幻小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种小说诗诗姐肯定不会喜欢,应该是建光哥在看的。 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思,她拿起来看了起来,渐渐入了迷。 “小红,我怎么睡着了?”诗诗姐的话,一下子惊动了她。 “问你自己啊!”叶纤红放下书,站起来笑道。“一边跟我说着话,就突然睡着了,还打呼噜呢?” “是吗?我也想不到,这个时候居然能睡着。”苏思诗笑道。“最近身子重,老是想睡觉,可是偏偏又很难睡着,稍微闭一会眼,马上又会醒过来。” “那可不行。”叶纤红听她说得严重,“你如果休息不好,怎么有精神?” “能有什么办法?”苏思诗叹气。“等你怀孕了,就知道当妈妈的艰辛,这几个月,简单不是人过的日子。” 可能是刚睡醒,所以心情特别松弛,这时候居然有心情向叶纤红吐起了苦水。 “问题是孩子出生后,你睡觉的时候会更少啊!”怀孕的体会她没有,但是孩子出生后的母亲,过得是怎样暗无天日的生活,前世有好几个闺蜜,向她提到过了。 “唉。”苏思诗叹了口气,“是啊!孩子出生时,辛苦,成长阶段,一样辛苦,真的长大了,离开你了,一样会痛苦——” 生孩子表面上看,是件很幸福的事,可是整个过程,真的没几个人敢说很轻松。 “我也是傻了,居然跟你说这件事。”叶纤红没料到自己居然把话题往那个方向引导过去了,连忙打断。“不管怎么样,还是得多休息,别勉强自己。” “对了,小红,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让我们都睡着?”苏思诗突然好奇地问。 刚才那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躺在母亲的怀抱里,特别放松安逸,好像成年后的所有烦恼,全部忘记了。 所以尽管只睡了半个多小时,她却像睡了一天一夜似的,现在精神特别好。 “是你一个人没有安全感吧?”叶纤红笑道。“刚才我在你身边,你就安心了,所以才会有那种体会——” 叶纤红当然不会说出自己用真气替两个孩子梳理的事,这太玄幻了。 孩子现在附在她身上,等于各方面全部靠她供给。而自己帮孩子,等于是在帮她,所以她才会突然感觉轻松。 第九十九章夏天的大棚 “好吧!”苏思诗也知道自己想多了,所以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对了,两个孩子的性别已经确认过了,是一男一女。” “啊?居然是龙凤胎,太好了。”叶纤红一听,兴奋地叫道。 现在计划生育查得很严,每个人只能生一胎,生下一对龙凤胎,肯定会让所有人羡慕。 何况以诗诗姐的年纪,想生两胎,就算不怕罚钱,身体估计也吃不消了。 现在一次就儿女双全,实在太幸福了。 “我也觉得很幸运。”苏思诗露出笑容,挣扎着想坐起来。“有他们陪我,以后就不会寂寞了。” “是啊!”叶纤红扶起她,让她靠坐在沙发上。 “我现在是数着过日子,真希望他们快点出生。”苏思诗又叹了一口气。“实在太辛苦了。” “快了。”叶纤红安慰道。“时间其实过得很快,现在我们还在这里说,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出生。一眨眼,他们长大成人了,到时我们才会惊觉时间过得快。” 两个表面看都非常年轻的女孩子,却像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在聊着不合时宜的话题。 一直等到给诗诗姐做晚饭的钟点工过来,叶纤红才告辞她离开。 她也得回到家里,给家人做晚饭。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过了几天。 这天她去了趟俞大师家,拿了请他加工的手镯和几片玉佩。 俞大师的手艺真的不错,两只极品翡翠打成的手镯,似乎有层淡淡的荧光,连她看了都很心动,想拿一只戴了。 又回家拿上别的礼物,准备开车回家,跟爸妈会合。 明天就是外婆的生日了,她得提前回家问问妈妈,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今天也来得及准备。 到家后,看到爸妈坐在客厅,面前的茶几上,放了几套衣服,看样式,应该是给外婆准备的。 颜色有深绿色、酒红色和藏青色的,面料除了棉麻,就是金丝绒,看起来非常上档次。 她比较感兴趣的是,这些衣服居然用了老式的做法,估计是妈妈专门找人手工做成的。 在方明湘的印象里,这种对襟服装,妈妈那一代也没有人会做,只有解放前出生的奶奶辈才会。 那时候讲究女德,每个女人出嫁前,都要学会做衣服。 她这次回家,也带了几套衣服过来,准备送给外婆,既然妈妈准备得更合适,她也不拿出来了。 注意到客厅空了许多,原来是三叔家的东西已经全部搬走,家里又恢复了原样。 “三叔家的新房子已经能住人了?”叶纤红在妈妈旁边坐下来,好奇问道。 不是说要装修好后再搬过去住吗?照时间上算,应该没这么快啊! “简单装修了一下,买了家电,就住进去了。”叶知书回答。“肯定不可能弄得像我们这么复杂,不过比起其它人家,也是非常讲究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没有再提这个话题。 也对,这个时代的虞城农村,普通人家根本不会装修,石灰刷白墙,水泥浇地,就可以了。 三叔家能做成那样,已经算讲究了。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有重生经历,对生活质量这么挑剔。 当然三叔三婶也未必舍得花这个钱。 既然他们一家人商量出这个结果,自己没必要管这些事。 “小红,天热起来了,田里有没有大棚,差别已经不大,你说接下来怎么搞?”郑建国现在最关心这个,见母女俩聊完了,才接口问道。 自从家里建了两处大棚,不管是种草莓还是蔬菜瓜果,都让他赚了不少钱。 男人有了钱,就有了底气,郑建国感觉自己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活得这么有尊严。 所以他很想靠这个继续赚钱,除了家用,全部存起来。 这样一来,以后儿子女儿各自成家,自己也不用麻烦他们养老了,减轻他们的压力。 年过后很多人家都种了草莓,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热,正常温度都有二十来度了,他不知道大棚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爸,大棚的主要作用,不仅仅是种出反季节的东西。”叶纤红见爸爸这样问,知道他对这个还是没有彻底明白,就解释起来。“比如西瓜,上市越早,价格越贵,同样的,上市越晚,同样会很贵,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郑建国皱了皱眉,似乎有些明白女儿想表达的意思,又有些糊涂。“你是说,大棚的作用,不仅仅是在天气凉的时候,让温度高一点,还有其它的作用?” “是啊!”叶纤红也不知道自己这样一知半解地解释,是不是准确。“夏天外面温度过高的时候,因为有薄膜在,大棚里只要通风做得好,温度反而会比外面低几度,这样的话,蔬菜就不容易爱高温影响,生长得自然更快。” 叶纤红印象中,夏天如果在大棚里种植类似生菜这些蔬菜,只要保持湿度,它就会长得非常好,比露天种好得多。 主要是有的作物不喜欢强光,有薄膜遮档一下,只会长得更好一点。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通风效果好,当外界气温过高时,棚内的温度反而会更适宜。 “哦,我有些明白了。”郑建国想了想,回答道。 女儿话里的意思很清楚,接下来温度如果超过草莓生长的最适宜温度,有大棚调节气温,肯定会比没有大棚长得更好。 村里不少人为了省钱,开始考虑拆了大棚上的薄膜,等天冷了再套上去。 既然大棚在夏天有这样的效果,自己肯定不会这样做了。 “妈,做给外婆吃的肉,你准备好了没有?”叶纤红问道。 六十六,要吃闺女的66块肉。这个说法来自哪里,已无法查考,但是浙沪皖都有类似的风俗。 具体要求大同小异,有的地方要买了肉回娘家,当天亲手做出来给母亲吃,并且要一口气吃完。 有的地方,女儿只要做好六十六块肉,带去娘家就行,老母亲可以慢慢吃。 “准备好了。”叶妈妈回答道。“明天早上带过去,在你外婆家做给她吃。” “哦。”叶纤红这才确定,虞城这边的风俗,也是要当天做当天一口气吃完。 第一百章给外婆做寿 第二天早上,一家四口带着礼物,开车来到外婆家。 外婆一家早知道她们今天会过来,所以都等在家里。 连两个舅舅今天也没去工作,和舅妈一起在家等着他们到来。 更夸张的是,两个小表弟今天也像过年一样,穿着新衣服在家里。 “外婆。”进屋后,叶纤红先叫了外婆,又跟其它几个长辈打了招呼。 “姐——”许忠和许诚上前乖乖地叫道。 两人最近经常被妈妈耳提面命,要他们看到小红表姐时,一定要乖巧懂事。 如果能哄得她开心,就会他好东西奖励。 至于是什么好东西,当然只是口头说说而已。 许忠许诚还小,虽然不是很理解,不过为了少吃竹笋炒肉,只能乖乖地应了。 现在看到表姐来了,在妈妈凶狠的眼色示意下,果然装得比往常更乖巧。 叶纤红精神力这么高,屋里所有人的举动,都逃不出她的观察,哪里还不知道原因。 不过她也不在意,反而拿出准备好的礼物。 除了妈妈准备的衣服和肉,叶纤红自己也准备了一些营养品,还给舅舅舅妈准备了一些保健品当礼物。 这时候大家还相信气功,相信保健品,送这个也算是投其所好。 当然真正值钱的礼物,是给两个小表弟的翡翠玉牌,虽然是加工手镯的余料做的,放在前世,也要几万甚至十几万一块了。 因为只是老坑冰种而已,离极品帝王绿差得很远,方明湘也不会心疼。 只是对妈妈来说,还是太昂贵了,需要提前跟她打声招呼。 叶知书明白女儿这样做的目的,突然给干妈一只这样的手镯,两个弟媳妇肯定会眼红,所以先送给两个孩子一些东西,压一压她们的红眼病。 “啊哟,这是翡翠啊!老贵老贵的!”果然,小舅妈见叶纤红给两个孩子用红绳挂上玉牌,顿时惊叫起来。“小红,他们还小,不用给他们这么贵重的东西——” 有句话不好意思说,与其给孩子戴,还不如给我戴啊! 两人现在结交的人跟以前不同了,当然知道翡翠的价格。据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说明它比黄金贵得多了。 这么大两块玉牌,如果是黄金,得要一两千了。 换成玉的话,估计得上万了,只有大老板才戴得起啊! “就是因为贵,所以才要给他们戴。”叶纤红装作没懂她们的心思,“好东西不给孩子,难道给你们大人戴啊!” 至于自己离开后,她们从孩子那里拿回来自己戴,那跟她无关。 说完,又摸出一只手镯,亲自给外婆戴上。 两个舅妈一见,眼睛都绿了。 这玉镯子显然跟两块玉牌是同一块玉里出来的,颜色艳绿得都像假的了,问题是小红带来的,肯定不可能是假货,那么答案只有一个,这只手镯肯定死贵死贵的,估计要几十万了。 只不过两个孩子刚收了人家的东西,不方便说酸话,所以只好强忍着。 “小红,这东西你自己戴或者给你妈戴都行,给我做什么?”外婆忍不住埋怨道。“我平时要干活,戴着这个还不方便呢?” 还有一个头疼的问题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这东西如果私下给自己,还容易处理,大不了放到箱子里锁起来,不让人知道。 现在给她们看到了,肯定会惦记上。 问题是自己有两个媳妇,等自己百年之后,这只手镯到底归谁? “外婆,戴玉最养人,这种好的翡翠,会保佑你百病不生的。”叶纤红哄道。“我和妈另外有,你别担心。” 当着大家的面,给外婆戴上,就是怕私下给她,她担心舅妈眼馋,不肯拿出来戴,那样送给她也没什么意义了。 “那外婆就不客气了。”外婆见推辞不掉,只好笑着收下来。 叶知书这时已拿出从家里带来的肉,进厨房开始做红烧肉。 虽然每块肉都切得很小,烧出来后不过半碗而已,不过干妈年纪大了,一下子吃不了太多肉,所以得趁现在肚子空着,抓紧做出来吃掉。 开了火,加了油,切了片生姜进去,然后加肉开始炒。 必须要将五花肉里的油炒出来,吃起来才不腻口。 叶纤红见妈妈照老式的做法烧,怕口味过于甜腻,就要过去帮忙调味,被叶妈妈推开了。 “等我到了六十六,你再烧给我吃。”叶知书瞪了她一眼,怪她碍手碍脚,挥手赶她走:“这是我烧来孝敬你外婆的,你别来吵我。” 这肉必须女儿亲手做出来才行,叫别人帮忙了,效果就打折扣了。 叶知书把干妈当成亲妈一样,自然不许出差错。 “好吧。”叶纤红笑着应了声,走出厨房。 心里突然有些难过,外婆一转眼就六十六了,妈妈也四十了,她们都老了。 自己虽然有空间有灵液,可是终归不能让他们长生不老,总有一天会离开自己的。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看到两对男女带着孩子进来了。 “小姑——”“姑婆——”七嘴八舌的叫声同时响起。 叶纤红朝外望去,原来是外婆娘家的亲戚来了。 外婆是嵊市黄岭镇人,娘家的父母和哥哥已过世,只剩下哥哥的两个孩子。 侄子和侄女从小跟她不亲,所以彼此走动也比较少。 叶纤红会认得这几个人,是大舅小舅结婚时,在酒席上见过他们。 因为跟他们没有亲戚关系,又不喜欢他们的势利性格,所以索性留在里面,懒得过去跟他们打招呼。 “咦?你们今天怎么也来了?”外婆没想到他们会过来,非常意外,又有些惊喜。 今天是自己六十六岁生日,没有通知娘家人,没想到他们会来。 到了这个年纪,随时可能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每多活一年,都是阎王爷开的恩。 跟他们见一次少一次,既然他们能来,自然是意外之喜。 “今天是姑姑六十六岁生日,我们当然得过来。”侄女李金花笑着把手里的袋子递过来,笑着说道。“这是我给你买的衣服,你等一会穿上,喜庆一点。” 第一百零一章穷亲戚富亲戚 外婆见她居然买东西孝敬自己,脸上也露出笑容,嘴里连声说道:“难为你们还记得我——” “应该的,应该的。”李金花嘴里像涂了蜜,叫得特别亲热,从袋里拿出一包五花肉,献宝似地叫道:“姑姑没有女儿,我这个做侄女的,肯定得当女儿做六十六块肉,希望姑姑吃了长命百岁——” 说完,转身望了两个表弟和弟媳妇一眼,脸上的笑都快从脸上溢出来了。 至于郑建国和郑兴安父子俩,她瞧也没瞧一下,似乎根本没放在眼里。 大舅被表姐的亲热语气搞得有些糊涂,小舅则望了院子里的轿车一眼,隐隐猜到了真相。 不过没有明确之前,他也没有乱开口。 外婆见她这样说,动了动嘴,一时不知道该不该马上拒绝。 “妈,肉做好了,你快趁热吃。”叶知书端着肉从厨房出来出来,叫道。 看到院子里多了些人,怔了一下,叫道:“大哥大姐你们也来了啊!” “是啊!今天是姑姑生日,我们肯定得过来。”李金花冷淡地回答道:“我们可不像有的人,每次来都空着手,一年到头来只会白吃白喝——” 对于姑姑这个干女儿,她们非常瞧不起。 家里穷也就算了,偏偏不识趣,经常上门来打秋风。 别人家都是女儿偷偷贴补娘家,她们倒好,要姑姑偷偷贴补他们,如果不是表弟说了出来,他们还不敢相信这家人脸皮这么厚。 今天过来烧六十六块肉,到时不知道又要拿回去多少东西? “姐。”小舅见她还要往下说,连忙叫住她。 这话一出来,证实了自己刚才的猜测。 他们这次过来,大概是从哪里听说了自己兄弟俩做生意赚了些钱,所以过来拉关系了。 至于拿话挤兑干姐一家,肯定是以为自己也像以前一样,不愿意干姐一家来便宜,所以主动出面,想让他们没脸在这里呆下去。 问题是院子里的轿车根本不是他们兄弟俩的,而且他们能有今天,全是靠干姐这层关系,否则小红凭什么帮自己? “别担心,我心里有数。”见表弟神情紧张,李金花却误会了,以为表弟担心自己跟叶知书一家闹僵,会让姑姑不高兴。“有的人脸皮厚,惯会装傻充愣,今天姐就当回恶人,让你们以后清静点——” 想来两个表弟早厌烦这一家人了,既然自己求到他们头上,表明立场是必须的。 “姐——”小舅见她越说越过份,脸色一白,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走过去接过叶知书手里的肉,拿到妈妈面前,这才朝李金花吼道:“你眼睛瞎了还是怎么的?一来就指桑骂槐的,如果对我们有什么不满意,尽管回去——” 说完,对面无表情的郑建国叫道:“姐夫,你别生气,这些势利眼拿老皇历看人,我马上赶他们走——” 郑建国原本因为李金花讽刺老婆想发火,被小舅子按住并陪罪,这才好受了些,转头朝老婆望过去,见她脸上似笑非笑,这才放心。 自家现在什么情况,跟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还用得着在乎这些人在耳边聒噪? “金花,你们能过来我很高兴,如果是来搅事的,那还是回去吧!”外婆这时候明白过来,冷淡地说道:“知书虽然不是我亲生的,却比亲生的还亲,你用不着挑拨离间——” “姑——我这样是为你们好。”李金花见自己一翻好意,居然被姑一家嫌弃了,顿时惊叫起来。“两个表弟好不容易做生意赚了些钱,难道你不怕填进那个无底洞里?” 叶知书身体有病,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据说没有几万都看不好,姑姑一家真是太傻了。 “你们的眼睛都是瞎的吗?”小舅妈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扶着叶知书坐下来,叫道:“姐哪里需要我们照顾,一直是姐和姐夫在照顾我们好不好?否则我们哪有钱做生意?” 李金花见他们夫妻俩都这样说,这时才认真地朝叶知书一家望去,发现不管是郑建国还是叶知书,穿着打扮都比自己得体多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那个瘦小胆小的男孩子,现在已长得一米八了,此时一脸讥笑地望着自己,显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笑话。 这个发现让她心慌,自己似乎一开始就搞错了对象。 “姑,这——这是怎么回事?”李金花惊慌地问。 “就像你弟媳妇说的,我们一家能有今天,全靠知书一家照顾。”外婆神色已平静下来,“你们想赶他们走,怕他们占我家的便宜,只怕搞错了对象。” “怎么会这样?”李金花回头望了望老公儿子,又望了哥哥一家,见他们全部脸色灰败,只觉得一口恶气憋在肚子里无处发泄,猛地拿起袋子,对家人吼道:“既然这样,我们回家——” 说完,不顾其它人的反应,匆匆跑出院子。 她一向性子要强,为了儿子的前途,才抛下面子,讨好两个表弟,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如果换成其它人,或许会见风使舵,转而道歉说软话,但是她刚才的话说得太重,对方又是她一直看不起的人,实在无法转过弯来。 “对不起,妈。”叶知书见李金花李金龙两家头也不回地走了,怕干妈难过,歉意地叫道。 “又不是你们的错。”外婆心里难过,可是见干女儿过意不去,这种情绪马上过去了,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再说他们跟你们不同,哪里是真心来看望我的,走了反而更清静——” 这时候才发现小红竟然没有在客厅里,她惊讶地问:“怎么没看到小红?” 往常小红在这里,肯定第一时间站出来,跟金花互怼了。 “外婆,我在这里。”叶纤红从里屋走出来。 外面的情形她自然全部看到了,至于为什么不出来,自然想看看两个舅舅以及舅妈的反应。 如果李金花挑衅爸妈时,他们磨凌两可,没有表明立场,那她以后对他们的的帮助,会慢慢停止。 以前他们怎么样?她可以忘记,如果这时候还不懂感恩,那就无法原谅了。 今天的表现虽然没有让自己满意,至少也没有让自己生气,那就再看以后的表现吧####又一卷结束了。 第一章服装厂开工 经过几天的准备,服装厂一切安排就绪。 这天早上,叶纤红早早来到工厂,在乔昌智的陪同下,走进服装厂车间。 打开电源后,车间里灯火通明。 只见一排排电动缝纫机整齐地排列着,每台电车头顶,有一根日光灯,而电车的右手边,放着一只大大的塑料框,给工人装产品用。 一排电车旁边,放着一张长条桌,用来堆放半成品,一切布置都照杨雪工作过的外资制衣厂设计。 车间最前面,是裁布车间,上面放了一张两米宽八米宽的工作台。 因为是批量生产,所以工人把布一层层铺在台子上,到时把模板垫在上面,一刀下去,就可以同时割下二十层左右的面料,效率比一刀刀剪高多了。 这当然是九十年代的做法,再过十几年,有智能机械出来,效率至少提高十倍。 车间最后面,是检验和装箱,同样放了几张两米宽的长条桌,两边各放了一排凳子。 “不错。”叶纤红走了一圈,感觉很满意。 她前世没有接触过服装企业,接手余杭那家工厂后,才开始有了些了解。 不过那边毕竟是小作坊,所以布置并不正规,不像这边,一看就比那边合理。 想到这边主要是杨雪设计的,叶纤红暗暗点头,看来她还是有两下子的,没有辜负自己的信任。 从里面出来,又去隔壁另一个家居生产车间。 那边就简单多了,叶纤红只是简单看了看,就出来了。 来到车间外面,前面是一块水泥地,是给货车停车用的。 此时那边站了一百多个员工,分成五横排站在那里,杨雪则站在她们的对面,正在给她们开早会。 叶纤红站在旁边稍微听了一下,注意到她在讲今天要加工的产品要求,算是开工前的动员。 这样的早会模式,叶纤红前世刚到深城时,也在港资企业经历过。 开工前,由线长或车间主管把工作要点讲一讲,确实能预防一些问题,也省了工作过程中,一个个去交待。 “杨雪已经有做厂长的潜力了,只不过年轻了些,需要多给她一些时间。”叶纤红往办公楼那边走,一边对乔昌智说道。 “嗯。”乔昌智点点头。“这个小姑娘确实有股狠劲,我觉得她很快就能把这边理顺。” “你也这样看她,那就说明没问题了。”叶纤红怕自己对她有偏爱,所以才只看到优点,没看到问题。 没想到他也这样说,那就可以放心大胆用了。 能同时获得两人肯定,应该不会看走眼。 “你还不相信自己的眼光吗?”乔昌智没料到叶纤红会这样说,笑着反问道。 跟叶小姐在一起久了,总觉得她看人眼光之准,是无人可以比的。 当初第一次看到自己,就直接委以重任,王茂琳一个摆夜市的单亲母亲,也被她直接挖过来,一点都不担心值不值得这个代价。 更不用说大胆启用董采玉,杨涛兄妹了。 问题是,这些人到了她手里,全部成了独挡一面的人才。 自己以前只有理论知识,也成长为公司总经理,这份信任,在其它任何地方,都是无法获得的。 所以当她提出让杨雪代厂长时,没有一个人表示怀疑。 现在看来,依然像以前一样,杨雪的能力,超出了所有人的预计。 没想到叶小姐私下里,其实也在患得患失。 也对,这样才符合她这个年纪,说明她只是眼光好,但不是神仙。 “茂琳姐年前招的两个人,已经过来这边了吧?”叶纤红在办公室坐下来,问乔昌智。“你跟他们谈过没有?能力怎么样?” 这两人她还没有接触过,完全是茂琳姐经手的。 她其实也是想看看王茂琳的眼光和用人能力,如果她在这方面比较强,以后可以放更多权给她。 如果她只能在自己的安排下把事情做好,那只能做个执行者,而做不了服装分公司的总负责人。 叶纤红其实更希望她能独立管起来,那样自己会省事很多。 “简单聊了聊,因为这两人主要负责技术方面,所以要看以后起的作用。”乔昌智回答道。 “也对。”叶纤红点点头。“技术人员,靠的是专业能力,用不着夸夸其谈。” “这两人,张伟成熟悉面料,我安排他负责物控和品质管理这两块,以后有合适的人了,让他重点把关物控,这一块非常重要。”乔昌智说道。“严永新刚熟悉机械,调机以及机械改进,则由他负责。” “茂琳姐把两人送过来时,有没有特别说过什么?”叶纤红问道。 虽然知道乔昌智跟王茂琳在工作上不会有冲突,但是她还是问了一句。 管理层调整之后,大家还在相互摸索熟悉,万一茂琳姐在有些事上处理得不妥当,自己得及时提醒她。 “她倒没说什么,只是强调了一下两人各自的特长。”乔昌智回答。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以后服装这一块的人事招聘,多听听茂琳姐的意见,但是她只有基层管理人员的决定权,中高层人员,还得你说了算。” “我明白。”乔昌智回答。“我会把好关的。” 他也清楚,相比王茂琳,叶小姐更信任自己,所以把这块权力全部交给自己。 王茂琳虽然各方面都很优秀,但是大局方面,略差了些。 或者说,她只是一员大将,一员猛将,成不了元帅。 所以在以前的单位,并不算突出。 到叶小姐手下工作时,因为帮她指明了一条合适的道路,她就把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了。 “对了,我那个老同学现在怎么样?”叶纤红突然想起年后把蒋雪晴交给乔昌智后,都没有过问她的情况,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还好。”乔昌智回答。“她性格比较单纯,有点像亚婷,所以只让她干一些助理类的工作。” “哦。”叶纤红点点头。“那你看着安排吧。” 对于同学,只要心态摆得正,工作态度好,能力行不行,倒在其次。 当然能力强,她不会埋没她,倒是一定的。 能力差一点没关系,公司大了,总得有人在基层打杂,只要不主动犯错,自己也不会亏待她。 第二章企业文化 “我明白,你这是想帮她。”乔昌智笑道。“就像亚婷,其实也没什么能力。你给她的待遇,远远超过她本身的付出了。” “没这么夸张。”叶纤红不以为然。“任何一家公司,都像一个生态环境,需要各种各样的生物存在。有的人能力出众,有的人忠诚度高,每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 “哦。”乔昌智第一次听叶纤红提出这个概念,有点好奇地问:“这个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一家好的企业,除了能赚钱,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就是有没有企业文化。”叶纤红想了想,决定把自己的办企业理念说了出来。“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经营得久了,慢慢型成的一种文化,以后会成为一家企业的标志。” “哦?”乔昌智有些意外。 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新鲜,却给人很高端大气的感觉,他不知道就相信了叶纤红的话。 “你还记得海尔砸冰箱事件吗?”叶纤红问道。 “记得啊!”乔昌智回答道:“这件事当时闹得挺大,我还专门找了相关资料看过,觉得张瑞敏确实有魄力,难怪海尔做得这么成功。” “其实张瑞敏砸冰箱事件,算得上是一次极其成功的危机攻关。”叶纤红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不仅改变了海尔员工的质量观念,为企业赢得了美誉,而且引发了中国企业质量竞争的局面。以后只要一提海尔,大家就会想到,这家公司很重视质量。” 在叶纤红看来,张瑞敏这样做,其实是利用事件营销或者说创造事件营销,是个运用感情营销的高手。 在营销策划过程中,他懂得过尤不及的道理,因此许多煽情的言行往往点到为止,使购买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这次行为中,并对海尔产生信任,从而转移了对产品的高价格和企业谋利原则的关注度。 当大家对企业高度信任,海尔面对这些已经失去免疫力的购买者,就能够从容地一边送给他手帕擦眼泪,一边从他口袋里掏钱了。 而张瑞敏的这种经营理念,也逐渐成为海尔的核心文化。 海尔砸冰箱事件,可以说是现代海尔文化的一个建立标志。同时也标志者张瑞敏倡导的海尔模式的诞生。 “是啊!”乔昌智点头。“这件事意义很深远,让海尔一下子从同行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家伟大的企业。” “那你认为,为什么海尔被认为是伟大的呢?”叶纤红继续问道。 “因为它引领了一种发展模式。”乔昌智想了想,回答道。 当初他因为腿病,在家自学时,曾把张瑞敏作为自己的偶像,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像他那样,成为一代传奇的管理大师。 现在听跟叶纤红聊这个,她似乎有不同的意见。 “其实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发展模式,而是倡导了一种企业文化。”叶纤红提点他。“所谓企业文化,就是指大家听到一家公司名字时,就会想到代表这句公司的词。而海尔的代名词就是质量,这就是他们的企业文化。” “你这样说确实有道理。”乔昌智想了想,觉得叶纤红这样表达,似乎比自己的理解,更提高了一层。 “所以,如果我们也想成为一家伟大的企业,就得慢慢摸索出,适合我们企业的文化。”叶纤红做了总结。 “你说得对,我会好好思考这个问题的。”乔昌智认真地答道。 经过叶纤红的解释,他彻底明白了企业文化对一家企业的重要性。 这就像给一家企业打上了某个标签,别人只要一提到它,就会马上想起关联的企业。 那样一来,能省多少宣传费用啊? 忽然笑了:“这跟朱亚婷和蒋雪晴有什么关系?我们刚才明明在聊她们啊!” “还真的有关系。”叶纤红答道。“任何一家大企业,里面的人员形形式式的都有,有打算为企业卖命的,有吃里扒外的,也有混日子的,反正一个企业就是一个世界。而一家企业想拥有自己的文化,必须有人去宣传和推广,你说谁会去做这些事,靠那些混日子的人?” 说完,身子后仰,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坐下来,静静望着乔昌智。 “我懂了。”乔昌智默默思考了一会,忽然身子一震,有点惊骇地望了叶纤红一眼,然后叹气道:“我原以为自己管理能力非常厉害了,跟你一比,我还在初级阶段,而你已经谋国的能力——”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那么多诸侯,最后只剩下三人,并不是因为三人最聪明,而是这三个最善于用人。 而叶小姐用人的方式,已经达到了极其高深的地步,任何人都能给他们找到位置,而且企业还真不能缺这样的人。 原以为她用亚婷和蒋雪晴,是情感用事,原来她想得比自己深远多了。 也对,一家企业,需要凝聚力。 但是怎么产生呢?当然需要那些对企业完全依赖,自动会对外推广的人。 当外面有人抵毁自家企业的时候,这些人就会站出来,维护公司的荣誉。 “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厉害,我只是把自己想到的说出来而已。”叶纤红见他误会自己了,不好意思地叫道。 “那也远远超过我了。至少我没有你想得那么远。”乔昌智依然觉得不可思议。“确实,企业少不了这样的人,不但不能少,而且要让这样人,成为公司的主流。借着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影响其它刚进入企业的员工,这也是一种力量,对企业来说,缺少不得。” “这话说得对。”叶纤红点点头。“我们有时候确实需要不拘一格用人才,不能局限于某些我们认为管理能力强的人。” 两人不知不觉探讨了一会企业管理上的思路,话题也越谈越深入。 乔昌智觉得叶纤红今天的话,对自己触动非常大,需要好好消化和吸收,所以一时没有开口。 现场于是沉默下来。 第三章步入正轨 “对了,乔总,你年纪也不小了,既然有了合适的对象,早点把婚结了吧?”叶纤红笑着转换话题。 乔昌智原本就气质儒雅,五官英俊,腿治好后,整个人的精气神全部恢复,军人特有的硬朗和轩昂,也全部回来了。单看外表,绝对是少有的帅哥。 如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年收入十万元以上,房子车子全都有了,可是说是虞城最顶级的钻石王老五,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想嫁给他。 叶纤红希望他尽快把个人大事解决了,也好稳定下来。 对一个男人来说,没有婚姻,就意味着没有牵绊,所以什么时候想离开了,就会毫不犹豫放弃现在的所有。 如果他有了妻儿,就不可能这样随心所欲,即使碰到难以承受的困难,也会咬着牙撑下去。 所以官场上想获得升职,往往必须是已婚男人,到了一定年纪还未结婚,就会影响他的前途。 叶纤红自然不担心他会背叛自己,但是婚姻对一个男人的成长来说,确实是有好处的。 “下半年吧!”乔昌智突然被问到这个,顿时有些狼狈。 主要是叶纤红跟外甥女年纪差不多,纯粹从生理上来讲,还是个小孩子。 被她这样一本正经地关心,他感觉特别尴尬。 “那就好。”叶纤红见他说得这么确定,放心地笑了,想了想,又提醒了一句。“如果有什么困难,你提前跟我说。” 以乔昌智的身份,如果要结婚,肯定得好好操办一下。 问题是他最亲近的人,只有一个姐姐,而且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想帮忙也未必帮得上。 “放心吧,叶小姐,到时一定找你帮忙。”乔昌智明白她的心意,也不好意思矫情了。“你知道我家里亲戚少,到时还得你多找些朋友过来,给我捧捧场呢?” 中国人都讲面子,乔昌智也不例外。 如果办喜事时,客人来得不多,大家就会觉得丢脸。 最好是办上二十多桌三十桌,这样才显得主人亲朋好友多。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理想的状态是,能请到一些大人物前来捧场,那才是真正涨面子的事。 这种事情,乔昌智身边没有人做得到,只有自家老板才帮得上忙。 “好。”叶纤红一口答应下来。 两人聊了一会,看时间已到了九点,再次往车间而去。 叶纤红用人一直坚守一个原则,那就是把工作交给某个人之后,就尽量不插手,让对方全权去管理。 制衣车间准备就绪之后,今天还是第一天开工,工人还不习惯工作环境,肯定会有一个忙乱的过程。 所以她和乔昌智回到办公室里,没有去现场给杨雪增加压力。 给了她一个小时的准备,相信每个人都应该坐在自己的岗位上了。 至于后面的工序还没办法开工,那无所谓,毕竟从裁布到缝片,肯定有一个时间差,着急不来的。 到了车间,里面比两人想像得还要齐整,工人坐在自己的岗位上,等待前面的工序把半制品流传下来。 虽然有人在相互聊天,不过声音压得很低,这样就不错了。 至少没有人大喧哗,更没有人走来走去,叶纤红初步认可了杨雪的现场管理能力。 而杨雪此时正站在裁片区,指挥工人有序地把布片拿到工人前,接到布片的人,开始缝制。 看着电动缝纫机机器开动后,发出哒哒的声音,叶纤红和乔昌智暗暗点头。 再观察另外两个管理人员,一个拿着布片,在仔细核对尺寸,另一个在车间后面,不知道在捣鼓什么机器。 “没问题了,一切交给他们吧。”叶纤红对乔昌智说道。 对她来说,新开一家工厂,一切从零开始,只要能正常生产,就达到目的了。 至于产能什么的,根本不用操心,只要磨合一两个月,大家为了多赚钱,自然会把速度提上来。 毕竟没有一家工厂,一开始就能配合完美,需要长时间适应。 就算工人的熟练程度,也需要时间。 只要方向没有错,管理到位了,一切就会走上正轨。 就像当初刚开美容会所和瑜伽馆,她都没有急于求成。 反而给董采玉时间,慢慢琢磨和调节,现在一切朝着她的预想在进步。 如果当初自己焦虑赚钱,胡乱插手管理,只怕欲速则不达。 至于隔壁的车间,会比这边晚几天开工,主要是人员招聘和培训没法同时进行。 等这边稳定下来后,那边再开工,那样就不会乱。 叶纤红手边暂时没有合适的人,如果有,她会考虑给杨雪找一个年龄大一点的助手。 一个年轻有冲劲的管理人员,需要一个成熟稳定的助手配合,才能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也减轻杨雪的负担。 从车间出来,叶纤红没有再去办公楼,跟乔昌智告别后,准备回家。 刚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室,电话响了起来。 叶纤红拿起电话,听到对面一个惊慌的声音叫道:“你是叶纤红小姐吗?你快过来,苏小姐出事了——” “什么?”叶纤红一听,大吃一惊。“你们现在在哪里?医院还是家里?” 诗诗姐挺着个大肚子,已经跟大熊猫差不多了,必须好好保护,不能让她磕着碰着,难道出了什么意外? 这时候她已没时间去打听这些了,只想问清楚她在哪里,然后赶过去帮忙。 “在家里。”保姆头脑还算清醒,简洁明了地回答。 叶纤红挂了电话,发动车子,掉头飞快往诗诗家而去。 到了小区楼下,她匆匆下车,顾不得检查门有没有锁好,哒哒哒地就往楼上跑。 来到家门口,只见大门开着,里面传来诗诗姐的痛呼声,另外还有一个男声似乎在解释什么。 叶纤红冲进去,看到诗诗姐仰面躺在沙发上,脸色苍白,双手扶着肚子在呻吟。 面前站着一对母子,竟然不顾她疼痛难忍,嘴里还说着责怪的话。 “你们站在这里干什么?滚出去——”叶纤红见他们这个时候,还不放过诗诗姐,气得眼睛都红了,一手抓着一个,不顾他们拼命挣扎,拉到门口,呯的一声把门关上。 第四章苏家的意外 两人还不死心,呯呯地拍门,嘴里还不停大喊大叫,声音大到让人无名火不断往上冒。 “马上给人滚。”叶纤红回身拉开门,指着两人骂道:“再在这里拍门的话,小心我废了你们的手——” 因为气极,她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不觉带上了精神力,把两人吓得连连后腿,诗诗姐的弟弟苏思文更是差点一脚踩空,从楼梯翻滚下去。 好在及时抓住了扶手,才站住了身子。 两人被叶纤红骇人的模样吓住了,担心她真的打断自己的手,不敢再闹事,头也不回地下楼梯了。 叶纤红这才关了门,回到诗诗姐身边。 如果不是怕诗诗姐伤心,她真想直接把两人从楼上扔下去。 真的是畜生不如,最亲的人都这样了,还不依不饶,一付不逼死她不甘心的模样。 “诗诗姐,你怎么样?”叶纤红回到沙发前,蹲下身子,伸手按在她的肚子上,精神力笼罩住她,嘴里担心地问道。 苏思诗没有回答,只是闭着眼睛呻吟,似乎意识也有点不太清楚了。 叶纤红没办法,只能小心观察她的身体有什么异常。 当精神力观察胎儿时,发现两个宝宝的姿势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头朝下,旋转了八九十度角,几乎像横躺过来了。 倒是没有发现受伤出血的情形。 叶纤红就有些犹豫,难道因为这个原因,才让诗诗姐疼痛难忍? 前世看过一些家庭伦理剧,经常看到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摔倒或者受到其它伤害,一直会喊肚子疼。 不过大多数的情形,是早产或者压迫体内其它器官造成的。 据说不流血,说明胎儿没有流产之兆,叶纤红这才松了一口气。 想着用真气能不能把宝宝的姿势重新调整回来,这样诗诗姐肚疼的问题,应该能解决了吧? “叶小姐,你来了就好了。”那个钟点工保姆这时才从里面走出来,心有余悸在说道。“苏小姐一直肚子疼,要不要送医院——” 今天她刚到苏小姐家,准备帮她做中饭,就来了那母子两人,说是苏小姐的母亲和弟弟,她就把他们放了进来。 没想到两人进来后,就对着苏小姐破口大骂,说她没人性,害自己的亲弟弟。 如果光这样骂人,她也没办法阻止,毕竟她们是一家人,她这个外人不能插手人家的家事。 没想到这两人一点人性都没有,苏小姐身体都这么重了,居然还用力推了她一下,让她摔倒在地。 如果因此流产了,那后果就严重了。 她急忙把苏小姐扶起来,看她扶着肚子真呻吟,不敢让她坐着,就扶着她躺下来。 没料到那个当母亲的,把自己推到一边,继续骂苏小姐。 想到以前苏小姐说过,如果自己出了什么意外,就马上给一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打电话。 于是来到苏小姐的房间,给她打电话。 “我先观察一下,如果不行,我再送她去医院。”叶纤红这时候没精力跟她说话,说完摆摆手,叫她别影响自己。 当她用真气轻轻包裹住宝宝,发现有足够的力量移动,于是控制着宝宝,顺时针小心翼翼地旋转了近九十度,恢复到上次看到时的位置,发现诗诗姐的呻吟声小了一点。 看来这个方法有效,叶纤红暗想。 难道宝宝的正确姿势,应该是这样头朝下倒立的,如果像刚才那样,横着斜了过来,就会让孕妇吃苦头? 叶纤红顾不得多想,又把另一个宝宝的姿势也恢复过来。 然后发现诗诗姐的脸色好看了一点,呻吟声也听不到了。 “诗诗姐,现在好点了吗?”叶纤红边用真气帮她调整,边小声问道。 “好多了,幸亏你及时过来。”苏思诗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 叶纤红见她有力气说话了,紧张的情绪才彻底缓解下来,进屋拿了块毛巾,用热水泡了一下,绞干后拿出来,给诗诗姐擦了擦脸。 刚才因为疼痛,她脸上又是眼泪又是汗水,看起来非常狼狈。 这样清理干净后,脸色也越来越红润了,叶纤红这才把毛巾丢到一边,再次检查了一遍她的身体。 “那两人不是你的妈妈和弟弟吗?怎么搞得你仇人一样,在你这个时候,还来闹事?”叶纤红收了真气,在旁边沙发上坐下来,皱着眉头问道。 经过自己的调理,诗诗应该彻底恢复了,这时她才有心情,问起刚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唉——”苏思诗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思文特别倒霉,还是公司以前确实存在隐患,以前一直充当我得力助手的生产部经理,居然带着一帮骨干离职了。” “不是说你弟弟上任后,一直在进行人事调整吗?”叶纤红疑惑地问。“既然是你的人,那走了不是更好?” 以她们姐弟的关系,这样确实不算什么大事,她的弟弟为这件事找姐姐的麻烦,根本说不过去。 “问题是这些人走了,工厂生产都受到了影响。”苏思诗无奈地回答。“就是因为少不了他,思文才一直没有动他,没想到主动辞职离开了,还带走了一些人。” 这些骨干里,有的是爸爸以前招聘的,有的是自己后来聘请的,因为有他们,公司才一步步做大。 现在他们全部离开,生产确实会受影响。 “所以他把你老妈一起叫来,怪你害了他?”叶纤红说出了自己猜测的结果。 “差不多吧。”苏思诗叹了一口气。“我没想到的是,思文接手这么久,居然连人事都没搞定,真担心公司毁在他手里。” “照你这么说,公司已经被他毁掉了吧。”叶纤红觉得她说的太乐观了,忍不住泼冷水。 一家正常的企业,绝不会因为走了几个人而影响生产,毕竟不是造原子弹,缺了核心人物,别人没法替代他。 诗诗家主要从事电机加工,这在虞城,算是最发达的几个产业之一,就算生产经理走了,随时去外面挖几个专业人材回来好了。 更何况用自己的人,更容易管理,他没有这样做,却来找姐姐的麻烦,只能说明他已无计可施了。 “唉——”苏思诗一听,又叹了一口气。 “如果你还关心这个,还不如给你父亲打个电话,让他出面管管。”叶纤红建议道。“他是创始人,在工厂肯定还有威望,有事情也容易解决。” “但愿这个办法行得通吧!”苏思诗也想不出其它好办法,答应打电话回去试一试。 主要是父亲最近身体一直不好,需要静养,否则苏家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 第五章事情经过 两人聊了一会,苏思诗的状态恢复得差不多了,叶纤红扶着她站起来,看她还能不能走路。 “没事了。”苏思诗甩开她的手走了几步,语气轻松地回答。 今天幸亏把小红请过来,否则这时候就算送到医院,也不可能这么快恢复正常。 她总感到小红有特别的能力,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自己疼痛消失。 或许因为这个原因,戴老以及其它虞城高层,才会这么受尊重她,纯粹靠胡向阳的面子,肯定还不够。 当然她不会说出来。 自己能成为她的好姐妹,已经够幸运了,绝不能揭穿她。 “你去做饭吧,这里有我就行了。”见钟点工在一边好奇地站着,叶纤红打发她离开。 有的事虽然不是秘密,但是当着外人的面前说,总归有些尴尬。 等钟点工离开,她才问苏思诗:“那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诗诗姐也够倒霉的,居然有这样的家人。 以前为家里卖命,没有人感激她。现在把公司交给弟弟,自己净身离开,他们还是不肯放过他。 就连留不住管理人员,也怪到她头上。 不知道诗诗姐经过这件事,心态会不会发生变化。 叶纤红并不乐观,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诗诗姐顾家的性子,注定了是当老黄牛的命。 “一切等以后再说吧!”苏思诗轻轻揉了一下肚子,神情落寞地说道。“现在最要紧的是把孩子平安生下来,其它事我也顾不得了。” 反正这个家是什么情形,她也看明白了。 只要弟弟没有成功,那么不管自己怎么做,都是错。 因为做好了,就会衬托出弟弟的无能,他们会不高兴。 做得不好,就成了他们的替罪羊,一样要被责骂,何必吃力不讨好呢? “你能这样想就对了。”叶纤红见她这样说,也为她高兴,感觉她终于看穿一些了。 “跟家人的牵绊,一辈子都剪不断的,所以睁只眼闭只眼吧。”苏思诗呼出一口气,悠悠说道。“不过那个生产经理的事,我还得托你帮我查一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有种直觉,感觉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 母亲和弟弟刚才有一句话她记得很清楚,那人离开时,说弟弟上任后排除异已,他们这些以前苏总的心腹,全部干不下去了,所以决定一起离开,帮苏总另起炉灶,新开一家电机公司。 那个叫胡卫东的生产经理,以前确实是自己的得力手下,问题是自己现在动弹不得,什么时候想过另开一家电机公司,跟自家的公司竞争? 所以她觉得母亲和弟弟会这么失态,最大的原因,是受这条消息刺激。 “什么?还有这样的事?”叶纤红一听,顿时警觉起来。 这话怎么听,都不怀好意,不但害得公司几乎瘫痪,还打着忠于旧主的口号,说不定跟他一起的很多人,还受了他的蒙蔽呢? “苏家虽然越来越衰败,不过底子厚,不可能一下子跌到底。”苏思诗语气平淡地说道。“如果有其它家族或者势力掺透,那很有可能真的扛不住了。” 生意场上向来你死我活,有人这样做其实很正常。 电机行业是朝阳行业,几乎所有电器上都用得到,可以说比大多数行业都要前景,以前苏家一直是的主场,占了六成以上的份额,如果能抢过来,那利润太可观了,谁都会眼红。 “放心,我去帮你把幕后的家伙揪出来。”叶纤红没有一丝犹豫地答应下来。 “小红,谢谢你。”苏思诗感动地说道。“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认识了你这个好姐妹。” 每次碰到无法解决的事,不是先找蒋建光,而是找她解决。 小红也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这是她最感激地地方。 “客气什么。”叶纤红无所谓地摆摆手。“如果那个胡卫东真的被人收买,另开公司跟你弟弟竞争,苏家的公司真的危险了。” 这是几乎可以确定的事,苏思文这个草包,根本斗不过人家。 “那又怎么样?”苏思诗苦笑。“至少要等几个月后,我有精力做事了,再想办法。” “要不这样。”叶纤红想了想,最终还是不忍诗诗姐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我们另外买下一家倒闭的小电机厂,重新开始经营,把这些年离开的手下,收拢一些,找个人管理,这样他们在明,我们在暗,可以在紧要关头,起到作用。” 这样说当然是安慰她,叶纤红其实也看好这个行业。 既然诗诗姐做的是工业电机,那这边可以重点做微电机,说起来,这才是未来最赚钱的行业。 只要把架构建起来,挖一些专业的人才过来,就不用担心了。 特别是前世她在深城那家亚洲最大的电机厂工作过,知道有哪些人才,还可以抽空去一趟那边,花重金挖地来。 那家企业是港资企业,中高层管理都是香港人,但是真正技术人才,多是大陆的。 就叶纤红知道,中方几个做到中层的管理人员,大多是浙省和沪市人,只要价格合适,肯定愿意过来,毕竟离家近了,不用一年到头在外面见不到家人。 “这个行吗?”苏思诗有些犹豫。 “肯定行。”叶纤红回答道:“你弟弟那边,你就算想帮忙,他们也不答应让你回去,而胡卫东那边,除了跟他们竞争,你难道天真的以为,能劝他们不要跟苏家对着干?” “那就试一试吧!”苏思诗被叶纤红说服了。 也对,想让苏家不败落,唯一的办法,就是另外开一家。 这样的话,即使原来那家公司彻底败落了,至少自己这边还活着,自己也姓苏,父亲多年的心血,就没有完全被败光。 至于弟弟和妈妈他们的想法,她也懒得管了。 反正自己开了,他们这个态度,不开还是一样的态度,根本没有区别。 “那行,这件事我先找人去办。”叶纤红回答。“等你坐完月子,再回来管公司。” “还是别让我管了,以后请职业经理人管吧!”苏思诗苦笑道。“我有几本刷子,你还不知道吗?” “那也行。”叶纤红也觉得这样最合适,刚才这样说,只是客套。“至于投资股份,你觉得多少合适。” “你六我四吧。”苏思诗非常干脆地说道。“没有你,我肯定开不起来,所以大头还是你拿。” “那说定了。”叶纤红也没客气。 两人又商量了一阵相关的细节,一直到蒋建光回来了,她才告辞。 至于今天发生的事,诗诗姐自然会告诉他,不用自己啰嗦。 第六章安安的厨艺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时间已过了五点多,做饭有些晚了,寻思着是不是去外面吃饭。 没想到刚一打开门,厨房里就传来一股香味,似乎有人在炒菜,进去一看,居然是弟弟在动手。 “咦?安安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菜了?”叶纤红望着弟弟系着围裙,有模有样地在炒回锅肉,惊喜地叫道。 “这个还不简单,多看几次,不就会了——”安安傲娇地回答。 在他看来,这个确实不难,虽然是第一次炒菜,他记得姐姐做菜时的每一个步骤,所以一点也没有出差错。 “不错不错,光闻这个香味,应该能及格了。”叶纤红笑着点头。“男孩子会做饭,等于多了一项吸引女孩子的技能,以后找女朋友更容易。” “姐——”见姐姐把话题扯到女朋友那里去了,安安不乐意地皱起眉头。 “行,我不说。”叶纤红知错就改。“反正我家安安这么帅,就算什么都不会,也大把大把女孩子倒追。” 说完,笑着离开厨房,把做菜的事全部交给弟弟了。 坐在沙发上的时候,心里特别安慰,安安真的长大了,连做饭也学会了,以后自己不在身边,也能照顾好自己了。 唉,自己把弟弟培养得这么优秀,以后找女朋友可能真的会非常难。 也不知道世上存不存在这么出色的女孩子,能配得上弟弟? 胡向阳开门进来,看到叶纤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安安却在炒菜,惊讶极了。 “你怎么了?”他在她旁边坐下来,不安地问道。“身体不舒服?” 以小红的性子,如果不是出了事,怎么可能让宝贝弟弟烧饭给他们吃。 “你才有病呢!”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今天我有事回来得晚了,看到安安在做饭,索性就全部交给他了。” “哦。”胡向阳这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也不正常啊!既然回来了,肯定是抢过来自己做,什么时候狠得下心,让弟弟干这种事了。 “你瞎想什么?”叶纤红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客气地说道:“以前我还不知道安安会做菜,今天既然他愿意动手,就给他机会好好表现一番——” “也对。”胡向阳一想,理解地点点头。 小红一直不计代价地培养安安,男孩子十六岁了,既然愿意做菜给大家吃,似乎没必要阻止。 “唉,我都担心安安他会不会一辈子打光棍——”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悠悠说道。 “为什么?”胡向阳惊叫。“难道他喜欢的是男孩子?” “你胡说八道什么?”叶纤红气得用力掐了他一下。 这个家伙,怎么脑洞这么清奇,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那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胡向阳疼得直咧嘴,嘴里不服气地反问。 一个男孩子出色,肯定更容易找女孩子,只有喜欢上男孩子了,她这个当姐姐的,才应该这样担心啊! “我是怕这个世界上没有配得上安安的女孩子。”叶纤红再次叹了一口气,担心地说道。 “你——”胡向阳被她的不要脸震惊到了。“安安出色归出色,还没有到这个地步吧!” 古有美男子卫玠被人看杀,潘安掷果盈车,安安天天上学放学,也没有听说因为有人看到他而迷上他,从而引发交通堵塞的事发生。 “你懂个屁!”叶纤红气得直爆粗口。“到底你是女人还是我是女人,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难道还没有你清楚?” “行行。”胡向阳投降。“安安是虞城第一帅哥,这总行了吧!” “浅薄。”叶纤红冷笑。“你以为我仅仅在夸安安长得帅?错了,我是说他内涵和外表都非常出色,这才是我比较担心的。” 他现在才十六岁,又是九十年代初,没有女孩子会做出出格的事。 如果换成前世,肯定是校草级的人物,那些小姑娘胆子大得很,肯定大把女孩子为了他神魂颠倒,安安肯定会被人勾引,并且带坏。 好险好险。 等他再大一点,一定要带他多认识一些优秀女孩子,只有他的眼界高了,学校那些普通女孩子,就无法打动他了。 厨房的安安肯定不会想到,自己心血来潮,做了一次菜,让姐姐对自己的担心又加深了。 今天他只做了几个姐姐经常做的菜,除了回锅肉,还有啤酒鸭,酱爆大虾,西红柿炒蛋,炒菜心和莲藕炖排骨。 因为姐姐把材料买回来后,都会收拾好放在保鲜盒里,所以非常方便。 等到饭熟了,他开始把菜端出来,又开始盛饭。 “胡向阳,快过来尝尝安安的手艺。”叶纤红一见,急忙站起来去帮忙,又催促道。 胡向阳自己不会做菜,这时候也想看看安安做得怎么样,于是还没坐下,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没有骨头的鸭肉进嘴里,惊叫道:“怪了,居然跟你做得一模一样。” “你这马屁拍的——”叶纤红好笑地白了他一眼,觉得他马屁拍得有水平,既夸了自己的水平,又捧了弟弟。 “我是说真的,安安做的口味,跟你做的几乎一模一样。”胡向阳连忙解释道。 “是吗?”叶纤红好奇地同样夹起一块鸭肉,一口咬下去,瞪大了眼睛。 太震惊了,这味道,还真的跟自己做的一模一样? 要知道安安还是第一次做菜,而自己前世加上今世,至少做了二十年了。 每个会做菜的人都知道,做出什么口味的菜,其实都是一种习惯。 油盐酱醋放多少,一般都不用思考,随手就放下去了。 除非你第一次尝试一道菜,你才会非常小心,而且时不时地尝一下味,加一点相应的调料。 安安这样做,倒是像他照着自己的标准,完美复刻出来。 “安安,你是怎么做到的?”三人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叶纤红惊奇地问。 “什么怎么做到的?”安安疑惑地反问。 “就是你做菜的时候,怎么能做到口味做得跟我一模一样?”叶纤红望着说道。 “没什么方法。”安安简单地回答。“因为以前看过你做这几个菜,刚才做菜的时候,我脑子里就会想你以前的动作,然后一模一样做就行了。” “什么?”叶纤红惊叫。“你能记起我以前做菜时的每一个动作?” “是啊!”安安展了展眉毛。“这个又不难,老师上课讲过的内容,我也能全部记起来,否则考试怎么能得高分——” 第七章特异功能? 叶纤红呆呆望着安安,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难道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安安有了特异功能?要知道正常人,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这么说来,灵液的功能对每个人是不同的,年纪越大的人,效果越差,年纪越小,效果就越明显。 “你别多想了。”胡向阳毕竟是男人,看问题比叶纤红大条。“安安有这个本事是好事,到时考上一所名牌大学,说不定还能成为虞城的高考状元呢?” 找了个神奇的女朋友也就算了,没想到小舅子也是天才。 胡向阳只觉得自己以后在这个家,恐怕更没地位了,谁让自己这么普通? “我知道。”叶纤红点点头,心里却有些乱。 如果弟弟真的能记住所有自己感兴趣的画面,那他的脑容量也肯定跟别人不同。 假如把他的大脑比做硬盘,那普通人只用了百分之一二,他就可能需要用到百分之五十甚至更多,万一硬盘满了,那怎么办? 前世经常听到这样的新闻,某个天才记忆力惊人,大脑反应也比别人快,等到成年后,却疯掉了。 以前不知道原因,现在叶纤红有了猜测,可能是硬盘全部被文件塞满了,无法正常运转和处理文件,自然死机了。 如果这个猜测是事实,那怎么样预防弟弟也这样,成了当务之急。 胡向阳和安安并不知道她在担心这个,只是一脸疑惑地望着好。 “先吃饭。”叶纤红笑道。“第一次吃到安安做的饭菜,我还有些激动呢?” 安安这才开心起来。 今天第一次做饭给姐姐吃,他非常有成就感,好在这件事非常容易,没有出差错。 只不过自己的记忆力,确实好得有些古怪,以前可做不到这样。 记得去年的时候,自己还在为记不住老师讲课的内容而烦恼,所以尽管努力学习,成绩依然只能处于中下游。 是什么时候记忆力突然变好的呢? 似乎是姐姐叫自己锻炼,个子一下子拔高时,慢慢地记忆力就变好了。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好事,没必要烦恼。 吃过晚饭,叶纤红让弟弟做作业,自己收拾厨房。 一个人洗碗的时候,她脑中还在想着怎么解决弟弟的问题? 忽然想到前世看过的小说里,一个人记忆力强,一般都是精神力比普通人强大。 为了避免弟弟变成傻子,只能让他也修炼了。 只要让他像自己一样,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力,就没问题了。 毕竟那些修仙者活到几千岁,也没有谁因为用脑过度,而变成傻瓜。 想到这里,叶纤红不再纠结,只思考着要教他到哪一步。 弟弟年纪还小,怕他一下子有了超人般的能力,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从而做出出格的事。 不管是谁,低调行事,才能活得久。 她不希望因此暴露自己的秘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修炼者?万一真的有高人存在,那自己在他们眼里,只怕和蚁蝼差不多吧。 如果知道自己有空间和世界之树,只怕也保不住了吧? “还在烦心这件事?”胡向阳走进来,见叶纤红魂不守舍的模样,安慰地搂住她问道。 “是啊!”叶纤红这时候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小声地问道:“你说安安这么聪明,什么事都能记住,将来会不会脑袋里记住的东西太多,而变成傻瓜?” “原来你在担心这个啊!”胡向阳这才明白,为什么安安有这样的好事,她却反常地没有开心的样子,笑着劝道:“你想多了,人的大脑容量有多大?连科学家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安安会变傻?” 叶纤红的想法,除了用一个杞人忧天来形容,他实在想不出别的更合适的词语了。 “跟你说也不懂。”叶纤红见他大条的模样,挣脱他的怀抱,气呼呼地说道。 不过跟胡向阳这样说一说,心里的烦恼也排遣了一些。 匆匆把厨房收拾好,到外面看电视。 还是想办法把修炼方法传给弟弟吧,不过不能一下子给他太多的灵液,让他慢慢修炼,别让他过早发现自己有超能力。 等以后心理成熟了,再多教他一些就是了。 这样下了决定之后,她的心里才平静下来。 等安安做好作业,准备回房间睡觉,叶纤红和胡向阳也回房间。 “你去安安房间,把上次我教你的功法传给他吧!”叶纤红交待胡向阳。 “为什么我去?”胡向阳疑惑地问。“你不怕我弄错啊!” “笨。”叶纤红敲他的头。“他这么大了,我当姐姐的还能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你是男的,就没关系。” “哦。”胡向阳想了想也有道理,“那我过去了。” 确实,小红现在是自己的女朋友,只能跟自己有肌肤之亲,亲弟弟也不行。 至于修炼方法,他早熟练了,怎么可能出错? 见胡向阳去弟弟房间了,叶纤红盘腿坐在床上,也吐纳起来。 外面没有灵液,肯定没什么效果,最多只能强身健体。 她现在主要在练习冥想。 以前不知道冥想的具体作用,只知道能集中精神,缓解精神压力,让自己的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 当精神力足够强大之后,他发现冥想其实是一种精神力修炼方法,只要长时间修炼,能让自己的精神力越来越强大。 所以如果想不浪费灵液,那就冥想提升精神力。 当她处于无悲无喜的状态时,精神力开始缓缓朝外扩散,像是在跟这个世界交换什么物质,然后不知不觉中,精神力变得更精纯。 推门声响起时惊动了她,她缓缓把精神力收回,睁开了眼睛。 “小红,你刚才在干什么?”胡向阳冲到床头,惊叫道。 “怎么了?”叶纤红狐疑地问。 “刚才在客厅的时候,我怎么感觉你就在旁边看着我?”胡向阳盯着叶纤红的眼睛,一付见了鬼似的模样。“刚才进来时,正好看到你盘腿坐着,是不是在练我不知道的功法?” 第八章购买电机厂 “你能感觉到我,说明你的功法也很深了。”叶纤红哄道。“刚才我在练冥想,这是一种让精神力精纯的方法,只不过你现在还没有达到精神力外放,所以做不到。” “哦。”胡向阳听了她的解释,顿时兴奋起来。“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 “我怎么知道?”叶纤红避开他的手。“你才修炼多久,急什么?” “好吧!”小红这话有道理,胡向阳没有继续纠缠这个话题。 反正自己已经入门了,只要坚持练下去,总有一天也能达到。 他对小红比较有信心,所以没有任何怀疑。 “安安学的怎么样?”叶纤红又问道。 “比我想的要顺利。”胡向阳回答。“当初你教我时,说了好几次,才运行了一周天。安安我说了一遍,他就完成了,真神奇。” “那就好。”叶纤红放心了。 看来安安记忆力强大的好处很多,至少学东西也是一次就会,不用浪费时间一遍遍教。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起床时,发现安安也起来了。 “姐,昨天姐夫教了我功法后,我练了几次,为什么后来身体又有点发糗?”安安不安地问道。 记得第一次跟姐姐去跑步,当时全身都有一层污垢,非常恶心。 昨天虽然没有这么严重,但是性质应该一样,他不会弄错。 听说这个功法是姐姐传下来的,所以他直接问她。 “应该是你在排毒洗髓。”叶纤红回答道。“你不觉得这样一来,皮肤更好了,身体也更轻便了?” “嗯。”安安应了声。“是不是因为练了这个,我的记忆力才会这么好?” “是的。”叶纤红知道瞒不过他。“这是秘密,你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和姐姐都会有危险?你知道吗?” “知道了。”安安点点头。“练了这个,我们以后会像超人,有了特异功能,所以不能让别人知道,要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 这时候大家都相信气功和特异功能,再加上美国的《超人》电影在国内播放,安安对这个并不害怕,反而更多了些兴奋。 十六岁的少年,正是爱做英雄梦的时候,自己有了拯救世界的能力,怎么可能不激动。 “差不多吧!”叶纤红见安安像胡向阳一样,关注的重点跟自己完全不同,果然男女有,也不再解释,只是点了点头。 “放心吧,姐,我一定不会把自己的能力暴露出来。”安安认真地回答。 “好。”叶纤红无奈地应道。 吃了早饭,叶纤红来到公司,先留意了一下制衣厂那边的情况,然后回到办公室,找乔昌智。 “我想买一家电机厂,开始介入这个行业。”叶纤红在他对面坐下来,开门进山地说道:“你有空留意一下,虞城有没有经营不下去电机企业,你找人出面买下来。” 有现成的企业和工人比较好,全部重新开始搞,太麻烦了。 虞城干这一行的人非常多,肯定能找到赚不了钱的企业。 “有什么原因吗?”乔昌智毕竟跟叶纤红时间久了,倒没有表现出意外,只是认真的问道。 自家老板的眼光超前,总能发现别人没有留意的商机,这一点他很佩服,所以不会质疑她的计划。 何况她以前也提到过电机行业,说这个是朝阳行业,接下来几十年,市场会越来越大。 但是突然要求自己这样做,还是需要问一问原因,好让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她的命令。 “原因其实很简单。”叶纤红把昨天在苏思诗家发生的情形,一一说了,还说了自己的猜测。 “这么说来,只是提前布局,没打算马上扩大?”乔昌智明白了叶纤红的心思,确定地再问了一遍。 “是的,早做准备而已。”叶纤红回答。“而且电机方面,重心是微电机,不是他们在做的工业电机,如果做起来了,主要的竞争对手,来自香港,内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微电机的投资,比工业电机大多了,工厂的规划也大百倍。 虞城或者说国内,还没有人有这个能力,投资做这个。 “管理者也不用我们自己的人?”乔昌智再次问了一句。 “最好另外找人,我暂时还不想跟苏家和胡卫东对上。”叶纤红回答。 “我明白了,只要不急,问题不大。”乔昌智轻松地说道。 “还有,通知一下罗叙,让他派人查一查胡卫东到底在帮谁干事,有结果后,马上通知我。”叶纤红又安排道。 这件事对诗诗姐很重要,她必须提前知道,对底是谁在对付苏家? 有了目标,才能有的放矢,做出应对措施。 “这个请放心,老罗出手,很快就有结果了。”乔昌智笑着回答。 有时候他也很羡慕罗叙,觉得他的工作才刺激,不像自己,需要时时自律,不能做出跟自己身份不符的事。 “那就交给你们了。”叶纤红安排好这些,准备离开。 等一下她还要去一趟诗诗家,看她的身体有没有问题。 然后再劝劝她,能不能去自家的乡下养胎。 一个人在家,容易胡思乱想,其实对宝宝不利,乡下地方空气好,视野开阔,有妈妈陪着,心情也会好上许多。 到了诗诗姐家,意外地的蒋建光也在。 “建光哥,今天没有去上班啊!”叶纤红笑着问道。 跟他接触越多,对他的观感也越复杂。 客观一点说,他算是一个好男人,顾家,私生活也干净,长得也好,对诗诗姐也不错。 但是叶纤红就是喜欢不起来,感觉他太理智和冷静,把蒋家和苏家分得太清楚,跟他在一起,就像电视里演得那样,有种为了利益结合的感觉,所以他向诗诗姐求婚,并不完全是爱上诗诗姐。 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就染上了其它色彩,感觉打了折扣。 可是叶纤红也知道这不是他的错,所以只能对他敬而远之。 “诗诗发生了这样的事,我怎么还能安心去上班?”蒋建光叹了一口气,郁闷地回答。 知道了昨天发生的事,他也非常纠结,因为差点害了自己一对子女的凶手,是诗诗的家人,他有气也只能憋着。 好在两个孩子都没事,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到了这个年纪,对孩子的重视程度,已经超出了对妻子重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要家里有老人,天天会提醒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想忽略也做不到。 第九章送诗诗姐回家 “我想把诗诗姐接到老家养胎,建光哥有没有问题?”叶纤红说出了这次过来的目的。 如果他能同意,并劝一劝诗诗姐,那就完美了。 “去你老家?住在那栋别墅里?”蒋建光不确定地问道。 那里的环境确实不错,叶纤红的家人也非常和善,诗诗如果在那边养胎,肯定比在家里好。 “是啊!”叶纤红回答。“诗诗姐怀的是双胞胎,身体比普通人重,没有人看着,我真不放心。” “我是没问题。”蒋建光回答。又转头问苏思诗:“老婆,你觉得呢?” “那就去吧!”苏思诗见小红一次又一次地叫自己,心里感动,“就是要麻烦你们了。” 她也是想明白了,姐妹之间,有时候接受比拒绝,更让别人开心。 既然如此,就接受她的好意,只要自己还活着,有的是机会回报她。 “那好,你简单收拾一下衣服,其它东西那边都有,不用带了。”叶纤红见她终于答应了,大喜。“我马上送你回去。” 工作上的事,随时可以做,现在诗诗姐的健康最重要。 “好。”苏思诗站起来,进房间收拾东西,蒋建光连忙站起来去帮忙。 叶纤红在客厅等了十几分钟,就看到蒋建光提着帆布行李袋出来了,另一只手扶着诗诗姐,看起来非常恩爱。 三人一起下楼,先让苏思诗小心坐进去,放好行李袋,叶纤红上了驾驶室,开车回家。 一路上不敢开快车,怕颠簸到她,所以比平时多花了一倍时间才到家。 叶知书此时拿着扫帚在扫院子,刚才有只下蛋的母鸡飞进院子,拉了些鸡屎,她把它赶回旁边的竹园后,准备清理干净。 “妈,诗诗姐来了。”叶纤红把车停在家前的空地上,扶着诗诗姐下来,叫道。 “啊哟,已经这么大了!”叶知书看到她的肚子惊叫道。“不是月份还没到吗?” “妈,你忘了诗诗怀的是双胞胎啊!”叶纤红叫道。“接下来她要在家里养胎,可要麻烦你照顾她了。” “没事没事。”叶知书笑着扶住苏思诗的另一边胳膊。“我一个在家正好闲得慌,有诗诗来陪我,我也热闹一点。” 这是实话,家里造了别墅,漂亮是漂亮,但是围墙坐得这么高,总觉得和左邻右舍隔离起来了。 当然她也清楚,现在自家跟别人家还是有了区别,为了不给女儿添麻烦,她也很少主动去别人家。 而老公又经常去大棚忙,她一个人就更空虚了。 “阿姨不嫌弃我麻烦就好。”苏思诗不好意思地说道。 其实挺担心这一点,来这里养胎没问题,主要是小红经常不在家里,要叶妈妈照顾自己,自己跟她无亲无故的,万一心里不太乐意,那就很难受了。 “不会。”叶知书扶着她坐下来,笑道:“先照顾你养胎,下次小红也有了,我就有经验了。” 叶纤红见妈妈拿自己开刷,白了她一眼,没有接话。 中午她亲自下厨,做了一桌菜招待诗诗姐。 苏思诗也很给面子,吃得非常多,比怀孕前至少多了一倍。 叶知书见她胃口好,也很喜欢,不断帮她夹菜。 家里现在吃穿不愁,她只愁把菜做出来后,没有人来吃。 苏思诗这付模样,让她有发挥的余地了。 吃过午饭,叶纤红扶着她在院子里散步。 围墙上的三角梅,枝头已经开满紫色的花,远远望去像一只只蝴蝶,特别漂亮。 苏思诗站在院子里,望着欣欣向荣的花朵,只感觉心情也舒畅了许多。 “对了,你不是也想建一栋别墅,地方选好了吗?”叶纤红想到她以前提过这件事,好奇地问。 男人对家的概念,往往停留在房子高大气派,装修富丽堂皇,给人高端大气上档次上。 而女人对家的要求,却简单多了,希望周围种了美丽的鲜花,屋里有舒适的沙发和床,窗帘布的颜色给人温馨居家的感觉,总之,就是要让人住下来后,舍不得离开。 所以对方明湘来说,房子造好之后,是给人看的。 而里面的装修风格,才是自己喜欢的。院子里的花草果树,也是自己最爱的。 因为有了它们,这套别墅才算是一个完美的家。 “还没有。”苏思诗摇摇头。 其实她也很想像叶纤红一样,建一栋这样的房子,做为自己私人的空间。 心情烦闷了,回去住几天,调理调整理心情。 寂寞了,就找几个朋友来玩一玩,大家可以烧烤,可以野炊,也可以钓鱼摘果子,只要玩得尽兴就行,把不开心的事,全部抛开。 “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可以在附近找一找,我们这边的环境其实不错,没什么污染。”叶纤红提醒道。 只要她看中了,叶纤红可以帮她想想办法,这时候只要不占用耕地,私人宅基地管得没那么严。 “还是不用了。”叶纤红谢绝了她的好意。“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想找个地方建农家乐。本来已经看好了一个地方,因为怀孕,不得不放下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在哪里?离这里远吗?” “还好吧!应该有二十多里路。”苏思诗估算了一下路程,回答道:“我看中那里,主要是那边是个山岙,后面是低矮的山头,前面有几十亩平地,还有个一亩大的水库,建一个农家乐应该正合适。” “听你这样一说,我也有兴趣了。”叶纤红一听,顿时跃跃欲试。“到时你租下来了,必须让我也参与。” “当然。”苏思诗笑道。“没有你在一边给我出主意,我一个人还怕搞不定呢?” 农家乐这个概念,还是小红提出来的,具体怎么操作,还得她来拿主意。 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把那里建成世外桃源的模样,那样肯定非常有成就感。 但是既然是个商业项目,又必须能赚到钱,否则长时间亏空下去,就算钱再多,也会吃不消。 “那一言为定。”叶纤红见她答应了,笑着跟她击了一下手掌。 第十章摸底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告别诗诗姐,回到虞城。 电机厂的事可以慢慢搞,但是胡卫东这个人的根脚,必须马上搞清楚。 让叶纤红没想到的是,她刚到公司,罗叙就找她汇报了。 “叶小姐,已经搞清楚了,胡卫东后面的人,是宋卫国和宋岱江父子。”罗叙拿出一张纸,把人物的工作情况以及家庭关系记录得一清楚。 叶纤红拿起来看了看,开始还没在意,直到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她才直起了身子。 还真是冤家路窄,居然又碰到了这个老对头。 宋保国?原来就是宋卫国的弟弟,也就是说,这件事是宋保国的哥哥一家在搞? 想到董洁因为看上了自家的赚钱配方,不择手段找上偷窃,这件事做得这么隐蔽,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参与? 不管怎么样,跟这个老对手碰头,叶纤红心情自然不会很愉快。 但是她也不能退,否则苏思诗一家就完了。 这种商业上的手段,如果双方都是商人,无非是恶性竞争,处理起来就算很棘手,至少还有获胜的希望。 如果对手是这种有背景的人物,那处理手法就不一样了。 前世见多了这种所谓的投资兼并和买卖,哪一次表面上不是和气生财,握手言欢,暗里却波涛汹涌,刀光剑影,稍不小心,就会死骨无存。 有人经过多年的努力,把一家企业经营得风生水起,然后被对方当作肥肉,一口吞下,骨头都不会吐出来。 也有拒绝和反抗的,对方就会像对付诗诗姐家一样,直接釜底抽薪,把主要力量全部抽走,给你剩下一个空壳子,再慢慢把你蚕食光。 叶纤红可以肯定,如果她不插手,以苏思文的能力,苏家的企业,最后只能是这样的命运。 除非苏伯伯重新回归企业,亲自主持,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这件事宋保国有插手吗?”叶纤红问道。 虽然几乎可以确定他会参与,毕竟以宋卫国父子的能力,还没资格吞下苏家这块蛋糕。 要知道苏家凭借这家年产值过亿的企业,很早就挤进了虞城前四名位置,岂是宋卫国一个农机厂厂长可以比拟的。 宋卫国作为县农机厂厂长,这些年经营不善,年年亏损,如果不是因为国企的性质,还能从银行贷到钱,说不定早倒闭了。 不过叶纤红更愿意相信,它没有像棉纺厂一样破产重组,是因为宋保国在后面做保。 在县农机厂呆着,好歹是科级干部,如果破产了,像他这样的人,很难再找到一个合适的企业安置。 除非有机会,调到政府那里去。 “暂时还没有这样的证据。”罗叙实话实说。“接下来我们会想办法调查这件事。” “好。”叶纤红应了声,放他离开。 “这件事有些麻烦啊!”乔昌智听说对方居然是宋保国,就有些头疼。 像他这样的人,最不愿意的就是跟官场的人打交道,这些人又不讲规矩,什么时候找你麻烦了,连反抗之力也没有。 “我也不想啊!”叶纤红苦笑。“原以为他们调到欣昌了,以后会眼不见为净,没想到才半年时间,又要打交道了。” “唉——”乔昌智叹了一口气。“宋保国以前在警务系统内工作,不知道还有多少心腹留在虞城,稍不小心,别说是保密,只怕罗叙他们也会有麻烦。” 公司的安保人员,暗里调查盯梢国家工作人员,本来就是违法的事。 如果被他们当场抓住,后果难料。 “叫他们小心些吧。”叶纤红无奈地说道。“宁愿时间拖得久一些,也不要冲动之下,被人发现。” 他倒是放心罗叙他们几个的能力,做过侦察兵的人,哪里是普通警务人员可以比的。 小心一点,肯定不会被发现。 “也只能这样了。”乔昌智回答道。 去车间走了一圈,见工人都在正常工作,虽然效率明显有问题,叶纤红也没在意。 现在都是在给自家加工,算是提前备货,只要店里没有缺货,就可以慢慢来。 如果一个月后,依然没有进步,那她就要重新考虑杨雪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了。 回到家里,进空间收拾里面的果子。 平时在家里,根本没有休息时间,大多时间在空间里。 果子成熟得这么快,数量又多,太耗时耗力了。 可是又舍不得让它一直长在树上,影响它下一季生长。 所以苏思诗说要建农家乐的时候,她才要加入。 等那边定下来了,她可以考虑把一部分果树移到外面,那样的话,等外面的果树成熟了,空间的果子,也可以借这个机会一起出售掉一些。 当然口味特别好的只能留着自己吃了。 收拾好这些,她照例来到世界之树脚下,盘腿坐下来修炼。 刚调整好气息,世界之树像有人控制似的,弯下枝条,朝她这边折过来。 叶纤红一见它的模样,就知道又有灵液分泌出来了,于是拿出瓶子,接下十几滴灵液。 把瓶子收拾好,她才继续细细吐纳。 做完这一切,出了空间,回到房间。 给自己简单做了顿午餐,叶纤红吃完后,坐在沙发上思考工作上的事。 忽然想到温俊是羊城人,不知道深城他熟不熟? 自己不是打算在那边招一些电机厂的技术人员吗?如果他能帮自己去了解一下那边的情况,那下次自己过去,就能少走很多弯路。 毕竟重生前已经四十多岁了,二十多岁时发生的事,有些记不清楚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开始给温俊拨电话。 接通后,她把事情跟他大致讲了一下,问他深城有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 “小红,你问这个算是问对人了。”温俊笑道。“你说的那家企业,我当然熟悉。因为我有一个表哥,就在那里当品保主管。” “这么巧?”叶纤红惊喜地叫道。 “很正常吧!”温俊叫道。“那家港资企业非常有名的,工资高待遇好,如果不是来虞城开饭店了,说不定我也会去那里上班——” “哦。”叶纤红应了声。 也对,那家企业确实非常出名,老板还在香港富豪榜前十的位置上,可想而知多有钱了。 不过自己在那边工作时,工资低不说,每天还要上足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休息两天,请假基本批不到。 只有管理人员的待遇才非常好,达到主管一级的,不但工资高,吃住条件也好,温俊这样说,想来以他家的关系,进那样的企业也不难。 叶纤红报了几个人的名字,还说了自己的打算,也请他的表哥把自己留意一下技术比较全面的人才。 温俊答应了。 第十一章家纺公司的帐目 这天早上,接到了苏思诗从家里打来的电话,让她去一趟家纺公司,了解一下家纺产品上个月的销售情况。 她会这样安排,主要是早上接了公司打来的电话,听了那边报过来的数据似乎有问题,担心下面的人趁自己怀孕动手脚,反正小红也有股份,就叫她以老板的身份去看一看。 叶纤红一听,只好来到龙山路的纤诗家纺公司办公室。 听说她来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小姑娘急忙把她请到楼上,并泡了茶端上来,非常恭谨。 叶纤红望着她的工作态度,忽然感叹,这就是自己跟诗诗,在工作方式上最大的区别。 她因为是野路子出生,所以特别看重这种表面上的东西,就怕自己的管理能力被人看轻。 而自己有前世的见识在,反而对这些不太看重,只重视结果。 只要你有能力,能把工作做好,就算上班时偷一会懒,她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没能力,靠这种装出来的恭顺和礼貌来糊弄人,她肯定直接开掉了。 自己难得过来一趟,她才不信小姑娘会真心信服自己。 当然这只是心里想想,并不会说出来,她并不了解小姑娘的工作能力,如果以此来判定她,就有些主观了。 而且这家公司,总归得交给诗诗姐管理,既然是她的地盘,自己还是不要胡乱插手了。 等一杯茶喝完,负责数据统计兼财务的小姑娘过来汇报上个月的营业情况了。 至于公司销售的负责人,据说还在外面忙,暂时没有回来。 叶纤红也没管这些,首先接过报表,看了一眼总营业额。 二十一万? 对一家刚开的企业来说,这个数字绝对非常多了,销售人员的工作,算得上非常得力。 又看了一下利润,只有四万多,脸色顿时灰暗下来。 就算她没有干过家纺行业,也知道这一行的利润,绝对不可能这么低,怎么只有四万? 现在可是遍地黄金的九十年代初,只要找准市场,利润可是相当高的。 又不是二千年后,因为外贸行业兴起,企业为了抢订单,利润一减再减,微利销售开始变得很正常。 再一看下面的各种费用,叶纤红肯定这里面有严重的问题。 难怪诗诗姐要自己过来看一看,恐怕她也猜到了里面有猫腻。 当然她没有马上发火,而是叫小姑娘先回去,自己再仔细看一看上面的数据。 接待费用这么高,肯定有问题,也不知道相关人员的报销,诗诗姐交给谁在审批? 面料进货价也比正常的要高,虽然用的是高档的磨毛面料,也不可能到这地步。 难道是采购在搞鬼? 不过接下来不再外加工,由自家工厂生产了,乔昌智能看到这些数据,这个问题应该能解决。 走出公司,来到龙山路一个角落,她拿出电话,打出苏思诗。 “诗诗姐,你怀孕后,公司的管理工作是怎么安排的?”叶纤红问道。“特别是以前你在审批的权限,交给谁了?” 只要搞清楚这里面的关系,问题就一清二楚了。 “怎么?有问题?”苏思诗虽然猜到公司可能有状况,叶纤红这样问,等于把她的侥幸打破了。“我离开后,让负责财务的贺小容容姐帮我审核——” 贺小容是她以前苏家家族企业的两名老会计之一,前年因为怀孕辞职了。 年前家纺公司开始招聘,正好碰到她来求职。 因为全是新人,苏思诗需要几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帮自己,于是把她招进来,让她当出纳。 接触了一段时间,觉得她为人谨慎,也比较可靠,就把她当成心腹重用。 这次怀孕离开公司,就把审核权交给她,并一再叮嘱,如果碰到有疑问的,或者单笔数额起过五百块的,一定要打电话给自己,免得出错。 刚开始她也偶尔打电话过来,渐渐的就少了,考虑到公司慢慢步入正轨,苏思诗自己肚子也越来越辛苦,就放松了戒心。 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她跟公司的销售主管和采购主管有亲戚关系吗?”叶纤红又问。 一般来说,销售和采购想钻空子,必须和财务负责人串通起来,才能达到目的。 “没有。”苏思诗肯定地回答。 “那我查一查这些人的底细?”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诗诗姐用人方面肯定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解决了。 “你尽管照你的思路去做。”苏思诗也知道自己犯了错。“我这边没问题。” “好。”叶纤红干脆地回答。“有消息了我告诉你。” 这件事得先搞清楚主谋是谁,还些哪些人参与,所以搞清楚这几人的过去经历是关键。 有了这些,就能判断出大致的情形了。 每个经济犯罪的人,大多有前科,只是这时候资讯不发达,很难调查而已。 叶纤红叹了口气,又得把罗叙派出去做事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打电话给罗叙,把几个人的情况告诉他,要他派人查一查他们的情况 宋卫国父子的事,不急在一时,可以慢慢来。 罗叙自然没有异议。 回到家里,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了一会,觉得这样还是不行。 家纺公司这么大一个项目,因为诗诗姐突然怀孕,搞得不上不下,太可惜了,必须另外找个人把担子挑起来,尽快把这块生意铺开。 拿出电话,打给乔昌智,把这个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一个人遇到把握不定的事,找一个专业的人商量,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要不,让谢建奇去顶一段时间?”乔昌智沉吟了一会,这样建议道。 原因很简单,他以前在潮牌店负责过一段时间,对这种销售型的服饰类公司比较熟悉,应该能短时间内就抓住重点。 至于他负责的铝制品企业,下面有梁中华和韩亚炜两个厂长在,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毕竟两人都是成熟稳重的性子,只有碰到需要上面协调的事,才会找谢建奇,所以他只需要偶尔去一下那边就行。 再说制衣厂没调整好之前,两家铝业企业也不会搬不进,谢建奇有这个精力操作这件事。 “那我跟他谈一谈,让他明天就去上任。”叶纤红也是干脆的性子,觉得乔昌智说的不错,马上应了下来。 第十二章大调整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谢建奇,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告诉他,并说了自己的计划。 谢建奇最近正感觉有些闲,听说有新的任务,笑着应下来。 相比较王茂琳,他觉得自己的成就感有些少,正巴不得能找些事大干一场。 “那边还有些乱,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叶纤红提醒道。“你过去后,最重要的工作不是提高销售,而是把公司的架构建好。” 在她看来,赚钱事小,只要产品和人对了,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 她现在几家企业,走的都是这个路线,没有急吼吼地赚钱,先把人用对了,产品搞明白了,钱自然来了。 反过来如果只想赚钱,却忽略产品和管理人员,那就算赚到了钱,也是快钱。 随时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赚不到钱了。 国内大量的家庭作坊,和私营企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造成企业寿命特别短。 为了赚钱,老板招人拼命加工,对于管理方面,很少动脑筋。 更不用说把利益跟员工分享,所以工人被克扣得厉害,对企业自然没有归属感,不断来来去去,品质怎么可能做得好? 时间长了,产品就失去销路,被其它企业取代了。 “没问题。”谢建奇自信地回答。“不过你要给我开除人的权力,不能胜任的,或者不作为的,我必须换掉。” “当然。”叶纤红就喜欢他这样的直接。“不但给你开除人的权力,还给你招人的权力,只要你能说服我,觉得没用错人就行。” “一言为定。”谢建奇兴奋地叫道。 两人约好明天一起去公司报到,叶纤红挂了电话。 这件事这样定下来之后,原本郁闷的心情,才彻底恢复过来。 现在唯一需要烦心的事,是诗诗姐的管理能力。 叶纤红越来越感觉到,让她去管理一家公司,其实是一个错误。 看来有必要给她提个醒,别再干这种傻事了,如果没企业管太空虚,还不如开一家农家乐什么的,那种地方可以由着性子打理,倒不用担心出事。 第二天早,叶纤红吃了早饭后,提前来到位于龙山路的家纺公司。 其它员工也断断续续到了,等谢建奇进来,她让办公室的人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宣布了对谢建奇的任命。 屋里二十多个人一时有些傻眼,特别是几个人相互望了一眼,神情似乎有些阴狠。 叶纤红精神力何等强大,很快锁定了那几个人,都是她认为最有嫌疑的人。 看来这几个人果然串通了,她暗想,接下来得等罗叙那边的结果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她就不客气了,让他们贪下去的全部吐出来。 谢建奇照例说了几句场面话,向叶纤红示意后,宣布散会。 然后一个个人叫进去,了解工作情况。 叶纤红见他进入了角色,没有再在这里影响他工作,回到家里。 吃了中饭,她进空间当了一会农夫,然后出来。 听到电话在响,她走过去接起来。 “叶小姐,这几个人的情况大多查到了。”是罗叙的声音,“需要送过来还是电话里汇报?” “我现在在家,你马上送过来。”叶纤红懒得动,吩咐道。 对罗叙的办事效率,真的非常欣赏,可是这样一条好汉子,居然没得到茂琳姐的心。 忽然想起他也不小了,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安排相亲? 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人,否则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把他留在虞城。 不过没有女人,有房子也行,叶纤红决定了,今年奖励房子的管理人员名单里,留一个给罗叙。 没过一会,罗叙就到了。 进屋后,他坐来来喝了一口叶纤红递过来的茶水,然后把手上的纸递过来。 叶纤红接过,一目十行往下看,很快就皱起了眉头。 这份资料记录的是贺小容,采购主管,销售主管三个家庭,最近存款的增加数量。 贺小容从原本的三百元多余额,变成了四万八千。采购主管从原先的一千二百多元,变成了五万三千元,销售主管更厉害,从原先的零,变成了现在的六万五千多元。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从开业到现在,他们已经各自搞到了一套房子的钱。 难道他们从诗诗姐一离开,就联合起来了? “后面还有内容。”见叶纤红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似乎犹豫不决,罗叙提醒道。 叶纤红一愣,往后翻了翻,果然还有一页纸。 上面的内容更耸人听闻,那个贺小容虽然已经结婚生子,可是跟销售主管在一起竟然已经超过五年了。 也就是说,这几年她一直在给老公戴绿帽,居然没有被人发现。 这就难怪了。 诗诗姐以为贺小容可靠,她平时确实也给人安静老实的印象。问题是把她的姘居男人招进了同一家公司,恰巧有这样的贪污机会,男人开口后,她就把公司利益丢在脑后了。 而那个采购主管更恐怖,他竟然跟销售主管也有一腿,或者说他一直喜欢对方,心甘情愿帮助他。 这样一来,一家没有老总在的公司,就被这铁三角攻破了。 上个月还有四万多利润,估计还是他们想放长线吊大鱼,担心做得太过份,会被识破,所以手下留情的。 “叶小姐打算怎么处理?”罗叙喝完杯子里的茶,自己站起来加了水,抬头问道。 这种事可以私下解决,也可以报警处理,就看叶纤红的态度了。 “报警处理,杀鸡骇猴。”叶纤红想也没想,直接下了决定。“你们帮我看住三人,防止他们提现逃跑。我这边找人查帐对帐,总得拿出证据才可以抓他们。” 这时候没有公共摄像头,如果拿了钱逃路,还真的不好找人。 “没问题。”罗叙干脆利落地回答。 他喜欢给叶纤红工作,不仅仅是因为受重用,而是思维方式也接近,干起来特别有劲。 如果在别的公司,只是让他安排保安站岗,太无聊了。 第十三章做一把刀 “还有,乔总年前就要结婚了,你也抓紧找个对象,把婚事办了。”叶纤红笑着提醒他。“如果你能完成这件任务,过年前我也奖励你一套房子。” “什么?”罗叙惊叫。“奖我一套房子?那我一定在年前把对象的事解决了。” 等罗叙离开,叶纤红重新坐下来,考虑查帐的事,请谁帮忙合适? 如果在前世,可以找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可以帮忙,只要付出一笔费用就行,这时候虞城还没有这样的单位,也不知道大城市有没有? 把能帮忙的人一个个排除,叶纤红最后没办法了,决定问问戴老。 他认识的人多,应该能帮自己找一个资深财务人员,审核这些帐单。 这件事同时也给她提了个醒,企业大了,财务方面也容易出问题,看来得聘请一个注册会计师,定期帮自己查一下帐。 戴老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听说是这么一件小事,笑说马上帮她解决。 私营单位找不到注册会计师,银行里、税务部门里多的是,还有统计局也有,他打算帮小红找一个退休的高级会计师,替她解决这个麻烦。 这些人退休后,大多去了大企业兼职,小红的企业虽然还不大,看在自己的面子,他们应该也不会拒绝。 听说会介绍这样的人给自己,叶纤红大喜。 “对了,小红。”戴老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老领导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振华最近身体也不好,问你能不能也弄些酒给他补一补身体?” 他没有打电话过来,就是抛不开面子。 当爷爷的向孙女讨酒,实在太丢脸了。 好在今天小红有事求自己,他就趁机开口说出来,至少这样不会让小红多想。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回答。“你什么时候派人来一趟就行。” “那我现在叫人过来吧?你在家吗?”戴老一听,急急忙忙地问道。 几天没有给老领导回复,他心里也着急啊!拿了酒马上送过去,这样就完美了。 “行。”叶纤红回答。“我在家里等着。” 挂了电话,她进了空间,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酒瓶子,都有几百瓶了。 把存放时间最久的挑出来,拿了十瓶,准备让戴老拿去送人。 卫伯伯会在将来登顶,这酒能对他有帮助,叶纤红肯定不会小气。 想了想,她又拿出一坛自己泡的药酒,放在一起,等一会让人带回去。 怕他们没有正确服用,影响效果,她拿出纸笔,写下正确的服用方法,贴在瓶子外面。 过了一会,门被敲响了,原来是戴老派了两名武警战士过来拿酒。 叶纤红把酒小心装进他们带过来的袋子里,让他们一路小心。 送走他们,叶纤红安心地坐下来休息。 两天之后,戴老介绍的高级会计师来了,是一名叫傅展鹏的老先生。 叶纤红跟他谈了谈自己面临的问题,想听听他的意见,怎么样解决比较妥当? “如果你想走明路,那就得把帐查明白了。”傅老先生想了想,回答道:“警方是讲证据的,你就算能百分百确定是他们,只要他们把帐本烧了,你就别想定他们的罪。” 据介绍自己过来的人说,这个女孩子是戴老的干孙女,关系比亲孙女还好,他就抛下税务干部的架子,真心替她打算起来。 如果自己能帮她解决一些问题,那等于在戴老那里挂了号,家里的晚辈以后碰到什么事,说不定还能借一下她的力。 “谢谢傅老提醒。”叶纤红一听,顿时明白自己忽略了。 自己还是太年轻了,做事不够细致。 当初把谢建奇派过去,就应该把帐封起来,防止他们狗急跳墙,把证据销毁。 毕竟他们做贼心虚,很容易怀疑自己的打算。 何况谢建奇又是那种张扬的作事性格,等于提醒他们,我们已经怀疑你们了。 “现在打电话也没用了。”见叶纤红要打电话,傅展鹏提醒道。“如果他们有这个打算,估计这时候早已做了。” 也对,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苦笑道:“所以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如果早有傅老先生帮我,哪里会出这样的事?” “现在也未晚啊!只要能亡羊补牢,就一切值得了。”傅展鹏见她年纪轻轻,不但没有原本担心的倨傲,还这么看重自己,顿时好感大增。“再说就算他们把帐簿销毁了,也有其它办法,让他们把钱吐出来。” 作为在税务部门呆了一辈子的工作人员,有的是办法付这种人,只要和公安部门配合好,让他们认罪非常简单。 至少他们没办法解释清楚那些财产的来龙去脉,这就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听傅老一番话,令我茅塞顿开。”叶纤红恭维道。“不知道傅先生愿不愿意来我的公司就职,待遇的事好说,绝不会低于其它单位给的——” 这一刻,叶纤红下了决心,要把傅老留下来,帮自己在财务上把关。 企业大了,虽然管理很顺畅,像茂琳姐、谢建奇和董采玉各自负责一块,是自己可以信赖的人。 但是时间久了,权力集中在几个人身上,难保不出问题。 如果有个单独的部门,代替自己去查帐,等于是在监察各个分公司,那对大家多少有些威慑力,他们犯错的机会也会小得多。 傅老就像自己的一把刀,悬在每个人的头上。 或者说他定期抽检审核公司的财务数据,等于是代替自己唱白脸,那自己只须唱红脸就行。 “你确实要聘用我?”傅展鹏没想到叶纤红几句话就对自己伸出了橄榄枝,非常意外。 原计划退休后,好好享受人生,不像别的同行一样,再去发挥余热了。 毕竟家里的生活也好过了,没必要再这么辛苦。 这次是戴老出面要人,才在原领导的推荐下,过来帮忙,也算是一个机会。 没想到叶纤红直接要自己为她工作,这让他犹豫起来。 “如果傅老嫌辛苦,不用天天上班,隔几天来一趟就行。”叶纤红见他没有马上答应,猜测并不缺这点收入,所以又降低了要求。 “那你要我干什么?”傅展鹏问道。 如果只是几天来一次,那等于是兼职,相当于给她当顾问,难道她还缺这样的人? “我要你当我一把刀。”叶纤红笑道。“我现在把工作分成几大块,各交给一人负责,你的工作,就是帮我审核财务数据,这样一来,谁做事都会用心一点,防止你这把刀砍到他头上——” “哈——”傅老笑了。“这个比喻不错,我答应了。” 第十四章抓人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又带傅老进了公司,直接找到谢建奇,介绍两人认识。 听说傅老是来帮自己查帐,谢建奇大喜。 他现在最怕动了贺小容,公司的帐乱成一团糟,那下个月的工资也发不出去了。 有傅老这样的高手来帮忙,他就不用再担心这个。 至于这几个月的帐薄,他已跟会计单独交待过,让他每天下班后,单独锁起来。 如果贺小容想动手脚,只能提前暴露,并把注意力移到自己身上,只要她不傻,肯定不会干傻事。 这样一来,暂时不用担心帐薄被毁了。 叶纤红见谢建奇早有准备,放下心来。 后面的工作,自然交给两人去安排了,毕竟公司有问题的只有三个人,其它人还是服从谢建奇的指挥。 原以为这件事要几天后才能有结果,叶纤红也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 谁知道当天晚上,公司下班后,谢建奇和傅老留在公司,把帐翻了翻,就把问题全部找出来了。 对叶纤红来说,这么多数据看一遍,就要花上几天时间。 而对傅老来说,哪些地方会出问题,在他面前,几乎是一目了然的事。 就连采购故意让人开多的材料价格,他也轻易地从刚开张那个月的采购单里,找到了原始数据。 这样一来,他们贪了多少钱,就全清楚了。 叶纤红接到电话时,还和胡向阳坐在客厅看电视,听说这么快就解决了,大喜过望。 让两人把帐封起来,第二天就去报案。 胡向阳在一边听到了,问怎么一回事? 叶纤红把情况跟他说了说,胡向阳一听,非常意外。 看来苏思诗在管理方面确实不如小红,一家刚开没多久的家纺公司,就出了这么多的事。 第二天早上,谢建奇亲自去虞城公安局报案。 这是傅老给他的建议,像贺小容这种行为,派出所一般管不了,必须交给县公安局来处理。 因为胡向阳提前打过招呼,所以那边的动作很快,赶到公司后,三人就被带上手铐后带走。 公司里一片哗然,谢建奇把大家召集起来,说明了事情的经过。 要大家安心工作,只要不违法犯罪,不会受影响的。 并根据这两天的观察,提拔了一个年轻人负责采购,让另外一个业务员负责销售工作。 两人莫名其妙被提拔并加薪,又惊又喜。 至于原先贺小容的工作,自然由傅老接手。 直到招到新的财务人员为止。 这件事能这样处理,叶纤红自然很满意,暗里奖励了罗叙一行,每人一千块资金。 担心诗诗姐受刺激,中间发生的事,她没敢说给她听。 等到彻底解决,她才去了一个电话,把经过说了出来。 苏思诗大吃一惊。 她最难以接受的是贺小容,自己这么信任她,居然干出这样的事。 好在小红及时发现并把问题解决了,否则等几个月后自己回来,说不定公司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要知道有些行为是会相互影响的,有人看到别人贪公司的财物没事,觉得见有机可乘,也会跟着做。 慢慢地像某些国营企业一样,大家都把单位的财产当成自己家的私产,想拿就拿,这样一来,公司不倒闭才怪? “现在我让谢建奇在负责那一块,你就安心养胎吧!”叶纤红安慰了一句。“只要你们母子三人平安,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我明白了,谢谢你。”苏思诗只能感激地道谢。 公安局的行动也很迅速,在傅老提供的证据面前,三人很快就交代了犯罪事实。 除了钱被追回,三人也被判了十五年至二十年徒刑。 叶纤红知道后,就有些惊讶,没想到侵占了几万块钱,后果这么严重。 傅老提醒她,现在是严打经济犯罪的高潮,她们这是顶风作案,所以才判得这么重。 去年广州机场有个售票员,贪污了55万元,虽然金额被全部追回,依然被处了死刑。 叶纤红有些后悔,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她说不定选择私下处理了。 倒不是同情三个人,而是觉得他们就算有错,这个代价也太大了。 这件事告一段落后,叶纤红可以轻松几天了。 她趁机回家了一趟,陪诗诗姐在村子附近逛了逛。 现在已是五月初,山上的映山红已经开了,把山上映得红艳艳的。 山上有人在摘茶叶, 这时候的茶叶还非常嫩,一般采回家后,用手工炒成旗枪茶,茶商会来采购,一斤可以卖一百五十到一百八十。 不过现在有大棚蔬菜,大家对茶叶的没那么看重了,所以摘的人并不多。 而大棚里的草莓马上就要成熟了,大家都紧张地看管着,心里又期待又怕出事。 郑建国年前卖了高价,让每个人都眼红,可是现在村子大多数人家都种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 至于价格,大家反而不抱太高期望了,只要能有二三块一斤,就满足了。 毕竟草莓产量不低,据说有五六千斤,单是这个价格,就抵得上以前几年的收入了。 “小红,能生活在你们村里,也是很幸福的。”苏思诗望着村里越来越多的新房子,感慨地说道。“因为你的主意,大家种大棚蔬菜赚了钱,这么多人家造了新房子。如果没有你,只怕大多还住在平房里吧?” “你别这样说,我会不好意思的。”叶纤红笑道。 这虽然是事实,不过她一开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造福全村村民。 或许真的像诗诗姐说的,这个村因为有自己这个重生者存在,所以大家都获利了,这也是他们运气好。 在农村都这样,一个村里如果有人成功了,就能带动全村村民一起致富,这样的村民确实是幸福的。 这样的例子全国很多,前世的资讯发达,经常有网络爆出来某某某带领乡亲致富的故事。 央视也经常报导这样的新闻,有的甚至因此被评为感动中国人物,受全国人民敬仰。 不过自己重生一遭,能为大家做些实事,也是应该的。 忽然想到现在已是五月了,自己重生一年了,忍不住暗暗感慨。 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一直糊里糊涂,好像一眨眼不过去。 这一年却过得特别长,因为做了太多实实在在的事。 第十五章购厂招人 叶纤红原本打算在家呆几天,好好陪陪诗诗姐,谁知道第二天乔昌智打来电话,说她要长的倒闭电机厂找到了,对方的出售价格也很低,让她回去拍板拿主意。 她只好告诉爸妈和诗诗姐,赶回虞城。 到了公司,才知道那家企业并不在工业园区,而是在柏厦镇。 那里的位置偏僻了点,买下来后,土地升值的潜力小了许多。 当然好处也是有的,这里离苏家的电机厂非常远,不会引起宋卫国他们的注意。 和乔昌智一起来到工厂,见到了那个倒霉的老板。 对方是一个三十不到的瘦高男人,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这么年轻,就自己创业了。 想来父母也不是普通人,否则他不可能有钱办工厂。 坐下来一聊,才知道对方大学毕业后,在镇中担任物理老师,受辞职下海创业潮影响,也辞了教师工作,成了其中一员。 没料到三年过去了,工厂依然还在亏本。 这让他心力交瘁,实在撑不下去了,只好快刀斩乱麻,把工厂卖了,还清欠债,继续回学校教书。 在老板的陪伴下,叶纤红到车间转了转,发现不管是厂房还是车床磨床等设备,都还有九成新,如果现在买下来,只要招好工人,就可以正式开工了。 对方开出的价格,确实像乔昌智说的并不高,叶纤红再次确认了工厂的固定资产,同意买下来,让乔昌智和对方具体谈购买事项。 担心里面还有陷阱,她打电话请傅展鹏傅老一起来谈判,他对数字和合同比较敏感,不用怕对方动其它手脚。 由傅老在,速度果然快了许多。 一直忙得下午三点,才把合约签好,乔昌智跟对方派的代表去相关部门办手续,这家工厂已归叶纤红所有。 “那些工人和管理人员,明天会过来领工资,你如果有兴趣,可以过来看看,留一部分下来。”瘦高的老板好心建议道。“这些人大多是我招进来的,工作能力大多不错。” 说完后叹了一口气:“是我太高看自己了,以为有能力管好一家工厂,没想到反而赔了二十多万。” 好在这些年父母有不少积蓄,否则这个家要被自己拖累死了。 “谢谢你,那我明天过来看看。”叶纤红回答道,又颇有感慨安慰道:“这几年成千上万的人下海经商,真正能成功的,估计还不到十分之一吧?大多数人被海水淹死了。” 这个数据到底是多少,她已经没有印象了。 至少面前的年轻人还是幸福的,就算失败了,也能爬得起来。 换了个普通人,欠下这么多债,估计一辈子都要毁了。 第二天上午,她和乔昌智来到工厂,准备面试工人。 那个瘦高的老板大概也跟他们说过了,所以领了工资后并没有离开,留在工厂等她来面试。 叶纤红也不怕麻烦,跟每个管理人员都认真聊了聊,看有没有被埋没的人材。 最后她失望了。 这些人基本上都老实肯干,管理能力却严重欠缺,说得夸张一点,像是一群年轻的书生,有想法,却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或者说,这些人跟年轻的老板都是同一类人,这可能也是工厂失败的原因。 管仓库、搞品质、管财务这样的性子肯定没问题,但是搞业务、抓生产、跑采购肯定不行了。 最后叶纤红留了几个自认为还能调教的管理人员,其它的都放弃了。 倒是工人大多不错,她大半留了下来。 把他们放回去后,让他们一星期后回来上班。 留下乔昌智继续跟他们交接,叶纤红开车回家了。 到家后,先进空间把要做的工作做好,然后出来坐在客厅,考虑下一步的工作。 办电机厂不是叶纤红的心血来潮,而是她早就想进入这个行业了。 就她了解,前世的虞城,除去化工行业和房地产,也就电机和灯具两个行业,做到了世界数一数二。 灯具行业对环境影响还是比较大,她不想参与,所以她最看好的是电机行业。 至于另一个出名的行业——建筑装饰,她已经开了铝合金门窗厂,等于早就介入。 这样一来,她等于把虞城未来最有前景的行业,全部抓在手里了。 以前因为诗诗姐的原因,她不好插足进去,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她当然不能视而不见了。 当然她最想做的电机,依然会是微电机。 也就是说,跟诗诗姐家现在做的工业电机,是两个领域。 现在这家工厂的工业电机,做大做强后,她打算主要股份给诗诗姐,免得她的家族产业不保。 思考了一会,她打电话回家,找诗诗姐接电话,把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诗诗姐,我已买下一家规模只有四五十个工人的小型电机厂,工人和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已经有了,现在还缺一个能独挡一面的厂长,和业务主管、采购主管。” “哦。”苏思诗一听,心情复杂地应了一声。“那我想一想,看有没有合适的人。” 自从父亲生病后,妈妈和弟弟急不可耐地跳出来抢公司的所有权,她不想让外人看苏家的笑话,正好准备跟蒋建光结婚,于是主动离开了。 没想到仅仅半年功夫,自家的公司就沦落到这一步,这是她很难接受的。 毕竟最近这几年,一直是她在负责,公司做到这一步,有好的一份功劳。 她管公司的这几年里,也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离职,她准备好好筛选一下,看有没有能独档一面的人才,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再请回来,到新的工厂去上班。 “你也别着急。”叶纤红怕她上火,安慰道。“一家成功的公司,都是一步步磨合过来的,只要我们慢慢找,总能找到合适的人。” 她跟诗诗姐说这个,并不是要她推荐人,而是把情况跟她讲一讲,让她心里有数。 对于她认定的人材,叶纤红并不认同,还是得照自己的用人标准,来建管理班子。 挂了电话后,她在考虑要不要先从铝合金制品厂那里调人过来。 第十六章电机厂订单 自己手下几家工厂,管理方式几乎都一样,就是自己尽可能地放权,让他们在自己划定的范围内,一言九鼎地行使权力。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职责明确,每个人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就不用担心出错。 就算错了,也是老板的制度设置有问题,不会怪到他们头上。 如果能从那边调人过来,把管理方式带过来,时间久了,这边的管理人员,也能慢慢地适应自己的要求。 可是谢建奇现在被自己调去家纺公司了,如果再调走管理人员,就会人手不足了。 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从那边调人。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公司,和乔昌智商量电机厂那边的管理问题。 “我们的人才储备还是严重不足啊!”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如果手里多几个管理人员,就不用这么苦恼了。” “那是你扩张得太快了吧!”乔昌智无奈地回答。“才一年多时间,你现在手里有几个项目了——” 正常情况来说,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子,能有一个美容项目就不错了。 毕竟这个项目,就包括了一家美容店,一家瑜伽馆和一家中医理疗店了,加起来一年就有五十万净利润了。 她倒好,还开了两家铝制品厂,余杭虞城各开一家服装厂,一家家纺公司,现在还要开一家电机厂,这摊子也铺得太大了。 “我也没办法啊!”叶纤红装傻。“这些都是未来非常有前景的行业,现在如果不抓紧布局,错过了最佳时机,想进入就难了。” 这些项目,真的是前世虞城最有价值的项目,叫她舍弃任何一个,她都会觉得心疼。 “那当我没说。”乔昌智见她耍赖,只好无语地耸耸肩。 他并不是很理解自家老板的急迫心理,似乎很担心错过机会。 问题是经过她的布局,他发现能赚钱的项目实在太多了,根本没必要这么贪心。 “要不,我们办个专场招聘会?”叶纤红提议道。 前世一些大型企业,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大型招聘会,给集团输入新鲜血液。 自家虽然都是些小鱼小虾,但是只要工资给得起,还是会有人愿意来自家干吧! “这个当然没问题。”听到自家老板又说了个新名词,乔昌智眼前一亮,点了点头。 现在公司虽然布局杂乱,给人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感觉。 等到全部搬进新工厂,重新规划过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到时每家企业,规模都会扩大,现在提前把人招进来,并加以培养,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你等一下写个招聘启事,发到电视台。”叶纤红见他也同意了,立即把这件事安排下去。“收到报名表后,你让办公室初步筛选后,再审核一下。觉得不错,我们再好好面试一下。” 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免得电机厂开工后,因为没有人管理而乱成一团。 至于业务订单,她反倒不是很担心。 回头跟胡向阳说一下,让他把朋友召集起来,跟大家说一下情况,相信每个人手里都有相应的关系网,帮她弄些订单度过初期,应该没问题。 甚至可以找一下戴老,他手上的路子就更多了。 对戴老来说,插手机关人事,会相对麻烦。 这些经济方面的真的是小事,他肯定不会介意帮自己的。 “除了电机厂那边,其它管理人员有什么特别的要求?”这个必须明确下来,否则没有针对性,招不到合适的人。 “招电机厂的厂长、采购主管和业务主管,这几个职位必须有相关的行业经验。”叶纤红想了想,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它储备干部,条件可以放宽一点,只要是25到4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都可以谈谈看。” “哦。”乔昌智觉得这些要求,跟自己设想的没差多少,就没有再提出异议。 只是担心有合适的人材了,自家老板又有别的心思了,想继续开新的公司。 “你有没有什么想法?”见乔昌智今天居然没有提出自己的意见,叶纤红意外地问。 “这个招聘计划,你提出得太突然,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乔昌智实事求是地回答。 “那你有什么补充,回头再写上,然后通知我一声。”叶纤红也不在意,提醒了一句。 从公司出来,叶纤红打电话给胡向阳,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要他跟圈里几个朋友提一提,看谁能马上弄些电机订单过来。 胡向阳自然没有异议,答应马上通知。 叶纤红挂了电话,到戴老家里,同样把面临的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你呀,实在太会折腾了。”听说她又要开一家电机厂,戴老哭笑不得地指指她,“现在你又不缺钱了,怎么不能享受几天清静的日子——” 才十九岁的女孩子,就开了这么多家工厂,问题是每次不等工厂做大,又把目标对准别的行业。 “可能是以前穷怕了,所以才会不停地办厂赚钱。”叶纤红回答道。 被戴老一提醒,她也发现了自己现在这样的心态,确实很不正常。 或许真的是因为前世太穷,所以没有安全感,想拼命赚钱,让自己多一些底牌。 如果真的因为这个原因,那想改掉也没那么容易。 除非钱多到怎么花,也花不完了,自己才会摆脱这种强迫症,享受眼前的生活吧。 “我看你确实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听干孙女这样说,戴老却心疼起来。“你别担心,业务的事,我来帮你搞定。” 这么多旧手下,都主政一方了,辖区里需要电机的工厂不知道有多少,只要放出风声,业务多到叶纤红干几百年也干不完。 “谢谢爷爷。”见戴老轻易就答应了,叶纤红感激地道谢。 除了戴老,还没有人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偏执,连她自己,也是刚刚发现。 所以这个干爷爷,确实是真正对自己好。 从戴老家吃了午饭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 刚坐下没多久,电话就响了。 “小红,听说你准备开一家电机厂,现在还缺业务?”肖东胜在那边叫道。 第十七章肖东胜的电话 “是啊!”叶纤红回答。 心里觉得意外,这件事上午才跟胡向阳说过,怎么这么快就传到余杭的肖市长那里了? “你一个月能生产多少电机?”肖东胜又问。“我帮你联系了几家需要用到电机的企业,就看你能吃得下多少订单了——”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听说他一个人就能帮自己把业务全部搞定了,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 虽然有信心接到业务,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这让她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叫我肖市长?”肖东胜笑道。“你现在已经跟胡向阳订婚了,应该叫我大表哥。” “那谢谢大表哥。”叶纤红再次道了谢。 “小红,你别客气。”肖东胜语气轻快地叫道:“比起你对我的帮忙,我这些都是举手之劳,不值一提。” 余杭已经正式推出西湖免票计划,林省长最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发展当地的第三产业。 刚开始因为门票收入的减少,对余杭的经济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随着天气转暖,游客增加,当地的宾馆、酒店天天爆满,出租车生意更是忙得没一刻休息时间,连带着商场卖的当地特产,也卖断了货。 西湖边天天游人如织,把从事第三产业的商家乐坏了。 省委省政府接到这些反馈,才知道西湖免票行动,真的让余杭这座古城,重新焕发了生机。 特别是新一季度的旅游相关数据出来,余杭已成为全国旅游收入最高的城市,震惊了所有人。 肖东胜作为计划提出者,自然获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政绩。 林省长作为具体推行者,也因为工作魄力,在中央领导那里挂了号。 大家都私下觉得,他早晚会进入中枢。 “那行,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以她跟肖家的关系,确实已经非常紧密了,没必要再说客套话。 “还有一件事,我想问一问你。”肖东胜见她从善如流,也很高兴。“虞城现在不是大棚蔬菜搞得特别好吗?你说余杭郊县,要不要也搞这个?” 这件事他以前其实问过叶纤红,只是那时问的目的和现在问又有不同。 余杭是省级中心城市,周边郊县的行政级别,比虞城高一级。 万一林省长像大家猜测的那样,调到了中央,他这个秘书,最大的可能就是下放到下面的区里,所以他想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这个很难说。”叶纤红想了想,一时不知道怎么建议。“搞大棚种植当然是好事,能很快就让当地农民富起来,当地领导也能获得政绩,但是容易被别人模仿。” 毕竟大棚种植,没什么技术含量,她会推广这个,是因为自己有空间。 等蔬菜种植被周边的人模仿了,她可以推出品质高于普通农作物的品种,让大家种植,走精品路线。 像她提供的草莓种子,就比别人种出来的要好。 以后包括西瓜、黄瓜、番茄、茄子这些,她都可以借父亲的大棚,专门出售种子和秧苗。 既赚了钱,又让家乡人民不至于被周围农民模仿,而赚不到钱。 “哦。”肖东胜应了声,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他在仕途也是有野心的,不希望像叶纤红说的,只是获得短时间的政绩,这样的话,离开后会被当地百姓骂的。 “余杭做为省级旅游城市,如果表哥想让郊县的老百姓致富,我倒是建议你换一个思路。”叶纤红提出了一个新想法。“这件事如果做好了,比种大棚蔬菜有前途得多。” “怎么做?”肖东胜一听,焦急地问。 小红真的是天才啊!脑袋一转,就是一计,比诸葛亮还要厉害,为什么自己想不到这些呢? “就是建农家乐。”叶纤红回答。“余杭的西湖,走得是文化旅游品牌,而农家乐,打的是乡村旅游品牌。在交通便利的乡村,种上大片大片的桃树,三月份,请人来赏花,六月份,请人来摘桃子吃——” “我明白了。”不等叶纤红说完,肖东胜兴奋地叫道。 “那你说,接下来怎么搞?”叶纤红见他这么快明白,忍不住想考考他。 “你说的种桃花,只是一种手段。”肖东胜自信地回答。“可以种草莓,让人来采摘。可以种葡萄,请人来品尝,甚至种西瓜都可以——” 这种举一反三的事,绝对难不倒他。 如果余杭郊县真的变成这样,那绝对会让余杭这座美丽的城市,再添新的光彩。 自己只要打好这个基础,一个天大的政绩又到手了。 “厉害。”叶纤红夸了一句。 “这是你的主意,我只是复述出来而已。”被叶纤红称赞,肖东胜老脸一红。 “农家乐其实包括很多东西。”叶纤红再次开口道。 她知道限于时代的见识,不管肖东胜,还是其它管理者,都不可能知道前世那么丰富多彩的乡村娱乐项目。 “那你快说。”肖东胜兴奋地问。 “比如种花,不管是玫瑰花,还是郁金香、百合花。只要种成七彩花田,就会有大量的游客过来欣赏。” “还有呢?”肖东胜越听越激动,迫不及待地问。 “比如种桑树摘桑椹,还可以让小朋友养蚕宝宝玩。可以让游客上山采茶,摘下来的茶叶当场加工出来,让游客带回去。可以让游客在鱼塘钓鱼比赛等等——” 肖东胜在那边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乡下还有这么多娱乐项目。 不过听起来都不错,如果余杭那边有人开这样的农家乐,自己说不定也会在周末,带上一群朋友去那边游玩。 “你们可以再想想,乡下可以玩的项目,其实非常多。”叶纤红说了这么多,都是前世最常见的,一些冷僻的还没说出来。 比如打麻糍、划竹排、稻田捉鱼等等,说来说去,需要因地制宜,搞出适合当地气候和环境的旅游项目。 越是找准当地的特色,越受游客欢迎,千篇一律的,很容易被人模仿和超越。 “我明白了。”肖东胜彻底搞懂了这个项目的前景,此时再三道谢。“回去把这份资料整理出来,如果真的调到了下面,就照你的思路,搞农家乐。” 第十八章柏厦新镇长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非常兴奋,又给乔昌智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他不是对自己开电机厂没信心吗?现在订单多到做不完,他应该放心了吧! “叶小姐,既然订单这么容易得到,我们是不是应该扩大规模,现在这样小打小闹,太浪费了。”乔昌智听到这个好消息,也非常激动。 他做为叶纤红手下首席执行官,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毕竟大多数工作,都是老板开开口,他要跑断腿。 电机厂下星期马上要开工了,如果没招到业务主管,以后接不到生意,那就麻烦了。 现在这个最大的困难解决了,他也可以松一口气。 生产方面有那些老员工在,反而问题不大。 “先招到人再说吧!”叶纤红照例不会本末到置。“等工厂顺利开工了,我们再考虑是不是再买一家工厂,还是在新公司那边,另辟一块地造电机厂,然后把柏厦的工厂也搬进来。” 叶纤红一直觉得不管做什么生意,先把班子建起来再说,有了这个基础,再考虑扩大。 绝不能犯其它私人小厂老板常犯的错,因为有了订单,所以急着扩大生产规模,然后因为管理能力根不上,生产效率低下,报废损耗严重,品质低下,最后工厂越做越艰难,直到倒闭。 她的做法是,先练好内功,只要工厂管理规范,员工认真负责,产品质量稳定,不怕没机会赚钱。 “我明白了。”乔昌智刚才这样说,只是一时冲动,现在已经恢复了冷静,自然明白叶纤红这样做的好处。 晚上胡向阳下班回来,说起今天的事。 “温俊已经家里打电话,估计会有一些好消息,姜皓也答应帮忙,赵大成也给家里打电话了,相信明天就有消息了。” “哦。”叶纤红笑着应了声。“替我谢谢他们,刚才你大表哥打来电话,说订单的事,他已经帮忙解决了,只要我们的业务员过去,随时可以签供货合同。” “咦?他的动作倒很快。”胡向阳惊讶地笑了。 看来是小表哥肖东灿打电话通知的,难怪他当时没出声,原来已经有了准备。 “对了,那个梁德平被抓后,现在谁是柏厦镇的镇长?”叶纤红想到自己有企业在柏厦辖区,好奇地问道。 电机厂只是小企业,跟当地政府打交道的机会不多,不过总得提前做准备。 “那个人你应该认识。”胡向阳神秘地回答。 “是谁?”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头绪。“我才认识几个人,不可能是周承德吧?” 周承德现在是老家陈溪乡的乡长,还是她去年帮他从市里调出来,运作到那里,不应该这么快就升到镇长的位置。 何况他如果升职了,肯定会跟自己说一声。 “当然不是他。”胡向阳见她确实没有方向,这才说了答案。“是段俊希的父亲段利剑——” 段俊希是谁?他肯定记得很清楚,是他刚认识小红时,她的相亲对象。 两人差一点还成了一对,那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是他——”叶纤红也非常惊讶。“他不是组织部副部长吗?怎么调到镇上了?” 又一想,这两个职位虽然级别一样,但是工作性质不一样。 组织部副部长,很难升到正职,因为组织部长权力很大,往往是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了。 而镇长升到副市长,却容易得多了,难道他调到镇上,是想走这条路子? “他不是跟杨市长成了亲家吗?”胡向阳天天在市府办公室上班,里面的门道很清楚。“杨市长很早就投靠了谢书记,这次想来是谢书记准备提拔他的亲家,所以给了他这个机会。” “看来他真的是到镇上过渡一下。”见自己没判断错,叶纤红自言自语道。 很早就准备把柏厦的伞业扶持起来,现在市里那边没有阻力了,估计罗市长很快会展开这个项目吧! 看温俊他们,又有得忙了。 可惜自己刚踏足电机行业,暂时没有这个精力了。 第二天早上,她刚走安安和胡向阳,还没来得及出门,就接到了段俊希的电话。 “小红,你中午有空吗?” “什么事?”叶纤红反问道。 段俊希这个人,虽然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但是人品却实很渣,她还真的没兴趣跟他见面。 何况现在双方都有了对象,她不想被人看到,免得又乱传谣言。 “我爸想见你。”段俊希见叶纤红这么冷淡,心里难过,怕再不说出原因,她直接挂了电话,连忙说了目的。 “你爸现在不是调到柏厦镇了吗?”叶纤红疑惑地问:“我跟他又不认识,见我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段俊希还是像以前那样,过得混混沌沌。“他知道我们比较熟,就让我约你见个面——” “那行,你说个时间地点,我去拜访他。”叶纤红受不了他这个态度,还不如应下来。 以前大家都叫他段公子,是笑话他像古时候的公子哥一样,只会吃喝玩乐,什么事都不管。 没想到大家都在变化,只有他还是老样子。 “谢谢你。”段俊希见叶纤红答应了,这才欣喜起来。“你下午两点去镇里找他吧,这时候他在办公室。” 叶纤红答应一声,挂了电话。 对于段利剑找自己的原因,还是猜不透。 不管了,去见一次,不是什么都清楚了吗? 招聘广告昨晚在电视台播出了,今天应该有不少人去公司填登记表。 也不知道有没有出色一点的管理人员,过去面试。 正要出门,感觉有点热,又回房间脱了长袖针织衫,换了件短袖T恤。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六月了。 忽然想到弟弟今年要中考了,也不知道哪一天考试。 倒不用担心他的成绩,以他超强的记忆力,搞不好会成为虞城市的中考状元呢? 可惜语文要写作文,还有很多不是靠记忆就能得高分的题目,否则别说虞城中考状元,全省中考状元,都有希望。 第十九章会面 吃了中饭,休息了一会,等到一点半,她才出发去柏厦镇政府。 路过那家新买下的电机厂,她停下车子。 工厂的大门已经关上了,估计乔昌智已经办好转让手续,就等一星期后,工人到位,重新开工了。 原来挂在大门边柱子上的木制厂牌,已经被拿走,就等她这个新主人,再挂上新的厂名。 取什么名字好呢?总不能继续像以前一样,随便取一个就算了。 叶纤红坐在车里,仔细思考起来。 前世国内出名的电机企业,除了虞城本地的卧龙电机,还有中山的大洋电机和香港的德昌电机。 德昌电机五十年代就成立了,卧龙电机晚一点,是九十年代建立的,大洋就更晚了。 不过用别人的名字,总归有点夸张了,还不如自己取一个。 忽然想到微电机又叫马达,自己姓方,就叫方达电机厂好了。 拿定主意,她看了看时间,离二点只有五分钟了,于是开车离开,驶进镇政府。 问了门口的门卫大叔,叶纤红走进政府办公楼,准时走进二楼的镇长办公室。 “叶小姐来了,请坐。”段利剑已从儿子那里知道她会过来,这时已等在那里了。 引着她到转角沙发上坐下来,自己则坐在她侧面的椅子上。 前任镇长为什么会砸饭碗,他早清楚了,所以看到叶纤红时,他的心情非常复杂。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后悔自己目光短浅,居然禁止儿子跟她恋爱,错过了一桩好姻缘。 否则说不定都不用来镇上过渡,就能直接调进市政府了。 “段镇长你好。”叶纤红坐好后,客套地叫了一声。 对面前这个男人,她其实还是感激的。 刚重生时,她没有任何人可以求助,而他既帮堂哥和小姑解决了工作问题,又让段俊希跟自己断绝了恋爱关系,等于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今天请你过来,是想请教一下关于把柏厦镇,建成中国伞城这件事的操作方法。”等办公室的行政人员给叶纤红泡了茶,段利剑才说明了这次请她来的目的。 他这次调到柏厦镇担任镇长,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以此为跳板,调入市政府担任副市长。 不过亲家杨振华却告诉自己,不管是谢书记,还是罗市长,都准备在今年推出一个大项目,就是把柏厦的制伞业,重新梳理一下,扶持一批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出色的企业做为骨干,做大做强这个行业。 等到时机成熟,再到轻工部申请柏厦成为“中国伞城”这个称号。 如果这件大事干成了,那全市上下,所有相关领导,都能获得一份厚厚的政绩。 这也是谢书记同意把他调过来的原因,毕竟想成功,需要一位指挥得动的镇长,而他跟杨市长是亲家,等于也是他的人。 所以他调来柏厦后,这段时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搞调研。 发现柏厦确实有非常久的制伞历史,而且大大小小的制伞企业,竟然超过一百多家。 年产值超上百万的,也有十多家。 有这个基础在,只要好好引导一下,还真的能实现这个目标。 不过不管是谢书记,还是罗市长,都把叶纤红看成是总设计师,要他先听听她的计划,再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 段利剑也从各个渠道知道了她的神奇,自然不会反对。 于是让儿子出面,把她请了过来。 “这件事我跟谢书记和罗市长都详细讲过,既然段镇长有兴趣,那我就具体说一说。”叶纤红也没拒绝,把自己的工作思路,一条条讲了一遍。 段利剑边听边点头。 客观地说,叶纤红说到的方法,确实比自己想到的完善和更有操作性。 听到后来,他索性站起来,走到办公桌拿出笔记本,把重点一一记下来。 叶纤红见他居然抛开面子,记录自己说的话,倒是对他的刮目相看。 每个能坐上高位的人,确实都不简单,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 像段利剑,他能摆出这样的姿态,其实就是很高明的用人之道,很容易给接触过的人好感。 两人一直谈了一个小时,才结束这个话题。 “叶小姐今年还不到二十,就有这样的眼界,真的令人无法置信。”段利剑端起茶杯喝了口水,真心实意地赞叹道。 儿子比她大几岁,还像个孩子,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段镇长客气了。”叶纤红笑着回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为了生活,只能努力多听多看多想,这样才能比别人多一些机会。” 有时候太出色也麻烦,为了免于别人误会,她只能这样给自己找理由。 不过苦难使人成长,这话却是事实。 如果你的生活太顺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没有经历挫折,就容易天真,看看他的儿子就知道了。 “这话说得对。”段利剑赞同地点点头。 自己的儿子,就是因为什么都不缺,所以到这个年纪,还这么天真。 同样的,未来的儿媳妇虽然精通吃喝玩乐,但是事业上也是一事无成。 这样一想,他更加后悔当初的行为。 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才最适合儿子。 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如果他有这样一个贤内助,说不定也能慢慢成长起来。 现在他有胡向阳这样一个男朋友,二十多岁的年纪,都跟自己一个级别了,儿子就算跟他们做朋友,也是高攀了。 “如果没别的事,那我先告辞了。”见他有些心不在焉,叶纤红也没有心情继续在这里,于是向他道别。 段利剑自然不好挽留,于是送他走出办公室。 叶纤红离开镇政府,回到公司,跟乔昌智谈了电机厂的命名问题。 “方达?”乔昌智自言自语了一句。“叶小姐,我觉得公司规模已经这么大了,你不能再这样随意取名,免得以后不满意,取新名字后得重新宣传——” 方达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他总觉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所以不大满意。 “那你有什么好建议?”叶纤红觉得他说得不错,自己确实有些随心所欲了。 “为了一了百了,我建议找个专业的人,起一个响亮的名字——”乔昌智最后这样说道。 “行,这件事你去安排吧!”叶纤红答应了。“让他替我们取几个名字,到时再选一个最合适的。” 第二十章面试 这天下午,乔昌智打来电话,说他审核后,手里还剩下二十多个报名者。他觉得各方面都不错,问她什么时间有空,亲自看一看? “居然还有这么多?”叶纤红欣喜地叫道。“那你安排时间吧!反正这两天我都有空。” 能让乔昌智留下的,肯定不会差得太厉害,难道这次电视广告,效果这么好? “那就明天上午吧。”乔昌智知道自家老板,其实很着急这件事,所以定了比较靠前的日子。 “行。”叶纤红答应下来。 第二天上午,她送安安和胡向阳离开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厨房,就来到公司。 乔昌智已经到了,看到她进来,拿出一叠面试资料调给他。 经过初步审核后,他在上面记录了一些面试的印象,算是给她做参考。 叶纤红数了数,一共二十一张,人数确实不少了。 她一张个张往下看,发现乔昌智的评判标准跟自己越来越接近了。 这些人至少有一项突出的亮点,比如有的人善于沟通,口才好。有的人性格坚毅,执行能力强。有的人几年如一日,在一个岗位工作,专业技术出众。 这些人只要好好调教一下,都能胜任某些岗位。 不像有的单位招人时,更看重文凭和工作经验,或者说太看重表面的东西,对人的本质反而忽视。 “不错,不错。”叶纤红粗略看完后,满意地叫道。“如果他们没有其它问题,我想全部招下来。” “会不会太多了。”乔昌智以为她又冲动了,“这些人至少是基层管理人员,我们用得到这么多人吗?” 人材当然谁也不嫌多,问题是招人进来,得付工资啊! 照这些人的安排,平均一人一万工资,一年就得多付二十多万块钱了。 “不多不多。”叶纤红知道他在想什么,解释道:“一个人材,短时间内确实无法为公司创造价值,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短视,不管是电机厂还是铝制口厂,以后都会发展成年产值上亿的大企业,你说还缺多少中高层管理人员?到时再招聘?哪里比得上自己培养的用得顺手?” 相对而言,她反而对美容这一块,暂时不会投入太大的精力。 毕竟那一行技术含量低,就算经济发展了,生意好上无数倍,也只要招些年轻懂事的女孩子,短时间陪训一下,就能上岗。 至于店长什么的,也从店里提拔就行了。 两人在办公室坐了没多久,就有面试的人到了。 蒋雪晴把人带到会议室,在每人面前放了一瓶矿泉水,就离开了。 这是公司的规定,不管是客户还是其它人员来公司,都得泡茶或咖啡,热情招呼。 今天人太多,这样肯定办不到,只能给每人发瓶水。 等蒋雪晴离开,会议室的应聘人员就悄悄议论起来。 大多数人都有去公司求职的经历,还没有发现哪家公司会这么客气,给每人提供一瓶水。 有时候因为应聘者多,他们从早上八点多等到中午十二点,口干舌燥也没有人会管。 从这样一件小事上,就可以看出公司老总对员工的态度。 对外人尚且能如此,对自己人会刻薄? 难怪外面有传言,说这家公司的老板特别豪爽,去年还给两位高层管理各送了一套房子。 至于小轿车和大哥大这些工具,高层已经全部配齐了。 原本他们并不怎么相信,现在倒觉得这十有八九是事实。 这样一来,对公司的第一印象,马上就有了巨大的改观。 每个人都跃跃欲试,希望自己好运,能被公司看中。 蒋雪晴根据叶纤红提供的名单,把每一位面试叫进办公室。 “叶小姐你好,我叫赵时琛,来应聘贵公司的电机厂生产厂长一职。”赵时琛走进办公室,看到那位传说中的年轻女老板,微微弯下腰,恭谨地叫道。 “你好,请坐。”叶纤红伸手示意了一下,又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资料,脸上的笑容更加柔和了。 这位叫赵时琛的男子今年三十八岁,以前在虞城第二电机厂担任生产科长一职,虽然没有担任厂长的经历,不过能从普通员工,一步步升到生产科长,肯定有过人之外。 他对自己的评价是工作踏实、善于协调人际关系,这两个优点,也是叶纤红比较欣赏的。 现在看到本人,发现这个人理着小平头,国字脸,骨架很大,身上有一股军人的彪悍之气,猜测是退伍军人,于是更加喜欢了。 “谢谢。”赵时琛应了声,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你能大致说一说,做为一名生产厂长,平时的主要工作内容吗?”叶纤红没有照平时的习惯,提问题让对方回答,反而让他自己谈工作思路。 一般来说,不同的人,对自己的工作有不同的认知。 有的人会对自己担任救火队长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天天在帮工厂解决麻烦。 有的人会把工作重心,放在搭建各部门的架构中,力求各部门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并督促他们做好。 当然也有生产科长,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纸,偶然根据业务订单,排一下生产计划就完事了。 叶纤红希望搞清楚他的管理方式,这关系到他能不能在未来成为自己的左臂右膀。 “我一般不会插手各车间的具体管理,而是把任务交给他们,跟进工作进度和品质,从来评判各个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赵时琛稍微思考了一下,说出了自己的管理思路。 退伍回来后,原本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不过他发现自己更喜欢在企业工作,于是放弃了分配的单位,自己进了一家电机工作。 工作期间,他不断看书充实自己,慢慢地明白生产管理的诀窍。 当自己所在的班组,班组长辞职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管理人员,于是车间主任把推荐上去了。 随着时间的过去,他又从组长变成车间主任,后来更是被厂长提拔到生产科长的位置上。 原本他打算一直在那家工厂干下去,每个月八百多块工资,他也满足了。 没想到虞城第二电机厂被虞城电机厂收购了,然后搬入新厂区。 那边原本就有生产科长在,他只能担任副科长。 这样一来,工作就清闲了许多。 让他产生退意的主要原因,是跟生产科长在管理上有分歧。 这本来很正常,磨合一段时间,就相互适合了。 偏偏这个科长能力并不出色,却善于弄权,经常用各种理由,找他的麻烦。 而生产科长又是厂长的亲戚,公司其它人自然站队科长那一边。 第二十一章人材储备 他这才发现,新的电机厂在管理上,更趋向于集体企业那一套,内部关系复杂,用心干事的人,反而容易遭排挤。 正好看到这边招聘,于是请假过来了。 叶纤红听他谈起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暗暗点头。 这些内容尽管有些粗糙,跟前世规范的考核办法相比,太多地方还不够完善。 但是相比其它管理人员,他的管理理念,已经超前十年以上了。 这当然不可能是他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了相关的管理书籍,这说明他平时非常好学,并能把学到的东西用到工作中去。 几年前,台弯有位管理大师,写了两本在国内有巨大影响力的管理书籍,《生产管理》和《品质管理》,成为大家学习国外管理方法的入门书。 这两本书的主要管理思路,是借用了丰田管理模式,以及他在岛国的工作经历,所以更适合大型制造企业。 赵时琛能做到这一点,至少叶纤红已经非常满意了。 或许他现在在能力上还欠缺一点,只要给他时间,相信会成为王茂琳式的高层管理人员。 跟乔昌智比,当然差的远。 乔昌智长在战略和全面统筹上,而他和王茂琳,强项在于某个领域里。 只要给他们定下目标和任务,就能漂亮完成任务,甚至超额完成任务。 “你被录用了。”叶纤红想到这里,直接站起来向他伸出手,干脆地说道。“欢迎你加入我们这们大家庭。” 这个人定下后,电机厂的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 “谢谢,谢谢叶小姐。”赵时琛一听,连忙站起来跟她握手。 心里忍不住非常兴奋。 自己谈了管理思路,叶小姐就直接录用了,说明她欣赏自己这种做法,这让他更有种遇知音的感觉。 “其它生活上的具体要求,你可以跟办公室谈。”叶纤红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决定参照谢建奇和王茂琳的标准,给他定福利。“至于基本工资,暂定每月一千。如果工作出色,奖金另外算。” 她坚信一句话,只要是人材,工资就要给足,让他工作时,没有后顾之忧。 至于工作上的安排,就得让他跟乔昌智交接了。 现在面试自己在拍板,主要是考虑到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人事制度,乔昌智一人身兼数职,随意性比较大。 下一步各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到位,公司架构建好后,她就不必插手这些具体的管理事务了。 “谢谢叶小姐。”赵时琛没想到叶纤红这么看重自己,只觉得心花怒放。“我一定会努力干的。” 很久没有尝这种被重视的感觉了,他只觉得今天来得太值了。 “我相信你。”叶纤红鼓励了一句。 等他离开后,蒋雪晴又带了下一名面试者过来。 这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名字叫王兴军,乔昌智对他的印象是:高级钳工,车床、磨床、刨床、铣床样样精通,工作负责、勤恳,金工车间车间主任人选。 叶纤红请他坐下,简单问了一下他的过往经历,才知道他以前在国营单位上班,因为改制原因,已经下岗了。 这样的人材,不用犹豫,叶纤红就收下了。 基本工资给了八百,试用合格再加,王兴军也没意见。 会给这样的工资,叶纤红主要考虑到他是技术人员,必须看到他的真正能力之后,才比较合适。 接下来又面试了几个人,基本上跟乔昌智的评语一下,她都录用了。 除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乔昌智对他的评价是聪明,反应快,学习能力强。后面又加了一句,性格有缺点,易怒。 叶纤红跟他谈了几句,发现他的思路确实很敏捷,你说了上句,他就能明白你下面要说什么。 但是缺点也很明显,有点自以为是,碰到跟自己理念不合的人,容易争辩。 叶纤红思考了一会,最后还是决定放弃这样的人。 不是她不能容忍下属顶撞,而是她希望大家意见相左时,能坐下来谈。 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可能只有一个意见。 但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性格,却不是她想要的。 就算他其它地方再出色。 最后面试的结果是,除了三位最后淘汰,其它十八人全部留下了。 这时候已过了十二点,叶纤红肚子也饿了,于是叫上乔昌智和蒋雪晴,一起去附近的饭店吃午饭。 “这些储备干部,你打算怎么处理?”等菜上桌的空隙,乔昌智问道。 今天录用的十八人,有六人会去电机厂上班,其它十二人,暂时还没有安排工作。 “我的意见是,你给他们培训一星期甚至更久,然后根据他们的强项,分别送到下面的工厂实习一段时间,再具体分配工作。”叶纤红建议道。 现在各分厂暂时没什么问题,但是接下来搬到新厂房后,规模扩大了,原先一个人管几个部门的情形,肯定不合适了。 所以主要部门的中层干部,必须配备好,免得到时手忙脚乱。 行政楼这边,也得招些人进来,总不能只有乔昌智一个光杆司令和几个普通文员。 这样一算,十二个人未必够用。 “我知道了。”乔昌智听懂了叶纤红的意思。“谢建奇那边的家纺公司,暂时不划入公司管理吧?那我就不安排人过去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那边我虽然有一半股份,不过是暂时帮诗诗姐管一下,以后还是得她自己来负责,除非她觉得没精力管,划到我们这边来。” 吃过午饭,三人从饭店走出来,准备回公司。 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按下接听键,原来是温俊打过来的。 “小红,村里的草莓已经开始成熟了,这次的数量非常大,我有些头疼了。” “不会吧?”叶纤红不相信地反问:“这种水果全国种地的地方不多,只要运出去,肯定卖得完,而且价格不会低,你居然还会嫌多?” “主要是运输有困难。”温俊苦恼地叫道。“它不像苹果桔子,放几天不会坏,路上震一下也没事。如果想运出省,估计不是震坏,就是烂掉了。” “哦。这确实是个问题。”叶纤红也知道它不耐放,“要不你装进纸箱子里,这样比较抗震,至少能保证运到沪市吧!” 叶纤红还真的没有计算过这一季能产多少草莓,如果产量太大了,确实比较麻烦。 “那我打纸箱厂订些箱子试试。”温俊一听,觉得有理,连忙照叶纤红说的去试了。 只要能保证运到沪市,那大部分问题就解决。 做为国内最大的城市,那边是温俊定下的主要市场,已跟大量水果批发商联系好了,就等她把货运过去了。 第二十二章服装厂产能 回到公司,叶纤红和乔昌智到服装厂看了看。 杨雪见两人到车间视察,从办公室走出来,来到两人面前。 “现在每天能生产多少衣服了?”叶纤红问。 “具体数量不好说,毕竟衣服裤子加工速度不一样。”杨雪回答道。“不过我昨天正好算过,这两天的产能,已经不比以前在深城那家工厂慢了。”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这个答案,非常满意。 港资企业效率有多高,她前世也见识过,能达到那样的水平,说明杨雪的管理,已经非常顺畅。 中间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人的工作效率。 又在车间走了走,看到每个人工人都低着头,忙着在做事,显然生产安排得很合理。 在角角落落看了看,也没有发现灰尘和碎布,说明杨雪的现场管理能力也过硬。 “一个人能忙得过来吗?”来到她的办公室,叶纤红问道。 “还行。”杨雪拂了一下额头掉下来的头发,随口回答道。“金师傅、张师傅和严师傅帮了我不少忙。” 对她来说,管理现场并不难,最麻烦的是技术方面的问题。 现在采购有面料专家张伟成师傅在负责,打样排版金大姐会过来帮忙,机器调试严永新师傅会管,她只须盯住生产计划,然后协调好各个工序就行,相对来说,简单了不少。 “看来你这边的生产,已经排顺了。”叶纤红伸出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又提醒道:“下一步,要准备进入隔壁的车间,尽快把家纺生产,也安排起来。” 原本计划给杨雪一个月时间适应环境,没想到她提前完成了任务,这让叶纤红对她的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虞城这边新开的制衣厂,交给她管理,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好。”杨雪也没有啰嗦,直接应道。 “到时两边都要管,工作量会非常大,给她安排两个助手吧!”叶纤红想了想,征询地跟乔昌智说道。 “这是肯定的。”乔昌智回答。“以后她主要负责总的生产安排,现场的管理,让其它人去管就好了。” “这样没问题吧!”叶纤红问了杨雪一句。 “放心吧,叶小姐,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杨雪坚定地说道。 叶纤红满意地拍拍她的肩,和乔昌智走出车间。 “杨雪的工资也调上去吧,每月给一千,年终奖另算。”她交代乔昌智。“她现在就是年轻了点,我看再过几年,不会比茂琳姐差。” 每次碰到这种情况,叶纤红总是很有成就感。 “那是你会用人。”乔昌智也感觉到了她的心思,笑着捧了一句。 叶纤红得意地笑了。 回到办公室,忽然想到家纺厂的工人还没招,乔昌智接下来又有事干了,于是提醒道:“对了,不是还有十二个储备干部吗?我看你得好好挑两个出来,一个给你做助理,一个给你管办公室,这样一来,你就轻松多了。” 不管怎么说,让他这样的人才,天天干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太浪费了。 “我正有这个打算,既然你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乔昌智笑着应下来。 以前要管的事其实不多,接下来不但要搬工厂,还有新工厂要开工,事情接二连三过来,现在手下只有蒋雪晴这种新手,除了跑跑腿,帮不上什么忙。 长期这样下去,他也吃不消了。 “这是应该的。”叶纤红笑着站起来走到窗前。“我希望等各个分厂全部搬来这里后,能稳定几年,大家好好磨合磨合,再考虑后面的项目,你的团队,也得尽早建立起来。” 一个强大的管理团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只有乔昌智一个人,她现在这样的规模,将是极限了。 “放心,只要给我时间,肯定能建好。”乔昌智倒是很乐观。“到时你想打哪里,我们就能替你冲锋陷阵,攻克目标了。” 他现在也搞明白叶纤红的思路了,就是不停寻找能赚钱的项目,先进入后稳定下来,然后再做大再强。 这种投资方式,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团队,不但要能替她分析、建立项目目标,然后制订具体的计划,再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最后协调好新组织各成员的关系,让项目高效运作,产生利润。 而他将会是这个团队的领导者和核心,或者说是领袖加导师,所以必须尽早建立团队了。 “我相信你能做到,而且能做好。”叶纤红回过头来,认真地说道。 乔昌智的能力,是勿用置疑的,只要给他时间。 如果照前世的进程,他这时候应该还没出山,这辈子因为自己的原因,才让他提前踏足商场。 为了让他能配合自己,所以必须不停给他压力,只有这样,才能加速让他成长。 谈完这些,叶纤红离开公司,回到家里。 事情都交代好了,她也可以休息一下,顺便到空间里,收拾一下水果。 空间里的果树生长速度是外面的十几倍,种下来不到一年,相当于种了十来年了,果树大了,结的水果也越来越多,这让她有些烦恼,不知道如何处理。 任它长着,肯定太浪费了。 可是全部摘下来,装在筐里,也是个麻烦。 虽然不会短时间腐烂掉,可是不能充分利用,一直这样堆着,需要的竹筐都得有几百只了。 现在除了自己吃,大多用来酿酒。 可是单供自己和戴老他们消耗,已经供大于求了。 但是又不能光明正大拿出去,给其它人吃,这就是难题了。 要不,全部生产成果酒,然后用矿泉水稀释一下,高价供应给温俊的饭店? 就像当初给他供应泡菜? 叶纤红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想到诗诗姐打算开一家农家乐,要不先存着,等她生下孩子,两人再把这个项目确定下来,然后一起经营。 所谓一起经营,自然是诗诗姐去管理,她弄个果园菜园和鱼塘,养些鸡鸭鹅和鱼虾。 把产出卖到土菜馆里,也可以零售给游客。 至于空间产的蔬菜和鱼虾,以及果酒,可以当成特供产品限量供应,到时生意肯定能火爆。 那样的话,既然库存再多,也能短时间内销售干净。 这样一想,她才放下心来,继续收拾空间的水果。 第二十三章谢建奇的野心 隔了几天,家纺厂也正式开工了。 有服装厂的基础在,又提前给新招的工人上了一天培训课,所以今天大家一到车间,在杨雪开完早会后,大家就顺利地找到自己的工位,开始生产。 两位厂长助理已经正式上岗了,都是三十左右,有一定管理基础的年轻小伙子,只有把任务交给他们,执行力还是很强的。 这样一来,杨雪就可以喘一口气了。 叶纤红来到工厂的时候,看到服装厂和家纺厂都很顺畅,一颗心落了地。 这时候有一辆货车开进来,停在仓库门口。 原来是批发商过来拿货。 叶纤红在一边听杨雪和客户聊天,才知道他们以前一直在潮牌店批发服装,后面因为公司调整了经营方向,他们暂时没有再过来。 这次工厂生产了大量的新款式,乔昌智让助理给以前合作过的客户都打了电话,欢迎他们继续来批发。 他们算是第一个回头的顾客。 杨雪陪着他们来到样品陈列室,拿出专用的出货单,把客户选中的产品编号记下来,并填上需要的数量和尺码,一会儿到财务那里付款,然后从仓库提货。 叶纤红和乔昌智边看他们操作,边思考这样的流程有没有问题。 不管怎么说,她和乔昌智都不是神仙,需要一步步把改进现在的管理方式。 叶纤红理想中的管理状态,就是流程简洁,一目了然,又不会出现管理漏洞,让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有机可乘。 到财务部付了款之后,杨雪拿了单子让人去备货,自己带着客户去办公室喝茶等待。 “夏先生,我们这次新生产的货,你还满意吗?”乔昌智跟那个客户早认识了,这时候主动走过去问候道。 和以前潮牌店的货相比,这边的服装价位比那边低得多,款式上也尽量走时尚路线,不像潮牌店,相对更小众和精致。 “我是觉得不错,否则也不会一次性就拿上万块钱的货。”那个姓夏的顾客呵呵笑道。“相比以前的货,这边的更时尚更流行,唯一不能确定的是,没有潮牌店的独一无二,也不知道顾客会不会认帐。” 他以前经营的时装店,走的是精品路线,在同行卖四季青的大路货时,他以质量和风格独特作为招牌,留住了大量老顾客。 如果这批货不能让老顾客满意,那就等于店铺转型了,风险就会很大。 “放心,这边的款式,全是我们独立设计的,跟四季青的货不会撞衫。”乔昌智知道他在担心什么,笑着安慰他。 “那就好。”夏姓顾客是个三十出头的瘦高男青年,穿了套修剪合身的悠闲西服,明显是潮牌店的产品。留着九十年代流行的飞机头,因为打了发油,看起来特别精神。 “因为自己生产,所以成本降了,批发价也比以前便宜了一些,对你们来说,利润肯定也会比以前高。”乔昌智又说起这边的优势。 “这倒是的。”夏先生点着头。“我就是相信你的质量和款式,才会接到电话后,就马上过来了。” 没一会儿,他的司机进来了,说货已经全部装上车。 于是他站起来,跟乔昌智告别。 乔昌智送他到楼下,望着车子开出工厂,才回到楼上,走进叶纤红的办公室。 “顾客觉得怎么样?”叶纤红放下手里的报表,随口问道。 “应该不错。”乔昌智也没有把话说得太满。“现在的价格对他们很有吸引力,这边比余杭近,拿货更方便,只要质量和款式跟上,相信这些人会成为我们的固定客户,甚至专卖我们的产品。” “那就好。”叶纤红对自己的产品还是比较有信心的,只是没有得到顾客的反馈,心里没底而已。 “对了,有件事忘了跟你说。”乔昌智在椅子坐下来,“谢建奇带了两个业务人员,前天去沪市了。他说家纺公司现在的销量太低了,准备到那边的商场好好推广一下,争取年前让销售增加五倍。” 以乔昌智的眼光来看,家纺公司的产品确实非常出色,只要花精力去跑业务,迟早一天会成为大家首选的品牌。 他现在用的床上用品,就是纤诗牌的,不但花边漂亮,刺绣了图案后,更显精致。 而磨毛面料手感好,跟皮肤接触时特别舒服,用惯了这样的产品,以前用的床罩被单,全部被他拿回姐姐家,束之高阁了。 对于准备结婚办喜事的人家,应该更会以拥有纤诗的产品为荣。 “看来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冲满斗志啊!”叶纤红听说谢建奇主动去跑业务,愣了一下,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去沪市推广,只增加五倍,目标定得有些低了。” “啊?”乔昌智没想到叶纤红居然胃口这么大。“那你想多少?” “至少十倍。”叶纤红认真地回答。“如果那边能接受我们的产品,就算增加百倍,我也不会觉得惊奇。” 沪市的市场有多大,她很清楚,至少是虞城的百倍。 这时候的沪市产品,可是代表了高档和时髦,全国大部分年轻人结婚时,都以能拥有一件沪市货为荣。 所以每当有人来沪市,就会有很多亲朋好友,托他代买东西。 什么手表、服装、电子产品等等,都以沪市牌的最好。 如果她们产的床上用品,被沪市的商场接受了,到时候可是会销售到全国各地,那出货量就惊人了。 “哦。”经叶纤红这样一分析,乔昌智倒觉得确实如此。“那回头还得让他去一趟余杭,那边的市场虽然比不上沪市,超过虞城几十倍还是有的。” “对,你别忘记提醒他。”叶纤红笑着回答。 谈完这件事,两人又商量起电机厂的工作安排。 离开工只有几天时间了,明后天就得把管理人员全部集中起来,把工作分配一下。 特别是采购和仓库两个部门,必须提前把准备工作做好,免得到时工人来了,没事可以做。 “那个生产厂长,你们后面有没有联系。”叶纤红最关心这件事,问道。 如果有一个精通业务的生产厂长在,管理上的事,就交给他了,不用他们去过多操心。 “下午他会过来。”乔昌智回答。“他家离这边有些远,所以住宿什么的,都得安排好。” “那就好。”叶纤红放下心来。“到时你跟他好好沟通一下,让他尽快派业务人员去余杭签合同,然后采购材料,争取早日把产品生产出来。” “没问题。”乔昌智。“你把那边的单位和联系人资料交给我,我等一下跟那边先约一下。” “行。”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一叠纸,递给他。 上面是肖东胜提供的几家单位和负责人的名称和电话,那边一切已经谈好,只要当面确认一下,把合同签了就行。 第二十四章草莓运输问题 回到家里,接到胡向阳的电话,说温俊约好友聚会,商量这次农副产品的销售问题。 叶纤红知道他们在烦恼什么,也没在意,到了五点钟,换了衣服,带着安安一起去王子饭店。 走进二楼的包厢,看到大家都到齐了。 “小红,你总算来了。”温俊看到叶纤红,站起来迎上来。“你在电话里跟我讲的装箱办法,我试了试,确实比装筐里好很多。可是总觉得没那么完美——” “你急什么,坐下再说。”胡向阳见他拦着叶纤红谈事情,手一伸,把他推到后面的沙发上坐下来,然后让叶纤红坐在自己的旁边。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倒不好说他什么,于是在他旁边坐下来。 胡向阳就有些开心,往叶纤红那边靠了靠,一付等着被人夸的忠犬模样。 其它人知道他的性格,也没有人笑话他,只是无语地把头别开。 叶纤红嫌弃地拍了他一下,见他不为所动,只好随他去。 安安现在跟大家都说了,倒没有凑过来,自己找了个位置,到一边看电视。 “你继续说。”叶纤红见温俊急着开口的模样,提醒道。 “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运输的问题。”温俊刚才被胡向阳打断,这时候再问,就有些说不出口了。 “你是怎么装箱的?”叶纤红反问。“我的意见是,在纸箱上放一层草莓,然后递一张纸板,再放一层,直到放满为止。” 这是前世通用的办法,既然能一直被采用,应该没什么问题。 当然这样做,只能保证比温俊的方法好,降低损耗率,想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不可能。 除非像前世一样,用泡沫箱来装,并且用专用的冷藏车,这样才能基本上保证果子不被震坏。 当然这样做,都是用来新鲜吃的。 草莓还有很多其它用途,比如用作蛋糕上的装饰、制作成罐头、榨汁或者当成馅料,可以直接做成速冻草莓,这样保存运输都方便多了。 这个方法她暂时没有提,是考虑到现在还没到这一步,毕竟草莓的产量,还没远远没有达到饱和。 “啊?”温俊一听,不好意思地搔头笑了。“我就是装满一箱,然后打包,没有一层一层放——” 当时叶纤红这样跟他说的时候,他就直接跟负责这一块的手下说了这个方法,于是他找了纸箱子,装满后用胶纸封箱,搬上拿下几次再打开,确实很少有坏的。 如果照小红的方法,一层一层分开放,纸板本来有防震的功用,这样的话,估计在车上运上两天,应该也问题不大。 “其实不仅仅是草莓,所有价值高的农产品,比如番茄、黄瓜、西葫芦等,都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叶纤红提醒他。“最好箱子上再印上商标,作为你们公司的专用包装,以后农产品竞争大写了,你们等于提前打广告了。” 前世所有包装箱,都有品牌名称和产地,特别是标榜绿色食品的公司,更是看重这一块。 “这倒是个好主意。”温俊连连点头。“只不过纸箱大小和数量需要重新设计,比较麻烦。” 因为谁也无法确定每种农产品有多少数量,所以纸箱下订单是个麻烦。 “你的思路又错了。”叶纤红提醒他。“并不是让你派人去包装,而是让每家每户卖货给你时,必须装好箱给你。你如果有精力,可以专门弄一家小型纸箱厂,让他们自己向你订购纸箱的数量。” 因为有类似合作社的单位在,他应该慢慢让农户养成这样的习惯,自家种了什么农产品,就预估产量,然后来订需要的纸箱,那样一来,既方便了运输,也能提前知道每种农产品的数量,方便他跟各地的市场合作。 “这个主意好。”温俊一听,兴奋地站了起来,不断搓手。“现在他们把产出的东西丢给我,我还要安排人收拾整理,太麻烦了,中间还有大量损耗,以后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了。” “那是你自己傻。”胡向阳不客气地打击道。“都告诉你装纸箱了,还想不到这些。” “你行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温俊不服气地嚷道。“刚才我明明把问题跟你们说了,也没看到你出主意——” “那是你的事,我又没股份,凭什么操心这个。”胡向阳耍赖。 “不跟你说了。”温俊现在心情好,不计较他的打击。“对了,你们谁也兴趣开一家纸箱厂?搞得好了,一年赚几十万估计没问题——” 这么小的生意,他自然没放在眼里,希望交给其它朋友去做。 “我来做吧!”小方其实一开始就想这样说,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现在温俊主动求助,他自然没有压力了。 在座所有人里,只有他条件最差。 虽然投了一些钱,每年可以分二三十万,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但是身边的朋友全是这样的二代,他现在的眼界,自然不会那么浅了,有赚钱的机会,自然是多多益善。 希望多赚些钱,拉近跟大家的距离。 “行。”温俊见小方愿意接手,非常高兴。“我打听过了,建一个纸箱厂,投入不多,只需买一台瓦楞纸板生产印刷机,一台钉箱机就行了,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我说。” 小方开厂,等于帮自己的忙,所以他也愿意扶持一下。 “谢了。”小方跟温俊算不上多熟,见他这么热情,笑着道了声谢。 至于选厂址和买设备,都是小事情,以在座各人的路子,不难办到。 这件事解决后,大家就能安心吃晚饭了。 “安安,你什么时候中考?”大家拿起筷子开始吃饭的时候,温俊随口问了一句。 叶纤红也竖起了耳朵。 好几次她想问安安这个问题,可是总是忘记,反倒是温俊比自己先问了。 “还有二十多天。”安安微笑着回答。 “那很快了。”温俊继续说道:“准备考哪所中学?” “春晖中学。”安安毫不迟疑地回答。 他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这所高中,其它学校已被他排除在外了。 “厉害。”温俊夸张地竖了竖大拇指。“你的成绩非常好吧?居然这么有信心。” 一般来说,像安安就读的乡中,能有几个考上春晖中学,就不错了。 他敢这样说,说明成绩至少在全校前五名。 “摸底考我考了第一名。”安安淡淡地回答,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小红,我发现安安比你还厉害。”温俊被他的话惊到了:“这样的成绩,北大清大都稳了,等他从名牌大学毕业,说不定他的事业,会做得比你更成功——” 这话虽然有些恭维,不过安安现在才十六岁,将来的成就真的不可限量。 “那就托你的吉言了。”有人夸弟弟,比夸自己还让叶纤红高兴,她笑着回答道。 第二十五章旺旺的打算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原本打算去电机厂看看,乔昌智和新来的厂长如何在安排工作。 没料到妈妈打来电话,说诗诗姐身体不舒服,问要不要送医院。 叶纤红连忙安慰妈妈,让她别担心,自己马上回家一趟。 开车赶到家里,看到诗诗姐躺坐在沙发上,脸色有些发白,额头不断有汗滴下来。 “怎么了?”叶纤红走过去坐在她旁边,伸手握住她的手。 感觉手凉凉的,情况确实不大好。 用精神力观察了一下,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两个胎儿又移位了。 这是怎么回事?胎儿移位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频繁了?难道是上次受伤的后遗症?稍不注意,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她不是妇产科医生,只能这样胡乱猜测。 同时度气进去,悄悄让两个宝宝恢复了正常的体位。 这件事做完,看到诗诗姐的脸色才慢慢恢复了。 “我也不知道。”苏思诗这时才有体力说话,苦恼地回答。 “可能是你早上下楼时,滑了一下,差点跌倒的缘故。”叶知书拿毛巾替苏思诗擦去额头的汗,在一边猜测道。 早上苏思诗一个人下楼,不小心踩空台阶,身子差点滑下来,好在当时一只手扶着栏杆,用力抓紧了,才总算稳住了身子。 当时脸上一白,肚子也疼了一下。 站在原地歇了一会,感觉没什么事,才下楼吃了早饭。 没料到吃完饭后,到院子里溜达的时候,肚子突然痛了,被她拖进屋里,在沙发上躺下来。 “有可能。”叶纤红听了妈妈的提醒,觉得很可能。“你以后下楼时,走慢一点,身子别剧烈运动。上次摔过一次后,宝宝就得很容易移位,你最后小心一点。” “嗯。”苏思诗听她说得有道理,点头应道。 “我买了只鸡回来,中午给你炖了,好好补一补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必要给她服用一些灵液,免得身体太弱,撑不到预产期。 她现在一个人要供两个宝宝的营养,就算以前身体再好,毕竟这个年纪了,压力肯定很大。 又怕直接喝灵液,太猛烈了,她的身体吃不消,于是决定在空间抓一只鸡出来,加点灵液一起炖,这样比较温和一点。 顺便让爸妈也一起吃,给他们也补一补。 说完,来到院子里,打开汽车后备箱,精神力一动,手里已多了只老母鸡。 叶知书看到了,随手接过去,拿了碗和菜刀,到一边杀鸡。 叶纤红回到屋里,坐在诗诗姐旁边。 “小红,谢谢你了。”苏思诗抬手拍了拍叶纤红的胳膊,感慨地说道:“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把两个宝宝生下来?” 最近她经常做恶梦,梦到两个宝宝生了下来,然后医生说因为还没足月,所以没有活下来。 她望着两个没有生命气息的孩子,哭得喘不过气来。 今天早上下楼梯,会差点滑倒,就是因为昨晚又做恶梦了。 然后整晚没睡好,早上精神严重不足,才会神情恍惚,一脚踩空。 “诗诗姐,你别这样说。”叶纤红见不她这付模样,劝慰道:“你现在这种情形,是产前抑郁症,很多孕妇都有。等宝宝生下来后,就恢复正常了。” 虽然和娘家的关系不好,但是有蒋建光和她们这些朋友啊! 她就算再苦,有自己前世苦吗? 即使如此,自己也熬过来了,诗诗姐又没有过不去的坎,没必要这么悲观。 “是吗?”听说很多孕妇都有这个症状,苏思诗这才好受了一点。 等郑建国从大棚回来,一家三口加上苏思诗正准备吃午饭,看到有人从外面进来。 “旺旺,你怎么过来了?吃饭了没有?”见是郑兴旺,叶知书问道。 “还没有,家里已经做好了,我一会回去吃。”郑兴旺回答。“听说堂姐回来了,我过来找她。” 他现在在镇上读高中,离家很近,最近又买了自行车,所以经常回家吃午饭。 今天回来时,听爸妈说堂姐回来了,他顾不得吃饭,匆匆赶了过来。 “找我有什么事?”叶纤红听说是找自己,狐疑地问。“要不坐下来吃饭,我们边吃边说——” 郑兴旺想拒绝,又觉得在堂姐家吃了无数顿饭了,现在说不吃,反而显得矫情,于是坐了下来。 桌上放了不少好菜,比自家丰盛多了,他看了一眼,就觉得饿了,不再客气,开始开吃。 叶纤红望着他的脸,突然觉得他的变化有些大。 去年给她的印象,还像个孩子,现在有点像大人了。 原本嘴上两撇绒毛,现在已经又密又黑了,脸上的五官,也比以前立体多了,加上比以前会穿着搭配,身上的衣服都是大人的款式,给人一种已经成年的感觉。 “姐,我今天过来找你,是有件事想麻烦你。”一碗饭吃下肚,菜也吃了不少,肚子已经半饱了,郑兴旺这才趁盛饭的机会,从口袋掏出几张纸,递给叶纤红。“这是我画的服装设计图,你帮我看看行不行?” “你画这个干什么?”叶纤红拿过来随便看了一眼,“难道你也想像安安这样,搞一个服装品牌出来?” 去年跟安安一起卖衣服,应该开阔了他的眼界,毕竟一个暑假,轻松赚了二三千,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会有触动。 关键是安安比他更轻松,却赚了二三万,如果他有野心,肯定会想学着做。 “嘿嘿——”被堂姐看穿,郑兴旺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么说来,你确实想这样做?”叶纤红是真的吃惊了。“把这些款式做几百件出来,然后暑假里雇同学帮你去卖——” 这是安安去年的赚钱的手段,如果他要学,确实是个赚钱的路子。 “嗯。”郑兴旺重重点头。“反正安安现在也看不上这点钱了,正好交给我来做。” 叶纤红没有出声,拿过几张纸仔细看了看。 怎么说呢?旺旺或许有商业头脑,但是设计能力实在一塌糊涂,这样的衣服,怎么跟安安去年设计的款式去比,能不能有人卖,都是个未知数。 “怎么样?”见堂姐皱起了眉头,郑兴旺不安地问。 “这些设计图,全是你自己画的?”叶纤红神情严肃地问:“如果你想走安安的路,那你得趁暑假,好好进修一下画画——” 第二十六章管理者的修养 “噢——”被堂姐否定,郑兴旺顿时沮丧起来。 这几张图,他可是画了接近一个月,没想到全部不行。 想到安安的画画水平,比自己高了不知多少倍,又觉得这理所当然。 “旺旺,我以前好像教过你,怎么当一个成功的老板吧?”叶纤红放下筷子,准备好好跟他说一说,免得他走错路。 一个出色的管理人员,最先应该学会的是工作方法,而不是什么工作都自己去做。 堂弟还年轻,脑中只想着怎么赚钱,反而把自己擅长的东西忘记了,她有必要给他提个醒。 “先吃饭,有什么话,吃完了再说。”叶知书见两人只顾着说话,饭也不吃了,瞪了女儿一眼,教训道。 叶纤红见妈妈生气了,乖乖拿起筷子,扒了一口饭,然后对堂弟说道:“我们先吃饭。” 郑兴旺见状,也捧起饭碗,继续吃饭。 因为有心事,他吃得很快,很快一碗饭又下肚了。 叶纤红见他这付模样,知道他非常看重这件事,不忍让他继续纠结,随意吃了几口,就放下饭碗。 姐弟俩来到沙发上,面对面坐下来。 “旺旺,我首先要提醒你一句,一个成功的老板也好,管理者也好,不是你这样来态度来做这件事的。”叶纤红首先给这件事定了调子。 年轻人记忆力好,同样也容易受外界影响,把以前学过的东西忘记。 只有这样郑重告诉他,说不定才能牢牢印在心里。 “那应该怎么做?”郑兴旺双腿并拢,恭敬坐在那里,准备听堂姐给自己讲解。 他的所有能力,都是跟堂姐学的,所以她的话,他肯定会认真听。 “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往往是一个项目的计划者、组织者和监督考核者,而不是具体操作者。”叶纤红慢慢地说道。“你能听懂我的意思吗?” “不是很明白。”旺旺老老实实地回答。 堂姐虽然教了自己很多实用的知识,但是以前都是就事论事讲,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给自己讲理论上的东西。 “意思是,一个好的管理者想做一件事,他只要明白这件事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交给谁来做,判断做得成不成功?而不是管理者自己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全部做了——” “姐,你的意思是,我不应该画画?”郑兴旺似懂非懂地问。 “差不多吧!”叶纤红回答。“如果你还有疑问,那我就给你好好分析分析。” “好。”见堂姐准备就事论事讲了,他竖起耳朵,准备细听。 “你现在想做一件事,就是在暑假的时候,拿一批衣服出来,交给同学去卖,让他们赚小钱,你赚大钱,我这个没法说错吧?” “是的。”旺旺点头。 简单地讲,就是这么一回事。 “安安因为擅长画画,所以去年我让他自己设计衣服,做出来后交给你们去卖,这也算是发挥他的强项了。问题是,你跟安安不同,不擅长画画,那你觉得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找会画画的人帮忙?”旺旺听出点意思了,飞快地回答。 “对,找擅长这个的人帮你。”叶纤红点头。“这样或许会花掉一笔钱,但是总比起你自己设计难看的衣服,卖不出去要好。只要衣服设计得比你好,卖的价格比你设计的高,卖出的数量也更多,你说这个钱,值不值得花?” “当然值。”这个道理很简单,旺旺马上说出了答案。 “这就是我前面跟你讲的那句话的意思,你要的达到赚钱的目的,而不是画画。中间的事情可以交给别人去做。一个管理者不需要什么都会做,但是他要知道怎么安排才能更赚钱——” “我明白了,姐。”旺旺现在终于搞懂了堂姐刚才那句大道理的正确意思。 “我还要提醒你一下,你既然目的是为了赚钱,那就没必要死搬硬套安安去年的做法。”叶纤红再次点拨他。“你需要的拿一批衣服去卖,至于衣服是自己设计,还是批发回来,区别其实不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是她另外要教旺旺的一个道理,我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没必要硬学这些无关紧要的步骤。 “姐,我现在完全懂了。”旺旺一听,兴奋地叫出来。 经过堂姐这样从两个角度地讲解,她彻底搞懂了堂姐想教自己的知识,那就是不要死搬硬套别人的做法,而是要搞清楚自己的目的,然后扬长避短,去做自己擅长的事。 同样的,真正去做时,也要学会把工作分解,不要什么都自己动手,而是要学会交给别人去做,自己只要判断对方做得对不对,好不好就行。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站起来,鼓励地拍拍他的肩。 相比较而言,堂弟的悟性还是不错的,这样交过他一次,下次碰到同样的问题,他应该不会再犯错了。 “姐,那我先回去了。”郑兴旺搞明白事情后,兴冲冲地准备回家。 下午还要回学校上课,中午吃饭时间其实很短,不能一直呆在这里。 “去吧去吧!”叶纤红也没留他,挥手让他走。 苏思诗羡慕地望着叶纤红,她这样教弟弟和堂弟,将来他们长大了,肯定会依然像今天这样,把堂姐当偶像敬重,绝不会像自己姐弟一样,反目成仇。 这或许就是小红的魅力所在吧! 她能跟胡向阳相恋,吃货团那些人还都敬重她,不但是因为她有能力,还有她对待朋友的态度。 自己这辈子肯定比不上她了。 好在两人成了好姐妹,这应该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吧! “妈,安安摸底考得了全校第一,这件事你应该知道了吧!”叶纤红想到安安说过的话,忍不住问道。 “啊?我不知道啊!”没想到叶知书惊讶地叫了一声。“这个没良心的小子,连这么大的事,都不跟我们说——” 虽然只是摸底考,但是考了全校第一,那是多大的荣光啊! 想来正式中考,成绩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她对儿子有信心。 “他连我也没说。”见妈妈失落的模样,叶纤红知道妈妈想偏了,连忙解释道:“昨天和向阳他们一起吃饭,温俊随口问了一句,他才说出来的。” 安安跟自己亲近,妈妈嘴上不说,心里多少有些疙瘩。 早知道她也不问了,让安安自己跟爸妈说。 “你别替他圆谎了。”叶妈妈不相信。“反正他没良心又不是这一次——” “你也真是的,连这个醋也要吃。”叶纤红无语地抱住妈妈的胳膊,安抚了一句。 叶妈妈白了她一眼,心里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愿意在女儿面前表现出来。 如果自己不这样表现一番,在儿子的心里更没地位了。 第二十七章家纺子品牌 第二天在公司的时候,接到谢建奇打来的电话。 “叶小姐,我们在沪市已经接了一百多万的业务,很多高档商场,都愿意卖我们的产品。”他在那边得意地说道。“不过有不少商家向我提意见,希望我们的产品能更丰富一些,别都是这种大红色的结婚用喜被——” 对人口达几百万的大城市来说,每年都有无数对新人结婚,喜被的市场确实很大。 但是沪市作为最发达的城市,随着这几年普通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条件提高,也想换更高级的床上用品。 有的人接受不了这种大红色,希望买颜色素雅一点的,只要面料同样舒适,那销量肯定会更高。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一口应下来。“你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在开发新款式,下周就能拿样品给他们看。” 当初家纺公司成立时,就计划做最全面的家纺产品,只不过刚成立没多久,诗诗姐就回家养胎了,自己又没有插手这边的事,所以耽搁了。 就连品牌方面,除了纤诗这个名字之外,还打算另用红思这个牌子。 其实当初弄错了,应该把结婚喜被,用红思这个牌子,毕竟带着红字,听起来更喜庆。 而普通家常用的,用纤诗这个牌子,比较文雅一点。 不过没所谓,等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会另外推出新的品牌。 就像步步高公司,另外取了OPPO和VIVO这两个比较国际化的英文名字,作为手机的品牌,最后家喻户晓。 她们的家纺产品,想做到全国同行前几名,肯定也得请专业人士,重新包装一下。 “太好了。”谢建奇一听,兴奋地叫道:“那我能再接一百万的订单——” 照行业里的提成比例,单是这两百万的业务,他最少也可以提成六万块钱,都能买一套跟王茂琳一样面积的房子了。 “那今年家纺公司,真的成一匹黑马了。”叶纤红笑道。 挂了电话后,她走到隔壁乔昌智的办公室。 乔昌智此时正在跟赵时琛商量电机厂的事,看到叶纤红进来,站了起来。 赵时琛也跟着站起来,叫了声:“叶小姐。” “不好意思,打断你们了。”叶纤红朝两人点点头,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谢建奇刚才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在沪市接了一百万业务。另外如果有适合普通人使用的床上用品,还能再接一百万业务。” “这么多?”乔昌智惊骇地叫起来。 仅仅出差一次,就能拿到数量这么大的业务,那如果多跑几次,不是要上千万了? 还真的像叶小姐说的那样,那边可能会百倍于虞城本地的销售金额。 “我也觉得意外。”叶纤红笑了笑。“接下来我会拿出几款适合普通人的床上用品,你尽快协调一下工厂,安排人采购面料并打样出来,交给谢建奇继续去谈业务。” 因为时间比较急,所以提前跟他说一下,好让他有时间安排。 “没问题。”乔昌智一口答应下来。 叶纤红回到办公室,拿出纸笔,开始考虑设计什么样的款式。 其实床上用品,不管是几件套,面料很容易重复,款式上也差不多,唯一能做出特色的,是刺绣图案和印花花样。 叶纤红仔细思考着前世几大品牌各自的特色,寻找突破口。 富安娜最大的特色,就是以原创花形作为主打,也就是说,它大多数床上用品,都印了各种各样的花,非常艳丽。 考虑到七八十年代,农村家家户户的被子和枕套,都是用花鸟为图案,想来大家更喜欢简洁的花纹,所以这种风格不适合这个时代。 还是用简洁的线条和抽象的花纹为主打吧!这个容易给人高雅的感觉,相信更受这个时代喜欢。 于是他画了十几种几何图形,又画了一些比较卡通的造型,比如以前潮牌服饰上用过的脚印、羽毛等,再在旁边写上几种比较适合的底色。 绿色和紫色,有助于安神,能使人精神放松,舒缓情绪。 浅橘黄色、天蓝色和粉红色使人感到精神振奋,心情愉快,充满希望。 青色有助于产生睡意。 乳白色、象牙色、白色、原木色,这些颜色与人的视觉神经最适合。 那就先用这几种颜色吧! 把这份资料交给乔昌智,见没什么紧急的事需要办了,叶纤红离开公司。 回家的路上,意外碰到一个熟人,是老妈的知青好友钟修贤。 原本她想避过去,不料他正好转头望过来,两人视线对上,她不得不叫了一声:“钟叔叔——” “小红,好久没见了。”钟修贤的态度跟以前一样,依然很和蔼。 “是啊!”叶纤红找借口。“最近比较忙,都没时间联系你。” 她选择避开他,除了不想揭开妈妈当年的真相,免得她接受不了之外。 另一个原因是,自己跟妈妈长得非常像,他当初又一门心思恋着妈妈,万一他对自己亲近,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就难以接受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尽量不要跟他接触。 “没关系。”钟修贤依然很绅士。“我的鞋厂已经建好了,就在开发区,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看看——” 因为叶家的误会,特别是叶知书和她的父亲,一直以为他跟叶纤红接触,是想认回这个女儿,让他哭笑不得。 所以他也不想跟叶纤红过多接触,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来这边,毕竟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惹事的。 但是当面碰到了,又不能装作不认识,那样太没礼貌了。 “好的,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叶纤红客套道。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看到一辆摩托车,猛地从一条岔路口冲出来,对着钟修贤撞过去,似乎不像是意外。 叶纤红身子一扭,已跃到钟修贤旁边,真气运到脚上,直直朝摩托车蹬过去。 只听一声刺耳的摩擦声,飞速过来的摩托车被叶纤红的脚,硬生生地停要面前,骑手因为惯性,从车上飞了出去。 好在边上是一个花坛,所以就算狗趴式倒在地上,松软的泥土帮他卸掉了大部分力量,所以让他安全着地。 第二十八章钟修贤的危机 叶纤红手一伸,按住摩托车,让它靠在路边的花坛边,走到骑手面前,摘下他的帽子。 只见一个二十七八的卷毛青年一脸惊恐地望着自己,因为受了惊吓,此时全身像是没有了骨头,一动也不动。 他到现在还是懵的,一辆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冲击力有多大,他非常清楚,竟然被她一脚就紧急刹住了,这到底是人还是神啊! 眼前的女孩子看起来瘦瘦高高的,他怎么也无法把她跟力大无穷联系起来。 “钟叔叔,你最近跟人结了仇?”叶纤红好奇地问。 “我没有啊!”钟修贤惊讶地回答。 他现在是香港户籍,来虞城投资建厂,享受的是外商投资者的待遇,受官方的重视和保护。 但是对虞城人来说,他毕竟是外地人,自己又不傻,怎么会随便招惹这种人呢? “那就怪了。”叶纤红疑惑地想。 这人明显是受人指使,故意来撞他的。 心中已有了计较,一会把他送到公安局,交给赵大成好好查一查他的来历,免得钟修贤连谁对付自己也不知道。 转身朝地上的卷毛喝道:“你跟他有什么仇怨?要故意这么撞他?” 虽然明知道问不出答案,还是这样问一下,叶纤红希望从他的反应里,判断自己的猜测对不对? “我没有。”卷毛此时眨巴着眼睛装无辜。“可能是很少开摩托车的缘故,刚才一不小心,把油门踩得太用力,所以吓傻了。” 说完,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钟修贤面前,向他鞠了一躬。“对不起,这位先生,差点撞到你。” 又向叶纤红鞠躬:“谢谢你,否则我就闯祸了。” “你演技不错啊!”望着面前的戏精,叶纤红笑了。 如果他继续恶狠狠地跟自己硬扛,还真不好判断他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偏偏他自作聪明,想这样蒙混过去,那只能说明他早有准备,这反而暴露了他的真实目的。 “这是我的真心话,再次谢谢你们。”卷毛男说完后,走过去推摩托车,似乎准备离开。 叶纤红也没出声,只是用精神力笼罩住他,想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带武器。 还真被叶纤红发现了,他的腰上,居然绑着一根双截棍。 难道他计划撞倒钟修贤后,再用这家伙甩上一棍,那不死也得躺几天了。 “慢着。”叶纤红走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隔着衣服,准确地握住了双截棍。 卷毛男刚才故意慢吞吞地走路,就是想掩饰身上藏着的武器,免得太用力从衣服里鼓出来,被他们看到。 此时哪里还不知道自己穿帮了,跃上摩托车就想逃跑。 叶纤红哪里能让他走了,手一用力,就把他拎了回来,扒开他的外套,把双截棍抽出来。 “你是希望我把你打晕吗?”叶纤红扬了扬手中的武器,威胁道。 卷毛男害怕地缩了缩脖子,站在原地不敢动。 面前女孩子的战斗力刚才见识了,他哪里敢在她面前动手。 叶纤红也不理他,拿出大哥大给赵大成打了个电话,把情况简单说了说。 赵大成听说有这样的案子,问清了具体地址,答应马上派人过来。 钟修贤在一边也傻眼了。 叶纤红干净利落地把人抓了后,还打电话通知警方,比他这个成年人处理得还老练。 “小红,谢谢你。”钟修贤有点后怕地说道。“如果被他撞了,再这样打上一棍,不知道还有没有命?” 他在香港生活了十多年,那边打打杀杀的事,倒是非常常见,原以为内地安全得多,没想到差一点也出事了。 “钟叔叔客气了。”叶纤红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你还是仔细想一想,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好让警方有个目标,否则你的安全就很难保证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从对方的手法来看,应该仇怨不小。 商人嘛,为了利益,有时候会跟想不到的人结怨。 以钟修贤的年纪,只要仔细想一想,应该能分析得出来吧! “我一直坚持和气生财,还真的不知道得罪了谁?”钟修贤听后,叹气道。“不过没关系,既然把他抓起来了,那我去找一找市领导,他们肯定会给我一个解释。” 这时候外商的地位非常高,如果一个城市传出有外商投资者,被本地人袭击受伤,只怕会惊动省里的领导,甚至直达京城高层的耳朵里。 “那就好。”这是钟修贤的私事,她也不想管得太多,既然他已有了打算,她也该放心了。 没过一会,就有两名警察开了扁三轮过来,将卷毛铐上后,又问当事人钟修贤的情况。 钟修贤很客观的把经过说了一遍,然后跟着他们一起去公安局。 叶纤红回到家里,在沙发上坐下来,拿出纸笔,继续考虑家纺产品的样式。 在公司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人静不下来,设计效率不高。 只有一个人在家时,她才能全神贯注地投入进去,设计出一些前世见过的漂亮款式。 慢慢地前世的记忆涌上来,她的手越来越快,不断记下各种花纹和颜色的床上用品,很快写了厚厚一叠纸。 直到落地钟铛铛地响起,她才发现已到了十一点。 望着面前新设计的三十多款床上用品样式,她满意地站起来,找了个夹子把它合在一起,放进随身的包里。 明天去公司时,再拿给乔昌智吧。 一个人简单吃了顿午饭,她习惯地进空间收拾。 老家的草莓已经成熟了,温俊的运输公司,正手忙脚乱地往外运货。 没想到自己空间的草莓,这时候也有部分红了。 叶纤红找了只竹筐,准备把成熟的果子摘下来装在里面,突然心里一动,有了个主意。 前世看到过这样的视频,有农场推着一台小机械,将刚摘下的草莓去了果蒂,然后放进筐里。 回头将这些去蒂的草莓清洗干净后,沥干水份,然后放进零下三十多度的冷柜里急冻,再把草莓筛选一遍,挑出坏的,装进袋子里冷藏。 这样可以放好几个月不会坏。 以前老是担心水果季节不对,不能拿去给亲朋好友吃,这样一来,应该没问题了。 叶纤红出了空间,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回空间边摘草莓边去蒂,然后将它们丢在筐里。 这一次摘了将近二十斤,叶纤红将筐搬出空间,准备装进货子里冻出冰箱里冷藏柜里。 空间产的草莓没有灰尘和污染,她从来不清洗,免得越洗越脏。 干完这件事,她再次坐下来,边看电视边打个盹。 第二十九章背后人物 傍晚的时候,赵大成打来电话,说那个卷毛男终于交代了。 据他透露,那个让他来找钟修贤麻烦的人,他并没有见过,而是对方电话联系上他的。 对方要他办的事很简单,就是让他不断找一个香港人的麻烦,让他无法继续在虞城呆下去,不得不回香港。 最后报了钟修贤的工厂地址,并答应给一万块钱做酬劳。 听说报酬这么丰厚,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 因为没收到钱,他原本还担心是有人寻自己开心,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收到一个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封,里面正好装了一万块钱。 他于是来到工厂门口,考虑怎么对付钟修贤。 最后决定先教训他一顿,让他受伤躺几天。 有钱人都怕死,只要自己连续找他的麻烦,他肯定会害怕。 他甚至想好了后面的手段,比如半夜去他住的地方吓他,在他的家门口泼红漆、写上大大的死字等等。 今天上午,他带上双截棍,一直跟在钟修贤的后面,寻找机会。 看到他跟一个女孩子停在路边聊天,背对着自己,他觉得机会来了,所以加大油门,朝他冲了过去。 他计划得很好,等一会把他撞倒,然后在他腿上砸上一棍,最后扬长而去。 只要这样来上几次,他肯定会崩溃了,不敢再留在虞城。 没想到运气不好,第一次动手,就失手了。 “难道查不到那个人?”叶纤红皱了皱眉头。“那个电话是哪里打过来的?” 对方这么处心积虑对付钟修贤,想把他赶回香港,难道是同行恶意竞争? 也难怪叶纤红这么想,如果有仇,派人直接动手就行,雇几个混混,一千块钱就搞定了。 效果比卷毛男这样搞,肯定更好更明显。 “那是个公用电话,根本查不到线索。”赵大成回答。 在知道钟修贤是香港人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接了个烫山芋。 小红应该不会害自己,所以他才打电话过来,把这件事跟她说了说,并听听她的意见。 “公用电话?”叶纤红沉吟道:“附近有制鞋厂吗?” 如果是同行对付他,那只要查一查周围,看有没有跟钟修贤存在竞争关系的同行企业就行了。 “小红,虞城是没有制鞋企业的,那个钟修贤开得鞋厂,算是虞城唯一的一家。”赵大成见叶纤红连这个都不清楚,无奈地叫道。 “哦。”叶纤红这才知道自己思路错了。“如果是寻仇,那就说不通了,除非对方有毛病,否则搞得这么复杂干什么?” “是啊!现在连动机都想不明白,所以侦查的方向也找不到。”赵大成现在还在办公室,无法下班。 钟修贤来到公安局后,把情况简单说了说,就离开去市政府了。 没过一个小时,就收到负责政法的王书记打来的电话,要他们限期破案,保护香港投资商的人身安全。 听说要他们三天之内,就把案子破了,赵大成一个头两个大。 这种无头案最头疼了,别说三天,一星期能不能破了,他也没把握。 “那你跟我说一说,公用电话位于哪个地方,周边都有什么单位和小区?”叶纤红觉得既然只有一个线索,那还是得想办法排查。“还有,打电话那个人,有没有什么特征,比如口音、年纪等等——” 上午确实是自己欠考虑了,居然直接把这个案子交到赵大成手里。 如果害他被免职,那真的抱歉了。 “这个电话在开发区的一家小店里,周围全是工厂,而且大多是新开的工厂。”赵大成说了几个工厂的名字。“而打电话那人的特征,也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唯一算得上收获的,是他带着欣昌那边的口音。” 卷毛男会听出来,是因为他的外婆家就在嵊市北面,跟欣昌隔得非常近,小时候经常在外婆家过暑假,对那里的土话,也能说上一些。 “啊?有欣昌口音?”叶纤红不知怎么的,心里一动,又抓不住重点。“那几家工厂,都是做什么的?” “一家电机厂,一家纸箱厂,一家塑料制品厂,一家铜管厂——对了,还有一家制衣厂——”赵大成回答。 “那家电机厂,是不是叫国达电机厂?”叶纤红忽然问道。 她会记得这个名字,是因为诗诗告诉自己的。 那个把她家的技术骨干带走大半的手下,投入宋卫国父子开的电机厂,名字就叫国达电机厂。 如果真的是这个名字,那她就有了新的猜测。 要知道董洁在欣昌外公家所在的村当知青时,生活了七八年,会一些当地的语言很正常。 后来跟当地一个乡办事员恋爱,那人就是宋保国。 由此可知,宋保国的老家在欣昌,他的哥哥和侄子,会说欣昌话很正常。 “确实是这个名字。”赵大成见叶纤红似乎知道了什么,兴奋地问:“你快说,到底发现了什么?” “国达电机厂的老板叫宋卫国,他就是欣昌人。”叶纤红慢慢地把猜想串起来。“而他的弟媳妇董洁,就不愿意钟修贤留在虞城,想把他赶回香港。” 叶纤红也没想到,这件针对钟修贤的事,最后还是跟自己扯上了关系。 很明显,董洁在知道钟修贤在虞城开厂后,就想把他赶回香港。 原因很简单,她现在知道妈妈也嫁到了虞城,如果跟他见面,当初的事就会一点点揭开,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不管是高爱国所在的高家,还是张元澍所在的肖家,都不是她们惹得起的。 何况自己有戴老这个干爷爷在,她也没办法应付。 如果当年的丑事被爆光出来,肯定会连累宋保国,这么多人一起对付他,他肯定吃不消。 却不知道自己跟她一样,也不希望这件理揭开,所以她完全是多此一举了。 “你是说,国达电机厂的老板宋卫国,可能就是幕后指使人?”赵大成没想到叶纤红一下子就把案子破了,不敢相信地嚷道。 第三十章破案 “至少九成是他。”叶纤红肯定地回答。“只是关系到二十年前一场旧怨,也关系到我妈跟钟修贤一些隐私,具体的我就不说了。” “哦,那我不问。”赵大成现在非常兴奋。“可是现在没有证据,我也拿宋卫国没办法啊!” “这个还不简单,敲山震虎,让他们自己暴露出来。”叶纤红给他出主意。“你们只要咬定有人看到过宋卫国打过电话,把他抓过来审问,我不信他还能自证清白。” 破案难的是没有线索和目标,凶手锁定了,动机什么的都有了,还无法拿下的情况非常少。 特别是现在才过去不到一天,宋卫国说不定还不知道卷毛男暴露了,只要出奇不意,很容易把他攻破。 “小红,谢谢你。”赵大成连声道谢。 原以为三天肯定会限入死局的案子,一下子搞清楚了,他怎么能不激动。 只要案子破了,就算立功了,即使不能升职,至少有面子啊! “不用客气。”叶纤红回答。“有一件事要提前告诉你,宋卫国不是普通人,他的弟弟宋保国,就是以前的政法委书记,现在调到欣昌担任副书记了。” “哦。”赵大成一听,倒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要现在不是我的顶头上司,我就不怕。” 尽管赵家在京城算是小门小户,可是家里也有长辈是厅级干部。 宋保国一个副处级干部,又不在虞城,他还真的不怵。 “这个案子处理前,最好跟上级沟通一下,别跟宋保国的人透露,免得他们提前做准备。”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她搞不清楚新来的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跟宋保国关系怎么样? 但是胡向阳他们几个,肯定知道里面的派系是怎么回事。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没再关心这件事。 有了这么明确的答案,赵大成和虞城的公安局干警,如果还解决不了这个案子,那他们也太无能了。 看时间已近五点,连忙进厨房准备晚饭。 不一会胡向阳回来了,见叶纤红还在厨房忙碌,走进来陪在她身边。 “赵大成把案子跟我说了。”他从后面搂住叶纤红的腰,脸往她的后颈贴过来。“我们想把这件事压下来,没想到董洁也是同样的心思,可惜她判断错误,才会多此一举。” 她不希望钟修贤跟叶纤红一家见面,却不知道两家早见过了,也弄清楚了当初发生的事。 反而是小红怕刺激妈妈,也不想跟高家有什么牵连,所以才压着不曝出来。 “是啊!”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把锅里的鱼换了个面。“有时候就是这样阴差阳错,由不得人。人即使最厉害,哪里强得过命运。” 如果这件事,最终还是会被高家和妈妈知道,那也是命中注定的事,她也无能为力了。 “只要你自己不在意,就算公开了也没关系。”胡向阳安慰道。 小红的亲生父亲是谁?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反正姓钟也好,姓高也好,在小红眼里,始终只有郑建国一个父亲。 那自己也只认他为岳父就行了,用不着想东想西。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件事第二天就有了结果,宋卫国被公安局带走了,市里也下了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给外商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投资环境。 也就是说,市里给这件事定了性,在招商引资这件政策上,任何人都不能逆这个大势。 这对叶纤红来说,也是好事。 至少短时间内,不用担心有人再拿这件事做文章。 下午的时候,钟修贤打来电话,向她表示感谢。 案子破了之后,市里把他请过去,向他通报了案情经过。 听说有人要害自己,而且差一点就成功了,钟修贤不寒而栗。 幸亏小红当时就在旁边,把自己救下了。 “钟叔叔,我们是什么关系你最清楚,客气的话就别说了。”叶纤红不愿意大家这样客套。“你不是生产鞋子的吗,如果可以,给我们家每人送一双好鞋子就行了。” 自己现在生产服装,以后还可以定一些配套的鞋子,这样搭配起来卖,效果会更好。 如果送鞋子给自己试穿,她也知道他们的制鞋水平了。 “这是小事。”钟修贤见她不见外,也很高兴。“你把一家人的鞋子尺码告诉我,一定给你们各弄一双最漂亮最舒服的皮鞋。” “那就多谢了。”叶纤红说了尺码,向他道了谢。 挂了电话后,想到又一次危机,轻松度过了,心里特别轻松。 在沙发上没坐几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 “小红,你们怎么还没派人过来谈业务啊!”是肖东胜的声音。“如果短时间内生产不了,那些厂家就得找别的企业订货了——” 任何一家工厂的采购都一样,需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库存,做为安全库存,免得生产衔接不上。 “哦,我们已经安排了,说不定明天就能到了。”叶纤红一听,连忙叫道:“新工厂人也招好了,两三天后,就能正常生产了。” 这些事,具体由乔昌智和赵时琛在安排,照计划,应该已经派出人了吧! “那就好。”肖东胜一听,语气轻松起来。“企业内部的事,我们公职人员,一般不适合参与,免得被人说以权谋私。好在这几家企业老总,和我私交不错,倒不用担心出差错。” 他帮叶纤红联系业务,其实是违反了纪律,只不过偶然为之,也没有人会认真计较。 “我明白的,谢谢大表哥。”叶纤红再次向他道谢。 “道谢就不必了。”肖东胜笑着回答。“我们是一家人,你帮我的事,我就从来不说感谢。” 挂了电话,叶纤红打电话到乔昌智那里,问起电机厂的进度。 听说业务人员,明天才能出发,叶纤红也没在意。 这些人全部是新招来的,工作效率肯定比不上老部下,她也没多大要求,只要把工作安排下去,他们能做好就行了。 乔昌智这两天忙着召集大家,把公司的一些管理理念,以及岗位职责,教给这些新人。 那两名业务员,想来也刚培训结束,才能派出去。 第三十一章苏家的惨状 “明天电机厂就要开工了,趁工人还没有来,管理人员先磨合一下,把问题找出来并解决掉。”乔昌智说了工作计划。 一家新开的企业,最怕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的问题。 很多管理混乱的企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有的部门多头管理,重复下工作指令,让下面的员工不知所措,不知道听谁的。 有的部门又没有人管,造成工作延后,等到别的部门需要他们配合时,才发现他们什么都没准备。 把业务、采购、仓库、生产、检验等部门关系理清楚,指定负责人,确定他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才能保证工厂顺利生产。 “行。”叶纤红见乔昌智已经安排好了,没有再问什么。“就按你的计划执行好了。” 挂了电话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手里的企业也不少了,什么时候盘盘帐,到底有多少资产了。 这件事只能交给傅老去操作,他对数据敏感,肯定能很快给自己一个答案。 一般来说,一家企业一年会盘一次帐,上个月自己重生满一年,这时候盘帐应该最合适。 不过她也没有急着催傅老去做,等电机厂正常生产了,把全部高层管理集中起来,开一次会,大家熟悉一下,再公布这件事。 当天晚上,胡向阳回来时,带回一个消息。 今天中午,诗诗姐的父亲到女婿蒋建光家里,向他借一百万块钱应急。 原来苏家的企业,已经被苏思文败得维持不下去了。 近一千名工人的大型企业,现在工人不到以前的一半,生产效率更是低到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剩下的管理人员,因为没属上司管着,于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品质问题层出不穷,经常有客户退货。 因为没有进帐,欠供应商的货款也长时间没有还,他们就过来工厂堵人要债。 苏思文被他们逼得没办法,又想不出办法解决,于是当起了缩头乌龟,赖在家里不肯去厂里。 苏爸爸没办法,只能拖着病体去工厂,解决眼前危机。 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去银行贷款,需要的时间又太久,只能厚着脸皮求女婿帮忙了。 蒋建光管的是蒋家的企业,不可能感情用事,不经家族长辈同意,私自把这么大一笔钱借出去。 最后把自己的私房钱全部拿出来,凑了五十万给苏爸爸。 他的钱当然不止这点,只是全部用来跟叶纤红他们一起投资,身上没有太多的现钱。 苏爸爸见他如此,也知道他的难处,非常郑重地向他表达了感谢。 回去后,先还了原料款,又采购新的材料,组织生产。 又贴招聘启事,想去外面聘请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公司的危机。 胡向阳知道小红跟诗诗姐的感情,苏家发生这样的事,他也不能装作不知道,瞒着女朋友。 “唉——”说起苏家的事,叶纤红也只能叹气。 苏爸爸的事,也听诗诗姐说起过。 因为刚创业时没有基础,为了接业务,就经常陪客户喝酒,所以五十多岁时,就得了酒精性脂肪肝。 这些年一直在治疗和休养,诗诗姐才不得不出来管家庭企业。 现在诗诗姐嫁人了,肚里又有了宝宝,她的弟弟又没本事,没想到最后还要他这个病人出来支撑家业。 如果他的身体一直是健康的,苏家应该不会败到这一步吧。 “你不帮苏爸爸治一下病?”胡向阳知道小红的本事,悄悄地问道。 “给他治肯定没问题,就是怕带来麻烦。”叶纤红跟苏爸爸不熟,不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如果自己的能力,通过他的口传出去,那就招祸了。 另外苏思文人品这么差,他的妈妈又是个好坏分不清的女人,她看着这些人就烦,所以不想跟这几个人,有任何瓜葛。 被胡向阳一说,她就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出手帮一帮忙。 “要不,让诗诗姐给他爸打电话,叫他今晚去楼上的房间过夜,晚上你趁他睡着了,悄悄给他把病治了,这样一来,除了诗诗姐,神不知鬼不觉。”胡向阳怂恿道。 小红就诗诗姐这样一个好姐妹,他也爱屋及乌,不忍诗诗姐的娘家,就这样彻底败下去。 如果苏爸爸身体健康了,以他的能力,让苏家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应该问题不大。 “这个主意不错,值得试一试。”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可行,于是答应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诗诗姐,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我爸这样的病,你也能治?”苏思诗一听,激动地叫出来。 她一直觉得小红有特别的能力,但是这种全世界医生都束手无策的病,她不觉得小红能治好,所以从来没有动过这个脑筋。 否则她早求好姐妹帮忙了。 “我试试吧。”叶纤红不想说得太满。“但是有个条件,你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是我治好了你爸的病,免得给我带来麻烦。” “放心,打死我也不说。”苏思诗明白她的顾忌,发誓似地说道。 “那好,你现在通知你爸。”叶纤红回答。“我有你楼上的钥匙,晚上等你爸睡下了,我会悄悄上去。” 就算没有钥匙,她也能通过窗户进去。 现在天热,不可能所有窗户紧闭,何况诗诗姐家在四楼,也不用担心安全。 “好,好。”苏思诗激动地应道。 叶纤红放下电话,去厨房做晚饭。 吃了晚饭后,安安照例写作业,叶纤红和胡向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对了,安安,这次摸底考试,你那个几个好朋友考得怎么样?”叶纤红突然想起这件事,好奇地问道。 学生时代的朋友,是一辈子最珍贵的财富,只有他们,才是可以真正可以交心的人。 跟安安玩得最好的几个朋友,像张建盛和徐志豪,如果这次因为进了不同的学校,慢慢地疏远了,这就有些可惜了。 “张建盛考了第六名,徐志豪倒数第十名。”安安继续低头写头,嘴里回答道。 最近天天有试卷要做,他得加快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十点前全部完成。 有的同学动作慢,天天做到十二点,也无法全部做完,得第二天早起,继续做一个小时,才能在上课前把题目交上去。 “那张建盛能考上春晖中学吗?”叶纤红好奇地问。“徐志豪肯定是没戏了,恐怕初中毕业,就得找工作了——” 这时候不光大学升学率,高中升学率也非常低,一所普通的乡级中学,能有百分之三十的升学率,就非常高了。 第三十二章治病救人 “照去年的分数线,张建盛考上春晖,希望还是很大的。”安安分析道。“反倒是徐志豪,百分百能进春晖中学,当然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去。” 春晖中学一直标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所以对体育尖子生非常重视。 徐志豪现在不但篮球打得好,跑步跳高跳远都非常出色,经常代表虞城去地区参加比赛,肯定能被春晖中学特招进去的。 当然他自己的体育成绩也非常好,只是兴趣不在这里,姐姐跟学校打过招呼之后,就没有再勉强他去参加体育比赛。 “哦。”叶纤红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机会。“那你们三个人,又可以在一起读高中了,争取将来大学也在一起读。” 到了十点钟,安安做完作业,回房间洗澡睡觉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又等了半个多钟,看时间差不多十一点了,才悄悄起身出门,来到楼上诗诗姐的家门口。 这时候虞城人的夜生活比较简单,一般十点后,大家都睡觉了。 晚一个小时上去,基本上能保证苏爸爸已睡下了。 两人站在门前,侧耳倾听里面的动静。 叶纤红当然是装给他看的,实际上精神力已进了房间,朝屋里观察。 里面黑灯瞎火的,看不到动静,只有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屋。 因为天气热,卧室门没有关,里面也是黑的,看来苏爸爸确实已经睡了。 叶纤红拿出钥匙,轻轻打开门,走进屋里,向胡向阳招了招手,然后关上门。 站在客厅里,听到卧室那边传来一阵阵响亮的呼噜声,看来苏爸爸拖着病体上班,确实累了。 一般来说,一个人越疲劳,呼噜声就会打得越响。 “你准备怎么给他治?万一中途醒来怎么办?”胡向阳刚开始很兴奋,这时候倒担心起来,贴着叶纤红的耳朵问道。 不管是谁,如果半夜醒来,发现床前站着个人,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没事,我点了他的黑甜穴。”叶纤红低低回答道。 其实人体上既没有黑甜穴,也没有睡穴,这都是武侠小说杜撰出来的。 不过确实有一个穴位被称为“安眠穴”,它位于后颈部(耳垂平行)凹陷处,左右各一个,就是在翳风穴(耳垂后耳根部,颞骨乳突与下颌骨下颌支后缘间凹陷处)与风池两穴连线的中点。 普通人按摩这个地方几分钟,就能让人睡着。 而叶纤红有真气,却能让人瞬间陷入沉睡,就算把他抬出去丢在路边,也不会醒过来。 “真的?”胡向阳不相信地轻轻叫了一句。 跟小红修炼后,他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全是骗人的,真正的内功,比那个复杂多了。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可惜周围光线不足,他也看不到。 两人正要进去,忽然听到苏爸爸呼噜声停了一下,然后听到身子翻动的声音,估计是他侧过身子,朝里睡了。 仰面躺着,想让他睡觉比较麻烦,毕竟穴道位于他的耳后,万一他睡眠特别浅,刚一靠近就先醒了,就不好解释了。 这样穴位露在外面,容易点了。 叶纤红悄悄走过去,手指飞快伸过去,真气略一运转,对着穴位就按了下去。 借着窗外微弱的光线,胡向阳看到苏爸爸原本因为身体不舒服,睡觉时也微微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身子也更加松弛,想来已进入了深层睡眠。 “太神奇了!”胡向阳惊得目瞪口呆,就算金庸武侠小说的主角,也没有这么神奇的能力啊! 叶纤红没有理他,把苏爸爸的身体扶正,让他仰躺在床上,然后精神力笼罩住他,去观察他的肝脏。 以前诗诗姐提起过,她爸爸得到的是酒精性脂肪肝,经常上腹胀痛、食欲不振、乏力、体重减轻。 到底是怎么样一种情形,她得观察一下,免得下次诗诗姐碰面,万一她好奇问起,自己什么都说不上来。 在她精神力观察下,苏爸爸的肝脏至少比健康人膨胀了三分之一,颜色也由普通人的暗红色,变得有些发黄,更仔细观察时,发现肝内部,星星点点的有很多米白色的点。 难道这就是肝里的脂肪,因为它们,影响了肝脏的正常功能,所以才会让人得病? “小红,怎么样?”胡向阳在一边好奇地问。 他会鼓动叶纤红过来替苏爸爸治病,也是想当面看一看她的神奇之处。 有这么一个厉害的女朋友,他现在越来越没有存在感了。 好在小红把修炼方法传给了自己,虽然短时间内变化不太明显,但是比起以前,绝对厉害得多了。 前几天去武警中队找表哥,看到有人在练拳,他前些日子跟罗叙练了自由搏击,苦于没有机会跟人实战,于是一时手痒,上去与人切磋了一下。 让他没想到的是,居然不费吹毫之力,就把人击倒了。 把表哥以及那些高手,全部吓住了。 后来他分析了原因,主要是自己的反应速度太快了,别人的招术不管多么厉害,他都能在对方击中自己前,后发先至,打倒对方。 这种感觉就像大人在跟小孩子闹着玩,根本没有压力。 在被别人吹捧的同时,更加剧了他的好奇心,自己在小红面前,这么不堪一击,那她到底有多厉害? “没事,我给他喂点药水就行。”叶纤红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手伸进口袋,从里面拿出一瓶装在小玻璃瓶里的灵液。 轻轻把苏爸爸的嘴扒开,滴了两滴进去,然后站起来准备离开。 灵液能把卫老爷子这样的老人救转,能让中毒的卫伯伯排毒恢复身体,苏爸爸的问题没有他们严重,应该更容易好转。 “这样就行了。”胡向阳惊讶地问。 他还以为小红至少要拿出银针,给他扎上几针,然后运气推拿活血。 电视里的神医,不是都这样演的吗? “可以了。”叶纤红点点头。“等他睡一觉,醒来就好很多了。” “真的还是假的。”胡向阳还舍不得走,想看看他的变化。 “快走吧!等他醒来就解释不清了。”叶纤红瞪了这个好奇宝宝一眼,拉着他出去。 所谓点穴,只是用物理的办法,让他陷入沉睡,最多一个小时,就自动解开了。 两人打开门,出去后关上,轻脚轻手下楼,回到自己家。 在沙发上重重坐下来,胡向阳这才用力呼出一口气。 刚才在楼上时,他一直紧绷着神经,连呼气也小心翼翼地,就怕自己不小心,把苏爸爸吵醒。 现在总算可以大口大口呼吸了。 第三十三章被吓住了 “你给他喂的是什么药?怎么像是清水?”胡向阳也不傻,小红的行为太奇怪了,此时恨不得问个清楚。 从来没听说过中药是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又不是西药,经过药厂提炼,才能做到无色无味。 “你是不是想多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这是专门治疗酒精脂肪肝的药,怎么可能是清水?” 以前一直觉得胡向阳大大咧咧的,没想到今天这么敏感,差点揭穿了自己的底子。 “你确定你是中医?”胡向阳还是无法接受。“都没见你给他把脉,也没看到拿出银针,什么时候看病变得这么简单了?”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告诉你?”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只能这样强行打消他的好奇心。 说谎骗他,肯定不行,胡向阳又不傻,能分辨自己话里的真假。 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圆它,叶纤红没打算这样做。 胡向阳原本还想缠着问,见叶纤红板了脸,顿时泄了气。 “别好奇,等你修炼到我这个水平,你也能做到。”叶纤红见他消停下来,揉了揉他的头,哄道。 “知道了。”胡向阳垂头丧气地应道。 他兴奋了一晚,就是想搞清楚小红是怎么给人治病的,没想到还是这样的结果。 时候不早了,两人一起进卧室睡觉。 同一时间,楼上苏思诗家里,苏爸爸做了一个美梦。 在梦中,他碰到一个神医,告诉他能帮他治好身上的病。 他非常兴奋,接地药吞了下去,很快就感觉一身轻松,上腹胀痛消失了,全身乏力的感觉也没有了,仿佛全身充满了力量。 他从床上爬起来,激动地做了几个扩胸运动,只觉得年轻时的感觉又回来。 正要向医生道谢,忽然发现前面哪里有什么医生,只有女儿笑盈盈地站在面前,问他病是不是全好了? 好了,全好了,他兴奋地叫道。 忽然身子一动,清醒过来,猛地睁开了眼睛,才发现自己做了个梦。 苏爸爸心里顿时失落之极。 伸手揉了揉眼睛,仰起头望了望对面墙上的挂钟,才半夜一点。 离起床还早。 他重新躺下去,右手下意识地去揉肚子。 每次半夜醒来,都会觉得上腹胀痛,这已成了他的习惯动作了。 不对,今天怎么没感觉胀痛,原本微微鼓起的腹部,也平坦了许多。 难道梦中发生的事,变成了现实? 苏爸爸这个年纪了,早已不再相信奇迹,可是病了这么久,难得发现今天状态比以前好得多,他还是特别希望身体能好转。 伸手在床上撑了一下,坐起身子,按亮床头的开关,发现今天的手臂也非常有力。 他不敢置信地下了床,做了个梦中刚做过的扩胸运动,胸口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刺痛,身体似乎真的全好了。 难道真的有奇迹发生了?苏爸爸走进卫生间,去照镜子。 等看清楚镜中的自己,他吓了一跳。 只见露在衣服外的身体上,沾了一层褐色的油污,就像整个人刚才掉进了黄泥潭里。 用鼻子呼吸时,还能闻到一股恶臭味。 太恶心了! 他连忙脱下睡衣睡裤,到水笼头下洗澡。 等到全身洗干净后抹干水,只见镜中像换了个人。 原本全身腊黄,一脸病态的自己,现在已全部消失,身体看起来依然瘦弱,皮肤却非常干净,感觉有了一层健康的光泽。 苏爸爸怀疑自己还在做梦,于是闭上眼睛,站地镜子前。 过了一会再睁开,发现跟刚才一样,自己确实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 他鼻子一酸,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仿佛怕被人看到,他连忙捂住脸,弯腰打开水笼头,把水泼到脸上。 一直到情绪平静下来,他才拿了毛巾,把脸上的水擦干。 真的恢复健康了,这次他终于确定了这一点。 换了件干净的睡衣,他回到卧室,看到床单上也沾了些气味,于是全部拿下来,从柜里拿出干净的换上。 再次躺在床上,他怎么也睡不着了。 今天的事太神奇,难道冥冥中真的有鬼神,看到他家陷入困境,所以去除了他的病痛,好让自己有精力,把苏家的企业重新恢复到以前的水平? 忽然想到今天过来这边睡觉,是女儿苏思诗一再要求的,难道是她请了神医,偷偷给自己治疗? 没想由啊!给自己治病,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 难道是因为医生的身份特殊,不方便给人知道,所以才瞒着自己? 不管怎么样,治好了自己的病,就等于救了苏家。 有机会的话,一定得好好感谢人家一番。 因为没有病痛困扰,他胡思乱想了一阵,终于又睡了过去。 早上七点钟再次醒来,不过这次是被饿醒的,肚子空空的一直咕咕叫,让他急需吃点东西。 他精神十足爬起来,简单梳洗一番后,就去吃早饭。 原本想给女儿打个电话,问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又想着她既然瞒着自己,肯定不方便打听。 何况她现在挺着个大肚子,非常辛苦,万一她还在睡觉,还是别把她吵醒了。 吃了早饭,他回到公司,准备好好筹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 与此同时,苏思诗也醒了过来。 想到小红帮父亲治病了,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心里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小红准备做的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 想来对治好父亲,也很有把握。 可是关心则乱,所以一直胡思乱想,睡得不踏实。 等过了七点多,她也没有起床,就躺坐在那里,拿过电话给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我爸怎么样了?”问出这话时,她特别忐忑。 “我还没去看结果。”叶纤红这时候已吃了早饭,收拾好厨房,准备去公司,闻言笑着回答。“估计已经好了。” 脂肪肝而已,她真的一点也不担心,会出现治不好这种可能。 “真的?”苏思诗颤抖着问。“我爸的病已经治好了?”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苏家真的有救了。 她对妈妈和弟弟已彻底绝望,能挽救苏家的,只能靠爸爸了。 只有他有一付健康的身体,公司的难关就不用担心了。 以父亲的能力,当初能创业成功,现在同样能起死回生。 “你还不相信我啊!”叶纤红理解他的心情,但是现在是孕期,不适合情绪大起大落。“你现在还是多担心你自己,别扯他的后腿。” “不会不会。”苏思诗连忙叫道。“谢谢你,小红。” “客气什么。”叶纤红没好气地叫道。 又问候了一下她的身体,因为急着出门,就没有再跟她聊天,匆匆挂了电话。 第三十四章苏家的变化 叶纤红到了电机厂,大门已经打开了,乔昌智领着几名新招的工厂负责人,一起在现场检查设备和工具,为明天正式开工做准备。 因为原主人不打算再做这一行,所以仓库和车间里,还有不少材料和半成品,便宜处理给她了。 “怎么样?明天正式开工,有没有问题?”叶纤红走过去问。 “问题不大。”赵时琛回答。“所有机器和设备全部能正常使用,明天工人来了,让他们先把这些半成品加工完成,等一下余杭业务谈好了,我们确定一下生产计划,让采购先买一些急用的材料回来。” 安排这些工作,对他来说难度不大。 “那我就放心了。”叶纤红那天只是简单看了看,这时跟着他们全部走了一遍,发现除了面积小了一些,其它一切很完美。 可能这栋厂房,当初就是专门为开电机厂造的,所以各个车间的面积配置非常合理。 看完这些,她和乔昌智他们一起回到办公室,等业务员打电话回来。 没过多久,电话就响了。 赵时琛接起电话,问起那边的工作情况。 听说已经把合同签好了,这边马上就可以生产了,他松了一口气。 问了排在前面的订单,他记下来后,开始安排生产计划。 他现在是厂长了,所以采购、仓库、生产全部得管起来。 简单排好生产计划后,然后是采购计划,采购主管会根据他的单子,核对仓库的库存后,再确定需要购买的需要。 望着大家各司其职,开始工作了。 叶纤红和乔昌智离开工厂,回到公司。 走进办公室,叶纤红把这两天新画的家纺产品的设计图,交到设计部那里,让他抓紧打样出来。 谢建奇谈了这么多订单,光靠上次画的那些样品肯定远远不够,需要大量设计新产品。 她这边提供了大量的设计图,设计部也会模仿她的思路,设计出类似的款式。 这是以前潮牌工作室时,一直养成的习惯。 ———— 苏爸爸回到公司后,等工人开工后,把剩下的管理人员召集起来,开了个短会。 他以前管理工厂时,就经常这样把管理人员召集起来,了解各个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 这几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精力搞这个,今天就不同了。 等了解清楚困难后,他让大家回去继续工作,然后一个人回到办公室,思考解决办法。 碰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当然是先招聘一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把公司的架构恢复。 大公司之所以叫大公司,并不是人多就行,而是指管理规范,技术雄厚,企业有一定的美誉度。 如果做不到这两点,很难被人当成大公司,对应聘者也没有吸引力。 当天中午,苏家电机厂的招聘信息就出现在电视里,全虞城人都看到了。 看到苏家的公司大量招人,大家议论纷纷。 很多人都认为,他们这次注定没落了,想翻身非常难。 原因很简单,苏家的当家人一直生病,已经没有恢复的可能了,随时会去见马克思。 而懂管理的女儿嫁人后,让出了管理位置,把公司交给了弟弟。 他弟弟是个外行,偏偏眼高手低,爱胡乱折腾,终于把公司搞得一团糟。 如果他聪明一点,多请教请教姐姐,或许还有希望把公司救回来。 偏偏他的品性也很差,担心公司被姐姐分走,千万百计排挤他的人。 这样一来,等于又增加了内耗,公司不被他败光,才有鬼呢? 所以看到这则消息,大家都觉得苏思文又在瞎搞了,没有多少人去应聘。 苏爸爸在家里没等到几个求职者,非常着急。去外面打听了一下原因后,只能郁闷地叹气。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最后他离开公司,去拜访当初创业时,担任过他的左右手的老部下,想请他们出山,帮自己度过危机。 他今年已经六十了,老部下大多跟他差不多年纪,除了个别人还在别的企业担任高官之外,大多数已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了。 经过他的一再劝说,至少有一半人愿意回来,帮他顶一段时间。 等新的人手招到了,再离开公司。 苏爸爸有了他们的承诺,终于松了一口气。 当苏思诗终于起床,给父亲打了电话,确认他恢复了健康时,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诗诗,你好好在小红家养胎,公司有爸爸在,一定会恢复以前的荣光,甚至做得比以前更好。”苏爸爸精神十足地说道。 虽然女儿不肯透露,找谁治好了自己的病,但他人老成精,猜测有不方便透露的原因,也就没有再问。 儿子不争气,好在有个乖巧懂事的女儿,他也非常满足了。 第二天一早,当这些公司元老重新出现在公司时,曾经跟他们一起工作过的老员工们,全部精神一震。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体会,一家公司刚创立时,因为人少,大家关系都很好。 特别八十年代,民风淳朴,大家像一家人一样相处,吃饭时你吃我的,我吃你的,工作时也是相互帮助,一起干完才下班,相处得特别愉快。 等后来公司大了,管理人员多了,规矩也复杂了,大家就失去了当初那种亲如一家的工作氛围。 现在再一次看到他们,大家最大的感觉,就是怀念以前的日子。 苏爸爸安排好大家的岗位后,趁机开除了几个混日子的管理人员,这样一来,效率反而提高了,公司终于朝着正确的轨道前行了。 接下来他又断断续续地面试了几个应聘者,挑了几个合格的留下来。 他相信只要给自己时间,一切就会步入正轨。 与此同时,叶纤红的电机厂,今天也正式开工了。 因为员工大部分是以前的老工人,好处是大家都是熟练工,不需要怎么适应,就能马上工作。 缺点当然也有,以前管理人员带给他们的一些不良风气,肯定会体现出来。 叶纤红倒不担心,只要自己工资开得比同行高,还怕招不到优秀的员工。 只要杀鸡儆猴,开除一两个,大家就老实了。 至于缺少多少员工,得交给赵时琛去处理了,她不再插手。 第三十五章暂停打击 苏家的变化,大家都看在眼里,有人还忍不住借故上门,去拜访苏爸爸,看他到底请了哪个高手,让他有信心大刀阔斧地改革。 等看到是他本人坐在总经理办公室,每个人都惊呼起来。 这还是那个半死不死的病人吗?看他红光满面的样子,不知道的人,以为他只有五十岁呢! 苏爸爸现在心情特别好,有人来了,就泡茶上来,陪他们聊聊过去,非常悠闲。 对他来说,恢复公司只是早晚的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渐渐地,这件事越传越广,有的人甚至怀疑苏爸爸以前并没有得病,只是在家装病,想趁机看看女儿和儿子的品性,再考虑公司的未来安排。 别人会这样想很正常,毕竟如果真的得了这个绝症,根本不可能像现在一样,变得这么健康。 但是苏妈妈却不这样想了。 作为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老伴,知道他病得有多严重,所以看到他健康回家时,顿时惊呆了。 “你这是遇到了神仙?”她眼泪汪汪地问。 老公病了这些年,她以为自己随时会成为寡妇,所以才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儿子身上。 很多传统女人都这样,老公不在了,儿子就成了自己最后的倚靠。 以后还要靠他养自己,所以有什么好的,全部留了他。 至于女儿,嫁人后就是别人家的,留给她也没用。 但是现在老公又恢复了健康,甚至比自己看起来还年轻,这让她那颗绝望的心,又恢复过来。 她顾不得会被佣人看见耻笑,像年轻时一样,扑入老公的怀里。像年轻时一样靠在他胸膛。 靠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她忍不住叹息,有男人可以依靠的感觉真好。 苏家的事传到宋家的电机厂里。 气得宋岱江把桌上的东西全砸烂了,坐在椅子上直喘粗气。 其实当天他们就听到了消息,只是觉得不大可能,才没有当回事。 后来有人亲眼看到苏爸爸出现在公开场合,红光满面,一点不像快病死的模样,他们才真正重视起来。 现在宋卫国进了监狱,宋岱江就成了公司的总负责人。 碰到这样的事,他也不敢自己作主,于是打电话到欣昌,向小婶婶洁汇报了一下。 “什么?”董洁听清原委后,也大吃一惊。“你说他的身体完全恢复了?” 一个濒死的人却活了过来,这太不可思议了。 就算那天宋卫国的事发,被抓进监狱,她也没有这么惊讶。 原本夫妻俩觉得把苏家的电机厂全部吞下去,是十拿九稳的事,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意外。 “是的,这件事全虞城的人都能证明,不会弄错了。”宋岱江请示道。“我们现在怎么应对?” “暂时什么都不要做,先把工厂稳定住就行。”董洁想了想,觉得一时没有好办法,只能叫他们别轻举妄动。 她是个有手腕的人,老公就是在她的运作下,一步一步从普通的乡干事,成为县能领导,算得上几人之下,几万人之上。 因为这个原因,她其实比较迷信,总觉得冥冥中自有天意,所以经常会去庙里拜神。 在她看来,这件事算得上神迹,因为现实生活中,还没有谁有这么高明的医术。 “知道了,小婶婶。”宋岱江乖乖地应道。 他们宋家能发迹成这样,全靠小婶的精心谋划,所以一家人对她又敬又怕。 碰到事情,也习惯听她的意见。 去年叔叔调回欣昌,小婶说叔叔的仕途可能到头了,于是考虑后路。 一个家族想保持百年不倒,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钱。 小婶这些年虽然投资了不少,但是真正能传家的产业不多,所以这次准备投资实业,做好了就是宋家百年的基业。 还没想好具体的行业,就听说苏家发生的事,于是心里有了主意,派他们父子俩来到虞城,谋划苏家的企业。 当时计划分两步走。 第一步,先把负责生产的经理高价挖过来,再让他把那边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带过来,这样一来,这边能以最快的速度把企业办起来,而苏家很可能濒临倒闭。 第二步,就是抢他们的业务,并收买客户,以产品不合格为借口,退货赔偿损失。 第三步,如果他们还不垮台,那就放出风声,说苏家的公司要倒闭了,让他们的供货商去催欠款,这样一来,资金链也会断掉,苏家真的只能破产了。 到了那时,他们就可以把苏家剩下的产业,全部一口吞下。 现在才做到第二步,第三步才刚刚开始行动,没想到出了这样一个意外。 不过国达电机厂能在这么短的时候里,就达到这样的规模,对宋家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 只要小叔不倒,公司总归会慢慢扩大规模,到时在欣昌再开一家分厂,即使成不了欣昌首富,至少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主了。 董洁挂了电话,坐在办公室好半天反应不过来。 对于相信鬼神说的人来说,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让人逼走钟修贤,是因为这件事关系到二十年前的一件旧事,现在张元澍、高爱国和叶知书,都不是她惹得起的。 如果自己当初做的事公开,很可以引来无法预料的后果。 没想到刚开始动手,就被人查到了,大伯作为幕后指使者,还被抓入牢里。 虽然这是件小事,运作一样,还是能把人捞出来。 但是这样的巧合,还是让她觉得有鬼神在针对自己,所以才会让自己的计划失败。 而对付苏家这件事,就更骇人了,自己差不多都要成功了,偏偏那个濒死的人,却活了过来了,准备恢复苏家的公司。 难道鬼神都看不下去了,所以才治好了他的绝症。 想到这里,她惊惶地打电话给宋保国,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你别胡思乱想。”宋保国是男人,看问题更理智一点。“或许当初医生看错了,他又自己吓自己,所以一直以为是绝症。现在公司快要倒闭了,他忘了身体上的疼痛,突然变好了也正常。” 现在的医术还不发达,经常有这样的误诊情况存在,并不稀奇。 何况人的心理都是脆弱的,知道得了不治之症之后,自己把自己吓病很正常。 “你这样说也有道理。”董洁想了想,不得不承认老公说的这种可能确实存在。“那这件事我们先放放,见机行事。” 或许有的女人在智力上强过男人,但是天性胆小,特别在鬼神方面,永远比不上男人。 现在想通了,平时的头脑又回来了。 第三十六章诗诗姐早产 因为宋家的罢手,苏家的企业终于没有供应商再来讨债,苏爸爸也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到公司的经营里,安下心生产了。 这样一来,公司彻底稳定下来。 又调整了几个不能胜任的管理人员,各个部门的管理,也变得规范起来。 这样一来,等于把苏思文安排进来的人,全部清理干净了。 而在外人眼里,苏家重新站了起来。 当叶纤红得知这个消息时,也为诗诗姐高兴。 在她心中,苏爸爸怎么样,并不是她的关注重点。 只要诗诗姐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安心养胎,到时生下健康的宝宝。 可惜事与愿违。 不知道是因为知道爸爸身体恢复了太激动,还是太兴奋,苏思诗没过两天,就破了羊水,宝宝要提前出生了。 叶纤红从妈妈嘴里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叶妈妈已经把诗诗姐送到了医院。 在产房外等待的时候非常难熬,听着诗诗姐在屋里撕心裂肺地叫,很想冲进去帮一帮她。 不管是真气也好,灵液也好,只要给她补充一点,她就有足够的力气,闯出生产这道鬼门关。 在走廊上担心地转着圈,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直到叶知书受不了,骂了一句,她才坐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里面传出一声婴儿的啼哭声。 她精神一震,精神力外放,看到里面一名三十多岁的护士手里,有一个刚出生的宝宝。 小家伙脏兮兮、皱巴巴的,跟叶纤红想像中的可爱模样,完全不同。 而且看起来非常小,跟只小猫咪差不多。 不过看护士的表情,应该这样很正常,没什么问题。 小家伙闭着眼睛,小手小脚还在抖动,哭声这么洪亮,看来很健康。 与此同时,又有一个宝宝从诗诗姐的身体里探出头来,很快整个身体出来了。 在她惊讶的注视下,小宝宝发出了来到人间的第一声啼哭。 “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叶知书这时候也焦急地站起来,猴急地从门缝里向里望,可是门反锁着,哪里看得到。 “诗诗姐和两个宝宝都没事,你放心吧!”叶纤红精神力退出来,搂了搂妈妈的肩,安慰道。 “你怎么知道?”叶妈妈没好气地反问。 照顾了苏思诗这么些日子,两人的感情已经很深了。 在她心目中,两个刚出生的宝宝,就像自己的外孙女,所以她急着想看到护士把他们抱出来。 又等了一阵子,门终于开了。 只见两个护士把清理好的婴儿抱出来,给等在外面的家人看。 “哇,宝宝长得像诗诗,很漂亮啊!”叶妈妈抱抱这个,又抱抱那样,嘴里兴奋地叫道。 “皱巴巴的,哪里漂亮了?”叶纤红觉得妈妈太口是心非了。 前世网上看过一些宝宝的图片,眼睛大大的,脸蛋圆圆的,皮肤粉嫩粉嫩的,那样才称得上漂亮呢? “你懂什么?”叶妈妈见女儿胡说八道,气得要拧她。“这些脏东西是胎渍,在娘胎里就有的,起到保护作用,刚出生的孩子,可是越丑越健康——” “这位女士说得到,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一边的护士也说了一句。 叶纤红这才相信,两个宝宝确实长得不错。 不过也对,诗诗姐和建光哥,本来就是帅哥美女,生的宝宝丑了才怪了。 “妈,你通知建光哥没有?”想到蒋建光,叶纤红抱着侥幸的心理问。 这时候她才发现,现场只有母女俩人,建光哥和他的家人都没有看到。 自己刚才光激动,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我又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怎么通知啊!”叶知书一付你果然傻了的眼光望着她,没好气地回答。 “麻烦了。”叶纤红边叫边拿出大哥大,走到医院门口给蒋建光打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了。 “建光哥,你快来人民医院,诗诗姐生了。”叶纤红叫道。“现在母子都健康,你不用担心。” “啊?真的,太好了。”蒋建光的声音因为太兴奋,都有些破音了。“谢谢你,小红,我马上过来。” 匆匆放下电话,顾不得形象,从办公室跑出来,开车就往医院赶去。 叶纤红挂了电话的时候,正好看到诗诗姐从产房被推出来,准备送进病房休息。 “诗诗姐,你还好吧?”叶纤红冲过去握住她的手,担心地问道。 “我没事。”苏思诗虚弱地叫道。 虽然现在非常累,可以两个宝宝都非常健康,她觉得再辛苦也值了。 “妈,家里还有没有鸡汤?拿点给诗诗姐补补元气。”叶纤红问道。 最近几天,妈妈经常炖鸡给诗诗姐吃,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现成的。 产后虚弱,需要补一补,叶纤红打算等汤来了,加滴灵液让她恢复得快一些。 “有,还有。”叶知书一听,也反应过来,我马上去拿。 于是到外面发动车子,往家里赶去。 叶知书考了驾照后,家里也有车子给她练手,可是她一开始胆子特别小,马路上有车子过来,就会紧张。 半年时间过去,她的车技也练出来了,不是特别难开的路段,基本难不倒她。 叶纤红看妈妈离开了,就走进病房,坐在苏思诗床前。 伸手握住她的手,缓缓把真气渡过气,在她身体里做循环,帮她恢复体力。 苏思诗只觉得全身暖洋洋的,特别舒服,慢慢闭上眼睛,睡着了。 叶纤红看她睡得这么香甜,这才站起来,站在窗前。 两个宝宝被护士抱走了,因为是早产儿,为了以防万一,需要送入保温箱观察一两天。 担心有人进来吵醒诗诗姐,她又走到门口,轻轻关上门。 没过一会,看到蒋建光跑了过来,于是迎上去。 “小红。”看到叶纤红,蒋建光停住脚步,叫道。“诗诗呢?她现在怎么样?” 眼前的女孩子,等于是自己的小姨子,诗诗怀孕后,一直是她在照顾,可以说能顺利产下两个宝宝,她功不可没。 “她很好。”叶纤红微笑着回答。“这时候可能太累了,刚刚睡着。你想看宝宝的话,可以去楼上的保温室看看,我在这里看着她。” “好。”蒋建光听说她睡着了,也不准备去吵醒她,正好先去看看宝宝。 这个年纪还没有孩子,他其实也很着急了。 好在老婆争气,一下子就让他儿女双全,想来亲朋好友都会羡慕自己了。 叶纤红等他离开,又拿出大哥大,给所有相关人员打电话。 至于诗诗姐的家人,得让建光哥自己去打了。 一个小时之后,叶妈妈把鸡汤送过来了。 叶纤红接过,趁妈妈不注意,加了一滴灵液鸡汤里,然后拿进房间,准备等诗诗姐醒来,再让她喝。 第三十七章探望 苏思诗这一觉睡了两个多小时,才醒了过来。 不知道怎么的,感觉生完孩子的疲劳全部消失,身体恢复了怀孕前的模样。 她手一撑,就坐了起来。 叶纤红知道她现在的身体情况,也没有管她,倒是把叶妈妈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扶她。 “你怎么搞的?说是在旁边照顾,怎么也不帮她一下?”叶知书拍了女儿一下,瞪眼嚷道。 刚生过孩子,身体虚弱得很,最好让她好好躺几天。 “诗诗姐自己能行,当然让她自己行动。”叶纤红不在意地笑道。“她身体怎么样?我这个当医生的,还不知道啊!” 说完,不顾妈妈的白眼,倒了一碗鸡汤递给诗诗姐。 苏思诗此也很饿了,也没客气,接过就喝。 喝完一碗,叶纤红又帮她盛了一碗,两碗鸡汤落肚,她才感觉好了一点。 “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感觉怎么样?”叶纤红把东西拿开,笑着问道。 诗诗姐现在的心情,应该是百感交集吧? 前世自己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想要生个孩子,可惜没有成功。 如果那时候像诗诗姐一样,也有了孩子,那往后的日子,虽然不能跟小鲜肉在一起,但是当个单亲妈妈,肯定也很幸福。 “像是在做梦似的。”苏思诗哪里知道叶纤红此时在想什么,笑着回答。 结婚前,她就幻想着生个孩子,陪着她长大,等将来老了,也有子女陪在身边。 等到结婚后真的怀上了,她又焦虑起来, 毕竟这个年纪了,怀的又是双胞胎,稍不小心,就可能出意外。 好在在小红的帮助下,顺利生下来了。 这就像打一场艰苦的硬仗,最难熬的时候还没到来,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赢了,这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别胡思乱想。”叶妈妈哪里知道她的心思,以为她这样说,是产后焦虑,安慰道:“我们女人生完孩子,差不多都这样,你安心坐月子,别担心。” 她准备出院后,继续把她接回自己家,照顾到她满月。 老一辈的观念里,都看重坐月子这个月的身体调养,觉得要把怀孕时失去的营养和元气补回来。 “我没事,谢谢阿姨。”苏思诗见叶妈妈像自己的妈一样,体贴照顾自己,感激地道谢。 现在身体感觉很有力量,一点也不像别的孕妇那样虚弱,不用说,肯定是小红暗暗帮了自己。 不过这些事,她连自己的爸妈也没说,应该不适合让人知道,所以她也没有说出来。 “诗诗,你现在怎么样了?”蒋建光在楼上抱了一会孩子,最后依依不舍地把孩子交回给护士,回到楼下,刚进病房后,看到老婆已坐起来,走过去关切地问。 在某些方面,他的观念也比较传统,老婆刚给自己生子一双儿女,在他看来,算得上劳苦功高,而自己最近因为工作原因,陪她的时间不多,还让她在小红家待产,这让他有些内疚。 “我很好,你别担心。”苏思诗客气地回答。 或许是因为双方都是再婚,她和蒋建光结婚后,并没有像其它年轻夫妻那样,没事喜欢腻歪在一起。 平时各自管着各自的公司,遇事也是商量着办,给人相敬如宾的感觉。 有时候苏思诗累了,也希望能像其它女人一样,当回小女人,依靠在这个男人身上。 可是又担心这样做,反而会被蒋建光看轻,影响两人的感情,所以一直很克制自己。 “那就好。”蒋建光见她脸色确实不错,安心地在床檐坐下来。 叶纤红以为他们夫妻有体己话要说,和妈妈一起走出病房,站在走廊上。 “她的爸妈会不会来?”叶知书在门口的椅子上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听小红说过,苏思诗的爸爸一直病着,而她的妈妈只顾着儿子,把女儿当仇人似的,难道女儿生产这样的大事,也不过来关心一下? “她爸爸应该会来,其它人就不知道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这是诗诗姐的家事,她也没想过要去干涉。 不过苏爸爸的病好了,听到女儿生产,应该会来看看吧? “这家人怎么这么冷血啊?”叶知书叹气道。“为了家产,亲人都成仇人了,如果安安以后敢这样狼心狗肺,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她这样说,其实是在女儿面前表态,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她绝不会像苏妈妈那样,为了儿子,冷了女儿的心。 作为母亲,她清楚女儿为这个家付出多少? “妈,你想这个干什么?”叶纤红好笑地抱着妈妈的胳膊。“安安是我亲手教出来的,你以为我连这点信心也没有?” 前世她没有帮到安安多少,在自己吃亏后,他也敢跟人去拼命。 何况现在姐弟俩感情这么深厚,她死也不会相信弟弟会变成那样的人。 “我当然相信。”叶妈妈伸手把女儿搂在怀里,脸上的神情说不出的感慨。“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把你生下来。” 尽管因为怀了女儿,自己的人生也毁了,可是她依然没有怨恨过。 特别是最近女儿为这个家做的一切,让她特别触动。好几次想跟女儿好好聊一聊,可是都觉得太矫情,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说。 这时候借着苏家的事,终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妈——”叶纤红被妈妈说得眼圈有点红。 一阵脚步声打断了母女俩的对话。 叶纤红抬头,看到苏爸爸来了。 几天前上楼给他看病,还是个瘦弱的病老头,没想到现在变化这么大。 “苏伯伯,你来看诗诗姐?”叶纤红迎了上去。 “哦,你是小红?”苏爸爸望了眼前的陌生女孩子一眼,微微皱了皱眉,下一刻反应过来,惊喜地叫道。 自己病了这么久,没办法来看女儿,这些日子一直是她在照顾诗诗。 前几天还听女儿提起这个人,没想到今天终于碰面了。 “是我。”叶纤红笑着点点头。“诗诗姐在前面的病房里,我领你过去。” 看他心急火燎的模样,她也没介绍妈妈给他认识,先带他去看诗诗姐。 第三十八章出院 “好。”苏爸爸没有废话,跟着叶纤红进了病房。 蒋建光此时坐在床前,正在跟苏思诗聊天,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是岳父来了,连忙站起来。 两人前几天才刚刚见过,他也从其它渠道知道了岳父身体恢复的消息,此时见他像是换了个人,震惊莫名。 “爸。”苏思诗望着父亲的脸,眼泪再也忍不住落了下来。 这几年每次想到父亲,都是那付病得不成人样的模样,哪里想到他病好后,居然跟十年前一模一样了。 “诗诗,这几年辛苦你了。”望见女儿流泪哭泣,苏爸爸的鼻子也阵阵发酸,走过去揉了揉女儿的头,柔声说道。 当时自己发现身体不适,检查后才知道有多严重,为了家族的生意,他才不顾女儿的意愿,匆匆把她嫁给那个她并不喜欢的男人。 这些年自己缠绵病榻,公司全靠女儿在支撑。 因为工作实在太忙,就算这段婚姻不如意,她也没精力去处理,不得不拖了十来年。 直到青春将逝,她才狠下心离婚,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女儿今年都三十五岁了,才真正照自己的心意,跟蒋建光结婚了。 也在这个年纪才生下孩子,这些年耽搁的青春,可以说全是自己造成的。 “没事的。”见父亲也跟着难过,苏思诗强忍着抹去眼泪,安慰道。“只要爸能健健康康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父亲如果一直这样健康,这个家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付模样,她也不会像个没有家的人一样,靠小红照顾自己的生活。 蒋建光见他们父女相顾流泪,在一边也不好劝什么。 拿出面盆,倒了些水,把毛巾放进去揉了揉,拧干后给诗诗擦脸。 “现在你身体怎么样?”等情绪过去了,苏爸爸才问起女儿的身体。 女人生孩子越晚,对身体伤害越大,女儿这次生了双胞胎,他真怕出意外。 “我很好。”苏思诗说起这个,就有些开心。“就算现在回家,也没有问题。” “不行不行。”蒋建光以为她想回去,连忙阻止。“两个宝宝还在保温箱里,你再住两天,等确定宝宝没事了,我们再回去。” 倒不是他只关心孩子,实在是他也认定苏思诗身体亏空得厉害,怕她不答应,就用宝宝来做借口。 “那、好吧。”苏思诗想到孩子早产,确实需要多观察两天,怕自己的任性,害了他们,就没有再出声。 叶纤红和妈妈没有进病房,现在是他们一家人在谈事,没必要去凑热闹。 “看来今天诗诗不需要我们照顾了。”叶知书有点遗憾地说道。 她是真的把苏思诗当成了自己的晚辈,把她照顾好,让她很有成就感。 今天她的家人来了,自己就没必要硬留在这里了。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安慰妈妈道。 不管怎么说,血浓于水,有亲人照顾,总好过朋友陪伴。 她清楚诗诗姐最需要什么? 就像前世的自己,别的都不缺,最想要的,无非是家人在身边。 “那我们先回去吧!”叶知书想了想,惆怅地说道。“一会她的婆家亲戚,应该也会过来吧?我们没必要在这里了。” “也好。”叶纤红想了想,同意了。 进病房跟他们打了声招呼,陪着妈妈回家了。 两天后,苏思诗也出院了。 两个宝宝出生后,虽然体重偏轻,却非常健康。 特别是喂了一天奶之后,宝宝就像吹了气一样,明显在长大。 短短两天时间,体重就达到正常婴儿的标准了,最后医生也觉得不可思议,连呼奇迹。 只有苏思诗猜到了原因,却没有说出来。 不管是父亲,还是自己,还有两个宝宝,都是经小红的手,才变得这么神奇。 如果没有她,谁知道会变成这样? 这让她更加感激,只是这份感谢不能表现出来,免得害了小红,所以她只能深深埋在心底。 这天早上,叶纤红来到电机厂,观察那边的生产情况,顺便考察一下赵时琛这个厂长的能力如何? 工厂已经正式生产三天了,初期的调整和适应期已经过去,正常的话,应该能顺利生产了。 进了厂区,发现每个车间都有人在工作,松了一口气。 看来这边的工作,还算比较顺利,没有出现意外情况。 也对,以她的习惯,每次开工前,都会一再反思有没有用对人,这个赵时琛是她比较满意的厂长人选,应该不会让自己失望。 走进厂长办公室,赵时琛没在,倒是看到墙上挂了一张画了生产进度的表格,跟前世工厂的看板管理有些像。 不错啊!不愧是当过生产科长,居然把生产进度画成表格贴在墙上,任何人进来,就知道进度了。 看来有必要引进看板管理,把相关的方法教给各个工厂的负责人,这样乔昌智想知道下面的情况,只要看一看进度表就一清二楚了。 “叶小姐。”赵时琛从车间回来,看到叶纤红正饶有兴致地望着墙上的表格,恭敬地叫了一声。 以前以为叶纤红就开了一家电机厂,现在才知道她手下有好几家企业。 从乔总口中得知,这个年轻的老板,不管是用人还是投资的项目,都非常厉害。 做为管理人员来说,自然希望自家的老板越厉害越好,这样的话,企业将来才会越来越壮大。 “你这个表格做得不错。”叶纤红夸了一句。“不过还可以改进。” 说完,拿出纸笔,画了一张表格。 “你是说把计划和实时数据画在一起?”赵时琛一眼就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这样任何时间,都知道订单的生产是提前了,还是延后了?” “对。”叶纤红点点头。“这个表格的作用是什么?就是让任何人看到它,就知道生产进度。这个进度,包括每天的产量和订单完成进度,也包括跟计划的一致性。” 为什么要编生产计划,它除了让下面的生产车间,知道每天要做什么,生产多少?其实更大的作用,就是让厂长和业务部门,知道订单完成的情况。 最好的状态,就是按计划生产出来,检验合格后,马上出货。 太早生产出来,不能出货,就会占用仓库的空间。 太晚生产出来,就会延期出货,说不定影响客户的需求。 万一对方因此受影响,下次想合作就难了。 “我明白了,谢谢叶小姐提醒。”赵时琛没想到叶纤红懂得比自己还多,这样说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看来自己在管理上,还是提升空间。 “没关系,你们管理有进步,我们就会更轻松。”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一贯是甩手掌柜的性子,巴不得把管理经验全部传授给他们,然后让他们去管理公司就行了。 第三十九章弟弟中考 公司一切步入正轨后,叶纤红又可以偷懒了。 前几天因为忙,没时间进空间,趁现在有空,她留在家里,收拾好空间的水果,把它们酿成酒后存储起来。 至于以前酿好的酒,她把酒滤出后,里面的果肉加入糖腌了,然后拿去给诗诗姐当零食吃。 这些果脯,现在已经有几百斤了,被她装在坛子里,整齐叠在空间的一角。 这天早上,她刚从空间出来,听到外面有敲门声。 走过去打开门,居然是妈妈站在门口。 “妈,你怎么来了?”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怎么?我来你不欢迎啊?”叶知书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叫道:“你刚才在干什么?怎么拍了半天门,都没应声。” “哦,刚才在阳台收衣服,隔得远没听见。”叶纤红连忙掩饰。“妈你愿意来,我当然是求之不得。” 这是真话,她一直希望父母来虞城生活,一家人不要分隔两地。 可惜爸妈习惯了农村生活,死活不愿意过来。 “明天安安就要中考了,你不会连这个也忘了吧?”叶知书见她一头雾水,惊讶地问道。 “啊?这么快?”叶纤红大吃一惊。 最近事情一多,倒把这件事忽略了。 算了算日子,明天确实到了每年的中考那一天。 “还以为你有多关心弟弟,原来都是假的?”叶知书在沙发上坐下来,依然还有气。 “妈。”叶纤红走过去坐在她旁边。“以安安的成绩,考上春晖百分百没问题,你不用担心的。” 妈妈现在这个状态,明显是在焦虑,否则不会无缘无故跟自己闹别扭。 “我是不担心。”叶知书故作镇定道。“不过中考是大事,我必须过来看着他,免得他因为疏忽,身体出现状况。” “行,安安这几天的生活,就交给你照顾。”叶纤红明白妈妈这时候很难听得进劝,于是顺着她说道。 可能是家里的生活越来越安逸了,她没有其它可操心的了,于是更重视儿子的教育。 在这个紧要关头,总想着做些什么?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母女俩一起吃了中饭,收拾好厨房后,叶知书开始准备材料,准备炖只鸭子,给儿子补身子。 这鸭是自家养的,肉质比较鲜嫩,又买了些红枣,枸杞是女儿带回来的,她准备一起炖了。 叶纤红看妈妈认真的样子,没有好意思说她,只好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一个人不管什么时候,有感情寄托都是好事。 安安和胡向阳回来时,看到叶知书在家,都非常惊讶。 “安安,你明天是不是中考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叶纤红主动提起这件事。 “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我觉得没必要说。”安安现在越来越独立,无所谓地说道。 在他看来,考上高中肯定十拿九稳,区别是超过录取分数线多少的问题。 “妈不放心你,怕你考试太辛苦,所以专门过来给你炖了鸭子,一会你要多吃点。”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把鸭子汤放在中间,提醒道。 “好吧!”安安明白姐姐这样说的意思,老实地答应了。 叶知书拿了碗筷出来,亲自给儿子舀了一碗汤,看他津津有味地喝了,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又给女婿也舀了一碗,这才坐了下来。 至于女儿,当然得自己动手了。 望着妈妈偏心的模样,叶纤红无奈地给自己也装了一碗。 不过炖了一下午的汤,确实比匆匆忙忙煲出来的汤更加鲜美,叶纤红也没客气,喝了两碗才停下。 吃过晚饭,安安因为没有作业需要做了,于是坐在姐姐旁边,和她一起看电视。 “安安,明天就要考试了,怎么不看书?”叶妈妈不满意了。 现在每分每刻,都非常关键,万一现在看了一道题,背了个单词,明天就考到了呢? “妈,我都准备好了,你别担心。”安安有些郁闷地回答。 “不要骄傲自满,有本事你全部考满分回来。”叶知书不为所动。“去看书,最后几天时间,你就坚持不住了?” “好吧。”安安扭不过妈妈,只好拿书出来看。 叶纤红和胡向阳相互做了个鬼脸,算是见识了老妈执拗的一面。 一直到晚上十点,叶妈妈又催促儿子去睡觉。 仿佛晚了一分钟,就会影响休息,然后影响明天的考试。 安安没办法,老实收拾好书本,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早上,叶妈妈又一早起来了,给儿子煮饭。 平时一家人早上要么吃面条,要么喝粥,从来没有这么正式吃过米饭。 “妈,早饭随便吃一点就好了,用不着这么早起来做饭吧?”叶纤红心疼妈妈早起辛苦,劝道。 “安安今天要考虑,如果吃面条或者喝粥,万一考试时想小便怎么办?吃米饭好一点,不用担心这个。”叶知书认真地回答。 三人一齐傻眼,没想到妈妈煮饭,居然考虑得这么长远。 吃完早饭,叶妈妈又在旁边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安安,这个带了没有,那个带了没有? 就算安安说准备好了,她又要他重新检查一遍。 安安没办法,把东西拿出来,一一给妈妈看了之后,重新装回去。 “妈,你这样会影响安安考试的。”叶纤红看不下去了,在一边提醒道。 “影响什么?”叶知书恼怒地叫道。“忘了东西,考试受影响,才会出事吧!” 叶纤红望着妈妈油盐不进的样子,只好乖乖地闭嘴。 在家呆到十点,妈妈又坐不住了,叫上叶纤红,要去安安考试的地方去看看。 “妈,你不用担心的,安安肯定能考好的。”叶纤红碰到上这样的妈妈,真的觉得累。 这时候又不是前世,孩子考试,大人比小孩子还要紧张,所有家长都等在考场外,就等孩子出来。 记得自己中考时,就带着铅笔盒进去考了,还不是顺顺利利考上了。 安安比自己当初成熟,难道还会搞不定这些小事。 “叫你去就去,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你弟弟?”叶知书不乐意。 最后叶纤红只好带上妈妈,来到安安中考的考点,站在外面等他出来。 第四十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当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教室里拥出成群结队的学生,有的神情欢快,有的满脸沮丧,熟人之间忙着对答案。 安安因为个子长得高,在人群里仿似鹤立鸡群,一眼就找到了。 “安安,考得怎么样?”叶妈妈迎上去问。 “妈,姐,你们怎么来了?”安安正和张建盛一起走出来,看到她们居然赶到学校来了,又意外又郁闷。“考得还行。”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心理上开始向往独立,最怕被大人当小孩子看待。 妈妈这样的做法,让她觉得在同学面前丢了面子。 “那就好。”叶妈妈可没有想那么多。“我们先去吃饭,中午稍微休息一下,下午才有精神考试。” 又对张建盛说道:“建盛,你的中饭安排好了没有,要不也一起去吃吧?” 乡中的学生,到市里参考中考,除了在市里有亲戚的,大多数住在招待所里,吃饭问题就得自己解决。 这个男孩子跟儿子关系好,叫上他一起吃饭,也理所当然。 “阿姨,小红姐,还是不要了吧?”如果是平时,他肯定不会推辞,毕竟去过无数次了,也没必要客气。 现在是中考,万一影响了安安的考试,就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的。”叶纤红明白他的心思。“徐志豪呢?把他也叫上吧!” “他考试的教室有点远——哦,他出来了。”安安看到他快步走过来,叫道。 他自然希望叫上好朋友一起吃饭,只是怕妈妈不乐意,所以才没说。 于是叫上徐志豪,一起来到温俊家的王子饭店。 因为来得早,里面顾客还不多,几人要了一个包厢,点了菜让他们即刻上。 温俊听说叶纤红过来,也过来看望他们。 “安安,语文能考多少分?”他记得安安上次说摸底考全校第一,此时就有打趣的意思。“如果想上春晖中学,应该要超过一百分才行吧!” 这时候的中考,一共六门课,语文数学各一百二十分,政治英语物理化学各一百分,总分六百四。 去年春晖中学的录取分数是510,可以说非常高了。 “肯定能到吧!”安安还是比较自信的。“作文和阅读理解会扣一些分,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分。” “厉害。”见他这么自信,温俊倒不好意思再调侃他了,只是竖了竖大拇指。 徐志豪是学渣,听他们聊成绩,此时怕被人问到这个,低着头装傻。 张建盛成绩不错,只是听到安安说得这么有信心,他反而有些担心自己了。 因为想跟安安考上同一所高中,他最近也特别努力,可是语文要考到一百分,还真有些难度。 “考好了就别想了,下午你们还有别的课要考,还是放松一下。”叶纤红在旁边劝他们。 这些话说多了,弟弟或许没事,张建盛下午还要考虑,肯定会受影响。 于是大家停止讨论上午的考试,说起中考结束后,去哪里玩的事。 “我想去余杭,听说西湖现在不要门票了。”徐志豪最先叫起出来。 因为有九成把握,会以特长生的身份,被春晖中学录取,所以他比其它人更放松。 中考还没开始,就在考虑暑假去哪里玩了。 前些日子有亲戚从余杭出差出来,说那边变化非常大,连西湖旅游都不要门票了,弄得他心痒痒的,决定考完试,马上去玩几天。 “真的?”张建盛平时只顾着学习,这些信息来源少。“这样的话,真的应该去好好玩一玩——”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作为浙省人,离余杭只有三小时车程,不去游一游西湖,真的可惜了。 现在不去,万一以后又要买门票了呢? 如果想全部参观完,得要好几百块钱。 “那我们一起去吧?”徐志豪征求安安的意见。 “我是没问题。”安安有钱,又知道姐姐不会阻止自己去旅行,所以回答得很干脆。 别说去余杭,就算出趟国也没问题。 见两人都同意了,徐志豪兴奋地直搓手。 叶纤红看着三人兴奋的模样,也不禁莞尔。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精力就是过剩啊!考完试没想着休息一段时间,马上想去旅游了。 去旅行当然没问题,不过不能整个暑假都用来玩,得给安安安排些作业。 今年叫他做什么比较好呢? 一时间想不到好办法,她也没在意,反正时间还多得很,回头跟胡向阳商量一下再说。 菜上来了,叶妈妈为了给儿子补身体,不但点了炖汤,还有不少鱼虾蟹和贝壳类美食。 因为海鲜比较补脑子,所以她今天花钱特别大方。 几个大男孩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吃。 叶知书见他们吃得欢畅,心情也放松了一些。 在她心目中,这个家其它都不缺了,就缺一个大学生。 安安今年能考上好的高中,那三年后考上大学的把据就更大了。 所以她绝不允许他考试失败。 吃了午饭,三人一起回叶纤红的家。 到家后,叶妈妈又催他们睡个午觉,免得下午考试犯困。 三人没办法,只好进了安安的房间,一起午睡。 一米八的大床,睡三人绰绰有余,也不怕会挤到。 叶妈妈怕他们睡过头,坐在客厅守着时间。 又觉得无聊,于是开了电视,把声音调得轻轻的,打发时间,隔一会就抬头看一下墙上的钟。 叶纤红第一次见识到妈妈执拗的一面,知道劝说也没用,回房间休息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听到妈妈在隔壁房间拍门,催弟弟他们起床。 叶纤红也爬起来,到卫生间梳洗。 这样呆在家里肯定不行,妈妈的情绪也要传染给自己了,于是打算等弟弟他们去考试,自己回一趟公司。 叶妈妈下午没有去学校,而是搭了女儿的便车,去市场买菜。 到了公司,进了办公室,看到乔昌智正在跟杨雪谈工作。 “叶小姐来得正好。”乔昌智站起来叫道:“服装厂那么有些问题,需要你一起拿主意。” “怎么了?”叶纤红来到旁边的空椅子坐下来,疑惑地问。 服装厂和家纺厂现在生产非常稳定,她很少再来关注,难道一段时间没来,出问题了? “是这样的。”杨雪主动汇报道:“今年的夏款已经上市了,可是批发商那里,普通口碑不好,准备减少批发数量——” “口啤不好?质量问题还是款式问题?”叶纤红凝重起来。 “款式不行。”杨雪回答。“他们觉得今年的夏装,没有以前做得时尚,衣服挂出来,没有亮点,吸引不了顾客。” “是吗?”叶纤红一听,倏地站起来。“那我们去样品室看看。” 第四十一章设计问题 三人一起来到设计室旁边的样品间,这边的展示架,本来就是从潮牌工作室那边搬过来的,所以风格跟那边一致,当初还是她设计的,非常前卫。 看了一些最新的夏装,叶纤红皱了皱眉。 难怪顾客不满意,去年潮牌因为有大量的大胆印花图案,非常受顾客欢迎。 今年那些图案不能用了,而新设计出来的T恤,实在太平庸了。 她在陈列室走了一圈后,居然找不到一件能让人眼前一亮的衣服。 这样下去怎么行?顾客只怕会跑光了。 “你去把小周和小潘叫过来。”叶纤红叫住一个路过的文员,让她去隔壁叫人。 没过一会,潘向文和小周过来了。 “叶小姐,你找我们?”潘向文主动地叫道。 他的表情有些忐忑,今年的夏装,他找不到合适的风格,所以自己也不太满意。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今年夏装,你们选择了什么主题。” 她这样问,倒不是想为难一下他们。 到了她现在这样的层次,已经不会因为工作不满意,而随意朝下属发火。 她希望自己不在时,他们能多用点心思,至少不能这样杂乱无章,应付了事。 “这个——我们没考虑过。”潘向文倒是没有找借口。“大多数款式,都是借鉴了国外最新的流行风格,变化了一下后,设计出来的。” 因为找不到重点,所以干脆学大牌,这样至少不会出大的错。 “那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欧美发达国家的牌子,在亚洲的销路并没有我们想像得好?”叶纤红问道。 这几年国外著名的品牌,开始在国内设专柜,加大销售力度。 有的甚至在国内开公司,每年还组织新品发布会,请大牌模特过来推广,希望彻底打响自己的牌子。 但是效果并不怎么好。 除了一些大城市,那些本来就会出国去购买的顾客,像虞城这种小地方,大家并不怎么认同那些款式。 “可能是文化不同吧!”潘向文想了想,回答道。 他在沪市工作时,大家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是国内和国外的审美不一样。 这也容易理解,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国外的月亮比国内圆,那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现在国内各个方面,都跟欧美发达国家有距离,短时间内想赶上,根本不可能。 所以学习西方,借鉴西方,是大多数的认可的方式。 至于大家不接受,那是因为观念比较落后。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白人的肤色和体形跟我们不一样。”叶纤红说出了答案。“白人骨架大,皮肤颜色亮,穿上低调做旧水洗的衣服,反而衬得有格调,黄种人皮肤偏暗,穿上就成了乡下人——” 这是前世大多数人都认同的观点。 她当然不认同国外的东西一定是好的,很多时候,民族的才是世界。 所以国内服装的销量,韩国那边的风格,反而比欧美的风格更容易流行,因为皮肤和身材更相像。 大量的年轻人,特别是学生一族,大都以穿韩式服装为美。 “我明白了。”潘向文低头想了想,连连点头。 作为一个职业的服装设计师,他并不傻,只是受限于时代,没想到这个。 现在叶纤红一提醒,想了想觉得确实有道理。 “既然你明白了,那你重新设计一些新的款式出来。”叶纤红的神情严肃起来。“还有,以后碰到没把握的事,别应付交差,最好跟我商量一下,免得影响公司的生意。” 自己虽然想当甩手掌柜,但是这种大方向的问题,自己还是会亲自关注。 “对不起,叶小姐。”潘向文抱歉地回答。“这次是我考虑不周,下次换季,我一定提前向你汇报设计结果。” 他也看出来了,自己虽然有足够的经验,但是离叶纤红的要求不家一段距离。 既然这样,那就请老板亲自把把关,至少不会犯这样的错。 “你明白这一点就好。”叶纤红也不愿意过份指责他。“回头我给你几个图案的样版,你照这种风格去设计。” 说完这些,让他们两人回去。 “叶小姐,这件事我们也有错,当初样品出来时,没有审核。”杨雪主动承认自己的失误。 “这不怪你。”叶纤红摆摆手。“公司现在还在初创阶段,缺少一个设计总监,下次你们碰到这种情况,还是提前通知我吧,这个工作暂时我自己来做。” 对于服装厂来说,这个负责人代表了自家产品的审美,如果没有足够专业的能力,估计也坐不稳这个位置。 反正一年也就几次的审核,不会太辛苦。 回到办公室,叶纤红拿出纸笔,考虑新的印花图案。 其实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前世接触过并有印象的花纹非常多,只是需要慢慢整理。 叶纤红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决定先推出拼接和糖果色。 九十年代初的时装,还处于流行初级阶段,内地年轻人主要在学香港那边的风格。 糖果色和拼接,算是还没有大规模流行过的流行元素。 叶纤红在纸上画了一些拼接的图案,准备一会交给潘向文去参考。 只有这两种类型,还是太单调了,叶纤红准备参考前世网络的风格,设计出一些萌物作为T恤的图案。 比如悠嘻猴,流氓兔、可爱猫咪等,前世QQ表情包里,大量的卡通图案可以选择。 简单画了二十多张,决定叫潘向文找懂漫画的师傅,把这些修改得漂亮一点,再印到T恤上。 完成这些,她站起来去设计部。 将草稿交给潘向文时,他惊呆了。 “叶小姐,这些全是你刚设计出来的?”才离开半个小时,怎么一下子拿出这么多张设计图。 他已经高看老板的能力了,可是这也太逆天了吧,自己一个专业的设计师,在老板面前,居然像个新手一样。 “你以为呢?”叶纤红反问了一句。“这些还是草稿,你整理一下,再去打样。至于这些动物图案,你找个会漫画的师傅,全部修改得漂亮一下,再拿去印刷。” “知道了。”潘向文无语地应道。 离开办公室,叶纤红准备去车间看看,意外地接到了堂弟旺旺的电话。 “姐,你现在在哪里?”他在电话那端叫道。 “我在公司,你有什么事?”叶纤红问。 “我到虞城了,想来你公司批发些衣服。”郑兴旺叫道。 上次和堂姐聊过生意经后,他决定听从她的建议,不考虑自己设计衣服了,直接来堂姐这里批发去卖。 “那你过来吧!知道公司的地址吗?” “知道。”郑兴旺回答。“大概十分钟就能到了。” 第四十二章旺旺来拿货 叶纤红一听,下了楼,准备到厂门口等他。 堂弟一看就是个孩子,不像来拿货的批发商,万一门卫拦着他不让进来,说不定会影响他的心情。 男孩子嘛!最要面子。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他背着一只巨大的双肩包过来了。 “姐。”郑兴旺看到叶纤红,边叫边跑过后,背上的空包随着身子跑动,不停晃来晃去。 自从上次聊过之后,有些日子没见面了,再次看到堂姐,他非常兴奋。 “你只背了只包过来,难道打算装几十件就走?”叶纤红好奇地问。 去年安安一天卖二三百件,他的目标是不是定得低了点? “这样每次少量批发,需要的成本少。”郑兴旺笑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每个卖衣服的人准备一辆自行车,到我这里拿货。卖完后交了钱,再拿新的货,这样一来,包里有几十件衣服足够周转了。” 家里造了漂亮的别墅,把爸妈的积蓄全部掏空了。 不够的部分,还是他主动凑的,这几个月开店赚的钱,用掉了大半。 办了进屋酒后,还得装修和买家电,又把剩下的钱全部花进去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就算达不到堂姐家那个档次,至少弄得漂亮一点,免得差太多,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 现在除了店里周转必须的资金,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了。 这次来拿货,他把钱全部带来了,估计一包就能背走。 如果把情况跟堂姐说一说,相信她也会让自己先拿货,等卖了再给钱。 最后他还是决定不说,不能什么事,都麻烦到堂姐。 这样小批量拿,其实也有好处,不用担心同学卖了衣服后,控制不住自己,把钱花掉。 只要钱没拿回来,卖衣服的资格自动取消。 “是不是第一批帮你卖衣服的同学并不多?”叶纤红猜测道。 现在刚放暑假,估计大多数人还想玩几天,然后再考虑赚钱的事。 “是啊!”郑兴旺老实的回答。“这星期只有五个人,再过十天,另外那些人才会过来。” 至于具体多少,他现在也没有把握。 “既然这样,你也休息几天,再来虞城卖衣服好了。”叶纤红无语地望着他。“没必要搞得这么辛苦。” 每年中考前,高中才放假吧!也就是说,今天应该是第两天假期。 堂弟实在太拼了。 “没事,我习惯了。”郑兴旺不在意地笑道。 两人边说边往里走,来到样品展示厅。 叶纤红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让堂弟自己去挑款式。 他现在店里卖的尾单和库存,几乎没得选择,都是仓库有什么就拿什么。 叶纤红也想看看他鉴赏能力,最终会挑怎么样的衣服去卖? “姐,今年的衣服好像没去年的好看?”郑兴旺看了一圈后,走过来叫道。 “咦,这么多衣服你全部看不上?”叶纤红好笑地问。 “这倒不是。”郑兴旺郁闷地回答。“我还是觉得去年那样的款式,更适合我们穿,那样的话,也更卖得出去。” 去年安安设计的几款衣服,每个同学都喜欢,他们自己也天天穿。 今年这些衣服,好像没找到能让他眼前一亮的款式。 “先挑一些你自己喜欢的卖卖看,反正拿得不多。”叶纤红提醒道。“万一不好卖,就换别的款式,既然你想靠这个赚钱,你必须有挑货的能力。” 任何一个做服装生意的人,想比别人赚更多的钱,自己首先要有出色的审美。 看到一件衣服,必须能判断出它适合的顾客群,而新人往往没有这个判断能力,只能靠时间慢慢积累。 “我知道了,姐。”郑兴旺知道堂姐的性格,肯定想培养自己这个能力,不会帮自己挑货,所以老老实实用心去看衣服了。 叶纤红见他这么懂事,满意地笑了。 半个多小时后,他最后挑了三款T恤,准备各拿二十件去卖卖看。 叶纤红也没说什么,把款式尺码和数量写下来,带他去付钱。 交了钱之后,又带他去仓库提货。 做完这些,见郑兴旺准备离开,叶纤红不放心地问:“这几天你准备睡哪里?” “早出晚归啊!”旺旺笑道。“早上和同学一起出来,晚上和他们一起回家,你们又不认识,总不能带去姐家里吃饭吧!” 去年帮安安卖衣服的那几个人,全是他的好朋友,给他们提供两顿饭,堂姐也请得起。 而自己的同学,肯定不能去表姐家蹭吃蹭喝。 “你自己可以过来的啊!”叶纤红白了他一眼。“第一天和他们一起去吃饭,等他们熟悉了,你就不用管他们了。到公司进货跑来跑去不方便,可以借安安的自行车,他现在在考试,住在虞城,不用天天骑到学校了。” 旺旺比安安吃得起苦,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了。 但是每天早出晚归,她还真有点不忍心。 既然来虞城赚钱,隔几天回去一次就行了,没必要天天回家。 “那行,到时我就过来吃饭。”郑兴旺客气了一番,最后答应下来了。“不过毛毛也可能要过来,让他一个人在家,肯定会哭闹。” 这个弟弟特别粘人,暑假如果把他单独留在家里,只怕天天会在家里哭。 他也舍不得这样,只能把他带出来了。 “你有自行车了,带着他也方便。”叶纤红想到毛毛,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到时一起来吃饭吧。” 送他离开后,叶纤红也懒得回公司,开车回到家里。 妈妈这时候又在炖汤了,屋里一股新鲜食材的鲜香味。 “妈,今天炖的是什么汤,怎么这么香?”进屋后,叶纤红叫道。 “玉米排骨汤。”叶知书在厨房叫道。“今天的玉米特别新鲜,味道肯定会更好。” 家里以前煮汤,无非是菠菜蛋花汤、腌菜肉丝笋丝汤、豆腐羹这种家常汤类,从来没有用鸡鸭和排骨来炖汤。 还是女儿一次次煲来喝,说这样营养好,她慢慢地也学会了。 不过喝惯了这样的老火炖汤后,她也上瘾了,只要有空,就会做来喝。 饭前喝碗汤,真的非常舒服。 第四十三章安安的暑假计划 三天的中考时间一晃而过,叶妈妈也回了乡下,叶纤红总算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姐,我们明天就要去余杭了。”吃晚饭的时候,安安主动开口。 这件事中考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了,出发前自然要跟姐姐说明一下。 “他们家里都同意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去一趟余杭,车费住宿费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可不是笔小数目。 自家当然没困难,难道他们家里也没有问题? “嗯。”安安点头。“等我们回来,会继续去卖衣服赚钱。” 这也是他们父母会同意的原因。 大人的想法都差不多,孩子读书辛苦,放暑假了,结伴去外地玩一玩也正常。 但是这一趟远门,要花好几天时间,说不定会花掉几百块钱,这不是他们能接受的了的,搞不好下半年的学费也交不起了。 最后他们几个主动提出回来赚钱交学费,这才让大人答应下来。 “难怪。”叶纤红笑着拍了一下弟弟的后颈。“那你计划好暑假怎么过了吗?” 她原先考虑,去年弟弟做过的事,今年没必要重复了。 毕竟卖衣服也好,设计衣服也好,都只是为了锻炼他的能力。 既然他想去外地旅游,那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在外面走走看看,好过一直在家乡呆着。 可惜自己抽不出时间,否则可以带他去深城和香港那边看一看。 九十年代初,深城是国内的开放前沿,没有去过的人,根本无法想像中国竟然也有这样繁华的城市。 香港更不用说了,那里的城市建设和人文景观,绝对是弟弟他们这些看过几部港战片的人无法想像的。 “也没有。”安安老实地回答。“我们打算在余杭玩三四天,然后回家继续卖衣服赚钱。” 他现在虽然不缺钱,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赚到的钱,花起来也更有成就感。 “除了赚钱,没别的计划了?”叶纤红提醒他。“你现在还是学生,趁现在有精力,可以多学些将来用得着的技能——” 去年暑假,弟弟主要学了乐器和画画,现在他已经能看着乐谱,轻松用吉它把曲子弹出来了。 叶纤红觉得这样还不够,最好把书法和舞蹈也学一学。 所谓舞蹈,当然不是芭蕾舞那种,而是民族舞和现代流行舞。 常规的伦巴、恰恰之类的交谊舞学一学,再学一些耍帅的霹雳舞、机械舞这些,就差不多了。 一个会跳舞的男孩子,才是一个完美的帅哥。 而且以他这个年纪,骨骼还没完全长成,练起来更轻松。 等到上大学再练,效果就差远了。 而书法跟画画是一脉相承的,以安安超出常人的记忆力,只要把老师教的学会了,多加练习,肯定比普通人快无数倍,把字写漂亮了。 那那个时候,他才真正称得上腹有诗书气自华。 “也行。”安安毕竟年纪还小,还不懂给自己做人生规划,老老实实地听姐姐的安排。“到时候他们去卖衣服了,我就去上培训班。” 像去年一样,销售主要靠朋友去做,他主要的工作是统筹。 没有培训课的时候,也可以玩票性质地卖一点,他对这个看得很淡了。 “好的,我帮你报上书法班和舞蹈班,你们回来了,就去上课。”叶纤红见他没有异议,说出了答案。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开始帮弟弟准备路上的用品。 除了洗漱用品,还有路上的零食,干净的衣裤,防蚊虫叮咬的风油精等等,全部塞进双肩包里。 最后不放心,趁弟弟回房间,给肖东胜打了个电话,把弟弟去余杭的事,跟他说了。 万一他在那里碰到麻烦,也好有人帮忙。 肖东胜听说安安和同学要来余杭旅游,自然一口答应下来,还帮他在余杭的西湖边,订了一家酒店。 暑假是旅游旺季,很多家长会带着孩子来游玩。 今年取消了西湖门票,更是吸引了全国的学生,这几天中考结束,已经人山人海。 等过几天高考结束,只怕人会更多,到时各个服务行业,都要超负载运转了。 现在除了一些高档酒店,因为价格高昂,还有空房间之外,其它地方早就住满游客了。 想要找个住宿的地方,只能等顾客退房,那纯属碰运气了。 叶纤红一听,连忙道谢。 自己也真是糊涂了,居然忘了这件事,幸亏打了这个电话。 否则弟弟他们傻傻到了余杭,却找不到睡觉的旅馆,万一他们不知轻重,直接在公园里过夜了,那出事了怎么办? 挂了电话后,她还不放心,又给罗叙打了个电话,让他安排个人,跟着安安他们去余杭,暗里保护一下。 罗叙一听,感觉是个因公出差的好机会,主动要求自己去一趟,叶纤红也没反对。 做完这些后,她才彻底放松下来。 “与其这样,还不如你自己陪他们去一趟呢?”望着小红不停地安排小舅子的行程,胡向阳在一边打趣道。 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个当姐姐的,比当妈的还上心。 “瞎说什么?”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自己刚来虞城的时候,你姐不担心你啊!” 看胡向慧的性格,跟自己差不多,私下里不知道操了多少心。 偏偏胡向阳大大咧咧的,什么都感受不到。 “她担心什么?”胡向阳不服气地嚷道。“除了打电话来骂我几句,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关心我的。” 说完,抱住叶纤红亲了一下。 他越来越感受到,自己找了个了不得的女朋友,年轻轻轻,考虑问题就这么周到。 换成其它同龄人,哪里会想得这么多? 至于修炼的事,更不用说了。 “行了。”叶纤红任他亲了一会,这才无奈地推开他。“你也不小了,别像个孩子似的长不大——” 自己原本看上的是傲娇高冷帅哥,什么时候崩了人设,竟成了小奶狗? 这是要她把他当儿子养吗? “我长不大跟你才配啊!”胡向阳不要脸地叫道:“你今年才二十岁,我可不想变老了,被你嫌弃。” 他早就知道了叶纤红是个颜控,当时看上自己,不是因为自己来自京城,也不是因为能力出众,而是长得帅。 所以保持好身材和体力,才能一直跟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戏谑,两人现在感情深厚,就算变丑一点,她也不会在意的。 只不过小红值得拥有最好的,所以他一直努力健身,由内到外,满足小红的需要。 两人坐在沙发上,身体紧紧靠在一起,腻歪了一阵,才回房间睡觉。 第四十四章钟修贤一家上门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弟弟他们到火车站。 火车票自然提前买好了,相比同龄人,他们几人的自理能力,确实强上不少。 直到他们上了火车,放好行李,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 又看到戴着蛤蟆镜的罗叙,身穿一套迷彩T恤和工装裤,跟在他们后头,这才真正放心了。 其实安安的身手也不错了,普通几个人都打不过他。 只是他太年轻,不明白社会的险恶,如果碰到真正的坏人,肯定会吃大亏。 何况他这身打扮,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有罗叙一路保护,就安全多了。 只不过他这一身行头,实在有些夸张,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军方高官,这次是回乡探亲呢? 离开火车站,回到家里,想到几天看不到安安,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正想进空间当农夫,把情绪调整一下,门被敲响了。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看,吃了一惊。 “钟叔叔,你们怎么来了?快请进——”门口站着的是钟修贤,另外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和两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家人。 “上次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钟修贤提着一只大袋子走进屋,又介绍身后的人。“这是我的太太和两个女儿。” 那件袭击事件弄清楚之后,他就想登门道歉,不料打电话给老婆后,她非要过来一起见见,于是只能等她过来。 正好两个女儿放暑假,也过来内地玩,于是一家人一起过来了。 “阿姨你好。”叶纤红客气地叫了一声。“钟叔叔客气了,举手之劳的事,应该的。” 钟太太身上有明显的香港女人特征,皮肤偏粗糙和黝黑,纹过眉,头发烫成钟楚红式的大波浪,暗红色的蝙蝠衫式上衣,下面是黑色的紧身中裤,看起来时代特征明显。 如果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让人觉得时髦,但是跟钟修贤站在一起,就衬得她像比他老了十岁。 而两个女孩子则清秀多了,毕竟女儿像父,钟修贤外表英俊,她们也遗传了这些优点。 “小红,你不知道,当你钟叔叔告诉我这件事,可把我吓坏了。”钟太太用生硬的普通话道谢:“本以为内地比较安全,没想到也这么乱,多谢你帮忙啦!” 说完,把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 几个袋子里装的都是鞋子,看来他没忘记上次的承诺。 “坐下说。”方明湘开了电视,示意他们坐下来。 又匆匆去泡了茶端上来。 墙上的时钟显示十点钟,他们才刚来,不可能马上走,看来得招待他们午饭了。 “谢谢。”钟修贤一家伸出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 这叩指礼叶纤红很熟悉,前世在深城很常见,算是很港式的行为。 两个女孩子则抬头打量四周,应该对叶纤红的家很好奇。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 这时候的香港人,其实有很强的优越感,总觉得内地人很穷很落后。 自己这个家,肯定不会比她们的差,这会让她们感到惊讶吧! “小红,你不是有制衣厂吗?有没有想过出口到国外?”钟太太喝了一口水,突然问道。 她们有两家鞋厂,主要是为国外的品牌做代加工,接的是国外的单子。 时间久了,也认识一些做服装的客户,如果叶纤红有兴趣,她打算帮忙联系一下,算是报答她的恩情。 香港人不太看重虚幻的交情,更讲究实际的利益,既然你帮了我,那我在生意上回报你一些,大家就扯平了。 “阿姨有这方面的路子?”叶纤红眼前一亮,笑着问道。 香港因为地理原因,没办法发展工业,经济起步阶段,就是靠给国内做代工慢慢发展起来的。 一直到国内改革开放,他们把企业搬到一河之隔的深城,快速做大做强,才让大量的小企业主,成了真正的富翁。 所以她有这样的渠道,其实也很正常。 “确实有一些。”钟太太的笑容变得很自信。“你有兴趣的话,我帮你联系一些客户过来。” 刚才进屋后,看到里面的布置,居然比自己家还要豪华,这打击到她的自信,让她颇不自在。 既然这个女孩子也是个有钱人,那送几双鞋子,就有些失礼了。 好在香港人有内地土老板没有的优势,那就是跟国外客户的联系,于是主动提起了这件事。 “那当然好啊!”叶纤红当然不会往外推。“谢谢阿姨对我的关照。” 如果有合适的客户,就算另外再开一家服装厂也值得啊! 反正新分司还有大块大块的空的。 叶纤红印象中,早期的外贸加工,对方给的工价,还相对合理。 一直到中国加入WTO,电脑又开始普及,大量的企业抢夺国外的客户,自相残杀,这才把外加工的利润压到极低的程度。 “应该的。”见刚才一直不卑不亢的叶纤红,终于换了语气,钟太太这才重新找回优越感。 两人聊了一会生意上的事,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站起来准备去做饭。 “别麻烦了,我们去外面吃吧!”钟修贤是来道谢的,不是来麻烦人的,见叶纤红进厨房,连忙拦住她。 “对,去外面酒店吃。”钟太太也站起来说道。 “那行,等我换件衣服,我们一起去。”叶纤红觉得这样也不错,没有再勉强。 回房间简单梳洗了一下,换了套出门穿的衣服,跟她们一起出门。 楼下的路口,停了一辆日本车,应该是两人开来的。 叶纤红等她们上了车,也钻进自己的车,在前面带路。 一路来到王子饭店,等他们下车,带着他们去楼上的包厢。 钟修贤大概知道叶纤红的情况,所以不觉得什么,倒是把钟太太和两个女儿震住了。 香港人不像内地人,吃饭喜欢铺张讲排场,他们更看重餐厅的口味和性价比。 王子饭店,一看就是虞城最高档的酒楼,消费肯定不低。 到了经常去的包厢,楼上的服务员早认识她了,见到叶纤红带人进来,连忙招呼她们进去。 泡茶的同时,给老板温俊打了个内线电话。 第四十五章请客吃饭 叶纤红熟络的模样,让钟太太确定她是这里的常客。 这让她刚刚升上来的优越感,又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小红,带朋友过来吃饭啊!”温俊匆匆赶过来,向叶纤红打招呼。 “嗯。”叶纤红点点头,帮他们做了介绍。“你们算是半个老乡了,口味比我清楚,今天的菜单,交给你安排了。” “没问题。”温俊见来了几个香港的客人,一口应道。 匆匆写了菜单,交给服务员尽快安排,然后坐在一边做陪。 “温先生是羊城人,家里也是开酒楼的吗?”钟太太见温俊年纪轻轻,就开了这么大一家酒店,顿时高看了一眼。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大富之家,才能培养出这样出色的下一代。 至少自家如果有儿子,还没办法让他做到这一步。 所谓青年才俊,需要从小培养他的眼界和手腕,这需要父母有足够的地位和金钱,才能带着孩子经常出席那些高档名利场。 只有经历的多了,才能不怵那些大人物,才能有足够的胆识去结交和跟他们合作。 “不是。”温俊摇摇头。“家里的长辈主要在政府机关工作。” “哦。”钟太太吃了一惊。 在内地时间久了,清楚这句话代表的意思。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就会说他们是公务员,绝不会这样介绍家人。 言下之间,温俊的家人,很可能是羊城的高官。 这样一来,她更看不懂叶纤红了。 一个小姑娘居然带他们来这样的饭店吃饭,老板还亲自过来作陪,这太不合常理了吧! 她的父母不是普通的农民吗? 客观地讲,钟太太并不是心机复杂之辈,否则她也不可能嫁给刚偷渡去香港不久的钟修贤。 来内地办厂后,她和老公先在深城办了家鞋厂,后来他又要来以前当知青时生活过的地方再办一家厂。 作为女人,肯定担心老公的感情过往,所以暗里向老公的手下打听他以前的经历。 叶纤红的母亲,自然是最早打听到的,后来又了解到叶纤红以及整个家庭。 原本以为,一个没有根基的小姑娘,能赚到一些钱,肯定运气好。 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温俊笑了笑,没有在意。 在普通人眼里,香港人是外商,似乎很了不起。 但是他从小受的教育却是,人不比地域,只分层次。 叶纤红这样能给自己和家族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人,才是朋友,钟修贤夫妻就算是美国人,如果对自己没任何价值,依然可以忽略。 菜很快地上来了,温俊作为主人,很好地担任了活跃气氛的功能,一桌子人吃得很开心。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两个女孩子一直很安静,一点没有这个年纪女孩子应该有的天真和八卦。 难道是钟太太想把她们培养成淑女,所以从小压制她们的天性? “对了,安安和同学去余杭旅游,如果方便,可以去我那边的饭店吃饭。”温俊主动提起这件事。 他前些日子,去过一趟余杭,发现那边的游客人数,真比前多一倍都不止。 那些开酒家饭店的老板,原本生意很一般,现在也天天客满,每个人赚得钵满盆满。 温俊在那边也开了家分店,对开始的生意并没抱多高的期望,没想到居然不比虞城这家差。 这样一来,他对叶纤红更感激了。 “你在余杭也有分店啊!”钟太太更加吃惊了。 “不奇怪吧!”温俊笑道。“小红在余杭也一家制衣厂,自己生产自己在四季青批发,赚的钱不比我的饭店少。” 小红的商业眼光,最让他佩服。 别人开服装厂,生意做得很小心,担心销路问题。 她却是开工就全力以赴,好像根本不担心卖不出去似的,而且批发店从一家发展成四家,太厉害了。 “唉,跟你们年轻人一比,我们老了。”钟修贤突然叹了一口气。 刚来虞城时,他也非常有底气,觉得自己混得不错,颇有衣锦还乡的意思。 等到看到叶纤红给家里造的别墅,以及她的朋友圈,才知道自己混得还不如她。 更不用说高爱国和张元澍,都是那样的家庭,是他远远不能比的。 “钟叔叔哪里老了?四十出头,正是最好的年纪呢?”叶纤红客气地捧了一句。 前世大家都觉得男人到了这个年纪,才是最有魅力的时候。 只不过现在的风气,男人都不会大打扮自己,过了四十,确实有些小老头的模样了。 钟修贤却是例外,他是真的非常有魅力,毕竟老妈当初那么喜欢他,还是有道理的。 “是啊!”钟太太接了一句,语气却有些失落。“你看起来显年轻,只有我才真的老了。” 每个知道他们是夫妻的人,都觉得不般配,以为她们差了十多岁。 这对一个爱美的女人来说,实在是件非常扎心的事。 温俊和叶纤红对望一眼,不知道如何接话。 “妈咪太辛苦了,所以才会显老,等我们长大了,你就可以经常休息一下了。”她的女儿发现妈妈难过,抱着她的胳膊说了句贴心的话,才算救了场。 “是啊!以后妈咪多休息,多去美容院保养,肯定会好起来的。”另一个女儿也劝慰了一句。 钟太太搂了搂两个女儿,脸上再次露出笑容。 “钟阿姨,我在虞城也有家美容店,一会帮你做个保养吧!”叶纤红一直坚守有来有往的原则,既然她主动帮自己介绍国外客户,她也愿意帮她解决眼前的烦恼。 “是吗?”钟太太一听,兴奋地问道。“保养真的有用吗?能让我变年轻?” 她会这样问,是因为从来没有去过美容院。 白手起家的生意人,大多比较节省,不愿意把钱花在这种地方。 现在条件是好起来了,也想好好打扮自己,可是听说这一行里水很深,朋友圈里都是实在人,没有人懂这个,她一个人还真不知道如何入手。 “放心吧,效果不错的。”叶纤红笑道。“我店里有一款面膜,一次一千块,还有人抢着做呢?” 可惜不敢再做一万一次那款面膜,否则来钱更快。 “好,那我去试试看。”钟太太听说这么有效,兴趣就来了。 吃了午饭,大家移步在沙发区喝茶。 “对了,小红,你的制衣厂,主要生产哪一类的衣服?”既然是真心帮忙,自然得了解清楚厂里的强项。 “除了西服等正装,其它修闲类的都没问题。”叶纤红回答。 接下来她大致介绍了一下自己店里的衣服风格,表示最擅长潮牌类的服装制作。 第四十六章初涉外贸 “行,我明白了。”钟太太对服装还是有起码的了解。“等我回头联系好了,再跟你详细说。” 喝了一杯茶,闲聊了几句,大家和温俊告别,一起去纤诗美容会所。 进了院子,董采玉正好在那边,看到叶纤红带人过来,连忙迎上来。 叶纤红给她们相互做了介绍,带她们来到接待室,坐下来休息。 “采玉,马上配一份最好的面膜,给这位太太安排一下。”叶纤红安排道。 “好的。”董采玉没有废话,微笑着向钟太太示意了一下,然后带她上楼,去做面膜了。 “这家美容会所,设计得非常漂亮。”钟修贤站起来走到院子里,夸奖了一句。 主要是这家美容店,跟自己理解中的不一样,其它店都喜欢搞得金碧辉煌,似乎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墙上标的高价。 偏偏这里搞得非常悠闲舒适,配上门口那株艳丽似火的三角梅,感觉像是一处休养度假的去处。 “是吗?”叶纤红只当他在客气,所以简单地回了一句。 “除了服装厂和美容会所,你还有其它产业吗?”钟修贤好奇地问。 人的精力可是有限的,叶纤红今年才二十岁,就有这么产业,实在太厉害了。 “还有家铝制品厂。”叶纤红老实地回答。 “知书真的好福气。”钟修贤忍不住叹息道。“不像我,靠自己辛苦打拼。” 到了香港后,他历尽千辛万苦,才把一家小作坊,扩张成一家中等规模的制鞋厂。 叶知书没什么文化,偏偏生了个逆天的女儿,短短时间内,就把他比下去了。 如果当初跟她在一起的是自己,那自己是不是就能享这个女儿的福了呢? 唉,如果换了自己,小红或许就不存在了。 想到这一点,他的情绪低落下来。 又聊了几句,楼上的钟太太就下来了。 “怎么样?”钟太太一见老公,兴奋地叫道:“是不是比刚才好多了?” 刚刚洗理完皮肤上的药材,她就迫不及待地去照镜子。 眼前那张脸又熟悉又陌生,让她有种做梦的感觉,一时居然有点不敢相信。 这哪里是做面膜,简直是换了张皮肤啊! 原来黝黑泛黄的皮肤,变得白净有光泽,眼角和额头的皱纹,也明显变淡变细了,整人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做姑娘的时候。 那时候皮肤虽然也不白,但是也有光泽。 现在这样跟老公站在一起,应该不会再让人觉得差了十几岁吧? 想到这里,她急冲冲下楼来找家人了。 “哪里是好多了?简单是奇迹呀?”钟修贤大声嚷道。 他不是圣人,也有爱美之心,对妻子这么快变成黄脸婆,肯定纠结过。 只是十几年夫妻下来,有了深厚的感情,他才没有动过歪心思。 现在看到焕然一新的妻子,似乎回到了新婚时的情景,他怎么能不激动? 说完,顾不得旁人的眼光,抱住自己的妻子,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香港那边比内地开放,西方式的亲吻礼也很常见,倒不会让人觉得奇怪。 叶纤红更不会觉得怪异。 反倒是钟太太被老公当众抱住亲吻,忍不住红了脸。 “既然这么激动,不如重新去度蜜月吧!”叶纤红笑着提议。“现在有钱了,应该对自己也好一点。” 国内到了二千年后,经济形势彻底好转,出现了大量的土豪。 这些人有了钱,做了一些在当时比较轰动的事。 比如重新拍婚纱照,比如重新度蜜月,比如出国旅游,比如送子女去国外读书,比如买大量的房子等等。 那时候开始,房价年年涨,出国的人越来越多,给老外的印象一下子全变了。 中国人都有钱,也舍得花钱,在奢侈品店抢购的,大多是国中人。 叶纤红提出这个建议,算是有点超前了。 “这个主意不错。”钟修贤笑着回答。“我和你阿姨刚结婚时,就简单办了个仪式,还欠她一场蜜月旅行呢?” 老婆是香港本地人,那时候愿意嫁给自己,他的内心一直记着她的好。 现在有这个能力了,何不把蜜月旅行补上呢? 工作是做不完的,反正工厂有人在管,离开一段时间,不会出大事。 即使有事,打电话就行了。 叶纤红没想到一句玩笑话,他们居然当真了,只能说明他们确实相爱。 爸爸和妈妈也结婚二十年了,如果他们想得通,自己也可以安排他们出去度个蜜月旅行。 不管了,下次回家,跟妈妈提提看,希望她们想得通。 离开美容会所,叶纤红和钟修贤一家在路边分手。 等他们开车离开,她没有回家,而是来到公司。 走进办公室,看到乔昌智正在看报表。 “叶小姐来了。”看到叶纤红,他站起来打招呼。 “嗯。”叶纤红点点头,挥手让他坐下来,自己也在他对面坐下。“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于是把今天跟钟修贤一家见面,钟阿姨一再提起的服装外加工问题,跟他说了一遍。 “如果有订单,当然可以搞。”乔昌智一听,兴奋起来。“能赚外汇,这是大好事啊!” 在他看来,这不仅仅是赚钱的问题,还是企业形象的问题。 外贸出口,这时候只有几个沿海开放城市在搞,内地企业基本上没有这个路子。 要知道产品出口,赚的是外汇,如果他们能做到,市里领导也会非常兴奋。 地方政府为什么这么看重外汇,因为这个时候国内技术落后,想买国外的设备,必须用外汇。 如果虞城又多了一家这样的企业,市领导等于又多了一张炫耀的名片。 “那我接下来会跟进这件事。”叶纤红只想着赚钱,倒没想得那么深远,被他一提醒,才明白过来。“如果有订单,到时工厂那里,就得招人了。” 毕竟是重生过来的,有时候会忘了这个年代特有的一些规则。 原先对出口这件事,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现在看来,得重视起来了。 “没关系,如果工人排满了还赶不出来,我们可以开两班倒生产。”乔昌智回答。“如果有大订单,大不了把家纺那一块先停一停,交给章诗萍那边做。” 当然也可以扩大制衣厂,只能在现有工厂旁边,再建一栋厂房就行。 到时排两条生产线,产能就可以增加一倍。 只是造厂房需要时间,没有那么快完成。 “那就先这样。”叶纤红也觉得这样安排没问题了。“如果是两班倒生产,那产量增加了一倍,钟修贤夫妻不可能帮自己搞到这么多订单的。” 离开公司时,忽然想到好久没有见到章诗萍了,也不知道她最近在忙什么? 她和诗诗姐都是自己的朋友,自己重视诗诗姐,却忽视她,想来她心里有疙瘩,所以不像以前那样,经常来找自己了。 第四十七章章诗萍的烦恼 想直接去厂里找她,又怕她不在,空跑一趟,于是先给她打电话。 “干嘛给我打电话?”章诗萍的语气有些冲。“你那个诗诗姐不是刚生了对龙凤胎吗?怎么不陪在她身边?” 明明当初三人差不多时间认识,凭什么那么重视她,却不当自己一回事? 刚开始她还要争一争,慢慢地失去了兴致,现在很少主动联系叶纤红了。 “啊哟!你这醋劲还挺大的嘛?”叶纤红笑出声来。“不过你这话是不是说错了对象,跟温俊说还差不多?” 对朋友有独占心,那是小朋友才干的事,成年人还为这耿耿于怀,太幼稚了。 小学生初中生喜欢结伴上厕所逛街,如果以前一直结伴的同学,突然不叫自己,跟别的同学走了,很可以朋友也做不成了。 章诗萍现在的表现,就像个吃醋的小女生。 问题是她都二十多岁了,去吃温俊的醋还差不多,跟自己较真干嘛! 当然她为什么会这样?叶纤红还是明白的。 说到底,还是她从小缺少朋友,分不清友情、亲情和爱情造成的,只要遇到了合适的人,就会想独占住。 这是每个没有安全感的人,都有的症状,因为会害怕失去,所以总会患得患失,担心自己被人取代。 她们最需要的,无非是一段特别稳定的感情。 叶纤红在明知道她有这个问题的情形下,依然没有迁就她,是考虑到这件事不是自己能解决的,只有跟温俊结婚后,有了稳定的家庭,说不定才能不药而愈。 “我就爱这样,怎么了?你不服?那你来打我呀!”章诗萍继续无理取闹。 “你不会是跟温俊闹别扭了,所以朝我发泄吧!”叶纤红突然想起温俊最近都没有跟她在一起,难道两人的感情出问题了? 明明两人很般配的嘛! 章诗萍一听,突然沉默了。 “不会真的被我猜中了吧!”叶纤红又意外又惊讶。“为什么?难道你家里对他不满意?” 以她们两人的性子,应该不会有麻烦。 而温俊的家里,对他的婚事似乎比较开明,那唯一的可能是,她的家人那边出了问题。 “我爸我妈当然没问题,是小妈在搞鬼。”章诗萍沉默了一阵,终于说出了真相。 “她是不想你嫁给他,还是提的要求太过份,让温俊不高兴?”叶纤红猜测道。 这个结果,其实很容易猜到。 “是她狮子大开口,要温俊给她在香港买一套房,被了拒绝了。”章诗萍说着说着,就打开了话匣子。 香港的房价有多高,内地人是无法想像的,温俊就算拿得出钱,也不愿意当冤大头。 买房子作为自己和章诗萍的婚房,在那边也安一个家,那还说得过去。 给岳父的小老婆住,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件事发生后,她和妈妈都很生气,可是又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明明是自己的感情问题,却被父亲和小妈操纵着,跟他们吵也没有用。 最后一赌气,说不嫁了,这件事才消停下来。 问题是如果不嫁温俊,她真的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找一个,能容忍自己古怪性子的男人? “那你有什么打算?”叶纤红问。 这种事外人也没办法,所以她放弃了没营养地安慰。 “我想把工厂还给他们,然后自己独自创业。”章诗萍高声嚷道。 那家工厂,是拿了家里的钱开的,所以她和妈妈并没有绝对的处置权。 何况香港那边,依然保持着老式的家长制作风,她们章家这一点更加严重。 在没有嫁出去之前,一切都是父母说了算。 所以她想脱离家庭的管束,第一步就是经济独立,不再用家里的一分钱。 “这样有用吗?”叶纤红苦笑。“除非你强大到你的父母都要仰你的鼻息,否则就算自己创业,依然还是他们的资产。” 这很容易理解,在他们的字典里,女儿是我的,女儿的财产自然也是我的。 “那你说怎么办?”章诗萍一听,顿时无计可施了。 这几天,她一个人跑到外地散心,准备想个妥善的办法,解决目前的困境。 可是越想想头疼,根本找不到有用的办法。 现在还一个人躺要酒店的客房里,盯着天花板上的吸灯发呆。 突然接到叶纤红的电话,想到她只关心苏思诗,不关心自己,于是夹枪带棒地把怨气朝她发泄。 “这件事你应该跟温俊商量。”叶纤红想了想,提醒道。“你以后最大的依靠,就是这个男人,而且他在羊城的势力也不小,如果他愿意解决这件事,想来你爸和小妈也不敢做得太过份。” 尽管不是很清楚温俊家里长辈的具体身份,照叶纤红的猜测,至少有厅级领导吧! 这样的家庭,平时可能不显山露水,如果真的露出獠牙,别说是章家,就怕身份比他更大,也会害怕吧! 除非章家不想到内地经商了。 章诗萍现在这样做,却是最傻的一种解决办法。 单打独斗,她哪里斗得过她的小妈,想想她的妈妈都跑来虞城了,就知道她的手腕有多厉害。 “可是这样一来,很没面子啊!”章诗萍听了叶纤红的分析,有些动心了,可是放不下面子。 “面子重要,还是未来的幸福重要。”叶纤红没好气地骂道。 或许每个女人对幸福的理解会有不同,但是嫁个好男人,绝对是大多数人都公认的幸福前提。 没有幸福的婚姻,你却说自己过得很幸福,这样有些自欺欺人吧! “好吧,那我马上回来。”章诗萍的性子本来就极端,此时被叶纤红说动,从床上一跃而起,准备收拾东西回虞城。 “你果然跑去外面了,还好没有去工厂找你。”叶纤红笑道。 “是你没良心吧!”章诗萍气呼呼地说道。“我离开虞城这么久,你都没有关心我一下——” “少来。”叶纤红哼道。“记住,温俊才是你的男人,你老老实实把他侍候舒服了,他才会帮你解决这些麻烦。” 说完,不等她反击,挂了电话。 章诗萍正要反驳,听到嘟嘟的声音,气得把话筒丢在床上。 跳下床穿上衣服,心里却比刚才明快了许多,收拾好东西,提着包下楼退房。 第四十八章会议计划 叶纤红回到家里,考虑着接下来的工作。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假如做外贸服装,运输问题也很重要。 在虞城扩大制衣厂,还不如把余杭的制衣厂扩大,毕竟那边靠近余杭火车站,发货也方便得多。 现在国内交通还很落后,路上的运输成本非常大,余杭在省城,就算发货出海,也比较方便。 毕竟余杭这样的大城市,不可能没有外贸企业的。 这样一想,她又觉得应该跟王茂琳商量一下,好让她提前有准备。 算了,前些时候,不是打算再召集开一次高层管理会议吗?那就在会议上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是把傅老介绍给大家,让企业的管理方面,慢慢走向规范。 想通这一点,她给乔昌智打电话,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你没说,我还真没注意到这一点。”乔昌智说话一贯很诚恳,没有掩饰自己的疏忽。“外贸服装加工,确实放在余杭更合适。” 他一直觉得自己在大局方面,确实比不上老板。 好在她非常信任自己,就算犯错,也不会计较。 进入公司后,他其实在学习她的管理方式和理念,感觉进步很大。 “没事。”叶纤红安慰了一句。“谁都有疏忽的时候。” “需要我跟王经理打个招呼吗?”乔昌智又问。 “不用了,还是集中起来商量一下吧!”叶纤红安排道:“你安排一下,挑个大家都方便的日子,召开一次高层会议。日子定下来后,你再通知我。” 现在不像以前,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堆工作,如果临时召集,未必抽得出空来开会。 所以让乔昌智提前协调一下,免得影响工作。 “好的,方小姐。”乔昌智自然没意见。 挂了电话,叶纤红拿出纸笔,为这一次的会议准备要商量并解决的问题。 第一件事,自然是盘点的事,这件事早晚都得做,早做好过晚做。 摸一摸自己到底有多少家底,也好为接下来的工作找明方向。 办厂开店,目的都是为了赚钱,她必须搞清楚究竟哪些是支柱产业,哪些是辅助产业,好做到心里有数,然后发展重点行业。 同样的,哪些人对公司贡献最大,哪些人在并没有为公司带来收益,她得弄清楚,不能像以前那样,光凭自己的喜好来判断。 公司大了,肯定会有竞争,如果出力最多的人,并没有获得足够的收益,那会打击他们的信心。 前世经常有人说,某家企业得了大公司病。 所谓大公司病,说到底就是公司管理上出问题了。 因为规模大了,内部人员关系复杂,慢慢拉帮结派,用人不再靠绩效,而是靠关系。 慢慢地,公司变得像国有企业一样,论资排辈,新人进来后,很难获得出头的机会。 她必须提前预防这件事的发生。 第二件事,自然是安排傅老担任财务总监的事。 这是个虚职,方面大家称呼,他真正的身份,是自己的监察部长。 任何交上来的报表他都可以审核,如果发现有疑问,可以直接查帐,这样一来,可以防止下面有人动手脚。 叶纤红相信公司现在还没有人这样做,但是时间长了,难保没有人动心。 特别是除了现有几个高管,其它人有的是从国企挖来的,忠诚度肯定跟不上最早那批人。 乔昌智、王茂琳这些人,手里的工作多了,肯定会疏忽一些事,就让傅老来帮大家盯着下面吧! 第三件事,就是搬新厂的计划。 制衣厂搬进公司后,各方面已经非常顺畅,下一步搬哪家工厂,怎么搬,也得商量一下。 因为会关系到一些部门,所以会议上商量,比私下找人谈效率高得多。 叶纤红的计划是,年前把工厂全部搬进公司,接下来再建造相关的辅助设施,比如建一个大会堂。 它的作用很多,公司有重要事件宣布时,可以召集起来,开一次大会。 也可以在端午、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里,评选出优秀的员工,公开表彰奖励,再搞一些幸运抽奖活动,并给全公司员工放场电影,表演一些节目等等。 为什么有的企业员工忠诚度特别高,因为他们觉得受重视。 叶纤红希望从一开始,就给大家公司重视他们的印象,尽可能多的把老员工留下来。 任何一家企业,老员工都是最宝贵的财富,因为他们的凝聚力最强,对公司最忠诚。 写完这些,叶纤红放下纸笔,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 公司规模大了,她想当个甩手掌柜越来越难了。 主要还是乔昌智这个总裁,现在还太嫩,需要给他时间适应这个身份。 现在如果把工作全部丢给他,肯定会出大篓子。 王茂琳和谢建奇,在自己盯着的时候,确实能独挡一面。 如果自己放手,估计也会无所适从吧。 正纠结间,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看了看来电,居然是温俊。 “小红,你要我帮你联系的管理人员,有一对夫妻愿意过来。”电话一接通,温俊就激动地嚷道。 上次准备收购电机厂,叶纤红就拜托他联系一家大型的电机企业,看能不能帮自己挖几个人才过来。 时间过去大半个月,他没有动静,原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他居然来报告好消息。 “你把情况具体说一说。”电机厂已经顺利开工,叶纤红现在已比较冷静了,所以语气比较沉稳。 建一家微电机厂,可是个大工程,短时间内想把流水线开起来,会比较困难。 毕竟它和普通工业电机不同,普通工业电机,主要靠手工操作,每天有几十台产量,就算不错了。 而微电机一条生产线,每天都能生产五千到一万只电机。 要达到这样的效率,不管是转子绕线圈,还是车铜头,都得靠半自动机械完成,像车筒头,一般五秒就能完成一件。 如果要凑齐一条生产线,光这些设备,都得上千万,叶纤红现在拿不出。 更不要说需要大量的技术数据。 她现在的目标,就是先打基础,等时机成熟了,再进入这一行。 第四十九章再遇旧友 “那对夫妻是虞城人,五年前到那边上班,现在一个是工程部的技术人员,另一个是生产线长。”温俊介绍道。“因为父母年纪大了,孩子也要上初中了,所以想回家找工作,我让人联系的时候,他们都愿意过来。” “那他们对薪水有什么要求?”叶纤红又问。 虽然两人的层次略微低了一点,不过在那种公司干过五年,职业素养肯定不错。 光是一个线长,当车间主任就绰绰有余了。 “这个没有具体谈。”温俊回答道。“以那边的工资水平,如果能给到五百到八百,他们应该能接受了。” 就他的了解,男方在那边的工资一千出头,女的八百左右。 这相当于内地的中层干部水平了。 虞城的物价水平比那边低,所以略微低一些,他们应该能接受。 “哦,那你帮联系一下,如果他们回来,马上联系我。”叶纤红一听,毫不犹豫地说道。 这样的人材,这样的工资水平,还是很值得的。 只要不超过一千,她都愿意招进来。 现在电机厂管理力量还是很薄弱,如果加入他们,那就轻松多了。 她的目标很明确,等管理走上正轨,公司肯定得扩大规模。现在这样小打小闹,太浪费精力了。 “好。”温俊见事情谈成,高兴地应道。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拿出一张白纸,把电机厂的管理人员全部写在上面。 厂长人选暂时不会变,车间管理现在比较乱,毕竟只有一位比较拿得出手的管理人员。 如果那位线长过来,可以让她管理装配车间,王兴军就可以专心负责金工车间。 至于那名技术人员,自然让他负责公司的技术问题。 工厂新开,图纸什么的都是以前剩下的,并不齐全和完善,需要全部理一理。 这样一来,整个工厂的管理,也就平衡了。 原以为这件事要隔些日子才能有结果,不料第二天就接到温俊的回复,说对方已经辞职,几天后就会回虞城,让她做好接待的准备。 叶纤红一听大喜。 把这件事跟乔昌智说了说,要他准备好一套家属房。 公司这边的员工宿舍,分三种格局。 第一种是普通的员工宿舍,有点类似前世的大学生宿舍,大房间里放六张床,上面睡人,下面有桌椅和柜子,使用非常方便。 除了这些,还有厨房和卫生间,方便员工休息时,自己煮点宵夜吃。 卫生间装二十四小时有热水,员工随时可以洗澡。 当然水电得员工自己付钱,这跟前世港资企业的宿舍管理一样,防止员工不爱惜水电。 第二种是单身公寓,是给管理人员用的。一间卧室加上厨房和卫生间,一个人生活非常便利。 第三种就是夫妻套房,只有夫妻都在公司担任管理人员,才有资格享受。 里面有四十多平方米,除了厨卫,一间卧室之外,还有一个客厅,方便主人有家人过来,可以招待。 客厅铺了地板,客人如果要过夜,打地铺也没问题。 既然有深城的管理人员过来,吃住问题应该优先替他们解决了。 乔昌智听说又有人加入,也很安慰。 电机厂他去过几次,感觉管理有些薄弱,远远达不到老板的要求。 不过叶小姐看人比较准,既然她另有安排,那他就可以放心了。 等管理人才从深城过来的时候,另外接到了安安的电话,说他们要在余杭多玩几天。 叶纤红就有些郁闷,弟弟这是乐不思蜀,居然玩得不想回来了。 给罗叙打电话问原因,才知道因为肖东胜给他们安排好了吃住,另外派了个导游天天陪着他们,三个男孩子出去玩不用花钱,加上西湖景点太多,三天时间根本玩不完,于是决定延长时间。 原来如此。 叶纤红顿时哭笑不得。 真的是孩子啊!钱没用完,居然不肯回来了。 算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能这样无忧无虑多久?既然他们有这个兴致,那就再玩些日子吧! 两天后,那对夫妻正式回到虞城老家,马上联系上了叶纤红。 问了对方的姓名后,她惊呆了。 那个线长自我介绍叫俞秀月,这个名字她很熟悉,那不是自己前世进了工厂后,分配到那条流水线的线长吗? 印象中她的个子高高的,平时喜欢双手叉在线长服的口袋里,开早会时,骂人的声音很大。 不过熟悉之后,大家都知道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碰到事情也愿意跟她商量。 前世叶纤红来深城,是因为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虞城已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进了这家工厂,只是为了活下去,内心称得上又孤独又彷徨。 坐在流水线上,因为不熟悉工位,经常引起堆积。 俞线长经常走过来站在她身后,皱着眉头不吭声,实在不行了,就会动手帮她一下。 或许是因为敏感,她总觉得线长表面上在嫌弃自己,心里却对自己特别照顾。 可惜没过几个月,线长就离职了。 新来的线长是粤省本地人,脾气比较暴躁,骂人时不顾情面,她被骂了几次,内心受不了,于是也辞职了。 当时她不清楚线长为什么离开,现在看来,是因为家里的原因。 “你们现在刚到家吧!一路上舟车劳顿,肯定很累了。”叶纤红把激动的情绪压下去。“要不先休息一下,明天过来公司面谈吧!” 反正来日方长,既然跟她有这样的缘份,那就继续这份情缘吧! “好的,方小姐。”俞秀月也听出了叶纤红的关心,笑着应道。 放下电话,叶纤红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以至于傻傻坐在沙发上,连晚饭也忘了做,一个人在回忆前世的事。 想到难过的地方,忍不住依然流下了眼泪。 胡向阳回来时,看到桌上没有饭菜,叶纤红神思不定地坐在那里,双眼还是红红的,非常担心。 “怎么了?小红。”他走过来坐在她旁边。“出什么事了?” 小红的性子他清楚,如果不是碰到解决不了的难题,不会轻易这付模样。 难道是安安在余杭出事了? 又觉得不可能,有罗叙在,轻易几个人都动不了他们。 “没什么。”叶纤红清醒过来,身子歪在他身上笑了笑。“只是突然记起了一些往事,想得入神了。” 前世离开那家工厂后,在一家酒楼做服务员,工作虽然一样辛苦,不过运气不错,认识了一些关系不错的同事。 慢慢的情绪恢复过来,生活也有了起色。 “吓死我了。”胡向阳一听,伸手搂住她,嚷道:“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呢?” 第五十章面谈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在公司的办公室,接待了俞秀月和她的老公周旭明。 认真地看了看两人的应聘资料,都是高中毕业生,八五年一起去深城寻找机会,进了夏生电机厂,一直工作到现在。 叶纤红算了算,今年九三年,也就是说两人已在那里工作八年了。 港资企业给新人的工资并不算高,但是每年会加一次工资,如果她没算错,两人的工资现在都快上千了吧? 原先她打算压一压,给男的八百,女的六百,现在碰到了熟人,她相信秀月姐的能力,都给八百也没问题。 更让她惊讶的是,两人填的家庭住址,居然在卧龙山庄,跟她成了邻居。 看来她们这几年打工,确实赚了不少钱,连房子都买好了。 “两位的家就在市中心,这么说不必安排住宿了?”叶纤红笑着问。 “如果有宿舍,当然想要一间。”俞秀月快人快语。“因为我们一直在深城工作,那套房子买了后,都没有机会住,所以租出去了。” 她们的老家在虞南乡下,公婆都是农民,肯定不会到城里生活,也不习惯。 会在城里买房子,主要是考虑孩子的读书问题。 孩子读小学这几年,夫妻俩跟他聚少散多,感情都变淡了。 更要命的是,因为缺少父母的陪伴,儿子的性格变得有些自卑和难以合群。 当老师在成绩单里写上这样一条批语时,夫妻俩都非常担心,怕错过孩子的成长期,到时钱赚到了,孩子却被毁了。 下半年就要读初中了,他们最后决定回虞城找工作,把重心放在照顾孩子身上。 “没问题,我们这边有夫妻房,是配套齐全的一室一厅,生活非常方便。”叶纤红当然更希望他们住在工厂,这样更有利于培养对企业的忠诚度。“我会帮你们安排好的。” “谢谢叶小姐。”见她这样说,表示面试合格了,俞秀月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客气。”叶纤红点点头。“你们在外企工作过,正是我们需要的人才,所以待遇各方面你们放心,肯定比虞城同级别的人高。” “哦。”俞秀月见她说得这么直接,倒是有了更多的好感。“可以问一下我们俩的基本工资吗?” 港资企业重制度,不讲人情,所以有事说事,不喜欢遮遮掩掩。 两人在那样的环境工作久了,更喜欢这样的氛围。 既然叶纤红主动提到待遇问题,她自然不会客气。 “两人的工资一样,都是八百块。”叶纤红毫不含糊地说道。“我们公司成立才一年,但是重视人才,我一贯强调,以能力论工资,对企业贡献越大,收入就越高。” “这样最好了。”俞秀月快人快语。“我们回虞城工作,就怕企业论资排辈,在港企做久了,更愿意用心做事,最怕陷进人事倾轧里,太累了。” 刚进厂就能拿到八百块,他们已非常满意了。 他们是八十年代初的高中生,含金量其实非常高,不少同学留在虞城发展,现在单位也不错。 每年春节回家,老同学都会聚一聚。 头几年还好,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彼此的价值观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心智成熟,这些老同学越来越工于心计,同学之间,也一切讲利益。这样的处世方式,让他们感觉格格不入。 最后退出了同学聚会。 有朋友介绍过来这边工作,他们当时没有打听工资待遇,主要了解一下公司的情况。 听说老板是年轻人,对下属非常照顾,这才让两人放下心防,马上坐火车回虞城。 叶纤红笑了笑。 她会这样说,自然是因为了解他们的性格。 就她自己而言,也希望公司以制度来管人,而不是靠人情。 “还有其它疑问吗?”叶纤红问道。 跟老朋友再次见面,却不能相认,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不过以后他们成了自己的能力助手,再续前世的情份,是早晚的事。 “请问叶小姐怎么安排我们的工作?”这次换成周旭明开口。 “俞小姐担任装配车间的车间主任,周先生暂时担任技术科长。”叶纤红直接公布了结果。“因为生产的是工业电机,可能跟你们以前生产的产品有区别。” “这个没问题,适应一段时间就习惯了。”电机的原理差不多,他倒不担心这个。 “其实我有生产微电机的计划,只是公司创业时间太短,基础太薄弱,暂时还没这个能力。”叶纤红又画了一张大饼。 如果微电机计划启动,那两人肯定是元老一级的人物,在公司能更受重用。 为了让他们安心工作,叶纤红不得不用了小手段。 “不着急,一步一步来。”俞秀月心直口快,“到时有需要,我们可以去原来的公司联系一些技术人员。夏生的老板娘是虞城人,所以有不少虞城人在那里上班呢?” 除非准备一辈子在深城工作,否则早晚得回老家,想在虞城找一家合适的企业,就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这里生产微电机,那时候肯定有不少人愿意过来工作。 “是吗?”这件事叶纤红还是第一次听说。“难怪虞城经常有夏生电机厂的人过来招工。” 叶纤红前世会去那边工作,也是看到他们在虞城的招工信息。 当时只想离开虞城,越远越好,而深城几乎是祖国最南方了,又是特区,所以去得很干脆。 “嗯。”周旭明点点头,证实这个消息。 “那就先谢谢你们了。”叶纤红站起来跟两人握了握手。“接下来人事部的人会带你们去宿舍看看,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跟他们说。” “谢谢叶小姐。”两人客气地道谢。 将两人带去隔壁的办公室,交给蒋雪晴,由她带两人去宿舍。 “怎么样?”乔昌智听到动静,走过来问。 “我觉得不错。”叶纤红微微笑道。“都是三十出头的年纪,港资企业刚把两人的职业素养培养出来,就放他们离开了,正好便宜了我们。” “那就好。”见叶纤红说得有趣,乔昌智被她逗乐了。 “接下来的工作,还得你来安排。”叶纤红倒不担心两人的工作态度。“如果是跟你们搭档,我倒一点不担心。赵时琛也是新来的,不知道和他们一起工作,会不会有摩擦?” 在自己面前,赵时琛或许很低调,但是人都有双面性,不可能在其它人面前,也一样谦恭。 特别是俞秀月说话直来直去,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接受。 “这个没关系。”乔昌智倒是很乐观,“管理人员进入一个新单位,总会有摩擦。特别是有能力的管理人员,都有一套自己的工作习惯,有碰撞才正常。” 第五十一章高层会议 聊完这个,叶纤红又问起召开高层会议的事。 “这件事我正想跟你说。”乔昌智笑着开口。“我们这个周末开会吧!正好大家都挤得出时间。” “行。”叶纤红见已经定下来了,爽快地应了一声。 周末那一天很快来到了,叶纤红来到公司,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这边没有建造前,开会只能去自己家里,现在好了,公司有一个大会议室,两个小会议室,足够召开这种高层会议了。 九点多的时候,蒋雪晴过来通知她,人已全部到齐了。 叶纤红拿了准备好的大笔记本,走进小会议室。 “叶小姐——”看到她进来,大家纷纷站起来打招呼。 可能在王茂琳和乔昌智他们几个眼里,叶纤红就跟自家的妹妹差不多。 平时见了面,她也很尊重他们,几乎没有发过脾气。 越是这样,大家越不能轻视她。 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态度非常谦恭。 “请坐。”叶纤红笑着摆摆手,在长条会议桌的主位上坐下来。 这一次相较以前,人员又增加了不少。 当然也有人失去了参加的资格,比如朱亚婷和罗叙。 “这次的高层会议,增加了不少人,有的是第一次参加,先相互介绍一下吧!”等大家坐下来,方明湘开口道。 首先朝傅展鹏老先生示意了一下:“这是傅老,以前在税务局工作,我请他来帮我担任财务总监。” 老先生年纪大了,资格又老,必须单独介绍一下。 “大家好。”傅老自然不会怯场。“从税务局退休后,原想好好享受几年人生,不料叶小姐把我拉过来,要我负责财务工作。盛情难却之下,只能再回来工作几年,希望跟大家合作愉快。” 这话虽然有倚老卖老的意思,但是以他的资历,这样说反而符合他的身份。 等他自我介绍完毕,大家给面子的鼓掌。 “有件事趁今天提一下。”傅老再次开口。“叶小姐公司这边,因为涉及好几家工厂和店铺,管理比较分散,财务情况也各自为政,数据不统一,接下来我会定个日子,进行大盘点,然后统一做帐方式,请大家配合。” 这件事会是接下来的重头戏,他既然要成为叶纤红手上的一把刀,自然不能遮遮掩掩,在今天的会议上,直接公布出来。 “没问题。”乔昌智是总经理,代表大家表示支持。 有人望向王茂琳和董采玉,判断傅老这么做,是不是表示要收回部分她们的权力。 王茂琳和董采玉神色不变,一付全力支持的模样。 对两人来说,现在的工作状态她们非常满意,根本没兴趣参杂什么私心。 如果能把帐统一起来,也是好事,方便她们查帐。 两人虽然独自管理了一块,但是财务知识有限,帐越规范,对她们来说,管理会越顺畅。 叶纤红脸上带着笑,下面每个人的神情都看在眼底,心里暗暗一叹。 看来公司大了,人际关系确实会越来越复杂。 最让她放心的依然是乔昌智、王茂琳、谢建奇、董采玉这几个元老。 这些人不管自己怎么安排,都会无条件地接受。 其它像杨涛杨雪兄妹,也完全融入了公司,没有一点担心的意思。 只有像铝制品厂的梁中华和韩亚炜,以及电机厂的赵时琛,明显还是不太了解自己的性格和工作方式,此时态度有些暧昧,以为自己安排傅老,是因为不放心他们。 这些人工作时,虽然没有多少私心,但是习惯了外面公司的勾心斗角,于是下意识地,就会把那种思路带进公司来。 想要让他们像王茂琳和乔昌智一样,彻底习惯自己的风格,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下面赵厂长介绍一下自己吧!”叶纤红不想浪费时间,所以直接点名。 这样做的好处也明显,以前每个人单独管理一块,但是在公司的排名,他们并不清楚。 今天这个会议,等于公布了他们在公司中的地位。 像傅老,自己第一个介绍他,就表示他在公司的地就超然。 第二个是赵时琛,说明他在新加入的管理人员中,他最重要。 “那我就简单自我介绍一下。”赵时琛进公司也有一段时间了,开始适应了电机厂厂长的身份,“我是赵如琛,是电机分厂的厂长,以前在虞城第二电机厂担任生产科长,对电机的生产比较熟悉,以后工作中碰到问题,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虽然方明湘觉得他有军人的气度,给人感觉比较耿直。 但是时间久了,还是会发现他身上一些油滑的地方。 这很容易理解,一名退伍军人,能在虞城第二电机厂担任生产科长,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如果他真的拿部队那一套来开展工作,别说升不到这个位置。 就算走了关系,给他这个位置坐,也坐不安稳。 叶纤红鼓励地笑了笑,大家也继续鼓掌表示支持。 接下来轮到了杨雪。 她进公司时间不长,还不到半年时间,却成了虞城制衣厂的厂长,算是升职最快的人。 工作时她虽然有些泼辣,但是毕竟年轻,在一屋子前辈面前,她还是表示的非常谦逊。 “相信很多人已经知道了,杨雪是杨涛的亲妹妹,现在两家制衣厂的厂长,被这对年纪轻轻的兄妹霸占了,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叶纤红望着杨雪,感叹了一句。 因为有前世的基础在,她用人一向很大胆,但是像董采玉和他们兄妹,能在这个年纪就坐在高位,还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话刚说完,大家一齐哄笑起来。 除了觉得叶纤红说得有趣,更多的人是羡慕。 二十出头,就成为一厂之长,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干什么? 等所有人介绍完毕,叶纤红把公司准备进军外贸服装的计划提了出来。 这几天钟修贤夫妻跟她通过几次电话,把几家有对外出口资格的服装公司介绍给她,让他们私下去商谈。 叶纤红前世虽然没有干过外贸企业,但是听得多了,对这里的程序还是非常清楚的。 这些企业负责跟国外的大公司打交道,接他们的订单,然后联系国内的制造企业,打样完成后给客户确认,再下采购单,安排生产。 正式生产时,外贸公司会派跟单员进驻公司,全程跟踪质量和进度,直到货发出后,才算完成。 最近打了几件样品寄过去,那边很快给了确认意见,接下来可以正在谈生产计划了。 “轰”的一声,叶纤红话音刚落,大家就热烈地议论起来。 自家的产品居然要出口了?这在对外贸一知半解的人眼里,感觉特别厉害和神奇。 第五十二章外贸计划 等大家激动过去,叶纤红才清了清嗓子,会议室一时寂静无声。 “大家不要太兴奋,外贸出口而已。”叶纤红淡淡笑道。“只要我们的生产能力达到要求,这个并不难。” “叶小姐,你太谦虚了。”王茂琳现在是副总,刚才自恃身份,一直表现得很沉稳,这时候也忍不住了。“虞城企业也不少了,可是有资格出口的,没几家吧!” 说得夸张一点,这等于是对自己工作的重大肯定。 在她看来,自己管理的这一块,产品能出口,说明质量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 报纸电视天天在讲,要努力追赶,缩小跟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现在自家不是已经赶上了吗? “茂琳姐,你能这样想当然好。”叶纤红笑道:“既然这样,这块工作以后交给你了,杨涛那边的制衣厂计划扩大一倍,除了现在的产量,另外单独搞一条生产线出来,专门生产外贸服装——” 她没有解释为什么选择在余杭生产的原因,就当作是对她工作能力的肯定吧! “没问题,我回去后马上安排这件事。”王茂琳干脆利落地回答。 她是个极有工作激情的人,在这件事的刺激下,她恨不得马上回去,把工作安排好。 “除了这件事,我另外要强调一下盘点的事。”叶纤红知道有的人未必明白这件事的意义。“大家应该清楚,开店和建工厂,目的都是为了赚钱,以前公司规模小,人员简单,都是我个人考核大家的工作绩效。以后我未必有这个精力,所以要用业绩来说话了。” 这一次,大家的情绪更加激动。 等大家缓和下来,她再次开口:“想要分到房子和车子,请大家先看看自己负责那一块的报表,你给公司赚得越多,公司回报给你的收入也就越多。” 这套考核方式并不新鲜,但是叶纤红用这样的鼓动方式说出来,大家还是兴奋起来。 “我希望过年的时候,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套房子,一辆车子。”“这才是我盘点的目的。是不想让大有当无名英雄,每个人为公司创造了多少财富,我会在年底的会议上公布出来,并张榜给每个员工看到。” 除了傅老,其它人再次激动起来。 这些鼓动人心的方式,肯定瞒不过他,她就算说得再好听,其实目的不会变,就是加强对公司的控制, 聊完这些,接下来就是安排搬厂的事宜。 这件事需要乔昌智和几个分厂厂长交接,所以交给乔昌智主持。 当然今天只是交代大致的方向,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整。 会议一直持续到十点半,才把这件事商量完成。 接下来是大家自由发言时间,工作中碰到什么困难,在这里提出来,交给众人商量一下,拿出解决的办法。 一直到十一点,会议才正式结束。 叶纤红站起来,带大家到温俊家的王子饭店聚餐。 新公司这边的食堂条件不错,原本可以做一桌菜招待大家,只不过叶纤红觉得这里的氛围不如酒店来得自由,最后还是决定去外面吃饭。 温俊准备了一间大包房,还有卡拉OK设备,菜谱也已准备好,就等他们上门。 走进王子饭店的包厢,大家才放松下来。 见没有人唱歌,杨雪主动过去点了一首,算是活跃了一下气氛。 她在深城呆过几年,平时最大的乐趣,就是下班后,跟同事去街边的流动卡拉OK设备那里唱歌。 可惜费用有些贵,唱一首歌就要三块钱,超过三首,一天的工资就没有了。 叶纤红见大家自持身份,放不下面子唱歌,于是也点了一首,又帮董采玉也点了一首。 其它会唱歌的人,这才跟着参与进来。 “小红,你歌唱得不错啊!”温俊进来时,听到叶纤红在唱粤语歌《祝福》,非常惊讶。“粤语也非常标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粤省人呢?” “是吗?”叶纤红就笑,用白话回答道:“多唱几遍就会了,不难的。” “那你真是天才。”温俊不怎么相信。“我来虞城这么久了,还没学会这边的方言。” “那是你跟本地人接触不够多。”叶纤红打趣他:“如果找个本地女孩子拍拖,说不定很快就学会了。” 这倒不算玩笑话,很多学语言的人,都觉得找个当地的对象,绝对比看新闻或者听收音机,有效得多。 忽然想到上次章诗萍的电话,也不知道两人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跟两人的关系都这么亲近了,照理讲提点一下温俊,也是应该的。 理智又告诉自己,任何事情都可以劝,感情的事,却最好别乱插手。 前世看多了一些人用为你好作借口,劝别人闹矛盾的情侣和夫妻和好,叶纤红却并不赞成这样做。 要知道别人只看到他们的表面问题,觉得分开太可惜,却不知道感情的事,真的是冷暖自知,不适合讲给朋友听。 毕竟真正的分手,大多是一些细小的事,日积月累之下,最后无法忍受,才鼓起勇气一刀两断。 如果告诉别人,对方肯定会说这么小的事情,忍忍就过去了。 却不知道每个人对事情的容忍度是不同的,你可以委屈求全,别人未必愿意。 真正适合劝和的,是那些因为误会而分开的。 如果朋友帮他们解释清楚,双方都会放下怨念,这样的说和才有意义。 叶纤红前世跟段俊希在一起时,好几次想跟他分手,可是一次次在家人的好心劝说之下,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 最后悲剧发生了。 “那你帮我介绍一个啊!”温俊当然明白叶纤红在开玩笑,笑着嚷道。 和章诗萍的关系,现在算是处于僵持状态,他也不清楚未来会如何发展。 随着年纪的增大,他对感情和婚姻的看法,也在悄悄发生改变。 以前认定只要自己喜欢就好,别人怎么看无所谓,所谓有情水饱。 现在渐渐发现,两个人想一辈子在一起,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了,外貌反而成了最次要的东西。 这里的次要,指的是外貌这个条件,其实是最容易得到的。 其它包括性格、爱好、家庭出身、朋友圈这些,都会影响两人的关系。 而这些因素,恰恰跟一个人出身有关,外力很难改变。 如果跟章诗萍没有结果,他打算找一个门当户对,外貌合自己眼缘的女孩子,平平淡淡过一生。 “我不做红娘。”叶纤红摇摇头。“你身边的女孩子这么多,自己留意一下就行。” 说话间,菜端上来了,于是大家坐下来,开始吃饭。 第五十三章卖唱 吃过午饭,大家简单聊了几句,就纷纷回自己的单位。 见王茂琳也要走,叶纤红叫住她,把外贸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项,重点交代了一下。 相对自产自销的服装,外贸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品质要求非常严苛。 所谓严苛,除了做工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外,还有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就是各项数据,必须跟样品一模一样。 跟单员跟进品质的的方法,就是一切参照样品来对比和测量。 比如面料颜色,绝对不能有色差。比如各个部位的数据,也不允许出现偏差。 照正常的理解,如果我做出来的大货,品质标准超过了样品,客户应该更喜欢才对。 现实情况却是,对不起,你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必须退货。 前世一些新加入的公司,为了抢订单,请打样的师傅,把样品尽量做得完美。 于是真的抢到了订单。 但是生产时,就抓破头了,因为工人的产品,达不到样品的要求。 最后出不了货不说,还要赔违约金。 王茂琳无疑不清楚这些细节,听完后吓了一跳。 “茂琳姐,国外的服装,也分很多等级的,有奢侈品牌,也有大众服装,所以你只要尽量保证产品跟样品一致就行。”叶纤红再次叮嘱道。 她很怕王茂琳好心办坏事,到时质量超过样品太多,客户拒收。 “我明白了。”王茂琳心有余悸地点点头。“你放心吧,以前不知道,可能会犯这样的错,现在你交代过了,我肯定会控制好品质,绝不让客户有退货的机会。” 送王茂琳离开,叶纤红正要回家,电话响了起来。 “罗大哥,发生了什么事?”一看是罗叙打来的,她按下接听键担心地问。 “叶小姐,有件事得向你汇报一下。”罗叙在那边哭笑不得地说道。“安安他们刚才在西湖边卖唱,你说要不要阻止他们?” 早上他们逛西湖时,看到几个老外在一家酒吧门口的空地上弹唱,路人纷纷叫好,还有人朝面前的纸箱里扔了些钱。 没想到三人也动起了脑筋,吃午饭时,从肖东胜那里借到了一把吉它,找了个空地也开始卖唱。 三个男孩子长得这么出色,小小年纪能弹能唱,很快吸引了一群年轻人。 也有人给他们扔钱,这让他们唱得越发投入。 罗叙不知道叶纤红这件事的态度,所以才电话来问一下。 “在西湖边卖唱?”叶纤红比罗叙更惊讶,想了想,还是觉得没必要阻止他们。“随便他们玩吧!只要安全没问题就好。” 挂了电话后,对弟弟他们的变化越来越吃惊。 刚重生时,她觉得安安太内向了,才想方设法让他接触外面的世界。 没想到才过去一年,他竟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看来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适应能力确实非常强,只要好好教导,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不像成年人,性格定型后,基本上很难再改变。 此时的西湖边,郑兴安和两个同学唱得正起劲。 徐志豪喜欢吼王杰的歌,张建盛比较低调,喜欢唱童安格的歌,郑兴安最喜欢唱齐秦的歌。 三人把会唱的歌都唱了一遍,现场气氛越来越热烈。 可惜郑兴安学吉它的时间不长,总共只会弹十几首歌曲,否则他们会一直唱下去。 这也是他记忆力惊人,才能做到这一步,换个普通人,现在可能还在学基础知识呢? “你们是一个组合吗?”有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看他们似乎要结束了,凑过来问道。 “是的。”徐志豪抢先答道。“我们是花季少年组合。” “不错啊!”女孩子一听,眼前一亮,“你们年纪比小虎队小,长得比他们高,也比他们好看,唱歌也好听,就是不会跳舞,有些可惜了。” 国内这时候其实也有一些组合,只是不出名。 “谁说我们不会跳舞?”徐志豪不乐意了。“只是没有伴奏的曲子,我们才没有跳。如果你有录音机,我跳给你们看——” 那盘《青春修炼手册》的伴奏带,他们每人都翻录了一盘,平时随身带着,如果有录音机,就可以跳舞了。 “这个容易,你们等着。”女孩子就住在旁边,听他们不像是在开玩笑,跑回家拿录音机了。 没过几分钟,女孩子就抱着一台两卡双录录音机,气喘吁吁地放在他们面前。 徐志豪从随身的小包里,小心拿出磁带,放进录音机里,按下播放键。 郑兴安和张建盛此时想阻止也来不及了,只能无奈地白了他一眼,站成了一排。 周围的人见他们真的准备跳舞了,忍不住议论纷纷。 随着节奏响起,三人整齐划一的动作马上就出来了。 跳了这么多次,现在唱歌和跳舞,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根本不要思考,就能轻易表演出来。 熟练的好处就是,动作越做越到位,协调性越来越好,给人感觉非常专业。 “哇——好帅!”女孩子眼睛瞪大了,双手握拳非常兴奋。一下子没忍住,尖叫出声。 随着她的叫声,其它学生游客也跟着发生阵阵的叫声,这种近距离观看表演的感觉,是看电视没法比拟的。 特别这些舞蹈很新颖,是他们没见过的,比小虎队跳得好看太多了。 就连一些大人,也羡慕地望着他们,心里忍不住在考虑,要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也去学一学跳舞? 一般来说,能出来旅游的,家里条件都不会太差。 也肯定舍得花钱,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 一首歌唱完,三人抹了一下汗,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爱表现,被人夸奖和喜欢,这让他们非常享受。 “谢谢。”看到有人扔了一张十元的纸币进箱子,徐志豪大声道了一声谢。 其它游客反应过来,也掏出些零钱扔去盒子里。 “唱得太好听了,再来一遍吧!”女孩子完全被他们征服了。“只听一遍不过瘾。” 说完,主动过去把磁带倒好。 三人见她自来熟的样子,就有些哭笑不得。 “再来一遍。”女孩子又叫了一遍,说完,从口袋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丢进箱子里。“看在姐姐给钱的份上,求求你们了——”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是颜控,三个帅气的男孩子已经够养眼了,偏偏一起跳舞时,魅力提高了几倍,让人欲罢不能。 “行。”看在给钱的份上,郑兴安主动答应了。 于是音乐声再次响起,三人继续跳起来。 有个游客拿出录像机,悄悄录了下来。 再次唱完,扔钱的游客更多了。 可惜大热天的又唱又跳,非常辛苦,三人已是满头大汗,于是不再卖唱了,回去洗澡换身衣服,再出来继续逛。 等他们离开,游客才慢慢散去。 第五十四章苏家矛盾缓和 回到客房,徐志豪把刚才抓进包里的钱倒在床上,开始数钱。 郑兴安没有把这些钱放在心上,拿了衣服去洗澡。 张建盛也非常关心赚了多少钱,坐在他的旁边,看徐志豪把钱一张张叠整齐,嘴里不停地数着。 “三百六十七块——”徐志豪把最后一张纸币收拾好,嘴里大声叫出来。 “啊?有这么多?”张建盛想矜持,可是这个数字太吓人了,他也装不下去了。 “是啊!”徐志豪兴奋地嚷道。“早知道这么赚钱,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唱一个多小时。说不定现在已经超过一千块了。” 这样的话,每人可以分到三百多块钱了,相当于一个正式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不但西湖游了,钱也赚了,多完美的暑假啊! “回去也可以的啊!”张建盛想了想回答道。“到时除了卖衣服,每天抽一个小时去唱歌,不是赚了两份工资?” “你们想得美?”郑兴安洗好澡出来,见两人在讨论这个,泼起了冷水。“这些游客都是有钱人,所以给钱这么大方,到虞城唱歌,一天有没有三十块,都是个未知数。” “也对哦!”两人觉得有理,一齐唉声叹气起来。 “你们说去酒吧唱,会不会赚得更多一点?”郑兴安突然问道。 虞城有没有可以听歌的酒吧,他还不知道。但是余杭是省会城市,这样的地方肯定有,倒是可以去试一试。 “还是算了吧!”张建盛不同意。“那种地方这么乱,万一碰到流氓,就麻烦了。” 他一向是乖乖的好学生,父母也教育他不能去那种地方,所以马上反对。 “也是。”郑兴安也收回自己的话。“那种地方太乱了,万一出事,就得不偿失了。” 他其实不缺这些钱,主要是想体验一下当明星被人欢呼的滋味。 如果出了事,让姐姐担心,那他还是选择当个乖学生。 接下来两人也洗了澡,然后一齐出门,继续去逛西湖。 ———— 叶纤红回到家里,进空间收拾了一阵后,想着有些日子没有去看望诗诗姐了,于是拿了些蜜饯,准备去陪陪她说说话。 刚走到蒋建光的家门口,听到里面传来熟悉的说话声。 叶纤红皱了皱眉,呼出一口气。 屋子里,诗诗姐的妈妈和弟弟正激动地说着什么,蒋建光搂着老婆,脸上带着不耐烦,却没有出声。 “诗诗姐,建光哥。”叶纤红走进屋子,叫了一声。 “小红来了,快过来坐。”苏思诗坐在沙发上,向她招手。 因为还没出月子期,她不能出门走动,在床上躺久了又难受,于是蒋建光把她抱出客厅,让她坐在沙发上透透气。 当然门窗全是关紧的,怕身体吹到风。 虞城人比较讲究这些,苏思诗本身就传统,自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大热天还在她身上披了张床单,等于是头部以外,全部裹得严严实实。 叶纤红走过去,坐在她的另一边。 苏妈妈见她来了,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不过相比上次,态度好得多了,至少没有像上次那样,恶语相向了。 “怎么了?”她把装蜜饯的罐头拿出来,放在茶几上,小声问了一句。 “没什么。”苏思诗笑了笑。“她们说过来向我道歉,我说不必了。” 原来苏爸爸身体恢复后,开始整顿公司,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的生产。 技术人员虽然流失得有点多,但是只要舍得花代价,还是能招到不少人。 至于一部分被带走的业务,想抢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好在虞城的电机,在全国都是有名的,经过这些日子的联系,又接了一些订单,算是恢复到了全盛时间的八成。 公司一切朝着好的方面发展,家庭矛盾也开始得到了缓解。 苏妈妈是个以夫为天的女人,老公病倒后,又以儿子为中心,做了很多错事。 等苏爸爸身体恢复了,跟她谈了几次心之后,疙瘩也慢慢解开了。 老公的话说得有理,为什么女儿管公司时,没有出事,偏偏儿子一接手,就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如果说是时机的原因,那为什么老公接手后,又能快速恢复。 这只能说明,儿子确实不是那块料,她硬是把公司从女儿手里抢过来,交给儿子,其实是在伤害全家人懒以生存的家族企业。 这样一来,就算儿子再缠着自己,她也不理他了。 没有了母亲的支持,苏思文夫妇终于消停了。 今天母子俩过来,是苏爸爸让她们过来道个歉,解开一家人的矛盾,以后一家人能合合睦睦的生活在一起。 苏妈妈原先态度不错,可是见女儿神情冷淡,她又激动起来了。 “妈,我再说一遍,只要你们不把我当外人,道不道歉根本不重要。”苏思诗当着叶纤红的面,不想继续跟他们纠缠下去了。“如果你嘴里道歉了,心里还是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你要我如何将你当亲妈呢?” 这话憋在肚子里很久了,是她一直想跟妈妈说的心里话。 几年来,为了这个家,她牺牲了自己的个人幸福,努力管好公司,不让它因为父亲的重病,而走下坡路。 但是这样辛苦,得到了什么呢? 弟弟有私心也算了,当妈的都这样待自己的女儿,她能不心寒吗? 现在轻飘飘地说道歉了,要让她像没受过委屈似的,一笔勾销,她又不是机器人,也没得健忘症,怎么做得到? 想把她这颗心捂热,不是应该她们先行动起来吗? 自己还在坐月子,她们就不能过来陪陪自己吗? 今天过来了,还空着双手,小红来过很多交了,今天还带着些自己最爱吃的蜜饯过来呢! 说不心寒是假的,只是她们低头了,她也不想恶语相向。 从此以后会怎么样?一切看她们的行动吧! “诗诗——”苏妈妈只是愚昧,但是不傻,叶纤红进来后,她也安静下来了。此时女儿的话,终于完全听进去了,突然有些惭愧。“确实是妈对不住你——” 如果这几年没有女儿撑着,他们吃什么穿什么?偏偏自己缺了心眼似的,一直找女儿的麻烦。 现在看来,真的像老公说的,自己是傻得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啊! 第五十五章叶纤红也会怕? 等苏妈妈和苏思文离开,叶纤红打开罐头,找来牙签,递给苏思诗。 “小红,还是你最好。”跟家人关系缓和,苏思诗心情非常愉悦,挑起一片桃肉放进嘴里,满足地嚼道。“知道我喜欢吃什么,这些天快把我淡死了。” 哺乳期吃东西有很多忌口,这个不能吃,那个调料不能放,让她嘴里寡淡得想吐。 只要小红送来的东西,是最有营养的,怎么吃都不会出问题。 “这话说得,我怕建光哥听了会打我。”叶纤红白了她一眼,笑道。 私下碰面时,蒋建光还比较正常,但是他们夫妻在一起时,她总觉得他似乎要维护男人的尊严,显得特别沉闷。 “怎么会?我感激你还来不及?”蒋建光一听,连忙接口道。 老婆能平安把孩子生下来,小红功劳最大。 怀孕期间,几次遇到意外,都是她帮忙解决的。 当然会这么放心把老婆交给她,是因为知道小红有医术,他才安心老婆去她家养胎。 早产时,也是她们母子把诗诗送进医院,这才顺利产下孩子。 宝宝出生已经二十天了,脱去胎斑后,开始变得胖乎乎和粉嫩嫩的,每次一看到他们,他的心就变得柔软起来。 男人到了这个年纪,在职场上,见惯了尔虞我诈,心变得越来越硬。 同样的,对于宝宝这种软软的小天使,反而变得无力抵抗。 特别是他和苏思诗都年纪不小了,需要一个孩子,来让这个家庭安定下来。 对成年人来说,没有孩子,两人就是两个单独的个体,有了宝宝的联系,就是一家人了。 婴儿的哭声响起,蒋建光急忙站起来,去看婴儿车上的宝宝。 叶纤红见他火烧屁股的模样,暗暗一笑,惹来苏思诗的白眼。 一个宝宝哭了,把另一个吵醒了,于是也跟着哭起来。 见蒋建光手忙脚乱的模样,叶纤红站起来帮忙。 孩子睡醒哭泣,一般来说,要么是饿了,要么是尿了拉了不舒服,于是先检查宝宝的尿片湿了没有? 叶纤红前世最多抱过一两岁大的孩子,没有照顾刚出生婴儿的经历,看到这么小的宝宝,只穿了件薄薄的衣服,下半身抄着尿布,就这样光溜溜地躺在铺了被单的竹席子上,手伸过去想抱,感觉宝宝全身像没有骨头似的,吓得缩回了手。 这种感觉很奇怪。 如果宝宝裹着被子,她抱起来没有心理压力,叫她双手把柔若无骨的宝宝抱起来,非常害怕伤到他。 “怎么了?小红。”见小红这么久没有把宝宝抱过来,苏思诗惊奇地问。 “诗诗姐,宝宝太软,我不敢抱。”叶纤红尴尬地回答。 或许是前世太想要孩子了,因为没有得到,让她心理上有了些障碍,就怕自己粗手粗脚地,让孩子受伤。 “你双手放在肋下,抱起来就好。”苏思诗笑着安慰道。“宝宝虽然软,轻一点没事的。” 心里忍不住好奇,没想到一向全能的小红,也有害怕的时候。 叶纤红得到鼓励,终于鼓起勇气,把宝宝抱起来,让他紧紧贴在胸口,感觉这样更安全一点。 大概感觉得了熟悉的气息,宝宝停止了哭泣,忽然张开了眼睛,望着叶纤红。 叶纤红的目光跟他一对上,见宝宝乌溜溜的眼睛,就这样依赖地望着自己,心一下子软成泥了。 伸出手指轻轻碰了一下他的鼻子,对他做了个鬼脸。 宝宝似乎很喜欢这样逗他,慢慢地咧开了小嘴。 “诗诗姐,宝宝笑了。”叶纤红把宝宝抱到她面前,指给她看。 “那是我家小宝喜欢你啊!”苏思诗接过孩子,开始喂奶,嘴里开心地解释。 两个孩子还没取名,现在就大宝小宝地叫着。 先出生的是女孩子,于是大宝成了姐姐,小宝是弟弟。 蒋建光给另大宝换好尿布,抱过来坐在旁边,让两个宝宝靠得近一些。 望着他们夫妻俩幸福的模样,叶纤红突然有些感动。 孩子真的是天底下最神奇的动物,会把你心底最柔软最美好的一面激发出来。 可惜自己年龄还不够,否则真想也生一个宝宝。 “小红,你这种蜜栈做得不错,可以放到温俊的店里去卖。”给两个宝宝喂好奶,看他们乖乖地躺在老公和小红的怀里,苏思诗挑了粒桃肉,建议道。 虞城这边有把煮熟的红枣当成餐前开胃凉菜的习惯,这蜜栈甜而不腻,肯定也会受欢迎。 “太麻烦了。”叶纤红摇摇头。 现在赚钱的方式这么多,她才不想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搞这个。 除非将来有农家乐了,把它们交给工人去干还差不多。 当然以后有网购了,倒是可以搞一些出来,让妈妈去做也行。 二十年后,她也六十岁,以她闲不住的性格,有点事做,也不会无聊。 “也对。”苏思诗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才这样建议一下,小红说的没错,如果换个人,或许会重视,以她的身份,做这个赚钱,有点浪费了。 “如果你的农乐家搞起来,到时自己种的水果卖不完,这样加工成果酒,倒是可以把蜜饯当成副产品出售。”叶纤红反过来给她意见。 诗诗姐给她的感觉,似乎对职场已经有些厌倦了,向往过上自在舒适的生活。 所以才会在自己提起农家乐这个概念时,念念不忘。 “好的啊!”苏思诗一听,兴奋起来。“到时你教我怎么搞——” 陪着他们聊了一会天,叶纤红告辞回家。 蒋建光送她下楼,再次道了谢。 叶纤红笑着挥挥手,没有放在心上。 拉上车窗前,她忍不住探出头,又说了一句:“如果建光哥能多抽些时间出来,陪陪诗诗姐,那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了。” 人家夫妻之间的事,她原本不想插手,这时候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有人说,每个光鲜的女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刚认识诗诗姐的时候,给自己的印象是强大和重感情,现在看来,这都是表面现象,她的心理问题,并不比自己少。 建光哥人不错,只是对家庭有些误解,似乎坚信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只要干好事业就行,家里的一切,交给老婆去管。 很显然的,苏苏姐需要一个善解人意的男人,给自己带来安全感。 “放心吧,小红,我知道怎么做。”蒋建光神情认真地应了一句。 不知道是年纪渐长,对生活有了新的体会,还是有了孩子之后,改变了他的家庭观念。 他发现自己慢慢喜上了在家陪老婆和孩子的感觉。 所以叶纤红的话,他并没有感觉刺耳,反而很认同。 第五十六章余杭遇星探 当天晚上,叶纤红和胡向阳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没料到又接到罗叙的电话。 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安安又惹了什么麻烦? “叶小姐,有件事必须向你汇报一下。”罗叙的语气里听不出惊惶的意思,倒有些惊喜的模样。 “你说。”叶纤红冷静下来,问道。 不管什么事,只要安安没出事,其它都不是问题。 “因为下午安安他们在西湖边卖唱,吸引了不少游客,现在来了个星探,说起带安安他们当明星呢?”罗叙简洁地把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下午他们表演的时候,被人用录像机录了下来。 那人是某家唱片公司驻余杭的工作人员,回去后把这段视频当作一件有趣的事,拿给上司看了,上司看了后非常惊叹,又拿到上级那里,看公司有没有兴趣发掘这样的年轻人。 最后惊动了公司的音乐总监,金牌制作人毕晓南。 他看了这段视频后,也非常感兴趣,派人去跟那几个男孩子接洽,看他们有没有兴趣加入唱片公司。 “啊?”叶纤红没想到是这件事。“你确定那人的身份是真实的?” 这时候大家习惯把唱片公司派出来的人叫成星探,似乎他们的工作,就是整天在街上转悠,看到谁长得好看,歌唱得好,就介绍进公司。 叶纤红当然知道这不可能,除了香江那边。 那里因为地域小,电影公司和唱片公司多,为了抢资源,才会长期派人寻找合适的苗子。 当然要不要当明星不是重点,别被乱七八糟的人,利用星探的身份把他们骗了就好。 “应该错不了,我确认过了。”罗叙看人还是比较准的,对方一看就是有正经工作的人,所以在对方打听安安他们信息时,就拦住验了他的工作证,并去他的单位核实了身份信息。 “那就好。”身份没问题,叶纤红就放心了。 安安他们三个都是未成年人,走正常程序,他们就算想签约,也得过自己这一关,所以根本不用担心。 “现在安安正和那人在客房里交谈,我要不要去阻止?”罗叙认真地请示道。 以他的猜测,叶小姐家又不缺钱用,肯定不会答应让安安去做明星。 至于其它两个,就不是他关心的范围了。 “不要管他们。”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觉得没必要暴露罗叙。“如果安安他们答应了,想签正式合同,还得找我。如果不同意,你更不用管了。” 她也想看一看,安安几个的应变能力,碰到这样的事情后,会是什么态度? 至于让弟弟当明星,她还真的没想过。 以自家的情况,如果他们真的感兴趣,让他玩一玩也没所谓,前提是进一个可以控制的唱片公司,能自己安排工作。 否则被黑心老板当成摇钱树,让他们过早接触黑暗的娱乐圈,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也不利。 罗叙见老板这样安排,应了声,挂了电话。 叶纤红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考虑一个可能,万一弟弟他们真的想过一把明星的瘾,自己应该怎么处理。 或者说,去哪里找相熟的唱片公司,可以让安安他们既挂在公司名下,去各个娱乐场所走穴赚点外快,又不至于有风险。 “怎么了?”胡向阳搂住她问。 叶纤红把情况一五一十说了。 “没想到安安这么老实的一个人,变得这么会折腾了?”胡向阳向来是胡说八道的人,听后乐坏了。 “又瞎说了,青春期的孩子爱出风头,不是很正常吗?”叶纤红还是护着弟弟。 “对,对。”胡向阳继续笑。“安安这一点像你,刚认识你时,不也很老实,照样敢在慕尼黑舞厅当着众人的面,在舞台上跳舞——” 说起小红的这段黑历史,他觉得太有趣了。 “胡说八道什么?”叶纤红一个翻身把他按住,身子骑在他身上,双手用力捏他的腮帮子。“一段时间不教训你,就又要上房揭瓦了——” 胡向阳被她按得动弹不得,只好一动不动装死。 好在他习惯了有个强大的女朋友,所以被她反过来欺侮,也渐渐习惯了。 叶纤红见他一付任你蹂躏的模样,倒不好下手了,松手低下头,亲了他一下。 两人搂在沙发上,很快就干柴烈火搂在一起。 电话又响了起来。 叶纤红身子动了动,要去接电话。 “别管它——”胡向阳哪里肯半途而废,紧紧搂着她不肯松手。 “肯定是安安打来的。”叶纤红安抚地在他脸上贴了贴,站了起来。“现在还早,我们不着急。” 拿起电话,果然是安安的声音。 “姐,我们准备明天回来了。”安安的声音带着些兴奋。 “玩够了?”叶纤红调笑道。 “那肯定没有。”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不过都一星期了,再玩下去,你们要担心了。” 他知道姐姐不会担心自己,但是张建盛和徐志豪的爸妈,现在肯定非常不安。 说好去三天,却玩了七天,钱超出计划不说,老是在外面玩,做父母的肯定不放心。 “你们明白这个道理就好。”安安会说出这样一翻话,让叶纤红非常欣慰,弟弟终究越来越懂事了。 “对了,今天有个唱片公司的人来找我们,说愿意给我们一个机会,加入他们的公司。”安安终于说到了打电话的主要目的。 “哦?还有这样的好事。”叶纤红装傻。“那你们怎么想的?” “玩玩当然可以,真的当明星,还是算了吧!”安安不在意地回答:“倒是徐志豪非常有兴趣,愿意加入唱片公司。可是他们要我们三个一起组合,单独一个人没兴趣,他现在非常郁闷呢?” 他虽然有虚荣和好面子的一面,不过总体来说,性格还是比较沉稳,觉得与其当明星娱乐大众,不如当老板更自在。 特别是姐姐的处世方式,对他影响很大。 他也希望将来跟姐姐一样,赚很多的钱,却不用自己亲自去管理。 那样的话,有钱又有时间,就可以当个背包客,经常到各地旅游参观,甚至出国旅行,比当个没有隐私的明星强多了。 第五十七章走穴计划 “这是你的心里话?”见他说得头头是道,叶纤红又问了一句:“不当明星,不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我又不缺钱?”安安无所谓地回答。“真的想唱歌,到处都能唱,余杭这边有很多唱卡拉OK的地方,音响设备也比虞城的好,非常过瘾——” 这时候的专业卡拉OK店,很少用包厢,大多在一个很大的舞厅里,有专门的歌手在表演,跟前世的酒吧差不多。 如果你想唱,可以花五块钱点一首歌,交给服务人员,当轮到你唱了,主持人就会把话筒拿过来,让你当着所有人的面唱,跟明星表演差不多。 只不过大多数人经验少,拿着无线话筒唱时,声音就会有些变调,听起来怪怪的。 他们三个人唱时,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是跟原唱最像,所以有很多人拍手欢呼。 “那好。”见安安想得很明白,叶纤红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那明天见。” 挂了电话,坐回沙发上,看到胡向阳已忘了刚才的不快,又被电视剧迷住了。 叶纤红也不在意,在他旁边坐下来。 第二天中午,三人终于回到虞城,随身拿着大包小包,不知道在余杭买了什么特产。 “姐——”徐志豪和张建盛看到叶纤红,走过来亲热地叫道。 这次去余杭玩,两人几乎没花钱,全是小红姐的朋友招待的,这让他们总觉得欠了小红姐很多,见了面,也有些难为情。 “这是给姐的礼物,是余杭的特产。”徐志豪拿出一块鲜艳的丝巾,有些忸怩地递给叶纤红。 “还给姐带了礼物,谢谢你啊!”叶纤红接过,笑着道了谢。 三人中,徐成豪最幼稚,没想到也懂得人情世故了,居然知道要买东西送人。 “嘿嘿——”徐志豪不好意思地搔搔头,笑了。 “姐,这是我送你的。”张建盛也拿出一只盒子,递了过来。 这可是他精心挑选的礼物,应该不会被徐志豪比下去。 “是什么?”叶纤红接过来,打开后发现是一把檀香扇,非常惊讶。 所谓的檀香扇,当然不可能是用真正的檀木制成的,用的是普通的木头,事后熏了香味,看起来非常精致,算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礼物。 “姐不喜欢吗?”见叶纤红的反应没有刚才热烈,张建盛有些郁闷。 “没有。”叶纤红笑道。“我只是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细心,懂得给女孩子挑礼物。” 不管是丝巾,还是檀香扇,当成礼物送给自己,确实很合适。 “姐喜欢就好。”张建盛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因为已经中午,叶纤红做饭招待他们,让他们下午再回家。 两人自然没有拒绝。 吃午饭的时候,三人再次说起来这次经历,情绪都非常兴奋。 “可惜我们没有照相机,否则应该多拍些照片。”徐志豪突然遗憾地说道。 这次余杭之行,实在太刺激了,没有留些照片,拿回家给家人朋友看,真是可惜了。 “没关系,每一次出门没经验,下次去,就知道要带什么了?”叶纤红安慰道。 这确实是自己的疏忽,前世带了手机后,根本没有带相机的习惯,居然把这件事忘了。 “对了,姐。”徐志豪突然激动地说道。“你教给我们的这首歌,哪里唱都引起轰动,有唱片公司想让我们去当明星呢?可惜安安和建盛都没兴趣——” 想到这件事,他就忍不住难过。 当明星啊!多好的机会,错过这次,下次就算去唱片公司面试,估计人家也看不上了。 “你就那么想当明星?”叶纤红见他的表情不像装出来的,是内心喜欢这件事。 “当然了,当明星多好,钱赚得多,还有很多歌迷——”徐志豪神往地说道。 看电视里那些大明星,穿得帅气的服装站在舞台上,那一呼百应的场面,多神气。 “那也不一定要加入唱片公司的啊!”叶纤红想了想,提醒道:“你们听说过走穴吗?就是在中介的介绍下,到各地的酒吧、舞厅表演,赚的钱跟中介一起分——” 这些事叶纤红也只是了解,并不是太清楚。 不过没关系,到时问一下马丽莲,让她介绍一个可靠的中介人。 如果徐志豪想过明星瘾,还真没必要加入唱片公司,可以用自由人的身份参加就行。 前世大量的追梦人,在大城市的酒吧驻唱,也没加入唱片公司。 更多的连酒吧也进不去,直接在街边卖唱。 当然他们不是不想加入唱片公司,而是人家看不上。 “这样也行?”徐志豪惊喜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确定地回答。“如果你感兴趣,我帮你问一问,到时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帮你接些演出机会,应该没问题。关健是你必须唱得好,让别人喜欢啊!” 那些走穴歌手,要么出过唱片,要么唱功很厉害,多少有一技之长。 你什么都没有,人家凭什么请你? 又不是重生前,因为网络发达,进入到看脸的时代。只要你是小鲜肉,就算唱功差一点,照样有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成为你的迷妹。 “我知道了。”被叶纤红这样一说,徐志豪又没信心了。 她们喜欢自己,还不是因为组合的原因,因为那支歌边唱边跳时,确实非常帅。 只是唱唱王杰的歌,估计比自己唱得好的人多的是吧! 这样一来,徐志豪再也没有提当明星的事。 吃了午饭,两人稍微坐了一下,就急匆匆地回家了。 “姐,这是我给你买的特产。”安安打开袋子,把里面的东西一包一包往外拿,放在桌上。 有藕粉、龙井茶、小核桃、东坡肉等吃的东西,还有西泠印泥、蓝印花布、天竺筷、青溪龙砚等生活用品,把叶纤红看傻了。 “买这么多干什么?”叶纤红无语了。 这些东西虽然不贵,问题是自己真的看不上啊! 徐志豪和张建盛这样做是礼节,亲姐弟之间,真的没必要。 “有的是我买的,有的是肖东胜大哥送的。”郑兴安老老实实地承认了。 “难怪。”叶纤红这才没有再问什么。 第五十八章中考成绩出来了 把东西收好,姐弟俩坐下来,开始听安安聊这些天在余杭的见闻。 弟弟平安回来了,叶纤红此时非常放松。 聊着聊着,不知什么时候,她居然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醒来时,闻到从厨房传来的香味,看来安安已经在做晚饭了。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经四点半,没想到她一个修炼这么久的人,居然会这样睡着。 或许是因为弟弟这几天不在家,她表面上不担心,内心里,其实依然提着一根弦吧! 现在弦可以松了,她也可以睡个安心的好觉了。 爬起来去卫生间梳洗一翻,进厨房看看安安在做什么菜? 忽然闻到一股醋味,她好奇地走过去,看到锅边的盘子里,有一条煮熟的草鱼,锅里翻滚着浓浓的酱汁,顿时明白过来。 看样子弟弟在做西湖醋鱼,锅里的芡汁,一会儿再收干一点,就可以浇到鱼里了。 “这是你从余杭学的菜吗?”叶纤红笑着问。 西湖醋鱼是一道有名的地方菜,她以前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 “是啊!”安安笑道。“我在余杭吃过后,觉得味道不错,专门问了做菜师傅,今天看到家里有鱼,就做来试试看。” 其实在余杭,还吃过一道松鼠桂鱼,他觉得味道也非常好,酸酸甜甜的非常开胃。 可惜太难做了,他不敢尝试。 刚才看到姐姐睡着了,猜测是不是因为自己去外地玩,让她不放心,所以这几天没睡好? 所以打算做几个好菜,给姐姐品尝,算是感谢她。 “不错。”叶纤红夸奖了一句。“懂得把好东西带回家,给我们分享了——” 大人与孩子最大的区别,就是孩子更多只顾着自己,大人则会随时想着家人。 碰到好吃好玩的东西,也不会只顾着自己享受,而是想着带回家,跟他们分享。 安安现在这样的表现,说明他真的长大了。 在家安稳过了几天,中考成绩终于出来了。 安安回了一趟学校,把成绩拿回家。 “怎么样?考了第几名?”叶纤红望着弟弟脸上的笑容,就知道考得不错。 “虞城第一名。”安安故作镇定地回答。 “哈——”叶纤红一听,惊喜地大笑起来,又伸手去揉弟弟的头发。“考得这么好,是开心的事,你憋着笑干什么——” 小小年纪就装老成,如果在前世,会被人套麻袋吧! 估计被打时,还有人会骂:我叫你装逼,我叫你长得这么帅—— “如果我笑了,肯定有人会说我骄傲。”安安咧了咧嘴角,傲娇地回答。 也对,现在还是九三年,跟前世的风气不一样,讲究的是谦虚和低调,他这样做,反而会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算了,还是随他去吧! 不过得打电话告诉家里,爸妈知道了,肯定会非常兴奋。 拿起电话,拨了家里的号码,没想到居然占线了。 那就等一会再打,叶纤红也没在意。 “姐,刚才徐志豪还问我走穴的事,他依然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呢?”安安有些苦恼地回答。 对郑兴安来说,唱过来玩过了也就好了,没必要把唱歌看得过重。 偏偏徐志豪一直磨着自己,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你和张建盛都没兴趣当明星,那就别理他。”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直说就行,没必要惯着他。 如果他真的有当明星的潜力,帮他介绍一下未尝不可,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硬拖上其它朋友,那就有问题了。 她希望弟弟有几个好朋友,但是如果他不识进退,最后只能淘汰成为玩伴,成不了真正的好友。 “我知道了。”安安其实早有打算,只是无法明确拒绝。 姐姐的话,算是给自己的决定,增添了一点信心。 吃过午饭,安安去参加培训了,今天有一节书法课要上。 叶纤红再次打电话回家,这次很快接起来了。 “妈,安安成绩出来了——” “知道了。”叶知书高声打断女儿的话。“学校早打电话过来报喜了,现在全村都轰动了,一上午我都坐在沙发上接电话,喉咙都要说痛了——” 话虽然这样说,语气里的激动成份,一点也没有减少。 “难怪。”叶纤红这才明白为什么早上打不进电话了。“那我不说了,免得一会又有人打电话过来——” 现在是妈妈最享受的时候,她可不想打断她。 “少接个电话又不会死——”被女儿笑话,叶妈妈佯怒地骂了一句。“对了,安安什么时候回来?听说前些天去余杭了?” 儿子在女儿那里,她当然放心。 关键是家里出了这种大喜事,不摆酒庆祝一下,有些说不过去。 所以想跟他们商量一下,到底该如何做。 “嗯,跟同学出去玩了一圈。”叶纤红回答。“最近没什么事,你要他回去,随时都可以。” 弟弟天天在自己这边也不行,应该趁暑假多回家陪陪爸妈,她们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想念的。 “你叫他自己安排吧!”叶知书本来想让他马上回来,又想到下半年就要上高中了,得趁暑假的空隙,让女儿给他补补课。 这方面确实比不上小红,以前他虽然也用功,可是成绩一般。 等到搬去小红那里,有她盯着功课,成绩就上来了。 她现在最大的愿意,就是儿子高中时,成绩一样出类拔萃,那样的话,考大学就稳了。 “行,我一会把工作安排一下,跟他回来住几天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趁机也回家一趟,陪陪爸妈。 钱是赚不完的,对她来说,多赚一点少赚一点,已经区别不大。 只要公司整体稳定,就没问题了。 爸爸今年四十九了,妈妈四十了,就里的条件越来越好,她们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一家人团团圆圆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愿望很小,自己不应该忽视。 “那当然好。”叶知书一听,喜出望外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开始思考手边的工作,有没有紧急要处理的。 前后想了一下,还真没有紧迫的事件。 叶纤红决定一会进空间收拾一下,准备带回家的水果和蔬菜,然后明天和安安一起回去。 第五十九章庆祝 第二天早上,姐弟俩一起回到家里。 听说两人回来了,亲戚都赶了过来,送上各式礼物,那喜气洋洋的模样,比人家办喜事还热闹。 家里有孩子在读书的,更是把他们一起带过来了,说是来沾沾安安这个文曲星的才气。 在老百姓朴素的观念里,中考相当于古代的县试,成绩一等的就是秀才。 而秀才也是分等级的,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 在古代,老百姓都是要交赋税的,但是如果你是秀才,不但兵役徭役全免!家里还可以减免两个男丁的徭役。 秀才不用交粮食,而且是全家都不用,放到现在的意思就是全家都不要交税。 这就很厉害了,更不用说安安还是全县第一名。 被大家不要命地夸奖,安安又害羞又兴奋。 叶纤红倒是觉得这是弟弟应得的, 一个人努力学习,到底是为什么?真的是学了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在社会上闯荡过几年的人都知道,学校学到的知识,到了社会上,真的很少用到。 那么学习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叶纤红看来,学生在学校读书,最主要的作用无非是两点,一是学会跟人打交道,二是学会学习的能力。 有了这两个能力,你才不会不谙人情世故,在工作中吃亏。 毕竟任何工作,都需要与人合作,纯粹一个人可以做的工作几乎没有。 就算是作者和技师工匠这些靠技术吃饭的人,也需要把产品拿出来,交给别人去运作,才能到消费者手里,从而赚到钱。 而学习能力更不用说了,当你碰到困难时,懂得查资料,请教别人,那就不会一愁莫展,招不到方向了。 这些都是成年人的理解,对孩子来说,肯定不可能想得那么远。 对他们来说,最现实的激励,就是智商上碾压别人,并获得应有的尊重。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有面子。 “安安,你用的初中课本,一定要留给我们许忠——”这是大舅许启明的声音。“他下半年读六年级了,明年就能用了——” 也不奢望儿子一定要考第一,只要能进重点高中,那他就满意了。 “没问题。”叶妈妈代儿子应下来。“那些我都放好了,你一会就拿走,免得别人再来借。” 与其借给左邻右舍,那还不如给自己人。 因为来得客人太多,加上同村的本家,足足有三十多个人。 家里的大圆桌不够用了,三叔主动把自家新办的桌子背过来,这才解决了客人太多,坐不下的问题。 郑建国去了一趟镇里,买了几十斤肉回来,鸡鸭用自家养的宰了几只,加上冰箱里的食材,做三桌菜才够了。 热热闹闹吃了午饭,大家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家。 收拾好桌上的剩菜剩饭,洗好碗筷,已经二点多了。 叶知书虽然累得腰酸背痛,心里却欢喜得很。 “我们家安安真的像个大人了。”叶妈妈在沙发上坐下来,望着一边低头看书的儿子,感慨地对女儿说道。 不过一年的时间,儿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她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那是当然。”叶纤红也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喜悦感,在一边回答。“他都一米八二了,郑家好像也没谁长得这么高——” 或许是长期吃有灵气的食物,又经常锻炼,安安的发育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 现在随便站在哪里,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都跟电视里的模特儿差不多了。 前世叶纤红是王俊凯的妈妈粉,手机里也经常用他的相片做桌面。 不过重生后,弟弟不管从身高,还是颜值,都已经超过王俊凯本人,所以成就感特别强。 “是啊!”叶妈妈悠悠叹了口气。“不过你也要看着点,别让他小小年纪,学人家搞对象,免得影响学习。” 每个当妈的都一样,儿子长得不好担心,长得好同样担心。 儿子这么出色,她总怕有坏人想带坏他。 “想谈就谈,这种事禁止是没用的。”叶纤红不同意。“还不如平时多关心他,免得他精神空虚,把精力过多放在女孩子身上。” “那可不行,万一把人家女孩子肚子搞大怎么办?”叶妈妈连声反对。 “只要守住底线就行。”叶纤红安慰道。“安安比你想的要懂事,你就放心吧!” 青春期的男孩子,喜欢跟异性在一起才正常,她还嫌安安太清冷呢?都没见他带女孩子回家。 如果他对女孩子没兴趣了,那她们才该担心了吧? “妈,姐——”安安恼火地瞪了她们一眼,不高兴地嚷道。“你们怎么当着我的面说这些,我又不是小孩子——” 妈妈和姐姐说得这么大声,当自己是聋的吗? 还说这么难为情的话题,真受不了。 “不说了不说了。”叶妈妈马上投降了。 以前儿子不懂事,她想骂就骂,想打就打,一点不客气。 现在都是县中考状元了,那可是文曲星下凡呢!她怎么还能像以前一样待他? 于是换了话题,说起堂哥堂姐结婚的事。 两人原本都打算上半年结婚,可是算命瞎子说,上半年的日子不好,阴历八月后才有好日子,于是又延后了。 “叔叔婶婶一直阴阳怪气的,他家的事,我也懒得管。”叶纤红现在跟其它亲戚,关系越来越近,反而跟最亲的叔叔一家,还是没有明显改善。“反正到时该花的就花,该买的就买,其它我也不想操心。” 他们不愿意跟自家亲近,她也不会主动贴上去,现在家里不缺这点钱,只要礼节到了,大家挑不出毛病就行了。 农村里最大的麻烦,就是老有人挑理,叶纤红不在家住,懒得管这些。 爸妈却天天要跟人家打交道,不能因为这个,丢了他们的面子。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叶妈妈提起这个,也是觉得没意思。 别人都说你好好待他们,时间久了,总能把心捂热。 偏偏婆婆和小叔子不一样,好处是收了,事后依然像冷血动物一样,在一边冷眼旁观。 像今天,他们就没有上门,让人非常气恼。 所以他们宁愿跟老三当自家人,至少他们得了自家一些好处,就会懂得回报。 这样兄弟之间的关系才会越走越近。 第六十章补课的熊孩子 原以为亲戚来过之后,家里可以清静些了,没想到第二天开始,家里成了熊孩子的乐园。 那些大人是离开了,却把孩子全部丢在这里,说是让安安给他补补课,好提高学习能力。 天晓得这些孩子有了伴之后,玩得多疯,哪里静得下来做作业。 叶纤红也懒得管他们,如果嫌吵,就到楼上房间里。 门一关,隔音效果不错,影响不了自己。 安安也被他们烦怕了,干脆出门,去找同学玩了。 只有叶妈妈最喜欢,觉得家里一下子热闹了。 这些孩子都在读书了,除了爱玩,也不用她照看,只要一日三餐,做出一桌好吃的,喂饱他们就行了。 不管她做出来多少菜,都会被他一抢而空,这让她很有成就感。 反正家里不缺这点饭钱,菜是自家院子里种的,只要隔三岔五,去买些鸡鸭鱼肉回来就行。 乡下孩子平时难得吃到肉,所以不管肥的瘦的,只要做得好吃,都不会挑挑捡捡,所以她变着法子做各种口味的肉食招待他们。 发现这里好吃又好玩,又不用担心没地方睡,这样一来,他们更不肯回家了。 最后连一直爱缠着哥哥的毛毛,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郑兴旺倒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每天早出晚归,非常辛苦,自己身体好没关系,弟弟可受罪了。 这天早上,他送弟弟过来,碰到了堂姐。 “旺旺,你的暑假赚钱计划实行的怎么样?”叶纤红见堂弟脸晒得红红,就知道他这几天没少晒太阳,好奇地问。 那天跟他交流过这件事之后,她就没在关心后续。 毕竟堂弟不小了,这种事如果还搞不定,那以前就高看他了。 “还行。”旺旺笑着回答。“现在有三十几个同学在帮我卖衣服,每天的营业额超过五千了。” 因为只是赚了个差价,所以利润不高,大概在二成左右。 他把其中的一成利润给帮忙的同学,另一成自己收下。 也就是说,一天可以赚一千块左右了。 “这么多人?”叶纤红吃了一惊。“你一个人管理过来吗?” 三十个人同时卖衣服,他一天就有得忙了,毕竟这些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卖,大多会分散到城市各个角落。 不过赚的肯定也可观,每个人替他赚十块,就是三百了,如果生意好一点,一千都是小意思。 “还行。”郑兴旺笑着回答。“现在有了自行车,很方便的。” 虞城才多大,所有人身边跑一圈,也用不了一个小时,他其实还是很空的。 最头疼的是拿什么衣服的问题?如果不好卖,同学会埋怨,他自己赚不到钱,也会有压力。 “那行,你自己注意点。”见他有详细的计划,叶纤红也没有多说什么。 等郑兴旺匆匆离开,继续去虞城卖衣服,她坐下来,思考这件事的得与失。 旺旺现在这样做,能力提高很快,同样的,眼界也会越来越大,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商人。 看来把他培养成弟弟助手的计划要失败了。 不过叶纤红也没多少失望,一个家族,靠一个人是不行的,堂弟如果将来真的能创业成功,对家里还是有帮助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她能做的,只能是在他们还弱小的时候,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让他们成长起来。 弟弟现在也有自己的能力,将来会怎么样?又有谁知道呢? 说不定他考上重点中学后,以后的梦想并不是成为一名商人,还是想从政呢? 叶纤红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把这些念头抛到脑后。 “小红,你说咱家把隔壁的毛竹园承包下来怎么样?”中午吃饭的时候,郑建国突然问女儿。 “为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爸爸现在有这么多亩大棚要管理,他还有这个精力搞别的? “是你妈觉得在家无聊,想在竹园养鸡,听说这样的鸡卖的比较贵——”郑建国解释道。 现在市场上开始出现大量的养殖鸡,肉质跟家里养的完全是两个味道,价格也开始拉开距离。 自家旁边有一片约五亩的竹园,如果用来养鸡,应该能养三四百只。 这样一来,自家吃鸡肉的问题就解决了。 多出来还可以去卖钱,这样的话,她也不觉得自己在家吃白饭了。 “妈觉得在家不赚钱,所以心里不痛快?”叶纤红意外地问。 她以为妈妈不用下田干活了,会觉得轻松,没想到她反倒不自在了? “我也是随便说说——”叶知书见女儿这样问,顿时尴尬了。“不过找些事做,活着也有劲,否则天天洗衣做饭,感觉有些烦。” 其实也不是烦,就是觉得人像是没了追求,天天过得浑浑噩噩的,非常无趣。 “如果这样,那我是没有意见。”叶纤红明白了爸妈话里的意思。“只要你不怕累就好。” 养鸡是件辛苦活,更不用说养几百只了,前期管理非常头疼,稍不小心,就会全部病死。 不过家里不缺这点钱,抱着给妈妈解闷的心态,她也会支持的。 “不会不会。”叶知书连忙解释。“家里年年养鸡,还不是好好的,只要把竹园全部围起来,建两间鸡舍就行,不用怎么操心。” 鸡其实不喂食,自己也会在地里刨食吃,只是长得慢。 反正家里有大棚,大量卖菜剩下的老叶子什么的,都可以丢进去给它们吃。 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什么时候爸爸去村里交承包款就行。 接下来几天,郑建国叫了几个村里的壮劳力,开始砌泥墙,把竹园围起来,只在自家这边开了个口子,装上门。 最近天比较热了,这时候如果把鸡苗买回来,很容易生病。 好在竹园阴凉,倒是比养在院子里好一点。 叶纤红担心小鸡仔死掉,会让妈妈伤心,于是在喂食时,滴了一些灵液在给小鸡吃的碎米里。 这样的好处很明显,鸡的抵抗力强了不少,第二天没有出现死掉的鸡仔。 叶妈妈以为这是自己小看护的功劳,倒是有些得意。 叶纤红自然没有揭穿,还顺着她的话,夸了几句,让妈妈更加心花怒放。 第六十一章满月酒 叶纤红和弟弟在家呆了四天,这天准备回虞城了。 回去的路上,接到诗诗姐的电话,说孩子满月了,要她去喝喜酒。 这是好事,叶纤红欣喜地答应下来。 回到家里,姐弟俩坐下来,突然从觉得有些冷清。 家里天天有熊孩子在闹,两人嫌吵闹,现在家里倒是清静了,可以又觉得太安静了。 “姐,我还是再设计一些衣服去卖吧?否则暑假太无聊了——”安安看了一会电视,觉得没劲,于是开口道。 旺旺今年搞得比自己去年还疯狂,居然叫了三十个人卖衣服,这样两个月下来,不是可以赚七八万了吗? 比自己去年多了一倍还不止。 这可是自己先搞出来的,不能被他比下去。 “你自己决定就行。”叶纤红没有帮他拿主意。“不过你没必要跟旺旺去较劲,你们两人性格不一样,所以赚钱过程,肯定也会有不同。” 堂兄弟之间有竞争当然是好事,如果弟弟把目光盯在堂哥身上,那反而是倒退了。 一个人的眼界高,可不是嘴上说说的,而是体现在平时遇到事情时,是什么样的态度。 她更希望安安眼光长远一点,跳出身边的小圈子,跟全国的同龄人去比较。 当然她并不担心他们因此有隔阂,他们堂兄弟之间感情不错,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起冲突。 “知道了。”姐姐一提点,郑兴安就明白了。 他的智商比以前不知道高了多少,理解能力相对应的也强了几倍。 “趁暑假有空,可以多去外面走走看看,眼光不要局限于服装这一块。”叶纤红再次提醒道。“能赚钱的项目多的是,关键是你要有一双能发现的眼睛。” 自己在服装这一块上,虽然算不上多强大,但是一年赚的钱,真的不少了。 当初从事这个,就是把它当成赚快钱的手段,没想过做大品牌,那现在这个规模,已经到了可以稳定下来的地步了。 与其在这里动脑筋,还不如另开辟战场,让安安自己去寻找合适的商机。 “好。”安安站起来爽快地回答。 第二天早上,姐弟俩一起去王子饭店喝喜酒。 走到饭店的时候,看到已经来了不少亲朋好友,诗诗姐的爸妈亲自在招呼客人,脸上满是笑意。 叶纤红有些感慨,原以为诗诗姐会跟妈妈一直僵持下去,没想到苏爸爸身体恢复后,在他的影响下,这个家庭的人,都在慢慢回归到正常的状态。 看来一个家庭,确实不能缺少一个顶梁柱,以前因为苏爸爸一病不起,这个家就开始走向衰败了。 诗诗姐虽然能干,处理人际关系上,手段却不多,所以无法影响妈妈和弟弟。 “小红来了,快请进。”蒋建辉今天也在这边帮忙,看到叶纤红姐弟,连忙迎过来。 “诗诗姐来了吗?”叶纤红笑着问。 “来了,就在楼上包厢里。”蒋建辉回答。“楼下太吵,他们现在在上面休息。” “那我去上面看看。”叶纤红也没客气,直接上楼,来到包厢。 里面就安静多了,除了蒋建光和诗诗姐,只有温俊陪在那里。 “小红,难得你来得这么早。”温俊的态度一贯亲昵,“刚才我们还在说你什么时候会到呢?” 苏思诗生了两个可爱的宝宝,朋友圈的人都送上了祝福,也羡慕他们能一次儿女双全。 特别是她好几次提到,怀孕时身体出状况,都是小红想办法,让自己恢复了正常。 以前大家对叶纤红的医术没有直观的感受,现在才有了真正的判断。 人都怕生病,能跟一位医术高明的人做朋友,是任何人都拒绝不了的好事。 何况他们跟她本身关系就好,态度不自觉地又亲近了几分。 “不算早了。”叶纤红跟他太熟了,也没说什么客套话,反而走到苏思诗旁边,看到前面的小推车上,两个宝宝正在酣睡。 此时皮肤长开了,看起来白白嫩嫩的,非常有光泽,整个胖乎乎的,特别可爱。 叶纤红伸出手,在宝宝肉肉有胳膊上捏了担,弹性非常好。 “干嘛?”苏思诗笑道。“怪宝宝皮肤比你还好?” 照顾孩子一个月,她的母性越来越浓了,看到叶纤红孩子气的动作,笑骂道。 “怎么会?”叶纤红笑道。“刚生下来时,皱巴巴的,像小老头,像在好了,圆滚滚的,太可爱了。” 婴儿真的很神奇,出生到现在,好像一直在变化。 想到周岁后,会走路叫妈妈,叶纤红更加有自己生一个的欲望了。 “你还小,过两年就和胡向阳生一个吧!”苏思诗像是明白了她的心思,打趣道。 “到时我们也生两个,一个孩子太孤单了。”叶纤红总觉得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太可怜了。 “那就生,大不了罚些钱,你们又不是罚不起。”苏思诗也鼓励道。 坐下来刚聊了几句,其它朋友也上来了,怕吵到宝宝,他们到旁边去说话。 “怎么了?有事要商量?”叶纤红狐疑地问。 最近诗诗姐怀孕,章诗萍跟温俊感情出问题,所以大家没什么聚会,倒是有些日子没有商量生意上的事了。 “就是伞城的事。”温俊开口道。“市里已经在柏厦镇的南边,划出一块工业用地,准备让几家上规模的伞厂搬迁过来,建新厂房和更新设备,重点扶持上马。” 他跟其它朋友不同,没有在机关任职,所以重点关注商业上的事。 前些日子,小红跟市里商谈过这个计划,现在已经在实施了。 他们也想参与进去,只是需要叶纤红牵着商量一下,以什么样的方式投资赚钱。 “这个随你们了。”叶纤红因为自己没打算过多介入,所以说的很随意。“可以建市场,也可以投资办厂,都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唯一的区别,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投资办厂,短时间回报不高,要到二千年后,外贸兴起,才能做大做强。 而建市场,同样前期需要等待,等房价上来了,那边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 说它有投资的价值,是因为这边的土地现在非常便宜,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投资十几二十万,买几亩,跟买一辆汽车差不多。 但是以后的回报,却是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 对叶纤红来说,因为赚钱的生意有得挑,没必要什么都掺一脚。 特别制伞业,算是比较低端的产业,远远比不上电机业和建筑装饰来得有前途,后面她会在这两方面重点布局。 服装业只是积累资金的手段,什么时候行业高潮过去了,就维持基本的生产和销售就行。 第六十二章苏思诗的打算 没过一会,蒋建辉上楼来催他们了,说酒席马上要开始了。 于是大家纷纷下楼,准备入席。 叶纤红原本想跟胡向阳他们坐次席,被苏思诗拉着坐在旁边,只好坐在主席里。 安安自然跟胡向阳坐在一起,身边都是熟人,他也非常自在。 可能是苏爸爸也想趁这个机会,把自己身体恢复,公司又重新走上正轨的事,向伸出援手的朋友道个谢,所以今天邀请的客人特别多。 叶纤红对这些没兴趣,所以帮诗诗姐抱了大宝,只顾逗他玩,没参与他们的应酬。 酒菜上来了,苏爸爸先拿着酒杯到各桌敬了一圈酒,然后是诗诗姐和建光哥抱着孩子,去每桌走了一圈。 中间除了收了一箩筐的好话之外,还收了几十个红包。 叶纤红跟蒋家和苏家的长辈不熟,所以只是朝他们礼貌地笑了笑,顾自夹菜吃东西。 等到诗诗姐和蒋建光回来,菜已上得差不多了。 于是匆匆扒了些食物,算是填饱肚子了。 这时候孩子已经下桌到门口玩闹了,空了很多座位出来,一些平时有生意来往的人,趁机坐在一起,套起了交情。 苏思诗知道叶纤红对这些没兴趣,于是跟家里人说了一声,抱着孩子到楼上的包厢。 很快地,胡向阳小方他们也上来了。 于是继续刚才的话题。 “小红,我爸现在身体恢复了,家里生意也不用我操心了,你说家纺公司以后交给你管理,我做个纯粹的家庭主妇好不好?”苏思诗小声问叶纤红的意见。 父亲重新执掌公司,对她来说已没了后顾之忧。 这些年她劳心劳力,实在太累了,很想丢掉那些工作,专心在家带孩子。 “这要看你自己了。”叶纤红历来尊重别人的选择。“如果你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你想要的,那当家庭主女妇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她相信以诗诗姐的性格,想完全不问世事,肯定不可能。 趁现在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我们有空写个协议,把纤诗家纺的股份和法人也更改一下吧!”见叶纤红答应了,苏思诗欣喜地说道。 现在她的投资不多,除了纤诗美容会所,就剩下家纺公司了。 只不过蒋家生意不小,蒋建光每月都会拿家用回来,她这边每年又有几十万分红,已经能做到衣食无忧了。 “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反正我现在手里这么多项目,多一个少一个,也不嫌烦了。” “那是你的团队强大,如果我有你这样一群手下,手里再多几个公司也不怕。”苏思诗羡慕地说道。 小红最厉害的地方,就是会用人,而且都忠心耿耿。 当初那么小的一个个项目,在他们的努力下,现在都做大了。 “你也行的。”叶纤红安慰道。“以前出问题,主要是你家里在拖后腿,搞得你心浮气躁。现在伯父在管公司了,你没有了后顾之忧,心态就会不一样了。” 她相信诗诗姐的能力其实不错,只是太急迫了,妈妈和弟弟又不断找麻烦,她能做到这一点,已经非常厉害了。 “可能吧!”苏思诗倒没那么乐观。 “小红,你们两人怎么只顾私聊,不加入我们的讨论啊!”温俊不乐意地嚷了一句。 他们上来,还是想讨论伞城这个项目,需要叶纤红提供意见。 “这件事其实以前我就讲过,现在说还是重复的话。”叶纤红抬头说道。“如果你们有了计划,可以先拿出来,然后我们再商讨一下,怎么尽量优化。” 虽然不参与,但是帮他们出出主意,还是可以的。 伞业的未来,她看的很清楚,真正成功的无非是两块。 一块是主打户外产品,包括太阳伞,钓鱼伞、庭院伞、帐篷和户外家具及旅游休闲用品,供应欧美等发达国家,销量非常大。 另一块是传统的制伞业,销量同样非常大。 如果叫她选择,自然会选择第一类产品。 原因很简单,国内现在这一类企业还很少,市场虽然有需求,大家还没有发现这个商机,谁第一个吃螃蟹,谁肯定赚得最多。 至于投资建设,那更简单了,将来哪些地块会成为中心地块,最值钱,她一清二楚。 如果他们问自己,她也不介意告诉他们。 “那行,我们有计划投资的人,先商量出方案,再请小红把一下关。”温俊确定她没兴趣,不再为难她。 “对了,诗诗姐,你的农家乐计划,还准备实施吗?”以前苏思诗一直念叨这个,如果她成了家庭主妇,那这个也要抛下了? “这个当然不会丢。”苏思诗笑道。“去你家玩过几次后,我就下定决定,要打造一个桃花源,不但比你家面积更大,也要更漂亮,到时不但有果园,还要建一座花园——” 说起这些,她的情绪激昂起来。 “那好,我等着你搞起来。”叶纤红笑着说道。 一直在下午二点,大家才商量好事情。 下午要上班的,这时候也离开了,包厢里只剩下叶纤红几个人了。 叶纤红见事情完结了,也站起来告别。 “小红,你什么时候回乡下,叫我一声,我也跟你去玩几天。”苏思诗抱着小宝,送她们姐弟主开,离开前又说了一句。 现在天气炎热,家里一天到晚开着空调,又怕对宝宝不好,所以总觉得闷热难受。 这时候最舒服的事,莫过于去乡下有山有水的地方避暑。 小红家旁边有竹园,后面是茶山,经常有山风吹拂,肯定很舒适。 “没问题。”叶纤红挥手应道。 回到家里,安安回到屋里,开始搞自己的设计。 叶纤红也回房间,进空间收拾。 看着空间里堆得满满的自酿果酒,她也些头疼,数量太多了,一直存着,都要变成酒厂了。 好在空间是个绝好的保鲜箱,不会腐烂变质。 年后只给戴老送过一次酒,也不知道他们喝完了没有? 要不,再给他送一些过去,反正这么多,也喝不完。 第六十三章身体变化 于是采了一篮空间的蔬菜,拎在手里,另外找个只袋子,里面装了五瓶酒,跟弟弟说了一声,往戴老家走去。 走到院子前,听到里面有说话声。 叶纤红感应了一下,原来是邓老爷子夫妻来了,三人此时正坐在院子的树荫下打牌呢? “小红来了,快进屋。”看到叶纤红推门进来,戴老连忙放下牌,把她迎进屋里。 刚一进屋,就接过她的袋子,也顾不得沉重,连忙拿进书房藏起来。 见戴老郑重其事的模样,叶纤红偷偷笑了。 看来自己每次用这只袋子装酒,他也认出了自己带了什么,怕被邓老邓奶奶看到,所以才这么匆忙。 把菜拿进厨房,交给陈姨,这才跟戴老走出来。 “小红你又给爷爷送宝贝啊!”邓奶奶羡慕地说道。“以前你爷爷身体老喊不舒服,现在头发都黑了大半,脸色也红润,就连皱纹似乎也少了,这是要返老还童啊——” 她这样说,当然只是开个玩笑,老戴现在身体变好,应该跟最近心情好了有关。 不过小红送来的菜,确实好吃,这一点她不得不承认。 可惜自己没有这样的干孙女,不会隔三岔五给自己送新鲜的土菜。 “别话里有话了,今天小红带来的菜,一会送你一些。”戴老哪里不知道她的心思,爽快地打断她。 都是老朋友了,分享一些美食出来,他不会小气。 只是那些酒太珍贵,大半还要送给老领导喝,剩下的自己也不多了,他不能送给他们。 何况这关系到小红的秘密,也不方便透露给外人。 有一句话她没说错,自己现在的身体,确实比以前好太多了。 没认识小红前,自己身体很差,跟老邓在一起,要比他老十岁。 老伙计们都说男人失了老伴,寿命不会长,还劝他找个老伴呢? 最近再碰面,没有人会这样说了,反而说自己比他要年轻五岁。 他们哪里知道,自己如果一直这样喝下去,真的恢复到六十左右的状态,也有可能呢? “那就谢谢你了。”邓奶奶一听,兴奋地叫道。 倒不是她嘴馋,实在是小红送来的蔬菜,她尝过一次之后,也觉得比外面买的好吃。 陈姨在屋里听到了,就每种菜都收拾了一些,装在袋子里拿出来,放在邓奶奶边上。 “听说你弟弟成了虞城的中考状元,厉害!”戴老没理他们老俩口乐呵呵地看袋里的菜,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红包,递了过来。 “不用了。”见他要给红包,叶纤红就有些郁闷。 她今天过来,又不是来收红包的,戴老这样做,搞得多不好意思? 不过是中考而已,又不是考上大学,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只是图个吉祥。”戴老硬塞到她手里。 叶纤红见他坚持,只好收下了。 “你本事不小啊!把弟弟教育得这么好!”听说她弟弟中考得了第一,邓奶奶夸了一句。“好好努力,将来考上大学。” 叶纤红的家庭情况,她们都清楚,可以说全靠眼前的小姑娘,把家撑起来了,确实非常不容易。 虽然以她现在的条件,家里多一个大学生,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 不过农村人观念比较老,还是会办酒席庆祝一下。 手里的牌打完,邓老邓奶奶回去了,留下他们爷俩谈事情。 “柏厦的伞城,要开始建设了,你们那几个朋友,也准备好了吧?”屋里只剩下两人了,戴老说话就直接了。 这个项目是小红搞出来的,现在小罗成了虞城市长,自然由他在负责。 如果全部靠政府推动,肯定办不成,所以需要民间资本介入。 这个时候老百姓大多保守,需要有人带头,才能把伞城搞起来。 小红他们如果在伞城把企业建起来,其它人有了信心,就会跟着投资。 这样才能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件事办好。 “嗯。”叶纤红点点头。“不过我现在手头事情太多了,不准备参与。” “哦?”戴老疑惑起来。“你不看好这个项目?” 当初是她积极提出来的,现在怎么放弃了,戴老皱了皱眉头。 “也不是不看好,只是这个行业,属于低端行业,利润不会很高。”叶纤红解释道。“只有户外产品这一块,利润和前景都不错,不过有人愿意投资了,我就不跟他们争了。” 前世伞城这边有家伞厂,靠做户外伞具和家具成功,后来还在国外上市融资。 如果由她来做这一块,肯定会比前世那家做得更好,毕竟一切发展方向,全在她脑子里,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这样啊!”戴老没想到她这样说,倒是松了一口气。 至于她说的低端行业,他倒没放在心上。 小红的意思,大概说这个属于生活消费品行业,没有多少技术含量,所以投资价值比不上其它行业。 对虞城市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种民营企业,来解决就业问题,所以只要能赚钱,前景怎么样?他们哪里顾得上? “我说错了,其实也不能算低端行业。”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下这样的结论,其实有些过份了。 对于前世招工难的那个阶段来说,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确实前景比较差。 但是现在才九三年,下岗职工找工作都很难的时代,这种行业反而受欢迎。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见她出尔反尔,戴老都被她说糊涂了,没好气地问。 “我的意思是,在现阶段,这种行业其实前景不错,可以解决大量的下岗工人。”叶纤红不好意思地解释道。“等到将来经济发展了,这种技术含量少,需要人手多的行业,生存就难了。” “难为你想得这么远——”戴老哭笑不得地说了一句。 叶纤红只好笑笑。 “对了。”戴老很快把这件事放在一边,“前段时间,听说你又跟宋保国扛上了啊!” 那件事的前因后果,他早已知道了,虞城市会那么坚决地动手,其实有他在背后推动的因素。 他无法理解的是,小红怎么跟孩子似的,居然跟宋保国耗上了。 第六十四章袒露身世 “不是我要跟他扛,是他主动出手。”叶纤红知道戴老未必清楚后面的故事,想了想,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介绍了一遍。 反正自己的身世,到现在已经破绽百出,很难瞒住有心人了。 戴老是自己人,告诉他也无妨。 “什么?”戴老大吃一惊。“你的生父是京城高家的老幺高爱国?” 高家在京城,虽然算不上大家族,不过高老爷子以前在浙省任过职,他也打过交道,所以不算陌生。 “是啊!”叶纤红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董洁当初为了拆散我妈和钟叔叔,做了那件卑鄙事,现在高家已经不是她能招惹的庞然大物,她怕钟修贤一直在虞城,这件事总归会揭穿,牵扯到宋保国——” 对大家族来说,有血脉流落在外,总归是丑事,所以她现在最怕的就是高家找她算帐。 宋保国在虞城欣昌这样的小县城,还能称霸一时,如果高家动手,肯定死路一条。 “难道董洁早认出了你,然后一直对付你?”这样一来,戴老也疑神疑鬼起来。 以前他还觉得小红跟宋保国硬扛,有些不理智,现在看来,里面竟然有深层次的原因。 “我也无法肯定。”叶纤红回答。“不过所有人都说我跟妈长得特别像,她认出我也正常。” 任何一个心里有鬼的人,都会特别敏感,如果董洁无意间看到自己,然后去查自己的身世,这也说得通。 换成自己,也会像她这样做。 “那就得好好谋划谋划了——”戴老年纪大了,却比以前更护短了,这件事涉及到干孙女的身世,他不可能置身事外。 但是高老爷子退休前,职位比自己还高,想要不惊动他们,肯定得小心行事。 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高家对小红起了芥蒂,那自己就害了她。 “爷爷,在这件事情上,其实我跟董洁是一致的,都不想这件事揭开。”叶纤红知道爷爷误会自己的心思了,连忙解释了一句。 如果是前世,自己没有血脉亲人,当然希望有个生父可以投靠。 问题是她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不想叫一个没有见过面的陌生男人爸爸。 特别是从胡向阳那里,得到高家的情况,她更不愿意搅和进去了。 “如果是这样,那反而简单了。”戴老一听,松了一口气。“只不过宋保国一直挑衅你,不采取措施,也不行了。” 他清楚小红的性格,对那个没有血缘的父亲很尊敬,会这样选择也容易理解。 只不过宋保国却不能这样放过了。 以前因为不想插手地方上的政事,所以才没有下狠手。 现在事关小红的幸福,就不能再心软了。 “谢谢爷爷帮我出气。”见他表明了态度,叶纤红非常高兴。“这对夫妻,我真的受够了。” 自己暗里找他们的晦气,总归不是办法,不如让戴老走明路。 宋保国这些干了些什么,其实已经很清楚了,所以不会冤枉他。 说完这件事,叶纤红接下来问起卫老爷子和卫大伯的情况。 这两人算得上是自己的底牌,跟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非常重要。 “天天喝你酿的酒,老爷子身体非常好。”说起老领导,戴老语气就柔和多了。“振华现在也在喝你送去的酒,听说精神非常好,他们非常感激你。” 原来小红只须要提供自己一个人喝的酒,现在三个人在喝,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为难? 只是习惯了现在的身体状况,叫他回到以前那样,肯定难以接受。 所以每当想起这个,他就有些内疚。 只不过跟老领导这么多年,两人的感情已经跟父子差不多了,他怎么能忍心看着他受病痛的折磨,所以只好让小红难做了。 “爷爷太客气了。”叶纤红对戴老,已没有什么提防之心。“这种酒用的材料不算珍贵,所以酿出来供应你们几个喝,也不算什么,唯一的麻烦,就是不好公开。” 如果能在外面种植,她甚至考虑拿出来公开卖。 所以诗诗姐说要弄个农家乐,她才一直出言鼓励。 到时自己弄一块地,种上水果,慢慢地让大家接受,自己能种出特别的水果。 当然只能偶然浇一浇空间的水,甚至兑了一点灵液的水,让它比空间的差一点,比外面的好一些就行。 “那就好。”戴老听说材料不算珍贵,倒是安心不少。“我就是怕你为难。” 只不过话虽然这样说,能让他们保持健康的身体,已经不是普通人能享受得到的极品了。 这也说明,小红背后的人,肯定还有更加神奇的宝贝。 只不过珍稀的材料难得,不可能大量的供应给他们。 记得当时小红救老领导和振华时,两人都生命垂危,能一下子恢复过来,肯定用了保命的东西。 能认识小红,也是他们运气好,否则这时候老领导和振化,恐怕都不在世上了。 就连自己,说不定也没有命了。 想到这里,越发觉得欠小红太多了。 两人又聊了几句,考虑到弟弟还在家里,叶纤红没有留在这里吃晚饭,告辞回家了。 戴老也没有挽留,送她到门口。 “对了,小红,如果你们时候想去滇省玩,可以跟你戴叔叔联系。”送她离开前,他又叮嘱了一句。 去年他们一家去那边玩,虞城突然出了点事,最后小红不得不提前回来了。 现在安安中考结束,已经放暑假了,有的是时间出去玩,国内旅游,滇省肯定是最佳的选择。 夏天酷热,滇省却有不少避暑胜地,反正小红公司有人在管,离开一段时间也没关系。 “谢谢爷爷,如果有时间出去,我一定会麻烦戴叔叔的。”叶纤红笑着道谢。 回到家里,看到弟弟出了房间,正坐在桌子上写写画画。 “姐,你没有在戴爷爷家吃饭啊!”叫姐姐回来了,安安笑着问道。 平时姐姐去做客,一般都会吃一餐饭后再回来。 他出了房间,就是做好了自己做晚饭的准备。 第六十五章弟弟的新爱好 “你在家,我当然要回来陪你。”叶纤红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一下午,画了什么?” 弟弟有兴趣写写画画,倒是跟他的性格很合拍,她其实也非常支持他。 “你看。”安安把画递过来。 “咦?这不是饰品吗?你怎么突然打算弄这个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只见纸上画的全是一些饰品的手稿,形状千奇百怪的都有,却非常精美。 “随便画着玩的。”安安想了想,觉得这些东西没办法做,“虞城也没有这样的加工店,想做也做不了。” “想做还不简单,可以去其它地方做啊!”叶纤红没想到安安居然对这个有兴趣,非常意外。“如果你想搞这个,那就把图传给戴叔叔,让他帮忙找店加工吧!” 滇省是全国少数民族戴银饰最多的省份,手艺人自然也多,如果安安愿意设计这个,做一批回来,专门卖银饰,其实也不错。 只不过这个行业相对冷门,不像服装,是必须品。 想赚大钱,估计比较难。 “真的?”听说这么容易,安安惊喜地叫了一声。 他会设计这个,是因为前几天在余杭玩时,看到一家店在卖饰品,里面有不少非常漂亮的造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能是对美比较敏感,回来后,他就一直对那些饰品念念不忘。 于是自己也想了一些款式,今天把它变成了设计图。 “你放心,姐还会骗你吗?”叶纤红让他安心。 如果想开店,现在这些图样还远远不够,至少得有上百样款式。 忽然想到一个办法,到时可以采购一批首饰用的绳子回来,挂上银饰,放在服装店里卖。 银比较便宜,一只戒指不过五克,成本几元钱,买衣服时,如果配上一件精美的银饰品,绝对是锦上添花的好事。 特别是现在这种饰品还很少见,说不定销路会不错。 想到这里,觉得是个不错的赚钱主意。 “那我再画一些出来,到时一起加工出来。”安安受到鼓励,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自己的喜好,得到姐姐的鼓励,这对他来说,是最开心的事。 “好。”叶纤红点头道。 又想到一个主意,如果顾客在店里买了足够多的服装,可以把银饰当成赠品,送给他们。 只要设定了最低消费金额,有的顾客为了得到一件独一无二的银首饰,说不定会多买些衣服凑够金额。 服装店想促销,一直靠打折,也不是个办法,应该换换花样了。 看时间不早了,她进厨房做晚饭。 至于做银饰的事,她准备有空打电话给戴叔叔,让他帮忙联系一家正规一点的加工店,按照弟弟设计的图样,做出银饰品。 除了全部用纯银加工饰品,当然也可以做一些其它合金的饰品,比如毛衣挂件、指环和胸针等等。 这些东西现在还很稀缺,应该能赚一笔。 印象中要等九六年后,沪市出现麦考林这些邮购公司,大量售卖饰品以锆石等人造珍宝,它们才慢慢普通开来。 同一时间,戴老也在打电话。 “你说什么?”卫老爷子听了戴奉焱的汇报,也是吃了一惊。“小红的身世居然这么曲折?” 就像叶纤红猜测得那样,卫家也调查过她的生父是谁? 最大的嫌疑,自然是钟修贤和高爱国,只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错综复杂的关系? 对高家,卫老爷子自然瞧不上眼,觉得他们家已经彻底没了骨气,跟胡家差不多。 现在有了这一层关系,他在考虑接下来要不要改变对他们的态度了? “小红其实不想认高家这门亲,所以要我们帮忙,把这层关系遮掩过去——”戴奉焱猜测老领导也误会了意思,于是解释道。 一般情况下,一个刚二十的小姑娘,如果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来历,肯定想认亲。 这是人之常情,无关道德和性情,纯粹是天性使然。 但是她却放弃跟高家的关系,选择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且老实的乡下汉子为父亲,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为什么?”卫老爷子对于叶纤红的选择,也觉得奇怪。 有高家这层身份在,不是说一定能抬高什么身价,至少以后跟胡向阳他们在一起,身份上已经能够平起平坐了。 或者说以后嫁给胡向阳,算是门当户对。 在国内,能力是一方面,出生其实也很重要。 特别是京城这些地方,大多数人看重家世。 很多时候,你出去办事,有高家这层身份在,即使是私生女,也会方便许多。 “不知道。”戴奉焱老实地回答。“我猜测她想靠自己,不想借这层关系。也有可能从别人嘴里了解高家的情况,对他们没什么好感——” 叶纤红虽然年纪不大,眼光和见识不凡,不能把她当成普通的二十岁女孩。 她有主见,自然会衡量和选择,获得高家这个身份,其实麻烦多过好处,所以宁愿不要。 “确实有可能。”卫老爷子年纪大了,思维没那么活跃了,判断力却不差。 换成他们这样的人,也不会愿意回高家。 现在的叶纤红,一切可以自己做主,如果入了高家的门,就算手里的生意,也未必保得住。 高门大户里,各种阴暗事多得很,高家现在在走下坡路,晚辈更是没一个有出息的,有人盯上小红的东西,很正常。 “那个宋保国,以前就发现一大堆问题,因为不想插手地方上的事,我也没有动手,这次得彻底铲除了,免得影响小红的生活。”戴奉焱最后说了自己的打算。 退休后,虽然在地方依然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是能不插手,还是安份点好。 否则引起上层的不满,反而得不偿失。 当然,如果能一直引而不发,地方上不清楚他的底牌,反而更有威慑力。 “觉得有必要动手,就不用客气。”卫老爷子正好觉得亏欠小红太多,能做些对她有利的事,他不会反对。 “好。”老领导发话了,戴老信心更足了。 一个宋保国而已,他根本没放在心上,关键是这些人,一般背后都有人,他是担心做得太绝,惹来对方的报复。 由老领导支持,那就不必有顾忌了。 挂了电话,戴老开始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这种事肯定不能直接动手,得一步步设计好步骤,让他明知道上级部门的目的,也无法反抗。 对戴老来说,阴谋只能算计一时,阳谋才是最有杀伤力的。 要么不动,一动手,就让他没有翻身的机会。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件事,永远不为人知。 小红的意思很明显了,她跟钟修贤已达成了一致,他不会随便公开这件事。 第六十六章再次人事调整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给滇省的戴乃柄打电话,询问那边饰品加工的事。 “饰品加工?”戴乃柄听得一头雾水,“你要我帮你找加工的师傅?”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这些东西我怎么会知道? 只不过小红都开口了,肯定知道滇省这边加工店特别多,拒绝是不可能了。 “是啊!”叶纤红知道他为难,不过如果他都不帮忙,自己真的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帮忙了。“滇省少数民族多,也是全国银饰最多的地方,你让本地的手下帮忙打听一下,他们肯定知道。” 戴叔叔高高在上,没听说过很正常,但是可以让手下去打听啊! 只要出生少数民族,他们老家的乡镇,肯定有这种传统的银饰加工店。 “那我先了解一下,有消息再回复你。”戴乃柄觉得这话有理,就没有再找借口。 “谢谢戴叔叔。”叶纤红道谢后,挂了电话。 这件事只要他有心,肯定能办到,她一点也不担心。 下一步,只须弟弟画好更多的图,等戴叔叔联系好加工店,寄给他就行了。 这件事暂时可以放一放,但是家纺公司的事,却得跟乔昌智商量一下了。 诗诗姐准备把它的管理权移交给自己,那里面的管理结构,得重新划分一下,免得乱套。 家纺工厂开工后,公司产销这条线就顺了,谢建奇也没必要一直管那边了。 生产现在杨雪在负责,销售和设计,也可以跟服装公司合并到一处,那管理起来就简洁了。 到了公司,找到乔昌智,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这是好事啊!”乔昌智一听,也很高兴。“家纺这一块,来钱比服装那边还快,我还在想,要不要扩大生产车间,让它的产量增加五倍。” 随着第一批货发出去,沪市那边反馈很好,店家也希望他们加大供货量。 很明显,随着时间的过去,销售恐怕会呈现爆发式增长。 下一步再到周边几个省,甚至京城走一圈,如果打开那边的市场,产值增加十倍,也不奇怪。 “这些你看着办好了,我没意见。”叶纤红自己没有过多关注这些,所以说不上具体的数据。 只是家纺市场会非常大,是她早就清楚的。 特别是这几年,农村的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了,家家户户都在更新电器和生活用品。 一些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购置一套或者几套床上用品,也很正常。 而他们的产品,因为设计新颖,做工面料精致,特别适合那些渴望提升生活质量的城乡居民。 就算家里条件一般,买一套回家充充场面,也非常有必要。 “那另外再造一栋厂房,专门用来生产家纺产品。”乔昌智见她没意见,很快下了决心。“至于原来的车间,搬走后划给制衣厂就行了,反正制衣车间规模扩大一倍,也是早晚的事。” 说完这件事,两人开始商讨谢建奇的安排问题。 服装厂和家纺厂这边,差不多已形成了固定的生产模式,需要操心的事少了许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把剩下两家铝制品厂,搬到公司这边。 这需要谢建奇这个负责人,亲自参与到一线了。 “行,这些事你安排就行。”这是以前都计划好的事,现在只涉及具体操作,没必要再替乔昌智拿主意。 在具体事务上,她得尽快放权给他,让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对了,王茂琳一直在余杭,我觉得也浪费了。”乔昌智突然提到了王茂琳。“那边只有一家工厂和几家店铺,现在市场已经打开,可以让她回来这边主持工作了。” 以前那边没有基础,需要一个能力强的人去一线开拓,她是最好的人选。 现在再让她在那边维持日常运转,就有些大材小用了。 “没错。”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理。“只是茂琳姐回来后,那边交给谁做主呢?” 尽管余杭的服装产销已走上正轨,但是这么大一块市场,总归得有一个人拍板,否则就会变成一团散沙。 “你觉得杨涛怎么样?”乔昌智想了想,问道:“他的能力没问题,工作态度和忠诚度也可以放心,唯一的缺点是太年轻,不知道能不能压得住场面?” 纯粹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工厂和店铺并不复杂,他只要把两边的工作安排好,压力并不大。 “问题应该不大,关键是他的魄力够不够,这跟人的性格和经历有关,旁人也帮不上忙。”叶纤红也有些拿不定主意。 管理人员其实也分很多种,从管理职能角度来看,有的人擅长计划,有的人长于组织,有的人强于执行,而有的则是天生的领导者,指挥、激励能力强。 像余杭这边,对管理要求比较低,更需要一个领导者,能指挥、激励和协调好员工。 “那问一问王茂琳吧!她跟杨涛交道打得多,应该了解他的能力。”乔昌智也觉得很难判断,所以这样建议。 杨涛加入公司以来,一直在余杭工作,跟虞城这边的人,接触不多,所以不了解也正常。 “行,那你跟王茂琳商量一下,如果行,就把她调回来,那边全权交给杨涛管理。”叶纤红也不拖拉。“如果不行,先把杨涛调回来,让杨雪去那边过度一下,然后全面接管余杭的工作。” 相比较而言,她觉得杨雪已经有这个魄力独档一面。 “好。”乔昌智想了想,也觉得这样安排不错,于是同意了。 商量好这件事,叶纤红又问起盘点的事。 这件事全权交给傅老在处理,她和乔昌智都没有插手。 她把这样做的真实想法,原原本本告诉过乔昌智。 一方面是信任他,不担心他会拆自己的台。另一方面也是傅老的工作,少不了他的支持。 因为傅老的工作,独立于公司之外,代她检查公司的内部管理,防止出现意外。 如果乔昌智有抵触,那傅老的工作,就会很难开展。 好在乔昌智对叶纤红的忠诚度,完全没有问题,现在有他在暗中支持,傅老的工作自然顺利多了。 对乔昌智而言,自从叶纤红让他站了起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就决定把这一辈子卖给她了。 而自己付出的这一切,她给的回报比自己想像得还要高,更让他的忠诚度升了一个级别。 只要是对公司有利的做法,他绝不会反对。 有时候企业大了,靠人治确实不行,需要一个独立的机构,来监察公司的运行。 “一切很顺利。”乔昌智回答道。“傅老现在在两家铝制品厂盘点,很快就要完成了。” 会选择先从那边开始,是因为最近那边准备搬厂,与其说盘点,倒不如说在给现有的设备登记造册,一举两得。 第六十七章给王茂琳接风 几天后,王茂琳从余杭回来了,杨涛接管那边的所有业务。 照她的说法,杨涛虽然嫩了点,不过学习能力很强,给他几天时间适应,就能全部管起来了。 接下来她只要每周去那边一趟,看他有没有出状况就行。 如果一个月后没有出问题,她就不用再操心了。 叶纤红听到这个消息,也很高兴,专门把乔昌智和谢建奇叫过来,一起给王茂琳接风洗尘。 现在他们依然是公司的三巨头,董采玉和赵时琛,还嫩了些,离他们有一些距离。 而傅老对这些虚名不感兴趣,叶纤红也没有勉强他。 四人加上苹苹,在王子饭店要了个小包厢,边吃边谈。 许康苹有些日子没见妈妈了,此里贴在她身边,一脸满足的笑容。 “茂琳姐,这些日子辛苦你了。”叶纤红摸了摸苹苹的头,歉意地说道。 工作上的事,再苦大家都能接受,让她们母女分离这么久,才是真正的痛苦。 “没事。”王茂琳笑了笑,无所谓地回答。“你给我这么好的待遇,我如果不卖力一点,都对不起你了。” 有外人在时,她会摆副总经理的架子,所以表现得很冷漠。 今天几人都知根知底,能力和级别都不比自己低,她自然没必要摆谱。 这是老派管理人员的习惯,更接受人治模式,总觉得跟手下保持距离,才能管住他们。 而叶纤红,更看重制度管理,至于人与人之间怎么相处,只要公私分明,老板员工根本没必要分得太清楚。 “这是你应得的。”叶纤红是真心觉得歉疚。“你对公司的付出,我心里有数,换成别的企业,一样会给你高工资。” “怎么可能?”王茂琳骇笑。“你以为我以前不努力吗?上司看不到有什么办法?而且就算再用心工作,升职加薪的机会,永远轮不到你,而是给那些不干事的人——” 或许就是因为国营企业一直由这样的人当家,这几年才会纷纷倒闭吧! 她今年三十多岁了,因为经历坎坷,性格有些偏激。 这么多年下来,就算有过几个朋友,也渐渐变成了陌路,这让她更加不愿意结交朋友。 跟叶纤红相识时,正是她最落魄最困难时,如果不是有小红的鼓励和帮助,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一直坚持活下去。 现在自己不但还清了债务,还住在商品房里,出入能开小轿车。 别人看到自己,也是王总王小姐地叫着,态度非常恭谨,这让她活得有尊严,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叶纤红这样对自己,她当然要回报,所以就算要她去更偏远的地方,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执行。 “话虽然如此,对我来说,公司能请到你,才是我最大的幸运。”叶纤红正色说道。 王茂琳的心思,叶纤红怎么会看不出来? 越是如此,她才会这么感动。 “嗳,你们够了吧!”谢建奇见两人说得情真意切,把他和乔昌智晾在一边,不悦地叫道。“难道你们把我和乔昌智当成隐形人了?” 明明自己才是茂琳的爱人,她从余杭调回来,这些话不是应该自己说的吗? “行,我正式把茂琳姐交给你了。”叶纤红斜了他一眼,戏谑地说道。 谢建奇这才满意了,笑嘻嘻地给王茂琳夹了块蒜香骨,一付讨好的模样。 “我也要。”见他只给妈妈夹菜,不给自己,许康苹苹嘟嘴叫道。 “给你,苹苹小公主。”谢建奇一见,连忙给她夹了一块,又给她夹了一只大虾。 见他叫自己小公主,苹苹顿时乐坏了,笑得露出了两个酒窝。 叶纤红见他哄孩子很有一套,倒不担心两人结婚后,会出什么问题了。 “别闹。”见两人旁若无人的嬉闹,王茂琳没好气地白了一眼。 今天说是给自己接风,不过公司最近有一些调整,小红把几人叫出来,肯定有事情商量。 见她生气了,两人这才老实下来。 “小红你说。”王茂琳再次把主导权交到叶纤红手里。 “今天把大家集中起来,其实就是想说一说公司接下来的打算。”叶纤红也没矫情,开门见山地说道:“茂琳姐这边,增加了家纺公司这一块,因为市场会越来越大,你以后有得忙了。” 跟乔昌智计划扩大规模后,家纺公司将会向全国铺货,产值可能会增加无数倍,到时工作量会大增。 单是这一块,交给王茂琳管理,也不会轻松,何况还有服装公司。 叶纤红担心她一个人管不过来。 “没事。”王茂琳无所谓地回答。“生产有杨雪在负责,我只须管住大方向就行,不会太累的。” 对她来说,能在这样的环境工作,辛苦真的不是事。 何况小红很大方,如果一个人管不过来,可以招手下进来。 这样的话,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你有信心就好。”叶纤红再次说道:“今天只是向你交个底,下面具体怎么做,管理层怎么配置,你还得跟乔总好好商量一下,必须的人员,你们大胆招就是。” 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以后在座几人,都不可能直接参与事务管理,而是充当决策者的角色。 具体的执行团队,得另外招人了。 “我有数。”王茂琳点点头,一点都不担心。 “谢建奇这边,接下来也会很辛苦,因为要搬厂,换了环境后,前期需要磨合。”叶纤红把注意力转到谢建奇的身上。“还有就是,电机厂那边,也会划到你这边。” 电机厂刚开始建立时,因为要瞒着某些人,所以她和乔昌智亲自在管理。 现在苏爸爸身体恢复了,他们的电机厂也重新焕发了生机,没必要再把工厂办在外面,可以搬进公司总部了。 那样一来,势必得划给他管理。 “我的态度跟茂琳一样,没关系,尽管交给我。”谢建奇信心十足地回答。 去年公司分了两套房子,自己没轮到,今年肯定有份了。 只不过跟茂琳结婚后,一家人有一套房子就够了,多出来的只能租出去了。 他倒没想到房子升值的事,只觉得有些遗憾,如果两套房子换成一套大房子,那好好装修一下,住起来就会很舒服。 “那就好。”叶纤红满意地笑道:“只不过我公司的几块主要业务,全交给你们了,到时能不能赚钱,全看你们的成绩了。” 这不是玩笑话,是真的掌握在他们两人的手里。 她对王茂琳比较有信心,所以没想过另外招人进来,分两人的权。 至于傅老的作用,与其说防止下面的工厂乱来,也有监督两人的意思。 叶纤红不是傻瓜,既然现在没有合适的人,能进入公司高层,那信任两人就是唯一的选择。 只是公私得分明,让傅老给自己当恶人,显然非常合适。 第六十八章调整股份结构 第二天,叶纤红联系上诗诗姐,和王茂琳、谢建奇一起来到家纺公司。 趁今天大家都有空,去相关部门把法人更改的事处理好,顺便把茂琳姐介绍给大家认识。 自今以后,她就是家纺公司的负责人了,诗诗姐的股份会进行调整,也不再以任何形式参与管理。 家纺公司自从谢建奇上任后,处理过一批管理人员,剩下的人忠诚度没问题,就看王茂琳上台后,怎么用他们了。 所谓一朝一天一朝臣,这些人大多是诗诗姐以前招聘的,跟王茂琳的管理风格,还是有很大差别。 办手好续,叶纤红和苏思诗离开公司,找了家安静的西餐厅,准备聊些私密话。 “小红,把家纺公司丢给你之后,我现在感觉一身轻松。”苏思诗端起果汁喝了一口,神情说不出的放松。 自从爸爸生病后,这些年她负责家族的公司,总担心自己胜任不了工作,连觉都睡不踏实,每天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哪里有机会像现在这样无事一身轻? 现在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早就应该把工作放下了。 当然,这样说有些自私,有扔担子的嫌疑。 好在小红帮忙把父亲的病治好了,由他支撑这个家,至少短时间内,自己能过想要的生活了。 在她看来,自己管大公司能力不够,但是当个农家乐老板,应该能胜任。 照小红的计划,这个项目如果做好了,赚钱应该也没问题。 她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和小红一起,承包一大片荒山,建一个世外桃源。 到时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又能赚到大钱,那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最向往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叶纤红好笑地望着她。“以前你们总说我当甩手掌柜,羡慕我过得潇洒,却不知道公司的大事还是得由我自己把关,有时候很头疼的。你现在倒好,什么都不用管了,不轻松才有鬼了。” 自己手上的产业越来越多,想跟诗诗姐一样,完全不管,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乔昌智能力进一步提升,能完全替自己管起来。 不过她没那么乐观。 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需要时间的积累和工作经历,乔昌智就算再聪明,现在还是太嫩了。 说不定进入二千年后,他也接近四十岁了,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 算了,不想这个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那倒也是。”苏思诗笑得很得意。“不过能者多劳嘛!我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就看你的了。” 小红跟自己提过家纺公司的计划,对她这么疯狂的扩张速度,其实非常佩服。 换成自己,肯定不可能有这个魄力和勇气。 自己现在还剩三成的股份,照这个发展速度,其实只有一成,一年的分红,都要远远超过自己管理时的收入了。 “放心,保证不会降低你的生活质量。”叶纤红语气肯定地说道。 说到这里,两人觉得没必要再承诺什么,于是不再开口。 现在接近正午,窗外烈日当空,照得马路上起了一层白烟,蝉鸣声隔着轻柔的背景音乐,依然从窗户传进来。 西餐厅里冷气开得很足,两人悠闲地靠在椅子上,听着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钢琴曲,望着落地窗外行色匆匆的行人,仿佛时间都凝固了。 “好想天天都这样无所事事——”苏思诗再次叹了一口气。 第一次结婚前,她虽然已经帮父亲做事了,因为大方向父亲在管,她只是按时上班下班,所以空余时间并不少。 那时候她比小红大不了多少,只是情商没有她高,活得也没有她明白。 如果那时候有这样一个朋友,自己的人生是不是会有不同? “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去一趟你上次提过的地方?”叶纤红喝了一口水,提议道:“如果真的适合建农家乐,等天气稍微凉一点,我们就去承包下来。” 只要公司不增加新的项目,维持现状靠乔昌智他们都没问题了,接下来她的时间也会很多,是时候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叶纤红最向往的生活,就是住在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不用早起,不用担心生活,日子过得简单而从容。 养些鸡鸭和鱼虾,种些蔬菜水果,家人都在身边,人人都很健康。 “没问题。”苏思诗爽快地回答。 大宝小宝虽然请了保姆照顾,不过不能长时间离开自己,下半年开始准备,明年再开始动工,那时他们也断奶了,自己有精力和小红一起建设新家园。 一直坐到中午,两人的肚子也饿了。只是对西餐都没兴趣,于是准备回家。 “我们买些菜回去,到我家做饭吧!”苏思诗邀请道。“我们还没机会在那边一起做饭吃呢?” 以前两人住在楼上楼下,几乎天天一起吃饭,自从结婚后,就没这样的机会了。 “也行。”叶纤红没有拒绝。 两人也没开车,撑着遮阳伞到市场买了食材,一起到苏思诗家。 家里的保姆今年四十出头,此时正准备做中饭,两个宝宝还在睡觉,门窗关得紧紧的,厚重的窗帘也拉上了,外面的声音传不进来,家里静悄悄地非常宁静。 “你休息一下,中饭我们来做。”苏思诗走进厨房,对保姆说道。 保姆自然没有意见,笑笑走出来。 “中午我们吃什么?”食材买得有些多,当然不可能全部做完,苏思诗问叶纤红的意见。 “你想吃什么?”叶纤红笑着问。 今天两人的心态,跟平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似乎更随意和悠闲了。 “要不我们做面吃?”苏思诗忽然有点想念叶纤红做的面条了。“现在天气热,做凉面吃最舒服。” “冰箱里有冰水或冰块吗?”叶纤红问。 做凉面没问题,但是没有凉好的面条,马上煮的话,必须有凉白开才有。 “有冰块。”苏思诗回答。 于是叶纤红让她煮开水,一会儿下面条,自己去一面挑了些食材,用来做酱料和配料。 没过一会,苏思诗将煮熟的面条捞起来,放在冰水里。 叶纤红做了一大碗肉酱,又切了香干丝,茭白丝,香菇,在水里烫熟捞起,把面捞出来装入碗里后,把材料和肉酱放进去,就完成了。 “好吃。”苏思诗端过来尝了尝,大声赞道。 总觉得小红做什么食物,味道都特别好。 “确实不错。”保姆也赞叹道。“比饭店做的都要好吃。” 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一碗冷面,放了这么好的配料,不好吃才怪了。 “如果时间来得及,自己揉面做手工面条,那味道会更好。”叶纤红有些可惜地说道。 前世自己经常这样做,重生后倒是没有这个心思了。 以后农家乐里,倒是可以把这个当成招牌来做。 第六十九章心态变化 吃了面条,苏思诗意犹未尽,问叶纤红下午做什么? “家里有糯米吗,要不我们做些甜酒酿来吃?”叶纤红问道。 这种大热天,做酒酿发酵最快,当天做了,两天后就可以吃了。 到时放进冰箱里凉一下,味道会更好。 小时候在干外婆家过暑假,她每年都会做一两次甜酒酿来吃,把自家种的糯米淘洗干净,加水泡一天一夜,然后蒸熟成糯米饭,装进搪瓷盆里,拌上酒曲,盖上纱布,放到灶边的稻草堆里。 因为经常在烧火,那边温度比较高,能加快发酵速度。 外婆把甜甜的带着酒味的酒酿分给大家时,她总是狼吞虎咽地下肚,外婆看她馋成这样,总会偷偷地再给她一碗。 这成了叶纤红童年记忆里,最快乐的一件事。 后来干外婆去世,自己又去了深城,就再也没有机会吃到这样的美味了。 重生后和她碰到过好几次,可惜每次都是匆匆忙忙的,没有机会长时间陪在她身边。 叶纤红突然对承包荒山,建设农庄的事,更加热切了。 等那边建好了,可以把干外婆接过来,那样的话,一大家子都生活在一起,才真的团聚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干外婆前世去世得早,这辈子她会时时注意她的病情,绝不会让她这么早离开世界。 “糯米应该有,还要别的东西吗?”苏思诗回答。 “要发酵用的酒曲。”叶纤红回答。 “这个估计没有。”苏思诗没有做过酒酿,不知道酒曲是什么东西。 “厨房的柜子里有,我上次带了些过来。”保姆在一边不好意思地插嘴。“原来打算做酒酿给你吃,产妇吃了最补,后来见你身体这么好,奶也够大宝小宝喝,就忘记做了——” 来苏思诗家做保姆,是熟人介绍过来的。因为给的工资高,她来时计划做些适合产妇吃的美食,来讨好东家。 没想到苏思诗夫妻非常和蔼,家里吃的食物也丰富,她没了压力,顿时丢了来时的激情,最近有些得过且过的意思了。 带来的酒曲也一直放在柜子里,没顾得上做。 叶纤红倒没心思去猜保姆的心思,既然家里材料都有,就把糯米拿出来,简单淘洗了一下,泡在水里。 现在把米泡好,明天上午过来把饭煮熟了,就能做酒酿。 她会在诗诗家做这个,除了酒酿本身美味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跟保姆一样,也是想给诗诗姐这个产妇,好好补一补。 产妇吃酒酿好处很多,不但能促进消化,增进食欲,还对产后体虚有很好的效果。 最大的作用,是产妇如果乳汁分泌不足,它能促进乳汁分泌,增加奶量。 诗诗姐一直在用母乳哺育宝宝,同时有两个孩子需要喝奶,也不知道够不够他们吃? “米要泡多久?”苏思诗好奇地问。 虞城乡下做酒酿的人家很多,她小时候也吃过。 只不过后来家里做生意了,有钱了,妈妈天天上街大鱼大肉买回来吃,根本没有想过再做这些食物。 她对做吃的也不算擅长,也没有想过自己动手试一次。 “大概一天吧!”叶纤红回答。“明天我再过来做给你吃。” “好。”听说她明天还来,苏思诗笑着回答。 两人坐下来聊了一会,话题自然离不开大宝和小宝,两张婴儿床就在两人面前,宝宝这时候正睡得香。 “建光哥还没给他们取名字?”叶纤红好奇地问。 或许是因为他们在诗诗肚子里时,她就用精神力跟他们打过交道了,虽然是诗诗姐生的,却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有时候甚至比她更盼望他们长大,到时可以和诗诗姐一起带着他们,去外面风景秀美的地方游玩。 “在蒋家,两人现在是瑞字辈,你建光哥想用秀外慧中这个成语来给他们取名。”苏思诗笑着回答。 纯粹比个人修养,她不过初中毕业,蒋建光却是中专生,差得不止一点。 所以取名这件事上,她没有硬着要自己来,而是交给了他。 “蒋瑞中和蒋瑞秀?”叶纤红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倒是觉得不错,又好记又有内涵。” 有人说琼瑶影响了一代人,九零后的名字,因为他们的父母或多或少看过言情小说,所以名字里总有泽、凯、浩等这些字,前世一些班级里,老师总觉得学生的名字大同小异。 瑞中和瑞秀算是少有的好名字,她非常喜欢。 “是吗?”见叶纤红一下子就猜中了,还夸名字好听,苏思诗脸上的笑意更盛了。 不知道是不是两人说话的声音太大,吵到了孩子,大宝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居然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哭闹。 “啊哟,大宝醒了。”叶纤红看到后,稀罕死他了,连忙走过去把他抱起来。 孩子现在真的是一天一个样,虽然还没满两个月,身上的皮肤看起来白里透红,嫩得掐得出水。 把他抱在怀里,感觉整个人都变软了。 “你这么喜欢孩子,真应该生一个,可惜还不到结婚年纪——”苏思诗笑着调侃了一句。 她总觉得小红在这方面比较怪,别的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或许也会喜欢孩子,但是绝不可能到这个程度。 更多的自己还是个孩子,连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是啊,明年才到二十周岁。”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自己重生到十九岁,确实是好事情,毕竟十八九岁,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但是同样有缺憾,就是结婚生子,还得等几年。 以前这种感觉没这么强烈,自从诗诗怀上双胞胎后,她的母性也被激发出来了。 “很快的。”苏思诗笑着安慰了一句。 接过大宝,给他喂了奶,重新放到婴儿床上。 大宝也不哭闹,只是睁着眼睛好奇地望着她们。 “诗诗姐,我先回去了。”叶纤红望着他可爱的模样,有些受不了,准备回家。“明天再过来帮你做甜酒酿。” “好。”苏思诗也没拦她。“我一会联系一下那边,看那块地有没有被承包出去?” 自己现在无职业一身轻,可以整天在家陪儿子女儿玩,小红还有这么多家公司,不可能像自己一样,整天陪自己聊天。 “行。”叶纤红叫道。“如果还在,我们抽个时间去看看。” 这件事她不想再等了,早日定下来,早日准备动工。 她希望结婚前,就把这件事办好,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她就可以丢下工作,在农家小院里养花种草,养鸡养鸭,陪着宝宝一起长大。 第七十章承包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再次来到苏思诗家。 今天过来,自然没有空手过来,带了一些空间的蔬菜,以及诗诗姐最爱吃的蜜饯。 “小红,你能抽时间来陪我,就不容易了,怎么好意思让你带这么多东西过来?”见小红进来时,手里提着一只大袋子,苏思诗不好意思地叫道。 “没什么?就是一些家里产的东西。”叶纤红可没跟她客套,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厨房的塑料筐里。“你别嫌我小气就好。” 又把蜜饯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给她当零食吃。 叶纤红自己不大喜欢吃这种蜜饯类的甜食,反倒是汤汤水水的水果罐头,还可以接受。 最近没时间做这些,诗诗姐自然没有口福了。 “只要是你拿来的,全是了不得的美味。”苏思诗自然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哪里会嫌弃? 坐下来喝了一杯茶,叶纤红站起来,去厨房蒸糯米饭,准备做甜酒酿。 把米重新淘了一遍,向保姆要了纱布,铺在饭架上,把米倒上去,放进锅里蒸。 当然也可以直接用电饭煲煮,不过蒸出来的米饭更干,做出酒酿也更均匀。 等到糯米饭熟了,叶纤红把它倒出来,装在一只洗干净的搪瓷盆里,用饭勺把饭弄散,然后凉在那边。 “小红,每次看你做吃的,都特别认真,像是艺术家在创造作品。”苏思诗走进来,看到叶纤红认真的样子,笑着说道。 自己每次做吃的,相对比较随便,难怪蒋建光总说没小红做得好吃。 同样做家常菜,外观也没她做得漂亮,看来是不够用心,应该跟小红学一学。 以后不打算去上班了,安心做个家庭主妇,连饭都做不好,那就太失败了。 “是吗?”叶纤红就笑。“没那么夸张吧?” 不过做菜认真,那肯定是真的。 前世看过《小森林》,总觉得桥本爱扮演的市子,把做菜当成一种信仰,那认真的表情,让人动容。 或许这是两国文化的差异,他们那边每次吃饭前,还会双手合什,说一句我开动了。 似乎在感恩食物的来之不易,反观国内,经济稍微好一点了,浪费的食物,一年可以养活几百万人了。 叶纤红有了空间,虽然食物取之不尽,但是不会胡乱采摘,需要多少,就做多少,很少浪费。 “是真的。”苏思诗肯定地说道。 糯米饭很快就凉了,叶纤红拿出酒曲,考虑到煮了两斤糯米,就倒了大约三克酒曲,然后仔细搅拌均匀,最后在饭中间挖一个洞,便于观察酒酿的进度。 把那块纱布洗干净,盖在搪瓷盆上面,放在一边。 大热天的,不需要额外照顾它,也能自然发酵。 做完这些,她开始和保姆一起收拾蔬菜,中午炒来吃。 “叶小姐,中午的饭菜,我来做吧!”自己才是保姆,老是坐着吃主人朋友做的饭菜,她感觉不好意思。 “也行。”叶纤红也没勉强,反正这些蔬菜味道好,跟做法关系不大,主要是材料本身味道更鲜美。 吃了午饭,两人不顾开气炎热,交代保姆照顾好宝宝,准备出门。 苏思诗已经联系过那边的村支书,知道那块地方还没承包出去,告诉他自己明天带朋友过来看,先要不给别人了。 那边自然答应了。 两人开着车过去,不过半个小时,就到那边了。 那是一个扇形的山沟,三面环山,只有中间一块盆地,山脚下还有一个超过五十亩的大水库,非常适合建农庄。 这边的山坡也比较缓,非常适合种果树。 “怎么样?不错吧?”见小红也不怕热,到处走走看看,苏思诗笑着问。 她第一次过来,也被这个地方吸引了。 主要是三面被山围住,非常幽静,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而且这块盆地面积大概有一百亩,足够她们种上各种想种的东西了。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边有一条机耕路,不用修路,这宽度也足够开一辆小轿车进来了。 “确实不错,我们租下来吧,免得夜长梦多。”叶纤红说道。 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但是真的被人抢先了,想再找一块这样的地方,还真没那容易。 “好的,这件事我去办,以后我是这里的大掌柜,你是二掌柜。”苏思诗得意地笑道。 于是两人去村里。 这边因为离村远,走路要二十分钟,大家嫌来这边耕种麻烦,于是决定租出去。 事情谈得很顺利,当苏思诗从包里拿出两万定金后,当场就签了合同。 承包期定了三十年。 定了这么长的时间,主要是怕果树和水库有产出后,马上要还给村里了,那就可惜了。 叶纤红甚至希望签五十年,因为她清楚,越到后面,承包费越高。 不过有三十年也不错了,总不可能一辈子,就在这里度过。 回到家里,两人找了纸笔,商量开发步骤以及具体的开发方式。 叶纤红倒没强求苏思诗一定要听自己的安排,只是划了几块地方,做为自己的私留地。 东边一处平缓的山坡,她准备种上空间有的每种水果,然后在山坡下找块平整的地方,建一幢四合院,除了自住,还可以招待朋友和亲戚。 她计划把爸妈和干外婆,都接过来这边住。 所以四合院是最合适的,既能保持独立,分开来住,又在一个院子里,有事叫一声就行,非常方便。 还有好处就是,院子周围可以开小门,连接养鸡养鸭的地方和菜地,这样一来,生活就方便了。 另外划一块地,搭几个大棚,到时爸妈在这里无聊,可以种些价值高的瓜果蔬菜,卖的钱归他们自己所有。 四合院周围挑十几亩地,她准备种上鲜花,等到春暖花开,这里就成为花的海洋了。 游客只要来过一次,肯定会成为回头客。 苏思诗听了她的计划,顿时有些懵。 没想到小红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不是说好建农家乐和农庄吗?怎么搞得像私人花园似的? “这是自己住的地方,当然得漂亮一点。”叶纤红得意地笑。“给游客吃喝玩乐的地方,得跟那边分开,你自己最好也划一块地方,作为自己的私有领地。” 辛苦搞农庄,难道只是为了赚钱? 错。 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住得开心。 所以不先考虑好这些,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行,我也划一块地方。”苏思诗觉得有理,在叶纤红的旁边,也划了一块区域。 “怎么这么近?”叶纤红皱眉道。 倒不是不许她靠得这么近,只不过以后是一家人生活,苏思诗的家人跟自己的家人并不熟,这样住在一起,会不会尴尬? 第七十一章姐弟分歧 建农庄的事,只是计划而已,真的动工,还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九月够能派工程队正式进场,效率都算很高了。 何况诗诗姐主动把这件事接了过去,叶纤红是乐得清闲。 两天后,打开盖在甜酒酿上的纱布,一股带着酒味的甜香扑鼻而来。 “可以了。”叶纤红笑着对旁边的苏思诗说道。“兑上凉开水,就可以放进冰箱,想吃时就舀一碗,可以放不少日子。” 兑凉开水的作用,是让它停止发酵,保持这样的味道不变。 外婆以前做好后,因为吃的人多,所以不放凉开水,直接分给大家吃。 这样的好处是酒酿保持原味,酒味也更浓,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吃一碗就像喝了一杯酒,非常过瘾。 舅舅甚至会要求把酒酿多放一天,让酒味更浓。 不过放到第三天后,酒酿上面就会长出一层白色的毛,像发霉了似的,看着有点怕人。 不过舅舅他们不在乎,说是酒花,可以吃的,边说边连着白毛一起吃下去,。 外婆知道姐弟俩怕这个,就会把最上面那一层带白毛的刮到一边,从底下挖出来盛给他们。 “能不能加其它东西?”苏思诗好奇地问。 粗看像是一碗泡饭,太单调了。 “当然可以。”叶纤红回道:“像枸杞、红枣这些都可以加。我带来的蜜饯,也可以加进去,味道不会冲突,反而会更好喝。” 有的地方,酒酿成了一种底料,做成各种美食。 比如甜酒酿子,酒酿汤圆,酒酿蛋,酒酿红枣,酒酿桂园等等。 甚至可以直接用酒酿炖鸡,非常适合产妇补身子。 “我们买只鸡来炖。”一边保姆插嘴道。“这样做,对你恢复身体最有帮助。” 总算有机会讨好一下东家了。 叶小姐没来,自己偷懒也没人在意,现在有她做比较,感觉自己不够用心了。 “好。”苏思诗对这种细节不是太在意,笑着应了声。 她比较重人情,保姆是熟人介绍过来的,只要过得去,她就不会计较。 相对而言,能做到现在这样,她基本上很满意了。 吃了午饭,叶纤红回到家里,安安坐在沙发上等她回来了。 “咦,今天这么早回来了?没有跟同学出去吗?”叶纤红笑着问道。 最近几天,安安每天早上出门,跟同学出去玩,下午才回来,所以她才有时间,去陪诗诗姐聊上大半天。 “画好了,暂时不出去了。”安安把厚厚一叠稿纸递给她,就像在交作业。 这几天他和同学去半山路逛了逛,那边是文物一条街,能看到很多精美的花纹。 他参考了家具上的花纹,也借鉴了青花瓷器上的图案,甚至一些杂乱的古物,只要有花纹的,他都认真观察揣摩。 经过几天用心准备,今天总算完成了一百张设计图,应该够用了。 “这么多?”手里的稿纸沉甸甸的,怕有上百张了,叶纤红吃了一惊。 安安怎么这么拼?居然设计了这么多图案出来。 “你不是说图案多一点,才适合开店卖吗?”安安郁闷地说道。 因为姐说要多设计一些,他这几天才会不顾天热,到处找灵感,否则在家里画就行了啊! “嗯,多一点更好。”叶纤红知道怪自己没说清楚,只好借机改口。 弟弟完成了设计任务,下一步就是制作了。 叶纤红给戴叔叔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情况,准备把这些稿纸寄过去。 戴乃柄自然没意见,让她寄过来好了。 虽然还没有定好制作的地方,不过像叶纤红说的,这边确实有很多这样的店,所以只要最后确定一家技术过关的作坊就行。 挂了电话,叶纤红去了一趟邮局,把稿纸全部寄过去。 完成这件事,她回家跟安安说起打算建农庄的事。 “你和诗诗姐,准备在乡下承包土地和荒山,养鸡养钱,还有种菜种果树?”安安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问道。 作为乡下出生的男孩子,老实说早过够了那样的生活,没想到姐姐居然有这样的打算? 倒不是他看不起乡下人,主要是姐弟俩好不容易搬到城里生活了,现在反而要回归乡村,他无法接受这样的转变。 “怎么?不乐意?”叶纤红没想到弟弟反应这么大,笑道。“不是你想像中的偏远落后模样,记得那篇《桃花源记》吗?我们准备把那边,建成瓜果飘香,来了不想走的世外桃源——” 对安安的反应,叶纤红其实能理解,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嘛,喜欢城市里新鲜有趣方便的生活。 前世的自己,也以进城工作为首选,这并不奇怪。 等到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她已经厌倦城市里的快节奏生活,反倒向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乡下宁静生活。 而诗诗姐,估计跟自己一样,也烦了以前的工作,所以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来调整心情。 就像小森林里那个市子,在城市里累了,于是回到老家疗伤。 每个曾经生活压力很大的人,都会向往这种轻松祥和的生活方式。 “我也不知道。”听了姐姐的解释,似乎没有想像得那么无趣,安安也不敢肯定了。 “没关系,你读高中了,到时可能要住校,也可以申请在外边住,随你自己喜欢。”叶纤红笑着安慰他。 她真的没想过非要让弟弟,也跟自己一样,过这种平淡的乡村生活。 他现在才十六七岁,正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的时候,不能掐杀他的天性。 “嗯。”见姐姐鼓励自己照喜好生活,安安放了心。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都在考虑农庄的事。 那边搞好后,接下几十年,很有可能都会在那边生活,所以设计得方便一点,舒适一点,是重中之重。 反倒是农家乐餐馆,以及农家客栈什么的,简陋一点也没什么,毕竟人家过来,就是想过乡村生活。 搞得太豪华了,反倒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以她的见识,只要平衡好这一点,问题就不大了。 第七十二章西瓜熟了 这天下午,叶纤红接到王茂琳的电话,说香江某家外贸公司,打电话到公司,准备派人到他们的工厂来看看,确定他们这边有没有能力接外贸订单。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消息了?”叶纤红笑道。“如果你怕杨涛搞不定,那就亲自去余杭一趟吧!” 因为确定把外贸加工订单,定在那边生产,所以需要去余杭准备。 如果是在这边,她亲自接待也没关系。 外贸公司找加工厂,无非是看她们的产能和质量。 一般来说,因为出口服装要走海运,所以按时交货能力,他们非常看重。 如果轮船要开了,你的货还在路上,那肯定得违约了。 违约的后果是,除了货出不了,还得支付违约金,损失不是一般的大。 也会连累到外贸公司的信誉。 外企非常看重公司的信用,所以这时候外贸公司挑加工厂,生产能力放在第一位,价格反倒放在第二位。 一直要到二千年后,国内的制造业飞速发展,大家都有能力做外贸单子,这才竞相压价,把加工费压得极低。 质量方面,要求其实比外人了解得要低,只要加工好的成品,跟样品一模一样,就可以了。 “我也有这个打算。”王茂琳笑着回道。 杨涛刚刚接管那边,还是嫩了点,她怕他无法接待好对方,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自己去一趟放心点。 “如果有什么困难,跟我说一声,我也会过来支援的。”叶纤红笑着补充了一句。 相对来言,她对外贸更熟悉,也知道这些人的工作态度。 因为长期跟老外打交道,这些人的工作方式,也会受到影响,喜欢就事论事,不愿意跟人扯淡。 只要把公司的情况交代清楚,正常招待他们,如果工厂达到了他们的要求,基本上问题不大。 比如给他们订一间客房,饭点到了,找一家干净的小餐馆一起用餐。 这都是应有的礼仪,如果自作聪明,送礼或者什么,他们反而会认为你们生产能力有问题,所以想走后门。 这样就弄巧成拙了。 王茂琳听了叶纤红的介绍,心里就有数了。 她打电话过来,其实也是因为心里没底,第一次接触香江那边的人,不知道好不好打交道。 小红说起这些,张口就来,非常了解的样子,再次给她极大的信心。 挂了电话,叶纤红想起最近几天,都没关注公司的事,于是给乔昌智也打了个电话。 “公司这边没什么问题。”乔昌智汇报道。“昨天开始,两家铝制品加工厂,开始在搬迁了,估计一星期内,就能完成这项工作。” 这是以前商量好的,所以不算问题。 “家纺公司建新厂房,安排好建筑公司了吗?”叶纤红问。 搬厂真的是小事,她倒不担心。 建新厂房头绪多,她怕乔昌智忙不过来。 “安排好了。这几天正在准备建筑材料,下个星期他们就会进场。”乔昌智回答。“还是以前的建筑队,大家合作过几次,不用担心他们的效率和质量。” 当然大热天的,工作效率肯定会打折扣,不过建厂房工程量小,早晚赶一赶,应该不会延期。 “那好,你辛苦一下,多跟进。”叶纤红对乔昌智非常放心,倒不必过多嘱付,很快挂了电话。 坐下来考虑了一下手头上的工作,见都在按步就班地进行,放下心来。 放下电话,正要偷会懒,电话又响了。 “爸,家里有什么事吗?”见是老家父亲的电话,她接起来问。 老妈偶尔会打电话过来,跟她抱怨家里的一些琐事,大多跟奶奶一家有关。 父亲话少,每次打电话过来,都是有事才开口。 “小红,地里的西瓜熟了,又沙又甜,你要不要回家摘一些尝尝,也给你的朋友送几个?”郑建国摘完草莓后,在女儿的建议下,没有种蔬菜,反而全部种上了西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品种好,这批西瓜产量很高,结的瓜又大又甜,尝过的人都说好吃。 好东西当然要跟家人分享,他其实想装几筐送到女儿这边,可是天天有瓜商来采摘和收购,脱不开身。 因为味道好,价格自然也不低,郑建国想到几亩西瓜,又可以进帐几万块钱,心里就开心。 这样干几年,就能存下几十万块钱了,等以后老了,都不用儿子女儿给他们养老。 天天在看港台的电视,他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等将来不用干活了,就和妻子去全国旅游,也享受一下外国人的生活方式。 “好的啊!”叶纤红一听,笑着应道。“这两天比较空,我会回家一趟。” 对她来说,想吃西瓜,非常容易。 随便找几颗西瓜籽,在空间找个空地种下去,几天后就能吃到了。 不过这是父亲的心意,她不能拒绝。 特别是西瓜育苗的时候,她滴了点灵液在盆里,想来长出的西瓜,品种会比其它人家的好。 “好的。”郑建国一听,笑得更开心了。“我和你妈在家等你回来。” 女儿这么能干,已经什么都不缺了,现在想找个机会,能被她需要,也不容易了。 等一下去挑几个最大最甜的西瓜,放在后门的水洼里凉着,她回来就可以吃了。 让儿女开心地吃自己亲手种的成果,这是每个做父亲的最幸福的时候。 叶纤红挂了电话,算算日子,又有一星期没回家了。 这里离家只有十多分钟的路程,她回家的次数却不多。 想到这里,她又有回家住些日子的打算了。 可惜弟弟的饰品生意,才搞了一半,想在乡下的家里一直呆着,也不现实。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好在爸妈服了自己暗里给的灵液,身体特别健康,倒不用担心这些。 又想到外公和干外婆,他们年纪真的大了,谁知道还能活多少年。 好在有灵液,比前世多活几年,应该没问题。 等农庄建好,把他们都接过来吧,那样一来,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对老人而言,送吃的送穿的总归空泛,陪伴才是最好的孝敬方式。 第七十三章倒霉的谢群 正在屋里胡思乱想,门突然被拍响了。 咦,难道是章诗萍来了? 只有她才不喜欢敲门,每次过来,都会大力地拍门。 “来了。”叶纤红皱了皱眉,过去开门。 倒不在意她这么粗鲁,主要是怕影响对面的邻居。 “咦?怎么是你?”望着站在门口的谢群,叶纤红惊讶地叫了一声。 不过想想也正常,她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突然找上门来,充当不速之客,符合她一贯的习惯。 “嘿嘿,我一回家,就来找你了,惊喜吧!”谢群像是没有看到她的惊讶,得意地笑道。 “你每次带给我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叶纤红白了她一眼,让她进屋后,倒了一杯凉开水递给她。 谢群接过来,咕咕喝了几口,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渴死了。”把杯子放在茶几上,她大叫一声。 “别大喊大叫的。”叶纤红提醒道。“这边的房子隔音没那么好,这么大的声音,会吵到别人的。” 也不知道她最近去干嘛了?脸居然都晒黑了一点。 她不是最臭美吗?怎么会没注意这个,真奇怪。 “小红,我最近累死了。”谢群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用正常的音量说道。 说完,整个身子后仰,四肢张开,不顾形象在瘫倒在沙发上。 “干嘛去了?”叶纤红好奇地问。“去南方旅游了?” 相比较而言,南方几个省,紫外线更厉害,就算戴着遮阳帽,在太阳下走几个小时,也会晒得通红。 “没有。”谢群认真地回答。“我去赚钱了。” “你惹了事?家里断了你的零用钱?”叶纤红好奇地问。 谢家可不缺钱,谢群一直过得像大小姐一样,还需要她去打暑假工? 除非是闯了大祸,家里人不想再惯着她了,才不得不装可怜,去干活赚钱。 说到底,只是一种手段。 “小红,你怀疑你会读心术,否则我什么都没说,你怎么就能猜到事情的真相呢?”谢群扑过来,想往她肩上靠,脸上也装出一付可怜巴巴的模样。 这次她确实把家里人惹急了,连最疼爱她的爷爷也下了通牒,不许家里人给她零花钱。 “你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叶纤红身子一闪,躲开了她的身体,一脸嫌弃地问。 看她的表现,怎么给人一付熊孩子的感觉呢? 不会是她把爷爷的宝贝偷出去玩,然后弄丢了吧! “月初从学校回来,正好家里有人要去缅甸,于是我也一起去了。”谢群开始诉说经过。“家里的长辈,带着玉石师傅在买原石,我看中了几块,也花了几万块钱买下来——” 谢家每年都要去那边采购玉石,她也跟着去过几次,算得上熟门熟路了。 这一次会这么任性地买原石,是受了堂哥的刺激,说她什么都不懂,就不要瞎捣乱。 于是一气之下,决定挑几块证明自己的眼光。 “于是几万块钱买了一堆石头,一块玉都没出来?”叶纤红猜测道。 “是啊!”谢群哭丧着脸回答。 明明觉得那几块石头,出玉的概率非常高,为什么会一无所获呢? “输了几万块钱而已,你家里人不会这么小气吧?”叶纤红不怎么相信她的说辞。 就算自己输几万块,也会一笑而过吧! 何况谢家是玉石世家,如果有心培养她,这点学费应该出得起,不应该小气成这样。 “问题是我不服气,后来又偷偷去了一次,买了二十多万的原石,除了开出一块劣质的玉,还是一无所有。”谢群扁扁嘴,一付想哭的模样。“我真的倒霉死了——” 以前她也买过玉,不过几百几千地买,多少也会出来一点玉。 “你呀!”叶纤红真是无语了。“赌玉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一直这样不知轻重,胡乱花钱,把谢家赌破产都有可能,难怪你家人要这样对你了。” 谢家人会这样做,应该不是心疼她花了钱,而是对她的心性,非常失望吧! 换成是自己有这样一个不懂事的晚辈,也会好好教训一顿,让她长长记性了。 “呜呜——”谢群捧着脸,假哭起来。 叶纤红懒得理她,拿起电视遥控器,自顾自地换台找节目看。 “你怎么不安慰安慰我?”谢群耍赖,“我现在可是身无分文了,先借一万给我用用。” 习惯了身上有钱,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让她一天到晚不能买东西,她难受极了。 “不是自己在赚钱吗?”叶纤红瞪过去。“年纪轻轻的,有手有脚,还怕没钱用?” 借钱肯定没问题,不过她知道谢群在开玩笑,并没打算借钱的意思。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谢群是真的难过了。“这几天试着干了七八个工作,没有一个能坚持一天的——” 在快餐店干过,她嫌脏嫌累,主动离开了。 帮人卖衣服,她嫌一天到晚站着脚酸,嘴巴也说得口干舌燥,也离开了。 去人家公司坐办公室,她什么都不懂,最后被辞退了。 今天去一家保险公司上班,那个经理教她给所有亲朋好友买了保险,她觉得不靠谱,又主动离开了。 这样一来,能找的工作都找遍了,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 其实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她还是很骄傲的,觉得自己一个大学生,给你们打工,是看得起你们。 随着一次次的失败,她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方式有问题。 等到最后,发现自己什么能力都没有,于是害怕了。 “这样才正常啊!”叶纤红可不会同情她。“你以为我们天生就会干活的啊!哪个工作不需要学习?” 一个人的工作能力,跟生存能力一样,都是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尝试,中间无数次出错,才一点点学会的。 电视里放的那些千金小姐,因为干什么都有人服侍,自己从来没有动过手。 一旦家族败落,除了吃饭睡觉,连穿衣服都不会,那可不是在开玩笑。 第七十四章回家吃西瓜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谢群迷茫地问。 从小就被爷爷夸聪明,她也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甚至看不起那些没考上大学的同学。 最近无意踏入社会,突然发现自己像个白痴一样,什么都干不了,她才恍然惊觉,白手起家,没有家族依靠的叶纤红,到底有多厉害? 所以下意识地过来向她求助了。 “还能怎么办?从头开始学呗!”叶纤红好笑地回答。 内心觉得谢家只要不倒,她这样也没关系,反正有钱,不需要操心这些。 就算生存能力差一点,将来进自家的公司,雇个助理替她处理琐事就行。 高层管理,需要的是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具体管理能力差一点,也没关系。 一个出色的老板,说到底,考验的是他的眼力,或者说用人能力。 如果能把对的人,用在对的岗位上,那就成功了。 安慰了谢群一阵,看到安安上培训课回来了。 “安安,爸爸种的西瓜熟了,他叫我们回去吃,你去不去?”叶纤红问道。 她现在也有意识地培养安安的独立性,不再随时带在身边。如果他愿意在城里,那就一个人回老家。 “那就一起回家吧,也有不少日子没回去了。”安安无所谓地回答。 “行。”叶纤红站起来叫道。“你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回去。” “嗳,那我呢?你不会是要赶我走吧?”谢群见她把自己丢在一边,着急地问。 “想去就一起去,还怕不给你饭吃啊!”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于是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三人一起回老家。 爸妈已在家里等着了,知道他们要回来,妈妈还特意斩了一只鸡,准备炖了给儿子吃。 叶纤红也不顾天热,戴上草帽去大棚看西瓜的长势,谢群像跟屁虫一样,跟在后面。 因为是大热天,薄膜两边已经揭开了,这样通风后,大棚里面反而比外面凉爽些。 “这西瓜长得真大。”谢群沿着垄上小道走了一圈,赞叹道。 乡下的西瓜地,她也去过,还真没看到过结了这么多大西瓜的反地。 特别是西瓜熟了之后,西瓜藤也会开始发黄,不像这里,绿得发黑,估计把熟了的瓜摘了之后,还能结几批呢? “咦?你也懂这个?”叶纤红惊讶地问。 “你当我傻啊!”谢群不乐意了。“我只是不懂具体怎么种,好坏难道也会分辨不出?” 能考上大学,她的智商肯定没问题。 叶纤红不会以为自己说了些糗事,就以为自己是白痴吧? “那不就得了。”叶纤红悠悠地说道。“以你谢家女儿的身份,将来又不会去种地,懂得判断农作物好坏就行。工作也一样,知道谁干得好,谁干得不好就行,又不要你亲自去动手?” 多简单的道理,用得着钻牛角尖? “是哦!”谢群反应很快,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我今天犯傻了,居然对做不好普通人的工作而耿耿于怀。对我来说,只要知道谁卖衣服快,哪个服务好就行了。” 想明白这一点,她的心里又一下子开朗起来。 “想通了?那就早点回去吧!”叶纤红懒得再充当她的心理导师。“万一你家人找不到你,以为你出事了,那就闹笑话了。” 谢群被娇纵成这样,家人对她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还是别让她的家人担心。 “我来找你前,跟爷爷说过,他知道我跟你在一起。”谢群狡黠回答。 “那随你了。”叶纤红当然不会真的赶她走。“你不是说会看西瓜吗?那就挑几个熟的带回家吧!” 来一趟也不容易,总得让她带点家里的土特产回去。 现在西瓜熟了,带一些回去,礼轻情义重。 “我哪里会挑西瓜?”谢群蹲下身子,学着别人去拍西瓜,想通过声音分辨哪个熟了哪个没熟。 可是对她来说,声音都一样,哪里分得清? “算了,我帮你挑吧!”叶纤红无奈地说道。 她其实也不会分辨,不过有精神力,随便扫过去,就知道哪几个西瓜里面的瓤红了,哪些还没红。 很快的,就摘了七八部,放在路边,一会让爸爸用箩筐挑回家。 回到家里,看到妈妈已经在做晚饭了。 “小红,我看阿姨都没玉镯子,你怎么不给她买一只?”谢群好奇地问。 以叶纤红的条件,花几万块钱买只好的镯子,应该没问题吧! “怎么?想让我去你家的玉器店购物啊!”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准备给多少折扣?” 这当然是玩笑话,只要玉质好,价格合适,她也不介意买些存起来。 因为越来越稀缺,它的涨价速度非常快,远远超过房子的涨速了。 到重生前,那些好的翡翠,涨一百倍都是小意思。 央视的鉴宝类节目里,一只极口帝王绿手镯,报价几百万很常见,好的甚至要几千万。 而现在的价格,几万到底了,不会到大几十万。 “你想到哪里去了?”谢群觉得很委屈。“如果你看得上,成本价给你也没问题。” 反正爷爷让自己跟小红搞好关系,一只翡翠手镯就能收买她,谢家肯定求之不得。 “逗你玩的,别当真。”叶纤红笑道。“我妈天天要干活,就算给她买了,也不会戴,主要是她嫌不方便。” 不管是金银手饰,还是玉器,其实爸妈已经有几样了,不过他们不想戴,她也没办法。 其实好的翡翠,硬度不错的,就算戴着干活,也不容易砸碎,除非大力碰撞。 “哦。”谢群点点头,确实是这个理。 郑建国从后院把西瓜拿回来,抹干表面的水后,放在桌上,拿刀切成片,让她们吃。 这瓜一切开后,有一股扑鼻的香味,里面的肉也红得非常艳丽,让人看了就有胃口。 两人拿起来啃了一块,非常过瘾。 “小红,你去年去滇省玩,不是赌赢过翡翠吗?”谢群很快转移了话题。“既然你会挑玉,要不我们再去那边一趟,挑些翡翠回来——” 说完后,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她,一脸期待地模样。 第七十五章赌石计划 “好啊!原来你说了半天,就是为了挖这个坑让我跳?”叶纤红在她肩上拍了一下,气恼地嚷道。 她因为赌石的事,被家人教训了一顿,现在还想拉自己下水。 她相信谢群这样说,并没有恶意,只是跟她闹着玩。 问题是赌石确实非常有趣,她也好几次想再去滇省玩一玩,只是这边事情太多,她下不了这个决心。 “我哪有?”谢群委屈地大叫起来。“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 这是她临时兴起的念头,感觉有叶纤红陪自己去,好处非常多。 如果赢回来了,那家里的禁令就可以收回,又能过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万一失败了,有叶纤红陪在自己身边,爷爷他们也不好意思怪罪自己。 她越想越觉得主意完美,才找机会跟她说了说。 “算了,我就当你是无意的。”叶纤红又拿起一片西瓜,吃了起来,不再跟她讨论这个。 她怕自己会禁不住诱惑,最后真的决定跟她去滇省。 主要是那些银饰,现在也在那边制作,如果去一趟,确实算是一举两得。 毕竟想长期售卖它们,找到一家稳定靠谱的加工点,必不可少。 吃午饭的时候,没看到安安,问了妈妈,才知道她去找同学了。 他还真的长大了,不像以前老是跟着自己,有机会就去找同伴玩耍。 吃过午饭,一家人坐在沙发上,聊起夏天种植的事。 “小红,现在周围的村子里,都没有人种水稻和油菜了,这样下去,粮食全部要买来吃了。”郑建国干了一辈子农民,突然发现大家都不用种田割稻了,总有些不踏实。 冬春本来就是农闲季节,种些蔬菜瓜果赚点外快,肯定没什么关系。 但是夏收秋收却看不到稻田,有些忘本的感觉。 万一以后整个虞城都跟他们村一下,那怎么办?蔬菜瓜果又不能填饱肚子? “爸,你不用担心这个。”叶纤红笑着安慰道。“虞城才多大,全部种蔬菜,也无法供应整个江浙省,有其它地方的人种稻,相互交换过来就行。” 就算整个越州地区,也全部改种蔬菜瓜果,也不必担心。 市场是能自动调节的,当某一天蔬菜的市场饱和了,种的粮食却不够吃了,自然是粮价上涨,菜价暴跌。 只要有头脑的人,都会回头继续种田的。 “小红说的没错,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了,大家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不必想那么多。”谢群也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她学的专业里,有一名课就是市场经济学,对这些比较了解。 “那就好。”郑建国并不是反对现在这样做,只是赚钱太容易了,他反而不放心。 既然谢群这个大学生,也觉得这样没问题,他就放心了。 中午太阳高照,没法出门,叶纤红就搬了把椅子,和谢群一起去后院乘凉。 那边现在种了好几株果树,其它的还无法当年结果,葡萄在空间养了几年之后,移出来种上,今年就已经结果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空间育苗的原因,居然是晚熟品种,村里其它人家里养的葡萄,都可以摘来吃了,这一株密密麻麻的葡萄,却还是青的,没有成熟的迹象。 这样也有好处,遮荫效果特别好,坐在葡萄架下,非常凉爽。 “小红,你真的不想去滇省看看?”谢群还不死心。 自己的暑假过得幸不幸福,全部寄托在叶纤红身上了。 如果两人真的能去一趟那边,在叶纤红的帮助下,买回一些好的玉石,那她不但能让爷爷收回限制,还能给家族立功。 所谓玉石世家,关键不在于销售,而在于拥有多少好的材料。 这跟那些做黄金饰品的不同,有好的翡翠,销量就不用担心,毕竟不管古今,高档玉石都是稀缺货。 “你这个人还真的不达目的不罢休了?”叶纤红瞪眼啐道。 “我有什么办法?”谢群装可怜。“你如果有了好的玉石,又不要你低价卖给我,照正常市场价就行。你的运气一向比较好,说不好去了一趟,能赚几百万呢?”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毕竟赌石界一向是十赌九输。 偶尔有人运气好,出了一块高档料子,那一下子赚几万甚至几十万,确实有可能。 赚几百万,那运气真的要逆天了! 估计整个缅甸和滇省加起来,也没几个人碰到过吧? “你不要引诱我——”叶纤红没好气地骂道。 “小红,你帮帮忙嘛!”谢群见她拒绝得并不干脆,发觉有戏,靠过来摇她的身子。 这一招对付家里的长辈非常有效,她也习惯了。 “你要不要脸啊!”叶纤红被她气糊涂了。“我是你同学,不是你妈——” “只要你跟我一起去,叫你妈也没关系。”谢群脱口叫道。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偷偷朝四周打量了一下,免得被叶妈妈听到。 “你还会不好意思啊!”叶纤红见她贼眉鼠眼的样子,伸手在她头上敲了一下。 去一趟也行,反正坐飞机去,动作快的话,两三天就能来回。 倒不是为了帮谢群,主要是她自己也有兴趣。 “你答应?”谢群见她没有再拒绝,惊喜地叫道。 “去一趟没问题,不过你的费用我不管——”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 倒不是她小气,主要是给她出难题。 如果她的家里不给她出这笔钱,那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了。 自己出钱带她去,性质就不一样了,万一这一趟没达到目的,那她不是反而欠了谢群一个人情? 这样说听起来拗口,相信她能明白自己的想法。 “那是当然。”谢群连忙回答。 有小红自己做挡箭牌,爷爷就算还在生自己的气,这笔费用肯定会出的。 毕竟他一直要让自己跟小红处好关系,两人单独去滇省玩,不是达到了这个目的? “小红,你们两人打算去滇省?”叶知书正好过来听到,好奇地问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安安新设计了一批银饰,附近不知道哪里有加工的地方,滇省那边加工店多,工艺也比较好,我打算去看一看,定下一家长期合作的加工点。” “哦。”叶知书也没多问。“那安安去吗?” 她主要关心的是这个。 儿子马上要读高中了,以后陪在身边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她希望女儿不要带他去。 “看他自己的意思吧!”叶纤红现在不会勉强他。“他想去自然没问题,不过我不会主动叫他一起去的。” 妈妈的心思,她也猜得出来,所以一切看他自己的决定了。 第七十六章接待外贸公司 订飞机票还需要时间,两人定好一周后再出发。 谢群在叶纤红家过了一晚,第两天就回家了。 这一趟滇省之行,她需要好好找个理由,用来说服爷爷,否则就没戏了。 叶纤红没有管她,在家呆了两天后,回到了虞城。 今天王茂琳到了余杭,负责接待外贸公司的跟单员,她得留在公司,遥控指挥,协助茂琳姐解决碰到的问题。 “如果能把生意谈下来,那余杭那边的工厂,只怕又要扩大了。”乔昌智今天也有些心神不定,来到叶纤红的办公室,没话找话道。 接外贸订单,对他来说是大事,所以做不到像叶纤红这样平静。 那边的规模,已经扩张过一次,现在不算小了。 相比刚接手时只有二十多台缝纫机,现在一共有一百二十多个工人,缝纫机数量已超过一百台了。 隔壁的厂房,已经大部分租下来,这样一下,只怕原先乡镇企业用过的旧厂房,得全部用上了。 “是啊!”叶纤红回答。“照我的经验判断,这次百分百会成,为了省事,还是把那栋厂房,全部买下来吧!免得生产忙碌时,厂房的主人却要收回了。” 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特别是随着城市发展,那边也会拆了建市场,成了四季青服装市场的一部分。 印象中二千后,那一带全部成了服装集市,地皮也拍成天价。 如果现在买下来,单是这一块地皮,就能赚个几千万。 至于这么肯定能接到外贸订单,是因为她了解这时候的私营企业,大多还停留在家庭作坊状态。 他们都能接到订单,自己这家管理这么规范的企业,没理由接不到。 “那最好了。”见叶小姐说得这么肯定,乔昌智心里更加定了。 到于花几十万买一栋旧厂房,他没有反对。 这种投资的事,权力在老板手里,他只要执行就行。 另一方面,他也相信她的眼光,这样做,肯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 两人随意聊了一会,谢建奇进来了,说起车间的一些问题。 搬进新厂房后,需要购买很多新的配件,单是拖线插板,就买了几十块。 三人商量了一会工作,看时间不早了,准备去吃中饭。 正要离开办公室,电话却响了起来。 叶纤红看到是王茂琳打来的,笑着接起来。 “叶小姐,我们谈得很顺利。”王茂琳准备带人去吃饭,趁对方去洗手间,抽空来报喜的。“外贸公司那边非常满意我们的管理和加工能力,决定把我们厂定为首选合作单位——” 过来谈合作的跟单员是甬城人,性格比较直爽,去车间参观了一会后,就直接说了结果。 她猜测是自家这边的工厂,比跟单员以前接触的工厂都要规范,所以对方直接做决定了。 记得小红说过,外贸公司想找几家合适的生产厂家,也不容易,这是不是表示自家工厂的管理,确实比别人做得好? “好。”叶纤红虽然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这么快就有了答案了,她还是很兴奋。“等你回来,我们给你庆功。” 挂了电话后,她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乔昌智和谢建奇。 至于第一次合作,能接多少订单,她根本不关心。 两人也非常兴奋,都嚷着中午要庆祝一下。 叶纤红也没小气,带两人来到温俊的王子饭店,找了个小包厢,随便他们点菜。 公司到了现在的规模,吃住这些小开销,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特别是现在物价特别便宜,如果不是怕公司养成铺装浪费的坏习惯,叫她天天请他们几个吃饭,她也愿意。 当天晚上,王茂琳就回来了,于是叶纤红通知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一起到王子饭店用餐。 这是皆大欢喜的事,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 王茂琳把接待结果详细汇报了一遍,特别提到这个月底,对方就有一个五十多万的订单,准备交给他们做。 她已经让杨涛安排人做好样品,让跟单员带回去了。 “样品的事,你跟他们交待清楚了吗?”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外贸公司对品质方面的要求非常死板,大货生产时,一切会以样品为标准,如果到时有误差,就算质量再完美,也会判不合格。 上次她就专门跟王茂琳讲了一遍,防止她打样时,太追求完美。 “我跟杨涛以及设计相关的人,都仔细交待了。”王茂琳做事还是非常细心的,连忙回答道。 如果因为自己的疏忽,让生产受到影响,那她怎么接受得了? “那我就放心了。”叶纤红笑着点点头。 于是大家开始放开拘束,一起喝酒聊天,不再谈工作的事。 这也是大家最喜欢的地方,在叶小姐手下做事,非常放松和自由,只要干好工作,不会给你额外的压力。 不像有的地方,有老板在,就会比较压抑。 “买下工厂的事,你准备派谁去办?”乔昌智抽空小声问道。 “当然是你去。”叶纤红笑道。“这是公司的大事,茂琳姐他们都代表不了公司。我最近准备去一趟滇省,对这样的事没兴趣,也没精力去管。” 只要定好大致的价格,交给他去具体操作最好。 既锻炼了他独立处理一件大事的能力,也让大家看到自己对他的信任。 “行。”乔昌智也不矫情。“一定顺利把这件事谈下来。” 吃完晚饭,其它人都回去,只有乔昌智谢建奇和王茂琳留了下来。 她现在最倚仗的就是这三人,至于其它人,还达不到他们三人的高度,所以暂时无法加入进来。 “这两天,乔总会去余杭,把那家工厂买下来,以后那边就是我们在余杭的基地了。”叶纤红说了自己的打算。 “外贸加工和自产自销要分开吗?”王茂琳问了一句。 工厂规模大了,用什么方式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等那边买下后,只怕会有两百个工人了,那样的话,需要考虑管理模式了。 第七十七章工厂调整 有的企业习惯用大车间的模式,进行生产。 把工厂照工序,分为几个大部门,一个部门加工结束后,交给下一个部门,这样既便于分清责任,也容易控制生产进度。 有的企业则借用岛国的丰田模式,把产品做成一条流水线,这样连贯生产的好处是,效率最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能改进。 不像大车间模式,等发现问题,前面工序已经完成了,浪费人工不说,还会造成大量的物料浪费和报废。 “你的意见呢?”叶纤红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反问了一句。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支持大车间模式,毕竟这样的管理方式我熟悉。”王茂琳回答道。“不过你一直追求流水线式的管理方式,我觉得这样确实比大车间更先进,所以我支持用流水线生产。” 不管用什么方式管理,只要对企业的发展有利,她肯定会支持。 “那就用流水线方式生产。”叶纤红一付从善如流的模样笑着回答。 既然自己有最先进的管理模式,为什么还要用落后的方式去管呢?自己又不傻。 连茂琳姐也看出了这样做的好处,看来她的管理能力,也提升了许多。 “不过怎么分,还是个问题。”王茂琳有些头疼地说道。 到底多少人一个组生产,才是最有效率的,这个问题她一直想不明白。 “这个你不必担心,慢慢摸索就行。”叶纤红倒不想给她太多压力,所以劝慰了一句。 前世工作过的电机厂,倡导的是一只流生产,有技术人员拿着秒表,在每个工位计算单件加工用时,这样一来,每个工位安排多少人,才能保持平衡和效率,就非常精确了。 而服装企业显然没法精确到这一步,所以不可能搞一只流。 只要大体保持平衡,叶纤红就满意了。 “那暂时就分为两条组,每组设一个组长,辅助杨涛管理,你觉得怎么样?”王茂琳建议道。 因为自己的离开,杨涛的工作量比较大,工厂和市场两块都要管理,不可能一直在生产车间。 如果有人帮他把具体的管理抓起来,那他就有足够的精力,去抓大局了。 “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这件事暂时这样定下来,等工厂买下来后,再通知杨涛去执行。 当然到时王茂琳还得再去一趟,帮忙把这件事处理好。 同样的,铝制品加工厂,扩大规模后,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谢建奇的意见是,把两个工厂合并为一个工厂,但是分为几个车间。 前面是材料切割,需要用到大量设备,可以让两个工厂共用,这样一样,效率就提高了。 后面主要是组装工序,再根据产品分为不同的生产线。 叶纤红听了谢建奇的解释,觉得意见很好。 她对机械方面不是很熟悉,所以没有花过多精力,去管理那边,几乎全权交给两个厂长在负责。 如果照谢建奇的方式进行调整,那管理就更细化了。 即使她不熟悉工序,去车间的时候,也能马上看出哪里有问题。 “这个主意不错,可惜电机厂那些机床太大了,做不到这一点。”乔昌智有些遗憾地说道。 公司的每家工厂,管理越规范,质量和效率就会越高,赚的钱也会越多。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提醒。“工业电机不是我们的发展重点,微电机才是未来主要的方向,到时搞一只流都没问题。” “也对。”乔昌智也觉得自己想多了,笑着回了一句。 这个周末,小方突然打来电话,向叶纤红帮杨雪请假。 “为什么是你跟我说?”叶纤红疑惑地问。“杨雪不方便开口吗?” 她了解杨雪的性格,不是那种忸怩作态的人。 “我还没跟她说。”小方不好意思了。“主要是我爸妈知道了杨雪的事,想让我带她去见见——” 昨天有朋友来自己家,无意中提到了他跟杨雪的事,爸妈就激动了,让他带回来看看。 儿子现在已是他们的骄傲,亲朋好友都想介绍女孩子给他们当儿媳妇,可惜儿子坚持要自己找,他们也没办法。 现在居然听说儿子有喜欢的人了,那他们哪里还忍得住? 小方原本不打算这么早向家里公开,怕爸妈嫌弃杨雪不是本地人,等她在小红的厂里工作久一些,准备在虞城落脚生根了,到时在这边买一套房子,把她的爸妈也接过来,那就没问题了。 “你的意思是,杨雪还不知道?”叶纤红皱了皱眉,问道。 对于小方先斩后奏的行为,她不是很赞成,所以有些不乐意。 杨雪虽然是徽省人,离虞城也不远,不能当她外地人看待。 特别是她的能力出色,算得上是自己的得力助手,她更不愿意她受委屈,被小方和他父母看轻。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方见她误会自己了,连忙解释道。“我是想先在你这里说好,再跟她商量这件事。万一她答应了,你却不同意她请教,那不是白辛苦一场?” “如果是这样,那我没意见。”叶纤红对他是姑妄信之。“你好好向杨雪解释清楚就好。” 小方虽然是圈内好友,杨雪在她心里的份量却更重,她希望两人能认真恋爱,不枉相识一场。 “你放心,我不会让她为难的。”小方听懂了叶纤红的意思,连忙保证道。 挂了电话,叶纤红不再关注这件事。 可是她想不管,杨雪却打电话过来请示她了。 “叶小姐,方所长要带我去他家见父母,我该怎么拒绝?”杨雪烦恼地问。 跟小方交个朋友,她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小方年纪轻轻,就已是副科干部了。 在老家,一个镇级派出所副所长,已经是实权人物了,以她的家世,就算想讨好,也未必有机会。 但是嫁给他,她却有非常大的压力。 一方面,双方是异地恋,不容易有结果。另一方面,两人的地位也差很多,她怕自己配不上他。 与其最后痛苦,不如不要开始。 第七十八章出发去滇省 “你不喜欢他?”叶纤红疑惑地问。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杨雪能嫁给小方,也不算辱没她了。 她去过杨雪的老家,知道她家里的情况,这样说虽然有些刻薄,但是却是事实。 而小方算得上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就是副科级干部了,有这样一个朋友圈在,再往上升的机会非常大。 如果她拒绝,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想方设法去吸引小方的注意呢? “不是不愿意,我是怕自己配不上他——”杨雪在叶纤红面前,也没有隐瞒自己的心思。 “那就去见一见,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小方一个机会。”叶纤红鼓励道。 小方对她是认真的,这一点她倒可以肯定,所以不用担心会受骗。 “那个——好吧!”杨雪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答应了。 说不动心,当然是骗人的。 可能是因为已经死过一次了,再次醒来后的她,变得比以前更理智和客观,不再做白日梦。 既然叶小姐也这样劝自己,她觉得试一下也无妨。 ———— 去滇省的机票,由谢群在负责购买。 那天回家后,不知道她怎么说动了爷爷,反正第二天打电话过来,语气非常兴奋。 叶纤红也懒得去管她的家事,只是把买机票的事交给她去办,让她买好机票后,再通知自己。 想了想,又给滇省的戴乃柄打了个电话,把自己准备去一趟那边的事说了说。 “欢迎你来啊!”听说叶纤红要来,他非常兴奋。 正好最近有不少事想跟她商量,她来了之后,就可以当面交流了。 “麻烦戴叔叔了。”一切吃住行程,还得他安排,叶纤红感激地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戴乃柄连忙回答。“你愿意过来,我是求之不得啊!” 挂了电话,叶纤红把这件事跟家里和胡向说了说。 爸妈自然没有意见,倒是胡向阳有些郁闷。 因为他没时间陪她一起去。 安安这一次不准备去,主要是这几天,被几个好友缠着要赚钱,他只好拉上他们,和旺旺一起,拿姐姐工厂的衣服去卖。 这样一来,他也得花时间每天到处跑,拿货收钱换货,忙得不亦乐乎。 不过他也知道姐姐的意思,等拿了饰品回来,可以考虑开一家饰品店了。 那时候主要工作,就得放在卖饰品上,没时间卖衣服了。 他对自己的设计非常有信心,倒不担心卖不出去。 说不定比卖衣服更赚钱呢! 离开前,叶纤红安排好公司的事,却接到了杨涛的电话。 “叶小姐。”他的声音依然很清亮。“听小雪说,方科长已经向她求婚了,我没时间回来,家里的爸妈也没主意,只能请你帮我参谋一下,她该不该答应这门亲事——” 如果换成以前,他肯定不会答应,毕竟两地隔得有些远。 他们虽然在虞城工作,总有一天要回老家的,那时就不方便了。 但是自己和小雪都这么受叶小姐重用,小雪的命甚至是叶小姐救回来的,所以他们已经做好了一辈子替她打工的打算,以后肯定会在虞城买房生活。 关键是叶小姐对手下很好,只要努力工作的人,她甚至会送房送车。 自己兄妹两人,现在都是厂长一级的干部了,分房子是尽早的事。 那时候就可以把爸妈接过来,正式在这边生活了。 但是小雪和方科长,毕竟有不小的差距,当妹妹向自己求助时,他也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如果问我的意见,还是答应吧!”这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叶纤红也非常慎重地思考了一会,才回答道。 世上无完美的男人,像小方这样的外表和能力,值得女孩子放心嫁过去。 至少叶纤红认识小方这么久,没发现他有明显的不良嗜好,那就足够了。 “你的意思是,他人不错?小雪可以嫁?”杨涛不放心地再次问了一遍。 “是的。”叶纤红回答。“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需要冒风险的,我只能说,小方现在各方面都值得托付,杨雪如果嫁给他,吃苦的可能性比嫁给别人小。” 作为外人,只能说到这一步了。 毕竟她也不是上帝,不可能看清两人感情的未来。 “我明白了,谢谢叶小姐。”杨涛感激地回答。 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跟妹妹的性格正好调反了。 本来男孩子应该爽快果断,女孩子大多犹豫寡断,他们刚刚相反。 所以当妹妹征求他的意见的时候,他犹豫了很久,还是下不了决定。 最后只能问自家的老板,她为人大气,看人也比较准,所以听她的没错。 挂了电话,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她一直不愿意主导别人的人生,更愿意让别人自己做决定,所以做出这样的回答,并不符合她的本心。 只是杨涛对感情上的事,不太有主见,她只好实话实说了。 但愿两人能一直相爱下去,不要辜负自己的信任。 去滇省的日子很快到了,叶纤红和谢群一起到余杭的机场,登上了飞机。 到达滇省的省会城市,看到戴叔叔亲自过来接机,两人笑着走过去。 “小红,欢迎你来——”戴乃柄亲手接过叶纤红的行李,放到汽车后备箱。 又跟谢群客气地寒暄了几句,这才坐上车,往回赶。 叶纤红来过一次,知道他会送自己去哪里,也没有出声。 安顿好之后,一起吃了晚饭,戴乃柄把她交给自己的事提了提。 收到那些图纸后,他已让手下帮忙联系了几家加工厂,最后确定了当地一家工艺最好的加工点。 图纸送过去后,那边已经在开始做样品了,估计这两天能全部完成。 现在叶纤红过来了,那样品的验收工作,就得让她自己去做了。 叶纤红拿了地址后,决定明天上午就去看看。 这是来滇省的重点,赌石的事,晚一点再去玩,也没关系。 谢群知道她的计划后,也没有说什么。 毕竟能把叶纤红拉出来,她已经成功了。 送戴叔叔离开后,看天色还早,两人结伴去市区逛夜市。 第七十九章赌石遇搭讪 “对了,你不是一直说要赌石吗?这里就有一家店也在卖原石——”叶纤红想起第一次来春城时,和弟弟他们去逛街,遇到一个好心的大伯,介绍他们去一家店买原石。 她运气特别好,买到了两块有翡翠的原石,一块还当场解开了,虽然里面的翡翠很小,质量却不错。 就是不知道隔了一年后,这家店还在不在? “是吗?那我们去看看。”谢群一听,兴奋地嚷道。 这次陪小红过来,就是看她买原石赚钱,如果开出翡翠赌赢了,那就把玉石买回来。 虽然答应爷爷不再赌石,不过去看看热闹,买点小钱买一两块小石头,应该没问题吧! 不过两个女孩子出来,不可能去缅甸购买,只能去中缅边境的瑞丽赌石,毕竟国内就那边原石最多,赚钱的机会也大。 “跟我来。”那边的原石其实也不错,至少自己能轻易碰到了翡翠,说明确实是从缅甸那边进来的,所以叶纤红兴致也颇为浓厚。 沿着上次走过的路,她的记忆力非常好,很快找到了那家店。 “老板,原石还有吗?”进店后,见没有顾客,叶纤红直接问道。 “哦?是你啊?放暑假来春城玩?”店老板也认出了叶纤红,热情地回应道。“原石当然有,最近正好进了一批,还没几个人挑过呢?找到宝贝的机会比去年还大——” 他会记得叶纤红,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花钱也比较大方,明明什么都不懂,就敢来赌石。 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偏偏挑中了一块出绿的石头,真是运气好到爆了。 叶纤红和谢群跟进去,来到后面的仓库里。 老板说得没错,确实新进过一批货,只见地上架子上堆了很多原石,比上次来时,多了一倍都不止。 “你们随便挑,价格跟去年一样。”既然是熟客,为了拉拢她们下次再来,他给她们一样的价格。 “谢谢老板。”叶纤红笑着谢了声谢,不客气地接过他递过来的小手电,开始装模作样地查看原石。 上次看了几块原石,就不得不回家,那是因为修炼时间短,精神力比较差。 现在精神力提升了何止十倍,不会随便就把精神力用完吧!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得省着点用。 毕竟赌石运气占了大多数,上次才用精神力检查了几块原石,就碰到了翡翠,只能说运气特别好。 万一这次看了几十块,都没碰到翡翠,那只能怪自己倒霉了。 见谢群比她还积极,开始在寻找感兴趣的原石了,叶纤红也没出声,挑比较大的原石进行精神力查探。 那些小块的原石,出翡翠的可能性自然小得多。 这一次运气确实比上次差,一连看了七八块,都没出绿。 叶纤红皱了皱眉,换了个地方,看那边运气会不会好一点? 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老板过去打开门,进来一老两少三人男人,看样子也是来赌石的。 叶纤红没空去理会他们,毕竟自己能找到这边,其它人找过来也很正常。 再次把手按在一块脸盆大的大石头上,精神力慢慢深入进去。 才进入不到两寸,她就看到半透明的白色斑点状石层,像是鸡蛋里的那层蛋清一样,层层包裹住里面,暗暗一喜。 她现在的经验比以前多了一些,知道原石里面的“白棉”,大多都是翡翠自身颜色分布不均匀而造成的,也就是说,有白棉的毛料中,大多都会产生翡翠。 至于翡翠质量好坏,那就是另说了。 正要继续往里探,一阵脚步声打断了她的动作。 她皱了皱眉,把精神力退出来。 “小妹妹,你这样看是不行的。”一个三十来岁的瘦小卷发男人不知道怎么的来到叶纤红旁边,见她没有仔细观察石头表皮的花纹,反而把手按在表皮抚摸,笑着提醒道。 “谢谢提醒。”叶纤红有些恼火,可是人家说得很客气,她也不愿意发火,只好淡淡回了一句。 一直听说外面比较乱,出来几次却没遇到过,难道今天沾了谢群的光,要碰上狗血事件了? 打架她倒是不怕,就怕他有背景,到时打人是爽了,万一保护伞出来了,那就比较难处理。 戴叔叔是农业厅的人,不知道能不能保护得自己周全。 也难怪叶纤红会这么想,主要是重生一年多,没有网络可以用,她对这个时代的真实情况,还缺乏足够的了解。 虞城一直是全国治安最好的地方,吵架打架或许有,但是血腥事件非常少,叶纤红习惯了那样的环境,对春城的治安,却不敢这么乐观。 “你是不是想挑块玉石,给自己打付首饰?”卷发男人显然没听懂叶纤红话里的拒绝意味,反而凑过来关切地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挑?这样机会会大一些。” 他们家是做玉石生意的,长期接触这些原石,经验肯定比她这样半瓶子醋丰富。 跟他同来的还有一位师傅,是香江有名的玉石大师,到时请他再判定一下,那挑出翡翠的机率,又提高几倍了。 照正常来说,原石里有没有玉,谁也不可能知道。 所谓神仙难断寸玉,指是神仙也无法判断原石里有没有翡翠,所以赌石风险非常大。 当然也有人凭经验,从原石表面的纹理来判断出内部的形状,那就比普通人多了几倍的机会,找到翡翠。 这样的人,一般被称为玉石师傅,是各家玉石加工商的座上宾。 “谢谢。”叶纤红见他靠过来,后退一步,避开身子,神情顿时冷淡下来。“我还是想赌一赌自己的运气。” 这人虽然瘦小,五官长得也不错,可惜心术不正,见到女孩子就搭讪,叶纤红就没兴趣理他。 那人见叶纤红拒绝得这么明显,也没有进一步动作,故作洒脱地笑了笑,离开了。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继续把手按在原石上,观察刚才那块原石。 只要它出绿了,品质别太差,那今晚就没白来了。 精神力继续往里探去,穿过一层层的丝絮状白棉,看到了一层带着绿意的“雾”状结晶,呈现在眼前。 果然有翡翠,叶纤红大喜。 精神力一下子深入进去,下一刻,又有些失望。 里面确实有翡翠,但是颜色非常淡,淡到究竟是绿色还是白色,她都很难分清。 她不死心,再次往里观察。 一直到最中心,才发现颜色比较深的翡翠,不过只有普通铅球大小,这样一来,她就纠结了。 这块原石,玉的成分虽然比较大,但是质量不行。 如果买下来,能值多少钱啊! 第八十章解石 “小红,有没有看中的原石?”谢群手里捧着一块排球大小的原石,走过来问道。 她看了这么久,就觉得手里这一块,出绿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舍不得放下,捧过来给叶纤红看。 “这一块不错。”叶纤红拍了拍刚才看过的原石。“出绿的可能很大,就是感觉玉质不好,颜色不够绿。” 她现在经手过不少极品翡翠,要么是玻璃种,要么是正阳绿,对这种普通货色,是真的提不起劲。 “不够绿?”谢群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笑道。“只要出翡翠,买了就不会亏,如果你有信心会出绿,那就买下来。” 总不能白来一趟,那太无趣了。 她也想看看,小红是不是真的像爷爷说的那么神奇,能够找到翡翠。 “行,那就买了吧!”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两人的对话,被旁边三人听到了,同时轻蔑地笑了。 还真会说大话,居然敢这么肯定说有绿,当自己是神仙啊! “你帮我看看,这块有没有翡翠?”谢群可没想那么多,又把手里的原石递过去,让她帮自己看看。 还是保险一点比较好,如果小红也觉得有戏,那她就买了。 叶纤红伸手接过,精神力快速进入石头,下一刻惊呆了。 没想到谢群还真的挑了一块有翡翠的原石,而且绿得非常耀眼,质量比自己这块,不知要好多少倍。 “这块不错,肯定会出绿。”叶纤红连忙提醒她。 也不知道她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碰到这么好一块原石,自己怎么没碰到?真郁闷。 “我就说嘛!”谢群顿时得意了。“以我的眼力,怎么可能找不到翡翠,上次失败,肯定是运气差。” 说完,捧起原石,走过去交给老板,要他马上称份量付钱,并准备解出来。 “六点二公斤,算你三千块钱。”老板称好后,爽快地叫道。 秤上已经做了手脚,会比正常重一斤半斤的,普通人也看不出来,所以他才能大方地抹掉零头。 “谢谢老板,帮我解开来吧!”谢群付了钱,说道。 十多斤的石头,随身带着太辛苦了,当然得把玉解出来,才方便携带。 玉石份量就小多了,放进背包里,也不会太重。 “好。”老板应了声,捧起原石,来到角落的解石机前。 解石虽然辛苦,但是也比较刺激,只要出绿了,顾客就会多买一点,他也能多赚点钱。 叶纤红见谢群已经在解石了,自己倒不用急在一时,于是继续看原石。 继续挑了几块,终于碰到一块种水不错的翡翠。 可惜依然比不上谢群那一块,玉石掏出来后,估计两公斤就差不多了。 不过好过没有,她也不泄气,见时间不早了,于是捧着两块原石走过去,也准备解出来。 有空间在,就算把石头偷偷收走,也不会有人会知道,不过她做不出这样的事。 “你就要这两块?”老板把手里的工作交给雇来的年轻人,自己去一边称份量。 一共有二十六公斤,付了一万三千块钱。 从两个女孩子手里,赚了一万六千块钱,老板非常满意。 见屋里还有三人在挑原石,看来今天可以进帐三四万了。 “出绿了。”帮谢群解石的年轻人用水冲干净一个剖面后,惊喜地叫了一声。 老实说天天帮人解石,几乎都在做无用功,搞了半天,都只能看到一片白絮,没有翡翠的影子。 一星期能出一次绿,就非常了不得了。 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就能挑到翡翠,真不简单。 “我看我看。”谢群激动地凑过去,细细打量出绿的那一面。 即使有白絮裹着,绿色还是非常明显,看来绿得很深,种头不错。 “怎么可能?”那个瘦小的卷发男子不淡定了,走过来想看看是真是假? 刚才还说她们找不到玉,第一块开始解,就出绿了,那不是在打自己的脸吗? 谢群性格向来娇纵,可不会给他面子,哼了一声,让师傅继续解石。 没过一会,一块足有三公斤的翡翠交到谢群手里,颜色非常艳丽,虽然达不到玻璃种,至少值十几万了。 “小姑娘运气真好啊!”老板没想到会解出这么好的玉石,顿时不淡定了。 三千块涨到十万以上,这来钱的速度也太快了。 不过他也有眼色,眼前的女孩子一看就出生不凡,未必会把这十几万块放在心上。 “小红,这次出来,是希望你赚些钱,没想到倒是我自己碰到了宝贝。”谢群笑得双眼都弯成一条缝了。 就算把这块玉石拿回家,还是没法弥补上次亏空的钱,但是她依然非常高兴。 “没关系,我挑的原石,应该也有玉。”叶纤红把先挑的那块玉石交给师傅,请他帮忙也解出来。 “小姐,你这块玉卖不卖,我五万块收了。”卷发男子见她不肯给自己看,动了买下的心思。 虽然离极品还有些差距,不过胜在颜色艳,份量大,最少可以打十只手镯,还能加工一些小挂件,收了就能赚一笔。 “不卖。”谢群翻了个白眼。“你以为只有你家才做玉石生意啊!” 卖给他?自家现在还缺大量的好玉呢? 何况这块玉也不止五万块钱,当自己的傻瓜啊! “原来是同行,难怪能找到玉石。”卷发男子虽然不服气,却没有纠缠。“我是京城张家的人,请问两位小姐的芳名?” 两个女孩子都很漂亮,还是同行,如果能追求到手,也是件美事。 “我们都有男朋友了,你死了这条心。”谢群哪里看得上他,直接拒绝道。 京城又怎么样?小红的男朋友还是京城的胡家人呢? 卷发男子见她态度这么嚣张,脸色阴了阴,心里有些恼火。 想到出来时,家里长辈的教训,他又忍了下来。 叶纤红冷眼旁观,见这人已经有了怒意,担心接下来的行程会出意外,决定另一块石不解了,早点回酒店。 倒不是她怕事,主要是不想泄露自己的底牌,所以小心一些为妙。 那块大的玉石解开后,真像叶纤红说的,颜色不怎么好。 白中泛绿,绿里带白,让人提不起兴趣。 “要不要切深一点,看看里面的眼色会不会好一点?”谢群担心叶纤红失落,安慰地问了一句。 “切一刀也好。”叶纤红回答。 这样的玉,估计谢群也看不上,只有把里面的浅绿部分露出来,她或许才有兴趣收购。 果然,再切一刀之后,里面的颜色才好看了一点。 “小红,这块玉材质不好,你留着也没用,五千块卖给我吧!”玉器店里,有高档的玉石,自然也有大量的中低档玉器。 加工一下,手镯一千一只,还是可以卖的,边角料做成平安玉扣,一百块一块,照样有人要。 所以五千块买下,还是能赚不少。 第八十一章怪异塑像店 叶纤红自然没有拒绝。 虽然亏了一点,她也没在意,反正背包里那一块,能赚回来。 离开那家原石店,两人在街上逛了一会,买了些当地的特色小物件,准备带回家送人。 路过一家银饰品店,两人进去仔细看了看。 不愧是少数民族聚居住,银饰工艺非常发达,价格也很便宜,真想买一堆回去。 想到大多数饰品,有明显的少数民族特色,能戴的机会不多,叶纤红忍住没有购买。 当然跟弟弟设计的饰品,马上要加工了也有关系。 他的那些图案,风格上跟少数民族的装饰风格不同,更适合汉族人做装饰。 倒是谢群控制不住自己,最后花了几百块钱,叶纤红也没拦她。 “少数民族的女孩子,虽然大多住在深山里,生活非常艰苦,但是有这么漂亮的银饰戴,也不枉了。”谢群把一只蝴蝶状的胸针,别在胸口,嘴里念叨道。 “那你嫁过去好了。”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回答。 这话一听就跟何不食肉糜异曲同工,你以为她们的生活,跟电影里拍的那样,女孩子天天穿着少数民族的节日盛装,在路边载歌载舞啊? 那她们靠什么吃穿?从天上掉下来? 前世有人拍过很多少数民族的生活,不管是衣食住行,都非常艰苦。 至于一身漂亮的银饰,也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不可能是女孩子要出嫁了,家里随便就能新打一套当做嫁妆。 因为当地产银,价格相对便宜倒是真的。 “这边有家古玩店,我们进去看一看,说不定能淘到宝贝——”谢群没在意叶纤红的态度,笑着拉起她的手,要她一起进去。 叶纤红也没在意,跟着她进店。 原以为会像其它城市逛过的店一样,卖一些瓷器古玩,没想到里面架子上陈列的,全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佛像。 当然佛像也不大,大多三十公分高,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颜色非常陈旧,有种古朴的美。 “这些佛像怎么卖?”谢群指着一件问。 她也算逛过很多地方了,还没见过这种风格的佛像。 “这些不是佛像。”店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穿着叫不出民族的服装,饱经风霜的脸上,带着此坚毅。“你当他们是普通塑像就行了。” “是塑像也行。”谢群不在意地回答。“我要这个,你帮我包起来。” 对她来说,只要制作精美,值得收藏就行。 至于是佛像还塑像,她又不信佛,所以并不在意。 “八百块。”老妇人说完后,并没有马上包起来,在看谢群的反应。 在大数人眼里,花八百块钱买没什么用处的塑像,有些不值。 她担心谢群听了价格后,不想要了。 “没关系,我要了。”谢群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哪里会在意。 她已决定好了,这尊塑像制作得非常有艺术美感,到时放在虞城的玉器店里,当作装饰品,效果一定非常好。 老妇人见她拿钱出来了,这才拿了报纸,帮忙包起来,装在一只袋子里。 叶纤红进了小店后,突然发现空间的世界之树又有了反应。 她顾不得关注谢群,仔细地感应着。 别的地方,因为放的物件都不同,她能轻易猜到世界之树的目标在哪里。 这里最少有一百尊塑像,大小都差不多,她还真不好分辨。 “小姐你要什么?”见叶纤红一件一件拿起来看看,又很快放下,那个老妇人好奇地问。 看她的眼睛,视力好像没问题,怎么不直接看好,需要一件件拿起来? “我要这一件,帮我包起来。”叶纤红笑着摆摆手,没有回复她的询问,继续快速寻找,花了五多分钟,才确定了目标。 “对不起,这一件不卖。”老妇人摇摇头,拒绝道。 “为什么?”叶纤红疑惑地问。 “这是我师门传下来的珍品,现在存世的已经不多了,我要留个纪念。”老妇人淡淡地回答。 倒不是真的不能卖,主要是两人太年轻了,对塑像肯定一知半解。 这么好的宝贝,如果没办法遇到一个好主人,万一随便打碎了,她都会心疼。 “既然摆在这里,肯定是可以卖的,是不是因为是珍品,价格高得多,怕我不懂得珍惜?”叶纤红只是看起来年纪小,心理年龄可不小了,一下子看穿了事情的本质。 换成其它人,也会这样做,毕竟没有人会把私人收藏的东西,放在外面出售的地方。 “如果你真的想要,一万块钱——”老妇人望了叶纤红一眼,没有解释原因,只是直接报了价格。 这家店开了这么多年,生意一直很差,否则她也不可能把这件宝贝拿出来卖。 在内行人的眼里,这件塑像的雕塑手法,跟其它塑像完全是不同的档次,大多能一眼看出来。 所以把它放在这里,主要是为了吸引专业的顾客。 虽然师门传下的宝贝越来越少了,可是现在非常缺钱,她也顾不得了。 叶纤红拿出一叠钱递给她,接过她递过来的袋子,小心放进背包里。 怕自己不小心碰坏,在转身的刹那,已经被她收进空间了。 随着对空间的控制力加强,世界之树虽然非常想吸收那尊塑像,但是没有得到叶纤红的允许,它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强制吸收。 意外得到宝贝,叶纤红也没心情逛街了,和谢群回到戴叔叔安排的招待所。 聊了几句后,两人分明去卫生间梳洗。 轮到叶纤红洗澡了,她拿了衣服,反锁上门,进了空间。 世界之树像馋嘴的孩子一样,已经迫不及待了,看到她进来,树身扭来扭去,非常怪异。 叶纤红也不在意,用意念答应了它的吸收要求。 仿佛一阵风吹过,那尊塑像像是被人丢进池子里清洗,原本黯淡无光的表面,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就像是一尊刚打造好的塑像,表面的油漆消失了。 怎么回事?叶纤红暗暗惊讶。 以前吸收东西,不是把整件宝贝全部化为灰烬吗?这次怎么只吸收了表面的涂层? 难道对世界之树来说,外面这层涂层,才有灵气? 第八十二章能力提升 下一刻,世界之树像是喝醉了酒一样,竟然控制不住地摇晃起来。 叶纤红吓了一跳,定神看去,只见树身周围起了一阵浓雾,这是灵气浓度非常高的表现,都已经呈雾状了。 这情形就像有人喝酒过量,一下子醉倒了,以至于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散出这么多灵气。 本来世界之树吸收了灵物之后,会释放出一两滴灵液,没想到今天的情形,比平时夸张多了。 怕浪费了灵气,她连忙盘腿坐下来,开始吸收这股世界之树刚释放出来的灵气。 至于空间不断往四周延伸,也不知道扩大了多少面积,她已没有时间去看了。 灵气进入丹田后,一下子沸腾起来,叶纤红连忙把它转换成真气,正要沿着经脉上行。 突然发现丹田发出七彩霞光,似乎这批灵气,等级比以前吸收的要高了一个等级。 怎么会这样?叶纤红惊讶之下,还待再观察,忽然觉得丹田隐隐作疼,似乎快要被真气撑得涨开了。 她不敢再迟疑,连忙引导着真气往上运行。 这一次运行速度,比以前都快,以前已经打通的穴位,一个个快速通过,往前面阻塞的穴位而去。 以前是靠水磨功夫,不断洗刷杂质,然后打通经脉和穴位。 今天却像高压水枪在洗水管,不管里面有多少污垢堵塞,都很快被冲开。 随着经脉不断打通,穴位也一个个贯穿,叶纤红惊吓之下,不得不小心谨慎地往上运行。 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这股力量,最后真气走上岔道,那就走火入魔了。 好在运气不错,真气一直照她的引导在往上走。 当上半身的穴位全部打通,真气依然源源不竭时,叶纤红的神色变了。 头上的穴位,相对来说比较难打通,除了经脉比较细之外,跟脑袋的结构比较复杂也有关系。 搞不好哪里充血,就马上死翘翘了。 可是此时已骑虎难下,不把真气用掉,肯定不行。 随着下巴处的廉泉穴打通,叶纤红小心控制着真气的力量,再次打通唇下的承浆穴,来到双眉之间印堂穴。 印堂穴也没坚持多久,就打通了,她只觉得一股灵气从头顶涌入,似乎脑袋上面多出了一个丹田,在自动转化成真气。 叶纤红大吃一惊。 她现在维持一股真气,已竭尽全力了,多出一股力量,让她如何有精力兼顾? 忽然发觉真气继续运行,似乎遇到了阻碍,叶纤红用精神力观察,发现前面像有一块大石横在路中央,不管她怎么冲刷,都难以移动分毫。 麻烦了!叶纤红暗叫一声。 后面真气还在涌上来,前面道路不通,难道要让它在经脉和穴位里爆炸吗? 不管怎么样,只能竭尽全力,打通一条出路了。 叶纤红把精神力全部打开,协助真气朝前面冲。 这块类似大石的东西,难道是一块骨头? 可是经脉里怎么会堵着一块骨头呢? 由不得她想东想西了,叶纤红控制着真气,全力往前冲。 就在经脉快要被真气冲爆,脸涨得通红,脑袋嗡嗡直响时,前面巨大的阻碍物突然被冲开一条缝,真气顿时有了宣泄的地方,一齐朝里涌去。 下一刻,真气仿佛冲进了无边无海的大海,再也翻不起一丝浪花。 叶纤红身子一震,紧绷的身子,缓缓放松下来。 这是哪里?怎么能把所有真气全部吸收? 两眉之间,印堂穴里面,头顶百会穴下面,难道进入了所谓的识海? 如果是真的,那自己的精神力肯定得暴涨了。 不过现在不方便尝试,等晚上睡下后,再好好研究。 叶纤红精神力再次外放,发现世界之树周围的灵气消失一空,已经全部被自己吸收了。 兴奋地站起来,鼻端却先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比前几次修炼结束后,味道更大。 叶纤红连忙脱了衣服,衣服上也是一股恶臭,看来没法穿了,她留在空间,准备有空拿去烧掉。 出了空间,打开水笼头,开始洗澡。 等清洗干净,她站在镜子前,发现皮肤比以前更细腻了一些。 如果说以前看起来像打了粉底,皮肤细嫩得看不清毛孔,现在则像用了滤镜,如果不是贴着镜子看,毛孔几乎消失了。 再修炼下去,身体真的要变成美玉了,叶纤红自恋地想。 不过这样也不是好事,比别人好一点,大家会羡慕,差别太多,会被人当怪物看。 怕谢群担心自己,叶纤红穿好衣服,打开卫生间的门。 “小红,你怎么洗这么久?”刚走出去,就看到谢群担心地问。 “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先睡?”叶纤红没有回答,反问了一句。 “不聊一会天,怎么睡得着?”谢群果然被她转移了注意力,不再关心她在卫生间的事。 忽然又惊叫起来:“啊!已经十二点了,得睡觉了。” 叶纤红没有理她,顾自穿着睡衣躺下,心里却非常兴奋。 这次来滇省,收获比以前都要大,那尊神奇的塑像,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产生的灵气居然比以前碰到过的都要浓厚。 可惜没有真正的修炼功法,否则她很想对照一下,自己这样算是练到哪一步了。 胡思乱想了一阵,正要闭眼睡去,精神力却发现谢群已经睡着。 叶纤红从床上坐起来,犹豫着要不要再进空间,看看里面的变化? 耳边忽然听到哪里传来的说话声,含含糊糊地却听不清楚。 朝着声音的来源搜寻过去,精神力穿透墙壁,来到隔壁的房间。 床上躺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脸圆圆的像是职场成功人士,不过此时皱着眉头,嘴里有些焦急地说着什么? 难道是工作中遇到了麻烦,连梦中也不得安生? 忽然精神一震,自己什么时候精神力强到这个地步了,能轻松离体这么远,似乎还有余力一直往外走。 叶纤红尝试着穿过墙壁,继续往前走,前面是走廊,她下了楼梯,穿过大堂,来到门口的花园里。 此时外面已经没有人,四周静谧一片。 她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游荡在院子里,夜风吹过,草丛里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 当她注意观察时,发现草丛里,有一只蚱蜢在在啃食带水的叶子,一会儿它又弹跳而起,往前面跃去,翅膀振动时发现轻微的扇动声,一会儿已在一米开外了。 又看到远处有一只青蛙,一动不动趴在那里,叶纤红靠近它,也没有反应。 忽然,它伸出舌头,卷起一只飞过的虫子,又飞快地缩回肚子里。 叶纤红只觉得心神震撼,这么细小的动作都能轻易捕捉到,这让感觉很难用语言描述。 第八十三章银饰制作 来不及细想,鼻端却闻到了一股花香,也不知道哪朵花散发出来的。 叶纤红朝前望去,发现那边花坛里,种了一些栀子花,洁白的花开得正艳,难怪花香会这么浓烈。 不对,还有杂草散发出带着湿气的青草味,以及旁边的水沟里,落叶腐烂发出的臭味。 再往前走,有一个灯光照不到的角落,叶纤红却发现像是在太阳下,自己能看清那边的所有一切。 上面有一张破败的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被网住了,正不断发出嗡嗡的声音,虽然全力挣扎,依然挣不脱束缚。 在精神力的观察下,不管是明亮的地方,还是黑暗的地方,她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比眼睛看到的更生动,更具体。 正要继续往前走,忽然脑袋一晕,精神力一下子回到身体。 看来那里是自己的极限了。 叶纤红慢慢睁开眼睛,一双眼眸在黑暗中变得明亮清澈,仿如星辰。 看来随着精神力的提升,自己的五识也在提升。 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五大感官,似乎突然从懵懂中开了灵窍一般,只要是她精神力能笼罩的地方,仿佛一下子放大了十倍,清晰得不可思议。 这么说来,今天打开的地方,确实是自己的识海,所以精神力提升才会这么快,五识也变得更加敏锐? 以前精神力离体,最多不过几米,照刚才的距离,应该超过三十米了。 这个变化实在太大了,再这样修炼下去,如果自己想关心周围的情况,说不定百米内,逃不过自己的锁定。 刚才离体太远,感觉有些累了,叶纤红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刚刚亮,她就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时,感觉整个人特别精神。 她身子一动,想坐起来,不想没控制好力度,整个人已弹了起来。 叶纤红吓了一跳,连忙身体放松,脚下一用力,这才正常地站在床头。 朝谢群望了一眼,见她还睡得死猪似的,没有醒来的意思。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才五点出头,夏天天亮得早,这时候起床确实有些早。 不过她睡不着了,于是进卫生间洗漱后,打开门出去。 外面除了早起的工作人同,还没有旅客进出,叶纤红沿着昨天精神力行走的路线,来到招待所门口的花园里。 所谓花园,不过是一个面积超过普通花坛十倍的园子,杂七杂八种了些花草,没有用心打理,看起来有些衰败。 眼前的一切,跟精神力看到的一模一样,甚至气味都对得上。 这么说来,自己的精神力笼罩下,不仅仅能看到,还能闻到、嗅到、听到和尝到? 这样就厉害了。 精神力之下,周围一切尽在掌握,比监控厉害多了。 在周围走了一圈,觉得没意思,回到房间看电视,等谢群醒来后,再一起出门。 “小红,你精神真好,这么早就起来了。”一直到七点多,谢群才醒了过来,见叶纤红已打扮整齐,在看电视了,忍不住夸道。 “你是谢家的千金小姐,当然可以天天睡懒觉,我就不同了,以前三班倒都上过,怎么可能睡这么久?”叶纤红半真半假地说道。 以前她确实会羡慕谢群这样的人生,不过重生后,有了空间和前世的记忆,她等于拥有了别人想都不敢想的金手指,这样的心思就淡了。 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不是怎么赚钱,而是怎么让自己变得跟别人一样。 一个人太突出,肯定会受到别人的关注,那后果就会很严重。 所以就算睡眠时间变少了,也要给自己找个理由,应付别人的怀疑。 “你现在也是大老板了,别说这种酸溜溜的话,太虚伪了。”谢群爬起来,过来趴在叶纤红的背上,一付好姐妹的亲密语气说道。 她是真的很羡慕叶纤红,感觉她比自己活得精彩多了。 “快去刷牙洗脸,嘴巴臭死了。”叶纤红鼻端闻到一股浓重的口气,顿时受不了了,一把推开她,叫她去洗漱。 现在的五识太敏锐,谢群睡了一晚的口气,仿似放大了十倍,熏得她受不了。 “呵——臭死你。”谢群被她嫌弃,顿时不干了,冲过来对着她用力呵出一口气,这才得意地跑进卫生间。 叶纤红摇摇头,心里也有些烦恼。 五识敏锐是好事,但是同样也有后遗症,到底怎么做,才能在不用精神力时,把五识也降为以前一样? 没有人能教自己,只能等回家一个人时,慢慢尝试了。 等谢群梳洗出来,两人去楼下餐厅吃早餐。 没过一会,戴乃柄也过来了,等两人吃好后,带她们去那家他找的银饰加工点。 那家店离这边有些远,几乎靠近郊区了,不过开车过去,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店铺座落在一栋小楼里,格局跟她在虞城的美容会所有些像,不过院子里没有种太多的花草,反而搭了个棚,堆放了很多杂物,主要是木柴。 见旁边还有一口土灶,方明湘猜测这是师傅用来融炼银器的地方。 走进院子,听到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 “戴厅长来了,快请进。”一个四十出头,头发却已花白的汉子正拿着把小锤子,在敲打一件饰品,看到他们进来,连忙站起来迎上来。 “刀师傅不用客气。”戴乃柄伸手招呼了一下,又替他介绍叶纤红和谢群的身份。 听说这个女孩子,就是送来设计图的主人,那位姓刀的师傅顿时激动了,热情请他们坐下来,过去泡茶端出来。 “叶小姐,这些图全部是你设计的吗?”等大家喝了一杯茶,他才热切地问。 “是我弟弟设计的,怎么了?”叶纤红疑惑地回答。 这些设计图应该是弟弟原创的吧?难道有什么问题? “没什么。”刀师傅见她误会了,连忙解释。“这些图画得太好了,我是希望在给叶小姐打制银饰的同时,答应让我用几个图案,用在别人的银饰上。” 少数民族用的花纹,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几百年下来,没什么大的变化。 山村传统的老百姓并不介意这些,反而觉得传统的才是最好的。 但是生活在城市的有钱人,却希望自己的民族服装,在款式不变的情况下,多一些新的设计,这就要求他创新。 换个普通人,别人的设计拿来用就行了,也没人会说什么。 毕竟这个时代也不讲究知识产权,想追究也没用。 不过这个刀师傅在春城非常出名,算是同行里的佼佼者,也出过几趟国,跟同行有过交流,懂得设计的重要性。 不愿意为了这些小事,丢了自己的名头,败了自己的名声。 第八十四章去瑞丽 “你想用哪些图?”叶纤红问。 这么多张图里,如果只是要几个款式,她当然没意见。 万一他太贪心,她就要考虑一下了。 当然他盗用,她也不会去管,这是没办法的事。 “就是这几张。”刀师傅把一叠十几张图递给叶纤红。 这些图里的花纹,都是他以前没有见过的,他尝试着打在一件银器上,感觉特别漂亮。 “行,你拿去用好了。”叶纤红见他要的不多,爽快地回答。 这几张图,本身饰品的图案并不复杂,只是弟弟用手工细细画了表面的纹路,这样就精美多了。 刀师傅看中的应该是这些。 “谢谢叶小姐。”刀师傅一听,大喜道。 忽然站起来走进内室,从里面拿出一根银项圈,递给叶纤红。 “这个送给你。”刀师傅真诚地说道。 “谢谢。”见是一根做工别致的银项圈,叶纤红也没客气,接过来后,笑着道了声谢。 刀师傅打了几十年银饰品,这大概是他的得意之作吧,反正银器也值不了几个钱,她没必要客气。 注意到项圈最底下,有一块长方形的银牌,上面錾刻了鱼跃龙门的图案,非常精美。 只不过看起来非常陈旧了,应该存放不少年头了。 “这是件古物?”叶纤红想了想,疑惑地问。 “是的。”刀师傅爽朗地回答。“具体多少年了,我也不清楚,反正我们祖上世世代代都以打银为生,这样的器物,还存了几件。” “那真的太感谢了。”见他这样说,叶纤红知道它的价值比自己想像的要高,于是再次道了谢。 众人坐着又聊了几句,等茶越来越淡,刀师傅站起来,拿出一只木箱子,打开后放在桌上。 叶纤红见里面全是弟弟设计的样品,连忙拿过来一件件仔细看。 刀师傅不愧是大师傅,每一件都制作得非常精美,像是艺术品。 “怎么样?还行吧?”刀师傅得意地问。 对自己的制银技术,他非常有自信。 特别是想要叶纤红的一些图案,他制作的时候,更加用了心思。 “漂亮,太漂亮了。”叶纤红还没开口,谢群却在一边叫了起来。“这些全是安安设计的吗?我全部都喜欢——” 任何一家卖玉器的店,都会兼售金银饰品,谢家自然也不例外。 可是跟眼前的银饰品比起来,自家店在卖的那些款式,实在太低端了。 “等安安的银饰品店开起来,你喜欢就来买,也算是支持安安的生意。”叶纤红装作没听懂她的话,笑着说道。 想要自己送她?做梦吧! “小红——”见叶纤红堵死了自己的话,谢群郁闷地嘟起了嘴巴。 “来这一套没用。”叶纤红才不同情她。“安安为了画这些图,天天去外面采风,人都晒黑了,你好意思白拿他的东西?” 特别是安安想靠这些饰品,赚点外快,她不能拖后腿吧! “好吧!”谢群无奈地回答。 她只是一时心动,倒不是买不起这些饰品,所以很快想明白了。 倒是回家后,可以跟家里商量一下,能不能从叶纤红手里批发一些银制品回去。 只要有钱赚,相信家里不会反对。 “叶小姐,既然你对样品没意见,那你确定一下生产数量,我接下来好安排。”刀师傅谈正事了,脸上恢复了郑重。 就像叶纤红说的那些,他也靠加工银器生存,所以订单不能少。 “给我纸笔,我写下来。”叶纤红接过笔,根据对每件样品的喜爱程度,写下五到十件不等的数量。 刀师傅这个工作室,还雇了几个徒弟,不过产量不会太高。 弟弟这家银饰品店,如果说以前信心没那么足的话,现在看了实物,一下子信心百倍了。 考虑到是刀师傅的手艺,所以加工费肯定不会便宜,那只能走精品路线了。 相信不缺钱又想赶时髦的年轻人,会爱上它们的。 谈好一切事宜,三人告别出来。 “这件事已经解决,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戴乃柄准备回单位上班,离开前问了一句。 叶纤红不是普通人,倒不必他一直陪在身边。 “我们打算去一趟瑞丽。”叶纤红笑着说道。“谢群家是做玉石生意的,我们打算去那边赌石——” 这件事无不可对人言处,所以她大方地说了出来。 “赌石?”戴乃柄吃了一惊。“这个我倒是接触过,不过十赌九输,除了几个运气好的,开出翡翠之外,大多都是把钱丢在水里。你们两个女孩子,确定要去赌石?” 瑞丽是中缅边境,治安也没虞城好,他担心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那种地方,安全都得不到保证。 “放心,戴叔叔,我们会保护好自己的。”叶纤红安抚地回答。 她有精神力,所以不可能把太好的翡翠解出来给人看,免得有人起贪心,这样的话,只要不去乱七八糟的地方,安全还是有保证的。 当然真的打起来,她也不会害怕,只要不出国,在自己的国家,大不了寻求警察叔叔保护。 “这样好了,我派个男同志陪你们过去。”戴乃柄还是不放心。 “那就谢谢戴叔叔了。”叶纤红知道不答应,他不放心,有个男人同行,确实更安全一点。 当然还有个好处,可以帮她们提东西,两个女孩子拿着沉重的行李,太丢面子了。 而且春城离瑞丽非常远,男人还可以给他们当司机。 吃了午饭,两人整理好行李,等戴叔叔安排的人过来,一起出发了。 这个男人一看就是退伍军人,身上有股铁血的味道,跟罗叙很像,不过应该没有练过武,纯粹靠锻炼,才有了股彪悍之气。 问了一下他的名字,知道叫董方建,老家就是瑞丽的,退伍后安排进农业厅工作。 因为在部队学过驾驶技术,所以担任小车班司机。 叶纤红一听大喜,把开车的任务交给他,两人缩在后面打瞌睡。 以叶纤红的身体,只要精神力没有用尽,轻易不会犯困。 只是感觉旅途无聊,所以打盹,毕竟睡觉最容易打发时间。 第八十五章逛夜市 一直到晚上八点,汽车才进入目的地瑞丽。 住进当地最好的酒店,梳洗一番后换了衣服,人才恢复了精神。 大家的肚子早已饿了,在地头蛇董方建的带领下,三人一起找了家酒楼吃饭。 买单的时候,他抢着付钱,说戴厅长让他把钱带过来了,一路上的开销,他会带回发票去单位报销。 叶纤红连忙把他拦住。 来瑞丽是她们的私人行为,怎么能让公家出钱呢?何况她们也不缺这点钱,没必要占国家的便宜。 董成建见叶纤红坚持,也没有勉强。 吃了晚饭,叶纤红问董成建家离这边远不远?如果来回路途不超过一小时,就回家见见家人。 明天早上继续过来陪他们就行。 这时候的交通没有前世方便,特别是滇省,更不用说了。 叶纤红相信他去春城工作后,回家一趟肯定不容易,没理由到了家乡,过门而不入。 反正以她的战斗力,也不需要他保护。 “谢谢叶小姐。”见叶纤红让他回家,他犹豫了一下,担心会影响他们的行程。 最后还是没有抵住回家的诱惑,道了一声谢后,开车回去了。 他的家在市区往南三十多公里的郊外,交通还算便捷,开车去二十分钟就到了。 “小红,我们一会儿去哪里?”见她把司机放跑了,谢群有些郁闷地问。 晚上出去,有当地人带路,肯定安全得多。 这样一来,就只能在周围走一走了。 来滇省赌石,计划的时候特别兴奋,真的到了这边,又觉得无趣。 瑞丽虽然也是个县城,跟虞城比起来,却要落后得多,街上像样的楼房都见不到几栋。 街上最多的反而是外地人,都是来采购玉石的,吃喝玩乐在这边并不发达。 “随便去逛逛吧!”叶纤红这次滇省之行,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期望,所以心态非常平和。“说不定能淘到宝贝呢!” 除了赌石,这边最有特色的是各种珠宝,不带一点回去,就对不起自己了。 下半年有不少亲朋好友要结婚,有的人有了对象,也随时可能结婚,所以买些珠宝备着,到时用来送人,比较拿得出手。 谢群见叶纤红说得有道理,也没反对,于是一起出发。 瑞丽的主要街道上,此时已经灯火通明,加上天还没有黑透,街上到处能看到行人。 两边的店铺全部开着,正在招揽生意。 路边也全部摆了地摊,大多在凳子上架了一块竹排跳板,上面垫了一块油毡布,放了一些带着原始风味的特色工艺品,非常吸引人。 最吸引眼球的是,用野生动物的头骨和角制成的工艺品。 叶纤红对这个也很熟悉,毕竟整个九十年代,它们引领了一代潮流。 不管是酒吧还是咖啡馆,都会用它作为装饰,就像前世用组合相框一样,买的人非常多。 有的年轻人新家装修时,也会附庸风雅地在客厅的墙上,挂一个带角的头骨作为装饰,以为这样很时尚。 等到二千年前后,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没有人敢卖这些东西了。 到时这边全部换成了玉石交易市场了。 叶纤红有重生的经历,自然反感人家卖这些装饰品,所以拉住谢群往前走,阻止她去看。 “怎么了?”离开那一片地方,谢群才惊讶地问。“为什么不让我挑一件装饰品?难道有什么问题?” 去外地买东西,最怕的是碰到欺行霸市的人,多花钱是小事,最怕你碰了一下东西后,对方就会强迫你高价买下来。 她以为叶纤红发现了这样的情况,所以才把自己拉走。 “这些都是野生动物的头骨,我们不要买。”叶纤红解释道。 “为什么?”谢群非常惊讶。“就是因为野生动物的头骨,才有观赏价值啊!” 总不可能买头水牛的头骨,放在客厅里,那肯定被人笑死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叶纤红正色道。“我们越去买,他们越会去杀野生动物,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这些动物就会因为我们喜欢他们的头角,而被灭绝了。” 这话当然不是她唱高调,而是内心认可这样的观念,也希望身边的朋友,养成这样的习惯。 重生一遍,如果能影响一些人,不再消费野生动物,那说不定二三十年后,能给这个世界,留下更多的野生动物资源呢? “好吧!”谢群尽管有些不以为然,不过小红坚持,她也没有唱反调。 两人往前走,来到摆摊卖玉石的地方。 这边不是赌石,卖的全是加工好的翡翠制品,当然大多是品相最差的劣质产品,有人批量购买回去之后,包装一下,加些钱就可以卖出去。 毕竟大多数人对翡翠的了解不多,更不懂具体的分级,一件市场价只有十几元的玉佩,价格加上一两倍,普通顾客也分不出来。 叶纤红走得很快,以她的精神力,只要眼睛一扫,就知道地摊上有没有好的翡翠了,所以根本不需要在路边停留。 谢群的基本判断力也有,见两边的玉石质量极差,也没兴趣看。 走到街尽头,前面是另一条街了,两边的地摊明显变少了,倒是有一些装修相对讲究的实体店。 “去那边看看。”叶纤红领着谢群往前走。 这边的店里,也是以翡翠玉石为主,部分是原石和已经解出来的翡翠,也有一些开了窗的半赌石,露出一些绿意,看起来非常吸引人。 谢群见又能赌石了,情绪又兴奋起来。 叶纤红精神力打开,开始观察这些原石的内部。 现在她的精神力比原来增加了十几倍,不管是速度还是观察的清晰度,都不是以前能比的。 遗憾的是,看了将近一半的原石,都没发现品相出色的极品翡翠。 看来开店的老板,确实是懂行的,好的玉石却被挑出来制成半赌石了,留给顾客赌运气的机会不多。 赌石是以公斤算钱的,而半赌石,只要开窗出绿,那价格可以升高无数倍了。 虽然有些遗憾,叶纤红还是把剩下的原石都看了一遍,虽然有些里面有翡翠,不过她看不上。 “小红,你有看中的吗?”谢群走了一圈之后,也非常失望,“要不我们去下一家看看?” 至于半赌石,价格太高了,就算窗口绿得很漂亮,里面未必有多少翡翠,她没兴趣赌这些。 “我也没有看中。”方明湘点点头。 说话间,精神力飞快往那些半赌石里扫过去。 下一刻,她惊呆了。 只见一块脸盆大的半赌石里,居然是品质极其出色的极品翡翠,而且外面的皮极其薄,全部解出来,至少能出一半的翡翠。 那就不得了了,叶纤红估计了一下,这块半赌石应该有二十多公斤,能掏出十公斤以上的极品翡翠。 第八十六章有人跟踪 “老板,这块原石多少钱?”叶纤红停下脚步,问道。 老板在一个面开了一扇窗,透出的绿意并不是太显眼,主要是他选的位置不对,如果换个角度,那肯定会露出满绿的颜色。 这也是她敢问价的原因,如果窗口表现得太完美,估计老板会报出个天价,她购买的成本就大了。 “八万块。”老板见叶纤红两人是外地来旅游的女孩子,随口就把价格多报了一倍。 眼前两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这样的人,碰到喜欢的东西,花钱非常大方。 抱着斩一个算一个的心态,他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太贵了吧!”谢群在一边嚷道。“窗口显示出来的绿色这么浅,一看就知道玉质一般。” 虽然不明白小红为什么问这件的价格,抱着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心思,她开始给这块半赌石找问题了。 “那是因为擦的浅了,再深入一点,说不定是满绿了。”老板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当然不会被她说动。“何况这块原石这么大,万一里面出玉多,就算品相一般,也超过这个价了。” 所谓赌石,就是比运气,如果不擦窗口,最多只能卖一万多块钱。 现在给了出翡翠的希望,价格升上五倍,很正常。 “说个实价,这玉我要了,否则你留着自己解吧!”叶纤红一付我有钱,但我懒得听你啰嗦的神情说道。 就算八万块买下来,价格也可以涨上十倍以上。 如果自己放在空间里等它升值,等二千年后,缅甸那边的原石越来越少,这么大的一块极品翡翠,涨到几千万很正常。 到时如果不缺玉器,就把它卖了,可以在余杭西湖边换两套老宅子了。 “给你打个折,算你七万吧!”老板一付很心疼的模样说道。“再低我就留着了,反正出绿了,总有人会买的。” 心里暗暗得意,七万卖给你,我也白白多赚了两万。 “行,我要了。”叶纤红当然知道他在装腔作势,但是她却不敢掉以轻心,万一他们讨价还价的时候,有其它人过来,也看中了它,那她哭都找不到地方了。 从包里拿出七万块钱扔给他,接过老板抱过来的玉石,外面用旧报纸简单包了包,随手抱在怀里。 谢群在一边惊呆了,小红什么时候这么冲动了,七万块钱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它买下了。 自己上次过来赌石,虽然输了二十多万,那是分很多次输的好不好? 出了那家店,因为手里有了玉石,所以不方便继续逛,于是一起往回走。 “小红,你确定它里面有极品翡翠?”谢群好奇地问。 如果出来的是翡翠品质不够好,那就算里面能解出十多公斤的翡翠,也赚不了什么钱? “应该是的。”叶纤红不打算把它卖给谢群,所以含糊地说道。 “好吧。”谢群羡慕地叹了一口气。“还是你好,自己赚的钱,怎么花都没关系,不像我,赌输了之后,被家里人骂个半死——” 这是她最头疼的地方,早知道不去读大学了,像小红一样,自己做生意赚钱,也不用受家里管。 “嗳,这是能比的吗?”叶纤红被她的话气着了。 什么自己赚的钱,怎么花都没关系?好像自己赚钱非常轻松,像是风吹来似的。 如果不是有重生和空间两个金手指,她赚钱的艰难程度,根本不是谢家可以比的好不好? “反正自己赚钱就好,浪费也没有人管。”谢群又解释了一句。 叶纤红见她还是这么天真,知道不管自己怎么说,她都不会明白,于是笑笑不再回答。 往回走的时候,她忽然心里一动,感觉有些不对劲。 怎么回事?她精神力散开,仔细观察四周,寻找给她这种感觉的原因。 当一个人的精神力,修炼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第六感。 也就是说,有危险等不利于自己的因素,能有一定的预感。 精神力散到周围二十多米,然后看到身后十多米处,有三个男人在说话。 “老大,你说那两个妞的背包里,装的全是钱?”一个有些傻傻的黑大个用怀疑的语气问道。 在他看来,谁会背着两包钱出来逛街?那不是沉死了? 就算叫他一直背着,也会受不了。 “刚才她拿出七万块钱,买了一块玉石,眼睛也不眨一下,你说她包里只有七万块?那怎么可能?”一个看起来一脸凶相的壮实男子回答道。 他是三人中的老大,刚才路过一家店,看到一个女孩子从包里随便掏出八叠百元大钞,神情非常轻松,就认准里面还有很多现金。 作为混迹江湖多年的老手,他从女孩子的动作里就能看出,她对钱财根本不当一回事。 一般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从来不担心钱够不够用,那她为了方便,身上带上十几万出来,可以说很正常。 不过不会超过二十万,再多的话,她背不动。 “我也觉得这是两只大肥羊。”另一个有些精瘦的年轻人,学着港片里学来的话,得意地说道。 叶纤红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刚才碰到极品翡翠,一时太兴奋,忘了财不露白的道理,居然让外人看到了。 “怎么了?”见叶纤红突然停下脚步,谢群好奇地问。 “我们分头走。”叶纤红回答。“刚才我付钱的时候,被人看到了,后面有人跟踪我们,一会儿会来抢劫——” 碰到这样的事,最要紧的是把谢群支开,她才好想办法解决。 否则被她看出自己的底牌,以后就麻烦了。 “好。”谢群一听,也不犹豫。“我听你的安排。” 作为谢家的子女,肯定也碰到过类似的麻烦,知道这时候听从指挥,才是最合适的做法。 叶纤红看起来瘦瘦的,却非常会打,这件事她早知道了。 只要自己回到酒店,安顿下来,小红没有了后顾之忧,不管是逃跑,还是打上一架,都方便多了。 “你先走,我拖一拖时间。”见她没有废话,叶纤红松了一口气。“到了酒店,就不要出来,我一会就回来。” 至于怎么解决这几个人,她还没想好主意。 “好。”谢群非常干脆地应了声,快步往前走。 叶纤红站在原地,装作在看周围的风景,精神力同时观察谢群和那三个男人。 等到谢群离开五百多米了,她才放下心来,没有回酒店,反而挑了条偏僻的巷子走过去。 用精神力找路,这对她来说,非常方便。 往前走的时候,看到三个人果然跟了过来。 叶纤红边走边拿不定主意。 到底是把他们引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直接打晕了。还是带着他们到处跑,等离酒店远了,然后轻松摆脱他们? 第八十七章意外事件 叶纤红虽然战力惊人,但是相对软弱的性格定型后,就很难改变。 即使明知道能轻易打倒他们,依然不愿意随便动手,担心留下后遗症。 带着他们绕了几条街道之后,最后决定摆脱他们,于是把他们引入一条黑灯瞎火的死巷子。 来这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路灯,后面的人看不到自己。 而巷子尽头的墙对面,是一排老房子,现在没有人居住,自己表现得再夸张,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叶纤红见他们跟进巷子,忽然加速向前跑了几步,脚一蹬,人已轻松翻过墙,跳进对面的老房子里。 这道墙最少有两米,他们想翻过来,根本不可能。 耳边听到那几个人急促的脚步声,想来他们也知道这里是死巷子,所以心情激动,以为肥羊自寻死路,方便他们下手了。 懒得听他们在那边傻瓜一样的相互指责,自己没有动手,已经对得起他们了。 在这户陌生人家的院子里走了几步,找到一堵围墙,她感应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又翻了出去。 外面是一条没有行人的老街,估计是解放前的老房子,街道又窄,这些店铺大多已经破败,估计已经搬到别的地方,没有人在这里开店了。 叶纤红再次放开精神力,寻找回酒店的路。 至于抱在手里的玉石,早被她收进空间了。 前面十多米处,有一条横穿而过的街道,往那边走,可以回到酒店。 叶纤红正要离开,一声凄厉的哭声突然在静静的老街响起,把她吓了一跳。 她停下脚步,扭头望去,声音来自身后十多米处一间老房子。 叶纤红精神力散开,去察看那里发生了什么凄惨的事。 只见一栋破旧的老房子里,一个看不出年纪的小姑娘跪在床头,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身前的床上,躺着个头发白了大半的女人,因为盖住了脸,看不出年纪。 叶纤红皱了皱眉,鼻端已经闻到一股刺鼻的农药味,然后从床头看到一瓶打开的农药。 看来是床上的人想不开喝了农药,现在已经没气了。 照屋里的情形来看,应该已经没了男主人,是母女俩相依为命。 现在母亲寻死了,姑娘就无依无靠了,难怪哭得这么伤心。 叶纤红站在那边,一时有些犹豫。 自己会碰到这样的意外情形,说明跟她们有缘份,应该帮他们一把。 又觉得自己不是神仙,不可能碰到什么事,都去关心帮忙,这样太圣母了。 心里挣扎了一下,最后还是没忍住,往那边走过去。 院子门开着,里面传来昏黄的灯光,那个小姑娘依然在哭。 周围几栋房子全部黑乎乎,应该没有住人,所以也没有人过来关心。 “怎么了?”叶纤红快步走到屋,站在小姑娘旁边问道。 “我妈喝农药死了。”小姑娘抬起头,抽泣得直打嗝。 叶纤红这才看清她的模样,应该有十七八岁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长得太矮小,估计只有一米四几。 所以刚才用精神力观察时,才以为她只有十三四岁。 叶纤红正要劝慰,突然心里一动,急忙拿出那袋银针,抽出一枝飞快插入床上女人的中脘穴,运气一旋,然后把她和身子提起来,看到屋里有个脸盆,让它的脸对着它,伸手在她后背一拍,女人呕的一声,吐出一口带着恶臭的液体。 “妈——”女孩子见妈妈竟然吐了,明白她还没死,顿时止住了哭声,激动地叫了一声。 又见叶纤红在救妈妈的命,懂事的她连忙爬起来,去一边打水。 叶纤红运气逼着她再次呕出胃里的食物,直到女人有了神志,才松了一口气。 刚才突然发现女人只是闭过气去,还有心跳,这才施了急救。 刚刚喝了农药的人,只要催吐及时,基本上都能救活。 “你救我做什么啊?还不如让我死了的好?免得拖累孩子——”女人一有了生气,马上又哭诉起来。 只是声音又哑又低沉,一付有气无力的模样。 听她的语气,似乎有过不过去的难关,所以想一死了之。 “有什么难以解决的事,让你想寻死——”叶纤红看到那个女孩子,已经绞了毛巾,给妈妈擦脸,心里有些沉重,问道。 好死不如烂活,如果不是真的有过不去的坎,谁会选择寻死啊? 当初妈妈怀着自己的时候,就曾经想不开,跳河自杀。 如果不是被外婆救下,就没有自己了,更不会有现在的幸福生活了。 “我妈得了癌症,医生说医疗费至少要一万,妈妈回来后就想不开——”女孩子在一边回答道。 妈妈活过来了,最开心的当然是她,所以对救妈妈的姐姐非常感激,她问什么,就一五一十回答了。 最近一个月,妈妈看起来越来越消瘦,手脚也经常使不上劲,去医院检查,说是得了肝癌,想治疗,需要天价费用。 眼看着身体越来越差,上班肯定是不可能了,想到以后不但要花钱看病,还要女儿回家照顾自己,她绝望了。 为了不拖累她,趁女儿去上夜班,偷偷喝了藏好的农药。 要不是她不放心,趁中间有空,请假回来看一看,只怕一切都来不及了。 “如果只是病了,那我帮你看一下。”叶纤红抓过她的手腕,替她把脉。“我学的是家传的中药,医术不错,你放心好了。” 说话间,精神力已经放开,进入女人的身体,去看她的肝脏。 情况确实非常严重了,肝的颜色已经变成了死灰色,除了切除移植,正常的手段,应该没有用了。 穷人家都这样,有病痛也舍不得去医院,总要拖到身体完全垮了,才不得不去检查一下。 对她来说倒是不难,只要用灵液替她激活肝细胞的活性就行了。 “我妈还有救吗?”女孩子见叶纤红松开手,带着一丝企盼问道。 县城的医生都说很难救了,一个年轻的姐姐,真的能凭中医救活妈妈吗? “中医治病,需要慢慢调整,治好的可能非常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对于这种完全不认识的人,她不愿意一下子把她们治好了,免得到时无法自圆其说。 “那要多少钱?”女孩子一听,顿时燃起了希望。 “这样好了,我知道你们身上没钱,要不跟我去浙省,我帮你妈妈治病,你们帮我打工还债,你们觉得怎么样?”叶纤红想了想,提了条意见。 给杨雪治病,因为她是杨涛的妹妹。 另一次给陌生人治病,是因为看中了他有一件宝贝,这是等价交换。 如果不用任何付出,就能治病,这对女孩子的成长,未必是好事。 至于她们的工资,就算打一辈子工,也未必抵得上灵液的价值,毕竟它等于给了人一条新的生命。 第八十八章打工还债 “真的吗?那太好了。”好孩子一听,惊喜地叫出来。 她虽然成年了,因为个子太矮小,所以找工作也不容易。 浙省是好地方,如果能去那边工作赚钱,顺便给妈妈治病,那她是求之不得。 “如果你答应了,那我先简单给她治疗一下,方便你们去浙省。”叶纤红拿出银针,开始给女人施针,主要目的并不是治疗肝癌,而是去除身上剩下的农药。 至于灵液,只能加进水里,让她喝下去,才有效果。 捻动银针,用真气把身体里的农药逼出来,彻底去除,这才拔下银针。 “你去倒一碗凉开水,给你妈妈喝下去。”叶纤红吩咐道。 “好。”女孩子连忙去准备了。 叶纤红又观察了一下女人的身体,发现除了肝有问题,营养也严重不足。 看来母女俩这些年过得非常不容易,连生存问题都没有解决。 难怪自己让她们去浙省,女孩子会这么开心。 “谢谢你。”妇人现在精神好一点了,感激地道谢。 “不用客气。”方明湘笑着回答。 一会儿女孩子把水端过来,方明湘接过,让她去准备洗澡水,一会儿扶妈妈去洗一洗。 刚才吐过后,有股难闻的气味,需要清洗。 加上她本身就有病,身体体味比普通人重,需要好好洗个澡。 把她支开后,叶纤红避开床上女人的视线,从空间拿出灵液,滴了一点进去。 这点灵液只能让她的身体恢复一些,却无法完全康复,需要后面继续服用。 把女人扶起来,让她把水喝下去。 女人依言把水喝完,重新躺下去。 叶纤红站起来,过去找女孩子,准备离开。 “你们有钱买去浙省的火车票吗?”她问。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她担心她们连吃饭都成问题,应该没存下钱买票。 “没有那么多钱——”女孩子一听,声音低了下去。 去年父亲生病死了,家里借了一屁股债,到现在还没还清。 原以为节衣缩食几年,就能还清债务,没想到现在母亲又生了这样的恶性病,无法工作,妈妈这才会崩溃,偷偷喝农药自杀。 “那这样好了,我先预支点工资给你,到时再从你的工资里扣。”叶纤红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千块钱,递给小姑娘。“以后好好工作,这样就能还清债务了。” 说完,写下一个地址和电话号码,交到她手里。 这是她能给陌生人的底线,如果她们拿到钱,最后没来,她也不会在意。 最后吃亏的还是这对母女,想再让她救命,肯定不可能了。 这个世界上,有困难的人这么多,她不可能全部去帮忙。 她只能给她们一个希望,如果她们能抓住,那她也不介意帮一个忙。 “谢谢,谢谢姐姐。”见叶纤红没有收医疗费,反而拿钱出来给她们做路费,女孩子感动地连连道谢。 “不用客气。”叶纤红摆摆手。“我先回去了,你们到了这个地方,再联系我好了。” 说完,不再纠结这件事,快速离开。 回到酒店,看到谢群正在房间里打转,似乎想出去找自己,又怕连累自己的模样。 “小红,你总算回来了。”看到叶纤红打开门,谢群冲过来激动地叫道。 虽然知道自己先离开,对小红反而有利,但是她还是担心她的安全。 特别是已经等了半个小时,还没见她回来,开始坐立不安。 “你怕什么?还担心我回不来啊!”叶纤红拍了一下她的肩,笑着回答。 她现在坚信,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人能把她留下来,除非触犯法律,被警察机关抓起来。 单凭个人的力量,应该没有人有这个能力了。 “我当然不怕。”谢群这时候又嘴硬了。“只不过你不回来,我总有些不放心。” 看时间不早了,叶纤红进去洗了澡,准备睡觉。 今晚发生的事,对她来说,只是件意外,所以并没放在心上。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走进卫生间洗漱完毕后,又进了空间。 空间的面积这次增加得很恐怖,如果把它比作一个圆的话,那直径几乎增加了一倍。 叶纤红的算术不算好,但是也知道直径增加一倍后,面积等于增加了四倍。 也就是说,现在空间的面积,等于比以前增加了四倍。 这就恐怖了。 叶纤红站在中间朝四周望,原本里面种了不少果树、鲜花和蔬菜,看起来绿意盎然。 现在大多数地方,是黑土地,绿色反而变得星星点点了。 既然这样,下次得找机会,在里面再种些果树和鲜花,否则太浪费了。 就连那条河流,也变宽了几倍,看起来接近老家的曹娥江那么宽了。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看时间才刚好六点,于是坐下来看电视。 滇省本地电视台,正在播放一则新闻,当地盛产的荔枝、龙眼、芒果等热带水果,虽然都获得丰收,但是销售问题却困扰当地果农。 新闻在介绍某个乡村的经验,他们通过联系沪市某个大型水果批发市场,在没有上市前,就签订好借货合同,水果一成熟,他们直接开车过来,将货运走,保证了销路。 这种主动寻求合作的种植模式,在这个时代算是最前新的思路,当地政府希望大家打开思路,广找渠道,用多种合作模式,达到果农增产增收的目的。 叶纤红没关注这些,毕竟她老家的大棚种植,现在正起步。 倒是这些果树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正好空间多出这么多地方,既然来滇省了,那就多买些热带果树,种在空间,到时就能在家吃到荔枝、芒果等新鲜水果了。 等到谢群起身,两人下去吃早饭,看到董方建也来了。 “叶小姐,这是自家种的水果,你们尝一尝——”他把一只袋子递过来,笑着说道。 昨晚开车回家,爸妈非常惊喜,问是怎么回事。 听说是陪客人来瑞丽赌石,他们虽然不赞成年纪轻轻,就玩这个,却没有说出口。 又问能不能把客人请回家来,让他们招待一下,毕竟儿子在农业厅工作,如果能跟两个女孩子搞好关系,由她们在领导那里提一提,儿子的工作就会顺利许多。 每个当父母的,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最优秀,他的父母也不例外。 儿子在部队就入了党,现在却当了司机,他们觉得屈才了。 如果能成为正式的机关工作人员,将来就有机会升为副科长、科长什么的,那儿子的前途就不用担心了。 董方建明白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思,却没有马上答应,只说试试看。 如果两人对瑞丽当地的土特产感兴趣,倒是可以带回家请他们吃顿饭。 第八十九章石料大市场 “这芒果真大,一个抵得上以前吃过的几个了。”谢群凑过来看,见袋子里装的芒果,一个都将近有一斤了,惊讶地嚷道。 她虽然见多识广,毕竟不可能吃遍全国的美食,这种大芒果她还真没有见到过。 叶纤红前世倒是吃过好几次,一般叫大台芒,似乎湾湾那边产得比较多。 没想到滇省也产这样的水果。 “乡下这种水果很常见,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我家做客。”董方建趁机邀请道。“我家后完就有一个果园,各种品种的水果都有,随便你们摘——” “你这算是邀请我们去做客?”谢群不傻,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笑着反问。 一般来说,主人邀请你去做客,肯定是善意,很少有人会推辞。 不过用水果来引诱她,倒是很别致。 “如果两位赏脸的话。”董方建见她们语气里并不反感,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他的心思其实很简单,如果两人愿意去自己家,只要这件事传到老大耳里,自己就成功了。 “这个等等再说吧,时间不早了,先带我们去瑞丽最大的赌石市场。”叶纤红可不是谢群,哪里会不明白他的目的,岔开话题道。 如果最后发现他值得帮一把,她也不介意在戴叔叔那里提一提,否则还是算了。 董方建见叶纤红这样的态度,不敢再啰嗦,载上两人,去边境那个特有的市场而去。 往前开了大约半小时,就来到了目的地。 这边是国内办的边境市场,供两国人在这里卖玉石,对面国家的人,只要办一张边防证,也能过来这边摆摊。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了全国最大的原石交易市场。 当然跟缅国的市场比,还是远远不如。 看到面前望不到头的原石摊,两人也兴奋起来。 “小红,我们抓紧时间。”谢群跳下车,催促道。 这次过来计划三天时间,明天就得回去了,所以得抓紧时间挑些玉石,免得浪费时间。 “没问题。”望着密密麻麻的原石,叶纤红也激动地嚷道。 让董方建把车停在附近,两人也没管他,一起进场。 即使市场这么大,依然熙熙攘攘的有些挤,两人找了个相对大一点的原石摊,开始挑选认为能出玉的原石。 叶纤红精神力放开,朝前面的石堆望过去,希望快刀斩乱麻,在这个摊里找到极品玉石,然后去下一摊。 让她意料不到的是,当她精神力笼罩住原石后,只见周围十几块原石的内部结构,看得一清两楚。 叶纤红吃了一惊,怎么自己突然变得这么厉害了,能同时看清十几块原石? 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现在的精神力非常强大了,如果只观察周围一米环境,等于把精神力集中起来,穿透力就比平常扫视强大多了。 以前一次只能看一块原石,现在可以看清一米内的所有原石,那样一来,自己的效率等于扩大了十多倍。 叶纤红兴奋之极,却没有表现出来,快速检查这些原石。 第一块出绿的翡翠很快被找到,虽然体积比较小,只有拳头大小,应该也值几万块钱了。 叶纤红做了记号,又朝前面看去。 这个摊大概三十平米,地上堆了一百三四十块原石,大大小小都小,她花了十几分钟,就看完了。 出绿的有十七块,质量也参差不齐,考虑到运输问题,她挑了三块自认为玉质最好的玉石,买下来后装在一只麻袋里,让董方建帮忙搬到车上去。 谢群还只挑了两块玉石,见叶纤红已买好,也没抱怨,反而把手里两块玉石给她看。 叶纤红扫了一眼,发现两块都没有玉,就说自己不看好。 谢群也没当真,放下一块,把另一块自认为更有希望的原石买了下来。 叶纤红没劝阻,和她继续往前走。 如果用肯定的语气说这原石没有玉,那就无法解释了。 下一个摊位不大,两人同样花了十几分钟就看完了。 考虑到谢群也要挑选,叶纤红把速度放慢了一点。 这边有玉的原石更少,只有三块玉质还行,叶纤红最后只买了一块,同样交给董方建。 谢群也挑了一块,这次她的运气不错,里面同样有玉,只是质量不怎么样。 两人一路扫货过去,到中午的时候,叶纤红已经买了七块原石,谢群四块。 于是出了市场,找地方吃午饭。 “又花了两万多块钱,如果没出玉,爷爷肯定骂死我了。”谢群嘴里抱怨着,手里的动作却不慢,快速吃着食物,一付痛并快乐着的模样。 她现在的感觉,一方面觉得刺激,毕竟赌石比赌搏风险还要大,稍不一慎,就血本无归,她非常享受这种走钢丝的感觉。 另一方面,万一这次再亏本了,爷爷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放心,你这次的玉石,我看非常好,应该能赚钱。”叶纤红安慰道。 她买的四块原石里,两块有玉,其中一块质量非常好,算得上极品,体积也不小,应该能赚十几万。 另一块玉就差远了,估计只能加工成中低档玉器,放在店里卖。 剩下两块都是石头,玉的影子也没有。 “借你吉言。”谢群虽然不信小红能有这本事,不过她这样安慰自己,心里还是很舒服的。 董方建没有胡乱开口,他知道赌石赌的是运气。 而且有的人特别迷信,如果自己胡乱开口,万一犯了她们的忌讳,那就吃力不讨好了。 所以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只是殷勤地替她们跑腿,讨好两人。 吃了午饭,两人找地方休息了一下。 现在是夏天,外面还是比较炎热的,好在滇省的气温,只有三十度左右,比老家还凉爽,所以避开中午,就不怕了。 等过了两点,两人继续出发去买石。 下午的运气没有上午好,叶纤红走了十几个摊点,只看中了五块原石。 这跟她留有余地有关,总不能一路扫过去,把有极品翡翠的原石全部买空,那就太夸张了。 她还不想被人关注,所以低调一点比较好。 回来吃了晚饭,谢群感觉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 叶纤红却像没事人一样,一点不觉得疲惫,于是让她在客房休息,自己一个人出去。 董方建也留在这边,防止谢群有什么事要他帮忙。 一个人去逛街,就自由多了,叶纤红拿着手包,在街上悠闲地逛着。 至于原石,因为得到容易,这些翡翠又不能轻易见人,她反倒不想再去看了。 她想看看这边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最好像春城那样,能买到那种神奇的塑像,那就赚到了。 第九十章回春城 叶纤红没有去逛那些装修漂亮的店铺,反而去位置略偏僻,店铺内外看起来有些年头的老店。 相对来说,那种地方出宝贝的机会更多。 遗憾的是,最后虽然买了一些比较别致的纪念品,却没有一样是空间的世界之树想要的。 她暗暗叹气,灵材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碰到。 回到住宿的酒店,看到谢群一个人坐在客房里,面前的茶几上,放了一堆当地的特色水果。 “啊哟,你倒会享受,一个人在这里吃独食——”叶纤红把袋子丢在桌上,在她旁边坐下来,揶揄道。 董方建小心眼还不少,见自己没有答应去他家,所以全力讨好谢群。 这些水果一看是他弄来的,应该是当地非常有特色的,至少她也没有全部吃过。 “嘿嘿——”谢群得意地笑道。“我们辛苦跑这么远,家人又不在身边,不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不是傻瓜吗?” 拖着小红来这边,除了赌石,当然还有别的目的。 她一直是个好享乐的人,被家里限制花钱后,她感觉生不如死。 跟爷爷他们撒娇撒泼无效,只能借小红的关系,跑到外面满足口腹之欲了。 特别是同来的董方建,这么体贴乖巧,不利用他一下,不是浪费了? “你真的没救了——”叶纤红见她得意的样子,知道这是她的另一面,或者说是真实的一面,倒没有在意,只是笑着骂了一句。 她跟自己不同,从小锦衣玉食长大,这样才符合她的身份。 “小红,这个董方建这么懂事,回滇省后,你帮他在戴叔叔那边说些好话吧!”谢群讨好地剥了一颗龙眼,送到叶纤红的嘴边,嘴里提醒道。 她也是人精,董方建这么殷勤,当然有他的目的。 反正这人情不用花钱,说几句好话,她自然不会在意。 “既然你觉得他懂事,那明天你跟戴叔叔说好了。”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回答。 这当然是玩笑话,给别人一个机会,当然没问题。 她才不信戴叔叔会没有一点识人之明,董方建这样的人,适合伺候人,如果用好了,也算个人才。 像接待科、招待所、办公室等等,都需要这样的人。 只要戴叔叔把他安排在这些地方,肯定能发挥他的长处。 “小红。”谢群不依了,“你怎么越来越讨厌了,这样的小忙也不愿意帮——” 她大包大揽惯了,虽然没有承诺给董方建什么,但是收了他送来的水果,这是心照的事。 现在想达成这个目的,却被小红拒绝,哪里受得了。 “行了行了,我会跟他说的。”叶纤红受不了地叹了一口气,靠在沙发上看电视。 原本想叫董方建去帮自己买一些热带水果的树苗,现在有了这些水果,到时把果核留下来,种在空间就行。 空间有灵气,种出来的水果自然能优化,都不必嫁接这么麻烦了。 第二天早上,两人不再去赌石,而是去市场买当地的特色纪念品,带回去用来送人。 董方建大概从谢群嘴里,知道自己答应了他的事,所以态度变得更加热络。 不知从哪里买了一些当地的特色纪念品,放进车里,品种比她们买的还丰富。 叶纤红也没拒绝,反正钱是戴叔叔出的。 三人退了客房,准备回春城。 离开前,必须把这些原石处理好。 这次叶纤红一共买了十多块原石,最大的有脸盆那么大,最小的也有五六公斤,全部装在麻袋里,得花大价钱,让邮局托运回去。 运费没什么,她倒不在乎。 最担心的是路上出事,那她的损失就大了。 想了想,最后决定不让董方建帮忙送邮局寄出,自己亲自去办理。 然后找个没人看到的地方,全部收进空间里。 办好这件事,她才松了一口气,回到车上,开车回春城。 谢群的几块原石,已经全部解出来了,倒不用麻烦,随身带着就行。 回到农业厅的招待所,已是下午五点了,两人简单梳洗了一下,下楼吃晚饭。 戴乃柄知道她们回来了,过来陪她们吃晚饭,算是饯行。 因为两人明天早上就要回去了。 吃了晚饭,戴乃柄没有急着回去,和叶纤红聊起了工作上的事。 特别是他在这边搞了反季节鲜花种植和水果种植的事,却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最大的困难自然是销售,短时间很难解决,他想听听叶纤红的意见,如何来解决这些瓶颈。 叶纤红也不客气,先介绍了虞城的所有做法,供他借鉴,然后又给他一些实际的建议。 比如搞园艺搏览会,邀请全国的鲜花从业公司参加,推广滇省有竞争力的鲜花品种。 最好能达成合作意向,并根据他们的需要,进行订单式种植,这样才能摆脱盲目扩大面积,保证种植户的收益。 比如跟铁路集团合作,长期承包他们的货车,以最快的速度,把鲜花等产品运送到全国各地。 只要保证运输快捷,北方对他们的产品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因为运输有问题,成本太高,当地销售利润上不来,商家就不愿意卖。 试想一下,某种鲜花直接从田头直运到商家手里,那商家因为进价低,为了多销货,自然也愿意降低售价。 顾客发现鲜花便宜了,也会愿意买一些装饰家里,销路也大了。 戴乃柄听得连连点头,觉得她的思路非常大胆,很多都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 特别是园艺博览会,如果办好了,说不定会成为一件轰动全国的盛事。 滇省农业厅如果能做成这件事,获得上级的嘉奖,那他极有可能会被上调,进入更高一级权力机关。 再次问了一些细节,叶纤红照前世了解到的信息,解释了一下大概的流程。 她相信戴叔叔有了这些,再和下面的人好好商量细节,肯定能把这件事办好。 至于怎么样分配政绩,而不是农业厅独占功劳,这些政治上的事,戴老肯定比自己更擅长,不用自己多嘴。 离开前,戴乃柄一再向叶纤红表示感谢。 叶纤红送他到门口,随口提了提董方建的事。 董方建现在就在旁边,因为戴乃柄喝了酒,不能开车,得由他开车送他回去。 “小董不错,我心里有数了。”戴乃柄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拍了拍董方建的肩,表示自己知道了。 “谢谢领导鼓励。”董方建一听,精神一振,态度却更加恭谨了。 说话时低头哈腰,只差要跪舔了。 叶纤红一见,也没笑话他。 一个人突然获得最大的老板赏识,调进机关以及升职是早晚的事,谁碰到这样的好事,会不激动? 第九十一章银饰销售计划 回到客房,看到谢群边哼歌边在收拾这次来的收获,叶纤红没好气地斜了她一眼。 嘴里说得这么可怜,来到滇省后,她真的当成旅游了,没心没肺的玩了几天,还不用花路费,不要太轻松啊! 偏偏她瞎买的原石解出来之后,又让她赚了十万多块钱,这让她心情大好。 当然自己的收获比谢群更大,这些不能让她知道。 第二天早上,坐飞机回到余杭,又转车回到虞杭,两人拿了行李,各自回家。 叶纤红到家后,简单梳洗了一番,拿出一块原石,准备去找俞大师,解出来后做出首饰,用来送人。 今年有不少人要结婚,送玉器比较有面子。 像家里的堂哥堂姐,像茂琳姐,杨雪,马丽莲,今年应该都会结婚。 其它像罗叙、杨涛、肖东灿这些,年纪都差不多了,随时都会把亲事定下来。 当然她没有选择最好的翡翠,反而挑了块最普通的出来。 倒不是因为小气,也不是考虑财不外露。 而是极品翡翠本身就少,如果随便送出去了,就有些不合适。 交朋友跟做人都一样,不能一次把事情做足,这次送了最好的玉器,下次碰到更重要的场合,她送什么呢? 到了俞大师家,先去前面找他的儿子俞绍良,把原石解出来。 “叶小姐来了——”俞绍良一看到叶纤红,热情地迎上来。 他会这个态度,一方面是叶纤红大方,每次来了都会消费不少钱。另一方面是她有能力,上次父亲还托她介绍人进联防队。 还有一个不是原因的原因,不用说也不知道,自然是她长得漂亮。 这个年纪的男人,对漂亮的女孩子,总会特别热情。 叶纤红把原石递给他,说请专业的朋友帮自己挑的,应该有翡翠,请他帮忙解出来。 这种事不能说得太满,会让人怀疑的。 俞绍良一听,也不推辞,找人去替她解石。 叶纤红担心割到玉,亲自在一边画了线,让那个师傅照着线割。 当里面真的出翡翠了,那个师傅非常惊讶。 店里有这样的机器,他对赌石自然也不陌生。只是出翡翠的机率,真的非常小。 叶纤红也不解释,拿着玉石去后面找俞大师,请他帮忙加工成首饰。 俞大师接过来,放在桌上仔细看了看,考虑怎么利用,才能最合理。 最后决定分成五只手镯,剩下根据材料的大小,做成各种玉佩。 叶纤红相信他的眼光,没有提什么要求。 跟他告辞后,她回到前面的店里,看有没有新进的宝贝。 “叶小姐,这次进了不少青花瓷,你看看有没有感兴趣的?”俞绍良带她来到一个柜子里,指着里面大大小小的各式花瓶,问道。 这次去乡下收东西,遇到一个据说祖上是地主的老人,卖给他一些瓷器,说是祖上埋在地下的,最近才悄悄挖出来。 他看东西不像是假的,就全部收了过来。 “这些青花瓷不像是真的啊!”叶纤红的精神力何其强大,只扫了一下,就发现这些花瓶里,外表有做旧的痕迹,里面却很新,不像是明清的瓷器,忍不住埋怨道。 大家这么熟了,拿假货糊弄自己,就有些过份了。 “你确定?”俞绍良脸色一变,激动地问道。 他拿回来后,请父亲也看过,他也不敢肯定是真是假。 一般来说,只要没法判定是假的,那就有一定的概率是真的,反正收上来的价格也不算离谱,只要卖出几件,就赚到了。 “应该是的。”方明湘点头回答。 有精神力就这样,能看到物体的内部结构,想骗人也没办法。 “全部还是一部分不真?”俞绍良不死心,又问了一句。 如果确定是假的,那放在店里时,不能重点推荐给熟客了。 卖古董,比的就是眼力,你买错了也怪不了别人。 但是如果你斩熟,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我再看看。”叶纤红只是扫了一下上面的瓷器,倒没有仔细看。 等到她装模作样地拿出底下的瓷器,仔细观赏时,精神力已经全部检查完了。 不对,里面有几件确实放了很久,这从开片的痕迹就能分出来。 如果说人工处理出来的开片,她的鼻子就能闻到化学药水残留的痕迹,问题是这件干干净净的花瓶,由内到外,都是老东西。 “也有几件是老的。”叶纤红想了想,还是没打算占他的便宜,于是把它们分成两堆,告诉他自己的判断。 “我知道了。”俞绍良望着地上两堆瓷器,突然拍了一下大腿。“原来他所谓的刚挖出来的瓷器,全部是新的,放在屋里的那些,反而是老的。” 这么说来,他是用半真半假的方法,来引诱自己上当。 叶纤红望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这种套路,似乎不稀奇吧! “谢谢你,叶小姐。”俞绍良虽然有些沮丧,不过想到里面还是有一些真品的,全部卖出去的话,也不会亏本,心情又好了一点。 “不客气。”叶纤红站起来,无所谓地回答。 因为经常要请俞大师加工玉器,对他的人品也非常推崇,所以她爱屋及乌,对他们父子,还是有好感的。 特别是从他们手里,买到过一次灵材,说明他们的路子还是很宽的。 为了以后能继续合作,她也希望跟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 “这几件老的瓷器,你有没有喜欢的,我便宜算给你。”感谢她帮自己鉴定,傅绍良大方地说了一句。 “谢谢,还是不用了。”叶纤红拒绝道。 告别他回到家里,看到弟弟已经从外面回来了。 “姐,你总算回来了。”安安这么多日子没看到她,免不了想念,此时嘴里装作不在意,眼里的激动暴露了他的心情。 “没办法,要去那边把银饰品安排好。”叶纤红没有跟他提赌石的事,只是把去刀师傅那里的情形说了一遍。 听说自己设计的图案特别漂亮,连那个大师也想要自己的花纹,安安有些得意。 “明天开始,我们就得准备银饰的事了。”叶纤红说道。 “店开在哪里?”安安问道。 现在已经是七月底,再租店铺装修,暑假没机会赚钱了。 “我准备在服装店里弄几个柜台,和服装一起卖。”叶纤红说了自己的计划。 她会这样打算,是觉得银饰单独卖,不如跟服装放在一起卖更好。 特别是她准备了大量的皮绳,到时穿了银饰,挂在胸前,肯定漂亮。 虞城毕竟没有少数民族,很少有人会夸张地戴银耳环银戒指,但是挂在胸前,男女青年都可以戴,装饰效果还是不错的。 也就是说,银饰的客户群,跟服装店的客户群,是同一批人,这样就不必开新店,重新培养顾客了。 反正服装店面积够大,在靠近橱窗的地方,划一块四五平方的地方,应该没问题。 “那我去那边卖吗?”安安原本计划自己卖银饰,因为当初给他灵感的店里,老板就是一个时尚的男青年,他觉得干这个工作,比较新潮。 “随便你。”叶纤红没给他答案。“你自己卖也行,叫人帮忙卖也没关系。” 第九十二章安顿滇省来的母女 晚上胡向阳回来,问起这次的经历,叶纤红倒没有瞒他,大概说了一下。 当然买到的翡翠,只说了几块普通和面积比较小的,已经被他放在杂物间里,方便他们去看。 最好的几块,放在空间里,她当然不会说出来,免得他知道后,想歪了。 “怎么不卖了赚钱?”胡向阳听说她今天拿了一块玉去做首饰,好奇地问道。 在他的观念里,给人送玉器,还不如直接给人送钱呢?毕竟玉器中看不中用,别人还未必知道它的价值。 如果是送钱的话,他们就可以买自己需要的东西。 叶纤红一听,突然觉得有道理。 自己的思维,似乎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玉器珍贵,拿出去也体面,他们收到后收藏起来,将来能一代代传下去,还能增值无数倍。 问题是今年才九三年,大家的生活水平还没前世那么好,很多人随时面临缺钱的压力,哪里会想得这么远? 你送别人一块价值几千的玉首饰,在识货人的眼里,或许翡翠难得。 但是在大多数人眼里,你送一件首饰,还不如送价值不到一半的现金来得实用。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她决定把玉器收起来,只送给几个出生比较好的朋友。 其它像堂哥堂姐和杨雪这样的,直接给他们包一个大红包,说不定他们会更喜欢。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找到王茂琳,告诉她弟弟设计银首饰的事,并说了自己的打算,准备怎么销售这些银器? 王茂琳自然没意见,让店里重新布置了一下,在靠近橱窗的位置,空出一块地方用来摆拒子。 至于用来陈列银首饰的玻璃展柜,她也会马上去买。 如果买不到合适的,就直接订制。 叶纤红这才放心地离开。 办好这件事,叶纤红回到公司,处理因为她离开,而积压的文件。 “余杭那边的外贸服装,现在到哪一步了?”叶纤红问乔昌智。 这件事关系到服装这一版块接下来十年的发展,由不得她不慎重。 等到加入WTO,外贸服装大量兴起后,也是她减少规模,把精力放到其它新兴行业的时候。 那时候服装加工渐渐成了鸡肋,利润少得可怜,他打算只给自己品牌的服装生产,不再纯粹做外加工。 当然电机行业也是一样,这些制造业,越到后来,越难以获得利润。 倒是铝制品门窗,以及其它跟建筑装饰有关的产品,会随着房地产的兴起,一直火爆下去。 当然,当时自己肯定也会参与房地产项目,所以这边将来是发展之重。 “样品通过后,可以生产大货了,还在还在采购物料。”乔昌智回答。 这件事他也很重视,每天都跟王茂琳交换信息,万一杨涛那边出现问题,随时准备让王茂琳支援那边。 “哦。”叶纤红见一切顺利,倒是安心了。“家纺这边,有没有新的进展。” 家纺工厂已经造得差不多了,随时可以搬进去生产,规模扩大了近五倍,订单自然也得继续去争取。 两百个人生产的床上用品,每天的数量非常吓人,必须及时把货发出去,如果发生积压,那仓库的面积得增加十倍。 “这个也没问题。”乔昌智轻松地回答。“现在余杭、甬城等大城市,都有业务员拿到订单了,下一步会派人往南方走,羊城鹏程那边的市场也非常大。” 他抽空跟业务部的人谈过,现在已定下发展计划,先抓住几个中心城市,再慢慢向周围辐射。 一方面,他们的产品走得比较高端,主要顾客群在大城市。 另一方面,小城市喜欢跟风大城市,只要大城市的市场打开,周边的小城市难度就小了。 现在先在江南和东西沿海经济发达的地方,然后去北方和东北,他们已经制订了详细的计划。 “这个思路不错。”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确实合理,就没再关心。 吃了午饭,他准备回家一趟,去空间看看。 这次去滇省,吃了不少热带水果,种子被他带回来后,种在空间里。 现在已经过去几天,空间相当于两个月了,也不知道长得怎么样? 包里的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喂?”见是陌生号码,她随口问道。 “是叶小姐吗?我和妈妈到虞城了——”是滇省那个小姑娘的声音。 “啊?这么快。”叶纤红吃了一惊。“你们现在在哪里,我去接你们——” 对于两个没出过远门的人,能找到虞城,已经不容易了。 她担心两人不熟悉这里,到时被人斩了,花冤枉钱。 毕竟两人身上没什么钱,估计只有自己给他们的钱,还要买一些必须品,也不知道用完了没有? “我在火车站门口。”那个女孩子回答道。 “你们等在那边,我过来接你们。”叶纤红大声回答。 放了电话,她把情况给乔昌智简单说了一遍,问他如何安排。 原以为她们不可能来得这么快,到时自己可以考虑好,这两人安排去哪里工作? 没想到自己才回来一天,两人就赶过来了,看来那天晚上自己离开后,她们第二天就买火车票出来了。 “如果愿意学一点技术,那就去服装厂做衣服——”乔昌智很快有了答案。“如果不行,那就去打杂,钉扣子和剪线头那些打杂活,也需要有人干。” 一般来说,这种地方出来的人,特别会吃苦,而有了缝纫技术后,只要手脚勤快,一个月赚三四百块钱,应该没问题。 这点工资在虞城不算高,在滇省偏远地方,一年未必能赚一千块,这样的工资应该是笔不小的收入了。 母女俩人好好干几年,回家买套新房子,也没问题了。 “就照你说的安排。”这种小事情,当然不必花太大的精力去操心。 叶纤红觉得乔昌智说的办法确实不错,决定把她们带去服装厂,交给杨雪安排。 顺便让她照顾一下,免得她们身上没钱了,连饭也吃不上。 特别是那个小姑娘,叶纤红真心怜惜她,因为营养不良,个子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那么高,也不知道生活安逸稳定下来后,补充一点营养,能不能再长高一点。 只要能长到一米五,将来正常结婚生子就没问题了。 她倒没有觉得个子矮,一定不健康,主要是这个社会都是以貌取人的,既然她已经伸手帮了她,当然希望能改变她们的命运,将来找个好归宿,日子过得幸福。 而身高问题,却是用钱也买不到的。 一个女人,想要过得幸福,不但要有一定的生存能力,还要有起码的外在条件。 第九十三章看望诗诗姐 匆匆赶到火车站,看到两人各背着个大包裹,表情畏缩地站在那里,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包裹里应该是被子和换洗的衣服,用一块大花的旧被单包着,跟周围的人看起来格格不入。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走过去,小姑娘像是看到了亲人似的,眼睛一红,大声叫道。 母女俩第一次出远门,还真有点害怕,特别是到了陌生的环境,身上的钱也用得差不多了,如果没有找到叶小姐,那只能在路边过夜了。 “别怕。”叶纤红走过去,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一声,柔声安慰道。“我们现在去工厂,先找间宿舍安顿下来,再去吃午饭。” 两人刚下火车,肯定没吃午饭,这时候食堂估计也已关了,她得带两人出去一趟,免得饿坏了。 那个中年女人跟那天比,看起来健康了很多,此时脸上挂着讨好和小心的笑容,没有出声。 把行李放进汽车后座,让她们上了车,叶纤红带他们到了一家小酒家,叫了几个炒菜。 菜一端上来,又叫服务员上米饭。 两人拿起筷子,捧着饭碗,望着叶纤红,却没有动手。 “我已吃过了,这是给你们准备的,全部吃完好了。”见她们拘谨的样子,叶纤红只好提醒了一句。 两人这才点点头,开始动筷子。 似乎怕被人笑话,两人吃得很慢,直到一碗饭下肚,又打了两碗米饭,她们才开始放开了。 桌上三盆炒菜很快在变少,最后全部进入两人的肚子里,就连盘底用来做调料的蒜片,也被吃得干干净净。 “坐了几天火车?”见两人已经在打嗝,叶纤红知道两人吃饱了,这才关心地问了一句。 看他们的模样,只怕火车上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饱饭。 “坐了二天三夜的火车。”小姑娘回答道。 说完又打了个响亮的嗝,让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火车上的东西好贵,她们没舍得买,所以一直忍着,只吃了带上车的几个熟红薯。 “吃饱了没有?”叶纤红装作没听到,问道。“如果饱了,我们就去厂里。” 如果是一开始帮她们,纯粹是出于同情心,现在看女孩子这么懂事,她真的想帮帮她们。 “嗯。”母女俩点点头,脸上露出吃饱喝足后的笑容。 叶纤红带着她们离开,来到服装厂那边,找到杨雪,把两人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杨雪自己就出生贫寒,倒没有看不起她们,带着两人去办了手续,并安排了宿舍。 虽然是集体宿舍,不过房子是全新的,配套也齐全,倒不用担心住不惯。 安顿好这些,又带他们去工厂,问两人有没有学过缝纫技术。 两人一起摇头,不过中年妇女说自己会针线活。 这边不需要手工做衣服,倒是后面需要手工活,主要是钉纽扣。 于是杨雪安排小姑娘这缝纫技术,她的妈妈则去后面专门钉扭扣。 不管是衣服还是裤子,几乎都少不了扣子,她的动作很快,似乎挺擅长干这个。 见两人安排好了,叶纤红让两人好好干,过几天她再来看她们。 两人有些依依不舍,不过知道她不可能一直陪在身边,只好笑着说好。 叶纤红走出车间,向杨雪再次叮嘱了一番,这才离开。 刚才她用精神力观察中年妇女的肝脏,发现比上次看到时好了不少,怀疑上次喝了灵液后,激发了她的免疫力。 倒不是舍不得花一点灵液,如果她能慢慢恢复,叶纤红怀疑这样对她更好,所以决定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回到家里,准备了礼物,去找诗诗姐。 “小红,从滇省回来了?”看到叶纤红进门,苏思诗笑着迎接道。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她在家里闷得慌,想找叶纤红一起去开发那边的荒山。 只是天气太热,才一直忍着。 “怎么,你也想去啊!”叶纤红调笑了一句。“大宝小宝还没断奶,你还是别想了。等明年夏天,说不定可以一起去了。” 话虽然这样说,孩子没有上幼儿园,做妈的不可能独自去远方,除非生活所逼,迫不得已。 “我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去啊!”苏思诗没好气地回答。 以及跟叶纤红交往,她还有点缩手小缩脚,主要是怕失去这个唯一的好友。 现在两人熟悉了,她也知道了叶纤红的性格,所以说话少了许多顾忌。 “那行,过几天我们去深城玩,把大宝小宝带上。”叶纤红笑着嚷道。 深城她一直很想去,去看看前世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去看看那些老朋友,只是没法确认那些人,现在是在老家,还是已经到了深城? 毕竟前世这个时候,她还在虞城,几年后她才去了那边。 特别是微电机这个行业,是她前世接触时间最长的行业,很想在老家也开一家,所以得去那边挖人。 “你来真的啊!”见叶纤红认真起来了,苏思诗马上怂了。“还是等大宝小宝长大一点,才一起去吧!” 吃了午饭,给宝宝喂了奶,两人一起出门,到周围透气。 小区离曹娥江很近,江边的景色不错,找个有树荫的地方走走,非常舒爽。 “小红,我们把那个世外桃源建起来,你不会也想跟我一样,准备在那边生活吧!”苏思诗这几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非常好奇。 自己现在已经这个年纪了,又成了全职妈妈,所以有个农家乐玩玩,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红今年才二十,没必要这么早退隐江湖吧? 人家女孩子这个年纪,最喜欢去大城市,她公司越来越大,去沪市生活还差不多。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对于那些浮夸的东西,我兴趣不大,反倒喜欢农家生活,所以以后工作重心会放在这边,公司交给手下去管就行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了空间后,却没办法利用起来,有些可惜。 等到那边建好后,慢慢把空间的东西拿出一点,加工成半成品,高价卖出去,给外面一个接受和缓冲的过程。 当然最核心的东西,她依然不会拿出来,最多像以前的面膜一样,造福一部分人。 想到这边以后会建成江边公园,叶纤红觉得有钱可以在周围搞几块地,到时建一座精品小区,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反正现在这边很多地方没好好规划,拿地也比较方便。 两人随意聊了一会,苏思诗在家闷得慌的情绪,也好了许多,两人这才回到家里。 这次过来,除了带了一些滇省的特产,还带了不少空间产的宝贝,包括自制的果酒。 用烧酒泡的果酒,她现在不能喝,米酒泡的就没问题了。 第九十四章高家来人 银饰柜子安排进服装店后,没过几天,第一批加工完成的银饰就收到了。 于是摆上柜台,开始正式销售。 安安知道后,叫上张建盛和徐志豪,也不再卖衣服了,专门过来卖自己设计的银饰。 叶纤红剪了皮绳,给三人各挑了一款挂在脖子上,给他们当装饰用。 张建盛挂上去后,有些害羞,想放进衣服里面,被叶纤红阻止了。 这是要给客人看效果的,怎么可以藏起来? 徐志豪倒是非常喜欢,站在镜子前,自恋了很久,感觉自己变帅了。 “你们三人一起上班,就浪费了,分成两班吧。”叶纤红叫店长给三人排了班,一个早班,一个中班,一个晚班。 中间有不少时间是重叠的,这样不会浪费时间。 三人自然也没意见。 因为提前给店里的员工,进行过相关的培训,所以有人买衣服时,就会推荐搭配用的银饰。 大多数人看了安安他们戴上的效果后,都有些心动。 店里又承诺这是纯银饰品,可以保值。 银器跟服装不一样,服装穿旧了只能扔了,而银饰可以一直保存下去,甚至将来给自己的孩子。 这样一宣传,大家又觉得这一百来块钱,并不算太贵,只要手头宽裕的,都会买一件佩戴。 有的人自己买了之后,又给对象也买一条,这样既讨好了对方,又等于公开了情侣身份,一举两得。 考虑到有人买了送人,叶纤红又去订了一些包装礼盒,这样送人更有面子。 慢慢地,销售开始流行开来,每天都能卖出不少。 这天傍晚,叶纤红在家做晚饭,看到胡向阳开门进来,朝着厨房嚷道:“小红,有人找你。” “谁啊?”叶纤红从厨房探出头问。 只见胡向阳的身后,跟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比较高大,气质跟肖东灿很像,应该也是京城那边的人。 “你就是叶纤红小姐?”那个男人看到叶纤红,有些夸张地叫嚷道。 他真的有点不敢相信,那个能一脚踢飞林轩的女孩子,居然长得得纤弱秀气。 又觉得这样有些失礼,于是站在离叶纤红不远的地方,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叶纤红好奇地望了他一眼,生面孔,自己应该没见过他。 可是看脸又感觉有些熟悉,非常怪异。 “我叫高敏才,我爸叫高爱中。”男子热切地自我介绍。“高敏瑜是我的堂妹——” 叶纤红一下子反应过来,为什么会有熟悉的感觉,原来他跟高敏瑜长得有些相像。 心里突然警惕起来,他找自己干什么?难道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我回家时,看到他在小区问路,听说找你,就带回来了。”胡向阳回答道。 他跟高敏才自然是认识的,只是十多年未见,相貌变化有些大,一时没认出来了。 听说他代表高家,过来向叶纤红认错,又不好赶他走,于是带回来了。 “我堂妹从小被二叔惯坏了,脾气比较差,做事也有些不计后果。”高敏才此时已冷静下来,把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认真地说道。“我今天代表高家,特意来向叶小姐道歉。” 堂妹因为胡向阳,跟这个女孩子结了怨,居然想借刀林家兄弟的手,伤害叶纤红。 谁知道反而被叶纤红打了脸,而连累了帮她出头的林家兄弟。 要知道林家兄弟可是卫老爷子的亲外孙,得罪了他们,能得什么好? 家里知道这件事,非常担心,怕她迁怒于高家,同时也怕卫家找他们的麻烦。 意外的是,林家兄弟被卫老爷子教训了一顿,并没有人来追究堂妹的责任,更没有人找高家的麻烦。 高家人商量来商量去,想不出原因,最后只好先看看风向,再做道理。 直到偶尔有人传出卫老爷子特别喜欢那个女孩子,待她像亲孙女似的,比亲外孙还要亲,他们才害怕了。 最后决定派高敏才过来赔礼道谢。 选择让他过来,一方面他是高家的嫡长子,可以代表高家说话。另一方面,他现在已是正科级干部,待人处事相对比较老练,性格又比较温和,不容易出差错。 “这件事过去这么久了,我都快忘记了。”知道他的来意后,叶纤红有些哭笑不得。 只要不是来认亲的,她就放心了。 不过对高家的印象,又差了一些。 他这个时候才过来,估计是知道了自己跟卫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才来的吧! 有些事不可能一直瞒过所有人,卫家替自己出头的事,时间久了,大家肯定也猜到了。 说到底,他们的道歉没有一点诚意。 如果真是觉得高敏瑜错了,早就应该过来道谢了,何必拖到现在。 说到底,还是在看风向,最后觉得不来不行了,所以才不得不上门。 高敏才被她说得汗颜,又不敢反驳,只好低下头。 来时家里有交待,要他一定要忍耐,别因为一时之气,让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好,我接受你的道歉。”叶纤红尽管不喜欢高家,但是从血缘上来讲,这人还是自己的堂哥,看情形还是个比较实在的人,不想再让他为难。“你回去吧!” 早已抱着跟高家敬而远之的态度,不承认关系,也不来往,免得接触久了,关系被戳穿。 “那行,我马上离开。”高敏才一听,如逢大赦,连忙转身准备离开。 “东西带走吧!”叶纤红指指桌上的东西叫道。 不管是什么,她都不想要高家的东西。 “这是高家的一点心意。”高敏才不肯拿,准备出门。 胡向阳随手提起,跑过去塞到他手。 小红不想跟高家有任何瓜葛,如果留下礼物,让她睹物思人,反而坏心情。 高敏才不得已,只好拿了礼物离开。 “你没事吧!”胡向阳回来时,看到叶纤红在厨房发愣,担心地问。 他会把高敏才带回来,是考虑到影响。 与其让他在外面到处问叶纤红的住处,还不如自己直接带上来,说清楚事情之后,马上让他离开。 第九十五章生父得病 “放心,我怎么会有事。”叶纤红笑了笑,回答道。 看到高敏才时,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尽管长得像妈妈,可以某些方面,跟高敏才这个堂哥,还是有相似的地方。 比如个子都比较高,嘴形也非常像,嘴角天然微微上翘,这些应该遗传自高家。 “没事就好。”胡向阳搂住她的腰,“别做菜了,反正就我们两人,随便吃一点就行。” 高敏才找上门,对小红的心情肯定会有影响,万一她精神不集中,烫到手里就不好了。 “好吧。”叶纤红此时确实没心情做菜了,于是把做好的几个菜端出来,剩下的材料放进冰箱,准备明天再做。 胡向阳拿了碗筷去盛饭,安安这几天在上晚班,晚饭没法回家吃。 叶纤红原本让他不用在意上班时间,一日三餐回家吃,可是他更喜欢跟同学在一起吃快餐,叶纤红只好随他。 男孩子进了青春期,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跟着她这个姐姐。 更多的时候,喜欢跟同学在一起,跟他们才有共同话题。 “听说高敏才的小叔病了。”扒了几口饭,胡向阳突然记起这个消息,随口说道。 他知道小红不愿意承认高爱国这个父亲,所以他没有直接提这个人,却也不好直接叫他的名字,毕竟他是自己的长辈,所以只好这样称呼他。 前几天跟小姑夫张玉澍通电话时,他提到这件事,似乎病得还不轻。 因为不清楚小红的态度,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对她说,今天高敏才过来,他觉得这个时机不错,就顺便提了提。 “什么病?重不重?”叶纤红停了筷子,皱了皱眉,又装作不在意地问道。 听到这样的消息,内心其实很矛盾,一方面并不愿意他得病,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另一方面又提醒自己不用管他,毕竟他连有自己这个女儿的事,也一无所知。 “据说病得不轻。”胡向阳含糊地回答。“不过应该问题不大,毕竟高家在京城也有些路子,找些专家肯定很容易。” 全国最有名的医生,大多在京城,所以治好的可能性非常大,倒不用替他担心。 如果那边也治不好,那只能说他的命只有这么长。 “哦。”叶纤红应了声,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抛在一边,不再关注。 自己虽然能替他治病,不过抱着不想跟高家有瓜葛的心态,她最后还是选择无视。 这天下午,她正在公司跟乔昌智谈搬厂结束后的情况,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香港打来的。 “小红姐,谢谢你送给我的歌。”打电话的居然是白翌宸,他的语气非常兴奋。“我参加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三名,马上过来向你报喜——” 这次比赛,高手众多,他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跟选歌的关系太大了。 如果像其它歌手一样,翻唱一首前辈的歌,以他的唱功,能不能进前十都难说? “那是好事,你终于能达成心愿了。”叶纤红倒是不想居功。“现在有大的唱片公司向你伸出橄榄枝了吧!” 这时香江流行歌坛的四大天王,大多属于宝丽金唱片公司,如果他能加入这样的大公司,相对来说更有保障。 “嗯。”白翌宸激动地应道。“已经有人联系我了,准备听你的建议,挑一家正规的公司签约。” 如果说以前他非常天真,以为凭自己的唱功和颜值,签约唱片公司就能大红大紫的话。 这段时间跟各种身份的比赛选手交流,听了太多的黑幕和阴谋,他才知道当初没有盲目进入小公司,是多么幸运。 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只要选择错一次,一辈子就毁了。 有多少有颜值有才华的前辈,因为拒绝了公司老板的无理要求,遭到冷藏,甚至封杀,错过了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当个歌手,在大公司里慢慢熬,只要唱功提升了,总有出头之日。 “那就好。”叶纤红虽然对他的性格有点吃不消,不过总归是温俊和章诗萍的表弟,见他总算走对了路子,也为他高兴。 正要挂电话,白翌宸又叫住了她。 “小红姐,以后我进了公司,你再帮我写歌,公司就会替我出钱了。”他笑着嚷道。 以前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他可以无所谓。 现在跟同行接触多了,也知道了一些行情,自己白白得了一首歌,他就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决定进公司后,把她介绍给公司,卖歌卖给公司的歌手,也算是帮她找了条卖歌的渠道。 “臭小子,进了公司还想占我的便宜。”叶纤红一听,笑骂道。“我又不缺这点钱,你少替我找麻烦。” 挂了电话后,心情却不错。 时间过得很快,暑假很快过完了,安安要进入春晖中学读高中了。 听说他准备住校,只能周末回家住一天,叶纤红突然有种弟弟已经长大了,就要离家的感觉。 也开始明白,前世的闺蜜在儿子女儿长大时的心情。 每个当父母的,孩子刚出生时,盼望着他们快快长大。 等他们读高中读大学,跟父母越来越远,见一面也没那么容易,又难过孩子长得太快了。 弟弟上学后,叶纤红每天除了去公司了解情况,隔三岔五去找诗诗姐,跟她商量建农家乐的事。 这天晚上,突然接到大表哥的电话。 “小红,我闯祸了。”他一接通电话,直接说道。 “啊?”叶纤红吓了一跳。“是跟人打架了,把人打伤打残了,还是开车把人撞了?” 在农村,所谓闯祸,最怕的就是这几件事。 有时候喝了点酒,一言不合和人打起来,有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失手把人打坏了。 还有就是开车把人撞残撞死,这些最可怕。 即使像过年那样,输了几万块钱,这些虽然麻烦,对她来说,都不算多大的事。 “不是。”叶祺信见表妹这样问,声音迟疑了一下。“是采玉有了——” 这件事说出来有点丢人,他其实不想告诉人,可是采玉在帮表妹打工,总不能一声不响就回家吧! 第九十六章董采玉有了 “啊?有了?”叶纤红一时没反应过来,下一刻才惊叫一声。“你把董采玉的肚子搞大了——” 这时候大家搞对象,大多比较守礼,不会有婚前性行为。 特别是董采玉性格比较保守,应该更难接受这样的事,看来大表哥本身不小啊!居然让他得手了。 “是啊!”这些话他说不出口,被表妹叫出来,反而自在些了。“她刚才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 两人以前确实守礼,最多牵一下手,两个月前,有一次自己喝醉了酒,她为了照顾自己,晚上留下来没走。 半夜醒来时,见她穿着衣服躺在身边,夏天只穿着薄江的汗衫,把他的火勾起来了。 一时控制不住,就搂住了她,用甜言蜜语加赌咒发誓,才说得董采玉心软了,最后得了手。 有了第一次,就再难控制,于是终于有了今天的麻烦。 “既然有了,那就马上结婚啊!”叶纤红嚷道。“总不能等她肚子鼓出来了,再办喜酒吧!” 换成重生前,挺着七八个月的孕肚嫁人,照样没人会说什么。 现在大家的观念相对传统,如果敢大着肚子嫁人,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问题是,她妈妈现在还不知道,她也不敢跟她妈说,怕她生气。”叶祺信苦恼地说道。“再说她这几天孕吐很厉害,如果回家养胎的话,也没有人帮你管那边的事了。” 他清楚女朋友帮表妹管着一大摊事,正常情况下,得早早安排好,才能考虑婚事。 所以他连家里人也没告诉,最先把求助的电话,打到了这里。 “身体要紧,工作上的事只能先放一放了。”叶纤红虽然意外,却只能安慰他。“你叫她放宽心,我会安排好的。” 说完全不在意,肯定是骗人的。 她原本以为,两个人就算结婚了,也不会这么快有小孩子,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安排替代董采玉的人。 没想到马上就要找人了,也不知道店里哪几个人有这个能力? 她会这样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公年纪大了,巴不得能马上抱重孙子,如果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开心。 只要外公高兴,工作上的一些困难,就算再麻烦,她也得想办法替他们解决。 挂了表哥的电话,她马上给乔昌智打电话,问董采玉离开后,有没有人适合这个位置。 “怎么突然问这个?难道董采玉有事要离职?”乔昌智吓了一跳,问道。 他跟叶纤红一样,一直觉得董采玉那边最稳定,最不需要他们操心。 “唉——”叶纤红叹了口气,也没有瞒她,把董采玉必须回家养胎的事告诉了他,并表示孩子满月前,应该无法回来上班了。 她会这样猜测,是舅舅和舅妈都是传统的人,儿媳妇有了孩子,肯定得在家照顾孩子。 就算想工作,也得等孩子大一点了,再考虑这件事。 “如果是这样,倒不能临时派个人过去了。”乔昌智想了想,倒说了个人选。“我觉得你的同学蒋雪晴,可以去试试。” 他会这样安排,是觉得蒋雪晴的性格上跟董采玉有点像,认真负责,又比较安静。 特别是她进了办公室后,工作非常用心,进步也非常快。 现在已能独立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做起来非常有条理。 如果她调去那边,有老板同学这个身份在,应该压得住阵脚,不用担心被人小看或蒙蔽。 “蒋雪晴?”叶纤红一听,就有点犹豫,“她有这个能力?” “可以试试看。”乔昌智倒是信心十足。“当初你刚招聘董采玉的时候,你相信她能管这一块吗?” 他进公司的时间虽然比董采玉晚,但是却清楚她的情况,也是在小红带了她一段时间,才独立出来管理的。 蒋雪晴不会比刚参与管理的董采玉差。 “被你这样一说,还真的是这么回事——”叶纤红被他说服了。“那明天你通知蒋雪晴去接班,我也会去董采玉那边了解一下情况。看需要交接多久?” 谈完这件事,她挂了电话,暗暗松了一口气。 幸亏公司断断续续招了不少人,倒不用担心没人可用。 比较意外的是,她一直觉得蒋雪晴的性格跟朱亚婷有得一拼,不适合当管理,没想到获得乔昌智的另眼相看。 或许是因为太了解了,所以才会有偏见,更何况最近也没有特意去了解她的工作情况,就是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她安排了自己人在这个公司里。 看来每个人都需要机遇,蒋雪情也不例外,把她安排在乔昌智的手下做事,慢慢地她的能力就被开发出来了。 否则就算有能力,也有可能被埋没了。 当然她需要做的可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安排,还要考虑表哥结婚的事。 虽然两人的婚事,两家人都已经默认了,但是董采玉现在只有母女俩相依为命了,如果她嫁去欣昌,怎么安置董母,她必须有个交代? 第二天早上,她先去了纤诗美容会所,找董采玉。 董采玉像往常一下,在安排工作,看到她进来,突然红了脸。 叶纤红也不出声,等她开完早会,这才和她一起来到接待室,关上门。 “叶小姐——”董采玉叫了一声之后,不知道说什么,神情突然忸怩起来。 还没有结婚,就跟人发生关系,她真的感到无地自容。 “马上要做妈妈的人了,怎么现在还这么怕难为情?”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取笑道。 受前世的影响,她在这方面开放多了,根本不会在意两人未婚先孕。 “我——”董采玉见她把事挑明了,更加局促了。 “你这么老实的人,怎么会被我表哥骗到手的?”叶纤红对她的反应感到好笑,毕竟今年都二十五岁了,比表哥还大两岁呢? 如果她打定主意,不许表哥靠近,以表哥对她的感情,肯定不敢强迫她。 是不是由此可以证明,她跟表哥的感情,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地步,所以才会忘了这一切。 想到这里,她又替表哥高兴。 看来他苦苦追求了半年时间,效果很明显,至少董采玉已经倾向于他了。 董采玉见她问这么不要脸的问题,红着脸死活不出声。 叶纤红拿她没辙,只好说了自己的计划,让她跟新来的蒋雪晴交接一段时间,再回去休息。 “叶小姐,你说这件事怎么跟我妈说?”董采玉愁眉苦脸地问。 如果是其它事,她肯定直接跟妈妈说了,毕竟母女相依为命,她不会对妈妈隐瞒什么? 这件事太羞耻了,她没勇气开口。 “我替你们去说吧!”叶纤红见她实在羞愧到极点了,只好主动把事情揽了下来。 第九十七章商量婚事 没过一会,乔昌智亲自带着蒋雪晴过来。 听说蒋雪晴来接自己的班,董采玉松了一口气。 发现自己怀孕后,她最担心的是两件事。第一,如何向妈妈交待,毕竟未婚先孕,算是丑事,她开不了口。 第二就是如何向叶纤红请产假的事。 去年她信任自己,顶着被流氓围攻的压力,强势聘用了自己。 后来不但提拔自己,成了负责人,待遇各方面,也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期望。 如果因为自己的怀孕,影响了她的生意,那她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叶纤红见蒋雪晴一脸兴奋,倒是有些内疚。 自己没有忽略其它人,却对自己的老同学视而不见,真是愧对她了。 董采玉陪着蒋雪晴走了一圈,介绍了每天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责,并答应等她熟悉这些工作之后,再回家休息。 叶纤红站在自己的角度,另外交待了蒋雪晴的注意事项,这才准备离开。 “小红,谢谢你。”蒋雪晴还以为这次的机会,是老同学提出来的,感激地道谢。 坐上这个位置后,以后不管是收入还是职业机会,都会比以前好上许多。 她认定是叶纤红想提拔自己,所以才给这次机会。 “你不用谢你,是乔总推荐你的。”叶纤红笑着说不敢居功。 蒋雪晴笑了笑,并没有相信她的话。 如果自己不是她的同学,这个年纪能坐这个位置,鬼才信? 叶纤红没有再解释什么,让她好好工作,然后回家了。 既然董采玉不敢跟她妈妈讲怀孕的事,表哥又远在欣昌,只能由她上门一趟,代表男方作出说明了。 她们原计划下半年天凉了再结婚,现在肯定得提前了。 现在是九月,她希望国庆节,就让表哥和董采玉结婚。 另外也得问一问董妈妈的打算,女儿结婚后,她是准备以后跟女儿女婿一起生活,还是继续留在虞城。 回家后准备了一份礼物,往董家而去。 董妈妈一个人在家织毛衣,看款式似乎是男式,也不知道是送给谁的。 “叶小姐请坐。”看到叶纤红上门,她连忙站起来,客气地说道。 对女儿这个老板,她是从内心里感激,当初要不是她把女儿招进公司,并护着母女俩,谁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 泡了茶端上来,又在屋里找了找,拿出一袋女儿给自己买的饼干,放在茶几上请她吃。 “董阿姨不用客气。”叶纤红请她在对面坐下来。“今天过来,是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叶小姐你尽管说,只要我们母女能做到的,绝没二话。”董妈妈真挚地回答。 “谢谢董阿姨。”见她说得这么掏心掏肺,叶纤红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今天过来,是想跟阿姨商量一下,能不能把采玉和我表哥的婚事,提前办了——” 她一时之间,有些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董玉怀孕的事,马上告诉她。 “能告诉我什么原因吗?”董妈妈原本以为跟母女俩有关,没想到却是结婚的事,这让她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难道未来女婿得了急病,需要马上结婚去冲喜? 那样的话,女儿嫁过去之后,会不会吃苦? 不能怪她这样猜测,一般来说,婚期变化,大多是这个原因。 “这个——”望着董妈妈紧张的脸,叶纤红最终还是说出了答案。“董阿姨你别紧张,想提前办喜事,是因为采玉有了——” 与其让她往坏的方面去猜测,不如让她知道真相。 女儿未婚先孕,让外人知道虽然有些丢脸,这样补救一下,好过让所有人知道后议论纷纷。 “啊?”董妈妈吃了一惊。 她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原因。 女儿的性格她清楚,不是那种轻佻的女孩子,难道是女婿用强了? 又觉得不可能。 以她的眼光来看,女婿明显是妻管严,什么事都听女儿的,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是两人一时冲动,偷吃了禁果? “董妈妈的意见呢?”见她听了后没有说出结果,叶纤红再次问道。 “就按叶小姐的意思办吧!”董妈妈清醒过来,连忙回答道。 很明显,叶纤红今天过来,是来替女儿女婿解决问题的,这一切怪不到她的头上。 心里虽然有些生气,觉得女儿居然瞒着自己,找别人来跟自己谈这件事。 又一想,或许是女婿找叶小姐帮忙,毕竟每个当母亲的听到这件事,都会不开心。 看在叶小姐的面子上,自己还是别追究的比较好。 “那我们定在国庆节办喜事怎么样?”叶纤红见她答案得这么爽快,心里一下子轻松了。 董采玉实在没必要担心什么,董妈妈不是非常通情达理的吗? “没问题。”董妈妈算了算日子,还有二十多天,应该来得及。 谈完这件事,叶纤红又问董妈妈以后的打算。 生活稳定下来后,董妈妈的气色也好了许多,今年五十左右的女人,看起来非常年轻。 如果有再婚的打算,找个男人应该也不难,那她也不用替她担心以后的生活了。 没有这方面的考虑,那最好还是跟女儿女婿生活在一起。 “女儿出嫁后,这边只剩我一个人了,说不定会去找个工作,打发时间。”董妈妈显然已有考虑,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以前母女俩受人威胁,所以不好找工作,现在没有了这个问题,她自然不希望天天闲在家里。 主要是女儿现在待遇非常好,赚的钱足够母女俩生活,她心疼自己,不愿意自己这个年纪了,还去工作,所以拗不过她,才一直闲在家里。 至于替女儿带孩子,她想得倒很明白,男方父母也空在家里,还有一个爷爷,怎么也轮不到她去照顾? “如果这样,那你来公司上班吧?”叶纤红见她活得这么明白,倒是非常佩服。“你有文化,不管去管仓库也好,还是去干食堂也罢,都能轻易胜任。” 给她一个安稳的工作,非常容易,自然马上许诺给她。 “谢谢叶小姐。”听说能去公司上班,她是求之不得。 现在虞城谁不知道叶小姐大方?只要好好给她做事,肯定不会亏待人的。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买嫁妆的事,这一切她只是简单提了提,具体细节还要表哥或者舅妈来当面谈。 回到家里的时候,她又打电话给外公,把董采玉怀孕,准备提前结婚的事说了说。 “小红,你说的是真的?”外公一听,顿时激动坏了。 “我还会骗你吗?”叶纤红笑着嚷道。“董采玉去医院确定过了,应该错不了。你马上要有重孙子了——” “哈——”外公一听,顿时笑了起来,声音是说不出的舒畅。 第九十八章外公一家来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外公来了。 她开车回到家里,不但见到了外公,连舅舅一家也全部来了。 叶纤红这才明白,外公一家对这件事的态度,比自己想像得还要重视。 “小红,你快过来,跟外公说一说具体的情况。”看到外孙女赶回来,外公急不可耐地问道。 他一直觉得小红年纪虽小,处理事情却很老到,所以想先听听她的意见。 说完,瞪了大孙子一眼,怪他碰到事没有跟家里商量,没有担当。 又觉得他未婚把人家姑娘的肚子搞大,丢了叶家的脸。 春节发生的事,虽然已经揭过,还是给老人留下了坏印象。 叶纤红见表哥叶祺信低着头无地自容的模样,猜测已经被家里的长辈狠狠教训过一顿,不好再说什么,把表哥告诉自己后,她接下来的安排说了一遍。 听说她已去过董采玉的家,跟家里的长辈商量好结婚的日子,舅舅和舅妈都松了一口气。 倒不担心未来的儿媳那边有什么问题,两人恋爱到现在,已经情投意合,作为长辈都看在眼里。 主要是听说董妈妈性格有些古板,万一她着恼了,那这桩婚事说不定会有变化。 没想到小红已经把这些工作全部做通了。 “你也是瞎搞,怎么乱作主,把婚期也定了下来?”叶知书听完后,骂了女儿一句。 这种事得有哥嫂上门去跟董家谈,她一个做表妹的,怎么可以自说自话? “你怪小红做什么?”老爷子不乐意了,瞪了女儿一眼。“小红这样安排,我觉得非常好?” “是啊!”连一向有心思比较重的舅妈也回答了一句。“她这样做,也是希望这件事早点也有结果——” 站在董家的立场,肯定不乐意女儿没嫁出去,肚子就被人搞大。 如果没有小红出面,她们拖着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谁叫儿子不争气? 但是叶家就不一样了,还没结婚,已经有了小孩子,这对叶家来说,反而是大喜事。 所以他们才会全家人都敢过来,无非是希望多个人商量。 郑建国在一边只是憨厚地笑着,没有说什么。 最后有外公作主,让叶纤红跟董家约个日子,他们这边长辈上门去道个歉,然后交换生辰八字,把婚期正式定下来。 至于聘礼什么的,当然得当面谈,这时候没必要说出来。 叶纤红自然没问题,给董采玉打了个电话,把这件事说了一声。 董采玉一听,就有些羞涩,最后答应回家跟妈妈说了后,再给回音。 这件事决定下来后,大家才安心地坐下来。 叶知书照例希望父亲和哥嫂多住几天,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她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现在已进入九月,双抢已经结束,农村暂时没有特别忙的事。 最后外公作主,答应住两天。 “小红,我们下半年也打算学你们,搭大棚种蔬菜,就是怕种了卖不出去,你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舅舅突然开口问道。 虽然儿子和老父亲在欣昌县城开店赚钱,家里的生活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倍,不过他今年也只有四十多岁,不可能在家种几亩田混日子。 可是他习惯了农村生活,做不了生意,只能学妹妹一家,搞特色种植了。 他们可是听说了,妹夫在外甥的指点下,今年又是种草莓,又是种西瓜,可是赚了十多万块钱了。 在农村里,一年有一万净收入,就已经了不得了。 他们的要求不高,只求能有一半的收入,那就喜出望外了。 “你们想种大棚蔬菜,当然没问题,至于卖出去的问题,有两个办法解决。”叶纤红想了想,给了答案。“第一,你们在国道线附近交通便利的地方,租几亩地,到时我让人跑一趟弯好了,大不了多花点运费。第二,舅舅学会开车,再买一辆货车,到时把货运出来就行了。” 要温俊或者其它采购商,去欣昌收购,肯定不现实。 除非欣昌也大面积搞大棚种植。 问题是这个对虞城的种植会造成竞争,叶纤红不是圣母,肯定不会去鼓励他们那边也一样做。 “那就买一辆大货车吧!”表哥叶祺信插嘴。“我会开车,到时来运货好了。” 美容会所开张到现在,渐渐稳定下来,他也学叶纤红,招了个店长帮他管店,目前来看,效果还可以。 这样的话,他就有时间两边跑,既照顾了店里,又可以替家里解决运输问题。 如果家里种几亩菜地,一年也不过成熟四五次,他一个人也忙得赢。 万一实在不行,专门去欣昌县城,临时招个货车司机也没问题。 舅舅和舅妈觉得有理,就把这件事定了下来。 想到下半年在乡下种种田,就能赚几万块钱,刚到虞城是郑重的神情,渐渐放松开来,两人只觉得生活越来越美好。 当天晚上,董采玉打来电话,说已经跟妈妈说法,明天两家见面,商量具体的婚事。 第二天,叶纤红开车带着爸妈,和表哥两人先后把车开到虞城,去拜访董妈妈。 亲家见面,并没有出现冷场的局面,双方都很客气。 叶纤红很快猜到了董妈妈的心思,看来她也非常要面子,害怕女儿挺着肚子没嫁人,会被左邻右舍说闲话,所以着急把喜事办了。 既然方向一致,大家自然不会纠结于一些细节,很快达成了共识。 考虑到以前准备给公司几个高层解决住房问题,叶纤红当场承诺,等董采玉把工作交结好,两人就搬进她送给董采玉的新房子里。 至于地段,自然是她现在住的那个小区,跟王茂琳乔昌智他们当邻居。 董妈妈一听,喜出望外,一再向叶纤红道谢。 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就算女儿将来嫁过去了,她也不怕没地方住了。 每个当父母的都一样,子女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能不麻烦他们,就不想连累他们。 所以她才决定女儿出嫁后,找个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这样一来,只要好好干活,不用考虑房子的事,说不定以后养老的钱,也能存下来。 舅舅和舅妈也非常高兴,外甥这房子送给董采玉,等于是送给自家。 董家只有一个女儿,以后一切,还不是落到儿子孙子身上? 只有外公叹了一口气。 一方面对她的大方感到骄傲,毕竟是自己的外孙女,给叶家长脸了。 另一方面,又会自己难过,当初自己赶走女儿,让她活得那么辛苦,现在倒好,还要她们母女照顾他这张老脸。 他始终坚信,外孙女跟舅家从小没见过面,不可能有太深的感情,她这样做,无非是在代替她妈妈,在向自己尽孝。 所以越想明白这一点,心里就越感慨。 第九十九章婚前准备 最后两家决定,叶家出两万彩礼钱,董家再贴一万块钱,全部用来买嫁妆。 这时候的大件家电都非常贵,一台彩电就要好几千,有这三万块钱打底,精打细算一下,基本上都能买齐了。 “董阿姨,你就不用贴钱了,这一万块我来出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董妈妈一个人不容易,主动开口说道。 虽然相信表哥和董采玉就算在欣昌生活了,也会给她养老。 但是她的年纪大了,手里多握几个现钱,总归更安心。 “这怎么行?”老爷子连忙开口道。“这三万块还是全部我们出吧!亲家就不用陪嫁妆了。” 叶家自从开店后,每个月也能赚几千块钱,一年下来,也存了三四万块钱。 加上以前家里的积蓄,三万块根本没问题。 这一万块钱是董妈妈主动提出来的,他也不好拒绝,毕竟有的人家嫁女儿,愿意出钱陪嫁,也是做父母的一番心意。 “外公,你别跟我争了,这是我一番心意。”叶纤红阻止了外公,又对董妈妈说道。“董阿姨心疼女儿我理解,不过采玉嫁过去后,陪你的时间肯定少了,你身上多带些钱,有事也不用担心。” 两人见她这么说,也没有再说什么,算是接受了她的一番好意思。 郑建国和叶知书自然也没意见,女儿现在到底有多少钱,他们也没底。 不过拿出一万两万的,肯定没问题。 就算以前她小姑结婚,她也出了不少钱,没理由表哥结婚,什么都不管? 中饭是在董家吃的,董妈妈亲手下厨,做了一桌好菜,大家都说味道好。 “表哥有福了,采玉既会赚钱,做菜水平也不错,可以说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啊!”叶纤红当着董妈妈的面,夸了一句。 也只有这样的家庭,才培养得出董采玉这样的性格。 “叶小姐客气了。”董妈妈笑着回答。 在母亲的眼里,女儿自然是千好万好,可惜老公当初招了麻烦,早早过世,还牵连了母女俩。 如果没有这件事影响,女儿说不定早嫁到名门高户了,毕竟两人一直以淑女的标准,在培养女儿。 不过现在能认识叶小姐,并嫁到她的外婆家,也是不幸中的大幸。 否则被混混流氓看上,说不定一辈子糟蹋了。 吃了午饭,大家告别董妈妈,回到叶纤红的家里。 一家人坐下来,商量去哪里买电器,并买什么型号规格,毕竟不同尺寸的电视机和家电,价格天差地别。 叶纤红拿来纸笔,让他们去计算,自己去房间拿出一只玉镯,交给表哥,让他送给董采玉。 “小红,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叶祺信接过后,吓了一跳,连忙还给她。“我给采玉买只金戒指就行了。” 每个人都知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特别是小红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不是普通的玉器。 “这算不上顶级的玉器,你收下就是。”叶纤红笑着解释道。“再说采玉也是我的得力手下,就算送给她也是应该的,交给你只是给你挣个面子。” 男人给女人买首饰,容易带给女人好感,她是真心希望两人能一辈子恩恩爱爱的,白头偕老。 “是啊!既然你表妹拿出来了,你就收下吧!”叶知书也在一边劝了一句。 女人大都这样,夫家亲戚再好,终归不及娘家人亲。 女儿有本事了,没理由不照顾一下哥哥家的孩子。 “那谢谢你了。”叶祺信见姑姑也开口了,这才开心地收下。 他也是爱极了董采玉,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买下来,送到她面前。 可惜家里的经济能力有限,自己开店还不到一年时间,没赚多少钱,还得留一部分用来办喜酒和其它开销。 父母存的钱,也不可能全部拿出来,还有留一半给弟弟结婚用,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比所有同村的家长好了。 舅舅和外公都没有出声,只是脸上的笑容里,透露出来的感激和喜悦,让叶知书非常满足。 接下来的日子里,外公一家在虞城看家电和其它婚嫁用品,计算需要的费用,务必合理用好这笔钱。 而叶纤红则交给乔昌智一个任务,让在他住所附近,再买一套房子,写上董采玉的名字。 乔昌智知道原因后,自然马上去办了。 这边的房子空着其实不少,三天后就把这件事办好了。 于是叶纤红让乔昌智在公司叫了几个年轻人,帮董妈妈搬家。 原计划先装修一下,再搬过去,乔昌智说那边以前有人住过,已经简装过,董妈妈又坚持说不用再装修了,于是她也没有坚持。 搬进新家后,董妈妈办了两桌酒席,请叶纤红一家和外公一家做客,又让女儿把公司里的同事请了一桌。 她们家因为老公的事,亲戚基本上已经断了联系,她也不愿意再去叫他们。 乔昌智他们几个高层管理,自然全来了,大家还凑钱买了冰箱和彩电,给董家的新家暖房。 以他们几个人的薪水,这点钱自然不算什么。 何况乔昌智、王茂琳他们以后也要结婚,这本来就是人情帐,不会白白送出去。 董妈妈却非常激动。 家里原本只有几件旧家具,连一件像样的电器都没有,有了冰箱和彩电,这个家就像样多了。 最感动的是董采玉,叶纤红送房子给她时,她心里最大的不安一下子消除了。 她和妈妈现在租房住,以后自己嫁去欣昌,家里只有妈妈一个人了。 妈妈年纪大了,肯定会觉得孤单,特别是一个人连家也没有,那种孤苦无依的感觉,肯定会更严重。 原本她打算好好干几年,买一套房子后,再嫁出去,没想到突然怀孕了,一下子把她的计划打乱了。 现在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且跟公司的同事这么近,大家平时感情都很好,如果碰到事,他们肯定会帮自己照顾一下妈妈。 倒不是她不孝,出嫁后不再管妈妈了。 主要是还没结婚,不知道公婆的性格,总不可能没结婚的时候,就跟叶家提要求,把妈妈接过来一起住。 所以她要做最坏的打算。 几天后,舅舅和舅妈他们终于定好了采购计划,于是把看中的家电和生活用品,一下子全部买了,让他们直接送到董采玉的新家。 董妈妈每天在家里收拾整理新送来的嫁妆,望着这么多电器和床上用品,只觉得生活比自己想像得美好。 第二天,董采玉把工作全部交接给蒋雪晴,也回家了。 接下来她也有事情要做,最紧急的自然是找家婚纱摄影店,拍婚纱照。 至于化妆的事,她让叶纤红帮忙。 就虞城而言,目前还没有人的水平,能超过自家老板。 第一百章文娱委员 周末到了,安安放假回家,一同前来的还有徐志豪和张建盛。 三个老同学,现在又在春晖中学碰头了。 当然安安和张建盛是靠自己的本事考上去的,徐志豪则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低分进去的。 因为都来自樟塘镇中,到了新学校后,他们的关系依然最铁。 “你们不用回家?”见两人坐在沙发上,没有像以前一样急着回家,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现在高中的周末休息时间很短,周六下午放假,周日下午又要回学校,只能在家呆一天,时间非常紧张。 “小红姐,我们是来向你求助的——”安安还没开口,徐志豪抢先嚷道。 “什么事?”叶纤红疑惑地望了他一眼,问道。 “我们进了春晖中学后,分到同一个班级,现在安安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我是体育委员。”徐志豪有些得意地说道。“今天老师布置了一个任务,说今年元旦有场全市中学生文艺比赛,班主任要我们准备节目——” 以前读初中时,碰到这种活动,都是班主任在操心,他们只要听他安排就可以了。 没想到这次把任务直接丢给了他们,让文娱委员和体育委员商量着报上节目,两人一下子晕了。 “准备节目参加比赛?”叶纤红疑惑地反问。 今年好像不是什么特殊的年份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活动? 印象中碰到建国几十周年,或者建党几十周年,才会有这样的活动,这是国内中小学的传统了。 或者香江和莲岛回归年,也会举办这样的活动。 叶纤红前世读高一时,正值建国四十周年,就参加过盛大的文艺会演,她艺术细胞不多,只参加了大合唱。 “是啊!”安安接口道。“班主任梁老师说了,最好准备两个集体节目,两个单独表演节目,到时在全校选拔后,再决定哪个节目参加比赛——” 虽然初中时当了团支部书记,组织过一些活动,但是像梁老师这样放手让他们自己组织,他还真的没有方向。 “那你跟其它班干部商量了没有?”叶纤红问道。“这种集体活动,你们两人直接决定肯定不行,要学会发挥集体的力量——” 倒不是说这些高一的学生,有多少见识,她这样提醒,是想让弟弟明白一个道理,碰到自己一个人解决不了的事,要学会集广思益。 不管是将来从事什么行业,靠单打独斗,永远无法成功。 除非像自己一样,有重生经历,才敢自己拿主意。 当然碰到不是太了解的事情,她还是要跟别人商量才行。 “噢。”安安一下子明白了姐姐的意思,决定周日回学校后,跟班干部商量一下再说。 “你们两个是班干部了,那建盛呢?”叶纤红也是八卦,随口问了一句。 安安是虞城高考状元,不是班长和学习委员,只得了个文娱委员的职位,想来是大家觉得他文艺方面厉害。 而张建盛却是好学生的典范,懂事又学习认真,想来老师最喜欢这样的学生。 “他依然是学习委员。”徐志豪插嘴道。 “啊哟,不得了啊!”叶纤红吃了一惊。“你们三个从樟塘中学过去的学生,居然都成了班干部,其它学校考上来的同学,没有意见吗?” 在她的印象中,虞城的几所中学,除了春晖中学和虞城中学是重点中学外,其它镇级学校里,就柏厦中学最厉害,其它几所中学,都大同小异。 而樟塘中学的排名,在倒数四五名左右。 “有什么意见。”徐成豪洋洋得意地回答。“第一次班会上,我们表演了那首《青春修炼手册》,直接就成了全班同学的偶像,评选班干部时,我们的票数最多——” 如果不是安安对文娱委员感兴趣,只怕班长肯定是他了。 而他想要体育委员,张建盛的目标是学习委员,所以班长和副班长的位置,才给了别人。 “看把你们得意的。”叶纤红取笑了一句。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两人才告辞回家。 “姐,等我跟班干部商量后,你再帮我出个主意。”安安把作业拿出来,放在桌上,嘴里随口说道。 他敢接下这个任务,是相信家里有姐姐这个军师在。 当初一首《青春修炼手册》,就让他们三人成了明星一样的人物。 只要姐姐给自己准备几个好节目,说不定能获得第一名也不一定呢? “行。”叶纤红这样说,只是让安安学会碰到事情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和流程去解决。 真正的办法,估计还是得自己帮他想。 没关系,作为重生人士,适合表演的节目非常多,到时挑一个最适合他们中学生的就行。 原本以为这件事下星期才会找她,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安安就迫不及待地叫上徐志豪和张建盛,去找另外几个班干部,直接商量这件事了。 最后的决定是搞一首大合唱,一个集体舞,一个独唱,一个男女对唱。 至于唱什么歌,跳什么舞,几人的意见没统一。 在知道《青春修炼手册》是安安的姐姐写的,于是都希望他找姐姐再写一首这样的歌。 在这样的比赛里,如果有原创歌曲,容易得高分。 包括舞蹈也是,像《青春修炼手册》这样又好听,又好看的舞蹈,参加全国比赛,都能赢了。 “行,我考虑一下。”见他们果然把问题丢给自己,叶纤红只好接下来。“下个周末回来,我再给你们答案。” 等他们回到学校,她拿出纸笔,思考适合他们表演的节目。 大合唱,肯定得找一首励志一点的歌曲,情情爱爱的不合适中学生。 叶纤红在纸上胡乱写着有印象的这一类歌曲,比较出名的像《阳光总在风雨后》《隐形的翅膀》《蜗牛》《飞得更高》这些,每一首都适合。 只不过这些歌,她前世听得不多,记不得全部曲调和歌词。 忽然,一段歌词从脑海里跳出来: 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 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 明天你好含着泪微笑 越美好越害怕得到 …… 这首《明天你好》,是叶纤红非常喜欢的歌,不管是歌词和曲子,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用它来做大合唱,倒是可以的。 只要安排好前面独唱的两个人或者四个人,后面合唱多少人,都问题不大。 这首励志歌在叶纤红看来,比其它歌更好听,更流行。 至于集体舞蹈,叶纤红想了想,最好有专门的歌去配,只能选择《小苹果》了。 本来像骑马舞、兔子舞这种适合集体跳的舞蹈都可以,问题是相应的舞曲还没出世,而且都是国外的歌,她没办法写出来。 第一百零一章学乐理知识 确定好这些,她开始写明天你好的歌词。 至于曲谱,只能交给弟弟去记录了。 他现在学了乐器,这件事对他来说不难。 特别是他有超强的记忆力,叶纤红相信自己只要唱过一遍,他就能一模一样跟着唱出来了。 写完《明天你好》,她又开始写《小苹果》。 这首歌更容易记,前世的洗脑程度,绝不比《青春修炼手册》低,所以她也记得特别清楚。 类似的歌还有《学猫叫》《大王叫我来巡山》等等,也适合在舞台表演和演唱。 只不过这时候萌文化和恶搞文化还没流行开来,中学生在舞台上表演这样的歌舞,只怕会被当成靡靡之音而禁止。 还是别给弟弟惹麻烦了。 当把《小苹果》和《明天你好》的歌词记录后之后,她突然犹豫了。 这两首歌可算得上神曲,这样随随便便公开出去,会不会太浪费了,还不如交给马丽莲去唱呢? 她现在主打是唱跳歌手,只要在现场表演时,叫上几个舞伴,同时做一样的动作,效果一定非常好。 就算《明天你好》是首情歌,也没关系,就当给她换个风格。 以叶纤红的理解,任何一个歌手,必须有一两首标志性的歌曲,让歌迷记住,这既是个人特色也是标签。 等过了强化人设这一层次,则需要尝试不同的风格,让歌迷知道你的其它能力。 以前送给她的两首歌,风格类似,都比较性感。 这次两首歌,一首走低龄歌迷路线,一首走青春励志路线,应该会让她的歌迷层次变得更宽广吧? 想到低龄路线,突然想到范晓萱和她的小魔女系列,那些歌的传唱度,在当时可是非常恐怖的。 那六七年时间里,如果问小学生,谁是他们心中最崇拜的明星,范晓萱肯定排第一。 马丽莲如果也能出一个这样的专辑,只怕马上要大红大紫了。 毕竟中国的父母都这样,为了提高儿童的智力,喜欢买歌给他们听。 等孩子到了青春期,为了好好学习,反而会反对他们听歌。 一个是家长主动掏钱买,一个是学生用零用钱偷偷买,哪一个销量高,不是一目了然吗? 后来范晓萱不唱这类歌了,又出了个徐怀钰,她也是走低龄化的唱唱跳跳路线,风靡程度不亚于范晓萱。 不过两人的风格还是有差别的,她的歌迷年龄,主要集中在初中生和高中生,比范晓萱略大一些。 想到这里,她拿起话筒,开始给马丽莲拨电话。 “啊?你有新歌要送给我?”马丽莲一听叶纤红的话,激动地嚷道。 从叶纤红那里拿到第一首歌,她开始有了名气,然后开始走穴赚钱,收入比以前高了几倍。 拿到第二首歌之后,她成了真正的明星。 大多数国内走穴歌手,连一首真正属于自己的歌都没有,她一人有两首,而且这么流行,自然跟那些签约歌手没区别了。 后来她又介绍自己认识了姜皓,两人一见钟情,现在已经谈婚论嫁了。 如果有人问自己,谁是她最重要的贵人?她肯定会脱口而出,就是那个年纪比自己还小了三四岁的叶纤红。 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怪,现在两人虽然很少有机会见面,却一点不影响感情,她早已经把叶纤红当成了最好的朋友。 很明显,叶纤红也把自己当成了好朋友,所以才会一有新歌,就马上告诉自己。 这样的歌,如果拿去卖钱,一首卖几万,应该也有人抢着要吧! “是啊!”叶纤红回答。“你现在在哪里?有空的话过来一下,我把两首歌唱给你听。” 她一直觉得,作为朋友,自己还是不太称职的。 马丽莲现在签了唱片公司没有?那两首歌到处流传了,她出了专集没有?她一点也不知道。 这时候翻唱歌曲,没什么人管,一首好歌,无数人翻唱并出唱片和磁带。 无数歌手一辈子一首自己的歌都没有,一直唱别人的口水歌,唱样出了十几盘盒带。 特别是港台歌手的流行歌,被翻唱得最厉害,最多的几首,应该至少被上百人用在自己的专集里了吧! 马丽莲如果要出歌,只要把那两歌放上去,再找十来首别人的歌,照样是一盘畅销的盒带。 “我现在在余杭有活动,过两天过来吧!”马丽莲算了算时间,回答道。 叶纤红挂了电话,把歌词收起来,准备等她来了,再交给她。 忽然觉得每次有新歌,还要叫他来记谱,这样太麻烦了。 为什么自己不去找个培训班,也学一学乐理知识呢? 会不会弹吉它等乐器无所谓,能识简谱,并把歌记下来,就够了。 反正现在公司又不忙,一个星期抽出五六个小时,肯定没问题。 想到这里,她站起来,去青少年宫,向教过弟弟的毛老师请教。 “你想学乐理知识?”毛老师倒不觉得惊讶,只是再次确认了一遍。 眼前的女孩子不过二十岁左右,喜欢音乐很正常。 她所在的青少年宫,虽然主打的招生对象是学生,这几年下来,她私下也接过不少成年的学生。 “是的。”叶纤红这时候也不尴尬了,大方地说了一句。 刚开始重生时,她的记忆定格在四十多岁时,所以心态一直比较成熟,一些相对幼稚的事,不好意思去做。 随着时间过去,她慢慢习惯了这个年纪的生活,心态跟现在这个年纪,也结合得越来越深。 “行,我安排一下时间,挑我们两人都有空的时候,你过来上课。”毛老师上次教安安,收了一千块,知道这个女孩子有钱,所以非常爽快。 最后定下每个周末三节课,每节课一小时,暂定一个月的课程。 会这样安排,是她不清楚叶纤红的基础,照以前的成年学生课时定。 如果提前学会,当然更好。 万一没学会,继续延长就是了。 那个叫安安的男孩子,她印象很深刻,学东西非常快,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全部学会了。 后面的课程,只是在熟练和纠错,就算在家里练习,也没什么问题。 学吉它也一样,几乎一说就通,就像以前已经学过,只是暂时忘记了。 再提醒一遍后,就全遍想起来了。 叶纤红见她提起弟弟的学习能力,倒有了压力。 安安只是喝了点自己给他的灵液,就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轻松学会自弹自唱。 自己已经修炼到这个程度,精神力也这么强大了,没理由输给他吧? 抱着这样的心思,她让现在有空的毛老师,给自己试上一节课。 第一百零二章考大学的念头 毛老师自然没拒绝,于是拿出教材,开始讲课。 先介绍了声音方面的理论,因为不参加考试,一些太理论性的东西就没有细说,让她有个了解就行,直接跳到下面的音符知识。 这是乐理的基础,每个人都必须学会。 叶纤红耐心地听着,偶然也跟着她,寻找正确的发声部位。 慢慢地,当她静下心来学习时,发现自己也能像安安一样,清楚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这样一来,她就有信心了。 看来修炼的好处非常多,除了让身体变得更强悍了,还能无师自通学会一些基础的医学知识。 现在连记忆力也变得过目不忘了。 忽然心里一动,如果现在自己重新拿起高中课程,复习一下,明年参加高考,不知道能不能轻易考上大学? 这个念头来得很突然,又来得有些理所当然。 记得刚重生时,似乎也有人劝自己复读一下,再考大学,被她拒绝了。 当时的想法是,自己都四十多岁的心理年龄了,肯定无法静下心来,再当一回学生。 现在看来自己想错了。 自从开店做生意,她一直当甩手掌柜,嘴里说是想好好享受生活,不想把精力全部放在管理上。 现在看来,其实下意识的想法,就是不想自己重生后,日子过得依然像前世一样忙碌和辛苦。 既然有机会重来一次,自然要活得悠闲一点,舒适一点,顺便把前世没有机会做的事,一一做一遍。 谁的青春不疯狂?谁没有未曾实现的梦想? 考大学失败,无疑是她前世最大的一个遗憾,这辈子有机会,为什么不努力一把? 何况过了年,她依然只有二十一岁,这个年纪考大学,并不算大。 九十年代初,考大学真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就她所在的中学,六个班级三百多名毕业生,考上大学的不过十几人,另外还有二十多名考上高中专。 有这么多落榜生,自然不会全部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于是每年有大量的学生复读,来年继续参加高考。 叶纤红印象中最夸张的是,同村有一个男孩子,一直补习了五年,才考上大学。 那一年他已经二十四周岁,如果没考上,这辈子就没有机会再参加高考了。 现在那个男孩子已经大学毕业,分配到隔壁镇镇政府工作,每次回村,都引来同村人的吹捧和讨好,没有人敢小看他。 自己现在有的是时间复习,考一下又有何妨。 万一考上了,爸妈肯定会非常高兴。 每个当父母的都这样,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为大学生,出人头地。 这是自己赚多少钱,都无法比拟的大喜事。 想到这里,叶纤红终于下了决心。 从毛老师那里出来,她回到家里,考虑去哪里借高中课程的书籍? 至于学习笔记,高中同学里,肯定还有人在复读,只要向他们借一下就行。 她本身读的就是文科,前世的人世阅历,让她对历史地理那些常识性的东西,基本上都记在脑海里了,不用再重新背一遍,只要温习一下理论性的东西就可以。 最麻烦的是政治,这门课内容经常在变化,而她前世也没学好,需要好好读一读。 还有英文,她前世成年后,并没有学会一口流利的英语,而高中学过的那些,也忘得差不多了,需要全部再记一记? 数学公式也忘得差不多了,需要再理一理,这样一想,需要学习的东西其实并不少。 不怕,我有超强的记忆力,又不需要考全省第一名,只要分数到了录取线就行。 她这样安慰自己。 在沙发上思考了一阵,不知道找谁比较合适? 最后打电话给班主任宋老师,把自己准备明年参加高考的计划跟她说了说。 宋老师倒是非常兴奋,说你这样想就对了,现在家里又不缺钱,考上大学也算光宗耀祖了。 叶纤红被她说得有些脸红。 好像自己考大学,是为了出名似的。 最后宋老师答应帮她借高中课本和复习资料,并会把去年的高考题目,也一起拿过来,让她自我测试一下。 叶纤红见她这么热心,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一再道谢。 晚上胡向阳回来,她把自己的想法说了说。 胡向阳倒是没意见,只是提醒她报志愿时,别选的太远,最好在余杭和京城两个地方。 叶纤红答应了。 第两天下午,叶纤红刚吃了午饭,就听到敲门声。 打开一看,原来是宋老师的儿子梁德重来了,手里拿着一只沉甸甸的书包,里面似乎塞满了课本和参考资料。 “师哥来了,快请进。”叶纤红一看,连忙招呼他进来。 自然介绍他进了联防队,最近倒没机会跟他见面,今天因为自己要考试,宋老师倒把他派出来了。 “我还是不进去了。”梁德重把书包交给她。“里面是我妈替你找的资料,有什么不明白的,妈让你去学校问她。” 这时候学校还不是封闭式教育,外人要去找老师,随时可以进去,门卫一般只会问一下身份,并不会阻拦。 甚至有关系户,直接在毕业班里插班,像应届生一样复习,也没有人会管。 “哦,那你等一下。”叶纤红见他专门过来一趟,身上还有汗,倒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回屋把书包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放在桌上,又去里屋装了些零食和干货肉食,再拿回来递给他。 “这个——”梁德重扒开书包看了一眼,见里面全是吃的东西,就有些吃惊。 “这是我孝敬宋老师的,你别推脱。”叶纤红连忙拿话堵住他的嘴。“反正我家里不缺这个,你们别嫌弃——” “不会不会——”听说嫌弃,梁德重连忙摇头。“那我替我妈谢谢你了——” 在联防队工作久了,人情世故比以前懂了许多,知道人与人之间有来有往,在所难免。 如果什么都拒绝,反而给人留下坏印象,这样以后不好跟人相处。 “别客气,以后碰到什么事,记得来找我。”叶纤红再次说了一住。“你们副所长小方,我们也很熟,有什么事直接找他也行。” 等他离开,叶纤红坐下来,开始梳理桌上的课本和复杂资料。 看到六门课程厚厚一叠课本,她又有些泄气。 全部重新看一遍,得花多少精力啊! 旁边还有十来本复习参考书,以及足有一百多张的试卷,想考上大学,真的不容易啊! 重重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是自找苦吃? 只是话已说出口,想收回已不可能,只能努力吧! 第一百零三章赶鸭子上架 于是把桌上的东西,根据课程分类好,准备一门一门地啃。 历史地理先放在一边,这两门相对来说,难度小一点,至少对叶纤红来说,全国以及世界的情况,前世经历多了,脑子里已经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到时再翻一翻课本,应该能记住大半。 政治是重点,需要全神贯注读一遍,把内容全部记住。 叶纤红打开课本,决定把它当作第一个需要攻克的难关。 当她静下心来快速阅读时,发现一下子就读了十几页,而且读过的内容,全部记住了。 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死记硬背的东西,对她来说反而最容易。 因为有了信心,叶纤红更加认真的看起来,到了傍晚四点多,已经把高中政治的课本,将近看完了。 这速度就有些恐怖了,都快抵得上以前看小说的一半速度了。 叶纤红前世喜欢看武侠小说,一册金庸的《笑傲江湖》,应该有三十多万字,她三个小时就能全部看完。 而手上的课本,差不多有十五万字,她用了四个小时,就全部看完了。 如果照这样的速度看书,一个月时间,就能把要死记硬背的政治、地理、历史三门课,全部记住了。 这样一来,年前就能把剩下三门课,记忆部分全部解决。 过完年,再做一下题目,适应一下高考前的氛围,说不定考上大学的把握,就有七八成高了。 晚上胡向阳回来,看到茶几的下一层,杂物全部被收走了,放的全是高中课本,不禁哭笑不得。 “你单靠自学,行不行啊?要不要去上补习班?”他关心地问。 胡向阳给人的感觉是痞痞的,坏坏的,但是在某些方面,却非常传统。 对于女友重新拿起课本,考大学的事,他大力支持。 如果她成了大学生,将来嫁给自己,也是涨面子的事。 他倒不担心叶纤红考上大学后,会不会跟自己生份,从而喜欢上别人。 倒是他自己,当初成绩虽然还不错,现在却忘得差不多了,肯定没希望了。 一方面年纪到了,明年他就是二十四周岁,考上了将来分配,未必有现在的工作好。 再说他相信自己没有小红的毅力,所以考上的可能性非常小。 “过年前我准备把要背的内容记熟,明年再大量做题,如果到时搞不懂,再找人补习。”叶纤红回答道。 说到底,找补习老师给自己上课,她多少有些羞耻感。 “好。”胡向阳见她的计划非常有条理,就没有再劝。 这件事她原本想低调一点,等明年高考前,再告诉大家,所以连家里也没告诉。 没想到第二天所有朋友都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 “小红,你准备复习考大学?”这是温俊打来的电话。“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好的补课老师?” “小红,你准备去读大学,那农家乐的事,你准备放弃不搞了?”这是苏思诗的电话。“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以后就麻烦了。” “小红,你明年报考浙大吧!如果分数差一点,我帮你想办法——”这是肖东胜,他已经准备帮她想联系相关的招生负责人了。 …… 叶纤红接了电话后,哭笑不得。 明明自己只是想让爸妈开心一下,顺便重新体会一下当学生的滋味,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说,这不是给自己压力吗? 这样一来,如果明年没考上,那真的丢脸丢到家了。 最后连爸妈也知道,打电话过来鼓励了一番,让她好复习,别理会别人怎么说。 至于公司上的事,能放一放,就先交给下面的人去做,钱以后可以慢慢赚,考大学机会不多,错过就永远错过了。 叶纤红只好嗯嗯应着,表示自己一定尽力。 到了这一步,她也死心了,只能全力以赴复习上了。 嘴上虽然表示嫌弃,但是被这么多人关心,她的心里还是非常温暖的。 不过对文科生来说,过目不忘的能力确实非常有用,当看过的内容能轻易记起时,那种感觉非常爽。 倒是公司那些人,没有人打电话过来问。 也不知道是没有人得知消息,还是他们怕自己尴尬,所以故意装不知道。 叶纤红倒是希望他们一直装不知道,免得自己还要向他们解释。 第二天下午,她正在看最后一册政治课本,门被敲响了。 想到今天马丽莲要过来,她过去开门。 “小红。”马丽莲一看到她,情绪激动地走进来,跟她抱了抱。“这次又麻烦你了。” 以两人的关系,再说太多感谢的话,就显得虚伪了,所以只简单说了一句,就走进屋里。 她今天穿了一件略显夸张的波西米亚长款裙子,下面一双暗红色的半高根鞋,非常时尚。 叶纤红一眼认出来了,这裙子一看就是从自家的店里买的,配上她略显狂野的穿衣风格,倒是非常搭。 “没事。”叶纤红回房拿出歌词,递了过去。“你回去抓紧时间把歌录出来,安安他们打算用这两首歌用来参加元旦文艺比赛。” 她相信近两个月的时间,足够马丽莲把这些事办好了。 九十年代初的录歌方式和设备,复杂程度肯定比不上二千年后,一般来说歌手拿到歌,一个月内就能录完了。 像香江四大天王,几乎每个月都有新歌要录制,参加当月的新歌打榜。 印象中他们四人,九三九四年的时候,一年出四五张唱片,是很平常的事。 反倒是重生前,录一首歌时间变得非常长。 倒不是设备的问题,而是录歌的人,唱功根不上,必须唱无数遍后,一点点调音。 “没问题。”马丽莲对这个信心很足,爽快地回答。 叶纤红于是拿着歌词,先唱了一遍《小苹果》。 “咦,这歌怎么这么怪?”马丽莲看到歌词时,已经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听到叶纤红唱出来,那种感觉更强烈了。 前面两首歌,走的是都市舞曲风,抛开舞蹈不谈,单听歌也非常动听。 而这首《小苹果》,不但歌词直白,曲调也特别简单,让人一听就记住了。 只是这样的歌,感觉像八十年代的西北风,带着股难以言述的土味。 因为是叶纤红给自己的,她也不好意思说这歌不好听,心里的失望却是难以避免。 “是不是觉得这歌太一般了。”叶纤红哪里不知道她心思的变化。“你别小看这首歌,如果说前面两首歌能让你成为明星的话,这首歌唱好了,你就能够家喻户晓了——” 这不是她吹牛,而是这歌太洗脑,任何人听过两遍,基本上就记住了。 如果再加上舞蹈,那流行的速度,只怕会更快。 第一百零四章谱曲 “是吗?”马丽莲自然相信叶纤红的判断,闻言疑惑地反问了一句。 “当然了。”叶纤红笑着回答。“你以前的歌,就算再好听,也只能在某个范围内流行,做不到全国老少都喜欢。而这一首歌,只要你拿到电视台一放,肯定听过的人,都会记住了。” 什么叫流行歌,就是只要音乐一出来,每个人都会唱,这样才叫流行。 像八十年代齐秦的《大约在冬季》,郑智化的《水手》,韩宝仪的《粉红色的回忆》,这些歌谁不会唱? 只有达到这样的流行水平,歌手才真正算得上大红大紫。 “你的意思是,就是因为它容易唱,所以更容易流行?”马丽莲当然不傻,一下子听懂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 “是的。”叶纤红点点头。“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这首歌也适合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小学生听,那些做妈妈的,能放给孩子听的歌不多,到时肯定会买回家放给宝宝听,所以它的听众会比普通流行歌更多。” 想像一下,一些读幼儿园的小朋友,奶声奶气地唱着: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 那场面,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家里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会不跟着唱? 明白叶纤红的意思后,马丽莲收了轻视之心,开始给歌记谱。 中间忘记了,就让她再唱一遍,一点点把谱记全。 “你首歌也有独特的舞蹈,对吧?”马丽莲听了几遍后,现在已经能完整唱下来了,于是问了一句。 这歌真的像小红说的,越听越有味道,一天到晚循环听,也不容易腻味。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 说完站起来,做了几个标志性的舞蹈动作。 这首歌的舞蹈比前面几首简单,但是跟歌一样,简单也有简单的好处,就是更容易记住,也有洗脑的作用。 几个动作不断重复做,只要认真看几遍,就能轻易记住了。 “是不是简单了点?”马丽莲犹豫地问。 她踏入演艺圈以来,给人的印象,一直是舞蹈功底深厚,现在跳这么简单的舞蹈,似乎有些倒退了。 “没关系,你相信我。”叶纤红给她打气。“不管是录MV还是舞台表演,记得多叫一些伴舞,到时跟你站成一排,做同样的动作,这样的效果会出奇地好。” 前世这首歌出来后,无数年轻人,不管是中学生大学生,还是基层工人公司白领,动辄几十人几百人同时跳这个舞蹈,然后录下来后放到网上,吸引人去观看。 这也让这首歌的流行速度,比普通歌快了无数倍。 马丽莲作为首个跳这个舞蹈的原唱者,肯定会一炮而红,吸引无数人模仿。 “我明白了。”马丽莲点头应道。 不管怎么样,她还是选择相信小红,等回去把哥录出来后,再找一批伴舞来试效果。 对于自己没把握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出来后看效果,不能自以为是地匆忙下结论。 这首歌完成后,接着看后面那首《明天你好》。 《明天你好》的歌词写得非常美,马丽莲只看了一遍,就喜欢上了。 等到叶纤红唱出来之后,她又愣住了。 没想到这居然不是舞曲,还是一首情歌。 “小红,这样的歌真的适合我唱吗?”她有些不太确定地问。 倒不是自己的唱功不行,主要是跟以前的风格差别太大了。 “你准备只唱一种风格的歌?”叶纤红疑惑地反问。 印象中国内从来没有一个歌手,只唱舞曲风,就能一直红下去。 就连跟马丽莲同样风格的郭富城郭天王,也有几首非常出名的慢歌,比如《查无此人》《当我知道你们相爱》等等。 更不用说早期还有的像《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这种,都是情歌。 如果郭天王只会唱一种风格的歌,他就进不了四大天王这个行列了。 “也对。”马丽莲顿时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我相信我能唱好这样的情歌。” 随着边听歌边记谱,她对这首歌也越来越熟悉。 她现在越来越喜欢这首歌,可以这样说,她还没有听过哪一首歌,能给自己带来这么多触动? 不管是《小苹果》还是《明天你好》,肯定都会成为自己的招牌歌曲。 等歌记完,两人松了一口气。 “小红,谢谢你。”马丽莲喝了一口茶,笑着嚷道:“有了这两首歌,至少今年我不用担心歌迷问我有没有新歌了——” 她现在有了不少歌迷,平时也能收到从音乐类杂志社转过来的歌迷来信,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希望自己再出新歌。 因为老歌他们已经听了几十遍,都能唱了。 “别客气。”叶纤红无所谓地摆摆手。“安安他们参加的是元旦文艺比赛,你一个月前弄出来就行了。当然如果有空,周末抽个时间过来一下,帮我给安安他们几个排练一下舞蹈——” 怎么跳,她脑海里虽然有大致印象,但是总比不上马丽莲专业。 想让安安他们的节目拿奖,势必要请专业人员来帮忙排练。 她相信其它学校,肯定也会找专业人员来指导,这样做无可厚非。 “放心,我回去后,就马上抽时间安排这件事。”马丽莲白拿了人家两首歌,自然全力帮忙。“一定让安安他们的节目,拿到一等奖。” 因为最近事情多,马丽莲拿了歌之后,晚饭也没时间吃,就马上离开了。 叶纤红也没挽留,这一行就这样,忙起来一天到晚都要跑场子,能抽几个小时过来一趟,也不容易,自己没必要拖她的后腿。 这反而是好事,如果没有人叫你去上节目,那说明你过时了,观众不喜欢你了。 送走马丽莲,叶纤红继续看书。 接下来几天,她依然很少出门,大多数时间呆在家里看书。 当然隔三岔五,还是会去一趟公司,把积压下来的文件处理一下,并问一下公司的进展。 如果一切照自己计划在运作,她就早早离开公司,回家继续学习。 爸妈说的不错,公司发展到现在,只要能保持这样的速度发展,根本没必要过份关心。 下面几家工厂和公司,已经有了固定的经营模式,人力资源配置也非常合理,出错的概率非常。 有乔昌智统筹全局,傅老盯着财务帐目,即使有小小的失误,也不会有大的损失。 当然如果自己天天过去,跟乔昌智他们研究工作,或许会发现新的赚钱项目。 问题是到了现在这样的的规模,就算多赚一百万,也没那么吸引人了。 第一百零五章春晖校草 当然看书看累了,也会带着礼物,去探望诗诗姐,顺便抱一抱大宝和小宝。 两个宝宝几乎一天一个样,现在已经能认人了,每次看到叶纤红伸出手要抱他们,就会露出笑脸,不停地挣扎着挥手,身子朝她扑过来。 这让叶纤红觉得暖心,如果因为去得少,宝宝当她陌生人,那真的要伤心了。 表哥的婚期也越来越近,她抽时间陪董采玉去了一趟婚纱摄影店,帮她化妆做造型。 因为化妆效果好,婚纱摄影店的老板抓住叶纤红的胳膊,惊为天人,想高价把她挖过去。 把董采玉逗得直乐。 离开美容会所后,她不用再操心工作的事,工作上的压力完全放下来,开始恢复这个年纪女孩子的天性。 碰到开心的事,一样会开怀大笑,一点不必掩饰。 听说叶纤红手下的产业比他还多,那个扎着小辫子的老板讪讪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再提这件事。 叶纤红倒是觉得双方可以合作,给他留了一张名片,介绍自己美容会所的情况。 叫他如果碰到搞不定的顾客,可以找自家的化妆师帮忙。 实在不行,她也愿意出手。 小辫子老板听说后,连忙向她道谢。 虞城只是个小地方,大多数年轻夫妻拍婚纱照,只是赶时髦,对细节并不看重。 偶然也会碰到挑剔的顾客,不满意他们的化妆和造型,跟叶纤红这样的专业美容会所合作,双方都有利。 从摄影店出来,想起去年跟那个胖老板的合作,恍若隔世。 周末很快到来,安安他们回来了。 “姐,节目你准备好了没有?”三人刚进屋,安安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班主任催得急,希望他们尽快把节目拿出来,所以他们今天回来,必须把节目定下来,回学校后向班主任汇报。 “好了。”叶纤红回答道。 说完,拿出纸,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听说一首大合唱,一个集体舞,一个对唱和一个独唱,几人基本上都没意见。 “姐,其实并不一定要准备四个节目。”徐志豪在一边开口道。“如果有把握,直接准备两个节目就行了。” 他这样说,是相信小红的能力,只要她用心帮他们准备的,准能选上去参加市文艺比赛。 另一方面,也是怕四个节目,自己都有份排练,那就辛苦了。 如果只有两个节目,那肯定会轻松得多。 “如果两个就行了的话,我倒觉得这样更容易安排。”叶纤红一听,也欣喜地回答。 虽然是学生的业余比赛,但是排练一样不能放松。 节目多了,容易分心,质量就达不到了。 如果只有两个节目,那用心排练,那得奖的希望就会更大。 “那姐觉得哪两个节目留着比较好。”安安在一边问道。 “我看就一个集体舞加一个独唱吧!”叶纤红想了想,这样建议道。 集体舞当然是跳《小苹果》,还可以让安安他们三个在前面唱跳,这是个人越多越好玩的节目,只要他们三人不出错,后面的人跟着做动作就行,欠缺一点也问题不大。 有安安这个记忆力超强的人在,后面排练会轻松许多。 另一个节目是独唱《明天你好》,也可以是三人合唱重唱,问题都不大。 如果老师不同意三人出风头,也可以让安安搭档一个女同学,来个男女声对唱。 不过这个她没有说出来,相信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听了叶纤红的安排,三人都觉得没问题。 接下来教他们几个唱《小苹果》和舞蹈。 安安果然一遍就全部记住了,另外两人则只记住了一小半。 叶纤红也没在意,让安安带着他们继续学。 自己则拿出课本,开始看书。 现在她已看完了政治和史地,开始记语文了。 语文要背的地方非常多,特别是古文,需要整篇整篇地背。 不过对叶纤红来说,都是小事。 她也不管哪些是重点,反正从头到尾全部看一遍,不管要背不要背的,全部记住就好了。 这样做的话,虽然效率会低一点,但是效果却非常好。 “姐,你怎么在看高中的课本?”安安他们好不容易把歌学会了,看到她在看高中语文课本,惊讶地问。 “我准备明年考大学。”既然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叶纤红也不打算瞒弟弟了。 再说安安现在才读高一,两年后才能高考,不可能追上自己的。 如果他明年也要高考,那她的压力肯定更大了。 “真的?”安安一听,不可思议地叫了一声。 以前姐姐不是不打算考大学了吗?怎么突然又改变计划了? “公司现在走上正轨了,我在家也闲得慌,所以打算考个大学读着玩。”见弟弟不太相信,叶纤红只好解释了一句。 对其它人来说,读大学是为了文凭,这样将来才能有个好工作。 对叶纤红来说,真的只是享受一下大学的氛围,补上前世这个遗憾。 “小红姐,你打算报哪所大学?”徐志豪在一边听到了,也过来问道。“最好我们到时考同一所大学,到时就有伴了——” 他的目标是考到沪市,那边离家不算远,又是国内最大的城市,他希望去那边读大学。 就连学校也想好了,准备考交通大学。 “我还没想过。”叶纤红被她说有点晕,还真是小屁孩子,居然对自己这么有信心? 交大当然不错,不过最大的可能,还是在省内读大学。 “你肯定考得上?”张建盛在一边见他这么有信心,受不了地刺了一句。 上高中,可以走体育特长生这条路,大学可没那么容易了。 何况以他的篮球水平,也只能在虞城用得上,出了县,这点水平真的不够看。 “当然了。”徐志豪不服气地回答。 上了高中,已经处于少年与青年之间,因为荷尔蒙的刺激,他开始变得好斗和好面子,被张建盛一刺激,就不肯认输。 虽然心理也清楚,自己这样的水平,想考上大学,真的希望不大。 “这牛皮吹的。”张建盛同样不理解徐正豪的想法,此时翻了个白眼。“明明你的篮球水平,比安安还差好大一截,你以为交大会要你这样水平的特长生?” 据说那些名牌大学,招的篮球特长生,都在一米九以上,徐志豪才一米八出头,单是身高,就不及格了。 “先不讨论这个。”虽然知道他们不会真正吵起来,可是她最近静惯了,突然听到他们大声争执,还是觉得头疼。“你们现在还是高一,只要肯努力,还是有机会上大学的。” 说完,压了压手,让他们先安静一下,把《明天你好》这首歌拿出来。 第一百零六章定节目 “安安,你去把吉它拿过来。”她吩咐道。“试着弹弹看。” 这首歌自弹自唱效果也挺好,她想让安安先试试独唱的效果。 安安从自己的卧室拿出吉它,背在身上,找了把椅子坐下来,开始试着弹这首新歌。 一开始自然断断续续的,他练吉它不到一年时间,还没到一看谱,就能轻松弹出来的水平。 直到他记住了曲子,这才顺利地弹了下来。 叶纤红在旁边听了听,见曲调没错,这才开始在一边轻轻哼唱起来。 因为经常教弟弟唱歌,她现在对这样唱歌,也不像刚开始那样羞涩了。 安安配合地弹着,等一遍完成,他就能独自弹唱了。 于是大家坐下来,听安安弹唱。 一遍结束,没有错误。 “好听——”徐志豪兴奋地鼓起掌来。 张建盛低调些,不过涨红的脸,说明他也喜欢这首歌。 “怎么样?”叶纤红问道。“你们觉得独唱好,还是三人一起唱比较好?” 这样安排,倒不是非要给安安出风头的机会,而是就事论事。 叶纤红非常清楚,对这样的表演机会,安安并没有别人那样热衷。 徐志豪和张建盛对望一眼,同时开口道:“我觉得还是独唱比较好——” 像那种唱唱跳跳的歌,两人滥竽充数没问题,这种细腻的歌,还是交给安安比较好。 见两人都这样的态度,叶纤红自然不再多说。 第二天下午,安安三人回到学校,找到班主任,把节目报了上去。 听说两首歌都是原创的,班主任梁老师就有些不放心。 于是带着他们来到一间活动室,要他们先表演一下试试。 三人也不在意,先一起唱跳《小苹果》。 当他们真正表演开始时,梁老师也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这样的歌舞,确实非常有特色,配上音乐,到时再在班级选十几二十人一起表演,效果应该会更好。 “你们先练习吧!有空了把参与表演的同学挑好,再一起练练舞蹈。”最后他这样吩咐道。“等伴奏带拿到后,大家再一起排练看看具体效果。” 反正时间来得及,倒不用太担心。 至于安安后面的独唱,他倒非常满意。 这歌不但好听,歌词也写得好,非常适合中学生表演。 于是两个节目暂时都确定下来。 打开活动室的门,正要出去,看到外面围了十几个班上的学生。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梁老师沉着脸问了一句。“别的班级全部在学习了,你们怎么这么闲?” 虽然晚自修还没开始,可是其它班的学生,都已经坐在教室里看书了,他们倒好,居然来这边看热闹。 “梁老师,安安唱的那首歌非常好听,我能跟她合唱吗?”一个长得比较高挑的女孩子突然上前一步,开口问道。 如果说郑兴安是他们二班的班草,那这个顾慧珊就是二班的班花,不但长得漂亮,成绩也非常好,虽然她平时非常低调,但是在同学里的威望可不低。 当初安安以全市最高分考入春晖中学,她则以全市第二的成绩,也进了春晖中学。 最开始分班时,她分在一班,郑兴安分在二班,她不愿意,于是找教导主任,要求也进二班。 至于原因,她也大方地承认了,就是不服气,要跟郑兴安在一个班级,继续争第一名的资格。 因为她的身世不简单,教导主任劝了一次后,见没效果,只好同意了。 这件事教导主任私下跟梁老师说过,要他注意观察她的反应,搞得梁老师也很担心,就怕班上第一第二意气用事,从而毁了两个好苗子。 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式开学后,她倒没有表现出跟郑兴安对着干的态度,反而非常谦虚。 他猜测是因为安安长得帅,让女孩子硬不起心肠跟他闹。 青春期的孩子,总是女孩子比男孩早熟,像郑兴安对男女之事还懵懵懂懂的时候,顾慧珊肯定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现在她突然提这样的要求,如果自己不答应,她会不会恼羞成怒,以后找郑兴安的麻烦? “这个——”梁老师这样快速地转着念头,同时转头望了安安一眼,有些拿不定主意。 刚才听他一个人唱,效果这么好,加入个女声,效果未必会更好。 但是当着大家的面,拒绝更加不行,所以只好把皮球踢给郑兴安:“安安,你觉得呢?” “如果顾同学想一起唱,自然没问题,不过效果好不好,得交给大家讨论了——”安安对男女问题上虽然有些晚熟,可是有个漂亮的女孩子要跟你唱同一首歌,他也硬不起心拒绝。 何况姐姐的意思很明显,这首歌可以独唱,也可以三人合唱,同样也可以男女对唱。 她没有提到男女合唱,应该是怕自己跟女孩子走得太近吧! 他对这首歌也没有独占的心思,如果两人的效果比独唱好,他自然没意见。 “那我们进去试一试,让同学们来评判。”顾慧珊见郑兴安没有拒绝,马上提议道。 于是大家一起拥进活动室,准备再次唱歌。 “梁老师,有吉它吗?”郑兴安问道。“没有伴奏,节奏就容易乱,唱起来也少了些味道——”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跟着伴奏学歌,速度比较快。 “你等一下。”春晖中学作为省级重点中学,怎么可能没有这种常见的乐器?梁老师匆匆出门,出去借吉它了。 “安安,这歌真的是你姐姐给你写的吗?”顾慧珊走到郑兴安旁边,俏生生地问。 她一直觉得自己一米六九的身高,有点过高了,会让男孩子有压力。 可是站在郑兴安身边,必须抬头才能跟他平视,他应该超过一米八五了。 没有老师在身边,她的态度自然多了,眼前的男孩子长得又高又帅,让她反感不起来。 特别是他全身的皮肤,又白又光滑,一点不像其它经常在太阳下打篮球的男孩子。 以前有要好的同学,喜欢追港台明星,什么林志颖,郭富城,小虎队啊!卧室里也贴满了这些人的照片。 可是在她看来,那些人要么太矮,要么太俗气,还比不上郑兴安有气质。 “是啊!”说起这个,他就有些自豪。“我姐写过好几首歌呢?” 同为班干部,他当然跟顾慧珊已经熟悉了。 不过听徐志豪说,她非常傲气,男孩子跟他说话,她都不理人,还会讽刺他们,所以从来没有想过私下跟她说话。 没想到她现在主动跟自己说话。 “有这样的姐姐,你真的太幸福了。”顾慧珊真心地说了一句。“有机会能带我认识一下吗?” 第一百零七章青春萌动 班级里的同学可能不知道,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 因为父亲工作经常调动,她在虞城出生,小学却在沪市就读,初中又随父亲调回虞城,现在考进了春晖中学。 在沪市读小学的时候,她还参加过全市小学生歌唱比赛,得了个二等奖。 进入春晖中学后,无意中听人说起郑兴安的事,知道他和张建盛、徐志豪组成一个组合,边唱边跳一首叫《青春修炼手册》的歌,非常出名。 后来看他们几个表演过一次,特别帅气,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她也很想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然后录下来,送到电台里播出来。 因为在沪市读小学,她一直觉得自己眼光比他们好,观念也更前卫。 没想到郑兴安却走在了自己前面,自己反而落后了。 因为这些原因,她进了学校后,并没有像班主任担心的那样,跟郑兴安针锋相对,反而暗暗在关注他。 今天他们找班主任确定表演的节目,于是她带着班上关系比较好的几个同学,过来这边偷听。 原以为有了那首《青春修炼手册》,这次的歌,不可能同样优秀了。 等到他的歌声响起,她才知道自己错,这首歌比以前所有歌都要好听。 心里激动之下,就动了心思,希望能跟他合唱这首歌。 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快要成功了。 郑兴安接过梁老师借来的吉它,熟练地背在肩上,准备弹奏。 因为已经记住曲谱和歌词了,所以他把歌单交给顾慧珊,让她先熟悉一下。 同时跟她商量好各自演唱的内容。 顾慧珊自然没意见。 当吉它声响起,郑兴安开始第一段的演唱。 大家一下子安静下来,看他熟练的弹着吉它,唱出那首动听的歌曲。 刚才第一次是清唱,没有乐器伴奏,丰富性自然差了许多。 现在加上吉它的声音,无疑悦耳多了。 大家跟着节奏摇头晃脑,非常享受。 就连梁老师也靠在窗前,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安静听郑兴安唱歌。 “…… 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 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 明天你好含着泪微笑 越美好越害怕得到 每一次哭又笑着奔跑 一边失去一边在寻找 明天你好声音多渺小 却提醒我勇敢是什么 ……” 对于九十年代初的中学生来说,这样的歌词,就像席慕容的诗,琼瑶的小说,带着股难以言述的梦幻和浪漫,又带着些伤感和励志,让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很快沉迷其中。 特别是这些高一学生,刚刚初中毕业,经历了一次难忘的离别,所以特别能理解歌词中的伤感。 就连已经三十多岁的梁老师,也回忆起自己青春期的遗憾和疼痛,感触很深。 随着第一节唱完,郑兴安转头望向顾慧珊,点头示意了一下。 虽然第一节和第二节只是换了下歌词,曲调完全一样,不过她刚才只听了一遍,现在又听自己唱了一段,不可能记住曲调。 所以他做好了唱几次让她熟练的打算。 反正离正式夜自修还有半小时,时间上来得及。 没想到顾慧珊拿起歌词,对着节拍就唱了起来。 女孩子的声线跟男孩子不同,这种曲调柔美的歌,从她嘴里出来,多了些迷茫和心伤,更加感人。 郑兴安吃了一惊,差点弹错曲子,好在他惊人的记忆力,让他避免了错误。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怎么她能这么快就把歌唱对? 难道顾慧珊跟自己一样,也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想到她能考到高分,还真的有这样的可能,普通人的记忆力就算再好,也很难做到这一步。 等到她那一段唱完,后面一段是两人合唱,郑兴安突然有些担心两人的声音合在一起,会不会有冲突?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跟女孩子单独合唱一首歌,这让他有些忐忑。 当声音出来后,出乎意料的和谐,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唱得不错。”当两人一起唱出最后一个音,梁老师走过来,拍了拍手。 其它同学一见,也纷纷兴奋地鼓掌。 爱唱爱跳是这个年纪的天性,听到一首这么好听的歌,他们同样激动。 “梁老师,那你是同意我们合唱了?”顾慧珊挺了挺身子,带着些骄傲的语气问。 她毕竟受过专业的唱歌训练,不是那些无师自通的同学可以比的,如果梁老师有足够的鉴赏力,应该能听得出来。 “只要安安没意见,我这边当然同意。”梁老师笑着回答。“毕竟这歌是安安的姐姐写的,他拥有决定权。” 心里想着这样也不错,用一首歌的机会,让两人矛盾彻底解开,免得自己老是担惊受怕。 相比顾慧珊,郑兴安的性格无疑好了很多,平时跟谁都合得来,很少看到他跟谁生气。 偏偏长得又这么帅,成绩还这么好,真的是完美的少年啊! “我没问题。”郑兴安望了顾慧珊一眼,爽快地回答道。 被她用带笑的目光一直盯着,他觉得有些害羞,慌忙别过脸。 顾慧珊发现了,忍不住笑意更深了。 ———— 这天上午,叶纤红接到家里爸爸打来的电话,说堂哥堂姐的婚期都定下来了。 “啊?这么巧?”叶纤红一听,愣了一下。 今年一直没听叔叔家提起这件事,还以为他们想等一等,没想到现在一下子都成了。 “一起办喜酒还是分开办?” 她会这样问,也是下意识地行为,倒没有其它的意思。 在乡下,还真没有兄妹同时办喜事的做法。 “当然是分开办,中间差了一个月。”郑建国把日期说了后,还认真地解释了一句。“你叔叔婶婶让我找你,是想你在虞城找家好的酒店,帮他们把喜事风风光光地办了。” 今天由他打这个电话,当然是因为弟弟找上自己,他不好推脱。 否则这种事情,一般是老婆跟女儿说。 “哦。”叶纤红应了声,倒没放在心上。“我回头问一下,哪个地方合适?” 虽然叔叔婶婶小气,奶奶霸道,堂哥堂姐拎不清,不过他们那些小心思,现在她已没放在眼里了。 第一百零八章叔叔家的喜事 到了不同的层次,在意的事情就会发生变化,就像以前提起杨云哲兄妹,她就会恨得直咬牙。 现在早不在意了。 如果想出气,见一次打一次就好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她现在有了这个能力,而他们哪里还有还手之力? 叔叔家的事也一样,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何必在意呢? 何况她心里有秆称,该在堂哥堂姐身上花多少钱,早已有明确的数量。 如果在结婚费用上多花钱了,那其它地方她就准备少花一点了。 说得不好听一点,她们在自己心里值多少钱,早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 如果有钱,她现在宁愿花在王茂琳、董采玉和杨涛兄妹这些人身上。 至少这些人在帮自己工作,也懂得感恩,花再多也值得。 “小红,这件事你看着办好了,别受你爸影响——”叶知书突然抢过话筒,在对面嚷道。 像女儿一样,对小叔一家,她现在也想明白了。 该她这个大嫂出钱的,她绝不小气,但是想要自家傻傻地在他们身上花钱,她绝不答应。 凭什么啊? 自家的钱又不是风里刮来的? 有本事也自己去赚啊!现在村里大多数人家在搞大棚了,他们手脚好好的,可以去挣啊! 想白要别人的东西,算什么本事。 “妈,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叶纤红懂妈妈的心思,只好笑着安慰。“堂哥堂姐毕竟是自己人,该花的我们不能小气,免得被人说闲话。不该花的,我也不会为了面子当冤大头——” 其实不管当初花钱在小姑身上,还是替姑夫介绍工作,她都看在父亲郑建国的面子上,才这么做。 自己跟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父亲待自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把自己养这么大,这个恩她得记着。 现在有能力了,肯定不能扯断这些纽带,免得父亲难过。 所以就算现在再不喜欢叔叔一家,她能帮的,她都得担起来。 叶知书听女儿这样一说,心里才好受了一些。 正要挂电话,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叫了起来。 “小红,听说你准备考大学,那你有空了多复习复习,赚钱慢慢来就好了。”叶知书也是从儿子那里听到消息,所以非常激动。“再说我和你爸,现在也能赚不少钱,就算你回家不干活,也不用担心学费了——” 女儿以前成绩就不错,如果当初补习一下,说不定去年就考上大学了。 因为家里穷,没钱供她读书,所以不得不让她去虞城找工作。 今年夫妻俩在乡下搞大棚蔬菜水果,已经赚了十几万块钱,如果不是村里大多数人家生活都好起来了,换成以前,绝对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了。 “知道了,妈。”叶纤红哭笑不得。 自己就算天天在家躺着,赚的钱也比他们多吧?怎么爸妈口袋里一有了钱,马上一付想让自己回家混吃等死的样子呢? “还有,有什么不会的,去问你堂哥。”叶知书再次嘱付道。“你帮了他这么多忙,学习上多关心你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在她想来,侄子毕竟是大学生,学习上肯定比女儿强,有他支支招,考上的把握肯定会更大。 “行,我心里有数的。”被妈妈这样安排,叶纤红真的无语了,只好连声应着,免得跟她起争执。 在学习方面,每个当父母的,都有一套自以为是的理论。 为人子女的如果敢跟他们争论,肯定会啰嗦老半天。 最后叶妈妈说的口干舌燥,才挂了电话。 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话筒一直放在耳边,都发烫了。 想了想,又给温俊打电话,订了酒席。 这种事越早安排越好,有时候就是那么玄,你晚一会打,偏偏就被人提前订走了。 既然决定花钱,那这钱还不如给老朋友赚,王子饭店的档次也够高了,想来叔叔一家说不出什么了。 好在堂哥的婚期比董采玉的要晚一个多月,倒不影响她替表哥安排婚事。 温俊倒是乐了。 没想到下半年光是叶纤红这边,就有好几场喜事要办。 难道今年下半年,特别适合结婚? 倒是他的章诗萍的婚事,出现了意外,也不知道下半年,两人的关系会不会恢复? 叶纤红挂了电话,继续看书复习。 到了中午,一个人吃了午饭,准备去一趟商场,给堂哥堂姐买一些金银首饰。 相对翡翠,黄金反而更便宜。现在一克黄金不过一百块钱左右,一只年轻女孩子戴的手镯,不过二十克,二千多块就能买一只。 再买一根项链,差不多也同样的重量,一万块钱,就能买齐两份了。 把钱放进手包,正要出门,看到堂哥来了。 “小红,听说你要考大学,我帮你借了一些复习资料——”郑兴华进门后,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上,说道。 叶纤红拿过来随便看了看,里面大多是试卷,很多是别人做过的,应该是从应届毕业生那里借的。 “谢谢。”叶纤红没想到连他也知道了,非常意外。 莫非是妈妈给堂哥打了电话? 以她的性格,还真有可能。 “这是春晖中学的内部资料,我从一个同学的弟弟那里搞到的。”郑兴安认真地说道。“如果你把这些题全部弄懂了,考上大学应该很有希望。” 毕竟春晖中学的教学水平,是虞城最顶级的,每年考上名牌大学学生的数量,全省也排得上号。 “哦,谢谢哥。”见他这么用心思,叶纤红倒不好无动于衷了。 这时候没有网络,各个学校的资料,一般都不会外借。 普通学生想要获得一份名牌学校的试卷,非常困难。 “没关系。”见叶纤红客气,郑兴华反倒不好意思了,于是转移话题。“对了,奶奶和我妈找了大伯,要你帮我准备结婚的酒席,你别理们就是了。” 这件事奶奶特意打电话过来,向他邀功似地说了一遍,把他搞得又气又无奈。 堂妹是什么样的人,他现在非常清楚,帮家里人这么多,偏偏奶奶和爸妈拎不清,一付理所当然的模样。 亲戚之间相处,最怕的是这种态度。 你客客气气地求人帮忙,他们或许会高兴地答应了,你越是一付你不帮忙,就是对不起我们的态度,只会让人讨厌。 可是他说了几次,偏偏奶奶和爸妈就是油盐不进,他也是绝望了。 所以今天借送资料之机,特意解释了一番,就怕堂妹心里有疙瘩。 他现在可不敢再像以前那样,任性行事,自己现在的一切,说的夸张一点,全是堂妹给自己的。 第一百零九章戴老也惊动了 “没事的,哥。”叶纤红见他态度真诚,心里舒服了些。“大家是自己人,能帮的我尽量帮,有疏忽的地方,你们也体谅一下,不要跟我计较——” 看来堂哥换了个工作,进步真的非常大,难怪大家都说机关里最锻炼一个人的情商。 但愿堂姐也能像堂哥一样,明白这些,那以后相处就舒服多了。 想到堂姐那个公公,标准的人精一个,应该会在这方面暗授机宜,心里越发放心下来。 送走堂哥,叶纤红去商场买好金器,准备下次回家时,带给叔叔婶婶。 刚进屋坐下来,电话又响了。 看到是戴老家的号码,她郁闷了。 难道他也知道自己要考大学了,所以想跟自己讨论讨论怎么考大学? “爷爷——”拿起话筒,她乖乖地叫了一声。 “小红啊,你想考大学的事,怎么不跟我说?”戴老一开口,果然就让她不知道如何应对。 她一个两年前的高考落榜生,现在准备复习重考,难道还要敲锣打鼓,跟大家宣传一下不成? 别人不嫌丢脸,她还不好意思呢? 当然这只能心理想想,可不敢说给戴老听。 “我这不是怕考不上,所以不好意思让你们知道吗?”叶纤红重生后第一次,想撅嘴卖萌把这件事掩饰过去,实在太羞耻了。 早知道会这么麻烦,考什么大学?自己又不需要这张文凭,装点门面? “担心考不上?那要不要去学校插班?爷爷这点面子还是有的,就是春晖中学也没问题——”戴老却当真了,认真地建议道。 这个干孙女越来越厉害了,需要自己帮忙的事越来越少,难得有机会碰到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错过。 “等明年再说吧!”叶纤红更加郁闷了。“现在手里有很多资料需要复习,如果跟不上进度,再去学校插班。” 自己学的是文科,有这样的记忆力,真的不需要额外这些帮助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安安现在在那边读书,被他的同学碰到,他的姐姐毕业两年了,还在这里插班复读,很有面子吗? “行,行。”戴老知道她比较有主见,没有再劝。“有需要记得告诉我。” “放心吧爷爷,我跟谁客气,也不会跟你客气。”见他这么快放过自己,叶纤红非常高兴,嘴里欢快地哄道:“对了,最近没来看你,酒喝完了没有?” 老人这么关心自己,她能回报的不多,只能希望他健康长寿。 心里其实清楚,人的寿命不是靠喝点有灵气的酒,就能无限制地延长,最多九十多岁,依然会自然地老死。 这些酒的作用,只是让他身体的肌能,保持足够的活性,减缓器官衰竭的作用。 想要像修仙者那样,寿命超过百岁,甚至几百岁,除非天天让他们喝浓度更高的灵液,这一点自己现在也做不到。 “还有一点。”戴老听她关心自己,呵呵笑道。“你现在又要复习,又要管公司,没时间看我也很正常。” 这一点他倒想得开,自己的亲孙子亲孙女,都没有来陪自己,怎么能要这个干孙女,经常在身边? “现在我酿的酒比以前多了,你每天多喝一点,也没关系。”叶纤红又说了一句。 以前怕流传出去,所以数量限得很严,戴老每天只能喝半两一杯。 现在空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果酒,戴老的嘴这么严,不会透露自己的秘密,给多一点,算是回报他的关心。 “真的吗?太好了。”戴老一听,喜出望外道。 这酒除了养身健体,口味也非常好。 如果可以,以他的酒量,一天喝一瓶,都没有问题。 “嗯。”叶纤红应道。“一会我给你送过来。”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从空间拿出几瓶酒,准备给戴老送过去。 想了想,又摘了些水果装在袋子里,准备一并送过去。 到了戴老家,看到他坐在院子,等自己过来,见她来了,欢迎地迎上来。 叶纤红叫了一声,把东西提进屋,免得被别人看到。 普通人不会来这里,最怕是戴老的邻居和老同事来做客,看到了就不好解释。 戴老笑眯眯地接过,两人一起拿进书房,藏在一只柜子里。 整个过程两人都贼兮兮的,放好后出来,都觉得好笑。 “我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储物室里那些,如果你用得到,就全部拿走吧!”戴老领着她来到隔壁的房间里,指着里面放着的东西说道。 他总觉得自己拿不出小红喜欢的东西,却长期白拿她送来的宝贝,搞得给她打电话,也要找个借口,就怕她多想。 这些别人送来的东西,自己用不着,小红乡下亲戚多,拿去送人也不错。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纤红明白他的心思,于是走进屋里,仔细分捡起来。 像戴老想的那样,就算自己家里不缺,送人也不错。 特别这些大多是别人送来的礼品,质量都不错,没有一样是普通市场买来的。 看到有拖鞋手套等生活用品,忽然想到那对滇省过来的母女,最近都没时间去关心,也不知道她们过得怎么样? 在自己企业上班,虽然包吃包住,只要戴上换洗的衣服和生活用品,就不用担心饿肚子。 只怕这些简单的东西,她们也未必买得起。 这些杂七杂八的小家电和生活用品,给她们送去,肯定用得着。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缺这些生活用品的,何止她们两个,本地条件艰苦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 自己何不在宿舍那边,专门搞一个仓库,把这些自己用不到的东西放在那里,交给朱亚婷保管。 不管哪个工人遇到困难,都可以送给他们一些。 不对,这样可不行。 叶纤红又迟疑了。 任何东西白送给工人,因为不劳而获,她们反而不懂得珍惜。 还不如像前世有些企业一样,每个月评选出十名优秀员工,然后当作奖品奖励他们。 像这种奶粉、麦乳精什么的,自己看不上,对普通工人来说,却是了不得的补品。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了主意。 其实自己家里,也有不少用不着的东西,可以贡献出来,送到员工宿舍的专用仓库里。 甚至工厂里自家的产品,比如有微小瑕疵的衣服类,卖不完的库存等等,都可以当作奖品给他们。 这样的好处是,既让员工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能让他们对公司有归属感。 虽然现在招人容易,用不着用各种招数挽留工人。 但是一家人大量熟练老员工的企业,生产效率肯定会更高。 第一百十章奖励制度 戴老见她把大多数东西都挑了出来,也不阻止,在一边笑着看她。 除了一些价值相对比较高的电器,像是照相机,录像机,录音机之类的,她留着没有拿走。 “这些你为什么不要?”戴老好奇地问。 一台录音机,好歹也要二百多块,拿回去送人也不错啊!反正自己也用不着。 照相机和录像机就更贵了,稍微好一点的,就要一千以上了。 “我还是不拿了,爷爷留着可以送人。”叶纤红笑着回答。 戴老年纪大了,平时经常要人帮忙做事,留些东西感谢帮忙的人,也是一个人情啊! 虽然你是老领导,总不能老要他们为你服务,却一毛不拔,这样可不行的哦! “你全部拿走,我要送人,还怕没东西啊!”听懂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老爷子气呼呼地说道。 小红太小看自己了吧?难道她都明白的道理,自己还会输给她? “好,好。”见他要生气了,叶纤红连忙答应下来。 这些电器自己虽然用不着,放在一边也不会坏,大不了过年时,再搞一次年会,把它们当作现场抽奖的奖品。 她一直想要办一家让每个员工舍不得离开的公司,所以这些手段,提前使出来也没关系。 因为东西有些多,戴老派了辆车送她。 车子一直开进公司,来到员工宿舍前。 让人叫来朱亚婷,又找了几个保安,一起把东西拿上去。 等司机和保安离开,她和朱亚婷一起把东西分类摆放好,然后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小红,你也太大方了吧?”听说这些东西,全部用来做为奖品给员工,她也眼红不止。“别的工厂弄些牙膏牙刷当奖品就不错了,我们用这么好的东西?太奢侈了吧?” 照相机,录音机,录像机,电吹风,电动剃须刀,几乎所有叫得出名字的小家电,这里全部都有了。 “行了。”见她馋成这样,叶纤红白了她一眼。“给你一个机会,挑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把帐做下来,跟乔总商量一下,如何把奖励制度搞起来。” 除了每月评选,当然也有每年评选,奖品的大小,也得分层次。 还有一些食品类的,有保质期,所以得提前用掉。 “我要这个。”朱亚婷一听,冲过去就把那台录像机捧在怀里,欣喜地嚷道。“有了录像机,以后想看电影,去借录像带就行了。” 一台录像机要二千块钱,实在太贵了,她就算有钱,也舍不得买。 “随便你。”见她也不嫌重,抱着录像机舍不得放下来,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不再理她。 回到办公室,处理那些需要自己签字的文件。 刚把文件看完,准备离开,看到乔昌智走过来。 “有事找我?”叶纤红问道。 工厂已经全部搬进公司,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也适合了新的环境,短时间内,应该没什么大的改动,所以她才敢放手在家复习功课。 “嗯,就是那个奖励制度的事,想跟你商量一下。”乔昌智在她对面坐下来,回答道。 刚才外甥女跟自己说了小红的打算,他也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的制度。 问题是他们公司的待遇高,工作也不算累,已经有大量的人,想方设法进了他们的公司了。 这个制度一出,只怕想进公司的人会更多,规模也会进一步的扩大。 他比较头疼的是,不管是他,还是其它管理人员,总会碰到上门求工作的亲朋好友。 除了明显不合适的,能拒绝之外,其它很多人最后还是介绍进了公司。 作为公司老总,他清楚这样的用人制度,肯定不合理,以会给公司带来很多棘手的问题。 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好好跟叶纤红谈一谈。 “这个还不简单。”叶纤红听完他的解释,笑了。“任何公司,都是有奖必有罚,你同时起草一个惩罚制度就行,贴在每家工厂的显眼之处,到时执行起来,大家就无话可说了。” 不管是走关系进来的,还是正常招进来的,只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那就是个好员工。 如果不行,就辞退,不管他有什么关系。 水至亲则无鱼,她不会傻傻地要求每个管理人员,都做到百分百站在公司的立场考虑问题。 只要尽到自己的岗位职责,偶尔安排个熟人到工资高的岗位上班,这本来就是管理者让人羡慕的权利之一。 “也对。”乔昌智没想到叶纤红看得这么透彻,倒是吃了一惊。“想得到好处,就得努力做事,否则就离开公司。把丑话说在前头,也免了到时扯皮。” 很多管理思路其实很简单,只是没有接触过的人,往往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看不到这些。 “如果你有精力,可以弄一本员工手册出来。”叶纤红提醒道。“任何一个员工进公司,不用急着上班,先把员工手册学习一遍,让他们清楚公司的文化和规章制度。” 所谓员工手册,就是把公司必须让员工知道的所有内容,总结出来,写在一把小册子上。 有的十几页,有的四五十页,内容多少,跟公司的管理要求有关。 大多数合资企业,这时候已经有员工手册或者类似的培训内容了。 只是内地管理相对松散一点,所以还没听说哪家在搞这个。 “这个主意好。”乔昌智一听,连连点头。 他跟叶纤红一样,都想把公司搞得像外资企业一样规范,有了这个入职培训,确实能让全公司的员工,形成统一的价值观,淘汰不合适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那你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放在这里好了,反正公司搬家后,管理上轻松多了,正好趁这个机会,公司上下整顿一番。”叶纤红提醒道。“如果一个人写太麻烦,可以让办公室的文员帮忙,大家一起查资料,一起编写。” 如果有外企现成的资料,搞这个就容易多了。 叶纤红前世培训过这个,大概的格式和内容倒还记得,只是具体的内容,早忘得差不多了。 “好。”乔昌智自然没有反对。 “那行,什么时候写好了,给我看一下。”叶纤红站起来,准备离开。 “对了,那些奖品,还是我来保管吧!”乔昌智跟着出来,忽然提议道。 老板把这个权力交给外甥女,他却不放心,怕她犯错。 朱亚婷是什么性格,他非常清楚。 倒不怕她监守自盗,就怕她抹不开面子,带人进去看,到时把里面的东西拿来做好人,就后悔莫及了。 “这些小事,你自己决定就行。”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第一百十一章章诗萍上门 走了几步,又停住身子。 “那对滇省来的母女怎么样?生活上没问题吧?”她担心地问了一句。“如果有具体的困难,你可以单独弄一个助困基金出来,帮她们度过难关——” 她做不到让每一个员工,都在公司赚大钱,将来在虞城买房买车,过上好日子。 但是每一个认真工作的员工,都不应该面临生存的困难,这是叶纤红给自己定的底线。 “放心吧!”乔昌智见她关心这个,回答道。“杨雪这个厂长当的很细心,把她们照顾得很好。” 这也是他佩服叶纤红的地方,看人特别准。 这个杨雪,年纪轻轻的,心智却比同龄人成熟多了,很多事情,他还没留意,她已经发现并在补救了。 有时候他在思考,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在鹏城外企工作过的原因? 如果这样,那以后要增加管理人员,是不是应该去特区,招几个有外企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回来? “那就好。”叶纤红这才离开。 回到家里,继续看书复习功课。 一直看到四点,听到隔壁人家的自鸣钟传来铛铛的响声,才放下课本,准备收拾一下,早点做晚饭。 走到窗前伸了个懒腰,鼻端闻到一股淡淡的桂花香味,也不知道哪里的桂花树开了。 现在已是秋天,正是一年中气温最舒适的时候,客厅朝南的窗开着,能看到外面小区的花坛前,有几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坐在那里,不知道聊到什么有趣的话题,一起仰头笑起来。 年纪大了,最怕寂寞,这样的好天气里,有聊得来的朋友陪在身边,真的是一种幸福。 叶纤红想起苏思诗,又想起章诗萍,突然有些想念她们了。 最近忙着复习,已经十多天没有去看望诗诗姐。 而章诗萍,自从跟温俊因为聘礼的事闹别扭后,就变得神出鬼没,很难碰面了。 呯呯——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精神力一动,朝外面释放出去,看到站在门口拍门的正是章诗萍。 叶纤红无奈地一笑,这人要么不来,来的话还是这么粗鲁。 只不过还是担心她的心思占了上风,走过去打开门。 “小红,你最近在忙什么?怎么这么久没有给我打电话?”进屋后坐下来,章诗萍就撅着嘴问道。 “你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吗?为什么不可以打给我?”叶纤红没好气地回答。 每次见面,总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争执,她也习惯了。 或许这就是章诗萍的个人特色,喜欢跟人抬扛和恶人先告状。 反正她也没有恶意,叶纤红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如果碰到个不大会说话的人,跟她这样吵一吵,反而不会因为找不到话题而尴尬。 “我叫你小红姐,当然应该你来关心我。”章诗萍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依然不服气地跟她争。 “你都比我大好几岁,还好意思要我关心你?”叶纤红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理她,去厨房做晚饭。 这个时候过来,估计要在这里吃晚饭了,她得去厨房看看,有没有招待的菜。 跟胡向阳两个人,随便吃没关系,有客人来了,该有的礼节不能省。 “我都这么难过了,你让我一下会死啊!”章诗萍跟进来,不依不饶地嚷道。 小红什么都好,就是嘴巴不饶人,不肯让一让自己。 “你为什么难过,说来听听?”叶纤红回头问道。“如果真的值得同情,我让你一下又何妨——” 这个章诗萍性格太执拗了,不逼她一下,应该不会主动说出自己的事情。 “唉——”见叶纤红问这个,章诗萍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回到沙发上无力地躺下来,随手拿过一只抱枕盖在自己的脸上。 这几天发生的事,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上次跟叶纤红打过电话后,她劝自己依靠温俊,跟家里人特别是小妈斗法。 可是她抹不开脸,主动去跟温俊讲这些,所以两人的关系,依然处于不尴不尬的状态。 说分手吧!两人依然有联系,双方也没有找别的对象。 说是还在处对象吧!又没有恋人之间的亲近,这让两人都感到痛苦。 可是到了这地步,必须有人退让,主动迈出一脚,把这一章翻过去,重新开始。 偏偏两人都不愿意服软,于是继续僵在那里。 直到她前几天因为没带伞淋了雨,患了急性肺炎,被妈妈送到医院挂盐水,这件事才有了转机。 也不知道是不是妈妈打电话给温俊了,他居然来探望自己了。 可是她还是很倔强,没有主动说软话,两人像普通朋友一样聊了几句,他就离开了。 妈妈知道后,气了个半死,说她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几天唠叨个没完。 她实在受不了,所以一出院,就逃到叶纤红这里来避难。 “你妈妈说得对,你真的是自己找罪受——”叶纤红听完后,也气得骂了一句。 生病了温俊来探望,已经是给她面子了。 这时候她只要稍微给他一个台阶,两人就能和好如初了,偏偏她不知道在坚持什么,错过了好机会。 “那你说怎么办?”章诗萍呜呜呜地假哭。“这世上也就小红最厉害了,所以只能找你帮忙——” “找我帮忙,有你这样态度的吗?”叶纤红拿起她脸上的抱枕,丢在一边,气呼呼地骂道。“我看你是犯贱,不被人狠狠骂一顿,心里不舒服——” 在叶纤红看来,章妈妈因为自己的婚姻问题,对女儿的教育出了点偏差,把她的性格培养成一个性格奇葩的怪胎。 好在温俊吃她这一套,两人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走到了一起。 但是性格相合不等于就能在一起了,还得处理好家庭的矛盾。 章诗萍既然在家里得不到温暖,那以后把感情朝温俊那边倾斜,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不能既要他爱你护你,你自己又不能站在他那一边,那太让人寒心了。 “好吧,确实是我错了。”章诗萍被她骂得没有了脾气,只能乖乖地受着。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她老实听话的,好像也只有叶纤红了。 “既然知道错了,那就老实一点,别再干傻事。”叶纤红见她终于听得进意见了,这才放心了。“温俊那里我帮你传话,但是不许你出耳反尔,否则以后不要进我家的门,我丢不起这个脸——” 以前她躲着自己,她也没去管,反正每个人的人生,都要自己去走,旁人最多只能给个建议。 今天她终于上门了,说明已经无计可施,只能向自己求助。 第一百十二章和事佬 这件事其实很好解决,只要说开了就好了。 她相信由自己传话,温俊那边肯定给冷静下来,给她一个解释的机会。 温俊其实要的不多,就是希望她在这件事上,站在自己一边。 有钱给她的小妈买房子,不如这些钱给自己弄一个舒适的窝? 吃了晚饭,叶纤红给温俊打电话,问他有没有空,抽时间来自己家一趟。 这样叫人过来,虽然有些傲慢,不过事出有因,相信温俊不会在意。 等他快要到了,叶纤红叫章诗萍去客房回避,自己和胡向阳跟温俊谈。 “小红,有什么好事情找我?”温俊一进门,就笑嬉嬉地问。 最近又在柏厦搞伞城的事,手里赚钱的项目越来越多,自然也越来越忙。 在老家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又派了不少得力手下过来,帮他打理生意。 这样一来,他的生意在温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话语权也越来越重。 不管是普通人家,还是官宦家族,一个人有没有地位,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你能给家里带来什么? 温俊能赚钱,身边的朋友又能帮家人往上走,所以他现在已是温家年轻一代里,稳稳第一人了。 特别是帮助姨父往上走,这让他跟叶纤红和胡向阳的关系,自然越来越紧密。 “没有好事不能找你啊?”叶纤红给他泡了一杯茶,笑着反问道。 在表达方式上,他跟章诗萍还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或许这就是这对欢喜冤家,能相互吸引的原因。 换个脾气古板一点的人,或许接受不了他们这样的性格。 “能,当然能。”知道叶纤红在跟自己开玩笑,温俊依然没有反驳。 来虞城这几年,最大的收获,就是通过章诗萍和肖东灿,认识了叶纤红。 否则他现在只有一家半死不活的王子饭店,哪里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那就好。”叶纤红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没有再刺激他。“我主要是想问一问,你跟章诗萍的事,打算怎样解决?你们两人都是我的朋友,如果我装作不知道,似乎有些不讲义气了——” 这话虽然说得有些重,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想来温俊不会多想。 “我是没问题,如果章诗萍她能明白我的苦衷,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在别人面前,温俊或许会半真半假敷衍,但是叶纤红的性格他知道,是真心想他们和解,所以直接表了态。 温家有钱,在香港买一套房子,当然没问题。 关键是温俊不想当冤大头,任一个商人的二奶骑在自己头上。 这是原则问题,必须提前让双方知道,否则一破例,后面就止不住了。 人性往往是贪婪的,今天能向你要一套房,明天就会向你要一辆车,后天说不定要你养老了。 他是娶章诗萍,又不是娶整个章家,那样的话,就算他再有钱,也招架不住啊! “这点我支持。”叶纤红也无法接受章家的想法,明明平时对女儿照顾不周,却想卖个高价,这太恶心了。“章诗萍那边,我会劝她站在你这边,否则就分手好了,让她回家做她的孝女。” 一个女人孝顺父母是对的,但是有一些原则要遵守,那就是结婚后,和老公组成的这个家,才是你最重要的地方,父母和兄弟姐妹,必须放在第二位了。 如果一个女人拎不清,把娘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偷偷拿家里的东西,贴补娘家,这样的女人,往往不会是一个好妻子和好母亲,这样的女人,放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谢谢。”温俊见叶纤红站在自己这边,叹了一口气。“如果章诗萍也能像你这样想,那就好办了。” 尽管觉得两人性格相投,在一起应该会幸福,但是他真的觉得章诗萍某些方面,太幼稚了。 如果这些问题不改,即使嫁进温家,以后也会觉得累。 “你怎么知道章诗不是这样想的?”叶纤红知道章诗萍此时肯定躲在门后偷听。“她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典型的嘴硬心软,说不定心里早赞同你的想法了,只是嘴里不肯承认。” 其实大多数恋爱期间的女人都这样,过份要面子,觉得男人应该迁就自己。 问题是迁就也要分情况,那些无关紧要的事,让你当然没问题,有的是原则问题,那肯定得坚持。 否则这个男人就成了烂好人,未必适合女人嫁过去了。 “但愿如此吧!”温俊不置可否地回答。 这件事是横亘在两人面前的难关,过去了将来或许有了默契,知道各自的底线在哪里? 如果过不去,那两人说不定就到此为止了。 “你不相信?”叶纤红笑道。“那让她亲自跟你说吧!” 说完,打开旁边的客房门,把躲在门后的章诗萍拖出来。 “温俊的话你也听到了,怎么选择,就看你的了。”叶纤红见她还想摆谱,狠狠瞪了她一眼。“如果你觉得面子比跟温俊在一起重要,那就继续这样做,将来别后悔就是了——” 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如果章诗萍还不能懂事,叶纤红将来或许不会再掺与她的事。 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会不断认识新的朋友,淘汰不适合自己的朋友。 所谓交朋友,其实就是大浪淘沙的过程,不管是什么年龄阶段,永远会有人亲近你,同时有人离开你。 经过一次次的考验,最后还留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又没有说面子比较重要。”章诗萍这个时候也怂了,没敢反驳,只是咕哝了一句。 她就算再傻,也知道机会不多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如果再不表明态度,就算温俊不发火,叶纤红也会跟她绝交了。 “那你的意思是——”叶纤红并没有替她说出来,反面逼着她表明态度。 人有时候真的很犯贱,不到最后一刻,不会珍惜真正对自己好的人。 “我承认错了还不行吗?”章诗萍被逼得没法,终于走到温俊面前,光棍地认错了。“以后不管家里怎么说,我都站在你这一边——” 就像小红说的,如果真的嫁给他,那就得一切以他的利益为重了。 如果那边是生自己的父母,多照顾他们一些,还情有可原。 问题是父亲和小妈有自己的孩子,根本不会为自己考虑,自己傻傻地分不清这些,不是助纣为虐吗? “好,既然你想清楚这些,那就跟温俊好好过日子吧!”叶纤红今天做了回和事佬,帮他们撮合了一下,也该功成身退了。“以后有什么事,跟温俊商量着来,别头脑发热,到时后悔——” 第一百十三章女同学上门 见温俊的脸色轻松起来,方明湘催促他们早些回去。 情侣刚和好,有外人在,不方便做小动作,让他们私下聊一聊,说不定一下子就亲密如初了。 章诗萍没出声,倒是温俊客气地道了谢,牵着她离开了。 “小红,难得看到你插手别人的家事。”胡向阳全程都在旁边看热闹,此时笑着说道。“有时候听你教训他们,感觉比我们都要大似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年纪大心理未必就成熟。”叶纤红斜了他一眼,哼道。 心里暗暗得意,我年纪就比你大怎么了?不许我老牛吃嫩草啊! 温俊和章诗萍的关系,经过叶纤红的撮合,总算恢复了正常。 两人当天离开后,第二天就去了趟羊城,见了温家的长辈,算是把关系正式定下来了。 至于章家长辈想要房子的事,自然不了了之了。 原先章爸爸还想把章诗萍叫回家,并跟温俊掰一下手腕,了解到温家在当地的势力了,两人顿时萎了。 于是不情不愿地同意了这门亲事。 当然这是从其它朋友嘴里传出来的,叶纤红觉得应该跟事实差不多。 几天后,马丽莲让人送来两首录好的歌曲以及伴奏带,让她听一听并说出意见。 她自己因为要去京城演出,所以没办法过来。 叶纤红放进录音机里听了听,感觉跟自己前世听过的有很大的偏差。 《小苹果》因为是固定的舞曲节奏,有一点变化倒问题不大,主要是另一首《明天你好》,原先用的主乐器是钢琴,而马丽莲却采用了小提琴,这就有点不习惯了。 而且马丽莲唱的时候,也把它当成了伤感情歌,声音太过压抑和悲伤,缺少一种积极向上的清新意味。 这要怪自己唱给她听的时候,没有很好地体现这一点,所以她照自己的理解来演绎,就变得不同了。 又一想,现在这时候的情歌,因为受湾湾的影响,确实以幽怨的曲风为主,马丽莲会这要唱,也很正常。 像牛奶咖啡这种歌手,采用的是新世纪的新唱法,或者说孙燕姿她们那一代引导的风格,这时候还没有出现。 或者说已经出现了,却还没有成为主流,接受的人还不多。 想要达到原版的效果,只能请个人弹钢琴伴奏试试,也不知道春晖中学有没有钢琴。 周末安安和徐志豪、张建盛两个搭档回来了,还带回了将要一起合唱的女同学顾慧珊。 女孩子比安安早熟,又带着点别的小心思,所以主动过来想跟安安的姐姐见一面。 “小红姐你好。”见徐志豪和张建盛都这样叫叶纤红,她也自来熟地叫了一声。 “你好。”叶纤红望了她一眼,也笑着回一句。 小姑娘的气质明显跟虞城这边的同龄女孩子不同,难道是从京城或者沪市这种大城市里过来的? “小红姐,你写的那首《明天你好》太好听了,所以我主动要安安带我来拜访你——”见叶纤红态度和蔼,顾慧珊说话就更加大胆了。 安安家的房子面积虽然不是特别大,不过里面的家用电器都是最新款的,而且游戏机,随身听、手表等小物件随便摆着,说明他家里应该比较有钱。 别看它们不大,大多是国外的牌子,想买可不便宜,一台爱华的随身听,都要一台冰箱的价格了。 屋里的装修也很有格调,说明主人品味不低,难怪安安平时着装打扮,能在学校男生里鹤立鸡群,原来他有一个厉害的姐姐。 顾慧珊会关注这些,倒不是嫌贫爱富,巴结有钱同学,看不起贫穷的同学。 如果安安的出身跟自己差不多,那交朋友就更合适了。 毕竟爸妈从小一直在耳边灌输这样的观念,那就是不管是交朋友还是将来找对象,一定要门当户对。 “是吗?”小姑娘嘴巴这么甜,不会是看上弟弟了吧?叶纤红暗里猜测,倒不反感她这样做,青春期嘛,很正常。“欢迎光临,安安考上高中后,你是第一个来做客的高中同学——” 就算安安要找女朋友,她也支持跟这样的女孩子接触。 大方懂事,眼界开阔,家教好,人又长得漂亮。 像祝郁这种,不管是她的性格,还是家庭氛围,都不是叶纤红喜欢的。 从空间摘了个西瓜,切了请他们吃。 “小红姐,这西瓜哪里买的,好甜。”三个男孩子拿起来埋头大吃,顾慧珊则斯文多了,小口小口咬着,嘴里还不忘说出自己的感受。 她是真的惊讶,西瓜吃了不少,这样香甜的品种,还真的没碰到过。 “乡下自家种的,喜欢就多吃一点。”叶纤红笑着说道。 小姑娘嘴甜,会讨人欢心,不像弟弟,性格太实在了。 只要两人有好感,她不介意找机会撮合他们。 吃完西瓜,叶纤红拿出伴奏带,开始让他们练习唱歌。 先是三人唱《小苹果》,这首歌极其简单,他们唱过几次后,几乎都会唱了,现在需要做的是,跟上节奏以及舞蹈动作。 “小红姐,这首歌没有《青春修炼手册》好听,舞蹈也没有那一首好看。”顾慧珊站在叶纤红旁边,看他们练习,嘴里疑惑地说道。 第一次看到三人跳《青春修炼手册》,他觉得三人的舞蹈,比港台的明星组合还要好看,一下子迷上了。 而这首《小苹果》,就差得多了,不但舞蹈简单,而且看起来有些土,她不是很喜欢。 既然小红姐能写出那样优美的歌曲,说明她的审美很高雅,那为什么要降低要求,写出这样的歌呢? “你说的没错。”叶纤红明白她的感受。“不过歌曲和舞蹈,不能单分好看和好听,有时候越是这种简单的舞蹈,越容易流行,因为每个人看了后,都能学会——” 这种土嗨的音乐和歌词,前世其实流行更广,不能说歌不好,只能说更适合大众的口味。 比如凤凰传奇,比如刀郎,比如《老鼠爱大米》和《两只蝴蝶》,都是这种风格的,没有林夕和方文山写的歌词那么有美感。 八十年代的西北风,出名的《黄土高坡》和《我热恋的故乡》,也是这一类,但是红遍大江南北,势不可挡。 “哦。”顾慧珊的反应确实很灵敏,马上明白了她话的意思。“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叶纤红更加喜欢她,这样聪慧的女孩子,将来注定会成为人生赢家。 等他们练了几遍,让他们停下来,以后再慢慢练,拿出另一盒带子,让安安和顾慧珊试《明天你好》。 等到音乐出来,两人试着唱了一遍,都是天才一般的人物,一下子就抓准节奏了。 第一百十四章顾慧珊的来历 “你们学校有没有钢琴,这歌用钢琴伴奏,效果会更好。”叶纤红关了音乐,问道。 “不知道。”顾慧珊回答。“不过我家里有一架,要不我回家弹一遍录下来,到时你听听效果?” 她从小就练钢琴,弹一首流行歌曲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难事。 “好啊!”叶纤红点头。“到时你录下来,跟现在这个比较一下,看哪个效果好就用哪个伴奏。” 这个女孩子会弹钢琴,家里还买了一架,看来确实不是普通人。 有空问问朋友,虞城有什么姓顾的人物。 她并不在意弟弟交到穷朋友,但是这种有身份的家庭,反而要小心,如果安安跟她真的恋爱了,万一双方存在利益冲突,她可不希望她们成为罗密欧和茱丽叶。 再次唱了一遍,感觉更加默契了。 叶纤红于是丢下他们自己练,自己到一边看书了。 “安安,你是不是准备跟顾慧珊搞对象?”中间女孩子去了一趟洗手间,徐志豪小声问道。 他学习不怎么样,眼睛倒是很尖,注意到小红姐对顾慧珊似乎另眼相看,莫非是想撮合她和安安? 虽然觉得大家还是中学生,不可能谈恋爱,至少学校是禁止的。 问题是小红姐不是普通人,并不反对学生时代谈恋爱,所以这个可能还是有的。 “别瞎说。”郑兴安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 虽然顾慧珊没在,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出来,万一被她听到,就解释不清了。 对她朦胧的好感肯定有,所以这话说得就有点心虚。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对异性心生向往,应该不奇怪吧! 只要生理正常的男孩子,都会暗暗关注班上漂亮的女生,甚至梦到跟喜欢的女孩子,楼搂抱抱,做不可描述之事。 至少顾慧珊是唯一一个出现在他梦里的女孩子,为此早上还换了内裤,偷偷拿去水笼头前洗掉,就怕被同宿舍的同学看到。 至于谈恋爱,他倒是想,可是还没准备好。 宿舍里晚上临睡前,都会聊到班里的女孩子,大家说的最多的就是顾慧珊,显然大多数同学,都暗中喜欢她。 “你怕什么,小红姐又没反对。”等郑兴安松了手,徐志豪嘟囔道:“说不定她还会撮合你们呢?” 他当然也喜欢顾慧珊,可是心理有数,自己配不上她。 全校真正能跟她般配的,估计只有安安了。 “怎么可能?”郑兴安心虚地朝姐姐看了一眼。“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跟你翻脸——” 对一个女孩子没感觉,背后随便议论几句自然没什么,可是拿一个自己也喜欢的女孩子说事,他就无法忍受了。 “知道知道。”徐志豪现在是他的心下败将,还真怕他生气,只好老实地住嘴。 叶纤红在一边听他们说这些,暗暗好笑。 她的精神力那么强大,弟弟他们一点小把戏,哪里瞒得过她? 倒是徐志豪能猜出自己的心思,让他非常意外。 难道真的是不会读书的学生,反而情商更高? 一个懂得察言观色的人,将来到了社会,肯定不容易吃亏,所以反而更容易成功? 同样的,安安和张建盛,似乎就没有他的感觉敏锐。 算了,他们毕竟只有十六岁,说这些还太早。 如果以后一直这样没有进步,大不了读大学时,让他们提前进企业实习。 有的能力,在学校确实很难学到,需要去社会经历才行。 等晚上胡向阳回来,叶纤红把他叫起卧室,悄悄向他打听顾家的来历。 “顾家?”胡向阳疑惑地望着她。“就我知道,比较出名的,就是去年调来的虞城电视台台长顾君浩了。” 他现在在市府办公室工作,接触的人和事比较多,普通老百姓的情况未必知道,上面的人事变动,肯定逃不过他的耳朵。 不过小红跟电视台又没有接触,关心这个干什么? “那你帮我问一下,他是不是有个女儿叫顾慧珊——”叶纤红听说是最近调来的电视台领导,暗叫难怪。 她本身就是虞城人,虞城那几个领导的情况,大多知道,确实没有人姓顾。 如果在下面乡镇工作,应该培养不出顾慧珊这样的女孩子。 不过电视台是个特殊部门,父母见多识广,个人素养高,也不奇怪了。 特别是顾君浩是最近调来的,那更好理解了,说明以前在其它大城市工作。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胡向阳傻傻地问。 小红一直不是八卦的人,怎么关心这件事? 人家生儿生女,关你什么事? “要你管。”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最后还是把她跟安安的情况说了说,主要是顾慧珊似乎对安安有兴趣,而安安没有什么感情经历,菜鸟一个,估计很快会被顾慧珊拿下。 搞清楚她的身份,免得后面有麻烦。 “你这个当姐姐的——”胡向阳没想到她想得这么远,又好气又好笑。“这么早就给弟弟选妃子了——” 以小红对弟弟的宠溺程度,说不定真的会由着安安小小年纪,就搞对象。 “哪来这么多废话——”叶纤红被他取笑,恼羞成怒道:“快去把这件事弄清楚,否则家法伺候。” 说完双手用力,把他按倒在床上,身子一挺,坐上他的小腹,嘴里恶狠狠地威胁道。 “我去问还不行吗?”小红因为身子在动,挺翘的臀部扫过自己的敏感部位,让胡向阳小腹那里又酥又痒,只好讨饶。 女朋友这么强悍,这辈子注定要被她吃得死死的。 问题是即使如此,他为何依然乐此而不疲呢? 叶纤红见他服软,这才放过他。 正想站起来,臀部突然感觉异常,发现他已经有了反应,气得用手抓了一把,这才离开他。 胡向阳爬起来,心里憋闷异常。 明明是你在勾引我,怎么怪到我头上? 趁她不注意,抱住她的头狠狠亲了一口,这才逃到客厅,去打电话。 叶纤红望着他离开,脸上露出甜蜜的笑意。 到底是毛头小伙子,哪里是自己的对手? 第一百十五章看美剧学英语 胡向阳几个电话过去,很快有了结果。 顾君浩确实有个女儿叫顾慧珊,现在在春晖中学读高一,他的妻子吴若岚,现在在教委担任副主任。 他还打听到一个秘密,那就是顾慧珊的妈妈吴若岚,身份不简单,居然是省宣传部长郭奇成的外甥女。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一听,暗暗点头。 没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也培养不出顾慧珊这样的女孩子。 现在毕竟是九十年代初,大家思想普通古板传统,普通家庭根本不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培养女孩子的琴棋书画。 忽然想到肖东胜当初离开虞城,去了省委宣传部,好像就是这位郭部长点的将。 这么说来,大家还算是一个阵线的。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不再担心弟弟跟顾慧珊的事了。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除了公司和诗诗姐家两边跑,其它时间都在家复习功课。 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真爽,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政治地理历史三门课,她已记得差不多了,语文也几乎全部看了一遍,现在需要攻克最难两门课,那就是英语和数学。 准备学英语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前世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看美剧,学英文。 如果自己死记硬背,把单词和语法记住了,依然不会讲,那等于学了哑巴英语。 既然重生一遍,又有超强记忆力打底,何不顺便把英语口语也学会了,到时说不定能装一下十三? 叶纤红自认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前世特别羡慕那些张口就能说出英语的人,感觉特别牛。 保况以自己现在的条件,将来出国肯定会成为常态,把英语学好,也用得着。 想到这里,她下了决心。 不过怎么学,还得思考一下。 现在没有网络,想看美剧,只能去买一些录像带回来看。 忽然想到现在有租录像带的服务,于是决定去借几盒带子试试效果。 到了录像带租借室,她挑了几盒非常出名的片子,早期的《魂断蓝桥》和《乱世佳人》,晚一点的《壮志凌云》和《春天不是读书天》,因为这些片子都非常出名,里面的台词前世经常有人在模仿,学这种发音肯定错不了。 回到家里,把录像带放进录像机里,开始播放。 这些电影,前世多多少少看过一些,故事情节很熟悉,所以她把重点放在对白上。 当她用心听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想记住并不容易。 如果看下面的字幕,又容易分心。 最后决定先大概看一遍,把故事情节记住,特别是下面的字幕记住。 这样一来,第二次看的时候,就不用分心去看字幕,全部精力去听对白就行。 叶纤红好歹学过几年英语,而电影对白大多是短句,想记住很容易。 只有大段大段长句的时候,她才会一脸懵逼,依然听不懂在说什么? 那就多听几遍吧!像以前听英语磁带一样。 叶纤红用这样的笨方法,一遍遍重复看电影,渐渐能听懂大多数句子的意思。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跟着电影念对白,虽然发音上有一些问题,因为记忆力好,多练几次,慢慢地也没那么拗口了。 用了几天的时间,才把这几盒录像带的对白,完全学会了。 至于一些单词还不是很熟悉,她也没在意。 于是去归还录像带,顺便再借几盒回来,继续这样练习。 感觉自己的英语语感,在突飞猛进。 再借新的录像带回来看时,几乎不用看字幕,就能听懂大多数对白。 叶纤红这才发现,看美剧学英文,确实是一条可行的办法。 特别是学口语,效果真的非常好。 为了锻炼自己的语感,她又打开高一的英语课本,信口读了起来。 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现在朗读的时候,不再像前世高中时,读英语课文总带着股东方人的腔调。 现在的发音方式,完全是欧美人的感觉。 至此,她对英语的学习兴趣,已经非常浓厚了。 只要一直这样坚持下去,她怀疑自己的英语水平,会超过高中英语老师的水平了。 毕竟他们大多也是哑巴英语,除了语法和单词记得比较熟。 而这些,恰恰是自己最容易学会的。 只要自己补上英语词汇这个短板,掌握这门语言,真的完全有可能。 原想着一鼓作气,把英语这门课程,彻底啃下来,可惜离董采玉结婚,没剩多少日子了。 她必须回家一趟,带着爸妈,去一趟外公家,把送给董采玉的玉器和金器,交给表哥,再由他送给董采玉。 而妈妈也会照着当地的风俗,以姑姑的身份,买些居家用品,一起送到外甥家。 到时再送到女方家里,当作嫁妆嫁过来。 一家三人来到外公家,这边的新房子已经重新装修过了,就连院子也打了围墙,砌了院子门,看起来比原来奢华了许多。 而室内的布置,明显在模仿叶纤红家,很多家具完全一模一样,似乎觉得这样更有档次。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拿着礼物跟爸妈一起进屋。 外公这几天也回到了乡下,参加长孙的婚礼,此时坐在堂屋里,跟几个同族的老人喝茶聊天。 最近家里一切如意,马上又有重孙可以抱了,他整个人精神十足,比叶纤红第一次见到时,反而年轻了几岁。 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来了,他欣喜地站起来,招呼他们。 那些原本坐着和他聊天的老人,认出了他们的身份,见他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进屋,也拘束起来。 叶家认回女儿女婿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只是没想到那个不被看好的女儿,现在已经不是吴下陈蒙了。 特别是外孙女更厉害,不但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自己做生意也赚了很多钱。 最让人吃惊的是,她有一个当过大官的干爷爷,对她宠得不得了,越州这边,都可以横着走了。 这样一来,叶家也是跟着鸡犬升天,爷儿俩在欣昌县城,开了一家店,生意好得不得了,据说一年可以赚几十万。 说起这个,谁家不羡慕? 第一百十六章董采玉结婚 “外公,这几瓶酒是专门给你喝的,你拿去放好,别被人偷喝了。”叶纤红最后把几瓶自酿的酒交给他,让他保管好。 现在给戴老的量都比以前多了,外公这边没理由不大方一点。 但愿在这些酒的滋补下,他能长命百岁,让她和爸妈能多尽几年孝。 “好,好。”外公乐呵呵地接过,拿到楼上放起来。 他自己就是老中医,自然知道这酒的价值。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白发比以前减少了许多,原本脸上密集的老人斑,也在减少变淡,估摸着有返老还童的迹象。 这么神奇的宝贝,应该不是普通人能搞到的,所以这酒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一下,就怕外孙女的秘密被人知道,从而害了她。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又把几件玉器和金器拿给表哥,引来舅妈好一顿感谢。 这东西都值钱,好好存放在家里,可以当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媳妇出嫁时,带着它们出门,也涨面子。 他们自己舍不得花钱买这么多金银首饰,倒是外甥女考虑到了,全身上下全齐全了。 叶纤红笑着没当一回事,反正给的起,就大方一点。 接下来的事,由长辈们操心,不用她拿主意了。 于是把爸妈留在这边,自己回虞城,去董采玉那边看看了。 董家现在没什么亲人,这次办喜酒,主要靠公司的同事去捧场,她不能缺席。 她既要担任董采玉的伴娘,又要以她老板的身份,替她撑腰。 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得出面替她解决。 为了把喜事办得热闹一点,就连胡向阳和赵大成这边的朋友,她也一一通知到了,让他们到时来这边喝喜酒。 自从搬进新房子,母女俩的生活比以前舒适多了,只是办喜酒地方不够大,只能去酒店操办。 叶纤红早帮她们在王子饭店订好了酒席,这样就省事多了。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进门,屋里的人纷纷起身叫道。 除了她是老板,自己必须尊重之外,对于她费尽心机,替董采玉安排婚礼,他们也非常感慨。 很多老板嘴里说把员工当做一家人,可是真正能做到这一步的,又有几个? 特别是公司几个高层管理,几乎全部没有结婚,到时她肯定不会厚此薄彼,冷落自己。 带着这样的心思,他们是真心敬畏这个年轻的老板。 因为是周末,跟董采玉又熟悉,所以提前过来这边了。 虽然说是过来帮忙,其实不过是喝茶聊天,既打发了时间,又有东西吃,何乐而不为? “都来了?”叶纤红望着他们笑。“下半年在座的还有好几对要结婚吧!到时大家继续相互帮衬——” 这时候的人性没有前世复杂,有一个好工作,工资又不低,大家就会很满足。 特别是住在宿舍的基层员工,天天在一起,关系就会更加好。 因为大多数人做的是计件工作,手脚快的人完成自己那一部分后,就会帮同事去做。 然后一起下班,成群结队去逛街,非常亲近。 过年的时候,还会相互拿着礼物当亲戚走动,没有经历过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敢相信同事之间关系会这么好。 “没问题。”谢建奇首先应声道。 换来的是大家善意的笑声。 “谢叔叔,他们为什么笑你?”苹苹此时坐在他的怀里,疑惑地仰头问道。 “因为谢叔叔马上要成为你的爸爸了——”罗叙现在已走出感情麻恼,在一边笑着回答。 “那很好啊!”许康苹一听,开心地笑了,还搂住谢建奇的脖子,在他脸上香了香,羞涩地说道。“我也想要你做我的爸爸——” 他年纪还小,不懂得后爸意味着什么。 反正她的记忆里,自己一直只有妈妈,没有爸爸,她还为这个烦恼过呢? 自从谢建奇住进自己家,平时特别宠她,把她当成公主一样,她自然一点也不介意多一个这样的爸爸。 “哈——”大家笑得更大声了。 谢建奇和王茂琳在一起,有的人开始并不看好他们。 毕竟谢建奇是个年轻小伙子,而王茂琳结过婚,还有一个女儿,条件不配。 如果他是个普通员工,能娶王茂琳这样有房有车的女强人,倒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自己的能力也不错,叶小姐又看重他,一年的工资抵得上普通人干上十年了。 加上他跟老总乔昌智又是朋友,不用担心丢工作,在公司稳稳干几年,什么样的的黄花大闺女娶不上? “苹苹别理他们。”谢建奇被他亲的心都软了。“他们这是在羡慕我们——” 孩子童贞的心理,受不得任何黑暗的东西,他不希望外界的传言,影响到孩子。 他们为什么会笑,他当然知道。 也知道这笑声里,并没有多少恶意,只是就算是善意的笑,依然会让当事人不舒服。 叶纤红望了他们一眼,没有说什么。 一样米养百样人,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对于观念上的差异,别人根本无法改变,只能让他们自己去磨合。 只要整体风气能保持现在这样的状态,她对这个团队就满足了。 在虞城这边,办酒席一般要吃两天,第一天关系亲近的亲朋好友就到了,家里就会开几桌。 第二天才是正餐,所有人都会到来,那时有十几二十桌,只能去酒店了。 “叶小姐——”叶纤红走进里面的房间,看到董采玉和几个伴娘,已经在里面了。 “准备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事情漏了办?”她在空椅子上坐下来,随口问道。 这时候办婚礼,没有请婚庆公司,一般由主人的某个长辈,来作主筹备。 叶纤红原本打算让乔昌智来帮忙,毕竟他的统筹能力,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谁知道董妈妈娘家有个堂弟,以前关系还不错,这次主动过来喝堂侄女的喜酒,算是揭过了以前的矛盾。 听说没有人负责这件事,主动接过了差事。 既然舅舅主动提出帮忙,也算给自家挣了个面子,董采玉自然也没反对。 自家现在父母两边的亲戚都断了,在她看来,真的非常丢面子。 “我也不清楚。”董采玉回答。“反正酒店也是你替我订的,只要那边不出错,就没事。今天这边没多少人,随便弄几桌,我舅应该搞得定吧——。” “那好,有事及时跟我说,我来想办法。”叶纤红也没多想,说了一句后就离开了。 自己这个老板坐在这里,会给下面的人压力,所以吃饭时间过来一下就行。 其它时候还是呆在家里。 何况今天是周六,下午安安他们又要回来了。 第一百十七章提高积极性 刚回到家里,就看到安安带着几个同学也回家了。 “小红姐——”顾慧珊自然也一起来了,刚进屋就从书包拿出一盒磁带递过来。“这是我弹钢琴时录下来的,你听听怎么样?” 她总感觉小红姐的鉴赏力,不比教自己的老师差,所以迫不及待地拿出来,想听听她的意见。 “好。”叶纤红接过,接下播放器,钢琴叮叮咚咚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其它她听不出来,但是还原度,她还是分辨得出来的。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你的钢琴水平不错,弹这样的曲子,非常轻松了。” 最近她还在学习音乐知识,每周二节课依然没有放弃,或许理论知识还不算丰富,但是基本的乐理,还是提升了不少。 现在想把某一首歌的谱写下来,只要自己能完整哼出来,基本上不会出错了。 “谢谢小红姐。”被夸奖,顾慧珊还是很开心的。 这次要跟郑兴安对唱一首歌的事,她没敢跟家里说,怕妈妈反对。 没想到她已经知道了。 吃了晚饭后,妈妈把她叫到一边,问起郑兴安的事。 她虽然觉得别扭,不过知道妈妈的性格,越不说越会被盘问,最后老老实实把前后经过全部说出来了。 说完后,突然感觉一阵轻松,有种压力释放后的愉悦感。 如果妈妈生气,她也没办法了,大不了寻求爸爸的庇护。 爸妈两人虽然都爱自己,但是方式正好相反。 爸爸很少说教,大多数时候选择相信自己,对自己的进步,也会不吝鼓励。 而妈妈则相反,事无巨细都要问个清楚,把自己当小孩子,非常烦人。 让她没想到的是,妈妈听完她的话,居然没有教训她,反而让她好好跟郑兴安相处,去做客时也要有礼貌。 她不傻,马上猜到小红姐不简单,否则眼高于顶的妈妈,不可能不介意自己跟安安交朋友。 这对她来说是好事,所以这次过来,她感觉自在多了。 不过她真的羡慕郑兴安有这样一个姐姐,不但会写歌设计衣服做美食,还宠弟弟和他的朋友,每个到过郑兴安家的同学,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的。 “不客气。”叶纤红也喜欢这个懂事的女孩子,笑着说道:“你帮我准备伴奏,我还要谢谢你呢?” 考虑到他们刚放学口渴,让他们坐下来,自己给他们准备饮料。 又从空间摘了些水果,请他们吃。 秋天正是各种水果上市的季节,所以从空间摘水果,也不用担心他们怀疑。 徐志豪和张建盛自然不会客气,坐下来边吃边看电视,对于小红姐偏心顾慧珊,也没多想。 对女孩子体贴一些,大多数家长都这样,没什么可奇怪的。 吃完水果,开始用钢琴曲当伴奏带,唱《明天你好》,感觉效果确实好了些,至少叶纤红听惯了这样的版本。 虽然用钢琴独奏,还是单一了点。 “用哪个伴奏,还是小红姐决定吧!”安安和顾慧珊唱完后,还真的分不出哪个版本更好,所以把决定权交给叶纤红。 “那你们先练着,我考虑考虑再说。”叶纤红也一下子下不了决心,只好先放着。 倒是三个男孩子唱跳的《小苹果》非常顺利,他们现在已非常熟练了。 “对了,你们学校一起跳的同学定下来没有?”叶纤红问道。 既然弟弟是文娱委员,那这件事他必须操心,越早开始排练,效果越好。 舞蹈除了天赋,大多数人还是靠熟能生巧。 十六七岁的男孩子,身体协调性好,只要多练习,动作就会越来越灵活和漂亮。 练习得少,最好看的动作,也会因为生疏而变得僵硬。 “已经挑了十五个同学一起表演。”郑兴安回答。“不过很多同学其实并不感兴趣,所以练起来也无精打彩的,一点都没有那种感觉。” 说起这个,他就烦恼。 原以为春晖中学都是高材生,文娱全才多,没想多班里大多数是书呆子,叫他们跳个舞,也这么难。 “可能是不适应吧!”叶纤红安慰道。 她倒是理解这些人的想法,现在不像前世,倡导素质教育。 大家普遍的观念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考高分,成了他们最大的目标。 何况学校对参加节目的人,没有什么奖励,否则大家或许会积极一点。 毕竟大家都穷,有好处的话,抽时间滥宇充数一下,也没关系。 舞蹈跟很多活动一样,如果你把它当成任务,就会觉得没意思。 当你认真地对待,发现了它的好处之后,就会沉迷进去。 这时候学生有什么可以耍酷的?女同学无非是扎根歪辫子,或者偷偷抹点口红。 而男同学则是戴付蛤蟆镜,双腿外八字走路。 如果会来几个霹雳舞的经典动作,在班级里面,绝对是神一级的存在。 而《小苹果》里的舞蹈动作,初看一般,等跳熟练了,就会发现其实很有独特的味道。 要知道前世刚出来时,因为网络原因,大家对普通的舞蹈早免疫了,看到这些动作,照样觉得有趣,模仿着跳来玩。 “那怎么办?”安安苦恼地问。 “要不,姐给每个跳舞的同学赞助一套服装?演出结束后就送给他们了。”叶纤红想了想,提议道。 给大多物质的东西,对学生不好,给件衣服就没问题了。 反正是自家工厂生产的,没多少成本,但是穿着统一的服装跳舞,效果肯定比乱糟糟的服装好得多。 “这个主意不错。”徐志豪在一边笑得有些猥琐。“不过我们三个是主唱,服装是不是应该更漂亮一点——” 上次跳《青春修炼手册》,小红姐专门给他们设计了衣服,穿上后实在帅呆了。 有人在他们表演时,还拍了照,他后来向安安要了底片,去洗了几张六寸照片,挂在家里显眼的地方。 每个来家里做客的人,看到了都会夸一句。 如果这一次,小红姐再给他们三个设计一件特别帅气的衣服,那就好了。 关键是衣服直接送给他们了,那穿回家,绝对拉风啊! “放心,一家让你们三人以最帅气的姿态,出现在舞台上。”叶纤红哪里不知道他的想法,笑着回答。 第一百十八章捣乱分子 婚礼当天,王子饭店门口停满了车子,叶纤红公司四十多名管理人员以及行政人员,全部过来参加婚礼。 而纤诗美容会所全体工作人员,都过来了。 加上叶纤红朋友圈里的赵大成、肖东灿、姜皓以及小方他们,也全部过来捧场,王子饭店一楼准备的二十席,差不多坐满了。 门口挂了巨大的大红条幅,上面写着:恭贺叶祺信、董采玉新婚之禧。 叶纤红望着热闹的婚礼现场,非常满意。 董妈妈不是怕没有人参加,会冷清吗?有她出面邀请,怎么可能没人参加? 对她来说,这场婚礼确实该用心安排,这次成功举办,下次公司其它人员的婚事,就有例可循了。 年前乔昌智和谢建奇,十有八九会办婚事,杨雪和朱亚婷现在也有了对象,有得忙了。 早上表哥去董采玉家接了新娘子后,一起来到酒店,现在在楼上的包厢休息,吃了中午的酒席,才接去欣昌的家。 在王子酒店办喜酒,由温俊帮忙操持,她可以省心了。 他开这家王子饭店到现在,先后几十次接待婚礼酒席,对这一套程序最熟悉不过。 安安和旺旺今天也来了,两人跟表哥那边的伴郎和司机坐在一起,不知道聊什么,反正一脸笑容。 酒席马上就要开始了,大家漫不经心地聊着天,没吃早餐过来的人,这时已经饥肠辘辘了。 门口忽然传来一阵争吵声,惊动了所有人。 温俊作为主人,连忙站起来,去外面察看动静。 “今天这里包场了,不接待外客。”门口站着七八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准备往里闯,而保安拦着他们,正在劝说。 “怎么了?”温俊走过去问道。 门口大大的条幅挂着,没理由连这个也搞不清,他们强行要进来,很可能是来捣乱的。 以前酒店包场办酒席,最怕的是成群结队的乞丐闯进来,他们知道主人家不愿意在大喜的日子,出了差错,一般都会出钱买个平安。 这几个人一看出身不错,瞎捣乱什么? “我们是董采玉的朋友,进来喝喜酒也不行吗?”一个瘦成麻杆的年轻人瞪了温俊一眼,神气活现地说道。 他们今天来王子饭店吃午饭,没想到包场了,白跑一趟,就有些恼火。 在虞城地头一向横惯了,既然已经到了,就不想再回去,白吃一顿酒席也好。 恰巧有人看到上面写着董采玉的名字,就动了心思。 记得同来的宋家宝,以前为了追求董采玉,闹过许多笑话。 最夸张的是故意让混混找她的麻烦,让她们母女找不到工作。 他的计划很简单,等她们无路可走了,他再以英雄的姿态出现,帮他们找个工作,就能获得美人心了。 没想到有人不怕死,收留了董采玉,这让宋家宝的计划功亏一篑。 原本他还想派人去威吓那家店老板,没想到一打听,对方来头也不小,最后不了了之。 现在看到董采玉居然要结婚了,也不知道是同名同姓,还是宋家宝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是朋友当然可以。”温俊笑眯眯地回答。“我看你们也带了大哥大,何不打个电话给她?你们也是有身份的,既然来参加婚礼,让她出来迎接你们,不是更好?” 做生意的人讲究和气生财,明知道这几个人是来捣乱的,却不能说穿,免得他们恼羞成怒,闹出更大的事来。 “用不着,我们去找她就行了。”一个系着围巾的矮胖男子不耐烦地说道。 看情形,今天应该是宋家宝追求过的董采玉结婚,想到那个娃娃音的美女,他就有些痒痒的。 也不知道这颗好白菜,给哪只猪拱了,趁还进入洞房,进去吃吃豆腐也行啊! 说完,望了宋家宝一眼,见他羞恼的样子,更加不肯走了。 “你们怎么听不懂人话呢?”保安经理不耐烦了,站出来骂道。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这件事他们没及时处理好,现在老板都出来陪笑脸了,这几个人居然还不肯退让,真当自己没脾气的啊? 他跟着老板什么大人物没见过,京城来的公子,对自家老板也客客气气,几个本地小瘪三,算个屌啊! 话音刚落,有人上前一步,手一伸,一个耳光打过来。 幸亏保安队长反应快,才避了过去。 “你说谁呢?”那个男人见他躲开了,气得还想动手,嘴里恶狠狠地骂道:“信不信我弄死你——” 如果说刚开始只是吵了几句,大家没放在心上。 现在动手了,自然动静闹大了。 叶纤红此时在楼上包厢,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有人过来悄悄告诉她,才释放精神力往外面看去。 而此时,胡向阳和赵大成他们几个也听到了动静,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 “你们想干什么?”胡向阳见有人想动手,大声喝道。 小红给手下办酒席,也敢来寻衅,想死吗? “我们是董采玉的老朋友,你把她叫出来,就说老朋友来看他——”宋家宝其实不想再提起这个女人,毕竟当初事发后,父亲还专门叮嘱过,让他别再打董采玉的主意。 此时他们都望向自己,好像在为自己出头,如果自己再当缩头乌龟,就会被他们看不起了。 “你说是她的朋友,那你叫什么名字?”胡向阳当然不会被他糊弄过去,冷静地问道。 “他叫宋家宝,以前和董采玉谈过对象——”有人轻浮地插了一句。 胡向阳皱了皱眉,如果是这样,那怎么处理,得看董采玉自己的意思了。 于是拿出电话,打给叶纤红,把情况说了说。 她知道小红现在肯定陪在董采玉的身边,由她复述,比较方便。 “采玉,你认识一个叫宋家宝男人吗?”叶纤红问道。“他现在在楼下,说是来喝喜酒的——” 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一时之间没想起哪里听过。 “宋家宝?”董采玉一听,脸色一白。 “怎么了?这人有什么问题?”叶纤红疑惑地问。 认识她这么久,了解她的为人,倒不担心她跟别的男人有什么瓜葛? “叶小姐——”董采玉知道此时不解释清楚,会让叶纤红误会,于是咬了咬牙。“他是棉纺厂厂长宋德林的儿子,当初派混混找我的麻烦,让我找不到工作,后来还是你收留了我——” 这是她这辈子最黑暗的过去,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她依然难以忘记。 “什么?就是他?”叶纤红顿时恼了。“这么说来,今天他是故意来捣乱的?” 说完,对着电话气呼呼地嚷道:“向阳,这几个小子是来捣乱的,你把他们全部赶走——” 第一百十九章胡向阳的变化 挂了电话,叶纤红也下了楼梯,准备出去见见那几个人。 今天是董采玉大喜的日子,这些人居然来捣乱,活得不耐烦了? 如果他们已经离开也就罢了,不识相的话,她也想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以前自己没有能力,见他们不来找麻烦了,她也没有再关注这件事。 没想到隔了一年多,居然又再次出现了。 “滚——”胡向阳结束通话,已经沉下脸来,朝着最前的男子喝道。 对方理着平头,一看也是练过武的,今天想出头? 跟小红学了这么久的武术,正嫌没机会施展,那就在他们身上试试吧! “你——”被胡向阳这样当众落面子,那人握了握拳头,眼神凶狠地瞪过来。 在虞城从来都是他们欺侮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对自己大呼小叫了? “想我把你们扔出去?”胡向阳见他不服气的模样,冷笑道。“没问题——” 说完,上前一把抓住男人的胸口,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他甩了出去。 只听呯的一声,那个男人摔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谁还来?”胡向阳上前一步,神情冷酷地问。 现在罗叙也不是自己的对手了,这些阿猫阿狗的,怎么可能是自己的一招之敌? 对面几人神情惊骇地望着胡向阳,哪里敢出头?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李玥在他面前,居然一招也接不住。 要知道李玥可是虞城有名的高手,很多人听到他的名字,就萎了,就是以前慕尼黑舞厅的易恒锋,多么强势的一个人,也不是他的对手。 “向阳,你最近打通任督两脉了啊?”赵大成嘴巴张得可以塞进鸡蛋了。“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了?” 以前大家经常一起练拳,彼此有几斤几两,彼此都很清楚。 胡向阳跟叶纤红恋爱后,很快同居在一起,倒是很少有机会,再跟兄弟们切磋。 最近其它人也有了对象,吃货团聚会次数也在相应减少。 就在大家以为他差不多荒废了的时候,突然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武力值。 “是啊!”胡向阳得意地笑道。 他确实不知道自己修炼到什么地步了,但是绝对比武侠小说里写的打通任督二脉的武林高手强。 “原来是你们。”叶纤红走出来,看到宋家宝等人,冷笑一声。 这几个人,她大多见过。 那次在慕尼黑舞厅,段俊希跟他们打赌,这些人输了之后,舍不得大哥大,凑钱赔给他们。 没想到一年多没见,当初找董采玉麻烦的人,就是这一批人。 “我们怎么样?”胡向阳他们惹不起,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怕的,那个嘴最快的瘦高个又忍不住插嘴。 今天真的丢脸丢到家了,大众广庭之下,被人羞辱,以后怎么抬得起头? “没怎么样。”叶纤红拦住胡向阳蠢蠢欲动的身体,冷冷地说道:“就是提醒你一句,别给家里的长辈招祸——” 如果是普通人,反倒不好处理,这些人要么是国企老总的子弟,要么是政府机关的二代,要处理最容易不过了。 当然也有本身就在体制内的人,像刚才被胡向阳打倒的人,就在车管所上班。 想把他捋下来,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这句话一出口,宋家宝就知道麻烦了。 他没有忘记父亲说过的话,没想到刚才一犹豫,就惹来这样的后果。 父亲本身就因为跟人串通贱卖国有资产,被下面举报,现在还在努力攻关中。 如果再有大人物盯上他,那肯定得坐牢了。 父亲出事,这些人谁还会当自己一回事,只怕想找个人聊天,也会被嫌弃。 “对,对不起——”为了活下来,他光棍地道歉。“我们一时糊涂,胡言乱语,以后绝不再找董采玉小姐的麻烦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其它几人见宋家宝先认怂了,心里也开始害怕起来。 他们在普通人眼里,或许真的高高在上,但是在那些真正的二代眼里,他们这些人屁都不如。 “对不起。”其它几人也低头认错。 “知道错了就好,马上滚。”胡向阳见自己只打倒一个,他们就乖乖认错,很没成就感。 不过小红就在旁边,也不好再出风头,说完之后,就跟赵大成他们走到一起。 见他们不追究了,宋家宝一行人,急忙离开王子饭店门口。 “宋家宝,那几个人是谁?”跟着被人打脸了,自然有人心里不舒服,此时没有人看到了,于是问道。 长这么大,什么时候低过头,也只有以前去慕尼黑舞厅,不小心惹了江绪洋,才这样赔过罪。 “你们还是别问了。”宋家宝其实也不是太清楚对方的身份。“我爸跟我说过,那个女孩子,谢书记都惹不起,我们跟她对着干,不是找死吗?” 自己倒霉了还是小事,只怕大人也一并连累了。 呲地一声,所有人都发出牙疼的声音。 连虞城老大也惹不起,他们却不知死活地去招惹,难怪敢说别给家里长辈招祸。 每个人都清楚,如果家里的长辈位置不保,那他们再也没机会像现在这样,神气活现地在街上混了。 他们这边灰溜溜地走了,赵大成他们一群人,却围住了叶纤红。 “小红,向阳的武功是不是你传授的?”大家七嘴八舌地问。“能不能也教教我们,让我们也成为武林高手——” 成为传说中的气功大师太难了,有这样的功夫也不错,至少打架的时候,不会输给任何人,有面子。 “今天你们是来喝喜酒的吧!别闹了。”叶纤红哪里有什么本事教他们,总不可能给每人一些灵液,让他们也排毒洗髓了。“练功的事,以后有空了再说——” “对,以后再说。”胡向阳自然清楚小红修炼的事,不能公开,跟着把他们推开。 好在酒席马上开始了,解了他们的围。 大家在自己的位置坐下来,开始吃午饭。 叶纤红回到新娘子那一桌,陪他们一起用餐。 她今天的身份很复杂,既是新娘子的朋友,伴娘,又是她的上司和介绍人,所以不能缺席。 第一百二十章恐婚症 热菜正式上桌,叶祺信和董采玉站起来,开始给在座的宾客敬酒。 今天来的大多是公司的员工,有叶纤红陪在身边,大家都很克制,没有人为难新郎新娘。 就连一向喜欢惹事的谢建奇他们,也难得地特别收敛。 估计是他的婚事下半年也可能办,如果今天做得过份了,到时其它人肯定会回敬。 别搞得新婚之夜,就醉得一塌糊涂,那就头疼了。 敬酒结束,酒席就过去大半了,几人连忙坐下简单吃了几口,午宴就结束了。 接下来大家回到董采玉家里,开始准备嫁妆,准备去新郎家了。 今天一百多位来宾,大多女孩子是准备帮忙的,所以嫁妆搬得很快,在楼下的空地上稍微摆了摆,就搬上汽车,准备出发了。 董采玉此时已经换上一身大红色的嫁装,披金戴银,坐在堂屋中间的椅子上了。 每个出嫁的姑娘,到了这一刻,都止不住眼泪。 董采玉想到自此以后,家里只有妈妈一个人了,就忍不住想哭。 可是如果自己太伤心,只怕妈妈会更难过,所以她强忍着没有哭出来,只是眼泪控制不住的流下来,花了叶纤红精心帮她化的妆。 楼下的炮仗不断在想起,催促新娘下楼上车。 主持婚礼的舅舅,这时也过来让她们抓紧时间,别错过吉时。 可是一个大家都没有留意的问题,突然摆在了面前。 在虞城这边,姑娘出嫁,必须有她的兄弟抱着新娘子上车。 如果没有亲兄弟,表兄弟堂兄弟也行。 问题是今天董家没有任何亲戚过来帮忙,唯一的堂舅,只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儿。 大大面面相觑,一时之间都感觉尴尬。 “叶小姐,这件事麻烦你吧!”董妈妈眼睛红红地站在一边,早已不知道流过几次泪了。“我家小玉能有今天,全靠你护着她,你既是她的朋友,又是她的老板,由你送她上车,她以后肯定会幸福的——” 说完后,眼睛又不受控制地落下来。 叶纤红朝四周望了望,让其它男孩子干这件事,确实不合适。 自己是女的,代替一下应该不会受影响,于是走过去,一个公主抱抱起来,在众人的围观下,抱她下楼,送到汽车前。 董采玉被叶纤红抱起,已经停了眼泪,此时脸色绯红,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 叶祺信望着表妹把新娘子抱过来,连忙打开车门,让她把董采玉放进去。 “表哥,我代表董家把小玉交到你手上了。”等董采玉坐好,叶纤红对表哥说道:“以后她的幸福,就跟你息息相关了,你不但要照顾好她,还是管好自己,别让所有人失望——” 不知道怎么的,如此近距离感受婚礼的仪式,看着一个女人嫁进男人家,叶纤红也变得感性起来。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结婚的时候都是幸福的,但是幸福过后呢? 只要任何一方,对这个家庭起了异心,所谓的婚姻就成了一张废纸。 婚姻日子还长着呢?董采玉和表哥会像今天这样,一直相爱吗? “放心吧!小红,我会好好待她的。”当着大家的面,叶祺信认真地向她保证。 跟出来的董妈妈,此时眼泪又落了下来。 炮仗声里,车队终于启动,开出小区,往欣昌开去。 一直等车队开远,叶纤红还站在路边,没有离开。 “小红,我们回去吧!”胡向阳见她发愣,走过来提醒道。 原本他们打算一起去外公家,再以男方亲戚的身份,去喝喜酒。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有些懒得动,于是没有跟车队一起走。 胡向阳自然不会勉强她,这边事情已了,两人回到家里。 刚进屋,看到安安和旺旺已回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聊天。 “姐,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要去外公家吗?”因为下午就要回学校,所以安安没有去那边喝喜酒,见原计划跟迎亲队伍一起走的姐姐也回来了,安安疑惑地问。 “不想去了。”叶纤红平静地回答。 如果自己不去,外公他们肯定会失望,不过她现在真的没情绪去。 叶纤红一直觉得自己情绪容易波动,就像现在,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 两个多小时后,果然接到了外公的电话,问她为什么没有去? 她找个借口,外公也没有继续问原因。 当天晚上,和胡向阳躺在床上,叶纤红依然情绪不高。 “怎么了?小红。”胡向阳惊讶地问。“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以她们两人的情况,普通小病小痛,已经能免疫了。 “没有。”叶纤红摇摇头。 她是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可是就是懒懒的,没有精神。 “不会是董采玉出嫁了,你舍不得了吧?”胡向阳好笑地问道。 纤诗美容会所,是小红第一份产业,而董采玉,是她第一个聘请的管理人员。 每个人都会对第一个手下,印象深刻。 现在她嫁到欣昌,表哥家也开了家美容会所的分店,她以后回来这边上班的可能不大了。 “怎么可能?”叶纤红哼了一声。 就管理人员来说,董采玉的能力并不算出色,唯一让人放心的是,她的责任心比较强。 现在换上自己的老同学蒋雪晴,只要她用心工作,照样能管好那一摊子。 “那你是怎么了?”胡向阳担心地问。“见惯了你精神十足的模样,太久没有看到你这付病恹恹的样子了。” 普通人生病,吃药打针就能好。 如果小红真的不舒服了,估计普通的药物,对她都无效了。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突然得了恐婚症。”叶纤红想了想,叹气道。 前世一直想嫁出去,所以重生后也把感情放在首位,认识胡向阳,一直把他定为结婚对象。 可是看到董采玉今天的模样,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结婚其实也没意思。 还不如像现在这样,跟胡向阳同居就好。 喜欢就生活在一起,不喜欢就各顾各的,不会有那么多的烦心事。 可是又觉得这样对胡向阳不公平,所以才特别纠结。 “小红,你不会变心了吧?”胡向阳一听,大惊失色道。 他一直以为两人的感情,已经瓜熟蒂落了,只要小红到了结婚年纪,就可以正式结婚。 双方家里也定同了这门亲事,没想到这个时候,她突然说恐婚什么的,那不是不想嫁给自己吗? “你胡说什么?”叶纤红气恼地骂了一句。 恐婚,又不是悔婚,只是不想结婚而已,又不是想跟别的男人结婚。 “我不管,明年你到了二十周岁,我们就结婚。”胡向阳趴在她身上,霸气在说道。 叶纤红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心里猜测这可能只是一时的情绪波动,过几天说不定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 第一章演出服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去了一趟公司,画了几张设计图,交给设计部的人,让他们尽快做出样品。 这是给安安他们演出准备的舞台装,所以设计的非常精美和艳丽。 其中一款是给他们跳《小苹果》时穿的,所以加了很多亮片和小饰物,这样在灯光下跳舞时,就能闪闪发光,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另一套是给安安和顾慧珊唱《明天你好》用的,男款设计成前世常见的小西装风格,修身立体,大翻领镶了金边,到时配上领结,肯定非常帅气。 女款则用类似空姐的领花,下面是短裙,跟安安的男款配在一起,也会特别漂亮。 叶纤红准备等样品出来后,根据情况做些改动,变成低配版,做为青少年的款式,放到店里去卖。 舞台装需要夸张一点,所以很多刺绣和小饰物,都没问题。 如果平时穿成这样,就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而给《小苹果》伴舞的同伴,就用简化版的舞台装就行。 既统一了风格,又跟三个主唱有区别,不会抢了他们的风头,效果肯定不错。 设计部现在增加了四个设计师,两个打样的师傅,人多充足了,老板要得这么急,于是半天时间,就赶出来了。 叶纤红把衣服穿在模特上,看了看效果。 虽然亮片和刺绣等细节还没加上去,总体效果已经达到了。 因为记得安安和另外两个同学的尺码,所以可以直接安排制作了。 顾慧珊的衣服也可以先赶出来,另外配舞的则要等人员定下来,量了尺寸后,再正式定制。 当然也可以把版打出来,直接批量生产,到时让他们报个尺码,挑一件就行。 就看工厂的出货速度了。 等到下个周末,安安和他们回来,叶纤红把准备好的演出服交给他们,让他们试穿后,看看效果。 虽然清楚他们的尺寸,为了做到尽善尽美,有不合适的地方,还可以去改。 “小红姐,这衣服太漂亮了。”顾慧珊第一次看到这么精美的演出服,眼睛都瞪圆了。 不过是学生比赛而已,别的班级和学校,哪里会准备这么漂亮的服装? 最多去借一套相对好看的衣服。 没想到小红姐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居然亲自设计了。 她再次被叶纤红的大手笔镇住了,更加羡慕郑兴安有这样一个姐姐。 如果自己也有这样一个姐姐,由她根据自己的体形,亲自设计衣服,那真的太幸福了。 换好演出服,再配上伴奏表演,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顾慧珊看着三人整齐划一地又唱又跳《小苹果》,那舞步真得太燃太美了。 如果加上漂亮的灯光和舞台装饰,肯定会比现在还要炫。 她现在都开始期待元旦快点到来,到时大家看到这样用心的表演,肯定会惊掉一地下巴。 因为换了量身定做的新衣服,刚开始跳的时候,肯定有些不自在,感觉放不开手脚。 叶纤红让他们再表演两次,到最后一次,大家终于适应了衣服,动作又变得流畅起来。 接下来让安安和顾慧珊唱歌,两人今天也拿出最好的状态,感觉比以前更动听了。 叶纤红非常满意,让他们继续练习,自己则坐到一边看书。 她能帮他们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后面的只能靠他们自己。 几个人继续练了一会,就告辞回家。 叶纤红让他们把衣服带回去,自己保管。 那些学生不是不愿意跳舞吗?看到这样漂亮的衣服,应该都会动心吧! “姐,你准备给每个跳舞的人,都送一件这样的衣服?”等他们离开,郑兴安问姐姐。 倒不是他小气,主要是有些不忿。 都是班级的同学,怎么这么没有集体荣誉感,跳个舞也推三阻四的。 还要送一件这样漂亮的衣服给他们,才愿意表演? “是啊!”叶纤红回答。 看弟弟气鼓鼓的模样,又耐心地开导他:“这个世界上有好人,肯定也有坏人,有大公无私的,肯定也有自私自利的,你是班干部,要明白这个道理。” 班干部也好,企业管理人员也好,有时候立场是一致的。 那就是必须明白,你担任的不是裁判员,让你评价谁好谁坏,谁对谁错。 他们的主要角色,是执行者。 上级给了你一个任务,你必须把它完美的完成,这才是你要考虑的事。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合理地分析能用的人。 贪婪的动之以利,懒惰的则不断给他压力,胆小的给予鼓励,让他们照着你的要求去做,这样才有可能完成任务。 就像自己,送他们一件衣服,就是因为这点钱对自己来说是小意思,如果能用这个好处,让他们认直练舞,完成比赛,得到好的名次,那他这个文娱委员,才算合格了。 “我懂了,姐。”安安一开始有些不理解,等到姐姐解释清楚之后,才点了点头。 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如果自己只会说谁不认真,谁很懒,然后找老师告状,那还要我这个文娱委员做什么? 就像姐姐以前说过的,老师需要的是一个能帮他干事的班干部,而不是一个只会抱怨的手下。 “你清楚就好。”叶纤红想教他的是大局观,一个会动脑筋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抱怨的人。 或许一次两次他印象不深刻,说的多了,就会养成习惯。 心态转变了,一个人才能不断成长。 前世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后进入单位,干不了几个月,就不得不离开。 除了本身专业能力原因之外,大多数是因为观念没有转变。 虽然进入了公司,心态依然是学生,有事不懂得妥协和商量,没有合作精神,只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试想一下,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的人,同事请他帮忙,他会配合吗? 如果上司交给他工作,只会直接给同事下命令,不会讲究方法方式。 万一同事不支持,马上就撂橛子不干了,并向上司诉苦,说别人的坏话,这样的人,下次还能安排工作给他吗? 时间久了,公司除了辞退他,还怎能怎么办? 养着他吃闲饭吗? “嗯。”安安边听边点头。 有的话姐姐以前就说过,只是他印象不深刻,所以忘记了。 今天再说一遍,他就记住了。 有的话还是第一次说,却让他一下子领悟了。 “既然你已经懂了,那我就不啰嗦了。”叶纤红从屋里拿出一根皮尺,交给弟弟。“这次回学校,把所有参加舞蹈的同学衣服尺码量一下,我好准备。” 第二章顾家 顾慧珊到家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妈妈已经在家里煲好汤,等她回来喝了。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没有排练吗?”吴若岚接过女儿的书包,笑着问道。 最近她每天放学后,都要去同学家练歌,会比平时晚两个小时回来,今天比往常早了一个小时。 “今天练的时间短,所以提前回来了。”顾慧珊不在意地回答。 顺手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上,在沙发上坐下来。 妈妈从小教育她,在外面要保持良好的形象,所以习惯挺胸收腹,仪态得体。 到了家里,整个人就软了下来。 “你这孩子。”见她瘫倒在沙发上懒洋洋地不想动,吴若岚无奈地摇摇头,随手把袋子提起来,准备拿去阳台洗了。 女儿从小就乖巧懂事,没上学就学了音乐和钢琴,这些年还拿了不少奖。 关键是学习也没拉下,始终保持前五名。 就像这次中考,依然得了高分,如果不是前面有个郑兴安太变态,她又要得全市第一名了。 考虑到她学习辛苦,吴若岚从小不勉强她干家务,所以每周换下的脏衣服,都带回家用洗衣机洗。 “咦,这件衣服哪里来的?”打开袋子,见里面有一件陌生的衣服,她惊讶地问。 倒不担心是哪个男孩子送的,女儿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比大多数人早熟,不会犯这方面错误。 “是小红姐给我们做的演出服。”顾慧珊一听,连忙站起来赶到阳台,嘴里解释道。 刚才随手放进袋子里,忘了拿出来了,还好没有被妈妈倒进洗衣机里,直接泡上水。 只是这样拿来拿去,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压皱? “哇,好漂亮啊!”吴若岚抖开衣服,惊讶地嚷道。 老公在电视台工作,她经常去那边看节目,可以说见多了明星穿的漂亮衣服。 她自己又在教委工作,可以说见多识广。 以前还在沪市工作过几年,什么样的漂亮衣服没见过? 可是眼前的衣服,真的特别抢眼,可以说是她从未见过的风格。 “这是小红姐自己设计的。”顾慧珊拿了个衣架,把它挂起来,嘴里得意地说道。“她给郑兴安他们三个跳舞的男孩子设计的衣服,比这件还要好看呢!” 年轻小姑娘嘛!看衣服肯定不会过多关注做工和细节,反而对那种浮夸带闪片的衣服更有感觉。 “是吗?”吴若岚扬了扬眉,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多才多艺?” 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信息,知道她开了家美容会所,一家制衣服厂和几家服装店,以及一家铝制品加工厂。 这些虽然赚钱,却入不了她的眼,顾家和吴家的身份都不普通。 她感兴趣的是,这个女孩子还是戴老的干孙女。 戴老在本地的影响力,不用细说,在地区和省里,都有一定的话语权。 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就是卫老爷子的老部下,关系特别好。 外面的消息是,他跟卫老,退休后这些年,依然保持着亲密的关系,每年都会抽时间聚在一起。 而卫家更不得了,因为老一辈革命家先后过世,他现在已经成了有限几个依然健在的老领导,辈份摆在那里,谁见了都要给几分面子。 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卫老的长子卫振华,现在已是省一把手,根据各方面的预测,他很可能会在几年后,成功登顶。 对于这样的背景,顾家敢不小心讨好奉迎吗? “那是。”提起叶纤红,顾慧珊现在可是相当崇拜。“小红姐绝对是我见过最厉害最漂亮的人——” “好了好了。”对于女儿小迷妹的模样,吴若岚是又好气又好笑。“快点去喝汤,然后做作业,别浪费时间。” 晚上老公回来,她自然而然地聊起这件事。 “这个小姑娘办事很有章法啊!用送衣服的办法,激烈学生们学习舞蹈,确实是个好办法。”顾君浩笑着说道。 女儿她们这个年纪,大多进了入叛逆期,老师跟他们讲班级荣誉之类的大道理,未必听得进。 但是用一件漂亮的衣服作酬劳,很可能马上动了心。 “可惜那个郑兴安和珊珊都还小,否则能跟他们结亲,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吴若岚叹了一口气,幽幽说道。 女儿大了,当妈的最关心的就是她将来的婚事。 难道碰到一户家世不错的人家,女儿跟人家男孩子也相处得来,现在不定下来,万一将来有别的女孩子参与进来,那就麻烦了。 “哪有你这样当妈的——”顾君浩一听,用手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以前女儿跟哪个男同学来往多一些,她就嫌这嫌那的,非常担心,没想到现在恨不得把女儿嫁出去。 这还是以前熟悉的老婆吗? 她们在这里讨论叶纤红,叶纤红自己也在家里跟弟弟聊顾慧珊。 “安安,那个顾慧珊平时跟你聊天多吗?”她装作无意地问。 一般来说,初中时男女之间分得很清楚,如果男孩子敢在公开场和女孩子说话,会被其它男同学嘲笑的。 高中就不一样了,如果哪个男孩子能跟漂亮女孩子搭上话,只会被人崇拜。 她倒未必会鼓励弟弟现在就跟顾慧珊谈恋爱,但是跟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子认识了,保持正常的同学关系,经常交流联系,她肯定会鼓励和支持。 虞城是个小地方,想结交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异性同学,其实不容易。 “姐——”见姐姐居然问这个,郑兴安脸一下子红了。“学校里男女同学怎么可能经常说话?只有班会活动,或者一起排练,才会说些话——” 他虽然已经长到一米八几了,其实比较晚熟,对感情方面依然处于懵懂的状态。 想接近顾慧珊,又觉得不好意思。 特别是晚上做的梦里,跟她有过特别的交流,这让他更加觉得羞耻。 “是吗?”见他脸红,叶纤红知道弟弟应该也是喜欢她的。“我的意思是,你以前不是经常跟祝郁一起出去逛街吗?你也可以约顾慧珊一起出去的啊!同学之间,只要保持纯洁的友谊,怕什么呢?” 青春期的男孩子,怎么跟女生相处,其实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技能。 大多数性格相对老实的高中生,因为家长的大棒教育,掐死了他们跟女生的接触机会。 等上了大学,没有人管束了,就像拉紧的皮筋,一下子松开后,容易反弹伤到人。 有的人疯狂追求女同学,没谈恋爱多久,就上了床,然后不负责任的始乱终弃。 有的人则完全摸不清女孩子的心思,傻傻地追不到她们,受挫多了,然后成为标准的宅男。 能正常地恋爱,毕业后结婚的,真的不多。 第三章节目筛选 在叶纤红看来,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不同的年纪,需要学会不同的应对技巧,这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必学课程。 所以让安安跟顾慧珊这样的女同学,正常交往,反而有利于他的成长。 “知道了,姐。”郑兴安开始以为姐姐像老师和其它家长那样,让自己跟顾慧珊保持距离,所以有些郁闷,没想到她是鼓励自己认真交朋友,顿时心情一松。 如果姐姐能支持自己跟她来往,那他倒是可以大胆地跟她接触了。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 离元旦只有一个月了,春晖中学参加全市文艺汇演的节目也得定下来了。 学校负责这次文艺节目选拔的老师,下了通知,让各班的班主任,带着自家的节目,当天晚上来到活动室,参与选拔。 安安所在的班级,自然也来了。 因为有了一套漂亮的演出服刺激,二班的全体表演成员,状态都很饱满,每个人都神采飞扬,整装待发。 《小苹果》这只舞蹈,其实很简单,几个主要动作来回重复就行。 加上前面有郑兴安他们三个领舞,就算一时忘记,看一看他们,就能想起来了。 顾慧珊也非常兴奋,这么好听的歌,练了这么久,今天终于可以唱给大家听了。 她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选拔活动现场跟面试差不多,宽敞的活动室里,靠门口的位置,放了三张课桌,坐了三个人,他们担任这次选拔活动的裁判。 坐在正中间的是学校从市青少年宫请来的杨梦烟老师,她年轻时唱过样板戏,后来又学了通俗唱法,称得上能歌善舞,本身又长得漂亮,在地区和县两级的文艺汇演中,非常受欢迎,算是虞城有名的文艺工作者。 这次请她担任主裁判,就是借助她的专业眼光,把好节目挑出来,争取获得好名次。 她的左边坐的是校团委书记江明嘉江老师,这次活动由校团委和学生会联合组织,他当仁不让地当了裁判。 而另一个则是学生会主席郑泽,他是高三的学生,除了成绩优秀之外,还擅长小提琴演奏,在省一级的比赛中拿过名次。 “按照班级的次序,让人进来表演吧!”江明嘉作为今晚的主要负责人,对几个协助他们工作的学会生干部说道。 考虑到高三学生的学习紧张,所以最先来的是高三(1)的学生。 他们准备了三个节目,第一个是笛子独奏《珊瑚颂》,第二个是女声独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第三个则是两个男生跳一段舞蹈。 最先的是笛子独奏,表演者是一名戴眼镜的男生,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居然吹得非常老练,于是三人都打了高分。 女声独唱虽然声音有点像孟庭苇,但是在三个还算专业的人看来,则平淡了点,分数不是很高。 两个男生跳的是现代舞,用迪斯科舞曲配上现在最流行的机械舞,倒是像模像样,分数也不算低。 一班结束后,继续是二班,一个节目一个节目顺利地表演下去,倒是发现了不少优秀的节目。 “不愧是春晖中学,不仅网罗了全市学习最好的优秀学生,连文艺人才的培养,也让人叹为观止啊——”眼看选拔活动过了大半,只剩下高一还没进来,杨梦烟老师忍不住赞叹道。 照她的经验判断,刚才几个高分的节目,水平不低了。 去参加文艺会演,一等奖不敢保证,但是获得名次,肯定没问题了。 “过奖过奖。”江明嘉作为学校的老师代表,只能谦逊地回答。 春晖中学可是省级名校,人才济济一点也不奇怪。 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倒是要被人怀疑教育水平有问题了。 说话间,高一(1)的师生已经进来,开始表演。 梁老师带着二班的人,已经等在门口了。 “别紧张,就像平时练习的那样就行。”梁老师对自己班的节目有信心,唯一担心的是他们一紧张,出了差错,那就没戏了。 “放心吧,梁老师。”徐志豪得意地看了身后的同学一眼。“我们三个去省里都表演过了,今天这样的场合,吓不到我们的,只要其它同学跟准我们的节奏,肯定不会有事——” 这话倒不是吹牛,他本身就属于没心没肺的人,不会因为看的人多就胆怯。 而郑兴安经历比他还丰富,更不用替他担心,只有张建盛表演欲差一点,有可能放不开。 不过大家一起表演过多次,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 “那就好。”梁老师点点头,又提醒后面的伴舞成员。“你们一会跟紧他们三个跳就行,别出大的差错。” 至于顾慧珊,他则一点也不担心。 人家有一个电视台当台长的父亲,从小就参加各种比赛,什么场合没见过? 很快地,一班的学生走出来,看到他们整齐的演出服,都愣了一下。 “郑兴安,你们的衣服好漂亮啊!”一个暗里喜欢他的女生,走近他叫道。 平时她就觉得郑兴安长得像白马王子了,今天换上一件绣满花纹的暗红色风衣,肩上还挂着披了流苏的垫肩,实在是帅呆了。 “谢谢。”郑兴安微笑着点点头,没有其它回应。 对方喜欢自己,他感觉得到,只是他喜欢顾慧珊,所以不可能跟她多说什么。 正好里面有人出来通知他们进去,于是一起走进去。 里面三人看到这个班级的人,都穿着专业的演出服,帅气逼人,也看傻了。 “你们班倒是花了不少心思,居然把服装也统一了。”杨梦烟老师赞赏地说道。 在她看来,只要准备上舞台,就要这样认真准备,这是对大家的尊重。 特别是二十个青春逼人的男孩子,穿着同一款式的衣服,光这样一站,就非常抢眼了。 “你们表演什么节目?”江老师问道。 “一个是团体节目,唱跳《小苹果》,另一个是男女对唱《明天你好》。”梁老师在一边回答。 说完,把准备好的伴奏带拿出来,放到一边的录音机里。 “那开始吧!”江老师点点头,说道。 虽然他们的服装很漂亮,但是连续看了这么多节目,已经有点审美疲劳了。 梁老师点点头,按下录音机播放键。 除了顾慧珊让在一边,其它人很快站好自己的位置,准备舞蹈。 随着音乐响起,三个男孩子开始随着节拍跳起来,而身后的男孩子也做着一样的动作,特别有气势。 坐在评委员的三人,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特别是中间的杨老师,她在少年宫工作,经常替孩子排演节目,对舞蹈非常敏感。 第四章分歧 这首歌加上舞蹈,看起来不算难,却出乎意料的好看有趣。 倒是这首歌从来没听过,也不知道是哪个歌手新推出的舞曲? 节目很快表演完成,杨老师很快给了一个高分,倒是学生会主席给了个略低的分数。 在他看来,这段舞蹈虽然很有趣,可是难度不够,这首歌同样非常容易唱,参加比赛的话,很难拿到好成绩。 江老师略犹豫了一下,最后学是给了个高分。 这些学生这么用心表演,节目本身也好看,如果分数打低,他觉得吹毛求疵了。 郑兴安没时间关注这个,他接过梁老师手里的袋子,拿出里面的衣服,开始换演出服。 当一身漂亮的小西装和顾慧珊站在一起,连学生会主席郑泽也忍不住要妒忌了。 两人穿着同样风格的衣服,真的是王子配公主,实在太养眼了。 江老师微笑着点点头,示意他们开始。 当音乐响起,郑兴安唱出第一句,三人再次震撼了。 这歌这音乐,实在太美了。 两人今天唱的歌,选择的还是钢琴的版本,所以带着淡淡的惆怅,让人一下沉迷其中。 三人也算见多识广了,却从来没有听过类似风格的歌,用一种非常清新的风格,唱出一首积极向上的歌,勾起了他们对往事的回忆。 特别是杨老师,今年已经四十多了,感慨更深。 记得小时候总想快点长大,希望能像大人一样,做自己喜欢的事。 可是真的成年后,却越来越后悔长大,随着时光流逝,她发现自己错过的事,太多太多,却没有给她后悔的机会,转眼已经不再年轻了。 这几年为了工作,跟同样工作狂的老公经常争吵,本来就很淡的感情,很快就出现了裂痕,最后只剩下怨恨。 两人很快离了婚,她一个人抚养女儿。 原以为不用争吵了,她可以松一口气,过上平静轻松的生活。 可是单亲妈妈哪有那么好当,她真的感觉好累好累。 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双眸不知不觉中,已经染上了一层薄雾。 三分多钟转眼过去,两人向他们鞠了一躬,准备离开。 “等一下——”杨梦烟老师揉了一下眼睛,伸手示意了一下。“这首歌是哪个歌手唱的,我怎么没听过?” 好久没有碰到这么感动自己的歌了,她打算明天就去把磁带买回来,放到随身听里,上班下班可以一直陪伴自己。 “杨老师,这首歌是郑兴安同学的姐姐自己写的,我们两个是首唱。”顾慧珊笑着回答。 杨老师打听这个,肯定是喜欢上这首歌了,准备去买磁带来听吧!她得意地想。 小学的时候,她在少年宫学过音乐,所以认识杨老师。 同样的,杨老师也肯定记得自己,因为她的妈妈在教育局,正是少年宫的上级主管单位。 “啊?”杨梦烟吃了一惊。“居然还是首原创歌曲,太让人意外了。” 作为半个歌手,她自然清楚唱别人的歌,和唱自己的歌的区别。 大多数时候,翻唱只是模仿别人,而原创歌曲,你需要创新。 像两人刚才的唱法,就比较新奇,至少她想不起来,哪一个成名歌手,是这样唱歌的? 特别是顾慧珊唱歌的时候,给她更多的感动。 “杨老师,还有问题吗?”江老师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半了,晚自修九点结束,得抓紧时间了。 二班两个节目都不错,应该都能入选。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杨老师把目光转向郑兴安。“这位郑同学,这首歌虽然是你姐姐写的,但是我有一个建议,希望你考虑一下——” 说完后,似乎有些说不出口,所以停顿了一下。 “什么建议?”梁老师代安安问出口。 这是他班上的事,他能做一半的主。 “我的建议是,这首歌别男女对唱了,就让顾同学一个人独唱。”杨梦烟最后还是说出了答案。“那样的效果,肯定比你们对唱好的多,希望你们考虑一下我的话——” 她会这样说,一方面确实是出于专业考虑,这种风格的歌,女生独唱,更能感染人。 另外也有一点私心,顾慧珊是自己领导的女儿,这样的好歌,让她一个人表演,肯定会更出彩。 到时电视台播放出来后,相信顾台长知道这件事后,也会承自己的情。 她年纪不小了,如果能成为少年宫的负责人,那以后的工作重心,可以转向行政了。 那样一来,回家陪女儿的时候也会更多。 因为歌是男孩子的姐姐写的,顾慧珊肯定不好意思说这样的话,那这个恶人就让她来当吧! “不行不行。”郑兴安还没回答,顾慧珊已经拒绝了。“如果只能一个人唱,那不如让安安独唱好了。” 这首歌当初小红姐就是让安安独唱的,是她硬提要求,最后得到了对唱的机会。 如果自己抢过来唱,那成什么人了?以后都没脸再去郑兴安家。 “顾同学你还小,可能还不明白我的话。”杨梦烟见她拒绝,就有些失望,忍不住提醒道:“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把我的意见告诉你妈妈,她肯定会支持我这样安排的。” 同样是做母亲的,她非常有把握,领导肯定也希望女儿能在舞台上风风光光,不愿意被人抢走一半风头。 那样的话,就不枉自己做一回小人了。 “我——”顾慧珊尴尬地望了郑兴安一眼,还想挽回,江老师已经等不下去了,打断了她的话。 作为老师,同样知道顾慧珊妈妈是教委的副主任,有机会讨好领导,他也不介意。 “既然杨老师这么说,肯定有她的道理,你还是先回去听听你妈的意见吧!”江老师催促他们先离开。“梁老师先带学生回去,让三班的同学进来表演吧” 梁老师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变故,倒不好轻易下结论,带着自己的学生离开活动室,准备回教室。 “梁老师,这样肯定不行。”顾慧珊此时已冷静下来,所以说得异常坚决。“你知道当初是安安独唱的,是我非要跟他对唱,才有了这个机会,如果必成让我独唱,我宁愿不唱了。” 如果她们是大学生,心思复杂一些,或许她现在会顺水推舟,接下这个好处。 女孩子到了那个年纪,就会世故很多,不会为了面子,放弃眼前的利益。 问题是她还是十六岁的小姑娘,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自然不能容忍自己做出这样的事。 “别着急,回去再说。”梁老师笑着安慰道。“这件事老师不会勉强你们,你们尽管慢慢商量好后再做决定。” 第五章领导的心思 在他看来,郑兴安和顾慧珊都是自己的学生,两人一个是全市中考状元,一个探花,将来肯定都能进名牌大学。 这样的好学生,没必要为了一首歌,就闹得不愉快。 又不是想当歌星明星? 当天晚上,顾慧珊回到家里,把这件事跟妈妈说了一遍。 她家离学校不远,本来可以走读,考虑到爸妈工作忙,没那么多时间照顾自己,她又习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学习,所以选择了住校。 但是今天这件事,让她很不痛快,所以回家听妈妈的意见。 “这个杨梦烟真是乱弹琴——”吴若岚听完女儿的话,恼怒地骂了一句。 她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可以说一清二楚,无非是抢别人的东西,来讨好自己。 问题是她弄巧成拙,搞错了对象。 这样做不是在帮自己,而是在害自己。 女儿跟一个男孩子同台唱歌,她早知道了,为什么不阻止? 那是因为那个男孩子身份不简单,是夫妻俩也要小心讨好的人啊! 否则一男一女穿着情侣装,在舞台上唱歌,自己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再说真的要歌,以夫妻俩的身份,还怕找不到一首好歌? 有必要冒这样的风险,要一首同学的歌? “就是。”见妈妈也支持自己,顾慧珊的心情一下好了许多,在一边气鼓鼓地说道。 那个杨老师太可恶了,居然让自己做这么不要脸的事,还好妈妈也没同意。 否则抢了安安的歌,以后在班级的名声就臭了。 “你放心,我明天会给学校打电话,让他们别管这件事。”吴若岚爱怜地揉了揉女儿乌黑的头发。“还有,要跟郑兴安同学好好相处,这个男孩子学习好,人品也不错,平时交朋友,就要交这样的,明白吗?” 有些话不能说出来,只能这样暗示女儿了。 “妈——”见妈妈居然鼓励自己跟郑兴安交朋友,她又是惊讶又是害羞。 以前妈妈不是反对自己跟男同学接近的吗?这次怎么这么大方? 难道因为郑兴安是中考状元,所以妈妈对他另眼相看? 能让妈妈接纳,他的面子真的非常大了。 第二天早上,吴若岚果然打电话找到教导处,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教导主任一听,吃了一惊,嘴里连声说好。 他到现在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既然领导亲自交待,自然得坚决执行。 挂了电话后,想到团委的江老师在处理这件事,于是把电话打到江明嘉老师那里。 江老师一听,也非常意外,不过领导这样交待下来,他肯定不敢反对。 而且这个节目必须高分入选,然后重点关注,务必让他们在比赛中,获得好名次。 毕竟教委的吴主任,从来不给女儿搞特殊化,这次专门叮嘱他们,说明非常重视这件事。 春晖中学的宣传栏下,参加文艺汇演的节目很快就公布了,高一(2)班的两个节目,都高分入选。 杨梦烟从江明嘉那里听说这件事,就非常郁闷。 原本想讨好一下领导,没想到她居然打电话到学校,想体现自己的高风亮节,那她也不好坚持自己的意见了。 她到现在为止,还以为吴若岚这样做,是为了教育女儿要光明磊落,不能强占别人的好处。 打死她也想不到,那个看起来有些腼腆的男孩子,居然有这样的背景。 安安看到结果后,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的想法很简单,这首歌是姐姐写给自己的,如果自己不唱了,她肯定会不高兴。 而且心里隐隐有个小惊喜,能跟顾慧珊穿得像情侣一样,在舞台上唱一首歌,会不会让两人的关系,变得稍微亲密一点呢? 学校这边还在为比赛排练歌曲,而马丽莲那边,总算把新唱片做好了。 因为有叶纤红给自己写的两首好歌打基础,她经过半年时间的沉寂,又出新唱片了。 这样的频率,一般只有大红大紫的明星,才敢这样做。 毕竟他们赚钱多,唱片公司有了好歌,首先给他们唱,务必让利益最大化。 马丽莲原本计划有了两首新歌,再翻唱八首老歌,凑够一盘卡带就行。 姜皓听说后,找姐姐帮忙,帮她邀到了八首新歌。 这样一来,等于出了一张全新专辑。 那几首歌跟叶纤红的两首歌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过好歹是名家手笔,也不算太差了。 制作完成后,正好有两天空档,于是拿着新唱片,过来找叶纤红了。 “不错啊!这么快又出新唱片了!”叶纤红笑着向她祝贺。 听说其它八首歌也是原创歌曲,还是姜皓的姐姐姜蝶出面搞来的,暗暗吃惊。 看来姜蝶的能量不小啊!这么快就能找来八首歌。 她会这样想,是因为那几首歌其实都不错,里面还有一首她非常熟悉的歌,歌名叫《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 这首歌,前世是一个内地著名女歌手的成名曲,现在因为她的原因,改变了马丽莲的命运,会不会导致那个女歌手,丢了成名的机会? 如果姜蝶随便拿几首歌,她也不会觉得惊讶,问题是这种能流传几十年的好歌,词曲作者不可能不识货。 她能替未来的弟媳妇拿到,说明唱片公司高层,也卖她的面子。 姜家的情况,跟胡向阳差不多,应该算是没落家族了。 难道是姜蝶的夫家,来历不简单,所以才有这个脸面? 想归想,叶纤红也没问题姜蝶夫家的情况,这种事,心里有数就行,没必要搞得太清楚。 “唱片出来了,现在还缺MV没有拍?”马丽莲有些苦恼地说道。“这个还得找你帮忙——” 会觉得苦恼,是因为她始终觉得前面两首歌,小红帮她设计的舞蹈非常惊艳,让她一炮而红。 而《小苹果》这种带着搞笑的动作,她总觉得跟自己格格不入,所以非常犹豫,要不要再改一改? “你不相信这样跳,会让你红遍全国?”叶纤红见她这样说,哪里还不知道她怀疑自己的安排。“如果你真的不喜欢,那就找个专业的舞蹈老师,重新编排一下好了。” 有上次两首歌打底,只要足够专业,肯定能根据那些动作,另外设计一套舞蹈出来。 只是像前世那大红大紫,应该不容易了。 很多时候一首能不能红,除了好听,最重要的是传唱度。 前世大多数红遍全国的好歌,都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被无数人翻唱过。 如果以舞蹈为主的歌,则有无数人模仿舞蹈动作。 像前世最有名的舞曲《Nobody》和《江南style》,就是因为动作好学,才风靡全国。 特别是那段骑马舞,什么节目都可以插进去来一段,特别搞笑。 第六章家里的变化 这时候宣传歌曲的主要途径,除了电视就是电台,而舞蹈类歌曲,配上舞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所以上电视是最重要的宣传方式。 原本叶纤红考虑马丽莲有姜蝶这条路子,先在京城电视台大力宣传,再往周边铺射开来。 相信有这段舞蹈在,肯定能以最快的速度,爆红全国。 最后马丽莲被说服了,决定照叶纤红的设定拍MV。 等她离开后,叶纤红就有些烦闷,自己也是自找烦恼,居然把歌给她。 否则就没这些事了。 时间过得很快,十几天后,就听到大街小巷,开始在流行《小苹果》了。 叶纤红路过公司的时候,还能听到一些小年轻,在路边哼着这样歌词: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 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 可惜还看不到MV,也不知道拍得怎么样? 倒是春晖中学里,那些学生知道安安他们跳的舞蹈,就是这首最流行的《小苹果》,经常偷偷过来看他们的排练。 元旦很快来临,安安他们八个节目,代表学校去参加文艺汇演。 当天虞城电视台全程直播了比赛的过程。 这时候县一级的比赛,舞台和灯光其实极其简陋,就连演员上台时的化妆,也非常简单。 除了描眉就是抹口红,然后再打上一些腮红,几乎每个人都一模一样。 因为化妆浓,把本来的相貌也遮住了。 如果穿上同样的服装,站在一起的话,连当妈的也认不出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儿子? 叶纤红受不了这样粗鄙的造型,专门去了一趟比赛现场,给他们化了比较正常的舞台妆。 这样一来,他们班的节目一开始,就给观众留下不一样的印象。 打分的时候,不知道是两人唱得真的好,还是下面负责打分的老师,知道顾慧珊的身份,反正两人对唱的《明天你好》,最后以最高分拿下了第一名。 《小苹果》则得了三等奖,也算不虚此行。 最高兴的带队的江老师,获得这么好的名次,这次组织就圆满了。 巧合的是,当天安安他们三人在舞台上跳《小苹果》,第二天央视也开始在宣传这一首歌了。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原因,很多人看了后都说,不管是歌声还是舞蹈,还没有安安他们表演的好看。 可惜这时候没有网络,否则肯定会有人把三人表演的视频,传到网上了。 叶纤红当然不知道这个结果,她最近看了大量的欧美电影,英语口语水平不断提高,需要查字典的次数越来越少,不用字幕,也能看懂整个故事。 回头再来读课文,发现也没那么难了。 就连语法题目,她也能轻松做出大半。 一些不会的,往往是欧美电影里没出现过的语法,毕竟电影里大多说口语,不像新闻或纪录片,有大段大段的正式书面语。 为了保险起见,叶纤红接下来的时间,用心读英语课文,务必把所有语法都掌握。 这期间堂姐的婚事也到了,叔叔婶婶邀请她参加,她照自己的计划,出钱给他们买了些陪嫁的东西。 奶奶似乎对她的抠门不大满意,脸色一直不好。 考虑到来参加孙女婚事的同事和朋友,大多不是普通人,所以她也不敢像以前一直骂街,免得破坏喜庆的气氛。 倒是叶知书暗暗松了一口气,对女儿的坚持,她其实是支持的。 上次娘家的侄子结婚,小红拿了不少金器玉器过去,而这边的侄子侄女结婚,她给的东西就少了许多。 一个人就应该分清轻亲疏远近,不能别人给你脸色看,你就客客气气地把东西送过去。 唯一看在眼里的是堂姐的未来公公李长征,这时候他也发现了亲家夫妻的问题,明明有一个厉害的侄女,却始终自说自话地对她提要求,这不是把她往外推吗? 真的一点城府都没有,难怪他哥哥家变化这么大,他们家一点都起色没有? 谁摊上这样的亲戚,都会头疼,巴不得离他们远远的。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这门亲事还得考虑考虑。 现在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想反悔也没用了,免得得罪叶纤红。 第二天晚上,她把儿子媳妇叫来跟前,仔细问了两家的关系。 郑兴怡也没隐瞒,把两家的恩恩怨怨,全部讲了一遍,比他自己了解的要清楚多了。 李长征听完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明明有一手好牌,偏偏打得这么烂,他也真的服气了。 想了想,最后规劝道:“小郑啊!你爸妈一直在乡下生活,情商不高很正常,但是你不能像他们一样,也这样看待你这个堂妹——” 说句刻薄的话,没有叶纤红这个堂妹,你郑兴怡算哪根葱啊! 我家儿子又不差,什么样好人家的女儿娶不到? “爸,我知道了。”郑兴怡头脑简单归简单,悟性还是有的。“我以后一定会跟小红处好关系——” 以前没有人提点,她可以当堂妹是普通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现在公公经常在她耳边提到这个名字,她已经明白堂妹在公公心目中的地位。 或许就是因为她,自己才有资格嫁进李家,否则邮电所比自己学历高,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多的是,轮不到自己进门。 “你知道就好。”李长征见她听劝,倒是很安慰。“以后爸的前程,全在你堂妹身上了,所以你跟她的关系越好,爸越有可能升官,你们将来也越有好日子过——” 这话听起来拗口,其实很容易理解。 你嫁到我家来,借的就是我的势。 我升官了,你们夫妻日子就能更好过,如果我丢官,你们以后的日子,也一定会难过。 想过怎么样的生活,一切看叶纤红的态度。 “嗯。”郑兴怡望了老公一眼,点了点头。 为了自己在这个家有地位,她也必须转变观念,好好跟堂妹来往了。 她这边下了决心,要跟叶纤红多走动,叶纤红就头疼了。 堂姐隔三岔五,打电话找自己,不是邀她逛街吃饭,就是喝茶聊天,把她的作息全部打乱了。 最后实在受不了,只好跟她摊牌。 第七章堂姐的心思 “姐,你最近别来找我玩行不行?”两人面对面坐在一起,桌上放了些这家咖啡店的招牌小点心。“我要准备明年的高考,这些日子忙着复习,没时间出来闲逛啊——” 叶纤红一直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如果堂姐像叔叔婶婶一样,找自己提要求,她肯定怼回去了。 偏偏最近态度出奇地好,吃了东西也抢着付钱,让她想生气也不好意思发作。 如果是跟诗诗姐在一起,倒还好一点,她可以跟她聊一会,随意看一会书,反正以两人的关系,自己怎么做,她都不会介意。 而她们堂姐妹以前没什么来往,现在突然亲近起来,就算聊天,也找不到有意思的话题,等于全程尬聊,叶纤红感觉特别累人。 “那——好吧。”郑兴怡望了堂妹一眼,心里就有些委屈,我现在想法设法讨好你,怎么就不见情呢? 又怕惹得她不高兴,只好点头答应。 “对了,是不是你公公那边有什么要我帮忙?”叶纤红望了她一眼,猜测堂姐一结婚,就像变了一个人,应该是她的公公在后面推动。“有的话就直说——” 反正能帮的肯定帮,要她花大力气的事,肯定只能推掉了。 毕竟是堂姐的公公,跟她没直接关系。 “公公那边哪有什么事?”郑兴怡一听,连忙摇头。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说,似乎跟公公说的对不上,于是又小心地问:“如果他想请你帮忙换个工作,会不会很困难?” 直接说升职不好,说换工作就委婉多了。 “他当邮电所所长当腻了,想换个工作?”叶纤红疑惑地问。 邮电所职位虽然不高,油水应该不低啊?难道他嫌职位低,想升官了? 心里倒是一下子搞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他让儿子娶堂姐的代价。 又一想,这种事自己何必较真?如果他确实有能力,帮着说和一下,也没什么? 毕竟职位调动,非常正常,关键还是要看他本人的能力。 如果实在不行,那她也不会硬着头皮去给他走后门。 想到这里,心里有了底。 “这件事我会帮你问一问,如果有合适的位置,肯定没问题。”叶纤红明确地回答。“万一不行,你也别怪我。” 事情说清楚了,她的公公应该不会再让她来骚扰自己了吧? “小红,谢谢你。”郑兴怡一听,感激地说道。 这些日子跟叶纤红接触多了,对她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入,发现她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很容易理解,当你先入为主,对某个人有了坏印象时,别人就算再好,你也不会相信。 实际上堂妹不管是为人处事,还是能力,都远远强于自家兄妹俩。 这也就证明了为什么堂妹一家人越过过好,而自家人却没什么变化,说到底,是自己一家人心胸狭隘,坐井观天,就算有这样的好机会,也不懂得抓住。 人到了一定年纪,总会不知不觉地成长,郑兴怡最近的经历,让她突然明白了一些道理。 看人接物,也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不用客气。”叶纤红望着堂姐的笑脸,发现她比以前真诚了许多,心理不知道怎么的,也舒畅了许多。“既然我们是一家人,就没必要说两家话了。” 她没想过以后跟堂姐的关系会怎么样?像堂哥一样,理解自己的做法,不跟叔叔婶婶一起来找自己的麻烦,她就满足了。 接下来几天,堂姐果然没有再来找自己,叶纤红终于恢复了以前的生活。 倒是李长征的工作问题,她跟胡向阳随口提了提之后,也不知道他找了谢书记,还是其它人,一个多星期之后,一张职务调动的通知就下来了。 李长征知道消息后,非常兴奋。 原先他担任镇邮电所所长,属于不入流的股长级,现在调到虞城市邮电局担任副局长,算是有了正式的级别,也就是副科级。 当天吃晚饭的时候,还专门夸了儿媳妇几句,又叫她找个机会,把叶纤红请过来,一起吃个饭。 “爸,我妹准备明年高考,现在忙着复习,没时间出来,还是算了吧!”郑兴怡回绝道。“我和她是姐妹,用不着这些客套,我有空给她电话谢谢她就行了。” 通过这件事,她也明白了亲戚之间的相处方式,主动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对,对。”李长征一听,觉得有理,笑着夸道。“你现在比以前懂事多了,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跟她相处,非常好。我们家以后会走到哪一步,全要看你了。” 说完,畅快地笑起来,还主动替她夹菜。 他的老婆是个老实人,此时只是陪着笑脸,没有说什么。 倒是李建阳,也满脸笑容,不断夸她能干。 作为儿子,父亲成了邮电局副局长,说出去也有面子,他自然比谁都高兴。 叶纤红的学习速度很快,用了一个月的时候,就把几册英语课本全部看了一遍,基本上掌握了英语单词和语法。 只要不是很生僻的单词和语法问题,估计难不倒她了。 时间已进入年底,她计划过年前,把六门课基本上学好,年后重点做习题,巩固效果。 所以接下来的重点,要放在攻克数学这个难题上。 相比较而言,数学就算把所有公式全部死记硬背了,对解决的用处也不大,毕竟它考的不是简单的公式运用问题。 很多时候,都是各种条件混合,让你计划。 这也是叶纤红比较怵这门课的原因,你记忆力再好,再用心看书,不会的题目,还是解不开。 不过她也早有了心理准备,没强求自己一定要考高分,只要别太难看就行。 其它五门课学好了,分数多一点,数学只要能考到一半分数,上大学就有希望了。 实在不行,就像戴老说的,去春晖中学插班学习一段时间,把数学的分数稍稍提高一些。 这天下午,她还在家里看书,有人找上门来了。 “咦?怎么又是你?”叶纤红听到敲门声,走过去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的是高敏才,吃了一惊。 上次他找上门来,说是替堂妹道歉,这次又来做什么? 虽然高爱国也是冤枉的,他被人设计,才和妈妈发生了关系,然后生下了自己,但是她的心里就是不舒服。 所以不想跟高家有什么牵连,他们也最好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 “叶小姐——”高敏才见叶纤红皱了皱眉,也有些尴尬,只是既然来了,有些话就不得不说。“这次过来,就是想证实一件事,你到底是不是小叔叔的亲生女儿——” 第八章生父病情恶化 前些日子,高家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说出了一个二十年前的隐私,那就是小叔高爱国在知青期间,跟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并生下了一个女儿。 为了证实自己没说谎,那人还提供了一个具体信息,小叔的亲生女儿,就是他上次去道过歉的叶纤红。 电话是爷爷亲自接的,一开始他并不相信,毕竟小儿子的性格他知道,并不是那种拈花惹草的人。 可是对方说得有鼻子有眼,最后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思,调查当年的真相。 在于老爷子来说,要找当事人了解情况很容易,因为他知道胡家的女婿张玉澍,当年跟儿子是一个知青点的朋友。 尽管两人后来没怎么走动,但是当年的事,他肯定知道。 张玉澍原本没打算说出这个秘密,被老爷子诈了一下,于是说漏了嘴。 高老爷子是什么人,此时已经丝毫不怀疑,叶纤红就是自己的孙女了。 只是这件事就算知道了,也不好处理,毕竟儿子最近身体不好,一直在疗养。 另一个原因是,儿子回京城后,已经娶妻生子,虽然只有一个女儿,但是家庭还算和睦。 如果曝出这件事,夫妻俩肯定会有矛盾。 促使他让长孙来找人的原因是,前几天突然查出小儿子的真正病因,居然是肾衰竭,需要换肾。 换肾的钱高家当然有,但是肾源就没那么容易找了。 医生的建议是一方面等正规渠道的肾源,同时在亲人里寻找适合捐肾的人。 这样一来,老小在外面有个女儿,就多了一丝机会。 如果她的肾跟儿子匹配,他肯定会做思想工作,让她捐一个出来。 当然提这件事之前,得先让她认祖归宗。 高敏才今天过来,就是受爷爷委派,邀请叶纤红回高家,跟家人相认。 至于她是戴奉焱干孙女的事,高老爷子也没放在心上,这是高家的私事,肯定得内部解决,难道他还能说了算? 有人说卫老爷子偏爱叶纤红,他则不怎么相信。 卫老这么大年纪了,只要没有老年痴呆,怎么可能糊涂到娇宠一个外人? 无非是看在戴奉焱的面子上,才略加照顾吧! 要知道卫老爷子这么多手下里,他最欣赏的就是戴奉焱,他的干孙女在京城被欺侮了,他为她出头,理所当然。 “不好意思,我姓叶,父亲叫郑建国,跟你们高家没有任何关系。”叶纤红听他说完,顿时沉下脸来。 没想到自己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 高敏才这么笃定上门,应该是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高家。 谁会这么多事,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胡向阳的小姑夫张玉澍肯定可以排除,小姑一家跟胡向阳关系一向亲近,他没有理由这样做。 妈妈和钟修贤应该也没可能,高爱国自己当然不可能知道,剩下的只有董洁了。 叶纤红暗暗握了握拳,有些无法理解。 她当初不是拼命想隐瞒这件事吗?为此还找人对付钟修贤,难道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我知道你姓叶,也一直把郑建国当成亲生父亲。”高敏才哪里会轻易放弃。“可是你流的是高家的血,这一点怎么也否认不了?” 出生在高家这种大户人家,他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家族利益高于一切。 同样地,也非常重视家族的血脉。 只有家族强大了,个人才能越来越强,血脉是家族最为重要的基础,同样极其重要的则是家族思想。 一个强大的家族必定具备家族传统思想,团结且一致对外,另外就是血脉众多。 叶纤红是小叔的女儿,肯定得回归家族。 原本家里还担心小婶婶闹起来,爷爷一句话打消了她的不满。 不过是一个女孩子而已,而且很快就要嫁人了,难道还会回来跟你抢东西不成?再说她在京城有人护着,说不定你的女儿,以后多了个帮手呢? 高家最近在走下坡路,这是每个人都看得到的。 但是一个家族有兴衰很正常,等高敏才那一代成材了,只要有一个爬上高位,说不定马上就能东山再起了。 对高敏才来说,叶纤红在京城有助力,如果她能回高家,那对他肯定也有好处。 兄弟姐妹年纪还小,只有他已经进入机关,现在已是科级干部。 如果能在三十岁前升到副处级,那以后的路就好走了。 听说胡向阳现在也是正科级了,如果不是因为年纪太轻,说不定已经升到副处了。 在他看来,胡家现在帮不上他的忙,他升得这么快,很有可能是叶纤红找戴奉焱帮忙的。 如果她认自己这个堂哥,那自己以后的路也会好走很多。 这次过来,他比所有人都热心,希望说服叶纤红回家。 “这个理由确实很强大。”叶纤红冷笑一声。“问题是,我并不觉得这样一来,就必须跟你回去。我已经成年,有权力决定自己的人生,高家不在我的选择范围,所以你可以走了。” 说完,做了个请的手势,让他离开。 “你——”高敏才没想她这么坚决,顿时有些恼怒。“既然你是小叔的血脉,高家绝不会允许你流落在外,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 说完,摆出一付绝不罢休的模样,似乎想跟叶纤红耗下去。 叶纤红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无耻,顿时有些光火,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出门外,呯地一声关上门。 看在他没有恶意的份上,她没打算动手。 如果换了个人敢这样骚扰自己,直接把他丢出去了。 “叶纤红——”高敏才被他赶出门外,一时懵逼了,在门口愣了几秒钟,才清醒过来。“你这样做是没用的,高家绝不允许你叛出家族,在外面自立门户的——” 这次出来,爷爷给他的任务,就是劝叶纤红回家。 并不清楚把她找回家,还有其它目的,所以觉得自己站在大义的一面,想给这个在乡下长大的堂妹好好洗洗脑。 “滚——”叶纤红在屋里坐了一会,见他一直拍门不肯走,还威胁自己,终于恼了,开门大声吼道。 她自认高家还没资格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何况当初的事,高爱国虽然无辜,妈妈受的罪却是实打实的。 如果客客气气地提出来,她或许会为难,考虑去见高爱国一面。 高敏才被她瞪着眼睛一吼,仿如被一头猛兽盯上,吓得蹬蹬退了两步,后面就是楼梯,他差点摔下去。 好在手正好按在扶手上,才避免滚下去。 重新站直身子,胆已经寒了,不敢再去劝说叶纤红。 第九章宋保国现状 定了定神,再次朝叶纤红望过去。见她站在门口,眼神凌厉得像要杀人,终于害怕了,一句话也没说,转头匆匆下了楼。 这件事看来不是他搞得定的,得打个电话跟爷爷说一声。 等高敏才离开,叶纤红打电话给戴老,问起宋保国的近况。 上次他明确说出会采取措施,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如何? “怎么了?”戴老见她没头没脑地问这件事,肯定出了意外。“难道他们夫妻又出妖蛾子了?” 自从小红向自己袒露身世之后,他就安排人全面调查这对夫妻,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处理。 原以为凭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坐几年牢,没想到他们夫妻行事很小心,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所以只能开除公职了事。 戴老虽然有些遗憾,不过没有了权力,就做不成坏事,所以没有继续关注他们。 “他们这次直接把我的身世,捅到高家那里去了。”叶向阳重重叹了一口气。“高家派出高敏才,要我回高家,认祖归宗。” 一提起这个,她就心烦。 自己为什么要有高家的血统呢?就算钟修贤是自己的父亲,也好过那个男人啊! “什么?”戴老恼怒地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问完之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这样做对他们没有好处,纯粹只能恶心一下小红和她的妈妈,以及高家。 也就是说,被开除出公职后,他已经没有办法报复,所以只能用这个办法泄愤。 小红现在生活的非常平静,她的妈妈也习惯了郑太太这个身份,如果突然被人传出她跟高爱国发生过关系,并生下叶纤红,只怕会闹得不得安宁。 京城的大家族本来就容易惹事非,只怕有心人巴不得事情越闹越大,那小红就会烦恼了。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失落地回答。 高家都上门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她找戴老,也只是想了解一下宋保国夫妻的近况,看能不能回报一二。 这对夫妻像狗皮膏药似的,一直没有停止找自己的麻烦,就算自己不想理他们,也无法完全避开。 她现在真的杀死他们的心也有了,恨不得他们在这个世间永远消失,免得心烦。 “看来我上次还是不够重视。”戴老见她垂头丧气的语气,心里很内疚。“你放心,这件事我会找老领导的,让他把舆论压下来。” 宋保国自己就是搞政法的,对于怎么保护自己,比谁都清楚。 自己一时疏忽,就让这件事过去了,没想到还是给小红带来了麻烦。 毒蛇总归是毒蛇,就算没有权力了,依然会在阴暗处盯着,随时准备咬人一口。 高家在京城,他鞭长莫及,只能请老领导帮忙。 “谢谢爷爷。”叶纤红道了谢,整个人依然没什么精神。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妈妈知道真相后,肯定很难面对。 要知道妈妈当初喜欢的是钟修贤,就算他后来不负责任,逃到香江,让她独自把孩子生下来。 事后回忆起来,依然苦中带甜。 毕竟跟自己喜欢的人发生了关系,并有了个女儿。 每个女人都一样,对于跟自己喜欢的人发生关系,就算他是渣男,也不会太难过。 如果知道那个男人是宋爱国,而钟修贤的离开,是因为无法面对这件事,那她会不会无法接受这么可怕的结果? 一对相爱的人,明明可以一辈子在一起,却因为董洁的破坏,落得如此下场。 就算现在过得很幸福,可以忘掉过去的悲伤,但是这颗刺,会一辈子刺痛她的心。 挂了电话,叶纤红越想越难过,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给妈妈打个电话,提前告诉她一声,好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可是这件事,她又有些说不出口。 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勇气拨电话。 戴奉焱挂了电话,在书房用力砸了一拳头。 小红的电话对他刺激很大,没想到自己年纪越大,办事越糊涂,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差错。 如果早一点把宋保国夫妻送去牢里,就不会出这样的纰漏了。 想到这里,他给京城的老领导打电话,把这件事详细说了一遍。 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只能求他出手了。 “小红现在情况怎么样?”卫老爷子听完后,冷静地问道。 其它人怎么样?不在他的关心范围,最要紧的是,叶纤红别受太大的刺激。 一般女孩子遇到这种事,很容易崩溃,他得根据她的情况,决定如何把这件事办好。 “她倒问题不大,毕竟心理比普通女孩子成熟坚强。”戴老回答道:“她现在恼火的是高家强行要她认祖归宗,另外就是她的母亲,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他认定小红容易从这件事里走出来,而她的妈妈是普通农妇,就未必有这个能力了。 “高家那边我会想办法。”卫老爷子想了想,语气坚定地回答。“如果他们勉强小红,我会让他们清醒清醒的。” 高家是帮什么人?他非常清楚。 上次知道小红的身世之后,还想着要不要暗里照顾一下这个家族。 现在看来自己天真了,小红没兴趣跟他们相认,高家那些人也依然上不得台面。 想强行认亲? 还真当小红是软柿子,高家可以随便拿捏啊! 只是她母亲那边,别人就没办法劝导了。 “如果高家那边控制住了,那这件事或许还能补救。”戴老想了想回答道。“我猜测暂时只有高家人知道,只要他们不外传,应该传不到小红的家里——” 换成是自己,也不会大肆张扬这件事,等把人叫回家,一切尘埃落定,再告诉别人,这是自己儿子以前流落在外的孩子。 对家族的名声也好,对孩子也好,这样处理最妥当。 “那你马上让人把宋保国和董洁控制起来。”卫老爷子一听,冷冷地说道。“你明明知道这两个人有重大问题,为什么一再妇人之仁,不从重从快处理?” 老人家杀伐果断惯了,绝不能容忍手下犯同样的错。 “我也想把他们送进监狱,只是我在那个系统的控制力不够。”戴老老实承认了自己的不足。“前两次让他们逃过一劫,我就知道上面有人要保他们。” 政法系统虽然归直属上级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但是主要还是受系统内部控制,戴老虽然以前一直在组织部工作,那边的话语权,就相对低得多。 “行了。”卫老爷子依然不满意。“我会让上面派个专门的工作组,来处理这件事,你负责跟进和配合就是了。” 第十章卫老亮剑 上面有人要保他? 卫老一听,就恼怒了。 等工作组下来调查,我看谁还敢逆天行事? 卫老爷子年纪越大,火气也越旺,谁敢动小红一根毫毛,他就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手段? “好。”戴老恭声应道。 老领导这样安排,说明他生气了。 这样一来,不管省里谁是宋保国的后台,都不敢出头了。 以前小红拿来一本宋保国的送贿受贿的笔记本,除了地区,省里也有不少人得了他的好处。 老领导都出面了,想来不少人要倒霉了。 他决定把这个本子送到京城,让老领导看着办。 高敏才离开叶纤红家,回到自己住宿的酒店,给爷爷打电话。 “什么?她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高家人?”高老爷子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真是个混帐,居然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高家在京城算不上名门望族,但是绝不是胡向阳家可以比的。 没想到她居然只认那个乡下的父亲,不愿意承认高家人,真是晕了头了。 “那接下来怎么办?”见爷爷发火,高敏才越加郁闷。“继续上门做思想工作吗?” 照他的经验判断,就算天天去说,估计用处也不大。 那个叶纤红一看就主意很正的人,自己决定的事,别人很难说动她。 “你先回来吧!”高老爷子想了想,回答道。“原以为一跟她说明身世,她会高高兴兴地认祖归宗,没想到居然不愿意,那就得想其它法子了——” 他倒不认为这个小姑娘见识少,不知道姓高的好处。 很有可能还有其它自己不知道的原因,只有弄明白这些,才能让她乖乖回高家。 “嗯。”高敏才一听,松了一口气。 高老爷子挂了电话,坐在那里动起了脑筋。 在调查清楚叶纤红的情况后,他其实非常兴奋。 原因很多,最重要的自然是小儿子身子有问题,有了个私生女,如果能说服她捐肾,那治好儿子的机会就大了许多。 人年纪大了,心就比较软,家里儿辈孙辈都是从小看着长大的,舍不得让他们拿出一颗肾给小儿子。 毕竟一个健康人,只有一颗肾,身体肯定会出大问题。 而叶纤红从小没有生活在一起,等于是个外人,他就不会有这些顾虑了。 其二就是她的人脉,不管是胡家、肖家还是姜家,跟她都不错,更不要说卫家了。 就算在卫老爷子眼里,她有一点点地位,那对高家来说,也是了不得的大事。 所以就算不捐肾,如果有这个作用,高家也赚大了。 归根结底,让她承认自己是高家人,这是第一步。 没有这个前提,后面都是空的。 站起来踱了几步,思考着对策。 突然响起的电话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喂——”他叫了一声。 这个号码他没见过,应该是陌生人。 “我是卫XX。”对面没有跟他废话,直接报了名字,把他惊了一跳。 “卫老——”他一下子弯下腰,恭敬地叫道。 这完全是条件反射,在京城,能让他这样做的,已经没几个人了。 “你知道我就好。”卫老语气依然很生硬。“听说你想让叶纤红回高家?” “是啊!”高老爷子不知道卫老怎么这么快知道这一消息,所以语气更加谦卑。“她是我家老幺下乡当知青时,一时荒唐,留下的孩子,现在知道了她的身份,准备把她接回来——” 这件事瞒不过人,相信卫老一查就知道了,所以他老实地承认了。 看情形卫老确实关心叶纤红,这样一来,让她捐肾的事,应该放弃了。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笑意。 “叶纤红是我认下的孙女,怎么听你的意思,是打算跟我抢孙女了?”卫老一听,冷笑道。 “没有没有。”高老爷子吓了一跳。“我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看来这孩子福气真好,居然能得卫老的青睐。” 心里突然有些惶恐,卫老这语气,似乎不高兴自己这样做啊! 如果是这样,那刚才敏才去找叶纤红,被她赶了出来,难道她回头直接去找卫老了? 也就是说,叶纤红不愿意回高家,所以卫老准备替她撑腰,要让自己收回那些话? “没有就好。”卫老语气柔和了一点。“既然她叫我一声爷爷,我自然不希望有人找她的麻烦,相信你们高家也一样,不会故意惹她不开心吧?” 这话已经说得赤裸裸了,就是要他们高家以叶纤红的态度为准,不准骚扰她。 “卫老——”高老爷子一听,顿时慌了神。“可是她毕竟是我家爱国的血脉啊!” 他还想着利用她达到目的,这样一来,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你自己选择吧!”卫老见他还不死心,补上一句。“到底是让你自己开心,还是让她开心,全在你一念之间。” 说话,呯地挂了电话。 对高家,卫老真的没有好印象,所以态度也没那么好。 高老爷子拿着话筒,听着里面发出的嘟嘟声,一下子呆住了。 卫老的意思非常明确了,如果自己只顾着高家的利益,硬要求她回来,那叶纤红不高兴了,他也不高兴了。 不高兴会怎么样?自然是高家有难了。 高老爷子越想脸越黑,最后在桌上重重拍了一下。 欺人大甚!咬牙切齿地骂道。 可是也只敢这样骂一句,如果真的敢跟卫老这样说,那高家还能不能存在,也很难说。 每个家族各人各知自家事,高家狗皮倒灶的事情一大堆,只是上面不愿意查而已。 如果自己不知死活,敢坚持找叶纤红,那高家很有可能,存在不了多久了。 想到这里,他无力地站起来,身子佝偻着仿佛一下子老了几岁。 没想到这么一个好机会,就白白流走了。 早知道应该好好跟她沟通,先让她对高家有个好印象,那后面的事,就水到渠成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忽然想到孙女敏瑜跟她有过矛盾,说不定她对高家早就看不顺眼了,所以才会这么坚持。 于是更加感到无力了。 ———— 叶纤红原以为高敏才不会死心,接下来还会来骚扰,没想到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根本没有陌生人找上门来。 看来是戴老和卫老帮忙了,她暗暗猜测,否则不可能这么平静。 这样最好,免得自己头疼。 没过几天,戴老又带过来一个消息,宋保国因为贪污,被判了十五年徒刑。 而董洁因为受贿,同样判了五年刑。 叶纤红一听,大喜。 这两个人一直盯在暗处不放,让她非常头疼,现在坐牢了,总算能清静几年了。 等他们出来,自己和胡向阳也不会这么弱了,肯定没资格再跟自己斗。 第十一章京城来客 接下来几天,公司好事连连。 先是乔昌智跟他喜欢的姑娘结成连理,接着是王茂琳和谢建奇也领证办喜事,最后是小方和杨雪办了订婚酒。 叶纤红做为老板,忙着替他们张罗,光红包就付出了三万。 这几个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她也一直坚持一个原则,就是他们帮自己赚了钱,不能亏待他们。 这么多钱砸下去,他们的婚礼自然办得风风光光,在虞城这边,成了头条新闻。 所有知道叶纤红手笔的人,都暗暗羡慕这些管理人员。 别说虞城,就算整个江浙省,这样大方的老板也不多见吧! 叶纤红这样做,其实也想扬名,这样一来,有能力的人才,自然会把自己的公司,当成首选目标了。 这天上午,叶纤红从公司回来,正要上楼,看到底下停着一辆京城牌照的车子。 因为车窗里面有些暗,看不清里面有没有人,她忍不住皱了皱眉,正要用精神力观察,忽然发现车窗开了一条缝,顿时转头就走。 很明显,车里不但有人,还在偷偷观察自己。 不管是谁,她都不愿意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到了家里,她走到窗前,悄悄往楼下看。 现在变得自己在暗处,对方在明处,反而能知道他们是谁了。 最大的可能,自然是高家人。 上次高敏才来找自己,自己没有理他们,所以他们很可能会换种方式,接近自己。 只是这里是公共场合,他们要停车,自己也没权力管。 但是这种被人监视的感觉,让他依然不痛快。 想到这里,她打电话红罗叙,要他派两人过来这边,监视这辆汽车。 她要搞清楚,里面的人是谁?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这样安排好之里,心里才舒服了一点。 想了想,又担心家里的妈妈。 万一有人去找她,说出当年的事,那这件事就藏不住了。 此时楼下的车里,一个中气不足的沙哑男声迟疑地问:“是不是被她发现了?” “应该是的。”另外一个年轻的男中音回答。“据我这几天的调查,她不但赚钱能力强,还会武术,普通几个男人,根本近不了她的身。能发现异常,也不奇怪。” 他本身就不建议把车停在这里,靠这个女孩子这么近,这样很容易被她发现。 换成是自己,有人这样明目张胆过来,也会怀疑。 “那怎么办?”那个沙哑男声叹了一口气,无力地问。“难道就这样算了?” 从父亲口里,听说自己还有一个女儿,还是叶知书替自己生的,她非常懵逼。 当初在欣昌当知青时,他们几个知青关系不错,只是情感关系比较复杂。 董洁喜欢钟修贤,而钟修贤喜欢叶知书,张玉澍却喜欢董洁,可以说纠葛不清。 只有他一直坚信自己会回到城里,父亲也会官复原职,所以没有喜欢任何人。 后来他的判断被证实了,父亲的问题确实被查清了,他也可以回家了。 当天大家一起庆祝,几乎都喝醉了。 迷迷糊糊中好像跟叶知书发生了关系,醒来时自己下身也一片狼藉。 因为喝酒时钟修贤和其它几人都在,他又觉得自己没有可能乱来,所以只当是做了一场美梦而已。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了,有人告诉他那不是梦,他确实跟人家有了一个女儿。 对于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女儿,他其实没什么感情,会过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看看她到底长得像不像自己,并试着能不能说服她,给自己捐一个肾。 高爱国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父亲,这些年哥哥姐姐都已经出人头地,只有他还在教育系统里担任一名普通的副处级干部,性格上也保持着纨绔子弟的习惯,被人说长不大。 他的想法很简单,青年时期下乡吃了几年苦,现在回京城了,自然要好好享受人生。 只是没想到这么倒霉,刚过了四十,就得了这该死的病。 他还想好好享受人生,不想这么早就死,所以希望换个健康的肾,好好活下去。 而用至亲的肾,排斥反应发生率低,效果当然最好。 只是父亲突然说这件事不要再提,让他很郁闷,所以叫上一个司机,不顾身体疲惫,亲自过来了。 “别着急,慢慢想办法吧!”年轻的司机劝道。 “也只能如此了。”高爱国想了想,觉得确实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叹了一口气。 司机是他的远亲,家里很穷,从部队退伍后,没工作安排,过来投靠他。 他觉得人不错,就一直带在身边。 可以说是他最信任的人了。 所以这次只有他们两人过来,对方既可以照顾他的身体,又可以帮他跑腿打听消息。 叶纤红打好电话,精神力散开来,往楼下的汽车那边过去。 以她现在的变态的精神力,这点距离,已经难不倒她了。 车里只有两个人,前面驾驶位是一名二十七八的年轻人,看起来非常精神,似乎当过兵,因为有普通人少有凌厉眼神。 后面的位置上,坐着一名脸色浮肿的中年男人,看年纪四十多岁,病恹恹的。 如果不是以前看过高爱的相片,她都不敢确认这个人就是他。 看来高敏才回去之后,高家还是不死心,现在让他名义上的父亲亲自出马了。 对她来说,高爱国从来没有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所以就算给了自己生命,内心里跟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他拖着病体,不远千里过来,实在太拼了。 忽然想到上次戴老提起过,她的这个生父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过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痊愈? 难道他过来不是为了让自己认祖归宗,而是来找自己治病的? 叶纤红这样胡思乱想着,收回了精神力。 下一刻,看到罗叙两个手下过来了。 方明湘见状,走进厨房,准备做午饭。 罗叙既然安排这两人过来处理这件事,肯定已经交代好。 接下来他们住在哪里?来这里有什么目的,肯定能打听清楚,她放心交给他们就是。 下午叶纤红没有出门,在家继续复习功课。 年底马上要到了,她的复习计划还没有完成。 数学对她来说,真的是根难啃的骨头,就算把课本全部看懂并记住了,做后面的练习题,依然觉得烧脑。 看来得做大量的练习才行。 她计划等春晖中学期末考试的时候,想办法弄一套他们的试卷,自己做一遍题,看现在达到什么水平了。 她的要求不高,只要达到中等水平就行了。 这样的话,明年再复习半年,考上大学的把握就非常大。 如果是春晖的下游,那还不如早些放弃算了,免得雷声大雨点小。 所有人都知道她要参加高考,到时只考了一点点分数,她可丢不起这个脸。 第十二章高爱国上门 第二天罗叙打来电话,说高爱国和司机,关没有去乡下找妈妈。 看来他们也打听到了一些信息,知道自己比较有主见,就算妈妈答应了,如果自己不同意,照样没用。 这让她安心不少。 只是戴老打来的电话,让她的心沉了下来。 “小红,有人看到高爱国来虞城了。”她接通电话,戴老直接说了这件事。 虞城的事,很难瞒住他。 一辆京城车开进虞城,对方登记的名字就是高爱国,那等于是明着告诉别人了。 “我也看到了。”叶纤红回答。“昨天上午,他的车就停在我家的楼下,只是没有下车,也没有来找我。” 这也是她疑惑地方,既然来了,为什么没有上来敲门? 总不可能等她下去,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吧? “是吗?”戴老随口说了一句,又叹气道:“我刚知道高爱国的病情,这次他过来,只怕来者不善啊!” 从京城那边得到消息,高爱国居得得了肾衰竭,需要换肾。 而高家一方面在等待医院方面的肾源,同时也在亲戚里寻找,看有没有合适的,捐给自己。 戴老人老成精,高家顾不得高爱国妻子的感受,这么积极让小红认祖归宗,显然有其它心思。 以前没留意,现在就清楚了。 看来他是想让小红捐肾啊! 如果高家从一开始,就不动这样的心思,真心认可小红,那以小红的能力,直接治好高爱国的病,应该也不难。 问题是现在弄巧成拙,只怕小红一生气,未必愿意出手了。 这很好理解,小红的心本来就很软,如果是关系亲近的人,或者干脆是陌生人,只要真的碰到困难,求到她头上,她往往狠不下心拒绝,最后还是会选择帮忙。 反而是他们这种尴尬的关系,容易让人走极端。 高家没有想办法安抚小红,却算计她,换了谁都会恼怒甚至报复。 “啊?”叶纤红一听,吃了一惊,嘴里着急地问。“他到底得了什么病?” “肾衰竭,需要换肾——”戴老一字一句地回答。 “呵呵——”叶纤红一听,哪里还不明白戴老语里的意思。“我道高家为什么这么热心,还急着要我去京城,原来是这个坑在等着我——” 因为前世的原因,她本来对人就缺乏安全感,总担心有人算计自己。 重生后好了许多,也愿意信任别人。 没想到现在又碰到生父一家,来打自己的主意。 这种感觉让她特别难受,彻底激起了叶纤红逆反心理。 既然如此,那她也不管了,让他自生自灰吧! 二十年了,从来没有照顾过自己,凭什么要认他这个爹? “这件事不管你怎么做,我和老领导都支持你。”戴老感觉得到她的难过,语气坚定地支持道。 他现在也非常恼火,高家做人实在太没底线了。 难道就高家人是宝,小红就是草,可以随便欺侮? 好在这件事小红有主见,不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他不用替她担心了。 因为心里有了决定,叶纤红反而平静下来。 下午罗叙打来电话,汇报了他查到的结果。 “下面那辆京城牌照的车,是一个叫高爱国的人所有,他们过来,是来找叶小姐你的。”罗叙语气恭敬地说道。 谢建奇结婚后,他也回了老家一趟,把存下的钱,交给父母,翻修家里的老房子。 老家的亲戚见他现在混得这么好,都非常吃惊,来说亲的人,快把家里的门槛踩断了。 他的老母亲很兴奋,挑了个踏实机灵的女孩子,安排儿子跟她相亲。 罗叙也没拒绝。 第一次见面,感觉不错,于是一起去市里逛了逛,交流了半天,他就答应跟她处对象试试。 倒不是他饥不择食,而是那个女孩子确实长得不错,性子也符合他的要求,既然合适,那有什么好矫情的? 回虞城时,女孩子也要跟他过来,他没办法,只好找叶小姐帮忙安排工作。 叶纤红看她有高中学历,谈吐什么的也不差,就安排在办公室,交给乔昌智调教。 等试用期满,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 罗叙觉得有面子,所以工作更死心踏地。 “他们什么时候过来的?”叶纤红又问。 她总觉得他们在调查自己,所以才能出现在自家的楼下,否则哪有这么巧的事? “已经来了三天了,现在住在虞城宾馆。”罗叙继续汇报。“那个年轻人应该是司机,这几天一直在打听你的信息——” 虽然叶小姐没有说明那两个人的身份,但是他总觉得关系不简单。 “来了三天了?”叶纤红一听,顿时冷笑不止。 还真是用心啊! 看来不达目的,不肯罢休了,所以是想摸清楚自己的软肋,好对症下药。 如果自己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估计早被他们骗了。 问题是自己已经有了四十多岁的心理年龄,那想说服自己,就没那么容易了。 “要不要我们暗里动下手脚?”罗叙直接问道。 敢对付自家的老板,那就不用客气了。 “不用。”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你们除了监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他们去乡下找我的家人——” 虽然猜到这个可能性很小,不过还是得最好最坏的打算。 “知道了。”罗叙一听,连忙应下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皱起眉头,考虑这件事如何收尾。 打人肯定不行,毕竟是自己的生父。 而且病得这么严重,万一失手打死人,一辈子会不安。 可是一直在身边逗留,也不是个办法。 叶纤红头大地想。 拿起书看了几页,因为有烦心事,居然看不进去。 她丢下课本,考虑着怎么解决。 要不去诗诗姐那边散散心,顺便陪她去承包下来的农场看看。 虽然双胞胎还在喂奶期,她却已经急不可耐地在整理农场那边了,上次还打电话过来,说起工作进度。 叶纤红考虑自己也该圈块地,建一栋住人的四合院了。 一阵敲门声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精神力飞快扫过去,看到门外站着的赫然是她的血脉父亲高爱国。 叶纤红用力呼出一口气,看来该来的还是会来。 既然他上门了,那就让他进来,当面把事情说起来,免得他再来纠缠。 “……” 听到开门声响,高爱国抬着望去,看到门内那个女孩子,跟知青时代的叶知书,相似度至少有八成。 而他的脸型,却更像自己,越加确定了她的身份。 开口想叫她,可是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这个女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他一次都没见过,现在长这么大了,怎么叫她,似乎都不合适。 第十三章撕破脸 他没开口,叶纤红同样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一时僵在那里。 因为有些话,不想当着司机的面说,所以高爱国一个人上来,让他在车里等。 现在碰到这种情形,他突然发觉有个外人在场,也有好处。 至少这种情形,有他打破僵局,好过父女俩这样相对无言。 “你来做什么?”最后还是叶纤红忍不住了,先开了口。 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把自己跟高家的关系撇得一干二净。 可是真的面对他,又无法狠下心来。 因为从小受的教育比较传统,无法在这个时候,当作高爱国不存在。 “小——小红——”高爱国结结巴巴地叫了一声。“我是你爸爸,想接你回去——” 这几天他们一直在悄悄留意她,看到她的朋友都这样叫她,也跟着这样叫出来。 只是没法叫得心安理得。 “对不起,我的爸爸叫郑建国,你认错人了。”见他自称爸爸,叶纤红皱了皱眉,心中的不快渐渐涌上来,冷淡地回答。“如果没有其它事的话,请你回去吧!” 说完,就要关门。 真正面对这个生父,她发现自己并没有想像得那么冷血和无情,狠不下心说重话。 所以面对这样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再跟他接触。 “等等——”高爱国见她毫不留恋,顿时急了。“我真的是你爸爸啊!” 如果说还没见面,他还有那么一点点怀疑的话,现在他完全确信了。 常言说父女连心,当他看到叶纤红时,那种从血脉里涌来的熟悉感,不用言语,也能感觉得到。 更不用说外貌方面,如果仔细看的话,有不少地方像自己。 “你们怎么说都没用,我的父亲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郑建国。”叶纤红狠了狠心,决定一劳永逸地彻底拒绝。“你还是别费心机了。” 不管是想打我肾的主意也好,真的对我有父女之情也罢,有些事既然错过了,就没必要改正过来了。 而且她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没想再认一个父亲,自寻烦恼。 高爱国见自己说了这么多,她依然水泼不进,一付冷漠的模样,纨绔性子也发作了。 “你到底有没有学过礼貌,亲生父亲上门了,不但不让他进门,还说出这样难听的话——”高爱国皱着眉头教训道。 原本他就因为肾脏不好,皮肤有些浮肿,这样一来,脸显得更丑陋了。 见他翻脸,叶纤红连话也懒得说,转头进了屋,“呯”的一声关上门,不再理他。 真当自己是父亲了,敢朝自己摆谱,还骂自己没教养? 就算郑建国是农民,又没文化,但是他把自己养这么大,那是他能够指指点点羞辱的? 对于这样的人,叶纤红觉得最好的回应方式,就是漠视他。 反正也没打算跟他有牵连,撕破脸就撕破脸吧! 高爱国见她直接关了门,顿时傻眼了,下一刻怒火上升,呯呯地拍门。 就算我没有养过你又怎么样?又没有人跟我说?难道还是我错了不成? 他就不信邪了,亲生女儿还敢给自己吃闭门羹,反了天了? 叶纤红回到屋里,刚在沙发上坐下来,就听见拍门声。 “开门,快给老子开门——”高爱国口不择言地叫道。“既然是老子的种,那就给我安份点,别逼老子教训你——” 家里的女儿,如果惹急了自己,他照样敢这样骂人。 何况叶纤红只是个乡巴佬。 别给脸不要脸,以为有人罩着你,就可以给亲生父亲甩脸子。 只要流着我的血,老子教训女儿,到哪里说都占理? 叶纤红听他胡言乱语,气得全身冒火。 如果换个人,她绝对好好教训他一顿。 偏偏这人时生身父亲,而且还病得不轻,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让他死在这里,那弑父的罪名,就要背一辈子了。 所以即使气得脸色发青,依然想不出好办法对付他。 想了想,决定直接找卫老。 跟他认识这么久了,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事,主动找过他。 今天实在被高爱国逼急了,她必须快刀斩乱麻,让上层直接介入。 想到这里,他直接拨通卫老的电话。 “小红,你今天怎么给我打电话了?”今天下午京城的天气很好,卫老披着大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听保姆说一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找自己,连忙进屋接电话。 高家的事,他已亲自打过电话,想来没有人敢把自己的话当成耳边风。 “卫爷爷,有件事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向你求助。”叶纤红三言两语就说明了情况。又把电话的听筒朝向门口。“你听听,他现在还在骂骂咧咧,不断地拍门,我真怕忍不住,做出后悔终身的事。” 一个人可以有缺点,也可以有怪癖,但是有些事情,却绝对不能碰。 比如弑父,这是国人绝对不能碰的禁区。 即使她没有做什么,只要高爱国死在自己家门口,她就会被人的口水淹没,而且没法自证清白。 卫老最近一直在喝叶纤红送过来的果酒,身体越来越健康,可以说耳不聋,眼不花,比其它六十多岁的老人还精神。 叶纤红那端传来的漫骂声,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听说是高爱国去那边寻衅,顿时火了。 “小红,你别担心,这件事我来想办法。”他柔声安慰道。“就算他死在你家门口,我也会亲自过来替你作证——”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没错,但是要看谁去断? 七品芝麻官想审一品诰命夫人,肯定困难重重。 他要调查处理高家,还不是手到擒来。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受不了外面的骚扰,干脆走进卧室,关上门,到空间解闷。 心情不好时,在里面做些农活,人就会平静下来。 空间里的果树,因为最近没时间处理,早已结满累累的果实。 叶纤红没有用精神力,而是用双手把果子一颗颗摘下来,装进竹筐里。 没用多久,就装满了几只竹筐。 简单处理一下后,继续装进玻璃罐里,泡成果酒。 又把已经泡好的果酒,酒和果子分离出来,沉淀一下后,把酒装进酒瓶子里。 泡过酒的果肉,加糖腌制起来,到时送给诗诗姐食用。 她在里面躲清闲,高家却已经闹翻天。 对高老爷子而言,小儿子离家几天了,他猜测儿子去了虞城。 考虑到他早有准备,还带着司机,倒也没怎么担心他的身体。 卫老虽然给了明确的信息,让高家不要去找叶纤红的麻烦。 他也算明确执行卫老的指示,禁止家人再去找她。 但是儿子离家时,没有跟他联系,他就装聋作哑了。 第十四章救不救生父? 他想得很明白,儿子毕竟是她的亲生父亲,如果两人相认了,那这件事就算有卫老搅局,依然有了个完美的结局。 就算没成功,也可以推到儿子身上,父女情深嘛!他也没办法把儿子锁在家。 再说他都病成这样了,难道卫老还好意思对付他? 让他没想到的是,卫老又打电话过来了,全程只有一句话:“既然高家连自己人都管不好,那就老老实实当个普通百姓吧! 高老爷子一听,心头狂跳,哪里还不清楚这话包含的意思? 想解释一下,可是卫老已经挂了电话,根本不给他机会。 他拿着话筒,手却一直抖,好不容易拨通儿子的大哥大,却是司机接的。 “爱国呢?”他心急火燎地问。 “他去楼上找那个女孩子了,让我在车里等。”司机见是老爷子,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你拿着大哥大上去找他,让他马上接电话。”高老爷子此时心急如焚,哪里还有耐心等? 高家如果真成了普通老百姓,那就彻底败落了。 司机不敢反驳,连忙下了车,跑上楼去。 上了楼,听到高爱国还在门口发疯似地嚎叫,也不知道他都病成这样了,哪里来这么大力气? 高老爷子一听那边传来的声音,哪里还不知道卫老为什么要发火了? 如果儿子就在身边,他说不定也会一个耳光扇过去。 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敢摆父亲的威风? 如果这样有用,还用得着他来?高家又不是没试过,不是已经失败了吗? 如果聪明一点,用父女亲情打动她,说不定还有希望? “高处长,你的电话。”司机走到高爱国后面,小心地叫了一句。 他现在的样子有些怕人,万一迁怒于人,自己只怕也会跟着倒霉。 高爱国转过身子,发黄的脸色变得有些青白,气喘吁吁的模样,像是随时会晕过去。 “谁打来的?”他喘了一口气,嘶声问道。 人生病的时候,容易走极端,高爱国此时也陷入了这样的病态。 “老爷子打来的,让你快接——”司机不敢说谎,连忙回答道。 高处长的情况很不妙,今天这样一通发泄,说不定病情会更加严重。 “爸,你有什么事?”高爱国听说是父亲的电话,理智回来了一点,拿过大哥大回答道。 “你的身体怎么样?”高老爷子刚才气得想骂儿子,可是听到他嘶哑的声音,反倒心疼了。“现在肾源还没找到,一定要爱护自己,别让我们担心——”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个本钱没有了,其它一切都是空话。 “我没事,爸你放心。”听到父亲真切的关心,高爱国的情绪也平静了一些。“只是这个丫头居然敢把我关在门外,气死我了——” 如果是别人这样做,他还不至于这么生气,偏偏是自己流落在外的私生女,这让他太难受了。 “你先回来吧!”高老爷子知道儿子的脾气,是个标准的顺毛驴,所以也没有指责他,“叶纤红的事,回头再想办法。” 如果没有卫老介入,他也赞成给她点颜色看看。 问题是儿子这次的事,已经彻底把卫老惹毛了,如果高家因此受连累,那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 “爸——”高爱国觉得面子还没找回来,有些不愿意半途而废。 “听爸的话,先回来再说。”高老爷子强忍着心里的不安,好言好语劝说儿子。“你的身体比任何事都重要,别因为一些小事,把身体搞坏了——” 高爱国终于还是被父亲说服了,答应马上回家。 挂了电话后,他望了紧闭的房门一眼,恨恨地哼了一声,和司机下楼回京城。 叶纤红从空间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劳动果然是最好的心情调节剂,她这时候心情平和地进厨房准备晚餐,忘了高爱国刚才带给她的坏心情。 晚饭做了一半,才想起那件事。 精神力到门口看了看,人已经不在了。 又朝楼下望去,车子也开走了。 不知道是被卫老叫走了,还是自己没有回音,气得回去了。 这是好事,她懒得去猜测原因。 晚上胡向阳回来,她把这件事跟他说了一遍。 “这个——”听到高家这么欺侮人,他气得想骂人,又想这人是小红的生父,不能说粗口,又忍住了。“如果换成别人,我一定打得他爹妈都不认识。” 手脚功夫见长了,又有戴老卫老撑腰,任何敢招惹小红的人,他都敢动手。 “算了,这是我妈那一辈的旧事,我烦恼也没用。”叶纤红一番倾诉后,心里的郁闷算是彻底解开了。“原以为跟高家各顾各的就好,没想到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上门,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我妈知道后会受不了。” 一个黄花大闺女,给喜欢的男人睡了,就算给他生下女儿,吃这么多年的苦头,也不会太难过。 毕竟是年轻时,冲动之下干的荒唐事,没必要后悔。 如果知道对方是根本没有感情的高爱国,那她肯定会非常痛苦。 万一知道罪魁祸首是董洁以及胡向阳的小姑夫张元澍,那她拿什么安慰她,并给她出气? “那你说怎么办?”这种事确实棘手,胡向阳也想不出办法。 总不能把高家全部处理掉吧? “要不,我想办法把他的病治了,那他就不会惦记我的肾了。”叶纤红想了想,试探地问。“同时让他们答应,永远不透露跟我的关系——” 这样做虽然有示弱的意思,问题是高爱国的身份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更改,永远是自己的生父。 就算彼此成了仇人,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去吧! “这个我也说不好,要不,你问问戴老吧!”胡向阳想了想,这样建议。 处理人际关系,当然戴老比他们老到多了。 如果他支持这样做,那自己肯定没意见。 戴老在那端听完叶纤红的话,也犹豫了好一会。 倒不是反对小红给生父治病,问题是她的能力,不适合随便公开,免得带来麻烦。 而高家人是什么性子,通过这几天发生的事,已经非常清楚了。 可以说除了无耻,无底线之外,还得加上拎不清这一条。 这种人跟他讲道理是没用的,或许狠狠揍他们一顿,比讲道理有效得多。 所以小红想治好高爱国的病,得先让老领导狠狠教训他们一顿再说。 等到他们怕了,老实了,小红的援手,他们或许才会感激。 于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小红,让她不要着急,等老领导安排好之后,再考虑治病的事。 叶纤红觉得有理,向戴老感谢。 挂了电话,心情才真正放松下来。 第十五章意外 卫老向来雷厉风行,既然决心给高家一个深刻的教训,绝不会说过后拖着不办。 几天之后,高家老大被纪委调查的事,就传了开来。 高爱中现在在离京城很近的冀省担任正厅级干部,高家原先还想运作一下,把他调进省里,成为省部级领导。 如果这个计划能成功,那高家至少十年内,能保持现在的地位不动摇。 没想到还没成就好事,反而被纪委盯上了。 一般来说,如果纪委秘密在查一个人,说明问题还不严重,至少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 等到公开了,往往问题已经明朗化,想抵赖也没有机会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被调查人问题太严重,牵涉太广,所以就算证据再多,也不敢公开出来,免得被人销毁证据和串通,从而出现变故。 毕竟一个大的贪腐干部,身边往往有一个腐败圈,这些人个个路子很广,攻守同盟很紧密。 而高爱中的事,显然属于第一种情形。 高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瘫倒在家里。 高家现在最大的希望,就在长子手里。 老二高爱军,现在在部队工作,级别也不高,还没能力撑起高家。 老幺高爱国更不用说了,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所以根本没有想过要培养他。 没想到一念之差,招来这样的灾祸。 “爸,怎么会这么突然?”大儿媳妇匆匆赶回家里,神情张皇地问。 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她能求助的唯有年迈的公公了。 老公升为厅级领导后,夫妻俩其实已经收敛了许多,除了收些吃穿用的礼品,其它金额大的物品,一律拒收。 她以为这样一来,老公就能坐稳位置了,还有可能往上走一步,没想到意外出现了。 “这件事都怪我——”高老爷子保养得很好的脸色,一下子灰败下来。“明明卫老提醒过我,不要去找叶纤红的麻烦,谁知道爱国去了之后,我不但没劝阻他,反而听之任之,这才彻底惹恼了他——” 叶纤红是老幺私生女的事,家里几个儿子媳妇都知道了,当时还一起坐下来商量过,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大多数人的意见,自然是接她回来,反正是女孩子,也不怕多养一张嘴。 将来总要出嫁的,高家穷归穷,一份嫁妆还是拿得出的。 何况她已跟胡向阳订了亲,虽然胡家败落了,不过有肖培刚这个姑夫在,叶纤红又有戴奉焱这个干爷爷,高家还是能借上一点力。 至于让她捐肾的事,自然不可能摊开来讲,只是大家心里有数而已。 “他怎么这么糊涂啊!”大儿媳一听,顿时着恼了。“这不是给高家招祸吗?” 当卫老好糊弄啊! 他亲自打电话说过的话,老幺偏偏没当一回事,还去骚扰人家。 难怪他要拿高家开刀了。 至于卫老为什么这么重视叶纤红,她感到难以理解。 难道是年纪大了,人变糊涂了,所以才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 越是如此,越不能跟一个这样的老人去较真。 “你先回去吧!我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用其它办法,把这件事化解。”高老爷子虽然内心焦虑,只能这样安慰大儿媳道。 所谓化解,当然不可能让纪委收回成命。 最好的结果,就是停职检查,去其它冷门部门呆一段时间,等事情过去,再想办法换个岗位,重新爬起来。 不过这样一耽搁,想往上走是不可能了。 高老爷子现在已经死心了,只要他能在这个位置上退下来,就万事大吉了。 对于高家的遭遇,其它人并不清楚,只以为高爱中手伸得太长,所以被捉了。 高家名声本来就不好,也没有人同情他们。 倒是其它类似的家族,听到这件事后,都受了惊吓。 原本不拘小节的子弟,也开始收敛起来。 让卫老和戴老意外的是,原本他们只想查些问题,让高家老实一点,再找个合适的时机,让叶纤红给高爱国治病。 没想纪委人员一查,却挖出了大问题。 这个高爱中这些年贪腐的数目,达到惊人的地步,最后不得不关进看守所,等待纪律和法律的双重审判。 到了这一步,卫老虽然有些遗憾,却不会伸手干涉纪委的工作。 他当初让纪委调查高爱中,其实是支持小红治好高爱国的病。 在卫老看来,即使小红跟他一辈子没有父女缘份,但是生父这个身份却是真实的,既然她有这个能力,总不能看着生父病死。 没想到弄巧成拙,高爱中居然一下子倒下了。 叶纤红知道这个结果后,也只能苦笑。 发生这样的事,高家现在肯定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甚至会有人把自己当成罪魁祸首,她已经不适合出现高家人面前。 原想着接下来可以清静些日子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跟她的预料越来越南辕北辙。 两天后的一个早上,叶纤红正要出门去公司,被高敏才和高敏瑜拦住了。 “你到底是不是人啊!”高敏瑜抢在高敏才之前,指着叶纤红破口大骂。“不认自己的家人也就算了,居然害自己的亲大伯坐牢,你有多恨我们高家人啊——” 原先因为得罪叶纤红,被狠狠教训了一顿,她变老实了许多。 没想到事情发生了变化,她居然是小叔的女儿,跟自己成了堂姐妹。 她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放弃对她的敌视,只是自认斗不过她,不得不收敛起来。 没想到她越来越过份,居然害大伯被纪委查。 这样一来,高家只怕要彻底败落了,她以后也不能打着高家的旗号,去外面胡作非为了。 当然她更害怕的是,父亲也被纪委查。 自家人知自家事,高家还真没几个经得起调查的人。 所以今天和堂哥过来,表面上是骂叶纤红出气,实际上,是给她一个警告,你也是高家人,真的不能再跟高家对着干了。 也许世上真的有大义灭亲的人,但是叶纤红是女孩子,应该不至于这么冷血。 “他坐牢不是因为贪腐吗?”叶纤红面无表情地反问。“难道是因为我不喜欢他,所以被纪委带去调查,然后坐牢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其实也有些矛盾。 但是被高敏瑜这样一逼问,她的心理又不舒服了。 什么时候贪官的子女,还这么理直气壮了? “你——”被叶纤红一反击,高敏瑜顿时哑口无言了。 她当然知道这话不合逻辑,但是她今天过来,不是跟她讲道理的,而是想提醒对方,你的血脉里也流着高家的血,别再继续找自家人的麻烦了。 第十六章找诗诗姐 “你的心真的这么硬?希望我们高家一蹶不起吗?”高敏才今天像是换了一个人,上次来时的咄咄逼人不见了,此时阴恻恻地问道。 他这个年纪,就已是科级干部,本来前途一片光明。 现在成了贪官之子,没有父亲这个靠山,他的未来会怎么样,根本无法预测。 如果不是害怕高家继续出事,他今天说不定会跟这个不愿意承认身份的堂妹斗个你死我活。 都到这个地步了,他还怕什么? 可是理智告诉他,至少二叔还在,姑姑和姑夫也没倒台。 如果跟叶纤红继续交恶,她一发狠,对高家赶尽杀绝,那对自己来说,真的是灭顶之灾了。 “笑话。”叶纤红望着高敏才青白脸色,神情越发冷漠。“难道你们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我的态度一直很明确,高家永远不要来找我,我不想跟你们有任何关系——” 你们不来找我,就不会有事。 如果一再纠缠不清,那别怪我反击。 “你——”高敏瑜见她还是这样的态度,又想插嘴。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这样说还情有可原。 明明知道小叔是你的亲生父亲,还这样跟高家撇得干干净净,这种态度,本身就不正常。 “你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高敏才毕竟是当科长的人,反应比堂妹快,听出了叶纤红话里的意思。“我们马上走——” 这时候他反而冷静下来了,怕堂妹越说越糟,连忙拉着她往外走。 原来这才是叶纤红的真实想法,难道确实是高家做错了? 如果他们不再来找她,双方就不会起纠纷。 高家不肯死心,那就别怪她反击。 接下来的日子,叶纤红的家门口终于恢复了清静。 高家没有人再来找她,她也可以恢复以前的生活了。 从罗叙口中得知高家人确实回京城了,叶纤红让他们停止一切活动,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这天下午,她带着果脯去找诗诗姐,准备把这件烦心事跟她说。 关系好的朋友虽然不少,但是能讨论这种隐私的人,也只有诗诗姐了。 “原以为我的家人够让人心烦了,所以一直羡慕你有一个好家庭。”苏思诗安安静静听她说完,最后叹气道:“没想到你的身世,居然也这么复杂,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此时两人像以前一样,坐在三人沙发上,身子随意地歪着,非常放松。 话虽然这么说,心里明白小红向来有主见,并不需要别人替她拿主意,只是现在心情比较糟糕,需要向人倾诉。 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肩,希望她的心里好受些。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处特别柔软的地方,小红和自己一样,都是关于家人。 这也是两人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因为都会为了家人,牺牲自己的幸福。 “其实我自己并不那么难过。”叶纤红说完后,心里果然轻松多了。“只是这件事不能公开,否则对我妈是个巨大的打击。” “是啊!”苏思诗深有同感地回答。“这件事换成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接受不了。” 因为喜欢一个男孩子,不惜主动上门,为的是怀上他的孩子,希望把他留下来,跟自己结婚。 结果男孩子失踪了,而她未婚先孕,不被家人接受,曾经想不开要自杀。 现在好不容易苦尽甘来,有了新的生活,却被人告之这个孩子根本不是跟自己喜欢的男人生的,而是被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玷污了,才无意怀上的。 “为了妈妈不受伤害,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即使高家老大被抓去坐牢,我也不会后悔。”叶纤红坚定地说道。 说起来,她现在最纠结的就是这件事,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算不算过份。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苏思诗不以为然地回答。“又不是你让他贪污受贿的,被抓起来才好。” 站在外人的客观立场,这件事反而更容易接受。 既然是贪官,不抓他抓谁? 两人聊了一会,烦心事全部解开了,于是开始转移话题,说起苏思诗承包那块地的建设情况。 “小红,你什么时候过去造房子?”说起这件事,苏思诗有些着急地问道。 她那边已经开土动工了,过年前应该能把房子造好,如果叶纤红再不准备,到时只有她一个人在那边搞农家乐了。 “你担心什么?”叶纤红笑道。“既然答应你了,肯定会去那边投资建农场。如果你怕一个人寂寞,到时叫我一声,我过去陪你好了。” 忽然想到自己改变了主意,正在复习功课,准备高考,似乎已经失约了。 “是吗?”苏思诗不大相信地望了她一眼。“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至于你去读大学,我倒不在意,只要放假了能回来陪我就行。” 小红还年轻,有机会读大学,当然不能错过。 反正她有车子,真的想自己了,回来一趟也很方便。 当然前提是,大学别考得太远,最好在省内或者沪市。 “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中饭当然是在苏思诗家里吃,菜还是两人一起动手做的。 今天过来时,除了带了些果脯,还有空间产的蔬菜瓜果。 因为乡下推广了大棚种植,现在换季蔬菜已经很常见了,她拿这些过来,也不会有人觉得惊讶了。 两人做了三菜一汤,端出来开始吃饭。 保姆要照看宝宝,只能夹了菜去那边吃。 “对了,好久没有吃到你做的泡菜了。”苏思诗夹了块叶纤红烧的酱骨头,突然感慨地说了一句。 去年刚相识时,从她手里买了些泡菜,感觉特别美味。 后来发生了大多的事,小红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就没有再耐烦做泡菜卖钱,所以想吃也吃不到了。 “你现在还在哺乳,不能吃这种腌制品。”叶纤红提醒了一句。“等宝宝过了周岁,我替你腌一大坛子,直到你吃腻为止。” 重生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半了。 她也从最初的急着赚钱,想改善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到现在更看重心灵的宁静。 或许这就是一个心理年龄成熟的女性,当外在的东西都容易获得后,最终的选择吧! 现在如果有人送自己金银珠宝,或者其它值钱的宝贝,她真的兴奋不起来了。 反倒是跟诗诗姐这样聊聊衣食住行,心里更容易得到满足。 吃过午饭,两人泡了茶,继续闲聊。 两个宝宝现在六个多月了,虽然还不会走路,却变得非常活泼好动,一天到晚爬来爬去。 第十七章买钢琴 苏思诗专门弄了个空房间,没有放任何家具,只是在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让两个宝宝在那间屋子里折腾。 当然吸引孩子注意力的玩具,必不可少。 而保姆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屋里照顾孩子。 相对来说,这个工作还是很轻松的,只要孩子不吃不闹,就随他们自己玩,不用理他们。 两个孩子也怪,到现在从来没有生过病,精力比其它同龄孩子旺盛得多。 苏思诗一直怀疑小红有特别的能力,从宝宝的情形来看,更加确定自己猜得没错。 ———— 叶纤红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学习速度又开始加快。 几本数学教科书,终于被她啃完了,算是提前完成了学习任务。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不断地做题目,适应高考的节奏。 数学题的难度,比她想像得还要大,堂哥带来的数学卷子,她会做的还不到三分之一。 有时候想想也泄气,自己明明读过高中的,又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是对这些数学题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天她再次被一道立体几何题难住了之后,忍不住放下笔,走到窗前生闷气。 年底到了,天气越来越冷,楼下的小区里,除了行色匆匆的路人,看不到在外面活动的老人和孩子。 不知道哪里传来一阵钢琴声,唤起了她的回忆。 又是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钢琴曲,曲目应该是《秋日的私语》。 她其实分辨不出钢琴曲的演奏者,只是熟悉了这些曲子,从而这样判定而已。 忽然想到弟弟曾经提起过,他想要一架钢琴。 也不知道是真的喜欢钢琴,还是因为顾慧珊会弹这个,他不愿意输给她。 寒假马上就要到了,看来得抓紧找人帮忙,去订一架回来。 虞城这边没有大型的乐器行,要买一架入门级的钢琴,估计要去大城市买。 忽然想到少年宫的毛老师,她长期跟音乐打交道,应该知道哪里能买到合适的钢琴。 回头看了一眼桌上的试卷,觉得在家生闷气也没用,不如出去走走。 于是穿上大衣,披上围巾,打开门出去。 这边离少年宫不远,走路过去很快就到了。 到了目的地,来到毛老师的办公室门口,看到门没关,她正坐在办公桌后,跟一个中年妇女谈着什么。 “叶小姐,好久不见。”毛老师看到门口叶纤红,站起来笑着打了个招呼。 她不清楚叶纤红的身份,但是当老师的,眼力都不差,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能打扮得这么高贵得体,家里肯定不缺钱。 对青少年宫这种培训机构来说,舍得来这里花钱的,大多是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 何况叶纤红上次跟自己学过乐理知识,虽然课程很短,但是花钱却很大方。 结束前,还送了件价值不菲的礼物给自己,这让她印象很深刻。 “毛老师你好。”叶纤红原本打算等她谈好事再进去,既然她打招呼了,就不客气地进了屋。“今天过来,是有件事想请教你,不过不急,等你谈完事,我再说好了。” “没事没事。”毛老师连忙叫她坐下来。“这个是我的老同学,路过找我聊天,不影响你的事。” 当然就算真有什么事,也可以让老同学等一等。 “是这样的,我打算给弟弟买一架钢琴,不知道你有没有认识的乐器店?”叶纤红开门见山地回答。 乐器她不熟悉,所以让懂行的人挑比较好,就算多花点钱,也好过买错了。 “这个简单,你告诉我要求,我帮你打电话问一下。”毛老师一听,热情地说道。 平时教人学音乐,肯定有学生咨询买乐器的事,她一般都会带到熟人的店里。 介绍生意,那是有回扣的。 何况她相信朋友的为人,同样价格买的乐器,质量基本上不比其它店里的差。 时间久了,大家都相信她的介绍,所以单是回扣这一笔,一年就能拿不少。 只是那些大多是普通的乐器,什么笛子、二胡之类的,最多买把吉它,靠数量取胜。 钢琴则不同,随便一架都过万了,好的几十万的都有。 就算买一架最便宜的,她拿到的回扣,都及得上一个月工资了。 “我弟弟练习用的,只要入门级的就行。”叶纤红倒没想过为了面子,买一架高级的钢琴。 何况弟弟没打算以音乐为终身职业,所以买了之后,能弹多少次都不一定。 当然太次的她也看不上。 “行,我马上打电话问一问。”毛老师一听,连忙拿起电话拨号码。 入门级的,也要一两万了,何况这个女孩子应该不缺钱,入门级里,也可以介绍更好一点的给她。 叶纤红也不着急,微笑着坐在旁边等。 旁边那个中年女人,看来跟毛老师确实很熟,站起来帮她倒了一杯水。 “谢谢。”叶纤红向她道了谢。 电话很快打好了,毛老师报了几个价格,不同的牌子,自然有差异。 “叶小姐,如果你对价格不是特别在意的话,我建议你买一万八这款,相对来说,它的性价比最高。”毛老师最后建议道。 在她看来,国产钢琴和岛国钢琴,入门级的虽然有很多。 但是真正能达到入门要求,又价格实在的,还是粤省产的这一款更划算。 “行,就要这一款。”叶纤红也听过这个国产牌子,专业级的比不上欧洲产的,但是入门级里,确实名气很大。 这也算是支持国货吧! “那好,你给我地址,我让那边送过去。”毛老师一听,顿时笑逐颜开。“收到货后,你再付钱给他好了。” 一个电话的时间,就介绍了一笔生意,她的心情非常愉快。 “谢谢毛老师。”叶纤红接过纸笔,写下详细的家庭住址和电话。 毛老师接过后,把地址回复给那边,然后坐下来准备继续和叶纤红聊聊。 “叶小姐,我看你还没到二十岁,怎么不学一点乐器?”毛老师随便找了个话题。 在她看来,像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这时候没有上课,也没有上班,应该比较空闲。 既然她想买钢琴,说明喜欢音乐,那何不介绍她学点乐器。 自己教不了钢琴,但是可以教吉它和小提琴,这两种乐器,自己都有培训课。 “学什么?”叶纤红随口问道。 不管是今生还是前世,她都没接触过乐器,总感觉学起来没那么容易。 “如果喜欢唱歌的话,可以学吉它,这样自弹自唱也方便。”毛老师介绍道。“如果喜欢古典音乐,可以学小提琴,这个声音比较优美。” 第十八章学吉他 一般来说,有钱人家的孩子,更喜欢学钢琴小提琴这种高大上的乐器。 而普通人家的小孩子,买不起那么贵的乐器,才会学口琴、笛子、二胡这种比较常见的。 “要不,我学一学吉它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学一学这门乐器,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最近复习进入瓶颈期,让她心烦意乱。 用音乐转移一下注意力,对自己应该有好处。 平时在家没事,可以弹弹吉它,哼一哼前世特别喜欢的那些音乐。 特别是她最爱听的动漫音乐,像《未闻花名》《四月是你的谎言》《你的名字》这些,现在想听也听不到。 如果自己学会了弹吉它,那可以把它录下来,学习的时候播放出来听听。 “好。”毛老师见自己多嘴了一句,又促成了一项个培训课程,态度更加热情起来,拿出一张招生简章,问她报哪一个班? 集体课和单独教的课,当然也有区别,她自然建议叶纤红报一对一培训的课程。 虽然费用不低,但是人少了,总共八节课,也不过一千来块钱。 如果家里没钱,当然可以报集体课,上课时间比较固定,你缺课了,也不能退钱。 同样八节课,只要二百块钱。 叶纤红哪里耐烦定时上班,当然要了一对一的课。 于是打开手包交了钱,毛老师见她现在有空,直接拿了一把吉它,要带她去隔壁教室上课。 那个老同学见她有事了,也主动提出告别。 进了隔壁的教室,毛老师先教她熟悉正确的持琴姿势,然后介绍吉他各个部位的名称,比如琴头、指板、琴弓等等。 这些虽然不用考试,就怕自己弹吉他的时候,有人问起这些问题。 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也是很丢人的。 讲完这些,毛老师又拿来一张C大调的音阶图,要她记住每个品格每根弦的音。 这些对叶纤红来说,非常容易,毕竟她有超强的记忆力。 不知不觉中,叶纤红对吉它越来越熟悉,感觉随时可以弹上一曲。 这当然是错觉,记住了不等于会弹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管是乐器也好,学其它运动也好,想完全掌握,必须眼到手到心到,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 这节课整整讲了一个多小时,因为叶纤红的接受能力强,毛老师讲课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 因为以前教过她的弟弟郑兴安吉他,毛老师以为她学得快,是因为家里弟弟经常弹给她听,她也玩过很多次,所以很多地方一学就会。 天晓得叶纤红可是从来没有碰过弟弟的吉它,倒不是怕弄坏,主要是当姐姐的,去碰一个自己完全不懂的乐器,太丢脸了。 “学吉它并不难,最重要的是坚持。”下课前毛老师提醒了一句。“如果急于求成,想着三五天就可以弹好吉他,十天八天就可以弹唱自如,那就容易产生焦虑。这样的人并不是没有,但是只有极少数人才做得到。” 既然已经交钱了,她是真心希望叶纤红能认真学下去。 “我明白了,谢谢毛老师。”叶纤红站起来道了谢,准备回家了。 跟钢琴那边约好的时间是下午四点,现在才三点出头,时间很宽裕。 回到家里,拿出弟弟的吉它,照今天学的内容,试着练了一会。 很快地,想弹哪个音,手就熟练地按在那个位置上。 看来我也是那极少数的人啊!叶纤红暗想。 想到这里,她懒得再做无用功,于是拿出弟弟放在写字台上练习用的曲谱,弹了一首最简单的《小星星》。 第一次有点磕磕碰碰,第二次就非常流畅了。 叶纤红信心更足,找了一首更加难的曲子来练习。 不知不觉中,那几首初级练习曲,被她全部弹了个遍。 直到门铃声响起,她才放下吉它,过去开门。 外面果然是来送钢琴的,只见四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抬着一架钢琴艰难地爬上楼梯,大冬天的,额头都冒汗了。 “叶小姐,钢琴放哪里?”按门铃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瘦高个年轻人,微长的头发明显烫过,呈波浪型盖住了耳朵,小小的瓜子脸让他看起来带着些女生的柔弱,一看就是搞艺术的。 “就放在客厅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客厅面积比较大,放一架钢琴不影响起居,反而会给家里增添艺术的气息。 “好。”卷发男子应了声,指挥后面的人抬进来,放在叶纤红指定的地方。 电视柜旁边有个空位,钢琴摆在这里正合适。 放好钢琴,几个搬运的男子先回去,卷发男子还没收钱,还要交待钢琴保养的一些注意事项。 比如不能让太阳照到,也不能放在过冷或过热的地方,不能落灰尘等等。 叶纤红认真的听着,然后拿出钱,直接付给他。 现在家家户户家里都会放些现金,毕竟去一趟银行没那么方便。 等卷发男子离开,方明湘仔细打量着钢琴,突然觉得买了它非常值得。 就算以后空放着没有人弹,凭它漂亮的外观,当作一件高档的家具,装饰客厅,也是不错的主意。 接下来几天,她边学数学,边学吉它,突然发觉数学也没那么枯燥了。 去上第二节吉他课的时候,毛老师开始教她学最简单的《小星星》,没想到叶纤红已经弹得很熟练了。 又试了后面几首曲子,她照样轻易弹出来了,而且没有错误。 “叶小姐,看来我上次说错了。”毛老师感慨地说道:“你就是那极少数几个中的一员,能短短几天时间,就学会怎么弹吉它。” 这样一来,她只能跳过今天的课程,教后面更复杂的指法。 叶纤红同样一学就会。 回到家里,她练习了一会,感觉并不太难。 她放下吉他,郁闷地望了一眼桌上的数字练习题。 如果学数学也这么容易,那该多好? 周末弟弟回来了,看到客厅多了架钢琴,兴奋地叫了一声。 “你还没有学,这么开心做什么?”叶纤红现在几乎可以确认,弟弟想买钢琴,是因为顾慧珊。 也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碰到一个看对眼的女孩子,不想在兴趣爱好上跟她同步,那才怪了。 “没事,寒假可以学。”安安乐观地回答。“反正我学什么都快,用不了十几天,我就能自弹自唱了。” 到了那时,约顾慧珊来家里做客,不管是她弹给自己听,还是自己弹给她听,都没问题。 有钢琴做媒介,他就不用担心找不到共同话题了。 见他这么有信心,叶纤红也没有说什么打击他的话。 男孩子嘛!就该这么有信心才好。 第十九章父女矛盾 第二天早上,顾慧珊主动过来找弟弟,看到钢琴,也激动地叫了一声。 “小红姐,能让我弹一下这架新钢琴吗?”她在琴凳上坐下来,扶着钢琴上面的盖板,带着些祈求的语气问道。 家里很早就买了一架钢琴,不过是便宜货,音质很差。 小时候不懂得,还觉得很自豪,毕竟熟人家里,都买不起这样的高档乐器。 自从学会分辨钢琴的音色后,她就开始讨厌它了,希望父母给自己买一架好一点的钢琴。 因为爸妈的工作原因,家里不可能买太贵重的乐器,所以一直没办法实现这个愿望。 “当然可以。”叶纤红笑着帮她打开琴盖。“以后安安也学钢琴,你有空了多教教他——” 这架钢琴,本来就是她买来给弟弟泡妞用的。 顾慧珊要弹,当然没问题。 这倒不是叶纤红变态,支持才十六岁的弟弟谈恋爱。 主要是她的观念跟别人不同。 在她看来,不管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压制青春期孩子的正常心理需求。 因为一个人成年后,能不能活得幸福,跟他的学历无关,也跟他的智商无关,只跟他的情商有关。 而情商是一个很笼统的说法,分得再细一点,包括他跟家人,跟男女朋友,跟同事,甚至跟身边任何一个有机会接触的人,相处时的态度和方式。 学生时代,是一个人学习跟同龄人相处的最重要时刻,如果禁止他跟异性来往,那他往往会陷入情感方面的焦虑。 如果长时间得不到改善,等他过了二十多岁,需要正常结交对象的时候,因为在合适的年纪,没有学这方面的经验,反而会不懂得如何跟异性打交道。 即使通过相亲,跟人结婚生子,夫妻关系也往往不太顺利。 很多家长禁止孩子跟异性交往,跟成绩差的同学来往,表面上看,是为了让他安心学习,考上好的学校。 但是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孩子并不快乐,到社会后,适应能力也极差。 叶纤红希望弟弟能幸福,所以不会阻止他结交异性朋友。 当然也有前提,就是要提前做好两个孩子的引导。 正常的男女交往可以,但是不能去碰底线。 “谢谢小红姐。”顾慧珊一听,兴奋地嚷道。 坐在钢琴前深呼吸一口气,想好了想谈的曲子,然后用力按下琴键。 屋里一下子响起了一连串灵动的音符声。 安安此时一个人在房间里,听到钢琴声,打开门走出来。 看到在谈钢琴的顾慧珊,双眼一下子亮了。 叶纤红装作没看见,回到沙发看电视,随便两人去交流。 一曲弹完,顾慧珊转过身子,想跟叶纤红说话,却看到身后站着的是郑兴安。 “安安,你也想学钢琴?”她站起来好奇地问。 学钢琴可不容易,她五岁开始学琴,到现在已经十一年了,这些年的课余时间,全部耗在这里了。 一开始她觉得很痛苦,因为休息的时候,不能像其它同学一样,去外面疯玩。 等到真正爱上弹钢琴了,她才觉得这些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安安现在才开始学,如果只是玩一玩,当然没问题。想学精通,那可能有点晚了。 “是啊!”郑兴安被她看得脸红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现在只会弹吉他,所以想多学一门乐器。” 这当然是借口,他以为自己这点小心思,顾慧珊肯定看出来了,所以才会脸红。 “那你要努力了。”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对感情也很迟钝,没发现郑兴安的心思。“学钢琴比学吉他困难多了,如果你三心二意,只怕高中毕业了,也只学了点皮毛。” 她自认为有资格讲这些,毕竟学钢琴的苦,她都体会过。 “放心,我会努力学的,争取早日追上你。”郑兴安话里有话地说道。 两人击了一下掌,算是约定了。 叶纤红在沙发上觉得好笑,九十年代的中学生,还真的纯真啊! 换成前世的九零后或者零零后,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只怕聊着聊着,直接找机会亲上了吧! 这样也好,自己不用担心两人干坏事。 中午顾慧珊在这里吃饭,叶纤红做了几个好菜招待她。 饭吃了一半,电话响了起来,是顾慧珊的爸爸打过来的。 叶纤红这才知道,顾慧珊今天过来,是因为跟爸爸赌气,才过来找安安倾诉。 顾台长听说女儿在叶纤红家,现在正在吃饭,连忙向她道谢。 夫妻俩很早就希望女儿跟郑兴安搞好关系,只是女儿才十六岁,有的话不方便讲给她听。 没想到都不用自己教她,就已经能随意出入她家了。 这真的是意外之喜。 就连今天父女的矛盾,他也觉得成了好事。 挂了电话,叶纤红回到饭桌,严肃地望着顾慧珊,没有出声。 这个小姑娘看着温和,脾气也是蛮倔的嘛!跟父亲赌气后,居然离家出走了。 “小红姐。”顾慧珊被她望得心虚,只能喏喏地叫了一声。 “你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叶纤红淡淡地问。 离家出走她可不支持,如果安安敢这样做,她肯定会失望之极。 碰到双方都不愿意退让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冷静下来,找时间继续讨论。 或者干脆找外援,请别人帮忙说和。 离家出走,是最笨的办法,也是最不负责任的做法。 除非碰到暴力的家长,不走会受到伤害,才能做出这个选择。 以顾慧珊的情形,她的爸妈应该不是那一类人。 “我想高中毕业后考艺校,爸爸不同意,所以吵了起来。”顾慧珊委屈地说道。“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当明星又不丢脸,难道他还以为现在是解放前啊!” 以前没有明星这个说法,不管唱歌还是演戏,都是戏子,比乞丐还不如。 现在叫做艺术家,非常受尊重,父亲凭什么反对? “哦?”叶纤红听到他们争吵的原因,倒有些意外。 这种事涉及到两代人的不同观念,谈不到一处,确实很有可能。 就拿她自己来说,也不赞成一个女孩子,以这个为终身职业。 倒不是怕女孩子不自爱,主要是社会太复杂,一个女孩子除非有自保的能力,否则想出淤泥而不染,基本上不大可能。 而且人都是善变的,刚从学校出来,大多数人想的是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赚钱。 但是当别人大红大紫,成为大明星,你依然得不到机会的时候,心态就会失衡。 有的女孩子最后主动上了别人的床,未必是心甘情愿的,只是在这个行业久了,进退不得,最后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人也时候也会被环境影响的,当你处于逆境的时候,看到别人都这样做,你想保持理智,同样不容易。 第二十章一个小请求 “小红姐也不支持我的想法?”顾慧珊见叶纤红并没有马上安慰自己,垂下头沮丧地问。 她会过来这边,是认定叶纤红的观念比较新潮,不像父亲那么古板。 毕竟她平时跟郑兴安交流时,总以鼓励为主,很少像父亲一样,直接反对一件事。 “在这种人生道路的选择问题上,其实别人支持或反对并不重要。”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让她自己去思考。“因为不管你从事什么行业,最后真正在承受的,只有你自己——” 你成功了,父母无非收获些精神上的安慰,最多你孝顺他们一些物质上的东西。 真正的好处,只有你一个人获得。 同样的,你失败了,父母也只是为你感到难过,并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这个寻梦过程中,所有的酸甜苦辣,只有当事人才体会得到。 事后肯定会有人后悔,也有人觉得幸运,归根结底一句话,自己选择的道路,就算爬着也要把它走完。 所以顾慧珊想当明星,叶纤红既不会支持,也不会反对,全凭她自己做主。 唯一会考虑的是,做为郑兴安的姐姐,可能会适当地提醒弟弟跟她保持距离。 明星不一定就不能当个好媳妇,但是世上女人这么多,安安的条件又这么好,何必非要找一个风险这么大的女人做弟媳妇? 除非安安对她爱的死去活来,她反对无效,才没有办法阻止。 否则站在她的立场,肯定希望安安找一个更适合的女孩子。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必须现实一点。 门当户对未必是必须的,但是大多数结过婚的人发现,这确实是夫妻能不能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之一。 两个人差异太大,就算结婚了,双方背后的家人和朋友,都会成为你们婚姻失败的不利因素。 完全过两人世界,不管不顾自己的家人,这是童话,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哦。”顾慧珊应了声,内心非常失望。 叶纤红没有理她,继续吃饭。 安安皱了皱眉,在想姐姐说过的话。 跟姐姐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他的一些观念也在发生变化,比如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了。 不管选择做什么,最后承受的确实只有自己。 这也是他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将来考什么大学和专业,毕业后到底以什么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 现在家里不缺钱了,所以需要考虑的是兴趣。 但是又不能完全以兴趣做为职业,因为还要考虑选择兴趣的背后,会不会引起别的后果。 比如顾慧珊说想当明星,这个自然没问题。 问题是当了明星了,经常全国跑来跑去,没时间陪家人。 一个人的时候,还没关系,如果有对象了,那就很痛苦了。 如果结了婚,那就更麻烦了,只怕连生孩子的时间也没有。 所以当你选择这个行业的时候,很有可能必须放弃家人和爱人,总不能事业刚刚有起色,就马上隐退,结婚生子,那就白白浪费了前面的努力和付出。 从这个角度来说,顾慧珊这样的女孩子,只适合当朋友,不能当恋爱对象和妻子。 叶纤红望了弟弟一眼,根本不知道他已经想了这么多。 她不会过份保护弟弟,但是一定会让弟弟明白这些道理,免得他做出错误的选择。 就像官宦世家,长辈会随时随地考校子女,让他们养成独特的思考习惯。 那样的话,将来毕业走上仕途,就会比别人更容易成功。 吃过午饭,顾慧珊没有继续停留,闷闷不乐地回家了,叶纤红姐弟俩也没挽留。 碰到这种烦心事,要烦也是她父母去烦,自己没必要纠结。 “姐,你说一个人当了明星之后,还适合嫁人吗?”郑兴安等一下就要回学校,所以开始收拾作业本,嘴里顺口问道。 虽然心里有了答案,还是忍不住听听姐姐怎么说。 “这种事,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叶纤红想了想,说了实话。“所谓有得必有失,一切都要看你自己选择了——” 忽然想到弟弟的思维方式,跟自己越来越像了,他今年才十六岁,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 有时候一个人太理智,并不是好事。 比如碰到感情问题,发现一个人不合适自己,就直接选择退出,那就缺少必要的经历。 而情感问题,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 所有情感专家,都是因为无数段失败的婚姻,才成长起来的。 但是太冲动,同样会出问题。 就算她有重生经历,又有世界之树,照样无法活成人人羡慕的模样。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只要保证事情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那就不错了。 等安安回学校后,叶纤红也收拾好心情,准备继续学数学。 门铃却被人按响了。 她精神一动,朝外面望去,发现门口站着一对中年男女。 等看清他们的相貌,她心里有了答案。 打开门,请两人进来。 “叶小姐你好,我们是顾慧珊的爸妈。”中年女人笑着自我介绍。“今天的事,麻烦你了。” 在确定女儿在这边吃午饭之后,夫妻俩就找了个借口,上门来拜访了。 “顾太太客气了。”叶纤红请两人坐下来,泡了茶。“她是我弟弟的同学,既然来我家做客,吃顿便饭,也很正常。” 自家接待过的安安同学,至少二十几个人,多一个顾慧珊,也不稀奇。 她当然看得出夫妻俩过来,并不仅仅是因为感谢,说不定还有别的目的。 她们没说出来之前,她也不会主动询问。 顾台长和叶纤红寒暄了几句,见她居然沉得住气,没有问自己来意,倒着急起来。 有时候求人办事就这样,别人问起来,你顺着话题往下说,跟你主动说出,效果就不一样。 原以为叶纤红这么年轻,肯定会好奇,没想到她如此老练,就是不打听。 “叶小姐,今天我们夫妻过来,有件事想麻烦你。”最后还是顾台长主动打开话题。 第二十一章温俊订婚 今天好不容易抓住机会,来到叶纤红家,如果不说出来,那下次很难找到机会了。 “顾台长请直说。”叶纤红没有笑话他的意思。“如果我能帮忙,肯定尽力而为——” 言下之意自然是,不能帮忙的,说了也没用。 “据说赵市长的外甥温俊先生,跟叶小姐关系特别好。”顾台长平时在电视台,也强势惯了,此时要低声下气一求人,非常尴尬,此时强忍着继续往下说。“他年前准备订婚,我想求叶小姐牵个线,能让我们夫妻跟赵市长面谈一下。” 他的妻子在教委工作,现在担任副主任。 原来的主任年纪大了,最近会退休,她于是盯上了这个位置。 而赵市长是她们的分管领导,直接决定妻子能不能升上去,两人就想拜访他。 只是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怕莽撞上门,反而适得其反,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有人牵线,那效果就不一样了。 “这个简单。”叶纤红听说只是牵一下线,倒没有压力。“我联系赵市长后,再给你们回音。” 跟赵书瑞市长有过几次接触,这种小事应下来也无妨。 何况每个当领导的,都需要有自己的铁杆手下,如果顾太太想投诚过去,说不定他也愿意接受。 “谢谢,太感谢你了。”见叶纤红答应得这么爽快,顾台长激动地嚷道。 特别是她说联系赵市长后再给回音,说明她跟赵市长的私交也不错,否则不会这么有把握。 这样一来,机会就更大了。 等他们离开后,叶纤红先给温俊打了个电话。 “你们要订婚了?”等温俊接起电话后,她气势汹汹地问道。 这件事连顾台长夫妻都知道了,自己却没得到消息,自然得兴师问罪。 “啊?”温俊吃了一惊。“我们才刚刚决定,还没来得及公开出去,你怎么马上知道了消息?” 倒不是他故意向朋友隐瞒,实在是跟章诗萍的婚事,好事多磨,一直到现在,才确定下来。 最开始章家要天价聘礼,两家断了联系之后,婚事算是告吹了。 后来经叶纤红的劝说,章诗萍改变了观念,决定不顾家里的反对,嫁给温俊。 章家自然不会放过她,于是作势要收回在虞城的服装厂。 女儿被这样欺侮,连一向懦弱的章妈妈,也被逼急了,于是跟章家吵了起来。 章家根本没有把章诗萍母女放在眼里,自然不会因此收手。 这样一来,反倒把温俊逼出火来了。 温家在粤省还是有一些关系的,于是章家在鹏城的制衣厂,开始频频遭遇各种检查。 这可不是开玩笑,只要存心找问题,每天都可以找出一堆来。 而国内的制度一向这样,只要发现你违反了某项规定,就可以封你的工厂。 章家一开始不肯屈服,还找当地政府寻找解决办法。 问题是章家的投资不高,没有人愿意因此得罪温家,所以这件事一直得不到解决。 最后章家也看清了现实,不得不向温家低头。 明眼人都知道,现在香江人想赚钱,除了到内地投资,没有其它更好的发财机会了。 这样的话,温家这一关就逃不过。 最后的结果是,章家不但没有再要天价聘礼,还愿意给二十万现金作为压箱钱,当然虞城的制衣厂,也当成嫁妆永远给章诗萍。 温俊和章诗萍都满意这个结果,两人商量后,决定年前订婚。 本来以两人的年纪和感情,直接结婚都没问题。 只是已经到了年底,办喜事太赶了。 而温家这样的大家族,结婚又不能随便,最后决定年前订婚,明年下半年正式办喜事。 “是吗?”叶纤红听了温俊的解释,也有些吃惊。 难道电视台的人消息真的这么灵通,别人刚一下决定,就被他们知道了。 “骗你干嘛!”温俊正色说道。“你是我们两人最重要的朋友,这种事情怎么会瞒你?” 如果两人结婚,肯定会请胡向阳和小红当伴娘,这不仅仅是双方的关系好,还涉及到家族的利益。 温家除了粤省这个大本营,现在已经在浙省有了不少人脉,这是家族最看重的地方,而叶纤红又是人脉的核心,温家上下,都非常重视儿子跟他们的交情。 “这还差不多。”叶纤红相信他不会骗自己,所以没有在跟他计较。 聊完这件事,又说起刚才跟虞城电视台顾台长的事。 叶纤红先跟温俊打招呼,是想确定赵市长的态度。 虽然觉得十有八九,不会被拒绝,但是也得以防万一。 毕竟这种机会,大家都在争取,如果有人提前找到赵市长,他已经给人别人承诺,那自己就不好开口了,免得他为难。 “这种小事,你答应就是。”温俊一听,爽快地回答。“我姨夫心里有数,只要顾台长他们愿意投过来,即使这个位置有人了,也可以考虑其它单位。”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姨夫升为副市长后,正在慢慢培养自己的班底。 一些核心的单位,需要换上忠诚于自己的手下。 这个时候空缺不少,不用担心没机会。 “行,我知道了。”叶纤红一听,顿时放心了,“到时你们来了,你帮忙带他们去见你赵市长——” 挂了电话,叶纤红给顾台长回电话。 让他们夫妻到时去参加就行,等赵市长来了,温俊会带他们去面谈。 顾台长一听,连声道谢。 叶纤红也客气地回了几句。 一个县级电视台台长,在某些人眼里,或许是小得不小再小的官员。 但是他的真实能量,其实不小,特别对于经商的人来说,如果能交好,帮助还是很大。 这也是叶纤红愿意帮他的原因。 自己后面的生意,肯定会有去电视台打广告的时候,到时给自己最好的广告时间,那就赚到了。 几天后,温俊在自家的王子饭店,和章诗萍举行订婚仪式。 选择在虞城办喜事,没有回老家办,是考虑到温家的身份。 孩子结婚办喜事,大家都能接受。 如果订婚也办一场,容易让人误以为借机敛财,所以干脆到虞城这边办理。 叶纤红也是第一次看到温俊的父母,典型的粤省人长相,皮肤偏黑,眼睛很深,下颚骨有些凹陷。 因为长期养尊处优,倒多了些富贵相。 他们听儿子介绍叶纤红时,非常热情。 温家能在这里打开局面,跟她的帮助分不开。 否则以儿子的本事,只怕王子饭店现在也半死不活,绝不可能生意这么好,还在余杭开分店。 而章父的面相就差多了,瘦而且颧骨高,一付刻薄寡恩相。 在章诗萍相互介绍之后,两人只是点了一下头,就没有交流了。 第二十二章下雪天的惊吓 今年第一场雪纷纷扬扬落下来。 小区楼下的空地上,传来孩子们兴奋的尖叫声,叶纤红五识灵敏,听得特别清楚。 走到窗前,看到漫天的雪花落下来,犹如鹅毛一般,特别喜人。 地上已经微微泛白,孩子们故意用力在地上踩着,留下一串串清晰的脚印。 对虞城的孩子来说,一年难得见到一场大雪,所以看到雪花飘落,特别激动。 顾不得寒冷,兴奋地在雪地里玩耍起来。 叶纤红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些羡慕,很想和他们一样,跑到雪地里撒个野。 忽然想到那对来自滇省的母女,也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 老家一年四季如春,冬天也不用盖太厚的被子,虞城可比滇省冷多了。 在这种最适合睡觉的冬夜,如果晚上被子不够暖和,那自己眼里的浪漫初雪,会成为她们最难熬的漫漫长夜。 想到这里,她打电话给朱亚婷,问起宿舍那边的情况。 “小红,你放心啦,我们工厂的待遇这么好,怎么会有人因为没厚被子,而挨冻受凉?”朱亚婷没想到叶纤红居然担心这个,笑着下保证。“就连滇省来的那对母女,也早早换上了厚厚的被子——” 公司每个月都会评选优秀员工,获奖者除了获得小红拿来的那些奖品之外,还会有其它新的礼物奖励。 这是小舅和谢经理他们自己出钱买的,除了被子、热水瓶、洗衣粉和牙膏牙刷之外,还有洗面奶洗发水这些,非常丰富。 被子大多是棉被、蚕丝被和羽绒被,非常厚实保暖。 那对母子上个月被评为优秀员工,奖品就是一床羽绒被,又轻又暖和,连她看了都羡慕。 要知道她家里现在盖的还是老式的棉花被,又笨重又不保暖。 本来觉得有钱了,想好好享受一番,给自己买一床好的蚕丝被,据说它比较健康舒服还养颜,没想到妈妈不同意。 说她这个年纪了,随时会嫁人,没必要浪费这个钱了。 等到时买嫁妆的时候,多买几床好的被褥,嫁人后一辈子都不用买新的了。 她拗不过妈妈,只好息了这个心思。 “那就好。”叶纤红一听,放下心来。“工厂的宿舍一直你在负责,有空了多去看看,如果有工人没睡好,问清楚原因,如果是没钱,暗里想办法帮她们一把。” 挂了电话,她搓了搓手。 自从开始修炼,身体比以前好多了,这种天气,她只穿了一件保暖内衣和一件卫衣,也不觉得冷。 如果出门,再加一件普通的大衣就行。 倒是手对外界温度的变化非常敏感,感觉到凉意。 想了想,觉得有点无聊,于是进了空间,在里面跑了一圈。 空间一年四季如春,保持在二十多度的状态。 身子很快开始发热,她继续活动了一下身子,这才出了空间。 忽然想到去年下雪的时候,和弟弟他们去村里的大岙打猎,还运气特别好,打到一只野猪。 这种天气如果去山里,说不定又能碰到野物了。 又一想,空间养的家禽家畜,味道肯定不比山上的野物差,又失去了打猎的兴趣。 忽然想到诗诗姐承包下来的地方,那边有山有水,如果有机会,倒是可以在山上圈出一大块地方,倒时弄些野物在空间养到半大,再放进山里,供胡向阳他们这样的男人打猎。 想到这里,她决定过几天去外面走走,看没有人出来卖野兔野鸡什么的。 如果买下来养在空间,年前就能繁殖一些出来了。 胡思乱想了一阵,她坐下来重新做习题。 经过不断的做题,进步还是很明显,一些以前根本不会的几何题,现在也能搞懂大半了。 关键还是多练多看。 又想到自己的吉它水平,已经达到能弹曲子的地步了,这种下雪天,弹一首《未闻花名》,应该比较应景。 于是拿出纸笔,开始记忆它的曲谱。 写完后又改动了几次,这才大概成了调。 中间肯定有些细节有错误,她也记不清了,反正能弹就行了。 记得原版是用钢琴和吉它合奏的,下次等弟弟把钢琴学会,再让他伴奏好了。 正要拿出吉它弹奏,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红,你快来啊!”是诗诗姐的声音。“大宝不知怎么的,好像把什么东西吞下喉咙了,现在气也喘不过来了——” 听保姆说外面在下雪,她走到窗外望雪景,突然听到宝宝的哭声。 走过去才发现,大宝嘴巴不断流口水、呼吸急促,似乎有东西卡在喉咙里了,现在喘气都有些困难。 她吓了一跳,连忙把孩子倒过身子,轻轻拍后背,可是没有效果。 又不敢太用力,怕伤到宝宝,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快送去医院——”还是保姆反应过来,大声提醒了一句。 苏思诗一激灵,抱起宝宝就要出门,忽然想到小红比医生更有经验,又急忙给她打电话。 “你怎么这么粗心——”叶纤红一听,也急了,顾不得多说。“我马上过来。” 如果异物只是影响呼吸,不会让人窒息,问题倒不大。 否则的话,最多4~6分钟,宝宝就有可能因为脑部缺氧而造成永久性损伤。 所以,分秒之间都关系着宝宝生命安危。 叶纤红放下电话,拿起手包,随手扯过挂在墙上的围巾,一阵风似地冲到门口。 边走边用围巾包住头,车也不开了,速度全力放开,往苏思诗家冲去。 路人只觉得身边有阵风刮过,根本看不清有人从身边经过。 还不到一分钟,叶纤红就到了苏思诗家的楼下。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住身子,改成跑步上楼。 到了门口,看到门虚掩着,叶纤红冲进屋。 苏思诗正在屋里焦虑不安地走来走去,对她来说,大宝只能等小红来救命了。 叶纤红顾不得跟她打招呼,双眼一扫,看到保姆还不死心地抱着大宝,在给他拍后背,希望喉咙里的异物吐出来。 “给我。”抱过孩子,精神力已经笼住他。 只见大宝的喉咙里,居然是一粒纽扣,估计是哪件大衣里掉下来的,扣子圆圆的几乎有一圆硬币大,难怪会卡在喉咙。 这是好事,至少不会引起大宝窒息,只要把它取出来,就没事了。 坐下来让大宝俯卧在自己的大腿上,头露出外面,叶纤红把手按在他的背上,运行真气,到了喉管下面,略微一催动,纽扣就从喉咙里倒压出来,噗地一声吐了出来。 呼吸通了,大宝这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小红——”苏思诗在叶纤红开始急救时,就绷住呼吸,站在她身后,不敢出声,怕影响她救人。 这时候才激动地叫了出来。 第二十三章傅老来汇报 “你怎么搞的,这样的纽扣,也能放在大宝够得着的地方?”叶纤红检查了一下他的喉咙,见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埋怨了一句。 苏思诗一听,就把视线转向保姆。 这种事,她在家里也一再提醒,没想到保姆还是这么不小心? “这是先生大衣上的扣子啊!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掉在屋里的?”保姆见主人有怪罪自己的意思,连忙把纽扣捡起来,见是蒋建光大衣上的扣子,叫屈道。 那件大衣上星期她拿去干洗店洗过,所以这些扣子的形状,她非常熟悉。 先生跟宝宝玩耍时,扣子突然掉了,谁也防不住啊? 孩子又不懂事,捡到后扔进口里,只能算是意外。 “我这样说,也不是想找谁麻烦。”叶纤红其实没有怪罪保姆的意思,她也不容易。“为了安全,以后你们不管谁靠近宝宝,都要提前检查自己的身上,看有没有会伤到他们的物品?” 这么小的孩子,照顾起来确实非常头疼,谁知道会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 “放心吧,接下来我会特别留意的。”苏思诗连忙下了保证。 为了安全,她已经把孩子放在专门的房间里了。 没想到老公去陪孩子的时候,大衣上的扣子掉了,差点闯了大祸。 以后必须让他换上系带的棉袍,进去陪宝宝了。 见她这么说,叶纤红没有再说什么,准备告别回家。 “急着回去干什么?”苏思诗见她要离开,挽留道。 最近小红天天在家复习功课,很少去公司,既然这么轻松,多陪自己一会也没关系。 “得回去做饭啊!一会胡向阳就回来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无奈地回答。 往回走的时候,雪越来越大了,她没有带伞,只能用围巾包住头,就这样正常走回去。 风吹在身上有些冷,却没有到忍受不住的地步。 倒是身上积了一层雪,这种感觉有些奇怪。 到了自家楼下,她抖干净身上的雪,正要上楼,意外地看到傅老往这边走过来。 她站在原地没有动,等他走过来。 “傅老——”等他走近时,她叫了一声。 看情形,他是特意来找自己的。 这样大的雪,特意来找自己,难道公司发生了什么大事? “上去再说。”傅老撑着伞过来,身上倒是干干净净的,只是脸色不太大,好像很疲惫。 “好。”叶纤红也没在意,和他并排上楼。 进了屋,给他倒了杯热茶,怕他冷,又开了空调。 “你看看这些数据——”傅老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叠纸,递给叶纤红。 当初说好了,他存在的价值,就是成为老板的一把刀。 刀只是工具,不能判断要不要砍人,所以他把数据交给叶纤红,让她自己决定如何处理。 “这是最近两个月的采购清单?”叶纤红拿过来快速了一眼,就知道了它的来历。“这个月的日常采购数量,比平时多了近五成?” 公司想维持正常的运转,肯定会有日常支出,这很正常。 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费用,大致是差不多的。 除非当月有重大的活动,需要购买特别多的消耗品。 问题是公司最近没什么事,不应该会有这么多额外支出啊! “你看出来了?”傅老平静地问。 有额外支出很正常,但是都会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超出了就得查原因。 “嗯。”叶纤红点点头。“主要费用在哪一部分?是谁签字确认的?” 大笔数据,一般都得乔昌智签字,小额数据,部门负责人和分厂厂长,都可以下单采购,到时交到财务报销就是。 “主要是铝制品厂那边的问题,签字的是梁中华。”傅老回答道。“其它工厂那边,大概受到影响,采购时也开始变得大手大脚——” 这只是他的判断。 其实很容易理解,大家在一个公司上班,私下经常会接触。 谁采购物品多了,手下申请使用时,就会很大方,其它部门的人看在眼里,也会忍不住多审批一些。 毕竟花的是公司的钱,跟自己无关。 最主要的是,如果自己不这样做,下面的人就会发牢骚,觉得自家老大太傻,有便宜也不懂得占。 这也是傅老一发现之后,马上过来汇报的原因。 管理上最重要的是防微杜渐,等问题严重了,再来控制,就来不及了。 如果大家都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那以后怎么可能缩手缩脚过日子? 除非把人全部换一批,这样对公司的损失就大了。 “我知道了。”叶纤红皱了皱眉,心里有些不舒服。 看来公司大了,问题总会出现。 最开始跟自己的乔昌智、王茂琳、谢建奇几个,因为相互有了足够的了解,所以忠诚度高,没有出现问题。 倒是中层那边,她没有过多去管理,没想到开始有漏洞了。 特别是梁中华还是父亲介绍过来的,这让她更加烦恼。 也不知道他是因为私心重,还是因为管理能力不足,被下面一串掇,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坐在椅子上,思考了一阵,开始给乔昌智打电话。 “乔总,我是叶纤红。”等那边接起来,叶纤红马上下命令。“这几天你出一张通告,把年终奖的考评办法,公布出去,并让所以管理人员传阅一遍——” “好。”乔昌智一听,干脆地回答。“考评办法你有什么意见?” 叶纤红突然说这个,肯定有她的目的,所以得搞清楚原因。 “除了业绩测评、工龄划分、能力考核等细节外,加上一项。”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就是对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也进行评分,请假多、审批多、乱用公司财物的管理人员,年终奖一律划到最低级——” 对于乔昌智,她根本没必要掩饰自己的态度。 相信自己这样一说,他就明白意思了。 公司发生的事,他或多或少也会察觉,只是立场不同,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会有区别。 如果梁中华再不懂得收敛,那年前就放假时,就可以直接辞退了。 这样的管理人员,不是自己需要的。 “我明白了。”乔昌智沉默了一会,回答道。“这件事我也有责任,没有及时处理。” 他是真心觉得抱歉,叶小姐把公司的权限全部交给自己,却做不到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样,把这些漏洞及时堵住。 “有问题不怕,就怕不改进,现在不是自我检讨的时候。”叶纤红不习惯听人口头上这样说。“作为公司总经理,你一定要明白,对于下面的管理人员,你不能做好人,更多时候必须举起刀子,把你认为不合格的人,直接处理掉。” 第二十四章安安的焦虑 前世的乔昌智杀伐果断,是个人人尊敬的商界大佬,那时他已过了四十岁。 自己重生后,让他提前出道,看来确实嫩了点。 这是没办法的事,他现在不过三十岁,没有多少任职经验,能做到这一步,完全是因为天赋过人。 同样的,自己能做到这一点,也是靠四十多年的人生阅历在支撑。 “放心,叶小姐。”乔昌智的声音一冷。“我一定会记住这些话的。” 挂了电话,叶纤红重新坐下来。 “既然这件事你准备这样解决,那我先回去了。”傅老一直在观察叶纤红的态度,见他没有像其它人那样,知道情况后勃然大怒,然后直接找当事人教训一顿,暗暗点头。 解决问题,只是针对某个人是没有用的。 从制度入手,避免问题扩大,这样确实好过人治。 叶纤红送傅老离开,心里在考虑以后怎么用人。 既然想当甩手掌柜,那用对人就特别重要,看来自己这段时间有些松懈了,好长时间都没有招进新鲜血液。 有时候有竞争才有进步,否则慢慢会松懈。 等过完春节,除了复习,最重要的事,就是继续招聘。 趁现在还有大量的人才,还没有创业成功,希望运气好一点,能再招进几个茂琳姐这样的中层骨干进来。 周末安安回来,情绪有些沮丧。 “怎么了?”叶纤红担心地问。 如果说弟弟以前比同龄人幼稚,经过最近一年多的锻炼,他现在已经比他的同学都要早熟了。 “没什么。”安安不肯说。 “是不是跟顾慧珊闹矛盾了?”叶纤红猜测道。 这也要怪自己,当初看问题太简单,希望弟弟多跟她来往,以为对他的成长有帮助。 现在看来,男女同学交朋友,还是不能随便鼓励的。 如果只是普通的异性朋友,像以前的祝郁那样,那倒没关系。 毕竟只是同学,在学校交流多一点,放学后各顾各的,也不用考虑以后会怎么样? 进入青春期的男孩子,碰到合适的对象,想得肯定特别多。 现在发现双方的理念不一样,成不了朋友,那肯定会郁闷。 “也没有闹矛盾。”郑兴安重重呼出一口气。“我只是觉得她变了,现在一心一意想成为明星,跟我们几个也开始疏远了——” 突然从好朋友,变得冷漠了,这才是他最不痛快的地方。 如果因为意见不同,吵架后变成陌生人,那也好受一点。 最怕像现在这样,什么事都没有,就突然有了隔阂,让人心里空落落的。 “别在意。”叶纤红想了想,只好这样安慰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可能一成不变的。今天跟谁玩的好,明天说不定因为各种原因,大家不来往了,这很正常。” “哦。”郑兴安随口应了声,把身子靠在沙发上,感觉全身没劲。 “你还记得祝郁吗?”叶纤红于是拿她打比方。“当初你们两人关系多好,后来呢?因为她妈妈的原因,你们的来往就慢慢变少了,现在跟普通同学,有什么两样?” “跟顾慧珊的问题,其实也差不多。虽然是她本人的选择,但是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受到某个阻力,你们的关系才变差的。人的一生中,会认识很多人,交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留下的,往往没几个,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朋友,你明白吗?” 这些道理说起来很简单,大多数年轻人却很难接受,所以经常有人为了一点点感情上的挫折,寻死觅活的。 等活到四五十岁,再回头去看,发现这些根本不是事。 因为人生中,有太多比这个更难更痛苦的抉择,这样一比较,发现全看开了。 “噢。”郑兴安低头思考了一阵,并没有因为这些话,而好受些。 只是不愿意姐姐担心,所以把这件事,暂时放在一边,打开课本开始做作业。 “先喝碗汤,再写作业。”因为弟弟要回来,她已炖好了一只老母鸡,这时候火候正好,喝一碗暖暖身子。 说完后,站起来去盛汤。 “姐,你说我以后到底干什么比较好?”喝汤的时候,安安突然问了一句。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会说自己想成为一位漫画家,像井上雄彦、车田正美那样,创造出一个个经典的角色,画出一本本动漫故事。 后来学了唱歌跳舞,又学了弹吉它之后,他觉得当明星也不错,至少受大多数同学欢迎。 但是他现在成绩这么好,不用怎么辛苦学习,就能考高分,成为学霸。 如果将来去大学当老师,其实也不错。 因为选择太多,他反而彷徨了。 “是不是选择太多了,反而不知道干什么?”叶纤红笑着问。 有时候她也有这样的困扰,因为有了空间,一切太容易得到,所以搞不清以后的路怎么走了。 直到最近,她准备考大学,才想明白这个问题。 既然没有了谋生的压力,那就好好享受每个年龄段的人生。 二十左右的女孩子,最适合干的事,当然是读大学,跟同龄人一样,享受象牙塔里的潇洒。 这也是她前世一直引以为憾的事,今生有机会,那就好好弥补。 专业当然会选择农业,因为毕业后,会跟诗诗姐一起,在农庄里当老板娘。 只有这样,才能在不被大家怀疑的情况下,利用空间,为周围的人带来好处。 “是啊!”郑兴安想了想,回答道。 他的困惑确实来缘于此。 如果是别的男孩子,考虑的是哪个将来好找工作,哪个钱赚得多。 他现在根本不缺钱,所以这些建议对他没用。 “既然这样,那何必选择。”叶纤红笑着回答。“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有了别的想法,就去接触新的东西,只要你觉得有乐趣就好——” 以她的条件,如果拼命赚钱,成为国内首富,应该也不难。 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就活这么些年,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多在家陪陪父母,他们年纪越来越大,过一天少一天。 她打算建农庄,也有类似的打算。 到时建一座大的四合院,把戴老、外婆和爸妈都接过来这边,这样一来,等于住在一起。 周围一切的布置,也以舒适漂亮为主,这样大家住在一起,才不会觉得无趣。 现在老家虽然也有别墅,如果把他们接过来住一两天,肯定没问题。 时间久了,他们肯定觉得闷。 想留住外婆,最好能让她养鸡养鸭养猪,还能种菜种水果,一年的收入,可以大量贴补家里的孩子,这样一来,她肯定会觉得幸福。 爸妈其实也差不多。 就算戴老,如果这边有人陪他钓鱼下棋听戏,肯定也会觉得比家里有趣。 “这样可以吗?”安安一听,有些惊讶。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样的人生,似乎不需要目标了? “怕什么?”叶纤红鼓励道。“只要自己觉得开心,管别人怎么想?” 第二十五章公司要动手术 这天早上,叶纤红接到谢建奇的电话。 “叶小姐,我想跟你谈一谈梁中华的事。”他的声音带着些疲惫,似乎最近没睡好。 “你说。”叶纤红有了些猜测,却没有问他,让他自己讲。 “梁中华因为是最早加入公司的管理人员,除了王茂琳,就他资格最老了。”谢建奇字斟句酌地说道。“同样的,他还是郑叔的同事和朋友,我们一般都会给他些面子,现在搞成这样,我的压力非常大。” 乔昌智跟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非常头疼。 一方面觉得自己确实有责任,作为他的直属上司,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并及时处理。 另一方面,也没有及时汇报叶小姐,等到问题出来后,他就被动了。 “你有什么压力,你说——”叶纤红皱了皱眉,直截了当地问。 谢建奇这样的态度,其实非常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 高薪聘请他们,就是让他们来解决问题,承担压力的。而不是问题出现了,以压力大而推脱。 “我想严肃处理这件事,又怕引起反弹。”谢建奇没想到叶纤红是这样的态度,迟疑了一下,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 做管理就怕碰到这样的情形,下属资格比自己老,而且跟老板有特殊的关系。 让他处理不好,不处理也不好。 “谁会反弹?”叶纤红声音一下子提高了。“他梁中华,还是下面的员工?” 如果做错了事,还敢给上级甩脸色,这样的人,还能用吗? 谢建奇没想到老板发火了,又一想自己的话,才明白自己说错话了。 确实,对叶小姐来说,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绝不可能向下面的管理人员妥协。 自己真的昏了头了,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谢建奇,你给我听好。”叶纤红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教训他。“我请你坐这个位置,不是让你做老好人的,而是有些事我不方便说,需要你去当恶人,如果你连这个觉悟也没有,老老实实去当个普通员工吧!” 说完,呯地挂了电话。 这个谢建奇真的把她惹火了。 平时看他也是挺机灵的一个人,怎么碰到事情,突然智商不在线了? 坐上这样的高位,需要做的具体事越来越少,平时最大的工作,就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审核下面各部门的工作。 至于用什么方法,就各凭本事了。 其它的都好说,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必须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怕梁中华反弹,其实屁股已经坐歪了,失去了一个高层管理人员,基本的职业操守。 如果他一直这样,就算他娶了茂琳姐,和乔昌智是好朋友,她照样会让他去当个业务员。 谢建奇听着嘟嘟的忙音,也傻眼了。 今天主动给老板打电话,他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一下她的态度,再决定如何处理梁中华。 没想到自己说错话,让叶小姐以为自己在推卸责任,这样的话,后面的工作得小心了。 坐在原地犹豫了一会,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办才好。 最后给老婆王茂琳打电话,把刚才的情形说了一遍。 “你白痴啊!”王茂琳一听,火气也上来了。“公司花这么高的工资把你请来,是让你做好人的吗?梁中华这样做,损失的是谁的利益?你到现在还拎不清吗?” 如果梁中华是跟其它管理人员闹矛盾,他或许要考虑站在什么立场? 现在他这样做,等于是站在了公司的对立面,作为他的上司,还需要替梁中华考虑吗? “我确实做错了。”老婆几句话,把谢建奇一下子骂醒了。 “马上去和乔总商量一下,如何处理梁中华最适合。”王茂琳见他明白了,没有再骂人,反而催促道:“如果这件事做不好,我看你还是别做管理了?” 她也发现谢建奇在管理上有很大问题,与其最后被叶小姐赶走,不如自己提出来。 如果不做管理,倒可以去业务部,做业务员也好,做业务主管也好,好过像现在这样糊里糊涂的。 叶纤红不知道自己挂了电话后,谢建奇他们怎么在安排。 因为她接到了肖东胜的电话,请她和胡向阳,去一趟余杭。 原因很简单,因为林省长职务调动,即将去沪市担任一把手,因为没有打算把肖东胜带走,所以离开前,把他安排去余杭市下面的区县担任区长。 虽然同样是副厅级,不过对肖东胜来说,却是全新的尝试。 如果区长干好了,下一步就有可能到余杭市里担任副市长,那样的话,前途就更明朗了。 而叶纤红是他的贵人,所以专门请她和表弟吃饭。 等胡向阳下班回来,两人晚饭也没吃,直接赶去余杭。 八点钟到了目的地,肖东胜已经在家里等他们了。 肖东灿提前到了余杭,此时也在那里。 “大表哥,你升官的速度可真快啊!”胡向阳进屋后,调笑了一句。“一年半时间,从副处升到实权副厅,太厉害了。” 来虞城时,他只是个县级市常务副市长,副处级。 半年时间就升到市长,然后被省宣传部领导看中,调动省里。 没多久又被林省长看中,成为他的专职秘书。 没想到现在已经是一区之长了。 三十出头的实权副厅,在京城也很少见了。 “这全是小红的功劳啊!”肖东胜伸手跟叶纤红握了握,正色地回答。 升官快,是因为替领导解决了一些问题,让领导也获得了政绩。 而这些办法,几乎都是小红帮自己出的,他只是个执行者。 “大表哥客气了。”叶纤红当然不会傻傻地承认是自己的功劳。“一个称职的领导,本来就得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并懂得分析哪些意见有用,哪些没用,这一点才是大表哥升职的主要原因——” 客观地讲,每个官员达到一定的级别后,都会网罗人才,帮自己做参谋,就像古时候请师爷一样。 但是怎么挑人,怎么用人,也是考验一个官员能不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标准。 像《红楼梦》里的贾政,本身没有能力,招的清客也是那些跟他性子相近的迂腐读书人,除了清谈,没有一点实在的帮助。 有时候识人之明,才是一个官员能不能往上走的关键。 肖东胜能坚持听取自己的意见,说明这方面还是比较出色的。 换个心胸比较狭窄的,对方是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又是表弟的女朋友,说不定不当一回事了。 “小红这话说的,真是太给面子,我都要当真了。”肖东胜听了,哈哈笑起来。 不管怎么样,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所以必须好好笼络他们。 第二十六章肖东胜的邀请 帮忙做饭的阿姨把饭菜端出来,请他们吃饭。 “不好意思,让大表哥久等了。”见肖东胜也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应该一直在等他们,叶纤红带着些抱歉说道。 “是我说抱歉才对。”肖东胜扒了几句话回答道。“让你们连夜赶过来,辛苦了。” 说完后,又匆匆夹菜来吃。 这几天他也忙得脚不沾地,毕竟工作调动,他必须做好前期工作。 比如将要合作的区委书记是谁,有什么背景,性格怎么样? 那个区的经济发展怎么样?他应该怎么入手等等。 当秘书是参谋,而当区长需要实实在在做事。 这些信息都需要花时间去了解和收集,还要考虑去了区里后,从哪个地方切入比较合适。 林省长让他担任区长,是考虑到他的强项在经济方面,所以希望他下去后,再干出一番成绩。 在地区级担任过一把手,如果以后能走上省部级,那这些经历,会成为他最亮眼的履历。 当然他给自己当过秘书,在大家的眼里,都是自己的人。 他干得好,也能给自己添光彩。 “我们是自己人,就不要客气来客气去了。”胡向阳笑着插嘴。“这样太生份了。” “对,对,我们先吃饭,工作一会儿再谈。”肖东胜笑着点头。 吃过晚饭,大家在沙发上坐下来。 阿姨泡茶端过来,去收拾桌子和厨房了。 “小红,我这次调去肖山区担任区长,那边离余杭市区比较远,称得上乡下了,我打算用你以前跟我讲过的方法,去发展经济,你觉得怎么样?”肖东胜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现在已经快九点了,小红他们赶过来辛苦,所以早点谈完事,早点让他们回去休息。 虽然那些方法他觉得不错,只是具体要执行了,他还是觉得不大放心。 “我不赞成你这样做。”叶纤红想了想,摇了摇头。 “为什么?”肖东胜惊讶地问。 这两天他还拿了肖山的地图,在考虑以哪个地方为突破点,推广小红说的农家乐项目。 最合适的地方,自然是离市区近,又有江有河的地方。 没想到小红居然反对。 “原因很简单,不同的区县,适合不同的发展模式。”叶纤红见茶几上有一张余杭地图,随手拿过来摊开。“肖山最适合发展的模式,其实是两个,菜篮子工程和民营企业。” 在前世,这里就是以这两样产业,闻名余杭,成为经济最发达的区县。 “你继续说——”肖东胜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有别的发展模式,马上放下疑惑,仔细地请教起来。 “我以前说的农家乐,其实是余杭的人文景观的一个有益补充,所以最适合的地方,是西湖区周边的地方。”叶纤红提醒道。“当游客参观完这边的美景,再去农家风味的地方玩一两天,肯定会觉得特别有意思。” 毕竟余现在的杭市区,主要集中在西湖区周边,东到钱塘江为止。 而肖山区,以前属于越州地区,所以离余杭市区非常远。 照现在的交通情况,应该没有人愿意路远迢迢去那边游玩。 特别是那边的农业比较发达,这些年农民一直有种菜供应市里的习惯。 如果集中力量搞蔬菜种植,肖东胜上台后,再搞一个连接两地的菜篮子工程,那不但方便了余杭市民的生活,本地人的经济也能大幅度提高。 “菜篮子工程的意思是,那边主要解决余杭市区居民的菜篮子问题?”肖东胜反应很快,猜测这个词的意思。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把肖山跟城区联通,保证蔬菜直供,当地政府做好监督工作。只要少了中间环节,成本降下来了,两地的老百姓都能受益。” 市区的蔬菜市场,因为不增加其它费用,进货价肯定比其它地方运来便宜。 而肖山那边,不用受批发商压价盘剥,价格能够保证,所以也能多赚些钱,时间久了,双方需要什么瓜果蔬菜,可以直接联系,采取订单式种植,效果会更好。 “好主意。”肖东胜兴奋地回答。“那你刚才说的民营企业,又有什么特色呢?” 所谓民营企业,指的是私人小厂,这样太笼统了。 “余杭市不是有很多大型企业吗?”叶纤红反问。“让那边专门给大企业做配套就行。” 一个大的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配件生产厂家,才能做出好的产品。 前世叶纤红有个朋友是沪市人,他就曾经讲起过这样一件事。说沪市开了一家汽车厂后,他老家周围几十个村,光是替汽车厂做组件,就出现了几百个百万富翁。 可以这样说,上马一个大型项目,对周边经济的带动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才会有地方政府,千方百计邀请大型外企来当地建厂办企业,因为好处实在太大了。 “哦。”肖东胜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余杭最近确实引进了几个大项目,如果能照小红说的,把它的配件订单接过来,那发展经济就容易了。 “余杭历来是旅游城市,所以污染严重的企业,不会引入市中心,最大的可能,会在离肖山比较近的滨河区,建立新型工业中心。”叶纤红再次加了一条自己这样推荐的原因。 “是啊!”肖东胜一听,马上明白了。 余杭现在几个城区,西湖区是旅游中心,不会重点发展工业。 上下城区是经济中心,周围全是高楼大厦,同样不适合搞工业,剩下一个工墅区和江扛区,各有特色,同样可能性很小。 这样一来,只有它最合适了。 如果相邻两个区块,一个发展工业,一个做配套,确实是好主意。 肖东胜既然接受她的观念,大脑马上飞快运转起来,怎么样让这个计划,得到有效的执行。 他在省里工作了一年,人脉还是有些,接下来得拜访一些人,争取年前把项目定下来,过了年之后,马上来推行。 同时,把计划书写下来,趁马上要过年了,春节去拜访林省长的时候,请他看看,争取获得他的支持。 林省长虽然调离了,林家留下的关系网却非常小可,如果他认可自己,肯定会帮自己铺一些路。 谈完这件事,又聊了一会家常,转眼十点多了。 “你们晚上在这里休息吧!”肖东胜站起来提醒道。 这边的房子是肖家买的,面积比较大,有不少客房,住几个人,问题不大。 “那我们不客气了。”叶纤红站起来回道。 两人没吃饭,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精神确实有些疲惫了。 和胡向阳到客房安顿下来,洗了个澡,上了床。 第二十七章父亲的电话 “小红,肖山离虞城不远,你打算来这边投资?”见小红仰躺在床上,若有所思的模样,胡向阳问道。 他了解小红的脾气,既然大表哥请她过来了,肯定会在这里投入一些钱,一方面支持大表哥,另一方面,也是提前布局,为以后打基础。 现在余杭那边,做外贸服装非常顺利,每个月都有二十几万的营业额。 四季青的批发数量,同样不低,一个月也有二三十万。 这样加起来,一年的净利就有二百多万了。 如果萧山再搞一个项目,到明年年底,说不定收益就有三四百万了。 叶纤红确实有这个打算,要知道肖山可是个好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远远不是虞城可以比的。 或者说全国的县级市里,他都是数一数二的。 只是搞什么项目,一时没有头绪。 她也不着急,回家后慢慢想,总归找得不到方向的。 第二天早上,两人吃了早饭后,也没有急着回虞城,先去制衣厂那边看一看,顺便了解一下杨涛的工作情况。 这边的工厂规模一再扩大,他这么年轻,也不知道能不能压住这些手下。 唯一可以放心的是,这边只加工服装,工作没虞城那么复杂。 两人到了工厂的时候,工人还没有来,只有杨涛这个厂长,提前过来开了门,正在办公室忙着。 见叶纤红和胡向阳进来,他激动地迎上来。 “叶小姐,你们怎么突然来了?吃早饭没有?”他热情地问候道。 自从跟了她之后,他的工资待遇一再提高,现在已经跟市里大公司的部门经理差不多了。 要知道人家都是大学生或者博士生,不像自己,只是个高中生而已。 能有这样的待遇,全是老板赏识自己。 所以他对叶纤红,一直怀有感恩之心,工作特别负责。 更让他欣喜的是,妹妹现在也成了厂长,管理范围不比自己少了。 想到去年她还是个植物人,随时会过世的模样,谁能想到叶小姐治好她的病之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今年干到过年,他存下的钱,都可以把老家的房子好好翻新一下了。 自此以后,谁还敢看不起自家? “吃过了。”叶纤红摆摆手,让他别客气。“趁现在工人还没来,长话短说,谈谈你这边的情况吧!” 虞城那边会出现问题,他这边多多少少也会有麻烦,既然今天来了,搞清楚后,看年后怎么调整。 对杨涛她是信任的,但是信任跟能力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他一个人撑不住,就得考虑招些合适的人,替他分担掉一些工作。 “我这边没大的问题,主要是事情多,管理上有漏洞,造成效率比以前低,浪费也比以前严重。”杨涛诚实地说了自己这边的问题。 虽然王总新招了两个技术人员,过来帮自己。 那两人在具体工作上,确实可以帮自己一些忙,让自己在技术上少分点心。 同样的,那两人性格上也有问题,喜欢用国企那一套的要求,跟自己提条件。 看在他们能力还算出色的份上,他没有过多责备,内心里还是希望有一个懂管理,又有一定技术的人,来帮自己处理一些具体的事情。 “我知道了。”听杨涛说了些具体的事例,叶纤红哪里还不知道他的想法。“再坚持一些日子,年后我再调整人事,到时派个人帮你——” 这么大一个工厂,靠杨涛一个人确实不行。 虽然茂琳姐隔断时间就会过来一趟,但是对杨涛的帮助几乎没有,反而会影响他的管理。 毕竟那两个技术人员,是茂琳姐招进来的,她也会习惯性的信任那两个人。 这对杨涛而言,反而是麻烦。 “谢谢叶小姐。”见叶纤红接受自己的意见,杨涛感激地回答。 “对了,有女朋友没有?”叶纤红又关心地问。 杨雪跟小方的事,差不多定了,他这个当哥哥的,不能一直拖下去。 “没有碰到合适的人。”杨涛不好意思地笑了。 倒不是他眼高,这边实在太忙了,除了睡觉,他的精力全部放在工作上了,根本没有时间接触外面的世界。 “这是我的错,把你一天到晚二十四小时,全部束缚在工厂了。”叶纤红想了想,有些歉意地说道。 如果每个管理人员,都像杨涛这样拼命,她天天不来公司,都可以安心了。 “没事没事。”杨涛连忙摇头。“我的能力比不上别人,不这样努力工作,就对不起这份工资了。” 他有自知之明,自己的能力比起别的同行,还差的远。 不这样拼命的话,拿工资也觉得亏心。 “那我不劝你了。”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再说什么。“我一会就回虞城了,有没有话要带给你杨雪?” 虽然可以打电话,不过看杨涛的模样,估计也没有多少时间聊私事。 “没有。”杨涛还是摇摇头。“让她好好干事就行。” 叶纤红和胡向阳走出工厂,准备回去。 “这个年轻人真的不可想像。”胡向阳感慨地说道。 换成是他,绝对无法在这样的环境里长时间工作,给最高的工资也不行。 长时间这么辛苦地干,压力太大了。 “所以乔昌智他们最佩服我的,就是我的看人能力。”叶纤红笑着回答。“除了梁中华有点问题,其它人的责任心基本上都非常强。” “确实是这样。”胡向阳点头不得不赞同。“你对他们好,他们也愿意替你卖命。” 回到虞城,才上午十点。 胡向阳还要回去上班,叶纤红则回到家里。 简单收拾了一下,正要准备做午夜,电话响了起来。 “爸,你怎么打电话过来了,有什么事吗?”见是父亲郑建国的声音,叶纤红问道。 父女俩平时很少打电话,一般家里有什么事,都是妈妈打过来的。 “小红——”郑建国叫了一声之后,就有些犹豫。 这两年在女儿的耳濡目染之下,他对管理的事,也有了些了解,所以对今天这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 可是不说,又觉得对不起老朋友。 “怎么了?爸,有话直说好了。”叶纤红鼓励道。 “昨天晚上,梁中华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起工厂的事。”郑建国知道女儿的性格,吞吞吐吐反而影响她的判断,最后直接说了出来。“他说你对他有些误会,希望我帮他说一说——” 接到这个电话时,他非常意外。 当初女儿办厂时,梁中华找到自己头上,他觉得对方技术不错,正好女儿需要用人,就把他介绍过来。 没想到才过了一年多,似乎就有矛盾了。 第二十八章人才观 “爸,我问你一个问题。”叶纤红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说起另一件事。“假如有这样四个人,你说我该用哪些人,不该用哪些人?” “你说。”见女儿换了话题,郑建国好奇地问。 父女俩在家时,虽然也会聊天,但是很少谈女儿工作上的事。 她愿意跟自己说这个,他也觉得新鲜。 “一个是有德有才,一个是有德无才,一个是无德有才,最后一个是无德无才。”叶纤红问道。 这种管理问题,前世网上很常见,一些专家也喜欢用这样的题目,发表自己的观点。 她比较接受湾湾一个专业人士的观念,也一直用这一套用人制度,来挑选合适的人。 “当然是用有德有才和无德有才的人啊!”郑建国想了想,回答道。“不管有没有德,一个人没有才干,公司肯定不会用他。” 在他看来,招聘人才,第一选择是才能。 所以大学生才这么受欢迎,否则大家还读书干什么? “这就是我要回答你的问题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说道。“有德有才的人,这个世界上很少,大家都很难碰到。而无德有才的人,则很多,这样的人很聪明,在公司容易受重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样的人,如果对公司起坏心,那公司一下子就垮了。” 前世的管理专家,称这样的人叫曹操,这让叶纤红印象很深刻。 “你的意思是,梁中华是无德有才型的人?”郑建国不是傻瓜,马上听出女儿话里的意思了。 作为活到这个年纪的男人,有些事不一定要经历过,才能分辨好坏。 如果像女儿说的,一个聪明的坏人,破坏力确实非常大。 “只要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就明白我的意思了。”叶纤红把公司发生的事,详细说了一遍,并指出这样的人存在的可怕之外。“如果任他干下去,不出两年,我的企业将没有可用之人,全被他这个病毒传染了。” 这样说虽然有些夸张了,问题是父亲对管理不太清楚,不说得这么严重,他不会理解。 很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开始走下坡路,不是订单得不到了,而是管理人员出事了。 有些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久了,在部门形成一言堂,最后尾大不掉,老板想动手,却投鼠忌器,不敢轻易换人。 有的管理人员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而这样的行为,往往是会传染的。 一个人做了没有及时处理,最后的结果是,每个人都有了私心。 人都是自私的,所谓法不责众,当大家都这样做的时候,跟着占便宜,内心就毫毛压力和负罪感了。 叶纤红绝对接受不了公司才开张一年多,就发生这样的恶劣事件。 “我差点信了他的话,没想到他居然有这样的坏心思。”郑建国一听,顿时有些恼了。 朋友虽然重要,女儿更重要。 他绝不可能为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置女儿的利益于不顾。 “所以公司用人,不可能像爸说的一样,有才干就好。”叶纤红再次解释了一句。“无德有才之人,是所有企业的毒药,绝对不能用。反而是有德无才的人,可以训练,只要不傻,很快就能用了。无才无德的人,没什么破坏力,发现了辞退就行。” 跟爸爸继续聊了一会,这才挂了电话。 叶纤红走到窗前,叹了一口气。 原本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梁中华这样做,或许是受以前工作过的乡镇企业影响,才一时糊涂,干出傻事。 现在看来,是他的心态有问题。 当初没有暴露出来,是因为在意这个工作,所以很好地把这些心思隐藏起来了。 现在做了一段时间的厂长,又对自己自视过高,私心就压不住了。 这样的人,真的是人品有问题。 既然如此,那就没得选择了。 在原地站了一会,最后打电话给乔昌智,直接下了辞退的命令。 并把辞退原因写在公告里,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前,让全公司员工引以为戒。 她希望传递给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信息,你只要在公司认真工作,公司就会给大家最好的待遇。 同样地,你损害公司的利益,那公司就会马上把待遇收回。 下午二点钟,给梁中华结算完工资,勒令他离开公司。 工厂那边的管理,一切照旧,厂长则由负责两家铝合金工厂的谢建奇,临时兼任。 手里一时没有合适的人,如果新的厂长到位了,再重新调整工作。 梁中华的几个手下,给他们改正的机会。 如果知错不改,一律开除。 这件事在公司闹得非常大,下面的员工议论纷纷。 当然公司高层都对这个结果,都不觉得意外。 叶小姐是什么性格?大家都清楚。 她可以允许你犯错,也可以接受你能力不足,但是绝不接受你有意损害公司的利益。 当天傍晚,叶纤红的老家门口,来了个披头散发的女人。 她坐在院子门口,也没进屋,就开始拍着大腿嚎哭起来。 边哭边骂郑建国一家黑良心,老公给人家做牛做马一年多,现在无缘无故被人赶了出来。 村里人听到了,一起出来看热闹。 大多数人还是知道郑建国一家的性格,并不相信女人的话。 当然也有人见不到别人好,早就忌恨郑建国一家这么有钱,现在有人来闹事,自然火上浇油。 叶知书和郑建国早知道这件事了,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可是听到有人这样骂,依然气得肝疼。 原本是好心好意介绍他到女儿公司工作,每个月赚的钱,也是以前的五六倍。 现在倒好,帮出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来了。 在农村呆过的人都知道,碰到这种骂街的泼妇,根本没有好的对付办法。 郑建国夫妻只能呆在屋里不出去。 倒是三叔郑建平夫妻听说这件事,过来劝她别骂了。 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相信侄女不是那样的人,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辞退别人。 女人听到有人来劝,更加来劲了,听说郑建平跟郑建国家的关系后,连他也一起骂了进去。 郑建平见事情不对,倒不好劝说什么。 又担心堂哥堂嫂吃亏,于是一个电话打叶纤红那边,把情况说了一遍。 叶纤红正在家里做晚饭,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气乐了。 没想到梁中华还有这一手,让老婆去自己家闹事? 他是不是以为自己也吃这一套,拿他没办法? “怎么了?”胡向阳刚下班回来,见她的表情不对,疑惑地问。 “有人到我家里去闹事。”叶纤红向三叔道了谢,这才挂了电话,回答道。 说完,不等他问,把经过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第二十九章应对 “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家?”胡向阳听完后,也吃了一惊。 小红看人一直很准,公司现在的管理人员,要能力有能力,要忠诚度有忠诚度,不知道多招人羡慕。 没想到唯一一个岳父介绍来的人,就出事了。 “没事。”叶纤红想了想,准备给小方打电话。“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拿捏我了,那真的小看我了。” 等接通电话,她把这件事跟小方说了一遍。 “你准备怎么处理?”小方听完后,有些头疼地问。 这种事属于民事案件,警方一般不好参与。 他就算想帮助,也很难插手。 总不能派人去小红家,因为那人在门口骂街,就把她抓起来吧? “你一会派人来一趟我的公司,我叫人准备些资料。”叶纤红回答道。“梁中华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司的财务,只要金额够了,就可以告他贪污,照现在的刑法,判他三年肯定没问题。” 这时候的法律跟前世不同,经济问题处罚起来非常重。 叶纤红当然不是非把他送进牢里,但是一定要让他知道,如果想跟自己斗,他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行。”听说还可以这样搞,小方这才松了一口气。 挂了电话,叶纤红坐下来,继续思考对策。 既然梁中华夫妻是这样的人,那她就不能太天真了。以为自己这样应对,就能彻底让他们息了闹事的心。 多准备几手,就算含而不发,也好过出事了,再匆忙想对策。 想到这里,又给罗叙打电话,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跟他说了一遍。 并要求他马上派几个人去自己的老家,一方面保护自己的家人,另一方面,监视梁中华一家。 如果他们敢使别的阴招,就别怪自己以牙还牙了。 梁中华比父亲年轻些,正常情况下,孩子应该也跟自己差不多。 做父母的,最重视的肯定是孩子的未来,如果他们做的太过份,别怪自己把他们一家的根都斩断了。 “放心吧,叶小姐,这件事我肯定会干好。”好不容易又有任务了,罗叙兴奋地回答。 安排好这件事,叶纤红才放下心来。 老家的郑建国夫妻,却是气得连饭也吃不下。 “都怪你,做什么好人,把这样的垃圾介绍进小红的公司,现在自作自受了吧!”叶知书冷着脸坐在沙发上,数落道。 如果说以前对女儿的一些观念,不是很支持的话。 经过外面的女人一番吵闹,算是全部理解了。 为什么女儿自己招的人,一个个都这么热心认真,偏偏这个梁中华,拿了这样的高工资,平时从来不上自家的门。 现在做错事了,不知道悔改,反而恶人先告状,来自家闹事了。 看来真的不能乱做好人,至少要看清楚对方的人品。 像现在这样,你以为帮了人家,人家就会感激你。 结果偏偏是,人家把你当成仇人,恨不得你比他们还倒霉。 “我怎么知道他会这样?”郑建国觉得自己特别无辜。“以前一起上班时,他不是这样的人啊!” 当初会把他介绍给小红,就是因为信任这个人。 现在看来,要么自己的眼光有问题,要么是他会装老实骗了自己? “知道自己没眼光就好,以后别给小红添乱了。”叶知书继续教训道。 自家是什么情况,他们又不是不知道? 搭上他们这样没用的父母,她一个人还能走到这样的地步,容易吗? 罗叙安排的人,很快到了。 这两人以前在家里呆过,郑建国夫妻也认识。 “你们是小红安排过来保护我们的人?”听了两人的来意,叶知书非常意外。 难道梁中华这样来骂街还不够,会有别的手段对付他们? 如果这样,那人心真的太可怕了? “叶小姐只是以防万一而已。”年轻人来公司久了,对老板一家的情况也熟悉,笑着安慰道。 老大让他们不要管外面那个女人,只要保护好叶小姐的家人就行了。 想来会有别的人,来处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一直闹到六点多,见郑建国夫妻没有出来,肚子又饿得不行,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出来时,老公一再叮嘱过她,去闹一闹就行了,千万不能动手。 要知道叶纤红的男朋友,以前就是派出所的,如果被他抓到把柄,那就麻烦了。 何况他们也不要做得太绝,只是想利用舆论压力,逼他们让自己回去工作而已。 虞城虽然有很多家工厂,可是要再找一个待遇这么好的工作,那就难上加难了。 到家的时候,老公迎上来问:“怎么样了?郑建国答应跟叶纤红说情了吗?” 就他的了解,郑建国属于那种脸皮薄,重感情的人,老婆去他家一哭闹,肯定会回心转意,帮自己去求情。 “答应个屁。”他的老婆气呼呼地骂道。“他们夫妻成了缩头乌龟,我在门口骂了半天,他们屁都不出来放一个——” “什么?”梁中华一听,顿时傻眼了。 如果他们不接招,那自己就麻烦了。 下午被辞退后,他就马上后悔了。 要知道他现在的工资,已经相当于过去的五倍了。 如果继续干下去,年终奖最少有一万,那等于又是一年的工资。 现在好了,这些好处全部拿不到了。 梁中华突然感觉自己真是猪油蒙了心,居然会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利益,把工作丢了。 如果叶纤红愿意让自己回去上班,打死他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 “想想别的办法吧!”他的老婆气哼哼地说道。 桌上空空的什么也没有,她不得已,只好去厨房做晚饭。 自从老公去了那边上班后,因为工资高,她已辞了原来的工作,安心当起了家庭主妇。 每个月基本工资就有一千块,这在很多人眼里,绝对是想都不敢想的高收入了。 一年多来,家里已经买了好几样家电,平时更是鱼肉不断,谁不羡慕她嫁了个好老公? 没想到这样的好日子,这么快就到头了。 “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梁中华在椅子上坐下来,泄气地回答。 他这个管理人员,主要还是靠以前的经验在管理,真正的手段,真没多少? “要不,把明达叫回来?”他老婆在厨房嚷道。“他现在在工厂也是管理人员,说不定能帮你想个好办法——” 儿子自小就聪明,成绩一直很好,中专毕业后分配进自来水厂,现在已经是组长了。 别看只是个小小的组长,在这种事业单位里,这个年纪就能升上去,绝对不容易。 “那就试试吧!”梁中华现在也没主见了,只好这样应道。 第三十章作恶的心 儿子现在每个月的收入也有六百多,在同龄人算是非常出色。 女朋友是单位的同事,两人已经谈婚论嫁,就等他在虞城买了房子,明年就可以结婚了。 “什么?”梁明达在那边听了父亲的话,大吃一惊。“这么好的工作,居然被你丢了?爸,你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啊!” 相比父亲的糊涂,他可比别人想得远多了。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离乡背井,去南方特区找工作? 因为那边有大量的外资企业,工资高待遇好,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单位。 越是好的单位,想进去就越没那么容易,不但要学历高,工作能力强,还要你经常加班。 以他的见识,觉得这样很合理。 你想收获比别人多,自然必须有更多的付出。 叶纤红家的公司,工资待遇已经不比外资企业差了,而父亲这样的水平,居然能当厂长,绝对是走狗屎运了。 他平时在家时,经常跟父亲念叨,要他用点心,别仗着跟老板的父亲比较熟,就忽视工作。 没想到父亲还是走错了路,最后被人家开除了。 父亲没有了这份高工资,自己想在虞城买房的事,就没了着落。 这还是小事,就怕父亲后面找不到工作,要靠他的工资养他们了。 那样的话,女朋友肯定不依,就怕两人的婚事,也会出现意外。 “别废话。”被儿子教训,梁中华的面子受不了,于是气呼呼地骂道:“抓紧帮爸想想办法,能不能挽回这件事?” 在农村呆惯了,眼光始终受局限,总觉得就算被辞退了,上门说说好话,求求情,或者去闹一闹,大家又可以心平气和地重新谈了。 “你当人家招不到人吗?”梁明达见父亲居然这么天真,惊叫起来。“出来了还想回去?除非那个老板是个傻瓜?” 别说回去干原来的工作,就算回去当工人,人家也不会要了。 你的位置又不是无可取代的,找一个新的管理人员,不是更好? 梁中华一听,顿时浑身冰冷。 如果真的回不去了,那以后他该怎么办? 继续找一个二三百工资的工作吗? 已经吃过了山珍海味,他怎么咽得下粗茶淡饭? “我帮你想想办法吧!看能不能找一个工资稍微高一点的工作?”见父亲没有出声,只在对面喘粗气,梁明达也很难过,只能这样安慰。 中专生虽然比不上大学生,在普通人眼里,也是天之娇子,有自己的朋友圈和路子。 明天托同学朋友帮帮忙,应该会有人给自己面子,介绍一个相对好一点的工作。 “儿子,你爸的事,真的没戏了?”梁中华的老婆虽然在做饭,耳朵一直立着在听外面的动静,此时走出来接过话筒问道。 如果真的丢了工作,那一家人以后怎么活啊? “妈,换成我是老板,也不会让辞退的人再回去的。”梁明达好声好气地回答。“又不是招不到人,为什么不换一个好的人?” 他觉得有必要让爸妈明白这个道理,免得将来自己帮他找了工作,又不用心做。 “如果这样,那我还顾忌什么?”梁中华的老婆一听,恶向胆边生,阴狠地骂道:“明天继续去他们家骂,反正已经撕破脸了,他们不让我们好过,我也要让他们在村里没脸做人——” 没有进屋找郑建国的麻烦,是因为抱着希望,需要他找女儿说情。 既然工作找不回来了,那还管那么多干什么? “妈,你们今天去闹事了?”梁明达一听,惊骇地问。 一个乡下女孩子,能开起这样的大公司,怎么可能没有背景和后台? 如果爸妈把事情闹大,她们肯定会报复,搞不好自己的工作也丢了,那一家人真的无路可走了。 乡下人不知轻重,以为叶纤红一家出生在农村,肯定怕别人使蛮发狠。 问题是他们的后台不会这样想,只要爸妈敢出手,她只要放出风去,大把的人为了讨好她,愿意出手对付自己。 “是啊!”梁妈妈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一说了出来。“原先还留了几分面子,没有进屋跟他们吵,现在看来,是我太客气了——” 她的性格本来就霸道,老公这一年多给她挣了面子,她已经享受惯了被人吹捧的生活,绝对无法忍受被人笑话。 “千万不能去啊!”梁明达连忙嚷道。“人家能开这么大公司,肯定有后台,万一把我的工作也搞掉了,那全家人真的要喝西北风了——” 不是他自私,越了解这个社会,越对规则有敬畏之心。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分三六九等。 别以为自己发狠,就能让别人害怕,那一套只适合用在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他们胆子小,你越凶,他们就越怕。 在城市里,讲的是权势,你再能打,把你抓了关几天,你就乖得像条狗了。 “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那我们怎么办啊!”梁太太听儿子说的这么可怕,忍不住哭出声来。 这时候说不后悔,肯定是假的。 老公会被辞退,其实最大的原因,在她的身上。 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一次老公带回几双劳保手套,说单位领的,一直没用掉,就带回家了。 她自己用不着,就拿回娘家给弟弟用。 弟弟是泥水匠,双手天天接触水泥石灰,容易开裂。 带上手套,就好得多了。 只是磨损得比较快,一双手套用不了几天。 她觉得手套是小意思,就让老公多领一些回来。 后来听说单位还有别的劳保用品,她又动心了。 反正老公是厂长,多领一些也没有人管,于是家里有了很多风油精,正气水,口罩,眼镜和绝缘胶鞋等等。 除了一部分送人,大多用不掉,丢了又可惜,于是低价卖给小店。 人的贪心是无穷的,这种事做多了,夫妻俩反而觉得把这些东西拿回家,是理所当然的事,根本没有考虑这是在犯罪。 这几个月下来,全部卖掉的钱,加起来还没有老公一个月工资多。 这样一算,自己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啊! “妈,你别担心,我会帮爸爸找工作的。”梁明达见妈妈哭了,心也软下来。“你们在家安心等几天就行。” 只要自己的工作还在,人脉没有丢,这个家就不会出事。 “那我和你爸,全靠你了。”梁太太这才好受一些,念叨几句后,挂了电话。 夫妻俩把饭菜拿出来,开始吃饭。 外面响起自行车铃声,然后看到有人推门进来。 “姐,姐夫。”来人是梁太太的弟弟,“听说姐夫的工作丢了,是不是真的?”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梁中华丢工作的事,很快传到他家里了。 老妈不放心,派他过来确认一下。 第三十一章讨年终奖 “是真的。”梁太太见弟弟一进屋就问这件事,知道瞒不下去了,眼睛一红,就哭出声来。“那个杀千刀的,你姐夫给人家卖了一年多的命,现在倒好,无缘无故把他炒了。” 她承认让老公拿劳保用品不对,可是人哪有不犯错的,你可以批评教育啊! 怎么可以一言不合,直接让人回家? “那姐夫不是吃了大亏,连年终奖也拿不到了?”梁中华的小舅子叫段勇军,长得五大三粗,性子比较暴躁,不顾姐姐骂人的话,冷冷地问。 去年姐夫干了半年,拿了三千块年终奖。 听说那家公司老板很大方,姐夫这样的级别,干满一年,最少可以拿一万块奖金。 有的管理人员,甚至直接奖一套房子,听听都馋人。 “对啊对啊!”段红梅反应过来,大声地应着。“最少有一万块呢?” 老公前些日子还说过,今年年终奖最少可以拿一万,运气好的话,二三万都有可能。 这不是他瞎说,是照他的级别以及公司的制度猜测的。 弟弟不说,她没想起来。 现在才知道,丢了工作,还有这么大一块损失。 “那个杀千刀的,难怪突然辞退你姐夫,原来还可以省这么多钱?”段红梅不顾弟弟的目光,又嚷了起来。 如果工作真的没希望了,那一万块钱也得去讨回来。 其它人干三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啊!没理由这样白白算了。 “姐夫,你是怎么想的?”段勇军知道姐夫有些小聪明,胆子却不大,忍不住问道。 他当然也希望姐夫能把这笔钱拿回来,就算自己没份,只要姐姐家宽裕,自己想借钱也方便。 “当然是去讨回来。”段红梅拍了老公一眼,吼道。“如果敢不给,我跟他们没完——” “那明天去讨吧!”梁中华现在冷静下来,觉得年前离职,应该拿不到年终奖。 可是贪念谁都有,不去试一试,谁知道结果呢?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了早饭后,刚准备做习题,电话响了。 “叶小姐。”是谢建奇的声音。“梁中华一家来公司了,说要讨个说法,被我拒绝后,说年终奖必须补给他,否则一直闹下去。我打算报警把他们抓起来,跟你说明一下。” 被叶纤红教训过后,昨晚又被老婆洗了一夜的脑,他清楚自己管理上的缺陷。 早上碰到梁中华来闹事,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他当过兵,性格本来就刚硬,根本不怕段勇军闹事。 只是这件事处理归处理,还得给老板说明一下。 “你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就行。”叶纤红见他终于懂得主动解决问题了,暗暗点头。“至于报警,这个电话我来打吧!” 说完,挂了电话,给小方打了个电话,把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昨天把资料交给他,只是以防万一,没想到今天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当然这种经济犯罪案件,派出所是没资格处理的,必须让公安局出面才行。 “放心吧,小红。”小方今天早上没有去派出所上班,而是直接到公安局找上司,把这个案子汇报了一遍。“我现在还在领导的办公室里,他正在看这个案子的资料呢?” 经济案件报纸经常有报导,虞城是小地方,倒是很少听说有这样的案件。 如何处理合适,还得商量一下。 “那行,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叶纤红听他这样说,倒没有继续问下去。 相信以她跟小方的交情,他肯定会全力跟进这件事。 至于梁中华来公司闹事,更不用担心。 罗叙他们又不是吃干饭的,如果敢动手,马上教他们怎么做人? 倒是要不要找自来水厂厂长,她有些犹豫。 打听到梁中华的儿子,居然跟堂哥在一个地方上班,这是她没有想到的。 惹急了自己,不用做什么,只须把他的儿子发配到最冷的部门,这个家就没希望了。 半个小时后,一辆警车开进公司,走出两名警察,把梁中华戴上手铐。 “你们干什么?我老公犯了什么事?”段红梅一见,大吃一惊,冲过去拦住警察,大声责问道。 他们是来讨年终奖的,又不是来打架的,错的是公司,凭什么把老公抓走。 “梁中华涉嫌贪污公司财务,数目巨大,必须带回去接受调查。”走在前面的中年警察面无表情地回答。“如果你想闹事,那我会以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拘留你。” 照叶纤红提供的资料,梁中华最近半年多时间里,一共多采购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一万二千多元,他个人无故申领达八千多元,已经达到立案标准。 另外还有三千多杂七杂八的报销单,据查是他买烟买酒时,假开的发货和收据。 一同过来的段勇军原本想耍横,逼着公司给钱,此时警察过来,把姐夫铐走,顿时傻掉了。 他年轻时也是个不安生的主,跟人打架闹事被警察抓过,虽然教训了一顿就放了,自此看到警察就害怕。 担心姐姐不知好歹,干出傻事,连忙把她拉到一边,让出道路。 他做梦也没想到,姐夫这样做,居然犯了法。 如果这样,那这件事的后果就难料了。 梁明达接到妈妈的电话后,一时间欲哭无泪。 不是让他们别做傻事的吗?为什么听不进劝? 现在好了,大家撕破脸,别人根本不用跟你吵闹,直接拿出证据,就让你坐牢了。 明明自己屁股不干净,怎么一点没有自知之明啊! “我怎么会知道这么严重啊?”段红梅此时除了嚎哭,根本不知道怎么办?“那可是一万块钱啊!我们拿回来,不是为了你吗?” 儿子明年准备结婚,有了这一万块钱,就算买不了房子,至少婚事可以办得很体面。 “妈,如果有的钱不应该拿,就算有一百万,也不能贪心啊!”梁明达重重在叹了一口气。“你们做得这么绝,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找我的领导,如果我的工作丢了,那我只能回家来种地了——” 好不容易跳出龙门,成了大家羡慕的事业单位职工。 如果被单位辞退,那他绝对没有能力再找一个类似的工作。 “那我们怎么办啊?”段红梅继续嚎哭道:“难道他们炒掉你爸还有理了,我们必须上门给他们道歉——” 这在她看来,是无法想像的事。 你炒了我,我自然不让你好过,天经地义。 哪有吃亏一方,反倒给无理的一方道歉的道理? “你还是哪里也别去了。”梁明达清楚老妈的性格,别说去道歉,只怕说着说着,又冲动起来,改成骂人家了。“我一会去请假,中午回家再说。” 第三十二章儿子救父 这件事不解决,他在单位也心神不宁,还不如请假先去处理好。 “那你快回来。”段红梅此时哪里还有主见,听说儿子愿意回家,连忙叫道。 梁明达挂了电话,去找上司请假。 上司倒没有为难他,马上就准了。 他匆匆去食堂吃了午饭,到停车棚推出自行车,准备回家。 “明达,你怎么一声不响就回去?”女朋友看到了,不高兴地问道。“招呼也不跟我打一个?” 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有什么事都应该商量着处理。 男朋友突然请假,不跟自己说一下,她就有些不高兴。 “家里出了点事,我得回去一趟。”梁明达陪了个笑脸,解释道。 这件事他还真不敢跟女朋友说,倒不是怕她因此看不起自己。 两人恋爱多年,彼此都认定了彼此,主要是她的爸妈一直嫌自己出生不好,不怎么满意。 如果知道爸妈出了这样的丑事,只怕会更嫌弃了。 梁明达嘴皮子比较厉害,最终笼络好女朋友,一个人匆匆回家了。 同一时间里,叶纤红的堂哥郑兴华,也从别人的口中,听说了大伯家发生的事。 那个梁明达的父母居然干出这样的事?他觉得不可思议。 自从调到办公室后,他能看到整个工厂的人事档案,意外地发现了梁明达的父亲,居然在堂妹的工厂上班。 原本对这个人印象不错,觉得他聪明懂事,既然他的父母不是外人,正好工厂里原先的班组长调岗位,于是推荐他当上了班长。 现在倒好,这家人居然拖堂妹的后腿了。 知道爸妈不关心大伯家的事,于是打电话到三叔家里,向他打听具体的情况。 三叔郑建平知道的其实也不多,只知道侄女为了堂哥堂嫂的安全,派了两个保安在家保护他们。 “什么?已经到了要派保安的地步了?”郑兴华一听,非常吃惊。 这样说来,两家已到了撕破脸的地步了吗? 很想问问堂妹,要不要替她出口气,把梁明达辞退了。 虽然他这个办公室主任没这个权限,可是厂长知道情况后,肯定会支持自己这样做的。 “你也别担心,小红做事一直稳妥,肯定会处理好这件事。”郑建平以为他在担心小红,这样安慰了一句。 他家现在跟堂哥家绑在了一起,儿子更是把小红当成了亲姐姐,如果要他帮忙,肯定不会拒绝。 只不过他有自知之明,知道有的事,自己就算做了,未必真的在帮忙。 有时候反而是帮倒忙。 倒是堂哥那边,需要干什么力气活,夫妻俩多出点力,才是真正帮到他们。 “我有数了,不会乱来的,三叔放心好了。”郑兴华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于是没有再说什么。 挂了电话后,重新坐下来,准备根据后面的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去找厂长。 梁明达到家后,看到老妈午饭也没吃,一个人坐在椅子抹眼泪。 忍不住暗暗叹气。 摊上这样的父母,他是真心觉得无奈。 去厨房煮了碗咸菜肉丝面,端到妈妈面前。 最近家里鱼肉不断,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爸妈不懂得珍惜,只怕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好日子过了。 “我不吃。”段红梅见儿子来了,反而矫情起来,赌气不肯吃。 她是真的没法理解这些事,明明一切好好的,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付样子。 “爸爸现在出事了,你又不好好吃东西,把身体养好,难道我们这个家,真的要垮掉了?”梁明达在妈妈面前坐下来,严肃地问道。 别的女人都是吃软不吃硬,偏偏自家老妈相反,好好跟她说,肯定听不进。 直要说得她害怕了,才会变得老实。 明明自己一再提醒她,这件事到此为止,她却不肯收手。 直到害得父亲被警察戴上手铐带走,她才回家抹眼泪,变老实了。 自己好好跟她说,肯定没有效果。 “我吃我吃。”段红梅此时已经六神无主,被儿子一说,惊慌地接过碗,开始吃面。 刚吃了两口,眼泪又流下来了:“你爸这个年纪了,如果坐牢的话,身体怎么吃得消?你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啊!” 儿子这么聪明,又是中专生,一定有办法的。 “他为什么会坐牢,你难道不知道吗?”梁明达原本并没有怨恨妈妈,听了这句话,反而怒气上来了。“为了一点小便宜,害爸爸丢了工作。本来你们不去闹事,也没有人追究,偏你们自作聪明,还要去讨年终奖,现在好了,爸爸搭进去了,这下你满意了吧?” 老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一切,真的拜这个厉害的老妈所赐。 “我——我怎么知道会这样?”段红梅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昨天到今天发生的事,她像做了一场恶梦。 如果可以,她真的希望现在马上醒来,一切恢复以前模样。 她一定劝老公好好工作,别占公司的便宜。 可是世上哪里有后悔药? “别哭了,爸爸不会因为你哭而回来。”梁明达重重呼出一口气。“一会我去打听一下,爸爸这种情形,到底会判多久。如果我们赔钱,能不能让公司放弃追责?” 这个家里,爸爸是顶梁柱,如果他坐几年牢,都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那你快去找朋友想办法。”段红梅一听,又催促起来。 梁明达无奈地站起来,摊上这样的妈妈,真的让人欲哭无泪。 通过朋友帮忙,他最后来到爸爸羁押的地方。 案子还在审理阶段,倒没有禁止人探监。 找到父亲时,他的样子跟以前并没有丝毫变化,不过精神状态,虽然才过去短短半天时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前因为家里钱赚得最多,家里人亲朋好友都尊敬他,所以看起来红光满面,非常自信。 现在整个人耷拉着脑袋,神情沮丧,已经萎靡不振了。 “爸——”梁明达心情复杂地叫了一声。 以前不珍惜,现在到了这一步,他不知道如何劝说父亲。 “你来做什么?”梁中华见儿子来了,整个人才恢复了精神,“这不是你来的地方,好好回去上班,别影响你的工作——” 被未来媳妇知道自己要坐牢了,只怕会跟儿子分手。 儿子好不容易高攀上人家,他可舍不得丢了这门亲事。 “妈在家里饭都不肯吃,逼着我救你出来,我有什么办法?”梁明达无奈地说道。 在妈妈眼里,自己一个中专生,已经跳出农门,成了国家干部。 到任何地方,都有几分面子。 却不知道他在虞城,是最底层的存在。 别说救爸爸,来这边见一面,还得托人帮忙才行。 第三十三章认罪和解 “你妈只会瞎搞,别听他的。”梁中华被关了半天,人反倒冷静下来,此时激动地对儿子说道。“以后有什么事自己拿主意,千万别受她影响,她害我一个人就够了,别把你也折腾进来。” 很多人一辈子都活得糊里糊涂,一直要到某天发生了大事,或者处于极端的环境,人才会彻底清醒过来。 梁中华就是这样的状态。 在家里时,他虽然反省过自己的行为,可是依然把过错推到公司和叶纤红身上。 直到戴上手铐,被送上警车,关进拘留室,他才清醒过来。 原来自己的行为,不是小事,而是违法犯罪行为。 这样一想,人才真正明白过来,开始反思自己这一年多的所做所为。 当初郑建国让自己进厂,其实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才让叶纤红收下自己。 否则他有乔总、谢经理、王经理这些人才,未必看得上他。 想到昨天跟儿子通电话时,他说过的话。 现在看来,他全说对了,是自己拎不清,才越陷越深,最后进了牢房。 “放心吧,爸,我有数的。”见父亲这样说,梁明达放心了。“我一会儿打听一下,如果我们把东西赔回去,看能不能让叶小姐撤下案子,放你回家。” 他没学过法律,不清楚父亲这种情形,后果有多严重。 想来想去,唯有这条路,才有救父亲的希望。 既然是父亲做错了,那就老实认罪,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家的谅解。 因为准备买房子结婚,他已经存了两万多块钱。 虽然很舍不得,为了救爸爸,只好拿出来了。 女朋友那边,到时另想办法去安抚她。 叶纤红今天没有去上班,在家等结果。 她想看看梁中华一家,最后会走到哪一步? 虽然没想过害人,但是在这种原则问题上,她绝不会心软。 如果别人敢动手,那她绝对会毫不手软,吹断别人伸出来的手。 傍晚的时候,在公司的乔昌智打来电话,说梁中华的儿子来公司求情,希望他退回父亲贪污下的钱之后,公司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撤了案子。 叶纤红听后笑了笑,梁中华倒是生了个好儿子,能审时度势,找出解救父亲的办法。 “你看着办好了。”叶纤红随意地说道。“我的原则是,你错了就要承认,否则别怪我手狠。如果对方认罪了,我们又要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前提是态度要诚恳。” 对待梁中华,让他坐牢不是目的。 给他一个教训,同时警醒公司的每一个员工,这才是她盯住这件事不放的最终目标。 叶纤红希望公司每个员工,都有起码的法律意识,也能敬畏制度,工作时要有责任心,别拿国营单位那一套,来这边混日子或者损公肥私。 为什么外资企业工作效率高,就是因为每个人珍惜工作机会。 当你战战兢兢,随时担心自己的职位不保,那工作态度肯定会变得不同。 她这一刀砍下去,才算达到了目的。 “我明白了。”乔昌智算是最了解叶纤红的人,她一说话,就知道她并没有打算对梁中华赶尽杀绝,但是对于私拿公司财务的人,绝不会姑息,如果他们愿意赔偿。肯定会放过他们。 这不是叶小姐小气,而是尊重规则。 在公司,只有我愿意给你的东西,你才可以拿。 公司的财务,只要不属于你的,就不能碰,不管价值多么小。 只要你敢伸手,就别怕被剁手。 叶纤红挂了电话,这件事算是划上了句号。 第二天下午,梁中华就被放了出来。 望着外面暖暖的冬日阳光下,他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儿子骑着自行车来接他,只是不肯说花了多少钱。 他叹了一口气,没有追问。 因为夫妻俩贪念作祟,一套房子就这样丢了,也不知道儿子的婚事,明年还能不能办? 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吧! 只是这个教训太深刻了,只怕一辈子也无法从它的阴影里走出来了。 父子俩刚到家里,老婆就红着眼从屋里冲出来,抱住他呜呜地哭。 想到妻子也被吓坏了,他搂住她安慰地拍拍她的背。 “老梁,你出来就好了。”段红梅心有余悸地哭道。“只是家里的钱一下子用光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因为家里的积蓄全部在儿子手里,准备给他买房子,所以她也不知道这次花了多少钱。 既然是赔钱,肯定不会便宜他们,说不定二万多全部交出去了。 只要一想到这件事,她就心疼得无法忍受。 “别怕,只要我们都好好的,总能把钱赚回来。”梁中华叹了一口气,劝慰道:“说不定因祸得福,丢了工作后自己单干,反而有机会当老板呢?” 这样说,纯粹是自我解嘲,顺便宽慰一下老婆。 短短一天时间,不可能马上就转变观念,有了创业的雄心。 对自己的技术,他其实有信心,关键是没有路子。 做生意最难的是把东西卖出去,他对这个一窍不通,就算把铝合金门窗做出来,也没有人要? “爸,这个你别担心。”见父亲突然有这样的心思,梁明达心里一动。“我们自来水厂明年要造新宿舍,如果能走通那边的路子,说不定有希望赚它个几万——” 以前父亲没什么能力,在那边当了一年多厂长,等于把全局能力培养出来了。 只要自己帮父亲把生意接到手,让他加工肯定没问题,还真有可能坏事变好事。 就连女朋友那边,也有了说辞,就说买房的钱用来投资做生意了。 她虽然会有怨言,只要给她画一个大饼,让她相信父亲以后会开厂做老板,将来给她买房买车,她肯定会高兴。 女朋友的父亲在办公室那边上班,离领导近,还可以帮自己走走路子。 自家真的能开一家铝合金门窗厂,不管女朋友,还是岳父岳母,肯定是乐见的。 “这个——真的可行?”见自己一句话,儿子马上有了计划,梁中华忐忑地问。 “能自己做老板,当然是好事。”段红梅一听,粗暴地打断他。“我们就开一家铝合金的门窗厂,以后生意做大了,把那个杀千刀的生意全部抢过来——” 这样一想,就觉得特别解气。 原本眼泪汪汪的模样全不见了,一付杀气腾腾的模样。 “妈,你能不能别捣乱了。”见老妈又要扯后腿了,梁明达皱着眉头叫道。“我们一切还没开始,如果你到外面一嚷嚷,我保证我们的生意会黄了。” 这不是他胆小,自家现在有什么?敢跟人家竞争? 低调不出声,等积累了第一桶金,再想办法做大,这才是应有之举。 第三十四章安安的觉悟 年底越来越近,公司开始考虑年终的福利了。 因为有去年的旧例可循,乔昌智把报告打上来后,叶纤红看了看就批下去了。 至于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则由她亲自定数额。 乔昌智是第一档,她给了六万年终奖。 王茂琳和谢建奇,是第二档,她给了四万。 杨涛兄妹、韩亚炜、赵时琛、罗叙和傅老等其它中层管理人员,则给了三万。 剩下的一万到二万不等。 光这笔年终奖,就差不多用掉四十万,等于公司一年利润的一成了。 乔昌智看到后,既为叶小姐的大方开心,又为她这样用钱而内疚。 这样的工资水平,已经远远超过外资企业的高管水平了,他们的能力远远比不上那些职业经理人,拿这么多,有些惭愧了。 叶纤红当然不在乎这笔钱,在她看来,如果乔昌智和茂琳姐没有帮自己做事,自己出来创业,肯定赚得比现在还要多。 给自己打工,已经委屈他们了。 何况她有空间在手,赚钱已经不是重点,只是用来掩饰空间的手段。 毕竟她不能直接把空间暴露出来,让人打自己的主意。 安安最近越来越沉默了,每个周末回来,都像个大人似的,没什么表情,似乎在思考人生。 叶纤红也没有管他。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肯定会有这样一个阶段,让他自己度过就行。 倒是徐志豪偶然会跟安安过来,每次依然没心没肺,明明不会弹钢琴,也会坐下来乱按一通。 “小红姐,现在安安很少跟人说话,你一点也不担心吗?”趁郑兴安去房间,徐志豪八卦地问。 换成是自己,爸妈恐怕早问东问西了。 “担心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男孩子长大了,开始寻找自我了,这是好事,我为什么要干扰他?” 人的一生中,特别是男孩子,总要经过这样一段时间。 让安安独处思考,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什么时候自己想通了,就会走出来。 如果一个人男孩子一辈子没有经历这样一个阶段,很有可能会成为成人宝宝,或者心理上还没断奶。 只有想清楚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才会找准方向去努力。 为什么有的男人会成功,而有的人却一事无成? 会成功的男人,往往把目标定得很明确,因为他清楚知道自己是谁?适合干什么?所以会一直坚持。 而有的人心理还停留在青春期前,见一样爱一样,没有定性,最后自然像下山的猴子,两手空空过完一生。 这样的男孩子,就连感情上,也会三心二意。 即使结婚了,也没有责任心,最后要么离婚,要么在争吵中度过一辈子。 “啊?”徐志豪吃了一惊。“那我不是还没长大?” 他一直觉得自己学习虽然比不上安安和张建盛,心理却比他们成熟。 被小红一说,反倒自己成了孩子。 张建盛初三时,有段时间也像安安现在这样,后来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主见。 现在轮到安安了。 以前自己一叫,他就会陪自己去打球和或者做别的运动。 现在只会拿眼睛白白你,然后做自己的事。 “你现在才知道啊!”叶纤红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有空了多动动脑子,想想自己以后靠什么生存,你爸妈会老的,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 所谓成熟,其实就是开始担心父母变老了,然后自己开始像个男人一样,主动去担当一些事情。 如果你没有这个意识,永远想躲在父母的羽翼下,就算你过了五十,照样是个孩子。 “噢——”徐志豪搔搔头,开始皱着眉头装深沉。 叶纤红没有理他,去厨房洗了一些水果,放在茶几上,等安安出来和同学一起吃。 搞大棚蔬菜就有这个好处,现在除了杨梅和荔枝这些,其它很多水果,可以大胆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了。 反正大家都认定有了大棚,冬天就可以吃到一年四季的水果。 “小红姐,安安可能和顾慧珊在早恋,你一点不担心吗?”徐志豪装了一会深沉,看到叶纤红拿水果出来,马上破了功,不客气地拿了一个就啃,嘴里悄悄说道。 如果自己敢跟女同学这样亲近,估计早被爸妈教训了。 “你看到他们做什么了?亲嘴了还是抱在一起?”叶纤红看他一个高大体育男生,像个话唠一样,跟自己八卦这些事,又好气又好笑。 男女之间正常交往,她一直是鼓励的。 那些一看到异性,就不会说话的人,在她看来,就是一种病,得治。 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切情感需求,都必须得到尊重,中间不能割裂。 这样成长起来的人,才有可能身心健康。 否则的话,或多或少会有心理问题。 为什么中国这么多脆弱的孩子,别的国家却很少? 除了因为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吃独食习惯了,没有兄弟姐妹跟你抢东西吃,所以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等进入学校和社会,没有人惯着你,于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不灵了,最后才会想不开。 另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家长和学校,不顾学生正常的情感需求,用为你好做借口,强行禁止他们跟异性来往。 说到底,就是让他们在这几年时间里,只管学习,禁止一切的男女情感交流,强行让他们丢失这方面的正常体验。 等到了结婚年龄,又催着他们交女朋友。 很多东西都是用进废退的,当你几年时间没有正常跟异性接近,已经丢了这个能力,现在想再补回来,谈何容易? “小红姐——”徐志豪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吓了一跳。“那怎么可能?” “既然没有,算什么早恋?”叶纤红瞪了他一眼。“男女同学之间,正常的交往而已,你别想歪了——” “哦。”徐志豪讪讪地应了一声。 郑兴安从房间出来,把一个本子递给姐姐。 “这是什么?”叶纤红接过来问道,随手打开了手里的本子。 只见里面画了很多人物和故事设定,像是漫画家正式画画前准备的大纲和人设。 “我准备画一个故事,主要是几个高中生追寻理想过程中,发生的事。”安安在姐姐旁边坐下来,平静地解释道。 最近他一直在想姐姐的话,也在思考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应该去做什么? 最后决定不忘初衷,先画一个完整的漫画故事再说。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画的很好,加油。” 弟弟能想明白这些,她觉得非常安慰。 不管将来安安走上哪一条路,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努力下去,肯定能取得成就。 “嗯。”安安用力应了声,脸却有些红。 姐姐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自己,即使他现在做的事,非常幼稚。 第三十五章高爱国病危 进入腊月后,时间就过得飞快。 这天叶纤红在公司和乔昌智谈放假的事,突然接到戴老的电话。 “小红,刚刚得到消息,高爱国病危了。”戴老在对面语气平静地说道。“可能撑不过三天了——” 这件事他原本不想管,考虑到两人的血缘关系是事实,选择权也在小红手里,最后还是打电话过来了。 以小红的能力,帮生父延命,应该能做到。 关健是她自己怎么选择?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突然乱了。 对病人来说,每年过年前最寒冷那段时间,也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 每年这个时候,总有一些体弱的老人,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 “如果你打算去京城的话,五个小时后,余杭机场还有一班飞机,现在出发还来得及——”戴老继续提醒道。 这些小事,他当然可以帮她解决。 到了京城,老领导肯定也会派人接机,就看小红怎么打算了。 不管她去还是不去,他都尊重她的选择。 “爷爷,麻烦你帮我订一张机票吧——”叶纤红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狠不下心。 至于为什么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最后会走到这一步? 既然自己准备插手了,就不用再去追查这些原因了。 “好。”戴老一听,马上应道。“你让人送你去机场,到了那边直接拿票就行了。” 他果然没有看错。 小红最重感情,即使跟高家闹成这样,依然无法对他们绝情。 叶纤红放下电话,已经没心情跟乔昌智谈工作,让他自己安排就行。 回到家里,匆匆拿了几件衣服放进包里,下楼时看到一辆车停在楼下,驾驶位坐着一位武警。 “叶小姐,我送你去余杭机场。”武警战士下车接过叶纤红的提包,放在车后座,一边恭敬地说道。 “辛苦你了。”叶纤红心情不好,不想说话,只是简单地道了声谢。 上车后,拿出大哥大给胡向阳打电话。 听说小红要去京城,给高爱国看病,他应了声,没有说什么,只叫她路上小心。 叶纤红挂了电话,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假寐。 重生一遭,心终究还没修练到坚硬如铁,碰到这样的事,乱糟糟的很难受。 到了机场,拿了机票,很快登机到了京城。 那边卫老已经派人等在那里了,看到她出来,直接把她送到卫家见卫老。 “小红,一路上辛苦了。”卫老亲自出来陪她。“先洗个脸,再吃饭,一会我再让人陪你去医院。” 高家虽然败落了,高爱国住院的地方,依然不是小红能随便进出的。 卫老打算叫小儿子卫振国,一会陪她过去。 “好的,谢谢卫爷爷。”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卫老道谢。 心里乱麻似的,让她笑不出来。 但是卫老面前,她绝对不能失礼。 到餐厅时,桌上已经放好了饭菜,每盘菜还在冒着热气,应该是特意为她准备的。 现在已过了饭点,卫老和家人肯定已经吃过了晚饭。 菜炒得很精致,可惜现在没胃口。 叶纤红食不知味地匆匆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 “既然你做了决定,就别再纠结了。”卫老感受得到叶纤红现在的心情,叹了口气劝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强迫你什么,照自己的心意行事就行。就算什么也不做,也没有人能怪你什么?”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着谁? 小红愿意帮忙,是她心善。 如果不愿意插手,他也照样支持。 “我明白了,谢谢卫爷爷。”叶纤红呼出一口气,扶着他的胳膊说道。 确实如此,既然已经做出选择,把高爱国治好就行。 其它的想东想西做什么? “如果准备好了,我让振国陪你走一趟!”卫老见她精神缓和下来,笑着说道。 卫振国是他的老生子,今年才三十五岁,平时跟他生活在一起。 其它几个儿子,已经能独挡一面,平时工作比较忙,难得过来陪他。 “好。”叶纤红点头回答。 卫振国她见过几次,当然不陌生,他辈份大,到了高家,估计也没有人敢违逆他。 走出门口,一辆车子已经停在院子里。 “快上车。”卫振国从车窗伸头出来,催促道。 虽然不清楚父亲为什么这么看重这个女孩子,听说她会医术,更加觉得好奇。 这么年轻的小姑娘,才学几年医术,能有多高明?居然要去给高爱国治病? 如果不是相信父亲的判断,他真的会觉得她们瞎胡闹。 “谢谢小叔。”叶纤红上了车,叫了一声,然后挥手跟卫老告别。 对他的态度,并不觉得意外。 为了保护自己,所以不能公开自己的医术,卫家只有老爷子和卫大伯知道。 两人的身份天差万别,他能如此对待自己这样一个乡下小姑娘,态度已经非常好了。 到了医院,门口站岗的战士认识这辆车子,倒没有拦住他们要求检查。 开进住院区,停下车子,两人一起走进病房,来到高爱国休息的地方。 现在已是晚上,探病的家属已经离开,里面只有高家国的妻子在陪护。 “你来干什么?”尽管不认识叶纤红,一看到的样子,马上猜到了她的身份。 所以不顾卫振国就在旁边,不客气地嚷道。 她确定恨叶纤红,因为这个私生女的存在,让她丢了脸。 特别是她居然拒绝回高家,让丈夫让她捐肾的希望落了空。 偏偏运气差,最近一直没有碰到可供移植的肾源。 而高爱国那天回来后,身体就越来越差,也跟她有脱不开的关系。 老公到这一步,叶纤红有一半的责任。 “请你让一下,我要给他治病。”叶纤红也猜到了她的身份,只是没心情跟她吵。“我有叶家家传的医术,可以用针灸替她排毒治病,请你去门口去等——” 说完,回头看了卫振国一眼。 “高太太,请你跟我去外面等一会,让叶小姐给你先生治病。”卫振国想起过来时,父亲的交代,不敢违逆,主动帮叶纤红说话。 “让她治病?”高太太尖声嚷道。“什么屁的家族医术,治死了我先生怎么办?” 一个人面对自己恨之入骨的人时,说话往往不经大脑,冲口而出。 “请相信叶小姐。”卫振国见她耍泼,就有些反感。“如果出事,我们卫家会给你们高家一个交代。” 这话就有些重了,卫家可不是阿狗阿猫敢随便叫的。 高太太一听,顿时清醒过来。 老公病成这样,随时会去世,她还得活下去。 如果今天得罪卫家,别说她没好果子吃,娘家都会被连累。 再说让叶纤红治一下又没损失,治好了皆大欢喜,出事了也不过死马当活马医。 第三十六章治病 想到这里,又不肯输了面子,狠狠瞪了叶纤红一眼,这才跟卫振国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走廊上。 叶纤红没有理她,在床头的凳子上坐下来,手按在高爱国胸口,精神力笼罩住他的身体。 眼前的生父脸上戴着氧气罩,已经昏迷不醒。 因为肾衰竭,身上的毒素没法排出,此时他全身浮肿,皮肤已经呈现一种死灰色,非常骇人。 如果不是还有呼吸,非常像一个溺水后,在水里泡了半天的死人。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摘下他的氧气罩,往他口里滴了两滴灵液。 随着灵液入喉,很快随着循环系统流遍全身。 筋脉里原先堆积如山的毒素和杂质,不断被冲刷和清扫,有的从皮肤里渗出来,更多的往下走,然后进入肠道。 就连原本已经丧失功能的肾脏,在灵液不断修复下,慢慢把死细胞激活,颜色从最初的浅咖色,慢慢变红变深,开始重新工作。 叶纤红这才收了手,坐在床边没动。 高爱国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自己全身沉重得无法动弹,随时会死去。 突然间身体像是被人丢进温水里,而这水似乎有灵性,在帮他修复身体。 下一刻全身慢慢恢复了知觉,那种沉重的感觉也在褪去,似乎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从水里站起来,感觉身体变得很轻盈。 这种感觉让他非常激动,于是活动了一下身子,放开手脚开始奔跑。 身子在跑动中越来越热,隐隐有汗流出来,但是他喜欢这种感觉,所以舍不得停下来。 突然一阵便意袭来,他身子一振,清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看到脸上的氧气罩,顿时记起了自己的情况。 原来是场梦,他的心顿时从高处跌回谷底。 自己得了肾衰竭,随时会死掉,根本不可能再像梦中一样,自由地奔跑了。 下一刻,看到叶纤红,他睁大了眼睛。 “你来干什么?”见确实没看错人,他恼怒地叫了一声。 去虞城找她被赶出来,这是他这辈子最丢脸的事,所以就算自己要死了,也不需要她来猫哭耗子假慈悲。 叶纤红没有理他,站起来准备叫人。 既然醒了,说明没事了,可以让他太太扶他去卫生间。 服用灵液后,肯定会把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来,而且特别恶臭,如果排在床上,那就麻烦了。 “你——”见叶纤红理都不理自己,开门准备出去,高爱国气得坐起身子,想拿东西砸她。 下一刻清醒过来,自己不是快死了吗?怎么能坐起来了? 不敢置信地动了动身子,发现梦中的感觉是真实的,自己确实能动了。 这么说来,难道是叶纤红终于回心转意了,把肾捐给自己了,治好了自己的病? 正要叫住她问一问,看到老婆已经冲了进来。 “老公,你现在怎么样?”高太太见老公居然坐了起来,喜出望外。“是不是好多了?” 心里也暗暗惊骇,难怪卫家让这个小姑娘来治病,原来她真的是神医。 老公这病,可是看了不少专家,每个人都说没希望了。 现在居然重新能动了。 “既然换肾成功,当然好多了。”高爱国挂着劫后余生的笑容,拍了拍抱住自己的老婆,说道。 这么说来,这个女儿还是有良心的,最后关头没有放弃自己这个父亲。 “谁说换肾了。”高太太以为他糊涂了。“医生都说你只有三天寿命了,还换什么肾?倒是你那个女儿,还真的有本事,居然治好了你的不治之症——” 如果这样,那叶纤红以前的事,可以一笔勾销了。 “是她为我治的病?”高爱国一听,傻眼了。 他是知道叶家是中医世家,只是没想到医术到了这个水平。 不对啊!叶知书的父亲,当年也是个出名的赤脚医生,也没听说他能治肾衰竭这样的重病。 “哎哟不行,我要上厕所。”正要继续问老婆,肚子却翻江蹈海地响了起来,连忙从床上爬下来,准备去卫生间。 高太太想要扶他,见他身子非常轻灵,傻傻地伸出手站在原地。 没过一会,卫生间就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非常夸张。 不过这是好事,说明他的排泄功能恢复了。 叶纤红走到门口,和卫振国打了招呼,在那边站了一会。 直到高爱国自己爬起来,去了卫生间,这才准备回去。 “叶小姐,已经治好了?”短短十分钟时间,就结束了,卫振国有些不敢相信。 “针灸治病,本来就很快,把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来,就完成了。”叶纤红回答道。 两人走出病房,没有打扰什么人,一起回卫家。 “咦?人呢?”高爱国从里面出来,问道。 现在感觉全身恢复了力气,这让他惊喜异常。 照镜子时,原本浮肿得不能见人的模样,也消失了,五官看起来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最让他惊喜的是,原本死灰色的皮肤,现在多了些光泽和血色,说明这病确实治好了。 “刚刚还在的。”高太太到门口望了望,见卫振国也不在了。“应该回卫家了。” 这时候两人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卫家这么重视这个女儿,原来他有神奇的医术。 不管什么朝代,人只要吃五谷杂粮,难保不生病,所以名医永远是高层的座上客。 换成自己是卫家,遇到这样的神医,也会好好对待。 “看来我们都做错了。”高爱国只是历练少,人并不傻,想通这一点之后,就开始后悔。“早知道她这个本事,我们应该换一种态度的。” 连卫家都这么尊重她,高家有什么资格对她呼来喝去。 “那怎么办?”高太太也有些惊慌。“要不给爸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 老公的病治好了,是天大的喜事,公公知道,肯定也会高兴。 “等一等——”高爱国总觉得有件事自己还没搞明白。“让我再想想——” 到底是什么事?可是一直抓不住。 想到卫振国,突然反应过来。 卫老爷子去年突然传出病危,后来去了趟浙省,又恢复了健康。 看来就是女儿给他治了病,两人才结了缘。 这也能说明为什么宁愿处罚自己的外孙,也不愿意委屈叶纤红的原因。 “想到什么没有?”高太太着急地问。 老公病好了,她现在一刻也不想在医院了,只想马上回去,好好睡个觉,养足精神。 “叶纤红帮我治好病的事,不能公开出去。”高爱国突然对老婆说道。“我们得找个隐蔽的地方,躲上一段时间,到时再回来说换肾成功——” 第三十七章隐瞒病情 他也是灵光乍现。 这种医术,说它是仙术也不过份,肯定不能见人,否则卫老为什么没有公开? 要知道每年都有不少高层领导病逝,如果自己公开出去,只怕会得罪卫老。 试想一下,卫老明明有办法救他们,却没有出手,其它家族知道后,会怎么想? “那我们去哪里躲?”高太太也出生在官宦世家,老公一分析,她就明白了。 但是到底怎么安排,她就没有主见了。 “先去乡下隐居三个月,再看情形回来。”高爱国想到老家乡下还有房子,那边是个农场,没有外人知道。“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我去国外治疗了。” 如果是以前,高太太或许不愿意吃这个苦。 只是相比性命,这点麻烦算什么? 至于具体怎么编造,才能让人相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父亲那里,也得这样跟他说。 除了他们三人,其它家人最好都瞒着,免得人多嘴杂,泄露出去。 夫妻俩这样商量了半天,才给父亲打电话。 高老爷子此时已经睡下了。 只是闭着眼睛躺了一个多小时,依然没睡着。 小儿子已经病成这样,随时会过世,只要一想起,他就难受得不行。 世界上最痛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何况是他最疼爱的小儿子。 电话响起时,他的心吓得呯呯乱跳。 墙上的时钟告诉他,现在已是深夜十一点,除了儿子的噩耗,谁会这个时候找他? 不管怎么样,电话还得接。 即使儿子真的走了,他也得打起精神,送儿子最后一程。 这样想着,他慢慢坐起来,披上棉衣,喉咙却干得像在冒火。 忍不住干咳几下,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喂——”高老爷子强打精神,叫了一声。 声音嘶哑难听,已是他拼尽全力,才获得这样的效果。 “爸,我的病好了——”对面传来儿子高爱国兴奋的声音。“卫老爷子的小儿子卫振国,刚才带着叶纤红来给我治病,我现在全好了——” 夫妻俩商量好后,才给父亲打电话。 倒是忘记了现在已十一点了,父亲只怕早已睡了。 “什么?”高老爷子惊叫一声。“你的病好了——” 因为声音突然拔高,喉咙一阵难受,又剧烈咳嗽起来。 “是的,我的病已彻底好了。”见父亲咳成这样,高爱国也很难过。“对不起爸,让你担心了。” 父亲虽然年纪大了,因为懂得调养,所以身体一向不错。 直到自己病倒后,他才开始显出老态。 “只要你没事,我没关系。”老爷子被儿子的好消息一刺激,精神大振,忽然惊讶地问:“你刚才说,是卫老的儿子卫振国,带叶纤红过来给你治的病?” 这个消息太让人惊讶了。 卫家跟自家可没那么深的交情,怎么可能会过来? 还有,叶纤红不是不想跟高家有任何关系吗?怎么又来给儿子治病了?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儿子这是绝症,已经被京城的专家下了病危通知书。 叶纤红一个二十左右的小姑娘,怎么有能力治好? 高老爷子毕竟老谋深算,一番推算,已经有了猜测。 “是啊!爸。”高爱国肯定地回答。“这件事不好被人知道,所以我打算和菲君去乡下躲几个月,就说去国外治病了。老家农场那边最清静,我打算去那边——” “好。”老爷子想了想,明白了儿子的想法。“你们现在马上离开,后面的事我会安排人来处理。” 他也是果断的人,叫儿子马上离开。 挂了电话后,他也不睡了,从床上坐起来。 儿子的病好了,对他来说是大喜事。 治病的人是叶纤红,那对高家来说,又多了一件喜事。 这个不愿意承认身份的孙女,居然有这么神奇的能力,难怪被卫老爷子当宝贝。 从她不愿意跟高家有牵连来看,说明她非常念旧,宁愿认那个乡下养父为父亲,也不愿认更有权势的高家。 同样的,在知道儿子病危后,愿意过来给儿子治病,说明她不但心地善良,也没有忘记自己身上的高家血脉。 那样一来,只要高家面临危机,她还是会伸手帮忙的。 这样一番盘算后,高老爷子心情大好。 想了想,给女婿方益民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已经连夜安排儿子出国治病,让他到医院做一下善后工作。 “小弟去哪个国家了?怎么这么突然?”方益民在睡梦中被吵醒,就有些烦闷,只是电话是岳父打来的,他不敢发作,所以打起精神来,惊讶地问。 小舅子都病危了,怎么可能冶得好?岳父也是病急昏了头,居然把他送出国。 不过这些话只能想想而已,不能说出来。 “这个你别管。”高老爷子还没想好怎么圆谎,对这个出生普通的女婿,他的态度没那么客气。“等他们回来了,我再详细跟你说。” 心里也急迫起来,这个谎必须尽快圆好,否则明天天一亮,会有更多的人问起。 “好。”方益民怕岳父生气,没敢再问,连忙应了声。 说完,顾不得寒冷,匆匆穿衣服起床,赶去小舅子住院的地方。 高老爷子挂了电话,这才松了一口气。 再次看了眼墙上的闹钟,考虑要不要给卫老打个电话。 这件事非同小可,必须马上表态,否则会得罪他。 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按下了号码。 卫老家里,叶纤红和卫振国到家后,看到老爷子还坐在客厅等他们回来。 看到两人进屋,他挥挥手让儿子去睡觉,留下叶纤红问一下情况。 “小红,那边情况怎么样?”对叶纤红的医术,他其实非常有信心,只是不这样问一下,心里不放心? 不管是自己当初几乎病死,还是老大中毒后生命垂危,都不会比高爱国的情况好。 “已经好了。”叶纤红做完这件事后,反而彻底平静下来,既然老爷子关心,她也没有隐瞒。 “那就好。”老爷子点点头,脸上的笑容非常和蔼。“我现在唯一不放心的是,高家会不会做人——” 叶纤红跟自家的关系,瞒不过有心人。 如果有人知道她有这么高明的医术,肯定会用来对付卫家。 毕竟高层年年有老人病逝,自己身边明明有这样高明的医生,却不帮忙,等于把大部分都得罪了。 但是高爱国是叶纤红的生父,自己知道他病危的消息后,只能告诉她,并交给她自己选择。 如果她知道自己故意隐瞒消息,说不定会对卫家有隔阂。 那样一来,想要她像以前一样,全心全意帮自己调养身体,就不可能了。 第三十八章默契 “对不起卫爷爷,给你添麻烦了。”叶纤红一开始并没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下一刻才听懂了。 原来自己给高爱国治病,会给卫家带来麻烦,难怪卫老一直坐在这里等。 刚才她还以为老爷子特别重视自己,不放心自己在外边。 现在看来,他坚持着没睡觉,其实是在等高家的电话。 “没事。”卫老爷子笑着摇摇头。“我得了你这么多好处,没理由连庇护你也做不到——” 一开始他对叶纤红的印象,还停留在这是一个对卫家有用的女孩子。 随着接触增多,慢慢有了感情,他自然而然把她当成了亲近的晚辈。 特别是自己现在虽然年纪大了,身体却没有出现其它老年人常见的那种痛苦,这对他来说,是最珍贵的。 年纪大了,未必怕死,却怕无尽头的病痛折磨。 自己这个年纪,还有资格享受生活,真的离不开叶纤红的帮助。 正要继续说话,电话响了起来。 卫老站起来看了一下来电号码,松了一口气,稍微等了一下,这才拿起话筒。 叶纤红想了想,走到旁边的沙发看电视,免得由她在旁边听着,老爷子说话不方便。 卫老见她离开,更加满意,这才跟高培煦商量起后续的措施。 叶纤红大概了十分钟电视,看到老爷子已挂了电话。 “小红,时候不早了,你也去睡吧!”老爷子走过来,笑着提醒道。 跟高家定下统一口径,后面的事就简单了。 由卫家出面,不用担心泄露秘密。 这时候他也累了,准备去睡觉。 给小红的客房早就准备好了,卫家现在虽然很少接待外客,却有几间客房随时备着。 “好,谢谢卫爷爷。”叶纤红站起来跟他走,嘴里客气地道谢。 以她的身体,不用担心体力跟不上。 但是精神疲劳,却很要命,这跟精神力无关,纯粹是心理因素造成的,需要睡一觉补充一下。 叶纤红进了房间,澡也懒得洗,上床后就马上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甜,最近因为高家的事,积压在心里的压力一下子得到了释放,整个人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第二天早上,她起床后,陪卫老爷子吃了早饭,准备回虞城。 离开前打开带来的行李包,从里面拿出几瓶自酿的果酒,以前一些新鲜水果,当礼物送给卫老。 卫老又惊又喜,连忙收起来藏好,这一点跟戴老一模一样。 他以为叶纤红包里装的是行李,没想到全是送给自己的礼物。 “快过年了,难得有机会过来一趟京城,总不能空手来看卫爷爷吧!”叶纤红笑着解释。 有空间就是方便,只要有个掩饰的包包,想从里面拿出什么东西,都随自己的心意。 “那真的太感谢你了。”有了这几瓶酒,过年的时候每天多喝几杯,也问题了,卫老欣喜地想。 这酒除了养生,最要命的是味道好。 如果不是自己控制能力强,换成一个小年轻,只怕几天就喝完了。 既然拿了小红的酒,当然不能没有回礼,他去房间找了找,挑了几样自认比较拿得出手的礼物,装进叶纤红的包里。 叶纤红也没拒绝,大家关系到了这一步,已经差不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自己想继续过这种超然的生活,离不开卫家替自己在前面遮风挡雨。 原本准备早上回去,这样一来,时间就拖得晚了,于是留下吃了午饭,再去机场坐飞机。 从飞机上下来,看到胡向阳等在门口。 “咦,你怎么来了?”叶纤红非常意外。 自己又不是第一次出门,他怎么搞得像不放心自己似的,来余杭接自己了。 “我来余杭办事,顺便接你。”胡向阳抱住叶纤红,顾不得旁边有人,飞快地亲了她一下,这才呵呵笑着往下说。“我们不是准备在余杭买房子吗?今天正好把这件事办了。” 当初订婚的时候,胡爸爸他们就打算在这边买房子,当然这是受叶纤红影响,认为这边买房子能保值。 胡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这些年还是存了几百万块钱,这次把钱全部转到儿子这里,让他在这里买幢大院子,作为省城的家。 他们以后老了,也可以过来这边生活。 “行啊!”胡向阳有这个打算,她当然没拒绝,于是一起去西湖边找房子。 因为舍得花钱,兼职做售房代理的一个大妈非常热情,带着两人看了七八栋带独立院子的老式楼房,最后看中一套民国时期某位名人住过的旧楼房,上下两层,一共有五百多平方,住一家子,非常宽松。 胡向阳准备签下来的时候,叶纤红也不小气,把隔了几十米,另一栋差不多面积的老式别墅也买了下来。 这是考虑到以后自己爸妈要来这边住,亲家住在一起不方便。 倒不是担心两家人闹矛盾,主要是人与人不能长期住在一起,时间久了,总会有些小摩擦。 留些距离,反倒一辈子客客气气。 胡向阳非常意外,考虑到小红一直说买了能保值,也没反对。 因为这个原因,两人在余杭多呆了三天,一共花出去一百多万块钱。 办手续的过程中,也跟这边的朋友见了见。 夏莲和陈冬梅他们几个,是当初来这边搞四季青服装生意时,认识的朋友,虽然来往不多,不过比较聊得来。 做普通朋友,还是不错的。 “小红,你还记得我们啊!”来到知味馆的时候,陈冬梅热情地迎上来,嘴里不乐意地嚷道。 看到胡向阳,非常吃惊。“这是你男朋友啊!长得真帅。” 胡向阳的颜值,远远超过她和夏莲的老公,大家熟悉了,忍不住拿他打趣。 “那是当然,长得不帅,我也不会要他啊!”叶纤红说得非常直接。 跟胡向阳在一起久了,他早习惯了自己的风格,所以不会当真。 听说两人在这里买了房子,夏莲倒是非常兴奋。 这表示以后经常有见面的机会。 叶纤红的人脉,她们都非常佩服,有她在,碰到事情也多个人照应。 “只是投资,不可能经常来。”叶纤红老老实实地回答。“你们想见我,可以来虞城啊!。” 想到两人条件都不错,又提醒道:“你们如果有钱,也可以在市中心买些房子做投资,等以后房价涨上去了,也能赚一笔。” 现在余杭的房价才二千左右,以后五万都不止,超过二十倍了。 这些钱存在银行里,是跑不赢贬值的,所以换成不动产,是最好的保值手段。 空口白话他们或许不会信,她举了香江做例子。 香江从八五年起,房价就一直上涨,很多明星赚了钱,就买楼做投资,等回归后,资产升了几倍。 第三十九章嫁给我吧! “行,我们什么时候也买套好一点的楼。”夏莲也动心了,决定学叶纤红投资。 老公的家具厂越做越大,现在每年都能有几十万的收入,总不可能全部存起来,那样贬值太快了。 聊了一会闲话,又问她什么时候结婚。 过了年,叶纤红二十一岁了,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纪。 看她跟男友这么亲密,应该早睡在一起了,早点结婚,早点有宝宝。 “不是已经来这里买房了吗?那就表示快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和朋友告别,回到家里的时候,离春节只有二十天了。 服装店的生意开始火爆起来,大家忙着买新服准备过年。 年终奖还没有发,年货却开始断断续续地购买,并发放下去了。 这时候发的当然是耐放的东西,比如食用油、干货、腊货等等,新鲜的鱼肉和瓜果蔬菜,留到最后发。 叶纤红当然不会关注这些,倒是乔昌智送过来的公司年报,她花时间仔细看了看。 这一年赚了不少钱,跟去年相比,多了两倍还不止。 当然这跟公司处于发展初期有关。 任何一家企业,前期扩张速度都很快,等到市场接爱饱和,就会慢下来。 让她意外的是,高家那天以后,没有传回任何消息,好像自己替他们治好病,是理所当然的事。 尽管知道他们这是为自己好,不想公开自己会医的事实。 但是心里依然不痛快,感觉高家的价值观,果然跟自己不同。 倒是戴老亲自来了一趟叶纤红家,不但问起治病的情况,还送了一大批适合当年货的家居物品。 叶纤红大方地回了十几瓶果酒,让他过年时放开喝,让戴老开心得像个孩子。 “爷爷,现在这酒比较容易得到,你随便喝就行。如果戴叔叔身体不好,也可以让他喝一点。”叶纤红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空间的果树,生长速度快得惊人,很多时候不得不让水果长在树上,好减缓下一季开花结果。 现在最早种下的果树,已经有五十年树龄了,高大粗壮,想爬上去也不方便了。 好在空间一切受她控制,倒不担心不好采摘。 后来又断断续续在空地种了不少果树,现在每种果树的面积,都超过一亩了。 如果有兴趣弄个果酒店,天天几百瓶卖出去,也不用担心水果跟不上。 所以他才急着要跟诗诗姐搞农场,未来的重点,她会放在那边。 “那真是太好了。”戴老惊喜交加地回答。“你戴叔叔年纪大起来,我一直担心他身体出问题,有你这句话,我真的特别开心。” 老领导那边,除了他自己饮用之外,老大卫振华也在服用。 卫家对他期望非常高,把他跟老领导并列,并不奇怪。 现在自家也有了这个资格,说明小红看好儿子,这让他特别高兴。 “爷爷不用客气,我们现在是一家人,孝敬他也是应该的。”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送走爷爷,她做了一会习题,准备做晚饭。 胡向阳打电话过来,说今晚朋友聚会,让她一会去王子饭店吃饭。 叶纤红自然没推辞,到了五点,准备出发。 走到熟悉的包厢门口,意外的发现里面黑乎乎的,似乎人还没到。 她看了看手表,时间没错,难道约定的时间,自己搞错了? 正要回头去温俊的办公室找他,耳边却听到里面有呼吸声。 怎么回事?她有些惊讶,正要用精神力观察谁在里面,灯却突然亮了。 只见胡向阳穿着笔挺的西服,站在包厢中间,正微笑着望着自己。 他的周围用玫瑰花搞了个巨型的心形图案,非常美轮美奂。 其它朋友圈的好友,则站在一边,也满面笑容地望着她,包括诗诗姐。 “你们搞什么鬼?”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嘴里却故作嫌弃地问。 再世为人,对这个场景再熟悉不过了。 内心其实也不能免俗,希望胡向阳正式向自己求婚,可是真的碰到了,突然又不好意思起来。 “放音乐。”温俊在一边嚷了一句。 然后熟悉的音乐声响起,正是叶纤红前世印象最深刻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 “小红,我们认识已经两年了。”胡向阳用难得的正经语气说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你是对我最好的女人,没有你,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变成怎么样?所以,请你嫁给我好吗?” 这话他放在心里很久了,一直没机会说出来。 当小红去京城给高爱国治病的时候,他看出她心中的不安和纠结,忽然有些难过, 作为男人,自己太弱小了,居然无法给自己喜欢的女人遮风挡雨。 那时起,他结婚的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烈。 因为只有成了夫妻,他才能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 即使自己不够强大,也能以老公的身份,给她精神上的鼓励。 朋友知道他的想法之后,让他先求婚。 用结婚戒指把小红套住了,那明年年龄一到,就可以娶她了。 这才有了这场求婚仪式。 “因为我对你好,所以想娶我?”叶纤红上前一步,霸气地问。 胡向阳这用来求婚的话,怎么听起来不怎么入耳啊! 难道是前世偶像剧看多了,喜欢听无脑的情话? “当然不是。”胡向阳脸色一变,连忙改口。“我想娶你,是因为我爱你——” 这个爱字有点难以说出口,可是此时不说,只怕小红要生气了。 “这还差不多。”叶纤红刚才只是捉弄他,当然不会拒绝他的求婚,否则的话,就成笑话了。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胡向阳一听,连忙单膝跪地,从口袋拿出钻戒,激动地问道。 只有她点头,这件事才算完成,他非常害怕小红突然反悔。 叶纤红望着他有些慌乱的眼神,终于笑了。 走到他面前,像姐姐逗弄弟弟一样,在他头上揉了揉,这才笑着回答:“当然愿意。” 说完伸出手,让他给自己戴上戒指。 胡向阳顾不得被她戏弄了,小心地给她戴好戒指,在她手背亲了一下,这才站起来,兴奋地搂住她。 大家也一起松了一口气,拼命地鼓掌。 叶纤红刚才反问的时候,大家都替胡向阳捏了一把汗。 别看小红平时笑眯眯的,收了笑容的时候,还真有些怕人。 好在总算顺利完成了。 “小红霸气。”苏思诗走过来,向她竖了竖大拇指。 也只有小红有这样的底气,敢不给在座这些人面子,让大家胆战心惊。 “那是。”章诗萍在旁边跟着夸了一句。 跟温俊订了婚之后,她像是一下子成熟了,说话做事比以前靠谱多了。 如果换成以前,此时怕是会说些疯疯颠颠的话。 胡向阳求婚成功,脱了西服,挂在一边,走过来讨好地搂住她的肩。 第四十章赵大成的烦恼 “这个仪式,是谁的主意?”叶纤红好奇地问。 胡向阳向来大大咧咧,应该不会想到这么做。 “当然是我自己想到的。”被叶纤红否定,胡向阳连忙赌咒发誓。“前几天看了部国外的电影,新郎这样向新娘求婚,于是学了学。” 跟小红认识越久,他总感觉她在某些事情上,有些奇怪的偏执。 比如重视某些仪式感的东西,比如某些人所共知的事,一定要对方亲口讲出来。 自己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虽然从来没有说过爱,但是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却感觉自己如果没有这样正式求婚,她应该不会答应结婚,就算双方已经订过婚。 包厢里重新收拾好后,大家坐下来,准备吃晚饭。 “小红,你的生日不是在二月吗?”苏思诗坐在叶纤红的旁边,说道:“再过两个月,你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准备什么时候办喜事?” 作为好姐妹,两人虽然年纪差了不止十岁,为人处事却跟同龄人差不多。 自己的宝宝已经出生半年了,如果小红马上结婚,说不定明年年底,就能有宝宝了。 这样一来,两家的孩子年纪差不多,可以继续她们这一辈的友谊。 “年后再看吧!”叶纤红对结婚,其实也一直有期盼,毕竟这是前生最在意的一件事。 只是年纪毕竟小了些,不用太着急。 “明年和我们同时结婚吧!”章诗萍在一边插嘴道。“这样的话,结婚纪念日也在同一天,说不定我们七老八十的时候,可以一起纪念金婚银婚甚至钻石婚呢?光这样想想,就让人激动——” 刚开始时,她只是觉得这样会热闹一点,可是说到后面,她越来越兴奋,感觉这是个绝妙的好主意。 年纪大了,最怕寂寞,如果那时候大家都健健康康,那样的话,几个老头老太,可以结伴环游世界了。 “那可不行。”小方在一边听到了,插嘴道。“至少得加上我们。” 他和杨雪年纪也不小了,家里催着他们结婚。 两人计划明年五一前后,就办喜事,现在听到章诗萍的话,觉得跟他们定同一天,会更有意义。 “那加上我吧!”姜皓也加了一句。 他跟马丽莲还是叶纤红牵的线,一起结婚,也有特别的意义。 “你们都在同一天结婚,那我不是亏大了,早知道也该拖一拖——”苏思诗听他们说得激动,大呼可惜。 一群朋友,同一天结婚,同一天庆祝结婚纪念日,搞不好真的要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了。 “如果你拖着没结婚,那大宝小宝怎么办?”叶纤红见她居然说出这么没责任心的话,没好气地嚷道。 孩子都是机缘巧合下,才怀上的,晚一年结婚,生下的宝宝,还会是同样两个人吗? 苏思诗一听,顿时不作声了。 是啊!她能为了跟小红一起结婚,舍弃两个宝宝吗? 就算她没意见,蒋建光也不会答应啊! 这话当然是开玩笑,没有人会当真,所以说完后,就转移了话题。 这个朋友圈自从成立起,一直很稳定,虽然中间也有过小摩擦,好在都是聪明人,总能及时化解矛盾,让关系恢复如初。 等大家都结婚后,只怕人员会明显增加。 最后大家初步定下明年五一结婚,如果有其它原因,再另外商量日子。 这件事有了结果后,大家自然是各自通知家人,郑建国夫妻也知道了。 他们倒不担心什么,办喜事,最头疼的是拿不出钱,办嫁妆和办喜酒。 现在家里不缺钱,这些都不算事。 何况听说有几个朋友要一起结婚,那更省了不少事。 工厂已经在安排年里休假的事,安安的寒假也要开始了。 因为有了画漫画计划,他放假回家,没有像往年一样,考虑做生意赚钱。 天天躲在家里画画。 旺旺放假了,也来虞城看过他们一次。 叶纤红做了一桌好菜,招待这个堂弟。 饭桌上问起他的寒假计划,他说寒假时间太短,就没有再考虑赚钱的事。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镇里那家店的生意不错,足够一家人吃用了。 何况家里的房子造好了,父母现在搞大棚种植,每年也有几万收入,他对钱的渴望没以前强烈了。 见安安又是画画,又是学乐器,家里还买了钢琴,就有些羡慕。 叶纤红于是建议他趁寒假有空,也去学些东西。 家里条件好了,就要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一个出色的男孩子,会些琴棋书画没坏处。 否则除了赚钱,什么都不会,就算其它地方再出色,到了大学里,就会泯灭于众人。 那些校草级的男人,除了体育特长生,其它大多接受过艺术方面的培养。 郑兴旺觉得有理,也动起这个心思。 至于学什么,他没有马上说出来。 叶纤红也没问他,一个人喜欢什么,要尊重内心的选择。 不能因为有用才去学,那样太功利了。 如果不是因为兴趣,那不管学什么,都会很辛苦。 没必要这样自寻烦恼。 旺旺回家后,张建盛和徐志豪,也过来找过安安,三人还一起出去逛了一天街。 倒是顾慧珊,自从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来这边,叶纤红也不在意。 如果她的选择,最终跟弟弟不在同一个方向,那关系变淡,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天下午,姐弟俩坐在客厅,一个做习题,一个画画,音响里放着轻柔的纯音乐,非常悠闲自得。 一阵惊天动地的拍门声,惊动了他们。 叶纤红就有些恼怒,放出精神力,想看看到底是谁来了? 看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赵大成,皱了皱眉,站起来去开门。 最近他来得比较少,更不用说像今天一样,单独一人过来找她了。 “这时候过来干嘛?不用上班吗?”让他进屋后,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就算他是刑警队的,这时候也不能随便出来吧! “别问了,说起来一肚子气。”赵大成进屋后,在沙发上坐下来,见茶几上有洗干净的草莓,不客气地扔进嘴里,郁闷地嚷道。 第四十一章新来的女刑警 “哦?难道有人不知死活,惹到你了?”叶纤红见他不像开玩笑,倒好奇起来,在他旁边坐下来。 赵大成这个人,心眼不坏,就是嘴贱了一点。 假如有人因此报复他,问题很可能出在他这张嘴上。 “比惹到我还麻烦。”赵大成接连吃了几颗草莓,这才放慢速度,叹气道。“前几天我们不是聚会吗?回去的路上,碰到那个刚调来的小姑娘,说要去我那边坐坐,认认门,然后就出大事了——” 后面说的含糊,是考虑到安安就在旁边。 他还是个孩子,有的话,不适合当着他的面说。 “这么说来,是惹了风流债?”想到那天他离开时,已经有些醉意了,考虑到他不开车,所以他坚持要一个人回去,也没有人勉强。 这种情形下,把女孩子带进屋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很容易出事。 又或者是大家决定在五一结婚的事,刺激了他,所以才头脑发热,没有拒绝那个女孩子。 要知道叶纤红认识他近两年了,一直觉得他自律还是很严的,没有像其它京城来的二代一样,私生活糜烂,经常换女朋友。 “说起这件事,我到现在还是晕的。”赵大成郁闷地说道。“那天回去时,我明明记得脑袋还是清醒的,她跟我打招呼,我也回答了几句。后来她拉着我,硬要去我家认门,我不好意思把话说得太重,只好答应了。” 那天的事,像是做梦一样。 跟女孩子进屋后,给她倒了杯茶,自己也在杯子里加了水。 坐着客套了几句,他实在太困了,就让她早点回去休息。没想到她不肯走,说从来没有单独去过男生的房间,硬要参观一下才走。 赵大成喝了酒,身体有些发软,为了早点摆脱她,只好带她看了看。 没想到刚进了房间,就不受控制地晕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发现跟女孩子睡在一个被窝里。 他气得要骂人,女孩子却先呜呜地流眼泪,说他硬把她抱上床,说喜欢她,她最后才没拒绝。 赵大成又不傻,怎么会相信这种狗血事件。 可是女孩子一付柔柔弱弱的样子,让他有些骂不出口。 害怕自己说重了,她会想不开自杀。 那自己这辈了就毁在她手上了。 最后说了无数好话,才哄着她离开。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十有八九,是上了女孩子的当。 可是那天自己喝得醉熏熏的,很多人看到了,自己就算想辩解,估计也没几个人相信。 何况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应该不缺人追,没理由设局害他。 本来希望大家冷静几天,再考虑怎么解决。 可那个女孩子却不给他机会,每天下班后,就来找他一起吃饭,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把他郁闷得不行。 男人的心理都奇怪,如果自己追他,她答应了,他或许不会这么头疼。 但是被女孩子牵着鼻子走,他就受不了。 “你好歹也是刑警,怎么突然智商下降,连给自己还个清白,都变得缩手缩脚——”叶纤红一听,不客气地啐了一句。“或者你也喜欢她,只是不喜欢太主动的女孩子?” 她也知道男人有一些奇怪的心理,比如明明喜欢一个女孩子,如果对方不理自己,他就会想方设法讨好她,以求她一个笑脸。 换成对方主动,他就受不了,反而想逃避。 不管是哪种情形,他都应该把事情搞清楚,再想办法怎么应对。 毕竟女孩子有没有设局,关系到赵大成后面的解决方式。 赵大成被叶纤红问得哑口无言。 他现在的纠结,确实在这里。 一方面,对方长得很漂亮,如果跟她发生些什么,他其实是窃喜的。 否则的话,不可能放不熟悉的女孩子,进自己的房间。 孤男寡女的,大晚上在一起,容易招来流言蜚语。 另一方面,他总担心对方这样做,除了想嫁进赵家,还有别的目的。 这纯粹是直觉,无法找到证据。 要知道他可是京城的家族子弟,就算再败落,也不是本地普通基层官员可以招惹的。 万一牵扯到家里,那就麻烦了。 还有一点他比较头疼的,就是那天女孩子离开后,他整理床铺时,发现被单上有血迹。 如果女孩子的第一次被自己夺走了,自己还态度恶劣的话,那真不是人了。 “你考虑这些事的时候,有调查过她的情况吗?”叶纤红见赵大成现在完全迷茫了,忍不住问道。“比如她是哪里人,家里有什么人,在哪读的大学?有交过男朋友吗?” 任何一个人,都能从她的家庭和成长轨迹,看出品性和习惯。 如果她家庭出生清白,父母家教良好,相对来说,人品会比较可靠。 而父母有劣迹,或者她从小有极端的行为,这样长大的女孩子,很有可能有双重人格。 表面上非常教养,暗地里却心如蛇蝎,为达目的会不择手段。 所以先查清楚她的过去,有助于判断那天的事,到底是谁主动的。 一个品行良好的女孩子,主动勾引赵大成的可能性非常小,很可能是赵大成醉了,占了姑娘的便宜。 毕竟新来的同事,讨好一下上司很正常。 如果女孩子有劣迹,那她设局的可能性就占了大半,从这个方向调查,容易找到答案。 “我现在脑子乱成一团,不适合调查这件事。”赵大成苦恼地说道。“看来得请小方他们帮忙,帮我查一下。” 小红的话有道理,这件事总得有个结果,这样拖着不是办法。 当天晚上,赵大成没有离开,留在叶纤红家吃晚饭。 而小方也被他叫了过来,和胡向阳一起,商量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你不会是一个人憋得太久了,所以一碰到有姿色的女孩子,就被她迷住了吧!”吃过晚饭,几个人到书房商量事情,胡向阳不客气地取笑他。 以前在京城时,赵大成也谈过对象,也跟女的发生过关系。 来虞城后,老实了许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希望能混出头。 现在他和小方都有了对象,只有他依然一个人。 尝过女人滋味的毛头小伙子,长期憋着没机会发泄,碰到漂亮的女孩子,确实容易犯错误。 “胡说什么?”赵大成威胁地举了举拳头。“你看我的样子,像是找不到女人的男人吗?” 这话等于在说他没有吸引力,这是每个男人听了都无法忍受的。 “那你就抓紧时间,好好找一个。”胡向阳才不会被他影响。“我们年纪差不多,别我们都结婚了,只剩你一个光棍。” 第四十二章意外的来历 京城那边,看重晚辈的前程,所以结婚反而会晚一些。 就算男孩子到了二十五六岁,家里也很少逼他们结婚。 除非没了前程,孩子只能成为传宗结代的工具,那样才会催他们早点结婚生子。 在虞城,一个圈子的朋友,能共进共退比较好。 大家都结婚了,就他一个人没动静,就会显得另类。 “行,行。”赵大成没好气地回答他。“我尽快找个合适的人,争取跟你们一起结婚。” 还有四个月时间,如果动作快一点,也不算难事。 小方拿着纸笔,根据赵大成的叙述,记录下那个女刑警的信息。 等回去之后,马上核实确认。 赵大成作为刑警大队的负责人,肯定会关注新来女警的情况,对她档案里的内容,也还记得一些。 做完这件事,大家才放松下来。 就在赵大成因为这件事,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这天刑警队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一个年近五十的时尚大妈,穿着一件长长的米色风衣,披着酒红色的围巾,过来找韩依霏。 韩依霏就是对赵大成紧追不放的新来女警。 “妈,你怎么来虞城了?”听说有人找自己,韩依霏从办公室出来,一见来人,怔了一下,这才走上前去,挽着她的胳膊,撅嘴问道。 “小霏,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一个女孩子家,来刑警队这种地方干什么?”时尚大妈显然是来劝女儿的。“跟妈回去,马上换个工作,咱不跟死人和坏人打交道了——” 在每个父母心里,女儿都是心肝宝贝,而刑警队每次破案,都要跟死人跟坏人打交道,确实不适合漂亮的年轻姑娘。 特别是女儿这么漂亮,难道不应该好好打扮一下,然后找个好男人嫁了,过少奶奶的生活? “妈,你别管我。”见妈妈一来,就劝自己回家,韩依霏不依了。 好不容易调到这里工作,她怎么可能轻易离开呢? “你不走也行,把女婿叫出来,让妈妈看看。”见女儿不听劝,韩妈妈拿出另一件法宝。“如果他通过了我的考验,我就答应你跟他在一起——” 马上要过年了,她原本不会这么着急过来。 昨天母女俩通电话,她准备给女儿介绍对象,谁知道女儿没答应,还说已经谈了一个。 这可把她急坏了,于是匆匆赶了过来。 虞城这种乡下地方,能有什么好男人?别碰到嘴花花的穷小子,把女儿骗走了? “你别管。”韩依霏一听,吓了一跳。“等我们把关系确定下来,带回来给你看——” 虽然她天天缠着对方,可是他显然还没答应要跟自己在一起。 这时候让妈妈见面,肯定马上拆穿了。 “你是不是对妈介绍的人不满意,所以骗妈有对象了?”韩妈妈对女儿比较了解,猜测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故意这样说的。 女儿从小比较任性,自己决定的事,别人很难劝她。 这让她也非常头疼。 “不是。”韩依霏坚持不肯承认没对象。“只是我们关系还没到那一步,不适合给你看。” “你这个孩子——”韩妈妈对女儿也没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偷偷带妈去看看那个男孩子,只看一眼,应该没事吧!” 没看过人,她是绝不会走的。 “不行不行。”韩依霏还是不答应。 母女俩正说着,赵大成从外面办完事回来,看到站在门口过道上的母女。 “大成,你怎么在这里?”韩妈妈一看到赵大成,惊讶地叫道。 看到他身上跟女儿一样的警察制服,突然反应过来:“你不会也在刑警队里当警察吧!” “是的,阿姨。”赵大成停住脚步,笑着回答了一句。“你怎么过来这边,难道要报案?” 小时候妈妈奶水不足,家里给自己找了个奶妈,就是眼前这个女人。 后来不喝奶了,这个女人又在家里做保姆,一直干到他十七岁那年。 印象中她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名字叫吴晓萍,平时没带在身边,只有暑假到了,才偶尔带过来住几天。 因为两人年纪差不多,一直相处得不错。 记得有一次和大院的同龄人玩过家家,他们还扮了夫妻。 那时候他还承诺过,等将来长大了,要娶她为妻。 可惜十岁后,再也没见过她。 记得那时他曾问过阿姨,怎么晓萍不来了? 阿姨的回答是,她跟老公离婚了,孩子被老公带走了。 转眼又是多年过去了,看她的打扮,似乎重新嫁人了,而且家里条件还不错。 “我怎么可能来报案?”韩妈妈白了他一眼。“我是来看我女儿的,她也在这里上班——” 说完,气呼呼地瞪了女儿一眼。 忽然想到赵大成的身份,心里一动。 如果女儿能嫁给他,倒也是门好亲事。 赵家在京城虽然排不上号,可是对她们来说,已是高不攀的大家族了。 别看自己再婚后,老公手里也点钱。 如果碰到赵家的人,分分秒秒让你活不下去。 “韩依霏就是你女儿?”赵大成一听,吃了一惊。“她不是叫吴小萍吗?难道你有两个女儿?” 那时候还没有计划生育,有两个女儿很正常。 “她就是小萍。”韩妈妈叹了一口气。“那年后她爸爸再婚,嫌她累赘,就把她丢给了我。她恨爸爸,于是去改了名,跟我姓韩,也不肯用原来的名字了。” 赵大成神情复杂地望了韩依霏一眼,难怪那天她软语相求时,自己总是硬不下心拒绝,原来她就是当初自己答应过要娶她的女孩子。 十多年过去了,一个人的相貌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某些特质却不会变。 只是当初的承诺太儿戏了,不可能当真。 记起这几天发生的事,突然想到一个可能:难道她一直记着自己,所以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才会来刑警队,就是为了逼自己娶她? “小萍——”赵大成神情复杂地伸出手,想跟她重新认识一下。 命运真的捉弄人,自己一直在担心害怕的人,原来还是熟人? “我叫韩依霏——”担心心事被他看出来,韩依霏故作镇定地纠正道。 “好吧,韩依霏,重新认识一下。”赵大成伸出手,握住她的手。 如果她自然一些,他或许不会肯定自己的猜测。 但是她故作镇定的模样,反而坐实了他的判断,韩依霏过来这里工作,主动找上自己,确实是记得自己,所以才来逼婚。 这让他又是感动又是迷茫,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选择? 韩妈妈在旁边却是暗暗窃喜。 女儿说的男朋友,不会真的是大成吧! 如果是真的,那女儿真的是得了一门好姻缘,自己也可以放心了。 第四十三章犹豫不决 既然是熟人,赵大成请母女俩一起吃晚饭。 当三人一起出现在王子饭店的时候,温俊的八卦之心立马发作,打电话告诉了叶纤红。 想了想,又告诉了姜皓和肖东灿他们几个关系最近的朋友。 大家纷纷猜测,赵大成是不是已经被那个女孩子拿下,所以今天跟家长见面,准备谈婚论嫁了。 “大成,你有女朋友了吗?”坐下后,韩妈妈马上拿出准岳母的架势,开始打听情况。 看女儿跟他的关系,似乎不错,才上了短短几天班,就这么熟悉了。 正常情况下,一个普通刑警,跟刑警队长,至少得十天半月,才能说得上话。 “还没有。”赵大成摇了摇头。 他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昨天还一直担心对自己别有用心的女孩子,突然峰回路转,变成了儿时的玩伴,还是那个他开玩笑时说过要娶的女孩子。 虽然十多年没见面了,可是他一直没有忘记她,并当成了童年时期一段美好的记忆。 但是真的要跟她结婚,他扪心自问,现在还没法答应。 “那就好。”韩妈妈一听,顿时放心了。 只要没结婚,那就有希望了。 何况女儿长得这么漂亮,两人天天在一起,肯定会日久生情,早晚相互喜欢上。 韩依霏望着跟妈妈说话的赵大成,同样神情复杂。 来到虞城刑警队后,故意找赵大成搭讪,见他没有反应,才知道他早忘了自己。 可是这些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要嫁给赵大成。 当初过家家时,两人虽然还不到十岁,可是她一直记着那句诺言。 特别是再次见面时,他比以前更英俊了,这让她嫁给他的心思更重了,就算倒追,也要把她追到手。 三天前去找他,想看看有没有机会,谁知道他醉成这样,于是趁机提出要求,主动进了他的房间。 至于后面带她在屋里参观时,他突然晕倒不省人事,倒不是她造成的。 估计是他喝醉之后,突然酒意上头,所以睡了过去。 照顾他上了床之后,自己也累得不行,最后冲动之下,爬上了床,跟他睡在一起。 凌晨前醒了过来,觉得不做点什么,心里不甘心,于是爬起来在屋里找了找,看到厨房有一瓶番茄酱,于是偷偷在被单上沾了一点,冒充血迹。 至于有没有效果,现在还不知道。 “我家霏霏以后要托你照顾了,她是女孩子,太血腥的事,我怕她接受不了。”韩妈妈也知道说得太露骨,会让人反感,所以干脆以照顾为由,希望两人多接近。 自己在他家呆了十几年,因为出了点差错,所以情份差点丢光。 倒是赵大成这个孩子,没有因此看不起自己。 离开时,他帮自己把行李提到车站,还送了自己一些礼物。 这样出生高贵又善良明事理的女婿,打着灯笼也难找。 “放心吧,阿姨,我会的。”当着韩依霏的面,赵大成只能答应。 心里感慨,如果你知道我们两人已经上过床了,不知道还敢不敢提这样的要求? 每个做父母的,都很难接受孩子没有结婚,就睡在一起。 除非准备结婚了,否则万一分开,女儿怎么嫁人? “那阿姨就谢谢你了。”韩妈妈眉开眼笑地说道。 快过年了,气温很低,包厢里倒是温暖如春。 因为喝了两杯温得暖暖的黄酒,全身发热,她脱了大衣,挂在衣帽架上,仅剩里边墨绿色的毛衣。 四十多岁的女人,身材依然保持得像少女,加上精心打理过的头发,看起来像三十出头的少妇。 这也是她在赵家时被人诟病的原因。 一个保姆长得漂亮,又太喜欢打扮,总会引起当家主母的警惕。 所以她即使从来没有对男主人动过歪心思,照样没有像其它在主人家工作过十几年的保姆一样,获得一个好的归宿。 “阿姨客气了。”赵大成客气地回答。 三人坐在一起,明明有以前的关系做基础,因为两人前几天发生的事,赵大成和韩依霏心里有鬼,所以气氛一直有些怪异。 “老赵在这里请客,怎么不跟我说一下?”温俊满面笑容推门进来,在赵大成背上拍了一下,故作不快地埋怨道。“害得我这么失礼,都没有过来敬一杯酒——” 有老朋友过来捧场,他做为老板,肯定得过来应酬一下。 “现在也不晚啊!”赵大成斜了他一眼,才不信他会不知道自己来。 说完站起来,替他们做了介绍。 “哎哟,温先生真的年少有为,年纪轻轻,就创下这么大一份基业。”听说他是这家饭店的老板,韩妈妈的语气顿时变得不同。“以后可得多多关照我家霏霏啊!” 这样规模的饭店,一年收入肯定不少了。 他能跟赵大成这么亲近,身份肯定也不会差。 女儿只要能跟这样的人交朋友,以后的肯定不用担心她的生活了。 活到这个年纪,她也是看明白了。 对穷人来说,因为没有本钱和路子,赚钱是千难万难。 对有钱有权的人来说,到处都是机会,只要有人愿意拉一边,一个最底层的农民,也能随时成为百万富翁。 以前在赵家时,傻傻地不明白这个道理,遇到有人暗里表示好感时,总是冷着脸拒绝。 反正那时候已经离婚,早知道就找个人嫁了,就算给人做后妈,也好过回乡下当农民。 “阿姨客气。”温俊笑着回了一句。 在赵大成身边坐下来,随手拿过杯子,给自己倒了杯水。 服务员拿来一只酒杯,给他倒了酒。 眼前这个半老徐娘,摆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让他哭笑不得。 而旁边那个女孩子,则尴尬得都要钻进地下了。 这样看来,或许大家都误会这个女孩子了。 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同龄人,就算历练再多,心计也不可能深不可测。 由此推断,她其实是个不擅于跟人打交道的女孩子,所以不可能设局害赵大成。 他这时候过来,也有替朋友们观察一下女孩子的意思,毕竟赵大成当局者迷,他们旁观者清,容易看清一个人的真实性格。 “那我就先替我家霏霏感谢你了。”韩妈妈清楚女儿的性子,不可能主动向他敬酒,所以举起酒杯,准备敬他。 “不敢,我敬阿姨!”温俊连忙拿起酒杯,主动跟她碰了一下。 就算她以后跟赵大成不会有任何关系,他也不能失礼。 今天是赵大成带她们过来的,代表的是他的脸面。 “咯咯——”韩妈妈得了面子,笑得像老母鸡,碰了一下后,豪爽地一饮而尽。 第四十四章相处试一试 赵大成见韩依霏低着头,深受打击的模样,心里一软。 这两天被她倒追,内心确实非常反感。 可是知道她的身份后,又看到她主动表象下,内心脆弱的不堪一击,暗暗叹气。 如果她这样做,只是因为当初的一个诺言,那自己似乎欠她一个交代。 温俊陪着聊了一会,感觉三人的态度特别怪,暗暗吃惊。 于是找了个借口离开。 他非常清楚,越是这样的关系,外人在越不好说话。 如果真的是赵大成请女朋友和岳母吃饭,他在一边插浑打科,倒是能给他们活跃气氛。 现在还是把问题交给赵大成自己解决,自己不在身边,有的话就能说出口了。 回到办公室后,把了解到的情况,打电话通知叶纤红。 叶纤红听了,也觉得无法理解,只好等小方调查清楚女孩子的真实身份后,再下判断了。 没想到吃过晚饭,赵大成送她们母女回去后,主动到叶纤红家里来了。 “老赵,到底是怎么回事?”胡向阳被温俊一番撩拨,八卦之心已经熊熊燃烧,等他坐下后,迫不及待地问道。 年前大家都比较忙,天天有应付不完的差事。 今天难得碰到这么有趣的事,自然想找些乐子了。 “那个女孩子我认识,是小时候家里的保姆韩姨的女儿。”赵大成没有保留,把经过一五一十地全部说了。 朋友里面,他跟胡向阳关系最好,本来就没打算瞒他。 而叶纤红在朋友圈里,是最有主见最有庆脑的人,这件事怎么解决,他想听听她的意见。 “什么?”胡向阳吃了一惊。“她居然是那个你一直念念不忘的小女孩?” 他和赵大成从小住在同一个大院里,说光屁股一起长大有些夸张,但是双方认识什么人,跟谁好,却彼此都清楚。 读小学时,连续几个暑假,赵家的保姆都把女儿带进大院,就近照顾。 他们两人几乎天天在一起,那个女孩子跟赵大成在一起玩,胡向阳自然也熟悉了。 因为长得很漂亮,赵大成一直叫她妹妹,还护得很紧,不许其它人欺侮她。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就没有了音信。 那一年暑假,赵大成还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胡向阳当时还笑话他,说他的童养媳跟人跑了,两人差点打起来。 “是啊!”赵大成没在意胡向阳的取笑,只是沮丧地问。“知道她的身份后,我突然没了主意,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她——” 以前大家都是小孩子,不懂事,所以不会考虑双方的身份。 现在经历多了,知道跟保姆的女儿结婚,家里那一关应该不好过。 另外就是那个阿姨风评不好,那样的家庭长大的女孩子,也会成为他跟韩依霏交往的障碍。 最后一个原因是,他很难接受女孩子主动上自己的床,就算她留下血迹,证明跟自己是第一次。 “你是不是搞错了重点?”叶纤红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受不了地嚷道:“怎么安置她,关键不在于你们的身份差距,也不在于你们是不是上过床,而在你到底喜不喜欢她?” 至少在叶纤红看来,男女之间,首先要考虑的是双方的性格和脾气,适不适合成为恋人? 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必要思考如何解决后面的问题。 所以现在的关键是,先相处一段时间看看,两人在一起时,能不能来电? 如果你确定喜欢她,那身份地位虽然存在着矛盾,只要好好想办法,总归能解决的。 如果不喜欢,只要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拒绝她就行。 所以他现在的烦恼,根本没必要的考虑。 “就是。”胡向阳插了一句。“你现在这样说,好像已经准备娶她了,然后来向我们求助,如何解决身份上的问题——” 当初他跟小红的身份,差距也非常大,大家都以为两人不可能,最后不是在一起了吗? 说到底,身份地位这些外在的东西,解决起来肯定比感情问题容易。 “好吧!”赵大成想了想,觉得自己确实本末倒置了。“那我先跟她处处看吧!如果合得来,再来考虑后面的事。” 第二天,送妈妈上车回去后,韩依霏回刑警队正常上班。 中午两人各管各在食堂吃饭,仿佛昨天的事,一切没发生过。 赵大成注意到她跟刑警队新来的一男一女,坐在一起吃饭,因为聊得很开心,中间好几次捂着嘴笑。 这让他又不痛快了。 她这算什么意思? 跟自己在一起时,一付乖巧懂事的模样,看不到什么情绪。 跟别人在一起,又恢复了正常的态度,这是把我当陌生人吗? 想到叶纤红说过的话,忍住心里的不快,下午找了个机会,约她晚上一起吃饭。 男女之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接触和了解,确实很难产生感情。 就算有,也是假的。 只有多加相处,才能看出对方适合不适合自己。 韩依霏见赵大成终于约自己单独见面了,心里也非常高兴,愉快地答应下来。 晚上两人换了家小饭馆吃饭,因为没有熟人,说话也自在多了。 韩依霏像个体贴的小媳妇,不但给他夹菜,还给他倒啤酒和茶水,非常殷勤。 赵大成被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心里就非常满足。 或许每个人对女朋友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他希望找一个会体贴会疼人的女孩子。 韩依霏长得漂亮,性子又软,似乎还不错。 吃了饭,两人又去看电影。 中间虽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但是在一起时,赵大成觉得很自在。 这让他心里的天平不断倾斜,已经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跟她在一起? 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他这些年没有找对象,是不是潜意识里,也在等她出现? 还没等她向朋友公开这件事,小方已经拿着查到的信息,找上门来了。 看了里面的资料,赵大成彻底放下心来。 韩依霏这些年不但没有交过男朋友,在学校也一直洁身自好,这些她的同学都可以证实。 “怎么回事?才过去三天时间,你的态度好像发生了变化?”小方见他心不正焉的样子,有些不满意。 为了帮他查清楚那个女孩子,他不敢假手于人,自己亲自跑了三天,才获得到这些真实的资料。 他倒好,一付可有可无的模样。 “好吧!是我的问题。”赵大成把他离开后,这边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没有让小方回来,只是担心跟韩依霏这么多年未见,发生过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现在证实了她的过往一片清白,那主动招惹自己,确实是想嫁给自己。 想明白这一点,他的态度自然发生了转变。 第四十五章雪天去打猎 “原来如此。”小方没想到短短三天,就会发生这么戏剧性的变化。“那你多陪陪她,如果觉得没大的问题,早日把关系定下来。” 原来只是开玩笑,让他早日找到对象,明年五月一日一起结婚。 现在看来,这个玩笑要变成现实了。 叶纤红几个好朋友知道了他的态度后,也为他高兴。 至于韩依霏是保姆女儿的事,大家都没放在心上。 说到底,娶什么身份的女孩子,还要看男人的本事。 你无能,家里帮你安排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对你将来的发展,肯定有好处。 如果你能干,那女方家的条件再差,又有什么关系? 你早晚能替她把脸面挣回来。 今年春节的安排跟往年一样,给大家发了年终奖后,就开始放假了。 只有服装店这边,还得加班。 这些小事,现在叶纤红全部交给乔昌智在处理了。 她现在比较关心的是,胡向阳春节打算在哪里过? 回京城的家,还是把爸妈接过来这边过? 胡向阳已经在余杭买了房子,当初胡爸胡妈希望来这边养老,如果他们愿意来这边过年,那两人就不用分开了。 他如果要回京城,她肯定不会跟他一起去。 让她没想到的是,刚从西北回到京城的胡爸胡妈,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要来余杭胡向阳新买的房子那边过年。 至于大年三十以及正月初一,则到叶纤红家一起守岁。 见他们这么开明,叶纤红非常开心。 和胡向阳去了一趟余杭,大肆采购生活用品,并精心布置了一番,方便爸妈过来生活。 至于自己买的房子,暂时没动。 她想把那套房子做为婚房,等婚期确定了,再精心装修。 苏省的姐姐姐夫,知道爸妈的打算后,准备去一趟京城,再陪他们一起来这边过年。 姐夫的父母已经过世,京城有卫老爷子这个小爷爷健在,作为晚辈,肯定得上门拜见一下。 郑建国夫妻知道后,也很激动。 自家只有四口人,往年过年比较冷清。 亲家他们愿意来这边过年,那家里就热闹了。 安安从学校放假回来,提前回到乡下,每天不是画画,就是找旺旺玩,倒是很自在。 不像以前那样,天天腻着姐姐了。 叶纤红既欣慰又感伤,有种儿子养大了,就要离开自己的感觉。 至于朋友间送节礼的事,今年交给爸爸去做了。 他开了一年的车,现在也是老司机了,乡下的路就算再窄,也不用担心开不出来。 剩下几个关系亲近的朋友,两人分头送了一趟。 戴老那边他送去整整一箱的果酒,另外又拿出一箱,让他转送给卫老。 回来时,车上又多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礼物。 带回家后,爸爸又跑了一趟外婆家,给他们送了一些过去。 至于奶奶家和三叔家,则妈妈去了一趟。 做完这些,就闲了下来。 无所事事地和胡向阳在家呆了一天,当天晚上,突然下起了大雪。 第二天起床时,发现窗外特别明亮,过去一看,路上已经堆了厚厚一层积雪。 家门前的小路有人经过后,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足有一脚踝厚。 这样一来,想去把大棚里的菜收下来,送到收购中心也不方便了。 叶纤红倒没在意,家里大棚的蔬菜,几天前就全部卖掉了,正好可以过个安逸的春节。 觉得无聊,又重新钻回被窝里,懒在床上看书。 “小红——”叶知书走到门口叫起来。“旺旺兄弟俩过来找你,想叫你们一起去后山捉野兔——” 去年下雪天,几个人去后山玩,碰到一头野猪,打死后抬回来,家家户户分了些野猪肉。 难得今年过年前,又下了一场大雪,大家都兴奋起来,想叫她一起再去碰碰运气。 “好吧!叫他们等一会。”叶纤红无奈地爬起来,嘴里嚷道:“后山那边又没什么野兽,否则的话,大棚不知道被祸害成什么样了?” 她总觉得那一次是运气好,才会碰到野猪。 村后面只有丘陵,山里的树也是稀稀落落的,大型野兽根本无法生存。 或许往里走十几里地,那边因为长期没人进去砍柴,林密树高,倒有可能藏了野猪甚至狐狸等野兽。 下了楼,胡向阳已经在吃早饭了。 旺旺和毛毛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看电视,显然急着想去后山。 “小白呢?”叶纤红坐下来吃饭,嘴里随口问道。 这只松狮犬刚开始养在家里时,大家觉得新鲜,把它当成宝贝一样,时常逗弄它。 时间久了,看惯了也没什么,只当它一只普通的狗。 特别是它不爱看家,白天喜欢外出,让大家对它的关心,又少了许多。 “谁知道它去哪里了?”安安在一边嘀咕道。 男孩子都这样,狗养久了,就会把它当成伙伴,不再把它当成玩物。 它不愿意被家里拘束,就随便它去野。 今天是个打猎的好日子,它却不在家,这让他有些扫兴。 “那一会出去的时候,看能不能把它找回来?”叶纤红无所谓地说了一句。 不管是野兔还是野鸡,速度都很快,普通人是追不上的。 所以还得靠它去追。 小白在她的空间长大,关系肯定不一样,只要唤一声,估计就会回来了。 吃了早饭,和胡向阳换上雨靴,一起往后面的大岙出发。 “姐,今天能打到野猪吗?”毛毛紧紧跟在叶纤红后面,又紧张又兴奋地问。 他已经长大了一岁,因为营养跟上去了,所以个子也明显拔高了一截,看起来也些少年的模样了。 不过还没到变声期,所以声音有些尖。 “希望不大。”叶纤红不想打击他出来的乐趣,只能含糊道。“我们这边野兽不多,只有野兔野鸡这些。” 这是没办法的事,什么山水养什么动物。 虞城这边由古到今,一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地方,除了气候适宜之外,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周边穷山恶水,交通不便,野兽横行,老百姓想过上好日子,根本不可能。 “能抓到野兔就行。”毛毛似乎怕叶纤红失望,反而安慰道。“不过最好多抓几只回来,野兔肉可比猪肉好吃多了。” 家里条件好了,隔三岔五能吃到猪肉,他现在的追求已经提高了,希望能吃到野味。 “没问题。”方明湘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如果抓得不多,就让毛毛带回去吃。” 忽然想到小白不在,他们这样去抓希望就更渺茫了,于是放开精神力,想看看它在哪里? 她的精神力随着修炼的加深,现在已经能释放近两百米了。 如果它在周围的话,肯定能找到。 第四十六章火攻野兔洞 “小白——”没想到她还没发现,安安已经双手合拢成喇叭状,朝远处大吼一声。 周围全是旷野,声音传得很远,如果小白在周围一千米以内,应该能听到。 安安刚放下双手,就见大岙深处,冲出一只雪白的大狗,往这边飞奔过来。 “那不是小白吗?它这么早来大岙干什么?”胡向阳好奇地朝前指了指。 他们一直以为松狮犬平时就在村子里。 不是说狗也有地盘吗?小白到了村里,肯定成了狗王,所以天天去村子里巡视,也很正常。 “或许它觉得村子周围全是它的地盘,所以去巡山了。”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想到那首《大王让我来巡山》,突然觉得好笑。 “它又不是老虎?”胡向阳跟叶纤红逗嘴。 只有老虎,才会巡山吧! “它比老虎还威风呢?”毛毛却当真了,激动地反驳道。 在他看来,松狮犬太厉害了,狮子老虎都不是它的对手。 “就是。”叶纤红转头笑着附和了一句。 几人边斗嘴,边走进大岙,看到周围一片雪白,居然没看到野兔的脚印。 难道因为松狮犬经常来这边,所以它们都躲进洞里,不敢出来了? 如果这样的话,那今天要白来一趟了。 “我们往哪边走?”胡向阳站住身子,朝四周张望了一遍,问叶纤红。 如果要打猎,应该去深山里。 虞城这边没这样的地方,下次可以开车去四明山区看看。 “随便走走碰运气吧!”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来这里打猎,本来就是说着玩的,怎么能保证一定要打到野物? “我们这边的山确实太矮了。”安安叹了一口气,对旺旺说道。 他和旺旺年纪不小了,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倒不像毛毛,有太高的期望。 但是真的什么都没碰到,失望肯定难免。 “要不大家分头找找?看有没有野兔脚印?”旺旺提议道。 大岙未必能碰到野猪,但是找一只野兔或者野鸡,还是有希望的。 每年夏天割稻的时候,都能从稻田里捡到野鸡蛋,说明这边不缺这些小动物。 “行。”叶纤红知道这边没什么危险,所以答应下来。 于是大家散开来,分头在周围寻找。 叶纤红带着毛毛,也去茶树那边走过去。 忽然想到自己有精神力,倒是可以试一下。 万一野兔藏在地下,也瞒不过她的眼睛。 野兔还没找到,却发现前面的茶园深处,居然趴着一只野鸡。 不会吧?野鸡一般不是在密林里的吗?怎么在这里做窝? 见小白就在身后跟着,她俯身捡起一团雪,微微加了点真气,朝野鸡窝那个方向掷过去。 雪团砸到茶树上,哗地一声散开来。 扑棱棱一声响,那只野鸡受到惊动,从窝里跳出来。 “小白,快抓住它——”叶纤红连忙叫了一声。 虽然野鸡飞不高,如果跑远了,想追上也不容易。 小白一听,飞奔过去,不费什么力气,就扑住了野鸡,然后叼在嘴里,回到叶纤红面前。 “小白抓到了一只野鸡——”毛毛见了,兴奋地叫道。 原本担心出来后一无所获,现在总算没白来。 “那交给你拿吧!”叶纤红从小白嘴里拿出野鸡,见它只是受了惊,并没有被咬死,把手伸进口袋里,从空间拿出一根布条,把它的脚绑住,递给毛毛。 一只野鸡,长得再肥,也不过三斤左右。 毛毛拿它应该没问题。 “好。”毛毛兴奋地接过来,一只手去摸后面那根长长的羽毛。 他们这边有了收获,旺旺他们也看到了,于是学着叶纤红的样子,不停捡雪球,朝周围的树丛里砸。 这样瞎砸一通,自然不会有收获。 叶纤红也没管它们,继续用精神力在周围寻找。 运气还真的不错,在前面一块空地上,看到底下有个野兔窝,里面趴着两只成年野兔。 她又朝四周望了望,寻找洞口在哪里。 很快发现了三个出口,相互之间起码隔了五百米,很难被人发现。 难怪是狡兔三窟,不管去一个洞口骚扰,它们都能从另外两个洞口跑掉。 走到最近那个洞口,上面有雪埋住了,不扒开的话,肯定看不到。 方明湘蹲下去扒开雪,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洞口。 “姐,这是野兔洞?”毛毛似乎怕惊动里面的兔子,小声地问道。 堂姐真是神了,被雪埋住的野兔洞,也能被发现,难道上面有脚印? 为什么自己没看到呢? “是的。”方明湘见他兴奋得快要发抖的模样,觉得有趣。“不过兔子有三个洞口,如果这边赶的话,它就从别的洞里逃走了。” 叶纤红小时候没玩过捉野兔的游戏,倒是前世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视频。 想在雪地里捉野兔,最好的办法,自然是用火攻。 找一些稻草,中间塞一些湿的草,点着后塞进洞里,然后找东西扇风。 湿草冒出的烟,就会飘进洞里,熏得野兔逃出来。 “那我叫哥哥他们回来,大家一起围住,免得被它们逃了。”毛毛紧张地说道。 他也是第一次这样抓野兔,觉得特别刺激,回家后都可以写一篇作文了。 “行,你把他们都叫来吧!”叶纤红今天出来,其实是陪他们来玩的,自然不会充英雄。 见毛毛离开,自己朝周围看了看,见前面有一堆烂稻草,走过去从中间抽了几把相对干的,又抓了几本外面的湿稻草,拿到洞口。 没过一会,旺旺和安安他们都来了。 倒是胡向阳去了另一边,毛毛没找到。 “姐,找到野兔洞了。”旺旺兴奋地问。 他以前跟着大人,抓过野兔,知道方法,见叶纤红已经准备了稻草,连忙蹲下来要动手。 叶纤红也没在意,从口袋掏出打火机,交给他。 旺旺接过,和安安一起兴奋地引火。 毛毛在旁边看得紧张,眼睛不断扫向小白。 如果野兔一会逃出来,他们肯定抓不住,有小白在旁边,就不用怕了。 叶纤红找到另外一个洞口,想了想,用脚一蹬,把洞口封死。 精神力朝下面望去,冬天地里的泥土不硬,被她踩实后,两只兔子想短时间内打通这里,肯定不可能了。 只要找到最后一个洞,也同样封死就行。 那样一来,安安和旺旺那边就是唯一一个洞口,一会只能往那边逃出来。 见安安他们已经点着火,她匆匆走到最后一个出口,同样用脚封死了。 用精神力往下面望去,只见一股白白的烟,已经开始往洞里灌。 只是还很稀薄,所以两只野兔虽然发现不对劲,却没有动。 叶纤红回到那边,站在毛毛旁边,看他们堂兄弟兴奋地火攻野兔洞。 第四十七章收获 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捏紧。 万一两只野兔同时逃出来,小白只能抓一只,自己只能用雪团把它打晕了。 刚准备好雪团,只听到吱的一声响,一只野兔已经冲了出来。 旺旺和安安见了,手忙脚乱去捉,哪里抓得住,被它逃了出去。 小白一个虎扑,已按住了野兔。 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兴奋地去小白爪子底下把野兔提起来。 野兔看起来非常肥,应该有四五斤吧! 被旺旺拎住耳朵后,不停地挣扎,旺旺自然不能让它逃走了,所以死死抓着。 “还有没有?”安安回头望了兔子洞,问道。 “应该还有吧!”叶纤红随口回答。“一个窝里,大多有两只兔子。” 她这样说,也是瞎猜的,只是因为这个洞里,恰好有两只而已。 安安一听,顿时紧张了,看里面的烟快要灭了,连忙蹲下去,又用力吹了几下。 下一刻,又一只野兔钻出来,从他的脚下穿过。 安安练过武,反应比旺旺快,身子一扭,已经扑过去,把野兔死死按在地上。 “安安哥好厉害——”毛毛见堂哥亲手捉住了兔子,激动地叫道。 刚才的场景,像是电影里一样,太刺激了。 郑兴旺也一脸吃惊地望着安安,没想到他这么厉害,居然能徒手抓野兔。 “一般一般。”安安被他们兄弟俩崇拜,笑得眯起了眼睛。“我姐和向阳哥才厉害呢!” 这次这么顺利,主要是心里早有准备,不像第一只跑出来时,两人手忙脚乱,反而被它逃了。 虽然没见过姐姐动手,光凭直觉,就知道没有人能打得过她。 “姐,你也教我学武功吧!”毛毛这个年纪,正是最喜欢看武侠片的时候,安安刚才的表现太帅了,他顿时羡慕得要死,扑过来朝叶纤红嚷道。“我要学得像安安哥一样厉害——” “行、行。”叶纤红担心他一松手,就让野鸡跑了,随手接过来,抓在手里,嘴里应道。 胡向阳在里面转了一圈,也回来了,看到他们已经有了收获,非常惊讶。 望了望地上的野兔洞,以及洞口的稻草,忍不住埋怨道:“刚才怎么不叫我一声,这么好玩的事,居然错过了——” 这种抓野兔的方法,可比去年抓野猪有趣多了。 那个光靠小红的武力值,把野猪打死,没什么技巧。 用烟把兔子熏出来,再用猎狗抓它,以前就听人说过这个方法,可惜一直没机会亲手试一下。 “那还不简单,我们继续找就是了。”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这边别的野兽没有,野兔应该还是有的,只要用心找,这么大一个大岙,再找个野兔洞,肯定没问题。 怕旺旺和安安抓的时间久了,手酸了松开,让野兔逃走。 于是抽了一把稻草,随手搓了一条绳子,把野兔和野鸡重新绑了一下。 这样就算掉在地上,它们也逃不了。 做完这些,大家才继续往前走,寻找野兔洞。 叶纤红用精神力扫瞄周围的时候,也会碰到一些意外。 比如有一次看到一个洞里,里面居然是几十条蛇。 虽然它们已经冬眠了,一动不动像是死蛇,可是女孩子都怕这种动物,用精神力观察时,它们就像在面前,还是把她吓了一大跳。 快到水库边时,才发现另一个野兔窝。 这次把机会让给了胡向阳,让他同样用火攻的方法,抓了两只野兔。 这样一来,五个人手里都提了东西,就算还有猎物,也没法拿了。 于是决定先回去。 反正看天气,雪还要下几天,今天才大年二十五,还能出来玩几天。 进村的时候,有人看到他们手里提着猎物,非常羡慕。 那些半大的孩子,则不停打听在哪里捉的野兔。 听说是大岙那边捉到的,也蠢蠢欲动,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到家的时候,叶知书已经在准备午饭了,见到他们真的捉了野兔回来,也非常意外。 “旺旺,毛毛,你们把手里的东西拿回家吧!”叶纤红开始分配收获。“如果你们喜欢吃野兔肉,那换成两只野兔也行。” 对自家来说,野鸡野兔肉诱惑并不大,所以让堂弟他们先挑。 “姐,我要野鸡。”毛毛是小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选择了它。 叶纤红也不在意,让他们抓紧时间拿回去,交给三婶,中午还能做了吃。 马上要过年了,三叔一家也难得团聚在一起。 这时候做顿好吃的,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 旺旺也没客气,带着弟弟回家。 等他们离开后,叶知书找了只木桶,把它翻过来把野兔盖住,打算中午先宰一只,红烧来吃。 郑建国看到了,帮忙过去帮忙剥野兔皮。 “小红,你是不是能看到地下的东西?”胡向阳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自从发现她能从三楼轻易跳到阳台外的树上后,已经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红做不到的。 特别是刚才其它人都找不到野兔在雪地里跑过的痕迹,偏偏她一找一个准,能轻松发现野兔窝。 “怎么可能?你以为我的眼睛是X光啊?”叶纤红哪里肯承认。“我只是看得比你们仔细,所以能发现野兔经过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两人虽然感情非常深,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能透视任何物体,那万一跟别的帅哥站在一起,他肯定要胡思乱想了。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红烧兔肉,叶妈妈加了洋葱和红萝卜,一只两斤多的野兔,做成满满一大海碗,端出来时香气扑鼻。 用高度白酒去除膻腥味,又加了姜蒜八角糖等调味料,味道极其鲜美。 “好吃。”胡向阳夹了一块进嘴,大声赞了一句。 或许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这兔肉特别美味,忍不住赞不绝口。 “你怎么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对一盆兔肉也大惊小怪,你看安安都没有你这么夸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虽然还没结婚,因为已经同居在一起,所以给人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明明年长的他,却给人小孩子的感觉,像个没长大的弟弟。反倒比他小四五岁的叶纤红,更像个姐姐。 好在两人不介意,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安安望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现在也觉得这个姐夫不靠谱,明明二十四岁了,在姐姐面前却像个孩子,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替姐姐挡风遮雨。 如果不是姐姐喜欢他,恐怕他会反对两人在一起。 第四十八章教徒弟 吃了午饭,旺旺和毛毛又过来了。 这次不是缠着要去大岙抓野兔,而是要学武术。 “安安,你先把从罗叙那里学来的东西,教给他们。”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只能让弟弟帮忙。 说到底,他们也只能学这些基本的东西。 自己的能力,是靠修炼出真气获得的,他们没法学。 就连安安,也是当初逼着他跑步健身,再加上一些灵液,才有了这样的变化。 唯一获得好处的是胡向阳。 因为不想暴露秘密,引来不可测的后果,所以也只教他最浅显的修炼方法。 小孩子容易哄,当安安教他一些基本的拳脚动作,他就被吸引住了。 连旺旺也兴致勃勃地跟着学那些动作。 郑建国夫妻这才知道,儿子的能力已经这么强了,在一边又是欣慰又是感慨。 原来天底下真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 安安现在成绩这么好,又会唱歌跳舞和打篮球,居然下了这么多苦功。 几个人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个多小时,大冬天地出了一身汗。 叶纤红去给他们倒水的时候,往每个人的杯子里滴了一点灵液。 毛毛和旺旺这么懂事,给他们也调理一下身子吧! 不求跟安安一样,但愿兄弟俩再长高一些,身体再强健一些,以后到了社会,就不容易吃亏。 可惜村子里被雪封了路,否则寒假里可以让他们每天跑一个小时的步,像当初安安一样,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 服灵液后,最彻底的吸收办法,就是通过运动打磨身体。 灵气就会通过循环系统进入身体每一个部位,促进新陈代谢,把体内的废弃物和杂质排出来。 第二天一早,兄弟俩又过来找叶纤红,想去大岙碰碰运气。 昨天下午,村里不少半大孩子,结伴去抓野兔,结果自然一只也没捉到。 这样一来,今天就没什么人去了。 毕竟外面天寒地冻,没有收获,谁会在这样的日子,去雪地里受罪。 毛毛相信堂姐在,肯定能抓到野兔,所以一点都不担心。 “你们昨天练了半天武,不累啊?”叶纤红被毛毛缠得没法,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郁闷地问。 传统的练武,最先的基本功无法是压腿、扎马步以及出拳收拳练习。 别看这些动作很简单,真的练起来,绝对受罪。 压腿时需要压韧带,以前没练过的人,初次压下去,那酸爽真的无法形容。 安安教的时候,虽然没有用蛮力帮他们压,却要他们把腿搁在一米高的台阶上,弯脚伸手去抓脚尖,并保持这个动作一分钟。 直腰时,真的感觉腿都要断了。 扎马步更是痛苦,一开始虽然背可以靠在墙上,可是没过一两分钟,大腿内侧的肌肉就酸痛得发抖了,坚持到后面,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 反倒是出拳收拳最简单,只是练久了,两条胳膊周围的肌肉,也酸痛无比,晚上拿筷子夹菜,也会很难受。 “刚开始很累,现在没事了。”毛毛仰着天真的笑脸,回答道。 他现在真的不觉得累,反而全身非常有精神。 叶纤红这才知道给他们服了灵液后,很快把体内的酸性物质排出来了,这才会让他觉得精神。 好吧!还是自己的缘故。 反正在家也没事要忙,那就带着他们继续出去一趟。 “带只袋子吧!”叶知书见他们又要去捉野兔,从屋里拿出一只折好的蛇皮袋交给他们,上面还绑了一条麻绳。“如果捉到了,就装进袋子里,扎紧袋口,不怕它们跑了。” 野兔肉确实很鲜美,如果多捉几只,关起来养着,过年有重要的客人过来,可以宰了招待他们。 叶纤红见妈妈也这么乐观,只好努力多捉几只回来了。 到了大岙,继续寻找野兔。 这边昨天虽然来了一群毛孩子,把周围的雪全部踩乱了,真有野兔爬过,也看不出痕迹。 好在晚上又下了一场雪,所以又变得干净了。 “不是说野兔喜欢呆在水源近的地方吗?”旺旺突然提醒道。“要不我们沿着水库找一遍,那边昨天没仔细看,或许有也说不定。” 昨天回家后,旺旺也做了不少功课。 家里正好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提到野兔的一些习性。 比如好静,比如喜欢在近水的地方,打个阴凉干燥的地方筑窝。比如喜欢在灌木边做窝,便于躲藏等等。 水库旁边就是山坡,那边被村里人开垦成菜地和茶园,土质比较松软,打洞应该比较方便。 “那就照旺旺说的,去水库边看看,重点关注山坡朝北那一带。”叶纤红见旺旺说得有理,就往那边方向走。 这样一来,还真找到好几个野兔窝。 几人分工合作,很快捉了七只野兔。 一只蛇皮袋装不下了,于是装了五只野兔的袋子让胡向阳背着,其它安安和旺旺各提一只。 准备回去的路上,看到两只野鸡在一个山坳里觅食,于是用雪球打晕后,一起捉了回去。 收获这么多,被村里人看到,又是麻烦。 于是没有走大路,决定往村子后面的山上绕过去,从山坡上的一条羊肠小道下来,进了自家房子旁边的空地,再回到家里。 “还真让你们捉了这么多野兔。”叶知书看到居然有这么大的收获,吃惊不小。 不是说野兔不好找吗?为什么女儿他们这么容易找到。 “运气好。”叶纤红随口找了个理由。 虞城农村,八十年代家家户户都养过蚕和长毛兔,所以家里还有竹制的兔笼。 叶知书从杂物间里找出来,简单清理了一下,把兔子关进去。 另外让旺旺和毛毛,各带了一只野兔回去。 叶纤红很想拿一对野兔,放进空间里。 可惜野兔喜欢打洞,会把空间的植物全部咬死,否则倒是可以考虑繁殖一些出来,以后就长期有野兔肉吃了。 下午依然教毛毛和旺旺打拳。 考虑到灵液喝多了,身体变化太明显,所以今天没有给他们提供灵液。 这样的后果是,第二天两人浑身酸痛,没办法继续过来了。 叶纤红听了,让安安去找他们,要他们忍住酸痛继续练。 只要撑过这段最痛苦的时期,后面就轻松了。 安安去了后,吃了中饭才回来,叶纤红也没当一回事。 她相信灵液服下后,不可能一次性全部消耗完,肯定有大量存在身体里。 只要毛毛和旺旺继续锻炼,就会慢慢改造身体,像安安当初那样。 安安最开始他跑叔时,也觉得疲惫,等到身体练开了,慢慢地觉得很轻松。 倒是对要不要把修炼方法教给他,让她非常犹豫。 虽然灵液不多,无法像修仙小说一样,让他不断升级。 但是把身体练得百病不生,成为一名像胡向阳一样的初级修炼者,应该没问题。 第四十九章外婆病了 叶纤红还没考虑好这个问题,倒是妈妈急匆匆来找她了。 “小红,你外婆病了?”叶知书从客厅出来,焦急地说道。“路上全是雪,去医院也不方便,你说怎么办?” 刚刚接到干弟弟的电话,说干妈身体不舒服,让她一下六神无主。 “怎么回事?”叶纤红疑惑地问。 外婆身体一向不错,又给她服用过灵液,正常情况下,不可能轻易生病。 “你舅舅说的也不清楚,好像是过年掸尘,扭到了还是跌倒了——”叶知书回答道。 对于那两个不靠谱的干弟弟,她也是没办法。 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怎么大大小小的家务事,还让老妈在忙? 他们年纪轻轻的,多干一点会死啊? “那我去看看她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种雪天里,只有自己去一趟比较合适。“如果没大的问题,我直接帮她看看就行了,免得搬来搬去受罪。” 大过年的,身体不舒服,外婆肯定很着急。 身体受罪不说,过年用的鸡鸭鱼肉也没法弄,她一上火,只怕会病情加重。 “怎么去?村里到平原村的路都被雪堵死了,车也没法开。”叶知书皱眉问道。“要不你走路去国道边,再坐班车去虞城——” 国道上的雪,肯定扫干净了,否则交通得瘫痪了。 而乡下的路上,如果没有村里组织清扫,应该没人会管。 外婆家离市里近,开车一会儿就到了,现在不通路,就比较麻烦。 “行。”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不过十多公里的路,如果车子不到了,我走着去也用不了多久。” 心里暗暗想着,如果车不好等,还不如直接跑步去好了。 当然不能空手去看外婆,于是上楼挑了几样礼物,拎在手里出门。 走出村口,等身边没有人经过,把礼物收进空间。 往平原方向看了看,好一会都没车经过,叶纤红懒得再等,紧了紧衣服,身子一动,往外婆家方向奔去。 当一个人的速度达到一定程度后,旁边就算有人看到,也只会当成一阵风吹过。 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没有人会相信这是人跑过。 所以叶纤红并不担心被人发现并认出来。 一直到了外婆家所在的村口,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下身子,把空间的礼物拿出来,这才放慢脚步,往前面走去。 刚到门口,听到里面有说话声传出来,她停下了脚步。 “妈疼成这样,不送医院怎么行?”是大舅的声音。 “我也想送去啊!可是怎么送,你和大嫂抬着去?”是小舅妈的声音。 “别吵了,让妈听到更难过。”是大舅妈的声音。“刚才我给姐打电话了,她肯定有办法——” “我们离虞城这么近,都没办法,你还叫姐想办法?”是小舅的声音。 “跟我吼有什么用?有事本你们兄弟俩把妈抬去医院——”大舅妈的声音提高了。“难道你还指望我们女人动手?” 叶纤红在门口听了一会,见们虽然意见不一,但是给外婆治病这一点,却是一致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他们几个虽然各有缺点,但是相比以前,还是有明显的进步。 至少都关心外婆了。 至于拈轻怕重,她能理解。 人嘛!都有这样那样的劣根性,不可能要求他们一下子变成了孝子孝孙。 等屋里的声音少了些,这才伸手敲了敲院子门。 有人听到动静,过来开门。 “小红,你这么快就到了?”开门的是大舅,看到她后惊讶地叫了一声。 打电话过去还不到十分钟,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车开得快一点,用不了多久。”叶纤红含糊地回了一句。“外婆呢?现在怎么样了?先带我去看看她——” 说完,也不管大舅,顾自地往里走。 大舅一见,急忙跟进来。 屋里几个人看到叶纤红,满脸堆笑地过来打招呼。 两家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适应,现在生意做得越来越顺手,一年赚几万,非常轻松。 有钱了,家里就不必再为钱的事斤斤计较,一家人倒给人心平气和的感觉。 对这个外甥女,也更加客气了。 这很容易理解,一个涉世不深的普通人,未必明白一个贵人对你的重要性。 当你在社会上经历多了,就会知道有人脉才有生意。 像他们现在接到的生意,大多是看在小红的面子上,人家才愿意给的。 也就是说,跟其它同行比,别人的生意不如他们,并不是因为人家笨,他们聪明,而是因为他们有小红这个靠山。 否则的话,只怕生意随时会被人家抢去。 “你外婆在楼上,我带你去吧!”小舅妈抢先在前面带路。 “谢谢小舅妈。”叶纤红也没有阻止她的好意,笑着跟在她的后头。 走到楼上外婆的房间,看到她仰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神情看起来非常痛苦。 “外婆,你哪里不舒服?”叶纤红上前一步,坐在床前的椅子上,精神力已经笼罩住外婆的身体,嘴里小声问道。 妈妈说外婆扭到了或到跌倒了,不过看情形,比这个严重得多。 “小红——”外婆听到她的声音,吃力地睁开眼睛,勉力转过头来,可是一开口,又让她痛苦地闷哼一声。 “小舅妈,你帮我倒一杯水。”方明湘原本还打算问一下身体上有什么问题,再用比较正常的方法替她治疗,现在看外婆痛得这么严重,只能马上给她服用灵液了。 不管什么病痛,灵液都能修复受损的部位,让身体恢复健康。 小舅妈没有说什么,转身去倒水了。 叶纤红此时的精神力,已发现外婆身上好几处外方,皮肤已泛着青紫色,看起来像是被人打了,或者从某个高处摔下来了,伤得很重。 更奇怪的是,这伤应该不是近一两天发生的,至少有一星期了。 这就奇怪了,外婆跟人无冤无仇,谁会下这个恨手。 如果是她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她没必要瞒着啊!去看一下跌打损伤,也不过几百块钱的事,家里又不是拿不出? 想到这里,决定先把伤得最严重的地方治好,免得外婆受罪。 怕冰凉的手冻着外婆,她搓了搓双手,让手暖和一点,这才伸进被子,轻轻按在受伤的部位。 外婆知道外孙女懂医,只是没想到会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治病,一时间忘了身上的痛苦。 原来只要一呼吸,都疼得一抽一抽的肋骨处,随着小红的手放上去,突然开始发烫了,然后像是泡进温水里,暖洋洋地很舒服。 叶纤红注意到外婆这么痛苦,主要原因是一根肋骨错位了。 于是小心地催动真气,让它慢慢回到原来的位置。 同时刺激旁边受伤的肌肉,加速新陈代谢,让新生的细胞把受损的细胞排除出去。 第五十章治病 “小红,水来了。”小姨妈端来一杯水上楼,看到叶纤红仿佛在替婆婆推拿,小声叫了一声。 对于她的治病能力,大家只是听说了,并没有真正见识过。 此时很想搞清楚,中医是如何给人看病的。 又怕影响了小红的治疗,引起她的不快,所以不敢大声说话。 “谢谢小舅妈,你放在床头柜就好。”叶纤红还没彻底把肋骨正位,所以不敢分心。“我一会再下楼,去跟你们聊天。” 这是下逐客令了,让她别在这里打扰自己。 小舅妈也是聪明人,见她这样说,笑着点了下头,连忙走了。 没有了外人干扰,叶纤红微闭上眼,用精神力小心观察着伤处,催动真气,直到那边的青紫渐渐消除,肋骨也回到原来的地方,才缓缓收了手。 “外婆,你现在好点了没有?”肋骨错位,疼起来可以人命,难怪她刚才说话都吃力。 这边复位了,其它几处普通的外伤,就没那么遭罪了。 “好了。”外婆只觉得原先疼得无法忍受的地方,现在暖暖的很舒服,还以为是自己错觉,小心吸了一口气,没有了刚才痛彻心肺的感觉,这才确信确实好多了。 叶纤红背转身子,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倒了一滴在床头的温水里,收了灵液,轻轻晃了一下杯子,转身向外婆递过去。 “外婆喝点水。”边说边重新在床头的椅子上坐下来。“你刚才的肋骨有些错位了,所以咳嗽呼吸都非常疼,现在复位了,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刚开始是或许只是稍稍移位,只要不动,慢慢养着也会好起来。 如果干家务或者走路运动,肋骨受到牵引,移位就会越来越严重,最后错位,甚至骨折。 那样一来,很可能刺穿血管、胸膜和肺,产生血胸或气胸,就很难治了。 “哦。”外婆不大明白这些医学上的事,不过肋骨错位还是懂的,难怪会那么疼。 怕扯动伤口,所以她头朝叶纤红方向小心转了转,慢慢坐起来,就着叶纤红的水,喝了几口水。 刚才身子一动不能动,自然不能喝水,她现在确实有些渴了。 “还很痛吗?”叶纤红见外婆小心翼翼地样子,担心地问道。 她虽然有精神力,能看出外婆身上的伤势,但是毕竟不够专业,不像医生,能通过拍片,知道哪些地方有异常。 “还好。”外婆只是刚才疼狠了,所以现在才不敢动,听外孙女这样说,用力吸了一口气,发现确实不疼了,这才用正常的声音说了一句。 想了想,双手在床上撑着,准备坐起来。 叶纤红连忙放下杯子,拿过一个枕头,靠在她身后。 “真的不疼了。”见这样也没事,外婆终于露出了笑脸。 今天已是正月二十七了,因为大雪,无法去市里买东西,所以准备掸尘包粽子,先把这些能做的事做完再说。 反正年货早买了一些,干女儿一家也送了不少鸡鸭鱼肉和蔬菜过来,只要再补些油盐酱醋和其它做客用的礼品,就差不多了。 没想到刚去柴房拿了竹杆,准备绑上笤帚清理平顶上的细小蛛丝,突然听到肋骨处一声轻微的脆响,就疼得站立不住,倒在地上。 儿子媳妇吓了一跳,围过来问怎么了,她只觉得说话吸气都疼,所以只能咝咝叫着,话也说不出来。 几人吓得不轻,七手八脚把她抬上床。 这个过程中,又把她折磨得半死。 直到躺好后一动不动,这才略微好受了些。 可是气喘得重一点,又会牵动肋下,只能像死人一样躺着,一动不动。 “那先把这杯水喝了。”叶纤红想问她前些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想了想,又觉得还是先把病彻底治好再说。 说完,把杯子再次递过去。 外婆接过杯子,自己咕嘟咕嘟全部喝完了。 叶纤红见她喝了灵液,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坐在床头跟她聊了一会天,无非是过年做了哪些准备,还缺什么没有买等等。 灵液要完全治好身体上的伤,需要一段时间,叶纤红不着急。 大舅妈和小舅妈在楼下不放心,悄悄上楼过来看这边的情况。 见婆婆已经坐在床上,没事人一样跟外孙女聊天,两人都吃了一惊。 没想到小红的医术这么高明,这么严重的病,也一下子治好了。 “妈,你没事了吧?”两人进屋后,关切地问了一句。 以前对这个婆婆,还真算不上多亲热。 后来靠她的面子,小红投资让两家做起了生意,家里条件也越来越好,她们的态度才变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如果想要继续过上这样的生活,这个婆婆还是得照顾好。 否则小红生气了,他们以后的日子就难了。 “嗯,好得差不多了,多亏小红的医术好。”外婆点了点头,又夸了外孙女一句。 对这个干外孙女,她真的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那就好。”小舅妈嘴里甜得发腻。“以后掸尘这样的事,还是让我们来干吧,你年纪大了,这样动来动去,容易伤到身子。” 这个家还缺不了婆婆这个长辈,所以得照顾好。 她们只是没想到,一直特别干的她,会突然发生这样的事。 “我还没那么老——”听到两个媳妇这样说,外婆不乐意了。“这次突然肋骨疼,是前些日子回娘家,被自行车撞了一下,留下的陈伤——” 话一说完,忽然发现自己说溜了嘴,连忙住了口。 “什么?被自行车撞了一下?”大舅妈惊叫起来。“是谁撞的,怎么都没听你提起?” “对啊!把人撞得这么严重,得让他赔钱——”小舅妈接了一句。“妈,是谁把你撞到的,我们去找他算帐——” 原来不是掸尘扭伤的,而是被人撞了后,才伤得这么重。 这还了得,谁这么大胆,撞了人之人,连上门道个歉也没有。 在农村里,发生这样的意外事,未必会让人家赔多少钱,闹些口舌倒是肯定的。 除非伤得严重,得付天价医药费,那就另说了。 自家婆婆伤成这种,至少得上门道个歉,然后送点水果什么的,这是道理,不是贪人家的东西。 叶纤红注意地望着外婆,见她脸色尴尬,猜到还有内情。 “大过年的,还是算了。”外婆用息事宁人的语气说道。“再说小红已把我医好了,别没事找事了。” 说完后,掩饰地拉了拉被子,想把自己盖起来,明显是心虚的表现。 “这怎么行?”大舅妈不满意了。 “就是嘛!”小舅妈也不肯放过对方。“这件事我们占理,怕他们干什么?再说有小红在,我们还会吃亏吗?” 第五十一章病因 别的不敢说,找关系嘛!有小红在,绝对不会输给别人。 叶纤红望了外婆一眼,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顺着小舅妈的话。 见两个舅妈望着自己,叶纤红犹豫了一下,开口对外婆说道:“把这件事说清楚也好,免得舅妈她们心里有疙瘩,如果大家都有错,这件事就算了,如果对方做得很过份,那我们为什么要放过他——” 叶纤红重生以来,历来的原则就是我们不惹事,也不怕别人挑衅。 外婆不愿意说,无非是两个可能。 一个是对方他认识,说出来怕事情闹大,以后碰面了尴尬。 毕竟年纪大的人,都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再说以两个舅妈得理不饶人的性格,如果告诉她们,到时吵吵闹闹,反而心烦。 另一个是对方来头比较大,她不愿意给家人带来麻烦。 一方面可能不知道自己外有有什么关系,另一方面也怕给自己惹麻烦。 自己就算有关系又怎么样?能天天在这里住着? 如果让人家赔钱,那等于结下了仇,人家不会有气,然后找机会报复? 要知道有人为了钱,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一家不缺吃不缺穿,为什么平平安安的日子不过,偏要闹得不得安宁? 再说两个孙子还在读书,万一出了点事,那再大的补偿都没意义了。 所以叶纤红才觉得,让家里人知道情形没关系,到时衡量一下后果,再决定怎么处理? 最主要是,知道前因后果后,比较能安心。 如果对方很麻烦,她只能先下手为强,把这个问题提前解决了。 “小红说的对,我们就照她说的处理。”两个舅妈同时回答道。 两人虽然见了些世面,其实也只敢窝里横,真的碰到惹不起的人,躲得比谁都快。 “行,那我就告诉你们。”外婆见叶纤红也这样说,终于松动了。“不过一会要听小红的安排,别自作主张去外面嚷嚷。” 这件事发生之后,她的心里一直憋得慌,有机会倾诉出来,也丢下一桩心事。 于是把事情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原来一个星期前,是太外婆九十岁的冥寿,外婆准备了香烛等东西,去娘家嵊市黄岭镇那边,给母亲上坟。 因为跟娘家侄子侄女闹过矛盾,所以从山上下来,准备直接回家,不去村里了。 不料刚走到山下的公路,准备走出村子的时候,看到侄子的儿,也就是侄孙子骑着自行车迎面过来。 在农村,即使亲戚之间有了矛盾,一般大人管大人,小孩子管小孩子,不会因为大人有矛盾,而小孩子计较。 所以就算碰到了,照样会打招呼。 看到孩子迎面过来,她停下脚步,考虑着是不是拿出点钱,给孩子买书。 一方面是长辈对晚辈的爱护,另一方面,也是主动示好,免得两家的关系一直僵下去。 刚叫了一下对方的名字,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他脚一蹬,不但没有停下自行车,反而迎面朝她撞过来。 她吃了一惊,身子一躲,自行车前轮胎已经撞在她右边肋间,疼得她叫了一声,手捂着那边,一屁股坐倒。 那个孩子见她呼疼,这才惊慌起来,脚一踮,骑着自行车远远跑开了。 在地上坐了一会,疼痛才淡了些,于是站起来,继续往回走,到公路边坐车回家。 坐上车后,她忍不住落泪了。 娘家亲戚本来就不多,唯一的哥哥去世得早,留下一子一女。 孙辈只有这样一个男孩子,没想到他看到自己这个姑婆,想到的却是用自行车撞自己。 心里受到的伤害,比起身体遭受的疼痛,还要厉害。 这几天在家里,她依然放不下这件事,看到两个可爱的孙儿,也只能强颜欢笑。 本以为被自行车撞一下,过些日子就好了,所以没去看医生。 没想到今天用力大了些,肋骨会出现这么大的变故。 “什么?是金龙的儿子撞你的——”大舅妈听完后,恼怒地叫了一声。“这个黑心的东西,这些年我们送了多少东西给他们?没想到居然恩将仇报。” 舅舅去世得早,表哥表姐又没什么本事,加上那边是山里,赚钱机会远远环境比不上他们这里。 这些年都是婆婆在照顾他们。 特别是婆婆勤快,每年都会养不少鸡鸭鹅,过年过节的时候,总会送几只给他们。 现在好了,全喂狗吃了。 外婆没有接大媳妇的话,只是望着外孙女,想听听她怎么说? 这件事发生以后,她也没了主意,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娘家的侄儿。 在她看来,孩子变成这样,做父母的应该好好教育。 可是万一这是父母教唆的,侄子也巴不得儿子这样做,那她打电话过去,不是自讨没趣? “这件事不能这样算了。”叶纤红想了想,对外婆说道。“至少要给孩子一个教训,否则长大就无法无天了——” 外婆做六十六岁寿时,她娘家的侄子侄女都带着家人过来了,那个男孩子她还有印象,当时站在父母身边,应该跟安安年纪差不多,看起来胖胖的还很憨厚。 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居然是个行事乖张,没有敬畏之心的混小子。 这样的人,如果不给他一点教训,下次只怕会干出更加可怕的事。 “怎么教训?”小舅妈跃跃欲试地问。 倒不是表亲之间没有一点感情,两家亲戚本来就不多,如果跟他们这样血缘关系最近的亲戚也不走动,那以后碰到红白事,都没有人帮忙了。 但是撞了婆婆,等于撞了她们家所有人,大家都丢脸。 “这个要问你们了。”叶纤红不清楚这家人是干什么的,自然拿不出方法。 对她而言,如果碰到商人,自然是生意上挤垮它,对方是机关工作人员,那就直接把他调到最偏远的山沟沟里,如果是普通农民,反而不好处理。 总不能找人上门把他们打一顿吧! “那我们全部赶过去,给妈讨个公道。”小舅妈想了想,这样回答道。 打架肯定是不可能的,都是一家人,真打起来,就被人笑话了。 可是不出一口气,她也憋得难受。 “还是过了年再说吧!”外婆倾诉完后,心里好受了些,叹气道。 家里出了这样的晚辈,除了骂家门不幸,还能怎么样? 再说自己年纪也大了,还能活几年? 等自己不在了,两家人还能不能走动,都很难说,有必要去计较? 自鸣钟铛铛响起来,已是十点钟了。 “我去做饭,中午就在我家吃吧!”大舅妈嘴炮打好了,就想干正事了,难得干外甥女过来,家里什么菜都有,自然得好好招待一番。 第五十二章妈妈的态度 两兄弟已经分家,平时婆婆跟小叔家搭伙吃,年三十晚一起吃了年夜饭后,正月前几天就两家一起吃。 什么时候年过完了,再各过各的。 “也好。”小舅妈点点头。“小红家什么都不缺,只能用家里自己做的土菜招待你了。你外婆几天前就糟了些肉,一会切一盘出来给你尝尝——” 说完,两人结伴下楼,倒是给人一种妯娌非常和睦的感觉。 等两人下楼,叶纤红又观察了一下外婆的身体,见身上的伤全部消失了,这才扶起她,帮她穿衣服起床。 外婆原先担心没好得这么快,等穿好衣服,下床走了几步,发现真的不觉得得痛了,才彻底放心了。 于是去洗了把脸,准备下楼吃午饭。 大舅小舅也知道母亲的身体已经好了,所以两人下楼,也不觉得奇怪。 吃了中饭,叶纤红准备回家。 小舅妈拿出一只糟好的鸡,装在干净的袋子里,要她带回去慢慢吃。 叶纤红也没客气,接过来提在手里。 她确实喜欢吃糟卤类的食物,特别是外婆亲手做的,她觉得特别美味。 出了村子,把东西收进空间,继续跑回家。 “你外婆怎么样了?”见女儿回来,叶知书着急地问。 干妈家没有装电话,有事想联系,还得去村里的小店打电话,非常不方便。 年后自己出钱,帮她家通上电话。 要他们自己出几千块钱,估计不现实。 “已经没事了。”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怕妈妈还不放心,于是把事情经过全部说了一遍。 有时候事情不说清楚,反而让人想东想西,说清楚前因的果,她就不会担心了。 至于治病的方式,以及肋骨移位的事,就含糊过去了。 “哎哟,幸亏你过去了。”叶知书一听,又感慨起来。“否则现在躺着一动不能动,不是遭大罪了?” 干妈是闲不下来的性子,过年有这么多事情要干,如果不能动,肯定痛苦死了。 “我现在犯愁的是如何处理那一家人——”叶纤红叹了一口气。“他们跟外婆闹得这么僵,说到底是因为我们——” 亲戚之间,有时候确实会面临这种选择问题。 当时两个舅舅和外婆都站在自己家这边,所以才会引起这些麻烦。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家人不帮自家人,却帮起外人,谁心里都不会舒服。 只是理解归理解,如果他们来对付自己,那她也没话可说。 但是向外婆这个长辈动手,就有些过份了。 “你还想怎么样?”叶知书瞪了她一眼。“我警告你啊!这件事你不许插手,她们毕竟是一家人,时间长了,气消了,就没事了。如果你一插手,肯定会越闹越复杂。” 这是一个女人活到这个年纪后的生活经验,亲人之间,打断骨连着筋,就算现在闹得再凶,将来未必不会和好。 所以亲人跟朋友和夫妻不同,因为有血缘连着,这层关系永远断不了。 而朋友和夫妻,如果感情没有了,就彻底散了。 “知道了。”叶纤红一时之间,也拿不出话反驳妈妈,只好乖乖应了声。 忽然发现安安和胡向阳都不在,于是疑惑地问。 “去旺旺家了。”叶知书回答。“三叔家在包粽子和灌藕,他们在家无聊,就去凑热闹了。” 男孩子一般包不好粽子,但是往藕里灌糯米,就简单得多。 自家今年吃的东西多,懒得搞这些了,既然老三家在搞,那他们去帮忙也好。 到时煮熟了,肯定会送一些过来。 “那我也去看看。”叶纤红边说边往外走。 到了三叔家门口,听到里面开了录音机,震耳的舞曲声从屋里传了出来。 这样一来,大家的说话声也变大了许多,感觉屋里特别热闹。 “小红来了——”三婶最先看到她进门,欣喜地叫了一声。“正好我嫌一个人包粽子慢,你来了正好帮我包一些——” 人与人都这样,关系一般,说话就客气。 等关系亲了,说话开始变得随便。 以前三叔三婶家因为穷,说话没什么底气。 现在家里建起一栋别墅,虽然比不上叶纤红家考究,在村子里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所以人也变得自信多了。 不过房子虽然建成别墅格局,不过他们在农村呆了一辈子,眼界有限,所以屋里的装饰,就显得很杂乱。 这样也有好处,客厅随意摆着东西,反而给人一种居家的感觉。 特别是现在厨房里正在煮肉,热气从门里飘出来,半个客厅烟雾腾腾,肉香扑鼻。 也不知道楼上有没有进水气? 难怪安安喜欢来旺旺家,或许自家弄得太精致了,反而缺少了一种农家别墅的自在。 想到这里,叶纤红对农场准备兴建的四合院,有了具体的装修计划。 到时不要像家里一样,布置得太精美,家具尽量用木头打造,那样反而能营造出生活的气息。 胡向阳和安安在另一张桌子上,正抓了一把糯米,往藕里灌,又拿筷子往孔里捅,把里面没灌到位的地方,全部捅实,然后用牙签把切断的藕联起来,才算完成。 两人和旺旺毛毛一起,把这个当成游戏,正玩得不亦乐呼。 “对了,小红,你不是在补习,准备明年考大学吗?”三婶突然问道。“现在补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吗?” 她总觉得这个堂侄女特别厉害,什么事情都难不倒她。 如果到时没考上,那就会让一些妒忌她家的人,有闲话说了。 “应该没问题。”叶纤红随口答道。 对考大学,她还真的不怎么担心。 主要是她也很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纯粹只是为了考试,那更简单了,只要到时精神力打开,周围几百个考生的试卷对她来说是公开的,随便抄就行了。 “这么有信心啊!”三婶意外地问。 毕业两年多了,再加上当初也差了一些分数,照理讲现在重新复习,应该没信心才对。 作为长辈,当然希望她能考上。 要知道这时候考个大学生不容易,整个村里到现在,也只出了三个大学生。 包括小红的堂哥郑兴华。 “那是当然。”叶纤红跟她瞎胡闹。“普通的大学我还不想考,要考就考名牌大学。” 不过目的早就定好了,就在余杭,沪市和京城三个地方。 “哎哟喂,那真的太好了。”三婶的性格跟叶知书不同,更多了些传统农村妇女的朴实和善良。“如果你考上了,到时我家旺旺也让他考一样的学校,你们姐弟在一个学校,那就有伴了。” 对于儿子,她也信心很足。 虽然当初考高中时,成绩并不好,可是现在进步很快,每次考试,都能进前十名。 第五十三章诗诗姐来送礼 这样的话,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应该没问题了。 “行,只要旺旺能考上,我会照顾他的。”叶纤红大方地回答。 这真的是小儿科。 包好粽子,三叔拿进厨房,放进锅里,加水开始煮。 灌好糯米的藕,也一起放进去。 这几天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灶下烧火。 粽子和藕至少需要煮七八个小时,才能完全煮透。 其它像猪头、蹄膀、扣肉这些,也要长时间蒸煮,所以灶下火不能停。 今年他家翻了身,不但造了新房子,还有了好几万存款,所以把往年想买,都舍不得买的肉食,全部买回来了。 “姐,你看我的拳打得怎么样?”空下来后,毛毛闲不住,就在屋里一板一眼地打起了拳。 这些是安安教的基本动作,跟军体拳差不多,如果能长期练习,对强身健体,还是很有效的。 “不错。”叶纤红笑着夸了一句。 “嘿嘿——”毛毛就得意地笑。“还真是奇怪,刚开始打了一会,就觉得很酸很累,如果打久了,会而会越来越舒服了——” 这个情况,他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那天打完后,他觉得全身都酸酸疼疼的,躺在床上也难受。 后来想起安安堂哥的话,说越是累的话,越要不停地练习,那样就会越打越精神,全身都不酸痛了。 于是爬起来,一个人在房间里继续打了几遍,没想到后来越来越轻松,原来酸痛的地方,也感觉不到难受了。 “刚开始肌肉酸痛,是因为打的过程中,产生一些酸性物质。”叶纤红信口胡说道。“如果你打得久了,身体血液循环加快了,就会把这些废物排出身体,所以感觉舒服了。” 心里当然清楚,打久了反而舒服,肯定是灵液在发生作用,帮他修复身体。 “原来如此。”毛毛相信了。 只要旺旺不好骗,半信半疑地望着她。 过了三点,天开始放晴,阳光照在院子里,雪开始融化。 “总算晴了,明天应该能去市里买东西了吧?”三婶站在屋檐下,望着格外蓝的天空,自言自语道。 离过年只有三天了,再不去趟市里,年货都不用买了。 “县气象台说,剩下几天都是晴天,应该没问题了。”旺旺在一边接口。 对孩子来说,下雪虽然好玩,但是更想去市里买东西,顺便带些鞭炮烟火回来,呯呯放着,这才有过年的气氛。 “那我们明天一起去市里。”安安放寒假回来后,还没去回过市里,所以跟旺旺约好明天一起去玩。 家里什么都不缺,他只是享受跟堂兄弟一起去玩,顺便看看有什么小玩意。 “我也要去。”毛毛急忙拉了一下哥哥的衣服,大声嚷道。 “放心,不会拉下你的。”旺旺揉了揉弟弟的头,笑着回答。 毛毛这才放心地笑了。 “今天已是二十七了,你爸妈应该快来了吧。”和三叔一家告别,叶纤红三人往自家走去,路上问胡向阳。 虽然早从西北回京了,不过在家里总归有些事要做,年底前才能过来。 离过年只有三天了,这时候也应该出发了。 “今天没动静,明天应该来了。”胡向阳猜测地说道。 天一放晴,雪就融化得快,第二天中午,地上有人走过的地方,雪已经融化干净了。 只剩下背阴的地方,以及没有人走过的地方,还积了不少雪。 于是安安和旺旺兄弟,中饭也没有吃,骑着两辆山地车,带着安安去县城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没有出去,在考虑这个年怎么过。 亲戚来来去去这些人,不必烦恼和纠结,主要是朋友怎么走? 重生后他们是她最大的收获,所以得好好经营这些人脉,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让人家以为自己现在眼高于顶了,不屑跟他们来往。 下午谢群过来了,送了一些年礼。 寒假的时候,她跟同学一起去了趟南海省,带了不少那边的特产。 叶纤红笑着收了,也回了一些礼物。 比较意外的是,诗诗姐和建光哥也过来送年礼,还把两个宝宝带了过来。 叶知书看到这两个双胞胎,稀罕得什么似的,抱了这个亲了那个,激动得不行。 “大宝,小宝,叫奶奶——”诗诗姐在一边不停地对孩子说道。 当初怀孕时,多亏叶妈妈照顾,否则的话,说不定孩子都保不住了。 只是孩子还小,不会说话,她只能这样表达自己的感激了。 “现在才七个月,说不了话,到明年这个时候来,说不定就叽叽喳喳话多了。”叶知书握着大宝的小手,笑着说道。 宝宝虽然是早产,好在调养得当,现在看起来非常健康。 “是啊!”苏思诗也笑起来。“到时带他们就头疼了,刚会走路的孩子,最喜欢乱走,稍不小心,就不知道溜去哪里了。” 现在才半岁多,已经会爬了。 有时候保姆不注意,没关好门,他们就会从房间爬到外面客厅,屡屡把大家吓一跳。 胡向阳和蒋建光则拿了椅子和茶杯,到院子里晒太阳,顺便聊起生意上的事。 蒋建光现在的重点在搞房地产,年前刚建好一个项目,因为有不少已经预订出去,倒不担心赚钱问题。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其实是去余杭买地造房子,毕竟虞城太小了,那边才能把房产企业做大。 可是孩子这么小,不适合抛下诗诗远行,这让他经常叹气。 他今年快四十了,男人到了这个年纪,应该把重心放在事业上。 经过这些年的锻炼,他觉得自己可以独挡一面了,所以计划脱离蒋家原有的产业,另起炉灶,干出一番事业。 特别是现在政策好,赚钱最容易,他真的怕一直在虞城这样小打小闹,错过了最好的时机,那就可惜了。 “想去就去好了,想这么多干什么?”胡向阳是男人,当然能明白他的心思。“我跟小红暂时不会离开虞城,到时让诗诗姐过来跟我们做伴好了。” 他跟蒋建光的关系,只能算一般,因为小红跟苏思诗的关系特别好,两人才接触多了些,关系也开始变得比以前亲近。 作为朋友,他也希望蒋建光能抓住机会,做大做强。 他现在在机关工作,受年龄限制,还无法去地方独挡一面。 过几年有了这个条件,肯定会去地方执政,那时候多几个这样的朋友,过来捧场投资,对他肯定有帮助。 “那你多跟小红提一提,如果她愿意做诗诗的工作,应该没问题了。”蒋建光认真地说道。 这个世界,如果说还有人能让老婆言听计从,肯定是小红。 其实别说是她,就连圈子里的其它朋友,只要她开口,基本上没有人会反对。 这样的地位,是她慢慢建立起来的。 谁叫她总能把问题看得这么透彻,料事如神呢! 第五十四章胡家的糟心事 当天晚上,叶纤红和胡向阳躺在床上的时候,免不了亲热一番。 “可惜你还不到年龄,否则我们也生一对双胞胎——”胡向阳事后搂着她,在她耳边悄悄说道。 像诗诗姐那对可爱的宝宝,别说女人见了,喜欢得不得了。 就连他这个男人见了,也心软得不行。 好想自己也有这样一对儿女。 “生一个问题不大,两个可没那么容易。”叶纤红捏了一下他的鼻子,摇头道。 双胞胎一般都有遗传基因,而且是隔代相传,正常情况下,很难做到。 除非用药才有希望。 像前世,有人一胎三四个,都是吃了某种药,才出现这样的意外。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特殊情况,这个就不是她能搞明白的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胡向阳一听,也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应该没问题。” 小红身上有太多神奇的地方,他一直以为这些根本难不住她。 “你当我是女娲娘娘啊!想造几个就有几个——”叶纤红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起床,就听到胡向阳在一边接电话,似乎是他的父母打来的。 “怎么样?爸妈他们今天要过来了吗?”等他挂了电话,叶纤红问道。 今天都二十八了,再不过来,明天二十九,那都不用去余杭,直接来虞城就可以了。 “家里又闹起来了,爸妈说还要等一等才能决定。”胡向阳无奈地回答。 去年因为堂哥的事,伯父一家发生了许多变故。 首先是伯父从原来的位置上下来,被调了个闲职,因为没有实权,天天只能喝茶看报,混吃等退休。 然后是大伯母的哥哥,也受到牵连,被查出有严重的贪腐问题,不但被双开,还判了五年刑。 这样一来,大伯母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仗着哥哥的势,在家里盛气凌人了。 最后是堂哥和老婆离婚了。 今年年初,经过熟人介绍,他又找了个护士当妻子。 本来一家人这样平平安安地过下去,也没什么大问题。 偏偏要过年了,大伯母因为家里没有像往年一样,有人送礼过来,被以前玩得好的姐妹奚落了一番,在家里闹别扭。 媳妇好心上前劝慰,被失心疯的她推了一下,摔倒在地。 于是已经怀孕四个月的她,突然小产了。 这件事搞得一家人鸡飞狗跳。 虽然及时把媳妇送去医院,没出什么大事。可是她的兄弟姐妹知道后,就不乐意了,把大伯母堵在医院门口,噼里啪啦一顿臭骂,让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 最后无法收场,堂嫂回娘家养病,派人通知堂哥离婚。 这件事把胡老爷子气个半死,卧床直哼哼,胡爸爸胡妈妈没办法,只好留在家里尽孝。 听说他家发生了这样的糟心事,叶纤红也非常头疼。 所以说,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结婚不能光看对象人好不好,还得睁大眼睛,搞清楚他家人的品性。 结婚真的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 好在胡向阳一家人比较正常,不用她烦心。 现在胡老爷子还在世,他们的生活肯定会受影响。 等以后不在了,他们直接搬来南方养老,那边就跟他们无关了。 “那姐姐姐夫呢?”叶纤红又问道。 她们是孙辈,爷爷被大伯母气病,应该不用他们在床头尽孝。 “她们也在犹豫,到底是先过来,还是等一等爸妈——”胡向阳回答道。 过年了,当然是一家人在一起。 如果爸妈不得不留在京城,那他们也想在那边陪着。 否则她们姐弟在虞城,留下爸妈孤零零地在京城,肯定很难受。 “唉——”叶纤红叹了一口气。“那你爷爷现在怎么样了?身体还撑得住吗?” 去年自己去京城给他治病,用灵液把身体调理好了,只要不出大的变故,健康应该不会出问题。 当然老人年纪大了,不可能像年轻人一样让人放心,她也不敢保证一点都没事。 “听我爸说,身体倒是没事。”胡向阳回答道。“现在得的是心病,谁也没办法。” 叶纤红一听,就没有再问。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就算你有再好的计划,只要你不是孤家寡人,谁知道会出来哪个人拖你的后腿? 如果实在不行,只能让胡向阳回京城了。 反正还没结婚,自己不用跟着过去。 因为这件事,两人整天都闷闷不乐。 郑建国夫妇知道了,也觉得可惜,最后安慰了胡向阳几句。 吃了中饭后,赵大成过来了。 他买了下午的机票,准备回京城,问胡向阳有没有东西,需要他帮忙带回家? 肖东灿和姜皓他们几个朋友,已经提前回去了。 他因为工作的原因,放假比较晚。 考虑到胡爸胡妈有可能不来这边过年,叶纤红和胡向阳最后收拾了一些礼物,让他带回去。 完成这件事,算是把过年的方案定了下来。 让叶纤红和胡向阳意外的是,爸妈和姐姐姐夫,居然搭下午的飞机过来了,正好跟赵大成错开。 两人于是开车去接机。 到了余杭机场,看到家人,自然是一阵激动的拥抱。 “怎么突然又过来了?”上了车,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爸妈的性子他知道,早上打电话过来,其实已经做好了在京城过年的打算。 “是你爷爷一再劝我们过来的。”胡爸爸回答道。“他说留在京城,这个年也过不开心,肯定会被大哥一家影响。还不如来这边,跟自家人团圆。” 父亲会这样说,他非常意外。 以前他一直站在哥哥那一边,偏心得让人恼火。 所以他才会选择那样的职业,在西北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无非是不想呆在京城,跟家人在一起,来个眼不见为净。 “看来爷爷终于想通了。”胡向阳怔了怔,有些感慨地说道。 有的老人年纪大了,会越来越糊涂。 而有的人则想反。 爷爷被大伯一家折腾得够呛,现在肯定也想明白了,所以不再让大伯一家拖累爸妈。 让她们来虞城,实际上是明白大伯一家没希望了,现在只能指望自家人能开开心心的,好好过日子。 叶纤红载着姐姐姐夫,倒没有聊那个话题,只是问起最近工作上的情况。 毕竟还没嫁过去,背后和胡向阳悄悄说几句没关系,如果当着两人的面胡乱评论长辈的事,肯定会让人反感。 “我们借了你的光,现在工作都有了变化。”胡向慧回答道。“我现在已调出团委,在市宣传部工作。你姐夫在市政府办公室上班,跟向阳倒是同行了。” 当然一个是县级市,一个是地级市,级别完全不同。 第五十五章明年的计划 “那很好啊!”叶纤红也为他们高兴。“什么时候调来余杭或者甬城就好了,两边近一些,周末也可以经常聚一聚。” 肖东胜现在在余杭,担任一个区的区长,也算得上前途无量。 如果他们两人再过来,以后就可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了。 到家的时候,已是晚上六点了。 叶妈妈已准备好饭菜,在家等都会了。 进屋后少不了一番问候,然后简单洗了个脸,坐下来吃晚饭。 提起家里发生的事,两家大人又是一番感慨。 在他们的眼里,年轻人真的不能走错路,本来好好一个家庭,因为堂哥的出轨,现在搞得七零八落,实在太可惜了。 同时免不了用来教育在座几个年轻人,要珍惜彼此,别乱打主意。 大家听了,就一阵郁闷。 爸妈真的年纪大了,居然看不出来这件事的真相。 很明显,大伯一家之所以会败落,归根结底是他们不知天高地厚,做事不知检点。 因为手脚不干净,所以才会这么不经查,很快落马。 如果他们一切好好的,堂哥就算玩女人又如何? 大不了离婚后,再找一个女人就是了。 这样的出生,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明知他人品有问题,还愿意飞蛾扑火嫁进来,无非是看中他家的权势。 现在变成这样,无非是家族败落后,成了牺牲品。 “对了,小红过年后,很快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胡向慧被爸妈说得有些烦,就转移话题。 小红和弟弟天天在一起,已经有老夫老妻的感觉了,想来感情非常稳定,不会出意外。 所以早点结婚,也可以让双方家长放心。 “明年看吧!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在五一结婚。”叶纤红回答道。“我们已经跟温俊、姜皓、小方他们几个商量好,到时一起结婚,这样热闹一点。” 这时候也有人办集体结婚,大多是为了省钱。 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好玩。 “真的吗?太好了。”听说他们已经有了计划,胡妈妈兴奋地叫了一声。“这样一来,我和你爸也可以安心地办退休手续,到余杭来养老。如果你们有孩子了,还可以帮你们带——” 做父母的,心思差不多,儿子成家了,以后就会以他们为家庭中心。 至于集体结婚还是个人结婚,他们倒没放在心上。 年轻人嘛,喜欢热闹和胡闹,也很正常。 何况他们夫妻因为性格原因,没什么亲近的人。儿子儿媳有这么多关系亲密的朋友,他们肯定支持。 “生孩子可能还早一些。”叶纤红想到明年的高考计划,觉得有必要提出来,免得他们担心。“我打算明年参加高考,到时考一个大学文凭出来。” 这样说其实是借口,文凭她根本无所谓。 可是对爸妈来说,意义就不一样了。 如果女儿考上大学,成为国家干部,那是很有面子的事,没有父母不在意。 等两年后,如果儿子再考上大学,那一家出两个大学生,传出去真的光宗耀祖了。 这是她赚再多的钱,也比不上的荣耀。 “随你们自己。”胡爸胡妈倒是想得开,笑着回答了一句。 胡家虽然在他们手里败落了,但是儿子媳妇如果能重振胡家,当父母的肯定会为他们感到骄傲。 见没有人反对,叶纤红终于宽了心。 虽然说这是自己的人生计划,跟别人无关。 可是做好了跟胡向阳结婚的打算,那她所有动作,都会影响到两家人。 好在两老都开明,并没有催他们先生孩子,再提读大学的事。 “对了,爸。”胡向阳听说爸妈准备退休,非常高兴。“那你们退休后,有什么计划?” 他是巴不得父母来余杭这边,那一家人就可以经常团聚在一起。 可是他们一直辛苦惯了,到时在余杭天天无所事事,也会很头疼。 他们又不爱打牌搓麻将,该怎么打发退休时间呢? “你担心什么?怕我们没事做,天天来找你们的麻烦?”胡妈妈瞪了儿子一眼,没好气地反问。 确实有很多退休的老人,突然空下来后,整个人没法适应,于是天天跟子女呕气。 她自认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并不担心。 “放心吧,我跟你妈辛苦了一辈子,才不会干这样的傻事。”胡爸爸爽朗地笑道。“我们到时候会去各地看看,反正你跟小红看不上我们这点退休金,所以可以跟你妈到处潇洒了。” 这是夫妻俩早就计划好的事。 等妻子退休后,胡爸爸也跟着申请退休,大不了工龄短一点,少拿一点退休金。 两个孩子都出息了,不需要他们贴补,所以对钱的事,他们看得并不重。 “还是爸妈看得开,懂得享受人生。”叶纤红夸了一句。“外国的老人退休后,喜欢环游世界,在他们看来,退休后,是人生的第二春,所以一定要过得精彩——” 说到这里,想想自己的爸妈,她忍不住摇摇头。 家里就算有再多的钱,他们也没想过要出去旅游,观念实在太老了。 “你摇头干什么?”见女儿神情不对,叶知书气呼呼地问。 这是被胡向阳的爸妈比下去了,所以看不起自己了? “你知道了还装傻?”叶纤红笑道。“我就算赚回来金山银山,你们也舍不得用,那钱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借着这个机会,她觉得有必要纠正爸妈的观念,让他们学会享受人生。 趁两人还年轻,多出去走走看看,增长见识。 将来条件允许,还可以去国外旅游。 人活一辈子,不能一直呆在自己的小圈子里。 以前穷没办法,现在自己赚钱真的没那么难了,所以希望他们替自己把钱用掉。 “你这是什么屁话?”叶知书被女儿气着了,说话语气就顾不上了。“你现在才多大,以后不用花钱了?将来你们的孩子呢?要不要上学?要不要买房子结婚——” 以为有了钱,就可以大手大脚,她觉得有必要让女儿知道生活的艰辛。 现在他们还年轻,还能搞大棚种植多赚点钱,说到底还是为了减轻孩子们的负担。 虽然这钱将来主要会给儿子,但是女儿的压力不是减轻了许多? 郑建国见妻子恼了,连忙安抚地拍她的肩。 “妈,你是不是太小看我了?”叶纤红见妈妈发脾气,反而开心地笑了。“如果你们有本事一年用十万,那我就能一年赚百万。如果你们一年用百万,那我就赚一千万回来——” 这不是她吹牛,而是事实。 以她现在的实力,这点钱真的很容易赚到。 第五十六章戴老的建议 刚重生时,身上没有钱,无法投资做生意,所以特别辛苦。 等赚到第一桶金,后面赚钱真的很容易了。 做生意无非是人脉和本钱,有了这两样,又加上重生的见识,投资几乎不用担心亏本。 后来为什么经常给朋友出主意,那是因为自己赚钱的欲望没那么强了,又怕浪费了好点子。 “行,你厉害。”叶知书被女儿气乐了。“那我们以后就跟你公婆一起去全国到处玩,别以为我犯贱,不做事就活不下去了——” 说完后,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 当着亲家的面,跟女儿这样胡说八道,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都怪这个臭丫头,没大没小的,故意找碴。 “阿姨跟小红真的不像母女,一吵起来就像是一对姐妹——”胡向慧倒是觉得她们这样很有趣,笑着说了一句。 家人之间,有时候客客气气并不是好事。 那样只会把矛盾掩盖起来,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来一次大爆发。 反而是这样吵一吵,闹一闹,及时把误会解开,彼此才不容易产生什么误会。 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吃了早饭后,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一边喝茶吃水果和嗑瓜子。 以前过年家里特别忙,要准备各种过年吃的食物,不管是糟卤还是红烧,家家户户都会准备很多,把庎橱塞得满满的。 原因很简单,为了图省事。 可能是因为穷,平时家家户户舍不得吃,只有过年了,才会买足够的肉食,用来招待客人。 越是如此,待客越复杂。 虞城围围,春节去做客,不管早上什么时候到,主人都会先准备点心,吃上一顿后,再准备午饭。 有时候到的晚了,两餐就连在一起。 下午也一样,同样得准备两餐。 这样一来,如果一个个菜现炒,肯定忙不过来。 所以提前做好了装在陶制的大钵头里,客人来了,就夹在盘子里可以上桌了,非常方便。 后来农村条件越来越好,这样不停地吃也厌烦了,于是这个风俗渐渐消失了。 特别是很多家庭买了冰箱,只要把材料买好,放在里面就行。 想吃什么就现炒,这样更新鲜。 叶家现在只准备了一些糟卤,红烧的没有几个,主要是像蹄膀和牛肉那些,炖熟炖烂需要几个小时,不得不提前做好了。 何况现在有大棚,大量新鲜蔬菜自家就有,所以才能这么悠闲。 “小红,我们来这边过年,要不要去拜访一下你那个干爷爷?”聊了一会,胡爸爸突然问道。 儿子年纪轻轻,就能混到科级,如果没有戴老支持,那根本不可能。 所以想着自己一家来虞城过年,如果不去拜访一下,会不会缺了礼节? 只是他本身并不擅长处理这些人际关系,所以也不知道如何拿捏和把握。 “年礼我已送去了。”叶纤红回答道。“就我们的关系,你们愿意去,当然没问题,就算不去,也不算失礼。” 跟戴老的关系,已经不需要这些表面的问候,来证明什么了。 不过他们不知道,总担心礼节不够,会让戴老有想法。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一趟比较合适?”胡爸爸还是希望去一次,这样比较心安。 “要不现在去吧!明天大年三十了,再去做客不大方便。”叶纤红望了他一眼,忽然明白一个父亲的心情,所以爽快地回答。 空手去当然不合适,于是起身到屋里找了找,拿了些用空间的鱼晒的鱼干,准备当礼物。 当然果酒也不能少。 反正空间还有很多,于是又准备了十瓶,装在一只布袋里,那样别人只知道是酒,却看不出是什么牌子。 胡爸爸原先打算到了虞城,买两瓶名酒送人。 见叶纤红准备好了礼物,就没有再客气。 于是叶纤红和胡向阳,带上胡爸和姐姐姐夫,一起去戴老家。 胡妈妈对这些不敢兴趣,就留在家里。 到了戴老家,看到戴叔一家也回来了,屋里开了电视,有人在里面聊天,比平时多了些人气,有了过年的气氛。 见叶纤红带了长辈上门拜访,戴家人都很热情。 就连以前对她爱理不理的戴正强姐弟,现在也变非常热情,丝毫没有了以前的傲慢。 以前她们总觉得叶纤红认爷爷做干孙女,是看上他的权力,所以才一直上门拍马屁,就有些腻歪。 后来从父亲和爷爷嘴里,知道她跟卫家关系很亲密,这才吃了一惊。 原来是自己小人之心了。 所以现在见了面,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了。 叶纤红进了屋,跟大家一一打了招呼,又把胡家人介绍给他们。 戴老看到小红又拿酒过来了,笑呵呵地接过,亲自拿去书房放起来,这才出来陪他们。 今天阳光灿烂,室外很暖和,于是泡了茶,一起到院子聊天。 叶纤红说起来意,胡爸爸这才接了话头,向戴老表示了感谢。 “这是向阳他自己争气,就算没有我,他也能坐上现在的位置。”戴老不肯居功。 或许确实有自己的原因在里面,可是小红现在的人脉,真的不比自己差了。 只要她有这样的意向,就连老领导都会亲自关注。 更不要说林家,现在也很看重她。 肖东胜为什么能升得这么快,还不是因为小红在后面运作?所以林樾才会这么卖力。 “戴老客气了。”胡爸爸自然不会相信,以为他在客气,依然用他那一套老观念,希望戴老多多敲打和教训。“他们年纪小不懂事,要靠你这个爷爷多多教导。” 老一辈的人都这样,习惯用自己那一套,安排孩子的人生。 孩子上学了,就会跟老师说,孩子不懂事,你尽管教训,如果还不听话,我回家狠狠打死。 等孩子工作了,依然求上司尽管指使孩子,就算做牛做马也没关系,因为这是为他好。 只相信棍棒之下,孩子才能免走歪路。 “放心,我会的。”戴老点点头,回答道。 对于这样的父母,他见得多了,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所以并没有纠正他。 反正小红有自己的主见,用不着自己多说。 又说起他们的工作。 听说胡爸胡妈准备提前退休,来余杭生活,他倒是有自己的想法。 “你们这个年纪,还在西北荒滩戈壁工作,确实太辛苦了。”戴老劝了一句。“现在国家正大力搞基础建设,需要培养能接班的年轻人。你们何不找一所大学,再教几年书呢?” 大学跟中学不同,一周上不了几堂课,相对比较轻松。 想旅游还不简单,学校不是有寒假暑假吗?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个月时间,足够了吧! 周末还可以去周边省市走走看看,反正路途不远,开车去一两天肯定没问题,不会影响工作。 第五十七章农家乐计划 “去大学教书?”胡爸爸一听,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只是余杭这边有合适的学校吗?” 相对来说,在大学教书,重新认识一批同层次的人,肯定比单独生活在西湖边更有意思。 至少他个人还是非常向往大学里的生活。 而且天天跟大学生在一起,也能保持年轻的心态。 妻子决定退休后,他原先的计划是一起退下来,从此两人浪迹天涯,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可是这个年纪了,天天在外面跑,身体肯定吃不消。 一年有三个月在异乡的路上,已是极限了。 而且离开大学这么久,他也有些陌生了,再重温一下那些日子,一定很有趣。 “如果你们有兴趣,这件事我帮你们安排。”戴老也是随口一说,见他似乎很乐意,爽快地回答道。 这时候别说余杭,全国大多数大学,都缺少这种专业技能出色的讲师。 毕竟国家的基础建设才刚刚开始,以前大多请的是国外的专家。 “那我回去跟孩子他妈商量一下,再做决定。”胡爸爸当然没有自作主张地应下来,这样回答道。 “行。”戴老回答道。“我也只是建议,具体怎么样,你们自己决定就行。” 又问起胡向慧和卫谨言的工作情况,听说都调了职,猜测是叶纤红去了卫家后,老领导干预的结果。 既然如此,他就没必要指手划脚了。 吃中饭的时候,聊到乡下生活,叶纤红突然想到自己跟诗诗姐的农家乐计划,就跟戴老提了提。 这件事以前其实也提起过,只是一直没有具体的计划。 现在诗诗姐已经把地租下来,所以这个计划年后就要实施了。 “这个主意好。”戴老兴致高昂地说道。“我正觉得家里闷得慌,如果你那边搞起来了,我倒想隔三岔五去那边住些日子。到时给我留套房子,周围最好有一块空地,方便我种点东西。” 这边的环境其实也不错,可是呆久了,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那边地方开阔,有山有水有农场,活动场所也大了许多,可以钓鱼和爬山,肯定不会那么闷了。 “没问题。”叶纤红搞农场,又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想有一个不受打扰的地方,“到时候我们一家也会搬过去,大家都住在一起,肯定比较热闹。” 最重要的是,可以找一块封闭的区域,把空间的植物,移一些出来。 因为没有了空间的灵气,它们种在外面后,肯定会失去原有的灵气。 但是相较于外面的植物和水果,又会好上许多,这样一来,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有太大的疑问。 那样的话,就算把空间的产物拿出来给家人品尝,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有了空间,不能利用,让家人和亲近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一直是她头痛的事。 有了农场,这个问题应该能慢慢得到解决。 “什么时候带我去看一看,最好环境好一点,那样就算老领导想来住些日子,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戴老想了想,提议道。 所谓环境好一点,他的理解是最好周围不要太空旷,可以用围墙包围起来,防止陌生人随便进出。 当然这只是他的设想,老领导会不会有兴趣过来,他也没把握。 “环境不错,安全应该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那边是一个山岙,三面环山,最里面还有一个水库,如果出口围起来,外面就没法进去。” 对于安全问题,她当然也很重视,所以诗诗姐说了那个地方后,她亲自去看了,觉得符合自己的要求。 到时候农场肯定会有一些不能见人的秘密,她可不想随便暴露在公众视线下。 “那最好。”戴老一听,满意地点头。 吃了午饭,坐下喝了一会茶,有别的客人过来拜访戴老一家,于是提出告辞。 戴叔叔亲自送他们到门口,还在车上放了一些滇省带回来的特产。 回到家里,胡爸爸把去大学教书的事,跟胡妈妈说了。 “这个可以啊!”胡妈妈一听,就有些欣喜。“来余杭后,总不可能天天呆在家里,天天往外跑,身体也吃不消。有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一周上三四天班,那就当作休息了。” 她跟胡爸爸有同样的顾忌,担心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会觉得孤独,所以希望重新认识一些人。 而大学里的老师,不管是讲师还是教授,素质肯定比普通人好,在一起工作,等于重新有了一个圈子。 年纪大起来,最怕的身边没人。 而大学里经常有活动,这对他们非常有利。 “你也觉得行,那让小红这样回复戴老好了。”胡爸爸见她答应了,就把这件事定下来。 原以为农家乐的事,得年后再商量了,没想到下午接到了卫老爷子的电话,也问起这件事。 “小红,听说你准备搞一个农家乐,我过来那边养老,你不会拒绝吧!”卫老笑呵呵地说道。 到了他这个层次,现在需要他做的事情已经不多,最重要的是,就是保持身体健康。 只要他还活着,就会像定海神针一样,站在国家的最高层面。 而卫家也永远是顶级的家族,没有人敢小瞧。 想多活几年,甚至十几年,除了叶纤红,没有人能做得到。 可是叶纤红有自己的人生要过,不是他能左右的。 所以他不可能为了自己的健康,把小红束在身边。 最好的办法,只能是他来到虞城。 可是以他的身份,来这边的话,肯定会惊动地方政府,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刚才听到戴奉焱说起这件事,他就有了主意。 建一个隐蔽的农家乐,对他来说就像升级版的疗养院,不但环境更舒适,安全性也有了保障。 “当然不会。”叶纤红笑道。“您肯来,那是请也请不到的啊!就怕您嫌简陋,看不上这里——” 只要卫老爷子愿意来,这边就等于有了一根定海神针。 就算有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也没有人敢过问。 即使将来卫老爷子过世,上面还有卫大伯在,依然不用担心。 “那就好。”见叶纤红没有拒绝,他舒心地说道。“年后我派人过来一趟,帮你做些具体的事。咱要么不干,干就干好一点。最好把周围的那一片,全部承包下来——” 他想问题肯定不可能像叶纤红那么简单,自己在这边生活,老大以及其它家人,肯定会过来住几天。 还有其它站在卫家这一边的家族以及家里的老人,到时候为了笼络他们,也可以考虑接过来住。 “行,到时就麻烦卫爷爷了。”叶纤红哪里不知道他的想法,爽快地应道。 能以这样的方式经营农家乐,对她来说,肯定是双赢的局面。 就算胡向阳他们,以后的路也能顺风顺水,不用担心出大的差错。 第五十八章过年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给诗诗姐打了个电话,把这些变化跟她说了说。 不过只提了提戴老,卫老的事,关系重大,她没有说出来。 苏思诗自然没意见。 能把戴老这样的大人物请来这边养老,对她来说,都是意外之喜。 以后天天有机会见面,关系自然会亲近许多。 有这样的大腿可以抱,不管是苏家还是蒋家,都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转眼到了大年三十,胡向阳和安安闲得无聊,去市里买了很多烟火和炮仗,在院子里劈里啪啦地放着玩。 旺旺和毛毛听到了,也过来一起玩,搞得屋里都是一股硫磺味。 不过大人们都没在意,觉得这样才热闹。 当天晚上,祭过祖宗后,大家坐下来吃年夜饭。 两家九个人坐在一张大圆桌里,热热闹闹地聊着感兴趣的话题,感觉特别有过年的气氛。 考虑到明年小红会建农家乐,大家会搬去那边住,戴老一家也会在一起,那样一来,就更热闹了。 只有郑建国有些遗憾,弟弟一家和母亲依然跟自家不亲近,明年如果搬去那边,那两家只怕更生疏了。 想到以前家里这么穷,现在却过了了这样的好日子,这样一想,又觉得满足了。 吃过晚饭,收拾好屋子,除了看春节联欢晚会,大家准备打牌消磨一下时间,毕竟守夜到十二点,还有很长的时候。 不过这之前,照例是相互电话拜年。 叶纤红的手机从拿起来开始,就没有停下来过。 有的人发现手机占线,就打座机。 于是家里的电话成了热线,一刻不停地在响,当然都是找叶纤红的。 胡爸爸胡妈妈以及胡向慧夫妻,也被叶纤红的电话惊到了。 除了得力手下,朋友,同学,还有很多是外地打过来的,就连京城的电话,也接了好几个。 要知道这年头交通不便,普通人想认识一个外省的朋友,也不容易。 郑建国夫妻倒是习惯了,也没在意。 好不容易接完电话,还有人需要她打过去,于是又是一番忙碌。 而联欢晚会早已开始了,叶纤红让他们先玩牌,自己坐在沙发打电话。 一直忙到近十点,才彻底空下来。 这么多电话,当然很多是应酬的,考虑到一年只有这么一次,坚持一下也就过去了,叶纤红也没有挂别人的电话。 一直守岁到十二点,大家才关门去睡觉。 第二天是正月初一,叶知书早早起床准备汤园年糕,这是家家户户都要准备的,寓意一家人团团圆圆年年高升。 等其它人起来,给每个人泡了糖水,喝完后再吃一碗汤园,才算完成任务。 另外盛了一碗汤园,让安安给奶奶送去。 胡爸胡妈是北方人,习惯吃面食,第一次吃糯米做的甜食,有些不习惯。 不过每个地方有自己的风俗,她们也不好意思提要求。 叶知书倒是问起要不要吃饺子,反正家里什么材料都有,想吃的话,随时可以包。 胡妈妈也没客气,反正正月初一闲着也是闲着,提议一会儿包一点,中午谁想吃,就煮一碗来吃。 吃了早饭后,叶纤红和胡向阳也去了一趟奶奶家。 正月初一必须给本家长辈拜岁,这个礼节不能省。 否则村里人肯定会说闲话。 特别叶纤红和胡向阳现在条件好了,肯定有很多人盯着他们。 进屋后,照例先喝了一杯糖水,这才坐下来陪他们聊上几句。 奶奶和小叔小婶,因为以前的矛盾,到现在依然不肯低头,只是态度比以前好多了。 说话时也不再夹枪带棒,有时候甚至带着些讨好的语气。 特别是小婶,在小红帮了她儿子和女儿这么多忙之后,终于认清一个现实,那就是想子女过得好,只能在这个侄女这间,低头认软。 因为女儿说过,就连公公那么大一个领导,也是讨好小红后,才升了官。 她不过一个农村妇女,这么在意面子干什么?只是不敢劝婆婆,免得她发火。 “向阳的爸妈今年也来这边过年了,你们应该商量好哪天结婚了吧?”小婶没话找话地问道。 小红有的是钱,倒不用自家出多少礼金?只要意思一下就行了。 “大概五一结婚吧!”既然小婶关心,她也不介意告诉她。 结婚这种事,不是她和胡向阳可以做主的。就算她想省事,也不可能,所以酒席还得摆。 提前说出来也好,让这些亲人早有准备。 “结婚后你们住哪里?”小婶又问。“如果住在这边,那向阳算是入赘郑家了吗?” 以前她一直觉得胡向阳这样的京城人,高高在上,小红高攀不上人家。 等知道他们很多时候,还得求小红帮忙,她的心态又变了。 胡向阳这不是在吃软饭吗? “妈,你瞎说什么啊!”堂哥郑兴华在一边听得变了脸色。“向阳在这边工作,在虞城买房子住,有什么问题吗?” 刚刚他还很高兴,觉得妈妈终于像个正常的长辈了,能跟小红说些家常。 没想到一转眼,又开始胡言乱语了。 “当然是我嫁过去。”叶纤红面无表情地回答。“像向阳这样的男孩子,谁有资格让他入赘呢?你以为我们郑家是什么高门大户啊?” 说完后,叹了一口气,拉起胡向阳的手:“我们先回去吧!” 大过年的,生气不好,她提醒自己。 小婶这话,有看轻向阳的意思,这是她不能忍受的。 胡向阳这样的男孩子,不管是人品还是外貌,都是极其出色了。 没有纨绔习性,不花心,聪明沉稳,英俊又极其有男人味,实在是最好的老公人选。 否则她也不可能对他一见钟情。 如果没有自己,不知道有多少优秀女孩子,想嫁给他。 虽然她有时候会指使他做事,那是因为感情好,不分彼此。 自己欺侮他可以,别人肯定不行。 “你别在意。”胡向阳倒是想得开。“有些事我们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向每个人解释。” 小婶不过一农妇,有什么见识? 难道自己要跟这样的人去计较? “我只是觉得无法理解。”叶纤红叹气道。“村里这个年纪的女人,大多是文盲,为什么只有她总是缺一根筋呢?” 什么叫自家人,就是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努力去维护的那个人。 她和奶奶倒好,永远在拆自家人的台。 “或许是因为你太优秀了,老天看不过眼,所以给你准备了这样一门亲戚,给你添些堵呢——”胡向阳笑着调侃她。 男人都要面子,他也不例外。 但是跟小红在一起之后,他早已把小红放在首位,面子放在第二位了。 第五十九章走亲访友 人生在世,不可能所有便宜都让你一个人占了。 自己能获得她的青睐,已经是老天垂顾了,他不能太贪心。 “就会哄我开心。”叶纤红笑骂道,心里却无比开心。 一个男人愿意为你这样,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怕影响爸妈的心情,回家后也没有说什么,倒是旺旺和毛毛过来拜岁了,于是拿出糖果糕点招待他们。 现在三叔一家越来越像自家的亲叔叔了,这两个堂弟也比堂哥要亲。 坐着聊了一会,叶纤红和胡向阳也去三叔家拜岁。 三叔三婶见两人来了,照例非常热情,恨不得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拿出来请两人吃。 两人也没客气,坐下喝了一会茶,吃了些水果坚果,这才回家。 一般来说,正月初一的任务,就是走本家亲戚。 除非约好,一般不会在本家亲戚家吃饭。 父亲的兄弟不多,这样走了走,就算完成了。 见胡向慧和卫谨言在无聊地看电视,于是过去陪他们聊天。 去年正月初一,谢群过来找她,今年听说胡向阳一家人都在这边,不好意思来打扰,就没有过来。 叶纤红也乐得清闲。 倒是安安最好的朋友张建盛和徐志豪,结伴过来做客。 两人过年后,已经十七岁了,开始懂得一些基本的人情世故。 加上家里的长辈一直念叨,要他们去给小红姐拜岁,两人于是约好,一起带着礼物过来了。 农村里消息滞后,原先他们的爸妈,只知道安安的姐姐会赚钱。 所以在暑假的时候,因为安安跟自家儿子关系好,所以还带着儿子赚了一些钱。 随着时间过去,叶纤红的一些事迹流传开来,他们才知道自己了解得太少了。 原来安安的姐姐,居然是大老板,就连她的朋友,身份也不简单。 这样一来,想法就不一样了。 在成年人眼里,如果儿子有一个厉害的同学,只要关系好,对方愿意帮忙,将来就算考不上大学,也能有一个好工作。 毕竟现在找工作,大多需要别人介绍。 现在三人都读高中了,关系不但没有变淡,反而更好了。 既然都这么亲近,那肯定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安安到了现在,已过了缠着姐姐要她陪的年纪,所以过年了,在家反而更无聊。 大年初一有同学来看自己,他自然非常开心。 三人单独坐在一起,叽叽喳喳聊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旁人都插不进去。 “没想到安安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朋友圈。”胡向慧在一边感慨了一句。 第一次过来时,他还是个喜欢腻在姐姐身边的男孩子。 短短两年时间,变化真的太大了。 “安安这两年一直跟着我,现在喜欢跟同龄人玩了,我总有种儿子长大了,要离开娘的挫败感——”叶纤红笑着回答。 叶知书一听,气得白了女儿一眼。 哪有当姐姐的,这样说自己弟弟的? 胡向慧却是忍不住笑了。 吃了中饭,安安和两个同学一起去市里玩,晚饭在张建盛家吃的。 回来前,又约好后面的行程。 等走亲戚结束,再去徐志豪家玩一天。 正月初二上午,胡向阳一家离开虞城,准备去余杭那边住几天。 会这样安排,一方面是因为叶纤红一家要去做客,他们在这不方便。 另一方面,也会有很多客人过来这边,他们都不认识,在一起多少会有些尴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过几天肖东胜他们就要从京城回来了,肯定会到余杭拜访他们,也得提前准备一下。 当然房子就在西湖边,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旅游一番。 叶纤红也没有挽留他们,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见面。 等他们离开后,一家人准备了一下,照去年的惯例,午饭去外婆家吃,下午去外公家。 外婆的身体好了以后,照例做了很多美食等她们一家过来。 她没有亲生女儿,娘家的侄女侄女到现在还没恢复关系,所以不会来做客。 两个儿子带着老婆孩子,都去丈人家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只剩下她一个人。 所以只能盼着干女儿一家正月初二回娘家,来陪自己。 “外婆,明年我把农家乐建好了,到时一家就会搬到那边,你也跟我们一起过吧?”叶纤红笑着提议道。 她能想着戴老和卫老的健康,肯定不会忘记外婆。 当然还有自己的外公,这些人都是她重点要邀请的对象。 她希望这些关心自己的长辈,能健健康康的活到一百岁。 “到时再说吧!”外婆没有直接答应。“你舅舅舅妈都忙生意,两个表弟还得我带着,去了那边,家里就没人管了。” 去跟外孙女一起住,肯定不能搞副业了,她现在每年养几十只鸡鸭鹅,三头肥猪,一个的收入就不少了。 儿子虽然有钱了,不过将来得给孙子,她也没想过靠他们。 自己养老的钱,还得自己赚,这样用着才安心。 “妈,你别担心那边没地方给你养鸡养鸭——”叶知书对这个干妈了解得比较深,知道她在担心什么,笑着回答道。“所谓农家乐,其实就跟农场差不多,周围全是庄稼,你想做什么都不用担心——” 在农村忙惯了,为什么无法在城里生活? 其实就是适应不了环境。 你想啊!一个人天天做惯了的事,突然不能干了。 而别的女人在干的事,你又干不了,肯定会被人当乡巴佬笑话。 这种寂寞的感觉,她也有体会,所以宁愿辛苦一点,跟老公在乡下搞大棚种菜,没去女儿那里享福? 女儿搞了什么农家乐,她开始还担心,怕自己过去后住不惯。 后来弄清楚了,那边不过是承包了几百亩空地,其实跟村子里差不多,照样有山有水有庄稼,只是周围没有人家,比较清静。 反正以后自家人不少,其实跟在家里差别不大,这才答应了。 “这样啊!”听了干女儿的解释,外婆这才放心一点。“如果觉得方便,那我去那边住些日子也没关系。” 吃过中饭后,一家人跟外婆告别,去欣昌外公家。 外公家的变化也很明显。 董采玉因为意外怀孕,提前和表哥结婚,离开了纤诗美容会所。 现在虽然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但是她依然闲不下来,平时就在欣昌县城,自家的美容会所那边看着。 她的管理能力,肯定比表哥强多了。 几个月下来,生意比原来好了一倍还不止,还带动了外公那边的生意。 钱赚的多了,年前家里换了一批家具,重新布置后,家里的面貌焕然一新,外公和舅舅舅妈都很满意。 对这个媳妇,一家人十万个满意,长得漂亮不说,懂事又能干,儿子能娶到她,真是修来的福气。 第六十章再次鉴宝 在外公家过了一晚,第二天叶纤红缠着外公,要去老房子那边看看。 第一次来时,因为刚获得空间不久,对修炼的事也一知半所,所以对叶家留下的宝贝印象并不深。 现在懂得多了,想看看那边有没有自己用得着的东西。 外公自然没有拒绝,拿了钥匙,领了她去那边。 再次看到这套明清建筑,叶纤红依然忍不住心动。 可惜这边太偏远了,如果在虞城,她就算出钱,也会向外公买过来,再修葺一下,作为自己的一个休息点,偶尔来住段时间。 这种房子,以后会越来越稀罕,只要把水电和卫生间改造一下,住起来就非常舒服。 外公看她喜欢的模样,就觉得好笑。 这个外孙女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的奇怪东西。 一般来说,只有他这个年纪的人,因为从小在这样的房子里长大,才会喜欢这种老建筑。 其它同年纪的年轻人,都是恨不得拆了这样的老房子,造最现代的新房子。 “外公,要不我给你十万块钱,把这套房子装修一下?”叶纤红笑着提议道:“以后我们家来做客,就借住在这边——” 现在外公还在,家里肯定不会打它的主意,至少还可以当成杂物间。 等到将来在欣昌县城买了房子之后,这边就多余了,或者外公去世了,他们肯定会把这边处理掉。 如果她愿意花钱装修,只要住起来舒服,或许舅舅舅妈也舍不得拆掉了。 “你喜欢,就留给你好了,一家人还谈什么钱?”外公见她这样说了,自然不会小气。“这里放的是叶家的老东西,反正你舅舅和两个表哥,没学到叶家的中医技术,你觉得有用,就给你了——” 以前叶家的医术是传男不传女,宝贝得很。 现代社会想学什么都方便,就没这个忌讳了。 外孙女的医术,远远超过自己了,这些给了她,好过叶家的医术失传。 “啊?”叶纤红一听,顿时尴尬起来。“真的可以吗?” 要说医术,她也没学到什么? 现在给人治病,靠的是灵液,真的没资格获得外公的传承。 “外公还会骗你吗?”外公笑骂了一句。 叶纤红一时间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收下来。 想到不收下来,很有可能保不住这套房子,最后还是答应了。 走进里面,看到破败的样子,又忍不住心疼起来。 走进左边的偏房,看到熟悉的木架子,以及上面一排排整齐的坛坛罐罐,叶纤红再次仔细观察起来。 这些药酒,现在还不怎么值钱。 等到二十一世纪,因为污染严重,想买一点好中药,都很难了。 如果谁家有这种祖上传下来的药酒,就算价格再高,也会有人抢着买。 不过对她已经没什么用了,毕竟灵液的疗效,绝不是药酒可以比的。 “你跟我来。”既然打算把这些传给外孙女,他自然不会小气,见她看得差不多了,又把她带到后面的房子。 这边是一间书房,墙上的书架上已经很旧了,杂乱堆了一些线装书,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中医工具。 “这里面是我们叶家的最核心的东西。”外公指指屋里的古藉说道。“上面这些,大多是普通的医学书,大多是叶家搜集起来的明清著作。我们叶家家传的医书,都在这个柜子里——” 说完,走到书桌前,拉开抽屉,露出里面用棉布包得好好的手抄书。 叶纤红一见,这才知道叶家几代传承,确实不简单。 除了这些手抄本,书柜下的抽屉里,还有一些中药工具,最多的是银针,看样子是叶家长辈用过的,大多用皮袋子装着,几十年过去,依然没有生锈。 见旁边有一把镊子,于是拿起来,小心翻开书页,露出里面的内容。 叶纤红简单看了看,里面记录了就诊心得。 什么时候看了什么病,有什么症状,最后用什么药方,怎么样煎服,获得什么效果,写得非常详尽。 这些都是不传之秘,如果自己愿意花时间研究这个,将来还真有可能成为一代名医。 又一想,觉得不现实。 越到后面,中医越没落,说到底不是技术出问题了,而是药材出了差错。 大量人工种植的药材,生长时间短,种植时又急功近利,胡乱施肥,根本达不到以前药方的效果。 想到这里,叶纤红失落地叹了一口气。 或许再过几十年,药材种植重新规范起来,这些知识才能重新被人看重吧! 自己暂时做一回保管员,让这些知识传承下去。 “这里面是什么?”走到书桌旁边,见旁边有一只樟木箱子,外面还上了锁,叶纤红好奇地问。 “里面是一些杂物。”外公找到钥匙,打开锁。“大多是叶家以前传下来的,当初搬家时,一起带了回来。就是认不出有什么用,我又怕丢失,就随手放进柜子里保存。” 叶家的传承,其实已经断过几次,所以才会没有人认识里面这些杂物的作用。 “哦。”叶纤红随口应了声。 这种事不奇怪,外公又不是考古的,不可能认识所有古物。 随着外公打开箱子,叶纤红俯下身子望过去,顿时呆住了。 好久没有反应的世界之树,居然又有强烈的反应了。 这么说来,还真的是珍藏了几百年的宝贝? “怎么了?”见叶纤红反应有些奇怪,外公疑惑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连忙摇头。“这些物品,年代都很久远了,我没想到叶家还有这样的古董——” 能让世界之树看中,那真的了不得的宝贝。 “什么古董?”外公笑了。“这几年经常有人来村里收购老物件,这些东西也给他们看过了,没有一件超过一百块,我就懒得卖。” 如果真的是古董的话,起码得上千甚至几万了。 “是吗?”叶纤红吃了一惊。“他们的眼睛是不是瞎了,这些明明是老物件——” 还好外公没有贱卖掉,否则自己跟这些宝贝失之交臂了。 “老物件是没错,可是得有价值才行啊!”外公倒是个明白人。“像隔壁有户人家卖出一只碗,得了五百块,那是因为瓷器本身年代久远,保存下来的越来越少,而且本身的青花瓷器加工得非常漂亮,不是现在家里用的可以比。” 他年纪大了,算是见多识广,对古董也有基本的了解,知道为什么有的物件这么值钱,有的没人要。 自家这些,年代虽然远了,不是名人用过的,又缺少研究价值,自然不值钱。 “那我挑几件带回去,用来装饰房间。”叶纤红不客气地蹲下来,开始一件件去摸,到底哪件宝贝,是世界之树感兴趣的。 意外的是,最后居然发现有两件物品, 于是用旧报纸包起来,小心抱在怀里。 第六十一章董采玉的变化 因为有了这个收获,叶纤红的心情顿时变得愉悦起来。 装作要把它放到汽车里,实际上刚打开后备箱,就直接已经丢进空间里。 世界之树见了,顿时像是饿极了见到美食,一下子把它们吸收一空。 好在叶纤红现在对空间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并没有被它强行吸进空间里。 她在汽车后面站了一会,装作在整理后面的东西,实际上一直在观察空间的变化。 因为吸收了两件宝贝,世界之树再次长高了近半米,整棵树枝叶发散开来,已经超过两米多了。 空间同时也在继续变大,现在已经超过老家两个村子了。 可惜除了这些,没有别的新变化出现。 叶纤红也不失望,只要世界之树继续变大,总有一天,会像它的祖先一下,最后开花结果,甚至分泌出大量的灵液。 吃了午饭,想到下午就要回家,于是跟董采玉单独聊了一会。 董采玉现在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上下楼也要非常小心。 好在她以前负责瑜珈馆的时候,自己也练过,身体的柔韧性非常好,只要小心一点,倒不用担心会出事。 “小红,诗诗姐怀孕时,好几次发生意外,都是你想办法保下来的。”董采玉把身子靠在沙发上,对叶纤红说道。“那你帮我也看一看,宝宝现在健康吗?” 她这样说,有逗叶纤红开心的意思。 以前在纤诗美容会所上班时,她们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所以即使私交不错,她也不能乱说话。 现在没了那层关系,反而成了表姑嫂,她就可以用好友的语气,说些悄悄话了。 “怎么?你不相信外公的医术?”叶纤红反问道。 她发现董采玉嫁人后,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敢乱说话,担心别人听了不高兴。 现在居然敢调侃自己,所以也不客气地怼回去。 两人算是同龄人,既然准备当朋友了,自然不用再客客气气地来虚伪那一套。 因为这时候的董采玉,已经不适合长途颠簸了,所以她和表哥正月初二没有回娘家,在家休息。 外公这个老中医,同样没有出门,在家照顾长孙媳的身体,这样大家都放心。 “不是不相信爷爷,是想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董采玉可不会被叶纤红将住。“以后你想要我儿子叫你姑姑,现在总得对我这个表嫂好一点。” 说完后,大概觉得能这样跟原来的老板逗逗嘴,非常有趣,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她来说,这辈子最大的幸事,就是认识了叶纤红。 这件事她一直记在心里。 越是如此,她越是不想跟她生份。 希望离开公司后,两人能像以前一样,保持那份最亲密的关系。 “行,你都这样说了,我这个当姑姑的,总得给侄子一份礼物。”叶纤红说完后,在她旁边坐下来,把手放在她隆起的肚子上,准备用真气替她们母子调理一下。 董采玉虽然在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这件事,实现上表现出了她现在的焦虑心情。 她是什么性格,叶纤红非常清楚。 因为家庭的经历,加上天生就多愁善感,所以是个极其没有安全感的人。 即使外公告诉她身体没问题,宝宝也很健康,她依然会担心。 或许要等分娩后,看着宝宝一天天长大,才会慢慢收起这些无来由的焦虑。 说完后,真气慢慢进入胎儿中,替宝宝调理身体。 腹中的胎儿似乎感应到了舒适,于是把这种感觉反馈到了董采玉那里。 董采玉只觉腹部暖洋洋的,像是整个身子泡进了温水里,顿时放松身体,浑身发懒,一动不想动。 脑子却依然清醒着,忽然想到泡在水里,只能让身体表面感到放松,却无法让肚子里感觉轻松,顿时明白过来。 “小红,难道你学了气功,在对着我的肚子发功?”董采玉疑惑地问道。 报刊杂志里经常讲到气功的事,说那些气功高手,能对着人发功,替人治病,调理身体,非常厉害。 现在的感觉,跟书上写的差不多。 她没有想到,小红居然也学了这个,难怪能替诗诗姐保胎。 “差不多吧!”叶纤红原本以为自己这样做,需要给她一个解释,没想到她把这当成气功,也不拆穿。“现在是不是舒服了许多?” 如果气功真有这么好的效果,那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忽然想到传说中的气功,描述的种种神奇之处,其实跟自己修炼的真气差不多,又觉得两者之间或许有联系。 如果那些练气功的人,真的能吸收灵气,在全身循环。 那练久了,会不会一样代毛洗髓,最后的结果跟自己修炼差不多? 很想找一门气功功法,试试能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又一想,真气运行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真气运行图也是胡编乱造的,那练了之后,不是要走火入魔了? 脑子这样想着,手里的动作依然没有停止,直到发现宝宝的身体表面,出现了一点点污垢。 不会吧?难道自己替它梳理身体,把胎儿身体里的杂物排出来了? 又一想,娘胎里的宝宝,不是处于先天状态吗?身体里怎么会有杂物? 除非这不是宝宝身体里的杂物,而是来自于董采玉的身体。 想到这里,她缓缓收了真气,把手从她的肚子里拿开。 “怎么把手拿开了?”董采玉此时像是一只被主人撸舒服的懒猫,忍不住埋怨道。 “还不够啊!”叶纤红瞪了她一眼。“气都用完了,你想累死我啊?” 朝屋里望了望,见床头柜上有热水瓶和水杯,于是过去倒水,随手滴了一滴灵液进杯子。 “喝水。”叶纤红把杯子拿过来,递给董采玉。 “我不渴。”董采玉现在全身发软,懒得动弹,挥手说道。 “不行,坐起来喝水。”叶纤红不由分手地把她搀起来,骗她道。“气功治疗后,必须喝点水才行。” 董采玉见她说得这么肯定,也不敢反对,不得已接过杯子,把水喝下去。 叶纤红见她把水喝完,拿过杯子放回床头,见时间不早了,决定下楼,准备回家。 反正表哥在家,一会儿她要上洗手间,叫一声就行。 董采玉虽然有些舍不得,不过也没有挽留。 下了楼,看到爸妈和安安已经收拾好东西,正准备跟外公告别,看她下来,提醒了一声。 于是一家人开车离开。 路上经过两个小时,终于回到虞城。 到家后坐了一会,还没准备晚饭,干外婆一家过来了。 家里顿时热闹起来。 于是准备晚饭,招待他们。 第六十二章农场调整 第二天早上,外婆一家要回去,叶纤红开车把他们送回家,没有回头,去虞城看望诗诗姐。 这是提前就约好的,所以蒋建光和诗诗姐今天在家等她。 在诗诗姐家吃了中饭,告辞出来后,又去戴老家吃拜岁,在那里吃晚饭。 晚上回到老家,她要走的亲戚就走完了。 后面谢群来了一趟,朱亚婷和蒋雪晴也结伴来吃了顿饭,转眼已到了初六。 第二天叶纤红回到虞城,公司初八正式开工,叶纤红提前一天到公司。 乔昌智他们也这天到了,于是大家集中起来,去酒店聚餐一次。 等到胡向阳从余杭回来,这个年算是彻底过完了。 现在已是阳历二月底,离高考只有四个月了。 叶纤红安排好公司的事,继续复习高中课程,准备七月的高考。 等中学开学后,戴老打电话过来问她,想不想进春晖中学的毕业班插班。 想到安安和他的同学就在那边读书,叶纤红顿时感觉羞耻,于是谢绝了。 还是继续自学吧!反正以她变态的记忆力,考上大学问题不大。 又不是应届生,就算考了全省第一,也没有人会承认你是高考状元,所以没必要太拼了。 倒是诗诗姐开始来问农场那边的事。 过了年后,天气好转,适合动工建房。 叶纤红去看了之后,让安安根据自己的描述,把平面图画出来,方便叫工程队施工。 苏诗诗虽然还奶着孩子,但是对这件事非常上心,拿到小红给的图纸后,准备照她的要求,安排人造房子。 至于农场外面如何建设,还得戴老那边的人过来后,再重新设计。 开工没几天,就有人过来联系她们。 那是两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起来一股精英范,自称是从省里过来,专门来协调他们的工作。 叶纤红放下课本,陪着他们在农场周围转了一圈。 两人手里拿着笔记本,边走边记,一人似乎在写着什么,另一人则在纸上涂涂画画,也不知道画了什么。 等两人回去后,叶纤红和诗诗姐也回到家里。 “小红,那两人到底是干什么的?”苏思诗疑惑地问道:“跟他们在一起,怎么压力这么大?” 每当被他们盯上时,她的心就怦怦乱跳,就像是耗子见了猫,被他们死死压制住了。 “估计是安保方面的专家。”叶纤红胡乱猜测道。“因为有戴老这样的领导,会过来这边养老,所以比较重视安全问题” 嘴里说是省里来的,很可能是京城过来的。 毕竟卫老的安全问题,太重要了,需要最专业的安保专家来设计农场的格局,防止不相干的人混进来。 “安保专家是什么人?”苏思诗疑惑地反问。 不过造农场而已,需要这么夸张吗? “听说过中楠海保镖吗?类似这样的人物?”叶纤红胡绉了一句。 安保专家和保镖应该是两个领域,说不定两人比中楠海保镖还要厉害,是保镖的师傅。 “你别吓我。”苏思诗吓了一跳。“如果这样,那我们还建什么农家乐,游客就算有兴趣来逛,他们进得来吗?” 她的想法很直接,如果这边的安全搞得这么夸张,那她的农家乐,还能接待游客吗? “也对。”叶纤红一听,顿时反应过来,就有些头疼。 如果真的把这里建得像高级疗养院一样,那能够进出的,全是大人物。 真的没必要搞农家乐了。 这样一来,别说苏思诗姐不高兴,连她自己也没兴趣了。 想像一下,这边原先是你的私人区域,准备一家人生活的。 或者说她是主人,戴老和卫老都是客人,得听从她的安排。 现在这样一搞,倒变成了他们是主人,她和诗诗姐是客人,进出还要受限制了。 更不用说邀请朋友过来这边聚会了。 想到这里,她拿起电话给戴老,把自己的想法和疑问说了。 戴老一听,也有些傻眼。 或许是在高位久了,习惯用自己的思维操作事情,却忘了这不是小红想要的。 如果最后照自己和老领导的构思,建设这边的农场,就算建好了,小红和家人也不会搬进来。 那样的话,建好了又有什么意义。 “小红,你别着急,我马上给老领导打电话,商量一下这件事。”戴老想了想,决得自己说了不算,还得听听老领导的想法。 他相信老领导也不想好心办坏事,因此和小红交恶。 何况只有自己和老领导两个人,只要房子周围稍做安排,应该也不会出大问题。 “好。”见戴老站在自己这边,叶纤红放心了。 挂了电话,两人先做饭,相信吃了饭,应该有消息回来了。 果然,没过一个小时,电话就响起来了。 电话是卫老亲自打过来的,他承认这件事考虑不周,引起了叶纤红的误会,请她原谅。 见他这样说,叶纤红连忙说没事。 两人又交换了一下看法,最后叶纤红说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不造别墅了,就在里面建一栋大宅子,弄成两进两出的格局。 卫老过来时,就把安保人员安排在外面生活,他们住在里面,安全问题就有了保障。 又讨论了一下细节,算是定了下来。 至于宅子怎么建,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安全,卫老把这件事接过去,让小红等些日子,他让专家把图纸画好后送过来。 叶纤红自然没异议。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苏思诗也松了一口气。 唯一的遗憾,就是农家乐和叶纤红的家,肯定得分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你看这样行不行?”叶纤红提议道。“我们把房子建在山脚下,周围再划几亩地,作为专门的生活区,单独用围墙隔开。其它地方,全部划给农家乐,毕竟地方越大,游客好玩的地方越多,越愿意过来——” “这样最好。”苏思诗把这边租下来,是准备赚钱的,当然要考虑这些事。 只是房子独立围起来,会不会影响心情? 在山岙里建房,原先考虑的是周围有山有水有田,没事可以登高望远,河边垂钓,悠闲自得,是件赏心乐事。 如果围成一个小区域,倒像是划地为牢,还有什么乐趣? “这是没办法的事。世界上很多事无法两全其美。”叶纤红倒是明白这个道理。“至于进出的路,也得单独建一条,免得从农家乐绕进去,既不方便,也浪费时间。” 这边想借卫老这样的大人物的光,自然要付出一些舒适。 就像前世的大明星,想大把大把赚钱,自然会失去普通人的生活乐趣。 跟人多说几句话,会被人误会有私情。跟人约会,肯定会被人说私生活不检点。 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想结交自己的朋友,肯定会身不由已。 所以有的人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干干净净地退出。 说到底,是他明白了得与失的关系。 第六十三章新年新计划 “好吧,那就这样定下来。”苏思诗无奈地回答。 在她看来,这边不仅仅是叶纤红的家,同时也是她以后的家。 在这边经营农家乐,两个宝宝肯定也会安排过来这边住,或许这边就是他们成长的家,这个记忆会陪伴他们一辈子。 “你也不用太担心。”叶纤红想了想,安慰道。“戴老他们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天在这里生活休息,什么时候离开了,我们就可以过正常的生活了。” 没有提卫老这个人,是怕她知道后,会担心得睡不好,只能用戴老来举例了。 其实以戴老的身份,还没资格享受那样的安保条件。 他如果过来这边,带两个武警战士过来,就差不多了吧! 这样过了几天,卫老派人送来院子的图纸,于是农场正式动工。 原本这件事叶纤红必须在场,不过卫老派人送图纸过来时,还带来一个专业的团队,帮忙监理工程,连材料也是他们在买,这让她省了不少麻烦。 至于资金方面,反而不是问题。 叶纤红不缺这点钱,如果卫老愿意出了,她也不会拒绝。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忙着造房子,她则雇了些人,布置四周的环境。 最外围靠近公路的地方,用围墙围起来,墙角下种上三角梅和藤本蔷薇,既可以防止有人爬墙,也能美化农场。 空间准备和花草非常多,叶纤红回到虞城,找了个空地,移出五百多棵拇指粗的蔷薇,找了辆大货车运过来。 全部种好后,她让工人给花浇水。 水里她掺了灵液,防止它们养不活,也希望他们早点发芽,长得叶子。 里面的道路,自然是工程队在修,她又在两边种了果树,同样浇上灵液。 两边的空地上,其中一块种了花草,到时可以用来欣赏风景。 另一块则是果树,主要是虞城本地常见的杨梅树、樱桃树和水蜜桃树这些。 靠近房子的地方,则建了一个野葡萄园,成熟后可以摘来酿酒。 屋后的山坡上,种了一片竹园,以后用来养鸡。 因为空间上养了不少鸡,叶纤红担心拿出来,家人会觉得奇怪。 有这边的竹园鸡作掩护,就不用担心爸妈他们看出异常了。 反正建农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赚钱,所以她搞得比较随心所欲。 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最主要还是为了好看。 菜地当然也开垦了不少,毕竟这边有几百亩地,想全部种上东西,可没那么容易。 又让爸妈找人帮忙,在这里搞了几十亩大棚。 有的用来种草莓,有的种西瓜,也有的用来种菜。 爸妈搬过来这边后,肯定会无聊,到时雇几个人种地,把大棚交给他们安排,就会好得多。 想了想,又在斜坡上种上一些茶叶,到时可以摘一些青叶子,做成手工茶,给自家人喝。 搞完这些事,她才空下来。 苏思诗这边是建农家乐,要做的事情更多,肯定还没忙完。 她的目标很大,要把这边建成现代的世外桃源,所以即使忙,也忙得很充实,叶纤红就没去打搅她。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她又得回去复习功课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跟春晖中学打过招呼,安安周末放学回来,带回一叠试卷,交给叶纤红。 “这是那边高三的模拟考卷子,一班的班主任专门让我带来给你。”安安见姐姐疑惑的表情,解释道。 他也不知道老师是怎么知道姐姐要高考的事,居然让他带试卷给姐姐。 还说姐姐做好后,可以带回去让他们批改。 对于姐姐参加高考的事,他当然赞同。 虽然姐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可是考上大学生,比赚钱更有面子。 他希望姐姐考上大学,两年后自己也考上大学,那一家人就完美了。 叶纤红接过试卷,尝试着做了几道题。 还好,没想像中的难。 自己用点心思,应该能做出大半。 这让她信心更足了。 过完年,吃货团的成员还没聚过,最后温俊主动提出来,于是大家约好在王子饭店吃饭。 这次人来得比较齐,因为好几对准备五一结婚,所以对象也带过来了。 杨雪和小方在一起,马丽莲跟姜皓在一起,韩依菲自然也坐在赵大成的旁边。 加上章诗萍和温俊,一桌坐不下了。 好在今天换了张十六人的大圆桌,才不至于显得挤。 “灿哥和建辉哥什么时候结婚?”叶纤红见在座的男人里,只有两人还单着,笑着问道。 肖东灿是所有男人里最帅的,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女朋友,估计是太挑剔,反而不好找。 蒋建辉虽然五官普通,不过有蒋家人这个身份加持,只要放出风去,只怕家里的门槛都会被媒婆踏烂。 所以这样问,也不算揭人之短。 “等有合适的人再说吧!”蒋建辉随意地回答。 说完后,望了肖东灿一眼。 相比较而言,肖东灿性格比较古板,普通女孩子想拿下他,可不容易。 “不急不急。”温俊替肖东灿打圆场。“老肖长得这么帅,还怕没人要?” 因为两人关系好,很多人还怀疑他的性向有问题,跟自己有一腿。 只要他最清楚,两人都是钢管直男。 只是肖东灿对感情的事,一向比别人慢一拍,所以想找一个合适的人,确实不容易。 “不说这个了,还是商量一下我们五一结婚的事。”章诗萍在一边咋呼道。 两人磕磕碰碰走到现在,终于要结婚了,对她来说,人生最大的事就要完成了。 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拍婚纱照和后面的喜酒。 过完年后,转眼已是三月,给大家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办集体婚礼,这些事都得一起来做,见其它人都不着急,她就上火了。 “你既然这么着急,那就由你安排吧!”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安排好了,通知我们一声就行。” 不管是拍婚妙照还是办酒席,都很折腾人。 前世因为嫁不出去,所以非常期待。 现在真的定下来了,她反而怕麻烦。 可是不管胡家还是自己家,肯定不会答应不办酒席,就随便住在一起。 所以这些烦恼事,还得走一波。 “那我就不客气了。”章诗萍一听,正中下怀,急吼吼地回答。 叶纤红望了马丽莲和韩依菲一眼,见她们一付你作主的模样,暗暗点头。 至于杨雪,她肯定没问题。 忽然想起朱亚婷,好像自己谈了个对象,也不知道准备得怎么样了? 如果她愿意,也可以跟自己同一天结婚。 接下来又聊起新年的投资问题。 每个人回家一趟,跟家里人商量后,都有一些新的主意,只不过习惯了相信叶纤红,就问她的意见。 叶纤红也没客气,根据自己的理解,说了答案。 如果自己不了解的,就直接就不清楚。 第六十四章准备婚纱 到了三月,叶纤红种下的桃树开花了。 章诗萍知道后,不请自来,到农场来欣赏叶纤红的杰作。 因为全部是从空间移出来的,又浇过灵泉,所以种下后,跟在这里种了几年的桃树一样,长势非常喜人。 就连桃花的颜色,也似乎比外面见过的要艳丽许多。 “小红,你这边搞得太漂亮了,我们来这边拍婚纱照吧!”章诗萍走了一圈后,用一付兴奋过度的语气说道。 以前如果知道她和诗诗姐一起搞农家乐,把自己排除在外,肯定会不高兴。 跟温俊的婚事定下来之后,她似乎有了归属感,不再像以前一样,对自己被忽视耿耿于怀。 这边除了桃花,还种了很多三角梅,虽然还没开花,她看着就觉得亲切。 在香江那边,到处可见大红色的三角梅,父亲居住的那栋别墅里,门口就有很多,特别漂亮。 可惜五一就要结婚了,否则等它们开花,再拍婚纱照,就更完美了。 “没问题。”见她只提了个这么简单的要求,叶纤红轻松地答应道。 拍婚纱照,除了背景,还要有服装。 一般来说,婚纱店里就有很多现成的衣服供你挑选,想什么风格都可以。 叶纤红当然不会选择别人穿过的衣服,于是决定自己设计婚纱和胡向阳的西服。 其它人一听,顿时不乐意了,纷纷赶过来要她帮忙一起设计。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丢下功课,带他们到服装公司的设计部,叫人帮他们量尺寸。 至于款式,她照前世最流行的风格,画了十几款。 有欧式的燕尾服配婚纱,有二战军大衣配婚纱,也有简洁的修身小西服配婚纱。 当然少不了中国风的对襟马褂配旗袍。 男人的衣服花样不多,只有这四种风格可以选择。 当然细节上,还可以做很多调整,再在衬衫和领带领结上做点文章,足够变化出十几种不同的造型出来。 女装的花样就多了,单是婚纱裙,就可以变成几十种。 什么抹胸款的婚纱,公主型A字型婚纱,鱼尾型婚纱,单肩婚纱,高腰韩式婚纱,一字婚纱等等,非常丰富。 等每种风格都打样出来后,把它们穿在模特身上,让大家挑选喜欢的款式。 再根据他们的身形,加工出来。 “小红,每种款式都好看,我全部想要行不行?”章诗萍望了温俊一眼,朝着叶纤红耍无赖。 “当然可以。”叶纤红笑道。“只要温俊愿意买单就行。” 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 如果只要一款,她送了也送了,不过一千多块钱的事。 但是全部要的话,外套加上衬衫等内搭服饰,两人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上百件衣服了,总不可能十几万块钱就这样随便送出去了。 “没问题。”温俊都准备结婚了,当然不会让老婆失望。“尽管做出来,多少钱都没问题。” 人这一辈子,大多只能结一次婚,没必要在这里省钱。 就算以后穿的机会不多,放在衣柜里好好保存,以后年纪大了,拿出来回忆,也是值得的。 “我们也全部要了。”赵大成和姜皓都不缺钱,也爽快地应了。 只有小方和杨雪有些为难。 他们出生普通,现在赚了点钱,都用在买房子和装修上,拿不出太多的钱来浪费。 “小方和杨雪每一款挑一套吧!没必要太浪费。”叶纤红在旁边建议道。 杨雪是自己的手下,又负责服装厂,送她也没关系。 “好。”小方知道杨雪不方便回答,于是替她答了一句。 把婚纱定下来之后,又联系婚纱摄影团队。 马丽莲有认识专业的摄影师,于是交给她去联系。 安排好这些,大家就各自回去,等摄影师到了之后,再挑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把婚纱照拍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爸妈,两人因为服过几次灵液,现在的状态,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倍。 “小红,婚纱的事安排好了?”叶知书随口问道。 女儿能干,很多事自己安排好了,她这个当妈的,也轻松不少。 只是想到女儿出嫁后,家里只有三个人了,心里有就有些难过。 “嗯,准备好了。”叶纤红回答道。“对了,妈,你跟爸结婚的时候,没有拍过婚纱照吧?趁这次方便,你们也补拍一次吧!” 妈妈现在保养得不错,如果化个妆,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出头。 爸爸以前因为皮肤黑,特别显老。 现在吃得好,身体伐毛洗髓过后,整个人虽然算不上白净,却有股中年男人的成熟味道。 好好拾掇一下,也应该上照。 到时不但让他们拍婚纱照,自己和弟弟也可以拍在一起,照个全家福。 “啊哟,我们都这个年纪了,还拍什么?”叶妈妈一听,吓了一跳,连忙拒绝道。 结婚后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她的观念已经彻底跟农村大妈一样了,总觉得这个年纪了,还化妆打扮得花枝招展去拍照,太丢人了。 “现在很多城里的中年夫妻在补拍,我们的条件又不比人家差,为什么不能拍?”叶纤红鼓动道。“再说妈还这么漂亮,不留个纪念可惜了。” 前面的话或许能刺激老妈,但是说她漂亮,才能让她动心。 女人嘛!到了这个年纪,都会对容颜老去焦虑。 趁这个机会,拍一组照片,留下美好的记忆,有什么不好的? 妈妈那一代结婚的时候,大多在七十年代,除了拍一张证件照,最多再拍一张黑白合照,穿着军装,几乎每一对夫妻都是同一个造型,太单调了。 “真的可以?”叶知书果然犹豫起来,转头问老公的意见。 家里有一架拍立得相机,这两年她拍过几张照片,不过大多是儿子照的,效果很一般。 婚纱照她当然见过,现在年轻人很流行这个,侄女结婚的时候,就拍过,特别漂亮。 “你决定吧!”郑建国一直是老婆奴,她说行,他肯定不会反对。 不过是拍几张照的事,用得着想东想西吗? “那行,拍就拍吧!”最后叶知书也摆脱不了诱惑,答应下来。 叶纤红帮爸妈量了尺寸,打电话到设计部,让他们照这两个尺寸,再做几套衣服。 至于到时穿哪几款,自然由她帮他们拿主意了。 一个星期后,马丽莲约好的摄影师过来了,还带了几个专业的助手。 正好周末是个大晴天,大家一起来到农庄。 至于做好的服装,叶纤红叫公司的人开车送过来。 因为要拍全家福,安安也一起被叫过去。 他的衣服简单,叶纤红去服装店里照他的尺寸挑了几套就行。 全家福里,爸妈才是重点,她和弟弟穿着便装就行了。 第六十五章拍照 农庄那边,四合院已经造得差不多了,只是还在装修,所以不能住人。 几人找了个干净的房间,把东西放下来,准备化妆。 叶纤红重生后,最开始就是靠化妆赚了第一笔工资。 开了美容会所后,就很少干这个了。 现在那边技术好的几个专业师傅,大多是她亲自带出来的,技术不错,化个韩妆,能达到七八成水准。 不过今天人多,又是关系亲密的朋友,所以男的交给会所的师傅化妆,女的全部她亲自动手。 先给爸妈化妆,让他们先拍。 叶知书第一次让女儿帮自己化妆,感觉特别不好意思。 不过在她的巧手下,自己的脸越来越立体漂亮,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小红,阿姨现在看起来比我还年轻了。”苏思诗知道他们来拍婚纱照,自然不会错过看热闹,此时见叶知书化妆后,年轻得不像话,打趣道。 第一天跟他们一家见面,那时叶知书穿得很土,身体因为有病,也瘦得皮包骨,像是个五十多太的老太太。 没想到经过小红一番调养,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 “那是,我妈年纪着呢!”叶纤红知道妈妈会不好意思,故意这样逗她,免得她尴尬。 “胡说什么?”叶知书笑骂道。“你结婚了,我随时可能做外婆,还怎么年轻?” 这真的是件很让人沮丧的事,自己一转眼,就像干妈一样,要当别人的外婆了。 如果女儿一开始劝自己拍婚照的时候,她还有些犹豫。 现在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了。 趁还没那么老,留些照片,至少自己也年轻过。 化好妆,让妈妈穿上自己为她准备的婚纱,顿时给人美艳动人的感觉。 “阿姨好年轻漂亮。”几个人同时赞叹道。 这真的不是恭维,叶知书和叶纤红本身长得像,身体又瘦瘦高高的,特别显年轻。 在隔壁化妆的郑建国也出来了,叶纤红让弟弟陪爸爸去隔壁空房间换衣服。 父亲长得高,穿着二战的修身军服,气质大变。 “哇——”大家又是一番惊。“叔叔好帅,你跟阿姨这样一穿,我感觉我们全部被比下去了。” 说完,叽叽喳喳让他们站在一起,赞叹不已。 就连等在门口的摄影师,看到他们走出来,也惊试地张大了嘴巴。 他们算是见多识广,什么样的模特没见过,今天这一对乡下的夫妻,没想到一番打扮会,居然这么惊艳。 “叶小姐,你这些服装的样式,能不能给我也做几套。”他讨好地说道。“我在京城有一家大型的婚纱摄影店,这些衣服设计得比我们店里的要高端多了,如果有这些款式提供给客人,相信生意都会好不少。” 做这一行,除了专业技术,婚纱服装也很重要。 国外专业的同行,都会聘请顶级的婚纱设计师,随时替客人打造独一无二的礼服。 国内做不到这么专业,最多抄国外的新款,然后山寨出来。 叶纤红这几款,让他眼前一亮。 “这个没问题,不过价格不便宜哦。”叶纤红没想过斩他,只是实话实说道。 他拿去要赚钱,肯定得原价给他。 为什么章诗萍要买这么贵,因为全部是一件件定做的,成本比批量做高多了。 “这个没问题。”摄影师倒不担心这个。“谢谢你。” 婚纱摄影,本来就是暴利行业,以他在行业内的知名度,随便拍一套,就是几千块。 只要生意好,很容易就赚回来了。 趁着爸妈去拍婚纱照,叶纤红又忙着给其它几人化妆。 相比较而言,她的化妆速度其实非常快,毕竟只是化普通的韩妆,就那几个固定的步骤。 如果要做独特的造型,那才比较麻烦。 完成这些,她换了衣服,和安安一起,跟爸妈拍全家福。 拍婚纱照其实蛮折腾人的,好在场景选好了,就在这里拍,倒省了不少麻烦。 这么多人,这么多衣服,如果去几个地方拍,只怕几天也拍不完。 “小红,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见这边造好后,漂亮得像公园一样,原本有些担心的爸妈,此时放心不少。“只是会不会太冷清了。” 偶尔住几天,当成度假,倒是没问题。 如果天天在这里,她们未必会习惯。 “以后戴老和卫老会来这边住,隔壁诗诗姐也会过来,冷清是不可能的。”叶纤红回答道。“而且旁边就是农家乐,天天有人来旅游,不吵就不错了。” 不过爸妈如果不喜欢,也可以去家里住,她不会强迫他们住在这里。 年纪大的人,习惯在熟悉的地方生活,害怕到陌生地方,那样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 她搞这个地方,是因为不好让大家进空间生活,于是把这边搞成空间和外界缓冲区。 既有空间的一些优点,又比空间的灵气浓度低得多。 对普通人来说,长期在这里住,对身体的好处肯定会很明显。 “哦。”叶知书应了声。 “你们以后把这边当成度假区,什么时候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用有压力。”叶纤红知道他们的心思,安慰了一句。 接下来轮到她和胡向阳拍照,她换上自己准备好的衣服,化了妆之后,自己挑选背景,拍了一组照片。 胡向阳对这些自然没意见。 当天晚上,大家到叶纤红家过夜。 实在是要拍的照片太多了,一天肯定来不及。 特别是温俊和章诗萍挑的衣服多,拍的也多,反正两人不用正常上班,明天周一继续拍。 对于叶纤红来说,今天完成这件事,总算可以松了一口气。 吃完晚饭,大家又商量结婚的事宜,以及婚礼结束后,去哪里旅行。 现在流行旅行度蜜月,大家条件都允许,自然不能亏待另一半。 温俊和章诗萍已定下来,会去法国度蜜月。 赵大成则准备和老婆去泰国游玩,他们对热带国家比较感兴趣。 姜皓则准备和马丽莲去岛国,因为那边的文化比较发达,马丽莲早就有心去那边看看。姜皓全世界都跑遍了,当然不在乎去哪里? 现在体贴老婆,自然顺着她的心意去那边。 小方和杨雪准备去徽省,那边比较近,省钱,又可以回去看父母,一举两得。 叶纤红则打算去一趟深城和香江。 前世她在深城生活的时间最久,这辈子再去长住,肯定不可能。 趁这个机会,去那边看看,怀念一下前世生活工作过的地方。 香江那边她也一直想去,现在还没有回归,那边还保持着英式风格,游客也没那么多,纯粹去观光,应该不错。 “小红你要去我们的家乡,那我们得提前回来招待你们了。”章诗萍听了叶纤红的计划,夸张地叫道。 原来在小红眼里,自己的老家,还这么有吸引力。 “用不着,我们自己瞎逛就好。”叶纤红连忙打断她。“别因为我们,影响你们的蜜月旅行。” 第六十六章杨家人来虞城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边继续复习,边往农场跑。 这天接到杨雪的电话,说她这几天请了假,因为爸妈从老家过来了。 叶纤红一听,明白杨爸杨妈过来,是和小方的家里谈结婚事宜的。 就让她安心休息,顺便陪爸妈在这边逛一逛,别担心工作。 这时候不管城里乡村,结婚的事,都要双方家长坐下来谈。 彩礼怎么算?嫁妆置办多少?酒席怎么摆?结婚后住在哪里?都要一件一件提前谈好,免得结婚时,因为这些小事,闹得不愉快。 杨涛和杨雪现在都算出头了,她的爸妈应该不会搞出用女儿的彩礼,给儿子结婚的事情,所以不担心双方谈不拢。 唯一担心的是,小方爸妈那边会不会有其它想法。 这时候除了南方特区,其它地方跨省流动人口的例子不多,虞城很少有本地人娶外地的女孩子。 以杨雪的本事,小方爸妈只要不傻,肯定不会提乱七八糟的要求。 但是还得以防万一,毕竟他们想得通,他们的亲朋好友未必有这个眼力。 特别是杨雪的爸妈一直住在山里,比这边落后多了,很容易给人好欺侮的感觉。 想到这里,她决定重点关注一下,万一他们做得太过份,就站出来圆场,顺便替杨雪撑腰。 杨雪是自己的得力手下,小方虽然是朋友,如果他没办法安排好家事,她只能站在杨雪这边。 挂了电话,她又打电话给王茂琳,问杨雪结婚这段时间,工作上的安排。 “我正想跟你谈这件事呢?”王茂琳接起电话,笑着回答。“女孩子结婚后,很可能还要请产假,所以我跟乔总申请,希望他招一个懂服装的人备着。” 随着外贸生意越接越多,服装公司肯定会越来越大,现在的管理层,已经跟不上发展速度了。 “你们有预案就好。”见王茂琳早有准备,叶纤红倒可以放心了。“杨雪是外省人,如果碰到困难,找不到人商量,肯定会很难受,你多照看一点。” 自己事情多,有时候未必能及时帮忙。 王茂琳跟杨雪打交道机会多,能及时发生她有什么困难。 “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的。”王茂琳肯定地回答。 她当初进公司,也是被叶纤红的全方位关心感动的。 没理由现在自己的手下需要帮助了,却装作没看见。 挂了电话,叶纤红想了想,又给杨涛打了个电话。 妹妹要办喜事,他肯定会回虞城,向他打听一下两家的行程,好抽个时间,请他们一家吃顿饭。 “叶小姐,我现在还在厂里,一会儿就坐车回虞城。”见叶纤红问自己在哪里?杨涛猜测她知道了爸妈过来的消息,所以才问自己。 对自家老板的关心,他一直非常感激。 兄妹俩以后想在虞城落户,依然离不开她的帮助。 “那就好。”叶纤红也不啰嗦。“你回来后,先陪爸妈去小方家。什么时候有空了,告诉我一声,我要请你爸妈吃饭。” 谈婚论嫁,不可能一次就谈成,她准备等双方谈了一次之后,再确定要不要插手。 “好的,谢谢叶小姐。”杨涛客气地回答了一句。 因为急着回家,车票也买好了,所以没有再啰嗦,匆匆挂了电话。 当天晚上,温俊打来电话,说小方在王子饭店定了包厢,请双方家长吃饭。 “他们谈得怎么样?”叶纤红问道。 有温俊这个包打听在,应该能提前知道一些信息了。 “感觉不是很顺利。”温俊回答道。“小方那边来了姨妈和舅舅一大帮亲戚,态度很倨傲,似乎看不起杨雪一家,不愿意照本地人的风俗,给足够的彩礼钱。” 小方是胡向阳的同事,跟他不算太熟。 而且他没什么背景,温俊也不会过多去关注。 在他看来,一个人出生越差,经济条件好转之后,就容易变得越势利。 像小方的爸妈,现在明显有这样的倾向,这是他不喜欢的。 “小方的态度怎么样?”叶纤红又问。 关键还在他身上。 当初小方追杨雪时,她并没有仔细了解小方的家庭,现在看来,是自己疏忽了。 女孩子嫁人,男人好不好,只是一部分因素。 如果家里的公婆和亲戚都是极品,男朋友就算是十世好人,嫁过去还是会吃苦。 但愿小方的爸妈只是一时糊涂,而不是人品有严重的问题。 “他当然在尽力说服家人。”温俊撇了撇嘴回答。 他有些看不起小方,觉得他没有男人应有的责任心。 如果真的喜欢杨雪,那他求婚前,就应该做通家里的工作,否则结什么婚? “那就好。”叶纤红见小方还在努力,心里稍稍有些安慰。 如果因为小方的原因,让杨雪情感受挫,最后经不起打击,无法在公司好好帮自己工作,那她肯定不会原谅小方。 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来招惹自己的人做什么? “吵起来了。”温俊突然惊叫一声。“小方似乎没办法说服爸妈,杨涛站起来拉着杨雪,准备离开——” 小方果然像自己判断的那样,是个耳根子软,缺少决断的人。 到现在还想左右逢源,不愿意亮出自己的选择,这样就会给他父母和亲戚一个错觉,儿子也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这样一来,他们肯定会得寸进尺,让这件事朝着无法预料的方向走。 “哦。”叶纤红应了声,见双方真的没办法马上谈成,对温俊说道。“明天帮我留一间包房,我要请杨雪一家吃饭。” 她只是从温俊那里得到结果,不可能像温俊那样看出问题的关键,所以还想着杨雪现在没有人撑腰,她肯定得站出来。 “没问题。”温俊对叶纤红算是最了解的人,马上明白了她的打算。“我叫一下章诗萍,我们一起参加。” 几对人打算一起结婚,这时候肯定得站在同一边。 如果小方跟杨雪的婚事出了差错,他担心他们能不能保证五一节正常结婚。 “你看着安排就行。”温俊这么有眼色,她自然不会反对。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安排完事情后,给杨涛兄妹打电话,说了自己的请客打算。 挂了电话后,提前到饭店,等他们到来。 胡向阳知道后,也提前下班,过来陪她。 “在生小方的气?”见叶纤红脸无表情地坐在那里,他在她旁边坐下来,无奈地问道。 当初觉得小方有眼色,才同意他进了这个朋友圈。 没想到连这样的小事都处理不好,感觉有点烂泥扶不上墙,胡向阳对他也非常失望。 一个男人,平时表现再好,关键几步没走对,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第六十七章请客 国内的官员考评,有一条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的婚姻情况。 如果一个男人没办法经营好自己的家庭,工作上就算再出色,也很难得到重用。 所以有的官员出轨或离婚,前途就毁掉了。 国内一直有家国天下的说法,就是说一个男人,先能治家,才能治国,最后才有可能平天下。 家事都处理不好的人,所谓的治国能力,都是假的。 “没这么严重。”叶纤红转身捏了捏他的脸,“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有时候想真正了解一个人,真的没那么容易。 毕竟平时相处,都戴着面具,不会露出最真实的自己。 等到看清对方时,伤害往往已经造成了后果。 “你能这样想就好。”胡向阳被她捏得皱着脸,嗡声嗡气地回答道。“以前你就说过,朋友是大浪淘沙,现在在一起,未必一辈子会在一起,就当这次是对小方的考验。” 他的意思很明确,如果小方通过了考验,可以继续帮他往上走。 如果不及格,只能放弃他。 表面上看,这只是他和杨雪两个家庭的事,实际上暴露出他品性中不为人知的一面。 小方跟其它的朋友不同,别的朋友都有自己的路子和人脉,就算有些问题,只要不涉及原则,大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依然能彼此互帮助提携,就会一直走下去。 毕竟谁离了谁,照样有自己的生活。 而他不同,完全是依靠自己和赵大成的力量,才获得了机会。 所以对他的要求,也肯定更严格。 如果他是一个没有帮助价值,或者人品低劣的人,那放弃他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不是他冷血,进了官场,涉及到利益关系,就必须有足够的理智。 如果团队里出现一个扶不起的人,最后往往会拖累整个团队。 生意场一次失败,还可以东山再起,官场失败一次,一辈子就毁了。 他解决不好家庭的事,以后工作上碰到类似的事,同样处理不好,后果就非常严重。 现实中,因为一个猪队友的失误,把整个团队拖下深渊的事,又不是没碰到过。 以后最多只能在私人事情上给予帮助,工作上就不用考虑了。 “看来你想得很透彻,进步不小。”见他这样回答,叶纤红俯身亲了他一下,亲昵地说道。 两人在里面喝了一会茶,看到温俊和章诗萍也过来了。 章诗萍经过自己和家庭的事,心态确实比以前成熟了不少,温俊和胡向阳谈小方的事时,也没有像以前急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是静静地听着。 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事,最好的态度,就是不发表意见。 没过一会,杨涛杨雪陪着爸妈过来了。 “叔叔阿姨好。”叶纤红走上去打招呼。 “叶小姐你好。”杨爸激动地叫道。“小涛小雪给你添麻烦了——” 上次见面,她治好了女儿的病。 这次重逢,她又让儿子女儿做厂长,赚了很多钱,他都不知道怎么样表达谢意。 最后只能握着叶纤红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叔叔是长辈,可别折煞我。”叶纤红扶着他坐下来,笑着回答道。 杨爸杨妈年纪都不大,估计才五十出头。 如果换成前世,这样的年纪还是中年人,天天忙着打工赚钱。 可能是女儿成为植物人的原因,两人长时间担惊受怕,生活又穷困,所以才会未老先衰。 “来,叔叔喝茶。”温俊倒了一杯茶,递给他。“大家都是自己人,说客气话就见外了。” 说完,又给杨妈妈也递了一杯茶,态度非常恭谨。 “谢谢温总。”见爸妈不会说话,杨雪主动接口。“爸,妈,温总是这家饭店的老板,也是我的老板叶小姐和胡先生的好朋友。” 在公司时间久了,清楚老板和这些人的关系,所以态度就平淡得多了。 反倒是哥哥杨涛,在他们面前,还有些过于拘束。 “温老板开了这么大的饭店,还麻烦你来陪我们,不敢当不敢当。”杨爸爸一听,又用自以为最得体的话,感谢了一番。 在乡村,如果有这样的大人物愿意来吃饭,可是天大的面子。 虽然知道他们是看在孩子的老板面子上,才跟自己客气。 可是他依然觉得激动。 “叔叔不用客气。”叶纤红知道这样聊起来,会没完没了,只好接过话头。“这次过来,如果多呆些日子,让杨雪兄妹俩陪你们在附近好好逛逛,享享他们的福——” 做父母的,最开心的事,就是子女成材了。 这次来虞城,如果没有跟小方的家人闹矛盾,应该是他们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如果虚荣一点,回到家乡后,可以跟亲朋好友吹上一阵子了。 这样的事,叶纤红前世见多了,能理解他们。 很多当父母的,偶然去城里子女家住了几天,回去后就一直胡吹,常常搞得子女回家后,被人一再问起,下不了台。 可是这些是父母的乐趣,当晚辈的不能剥夺他们。 等到几杯酒下肚,大家的隔阂消除得差不多了,叶纤红悄悄问杨雪:“跟小方家没谈好,主要的分歧在哪里?” 碰到这样的情况,杨雪肯定是最痛苦的,为了不让其它人担心,她还得忍着,不好表现出来。 “我爸妈希望照我们那边的风俗,给一万块彩礼,到时我们再陪嫁过来——”杨雪见叶纤红直接问,微微怔了一下,回答道。“他们不同意,说彩礼要多了——” 这也是她不乐意的地方。 不管是小方还是自己,一万块钱都不算多,随便就拿出来了。 她看得很明白,他们一家不愿意答应,是因为看不起自己,嫌弃自己是外省人。 换个本地的女孩子,只怕要得更多,他们也不会是这样的态度。 “看来小方爸妈那边确实有问题。”叶纤红听说只要一万,他们都不愿意答应,内心就认定杨雪的话没错。 如果公婆看不起媳妇,那杨雪嫁过去,肯定不会幸福。 小方能够强势地护着还好,如果他准备两边搞平衡,那这桩婚姻,她肯定是不支持的。 “我现在也后悔了。”杨雪见叶纤红站在自己这一边,眼眶顿时红了。 当初会答应跟小方来往,说到底也是自己没考虑周到。 一方面因为在床上躺了这么长时间,错过了最好的婚姻年龄。 在老家,女孩子二十岁就谈好婆家,二十一岁就嫁出去。 二十四五岁还没对象的,非常稀少。 另一方面自然是小方的身份,一个吃公家饭的人,又跟老板是朋友,这样的身份,也很吸引她。 因为这些原因,对他其它方面表现出来的一些小问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 “如果小方最终能说服爸妈,你还能接受他吗?”叶纤红必须搞清楚她的真实想法,所以又问了一句。 夫妻之间,总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任何两个人天天生活在一起,都会有摩擦。 如果小方最终处理好了,在叶纤红看来,至少这个人还可以再看看。 这样说,并不是说小方错得有多离谱,只是每个人的立场不同。 杨雪是自己的手下,叶纤红当然站在她这边,所以无法接受小方这样对待她。 “我也不知道。”杨雪再次犹豫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一个女孩子工作上再聪明果断,涉及到自己的感情,未必有那么理智。 叶纤红理解她的矛盾,所以没有再问。 一顿饭吃完,没看到小方过来,叶纤红越发失望。 如果两人最终分手了,自己认识的人不少,应该替她物色合适的男孩子。 否则兄妹俩都没结婚,他们的爸妈该担心死了。 第六十八章婚事作罢 两天后,从温俊那里得到消息,小方依然没有处理好这件事。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事情果然朝着自己最担心的方向走了。 第三天,杨爸杨妈不愿意再等下去,提出要回家。 杨雪帮他们买好回老家的车票,送他们上车,小方一直没有出现。 这样看来,两家的亲事,彻底告吹了。 杨爸杨妈虽然老实巴交,却有股倔劲,见男方这么不尊重女儿,回去前一再叮嘱女儿,不许再跟小方来往。 同时提醒儿子,要盯着妹妹,让她别犯错误。 在他看来,他坚持的不是一万块钱,而是男方的尊重。 女儿离乡背井,嫁到虞城,本来就不容易。 如果婆家成不了靠山,反而因为她是外省人而轻贱她,欺侮她,那这样的亲事,不要也罢。 杨雪含泪点头,应了下来。 叶纤红在家就有些难过,打电话跟王茂琳商量,怎么样帮他们兄妹俩解决个人问题。 身边适龄的男孩子倒是有,仔细想了想,都不合适。 最适合杨雪的,不需要多有钱,而是人品出色,性格阳光,心态成熟的男孩子。 “还能有什么办法?”王茂琳无奈地回答。“感情这种事,一切靠缘份,谁也没办法预测和安排。如果两人的桃花运不来,外人是没办法帮忙的。” 对于杨雪的遭遇,她也爱莫能助。 小红如果想帮忙,或许多招些年轻才俊进公司,那他们的机会才会更大些。 至于公司员工之间恋爱结婚,她其实是反对的。 好在公司大,分厂不少,大不了调开就是了。 像她跟谢建奇,现在分管不同的领域,相对就好很多。 否则容易给人夫妻俩独揽大权的感觉。 “也是个办法。”叶纤红听了听,觉得有道理,准备让乔昌智加大招聘力度,多引进一些年轻人才。“候选对象多了,总有一个看顺眼的,在一个公司久,容易了解彼此的品味,不容易出差错。” 这件事过去后,谁也没有再提起小方,怕刺激到杨雪。 因为没什么集体活动,叶纤红也没有机会再碰到小方。 但是冤家路窄,有时候最不愿意碰面的两个人,偏偏会时不时碰到。 这天是周末,杨雪下班后,和蒋雪晴一起去逛商场。 两人年纪差不多,又住得近,周末经常一起活动。 原来还会加上朱亚婷,她今天回家了,所以少了一个伴。 都是单身的女孩子,没什么乐趣,于是想买些零食,晚上猫在家里,边看电视边吃东西,打发时间。 不料小方陪着父母,也来商场购物。 杨雪远远看到后,及时避开了。 有时候避开了,未必就安全了。 等杨雪和蒋雪晴买好零食,在一个卖磁带的柜台里挑选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再提那个外地人做什么?别忘记你是国家干部,什么样的老婆找不到?”那声音听起来非常刺耳。“如果非要找一个普通人,至少也得像你那个朋友一样,娶一个女老板——” 蒋雪晴转过头去,忍不住皱了皱眉。 她知道小方跟杨雪发生的事,见身后那个碟碟不休的妇女,跟小方站在一起,猜测是他的母亲,就有些恼怒。 跟杨雪的婚事没成,也就算了,现在背后这样议论人是什么意思? 正要转身反驳,被杨雪先一步拉住,匆匆往前走。 蒋雪晴望了杨雪一眼,见她忍辱负重的模样,终于不忍心,没有回头去找那个老女人算帐。 走到没人的角落,两人才停下脚步。 “回去吧!”高高兴兴出来逛街,却碰到了不想碰到的人,杨雪意兴阑珊,催促道。 “好吧!”蒋雪晴年纪比她小,有些事依然看得明白。见杨雪的情绪受到了影响,安慰道:“这样的人,没嫁反而是好事,我倒是没想到,他们一家的眼光居然这么高,想娶小红这样的人——” 她跟叶纤红是老同学,说话比较直接。 两人毕业后第一次碰面时,她还担心老同学身份不同了,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跟她来往? 后来发现她根本不在意,她也慢慢地放开了。 现在听到小方的家人这样说,自然维护起老同学了。 在她眼里,这样的男人,配杨雪都不够资格,居然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找小红这样的女人? “我现在也有这样的庆幸。”跟他分开后,杨雪反而能更客观地看待这段感情。“所以你别为我担心了——” 小方以为攀上了老板和胡先生,就高人一等了,却不知道一个人品有问题的人,总有一天会被人看穿和唾弃。 “知道了。”蒋雪晴应道。 两人边往回走,边感叹男人靠不住,根本忘了自己才多大,见过几个男人。 叶纤红也不知道小方一家有这样的野心,她在家复习了几天功课后,接到苏思诗的电话,说农场那边已经完工了。 “这么快?”她惊讶地嚷道。“比你的农家乐还提前完工?” 要知道诗诗姐年后就马上就动工了,她这边拖拖拉拉,年后一个月才确定图纸。 “那有什么奇怪的?”苏思诗叫道:“你那边才多大,我这边有多大?” 农家乐这边,提供吃喝玩乐,所以不但要建餐厅,还要造客房,还有周边的玩乐场所,非常复杂。 有的地方建好后不满意,还有返修。 现在建得七七八八了,已经非常快了。 “也是。”难得听到诗诗姐用抱怨的语气说话,叶纤红忍不住想逗她。“既然这么辛苦,怎么不叫建光哥的建筑队帮忙?他现在手下这么大一帮人,过来的话,估计几天时间就搞好了——” 蒋建光现在亲自组建了一家建筑公司,正在造别墅,准备在这个行业大干一场。 “还是算了。”苏思诗哼了一声。“我希望这边一切照自己的心意做,他来了肯定有他的想法,最后搞得不伦不类——” 夫妻感情好了,说话反而随便。 自从她生下一对宝宝后,原先客客气气,相敬如宾的两个人,不知不觉中有了更多的牵绊。 苏思诗是聪明人,自然会给予足够的回应,两人现在像是新婚夫妻一样,蜜里调油。 刚结婚时,她其实对这段感情不抱多大希望。 毕竟半路夫妻,大多各有算计,很难像年轻男女一样,把感情放在第一位。 会选择再婚,是考虑到这个年纪,就单身到老,世俗的眼光她就受不了。 蒋建光有同样的烦恼,两人又各有家底,不用贪对方什么,品性也觉得靠得住,于是走到了一起。 现在看来,人与人之间缘份和感情,真的很难说。 相亲相爱的两个人,结婚后照样会离婚。 两个不抱期望组合在一起的人,未必不会真心爱上对方。 第六十九章农场完工 农场完工后,叶纤红带着爸妈去看了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卫老习惯了住四合院,所以这边房子的格局,就是京城老式的两进两出院子。 门口还有正式的台门,如果摆上两只石狮子,只怕跟以前大户人家的庭院差不多了。 “这是电视上大户人家住的房子啊!”叶知书推开大门,见门房后,是一个大院子,左右两排是房子,后面还有一个门房,忍不住惊叫一声。 自家现在住的也是高档的别墅,在她眼里,肯定比上不这种庭院。 她没机会去过京城,对这种房子的了解,来自于电视剧。 一般来说,只有大富大贵的人家,才住得起这种一进二进的大院子。 因为房子里外有别,最外面自然是仆人,中间是主人住,最里面是尊敬的家主。 一直到现在为止,夫妻俩还当自己是普通农民,根本没想过因为女儿的关系,身份已经非同小可。 “我们现在也是大户人家了啊!”叶纤红逗老妈开心。“你看周围这么多地,都是咱家的,不比以前的地主差了。” 这一整片山头,加上诗诗姐的农家乐,应该有上千亩了。 除了不能种地的池塘和山坡,其它地方加起来,应该也有六七百亩了。 “你知道什么?”叶知书见女儿自以为是的样子,哼了一声。“这么一点地,也敢说大户人家,电视里的有钱人,光在一个城市,就有几千亩地了,全部加起来,怕有十万亩都不止。” 一个姑娘出嫁,陪嫁就有几百亩地,女儿马上要结婚了,她们家嫁得起吗? 何况这地是租来的,又不是自家的。 “妈,你真跟我较真啊!”叶纤红抱住老妈的胳膊,拉着她往里走。“我们现在是新社会,别看田地少,生活条件可比以前的大户人家,幸福太多了。” 说完后,懒得再说什么,推开前面的门,进入最里面。 里面的面积一点不比外面小,左右两边各有一百平米左右的套间,客厅书房卧室样样齐全,有人来了,准备点生活必须品就可以入住。 叶纤红最喜欢的是,这边的房子装修风格,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大多以木结构为主,墙体和门窗则采用了日式的简约风格,颜色也素淡,加上卫生间厨房都配套齐全,非常方便。 最里面那套房子,则面积更大,加了更多的年轻人的元素,估计是卫老给自己和胡向阳准备的。 “啊哟,这里面弄的也像电视里一样,太漂亮了。”因为经常看湾湾和香江的电视剧,她现在对流行的最高评价,就是像电视剧一样。 所以对这边的装修,她非常满意。 “那我们接下来去买生活用品,争取早点搬过来。”叶纤红在椅子上坐下来,说道。 这边的椅子,也是老式的太师椅,因为是仿古的,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明清的古董呢? “没问题。”叶知书嘴上虽然跟女儿拌嘴,心里其实清楚,这边以后会有戴老这样的老领导来住,自然不会推脱。 自家现在能过得这么好,说到底,是因为女儿得到他们的看重。 否则的话,她一个女孩子,能赚到这么多钱? 对这边的桌子椅子,也特别喜欢。 坐着的时候,感觉自己成了电视里的夫人太太,特别有感觉。 从里面出来,妈妈提出去诗诗姐那边去看看,于是三人一起走过去。 “诗诗姐,大宝和小宝呢?”见她站在农家乐餐厅门口,正跟几个工人商量怎么布置餐厅,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 诗诗姐现在又恢复了以前女强人的自信,这时捋着袖子,一手叉腰,一手不停地指指点点。 额头还有汗,肯定是觉得不对,亲自过去搭手了。 “在后面的屋里,保姆看着他们。”苏思诗随口回答道。 叶纤红见她忙得头也不回,懒得理她,去餐厅后面,专门给自己造的小别墅那边。 妈妈过来,其实也是来看宝宝的。 走进屋里,听到里面传来咦咦呀呀的声音,大宝小宝已经十个月了,开始在学说话了。 “大宝,小宝——”叶纤红拍了一下手,叫道。 正在地上爬的两个孩子,听到声音,抬头望过来,看到叶纤红,顿时露出笑容,咦咦叫着爬过来。 叶纤红抱起大宝,小宝就不满地拍她的小腿,叶知书看到了,俯身抱起她。 两个孩子现在长得粉嘟嘟的,可爱到了极点,任谁见了他们的笑容,都会心软成一滩水。 “叫妈妈——”叶纤红抓着他的小手,教他说话。 自己还没孩子,先当一段时间的干妈,过过瘾。 大宝忽闪着大眼睛,嘴里啪啪响着,却没叫出完整的妈妈。 叶纤红弹了一下他的脸,心里就有些失望,孩子十个月了,应该能叫人了啊? 毕竟他们被自己用真气调整过,不是应该比普通人更聪明的吗? “你急什么?”叶知书见她欺侮大宝,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孩子说话早或者迟,大多有遗传,或许苏家或者蒋家,都学说话比较晚呢?” 这个确实急不得,而且说话早或晚,跟聪明或笨没直接关系。 再说两个孩子早产,其实比普通人多算了两个月,正常算来,他们其实只有八个多月。 郑建国没有说什么,只是坐下来打量了一下四周。 保姆知道他们的身份,泡了茶端上来。 又怕烫着孩子,所以把茶杯放在外面客厅的桌子上。 “她这边也装修得差不多了。”叶知书望了客厅一眼,随口说了一句。 据女儿说,自家那边会给苏思诗留一个房间,她大多数时候会过来一起住。 这边虽然也有房子,大多数时候,会给过来游玩的旅客居住。 “是啊!”叶知书回答。“天热起来了,抓紧时间装修好,早一天接待游客早赚钱。诗诗姐是希望清明节前后,就能开张呢?” 现在已是三月底了,桃花快要谢了,后面的三角梅和藤本蔷薇,就要开花了。 然后是梨花和玫瑰花,都会争相开放,游客过来这边,就不怕没地方游玩了。 “这样真的能赚钱?”对于这个项目,叶知书其实抱有很大的疑问。 乡下这样的地方很多,从来没听说谁去看看玩玩,还要花钱? “城里人喜欢就行了。”叶纤红没有多说什么。 农家乐旅游,别说妈妈不信,很多有文化的人,也未必理解这个。 只有在城市里生活太久,向往这种农家生活的人,才会觉得这样环境的珍贵。 到时候吃着传统的绿色食品,在大自然中敞开心扉,呼吸新鲜的空气,把积压在心里烦恼和压力,通过大自然来治愈,回去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在农村过惯了慢生活的人,怎么理解他们的心思? 第七十章农家乐雏形 苏思诗安排好餐厅,去一边的水笼头下洗手,这才想起刚才叶纤红跟自己说话,于是甩了甩手,往家里走去。 见郑建国夫妻也来了,连忙上前打招呼。 “怎么?忙完了?”叶纤红笑着问道。 对她一工作,就忘了身边所有事的习惯,早适应了,也不在意。 “差不多了。”苏思诗回答。“现在还有一些细节上的事没做好,应该能在四月中旬开张。” “那你得提前宣传了。”叶纤红一听,提醒道。 “嗯。”苏思诗点点头。“你抽空帮我想个法子,怎么样用最快的办法,让虞城人以及周边的人,都知道这边有一家农家乐?” 不管做什么生意,关键是有顾客。 所以把人吸引过来,是宣传的第一步。 有人来了,再用美食和美景把他们留住,是她下一步要做的。 “没问题。”叶纤红爽快地回答。 坐下喝了杯茶,几人站起来,去外面参观。 因为前期的布置和装修,两人都商量过,所以叶纤红大致知道这边的情形,倒是叶知书和郑建国没好好看过,所以带两人到处走走看看。 叶知书和郑建国跟着她们走了一圈,除了周围花花草草的确实很漂亮之外,没其它感觉。 自家大棚里,种了瓜果蔬菜,还有草莓,也不比这边差吧! 从来没听说过让人来看看,也能赚钱。 “妈,如果大棚里种了草莓、西瓜、葡萄等水果,让客人边玩边摘,确实可以赚钱。”叶纤红解释道。“就算是游客自己摘的草莓,也比外面市场买的要贵得多。” 叶纤红以前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自己亲手去摘,肯定要比别人摘好的便宜,否则为什么要自己动手? 后来才知道,摘的过程,其实也是游玩的过程,那种乐趣,是从小就在乡村长大的人,无法理解的。 “那这边不是也搭了一些大棚吗?那我们种上草莓,等成熟了,让他们来摘好了。既省事了,又多赚钱。”叶知书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这个当然没问题。”叶纤红肯定地说道。 从农场出来,叶纤红回到虞城,准备去一趟商场,买生活用品。 然后让商场直接送到这边来。 至于床上用品什么的,去工厂的仓库拿一些就行。 唯一需要花心思的是戴老和卫老的生活用品。 他们年纪大了,肯定有自己用惯的东西,所以最好买跟他们平时用差不多的物品。 又一想,他们或许自己会带过来,毕竟不是来这边住一天两天就行。 于是给戴老打了个电话,问起这件事。 “那边搞得差不多了吗?”戴老惊讶地问。 如果这样的话,他得先去看一看,然后通知老领导,让他提前安排。 “嗯。”叶纤红应道。“估计跟卫老家的大院子差不多,现在只剩院子里还没种果树,你说卫老最喜欢什么果树,我提前种一棵——” 现在种的话,只要多浇灵液,夏天就能吃过新鲜的水果了。 “种棵葡萄和猕猴桃吧?”戴老想了想回答道。“他最喜欢用这两种水果泡的果酒,将来果子成熟了,也可以酿成果酒——” 虽然知道小红用来泡酒的水果,不是自家院子里可以种出来的。 可是那种感觉,应该是一样的。 “好。”叶纤红一听,欣然应下来。 除了这两种果树,她肯定还会根据自己的喜好,种几棵果树。 院子这么大,全部空着,太浪费了。 “那我这两天过去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的。”戴老挂电话前,主动说了一句。 虽然老领导不会因为叶纤红的准备不周,而生她的气。 如果能提前准备得妥当一点,也是他做为下属,应有的责任。 “好。”叶纤红见他愿意来帮忙,当然没意见。 挂了电话,见天气不早了,准备做晚饭。 电话又响了起来,是马丽莲打过来的。 “小红,你在家里啊!”她兴奋地叫道。“我一会就过来,把婚纱照给你们送过来。” 上次拍好婚纱照后,她和姜皓也回了京城。 这次有事过来,正好那边的照片也处理好了,正好顺便带过来。 “好吧!”叶纤红笑着应道。“那我多做点饭菜,晚上一起吃。” 跟马丽莲的关系,一直非常奇特,两人不像其它朋友一样,谁碰到了烦心事,就会吐吐苦水,除了音乐就是音乐,很少聊之外的事情。 但是偏偏有种朋友之间才有的捻熟,似乎是那种在一起工作或者学习久了,然后相互熟悉了,最后变成了朋友。 总的说来,叶纤红不讨厌她,相反非常欣赏她的成熟。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会不惜暴露自己某些重生的秘密,也一再帮她抄歌吧! 马丽莲在她们吃过几次饭了,自然不会再惺惺作态,爽快地应了。 做好晚饭,胡向阳回来了。 听说马丽莲要来,两人坐着一起等她。 “小红,今天爸妈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在办离职业手续,准备来余杭教书了。”胡向阳兴奋地说道。 这些年跟爸妈聚少离多,虽然已经习惯了。 可是有机会生活得这么近,他依然很兴奋。 “那真是太好了。”叶纤红一听,也很高兴。“学校定好了吗?” 如果能在五一前办好手续,那他们结婚就省事多了,爸妈都在这里,不用去京城再办一次,真的能省不少事。 “定好了,就在浙大。”胡向阳回答道。“我爸妈擅长的是地质勘探,余杭的大学里,也只有浙大有这个专业。” “那就好。”叶纤红前世没读过大学,对胡爸胡妈在干的工作,到底叫什么,还真搞不清楚,所以没有胡乱评论。“那我们抽空去一趟余杭,把那边的新房准备一下,顺便陪他们住两天。” 今年春节时,他们已在那边住了几天,倒不用再安排了。 “好。”胡向阳见叶纤红主动关心这个,自然开心,抱住她用力亲了一下。 门被敲响了,叶纤红推开他,站起来开门。 这个马丽莲倒挺会赶时间的,早不来晚不来,跟胡向阳刚要亲热,就来了。 “咦,姜皓哥也来了。”打开门,见姜皓也在马丽莲旁边,惊讶地叫了声。 “不来不行啊!”姜皓笑着回了一句。“你看这么多相框,一个人根本拿不过来。” 两人脚边,放了两个大大的袋子,看起来份量不轻。 “哦,辛苦两位。”叶纤红笑着回道。“倒是我没想到,相框确实重得要死。” 说完,随手接起一个袋子,提着起屋,姜皓提着另一只袋子跟进来。 马丽莲可能已经累坏了,此时甩了甩手,跟在后面。 第七十一章戴老来检查 把袋子拿到桌子前,方明湘小心打开来。 只见一只袋子里,放了十多只大大小小的相框,最大的有40寸,有30寸的,也有20寸的。 要知道40寸的相框,相当于七十厘米宽,一米长了,用的是类似铝合金的材料,这一袋估计有七八十斤了,提上楼,难怪累得要死。 别一袋里面是相册,把没有做成相框的照片,全部洗出来后,精心夹在里面,非常美观。 “辛苦你们。”叶纤红笑着道谢。 大家虽然是好朋友,有的客气话还是得说。 “客气什么。”姜皓无所谓地摆摆手。“只是那个杨雪和小方的那一批照片,我没有带过来。” 两人从温俊那里听说这件事,也觉得可惜。 只是人与人的感情,外人很难说什么,所以也没有想过要再说合什么。 “估计也用不着了。”叶纤红叹气道。 忽然想到胡向阳爸妈马上来余杭工作的事,又说了一句:“虞城的婚事办完后,只有你和赵大成得回京城再办一次,我们就不去了了——” “哦,叔叔阿姨的事解决了?”姜皓惊喜地问。 胡向阳的学生时代,大部分时间住在几个姑姑家,上次听说他的爸妈要来余杭教书,他也为胡向阳高兴。 一家人分隔两地十几年,现在终于能生活在一起,可以经常再见面了。 “嗯。”胡向阳回答道。 “那我们今天得好好庆祝一下了。”姜皓不客气地说道。 叶纤红和马丽莲一起把菜端出来,两人男的则拿了两瓶白酒,准备大干一场。 “别喝这个。”叶纤红把酒拿过来,拿出两瓶自己酿的果酒。“喝这个,不伤身,一会儿我跟阿莲也陪你们喝。” 今天两人辛苦了,就用这酒慰劳他们。 这酒外面没有商标,但是她取出果肉后,小心过滤过,所以从外面看,跟普通的果酒差不多。 但是打开瓶塞后,那酒香就不同了。 “好酒。”姜皓打开瓶塞,闻到一股浓烈的果香,激动地赞叹了一句。 他经常出国,有机会喝到欧洲顶级的葡萄酒。 可是这瓶酒的香味,比那些酒香得多,不用喝就知道不是凡品。 “那就多喝一点,我存了不少。”叶纤红客气地说道。 拿来杯子,倒了四杯,大家一起碰了杯,喝了一口。 胡向阳以前早就喝过,倒不觉得什么,姜皓这个爱酒的男人,就不淡定了。 拿起酒杯,几口就喝干了。 反正是果酒,浓度低,也不怕醉倒。 胡向阳好笑地望着他,给他加了酒。 “吃菜,别光喝酒。”叶纤红提醒了一句。 别以为只有酒是宝贝,这些菜也全部是空间里取出来的。 谁让他从家里回来时,没时间去市场买菜了呢? “好吃。”姜皓再次夸了一句。 马丽莲倒是一直斯斯文文的。 她有自知之明,这种宝贝不是她能随便享用的,今天有机会吃到,除了拿东西比较辛苦,也是沾了姜皓的光。 当然下筷的速度,肯定比以往快了不少,这由不得她迟疑。 就算她想慢一点,大脑也会提醒她抓时间多吃一点,这时灵魂深处,给她的提醒。 这一顿饭吃得特别过瘾,姜皓和马丽莲最后都是实在吃不下去了,才放下筷子。 “我也要在虞城买套房子,和马丽莲结婚后,把家安在这里,跟你们做邻居。”姜皓以前很少单独跟胡向阳和叶纤红聚餐,毕竟他和肖东灿,才是真正的死党。 现在发现了叶纤红秘密,他也准备厚着脸皮,跟她住得近一点。 这样一来,就能有机会多蹭几顿饭。 “欢迎你们来做邻居。”叶纤红自然不会小气。“这样也热闹一点。” 所谓朋友圈,平时在一起的时间其实不多。 大家都很忙,只有隔一段时间,或者谁碰到事情,才会召集起来聚一次。 像诗诗姐,以前住在楼上楼下,才有可能经常在一起。 “那就说定了。”姜皓一听,得意地回答。 马丽莲望了他一眼,脸上全是激动的神情。 跟姜皓结婚后,她以后的主要时间,肯定得在京城。 因为他经常出差,自己也忙着赶场子,所以休息的时候,肯定得在家照顾公婆,否则会被外人说闲话。 如果是男友主动要在这里按家,那性质就不同了。 而母亲现在就住在虞城,也可以经常过去陪她了。 两天后,戴老通知叶纤红,说他今天要过来。 叶纤红前两天在虞城时,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现在正在布置农场这边的新家。 戴老过来,只须在那边等着就行。 原本想在那边煮饭招待干爷爷,妈妈却说开火饭不能这么随便,必须挑个好日子,邀请亲朋好友一起来吃,才比较合适。 叶纤红觉得有理,只好放弃在这边做饭了。 于是在老家准备好食材,和爸妈去农场等他过来。 戴老到的时候,差不多十点了。 叶纤红和爸妈在门口迎接他,见他精神不错,于是直接带他们到房子里面参观了一遍。 “这边是照老领导给的图纸建造的?”看到这边的房子,确实像老领导家的风格,戴老哭笑不得地问。 在某些时候,他确实有些刚愎之用,居然把小红的农场,当成自己的地方,照自己的喜好造房子。 也不怕小红不满意,到时不许他来住? “是啊!”叶纤红一开始确实有些小情绪,所以也没有来看,随便他们怎么搞。 等造好之后,发现比想像得要漂亮,这才满意了。 “你不介意就好。”戴老只好劝慰了一句。“老领导年纪大了,有时候会像小孩子一样任性。” 这话只能在私下讲一讲,如果被他听到,只怕会发脾气。 “是啊,他是老小孩了,我们要让着他。”叶纤红觉得戴老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忍不住捂嘴偷笑道。 参观完里面的房子,戴老很快明白了老领导的打算。 左边这套房子,老领导显然是给自己和他准备的,到时候两人住在一起,相互做伴。 右边那套,应该是用来招待亲戚朋友的,所以装修得稍微简单一点。 最后面那套,面积最大,装修得最好,应该是给小红一家住的。 毕竟他们是主人,自己和老领导都是客人,不能住在那里。 这样一来,倒非常合适。 参观完房子,叶纤红让爸妈先回去准备午饭,她陪戴老再在周围溜达一下。 戴老倒是兴致勃勃,在房子周围看了看,还认了那些果树和鲜花。 最后走出院子,往农家乐那边走去。 听说这边的农家乐,是她和苏思诗合作搞的,平时由她在管理,戴老觉得很有新意。 换作是自己,如果没有小红的关系,也会想着来这边住一段日子,散散心,一定会非常舒服。 第七十二章院中种果树 中午在家吃了午饭,因为招待他多喝了几杯果酒,老爷子有些微醺。 叶纤红于是陪戴老在院子里坐了一会,让他醒醒酒再回去。 “爷爷,卫爷爷以前担心安全,准备把整个农场围起来,现在他不担心了吗?”想到以前卫老的态度,她忍不住问道。 一直以为他非常理智,没想到会做出这么极端的安排,真的太过份了。 如果全部围得死死的,那还不如在京城找一块风景好一点的地方,建新的疗养院好了,何必来这边。 她自问这个小山岙,风景只是一般,远远达不到名胜古迹的地步。 “你也知道,老领导年纪大了,很多事不可能亲自去管。”戴老笑道。“他要来这边的事,被下面的人知道了,自然如临大敌,定下最高级别的安全标准。因为老领导有任何闪失,他们都脱不了责任。” 这很容易理解,如果老领导出任何问题,他们的帽子就保不住了。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老领导并没有这样安排,而是下面的人自作主张,搞了这么大一个乌龙。 他们都清楚小红的性格,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去激怒她。 至于房子的风格,确实是老领导的主意。 他觉得这样的房子,住起来才舒服。 而且他发现小红对明清建筑和家具感兴趣,觉得她能接受这样的风格,这才自作主张地定了下来。 “哦。”听了戴老的解释,叶纤红总算明白了。 也对,卫老爷子年纪虽然大了,还没糊涂到这个程度,会做出鸠占鹊巢,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的事。 想明白这一点,她心里的疙瘩才解开了。 上次发生这样的事,她其实还是很在意的。 等到戴老离开,叶纤红开车一个人来到农场,准备在院子中央种果树。 既然卫老喜欢葡萄和猕猴桃,那就在院子里种这两种果树。 院子里面,过道是用石板铺成的,跟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风格很搭。 被过道分隔开的四块空地上,种了一些花草,主要是桂花和茶花等常见花卉。 正中间留了一块二十平米左右的地方,同样铺了青石板,上面摆了露天桌椅,用来休息。 夏天晚上可以用来纳凉,春秋可以在这里喝茶聊天,肯定非常惬意。 因为要种葡萄和猕猴桃,所以这边已经搭一个大的木架子,等株葡萄和猕猴桃爬满架子,既可以用来遮阴,又可以摘果子来吃,一举两得。 为避免单一,叶纤红准备在架子四周,种上几棵藤本蔷薇,这样的话,院子就会更加漂亮了。 关上院子门,从空间拿出工具,简单挖了个坑,从空间移出一株葡萄,种了下去。 上面的枝条大多修掉了,只剩下一些主枝,这样的话,别人只以为是从别的地方移植过来的。 同样的,又种下一株猕猴桃。 因为前世看过这样的资料,说优质葡萄酒,往往是从树龄长的葡萄树下摘下的果实酿成的。 葡萄酒除了分产地和品牌,还照三十年树龄,五十树龄和七十树龄的葡萄树果实分等级。 为了酿出最好的果酒,所以这边种下的葡萄和猕猴桃,她挑选的是空间种了最久的两株。 照她的估计,相当于外面四十年的树龄了。 它们又是在空间长大的,所以品质肯定比外面的好上几倍以上。 种好水果,又在四边种上四棵藤本蔷薇,让它沿着架子往上长,到时从架子周围挂下来,装点这边的风景。 完成这些,又从空间拿出掺了灵液的水,给它们浇足水。 收拾好这边,又去外面的院子里,同样种了果树和鲜花。 不过果树选择了一棵枣子树和一颗石榴树,花选择的是三角梅和白玉兰。 至于角角落落的地方,早种了玫瑰、茶花等花,没必要再动它了。 做完这些,她才轻松地坐下来。 卫老这个年纪了,出远门会很辛苦,所以估计要等暖和一点了,再过来这边。 到时院子里应该绿意盎然,非常有生机了。 忽然看到角落里有一只大缸,想来是用来种荷花的,只是现在季节还早,只看到一盆淤泥,看不到荷叶冒尖。 忍不住在里面滴了一滴灵液,希望它们早日长出叶子。 又恶作剧地从空间弄出几条几鳅,扔进大缸里。 等到冬天到了,可以挖藕的时候,突然发现泥里有这么多泥鳅,肯定会非常惊讶。 在屋里走了一圈,觉得没什么要做了,这才回到家里。 “小红,你最近忙来忙去,都没时间复习功课,高考会不会出问题?”叶知书见女儿最近一直忙着农场的事,突然忧心忡忡地问。 对女儿高考的事,她抱了很高的期望。 村里本来就没几个大学生,如果她能考上,那真的是光宗耀祖了。 “放心吧,妈,应该没事的。”叶纤红安慰道。 记忆力是她的强项,她读的是文科,就算现在去考,问题也不大。 何况还有三个月时间,足够她再提升一点成绩。 “那就好。”叶知书听后,稍微宽心一点。“如果农场忙完了,你还是回虞城吧!在那边安心复习,免得被乱七八糟的事影响。” 以前总盼望女儿在家陪自己,特别是马上要嫁人了,更是舍不得。 后来知道胡向阳的爸妈,马上要到余杭,女儿出嫁后,依然在虞城生活,她才没那么焦虑了。 现在最盼望的事,就是她考上大学。 至于考上大学后,要去外地求学,这一点她毫不在意。 那是大好事,就算是出国,一年只能见一次,她也愿意做出牺牲。 “这边还有一些事没做完,过两天我就走。”叶纤红回答道。 诗诗姐那边的农家乐搞好之后,肯定要把大家聚起来庆祝一下,估计是这两天的事。 她也想趁这两天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农场的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事。 别等卫老到了,才急急忙忙地准备,那样太失礼了。 忽然想到农场还没开火做饭,这入火饭的事,得早做打算了。 “妈,农场的入火饭,你打算什么时候搞?”想到这里,她问叶知书。 最迟不能拖到卫老过来,否则让他到家里吃饭,应该不合规矩。 “既然你不着急走,那就后天吧!”叶知书想了想,提议道。“现在开始通知亲朋好友,应该还来得及。” 老一辈的人比较迷信,非常重视这样的事。 后天正好是周末,安安也要回家,亲朋好友应该也抽得出时间。 把这件事办了,就少了一笔心事。 “行,那就定在后天吧!”叶纤红也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爽快地回答。 于是两人各自通知相关的亲戚和朋友。 朋友圈的人,肯定一个也不能忽略。 第七十三章果酒计划 晚上在空间的时候,看到里面已经堆了几百瓶果酒,叶纤红突然有些头疼。 以前是没办法,所以全部自己动手加工。 以后搬到农场里,难道还得像原来这样,全部由自己亲自动手? 必须想个办法,让爸妈一起帮忙。 她决定搬过来这边后,专门弄一间果酒的储藏室,提前买好大量的玻璃罐,等水果上市了,把空间水果移出来,让爸妈以及可信任的朋友,一起加工成果酒,那效率肯定高多了。 这样一来,自己这个秘密,也可以公开出去了。 可以把空间产的水果,和农场产的水果混在一起,效果肯定会差一点,但是更安全。 只要长期坚持喝,养生的作用不能小看。 也可以在一个小圈子里,高价卖出去。 相信虞城七侠几位,和玉竹姐他们,都会感兴趣。 纯空间的果酒,当然也得少量酿一些,用来给年纪大,或者身体有问题的人喝。 像卫老和戴老,必须经常喝这样的果酒。 到时可以跟爸妈说一下,把果酒分一下档次,空间产交给他们单独做,并做好保密工作。 也可以考虑弄几瓶灵气更浓的酒,用来给人治病。 忽然想到外公家老房子里的大补酒,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到时用几种水果,按一定的比例调成果酒,强调这是大补酒,只要在果酒里滴点灵液,就达到目的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觉得应该可行。 反正内院外人进不来,住在里面的都是可以信任的人。 想到安全问题,叶纤红忽然有了主意,其实可以考虑把罗叙安排过来这边,再让他带一两个可靠的人住进来。 这些人比较可靠,让他们跟卫老的安保人员一起住,也可以查漏补缺。 打定主意后,她再次开车去虞城,到以前买过玻璃罐的地方,把他店里的存货,再次买空了。 回到农场后,在自家屋里转了一圈,最后把一楼客厅旁边的书房,定为存酒的仓库。 里面的面积大概有二十多个平方,两边打了不少柜子,原本是用来放书的。 玻璃罐放上去,正好完美契合。 叶纤红把两百多只玻璃罐全部放好后,再次检查了一下这边的布置,觉得书桌上面应该放一块耐划的垫子,到时水果需要要削皮或者去核,也能保证不刮花桌面。 回到家里,把这个计划跟爸妈说了说。 听说是给戴老和卫老这样的大领导喝的果酒,叶知书当然没意见。 还问了一些细节。 听说方法这么简单,叶知书一口答应,还说到时外婆来这边住,可以请她一起帮忙。 叶纤红自然没意见。 这件事处理好之后,她彻底放下心事,准备开火饭的事。 开火饭不算酒席,所以只邀请关系最好的一些人过来吃一顿,计划摆五张桌的酒。 至于主厨的师傅,依然请王子酒店的大师傅帮忙,毕竟农村做酒席的师傅,只会做那十只菜,大家都吃腻了。 温俊自然没有拒绝,提前派人定菜单,购买食材。 至于餐具桌椅,倒是不用带过去了。 这边本来就准备了接待七八十个人用餐的家什,何况诗诗姐的餐厅就在不远处,不够的话,那边也可以借。 农家乐餐厅其实已经请好了师傅,只是还没开张,师傅和帮工还没磨合过,担心第一次合作,会出现差错,所以没请他们。 苏思诗的农家乐准备得差不多了,准备下星期开张,所以也带了几个人过来帮忙。 干外婆也提前过来了,看到这边建得这么漂亮,啧啧连声。 “外婆,等我们搬来这边后,你记得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叶纤红见外婆喜欢这里,抱住她的胳膊嚷道。 年前跟她说这件事时,她犹豫着没有明确答应。 现在看了这边的环境,她应该会动心。 “那你两个表弟怎么办?”外婆叹了一口气,反问道。 年纪越来越大,想法其实也在变化。 以前家里穷,需要她拼命干,补助干女儿和两个儿子。 现在他们条件都好了,自己也快七十了,确实应该歇一歇了。 特别是春节前伤了肋骨,那疼痛让她刻骨铭心。 她虽然文化不高,也知道年纪大了,骨头会变脆,稍不小心伤了身体,不可能像年轻时一样,撑一撑就过去了。 搞不好需要长期躺床上,那样的话,就给孩子们扯后腿。 所以她也想明白了,自己活得健健康康的,才是孩子们最需要的。 在这里陪着干女儿一家,做些力所能竭的事,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山里空气好,人也不容易生病。 “这个容易。”叶纤红笑着说道。“只要你愿意住在这里,把他们也带过来好了。他们上学的事,我安排司机天天接送好了。” 罗叙几个都会开车,让他排班轮流干这件事,肯定没问题。 “那我跟你舅商量一下,如果他们没意见,那我就过来住。”外婆想了想,终于答应下来。 外公一家也来了,只有董采玉挺着个大肚子,不方便出门,所以和大表哥没有来。 当她提出这个建议时,外公愣了一下。 他现在还在美容会所旁边,开了家中医会所,普通的刮痧、艾熏可以让学徒做,毕竟这个不难,学上一个月,大致不会出错了。 但是针灸就复杂多了,稍微有一点差错,就可能引起很严重的后果。 必须他亲自动手才行。 “外公,你今年多大了?真的不打算歇一歇啊?”对于外公这么拼命,她是不赞同的。“钱又赚不完的,小表哥不是学过吗?让他从卫生院回来,去那边主持不就行了?” 因为是中医保健,不是看病,所以要求相对比较低。 顾客大多是一些肌肉酸痛、落枕、肥胖等症状,有改善效果,就达到目的了。 她相信小表哥有这个能力。 “那我跟他说一说。”外公最后还是没有拒绝,答应来这里住一段时间。 叶纤红知道他只要住下来了,就舍不得离开了,就没有再说什么。 两个表哥和其它的年轻客人,不耐烦在屋里坐着,出门去外面玩了。 戴老也过来了,此时正跟陈姨在熟悉环境。 上次过来,只是检查一下生活设施。 这一次行李也带过来了,吃过开火伙,直接在这里生活了。 陈姨是照顾他生活的保姆,自然也得一起过来。 “小红,以后能天天吃到你家的店了。”陈姨一直记得叶纤红以前送过来的菜,此时反而非常兴奋。 过来这边,一日三餐大多数情况都会跟小红一家吃,偶然才会自己煮一顿。 对她来说,工作量减少了,吃得更好,所以表现得比戴老还开心。 第七十四章开火饭 中午的时候,亲朋好友差不多都到齐了,于是开始上菜吃饭。 叶纤红坐在主桌上,陪戴老和外公外婆他们吃饭,关注旁边的时候,忽然注意到胡向阳那桌客人里,没有小方的身影,顿时叹了一口气。 那个圈子里的朋友,她交待胡向阳去通知,小方没来,肯定是没有通知他。 如果知道自己因为一万块彩礼钱的事,被这个圈子彻底放弃,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心情? 站在小方的立场,因为父母和亲戚的反对,他选择站在家人这边,并不算大错。 但是人生往往这样,当你对某些人做出某些妥协的时候,同时就会被另一边的人看轻并放弃。 算了,不管他了。 叶纤红知道自己没必要替他可惜。 如果同情他,那又有谁同情杨雪呢? 当初是他主动追求,才打动了杨雪。 两人的婚期都定了,还拍了婚纱照。在所有人都认为两人是一对的时候,他突然抛弃杨雪,对杨雪的打击,肯定不小。 “小红,你的电话在响。”叶知书站起来端菜,听到旁边有电话声响,走过去听到声音是女儿手包里传出来的,就把移动电话拿出来给女儿。 “哦。”叶纤红接过。 看到上面的号码,愣了一下。 这时候还没智能到给号码输入主人的名字,可是她的记忆力这么强,只要熟悉的人,肯定记得。 这个电话是小方打来的,难道他打给胡向阳他们,他们没有人接? 犹豫了一下,站起来边往外走,边按下接听键。 “小红。”见电话通了,小方的声音传过来。“今天你们在农场办开火饭?” 跟杨雪的关系断了以后,他虽然感觉得到大家对他态度的变化。 但是他没有太在意。 到现在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跟大家一起这么久了,不会因为一个外地人过来虞城打工的女孩子,跟自己断交。 所以这几天也没主动联系胡向阳他们,觉得大家冷静一下,应该会过去的。 直到中午下班前,有个警员问自己,说胡所他们今天聚会,你怎么没过去?他才吃了一惊。 调到派出所之后,所以人都知道他跟胡向阳的关系,也知道他这个位置是他推荐的,因此没有人敢为难他。 不管哪个圈子,有背景的人,总容易让大家忌惮。 他在这边,虽然只是个副所长,说话有时候比所长还好使。 可是今天没有出席聚会的事,如果被大家知道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他匆匆回到办公室,饭也没回去吃,拨胡向阳的电话。 嘟嘟响了一会,没有人接,他又打给赵大成,依然没有人接。 他的冷汗流了下来,最后不死心地打叶纤红的电话,好在接通了。 “是的。”叶纤红平静地回答。 既然决定把他排除出去了,胡向阳他们没有说,就让她做这个恶人好了。 “那我现在过来还来得及吗?”见叶纤红的语气没什么变化,小方忐忑地问。 大家到了这个位置,不可能把话说得太直,他只能这样试探。 今天没有收到邀请,已经说明很多问题了。 刚才胡向阳和赵大成没有接电话,更不可能是巧合。 给叶纤红打电话,是因为他非常清楚,这个圈子里,真正能作主的,反而是这个女孩子。 女孩子容易心软,如果她答应了,那胡向阳和赵大成他们那边,问题就不大了。 “太晚了。”叶纤红同样话里有话地回答。 对小方这时候还自作聪明,她其实已经有些反感了。 很明显,胡向阳和赵大成没有通知你,表明你已经出局了。 到这个时候,还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有一点道歉的意思,那就没必要解释和啰嗦了。 “叶小姐。”小方哪里还不知道这话代表的意思,连称呼也变了。“杨雪的事,我也不想这样的啊!” 他是真的没想到,放弃一个外地女孩子,居然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难道在他们的眼里,自己还比不上一个打工的? 心里这样想着,却不敢表现出来。 “跟杨雪无关。”叶纤红语气依然很平静。“如果你还不明白的话,那我告诉你答案吧!今天你会为了一万块钱,放弃杨雪,以后同样会为了一点利益,放弃我们。” 说完,挂掉电话,脸上恢复笑容,回到戴老旁边,继续陪他吃饭。 对面的小方,听到叶纤红说出原因后,顿时瘫倒在椅子上。 他现在才明白,自己是因为人品,被他们放弃了。 想到老妈这几天一直在耳边说的话:你年纪轻轻,就是派出所副所长,应该同样找一个吃国家粮的老婆。就算降低要求,至少也要找一个年轻漂亮,家里有钱的女孩子。 当时自己觉得妈妈说的没错,开始考虑在机关找合适的人。 或者在蒋家苏家等虞城大家族里找,只是忘了自己拥有的一切,其实是别人给的。 胡向阳可以娶叶纤红,是因为他有这个底气。 而自己有什么?敢大言不惭地想娶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做老婆? 想明白这一点,他欲哭无泪。 心里开始恨家里的亲戚,都是她们在挑拨父母,才会让自己好好一门亲事,演变成这样的结果。 以叶纤红对杨雪的照顾,如果自己娶了她,大家的关系应该会越来越亲密吧!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他身子一震,下意识地接起来。 “儿子啊,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吃饭?”是妈妈的声音。 儿子买了新房子后,家里装了电话,有事联系也方便多了。 “你们吃吧!我不饿。”小方硬梆梆地回了一句。 因为心里有气,对妈妈就有了怨言,只是他从小就孝顺父母,所以不会对他们发出恶言。 “怎么了?工作上遇到困难了?”方妈妈一听儿子语气不对,担心地问了一句。 一家人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没有关系没有背景,儿子是家里唯一的依靠。 如果他的工作遇到了困难,那就麻烦了。 “你别管。”小方此时哪有心情听妈妈唠叨,再次顶了过去。 如果平时妈妈这样说,他肯定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只是这件事是妈妈造成的,今天他怎么也无法心平气各地跟妈妈谈这件事。 他现在又担心跟胡向阳他们交恶后,还能不能做稳这个位置。 这不是他没自信,而是他清楚,在派出所,不管是资历,还是能力,自己还无法服众。 大家现在给自己面子,其实是给胡向阳他们面子。 “有什么事不能跟妈妈说的?”方妈妈被儿子的语气惊呆了,忍住惊慌继续说道。“妈妈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第七十五章世上没有后悔药 就像每个当妈的,总想给儿子最好的。 这些年家里省吃俭用,全心全意培养儿子。 儿子也争气,最后考上了警察专科学校,成了一名大学生。 毕业后分配到虞城,成了一名吃公粮的警察。 “妈,我都被你们害死了——”小方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一遇到困难,就暴露出软弱的一面,此时听妈妈这么难过,心里也不好受,带着哭腔吼了一声。 这件事真的不是他的错啊! 他也想跟杨雪在一起,可是爸妈他们死活不答应,他又有什么办法? “儿子,到底什么事,你快说?”方妈妈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焦急地问道。 一个能不断给儿子洗脑的女人,肯定不可能太傻。 以前在农村,她一直是亲朋好友里的主心骨,别人碰到事,还会去找她商量。 这也造成了她有时候过份自负,总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 就像杨雪这件事,她也觉得自己没有错,这样是为儿子好。 “今天胡向阳他们聚会,没有叫上我——”小方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最后把胡向阳他们不接电话,叶纤红说的那句话,也原封不动地说了出来。 “什么?她真是这么说的?”方妈妈一听,大声地问道。 因为太过惊慌,声音变得很尖厉。 “都这个时候了,我还会骗你吗?”小方倾诉完后,心里的难过少了些,此时有气无力地回答。 虞城是个小地方,他今天没有参加胡向阳他们聚会的事,马上会被人传开。 何况派出所里,还有几个胡向阳的忠心手下,说不定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他无法想象,当大家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会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自己? 怜悯?厌恶?幸灾乐祸? 说不定这个副所长的帽子,随时会被人摘了。 “这件事都怪我啊!”方妈妈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顿时哭出声来。 她困为没机会接触上面的圈子,所以想当然地以自己那一套价值观,来判断胡向阳他们这些人。 直到此时,她才明白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儿子跟他们在一起,并不表示大家已经能平起平坐了。 他们能抬举你,同样能抛弃你。 想到自己亲手毁了儿子的爱情和事业,顿时想打自己的耳光。 为什么脑子会这么简单,连那个女儿还有一个身份都忘记了。 如果那个杨雪没有在叶纤红的公司上班,儿子这样做,或许他们心里有想法,也不会说什么? 偏偏叶纤红是个护短的人,儿子这样一来,就把人家得罪了。 “你哭什么?”小方刚平复下去的情绪,被妈妈一哭,顿时心烦意乱。“你哭能让胡向阳他们重新接纳我吗?” 跟这些人交道打多了,知道他们平时虽然态度温和,实际上非常傲气,正常情况下,根本不会接纳普通人进圈子。 除非对方能力特别强大,对他们有帮助,才会招揽你。 自己有这个机会,是因为运气好,在胡向阳刚调来时,跟他有过几次合作,大家还算愉快。 只是自己和家人都开始飘了,真把自己当成了大人物,于是事情朝着不可逆的方向走偏了。 “我马上给杨雪爸妈打电话,向他们道歉。”方妈妈一听,突然反应过来,大声地嚷道。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归根结底,是得罪了杨雪一家造成的。 只要他们能原谅,让婚事继续下去,这件事或许才有可能缓解。 去向胡向阳他们求情,根本没有用,这一点她非常清楚。 “有用吗?”小方现在脑袋变成一盆浆糊,下意识地问。 “不管有用没用,都必须去试试。”方妈妈咬着牙说道。“他们不是要一万彩礼吗?我们给二万还不行吗?” 儿子好歹是个吃公家粮的大学生,都向他们低头了,应该会缓和关系了吧! “那试试也行。”小方想了想,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这样应道。 挂了电话,去卫生间洗了个脸,让自己清醒清醒。 叶纤红挂了小方的电话后,就把这件事抛在一边。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就没必要三心二意了。 见胡向阳他们过来给戴老敬酒,就负责在一边给他们加酒。 戴老今天喝的是自己给的果酒,浓度非常低,杯子又小,喝十几杯肯定没问题。 外公外婆今天也喝这个酒,两人难得地放开肚子喝。 “小红,这酒你能随便酿出来吗?”等大家离开,外公悄悄问外孙女。 精通中医的他,对这酒的药效非常清楚,绝对比自己泡的百年人参酒有用多了。 这么好的东西,像是喝饮料一样不停地喝下去,他又开心又有些心疼。 想到这是外孙女孝敬长辈的,旁边她干外婆和干爷爷都在喝,自己实在没必要小气。 “外公,你放心吧!”叶纤红知道他的想法。“以后你们住在这里,我把酒和果子给你们,你们可以自己酿来喝。” 这是她把外公、干外婆和戴老留在这里的原因。 既可以帮自己加工这些果酒,又可以让他们天天喝,保持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有了空间,如果身边这些最亲近的人,都没法获得好处,那她真的会非常内疚。 “那好。”老爷子想了想,觉得既然外孙女有这个能力,这样做也不错。 年纪大了,很多时候为会了晚辈,自己吃点苦没什么。 如果真的能享福,并让自己健康地活下去,谁不怕死啊? 吃过午饭,大家开始散开,回家的回家,去外面浏览的结伴出去了。 叶纤红突然想到,还没跟罗叙说让他过来这边的事,于是打电话给他。 “让我带两个可靠的人,以后来农场住?”罗叙一听,惊喜地问。 农场那边是干什么的,他早就知道了。 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这样的机会,实在太好了。 跟乔昌智和谢建奇不同,他的想法比较简单,觉得人活着,开心最重要。 所以平时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活得非常自在。 反正叶小姐年底到了,还会给自己一大笔奖金。 工资用完不怕,那笔奖金带回家就行。 叶小姐家最吸引他的,除了美酒还有美味,不管是简简单单的蔬菜,还是肉食,都能让他回味无穷。 也有战友调侃他,说谢建奇和乔昌智混得这么好,他却还是个保安队长。 他笑笑没在意,说自己最开心的事,就是被叶小姐叫去干活。 “是啊!”叶纤红也不骗他。“除了戴老,以后还有其它大人物过来这边养老。你的工作是,除了保护他们的安全,还要做好保密工作。” “放心,只要我在那里,保证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罗叙郑重地下保证。 第七十六章卫家来人 “好。那你下午马上过来,提前熟悉这边的情况。”叶纤红给他下了命令。“乔总那边,我会跟他说的。” 挂了电话后,忽然想到罗叙现在的能力,还比不上胡向阳。 既然他一直忠心耿耿,那给他一点灵液,去掉体内的杂质,提高战斗力。 那样一来,他的能力虽然比不上自己,却能比其它普通人高上一大截了! 卫老过来这边后,肯定不可能天天在屋里关着,需要经常去屋前屋后转转,感受一下山野的空气。 罗叙的能力提高了,那就让他贴身保护好了。 要知道卫老的手下,本来就不同意农场这么建。 如果他受伤了,这些人一定会趁机怪到自己头上,那就很头痛了。 农场这边的开火饭吃了之后,戴老和外公已经住了下来。 干外婆还要回家一趟,把事情安排好后才能过来。 叶纤红也没有催促。 她自己回虞城安心复习的计划,也不得不放弃了。 几个长辈刚来这边,肯定会有不习惯的地方,需要她想办法协调和安排。 反正这边房子大,也不会有人过来吵闹,在这里复习功课,也不会受影响。 于是回了一趟虞城,把所有复习资料全部拿来这边,准备接下来就住这边了,直到高考。 罗叙过来后,安排在外院住。 现在那边只有戴老带来的两个小战士住着,加上他们三个,五个人非常宽松。 她找个机会,给了他一杯滴了灵液的水。 让他这几天加大运动量,除了练拳,还跑步爬山,争取用超负荷的运动量,把灵液全部吸收了。 罗叙是聪明人,第一次跑步回来,闻到身上一股恶臭,就知道叶小姐给了自己好处,也没有说破,只是态度更加恭谨了。 叶纤红安排好这件事,就不再关注这件事,边安心复习,边等卫老过来。 让他意外的是,卫老没有到,却迎来了他的小儿子卫振国。 “小叔好。”看到他的车停在农场门口,叶纤红连忙出去把他迎进屋,客气地请他坐下来。 对他的到来,非常意外。 难道卫老对这里不放心,要让他先过来检查一遍? 可是戴老都住进来了,还有这个必要吗? “小红,我这次过来,是代表卫家,向你道个歉。”卫振国的态度依然和气。“你这边要建农场的事,爸交给我处理,因为我的疏忽,有人自作主张,想把这边改造成疗养院,给你带来了麻烦。” 虽然最后调整过来了,可是父亲知道后,依然很生气,要自己上门道歉。 他没办法,只好过来了。 “小叔客气了。”叶纤红见他过来,不是替卫老打前站,而是向自己道歉,非常意外。“爷爷已经跟我解释了原因,既然是误会,我怎么会怪你和卫爷爷——” 下面的人,遇事自作聪明,不管哪个地方都存在,卫家也难以避免。 说开了就好了。 “你不怪我们就好。”卫振国对父亲的要求,虽然有些不大理解,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来执行了。“父亲一直教导我们,错了就是错了,要有勇气承认,并及时改正。” 父亲愿意过来这边养老,虽然没有说原因,他猜测跟叶纤红有关。 毕竟前年父亲病重,是叶纤红治好的。 后来大哥出事了,也来了一趟虞城,才好起来的。 就算父亲和大哥瞒着所有人,没有公开叶纤红的神奇之处,他作为卫家人,自然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样的奇人,别说卫家,任何人碰到了,都要紧紧抓住。 把这件事说开,两人坐下来喝茶聊天。 “对了,还有一件事忘了跟你说。”卫振国放下茶杯,望着叶纤红。“高爱国已经回京城了。” 这件事这几天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无非是高爱国上次被查出肾衰竭后,几乎要死了。 没想到高家把他送出国后,才过去三个多月,就健康地回来了。 很多人都当这是一个奇迹,还向他打听,是在哪家医院动的手术? 有医术这么高明的医院,万一他们下次也病了,可以去那边求医。 高爱国自然不肯承认,说医院把他的病情搞错了,他只是普通的肾病,吃了些药物,修养了两个多月,身体就彻底好了。 “是吗?”叶纤红这才知道,那个生父行事还比较有章法,为了替自己打掩护,居然以出国治病为借口,把这件事掩盖过去。 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 “父亲的意思是,如果高家想补偿你什么,你收下就是。”卫振国照着父亲的话说了一句。“有时候你什么都不收,他们反而不放心,收下后双方两清了,大家就没有压力。” 这种事情,父亲以前不会管。 但是叶小姐是卫家的救命恩人,他不得不提点几句。 就像年前小红跟高家闹得这么难看,无非是双方都没有站在对方立场想一想。 如果换成卫家,说不定早把事情解决了。 “我明白了。”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话确实有道理。 人性就是这样,总是以自己的标准,看待别人。 自己不收礼,他们以为自己还有怨念,就会一直不放心。 收下后,他们反而觉得两清了。 他是生父,给了自己一条命,这是谁也没法否定的事。 现在自己把他治好,等于还了他一条命。 以后谁也不欠谁,两家人怎么走,可以随自己的心意了。 戴老听说卫振国来了,就过来找他。 两人是熟人,说了一会闲话,当晚在农场这边住了下来。 卫振国过来前,对这边的环境没抱多大期望,毕竟他早就听过汇报,知道这边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山沟沟。 没想到修建好之后,会这么漂亮。 站在一片花田旁边,感觉空气也特别清新。 送走卫振国,叶纤红以为卫老马上要来了。 没想到接到高爱国的电话,说已到了虞城,想过来看看她。 叶纤红忍不住皱眉。 自己跟他的关系,一直瞒着父母,如果他出现在农场,很可能就揭穿了。 想了想,约他到虞城那边的家里见面。 开车回到虞城,刚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这边,约定的时间就到了,看到他们夫妻俩过来敲门。 叶纤红没有称呼他们,只是打开门让他们进屋。 “小红,这次的事,谢谢你了。”能健康活着的感觉真好,高爱国这几个月和妻子到处散心,现在像是变了一个人,态度跟上次过来,完全不同。 现在回想起来,高家这些年又没有给过她什么,凭什么一再要求她这个那个? 除了血缘关系,要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付出这么多,难怪她会反感高家。 第七十七章开诚公布 “没事。”叶纤红冷淡地摇摇头。“我唯一的要求,是希望你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母亲现在已经走出当年的痛苦,她不想高爱国出现在家里,从而让妈妈再难过一次。 见叶纤红居然说出这样的话,高爱国夫妻都有些汗颜。 特别是高太太,她最担心的事,就是怕叶纤红回到高家后,分走原本属于自己孩子的东西。 现在看到她一点不稀罕这些,才知道自己小人之心了。 不过这样说开也好,大家以后就算碰面,也可以客客气气打声招呼,用不着相互提防了。 “抱歉,没想到我们要你回归高家,给你带来这么大的困扰。”高爱国苦笑道。 也对,叶纤红有这样的能力,根本不需要依靠高家,亏高家上下,以为接受她回归高家,是给了多么大的面子? “其实生父是谁,我个人并没有那么大的抗拒,毕竟养大我的是郑建国,我只认他一个父亲。”叶纤红平静地回答。“只是我妈对当年的事,产生了误解,以为跟一直喜欢的钟修贤发生了关系,才生下了我。如果知道自己的悲剧,是董洁他们造成的,恐怕会再次陷入痛苦——” 既然大家能心平气和谈,也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遮掩。 “我明白了,以后我们不会在你父母面前出现。”高爱国诚恳地说道。 这么简单的要求,他没理由推托。 “谢谢。”叶纤红客气地回了一句。 接下来大家就陷入沉默,实在是双方没有共同的语言。 “听说你马上要结婚了,这件小礼物,希望你能收下。”高爱国从随手的包里,拿出一个盒子,递了过来。 就算没有缘份成为父女,有这层血缘存在,将来有医院治不好的病,也可以上门求医。 所以这次他没有再提什么要求,只是送了一件礼物。 “谢谢。”叶纤红接过,笑着道谢。 打开来一看,见是一只水头非常好的翡翠玉镯,虽然兴趣不大,还是谢了一声。 京城那边,好像都喜欢送金银首饰做为结婚礼物,可惜她现在不缺这些。 “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了。”见叶纤红话说到这个地步了,两人自然没有留下来的意义,于是提出告辞。 叶纤红送他们出门,等他们下楼,关上门到沙发上坐下。 高家的事,能这样解决,她也算满意。 在屋里坐了一会,想到这边比较清静,没人打扰,打算进空间看看。 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叶小姐。”是杨雪的声间。“小方的家人,一直给我爸妈打电话,说愿意给多几万彩礼,希望他们回虞城继续商量婚事——” 父母被骚扰得受不了,打电话到她这里,问小方是不是给她压力了。 碰到这样的事,她也是没办法了,所以找自家老板商量,如何解决这个麻烦? “你还愿意嫁给小方吗?”叶纤红问道。 没想到把他排除出朋友圈之后,他用了一条最讨人嫌的办法,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叶纤红现在对他的好感,真的完全消失了。 她说的很明白,放弃他并不是因为杨雪,而是他的人品,让大家失望了。 任何家族子弟,对朋友都很挑剔,像他这种能力一般,人品不行的人,肯定会被淘汰。 这跟企业招人一样,愿意给出生平凡的人机会,往往是因为他有德有才,有投资价值。 今天拉你一把,明天你成功了,就能回报扶持你的人。 一个有才无德之人,绝对不能碰。 因为把你扶得越高,危险就越大。 这种人没有感恩之心,坐上高位之后,因为这些人知道自己过去的经历,从而生出杀心。 把所有知道自己底细的人,全部踩在脚下,他才会放心。 “我当然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牵扯——”杨雪肯定地回答。 或许是因为几乎死了一次,她对人性看得比同龄人透彻多了。 父亲说得没错,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家庭,嫁过去只会吃苦。 看清这些后,她怎么还会抱有侥幸之心? “我明白了。”叶纤红明白了杨雪的顾忌,小方跟胡向阳是朋友,她怕自己跟小方闹得太僵,会让叶小姐夹在中间难做。“那这件事我来处理吧!你记住一点,我和胡向阳,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杨雪也好,杨涛也好,都是特别善良懂事的人。 这种手下,如果不珍惜,她就傻了。 挂了电话后,她按了小方的电话。 “叶小姐。”见是叶纤红的电话,小方激动地叫道。 这几天派出所里已经传出他跟胡向阳交恶的消息,这让他如卧针毡,惶惶不可终日。 “小方,既然你们已经放弃杨雪,就不要再去骚扰他们了。”叶纤红语气平淡地说道。“否则她无法安心工作,就会让我难做了。” 如果他还有理智,就该放手。 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做错事,就要承担后果。 “叶小姐,我是真心向她道歉,希望给我一个机会啊!”小方一听,急了。 如果这件事就这样算了,那怎么挽回胡向阳他们的心? “并不是你道歉了,别人就必须给你机会。”叶纤红语气变冷。“你当初觉得杨雪配不上你,就应该去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 既然对钱财和权势看得这么重,那就去找一个有钱有势的女孩子好了? “我——”小方没想到叶纤红会说得这么直接,顿时一冷。 看来自己老妈联系杨雪家人的事,让大家更加反感了。 “就这样,希望你别做傻事。”叶纤红说完后,挂了电话。 如果他就此停手,大家以后就算碰面,最多成为陌路人。 否则为了杨雪,她也不介意出手,让他知道自己的脾气。 进了空间,在世界之树旁边坐下来。 最近一直没有来这边好好修炼,现在突然发现世界之树已经长到近五米高了。 整棵树的叶子越来越浓密了,以前轻易能看到叶子上有没有灵液,现在根本看不到了。 好在她有精神力,倒不用担心。 朝前面招了招手,接过一只装灵液的瓶子,精神力罩住世界之树,寻找灵液。 整棵树差不多有上千片叶子,其中四十多片叶子上,有露珠状的灵液。 叶纤红用精神力操控着瓶子,把灵液收集起来。 灵液虽然全部收好后,世界之树周围,依然有一层淡淡的雾气。 叶纤红知道这其实也是灵液,是世界之树从虚空中吸收过来,还没有液化。 于是盘坐下来,开始吸收这些灵气。 一个周天后,她才神情十足地站起来。 有灵气可以吸收,修炼的感觉就是舒畅,就像身体吃了大补的东西,全身每个毛孔都舒服得想呻吟。 在空间走了一圈。 因为大量植物移到农场,这边空了许多。 于是拿出修枝剪,修下大量的枝条,重新种在空地上。 第七十八章卫老到了 回到农场后,遇到胡向阳,把杨雪的事说了说。 胡向阳就有些恼怒,没想到小方居然使出这么下三槛的手段,逼杨雪一家就范。 当初真的看错了他,这样的人,不值得交朋友。 既然小红已经打电话警告过一次了,那就算了。 否则的话,他不介意直接出手,把他调去乡下去当片警。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老老实实在农场等卫老。 千呼万唤之下,他终于来了。 他这次过来,没有惊动地方,所以到农场的时候,只有一前一后两辆车,算得上轻车简从了。 除了他和安保人员,还有一个人同时过来了,那就是卫家的老大卫振华。 怕被外人看到,把车子直接开进车库,这才出来跟大家见面。 叶纤红和胡向阳早就等在车库前了,见他们下车,把他们迎进屋。 罗叙以主人的身份,领着几名安保人员,去最外面的园子居住。 “小红,这次真的要麻烦你了。”卫老呵呵笑道。 以前见面,大多是在卫家安排的地方,这次要在这里长住,他反而是客人了。 “卫爷爷愿意过来这边住,是给我面子。”叶纤红自然不会当真。“普通人还没这个机会呢?” 这话不假,不管哪里,只要卫老爷子愿意去养老,当地都会把他当祖宗供起来。 因为好处太多了。 只要他一住下,当地多了一张护身符。 就是想获得一些资源,也比原来容易无数倍。 会有多少人想好借口,把各种资源送过来,只要当地愿意收下。 “这话我最爱听。”卫老笑得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因为有话要单独跟叶纤红说,让其它人先去休息,让她带他们父子到专门的房间。 见屋里只有他们三人了,卫老顾不到观察这边的房间,坐下来后拍拍旁边的椅子,让叶纤红也坐下来,对儿子卫振华道:“你不是说最近比较容易累吗?既然来了,让小红帮你检查一下,看身体有没有问题?” 对卫老来说,自己的健康虽然重要,但是比起儿子,还是他更重要。 卫家现在把所有资源,全部放在老大身上,务必要在接几来的时间里,让他冲上最高位。 到了那时,他才可以放心离开了。 “卫伯伯最近有不舒服吗?”叶纤红惊讶地问。 上次帮他解毒之后,身体调整得这么彻底,后面又长期在喝果酒,没理由会出问题啊! “这倒没有。”卫振华明白父亲的苦心,所以并不排斥。“只是时不时地感到累,父亲担心我的身体有其它问题——” 所谓关心则乱,做父亲容易把儿子的一些小问题当成大事。 何况他这样级别的官员,确实得注意身体,有病治病,没病防病。 他们的健康情况,都是不能公开的秘密。 如果被人知道有什么严重的慢性病,只要一公开,就别想再往上走了。 国家需要的是健康的领导人,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那我帮你看看。”叶纤红见他这样说,也没拒绝。“到书房去吧!免得有外人过来打扰。” 现在客厅虽然只有三人,万一谁不知晓闯进来,那就不好了。 而书房则安全多了。 “好。”卫老站起来说道。 于是叶纤红扶着卫老,和卫振华一起走进书房。 这里装修跟别的房间不同,用的材料隔音效果比较好,说话外面听不到。 书房里也有一套木沙发,等卫老和卫大伯坐下后,叶纤红坐在卫大伯旁边,抓过他的手,替他把脉。 精神力笼罩他的全身,从上到下,检查身体的情况。 叶纤红现在的精神力,比起上次给他看病,何止强了十倍,所以这次观察得特别仔细,不放过一点可疑的地方。 忽然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就是他的筋脉里的血液,颜色似乎跟普通人不同。 忽然记得上次发现他中毒,就是血液的颜色带着蓝色。 这次看起来不大明显,不过似乎有些类似呢? 难道是上次的余毒没有清干净? 还是有人不死心,再次动手了? 不管怎么样,还是得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想到这里,她松开手,睁开了眼睛。 “怎么样?”卫老担心地问道。 小红的脸色,由最初的完全放松,到渐渐严肃,应该看出点问题了。 “我发现卫大伯身上,有着跟上次中毒差不多的症状,因为轻微,所以没有表现出来。”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介入他们的事,实话实说比较好。“我也无法肯定是上次余毒没清干净,还是又被人下了慢性毒?” 既然自己站在卫家这一边,那替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势在必行了。 如果是上次没有清除干净,那这次必须用更浓的灵液,替他调理身体了。 “看来那些人还是不死心啊!”卫老一听,雪白的眉毛皱得更紧了。 余毒?怎么可能? 上次到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如果有毒没清干净,早就发作了,会等到现在才表现出症状? 他也是看到儿子最近状态有些差,才逼着他一起过来。 国内的上层斗争,说到底是大家族之间的斗争。 原先还有几个跟儿子一样的接班人,在竞争过程中,大多出局了。 现在只剩下儿子和另外一个人。 时间不等人,估计那边看到儿子越来越有威望,所以坐不住了,准备孤注一掷。 “爸,你别担心。”卫振华安慰了父亲一句,又对叶纤红说道:“小红,又要麻烦你了。” 想获得高位,哪个不是血雨腥风中杀出来的,他早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好在卫家运气好,有小红这样的神医在手,否则卫家恐怕早就输掉了。 “没事。”叶纤红站起来,打开门出去。 到客厅拿了一瓶矿泉水,拧开后倒进玻璃杯里,又从空间拿出装灵液的瓶子,滴了五滴灵液进去。 卫伯伯年纪也大了,工作压力又这么大,身体衰老得快。 这次给他服用这么浓的灵液,相来能让他脱胎换骨,身体恢复到五十以前的程度。 那样的话,说不定反应也会更敏锐一些,有人想动手脚,也容易预防。 当然最彻底的办法,让他像自己一样,修炼后获得精神力,那自己都能替自己治病。 想了想最后还是放弃了。 自己的核心秘密,还是自己一个人知道比较好。 如果被卫家获得了,后果难料。 拿着杯子进去,递给卫大伯,让他马上喝掉。 卫振华接过杯子,几口就喝完了,把杯子放在茶几上,吁了一口气。 想到接下来身体又能恢复最健康的状态,他也非常期待。 第七十九章关系更近了 “卫大伯,你平时有锻炼或健身吗?”叶纤红问道。 想让身体尽快伐毛洗髓,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运动,把灵液吸收。 这样的话,毒素从毛孔里排出来,还会把筋脉里的其它杂质一起带出来,效果更好。 像以前一样,吸引的比例就比较少,有一部分排出体外浪费了。 “当然。”卫振华笑道。“你看我身材保持得这么好,可是经常锻炼才有的。” 这是他最自傲的地方,其它同龄人要么肥头大耳,要么骨瘦如柴,很少有人像他这样,保持着中年人的修长身材。 “是吗?”叶纤红笑着问。“卫大伯最擅长什么运动——” “打军体操和网球。”卫振华回答道。 他年轻时当过兵,军事素质非常强,三十岁就升到团长。 复员到地方后,也没有放弃锻炼,这种自律精神,也是他一路升迁得这么快的原因之一。 “那现在找个地方,打几遍拳,争取把身体活动开。”叶纤红提醒道。 打拳可是个好办法,需要活动全身,灵液就能通过血液循环,输送到全身所有部位。 “好。”既然小红这样要求,卫振华也没有问原因,三人一起走出书房,来到客厅空旷处,开始一把一眼地打拳。 叶纤红和卫老站在旁边,默默观察着。 卫振华年纪大了,动作比不上年轻战士刚强有力,可是动作虽然慢,却一板一眼,打得非常认真。 随着时间过去,两人清晰地看到,他的脸上有汗渗出来,慢慢地越来越多,散发掉后,身体表面多了层灰黑色的污垢。 叶纤红悄悄放出精神力,观察他的身体。 等到血液已经变成晶莹的红色,毒素已经消失了,杂质也变少了许多。 “好了,卫大伯,你去洗个澡吧!”叶纤红提醒道。 卫振华收回手,感觉全身热腾腾的,却特别轻松,知道毒已经排干净了,松了一口气。 卫老在旁边没有出声,可是身体却因为激动,微微有些颤抖。 “卫爷爷,你坐下休息,卫大伯一会就好了。”叶纤红以为他在担心卫大伯的身体,扶着他坐下来,安慰了一句。 每个当父亲的,知道儿子中毒后,心情应该都差不多。 宁愿这毒落到自己身上,也不愿意儿子受到伤害。 “好,好。”卫老连声应着,坐了下来。 他从儿子的变化中,突然想到了一个传说。 年轻时,他也好跟人争强斗勇,一次跟人打架,被人打得落花流水。 他自然不服气,爬起来后,继续扑了上去。 可是很快又被人打趴下了。 他这才知道,自己跟人家比,差得太远了。 别的人这时候肯定会灰溜溜地离开了,他却拖住对方,要拜对方为师,教自己功夫。 那人没答应,说自己这点三脚毛功夫,哪里能收徒。 还说他老家一座道观的道长,功夫才叫好呢? 每天清晨,坐在山巅,对着朝阳吐纳,七十多岁了,看起来像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轻如燕,力大无穷,十几年壮汉也近不了他的身。 当时以为那人在吹牛,没有当真。 后来路过那个地方,一时好奇,就找当地人打听,才知道这是真的。 据说那个老道,修炼的是道家的功夫,几十年下来,功夫越来越深,这在当地不是秘密。 还有人说,因为地球缺乏灵气,所以才到这个程度。 否则的话,只怕跟传说中的八仙一样,能腾云架雾呢? 那个道长修炼到现在,已经伐毛洗髓,身体里的杂质全部排干净了,所以才会这么年轻。 卫老因为看到儿子刚才有一层污垢排出来,才想起了当初的事。 难道他的身体,也伐毛洗髓了? 如果这样,那不是会年轻十岁? 想到这里,他有些坐卧不安了,想看看儿子洗干净出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如果他变年轻了,说明自己的猜测对了。 而小红,说不定有比那个老道更神奇的能力。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卫老感觉特别漫长。 卫生间的门终于打开了,然后看到儿子一身干净的出来,只是脸色有些迷茫。 这也难怪,当他洗澡时,发现身上积了一层厚厚的污垢,而且臭不可闻,实在很难接受。 等到洗干净后,发现脸上的皱纹少了许多,皮肤也变白嫩了,像是一下子年纪了十几岁。 他以为是镜子里沾了水蒸汽,所以看错了。 等擦干净后再次认真看了一眼,才知道没弄错。 这是为什么?只是排毒而已,怎么还让自己变年轻了?他百思不得其解。 卫老一见,连忙站起来迎上去。 “老大,怎么样?”他抓住儿子的手,忐忑地问。 年纪大了,眼神不大好,但是感觉儿子确实年轻了不少。 “爸,我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卫振华见父亲担心自己,扶着他坐下来。“只是怎么看起来像是年轻了十几岁,感觉现在像是在做梦——” 如果不是相信小红,真以为给自己吃什么迷幻药。 “这是好事,别想歪了。”见儿子也这样说,说明自己的眼睛没看错,卫老反而平静下来。 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大恩不言谢,以后你家的事,就是我卫家的事——” 如果说以前只是把小红当作一名神医,那现在把她当成一名修炼者了。 只要那样的人,才有这个能力,让儿子伐毛洗髓,年轻十几岁。 所以两家的关系,也要做出调整了。 以前是他们在关照叶纤红,现在双方是合作关系,因为这样对双方最有利。 “卫爷爷客气了。”叶纤红猜测卫老看出了些什么,不过也没在意。 说到底,她会建这个农场,有一半原因,是为了卫老和戴老。 自己一个普通女孩子,有这样的秘密,其实是件很危险的事。 只要把卫家这条大腿笼络住了,自己后面就算出了什么差错,也不会有大问题。 毕竟卫大伯将来会登顶,有他罩着,接下来十年时间,叶家可以过得很安逸。 等卫大伯下来,是十年后的事了。 那时自己已经三十多,应该已经成长起来了吧! 那时就不用靠任何人了! 卫振华听了两人的对话,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纠结这件事。 解决好这件事,三人一起出去,到隔壁找戴老。 戴老因为老领导父子有事单独跟小红商量,刚才没有过去打扰。 这时候见他们过来,连忙迎上去。 “振华气色不错啊!”看到卫振华时,他忍不住夸了一句。 他的头发还没干透,应该是路上风尘扑扑,到了后先洗了个澡。 现在看起来白里透红,像是年轻人的肤色,特别显年轻。 “戴叔的气色也很好。”卫振华装傻。 第八十章农家乐正式开张 坐下来之后,谈了一会京城最近的局势,又聊起这边的生活。 “老领导过来后,以后有人陪我下棋听戏,日子就悠闲了——”戴老一脸向往地说道。 年纪大了,最开心的事,无疑是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养老,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陪伴。 缺了任何一样,都算不上完美。 “这也是我想说的话。”卫老现在心情特别好,笑着回答道。 吃过午饭,卫振华就得离开了。 他现在是省一把手,不能长时间离开岗位,能来这边呆上几个小时,已经不容易了。 叶纤红送他出去,在他汽车后备箱,放了二十多瓶果酒,让他带回去慢慢喝。 卫振华也没客气,只是笑着道了声谢。 他一离开,农场的节奏似乎一下慢了下来,卫老和戴老就搬了椅子坐到院子里,听听收音机,下下棋,特别悠闲。 外公喜欢看书,经常拿本古籍,和他们隔了一米远,安静地看着。 他一辈子学医,和戴老的经历完全不同,不管是观念还是知识面,差别非常大。 所以戴老和卫老交流得这么顺畅,他就有点格格不入。 叶纤红看到了,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力了照顾外公,去找一个跟他差不多的人来陪他。 可惜胡向阳的爸妈太年轻,现在退休还早。 他们的性格跟外公更接近,应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后来叶纤红想到个办法,在院子外面开垦一块药田,从空间移了些中药出来,外公见到这些长势这么好的药材,顿时有事情做了,天天小心照顾它们。 见大家都适应了新环境,叶纤红终于不再陪他们,顾自在房间看书做题。 只有坐得久了,才站起来下楼走走。 倒是爸妈的变化她很吃惊。 很多农村人习惯了那边的生活,喜欢在农活之余,跟人家长理短议论一番。 这边除了诗诗姐,只有他们一家人,她原本担心爸妈不会习惯这里,没想到搬来这边后,一次都没想着要回家里。 看来这边的慢节奏生活,只要适应过来,就没问题了。 而诗诗姐的农家乐,准备这些日子的精心准备,正式开张了。 因为宣传到位,来的游客非常多,叶纤红见他们忙成这样,自然得去帮忙。 圈里的好友自然也来了,除了小方。 大家现在也知道了他的事,虽然觉得可惜,倒没有人提出原谅他。 对叶纤红一家来说,最大的好处,是这边多了些人气。 除了戴老和卫老,不能轻易去那边闲逛之外,外公倒是多了样乐趣,就是去水库钓鱼。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最近他经常有收获。 叶纤红看到了,每次都会偷偷把鱼丢进空间,换差不多大小的鱼出来,让妈妈做来吃。 空间所产的鱼,味道肯定比水库所产的要鲜美的多。 家里吃了几次鱼,味道很鲜美,最后戴老和卫老也坐不住了,要去那边钓鱼。 这样一来,势必得做好安排。 水库那边反而简单,只要跟诗诗姐打声招呼,她会把最靠边的一个钓鱼台留下来,让他们过去。 主要是安全问题。 虽然说这种可能性极其小,毕竟两人都已经退休,这种乡下地方,没有人会认出他们。 除非有人一直盯着卫老,知道他来了这边。 但是总得以防万一,免得有人以游客的身份混进来,伤害他们。 最后叶纤红让卫老的两名特勤人员贴身服务,罗叙几人在几米外装游客暗中保护。 一连几天,戴老和卫老的钓鱼行动进行得很顺利,唯一的意外,是两名安保人员,跟罗叙的人有了冲突。 原因很简单,他们觉得罗叙几人不过是工厂的保安,既不专业,能力又差,他们在反而帮倒忙,引起别人的注意。 罗叙自然不服气,他虽然没有做过特勤,但是保护人还是懂的。 何况自认战斗力暴棚,那两人说不定打不过自己。 这件事报到叶纤红面前,她也很头疼。 老实说她一直很信任罗叙,觉得有他在,卫老戴老才能安全。 如果让他离开,万一出事怎么办? “既然谁也不服谁,那就打上一场吧!”胡向阳听说后,唯恐天下不乱地建议道。“谁赢了,以后就听谁的。” 他也对罗叙很有信心,只是那几个别看只是特勤人员,可是有级别的,除了卫老,别人可不能随便命令他们。 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他的话虽然听着不靠谱,可是这些人不是历来讲究谁拳头硬,就听谁的吗? 打上一场,也不错。 于是请示了卫老。 老老一听,也非常意外。 不过他年轻时当过兵,知道男人的交情都是打出来的,让他们比试一场也好。 于是大家一起到外院,让双方各派一人比试。 特勤人员在外虽然牛气哄哄,在老首长面前就老实了,听说他答应比试,顿时觉得机会来了。 每个自认有一些能力的人,都害怕自己被埋没,没有机会在领导面前展示。 他们保护老首长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一年后,就会调到别的岗位。 如果这时候表现突出,只要老领导稍微夸奖一下,将来就有更多的机会。 罗叙最近感觉自己在圈子里已是无敌的存在了,也想证明一下自己到底有多强。 动手前叶纤红定了规划,每个人都可以全力出手,不必顾忌。 但是其中一方认输后,就得马上收手,不得打出火气来,故意伤人。 双方都答应了。 于是罗叙和一名特勤人员走到院子中间的空地上,准备动手。 “卫爷爷,你觉得谁会赢?”叶纤红站在卫老后面,小声问道。 如果可以,让这些人每天打一场也好,给大家助助兴。 谁让他太闲了,居然起内哄了。 “你认定你的人会赢?”卫老笑着反问。“别小看国家培养的战士,他们能成为特勤人员,每个人都吃了很多苦,没当过兵的人,肯定不清楚他们的能力。” 能给自己当特勤的,在部队时,大多是类似兵王的存在。 不管是应急能力,还是战斗力,都是一等一的强,普通公司的保安,十个也近不了身。 “我倒没有这样想。”叶纤红口是心非地回答。“只是他们的心气有些高,让卫爷爷的人教训他们一顿也好。” 如果罗叙最后输了,那说明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有问题,把这样的战斗力当成顶级的存在。 或许下次得挑更强大的人,来保护公司的财产。 “睁眼说瞎话。”卫老哪里看不出她的心思,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不过也是个机会,看看小红的手下,是不是也像她一样,有神奇的能力。 如果他能打赢自己的人,那说明她有能力让别人也像自己一样强大。 第八十一章比武 两人还未说上几句话,前面已经呯呯交上手了。 因为双方都自视很高,所以没有人选择躲闪,硬碰硬打在一起,非常吓人。 胡向阳在一边看得很兴奋。 他虽然也学过拳,最近又跟罗叙经常一起练拳,感觉自己进步非常大。 看他们拳拳到肉,拳来脚往,根本没有花架子,全是杀人的手段,才知道罗叙跟自己动手时,没有出全力。 由此看来,上过战场的人,和普通人练拳,还是有明显的不同。 见双方打得不相伯仲,所有人都非常惊讶。 特别是两名特勤人员,他们可是以兵王的身份,从部队里百里挑一,选上来的啊! 更不用说这几年不断在进步,以后大多会以特警队长的身份,进入地方政府。 什么时候一个保安队长,也能跟自己打个平手了? 罗叙也有些心惊,原以为最近身体素质提升手,能打败所有人了。 没想到今天要吃瘪了。 说得夸张一点,今天如果平手,就等于自己输了。 这说明卫老爷子过来前,自己跟他们比,还有一些差距。 见罗叙居然没有打败对方,叶纤红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对卫老刚才的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难怪没有外国势力敢侵入祖国,原来中国军人已经这么强大了。 两人见奈何不了对方,都有些急了。 那名特勤人员忽然跟罗叙拉开距离,以凌厉的腿法攻击罗叙。 罗叙猝不及防,胳膊和腹部连中两脚,身子连连后退。 北方人个子高,长手长脚,攻击范围也更广。 罗叙如果只有这些手段,只怕要输了。 对方又一脚直踢面门,如果踢中,只怕牙齿都会打下几颗。 叶纤红忽然有些替他担心起来。 没想到罗叙的动作突然变快了,一把抓住他的脚,身子一扭,用力甩出去,对方还没倒地前,他已一脚踩在对方胸口。 “我认输。”那名特勤人员不等脚踩实,连忙叫道。 等罗叙松开手,他才一脸冷汗地站起来。 如果这一脚被踩实,只怕得在床上躺几个月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开始明明是旗鼓相当的,当自己使出最擅长的腿法,对方为什么也突然变强了。 腿被他抓住时,那股力量大得让他绝望,仿佛刚入伍时,碰到教官的感觉,完全没有挣扎之力。 “承让。”见他主动认输,罗叙轻松地拍了拍手,后腿一步,心里非常愉快。 还好最后没输,否则真的丢脸了。 对方火力全开,大开大合踢过来时,他真的有些手忙脚乱。 中了两脚之后,他忽然明白过来。 自己的强项在反应快和力量强,跟他比招式,根本没意义。 这样一来,他发现自己应对起来就轻松了。 抓住一个空挡,一下子破了他的腿法。 “小红,看来还是你的人更厉害。”卫老回头望了叶纤红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其实差不多,只是强了一点点。”叶纤红笑嘻嘻地回答。 总算没有给自己丢脸。 看来服用灵液的好处真的很明显,能让人的反应速度加快。 罗叙就是靠这个,才反败为胜的。 “赢了就是赢了,不用枉自菲薄。”卫老心态比较好,能发现小红另一个能力,也是收获,所以并不在意。“以后安保工作,要靠你的手下费心了。” 嘴上这样说,并没有批评两名手下。 小红本来就是个异类,自己能力够厉害了,还能培养人,自己的人输了也正常。 两名特勤人员见卫老并没有说什么,更加惭愧。 “罗叙以前上过战场,可不是普通人,你们输给他不用难过。”叶纤红上前安慰了一句。“男人嘛,向来是不打不相识,以后好好合作,安全工作还得靠你们。” 见卫老和戴老有些累了,扶着两人进内院,留下胡向阳善后。 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即使当时双方有些尴尬。 胡向阳陪着他们喝了一场酒,又相互灌了几杯,几人就打成一片了。 时间过得很快,婚期越来越近了。 而胡爸爸和胡妈妈也到了余杭,正式在浙大授课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去了一趟余杭,除了跟他们团聚,顺便把婚房也检查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事。 虽然婚后会在虞城生活,不过胡爸胡妈在这里教书,他们还是会经常过来看看。 中饭是胡妈妈做的。 这边的房子住惯了,她感觉比住在京城老家还自在。 对于这个新工作,两人也非常满意。 一方面课比较少,每星期最多三节课,有大量的时间在余杭游览。 另一方面,两人在这里当讲师,只须把自己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就行了。并没有考虑升职之类的事,这样一来,可以远离勾心斗角的事,反而清静。 “这个我们来安排就行了,你们不用操心。”见儿子和小红过来准备婚房,胡妈妈连忙把这项工作抢过来。 开玩笑,孩子的成长已经错过了,难道他结婚,也不出点力? 听说卫老都去小红的农场了,他们还打算几年后,也去那边养老呢? “那谢谢爸妈。”叶纤红也不客气,把事情交给他们了。 吃过午饭,两人先去四季青那边看了看,又去制衣厂看杨涛。 这边的制衣厂,规模已经达到五百个工人的水平了。 四季青那边的批发店,现在也扩张到八家,每天出货的数量,超过五千件,非常恐怖。 因为他们的服装款式比较超前,总有店家偷偷买一件样品,然后去仿制。 所以出新款的速度非常快,这样一来,一些懂行的零售店家,习惯到他们这边批衣服。 这样良性循环下去,只要开新店,旧店总能很快把生意带旺。 为了让杨涛生活更加方便,叶纤红在工厂最近的小区,买了三套房子。 一套给杨涛住,两外两套给几个主要管理人员合住。 反正余杭的房价现在还低,不过三千一平米。 常见的七十平方两室一厅,只要二十万就够了,非常便宜。 叶纤红权当投资了。 “叶小姐,谢谢你替我妹妹出气。”杨涛从妹妹那里,知道小方被叶小姐和胡先生踢出朋友圈之后,非常感动。 家人被小方一家欺侮,他非常愤慨。 可是他们是外地打工的,小方又是公务员,他们奈何不得。 也只有叶小姐,才有能力替他们出气。 “我说过了,我们才是自己人。”叶纤红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件事。“说起来还是我对不起杨雪,早知道小方是这样的人,当初他追求你妹妹时,我就应该阻止他。” 有时候成长需要代价的,杨雪通过这件事,明白了如何找男友。 而他们同样通过这件事,知道怎么样辨别谁是真朋友。 第八十二章余杭的朋友 从杨涛那里出来,又去找这边的朋友。 马上要结婚了,得亲自上门一趟,当面邀请他们过来喝喜酒。 这几个朋友虽然接触不算多,为人还是比较仗义的,不能忘了他们。 打电话跟他们约好,在陈冬梅家的知味馆见面。 “小红,你做生意的本事太强了。”夏莲早在那里等着了,看到她进门,冲过来朝她嚷道。“一年前买下我一间批发店,现在都有十来间店了,我一年净赚五万就不错了,看你的规模,说不定有几百万了——” 前些时候她路过以前陈冬梅的工厂,一时好奇去看了看,杨涛还在,不过已是厂长了。 原先只租了一百多平方的厂房,二十几个工人,现在倒好,整片近两千个平方,全部租下来了,成了一家中型的制衣厂。 而且四季青有八家批发店,这样自产自销,比她们当初的利润何止多了几倍。 “后悔了吧?”叶纤红知道的性格,并没有在意。“如果你留着,现在估计也就一年赚十万的水平,所以关键还是得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啊!” 这不是她吹牛,重生者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平淡为神奇,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取得成功。 “后悔倒没有。”夏莲嘴硬地回答。“唯一可惜的是,明知道你有这么多路子,没有早一点请你帮忙。” 这才是她真正后悔的地方。 因为要生孩子,放弃服装店,是没有办法的事。 可是老公还有产业啊!如果找叶纤红帮忙,他们的技江家具厂,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直没什么起色。 还有陈冬梅,他们夫妻的知味馆同样如此。 “现在也不晚。”叶纤红见她把话明着说,反而觉得舒服。“只要是我能帮忙的,肯定没问题,毕竟你们是我在余杭的朋友。” 人在成长中,总得不断交朋友,扩大生活圈。 遇到性格相合的人,多交个朋多条路子,大家都有好处。 “那我就不客气了。”夏莲见叶纤红答应得这么爽快,心里非常激动。“一会儿吃了晚饭,我们一起聊聊。” 一会儿六个人到齐了,胡昊通知厨房上菜。 几人边喝边聊,气氛非常温馨。 “你公婆现在在浙大教书?以后会经常来这边?”听叶纤红说起这边的情况,夏莲惊喜地叫道。“那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多了。” 胡向阳他们以前见过一面,知道他的身份后,几人有些拘谨,所以说话没那么随意。 “是啊!”叶纤红笑道。“我还准备七月份参加高考,到时要么考去沪市,要么来余杭,反正就三个做为目标。” 以前因为胡家在京城,所以京城也是目标之一,现在卫老也在虞城了,那边可以放弃了。 “那就考到余杭吧!最好进浙大,那一家人就更近了。”胡向阳一直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听她提起,突然提议道。 既然爸妈准备在余杭养老,那小红在这边读书,自己周末也可以过来,一家人也能经常聚聚。 爸妈年纪大了,不能让他们两人孤零零生活。 “行。”叶纤红爽快地应道。 吃了晚饭,大家商量起生意的事。 夏莲的老公潘技江,开了家家具厂,这个叶纤红还真的帮得上忙。 毕竟需要用家具的地方非常多,比如政府机关的办公桌椅,每年都有采购计划。 “对了,你们的家具厂,现在有几家店铺。”叶纤红问道。 她忽然有个想法,虞城前世有一个大型的市场,里面卖的全是家居用品。 包括家具、床上用品、地板、瓷砖、墙纸、木门等等,只要是家里装修用得着的东西,那里都有得卖。 做生意赚钱,有时候建市场,比开工厂赚得更多。 虞城能开这样的大型市场,为什么不能在余杭开一家类似的市场。 以她现在的身家,开一家应该不难。 如果一个人钱不够,除了贷款,还可以跟人合资开,只要找一个合适的人来管理就行。 当叶纤红说了这个想法的时候,屋里的人都傻眼了。 她真的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如果真的能建起来,那光是租金,一年就能收几千万啊! 当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建在哪里?面积多大?做成什么样的风格? 好在这边离火车站近,只要位置选好,问题不大。 “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一起投资。”叶纤红因为对自己有自信,所以并不担心他们入股后,会影响自己的决策权,这样一来,分些分润给他们,对自己也有好处。 像虞城几个项目,因为参与的人多,分险分担了,所以收入非常高。 如果自己在余杭上大学,那这三年利用课余时间,就有事情干了。 “我们当然参与,只要你不嫌弃。”对叶纤红了解得越多,越佩服她的能力和人脉。 这等于是送钱给他们啊!不参加太傻。 “那行,我回头写个计划书,让公司的人做调研。”叶纤红倒不着急,准备一步一步走。“等计划得差不多了,再找你们一起商量细节。” 市场的主体还是她自己。 剩下的一半股份,可以分出去。 让温俊他们都一起赚钱,相信他们也有兴趣。 对了,还有肖东胜。 他现在是肖山区区长了,即使不能亲自参与经商,可以推个人出来,也占一点股份。 至于陈冬梅家的饭店,考虑到这边离西湖景区这么近,叶纤红建议他开一家以游客为主的中式快餐店。 早餐仿照前世的面点王,以全国最出名的面食作为主打,只要用餐环境达到西式快餐的水平,肯定能吸引大量的游客进来用餐。 中饭和晚饭则以快餐为主,这一类前世特别常见。 除了炒菜和凉拌菜,还可以做一些地方特色菜,关键是实惠卫生,品种丰富。 当然还有内部装修问题。 国内这个时候还处于模仿国外品牌的时代,像那些咖啡店、西餐厅、酒吧等等,里面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根本不专业。 因为环境布置得优雅,加上国外电影里学来的背景音乐,总能吸引年轻崇洋的年轻人来开洋荤。 如果中式快餐也能搞这一套,不愁国人不来消费。 “这个主意太妙了。”陈冬梅也兴奋地叫起来。 她们几个人,其实就属于这个阶层,有点钱,却白手起家,没有机会接触真正的权贵。 休息的时候,也喜欢去咖啡店坐坐,其实并不觉得咖啡有什么好喝,只是觉得那样的环境很浪漫。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叶纤红笑着回了一句,并没当它一回事。 实在是这样的主意,大脑里大多了,张口就来。 离开前,从包里拿出请柬,正式交给他们。 “放心,我们一定会来参加的。”夏莲几人信誓旦旦地回答。 第八十三章肖东胜的变化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胡向阳刚吃了早饭,还没来得及收拾厨房,肖东胜就过来拜访了。 “怎么好意思让表哥过来,应该我们去看你的。”胡向阳看到他来了,不好意思地说道。 时间过得真快,表哥调来余杭,已经一年多了。 职务也从原来的副处,变成副厅了,升迁速度堪比火箭了。 以前兄弟之间还可以随便开玩笑,现在表哥官威越来越重,让他有种面对大姑夫的感觉,说话时不知不觉变得客气了许多。 “自家人,客气什么?”肖东胜倒无所谓地摆摆手,没放在心上。“因为怕你们回家,错过这次碰面,所以还没来得及去看舅舅他们,就先来找你们了。” 不去探望长辈,先来看望表弟和小红,这样比较失礼,所以提前解释一些。 “没事,爸妈不会介意的。”胡向阳大大咧咧惯了,自家人之间不会拘泥这些小事。“一会儿一起去那边吃午饭,我们下午就得回去了。” 叶纤红整理好厨房出来,打了声招呼后,一起坐下来。 肖东胜过来找自己,不可能纯粹是聊天,肯定有其它事要说。 “小红,今天过来,一方面是听说你们要结婚了,过来送点东西。”肖东胜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扁扁的红盒子,递了过来。“另一方面,是感谢你对我的帮助。” 调到肖山后,他照着叶纤红提供的思路,做了一份肖山市五年发展计划。 一方面把肖山定位成余杭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充份利用肖山的地理位置,发展乡村旅游和种植业旅游,争取成为生态农业的示范区。 虽然有了小红的提点,他又花了大量时间做调研,发现肖山本身的优势。 比如民营企业基础好,比如地理位置好,是江浙省的交通枢纽,比如这里新石器时代就有人居住,被称为江浙省文明的源头。 有了这些优势,这份发展计划,就更加有说服力了。 拿到全县处以上干部会议上,让每个人看了后,又上报到市里。 余杭市委市府对这一份计划也很重视,专门在会议上进行了讨论。 最后做了指示,要全县上下以此做为工作总指导,配合肖东胜做好工作。 肖东胜下调后,第一次亮相就漂亮之极,获得上下一致的肯定。 他当然不能忘记叶纤红的功劳,这次费尽心机,找了一件礼物,算是感谢。 “表哥客气了。”叶纤红对他送什么,并不关心。 既然是自家人,相互扶持都是应该的。 在外面交朋友,也明白花花轿子人抬人,就是为了多积累人脉。 有机会把自己人推上去,不是应该的吗? 如果自己没有戴老和卫老的支持,想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根本不可能。 同样的,戴老和卫老也不少了自己的帮忙,这就是合作带来的好处。 胡向阳也同样,如果没有这些姑夫和姑夫扶持,单凭他自己和父母,跟大伯一家关系又不好,他哪里来的面子? “这次喜酒准备怎么办?”肖东胜又问。“除了虞城那边,余杭这边办不办?” 照理讲,胡向阳是京城人,应该是虞城和京城各办一次。 现在小舅和小舅妈都在余杭工作生活,可以改在这边办了。 只是小红比较怕麻烦,如果只在虞城办一场,她应该比较乐意。 “虞城是肯定要办的,余杭这边,我还没想好。”胡向阳突然插嘴道。“如果让我选择,当然不想办。” 因为不知道父母的心思,所以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做好了这边也办一次的准备,连新房也准备好了。 “如果你担心小舅他们那边不好开口,我帮你们去说。”肖东胜有些明白表弟的意思,主动揽下了任务。 他现在算是第三代里的大哥,级别已经达到父亲退休前的水平。 照他现在的升迁速度,谁都知道厅级不是他的顶点。 所以后面不管是肖家还是其它几个姨家,都会把资源重点往他这边倾斜。 只要他上去了,其它家族才能获得庇护。 其它表弟堂弟才有机会,从他这里获得支持。 “那就谢谢表哥了。”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笑着道谢。 看时间不早了,大家站起来往胡向阳爸妈住的地方走去。 看到侄子过来,胡爸胡妈都很高兴。 来这边后,虽然享受这样的生活,有时候也会觉得寂寞。 有亲人来探望,感觉就不一样了。 吃午饭的时候,肖东胜主动问起婚礼酒席的事。 胡妈妈其实对这个无所谓,既然儿子准备把家按在虞城,那就在那边办好了。 至于余杭,如果想办,也无所谓,反正不缺这点钱。 现在看儿子他们的意思,其实是嫌麻烦,没有开口,是怕自己不高兴。 想明白这一点后,胡妈妈主动开口道:“我们又不是余杭人,在这里办什么?” “那就这样,在虞城办一场就行了,到时搞得热闹一点。”胡向阳没想到妈妈主动这样说,笑着应道。 叶纤红没有开口,心里对未来公婆更加满意。 长辈明事理,为小辈着想,她真的觉得胡向阳这个人找对了。 下午又聊了一阵,胡向阳和叶纤红准备回家。 “表哥忙不忙?”叶纤红忽然想起他以前一直想认识卫家,这次过来,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的打算。“如果有空,跟我们去虞城一趟,这时候春暖花开,农场那边特别漂亮——” 去肖山前,他是林省长的秘书。 而林家和卫家,都是顶级家族,如果他能跟这两家都搞好关系,那以后的前途,真的不可限量了。 “今明两天,正好比较空。”肖东胜一听,正中下怀。“那就一起去看看,听说你的农场搞得很漂亮,也去见识一下。” 于是坐进车子,一起往虞城而去。 到了家里,看到卫老和戴老都不在。 问了爸妈,才知道他们去旁边农家乐钓鱼去了。 于是洗了个脸,拿了钓鱼杆,陪肖东胜一起过去。 “小红回来了——”卫老和戴老钓鱼,纯粹是享受农家乐这种悠闲又热闹的气氛,真的有没有钓到鱼,并不在意。看到叶纤红过来,笑着打招呼。 不过身后那个男孩子,似乎见过,一时没想起来。 叶纤红见两老打量表哥,就替他们做了介绍。 “不错,年纪轻轻就到这个位置了,有前途。”小红一介绍,两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笑着夸了一句。 对于胡向阳和叶纤红的亲朋好友,可以说调查得很彻底。 肖东胜这样的身份,自然是重点。 第八十四章小方妈妈上门 “两位老爷子客气了。”见他们没把自己当外人,虽然知道这是看在小红的面子,肖东胜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其实有小红在,你只要脚踏实把工作做好就行了,根本没必要担心自己的升迁——”卫老猜得到他的来意,额外提点了一句。 对有的人来说,因为没有家庭背景,所以升职的难度比较大。 有时候还得搞些旁门左道,搏得上面的关注。 而肖东胜这些都不缺,缺的是实实在在的履历,只要这个做好了,还怕升不上去? “谢谢卫老,我明白了。”肖东胜本来就聪明,被他一提点,顿时茅塞顿开,连忙道谢。 也是,自己有小红在,其实没必要把精力放在钻营上。 只要资历够了,像卫老他们,为了感谢她,肯定会把机会放在自己身上。 毕竟自己是胡向阳的表哥,是整个家族里的大哥。 前两次的升职,真的是因为自己工作特别出色吗? 说到底,是因为小红打下的基础。 别人想感谢她没有合适的方法,只好便宜自己了。 想明白这一点,肖东胜的心态就变了。 晚上陪几位老人一起吃饭时,也抛开钻营心思,像对待自家长辈一样,大大方方地陪他们喝酒聊天。 见他悟性这么高,卫老也非常满意。 在农场住了一晚,第二天他就匆匆回余杭了。 叶纤红见他离开,也恢复了以往的日子,继续把精力放在复习上。 而爸妈则开始忙碌起来,因为五一马上就要到了,到时虽然办的是集体婚礼,可以仪式结束,嫁妆什么的,还是得送出去。 万一缺了什么,那就要闹笑话了。 所以该买的东西都买了,甚至一些不是必须的东西,也多买了一些。 反正到时有车队过来,不怕运不走。 考虑到卫老的安全,最后送嫁妆的步骤放在农场举行。 这天叶纤红捧着书,坐在窗口发呆,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真的要结婚了,她的心突然有些乱。 “叶小姐,有一个人自称是小方的妈妈,想要见你——”是罗叙打过来的。 作为老板的心腹,他自然知道小方是谁? 还知道他跟老板和胡先生,因为杨雪的事,已经闹僵了。 站在他的立场,自然觉得老板威武,小方这个人不可靠。 是国家干部又怎么了?就可以欺侮我们这些打工的? 最后老板为了替杨雪出气,直接把小方从朋友圈里剔了出去,实在太解气了。 “她来干什么?”叶纤红一听这个名字,就有点厌烦。“如果是对杨雪不死心,想让我说和,让她趁早死了这条心。” 有的人就是贱,好好跟你恋爱,你不珍惜。 等到分手了,又死活要挽回。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有多爱对方。 问题是,他们这样做,只是想借这件事,挽回跟胡向阳他们的关系。 这种人今天能背叛杨雪,明天同样会背叛胡向阳和赵大成他们。 说得夸张一点,如果有一天胡向阳和赵大成落魄,他肯定第一个落井下石。 “我知道了。”清楚叶纤红的态度后,罗叙挂了电话。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道下午她开车出去,不知从哪里冲出一个女人,猛地朝她的车子扑过来。 叶纤红大吃一惊,好在反应快,及时踩了刹车。 虽然没有撞到人,心依然怦怦乱跳。 “你干什么?”叶纤红下了车,望着趴在车头的女人,很想发火。 可是对方是个中老年妇女,年纪比妈妈还大,一些恶毒的话,她说不出口。 好在这时候老人碰瓷还没进入高发期,否则这边又没有装监控,如果她赖定自己,也很头疼。 “叶小姐,你有没有受伤?”这边离家不过几十米远,罗叙他们得到消息,匆匆跑过来,关切地问。 看来附近也得封闭起来才行,如果司机反应慢一点,坐在车里的是卫老他们,那后果就严重了。 “你马上去买几套监控,这边到农场门口,全部必须监视起来。”叶纤红没有回答,反而下了命令。 这个问题以前没发现,如果留下死角,万一有人对付卫老,那就麻烦了。 “知道了。”罗叙一听,连忙回答。 这时候才看清那个女人,忍不住骂道:“怎么又是你?” “她是?”见罗叙认识,叶纤红皱着眉头问道。 “就是小方的母亲,一直吵着要见你——”罗叙连忙回答道。 听说是小方的母亲,叶纤红的怒气又上来了,她这么做,是因为恨死自己,要同归于尽吗? 见她趴在车头,一付神志不清的模样,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受伤了。 用精神力扫了她一眼,见跟车子接触的部位,并没有发生碰撞,说明她扑到车上时,车子已经停了下来。 又观察了一下她的精神状态,见她眼皮底下眼珠子不停在动,知道根本没晕,忍不住更加生气。 “你别装晕了,我没时间陪你玩,有什么话抓紧时间说。”叶纤红说话的时候,加了点精神力,所以方妈妈听到后,身子一抖,也就装不下去了。 “叶小姐,我家小方已经知道错了,求你别抛弃他——”此时的她,早已没有了面对杨雪一家时的盛气凌人,故作可怜巴巴地说道。 儿子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她心疼死了。 一再打电话给杨雪一家,见他们不理自己,只好来这边找人了。 在她看来,叶纤红是女的,心比较软,她亲自上门说些软话,应该能说动她。 只是没想到她根本不见自己,这让她费尽心思想好的话,没了用武之地。 “你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胡说八道,不为家里的晚辈积点德吗?”叶纤红冷冷地打断她。“我什么时候抛弃小方了,不是你们嫌杨雪穷,看不上这门亲事吗?” 一个当母亲的,自己做错事,却习惯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小方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即使他再努力,也会被家人拖累。 难怪以前老一辈的人说,挑女婿和媳妇的时候,要先看看对方的父母。 有什么样的父母,往往有什么样的孩子。 家教不好,就算真的是寒门出贵子,也不能跟他们攀亲。 自己和胡向阳当初没有想明白这一点,就把小方拉进圈子,确实失误了。 “我们不是向他们认错了吗?为什么不肯给我们一次机会?”方妈妈披散着头发,振振有词的反问。“我们小方有哪一点配不上她?” 如果对方是大富大贵之家,让儿子给人家当牛当马,也是应该的。 可是他们不过是徽省山里人,凭什么不给自己面子? 第八十五章客似云来 “所以你们拒绝人家就没问题,别人拒绝你们就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意思吧?”叶纤红真的有点无法理解这人的心思。 或许从儿子当上警察起,她就把自家当成了特权阶层,只允许自己看不起别人,不能接受别人看轻自己? “叶小姐,这个人脑子有病?”罗叙在一边也被她的无耻歪论惊住。“你先去办事吧,这个人交给我来解决——” 说完,用力把她拉到一边,让出路来。 方妈妈挣扎着要冲过去,可是哪里是罗叙的对手? 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件事必须做了了结,于是坐进车里,给小方打电话。 “小方,给你两项选择。”等电话接通后,叶纤红不等他说话,冷冷地下了通喋:“第一,把你妈领回去,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第二,你们继续闹,我不敢保证你能不能保住警察这个铁饭碗——” 说完,直接按下电话。 发动车子,往外面开去。 有时候人是犯贱的,以为闹一闹,就能达到目的。 等到你明白,如果再闹下去,有很多你承受不起的后果,才会害怕和收敛。 方妈妈此时离车子不过两米远,原本还在挣扎着扑过来,叶纤红的话一声不漏地听到了。 等到明白话里的意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虽然在这件事上拎不清,但是小聪明一直不缺,叶纤红冷冷的话,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一下子把她吓住了。 为了保住派出所副所长的位置,母子俩才抛下面子,死皮癞脸地来找叶纤红。 却没想过另一种可能,如果真把她惹恼了,别说派出所所长,只怕警察位置未必能保得住。 就算能保住,如果被调到山旮旯里当个警察,那也麻烦了。 望着车子开远,她仿佛全身失去了力气,一下子软了下去。 罗叙松开手,没有去扶她。 不是他冷血,对于这种女人,他真的觉得不识好歹,谁离她近,肯定会被她害死。 小方看起来很聪明一个人,没想到居然也这么糊涂。 难道一个人只有在别人的事情上才精明,一碰到自己的事,智商马上就降低了。 亏胡先生看得起他,还推荐他当上派出所副所长呢? 这件事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小方匆匆赶过来,接了妈妈离开。 自此以后,再也不敢上门啰嗦一句。 杨雪听说后,非常感激。 特意打电话过来,向叶纤红道谢。 并把自己和蒋雪晴那天去逛商场时,听到的话,也一五一十地说了。 倒不是她想挑拨什么,而是突然想通了一件事。 小方母女会这样做,内心里其实并没有感激胡向阳,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觉得儿子应该娶叶小姐这样的女孩子。 更可笑的是,小方一直没有反驳。 或许他的内心里,也觉得妈妈的话没错吧! 叶纤红一听,才恍然大悟。 原来胡向阳这样做,已经成了升米恩,斗米仇的现实例子。 胡向阳离开时,把他推荐上副所长的位置,让他忘了自己的本份。 所以后面胡向阳和赵大成放弃他,他才没有亲自上门道歉,反而只找杨雪和叶纤红。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的心真正冷了。 于是给胡向阳和赵大成各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小心提防小方。 以后碰到同事,也要防着遇到小方这样的人。 两人听了后,都非常恼怒。 最后在叶纤红的劝说下,才没有做什么。 转眼到了四月底,马上就是五一了。 温俊的王子饭店已做好准备,迎接客人上门了。 叶纤红家的亲戚不多,朋友却不少。 一家人搬到农场后,老家的别墅空出来了,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关系亲近的朋友,都安排在这里住下来。 反正家里有车,这里离虞城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车程,非常方便。 关系一般的,就到宾馆去住。 胡向阳已经在虞城宾馆开了十几间客房,让他们住在那边。 伴娘她安排了蒋雪晴、谢群、朱亚婷、杨雪几个女孩子。 本来董采玉也很合适,可惜她临盆在即,只能在家养胎。 堂姐主动问起这件事,考虑到她跟另外几个朋友不熟,就放弃了。 郑兴怡知道堂妹的脾气,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次结婚,很多步骤都省略了,在王子饭店以集体婚礼的形式,举行仪式。 然后把老家的嫁妆,送到虞城市的房子里就完成了。 这边的房子虽然同样是她买的,不过以后是她的胡向阳的新房。 安安和旺旺几个兄弟,自然也回来了。 就连张建盛和徐志豪,也以安安好兄弟的身份,过来参加婚礼。 “咦,表哥送的盒子,你怎么还没打开?”胡向阳在抽屉拿东西时,看到有一个扁扁的盒子,疑惑地问。 记得那天表哥亲自送给小红,她随手丢在包里,居然还没打开。 “是什么?”叶纤红随口问道。 结婚用的首饰,她早准备好。 除了一只刻了龙凤的金手镯,一只翡翠镯子,脖子上就戴一串金包翡翠的项链。 其它收到的金银玉器,只能放在箱子里,当作嫁妆带去那边的家里。 胡向阳是男的,不好乱戴珠宝,只是准备了一块瑞士手表,加一只镶翡翠的宽面戒指。 受港片的影响,这时候比较流行男人戴宽面戒指。 “好像是一块红色的玉牌,也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做的。”胡向阳从盒子里拿出来,递给叶纤红。 这东西看起来像红宝石,不过应该不是,因为红宝石不可能这么大。 “没想到大表哥送了这么一块宝贝。”叶纤红接过后,有些吃惊。 上次从谢群那里,知道它叫红翡髓,是红翡里最精华的部分。 而她已经验证过,这东西差不多算是灵石了,修炼者可以用来吸收修炼。 胡家能得到这样一块红翡髓不易,现在送给自己,说明已经把最好的宝贝送过来了。 她空间虽然还藏了几块巨大的红翡髓,不表示不需要别人送同样的宝贝过来。 “这东西很值钱?”胡向阳见她惊讶的样子,吃惊地问。 表哥家的情况他清楚,虽然有钱,不过大姑一家人都很节俭,所以真正的积蓄并不多。 “是的,它比最贵的翡翠,还要贵上十倍以上吧!最主要的是,它极其难得,有钱未必能买得到。”怕胡向阳不了解,下次碰到也不重视,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等到结婚后,两人的关系肯定会更亲近。 除了空间的秘密,其它修炼的事,肯定会慢慢告诉他。 而红翡髓能当灵石用,肯定是越多越好,万一他有机会碰到,肯定要想办法买下来。 “知道了。”胡向阳明白她的意思,再次看了几眼,嘴里应道。 第八十六章集体婚礼 两人在屋里商量了一下婚礼上的细节,安安过来敲门了。 “姐——”他拿着一张纸,急匆匆地嚷道:“我刚刚确认了一遍,还有两批人没到——” 姐姐把迎接客人的事,交给自己安排,郑兴安当然很重视。 每来一批客人,他就打个勾,现在剩下的不多了。 “还有谁没来?”叶纤红看了看时间,皱眉问道。 现在已经是九点半了,十点钟一起去王子饭店,举行仪式。 迟到的话,就错过了吉时。 因为是集体婚礼,所以新郎去新娘接亲以及抬嫁妆的活动,就直接简化了。 仪式结束后,直接把嫁妆送过去就行。 “余杭的夏莲、陈冬梅还没到。”安安拿起纸念道。“还有宋老师和梁德重没到——” 这几个人他不是很熟悉,所以想联系也不方便。 “没关系。”叶纤红想了想,让弟弟放心。“或许他们有事走不开。” 时间匆匆过去,大多数人已经开始去饭店帮忙准备了。 “我们也过去吧!”胡向阳看了看时间,也说了一句。 结婚这种大事,早点过去比较好。 叶纤红点点头,和胡向阳一起下楼。 结婚用的礼服等用品,几个伴娘已经带过去了。 一会到了饭店,给自己化个妆,换上礼服,简单几个步骤就结束了。 其实会选择这种方式结婚,是受西方思潮的影响。 虽然没有选择在教堂结婚,不过让岳父陪着新娘子出来,再把她交到新郎手里,其实就是模仿西式结婚。 对于他们这种自认为新潮的做法,叶纤红是求之不得。 中式结婚比较繁琐,她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害怕。 开车到了王子饭店,一楼的大厅已经重新布置过,又是彩灯又是彩带,反而有些不伦不类。 前世看美剧时,总觉得那些老外的观念非常神奇。 国内结婚,总是一再小心又小心,避免出现意外,觉得这样兆头不好。 而国外的男女主角,如果婚礼上出现意外,反而特别开心。 觉得自己的婚礼独一无二,将来拥有了一份独特的记忆。 叶纤红感觉自己现在的心态,其实跟老外差不多。 如果想办一场完美的婚礼,她脑子里有很多计划可以拿来参照。 偏偏她什么都不管,随便他们去瞎胡闹。 上了楼上的休息室,伴娘们早到了,叽叽喳喳地催叶纤红换衣服,化妆打扮。 叶纤红也没推辞,匆匆做准备。 “小红,下次我结婚了,你要帮我也打扮成这样。”谢群望着盛装后的叶纤红,羡慕地说道。 她也算见多识广了,可是从来没有看到一个新娘子,可以像叶纤红这样漂亮。 如果说她原本有九分相貌,现在这样一搞,就变成了十二分,太完美了。 “没问题。”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想到杨雪如果不出意外,今天也会一起结婚,怕她胡思乱想,又问她杨涛到了没有。 胡向阳今天的伴郎同样是四位,分别是杨涛、肖东灿、蒋建辉和庄晨阳。 庄晨阳是胡向阳二姑家的表弟,今年二十一岁。 这次京城的所有亲戚,都赶了过来,除了大伯一家。 还有小姑夫张玉澍怕跟母亲叶知书碰上,也找借口避开了。 “他们已经到了。”杨雪笑着回答道。 可能是她比较敏感,叶小姐这样问,明显是想岔开话题,她感觉得到。 没过一会,女眷们过来看新娘子,把屋里围得水泄不通。 叶纤红知道这是老家的习惯,只好老实坐着,任她们品头论足。 不过她这样打扮,确实惊到了所有人,大家纷纷用羡慕的口气,评价她的首饰和衣服。 至于化妆,反而看不出强在哪里,所以忽略了。 当然大多数长辈都带了礼物。 条件好的送一只金手镯,一般的送一只戒指或项链,也有的送一只红包,叶纤红都笑嘻嘻地接了。 等到十点半,婚礼正式进行,大家才散去。 楼下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照预先的安排,父亲郑建国要过来陪自己一起下楼。 郑建国今天穿了一身黑西服,系了红领带,新修过的头发看起来非常精神。 特别是服用灵液后,皮质白净了不少,脸上的皱纹也淡了许多,看起来比以前至少年轻了十岁。 叶纤红站起来,挽着父亲的胳膊走出屋子。 外面的走廊上,章诗萍和其它几位新娘已经站在门口,等她们出来,到时一起走下楼。 叶纤红还是第一次看到章诗萍的父亲,长了一付标准的南方人模样,除了皮肤比想像得要白,也比普通香江人要胖。 今天能过来,估计是被女婿家的势力吓到了,所以主动低了头。 马丽莲的父亲已经过世,所以今天代行父职的男人,应该是她的舅舅,从长相上就能看出来。 大家相互示意了一下,开始依次往下走。 因为马丽莲年纪最大,所以她走在最前面。 可能是舞台经验多了,这时候并没有任何局促的意思,大大方方地和舅舅走在前面。 章诗萍紧跟其后,再后面是韩依霏。 因为认识得晚,叶纤红对她了解不多,不过赵大成最后接受了她,大家也不会说什么。 或许时间长了,大家熟悉了,就能成为朋友。 下楼后,并没有像西方或岛国那样,安安静静很神圣的样子,大家胡乱拍手,把气氛全破坏了。 叶纤红也随他们闹,见胡向阳他们走过来,最后被他牵着站到一边,听主持人在一边说着固定的话。 然后是交换戒指,拥抱亲吻。 反正过程中,旁边一直有人在吹口哨和起哄,想正经也正经不起来。 然后是给长辈敬茶,四对新人一起跪下来,给自家的父母端茶,场面还是非常温馨的。 胡爸胡妈喝了茶,给了红包,叶纤红谢着接过。 到了这时候,集体婚礼的仪式正式结束。 大家回房间休息,准备一会儿酒席开始,再下来吃饭。 戴老和卫老没有在这边,此时还有农场那边。 中午的酒席菜肴很丰富。 毕竟是酒楼老板结婚,菜单是温俊亲自准备的,不可能对自己小气。 夏莲和陈冬梅几人这时候才赶到,原来是汽车在半路上出了点意外。 找了家修理店修好后,才匆匆赶好,好在午饭没有错过。 叶纤红也没有在意,敬酒还额外道了谢。 只是班主任宋老师一家没有到,让她觉得遗憾。 午宴结束,集体婚礼也算完成了。 大家各自回家,完成最后的步骤,就是把嫁妆抬到新郎家。 叶纤红和胡向阳回到农场,把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装上车后,开车去虞城的家。 因为以为不会离开这边的家,她并没有像其它女孩子一样,哭着离开。 第八十七章去南方度蜜月 婚礼结束后,胡向阳和叶纤红准备去南方度蜜月了。 暂住证、特区通行证以及香江通行证早已办好,机票也已提前订好,去余杭可以坐飞机直达深城机场。 两人下了飞机后,直接坐车进了关内,到罗湖区找了一家高档酒店住下来。 简单梳洗后,才下午三点多,两人准备出门闲逛,顺便吃了晚饭。 对叶纤红来说,前世在这边足足生活了二十年,这边已是她的第二故乡,看着它从倚靠香江获得发展机会,到最后经济总量超过香江。 “我们去哪里?”走了大半个小时,感觉这样一直漫无目的地走也不是办法,胡向阳习惯地问。 未结婚前,他就是个老婆奴,现在更是唯她是从了。 “先找家酒楼,尝尝正宗的粤菜。”叶纤红想了想,提议道。 前世她最喜欢广东的煲汤和海鲜,以及有名的白切鸡、烧鹅。 重生后虞城几乎没有正宗的粤菜馆,温俊的王子饭店,虽然主打是粤菜,在叶纤红看来,为了迎合虞城人的口味,大多数菜已经改良,失去了原汁原味。 “行,那我们去尝尝本地特色美食。”胡向阳也是吃货,笑着应道。 两人在街上走了一圈,看到路边有一家二层的小酒楼,于是走进去。 粤菜馆一般把烧腊档放在门口,刚烤出来的烧鹅油亮饱满,香气扑鼻,非常诱人。 加上叉烧和烧排骨,同样红彤彤很吸收人,叶纤红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家正宗的粤菜馆。 坐下后,有服务员用粤语上来打招呼,叶纤红同样用白话回答她。 最后点了一份烧味拼盘,半只清远白切鸡,半斤白灼基围虾,一条清葱桂鱼,一份蒜泥菜心。 因为有了一壶菊普茶,酒水饮料就没有点。 “小红,你怎么会说这边的话?”见小红刚才说一口流利的粤语,胡向阳惊讶极了。 印象中她好像没来过这边吧!粤语又非常难学,想达到这样的流利水平,肯定不是一天两天能学会的。 “以前在酒店上班时,有个同事会说,跟她学的。”叶纤红刚才一兴奋,居然忘了这一匝,此时只好编理由。“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记忆力是无敌的。” 虽然听起来有点假,不过胡向阳不是那种非要打听清楚的性格,对自己非常信任,这样告诉说,应该会当真。 反正解释过了,就算还有点怀疑,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好吧!”胡向阳果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较真。“那有空你也教教我,感觉所有方言里,粤语最好听了。” 受港片影响,这时候的年轻人都以唱粤语歌为荣,胡向阳也不例外。 有时候跟朋友去唱歌,他也会用跟着磁带学来的所谓粤语唱歌,自己都觉得没那个味道。 如果跟小红学会了,那就可以牛气一阵子了。 “没问题。”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爽快地答应。 如果只是为了唱歌,只要教他发音准一点,很快就能做到了。 用茶水洗了碗筷,脏水倒进洗手盅里,又帮胡向阳洗了洗。 胡向阳越来越好奇,怎么小红到了这里,像是到了家乡一样自在? 对于一个生活过这么长时间的城市,任何人都会有深厚的感情,叶纤红也一样。 这边的生活方式,已经融入了她的血脉里,很难割离开来。 给胡向阳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栋。 这种小酒楼用的菊普茶,虽然是最普通不过的品种,再次喝进肚里,依然勾起她美好的回忆。 因为来得早,现在没几个顾客,所以很快就上菜了。 最先上的自然是烧味拼盘,叶纤红夹起一块烧鹅尝了尝,味道比王子饭店的正宗多了。 “尝一尝粤菜中最有特色的烧腊。”夹了一块肥肥的鹅肉放进胡向阳的碗里,让他品味一下本地特色。“别的地方都吃不到这么正宗的味道——” 前世有朋友回到家乡,平时打电话时,她说最怀念深城的,除了朋友,就是这边的美食。 叶纤红曾经有一次快递一只烧鹅过去,用泡沫箱加冰袋,寄到时依然很新鲜。 可惜路上走了两天,拿出来用微波炉加热后再吃,已经失去了刚出炉时的味道。 “我觉得一般啊!还没你做的啤酒鸭好吃。”胡向阳尝了尝之后,失望地说道。 他是真的觉得不管哪里的饭店,都没有小红做的好吃。 “是你不懂欣赏吧!”叶纤红摇摇头,对他的不解风情感到无奈。 任何一种好的地方菜,肯定有它的特色在。 要慢慢欣赏,不能以家乡某个菜的标准评判它。 任何一个人的口味,从出生后就被固定下来了。 父母最先给你吃的是什么,以后它就成了你对食物口味的基本习惯。 不管去哪里,吃到什么美味,这个味道会陪伴你一生。 “好吧!”被叶纤红这样说,胡向阳只好再次夹了一块,细细品尝起来。 可是他最后的答案依然是,没有小红做的菜好吃。 接着上来的是白灼基围虾,叶纤红抓了一只虾剥了壳,然后蘸了调料放进嘴里。 她一直觉得这边不管哪家小酒楼,做的酱料都极其美味。 不管是烧腊用的酸梅酱,还是白灼虾用的豉油,或者白切鸡用的姜蓉,都味道丰富,不像虞城,什么白切的东西,蘸料永远只有酱油一种。 “这样吃味道不错。”胡向阳也剥了一只虾放进嘴里,满意地说道。 明明很腥的虾,煮熟后这样吃,偏偏只剩下鲜美了。 “因为这边的虾特别新鲜,还有就是调料比较讲究。”叶纤红解释道。 她在家时,虽然也经常弄些口味特别的调料,可是远远比不上这边。 等到白切鸡上来,两碟调料就能看到酒楼师傅的水平了。 叶纤红总觉得粤菜最大的特色就是细节,它绝不像其它菜系一样,喜欢浓油赤酱,大多数菜弄得非常清淡,然后用酱料来提鲜。 “味道确实不错。”胡向阳学着叶纤红的动作,夹起一块蘸了调料的鸡肉,一口咬下去,赞叹道。 他这时已开始品尝白切鸡的味道,感觉味道确实跟家里做的不一样。 等到蒜泥菜心上来,他反而最惊奇。 “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盘青菜,颜色这么绿,却这么爽脆,太难得了。”胡向阳是无肉不欢的人,对青菜一直不大喜欢,也只有小红做的,才会吃一些。 “慢慢地你就会知道,如果你喜欢清淡的味道,粤菜真的是你最好的选择。”叶纤红笑着夸了一句。 吃完晚饭,付钱时发现比想像得便宜多了。 胡向阳更加意外。 因为吃得有点饱,两人决定顺着深南大道好好逛一逛,顺便消消食。 因为是五一假期,街上行人非常多。 两人边走边逛,特别悠哉。 第八十八章遇前世好友 叶纤红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周围的景色特别熟悉,猛地醒悟过来,自己和胡向阳居然走到了前世自己租住过的城中村旁边。 前世刚到深城时,因为对这里不熟悉,所以在关外一家酒店做客房服务员。 相比较而言,这个行业她比较熟悉,做起来比较有安全感。 只是那一带的治安特别差,上班下班时,经常会碰到流氓骚扰。 运气差一点,还会被人拦住抢劫。 她实在受不了,听同事说关内治安好得多,于是花钱从当地人手里买了张通行证,到关内找工作。 这边的城中村,房租最便宜,一间十几平方的房子,每月只要八十块钱,她就在这里安顿下来。 最开始在周围找工作,每天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这边的几条街道,很快被她走遍了。 她的运气不错,很快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 因为没钱,白天房间又热得要命,她下班后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周围闲逛。 直到晚上气温降下来,再回房间睡觉。 这个地方她整整生活了十年,后来换了个工作,在一家外贸公司里业务主管,多年的积蓄足够她买房了,才在笔架山下,买了套面积超过九十平的房子。 “你准备带我去哪里?”见前面的道路越来越窄,胡向阳好奇地问道。 他总觉得叶纤红似乎来过这里,所以才会这么熟悉这边的道路。 “随便走走。”叶纤红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的目的。“我只是觉得深南大道虽然高楼大厦林立,看起来很现代,不过跟其实大城市没什么区别,反而这种街头小巷,更有深城的特色。” 这边有些房子确实有些老了,门口种着的紫荆花也特别漂亮,跟虞城或者余杭比起来,有种不一样的风貌。 “这倒也是。”胡向阳点头认可了她的话。 不管是余杭还是京城,最繁华的地段,反而没有特色。 这种相对偏远一点的地方,还保留着当地的特色,值得游览一下。 两人继续漫不经心地往前走,并不担心会碰到坏人。 以两人的战斗力,如果坏人敢跳出来,倒霉的肯定是他们。 “呯”的一声,全面巷子里传来一声闷响,似乎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 两人急走几步,看到前面有一个女孩子摔倒在地,两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男孩子,正过去一人拉住一只女孩子的手,把她拉起来,似乎欲行不轨之事。 女孩子此时完全吓呆了,被两个男孩子拉起来之后,大概害怕挨打,嘴唇一个劲地抖着,却发不出声音,只有眼泪不断流下来。 “你们想干什么?”叶纤红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事,冲过去叫道。 胡向阳见了,也跟着跑过来。 两个男人见有人来了,松开女孩子的手,朝里面跑了。 叶纤红跑到女孩子跟前,见她垂着头,头发掉下来遮住了五官,身子软软地靠在墙上,除了哭根本不知道做什么。 “别怕,没事了。”叶纤红安慰了一句,忽然呆住了。 虽然看不清五官,可是她有精神力在,原本打算扫一下她身上有没有受伤,没想到居然是熟人。 眼前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不是自己前世的闺蜜雷晓贞吗? 望着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接的样子,应该是刚从家乡过来深城打工,这个年纪遇到这种事,难怪会吓成这样。 叶纤红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顾不得她脸上又是鼻涕又是眼泪,一把搂住她。 “没事了,小贞,别害怕——”轻轻拍着她的肩,叶纤红自己的眼圈也红了。 前世在深城时,关系最好的两个姐妹,除了眼前这个比自己小四岁的雷晓贞,另外一个就是比自己还大一岁的孙方茵。 前世她们相识,是在十年以后,那时候她已经在深城买了房子,雷晓贞成了某个香江人的二奶,而孙文茵在税务局的内部招待所,靠着所长的关系,从一个普通打工妹,华丽变身为税务局的正式干部。 因为住在笔架山下同一栋楼房里,机缘巧合下认识了,三个大龄女青年都没有家庭,一来一去就成了好朋友。 她记得雷晓贞说过,刚来深城时才十七岁,有一次下班回家,被人拖进一间民工宿舍,遭到四个男人的强暴。 因为这个原因,她一直害怕跟男人单独在一起。 上班的公司领导对她很照顾,像父亲一下经常开导她,慢慢地她习惯了跟她在一起。 后来即使知道了这个香江男人,在那边有妻子有孩子,她也心甘情愿地成了他的外室。 而孙文茵则厉害多了,原先只是一个普通的服务员,傍上所长后,陪了他六年,终于完成了从一个外来妹,到一个正式税务干部的转变。 或许因为三人各有遭遇,所以才会同病相怜,成了最好的闺蜜。 “你认识我?”女孩子被她抱住后,因为太惊讶,眼泪一下子止住了,用手把头发朝后捋了捋,可怜巴巴地问。 不过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安全,所以并没有挣扎。 “我怎么可能认识你?”叶纤红此时也反应过来,松开手掩饰地回答。 “那你——”雷晓贞更加惊讶了。 “你的名字,工号牌上不是写着吗?”叶纤红指了指她的工号牌。 乍见前世的好友,冲动之下做了傻事,好在有了这个理由,不会让人觉得太奇怪。 “哦。”雷晓贞反应过来,用手擦去眼睛。“谢谢你们刚才救了我——” 在老乡的帮助下,她初中毕业后,到这里打工。 没想到才上了几天班,就碰到这样的事,刚才因为太害怕,她除了哭,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反应了。 “没关系。”叶纤红笑着摇摇头。 心里却清楚,自己今天过来,应该是改变了雷晓贞的人生。 接下来只要小心点,别再发生那样的惨事,几年后就能像其它女孩子一样,正常结婚生子,过上平静的生活。 “你们住在哪里?要不要去我那边坐坐?”眼前这对男女,打扮比自己得体多了,应该是大公司的白领,这让她又羡慕又自卑,所以下意识地问道。 心里其实清楚,自己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肯定不会跟自己回去的。 何况自己跟几个老乡合租在那边,除了一张床,乱糟糟的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 “好啊!”叶纤红想也没想地就答应了。 难得跟前世的闺蜜重逢,舍不得马上分开,所以想了解一下她的情况,看自己有没有能帮到她。 “啊?”见她居然答应了,雷晓贞吃了一惊,可以又不能反悔,只好在前面带路,领着两人往宿舍走去。 胡向阳见叶纤红又乱来了,只好无奈地跟在她后面。 第八十九章粤式点心 走到一套老房子前,雷晓贞打开院子门,里边面北朝南是两间两层楼,东西两原先是院子的地方,又各造了两排房子,是那种乡下常见用来做柴房的低矮平房。 这边是市里,主人造好后肯定不是为了养猪堆杂物,是为了租出去赚钱。 小小四间平房,现在总共住了十几个人,平时大家嫌热,会拿了小矮凳坐在变得窄小的院子里。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就有老乡坐在门口,有的洗了头后正在拿毛巾擦头发,有的人拿了脸盆在洗衣服,还有人悠闲地拿了杂志在看,脚边还放了一只收音机,里面有断断续续的歌声传出来。 “小贞回来了!”有了随口见了一声,看到后面的叶纤红和胡向阳,顿时住了口。 都是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大家平时住在一起,知根知底,就穿再衣冠不整,也没有人在意。 突然看到一个打扮得体的女孩子和一个帅气逼人的男孩子站在面前,怎么都觉得不自在。 “嗯。”雷晓贞应了声,站在门口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此时也特别尴尬,带两人回来,她真不知道怎么招待? 正常情况,不是应该让人家坐下来,然后泡茶请人家喝,可是现在屋里就几条矮凳子,还有人坐着,她是新来的,跟大家也不太熟,难道让她们站起来回屋,让给客人坐? “小贞,这边人多,要不我们去外面找个地方坐?”见雷晓贞手足无措的模样,叶纤红也知道自己跟她回来,是为难她了。 特别是这个闺蜜现在才十七岁,可以说什么人情世故都不懂,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那——好吧!”雷晓贞想了想,也觉得去外面,好过在这边。 从这边出去,不远处还有个小公园,随便找个草地坐坐,都比这边好。 于是三人又重新出了门,往回走。 胡向阳摇摇头,轻轻拉起叶纤红的手,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 难道这个小姑娘入了她的眼,想帮一帮她? 小红心软他是知道的,去了一趟滇省,还带回一对快要饿死的母女,让她们在工厂上班。 现要她们已经存了些钱,整个人的气色也比刚来时,好了无数倍。 只是世界上可怜这么多,她们又不是神仙,能救几个? 雷晓贞偷偷望了两人一眼,见她们手拉手亲热的模样,顿时脸红了。 走了巷口,正要带两人左拐,去公园坐一坐,却看到两人往右走了,心里一慌,只好跟在后面。 叶纤红走着走着,忽然听到咕噜一声,忽然明白过来,刚才是雷晓贞下班回宿舍,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怕她不好意思,于是装作没听到。 雷晓贞现在肚子已经饿了,可是不好丢下刚救了自己的恩人,所以只好强忍着。 偷偷望了两人一眼,见她们没有听到肚子响,心里安心了一些。 前面出现一家方式茶楼,看规模非常大,门口的停车场里,停了不少摩托车,生意不错。 叶纤红的印象中,这个时候的本地年轻人,不管男女,都喜欢骑那种轻便型的摩托。 而那些茶楼里,最多的就是骑着摩托,手里拿着报纸,穿着拖鞋来喝茶的人。 除了喝茶,就是看报纸,然后去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 不过今年才是九三年,不是前世来深城时,已是九五九六年的事了,炒股的人应该会少一点。 “向阳,我们去尝尝粤式茶点吧!”叶纤红对胡向阳说道。 胡向阳知道她的心思,点头应了一声。 “小贞,我们今天刚来深城,想尝尝这边的美食。就是不知道哪些茶点比较好吃,你在这里工作,应该懂得比我们多,一会帮我们推荐一下!”叶纤红搂住雷晓贞的肩,一付拜托的模样。 雷晓贞听说要去里面吃东西,吓了一跳。 三个人去里面吃一顿,至少要五六十块钱吧! 有心想推辞,可是又说不出口。 悄悄算了算口袋里的钱,估计只有五十块左右了,如果今天用掉,接下来的日子,就没钱吃饭了。 算了,他们救了自己,请他们吃一顿,算是报答过了。 大不了回头向老乡借一点,总能撑过去的。 于是点点头,苦着脸跟他们进去。 叶纤红见她心疼的模样,暗暗好笑,也不揭穿,进去后找了张小桌子坐下来。 服务员问了茶之后,很快泡好端出来,并开了卡,有推车的服务员问他们要吃什么? 叶纤红见雷晓贞纠结的模样,猜测她也没有吃过,于是不客气地拿了自己最爱的豉法蒸排骨、虎皮凤爪、烧卖、虾饺等点心,考虑到雷晓贞肚子肯定饿了,又拿了一笼糯米鸡,放在她的面前。 虽然晚饭吃了才两个多小时,不过年轻人嘛,散了这么长时间步,再吃点东西肯定没问题。 所以不客气地夹起来吃,还介绍胡向阳吃。 广式点心,胡向阳自然也知道,只不过没有叶纤红熟悉而已。 见她介绍的确实美味,也就不客气地大吃起来。 出来旅行结婚的目的,除了吃就是玩,又不缺钱,自然不用计较,只要喜欢,就吃好了。 雷晓贞肚子确实饿了,见到美食,再也忍不住,也开始吃起来。 只是这些点心看起来都不便宜,又怕一会儿吃多了,付不起钱,心里总是胆颤心惊。 后来也豁出去了,先吃饱再说。 万一不够,大不了厚着脸皮让他们两人凑一点。 这个哥哥姐姐都很和善,应该不会让自己为难的。 “小贞,你老家是哪里的?”见她肚子填饱之后,脸上的神情也放松下来,叶纤红随口问道。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她在想着怎么帮一帮这个前世好友。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找一家好一点的工厂,最好能包吃住,毕竟这个年纪,没能力没学历,进不了事业单位。 自己在这边没熟人,所以无法安排她的工作,只能找温俊想办法了。 又一起,前世大家会在这里碰头,并不表示重生后,依然有机会成为好姐妹。 那样的话,还不如把她带到自己的家乡虞城,安排进自己的工厂工作。 反正她也不是本地人,在哪里打工不是打? “我是蜀省人。”雷晓贞对两人一直没有戒心,老实地回答,说完又夹了一只虾饺大嚼起来。 川妹子都喜欢吃辣,可是这些点心虽然很清淡,味道却出乎意料的好,她非常喜欢。 “哦,那为什么在这边打工?是因为这里有老乡?”叶纤红明知故问道。“其实我的家乡浙省也不错啊!工厂很多,为什么不去那边打工?” 这样说的时候,总有种在诱骗未成年人的感觉。 可是不这样一点点打开她的心,想让她跟自己走,估计不大现实。 第九十章所谓老乡 “嗯。”雷晓贞点点头。“浙省是很好,跟沪市也很近,还有我最喜欢吃大白兔奶糖了,不过我一个人不敢去——” 长这么大,来这边还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其实非常害怕。 好在这边有不少老乡,她才慢慢习惯了。 “哦。”叶纤红想了想,没有急着劝她。 给一个刚认识的人介绍工作,而且离这边还这么远,谁听了都不敢相信她们。 只有人贩子才会这样的借口骗人吧! “而且就算我想去,也没路费了。”雷晓贞突然苦笑起来。 她倒没有怀疑两人的身份,看他们的打扮也不像外人,应该是好心帮自己。 在这边跟老乡住在一起,大家并没有想像中的和睦,有的人还借故欺侮她。 这些委屈和心事平时没机会跟人说,此时放松下来,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 “哦。”叶纤红再次应了声,心里不由替她难过。 前世她被几个男人强暴后,依然留在那边工作没有离开,实在是身上没有钱。 因为换个工作,又要增加一笔开支。 叶纤红记得她当时说这件事的时候,语气非常平淡。 可是回过头来想,却知道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真的非常大。 接下来叶纤红没有再提工作的事,安心吃茶点。 等到结帐的时候,听说总共不到五十块,雷晓贞松了一口气。 拿钱出来准备买单,被叶纤红拦住了。 “我请你吧!”雷晓贞说没路费,应该是真的。 如果让她付了钱,只怕接下来的日子,要饿肚子了。 前世叶纤红刚到深城时,每天的饭钱不会超过三块,有时候甚至买一块钱的河粉,分作两餐吃,就将过一天。 雷晓贞的情形也不会比自己当初好到哪里去。 “那怎么行?”雷晓贞见叶纤红抢着把钱付了,非常不好意思。“这一顿应该我请你们——” 可是想想口袋里只是几十块钱,最后还是没有坚持买单。 这样也好,一会就不用找老乡借钱了。 她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借钱还要看她们的脸色,能不开口尽量不开口。 从茶楼出来,雷晓贞要回去了。 “这是我的电话。”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纸笔,抄了自己的电话给她。“我们会在这边呆几天,如果你碰到困难,或者准备跟我去浙省工作,就打这个号码——” 虽然不打算勉强她跟自己走,不过留个联系方式,算是给她一个机会吧! 万一她想通了,对她来说,也是一次机遇。 “谢谢。”苗晓贞接过电话,小心放进口袋里,再次道了谢,才匆匆告别,回宿舍冲凉洗衣服。 叶纤红和胡向阳刚往回走,差不多准备回酒店了。 “你不会真的打算把她带回去吧!”胡向阳等那个小姑娘走得看不见了,不敢置信地问道。 总感觉小红像是变了一个人,突然成了烂好人,看到谁过得不好,就想帮人家。 问题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活法,这样做真的好吗? “怎么?不行啊!”叶纤红没法解释,只好装傻。“你应该清楚,以我们现在的能力,已经不能算作普通人了,帮助一下弱小,不是应该的吗?” 她永远成不了圣母,但是前世的好友,其它曾经对自己抱有善意的人,她如果看到他们有困难,做不到视而不见。 “行,你说了算。”对于叶纤红这方面的固执已见,胡向阳也没办法,反正也不缺这点钱,就随她高兴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他去笔架山。 这里是她前世生活过的地方,可是现在还没有开发,周围除了树木就是村落,虽然生活条件看着不错,远远达不到前世的标准。 “你想爬山?”胡向阳懒洋洋地问。 对他来说,深城除了美食,其它也没什么好玩的。 还不如去香江那边去玩几天,至少那边有异国风情,不是这边可以比的。 “不爬,就是随便看看。”叶纤红来深城,除了重新品尝一下美食,最大的目的,是来前世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重生后,一直挂念这个地方,还梦到了好几次。 可是真的来了,发现这边跟自己想像的完全不同,又有种不过如此的感觉。 带着胡向阳在村子边走了一圈,最后怏怏而回。 至于这边有名的世界之窗和欢乐谷什么的,叶纤红前世玩过几次后,现在再也没兴趣去玩了。 晚上回到宾馆,坐在房间看电视,商量着明天去香江。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小姐吗?我是小贞。”是雷晓贞的声音。“我想跟你们去浙省,你们真的会带我一起去吗?” “啊?”叶纤红没想到才过去一天,她忽然会有这样的打算,“出了什么事?” 她会这样猜测很容易理解。 一个没出过家门的十七岁女孩子,突然要离开老乡,跟两个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现在那边她已没法呆下去了,所以不得不离开。 做出这个决定可不容易,肯定肯定发生了她无法接受的事。 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响起轻轻的抽泣声。 “你现在在哪里?”叶纤红不放心了。 原以为昨天的事化解后,她不必再遭遇这样的命运,看来自己天真了。 如果环境没有变,她依然还会遭遇类似的困境。 “我在昨天我们喝茶的酒楼门口。”雷晓贞停止了抽泣,小声地回答。 “那你别离开,我现在过来找你。”叶纤红跟胡向阳说了声,匆匆下楼去找人。 胡向阳不放心,也跟了出来。 到了那边,看到雷晓贞缩着身子,坐在花坛边,脸上全是泪痕。 “怎么回事?”叶纤红走到她面前,蹲下去搂住她。 前世的雷晓贞虽然成了别人的情妇,性格却反而变得开朗阳光,似乎把以前的阴影全部驱散了。 此时却像一只失去母鸟呵护的雏鸟,在风雨中瑟瑟发抖,仿佛随时会丢掉性命。 “我今天下班回宿舍,因为怕碰到昨天的人,所以换了一条路回去,没想到看到带我出来的老乡,正在跟昨天拦我的人一起说话。”雷晓贞惊惧地说道。 原以为昨天碰到坏人要抢劫自己,是自己运气差,小心一点就没事了。 偷偷听到他们的话,才知道这件事还是老乡策划的。 她让几个男的先带走自己,把自己强暴了,等自己吓住了,不敢反抗,再把自己卖到山里给别人当媳妇。 她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真相,吓得连宿舍也不敢回,逃到外面躲起来一个人哭。 最后掏口袋时,看到那个电话,觉得只有这个叶小姐可以信任,于是打电话过来。 第九十一章抓人 “什么?还有这样的事?”叶纤红真的吃了一惊。“这么说来,老乡把你带出来,并不安好心,是看你年纪小老实,准备卖了你?” 这种事前世虽然听人提起过,可是现实中她还没碰到过。 没想到真有人这么丧良心,把老乡带出来卖掉赚钱? 也就是说,前世她没有被卖掉,因为另外发生了什么意外,她才逃过一劫? 碰到这样的事,当然不能带着她离开就算了。 看情形那几个人应该是惯犯,所以得把她们抓起来,请他们吃几年牢饭,才对得起他们。 想到这里,叶纤红感觉不联系温俊也不行了。 毕竟这里她没有其它熟人,只能找他帮忙。 “小红,你不用陪胡向阳逛香江吗?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温俊笑着打趣。 他没有主动联系两人,是想给他们更多的私人空间,毕竟度蜜月有外人在,很不方便。 等他们准备回去了,再跟家人见一面,算是尽一下地主之谊。 “有事要请你帮忙。”叶纤红把经过大致说了一遍。“深城这边你们有人吗?最好关系好一点的。” 直接去抓人,然后审问,当然得自己人。 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没有证据的话,他们未必会出警。 “这个容易。”听说是这么小的事,温俊轻松地回答。“你们现在在哪里,我一会挂了电话,马上叫人去找你们——” 温家的主要力量在羊城,深城自然也有自己人。 抓几个人而已,太容易了。 叶纤红挂了电话,拉着雷晓贞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安慰了几句。 “叶小姐,你刚才打电话给人,准备把老乡抓起来?”雷晓贞迟疑地问。 看来这个叶小姐不简单,不但有手提电话,听她的口气,还打算把老乡抓起来,太厉害了! “是啊!”叶纤红望了她一眼,回答道。“你不会反对我抓人吧?” 如果是这样,那她肯定会失望。 一个人的命运,其实跟性格息息相关,你怎么样处事,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过于胆小和懦弱,那厄运缠身就很难避免。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越退让,别人就会对你出手。 “不会。”雷晓贞恨恨地说道。“这种人一天到琢磨害人,抓了枪毙也是应该的。” 她胆小害怕,是因为没有经历过这种事。 并不是对坏人心软。 “那就好。”叶纤红见她能这样想,放下心来。“一会你带我们去抓人。” 见她此时已经恢复正常,三人随便聊了几句,等人过来找他们。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叶纤红站起来,朝四周望去。 见前面不远处,有三个人在东张西望,虽然没有穿警察制服,看样子应该是警务系统的人。 于是主动走过去。 “你好,是叶小姐吗?”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朝自己走过来,为首的高个男子客气地问道。 温大少亲自打电话过来,要他们过来配合一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 而且一再提醒他们,要注意态度,自然明白她不是普通人。 “是我,你们是温俊的朋友?”叶纤红虽然已经确定了,还是多问了一句。 “是的,我们是温少的人。”那人似乎不敢称是温俊的朋友,所以回答得很含糊。“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请尽管开口。” 温大少虽然简单说了两句,不过并不清楚,所以得重新问一下。 叶纤红把经过详细说了一遍,又让雷晓贞补充了几句。 “有人贩卖妇女?”那个为首的高个男子一听,反倒兴奋起来。“马上带我们去抓人——” 这种案子一破就是大案,现在有这么明确的线索,正是运气来了。 “好。”叶纤红最喜欢这种工作态度的人,见他这么爽快,连忙朝雷晓贞挥手。“小贞,带路去抓人。” 雷晓贞咬了咬嘴唇,点头应道。 再次来到那边的宿舍,推开院子门进去。 此时已是八点多了,因为天还没有黑透,里面的人大多洗了澡,洗了衣服,此时悠闲地坐在院子里闲聊,算得上是一天里最放松的时候,看到雷晓贞回来,并没有人跟她打招呼。 “就是她。”雷晓贞指着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回头对警察说道。 一个警察冲过去按住她,并给她戴上手铐,另外两个把住门,防止有人逃走。 “你们干什么?”见老乡突然被抓,其实人都站起尖叫道。 “警察办案,不相干的人坐着别动。”把人铐住后,那名警察吼了一声。 其它人吓了一跳,乖乖退回去不敢出声了。 把那个女人拎起来,带出院子,另两人依然守着门口,不许人外出。 “你的同伙在哪里?”警察就地开始审案。 而叶纤红和胡向阳则陪着雷晓贞,开始整理行李。 宿舍其它人看到了,只是冷眼看着,并没有人敢多说什么。 或许他们觉得雷晓贞带警察过来,抓了老乡,是忘恩负义之人。 叶纤红也懒得解释什么。 拿了行李走到外面,看到警察还在审问那个女人,于是站在一边,免得妨碍他们工作。 没过一会儿,就有了结果。 几个警察押了那个女人,一起穿过几条巷子,来到另外一栋院子前。 那个被抓的女人叫了几声,从里面出来几个男人。 那几个人没想到外面有警察,所以一点没有准备,于是被早有准备的警察全部制服了。 叶纤红见他们这么容易就把人抓到了,非常惊讶。 又一想,这时候深城因为外地人多,警察办案非常严厉,如果敢抵抗,后果非常严重。 除非是穷凶极恶犯人,像这种打工之余,干些贩卖勾当的外地人,对警察非常敬畏。 把人关进警车后,准备回去。 好在开了两辆车过来,三人自然也搭他们的便车,回到酒店。 进酒店前,叶纤红跟三个警察一一握手,向他们表示感谢。 他们回了礼,并留了电话号码,表示有事可经继续找他们。 跟他们分开后,进了酒店。 因为只订了一间客房,于是再订了一间房,给雷晓贞睡。 “叶小姐,谢谢你。”雷晓贞第一次住进这么高档的宾馆,拘谨地道谢。 她现在彻底明白了,这个叶纤红不是普通人,所以抛开了一切担心。 最初给她打电话,她也担心过他们两人是骗子。 只是实在没办法了,除了老乡,她不认识任何人,不得不向她求助。 “跟你认识也是缘份,所以不要在意。”叶纤红安抚地拍了她一下。“再说我们也不缺这点钱,你放心住好了。” 雷晓贞最后能跟自己走,她还是很高兴的。 或许这样一来,两人不可能像上辈子一样,成为最好的闺蜜。 但是能改变她的人生,前世就没白认识一场。 第九十二章再见白翌宸 第二天早上,两人买好火车票,送她上了去浙省的火车。 又给杨雪打了电话,让她带人去火车站,把雷晓贞接回工厂,安排个工作。 至于做什么,随她喜欢好了。 对一个没任何技术的女孩子来说,去服装厂干活,应该最适合她了。 办完这件事,两人离开深城,去香江那边。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温俊打电话时,泄露了明天的计划,两人刚过关走出大厅,就看到有人朝他们招手。 “白翌宸,你怎么在这里?”看清来人,叶纤红意外地叫道。 每次遇到这个臭小子,就没有好事情,她其实蛮想避开他的。 “来接你们啊!”白翌宸才不管她怎么想,冲过来就要跟她来一个热情的拥抱,脸上洋溢着真心的笑容,特别有感染力。 叶纤红被他搂住,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小男孩今年才十八岁,性向又跟别人不同,活得肯定比别人辛苦。 自己每次看到他,都会忍不住打击他,似乎有些过份了。 最后没有躲开,任他抱着,还伸手在他背上拍了拍。 胡向阳也知道他的情况,难得没有吃醋。 白翌宸见叶纤红没有像以前那样嫌弃自己,笑得更开心了,松开手,想帮两人提行李。 见只有胡向阳手上一个旅行箱,这才没有动手。 “你带路吧!”既然有地头蛇引路,她也懒得动脑筋了。“帮我们找一家酒店,梳洗一下再叙旧。” 前世来香江,这边已经回归祖国了,现在早了五六年,不知道跟以前有没有不同。 特别是对待内地游客上,会不会有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毕竟这时候香江跟大陆,经济差距还很大,这边是英国人的殖民地,制度和观念上会有不同。 其实就算重生前,这边依然有大量的英藉后裔在兴风作浪,割裂跟祖国的关系。 “住什么酒店,直接去我那边住好了。”白翌宸一听,连忙说道。 “咦,你现在从家里搬出来住了?”叶纤红好奇地问。 不是说香江房价高,大多人都买不起,经常是一家十几口人,就住在一套小房子里。 还有很多人连这个也住不起,创造性的住在铁笼屋里。 难道白家很有钱,给他单独买了一套房子? 否则怎么敢让他们两人跟他一块住呢? “我现在加入了一家唱片公司,分到一套独立公寓。”白翌宸得意洋洋地说道。 公司其它新人,大多二人合住一套房子。 只有他才有这样的福利。 “一套公寓——”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还是带我们去找酒店吧?” 他以为自己从贫民窟里出来的啊!有个落脚的地方就满足了。 一套小公寓而已,难道三个人睡一个房间? 对某些香江人来说,晚上有个睡觉的地方,说不定真的满足了。 她可不行。 “小红姐,你怎么这样打击我?”白翌宸是真心想替他们省钱。 “胡说八道。”叶纤红在脑袋上敲了一下。“我们需要你帮我们省这点钱吗?” 心里有些明白他的心思。 对他来说,独得一套单身公寓,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所以想找人炫耀一下。 问题是,自己和胡向阳不是普通人,很难接受他的这点优越感。 三人最后来到一家四星级酒店,订了一个标准间住进去。 白翌宸这时候也不说要回去了,跟着他们进了客房。 “你不是签了唱片公司吗?怎么不用上班的啊!”叶纤红问道。 常规的公司,每个员工都得按时上下班,他们这个行业,她还真的不了解。 “我最近一直在练歌,准备出一张唱片,今天正好偷个懒。”白翌宸不客气地坐下来。“不过小红姐来了,正好替我看看那几首歌行不行?” 虽然叶纤红不是做这一行的,但是写过几首歌,都红得发紫。 他对公司给的几首歌不大满意,所以想讨好一下她,希望能给自己一首主打歌。 “我们是来旅行结婚的,不是来工作的。”叶纤红没好气地拒绝。“你先出去,我们要洗澡了,别在这里碍手碍脚。” 说完就要赶他走。 对于抄歌,她真的不想再做了。 “我不走,小红姐。”白翌宸当然不会轻易放弃,死死抓着椅子的扶手不放手。“我要给你们当向导——” 他从小就靠这种方式,死缠烂打,获得自己想要的。 现在当然也不会放弃。 胡向阳在一边大开眼界,没想到他居然会这么难缠。 看看小红的弟弟郑兴安或者郑兴旺,哪个不是乖巧又懂事,怎么世上会有这么奇葩的男孩子? 难怪章诗萍这么难搞的女孩子,看到这个表弟,也只能认输。 “当向导也要先回去。”叶纤红知道自己心一软,他就像牛皮糖一样粘上来。“你不是想请我们吗?那就去楼下餐厅点好菜,请我们吃吧!” 最后她还是受不了,只好让他去楼下等他们。 忽然对他的家庭好奇起来,到底是什么奇葩的父母,才能培养出性子这么古怪的男孩子。 白翌宸听说让他先去点菜,这才松了手,乖乖地出去。 叶纤红跟他扭打了一阵,因为不敢使出真气,倒是出了一头汗。 心里暗暗叫倒霉,拿了衣服先去卫生间洗澡。 南方现在已经进入夏天,虽然气温还没超过三十度,不过从凉爽的老家来到南方,整体感觉更热。 洗好澡两人下了楼,看时间已过十点半,于是到了餐厅。 白翌宸已经点好菜,老老实实坐在下面喝茶了。 “不要色眯眯地盯着你向阳哥。”见他的注意力更多在胡向阳身上,叶纤红警告了一句。 倒不担心他真的敢打他的主意,总觉得这个小子,跟以前见过其它熊孩子不同,给人的麻烦反而更多,不好好教训一顿,随时会上房揭瓦,所以不能客气。 “嘿嘿,向阳哥这么帅,不看不行啊!”白翌宸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反而朝胡向阳挤了挤眼睛。 以前他并不觉得这种直男脸好看,更喜欢美少年型的帅哥。 不过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被这种硬朗的男人吸引。 只是他名草有主,自然不会真的打他的主意。 “死小子。”叶纤红不知怎么的,看到他耍贱,就忍不住想动手教训,说完扯住他的耳朵,用力一拧。 直到他疼得啊哟啊哟直叫唤,才松了手。 看他嘴上叫得响,脸上没有一点痛苦的神情,忽然怀疑起来,他是不是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所以喜欢不断地刺激别人,对自己动手脚。 据说有人就有这样的爱好,被人按住狠狠打屁投,反而是最享受不过的一件事。 这小子每次看到自己,都喜欢胡说八道。 不会是也等着自己动手吧! 第九十三章家庭的阴影 趁着上洗手间的空隙,她给章诗萍打电话,问起白翌宸的家庭具体情况。 以前虽然听她提到过一点点,因为觉得跟他不会有交集,所以也没在意,听过马上就忘了。 “他的爸妈离婚了,现在各有自己的家庭,他小时候跟奶奶长大——”章诗萍详细介绍起表弟的情况。“因为小时候没有人管,所以性格有些古怪——” 这一点家里人其实都知道,只是不愿意说出来。 因为小时候父母天天吵架,后来又离婚了,他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根本不相信男女之间会有感情。 后来不知道受谁影响,小小年纪就喜欢男孩子。 因为没有人关心,他喜欢做些恶作剧,比如上课故意说话,来吸引老师的主意。 老师越骂他,他反而越开心。 说到底,他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用别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获得别人的关注。 “哦。”叶纤红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非常惊讶。 以前章诗萍拿爸妈吓唬他,她还以为他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对他很严厉,所以才会害怕他们。 现在看来,他怕他们应该是真的,因为他还未成年,生活费还掌握在他们手里。 另一方面,他又害怕他们冷淡自己,害怕让自己一个人。 因为习惯了用恶作剧吸引别人注意,所以他越想亲近的人,越会做出一些恶劣的行为。 包括在自己面前胡言乱语,表面看像是在讨打,其实是想让自己关注他? 叶纤红突然有些心疼这个男孩子。 也不知道失望了多少次,才会让他的性格,变成这样另类? 或许一开始也讨好过父母,让他们多关注一下自己。 但是双方都有了新的家庭,这已经成了奢望,最后改成这种极端的方式? “对了,你问这个,是不是现在跟他在一起?”章诗萍见叶纤红不出声,问道。 她知道叶纤红和胡向阳准备去香江那边度蜜月,无缘无故问起表弟,十有八九碰到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 有时候觉得章诗萍某些方面跟白翌宸有些像,两人跟朋友交往时,都有些另类。 “哦。”章诗萍见自己猜到了,也没有废话。“可惜我们现在在国外,无法回来招待你们。” 跟温俊结婚后,两人在深城买了房子,往返两地很方便。 如果回香江,倒是可以招待他们。 “没关系,由白翌宸陪我们也一样。”叶纤红连忙安慰道。“他倒是死皮赖脸要当我们的导游,如果我敢拒绝,他一定跟我急——” 接下来又瞎聊了几句,这才挂了电话。 回到餐厅,看到他跟胡向阳说说笑笑,似乎很正常。 “在聊什么?”坐下来后,随口问了一句。 白翌宸似乎跟男人在一起,更加游刃有余,说话也更自在。 “我在问向阳哥有没有跟帅哥亲热过——”白翌宸双眼斜过来,居然很妩媚。 “又作死了——”叶纤红啪地一掌拍下去。“总有一天,你因为这张破嘴,被人狠狠教训吃大亏。” 心里想着怎么样才能扭转他奇怪的说话方式。 自己跟他算认识了,知道他的习惯。 问题是别人如果没有那么熟,未必明白他的真实想法,见他这么说话,肯定难以接受。 “没关系,我不怕。”被打了他一点都没在意,反而笑得很开心。 叶纤红更加肯定他的心思了。 或许从小缺爱,所以极度渴望有人跟他身体接触。 叶纤红以前从书上看到过,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会有一个阶段特别喜欢别人的触摸,否则会得皮肤饥渴症。 正常情况下,父母会隔三岔五搂一搂孩子,摸一摸孩子的头,这样成长的孩子,心理上获得了安全感,很少出现心理问题。 而跟父母关系冷漠的孩子,则正好相反。 “下午我们想随便逛逛。”叶纤红也不知道他的工作情况怎么样,所以想赶他回去上班。“你的歌如果想给我听,那就晚上过来,我们在这边等你。” 原本不打算参与他的事,现在知道了他的处境,又狠不下心拒绝。 如果他新专辑的歌真的不行,那就帮他弄一首好一点的歌,至少他刚加入唱片公司,如果专辑完全卖不动,那他以后想得到公司的资源,就更难了。 这边九十年代跟内地重生前差不多,谁能给公司赚钱,资源就会往谁身上砸。 不管是四大天王,还是其它天王巨星,因为唱片销量高,这时候一年出几张专辑也正常。 这在重生前,是完全无法想像的事。 而没销量的歌手,则很难排到出唱片的机会。 “真的?”见叶纤红松口了,白翌宸惊喜地叫道。 原本以为自己还得继续磨上一阵子,小红姐才会软下来。 没想到这么快她就认输了。 不过愿望达成,当然特别开心。 他看着不靠谱,心理却比同龄人早熟,明白未来要靠自己,所以唱片卖得好,自己将来才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能赚很多很多的钱,他一定要给自己买一套大房子,装修得非常舒适,没工作的时候,就整天呆在里面不出来。 “再啰嗦一句,我就反悔了。”叶纤红瞪着他喝道。 这小子越骂他打他越开心,不能像跟其它同龄人一样,好好跟他说话。 “嘿嘿——”果然,被叶纤红恶狠狠地教训,他反而笑得特别开心。 吃完饭,白翌宸抢着要买单。 叶纤红捉住他的手,把他赶出去,让胡向阳付了钱。 等他离开后,两人正式在街上闲逛起来。 不是叶纤红三观有问题,这边的城市氛围,内地还真的比不上。 她最感兴趣的是异国情调的老房子,随便一栋楼,都带着历史沧桑感,适合拍照片时当背景。 两人一走就是几个小时,反正不赶时间,慢悠悠地逛着,特别舒心。 看到街道两旁的美食,觉得喜欢,就买一点尝尝。 年轻人嘛!在外面走一走,肚子就饿了,也不怕吃撑。 胡向阳并不是个追求浪漫的男人,此时两人靠在一起逛街,不知不觉被感动了,生出一辈子这样牵手走下去的念头。 一直到了傍晚,两人逛累了,这才回酒店。 一路上吃了不少当地的美食,肚子早已经填饱了,也就没有去餐厅吃晚饭。 冲凉后换了衣服,窝在床上看电视。 因为家里就能收到香江的电台,两人对节目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因为要等白翌宸过来,所以不好做别的事。 意外的是,突然在一个节目中看到白翌宸。 这是一个介绍某个歌唱比赛的访谈节目,没想到他居然也进了前三。 第九十四章新专辑 镜头前的白翌宸,跟平时看到的差别比较大,一举一动都比较优雅,台风似乎在模仿陈百强。 比赛时唱的正是叶纤红帮他抄的歌——《一天一天等下去》,前世是吴奇隆唱的,算是他单飞后比较出名的粤语歌。 当初教他这首歌的时候,虽然觉得他唱的不错,其实还是希望他唱得像吴奇隆。 没想到现在听起来,怎么感觉更像李克勤的唱法。 算了,他有这样的变化,或许是受了其它专业人士的指点,自己什么水平,还是别捣乱了。 想明白这一点,她的心态放松下来。 过了十几分钟,白翌宸就过来了。 手里拿了那几首新专辑的歌,递给叶纤红。 正常情况下,这些都是要保密的,不能外泄,免得竞争对手知道后,出现意外。 以叶纤红的身份,肯定看不上这些歌,她又不从事这一行,所以他非常放心。 叶纤红戴上耳机听了听,这些歌说不上不好,但是总感觉没有一首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样的唱片,只能靠宣传,或许听得多了,会有一两首歌,被大众喜欢。 又一想,这时候就算天王巨星,一张唱片也不过一两首好歌。 而且大多是填词翻唱的岛国歌,真正的原创非常少。 “不好听?”见叶纤红漫不经心的模样,白翌宸哭丧着脸问。 原以为只有自己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小红姐也同样的态度,看来首张唱片失败是注定了。 唯一的转机,就是她帮自己写一首好歌。 一张唱片只要主打歌能流行起来,唱片的销量就不用太担心了。 “行,我帮你写一首。”知道白翌宸这些年的经历后,叶纤红真的狠不下心拒绝他。 于是拿出纸笔,开始写起来。 具体什么歌,下午她就开始在思考了。 第一,必须是粤语歌,所以只能从香江歌手的成名曲里,寻找合适的歌。 第二,必须符合他的专线,或者用他的音调唱,依然好听。 第三,自然得符合他的年纪和人设,不能太老成。 一般来说,白翌宸长得这么帅气,又刚刚在歌唱比赛上获奖,肯定会吸引一波少男少女听他的歌。 只要抓住她们的耳朵,问题就不大了。 最后她选择了容祖儿的《我的骄傲》,也就是《挥着翅膀的女孩》粤语版。 会选择一首女声歌,一方面是白翌宸音比较高,另一方面是歌词比较励志。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首歌比较晚,不用担心自己记错,把别人已经在唱的歌拿给他唱。 白翌宸刚刚比赛获奖,这首歌的歌词一直有感恩的意思。 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歌迷,应该都会喜欢懂得感恩的人。 “我的骄傲?”看到歌名,白翌宸顿时兴趣来了。 说起来,他也有些自恋,这歌名感觉跟自己非常配。 “不错。”叶纤红边写边回答道。“这首歌应该最适合你来唱——” 如果把这样的好歌,都拿出来给他唱了,依然不能大红大紫,那真的只能怪他天生吃不了这碗饭了。 “谢谢小红姐。”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白翌宸更回心痒难骚,站在她旁边默默看起来。 等到写完,他迫不及待拿过来,准备试唱。 “我先唱一遍给你听吧!”这首歌叶纤红非常熟悉,随口哼唱起来。 因为在客房,肯定不可能太大声,免得影响旁边的客人。 “好听,太好听了。”白翌宸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有了这首歌,我一定能红——” 进入唱片公司后,才知道干这一行的艰难。 世界上会唱歌的人实在太多了,一个歌手就算唱得再好,也未必能大红大紫。 想要成名,唱功好只是基本功,还得有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像他以歌唱大赛获奖者的身份,加入公司,确实马上获得出唱片的机会。 问题是公司里层级分明,好歌都得给成名歌手唱,他分到的歌,大多是他们挑剩下不要的。 也就是说,想靠这些歌赚钱,真的靠老天帮忙了。 大多数时候,这些歌只能让自己在歌坛混个脸熟。 除非运气好,捡到大漏,某首歌被自己唱了后,特别受欢迎。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只是概率太低了。 所以听表姐说叶小姐要来这边度蜜月,他就死缠烂打,也要求她帮自己写一首歌。 “喜欢就好好唱。”叶纤红也被他的激动感染到了,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 别看他性子古怪,头发却异常柔软。 白翌宸没想到小红姐会做这样的动作,身子一顿,忽然低下身子,头趴在她肩上,一动不动了。 叶纤红心里一痛,没想到自己随便一个动作,让他这么激动。 身上只穿了件短袖T恤,肩膀很快感觉到了湿意。 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他的头,安抚他的情绪。 一个没有父母照顾的男孩子,能够无病无灾长到十八岁,肯定积压了太多的委屈。 她的表姐章诗萍,又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应该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表弟的感受吧! 而章妈妈的性格,除了女儿,似乎也不会关心其它人。 所以这些年,当他嬉皮笑脸的时候,其实是把眼泪吞进肚里了。 一直过了十几分钟,白翌宸才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来,眼泪已经干了,只是眼眶依然是红的。 “接下来你把歌唱好,男孩子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保护自己,别人都是靠不住的。”叶纤红怕他尴尬,故意用恶狠狠的语气教训道。 别说是他,这话同样是她前世的总结。 当时以为段俊希可以依靠,所以明知道他不靠谱,依然跟了他三年。 到了深城后,磕磕碰碰受了一些挫折,才开始真正强大起来。 “嗯,谢谢小红姐。”白翌宸难得正经地回答了一句。“我一定会把歌唱好的。” 两人又讨论了一会歌,直到十点钟,他才告辞离去。 “感觉你又要多一个弟弟了。”胡向阳搂住叶纤红,笑着打趣道。 对于老婆的性子,他非常清楚,看不得别人受苦。 特别是像白翌宸这种有过几面之缘的人,本性又不坏,她总会帮别人一把。 “唉。”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我能帮的也不多,一切要靠他自己努力。” 不是自己想做个烂好人,实在是前世自己也碰到过这样的困难,那时候多么希望有人这样拉自己一把? 将心比心,人家碰到了自己,说明有缘份。 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怎么好意思袖手不管? “帮一把也好,反正是温俊的小舅子。”胡向阳笑道。“虽然不是亲的,章诗萍没其它兄弟姐妹,这个弟弟也算比较亲近了。” 说起来他也不是小气的人,没必要在意这些。 大不了到时从温俊那里讨回来就是。 第九十五章发行 接下来几天,白翌宸忙着在公司练歌,没有时间出来。 因为换了一首主打歌,要重新编曲和录制,这几天他必须抓紧时间完成这个,免得影响正常的出唱片计划。 正常情况下,出一张唱片非常不容易。 从开始找歌,到编曲录制灌唱片,中间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就叶纤红理解,就算一个月时间,也未必能完成。 只是香江的工作效率,历来高得吓人,九十年代形势最好的时候,十几天就能拍出一部电影,这在其它地方是无法想像的。 出唱片也一样,像张学友这样的歌星,一年出三四张都不奇怪。 还有大量的商业活动要参加,给歌手打磨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多。 白翌宸也是发了狠,没日没夜地练歌,所以很快完成了录制工作。 叶纤红没有他骚扰,反而更自在,两人买了不少纪念用品,准备带回去。 一个星期后,这张唱片就正式发行了。 当叶纤红在音像店看到后,掏钱买了十张,让白翌宸签上名,准备带回去送人。 好不好卖另说,自己在国内也算有路子,总得支持他一下。 听说内地也同步发行了,叶纤红打电话给姜皓,请他帮忙。 他在广电这个圈子有路子,可以想办法让这首歌在各地的电台上多宣传几次,任何一首好歌想炒热,都必须有一定的播放量,才会被大家熟悉并喜欢上。 她相信这首《我的骄傲》肯定能大红大紫,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宣传。 没有人听到,再好的歌,也只能存在仓库里。 或许某天被人在重要场合翻唱了,才重新被人认识一遍。 这对白翌宸来说,肯定无法接受。 “没问题。”姜皓一听,轻松地应下来。 反正这时候电台放什么歌,大多由主持人说了算,除了点播节目之外。 只要是好歌,节目组也不会拒绝。 他只要请家人给各个电台打声招呼,轻易就能做到。 “谢谢小红姐。”听说她安排内地电台宣传自己的歌,白翌宸激动得又想流泪。 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自己的事,就算父母和表姐他们,也没有人想过用这样的办法,替自己宣传。 “是你唱得好。”叶纤红只好继续安抚他。“如果不好听,就算请人帮忙,也只是放一次算一次,没多大效果。” 这是没办法的事。 真正大红大紫的歌,好听是第一步。 任何一首能在街头巷尾传唱的歌,都经得起一听再听。 至少前世容祖儿的版本,达到过这样的高度。 白翌宸的唱功虽然稚嫩,但是九十年代初的市场,跟容祖儿的时代肯定不同。 这时候没有网络,香江的宣传虽然跟前世的流量明星差不多,各大公司到处为自己的艺人打榜,但是好歌成名确实比前世容易多了。 果然,经过十来天的推广,这首歌开始在香江的街头巷尾,悄悄流行起来了。 而白翌宸也开始在唱片公司的安排下,到广播电台宣传自己的歌。 如果不出意外,一炮而红应该已成事实。 叶纤红见事情办完,来香江也有二十天了,于是准备回深城,跟温俊汇合后,再聚几天,然后回虞城。 温俊跟章诗萍原本计划在国外呆足一个月,因为蜜月结束后,需要回家一趟,正好叶纤红和胡向阳在自己的家乡,于是提前回来,尽一下地主之谊。 没想到父亲突然被调到深城,那他更应该提前回来,安排一下了。 第二天两人到深城的时候,直接被温俊接走了。 “小红,谢谢你。”章诗萍一看到叶纤红,就冲过来抱住她。 或许是因为跟父亲其它的孩子关系冷漠,所以更看重白翌宸这个表弟。 可是自己能力有限,很多时候并不能帮到他,这让她一直很愧疚。 现在通过小红的帮助,他不但唱歌比赛获了奖,还正式加入唱片公司。 这样一来,算是有了一条很好的出路。 这次表弟出唱片,原本她比较担心。 一般来说,除非公司看中你的潜力,愿意力捧你,否则第一张唱片,很难溅起水花,赚到大钱。 毕竟新人大家不熟悉,受的关注自然少,需要慢慢熬才能出头。 没想到小红又帮他写了一首歌,唱片刚出来,就已经有了大红大紫的倾向,她怎么能不激动。 在香江这个特别现实的社会,只要你的能力获得肯定,那就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将来在这个行业越走越远。 就算是四大天王,也是因为利益原因,才能被唱片公司大力宣传和推广。 否则唱功比他们好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其它人没有机会?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想说什么,嫌弃地白了她一眼。“白翌宸是你的表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弟弟。” 这样说虽然有些矫情,问题是这次来香江,被这个小子缠上了,她就算不想帮,也不行啊? 温俊和胡向阳是老朋友了,见面举拳碰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了。 于是一起上车,回温俊深圳的家。 这边的房子,是他在虞城开王子饭店赚钱后,自己出钱买下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章诗萍是香江人,一直想搬出来自己住。 香江的房子是天价,她买不起,深圳和香江这么的,这边有房子了,她想过来住也方便。 这套房子位于皇岗那边,离叶纤红前世生活过的地方并不远。 为了不被打扰,他买的是一栋独门独户的老房子,因为重新翻新过,住起来倒非常舒适。 “喜欢这边吗?”温俊安顿好两人,一起在客厅坐下来,随口问道。 胡向阳没有浪漫细胞,小红说哪里好,肯定只会附和说好,所以他直接问叶纤红。 “不错。”叶纤红笑着点头。“这些日子天天逛街,把当地的特色菜和小吃,都尝了个遍,非常过瘾。” 这是大实话。 重生后,虽然过得比较顺利,可是前世的生活经历,她一直无法忘怀,慢慢地就成了执念。 这次过来,因为比前世来得早,所以无法联系上前世的闺蜜。 但是能碰到雷晓贞,已经超出自己的期望了。 旧地重游,前世的一切变得更清晰,她感觉自己的心结慢慢解开了。 这一趟旅行真的太值得了。 “是吗?”温俊没想到两人把重心放在吃上。“我以为你做菜水平这么高,看不上这边的美食。” 作为土生土长的羊城人,他对本地美食,当然有足够的自信。 特别是老火靓汤,又营养又美味,是其它地方所没有的。 只是小红做的菜太好吃了,如果她开一家美食店,只怕这些店的生意,会大受影响。 第九十六章上门做客 “不来这边尝美食,那我们过来干什么?”胡向阳也觉得这边除了美食,还有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东西? 对他来说,自己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是正科级干部。 这已经是同龄人仰望的存在了,所以对事业,他暂时没什么更高的追求。 而老婆又是少有的美女,所以对于美色,他现在也没有不该有的想法。 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吃吃喝喝了。 “好吧!”被他这样反驳,温俊一时也找不到话回击他。 大家都不是普通人,吃喝玩乐的其实都不缺,所以家乡这边,确实没什么拿得出可以吹牛的。 “对了,伯父伯母现在在哪里?”叶纤红见两人这么无聊,居然在争论这种事,懒得理他们,转头问章诗萍。 既然到了人家的大本营,如果过门而不入,似乎有些失礼。 “我爸这个月刚调来这边,你们不介意的话,今晚我们一起吃顿饭。”温俊没想到叶纤红主动提起这个问题,连忙回答道。 他们提前回来陪两人,除了朋友之间的交情之外,最大的原因,自然是想介绍父母跟他们认识。 别看父亲在章诗萍家人面前,还可以耀武扬威。 这是因为他们是商人,而国内没有权力,都是普通人。 除非生意做大到可以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那样的商人才有一定的话语权。 章爸爸在家人面前很牛,是因为资产已经过了几千万。 同样的,父亲如果碰到市里的大人物,也得乖乖低头,毕竟他只是个不起眼的处级干部。 “行。”叶纤红一听,当然没意见。 反正这一面都要见的,早见晚见都一样。 认识朋友,除了志同道合之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通过朋友,扩大人脉圈。 特别是胡向阳和温俊这种出生在官宦之家的年轻人,更加重视圈子。 胡向阳所在的胡家,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可以借力了,只有大姑夫所在的肖家,还能帮上一点忙。 他能活得这么自在,是因为自己有卫老和戴老的关系。 但是两个年纪大了,又不适合大大小小的事都找他们,所以不能忽略底层和中层的力量。 人脉越强大,越能活得如鱼得水。 温俊的父亲官职虽然不高,但是在当地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就算这边离虞在那么远,只要依然在机关混,谁知道将来会不会调到别的省里,和他们共事。 现在跟他们联络一下感情,互通有无,有百利无一害。 当天晚上,大家一起来到温俊父母住的房子那边。 这套房子当然也是温家自己买的,离温爸爸所在的单位比较近,这样上班方便。 “欢迎你们。”温爸爸温泽宁早就在家等着了,看到两人进来,站起来主动打招呼。 儿子媳妇在虞城能发展得这么好,完全靠面前的女孩子帮忙,夫妻俩是真心感谢叶纤红。 “叔叔阿姨客气了。”见两人把重点放在自己身上,叶纤红只能上前一步,回答两人的热情问候。 忽然有些担心,自己什么事都出面处理了,胡向阳作为男人,会不会觉得没面子? 看来以后要藏拙了,现在他还年轻,不在意这些。 时间长了,万一被人小看了,心里总归不舒服。 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大家进屋后也没客套,直接上桌吃饭。 粤省人待客,第一道美味,肯定是靓汤。 为了招待儿子的朋友,温妈妈一早就去菜市场买了食材回来,洗干净就开始煲着了。 一道好汤,往往需要小火煲上五六个小时,才能把食材的营养和味道,化进汤里。 怕他们喝不惯,她煲的是汤汁比较清甜的虫草花煲鸡汤。 主要是虫草花不寒不燥,对于多数人来说,都可以放心食用。 当她把砂锅端出来,放在旁边的小桌上时,一股鸡汤的清香扑鼻而来。 “看来阿姨煲了一手好汤,叔叔有福气啊!”叶纤红客气地捧了一句。 以前听人说,粤省人选媳妇,第一条就是看能不能煲一锅好汤。 然后才看其它条件。 如果不会煲汤,婆婆就会看不上。 这样做合不合理不说,如果娶回家的媳妇,有这个能力,确实能给家庭带来不少乐趣。 周末到了,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喝碗美味的老火汤,又美味又滋补,工作带来的烦恼和压力,也能消除不少。 “你也知道煲汤?”见叶纤红很内行的样子,温妈妈边舀汤,边笑着问道。 如果这样,那这个女孩子确实很聪明。 “我以前学过,不过没阿姨煲得好。”叶纤红接过汤,小心地喝了一口,味道确实非常正宗。 在温家,不能让人小看,当然也不能把话说得太满。 毕竟在他们眼里,自己是北方人,能煲就不错了。 肯定比不上土生土长的粤省人。 像温妈妈这个年纪,正常来说,肯定已经煲了三十年了。 她前世也煲了十几年,因为频率高,煲汤次数应该不会比温妈妈少。 “这个其实没多少技术含量,只要有耐心,多煲几次,调配好大家的口味,就成功了。”温妈妈当然不知道她真的熟悉,以为她想学,就啰嗦了几句。 女人嘛,厨艺非常重要,管住男人的胃,就能管住他的心。 “嗯。”叶纤红点点头,表示认可。 “说这个干什么?”温泽宁见老婆把话题扯远了,埋怨了一句。 又对胡向阳说道:“听温俊说,你在虞城市府办工作,已经是正科级干部了,今年才二十五岁,真的是年少有为——” 这个年纪,能升到这个职位,绝对是前途无量。 自己二十五岁时,好像还没到副科,跟他差远了。 又想起儿子提到的赵大成,现在也是副科了,随时会升到正科,忽然有些后悔。 早知道他有这样的机遇,当初就不应该答应他经商。 如果在机关工作,有这样的朋友帮忙,说不定也早早升职了。 这样一来,将来肯定会比自己混得好。 自己明年五十了,才刚刚爬到处级干部,后面的路子只会越来越难走,能升到副厅级,就已经顶天了。 机关里永远是一步快,步步快。 像胡向阳这样的年轻人,现在是科级,到了三十岁,估计就能到副处级,甚至处级,四十多岁说不定就是厅级干部了。 “叔叔客气了,其实我更羡慕温俊,你看他活得多自在。”胡向阳笑着回答。 这当然是说说而已。 真的让他像温俊一样,弃政从商,肯定不可能。 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父亲当初没有从政,已经让这个家开始败落了。 而大伯一家因为贪腐问题,全部被免职业,应该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如果他再不努力,等爷爷过世,胡家肯定会一蹶不振,彻底没有希望了。 第九十七章温家的矛盾 “叔叔在哪个部门工作?”叶纤红听他的口气,似乎想跟自己讨论这个,主动把话题转到他身上。 这个也正常,如果自己没有戴老和卫老,碰到职位比自己高的人,也愿意跟他谈这个,最好能拉扯自己一把。 如果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大多会觉得这样做,这个人有些势利。 等到了一定层次,不管是从政还是经商,都必须有足够的人脉支撑,才能保住现在的一切。 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是温爸爸,还是自己,都不算有错。 人在江湖,人不由已,谁无法免俗。 “我爸现在在市委办接待科工作。”温俊善于察言观色,见叶纤红问这个,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心思,在一边插嘴道。 父亲是长辈,有些话不好直接说出来,向晚辈求助,毕竟有些丢人。 妈妈和章诗萍是女人,也不合适谈这些,所以只能由他这个儿子来开口了。 “哦。”叶纤红点点头,“原来叔叔跟胡向阳还是同行,不过深城市的行政级别,比虞城高几级,就算是接待科,权限也大多了,可不是胡向阳能比的——” 虽然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问题是温爸爸的官职听起来只是个科长,如果能抓住实权,那也不得了。 作为特区,光是市里一年拨下来的接待费,估计就是个天文数字。 “话虽这么说,不过我这个年纪,调到这样的部门,总感觉有些不伦不类。”温泽宁摇头叹气道。 以往接待科的负责人,大都是四十以内的年轻人,毕竟他们精力旺盛,天天到处跑,也没问题。 他已经快五十了,体力比不上年轻人,所以上了一段时间的班,就感觉到累。 特别是接待兄弟省市的客人,有的年纪比他轻,级别却高得多,他都得放下身段,鞍前马后服务,心里就没那么舒服。 毕竟所谓的接待,除了陪吃陪喝陪玩之外,还有什么事? “听叔叔一说,还真的有种进错部门的感觉。”叶纤红望了温泽宁一眼,笑着回答。 可能是遗传原因,父子俩长得都很帅气,只是温爸爸的脸色有点差,眼袋也很明显,应该是最近没睡好。 既然不喜欢这个工作,那他为什么调来这边,难道是在原单位被人排挤了? 不是说温家在这边的势力不小吗? “吃菜吃菜。”见他们光顾着说,都没动筷子,温妈妈催促了一句。 说完,夹了一只烧鹅的翅膀,放到叶纤红的碟子里。 作为女主人,最重要的事,当然要照顾好客人。 至于老公想的谈的事,没必要太着急,等吃完饭,到书房慢慢谈就是。 她的心态比老公好,明白有些事急不来。 如果叶纤红愿意帮忙,不急在一时。 如果她不愿意,现在说也没用。 “谢谢阿姨。”叶纤红感觉温妈妈为人处世,比温爸爸还要老练,就有些好笑。 温爸爸这个年纪了,依然卡在这个位置,难道跟他的性格有关? 想到胡向阳爸妈的性子,觉得自己应该没猜错。 他们这个年纪的男人,性格上两极分化很严重。 因为在新中国的红旗下长大,那时候的人大多比较单纯,为人处世也比较耿直。 这样的人进了机关,往往无法获得提升。 毕竟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手腕,太直来直去,肯定不行。 但是也有人出生在旧式家族里,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到社会后就能如鱼得水。 而温爸爸显然属于前一种。 照叶纤红判断,他平时工作时,应该还带着些知识分子的清高,所以才会觉得干接待科没面子。 温妈妈望了章诗萍一眼,把另一只翅膀夹给她。 对这个媳妇,她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讨厌。 反正是儿子自己选的,他喜欢就好。 她是聪明人,知道婆媳之间,没必要搞得剑拔弩张,客客气气就好。 温俊望了妈妈一眼,对她能放下成见,非常高兴。 吃了晚饭,泡了茶端出来,大家在客厅坐下来。 见章诗萍也在温俊旁边坐下来,温妈妈走过来,找了个借口把她拉走了。 不是她看不起媳妇,老公他们要谈的事,她肯定插不上嘴,还不如帮自己收拾厨房。 “叔叔怎么会调来深城的?”叶纤红喝了一口茶,主动问道。 这个年纪了,人羊城调到深城,似乎不合理。 “既然你问了,我也不怕丢脸。”温爸爸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实话实说。“我是被温俊的亲叔叔,使了些手段,不得不过来。” 温爸爸家里兄弟三个,他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小弟因为年纪小,跟两个哥哥关系都不错。 他跟老二的关系非常僵,真正的起因,是因为二十多年前一件事。 原来二十多年前,温爸爸做为知识青年,必须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本来名单已经定了下来,没想到临出发前,他突然上吐下泻,被送进医院,最后无法离开。 于是原本说好留在城里的老二,理所当然被顶上去,送到西北某个落后乡村。 如果单是这样,老二也不会恨他这个哥哥。 主要是他当时有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姑娘,两人的关系已经谈婚论嫁。 到了西北后,姑娘继续留在城里,两人长时间没法见面,最后感情出了问题,女孩子嫁给了别人。 老二因为这件事,迁怒于哥哥,认定他当初突然生病,是想把下乡的事推给自己,所以一直没有原谅他。 等他回城时,兄弟俩已经各自娶妻生子,他的岳家是老师,虽然出生书香门弟,却帮上他什么。 而老二跟城里的对象分手后,一时没想过再次恋爱。 跟同为知青的妻子认识后,是她主动追求他,最后日久生情,才正式结婚。 原本对岳家不抱什么期望,没想到岳父平反后,立马成了厅级高官。 在岳家的帮助下,老二这些年越走越顺利,已经跟他岳父当初处于同一级别。 对他而言,有了一个成功的弟弟,不但没有成为助力,反而成了上升的阻碍。 最近因为儿子事业顺利,被亲友羡慕,老二家的孩子却最终成了纨绔子弟,到现在都不肯好好工作。 老二觉得丢脸,不但没有反思自己,反而利用关系,把自己弄到这边来了。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想,并没有跟老二当面确定过。 “怎么跟我们家一模一样——”胡向阳没想到温爸爸和兄弟之间的矛盾,跟父亲和大伯几乎一模一样,都是自己人跟自己人斗,忍不住慨叹了一句。 这真的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有这样的亲兄弟在,居然没有帮忙,还要受他的罪。 胡向阳自己也干过接待科的事,知道这个地方年轻人干无所谓,反而觉得自由。 让一个年纪大的人,去给年轻人服务,有时候真的抹开脸。 第九十八章回家 “你家怎么了?”温爸爸没想到胡向阳会插嘴,好奇地问道。 胡向阳于是把自家和大伯一家的事,详细说了一通。 “唉——”温爸爸一听,叹了一口气。“这样说来,我们两家还真的同病相怜——” 兄弟反目,说出去其实很丢人。 问题是兄弟认准是自己害了他一辈子,就算怎么自证清白都没用,他现在也不做徒劳的解释了。 当初虽然确实不想当知青,但是他还没有卑鄙到为了让弟弟顶上去,故意作践自己,弄出一身病,然后住进医院。 聊完这个话题,大家又说到粤省的特产和景点,温爸爸让儿子明天陪他们去逛逛。 工作上的事,说到这里就行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点到为止反而更合适。 他一个长辈,不可能直接开口,求晚辈帮忙的。 何况叶纤红这么聪明,就算他没说,估计也懂了自己一家的打算。 第二天早上,温俊和章诗萍陪着两人继续逛深城。 多了两个人,能聊的话题就多了不少,就是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转眼一星期又过去了,能逛的地方也逛遍了,算算出来差不多一个月了,大家准备回虞城。 最后一项任务,自然是买一些特产回去送人。 因为坐飞机回去,中午上机,下午就到家了,路上时间不长,带吃的东西也不会坏。 于是找了一家最有名的烧腊店,买了几只烧鹅,用泡沫箱密封好后,准备让飞机托运回去。 有空间在,当然不会真的浪费这个钱。 叶纤红让他们去办登机手续,自己去处理行李,趁他们没看到,直接收进空间里。 在余杭的机场下来后,再找了个理由拿出来装进车子,直接开车回家。 刚回到虞城,电话接连响起来。 原来是其它朋友听说他们回来了,纷纷提议约个地方聚一聚。 说起来他们回来得最晚,其它人早就回来了。 叶纤红没有拒绝,让他们安排好时间地点后,通知自己一下就行。 到了农场,把礼物拿出来,送给戴老和卫老他们。 这种东西他们肯定不稀罕,只是这是礼节,他们就笑哈哈地收下了。 “小红,水蜜桃已经熟了,我们用糖腌了一些果肉,准备酿酒了。”等两人收拾好行李后,戴老提醒道。 说完,带着叶纤红来到那间专门准备贮藏果酒的房间。 对他和老领导来说,这件事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其它所有事情。 只是靠墙的柜子里,已经放了五十多只玻璃罐了,每只可以装五斤,如果全部酿成酒,应该有一百多斤果酒。 叶纤红打开了闻了闻,这些水蜜桃树因为是从空间移出来的,所以结的果子,比外面的要好很多。 只是相比空间的桃子,还是差了一点。 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它们也有一定的灵液,戴老和卫老平时喝它们也没问题。 只要自己注意一下,如果长期喝这个,身体比以前差了,那就中间加稀释的灵液进去。 如果没问题,那让他们直接喝这个就行。 自己酿自己喝,省得自己动手了。 “怎么样?跟你酿的一样吧?”戴老有些不大肯定地问道。 所有步骤,全部照小红教的在做,没理由不对。 “嗯,完全一样。”叶纤红笑道。“这样一来,爷爷和卫爷爷有喝不完的酒了。” 这边的水蜜桃,起码可以酿几千斤果酒,过段时间还有杨梅、葡萄、枇杷等水果,可以继续酿酒。 这样一来,数量真的很大了。 到时可以拿一些放到诗诗姐的农家乐餐厅里卖了。 有了这个特色酒,估计她那边的生意也会好上不少,毕竟这么好的酒,外面买不到。 “为了酿酒,我们都舍不得吃水蜜桃了。”戴老听她这样说,放下心下,笑着说道。 果酒当然是多多益善,到时两人喝不完,还可以带回家给家人喝。 说得夸张一点,谁没有几个重要的亲人啊! “爷爷,你们尽管吃就是。”叶纤红提醒道。“后面还有大量的水果上市,你们吃不完的。” 她还打算搞一些暖棚水果,到时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水果。 这样一来,空间的水果也可以随时拿出来混在里面吃了。 “也对。”戴老想了想,觉得自己想偏了,于是随手摘了几个桃子,放进篮子,准备洗了后,和老领导一起分享。 陪着两位老人坐着聊了一会,叶纤红进屋去找妈妈。 “小红,你们怎么真的去了一个月?”叶知书看到女儿进来,担心地问。“这么久没有看书,高考马上就要到了,你会不会跟不上——” 离高考只有一个月了,别人这个时候争分夺秒在学习。 女儿因为结婚,浪费了一个月时间,她真的担心女儿考不上。 “妈,你放心吧!”叶纤红搂住妈妈的肩,头靠过去,搭在她头上。“余杭的大学,我还是有把握的。” 作为修炼者,不可能一个月不学习,就把前面背的东西忘掉。 接下来还有一个月时间,她好好补一补,多做一些题目,肯定没问题。 母女俩正聊着,看到诗诗姐带着一双儿女过来了。 两人还没满周岁,却已经会走会说话,看到叶纤红,马上扑过来。 苏思诗望着一双儿女,暗暗称奇。 其它人一段时间没带他们去,两人就会变得陌生。 而小红就算隔多久没见面,他们依然记得很清楚,而且再次见面,那亲热的样子,就像天天在一起。 似乎对她的记忆,已经根深蒂固了,多久都不会忘记。 “叫妈妈——”叶纤红一手一个,用力抱起来,逗他们道。 “小妈——”两人被她逗得咯咯直笑,扭着身子叫道。 “小妈?”叶纤红皱了皱眉,谁教他们这么叫的?不知道的人以为她是后妈或者小老婆呢? 苏思诗听了,就有些尴尬。 在她们那里,婶婶或阿姨叫小妈妈,伯母叫大妈妈。 她倒没有教过孩子这样叫小红,估计是保姆教的吧! “妈妈——”两个宝宝自然不懂这里的差别,见她纠正,马上又叫了一声。 “这才乖嘛!”叶纤红一边亲了一下,又给孩子举高高。 “小心。”见她同时把两个孩子举起来往上丢,同来的保姆吓得脸色发青。 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么小的孩子,如果不小心摔在地上,那就不得了了。 “没事。”苏思诗知道叶纤红有特别的本事,倒一点不担心。 保姆还是非常担心,在一边小心看着。 万一掉下来,她就马上冲过去接着。 叶纤红陪着两人玩了近半个小时,这才放下他们。 两人抱着她的腿,嘤嘤叫着不肯松手。 第九十九章婚后再聚 “你们乖乖,一会再陪你们玩——”叶纤红知道他们听得懂自己的话,在两人的脸上各捏了一下,把他们交给保姆。 两人撅了撅嘴,却没有哭闹,跟着保姆往前面草地走去。 叶纤红带着苏思诗走进装酒的房子,把里面的果酒介绍了一遍,等酒酿好了,让她帮自己代售。 听说一斤要十块钱,苏诗诗听了一惊。 “十块是餐厅的价格,如果想买了带走,二十块一斤。”叶纤红提醒道。“这酒不同寻常,你最好限量供应,这样的话,肯定会给你的店带来更多的顾客。” 虽然比不上空间产的果酒,但是经常喝的话,身体的变化还是能看出来。 叶纤红相信随着时间过去,它们会越来越受欢迎,到时也会有人过来买自己的水果。 爸妈不上觉得在农场太空太无聊吗?自己这算是给他们找了一件事做。 当天傍晚,叶纤红留下两只烧鹅,交给妈妈,让她切了给家里人吃。 剩下几只带去温俊的王子饭店,让厨房斩了送上来大家一起尝尝。 烧鹅不是新鲜东西,很多店都会做。 但是真正做出名的,却没多少家。 叶纤红带回来的烧鹅,是深城当地最出名的师傅做的,味道自然没话说。 “小红现在天天在农场复习功课,以后考上大学,大家聚在一起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赵大成感慨了一句。 这些朋友里,他跟胡向阳关系最好,跟叶纤红接触也最多。 而且她跟大家有交集,起因也是他请叶纤红帮忙做菜,请大家吃。 因为受美食的吸引,大家才成了一个圈子里的好朋友。 “你们不用担心。”叶纤红回答道。“我已经决定在余杭读大学,两地又不远,开车几个小时就到了,有什么事,一叫就能赶过来。” 朋友嘛,长时间不见面,交情确实会慢慢变淡。 在余杭的话,肯定能避免这个问题。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大多不是虞城本地人,每次要回老家,都要到余杭坐飞机。 所以把聚会地点定在余杭,其实也很合适。 现在温俊已经在那边开了家分店,肖东胜也在那边工作,大家想发展得更好,肯定会慢慢地跳出虞城这个小县城,去省城发展。 “这话不错。”姜皓也同意叶纤红话。“虞城确实太小了,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点,以后要跳出县城,把余杭当成未来的发展目标。” 当初大家都来这边,是因为肖东胜来这里担任副市长,他们算是来这边帮忙的。 现在他已高升离开,大家也各有收获,没必要局限在这里。 “那有空了,我们就一起研究,怎么在余杭投资吧!”温俊和章诗萍最看重的是赚钱,忍不住提议道。 蒋建辉也点头叫好。 他不像哥哥蒋建光,因为结婚生子,暂时无法离开。 反正蒋家的事业,在虞城已经快到顶了,如果离开去余杭找更大的市场,那蒋家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何况兄弟俩一个在虞城,一个去余杭,对蒋家也最有利。 “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也赞同这个主意。 如果以后大家经常来余杭,那她的大学生活,应该也不会寂寞了。 至于去余杭投资做什么,一时之间还没想好。 于是纷纷准备去做市场调查,下次聚会时,再拿出来讨论。 等人到齐了,酒菜端上来,大家开始开怀畅饮。 以前朋友圈里,大多是单身男女,所以吃喝时,还要有所节制。 倒不是怕长胖,主要是为了顾忌自己的形象。 毕竟出生都不差,得讲究风度。 现在可以暂时抛开一下,由着自己的性子吃喝。 肖东灿在一边摇头:“果然一结婚,就无所顾忌了。敢情原来的风度,全是装出来的。” 朋友圈里,还单着的只剩下他和蒋建辉。 看到大家肆无忌惮的样子,他总觉得像是变了一个人。 “也不仅仅是因为装。”叶纤红在一边笑道:“主要是大家认识时间长了,都知根知底,已经到了可以把本来面目,全部露出来给大家看的程度了。” 人与人的关系,一直都是这样,越捻熟就越无所顾忌。 真正可以掏心掏肺的朋友,你在旁边露胸毛挖鼻孔抠脚丫子,也不会觉得怪异。 何况男人关系好,一直有三大铁的说法,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 一起有过这样的经历,才算真正的铁哥儿们。 虽然未必每个男人都会嫖娼,它代表的意思是,男人与男人之间,连最隐私的部位都看过了,没必要再掩盖其它东西了。 朋友之间也一样,越熟悉,在一起越自在。 如果还需要端着,说明双方算不得真正的好朋友。 肖东灿没想到叶纤红会主动说这样的话,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在他看来,京城这些朋友时间久了,原形毕露很正常,毕竟清楚大家的本性。 小红一直是最自律的,应该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说的是实话。”叶纤红见诗诗姐也一脸怪异地望着自己,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前世在深城时,几个闺蜜聚在一起,比现在疯狂多了。 喝了点酒,敢脱得只剩下贴身内衣,在包厢里鬼哭狼嚎,群魔乱舞。 现在这样,太小儿科了。 又一想,现在时代不同,自己那样说,换到二千年后,谁也不会觉得奇怪。 九十年代初嘛,人的观念还比较传统。 接下来大家各自说着这次旅行结婚的见闻,特别是出国的,更吹得天花乱坠。 叶纤红听他们提起这个,反倒想起雷晓贞和白翌宸。 想着明天去一趟制衣厂,看看她的情况怎么样? 至于白翌宸的唱片,已经在国内同步销售了,只是出来时,街头巷尾没有听到有人播放,说明流传度还远远不够。 明天同样得问问戴老,能不能在省里的电视和广播电台上,多播放他的歌。 唱片公司不给力,她只能帮一帮了。 吃了晚饭,叶纤红去了一趟卫生间。 回来时在走廊上碰到肖东灿。 “小红,你农场那边,是不是来了位大领导?”这件事他早就想问了,只是不好意思开口。 今天喝了点酒,一冲动就问了出来。 作为肖家子弟,虽然成就上比不上哥哥,只是他的记忆力却比较好。 上次去农场去找胡向阳,虽然没去卫老他们住的房子,但是无意中扫了一眼,还是很快把卫老认了出来。 回来后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专门找了一些旧杂志,看到卫老早些年的照片,才确实自己没看错。 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哥哥和父亲,两人叫他别瞎传这件事,放在心里就行。 第一百章去工厂 “是的。”听他这样说,叶纤红肯定他已认出了卫老,也没有瞒他。“不过这件事得保密,免得带来麻烦。” 这可不是开玩笑,别看卫老在农场那边像个邻家老爷爷,没有一点架子。 真的碰到事情,就知道他跟普通人有什么不同了。 到时农场这边只怕会密密保护起来,除了自家人,其它人谁也不给进。 这也是大表哥明明已经来过这里,却没有告诉小表哥的原因。 这种事情,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放心,我明白的。”肖东灿一听,连忙回答道。 心里暗暗羡慕,原以为戴老已经够厉害了,现在有卫老在,谁还敢跟小红对着干? 难怪她现在懒得打理公司,安心复习准备考大学。 有这样一层身份在,经商反而是小儿科了,世上还有什么东西得不到? 要知道以卫老的身份,就算是戴老,也未必请得动他。 更不要说跑得这么远,长期住在这边的农场里。 从种种迹象来看,他真的是把小红当成自己的亲孙女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来到制衣厂,找杨雪了解雷晓贞的事。 “放心吧,叶小姐。”听老板问起这件事,她轻松地回答。“她没学过缝纫,我现在让她做品检这道工序。” 相对来说,这个工作又轻松又能学到东西。 如果她能坚持下去,等将来对服装加工全部了解后,到时再抽空学一学电车,提拔出来管车间也没问题。 像制衣厂这种传统加工业,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技术。 包括懂裁剪、电车,判断服装的好坏。 因为工人做错了,需要管理人员直接坐下来,手把手教人家。 自己技术拿不出手,工人就不会服你管。 “这样安排也不错。”叶纤红没想到杨雪会把她当后备干部培养,将错就错地回答。“她年纪小,你多教教她,不过也不用太迁就她,当她是一名普通员工就行。” 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历各种挫折。 雷晓贞现在进了自己的公司,如果杨雪把她照顾得太好,说不定十年后,跟前世成了完全两个人。 或许在情感方面,能正常结婚生子,这对她来说,无疑是好事。 但是作为朋友,如果她太顺风顺水,心性无法成熟,那样两人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雷晓贞在叶纤红走进车间时,就看到她了。 来这边已经二十多天了,她早知道深城认识的女孩子,是这家工厂的老板。 除了这家制衣厂,她还有其它好几家公司。 她比较难以理解的是,这么大一个老板,为什么要帮自己? 来这边工作后,她非常满意。 这边的工作环境,比深城那边不知好了多少倍。 不但包吃包住,工资还不比那边低。 最重要的是宿舍条件,如果想在深城住上这样标准的宿舍,估计得是中层管理人员才行吧! 前几天她问过杨厂长,这边招不招人? 这边条件这么好,她想介绍老家的朋友过来这边打工。 可惜杨厂长说刚招满了,下次有需要了,再跟她说。 忽然看到杨厂长在向自己招手,她连忙站起来,往厂长办公室走去。 “小贞,在这边还习惯吗?”叶纤红坐在杨雪的办公桌后,看到她进来,笑着问道。 为了不影响其它工人的工作,她没有选择直接在工位上跟她聊天,而是把她单独叫过来问她。 工人一般都比较单纯,如果她的同事看到老板跟她认识,以后对她的态度肯定会不一样。 这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来说,并不是好事情。 “叶小姐,我在这边很好,谢谢你。”雷晓贞向叶纤红深深鞠了一躬,感激地说道。 她不知道叶纤红让她来虞城,是因为前世是好友,这样做是想让她避开前世的命运。 只当她心地善良,看到自己有困难,所以帮助自己。 她心思单纯,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表示感激了。 “那就好。”叶纤红也知道这样对她才比较好,笑着点点头。“如果有困难,可以找杨厂长,她会尽力帮你解决的。” 说完后就让她回去工作,没有再浪费她的时间,毕竟制衣厂是计件的。 雷晓贞应了声,乖乖回工位去了。 至于那对滇省母女,现在已是老员工了,对虞城也非常熟悉,不用别人为她们操心。 “杨雪,你也坐下来。”叶纤红指了指面前的椅子,说道。 跟小方分手后,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痛苦的模样。 唯一能看出她受到了影响,就是本身就很瘦的身体,现在变得更苗条了。 她越是不想表现出软弱,恰恰说明她内心在意这件事。 叶纤红现在非常头痛,不知道怎么样做,才能治好她心里的伤。 不知道换个环境,会不会好一点? “嗯。”杨雪应了声,很自然地坐下来。 跟老板接触久了,知道她是个言行合一的人,不会跟自己装腔作势,所以自己也没必要假惺惺客气。 “这边新招进来的管理人员,有没有能力强一点的?”叶纤红问道。 制衣厂规模这么大,靠三两个人肯定管不了。 现在工厂分为几大块,每块都有一名主管负责自己的区域,杨雪只要做好生产统筹和物料调配就行。 而且主管下面还有组长,算是带班人员。 这样一来,一千来名工人,就能一级一级管下去,不容易出现大的差错。 “现在时间还短,很难看出来。”杨雪想了想,回答道。“相对来说,裁片组主管和包装组主管,能力相对强一点。” 判断一名管理人员能力怎么样?一方面要看他的执行能力,比如在员工那里有没有威信,安排的工作能不能及时完成,效率和合格率怎么样等等。 另一方面则看他的团队协作精神。 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不会只顾自己那一块,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不管别的部门死活。 而是会用全局的眼光,考虑工作。 因为一家真正优秀的企业,既需要每个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每个部门做好自己的工作。 能平衡好这些的,才算得上是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 “哦。”听了她的解释,叶纤红点点头。 她相信杨雪的判断,所以没有再说什么。 一会找乔昌智商量一下,看这两个人能不能培养成厂长,到时候分别管理制衣厂和床上用品厂。 而杨雪可以调出来,让她去余杭工作。 既然自己准备去那边读大学,肯定会在那边办新的公司。 给她换个环境,多认识一些人,说不定会碰到合适的男孩子,早点解决个人问题。 女孩子的青春比较短,早点结婚,自己也可以早点放心。 反而是杨涛不用太着急,男孩子嘛,就算三十岁了,依然是钻石王老五。 第一百零一章布局余杭 从车间出来,去乔昌智那边坐了坐,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 “这个没问题。”听说公司下一步会把工作重心放到余杭,他觉得很正常。“接下来我也会加大招聘力度,多引进一些能独挡一面的管理人才。” 公司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得走出虞城,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 就虞城而言,余杭自然是最理想的地方。 一方面交通便捷,开车过去三个小时就到了。 而且杭甬高速公路已经在建了,几年后一开通,说不定一个小时就能直达了。 另一方面,那边是省会城市,消费力最旺盛。 在那边建工厂,产值说不定是虞城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同样的,需要的管理人材也会越来越多,现在这些人,肯定不够用了。 “虞城的房地产,短时间内发展不会太快,我打算在余杭新建一家铝合金门窗企业,把总部设在那边。”叶纤红又说了自己的打算。 今年是九四年,房地产已经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但是主要限于一线大城市。 像沪市、京城和深城,现在发展明显在加速。 二三线城市速度就比较慢,更不用说虞城这样的小县城了。 就连余杭,也要等九十年代末,才真正飞起来。 现在布局,时间上正好。 如果铝合金门窗,在虞城加工好再运过去,那成本就太高了,还不如直接在那边另开工厂。 “明白了,下一步我会提前招人进来,在这边的铝制品厂储备和培训,等那边确定下来,就可以抽调过去筹建新厂。”乔昌智在备忘录上记下这件事,又问道:“还有其它计划吗?” 做为总经理,老板有什么投资计划,他得用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否则就会慢一步。 而生意场上你比别人慢,后果就会很严重。 “这个我还在考虑。”叶纤红想了想,缓缓摇了摇头。“能投资的行业太多了,有时候反而不知道选择什么——” 重生这两年,她不停地扩大投资的种类和规模,在别人看来,好像做什么就成功什么。 其实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她这样投资,其实是失败的。 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不会见什么爱什么,而是着重在一个行业里干下去,直到做成行业第一。 下一步再拉长产业线,把产品的上下游也纳入进去,这样一来,既可以降低成本,又能增加行业话语权。 她现在东插一脚,要插一脚,在内行人看来,就像过家过,根本不成体系。 等到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每个行业开始洗牌的时候,她这样的企业,最终的命运,肯定是被别人淘汰。 所以想活下去,现在开始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了。 或者说,要开始有所取舍了。 好在她进入得早,手里又有几个能力出色的管理人员,实在不行的话,把几个项目全部单独出去,这样管理起来就简单了。 让王茂琳单独在服装领域做大做强,争取创出一个一线的服装品牌和一个床上用品品牌。 同样的,铝合金门窗企业如果独立出来的话,也要做成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企业。 然后再增加产品线,把家装这一块也揽进来,成为一家集室内外建筑装饰、建筑幕墙、石材制作、家具加工、水电空调安装、国内外招标工程、境外工程设备、材料出口等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集团。 这样一来,才没有辜负当初进入这个行业的初心。 至于电机行业,反而最简单。 难的是微电机这一块,需要的技术和投资非常高。 原先她踌躇满志,想进入这个行业。 现在有了那两个项目,她突然有些犹豫了。 因为接下来几年,房地产会越来越赚钱,与其在这里大量投资,不如直接去造房子。 “对了,到时我会在余杭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觉得要提前做准备。“你提前招人进来,把架构搭起来,不要怕花钱,只要是人才,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 对她来说,缺的是人才,具体的操作过程,一点都不用担心。 有卫老在,难道还怕买不到土地? 又或者去办手续时,在某个环节被人吃卡要吗? “好。”乔昌智应得很干脆。 这件事,两人谈过不止一次,早就达成了共识,早晚会走这一步。 提前做准备,有备无患嘛! 谈完这件事,她回到农场,继续复习功课。 几天后就是端午节了,叶知书买了一些箬壳,准备裹粽子。 叶纤红自然下去帮忙。 现在家里对吃的东西,越来越不在乎,粽子跟月饼一样,只是应景的东西,并不眼馋。 不过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端午节能吃上一只肉粽子,仍然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因为工人太多了,这次不像以前一样发节礼,实在太麻烦了。 于是直接给每个员工发了一百块现金,让他们自己买东西回家,孝敬家人。 至于管理人员,当然不能这样。 叶纤红让乔昌智请大家去吃了一顿,又发了些礼物。 这时候工人好招,管理人才难得,所以得笼络住他们。 端午节前一天,白翌宸打电话过来,向叶纤红表示感谢。 他的唱片发行一个月发,销量已经统计出来了,内地加上香江,总共卖了三十多万张。 这个数字对天王巨星来说,当然是小儿科,人家卖几百万张也很正常。 但是对一个新人来说,就不得了。 要知道公司并没有花多少钱推广这首歌,如果再宣传一下,销量翻倍都有可能。 所以公司加大了对他的投入,这几天正忙着安排他拍主打歌的MV,到时拿到电视台重点宣传一下。 白翌宸长得这么帅,不输于林志颖,对于学生歌迷来说,估计又能掀起一翻新的购买潮。 “那要祝贺你了。”叶纤红一听,也为他高兴。“不过你的年纪和外貌,注定要走偶像路线,所以有空了,多学一学舞蹈,成不了郭富城没关系,至少要全面发展。” 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偶像明星的舞蹈功力都很重要。 前世的流量明星,哪一个不是长得帅跳得又好。 纯粹唱歌的,除非创作能力特别强,或者唱功一流,否则想进入一线,根本不可能。 “我知道了。”白翌宸也知道叶纤红为自己好,乖乖地应道。“什么时候有机会来内地宣传唱片,再来看望你。” 以前他比较任性,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现在有了工作,就身不由已了,想来虞城,也不可能。 特别是经历得越多,越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开始有意识地学习一些东西。 第一百零二章董采玉生了 比如乐器,原本他学这个,只是为了耍帅,所以并不算精通。 现在一空下来,就会不停练习吉它。 至于舞蹈,就像小红姐说的,就算成不了郭富城,也必须达到小虎队或者林志颖的水平。 否则永远被他们压在下面,无法出头。 毕竟同类歌手的竞争更厉害,大家都会拿出来比较,如果没有办法超过他们,就不可能成为大明星。 “还有,MV做出来之后,记得发一份给我。”叶纤红想了想,又叮嘱了一句。“到时帮你联系内地的电视台,争取多播放几次,也能多卖一些唱片。” 国内的市场太大了,现在录音机越来越普及,一盒磁带不过六七块钱,大家还是买得起的。 “嗯。”白翌宸应了声。 他这时已经肯定,自己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因为小红姐帮自己在内地宣传了。 心里非常感激,又不知道如何表达出来。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平时越油嘴滑舌,一到了真正需要他好好表达时,反而说不出话来。 “那不说了。”见对面沉默下来,叶纤红也不再啰嗦。“记得少吃辣,少熬夜,把自己的身体和嗓子保护好,以后这是你吃饭的本钱了。” 说完后不等他回答,就挂了电话。 她能做的,肯定会尽力,至于能到哪一步,就得靠他自己了。 白翌宸握着话筒,放在耳边舍不得放下来,直到嘟嘟的杂音传来,才叹了一口气,放下电话。 这些年以来,都没有人这样关心过自己,她忽然有些怀念被小红姐敲自己的头了。 叶纤红挂了电话,继续拿起笔做题。 妈妈忽然敲门进来。 “小红,你表哥打电话过来,说你表嫂生了。”叶知书激动地说道。 “啊?”叶纤红一时没反应过来。 下一刻才明白了,妈妈的意思是,董采玉已经生了。 算算日子,差不多就在这几天,没想到自己差点忘了。 “生了个大胖小子,你舅舅和舅妈激动坏了。”娘家有了第四代,而且是个小子,叶知书自己也非常开心。“你外公念叨着要回欣昌,什么时候你抽得出空,我们一起去一趟那边——” 虞城这边有风俗,亲戚怀孕后期,要送催生粽子。 当然不是只有粽子一样东西,还有红鸡蛋,红花生,面,糖。以及好多要分给邻居的点心,和宝宝出生的衣服,包被等等,花样非常多。 女儿旅行结婚时,叶知书已经代表家里,送过一次了。 以前都是满满挑一担去,现在有车了,倒方便许多。 今天宝宝出生了,他们是至亲,还得过去看看。 至亲之间,不会因为催生礼到了,今天就可以空手过去。 叶知书已经提前买了不少宝宝用得着的东西,比如小车子、婴儿床等等,准备这次带过去。 还有长命锁,她也准备了一片,是纯金的,反正家里不缺这点钱。 “我没关系,随时都可以。”叶纤红回答道。“要不下午就去吧!免得外公担心。” 她其实也想去看看董采玉,一个女人分娩后,身体往往会虚弱,她去的话,可以帮她补一补。 每生一个孩子,对女人来说,都会大伤元气一次。 越早进补,恢复得越快。 特别是这个时候医疗技术还没有前世发达,很多女人生过孩子后,容易得各种各样的病。 前世经常听老一辈的人这样说,年纪大了以后,这里疼那里疼,都是生孩子时落下的病根。 妈妈前世死的早,也跟生弟弟有关。 “那行,我一会跟你外公说。”叶知书也觉得早点去比较好,所以现在就去准备了。 吃了午饭,一家三口加上外公,匆匆往欣昌人民医院赶。 胡向阳要上班,安安还在学校,他们没办法过去。 “小红,你马上要考试了,这个时候让你出去,会不会影响你复习?”外公急着回家,一时没考虑到这些,这时候在车上冷静下来,突然问道。 叶家没有大学生,如果外孙女能考上,也是给自家涨面子的事。 他是老一辈的人,观念更加传统,觉得家里有钱了,还不算成功。 等到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到地方上做官,那样一来,这个家族才算真正有出息了。 “没事。”叶纤红笑道。“我已经复习得差不多了,考上余杭的大学,应该没问题。” 如果说一开始想考大学,只是心血来潮,想经历一下大学生活,弥补前世的缺憾。 现在已经公开出去,这就关系到叶家的脸面,所以只能胜不能败了。 “那就好。”对外孙女的话,他还是比较相信的。“等看了小玉后,你早点回来好了。” 到了人民医院,找到董采玉休息的病房。 里面坐了不少人,除了舅舅一家,董采玉的妈妈也来了,此时正坐在床头,聊着什么。 董采玉背后垫着被子,靠坐在床上吃东西,气色看起来不错。 自己白担心了。 看到他们进来,笑着迎上来,先让外公坐下来。 “升级当妈妈了,现在感觉怎么样?”叶纤红走到床头,揶揄道。 以前是上下级关系,说话还要注意场合。 现在只剩下朋友和亲戚关系,怎么说都没问题了。 “想知道啊!”董采玉斜了她一眼。“自己快生一个啊!你和向阳不是也结婚了吗?” 她的观念也比较传统,觉得对女人来说,结婚生子,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至于考大学什么的,反而放在第二位。 反正小红家现在也不缺钱了,有没有文凭,关系不大。 “啊哟,生了儿子,长脾气了?”叶纤红取笑道。“看来叶家以后得把你当祖宗供起来——” 董采玉自从父亲出事后,一直活得战战兢兢,给人感觉非常安静。 没想到嫁人后,性格改变了许多,现在更是敢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打趣。 其它人一听,都笑了起来。 对叶纤红,大家都比较感激,不管是董妈妈还是舅妈一家。 现在两人能这样说话,说明私下交情不错,这是她们希望看到的。 “小玉这话没说话,既然你们结婚了,生孩子的事,也该上心了。”舅妈在一边插了一句。 相比传宗结代,考大学反而没那么重要,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的。 真的想读大学,抓紧时间生一个孩子,明年再考也不晚。 郑建国和叶知书对望了一眼,倒没有出声。 在夫妻俩眼里,女儿嫁给胡向阳,其实是高攀了,毕竟胡家是京城的大户人家。 如果女儿考上大学,成了居民户口,毕业后就是国家干部,那样才配得上胡向阳。 而且家里有大学生,是光宗耀祖的事,她们希望女儿走到这一步。 至于生孩子,女儿才二十一虚岁,过两年也没关系。 第一百零三章农场聚会 “他们年轻人有自己的打算,你们就不要瞎搅和了。”外公不知道外孙女真实的心思,担心她们乱提议,影响她的判断,所以在一边叫了一声。 不管怎么样,小红看问题的眼光,都比他们这些长辈强,没必要听他们乱说。 坐在聊了一会,送上带来的礼物。 大家又是一番客套和推让,最后收了下来。 因为宝宝是昨天后半夜生的,一般顺产的话,得在医院呆足两天,才能出院。 这边有董妈妈和舅妈她们在照顾,其它人没必要一直在这里陪着,可以回去了。 考虑到叶纤红马上要高考,所以催着她快点回去,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于是约好满月酒再见,叶纤红带着爸妈,又原车回到虞城。 接下来几天,暂时没人来打扰,叶纤红于是真正进入冲刺阶段。 而安安周末回家,也带回几套正式的模拟试卷,让她自测估分。 叶纤红做完后,对了答案,发现除了数学后面几大题扣分厉害一点之外,其它几门课扣的分很少。 特别是英语和历史地理,扣掉的分数,还不到十分。 如果高考的难度就是这样,那这次考上浙大,应该十拿九稳了。 叶知书听了后,彻底放心了。 转眼到了六月底,天气越来越热,樱桃和草莓都成熟了。 圈里的好友知道了,不约而同登门来拜访,叶纤红给每人准备了一只竹篮,让大家随意采摘。 于是大家走进果园,边摘水果边吹牛,气氛比在酒店还要好。 “以前觉得在王子饭店聚会很不错了。”赵大成摘下一颗草莓,随手丢进嘴里,叹气道:“现在看看这边,才知道小红的眼光果然不同凡响,农家乐才是最适合吃喝玩乐的地方啊!” 特别是这边除了果园,还有花园和草坪,即使什么都不干,光是置身于这样的环境,就让人心旷神怡了。 更要命的是,这边的水果,味道比外面买来的要好吃得多,尝过之后,都无法停下来。 “你现在才知道啊!”姜皓结婚后,也开朗了许多。“小红哪一件事,不是走在我们的前面——” 当叶纤红和苏思诗要办农家乐的时候,他就知道这边会成为大家下一个聚会场所。 现在看来,真的没猜错。 诗诗姐那边因为对外经营,进进出出的游客比较多,所以比较混杂。 而这边用藤本蔷薇和三角梅织成的花墙,把里面单独围起来,仿佛世外桃源一般,美得不像话。 随着时间过去,这边的果树和花海,只会越长越大,以后肯定会更加漂亮。 “是啊!”温俊在一边叹气。“来过这边后,搞得我也想开一家这样的农家乐,感觉比开王子饭店有意思多了。” 他没有进入官场,选择经商,是清楚自己性格中,有天真的一面。 而这样的人,往往比较情绪化,欠缺理智和韧性,是机关人员的大忌。 王子饭店能取得成功,其实是因为这些朋友的帮忙。 至于其它投资,大多有小红帮忙把关,所以失败的概率更加小。 “这个还不容易,接下来我们会把事业重心移到余杭,你在那边搞一家好了。”叶纤红笑着提醒道。 余杭这么大,肯定有适合搞农家乐的地方。 忽然想到肖东胜大表哥所在的肖山区,那边的环境跟虞城非常像,肯定有适合的地方。 “那我下次去余杭,到乡下找一个地方。”温俊觉得有理,兴奋地对章诗萍说道。 朋友们在一起,容易相互影响。 当初小红不断投资办实业,大家也经常聚在一起,商量怎么投资赚钱。 短短两年时间,每个人手上都有了一些项目。 等她建了农场,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大家也多多少少有点甩手掌柜的意思。 如果自己也建一个跟小红差不多的农场,说不定会经常跟老婆在那边生活,到时生一堆孩子,可以过隐居的生活了。 他一个人在这边自嗨,其它人倒没想那么多。 只是考虑着下次是不是带些同事过来,帮小红消化掉一些水果。 大家是好朋友,不管吃多少,她肯定不会收钱。 所以只能请其它人过来这边消费了。 能跟他们成为朋友和同事,肯定不缺这点钱 “这水果不是用来卖钱的,你们别替我宣传。”叶纤红了解他们的性格,预先提醒道。“种了这么多,除了自家人吃,准备酿成果酒,给自己人喝。” 这么好的水果,她可不想浪费。 而且今年是第一年,产量并没有想像得多。 即使有十万斤,现在水果价格,每斤一块多钱差不多了,这点钱她还没放在眼里。 “那我们带回去自家人吃,应该没问题吧!”蒋建辉在一边不好意思地问。 这些水果味道好得古怪,难怪小红不愿意外卖。 那只能等聚会结束,带一些回去给家人尝尝了。 “这个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回答。“难道我是这么小气的人吗?” 蒋建光和苏思诗也吃了不少水果,对这边的味道非常惊讶。 农家乐那边,也种了不少水果,还是小红帮自己买的果树。 水果成熟后,她们尝了尝,觉得味道非常好。 游客品尝后,也非常喜欢,回家时都会带几斤回去。 可是跟这边的一比,似乎又差了一点。 难道小红还有其它办法,能让水果味道更加好? 担心这是她的独家秘术,两人也不好意思问。 中午大家在葡萄架下烧烤和野炊,叶纤红回屋拿了几瓶第一批酿好的果酒,请大家品尝。 酿好当天,她就尝了尝。 感觉灵气的含量非常低,和空间水果酿成的果酒比,大概只有五分之一的含量。 叶纤红反而觉得这样的比例非常合适,可以大胆销售出去。 如果太高了,她担心引来别人的觊觎。 她已经跟爸妈和戴老他们说好,把自酿的果酒分成两批,普通的就放在外面,到时用来出售。 而自家喝的,则放在里间。 她在考虑自家人喝的果酒,要不要浓缩一下,那样的话,灵气含量就高了。 只是一时没找到方法。 现在用的是傻办法,是跟以前一样,用空间的水果单独酿。 反正戴老他们也没办法分辨出差别。 “这果酒太美味了。”苏思诗记起小红有果酒让自己代卖,尝过之后,才知道十块一斤真的不贵。“你让我代售,只怕我自己就会喝掉不少——” 以前在家族企业上班时,因为需要应酬,她黄酒白酒都喝。 结婚后,又有了小孩子,就开始戒酒了。 像这种果酒,浓度不高,口感又好,她一次喝一瓶,估计也没问题。 第一百零四章肖东胜来访 “那你喝好了,反正一瓶才十块钱,你又不是喝不起。”叶纤红笑着取笑她。 “我们农家乐那边,也有那么多水果,到时自己酿一些好了。”蒋建光在一边提醒她。 他们那边的水果差一点,酿成酒的话,味道不会差太多吧! “对啊!”苏思诗醒悟过来。“这么美味的果酒,肯定很好卖,小红那边才能酿多少? 水果成熟后,保持期很短,如果没卖完的话,可以做成果酒,真是个一举两得的个好主意。 自家这边的水果产量比她这边多得多,应该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那你们好好酿,以后过年过节,不用去商店买酒了,就来你们这边买果酒——”章诗萍做为女人,也喜欢喝这酒,这时候也插了一句。 这种酒妈妈也可以喝,到时可以带一些回去孝敬她。 女人年纪大了,果酒可以活血,对身体有好处。 聚会结束,温俊留下来,单独跟叶纤红聊了几句。 上次从深城回来前,爸妈招待了小红和胡向阳,提到了工作上的事。 这样做原本只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毕竟浙省离粤省太远,小红就算想帮忙,也未必够得着。 没想到半个月后,父亲就从接待科调出来,来到市府办,成为办公厅副主任,主要负责常务副市长的对接工作。 级别虽然没变,但是工作内容舒心多了。 天天跟副市长打交道,只要他满意,下一步还有提升的机会。 这肯定是叶纤红帮忙的结束,否则不可能这么巧。 于是打电话给儿子,要他代自己好好谢谢她。 温俊接到电话,就有些头疼。 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倒容易处理,送些值钱的东西就可以了。 但是跟叶纤红的关系又不同,如果处理得不好,反而会影响彼此之间的交情。 毕竟好朋友之间,怎么表达谢意,也是门很深的学问。 好在今天有机会聚在一起,他就带了些母亲从老家寄来的粤式老火汤料,送给叶妈妈,并再三表示感谢。 上次在自家时,小红似乎喜欢喝汤,而老火汤材料,虞城这边不容易买。 就算在深城,如果你不是本地人,也很难买到真正优质的食材。 所以它们尽管不值钱,却要花不少心思。 “我也就动了动嘴皮子,你不必客气。”叶纤红摆摆手,让他没必要放在心上。“这些老火汤的材料,倒是谢谢你了,上次去香江,我竟然忘记买了——” 马上就是夏天了,农场这边戴老卫老年纪都不小了,如果能每天煲些汤来喝,应该又美味又养生。 “那也是你的面子。”温俊猜测她找了戴老,也只有他这样的级别,才有本事帮忙。 既然小红喜欢喝汤,那就让家人多寄些材料过来。 两天后,肖东胜突然从肖山过来了。 胡向阳知道后,提前下班过来陪他。 “小红,我这次过来,是有些事想请教你。”肖东胜坐来后,来不及喝茶,直接对叶纤红说道。 上次他们聚会,听弟弟说,小红已经定下来,会在余杭读大学。 接下来几年,大家会把投资的重心,从虞城转向余杭。 所以今天抽了个空,他匆匆赶了过来,想听听她的打算。 小红每次的投资方向,都非常有前瞻性,作为肖山区的领导,从私心里讲,自然希望她们把目标放在自己管理的地方,为当地的百姓谋福利。 “这个肯定没问题。”叶纤红听了他的解释,笑道。“我们是一家人,只要适合你,一定说服他们去肖山投资。” “表哥放心,我们都支持你!”胡向阳也在一边竖大拇指:“只是没想到大表哥工作起来这么拼命,我感觉自己太没上进心了。” “这个没办法。”肖东胜摇摇头。“以前在科室处室上班,管好几人几十人就行了。现在到了地方,你成了他们的父母官,任何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全区几十万人的幸福,肯定得全力以赴啊!” 以前在虞城时,因为刚到地方,没什么经验,所以压力不大。 跟林省长一段时间后,他的眼界彻底发生了变化,知道了一个主政官员,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力。 所以调到肖山后,一直如履薄冰,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和谨慎,就怕自己一个疏忽,影响老百姓的利益。 好在这段时间下来,获得了不错的口碑,这让他信心满满的同时,想进一步招商引资,发展当地的经济。 “大表哥确实是个好官。”叶纤红真心赞了一句。“如果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责任心,还怕搞不好国家?” 说完后,拿出纸笔,开始盘算如何帮他了。 自己的制衣厂,因为以批发为主,肯定要靠近四季青服装市场,所以暂时不会移地方。 除非将来网络销售兴起,不过那时候大表哥估计早调出那边了。 倒是铝合金门窗厂,以及跟它相关的系列产业,可以放在肖山。 反正接下来几年,中心城区的企业都会朝郊区搬迁,肖山也是个不错的地方。 至于房地产企业,也可以安在这边。 万一将来他调走了,在别的地方再建总公司好了,把这边定为分公司。 这个行业发展这么快,现在投资这点钱,看起来不少。 十年后,只怕扩张百倍都很正常。 肖东胜看着她在纸在写写画画,没有出声。 “这是我接下来会投资的项目,主要是房地产和建筑装饰这两块。”叶纤红把纸递给他,解释道。“它们在未来十几年,市场会大到不可想像,单是建筑装修这块,如果能成为浙省的龙头老大,年产值就有几十亿了。” 其实虞城前世的亚厦,规模比她说的还要大很多。 只是现在这样说,会给人吹牛的感觉,所以只能往小里说。 同样的,房地产也一样,这时候谁会相信,在接下来的二十年,余杭市区的面积会扩大几倍,房价也会涨二十几倍。 一家大型的房产企业,产值几百亿,真的很正常。 “除了这些,有没有其它项目,适合肖山的。”听完叶纤红的计划后,他又问道。 这时候全国到处都是下岗潮,传统的乡镇企业和国营企业,因为不适应市场经济,经营困难,亏损严重。 而私人企业,因为发展得还没那么快,无法消化这么多的职工。 如果能再多投资一些传统企业,那问题就能全部解决了。 这个情况跟前年的虞城一样,肖山历史上也是一个县,面临的问题都差不多。 只是那边底子好,私企发展得更快,所以情况比虞城好得多。 第一百零五章建一个市场 “如果是这样,那倒是可以考虑建一个小商品市场,以它来带动周边的民营企业发展。”听说肖东胜有这样的野心,叶纤红想了想,向他提了个建议。 这时候虞城周边,已经有了几大市场,只是跟前世比,还处于萌芽期。 比如虞城所在的越州市,有小商品市场,这跟前世的义坞小商品市场差不多,规模甚至比那边还大。 只是后来越州的发展出现了偏差,把重心放在面料上,最后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轻纺城。 于是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就被义坞摘得了。 今年才九四年,两个地方的市场虽然初具规模,跟前世比,还是小儿科。 如果肖山想把它抢过来,只要花时间用心经营,应该不会太难。 “怎么搞?”看到叶纤红自信的样子,肖东胜惊喜地站起来。 在他的印象中,每当小红露出这样的神情,表示又有了好的主意。 像前年提出的伞城计划,去年年底的时候,虞城那边已经获得了这个称号。 于是柏厦的制伞业,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只怕几年后,会成为全是数一数二的伞制行业基地。 如果肖山也能获得这样的机遇,那将是他一辈子的正绩。 “很简单,就像建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一样,在肖山建一个小商品交易市场。”叶纤红说了自己的计划。“至于怎么搞,我的建议是先集中一些类别,再慢慢扩大经营范围,把产品做丰富。” 其实国内的小商品市场,能做大做强,最重要的原因,应该归功于国家加入WTO。 当网络开始显现威力,又能跟全世界的商人做生意,产品销售飞快增长,中国很快成了世界级的制造业加工中心。 可以这样说,义坞能发展得这么快,真的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 肖山如果想走到这一步,基础比义坞好得多,最起码交通比那边便利,制造业也比那边发达。 而这时候向世界推销产品的方式,主要靠位于粤省的广交会。 每年那段时间,都会吸引全世界的采购商过来看货和下订单,于是稍有点野心的加工厂,都会带着产品过去参展,拿国外的订单。 而小商品市场,在初创阶段,肯定得选择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产品。 比如毛绒绒的女生玩具,比如魔方、积木等儿童玩具,比如欧美国家需求量比较大的圣诞装饰品,比如第个女生都要用到的各种头饰和装饰品等等。 这些东西简单易加工,利润相对低,而欧美国家人工贵,一般不愿意生产。 只要这边有大量的企业在加工,外商就会找上门来,向这边下订单。 这就是规模经济的好处了,加工的厂家越多,技术更新越快,产量也越高,对采购商来说,采购成本越低,延期出货的风险也最低。 “这个主意不错。”肖东胜听了她的解释,兴趣大增。“不过这件事涉及到三个方面,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能力搞起来?” 跟叶纤红接触多了,对经济也越来越熟悉,很快看出这件事想做成,难度其实不小。 第一,建市场投资非常大,因为小红说得很明确,小市场小打小闹,全国到处都是,建一个没意义。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成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 就算分几期开发,第一期需要的土地和资金,就不是个小数目。 像四季青服装城,现在才只有几栋楼,可是每一栋的面积,都非常大,一次性投资估计得上亿了。 第二,生产厂家必须非常多,为了吸引大家跟风生产,前期至少得有三四家几百万规模的企业,在那边投资设厂。 这跟柏厦的制伞业一样,当有大企业的成功案例打基础,其它人才会在这些行业投钱。 慢慢地,把一个行业做起来,形成规模经济。 否则企业太少的话,吸引不了外商过来这边。 第三,想要吸引外商,宣传必不可少。 还得拍宣传短片,在各地的电视台播放,让别人知道肖山的小商品市场。 而且前期没有外商时,还得建一家或者几家外贸公司,专门联络国外的商家,推销市场的产品,这个难度同样不小。 “这个可以一步一步来。”叶纤红倒不是太担心。“我们会把主要的资金,投到市场那边,到于生产厂家,反而是小事。” 未来最赚钱的,肯定是市场,这一块蛋糕她们肯定得吃下来。 最多在融资的时候,稍稍放出一些股份。 厂家反而简单,现在余杭肯定有不少玩具厂家,只要政府出面,做一下思想工作,并给予一些优惠措施,他们肯定愿意搬到专门的加工中心去。 别看这些企业老板学历不高,大多是聪明人,把这件事解释清楚后,很少有人会反对。 这样一来,叶纤红他们只要凑钱投资一两家企业,就能带动这个行业发展了。 至于宣传,这个最简单,在报纸写软文,在省台宣传,相信这点钱,肖山应该拿得出。 实在不行,也可以去贷款,叶纤红他们也可以出一部分。 至于外贸公司,更简单了,只要挖几个有相关经验的人就行。 重赏之下,还怕没勇夫? “被你这样一说,还真的能实行。”肖东胜仔细分析了一遍,觉得可行性大大增加了。“那这件事就拜托你了,我另外也会想办法,联系一些商家来肖山投资。” 总不可能把难题全部推给小红,肖家也得出一份力。 他准备晚上联系老家的父亲,把这件事跟他说一说,想办法找一些商人,来肖山投资小商品。 自从自己成了林省长的秘书后,看好他的人非常多,他能调到肖山,除了林省长的支持,其它人也出了力。 现在这种情形,既能赚到钱,又能讨好自己这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肯定很多人愿意锦上添花。 这不是他自我感觉好,而是父亲分析的结果。 换成其它家族有这样的年轻人,肖家照样愿意去交好。 “好。”叶纤红点头。“大家一起努力。” 胡向阳坐在旁边,有些无语地望着他们。 他现在对经商还不熟悉,政治上又比不上表哥,所以只能当观众。 这种感觉让他有点不大舒服,可是一时又没好办法。 “向阳,你现在还年轻,有空可以自学一样工商管理。”肖东胜看出胡向阳的纠结,在一边劝道。“不管是因为小红的原因,还是你将来往上走,都得懂一些经济知识。否则的话,你根本走不到高位。” 只要有一定的远见,都知道国家会把经济发展,放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一个对经济一窍不通的人,怎么可能坐上高位? 何况小红将来肯定越来越有钱,作为她的男人,不可能完全不参与企业管理吧! 第一百零六章胡向阳的改变 “我明白了。”胡向阳不是傻瓜,懂得表哥话里的意思。“有空会拿些书来看看,或者小红读大学时,我干脆也考个夜大,跟她一起去读书——” 表哥说得对,如果自己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打算,跟小红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 如果哪一天跟她没了共同语言,那后果是他无法承受的。 而这时候想学经济类知识,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工商管理。 只要不考文凭,不管是夜大,还是自费大学,都比较容易进去。 等到这个专业毕业,那时候再碰到这样的情况,自己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只能当个旁观者了吧! “你是认真的?”叶纤红清楚胡向阳的性格,是个爱闹不喜欢看书的人,见他忽然认真起来,笑着反问了一句。 如果他愿意跟上自己的脚步,那再好没有了。 从内心上讲,叶纤红其实有中年女性心理,胡向阳年轻又帅气,她有时候把他当成儿子在疼。 就像前世跟张晋豪在一起,她希望他负责貌美如花,自己赚钱养家,把他宠成宝贝。 所以工作上也好,生活上也好,只要他高兴,一般不会强求他上进。 只要人品上不出问题,不管成长到哪一步,她都能接受。 如果他愿意主动跟自己并排往前走,她当然求之不得。 “当然。”胡向阳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以后不能拖你的后腿了。” 跟叶纤红认识到现在,虽然最初她借了自己的朋友圈,认识了很多人,并获得了发展的机会。 可是明眼人都知道,这两年其实是自己在沾她的光,一直是她在照顾自己。 “那好。”叶纤红笑着揉揉他的头。“加油,你这么聪明,一定能行的。” 安安现在记忆力这么好,是因为喝了灵液后,排毒洗髓。 这样做的好处是,身体内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影响了大脑的智力。 这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年轻人记忆力好,年纪大了就会变差,那是因为细胞的活性在变化。 其它比如筋脉里的杂质,随着年龄增大在增加,也会影响新陈代谢和供氧速度。 年纪越大,器官就会越衰退,身体越来越差很正常。 而胡向阳喝的灵液不比安安少,想来记忆力也不会差。 只是他很少看书,还没法证明这一点。 肖东胜吃了一餐饭,就回余杭了,胡向阳难得中午在家,于是和叶纤红回到房间,说些私房话。 “等你考上大学,要不我也停职两年,去读一个文凭出来?”胡向阳突然心血来潮地说道。 两人一起读大学,一定非常浪漫,他突然有点期待这样的生活了。 “好不容易升到正科,你舍得放弃?”叶纤红没想到他的决定这么大,笑着问道。 对于胡向阳在仕途上的发展,她并不打算给他任何压力。 就连胡爸胡妈,也从来没有强求过他,反倒是他自己在给自己定目标。 当初大伯一家对他们的打压,对他是一个很大的刺激,所以希望能做出一点成绩,给爸妈争光。 如果真的去读大学,那两年后回来,就等于浪费了两年时间。 那时候一切要重新开始,损失肯定不小。 “嘿嘿,我随便说说而已。”胡向阳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能丢掉工作。“如果那样,那我真的要你养了——” 这是他无法接受的,所以到时还是想办法调去余杭,然后去读夜大吧! “随你。”叶纤红见他这样想,也能接受。“你自己决定就好。” 这也是她喜欢胡向阳的地方,虽然性格上算不上十全十美,但是男人有自制力,将来不容易狠错误。 至于家庭方面,由自己努力就够了,没必要两个人都搞得很辛苦。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没有再纠结。 离高考只有十几天时间了,还是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免得到时出意外。 这天吃晚饭的时候,突然看到电视里提到高考的事,并解释学校已经发了准考证,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保管,别遗失了。 “小红,你的准考证还没拿到吧?”叶知书突然担心地问。 没有准考证,就没有安排考场,那高考就是空话了。 “是啊!”叶纤红也担心起来。“我明天去学校问一问。” 忽然想到自己从就读的高中毕业已经两年多了,学校肯定不知道自己今年要参加高考,怎么会替自己办理相关的手续? 离高考只有十天了,怎么办? “我不是帮你把学籍安排在春晖中学吗?你明天直接去教导处问一下就行了。”戴老在一边插嘴道。“如果你懒得去,我明天打个电话给他们——” 小红要高考,当初他就替他安排去春晖中学毕业班插班,可惜她最后没去。 不过相关的复习资料,那边都没忘记带给她一份。 想来高考的事,不会忘记吧! “那我明天去一趟。”叶纤红一听,连忙说道。 不好意思去补习,可是拿准考证又没关系,顺便向学校老师打听一下,高考的具体考点在哪里? 这些准备工作都得提前做好,否则到了高考时一头雾水,就来不及了。 戴老见她这样说,自然也不在意。 第二天吃了早饭,叶纤红开车向学校出发。 到了目的地,停好车后,向门卫大爷打听了一下教导处的位置,匆匆往那边走去。 春晖中学的教导主任,是一名五十来岁的国字脸瘦小男子,戴着一付度数很深的黑框眼镜,此时抬起头,望着敲门进来的叶纤红。 “沈老师你好,我叫叶纤红,过来这边领准考证。”因为门卫大爷已经告诉她教导主任的姓名,她相信自己不会认错,所以落落大方地叫道。 别看眼前的瘦小男子,像个种地的农民,可是他能坐上这个位置,肯定没表面那么简单,所以不能被他耿直的面相骗了。 “哦,你就是叶同学啊!快坐快坐。”听说眼前这位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叶纤红,沈主任激动地站起来朝她摆手,让她在对面坐下来。 能让上面亲自打电话到学校,眼前女孩子什么身份,不用猜都知道。 何况她有个弟弟在这边读高一,稍一打听,就清楚了。 老师对这些小道消息其实也很好奇,所以她有一个能在虞城市里对着一把手拍桌子的干爷爷,就瞒不住人了。 至于她年纪轻轻,手里已经有几家资产上千万的公司,反而不稀奇了。 “谢谢沈老师。”见他这么客气,叶纤红也不推辞,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身份,相信自己高考的事,肯定已经帮自己安排发了。 第一百零七章领准考证 两人寒暄了几句,沈主任从抽屉拿出一张空白的准考证,交到叶纤红手里。 “身上带照片没有?”他问道。“如果没有,你带回去也没关系,什么时候填好了,拿过来交给我,我帮你送到教委盖钢印。” 对普通学生来说,办准考证有时间规定,错过了时间,说不定就不给你办了。 像叶纤红这样的人,当然是特事特办。 “我身上带了。”叶纤红打开手包,从里面拿出证件照递给他。“麻烦沈老师了。” 自己也真是晕了,照片都没有交,居然就想过来直接拿准考证了。 好在证件照身上就有,不用多跑一次了。 结婚前,准备去深城和香江旅行,办边防证和通行证时,准备了不少照片,现在正好用得着。 “那你等一下。”沈主任拿出笔,在空白处匆匆填上姓名,又把照片贴在上面,站起来走到隔壁房间,叫人马上去教委一趟,把钢印盖好送过来。 自己又回到办公室,给叶纤红倒了一杯清水,然后重新坐下来。 春晖中学的老师去教委办事,那边还是会给面子的,一会功夫就能回来了。 “沈老师是哪里人?”叶纤红接过杯子,随口问道。 这时候学校对老师的普通话要求还没那么高,上课时大多数老师会选择讲普通话,平时一般说本地话。 而他跟自己也说普通话,十有八九是外地人。 “我是北方人。”沈主任回答道。“以前在这里当知青,回城后考上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这边教书。” 江南的条件,肯定比老家好,何况认识的女朋友,也是虞城人,最后把家按在这边了。 “那沈老师在虞城生活的时间,比在家乡还要长得多,这边已经是真正的家乡了——”既然是聊天,叶纤红也就信口跟他聊起这些题外话。“想来孩子也在这边工作了。” 以他的年纪,如果正常结婚生子,孩子应该早工作了。 “是的。”沈主任点点头。“我儿子现在在市府工作,孙子都已经三岁了。” 说起儿子,那是他最大的骄傲,不知不觉就滔滔不觉说了起来。 比如初中高中时,成绩就非常优异,考上了沪市的名牌大学。 比如大学毕业后,分配的工作也比较好,直接进了越州市共青团上班。 因为没有关系,在那边工作了两年,没有升职的机会。 他利用自己人脉,把他调到虞城这边,进了市府管理局,这样一来,机会就比原来多得多。 特别是他只有一个儿子,现在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他非常满足。 “这么说来,他跟我先生还是同事。”叶纤红没想到他儿子上班的地方,就在胡向阳隔壁,非常惊讶。“既然有这样的缘份,那有机会去我家做客,大家都是年轻人,应该有共同话题。” 倒不是想拍他的马屁,不过安安在这里读书,跟教导主任搞好关系,有百利无一害。 “这么巧?你先生贵姓?”这个他还真的不知道,沈主任听叶纤红主动提到自己的老公,知道已经取得了她的好感,暗暗高兴。“如果你不嫌弃,我们当然是求之不得。” 在春晖中学当了这么多年的教导主任,人脉肯定是有的。 只是想真正帮上儿子,还没那么容易。 “他叫胡向阳,不知道你儿子有没有提起过。”叶纤红随口说道。 “当然听说过,他不是虞城市府那个最年纪的科长吗?”沈主任还真听儿子提起过这个人,惊喜地叫道。 受自己的影响,儿子从小就能说会道,交了不少朋友。 调到虞城后,也很快跟市府里的人熟悉了,并且相处得不错。 只是胡向阳这些人,来自京城,平时有些高傲,交往的也大多是背景深厚的年轻人,不是儿子可以高攀得上的。 所以听儿子在家里提了几次,说一直没有机会打进他们的圈子。 没想到今天机会突然来了。 “那最好了。”叶纤红倒没打算因为今天的会面,就马上接纳沈主任的儿子进朋友圈。“过两天我们抽个空,请他过来吃饭。” 纯粹见个面,给他一个机会,倒是可以的。 只要人品和能力没有问题,多一个朋友,大家不会介意。 何况她也不敢小看春晖中学的教导主任。 他的人脉现在或许看不出来,等再过十年,那些学生开始年过四十,总有一些人走上高位。 那时候他能借重的人脉,就厉害了。 两人边聊边喝茶,转眼大半个小时过去了。 今天也是运气好,居然没有外人过来打扰他们。 直到去教委帮她办准考证的老师过来敲门,把办好的证递给她,两人才意犹未尽地停止聊天。 “谢谢老师。”叶纤红站起来道了声谢。 不管是谁,辛苦为自己跑腿,她的态度都应该放低。 “不用客气。”沈主任笑着摆摆手,让那位老师离开。“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应该的。” 有机会跟叶纤红夫妻结交,今天的一切太值了。 他现在恨不得马上打电话给儿子,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两人又聊了几句,叶纤红看时间不早,站起来告辞。 沈老师也没有再挽留,只是送她到学校门口,直到她上了车,倒车离开。 “沈主任,这个女孩子是谁?”门卫大爷见平时架子大得吓人的教导主任,今天居然送一个女孩子出来,好奇地问。 年纪轻轻,就能开得起名牌轿车,肯定不是普通人。 只是年纪大了,人比较八卦,想知道她具体的身份。 “你惹不起,还是别瞎打听。”沈主任瞪了他一眼,“就连我和校长,也不敢招惹她,所以下次她如果过来,态度最好恭谨一点。” 一般来说,门卫大爷的眼色都不错,对普通人会端一端架子,为难人家一下。 对有身份的人,一般都很乖巧。 但是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不能当她普通人看,怎么客气都不过份。 “好,好,我不问。”见他这样说,门卫大爷也有些害怕,连忙住了口。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妈妈已经在做午饭了。 “拿到了没有?”见女儿回来,叶知书担心地问。 虽然戴老说这件事他已经安排了,可是没拿到后,总归不放心。 “放心吧!已经拿回来了。”叶纤红从手包里拿出来,给妈妈看了一下,好安她的心。“到了那里才填名字和贴照片,教导主任让人马上送去教委,现场盖了钢印带回来的。” “啊哟,幸亏有你干爷爷提前打招呼。”叶知书一听,惊喜地叫出来。“否则的话,人家会这么尽心尽力帮你办准考证?” 叶妈妈现在也看明白了,知道人家态度这么好,是看在戴老的面子上,所以并不会感激他们。 不过女儿高考的事定下来,她可以安心了。 第一百零八章空间异象 当天晚上,叶纤红抽空进了一趟空间,突然发现一个异常现象。 空间的中心,因为世界之树悬空停在那里,长长的根须垂下来,仿佛扎在虚空里,非常神奇。 而树下面方园四五十个平方米,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是光秃秃的,土里没有长任何植物。 今天她突然发现,下面居然长了不少杂草,而且长势特别好。 她随手拔了一根,忽然吃了一惊。 这明明是一根普通的杂草,为什么灵气逼人,都快要成为一棵灵草了。 心里一动,难道是世界之树有灵液滴下来,落进泥土里,然后长出这些杂草? 如果是这样,那它们肯定吸收了浓厚之极的灵液,难怪杂草也快成了灵草。 最近几天因为没时间,没进空间收集灵液,没想到这样浪费了。 叶纤红非常心疼。 下一刻又头疼起来,世界之树越长越大,灵液肯定也会越来越多,总不能自己经常守在空间吧! 难道得找个接灵液的东西,让掉下来的灵液,装在某个地方,免得直接进入泥土。 可是这么大一块地方,到底用什么东西装比较好呢? 世界之树树冠张开的面积,应该有二十个平方了吧?难道在底下浇一个这么大的水泥池子? 又一想,灵液用水泥池子装,肯定不行。 一般来说,修炼者都喜欢用玉瓶来装灵液,这样就算长时间存放,灵气也不散失。 这么大的玉瓶肯定搞不到,那就降低标准,找一块这么大的石头,找个石匠加工一下,凿成四周高中间低的漏斗形状,不是可以了吗? 以后没时间收灵液,它们从树上滴下来,就会自动往中间汇聚。 就算十天半载没进来,应该也没问题吧! 只是去哪里找一块这么大的青石呢?这又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忽然想到老家后山的半山腰里,有一块面积超过四十平方的长方形大青石,小时候小伙伴上山采野果时,还会在那里嬉戏。 只要找石匠把中间凿低一点,收进空间就能用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有了主意。 第二天早上,她打电话给三叔,让他帮忙找一下村里的石匠,去后山把那块大青石凿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她没有解释,三叔也没有问,笑着答应了。 并说石匠完成后,他就打电话告诉她。 叶纤红向三叔道了谢,挂了电话。 这件事定下来后,她就可以安心复习了。 晚上胡向阳回家,她突然想起昨天去春晖中学,和教导主任聊起他的儿子,就问他认不认识。 “你说沈德宗啊,当然认识。”胡向阳没想到叶纤红会问这个人,非常意外。“这个人也算是个传奇,人长得一般般,人缘却好得古怪,只要市府上班的,估计没有人不认识他——” 如果这样形容一个女人,肯定有贬低的意思,说明她会钻营,是交情花。 但是一个男人能做到这一步,就不简单了。 要知道在仕途,最重要的就是人脉,一个人人缘好,以后能借力的人就多。 所以除非你有特别的能力和背景,如果在同一个起跑线,最后成功的往往是这种人。 “人品怎么样?”叶纤红一听,倒好奇起来。“他是春晖中学教导主任的儿子,如果没大的问题,就请他吃顿饭,认识一下。” 这算还沈主任一个人情吧! 给他一个机会没问题,至于最后能不能成为朋友,不是自己和胡向阳说了算,要看他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了。 “人品应该还行吧!好像也不至于油滑。”胡向阳想了想,回答道:“只是跟我们的圈子没有交集,了解得不多,你想给他一个机会,当然可以。” 一个人活在世上,每天都在认识新面孔。 这些人大多是生命的过客,见了一面后,就不会再见下一次。 就算碰到了,也不过点头示意一下而已,不会有进一步的接触。 但是总会有一个两个因为各种原因,从陌生人变成熟人,甚至成为朋友。 小红有一套自己的处世方式,既然想认识一下,他也不会反对。 “那你找个缘由,约他出来吃顿饭,到时我也一起参加。”叶纤红下了决心后,就不再拖拉。“你在虞城也这么久了,朋友圈一直限制在京城来的这批人里,是时候增加一些朋友了。” 这是她一直想提醒胡向阳的,可能是性格原因,效果并不太好。 到虞城两年了,圈中朋友依然是那些人,几乎没变过。 一个小方因为跟杨雪的矛盾,把他踢出朋友圈了。 以前在柏厦收过一个人,最后因为太少联系,慢慢也淡了。 这样下去,肯定不行。 总不能以后一直在机关单打独斗吧!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出息? 沈主任的话,给了她一些启发。 同学圈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人脉圈,所以找准一个点,认识的人就多了。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个个算得上人中龙凤,不像前世扩招后,只要稍微用功一点,都能考上大学。 而沈德宗又是个极度活跃的人,这样的人,恰恰是个好助手。 “行,我安排好了通知你。”胡向阳有个好处,听得进别人的建议。 特别是小红说的事,他都会用心倾听,并照着她的话去做。 反正是结交一些朋友,这个对他来说,真的不难。 叶纤红安排好这件事,就不再关心,等他回复。 胡向阳这边还没安排好,三叔的电话却打过来了。 “小红,那块石板已经处理好了。”他的语气有些犹豫。“可是它在山上,根本运不回来,要不要另外再找一块啊!” 小红这样安排,肯定有她的作用。 问题是这块石头至少好几吨了,就算平地想拿,都不容易。 何况在半山腰,有用也拿不下山啊! 让石匠处理好后,他就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提醒一下小红的。 再说老家这边大块的青石又不是没有,其它地方用心找一找,应该也有吧! “没关系的,三叔,这个我来想办法。”听说这么快就处理好了,叶纤红非常高兴。“有空了我安排人去拿。” 有空间在,这么点份量,应该没问题吧! 挂了电话后,她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上午十点,这时候回去拿,没那么方便。 那就傍晚过去吧!等天快要黑下来时,干农活的村民回家了,再上山去把它收进空间。 以她的速度,这点距离用不了半小时,就能一切搞定。 等到下午五点多,她开车出门。 离开前跟妈妈提了一句,晚饭时间到了,让他们先吃。 自己有事可能会晚一点回来,不用等他了。 叶妈妈以为她有事去公司,也没多问什么,只是点点头。 怕被村人看到不好解释,她没把车开进村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把车收进空间。 也没走大路,准备从村后的山里绕过去。 来到山脚下,看这边因为没人砍柴,路已经被灌木遮住了,她也不担心,望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人过来,脚一纵,上了最近的一棵松树。 接下来她在山里纵跳如飞,一棵棵高大的树冠,成了她最好的落脚点。 中间观察了一下村子的方向,免得走错路,到了别的村里。 后快就能看到了村子,她这才在山里找了找,看到一条小路,于是跳下树,沿着山路往前走。 照着记忆中的方向,飞快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了那块巨大的青石。 经过石匠的雕凿,青石四周往中间,一点点凹进去,最后在青石中间,形成一个锅状的尖底。 因为怕凿穿石板,这个凹糟不过二十公分深。 如果全部装满灵液,应该有几千毫升了,就算一年不进空间,也不怕穿不下。 叶纤红非常满意,把手按在青石上,意念一动,不费吹灰之力,青石已被收进空间。 而原地留下一个坑,看起来有些怪异。 叶纤红从空间拿出一把锄头,平整了一下地面,又找了一个底下有泥土的地方,从空间移出一株葡萄,种了下去。 每年暑假的时候,总会有孩子上山摘野果,然后顺便来这边休息一下。 现在青石没有了,就用果子补偿一下。 看到这么大一棵葡萄,他们就能摘来吃了。 处理好这边,她再次跳上树梢,顺着来路下山。 找到一个偏僻的路口,拿出车子,开回农场。 到了那边时,爸妈和戴老卫老他们已经在吃晚饭了,叶纤红洗了手,也坐下来一起吃。 晚上等胡向阳睡下,她悄悄进了空间,处理那块青石。 表面似乎有些脏,她引来河水,把表面洗刷干净。 这才把它放在世界之树下面。 巧合的是,青石板刚放好,就听到啪的一声响,一滴灵液落下来,溅在青石上,发生细微的声音。 叶纤红担心灵液被溅得四散落开,下一刻,发现它就一粒珍珠一样,慢慢往中间滚,最后落在凹糟的底部。 第一百零九章世上奇人异士多 转眼之间进入了七月,天气越来越热了,成熟的水果也越来越多。 叶纤红从空间摘了一个西瓜,放到楼下院子里的水池里,用井水凉着。 农场这边也种了一亩西瓜,只是质量远远比不上空间的西瓜。 这个西瓜有二十六七斤,用的种籽是空间一代代繁殖后,最新结的瓜里的籽。 因为口味越来越好,叶纤红甚至怀疑,只要一个品种在空间种的时间长了,经过一代代的优化,最后西瓜也会变成灵果了。 等到下午天气最热时,她把西瓜抱进屋里,拿刀切成一片片,装在干净的盆子里,给大家品尝。 西瓜性寒,胃不好的人吃了容易肚子不舒服。 不过戴老和卫老在这边生活久了,对自己的身体很放心,吃东西也是百无禁忌,喜欢什么就吃什么,一点也不担心。 “又香又甜又爽,这样的西瓜,如果卖五元一斤,我也舍得出钱。”戴老难得开了一句玩。 到了这个年纪,什么样的西瓜没吃过? 味道达到这个级别,也只有小红种得出来。 “那我摘一些送到诗诗姐那里,让她五元一斤卖好了。”叶纤红笑着回道。 正常的西瓜,不过一毛一斤,五元是天价了。 不过这时候不缺有钱人,只要西瓜真的好吃,应该不会在意这点钱。 换成是自己,如果没有空间,也会想吃好东西。 辛苦赚钱,不是用来花的吗? 赚钱容易,好东西不易得啊! “你想钱想疯了——”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啐了一句。 戴老跟她开玩笑,她居然当真了。 卫老在一边哈哈笑起来。 叶纤红天不怕地不怕,好像只有她这个妈妈可以降住她。 下午胡向阳打电话回来,说已经跟沈德宗约好,晚上一起在温俊那边吃晚饭。 叶纤红应了声,准备晚上过去。 看到沈德宗的第一眼,她就明白胡向阳为什么说他长得普通了。 不管是胡向阳、肖东灿还是温俊,这些人大多个子高挑,五官俊美,不输于前世的小鲜肉。 就连姜皓和赵大成,算是比较普通的,被沈德宗一衬托,也变成绝世帅哥。 实在是这个男人,长相太普通了。 不过一米七的个子,五短身材,略胖,因为脸上毛发浓密又微卷,整张脸看起来像欧美男人的大胡子。偏偏他的五官属于扁平那种,所以只能用丑来形容他了。 还戴了一付黑框眼镜,颜值于是又减了五分。 “叶小姐你好。”看到叶纤红进来,不等胡向阳介绍,他主动站起来笑着伸手。 “沈先生你好。”叶纤红大方地点点头,跟他的手握了握。 不过一句话的时间,她就明白他为什么受欢迎了。 男人跟女人不同,同性之间很少会在意对方的相貌,他们更看重的是才华。 而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能力,有非常强的自信,所以给人一种强大的感觉。 面对胡向阳和自己,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和外表,生出自卑之心,反而落落大方,非常得体。 这种人接触多了,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外表,从而被他的能力吸引。 “大家不用客气了,坐下喝茶吧!”温俊用捻熟的语气说道。 从胡向阳的口里,知道邀请沈德宗吃饭,是小红的打算,他非常惊讶。 所以特意提前过来,就是想见识一下这个人。 没想到跟他随便聊了一会,就被他折服了。 这个男人第一印象尽管一般,可是深厚的知识,加上说话时极强的感染力,很难不被他影响。 “叶小姐请。”沈德宗很绅士地示意了一下,然后才坐下来。 胡向阳无奈地朝叶纤红笑了笑,坐在她旁边。 以前跟沈德宗只是工作上有过几次交集,大家都是几句话就交代清楚,并没有过多的接触。 今天到了这边后,才发现他生活中的另一面。 小红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多认识一些人,慢慢结交一些有潜力的朋友。 问题是这个男人无疑是有极强的主见,想要他听从自己的安排,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回应他。 胡向阳的意思她大致明白,问题是交朋友跟收手下不同,并不是越听话越好。 一个对自己有着明确规划的人,往往比得过且过的人更容易成功。 而作为朋友,他能做的,就是在他的关键点上,适当提供帮助。 这不是等价交换,而是情感投资。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帮助过别人,对方大多会在你需要的时候,也回报一二。 所以唯一要注意的,就是看清对方的人品。 狼心狗肺的人,你帮他越多,对方越不会知足。 这种人你帮了,回报你的只会是插你一刀,所以避开这种人就行了。 “叶小姐年纪轻轻,居然已经有了这么多产业,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沈德宗坐下来,把话题转到叶纤红这边。 他来之前,就打听过叶纤红和胡向阳的情况,知道他们夫妻之间,叶纤红占了主导地位,惊讶之余,也很想知道原因。 一个没有任何根基的乡下女孩子,想做到这一点,可不容易。 有人说,她是因为有戴老这样的干爷爷撑腰,才一步登天什么的,他根本不信。 别说是戴老,就算是自己爷爷,能被一个小姑娘忽悠? 所以里面肯定有其它自己不知道的缘由。 “沈先生过奖,我只是运气好,所以才获得了一些成绩。”叶纤红淡淡地回答。 同样的话,叶纤红听很多人说过,却没有一个人,说得像沈朝宗这样真诚。 如果自己再年轻一点,说不定会被他忽悠了。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因为运气好,就轻易取得成功。”沈德宗认真地回答。“只是我们看到的,是他成功时的样子,却看不到他暗里流汗的时候。” 这一点他深有体会。 每次考试取得第一名,大家都羡慕他,佩服他,向他请教学习方法。 他为了不让大家失望,说了很多自己的小经验。 却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经常看书看到深夜,直接趴在桌上就睡着了。 早上醒来,继续开灯看书。 没有勤奋这个基础,其它的都是空的。 等你打好基础了,再用对方法,才能真正获得高分。 这也是其它同学用了自己的方法后,虽然成绩多少有些提高,却永远没法赶上自己的真正原因。 “说得有理。”温俊却被打动了,不等叶纤红开口,先插了一句。 这个世上或许有天才,但是那样的人太稀罕了。 大多数人的成功,都是靠辛苦流汗得来的。 就拿自己来说,开王子饭店的时候,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 一个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开饭店,如果不是不甘心,如果不是想做出一番成绩,说不定早放弃了。 第一百十章邀请加入 “确实如此。”叶纤红也点头表示赞同。 心里对沈德宗更加高看一眼,这个长相普通的男人,比胡向阳大不了多少,却是少有的聪慧。 年纪轻轻就能看明白这些,说明已经掌握这个社会的规则,并为自己所用。 相比胡向阳,他才是最适合在官场混的人。 “两位客气。”沈德宗见两人语气真挚,倒不好意思起来。 他会这样说,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并获得他们的认同。 平时跟朋友在一起时,他的话并不多,经常以聆听为主。 一个年轻人踏上社会,每天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烦恼。 有时候积累得多了,就会无力承受,需要找个人倾诉,并获得开导。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他才通过这个方式,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友谊。 “来,上菜了,大家过来坐。”温俊看到服务员端菜上来,站起来催促道。 他其实是个骄傲的人,对交朋友非常挑剔,所以除了虞城圈里的好友,其它朋友并不多。 第一眼看到沈德宗时,他并没有重视。 这个时候,他倒想跟这个人结识一番了。 跟胡向阳他们一样,因为家庭出生原因,虽然个人能力不算出色,但是看人还是有一些眼光。 这也是大家族培养子弟,最重要的一课。 一个人的智力是天生的,父母能力再大,也帮不上忙。 但是某些能力却是可以培养的。 为了防止家族子弟误入歧途,交错朋友吃亏,甚至连累整个家族。 所以在这方面的教育,往往特别重视。 只要不是真正扶不起的纨绔,大多数家族子弟,都相对比较精明,就是这个原因。 碰到能力出色的人,只要没有仇怒,都愿意用心结交。 胡向阳和叶纤红也站起来,示意沈德宗坐过去。 等到坐定之后,服务员倒了啤酒,大家开始吃喝。 因为双方都有心结交,所以这顿饭吃得特别舒心。 “听说叶小姐准备高考?”沈德宗再次把话题转向叶纤红。“以你现在的能力,其实大学知识对你的帮助已经很小了——” 大学教的是理论知识,而一个人真正有用的能力,是把知识跟经验结合起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叶纤红在商界能如鱼得水,能力毋庸置疑,又有这么多背景深的人脉,已经不需要大学文凭,替自己脸上贴金了。 “我明白。”叶纤红面对他这样的人,也没有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会选择读大学,其实更多的是想享受一下大学生活,就像有的人去当兵,是为了体会一下军营生活一样。” 一个人来这世界一趟,总得体会一下各种各样的生活。 前世没机会,这辈子不想错过了。 何况大学生活和军营生活,对年龄限制得比较死。 现在错过了,以后想再补,就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原来如此。”沈德宗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非常惊讶。“这是我听过最独一无二的想法了。” 照正常的逻辑,两人接下来要讨论的是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哪个重要的问题。 不料叶纤红看问题角度,跟自己完全不同,居然把大学生活,当成一种人生体验。 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的观念倒是比自己高深多了。 或许这就是她能取得这些成功的主因,一个有趣并且聪慧的人,谁都喜欢,所以总能结交到各种层次高的朋友。 直到吃完饭,大家都没有提工作上的事。 仿佛今天过来,纯粹是交个朋友。 等到在沙发上坐下来喝茶,大家已经像老朋友一样,说话非常随意了。 “等我考完试,我们会考虑去余杭投资一些实业,你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参加。”叶纤红主动对沈德宗说道。 这话胡向阳不适合说,只能自己开口。 “谢谢叶小姐,我非常有兴趣。”沈德宗激动地回答。 沈家算得上书香门第,虽然家里也小有积蓄,却没有人做生意,主要是没有人擅长这个。 能跟叶纤红他们一起投资,那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而且这也表明了,自己获得了他们的认可,可以进入他们的朋友圈了。 “那我们下次聚会,就邀请你一起参加。”叶纤红见他答应,直接把话挑明了。 这个是聪明人,能力也很强,应该会给这个圈子,带来一些好的变化。 毕竟现在圈内的朋友,太多二代了。 大家虽然志趣相投,在一起非常开心。 但是一个好的圈子,除了人品好之外,还必须扩大影响力。 这就需要能力出众的人,去执行一些具体的事。 总不能任何时候,都把困难丢给自己? 从这个角度来讲,现在圈内大多数朋友,其实不符合这个要求。 大家再次聊了一阵,这才结束聚会,各自回家。 “小红,你就这么看重他,所以直接把他拉进了圈子?”回家的路上,胡向阳悄悄问道。 他承认沈德宗能力比自己出色,可是因为小方的事,小红一直强调以后看人要小心一点,多观察再拉人进来。 没想到才过去没多久,小红就任性了一回。 “百分百不敢说,有七八成把握吧!”叶纤红犹豫了一下,回答道:“你不觉得我们的圈子,现在这样非常不正常吗?碰到事情,都来找我,是不是应该有其它人,也能帮大家解决难题——” 跟胡向阳没必要隐瞒,所以直接说了自己的想法。 刚重生的时候,她希望借助这个圈子,赚到第一桶金。 所以那时候就算大多数人没有经验,她也愿意帮助他们,大家一起努力赚钱。 随着时间过去,自己的眼界不断在开阔,对朋友的要求肯定也在提高,朋友圈的作用,不应该像以前一样,仅仅是一个吃货团。 而是随着大家的成长,每个人都必须不断地提升。 特别考上大学后,到了新的环境,肯定会认识更多的人。 那时候会考虑另外建立新的人脉圈,帮助自己成长。 现在的朋友圈,虽然不会放弃,但是不可能永远当他们的保姆。 沈德宗的能力非常强,自己不方便的时候,就让他干一些原先自己在做的事吧! “我明白了。”胡向阳人不傻,一下子懂了叶纤红的打算。“现在大家确实有点得过且过,需要有新人加入,刺激一下他们了。” 像小红说的,这个圈子的功能,似乎慢慢在减弱。 以前大家最感兴趣的是,一起合作投资赚钱。 现在大家聚在一起,虽然也会谈起这些,但是更多的仅仅是联系感情。 相比小红的成长速度,其它人几乎都在原地踏步,没有跟上来。 沈德宗加入之后,或许有人受到刺激,会有变化也说不定。 第一百十一章参加高考 同一时间,沈德宗回家后,并没有回屋去陪妻子和孩子,而是来到隔壁父亲的房间。 “怎么了?这么晚还不睡?”沈妈妈见儿子过来,惊讶地问了一句。 抬头望了一眼客厅的自鸣钟,已经差不多十点了。 “有些事想跟爸谈一谈。”沈德宗边说边走到父亲的身边,正要坐下来,见他杯子里的水不多了,随手拿过热水瓶,给他加满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这才坐下来,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叶小姐和胡向阳已经请你吃饭了?”见叶纤红果然说话算话,果然去找儿子了,他忍不住兴奋的叫了一声。“这是好事啊!” 那天送叶纤红离开后,他又找人打听了一下她的情况,越听越心惊。 没想到她年纪轻轻,现在已经站在虞城最顶端了,就连市一把手谢书记,对她也非常客气。 以前以为是沾了戴老的光,现在看来肯定有别的原因。 “嗯。”沈德宗笑着点点头。“她还说高考结束后,要去余杭投资,邀请我一起参加,这是已经把我当成朋友了——” 对于这一点,他非常敏感,清楚自己已经被他们认可了。 “好,好。”沈主任大叫两声。“我们沈家以后就看你了。” 这不是开玩笑,以儿子的能力,再加上这些人脉的帮助,将来就算坐上虞城一把手,也不是不可能。 到那时,沈家真的是飞黄腾达了。 高考的日子终于到来了,叶妈妈这天提早起了床,做好一桌饭菜等她起来吃。 “妈,要不要搞得这么夸张啊!”叶纤红起床后,发现桌上已经炒了七八个菜,米饭也盛好了,也不知道妈妈准备了多长时间。“早上又没胃口,随便煮碗面就好了——” 叶家的早饭,大多是粥或者面条年糕,煮饭炒菜太麻烦了。 “早上你要考两个小时,吃面不抗饿。”叶知书催促她吃饭。“再说面条汤汤水水的,到时要上厕所怎么办?” 进了考场,就不能出来了,除非放弃考试。 “妈,你了解得真清楚。”叶纤红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开始吃早饭。 这时候她才发现,妈妈对这次考试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自己的想像。 或许大人都一样,希望子女能出人头地。 而考上大学,成为国家干部,应该是每个父母最期盼的事。 好在对这次高考,她比较有信心。 如果到时落榜,那真的对不起她们一番心思了。 安安这时候也起床了,拿了一只铅笔盒放在她旁边。 叶纤红打开一看,里面有五支削得尖尖的铅笔,还有三只圆株笔,一支钢笔,加上橡皮擦等文具,算得上非常齐全了。 怕铅笔尖撞断,还用橡皮筋紧紧扎着,免得走路时晃动。 叶纤红盖上铅笔盒,忍不住揉了揉弟弟的头发。 安安现在真的越来越懂事了,不声不响就帮自己把这件事做好了。 她原本也准备了几支笔,只是没那么重视。 安安这样做,算是给自己加了保险。 吃过早饭,看时间才还早,于是来到院子里透透气。 院子中间的葡萄树,现在已经爬满了整个架子,一串串还未熟的青色葡萄挂下来,让人想起硕果累累这个词。 而四周的藤本蔷薇,已经开满了粉红色的花朵,看起来特别艳丽。 “小红,马上就要去考试了,你怎么突然变得悠闲了?”戴老从房间出来,看到叶纤红站在葡萄架上,一付漫不经心的模样,笑着问道。 对于这个孙女的能力,他当然百分百信任,所以根本不担心她的考试。 这个时候还有心情看风景,说明早有准备。 “每逢大事有静气。”叶纤红笑着回答道。“我在学古代大人物的养气功夫——” 这话据说是曾国藩说过的,听说有些装逼,却被很多大人物当成座右铭。 对她来说,不过是高考而已,不像其它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所以真的没压力。 唯一的顾忌,是怕父母难以接受,所以她才会全力以赴去复习。 “说的好。”戴老夸了一句。“就凭你这句话,这次高考就没问题了。” 两人索性坐下来,瞎聊起来。 屋里的叶知书看到了,用力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说什么。 “妈,你放心吧!”安安见妈妈担心姐姐,劝道:“姐是什么人,区区高考,能难住她?” 有句话没有说,姐参加高考,只是玩一玩而已。 如果真的认真复读,考个全国第一,估计也不是难事。 但是被妈妈知道,肯定会逼姐姐考到第一,那就头疼了。 所以这句话他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叶知书收回目光。“你姐想做事,哪一件做不成?我只是受不了她没心没肺的样子。” 在她看来,不管什么事,要么不做,要么就认真做。 对待高考玩一样的态度,不是她能接受的。 叶纤红自然估不到妈妈的心思,和戴老聊了大半个小时,见离正式高考不到一个小时了,于是站起来,准备出发。 从这里到考点,大约二十分钟,提前半小时准备,应该没问题了。 拿了铅笔盒,带上准考证,开车出发了。 因为这次是以春晖中学考生的身份去的,所以考点在虞城一中。 那边她也熟悉,把车停在一中校办厂的车棚里,这才往教室走去。 “叶小姐,你的考场在这边——”沈主任今天亲自过来了,到了后一直在留意叶纤红,见她迟迟没到,就有些担心。 万一她迟到了,没赶上考试,那会不会心情变糟糕了,不愿意再接受儿子这个朋友? 毕竟她会认识儿子,是因为来春晖中学拿准考证,跟自己熟悉之后,才给了儿子机会? “谢谢沈老师。”见自己一到,他就迎上来,叶纤红猜测他今天过来,也是因为自己,不好失礼,连忙道谢。 从老师的角度来讲,他们有时候太习惯替学生操心了。 明明很多学生自己就能干好的事,他们偏偏要一说再说,似乎不这样关心,就体现不出他们的重要性。 说到底,这是老师的职业病,并没有恶意,没必要想多。 “我带你去看看。”沈主任见叶纤红态度真诚,越发受用,于是领着她来到考场门口,借着玻璃窗,指出她的位置。 叶纤红走过去看了一眼,又拿出准考证确定了一下号码,知道没错了,再次道了谢。 安排好这些,沈主任向他告辞,准备找这边的熟人聊天。 如果一直跟叶纤红聊天,万一影响她一会儿考试,那可不妙。 何况叶纤红总归是考生,自己态度表现得太谦卑,被人看到也不好。 第一百十二章轻装上阵 等他离开,叶纤红走到教室外面,找了个有树荫的花坛坐下来。 一中的绿化搞得很好,教室前面种了很多树,还有很多椭圆形的花坛,坐在上面跟坐在石凳子上差不多。 其它学生就没她这么悠闲了,要么捧在书本在临时抱佛脚,要么几个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猜题。 也有一些人焦虑地在教室门口走来走去,无法静下来。 叶纤红能理解他们的压力,所以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铃声终于响起,大家走进教室,在自己的位置坐下来。 叶纤红坐好后,把准考证拿出来,放在课桌的一边,一会监考老师要来查验。 然后打开铅笔盒,拿出一枝用熟的圆株笔,准备用它答题。 等到试卷发下来,叶纤红感觉更加轻松,因为题目真的不难。 快速完成前成选择和题空,这些考的是记忆力,对于重新背了一遍课文的她来说,真的没有难度。 后面的阅读理解,考的是综合能力,需要稍微小心一点。 叶纤红相信以她的理解力,做对大半应该没问题。 搞不好全对也有可能。 最后的作文,需要花时间思考一下。 不过前世受过网络的洗礼,看了大量的小说和韩剧美剧,脑洞还是比较大,写一篇八百字的作文,真的难不倒她。 唯一无法预料的是,能得多少分? 网络时代的人,和九十年代的人,不管是三观还是审美,都有非常大的差距。 她不敢保证自己写的作文,一定符合阅卷老师的标准。 只要分数别扣太多,她就满意了。 反正她对语文的目标分不高,总分一百二,只要能达到九十分以上,就可以了。 完成作文后,看时间还早,可是怕太早出去,引来不必要的闲言碎语,于是坐着没动,对着黑板发愣。 两位监考老师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扫了她一眼,就没管她了。 一直到铃声响起,她检查了一下姓名,这才站起来离开。 刚走出教室,就看到安安和几个朋友站在那边等着。 “小红姐,你考得怎么样?”徐志豪第一个开口问道。 学校已经放暑假了,他没事做,就和张建盛来找安安玩。 听说安安要过来看小红姐高考,也一起跟了过来。 “还行。”叶纤红不想在他们面前讨论这件事。“先回去吃饭,这么热的天,你们来这边干什么?” 几个小孩子越来越懂事,说起来还是受自己影响,这是好事。 只是没必要过来这边受罪。 每年七月高考这几天,都是梅雨刚结束,最是闷热的时候。 上午还好,下午考试的时候,一般都会往考场里丢冰块降温。 每个都有身体弱的同学,因为考试时中暑,最后名落孙山。 再过几年,会把高考时间往前调一个月,六月初的天气,就比现在舒服多了。 几人一起来到停车场,坐上车回家。 也有考生把自行车停在这边,看到他们坐上了一辆小轿车,羡慕地望着他们离开。 叶纤红不觉得有什么,匆匆回到家。 “考得怎么样?”刚进屋,就听见叶妈妈着急地问。 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她已好久没碰到这种患得患失的事了。 但愿女儿能顺顺利利上了大学,那她这辈子,真的满足了。 “你放心吧,肯定能上大学的。”叶纤红安慰道。 见妈妈煮了饭,菜才做了一半,于是走进去帮忙。 叶知书一见,连忙把她推出去,让她好好休息。 望着妈妈认真的表情,叶纤红没办法,只好去洗了一些水果,跟几个男孩子坐下来一起吃。 “小红姐,今天暑假我们干什么?”徐志豪咬了几口水果,又开始问这个问题。 对于叶纤红,他渐渐有了依赖性,碰到事情,总会过来问她。 “你今年多大了?”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反问道。 安安现在越来越有主见了,很多事自己就做了决定。 张建盛话少,应该也有自己的想法。 只要徐志豪像是长不大的孩子,永远不会自己思考,习惯问别人的意见。 “我十七岁啊!”徐志豪愣了一下,这才搔搔头回答。“跟安安同年,小红姐不会忘了吧!” “都十七岁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什么事都不会自己思考?”叶纤红威胁地扬了扬手,反问道:“你看安安和张建盛,像你这样问了吗?” “啊?”被叶纤红一说,徐志豪反应过来,朝两人望过去,“安安,你们暑假准备干什么?” 两人不会已经有了打算,没有把自己算进去吧? 这样的话,太不够朋友了。 “我最近画了一个漫画故事,准备修改好之后,投搞给杂志社。”安安平静地回答。 这件事他计划了好久,准备趁暑假把它完成。 如果投稿成功,正式在杂志连载的话,以后每个月都得交不少稿子。 暑假时间多,他还得多备些画稿,免得下半年开学了,完不成任务。 “哦。”徐志豪确实听安安提起过这件事,没觉得太过惊讶,又转头问张建盛:“你呢?准备暑假干什么?” 张建盛不擅长这个,应该不会有类似的打算吧! “我准备去做暑假工。”张建盛直接开口回答。“面试已经成功了,过几天就可以上班。” 会这样计划,是想试一试自己的能力。 经常在小红姐家看电视,欧美国家的男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打工赚钱,自食其力。 他自认能力不比别人差,为什么做不到? 刚好看到有这样的招工启事,于是去应聘了,没想到顺利成功。 当然小红姐家这么多工厂,自己请他帮忙,肯定会收自己。 不过去陌生人家的地方打工,更能锻炼自己的能力。 “你们都有事做了,也不跟我说一下?”听说张建盛已经有地方赚钱了,徐志豪快要哭出来了。“那我怎么办?” 他还打算像往年一样,跟安安一起赚点钱,没想到梦想破灭了。 “谁叫你没心没肺的。”安安白了他一眼。“这是给你一个教训,暑假计划,本来就得提前半个月就准备好,你倒好,都放假了,才来问我们——” 三人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性格上的差距也很明显。 平时提醒他,往往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于是两人决定给他一个教训,故意不跟他说这件事,看他怎么办? “小红姐你看,他们两个合伙欺侮我——”徐志豪这时候还不肯认错,转头向叶纤红诉苦。“亏我当他们最好的兄弟,太气人了——” “是你自己没脑子吧!”叶纤红哪里会鼓励他,站起来就在他脑后敲了一记。“再这样糊里糊涂地过下去,别人都成功了,只有你还在原地踏步,跟他们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了——” 第一百十三章太容易了 这样说虽然有些夸张,但是朋友之间,确实不是交上了之后,就能一辈子不离不弃。 随着年龄增大,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如果越来越大,一些跟不上脚步的人,就会被淘汰出去。 真正的朋友,都是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留下来的人。 “好吧!是我错了。”徐志豪只是性子惫懒了一点,并不是不识好歹,被叶纤红一说,也有了危机感。“这次请小红帮我介绍一个暑假工作吧!下个学期,我一定提前准备。” 不求赚多少钱,至少得跟紧安安和张建盛的步伐。 如果因为自己得过且过,失去这两个朋友,他一辈子都不会心安。 “你记住这句话啊!”见他终于有危机感了,叶纤红答应帮他找一个适合他的暑假工。“下次再犯,我就不管你了——” 吃了午饭,休息了一阵,继续去考试。 至于安安他们三个,叶纤红让他们下午不用去学校等自己了。 自己又不是前世那些没断奶的孩子,高考还需要大人当保姆,不过是考试而已,她一个人真的能搞定。 下午的考试依然很顺利,叶纤红轻松就做完了。 她这边没把考试当一回事,但是身边的亲人和朋友,还是忍不住打电话过来,表示关心。 欣昌的外公代表舅舅一家,打电话过来问了一遍。 谢群也打电话关心这件事。 温俊、赵大成、姜皓、肖东胜这些人,都有电话过来。 晚饭后,一连接了十几个电话,搞得她有些吃不消。 这就是没网络的坏处,否则的话,她直接发个微博,说明一下情况就行,不用每个人都打个电话这么麻烦。 戴老和卫老笑盈盈地望着她接电话,觉得她吃瘪的样子,非常有趣。 总算接完电话了,她坐在沙发上,准备看电视转移一下注意力。 “小红,你确定考余杭的大学,不考虑一下京城那边的名校?”卫老在一边关心地问。 对这个女孩子的想法,他有时候也捉摸不定。 说她有野心,现在却把公司交给下面的人去管,自己在农场这边隐居下来,一付与世无争的模样。 说她没野心吧!却非常重视人脉,似乎在为将来做打算。 想站得高,走得远,进京城的名校,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光是那边的校友,就是一笔巨大的资源,小红没理由不明白这一点。 “我不想离家太远。”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余杭是省会城市,离家又近,我觉得比较合适。如果有什么事,也照应得到。” 她的一切行为,说到底是因为没有安全感。 只要手里有足够多的筹码,她才懒得把自己搞得那么辛苦? 有钱有权了,却没时间享受,又有什么意义? “哦。”见叶纤红说得这么明白,卫老没有再劝。 接下来几天,天气继续闷热,考场热得像火炉,放了冰块,也没多大改善。 不过对叶纤红来说,倒不是太难事。 毕竟她的体质跟普通人不同,筋脉里几乎没有杂质,自然不会发生中暑之类的现象。 三天考试结束,她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 所有关心她的人,听说考得很顺利,也不再骚扰她了。 倒是温俊找了个借口,要来农场为她庆贺。 叶纤红找不到理由拒绝,只好答应下来。 虽然他们是夫妻俩最好的朋友,却不能带他们去内院,影响到卫老,于是到诗诗姐的农家乐那边。 至于吃的水果和其它食材,全是叶纤红从自家拿出来的。 当然大多数产自空间,反正里面养的鸡鸭鹅和羊,已经多到几百只了,天天吃,也吃不完。 沈德宗这是第一次参加活动,见圈里的朋友,大多是京城来的二代,非常吃惊。 像肖东灿、赵大成他们,平时在单位上班时不显山露水。 现在听了介绍,才知道每个人都有深厚的背景。 至少对他而言,都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只是这些人都对叶纤红马首是瞻,又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吃了一顿美食后,大家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开始商量投资的事。 上次聚会,大家就计划在叶纤红考完试后,商量投资的项目。 现在是时候讨论这件事了。 “我这边写了一些计划,你们先看看——”叶纤红拿出一叠纸,放在桌上。“上次去余杭时,跟大表哥讨论过,准备尽快执行,你们有什么想法和意见,可以提出来。” 关于在肖山建小商品市场的事,当初面对肖东胜,她说得非常有把握。 但是真的要实行起来,却是千头万绪,要做的工作非常多,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 所以需要大家合力,一起把这件事做好。 这也是考虑肥水不流外人田,才这样安排。 如果纯粹为了帮肖东胜,不管是戴老还是卫老,相信都会对这个计划感兴趣。 就算是给自己面子,也会参与进来。 毕竟这个项目做成了,赚钱是肯定的,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会反对才傻了。 “这个项目太大了,我们几个人能不能吃下来——”温俊抢过来看了看,惊叫一声。 这个可不是柏厦的伞城市场可以比的,伞城听着吓人,毕竟只有伞这个系列产品。 而小商品市场,涵盖的范围就太了,可以说把生活中的日常品,一大半包括在内了。 这么大一块蛋糕,如果吃下来的话,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亿万富翁了。 其它人一听,也抢过来看。 没过一会,大家都看完了,只是坐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有话就直说。”叶纤红大概能明白他们在想什么,所以催促了一句。 这种项目,如果成功了,肯定每个人获利巨大。 但是失败的话,也会亏得再也爬不起来。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从自己嘴里获得一个承诺,万一失败,也有后手可以翻身。 “我来说一句吧!”沈德宗望了大家一眼,见没有人开口,于是不紧不慢地说道。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看到这么吓人的一个计划,对他的冲击力无疑是巨大的。 传说中那些大院子弟,随便一个投资项目,就能赚到普通人几辈子赚不到的钱,他算是见识到了。 现在自己有机会参与,可是家里没多少钱,所以投资不会很大,只能依靠自己的见识,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了。 “请说。”叶纤红鼓励地朝他点点头,“大家都是朋友,不管对错,都不用太在意。” 胡向阳和温俊跟他有过接触,也认可了他的能力。 其它人第一次见到他,未必会从内心里接受他。 特别是赵大成性格直率,万一说出不中听的话,也会影响大家的团结。 所以让他证明一下自己,这一步必不可少。 第一百十四章沈德宗的首秀 “我觉得这个项目,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解决就业问题。如果我们把重点放在赚钱上,其实有些本末倒置了。”沈德宗冷静地说道。“所以应该上报地方政府,让他们来主导。毕竟这个项目弄好了,对他们有巨大的好处,我们的第一步,要换个角度来写这个计划——” 说到这里,他怕自己说得不够清楚,又补充道:“一个大市场,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贡献大到无法想象,光是成千上万个工作岗位,就能把下岗职工全部解决了,说不定还能造福周边区县——” 做为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知道上面的领导需要什么,担心什么,害怕什么? 而叶纤红这个计划,除了投资巨大之外,其它几乎看不到坏处,只有实打实的好处。 如果自己是肖山的一把手,看到这个计划,肯定会主动帮忙联系银行,把这个项目定下来。 所以让他们比大家更着急,这个项目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 “有道理。”肖东灿第一个反应过来。“这个计划可不是普通的商业项目,还是一项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所以必须这样写,才能交到上级手里,让他们由被动变主动,到主动帮我们想办法解决相关的问题——” 把小商品市场建起来,除了资金问题,还有各种各样的相关手续要办。 一个大市场,肯定会占用大量的土地,如果涉及到村子,还需要拆迁安置他们。 这些工作如果让他们去协调,难度会非常大。 由政府出面,就容易解决。 自从哥哥调来虞城后,升职速度快到惊人。 父亲现在经常把哥哥的升迁过程,当成现实案例分析给他听,让他明白一个从政人员,应该用怎么样的态度,处理好工作和个人的关系。 很多理论听起来很容易理解,但是现实碰到了,却不知道怎么用。 沈德宗一番话,让他一下子恍然大悟。 原来这就是父亲说的换个角度思考问题。 沈德宗能从这个计划里,看出这一点,说明他的眼力,比其它人强了不止一点? 难怪小红要把他介绍进圈子,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有人能看破这一点,就比他们瞎琢磨强多了。 “确实如此。”赵大成和姜皓想明白后,也先后点头。 这只是小商品市场的好处,加上后面大量的加工企业,能解决的就业人员,估计还要增加几倍。 对于这个不起眼的本地人,两人由最初的不以为然,开始佩服起来。 以前觉得小红厉害,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投资项目。 既让大家赚到钱,又能让地方政府获得政绩,所以才会皆大欢喜,轻松赚到钱。 没想到沈德宗也有这样的眼光,了不起! “那这份计划,交给你重新起草,这个没问题吧!”叶纤红没想到他看问题,比自己深入得多,暗暗欣喜。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强项在于眼界,毕竟比他们多活了几十年。 因为前世没机会进入官场,所以对机关里的弯弯道道,了解得并不多。 像沈德宗能想到的事,自己或许隐隐有想法,却做不到他表达得这么清晰和明确。 以后让他在圈子里把关,自己可以轻松不少,毕竟不用担心因为自己的疏忽,从而出错了。 “没问题。”有这样的表现机会,沈德宗肯定不会放过。“我回去之后,一定尽快完成,然后给大家一人发一份。” 这样说,也能看出他跟叶纤红的不同。 他说给每人发一份,是把大家当成平等的合作伙伴。 不像叶纤红说话做事相对随意,更多的时候,是把大家当成朋友。 这当然也是因为大家认识久了,说话做事比较随意。 而沈德宗跟大家第一次见面,所以处理起来更加滴水不漏。 “好,辛苦你了。”叶纤红笑着向他道谢。 说完这个,叶纤红谈起自己公司以后的打算。 比如在肖山建房地产公司和铝合金门窗,以此来支持肖东胜。 大家听了她的打算,也开始考虑起怎么样在余杭这边,投资一些项目,既帮了肖东胜,自己又能获利。 只要小商品市场建起来,能吸引大量的采购商,产品的销售就不用担心,赚钱就容易了。 “小红,你说我们在肖山建一个大棚蔬菜加工中心怎么样?”温俊突然问道。 从虞城到余杭,必须经过肖山。同样的,如果去沪市,也避不开肖山。 小红以前说过,把蔬菜分捡好之后,直接供应给大城市的超市,销路应该会非常好。 那就在肖山这边建一家工厂,专门供应沪市。 “这个不合适。”叶纤红摇了摇头。“要开蔬菜加工企业,第一条原则,就是必须建在材料产区,从虞城运到肖山,就会增加成本,到时赚不了钱。” 农产品本来就是微利产业,成本低才能赚到钱。 把未处理过的蔬菜,拉到肖山这边,运费不是小数目。 这样一来,原先不过五毛钱的蔬菜,说不定就要六毛钱了。 别看一毛钱不多,但是蔬菜靠的是数量,除非超市也是你自己开的,那样的话,这点增加的成本,自己才消化得了。 “那我必须要投资别的行业吗?”温俊开了王子饭店之后,一直在从事食品行业,所以下意识地就会考虑这个方向。“问题是其它行业,我不太懂啊?” 像小红上面介绍的,开毛绒玩具厂或者儿童益智用品,其实现在都非常受欢迎。 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大家又只有一个小孩,家长舍得在他们身上花钱。 “你想多了,加工厂没有你想得那么难。只要把样品打出来,后面都不需要什么技术——”叶纤红介绍道。“何况章诗萍就是开服装厂的,做毛绒玩具跟做衣服的原理一样,大不了你们一起合作好了。” 温俊会在这方面犹豫,是她没想到的,所以把视线转向章诗萍。 “这个我会,要不交给我来管理好了。”章诗萍也没认怂,大方地回答。 于是温俊和章诗萍的投资计划定了下来,其它人也断断续续有了一些目标。 “你有什么打算?”叶纤红见沈德宗一直沉默着,于是问道。 既然他已经加入进来,肯定要投资一些。 虽然不会强制他这样做,但是错过机会,就有点可惜。 大家一起做,比他一个人单枪匹马赚钱容易得多,毕竟大家相互扶持,亏损的可能性非常小。 “我倒是想做儿童益制类玩具,只是一时筹不到开厂的资金。”沈德宗有些为难地说道。 他并不傻,知道叶纤红这样问自己,是想带着自己赚钱。 但是家里最多能拿出几万块钱,想开工厂,还远远不够。 第一百十五章满月酒 “没关系,到时贷款或者向我借。”叶纤红大方地说道。“不要你利息,赚了再还我。” 经过两年时间的发展,她现在手上拿得出的钱,已经过千万了。 用来开小商品市场,肯定远远不够,需要向银行借钱。 所以还不如借些给沈德宗,让他尽早把工厂开起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沈德宗笑着道谢。 这件事计划好了,后面大家就轻松了。 苏思诗现在要经营农场,两个宝宝还小,所以没有精力去那边投厂。 蒋建光现在也被虞城的别墅项目拖着,没法去余杭投资。 反倒是蒋建辉计划去那边开一家工厂。 听他话里的意思,似乎这是代表蒋家走出虞城,踏出去余杭发展的第一步。 又过了两天,一家人离开虞城,去欣昌外公家。 今天是大表哥家宝宝满月的日子,他们得去喝满月酒。 叶知书忽然想到女儿考上大学后,还得读三年书,这时候肯定不能生孩子,又郁闷起来。 农村一直信奉早生孩子早享福的观念,等小红大学毕业,已经二十四岁了,同龄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可是考上大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了不得的大事,她又不能反对。 带着纠结的心情,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娘家。 叶家已经到了很多客人,院子里有不少本家的亲戚,正在帮忙收拾食材。 因为天气热,院子上面搭了遮阳棚,不过效果并不怎么好。 在外面呆久了,照样出一身汗。 好在大家多是在太阳下干惯体力活的农民,倒没有人在意这点闷热。 看到叶知书一家到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跟他们打招呼。 当初第一次过来,大家或许还想着她当初离家的丑事。 但是看着她娘家在她的帮助下,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有钱人家,大家对她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些嘴甜的小孩子,更是姑婆姑奶奶地叫着,就为了从她这里得到一些好吃的。 叶纤红每次过来,都会随身带着一大袋零食,谁乖巧懂事,就抓一把给她。 大人看到了,表面上没说什么,暗里还是很开心的。 这些零食,大多乡下买不到,对孩子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这样几次之后,叶知书一家在娘家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董采玉现在已经出了月子,抱着儿子在楼下客厅跟女眷聊天,看到叶纤红进来,站起来迎上来。 “来,让姨抱一抱。”叶纤红从她手里接过孩子,笑着说道。 相比诗诗姐家的孩子,她对采玉的儿子似乎关心得少了点,今天过来了,她在考虑要不要用真气帮宝宝梳理一下筋脉。 一个孩子能不能健康长大,其实从娘肚子里出来,他的体质已经固定下来。 胎儿期间,如果没有受各种重金属或者其它药物毒害,发育正常,体质就会好得多。 相反,像国内九零后零零后的孩子,母亲怀孕期间,吃的很多食物都存在健康问题,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根本是天方夜谭。 所以七零后八零后,孩子不怎么管,也能长得很壮实健康。 再往后出生的孩子,就算父母再小心,身体依然有各种问题。 这个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而是经济越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谁也无法幸免。 “宝宝,咱看看大姨给你准备了什么满月礼——”董采玉把孩子递过去之后,拉了拉皱巴巴地衣服,笑着调侃道。 人的性格一般都这样,婚前越古板害羞的人,有了孩子后,经常在人前解衣哺乳,就会变得越来越开放。 董采玉现在的情形,就差不多是这样。 其它人一听,也笑了起来。 “董采玉,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居然借宝宝的由头,向我讨礼物。”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愣了一下,笑骂道。 换成以前,打死她也不会相信,董采玉说得出这样的话。 “没办法,养儿子不容易,反正姨有钱,多给点就当劫富济贫了——”董采玉笑盈盈地回答,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给叶纤红打了一年多工,清楚她的性子,所以再怎么调侃她,也不会生气的。 “那我还不如抱回家自己算,反正你没钱养,我来帮你养好了。”叶纤红抱着宝宝往外走,一付准备带他回虞城的模样。 宝宝长得像小玉,五官非常秀气。 虽然皮肤依然有点皱巴巴的,但是将来肯定是个小帅哥。 “你抱去吧!”董采玉无所谓地挥挥手。“以后就给你当儿子了,反正你的干儿子干女儿又不少,多一个也养得起。” 小红认诗诗的宝宝为干儿子干女儿的事,她早知道了。 她或许不会在意这个,但是如果自己的儿子,还没有诗诗姐的儿子重要,她依然会吃味。 自己好歹是她的表嫂,公公这边就一个妹妹,两家的关系应该更亲近才对。 “你不会在吃诗诗姐的醋吧!”叶纤红这时候品过味来了。 以前章诗萍经常说这样的话,没想到连一向清冷的董采玉,也会这样想。 “我吃什么醋。”董采玉不承认。“这是叶家的孩子,我就随便问问你,宝宝跟你是不是姓同一个叶——” 说这些话,或许会让人觉得失礼,问题是两家因为隔得远,小红有时候确实更重视虞城的朋友。 既然她这么重视诗诗姐,说明是个重感情的人,自己这些话说出来,她应该也不会生气。 “你赢了。”叶纤红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我们确实是同一个叶。” 说完把宝宝还给董采玉,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挂在宝宝的脖子上。 上次已经送过一把长命锁,原本打算包个红包就算了,不打算另外再送东西。 但是小玉的话确实有道理,自己对诗诗姐和茂琳姐她们都这么大方,外公下面就这么几个亲人,自己有什么理由吝啬呢? “那我就代宝宝谢谢姨的礼物了。”董采玉一见,笑眯眯地说道。 嫁来这边后,因为公婆不擅长跟亲戚打交道,两家又二十年没有来往,所以表面上看关系似乎很亲近,实际上总隔了一层似的。 现在有老爷子在,两家还算亲近。 如果爷爷不在了,那两家的联系肯定会越来越少。 而她跟叶纤红有这层关系在,现在又成了表亲,这些话由她说出来,效果反而会更好。 人与人之间关系好不好,不是看嘴里说得是不是客气,而是看能不能随意怼人。 你骂她几句,也不会生气,才能说明两人是真正的死党。 越客气往往代表越疏远。 第一百十六章再探后山 “行了,也给你一件礼物吧!”叶纤红又拿出一只翡翠镯子,直接套进她的手腕里。“你帮叶家生下长孙,劳苦功高,必须重赏一下。” 身上这样的翡翠其实不少,只是没正当的理由,不能随便送,免得其它人有想法。 今天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自己送一些东西,大家也找不到理由说自己。 “那我就谢赏了。”董采玉扬起手腕看了看镯子的成色,见翡翠绿的很耀眼,笑着回答道。 其它人看两人一直在笑闹,以为要吵起来了,还准备劝一劝。 没想到说着说着,叶纤红给了他这么贵重的东西,这才想起两人除了姑嫂关系,还有另一层朋友关系。 忍不住暗暗羡慕,攀上这么一个表姨,宝宝将来长大了,就等于躺进蜜罐里。 里面发生的事,很快传到舅舅舅妈的耳朵里。 “这个小玉,看着文文静静的,没想到还这么厉害。”舅妈喜笑颜开地对舅舅说道。 两家是至亲,但是总感觉隔了一层。 没想到小玉居然把小红降住了,这真的是天大的好事。 以后有这个媳妇在,两家的关系只会越来越亲近,她也可以放心了。 “小红一直是个热心肠的女孩子,只是两家断了二十年,所以才生份了。”舅舅没有顺着老婆的话说,反而叹了一口气。 小玉跟小红是好朋友,这样说当然没问题。 但是自己做为她的舅舅,却没资格说这样的话。 毕竟父亲当初把小妹赶出去,自己却没做什么,任她们母子吃了这么多年的苦。 现在两家恢复了关系,他却没资格像其它舅舅一样,向外甥一家要什么东西。 “我知道我知道。”舅妈打断老公的话。“这件事确实是叶家欠她们的,不过跟孩子他们无关——” 那时候儿子才多大,能做什么事? 既然亲戚认回来了,你们兄妹俩有了一些隔阂,已经很难解决了。 但是儿子跟小红他们这一辈,却是无辜的。 只要小玉处理得好,两家以后更加亲近,这不是好事吗? 吃了中午的酒席,大多数亲戚回去了,剩下的都是至亲。 叶纤红原本打算下午也回去,想到董采玉的话,觉得这样做不合适。 她的话表面上看,是在吃诗诗姐的醋,实际上在提醒自己,两家现在的关系,似乎有些不大正常。 奶奶和小叔一家因为拎不清,跟他们很少走动。 妈妈唯一的哥哥,如果也同样疏远,那亲情真的很淡了。 当年发生的事,虽然外公有错,说到底是因为妈妈被人算计,才引起的。 加上七十年代风气就那样,就算换一个家长,估计也跟外公一样的态度。 妈妈因为喜欢钟修贤,所以才犟着头皮不肯认错,最后有了这样的命运。 想通这一点后,她才没有过多怪外公。 自己一家是舅舅最亲近的人,至少应该吃了晚饭再回去。 反正现在是夏天,天黑得晚,不用担心安全。 叶知书夫妻见女儿改变了主意,也没在意。 那就吃了晚饭再走,下午还可以帮哥哥家做些事。 因为没有人安排叶纤红做事,怎么打发整个下午的时间,也是个问题。 安安现在长大了,既然下午不走,就跟小表哥一起去找同龄人玩了。 叶纤红在院子里站了一会,突然想起后山那个神秘的地方,于是决定再过去看看。 以前自己的精神力比较弱,探险肯定没那么彻底,这次过去,说不定会有新的发现。 想到这里,她慢慢溜到屋后没有人的地方,趁没有人注意,钻进林子,往后山那边而去。 白天虽然容易被人发现,不过这里树高林密,只要小心一点就没问题。 因为精神力强大,很快她就找到了目的地。 照着以前的办法,沟通世界之树之后,再次进了那个神秘的所在。 里面还是老样子,近百平的空地上,绿草荫荫,非常养眼,温度也只有二十几度,感觉非常舒适,难怪以前有人选择在这边隐居。 因为不认识这些植物,她懒得再去研究它们,只是用精神力一扫而过,看看有没有其它被忽略的空间。 没有发现异样,最后死心地走到石凳那里,借着世界之树的力量,拉开石盖,往下走去。 最先到达的钟乳石那边,快一年没来了,这边又积了一点灵液。 叶纤红用瓶盖装起来后,没有马上离开,用精神力观察钟乳石内部,到底是什么原因,才会产生灵液? 所以灵液都不可能无缘无故产生,肯定有其它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精神力刚探进去,突然像是被利器割了一下,感觉非常不舒服。 她吓了一跳,连忙退出精神力。 看来是自己的层次太低了,还没资格窥探这些神秘的所在。 心里倒是有个猜测,这边不可能有世界之树这样的宝贝,唯一的可能,是类似于聚灵阵这样的结构,把空气中微弱的灵气积聚起来,慢慢成为灵液。 又一想,这样似乎也不可能。 要知道空气中的灵气,已经少到可以忽略不计了,想要积蓄这么多灵液,灵气浓度再增加亿倍还差不多。 除非像世界之树一样,是从虚空某些灵气浓郁的地方,吸收灵气,那还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这些离自己还很远,没必要追究到底。 反正这边只有自己进得来,这些灵液也便宜了自己。 沿着上次走过的路,继续往前走。 唯一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她全程用精神力观察四周,看有没有被自己忽略的空间。 上次只发现一张神奇的石床,以及几块红翡髓和草垫子,没有其它东西。 如果这边真的有修炼者居住过,没理由只有这些东西啊! 倒不一定要有灵液这样珍贵的东西,就算是跟修炼相关的古籍也好,修炼到现在,她最缺这方面的知识。 一直走到尽头,也没有发现其它隐秘的空间。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看来以前这里住过的修炼者,也是个穷鬼。 所以才只有这么一点东西。 怏怏地往回走,来到上次发现石床地方。 里面还是老样子,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叶纤红不死心,继续用精神力仔细检查里面,连屋顶都没放过。 下一刻,发现以前石床的下面,似乎有一枚戒指状的东西。 心里忍不住一喜,走过去正要捡起来。 定神一看,面前空空如也,根本没有式指。 叶纤红再次用精神力望过去,发现戒指又出现了。 难道是一枚空间戒指,正常人用双眼看,根本看不见? 如果是这样,那真的得到宝贝了。 第一百十七章亲情绑架不了我 叶纤红捡起来,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因为有些宽,她担心会跌落。 正想拿下来,回家后缠上一些红线,再戴在手上。 忽然发现戒指自动在缩小,这样正好套在手指上。 叶纤红更加欣喜,看来它是储物戒指没错了。 用精神力小心渗透进去,想看看里面有什么? 大概戒指丢在这里已经太久了,以前主人留下的精神力印记,已经全部消失,她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里面,看到一个大约十来个立方米的空间。 不是说储物空间只有一两个立方的吗?没想到居然这么大? 最让她吃惊的是,里面居然真的有几本古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没有化成灰。 叶纤红小心拿出来,不过是几本薄薄的小册了,最上面一本,里面画了一些图,居然介绍的是灵药。 她简单翻了翻,发现上面种的那些不认识药草,这边大多都画着。 不但介绍了它们的名称,还有主要用途,非常详细。 有了这本册子,这些药材就能发挥作用了。 第二本小册子,居然是一些丹方,叶纤红简单看了看,就丢在一边。 以她的水平,别说炼丹,只怕点火也有困难。 毕竟炼丹用的不是家里炒菜用的明火,而是有灵气的土火或者丹火,她一样也拿不出来。 最后一本小册子,似乎是一些修炼方式。 叶纤红再次把它丢在一边。 很明显,世界之树主人教的修练方法,肯定比这个穷鬼修炼者提供的方法强得多,没必要学这些。 这次过来,有了这么大的收获,叶纤红也心满意足了。 出了空间后,这次她没有绕路,而是照着正常的路,慢慢走回外公家。 “这么热的天,你一个人去哪里了?”叶知书忙完后,出来没看到女儿,猜测她又一个人溜出去了,此时见她回来,埋怨道。 胡向阳要上班,今天没法过来,女儿就像以前没结婚那样,一个人到处跑,都忘了自己已经嫁为人妇,应该稳重一点了。 “外公家周围风景不错,我到处看看。”叶纤红不在意地笑着回答。 这边能吸引修炼者隐居,说明空气确实比别的地方好。 要知道每个能被称为灵山的地方,几千年前,都是有修炼门派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面对女儿没心没肺的模样,叶知书无奈地白了她一眼,拉着她进屋。 偏偏那么多人都说女儿懂事成熟,在她看来,跟孩子有什么差别? 因为剩下的客人不多,晚上只摆了三张桌,现在离晚饭还早,亲戚们没事做,就坐在屋里搓麻将。 四个人打牌,十几个人看牌,倒也其乐融融。 两人进屋后,其它人也没顾得着他们。 “小红,这个手镯还你,太贵重了。”董采玉把那只上午送她的翡翠镯子塞回她手里,悄悄说道。 原本很高兴接了她的礼物,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不输于诗诗姐。 可是回头仔细看了看玉质,发现晶莹剔透仿似玻璃,她又有点不敢收了。 做为爱美的女性,平时也喜欢了解翡翠的知识。 知道通透度越好的翡翠,价值越高。 达到这种玻璃种的,差不多是极品了。 随便一只镯子,就值十几万块钱。 而以小红的眼光,肯定不可能送自己一只假翡翠的镯子。 所以她想了想,还是决定退回来。 以两人的交情,如果是一只上万的镯子,她都会毫不犹豫收下来。 但是超出一个范围,收着就有些咬手了。 “什么意思?”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送你嘛!说我偏心。现在送你了,又嫌贵重退回来,你以为我身上会准备地摊货玉镯吗?” 说完,又塞了回去。 见她还要还回来,叶纤红不耐烦了。 “再这样婆婆妈妈,下次有事,就别再找我了——”她威胁道。 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还回来的道理,当她们是孩子过家家吗? “行,那我收下。”董采玉善于察言观色,见叶纤红不像开玩笑,只好收下来。“今天那些话我收回,原本想气你一下,没想到是我小人之心了——” 从今天的情形来看,小红其实很重视舅舅一家,只是她的性子就这样,有时候不会表现出来。 自己真的不应该自作聪明,逼她用行动证明两家的关系。 “你当我是斤斤计较的人吗?”叶纤红很想用力掐她一下,把她掐醒。“如果我在意,早就不理你了,真以为我那么傻,用亲情就能绑架我?” 不管是谁,我会给你,是因为我愿意。 而不是谁跟我有特别的关系,我不得不给你。 就连老家两个干舅舅,也是为了报干外婆的救命和养育之恩,才不计较他们以前的一切。 像奶奶和小叔一家,她不想理他们,照样什么都不给。 如果给,也是替父亲还恩。 “我知道了。”董采玉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 吃过晚饭,坐着喝了一杯茶,准备回家。 舅妈拿出准备好的回礼,放进车里,送他们离开。 “下午你跟小玉在说什么?”车子开出村子,叶知书好奇地问女儿。 两人上午嚷嚷的事,也传进了她的耳朵。 对于董采玉的话,她有些皱眉。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看问题自然不同。 因为女儿的原因,董采玉才有了一份好工作,现在又嫁到哥哥家,算是享福了。 怎么可以用这样的态度,对女儿说话呢? “妈,你别担心,我们是朋友,吵几句不会影响交情,反而会增加感情。”叶纤红猜测妈妈误会了,或者有人故意在她耳边挑事,连忙笑着解释道。“你以前当姑娘时,难道跟好朋友说话,不是这样的?” 不管什么时代,这个道理都适用,那就是关系越好,说话越毫无顾忌。 反而是关系普通的两个人,一般都客客气气。 “我知道。”叶知书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心里才舒服了些。“不过她也不应该当着大家的面,说这些话——” 倒不是觉得小红高人一等,人家必须用下级对上级的语气说话。 可是外人不知道两人的关系,小玉用这样的态度说话,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 “妈说得对,我会提醒她的。”见妈妈已经在自找台阶了,叶纤红没有继续说什么。 回到家里,天已经黑下来了。 因为叶纤红一家去喝满月酒,这边的晚饭只能由戴老的保姆陈姨做。 只是吃惯了她们母女的手艺,陈姨的饭菜就没有那么受欢迎。 这让陈姨很受伤,看到她们回来,就拉着叶纤红问她做菜的秘决。 叶纤红哪里说得上来? 第一百十八章安安完稿 虽然她做菜的方法,确实灵活多变,调料放得也充足。 其实最关键的原因,是因为材料全是空间拿出来的。 而陈姨今天做饭菜,一部分是农场自产的,还有一部分是去菜市场买的。 味道有差别很正常。 “看来我真的得退休了——”见叶纤红愣住了,不知道怎么说?陈姨更加难过。 她认定小红只是简单做了些家常菜,所以说不出秘决。 自己做的不好吃,纯粹是年纪大了,思想僵化了,所以做不出大家感兴趣的菜。 原以为可以一直给戴老当保姆,现在看来自己想当然了。 “陈姨想到哪里去了——”叶纤红劝慰道。“你的主要工作,是照顾爷爷的生活,又不是当厨师?只要爷爷觉得方便,说明你的工作就是合格的——” 对于陈姨,叶纤红还是很有好感。 给戴老当了这么多年的保姆,一直坚守本份,工作也很负责。 如果换个人,未必能做到这一步。 “但愿戴老也这样想。”陈姨依然没信心。 叶纤红没办法,私下找戴老说了一下情况,让他开口挽留一下。 陈姨钻了牛角尖,别人说的未必会听,戴老是领导,她肯定会听。 戴老没想到一顿饭的事,居然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于是把她叫过来,严肃地批评了几句。 陈姨乖乖地挨了几句训,心里的担心却一下子消失了。 叶纤红回到房间,看到胡向阳在一边玩游戏,于是拿了衣服进了卫生间。 每次他玩坦克大战这个游戏时,就会忘了时间,需要自己一再催他,才会上床睡觉。 那就先进空间看一看,再出来洗澡吧! 主要是上次从那个神秘空间,移了四十多株陌生的药材进空间。 现在有了一本介绍灵草的书,这些药材应该能认出来了。 她从储物戒指拿出那本药材书,进了空间。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介绍了六十多种不同的灵材,叶纤红走到种药材的地方,仔细核对。 第一株是铜钱草,长得像一株未抽穗的稻秧,药效成份主要是叶子,可以用来解大多数虫毒。 叶纤红看完后,就有些失望。 有了灵液后,中毒对她来说,真的不难解。 第二株是阳心果,长着心形的叶子,开花后会结十几颗拇指大小的果实,修炼外门功夫的人服用后,可以增强力量。 晕倒,这个有什么用? 还练外门功夫? 自己是修炼者,怎么可能傻傻地去练少林武当这种外门功夫呢? 不对,自己不练,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在练的啊! 特别是武术是中国的国术,十几年后,还会成为奥运会的正式项目,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练这些功夫。 到时可以把这些药材卖给有需要的人,应该能赚此钱。 毕竟穷文富武,能送子女去学武的家庭,一般都不差钱。 接下来看了看,发现都是类似的东西。 叶纤红心里有数了,这个修炼者,应该出生于灵气枯竭时代,所以已经把注意力放在外门功夫上了。 至于储物戒这种东西,应该是前人传下来的。 想到这里,叶纤红没有兴趣再看了,出了空间,开始洗澡。 出来时,看到胡向阳果然还在玩游戏。 考虑到明天是周末,叶纤红没有催他睡觉,自己一个人上了床。 前世的经验告诉她,男人不管年纪多大,内心永远长不大。 既然胡向阳喜欢,那就由他去吧! 每周才一个晚上可以这样熬夜玩游戏,没必要破坏他的乐趣。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高考已经过去十天了,安安经过一些日子的赶稿,终于把那个漫画故事画完了。 他没有直接投稿到漫画杂志社,而是先交给姐姐看,听听她的意见。 没画好前,他藏着谁也不给看。 如果能发表,肯定所有人都知道了,所以给姐姐先看看,也不算什么了。 叶纤红拿过来先看了看故事情节,感觉有些过于简单。 这是一个三十多页稿纸的小故事,讲的是几个热爱篮球的中学生,因为参加全市比赛,中间发生的一些感人事情。 风格上有些模仿《灌篮高手》,只是故事背景发生在一所乡村中学,内容比较写实。 如果站在安安的年纪和经历来说,能独立画出这样一个故事,已经非常厉害了。 毕竟大多数同龄人,别说画画,编出这样一个故事都不容易。 但是想发表,却没这么简单。 “怎么?画得不好?”见姐姐皱了皱,安安担心地问。 这个故事他已经很用心思画了,如果姐姐都觉得不行,那想发表,肯定不可能。 “安安,在回答好还是不好之前,我先想问你一个问题。”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先开导一下弟弟,再回答他的问题,免得他想不开。 年轻有想法和创意是好事,但是想成功,并不是你努力了,就一定有收获。 就像前世有很多人写网络小说,一百个人写,有十个签约就不错了。 十个签约作者,能有一个坚持下来,并正常完结,就算成功了。 岛国的漫画作者其实也一样,一个国家某个产业越发达,进入的人越多,竞争也越残酷。 最后成功的,往往是极少一部分人。 “姐,你说好了,我能承受。”见姐姐这样说,安安知道这不是好话,不过还是坚强地说道。 对他而言,画画是兴趣,也可能成为将来的职业。 所以必须接受失败,这样才能进步。 如果一点点挫折就打退堂鼓,那还不如早点放弃。 “你画漫画,是准备给自己看,还是打算发表后,给所有人看。”叶纤红放下稿纸,用平静地语气问道。 这个问题可以引申出很多说法,你写小说,是用来自嗨的,还是写给读者看的? 你找工作,是为了赚钱养家,还是纯粹为了兴趣? 你设计产品,是为了销量,还是为了自己喜欢? 大多数年轻人刚出社会,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选择,是做自己感兴趣的事,还是迎合社会,做出受别人欢迎的事? 不同的选择,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当然也有人选择既是自己感兴趣的事,又能迎合整个社会,获得大多数人的喜欢。 不过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天才。 安安画画时,她没有去干涉,就是想让安安独立思考。 顺便看看他的天赋到底有多高,能不能画出一个既是他自己喜欢,又能受读者喜欢的故事。 现在看来,是高看了他。 也对,这时候每个人能接触的信息有限,安安看的通俗小说不多,又没写过小说,想要编 一个好故事,这不是他的强项。 能画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已经不容易了。 问题是想拿去发表,杂志社不会因为你不容易,就发表你的作品。 第一百十九章肖东胜上京 “姐,你的意思是,如果画给自己看,可以照着自己的想法画——”安安的思维非常敏捷,马上从姐姐的话里,听出弦外之音。“而给所有人看,那就要画出一个大家喜欢的故事——” 这个道理在姐姐教自己画服装设计图时,其实已经有过提醒。 只是自己画画前,没有想这个问题。 现在看来,自己确实疏忽了这个重点。 “差不多这个意思吧!”叶纤红见他不用自己提醒,就已经醒悟了,脸上露出笑容。“你可以思考一下,你平时看书或者看电影时,喜欢哪些故事,为什么会喜欢?” 同样的,肯定也会不喜欢某些故事。 当一个人能分析出这些答案之后,就不会傻傻地去画明显不受别人喜欢的漫画。 “哦。”郑兴安这时候已经完全明白姐姐的意思了。“可是我没写过小说,不知道怎么写才好看——” “还是一样的答案,你去分析自己喜欢看的故事,并想一想,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故事,把原因拿笔记下来,再根据这些内容,重新修改故事——”叶纤红再次提醒。 她没有教他应该怎么做,也教不了他具体的方法,因为她也没有写过小说。 但是安安既然想画漫画,那必须学会怎么编故事。 或许可以找人写剧本,但是现在时机还没到。 再说国内的动漫杂志,还处于初级阶段,只要安安用心学,达到发表水平,应该不会太难。 毕竟国内的漫画作者,还很年轻,远远没达到漫画家的水平。 安安只要肯下苦功,追上他们应该有希望。 沈德宗照叶纤红的意思,把小商品产业计划重新写好之后,送给朋友圈里的各个成员,叶纤红自然也收到了一份。 看完后,她才知道沈德宗确实比自己做得专业。 如果自己是肖山市领导,也会对这个项目动心,因为它的好处实在太大了。 叶纤红打电话给肖东胜,让他收一份传真。 然后把这份计划书,传到他的办公室。 过了十几分钟,电话又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肖东胜打过来的。 “小红,这份计划书是你写的吗?”他在那边激动地问。“比上次那一份,好太多了,我都不知道如何形容看后的感受——” 第一次跟小红谈起这个项目时,因为当时站在客观的立场谈这件事,所以两人主要分析的是可行性,以及面临的困难。 没想到新的计划书,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看待这个项目,把它将会给当地带来的好处,全部分析得非常透彻。 这样一来,只要有眼光的人,都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不是我。”叶纤红当然不会抢沈德宗的成果。“我们朋友圈新加入了一个成员,是他发现了以前计划书中的问题,主动修改后交给我们一人一份——” 有能力的人,果然在哪里都会发光。 只是给了沈德宗一个机会,肖东胜就马上在问它的作者是谁了? “是吗?”肖东胜没想到还有人比小红想得更周到。“这人看来也是个人材,下次来虞城,你带给我看看。” 以他现在的级别,早就可以安排秘书了。 因为刚从林省长的秘书位置下来,他不想马上招秘书,免得用错人,给林省长抹黑。 但是真的碰到合适的人才,他肯定不想错过。 一个好的秘书,会给领导省多少事?大多数人都有过体会。 “没问题。”叶纤红轻松地回答。“他现在还是普通科员,能获得肖区长赏识,也是他的荣幸——”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肖东胜就说了自己的打算。 他想带着这份资料,进京找林省长,听听他的意见。 所谓听听他的意见,一方面是对他的尊重,毕竟旧日的下属,工作上有了重大决定,先向老领导汇报,说明他没有忘本。 第二方面,也是寻求支持。 肖东胜虽然有别的人脉,但是比起林省长,肯定差得远。 林省长虽然调到了京城,省里肯定还有不少力量保存着。 只要他们愿意站出来支持自己的工作,那这个项目就十拿九稳了。 如果自己盲目申报上去,后果很难料。 万一被别的领导直接占为已有,并在自己亲信的区里,推行这个项目,那他和叶纤红这些人的损失就大了。 “这样当然更稳妥。”听说他要找老领导,叶纤红肯定支持。“早日把这件事定下来,我们也可以早一天过来投资。” 只有等小商品市场这个项目立项了,她们才能过来投资开厂,否则的话,万一市场建到别的区里,那工厂开在肖山区,损失就大了。 “我一会儿马上坐飞机过去。”肖东胜也怕夜长梦多,所以马上做了决定。“最晚明天,就能告诉你答案了。” 说完后,匆匆挂了电话,叫办公室的人马上给他买机票。 安排好这些,他又打电话到林省长的办公室,问他的秘书,老领导下午能不能抽出时间接见自己? 秘书知道肖东胜跟林省长的关系,不敢自作主张,轻轻放下电话,进办公室请示林省长。 “东胜有急事见我?”林樾现在已是一把手了,时间上反而比当省长时更充裕。“让他到了京城后,直接来找我——” 对这个前秘书,他还是比较欣赏的,知道不会无缘无故来找自己。 只要不违反原则,他都愿意施以援手。 秘书见领导说得这么干脆,连忙点头,到外面回复了肖东胜。 肖东胜一听,感觉信心更足了,匆匆准备好东西,让司机送自己去机场。 下了飞机,已是下午两点多了。 因为吃了飞机餐,他也不觉得饿,直接去老领导的办公室。 林樾这时候正好有点空余时间,秘书连忙进去通报。 “东胜,快过来坐。”林樾骨子里是个念旧的人,特别对能力出色的下属,他更愿意拉他们一把。“转眼快半年没见了——” 当时自己调到京城担任一把手,而肖东胜则去了肖山区,两人都面临新的岗位,一时间抽不出空。 “是啊!老领导。”肖东胜依然用以前的语气说道。“时间过得真快,明明还在给领导当秘书,没想到已经调下去快半年了。” 都说时间有弹性,人一忙起来,就过得特别快。 只怕以后这样跟老领导谈事情的机会,会越来越少了。 “这种感慨,不是我们这个年纪才有的吗?你年纪轻轻的,胡乱发什么感慨?”林省长见他抢自己的话,笑骂了一句。 秘书泡了端进来,看到领导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的前任说话,又羡慕又佩服。 能让他用这么亲昵的语气说话,估计整个京城,也找不出多少个? 第一百二十章林樾的条件 “没办法,我离开老领导之后,也成了小领导,所以也学着用这样的腔调说话了——”肖东胜从他的语气里,知道心情很好,所以说话更加随意。 有时候你越不见外,领导反而越开心。 你越小心翼翼,以为是对领导的尊重,他却未必会喜欢。 领导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 到了他这个位置,不缺尊重他怕他的人,但是缺少跟他贴心的人。 “胡说八道。”尽管知道他在哄自己开心,林樾依然笑得很爽朗。“快说说你这次过来有什么事?如果是来讨官要官的,小心我撤了你——” 说完放松身体,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准备跟他谈正事。 到了他这样的级别,偶然说笑几句没事,却不会由着手下一直哄自己开心。 否则自己就成了昏君,手下也成了佞臣,这是他不想看到的。 “老领导,你看看这个。”肖东胜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那份文件,递给林樾。“这是我下阶段准备干的工作,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说完,就不再出声,静静等他看完。 林樾接过来,把纸对着玻璃窗外的光线,仔细看起来。 一遍看完后,怕有些地方漏过了,于是再看了一遍,这才严肃地坐直身体,望着肖东胜。 肖东胜也不害怕,等着林樾说话。 “东胜啊!上次在浙省时,你给我的那个计划,让我惊艳了很久。没想到才过了一年,你又有了一个大手笔——”林樾突然叹了一口气,伸手亲昵地指着肖东胜。 以他的眼光,自然一下子看出了这个项目的不凡。 现在全国到处都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亏损倒闭的事情,失业工人也越来越多。 而肖东胜这个计划,就像是专门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设计的,哪个城市能把这个项目做好,那接下来十几年,都能顺顺利利发展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妒忌这个年轻人了。 为什么他总能有一些奇思妙想,而自己坐上这样的高位,却从来没有想到用这样的方法,而解决眼前的危机? “这个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而是我的朋友,为了帮我,才出的主意。”肖东胜现在已经坐上这个位置,没必要像以前一样,急着用别人的主张,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何况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少,万一被揭穿,在林省长这里留下坏印象,损失不是他承受得起的。 “那也是你是机遇。”林樾倒是想得开。“你一定要抓紧。” 每个有野心的高层人士,为了弥补自己的短板,都会结交或者私下聘用一些人,替自己出谋划策,解决一些难题。 他自己包括家族,同样不缺这样的人。 可惜自己身边的人,大多都不年轻了,做事力求稳妥,闯劲稍嫌不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到了他这样的地位,可以少做事,却不可以做错事。 错一次,就可能万劫不复,再无翻身的机会。 “嗯。”肖东胜应了声,却没有说什么。 “你是怕上报到市里,有人直接截了你的项目计划?”林樾突然明白他来找自己的原因了? 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也不能保证不会发生。 虽然这个项目,是为肖山区专门设计的,但是其它区如果要执行,只要稍微更改一下,照样行得通。 忽然想到自己所在的京城,其实也可以用这个计划,突然有些心动。 他当然不会直接抢肖东胜的东西,但是可以找写这个计划的人,帮自己京城这边,也弄一个类似的项目啊! 余杭经济发展很快,像肖山区这样偏远的区县,现在也在找路子快速发展经济了。 京城周边几个相对贫困的区县,存在同样的问题。 如果在自己主持下,找某个区试点,到时获得了令人惊叹的成绩,自己说不定还能往上一步,直接进入政务院。 “我确实是希望老领导能为我们区保驾护航。”肖东胜滑头地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这样说道。 其实意思差不多,但是这样说不得罪人,别人想对付自己,也找不到把柄。 “行。”林樾有了打算后,也非常干脆。“我会安排人帮你顺利推行这个计划,不过有个条件,你必须让写这个计划的人,帮我也同样想一个类似的项目——” 说到这里,突然想到对方如果是虞城人,未必熟悉京城的情况。 如果对一个地方一无所知,那要想出一个符合当地经济特色的项目,就没那么容易了。 “啊?”肖东胜没想到他会提这样的要求,顿时傻了眼。 让小红帮林省长出主意? 以他对叶纤红的了解,这件事的难度其实不大。 关键是小红不是普通人,未必有兴趣帮这个忙。 总不能因为他帮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于是自己再帮他找了一个麻烦? 被别人知道,肯定会骂自己不识好歹,忘恩负义吧! “怎么?不行?”林樾瞪了他一眼。“是太难办不到?还是我请不动他?” 肖东胜一听,吓得缩了缩脖子。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是自己能轻易承认的。 那样的话,不但自己要倒霉,到时小心也要受影响。 “要不,我还是问一问她吧?”肖东胜觉得还是应该先征求小红的意见。“否则自己胡乱答应下来,到时小红不愿意帮忙,那就两边都得罪了——” “行,你就在我这里打电话。”林樾站起来,指着旁边的座机说道。 倒不是怕他阳奉阴违,主要是想用这样的态度,给他一些压力。 对于有能力的人,他还是有兴趣结识一下,将来碰到棘手的问题,也多了个可以求教的人。 肖东胜没办法,只好当着林樾的面,拨叶纤红的电话。 叶纤红此时悠闲地坐在客厅看电视,高考结束后,她嫌天气热,也懒得去公司,等高考分数下来,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大表哥去京城找林省长了,只要见了面,就能有结果出来。 她必须在第一时间知道结果,然后安排投资的事。 电话响了起来,她拿起话筒,放在耳边。 “小红。”肖东胜在那边叫道。“老领导已经答应帮我在肖山推行这个项目,不过他有个条件,就是要你帮他给京城某个偏远的区县,写一个类似的计划——” 这样说尽管有些过份,但是与其含糊其词,还不如明明白白说出来。 他相信小红是个明白人,就算心里不痛快,也不会迁怒于自己。 “啊?”叶纤红一听,也吃了一惊。“你没开玩笑?” 林省长是什么人?居然看上了自己的投资项目,还要帮他也写一个计划? 有了这个项目做参考,他下面那么多人,难道写个类似的项目,都有困难? “没开玩笑。”肖东胜无奈地回答。“这是老领导的原话——” 说到这里,哭丧着脸望了林樾一眼。 老领导提这样的要求,不是让自己难做吗? “我来说。”见他没志气的模样,林樾抢过话筒,对着话筒叫道:“你是小红吧,我是林樾,或许你不知道我是谁,一会让东胜告诉你——” “林省长你好,我是叶纤红,以前在卫老的酒宴上,我们见过一面。”叶纤红见林樾亲自跟自己说这件事,知道不好推脱了,也不再扭捏。“至于项目的事,如果你愿意多给我一些时间,或许能写出来——” 作为虞城人,肖山的经济发展情况她非常清楚。 加上前世浙省的经济发展趋势,把一些成功经验,复制到肖山那里,其实并不难。 但是京城她前世并不熟悉,想做一个类似的计划,估计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啊?你是叶纤红?”这次轮到林樾大吃一惊。 没想到自己想求助的人,居然是卫老当成孙女一样的那个小姑娘,如果自己强迫她,那真的是闹笑话了。 “没想到是我吧?”见他愣住了,叶纤红反而笑了。“现在卫老就在我这边养老,林省长如果有空过来做客,我也是非常欢迎的。” 林家跟卫家是同一条战线的朋友,林省长又是大表哥的贵人,站在胡家的角度,算不上外人。 现在好了,自己身后有卫老,肖家身后有林家,等于多了一层保险。 “好。”林樾很快调整好情绪。“如果抽得出时间,我一定去,至于项目的事,你能写则写,不行就不麻烦了。” 如果卫老知道自己在逼叶纤红办这件事,不知道会不会气得狠狠敲自己的头? 第一章林省长的作业 林省长虽然说得客气,让她能写则写,叶纤红可不敢真的不当一回事。 于是接下来两天,她一直把精力放在这件事上。 今年是一九九四年,国家经济已经处于高通货膨胀期,各地的经济特点是,大家盲目在一些传统行业上投资,加上大量引进国外淘汰的产业,建立合资企业,所以表面上看,经济增长很快,再过二三年后,就会变成供过于求。 而技术含量高的产业,一直依靠进口,发展缓慢。 京城作为首都,除了解决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在投资方面,肯定要避免几个问题。 一是避开污染严重的产业,比如制药化工类企业,比如消耗大量煤碳的冶炼企业。 二是避开能源消耗过大的产业。 这时候国家的发电量,还无法像前世一样,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供应。 很多地方还在限时限电,优先保证城市老百姓正常用电。 从这个角度来看,最合适的自然是两类产业。 第一类是清材料新技术能新源类的企业,另一类是第三产业,以服务业作为主导。 但是技术方面,恰恰是叶纤红最欠缺的,她没有办法在这方面,给林省长提供具体的建议。 那只能在第三产业下功夫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在上面不断涂涂写写,想到什么写下来,不行又划掉。 好半天还是没有结果。 忍不住有些丧气,看来自己前世积累的经验,也不是万能的。 而且要不了多久,这些优势就要耗尽了。 以后碰到问题,还是老老实实问专业人士吧! 想到京城,忽然想到一个特别有名的地方——中关村。 具体哪一年成立中关村科技园,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它的名气确实很大,作为我国最出名的电子产业园区,被誉为“中国硅谷”。 这时候那边应该还处于草创阶段,如果自己能提前提出它的发展方向,那应该符合林省长的要求了。 于是开始回想那边的发展历程。 印象中九十年代末期,国内电脑开始流行的时候,那边已经成了国内第一个高科技园区,像联想、百度这些大企业,都在那边按家。 至于为什么会在中关村,而不是其它地方,是因为它特殊的地理位置。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我国科教智力和人才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拥有以京城大学、人民大学、华清大学为代表的几十所高等院校,还有中科院、工程院等国家级的科研所,大量的留学归国人员,都集中在那边。 如果提前启动这个项目,把重点放在电脑和手机这两个核心产品上,应该能给国家带来不一样的变化。 想到这里,叶纤红突然有些激动。 如果这个项目能够正式立项,那算得上她重生以后,第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提议。 而海淀区这时候应该还很落后,前世看过一篇介绍京城的文章,说九十年代京城南面出了二环,就是农村。 西北方向好一点,四环外才算农村。 这时候海淀区的驻地海淀镇,应该还是平房为主,周围还有大片的农田。 如果重点发展电子产业,就算再过三十年,这边也不用做大的调整了。 拿定主意后,她开始考虑怎么写这个计划书了。 反正她需要做的只是一个大的规划,具体的细节,林省长肯定会派专业人员,进行具体的调研和细化,不用她考虑。 这样一想,就简单多了,很快立了大纲,大致写了起来。 晚上胡向阳回来,又跟他聊起京城的情况,验证自己的判断,是不是符合实际。 如果弄错了,那这个计划,就成笑话了。 胡向阳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详细地介绍起京城的现状。 见他一脸兴趣的模样,叶纤红于是拿出计划书,跟他商量起来。 “电脑和手机?”胡向阳看完后,皱了皱眉头。“这些东西太复杂了,我只听说过,具体怎么做,根本不知道——” 小红倒是一直有一部砖头厚的大哥大,信号时好时不好,还不如座机好用。 至于电脑,也从别人嘴里听说过,但是具体的情况,他没法提供意见。 “没事。”叶纤红了解他的性格,对技术方面的事,天然有些排斥。“到时让林省长自己找技术人员商量好了。” 既然京城的发展状况没有弄错,那自己这个计划,算是达到要求了。 第二天再次修改了一下,让安安帮自己抄了一遍。 安安的字写得比自己漂亮,看起来更舒服。 完成后给林省长打了个电话,让他接一下传真。 听说这么快就完成了,林樾有些吃惊。 小姑娘该不会是随便写了个东西,来糊弄自己吧? 等到看到写得整整齐齐的计划书,又推翻了自己的猜测。 于是坐下来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越皱紧了眉头。 倒不是计划有问题,里面提到的各种优势,以前未来前景,非常符合实际,难为一个小姑娘了解得这么清楚,肯定花了不少时间查资料。 只是跟胡向阳一样,手机和电脑都属于新兴事物,他还真的没有把握,能不能在海淀区搞起来。 不过自己不懂,可以请教专业的人才,于是他一个电话过去,把京大一个老朋友叫了过来。 那人是京大的教授,最擅长的就是电子行业,对国外的最新技术也了如指掌。 只要他觉得这个计划没问题,就可以派人做调研了。 因为历史原因,现在坐在高位的人,大多不是技术出生,对这些新技术了解很少。 所以很少有人动这样的脑筋,把新兴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就是因为这种项目看上的人少,如果成功的话,更加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林樾不怕冒险,但是至少要有七八成把握后,才能出手。 老朋友到了后,也不废话,拿过计划书直接看起来。 “咦?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年轻的助手,居然帮你写了这样的项目计划。”看完后,他惊讶地问道。“现在的年轻人,太厉害了——” 别看这份计划书写得很笼统,但是能写得这么高瞻远瞩,估计没几个人做得到。 一方面必须熟悉电子产业的最新进展,又要了解手机和电脑生产的可行性,还要对海淀区的经济发展摸得这么清楚,说明这个人虽然年轻,却又非常老到,着实不容易。 “你觉得这个计划能搞?”林樾没想到老朋友会这样说,倒是很吃惊。 这些大学教授,哪个不是眼睛长在额头,除了自己,瞧谁也不顺眼。 没想到他对小红居然有这么高的评价,真不容易。 第二章美味的无名鱼 “我是做学问的,只能从自己的角度来判断。”老朋友倒没有大包大揽说行。“而你的要求跟我不同,想要把它做成产业,就必须能赚钱,那涉及的方方面面就多了,你最好多找些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传统行业想干就干,没什么大的问题,因为技术已经成熟。 这种新技术新产业,风险就大得多。 谨慎一点,不是坏事。 林樾觉得有理,慎重地点点头。 叶纤红把计划书传真给林省长之后,当天没有外出,在家里等他的回音。 可是一直等到第二天晚上,那边依然没有消息。 这时候她总算反应过来,看来这个计划涉及的内容太广,林省长一时间没法做决定。 自然也无法马上给自己答案。 这样一想,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林省长能慎重一点是好事,这样才能把自己没有发现的漏洞,及时补上。 至于后面的事,已经跟自己无关,所以不用管它了。 因为在家没事做,苏思诗就把两个宝宝丢给她照顾,她自己忙于管理农家乐。 暑假到了,这边的顾客比以前多了一倍,以前的人手不够用了,她除了招人,自己也不得不顶上去。 叶纤红倒是乐于当回临时保姆。 这么聪明的两个宝宝,只要喂饱他们就行了,其它时间不哭也不闹,自己会玩,乖巧得很。 她后来干脆带着两个宝宝进了空间,找了块草地,让他们在上面玩。 这里比外面安全,至少没有乱七八糟的虫蛇等东西,最多衣服上沾点草渍,洗洗就好了。 两个宝宝快一周岁了,已经能自己吃水果。 为了防止他们扯地上的青草放进嘴里,叶纤红给他们一人一只水蜜桃,让他们自己啃。 像葡萄杨梅这样的水果,不敢给他们吃,怕不小心卡在喉咙,就会有危险。 自己则边摘水果,边处理好腌进玻璃罐里,到时用来酿酒。 夏天天气热,在空间特别舒服,如果不是怕家人找自己,她真的想一直住在里面。 反正有那块寒石床,直接躺在那里就行。 想到那张床,叶纤红把它们移过来,把两个宝宝放在上面。 这样更不用担心两人了。 忽然想到前几天去外公家时,到后山探险的那个空间里,曾经抓过不少鱼回来。 记得它们特别美味,只是这些鱼习惯在黑暗的环境,所以一直躲在河流最深处,自己都忘了捉几条来吃。 于是控制着抓了几条过来,装在水桶里,从空间出来,拿到厨房里。 叶知书以为女儿又买了鱼,也没有问为什么,剖了后问她怎么加工? “清蒸红烧都可以,这鱼特别鲜——”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 家里的鱼都产自空间,本身味道就比外面生长的好吃,这些鱼在空间繁殖,应该比以前更美味了吧! 中午大家一尝,果然觉得鲜到极点。 就连平时不大吃鱼的安安,一个人也吃了整整一条。 好在因为人多,叶知书把几条书全红烧了,见大家喜欢,就把剩下全端上来了。 苏思诗过来接孩子,听说鱼好吃,也尝了尝。 “小红,这是什么鱼?怎么这么鲜美?”开了这么久的农家乐,对美食也越来越精通,忍不住问道:“如果放到农家乐卖,生意一定会更好——” 商人的性格,首先想到的就是赚钱,而不是自己吃。 “这鱼只有地下河才有,所以非常少见。”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卖一些给她,让农家乐也多一样吸引人的美食。“不过价格也比较高,一斤至少要十块,你觉得可以吗?” 倒不是为了斩她,主要是现在只有自己空间才有,不可能大批量卖。 价格定得高一点,就能劝退普通顾客,只剩下不差钱的人偶然买来尝尝鲜。 “没问题。”苏思诗爽快地回答。“一条大概一斤,到时候我卖二十块一份好了。” 以这样的价格卖,其实利润很少了。 不过跟叶纤红想的一样,有一样别的地方没有的招牌菜,能吸引不少顾客过来,那就值了。 叶纤红见他这样想,也不在意。 下午开着皮卡出去一趟,回来时装了四大桶鱼,一共有五百斤左右。 因为是淡水鱼,苏思诗把鱼倒进农家乐院子专门用来养活鱼的小池塘里,有顾客要了,就捞上来一条,非常方便。 叶纤红怕这边不好养,悄悄拿出灵液,滴了一点进去。 看下面的鱼一下子活跃起来,她才放心地离开。 没过多久,温俊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找叶纤红要鱼。 于是用同样的方法,送了五百斤鱼过去。 空间这条河,现在的宽度已经超过三十米,长大概五百米,里面的鱼如果全部抓起来,估计有几百万斤了。 就连这种叫不出名字的鱼,也有几万斤。 温俊开的是高档饭店,肯定不会像苏思诗一样,卖二十块一份。 他直接大开口,叫到八十块一条。 偏偏有很多顾客抢着购买,一点都不在意这点钱。 也有人向他打听这些鱼的来历,他一概保密,只说这些鱼来自地下河,非常罕见。 那些人见问不出答案,又发现外面确实没见过这种鱼,以为是外地运来的,所以才这么贵,也没有再关注。 叶纤红偷懒的日子里,公司的发展依然很平稳,特别是服装这一块,在王茂琳的安排下,已经走出虞城和余杭,销往沪市了。 除了余杭有服装批发市场,沪市那边也有批发一条街,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她在那边设立了一家批发点,随着时间过去,慢慢地打出了名气。 因为生产不用她操心,四季青那边杨涛管得也不错,她有足够的精力,用来开发新的市场。 下一步的目标,她定在更北面的苏省,看看那个省里,哪个城市的服装批发市场最大,就去那边发展。 叶纤红听过乔昌智的汇报后,也没在意,只是让乔昌智放权给王茂琳,交给她去打拼。 她前世能打出这么大一片天地,到了自己这边,没理由反而不行了。 而谢建奇的工作重心,则放在余杭那边。 除了在肖山新建铝合金门窗分厂之外,还要另外开一家益智玩具厂,他作为总负责人,肯定得去那边做市场调查,寻找适合的地段。 最后的拍板权虽然在叶纤红这里,他却不能因为放松。 何况还要办房地产公司,肖山的地价现在还很便宜,叶纤红的意思是买块地,建一栋楼,作为公司在肖山的总部。 好在肖东胜找了个当地人帮他,让他省了不少功夫。 至于小商品市场,林樾已经明确答应下来,帮助他落户肖山。 现在还在考察具体的位置。 第三章分数出来了 初步看中了三个地方,一个位于东北,靠近余杭湾,将来出口的话,可以直接运往甬城,比较方便。 一个位于西部,杭甬高速公路边,又跟余杭东站隔江相望,交通非常便捷。 最后一个位于肖山区南边中心,考虑到那边经济相对落后,如果建成一家大型小商品市场,对当地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肖东胜个人倾向于最后一个地方,但是这种大型项目,涉及的利益非常大,不可能由他一人说了算。 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复争吵论证,最后定在中间那个位置,也就是与肖山西边,离杭甬高速公路出口不远。 选择这里的原先很简单,因为这边交通便利,失败的风险最小。 叶纤红听到后,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叫乔昌智抓紧时间安排人,买地建厂。 现在土地价格还没有涨多少,等到这件事公开出来,只怕大量的人涌进来,那价格肯定是一天一涨,成本就会大大增加。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又空了下来。 农场周边的早稻已经成熟,农民忙着抢收谷物,顺便把晚稻种下去。 叶纤红老家的田现在都种了大棚菜,搬来农场这边后,原来的大棚就租给三叔在种,倒免了双抢之苦。 诗诗姐看小红又空了下来,于是把两个宝宝丢到她这边。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继续当临时保姆。 这天下午,接到春晖中学沈主任的电话,说分数已经下来了,并说了她的成绩。 听说自己考了五百五十六分,叶纤红顿时知道浙大稳了。 去年文科的录取分数,重点才五百二十分,今年就算高一点,也不会超过五百五十分。 放下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 叶妈妈顿时开心得合不拢嘴,直说中午要多烧几个菜,好好庆祝一下。 叶纤红知道妈妈这几天也背了压力,自然不会反对。 大家到客厅吃中饭时,看到一桌子菜,才知道这个好消息,纷纷向她道贺。 叶纤红这时候也不好免俗,任他们夸自己聪明,自学了一年,就考了这么高的分数。 想到那些天天在上补习班的人,成绩一年不如一年,真替他们汗颜。 安安倒是很平静,他早就知道姐姐没问题。 这样的分数,估计最好的大学都能上了。 下午消息传出,又接了一拨道喜的电话。 叶纤红高考结束后,去春晖中学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就是浙大,第二第三志愿,都是余杭的大学。 只要不出意外,去浙大应该确定了。 而自己和胡向阳在余杭买下的房子,也靠近西湖,离校这么近,以后不用住校了,每天开车上学放学就行。 当天晚上,沈德宗亲自过来一趟,把那张打印而成的成绩单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小心收下来,和准考证放在一起。 这东西现在看来没什么用处,等再过二十多年,就成了一些收藏爱好者的宝贝。 前世自己没这些记忆,这辈子当然要好好保存起来。 等将来老了,还可以拿出来翻阅。 晚上临睡前,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看起来有些苦恼。 “怎么了?”她好奇地问。“我考上了浙大,你难道不高兴?”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胡向阳这付表情,肯定有其它的原因。 “怎么会?”胡向阳抿了抿嘴。“我只是在烦恼,你去读大学后,我们两个人就得分开了——” 天天在一起习惯了,等分隔两地,肯定不可能每天见面,这让他有些难受。 “你还没断奶啊!”叶纤红被他气笑了。“到余杭你就受不了,如果考到更远的地方,那你还活不活了?” 成年人嘛,总不可能一年到头腻在一起,有事分开一段时间,不是很正常? “可是我不习惯嘛!”胡向阳靠过来,不要脸地撒娇。“要不我也调去余杭,就在西湖区工作,那样一家人就能天天在一起了。” 爸妈现在在余杭教书,如果自己也去那边,那一家四口,就团聚了。 只是怕小红不同意,才故意装腔作势。 “随你。”叶纤红想了想,也没反对。“你和爸妈这么多年没有生活在一起,趁这个机会,一家团聚也好。” 她不是刻薄的人,能理解他的想法。 反正读大学了,一年有三个月假期,到时再回虞城陪爸妈好了。 “小红,你对我真的太好了。”胡向阳抱住她用力亲了一下。“那我找大表哥商量,看他能不能帮我调一下工作。” 他自己没这方面的路子,就算那边愿意接收,也不会有好的岗位。 “找戴老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表哥还年轻,帮这个忙会欠下别人的人情,对他以后的发展不利。 戴老就不同了,他干了一辈子组织部工作,哪里没有他提拔起来的人? 如果只是平调的话,难度就小得多。 “行,我听你的。”胡向阳没有坚持,只是嬉皮笑脸地回答。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把这个想法跟戴老说了一下。 戴老说没问题,让他们等消息。 叶纤红连忙说不急,等暑假结束,再调过去也不晚。 这件事被叶知书知道了,她就有些苦恼。 女儿要离开家,去余杭读大学了。 女婿也要调走,家里以后就冷清了。 安安再过两年,也要考大学了。 到时候家里人更少了。 还有就是,小红离开农场,不知道戴老和卫老怎么打算,会不会也打算离开? 那这个农场,就名存实亡了。 晚上在房间的时候,一直唉声叹气。 “孩子长大了,总要离家的,你难过也没有用。”郑建国安慰道。“小红还是懂事的,如果她考到京城,那我们想见面就更难了。” 在省内跟京城,路途差几十倍。 小红在余杭买了房子,如果想她了,随时开车可以去看她。 京城得坐飞机,去一趟哪有这么容易? “是啊!”叶知书叹了一口气,觉得老公的话有道理,可是依然开心不起来。“我又没怪她,只是心里忍不住难过。” 比起别的女孩子,小红真的特别孝顺,嫁了个京城的大户子弟,依然把家按在这边。 换个自私点的,哪里会管自己的爹妈,早跟着老公去大城市享福了。 叶知书在这边难过,苏思诗看到叶纤红,也开始叹气。 两人相识以来,经历的每次磨难,都是小红在身边陪伴和劝慰,自己才坚持了下来。 现在麻烦解决,生活过得和和美美,她却要离开自己,去余杭读大学,她真舍不得。 “诗诗姐,我只是去读书而已,又不是在那边不回来了,你搞出这付生离死别的样子干什么?”叶纤红皱着眉头嚷道。 第四章安安投稿 以前觉得离开虞城,过几年大学生活,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没想到因为自己的离开,影响了不少人的生活。 早知道不考大学了,免得麻烦。 现在考上了,肯定得去读,否则爸妈那一关就过不了。 “我只是有些舍不得而已,你别多想。”苏思诗见小红的心情受自己影响了,连忙收拾好情绪说道。 也是,自己一个朋友都舍不得,她的爸妈肯定更难过,自己真不应该在她面前表现出来。 “行了,你别骗自己了。”叶纤红按住她的肩。“如果想我了,就请个人帮你管农家乐,自己带着宝宝,来余杭住段日子。” 反正都有车,来去也方便。 叶纤红相信,等自己在余杭稳定下来,只怕很多人会随着自己,一起去余杭。 毕竟肖东胜离开后,这些人没有跟着离开,是因为自己这个主心骨还在。 等自己离开了,这个圈子只怕要散了。 去余杭重新组团,应该是唯一的选择。 “行。”苏思诗想了想,也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 再说浙大旁边就是西湖,到时可以好好游玩一阵子。 安安上次完成的漫画稿,被叶纤红提醒之后,他拿回去重新编故事,并进行了大修改。 经过二十多天的再次创作,又完成了新故事。 这次拿出来时,他比上次多了些自信。 叶纤红接过来看了看,发现这次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再追求跟现实生活的相似了。 整个故事的背景是虚构的,里面的人物也美化了许多,故事不再局限于几个少年努力提高球技,更像是几个有梦想的年轻人,实现理想的经历。 “这个故事好,比以前进步太多了。”叶纤红鼓励道。“应该大多数同龄人,都喜欢看这样的故事。” 年轻人嘛!最喜欢美好的故事,而不是现实中大家已经厌烦的真实世界。 就像九十年代言情小说兴起,大多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 因为女孩子都有这样的梦想,碰到一个长得帅又有钱的男孩子,死心蹋地爱上自己,然后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耐烦看穷小子和灰姑娘打拼苦熬的故事啊! “那这样可以投稿了吗?”安安自己也觉得不错,姐姐这样肯定,让他信心大增。 就像姐姐说的,大多数好看的漫画或者小说,都有相通的地方。 那就是把每个人的梦想讲出来,并替主人公圆了梦。 作为中学生,最渴望的无疑是长得帅,受异性喜欢,家里有钱,有爱自己的人。 所以给故事里的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美好的结局,这是大家都喜欢看的。 “应该没问题了。”叶纤红回答道。“一会就去邮局寄出去,说不定下个月就能发表了。” 再次感受到灵液强大的能量,换成是以前,安安肯定不可能这么快就能领悟故事的真谛,现在自己只提醒了一下,他就明白了。 不管学什么东西,都会比别人快得多。 这样的话,安安的未来,不用替他担心了。 等他从邮局回来,叶纤红又问他接下来的打算。 没有发表前,现在画后面的内容,意义不大。 还不如趁这个空余时间,另外好好想一个好故事,然后把它画出来。 “写故事?”安安虽然这次重新编了个故事,以前却没有想过要写作,顿时有些迷茫。“写什么?武侠小说?像金庸古龙这样?” 对男孩子而言,这时候最崇拜的作家,无疑是这两个。 而女孩子则是琼瑶。 同时期的亦舒,因为写的都市言情,这时候文化背景差距比较大,价值观也不同,大家的代入感没那么强,所以还没那么出名。 要再过几年,她的小说才真正流行起来。 “不一定,只要是故事就行。”叶纤红一时不知道怎么给他建议。“有空了就想一想,你们同学最喜欢看什么故事,别把眼光限定在武侠小说上。” 画漫画的话,武侠小说不算最好的题材,就像岛国,最受欢迎的,永远是带着玄幻和热血的少年冒险故事。 叶纤红边说边思考,把前世有印象的玄幻故事随便说了几个。 比如《海贼王》,讲的是为了寻找传说中海贼王罗杰所留下的定藏,有一个梦想成为海贼王的少年叫路飞,他因误食“恶魔果实”而成为了橡皮人,在获得超人能力的同时付出了一辈子无法游泳的代价。 十年后,路飞为实现与因救他而断臂的香克斯的约定而出海,他在旅途中不断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开始了以成为海贼王为目标的冒险旅程。 具体细节叶纤不清楚,只能根据断断续续的印象,说了一些人设、故事背景和故事片断。 比如《犬夜叉》,犬夜叉想要得到四魂之玉的力量成为完全的妖怪。在跟日暮戈薇、弥勒、珊瑚、七宝等同伴一起收集四魂之玉碎片的过程中不断成长,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而又温柔善良的半妖。 跟弟弟讲这些,并不是想让他画这些,而是想告诉他,漫画并不是只能画运动题材,也不仅仅是武侠,其实有太多的故事可以讲。 岛国九十年代就有这么丰富的故事题材,而国内几乎还没有类似的好故事,希望弟弟能开阔眼界,画出类似的好故事。 一个新人,如果没有接触过这类故事,想创新出来比较难。 现在给了他一些提示,想来他会有新的想法。 “姐,这些故事是岛国漫画家正在画的故事吗?”安安有些不敢相信地问。 这样的故事,实在太酷了,如果画出来,绝对能轰动。 “确实有类似的故事了,你可以借鉴一下他们的创意,画出属于自己的故事。”叶纤红提醒道。 除非安安只是画着玩玩,如果想在这一行取得成就,想像力必不可少。 “我知道了。”安安笑着回答。 回到房间后,他拿出纸笔,把姐姐刚才说的故事,简单记录下来。 他的记忆力现在非常变态,姐姐虽然只说了一遍,他却能完全复述下来。 海上寻宝,半妖冒除这种故事,确实是他以前没有经历过的。 姐姐今天一席话,打开了他的想像力,他突然发现自己以前对漫画理解太片面和简单了。 或许天马行空,任何题材都可以通过漫画表现出来。 等安安回屋,叶纤红忽然想到虞城这样的小地方,能买到的通俗文学并不多。 街上的书摊里,最多的是盗版的武侠小说以及低俗色情文学,真正故事精彩的文学作品不多。 倒是香江那边引进和翻译了不少优秀漫画书,可惜那边用的是繁体字,买回来后,安安未必看得懂。 第五章沈德宗的机会 忽然想到漫画书就算有字不认识,有画做提示,难度会小得多。 再说以安安的记忆力,学一些繁体字,应该也很快。 想到这里,于是给香江的白翌宸打电话,让他帮忙买一些最新的漫画书寄过来。 听说是买了给安安看的,白翌宸当然没问题,只须照着自己的喜好,挑一些就行,于是爽快答应下来。 这时候香江还没回归中国,那边寄东西到国内,时间就很漫长。 为了快速寄到小红姐手里,他专门过关来到深城,从这边寄东西。 这样的话,一般四天时间,就能收到了。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白翌宸现在这么懂事了,等他寄书过来的同时,也在等漫画杂志社的回复。 那边没有消息,倒是录取通知书收到了。 因为早知道会录取,收到后并没多少激动,倒是妈妈拿起来看了又看,神情复杂。 大学这件事算是正式确定下来。 倒是叶知书和郑建国在一起商量,要不要办一场谢师宴。 毕竟侄子郑兴华考上大学时,请老师们吃过一顿。 女儿这次算是自学而成,又是春晖中学那边报的名,到底请哪里的老师,有些不好安排。 “那就算了。”叶知书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我看小红的意思,对这些并不感兴趣,还是别烦她了。” 又过了两天,收到白翌宸寄来的包裹单,叶纤红去了一趟邮局,把东西拿回家。 这次他也算大出血了,居然寄了一箱漫画书,光是运费都要几十块了。 安安看到这么多漫画书,非常兴奋。 第一次从徐志豪那里接触漫画书,就迷上了这种故事形式,可惜国内很难买到类似的书,没想到姐姐让香江的朋友,寄了这么多过来。 拿起来翻了翻,见书是从后面倒过来看的,而且是繁体字,好多不认识。 “国内现在很少引进岛国的漫画书,有的也是盗版的,只有那边买得到。”叶纤红提醒道。“正好把繁体字也学了,反而你记性好,学起来很快,以后有机会,可以自己去香江买书——” 至于怎么学繁体字,翻新华字典就行了。 一个字有没有繁体版,里面的备注很详细。 “好。”安安为了看漫画书,也不觉得这有多麻烦,轻松应下来。 这次收到的漫画书,一套是《幽游白书》,还有一套是《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 听白翌宸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两套漫画书。 当然他还喜欢《美少女战士》,考虑到安安可能不喜欢,就放弃了。 其它老一点的像《七龙珠》《机器猫》和《灌篮高手》,担心安安已经看过了,就没有选择。 安安翻了翻,非常喜欢,于是把纸箱子搬进房间。 这个暑假除了画画,还有漫画看,不用担心无聊了。 徐志豪现在忙着打工,为了不影响他工作,自己看完前,不打算把收到一箱漫画书的事告诉他。 他现在在姐姐的服装店卖衣服,工资是日结,干一天算一天。 因为卖出有提成,他干得还算卖力。 张建盛在洋快餐店打工,工资以小时为单位结算。 照他的话说,想学一学他们的管理经验。 国内那么多饭店和餐馆,为什么只要他们能把连锁店开到全世界,肯定有它成功的原因。 如果被她弄明白,将来也可以开一家类似的全国连锁公司。 这天下午,肖东胜从余杭来到虞城,找叶纤红了解沈德宗的情况。 自从那天看到小商品市场的计划书之后,就动了爱才之心,想把他调到身边当秘书。 听说他今年二十八岁,结婚后儿子已经三岁,肖东胜更加满意。 一个男孩子能把婚姻家庭安排得这么有条理,说明他是个善于自我管理的人,这种人用起来比较放心,不用担心他做出格的事。 而且他长相普通,也符合秘书的要求,太帅的男人,工作时容易分心。 从年龄上看,有五年的工龄,积累应该差不多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既不至于对社会缺乏了解,为人处世太天真。 又不会在职场浸淫太久,失去年轻人的闯劲,可以说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没有后顾之忧。 最重要的一点,他比自己小了几岁,应该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要不要我把他叫过来。”听了他的来意,叶纤红问道。 如果能调到他身边,对两人来说,应该都有好处。 沈德宗现在只是副科级干事,还没有具体的行政职务,如果成为区长的秘书,几年后离开,解决正科级待遇应该没问题。 “先观察一下再说。”肖东胜做事历来比较稳妥,所以没有直接决定。“晚上叫朋友过来一起聚一聚吧,看看他私下的为人,先别跟他说我的目的。” 出生这样的家庭,能力问题他不担心。 就怕他真实的人品,跟平时表现的不一样,这是他唯一需要考察一下的。 “行。”叶纤红当然不会反对,一口答应。 打电话给胡向阳,让他转告朋友,肖东胜今天过来了,大家一起到农场聚会。 沈德宗只要不出意外,肯定也会过来。 解决完这件事,两人再次商量起投资的事。 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有这样的机会,肖家当然也会投资建厂,只是不会用自己的名义,而是另外推人站在台前。 这方面小红比自己擅长,趁现在没有外人,可以好好商量一下细节。 到现在为止,温俊和章诗萍,肯定会投资建毛绒玩具厂。 而沈德宗感兴趣的益智玩具,类似魔方、七巧板、象棋这种塑胶制品,到时只要买一些注塑机,再刻一些模具,就能生产了,管理上也比较简单。 叶纤红原先也看中这个,既然沈德宗选中了,那她只能换一个项目了。 最后她决定建一家家居用品工厂,主要的产品像梳子、密封罐、塑料衣架等等,赚钱是次要的,主要是为了参与这个项目。 等小商品市场真正确定下来,她肯定要参股进去,那边才是赚钱的主战场。 而肖东胜考虑的跟叶纤红差不多,建厂是必须的,赚多少钱并不重要。 只要参与到小商品市场建设,获利就会很大。 虽然这个项目是他推出来的,但是肯定得分出去一半好处,给余杭市和肖山区两级政府相关人员。 剩下的一半,他和小红至少得占一成,其它再让给朋友圈的人分享。 两人交换好意见,都轻松下来。 叶纤红摘了些水果,请肖东胜品尝。 院子里的葡萄已经成熟了,品种应该发生了某些变异,所以颗粒特别大而且饱满,甜度也足,吃起来非常过瘾。 第六章面试成功 “小红,你这边的水果味道真的好,到时给我摘一些,我拿去送人。”肖东胜主动开口向她讨水果。 两家关系到这一步,如果再假惺惺地出钱买,就让人讨厌了。 “没问题,你要多少?”叶纤红问道。“我让人现在就去摘好,装进纸箱子里,你走时带着也方便。” 为了运输大棚蔬菜方便,温俊在虞城开了一家纸箱厂,做成各种规格的箱子,卖给大棚种植户。 为了防止瓜果蔬菜在运输时震伤,用纸箱包装番茄、西葫芦等蔬菜,损耗就小得多。 而蔬菜批发商来采购时,只须称一下总重量,减去箱子的重量,就能直接运走,比以前收购后还要自己想办法分捡装箱,方便多了。 叶纤红农场有这么多水果,她专门去订了上千只纸箱,收进空间里。 家里的杂物间里,她隔三岔五放进去几十只箱子,方便取用。 像今天这样的情形,可以摘了水果放进去,让客人带走。 “随便摘几箱好了。”肖东胜回答道。 值得自己送礼的人,真的不多。 主要是刚来余杭时,有几个领导照顾过自己,既然有好东西,就跟他们分享一下。 当然最想送的人是林省长,可惜他在京城,运过去不方便,只能算了。 照他的猜测,海淀区的中关村项目,如果真的想搞起来,老领导一趟虞城之行,必定省不了。 总不可能把小红叫去京城,当面问计吧! 胡向阳下班后,回到农场。 因为就在隔壁上班,所以沈德宗也一起过来了。 叶纤红替他们做了介绍。 听说这个看起来才三十出头的俊美男子,现在是肖山区区长,沈德宗非常吃惊。 肖山是余杭下辖一个大区,行政级别比虞城高了两级。 也就是说,他已经是厅级干部了。 而自己比他小不了多少,却连个正式的副科都算不上,这让他第一次自卑起来。 肖东胜也在观察这个男人,见他比自己想像的要稳重和普通,反而更加满意。 自己本身就年轻,如果找一个不够踏实的秘书,容易给人不好的印象。 跟沈德宗这样搭配,应该符合自己的预期。 “随意坐。”肖东胜对他的第一印象不错,说话也越发随意。“两年前我调到虞城,担任常务副市长,向阳他们为了帮我,一起来到虞城工作,说起来我也是圈子里的一员。” 当初如果没有他们帮忙,自己也不可能升得这么快。 所以说身边有这种能力出众的朋友,对一个人的成长,帮助实在太大了。 “哦。”沈德宗惊讶地应了一声。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朋友圈成立的真正原因。 没想到眼前的肖区长,才是当初的核心所在。 也对,不管是胡向阳还是赵大成,都是京城人,这也解释了他们一起出现在虞城的原因。 “不过这个圈子的核心人物,可不是我。”肖东胜见他很感兴趣的样子,笑着解释:“大家被小红的厨艺吸引,才成立了这个吃货团,平时最大的喜好,就是弄些新鲜的美食,投资赚钱只是玩玩——” 听起来很夸张,这确实是事实。 “啊?”沈德宗再次吃讶地叫起来。“我们这个圈子成立之初,只是个吃货团?” 这还真的让他大开眼界。 都是京城来的二代,什么东西没吃过,还会为了一点好吃的,围在叶纤红身边。 “没错。”赵大成和肖东灿也一起结伴过来,笑着应了一句。 他进圈子后,几乎没机会吃到小红做的美食,肯定印象不深刻。 等一会尝到后,就知道大家所言非虚了。 等到人到齐了,叶纤红拿出准备的美食,让大家动手开吃。 肖东胜来了,当然不可能把他拒之门外,所以这桌饭,是在外院的客厅里做的。 戴老和卫老他们,在内院和爸妈一起吃饭。 “我现在才明白,大家为什么会成立吃货团了。”吃到叶纤红亲手做的美食,沈德宗叹气道。 沈家这十几年,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差,几乎天天可以吃到鱼肉。 原本以为这样的条件,可以超过大部分人家了。 现在吃了这些美味,才知道自家的菜,只是能吃,真的算不上美食。 “没关系。”赵大成笑道。“等你习惯了小红做的菜,才会明白为什么肖区长离开了虞城,我们依然在这里没走?因为吃不到这些美食,人生真的没什么意义——” 这话其实有些夸张。 他们不离开虞城,最大的原因是跟小红在一起,赚钱升职比较容易。 如果去了别的地方,凭自己的能力,真的未必能活得这么好。 至少美食,当然也是原因之一。 有时候心情烦闷了,吃上一顿小红精心做成的美食,心情一下子变好了。 “听起来好绝望——”沈德宗没想到他们会这样说,笑着回了一句。 由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每个人都一样。 品尝过美味,再去吃乱七八糟的食物,肯定很煎熬。 不过人的适应能力很强,如果吃不到好的,过了一段时间,也能习惯普通的食物。 至于喝的酒,自然是自酿的果酒。 反正灵气浓度也不高,男男女女都能喝,又不容易醉,大家都非常尽兴。 吃完晚饭,大家坐下来聊天。 经过一顿饭的观察,肖东胜发现沈德宗跟表弟他们在一起,不管是谈吐,还是朋友之间的关系拿捏,都恰到好处。 能做到这一步,当自己的秘书绰绰有余了。 至于人品方面,细节可以反映很多真实的想法,肖东胜对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既然如此,他也不藏着捏着了,于是向叶纤红借了书房,带到里面去谈事情。 沈德宗忐忑地跟着肖东胜进了屋,在他的对面坐下来。 心里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他看好自己,准备把自己调到肖山? 如果这样的话,他肯定不会拒绝。 能遇到一个赏识自己的贵人,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或许命运就此改变了呢? “小沈,我今天过来,其实就是为了你?”肖东胜等他平静下来,直接说出了目的。“我到肖山后,一直没有用秘书,就是想找一个满意的人——” 说完后,望着沈德宗,其中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 “肖区长,你的意思是——”沈德宗只觉得一颗心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嘴巴因为激动,干得厉害。“你打算让我当你的秘书?” 后面半句,他是鼓足勇气才说出来的。 自己何德何能,让一个厅级干部,亲自过来找自己? 就是为了让自己担任他的秘书? 以肖区长的身份,如果他放出风声,不知道多少能力比自己强的人,愿意去争取这个机会? 第七章喜讯 “没错。”肖东胜点点头。“你知道一个秘书,跟他的上司,相处时间最长,所以是最亲近的人。彼此有什么秘密,都无法隐瞒,所以不能掉以轻心,选择你是因为我看好你——” 这是他一直没有急着找秘书的原因,毕竟来浙省时间短,能信任的人不多。 而胡向阳这些人,大多缺少这方面的能力,无法担任这个角色。 小红倒是不错,不过是女孩子,对机关工作兴趣似乎不大,所以没有考虑。 “是的。”沈德宗感觉自己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到现在还有些懵,下意识地点头回道。 如果换成自己,肯定也要找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而你能进这个圈子,相信小红已经肯定了你的人品,所以我用着也比较放心——”肖东胜说了最后一条原因。 他比较相信小红的眼光,她接受的人,出问题的概率,肯定比其它人少。 “谢谢肖区长信任,我一定会好好干。”沈德宗现在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激,只能表忠心。 如果被父亲知道了,不知道会激动成啥样? 他早就说过,跟叶纤红在一起,以后就会有机会。 没想到这个机会来得这么快? “我相信你。”肖东胜笑着点点头。“如果你这边没问题,我会尽快跟虞城这边沟通,把你调到肖山。” 虞城现在一把手,依然是谢书记,两人打过交道,这个面子肯定会给自己的。 离开农场的时候,沈德宗感觉自己依然没清醒。 回到家里,看时间才九点多,于是去卫生间洗了个脸,让自己冷静一下。 望着镜中一脸潮红的自己,沈德宗无法控制地笑了起来。 “你在里面发什么神经?”老婆在外面听到了,笑骂了一句。 一直觉得老公稳重得跟年龄不符,没想到今天居然一个人在卫生间里傻笑,难道晚上参加聚会,喝醉了还没醒? “因为你老公今天撞大运了——”沈德宗拿毛巾擦干脸,走出卫生间得意地说道。 一个人遇到开心事,当然是跟最亲近的人分享。 刚才混混沌沌地回家,没顾得上跟老婆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人清醒过来,兴奋的情绪就藏不住了。 “什么事?你快说——”老婆从床上跳下来,冲过来抱住他嚷道。 夫妻俩虽然长相一般,因为都是大学生,气质其实不差。 跟普通人相比,见识也更多,受西方电影影响,私下的情感表达,也更直接露骨。 “你老公被大人物看中,马上要升官了——”沈德宗抱住老婆用力亲了一下,神采飞扬地说道。 这件事已经定了下来,倒不担心空欢喜一场,所以这样说也不算错。 “什么什么?”他的老婆一听急了,“你快把经过详细说一说——” 当初会嫁给他,除了因为他稳重会照顾人,最重要的一点,是认可他的才气。 就连父母第一次见到他,也认可了这个女婿,说这种长相普通,才气冲天的年轻人,将来成就肯定不低。 这五年虽然处于低谷期,但是她始终相信,老公不会一直这样低调下去。 “今天的聚会,是肖山区区长过来这边发起的,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面试我。”沈德宗此时也反应过来,晚上这顿饭,其实是面试。“最后他认可了我,要我担任他的秘书——” 在所有人眼里,能给领导当秘书,以后的升迁速度,肯定比正常人快很多。 这也是他这么兴奋的原因所在。 何况是一个厅级干部的秘书,那比给虞城市的谢书记当秘书,更让人兴奋。 “你要给肖山区区长当秘书?”老婆尖叫一声,身子一蹬,挂到他身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亲吻像雨点一样,往老公的脸上落去。 两人本身就是大学同学,这些动作是以前做惯了的,所以一点不突兀。 “没错。”等老婆的情绪平缓了一点,他才回答。 虽然很想继续抱着她,想到这件事必须第一时间跟父亲商量一下,于是松开手。 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他的老婆也没有再纠缠,任他出门去找公公。 等他离开了,看到床对面的婴儿床上,儿子正睡得香,冲过去低下头,在他脸上狠狠亲了几下。 儿子被他骚扰,皱着眉头动了动身子,双手胡乱划着,嘴里嗯嗯叫着。 见他要被自己吵醒了,她连忙放开她。 内心的激动还没发泄完,她扑到床上,身子用力往下抖动。 床垫上的弹簧受了力,一震一震地反弹着。 沈德宗进了父母的房间,看到二老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头顶的吊扇呼呼地响着,刮乱了爸妈的头发,露出夹杂在黑发里的白发。 或许是心情的原因,他突然敏锐地感受到,爸妈开始变老了。 好在自己的事业已经有了变化,这让他的心安定了许多。 “今天不是参加朋友的聚会吗?这么晚回来,怎么不去休息?”沈妈妈见儿子的脸一片潮红,以为他喝了不少酒,所以关切地问了一句。 自己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都成家立业了。 最小的儿子也已经能独挡一面,夫妻俩可以放下对子女的担忧,安心享受生活了。 “爸,今天有件大喜事,我想马上告诉你。”沈德宗走过去坐在旁边的单人木沙发上,控制住激动的心情,说道。 父亲从小就给他灌输男孩子要冷静和稳重的观念,加上他又是老师,从小被他训惯了,所以到了他跟前,下意识地就变得安静许多。 “喜事?你快说——”沈主任知道儿子的性格,不是那种浮夸的人,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肯定有好事发生了,把电视的声音关小,问道。 沈德宗于是把今天在叶纤红家的经过,说细说了一遍。 父亲跟老婆不同,他会分析其中的得失,替自己查漏补缺,所以不能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没想到刚加入这个圈子,好事就来了。”沈主任静静听儿子说完,难道在儿子面前露出满意的笑容。“不过能获得这个机会,应该跟能处理好那个计划书有关。有能力的人,永远不会被埋没,你要记住这一点。” 他是老一辈的人,虽然不反对儿子把精力放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但是经常向他提醒,那就是一个人能不能成功,人脉和机会必不可少,但是能力是根本。 没有这个根本,其它的都是无根之木,就算有贵人想提携你,也不会长久。 “我知道了。”沈德宗恭声回答。 父亲虽然没有进入机关,但是眼光确实很厉害。 第一次看到叶纤红,就知道这个人不简单,找机会跟他搭上了线。 虽然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果没有父亲的指点,自己得到这个机会可能性,应该说非常小。 第八章办周岁酒 “那就好,今天早点睡。”沈主任挥手让儿子回屋。“至于叶纤红帮你这件事,我想想如何向她道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如何做到恰到好处,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他还得仔细思考一下,才能有答案。 “好。”沈德宗站起来,回屋睡觉。 同一时间里,叶纤红和胡向阳也上了床。 “你说表哥怎么这么快就下了决定,让沈德宗当秘书?”对于表哥的决定,他有些难以理解。 他有能力是不错,但是能做这些事的人,应该不少吧? 何不另外多找找看? “他会选择沈德宗,我估计是因为他是一个圈子的朋友。”叶纤红也分析过表哥的做法,所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不是有人开玩笑吗?秘书有时候是比老婆更了解你的人,如果没用对,麻烦不小。” 所以才有人说,想找一个满意的秘书,比找老婆还难。 有人干脆直接从办公室挑一个顺眼的人,将就用着,重要的事,不让他参与。 当然也有人运气好,用得久了,觉得不错,慢慢地让他参与所有的事。 “哦。”胡向阳一听,觉得有道理。“那表哥应该感谢你才对,毕竟这个沈德宗是你介绍进来的。” 这件事真的太巧合了,小红刚把他介绍进来,马上被表哥挖走了。 “当然了,他下午过来时,已经向我道过谢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接下来沈德宗如何调去肖山,已经跟叶纤红无关,她自然不会多关注。 倒是诗诗姐家的大宝小宝,正式满周岁了。 于是邀请亲朋好友来喝喜酒,正式庆祝一下。 叶纤红作为好姐妹,离得又这么近,自然得去帮忙。 两个孩子现在已经能独自走路了,而且步子特别稳,几乎不像刚学会走路的人,经常会坐倒。 这让每个看到的人,都非常惊讶。 另一个变化,就是已经会说话了。 每次叶纤红过去那边,两人都会走过来抱住她的腿,姆妈姆妈地叫。 会这样叫自己,是因为两人叫诗诗姐妈妈,为了跟她区别,叶纤红就让两人用虞城的土话叫自己。 诗诗却郁闷坏了,因为每次听到他们这样叫,总给人感觉小红才是两人的亲妈,自己像是干妈似的。 想教训他们,又觉得他们不懂这里面的区别,只好暗暗生闷气。 至于为什么他们跟小红亲,她其实也清楚。 因为小红随身总带着美味的水果,每一次见面,都会换着花样给他们吃。 两人吃惯了她给的东西,自家种的水果,味道比不上,他们就嫌弃不愿意吃。 苏思诗有时候气不过,就到叶纤红家拿水果,指明要最好吃的那种,然后整箱拿回家。 本来水果是给两个宝宝准备的,可是它们实在太美味了,她自己经常忍不住,一个人偷偷吃了。 于是就藏在自己的房间里,这样吃着方便。 有时候孩子闹起来,才不得不拿出来,用来哄他们。 “小红,再过二十天,你就要去读大学了,想再吃你种的水果,就没那么容易了。”苏思诗把一片西瓜吃进嘴里,唉声叹气道。 这些水果能让人吃上瘾,她发现自己跟两个孩子一样,吃不下自家种的水果了。 以后小红不在身边,日子就难过了。 “没事,想吃了就来余杭找我。”叶纤红笑道:“那边的房子前后,我也会种上水果,给你一人吃,应该没问题。” 那边的房子,也是单门独户的,最重要的是院子面积不算小。 到时留一条路就行了,墙下种上藤本蔷薇和三角梅,其它空地全部种上水果。 可惜那边的地段太好了,如果是乡下,周围再买下一些土地,那可以种更多的品种了。 甚至弄一个小花园,她也愿意舍得花钱。 “也只能这样了。”苏思诗回答道。 见叶纤红一手抱一个宝宝,非常轻松的模样,还可以抓着他们举高高,暗叹自己老了。 长时间抱一个,都非常累了,何况两个。 也只有小红有这样的体力,都不会累似的。 因为这边有不少游客,不方便摆酒席。 最后选择在摘完葡萄的园子底下,摆了十张桌。 因为这边设计时,就考虑会有游客采摘,所以葡萄棚搭建时,跟别的地方不同。 把葡萄田分成一陇一陇的直条。其中一米宽的那一陇,种上葡萄。 另一陇将近三米宽的直条,则将土地压实,方便游客在上面行走。 而葡萄架就搭在三米宽的直条上,夏天在这里行走,太阳被葡萄架遮得严严实实,非常凉爽。 有时候顾客太多了,农家乐坐不下,就在这边加位置。 今天把酒席摆在这里,其实比室内更舒服。 除了蒋家和苏家的亲戚,其它的都是圈里的好友。 叶纤红和他们单独坐在一起,桌上放了一些水果和零食,大家边吃边聊,非常悠闲。 酒席师傅当然是农家乐的大师傅亲自动手,大家现在就等他炒好菜送过来。 “你来做什么?”忽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把大家都惊动了。 叶纤红抬头望过去,只见隔了三张桌那边,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对着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男人嚷道。 看两人的打扮,不算寒酿,家里的条件应该不错。 再看旁边的人,有建光哥家的人,应该是他们的亲戚。 “今天是建光哥给孩子办周岁酒,我为什么不能来?”男人不理女人的尖叫,找了个空位置坐下来,神情自若地回道。 这种喜庆的日子,如果大喊大叫,只会让主人讨厌,所以他吃定了这一点,一点不担心自己会吃亏。 “我已经跟你离婚了,蒋家现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女人显然被男人的无耻气到了,胸口不断起伏,站起来指着他嚷道:“你快给我出去——” 如果不是旁边有这么多人看着,她肯定会气得去抓他的脸。 以前真是瞎了眼,觉得这个男人千好万好,为了嫁给他,不惜跟家人翻脸。 这时候才明白,他费尽心思把自己哄到手,只是因为自己姓蒋。 结婚后,在堂哥的安排下,进了蒋家的公司。 后来更是升到部门经理,非常受重视。 这时候他慢慢变了,开始朝出晚归,有时候甚至整夜不回家。 问他在干什么,总是借口说工作忙。 因为公司本来就是堂哥家的,她也不好意思让他找借口偷懒。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的事很快被人知道了,也传到了自己的耳朵里。 她气得发狂,难怪最近不回家,又经常少交工资,原来是外面有了女人。 两人吵了几次,他每次都说以后不再犯了,可是过段时间,依然故我。 最后她忍不了,把他赶出家门,让他去跟外面的相好一起过。 第九章无耻之徒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就在她以为这件事已经彻底解决的时候,没想到他居然又出现在自己面前。 “离婚?”男人故作无辜地反问:“我们什么时候办了离婚证?你别欺负我乡下人什么都不懂?” 当初会离家,是因为受不了这个女人的小姐脾气。 但是就这样离婚了,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那边的家产,至少得分一半给自己吧! “你们去外面吵——”蒋建光站起来,挥手对两人说道。“这里有老人和孩子,你们别惊吓他们——” 已经有孩子因为两人的吵闹,哭出声来,否则他也不会这样赶人。 对于这个堂妹,他已彻底死心了,所以不想管她的事。 “哥——”没想到堂哥连自己也一起赶走,女孩子接受不了。 明明不是自己的错,他为什么不帮自己把这个男人轰走? “你为了这个男人,把家闹得鸡飞狗跳,怎么这么快就忘了?”蒋建光冷淡地说道。“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吃下去,出去——” 当初他也劝过她,没想到她像是被踩到了尾巴,像今天一样尖叫着不要自己管。 还说再这样劝她,不再认自己这个哥。 他当时就说了,那就别认了。 没想到她今天又过来了。 原本想着这边有不少长辈在,不要跟她计较。 没想到这人永远只顾着自己,那就别怪他把她赶出去。 “这是什么情况?”赵大成八卦地望对面的蒋建辉。 既然都姓蒋,应该是他亲戚。 “要说这个,真是一言难尽。”蒋建辉叹了一口气。 因为自家兄弟俩没有姐妹,大哥一起很疼这个堂妹,待她比亲妹妹还亲。 当初她要嫁这个男人,家里人都反对,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没办法,只得同意了。 二叔二婶因为头发都白了不少,实在是这个男人臭名在外,除了一张嘴,真的找不到优点。 两人结婚后,大哥可怜两人活得不容易,尽管讨厌这个男人,还是给他安排了好工作。 这算是大哥第一次感情用事,把不合格的人安排在公司。 刚开始还算正常,慢慢地男人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最后居然和外人设局,骗了公司上百万的货,一下子让公司的资金紧张起来。 大哥要报警抓他,没想到堂妹却上门又哭又闹,一付大哥要害他的模样。 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 大嫂因为这个原因,和大哥起了很大的争执,最后没法化解,于是离了婚。 兄弟俩自此不再拿这家人当亲人,没想到他们还有脸过来。 “这真的让人大开眼界了。”赵大成嘴巴比较刻薄,此时冷笑道。“你大哥居然会为了这样的人心软,生意出问题也正常。” 所谓慈不掌兵,既然挑起这个担子,就应该不能有私心。 “唉——”蒋建辉叹了一口气。“那时候大家哪里有这样的概念,公司是蒋家的,想怎么用人,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就连他也不觉得哥哥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否则的话,他也是蒋家一份子,可以劝阻哥哥。 叶纤红这才知道,蒋建光当初离婚的原因了。 原来是被家人连累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跟诗诗姐还真的是同病相怜。 两人都是被自己人害惨了,最后才不得不另外找出路。 对于这样的人,如果是自己,肯定不会容忍。 不把他们抓起来关几年,谁知道以后还会坑谁? 那两人被赶出去之后,酒席正式开始。 苏思诗和蒋建光,坐在最中间的席面上,陪着双方的家长,看起来非常融洽。 两人能走到这一步,也不容易,算得上苦尽甘来。 特别是一双儿女,给这个家庭带来难以想像的乐趣。 叶纤红突然也动了心思,等大学毕业,自己也生一对双胞胎吧! 只是不清楚以自己的能力,能不能做到这一步。 上了几道菜,诗诗姐和建光哥各抱着一个宝宝,过来给大家敬酒。 大家的红包自然也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塞到他们的身上。 作为干妈,自然不能光送一只红包就算了,叶纤红拿出两只金项圈,一人一只替他们挂上去。 又拿出两只金镶玉锁片,挂在金项圈上。 “啊哟,大宝这样一戴,成了宝哥哥了。”旁边跟过来看热闹的女人羡慕地叫起来。 戏文里贾宝玉就是戴着这样的玉锁,看起来富贵逼人。 才一岁大的孩子,就戴着这么漂亮的装饰品,真的太让人眼馋了。 “小红,谢谢你。”苏思诗一看这东西,就知道是小红让人定做的,非常感动。 以大家的经济条件,送上万块的东西,都不算难事。 难得的是花这个心思。 至少到现在为止,虞城还没有哪个孩子,收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小红这一出手,真的为自家长脸了。 别说是她,主位上苏家蒋家的长辈,也被叶纤红的大手笔惊住了。 可以想象,以后这样的礼物,估计会在虞城流行开来。 章诗萍送了一对金镯子,马丽莲没有来,姜皓代她送了两块玉挂件。 其它赵大成、肖东灿他们几个,也送了一些小孩子用的礼物,价格远远超过两家的亲友。 沈德宗第一次参加,不能太寒酸,也送了一只金镯子。 等到苏思诗和蒋建光去其它桌敬酒时,气氛已经平静了许多。 酒席结束,因为头顶的太阳还很大,大家没有急着回家,在那里坐着聊天。 大多数亲友还是第一次过来这边,趁机在果园里走了走。 至于花园和水库,没有树木遮荫,大家暂时没有去。 叶纤红等到酒席结束,就回自家农场了。 章诗萍跟着她过来,想到她家休息一下。 “小红,等我有宝宝了,你也得送一件这样的礼物?”这样的礼物太震撼了,她也提前替宝宝预定了。 金器其实不算出奇,主要是中间那样鸡蛋大的翡翠,太漂亮了。 “等你生出来再说吧!”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再不抓紧时间,如果落在我们的后面,那也是你先送礼物。” 两人回到屋里,看到安安早她们到家了。 刚坐下来聊了几句,看到诗诗姐也过来了。 “你这时候怎么有空?”章诗萍惊讶地问。 那么多客人要送走,东西要整理,应该忙得不可开交才对。 “我是来找小红的。”苏思诗坐下来,脸色很难看。 “怎么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忽然心里一动,难道是饭前那对无耻之徒,影响到诗诗姐了。 “还不是那两个人——”苏思诗叹了一口气。“刚才蒋建光被他二叔叫过去,似乎想让他帮那个堂妹,我心里烦得很,所以过来找你吐苦水——” 第十章新工作 跟蒋建光结婚后,生活好不容易稳定下来。 如果接纳了她们,她担心自己的生活又要过得担惊受怕了。 “那你的意思是?”叶纤红正色问道。“不管心里怎么想,都要提前告诉建光哥。不要为了面子,或者其它原因,闷在心里,否则不痛快的,最后肯定是你自己。” 不管建光哥心有多软,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有些原则必须坚守。 那就是家庭第一,亲人第二。 不管二叔一家说得有多可怜,也不管父母多么想他帮堂妹,首先得考虑公司和诗诗姐的利益。 如果明知道会影响跟妻子的关系,还要坚持帮忙做烂好人,那建光哥就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我当然是希望他不管任何原因,都跟他们断绝关系。”苏思诗在叶纤红面前,也没有掩饰真实想法。“这种人比蚂蟥都不如,蚂蟥只吸点血,而她咬你一口之后,却会把你毒死——” 蒋建光跟前妻的事,她当然打听清楚了。 两人会离婚,虽然还有其它原因。 但是堂妹夫妻,却是主要诱因。 换成是自己,也不能保证会不会跟他离婚。 男人这么分不轻清重,哪个女人会有安全感啊! “建光哥已经经历过一次,这次应该会比较理智了吧!”叶纤红想了想,用不大确定地语气说了一句。 到底会怎么样?她同样没把握。 不过如果两人因为这件事,起了纷争,她肯定站在诗诗姐这边。 就算最后跟蒋家为敌,她也不所不惜。 “如果他拎不清,那我宁愿跟他离婚。”苏思诗神情坚定地说道。“我别的不要,只希望小红能帮我保住两个孩子,那我一个人养大他们,也不怕了。” 这才是她过来找叶纤红,最重要的原因。 “放心,我永远站在你这边。”叶纤红认真地安慰道。“不过今天是宝宝周岁,你别往坏处想。” 得到叶纤红的承诺,苏思诗脸色才好了许多,很快离开了。 章诗萍叹了一口气,小红对诗诗姐真好,不管对错,永远站在她那边。 如果能这样对自己就好了,那她也有勇气面对任何困难。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阵,慢慢闭上眼睛,在竹躺椅上睡过去。 叶纤红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果园,心里也很郁闷。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每当你觉得生活很顺心的时候,总会突然跳出一些糟心事,给你添堵。 原以为诗诗姐接下来会跟建光幸福地生活一辈子,现在看来,未来的路还很长,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胡向阳回来的时候,已是傍晚了,叶纤红就向他打听那边的情况。 这时候所有亲戚应该都回去了,蒋建光什么态度,也应该明确了。 “蒋建光含含糊糊地没有说明白,估计后面够呛。”胡向阳摇头说道。“看来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是怎么样一个人,不管过多久,依然是这样一个人。” 这是他无法理解的地方,换成是自己,被人家害一次,这次不管说得多好听,都不会给任何机会。 “你能看明白这一点就好。”叶纤红听到这样的结果,心里变得沉重起来。“但愿建光哥别干傻事——” 一个成功者,不是因为他多聪明,而是他懂得远离小人,跟值得交往的人在一起。 蒋建光快四十岁了,早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最后跟诗诗姐对上,那就别怪她下狠手了。 这件事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果,叶纤红也不好主动去问。 倒是胡向阳的新职位,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 通过戴老的安排,准备调进西湖区市委组织部,担任一名普通的科长。 会安排这个岗位,一方面是因为组织部是戴老的地盘,安排人比较容易。 另一方面,是希望胡向阳多接触一些部门,增长见识,开阔眼界。 反正他还年轻,多学东西不会有损失。 再过几年,这些任职经历,会成为他升职的有利因素。 胡向阳当然没意见,叶纤红也觉得这样安排不错,就定了下来。 不过调职日子定在月底,到时叶纤红去那边上学,两人可以一起过去。 其它朋友听到了,纷纷找路子,打算一起调去余杭。 肖东灿这一次没有再去武警部队,而是进了警务系统,到基层派出所,担任副所长。 跟胡向阳最初的工作一样。 而赵大成则换了一个部门,在基层工商局,担任一名普通的干部。 温俊参加完苏思诗家的周岁喜宴,就和章诗萍来到肖山,开始筹建玩具厂。 王子饭店这边,则交给一名总经理全权管理。 他们想先把工厂开起来,然后把精力放在小商品市场这里。 办企业虽然赚钱,但是办市场赚得更多。 沈德宗已经接到了组织部的工作调动令,在虞城这边办好交接手续之后,正式当肖山区政府报到。 第一天上班,肖东胜让办公室主任带着他熟悉肖山区各个主要职能部门。 至于他的正式职务,是肖山区政府办排名最后的副主任。 会这样安排,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行政级别只有副科。 而其它副主任,最低的是正科级,有的是副处级。 肖东胜也没办法,刚来这边,不可能直接把他提拔为正科级副主任。 不过沈德宗已经满足了。 有了行政级别,说明自己已经正式走入仕途了。 只要好好干,说明一两年后,就能升为正科。 转眼间离开学只有一个星期了,叶纤红开始安排虞城的公司事务。 以前因为自己在虞城,乔昌智他们碰到问题,一个电话就能赶过去。 以后自己长时间呆在余杭,有事就不容易找到自己了,所以得把一些权了分给他们,免得影响工作效率。 对乔昌智,她完全放心,所以很多原本需要她签字的权力,以后由他负责签署。 被叶纤红这样信任,乔昌智说不激动肯定是假的。 只是大家相处久了,不会轻易表现出来,免得被人笑话。 叶纤红最后跟傅老谈了一个小时,直接向他透了底。 以后虞城公司成与败,全看他能不能帮自己盯住了。 这不是她不信任公司的人,而是权力变大后,难保有人控制不住自己。 只要傅老能站在自己的立场,时时敲打他们,出问题的可能性就很小。 “放心吧,叶小姐。”傅老是老狐狸了,明白叶纤红这样说的真实意图。“只要我在一天,就会帮你把这个家看好。” 除非退休后什么事都不干,问题是很少有老会计舍得把这些技术丢下,所以大多会一直兼职,直到彻底干不动。 傅老也一样,既然身体还不错,当然得干下去。 而叶纤红为人大方,是他最好的选择,估计整个虞城,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老板? 第十一章林樾来了 “谢谢傅老。”叶纤红觉得有他和乔昌智相互监督,那真的可以放心了。“我也没什么可以感谢的,如果你有什么心愿,只要我做得到的,一定帮你完成。” 人与人之间相处,纯粹靠感情不现实,只有利益,才能长久。 傅老有这样的能力,只要家庭没有意外事件发生,过上小康生活肯定没问题。 但是人都是有野心的,不会满足于现状。 “这个——”傅老知道叶纤红的能力,听他这样说,非常心动,可是又觉得自己帮她干活,拿了不低的薪水,没理由额外要好处,最后强忍住了,缓缓摇了摇头。 叶纤红见他这个都能忍住,暗暗佩服。 换个人估计做不到。 “傅老别客气,这是你应得的。”叶纤红想了想,补充道:“帮你解决后顾之忧,你工作才会更有动力。” 想收买人心,就不能小气。 叶纤红相信傅老那一辈的人,比较重信诺,只要他欠了自己的人情,后面肯定会更尽心。 “叶小姐,你这话对我太有诱惑力了。”傅老苦笑道。“其实我个人真的没什么要求,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的孙子,他今年二十三岁了,一直想进入政府机关,可惜没路子。” 倒不是完全没办法,如果安排到乡镇,在基层干几年,慢慢往上走,也能达到目的。 可惜的是,他吃不起苦,不愿意在乡下工作。 “他有什么具体的要求没有?”叶纤红问道。 这时候政府机关用人机制没那么严格,只要找到接收单位,就能搞过去。 不像前世,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 当然条件还是有的,比如高中以上学历,比如有一定的办事能力。 “只要是虞城的正式单位就行。”傅老连忙回答。“年轻人嘛!有个锻炼的机会就行。” 叶纤红觉得这个要求不算太难,于是答应下来。 到时根据他的情况,看哪个部门更适合。 “谢谢叶小姐。”见她答应下来,傅老激动地道谢。 这件事解决了,家里的老伴就不会天天在耳边唠叨了,耳根子也可以息一息了。 叶纤红让他别客气,等自己的消息。 跟傅老告别后,她回到家里,准备眼戴老聊一聊,让他想想办法。 没想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陌生的黑色轿车,难道有客人来了? 刚走进内院,就只到卫老的声音:“小红,你可回来了,林家小子从京城过来找你了——” 把儿子推上高位,让林樾进入政务院,是两家人的最大心愿。 所以对这个人,就像对儿子一样,说话一点也不客气,想教训就教训。 “林省长来了——”叶纤红听了,也不觉得意外,走进客厅,看到他坐在沙发上,爸妈坐在一边相陪。 他早就说过要来,都过去大半个月了,再不来自己都要去余杭了。 “小红。”看到叶纤红进来,林樾没有站起来,只是向他招招手,让她过去坐在他旁边。 她传真过去的中关村发展计划,他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请专家分析,请人做调研,就是想看看有多大的可行性。 随着收集的数据越来越完善,专家们越来越觉得这个计划无懈可击。 虽然具体的操作方法,没有写得太详细。 但是京城最不缺的就是技术人员,他们可以帮忙他这些步骤细化。 这样一来,他的心也定了,打算把这个项目,定为下一步的中心工作,务必做成功。 京城作为国家的首都,如果没有一个亮眼的项目,确实非常失败。 到时被人称为中国“硅谷”,他这个负责人,说不定能青史留名了。 “林省长。”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在他对面的木沙发上坐下来。 “叫林伯伯。”林樾不满意她这么叫。“怎么一些日子没见,反而跟我生份了——” 上次在京城见面,双方认识后,她就开始这样叫了。 对这样的年轻人,真的应该好好笼络。 可惜卫老爷子眼光太厉害,早一步就把她拉到自己身边。 否则的话,他也愿意认下这个侄女,让晚辈跟她多加亲近。 “好的,林伯伯。”叶纤红从善如流地叫了一声。“这次过来是为了中关村项目吧,难道你们已经决定启动了?” 中关村其实八十年代末就存在了,只是定位还比较模糊,而且那时候以半导体为主,跟电脑和手机这些电子产品,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自己的计划,只是把这个定位,更早提出来而已。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集中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说不定这样一来,中关村比前世规模更大,发展得更快。 如果能达成这个目的,那自己也算做出贡献了。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启动。”林樾也不瞒她。“你做的计划,相对比较笼统,缺少一些技术上的数据,需要花点时间完善好,才能正式立项。” 以他的眼光,肯定不可能像地方上的年轻人一样,还没有彻底计划好,就盲目上马。 中间任何失误,后果都很严重,他可经不起这样的失败。 “那就好。”叶纤红听后,放下心来。“我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这是他交给自己的作业,如果他说不行,自己说不定另外还得写东西。 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计划,写得非常头疼,她不想再写第二个了。 两人随便聊了几句,就把话题转到肖东胜那个小商品市场项目了。 “除了中关村项目,京城还有其它适合的项目吗?”林樾不耻下问道。 既然京城交到自己手里,他当然希望任职期间,能给当地带来明显的变化。 中关村这种项目限制性太强,换个地区,肯定行不通,所以无法复制。 他希望能找到几个通用的项目,这样京城周边几个穷区,就能致富了。 “回答这个问题前,应该先搞清楚,京城的定位到底是什么?”叶纤红回答道。“照正常的理解,沪市是经济之都,京城是文化之都,我的理解没错吧!所以要把发展方向,定在文化产业这个关键上。” 文化的内涵其实很丰富,比如旅游业,比如影视业,比如出版业,都可以涵盖在里面。 “你这样的说法,确实很清鲜。”林樾眼前一亮。“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在这个方向上,寻找发展方向?” 虽然每个人都知道沪市是经济之都,京城是文化之都,可是还没有人这样明确提出来过。 小红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如果给下面的人布置这样的题目,大家就不会茫然没方向了吧! 第十二章问计 “是的。”叶纤红点点。“现在国内文化产业其实还很薄弱,如果京城能做大做强这个产业,不但对京城有好处,对整个国家的文化产业,都是巨大的促进作用。” 如果他任职期间,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心态,那接下来京城的发展,估计会提前走向正轨。 “你能这样说,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林樾觉得她应该不会无的放矢。“先说说你的思路。” “比如旅游业,我们可以把京城所有的景点,进行摸底排查,设计一条条旅游路线,方便外地游客参观。并且拍成宣传片,在央视宣传,到时游客的人数,肯定会增加几倍。”叶纤红首先从旅游角度上做了分析。 当初余杭是以拆围墙,免门票作为主要手段,把国内大量游客,吸引到了余杭。 跟那边不同的是,京城有更多的古建筑,如果利用得好,这方面确实可行。 只要游客增加几成,对京城的经济发展,就是巨大的促进。 “这个确实可行。”林樾点点头。“我回去后,会让人先摸摸底,然后再确定怎么设计旅游线路。” 这是小红的强项,应该没问题。 而且也不会增加什么成本,收益却会很明显。 “然后就是影视业,拍电影的话,特别是古装剧,需要古建筑。”叶纤红提醒道。“可以把老巷子保存下来,甚至修葺一下,让京城成为古装剧的拍摄基地,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影电视剧会越拍越多,那当地老百姓赚的钱也更多。” 前世国内建了那么多影视城,在叶纤红看来,很多都是形象工程,真正收益并不高。 而京城有这么多现成的古建筑,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拆毁重建,实在太浪费了。 如果能因此保存下来更多的古建筑,那她也算为京城做出贡献了。 “这个也不错。”林樾想了想,觉得有理。“继续说——” 古建筑的处理问题,其实上面也有分歧。 一些人觉得必须拆除破旧的建筑,建起现代化大楼,这是京城作为首都的形象问题,不能一直以破破烂烂的形象存在。 但是有一大部分人,却觉得应该保留京城的特色,不能让它失去文化内涵。 林樾作为京城人,其实也是偏向于保护的。 但是一座城市发展,肯定需要现代化,所以他也找不到理由反驳拆迁那些人的意见。 小红这个建议,算是帮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 “还可以搞出版业。”叶纤红继续往下说。“现在国内很少引起国外的版权,如果能把岛国的漫画大量引进来,估计能促进国内这个行业的兴起。” 九十年代中期,国内已经引进了不少正版的港台小说,但是国外的就少多了,特别是岛国的漫画书。 而动漫产业,却非常庞大。 如果这时候能多做这方面的工作,说不定国内的动漫和游戏行业,能提前发展起来。 这跟前世引起韩国练习生制度一样,先学习人家的方法,才可能做自己的产业。 如果一直不闻不问,这个行业就不可能发展,直到网络兴起,才有这样的机会。 那时候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发展阶段。 “小红,看来年轻人的想像力,确实不是我们可以比的。”林樾现在彻底服了。“很多我们熟视无睹的东西,在你眼中,都可以拿来用。” 这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天天在京城呆着,居然不如一个外地小姑娘看得远。 “林伯伯不老,只是你关心的东西,跟我们不同。”叶纤红笑着安慰。“你关心的是国家大事,哪有精力关心这些小细节。如果想找出类似的产业,办法很多。” 最彻底的办法,就是把京城现在所有的产业,好好做一下分类,然后把不适应京城发展的行业划掉。 剩下的再筛选一遍,把一些跟文化相关的产业,单独列出来,看看哪些值得花大力气去推广。 特别是一些国内还在起步阶段,国外已经相对成熟的行业,应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派人去国外谈,到国内来投资,只要技术进来了,用不了几年,国内拥有了一批技术人员,再自己来开发这个行业,还怕不成功吗? 像电视机行业,不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吗? 以前都是岛国独大,现在国内牌子已经在打价格战了,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主流品牌,会是国货电视机。 等到二千年前后,已经占有七八成的市场了。 “好,好。”林樾听了叶纤红的分析,不断点头。“以前也有人跟我谈起过类似的想法,但是没有说在点子上。我相信照你说的去做,成功的希望非常大。” 今天这一趟真的没有白来,可以说给自己的打开了一扇窗。 国内那么多经济学家,在叫嚣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但是都只抓住了一个点。 有的说派大量的公费留学生,像民国时间一样留洋,学习他们的经验。 有的说给外企更多的优惠,就算收不到税收也值到,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多了一些学到技术的产业工人。 而小红的观念更有可操作性,那就是我们选择适合我们的产业,这样的话,既发展了经济,增加了税收,又让这个产业在中国生根发芽,用几年的时间,实现本土化。 如果每个省市都这样做,还怕国家技术落后吗? 那样一来,新世纪到来前,大量被国外垄断的行业,就能拥有自主的品牌,再也不会落后挨打了。 林樾越想越兴奋,从包里拿出纸笔,把这些想法记下来,准备回京时,找人一起商讨。 叶纤红没想到这样的大人物,居然把自己随口说的话,认真记录下来,倒对他的工作态度刮目相看。 他能走到这一步,确实不是靠背景获得的。 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思,才能走得这么远。 相比前世,这样的官员,才值得尊重。 聊完这些,林樾又去卫老屋里坐了一会。 难得过来一趟,陪一陪长辈是必须的。 见卫老面色红润,原先全白的头发,夹杂着很多黑发,不像是染出来的,非常惊讶。 “卫伯伯,你怎么越活越年轻了?”他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凑近一点看,确实有很多头发是黑色的,大概有十分之一左右,不是自己看错了。 再仔细打量他的脸,发现老人斑也消失了,皱纹虽然还有不少,却像墙上挂的寿星一样,给人鹤发童颜的感觉。 卫伯伯不是已经八十多岁了吗?比父亲还要大几岁,怎么现在看起来像是不到七十多岁,比父亲还年轻得多? 第十三章耍无赖 “臭小子,都这个年纪了,说话怎么越来越不正经了?”卫老被他说得眉开眼笑,嘴里笑骂道。“都要进土的人了,怎么可能越活越年轻,当我是妖怪啊!” 照镜子时,也觉得自己的气色比以前要好,似乎年轻了不少。 只是年纪摆在那里,不可能真的越活越年轻。 不过年纪大了,被人这样说,心里还是很愉快的。 “妖怪是不可能,我怀疑你吃了长生不老药,所以返老还童了。”林樾哄自家老爷子习惯了,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现在大半头发还是白的,下次过来说不定全是黑的了——” 忽然想到他千里迢迢,来这边养老,到底是看中了这里什么? 要知道国内比这里条件好的疗养院,不知道有多少?根本没必要在这里啊! “就会胡说。”卫老见再说下去,秘密要被他揭穿,故作生气地白了他一眼。“你过来这里,难道是为了消遣我的吗?” 刚才两人在屋里说的话,他听到了几句,知道这个小子过来,是向小红问计。 对他的工作态度,倒是非常欣赏。 一个人不管坐到什么位置,永远要保持一颗谦逊好学的心。 这个世界上,能人异士不知道有多少?到处都有未被发现的人才。 像小红,如果不是奉焱认她为干孙女,自己做梦也想不到她有这个本事。 “卫伯伯别岔开话题。”林樾能坐到这个位置,哪里会被他随忽悠。“有好处就应该大家共享,我回头跟老头子说一下,让他也来这边养老——” 说完后,忽然想到叶纤红这里才是主人,又尴尬起来。 林家跟她的关系,肯定比不上卫家,也不知道她到时会不会答应。 “想让你爸过来,倒不是不可以。”卫老知道小红的脾气,并不担心她拒绝。“只是小红马上要去余杭读大学了,我和奉焱说不定也要回家,他来这边只能一个人住了,这有什么意思?” 这也是他最近比较纠结的事。 来这边养老,主要是因为小红在,除了看中她酿的果酒,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有特别的医术。 只要不是已经咽气的人,她都能想办法把人救活过来。 这样一来,自己万一突发急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有转危为安的希望。 “啊?”林樾一听,非常失望。 原以为有机会孝敬一下老父亲,让他也像卫伯伯一样,恢复健康的身体。 没想到已经晚了? 一个人身体怎么样,看气色就知道了。 卫老现在的身体,绝对比父亲健康多了。 “这件事你就别怪小红了,她还年轻,不可能一辈子耗在我们几个老头子身上。”卫老倒是想得开,自己来虞城一趟,身体至少恢复到二十年前的状态,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只要不出意外,再活十年都不是难事。 这已经比自己的期望高太多太多了。 “这都是因为小红的原因?”林樾不傻,卫老这话,等于把底都掀开了。“既然如此,何不在余杭也弄一个秘密农庄,让小红放学后,继续照顾大家?” 对别人来说,想在余杭市里找一个这样的地方,并不容易。 但是他们有需要,随进可以做到。 “对啊!”卫老一听,惊喜地叫了一声。“我真是老糊涂了,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 小红准备去浙大上学,那边紧靠西湖,风景非常好。 那就在周围找一个面积差不多的大庄园,重新改造一下就行了。 他相信以小红的能力,做到这一步并不难。 “那一言为定,我回头去余杭找一块地方,马上准备一下。”林樾风风火火地说道。 跟所有老干部一样,自己老父亲虽然有保健医生照看,身体好像还不错。 但是并不能保证不出意外。 多少这个年纪的老干部,一不小心,就突然过世了。 除了因为当初解放战争,打仗时身体留下暗伤之外。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特殊年代关牛棚,挨批斗,把身体搞垮了。 卫老的暗疾,显然已经清除,所以身体才会越来越好。 父亲没这个机会,如果走在卫老的前面,那他这个当儿子的,肯定接受不了。 小红是怎么做到的,他并不清楚,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他肯定不会错过。 “别急,总得听听小红的意见吧!”卫老连忙拦住他。 叶纤红不过是个二十左右的小姑娘,这两年为了这个家,一直没有离开余杭,更没有多少时间,去大城市享乐。 她会考上大学,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向往大城市的生活,所以才这样选择。 如果他们又用这个办法绑住她,万一她不愿意,那后果就很严重。 喝惯了她酿的酒,如果突然没有了,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熬过去? “也对。”林樾觉得这话有理,于是重新坐下来。 跟叶纤红接触不多,凭经验判断,她是个有格局有眼光的人。 这样的人,一般对自己的人生,都有自己的规划,不一定愿意接受别人的摆布。 “不过小红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怪僻,也不知道我看得准不准?”卫老想了想,忽然说道。“她似乎没有安全感,所以才拼命赚钱,拼命拓展人脉,就是希望家人平安健康——” 这是他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以她的本事,其实根本没必要操心这些身外之物,只要她开口,卫家什么东西不能为她搞到? “如果是这样,那反而好办了。”林樾仔细回忆跟叶纤红交谈的细节,发现还真的有这方面的倾向。“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在西湖边弄一座大庄子,到时过到她名下,作为你们去养老的代价——” 西湖边一座大庄子,特别是面积超过几亩的那种,普通人是接触不到的。 现在大多挂在一些特殊部门里,林家想弄一栋,问题应该不大。 同样的,父亲和卫老以后在那边的生活,也会更舒适一些。 “我看这个主意行。”卫老点头回答道。“小红似乎对土地和房子这些不动产,特别感兴趣,这么大的院子送给她,只要收下了,肯定会改造一下,到时我们要去,她应该不会拒绝。” 其实主要困难在于,怎么劝她收下? 她又不傻,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肯定不是没有代价的。 换成是其它人,还不如花钱自己造一栋呢? “这个就得卫伯伯想办法了?”林樾一听,耍赖道。 两人在这边商量这件事,叶纤红在自己房间听得一清二楚。 见两人这样设计自己,她当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拿一栋西湖边几亩面积的大院子,来换自己的照顾。 对不起,这样的好事,我不要才傻了。 你们尽管把大院地子砸过来吧!余杭的,沪市的,京城的,我是来者不拒。 第十四章余杭的新家 等到林省长从卫老屋里出来,向她告辞,她故作平静地送他上车,还告诉他如果下次有事,就打自己的大哥大。 林樾自然爽快地应下来。 送他离开后,叶纤红回到屋里,准备收拾这边的东西。 吃穿用住那边大多不缺,只要带些自己用惯的东西就行。 反正现在有空间和储物戒指,装哪里都没问题。 林樾出了虞城,开车到了余杭,没有直接坐飞机回京城,决定在这边过一夜。 至于做什么?当然是给叶纤红物色合适的房子。 考虑到自家老爷子也要来住,所以最好的地段,就是既靠近西湖,交通又要便利,最好屋后还有山。 这样的庄园,数遍整个西湖区,其实也不多。 林樾当然得花点代价,才能把它搞到手。 他的动作很快,当天晚上,就把一套面积差不多有八亩的巨大园子买下来,然后打电话给卫老。 卫老一听,心里就有数了。 第二天一起吃早饭,他就开始动脑筋准备说服叶纤红了。 “小红,准备几号去余杭?”直接说当然不行,必须迂回一下。“东西准备好了吗?” 说完后,看了老部下一眼。 “对啊!小红,有没有事情还没有办好的,对爷爷说,我帮你去解决。”戴老连忙关心地问。“我以前就在余杭工作,那边最熟悉。” 以他的能力,能为干孙女做的事越来越少,难得现在有机会,当然得表现一下。 考上大学,其实没什么麻烦,无非是把户口迁去学校,报到办手续,以及军训等等。 如果小红嫌麻烦,他倒是可以帮她省些事。 “放心吧,这些事我能解决的,不麻烦。”叶纤红笑着摇头。 既然他们不说实话,她也不着急,就陪着他们慢慢聊。 至于自己读大学时,怎么安排戴老和卫老,她还真的没考虑过。 如果他们愿意留在这边,其实也没关系,大不了十天半月回来一次好了。 想去余杭,也没问题,到时在那边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或者买几套相邻的房子,打通后面积就够大了。 以她现在的家产,这些都不算难事。 有钱多买几套也没关系,就当作投资房产了,十几年后,至少有几十倍的收益。 因为有空间,就算把那边改造成一个小农场,也非常容易。 现在林省长跟卫老有了更好的计划,她当然接受他们的安排。 “你去余杭读大学,我和老领导就冷清了,看来也得回家了。”戴老不知道卫老已经有了计划,所以说了自己的想法。“如果你大学毕业,再回虞城,到时再来麻烦你好了。” 虽然只是干孙女,在一起时间久了,他已习惯了现在这样的生活。 如果回到原来的地方,只有小陈陪伴自己,他还真的有些不习惯。 “哦。”叶纤红没想到戴老这么实在。“那我放假了回来看你。” 对于这个干爷爷,相处久了,自然有感情。 除了父母,也只有干外婆和这个干爷爷,最关心自己了。 前世如果有他在,自己也不至于过得这么惨。 “小红,何不在余杭也建一个农场,那我们依然能住在一起了?”卫老没想到这个老部下这么实在,居然把话题带进沟里了,连忙建议道。 如果回家的事定下来了,再改口要跟他一起去余杭,那自己就丢脸了。 所以早点把这件事说清楚,免得出错。 “我也想过这个办法,可是浙大附近哪里有农田?”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如果去乡下的话,路太远了,上学放学又不方便,只能放弃这个打算了——” 他们三人一直说着这个话题,把叶知书夫妻看傻了。 原本以为女儿离开了,最难过的是他们俩。 没想到戴老和卫老,也离不开女儿,太让人吃惊了。 “那在西湖边买一栋大的院子怎么样?”卫老铺垫了半天,终于说出了目的。“以前富贵人家住过的,有花园有池塘,跟电影里那种差不多,住人应该也舒服——” 当然房子肯定是重新装修过的,否则全是木结构,根本不挡风,冬天得冻死了。 “如果有那样的大院子,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心里暗笑,嘴里却说得很为难。“这种房子就算有钱,也买不到吧!何况我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就是不知道他们能买到多大的房子? 叶纤红其实对这个没什么概念,现在农场这边,四合院加上周围的果园花园,不过二十亩地。 其它的全是诗诗姐的农家乐。 至于房子后面的斜坡和山地,当然没算进去。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来想办法。”卫老一听,顿时放心了。“房子买下来后,就过到你的名下,算是你对我们这么长时间照顾的酬劳——” 这话其实说得真心实意。 以小红对自己一家的帮助来说,这套房子真的不算什么。 站在他的角度,如果小红能给自己延一年命,送她一栋都乐意。 何况父子俩两条命都是她救的。 这也是林樾一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马上答应下来的原因。 用这个办法,回报小红一二,他心里好过些。 “那怎么行。”叶纤红还没开口,叶知书连忙推辞道。“房子就不用了,你们自己搬进去住,小红另外有房子,周末去看你们就行。” 就算她见识有限,也知道余杭这种大城市的房子不便宜。 卫老和戴老来这边还不到半年,就算天天大鱼大肉吃,也吃不了这么多钱? 送一套以前大户人家住过的带花园房子,怎么听都觉得不合适。 戴老望了老领导一眼,一时没搞懂他的心思。 送一套这样的房子,确实有些过了。 “奉焱,你是小红的干爷爷,帮我劝劝她。”卫老不好说叶知书,只好把麻烦推给他。“这是我们的心意,如果她不收,那我就唯你是问——” 说完,瞪了他一眼,怪他没有眼色,居然不懂自己的心思。 戴老一听,倒是反应过来了。 看来老领导想借这个机会,回报小红的救命之恩。 同时也有了一个合理的借口,继续跟小红生活在一起。 老领导的心思他明白,需要健康地活着,一直等振华坐上高位。 而能做到这一点的,除了小红,他想不出还有谁。 “小红,听你卫爷爷的吧!”戴老只好改口。“大家都是一家人,长辈送东西给晚辈,收下来就是,否则我和你卫爷爷,都不好意思再麻烦你了——” 大家都不是傻瓜,不会对小红的神奇能力视而不见。 所以各取所需,才能以后好相处。 否则的话,他也不好意思一直麻烦小红。 第十五章重新布置 毕竟她还年轻,有自己的人生,现在不得不天天在家陪着他们几个老头子,已经够委屈她了。 哪个小姑娘不喜欢去大城市里,跟同龄人游玩? 安安和胡向阳在一边也凌乱了,卫老要送一套西湖边的大园子? 如果收下来的话,那以后是不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可以过上奢华的生活了? 就算胡向阳出生京城,家里条件一直不错,以前和爷爷没分家里,家里的房子加上院子,也不过五六百平米。 跟几亩地相比,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考虑一下。”叶张红虽然想马上答应下来,可是理智告诉她,必须推脱一下,否则太不矜持了。“卫爷爷给我一点时间——” 心里快速地转动念头,到底找一个什么样的台阶,才能名正言顺地收下来。 好在台阶马上就来了,林樾中午打来电话,说她如果收下房子的话,他才好意思送父亲过来。 否则他也开不了口。 叶纤红这才确定,这房子其实是林家买的。 既然如此,为了不拒绝林老爷子住进来,她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这样一来,皆大欢喜,于是约好时间让她提前去一趟,把房子交接给她,同时看看里面哪些地方需要调整? 叶纤红既然答应了,就不再推推拉拉浪费时间,下午就开车过去了。 安安和胡向阳也想去见识一下,于是一起去了。 开车去余杭的路上,叶纤红忽然想起前世网上看过这样的信息,“十亿一套,占地十亩的中式豪宅!把美国土豪都吓尿了……” 那套房子位于苏洲工业园内,坐拥苏州独墅湖美景,一线湖岸,三面环水,名为“桃花源”。 在叶纤红看来,那边的位置,肯定远远比不上西湖边。 何况这套房子是老建筑,肯定有名人住过,文化价值肯定更高。 即使只有八亩,也值二十亿以上吧! 到了约好的地点,林樾已经等在那里了,把钥匙交到她手里,陪着她们在里面走了一圈。 面积真的不小了,花园加上亭台楼阁,古色古香,叶纤红真的非常满意。 据说这套房子是民国一名大画家住过的,所以已经改造过一次,花园还有一口池塘,周围种了很多花花草草,风格相对比较简洁,假山曲桥很少,比较符合叶纤红的口味。 作为重生者,她其实偏爱日式的庭院,简洁清爽,不喜欢苏州园林式风格,觉得太繁复,收拾起来也麻烦。 因为时间原因,林樾完成交接工作后,马上离开了。 他离开京城已经整整一天了,不可能长时间离开岗位,必须马上回京城。 “姐,这套房子真的归你了?”安安到现在还像是在做梦,此时不敢置信地问了一句。 这边房子一栋一栋地分开,每栋房子前还有小花园,跟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差不多,真的太漂亮了。 最主要的风格古色古香,有种活在古代的感觉,让人觉得不真实。 “是的。”叶纤红笑道。“你喜欢哪一栋房子,自己先去挑。怎么布置,也由你说了算——” 对于弟弟,她历来大方,反正那边有好几栋楼,她也不太挑,住着舒服就行。 “那我先过去了——”安安一听,转身就跑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已经有自己的主见了,碰到这样的机会,肯定想表现一下自己独特的品味,所以才这么着急。 “那我也去挑一栋。”胡向阳被忽略,孩子气地撅了撅嘴。 “去吧!”叶纤红捏了捏他的脸。“不管你挑哪一栋,我都跟你一起住。” 这种把老公当儿子养的感觉,其实也不错。 “嗯。”胡向阳被她宠溺的表情弄得红了脸,抱住她用力亲了一口,也过去看房子了。 叶纤红见他们都开心的模样,自己也笑了起来。 他们忙着看房子,她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改造这边的花园。 首先得从空间移几株果树出来,清除一些过密的老树,否则这边太阴沉了,对老人的身体是不利的。 当然还得移出几株三角梅和藤本蔷薇,一栋房子没有这些花装饰,总感觉太冷清了。 粉色的藤本蔷薇爬满院墙后,整栋房子就马上会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这是叶纤红最喜欢这两种花的原因。 见两人暂时不会过来,她首先走到门口,站在院子的墙角下,计划栽种藤本蔷薇的数量。 空间现在最少有几百株正在开花的藤本蔷薇,大多已经有擀面杖那么粗了,装点这座院子,三十株应该差不多了。 计算了一下位置,从空间拿出锄头,开始挖坑。 整座院子大门外是马路,两边都是差不多格局的院子,后面还有后门,没走多远,就是一座小山。 叶纤红对这边的环境算不上熟,也不知道名字。 种上藤本蔷薇还有一个好处,密密麻麻的花和叶子长出来之后,能阻挡左邻右舍的视线。 特别蔷薇树有刺,如果有人想爬墙,也没那么容易。 挖了一半的坑,安安和胡向阳一起过来了。 “姐,你挖坑做什么?”安安见姐姐拿着锄头在干活,惊讶地问。 难道她准备种东西? 这边面积这么大,如果全要自己动手,那肯定辛苦死了。 “种上藤本蔷薇。”叶纤红抹了一下额头的汗,大热天干活,确实比较辛苦。“你不觉得这边的房子,有点死气沉沉?如果像老家那样,开满粉红色的花,那就有生机了。” 弟弟的性子比较静,很少考虑这方面的事,她也是随口一说。 “哦。”安安点点头。“那我帮你一起干吧!” 以前听爸妈说,农场那边所有的果树,都是姐姐亲手种的,他还不怎么相信。 现在看到姐姐亲自动手,才相信了。 难怪那边搞得这么漂亮,原来是姐姐亲手布置出来的。 “也好。”安安有这个心,她当然不会拒绝。“照我现要这样间隔,再挖几个坑。这边就交给你了,我去别的地方看看,再种上一些果树——” 妈妈心疼儿子,每次他想帮忙,总是阻止他,让他回看书。 问题是这种态度教出来的孩子,往往眼高手低,没有生活能力。 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同样无法适应残酷的社会。 叶家到了现在,或许不需要安安辛苦找工作。 但是叶纤红不希望安安有这方面的缺憾。 郑兴安接过锄头,看了看姐姐挖的坑,估算了一下位置和深浅,到另一边开始动手了。 胡向阳则跟在叶纤红后面,准备帮他种果树。 叶纤红带着他在院子里走了一圈,暗暗考虑怎么种植。 第十六章林家的打算 池塘边最合适的自然是葡萄和猕猴桃。 而且这边还搭了架子,以前可能种过其它藤蔓植物,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叶纤红准备在南边种几棵葡萄,对面种几颗猕猴桃,到时可以坐在这边趁凉。 池塘边一般比较凉爽,只要除了蚊虫就行。 忽然想到空间的灵草里,有一种可以驱虫的,到时可以在院子种几株。 水蜜桃开花时,比较好看,所以准备在院子里种上一大片,明年春天可以赏花。 枇杷树不起眼,花也不好看,只须种在角角落落就行,安静地当个配角。 杨梅树可以种在后院,果子成实时,味道其实不错。 樱桃成熟后,红艳艳的非常漂亮,可以种在路两旁。 荔枝、龙眼等热带果树,这边随便种两颗就行。 如果长势太好,被人看到后,就会觉得怪异。 大致安排好这些,开始和胡向阳挖坑。 等这些安排好,到时再慢慢调整。 这跟新房子直接安排不同,老房子有了原先的布局,她只能因势引导,做些改变。 主要格局不能动,否则就不伦不类了。 一直忙到傍晚,三人关门离开这边,去胡爸胡妈那边,准备跟他们一起吃晚饭。 两人已经知道他们过来了,所以做了一桌子等他们过来。 吃饭的时候,胡向阳说起今天过来的原因,把胡爸胡妈都惊到了。 卫家林家真是大手笔啊!居然送了小红这么一套大宅子。 她是胡家的媳妇,儿子也跟着享福了。 “爸,妈,等那边搞好后,你们也搬去那边住吧。”叶纤红主动说道。“向阳跟你们一直聚少离多,等他到这边工作,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可惜自家的爸妈在乡下生活惯了,否则的话,也搬来这边,那才是真正的团圆。 “这个合适吗?”胡爸爸犹豫地问了一句。 那边的房子虽然归儿媳妇了,但是几个大人物会过来住,他们住进去,会不会碍手碍脚? “当然合适。”叶纤红肯定地回答。“既然房子送我了,那我们才是主人,他们是客人,哪里有主人住着不合适的——” 当天晚上,胡向阳和叶纤红回不远处的自家院子里住,安安自然也跟着他们过去。 等到他们俩睡着,叶纤红悄悄爬起来,身体一纵,已出了屋子,住那套大宅子跑去。 白天挖好坑了,早点把花草和果树种好,这种大热天,如果几天没种,土晒干了,就种不好东西。 现在对空间的掌控,已经越发顺手了,所以把几米长的藤本蔷薇移出后,一点都不难。 把它放进坑里,填上泥土,长长的藤蔓则盘上围墙,不到一分钟,就种好一颗。 来到下一个坑里,继续种上,很快围墙上爬满了藤本蔷薇。 今天虽然没有月亮,在她的精神力观察下,依然能看出它们的美。 拿出水壶,加了灵液后,给它们浇透水,这样才算完成。 又去把果树种上,这比种蔷薇更容易。 同样浇好水,叶纤红松了一口气。 明天准备回虞城,开学前再过来,到时它们应该已经长势很好了,别人看到了,也不会怀疑。 叶纤红悄悄地回到家里,没有惊动胡向阳,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去胡爸胡妈那里吃了早饭,跟他们告别后,三人一起回虞城。 叶知书见他们回来,连忙向他们打听那边房子的情况。 虽然她一开始说不要房子,但是真的归女儿了,她还是非常好奇。 以前看古装电影,特别是红楼梦,见识过那么大的宅子。 没想到女儿也有机会住进去,肯定得好好打听一下。 安安抢过话头,把那边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了。 原本他不是抢姐姐话的人,但是那边的房子对他的刺激太大了,回来的路上,两人又闭口不谈这个,把他憋得够呛。 “哦。”听了儿子的描述,她大概有了一个印象。“什么时候我和你爸也过去看看,到时带上拍立得,照一些相片回来,给亲戚们也看看——” 夫妻俩不是爱炫耀的人,但是这件事不同,她觉得有必要让大家知道,女儿现在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叶纤红知道妈妈的性格,自然由着她。 只不过那边的宅子,并没有爸妈想得那么夸张。 前世有人研究过红楼梦,说贾府的面积有八百多亩。 自己这边只有八亩,所以真的没必要说出去。 林樾回到京城后,把这件事跟老爷子汇报了。 “你是说真的?”林老爷子站起来激动地嚷道。 年纪大了,对健康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卫老头有了这样的变化,居然没告诉自己,太过份了。 想归想,心里其实明白。 大家虽然是最好的盟友,毕竟不是一家人,他能碰到这样的好事,是卫家的机遇,他没有资格怪他什么。 他能在这个时候,透露一些消息,已经不容易了。 “是的,爸。”林樾肯定地回答。“卫伯伯现在头发都黑了许多,脸上的老人斑也看不到了,皮肤白里透红,看起来像是六十多岁的人,都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见父亲撑在书桌上的手,不停地抖着,心里就有些难过。 据保健医生说,手控制不住地颤抖,是因为脑动脉硬化,属于老年病,已经没办法根治。 就连手上的皮肤,也长满皱纹,加上密密麻麻的老人斑,跟卫老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这也是他当机立断的原因。 如果用一套大宅子的代价,换来父亲健康的身体,那林家就大赚特赚了。 如果能像卫老一样,让父亲也年轻十几岁,那林家就算倾家荡产,也愿意这样交换。 只要父亲能活着,自己未来的可能性才更高,到了那时,林家还缺这点钱吗? “看来那个小姑娘,是个了不得的人。”林老爷子慢慢坐下去,心情忽然平静下来。 他们这一代人,大多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也知道世界上有一些特殊人物的存在。 只要能跟他们搭上关系,那家族的未来,就无可限量。 卫家已经走在林家的前面,林家也不能落后。 对儿子的能力,他非常有信心。 既然如此,林卫两家,更应该紧密合作,为将来早做打算。 “是的。”林樾回答道。“我记得振华上一次工作变动,卫伯伯拖着病体,亲自去安排,谁都说他这次回不来了。没想到后来一直很健康,当时我就觉得奇怪,没想到是因为认识了小红——” 从叶纤红家回来后,他边联系余杭这边,边调查卫家这几年的变化。 发现卫家父子,都经历过一次生死危机,最后都转危为安。 都是去了虞城后,才恢复了。 是什么原因,已经不用再问了,肯定是小红出手了。 第十七章赶到余杭 “这样的话,单靠一套宅子还不够。”林老爷子皱起了眉头。“把秉毅调去余杭,跟胡向阳近一点,争取打进他们的圈子。” 老一辈就这样了,但是林家还有后代,要为他们打算。 特别是卫家似乎疏忽了这一步,那林家就走在他们前面。 从性格方面来说,卫老属于虎将,以前打仗很拼,是个大将型领导。 而林老却属于儒将,每次打仗前,都会运筹帷幄,料敌先机。 虽然外面名声不显,但是军队内部,名气却不比卫老小。 这时候布局未来,考虑得也更加远。 “好。”林樾连忙应道。“我明天就安排。” 这一点,父亲确实比任何人都强,能在最细微的地方,提前下子。 等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出这子的微处。 如果能跟胡向阳夫妻成为好朋友,那林家至少还可以兴旺几十年。 第二天早上,林秉毅的工作调动通知,就送下去了。 林秉毅提前获得大伯林樾耳提授命,也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乖乖地去了。 林樾对他的态度非常满意。 第三代的孩子里,林秉毅最聪明懂事,又有眼力,不像其它人,多多少少有了些纨绔习性。 出生在林家这样的家族,有时候很难避免这些问题。 想来卫家也差不多,总有一些不肖子弟。 不过林家也好,卫家也好,会把主要精力,放在接班人的培养人。 其它人只能简单放养,能取得多大成就,得看他们自己了。 叶纤红在家呆了几天,开学的日子就要到了。 于是提前一天来到余杭,安排这边的生活。 这一次她是一个人过来的,胡向阳要上班,安安也马上要开学了,不方便过来。 叶纤红巴不得这样,于是开车直接进了那所大宅子,关上门后,开始观察上次种下的花草和果树的情况。 因为浇了灵液,藤本蔷薇长势非常好,枝头已经新长得无数嫩枝条,相互之间缠绕在一起,像是在这里种了多年。 又去看几株果树,同样长势良好。 可惜今年吃不到水果了,明年应该没问题。 趁今天没事,她又仔细走了一圈,从空间移了一些花草出来,补在一些空位里。 至于驱虫草,也没有忘记栽种,隔几米就种上一棵。 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还给它们浇了浓度相对比较高的灵液,希望这座宅子,不受蚊子等害虫的侵扰。 做完这些,她才满意了。 于是从车上拿下生活用品,来到胡向阳上次挑选的房子,把行李拿进去,开始铺床。 这边的房子,已经装修过,风格她也很满意,简洁又不简陋,跟她的审美差不多。 也不知道上一任主人是谁,居然也会选择这样布置。 又去其它房子看了看,大多数家具都齐全了,缺的是家电和床上用品,到时根据需要再采办一次。 等自己正式上学,白天要在学校,没时间照顾这边的花花草草,最好招一名园丁,来做些力气活。 至于简单的花草处理,戴老卫老都有兴趣,不能剥夺他们这点乐趣。 这边安排好之后,她去胡爸胡妈那里吃中饭。 他们是大学教师,学校还没开学,自然也在家休息。 而且叶纤红报的大学,跟他们教的是同一所学校,只是专业不搭,没机会上他们的课。 叶纤红这次报考的日语专业。 因为英语是公共课,每个大学生都要学,到时考到六级,应该没问题了。 毕竟通过看剧学英语,她的口语能力已经非常强悍。 本来她想学法语或者其它欧洲语言,又觉得隔得这么远,去那边的可能非常小。 倒是日语,不管是看动漫还是日剧,都用得着。 毕竟前世看剧的比例,除了美剧就是日剧,韩剧排在第三。 弟弟又对动漫感兴趣,到时可以陪他去岛国看一看,增长一下见识。 未来十年,国内在动漫和游戏这些行业,跟他们的差距还是无法拉近。 “小红,那边已经能住了?”胡妈妈看到叶纤红进来,问道。 虽然这个媳妇比儿子小几岁,但是两人在一起时,总感觉是她在照顾儿子。 她的生活能力,比儿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过来这边读大学,也不用自己操心。 “嗯。”叶纤红笑着点点头。“弄好了,晚上可以睡了。” 跟公婆的接触不算多,但是他们的性格,却是她喜欢的。 既不像有的公婆,过份客气,搞得人尴尬。 也不会一付高高在上的模样,喜欢说教和指点,让人厌烦。 他们有事说事,没事就不啰嗦,似乎把她当家人看,这让她觉得自在。 见胡妈妈去厨房准备午饭,她很自然地跟进去,帮忙收拾蔬菜。 等收拾清洗得差不多了,准备点火炒菜。 或许是在西北呆久了,所以连做菜的习惯也改变了,菜做得比较粗糙,不愿意花过多的时候来加工。 叶纤红却觉得不能委屈自己的胃,就让胡妈妈切菜配菜,她负责炒菜。 胡妈妈也没客气,让出位置让她做,又怕她找不到调料,把油盐酱醋等调料放在灶边的台子上。 叶纤红照着自己的习惯,要么红烧,要么煎炒,把菜一样样做出来。 只要味道不出格,胡爸胡妈都能接受,倒不用担心口味。 “小红的手艺确实不错。”胡爸吃了几口,赞叹道。“难怪向阳每次回家,总说吃不惯家里的菜了。” 言下之意很清楚,就是老婆炒菜不好吃。 不过说得很委婉,似乎在给她留面子。 叶纤红暗笑,悄悄望了婆婆一眼。 见她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饭,只是趁人不注意,横了胡爸爸一眼。 看来老夫老妻感情确实好,这种时候也选择用这种方法,表达不满。 吃了午饭,叶纤红接到沈德宗的电话,问起她到了余杭没有,哪一天报到?需不需要他帮忙? 对沈德宗来说,叶纤红到了余杭,朋友圈的人大半也会跟过来,所以得保持跟她联系,免得聚会被疏忽。 “不用,一切都处理好了。”叶纤红回答。 他比自己才早到一个星期,又在肖山上班,能帮什么忙? “那就好。”沈德宗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向阳和大成他们还没到吧?什么时候到了,通知我一下,我来给他们接风洗尘——” 原以为他们会提前过来,没想到比叶小姐来得晚。 倒是温俊夫妇,最近经常在肖山见面,大家越来越熟悉了。 “好。”对于他的心思,叶纤红不难猜到,所以爽快地应下来。 加入朋友圈没多久,就来到肖山,他担心跟大家感情还没建立起来,就分散开,慢慢会冷淡下来。 第十八章大学新生 所以尽量安排聚会,或者给他们单独洗尘。 朋友之间走动得越多,关系才能亲近。 除非几年的老朋友了,才不会因为一点距离,就马上影响感情。 当然再好的朋友,如果几年不见不联系,最后也会从好友变成普通朋友。 挂了电话,叶纤红陪着公婆聊了一阵,又问起什么时候搬到大宅子那边? 见他们暂时没有打算,她也不催促。 胡向阳调过来之后,让他来请自己的父母,公婆和媳妇之间,总归隔了一层,有的事不好安排。 看时候不早了,这才回到大宅子。 感觉自己这栋房子有些空,于是从空间移出几盆兰花,装点各个地方。 有了绿色植物后,房间的感觉顿时不一样了。 想到驱虫草,于是挖了一棵,装进花盆里,放在客厅正中间。 晚上开灯后,就能知道它们有没有效果了。 处理好这些,她从空间拿出一瓶果酒,边喝边看电视。 晚上一个人吃,于是简单煮了一碗凉面。 又嫌太清淡,于是从空间捞了半斤河虾,捉了一条黄鳝,摘了一颗番茄和一根黄瓜。 拿刀在番茄表面划十字刀,放进滚水里烫一下,剥皮切小块,放到面上。 黄瓜用刨刀刨丝,同样加在面条上。 把虾煮熟,去掉头放到面上,黄鳝去骨做成鳝丝,放进油锅里加姜蒜爆炒后,浇到面上。 再把蚝油、番茄酱、鲜酱油等调料倒在一起,调匀后倒进面里就算完成了。 这碗面这样做,已经算不上正式的凉面了。 叫盖浇面或许更合适。 但是这样味道不错,叶纤红自己很喜欢。 一碗面吃下去,整个人都感觉精神了。 当天晚上,她打开客厅的灯,看飞进屋的虫子多不多。 或许很多人羡慕住在这种有大院子的别墅里,但是很多人接受不了夏天灯一开,玻璃窗上爬满虫子的场景。 更恐怖的是,蜈蚣等毒虫爬进屋,那真的非常恐怖。 农场那边,因为房子底下垫高了不少,倒不担心它们爬进来。 另外到处装了纱窗,加上房子是水泥结构,问题不大。 这边的老房子,很多是木头结构,它们的密封性没那么好,虫子爬进来很容易。 如果驱虫草不行,她明天得考虑专门配一种药水出来,整个院子杀一下虫了。 意外的是,就算窗户打开,外面也没有任何虫子飞进来。 叶纤红走近驱虫草,见它的叶子有一股类似艾叶的气味,只是没那么刺鼻。 没想到它居然有这么大的能力,让所有虫子都远远避开。 她又走到院子里,看到这边依然没有虫子。 本来这时候应该有萤火虫,也没有看到。 这样一来,住在这边应该会非常舒服。 忽然想到公婆那边也是独门独院,不知道会不会受虫子侵扰。 于是打电话过去问了一下。 “蚊子当然有,每天晚上都要用艾草熏一遍,否则根本没法睡。”见儿媳妇关心这个,胡妈妈还是很满意的。“对了,你那边现在怎么样?如果蚊子太多,就过来这边客房睡——” 农场那边,亲家肯定也会经常用草熏一熏虫子,小红年纪小,应该不会留心这种事。 “放心吧!妈,我种了一种驱虫的草,现在整座院子,一只虫子也没发现。”叶纤红得意地说道。“明天我带一些过来,你们只要在客厅和院子周围种几棵,就不用艾草熏了。” 这时她打电话的真正目的,自然不会掩饰。 “是吗?有这么好的东西?”胡妈妈兴趣十足地问。“那你明天拿来试试。” 说起来夫妻俩常年在野地休息,怎么对付虫子,其实也有一些经验。 如果有这样的植物,那真的是同行们的福音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了会电视,早早上床睡了。 对于明天上学,她其实没多大的期待。 第二天早上,她开车来到学校门口,找了块空地停好车,往学校走去。 这时候开车上学的人还不多,倒不担心没地方停车。 走进校园,看到前后都是提着行李往里走的年轻人,她只有一只手包,感觉非常违和。 “这位学姐,请问报名处在哪里?”一个女孩子拦住她,慌慌张张地问。 见她没有行李,小姑娘显然当她老生了。 “旁边不是有告示牌吗?跟着它走就行了。”叶纤红进校后,原本也打算找个人问一下,正好看到路边放了很多指示牌,心里一下子定了。 倒没看到接学弟学妹的学长学姐,看来那些都是小说写的,九十年代还没这样的风气。 忽然看到前面有四五个年轻人从里走出来,似乎准备外出,应该是已经办好手续的高年级学生。 看他们趾高气扬的神情,大概觉得相比新生,他们已经有了优越感。 叶纤红突然有些郁闷,接下来三年,得天天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知道会不会无聊至死? 最后还是忍下来,继续往里走。 来到报名处,正要办手续,电话响了起来。 她拿出手机,看这边信号不大好,于是走到旁边空旷的地方,按下接听键。 电话是温俊打过来的。 他从沈德宗那里知道叶纤红过来报名了,于是约她中午一起吃饭。 “行。”对于这样的邀请,她当然不会拒绝,“你定好位置,告诉我一声,我办好手续再出来。” 挂了电话,看到旁边的同学都一脸惊讶地望着她。 就连几个明显是老师的人,也表情有些怪异。 叶纤红忽然想到自己高调了,来大学报道,居然带了大哥大。 这时候它虽然不像八十年代那样少见,但是一个大一新生,身上没有行李,只带着一只手包,就有些夸张了。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反正也不想跟每个同学交朋友,顺其自然吧! 办好手续,其它学生都去宿舍安顿,叶纤红直接往校外走。 下午到教室集中,安排军训事宜。 这对叶纤红来说不是难事。 回到车上,看时间才十点多,在这边等没必要,于是开车回家。 大热天的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才感觉舒服了一点。 大宅子最大的好处,就是绿意盎然,住在这里,感觉凉爽多了。 叶纤红考虑着是不是在房子的墙上,也种上藤蔓植物,让它一直爬满屋顶,这样一来,夏天不用空调,也不会太热了。 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植物生长,只会加快房子的衰败,不管是木头还是水泥墙。 倒是可以在房子屋檐下,搭一个木架子,上面种上三角梅,既用来遮阳,又可以美观房子,一举两得。 下次如果谁的住处需要改装,顺便给自己这边搭一个木架子。 第十九章参观大宅子 没过一会温俊电话过来了,叶纤红跟他约好地方,开车出去。 来到约定的地方,叶纤红刚停好车,看到温俊和章诗萍站在门口等她,旁边还站着沈德宗。 上前跟他们握了握手,一起走进去。 “成为大学生的感觉怎么样?”温俊笑着打趣。“跟一群小屁孩在一起,还适应吗?” 家里也有读大学的堂弟堂妹,虽然已经成年了,因为还没接触社会,幼稚得要死,跟他们聊天,有时候会被他们气死。 小红现在进入高校,应该也会有这样的体会吧? “暂时还没有跟他们接触,所以没感觉。”叶纤红淡淡地笑着。“再说我是来学习的,他们幼稚还是成熟,跟我有什么关系?” 温俊说的肯定不假,但是不可能每个人都不懂事。 忽然想到浙大好歹也是国内排名进前五的大学,有机会找找关系,拿到全校学生的名单,看看有没有前世成名的大人物? 如果能提前收下来,帮自己管理公司,那自己就不缺优秀管理人材了。 就算只是处理好关系,以后合作也方便得多。 走进包厢,在沙发上坐下来,服务员倒了茶。 “也对。”温俊笑道。“接下来要军训一段时间,准备好美白防晒的东西没有?” 对于军训,大多数学生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一起受煎熬,关系发展得比较快,很多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交到一些朋友。 恨的是要在太阳下训练,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是家里的心尖尖,平时别说在太阳下暴晒,要干体力活,也会被爸妈心疼吧!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的摊摊手。“这对我是小事,何况的也不怕晒。” 沈德宗没有乱插嘴,只是微笑着静静地看着他们说话。 他们说话的内容,无所不包,显然是极其亲近的人,才会这样无所顾忌。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这样说,那就成功了。 跟了肖区长一段时间,工作上的事难度倒不大,只要多用点心思,基本上都能解决。 比较有压力的是,陪他参加朋友的聚会,那些人大多在三十五岁以下,却已是各行各业的翘楚了,而且家世不凡,让他非常自卑。 现在看着温俊他们,想到几年后,这些人的成就不会比区长他们差,忽然醒悟了。 自己现在所处的圈子,何尝没有机会超过他们。 到时自己做为一员,想来也会成为其它人羡慕的对象了吧!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进对圈子的重要性。 有时候团队的力量真的非常强大,特别是这边有小红这样的核心人物在,只要相互扶持,每个人的未来都不可限量。 “在肖区长那里还习惯吧?”见沈德宗没有出声,叶纤红随意问了一句。 他是聪明人,进圈子时间短,懂得藏拙,这是好事。 别看胡向阳和姜皓他们好说话,那是因为大家熟悉了,如果有人不识进退,胡乱说话,肯定会引起他们反感。 有时候一个圈子,就是一个社会,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走得远。 “挺好的,刚开始不适合,现在已经熟悉那边的环境了。”沈德宗没想到叶纤红突然问起自己,连忙回答道。 对上她的眼睛,他总有种在她面前无所遁形的感觉,似乎自己所思所想,她都能知道。 一开始这种感觉还不明显,随着了解的深入,越来越强烈。 私下也分析过原因,最后的答案是,她天生比别人敏锐,这也是她一个乡下女孩子,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征服这些二代的原因。 其它同龄女孩子,有机会跟这样的男孩子认识,估计只想着要他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和金银首饰,不会想着一起投资发财吧! 说发财或许有些粗鲁,但是用其它词同样不合适。 一两年时间,每个的收入都达到几十万上百万,这已经不能用经商赚钱来形容了。 发财或许是个最合适的词。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表哥是个好相处的人,只要你用心做事,就算犯些错,也不会有大的问题。” 这是提点他了。 不管是表哥也好,圈内其它人也好,虽然看重他的能力,但是人品却是最基础的一环。 没有这个,你能力最出色,也做不长。 特别是京城那些家族子弟,特别重视这一点。 用自家的资源,辛苦培养一个人,如果是头白眼狼,那损失事小,还会被其它同龄人笑话。 能力不足,还可以慢慢来。 特别是沈德宗的能力,已经获得大家的认可,更不用担心这一点。 所以安心做事,别动不该动的脑筋,就不用担心没有机会。 “我明白,谢谢叶小姐。”沈德宗郑重地点点头,表示感谢。 他的悟性确实不错,一下子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也对,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这么高的起点,接下来根本不用太急功近利,做好本职工作,就等于成功了。 温俊望着两人,有些惊讶,没想到小红这么看重这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叶纤红看重他,只是因为这个人能很好的弥补自己某些不足,这是圈里其它好友做不到的。 吃过午饭,温俊和章诗萍吵着要去她的大宅子参观一下,叶纤红自然没有拒绝,开车带他们过去。 打开门停好车。 温俊和章诗萍站在院子门后,望一望一整面花墙,又转头望向前面掩映在林木中的一栋栋院落,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房子也太大太漂亮了吧! 他们的出生也不算差了,见的世面也不少了,可是这种传说的大宅子,还真的是第一次进来。 反而是沈德宗没有太惊讶。 叶小姐连戴老这样的大人物,都能处得这么好,得到一栋大宅子,反而没那么难。 再说以他的层次,也没资格明白这种房子,代表的意义。 只以为钱多,就可以买到。 根本不明白,西湖边这种大宅子,特别名人住过的旧居,有着极高的文化价值,就算有钱有权,也未必有资格入住。 这主要是九十年代信息不流通造成的,如果换成是前世,以他的聪明,肯定不会这么想。 叶纤红白了章诗萍一眼,带着他们往里面走去。 因为很多林木已经十几米高了,巨大的树冠把阳光全部遮住了,所以一点也感受不到燥热,反而非常舒服。 “小红,这地方太舒服了,我们可以住在这里吗?”章诗萍挽住她的胳膊,期待地问。 如果是其它地方,她根本不会这样说,晚上不回去,直接赖在这里,相信小红也不会赶人。 换成这种,总有种神圣的感觉,似乎自己没有得到允许,就随意住下来,亵渎了什么? 第二十章聚会 “过些日子吧,等这边整理好了,你想住几天都行。”叶纤红回答道。 现在这里还没有人,所以不适合让她住进来。 等这边安排好了,卫老戴老林老都定下住的地方,再准备几间客房,用来接待他们。 总不能他们还没来,就先让温俊和章诗萍住着,这是对他们的不敬。 房了虽然划到自己的名下,他们也是半个主人,不能什么都自己拿主意。 “行。”章诗萍觉得有理道理,也没有强求今天就住下。 一行人参观了半天,这才走进叶纤红住的那栋房子,在客厅坐下来。 客厅用的主要材料是木头,前后的门窗如果打开后,整个客厅就像布置在一道回廊上,南北风吹过,特别通透。 叶纤红给他们泡了茶,几人边看屋外的风景,边说着最近的计划。 小商品市场位置定下来之后,那边的地价果然飞涨起来,两人来得早,买下一块五十亩的土地,准备建厂房。 就算什么都没做,光这块地转转手,就几十万进帐了。 这也让温俊和章诗萍更加叶纤红。 以前辛苦投资,一年赚几十万,已经让所有人喜出望外了。 现在她的赚钱能力似乎已经升级了,划一块地方,建一个市场,就能让大家不用承担风险,就赚到同样的钱。 这等于是点石成金的能力啊!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做到? 土地这么值钱,那市场建起来后,只要他拥有一点点股钱,收入就是天文数字了。 而沈德宗也和父亲商议后,安排最信任的人过来这边买地建厂房,就在温俊他们旁边。 至于启动资金,小红打了五十万到他的帐户,加上自有资金,暂时没问题了。 想到这边的土地已经升值了一倍,他有种做梦的感觉。 因为下午还要去学校,几人坐了一会,就离开了。 叶纤红送他们出门,等他们开车离开,也关上门,回到学校。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天天在学校里参加军训,倒是难得清静了一段日子。 毕竟以她的体质,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照着教官的要求做就行,不用动什么脑筋,特别轻松。 当然她也没表现得太出色,免得被教官盯上,给她安排额外的事情。 总的说来,她给同学和教官留下的印象是,有点骄傲,不喜欢多管闲事,性格比较冷漠。 实际上,叶纤红也在观察身边的同学,暂时没在发现哪位特别出色? 至于她的五官虽然长得漂亮,因为神色冷,倒没有引来人搭讪。 何况穿着宽大的军装,把身材也盖住了。 也对,这个时代还是以大盘脸来美,像王祖贤、林青霞、张曼玉和钟楚红,基本上是这种脸型。 她这种尖尖的瓜子脸,要等十多年后,才真正流行起来。 当然好消息也有,胡向阳和赵大成先后调来余杭,肖东灿晚了几天,也过来了。 一个圈子里的好友,除了诗诗姐夫妻没有过来,其它人基本上都到了。 于是找了个周末,重聚了一次。 这次大家的主要话题,依然放在叶纤红那边的大宅子上。 主要是温俊前些日子打电话回去,每次都提到这件事,把大家的心也勾得痒痒的,想过来看一看。 也有人动了心,想在附近买一套大房子,将来跟叶纤红做邻居。 一打听,最多只能买七百八平米的院子,位置也差得多。 超过一亩的老宅子,有钱也买不到,这才明白过来。 小红这套房子,只怕来路不简单。 好在大家都是聪明人,没有过多打听。 只是对它的好奇心,更加强烈了。 叶纤红只好跟大家约好,再过一段时间在里面请客。 最近因为忙于军训,没时间收拾那边,等军训结束,课少的时候,把卫老他们接过来,再抽时间请大家聚一聚。 特别林老也要过来,还没跟他见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性子。 万一喜欢清静,那只能专门收拾一栋偏僻的院落,做为招待朋友的客房。 “你们听说了没有?”赵大成突然神秘地说道。“从明年开始,大学生毕业,要实行双向选择了。” 这件事上面还处于讨论阶段,因为家里有人在教育部工作,参与这件事讨论,所以他提前获得了这个消息。 听上面的意思,双向选择只是一个过渡的说法,其实真正的结果,就是以后不包分配了。 “这件事早就听说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胡向阳瞪了他一眼,不在意地说道。 赵大成会提起这件事,肯定是因为小红。 她今年刚考入大学,三年后才能毕业,他的意思是,等小红毕业,不分配工作了? “因为这次跟以前不同,应该要动真格了。”赵大成认真地说道。“万一小红毕业时,工作都不能分配,那大学不是白读了?” 以小红的聪明,如果进入机关,那肯定比他们几个有前途。 说不定十几年后,还得仰仗她呢?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摇摇头。“我读大学,就是想学些东西,有没有工作没关系——” 她这辈子,肯定不会进机关。 男人想往上走,都非常辛苦,何况一个女人。 任何一个看起来成功的女干部,她的付出肯定是男人的几倍。 她现在过得这么好,为什么要这么作践自己? 倒是可以考虑找个清闲的事情做,又不影响经商,一举两得。 不过这件事以后再去烦好了,现在没必要操心。 酒菜上来后,大家开始动筷子。 叶纤红忽然皱了皱眉,总觉得有件事似乎忽略了。 一时又想不起是什么事,就有些烦恼。 年纪轻轻的,居然会忘事,这让她有些难以接受。 等到吃完饭,大家一起坐下喝茶,突然想起来了。 她刚才想到了杨云哲,这个人渣不是去年考上大学了吗?现在看来,毕业的时候,应该没工作分配了。 以他的家庭背景,肯定没本事留在当地,除非像以前一样,哄住某个高干子女,帮他安排工作。 自己有空得查一查他现在在哪所大学就读,总不能任他逍遥下去。 吃完饭,大家不肯离开,说要去参观大宅子,晚上尝尝叶纤红的手艺。 对于这些人的厚脸皮,叶纤红和胡向阳没办法,只好带他们过去了。 既然搬来余杭,以后那边肯定会成为大家的聚会场所,没有其它地方可以取代。 好在这边已经做过饭,厨房设备和大米调料都齐全,冰箱也买了一台放着,不用担心无法招待朋友。 至于材料,更容易了,只要出去一趟掩饰一下,从空间拿就行了。 时间还早,大家都院子随意走来走去,像在公园里游玩。 第二十一章林秉毅的任务 “对了,这个池塘里养的是观赏鲤鱼,还是普通的淡水鱼吗?”姜皓突然问了一句。“可以钓鱼吗?” 这种天气里,拿把椅子坐在树荫下,弄点饮料或者水果,钓鱼下棋,肯定非常舒服。 “应该是普通能吃的鱼吧!”叶纤红还真没留意过这个问题,于是精神力过去,发现底下鱼不多,大多是普通的淡水鱼,回答道。“想钓鱼当然没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死水的原因,这个池塘死气沉沉的,里面的鱼也不大,让她提不起兴趣。 而且面积也很小,不过两分地而已,养不了多少鱼。 如果在乡下,倒是可以清理一下,把陈年的塘泥挖掉当肥料,再养些喜欢吃的鱼类。 这边是城市,清理垃圾比较麻烦,还是算了。 于是有人去买钓鱼杆,准备动手。 叶纤红从空间摘了一些水果,又切了一个西瓜,装在盆子里拿出来。 屋子这么大,随便哪个地方都可以放水果,所以不用担心他们怀疑。 大家尝了尝,发现跟农场那边的味道一样,不客气地抢过不就吃。 傍晚叶纤红进厨房准备晚饭,家里突然来了不速之客。 听说是胡向阳的同事,看起来气度不凡,大家猜测身份不简单,也没有人怪他唐突。 能不能成为朋友,还要看与大家合不合得来。 当然也要听听小红的意见,她看人比较准,不容易出错。 听说他姓林,叶纤红就有了猜测。 不过没有直接问,等熟悉了,自然一切都清楚。 “我大伯就是林樾。”见叶纤红没问自己,林秉毅只好主动说了自己的身份。 有时候把话提前说清楚,好过别人猜疑。 大家都是同龄人,更喜欢光明磊落的汉子。 “那真的不是外人。”叶纤红伸手跟他握了一下。“欢迎你过来做客。” 林家是国内有数的大家族,大家当然不陌生,所以说开之后,每个人的态度都有变化。 倒没有人露出讨好的表情。 每个人都是聪明人,知道给予必要的尊重就行了,如果胡乱拍马屁,反而让人小看。 只有沈德宗有些控制不好情绪。 随便来了一个新人,居然是林家这样的出身,太恐怖了。 肖东胜这样的背景,已经让他仰望了,林家等于是肖家都需要仰望的存在,更不用说自己了。 这时候他更佩服叶纤红。 她像是不知道林家的地位似的,随意跟他打招呼,那份自信,让人不得不服。 “不请自来,给大家添麻烦了。”林秉毅倒是客气地说了一句。 他比胡向阳早几天调来西湖区,两人接触过几次,已经不陌生了。 因为提前了解了胡向阳的信息,以有心算无心,自然容易得多。 比如在食堂吃午饭,两人经常坐在一张桌子上,一来一去,就熟识了。 而且胡向阳是个自来熟的人,看谁顺眼,根本不会在意对方的身份。 “自己人不用客气。”叶纤红请他落座。“既然跟向阳在一个地方上班,有空过来玩。” 其它人不知道他出现在余杭的原因,她却认定他是有备而来。 这样正好,自己希望有机会跟林家的晚辈交好,没想到林家也有这样的打算,算是一拍即合了。 这顿饭因为林秉毅的存在,比以前略微拘谨了些。 叶纤红也没在意,更不想故意活跃气氛。 人与人相处久了,关系自然亲近,没必要用这种方式,硬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如果胡向阳能跟他相处好,算是多了一个助力。 吃了晚饭,大家聊了一会,早早回去了。 林秉毅留了下来,他知道叶纤现在肯定有事问自己。 “林爷爷准备什么时候过来?”叶纤红很自然地问。 这时候已经快七点了,太阳才刚下山,院子里亮堂堂的,搬几把椅子出来,悠闲地坐在屋檐下,望着眼前郁郁葱葱的植物,感觉暑气全消,非常舒服。 特别是考上大学后,不再去管公司的杂事,仿佛回到了十几岁时的学生时代,那种轻松很难用语言形容。 就像一根拉紧的弦,突然抽走了箭,弦没有了压力,彻底松弛下来。 如果现在是四五月份,再来一场绵绵春雨,一个人懒懒地躺在屋檐下,听着雨落在瓦片上的声音,应该会更舒服。 “他倒是想马上过来,不过要听你安排啊!”林秉毅惊讶地回答。 这件事虽然老人星不到他操心,只是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问。 “是吗?”叶纤红倒是吃了一惊。“原来是我误会他们的意思,还以为这边怎么安排,要等他们来了,才能定下来,没想到他们把这个决定权给了我自己?” 又一想,把这边的房子送给自己,其实已经表明了态度。 是自己太愚昧,没有想到这一点。 “爷爷倒是不着急,大伯却经常关心你这边的情形。”林秉毅老实地回答。 他得到大伯的提点,说眼前这个小姑娘非常聪明,要自己别自以为是。 所以他选择实话实说,免得胡乱说话,产生歧义,误了大伯的大事。 “那就请他明天过来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开学都大半个月了,确实不能再拖下去。“只是林爷爷过来时,会带上生活管家吧?” 所谓生活管家,就是照顾他起居的勤务兵之类的人,她也不知道怎么称呼这样的人,所以用这个名字代替。 戴老级别不够,所以带的是跟了多年的保姆。 卫老过来时,除了所谓的生活管家,还有两名安保人员。 加上自己和胡向阳一家,以后倒不会冷清了。 忽然想到这边面积大,只有这几个人,容易出安全问题,罗叙三人还是得抓紧调过来。 “好。”林秉毅语气轻快地回答。 爷爷明天就过来,虽然算不上是自己的功劳,对大伯来说,也算了结一桩心事。 为什么要过来这边,大伯不肯说,他也猜不到。 只是隐约听说叶纤红还学过医,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 等林秉毅离开,叶纤红和胡向阳坐了一会,就打电话回虞城农场,问卫老和戴老,准备什么时候过来。 又说林老明天可能会过来的事。 既然林秉毅是林老的亲孙子,应该会把这件事告诉他。 所以明天还得在这边等他们过来。 至于学校那边,只能请一天假了。 反正军训已经结束,明天开始正式上课,文化课没有军训管得严,缺一天也不至于赶不上。 “那我们准备一下,这两天过来吧!”卫老拍了板。 叶纤红挂了电话,又通知罗叙,让他们三人跟着卫老一起过来。 罗叙自然没意见。 第二十二章意外之财 “小红,从明天开始,我们两人世界的日子又要结束了。”胡向阳等她打好电话,有点郁闷地说道。 老实说,这么大的院子,就两人住,真的太空了。 何况他住的这栋楼,就在整座宅子的最后面,外面的声音很难传过来,特别安静。 会选择这边,除了房子风格喜欢,也是因为自己和小红是主人,肯定得住在主人的位置。 农场那边,虽然同样分开住,但是房子连在一起,相互总归有干扰。 这边的房子是单独成栋的,各带一个迷你小花园,几乎影响不到别人。 “有什么关系?”叶纤红笑道。“如果你嫌人多嘴杂,我们就去自己买的那栋房子里躲一躲,清静几天再回来。” 那边不会有外人,保证不会有人来打扰。 “也对。”胡向阳觉得有道理,没有再纠结这件事。 当天晚上,叶纤红等胡向阳睡下后,从空间移出几棵驱虫草,在每栋楼的客厅,都放了一盆。 她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它之所以被称为灵草,确实跟普通的驱蚊草不一样。 普通的驱蚊草,虽然说确实有蚊子厌恶的气味,不愿意靠近。 但是绝对做不到让它的周围完全没有虫子,也只有灵草级别的植物,才有这么强的作用。 至于这边总共有多少房子,叶纤红数了数,单独的有八栋。 不过面积大多不大,不过一百个平方左右,分为上下两层。 底下是厨房和客厅,楼上卧室和书房,可能是清末建造的,既有古建筑的痕迹,又借鉴了西方的风格,比较实用。 另外一些连在一起的房子,叶纤红猜测是给佣人和帮工住的,分成两栋,各有七八间房子。 只是后来重新装修成客房的样式,如果这边有朋友过来,倒是可以让他们住在那边。 每间房都有独立的卧室和卫生间,只是没有厨房和客厅,稍微简陋了一些。 因为分成两处,一处给罗叙和其它安保人员住,另一处给朋友留着。 独栋的房子,卫老、戴老和林老一人一栋,胡向阳爸妈得给留一栋,自己和胡向阳留一栋,安安也要一栋。 爸妈来了,肯定也得给一栋。 只剩下一栋备着,万一像林樾这样的重要客人过来,可以给他休息。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了早饭后,打电话到学校,向班主任请了一天假。 胡向阳也想请假,被叶纤红瞪了一眼后,乖乖去上班了。 班主任这时候也猜到了她身份不凡,所以态度还算不错,让她抓紧办完事,明天一定得来学校上课。 叶纤红见她没为难自己,自然笑着说好。 挂了电话,考虑到林老就算一早出发,也要中午才能到,所以准备好中午的食材,然后走出房门,到院子里随便走走,看哪里需要改动的。 走到池塘边,看到里面的水颜色比较深,虽然没闻到臭味,但是含氧量应该比较低。 鱼这么少,而且长不大,难道是因为水质的原因? 可是在院子里挖的池塘,旁边没有河流,没法引来活水,就算她想改变,也没有办法。 想到自己有一个空间,忽然心里一动。 如果把这些水和鱼,收进空间,然后把空间的水引出来,灌满池塘,问题不是解决了吗? 反正空间面积这么大,随便找块空间,就能容纳这些水了。 下次外出去乡下,再把这些水处理掉。 想到这里,叶纤红不再浪费时间,手轻轻探进水里,精神力一动,池塘里满满的水,只晃了一下,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望着塘底黑黑的淤泥,叶纤红用精神力探过去,确定到底积了多厚的泥。 如果实在太厚了,就算再臭,也得清理一下。 或者像刚才一下,把淤泥也收进空间,到时回老家,把它撒在屋后的地里,当作给菜地施肥料。 精神力刚钻进淤泥里,忽然吃了一惊。 只见池塘边缘靠近自己站立的地方,底下有一块长方形的青石板,上面整齐排着几只箱子,看情形至少放了几十年了。 精神力钻进箱子,里面是排得整整齐齐的金锭。 大概没见光久了,黄金有些氧化,所以颜色有点灰暗,不像金器店里的首饰那么耀眼。 叶纤红能用精神力观察到金锭里面的颜色,所以能确定它是黄金。 底下一共是五只箱子,叶纤红估计了一下,如果一只箱子放一百只金锭,每只一斤的话,一共有五百斤。 换成克的话,就是二十五万克,现在的金价每克不过一百块,也是二千五百万了。 叶纤红一时也有些发愣,没想到自己白得了一趟房子后,还得了这么多黄金,财运怎么这么旺? 她现在比较迷茫的是,这批黄金,到底是谁藏在这里的? 如果是上任主人的话,现在政策这么宽松,为什么一直没捞走,拿出去做投资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除非埋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主人一家已经遭遇意外,没有人知道自家还有这批黄金? 这么大一笔钱,谁见了都动心,叶纤红也不例外。 不过自己现在不缺钱用,没必要碰它,让它继续埋在这里吧! 如果某一天确实有需要,再拿些黄金救急。 万一有主人把它们要走了,那就算了。 这样想明白后,感觉念头通达了。 因为黄金的原因,她连淤泥也不处理了,免得到时池塘的水太干净,露出底下这些箱子。 好在池塘很深,这些箱子离水面至少有两米,除非有人下来游泳,否则应该发现不了它们。 叶纤红用精神力连接上空间的河流,于是下一刻水涌出来,很快灌满了池塘。 空间河流原来有的鱼类,自然也一起流进池塘。 这样一来,池塘里的鱼类比以前丰富多了,大鱼也增加不少。 特别是水质变清了,站在旁边,心情更舒服。 到时候卫老他们想钓鱼来吃,应该也没问题了。 叶纤红看着模样大变的鱼塘,满意地洗了洗手,准备离开。 看了看手表,才早上九点,接下来做什么呢? 正要回屋,听到远处有人声,叶纤红精神力一动,看到院子门口,已经停了几辆车,居然是林樾他们来了。 叶纤红连忙走过去打开门,看到林樾和林秉毅扶着一个老人站在那里,一个安保人员模样的平头男子,正准备敲门。 “林伯伯怎么这么早?”叶纤红意外地叫道。“我以为你们最早也要中午才能到呢?” 看到那个老人,猜测是林老爷子,连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我爸等不及要过来,所以坐最早一班飞机就来了。”林樾不好意思地笑道。 又给他们做了介绍。 第二十三章调理身体 “林爷爷你好。”叶纤红恭敬叫了一声,又朝林秉毅点点头。“请跟我进来吧!车子停在那个车库就行了。” 几人跟在叶纤红后面,一起往里走,安保人员停好车,拿着一些老爷子用熟的行李,也跟过来。 “现在几栋楼都空着,林爷爷喜欢住哪一栋?”叶纤红带着他们走进内院,指着几栋空房子问。“里面大件东西都齐了,只要补一些生活用品就行了。” 老爷子头发全白了,虽然打理得很干净,但是老人斑反而更明显。 眼袋也很大,估计他经常失眠,所以显得很憔悴。 “就那一栋吧!”林老爷子随手指了指一栋中式的楼房。 家里住的就是这种风格的房子,年纪大了,不喜欢换来换去。 而且那边相对偏僻,应该更安静,他喜静不喜闹,免得被吵到。 “好。”叶纤红自然不会发表意见,带着他们过去。 扶着老爷子在楼下的沙发上坐下来,让生活管家拿着行李,去楼上收拾。 叶纤红快步回到自己家,拿了一篮水果和一把热水壶,回到林老爷子这边。 把水果放在茶几上,又给他们泡茶。 林老爷子年纪大了,一路奔波之后,现在又累又渴,看到西瓜红红的很诱人,拿起一片咬了一口。 “爸,你的胃不好,不能吃西瓜。”林樾见父亲居然敢吃这边,连忙提醒道。“一会儿肚子就难受了。” 父亲的身体虽然没有大病,却比较虚。 吃这种寒性水果,胃就会不舒服,严重的还会拉肚子。 所以很多食物必须忌口,家里为了他的健康,从来不敢摆放水果,就怕他嘴馋,管不住自己的嘴。 “没关系的。”叶纤红摆摆手。“老爷子年纪大了,不吃水果,身体营养不够,只会更加虚弱,我会帮他调理好的。” 既然到了这边,他的健康问题就该由自己负责了。 吃东西还要忌口,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听到了没有?”老爷子原先被儿子当众说出来,有些恼羞成怒,现在听了叶纤红的话,顿时得意了。“我现在不用忌口了,什么水果都能吃,你别拦着我。” 说完更加大口吃起来,似乎想把最近几年没吃到的量,全部补上去。 “好吧!我们听小红的。”林樾无奈地摇摇头。 坐下来之后,自己也拿起水果咬了一口。 都来这里了,大家当然没必要客气。 于是客厅只看到爷孙三个,埋头啃水果的声音。 “我带你们去住的地方。”见三个安保人员,安排好了老爷子的起居,此时站地旁边没动,叶纤红向他们招招手,带他们去安顿。 林樾见他们没动,挥手让他们跟着叶纤红走。 这几人的生活,就没那么讲究了。 安顿好他们,叶纤红又回到老爷子这边。 “卫老头到了没有?”林老吃过瘾了,这才抹抹嘴,问道。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水果了,儿子能给自己安排这样的地方养老,倒是有眼光。 “还没有。”叶纤红摇摇头。“最快也要下午才能到吧?因为要收拾东西,所以没定下时间。” 卫老和戴老到了虞城后,生活悠哉惯了,自然不可能来得这么急。 反正两边的情况差不多,这边又不会比农场那边舒服? “这怎么行?”林老不乐意了,对儿子说道。“你快给那边打个电话,催他们一下。我都到了,他们架子倒是大得很?” 都是老伙计了,住在一起才有意思,让他一个人在这边,这算什么嘛? 林樾知道父亲的脾气,也不敢反驳,乖乖去隔壁打电话。 “林老,我看你最近没睡好,是不是容易累?”叶纤红见他说话都有些气喘,担心他吃不消,决定马上用灵液帮他调身体。“要不这样,我先帮你调理一下身体,一会精神好了,才能多吃点水果?” 老人年纪大了,遇到正事,自然不会糊涂。 平时放松时,就会有些老小孩的表现。 叶纤红担心因为自己刚才的话,他开始不加节制胡乱吃东西,身体没有调整好之前,对他的身体肯定有伤害。 “也好。”林老点点头。 虽然不知道她会用什么办法帮自己,想来无非是针灸或者推拿这些,想快速见效,这些中医方法无疑是首选。 林秉毅一听,也没有发表意见。 叶纤红扶着老爷子,到了隔壁的小房间。 那边原本是放杂物的储物室,现在改成了一间临时休息的房间,放了一张一米多宽的小床,有点像美容会所那种按摩床。 扶着他躺下去,去厨房准备一杯灵液,拿回来让他喝下去。 林老现在一切行动听指挥,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水全部喝下去。 喝完之后,叶纤红让他继续躺着。 又想着如果自己什么事都没做,会让他怀疑,于是拖过一把椅子,坐在床头,轻轻给他按头。 叶纤红虽然没学过按摩,但是她对人体的肌肉和筋脉,比普通人了解多了。 何况精神力这么强大,能看到自己按摩的力度。对林老是不是合适? 林老只觉得自己像是泡在温泉里,身体暖洋洋地非常舒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叶纤红见他睡着了,于是松了手,走出房间。 “我爸现在怎么样了?”林樾打好电话,看到叶纤红出来,着急地问。 对于父亲的健康,他比所有人都在意,所以希望听到好消息。 “林老睡着了。”叶纤红知道他一会就醒了,而且马上要上厕所,所以让家人照顾比较方便。“你们谁去里面陪他?一会他醒了,会想上卫生间,你们在一边留意一下。” 至于其它情况,现在也不方便说。 等一会儿效果显现了,他们就全部明白了。 “我去吧!”林樾想了想,主动开口道。 侄子年纪轻,不大会照顾老人,交给他不放心。 叶纤红也没在意,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等老爷子身体排完毒,再过去做菜也来得及。 才过去没几分钟,就看到林樾扶着老爷子出来,去旁边的卫生间。 这一次隔得时间有些长,差不多十几分钟后,才看到两人出来。 只是林老爷子的状况已经完全不同。 “小红,你是怎么做到的?”林樾一看到叶纤红,颤声问道。 这变化实在是太神奇了,父亲刚才上厕所,时间特别长,他还以为因为吃了水果,又拉肚子了。 没想到父亲说没事。 然后就看到了神奇的一幕,父亲洗了脸出来后,脸上的老人斑已经不见了,大大的眼袋也几乎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是年轻了二十岁。 最关键的是,不仅仅脸年轻了,身体也跟脸一样,恢复到六十岁时的状态。 如果洗个澡,衣服穿得年轻一点,跟人说是自己的大哥,别人也会相信。 第二十四章庆祝健康 “给他喝了杯排毒养颜的药,再加上按摩,把五脏六腑的毒,全部排出来了,身体里没有毒素的侵害,人就会变得轻盈和年轻。”叶纤红轻松地说道。 这个理由,是她几次治疗后,总结出来的。 只要对方不懂得修炼,应该会相信这样的说法。 “难怪——”林樾显然相信了。“不过这个排毒养颜的药很珍贵吧?” 如果很容易搞到材料,那小红都不必做生意赚钱了,光靠这个,就能成为世界首富。 世界上有那么多权贵,年轻和健康,谁不需要啊! 就算倾家荡产,也有人愿意买。 “确实不容易。”叶纤红脸色郑重地回答。“到现在为止,我才配了不到十付药。现在已经用掉了大半,手里只有两付了——” 她这样说,一方面想要他们承情,另一方面,也怕他们乱做好人,介绍别人过来。 自己有卫家和林家的人情就够了,她又不想爬上权力的顶峰,所以不需要其它靠山了。 “小红,谢谢你。”老爷子感受到久违的活力,心里非常激动,“这件事林家会替你保密的,你放心好了。” 他想得比儿子远,知道怀壁其罪的道理。 小红一直保密,只给了卫老头和自己,想来是相信两家不会害她。 又嘱咐孙子忘掉今天的事,否则为了小红,他会亲手打断他的腿。 林秉毅也被爷爷的变化惊呆了,连声答应。 难怪他们这么重视小红,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做得到这一点? “那老爷子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这样舒服一点。”叶纤红见事情说完,准备去做午饭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去做饭,今天大家好好庆祝一下——” 说完匆匆离开。 林老爷望着叶纤红的背景,久久无语。 “爸——”林樾见父亲若有所思的模样,催促了一句。 像小红说的,父亲现在身上有一层淡淡的油污,估计也是排出来的毒素,得抓紧洗干净。 “你别催我。”老爷子反而坐了下来,语气有些迟疑。“我刚才还想着,是不是给你也调理一下,现在忽然拿不定主意了——” 儿子年纪也不小了,体力明显在下降。 如果能调理一下,说不定能恢复到五十岁左右的状态,那工作效率肯定会提高。 问题是这药这么珍贵,自己刚刚得了好处,不好意思再开口要。 而且很明显,这药的功效不仅仅在这里。 上次卫振华中毒的事,他可没忘记。 当时以为他这次死定了,因为这毒已经深入骨髓,就算换血,也无法彻底治好,最多留条命,一辈子在床上度过。 以他跟卫家的关系,这些细节当然一清二楚。 当时他还为老伙计可惜,觉得卫家谋算这么多年,就差最后一步,就要成功了。 没想到最后功亏一篑,被人釜底抽薪,取了接班人的性命。 让所有人想不到的是,没过两天,卫振华就精神十足地回来了,看起来完全恢复了健康。 他是怎么治好的,一直是个谜。 从今天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小红用这份排毒养颜的药,帮他把毒全部排干净了。 能让一个人年轻二十岁,说明它排毒得非常彻底,不但五脏六腑的毒排出来了,只怕血液里甚至骨髓里的毒,也排干净了。 卫振华会碰到这样的意外,谁能保证儿子一直平安? 反正儿子的身体一直很健康,没必要浪费一付灵药。 只要跟叶纤红的关系不发生变化,万一将来她又配了药,那再要一付也不晚。 “爸,你放心,我明白你的意思。”林樾哪里会看不明白这一点。“这件事先放一放吧!” 他今年快六十岁了,身体确实不年不如一年,如果能恢复到五十岁的状态,谁不喜欢啊! 父亲的话也有道理,这药可以救命,必须留下来以防万一。 除非有新的药配出来,再向小红开口。 父子俩统一了意见后,老爷子这才站起来去洗澡。 擦干净身体后,望着镜中的自己,他感慨万千。 原本以为随时得去见马克思了,没想到老天给了自己这样的机会,可以再活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 这样一来,林卫两家实现未来的计划,把握又大了许多。 穿好衣服,看时间不早了,于是爷孙三人,一起去叶纤红那边吃午饭。 到了那边的客厅,桌上已放了好几道菜,香味扑鼻。 林老爷子这几年年纪大了,嗅觉不大灵敏,加上肠胃又不好,对美食已经没年轻时那样在意了。 可是现在被这香气一熏,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没想到身体恢复了,还有机会重新感受肚子饿的滋味,太难得了。”老爷子老脸一红,自嘲地笑道。 以前吃不饱穿不暖,把身体搞垮了。 等到经济发展了,条件好了,他也老了,各种各样的美食,想吃都吃不了。 再次感受到腹中饥饿的感觉,让他又新鲜又兴奋。 “那说明爷爷的身体,已经跟年轻人一样了。”林秉毅笑着逗他开心。“一会儿记得多吃一点,叶小姐的手艺非常好,吃过一次,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上次参加聚会,品尝过一次美味。 那种感觉,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就算去最高档的酒楼,让最好师傅做拿手菜,也达不到那个水平。 “是吗?”老爷子笑着。“看来你比我有口福,居然提前吃到小红的拿手菜。” 当着儿子孙子的面,一直对着美食流口水,实在太不雅观了。 老爷子于是走到门口,望着院中的风景,转移注意力。 这边的花草树木,显然已经仔细改造过,高大的树木,既遮住了太阳,又不会给人阴沉的感觉,疏密之间,确实花了一番心思。 自己那边,也得好好调整一下。 现在身体恢复了健康,该好好享受生活了。 “菜全部做好了,我们开始吃饭吧!”叶纤红把最后一道菜端出来,说道。 中午胡向阳一般在食堂吃饭,不回这边,既然人已经齐了,就可以开吃了。 刚才老爷子肚子一直咕咕响,说明他确实饿了,不能让他再等下去。 想了想,从空间拿出两瓶自酿的果酒,又拿了四只杯子。 这酒是用农场的果子酿的,灵气不浓,随便喝喝正好。 “还有酒啊!好香。”老爷子已经多年没喝酒了,闻到浓郁的果味,馋得不行,像孩子似的夸了一句。 这是身体的本能,不管年纪大小,都很难控制。 “林爷爷喜欢的话,就多喝一点。这是我自酿的果酒,喝了对身体有好处。”叶纤红先倒了一杯,放在他面前,说道。 又倒了三杯,分别放在每人面前,招呼大家动手。 第二十五章老友重聚 老爷子一听,兴趣更加浓厚了,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只觉得果香酒酒直冲脑门,忍不住喊了一声好。 林樾一听,也连忙喝了一口,嘴里没有说,心里也暗暗称赞。 这个小红的能力,真的太多了。 可惜她已经结婚了,否则林家晚辈不少,他一定命令他们,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追到她。 如果林家有这样的媳妇,那超过卫家,是早晚的事。 林秉毅已经喝过一次,倒没有表现得太夸张。 两瓶酒很快喝完,大家觉得不过瘾,就坐在那里装傻,不肯吃饭,就想喝酒。 叶纤红见他们耍赖,只好进厨房,从空间又拿出两瓶。 林老爷子今天彻底放飞自我了,喝酒非常痛快,还不忘把每道菜品尝一遍,发现每个菜都好吃,最后不知不觉吃多了。 最后主食也没吃,不得不放下筷子。 叶纤红怕他撑坏肚子,收起桌上的碗碟,厨房也没收拾,陪他们去院子里消食。 “小红,这池塘可以钓鱼吗?”看到这边有个池塘,水看来也很清爽,有鱼在水里游来游去,老爷子来了兴致,问道。 以前经常呆在室内,很少外出,是担心自己身体吃不消,出去发生意外。 现在他觉得回到了刚退休的日子,接下来在这里种种花钓钓鱼,才是正常的养老生活。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回答。“到时你钓到鱼,我们红烧来吃。” 老人有时候要哄,这个林老看起来跟卫老差不多,现在身体好了,就闲不住,给他找点事做,就不会有烦恼。 想到家里还有上次用过的钓杆,于是拿过来交给他。 至于鱼饵,只能让他自己准备了。 如果不讲究,在地里挖几条蚯蚓就行了,普通的河鱼,喜欢吃这个。 安顿好老爷子,叶纤红才回去收拾厨房。 林樾已经给卫老他们打过电话,估计下午就到了。 所以提前做好准备,晚上人多,就热闹了。 像叶纤红猜测得那样,下午二点多钟,他们就赶到这里。 于是带着他们进后院,挑好房子后匆匆安顿下来。 等他们坐下来可以喝茶休息了,她去了一趟商场,把这边还缺的家电和其它用品一次买齐,让商场送过来。 做完这些,又得准备晚饭了。 见叶纤红忙成这样,林老爷子和卫老倒有些不好意思。 以她的本事,其实没义务像保姆一样,照顾他们的生活。 只是让其它人做,他们又不满意。 毕竟不是谁都做得出这些美味,他们对别人的厨艺,已经受够了。 做好晚饭,叶纤红和胡向阳把饭桌抬到院子的空地里,准备在树荫下吃饭。 “树上会不会有虫子掉下来。”陈姨帮忙端菜的时候,有些担心地问。 夏天院子里什么虫子没有?如果吃饭时碰到这种情况,那就倒胃口了。 “没事,我在院子种了驱虫草,整个院子不会有蚊虫来骚扰的。”叶纤红安慰道。“晚上你们尽管开着窗,只要我放在屋里的那盆草不拿走,什么虫子都不敢进来。” 这件事算是叶纤红的得意之作,所以忍不住拿出来说了。 “啊?还有这种事?”其它人都不敢相信。 如果世上真有这么神奇的药草,那生产蚊香的工厂,不是要倒闭了吗? 就算用艾叶把整个院子熏一遍,也不能保证整晚没蚊虫。 一般睡到半夜,又有大量的蚊虫重新进屋了。 “你们以为这驱虫草很常见吗?”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就算给你一百万,你也未必找得到这样的植物——” 这不是她吹牛,灵草嘛!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该有的东西。 何况普通地方,想种也种不了。 必须在空间这种有灵气的地方才能养活。 她甚至怀疑,如果长时间不给它浇有灵气的水,慢慢地就没有驱虫的作用了。 反正晚上就可以验证了,大家也没必要非争个对错。 叶纤红拿出一箱酒,放在桌边,大家的酒虫被勾起来了,就不再管这件事,开始喝酒。 中午林老爷子一家人喝,加叶纤红这个主人,其实不算过瘾。 晚上卫老来了,加上戴老他们也认识,这才算真正的老友重逢。 何况晚年等死的年纪,身体突然变得这么好,他们更不愿意错过这样的享乐机会。 胡向阳和叶纤红眼看着他们喝水一样,把一瓶瓶的果酒喝完,暗暗乍舌。 这些老爷子不愧是打过硬仗的人,老当益壮,气魄不是他们年轻人能比的。 “小红,这杯我敬你。”林老爷子此时像换了个人,身上的书生气不见了,像是一个刚从战场下来的军人。“没有你,我连喝酒的资格也没有,以后你也是我的孙女,有我在你就在——” 说完,仰头一饮而尽。 “这话说的。”卫老不高兴了。“你多大年纪了,还能活多少年?难道你去见马克思了,小红也必须跟着你一起去?” 他此时也有些醉意,所以像年轻时一样,跟林老抬起了扛。 不过两人是多年的好友,以前就一起打过仗,所以就算打一架,也不会影响真正的感情。 解放后这么多年下来,多少曾经的好搭档,已经反目成仇? 能像他们这样,一直保持这样的友谊,可以说非常罕见。 “我去见马克思了,不是还有林樾吗?”林老当然不会认输,梗着脖子反驳。“没有林樾还有秉毅他们啊!我们林家一代代只要活着,都不会忘记小红——” 他性格内敛,正常情况下,不会说出这样矫情的话。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让他情绪有些失控,加上又喝了酒,不知不觉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行,有你这句话,说明小红没白对你好。”卫老伸手拍了拍林老的肩,老气横秋地说道。 “那是。”林老不客气地反拍回来。“你以为只有你卫家才重感情啊!我们林家一点都不输给你们——” 两人像孩子一样相互瞪着眼睛,谁也不服谁。 叶纤红和胡向阳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林樾和林秉毅更是无地自容。 没想到自家老爷子,也会有发酒疯的时候。 虽然这些话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老爷子是什么身份,有些话就算心里有数,也不能说出来啊! 这跟当领导一样,就算你再满意某个下属,却不能跟他交心,免得成为密友和死党。 上下级之间,该有的距离必须保持。 否则以后有事,就很难再用自己的标准去考核他了。 合作伙伴之间也同样,卫家跟林家就算关系再好,也得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免得出意外。 最后没办法,只好把剩下的酒藏起来,让他们吃饭,才算让两人冷静了一点。 只有戴老没有出声。 第二十六章心里话 叶纤红是自己的干孙女,其实跟亲孙女差不多了。 卫老和林老既然把说话到这个份上了,有他们两家在,那小红以后就算碰到再大的麻烦,也不用担心了。 吃了晚饭,林樾先回去了。 最近因为私事,离开京城的次数比较多。 今天陪父亲过来,解决了后顾之忧,他觉得非常值得。 只要父亲健康地活着,继续庇护林家,那他就算碰到再大的困难,也能一往无前。 安顿好父亲,他得回京城了。 一起来的秘书和司机,已经买好机票,等在外边了。 小红给自己提的意见,他觉得非常有用。 最近抽调了一些信任的手下,正在全力研究怎么样让它具有可操作性,并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果这些项目成功投产,那他等于开辟了一些新的经济增长模式。 林秉毅不好意思一个人留在这里,于是也跟着大伯走了。 屋里只剩下三个老人,和叶纤红夫妇。 三人都带了人过来,这时候有人陪着他们去散步,叶纤红和胡向阳忙着收拾屋里。 因为卫老和林老的身份特殊,这里肯定不能随便请人帮忙,所以一切事情,都得两人干。 好在陈姨也一起过来了,做家务她是好手,可以帮上不少忙。 收拾好一切,叶纤红把罗叙叫过来,叫他用点心思,务必保证这边所有人的安全。 心里其实也在猜测,卫老和林老这样的大人物,随身只带了三个人,太不合理了。 是不是暗里还有很多人,守在外围,免得有人过来干扰他们的生活? 不过这些她无关,只要他们别打扰自己的生活就好。 三个老人在院子里走累了,随便找了个台阶坐下来休息。 让他们意外的是,就算脚边有青草,真的没有蚊子过来叮咬。 像这种长满植物地院落,又有一口池塘,本来应该最容易滋生蚊子。 现在看来,真的被驱虫草全部赶跑了。 “唉,小红这孩子,真的太神奇了。”卫老忍不住发了一句感慨。“每次以为自己够了解她了,转头一看,发现她又有了其它的能力——” 跟叶纤红认识时间不短了,却发现永远看不透她。 就连蚊子这个世界性难题,她都有办法解决。 只用了一株草,就轻易解决了, “奇人异士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如果我们能轻易看透她,那只能算是个出色的人。”林老反驳道。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出色的人。 但是奇人异士,只出现在传说或者电影里,现实中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也对。”卫老点点头,难得地认可了他的话。 还能有什么办法?小红这样的人,别说现实中是第一次到,就是小说和电影里,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人。 他们有机会跟她相识,已经是运气爆棚了。 “既然老天都在帮我们,那我们下一步得早做准备了。”林老爷子突然换了口气。 原本因为身体的原因,很多事不敢轻举妄动,担心没把事情解决好,反而给儿子多树敌。 现在必须出手解决一些问题,为孩子们扫清道路。 特别是现在的治安环境,比前几年问题更加突出,必须好好整治一下了。 几年前曾经组织了一次严打,把社会上大量引起公愤的犯罪分子,直接拉出去枪毙,把一些混水摸鱼的人彻底震慑了。 老百姓拍手称快,治安明显好转,晚上也能随便出门了。 随着时间过去,问题又慢慢重现,只能继续重拳出击,还老百姓朗朗晴天。 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那就是腐败问题。 他觉得有必要以同样的态势,开始一次反腐倡廉的大整治,处理一批引起公愤的领导干部。 只有这样,国家的风气才会好转,改革开放的成果,才能继续保持下去。 “你都有这份魄力,还怕我退缩?”卫老爷子笑道。“为了下一代,为了小红他们这些年轻人能过上好日子,就让我们来做恶人吧!” 严打不管落到谁头上,都不是件开心的事。 特别是很多处理对象,还是曾经的老战友,老伙计的子孙后代。 这些人以前还叫你爷爷,现在却要下狠手,每个人心里都不好受。 但是这些事如果一直没人做的话,那国家真的会出大事的。 “老领导你们说得这些,都是国家大事,确实很重要。”戴老提醒了一句。“但是这些跟小红无关,我们是不是应该站在她的角度,考虑为她做点什么?” 一个女孩子辛苦考上大学,肯定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不是为了照顾他们几个糟老头子! 小红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他们总不能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样时间久了,小红寒心了,就不好意思再住在她这里了。 “这话有道理。”林老赞同地点了点头。“她现在还年轻,有自己的生活,因为我们的拖累,不得不天天跟我们在一起,照顾我们的生活。” “那你有什么想法?”卫老直接问老部下。 他其实也想过这件问题,可惜小红比同龄人成熟多了,一般事情都自己解决了,不需要他们插手。 而他们能做的,不过是利用自己的人脉,给她和胡向阳铺好路。 “她最近不是在肖山搞那个小商品市场吗?”戴老见两人听懂自己话了,也不客气,直接为干孙女争取利益。“这个项目如果做好了,利益不小,相信有不少人会跳出来——” 如果老领导和林老能一直关注这件事,那小红后面的工作,就会轻松很多。 “这个容易。”林老跟叶纤红相识时间短,非常渴望为她做些事,表达谢意。“我会让人盯着这个项目,不管谁伸手,坚决把它斩断——” 别的事情他或许不敢打包票,在余杭,他还真的敢这样说。 “那我就代小红谢谢林老。”戴老笑着说道。 “不用客气。”林老摆摆手。“我这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帮自己。” 小红想配药,肯定得花钱。 自己直接给她钱,她未必会收。 让她光明正大赚钱,然后再配一些药,那时候儿子应该也有机会弄到一付,对林家来说,就是大赚特赚了。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卫老见林老直接把这件事接过去,也没跟他抢。“小红在余杭还有别的赚钱项目,那些就交给我来照顾就行了。” 以前虽然也在暗里关照小红的生意,却没有林老头说得那么坚决。 卫家跟小红的关系虽然不错了,却不能被林家超过。 接下来他也得用点心了,如果最后小红跟林家更亲近,那自己想哭都找不到地方了。 第二十七章英语老师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早早起了床,准备好早餐,然后匆匆赶到学校。 军训已经结束,昨天正式开始上文化课,她就请了一天假,今天可不能再迟到了。 她进教室后,找了个相对偏僻的位置坐下。 军训这段日子,虽然班上大多数同学都脸熟了,不过还没有交到朋友。 原因很简单,这些学生跟她的心理年龄差距太大了,短时间内很难跟她们有共同话题。 而且这些人能考上浙大,要么特别聪明,要么特别刻苦,所以聪明不缺,缺的是成年人的思维。 或许上大学久了,慢慢会变成熟一点也不一定。 叶纤红并不着急,反正来日方长。 等了解得差不多了,再考虑要不要交些朋友,再建一个朋友圈。 第一节是英语课,老师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女孩子,烫着卷发,脸上薄施脂粉,身上穿了件类似乔其纱的束腰长裙,还挂了一条水晶毛衣链,看起来非常时尚漂亮。 只是进来时头仰得有些高,似乎很傲气,估计出身不错。 不过这些跟她无关,叶纤红也没打算跟任课老师教朋友。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名叫冯娅宁的老师,居然在点名时,直接拿她开刷了。 “你就是叶纤红?”听到她喊到之后,冯娅宁眼睛扫过来,“我的第一个堂课就缺课,你是对我有意见呢?还是把大学当成你家,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这话说完,底下传来一阵吸气声。 下一刻,窃窃私语全部消失,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一般来说,只有中学老师,才会用这样的语气教训学生。 大学生嘛,都是成年人了,说话会留有余地。 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冯老师,一点不给叶纤红面子,当着所有学生的面,就教训上了。 “对不起,冯老师,我已经向班主任请过假了。”叶纤红平静地回答。“没想到浙大的规矩跟别的地方不一样,还必须向任课老师请假,这是我的错,抱歉——” 她不确定冯老师这样说,是针对每个人,还是找自己的茬? 但是她这样咄咄逼人,一点不留余地,自己自然不能服软,所以必须给予反击。 叶纤红的话说话,底下的吸气声更响了,每个人都望向她,一付不敢相信的模样。 大学采用的是学分制,英语不及格,就毕不了业,拿不到文凭,所以大家都不会跟任课老师撕破脸。 叶纤红这样做,是不打算毕业了吗? “你——”冯娅宁把手里的英语课本重重摔在讲台上,气得脸色发青。 原本打算给她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她的反击这么凌厉,现在变成自己无法下台了。 自己又不是她的班主任,最多只能记下她缺一堂课,却没资格就这件事过多评论。 所以她的话一出来,自己就不占理了,反而给人无理取闹的感觉。 而且她的话里也找不到漏洞,态度也很好,并向自己道歉了。 如果自己还抓着这件事不放,只会让学生看不起自己。 把一口恶气硬生生咽下去,后面的点名也不进行了,直接开始讲课。 叶纤红见她退缩,自然没有再说什么。 大学第一册英语,非常简单,基本上在复习总结以前所学,很多课文还不如高三的难。 所以大家学起来并不难。 读了一遍课文,又教了生词,她开始用英语口语讲跟课文相关的句子用法。 又把学生叫起来,用英语回答问题。 虽然问题都很简单,可惜班上大多数学生,学的都是哑巴英语,所以一张口,就磕磕碰碰地非常可笑。 这让冯娅宁找到了优越感,慢慢地又恢复了自信的状态。 下一个把叶纤红叫起来,开始用英语提问。 叶纤红见她还不死心,暗暗好笑。 英语口语,算得上是自己的强项,只要不说太生假僻的词,根本难不倒她。 于是轻松地用一口美式英语,回答她的问题。 冯娅宁没想到叶纤红有这个能力,吃了一惊。 她的大学是在国外读的,用了四年时间,才把口语练到这个程度,自诩已经非常标准了。 除了那些长期在国外生活的人,其它人根本比不过自己。 可是为什么感觉叶纤红的发音,比自己更正宗? 浙大是国内有名的高校,底下的学生里,自然有识货的人,很快就听出了异样。 就算没这个能力,好歹听过几年的英语磁带,标准的发音是怎么样的?还是能区分出来的。 冯老师的英语发音确实不错,依然能听出亚洲人的口音。 不像叶纤红,如果不看脸,完全以为是老外在说话。 这样一来,打脸比刚才还狠。 “回答得不错,坐下。”冯娅宁没想到自搬石头压脚背,没有难倒叶纤红,反而让她长了脸,脸色更难看了。 只是底下这么多学生看着,又不能失了风度,只好让她坐下去。 接下来她没有再讲课,只是布置作业,让大家继续读课文,背单词,自己离开了教室。 教室里的学生,装模作样读了一会,等老师看不见了,轰的一声议论起来。 坐在叶纤红前面的女同学,见她这么猛,居然把老师都气走了,回头向她竖了竖大拇指。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大家还不熟悉,谁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 至于冯娅宁今天的挑衅行为,她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查清楚背后的原因,到底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 她不想树敌,但是对自己有恶意的人,肯定得有所准备。 这两年得罪过的人其实不少,自己考上大学的事又无法保密,如果有人因此想动手脚,反击是必须的。 一直到下课铃声响起,冯老师也没有回来,大家也没客气,自动下课了。 有个学生把讲台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拿着往外走,估计是送到办公室。 因为昨天没有来上课,所以不知道班上选出班干部没有? 当然也有可能是任课老师指定的课代表,她也懒得管这些。 上午的课结束,她依然低调地开车回家,抓紧时间给几位老人做饭炒菜。 好在有陈姨在,可以省不少事。 午饭她已经煮好了,早上放在家里的食材,她也全部收拾干净,就等自己回家动手了。 本来打算炒六个菜,就够大家吃了。 因为卫老他们钓上来几条鱼,叶纤红额外做了一道清蒸鱼,这样就更丰富了。 叶纤红搬进来后,原本打算找块空地,搭个蔬菜大棚,这样有空间的菜拿出来,也不会引起怀疑。 可惜这边的院子设计得不错,她不忍心清空成菜地。 最后还是林老想到了一个办法,说接下来了解一下周围,看能不能买一块空地,专门用来种菜。 第二十八章班主任的态度 吃了午饭,叶纤红和陈姨收拾完桌子,准备进厨房洗碗抹油烟,被陈姨赶了出来。 “这些小事,交给我就行了。”作为保姆,如果这些事情都不做,她真的没什么价值了。“反正我整天在家,也没其它事要做。” 可能是刚搬过来的原因,她闲得有些不习惯。 “那就麻烦陈姨了。”叶纤红能理解她的心情,所以没跟她客气。 不过大学的午休时间比较长,这样一来,中午还可以休息一下。 一直到一点多,她才开车回到学校,准备下午的课。 车子依然停在学校外的偏僻街道上,这时候私家车不多,停车位没有前世那么紧张。 “叶纤红,田老师让你去一下办公室——”刚走进教室,坐在她后面的男孩子,微笑着叫了一声。 这个男孩子看起来有二十二三了,估计复读了至少三年,才考上大学。 身高大约一米七五,留着个林志颖式的发型,浓眉大眼,看起来非常清爽。 “好的,谢谢。”叶纤红的感觉很敏锐,知道他帮班主任传话,并没有恶意。 对于他表现出来的善意,微笑着点点头。 班上其它同学听到了,都转过头来望着她。 叶纤红装作没发现,在自己的位置坐下来,把手包塞进抽屉里,然后走出教室。 班主任为什么找自己? 是因为昨天电话请假了,要自己补一张请假条? 还是因为英语老师的事? “田老师。”走到办公室门口,门开着,看到班主任田静低头在写着什么,在门上敲了两下,叫道。 或许其它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会敬畏班主任,叶纤红的人生经历比较复杂,真的没这种感觉。 “进来。”田静看到叶纤红,脸色变了变,这才招了招手,让她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 对叶纤红,她其实很矛盾。 一方面,看她穿着不凡,谈吐和气质俱佳,知道她的出生家庭不简单,自己不愿意找她的麻烦。 老师嘛,别的能力有高有低,看人的眼力大多都不差。 另一方面,她的高考分数,也是全校最高的。 能做到这一点的,大多是聪明人,毕业后,成就大多不会低。 可是今天她第一天上课,就把英语老师惹火了,如果不处理,如何让冯老师下台? 她已经在学校任教十几年,早已清楚大学并不是象牙塔,里面的关系非常复杂。 特别冯老师,身份可不简单,她是余杭市组织部冯副部长的宝贝女儿,在英国留学四年,刚回国就到这边任教。 如果在自己的班级出了事,让她没法在这边任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后果,谁也无法预测? “田老师你找我?”叶纤红脸色平静地问。 从班主任的表情里,已经可以猜到结果了,只是还需要从她的嘴里,听到答案。 “是的。”田静深吸了一口气,用自以为最平和的语气问道:“今天的英语课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冯老师吵架?” 相比叶纤红,她当然得站在冯老师这边,这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所以她想说服叶纤红,在英语课上给冯老师道个歉,让她有台阶下,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我也不知道啊!”叶纤红装傻。“昨天因为有事,我向你请了教,谁知道她不依不饶的。她又不是班主任,有必要这样针对我说那些话吗?” 至于真实的原因,她还真的猜不出。 是因为觉得自己身份不同,可以随心所欲教训人? 还是别有用心,故意挑衅自己,逼自己无法继续上学? 如果这样针对别人,她管不着。 教训自己,那自己也有脾气的,做不到骂不还口? “她毕竟是老师,作为学生,你得尊重她。”田静见叶纤红还拿这件事辩解,顿时头疼起来。“再说她今年是第一次任教,经验不足,你就不能少说两句?” 说到这里时,她的语气也强硬起来。 作为老师,天生不喜欢爱顶嘴的学生,特别是她还是大一新生,怎么一点不让人省心? 现在就敢跟英语老师搞僵,谁敢保证会不会跟其它任课老师,闹同样的矛盾? “那你的意思是?”叶纤红见她的屁股这么歪,直接问道。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没必要遮遮掩掩了。 田老师把自己叫过来,不是准备协调,还是打算逼自己屈服。 对其它人来说,有没有这个文凭,关系到一生的成败。 对她来说,读不读大学,真的没那么重要。 所以她根本没打算服软。 “这样吧——”田静见她这样说,以为已经害怕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后面的话就非常干脆。“明天的英语课,你向冯老师公开道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心里暗暗提醒自己,就算叶纤红出生不错又怎么样?能比冯老师厉害吗? “如果我不道歉呢?”叶纤红冷笑一声,淡淡地反问。 就算要离开,也必须搞清楚这件事的真相。 明明是别人挑衅,为什么反而要委屈自己? “呃?”田静没想到叶纤红语气这么坚决,顿时傻眼了。 这件事如果闹大了,首先吃亏的是叶纤红,然后是自己。 别人都会说自己这个班主任,没能力教育好学生。 如果传到外面,冯老师也不能落好,说不定会连累学校的声誉,被人说浙大的老师没有素质。 冯老师有这样的背景,可以一走了之,不当大学老师,那自己怎么办啊? “如果没有别的事,那我先回去了。”见她还在权衡这些,叶纤红冷淡地说道。 不等她开口,转身就往外走。 她没有回教室,而是往校区的公共电话亭走去,给肖东胜打电话,打听冯娅宁的来历。 大表哥以前做过林省长的秘书,教育系统应该有熟人,能打听到浙大老师的家庭背景。 “你想打听她的背景?这个肯定没问题。”听了叶纤红的话,肖东胜轻松地回答。“等你放学,我再打给你。” 要查一个大学老师的身份,对他真的是小事。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回到教室,准备下午的课。 “田老师叫你做什么?”那个男孩子看到她回教室,凑过来问。 对于叶纤红的胆量,他非常佩服,所以想跟她认识一下。 “要我在英语课上,公开向冯老师道歉。”叶纤红也不顾身边有人,无所谓地回答。“不过我拒绝了。” 这件事很快就不是秘密了,想来大家都在等后续进展,所以直接摊开来讲好了。 也趁机看一看这些人的态度,哪些人可以交往,哪些人要远离。 “啊?”男孩子张着嘴,非常惊讶。 第二十九章有人跟踪 “你这么吃惊,是因为田老师让我道歉,还是因为我拒绝?”叶纤红耸耸肩,漫不经心地问。 “两者都吃惊。”男孩子回答。“这件事你欠考虑了——” 他是真的没想到班主任会这样处理? 毕竟冯老师的行为,也有过不妥,如果聪明一点,当作没发生过,其实更合适。 没想到田老师居然小题大作,难道她是傻的吗?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叶纤红居然这么强硬,直接拒绝了。 这样一来,这件事就没法善了,总得有一人低头。 “没关系,大不了回家。”叶纤红笑了笑,“本来想考个大学文凭,给家人争光,如果太委屈自己,就没必要了。” 会向他解释,是感觉他相对比较成熟,不说其它,至少可以成为点头之交。 “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啊!”旁边的女生悄悄说了一句。 她显然不看好叶纤红一个学生,居然跟班主任和英语老师斗,所以语带讽刺。 叶纤红没想到有人会这样说,抬头望了她一眼,却没有出声。 这人说话的语气,跟高中生没什么不同,她懒得计较。 那个女生被叶纤红的眼神吓了一跳。 显然没想到自己说得这么轻,也会被她听到。 当着大家的面,又不能认输,所以故作镇定地哼了一声,转头又跟旁边的同学聊了起来。 下午几节课比较太平,叶纤红老实地听完课,放学回家。 从教室走出来,看到走廊上到处都是青春洋溢的年轻人,几乎每个人都神采飞扬,显然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 还有几个女孩子,一路追追打打,嘴里发出银铃似的笑声。 叶纤红忽然有些羡慕,这样才是真正的大学生活吧! 自己的心态是不是太老了,所以体会不到这些乐趣? 生活的乐趣,必须自己去寻找,看来得转变观念,学着融进同龄人的生活。 否则真的白来了。 这样一想,她又舍不得离开学校了。 那就好好跟人斗一场,争取留下来吧! 走出学校,来到隔壁一条街道的空地上,拿出钥匙上了车。 忽然感觉有些不对,精神力放出去,看到十几米外的空地上,有个男孩子躲在一棵树的后面,偷偷摸摸地朝自己张望。 难道他在跟踪自己? 叶纤红皱了皱眉,倒不担心有人袭击。 只是碰到这种事,心情肯定会受到影响。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她发动车子,缓缓朝前开去,见到那人从树后闪出来,盯着汽车后面,似乎在记车牌。 那就没错了。 不过这个人很面熟,应该是班上的同学。 叶纤红懒得猜测他的身份,自己在学校跟其它人没有结怨,如果真的想找自己的麻烦,那肯定跟冯老师有关。 回到家里,刚准备做晚饭,肖东胜的电话打过来了。 “小红,你那个英语老师的身份已经搞清楚了。”叶纤红刚接起电话,肖东胜就直接嚷道。 为了这件事,他托了很多关系,才联系上浙大一名校领导。 他那里有全校老师的详细资料,包括这名新来的冯娅宁老师。 “她的家人身份不低吧!”叶纤红猜测道。 这个时候仗势欺人的事还少,如果换成前世,说不定更加盛气凌人。 “没错。”肖东胜回答道。“她的父亲是余杭市委组织部的副部长,副厅级领导。” 打听到这个消息时,他也非常意外。 有个这样的父亲,难怪她在大学里敢横着走了。 “难怪。”叶纤红笑了笑。“组织部又是管官的官,只怕学校里没人敢招惹她——” “你明白就好。”肖东胜倒是没当一回事。“不过她还有一个身份,你估计更感兴趣。” 这是那位校领导知道他的身份后,为了讨好他故意泄露的。 “什么身份?”叶纤红疑惑地问。 肖东胜这样说,难道跟以前得罪过的人有关? “她老妈姓范,跟范有学是亲兄妹——”肖东胜回答道。“她姨父姓江,虞城那个慕尼黑舞厅的老板江绪洋,和她是表兄妹——” 冯娅宁的父亲冯部长,听着吓人,还不如自己,肖东胜并不怵他。 但是范家就不同了,他们在省里势力不小,他碰到了,也只有躲避的份。 “这么说来,她找我的茬,有可能是在替她的表哥出气?”叶纤红冷笑道。 把这层关系搞明白,就解释得通了。 成人的世界里,哪里有无缘无故的爱,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 “应该是的。”肖东胜知道叶纤红的能力,倒不担心她。“这件事你准备怎么解决?” 他能帮的地方不多,如果实在不行,只能请老领导林樾出手了。 “那要看她们怎么做了?”叶纤红也不是好斗之人。“如果她们就这样算了,我也懒得找他们的麻烦,毕竟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来跟人争强斗胜的——” 虽然班主任田老师的态度让她不爽,但是每个人的立场不同,肯定有自己的打算。 她的态度很明确,如果后面没有针对自己的行动,那她也乐得清静一下。 万一再次动手,那就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了。 大不了把罗叙派出去,好好查一查这些人的底细。 如果为人清正,她也动不了他们,最多想办法把他们调出浙省,眼不见为净。 如果不干净,那就对不起了。 “那你接下来小心一点。”肖东胜现在当她自己人,说话也比较直接。“比关系和后台,你不输给他们。如果出了意外,那就一切都晚了。” 说完后又聊了几句,这才挂了电话。 晚上胡向阳回来,又问起这件事。 “别担心。这种小事,我能解决的。”叶纤红安慰道。“你难道对我的能力,还不放心吗?” 胡向阳刚调来这边工作,她不想让他分心。 何况向他展露过自己的能力,这个世界上,他应该是唯一一个,真正了解自己的人。 只要别拿热武器对付自己,她真的不担心任何人的袭击。 “好吧!”胡向阳觉得有道理。“不过你还是要注意一些,千万别大意失荆州了——” 吃了晚饭,叶纤红切了一盘西瓜,又洗了一些空间产的水果,拿到院子里,和几位老人轻松地乘凉闲聊。 “小红,这种驱虫草还有没有?”卫老突然问道。 像他这样身份的京城人,老家的房子几乎都是四合院,而夏天乘凉,是家家户户的习惯。 晚上坐在院子里,最头疼的不是热,而是无孔不入的蚊子。 熏艾草虽然效果不错,不过每天都要搞一次,真的很麻烦。 再说院子里搞得一股艾草味,又烟熏火燎的,并不舒服。 如果叶纤红有的话,就向她讨一些回去,种在老家的院子里。 第三十章同学的名字 他现在虽然没住在家里,家里的孩子不少,有了这个,让他们也享受一下没蚊子叮咬的晚上。 “卫爷爷要,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回答。 想了想,给了卫老,其它几个人肯定也得给。 空间虽然种了不少,这样分出去,估计很快就没有了。 得进一趟空间,再培育一些出来。 趁他们聊得起劲,叶纤红找借口离开了一会,进了空间。 这些灵草从欣昌那个神秘所以移到空间后,已经成熟过几次。 她收集了不少种籽,装在瓶子里。 以前觉得用处不大,所以种得不多。 现在发现比其它灵草用种更大,于是找了一块空地,把它们全部撒下去。 浇上灵液后,用不了一个星期,它们就能长到一尺高了。 到时再移进盆子里,拿出来送人。 等夜深了,几位老人都回房间睡觉,叶纤红把罗叙叫过来,给他安排了任务。 “我有件事交给你去做。”她把情况大致讲了一遍。“如果这边人手不足,就尽快从虞城再调几个人过来,这些人的资料我有急用。” 除了几个大人物,她还要搞清楚江绪洋现在在哪里? 这个人从虞城消失后,就杳无音信,让她非常佩服。 不过狗改不了食屎,她可不信他现在变老实了。 最大的可能,是换了一个地方,重新布置。 这个人比较狡猾,为了不让人说闲话,影响范家,肯定不会在余杭这种显眼的地方做生意。 叶纤红估计他躲在余杭某个区县,或者周边城市的郊区。 对他来说,越是小地方,他的身份越有威慑力。 做起生意来,自然也越能如鱼和水。 第二天的英语课,冯娅宁依然来上课了,看起来很正常,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叶纤红注意地观察了一下,发现她的眼圈有些黑,证明她昨天没睡好。 这才正常嘛! 如果真的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这不符合冯老师的姓格嘛? 今天她没有再找叶纤红的茬,上完课后,就匆匆离开了。 叶纤红站起来,准备去门口透透气,见昨天关心过自己的男孩子,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自己。 “干嘛?”叶纤红瞪了他一眼。 这是什么表情?今天没有要自己上去道歉,他很失望? 或者说他巴不得自己倒霉? “我没别的意思。”见叶纤红误会了,男孩子连忙一付认错的模样,转头望了一下,见周围的同学都离开了教室,身子往前凑了一下,小心说道:“听说冯老师的父亲是市组织部的领导,你得罪了她,我担心你吃亏——”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他有个哥哥在市府里上班,恰好知道这件事。 “哦?”见他主动透露这个信息,叶纤红对他的观感好了一点。“你的消息倒是很灵通的嘛!” 换成别的人,在知道自己得罪冯老师之后,估计没勇气主动示好吧! “我听我哥说的。”男孩子马上交待了自己的底细。“我哥在市府上班,这件事在那里不算秘密。” 冯老师今年二十五岁了,还没有结婚。 据说在国外时,她谈了个老外男友,家人不同意,最后逼她回国找工作谈对象。 冯老师回来后,冯部长以为会有很多人做女儿做介绍,没想到他失望了。 几个月过去了,竟然反常地没有人向自己提起亲事。 有人暗地里说,她在国外跟老外好上了,一起同居了好几年。 西方国家嘛,本来就是花花世界,讲究性解放。 两个人只要看对眼了,当天认识,当天就可以上床了。 再说鬼子器大活好,这可不是开玩笑。 人家已经尝过洋人的滋味,谁还敢凑过去自讨没趣? 这些话当然只敢在暗地里讲,有没有传到冯家人的耳朵里,就没人知道了。 但是冯部长有个留学回来的女儿这件事,整个市府的人都清楚。 “原来如此。”叶纤红当然猜不到这里面的弯弯道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请问怎么称呼?” 对于别人的示好,她肯定不能视而不见。 “你这话太伤人了吧!”男孩子一听,脸色一变。“我们坐得这么近,我早知道你叫叶纤红,你居然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一般来说,语言类专业,往往是女多男少。 而他自我感觉长得不错,家庭出生也行,大多数女孩子应该认识自己吧? 没想到坐在前面的叶纤红,居然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 “抱歉抱歉。”叶纤红真诚地说道。“我性子就这样,不会主动认识别人。班上同学的名字,我还真的一个也没记住。” 如果她想记住,只要老师点一次名,她就能记得分毫不差。 问题是她真的没想要这样做,所以才会是这个结果。 “好吧!”叶纤红确实从来没有跟其它同学聊过天,男孩子相信她没有骗自己。“那就正式认识一下,我叫张鹏坤,希望是你第一个记住的同学名。” 说完后把手伸过来,想跟叶纤红握手。 “没问题,张鹏坤同学。”叶纤红也没拒绝,笑着跟他握了一下手。 正好有坐在旁边的女同学进来,看到两人这么郑重其事的样子,撇了撇嘴。 叶纤红没有理她。 从她的言行举止,就可以判断出她的底细,应该出生于小地方,父母在当地小有成就,要么是乡镇一把手,要么是县里某个科局局长。 因为被人捧惯了,所以自视甚高。 而真正出生良好的人,从小的家教不可能这样的。 就算再没素养,在陌生人面前,也会伪装一下。 毕竟生活在那样的圈子里,从小就得学社交礼仪,而不轻易表露情绪,是社交礼仪的基本功。 倒是张鹏坤这个人,总给人非常矛盾的感觉。 所以他的家庭出生,叶纤红一时有些看不透。 因为正式相识了,下午的课余时间,两人偶然会聊几句。 下午放学后,叶纤红走出学校,来到停车的地方,准备开车回家。 没想到自己的车上,靠着一个二十七八的男人,头发梳成发哥的模样,身上一件酒红色的保罗衫,下面一条黑西裤黑皮鞋,戴着墨镜,看不清楚脸。 而车子旁边,站了五个高大的黑背心男人,一付打手的模样。 “你叫叶纤红?”看到她走近,那个男人抖了抖腿,站直身子,摆出个自以为最潇洒的姿势问道。 九十年代内地的年轻人,最喜欢学港片的明星。 从这个角度讲,叶纤红觉得他们已经学到了八十分,已经可以出师了。 只是在余杭这样的大城市,这里又是人流密集的公开场合,他们摆出一付老子是黑社会的模样,难道真的不怕公安请他们去喝茶? 第三十一章下作手段 “关你什么事,滚开——”肯定他们是来找麻烦的,叶纤红哪里会给好脸色。 搞阴谋诡计,自己或许比不上别人。 如果比拳头,对不起,你们谁能打得过我? 那男人没想到叶纤红被几个盯着,还这么强硬,有些无语。 这人她是傻呢?还是有恃无恐? 不管怎么样?既然过来了,肯定不能因为她几句话,而马上撤退。 不过他觉得自己是大人物,不能亲自动手,所以高傲地拍了拍手,让出身子。 下一刻,五个黑背心男人把指关节按得啪啪直响,围住了叶纤红。 “滚——”叶纤红恼怒地喝了一声。 最好趁自己没动手之前就离开,一旦动手,这件事就没有退路了。 到时不管涉及到谁,都得鱼死网破了。 “小娘皮嘴巴这么厉害——”那个墨镜男见叶纤红这么强势,被她气坏了。“把她带走——” 说完,当先朝前走去。 不管是哪个女孩子,只要看到他带着打手出门,都会乖乖地服软求饶。 女人嘛,都是很贱的,怕吃眼前亏。 再好的出身,如果被人破了身子,那就一文不值了,还能嫁到什么好人家? 就算已经结婚生子,这件事被她的男人知道,十有八九,会跟你离婚。 所以还真没碰到过这么倔强的女孩子。 前面停着两辆黑色的奔驰车,他打算把她带回家,好好修理一番,再放出来。 “怦怦怦——”接连几块响,叶纤红拍了拍手站在原地,身边躺着五个人,嘴里咝咝叫着,已经站不起来。 她倒没有打残他们,只是挑最痛的部位用力。 这些人看着牛高马大,毕竟没学过武,并不扛打。 “你——”墨镜男没想到叶纤红这么生猛,一眨眼之间就打倒了手下,一时之间忘了逃跑。 “你也不是好东西。”叶纤红拳一伸,呯呯几下,那张脸转眼就成得猪头似的。 然后脚一抬,把他踢进人行道里面的花坛里。 路上行人自从看到这几个人出现,都不敢往这边走,宁愿绕道远远避开,免得惹来祸事。 此时见叶纤红把这些人都打倒了,才敢停下来悄悄议论一番。 叶纤红拿出大哥大,开始报警。 当拳头正式伸出去,这件事已经由不得自己了。 那就干脆闹大,把所有牛鬼蛇神全部引起来,一次性解决掉。 否则大学三年,一直浪费精神对付这些人,还做不做生意,赚不赚钱? 打完电话,他又给罗叙打电话,让他把这件事,告诉卫老或者林老。 一会儿警察来了,肯定会把自己带走,晚饭估计没时间做了。 怕他们担心,提前跟他们说一声。 另外也提醒他们,不要插手这件事,免得对方发现自己这边力量太大,他们一害怕,就缩了回去,那线索就断了。 挂了电话,她望着依然躺在地上哼哼的六个人,没有出声。 自己光明正大报警,他们想来也听到了。 所以这时候就算没事了,也不肯起来,大概是想装死到底。 叶纤红也没在意,没有去管周围的窃窃私语,安静地等警察到来。 十几分钟后,几人被带进最近的派出所,接受审问。 叶纤红没有隐瞒,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回答了。 听说她还是个大学生,因为被流氓围住,才不得不动手打人,警察都有些意外。 一个大一女生,一打六把人家打得无还手之力,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这种事虽然罕见,却可以理解,所以审问的警察已经想好了一会儿的处理意见。 等到审问那个墨镜男时,警察又开始头疼起来。 原以为只是几个小流氓,见人家姑娘漂亮,才动了坏心思。 没想到为首这个人身份不简单,不能随便处理。 “我们只是想跟她交个朋友,没想到她突然行凶,把我们都打伤了——”墨镜男无赖地嚷道。“她必须赔我们的医药费,而且至少拘留一个星期。” 赔钱事小,把她拘留起来才是重点。 大学生有这样的案底,想继续上学,肯定不可能了。 虽然事情没有照着自己的计划走,能把她赶出大学,也算达到目的了。 “这不可能。”警察不是傻瓜,哪里看不出他的目的。“如果是一对一打架,还可以用这样的理由。你们明明是六个人,这么多人看到了,她是正当防卫还差不多,要拘留也是拘留你们。” 叶纤红安静坐在里面,没有说什么。 他们那边在说什么,她用精神力观察得一清二楚。 欣慰的是,这些警察非常正直,并没有因为墨镜男的身份,而做出为虎作伥的事。 最后警察商量了一下,认定他们都有错,又没达到拘留的程度,所以把他们都放了。 叶纤红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非常意外。 不过想来他们还有后手,所以也不计较,从派出所出来,取了车之后,回到家里。 因为晚了一个多小时,陈姨已经开始在煮菜了。 剩下的叶纤红接过去,很快做出来。 “小红,今天是怎么一回事?”戴老听说她因为打人,进了派出所,担心地问。 干孙女是什么性格,他非常清楚,看来是惹到了什么人? 叶纤红知道这件事不说清楚,大家暗地里也会去查,所以老老实实地把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 “跟范家有关?”林老一听,皱了皱眉。 对这家人,他真的没好感。 范有学占了高位后,并不考虑怎么为老百姓谋福利,最擅长的就是搞阴谋诡计,算计别人。 只是他们很谨慎,轻易抓不到把柄,所以一直没有打草惊蛇,对付他们。 没想到冯家和江家,借了他们的势,做了这么多恶劣的事。 “应该是的。”叶纤红回答。“现在我比较头疼的是,这次到底是谁动的手?不把这个人找出来,后面肯定还有事,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来跟人争强斗胜的——” 林老爷子一看就是嫉恶如仇之人,被他们知道后,估计没自己什么事了,所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也能让他们心里有数。 “那你什么都别管了。”卫老见她烦心这个,连忙安慰道。“这件事交给我们来处理,保证把当事人全部处理了。” 小红的性格他清楚,只想过安稳的日子,顺便赚些钱。 但是别人来招惹了,她也是个不肯服输的人。 林家卫家得了她的好处,这些小事都不帮她解决,那还有脸在她这边白吃白住吗? “那最好了。”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由他们出面也好。“不过一定要把这些人一网打尽,否则天天来堵我,肯定恶心死我了。” 否则的话,自己还有的事要处理。 胡向阳知道叶纤红的性格,难道见她把事情交出去,非常意外。 不过这样最好,她一个女孩子,没必要把所有困难,都自己扛起来。 第三十二章造谣 等晚上安静下来,她悄悄打电话给罗叙,把他叫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问他今天查到了什么? 如果查到了冯娅宁家的地址,她很想去一趟她们家,调查一下他们的情况。 以她现在的能力,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到她家,谁也发现不了。 而且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有空间在,万一有人来了,直接进去避一避就行了。 “我们现在兵分三路,分别在调查冯家、范家和江家。”罗叙回答道。“冯家家庭比较简单,现在已经找到了他们的住址,有两天天天在监视。范家情况还不清楚,江家主要在找江绪洋,暂时判定他在虞城的隔壁县姚县——” 叶小姐布置任务后,他从虞城调了一半人过来。 对他们来说,保护老板的安全,比其它任何事都重要,包括保护卫老林老他们的安全。 “把冯家的地址先给我。”叶纤红见他们这么快有了结果,非常高兴。 至于其它的事,一步一步来就行。 罗叙从口袋里掏出地址,递给她。 安排他回去休息后,叶纤红回到卧室,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准时来到学校,突然发现教室里的气氛怪怪的。 叶纤红放出精神力,想看看大家在说什么? 周围的人看到她,连忙装作没事人一样,要么看书,要么聊起别的事。 隔得远的人,估计不会顾忌自己吧! “没想到那个叶纤红居然是这种人?”一个人胖胖的女人对旁边的女生说道。“亏她在英语课上,用这样的态度跟冯老师说话,我还以为她有多正经呢?” 那天发生的事,大多数人其实站在叶纤红这边。 没想到大家都看错她了。 “那有什么奇怪的。”旁边的女生语气非常尖刻。“一个正常学生,会用这种语气跟老师顶嘴?只能说明她在社会上混了很多年,所以会这样也很正常——” 叶纤红皱了皱眉,过了一个晚上,似乎发生了很多事? 难道昨天的事被人看到了,所以有人胡乱猜测甚至造谣? 不是她把别人想得这么坏,这些学生其实没多少判断力,如果有人有意引导,那对自己有误解,也很正常。 “张鹏坤,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回头问道。 教室里只有他算得上朋友,从他这里应该能打听到事实的情形。 “你不知道?”张鹏坤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问,“你昨天跟人打架,被带去派出所的事,已经在全班传得沸沸扬扬了——” “所以?”叶纤红不在意在反问。“说明我是混社会的小太妹,大家必须跟我保持距离?” 这个转折是不是太生硬了,跟人打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既然能被放出来,不是说明没什么事吗? “问题是,跟你打架的是余杭有名的花花公子,你们如果没有特别的关系,无级无故打什么架?”张鹏坤疑惑地问。 一般就来,女人跟富二代打架,无非是感情和金钱问题。 这才是大家这么兴奋,一直在传播谣传的原因。 “我明白了。”叶纤红不是傻瓜,顿时知道大家为什么会这个态度了。 那些人原先想教训自己,不料没有成功。 于是心生一计,利用这件事来抹黑自己。 学生嘛,头脑比较简单,只要一挑拨,马上就成了帮凶。 “你明白什么了?”见叶纤红态度不对,张鹏坤问道。 “很简单,有人在故意抹黑我。”叶纤红冷笑道。“看来我在这里上学,真的惹到人了。” 这件事已经超出自己的估计了,没想到有人用这么阴险的一招。 而查出谁是幕后指使,难度就大了。 虽然她基本上可以肯定,跟冯娅宁有关。 但是没有证据,怎么说都没用。 “叶纤红,跟我来办公室——”班主任田静走进来,叫道。 如果说昨天的事,她还有些犹豫。 但是她跟人打架,进了派出所,跟社会上的人牵扯不清,就超出了她的底线。 所以决定向上汇报,正式处理她。 “好。”叶纤红站起来,跟着她往外走。 这种前世网络小说的情节,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让她非常不舒服。 “原本觉得你考上大学不容易,所以不打算处理你——”田老师在自己的办公室坐定后,马上开口。“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你根本不在乎这个机会,自作做受,那就怪不得学校了——” 如果说上次把她叫到办公室,田静还留有余地的话,今天就直接教训上了。 “请问田老师,我到底做了什么,会让你有这样的误会?”叶纤红讥讽地问道。 作为班主任,没有经过任何调查,就直接下结论。 要么是别有用心,借机处理自己。 要么是三观不正,习惯了以自己的标准,胡乱处理学生。 这种人现实中不是没有,只是叶纤红很少有机会碰到罢了。 “你什么意思?”见叶纤红这个时候,还敢这样说话,田静恼怒地问。 这个学生比自己想像的不要脸,她觉得自己以前错看她了。 “你所谓的自作自受,我到底做了什么?”叶纤红淡淡地问。 “你自己做了什么还不知道?”田静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把隔壁的老师的注意力也吸引了过来。 “我知道什么?”叶纤红摊摊手。“听你说得这么严重,我是杀人放火了,还是赌博吸毒了?” 听她的语气,自己似乎做了十恶不赦的事。 “你——”田静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反问,顿时语塞了。 正常情况下,一下女孩子被人指指点点,不是应该无地自容,羞愤得不敢见人吗? 她怎么一点也不在乎? “更何况这些事不是应该交给警察来处理的吗?什么时候学校也有了执法权,可以代表政府判别人有罪了?”叶纤红脸上露出笑容,“又或者田老师觉得自己是圣人,不用任何证据,就可以判定我犯错了——” 从她刚才的表现来看,叶纤红猜测她已经跟系领导联系过。 对于自己得罪冯老师的事,想来大家都会站在同一立场,借机处理自己。 既然田老师站在了对立面,那也没必要跟他客气了,要么自己离开学校,要么她丢了工作。 世界上最多的就是这种人,或许没有残忍的害人,却是坏人的打手和工具,表面上一付纯良的模样,实现上手里沾满血。 “你放心,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班主任,还没这么大的权力。”田老师被叶纤红说到这里,反而冷静下来。“这是学校的处理意见,你自己拿去看。” 说完,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处分书,啪地一声按在桌上。 第三十三章处理结果 叶纤红拿过来看了看,上面的原因写得很含糊,什么不遵守校纪校规,不尊重老师,跟社会上的人牵扯不清,因打架进派出所等等。 反正就是把她说成一个不良女生的形象。 这样一来,处罚就有了借口。 最后的处理意见是留校察看,如果下次再犯,直接开除。 叶纤红有些意外,没想到不是开除,而是留了一手,这是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还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只能做到这一步? 那以后只能乖乖缩着头,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了。 否则的话,他们就有借口开除自己了。 不对。 叶纤红忽然明白过来,让自己留校察看,并不是给自己机会,而是想羞辱自己。 得罪了冯老师,她用这样的方式来还击,被所有人指指点点,这比直接开除出去,还要残忍得多。 想明白这一点后,叶纤红笑了。 用造谣这一招,就让自己陷入绝境,不愧是虎门将女,心机不可谓不深。 只是你招惹错对象了。 回到教室后,看到那几个热衷于看人笑话的女同学,一脸兴奋的模样,叶纤红忍了下来。 自己有强大精神力的事,当然不能暴露,所以还是先等一等。 如果有人不知死活来招惹,再动手也不晚。 下课后,同学们并没有像往日一样,一窝蜂地走出教室,大多数人依然坐在原地,似乎在看叶纤红准备怎么办? 因为第一节课就是英语课,如果她自暴自弃了,说不定两人会吵起来。 “你如果在余杭有认识的人,最好想办法去一趟冯家。”后面的张鹏坤见她依然没放在心上的模样,戳了戳她的后背,小声劝道。“要知道冤家宜解不宜结啊!” 他也不是傻瓜,叶纤红敢这样肆无忌惮,家里肯定也有人。 只是他不看好她能对付得了冯老师,所以劝她服软,免得事情越来越严重,无法收场。 “谢谢你的好意。”叶纤红回头对他点点头表示了感谢。 这时候他能说这样的话,至少是在为自己着想,她必须承认这一点。 叶纤红相信肯定有人为了讨好冯老师,把班上发生的事,向她汇报。 张鹏坤这样说,其实是有后患的。 “你怎么这么倔——”见她说归说,并没有放在心上,张鹏坤无奈地叹息一声。 英语课开始了,冯娅宁精神十足地走进教室。 才过去一天,事情就逆转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怎么能不高兴? 这样一来,这个叶纤红只要在学校一天,就只能乖乖地被训,想到这里就高兴。 大家一看到冯老师的状态,又忍不住把目光全部投向叶纤红那里。 除了看好戏的,当然也有很多人对她抱以同情。 这件事明明是老师挑衅在先,现在却利用一切手段,对付一个学生。 只不过事不关已,没有人会站出来替叶纤红说话。 课上到一半,冯娅宁见叶纤红像没事人一样,心里不痛快了,于是忍不住拿叶纤红开刷了。 “大家以后进入社会,要懂得尊重游戏规则,人与人之间,是分上下尊卑的。”她说着自以为是的话。“如果你把单位领导和同事,当成你的父母,觉得他们应该迁就你,那你还不如直接回家,让他们养你一辈子——” 这话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可是被她强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别扭。 叶纤红没理她。 这个冯娅宁现在自鸣得意,却不知道越来越像小丑。 难道她在国外所谓的留学,就学到这么点东西吗? “叶纤红,你觉得我这话对吗?”见叶纤红脸色依旧,似乎没听懂自己的意思,冯娅宁不乐意了,点名问道。 “这话确实没错。”叶纤红站起来朗声回答。 她不是想刺激我吗?我偏不让她如愿。 “那你说说,到底哪里对了?”冯娅宁不依不饶地问。 “就是那句进入社会后,要懂得尊重游戏规则。”叶纤红认真地回答。“比如我们,老师要像个老师,学生要像个学生。如果过了这条线,那就闹笑话了——” “是吗?”冯娅宁以为她在变相认错了,心情更加好了。“你说得详细一点——” 也不看看我是谁?她得意地想。 我就不信你最后不屈服? “一个老师,要有职业道德,不用能自己的身份,无中生有诬陷学生,否则她自己丢脸不说,还会连累学校和父母。”叶纤红露出招牌式的讥讽笑容。 既然给我这样的机会,她当然不会客气。 “你——”没想到叶纤红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死活,冯娅宁又惊又怒。“你是不想在这里读书了,所以故意找死?” “我是在回答你的问题啊!什么时候说过不想读书了?”叶纤红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清楚楚传到整间教室。“再说我又没指名道姓,难道你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老师,所以自动对号入座了?” 一个人成长的代价,就是不能随手所欲地动手。 否则不管是冯娅宁,还是自己,都不介意在这里动手打一架,先出口恶气再说。 “你以为伶牙俐齿,指桑骂槐就有用吗?”冯娅宁忽然笑起来。“我偏不让你如愿——” 说完,扔下课本,气哼哼地走出教室。 叶纤红轻笑一声,坐了下来。 这样才对嘛! 明明是一个没有涵养的女人,却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教训别人。 把本来面目暴露在大家面前,才会让人觉得这件事有多可笑。 被娇纵得不成模样,都二十几岁了,还没有一点城府。 如果没有一个在组织部的父亲,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在这个社会上活下来,都是天大的幸运。 这一点江绪洋就不同了,难怪不管出了什么事,范家都会下死力气保下他。 “叶纤红,你厉害。”张鹏坤没想到这时候她还敢刺激冯老师,已经无法用佩服形容她了。 她会这样做,要么已经自暴自弃,要么心里有底,一点都害怕冯部长。 不管哪一种情况,一个女孩子敢这样做,都不容易。 其它同学这时候也傻眼了。 大学生或许天真,但是智商大多够,看出这件事的不同寻常之外。 难道冯老师跟叶纤红的事,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秘密? 当然也有人天生不喜欢叶纤红,大家同为学生,凭什么她不用听老师的话? 这种想法说起来可笑,很多人却觉得理所当然。 我必须当个乖乖的好学生,凭什么她不老实,跟老师明着唱反调,却不用得到惩罚? 这个时代虽然大多数人的观念已经获得解放,但是依然以赶流行为主。 不管是听歌,还是穿衣服,流行了就所有人都穿一样的风格。 你搞得不一样,就是异端。 第三十四章丁校长的怒火 田静原以为叶纤红这样处理后,总得消停一些日子了。 没想到两人又针尖对麦芒对上了。 心里一发恨,想直接报上去申请开除叶纤红,对这样的学生,她真的忍无可忍了。 反正这件事冯老师在上面顶着,她也不怕校领导不批。 正要写报告,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田老师,关于叶纤红的这个处罚决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校长丁元佑的声音在对面响起。 “丁校长。”田静一听,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站起来。 这种小事,一般不是常务副校长郑校长在管的吗?,怎么把丁校长都惊动了? “没听清楚我的话吗?”田静的惊慌,反而让丁校长更加不快。“我在问你叶纤红的处罚决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上午在京城参加高校联合会议,受到教育部几位领导的亲切接见。 当部长大人跟他握手时,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浙大现在招聘老师时,对教师的能力和师德考核,已经形成虚设了吗? 因为太过吃惊,他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被人尊敬了一辈子,此时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大学校长行政级别不低,比眼前的部长也只低了两级,在余杭市里,就算一把手跟自己见面,也不会这么不给面子? 何况到了这个层次,就算领导对你有什么不好的看法,也不会当众表露出来。 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对自己已经忍无可忍了。 同样的,进了上面的黑名单,别说升职,只怕这个位置也坐不稳了。 因为这个原因,原本跟自己聊得好好的兄弟院校校长,此时也跟他保持了距离。 上午会议一结束,他一刻也没有停留,坐飞机直接回到余杭。 刚进办公室,他就急忙把助理找来,问他学校最近发生了什么事? 助理被他问得有点不知所措。 这么大一所学校,上万名师生,跟一所县城差不多。 每天发生的事,数不胜数。 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他都不知道领导想知道哪些事? “把学校最近发生的大事,挑重点跟我说一遍——”丁元佑见他傻傻地搞不清状况,恼怒地叫道。 屁股都要坐不稳了,他此时哪里还有耐心跟他客气,不爆粗口,已经是因为他本性温文尔雅,不习惯这样骂人。 当了六年校长,原以为一切已在自己的掌控中,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部长的话很清晰地表明一个意思,那就是学校进了素质低劣的老师,这件事已经传到上面的耳朵里了。 是谁传出去的?不用想也知道。 肯定是有人盯上了自己这个位置,借上面的手打压自己。 “我知道了,稍等一下。”助理见校长要发飙了,连忙说好。 说完冲出办公室,去自己那边把文件夹拿过来,放在办公桌上。 既然不清楚具体指哪一件事,那就把所有需要校长室批复的事件,全部拿过来。 这些都是相关事件的记录,他挑重点的汇报一下就行。 丁元佑此时也没办法计较了,只好皱着眉头,听他边汇报,边说明每件事的前因后果。 “你确定就这些了?”见他停了下来,丁元佑问道。 这些事不是自己想听的,因为没有涉及老师的师德问题。 “有些事情不大,所以分管的两名副校长直接处理了,我就没有汇报。”助理见丁校长似乎不满意,猜测他问的事不在这里面,于是又含糊地补充了一句。 今天领导太反常了,他到现在都搞不清,自己应该汇报哪方面的内容? “不管事情大小,只要报到校长室的,全部给我拿过来——”丁元佑见他自作聪明地推诿,恼火地吩咐道。 助理不知道自己关心哪件事? 自己何尝不是如此? 作为一校之长,不怕做错事,最害怕的是连自己做错什么,都搞不清楚? 那自己的仕途算是彻底完了。 助理不敢反对,去找两个副校长,把他们最近处理的文件,全部抱到校长室。 “这个冯娅宁是怎么回事?”丁校长这次不听他汇报了,自己打开认真看起来。看到这个名字,他皱眉问道。 新学期刚进学校的老师,除了她,另外还有一名四十左右的老师。 如果部长指的是这件事,那出问题的人,应该在这两人中间。 “她是市组织部冯部长的千金,刚从英国留学回来。”助理小声解释道。“这是郑副校长亲自安排进来的——” 印象中他私下也跟丁校长提起过,只是当时忙于新生录取的事,或许领导忽略了。 “这么说了,她是特招进来的?”丁元佑一听,心里马上有了猜测。 只是以她的身份,来当了名普通的大学讲师,算不得什么大事啊? 除非是上面有人对冯部长有了看法,所以借机寻事了。 “是的。”助理不敢欺瞒。“因为她的父亲是冯部长的原因,全校教职工都知道了这件事。” 从级别上来说,冯部长只是余杭市的一名副厅级干部,级别上还比不上丁校长。 问题是人家是实权部门领导,而校长只管学校这一块,只要有点眼力的,都知道得罪不起组织部的人,所以没有人敢小看冯老师。 “这个冯老师课上得怎么样?学生对她的评价是好还是坏?”丁元佑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老师大多是明哲保身,不会去得罪这种有背景的人,所以听他们的评价没用。 而学生相对客观一点,如果不喜欢老师,总会有些蛛丝马迹表现出来。 “评价暂时还不清楚。”助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替校长收集各种有用的信息,供他参考和决策,所以不会故意隐瞒消息。“关于冯老师,最近还真的出了些事。” 于是从里面抽出那张关于叶纤红的处分决定,并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学生跟老师有纠纷,大多数情况,都会站在老师这一边,助理也不觉得这样处理有什么问题。 现在领导关心这件事,那一切暗里的动作,就必须汇报给领导了,免得影响他的判断。 “乱弹琴。”看了处分决定书,又听了解释,丁元佑气得拍了一下桌子。 老郑在常务副校长这个位置上呆了七八年,难道现在不满意了,所以给自己挖了个坑? 作为一校之长,如果学校出了大事,最后引咎辞职的,肯定是他这个校长。 想到这个结果,他冷静下来,决定亲自调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所以第一个电话,他就打到了叶纤红的班主任田静那里,想弄清楚最真实的情况。 第三十五章调查 “这件事是我的失误,没有第一时间处理好,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田静以为校长在怪自己无能,连忙承认错误。 这么说来,冯部长已经找过丁校长,并施了压,所以他才会亲自找上自己? “我不需要你道歉。”丁元佑冷冷地回答。“你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详细地跟我说一遍。” 到了他的层次,清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 班主任也好,任课老师也好,学生也好,或许都觉得自己没有错,那是因为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作为一校之长,他的工作不是当个好裁判。 而是就事论事,解决问题。 他要做的,是站在学校的角度,处理一切问题。 就算谁都没有错,如果损害了学校的荣誉,那责任人就应该受到处罚。 “是这样的,叶纤红第一天上英语课时,跟冯老师起了冲突——”田静此时冷静下来,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这些事班上的学生都知道,她只能尽量用客观的语气,免得校长问别人时,有不一样的结果。 “后来呢?”丁元佑继续问道。 他是什么人?尽管田静表现得很客观,他还是很快听出了很多包含的问题,比如冯娅宁为什么要针对叶纤红,叶纤红作为一名新生,怎么有勇气跟老师针锋相对? 换作其它师生,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昨天叶纤红放学后,跟社会上的人发生了冲突,进了派出所。”这些事班上传得沸沸扬扬,她自然也一清二楚。“班上大多数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学校准备处分她,没想到她又跟冯老师闹起来了——” 这是她无法理解的地方,换一个学生,好歹会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吧! 浙大是名牌大学,考进来不容易,难道她一点也不在意被开除吗?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丁元佑听完后,才知道部长也只知道前半部分,今天两人继续吵了起来,看来自己真的不冤。 “我刚准备写申请,把叶纤红开除。”田静连忙回答。 但愿自己这样做,还算亡羊补牢,校领导不要怪到自己头上。 “哦。”丁元佑不置可否地应了声。“最后问你一个问题,叶纤红向你请假,你批了没有?” 两人争吵,这件事是起因,必须搞清楚。 “没有。”田静大声回答。“军训完后第一天开课,事情那么多,我怎么会答应她请假?” 站在冯老师这边后,她就必须死撑到底了,怎么可能留下这件把柄,害了冯老师? 就算叶纤红不承认,又拿不出证据,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 “我明白了。”丁元佑淡淡说了一句,挂了电话。 这件事很明显,冯娅宁和叶纤红有旧怨。 他比较好奇的是,两人同时进学校,又恰好分到同一个系里,这件事有没有其它阴谋?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巧合? 有的话,十有八九是人为的。 “校长——”见丁元佑打完电话后,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助理有些心虚了。 安静的校长室,田静说的每一句话,他也听得一清二楚。 他能坐到这个位置,当然不傻,心里也有了猜测。 这是有人想搞事啊? 问题是最后怎么校长成了别人的靶子? “你去找叶纤红,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搞清楚?”丁元佑当然不会偏听谁的一面之词,所以必须听学生那边的解释。 既然对方把叶纤红拖进乱局,说明她也不简单,有资格参与这样的大事。 做为校长,必须把里面每个参与者的底细摸清楚,随时联合一部分人,把对自己不利的人打下去。 所以不能允许把她开除。 助理找到叶纤红的时候,她已经吃过午饭,回到教室。 不管怎么样,只要学校没有明确开除自己,她会依然在这边上课。 至于冯娅宁的态度,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听说班主任田老师不承认自己请假,叶纤红笑了。 原本对她的态度,就有所怀疑,现在看来这场风婆,她也下场参与了。 等罗叙弄清楚那天围堵自己男人的身份,基本上可以搞清楚这件事背后的所有力量了。 “叶同学。”校长助理第一眼看到叶纤红,就感觉这件事有问题。“你确定田老师答应你的请假了?” 倒不是他不相信她,而是必须听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一开始他也以为是冯老师跟叶纤红两个人的矛盾,如果叶纤红的话没错,那至少班主任也参与了。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纯粹是讨好冯老师? 大家都不是刚进入社会的毛头小子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道理不可能不懂。 如果不涉到具体利益,谁会傻傻地替人做假证? 这件事可大可小,小处说田老师的工作责任心有问题。 从大处讲,她的职业道德存在严重的偏差,这样的人当班主任,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想到这里,他把这件事汇报到校长那里,看他怎么处理。 “你怎么看这件事?”丁校长听了汇报,问道。 以小见大,学校确实存在部长所说的情况。 只是现在才发现冰山一角,谁知道下面有没有掩盖更大的问题? “凭我的直觉,这件事叶纤红没必要撒谎,所以很可能是田老师和冯老师联手在动手脚——”丁校长才是自己的真正上司,在这种时候他不能胡言乱语,影响对方的判断。 而且他是校长聘请的助手,跟校长一荣俱荣,所以反感有老师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 如果每个班主任都像田老师这样,那浙大百年荣誉,只怕要毁于一旦了。 “那个田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见他说的跟自己的判断相符,丁校长自言自语道。 坐在校长位置后,平时处理的都是方向性的大事,跟底下的基层其实接触不多,所以很难理解她们的行为。 “或者是想通过这件事,讨好冯部长。”助理长期接触基层,反而理解这些猫腻。“田老师自己能力不足,不可能升职,但是她的老公和孩子呢?” 人是社会动物,心思很复杂。 不是说每个人都会作恶,但是事到临头,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从容面对诱惑。 如果毁掉一个学生,能换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谁敢说自己不动心? “你去把田静的档案拿过来。”丁元佑心里一震,对助理说道。 作为一名传统的教育家,虽然这些年并不缺乏斗争的经验,但是这种过于直接的交易行为,还是无法接受。 趁这个机会,好好整顿一下,对学校不是坏事。 不管是学校还是自己,当大家对一些问题视而不见的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 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过来,才能浴火重生,重拾浙大声誉。 第三十六章惊人结果 当天晚上,叶纤红从罗叙那里获得情报,搞清楚了那个墨镜男的身份。 他叫邵天奇,是余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而他的父亲邵庭沛,是江浙省著名的民营企业家,资产已经过了五亿。 邵家出生贫寒,家里也没有什么大人物,所以没什么可以挖掘之处。 倒是邵天奇平时玩得最好的朋友里,有一个叫安英杰的人,而他正是冯娅宁姑姑家的表哥。 这样一来,事情就对上了。 冯娅宁想对付自己,求助于表哥,安英杰不好亲自出面,于是让邵天奇当了一回小人。 想来安家冯家以前没少帮邵家,所以邵天奇也不敢拒绝安英杰的事。 “把范家、江家那边的人撤回来吧!”叶纤红想了想,吩咐道。“接下来把重点放在安英杰、邵天奇和冯娅宁这几个人身上,我要他们这几年干过的所有混帐事——” 原本想趁这个机会,给范家一个教训。 顺便把江绪洋彻底打下去。 现在林老和卫老知道这些事,肯定会出面处理,如果自己再乱安排,说不定会打乱他们的计划。 那自己只须盯紧这几个小的就行了。 他们背后的人,让林老卫老去处理。 这几个人挑衅自己,想来恶事做了不少,那自己亲自动手,把他们送进地狱。 “好。”罗叙应道。 走出屋子,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回过头来。 “怎么了?”叶纤红问道。 “我发现胡先生似乎也安排人在调查这些事——”罗叙犹豫了一下,说道。 作为男人,老婆碰到麻烦,老公去处理,他这样做并不奇怪。 只是两个人分头在处理,万一中间发生了什么误会,那可不是玩的? “什么?”叶纤红吃了一惊。 难怪胡向阳这两天早出晚归的,原来他也在暗中调查这件事,因为不想自己担心,所以什么都没说。 被人暗里保护的感觉,其实非常甜蜜。 怕被罗叙看破心事,她挥挥手,让他离开。 回到房间,看到胡向阳已经睡着了。 爬上床钻进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的气味,安心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问起这件事。 见自己的行动被她揭穿,胡向阳就有些窘迫。 小红碰到这样的事,作为她的男人,当然应该站出来替她出气。 可是不管是能力,还是处理手段,都比不上她。 他只能暗里安排人调查,希望给她一个惊喜。 “向阳,这件事你不要插手了。”叶纤红抱住他亲了一下。“你走的路跟我不同,如果不小心留下把柄,对以后的事业不利——” 叶纤红知道他以后的发展方向,肯定是往政坛走,所以不能留下污点。 而自己就算读了大学,依然会以自由投资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即使出了什么差错,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用担心。 “好吧。”听了叶纤红的分析和解释,胡向阳心里也平衡了。“那以后只能靠你自己了——” 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样的感觉并不好。 “傻瓜。”叶纤红用力在他头上蹂躏了一番。“你看林樾和卫振华他们,碰到事情还需要自己动手?只要你努力往上走,将来就能保护我了——”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一个人有能力,并不是看他武力值有多强,而是看他拥有多少资源。 自己不需要他真的到林伯伯和卫伯伯的地步。 只要将来能走到肖东胜那个层次,他就足够保护自己和家人了。 “你这样说,我的压力更大了。”见她拿这两个大人物来做比较,胡向阳的冷汗流下来了。 那样的大人物,只有出生在特殊的家庭里,才有机会升到那个位置吧! 自己这辈子是不可能走到那一步的。 “我又没强迫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只要你用点心,不管到哪一步,我都会支持你。” 吃了早饭,回到学校,教室里乱成一团,大家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说什么? 看到叶纤红进来,顿时一静。 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 很明显,是自己的处分通知书公布出来了,所以大家才会这么激动。 “干嘛?”忽然感到身后在人拿笔在戳自己的背,叶纤红回头瞪了张鹏坤一眼。 也只有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子,才敢这时候招惹自己。 “叶纤红,你真的太厉害了。”张鹏坤身子凑过来,用一付崇拜的语气说道。 班上的同学都转头望着他们,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 “想笑话就直说,什么时候学会用反讽的语气说话了——”叶纤红没好气地叫道。 上了不到一星期的课,就被学校留校察看,想来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叶纤红即使有四十多岁的心理年龄,也会感觉羞耻。 “你说什么?”张鹏坤被她的话搞糊涂了。“难道你还不知道班主任田老师被开除的事,这件事不是因为你?” 忽然想到叶纤红不住校,没参加晚上的自习课,又理解了。 “田老师被开除了?为什么?”叶纤红下意识地反问道。 昨天校长助理找自己了解请假的事,还郑重其事地多问了一遍。 现在看来,是另有原因。 难道田老师颠倒是非,说自己没请过假? 如果这样的话,那这个人被开除就罪有应得了。 一个班主任,屁股歪还不算,还做假证害学生,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我们怎么知道?”张鹏坤一付八卦的模样。“她干得好好的,突然被开除,不是因为你吗?” 每个学生都暗里这样猜测,包括他自己。 毕竟班上最近没什么事,除了叶纤红跟冯老师那些矛盾。 大家会这么议论,是因为昨天放学后,公告栏里公布了对叶纤红的处分决定。 处分原因写得很清楚,什么不遵守校纪校规,不尊重老师,跟社会上的人牵扯不清,因打架进派出所等等。 后面这些大家都理解,但是不遵守校纪校规,就让人费解了。 后来有聪明人提起叶纤红请假的事,大家顿时醒悟过来。 从处分书上看,似乎田老师站在冯老师那边,不承认叶纤红请了假。 站在学生的角度,大家其实是不信这话的。 一个没请假的人,敢在英语课上用这种语气跟老师说话? 只是田老师这样处理,大家也不敢说什么? 班主任嘛!在这种事上颠倒黑白,大家又不是没碰到过? 最夸张的是,昨天晚自习结束前,那张处分通知书不见了,换了一张对冯老师和田老师的处理意见。 冯老师因为刚进学校,被校方以试用不合格的理由劝退。 而田老师则以师德有问题为由,被直接开除出教育系统。 大家都被这个反转结果惊呆了,从昨晚一直到早上,大家的议论就没有断过,直到叶纤红这个主角出现。 第三十七章背后的人 “你表哥跟人家有矛盾,你乱插手干什么?”冯部长今天上午没去上班,在家教训自己的女儿。 对于这个不检点又没脑子的女儿,他真的绝望了。 别人家的孩子出国几年,学回一身真本事,回来被大家争相聘请。 自家的女儿倒好,背了一身恶名回来,现在连婚事都没有着落。 费了好大的劲,把她调到省内最好的学府,希望她安心教几年书,把自己洗白。 没想到居然跟一个学生闹了起来,最后被学校赶了出来。 这样一来,她以后还能干什么?要自己一辈子养着吗? “我怎么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冯娅宁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是不是他们没把爸当回事?” 以前有父亲的面子在,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最后都能全身而退。 没想到这次父亲的面子也不管用了,她到现在都糊里糊涂的,学校为什么会这样处理? “你没长脑子啊!”冯部长快要被她气死了,在桌上重重拍了一下。“别人这样挑唆你,你居然还把这话说给我听,难道你希望你爸跟人斗个你死我活,然后也被人扫地出门,去扫大街?” 因为只有一个女儿,老婆对她比较溺爱,每次想教训一下,都会被老婆拦住。 原以为长大后,总会懂事一点,没想到一点也没变化。 后来听人说,国外的教育跟国内不同,所以不顾老婆的强烈反对,把她送出国。 现在看来,国外四年,对她也没效果。 因为没有自己的管束,她反而更加没有顾忌,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人。 “老冯,你消消气。”冯太太原本坐在女儿身边,此时连忙走到他旁边劝慰道。 虽然心疼女儿,但是老公的话也有道理。 如果他的位置保不住了,那一家人靠什么生活? “不是还有舅舅他们在吗?”冯娅宁振振有词地说道。“谁敢对付你?” 父亲不过是组织部副部长,大舅才厉害呢! 如果有人敢对付自己一家,他肯定会帮忙的。 “你还知道有大舅在?”冯部长像看白痴一样地望着女儿。“那你表哥的事,你大舅为什么不处理?” 女儿似乎被人洗脑了,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想明白。 这让他突然警惕起来,难道有人想对付自己和范家,所以借女儿的手,挑起矛盾? “大舅——”冯娅宁毕竟没有傻到家,这时候突然反应过来。 对啊!江表哥的事过去这么久了,都没看到大舅出面替他解决。 “你跟我老实说。”郑部长忍住怒气,坐了下来。“你表哥的事,是谁告诉你的?” 这个人明显没安好心,说不定就是他在算计女儿?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有疑问,为什么这么凑巧,女儿就会在叶纤红的班级任教。 要知道英语是门基础课,几乎每名大一新生,都要上这门课。 而浙大有几十个新生班,女儿只教三个班级的英语,想碰上她的概率还真不高。 “我不能说。”冯娅宁此时已经有些害怕了,不过依然犟着头不肯说出名字。 父亲知道后,肯定会去找他算帐。 所以她得赶在父亲之前,当面问问他,为什么这样做? 或许事情并不像父亲想的那样? 或许还有别的苦衷呢? “你不说我就查不到了吗?”冯部长没想到女儿到了这个时候,还分不清轻重,对她彻底失望了。“既然你巴不得我这个当爸的倒霉,那就继续去外面折腾吧!” 说完懒得再理老婆女儿,一个人进了书房,呯的一声把门关上。 屋外的冯娅宁,这时候才开始有些后悔。 自己这样做,是不是伤害了爸爸,所以他才会这么生气? “小宁,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冯太太虽然对丈夫的话有些不以为然,对女儿的态度,也有些不高兴。“如果没有你爸,你还能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 做父母的,不求子女多孝顺,总归无法接受他们为了外人,不顾父母的死活。 女儿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这么幼稚任性,她真的担心这辈子都嫁不出去? “不是还有舅舅他们在吗?”冯娅宁抱着老妈的胳膊撒娇。“只要你在他们面前提一下,爸爸怎么可能有事?” 妈妈在娘家是老小,几个舅舅都宠她。 “也是。”想起娘家几个哥哥,她的信心又回来了,觉得老公太小题大作了。 范家已经爬上这个高位,可以说根基深厚,她一点也不担心老公的工作会受影响。 母女俩说了一会,冯娅宁找了个借口,离开家里。 冯部长从书房出来,看到女儿已经不在客厅。 听说已经出门,他气得直哆嗦。 “老冯,你都多大年纪了?跟女儿置气?”冯太太见他不依不饶的样子,不快地嚷道。 人家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偏偏他们父女是冤家对头,只要坐到一起,谁会吵起来。 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犯了冲? “你们是不是没把我的话当回事?”对这个自以为是的妻子,冯部长也是一忍再忍,谁让他的地位,比不上几位妻舅呢?“难道到现在你还没看出来?小宁这次惹得祸有多大吗?” 正常情况下,就算女儿得罪了校长,在知道自己身份后,也会给面子留下她。 现在为了那个学生,不但把班主任开除了,还把女儿辞退了。 由此可见,那个学生的身分不简单。 如果学校有一丝忌惮自己,肯定会提前跟自己通个气,商量一下对策,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现在这些都没有,说明对方的地位,是自己远远不能比的。 这样一想,他就冷静不下来。 说不定这一次不但自己会倒霉,还会连累妻舅一家呢? “那怎么办?”冯太太只是自负惯了,听老公一分析,也觉得有理。“我现在马上给大哥打电话,听听他的意见。” 父母已经不在了,大哥成了她最大的依靠,遇事习惯先找他商量。 “你连这件事的前因后果都不了解,就直接打电话给他,只会被他骂一顿——”冯部长恼怒地叫道。“现在得先搞清楚,到底是谁在设计你女儿?对方有什么目的,这样大哥才能想办法怎么解决——” 别看大舅子护短,但是脾气也很暴躁,如果不问情由瞎找他,只怕被他教训一顿。 “那怎么办?”到了这个时候,冯太太已没了主见。 平时他喜欢把大哥挂在嘴边,内心其实也是怵他的。 “女儿会去哪里?她平时跟你话多,难道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泄露?”冯部长见她听得进自己的意见,把火气压下去,好声好气地问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把这件事弄清楚,才好判断接下来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八章人去楼空 心里还抱有侥幸心理,但愿这件事到此为止,没有后患。 可是多年的工作经验却提醒他,这件事十有八九,才刚刚开始。 因为女儿的介入,对方已经成功挑起了那个学生和冯家的矛盾。 接下来只怕要迎来对方的手段了。 所以必须先搞清楚幕后指使者是谁,并查清楚他的恶毒用心,只有这样,这个矛盾才有解开的可能。 女儿这时候离家,应该是去找他了。 那个人这么小心布局,告诉女儿的身份也可能是假的。 如果女儿打草惊蛇,把那个人惊走,那接下来只怕再也难以找到那个人了。 冯娅宁离开家后,打车直接赶到西湖边的一栋小院子里。 这边环境清雅,风景宜人,她来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这里。 伸手拍了拍门,里面没有动静。 冯娅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这时候应该在家啊! 不死心地又拍了几下门,还是没有人。 明明约好中午一起吃午饭,为什么不在家等自己? 因为不想回家,听父亲的教训,她在门口看了看,在一处树荫下坐下来。 傻傻地一直等到十点半,她有些不耐烦了。 于是站起来,在周围找了一圈,看到一家有公共电话的小店,给他打传呼。 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他回复。 冯娅宁这时候真的有些慌了,自己认识他到现在,只知道这个住址和那个传呼号码。 如果他离开了,那她去哪里找他? 不死心地又呼了一次,还是没有回音。 她回到那栋院子前,继续拍门,依然没有动静。 忽然想起父亲的话,难道他认识自己,只是为了挑起自己跟叶纤红的矛盾。 现在自己已经被辞退,跟叶纤红的怨已经积下,所以他直接离开了? 如果这样,那自己真的成了傻瓜? “高化明——”她边拍门边不死心地大声叫道。 看来自己真的上当了,在自己出事后,他就消失了。 现在就连这个名字是真是假,她也没办法确定。 想到这里,她全身无力地瘫倒在门口。 一直坐到十一点半,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她才站起来,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准备回家。 “宁宁,你去哪里了?吃饭了没有?”冯太太见女儿眼圈红红地回来,担心地问。 就算明知道女儿犯了错,可是她只有这样一个孩子,怎么舍得真正怪她? “我不饿——”看到母亲担忧的眼神,冯娅宁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又不愿意露怯,于是蹬蹬蹬地上了楼,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冯太太张了张嘴,最后没说出口。 叶纤红所以的班级,在田静被开除后,新任命了一名班主任。 那是一个五十左右的瘦小老头,头发大半白了,穿着灰黑色的衣服,显得比实际年龄更老。 唯一的亮点是嗓门比较大,中气也足,第一次听他说话,会被他吓一跳。 叶纤红对他也不抱什么期望,只要别找自己的麻烦就行。 周末到了,在余杭的好友全部到叶纤红的大宅子汇集,准备好好庆祝一下。 这个计划从她搬进来起,就定下来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直没办法兑现。 今天是她亲自邀请大家过来的,至于聚餐地点,定在自己和胡向阳住的那套房子里。 只不过来的人并不多,除了赵大成夫妻俩、肖东胜兄弟俩、温俊和章诗萍之外,只剩下沈德宗。 加上叶纤红和胡向阳,也只有九人。 人虽然少了些,不过这些人都是最早认识的,关系更纯粹,所以气氛比以前还要好。 “听说你在学校遇到了麻烦,需要我们帮忙吗?”赵大成性格一直大大咧咧,直接开口问道。 他一直是胡向阳最好的兄弟,有事会一起分担。 胡向阳调查那件事时,跟赵大成商量过。 “难道向阳没有跟你说我的态度吗?”叶纤红不想在这样的场合,提起这种糟心事,所以没好气地回道。 赵大成见叶纤红态度不对,嘿嘿笑了笑,没有再出声。 其它人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就没有人再提这件事。 聊了几句,叶纤红让他们在院子里吃水果聊天,自己去厨房准备中午的饭菜。 有朋友过来,虽然会忙碌一点,不过跟他们聚一聚,放松一下,对她来说也是难得的享受。 章诗萍悄悄走过来,想帮忙干活。 自从跟温俊结婚后,她的变化非常大。 以前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说话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现在开始懂得照顾别人心情了。 叶纤红倒不觉得她变成这样,就一定是好事。 她只是开始变得成熟了。 成熟其中一个标志,就是自己越来越不舒服了,而别人跟自己在一起时,越来越舒服了。 说到底就是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习惯,为了别人,委屈自己,这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必须经历的。 章诗萍只是比别人晚了几年。 “有陈姨帮我就行了,你去陪他们聊天吧!”叶纤红把她推出厨房,笑着说道。“多陪陪韩依霏,她跟其它人不熟——” 那边现在只有她一个女人,又很少参加聚会,一个人在那边插不上话,会让她尴尬。 “好吧。”章诗萍无奈地回答。 她过来这边,其实也是收到温俊的暗示,要她陪陪韩依霏。 只是相比这个,她更愿意给叶纤红当助手,所以才来到这边。 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叶纤红赶到那边。 “别一付不情不愿的样子。”叶纤红叹气道。“你已经嫁给温俊了,难道没发现自己在待人接物方面,还差得远吗?如果逃避这些,将来有得苦头吃——” 温俊一家虽然才三口人,关系也不复杂,但是整个家族人就多了。 她必须学会应对这些人,否则会给温俊拖后腿。 “我知道了。”章诗萍有气无力地回答。 跟叶纤红在一起,一方面她觉得很放松,因为不管碰到什么困难,她都能轻易解决。 另一方面,又会衬得自己特别无能。 总而言之,她还是希望两人能亲近一点,让自己获得进步。 跟温俊的事,如果没有她帮忙,两人说不定已经分手了。 中饭叶纤红做了两份,朋友这边一份,卫老林老他们那边又送了一份。 “如果没有我们,小红就能天天跟他们在一起,这样才是年轻人该过的生活。”卫老夹起一块切得薄薄的鱼片,感慨地说道。 他们用餐的地方,跟叶纤红住的地方,只隔了十几米。 那边的欢声笑语,清晰传到这边来,让他们感受到年轻人在一起聚会的快乐。 他总觉得是自己拖累了她,所以想办法弥补叶纤红。 第三十九章幕后黑手现形 “你放心,小红比我们想像得成熟,所以并没有把我们当成累赘。”戴老担心老领导钻牛角尖,连忙安慰道。 如果小红真的反感这些事,说不定早就表现出来了。 “我知道。”这一点卫老自然也清楚。“我也是随口说说而已,否则早回京城了。” 人都是怎么的,有这样的机会,他肯定要牢牢抓住。 “对了,小红那件事,学校已经出结果了。”戴老午饭前,接到学校那边的电话,有人把处理结果向自己汇报了。 今天只有他们三人用餐,正好把结果向两位领导汇报一下,顺便讨论一下后续计划。 在他看来,处理了两名老师,还小红一个清白,只是刚刚开始。 以他的眼光看来,这里面到处都有阴谋的味道,所以必须搞清楚是谁在对付小红。 不管涉及到谁,都不能轻易放过。 “那就好。”林老和卫老虽然没有得到消息,不过这件事他们插手了,自然不担心结果。“我们别的地方帮上了她,把这些伸向她的黑手斩掉,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 这也是他们三人的共识,就是为她创造一个舒心的环境,别让一些糟心事,影响她的生活。 “现在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这次针对小红的有三拨人。”戴老喝了一口葡萄酒,慢悠悠地回答。 第一批自然是把冯娅宁调到小红所在班级的人,这批人应该在学校内部,而且有一定的权力,普通老师没这个本事把冯娅宁安排在叶纤红所在的班级。 第二批自然是充当冯娅宁打手的人,他们就在她的身边,包括在学校造谣生事,以及派人去堵小红的车,最后被她揍的那些人。 这些人大多跟冯家沾亲带故,所以很容易查。 第三批最隐秘却最阴险,是唆使冯娅宁对付叶纤红的人。 两人原本无缘无仇,虽然小红以前跟江绪洋有过矛盾,但是过去这么久,大家都快放下了。 那人却借冯娅宁的手,对付小红,本事不小。 “既然知道有三批人,那查到他们的身份没有?”卫老最嫉恶如仇,放下杯子问道。 他原先主要盯着范家,围绕小红这些人,交给戴奉焱去处理。 没想到他的动作这么快,很快就把整个阴谋过程弄清楚了。 “第一批好查,基本上确定是那名姓郑的副校长,他为了讨好冯娅宁的父亲,所以把她安排进学校。”戴老解释道。“至于为什么分到叶纤红的班上,我估计是有人在分配时,动了手脚,我已经让人在学校里查了,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哦。”林老点点头。 “第二批人更容易查,冯娅宁有哪些狐朋狗友,一打听就知道了。”戴老继续分析道。“唯一没搞清楚的是,到底谁跟叶纤红有这么大的仇,要花这么大的精力做这件事——” 原本他们以为有人看不惯范家的人,所以故意挑起小红跟冯家的争斗,最后牵扯出范家,借卫老和林老的力量,灭了他们。 后来发现没有这方面的可能。 一方面卫老林老跟小红生活在一起,外界并不知道。 另一方面,自己算是小红明面上的背景,却没有任何消息传到自己这边。 自己不出手,那跟冯家范家就不可能起冲突,这才是他否定这个答案的原因。 “让省厅多派些人去查。”林老担心这件事拖得越久,这个人越不好找,催促道。“如果有困难,我来打电话——” 快些把事情解决,他们也可以安心。 “好的。”戴老应下来。 当天晚上,叶纤红再次召集罗叙,问那几个人的最新进展。 随着事态的发展,她也发现有一只黑手,似乎在对付自己。 冯娅宁和田老师只是被利用的工具。 而其它找自己麻烦的人,只能算是冯娅宁的帮凶。 所以那只黑手,才是事情的关键。 “这是今天刚洗出来的照片。”罗叙把一只文件袋调给叶纤红。“盯梢冯娅宁、安英杰和邵天奇的人,把他们所有接触的人,全拍了照,你看看有没有面熟的人。” 他的想法很简单,明面上的敌人不可怕,怕的是暗地里的敌人。 所以把这些交给叶小姐,让她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我先看看。”叶纤红把文件袋里的相片,倒在桌子上,仔细看起来。 大多数人她并不认识,偶然有几张熟悉的面孔。 其中一个人的相片,引起了她的好奇。 以她的记忆力,只要见过一次面,就不会轻易忘记对方的身份。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个男的应该叫林轩,她和胡向阳去京城的时候,他在胡向谦的唆使下,和哥哥林越来找他们的麻烦。 当时她把他们兄弟打倒后,交给卫老的老生子卫振国来处理。 也知道了他的身份,居然是卫老的外孙,他的母亲是卫老的二女儿。 因为这件事,他们被卫老禁足一个月。 他跟自己虽然有矛盾,不过不至于因此恨上自己,处心积虑对付自己吧? 把这张照片放在一边,另外又找到好几张他跟冯娅宁在一起的照片,两人看起来很亲热,一付情侣的模样。 叶纤红皱了皱眉。 如果查到最后,最恨自己的幕后凶手是林轩,那这件事对自己来说,反而是个坑了。 卫老再重视自己,也不会跟自己的嫡亲外孙翻脸吧! 想了想,她让罗叙先回去,这件事明天再解决。 上次卫老因为两个外孙的原因,用青花瓷向自己陪罪。 再次发生亲人害自己的事,不知道卫老是怎么样的态度? 其实叶纤红也想看一看,当自己和他的至亲发生正面冲突时,卫老到底站在哪一边? 如果关系经不起考验,那自己后面要留一手了,不能对他们抱过高的期望。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早饭后,把所有林轩和冯娅宁在一起的照片,交给卫老,没有解释什么,就直接去学校上课了。 “这是谁的照片?”见卫老脸色铁青,林老走过来问道。 年纪大了,最伤身体的是愤怒和悲伤这些负面情绪。 老友遇到糟心事,他肯定得劝慰一下。 “你别管。”卫老把照片收起来,重重呼出一口气,仿佛要把心里的憋闷,全部吐出去。“这件事我自己解决——” 小红把照片交给自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意思很明显了。 现在大家还在查谁唆使冯娅宁对付她,有了这些照片,已经不言而喻了。 林轩跟小红有过矛盾,他现在突然出现在冯娅宁身边,在这件事扮演了什么角色,还用得解释吗? 第四十章家法 “行。”林老见他这样说,也不好再劝。“年纪大了,要控制自己的怒气,免得伤身。” 小红能帮他们的,只有靠药物这些外在的东西。 而一个人想长寿,还得依靠内心的力量,去平衡身体的情绪。 想心情豁达平和,知足常乐,必须当事人自己去努力,旁人的作用总归有限。 “放心。”卫老点点头。“我不会辜负小红一番心血的。” 年纪大了,最大的乐趣,是看着晚辈一代代成长起来。 同样的,看到他们堕落腐化,心思狠毒,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模样,那种心痛也是外人无法体会的。 叶纤红把照片交给卫老后,就静静等待他的处理结果。 好在让她等待的时间并不长。 周一回学校上了半天课,中午回家时,看到院子里多了很多车。 罗叙悄悄提醒她,家里来了很多卫老的家人。 叶纤红一听,直接去卫老住的小院。 其实用不着罗叙提醒,这边的大多数人,她有过一面之缘。 那次替卫老治好病,他邀请自己参加他们的家宴,跟这些人见过面。 屋里没看到林老和戴老,应该是知道卫家要处理家事,所以故意避开了,免得卫老难堪。 “小红。”看到叶纤红进来,卫老向她招了招手,让她来到他旁边。“这些人都是卫家的晚辈,想来大多数你都认识了——” 因为父亲电话里说得很郑重,卫振华和几个兄弟,带着所有的孙辈,都赶了过来。 除了卫家人,就连已经出嫁的姐妹以及他们的家人,也全部叫过来了。 其它人脸色还算正常,只有老二卫振兰一家,此时满脸涨得通红,站在那里局促不安。 特别是林越林轩兄弟俩,除了不安之外,望向叶纤红的眼神,更多了一丝狠毒之色,怎么压也压不住。 “卫爷爷。”叶纤红像是没看到,面无表情地走到他旁边,语气平淡地叫了一声。 到了这一步,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就看他们如何处理这件事了。 倒不是她想跟卫家绝交,但是这件事如果没处理好,以后跟他们肯定会有隔阂。 对叶纤红来说,普通人想对付自己,她一点也不担心。 但是像卫家这样的大家族,如果对自己有了恶意,那真的是防不胜防。 毕竟自己不是一个人,胡向阳一家和娘家的父母兄弟,都经不起卫家的一点小手段。 “畜生,给我跪下。”卫老拿起手上的拐杖,在地上重重顿了一下,朝林轩喝道。 叶纤红冷淡的表情,让他觉得无地自容。 前两天他还跟林老头和奉焱商量如何照顾好小红,现在却发现,真正想伤害她的,却是自己的家人。 一个人年纪越大,越看重自己的脸面,没想到被自己的外孙,狠狠打了一巴掌。 “外公,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林轩这时候就算再恨叶纤红,也只能暂时放下,扑过来跪在老爷子面前,哭着哀求道。 大家族里面,没有亲情,只有利益,归根结底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的。 对于每个卫家晚辈来说,在外面受到所有人的吹捧和讨好,自然而然生出了优越感。 想继续保持这样的生活,势必要获得卫家当家人的青睐,所以各种讨好手段层出不穷。 同样的,在同辈的兄弟之间,各种阴暗手段同样防不胜防。 林轩是外孙,已经隔了一层,自然比不上卫姓人受宠。 上次被人一挑拨,跟叶纤红和胡向阳发生了矛盾,不但被他们打了,还被外公禁足一个月,成了所有人的笑话。 这让他如何忍得下这口气? 前段时间来余杭出差,跟朋友聊天时,无意中听一个父亲在浙大担任副校长的朋友说起,叶纤红考上了大学,于是就开始动脑筋怎么报复她? 自己亲自动手肯定不行,被外公知道后,会惹来麻烦。 那个朋友帮他出了个主意,就是借冯娅宁之手,好好羞辱她一顿。 两人一起合作,果然像计划的那样,冯娅宁和叶纤红闹了起来。 听到学校沸沸扬扬的都是对她的不利谣言,他觉得特别痛快。 让他没想到的是,丁校长突然回来调查这件事,影响了他的计划。 这时候他才冷静下来,发现自己居然也中了朋友的圈套。 朋友的父亲是副校长,他想借这件事,抹黑浙大,然后逼丁校长下台。 丁校长自然不会甘休,很快拿出了处理意见,把冯娅宁和田静开除了。 见事情朝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了,林轩匆匆离开原来租的房子,丢下烂摊子不敢再管了。 原以为自己随便编了一个名字和身份,神不知鬼不觉,冯娅宁就算明知道自己骗了她,也找不到自己。 至于朋友那边,谅他也不敢说出自己的事。 没想到叶纤红派人跟踪冯娅宁,拍下了自己跟她在一起的照片。 “如果认错有用,那要警察做什么?”卫老冷着脸骂道。 这句话以前听小红说过,他觉得非常符合自己此刻的想法。 大家族里,晚辈争斗难免,他也没放在心上。 毕竟一个家族想长久保持繁荣昌盛,后代必须有头脑有手段,温室长大的孩子,是撑不起卫家的。 只是把手段用在自己人身上,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爸,你消消气,轩轩还小不懂事,你罚他赔偿小红的损失好了——”卫振兰见儿子在众人面前没脸没皮的样子,心里非常不好受,在一边求情道。 这个叶纤红搭上了父亲,总归是外人,总不能让卫家的人,为了她丢面子吧! “他都二十七八了,还是小孩子不懂事?别人这个年纪,儿子都能打酱油了,你这个当妈的,想惯他一辈子吗?”卫老没想到女儿这个时候还敢求情,铁青着脸骂道。“别以为你们都没事,等处理完你儿子,再来处理你们——” 说完,举起手里的拐杖,狠狠抽在林轩的背上。 会下这么重的狠手,他是真的被气坏了。 一方面是气极了这个外孙不懂事。 既然他父母不懂得管教,那他这个做外公的,只能代劳了。 他会这样无法无天,说到底是因为自己。 如果他们没有卫家做靠山,凭他的猪脑子,早被人吃得一干二净了。 哪来的源源和人脉,对付小红? 另一方面,也必须给小红一个交代。 他可不相信自己演一场戏,就能骗过小红。 说不定会引来更大的麻烦,让小红怀疑卫家的家风,其实也是说一套做一套,不值得她信任。 被外公结结实实抽了一下,林轩疼得嚎叫一声。 第四十一章尘埃落定 那根拐杖是用老藤做的,又坚硬又密实,打在身上,跟钢条打在身上差不了多少。 如果不是卫老年纪大了,力气比不上年轻人。 换成其它人全力这样抽一记,只怕会疼晕过去。 叶纤红见卫老真的下了狠手,这才相信他没打算包庇晚辈。 对地上那个被抽了一棍,就鬼哭狼嚎的林轩,她一点也不同情。 这个世界就这样,每个行事乖张狠毒的人,都有一个让普通人忌惮的家庭背景,以及纵容子女犯罪的父母。 如果家人今天舍不得教训你,下次换成别人动手,只怕怎么死也不知道。 真把自己惹急了,她难道不敢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 卫振兰见父亲居然亲自抽打儿子,原先涨红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对父亲的性格,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父亲这样做,已经摆明了态度,这次他是不肯轻易放过儿子了。 难道真的像他刚才说的那样,还要治自己一个治家不严的罪? 那自己丢脸不说,只怕两个儿子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借着卫家的名义,再外边胡作非为了。 想到这里,她悄悄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脸色不为所动,似乎没有劝父亲收手的意思。 又抬头向大哥望去,希望他出面劝一劝父亲,别把小儿子真的打伤了。 这个家里边,能劝得动父亲的,也只有大哥卫振华了。 没想他看到妹妹望过来,眼神扫过来,不带一丝温度,似乎儿子就算被打死了,他也不会开口劝一劝。 卫振兰这才开始害怕起来。 见父亲不顾儿子抱着大腿哭求,又一棍砸下去,发出一声闷响,顿时崩溃了。 “爸,你消消气,要打就打我吧!”她扑过去跪在父亲的面前,顾不得形象,嚎哭起来。 母子连心,打在儿子身上的每一下,就像打在自己身上,如果父亲再不停手,把他打残废了怎么办? “那我就打死你这个祸害卫家的不肖女——”没想到卫老看到她过来,不但没有收手,反而一棍打在她背上。 卫振兰只觉得背上一疼,然后火辣辣的感觉流遍全身,让她眼前一阵发黑。 作为卫家之女,在外面别说被人打,敢骂的人也不多。 就算被自己欺侮了,也不敢表现出来,怕自己收拾他。 没想到今天因为儿子,还要被父亲教训。 心里的委屈排山倒海似的涌上来,眼泪也控制不住地流下来。 “滚一边去——”见她没了刚才的气势,只敢软弱地哭泣,卫老的火气才消了下去。抬头问大儿子卫振华:“你说应该怎么处理你二妹和外甥——” 这样问,倒不是他拿不定主意,而是想通过儿子的嘴,让大家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 不管是自己,还是儿子,都离不开叶纤红的支持。 如果不能让家里的晚辈在这件事上跟他们步调一致,后面会闹出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所以必须趁这个机会,狠狠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明白叶纤红是绝不对碰的。 谁敢不听话,别怪他们大义灭亲,先把他们收拾了。 “林轩敢对小红动手,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卫振华森冷地说道。“把他调来余杭,禁足一年,二妹也调到这边,亲自监督,如果再不悔过,永远不许进卫家的门。” 不是他冷酷,对自家人不讲情面。 家里出了一个猪队友,后果难料。 这次小红的事,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如果事情更严重一点,那卫家的大好形势,必定被二妹一家毁了。 “这样处罚,是不是太轻了?”卫老一听,犹豫地问。 又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征求她的意见。 不管怎么处罚,关键还是要让小红满意。 如果她逼于形势,勉强应下来,那卫家这样做,还是错了。 “我没有意见。”叶纤红见卫老父子确实是真心在处理这件事,脸色缓和下来。 对着一屋子卫家的晚辈,如果自己得理不饶人,只会让别人反感。 还不如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好了。 “小红,这件事是卫家对不起你。”卫老见她这样说,叹了一口气。“我这个当外公的,脸上无光啊!” 为了自己,小红牺牲了这么多。 而林轩这么做,不是恩将仇报吗? “卫爷爷,你这样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对我来说,他们喜不喜欢我,跟我无关,我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别来招惹我就行。” 不管是以前还是将来,她都希望跟自己合得来的人交朋友,其它人怎么看待自己,她真的没放在心上。 以后卫家人只要坚守这个底线就行了。 “我明白。”卫老望着一屋子的人,声音说不出的沮丧。“是我没管好这个家,让他们以为自己有特权,所以根源在我这里。” 如果自己只是个普通人,这些人就会想着自己去努力,而不像现在这样,借着卫家的名义无作非为。 这样说虽然有些夸张了,但是孙辈里,真正明事理的有几个? “爸,你别自责,我们也有责任。”卫振华扶住父亲,劝慰道:“我看这样好了,以后每年春节,我们对他们一年的所作所为,进行考核,如果借卫家的名义,干了混帐事,一律禁足,免得给卫家招祸——” 父亲年纪大了,还能再活多少年? 自己兄弟几个,应该替父亲分担压力了。 何况自己还想往上走,那必须把家族子弟管教好。 未能齐家,何以治国? “好,这个办法好。”卫老一听,重重点了点头。“我不要求每个人都一身正气,至少要坚守做人的底线,谁逾越了这条线,谁就是我卫家的罪人,我绝不轻饶——” 叶纤红见卫老以这件事为锲机,教育子弟遵纪守法,一时哭笑不得。 见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多,自己还没来得及做午饭,于是向他说了一声,准备去做午饭。 “你像平时一样做就行了,这些人不用招待了。”卫老知道她下午还要上课,如果做这么多人的饭,下午的课就要迟到了,连忙提醒了一句。 “哦。”叶纤红也没客气,应了声就离开了。 等到叶纤红离开,屋里的气氛才松弛了一点。 “爸,为了这个小丫头,你真的要把轩轩和我调来余杭?”卫振兰小心翼翼地问道。 就算人家再好,总归是外人,怎么比得上血脉至亲? “看来刚才打得还不够?”卫老寒着脸骂道。“你们是不是要把卫家的名声彻底败掉,断了你哥的前程,你才甘心?” 这一刻他真的有把这个女儿活活打死的心。 早知道这么没脑子,生在卫家干什么? 难道自己前生做了孽,她是专门来讨债的吗? “对不起,我错了。”见父亲的脸色比刚才更加难看,卫振兰这才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提起这件事。 第四十二章诗诗姐的痛 林轩害自己的事,因为卫老出面,只能到此为止。 至于冯娅宁,丢了工作后,又失去了林轩的消息,一个人躲在家里,连门也不敢出,暂时也没办法对付她。 另外两个当事人,不用她对付,就受到惩罚了。 别看邵庭沛是余杭有名的企业家,问题其实不少,只要稍微查一查,就露底了。 邵家的公司这两天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单是偷税数额就达几百万。 除了补交税款,又交了几倍的罚金,公司的流动资金,一下子见了底,经营开始出现困难。 因为偷税数额巨大,邵庭沛被抓后将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坐牢时能不能保住公司,也是个问题。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次出事,是因为儿子坑了他这个爹。 叶纤红不知道这件事是谁出手处理的?既然没有冤枉他们,那就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至少她正式经营以来,一直都老老实实地交纳税款。 而那个安英杰,是机关干部,也被人查出很多以权谋私的行为,被开除公职。 这样一来,叶纤红上大学以来,遇到的首次危机,算是正式解除了。 通过这件事,认识了一个聊得来的同学,算是意外的收获。 又是一个周末,叶纤红和胡向阳开车回虞城,准备把爸妈接来这边住些日子。 马上就是中秋了,一家人在余杭团圆过个节。 这次回家,顺便给老家的亲戚送些月饼,以及其它的礼物。 现在叶家身份不同了,节礼更不能省,免得因为距离,亲情变得淡薄。 叶纤红最遗憾的是,外婆舍不得离不开家,来余杭这边住。 好在上次给她调理过一次身子,不会像前世一样,才六十出头,就离开人世。 到家后,她把所有准备好的礼物送出去之后,最后一站来到诗诗姐的农家乐。 让她意外的是,这里居然门可罗雀,没什么生意。 “怎么会这样?”叶纤红找到正在陪一双儿子玩耍的苏思诗,惊讶地问。“才开了几个月,生意就淡成这样了——” 明明暑假的时候,生意还非常繁忙。 现在是金秋十月,一年中气候最舒适的时候,没理由大家反而不出来了。 “是我没心情管——”看到叶纤红过来了,苏思诗捂着脸,情绪低落地说道。 给孩子办周岁酒那天,她就预感到家庭会出现矛盾。 没想到蒋建光完全听不进自己的劝告,把堂妹安排进公司,两人因此大吵一场。 最近一个多月,两人一直这样僵持着,谁也不肯退缩。 这让她心灰意冷,经营农家乐的心思也淡了,把餐厅丢给经理,自己在后面陪两个宝宝。 “蒋建光他为什么这样做?”叶纤红抱起两个宝宝,左亲亲右亲亲,舍不得放手。“是因为耳根子软,被他父母和叔叔说动了,还是因为你反对,他起了逆反心思,故意跟你唱反调——” 夫妻结婚后,从最初的如胶似漆,慢慢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前世经常看到这样的说法,说半路夫妻永远是贼,交身不交心。 经济方面相互防备,前任问题处理不好,孩子方面不公平待遇,没有感情基础等等。 而蒋建光和苏思诗,两人结婚前都没有孩子,每个人的前任也没有来纠缠,加上各自都有不低的身价,不存在这些问题才对。 “我也搞不清楚。”苏思诗失落地回答。“或许是我们没有感情基础吧!” 他们当初会选择在一起,是考虑到各自的年龄和身份合适。 对方的真实性格和为人,其实并不是太清楚。 如果蒋建光真的爱自己,肯定会听从她的建议。 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才会把父母和家人看得过重,而不顾妻子的立场。 “那你有什么打算?”叶纤红问道。 如果两人因此闹翻了,后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蒋建光跟前妻没有子女,肯定不会放手。 除非他有了别的女人,两人已经谈婚论嫁,这样或许会在这个问题上放手。 “走一步看一步吧!”苏思诗表面上看,是个独立坚强的女性,但是却不擅长处理情感问题,以前跟家人,也一直牵扯不清,直到被弟弟逼上绝路,才开始反抗。 或许这也是她特别不能接受蒋建光这样做的原因吧! 自己有这方面的缺陷,总归希望丈夫能强势一点,不要犯自己同样的错。 现在看到蒋建光这样,于是死心了。 “要不这样,下午跟我去余杭吧!”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带她去散散心。“陪我去那边住些日子,再考虑接下来怎么办?这边就交给别人管好了。” 诗诗姐一直打算招一个能独挡一面的管理人员,也不知道这件事办得怎么样了? “也好。”苏思诗想了想,也没有拒绝。 叶纤红跟她约好后,回到家里。 安安今天也在家里,原本跟同学约好,一起去市里玩,姐姐回来了,当然得陪她。 “安安,你暑假投的稿子,那边有回音没有?”忽然想起这件事,叶纤红关心地问道。 到了余杭后,忙于跟冯娅宁争斗,都忘了弟弟的事。 “早发表了。”安安从屋里拿出漫画杂志社寄来的样书,递给姐姐。“都已经刊了两期,第三期的稿子,我也寄过去了。” 这件事对姐弟俩是小事,却在学校引起强烈反响。 高中生对漫画本来就兴趣特别大,安安居然已经在漫画杂志上画连载了,这比文笔好的同学写文章登报更让人吃惊。 几个同样爱好漫画的同学,找上郑兴安,一起成立了漫画社,他还成了第一任社长。 “不错不错。”叶纤红拿过来翻了翻,笑着夸奖道。 画在A4纸上,看起来还一般。 印在书上,看起来就漂亮多了。 特别是安安的画功确实不错,人物细节很到位,不比岛国的优秀漫画作品差。 “如果我们也去了余杭,这边就只剩下安安一个人了——”叶知书看到安安,忽然犹豫起来。 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其实最习惯的还是在乡下。 只是女儿说得也有道理,将来儿子会考上余杭大学,到时肯定会在那边团聚。 他们现在只是去那边住些日子,习惯一下,就找不到理由推脱。 “安安这么大了,周末才回一趟家,你还怕他一个人不习惯啊!”叶纤红感觉弟弟不小了,应该学着独立。“再说几个月后,他就满十八岁了,到时去考个驾照,自己开车来余杭好了——” 至于安全问题,以他的敏锐程度,自保应该问题不大。 不大了明年教他修炼,把身体彻底强化,就算飞机撞过来,也能及时避开。 第四十三章一大家团聚 “明年我就能考驾照了?”安安一听,兴奋地问道。 以前有辆山地车可以骑,他就兴奋得像拥有了全世界。 现在眼光越来越高,盼着像成年人一样,开车到处跑了。 “是啊!”叶纤红回答。“十八岁已经成年了,就能自己开车了。你早点把驾照考出来,到时我送你一辆车,想要什么牌子的?” 到时叫人搞一辆国外原装进口的欧洲车,相比岛国车,欧洲牌子更安全。 “太好了。”听说自己可以开车,郑兴安顿时兴奋起来。“牌子没关系,开着舒服就行。” 有了车,就方便了。 暑假寒假里,可以带着朋友一起去周边城市玩,早日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现在最想去的城市是沪市,据说那边有动漫节,无数爱好者在那边集合,一起参观讨论作品。 还有大量的成名漫画高手,会带着作品去展览。 自己也有作品发表了,到时也可以带上最新的作品,跟他们好好交流,说不定技艺能进一步提高。 一家人吃过午饭,开始收拾行李。 因为爸妈要在那里住段日子,所以得带上用熟的生活用品。 叶纤红走到院子里,很想打个电话给蒋建光,问问他的真实想法。 又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没必要参与,最终没有拨号。 有时候两个人适不适合一辈子在一起生活,真的不是短时间能看清楚的,还是给两人一段时间吧! 如果蒋建光的性格确实有问题,不能给诗诗姐带来幸福,到时再想办法解决也不晚。 静下心来想一想,蒋建光要长相有长相,有钱有钱,而且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的年纪,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时期。 和妻子离婚后,没有马上开始下一段婚姻,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这个男人,身上确实存在某项致命的缺点,女人如果聪明的话,就会避开这个男人。 下午一家人开车回余杭,诗诗姐和两个宝宝也坐在同一辆车。 两人大概想要她抱,坐在苏思诗和叶知书的怀里时,一直身子朝前探姆妈姆妈地叫。 搞得叶纤红一直分心,差点出事故。 最后只好让诗诗姐来开车,她则坐到汽车后座,把两个宝宝楼在怀里。 两人被她抱住,马上乖了,身子靠在她怀里,开始打起了瞌睡。 “小红,有时候我都怀疑,他们究竟是你生的还是我生的?”苏思诗在前面哭笑不得地说道。“不管是小子还是丫头,对我这个妈妈没那么亲,却爱缠你这个干妈——” 一般说来,干妈只是双方大人亲近,才定下的关系。 孩子跟干妈,大多不会有多少感情。 除非小时候一直陪伴在一起,才有可能变得亲近起来。 像小红这样,就有点夸张了。 “那只能说明你对他们的关心还不够——”叶纤红开了句玩笑。 两人粘自己,估计跟自己身上的灵气有关吧! 据说动物有这个本能,刚出生的孩子也有这个能力。 孩子在母亲肚子里时,身体没有杂质,照小说的写法,是先天的体质。 来到人世后,脏乱的自然环境,并不是宝宝们喜欢的。 而自己身上有灵气,还用真气给他们梳理过身体,他们记住了这种感觉,身体本能地想亲近自己。 想到这里,她用精神力笼罩大宝,发现他的筋脉里,已经有后天形成的杂质。 好在数量还非常少,于是用真气替他们排出来。 大宝这时候大概觉得舒服了,像小猪一样哼哼叫着,身子往她怀里钻。 旁边的叶知书被他的动作逗乐了,想接过来自己抱一下,让女儿轻松一点。 谁知大宝像八爪鱼一样,手脚攀在叶纤红身上,根本没办法抱过来。 如果太用力,肯定会把他吵醒。 叶知书见没成功,只好随他去。 又给小宝也清除了一下筋脉里的杂质,这才放松下来。 “或许你说得没错吧!”苏思诗想了想,找不到理由反驳,只好叹了口气回答。 自己这个年纪产子,在小红的帮助下,身体才没有亏空。 可是精力肯定比不上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或许这也是宝宝们觉得不如在小红怀里快乐的原因吧! 到了余杭,叶纤红轻轻把孩子放下,换上自己开车。 诗诗姐不认识路,就算有自己指点,也不安全。 到了家里,带着爸妈和诗诗姐走进院子。 几人照例惊讶一番房子的面积。 尽管早听女儿说过这边的房子,可是真的看到一座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一样,里面一套接一套房子,组成了一座大宅子,还有各种漂亮的回廊和装饰,那种震撼很难用语言形容。 “喜欢这里,那就多住些日子。”叶纤红这时候已经没有了刚搬进来时的感觉,把爸妈安置在预先安排好的地方,再让诗诗姐暂时安顿在唯一一套客房里。 胡向阳今天也在家,看到他们来了,连忙迎过来。 “向阳,你去把爸妈接过来。”自家爸妈来了,公婆应该找不到理由推脱了吧! 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才更有家的味道。 “好。”胡向阳也希望跟爸妈住在一起,叶纤红这样一说,匆匆出去了。 没过一会,胡爸胡妈也过来了,大家聚在一起,相互亲切问候,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叶纤红趁没有人注意,从空间取出食材,放在厨房里。 这里平时只有自己在,陈姨偶尔进来帮自己处理一些材料。 因为自己天天开车进出,她以为是自己采购回来的,所以从来不怀疑它们的来历。 考虑到今天一大家子团聚了,叶纤红和妈妈进了厨房,准备做一顿好吃的,庆祝一下。 “我们一家倒是聚在一起了,可惜你姐和姐夫还在苏省。”胡妈妈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这个中秋,他们会不会过来这边——” 女婿没有了父母,跟女儿只有两个人生活,没有公婆需要照顾,比其它人更自由。 同样的,一个家只有两个人,过年过节时,就会觉得冷清。 如果能调来余杭,那一家子真的团聚了。 “那我们想想办法,把他们调过来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姐姐和姐夫年纪也不小了,应该考虑要孩子的事了。 他们现在还在为未来打拼,不敢生小孩子,怕丢了好不容易得到的职位。 如果到了余杭,相互有个照应,倒是可以停薪留职,休息一段时间,先要个孩子。 否则就会错过最好的年纪。 “如果能这样,当然最好。”胡妈妈见媳妇这样说,开心地笑道。 其它人她不知道,小红的人脉比较广。 而且她也知道了坐在旁边的几个老人,身份都不简单。 他们肯定帮忙的话,这件事百分百能成。 第四十四章过中秋 这件事不用卫老林老两尊大神帮忙,让戴老出面就够了。 毕竟两人的行政级别不高,换个工作很方便。 叶纤红当天晚上,就跟戴老提了一下。 倒不催着他办,什么时候省里有合适的位子了,再安排也不晚。 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就有了消息。 姐夫卫谨言调到省财政厅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 而胡向慧则调到省委宣传部下属的干部处担任科长,负责省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办公室和省新闻职称评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叶纤红有些意外。 又一想,这应该不是戴老出面办的,而是卫老在补偿自己,所以动作才这么快,岗位也特别好。 而且姐夫出自卫家,他调来这边后,肯定会搬进来住。 这样一来,卫家的晚辈也有借口过来找他,慢慢地弥补因为林轩而产生的裂痕。 事情过去后,叶纤红其实已经不怪卫老了。 一个大家族里,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复杂,这种事情很难避免。 林轩的本意只是让自己出一下丑,没有想过对自己赶尽杀绝。 只是其它人插了一脚,他被别人利用了。 胡爸胡妈知道这个消息后,激动向叶纤红道谢。 就连胡向阳,当天晚上也特别勇猛,用自己的方式,讨好叶纤红,把她送上快乐的巅峰。 因为上面有人,这次的工作交接特别快,第二天中午,两人就过来了。 到新单位报到后,第二天就是中秋节了,于是放假一天,到叶纤红这边过节。 “小红,这边太漂亮了。”胡向慧说话快人快语,拉着叶纤红兴奋地叫道。“苏市那边也有很多这种带园林的大宅子,可惜只能参观,不能住人,没想到我还有住这样房子的机会——” 唯一可惜的是,八栋独立的小楼,全部住满了人,他们没机会单独拥有一栋了。 最后跟胡爸胡妈住在一起。 反正每栋楼的面积不小,住四口人很宽松。 最主要的是,胡爸胡妈在西湖边还有一栋独立的房子,考虑到女儿女婿在余杭没有房子,坚持要他们住在这边。 他们自己可以住在儿子买的那栋楼里。 只是过年过节了,才过来一起住。 叶纤红知道公婆独立惯了,也没勉强他们一定要天天住在这里。 中秋节当天,安安也从虞城坐车来到余杭。 这样一来,所有亲人都团聚在一起了。 因为这个原因,这个中秋节大家都特别重视,从早上开始,就开始弄各种好吃的美食。 只有苏思诗有些惆怅。 原以为跟蒋建光结婚后,自己能摆脱一个人的生活。 没想到最后还是孤零零的。 好在有一双儿女,以及小红这个好姐妹陪在自己身边。 “诗诗姐,我们来做月饼吧!”叶纤红见她恹恹的没有精神,突然有了主意。“买来的口味太单一,自己做的好吃——” 前世从网上看过教程,不用烤箱就能做出冰皮月饼,在深城时跟几个闺蜜一起做过,印象很深刻。 这个时候冰皮月饼应该还是新鲜东西,所以她才敢这样说。 “自己真的可以做?”叶知书倒是来了兴趣。 现在家里很多吃的特产,都是自己动手做的。 比如青团、粽子、腊肉、酱肉等等,味道比买来的还要好吃。 别人家觉得月饼是美味,她却一点也不喜欢它的味道。 如果自己做,那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放配料和馅料,那就有意思多了。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如果讲究一点,可以做一个月饼的模具,以后每年都可以做来吃了——” 只是用手做的话,肯定没有模具压出来的漂亮和圆满。 “刻个模子是小事,如果有好的木头和凿子,我来做就行。”郑建国在一边说道。 一家人生活条件好了,有时候反而觉得无聊,找点事情做,反而是乐趣。 “那我马上让人找工具和木头。”叶纤红见爸爸也来了兴致,非常高兴,马上拿出电话。 夏莲的老公潘技江在余杭开家具厂,需要的材料肯定搞得到,问他要就行了。 “你要刻月饼模子啊!”潘技江听了叶纤红的求助,笑着回答。“这是小意思,我马上找人帮你刻几个都没问题。” 他的家具厂除了生产普通的日用家具和办公家具,也加工高档的仿古家具,所以雇了不少雕花技术高明的大师傅,这件事对他来说,真的是小事一桩。 “真的吗?太好了,那你先帮我做十套模子。”叶纤红一听,笑着表示感谢。“另外再送一套工具和一些木材过来,我爸手痒,也想试试——” 原本以为这件事会麻烦一点,现在才知道自己想多了。 对潘技江他们来说,真的是小菜小碟。 “好的,你稍等一会,我马上让人准备。”潘技江笑着回答道。 挂了电话,匆匆来到隔壁的工厂,安排师傅做事。 对一个大师傅来说,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做出一套漂亮的月饼模子。 不过刷油漆来不及了,只能用砂纸细细打磨,保证月饼容易脱下来。 因为叶纤红帮忙介绍生意,家具厂现在的订单,已经比以前多了五倍都不止。 工厂的规模,也从以前的小打小闹,换成现在面积超过一千平米,工人超过三百人的中型家具厂。 夫妻俩非常感激叶纤红,现在有小事求上来,他们当然得停下其它工作,先把这件事做好。 因为模具有了着落,叶纤红开始准备食材。 主要材料牛奶、小麦淀粉、大米粉、糯米粉、食用油、白糖、炼乳、鸡蛋、奶粉和面粉,家里有现成的。为了增加口味,叶纤红准备加入一些果酱,做成各种不同的口味。 不过家里有红豆,也可以做豆沙馅的。 其它人也来了兴趣,于是把一张长条桌抬出来,放在客厅正中间的空地上,擦洗干净后,准备动手。 大家对怎么做都很陌生,需要叶纤红在一边指挥。 第四十五章做月饼 先做月饼皮,拿来一只干净搪瓷大面盆,倒入五袋500克装的鲜牛奶,然后倒进一斤左右的糖和一杯食用油,再倒了一罐炼乳,开始搅拌,直到糖彻底融化。 下一步加入大米粉、小麦淀粉、和糯米粉,比例大概差不多,小麦淀粉可以少一点。 继续搅拌到没有干粉为止,另外找来一只干净的搪瓷面盆,上面遮上一层纱布,把搅拌好的面糊过滤一下,保证月饼口味细腻。 把面糊拿去蒸,因为要将近一个小时,于是让它在锅里蒸着,叶纤红开始准备馅料。 再次拿来一只干净的面盆,倒入两盒牛奶,再打入两斤鸡蛋,一斤白糖,然后搅拌均匀,搅匀以后再放入小麦淀粉半斤,奶粉半斤,面粉八两,再搅拌至没有干粉,最后加入半斤食用油,继续搅拌均匀就算完成了。 同样拿去蒸,这个时间短一点,半小时就行了。 不过蒸的过程中,要搅拌几次,蒸好了馅料也算完成了。 这时候喜欢吃什么水果味,可以直接加入果酱,跟馅料搅拌在一起就行。 把蒸熟的月饼皮材料拿出来,趁热搅拌成泥,也算完成了。 这样一来,材料都有了,就等模板送过来,就可以正式加工了。 潘技江也没让他们等多久,东西就送过来了。 把模具洗干净,大家开始动手做月饼。 后面的步骤就简单了,叶纤红拿了乒乓球大小一团月饼皮,搓圆后又摊开饼状,又抓了一颗差不多大小的馅料,放在饼上,包起来搓成汤园,放进模具里,用力一压,就完成了。 倒过来敲了一下,因为模具里刷了油,所以轻易就脱了下来,一只漂亮的冰皮月饼,就完成了。 “好漂亮。”每个看到的人,都惊讶地叫了一声。 买来的月饼,烤成深褐色,虽然也不难看,但是跟这个一比,还是差了点。 “安安你先尝一尝——”叶纤红随手把月饼递给弟弟,让他吃第一个。 接过姐姐递过来的月饼,他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小心地咬了一口。 因为这一只加了草莓酱,所以一股清甜加上草莓味扑鼻而来,让他忍不住大口吃起来。 “怎么样?”大家一起问道。 “好吃,太好吃了。”安安惊喜地叫道。“买来的月饼,我吃一口就够了,这样的,我能吃十个——” 大家一见,纷纷开始动手做起来。 当然第一个做出来后,都纷纷进了自己的肚子。 在座所有人,家里条件都不错,对月饼早已没有了感觉。 但是这样新鲜的吃法,感觉比普通的月饼好吃百倍,每个人都露出一脸迷醉的模样。 因为太美味了,有人做了这个口味后,接下来就做另一个口味,这样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 “别一下子吃饱了。”叶知书见她们吃了一个后,还想吃第二个,连忙阻止道。“一会儿还要做很多美食,现在吃不饱了,一会儿吃饭就吃不下了。” 大家一听,觉得有理,这才忍住馋意。 于是桌上的月饼慢慢在增加,很多有了几十只做好的月饼。 叶纤红看大家做得起劲,去厨房找了一些盘子,把月饼装起来,放进冰箱。 冰皮月饼,冷藏一下味道更好。 “小红,这月饼味道这么好,可以做了可以拿去卖啊!”苏思诗在一边建议道。 虽然销售季节不长,如果跟温俊的王子饭店合作一样,几天时间买出几万个,应该不难吧! “这点小生意,赚不了几个钱,还是算了吧!”叶纤红想了想,摇了摇头。“如果谁有兴趣,倒是可以当作一门小生意来做。” 忽然想到倒是可以送给其它亲戚或朋友,自己现在看不上它们,对普通家庭来说,一年赚几万十几万,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这倒也是。”苏思诗想了想,也觉得这点钱不值得投资。 “你们都是大老板,几十万的生意居然也没放在眼里?”胡向慧在一边笑着叹气道。“我一年如果能赚这么多,丢了工作也干。” 夫妻俩虽然都在政府机关工作,可是都领死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如果有这么多钱,日子就会轻松一点。 “那你去做好了。”叶纤红清楚这个姐姐确实没多少存款,笑着鼓励道。 为什么九十年代会有下海潮,因为公务员的工资真的不高,而这时候赚钱特别容易,作为智商最高的这个群体,会受商品经济影响,抛弃公职,也就不奇怪了。 “唉——”胡向慧想了想,摇了摇头。“还是算了——” 真的叫她放弃好不容易获得的地位,她真的狠不下心。 “其实你可以停薪留职一段时间。”叶纤红建议道。“一方面好好休息一下,生个宝宝,顺便经商赚点钱。生下宝宝后,等爸妈退体能帮你带了,再回到单位继续打拼——” 真的放弃高位,真的可惜,但是可以这样变通一下啊! “这个主意好。”胡妈妈在一边夸了一句。 女儿这个年纪了,还不生娃,女婿虽然没说什么,他家里是单传,肯定着急这件事。 小红这个提议,一下子打动了她。 “我也觉得可以这样试试——”其它人都不算外人,七嘴八舌劝道。 反正到了余杭,有小红在,也不怕几年时间不去工作,会丢了位置。 胡向慧听了大家的建议,一时也有些心动。 几个男的坐在不远处喝茶聊天,没注意她们的话。 如果听到了,心里肯定也会觉得这样不错,只是不好意思说。 月饼做好后,已经是中午了,大家开始一起做午饭。 几个男的则把原先吃饭的圆桌抬走,换上一张能坐十几个人的大圆桌。 今天是团圆的中秋节,卫老林老他们都要跟大家一起吃午饭。 考虑到晚饭的时候,卫家和林家可能都会接自家的老爷子单独过节,所以吃饭前,先上了月饼。 几位老人都尝了尝,觉得味道不错。 听说是叶纤红自己做的,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月饼比买来的好吃多了。”林老赞了一句。“明年可以多做一点,到时拿到单位当福利发,相信大家都爱吃这个味道。” 今天已是中秋节,再做肯定来不及了。 “行。”因为已经打定主意把这个生意给胡向阳慧了,叶纤红笑着应了声。“明年我去订一些礼盒,到时做几万盒出来,还得请老爷子帮忙打路子。” 走机关的路子当然最好,赚钱轻松,销路稳定,不怕赚不到钱。 再让温俊的酒店代销一部分,同样能卖出不少。 说不定姐姐干它一年,就能赚到几十年的工资了。 第四十六章冯家的变化 “宁宁在学校是怎么回事?”冯娅宁在浙大发生的事,终于惊动了范家老大范有学,这天他打电话过来直接问妹夫。 冯家跟江家一样,都是依附在范家的亲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关系。 如果冯家出什么事,范家也会受到影响。 “她被人唆使,跟一名大一学生闹了矛盾。”冯部长说起自己的女儿,也是头疼之极。“正好撞在校长整顿校风的枪口上,所以被辞退了。” 事后他也暗中调查过,知道除了有人借女儿的手,给那个女生难堪之外。 还有学校的副校长,想借自己的手,拿下丁校长,自己坐上去。 不料校长先发制人,把事情摆平了。 现在正副手正在较劲,那个野心勃勃的副校长,估计要输了。 “哦。”听说妹夫的解释,范有学安心了一点。“小宁这样的性格,教书还是算了,你还是给她找个人际关系简单一点的单位,安心上班吧!” 以前对这个外甥女,他非常喜欢。 自从她从国外回来,出了这么多丑事,他发现是个没脑子的,就失去了栽培之心。 所以希望她安份一点,别搞事情了。 这次运气好,丁校长及时出手,事情没有闹大。 如果真的跟那个叫叶纤红的学生闹下去,那后果就难说了。 那个学生尽管出生普通,但是搞事能力一点都不能小看。 连一向精明的外甥江绪洋,都被她逼得在虞城无法立足,把辛苦创下的基业,一朝散尽。 宁宁跟她斗,最后怎么死都不知道? “我也正有此意。”冯部长知道女儿在余杭的名声臭了,打算把她安排到外省的城市,没有家里的长辈护着,或许能消停点。 再说她的年纪也不小了,外省的人不知道她的情况,幸气好一点的话,或许还能碰到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结婚呢! “那你尽快安排吧!”范有学说完后,就挂了电话。 对这个妹夫,他并不怎么看得上。 如果没有自己的帮忙,凭他的能力,想坐上这个位置,根本不可能。 换个角度来看,他的性格比较憨厚,是个值得女人托付的好男人,妹妹这些年跟他在一起,算得上幸福。 不像其它男人有了一点本事,就算不住自己的裤裆。 这是范家愿意把他扶上去的主要原因。 至少这样的人,不会做出忘恩负义的事。 “大哥怎么说?”冯太太见大哥打电话过来,跟老公说却不跟自己商量,有点怨气地问。 她总觉得大哥最近几年,不愿意跟自己聊工作上的事,这让她有些不忿。 自己虽然没机会爬上高位,可是这些年耳濡目染,见识也不差,他们以为自己连他们想什么都不懂吗? “他问宁宁的事。”冯部长回答道。“我准备托人把她安排到沪市的税务局,这个单位人际关系相对简单一点,如果干得好,将来也是条出路。” “不行不行。”冯太太一听,连忙拒绝。“她刚刚从国外回来,跟我们团聚在一起,你怎么狠心又让她去外地——” 尽管明白老公为什么这样做,可是她依然接受不了这样的安排。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冯部长无奈地反问。“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作贱自己吧!” 这几天她天天魂不守舍,想找到那个欺骗自己感情的人。 问题是她傻傻地连对方的具体身份,都没搞清楚,就相信对方了。 这时候人家早就跑掉了,哪里还找得到? 与其这样疯疯颠颠地呆在家里,不如让她换一个环境。 否则自家这个宝贝女儿,怕是毁掉了。 冯太太一听,张了张口,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他们认为傻傻的女儿,此时却难得变聪明了,找上了郑副校长的儿子。 一开始她确实被人利用了,跟叶纤红闹得很难看。 原本以为只是替亲戚出口气,对自己不会有大的影响。 就算后来丢了工作,她也没放在心上。 直到安志杰丢了工作,邵天奇家的公司倒闭,邵伯伯还坐了牢,她才惊觉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找不到害自己的人,想到有一次发现郑副校长的儿子,跟那个叫高化明的骗子在一起,认定两人认识,于是拦上了他。 郑副校长父子现在被丁校长打焦头烂额,哪里有空跟她废话,当然不会承认两人的关系。 冯娅宁是个执拗的性子,哪里会放过他,堵在他的家门口,一付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模样。 “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郑远航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威胁她。“那人的身份非同小可,难道你还想找他的麻烦?” 林轩是卫老的外甥,别说是冯娅宁,就算是她父亲,知道了也只好装傻。 “敢不敢找他麻烦是我的事,你只要说出他是谁就行。”冯娅宁有的事拎不清,这种跟人扯皮撕逼的事,却一点都不笨。 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难道对方真是个大人物,那自己这个哑巴亏吃定了。 她还是有点小聪明的,担心自己乱来,会害了父亲。 “那我就告诉你。”郑远航见他还不肯走,只好赌一把,赌她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去找林轩对质。“他叫林轩,是卫老的外孙,如果你敢找他,别说你爸,你大舅只怕也会有麻烦——” 说完,趁她发愣的时候,转身就走了。 冯娅宁听说他是卫老的外孙,脸色变得铁青,在原地站了一会,最后只好回家。 林轩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卫老却不简单,全国人民谁不知道他? 回到家里,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 “宁宁,你爸给你安排了一个新工作,过两天去报到好不好?”吃饭的时候,冯太太好声好气地对女儿说道。 女儿今天回来后,精神看起来有些恍惚,这让她更加担心。 原来舍不得她离开家,现在主动来做思想工作了。 “什么工作?”冯娅宁停了筷子,问道。 她现在也厌烦无所事事了,出去后还会被人笑话,不如找个新工作,安心呆着。 “你爸安排你去沪市税务局工作。”见女儿没有抗拒的模样,冯太太心里一喜,说道。 “行。”冯娅宁干脆地回答。 能离开余杭,对她来说是好事,终于可以离开这些人,耳根清静一阵了。 “那你要在那边安心工作。”冯太太没想到这么顺利,喜出望外,又叮嘱了一句。“在那边低调一点,别惹事生非。” “我爸又不在那里工作,我敢惹事吗?”冯娅宁翻了个白眼。“倒是安志杰的事,请爸爸帮帮忙,他为了我,饭碗都丢了,帮他也安排个工作吧?” 还有邵天奇,她总觉得对不起他们。 “现在在风头上,暂时别管他们。”冯部长见女儿还记着这些事,倒觉得她终于长进了,“等过段时间,安家和邵家的事,我都会想办法安排好的——” 第四十七章蒋建光的心思 蒋建光跟女儿的的僵持,最终传到苏爸爸的耳朵里。 他非常意外,也很吃惊。 原以为两人都三十多岁了,心理足够成熟了。又都结过一次婚,早已经看破情情爱爱,能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所谓夫妻嘛,无非是相守在一起,柴米油盐过日子。 没想到结婚还不到两年,感情就出问题了。 有心想不管他们,终归不放心,于是抽了个空,去女婿公司找人,问他到底怎么想的? “你们两人到底因为什么事,这样僵持着,谁也不肯退让?”既然没离婚,蒋建光就是自己的晚辈,所以他说话也很直接。 女儿这些年过得不开心,他以为蒋建光能代替家庭,弥补她这些年的遗憾,没想到他根本没这个心思。 “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蒋建光给岳父泡了茶,在他对面坐下来。“我堂妹家里出了点问题,爸妈和叔婶希望我帮一把,就把她安排进公司担任管理人员,但是诗诗她不同意——” 他一直没有退让,是认定自己了解苏思诗的性格,面冷心软,只要自己坚持,她最后一定会迁就自己。 到了他这个年纪,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城府? 蒋家跟苏家结合,最后肯定是一加一大于二,这也是他追求苏思诗最主要的原因。 他自认长得不差,能力也不错,纯粹找女人,二十出头的漂亮姑娘多的是。 只要他放出风声,只怕争先恐后想爬上自己的床。 苏思诗已经三十四五了,就算看起来年轻,能跟她们比? 最后跟她结婚了,无非是看中她背后的关系。 现在孩子都已经出生了,夫妻关系算是稳定下来了,那以后这个家里到底以谁为主,就必须搞清楚。 蒋建光虽然见多识广,受时代和年纪限制,观念其实很传统,觉得一个家庭,总归得男人说了算。 对堂妹这件事,其实是他的一次试探,看苏思诗最后会不会向自己让步。 至于爸妈和叔叔婶婶的话,他嗤之以鼻。 堂妹这种智障一样的人,他怎么可能给她权力? 等到这件事定下来,他找个由头把她赶出去就是了。 “既然你也知道这是一件小事,为什么不退让一下?”苏爸爸听他说得恳切,倒是平静下来。“诗诗什么性格,想来你也清楚,如果你们一直僵下去,她很可能会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这是你想看到的?” 因为缺爱的原因,女儿是个对感情没有安全感的人,所以这么多年下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没有。 这两年倒是跟那个叫叶纤红的女孩子,好得像亲姐妹,这也是他能放心女儿嫁给蒋建光的原因。 她认定这是女儿开始懂得经营感情了。 如果因为这件小事,夫妻俩再次闹翻,对诗诗绝对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问题是她嫁给我以后,就要学着接受我的家人和亲人,不能只跟我一个人生活,不顾他们的死活——”蒋建光能一直掌管蒋家的产业,怎么可能是个容易被说服的人。 特别苏爸爸也是老一辈的人,观念上跟自己其实大同小异,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对方的质问。 他还打算借岳父的口,把这些想法传到苏思诗耳朵里呢? 只要她退让了,这个家以后就是自己说了算。 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把苏思诗抓在手里,利用她把企业做大做强。 他不像老婆这么傻,明明有叶纤红这样的好姐妹,居然不懂得利用她的关系,傻傻地经营一家农家乐。 农家乐一年能赚多少钱?还要自己亲自管理,真是傻透了。 他认定她退居二线,专心养好孩子,顺便经营好跟叶纤红以及那个圈子的关系就行了。 生意上的事,交给自己来处理。 苏爸爸根本没想到女婿想得这么远,被他一说,居然找不到话反驳。 换了自己站在他的位置,应该也会希望自己的老婆支持自己吧! 否则会被人骂有了钱,就六亲不认。 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出人头地了,总得拉身边的亲人一把。 “爸,我现在非常头疼,你帮我劝劝她吧!”蒋建光见岳父果然被自己说动了,心里大喜,脸上却露出苦恼的神色。“她对我有了偏见,说什么都听不进——” 老婆跟家人的关系一直很僵,也只有岳父的话,她才听得进吧! 他现在在虞城搞的别墅项目,已经可以预售了。 靠自己一个人,全部卖出去比较困难。 如果圈子里的朋友一起使劲的话,估计几天就卖光了。 这样一来,他就有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也可以去余杭投资了。 虞城的朋友现在大多去了那边,他不想一个人留在这边,这让他有种被放弃的感觉。 他在圈子里低调惯,内心其实很不甘心。 特别希望跟圈子里的人走得近一点,因为做生意想赚钱,人脉真的是放在第一位的。 靠着弟弟跟胡向阳他们的关系,他进入了圈子。 又靠着跟苏思诗的关系,他成了圈子里的核心成员之一。 想把蒋家的生意做到虞城第一,并走出老家,在省城余杭也有一席之地,就不能丢掉这根线。 特别是小方被抛弃的过程,他全程看在眼里。 所以更加得紧紧抓住苏思诗,否则的话,谁知道到时闹了什么矛盾,自己也被一脚踢走? “好吧!”苏爸爸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我一会好好劝劝她。” 女儿到这个年纪了,应该安稳下来了。 既然已经嫁进蒋家,又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那就踏踏实实做个家庭主妇好了,公司的事,交给女婿去操心。 就算安排一些家人进来,有蒋苏两方的大人看着,还怕公司被人抢了去不成? 苏思诗接到父亲的电话时,有些意外。 父女俩的关系,虽然算不上淡薄,但是电话确实很少打,特别父亲主动打给自己。 “爸。”她欣喜地叫了一声。“你不会是以为今天才是中秋节,所以给我打电话吧!” 昨天的中秋节,跟小红他们一起过,算是这些年最热闹的一次。 忽然想到自己好多年没有陪家人一起过了,忽然有些伤感。 “你以为爸老糊涂了啊!”苏爸爸笑骂了一句。“你昨天在余杭小红那里,跟她一起过的节?” 有朋友陪伴,好过一个人孤零零的过节。 忽然想到女婿为了一件小事,居然没有过来陪女儿,又对他有了些想法。 就算对女儿有意见,也不能这么冷血啊!自己差点被他骗了。 看来蒋建光也不简单,至少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和善。 忽然有些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把刚才跟他说的话,告诉女儿? “是啊!”苏思诗笑道。“爸突然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第四十八章先撩者贱 “诗诗,你跟蒋建光的事,到底是怎么打算的?”苏爸爸最终还是问出这句话。 不管怎么样,既然自己知道了两人之间存在问题,做父亲的,总得表示一下的关心。 蒋建光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可是总给他似是而非的感觉。所以他决定先丢下成见,听听女儿怎么想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或许女儿这边,也有自己的苦衷呢? “爸,这件事其实是小事,我主要是无法接受蒋建光的态度。”面对自己的父亲,苏思诗说得很直接。“既然我跟他结婚了,公司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想把搅事精堂妹安排进去,至少要先征得我同意。” 苏思诗也不是傻瓜,蒋建光决定娶自己,肯定不是因为自己这个人,而是自己拥有的资源。 除了苏家还有小红,这些都是他最看重的。 她自己也经历了很多人事,倒不介意双方各取所需。 但是蒋家的生意,肯定得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否则自己傻傻地在家替他带孩子,靠着两家的关系,才做大的企业,却成了蒋家的私产? 万一跟他有什么事谈不拢,难道要自己净身出户吗? 就算两人的感情顺顺当当,她也不能眼见着家族企业进来搅局者,最后亏损甚至倒闭。 这不是蒋建光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至少要征得自己的同意。 “我明白了。”听了女儿的解释,苏爸爸算是明白了问题的症结。 两人嘴里都说是一件小事,在他看来,恰恰是一件事关原则的大事。 那就是家族以后的利益,到底该怎么分配? 全部是蒋建光的,还是两人共同拥有? 苏爸爸可不会天真到蒋建光看不到这一点,他偷换概念,只能说他有别的想法。 女儿说他被爸妈和小叔单独叫去说了半天,突然同意把堂妹招进公司,这样看来,是他的父母和叔婶,把这件事跟他挑明了,所以他才同意把自己的人安排进公司? 也就是说,他打算把女儿排除在公司的管理圈之外。 这样一想,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女儿真是遇人不淑,原以为蒋建光是个好的,没想到竟是个面热心冷的。 早知道还不如找一个家世简单的,只要人品好,凭女儿的本事,还怕过不上好日子? “你今天打电话过来,是蒋建光让你来劝我的?”苏思诗听到父亲叹气,心里一动,问道。 如果是真的,那对蒋建光的印象,又低了几分。 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绝不会做这种自作聪明的事,这样看来,蒋建光的能力和人品,也很一般。 连一些很明显的问题,都看不透。 就他这些小聪明,在乡下小地方跟人耍一耍还可以。 真的到了大都市,分分种种被人秒成渣。 “是啊!”苏爸爸老老实实地回答。 他总归是站在女儿这一边的,想明白女婿的心思之后,他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跟女儿谈这件事了。 “爸,我自己有数的。”见父亲突然没话了,苏思诗猜测他心里难过,于是劝慰道。“我现在有了大宝小宝,就算没了他,也能过得好好的,你别担心。” 这是她的真心话。 很早以前,她就跟叶纤红开玩笑,说想生一个宝宝陪伴自己,不想再结婚了。 后来头脑一热,跟蒋建光结了婚,很快有了一对龙凤胎。 她觉得这是老天听到了自己的心声,所以送他们下来的,所以跟蒋建光闹开后,虽然难过,却很快调整好了心情。 以后有小红和宝宝们陪自己,她就算一个人孤独到老,也不担心了。 “问题是大宝小宝又不是你一个人的。”见女儿这样说,苏爸爸更加担心了。“如果你们两个真的闹僵了,你能保住孩子吗?” 蒋建光年近四十,也没有其它子嗣,怎么可能答应女儿把两个外孙带走。 而且虞城这边的风俗,一般儿子都留给男方的。 “就算死,我也不会把孩子留给他的。”苏思诗也想过这件问题,不过被她强行压了下去,就是怕自己因为害怕失眠。“这件事我会请小红帮忙——” 她可以放下所有的一切,但是孩子是她的命,绝不会放手。 真的到了那一步,相信小红会站在自己这边,帮自己达成心愿。 她是宝宝们的干妈,肯定会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这样想着,她焦躁的心,才平静下来。 “那我有数了。”苏爸爸虽然遗憾女儿的婚姻,却没有干涉她。“你最好提前跟小红通个气,让她有所准备。” 如果女婿是个实在人,女儿也不用担心什么。 现在发现他的心思不简单,那早做准备,免得吃亏。 “我知道了。”苏思诗回答道。“我一会儿就跟她说。” 挂了电话后,她整理了一下情绪,来到小红那边。 大宝和小宝到了这里后,一直呆在小红家里。 她去上课,就让叶妈妈陪着,当然大多数时间,她也陪在那边。 等小红回来,自己就近不了他们的身。 就连胡爸胡妈和胡向慧夫妻,也稀罕死了这对龙凤胎,一有空就过来逗他们玩。 两人现在已经会走路了,而且步子特别稳,一不小心,就自己出了门,溜到院子里玩耍。 好在院子外面仔细清理过,除了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其它地方大多是草地,也不用担心他们磕着破着。 偶然伤到身体,等小红回来一按摩,很快就好了。 “大宝,小宝,妈妈来了。”看到苏思诗进来,叶知书叫道。 两个孩子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沈德宗公司新生产的儿童智力玩具,有七巧板、积木、会动的小鸟和飞机火车,两人玩得非常开心,连大人说话也没注意听。 “妈妈——”两人抬头叫了一声,又低下头顾自玩起来。 苏思诗也没在意,孩子喜欢玩这些,对开发智力有好处,所以应了声,过来坐在叶知书旁边。 两人年纪虽然差不了几岁,因为经历不同,穿着打扮上和观念上,就像两代人。 加上她是跟叶纤红的姐妹,所以叶知书一直当她是晚辈。 “中午想吃什么?”她随口问了一句。 家里现在什么都能吃到,有时候反而是个麻烦。 所以她会问身边这些人,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她一会做出来。 “好久没吃蟹了,中午炒个恙蟹粉丝煲吧!”苏思诗想了想,说道。 已经到了十月,这时候正是所有蟹类最肥的时候。 小红最近经常带回一些淡水蟹,养在屋后的小池子里。 她昨天还专门去看了看,有梭子蟹、青蟹和大闸蟹,每一只都非常肥。 想到小红以前在虞城时,经常做这道美味,她突然有些馋了。 “行,中午做给你吃。”叶知书笑眯眯地答应一声。 第四十九章各有招数 叶纤红中午回来,听到苏思诗的话,也愣了一下。 没想到蒋建光有这样的心思,那这件事真的很难解开了。 她当然不会劝诗诗姐离婚,然后一个人过。 但是对上一个心思不正的男人,有时候离开才是最好的出路。 想到蒋建光,又想到以前的小方,她突然发现自己看男人的眼光,其实也不怎么样? 否则身边的好姐妹,怎么尽遇到渣男,怎么却没有提前发现呢? 看来以后交朋友,还是纯粹一点比较好。 既然是合作伙伴,就只谈生意,不要涉及感情。 就像有些大公司,禁止公司员工之间恋爱一样,关系越纯粹,越不容易出问题。 至于圈子里的朋友谈恋爱,就尽量不要在圈子内部寻找,免得再发生类似的意外。 “小红,如果跟蒋建光离婚,我别的可以不要,大宝小宝必须跟我一起过。”苏思诗握住叶纤红的手,语气急促地说道。“这件事你一定要帮我,否则我百分百争不过他们——” 反正她对感情历来缺乏信心,所以做了最坏的打算。 “如果蒋建光服软呢?”叶纤红想了想,问道。 尽管诗诗姐认定他人品有问题,问题是这些都是她单方面的猜测,万一想歪了,那怎么办? 再说诗诗姐如果强硬起来,他十有八九会讨饶,否则就是个白痴了。 因为蒋家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很快就会被其它家族赶上并超过。 像谢明浩书记所在的谢家,并不是虞城四大家之一,这两年发展很快。 只要给他们一些时间,超过其它家族很容易。 如果自己放出风声,跟他们闹僵了,只怕蒋家马上会走下坡路,甚至一蹶不振。 “那就看他的态度了。”苏思诗想了想,也没有把话说死。 她想要的,只是自己该得的,如果蒋建光能退让,她也不介意继续跟他在一起。 家族子弟嘛,私心比普通人重很正常。 看在孩子的份上,她也愿意给他一次机会。 “那就好。”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诗诗姐现在理智多了,也赞同她的想法。 半路夫妻确实不好相处,跟蒋建光在一起时,原则问题必须坚守,一些小事情,能让则让。 不管谁跟谁相处,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换个人一起过,这些问题并不会消失。 就拿叶纤红自己,有时候也会难得糊涂。 能比别人过得简单,是因为她有底气,只有别人求自己,自己不用求别人。 像前世,自己什么都没有,段俊希想怎么对付自己,不是一样得受着? 所以自己有能力和底气,才是最关键的。 前世看圆桌派,听过这样一段话,一个人的经济自由和财务自由,是其它所有自由的基础。 她一直觉得这段话非常有道理。 前世四十多岁后,她买了房买了车,手里的积蓄也足够她养老了,所以才敢跟张晋豪这样的小鲜肉,保持几年的关系。 没有财务自由,你给得了小鲜肉什么?别人凭什么跟你谈朋友? 蒋建光跟岳父聊过之后,就等着老婆主动打电话回来,或者直接回家。 没想到一个星期过去了,依然没有动静。 这让他有些无法理解。 难道岳父食言了,没有跟她谈这件事? 就算他没空找她,打个电话也好啊! 他相信苏思诗是个聪明人,会听岳父的劝。 大宝小宝一天天长大,接下来会占据老婆大部分时间,把公司交给自己打理,才是最适合的安排。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给岳父打电话,问他找过诗诗没有? “我问过她了,她叫我别管。”苏爸爸见他急吼吼的样子,更加看不上他了。“这是你们夫妻间的事,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心里甚至有了盘算,如果两人真的离婚了,后面给女儿找一个踏实忠厚的男人,工作和家庭条件差没关系,人品一定要好。 少年夫妻老来伴,只要愿意陪在女儿身边,其它条件都可以降低。 至于金钱,凭女儿的能力和人脉,不用担心生活过不好。 苏家的产业,他早计划好了,大部分会传给儿子,也会留一些给女儿和外孙。 特别是两个外孙是龙凤胎,他稀罕死了,所以肯定不能让他们吃苦。 “啊?”蒋建光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诗诗还是不愿意接受堂妹进公司?”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老婆的想法已经跟以前不同,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又或者是她有了孩子,多了层底气,所以气性也比以前大,不愿意妥协? 不管是哪种可能,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这个你自己去分析吧!”苏爸爸见他在自己面前装傻,就有点上火。“我们苏家人脑子都比较笨,搞不懂你们这些聪明人的心思?” 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蒋建光听到话筒传来嘟嘟的空号声,傻掉了。 他原本就心里有鬼,岳父话里有话,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难道自己的小算盘,被他们看穿了,所以懒得理自己了? 如果这样,那只怕会引起老婆的逆反心理。 换成是自己,如果老婆跟自己耍这种手段,也会无法接受。 他在办公室里转了几个圈,依然拿不定主意。 既怕老婆看穿了,自己还自鸣得意,等她对自己没信心了,真要跟自己离婚,那损失就大了。 又担心自己想岔了,她并没有想通这些,那自己认怂,同样亏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跟弟弟蒋建辉商量。 “哥,你傻了啊!居然只盯着蒋家的一亩三分地。”蒋建辉一听,急得大叫道。“你那边全部加起来,一年才多少收入?你看我们现在到了余杭,不断地投资,用不了两年时间,资产就能增加一倍以上——” 言下之意就是,就算蒋家那些产业,全部一个人抓得紧紧的,又有多少? 为了这个得罪嫂子,不是傻了吗? 而大家新投资的产业,比虞城那边多太多了。 有嫂子跟小红这层关系在,以后多赚几倍几十倍,都不算什么。 哥哥这样做,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吗? 以前他一直觉得哥哥很厉害,现在看来,他在具体管理上确实有些经验,但是大局方面,却有致命的缺点。 难怪蒋家这两年发展不快,明明朋友圈有这么多的资源在,却被哥哥的短视浪费了机会。 “你不懂。”蒋建光一听,对弟弟的态度不满意。“这关系到蒋家以后谁说了算的问题,如果你嫂子服软,以后安心在家带孩子,顺便跟小红搞好关系,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把公司经营好。” 就像古代,男人不管后院的事,全部交给老婆来处理。 男人则一心一意在外面打拼,而这个家,自然也是男人说了算。 第五十章害怕了 “你才糊涂了。”蒋建辉没想到哥哥会有这样的心思,顿时急了。“你是想让蒋家被踢出圈子,然后彻底被其它家族取代吗?” 因为跟胡向阳他们年龄差不多,平时私下接触也更多,更清楚他们的行事方式。 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他们就算对你有些不满意,也不会斤斤计较。 但是对你的外事方式或者人品有了怀疑,那基本上就绝了你混圈子的机会。 就算你认错或者赔罪,也不会再理你。 小方就是最好的例子。 说到底,他的问题不在于得罪了杨雪,而是因为小红从这件事上,看出了他的势利和虚伪。 所以就算他道歉,也没给他机会。 男女之间感情怎么样,是私人的事,小红和向阳他们,根本不会干涉。 哥哥现在这样做,明显是心术不正。 何况针对的对象是诗诗姐,她可是小红最看重的人,被她知道了,岂能接受被哥哥算计? 这很容易理解,他们愿意提携你,是因为看好你的未来,将来成功了,也能成为他们的左臂右膀,在需要你的时候,出点力气。 如果觉得你这个人本身有问题,怎么敢相信将来你成功了,会知恩图报? 说不定你变强大了,到时候反咬他一口,损失还事小,丢脸事大。 二代之间竞争也很厉害,所以不是谁都可以进他们的圈子。 “你嫂子一直没有理我,难道我这样做,已经被她们看穿了?”蒋建光虽然眼皮子有些浅,智商还是在线的,听了弟弟的分析,顿时吓出一头冷汗。 如果这样,那自己就死定了。 “我怎么知道?”蒋建辉没好气地回答。“不管怎么样?你马上把堂姐这件事解决了,然后去把嫂子接回来。否则的话,不但你完了,我在余杭也会跟着遭殃,难道你不怕蒋家毁在你手里吗?” 蒋家能走到这一步,除了运气好,比别人先一步经商之外。 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跟胡家肖家有旧,借着他们的关系,才以最快的速度崛起。 如果没有了他们的支持,生意怎么可能像现在这么顺利? 搞不好人家知道自家的靠山倒了,一起来抢蒋家的蛋糕,公司能不能活下来,也是个问题。 相比哥哥,他看得更加远。 这两年在圈子里,看着小红从一个买不起随手听的乡下姑娘,迅速成长为资产超过千万的富豪。 原因很简单,她永远比别人快了一步。 不管是投资项目,还是本地的经济发展,她都能找出更好的方法,去取代原先的方式。 这样一来,吸引了一大批人跟他投资,赚个钵满盆满。 于是成了圈子里的真正核心,谁也不敢小看她。 就连戴老这样的大人物,也被她折服了,要认她为干孙女。 虞城聪明能干的女孩子有多少?为什么只有她有这个机会? 说到底,还是她看得远,永远在布局未来。 就拿余杭的投资项目来说,如果不是她提出来,别人谁能想得到? 所以哥哥为了一点私利,跟嫂子玩心眼,很可能把自己玩死。 “我知道了。”第一次被弟弟训,还训得自己没有一点脾气,蒋建光这才知道弟弟也不小了,能力只怕早就超过了自己。 只是因为自己是大哥,一直管着公司,他才没机会展现能力。 现在去余杭独挡一面,说不定他投资的公司,很快会超过自己在虞城管理的产值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失落。 难道自己真的那么不堪吗?连弟弟一眼就能看穿的问题,都没有发现。 还一直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聪明。 一点都不知道,蒋家差点被自己玩死了。 挂了电话后,他犹豫了一会,决定接受弟弟的意见,去一趟余杭,把老婆接回来。 当然去之前,必须跟父母和小婶通个气,安排好堂妹。 否则的话,只怕老婆不会接受自己空口白牙的道歉。 蒋爸有着旧式家长的作风,觉得自己当哥哥的成功了,就得帮助弟弟妹妹。 所以以前弟弟要自己安排一下他的女婿,他就答应了。 后来出了事,他虽然很生气。 考虑到侄女已经跟他分开了,小弟和弟媳又不断认错求情,他只好算了。 这次孙子孙女过周岁,看到侄女的情形很不好,他的心又软了。 于是一起劝说儿子,让他收下侄女。 对于这样的安排,他习惯了随心所欲,根本不会去计算这样做的后果和成本。 等到儿子打电话过来,把这样做的前因后果分析一遍,他才害怕了。 如果因此得罪了媳妇和她的好姐妹,蒋家就会一撅不起,那后果不是他敢承受的。 最后他自己拿出一笔钱,安抚好侄女,让她去开一家店,算是自食其力。 小弟一家听说有这样的好事,自然不会拒绝,连忙帮着去安排了。 做完这些,蒋建光才开车赶到余杭,先跟弟弟汇合,准备一起去找叶纤红。 接到蒋建辉的电话,叶纤红就心里有数了。 今天正好没重要的课,就在家里等他们过来。 见叶纤红这样的态度,蒋建辉松了一口气。 相比胡向阳肖东灿他们,他更怕叶纤红生气。 虽然几个京城二代三代身世都不错,但是现在已经远远比不上小红了。 如果她对蒋家有了想法,谁也保不了他们。 叶纤红放下电话后,就去找诗诗姐,把情况说了说。 “他们兄弟俩来干什么?”苏思诗一听,余怒未消地问。 对蒋建光的行为,她其实非常恼火。 那件事发生后,她都没接到他的电话,也没出现在自己面前,说明他铁了心要搞事情。 一个男人可以大半个月对你不闻不问,自己跟单身有什么区别? 她已经做好了准备,跟他离婚后,自己一个人以后怎么过。 “你别着急,等他们到了,看他们的表现——”叶纤红猜到得诗诗姐的心思,安慰道。“如果你不满意,就直接把他们赶出去,反正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想怎么做,不用担心我这边——” 如果胡向阳敢这么长时间不通音信,她直接把他踢了。 一个男人,连疼老婆都不会,要他何用? “那我就不客气了。”苏思诗听了,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这几天她心里一直压着一块石头,就怕离婚时,跟蒋建光争孩子不顺利。 虽然有八九分把握,可是孩子还小,这个年纪就只有自己这个当妈的陪伴,她其实也担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好。 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当然好过自己独自抚养孩子。 只是蒋建光敢起这样的心思,她也不会装烂好人,马上饶了他。 第五十一章上门认错 蒋建光在弟弟的带领下,来到叶纤红这边的大宅子,走进院子门,他就傻掉了。 弟弟路上说的那些话,他并没有直观的感受。 亲眼看到这栋只有电影里才看到的漂亮院子,直接打破了他的认知。 原来一段时间没见,小红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难怪弟弟说自己在虞城坐井观天,眼皮子太浅。 余杭不但城区比虞城大了几十倍,赚钱的机会,更是虞城不能比的。 叶纤红看到蒋建辉兄弟俩到了自家院子前,很自然地跟他们打了声招呼。 两个宝宝看到蒋建光,倒还记得他是谁,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爸爸,又继续玩自己的游戏。 蒋建光抱起来亲了亲,见他们玩得很开心,就把他们依然放在地板上。 叶纤红把两人领到诗诗姐的小院子里,让他们自己去解决。 反正她的态度早就明确了,一切主意让诗诗姐自己拿,她尊重她的任何选择。 人生嘛,总不可能一帆风顺的,任何人来到世上,都会经历些痛苦和磨难。 望着眼前这栋带着独立院子的小楼,蒋建光的眼神亮了亮。 相比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这座大宅子还是小了点。 不过比起普通家庭,能住进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太奢华了。 苏思诗看到两人进门,倒没有给他们脸色看,给他们泡了一壶茶端出来,又洗了些水果放在茶几上。 就算跟蒋建光分手,也希望大家好聚好散,没必要口出恶言。 “对不起,诗诗。”见老婆这么平静,蒋建光反而更加担心了,他突然发现自己这段时间的行为,确实非常傻,“我今天上门,是来向你认错的——” 为了一点点根本没必要争取的权力,居然失心疯似地跟她冷战了这么长时间,差点失去了老婆,丢掉蒋家的靠山。 自己是不是猪油蒙了心,连好歹也分不清了。 “你哪里错了?”苏思诗见他这样,一颗心突然安定下来。“我怎么不知道啊?” 既然他当着小叔子的面,直接认错,说明已经想明白。 那自己也不必给他留面子,好好跟他讲讲道理,免得以后拎不清再犯。 只要他愿意改过,她还是愿意给他一次机会,毕竟蒋建光这次的私心,只是愚蠢了一点。 相比其它男人,他身上也有不少优点,这一点她必须承认。 “我错的地方太多了。”蒋建光对老婆态度越平和,心里越慌。“我不应该未经你的同意,就让堂妹进公司,害得你心里不舒服——” 这件事是夫妻俩矛盾的导火线,当然得先拿出来认错。 “呵呵。”苏思诗淡淡地笑了笑。“那是你家的公司,你想用谁,是你的权力,我怎么有资格管?” 一句话就想带过去,想得美? “不是我家的公司,是我们的公司。”蒋建光长期在商界混,这样的话,自然张口就来。“以后公司有什么决策,我一定跟你商量后,再做决定——” 既然认错了,就得彻底放低身子,让老婆好好出气。 “真的?”苏思诗反问道。 “保证是真的。”蒋建光赌咒发誓。“以后公司你是老大,我是老二。” 这种好话说了也没损失,他大大方方地说了出来。 在一边的蒋建辉怎么也没想到,哥哥居然会说得这么厚颜无耻。 “那我就不客气了。”苏思诗见他不像开玩笑,倒是有些感动。“还有呢?” 总不能这样认个错,就放他过去了。 这么长时间把自己丢在一边,必须让他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啊?”见苏思诗继续往下问,蒋建辉傻眼了。 我还做错了什么?他脑子急速地转起来。 “你这么长时间不来陪嫂子,难怪不应该认个错?”蒋建辉见哥哥傻傻地样子,只好在一边提醒。“以后除了出差,其它时间都得好好陪在嫂子身边,她带侄子侄女,非常辛苦。” 在这方面,他对哥哥也非常不满意。 两个侄子这么小,嫂子一个人带很累的,他居然经常参加应酬,深夜才回家。 换成别的女人,只怕早闹翻天了。 “对,对。”蒋建辉一听,连忙装可怜。“我对不起你,如果生气,就狠狠打我一顿出出气吧!” 这一点不管是老婆,还是前妻,都抱怨过。 他以前大男子主义,没放在心上。 现在想讨好老婆,才知道这也是一条大罪。 “行了行了。”苏思诗终究是外冷心热,见他都这样说了,不想再丢他的面子,毕竟小叔就在旁边。“吃点水果吧!这是小红搞来的,外面吃不到。” 夫妻怎么样相处,终归是说说容易做做难。 他现在道歉时,说得再好听,有多大意义? 如果将来做不到,这些都是废话。 所以还是看他以后的表现。 “谢谢老婆。”见她这么快就放过自己,蒋建光真的有些感动。“你也一起吃。” 说完,剥了一根香蕉,递到她手里。 蒋建辉见两人开始秀恩爱了,嫌弃地望了哥哥一眼,站起来往外走。 两人和好了,他也可以放心了,接下来准备去找小红,顺便谈一谈这边生意的事。 项目执行过程中,积累了很多问题。 有的自己已经解决,有的一直找不到方法,听听她的意见比较好。 “他们和好了?”见蒋建辉过来,叶纤红问道。 从他的表情看,可以猜出这件事的结果。 当然她有兴趣,还可以直接用精神力观察他们。 只是觉得人家夫妻俩的事,自己没必要管得这么宽。 “嗯。”蒋建辉点点头。“我哥哥这个人是小事精明,大事糊涂,这方面还不如嫂子。这次他老老实实认错,我真希望他一直记得。” 以前没发现这一点,所以没想过这些问题。 这次发生的事,让他突然明白两人合作的好处了。 如果哥哥能摆正自己的位置,遇事多与大嫂商量,以后蒋家的公司,肯定发展得比以前好。 至少以前被堂姐夫欺骗的事,不会再出现了。 哥哥和爸妈糊涂,嫂子可清醒得很。 “我也希望如此。”叶纤红笑着回答。 对蒋建辉,她其实比较有好感。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他主动送了自己一只随身听,那时她就觉得这个人心比较细。 前世蒋家的企业,领头者也是他,而不是他的大哥蒋建光。 现在就可以看出他比蒋建光看得远,行事有章法。 两人坐下来,边聊天边看着两人宝宝玩玩具,因为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两人都非常轻松。 中午的时候,胡向阳也回来了,于是几个年轻人坐在一起,痛快地吃了一顿。 几个大人则陪卫老他们一起吃饭喝酒。 第五十二章生日邀请 吃过午饭,大家坐着聊了一会,因为叶纤红下午还有课,一会儿准备回学校。 蒋建光解决了问题,不好意思留在这里打扰她,于是决定回虞城。 蒋建辉最近一直在余杭,也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于是准备回家一趟。 苏思诗自然也一起回去。 农家乐还开在那里,就算生意不好,也不可能真的放任不管了。 两个宝宝听说要回家,死活不肯走,抱着叶纤红的大腿不放。 叶纤红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交给父母亲自带着比较好,所以狠心把他们抱上车。 不知道是不是体会到了她的心思,最后两人也不闹了,乖乖搂着妈妈,一付懂事的模样。 胡向慧在一边非常羡慕,生孩子的心也一下子变强烈了。 生双胞胎一般靠遗传,正常情况下,很难有这样的幸运。 就算生一个,有这样乖巧可爱的宝宝,他们也满足了。 只要叶知书在一边叹气。 女儿考上了大学,这两年肯定不能生孩子,短时间内,她没希望做外婆了。 至少得大学毕业,才能生孩子。 送走他们,叶纤红回到学校。 “叶纤红,你明天晚上有空吗?”刚坐下来,张鹏坤就把脑袋凑过来,小声地问道。 “什么事?”叶纤红回头问道。 自己已经结婚的事,这几天通过聊天,已经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了。 他是个聪明人,应该不会想跟自己发展超出同学之外的友谊。 “明天我生日,正好是周末,我想请几个要好的同学吃顿饭。”张鹏坤知道她不喜欢拖泥带水,所以直接说了原因。 以前在老家时,每次过生日,都会跟一群朋友一起过。 现在来余杭读大学,除了在这边工作的哥哥,没有其它熟悉的人了。 跟叶纤红熟悉后,她虽然会直接跟老师怼起来,但是实际上人很好相处,只要不主动招惹她,她也不会对别人起坏心思。 不像班上有几个女生,表面看起来很正经,私底下却造谣生事,污人清白。 甚至跟几个有钱的男同学夜不归宿,身上穿的戴的全是别人买的,以为别人还不知道,天天自鸣得意,自我感觉良好。 “行。”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上大学这么久,第一次被同学邀请参加聚会,没理由拒绝。 何况张鹏坤的为人还不错,能被他看上眼的同学,人品应该不会太差。 自己有机会认识一下也好,如果碰到一两个能力出色的,这一趟大学也算没白来。 “谢谢。”张鹏坤原本还担心她拒绝,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非常意外。“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带上你老公也没关系——” 他其实非常好奇,叶纤红才二十一岁,就已经结婚,这跟她的性格不符啊! 只有那些特别乖顺老实的乡下女孩子,才会在父母的威迫之下,早早嫁人。 她的穿着打扮还有表露出来的自信,表明她家里条件不错,否则也没有勇气跟冯老师硬扛。 难道她嫁了个特别厉害的官二代,所以才有这样的底气? “他还是算了。”叶纤红不想把一场简单的同学聚会,搞得复杂化。“同学聚会,有外人在,说话也不方便。” 如果胡向阳到场,凭他出色的外表以及气质,分分碾压这些学生,还是给他们留些面子吧! “那随你。”见叶纤红拒绝,张鹏坤也没勉强。 最后说了具体的聚会地址,就在学校附近一家规模还算不错的酒楼里。 回到家里,跟爸妈和胡向阳说了明天的活动,他们也没在意。 上了大学,肯定要参加跟同学的活动。 他们还担心她因为跟冯老师的事,在学校被同学排斥,无法融入因子呢? 第二天下午,所有的课上完后,张鹏坤匆匆回寝室换衣服。 叶纤红原本以为放学后,大家直接去那边,没想到他一个男孩子,还要回去收拾打扮,倒不好意思穿着身上的衣服去见人了。 于是也回家一趟,换了一套衣服。 现在已是十月底,气温已经降到二十来度,叶纤红梳洗后,换上一件白T恤,一条九分裤,外面再披了一件中长款的修身风衣,妆也没化,很随意地去了。 至于生日礼物,倒费了她一番脑筋。 家里倒有很多现成的皮具、手表这种适合送人的东西,只是大家现在的身份是学生,送这些似乎有些过了。 最后挑了一台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家里的掌上游戏机,岛国任天堂的牌子,送男同学应该合适。 于是拿了张彩色纸包起来,放进手包里。 到了那家酒楼里,迎宾把她迎进包厢。 所谓包厢,只是一个单独的空间,私密性比较好一点。 里面的布置,当然比不上王子饭店,没有卡拉OK设施,也没有沙发茶几什么的,不过一张大圆桌,还有一张工作台。 “叶纤红来了,快过来坐。”张鹏坤作为主人,早就到了,此时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向她打招呼。 大圆桌上,放了几碟凉菜,不过是红枣、毛豆、花生米这些餐前小吃。 除了主人,另外坐了两个男孩子,看着都面熟,应该是班上的同学。 两人看到叶纤红,都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有点僵硬。 叶纤红也微笑着示意了一下,找了个空位置坐下来。 这两人应该很少参加类似的活动,能看出他们的紧张。 见到自己,不知道拿什么表情才合适。 她理解他们的心思,自己是个连老师都敢顶嘴的学生,脾气肯定很差。 何况前段时间各种谣言传得沸沸扬扬,他们未必会相信全部,但是冯老师最后都被辞退了,觉得自己不好惹,那是一定的。 “先喝杯茶,等一下其它同学。”张鹏坤倒过茶壶,给她倒了杯茶,说道。 叶纤红今天一番打扮之后,更加漂亮了,如果班上的女同学跟她在一起,全部像不起眼的丑小鸭了。 “这是生日礼物。”叶纤红打开手包,把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递了过去。 “咦?”见她还郑重其事地包了起来,张鹏坤非常意外。“送了什么东西,可以拆开来看吗?” 他可没听说过不能当着主人的面拆礼物,既然是送给自己的,就有自己说了算。 当然更好奇的是,她会送自己什么东西? 哥哥经常跟自己说,一个人送别人什么礼物,就能看出她的家教和出生。 他不觉得有这么玄,但是这个礼物值多少钱,至少能表明叶纤红的家庭情况。 “随便你。”见他一付没长大的模样,叶纤红无所谓的说道。 他的表现落在叶纤红眼里,至少说明他的家庭出身很一般。 一个人的家庭环境,往往能在一些生活细节中体现出来。 像张鹏坤,很有可能出生在偏远小镇,父母是普通的工人,只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哥哥,现在应该混得不错,才让他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 第五十三章正式聚会 张鹏坤拆开包装纸后,看到里面一个纸盒子,外面印着游戏机的牌子和名称,顿时一喜。 急不可耐地打开来,见里面果然是一台任天堂的掌上游戏机,大喜过望。 “叶纤红,谢谢你的礼物。”他兴奋地叫道。“这台机器我早就想买了,只是嫌贵,一直没舍到买——” 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他从小被家里宠着长大的。 一般情况下,想要什么,家里都会给。 但是一台掌上游戏机要好几百,家里就算愿意给自己买,他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说完,按下开关,开始玩起来。 “你喜欢就好。”叶纤红见他没心没肺的样子,没有再说什么。 相比较而言,男孩子确实会比同龄女生晚熟,他明明二十出头了,心性依然停留在十六七岁的时候。 不过也不奇怪,一个人还没有踏入社会,总归很天真。 特别是那些普通的工薪家庭,对于能考上大学的男孩子,因为平时成绩好,家里肯定保护得特别好。 平时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不许他分心,不通世务很常见。 另外两个男孩子原本坐在里面,低头聊天,看到张鹏坤开始玩游戏,也走过来坐在他两边,好奇地看起来。 叶纤红望了他们一眼,非常无语。 一般来说,参加这种聚会,在没搞清楚有哪些人参加时,不会坐到最里面的位置。 任何酒席,都是靠近门口的位置最次要,正对着门口的最里面位置,是贵宾席。 两人来了之后,就大模大样坐在那边,要么是不懂,要么是以前在家里,也是这样坐的。 说到底,是因为学习好,家里任何好东西都被他们先享用了,包括座位也一样。 过了几分钟,又进来几个同学。 都是同班的同学,张鹏坤不得不放下游戏,站起来打招呼。 两边看热闹的两名同学,见他游戏机离手,同时伸手去抢,却被瘦高个子的抢先拿到。 另一个皱了皱眉,嘀咕了一句,脸色似乎有些不快。 “叶同学你好。”这次进来三男两女,其中一个理着平头的男孩子走过来跟叶纤红打招呼。 “你好。”叶纤红站起来微笑着回了一句。 对于别人的问候,她当然不会失礼。 而且以她的精神力,对方的态度是真诚的,还是敷衍的,她能清晰感觉得到。 “我坐在这里没关系吧?”见叶纤红这样的态度,那人指了指她旁边的位置问道。 “当然没问题。”见他问得很自然,倒让叶纤红高看一眼,这人的家教应该不差。 这时候不像前世,那时候大家天天上网,获得了太多的信息,也知道很多礼仪知识。 有人为了彰显自己的教养,会装模作样这样说。 现在这个时代,能这样问的,一般都是通过家庭教育,或者说他已经参加过类似的社交活动,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男孩子坐下后,见张鹏坤这个主人没有给自己倒茶,于是拿过茶壶,先给叶纤红的杯子加了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叶纤红在他给自己倒茶时,在杯子边叩了一下手指。 男孩子眼前一亮。 “叶同学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倒好茶后,他拿起来喝了一口,转头对叶纤红说道。 第一次看到叶纤红时,他就觉得她与众不同。 所以动过心思,想找机会认识她。 可惜她第一天来上课,就跟冯老师闹了起来,班上像是一滴水进了油锅,闹哄哄得像菜市场。 考虑到这时候她肯定没心情认识新同学,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 冯老师离开后,他又不好意思过来打扰了。 毕竟这时候谁都知道她的身份不简单,否则怎么能把这么快扭转局面,反而连班主任都被辞退了。 如果主动去认识她,会让她以为自己目的不纯。 “不好意思,还真的不知道。”跟聪明人打交道,确实舒服。叶纤红笑着回答道:“请问怎么称呼?” “他叫王嘉恒,是我们班的团支部书记。”张鹏坤在一边叫道。“叶纤红你应该也是团员吧?不知道你的团员档案转到学校没有?” 高中毕业后,学校会把团员档案交给学生手里。 如果回乡下,一般会放到乡村团委负责人那里,村里会有一个专门负责这一块的团干部,除了收团费,还会邀请你参加一些活动。 叶纤红记得高中毕业后,确实收到过这样一个文件夹,现在应该还在老家某个抽屉放着吧! 如果考上大学,一般会带到学校,放进校团委。 “应该还没有,下次回家,我带过来。”叶纤红随口回答。 如果今天没碰到他们,她还真的忘了这件事。 “那你千万不要忘了。”王嘉恒提醒道。“大学期间,入党相对容易,所以你尽快加入校团委,多参加集体活动,并写入党申请书。只要有介绍人,毕业前成为党员的可能性非常大。” 别小看党员身份,在社会上有不小的作用。 毕业时分配工作,党员和团员,结果完全不一样。 这跟有的人是学生会干部一样,都是非常好的加分项目,特别是对想进入机关的人,这个更有用。 “谢谢你的提醒。”见他说得这么推心置腹,叶纤红笑着表示感谢。 尽管对她来说,这个对她的作用并不大。 叶纤红这辈子的梦想,可不是成为大官,她只希望年轻时多赚钱,然后享受生活。 前世觉得财务自由就够了,这辈子她希望拥有的更多,所以才会不停投资。 没想过进入福布斯排行榜,她更希望成为一个隐身的富豪,这样比较自由,也不会被人盯上,没有一点隐私。 接下来又进了二男一女,人算是到齐了,张鹏坤让服务员上菜。 学生嘛,没那么多客套,直接吃吃喝喝就行了。 男生这边上了啤酒,女生则随意叫了些饮料。 张鹏坤等大家杯子里都满了之后,站起来客套几句,无非是感谢大家赏脸,并要跟大家碰杯。 乒乒乓乓碰了一次后,大家坐下来开始吃喝。 因为刚才玩游戏,两个最先到的同学,现在坐在张鹏坤的两边,叶纤红和王嘉恒坐在侧面,主宾位以及周围几个位置,坐了几位女生,这样安排倒也合理。 只是她们三个女生,显然没打算跟叶纤红打招呼。 叶纤红也没在意。 她们这样的态度,无非是两个原因。 一个可能是妒忌自己比她们出色,所以习惯性地孤立自己,这在大多数学校的女生圈里,都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另一个可能是,觉得自己才像一个学生,过得更纯粹,而叶纤红看起来像是混过社会的人,所以看不起她。 第五十四章学生之间的小心思 不管是哪种原因,叶纤红都没有兴趣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不过叶纤红不想理她们,她们却不这样想。 毕竟她跟王嘉恒一直聊得很好,这让她非常不舒服,似乎她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朋友。 “王嘉恒同学——”那个坐在主位上的短发女孩子,用含羞带怯的语气叫道。“我们班什么时候组织团员活动啊!” 中学的时候,学生会也好,团委也好,大多形同虚设。 毕竟大家最主要的任务,是好好读书,考上一所好大学。 进入大学后,学习任务没那么重了,就希望多安排一些活动,能跟外面多接触。 特别是全校性的活动,能认识更多的人,这对她们非常有吸引力。 大一的男同学,看起来都像没长大的孩子,她们希望认识优秀的学长,谈场恋爱,被他们公主一样宠着。 九四年还是琼瑶称霸言情小说的时代,班上女生,有几个没做过灰姑娘遇见王子的美梦。 特别是学校有几个出名的二代,不但开着小轿车上学放学,而且长得高大帅气,跟电影里的男主人公一样,是所有女生追求的目标。 当然王嘉恒同学也不错,是她心目中的人选之一。 所以叶纤红居然坐在他的旁边,等于让她少了一次机会,自然不会给她好脸色看了。 “这个我还在考虑。”王嘉恒被选为团支部书记后,一直想搞一次比较有意义的活动,可是很多活动大家都参加过了,这让他有些沮丧。 第一次嘛!总得用点心思,否则大家失望了,就证明自己这个团支书能力不足。 “要不过几天组织全体团员看电影?”旁边一个女生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插嘴道。 她老家在乡下,以前在镇上读高中,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组织看电影了。 到这边读大学后,还没有机会走进电影院呢? “看电影?那不是应该情侣一起去看的吗?”短发女生嗤笑一声。“班上几十个人一起有什么意思?” 对于同学的想法,她觉得好笑。 如果能跟王嘉恒同学单独去看场电影,那还差不多。 “那你说干什么比较有意思?”马尾辫女生见她取笑自己,顿时不乐意了。 因为来自小地方,她本来就比较自卑,最怕被人看不起来。 她跟短发女孩子在一个寝室,平时关系还不错,觉得她虽然吃得穿的比自己好,却不会看不起自己穷。 有时还会夸自己吃得起苦,是个自尊自爱的女生。 现在看来,这些都是装出来的,在她心里,自己就是个乡巴佬。 “如果我知道,那我当团支部书记好了。”短发女孩子被她抢白,也恼怒了,气呼呼地反击了一句。 说完后,觉得这话像是在讽刺王嘉恒,又后悔了。 王嘉恒望了她一眼,没有出声。 别看他今年只有十九岁,从小出生在大家族里,什么品性的人没见过? 就是因为发现班上大多女生都矫揉造作,才发现叶纤红的真实非常难得。 他倒没想过要追她,毕竟她比自己还大两岁,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但是交个朋友,就没有问题。 大家族出来的人,最不缺的就是眼力,叶纤红的自信和聪慧,是他非常欣赏的。 见那两个女的叽叽喳喳的争吵,就有些腻歪,却没有表现出来,转头问叶纤红的有什么想法? “这个不好说,要看你想达到什么效果了。”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 如果是为了迎接上头的检查,达到作秀的目的,那可以搞一次跟党史团史相关的知识竞赛,或者相关的征文,甚至红歌比赛等等,这些都比较有话题度,组织好了,就是成绩,学校肯定喜欢。 如果是纯粹想组织团员办一次难忘的活动,那应该把有趣好玩放在第一位,这些活动其实前世非常多。 比如排练一出红色话剧,在全校的大礼堂演出,也非常有意义。 在排练过程中,能拉近学生之间的距离,提高文艺表演和欣赏水平,对每个参加的团员,都能受益匪浅。 可以搞一次单一项目的体育类竞赛活动,联合全校学生参加。 现在不是一直在强调学生要强身健体吗?团委带头搞这些,算是迎合了教委的思想。 比如拔河比赛,每班的团员组一个队,每个年级分出前三名,给予奖励。 也可以是呼拉圈比赛,踢键子比赛,运动项目这么多,都可以考虑。 当然也可以搞一场美食制作竞赛,不管是粽子、月饼、蛋糕还是其它美味小吃,都可以考虑。 既锻炼了大家的动手能力,又品尝到了美食,一举两得。 王嘉恒听叶纤红叽里咕噜说了这么多,顿时傻掉了。 他一直觉得这件事不好做,考虑了很多方案,都被自己否定了。 没想到叶纤红随口就说了这么多,虽然有些他觉得不合适,但是至少思路是对的。 比如美食,现在岛国的大学生,比较热衷于搞这个,他作为日语专业的学生,肯定知道。 如果学一学他们的活动,应该也不错。 当然也可以搞其它的,比如服装设计,插花等等。 “你们俩什么意思?”见两人交头接耳,不管别人只顾自己说,张鹏坤不乐意了。“到底是我过生日,还是王嘉恒你过生日——” 明明叶纤红是自己的朋友,怎么现在看起来,他们两人的关系好像更亲近了。 “我们在商量团委活动的事,难道也不行啊!”王嘉恒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他们两人是一个寝室的,平时关系比较好,所以说话也直来直去。 “那也等我的生日过完了,你们私下去聊啊!”张鹏坤依然不依不饶地说道。 “就是。”短发女生早就想这样说,只是不敢招惹叶纤红,所以才一直忍着。 换成其它女孩子,她早就怼过去了。 平时可以像个淑女,碰到这种事关自己幸福的事情,肯定得主动点。 王嘉恒现在还没跟哪个女同学私下有接触,正是拿下他的最好时机。 “行,那我们不说了。”叶纤红被张鹏坤一说,也觉得自己和王嘉恒不能喧宾夺主,于是笑着表示了歉意。 桌上其它人,都有自己聊得来的圈子,倒没有人在意她们这边的事。 “那一会儿吃完晚饭,我们再找个地方商量一会吧!”王嘉恒轻声提议道。 反正附近咖啡馆、西餐厅很多的,叫一杯咖啡或者果汁,可以坐好久。 因为做的是学生生意,价格也很便宜。 “好。”叶纤红也不矫情,答应下来。 “我也要去。”张鹏坤一听,顿时不乐意了。“今天我是寿星,我最大,你们不能丢下我。” 第五十五章咖啡店 他可不在意被人笑话孩子气,面子什么都是假的,实惠才是真的。 叶纤红说过自己是她唯一一个知道名字的同学,现在已经多了一个。 他可不想最后他们的关系,比自己跟她更亲近。 “我们也要去。”短发女生见自己心中的男神,要跟叶纤红单独出去,顿时不乐意了。 正担心找不到理由跟着去,张鹏坤一句话,算是给自己解了围。 王嘉恒没办法,转头征询地望了叶纤红一眼。 据他的了解,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其它人要去的话,她未必会乐意。 “想去就去吧!”叶纤红倒是不在意。“几杯饮料,我还是请得起的。” 她又不跟王嘉恒谈恋爱,人多也不会影响聊天。 还可以再多观察一下他们,了解这些人的情况。 当初考大学,一方面想享受一下大学生活,另一方面,也想多认识一些人,扩大人际圈子。 暂时班级里只认识了张鹏坤和王嘉恒,不过也不错了。 时间久了,圈子会慢慢扩大,她并不着急。 去喝咖啡的事定下来之后,大家就转移了注意力,不再讨论团委活动的事。 “叶纤红,我看你没住在寝室,难道你在外面租了房子?”短发女孩大概觉得跟叶纤红聊了一会,算是比较熟悉了,所以开始打听起她的私事。 这一点不止她好奇,班上大多女生,都对这件事有猜测。 毕竟全校这么多学生,也有不少人选择租房子。 但是高一新生就不多见。 至于她的家乡,有人偷偷去查过她的档案,知道她不是余杭本地人,所以不觉得她在这边有房子。 “差不多吧!”叶纤红含糊地回答。 这个女孩子,她没兴趣跟她交朋友,所以不想透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免得知道自己的情况后,找理由凑过来。 不是把人想得这么坏,她只是她怕麻烦。 而且她知道了,只怕用不了多久,全校学生都知道,她不想冒这个险。 吃完晚饭,服务员上了水果,因为接下来还要去咖啡店,大家随便喝了一会茶,就站起来准备换一个地方。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才刚刚七点,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 再去喝杯饮料,九点应该可以回家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那家最近的咖啡店,里面黑灯瞎火的,只能影影绰绰看到人影。 好在每张桌上都点了蜡烛,倒不用担心饮料喝进鼻子里去。 叶纤红知道这个时代的流行就是这样,把这样当作浪漫,所以也不想说什么,几人来到一张长条桌边坐下来。 服务员过来后,大家纷纷点了自己想要的饮料,倒没有人点咖啡。 只是果汁的价格真的不便宜,一杯果汁就要二十来块,跟前世也差不多了。 这时候休闲场所少,一些先富起来的人想附庸风雅,又不好找地方,于是咖啡店和酒吧这些舶来品,成了最好赚钱的地方。 反正真正的有钱人,也看不上这种地方。 而那些暴发户根本分不出调酒的好坏,更品不出正宗的手磨咖啡应该是什么味道,只要店里布置得像老外电影里的样子,放几首萨克斯音乐,就觉得自己已经成了贵族。 考虑到这边的水果,肯定比不上自己空间的味道。 而且很多果汁,其实并不是新鲜果汁现榨的,大多是果浆调配而成,想喝的心思也没有了,最后只要了一瓶矿泉水。 “叶同学,你刚才的一些建议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大家一起做美食这个——”等服务员离开,王嘉恒迫不及待地说道。“问题是粽子月饼什么的,做好了没地方煮啊!”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总不能大家一起在厨房搞一次活动吧! “这个倒也是。”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欠思考了。“要不我们组织一次烧烤活动吧!” 这个相对比较简单,到时找一块空地,大家带上腌制好的食物,一些木炭以前烧烤的叉子,就可以了。 就算班上全是团员,六十多个人的费用也不多,一人花上三十块应该到顶了,也不过二千块钱左右。 “怎么搞?”张鹏坤好奇地问。 烧烤他倒是听说过,只是一大群人一起烧烤,就有些夸张了。 叶纤红于是详细解释了烧烤的方法,大家听了都很心动。 “这个费用似乎有些高。”王嘉恒想了想,忍不住犹豫起来,“我担心拿不出这么多的经费。” 一般来说,一次活动花上几百块,每个同学摊上十来块就差不多了。 现在要这么多钱,校团委那边肯定不会同意。 “也是哦。”张鹏坤高中时,也担任过班干部,知道想申请到钱没那么容易。“要不换一个不要钱的活动吧!” 这样搞,还现实一点。 “要不,我们去拉赞助。”短发女孩突然提议道。 现在有一股潮流,就是大学生想搞活动,如果经费不够的话,就去企业打秋风。 一般来说,只要求上门,人家好歹会给一些钱。 如果数量不够,就多去一些人,多跑几家企业。 有的高校甚至觉得这样能锻炼大学生的能力,所以并不反对,有的甚至鼓励他们这样做。 “这个还是不要吧!”马尾辫女孩子听了,苦着脸叫道。 她脸皮比较薄,如果叫她去企业找老总化缘,总觉得非常丢人。 这跟讨饭有什么区别嘛! “那就我们自己赚钱。”叶纤红想了想,提了个建议。“我们先去批一些每个学生用得到的生活用品,到每个寝室推销,赚到的钱,做为活动经费。” 前世早就有大学生这样赚钱了,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想到这个方法,倒时可以考虑一下。 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其它学生,私人干这个,叶纤红也不在意。 只要能满足某些人的需要,就算让他赚点辛苦钱又有什么? “这样真的合适吗?”王嘉恒犹豫一下问道。 让学生卖东西赚钱,他还真的没想过。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补充道。“我们甚至可以把它做为长期的活动,让大家轮流干这个。不是有些同学家里条件比较差吗?只要他愿意干这个,可以适当付些工资给他——” 勤工俭学,历来都有。 不过大多去找兼职,比如做家教,做钟点工,很少有这样完整的工作。 如果能给某些学生解决一部分学费,那他们这些团干部就做了件大好事。 “我觉得可以搞。”张鹏坤听了,非常感兴趣。“其它班级搞活动,只是为了玩一玩,而我们的意义就不同了,既帮助了同学,又获得了资金一起活动,何乐而不为?” 说不定还会被记者知道,那他们班的团干部,就真的出名了。 第五十六章关系在变化 “那我们卖什么呢?”王嘉恒担心地问。 他没有经商经验,对这个一窍不通,所以有些担心。 卖东西肯定要先批东西回来,万一卖不出去,那就麻烦了。 毕竟不是自己私人的钱,如果是他自己,亏几千也不在意。 “就卖每个人都要用的东西,比如牙膏、洗发水、香皂、笔芯、笔记本等等。”叶纤红随口报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每个人都要用到,只要卖的时候,稍微加一点跑腿费,有的人家里条件不错,只贵不了一点钱,就会偷懒在我们手中买——” 对精打细算的人来说,能便宜几毛钱,也宁愿去外面买。 但是浙大学子来自省内的比较多,至少这部分同学时,大多数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小钱。 毕竟老百姓最富裕的省份,一直是本省。 叶纤红觉得这个生意,还是可以做一做的。 其它人也被叶纤红说服了,纷纷同意这个主意。 等回到学校,跟其它团干部商量一下,就可以实施了。 想到在学校也可以赚钱,大家都非常兴奋。 碰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参与了这件事,有很大的功劳,即使自己只是跟着起哄几句,并没有提出任何一条有建设性的意见。 只有王嘉恒暗暗关注着叶纤红,感觉自己真的没看错,她的能力根本不是其它人可以比的。 叶纤红见他偷偷观察自己,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见他的眼神,跟安安和徐志豪他们望向自己并没什么不同,心中反而放心。 说完这件事,大家就闲聊起来。 因为有几个女生在,所以最多的话题,就是班上同学的八卦。 比如谁暗恋谁,谁家比较有钱,谁是交了钱的代培生等等,反正很少人瞒得了她们的。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对这些根本没什么兴趣。 手包里的大哥大忽然响了起来,她随手掏出来,跟大家示意了一下,到门口接电话。 模拟信号就这样,室内接电话时,声音经常断断续续,让人听得着急。 必须到空旷一点的地方,信号才非常清晰。 “小红,我下个礼拜要来一趟余杭,到时我们见个面吧!”电话居然是谢群打来,叶纤红非常意外。 今年暑假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没怎么见面。 考虑到她也不小了,叶纤红猜测家里开始给她安排亲事了。 她比自己早两年上学,明年应该可以毕业了。 如果现在确定对象,那接下来谈一年恋爱,毕业正好结婚。 “没问题。”这么小的一个要求,叶纤红当然不会拒绝她。 对于这个老同学,关系肯定比不上朱亚婷和蒋雪晴。 但是相比其它同学,两人又算非常亲近了。 叶纤红对于跟她的关系,一直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如果最终发现能越来越亲近,她当然也不排斥。 万一随着时间过去,距离越来越远,最后成为普通的同学关系,她也不会觉得失落。 “那我们说定了。”谢群语气似乎一下子变得轻快了。“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把我烦死了,又找不到合适的人说,只能向你诉苦了。” 对于另一半,虽然早已做好了听从家里安排的打算,可是心里的委屈,依然难以清除。 “好的,那我洗干净耳朵等你。”叶纤红知道她的性子,被家里强迫一些事,肯定不快乐,笑着说了一句。 两人又说了几句玩笑话,这才挂了电话。 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原先聊得热热闹闹的众人,一下子安静下来。 “怎么了?”叶纤红故作糊涂地问。 全班这么多学生,好像只有自己一直随身带着大哥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卫老林老他们跟自己住在一起,如果有什么急事,她必须马上赶回去,所以手机不能离身。 倒不是为了显气派充大款。 “叶纤红,你拿着大哥大打电话的时候,真像港片里的富婆。”短发女生突然笑着说了一句。 他们这边的位置离窗口很近,叶纤红刚才站在店门口的空地上打电话的情景,大家看得一清二楚。 以前觉得她很傲气,经过今天的接触,大家倒是觉得她的高傲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天生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没有了刚开始的排斥。 “我本来就是富婆啊!”叶纤红半真半假地说道。“我两年前高中毕业,就出来创业了,到现在已经赚了不少钱——” 如果以后大家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发现她这么有钱,那她今天这番话,算是提前公开了信息。 至于她们现在信不信,她并没放在心上。 “高中毕业两年时间,能赚多少钱——”有个男生不服气地说道。“一年赚二千,也不过四千吧!一只大哥大也买不起——” 他也是两年前高中毕业的,补习了两年,今年总算考上了大学。 其它没有参加补习的同学,大多只能养活自己,买只BB机也买不起,别说大哥大了。 其它同学也觉得她吹牛,一付不相信的样子。 张鹏坤一直拿探究的目光望着她,似乎想看清楚她是说真话,还是在吹牛。 大多数人都认为她用得的家里钱,不相信她真的能赚到这么多钱。 只有王嘉恒相信自己的判断,认定叶纤红应该已经小有资产了。 因为她刚才替自己分析团委活动时,非常有条理,像是一个习惯发号施令的老总,把计划安排得非常完善。 换在座任何一个人,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她们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与自己无关。 “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张鹏坤是今天的寿星,站起来主动说道。 叶纤红既然答应请客,自然不好赶人走。 其它人大多随波逐流,没有人说回去,就一直坐着不动。 反正这边环境不错,这么早回去也睡不着,多呆一会也不介意,根本不会考虑叶纤红要不要回去? “那好,下次有机会再聚。”叶纤红见张鹏坤替自己解了围,感觉自己确实很看错他,拿着桌子的单子去付钱。 今天参加同学聚会,其实也算有收获,所以心情很愉快。 等她付完钱,大家已经站在店门口了。 “叶纤红,要不要我送你回去?”张鹏坤担心她一个人回家,会不安全,关心地问道。 “我替你拦辆的士吧!”王嘉恒做事比较直接,走到路口看有没有车经过。 “不用了,你们回学校吧!”叶纤红回答。“我自己开车过来了。” 说完从手包里拿出汽车钥匙,朝他们晃了晃,让他们别担心。 其它人没看懂她晃钥匙的意思,只有王嘉恒认出是轿车钥匙,顿时放心了。 第五十七章跟踪者的来历 于是跟他们挥手告别,向酒楼前的停车库走去。 还没走到酒楼,看到前面的路口,走过来一个男生。 叶纤红一怔,这不是那天跟踪自己的人吗? 其它人已经处理了,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漏网之鱼。 见他只顾着往前,没留意自己。 叶纤红紧走几步,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后领,往旁边甩去。 怕伤得太重,她还不敢太用力。 男生猝不及防,身子摔倒在地,左边的胳膊最先落地,撞在坚硬的水泥地上,疼得叫了一声。 “还认得我是谁吗?”叶纤红站在他面前,微笑着问。 这边经过的人不多,此时身边没有路人。 当然真的被人看到,她也不怕。 “你——”看到叶纤红,他的眼睛躲闪了一下,下一刻又朝她瞪过来,嘴里大声嚷道:“我又不认识你,你怎么无缘无故地打人?” 那天自己偷偷跟踪她,又没有被她发现,当然死活不能承认自己做过的事。 “啊哟——”叶纤红一脚踢在他屁股肉多的地方。“没想到你的记性这么差,看来得帮你回忆一下了。” 说完,接连又是几脚。 跟自己耍心机,还嫩了一点。 男生没想到叶纤红这么直接,根本不为自己的话所动,又疼又怕。 “想起来了吗?”叶纤红微笑着问。“如果还没记起来,我会继续帮你的——” 很明显,学校里关于自己的谣言,十有八九是他搞起来的。 当然他只是个执行者。 跟踪自己,然后让人拦自己,又在学校造谣抹黑自己,真的出大力了。 这样的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当然得教训一下。 “你是叶纤红,我记起来了。”男生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叫道。 他已经确认,她肯定认出自己了。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暴力,直接对自己动手。 也对,五个混社会的壮汉,都被她一个人打倒了,自己算什么? “那你说一说,是谁让你对付我的?”叶纤红拍了拍手,蹲在他面前问道。 事情已经解决,但是并不表示自己应该原谅他,让他亲口说出自己做过的事,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个教训。 “是郑公子——”男生终于害怕了,哆嗦着说出名字。 原以为叶纤红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一学生,既然郑公子找上自己了,又有钱拿,他自然不会拒绝。 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说全名——”叶纤红喝道。 谁知道郑公子张公子是谁? “就是郑副校长的儿子。”男生躲躲闪闪地说道。 反正郑校长和丁校长的矛盾已经公开,现在已经没有精力关心这些事,所以把他卖了就卖了。 “呵呵——”听说是他,叶纤红冷笑一声,站起来用力踢了他一脚,喝道:“今天这顿教训,是你造谣的代价,如果下次再让我看到你干这种事,就没这么简单了——” 没有进一步处理他,是她懒得花这个精力。 对她来说,知道恶意源头,先处理更重要。 特别是郑副校长,想跟丁校长夺权,这是他的私事。 但是利用自己,造谣给自己添堵,那就对不起了。 任何一个阴谋,小人物容易对付,幕后黑手比较麻烦。 现在知道了目标,肯定得直接砍断。 不再理地上的人,叶纤红施施然回到车里,开车回家。 到家时已经九点多了,几位老人已经睡下了,胡向阳洗了澡,正靠在床头看电视。 “小红,到余杭后,连个健身的地方也没有,你看我都要长肥肉了。”他洗澡后,身上只披了一件浴袍,因为带子没系紧,紧实胸膛和小腹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性感。 他却非常不满意,伸手揉了一下肚子,叹气道。 以前硬得像石头一样的肌肉,感觉最近变软了许多,这让他有些郁闷。 他的兴趣不多,健身算是其中之一,以前在虞城时,有专门的一个健身活动,到了余杭就找不到人一起玩了。 “那你想怎么样?”叶纤红脱下外套,准备去洗澡。“在附近办一家健身中心?供你们空下来锻炼?” 倒不是不可以,现在虞城纤诗美容中心和健身中心都干得不错,可以到虞城来开分店,只要增加一些他想到的健康设施就行了。 “这个可以有,反正以后经常在余杭工作。”胡向阳笑道。“不过单是健身有些简单了,最好办一个综合性的健身中心,吃喝玩乐全部包了,连流泳池也有。” 这是他今天看一部国外的电影,突然想到的。 看看国外有钱人过的生活,那才叫舒服。 “可以啊!现在都会帮我出主意了。”叶纤红搂住他亲了一下。“这个项目确实可以搞,过段时间我计划好后,再招个合适的负责人,就在这边搞一个健身俱乐部。” 以前在虞城先搞美容会所,又搞瑜伽馆,慢慢地项目越来越多。 到了现在,可以考虑把所有项目,全部集中到一栋楼里,这样的话,有需要的人可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了。 如果这边做成功了,等于是一个成熟的项目,那可以在全国一些大城市开分店了。 健身项目不受时间限制,就算重生前,依然是块大蛋糕,既然胡向阳有需要,提前布局也没问题。 叶纤红拿定主意,准备第二天跟乔昌智商量一下。 现在其它没问题,关键还是缺人。 让乔昌智来一趟余杭,在这边招聘一些高层管理人员,那样才有可能投资新的项目。 这件事虽然以前一直想过,不过每次都是小打小闹,现在看来不能拖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早饭时,把郑副校长的事跟戴老说了说。 “这家人既然敢设计你,那就好好查查。”卫老在一边插嘴道。“大学校长不好好教书育人,尽搞些歪门邪道,难怪现在的大学越来越乌烟瘴气了。” 对这些他是很看不惯的,大学应该把精力放在培养学生上,而不是天天争权夺利。 倒不是说一个人不能为自己争取权益,关键是学校跟官场不同,必须有自己的坚持。 毕竟学校、医院、银行这些地方,属于服务类单位。 这个社会既然存在分工,那每个人就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 不管是哪所大学,都应该把精力放在提高业务能力上,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而不是让擅长搞阴谋诡计的人上去。 如果这样的现象不处理,那以后还有精通业务的老师吗? 毕竟真正的老师,大多不通世务,这种人上碰上阴谋者,分分钟被人赶出局。 “如果可能,我建议把高校都查一查!”叶纤红想到前世高校大量教授是靠学术造假评上去的,真正有才能的,要么被逼离开,要么一辈是讲师,心里就不舒服。“趁现在学校还没腐烂——” 第五十八章谢群来了 真到了那时,除非所有高校关闭,否则根子都烂了,查来查去,都是五十步笑百步,没多大意义了。 叶纤红作为重生者,是希望上面能提前介入,做出预防,避免这方面的问题。 一个国家教育是根本,如果这个根本都出现了问题,那一个民族的希望,只能靠假大空去骗人了。 不管哪个时代,都需要大量有脊梁的文化人,来撑起一个民族。 “好。”卫老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说,低头深思了一会,最好点头回答。 小红担心得有道理,她所在的大学,是有名的高校,都发生了这样的问题。 谁能保证其它学校,就没有类似的情况? 因为卫老的介入,学校高层的争斗,很快有了结果。 那个郑副校长被查出了大量的问题,除了免职,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丁校长问题就少得多,最后因为管理不当,被上面警告了一次,好在保住了饭碗。 当然这跟叶纤红无关,她现在的大学生活,算上走上了正轨。 而乔昌智来了一趟余杭之后,面试了几个应聘者,最好留下两个中年男人。 接下来他根据叶纤红的计划,在这里组建健身俱乐部,他兼任总经理,让那两人做为副手,一个负责内部管理,一个负责对外营销,组建公司。 根据计划书,在周围买下一栋土地面积超过二千平方的五层楼,那里以前是一家商场,因为在市中心租了面积更大的新房子,这边打算卖掉。 叶纤红买下后,重新进行装修,考虑到余杭是省会城市,所以用了最现代的风格,务必建成余杭最顶尖的健身中心。 乔昌智负责全局统筹,让内部管理的副总联系装修公司,抓紧时间动工。 同时印制宣传画册,进行推广,在全市到处分发宣传资料,特别是各级政府机关和学校银行等事业单位,成为重点宣传的地方。 相对来说,这些人工资比较高,收入稳定,又需要良好的身体状态,所以是主要目标客户。 叶纤红安排好后,抽时间去了一趟那边,查看一下实际操作和进度,顺便请乔昌智和新来的两名副总吃顿饭,观察他们的能力和为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以前制订的用人标准效果不错,这两人基本上达到了自己的要求。 这让她放心了不少,就把公司放手交给他们。 周末到了,谢群果然来到余杭,叶纤红去车站接她。 “小红,你跟胡向阳离婚了,现在给某个大佬当小老婆了?”走进大宅子,她顿时呆住了,挽住叶纤红的胳膊傻傻地问。 其它人或许不知道,她出生谢家,又在大城市里读大学,知道这种房子别说叶纤红住不起,就是胡向阳的家人甚至戴老,都未必有资格长期住在这里。 “胡说八道。”叶纤红随手就在她脑袋敲了一下。“你读大学读傻了吗?” 还离婚,给大佬当小老婆? 都没结婚,就敢说这种不要脸的话。 “你别骗我。”谢群揉了揉脑袋。“这种房子就是你干爷爷能住的,何况是你?不给大佬当小老婆,难道嫁入豪门成了人家的儿媳妇?” 忽然有些羡慕叶纤红,至少她跟胡向阳结婚,是因为相互喜欢。 不像自己,连自己找对象的权力也没有,也不知道在一起后,将来会不会幸福。 家里这次给自己介绍的对象,是父亲工作的甬城市某位副市长的儿子,比自己大三岁,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江浙省省委工作,虽然现在只是普通的副科级干部,因为有家族庇护,前途无量。 她看过照片,虽然觉得男孩子各方面都不错,只是有些不大放心,所以找叶纤红一起商量。 如果可以,她当然更愿意嫁给大学认识的那名学长,对方长得不错,人也温柔多情,会经常买花送给自己。 可惜他家里的条件一般,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家里肯定不会同意,才没敢答应跟他处对象。 “懒得跟你说。”叶纤红瞪了她一眼,带她往里走。 谢群这个人比较奇葩,说她聪明么,有时候偏偏很糊涂,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事,她都搞不清楚。 说她傻么,有时候又精明得很,一些大家都没有发现的问题,她能一眼看穿。 搬进这里后,能发现这个问题的,除了圈子里几个想在周围买一座同样的大宅子,又碰了壁的朋友,其它人还真的很少有人发现这个问题。 到了家里,看到叶纤红的爸妈,打过招呼后坐下来。 对女儿这个朋友,叶知书以前觉得她身份不得了,有些拘谨。 现在早已不会因为谁的身份原因,而犯怵了。 “谢群好久没有来做客了,今天想吃什么,阿姨做给你吃。”叶知书对她的印象还不错,感觉她虽然有点娇气,却很大方,这是其它女孩子不能比的。 大学生嘛,平时吃食堂,哪里有家里自己做的菜好吃? “阿姨做什么我都喜欢吃——”谢群是聪明人,眉开眼笑地给叶知书灌迷汤。 “嘴巴真甜,那阿姨就做拿手菜请你吃。”叶知书在这边住久了,有时候也会无聊,今天难得有客人来,所以笑得很欢畅。 叶纤红没有理她们,给谢群倒了杯水,在一边坐下来。 “别坐,先陪我去周围看看。”谢群端起杯子咕咕喝了一半,抹了抹嘴说道。“难得有机会到这样的大宅子来看看,不好好参观参观可惜了,感觉到了红楼梦里的大观园——” 说完,拉起叶纤红袖子就往外走。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带她出去。 十月底的天空特别蓝,秋高气爽,站在院子里非常舒服。 特别是院子里满眼都是绿色,加上点缀在一边的花草,心情也跟着舒畅起来。 “你这边应该挂一块牌匾,写上潇湘馆——”谢群指着门口叫道。 这种古色古香的房子,却没有文化内涵,太可惜了。 “真当这里是大观园了?”叶纤红忍不住又要敲她的头了。 谢群这个人脑回路奇特,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倒像前世那些二次元的女孩子,说话行事肆无忌惮,一点不懂得伪装。 也不知道是她天性如此,还是感觉自己决定不了自己的人生,所以用这种方式,自暴自弃。 或者说两者均有吧! “我不管,如果不喜欢潇湘馆这个名字,可以用别的——”谢群还想跟她争这个。 两人虽然同年,但是叶纤红总给人成熟的感觉,有时候她忍不住想跟她无理取闹,就像在长辈面前耍无赖一样。 “等你结婚了,在自己家的房子里挂吧!”叶纤红哪里会受她影响。“想用什么名字都行,就算叫紫禁城,也没有人管你。” 紫禁城是清代皇帝住的地方,以她的性子,还真敢这么叫。 第五十九章婚事安排 “我这辈子估计没戏了。”听她这样说,谢群叹气道。 于是把家里安排的亲事说了一遍。 那人家里的条件,虽然比谢家好,但是远远达不到叶纤红的水平。 想买这样的房子,下辈子吧! “你也别泄气。”叶纤红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不高兴了。“有家里长辈的支持,或许以后的位置,比你父亲和未来公公还要高呢?那就有资格在这边买房了,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邻居——” 这话当然是安慰她的。 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永远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一个厅级干部的孩子,想爬上省部级,根本不可能。 除非他有了不得的能力。 越是上面的位置,盯得人越多,稍一不小心,只破就万劫不复了。 前世网上一直有人说:寒门难出贵子,这是大势所趋,谁也改变不了。 毕竟几十年下来,资源已经分配完毕,想要往上走,必须去争去抢,把别人搞下来。 她不觉得谢家有这个能力。 “我可没那么天真。”谢群摇摇头。 就是因为看得太明白,她才不做这样的白日梦。 叶纤红没想到她看得这么清楚,倒是佩服起来。 别的小姑娘,要么有情饮水饱,以为有了爱情,不必在意对方贫穷还是富贵,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以为这样就是幸福。 要么太势利,只喜欢有钱有势的家族子弟,眼睛长在头顶,看不起普通人。 没想到谢群小事经常犯傻,大事倒一点也不糊涂。 这样的人,只要保持这样的头脑,以后应该不会吃大亏。 两人继续往前走,除了卫老林老戴老那边没带她去,其它地方都陪她看了一遍。 谢群是聪明人,也没有硬要参观完全部院落。 “对了,向阳不是在这边工作吗?”走了一圈后,两人回到叶纤红的家,谢群突然开口。“要不晚上我把他叫出来,大家一起聚一聚,你帮我看看这个人靠不靠谱。” 嘴上说得再好听,等真正在一起了,问题就暴露无遗。 谢群要求不高,既然是为家族做出牺牲,至少人品要可靠一点。 虽然现实中的二代,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全是纨绔子弟。 但是比例还是很高的。 她不强求像胡向阳这样,至少以后大家一起参加活动,不会给自己丢脸。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想了想,一口答应。“地方由你们安排,还是我来帮你找——” 认识一下也好。 既然将来会成为谢群的另一半,提前了解一下,好心里有数。 如果人品太低劣,那还是离得远远的比较好。 又觉得不大可能,既然是谢群她父亲亲自挑的人,至少不会差得太离谱。 “我先问问他。”谢群回答道。“如果他有地方,就听他安排,否则就要麻烦你了。” 她对余杭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比较合适。 “好。”叶纤红觉得这话有理,就答应了。 见谢群到一边打电话,她坐下来给胡向阳打了个电话,说了谢群过来的事,以及晚上的活动。 胡向阳今天有应酬,跟朋友在外面吃饭,接了老婆的电话,自然没意见,答应下午早点回来。 “他说他会安排的。”几分钟后,谢群过来回答道。 “那行,我们就等你的消息了。”叶纤红笑着点头。 她能理解对方的心思,女朋友来余杭了,当然得由他请客,否则太丢脸了。 就算是家人介绍的对象,也必须认真对待,除非故意闹事,那样会让家人难做的。 正常思维的年轻人,做事前都会考虑前因后果,不会太任性。 吃了午饭,两人坐下闲聊。 “谢群,你大学毕业后,打算做什么?”两人虽然见面次数不算少,只是对她大学里的事,了解的并不多,连她学什么专业也不知道。 她的性格应该不会进入机关,倒是可以考虑去事业单位。 不管是教育系统,银行系统或者邮电和民航这种单位,都可以考虑。 “我倒是想做生意,像你一样既然自由又有钱。”谢群撇撇嘴。“只是家里肯定不会同意,他们希望我进银行,那边相对清闲,工资待遇又好,将来结婚了,还有时间照顾家里。” 这是暑假回家里,父母跟自己商量后的结果。 她知道很难违背他们的意愿,相比较而言,银行的工作环境确实不错,最后同意了。 “这个倒是不错。”叶纤红赞同这个选择。“以你的性格,确实比较合适。” 有好的出生,确实不错,换个普通人,想考进银行都很难吧! “你呢?”谢群问道。“搞不懂为什么选了这个专业,难道将来打算去岛国居住?” 那边的经济虽然比国内发达,但是国与国之间一直有矛盾,真的去了那边,未必会开心。 “你傻啊!”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么想。“我现在已经不缺钱了,还需要什么文凭?学了日语,倒是方便看日剧和动漫了,毕竟那个国家的文化比较发达——” “骗鬼。”谢群才不相信。“怕是方便看鬼子打架的片子吧!毕竟那些全是没有翻译的,也看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这时候最流行的家用电器是录像机,家里条件好的人家,都会买一台,有空了去租几盘录像带回来看。 大多数店里,都会偷偷进这种片子,她班里有同学就买来看过,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看来你读了大学,确实长了见识。”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有没有跟那个帅哥学长实战过?” 别看她嘴里说得厉害,内心估计没那个胆子,十有八九还是黄花大闺女。 “叶纤红,你要死了。”谢群一听,果然脸红耳赤。“我怎么可能还没结婚,就跟男人上床——” 别说上床,她连牵手都不敢。 总感觉这样做了,自己就不纯洁了。 家里对她有这么高的期望,她肯定要守住的贞洁,免得嫁过去后,被男方看轻。 两人在家里打打闹闹了一阵,直到她的男友打电话过来。 “怎么样?他们怎么安排?”等她挂了电话,叶纤红问道。 参加这种聚会,她得准备一下。 毕竟是以谢群好友的身份参加,不能丢她的脸。 “他说在王子饭店请客,到时会带几个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一起过来,介绍给我认识。”谢群说道。“我们三个人去,应该没问题吧?” 既然做好了跟那个男孩子在一起的准备,她自然要为他打算。 别看她表面大大咧咧,把小红叫过来,其实是为她的未来老公铺路。 如果他加入小红的朋友圈,以后在余杭就有人罩了。 能住进这样的地方,整个余杭一双手都数得过来。 所以小红真正的靠山,肯定不是戴老,比他要厉害得多。 第六十章朋友的朋友 “当然没问题。”听说对方要介绍朋友给谢群认识,叶纤红倒是觉得他做事比较可靠。“我在余杭还要读几年书,多认识一些本地工作的朋友,没有坏处——” 一般来说,只有真正把对方当成自己人,才会迫不及待要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对方。 如果还有疑惑,肯定会先单独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再做决定。 “那就好。”谢群其实担心小红会拒绝参加这种聚会,见她答应,顿时放下心来。“对了,王子饭店不是你那个朋友开的吗?怎么这么凑巧——” 跟温俊只见过一面,算不上多熟悉,却知道他是小红朋友圈里的一员,关系非常好。 到时他也来的话,自己这边等于有四个人参加了。 跟未来男友第一次公开聚会,她当然也想挣面子,只是不好意思让小红把朋友全部叫过来,多一个温俊也不错。 “只能说是有缘份。”叶纤红笑道。 说完拿出手机,给温俊打电话,问他现在在哪里? 既然晚上要去他的饭店,提前打声招呼比较好。 而且谢群的男友在政府机关上班,同来的应该也差不多身份,温俊作为老板,跟他们认识一下也有好处。 如果能多接一些机关的接待与宴席,那就更赚钱了。 毕竟公家不缺钱,点菜也大方,比普通工薪阶层好赚得多。 “小红。”温俊那边很快接起电话,叫了一声。“找我有事?” 肖山那边的工厂已经稳定下来,小商品市场已经开始筹建了,他和叶纤红几人,以股东的身份,参与该项目。 到时建成后,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这几天刚好招了几个中层管理人员,准备单独成立一家公司,代自己专门管理小商品市场这边。 最近实在太忙了,虞城已经好久没回去,好在那边的管理架构已经搭建好,自己在这边遥控指挥,问题也不大。 他知道叶纤红在扩张过程中,不断把公司打散重组,捋顺管理关系,这样才能提高管理效率。 温家在两地的项目也不少了,他也打算抽时间这样理一理。 正想找机会跟叶纤红请教一下,没想到她先打电话过来了。 “嗯。”叶纤红回答道。“晚上我和胡向阳要陪一个朋友,去王子饭店吃饭,她的男友在机关工作,到时也会带几个人过来,如果你有空,就一起见见——” 有些话不用说得太透彻,相信他能听懂。 “是吗?”温俊笑着应道。“那真是太好了,我一会马上回酒店,到时过来陪你们——” 余杭的机关单位,一直是他营销的重点。 只是这边不比虞城,有后台的酒店实在太多了,想打开局面,谈何容易。 既然是小红朋友的朋友,不管背景如何,只要能撬开一角,以后就能慢慢把那个口子撕开。 他要求不多,只须成为一两个事业单位的特约接待单位,生意就稳了。 “好。”跟他打电话,就是轻松,不用解释老半天。“先留一间好一点的包厢,万一到时来晚了,没地方坐,就尴尬了。” 这也是有备无患,虽然余杭的王子饭店,生意应该没到这一步。 挂了电话,两人接下来准备梳洗一番,去外面逛逛。 等胡向阳回来了,再一起出发。 刚从卫生间出来,就看到胡向阳回来了。 调到余杭后,一开始他有些不适应。 毕竟年纪轻轻,就成了正科级干部,底下的人未必会服气。 余杭可不是虞城,这里什么妖魔鬼怪没有,想收服手下,可没那么容易。 好在胡向阳这几年也慢慢历练出来了,加上上面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暗里出手扶持,经过拉拢分化,总算把整个部门梳理整齐了。 现在算不上一切尽在掌控,但是几个副手已经翻不起风浪了。 今天有单位的同事喜得千金,因为关系一般,所以没有叫上小红,一个人去参加了。 一顿饭吃完,又闹了一阵,这才回来。 “你家那一位在哪个部门上班?”胡向阳知道谢群也是直来直去的脾气,所以问得很直接。“说不定我们认识呢?” 余杭是省会城市,省市两级政府机关都在这里,虽然人数众多,但是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运气好的话,真的有可能见过。 “晚上去了不就知道了?”谢群被他问得脸红,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两人现在还没有确定关系,胡向阳这样说,让她羞恼万分。 “就是嘛。”叶纤红没想到谢群居然会害羞,暗笑不已。“他们现在的关系还没定下来,万一谢群看不上人家,你现在这样说,不是让她为难吗?” 说完捉狭地望了她一眼。 “叶纤红——”谢群哪里不知道被她捉弄了,气得要掐她。 叶纤红哪里会被她近身,身子一扭,就远远避开了。 谢群气得直跺脚,却找不到人发作,只好扭头生闷气。 “在他面前装淑女就行了,我们老同学了,谁不知道谁啊!”叶纤红难得有机会逗她,笑着走到她面前,去捏她的脸。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还真的单纯啊! 谢群顿时绷不住了,噗嗤一声笑出来,扑到叶纤红的身上,像个孩子似的扭着身子不依。 胡向阳在一边傻眼了。 两人是同年纪的同学,怎么看起来像母女。 如果不是小红的脸看起来特别嫩,他真的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了。 闹到四点多,三人正式出门。 王子饭店离这里虽然有点距离,开车去却用不了半个小时。 他们约的时间是五点钟,考虑到是第一次见面,不想迟到让别人以为他们摆架子。 到了王子饭店,下车后刚走到门口,没想到他们也刚到,几人在饭店门口碰上了。 谢群和对方也只见过两面,倒没有认错人,替双方做了介绍。 她的对象长着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个子大概有一米七八,看起来非常精神,给人第一印象不错。 跟他一同来的有三男一女,年纪都差不多,就连高矮胖瘦都非常接近,她猜测是因为这个时代年轻人。大多身材这样。 只是外表差别很大,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有些文弱。一个冲顶头的皮肤比较黑,像是刚从部队执行完任务回来。最后一个倒是长得非常帅气,跟那个女的站在一起,估计是一对情侣或者夫妻。 “叶小姐你好。”谢群的对象叫齐军浩,此时落落大方地跟他们握手。“早就听谢群提起过你,说是她最好的朋友,今天终于有机会见面,没想到竟然是位大美女——” 如果换个人这样说,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在讨好女孩子,偏偏他长得一张直男脸,看起来又非常坦荡,反而给人好感。 第六十一章第一印象 “齐先生客气了。”叶纤红自然不会多想。“谢群确实是我的好朋友,以后就交给你了,如果你敢欺侮她,小心我替她报仇——” 这话当然是笑眯眯说的,不过他真敢这样做,或许真的会找他的麻烦。 “怎么可能?”齐军浩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愣了一下,又笑了起来。“她欺侮我还差不多——” 说完,装出一付怕怕的模样。 大家一齐笑起来。 叶纤红也跟着一起笑。 看来这个男人天生有领导力,几句话就让人如沐春风,谢爸爸把女儿介绍给他,眼力不错。 这样的人只要给他机会,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当然前提是真心对谢群好,否则的话,大家说不定会站在对立面。 “叶小姐你好。”那个最黑的短发男子叫道。“我叫张鹏乾,跟军浩是死党,以后就是朋友了。” 他说话比较简短直接,应该是个直性子。 不过叶纤红却觉得这是他的伪装,真实的他,绝没这么简单。 这从一个人的眼神里就能发现,真正的直性子,绝对不是这样的。 “你是不是有个弟弟叫张鹏坤——”忽然想起他的名字,叶纤红好奇地问了一句。 张鹏坤一直把自己的哥哥夸得天上少有,如果就是他,那就解释得通了。 一个普通家庭出来的男孩子,能跟齐军浩成死党,能力和手腕肯定不会差。 她一直坚信一个道理,那些二代别看人畜无害,心思复杂着呢? 没有几把刷子,别说成为死党,想要人家承认你们是朋友,都不一定能成功。 “咦?”张鹏乾吃了一惊。“你认识我弟弟?” 弟弟虽然有些小聪明,但是跟叶纤红这样的层次,还是有点距离。 “我们是同班同学。”叶纤红见自己没猜错,笑着回了一句。 这个世界还真小,没想到自己只认识两个同学,偏偏就碰到了其中一个的哥哥。 “那就是自己人了。”张鹏乾笑着说了一句,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真诚。 接下来又跟剩下的人打招呼。 那个文弱书生叫伍立明,在国土局工作,那个最帅的男人叫姜忠,女的叫徐菁云,两人都在财政厅上班。 相互寒暄了几句,一起往里走。 听说他们已经订了一间包厢,叶纤红也没在意,跟着他们一起往里走。 至于胡向阳先前说的,有可能认识谢群的对象,却是猜错了。 他在西湖区上班,归余杭市管。 而他们这些人,多在省委省政府下属单位上班,不要同一个线上。 进了包厢坐下来之后,胡向阳已经跟齐军浩聊上了。 别看齐军浩有个厅级父亲,年纪还比胡向阳大一岁,级别只是副科,比胡向阳还要低。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明白对方身份不简单。 想起上次跟谢群通话时,说要介绍朋友给自己认识,还隐晦地提出如果对方肯帮忙,以后在余杭可以横着走。 一开始他其实是不信的。 谢家是什么来历他非常清楚,虽然在虞城还算混得不错,换成甬城,这样的地位,连家族都没资格叫。 真正的豪门,连余家都攀不上,谢家有这个本事? 现在看到胡向阳,突然有些怀疑了。 以他的见识,清楚一个道理,一个人年轻时,如果提拔得越快,将来才能升得更高。 大多数身处高位的人,都在年轻时就获得了破格提拔的机会。 胡向阳这个年纪,能比自己职位高,只能证明后面有庞然大物。 所以这样的人,必须用心结交。 谢群是聪明人,看到男友这付样子,顿时知道他误会了。 不过胡向阳是小红的老公,跟他关系处好了,等于跟小红也有了交情,这样做也不算错。 其它人自然也不傻,在知道胡向阳的身份后,都释放出善意。 喝了一杯茶,正要点菜,温俊赶过来了。 于是叶纤红给大家做了介绍。 听说他年纪轻轻,已经有了这么多产业,这些人自然不敢小看。 现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赚钱也相对容易,但是能在二十五六岁这个年纪,就赚到千万以上,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就像齐家,也有堂兄弟表兄弟经商,如果没有家族帮忙,单靠他们自己,能在两三年时间内赚到几十万,都是天才了。 再说人以群分,能跟胡向阳叶纤红成为好友,身份自然不会太低。 “既然都是自己人,那今天就由我做东,请大家尝一尝王子饭店的特色粤菜。”温俊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对朋友豪爽是主因,听说谢群的对象是甬城副市长的儿子,自然想结交。 甬城是副省级城市,副市长级别就不低了。 看齐军浩的年纪,他的父亲最多不过五十来岁,搞不好再升二三级也有可能。 这些当然是结交的原因之一,最关键是齐军浩这些人的性格,跟大家合得来。 交朋友跟找对象一样,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只要看对眼了,很快会成为朋友。 如果第一印象不佳,就算对方身份再高,交道打得再多,也亲近不起来。 “那就谢谢温老板了。”齐军浩也不是矫情的人,笑着表达了谢意。 大不了以后多介绍一些朋友过来用餐好了,这种档次的饭店,正是他的圈内好友,喜欢的场所。 而且粤菜口味跟本帮菜差不多,大家都喜欢吃。 谢群这时候话反而变少了,除了偶然跟叶纤红和另一个女士徐菁云说上几句,大多时候在偷偷观察齐军浩。 倒不是她花痴,这个男人搞不好会跟自己生活一辈子,必须婚前看清楚,免得被他骗了。 或许是从小被家里宠着长大,谢群不像别人,会考虑太多外部因素。 她更看重自己未来的幸福。 自己的赚钱能力肯定比不上小红,结婚后肯定得靠男人赚钱养家,所以找一个靠谱的男人是关键。 叶纤红见她心不正焉,也没理她,重点跟徐菁云聊天。 她看得出来,徐菁云和姜忠,应该是青梅竹马的情侣,双方的父亲都是省里的高官,两人一起长大,一起上学,考上同一所大学,毕业后甚至分配到同一个单位,已经在去年结婚了。 这样从一而终的感情,非常难得,以前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没想到现实也会碰到。 “这样又有什么好?”见叶纤红在羡慕自己,徐菁云撅起了嘴巴。“我们从小就在一起,彼此太熟悉了,他都没有追过我,就糊里糊涂跟他结婚了。” 第六十二章青梅竹马也有烦恼 以前不觉得,但是这两年看了一些言情小说,才发现自己这样嫁给了他,实在太亏了。 不应该这么快答应他的,至少应该让他给自己送花,陪自己出国旅游几次,再在众人面前下跪求婚,自己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嫁给他。 没想到什么浪漫都没得到,就成了别人的太太。 “结了婚以后,照样可以浪漫的啊!”叶纤红见她二十三四了,还这样娇憨,猜测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了。“反正现在又没孩子,周末可以约会,假期可以去旅游,只要爱着对方,不会比别的情侣平淡。” 很多夫妻所谓的浪漫,其实只是哄人而已,因为感情不够,所以用物质上的东西讨好对方。 因为陪伴时间少了,买件小首饰讨好一下。 出差在外,怕对方担心,买件当地的特产回来哄人。 真正出于爱对方而这样做的人,少之又少。 而且越是不对等的感情,越是需要这些东西来欺骗对方。 如果两人的感情,已是坚不可摧,相互陪伴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至少刚才两人一起进来时,始终挽着对方的手臂,这已经足以证明双方的感情了。 “你们也结婚了,难道也这么浪漫?”徐菁云用一付不大相信的语气问道。 她是小女人心性,觉得欧美电影里,男人一回家就搂着女人,叫亲爱的特别甜蜜,可惜老公在这方面特别含蓄,死活不肯这样说。 否则的话,她会更满意。 “呃——”叶纤红顿时有些无语。 自己跟胡向阳结婚后,别说浪漫,就连单独出去的次数都不多。 她却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 一方面自己心态成熟,做不出二十岁小姑娘那些肉麻事。 另一方面,胡向阳也是个标准的直男,结婚后依然喜欢跟兄弟朋友一起聚会。 反正叶纤红也了解他的性子,根本不怕他变心,所以从来不管他。 因为信任,夫妻俩不像别人相爱相杀,反而各人做自己喜欢的事,碰到事情才相互商量一下。 叶纤红一直觉得自己嫁给胡向阳,是最正确不过的一件事。 “你刚才的话是骗我的吧?”见她没话说了,徐菁云悠悠叹息道。 这样想很正常,大家还不太熟,自己抱怨时,她随口劝几句,总归不好说自己的感情有问题。 “倒没有想过骗你。”被她这样怀疑,叶纤红有些狼狈,“只是每个人对感情的理解不同,有的人重仪式,觉得送花送首饰是爱的表现,有的是则觉得长情和陪伴,才是爱的最高境界。” 于是说了自己和胡向阳的事,以及自己的体会。 这些事算不上隐私,所以说出来也很自然。 “哦。”徐菁云望了胡向阳一眼,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觉得生活太平淡了,可以在结婚纪念日,双方的生日庆祝一下。”叶纤红感觉自己像是在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如果还不行,就找专业的团队,替你们设计浪漫的仪式,到时包个酒店,邀请亲朋好友热闹热闹” 人的天性决定了大家都喜欢追求自己缺少的东西。 穷人拼命想赚钱,病人只希望身体健康。 但是一个人在健康时,却会不顾自己的身体,为了一点点工资或奖金,透支自己的身体。 总以为有了钱就好了,身体累了没关系,等干不动了再休息。 真的累垮了,才知道健康的重要性。 小夫妻过得好好的,偏要各种折腾,真的感情出事了,就后悔莫及。 叶纤红虽然向她解释了什么是浪漫,心里其实明白她就是作。 或许是他们过得太顺利了,所以反而不懂得珍惜。 “叶小姐,下个周末,我们打算去千岛湖吃鱼,你们有兴趣参加吗?”齐军浩跟胡向阳聊了一会后,发现他们夫妻拿主意的是叶纤红,于是笑着问了一句。 他们在余杭有一个小圈子,平时经常一起活动。 除了今天来的几个人,还有几人也会参加。 相比较而言,他们跟这四人关系更亲近一点,所以没叫其它几人。 “纯粹吃鱼,还是算了。”叶纤红摇头道。“还不如我烧来的好吃,如果有其它活动,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相比较而言,千岛湖的水质,在省内是数一数二的。 那边产的鱼,口味也不错。 比起空间的出产,就差的不是一点了。 “你做鱼很好吃?”徐菁云惊讶地问。“那下周我们尝尝你的手艺行不行?” 她倒没有看扁叶纤红的意思,只是对吃比较在意。 如果叶纤红真的能做出比千岛湖那边还好的味道,那真的赚到了。 “没问题啊!”叶纤红知道她心思简单,并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只怕你尝过一次,以后再也吃不下别人做的鱼了——” 这个牛她敢吹,毕竟空间产的鱼,实在太美味了。 “如果真的这么厉害,那我们就厚着脸皮品尝你做的美味了。”齐军浩见两人都这样说了,自然也不会反对。 对于叶纤红的身份,他有些看不明白。 不过能把胡向阳收得服服贴贴,肯定有她的本事。 去她那边见识一下也好。 “那就这样说定了。”叶纤红笑着拍了板。“我们这边还有几个朋友会参加,你们不介意吧!” 到时肯定要把赵大成和肖东灿他们一起叫过来,这样一来,朋友圈的人就多了。 至于齐军浩这个圈子的人,有几个人会加入进来,那要看大家的选择了。 她是不会强求别人加入的,像眼前五个人,如果主动想加入,她也不会反对。 这几个人给她第一印象不错,交个朋友没问题。 酒菜很快端上来,全是这边最拿手的招牌菜,非常美味。 “张先生的皮肤是特意用紫外线晒出来的吗?”叶纤红忍了好久,最后还是问了出来。 这种颜色的皮肤,前世古天乐就有,是用专门的紫外线照的。 只是作为公务人员,没必要搞成这样吧! “怎么可能?”伍立明骇笑道。“他前段时间去非洲出了趟差,没有用防晒霜,一个月后回来,就成这付模样了。” 这件事太夸张,已经成了朋友们的笑点。 张鹏乾被他取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叶纤红见他这付模样,也忍俊不禁。 就是不知道身体受这么强的紫外线照晒,皮肤有没有出问题。 别以为这只是美丑的问题,搞不好会得皮肤癌。 “你该找个女朋友了。”姜忠调侃道。“男人不知道情有可原,如果有女朋友,知道你要去赤道边的国家,肯定会为你准备防晒霜。” 几个朋友里,自己结婚了,伍立明有了对象,现在齐军浩也有了女朋友,只剩他还是光棍。 第六十三章张鹏乾的婚事 心里其实明白他的难处。 因为出生普通工人家庭,没有依靠,所以就算能力出众,也不好谈对象。 像余杭这边出色的女孩子,家里如果条件好的,父母不愿意女儿下嫁。 家里条件一般的,家长往往想高攀一门亲事,同样看不上他。 而各方面比较普通的女孩子,他又看不上人家。 他大学时,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对方的父亲是一名处级干部。 在知道女儿有男朋友后,直接找到学校,说要当面跟他聊一聊。 最后的结果不用说了,两人不得不含泪分手。 转眼他已经二十六岁了,如果在乡下,已经成了大龄青年。 “算了。”张鹏乾苦笑。“现在还没有人看得上我,或许等我成了科级干部,才有人愿意在我身上投资——” 工作的时间越长,有些事情看得越明白。 想改变现状,只能等自己的价值体现出来。 一名没有级别的公务员,就算能力出色,也很难获得别人的尊重。 叶纤红没想到张鹏坤口中的天才哥哥,居然是这样的状态,倒有些同情他了。 当然这也怪运气,如果他大学时碰到的是一名出身普通,能力出色的女孩子,说不定相互扶持,已经早已经婚了呢? “不说这些丧气话了,大家干杯——”齐军浩明白他的苦衷,站起来举起杯子嚷道。 像胡向阳这样,背景越深厚,升职越快。 张鹏乾想靠自己的能力,获得晋升机会,肯定比别人晚。 只要坚持下去,总归有希望的。 大家纷纷站起来,碰了一下杯子。 两个圈子的朋友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因为年纪差不多,级别也差不多,有共同语言。所以气氛一直很好,很快就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聊得很深入。 加上是温俊这个老板亲自准备的菜,这顿饭大家吃得都很开心。 最后双方交换了名片,期待下个周末再次聚会。 只是主人换成了叶纤红。 走出饭店,大家在门口分手,各自开车回去。 谢群自然也跟着叶纤红回家。 “你觉得这个男人怎么样?”刚一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经过今晚的接触,她是越来越满意了。 虽然长得没有胡向阳帅,但是看起来很有男人味,自己没有小红能干,所以必须找个比自己厉害的男人。 齐军浩越强大,她就越有安全感。 “你爸眼光不错,这个男人连我也挑不出错。”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结婚前看男人,只能尽量客观去评价,这样犯错的机率就会小得多。 当然就算再完美的男人,也不能保证嫁过去后一定幸福,这跟双方性格是不是合拍有关。 所以需要自己亲自去接触,了解他生活的细节,以前家人的情况。 有时候一个简单的习惯,就会让一对恩爱的夫妻离婚。 前世看过这样的例子,一对夫妻因为挤牙膏这件小事,最后吵到感情破裂。 一个人会从尾部挤牙膏,还是中间挤,都是生活习惯,并不影响生活质量。 但是对于一个强迫症犯者来说,或者对某个细节特别挑剔的人,这样就不是习惯问题。 当然双方的家人,也是婚姻幸福与否的重要因素。 百分百合拍的情侣,如果摊上一个拎不清的婆婆,最后非常大的概率,也会分手。 所以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 男人好不算好,他的整个家庭好才是真的好。 “好吧。”听叶纤红说了这么多,谢群听完后似有所悟。“接下来我会想办法多跟他接触,再让爸了解一下他父母的性格。” 不求嫁过去后,能像小红这样幸福。 至少要保证自己起码的生活质量。 第二天一早,谢群吃了早饭,就坐火车赶回学校。 叶纤红送她上车后,回到学校上课。 “叶纤红,昨天你见到我哥了?”张鹏坤看到她进来,兴奋地问道。 他真的是越来越佩服她了,哥哥的朋友圈都是大人物,她居然也能参加。 “是啊!”叶纤红感觉得到他的羡慕。“你自己也努力,说不定有机会跟他一起参加朋友间的聚会。” 或许是受哥哥影响,张鹏坤人品不错,眼界也比普通人开阔,只是出生环境影响了他。 因为经历少,加上没机会接触社会,所以总感觉嫩了些。 不过比起同龄人,已经比他们成熟了。 “太难了。”张鹏坤摇头叹气道。 他认定叶纤红有这样的机会,是因为身份的原因。 “你们在说什么?”王嘉恒走过来,坐在张鹏坤旁边的空位置上,好奇地问道。 上次讨论好勤工俭学的事后,几人很快凑了一点钱,去批发市场买回来一些生活用品,安排团员里最缺钱的同学去售卖。 刚开始两人有些不好意思,王嘉恒亲自陪着他们去每个宿舍敲门。 等到发现没有人看轻他们后,两人也习惯了,于是正式开始赚钱。 叶纤红估计得没错,学校里几千名学生,愿意省事的人并不少。 特别是高年级一些学生,宁愿在休息时间聚在一起打牌,也懒得出去买东西。 当然打牌多少有点赌注,那些赢了点小钱的人,买东西更大方。 发现这一点之后,王嘉恒除了生活用品,又去批了些零食。 于是一天卖出的钱,比以前多了一倍还不止。 还有学生没遇到他们上门兜售,甚至会主动到寝室找他们,向他们买东西。 短短五天时间,已经赚了一千多块钱,把大家乐坏了。 有了钱,事情就好办了,王嘉恒就过来找叶纤红,商量一起烧烤的事。 “没什么,就是瞎聊。”这件事对张鹏坤来说是秘密,所以他不肯说。 叶纤红有资格参加哥哥他们的聚会,王嘉恒身份也不简单,万一到时也受邀参加,那他们成了一伙,自己不是出局了? 以后自己只能看着他们两人经常一起参加活动了。 这样一来,自己就会跟他们拉开距离,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每个人都有私心,所以最好不要告诉王嘉恒,免得他找叶纤红说这件事。 “哦。”王嘉恒一听,也没多问,压低嗓音悄悄对叶纤红说道:“开始勤工俭学后,我们一个星期就赚了一千多块钱,这样的赚钱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倒不是嫌钱多,主要是有些不放心。 用这种方式赚钱,毕竟是学校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万一有人眼红,告到学校领导那里,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麻烦? 那天聚会回家后,他照着叶纤红的思路,做了一个计划。 第二天给班上的其它几名团干部看了看,他们最后都没有意见。 于是又找叶纤红商量了一下,定下具体的商品类别,以及采购数量和推销细节。 并根据暗里走访,定下班上家庭最贫困两名学生的名单。 第六十四章勤工俭学 第一批货物采购的资金,是王嘉恒垫付的。 刚进学校,就能马上成为团干部,肯定是班主任推荐的,没有后台不可能。 相比团干部的工作,这点钱王嘉恒没看在眼里,毕竟有了这些经验,将来毕业分配时,就有了一个优势。 这件事做成功了,就是他的成绩。 就算失败了,也损失得起。 只是没想到一星期时间,就把成本赚回来了。 “是吗?”叶纤红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这样好了,你把团干部集中起来开个会,统一一下口径,把赚钱的数量,暂时控制在你们几个人的手里,并让叫卖东西的两名同学,也别说出去。” 倒不担心犯错误,主要是把这件事传开后,其它班级也有样学样,那抢蛋糕的人多了,他们能分到的就少了。 至少短时间内不要透露出去,等手里有了一笔钱,想干什么也方便了。 “行。”王嘉恒听了叶纤红的解释,觉得有道理,决定中午午休时,就跟他们商量。 “还有,两名促销员的工资,也加一点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有好处应该分点出去,让两人有干劲,并保守秘密。“现在不是十元一天吗?加到十五元吧!” 稍微给点甜头就行,万一给太多了,其它人心里就会不舒服。 那两人也会胃口变大,到时反而是个麻烦。 至于烧烤活动,让他们定好日子后,提前眼自己说一声就行。 到时得提前去买材料,并教大家如何处理。 这些大学生会做饭的应该不少,但是能把东西做成美味的,应该不多。 接下来几天,两名销售人员手里又增加了几样商品,于是一天赚的钱就更多了。 两名学生也很满意,一天十五元,一个月就有四百五十的收入,足够养活自己并存下一点小钱了。 到时放假回家,还能给家人买点小礼物。 叶纤红的圈内朋友听说下个周末有聚会,一起参加的还有余杭另外一个朋友圈,大家都兴奋起来。 以他们的身份,在虞城时当然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到了余杭,父母级别比他们高的同龄人多的是,所以也不得不低调起来。 现在有机会认识余杭的朋友,正是打进本地二代圈的好机会,大家都提前安排好事情,准备参加。 连远在京城的姜皓,也特意赶了过来。 叶纤红原先没想那么多,见大家这么重视,突然明白过来。 原来到了余杭后,他们已经失去了原先的优势,所以需要找机会重新拓展人脉。 既然这样,那自己也得改变计划了。 原先她准备在自己买的那套院子里招待朋友,免得这座大宅子排场太大,让他们有错误的联想。 现在看来,展示一下力量,也是需要的。 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正视自己。 到了他们这个层次,交朋友已经有了限制,不是因为能力出色,就能加入。 一个普通人,就算为人再好,性格再完美,也不能进入层次比他高的圈子。 首先要有足够的背景,或者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才能让别人重视,并有机会被他们认识。 然后通过各种形式的聚会或合作,挑选志同道合的人,慢慢形成一个新的朋友圈。 周末很快就到了,叶纤红已提前从空间准备了瓜果蔬菜和肉食禽蛋,以及大量的河鲜,就等客人光临了。 卫谨言和胡向慧,今天也提前做好准备,反正调到余杭后,他们也成了朋友圈的一员。 肖东胜原先也准备过来,听说他们的年纪大多在二十五六岁,比自己小了十来岁,感觉会有代沟,就放弃了。 叶纤红一听,觉得这样太可惜,让他晚一点过来,跟大家认识一下就好了。 别看他已经是区长,经常要跟省市二级领导打交道,这些二代不少是上面的子弟,如果处得好了,以后办事就会方便很多。 肖东胜觉得有理,决定等七点过后,大家已经吃完饭,过来跟大家打个招呼。 反正他跟胡向阳是表兄弟,出现也不会觉得突兀。 对于叶纤红的邀请,齐军活也非常重视。 不管是胡向阳还是温俊,明显不是普通人,而叶纤红一个女孩子,能成为大家的中心,肯定有别人不知道的背景或能力。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更没有无缘无故的尊重。 跟成功的人打交道,肯定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家族。 所以这次聚会,不但上次见过面的几个朋友参加,圈里其它几个朋友也全部过来了。 因为提前说好了地址,叶纤红让罗叙候在院子门口,等车一到,就通知自己。 那些人提前几分钟到了,叶纤红和胡向阳带着这边的朋友,急忙出去迎接。 在门口见了面,叶纤红和齐军浩分别为身边的人做介绍。 除了已经认识的张鹏乾、伍立明、姜忠和徐菁云,另外几人看起来比他们年纪略大,应该有三十来岁了,这或许是他们上次没参加聚会的原因吧。 毕竟一个圈子里,也会有小圈子,朋友之间的感情不可能完全一样。 像胡向阳就和赵大成关系最好,肖东灿和姜皓、温俊关系更近。 因为有她在,大家一起赚钱,所以距离在变小。 别的圈子未必会有这样的机会。 “叶小姐,我来给大家介绍。”因为叶纤红那边也多了很多陌生面孔,所以齐军浩把所有人都介绍一遍。“这是黄爱民,这是马自重,这是岳政翰——” 叶纤红也把自己这边的人做了介绍,于是递名片,相互客套。 因为大家年龄差不多,行政级别也差别不大,所以说话比较随意。 不过几句话的时间,就熟悉起来。 “先进屋吧!”叶纤红作为主人,当然不能让大家一直在门口聊天。 挥手示意了一下,当先领着大家走进院子。 原先聊得热火朝天的众人,看到里面的布置,顿时拘谨起来。 别看大家人模狗样,家人的地位其实都不算高,齐军浩的父亲只是厅级干部,他能成为圈子里的领头人,说明别人比他还不如。 不过还有两人的父亲,级别比他的父亲要高,那就是姜忠和徐菁云。 只是两人性格比较单纯,在圈子里非常低调,平时不显山露水。 “叶纤红,这是你的房子吗?”因为关系还没到,其它人不好意思开口问这件事,反倒是徐菁云快人快语地问出口。“我都不敢相信,你居然住在这么豪华的地方——” 这边的院子太大太漂亮了,她非常喜欢。 既然跟叶纤红认识后,以后就有机会来这边做客了。 “嗯。”叶纤红点点头。“如果喜欢的话,可以经常过来做客。” 第六十五章请客吃饭 跟性格单纯的人交朋友,比较没有压力,叶纤红也愿意跟她亲近一点。 “太好了。”徐菁云一把抓住姜忠的胳膊。“到时我们一起来看你。” 两人习惯了同进同退,过来当然要带上老公。 齐军浩原先以为叶纤红是沾了胡向阳的光,才能取得现在的成绩。 现在看来,她才是核心人物,顿时有种不眼不识泰山的挫败感。 难怪谢群这么郑重其事给自己介绍朋友,原来这里藏着一个大BOSS。 好在自己一直没有忽视她,倒不会错过什么? 众人心思各异的穿过一栋栋小楼,来到里面叶纤红和胡向阳居住的家。 因为要招待朋友,叶知书和郑建国回到自己那里,准备在那里做饭,给几位老人吃。 这边留给他们年轻人。 两边的人加起来有二十来个人,用最大那张圆桌正好坐下。 此时桌上已经放好了几盆水果,大家谦让了一下,坐了下来。 胡向慧也作为主人,泡了茶端上来。 陪着大家喝了一杯茶,吃了点水果,叶纤红说了少陪,进厨房给大家做晚饭了。 “原以为会是保姆做饭,叶小姐只是指挥一下,没想到还要劳烦她亲自动手,我们怎么过意得去?”齐军浩客套了一句。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唯一的身份是胡向阳的老婆,大家肯定不会这样认为。 但是她住得起这样的房子,只怕身后的人物非同小可,就有些受宠若惊了。 “齐科长客气了。”胡向阳笑着摆摆手。“我们圈里的好友聚会,大多数都是在家里,而且几乎都是小红做饭给大家吃,毕竟我们这些人会走到一起,都是被小红的厨艺吸引——” 说完,还解释了当初大家聚在一起,取名叫吃货团的往事。 别说是他,其它人也没想到,那天心血来潮,做了这个决定,会在二年后,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是吗?”张鹏乾笑着接了一句。“那我们一来,她的工作量就成倍增加了。” 他也是做梦没想到,弟弟一个同学,居然有这样的背景。 那天聚会结束后,他打电话给弟弟,问起叶纤红的事。 听说他是叶纤红在学校第一个认识的同学,还以为他吹牛。 毕竟这样身份的女孩子,上去讨好的人很多吧! 只是没想到她隐瞒得这么深,直到英语老师和班主任被开除,大家才隐隐猜到她的身份不简单。 “没关系。”胡向阳笑着回答。“偶尔下一次厨,招待一下朋友,对小红来说是乐趣。” 这一点他非常清楚,否则的话,也不会赞同把人请到家里来。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小红愿意这样做,他才答应在家里请客,否则还不如去温俊的王子饭店。 “那我们真的非常荣幸了。”伍立明也客套了一句。 叶纤红在厨房忙着做菜。 因为材料已经提前准备好,又准备了很多河鲜,所以做起来并不复杂,很快就把菜端了出来。 倒没有准备用果酒招待他们,而是拿了普通的啤酒和白酒。 今天人太多了,如果被卫老他们知道,自己拿果酒招待他们,任他们牛饮,只怕会一下子明白,这酒对自己来说一点也不珍贵,那他们以后也不会珍惜了。 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结果。 “叶小姐的手艺尝过一次后,确实忘不了。”大家尝了几口后,纷纷赞不绝口。 这不是讨好主人,而是这味道真的绝了。 在座这些人,谁不是吃货,菜做得好坏,一下子就能分辩出来。 “喜欢就多吃一点。”叶纤红把刚做好的一盆油焖虾端出来,放在桌上。“在家里做菜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做多一点,量大管饱,大家尽管放开肚皮吃。” 传统的中年女性都有这个爱好,喜欢做菜给年轻人吃。 看他们吃得满意,这比什么赞美都来得真实。 叶纤红前世活到这个年纪,有些习惯深入骨髓,已经很难改变。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大家纷纷嚷道。 原先因为主人亲自动手做菜,他们还想收敛一点,放慢速度,等叶纤红做完做,大家一起吃。 但是这菜的味道实在太好了,胡向阳他们又很随意,也就跟着加快了动作。 心里忍不住暗暗羡慕,一个朋友圈里,有这样一个人物在,真是件幸福的事。 既能满足大家的口腹之欲,又能带领大家赚钱,还能在事业上帮助大家。 就算是亲生父母,也不过如此了。 所以大多数人都动了心思,应该用什么办法,才能加入他们的圈子。 毕竟朋友圈不是非此即彼,可以继续跟齐军浩和姜忠的圈子保持亲密的关系,同时又参加他们这个吃货团的聚会。 “叶小姐,我也可以叫你小红吗?”徐菁云平时吃得少,今天被美味吸引,已经彻底丢掉形象,“你们这个吃货团太有趣了,我也要加入。” 她行事向来随意惯了,所以并不像其它人那样顾忌多了。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在厨房嚷道。“大家年纪差不多,叫名字更亲近。” 心里也有些得意,没想到一顿美食,就把这些人收服了。 “那我就叫你小红了。”徐菁云见她答应了,笑得很甜美。“你也可以叫我小云,我爸妈都这样叫我——” 至于自己年纪比她大好几岁,她早忘了。 跟叶纤红交往过程中,总会忘了她的年纪,感觉她比自己还成熟。 “好的,小云。”叶纤红端出一盆红烧鳝段,放在桌上,嘴里随口答道。“我有一家美容会所,到时请你做面膜——” 有人说女孩子的友谊是个谜,表面上看很亲密,一有事马上就撕逼,大多是塑料姐妹花。 在叶纤红看来,这样说的人,都非常幼稚。 不管是女孩子之间,还是男人之间,友谊永远是存在的。 会这样认为,只是他们分不清姐妹跟熟人的区别。 大多数人总以为天天在一起吃喝玩乐,就是好姐妹,实际上真正的好姐妹,是不会这样做的。 相反,一起享乐的只是玩伴。 如果能分清楚这一点,那就不会傻傻地用错感情,把玩伴当知心,托付太多真心。 否则别说被闺蜜抢走了老公,被人害死了也正常。 把自己的底牌全部暴露在她们面前,就像一个没有保护能力的小孩子,背着一箱现金在街上走,这不是引诱她们犯罪吗? 有的人还作死地把老公的秘密,全部跟所谓的闺蜜透露出去,最后老公跟闺蜜好上了,还能怪谁呢? “好的呀!”徐菁云一听,欣喜地回答。“我正愁找不到可以陪我去美容会所的朋友呢?” 说完瞪了老公一眼,怪他每次都推三阻四,不肯陪自己去。 第六十六章徐菁云的求助 因为人比较多,叶纤红最后做了十二个菜,才算结束。 当然每份菜的量比较多,像油焖虾,足足用了五斤,装在一只腰形的大盘子里,每人差不多可以分到五只。 那只空间捉出来的大公鸡,足有八斤多重,整只切开后装成盘子里,快比得上一只烧鹅了。 至于那几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更是鲜美得让人恨不得把骨头都吞进肚里。 “叶小姐,感谢你做了这些美味招待我们。”齐军浩站起来举起了酒杯。“我借花献佛,敬你一杯,希望还有机会参加你们的聚会——” 大家的心思,他看在眼里。 既然每个人都有这个目的,还不如摊开来明讲。 或许不是每个人最终都能被接受,但是就算关系比不上他们原来的成员,也好过跟他们不认识。 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所以主动开口了。 “如果你们有兴趣,当然欢迎你们加入。”叶纤红笑道。“我们不过十几个人,有些人经常在外地,凑齐也比较难。人多了,聚会才有意思——” 至少齐军浩、张鹏乾、姜忠和徐菁云这四个人,她非常感兴趣,愿意邀请他们加入。 像上次见过的伍立明,因为话比较少,还不太清楚他的为人。 今天第一次来的黄爱民、马自重和岳政翰,话比较少,也摸不准他们的心思,还得再看看。 与其在外面认识陌生人,还不如结交这些人。 所谓人以类聚,齐军浩的人品没大的问题,他的朋友应该也不会太离谱。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大家纷纷嚷道。 这真的是意外之喜,今天参加一次聚会,居然会有这样的收获。 美食的诱惑很难摆脱,叶纤红的背景也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愿以后能成为好朋友,那以后在余杭的路子,就能越来越顺。 卫谨言和胡向慧望着他们聊得开心,除了佩服,真的无话可说。 他们年纪比胡向阳这些人大了四五岁,不知不觉到了而立之年,不管是工作职位而是社会价值观,都需要他们稳重和自律,不能像胡向阳他们肆无忌惮。 此时此刻,却发觉已经跟不上他们的步伐了。 可以想像,当这些人加入圈子后,人脉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宽广,以后在余杭,还有什么事不能解决的呢? 再加上小红有卫老林老这样的顶级大佬在照顾,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几乎没什么力量可以阻挡他们向前了。 不知不觉中,大家的称呼都变了,开始用名字直接叫对方。 最兴奋的应该是温俊,在知道姜忠和徐菁云的身份后,特别激动。 两人都在财政厅工作,他们的工作单位跟王子饭店隔得并不远,如果能打开那个圈子,那以后都不用去别的单位拉生意了。 一个半小时后,大家酒足饭饱,纷纷站起来到院子里消食。 大家族子弟最大的特征,就是自律性比较好,平时碰到美食,也能控制自己,不会吃过量。 但是今天每个人都没有控制住,所以必须多动一动,才能防止滞食。 叶纤红和胡向慧匆匆收拾了桌子,因为要陪客人,厨房只能等一会再收拾了。 “小红,陪我们逛一逛院子吧!”徐菁云见叶纤红出来,拉着她嚷道。“我们在余杭呆了这么多年,还不知道这边有这样漂亮的大宅子呢?” 要知道这边大多数院子,平时大门紧锁,外人不知道主人是谁? 以前跟父母跟过这边,她还好奇地问过爸爸。 他说这边的房子大多是名人故居,不对外开放,连他也不知道里面是空着,还是住着人。 它们算得上是特殊的集体资产,不能随便动用,只有最上面的人,才有资格处理。 由此可见,叶纤红身后有顶级大人物在支持。 她看起来娇憨,这些道理肯定懂。 否则的话,早被人坑死了。 说不定还会连累父母和家人。 “没问题。”叶纤红带着他们到处参观,当然避开了卫老林老居住的房子。 其它人也没有问,只是边看边羡慕地细细打量。 纯粹从里面的结构来讲,真有点像迷你版的大观园,都是一园一景。 只是房子都是两层,面积自然比不上大观园里的单栋房子。 大家都看过红楼梦,单是林黛玉住的潇湘馆,面积就要比这边一栋房子大五倍以上。 “这些藤本蔷薇和三角梅实在太漂亮了,是以前就在的,还是你种的。”徐菁云是女孩子,最吸引她的是这种花花草草的东西。 结婚后,他和姜忠搬出省委大院,在附近买了一套独门独院的老宅子。 以前她很满意那边的结构,可是看过叶纤红这边的房子,就不满意了。 房子大小还可以忍受,院子里的除了一些普通的茶花、天竺葵和月季花,哪里有这边的漂亮。 “都是我种的。”叶纤红同为女生,猜测她羡慕这个。“如果你喜欢,下次我帮你弄一种差不多粗壮的花过来,种在你家的院子里,第二年就能开成这样了。” 以两人的条件,肯定不可能住在普通的商品楼里。 何况想种花,必须有院子才行,所以肯定住在自己买的那种独栋院子里。 至于藤本蔷薇和三角梅,空间里多的是。 上次移出这么多之后,她又扦插了上百棵,几个月时间过去,等于外面五六年了。 等到冬天帮他移植,相当于十几年的老藤了。 当然以前没种完的也还有十几棵,如果她家的院子不大,四五株就足够了。 “真的吗?太好了。”徐菁云兴奋地叫道。 如果这样,那等明年春天到来,花一开放,整个院子就漂亮了。 “如果你家院子够大的话,可以再种几棵水果树,到时既可以遮荫,还能有新鲜的水果吃,多美。”这些都是举手之劳,叶纤红不介意帮帮她。 “我家院子大概有——”徐菁云说到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只好转头求助地望着老公。 女人天生对数字不太敏感,何况是她这样的娇小姐。 “大概有十二米宽,六米长吧!”姜忠估计了一下说道。 那栋房子是夫妻俩的爱巢,如果能用花草果树打扮一下,他当然非常乐意。 等水果成熟了,还可以请朋友过来一起品尝,想想都很开心。 “那种几棵果树没问题,到时有空了我去看看,帮你搞几棵果树过来。”叶纤红爽快地应道。 其它几人见两人这么快就亲如姐妹,非常羡慕。 难道人与人之间真的有缘份吗?徐菁云平时多么清冷的一个人,现在对着叶纤红叽叽喳喳话这么多,其它人都只能听着她们聊。 第六十七章肖东胜迟到了 “那你要早点来哦。”徐菁云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要不下个周末,你到我们家做客吧!我不会做饭,可以让保姆动手,你只要告诉她喜欢吃什么就好——” 这次吃了叶纤红家的美食,下周她请客,这样有来有往,才能交到朋友。 她甚至打算好了,到时让爸妈和公婆也一起过来,认识一下自己新交的朋友。 “你这样不行吧!”那个叫岳政翰男子插嘴道。“小红请大家吃饭,你只请她一个人吃饭,其它朋友会怎么想?” 他的父亲是徐父的下属,两家的关系相比其它人,算是比较亲近的,中学的时候,他也去过几次徐家,跟徐菁云像兄妹一样。 她跟姜忠结婚后,同一年他也结了婚,为了避嫌,他才很少单独出现在她面前。 此时一群人在,他这样说,大家知道他们的关系,也没有觉得奇怪。 “可是我想单独跟她一起吃饭怎么办?”徐菁云一听,觉得岳家哥哥的话有道理,内心又想单独跟她聊聊天,忍不住纠结起来。 她长这么大,朋友其实还是有几个的,只是永远达不到知己那一步。 跟叶纤红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什么话都可以说,非常自在和舒服。 不像跟别的朋友在一起,说着说着就会争论起来。 叶纤红更像姐姐,会让着自己,这是她最喜欢的。 “那这样好了。”姜忠在旁边给她建议。“中午你单独请小红,晚上我们请所有的朋友一起吃饭,你觉得怎么样?” 相比老婆,他想问题就全面多了。 “这样也好。”徐菁云答应了。 见从来没有在家里请过客的徐菁云,为了叶纤红破例,齐军浩这边的朋友,也欢喜起来。 在一个圈子里这么久了,大家虽然是好友,但是亲密程度,绝对比不上叶纤红跟他们圈子里的朋友。 他们是真正的朋友,默契程度非常高。 而自己这些人,像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看着经常在一起,却永远隔了一层。 所以徐菁云和姜忠的家人,大家虽然闻名已久,却从没机会见上一面。 或许以后有机会了。 几人来到池塘边,看到这个死水池居然水质清澈,下面有各种各样的鱼在悠闲地游来游去,感觉不可思议。 “明年夏天天热了,可以来这边钓鱼避暑。”张鹏乾站地池塘边,向往地说道。“这边还有葡萄树和猕猴桃树,到时肯定也成熟了,感觉这边就像世外桃源,太吸引人了。” 他的家庭出身,除了叶纤红,应该算是最差的。 小时候住在一间老式的筒子楼里,里面没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煮饭在走廊上,洗澡去公用的水笼头下,上厕所还要去几十米外的公共茅房,非常不便。 四十平米左右的房间,被折成两半,前面是客厅,用来吃饭和招待客人。后面是卧室,是父母睡觉的地方,他则睡在一张折叠钢丝床上,每天等家里没人了,拿出来铺在客厅一角。 而弟弟则睡在一张一米五张的木沙发上,等他长到一米七以后,睡觉身子也伸不直,非常辛苦。 后来干脆打地铺,一晃就是五年。 好在他努力,考上大学后表现非常出色,毕业后分配到省委下属单位。 当然也跟齐军浩有关,两人大学时,住在一个宿舍,关系非常好。 或许是因为家教原因,他一直相信吃亏是福,所以室友有什么事,他都会用心帮忙。 齐军浩因为出生原因,那时候多少有些娇气,不愿意搭理同宿舍的人。 张鹏乾也不介意,见他经常起晚了吃不到热饭,去食堂拿饭打菜,也会帮他的一起打过来。 天冷了早上没热水洗脸,自己去打热水,总会帮他的一起打回来。 人心都是肉长的,张鹏乾这种性格,终于把齐军浩这颗心捂热了。 两人毕业前,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死党。 工作后,他还带着这个朋友回家,见了自己的父母。 齐爸齐妈也很感激这个吃苦耐劳的大男孩,在大学期间照顾自己的儿子,碰到困难了,会主动帮忙。 而张鹏乾最大的心愿,就是赚钱去家乡买一套大房子,让爸妈住得舒服一点。 自己和弟弟回家时,也能有单独的房间。 只可惜自己现在赚的钱,还要供弟弟读大学。 爸妈的工资不高,每个能存下的钱不多,想买房太难了。 所以看到叶纤红住在这样的大宅子里,心里最羡慕。 他甚至想过,城里房子贵,如果去乡下造房子,会不会便宜一点。 爷爷奶奶和小叔一家还在乡下,可是自家是城里户口,不能在乡下建房子。 “如果纯粹避暑,可以去我老家乡下。”叶纤红介绍道。“我在老家有一个农场,那边环境也非常好,有果园花园,想钓鱼的话,隔壁也有个水库,比这个要大得多。” 老实说偶然邀请他们来做一次客,肯定没问题。 如果经常来,就会影响卫老林老的生活,那就不方便了。 “是吗?那有机会我们一定去看看。”这些人没有一个出生农村,对农场什么也非常感兴趣,纷纷说好。 外面传来汽车喇叭声,在门房值班的人连忙走过去开门。 叶纤红猜测是肖东胜来了,于是做好把他介绍给大家的准备。 进来的果然是他,原计划七点就过来,因为临时碰到点事,迟到了十几分钟。 好在大家还在参观院子,没有离开。 “我来给你们介绍,这是胡向阳的大表哥肖东胜,现在是肖山区的区长。”叶纤红给他们做了介绍。 至于跟肖东灿兄弟的身份,一句话就带过。 “肖区长你好。”大家纷纷过去握手递名片。 “你好。”肖东胜一一回礼,非常谦虚。 别看他现在跟父亲当初同一级别,可是比父亲提前二十年到了这个位置,接下来只要踏踏实实工作,未来成就肯定远远超过父辈。 肖家现在已经把全部希望,放在他身上。 因为有林省长的关系,他对自己也信心很足。 但是一个人想成功,靠上司提携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同阶层里获得大量的支持,才能站稳脚跟。 毕竟自己没有根基,就算获得了一个好的职位,最后也很难坐稳。 而小红今天的聚会,对他来说是一个机会。 只要能跟余杭本地势力拉近距离,等到现在的岗位任职期满,选择的余地就大了。 大家原本对胡向阳年纪轻轻,就能升上正科羡慕不已。 现在听说肖东胜不过三十多岁,就已经是余杭下辖区县的区长,更加震惊。 这个年纪就能独挡一面,除了能力出色,还得有足够的贵人。 他们对叶纤红所在圈子的能量,更加看不懂了。 第六十八章用生意勾引新朋友 因为肖东胜来了,大家也不急着离开,回到屋里继续聊一聊,算是跟他加深印象。 肖东胜自然求之不得。 因为跟叶纤红提前已经商量过,所以说着说着,就提到正在开发的小商品市场,以及相对应的大量加工厂。 叶纤红汇报了自己工厂的生产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等她说完,温俊也说了自己这边的进度。 最后提到了沈德宗那边工厂的效益和订单情况,让肖东胜心里有数。 见他们这些人,都在那边投资,其它几人也好奇起来。 于是肖东胜介绍了这个项目的由来,是叶纤红一手策划起来,并上报省领导才批下来的。 现在小商品市场周围的地价飞涨,那些提前开工厂的商户,就算什么都不做,单是那块地就能赚几十万。 大家一听都激动了。 他们这个朋友圈从成立到现在,关注的是机关里的职场信息,及时互通有无。 根本没有把目光对准商业这一块。 现在听了叶纤红他们的计划,才突然发现,原来他们错过了很多的赚钱机会。 “小红,还有项目可以投资吗?”张鹏乾现在最缺钱,此时迫不及待地问。 如果能让自己赚二三十万,那就可以在老家买一套一百平以上的商品房了。 他现在迫切想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让爸妈享一享儿子的福。 “中国的经济还在起步阶段,投资机会十年内不会缺少。”叶纤红也想用利益把这些人紧紧绑在一起。“我不建议你投机,最好看准一个项目,踏实投钱进去,这样才稳当。”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她肯定不会这样劝他。 机关工作人员,投资赚钱其实是不被允许的,必须用别人的名义,来帮他经营。 叶纤红却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几乎全民经商,真正执行这一条的,都是那些思维僵化的老古板。 既然经商是无法禁止的,那就没必要在这一条上卡人。 最好的办法,就是查经商的方式。 那些靠关系赚钱的倒爷,那些把公家的订单,转进自家私营小厂的国营单位中高层,这些人才是需要重重打击的。 所以劝大家趁现在经济形势好,抓紧时间赚钱,别等时机错过了,再后悔莫及。 手里有钱了,工作是也会更清廉。 搞活经济,对老百姓来说,始终是有利的。 不顾规则,用特权赚钱的人,才是需要打击的。 “我听你的。”张鹏乾对经商了解得不多,觉得她的话有道理,于是点头回答道。 如果有了项目,倒不用担心借不到钱。 “那我们抽时间单独谈这个。”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这个时间说这个,说不清也没效果,需要静下来单独替他做个分析。 如果非常缺钱用,可以先搞个小项目,交给他老家的父母去做。 只要选择对了,一年赚个十万,是很轻松的事。 “好的,谢谢你。”张鹏乾听她这样说,知道不是应付自己,更加感激。 其它人听了,也都动了心。 钱是好东西,谁都想要啊! 就算是徐菁云和姜忠,结婚后也靠这点工资生活,日子也过得不轻松。 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没有钱买,只能看着。 “要不下次聚会时,我们专门讨论一下这件事?”齐军浩提议道。 别看他平时在同龄人里高高在上,可是也没有钱,只能假清高。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才能做到真正的自由。 “没问题。”叶纤红当然不会拒绝。 于是这件事定了下来。 接下来大家各自找人交流了一会,看时间已过了八点,才站起来准备回家。 叶纤红和胡向阳送大家出门,挥手告别。 “小红,我和你姐夫现在也很缺钱啊!”胡向慧等两人回来,摊手诉苦道。 因为回余杭比较晚,错过了小商品市场这个项目。 看到她连新认识的朋友都愿意带他们赚钱,原本不好意思开口的胡向慧,也忍不住向她求助了。 老实说如果真的能赚到钱,就算下海下怎么样? 夫妻俩都在机关,靠那点工资,生活依然紧巴巴的。 如果一个人继续在机关,另一个人经商,那生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姐姐有需要,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回答。“不如你去办停薪留职,然后用两年的时间,把宝宝生了,再赚几十万块钱。” 这样一来,房子车子都可以凑齐了。 就算宝宝的奶粉钱,也不用担心。 “你觉得这样做能行?”胡向慧不放心地问。 做这样的选择,其实是要冒风险的,所以一直下不了决心。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正色地回答。“两人都在机关,家里也没有人照顾,就算有了孩子,也会吃苦,总得有人做出牺牲吧!” 这是很现实的问题,那些夫妻同在机关上班的家庭,外人看着羡慕,其实大多内部矛盾重重。 孩子没人管,家里老人没人照顾,家庭没温暖,就算两人都爬上高位,有意义吗? 她不会劝胡向慧彻底退出机关,毕竟每个人的想法不同。 但是孩子肯定是要生的,那趁这段时间,先赚点钱把经济基础打好,不是一举两得吗? 亲人之间直接给钱肯定不合适,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帮她赚到第一桶金。 接下来就算回到机关,只要好好投资,依然不会缺钱。 “也对。”胡向慧觉得叶纤红想得比自己远。“那我找个合适的时机,去办手续吧!” 现在刚调来余杭,马上去办肯定不合适。 如果怀孕了,那就有了个合理的借口。 第二天回到学校,看到张鹏坤的生日聚会上见过的短发女同学,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怎么?有事?”叶纤红平淡地问。 对她没什么好感,所以不想跟她走得太近。 “叶纤红,明天晚上你有没有空?”短发女生仿佛没有发现她的冷淡,笑着凑过来问道。 以前她是看不起叶纤红的,觉得她自以为是,连英语老师也敢怼,没有脑子。 知道她的身份不简单后,态度就好了许多。 只是她一贯自我感觉良好,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没空。”叶纤红在旁边坐下来,等她站起来离开。 对这样的人,直接拒绝比较好,免得她抱有期望,继续纠缠自己。 “呃,你怎么能这样?”短发女生不乐意了。“我只是想请你帮个忙而已,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 何况在张鹏坤的生日聚会上见过面了,大家也算是朋友,怎么可以一点面子也不给? “你烦不烦啊!我都说没空了。”叶纤红不耐烦了。“有事要帮忙,去找平时玩得好的朋友啊!” 这么快就忘了自己的暴脾气,不是找死吗? 第六十九章脑子有病的女同学 “可是她们没有车啊?”短发女孩子哭丧着脸叫道。“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你有私家车——” 知道这个消息后,她专门去看过叶纤红开的车,居然是一辆黑色的奥迪,太漂亮了。 “我有车就找我啊!”叶纤红无语了。“难道在你心中,这成了我的责任?所以必须随叫随到,不能拒绝?” 说完,从包里拿出课本,懒得再理她。 “叶纤红,拜托拜托。”短发女生还不死心。“明天是刘天翼刘学长的生日,我得到了一张邀请卡,请你送我去酒店吧!” 刘天翼是大三学生,长得高大英俊,是学校有名的帅哥。 最重要的是家庭条件也不错,据说父亲是西湖区的副区长,母亲开了一家大型电器厂,家里除了两个姐姐,只有他一个儿子。 如果能嫁进去,那毕业后什么好工作分配不到。 运气好的话,可以直接当少奶奶,连工作都不用干了。 为了俘虏这个暗恋已久的学长,她准备了很久,计划明天穿一件礼服过去,让他惊艳一下。 但是穿礼服必须配上高跟鞋,如果坐公交或者打的过去,就会被人笑话了。 “没兴趣。”叶纤红哪里会答应。 如果今天送她去酒店,明天其它人有样学样,要自己送他去车站,去医院,自己这么空啊? “你怎么这么冷血——”见叶纤红油盐不进,短发女生恼怒地站起来走了。 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没想到其中一环出了问题,接下来只怕穿礼服的计划,也得改变了。 叶纤红像是没听到一样,拿出书开始看起来。 其它同学看到了,也没有人说什么。 叶纤红是什么性格,大多数人已经清楚了,因为对她有了偏见,所以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不跟她打交道。 她是乐得清闲。 有时间,还不如看看书,做做习题。 大学课程说难不难,如果自己不复习,肯定也不行。 回家后她从来没有拿书出来看过,只能在学校里稍微抓紧一点。 好在她的记忆力超级强,记住的不会忘记,这让她省了不少时间。 第一节课结束,她站起来到走廊透气,看到短发女生故意从身边经过,还重重哼了一声。 那意思她明白:我生气了,不来哄我的话,后果很严重。 叶纤红没有理她,对脑残最好的态度就是无视。 中午放学的时候,刚走出校门,看到王嘉恒站在那里,正和短发女生说着什么? 想到他也有一辆车,难道自己没同意,所以缠上了他? 以她自以为是的性格,还真的可能。 因为王嘉恒背对着自己,所以没打算跟他打招呼,直接拐进旁边的街道,准备去开车。 “你看叶纤红架子多大,连你也没放在眼里?”短发女生见叶纤红旁若无人地走开,顿时不舒服了,对王嘉恒说道。 她现在恨上了叶纤红,觉得她太冷血,如果自己追求刘天翼学长失败,肯定是她造成的。 就算自己对付不了你,也可以给她添些堵。 人家王嘉恒家境不会比她差,只要对她有意见了,以后肯定会让她吃亏? “瞎说什么?”王嘉恒是相信叶纤红的为人,所以根本不吃那一套。“别挑拨离间了,我眼睛又没瞎。” 这么愚蠢的女人,应该把她加入黑名单,免得连累自己。 她居然想借自己的手,对付叶纤红,这不是找死吗? 以前还以为她善良懂事,跟她稍微有点接触后,才知道她的心是黑的。 如果继续跟她靠近,谁知道还会做出什么恶心事? “谁瞎说了。”短发女生不乐意了。“你没看到她理都没理你吗?” 这些人是怎么回事?难道眼睛都瞎了吗? 叶纤红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不是有后台,只怕早被学校开除了吧! “随你怎么说。”王嘉恒摇摇头,顾自走开了。 作为团干部,肯定不能对同学表现出厌恶的情绪,所以他就算心里已经不待见她,脸上依然没有露出来。 没打招呼就是看不起自己,那要定一个人的罪,真的太容易了。 “你。”短发女生气得直跺脚,见王嘉恒已经快步离开了,只好往回走。 叶纤红回家后,看到妈妈已经做好了午饭。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叶纤红接过来一听,是乔昌智打过来的。 “怎么了?乔总。”叶纤红问道。 他选择在这个时候打电话,应该是等自己放学后才联系自己,想来没有什么急事。 “有件事想跟你说汇报一下。”乔昌智语气很平淡。“蒋雪晴刚才向我请假,说要回家一趟,请几天的假——” 董采玉离开后,她负责虞城的美容健身这一块。 虽然管理方面嫩了点,不过那边每家分店都有店长,她要做的只是统筹,上面又有自己指点,倒没出什么大错。 “这个你决定就行,没必要跟我说吧!”听说是这样的小事,叶纤红对他的电话有些奇怪。 别说是请假几天,就是十天半月的,自己也不会关心。 除非是几个负责人人事调动这类大事,才必须经过自己同意。 “我听亚婷说,她这次回家,是家里给她介绍亲事。”乔昌智回答道。“如果她结婚了,会不会又像董采玉一样,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是不是找一个三十多岁,结婚有孩子的女人,接手这一块。” 经常换人,对管理非常不利。 如果家庭生活已经稳定下来,那就好很多了。 “这个提议确实不错。”叶纤红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疏忽了这一点。“那你有合适的人推荐吗?” 公司大了,管理必须越来越规范,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找一个自己放心的人,让她去负责。 特别是余杭这边,以后会采用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经营美容健身俱乐部。 那边提前准备一下,也不是坏事。 “合适的人暂时没有。”乔昌智回答道。“我只是提前跟你说一下,毕竟蒋雪晴的婚事还没成功,不急在一时。” 他会打这个电话,也是因为余杭这边的经营模式带来的启发。 叶小姐在余杭的美容健身俱乐部,设置内外两个副总,一人负责一块。 这样一来,管理起来就清晰多了。 如果蒋雪晴因婚事离开,他打算虞城这边也用这样的方式,把以前松散的管理方式,统一起来。 这样的话,必须得到叶小姐的支持。 “哦。”叶纤红随口应了一声。 他提前跟自己打招呼,确实没错,做管理的,要未雨绸缪。 等蒋雪晴来请长假了,再急急忙忙找人,就来不及了。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照余杭的方式,招两个管理人员。”乔昌智提议道。“一个主内,负责内部管理,一个对外,负责市场营销和分店拓展——” 现在分店不多,是因为负责这一块的董采玉和蒋雪晴,都没有王茂琳这样的开拓能力。 能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主要还是靠叶小姐自己。 如果想做大做强,不能像以前这样用人了,必须招一个经验丰富,能独挡一面的人来管理。 “好,就按你说的办。”叶纤红承认自己确实没想得那么远。“你先招两个人进来,试用一段时间,到时我再看看。” 如果有一个茂琳姐一样的人进行内部管理,再来一个谢建奇一样的人负责对外,那以后自己可以少操很多心。 当然产值只怕也会增加几倍,她有这个信心。 “我准备招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负责对内管理。”乔昌智补充了一句。“再招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负责对外,做这一行形象也很重要,所以不能太老。” 余杭招了两个四十左右的男人,当时觉得能力不错,后来跟底下的美容师和健身教练打交道时,发现有代沟,这让他有些担心。 倒不担心他们的能力,只是怕磨合时间太长,这些都是公司的损失。 “你考虑得很全面,照你想的去做就行。”叶纤红笑着应承下来。 挂了电话,发现自己在管理方面的不足渐渐显露出来。 以前自己可以吊打他们,现在很多时候需要乔昌智提醒并完善。 不过作为老板,关键还是用对人,让管理人才为自己所用,而不需要比他们更聪明。 叶纤红这样安慰了自己,才重新轻松起来。 第二天下午,班上有同学悄悄在议论刘天翼生日聚会的事,据说他包下了一家三星级酒店的中餐厅,计划摆十几桌,到时会邀请学生时代所有关系好的朋友参加。 想抱大腿的人不少,想嫁给他的女生更多,班上已经有人得到了邀请卡,包括那个短发女生。 “小红,你被邀请了吗?”张鹏坤悄悄问道。 以她的背景,想参加应该没问题吧? “我跟他又不熟,去干什么?”叶纤红反问道。 过个生日而已,排场搞得这么大,难道不怕坑爹? 如果家里纯粹是经商的,这样大操大办一下,自然是他们的自由。 钱赚到了,想博儿子开心一下,无可厚非。 问题是刘天翼的父亲不是副区长吗?这钱的来历,都是清白的? 第七十章胡向慧拿定主意 就算是卫老和林老的晚辈,也不可能同意他们这样招摇,这个时代,低调才活得长久。 爬到一定的高度,谁没有几个敌人? 就没有人看上他副区长的位置? “没邀请你就老老实实承认,说这种酸话有意思吗?”短发女生似乎在偷听两人说话,此时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 有关系有后台又怎么样?小地方来的人,到了余杭就吃不开了吧? “是,刘大帅哥没邀请我——”叶纤红面无表情地回答道。“只有你这样的大美女,才有这样的资格,行了吧?” 跟病人抬扛,只会拉低自己的智商,她一点也不在意让人家洋洋得意一番。 “哼。”短发女生得意了,据着屁股离开了。 下午放学后,叶纤红没有在学校停留,直接回家了。 刚进屋,看到胡爸胡妈也坐在家里。 “小红,你劝过慧慧停薪留职,回家生孩子?”胡妈妈一看到她,走过来拉着她的手问道。 女儿都快三十了,因为工作原因,一直没有考虑这件事。 当妈的肯定为她担心,已经劝了女儿好几次,可是没什么效果。 每次都以坐上这个位置不容易,一旦离开的话,再也回不来了之类的理由推脱。 她承认这是事实,可是再不考虑生育问题,等年纪大了,就成了高龄产妇,风险会大很多。 女婿是独子,肯定重视家族的传承,想要自己的孩子。 只是父母不在了,又爱老婆,才让她由着性子来,没有催她。 但是并不表示他不在意这件事。 “是啊!”叶纤红回答。“我这样劝她,倒不完全是为了生孩子,我是希望她趁停职的期间,多赚点钱,毕竟公务员的工资不高,想买房买车,都不现实——” 别看两个都是公务员,还有一定的职务,如果是普通家庭,这样或许也够了。 问题是身边不管是卫家的亲戚,还是胡家这边的家人,都赚了不少钱。 处于这样的环境,如果做个伸手党,那以后在家里地位就低了。 所以最好是自己投资做点生意,这样才过得有尊严。 “那她答应了没有?”小红的话,听起来比自己劝的更有吸引力,但愿女儿能答应下来。 她们年纪也大了,怕退休后无聊,所以在大学校教几年书。 如果女儿有了孩子,她又没有公婆帮忙,自己就不教书了,回家帮她带孩子。 “十有八九她会听的。”叶纤红让她放心。 公婆的性子比较耿直,连劝人也是老一套。 不过跟这样的人相处,反而更轻松,不用担心被算计。 这样的父母,才有胡向阳和胡向慧这样性格的儿女。 等卫谨言和胡向慧回家,胡妈妈再次拉着女儿的手问起这件事。 “妈——”胡向慧见妈妈又问这件事,皱起了眉头。“总不能还没怀上,就马上办手续吧!否则几年都没怀上,让我一直在家闲着不干事?” 所有人都羡慕她没有公婆在耳边唠叨这些事,没想到自己的老妈,来给自己添堵。 早知道不来余杭了,去甬城也行啊。 “小红不是说了吗?没怀上时,可以做生意赚钱啊!”胡妈妈怕不这样催一催,她会一直拖下去,所以直接拿叶纤红的话做借口。 上班时间固定,做生意就自由多了,休息时间多了,精神放松,怀上的希望就更大。 “我知道了。”胡向慧真的被妈妈打破了,只好应下来。 晚上上床的时候,跟卫谨言商量这件事。 “小红说的有道理。”卫谨言性格像他的名字一样,比较谨慎。“现在爸妈住在向阳买的房子里,小红在旁边也有一套房子,这边的房子据说也是小红的,我们总不能以后一直借助在她们家吧!” 虽然老家有一套不错的老宅子,如果长期在这边工作,势必得在这边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那样一来,才算真正有了一个家。 就算邀请私人朋友聚会也方便。 像现在这样,肯定不能在家接待朋友,否则会打扰小爷爷和林老爷子。 再说了,等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更应该给他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一直住在小舅子家,总给人寄人篱下的感觉,对孩子的心智也会有影响。 “好吧。”胡向慧原本就已经动心,见老公也支持自己这样做,终于下了决心。“那我打报告上去了,没赚到钱之前,就靠你养家了——” 夫妻俩除了自己的工资,父母去世前也留了不少财产,其实并不缺钱。 可是跟小红身边的朋友比,又觉得两人是穷光蛋了。 他们这些人年纪比自己俩还小,却个个都有几百万财产,现在还不断在投资,只怕几年后会翻几倍。 那时候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了。 人都怕比较,胡向慧或许没有想过要成为亿万富翁,但是在弟弟家旁边买一套独门独户的小院子,以后一家人可以相互照顾,这是她比较看重的。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回到学校,听到班上的同学,还在议论刘天翼学长生日聚会的事。 她摇摇头,或许是因为还没有网络,所以吸引大家注意的事真的不多。 就算宴席上有龙虾鲍鱼又怎么样?只要有钱,什么买不到? “这些人快疯了。”张鹏坤笑着对叶纤红说道。“刘天翼只有一个,却有这么多女生想嫁给她——” 不是说大学女生都很清纯的吗?怎么为了一个有钱的帅哥,都忘了什么叫矜持? 难怪哥哥老是说社会很现实,没想到一件小事,就让自己看明白了人与人的真相。 “也不是全部吧!”叶纤红倒觉得不可能每个女生都这么不堪。“只有那些虚荣的女生,才会津津乐道这件事,你看其它人不是照样在看书,并没有参与讨论——” 这个世界上,永远有做白日梦的女生,妄想一步登天,嫁入豪门,从此过上少奶奶的生活。 也有自强自爱,足够理性的女生,能管住自己,踏踏实实当个学生。 “也对。”张鹏坤扫了一下全班女生,同意她的观点。 只是那个短发女生,今天没有了昨天的嚣张气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原先想勾引刘天翼,结果失败了,所以在生闷气? 看到叶纤红望过来,短发女生狠狠回瞪了一眼。 这是被迁怒了?叶纤红不在意的笑了笑。 一个女孩子,有自知之明比较好,否则撞个头破血流,就不好了。 这件事过去后,班上又恢复了正常的秩序。 叶纤红拿出纸笔,把烧烤方法写在纸上,交给王嘉恒。 烧烤其实不难,只要把材料和调料买回来,用心腌制,等味道进去了,随便在炭火上就能烤出美味。 当然还有一条,要注意翻动,不能烤焦,也不能半生不熟。 第七十一章送花草果树上门 王嘉恒拿到后,带回家让保姆买了材料,先在家试做了一遍。 发现味道确实不错,一家人先尝了一遍鲜。 王嘉恒确定烧烤计划可行后,和几个团干部商量了一下,准备找个好天气,去郊外活动。 除了烧烤材料,还得带上相机、录像机、水、录音机等设备。 既然有活动,总得记录下来,否则就可惜了。 到时可以在班级外面的墙上,把过程公布出来,主要用照片和文字。 如果想看过程,就用录像机放出来,这样会更有趣。 班级与班级之间,其实也有竞争,所以必须把最有趣的一面展现出来。 叶纤红不是团干部,所以不用操心这些。 周末到了,得去一趟徐菁云家,把她要的花草和果树送过去,帮她一起种下。 叶纤红开车来到郊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移出几棵藤本蔷薇和三角梅,底下用塑料袋包住泥土,上面修掉一些枝干,只留下主枝。 至于果树,她准备了一棵葡萄,一棵奇异果,一棵水蜜桃和一棵樱桃。 这几种水果味道不错,产量也高,水密桃和樱桃树的直径本身就有二十公分了,明年结一两百斤果,应该没问题了。 而葡萄和奇异果则有十年树龄,只要好好栽培,结几百斤果也正常。 打电话找了一辆货的,把它们装上车,带着它们去徐菁去家。 徐菁云因为要接待叶纤红,一早就在家里忙着了,爸妈和公婆听说她的计划后,也答应一会儿过来帮他们。 叶纤红到了后,从后备箱拿出一只篮子,提了走到门口,敲了敲院子门。 “来了。”徐菁去在里面轻快地应了声,过来打开门。 看到叶纤红手上的篮子,惊讶地张了张嘴。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拿着。”见她发愣,叶纤红把篮子塞到她手里。 里面放了一些水果,几瓶果酒,都是空间产的,味道不错,用来送人,算是高档礼品了。 “小红你太客气了。”见她带了礼物,徐菁云惊喜地叫了一声。“我们上次去你家,都忘了要带礼物——” 这或许就是差距,人家第一次上门,这么正式。 他们那天根本没想过这些礼节。 “没事。”叶纤红摆摆手。“花草和树也送过来了,我让他们搬进来。” 说完朝后面招招手,让货车司机把东西抬进院子。 “哇,这么大的三角梅,已经在开花了——”徐菁云再次惊喜地叫道。“现在种下,应该还能长枝条和开花吧!” 原以为明年才能看到花,没想到她把整株正在开花的树移过来了,太好了。 “当然能。”叶纤红向她要了一把锄头,准备直接挖坑种下去。 “啊!”徐菁云这下子真的不好意思了。“这种粗活,怎么能要你亲自干?” “我不干,难道让你和姜忠动手?”叶纤红见她一付搞不清状况的模样,反问道。 说完,不再理她,在院子墙角走了一遍,计算了一下种树的位置,开始挖土。 “姜忠——”徐菁云边叫边提着篮子走进屋,把篮子放在桌上,朝楼上喊道。“快下来帮忙,小红把花草送过来了,总不能让她这个客人帮我们种树吧!” 难得一个周末,夫妻俩吃了早饭后,一个和保姆在家准备中午的饭菜,一个在楼上书房看小说。 姜忠是侦探小说谜,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淘到一本精彩的侦破小说。 前段时间有朋友去香江,带回几本繁体版的小说,虽然看起来没简体版舒服,可是国内没有出版,他也没得选择。 “来了来了。”听说叶纤红来了,他不得不放下小说,匆匆下楼。 就算再喜欢小说,有客来访,肯定得先接待她。 这点自律他还是有的。 看到桌上的篮子,里面的水平散发出一股特别好闻的果香,让他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这是小红带来的?”他悄悄地问。 现在已是深秋,市面上应该找不到这么新鲜的水果,或许南方才会有。 “是啊!”徐菁云白了他一眼,“快去外面帮忙,把那些花草种下去,小红一个女孩子,哪有力气?” 因为想着这件事,反倒忽略了篮子里的东西,此时催促道。 以怎么样的规格接待叶纤红,两人早已商量好,此时不用再多说什么? 现在她来了,主动要帮自己种东西,怎么可能让她一人干? “好吧!”姜忠虽然讨厌干体力活,不过老婆叫了,总不能推脱,于是卷了袖子,来到院子。 让她没想到的是,叶纤红已经挖好了坑,已经在种第一颗藤本蔷薇了。 足有二米多高的粗大藤条,被她轻松地提起来,放入坑里,然后填上土,非常容易。 “小红,让我来干吧!”姜忠顿时不好意思了。“你是客人,又是女孩子,怎么能让你干这样的粗活——” 见她已经来到另一个坑里,连忙去提那株藤本蔷薇,体力活还是自己一个男孩子干比较合适。 让他没想到的是,居然没提起来。 他脸上一红,用全身的力气去拿,这才提离了地面。 可是要拿到坑里,估计还是不行。 “我来吧!”见他使出吃奶的劲了,还是拿不动,叶纤红笑着说道。 随手提起来,放进坑里,然后用锄头把土推过去,填好后压平。 姜忠在一边傻傻地望着她,都忘了该说什么? 自己这是在做梦吗?为什么自己都拿不动,叶纤红却这么轻松? “真没用。”徐菁云出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嫌弃地说了一句。 老公身高几乎有一米八,长得也非常匀称,没想到是银枪腊样头,力气还比不过一个女孩子。 这当然是说说而已,夫妻俩都出生不凡,从小被家里娇养,平时又没健身,力气小也正常。 “看来我以后得去健身了。”姜忠是真的受打击了。“如果被其它人知道,估计会被取笑死了——” 其实朋友圈里,他的外貌和身材,都是数一数二的。 这一点他一直非常自信,只是打击来得这么突然,居然比一个女孩子比下去了。 “去健身也不错啊!”叶纤红倒是支持他这样做。“男孩子一身软肉可不行,必须有搓衣板一样的腹肌,这样才性感。” 别看他跟胡向阳外形差不多,脱了衣服后,肯定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听到没有?”徐菁云也希望老公能强健一点,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你看胡向阳、肖东灿、赵大成他们,身材有多好?” 那一天大家熟悉后,就聊起平时的休闲活动。 他们那些男孩子,除了打球就是健身,每个人一撩衣服,就是一身肌肉。 不像他们这边,除了张鹏乾也有锻炼外,其它人大多一身白肉。 第七十二章徐姜两家家长 “知道了。”姜忠有气无力地回答。 在旁边看叶纤红手脚麻利地把剩下几颗藤本蔷薇种好,又把几棵三角梅种在房子的旁边,还简单搭了个棚。 至于剩下的几棵果树,则种在房子四周的空地上。 “好了。”叶纤红拍拍手站起来,心里非常有成就。 帮徐菁云种树,不是为了讨好她们,而是把这边装点漂亮,有种难以言述的满足感。 就像做饭请他们吃,虽然辛苦,却很开心。 “小红,辛苦你了,快进屋喝茶。”徐菁云热情地招呼道。 三人进了屋,叶纤红去卫生间洗了手,回到客厅坐下来。 保姆泡了茶端上来,又拿了些干果糕点放在茶几上。 屋里的布置非常现代,应该花了不少钱,想到两家有两个高官父亲,又觉得这样很正常。 能坐上这个位置,家族肯定还有其它人在负责经商,否则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 “叶小姐,你的力气怎么比我还大,是不是平时经常在练体力?”姜忠好奇地问。 这种情形太不符合常理了,虽然这样问有些不礼貌,他最后还是没忍住。 “对啊!”叶纤红笑道。“我和胡向阳都长期健身,所以身体才特别健康。” 总不能说因为喝了灵液,才变成这样。 “那你们是怎么样开始的?”姜忠既然有这个打算,此时不耻下问道。 健身会所为了赚钱,不可能请的每个教练都是专业的,为了防止被忽悠,听听她的意见比较好。 “其实一开始,最好的锻炼方式是跑步。”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每天坚持慢跑一个小时,等身体各方面的肌能调整好,再根据自己喜好,练专业的运动项目。” 虽然有人说会跑步伤膝盖,但是任何运动,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副作用。 就像奥运冠军,有几个是长寿的? 说到底,是透支了生命,所以才会减寿。 当他告别运动场后,身体就开始走下坡路,还有一身伤痛。 一个人想保持年轻和健康的状态,跑步是最能见效的。 只要不过量运动,或者运动方式没有出错,对身体的损伤其实非常小。 同样是跑步,正确的姿势和错误的姿势,结果就会不同。 “行,那我听你的。”姜忠跃跃欲试地说道。“对了,你们选择的运动项目是什么?” 如果自己也做得到,那就选择跟他们一起锻炼。 一群人一起运动,比一个人运动有趣得多。 “我们练的是自由搏击。”叶纤红回答道。 没想到他会问得这么详细,那只能用这个借口了。 不管是胡向阳还是安安,都跟罗叙学过武术,当然现在两人已经远远超过他了。 忽然想到自己接下来要建的美容健身俱乐部,里面缺少一个总教练,不如让罗叙来担任。 再让其它退休军人一起担任健身教练的师傅,以后就算开很多分店,也不怕缺人了。 有空了跟他说一下,让他整理一下相关资料,最好能给健身项目定一下固定的标准。 越是标准化,管理起来越容易。 “啊?”徐菁云吃了一惊。“你会武术?” 这真的超出了她的想像,叶纤红看起来脸小小的,身子也瘦瘦的,给人感觉非常柔弱。 没想到人不可貌相,居然是霸王花。 “是啊!”叶纤红逗她道。“普通十个男人,根本近不了我的身。” 说完,拿起杯子喝茶。 他们夫妻俩像是跟自己生活在两个世界,是时候让他们了解真实世界了。 “太厉害了。”徐菁云一脸崇拜地说道。 外来传来拍门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徐菁云飞快站起来,跑出院子去开门。 没过一会,领着两对五十多岁的男女走进去。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 “爸,妈,这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新朋友叶纤红——”徐菁云替他们做介绍道。“这是我的爸妈,这是姜忠的爸妈,我的公婆——” “叔叔阿姨好。”叶纤红含糊地叫了一声。 徐菁云的父亲应该是省宣传部的领导,以前跟林樾见面时,听他介绍过省里的领导班子。 而姜忠的父亲,应该是排名靠后的副省长。 “坐,会。”姜爸爸是主人,所以他最先出面招呼。“姜忠和菁云朋友不多,能跟你合得来,是他们的幸运。” 儿子媳妇告诉他叶纤红所住的位置,他一查就知道了她的来历。 既然那套房子是林樾专门弄来送给她的,那她跟林家的交情肯定不浅。 林家是什么层次,不用说也知道。 姜家和徐家在他们眼里,只是小门小户罢了。 特别是林老爷子还健在,他可是国家最顶层的大人物,能左右国家的政策。 儿子媳妇能跟这样的人交朋友,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机遇。 林樾以前在浙省时,省里至少有一半常委,站在他那一边。 而他这个副省长,还是他走了之后,有位置空出来,才顶了上去。 当初姜徐两家,还没资格入林樾的眼,就算现在,也未必对他们感兴趣。 “姜叔叔客气了。”叶纤红猜测他已经查过自己的事,倒不好装傻。“交朋友跟谈恋爱一样,需要双方都有这个意愿,否则单靠一人,是成不了朋友的。今天有机会跟两位长辈见面,是我的荣幸——” 从他们的态度可以看出,也乐见自己跟他们来往,这就够了。 因为前世的原因,她重生后,依然会有不安全感。 到了余杭,多认识一些上面的人,不管是对胡向阳,还是自己经商,都有好处。 “对,对。”姜省长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说,更加满意。“不过他们俩个被我们保护得太好了,还需要你多多提点。” 他和亲家都是白手起家,一步步爬上来的。 因为根基浅,所以不可能像大家族那样,有一套固定的教育子女方式。 以前总是担心他们身边会有别有用心的人接近,所以管得很严,不许他们随意跟人太亲近。 等到他们大学毕业,发现两人比同龄人单纯,又开始发愁。 安排在财政厅之后,发现他们经常跟齐军浩那拨人在一起,了解这些人的背景后,才松了一口气。 这些人人品基本上没大问题,出事的可能非常小。 只要他们不出意外,就算比其它同龄人成熟的晚,他们也满足了。 没想到两人运气不错,居然认识了叶纤红这样的朋友。 他的眼光比姜忠他们毒辣多了,一眼就看出这个女孩子的不凡。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看到自己很少能这么镇定自若的。 能做到这一点,要么经常见到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要么她的内心非常强大。 不管哪一种原因,这些品质都儿子媳妇缺少的。 如果能经常在一起,潜移默化影响他们,那好处就大了。 第七十三章猜测 “没问题,朋友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中午这顿饭算不上丰富,至少比起叶纤红招待朋友做的菜,寒酸多了。 桌上摆了十来个菜,都是小碟子装的,份量也很少。 什么肉饼蒸蛋,红烧带鱼,白切鸡,清蒸鳗干等等,看起来非常清爽简单。 不过也好理解,他们能坐上这样的位置,肯定生活得很低调。 很多寒门出生的人,坐上高位之后,容易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最后就出了事。 最常见的是贪婪,然后是极强的掌控欲,这些缺点在底层时,不算多大的问题。 到了一家级别,肯定不允许权力过于集中,而是采用集体决策。 这样虽然效率会降低,却不容易出错。 姜省长和徐部长靠这样稳扎稳打,才坐稳了这个位置。 “小红,没什么东西招待你。”徐菁云见叶纤红吃得很慢,以为菜不合她的口味,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原本想做一些跟叶纤红差不多的菜,比如油焖虾、可乐鸡翅、红烧鳝段等等,反正这些也不难做,就算口味差一点,也不会太离谱。 谁知道爸妈和婆婆都不同意这样做,说是小红不会在意的,招待客人心诚就好。 后来她也猜到了原因,应该是不想让小红看到自家在吃食上奢靡的一面。 毕竟小红身后有大人物,在知道她到自家做客后,万一问起自家的情况,如果铺张浪费,对爸爸和公公会有不好的影响。 只是客人是她邀请来的,现在只有几个家常菜,她觉得对不起叶纤红。 “你想多了。”叶纤红笑道。“这些都是本地有名的家常菜,我也有些日子没做了,今天有机会在你家吃到,感觉特别亲切——” 对于美食,她的想法跟徐爸徐妈一样,并不是大鱼大肉就一定好。 这些菜看似简单,其实也是精心烹制出来的,细细品尝的话,真的让她很怀念呢? 前世在深城时,即使经常能吃到可口的食物,可是隔一段时间,就会怀念起家乡的味道。 后来当地开了一家叫小绍兴的连锁饭店,以经营家乡菜为主。 她知道后,经常一个人去吃。 每次都找个没人的角落,点上二三道最有特色的菜,静静地品味,就像在回味家的味道。 有人说一个人生下来之后,父母最先给你吃什么东西,就决定了你一辈子喜欢吃什么东西。 叶纤红印象中最深刻的几道菜,就是霉干菜、苋菜梗和腐乳。 前世家里穷,它们出现在饭桌的机率最大。 在酒店做前台服务员时,经常看到餐厅服务员端着托盘,把饭菜送到客房给客人。 眼前这些家常菜,就是她记忆中家乡的美味。 “那就多吃点。”听她这样说,徐菁云脸上露出了笑容。 说完,夹了一片鸡肉,到她的碗里。 叶纤红笑了笑,夹起来蘸了蘸酱油,然后吃掉。 吃饭时,大家都很安静,只有徐菁云时不时地和叶纤红说几句。 吃过午饭,几人走到院子前,边走边聊天。 “这边怎么种了这么多花和果树?”徐爸爸这时候才发现院子的变化,惊讶地问道。 他知道女儿女婿都不是擅长动手的人,就连院子的花花草草,也是他过来时,随手帮他们修剪的。 因为下乡当过知青,他的动手能力非常强,种田割稻都难不倒他,何况对付一些花草。 “是小红今天带过来帮我们种的。”徐菁云笑着说道。“姜忠居然连一株藤本蔷薇也提不起来,笑死人了——” 十来岁起,两家就生活在隔壁,从那时候起,两人就习惯了这样在长辈面前相互取笑对方,所以一点不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对。 “那怎么好意思?”徐爸爸一听,真的吃了一惊。“放着等我们过来种好了,怎么好麻烦小红——” 既然女婿提不动,说明它们份量不轻,叶纤红是来做客的,怎么能让她干了这么多的体力活。 倒不是觉得女孩子干活不好,只是女儿对朋友的态度有问题,这样太容易失去朋友了。 “徐叔叔放心,没事的。”叶纤红笑着回答。“我在老家时,搞了一个农场,种了不少花草和果树,这样身体虽然会疲劳,但是精神上很愉悦,因为能给人成就感。” 想来这些观念,跟两位长辈会有共鸣。 “对,你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徐爸爸连连点头。“我们这代人都喜欢劳动,没事开块菜地,种些蔬菜瓜果,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像你说的,让人有成就感。” 说完又叹了一口气,指着女儿女婿道:“可惜他们被我们娇养惯了,体会不到这种乐趣——” “这个强求不来,毕竟每个人的出生环境不同,会造就不同的性格。”叶纤红劝道。“像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什么苦没吃过?只是种几棵树,太轻松了——” 聊着聊着,变成叶纤红跟两位长辈交流,姜忠和徐菁云插不进话了。 这让两位父亲更加感慨。 难怪叶纤红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单是她的心态,就比两个孩子成熟得多。 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达到这一步。 后面又问起叶纤红的生活状况,听说已经结婚,老公是京城人,在西湖区工作,又把具体工作单位问了一遍。 虽然知道他们身后有人,但是位置太高了,未必能时时照顾得到。 他们两个在余杭多年,底下自然也聚集了不少人,在适当的时候示一下好,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他们的心意,还介绍了其它亲人。 比如胡向慧夫妻,肖东胜兄弟等等。 听说肖东胜是她的表哥,两人非常吃惊。 要知道这个三十多岁的区长,已经成了余杭年轻一代的风向标,很多人看好他,觉得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而且最近又搞了一个小商品市场的项目,等到项目成功,会给肖山区带来丰厚的成果。 那时候他说不定又要往上升了。 如果能在三十六七这个年纪,成为余杭市副市长,估计将来去政务院都有可能。 当然前提条件是有人支持。 肖东胜以前做过林樾的秘书,应该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想到叶纤红跟林家的关系,忽然明白过来,只怕肖东胜跟林樾的渊源,也来自于她。 没有人会为了一个秘书,替他的表妹买那种大宅子。 倒有可能为了她,顺便提携一下她的表哥。 毕竟肖家也有点路子。 这样一想,忽然明白叶纤红的重要性,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无数倍。 能为了她老公的表哥,都做到这一步,那如果叶纤红是个男的,也在机关工作,只怕会倾整个家族的力量,把他扶上去吧! 胡向阳明明比儿子还小,就已经是正科了,也说明了这一点。 第七十四章由陌生到熟悉 确定这一点之后,两人心里已经翻江蹈海,脸上当然不会露出分毫。 又陪着聊了一会,就跟叶纤红告别,准备回去。 到了他们这个位置,哪里还有周末可以休息,一年到头都有工作需要自己考虑。 能抽出几个小时过来陪一陪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叶纤红和徐菁云夫妻送走四位长辈,回到客厅喝茶。 姜忠这时候对叶纤红的兴趣,已经转向她经商的过程了。 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手下有这么多公司,真的了不起。 叶纤红简单介绍了一下,并回答了两人的提问。 她相信两人只是好奇,就像有人看到奥运冠军时,忍不住问他平时是怎么训练的一样? 听过后就算了,肯定不会想着自己也去练一练,或许也能成为世界冠军呢? 看时间已经过了一点,叶纤红提出告辞,回家处理一些事,傍晚再跟其它朋友一起过来。 徐菁云有些舍不得,她的朋友不多,今天跟叶纤红聊得这么开心,很希望她一直陪在身边。 而姜忠是无所谓,如果她回去了,自己可以回到书房,继续看那本侦探小说。 叶纤红最后还是离开了。 徐菁云舍不得自己,并不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了知心好友,想继续倾诉感情上的事。 只是自己恰好满足了她的某些需要。 说得夸张一点,就是发现自己既能像妈一样照顾迁就她,又能像知心朋友一样懂她理解她,而且聊起来没有代沟,让她感觉非常舒服。 叶纤红倒不介意担任这样的角色,反正跟其它同龄人在一起时,也都这样,不在意多一个徐菁云。 只是没必要一次性就把她的需要给足,留些遗憾,下次再聊效果会更好。 回到家里,看到爸妈和胡向阳一家正坐在客厅聊天。 “在那边玩得怎么样?”叶知书随口问道。 听说女儿今天中午去新认识的朋友家吃饭,她颇不以为然。 只是女儿有自己的打算,她也没强制把她留下来。 “还行吧!”叶纤红随口回答。 除了跟亲人和好友在一起,跟其它人打交道,多多少少要投入心力。 在亲人和好友面前说错话,他们不会计较,但是其它人就难讲了,或许因为一点疏忽,对方就记恨上你了呢? 徐菁云和姜忠虽然大大咧咧,如果自己像在家里一样随便,谁敢保证还能像今天这样融洽? “中午跟他们的父母一起吃饭了?”胡向阳问道。 姜忠和徐菁云说过,周末中午一般会跟爸妈一起过,所以他们才约了小红一个人过去,大概是不想其它人见到他们的父母。 “见到了。”叶纤红明白他的想法,很自然地说出了答案。“姜忠的父亲姜援朝是排名比较靠后的副省长,徐菁云的父亲徐卫东则是宣传部的常务副部长。” 回来的路上,她给肖东胜打了个电话,分别问了姜姓和徐姓的省级领导成员名字。 大表哥给林樾当过秘书,那些人的名字张口就来,一下子就搞清了他们的真实身份,以及具体的分管内容。 “没想到这两人的来历还不简单。”胡向慧感慨了一句。 弟弟和小红通过谢群,又认识了一批人。 原以为齐军浩的父亲身份应该最高,没想到最不起眼的两个人,反而有强大靠山。 “这个很容易理解吧!”叶纤红笑道。“如果父母不厉害,怎么能培养出这么单纯的子女——” 她一直坚信,父母放手越早,对孩子越有利。 而那两位的父母,显然不明白这一点。 倒没有看不起他们的意思,活得糊涂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反正父母还年轻,至少还可以庇护十年。 等到那时候,两人都三十多岁了,只要跟社会在接触,总会越来越成熟的。 何况在机关工作,那样的环境,就算你想傻,别人也会逼得你精明起来。 晚上因为全是年轻人,徐菁云夫妻倒没有像中午一样,只弄几只家常小菜招待他们。 夫妻俩亲自采购回来一大堆海鲜和肉食,让保姆全部做出来。 叶纤红这边除了上次的成员,这次多了个沈德宗。 上次没有邀请他,是考虑到这些人全是二代,他来了万一有人问起他的身份,到时会尴尬。 现在大家算是熟悉了,应该不会问这个。 而且大家都见过肖东胜,而他是肖东胜的秘书,大家应该更有亲切感。 沈德宗见叶纤红到了余杭后,这么短的时间就让朋友圈扩大了一倍,顿时惊呆了。 如果跟这些人搞好关系,他在余杭的工作,就会容易开展了。 第一次见面,每个人都想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所以尽力控制自己的言行。 再次见面,就没必要压抑自己了。 今天大家吃吃喝喝,非常自在,甚至有些放浪形骸。 叶纤红有些吃惊,原来自己认识的胡向阳等人,说起来还是循规蹈矩的。 看这些余杭本地的二代的形态,才真的是放得开啊! 不过这跟她无关,只要这些人本性不坏,怎么表达是每个人的自由。 经过这一次加深感情,两个朋友圈开始共进共退,谁也事情,都会叫上所有人一起商量。 好处是人多了,聚会次数多了。 缺点是每次找吃饭的地方,都要找一张特别大的桌子。 朋友嘛,分成两桌的话,感觉有了距离,这样不好。 至于投资项目,叶纤红还没来得及想,毕竟现在在读大学,每天要去上课,没以前那么空了。 而且班级全体团员第一次集体活动,她也得参加。 这次的活动地点,选在西湖南面一个山村里, 那边是龙井茶的著名产区之一,交通便利,因为村子周围有山有水,找一个几十人野炊的荒地不难。 这当然是王嘉恒提前选好的地址。 他本身就在这一带出生,附近有哪些乡村一清二楚,开车过来再确定一下,就没问题了。 至于食物、调料、木炭和水,他已提前开车送到那边,临时放在一户老乡家里。 到了那边,不可能一个人一堆炭,单独烧烤,所以得分好组,六个人一组,选出一个小组长。 每个人分到一袋食物,大约三斤半到四斤,里面东西比较杂,有五花肉片、鸡腿、鸡胗、火腿肠等等。 他自己另外掏钱,买了几箱水果,准备烧烤结束后,再分给大家。 大家都是第一次烧烤,所以格外兴奋。 王嘉恒在家里已经试过一次,所以熟练地找来一堆干草,放在地上,然后把木炭放在上面,点火后,炭很快就红了起来。 其它人学着他的方法,也开始点火。 然后拿出竹签,将食物串好,开始放在炭上烤。 中间刷一点蜂蜜,等熟了后再洒一点胡椒粉,香味扑鼻。 当咬下第一口时,现场的气氛就变得热烈了。 第七十五章烧烤活动 “太好吃了。”有人惊叹道。“我还没吃过这样的美味——” 肉经过多种调料腌制,再加上蜂蜜和胡椒粉,第一次尝到的人,确实会喜欢得无法自拔。 就连王嘉恒,虽然已经在家吃过,现在依然觉得美味异常。 “小红,如果开一家专门卖烧烤的店,生意一定非常好。”他对叶纤红说道。 他和其它三个团干部分到一组,又加入叶纤红和张鹏坤。 这次活动能这么顺利,叶纤红功不可灭。 她虽然不是团干部,实际上每件事都离不开她出谋划策。 内心里已经把她当成是外围的团干部。 叶纤红当然不在乎这个荣誉,她感兴趣的是交朋友。 另外三个团干部,明显出自知识分子家庭,身上带着一股天生的清高,这样的人,叶纤红是敬而远之的。 校园里的大学生,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出生农民或者工人家庭,家里相对比较艰苦,所以到了学校后,非常刻苦。 每次总是最早到教室,最晚离开,见了其它同学,态度也非常谦逊。 第二类是出自干部家庭,因为从小见的世面多,所以胆子大,能说会道。 到了学校,见谁都叫得甜,老师同学都喜欢他。 班干部和课代表什么的,往往是他们的专利。 第三类就是出自知识分子家庭,因为受的教育比较多,却缺少干部家庭的大局观,有时候更看重表面的东西,容易眼高手低。 到学校后,最明显的表现,总透着股高高在上的清高,脾气大多也坏,很难合群。 叶纤红认为交朋友,可以跟底层的同学结交,也可以跟高层的同学来往,但是却不适合跟清高的人走得太近。 喜欢看古代史的人都知道,那些表面伟光正的官僚,往往私德是非常卑劣的。 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把道德标准强加到别人身上,用来攻击别人,保护自己。 虽然封建社会已经过去百年了,但是依然在荼毒着某些读书不求甚解的年轻人,造成这类人一脸假清高,非常讨人嫌。 前世网上那些喜欢用双重标准,杀人于无形的所谓道德人士,大多是这一类。 “那你可以开一家啊!”叶纤红回道。“找个店面,招个师傅和服务员,两个人就能开起来了。” 前世的烧烤店,大多是夫妻店。 老公烤食物,老婆收拾店面和给顾客递东西,非常轻松。 店铺多了,一年收入或许有限。 像现在这个时代,如果找个好的地段,一年赚十万非常轻松。 扣除物价因素,等于前世的百万了。 “是吗?”王嘉恒一听,眼睛一亮。 见旁边几人都竖起了耳朵,顿时岔开了话题。 如果这个真的能赚钱,那得私下跟叶纤红讨论了。 他听人说过,眼前的女孩子,别看她年轻不大,已经有好几家公司了。 这方面倒是可得跟她学一学,搞不好三年大学期间,就能赚到第一桶金呢? 等大学毕业,进了机关,就不能这样自由自在地赚钱了。 张鹏坤敏感地发现了王嘉恒变化,暗暗皱了皱眉。 没想到他跟叶纤红越来越有默契,这让他非常不忿。 不过这不好表现出来,毕竟两人都不是普通人,如果被他们嫌弃,那想挽回跟他们的友谊,就非常麻烦了。 叶纤红烧烤的速度比较快,很快就吃了几串。 王嘉恒家的保姆,虽然腌肉技术不错,对她来说,这种烧烤的味道还是太盐了,所以不打算再吃。 把剩下的肉烤好后,随手递给了张鹏坤。 张鹏坤没想到她会给自己,受宠苦惊,连声道谢。 心里暗暗得意,没想到叶纤红最重视的还是我,否则为什么不给王嘉恒呢? 怀着这样的心情,感觉她烤的肉串,比自己烤的美味多了。 叶纤红继续把剩下的烤完,全部给了他。 会这样做,是考虑到王嘉恒家条件不错,肯定不缺这点吃的。 而张鹏坤家境其实一般,从他哥哥那里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难得有美食,就给了他。 至于另外三个清高的团干部,还是不用考虑了。 那三人见叶纤红和张鹏坤眉来眼去的模样,脸上的表情顿时变了,换上一付轻蔑的模样,似乎两人在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必须谴责一样。 王嘉恒看在眼里,却没有出声。 心里已经把这三个同学,从朋友名单里划去了。 以后必要的应酬会继续,但是不可能跟他们交心了。 吃得差不多了,王嘉恒打开水果外面的箱子,取得苹果递给大家。 知道是他个人出钱买的,聪明人会说一声谢谢。 有的人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接了,心里或许还在骂他傻呢? 吃完水果,又喝了水,见大家差不多都烤完了,让大家清理一下现场,用水把炭灭了,这才离开。 这边是荒滩,地上长满了杂草,到时炭灰会成为它们的肥料。 回到学校后,叶纤红他们分手,准备回家。 到家时还早,爸妈没在自己家,也不知道是在自己那边,还是去胡爸胡妈那边串门了。 反正没什么事,她去洗了个澡,然后进了空间。 最近很少进来,想捉鱼捉虾什么的,现在都不需要进空间,直接用精神力提出来就行。 所以里面的果树上,已经结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 原先装在竹筐里的水果,已经全部酿成果酒了,叶纤红精神力一动,把它们移到竹筐里,准备继续酿酒。 现在这边喝酒的人多了,消耗也比以前大了几倍。 除了卫大伯,林樾这边现在也在供应了。 至于其它人有没有喝到,他就不清楚了。 只要依然是圈子里几个人在喝,不会带来麻烦,她倒不介意多给他们一些。 葡萄直接酿成的酒,比起其它用糖腌制后,加米酒酿成的酒,灵气自然更浓。 所以一般不会拿出来给人喝。 现在已经在空间堆了有上千瓶了,望过去像是一座小山。 好在空间保存的物质,一般不会变质,倒不用担心放久了会坏掉。 至于原因,她也猜测过,可能是里面没有什么微生物,所以不容易腐败。 但是没有微生物和蜜蜂,这些植物是怎么授粉的,还是一个谜。 随手摘了颗野葡萄丢进嘴里,味道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叶纤红甚至怀疑,它们现在是不是已经算是灵果了,像小说里写的朱果一样,普通人吃了能提升三十年功力。 又一想,现在水果经常送朋友吃,也没见他们成为武林高手。 看来离灵果还差十万八千里。 或许在空间种上百年,经过一代一代的基因强化,才有可能达到吧! 把水果处理好之后,叶纤红来到世界之树那边。 只见那块青石板中间的凹槽处,已经存了足有一瓶盖那么多的灵液。 最近灵液的数量好像变多了,照现在这样的速度增加,只怕一年能凑一两百毫升都不止。 等以后这样的灵液多了,如果直接喝它来修炼,会不会真的进入练气高手,然后筑基? 第七十六章面试新人 从朱亚婷那里得知,蒋雪晴的相亲很顺利。 对方是虞城外科的一名实习医生,今年二十四岁,是个瘦瘦高高的白面书生型男人,穿上制服时,特别精神帅气。 他的父母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店,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在虞城买了套婚房,条件算是不错。 这样的男孩子,喜欢他的女孩子肯定不少。 最难得的是,小伙子比较有主见和自爱,并没有因为女孩子主动接近,就随便和她们来往。 而蒋雪晴有一个不错的工作,长得也漂亮,小伙子对他的第一印象也很好。 更重要的是,她性格温柔,精通家务,算得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了解到这些后,双方一拍即合,开始了正式交往。 叶纤红听到这个结果后,猜测她接下来会经常请假,乔昌智的担心也会变成现实了。 于是抽空回了一趟虞城,见了见两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 那名女的李萌娟,今年三十二岁,以前在一家酒店担任客房主管,因为照顾生病的父亲,不得不请假回家。 现在家里的事情已经处理好,所以重新出来找工作。 考虑到她没有美容健身方面的工作经历,叶纤红担心她能不能胜任。 倒是对方自信的态度,让她很喜欢。 担任公司高层管理,最怕的是优柔寡断,遇到事情一拖再拖,最后变得不可收拾。 做管理总归要得罪人,必须狠得下心,所谓慈不掌兵,这也是她听了乔昌智的提醒后,决定趁机换下蒋雪晴的原因。 “我会给你三个月的时间,适应新工作。”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她一个机会。“只要你能支持下来,工资待遇和其它奖励,会全部兑现。” 想到王茂琳当初什么经验也没有,照样一步步成长起来了,只要她有信心,让她试试又何妨。 何况既然让她独立负责这一块,以后肯定是重管理轻技术,大不了技术方面,交给店长把关好了。 想把公司做大做强,肯定不是靠一个人事调动,就能做到,需要在经营过程不断调整策略。 “谢谢叶小姐。”李萌娟一听,连忙道谢。“我一定用心钻研业务,早日达到公司的要求。” 来这边面试前,就了解过这家公司的情况,对他们的工作环境以及待遇,非常感兴趣。 见老板最终拍板让自己试用,放下心来。 等她离开后,叶纤红又找来乔昌智,让他派人查一查她家里的情况。 其实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她的家庭关系。 对一个女人来说,最怕的是有长期需要照顾的病患,和跟你离心的男人。 只要摊上一个,女人就没法安心工作,能力再强也没用。 这是叶纤红不愿意看到的。 另一个男的叫梁文国,今年三十五岁,以前在一家电子厂担任销售经理,同样没有相关经验。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这个行业现在大多处于起步阶段,除了南方发达城市,已经有合资品牌开始在走连锁经营之外,内地大多数从业者,规模都很小。 所以管理人才,还得自己培养。 对这个男人,叶纤红第一印象平平,等聊了几句之后,就开始感兴趣了。 很明显,他过来之前,已经做过功课了。 对美容健身这个行业,他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比如美容这一块,他建议采用标准化配方和傻瓜型的服务模式,防止员工掌握核心技术。 另一方面,也降低新员工的要求,只要培训合格,基本上能避免她们犯错。 因为现在很多美容院,价格定得很高,真正用的材料,却大多云里雾里,说得夸张一点,就是靠包装和忽悠。 而他们想扩大规模,必须建立品牌效应,让大家对他们的产品有信心。 叶纤红以前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突然受到了启发。 如果自己把美容会所用的面膜和精华液这些产品,从美容中心那边脱离出来,单独成立一家工作室。 以后这边独立加工后单独包装,那样一来,就能像梁文国说的那样,做得专业高效标准化了。 如果条件成熟了,还可以单独出售,像前世那些名牌化妆品一样。 想到这里,她非常兴奋,随手记在面前的笔记本上。 又跟他谈了谈健身会所的事,这方面他同样谈了很多自己的看法。 他在沪市工作过一段时间,本身对健身房并不陌生,一些个人的体验张口就来,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叶纤红很快就下了决心,正式聘用他为公司对外销售经理。 梁文国客气地道了谢,然后离开后。 叶纤红来到乔昌智办公室,把刚才一些想法整理了一下,让他抽时间准备一下。 “叶小姐,你那个工作室,想达到什么规模?”见叶纤红突然有了这个想法,乔昌智头疼地问。 要知道国外一些美容产品,加工过程很复杂,需要购进先进的设备,才能玩得转。 反倒是厂房很简单,有一间几百平米的房子就可以了。 “不用那么复杂。”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用的都是天然植物配方,加工成粉末状就行,我回头派人去了解一下化妆品加工厂的生产模式,再跟你细谈。” 这一块大家都是外行,需要前期准备一下才行。 或许去挖一个有相关行业经验的工程师,会省事许多? 回到余杭后,他联系温俊,请他帮忙在粤省打听一下,能不能帮自己联系一个在化妆品企业有资深经验的管理人员,借过来帮忙或者挖角都可以,帮自己把工作室开起来。 “这个容易,你等我消息。”温俊轻松应下来。 叶纤红于是暂时把这件事丢开,继续她的学业。 这天下午放学,出门来到停车场,看到王嘉恒等在那边。 “有事?”她挑眉问道。 这还是他第一次单独找自己,应该是碰到事情了。 “确实有件事想请教你。”王嘉恒回答道。“上次你跟我说的开烧烤店的事,店铺资金都没问题,我就是想知道具体怎么操作,才能赚钱——” 这件事他思考了几天,最终决定干。 适合开店的铺子也已经找好,离学校只有几百米,放学步行出去就能找到。 烧烤前腌制食物用的配方,他也从叶纤红这里获得了。 可以说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 “这个其实不难。”叶纤红想了想,决定帮他实现赚钱梦,反正自己也没打算做这个。“先要准备一个专业的烧烤架,周时可以烤十几串,否则顾客一多,来不及烤,就赚不到钱,毕竟卖小吃,销量是关键。” 至于自助烧烤,现在估计买不到电烤炉这种设备,还是算了吧! 第七十七章苹苹病了 “哦。”王嘉恒点着头,这就是困扰他的主要问题之一。 总不能像那天野营一样,拿炭来烤,把店里搞得乌烟瘴气。 “然后就是准备一个大冰柜,大量的竹签和腌制好的材料,把食物串好,放在冰柜里,让顾客自己挑选,每串价格不等,一般是财料钱乘以五,就差不多了。” 照现在的物价,一串荤的一块钱,成本最多两毛,素的就更不用说了。 “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王嘉恒前期已经做了许多准备,只是缺少一根线把它们串起来,叶纤红一解释,他豁然开朗。“谢谢你,叶纤红。” 有了这些细节,他脑海里已经有了详细的店铺规划和加工销售步骤。 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高涨起来。 “不用客气。”叶纤红见他笑得这么灿烂,很想去摸他的头。 面对这种长得帅气又白净阳光的男孩,她很想喊一句:快到我的碗里来。 这不涉及男女之情,纯粹是把他当弟弟或儿子。 “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入些股,等以后生意好了,我们再去别的地方开分店——”王嘉恒似乎看到了前景,兴奋地嚷道。“到时我们要在全国开几百几千家分店,超过麦当劳和肯德基——” 烧烤这么好吃,等他把生意做成功了,还有谁去吃西式快餐? “还是算了。”叶纤红第一次看到他天真的模样,觉得有趣。“等你成为大老板了,再请全班同学去吃好了。” 跟他分开后,回到家里。 天渐渐冷下来,转眼已是冬天了。 院子有些树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风一吹,就会零星掉落几片。 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全部凋落,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叶纤红倒没想过要把它们扫掉,遍地黄叶的院子,看起来也很唯美。 等它们在原地腐烂了,再扫到树根处,化为肥料。 担心老人看到这样的情景,或许会伤感,于是决定抽个时间,偷偷给那些常青的植物浇些含灵液的水,让它们长得更好一些。 这天下午,因为没有课,叶纤红提前回到家里。 刚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准备偷一下懒,突然接到王茂琳的电话。 “小红,你现在有空吗?”她的声音有些沙哑。“我现在在余杭的制衣厂,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叶纤红皱了皱眉,总觉得她有些不对,于是开车来到制衣厂,走进杨涛的办公室,看到她已经坐在那里了。 “你怎么了?”她走过去惊讶地问。 制衣这一块在王茂琳管理下,非常顺畅,她已好久没见她这么严肃了。 “小红,你一定要帮我——”王茂琳看到叶纤红,突然崩溃了。 说完,双手抚着脸,无声地抽泣起来。 “到底怎么了,你不说我怎么帮你?”叶纤红在她旁边坐下来,搂住她的肩膀问道。“难道是谢建奇变心了,外面有了小三,要跟你离婚?” 对女人来说,就算心脏再强大,碰到男人变心,精神就一下子失去支撑的力量。 “不是。”王茂琳身子被叶纤红搂住,忽然像个无助的小女孩,身子害怕直抖。“是苹苹,苹苹出事了——” 不是她自私,就算谢建奇变心,也无法让她难过到这个地步。 只有这些年相依为命的女儿出事,才会让她陷入绝望。 “苹苹怎么了?”叶纤红吓了一跳。 她今年已经八岁了,在离工厂最近的虞城二小读一年级,难道在学校发生了意外,或者回家路上出了车祸? 受王茂琳影响,叶纤红的心也乱成一团。 这些年茂琳姐又当爹又当妈,辛苦把她养到这么大,送到学校后,以为可以少操点心了,如果这时候出了事,她确实很难接受。 “今天早上送她去上学,路上突然流鼻血,我还以为是秋燥上火,准备晚上给她煲点冰糖雪梨。”王茂琳的眼泪依然不断流下来。“后来听她说最近几乎天天流鼻血,才感觉不对劲,把她送到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得了白血病——” 这个年纪的人,大多看过岛国的电视剧《血疑》,也知道这是绝症。 王茂琳听到这个结果后,一下子瘫倒了。 还是谢建奇听到消息后,赶了过来,帮她处理了后续事宜,苹苹才找到张病床,在医院安顿下来。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肯定无法回去上班,王茂琳冷静下来后,给乔昌智打了个电话,向他请假。 这两年家里的条件虽然变好了,她陪女儿的时间反而变少了,这让她非常自责,认为是自己的疏忽害了她。 如果早点发现异常,或许女儿的病不会到这一步。 听说苹苹得了白血病,乔昌智也非常吃惊。 有心想劝慰,又发觉轻飘飘的话,根本没什么意义,又忍住了。 正想挂掉电话,忽然想到自己的双腿,是叶纤红治好的,突然有了主意。 既然叶小姐能治好自己的双腿,说不定也能治白血病呢? 于是提醒王茂琳,让她把照顾苹苹的事交给谢建奇,自己马上去一趟余杭,找叶小姐帮忙。 以她护短的性格,肯定不会放任不管。 王茂琳跟叶纤红时间不短了,多多少少知道她有一些神奇能力,顿时升起一丝希望,连忙向乔昌智道了谢,跟谢建奇说了一声,叫司机送自己去余杭。 这个时候她心乱如麻,根本没办法自己开车。 到了余杭后,知道她现在跟大人物住在一起,不敢去打扰她,就把她请到工厂这边。 叶纤红听她说完,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最害怕的是出车祸之类的情况,毕竟自己没办法帮人重新生出一只手一只脚。 白血病这种内科类的病,治疗起来反而容易。 见叶纤红听完后,没有出声,王茂琳脸色顿时变了。 难道这病她也没办法? “别担心。”叶纤红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肩,“你把苹苹送到我这里来,我来想办法处理。这件事除了乔昌智和谢建奇,不要跟任何人说。” 现在最能信任的人,就是他们三个了,其它人暂时不能公开。 “好,好,我马上安排。”王茂琳一听,就像是大海中抓住了一块浮木,连声应道。 因为太激动,连声音也变了,听起来非常尖利,她自己却一点也感觉不到。 说完,匆匆去给谢建奇打电话了。 叶纤红也拿出电话,给妈妈打了个电话,说起苹苹的事。 她过来后,肯定会跟爸妈住在一起,自己要上学,没精力照顾她。 还有一个麻烦,她的病治好后,不可能马上送回虞城。 否则那边会怀疑的。 最少住上几个月,才能对外公开说调养后,发现是误诊,这样才算有个合理的交代。 到时候都要过年了,那就年前再让她回家吧! 反正苹苹以前经常跟妈妈在一起,应该问题不大。 叶知书正嫌在这边太冷清,听说许康苹能过来,当然是求之不得。 还有她的读书问题,必须在周围找一所小学,临时过度一下。 这个倒不难办,有这么多朋友在西湖区政府工作,谁跟文教这一块有关联,跟学校那边打声招呼就行。 第七十八章向父母坦白 “小红。”王茂琳打好电话过来。“我已经跟谢建奇说好了,他一会儿把苹苹送过来。” 给老公打电话时,她没有全部说明白,只说余杭的医疗水平高,送到这边复检一下,万一是误诊呢? 她是聪明人,知道叶纤红的秘密不能暴露,否则会引起无法预料的后果。 就算是谢建奇,她也准备瞒下来。 “好。”叶纤红回答道。“那你在这边等他们,我先回去了,一会他们到了,我让罗叙来接你们——” 既然他们夫妻带孩子过来,总得在家里招待他们一顿。 有些事也得提前安排一下,免得不小心把消息传出去。 王茂琳擦了擦脸,送她到门口。 叶纤红上了车,想了想又对她说道:“以后不管谁问你,都说是误诊了,明白吗?” 让他们夫妻和乔昌智统一口径,问题应该不大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边和妈妈做饭,边想着这件事。 “怎么了?”叶知书见她状态不对,奇怪地问道。“难道苹苹过来,你不高兴?” 年纪大了,都喜欢孩子,听说苹苹至少要在这里住几个月,就特别开心。 “不是。”叶纤红想了想,觉得没必要瞒着妈妈。“苹苹得了白血病,带来这边让我治疗,怕外界知道这件事,会带来麻烦,所以年前会一直住在这里,到时就说是医院误诊了。” “啊?”叶知书吃了一惊。“白血病不是绝症吗?你怎么会治?” 女儿跟父亲学了医术她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她的医术已经高到了这个地步? “我有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吗?”叶纤红见她居然这么糊涂,忍不住怼了一句。“你以前病得这么严重,不是我治好的吗?否则怎么可能会越活越年轻?” 别人都猜到了,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妈妈居然不知道,她有多不关心自己的女儿啊! “你治好的?”叶知书更加惊讶了。“不是医生治好的?” 如果女儿能治,那她们花这个钱干什么?多到用不完吗? “当然了。”叶纤红已经没力气吐糟了。“让医生看一下,不是为了不让人知道我会治病吗?你以为戴老卫老林老他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还要送这样的房子给我?当然是我救了他们的命——” 这么简单的道理,老妈都想不明白,也只有她了。 “啊!”叶知书惊讶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原来是这样——” 她隐隐猜到他们住在这边,跟女儿有关系,还以为是她学了父亲的本事,给他们针灸保健什么的,没想到居然这么夸张。 “所以我的本事,不能让别人知道。”叶纤红叮嘱道。“苹苹来了,我们也会告诉她是医院误诊了,她并没有得白血病。” 到时候爸爸那里也得统一口径,包括胡爸胡妈和胡向慧夫妻。 至于胡向阳,倒不必了,他知道自己的能力,肯定能猜到。 “我知道了。”叶知书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我谁也不说。” 这时候她也想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天天有几万人得病死去,如果知道女儿有这个能力,那些大人物怎么肯放过她? 到时候被人关起来,天天治病,只怕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想想都可怕。 “你也不用太担心,有林老和卫老在,只要不传出去,没有人敢来对付我的。”怕妈妈害怕,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个人有了金手指,如果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只怕会死得更快。 当然以她现在的能力,就算被人知道,性命是不用担心的。 只要没有热武器来攻击自己,谁来都不怕。 但是想过上自由安宁的普通人生活,那就不可能了。 为了保住眼前的幸福,给自己编织一张权势与金钱的网,才能安稳地生活下去。 “嗯。”叶知书心情复杂地应了声。 这个家短短两年多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以前一直以为是女儿命好,嫁给了胡向阳,这才有了今天。 原来真相是因为她学了医术,救过大人物的命,他们报恩,才有了这样幸福的生活。 这么说来,就连女婿他们,也是沾了女儿的光。 难怪这些人都听女儿的,当初儿子过生日,还送来这么好的礼物。 想明白这一点,一切解释不通的事,就全部清晰了。 见妈妈现在魂不守舍,叶纤红只好让她去外面休息,厨房交给自己来处理。 反正都是做熟的菜,加工起来非常轻松。 妈妈来了之后,陈姨很少过来这边帮忙了,平时有空,就纳鞋底,做布鞋给几位老人穿。 她做鞋的手艺不错,卫老林老穿过一次后,都觉得很舒服。 天气越来越冷了,她得抓紧给他们每人做几双棉鞋,免得冻坏脚。 新做好的棉鞋,因为放的是新棉絮,蓬松柔软,所以特别暖和。 时间久了,棉花就会变硬结块,保暖效果就差多了。 而爸爸郑建国在这边久了,也慢慢适应这里的生活,平时有空,会去跟戴老下下棋,或者拿把茶剪,把院子里给花花草草修剪一下。 叶纤红原本打算招一个园丁,见父亲有兴趣,就丢给他去干了。 天天在家无所事事,其实很难熬,所有很多农村出来的人搬进商品房后,无法适应生活,最后还是会回到农村。 她这边有花园,父亲能找些事做,反而更自在。 叶纤红原本还打算开垦一块菜地出来,让他种着玩。 反倒是父亲拒绝了,说这么漂亮的花园,种上蔬菜,搞得不伦不类,反倒把周围的风景都糟蹋了。 见他这样,叶纤红也没勉强。 等到父亲回来,把这件事跟他也说了一遍。 郑建国看起来憨厚,其实观察力比妻子更细,早猜到了女儿有特殊的本事。 只是她瞒着所有人,他也不揭穿。 今天听她主动说出来,他的心里也很高兴。 她能跟自己说出这么重要的秘密,说明她信任自己,这就够了。 做好饭菜,电话也响了,是王茂琳打过来的,说谢建奇和苹苹已经到了。 叶纤红让罗叙过去一趟,把他们接过来。 考虑到晚上吃饭的人多,决定在爸妈的房间里摆一张桌,接待茂琳姐一家。 接下来苹苹要跟爸妈在一起,让她提前适应这边。 自己和胡向阳那边那一桌,让胡爸胡妈过去陪卫老他们吃饭。 只要跟他们解释一下自己今天要接待公司高层,他们想来不会在意。 罗叙开车来到制衣厂,看到王茂琳一家,也非常激动。 他跟谢建奇本来就是战友跟兄弟,关系莫逆,最近一直分隔两地,他真的有些想念了。 第七十九章招待茂琳姐一家 王茂琳和谢建奇也不知道叶纤红有没有向罗叙透露秘密,所以也不敢告诉他两人过来的原因,只是说好久没过来了,拜访叶小姐一家。 罗叙也没在意,只是向他们说起叶纤红这边的房子,说的唾沫横飞。 他们没来的时候,不能随意透露老板的事。 既然他们一会要去那边做客,说出来也没关系了。 王茂琳和谢建奇一听,也非常好奇。 等到了那边,进了院子,两人才确定罗叙所言非虚,里面别有洞天,像一座花园一样,非常漂亮。 “这里面有十来栋单独的房子,我感觉跟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差不多。”罗叙边走边小声介绍道。 里面住了哪些人,别人或许不知道,他却非常清楚。 所以往里面走时,总带着些敬畏,不敢惊动他们。 他和其它几个安保人员,私下都认为这边的环境,并不比电影里的那些大宅子差。 只是住的人少,所以面积略微小了些。 “确实差不多。”王茂琳牵着女儿的手回答道。 第一次去叶纤红家,看到她给家里造的别墅,把她震住了。 别人家住进楼房,已经非常厉害了,她走在所有人前面,已经过上了富豪才能享受的生活。 后来看到她造农场,那边又是花园又是果园,也让人非常羡慕。 原以她考上大学后,会安心读书,没精力搞别的了。 没想到眼睛一眨,居然又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能住进这样的房子,普通人肯定做不到吧! “妈妈,我们今天要睡在这里吗?”许康苹现在已经明白事理了,听到妈妈跟罗叔叔的对话,惊讶地问道。 这边的房子好漂亮啊!她太喜欢了。 “是啊!”见女儿开心,王茂琳压下心里的不安,笑着回答道。“这是小红阿姨的家,你喜欢的话,住多久都可以——” 原本还担心女儿不愿意离开自己,一个人在这边生活。 现在看她这么喜欢,估计问题不大。 也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有了自主意识的时候,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地方,离开爸妈,也能够接受。 就像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整个暑假都懒在外婆家,不愿意跟爸妈回家。 因为外婆总会把好东西省给自己吃,家里就没这个待遇了。 “太好了。”许康苹兴奋地叫道。“那我要住到过年——” 平时在外面没关系,过年了就得回家,她觉得自己这样安排,非常合理。 “行,那就住到过年。”王茂琳笑着回答道。 到了最里面,看到叶纤红一家已经等在那里了。 “阿姨——”许康苹甩开妈妈的手,朝叶纤红冲过去。 除了妈妈,她最喜欢的就是小红阿姨了,就连那个新爸爸也比不上。 “啊哟,苹苹来了——”叶纤红蹲下去,抱住扑进怀里的小姑娘,“这么久没见到了,想阿姨了吗?” 一段时间没见,她个子长得很快,估计比同龄人都要高了。 想着茂琳姐是高个子,这样也不奇怪。 一用力,把她抱起来,小姑娘估计爱玩爱闹,身体很结实,所以也很沉。 “嗯,想。”被她抱起来,许康苹特别快活,把脸靠过住,贴着她的脸,亲昵极了。 叶纤红见她扭来扭去,感觉怀里不是抱了个人,而是抱了只金毛犬。 许康苹那模样,似乎恨不得长出一条尾巴来,不停地摇着。 “苹苹,快下来。”王茂琳一见,连忙叫道。 女儿都这么大了,谁还抱得动,偏偏身子还不停地动来动去,小红就算力气大,也吃不消。 “唔,我不嘛!”许康苹难得地撒娇。“就让阿姨抱一会,一会儿就好。” 说完,搂住叶纤红,在她的脸上亲着。 “受不了你。”王茂琳见两人亲近,心里其实也很开心。“这么大的人了,会累坏阿姨的。” 许康苹一听,这才醒悟过来,身子动了动,想下地。 叶纤红也没勉强,把她放在地上。 “还记得爷爷奶奶吗?”王茂琳又帮女儿介绍屋里的人。 别看他们以前也是农民,有了小红这样一个女儿,谁还敢当她们普通人? “认得认得。”许康苹开心地叫道。 然后一个个叫过去,连胡向慧和卫谨言也记得。 大家边笑着边进屋。 “先吃饭,别的事一会儿再说。”叶知书以主人的身份提醒道。 大家走到饭桌前坐下来,罗叙今天也有幸坐下一块吃。 王茂琳和谢建奇因为女儿的病,原先一肚子心事。 到了这边,受气氛影响,也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 大家聊着在虞城的旧事,边喝着叶纤红自酿的果酒,像是又回到了以前的时光。 吃完晚饭,叶纤红把苹苹留在妈妈这边,带着王茂琳和谢建奇,来到书房。 “小红,苹苹的病,你——”王茂琳刚进屋后,屁股还没坐下,就急不可耐地问道。 因为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她到现在还是不敢完全放松下来。 “放心吧,茂琳姐,我会还你一个健康的女儿。”现在没有外人,她直接说了结果。“只是再强调一下,这件事必须保密。除了胡向阳和爸妈,只有你们两人和乔昌智知道这个秘密。” 至于为什么,就不用解释了。 以他们的智商,肯定能理解。 “谢谢你,小红。”见她说得这么有把握,王茂琳喜极而泣。“你放心,就算要我死,也不会透露这个秘密的。” 说完,盯了谢建奇一眼。 夫妻俩结婚到现在,一直是她在拿主意,谢建奇虽然是男人,也无法当家作主。 “放心,我也不会说的。”谢建奇连忙回答道。 开玩笑,如果自己敢透露出去,只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别看小红对他们客客气气,真的惹到她了,就算她不动手,其它人也会出手。 他还想活下去呢,不会找死做这种事。 “那就这样决定了。”叶纤红坐下来。“苹苹放在这边,我保证把她治好,然后在这边读书,一直到过年。” 其实也不一定非要这么久,只是在这边临时就读,如果很快又离开了,对学校不尊重。 “学校容易找吗?”王茂琳担心地问了一句。 虞城那边,小红关系多,进哪所学校问题都不大。 余杭这边是省会城市,估计就没那么容易了。 “放心吧!我会安排好的。”叶行红回答道。“反正罗叙就在这边,到时让他每天送苹苹上学放学好了。” 一个小姑娘在外不安全,有罗叙在就好多了。 “真的太麻烦你了。”见叶纤红安排得这么妥当,王茂琳感激地说道。 这辈子如果没有小红,只怕自己还在夜市摆大排档,过着苦不堪言的日子。 她带自己进了公司,一步步培养自己,让自己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 她无以为报,只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续努力替她赚钱了。 第八十章总部搬迁计划 说完这件事,叶纤红也没有急着让他们离开,于是谈起公司的事。 从去年开始补习开始,她的精力大多放在学习上,很少有时间跟他们这样坐下来细谈了。 反正他们今天睡在这里,不回去了,难得有机会聚在一起,聊一聊工作的上事,说不定会崩出新的想法呢? “叶小姐,既然余杭要成立新的美容健身俱乐部,这边又有规模不亚于虞城的制衣厂,为什么不把公司总部,移到这边来呢?”谢建奇突然问道。 因为苹苹接下来要留在余杭,而他和王茂琳还得回虞城,接下来母女俩又很难见面了。 如果把公司总部搬到这边,那老婆就可以留在余杭,经常陪女儿了。 跟她结婚后,听她说起这些年吃过的苦,他其实蛮心疼她的,不愿意她再面临母女分开的痛苦。 何况叶小姐和胡向阳现在都在余杭,这样也有利于管理。 到时虞城留下几家工厂就行了,反正每家工厂都有厂长,放权给他们就行。 相比虞城,余杭的发展机遇无疑更大,没必要局限在那边。 “这个——”叶纤红低头沉思了一会,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那等明天我跟乔总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如果把总公司移过来,那这边得另外找一栋大楼,做为公司的总部。 或者像虞城那样,买一块地,建一栋大楼。 不过余杭跟虞城不同,如果总部建在这里,那公司和下面的企业,肯定会在两地。 毕竟把工厂建在市中心,成本太大了。 总部搬迁问题,是自己这个当局者迷吧!居然没想过这个问题。 如果乔昌智他们几个都过来了,那自己有更多的精力,去投资新的项目了。 接下来几人商量了哪些项目可以搬迁过来,哪些留在虞城就好。 制衣企业暂时不动,倒是可以在杨涛那边,另建一个分厂加工床上用品。 以后虞城那边的产品,重点往南走,销往温洲、台洲以及更南的其它省份。 而余杭这边的产品,销往沪市以及更远的北方。 铝合金门窗企业,已经搬迁过来,电机厂暂时没必要动。 只是这样一来,虞城那边的公司就显得空旷了。 好在地价在涨,就算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也是大赚特赚的。 “其实可以在那边开一些传统制造厂。”谢建奇建议道。“比如伞城那边的帐篷、户外家具等等。那边产业成规模之后,订单非常多,大多销往国外,我们也可以抢一块蛋糕。” 反正出口的产品,都从甬城走,虞城加工的话,运输更近,好过把工厂建在余杭。 “这倒是个主意。”叶纤红认可了她的意见。 印象中虞城确实有几家这样的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二零零零年后还上市了。 自己如果动作快一点,说不定能抢先占领市场,那好处就多了。 当天晚上,把他们夫妻俩安排在诗诗姐住过的客房里。 而许康苹则带到自己那里,给她喝了一杯浓度很高的灵液。 在叶纤红的精神力观察下,小姑娘血管里的颜色,在飞快地发生着变化,被杀死的病毒细胞则变成杂质,从毛孔里排出来。 等到身体彻底恢复,带着她去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衣服。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叶纤红带她来到客厅,笑着问道。 刚到时,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气色也不好。 现在恢复了白里透红的模样,看起来非常健康。 “刚才那些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小姑娘还沉浸在刚才身体那层厚厚的污垢里,“我明明经常洗澡的。” 只要那些从来不洗澡的乞丐,身上才会这么脏,她真的被刺激到了。 “那是因为阿姨看你身体不舒服,给你吃了好东西,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全部排出来了。”叶纤红笑着解释。“脏东西排出来之后,你现在是不是感觉特别轻松?” 白血病人初期时,症状或许并不明显,但是跟完全健康的人比,还是有差别的。 许康苹也不小了,应该能感觉得到。 “是轻松多了。”许康苹感觉了一下,兴奋地叫道。 说完蹬蹬蹬跑出去,准备跟爸妈报告这个好消息。 今天早上去了一趟医院,妈妈听了医生的话,还非常难过。 现在自己完全好了,必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让她不用再担心了。 叶纤红没想到她一言不发,就去找人了,无奈地跟出去。 小姑娘记忆真的特别好,不用她带路,就找到了爸妈住的那座小院。 “妈妈——”刚进院子,她就边喊边冲了进去。 王茂琳和谢建奇还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太早肯定睡不着。 顺便也可以思量一下工作上的事。 听到女儿的声音,连忙站起来打开门。 “妈,我的病已经好了。”许康苹冲到王茂琳面前,手舞足蹈地叫道。 怕她不相信,又转了几个圈,还原地蹦跳起来。 “真的吗?”王茂琳蹲下身体,去观察女儿的脸,见她的脸红扑扑的,看起来特别健康,根本不像早上苍白的样子,顿时相信了。 一把搂住她,眼泪扑簌扑簌往下流。 “茂琳姐,开心点。”叶纤红走过去叫道。“否则苹苹会担心的。” 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能接受癌症和死亡这样的话题,还是别当着她的面讲。 “嗯。”王茂琳应了声,擦掉脸上的泪痕,露出了笑容。 第二天早上,谢建奇和王茂琳安心地回虞城,许康苹则留在家里陪叶知书。 上学的事,得联系好学校,才能过去。 叶纤红回到学校上课,课间休息的时候,给朋友圈的人打了电话,问谁有办法安排一个孩子去西湖区的小学插班? “小红,这件事我来想办法。”徐菁云听到了,主动接过去。“姜忠他爸是分管文体的副省长,让他找个人就行,等联系好了,我再给你电话。” 这对她来说,真的是小事一桩,根本不难解决。 叶纤红没想到这么容易解决,连忙道了谢。 中午回家的时候,给乔昌智打电话,说起把公司总部搬来余杭的事。 “这当然没问题。”乔昌智回答道。“我其实早有这个想法,只是见你比较重视家庭,跟胡先生结婚后,也留在虞城,所以忍着没有说。” 任何一家地方企业,都会经历从小地方往大城市迁移的过程。 只有这样,市场才能越做越宽,公司规模才能越做越大。 从来没有人会把公司一直陷在一个小地方。 “既然你也没意见,那我们公司下一步的中心任务,就是总部搬迁。”叶纤红一听,直接拍板道。“你先写个初步计划,我们商量后再决定。” 第八十一章苹苹的新学校 这件事没花几天时间,就确定下来。 乔昌智再次来到余杭,首先寻找合适的公司总部位置。 最后看中了西溪东边一块地,原先是一家集体企业的厂房,倒闭后一直空着,面积大小正合适,价格也不高。 这一带现在还没有开发,工厂倒是搬迁得差不多了,所以闲置空地比较多。 叶纤红查了一下地图,发现那边居然是接下来重点发展的城西版块,马上拍板买下来。 还叫乔昌智继续观察一下,如果周边有类似的旧厂房,只要价格合适,全部买下来。 她不记得具体哪一年开始开发那一带,应该是二千年后的事了,离现在不到十年。 不管还要等多久,只要一开发,就能赚个钵满盆满,所以等几年也没关系,就当作是投资吧! 乔昌智知道老板的投资方式,也没多问,照她说的去执行。 接下来又买了五块差不多面积的土地,至于原来是干什么的,他根本不关心。 这六块土地,如果圈在一起,恰好组成一个圆圈。 叶纤红突然舍不得把公司总部建在这里了,因为这六块地的面积加起来,可以造一个完整的小区了,以这边未来的房价,这个小区项目,至少可以赚十几个亿。 于是她又改变主意,让乔昌智在别的地方,再找一块地,做为公司总部。 至于原因,她也没瞒他,把计划说了一遍。 乔昌智一听,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几块地这样一转手,到时造一个小区,就能赚十几亿,这来钱速度,真的比印钞还快了。 他相信自家老板不会瞎说,所以老老实实去别的地方寻找空地了。 这次在靠近火车站的地方,找了一栋闲置楼,当然面积没原来那块大,好在地段不错。 总部建在这边也不错,离制衣厂和四季青服装城都比较近,管理起来也方便。 叶纤红觉得可以,就定了下来。 这件事安排好之后,后面的工作不用她操心,乔昌智现在已经有足够的经验,独自处理这件事。 因为要拆了重新建造,加上装修,估计得一个多月,才能完成。 至于建筑的样式和内部风格,直接用虞城那一栋就行了。 因为这边是大城市,需要准备的办公室也会多一点,所以比虞城多建两层,准备造一栋六层楼的写字楼。 许康苹的上学问题,也很快解决了。 徐菁云帮忙安排的小学,离家非常近,从这边开车过去,只要一刻钟就到了。 第一天上学,叶纤红担心她初到陌生环境害怕,亲自开车送她过去。 到了学校门口,还没来得及问门卫室的保安,就看到班主任迎了上来。 原来她接到通知,说许康苹今天要来上学,特意等在这边了。 “你就是叶纤红小姐吗?”班主任看起来二十五岁左右,剪着整齐的齐耳短发,脸上的笑容也特别亲切,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昨天傍晚她突然接到电话,说有一名转校生,要在自己这边插班。 据打电话的教导主任说,这名学生是省里领导亲自打电话交代下来的,必须完美地接待好。 她没办法,只能打起精神,提前在这里等着了。 “是我。麻烦老师了。”叶纤红笑着回答。“请问老师贵姓?” 她历来的态度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人家老师这么客气了,她当然不能失礼。 “免贵姓郑,叶小姐客气了。”班主任连忙笑道。 接到那个电话,她其实非常不安,就怕碰到一个盛气凌人的家长,然后进来一个公主一样娇气的学生。 不管是哪个老师,都害怕班上有这样的学生。 期末拿不到奖金事小,就怕人家的娇公主出事,那她这个班主任,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郑老师你好。”叶纤红正式跟她握了握手,又对许康苹说道。“苹苹,怎么不说话?” 茂琳姐一直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自己不能拖她的后腿。 “郑老师好。”许康苹边叫边鞠了一躬,非常有礼貌。 妈妈一直教她要乖乖听老师的话,就算换了学校,她也没有忘记。 “许同学你好。”郑老师见她这么懂事,顿时安心了,对叶纤红说道:“叶小姐,马上就要上课了,我先带她进去了!” 一会儿要把她介绍给班上的同学,第一节又是她的课,时间不多了。 “好的,麻烦郑老师了。”见两人往里走,叶纤红站了一会,这才回头去自己的学校。 接下来几天,都由罗叙送她上学放学, 有时候叶妈妈有兴趣了,也会送一送她。 叶纤红除了自己上学放学,每天她回来了,都会问她在学校的情况。 就怕她到了陌生的环境,一时间适应不了,受别的孩子欺侮。 或许这时候还没有校园暴力,但是一个外地来的孩子,到本地人集中的地方插班,如果被他们冷落,对孩子来说,也是件很难过的事。 好在许康苹每次都说很好,还跟同桌成了朋友。 她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那名姓郑的班主任,私下做了不少工作。 有机会的话,得当面向她道个谢。 而胡向慧停薪留职的申请,也终于批下来了。 第一天不用上班,她睡到自然醒,吃了早饭后站在窗前发愣,感觉这样闲在家里,非常不习惯。 等叶纤红放学回来,她忍不住抱怨起来。 “闲得难受的话,可以找事做啊!”叶纤红还没见过这样的人。“把院子里的落叶扫一扫,给花浇浇水,或者帮爸妈做做家务——” 她说的爸妈,当然是胡爸胡妈,两人都在大学教书,有时候一天要上四节课,回来时都很累了,经常坐下后懒得动弹。 一般都是周末到了,才有精力整理房间。 作为女儿,替她们收拾一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要你管。”胡向慧被她教训,气得白了她一眼。 小红这明明是在偷换概念,别以为自己不懂。 她说的闲的慌,不是在家没事做,而是在问经商的话,该从哪方面入手? “那你想好了做什么没有?”叶纤红不再逗她了,坐下来正色问道。 胡向慧和胡向阳,加上他们的父母,都读过大学,可以说是清贵的人。 一家人都没有经商的经历,自然对这个一窍不通,所以怎么开始,完全找不到头绪。 叶纤红突然担心起来,如果帮她想好投资的项目,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搞得定。 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做过菜的人,你教她一道菜的详细加工方法,就算她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了,就这样让她进厨房,她真的能把菜准确炒出来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第八十二章郑老师好可怜 不管是炒菜也好,做其它事也好,必须眼到手到心到。 中间缺了任何一环,都不可能成功。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必须先熟悉一下公司的流程,才可能搞懂经营一家公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先熟悉管理,再教她经营者该有的态度和心态,才能真正管好一家公司。 至于怀孕的问题,叶纤红倒不是很担心。 就算两人身体都有些亏空,用灵液帮他们调理一下,马上就好了。 “不是说听你的吗?”胡向慧在她旁边坐下来,理所当然地回答。 就是因为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才需要她给些建议。 如果自己早有方向,说不定早就投资了。 “你这样可不行,肯定会亏的。”叶纤红无语地叹了一口气,提议道。“我看这样吧,你先进我的公司熟悉一下管理,再决定投资什么项目。” 反正停薪留职,不是短时间内的事,最少两年以上。 花几个月时间学习管理,不算浪费。 老一辈的人不是经常讲吗?磨刀不误砍柴功,等有了经验,赚钱就容易了。 如果什么都不懂,就去经营了,十有八九会亏。 “行。”胡向慧也不傻,明白她的意思,最后答应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给乔昌智打电话,把自己的目的说了一下,让他带一带胡向慧。 最近不是在筹建公司总部吗?出去跑的时候带上她,让她见识一下一个项目是如何从无到有,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乔昌智内心当然不愿意,可是老板都交代了,推脱肯定不行,只好带上她。 自此以后,胡向慧天天跟着乔昌智到处跑,感觉比上班还累。 回来时经常向叶纤红抱怨,叶纤红没办法,给夫妻俩一人一杯加了一滴灵液的水。 担心浓度太高了,两人排毒洗髓,自己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所以非常稀薄,这样一点一点分多次替他们调理身体,效果也不会差多少。 每次微微排出一点污垢,他们不会吃惊。 转眼到了元旦,许康苹所在的小学,要进行文艺汇演,每个班级都要准备节目。 而许康苹这次也有一个集体舞要表演,她本来想叫妈妈来观看,可惜茂琳姐没时间来,叶纤红只好代她去了。 西湖二小条件不错,可是缺少一个足够大的大礼堂,所以选择在一家影院院表演。 到了那边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叶纤红没办法,只好找个靠近舞台的角落,站在那边欣赏。 一会苹苹表演完了,就带她回家。 小朋友表演的节目,能好看到哪里去? 如果不是怕苹苹失望,她还真的不想参加。 终于等到她们的舞蹈节目,看到一群穿着小黄鸭道具服的孩子,在上面扭来扭去,非常笨拙和可爱,忍不住笑了。 只是每个人化着一样的浓妆,根本看不出谁是谁? 可能是排练的时间不够,中间还有一两个孩子出错,动作没有跟上节奏。 叶纤红也不觉得有什么,小孩子么,出点错才有趣。 前世那些视频节目,不是专门把宝宝出丑的瞬间录下来,获无数网友点播吗? 没有人会说笨,只会说被萌翻了。 当然前提是,孩子不能长得太丑。 几分钟的舞蹈很快结束了,大家退到后台,开始下一个节目。 叶纤红看见郑老师带着一群穿着道具鸭的孩子,从后台下来,连忙迎上去。 “叶小姐?”郑老师领着舞蹈孩子出来,看到叶纤红,意外地叫了一声。“你来接许同学回家?” 表演结束后,可以继续在这里看别人表演,也可以提前回家。 反正节目的名次,要隔两天才会公布。 “是的。”叶纤红应了声。“辛苦郑老师了。” 小学低年级班主任,其实非常辛苦,因为不懂事,需要随时照顾他们的情绪。 还要防止他们跟别的任课老师闹起来,非常头疼。 “叶小姐客气。”郑老师把许康苹从里拉过来,对她说道。“许康苹同学,你阿姨来接你了,跟同学们说再见吧!” “郑老师再见,各位同学再见。”许康苹显然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牵着叶纤红的手,跟他们挥手道别。 其它同学也纷纷挥手回应。 见她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跟同学建立起友谊,叶纤红非常欣慰。 看来她遗传了茂琳姐的开朗性格,就算以后去陌生的环境,也不会吃亏。 叶纤红拉着她往外走,心里暗暗想着。 走出剧院,叶纤红牵着她来到车旁,正要上车,听到许康苹叫了声阿姨。 “怎么了?有事跟阿姨说?”叶纤红望着她的眼睛,笑盈盈地问。 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好奇心最旺盛的时候,每天都有十万个为什么? 叶纤红每天听到她的问题,都会被她问得傻眼,有的问题,就是大人也想不到啊? “嗯。”许康苹点点头。“今天郑老师带我们来剧院的时候,隔壁班的张老师说郑老师被人抛弃了,我问郑老师什么叫抛弃,她说不知道,阿姨你知道吗?”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一个下午,此时想起来了,就迫不及待地问了出来。 张老师这样说的时候,郑老师似乎很不高兴,难道这是骂人的话? “抛弃就是丢掉了,没人要了的意思。”叶纤红想了想,认真地解释道。“说郑老师被人抛弃了,就是她的男朋友不喜欢她了。” 她一直坚信孩子的好奇心非常难得,不要打击,更不能欺骗。 因为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之路,有好奇心,才有探索精神,才有想像力。 如果一个学生失去了好奇心,他就会成为一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将来的成就肯定有限。 “啊?”许康苹大吃一惊。“她的男朋友不喜欢她了,郑老师好可怜——” 对孩子来说,被人喜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喜欢了,那就非常可怕。 “别担心,郑老师是大人,会自己想办法解决的。”叶纤红揉了揉她的脑袋,打开车门,让她先进去坐好。 然后坐进驾驶室,系上安全带,开始发动车子。 “阿姨,你能帮郑老师找一个男朋友吗?”许康苹突然叫道。“郑老师那么好,怎么可以没有男朋友喜欢呢?” 对男朋友,再小的孩子也是有一点概念的。 既然是朋友,不喜欢了,那就另外找一个。 就像她自己,如果谁不跟自己好了,那就跟别的人好。 “可是我跟郑老师不熟啊!如果我帮他找了男朋友,她不喜欢怎么办?”叶纤红见她小大人一样操心班主任的事,无奈地说道。 自己身边的适龄男生确实有,像杨涛就很合适,问题是对一个不熟悉的人,你乱点鸳鸯谱的话,只会让人反感。 第八十三章提建议 许康苹想了想,好像小红阿姨的话也有道理。 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小大人一样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不知道说什么。 明明才八岁,就开始有心事了,再长大一点该怎么办? 这一天叶纤红来到学校,王嘉恒悄悄过来坐到她前面的空位置上。 “小红,我的烧烤店已经装修好了,明天准备试营业,你今天有空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些得意,又带着些害羞,非常复杂。 毕竟是第一次做生意,激动难免。 “什么时候去?”叶纤红问道。 心里其实怕他没做好准备,就盲目开张,那样容易失败。 开这种小吃店,人气很重要,所以前期一定要做好准备。 比如宣传,比如新店促销,比如送优惠券等等,这是一个系统工作,不能忽略。 没有这些,一家店安安静静地开张了,顾客又不知道你家卖的是什么?好不好吃?会进来才怪呢? “中午行不行?”王嘉恒原本想说下午放学,可是又急着向她展示自己的成果,所以改成了中午。 反正中午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吃一顿烧烤,时间足够了。 他想先请她尝一尝,看有没有地方需要改进。 心里已经做好了赚大钱的准备,可是依然有些忐忑,如果她说可以,他才有足够的信心。 “行。”叶纤红没有推脱,“到时一起去。” 课间的时候,给家里打个电话,说中午不回去吃饭了,免得他们等。 “我也要去。”张鹏坤觉得自己跟他们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不能拉下自己,所以凑过来小声叫道。 一直担心他们两人会单独在一起,撇下自己,所以一直防着。 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了。 既然被自己发现,那肯定得跟着。 王嘉恒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一付无所谓的样子,这才点了点头。 中午放学后,三人匆匆离开教室,往外走去。 因为离这边不远,他和叶纤红也没开车,直接步行过去。 走了十几分钟,看到一条以各种面食和快餐为主打的老街道里,有一家店还没营业,门口挂了一块王记烧烤店的牌子。 三人走进去,里面装修过后,已经搞干净了,随时可以开张。 烧烤架子和冰柜,就放在门口的两边,里面则是客人用餐的地方,用的是常用的四人桌,挑不出错处。 “有没有地方要改进?”王嘉恒拿来一只不锈钢盘子,从冰柜里拿烧串,一边问道。 他自我感觉已经非常完美了,现在把自己当成顾客,开始点菜烧烤了。 “啤酒饮料呢?”叶纤红转头望了一圈,问道。“烧烤很干很咸,容易口干,所以啤酒和饮料会卖得很好,你没有搞一台冰箱放在里面?” 这是一个疏忽的地方,不过补救很容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哦,我马上去安排。”王嘉恒把托盘交给烧烤的师傅,让他马上烤出来,一边拿出电话,让人送一台冰箱过来。 挂了电话后,又按了另一组号码,让人送啤酒和饮料过来。 看来他这些日子,接触了不少人,所以才会这么熟练。 这个社会真的越来越不公平了,穷人家的孩子,拿着家里的钱,在大学过得浑浑噩噩,一点都不担心毕业后能不能适应社会。 而这些二代却这么努力,大一就开始创业赚钱了,将来一毕业,差距就更大了。 “还有别的问题吗?”王嘉恒又问。 刚开始被叶纤红发现问题时,他其实有些尴尬,感觉自己做了这么多准备,还是出了这么大的纰漏。 现在调整了一下情绪,又想开了。 自己把她请过来,不是为了发现问题吗?自己有什么好不舒服的? 这样想明白后,心结就解开了。 “你有去印传单吗?”叶纤红问道。 其实现在很多店铺,开张前已经在发传单了,当然大多是商场、酒店这些大型消费场所。 像一家小吃店,面店或者快餐,很少有人这样做。 “你是说还要去发传单?”王嘉恒惊讶地问。 这个他还真的没想过,有必要吗? “当然了,否则别人怎么知道这里开了一家烧烤店。”叶纤红回答道。“印传单的作用,除了宣传,还有促销。传单上可以印上这样的话,新店营业,前三天消费满二十元送一瓶啤酒——” 别小看这种招数,对喜欢喝酒的人来说,很有吸引力。 “哦。”王嘉恒从善如流地应了声,从口袋掏出笔,又找来一张纸,在上面记下来。“还有吗?” 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讲究。 但是传单的作用真的不能忽视,据说有一家商场,提前发了传单,周围的人全知道了,开张当开,顾客人挤挤,生意好得不得了。 如果自己这家店也能这样,那肯定赚翻了。 “可以在宣传单上印一张优惠券,下面写上,凭此券当天八五折。”叶纤红补充了一句。“至于具体几折,看你自己核算成本了。” 不管做什么生意,产品销量是基础,没有足够多的人流,一切都是空的。 “我明白了。”王嘉恒一点就通。“我一会就让人帮我做。” 说完后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暗暗吃惊,为什么她只比自己大了两岁,就懂得这么多。 明明自己一直被称为天才,没想到比她差远了。 “其实不管开什么店,方法都是一样的。”叶纤红继续解释道。“下次你要开面店、快餐店,都是同样的套路。就算是开服装店,超市,也是一样,只是商品发生了变化而已。” 感觉王嘉恒已经被自己洗脑了,万一他爸想让他进机关,他却只对赚钱感兴趣,到时父子反目怎么办? “我明白了,谢谢你教我这些。”王嘉恒感激地说了一句。 心态摆正后,才知道这些都是人家的经验之谈,愿意跟自己分享,是把自己当成了朋友,必须感谢才对。 “没关系,你都请我吃烧烤了,应该的。”叶纤红笑着回答。 跟人交朋友,首先得付出,否则人家凭什么对你好。 特别是王嘉恒这种年轻人,相对更看重这些,叶纤红相信自此以后,两人的交情会越来越深。 “问题是烧烤这个创意,还是你送我的。”王嘉恒不好意思地笑了。 师傅已经烧好了几串食物,装在盘子里。 “我们先吃。”王嘉恒挥手让大家进里面坐下来,示意叶纤红先拿一串。 叶纤红见他这么绅士,不再客气,拿起一串鸡翅咬了一口。 味道其实差不多,只是当初自己写给他的纸里,考虑的是集体活动用的,所以调料写得比较简单。 如果讲究一点,应该加入更多的味道,那样一定会更美味。 第八十四章烧烤店开张 又一想,现在烧烤店还比较少见,没必要一下子做到尽善尽美。 等有了竞争对手,再改进配方也不晚。 “好吃。”张鹏坤却非常满足,忍不住叫了一声。 上次他们是自己动手,毕竟是第一次,控制不好火候,味道就差了点。 而这个师傅已经尝试了几十次,烤出来的效果肯定比他们自己好得多。 叶纤红吃得很慢,毕竟烧烤对她没多少吸引力。 而张鹏坤则吃得快得多,对于这样的美味,他根本无法拒绝。 王嘉恒这几天经常来尝味道,也没有刚开始那么馋这个了。 “小红,味道还可以吗?”见叶纤红吃得慢斯条理,他又有些不放心了。 相对来说,喜欢烧烤的男孩子比较多,或许应该邀请一些朋友来过试味道?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达到这样的水平,至少已经能吸引大量的年轻人过来品尝了。” 会把这个项目介绍给他,是希望他能赚钱。 如果让他亏钱,那自己不是交好他,而是跟他结仇了。 “那我就放心了。”王嘉恒这时候终于放下心来。 吃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外面开过来一辆皮卡车,停在烧烤店门口,从车上下来三个年轻人,抬了一台冰箱进来。 “王少,冰箱放哪里?”为首一个单眼皮高个男子,脸上挂着讨好的笑,问道。 说完间,几人已把冰箱外面的包装拆干净,等着王嘉恒下指示。 “小红,你说放外面还是里面?”王嘉恒站起来望了一下,犹豫地问。 放外面,顾客点东西时,看到冰饮料,就能直接拿来喝,非常方便。 缺点是外面有些挤,如果人一多,拿食物也会受影响。 “外面太挤,还是放里面好了。”叶纤红回答道。“到时把饮料的名称和价格直接打印出来,贴在冰柜上面的墙上,字大一点,不怕大家看不见。” “这个办法好。”王嘉恒回了一句,站起来让他们放在最里面的墙角。 那边墙上正好有插孔,于是把冰箱通上电。 三人处理好这个,点头哈腰走了。 没过一会,又来了一辆三轮摩托货车,把一箱箱饮料啤酒往里搬。 叶纤红忽然有些看不懂王嘉恒了,难道他家里不是从政的,而的经商的? 有人把东西送来时,并没有收货,他现在的样子,很像是从自家的商场里拿东西。 而这些人,则像是自家商场的雇员。 “渴了吧,喝瓶矿泉水。”王嘉恒拿了三瓶矿泉水,一人一瓶,自己拧开盖子,开始喝水。 吃了烧烤,嘴确实很干,喝水后就舒服多了。 “谢谢。”叶纤红也拧开后喝起来。 张鹏坤的面前已放了十几棵竹签,一个人顶得上他们两人的份量了。 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没有再动剩下的几串食物,拿起矿泉水开始喝起来。 “没关系,你吃好了。”叶纤红不在意地说道。“朋友之间,没必要在意这些。” 张鹏坤和王嘉恒明显是两类人,张嘉恒有些小聪明,却受条件限制,缺少看破人情世故的眼光。 好在家教不错,性格也不讨人嫌,可以交朋友。 而王嘉恒则符合成功人士的一切特征,自制、聪明、隐忍以及自我调整,如果不是因为太年轻,经历不够,只怕比胡向阳还要厉害。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孩子。 对他的身份,叶纤红其实有些好奇了。 没有去打听,是怕知道结果后,会影响自己的态度,从而给王嘉恒留下坏印象。 当你知道一个人的身份后,态度肯定会发生变化。 别看王嘉恒什么都不说,心里却有一杆称。 自己和张鹏坤在他心中是什么位置,他其实有非常严格的区分。 所以还是保持现在这样的状态好了。 吃完烧烤,大家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们先走了,你抓紧时间找人做传单和海报。”叶纤红知道王嘉恒还有事要忙,提醒了一句。 明天试营业,后天就是正式营业了,只有一天时间了。 如果抓紧一点的话,下午就印出来,晚上就可以找人去派,应该来得及。 “那我就不留你们了。”王嘉恒也着急这件事,送两人到门口后,急急回屋打电话了。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经一点了。 如果回家的话,一会儿就得回学校,太浪费时间。 直接去教室,这时候听别人吵吵闹闹地聊天,也没意思。 最后决定去车上眯半个小时,时间差不多了再去教室。 和张鹏坤在学校门口分开,他准备去宿舍一趟,洗个脸上一下洗手间。 下午放学的时候,王嘉恒匆匆出了学校,回到烧烤店,拿了一叠刚送过来的宣传单。 让店里两名雇员,一会去街上发传单。 剩下的拿到学校,来到同班的学生宿舍,找人帮忙把把它们分发掉。 当然不能让大家无偿劳动,他给每人十块劳务费。 有钱赚大家当然愿意,很快出去工作了。 王嘉恒给每人安排了一个分发点,务必让周围五公里范围内,都知道自己这家烧烤店开张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离家去学校前,通知罗叙去办一件事。 一会儿花店开门了,去订两只花篮,送到王嘉恒的烧烤店里。 把具体的地址写下来交给他,并要花店写上祝福的话,以及送花人的名字。 又交给他两百元钱,要花店照这个标准制作花篮。 罗叙答应下来。 回到学校,看到王嘉恒还没到,估计现在还在店里忙。 忽然想到当初跟他说开店方法时,忘了提醒一件事。 作为老板,只要定目标就行,具体的工作,交给下属去做。 没必要事事亲自动手,这样反而让下属没有了主动性,事事等你安排。 说得夸张一点,你做得越多,他们就越站在后面装傻。 这跟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一样,父母越不放手,什么事都替孩子干了,孩子就会越无能,将来要父母养一辈子,成为啃劳族。 反之,越早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尝试,他们的成长就越快。 你只需要告诉他你的目标,他就会照着你期望的方向去做。 企业管理也一样,经理总经理越能干,喜欢把下属的事抢过来做了,公司的管理越混乱。 第一节课铃声响起,才看到王嘉恒踩着点冲进来。 不过精神很好,估计那边准备得差不多了。 叶纤红望过去,发现他也正好望过来,对着自己一笑。 第一节课结束后,王嘉恒从座位跳起来,走到叶纤红这边。 “小红,谢谢你送来的花篮,非常漂亮。”他笑着道谢。 第八十五章生意喜人 从店里出来,准备上学,正好看到有人送来花篮,他好奇地看了看,上面有叶纤红的名字。 还是她有心,别人还没动静的时候,她先送花篮过来了。 “你新店开张,当然得祝贺一下。”叶纤红笑着回了一句。“希望每天顾客盈门,排队来买烧烤,那你下个月就得开分店了。” “哪有这么夸张。”王嘉恒被她的话逗笑了。 “好好经营,这个并不难。”叶纤红提醒道。“我担心的是,等你生意好了,很多人模仿你,开一样的店。所以最好抓紧时间,在余杭每所高校周围,都开一家烧烤店,把市场先占了再说。” “这个主意好。”王嘉恒一听,居然非常意动。 是啊,全国开分店不可能,如果把余杭的大学生市场抢下来,就不得了了。 “还得提醒你一句。”叶纤红不忍他失望,说道。“有空了记得招一个能统筹全局的管理人员,这样的话,只要你有好的想法,让他帮你去执行就行——” 老板要学会用人,工作当然交给别人去做就行。 如果事事自己亲自动手,就算有十双手,又能干得了多少。 如果雇十个人,一百个人,那产业肯定就多了。 “你说得对。”王嘉恒叹气道。“为什么你每句话,都那么有道理?” 其实家里也有人做生意,但是他们跟自己讲的,跟叶纤红教的并不一样。 他觉得叶纤红的方法简单,实用。 不像家里人说的一套一套的,最后都是空洞的教条,什么都学不到。 “别着急,你还年轻。”叶纤红被他逗笑了。“学千百条管理方法,不如实实在在开一家小店,你现在已经在实践了,相信后面不用我说,自己也能琢磨出来。” 她真的相信王嘉恒的悟性。 换成张鹏坤,别说这么短时间开一家烧烤店,给他一年时间,未必能做成功。 “嗯。”王嘉恒点点头。“我肯定会成功的。” 两人在这里说话,有女同学对两人说话的内容好奇,也凑了过来。 “王嘉恒,你开店做老板了?”有人好奇地问道。 昨天吃了晚饭后,班上有男同学去发传单,原以为是王嘉恒接来的生意,给班上的同学一个赚钱的机会。 听他的意思,没想到那传单就是他本人的。 “是啊!开了一家烧烤店,有空去捧场啊!”王嘉恒这样说的时候,一点没有不好意思。 他提供产品,别人花钱消费,很正常。 家里一直这样教育他,所以并没有觉得开店赚同学的钱,有什么难为情的。 “啊哟,那你得请客才对。”有贪小便宜的女生说道。 反正王嘉恒家里有钱,他人也大方,这话说出来一点也不觉得脸红。 “我可以给大家打折。”王嘉恒装可怜。“小本经营,如果免费吃的话,那马上得关门大吉了,所以很抱歉。” 说完后,望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偷偷竖了竖大拇指。 两人的动作被张鹏坤看到了,暗暗撇了撇嘴。 因为今天是试营业,所以店里已经有顾客了,中午放学后,叶纤红开车往那边绕了一下,看到里面的桌子,大半有人坐了,看来生意不错。 一般来说,烧烤晚上吃的人比较多,白天人少。 估计吃晚饭的时候,坐满没问题。 如果一直翻台,那一天赚一千块都没问题。 就看王嘉恒准备的材料够不够了。 叶纤红没有再管它,开车回家。 隔天早上,正好是周末,叶纤红吃了早饭,又去王嘉恒的烧烤店看了看。 正常情况下,烧烤店都是下午才开张,晚上营业到深夜。 这边却像正常的饭店一样,早上八点就开门,九点正式烧烤。 如果提前来了,一样可以点炭烤给他们吃。 “小红,进来坐。”看到叶纤红从车里下来,正在门口忙的王嘉恒叫道。 这家烧烤店,与其说是自己的努力,更不如说是叶纤红的成果。 从头到尾,全是根据她的意见开起来的。 “昨天试营业了一天,收入怎么样?”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做了一千八百多营业额,减去成本,应该可以赚一千二百块。”王嘉恒走近一步,悄悄说道。 这个数字把他也吓了一跳。 如果天天这样,一家店一年就可以赚二十万。 如果十家店,就是二百万,太疯狂了。 家里虽然有钱,但那不是自己赚来的,所以再多也没什么。 他是个骄傲的人,如果靠自己成为百万元户,那他肯定是王家第三代第一人了。 “不错。”叶纤红自然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你现在要做的是,不是想办法把一千八的营业额,变成两千甚至两千八。而是总结经验,怎么样复制成功的经验,在别的地方开分店,能收入增加一倍。” 一家店做得再多,也有个极限,毕竟烧烤炉只有一个,不可能没烤熟,就拿给顾客吃。 而两家店各做一千八,就轻松多了。 然后考虑三家店四家店,如此类推。 “是的。”王嘉恒回答。“你总能及时给我指明方向,使我免犯错误。要不我拜你为师好不好,生意上遇到了困难,就来请教你——” 思考得越多,越觉得叶纤红的能力强。 这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他长这么大,一直是骄傲,第一次对一名同龄人甘拜下风。 “我们是同学,还是朋友,说拜师就夸张了。”叶纤红连忙拒绝。“有什么事直接问我好了,难道还怕我藏着掖着,不告诉你?” 对朋友,她一直是真诚的。 至少十年内,钱是赚不完的。 经济危机后,赚钱变得越来越难。 好在她在重生的经历,到时就算自己的公司越来越难以经营,有钱的话,可以投资别的新兴的行业。 特别互联网行业和新材料新能源行业,成为那时候的赚钱利器。 而她最清楚哪些公司能赚钱,哪些公司成长性好,只要挑几家投资就行了。 “也对。”王嘉恒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是想偷懒。 有师傅在,徒弟就可以少操点心。 不过也没关系,把技术学到手,才是自己的。 就算在师傅的帮助下,赚了再多的钱,等她一离开,自己还是不行。 所以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这是爷爷一直教导他的观念。 叶纤红陪着他在里面走了一圈,提醒他怎么采购材料,怎么备货? 不管做什么生意,永远有畅销品和滞销品,所以进货时,一定要尽量多采购一些受顾客喜欢的食材,不用担心卖不完。 而不要想着为了摆放效果好看,放了太多没有顾客会去点的食材。 第八十六章红娘转世 两人聊了一会,看顾客开始进门,叶纤红提出告辞。 今天是周末,一会儿要陪苹苹出去一趟,陪她买买买。 小姑娘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在叶纤红看来这是好事,所以答应带她去超市,让她自己挑选感兴趣的东西。 中午还要去一趟徐菁去家,在她家吃午饭。 她已经约了自己好几次,今天不能再推脱了。 带着苹苹购物的时候,她抓着叶纤红的袖子,突然神秘兮兮地说道:“我昨天看到郑老师在哭——” 郑老师真可怜,男朋友不喜欢她了,哭了也没有人哄。 可惜自己不能给他当男朋友? “你怎么知道?”叶纤红被她打败了。“或许是灰尘吹进了眼睛,让她不舒服呢?” 八岁的熊孩子,不是应该关心同学以及什么好玩吗?怎么会偷偷观察自己的班主任? “不会的。”许康苹肯定地回答。“郑老师是大人,眼睛进了灰也不会哭。” 就连她也很坚强,不会随便哭了。 “好吧。”叶纤红知道小姑娘认准了的事,别人无法纠正她的想法。 孩子有一套自己的判断标准,如果把自己的观念强加给她,对她没好处。 “要不,我们把杨涛叔叔介绍给她做男朋友好不好?”许康苹突然人小鬼大的问道。 杨涛叔叔长得那么帅,郑老师有了这样的男朋友,肯定会很开心。 “你怎么会想到让杨涛叔叔给郑老师做男朋友?”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真的非常惊讶。 这孩子要逆天吗? 才八岁就想给人做媒了,她是红娘转世? “有一次我偷偷听妈妈对爸爸说,杨涛年纪不小了,还找不到女朋友——”许康苹贼兮兮地笑道。“那就给郑老师做男朋友好了,以后他有了女朋友,郑老师也有了男朋友——” 说到这里,抬头望着叶纤红,一付我好厉害阿姨快夸夸我的模样。 叶纤红揉了揉她的头,心里真的要郁闷了,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最后只好含糊地应了声。 出超市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孽缘,叶纤红听到许康苹惊喜地叫声:“郑老师——” 抬头望过去,看到她提着个袋子,正准备放到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看情形她也在这家超市购物,比她们早了几分钟出来。 “这么巧?”如果孩子没叫破,叶纤红肯定会装作没看到,就这样过去了。 现在肯定不能装傻,于是走过去打招呼。 “确实非常巧。”见是叶纤红和许康苹,郑老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就住在附近,每个周末都要来这边补充点东西。” 又习惯地摸了摸孩子的头,笑着点点头。 “郑老师,我刚才还跟小红阿姨提到你。”许康苹大概是第一次在学校外碰到老师,特别兴奋。“让我的杨涛叔叔当你的男朋友好不好,他长得很帅的——” 说完,一脸期待地望着她。 郑老师没想她会这样说,顿时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 望了叶纤红一眼,脸一下子红了。 在学生面前,老师确实很有威严,但是私下里,她不过是个二十五六的女孩子,又没有结婚。 被男友抛弃的事,已经非常丢脸了。 现在被一个孩子当着家长的面,无情地揭穿,让她无地自容。 叶纤红也是一脸尴尬,这话私下说说没关系,直接摊开来讲,谁都会不自在吧! 因为是自己的学生,她没办法生气。 换个脾气坏的人,只怕会拂袖而去吧! “对不起,郑老师。”叶纤红只好替苹苹道歉。“苹苹说的杨涛,是我制衣厂的厂长,二十七八了,还没时间找对象,苹苹的妈妈私下里担心他,被苹苹听到,她就想把他介绍给你——” 把前因后果介绍清楚,并说明孩子这样说的原因,至少她不会觉得被孩子冒犯。 “原来如此。”郑老师听完解释,脸色好了一点。“苹苹也是好心,没关系的。” 她还能怎么样? 骂她几句? 眼前的女孩子校长都不敢惹,自己如果不知死活,说不定饭碗都丢了。 许康苹显然没听懂两人的意思,见郑老师说自己是好心,笑得眯起了眼睛。 “那我们先回去了。”叶纤红见她这样说,松了口气,拉着许康苹准备离开。 又让她跟郑老师说再见。 “小红阿姨,杨涛叔叔还没来,怎么可以回去?”许康苹一脸迷茫地问。 难得有机会在外面碰到郑老师,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错过。 “你有完没完?”叶纤红真的要生气了。 小孩子心地善良是好事,可是一点也不会看脸色,就讨人嫌了。 接下来还要在郑老师班里上课,真的惹怒了她,明面上不骂你,暗里给你穿小鞋,小孩子哪里看得穿? 郑老师也是一脸羞恼,这个学生到底经历了什么,这么喜欢替人做媒? “叶小姐,别怪她,孩子不懂事。”说完,推起自行车就要走人。 还是远离她们为妙,免得继续受打击。 还好这边没有其它熟人,否则肯定要被人笑话了。 “苹苹,老师被男朋友抛弃的事,非常丢脸,你以后不能当着她的面这样说,明白吗?”等郑老师离开,叶纤红这才开始教训她。 以前看欧美片,总觉得国外的孩子是人精,小小年纪就懂得大人之间的事。 国内的家长,总喜欢用你长大了就会知道做借口,把孩子的好奇心掐杀掉,美其名为让孩子过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却不知道这样一来,孩子因为无知,就会做出很多缺德或者自私的行为。 熊孩子多也不奇怪了。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教她一些起码的道理,知道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能说。 “不明白。”许康苹哪里听得懂这么复杂的关系,不过她非常信任小红阿姨的,没搞得她的意思,就实话实说。 “呃——”叶纤红知道她确实还小,要搞懂这里面一层层的关系,有点为难她了。“那如果有一天你考试没考好,觉得很丢脸,你愿意别人一直在你面前说你成绩差吗?” 不管多大的孩子,考试没考好,都会觉得丢脸,用这个打比方,她应该能搞懂吧? “不愿意。”许康苹一听,顿时脸色难看起来。 实际上,她上学到现在,成绩一直不怎么样。 一年级虽然很少考试,但是不管是平时做作业,还是回答老师的问题,她因为经常出错,也明白自己的成绩并不好。 “那就对了。”叶纤红再次提醒了。“对郑老师来说,没有男朋友喜欢,就等于你考试没考好,以后不要再在她面前提起这件事,明白吗?” “嗯。”许康苹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我以后再也不说了。” 第八十七章找上门 叶纤红这才放下心来,让她在车里坐好,准备回去。 电话却响了起来,意外的是,居然是杨涛的电话。 叶纤红没想会这么巧,随手按下接听键。 “叶小姐,我有件事想跟你请示一下。”杨涛在那边说道。“工厂最近新招的工人,外地人的比例越来越高了,这些人没地方住,往往干不长,你说我们要不要建员工宿舍——” 工厂刚开始时规模小,工人大多是附近的集体企来出来的员工,因为家就在附近,所以不用安排吃住。 随着规模越来越大,工人的成份也越来越复杂,很多是周边区县甚至是市外过来的,如果没有安排吃住,就变成了临时工,干几天算几天,这对工厂来说是不利的。 想起公司最近要把总部搬到余杭,已在附近买地建楼,明显打算继续扩张。 那这件事就不能拖下去了,得马上计划好。 “这件事确实是我疏忽了。”叶纤红这才想起,这边居然还没安排员工宿舍,杨涛他们几个管理人员,也住在刚来时租下的几套商品房里,暗暗自责。 一直以来,自己习惯当个甩手掌柜,把管理上的事,交给他们去打理。 可是公司的大方向,以及工厂的基础设施,自己还是应该操心。 否则只要求他们赚钱,却不提供配套的服务,不是难为他们吗? 好在这些管理人员,忠诚度极高,碰到事情会及时纠正或者提醒自己,免于问题越来越严重。 想了想,这样回答道:“我回头让乔总去一趟那边,看看你那边有没有合适的地方,用来建员工宿舍。” 这个时候还处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黄金阶段,因为工厂少,工人多,招人容易,所以吃住条件差一点,还是有人愿意进厂。 十年后就会倒过来,工厂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硬件,根本招不到人。 虞城那边,自己曾经计划用最好的条件,吸引最优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所以建了全新的写字楼和厂房宿舍。 没理由余杭这边,却什么都没准备,是自己的错。 “好的,我明天听乔总的安排。”杨涛明白了叶纤红的意思,准备挂电话。 “对了。”因为许康苹的原因,她突然想问一问他最近的情况。“你的婚姻大事,有什么进展吗?” 连王茂琳母女俩都为他操碎了心,自己怎么可以不闻不问,太冷血了。 “呃——”杨涛尴尬地应了声。“还没有。” 负责这边的制衣厂之后,他忙得连出去见个人的时间也没有,哪里有空跟人恋爱? 除非跟厂里的人。 问题是厂里大多是妇女,年轻姑娘非常少。 有的也是刚从乡下出来的黄毛丫头,跟自己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所以根本不考虑。 “你不会打算一直一个人吧?”叶纤红听他话里的意思,根本没有找的意思,真的急了。“马上又要过年了,我怕你到时回家,叔叔阿姨会不让你进门——” 每个当父母的,都担心子女的婚事,杨涛这样的年纪,真的是大龄青年了。 “叶小姐,我哪里有时间考虑这个啊!”见叶小姐这样说,杨涛觉得很委屈。 厂里要忙,批发中心要忙,这么大规模一家工厂,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事等着他处理? “好吧,是我把你拖累了。”叶纤红一听,顿时内疚起来。 他年纪轻轻,能把这么大一摊子管理好,确实尽力了。 靠的是什么,还不是努力和拼命? 自己真的没有理由怪他。 忽然想那个郑老师,忍不住有些动心,要不要替他们牵线试试? 虽然对她了解不多,凭自己的观察,她的性格算得上温柔善良,又是老师,配杨涛应该没问题。 “叶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杨涛见她这样说,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老板给自己这么高的工资,又给自己这么大的权力,那是她信任自己,怎么可以怪她? “你别说了,我明白的。”叶纤红不在意地打断他。“还有,我这边有个女孩子,是小学老师,长得不错,年纪也合适,你有没有兴趣见见?行的话,我帮你约约看——” 说到这里,看到许康苹激动的凑过来,又郁闷起来,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搞了半天,还得听小屁孩子的建议,给两人做介绍。 “叶小姐觉得合适,那就试试看。”杨涛一听,忸怩地说道。 他当然也心急娶媳妇,只是没碰到合适的而已。 老板的眼光这么厉害,肯定比自己找的更好。 “那行,我回头约好了,再联系你。”叶纤红见他把这件事全部交给自己了,只好老老实实地接过来。 挂了电话后,又头疼怎么联系郑老师。 以她的条件,肯定不可能有大哥大,就是不知道宿舍有没有电话。 “小红阿姨,我知道郑老师住哪里?”许康苹等她挂了电话,急忙大声叫起来。 小孩子嘛,最怕被大人忽视。 听阿姨的意思,是准备把杨涛叔叔介绍给郑老师,她感觉自己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所以急着想表现。 “她住哪里?你怎么知道的?”叶纤红疑惑地问。 “住在教师宿舍307室。”许康苹大声叫道。“有一次她在走廊上跟别的老师说过,我就记住了。” 别的东西或许说了就忘了,但是这件事她记得特别清楚。 “那我们马上过去拜访她。”叶纤红想了想,事已至此,这一趟不能省了,于是把车子停在路边,买了一袋水果作礼物。 孩子的脑回路真的很奇怪,偏偏会对一些跟她无关的事,记得特别清楚。 因为教工宿舍跟教学楼是分开的,车子可以直接开进去,叶纤红把车在楼下停好,拿出水果,拉着苹苹往里走。 找到307室,敲了敲门。 门开了,郑老师惊讶地望着她们。 “不好意思,郑老师,冒昧上门打扰。”叶纤红干笑一声。“我们可以进来吗?” 在外面说肯定不行,这边的房子隔音不太好,万一被隔壁的人听到,会让郑老师丢脸的。 “当然可以。”郑老师没想到刚在超市门口分手,一转眼人家又上门拜访了,非常惊讶,伸手示意两人进屋,见叶纤红手里提着水果,又不好意思起来。 叶纤红拉着苹苹进屋,把水果放在桌上,打量屋里的情况。 这边的宿舍楼应该是新建的,所以尽管面积小,设施比较齐全。 十几个平方的小客厅,后面应该是卧室,望过去还带着个阳台,旁边还有两扇门,应该是厨房和卫生间。 一个人住的话,算是比较舒服了。 郑老师给叶纤红泡了一杯茶,又给苹苹倒了一杯凉白开,然后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第八十八章做媒 “我今天过来,其实跟苹苹说的事有关。”叶纤红从来没有碰到过今天这样的局面,只好实话实话。“刚才我给杨涛打了电话,他说愿意见面,不知道郑老师意下如何?” 如果没有许康苹那番话,她明明可以找个借口把人约出来,然后让他们偶遇。 现在这样做,就有些不合适了,只能把话说清楚,免得郑老师以为自己想欺骗她。 “啊?”郑老师一听,脸腾地一下红到耳根。“这怎么行?” 她跟男朋友是高中同学,在一起差不多五年了。 因为专业不同,毕业后一个进了银行,一个进了小学。 男朋友老家在乡下,父母是农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条件非常差。 而她的父母也是老师,在老家镇上教书,虽然条件也不怎么样,比起男友却好得多了。 两人没有急着结婚,是打算存点钱,将来在这边买套房子。 没想到最近他突然冷淡下来,周末也找不到人,直到有人告诉她,看到她男朋友跟另外一个女的在看电影,她才知道他变心了。 上个月他终于来摊牌了,说两人好聚好散,就此分手。 她虽然不甘心,既然对方变心了,也没想过要挽回。 后来才知道男友跟自己分手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跟所在分行的银行行长女儿好上了。 她暗里哭了几次,却不愿意被人瞧不起,所以一直瞒着别人。 没想到有个老师跟她发生过口角,故意把这件事抖落出来,这下好了,她被人抛弃的事,全校老师都知道了。 她虽然很生气,却知道这是事实,自己反驳也没用。 加上性格有些软,除了隐忍,还能怎么样? 没到连班上的学生也知道了,还操心着要替自己介绍对象。 “认识一下而已,怕什么?”叶纤红摸不准她的心思,只好这样劝道。“小杨今年二十八岁,已是一家大型制衣厂的厂长,年薪五万以上,人长得也帅气,只是比较忙——” 既然是当媒人,自然得把他的优点说出来。 其实以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看,杨涛这样的男人,真的算是非常罕有的好男人,至少她还没发生有什么缺点。 除了工作比较忙,没多少时间顾家。 等有了家庭之后,肯定会想办法调整好工作和生活的关系,那样就完美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也没那么简单,一些生活上的习惯以及小细节,要等住在一起后,才会慢慢暴露出来。 问题是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只要大方向没差,其它可以慢慢磨合。 她其实更怕这个郑老师能不能配上杨涛。 “哦?”听说他这么能干,郑老师眼睛一亮。“叶小姐没骗人?” 如果真的有这么好,那认识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被前男友抛弃后,有一段时间她非常绝望。 原因很简单,男友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她现在的条件,想再找一个差不多出色的男友,希望不大。 何况年纪也不小了,优秀的男人,不会等到这个年纪吧! 但是让她随便找一个比他差太多的,她又觉得丢不起脸。 就算她愿意,肯定也会被那些长舌老师讽刺议论,想安心上课也不可能,除非换一座学校。 问题是她在余杭没什么背景,想换的话,只能到条件比这边差的乡镇小学,这让她如何舍得? “骗你干嘛?”叶纤红见她这么快就换了心思,觉得她真的比较单纯。“这样吧,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你们了解一下。如果合适,就谈谈看,不行就别勉强。” 可惜中午跟徐菁云约好,要去她家吃饭,否则的话,现在直接约出来见面。 “那——好吧!”郑老师犹豫了一下,最终答应了。 她在余杭没什么朋友,也认识不到优秀的男人,既然有这样的机会,错过就可惜了。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已经十点半了,必须马上回家,把苹苹放在家里,然后去见徐菁云。 于是跟郑老师定好地址,下午五点在王子饭店不见不散。 说完,匆匆告辞。 郑老师送两人离开,回头见桌上的袋子里,装的全是平时自己舍不吃的水果,才想起叶纤红的身份。 心里突然期待起来。 叶纤红这样的大人物,亲自帮自己做媒,那个男人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不是说她们都很骄傲吗? 一个各方面素质很差的人,她肯定不会当他是朋友,更不会替他做吧! 这样自我安慰了一会,开始去卧室翻衣服,考虑晚上穿什么去见人。 叶纤红到家后,把苹苹放在妈妈那边,匆匆出门。 许康苹知道小红阿姨有工作要做,也没缠她,只是把刚才发生的事,叽叽喳喳说了一遍。 屋里人原先没当一回事,等到听明白,都有些傻眼。 “苹苹太厉害了,居然会替人做媒了。”叶知书照例各种夸奖。 儿子女儿长大了,经常不在身边,又没有孙辈,有时候觉得寂寞。 许康苹在这边,算填补了她心灵的空虚,所以爱死这个懂事的小姑娘了。 叶纤红半路上从空间捉了两斤河虾,一条无名鱼,一只鸡,带着它们到徐菁云家。 徐姑娘经常请自己过去,无非是看中了自己的美食,叶纤红也不介意偶然弄点好吃的,满足她的口腹之欲。 徐菁云早等得不耐烦了,看到她的车子停在院子前,急急出来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见她猴急的样子,故意慢吞吞从后备箱拿出食物,悠悠随她进屋,拿进厨房,和保姆一同做菜。 当然主厨是她,否则保姆也能做出这么好的味道,那食材的问题就要露馅了。 菜上桌后,徐菁云满足地大吃起来,姜忠的动作也不慢。 “小红,如果我是男的,一定娶你。”徐菁云边吃边含糊地说道。 如果天天能吃这样的美味,那人生真的圆满了。 “想得美,我才不嫁你。”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你有胡向阳帅,身材有他好?” 身边这么多人里,肖东灿最帅,胡向阳第二。 不过两人的风格不同,肖东灿是禁欲系男人,而胡向阳是痞坏的男人。 相比较而言,她更喜欢跟胡向阳生活在一起。 “你太伤我的心了。”徐菁云听了后一愣,然后撅着嘴叫道。 从来都是她挑剔别人,没想到今天被人挑剔了。 她当然不可能成为男人,叶纤红也肯定在开玩笑,问题是她听了后,居然觉得难过。 “你有心吗?”叶纤红笑道。“老公就在旁边,居然敢说这样的话,到底是谁最伤心?” 叶纤红也不知道怎么转换话题,只好拿姜忠开刷。 徐菁云望了姜忠一眼,大概也觉得这样说,没有考虑他的感受,所以不好意思再说这个。 第八十九章相亲 吃了中饭后,保姆收拾桌子,三人来到院子里。 “小红,你种的藤本蔷薇和三角梅也真怪,别人家的已经不开花了,而它们居然还没谢。”徐菁云指着已经爬上围墙的花草说道。 一般来说,当年刚下的花草,往往长不好。 没想到它们就像一直种在这边一样,不停往上生长。 现在都是冬天了,还有零星的花开着,非常神奇。 “那是你家的风水好吧!”叶纤红当然不能说为了它们能存活,她浇了一些灵液,而是推到他的家里。 这个说法并不是迷信,而是现实是确实存在的,国人大多相信。 当然也跟水土有关,具体的原因,很难说得清。 “你在哄我开心吧!哪有这么厉害?”被小红说自家风水好,徐菁云嘴里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心里却非常开心。 当初买房的时候,看了很多栋楼,因为条件都不错,姜忠的选择困难症就发作了。 最后还是她作主选了这里,才把家安顿下来。 搬过来之后,确实非常称心,两人一次都没生过病,工作也很顺利。 公公有一次开玩笑,说这边风水好,夸她有眼光。 没想到这次被小红夸了。 “那你说什么原因,难道是你旺夫?”叶纤红打趣道。 徐菁云还真的好骗,只要哄哄她,就开心得找不着北了。 不过也证明她确实信任自己,其实人这样说,只怕马上会让她警惕吧! 从徐菁云家出来,给杨涛打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 听说她为了自己的事,亲自去了一趟女方家,杨涛非常感激,连忙应了下来。 叶纤红让他别着急,一会把工作安排好,再抽时间收拾一下自己。 男人长得再帅,如果邋遢的话,十分颜也只剩下五分了。 并说了碰面的时间和地点,让他别忘记。 等他全部应下来,这才挂了电话。 又给温俊打了个电话,要他给自己留个小包厢,她要请客。 当天傍晚,叶纤红赶到王子饭店,然后看到杨涛和郑老师差不多同时出现在,在饭店门口碰面了。 郑老师全名郑芮瑶,因为父母是老师,取的名字也比较讲究。 杨涛今天穿了件军装款灰黑色长款昵大衣,里面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下面一条黑裤子黑皮鞋,短发精心修剪后,吹成后翻,手腕上带着块机械手表,看起来一付成功男人的气派。 叶纤红也非常惊讶,没想到一段时间没见,他的审美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简单啊! 郑芮瑶自然一眼就被杨涛吸引住了。 男人长得好看,又会打扮,对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来说,非常有杀伤力。 她望了一眼身上的衣服,突然担心自己配不上他了? 今天出来时,她也用心打扮过,此时身上一件浅灰色的短款薄棉衣,下面一条黑色的紧身裤,一双梅红色的中跟尖头皮鞋,虽然年轻俏皮,却显得小家子气。 “来,我来给你们介绍。”等进了包厢,叶纤红让两人坐下来,开始为他们做介绍。 不过今天是媒人,肯定不能像平时一样简单,所以花了点心思介绍杨涛。 对郑芮瑶她知道的不多,只能等杨涛自己去了解了。 “郑小姐你好。”杨涛当了厂长后,经常要接待客户,也算练出来了,所以大方地跟她握手。 “你好,杨厂长。”王芮瑶压下心头的不自信,笑着回了一句。 在叶纤红的示意下,两人坐下来。 服务员都认识叶纤红,热情地泡茶过来,传菜员又端了几碟开胃小菜上来。 “你们随便聊,我去点菜。”见两人眉眼之间有了点意思,叶纤红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所以站起来走出包厢。 又招手让服务员出来,把门带上。 谈恋爱总归要靠他们自己去谈,有时候旁人说得再好,比不上自己见面做的判断。 “咦,你怎么不进去,站在门口做什么?”温俊听说叶纤红来了,过来打招呼,看到她站在门口,惊讶地问。 叶纤红忙把手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带着他走到走廊尽头,把原委说了一遍。 “你这个当老板的,操心的事真多。”温俊听了,不以为然地笑了。“下次他们生不出儿子,也要来请你帮忙了——” 说完后大概觉得话里有歧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 “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的,杨涛杨雪兄妹,真心为我做事,我当然也要为他们的人生负责。”叶纤红正色道。“你知道我能有现在,离不开这些人的努力。” 这一点温俊跟自己比,差得太远了。 他现在的高层管理,大多是老家带过来的。 自己开始经商后,聘用的管理人员,只怕没有一个及得上乔昌智、谢建奇、王茂琳、杨涛这些人。 “确实如此。”温俊带着此羡慕说道。“这是你的本事,我们其它人想学也学不来。” 他曾经暗地里分析过这些人,发现他们的经历各不相同。 像王茂琳当初在夜市干大排档,小红一眼看中她,直接把她带到工厂,让她全权负责自己的生意。 换了个人,不可能有这个魄力。 而王茂琳的能力,现在得到了证明,如果自己开公司,赚得肯定不会少。 而她根本没有动过这个脑筋,只是安心帮小红打理公司。 乔昌智更神奇,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连饮食起居都要别人照顾。 偏偏小红看中了他,不但聘他为总经理,还把他的腿治好了。 这样一来,乔昌智也心甘情愿替她卖命。 其它好多人,都因为类似的原因,成为小红的得力助手。 有这样一帮忠诚手下在,还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 所以自己赚钱是靠运气,她赚钱是理所当然的。 “每个人有自己的路,你的路我也走不了。”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他们身后有靠山,一路走来轻松许多。 自己什么都没有,一切靠自己。 如果不是有重生经历,加上空间这个金手指,别说跟温俊比,只怕现在还被杨云哲耍得团团转吧! 包厢里,杨涛见叶小姐离开,知道她是给自己单独了解郑芮瑶的机会,对上她的眼睛,一时之间有些语塞。 工作上的能力已经锻炼出来了,跟女孩私下交流,对他来说,还很陌生。 “杨厂长是哪里人?”因为他一口普通话,肯定不是余杭本地人,郑芮瑶主动问道。 眼前的男孩比自己想像得优秀,她很动心,问题是如果家离余杭太远,她也会犹豫。 虽然都在这里工作,应该会在这里成家立业,但是一个即使结婚了,跟家人的关系还是割不断的。 她是个追求简单的人,害怕要去太远太陌生的地方。 第九十章老师不容易 “我是徽州人,靠近浙省这边,离这边并不远。”见她主动找到话题,杨涛从容了一下。“郑小姐你呢?” 虽然是外省人,叶小姐从来不在乎这个,他也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问题,所以没当一回事。 如果在其它地方,或许会对外省人有一些偏见吧。 “我是健德人,离你们那边,比来余杭还近。”没想到他是那里人,郑芮瑶的语气轻快了许多。 如果真的成了朋友,那以后回家,他可以先送自己到家,再回他家里了。 想到这里,她的神情突然轻快起来,脸上露出失恋以来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杨涛看到她的笑容,脸上略微有些紧绷的神情,也放松下来。 两人接下来谈起自己工作上的事,越聊越放松。 “郑小姐你知道吗?以前在老家时,我特别羡慕当老师,一年有近三个月的假期,多轻松。”杨涛笑着说道。 中学毕业后,差点去村里的小学当代课老师,既有工资赚,还可以照顾家里。 后来听人说如果去外面打工赚钱,工资比这个高得多,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当他还在为去哪里打工犹豫时,有一次碰到陈冬梅,她带自己来余杭工作,他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环境。 倒是妹妹比他胆子大,一个人去了深城,赚的钱比他还多。 可惜她出了意外,否则兄妹俩说不定早已经结婚生子了吧! “当老师可没你想像得容易。”郑芮瑶现在已经放松下来。“特别余杭这种大城市的小学,哪个孩子不是家里的小祖宗,你除了教他们知识,还得当保姆和妈妈,稍不小心,就会惹来想不到的麻烦。” 隔壁班里,班主任一个不注意,就有两个小男生打了起来。 最后一个嘴角开了条小口子,一个流了鼻血。 家长来接孩子时,投诉班主任不负责任,没有管好孩子,直到校长出面才解决。 原因很简单,因为两位家长身份差不多,都有所顾忌,不敢找对方的麻烦,于是老师成了出气筒。 “是吗?”杨涛有些惊讶。“不过你的性格这么温柔,学生应该都喜欢你吧!” 在乡下地方教书,孩子不听话,想打想骂都没关系,只要不真的伤到孩子就好。 城里的都是宝贝疙瘩,而且只有一个孩子,被娇纵也正常。 这样想着,郑芮瑶的工作肯定不容易。 不过如果两人的关系能成,她就不用这么辛苦当班主任了,为了这么一点津贴,没必要。 赚钱的事,交给自己就行。 等到叶纤红进来,两人已经聊得非常投入了。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毕竟两人年纪都不小了,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只要过了最初的羞涩阶段,后面就容易了。 叶纤红听两人在谈教育问题,也插了几句。 在她看来,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是国内独生子女问题爆发的高峰期。 记得初二时,学校有一次组织全校师生去剧院看戏,是虞城市越剧团排演的一出新戏,讲的就是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 主角是一个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变着花样宠着长大的熊孩子,在学校一言不合,就会跟同学干起来。 因为家里有势力,打了别的同学,别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不敢为难他。 如果打不过人家,就会回家哭诉,然后是家长上阵,跟老师和同学的家长怒怼。 再长大一点,脾气更加坏了,战斗力也开始升级,成了谁也不能惹的定时炸弹。 直到某一天,这个自认老子天下第一的熊孩子,把同学打残废了。 他的父母还想把事情压下来,不料对方的家长虽然是普通人,性子却很刚烈,直接把这件事闹得全市皆知。 这样一来,家人也保不住他,被送进牢房。 他的爸妈这些年做过的事,自然也暴露出来,被免职后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剩下四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牢房外呼天抢地,却不愿意承认自己才是最大的罪魁祸首。 所以这个世界上犯错的往往不是孩子,而是以爱为名在毁孩子的家长。 在叶纤红看来,相比现在,十年后的熊孩子问题,比这个时候可怕多了。 “叶小姐,你说得太夸张了吧!”郑芮瑶以为叶纤红在开玩笑,笑着说道。 学校肯定也有这样的孩子,但是她教的是一年级,还很少出现这样恶劣的事。 叶纤红笑了笑。 或许郑芮瑶以为这样已经很恐怖了,却不知道对老师来说,恐怖的还在后头。 这时候有本钱作死的,家里大多有点势力,这样的孩子,在学生中占的比例并不高,只要避开,还比较安全。 而到了新世纪,特别是她重生前,那些真正算得上二代的家族子弟,家里反而重视对子女的培养,所以纨绔子弟越来越少。 反而是那些家里条件一般,甚至贫穷的家庭,开始把孩子培养成小霸王,被人称为贫寒“富二代”。 这些人一付我穷我有理,我弱你得让我的模样,老师说话重一点,就要死要活,然后熊家长出动,到学校闹事,联系无良媒体,裹挟民意,或碰瓷或敲诈,硬生生把老师折磨成弱势群体。 如果郑芮瑶真的嫁给了杨涛,叶纤红或许会建议她换个工作。 不是她自私,只是希望她少点压力,可以多点精力照顾杨涛。 杨涛为了制衣厂,付出了太多。 或许不见得每个老师都是好的,问题是哪个行业里,没有坏人? 这不足以成为学生和家长声讨老师的借口。 警察里面也有人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呢?你敢说所有警察都是坏人? 温俊安排好酒菜,也过来陪他们,叶纤红替郑芮瑶做了介绍。 听说这个帅哥就是这里的老板,郑芮瑶连忙问好。 这种饭店,如果不是叶纤红请客,她肯定不会进来。 说得夸张一点,她跟温俊这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没有叶小姐邀请,她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到这里来。 “那就上菜吧!”叶纤红觉得边吃边聊,容易让人放松,毕竟杨涛和郑芮瑶还是第一次见面,作为媒人,需要提供一个放松的环境。 温俊向服务员挥挥手,服务员匆匆打电话让厨房上菜。 “郑小姐家里还有什么人?”见杨涛没有问这个,叶纤红主动开口。 “除了爸妈,只有我一个了。”郑芮瑶回答道。“我是家里的独女——” 印象中还有过一个弟弟,不过没满周岁,就因病去世了。 据爸妈说,其实还想生个儿子,只是一直没有怀上。 “哦。”叶纤红应一声。 难怪她比同龄人单纯,原来是独生子女。 第九十一章人心难测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没有兄弟姐妹陪伴,性格上会独一点。 相对应的,与人打交道时,心机也会少一点。 这很容易理解,如果家里条件一般,兄弟姐妹又多,为了多从父母手里要点好处,肯定得用点心机。 否则的话,说不定好的东西都被其它人得了去。 菜端上来了,大家开始动手。 叶纤红见杨涛就连吃东西时,视线也不离郑芮瑶,知道他看上了对方,心里暗喜。 今天花这么大力气,撮合两人,如果没成功,那真的要气死自己了。 吃了晚饭,大家稍微坐了一会,就准备离开。 这时候的相亲者,还比较含蓄,不像前世,看对眼了,直接出去约会了。 夸张一点的,说不定直接去开个房,去做爱做的事了。 三人一起出了饭店,看着杨涛和郑芮瑶交换了电话号码,当然是各自的办公室号码。 今天出来时,杨涛开了公司的车过来,所以送女朋友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三人一起走到杨涛的车前,正要上车,忽然看到旁边一群人走过来,似乎也准备上车,其中一个小伙子一直望他们这边看。 叶纤红的精神力多敏感,有人的视线一直往这边过来,马上感觉到了。 扭头望过去,只见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正神色不善地望着郑芮瑶,还带着一些道不清的情愫。 而旁边的男男女女,穿着同样的制服,看来应该是他的同事。 叶纤红皱了皱眉,对他的目光非常不喜。 忽然想到苹苹的话,心里有了猜测,难道这是她的前男友? 正常的人,看到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是这样的态度。 叶纤红的动作虽然不大,恰好被郑芮瑶捕捉到了,顺着她的视线,看到了一个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碰到了熟人?”杨涛见她身子不动,也注意到了那个男人,小声地问了一句。 他不是傻瓜,自然不会以为那人只是熟人,为了郑芮瑶的面子,他只能这样问。 “他是我前男友。”郑芮瑶原本还想掩饰,见叶纤红和杨涛都看到了,反而豁出去了。“我们是高中同学,原本计划大学毕业后,在这里买房子结婚,没想到他进银行上班后,认识了领导的女儿,于是把我抛弃了。” 说完后,像是等待审判的犯人,低着头没做声。 在她看来,这是自己的黑历史,如果杨涛因此拒绝自己,她也只能认了。 “既然是他嫌贫爱富,放弃了你,那你还在意做什么?”叶纤红根本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再说错的是他,为什么你要难为情?” 这个时候男女谈恋爱,虽然也有很快上床的。 但是大多数还是比较保守的,亲事没有定下来之前,不会突破那一关。 叶纤红能肯定郑芮瑶还是黄花大闺女,所以才敢介绍给杨涛。 倒不是她对贞洁看得有多重,主要是不清楚杨涛的心思,万一他观念特别传统,在意这个,那两人就算好上了,结婚后也会因为这件事而产生矛盾。 那样一来,她这个媒人不是在帮杨涛,而是在给他添堵了。 “是啊!”杨涛也反应过来。“既然他不珍惜,以后就是陌路人了,你不用再理他。” 郑芮瑶已经二十五六了,不可能像白纸一样,连恋爱结历都没有。 就连妹妹,也谈过两个男朋友。 因为有了这个心里准备,所以他很快调整好心情。 何况他心里盲目相信叶纤红,觉得她介绍给自己的人,不会有自己无法接受的污点,所以相信郑芮瑶。 “谢谢你们。”郑芮瑶一听,非常感动。 又对杨涛说道:“不过你放心,我跟他虽然认识好几年了,都是清白的。” 这是妈妈从小教育自己的结果,幸好听了她的话,才没有铸成大错。 “呃——”杨涛没想到她会这么说,顿时脸红了。 这个女孩子跟妹妹真是两个极端,居然会当着叶小姐说出这样的话。 可是自己听了后,为什么会这么开心呢? “那就更别理他了。”叶纤红见杨涛不好意思,催促他们上车离开。 她记住这个男人了,如果以后不出现在郑芮瑶面前,也就算了。 如果动其它乱七八糟的心思,那她就不客气了。 这个世界一直存在这样的渣男,有异于常人的控制欲。 自己变心攀上高枝,却一直对旧爱念念不忘,不许她再找男人。 特别是郑芮瑶这种单纯的女孩子,想控制她,应该更容易。 谁敢保证这个银行小职员,没有这样的心思呢? 郑芮瑶也发现自己说错话了,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连忙坐下车里。 杨涛发动车子,离开这里。 叶纤红双手抱臂,站在原地,见那几个男人分别进了两辆商务车,而那个男人见郑芮瑶离开后,又把视线放在她身上。 或许他以为自己很小心,却不知道在叶纤红的精神力下,他的眼神包括所有细节,都被看得一清二楚。 从他的表情来看,这个人明显心术不正,叶纤红要防止他搅和杨涛的亲事。 那就提前搞清楚他的身份以及后台,一旦他有坏心,好好教训他一顿。 —— “平川,你认识那个女孩子?”一个浑厚的男声打断了马平川的思绪。 今天分行放出去一大笔钱,为了庆祝这次合作,客户请他们整个部门来王子饭店吃饭。 考虑到明天还要上班,酒足饭饱后,拒绝了客户其它安排,准备各自回家。 没想到出了酒店,准女婿居然愣愣地望着一个漂亮女孩子,这让他有些不快。 如果不是女儿要死要活,硬把他带到家里,他是不会答应女儿跟这个手下好的。 在他看来,马平川除了一身好皮囊,真的没什么优点。 他虽然只是分行行长,什么人没见过,会看不出他的心思? 只是心疼女儿,舍不得让她难过,这才勉强答应下来。 “不认识。”马平川一听,连忙摇头。 “那你盯着她看干什么?”中年男子不快地问。不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吗?“ 何况王子饭店档次不低,能来这边用餐的,会有普通人? 别胡乱招惹,得罪惹不起的人。” “爸,我没有。”马平川陪笑着。“可能是喝了点酒,反应有点迟钝,所以望着她发愣——” 能哄得女孩子为了自己逼父母答应亲事,他怎么可能没有几把刷子? 应付老丈人,他早已熟门熟路,一点不觉得困难。 “没有最好。”中年男人哼了一声,不再出声。 旁边几个同事见他们翁婿闹矛盾,全部眼观鼻,鼻观心,一动不动,免得牵连到自己。 马平川心里暗笑一声。 别看这个男人在单位板着脸谁都害怕,却是个典型的女儿奴。 只要把他女儿搞定,他还能把自己怎么样? 第九十二章刘家出事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眼睛望着电视,视线却没有焦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了?”叶纤红走到他旁边躺下来,头靠在他的大腿上,懒洋洋地问道。 除了工作上的事,私下里他是个活得比较简单的人,很少会为一件事犯愁。 “我在为我姐的事发愁。”胡向阳抱住她的头,移了一下位置,让她靠得舒服一点,“停薪留职后,你让她在公司是学习管理,可是我总觉得她并没有找对路子,你说她这样下去,真的能开公司赚钱?” 他一直觉得经商靠天赋,像旺旺与安安,年纪还这么小,因为小红教了他们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两人就能很快学会一些赚钱手段。 偏偏自己和姐姐,却一直无法入门,这让他特别郁闷。 “你在烦这个啊!”叶纤红听懂了他的意思。“或许是时间太短了,所以才会找不到头绪,你再给她一点时间吧!” 不管学什么,都是小时候容易,年纪越大越难。 特别是你的思维固化后,更难接受新的东西。 胡向慧是胡家人,从小没机会接触商业的东西,所以才会变成这样子的吧! 反正有的是时间,让胡向慧多看看多听听没坏处。 万一真的不是这块料,那就不用逼她经商了,不如直接拿钱在别人的项目里入股好了。 相比较而言,入股总归比不上自己创业,所以叶纤红不会马上放弃这个建议。 “那也行。”听了小红的分析,胡向阳也觉得不这样试一试,总归不甘心。“就以三个月为限吧!” 把这件事定下来,叶纤红开始说起今晚两人相亲的经过。 听她说得眉飞色舞,胡向阳有些无奈。 老婆对手下真的太关心了,从来没有见过哪家公司的老板,连他们的婚事,都这么看重。 “你不知道,平时闷葫芦似的杨涛,今天打扮得多帅。”见他兴趣不大,叶纤红偏偏想说。“我看他也是个闷骚的性子,见了郑芮瑶,就像换了一个人——” 还有在知道郑芮瑶还是黄花大闺女时,那表情,真的绝了。 “你有这么多精力关心他,还不如关心关心我——”胡向阳低下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这两天看你一直在忙,都忘了我这个老公是不是?” 说完一个公主抱把他抱起来,往楼上走去。 既然老婆忽略自己,那他只能自己主动一点了。 叶纤红没想到他今天这么给力,也没拒绝,手一伸,搂住他的脖子。 找了个体力好的男人,就有这个好处,抱自己一点都不吃力。 换成姜忠这样的,只怕还没抱上楼,会喘上半天吧! “你这个时候还在分心?”见叶纤红的表情显然没放在正事上,胡向阳不满意了,衣服也没脱,就搂着她滚到床上。 叶纤红这才反应过来,嘻嘻一笑,反手搂住他。 叶纤红给杨涛做媒后,隔了两天又打了个电话,问两人的进展。 听说他们关系很稳定,下班后几乎都在一起,又担心两人因为年纪的原因,急着想把关系定下来,反而失去了恋爱的乐趣。 可是这种事情,她这个媒人又不适合说什么,只好把担心憋回肚子里。 倒是学校出了件事,又引来阵阵风波。 最先是张鹏坤偷偷告诉叶纤红,说那个短发女生今天状态不对。 对不相干的人,她一般懒得关注,既然他提醒了自己,就注意地看了看。 见这个一直精力过剩的人,今天居然趴在课桌上,确实很反常。 这人进入大学以来,一直心高气傲,做着嫁进豪门的美梦,所以总是把自己收拾得非常妥当。 而今天头发凌乱,眼圈还有点发黑,怎么看都像是美梦破碎,开始自暴自弃了? 难道她追求刘天翼受阻,已经被人明确拒绝了。 照她的性格,应该是越挫越勇才对啊! 课间的时候,王嘉恒走过来,坐在叶纤红前面的空位置上。 “昨天生意怎么样?”叶纤红问道。 看他的表情,应该错不了,她这样问,只是表示自己在关心他。 “是前天的一倍。”王嘉恒笑得像是偷吃了母鸡的狐狸,非常得意。 这时候过来找叶纤红,就是想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哇哦,这么厉害。”张鹏坤却是惊呆了,身体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夸张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开烧烤店居然这么赚钱,如果自己也开一家,那不是也可以赚这么多钱? 王嘉恒瞪了他一眼,怪他大惊小怪。 这件事他希望低调些,不要在班里传开来,免得其它同学有想法。 “小红,你太偏心,怎么只帮王嘉恒赚钱?”张鹏坤不敢惹他,所以只好怪叶纤红。“我这么穷,你帮我也想个法子,赚点钱行不行?” 这话是压低嗓门说的,如果她真的能教自己赚钱,他也不想跟人分享方法。 “这个有机会再说。”叶纤红想到他哥哥也请教过自己,只是一时之间,确实没有想到适合他们的项目。“什么时候想到赚钱的主意,一定告诉你——” 张鹏坤现在的状态,就算有了项目,也没本事搞起来。 还是找他哥哥比较靠谱。 “哦。”张鹏坤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叶纤红没有拒绝,至少还有希望,也不好再问什么。 又问王嘉恒:“那个金小姐怎么了?” 短发女生姓金,平时跟人说话时,喜欢以本小姐怎么怎么开头,所以班上没人叫她名字,都叫她金小姐。 她跟王嘉恒坐得近,他又是团支部书记,消息应该比较灵通。 “刘天翼家出事了。”王嘉恒一听,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身子伏在叶纤红的课桌上,悄悄说道:“他爸贪了不少钱,已经被纪委带走调查,职务也撤了,搞不好会吃枪子——” 这时候对贪污查得很严,如果数额巨大,就是死罪。 “啊?”张鹏坤一听,大吃一惊。“那他不是要倒霉了,只怕这时候那些喜欢他的女孩子,都唯恐悔之不及了吧!” 也难怪金小姐是这付模样,刘家这个豪门靠不住了,她的梦也该醒了。 只是学校还有很多学长,家里也不比刘家差啊! 她可以换个对象,继续努力的。 “你别管这些。”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有些事知道就行了,别多嘴,小心惹祸上身。” 他自己是学生,倒不怕出大事。 关键是他哥哥在机关,搞不好会连累他。 对于刘天翼的事,她早就觉得不正常,所以现在也不觉得有多惊讶。 “听小红的没错。”王嘉恒连忙插了一句。“管好自己的嘴巴。” 他也觉得做为学生,不要多嘴多舌,管别人家的事。 家里从小就教育自己,大多数灾祸都来自于自身,行事低调一点,麻烦就会少了九成。 第九十三章为张鹏乾谋划 “好吧!”见两人都这样说,张鹏坤有气无力地回答了一句。 看来这就是自己跟他们的差别,以后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中午放学,叶纤红走出教室,准备回家。 刘家的事这时候已经开始传开了,路上到处都有人在议论。 特别是一些女孩子,八卦之心特别重。 相对应的,短发女生这样的学生,也成了很多人取笑的对象。 叶纤红走出学校,刚拐进旁边的巷子,听到旁边传来推搡声和低声的痛呼声,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被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围在中间,正对着他拳打脚跌呢? 虽然不认识那个男孩子,却肯定他是大学的学生,忍不住皱了皱眉。 一般情况下,学生会跟社会青年发生冲突,大多是因为以前有过交集,后来闹僵了,才会被人打。 这里毕竟是校门口,如果地痞流氓想要无缘无故找学生的麻烦,也不会选择在这里。 想到这里,懒得管闲事,准备离开。 刚走了两步,听到有个混混在骂姓刘的,心里一动,难道那个高个学生,就是刘天翼? 如果真的是他,以他以前高调的性格,还真有可能跟这些小混混牵扯不清。 现在靠山倒了,跟他有怨有仇的人,就来校门口堵人报复了。 见刘天翼已经倒在地上,抱着头躲闪,又不忍起来。 不管他们谁对谁错,在自己眼前发生这样的事,心里终归不舒服。 “你们差不多了吧!”叶纤红走过去叫了一声。“把人打残,你们也要坐牢的——” 能把他们吓跑当然最好,否则的话,只能动手了。 “你谁啊!”见一个女孩子居然想出头,其中一个混混做了个凶狠的表情,大声喝道。“识相的马上离开,否则我们的拳头,可不会因为你是女的就放过你——” 兄弟几个以前在附近混,有一次见一个女孩子长得漂亮,就拦住她想戏弄她一下。 没想到被刘天翼看到了,他一声不响叫来警察,不但把他们抓了起来,还让人把那个伸手摸女孩子脸的混混的手骨打碎了。 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同班同学,也是他的追求者,为了表现自己是个情种,居然下此狠手。 那个兄弟从此成了残疾,连吃饭都只能用左手。 穿衣上厕所,也非常困难。 兄弟几个恨死了刘天翼,可是他父亲权力不小,他们只能躲着。 没想到老天有眼,现在因为贪污被抓了。 几人马上来到学校门口堵人,等他一出来,把他抓到旁边的巷子,狠狠地修理一顿。 把对他的恨,全部报复回来。 叶纤红懒得听他呱噪,上前几步,噼里啪啦几下,就把所有人打倒在上。 想耍狠?在自己面前还不配。 见地上的刘天翼,此时脸上肿了一块,眼角也有血丝,看起来非常狼狈,也没有兴趣管他,拍拍手离开了。 她的想法很简单,你们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不关她的事。 问题是这里是学校门口,影响别的学生的安全,就是他们的错了。 几人见她这么厉害,望着她不敢出声,等她走远了,才爬起来飞快地跑了。 剩下刘天翼一个人躺在地上,还在怀疑人生。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见妈妈正在做午饭,洗了洗手,进厨房帮她。 “小红,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和你爸打算提前回虞城。”叶知书望了女儿一眼,语气不太肯定地说道。 担心她舍不得自己走,问题是那边还有一个家,而且干妈和娘家那边也得抽空去看看,总不能一直在余杭,把他们都丢下了。 “如果你们已经决定了,那就回去吧!到时帮我把农场照顾一下——”叶纤红虽然舍不得,可是爸妈既然已经决定了,她也不会硬留他们。 他们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在那边才过得自在。“” 能在这边陪自己几个月,已经不容易了。 “放心。”见女儿同意,叶知书顿时开心起来。“我跟你爸收拾一下就走。” 吃中饭的时候,因为马上可以回去了,夫妻俩的神情特别轻松。 叶纤红望着她们的轻松的表情,忽然内疚起来。 自己把他们接过来,是希望她们过更好的生活。 现在看来,这里倒像是牢笼一样,把他们囚禁在这里,以后还是少做这种自以为事的傻事。 第二天吃了早饭,两人就准备离开。 原本打算自己开车回去,叶纤红不放心,让罗叙安排人送他们回去。 爸妈离开后,胡爸胡妈找了个理由也搬去自己那边住,胡向慧夫妻则借口要照顾爸妈,也搬到那边。 这里只剩下她和胡向阳,以及戴老三位老人。 叶纤红原以为自己会难过,等他们真的离开了,反倒释然了。 自己真的太贪心了,来余杭读大学,别人都住校,一学期都没机会看到家人。 而她跟家人经常见面这么容易,还有什么好想不通的呢? 胡向阳是男孩子,倒没有她的多愁善感,只有他们两人的话,还更自在一点。 又到了周末,张鹏乾再次邀请叶纤红夫妻俩单独吃饭。 知道他的目的,叶纤红不好意思推脱,和胡向阳一起来到他请客的饭店。 意外的是,今天张鹏坤也在。 “小红——”张鹏坤见到她非常兴奋,看到胡向阳,又有些自卑。 难怪她把自己和王嘉恒都当成兄弟,原来她有一个这么帅气的老公,自然看不上别人了。 叶纤红瞪了他一眼,把胡向阳介绍给他。 想来他哥哥肯定提前说过胡向阳的情况,所以没有啰嗦。 胡向阳听说他是小红的同学,倒是客气地问候了几句。 坐下来之后,菜很快上了。 “张大哥,我知道你一直找我,是想找个赚钱的项目。”叶纤红夹菜填了填肚子后,开始把话摊开来讲。“问题是你想过没有,自己到底熟悉哪些行业,又对哪些生意感兴趣?” 她一直强调一点,除了炒股炒期货这些投机性的赚钱买卖,如果想做实业,最好是自己有兴趣,甚至有一定了解的项目,那样的好处是,可以长期投资,不断扩大规模。 如果是你自己不感兴趣,或者一窍不通的行业,往往是为了短期利益,生意做不大。 而张鹏乾兄弟俩对金钱的渴望明显强于别人,那找个合适的项目,一步步做大,才有出路。 “感兴趣和熟悉的行业?”张鹏乾皱着眉头想了想。“我老家镇上有一家大型的酱厂,除了生产酱油,另外最出名的就是酱菜,像酱黄瓜、酱萝卜、腐乳这些,非常有名。 第九十四章傅老来余杭治病 他的父母就在酱厂上班,虽然工资不高,胜在稳定,倒也过得去。 难道自己开一家类似的公司?做这一行赚钱吗? “如果你想踏踏实实赚钱,这个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项目。”叶纤红想到前世老家几个非常有名的地方特色小菜,比如肖山萝卜干,姚县榨菜,虽然听起来很简单,其实产业都做得非常大。 说得夸张一点,它们就像柏厦制伞业一样,成了一个地方的龙头项目,可以猜测产值有多大。 如果她能帮他们做个计划,再在虞城大棚蔬菜基地附近,开一家加工厂,既帮老百姓销售了蔬菜,又让当地增加了税收,一举两得。 接下来几年,全国外出打工的人数呈几何数增加,他们什么东西吃得再多,除了泡面,就是榨菜腐乳了。 “听起来似乎不错。”听了叶纤红的介绍,张鹏乾开始有了兴趣。“还有一个比较有利的事,就是不用我管理,让我爸妈来就行了。” 他清楚自己根基浅,不能占着这个位置,又做出损害自己形象的事。 所以最好不要亲手沾某些事,爸妈来做就没问题了。 “是啊!”叶纤红见他有了意向,提醒了一句。“如果你们没意见,一会儿跟叔叔阿姨商量一下。” 如果他们不愿意,那得想别的办法了。 这个项目,当初虞城搞大棚蔬菜的时候,她就考虑过。 只是后来有了别的项目,就把它放弃了。 适合张鹏乾,是因为他的爸妈本来就在酱厂上班,几十年的老工人了,什么技术没学到? 到时甚至还可以挖几个大师傅过来,那就更有把握了。 “行。”张鹏乾举起杯子,向她示意了下。“不管成不成,我都得敬你一杯,感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工作。” 爸妈所在的酱厂,这么多年一直平平度过,主要是经营方式摆在那里,想做大做强,根本不可能。 而小红的方法就直接多了,第一,用小包装,方便消费者购买。 有了一包榨菜,就可以下一顿饭了,而且用不了五毛钱,非常适合普通工薪阶层。 第二,创品牌,只要老百姓认可你这个牌子,以后自己就算放弃工厂,只要品牌还在你手里,叫别的工厂加工就行。 那样一来,只需要掌握市场就行,管理起来也更方便。 第三,在虞城开工厂,那边现在已是大棚蔬菜基地,一年四季不缺原材料。 如果想省钱,还可以采用订单式的方法,请人直接种。 这样不但品种受自己控制,价格谈好后,也不会因为市场而产生波动。 “不客气。”这对她来说,真的没花多少力气。“我等着你创出一个全国驰名商标出来,那时候你们说不定已经资产过亿了。” 前世榨菜是个神奇的东西,甚至很多菜也跟它搭上了关系。 比如榨菜蛋花汤,成本最低,却是九十年代最有名的一道汤。 而榨菜炒肉丝,更是家家户户都经常做的一道美食,下饭又鲜美,成本还低。 和张鹏乾兄弟谈好这件事后,叶纤红很快把它丢在一边,不再关心。 如果他们决定开酱厂生产,接下来自己只须给他们一些包装上以及销售上的建议。 中间的生产,让他们自己去做就行。 离过年不到一个月了,班上的同学开始在发愁期末考试。 叶纤红却一点也不担心。 一些专业课,需要极好的记忆力,特别是日语,需要背的东西很多。 叶纤红有过目不忘的能力,非常轻松。 她甚至在考虑,春节期间,是不是去借一些岛国的电影,好好学一学口语。 搞不好像高考前学英语口语一样,在别人还在为语法和单词头疼的时候,她已经把口语说得非常流利了。 而期末各种评比活动,也开始举行。 叶纤红所在的班级,因为王嘉恒的原因,被评为优秀团组织。 而王嘉恒本人,则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另外班级也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习积极分子之类的荣誉。 叶纤红因为各种原因,颗粒无收。 她也没在意,只要别麻烦自己就行。 王嘉恒倒是为她鸣不平,觉得优秀团员应该有她的名字,被她谢绝了。 这天中午,她刚准备回家,接到乔昌智的电话。 “小红,傅老今天在家突然晕倒,已经被家人送到余杭一院了。”他知道叶小姐非常重视傅老,所以等她一放学,就打电话过来告诉她。 “啊?”叶纤红大吃一惊。“发生了什么事?” 老人年纪大了,特别怕高温高寒,很多老人就在大热天或者酷寒天,突然过世。 别看傅老年纪不小,身子一直保养得不错,应该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意外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乔昌智回答。“或许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傅老要成为叶小姐手上一把刀,所以必须保持独立性,平时跟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很少接触。 他的情况,乔昌智知道的也不多。 “那行,我一会自己去看看情况。”叶纤红也没有再问他,简单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匆匆回到家里,给几位老人做饭。 爸妈回家时,也把许康苹带回家了,这边的家务又全部得由她自己做。 陪着他们吃过午饭,她顾不得休息,匆匆赶过一院。 在前台问清楚傅老住校的病房,她提着一袋空间产的水果,匆匆上楼。 进屋后,看到傅老脸色青紫地躺在床上,脸上还戴着吸氧设备,情况很不好。 一个差不多年纪的老奶奶,坐在床头照顾他。 “你是——”见叶纤红过来探望病人,老奶奶站起来惊讶地问。 “傅奶奶,我叫叶纤红,傅老应该跟你提起过吧!”叶纤红放下水果,微笑着问道。 老太太年纪也不小了,居然是她在照顾老爷子,他的子女呢?怎么不过来? “哦,你是叶小姐啊!”听说是自家老头子的老板,傅奶奶连忙叫道。“快坐快坐,老头子出了点状况,还要麻烦你过来探望。” 她是真心感激叶纤红,毕竟到医院才几个小时,家里的亲朋好友还没有一个过来,她倒先来了,确实非常难得。 “奶奶客气了,傅老现在情况怎么样?”叶纤红在床边的小方凳上坐下来,轻声问道。 老人年纪大了,最怕受刺激。 看戴老的模样,应该是精神受了伤害。 “现在还不清楚,要观察一天。”说起老伴的病,她有些伤感。“这个年纪了,就算醒不过来,也不算意外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老伴已经七十二岁了,能健健康康活到这个年纪,已经是长寿了。 “傅老一直很健康,肯定能马上好起来的。”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第九十五章病情 悄悄放出精神力,观察他的身体情况。 只见脑袋部位,有几个出血点,难道是难溢血? 如果是这个的话,那正常情况下,想治好确实机会渺茫了。 想到这里,开始用精神力替她处理伤口,修补破裂的血管。 “谢谢你。”傅奶奶当然知道她这样只是安慰自己,所以并没放在心上,见她提了水果过来,不好意思吃她的,拿了一个自己带来的苹果,“来,吃了苹果。” 叶纤红刚刚处理完几个出血点,正想检查其它地方,被傅奶奶打断,连忙摇摇手:“奶奶,还是吃我的吧。” 说完,拿出一个自己带来的苹果,递到她手里。 这些空间产的水果,多多少少有灵气,对老人的好处非常大。 傅老现在吃不了,傅奶奶这个年纪了,还要照顾病人,给她补一补,免得傅老没醒来,倒把她累倒了。 “谢谢叶小姐。”见她这么客气,傅奶奶没有再推脱,又见她的苹果确实比自己的好,看得口也渴了,于是拿过来带皮就咬。 家里条件其实不错,水果长年不断,所以也不会觉得吃人家水果,有什么不好意思。 咬了一口后,感觉特别香甜,顾不得牙齿不舒服,一口接一口吃起来。 叶纤红见她吃得香甜,趁机再次检查傅老的身体。 又在耳后和后脑发现几个出血点,小心替他修复好。 “这个苹果是什么品种?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甜的味道?”傅奶奶把一个苹果啃完,笑眯眯地问道。 尽管老伴还躺在床上生死不知,乐观的她并没有哭哭啼啼,要死要活,反而笑着面对生活。 “我也不清楚,反正觉得好吃,就买了。”叶纤红笑着回答。“奶奶喜欢的话,多吃几个,吃苹果对身体有好处。” 只是傅老现在昏迷不醒,想给他喝点灵液也不行。 跟他的关系肯定比不上亲人,为了防止意外,只能给他喝极其稀薄的灵液,让他的身体能恢复一些就行。 如果直接排毒洗髓,那就不好解释了。 “也对,只要好吃就行,管它叫什么。”傅奶奶又拿了一个来啃,嘴里含糊地说道。 刚说完,看到傅老的身子动了动,然后看他睁开了眼睛。 “傅老,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叶纤红站起来问道。 难道他的问题,就是脑袋上那些出血点。 那里解决了,他的身体就好了? “叶小姐你怎么来了?”傅老见是她,惊讶地问道。“我现在感觉跟平时差不多了,头没那么晕了。” 今天早上准备去公司上班,接到孙子的电话,说他在单独闯了祸,工作也丢了,会提前回家过年。 他一着急,脑袋就晕了,来不及问他怎么回事,就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唯一的儿子十多年前去世了,媳妇没多久也因病去世,现在只剩下孙子傅煜城这根独苗。 孙子是他最大的骄傲,当初以高分考入沪市的福旦大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余杭市工商局,多少人羡慕他终于熬出头,将来有出息了? 现在突然出这样的事,他哪里能接受得了。 “是乔总跟我说的。”叶纤红回答道。“反正我现在就在余杭,过来一趟也很方便的。” 每个为自己工作的人,她都非常重视,碰到困难,肯定得想办法帮忙。 “那也得谢谢你。”傅奶奶却不认同她话,“我那孙子也在余杭,这么久了还也没过来看老头子?” 在孙子的教育问题上,两人是有分歧的。 她总觉得当爷爷的过份重视培养他的能力,却忽视了一个普通人需要具备的各种情操。 如果一个人的能力比做水的话,那一个人的修养和情操就是一口缸,没有这个容器,这些水就成了无根之水。 踏入社会后,你就算能力再强,只要处理不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别说能不能获得上级的肯定,能不能保住饭碗,都是个问题。 老头子突然昏倒,又是因为接到了孙子的电话,她猜测是自己的话应验了。 “你能不能别跟我提起这小子?”傅老平时多冷静一个人,此时也像个老小孩子一样,跟傅奶奶赌气了。 尽管不想承认,孙子最近的表现,确实应了他奶奶的话。 可是家里只有这样一根独苗苗,出了事他怎么能不急? “出了什么事?”叶纤红见他们为孙子的事,几乎闹了起来,好奇地问道。 既然根源出在他孙子身上,那得搞清楚原因。 否则的话,什么时候又刺激得傅老脸溢血了。 “唉——”见叶纤红问起,傅老叹了一口气,把家里的大致情况说了一遍。 听说傅老除了孙子,没有其它亲人,叶纤红非常惊讶。 难怪出了事,只有一个年迈的老伴陪在身边。 想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事都经历了两遍,所以比其它老人更坚强。 而孙子还没结婚生子,万一有什么闪失,那傅家就断子绝孙了。 老人都看重这一个,所以他才会这么激动。 “如果在余杭的话,我倒是可以找人帮忙说和一下,看能不能用其它方式处罚。”因为不知道他犯了什么错,叶纤红也只能这样安慰道。 总不能因为他是傅老的孙子,就算犯了再大的事,她也帮人家把屁股擦干净,让他继续干原来的工作? 这不符合她的做人原则。 错了就是错了,她可以看在傅老的面子上,给他一个机会。 但绝不会任他错下去。 “那我一会去打个电话,让她来一趟医院。”傅老一听,欣喜地说道。 叶纤红有什么能力,他非常清楚。 如果她肯帮忙,孙子的事情,应该还有转机。 想到这里,他焦虑的心,也缓和了许多。 “记得他的电话吗?”叶纤红拿出大哥大,问道。“如果有号码,可以用我的电话打。” 这件事得尽快搞明白情况,然后去解决。 否则自己接下来不用上课了。 下午第一节不是专业课,她打算放弃了。 但愿第二节课前,把事情弄清楚。 “记得,我马上打。”傅老没有客气,开始按电话。 没过一会,电话就通了,对面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小城,我是爷爷,现在在余杭市第一医院,你有空过来一下吗?”傅老一对上孙子,连声音都柔和了许多。 叶纤红在一边只能暗暗叹气,傅老这样的态度,这个孙子已经被他养歪了吧! 爷爷过份宠溺,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何况没有了父母,那后果可能会翻倍。 “啊?爷爷你怎么了?”那边的傅煜城一听,顿时慌乱起来。“身体没事吧?” 早上爷爷的电话突然挂断,因为到了上班时间,他以为爷爷没时间了,才匆匆挂断。 现在看来,是他的身体出了情况。 “没事,爷爷现在最担心你。”傅老和颜悦色地回答。 都这个年纪了,真的醒不过来,他也不会有多大痛苦。 唯一放不下的是孙子,他想看着他成长,然后结婚生子,这样他才能安心离开。 “那我马上过来。”傅煜城听爷爷这样说,知道不亲自去看一看,肯定不放心,连忙答应下来。 问清楚病房地址后,匆匆挂了电话。 叶纤红接过傅老递过来的电话,拿了个苹果递过去。 傅老今天没来得及吃早饭,现在确实又饿又渴,也不再客气,拿过来开始大口吃起来。 叶纤红看了看时间,叹了一口气,下午的课看来很难去上了,于是走到窗前,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 班主任知道叶纤红难搞,为了麻烦,爽快地答应了。 第九十六章建议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挂了电话。 她其实也想老老实实地上课,不给别人落下口实。 可是她没有其它学生空闲,既有公司要管,还有各种各样的应酬要参加。 所以才不得不请假啊。 等了大半个小时,才看到一个娃娃脸的男孩子走进病房,手里还拿着一袋东西。 “爷爷,奶奶。”看到两位老人,他先担心地叫了一声,又望了望叶纤红,似乎对她的到来,非常疑惑。 “这是我现在工作的老板,你叫她叶小姐就行了。”傅老替他做了介绍。 孙子今年二十三岁了,看起来比同龄人嫩,又因为是娃娃脸,总给人一种学生的青涩感,很难把他当成一个成年人。 “叶小姐。”傅煜城叫了一声,看起来有些羞涩。 “小傅你好。”叶纤红回了一句。 对他的观念有了改观,这样一个男孩子,就算犯了错,估计也是因为缺少情商,才得罪了人。 那自己倒是应该出手帮他一下,免得丢了工作。 “小城,你把工作上的事,详细跟叶小姐说说。”傅老提醒道。“如果不是你的错,说不定还有希望重新回去工作。” 任何一个当长辈的,都相信自己的孩子是无辜的,他也一样。 只是自己说得不算,必须要孙子亲口说出来,才有说服力。 “是这样的——”傅煜城开始说起一桩最近发生的事。 原来两天前,科长让他拿一份文件到分管副局长办公室,要他等局长签好后,再拿回来。 他在科室里年纪最小,所以平时跑腿的事,经常是他在干,他也习惯了。 到了副局长室,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应。 他又叫了几声,听到里面似乎有声音。 因为科长有交待,必须让副局长的签了名,才能回去,于是又叫了几声。 足足过了五分钟,门才打开,看到副局长脸色难看地站在门后,问他有什么事。 他把文件递给过去,说明了情况。 副局长扫了几眼,就签了字,让他带回去。 他带着文件回到办公室,交给科长。 科长却没有接,问他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这件事办好? 他觉得很委屈,于是把经过说了一遍。 原本准备看热闹的办公室成员,听了他的解释后,一下子静了下来。 每个人都低下头,装作在忙自己的事。 他吃了一惊,忙问科长怎么了? 科长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他办事不懂变通,以后会吃亏的。 第二天他去上班,再次碰到副局长的时候,对方的脸色非常难看,一付想吃了他的模样。 到了办公室,科长把他叫过去,说领导对他的工作能力不认可,要把他开除出工商局,让他有个心里准备。 他觉得委屈,于是打电话给爷爷,向他诉苦。 叶纤红在一边听他说得含含糊糊,心里却马上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小子太糊涂,成了科长和副局长争斗的牺牲品了。 很显然,副局长人品有问题,工作时跟人在做不该做的事,被他的科长知道了。 而科长应该看上了副局长的位置,所以故意派傅煜城送文件,就是想拿捏他。 没料到傅煜城是个死脑筋,把副局长的好事直接打断,彻底激怒了他。 副局长又不傻,很容易查到事情的经过,于是科长也被副局长记恨上了。 科长这样做,只是想打击上司的威望,并不敢马上跟他撕破脸。 如果他敢这样做,就是找死了,没有一个上司敢用这样的人,就算局长也怕被他算计吧! 这样一来,原本对科长有利的局面,被他破坏了。 于是两人都恨上了他,最终决定开除他的公职。 “傅老。”叶纤红望着望孙成龙的老人。“我觉得你可以考虑给小傅换个工作,把他放在这种地方,对他的成长不利。” 机关虽然是人人都向往的地方,可是傅煜城显然不合适,再在那里干下去,碰到心术不正的上司,只怕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这让她想起了堂哥,他以前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与单位同事格格不入。 其实很容易理解,出生贫寒的年轻人,家里从来没人教他怎么算计与谋划。 加上这个时代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智商都是极高了,免不了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有时候说话不经大脑,容易得罪人。 沈煜城如果在小地方工作还好,偏偏他在省城的机关单位上班,那里面的人精更多,他吃瘪才正常。 “让他做什么?”傅老好奇地问。“你觉得他不适合现在的工作,换一个会更好?” 他其实也看不懂孙子所在单位的问题,如果叶小姐说得有道理,他当然不会拒绝。 “我的意思是,可以考虑在关系相对简单的单位过度一段时间,等他掌握了在机关生存的手段,再慢慢想办法,调到好的单位。”叶纤红建议道。 或者可以考虑到虞城某个科局级单位工作几年,那边的竞争肯定没有省城厉害,以他的聪明,只要给他时间,应该能适应。 “我觉得叶小姐的建议,非常适合小城。”傅奶奶此时开口了。“再这样下去,乖孙都要被你毁掉了。” 一个人长期处于那样的工作环境,心情沮丧情绪低调很正常。 而她的孙子本来承受力就差,那样一来,不是在害他吗? “小城你怎么想?”傅老问道。 叶小姐的话似乎有道理,这跟教人知识一样,循序渐进才能激发起一个人的学习兴趣,一下子让他接触理解不了的东西,效果反而更差。 只是关键还要看孙子怎么想? “去虞城当然好,我可以经常回家陪你们。”沈煜城回答道。 以前态大学时,他确实很骄傲,觉得留在沪市或者到余杭这样的大都市,才有发展前途。 吃了亏后才发现,那里的压力太大了,他很想回家离家人近一点。 只是爷爷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他不敢说这样的话,怕他伤心。 “那好,我们回虞城。”傅老也想通了。“只是要麻烦叶小姐帮忙了。” 能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其实也不错了。 最重要的是一家三口又能聚在一起,他都这个年纪了,还能陪孙子几年? “傅老客气了。”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那你们做好回虞城的准备,等我联系好新的工作,再通知你们。” 傅煜城刚大学毕业,安排工作其实很容易。 如果怕不好选择,直接给谢书记打个电话就行,想来他很愿意帮这个忙。 最关键的还是让他竖立信心,让他学着怎么样在社会上生存。 这件事达成共识之后,病房里一家三口,情绪放松下来。 傅老的身体经叶纤红治疗后,又吃了空间产的苹果,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 加上孙子的事得到解决,心情愉快,就连气色也比以前好了许多。 第九十七章化妆品业的人材 “小城,你也吃个苹果,这是叶小姐带来的,特别香甜。”傅奶奶疼爱地对孙子说道。 就这么一个孙子,什么好东西都想给了他。 老夫妻都有退休工资,傅老又在叶纤红那里兼职,等于拿了双份工资,一家人的生活其实不用发愁。 “谢谢奶奶。”傅煜城接过后,向她道谢。 叶纤红望着他们,这个男孩子除了晚熟和单纯,其实本性不错。 一方面因为学生时代的优秀,有些骄傲,另一方面,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带来的挫败感,让他在余杭工作的这段时间,把他高昂的头颅,打入尘埃。 很多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容易自暴自弃。 前世网上经常有这样的报导,有的名牌大学生毕业后,宅在家里不去找工作,成为啃老族。 有的人离家出走,跟家人失去联系,一个人在外面流浪,得不到家人和社会的理解。 最夸张的,则直接留下遗书轻生,给家人带来难以言述的伤痛。 说到底,就是因为学生时代太聪明了,被家长和老师捧得太高。 等到发现自己那些所谓的骄傲,在社会上一文不值时,就崩溃了。 沈煜城还是幸运的,有体谅的爷爷奶奶,所以他碰到困难后,还有个倾诉的地方。 否则的话,只怕后果会很严重。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她准备离开了。 离开前,叶纤红觉得有必要给两位老人调整一下身子,于是去外面向护士小姐要了两只一次性杯,打了两杯温水。 回到病房的时候,已经在杯子上滴了一点灵液。 “那怎么好意思?”见叶小姐亲自去为他们打了水,两位老人不好意思地说道。 “别客气。”叶纤红把杯子递给他们,看着他们喝完,才放下心来。“我一会要回学校了,如果你们准备回家了,我让人送你们回去——” 虽然他们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毕竟上年纪了,路上也不安全。 让罗叙派个人路上照顾一下,她比较放心。 “叶小姐不用了。”傅煜城连忙说道。“我会送爷爷奶奶回家的。” 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了,他也不再纠结工作上的事,把爷爷奶奶平安送回家,才更重要。 “那行,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叶纤红也不勉强,笑着应道。 虽然工作不能胜任,照顾老人,送他们回家,他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孩子,应该不难。 从医院告别出来,叶纤红给虞城市现在的一把手谢明浩打了个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 “有没有具体要求,比如想进什么部门?”谢明浩一口答应,又问了具体要求。 安排一个刚毕业几个月的大学生,对他来说太容易了。 叶纤红现在已经到了这一步,是谢家都要仰望的存在,想得到她的人情,可没那么容易了。 今天难得开口,自然得办得妥妥当当。 “那我让他把档案送过来,你看着安排吧!”叶纤红想了想,没有具体细说。 怎么样的工作最适合他,想来谢书记比自己更专业吧! 她就不乱出主意了。 第二天下午,傅老打电话过来,说孙子的新工作已经安排好,并向她表示感谢。 听说新单位在虞城市法院,叶纤红一时有些懵。 这个工作,跟他以前学的完全搭不上边,合适吗? 又一想,那种地方天天接触各种各样的案件,以及民事事件,对一个新人来说,反而有好处。 傅煜城就是被爷爷保护得太好了,对这个社会的残酷现实,缺乏足够的了解。 在那里工作几年,只要用心工作,相信会成长得很快。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暂时把这件事丢开,准备期末考试。 放寒假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她去了一趟新公司,那边的写字楼已经全部建好,正在准备装修以及采购办公用品,年后开工,就能正式启用了。 因为虞城那边建造过一次,乔昌智清楚老板要的风格,所以她非常满意。 另外还有一件好事,也在这个时候突然降临。 那就是上次她请温俊帮忙,介绍一名在化妆品行业有资深经验的管理人员,也被他找到了。 对方在深城一家外资化妆品公司担任品检主管,对产品的制作、包装和检测了如指掌,完全符合叶纤红的要求。 温俊跟他谈过之后,除了对薪水要求比较高之外,其它没什么问题。 于是把他请到余杭,让叶纤红亲自面试。 听了温俊的介绍,叶纤红非常兴奋,让他定个包厢,把人请去那边,边吃边谈。 到了预定的包厢,看到他陪着一名三十五六的瘦弱男人坐在沙发里,面前放着两杯清茶,看表情谈得很投机。 “叶小姐来了。”温俊看到她进来,站起来打招呼。 那人也站起来,微笑着点点头。 “汪先生你好。”叶纤红主动跟他握了握手,“感谢你不远千里来虞城。” 他的基本资料,温俊已传真给她,所以知道他叫汪英华,老家在赣省东北边,跟浙省其实很近。 十年前去深城淘金,从最初的流水线工作人员做起,最后成为外企的中层管理,能力不弱。 “叶小姐客气了。”别看汪东华已混到这个层次,心理清楚已经到了瓶颈期。 外企老板一般不会用本地人担任高层管理,他这样的级别,已经到顶了。 而且他的工资在内地员工里是最高的,如果犯了错,随时会饭碗不保。 毕竟从下面提拔个人上来,干得了自己的工作,却要不了这么高的工资。 想接下来过上更好的日子,要么自己创业当老板,从小作坊一步步做大。 要么找一个合适的老板,全心全意帮人家谋划,随着他的成长而成长。 所以温俊联系自己时,他马上动了心。 听说不是他自己用,而是帮一个朋友挖人,从他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那人比她厉害多了,于是毫不犹豫从深城赶到余杭,准备搏一下。 尽管不知道温俊的身份,但是他自认眼力不错。 一个人出生如何,只要见过面,交谈过几句,基本上就能判断出来。 暴发户就算穿上最贵的奢侈品牌,也掩盖不住出身的不足。 三人坐下来,开始谈化妆品行业的事。 汪英华明白考核开始了,于是把自己知道的相关技术一一做了说明。 叶纤红这才知道,化妆品企业真的没那么难,只要有了配方,再买几台相关的设备,马上就能开工了。 而那些设备,也不难买,很多食品行业也在用。 “如果我提供资金和场地,你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工厂搭起来。”叶纤红搞明白这些后,直接问道。 总体而言,眼前的男人聪明、有野心,还有足够的管理经验,只要能为自己所用,把工厂交给他管理,也没什么问题。 第九十八章你真的不收徒弟? 毕竟纤诗这个牌子,核心的东西在自己手里。 没有自己的灵液,以及空间产的中药,别人就算把这个工厂抢过去,也只能生产最普通的面膜等产品,无法跟自己竞争。 “正常情况下,一个月肯定能安排生产。”汪英华没想到她这么直接,飞快地回答道。 设备哪里买,他大致清楚,采购安装半个月肯定够了。 招人,培训,以及其它杂七杂的琐事,十天应该也差不多了。 再花几天时间磨合一下,只要产品下线后达到要求,一个月时间,应该能出产品。 “那行,你就是纤诗化妆品厂的厂长。”叶纤红用人向来大胆,没有再问下去。“一会我带你去公司,跟乔总见个面,以后有什么问题,直接找他商量解决。” 只要他用心做事,肯定给他机会。 如果心术不正,那只好让其它人代替他了。 “谢谢叶小姐。”汪英华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爽快的老板,激动地叫了一声。“我一定努力把工作做好,争取年后早日生产。” 以前听人说一些任性的二代,用人非常干脆,只要看对眼了,直接给你上位的机会。 不像一些小公司非常小家子气,面试时要求非常多,通过了还要试用三个月,说来说去就是想少付一点工资。 看来自己真的来对了。 对于他的想法,叶纤红能猜到一些,却不会在意。 示意温俊上菜,吃了还去公司。 想了想,又嫌麻烦,于是打电话给乔昌智,把招人的情况说了说,让他也过来吃饭。 吃饭时交流一下,然后把这件事丢给他去解决。 乔昌智一直记得叶纤红这个计划,因为没有人,所以拖着。 听说人已招到,也非常激动,匆匆赶了过来。 到了后替他们做了介绍,又说起公司现在的情况,以及成立纤诗化妆品厂的原因。 汪英华听说前期给自家的美容会所供货,后面产品成熟后,还要独立包装上市,更加兴奋。 他原以为自家老板开这样的工厂,是给其它品牌做代加工。 毕竟现阶段国内的相关企业,都是这样经营的,很少敢自创品牌。 没想到老板的野心这么大。 对他来说,老板的目标越大,自己的前途就越宽广,他是求之不得。 如果有一天公司成为大型的化妆品公司,那他的地位也水涨船高,比起以前品检主管的位置,不知道高了多少倍。 吃过午饭,乔昌智把前段时间做的计划书拿出来,跟汪英华沟通。 他是总公司老总,老板的计划需要他去细化,并监督下面的人执行,所以必须把化妆品公司的发展计划,提前跟他请明白,好让他心里有数。 接下来筹建新公司需要的人机物法,也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绝不允许糊里糊涂花钱。 叶纤红坐在旁边听了一会,感觉乔昌智能做好这些事,就提前离开了。 至于工资待遇,暂时照厂长的标准给。 反正比汪英华以前在公司的待遇,好了近一倍。 他自然非常满意。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还没回来,估计又跟其它朋友去运动了。 余杭的美容健身俱乐部,上个月已经装修完成,现在已经投入使用了。 圈子里的人最近都迷上了健身,一到周末,就会结伴去那里。 然后找家有特色的餐厅,一起吃吃喝喝,非常潇洒。 这样一来,新加入的成员,很快被胡向阳他们这些人同化,最近热衷于三件事。 投资赚钱,运动健身以及品尝美味。 不管哪件事,习惯了之后,都很容易上瘾。 叶纤红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而鼓励他们多去俱乐部。 毕竟这里面大多数是二代,每个人身后都有自己的人脉,能带动一些人去花钱。 而且帅哥脱了衣服后,露出性感的胸部和腹部,肯定能吸引到一批爱看帅哥的人,这些人也会是未来的顾客。 反正那边开张后,生意一直不错。 期末考试结束,离过年还有半个多月,林家和卫家都派人过来,要接自家的老爷子回去过年。 叶纤红拿出珍藏的葡萄酒,每家给了十箱,两位老爷子尝了之后,开心得合不拢嘴,同时警告家里的晚辈,谁也不许碰这些酒。 开玩笑,其它果酒已经够好喝了,没想到这些葡萄酒更美味十倍。 不用想也知道,它们对身体的好处,同样不是普通果酒能比的。 估计这些是小红最新研究出来的新产品。 没想到她不声不响,就已经让果酒更新换代了,能喝到这些,太幸福了。 当然他们也没有白拿这些酒,回家后让人送来大量的京城特产年货,叶纤红一个人用不完,全部送给公司的高层管理,等于提前发了一次年货。 戴老没急着回去,反正家里也没人。 等小红放寒假了,再一起回虞城。 而纤诗化妆品厂,也选定了厂址,准备购买设备了。 工厂建在离美容健身俱乐部一公里外的一处旧厂房里,不过上下两层,面积只有二百多平方。 第一阶段有这样的面积足够了。 等打好基础,到时再找一块几十亩的空地,建一座标准化管理的工厂。 至于汪英华的表现,从乔昌智反馈过来的信息,应该还不错。 除了有些私心,管理能力和工作积极性都不错。 叶纤红能理解他的想法,在外企呆久了,肯定看重个人的利益。 毕竟他们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方式,讲究的是多劳多得,不需要你讲奉献。 学校正式放假了,王嘉恒知道叶纤红很快就要回老家,第二天约她一起吃饭,算是对她的帮助表示感谢。 这一学期里,她对自己的帮助确实非常多。 不管是团组织的工作,还是自己开的烧烤店,如果没有他,自己根本不可能取得成功。 他甚至觉得,自己跟她相处久了,连为人处世也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以前看人看事,容易被情绪左右。 现在却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件事。 这样的好处是,不再像以前感情用事,别人想挑动自己的情绪,达到某些目的,也不可能了。 这种情形,以前在父亲和爷爷身上经常看到。 没想到自己也不知不觉中学到了。 或者说是叶纤红的潜移默化,影响了自己。 叶纤红本身就想跟他保持亲密的同学关系,当然没有拒绝。 两人找了家以口味出名的本帮菜馆,随意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 “小红,你真的不收徒弟?”王嘉恒望着这个年纪比自己大了两岁,脸看起来比自己还嫩的女孩子,笑着问道。“要知道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 第九十九章安安的新故事 以他的身份,如果两人有这层关系,王家也会成为她的靠山之一。 如果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那她从自己身上借不到多少助力。 “这样不好吗?”叶纤红白了他一眼。“何必把关系搞得那么复杂?” 人与人之间,是存在缘份的,如果他真把自己当朋友,就算没有师徒关系,自己碰到麻烦,他也会出手。 否则的话,就算是夫妻和亲兄弟,漠不关心的多的是。 “随你吧。”王嘉恒是真心佩服她的定力,能始终把自己当成普通同学。 能在这个年纪,就赚到这么多钱,他可不信叶纤红猜不出自己的身份。 让王家人叫师傅,相信大多数人都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吧! “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分店。”叶纤红岔开话题。 经过一个多月的经营,烧烤店已经有了一套初步的经营模式,只要其它分店用同样的方式经营,生意应该不会差。 只要一家分店开起来,后面可以一家接一家地开。 与其当王嘉恒的师傅,还不如帮他把这个生意做大做强。 名义上的关系,永远比不上利益上的帮助强。 这一点她早就看得很清楚了。 “过年后再看吧!”王嘉恒回答道。“过几天我也要回京城了,到时我会听听家里长辈的意见——” 做为家族子弟,获得好处的同时,也有很多限制。 他在大学期间创业,虽然没犯错,但是肯定得跟家里的长辈报备。 免得无意中做了不该做的事,影响到整个王家。 “是应该这样。”叶纤红点点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多听多不同人的意见,免得忽略了某些问题,给自己带来麻烦。” 为什么很多二代自己不经商,却推别人出来,就是怕被人抓把柄。 叶纤红虽然明白一些道理,却不能肯定他这样做,会不会带来麻烦。 如果不方便,可以考虑用别人的名义来经营,去换一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就行了。 跟王嘉恒吃过饭,叶纤红又接到张鹏坤的电话,同样要请她吃饭。 叶纤红以马上要回老家没时间做借口,拒绝了他的邀请。 不是她架子大,不给他们面子,实在是知道他们也忙,不想他们分心。 张鹏乾兄弟听从她的建议后,已经在虞城找了栋旧厂房,正式办酱厂。 主打产品就是酱菜和榨菜。 因为没钱,从银行贷了二十万,这是张鹏乾能贷到的极限了。 朋友圈的人知道后,又主动借了三十万,其中叶纤红个人就借了他十万。 这点钱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就算他们不还,也不会在意。 对张鹏乾兄弟来说,却是雪中送炭。 有了这些钱,工厂才能顺利地开起来。 叶纤红希望他们把精力放在工厂上面,没必要应酬自己。 第二天回老家前,跟乔昌智见了见,把工作安排了一下。 又打听了一下杨涛跟郑芮瑶的进展。 听说过年前,准备拜见双方的父母,把婚事定下来,又吃了一惊。 他们这是闪婚啊! 认识才一个月,就走到最后一步了,不怕以后出事吗? 不过这是两人的私事,她也不好插手,只能希望两人顺顺利利,别影响工作。 处理完这些,她带上许康苹,准备回老家。 胡向阳还要工作一段时间,这些日子的吃住,只能去找爸妈解决了。 等他正式放假,会带上家人,一起来虞城过年。 这是很早就商量好的,毕竟那边更热闹。 反正跟京城大伯一家的关系,已经彻底断了,没必要再回去见他们。 来到家里,看到屋里非常热闹,原来安安也放假了,带着一群同学到家里玩。 除了徐志豪和张建盛,其它人她都不认识。 听了安安的介绍,才知道他们是动漫社的社员,在学校时,他们经常帮安安出主意,那个故事能一直顺利连载,他们也功不可没。 叶纤红望着眼前五男二女,忽然有了主意。 既然安安把动漫当成最重要的事,那何不成立一家工作室,让这些人帮他画些背景、简单的分镜,以及剧本。 有时候分工合作,比一个人冥思苦想,效要高得多了。 趁现在大家才刚刚起步,可以看看每个人的特长。 只要合作愉快,还可以付些工资给他们,这样他们就更有积极性了。 这当然只是计划,要听听安安自己的打算。 吃过午饭,茂琳姐和谢建奇过来了,把苹苹接回家。 许康苹现在习惯了叶家的生活,有些舍不得离开,最好她妈好说歹说,才把她劝回去了。 等那些同学回家,叶纤红问安安漫画的情况。 “已经连载了六期,下个月准备完结了。”安安回答道。 他原本的剧本故事不长,只有三期的内容,不料刊出后很受欢迎,于是把故事做了扩充,这才有了七期的内容。 “哦。”叶纤红没想到他第一个故事,就这么长,倒是吃惊不小。“那你下个故事准备好了吗?” 以每期三十页计算,在杂志刊登七期,合并起来相当于二百页了。 如果出版,就是一本厚厚的实体漫画书。 很多新人只能刊一期或者两期,安安这样绝对算天才型漫画家了。 “还在准备。”郑兴安回答道。“我打算画一个玄幻类的故事,像《幽游白书》那种。” 以前因为见识少,以为漫画的题材就那么几种。 看了白宸翌寄来的漫画书,又看了国外电台播放的动画,才知道好的创意,才有好的漫画。 于是最近计划画几个有特殊能力的少年,跟邪恶势力斗智斗勇的故事。 只是计划是美好的,真的想画出来,难度却很大。 今天把动漫社的成员全部叫来,也有一起商量的意思。 虽然大家的意见毫无条理,多多少少给了他一些启发,他记下来后,准备写剧本时用进去。 “你知道剧本是怎么写的吗?”叶纤红知道弟弟已经有了一些基础,如果自己能给他一些建议,他就能少走弯路。 当然她前世并没有写作的经历,所以拿不出真正有用的方法,但是她有看动漫和网文的经历啊! “怎么写?”安安以为姐姐要教自己方法了,竖起了耳朵。 他总觉得姐姐无所不能,所以会写剧本也不奇怪。 “一个好的剧本,得有几个重点。”叶纤红这时候也不能退缩了,只能组织词语,尽可能把自己的阅读经验,传授给他。“第一要有好的人设——” 前世看小说,经常有人在底下骂作者把主人公人设写崩了,或者三观不正。 以叶纤红的阅历来看,所谓人设,就是作者给主角确定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角色,这就要求这个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经得起推敲的,比如性格,肯定跟教育、环境、身世等有关。 第一百章工作室建议 一个坚强的人,很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有父亲做示范,或者家里长辈不得力,需要他小小年纪撑起家庭的重担,才造就的。 这就是人设的意义。 假如主角小时候父母溺爱,养成他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死活的性格,成年后却变得很坚强很善良,肯定说服不了读者。 “哦。”安安当然也明白这个,只是听姐姐这样分析,感觉对人物的理解更深了一点。 “然后是故事的主线。”这个同样是书迷比较喜欢讨论的问题。“一个好故事,主线清晰,前后一环扣一环。如果作者经常忘了主角以及他要做的事,就是主线乱了。” 一般来说,电影或者传统小说,这个问题出错的机率很小,而网文动辄几百万字,电视剧一拍就是五六十集,要有这么多的内容,很容易又水又乱,被人骂也很正常。 “这个我理解。”安安点了点头。“小说和电影,大多是这样的主线,就像《灌篮高手》,为了在比赛中,获得一个好名次——” 故事看多了,有些东西没人教,也慢慢懂了,只有有悟性就行。 安安的智商本身就高,这些不用人教,也明白了。 “你懂这些就好。”叶纤红见他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倒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说了。 “还有呢?”安安继续问。 不管自己明不明白,听姐姐说一说,等于帮自己理一理思路,听一听也有好处。 “还有一个是画长篇漫画很重要的方法,就是副本问题。”叶纤红思考了一会,突然想到这个名字,连忙介绍给弟弟。 所谓副本,其实是一种把故事写长的方法。 主角在一个地方完成了他的目标,等于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但是这样往往写不长,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串起一个故事,作为主人公不同阶段的目标。 不同的副本代表不同的阶段,等这些阶段目标完成后,再进入最重要的主线目标,完成后故事也结束了。 岛国大多数出名的动漫,像《火影忍者》《犬夜叉》《海贼王》等等,都是用这样的方法画出来的。 当然国内以前也有这样的小说,比如西游记,所谓九九八十一难,就是打了八十一个副本。 这些副本随便拿出一个,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像《三打白骨精》《女儿国》《火焰山》《真假美猴王》等等,这些故事除了改变成电影,还有戏曲,还有其它无数剧种。 “姐,这个办法好。”安安眼前一亮。“我下个故事就试试这个办法,到时说不定可以连载几十期呢?” 一个出名的漫画家,一个故事就能出几百期了。 如果自己能做到这一点,那离成功也不远了。 “对你有用就好。”叶纤红非常欣慰。“姐不懂漫画,帮不上什么,只能靠你自己了。” 她其实担心今天这场对话,会让弟弟失望。 毕竟拿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帮助他进步。 好在最后歪打正着,吸引了弟弟。 “还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你的意思。”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现在说出来。 很多事越早开始实行,越能获利。 等到大家都这样做了,你就比人落后了。 “什么事?”安安疑惑地问。 一般来说,姐姐有什么想法,都会直接说,很少像今天这样用犹豫的语气讲。 “你真的打算把动漫当作以后的职业吗?”叶纤红望着他的眼睛,正式问道。 以她的观念,如果只是业余爱好,那赚不赚钱,其实无所谓。 所以抱着轻松的心情,玩玩就行。 如果准备当成职业,那态度就不能这样了。 有人说要用玩的心理,去做你的工作,反而容易出成绩。 这话或许有道理,但是正常情况下,只有认真对待这个职业,才更容易成功。 “至少现在有这个打算。”郑兴安想了想,回答道。 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孩子,但是心智已经比同龄人成熟了,所以这话回答得非常沉稳。 “如果这样的话,我建议你成立一个动漫工作室,邀请志同道合的朋友,和你一起画漫画。”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国外成名的漫画家,都有一个工作室,漫画家设计剧本大纲和人物原画主创,一些细节上的事,交给其它人去做。” 这很容易理解,像岛国有名的漫画,一出版就是上百本,一个人的话,画几辈子也出不了这么多书。 毕竟画画不像码字,它的效率更低。 如果是一个团队就好多了。 像棒子国的韩剧,也是同样的方法,每部韩剧都是一个团队编剧完成的。 “这个我觉得可以做。”郑兴安受姐姐影响,处世态度其实很现实,不会迂腐地推三阻四。“我接下问问他们的意见,愿不愿意跟我一起画画。” 这样一来,自己的漫画发展后,也得付给他们一部分稿费。 “嗯。”叶纤红见他这么快接受了,露出欣慰的笑容。“其实并不一定要动漫社的人,谁文笔好,会编故事,也可以邀请他帮你完善故事大纲。” 能把弟弟培养成这样,真的很有成就感。 动漫的故事脚本,也非常重要。 像前世很多优秀网文改编的漫画,就算画得再烂,有好故事支撑,读者还是卖帐的。 “我明白。”郑兴安点头应着。“有合适的人了,我会邀请的。” 如果成立了工作室,那就跟一家公司一样。 安安觉得这是好事,既靠这个赚了钱,又能做自己感兴趣的事,一举两得。 下午叶纤红去了一趟农场,同时去农家乐拜访诗诗姐。 农场现在没住人,所以看起来空荡荡的。 叶纤红走进内院,看到离开酿的果酒,已经没剩多少。 也不知道是爸妈收起来了,还是送人了。 每个房间都非常干常,应该是有人时不时过来收拾。 不过自己离开了虞城,大学毕业前,这边怕是很少有人会过来住。 房间空置几年,问题不大,可惜是种在外面的水果和花草。 如果长时间不收拾,就会长满杂草,几年后再回来,就得重新开始了。 到时让爸爸雇几个人,隔断时间来收拾一些,维持现在的模样。 在里面走了一圈,走出大门,重新锁上,到隔壁找诗诗姐。 冬天到了,农家乐这边看起来萧条了许多,还好今年没下雪,所以周围的菜地里,依然有产出。 “你总算回来了。”苏思诗看到叶纤红,走过来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这么长时间都不来看我,肯定是余杭有了新朋友,把我们这些老朋友忘记了。” 第一百零一章蒋雪晴的对象 上次跟蒋建光回来后,两人再也没见过面,连电话也很少打。 这样的情形,从认识到现在,还从来没发生过。 “我不是忙吗?”叶纤红抱了抱她。“又要上课,又要做生意,还要照顾几个老人,哪里有精力啊!” 倒不是她真的忘了苏思诗,而是事情一多,就忘了联系。 诗诗姐就像是自己的家人,关系已经达到半年不联系,双方的友谊也不会受影响的地步。 “行了行了。”苏思诗笑骂了一句,心里其实并没有真正怪她。 而且她一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望自己,这就够了。 “大宝小宝呢?”见屋里没有人,叶纤红好奇地问道。 两个宝宝现在一岁半了,肯定比上次见到大了许多,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吵架? “在家里啊!”苏思诗一付你傻了的表情。“这么冷的天,把他们带出来干什么?我过来收拾一下,也准备离开了。等过完年,再过来重新开业。” “哦。”叶纤红这才记起现在外面的气温,已经低至三四度了,孩子们出来会吃不消。 农家乐是有季节性的。 冬天这边没什么吸引故事的东西,自然没生意,所以休息一段时间,好好在家过年,其实更好。 “对了,水库这边应该有不少鱼,我刚才还在犹豫,要不要捕了去卖掉,你的意见呢?”苏思诗望了望远处的水库,忽然问道。 今年出了不少意外,赚的钱并不多。 就算水库能捉几万斤鱼,以现在的价格,也不过十几万块钱,她还真提不起兴致。 “捕它干嘛!”叶纤红觉得她很无聊。“你这边是农家乐,游客钓鱼是乐趣,水库鱼越多,游客越有兴趣。同样的,能钓到大鱼,也能吸引他们来,捕干净了,明年顾客还愿意钓鱼吗?” “也对。”苏思诗被她一提醒,冷静下来。“那就算了,想吃鱼,找你要就行。” 反正小红家的鱼,味道特别好。 “没问题,过几天我送十几条鱼给你,够你们过年吃了。”叶纤红没有拒绝。 聊了一会,两人一起离开,约好明天一起吃饭,各自回家。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刚吃了早饭,蒋雪晴找上门来了。 “你的消息倒灵通,我明天才到家,你就知道了。”叶纤红拍了一下她的肩,笑道。 自从招了李萌娟和梁文国之后,老同学就开始三天打雨,两天晒网了。 最后干脆直接请假了。 乔昌智知道她是老板的同学,也没阻止,放她回家了。 不过下次想要回来上班,只怕重新得回办公室了。 叶纤红听说后,也没办法。 蒋雪晴是个传统型的女孩子,把婚姻看得很重,既然有了一个医生男朋友,自然要多抽时间陪他。 还是随她去吧!她高兴就好。 “你以为只有我知道啊!”蒋雪情哼道。“朱亚婷、谢群、杨雪还有其它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了。公司的人还等你回来发年终奖呢?” 只不过她们大多有事,不像自己,现在成了无业游民,所以最先过来找她了。 “是吗?”叶纤红无所谓地笑道。“那我下次回来,得小心一点。” 拉着她坐下来,拿出一些零食招待她。 “读大学什么感觉?”蒋雪晴撕开袋子,吃了一片薯片,好奇地问道。“我其实也想读大学,可惜没你的决心,就算复习再考,估计也考不上——” 跟医生男友认识后,有时候会觉得自卑,觉得一个高中生,一个大学生,差别很大。 好在他并不嫌弃自己,这让她好受了些。 “还不是一样。”叶纤红轻松地说道。“你辛苦读了三年高中,现在还记得多少那时学过的东西?读大学也一样,我不觉得这些课程,以后能用得上,除了专业课——” 其实不管高中还是大学,最大的作用,就是学会与人相处。 那些具体的知识,或许有部分会融入到你的记忆里或者气质里,大多数随着时间慢慢遗忘,变成了没用的东西。 “是吗?”蒋雪晴有些不大相信。“如果这样,那还读大学干什么?” 任何一个没进过大学校门的人,都会把它神圣化,她也一样。 “方便找对象啊?”叶纤红逗她。“如果你上了大学,说不定有很多帅哥追求你,到时挑一个最好的,等到毕业,就可以嫁人了。” 这样的人,现实中确实有。 不过更多的人,是为了毕业有一份好工作。 毕竟这时候还没扩招,就算不再包分配,大多数人毕业后,工作还是不愁的。 “你哄我——”蒋雪晴一开始还真的被唬住了,见她嘴角得意的神情,马上反应过来了,气呼呼地嚷道。 小红读了大学,变得更坏了,连老同学都骗。 “不说这个了。”叶纤红岔开话题。“你不是找了个帅哥医生吗?什么时候带来让我见识一下——” 相比杨雪,蒋雪晴的运气似乎不错。 要知道这是家里人安排相亲认识的,说明对方清楚她的学历,还愿意跟她恋爱,那个男人肯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再帅还能有胡向阳帅吗?”听她提起男朋友,蒋雪晴害羞了。“只是看起来比较清秀而已——” 学历已经比自己高了,如果还很帅,这样的男人自己还配得上吗? “你确定?”叶纤红没想到蒋雪晴这样看他。“不管长得怎么样?你不会打算一直藏着,直到结婚,才介绍给我们认识吧!” 前世说防火防盗防闺蜜,自己可是结婚了,她没必要担心自己。 “不会当然了。”蒋雪晴回答。“你想看,随时都可以。” 两人认识到现在,她还有种做梦的感觉,小红比较厉害,让她帮自己看看也好,免得自己糊里糊涂嫁过去。 最后两人约好,晚上一起见面,到时把朱亚婷和谢群也叫出来。 杨雪因为小方的事,还是别叫她了,免得她受刺激。 何况年底赶货忙,她也未必有空出来。 约好晚饭地址,蒋雪晴先回去了。 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 回到老家,不用上课,可以偷懒了。 最近很少收拾空间,她打算趁这段时间比较空,把里面重新规划一下。 果树什么的不必大调整了,主要是花草收拾一下。 最早种下的惠兰,经过多次分株,现在已经有上百株了。 也不知道现在的价格有没有变化。 如果依然是以前的价格,那光这些,就值几百万元了。 蝴蝶兰、君子兰等品种,断断续续也买了一些种进去,现在长势良好,数量也增加了几倍。 就是以前没有计划,哪里有空地,就种上了,所以很杂乱。 第一百零二章梁德重的工作 叶纤红趁这个机会,用精神力给它们换个地方。 花草跟花草,果树跟果树,灵草归灵草,中药跟中药,分成一片片。 这样望过去就舒服多了。 至于七彩花田什么的,现在对她已没有吸引力了,谁让它们太容易获得得呢? 反倒是中药,就算从空间拿出来,别人也不会怀疑。 所以她打算至少分出三分之一的地方,用来种植化妆品常用的药材。 正好有几株药材已经成熟结籽,她把籽小心取下来,用精神均匀撒在一块空地上,差不多播了一亩多地。 等它们成熟,再种到其它空地,用不了多久,产量就能增加几倍了。 以现在的工厂规模,足够使用了。 有些本身就是块茎种植的,她拿了把刀,切成一片片,种了下去。 怕难以成活,浇了些含灵液的水,应该没问题了。 一直忙到四点,才出了空间,去卫生梳洗了一下,换了套衣服,下楼准备参加小姐妹的聚会。 “小红,你去哪里?”叶知书见女人换了衣服准备外出,皱了皱眉。 读了大学后,她的心似乎变野了,回家后陪家人的时间也没有,只想着外出。 以前她就算不陪自己,也会在家陪安安。 “去跟老同学聚一聚,很快就回来。”叶纤红自己肯定发现不了这些变化,笑着抱了妈妈一下,匆匆回答道。 难得回家一趟,要见的人这么多,陪爸妈和安安的时间确实变少。 可是没办法啊!谁让自己事情这么多? 或许大学毕业,又能恢复自由了。 “就你事情多。”叶知书对女儿的行为,只是一时不快,不会一直记着。“有空了去看看外公和干外婆,你去余杭后,还没见过他们吧!” “知道了。”叶纤红爽快地应了一声,匆匆出门。 到了约好的饭店,看到蒋雪晴和朱亚婷已经到了。 一个瘦瘦高高的白净男孩子,坐在蒋雪晴对面,脸上挂着矜持的笑容,应该就是蒋雪晴的男朋友陈致远。 “谢群还没到啊!”叶纤红走进去,没看到谢群,随口问了一句。 “还没。”蒋雪晴应了一声,站起来替两人介绍。 刚说出男朋友的名字,脸却红了起来。 叶纤红一阵无语,除非陈致远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友,否则蒋雪晴这样的性格,能不能守住这个男人,还不好说。 特别是医生这个职业,历来是越成熟越吃香,现在他还是青涩的大男孩,对女孩子的吸引力还没那么大。 等到三十来岁,男人的魅力散发出来,加上职业加成,只怕跟喜欢制服的人看到警察一下,还不努力勾引他? “你好叶小姐,我是陈致远,以后请多多关照。”她的男友倒是落落大方地站起来,跟叶纤红握了一下手,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个男人似乎熟悉自己,明明自己跟他没见过。 “你好。”叶纤红压下心头的疑惑,笑着点头。“蒋雪晴是我的老同学,她的性格比较害羞,以后请你多加体谅了。” 眼前的男人如果仔细看,确实算不上多帅。 只是皮肤特别干净,短发乌黑笔直,嘴唇红得像抹了口红,让他算不上出色的五官,增添了不少色彩。 至少算是个唇红齿白的年轻人。 “放心,我就喜欢她这种羞涩的气质。”见叶纤红一付拜托的语气,陈致远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笑着回答。 他笑的时候,脸上看起来特别生动,也不知道他天生如此,还是心机比较深,善于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前世可是听过这样的说法,有人经常对着镜子练表情,所以不管是微笑还是难过,都能给人极其动人的感觉。 “小红,你已经有胡向阳了,怎么老看人家陈致远干什么?”朱亚婷见自己被冷落,不高兴地嚷了一句。 随着时间过去,自己在她心目中,似乎没以前那么重要了。 现在蒋雪晴、谢群和杨雪,都已经排在自己前面了。 “帮蒋雪晴把人看清楚啊?”叶纤红面不改色地回答。“看他到底是真心喜欢她,还是跟她玩玩——” 所谓好姐妹,当然不能像朱亚婷一下,只会傻傻地人云亦去。 真心关心朋友,就得愿意做恶人,把对方的真实情况逼出来。 当然也不能以这个为借口,破坏他们的感情,那不是在帮忙,而是在拆人家情侣。 “放心,陈致远对蒋雪晴非常关心,肯定是真心的。”别人还没回答,朱亚婷已经替人回答了。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都懒得骂她猪脑子了。 “你们都提前来了啊!”谢群施施然走进来,一屁股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旁若无人地说道。 约好五点,现在还差几分钟,没想到他们都到了。 “是啊!”叶纤红见她身子跟自己贴得这么近,往里挪了一点,回答道。“第一次见蒋雪晴的男友,我忍不住好奇,所以提前来了,你不好奇吗?” 谢群的男友已经见过,蒋雪晴家的也见了,现在只有朱亚婷家那们还不知道长得什么模样? 比较而言,应该比不上她们两位吧! “我当然也好奇,只是刚才在下面碰到熟人,聊了几句,所以才晚了一会。”谢群很自然地回答道。 “碰到谁,我们认识吗?”蒋雪晴好奇地问。 第一次把男友带出来见人,她其实担心碰到太多的熟人,那样就不好意思了。 “是宋老师的儿子梁德重。”谢群回答道。“小红不是介绍他进了联防队吗?他现在在那边似乎过得不怎么好?” “哦。”叶纤红一听,顿时一阵内疚。“这件事确实是我疏忽了。” 当初主动帮忙,把他安排进那边,只是后来事情一多,就忘了他的存在,没有再关心一下。 他过得不好,其实很正常。 一方面他的性格有些问题,不擅于处理关系。另一方面,当初帮忙的小方现在跟大家的关系断了,肯定不会再照顾他。 这样一来,一个联防队员想顺顺利利,就没那么容易了。 也不知道宋老师知道后,会怎么看自己。 “那就帮他换个地方,顺便把他的警察编制也解决了。”谢群随口说道。“反正他有联防队的经验,这样做也算符合制度。” 相比别人,她行事向来无所顾忌,所以当着别人的面,直接这样说了出来。 “那你给谢书记打电话,帮他把事办了啊?”叶纤红见她说得这么轻松,没好气地怼了一句。 说得好像这样做,非常轻松似的。 “说就说。”谢群拿出大哥大,当着大家的面,给谢明浩打电话,等那边接通后,她开口道:“二叔,小红想请你帮个忙,让一个联防队员进警察编制——” 第一百零三章叶纤红的压力 叶纤红没想到她居然这么不要脸,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请谢书记帮忙,气得去抢她的电话。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自己打呢? 谢群才不管她生气,边说边闪躲,根本不担心叶纤红生气。 倒是把杨致远看呆了。 当初家里要给他介绍对象,他也了解过蒋雪晴的家庭背景。 一开始他是不愿意的,觉得一个大学生一个高中生,没有共同语言。 后来发现她性格不错,长得也漂亮,又有叶纤红这样一个好姐妹,才答应下来。 别看叶纤红行事低调,可是虞城上层,谁不知道她有戴老这样一个干爷爷。 只要这个靠山不倒,她在虞城就可以横着走。 杨致远有个朋友跟胡向阳认识,有一次私下聊天时,说非常羡慕他。 他问原因,朋友说胡向阳娶了叶纤红,还不到二十五岁,就是正科级干部了。 这让他大吃一惊,要知道他所在的人民医院的上级单位卫生局,局长也不过正科级啊! 有这样的好事,换成是自己,也愿意娶啊! 何况叶纤红本身长得很漂亮,又会赚钱,非常能干。 就连蒋雪晴,因为帮叶纤红管着一家年产值超过几百万的美容健身中心,工资也是自己的几倍,就没那么抗拒了。 “行了。”谢群挂了电话,洋洋得意地说道。 事已至此,叶纤红白了她一眼,懒得再理他。 “那他人呢?”蒋雪晴关心地问。 既然帮他解决了工作上的事,应该马上告诉他啊! 谁听到这样的好消息,都会非常开心吧! “回家了。”谢群无所谓地回答。“反正工作安排好了,肯定会通知他的,还怕会错过啊!” 她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让小红吃瘪,那可不容易哦。 “朱亚婷你怎么了?”蒋雪晴知道谢群的性格,也没管她,转头见朱亚婷默不作声,似乎不高兴,奇怪地问了一句。 刚才大家说的事,跟她无关,不应该惹他不开心。 难道是因为被冷落,所以心情不好? “没什么。”朱亚婷咧了咧嘴,把刚刚涌上来的不快压下去。“怪我嘴太笨,看你们聊得这么开心,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是真的羡慕谢群敢拿小红开涮,这也证明了她们两人的关系,远远超过了自己。 也对,谢群跟自己不同,她有当领导的父亲和亲戚,自己有什么? 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还是小红带来的,真的没资格跟她们去比。 “你想多了。”蒋雪晴却当真了,小声地劝道。“其实我也差不多,当看到其它人聊得很开心时,总感觉自己插不进话。” 第一次和谢群小红去唱卡拉OK,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会不停地陪笑。 等她们问自己意见时,傻傻地附和,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怕说错了惹她们不高兴。 直到跟小红熟悉了,知道她不在意自己说什么,只要心里当她是朋友就行了。 这才放下包裹,不再为自己的身份敏感,相处起来也随意多了。 “嗯。”听了蒋雪晴的劝,朱亚婷的心情好了一些。 原来不仅是自己,其它人也一样。 叶纤红嘴里跟谢群和陈致远聊着,朱亚婷的异状早就发现了,不过没有揭穿。 作为过来人,她能猜到朱亚婷现在在想什么,类似的心理,自己也经历过,所以并不奇怪。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受外界的影响,从而影响自己的性格和价格观。 至于是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偏激阴暗,还是乐观开朗,与人为善,完全取决于自己。 人心是很难捉摸的东西,谁也不敢保证你真心对人,别人就一定感恩。 朱亚婷这两年变化不小,随时会结婚,也不知道她会像茂琳姐一样,因为感谢自己的帮助,从而一直忠诚自己。 还是觉得自己给的不够,所以怨气冲天,跟自己走到对立面。 完全看她自己选择了。 重生近三年,真正把自己当亲人,肯定不会背叛自己的朋友,除了家人,只有诗诗姐了。 酒菜上来后,谢群又嚷着要喝酒,叶纤红没有理她,直接把茶倒进玻璃杯。 这样一来,其它人也不好意思劝酒了,总算消停了一会。 吃完晚饭,叶纤红不顾谢群的提议,提出回家。 不是故意不给面子,实在是过了谢群这种疯狂的年纪,提不起兴趣去娱乐场所玩。 至于她们几个去不去,随她们喜欢了。 “叶纤红越来越没意思了。”等她离开,谢群抱怨道:“好不容易回家聚一次,却一点也不给面子。” 她这样做,真的没有坏心思。 只是一个人在外地读大学,太无聊了,难得回家跟朋友聚在一起,不疯狂玩一玩,实在对不起自己。 “你别怪小红,她操心的事太多,让她歇一歇吧!”蒋雪晴劝了一句。 别看老同学看起来很轻松,毕竟只有二十一岁,又要读大学,还要管这么多公司,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换成是自己,只怕早崩溃了。 “你怎么这个也不懂?”谢群不以为然。“她操心的事越多,越该放松啊!否则的话,整天把弦绷得紧紧的,也不怕断了。” 她觉得叶纤红故作老成,这是不对的。 年轻人就该活得有朝气,像自己这样,那样才有精力把事情办好。 “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你觉得这样是放松,或许她觉得这样反而累呢?”蒋雪晴当然是站在叶纤红这边的,并不赞同谢群的作法。“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 别看她性格有点软,脑子不笨,不接受谢群这种强词夺理式的观念。 说完,望了朱亚婷一眼,想看看她怎么说。 “我也觉得去跳舞唱歌,还是很累的,还不如回去休息。”朱亚婷这时候也没有装傻,好好实实回答了一句。“小红刚从学校回来,肯定没精神,等她休息好了,我们再约她出去玩吧!” 说完望了陈致远,看他怎么说。 “既然叶小姐已经离开了,我们今天也早点散了吧!”陈致远想了想回答道。“反正马上就要过年了,还怕没时间聚会?” 在得知虞城一把手是谢群的叔叔后,他又呆住了,所以后面几乎没说什么,担心自己不小心,得罪了她。 很明显,谢群脾气并不好,会迁就叶纤红,是因为她更厉害。 自己和蒋雪晴如果敢得罪她,认知道她会做出什么的事。 “行,那今天就散了吧!”谢群一听,意兴阑珊地说道。 倒不是给陈致远面子,一个实习医生而已,还没有这么大的面子。 不过他的话有道理,接下来马上要过年了,叶纤红会一直留在虞城,还怕没时间把她约出来? 第一百零四章见诗诗姐 叶纤红从酒店出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往诗诗姐家而去。 原本打算今天跟她一起吃饭的,因为蒋雪晴的原因,放了她的鸽子。 不过就算没一起吃饭,跟她聊一聊天也行。 何况大宝小宝也好久没见了,现在回家睡觉还早,决定去看看他们。 到了小区门口,叶纤红把车子停了一会,从空间摘了点水果,装在袋子里,然后开门上楼。 苏思诗收拾完厨房,回到客厅,看到老公蒋建光坐在厚厚的地毯上,平举着胳膊,大宝小宝一边一个,攀着他的胳膊在荡秋千。 见他呲牙咧嘴的模样,肯定被折腾得不轻。 “大宝,小宝,不许再闹了。”叶纤红瞪起了眼睛。 别看蒋建光在外面一付霸道总裁的模样,回家后被孩子缠上,就成了孩子奴。 就算被他们折腾死,也舍不得拒绝他们的要求。 每次都是她来做恶人,两人才放过他。 “我们没有闹。”大宝小宝见妈妈要生气了,连忙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我们在陪爸爸做游戏呢?” 说完,拿脸在妈妈身上蹭来蹭去,各种卖乖讨好。 蒋建光每次看到这个,就心痛得无法呼吸,自己陪他们累得腰酸背痛,还抵不上老婆一句话。 只要她一出来,两人就马上抛下自己,太没良心了。 “是吗?”苏思诗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手一个,把他们抓起来放在自己两侧。“那你们谁会从一数到十了?” 两个孩子太聪明了,还不到两周岁,就会哄人骗人了。 为了防止他们聪明用错地方,苏思诗决定提前进行教育。 数数和背古诗,是她能想到最有用的办法。 “我会我会——”大宝小宝一起叫起来。 还不等苏思诗决定叫谁先背,两人已经一二三四地叫了起来。 见两人都没背错,苏思诗伸手揉了揉他们脑袋。 下午教了他们一遍,晚上就能背得这么熟练,看来两人确实到了开发智力的时候。 有空了得去请教一下教育专家,这个年纪教什么比较好。 叶纤红到了苏思诗家门口的时候,听到里面有奶声奶气的声音在念:春眠不觉晓,外处闻啼鸟—— 诗诗姐还真着急,这么小就让他们背古诗了。 只是听两个宝宝背古诗时口齿清晰,一点不像别家的孩子含含糊糊,又拿不定主意了。 难道他们在诗诗姐肚子里时,自己帮他们梳理身体,已经影响了他们的智力发育? 否则不应该有这样优秀的表现啊! 想到董采玉怀孕时,自己也做过手脚,如果明年宝宝同样特别聪明,那基本上可以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好在只是早慧,不是天才。 否则的话,自己身边接二连三出现神童,会有人要来寻找原因了吧! “你今天不是跟人有约吗?怎么这时候还过来?”苏思诗听到敲门声,站起来打开门,见是叶纤红,惊讶地问了一句。 她的心态比谢群、朱亚婷她们成熟多了,听说蒋雪晴要带新认识的男朋友,跟叶纤红认识一下,她就主动把吃饭的日子往后推了。 以两人的关系,一起吃饭并不会影响什么,只是交换一下最近的消息而已。 跟离家的游子回家后,一起吃饭差不多,更多的是享受在一起时的宁静,毕竟这里没有算计,只有温馨。 “吃完饭就回来了。”叶纤红回答道。“谢群还想去唱歌跳舞疯一下,被我拒绝了。” 说完,看到大宝小宝已经从沙发上爬下来,姆妈姆妈叫着往自己冲过来,一手一个抱起来,用力亲了几下。 不愧是自己的干儿子干女儿,几个月不见,也没有生份,不错。 大宝小宝被亲得咯咯直笑,又要她举高高,笑声一直没断过。 “看到你来了,今晚就不得安宁了。”苏思诗见她们亲热的模样,开始头疼了。 平时这个家里,只有自己可以镇住他们。 小红来了,他们有了靠山,自己说话也不管用了。 “没事,如果怕吵,我带回去好了。”叶纤红笑道。“让你们也享受一下两人世界,现在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了。” 小孩子能走能跑了,很快就会成为人蹭狗厌的熊孩子,诗诗姐和蒋建光这个年纪,也不知道经不经得起他们折磨。 “行。”苏思诗一口应下来。“这两个小子可把我折腾坏了,正好让你也尝尝滋味。” 这个年纪的宝宝,逗一逗肯定很有趣,如果一天到晚带在身边,真不轻松。 她不觉得叶纤红能忍受得了。 不过小红已经结婚,随时会当妈妈,让她提前体验一遍做母亲的不容易,也没坏处。 “那一言为定。”叶纤红一点也不担心,笑着回答。 陪着夫妻两人聊了一会,又听蒋建光提起别墅项目的进度,年后会开始预售,到时还得请小红帮忙,把楼盘推出去。 因为这不是蒋家单独的项目,朋友圈里很多人都有投资,叶纤红也占了一成,所以大家得一起出力,完工前必须全部预售出去。 叶纤红让他放心,到时候加大宣传,一定能全部卖出去。 去余杭读大学这几个月,每个人的身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像蒋家现在已把投资的重心放在肖山,那边如果一切顺利,产值就能轻易超过虞城现有的总值,等于资产增值一倍。 苏思诗因为要带孩子,所以无法参与更多的投资,不过她已经计划好,明年下半年把宝宝送进幼儿园,她就可以重新出来工作了。 农家乐那边,她会把它当成一个赚钱项目,而不是像今年一样,整个人都扑在那边。 家里有一对儿女,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的是,靠那么一点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她的需要。 她的心态已发生了变化。 一直聊到九点多,叶纤红才告辞回家。 见她真的要带大宝小宝离开,苏思诗又有些舍不得了。 “算了,还是你们自己带吧!”见她这样,叶纤红又没有强人所难。 回到家里,看到爸妈在看电视,安安已经回房间了,估计又在思考漫画的事。 见他们悠闲的模样,叶纤红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回家了。 因为这里是他们的根,只在在家里,他们才能完全放松。 就像现在,妈妈边织毛衣边跟爸爸说着电视里的剧情,而爸爸则没有形象地双腿盘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一张毛毯,这样无疑又暖和又舒服。 在余杭时,他们根本做不到这么自在。 算了,以后就让她们在这里生活吧!不勉强他们去余杭了。 叶纤红这一刻也想通了。 “小红,今年你怎么安排年货。”看到女儿回来,叶知书放下手里织了一半的毛衣,问道。 第一百零五章旺旺上门 前两年她都会带回不少鸡鸭鱼肉,给几户亲近的人家分一分,算是年前的孝敬。 今天已是腊月十五了,女儿什么都没说,如果再没动静的话,万一他们以为自家今年不送了,自己去买了年货,到时再送出去,就会让人家为难。 自家也一样,往年女儿带回来的鱼肉太多,大部分会做成腊鱼腊肉,到时不管精蒸还是炖了吃,味道都不错。 如果再不做腊味,过年时就吃不上了。 “那就明天送吧!”叶纤红今年因为上大学,精力有些分散,加上乔昌智没有催自己,居然忘了准备。“明天我把东西采购回来,你们照去年的标准送过去。” 因为卫老林老送了大量年货,包括各种吃的穿的以及烟酒,这些东西已经全部送给公司的高层管理了,不必另外再买,所以乔总没有跟自己提这件事,让她都忘了还有亲戚这一关。 至于底层的年货以及奖金,由乔昌智直接决定就行,不用她操心了。 其实这两年亲戚的条件也好了,平时都能吃得上鸡鸭鱼肉,自家过年送这些,只是礼节。 既然这样,也没必要省这些钱。 “行。”叶知书听她这样说,松了一口气。 她长期生活在农村,比较要面子,如果今年什么都不送,还真担心过年走亲戚,自己会尴尬。 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 河里的鱼虾蟹和黄鳝泥鳅,数量一直在增加,今年省下了公司管理层的数量,只送几家亲戚的话,用不了多少。 养在里面的鸡鸭鹅,数量也越来越多,这次分掉一些,再给温俊的王子饭店供应一批,免得里面数量太多。 水果还是算了,大冬天的送太新鲜的水果,会让人怀疑的。 倒是草莓可以分一些。 忽然想到家里的大棚,爸妈搬回家里之后,也不知道他们自己在种,还是依然交给三叔一家在打理。 还有以前养在大棚边的泥鳅黄鳝,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数量应该也不少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人发现,并偷偷捉回家。 上次撒在空间的中药种籽,已经全部发芽长大,因为浇了灵液,长势不错。 等化妆品厂建好后,留一下做种,其它的可以采了去做面膜。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吃了早饭后,开车往虞城方向而去。 因为要装年货,所以今天开的是家里的皮卡。 像以前一样,开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把空间的鸡鸭鹅绑好后,丢在后面的车厢里。 又装了几桶泥鳅黄鳝和鱼虾蟹,反正这几只塑料桶,一直放在空间里,要用了很方便。 开车回家后,把车停在院子里。 叶知书知道她去采购年货,已经等在院子里了,这时候根据亲戚的数量,分成几堆,由老公分别送去。 别看这些东西都很常见,自家也买得起。 问题是小红家送家来的都特别鲜美,所以亲戚收到后,都留在家里自己吃。 如果要送人,就另外去买。 至于自家那一份,泥鳅黄鳝和虾蟹在桶里养着,什么时候想吃,现杀现吃,这样最新鲜。 只要小心一点,养到正月十五,都不会死掉。 另外挑几条大鱼,杀了做腊鱼。 至于鸡鸭鹅,杀几只用来糟着卤着,其它的同样养在杂物间里。 因为怕搞脏院子,家里已经不养东西了,这几只吃到过年足够了。 叶纤红完成任务后,就不管了,让爸妈自己去解决。 她算是看明白了,自己把事情都做掉了,爸妈未必会高兴。 这些事交给他们去处理,让他们忙一忙,反而有成就感,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可以看出来。 安安像平时一样,安静地坐在桌子上写写画画,对他们的忙碌视而不见。 叶纤红忽然觉得弟弟越来越高冷了,自己在家时也很少说话,难道是艺术家附身,必须这样才行。 “姐。”外面有人叫她。 叶纤红回头一看,原来是旺旺来了。 “放假了?”叶纤红问道。 相比弟弟,郑兴旺的变化并不大,还是像以前一样稳重懂事。 “嗯。”郑兴旺老老实实地应了声。“听说姐回来了,就过来看看。” 对这个堂姐,他依然很感激,如果没有他,自家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生活。 让他特别佩服的是,她不但生意做得好,连学习也厉害,这次补习了大半年,居然以这样的高分,进了省里最好的大学。 自己虽然努力在追赶,可是跟她的距离,似乎在越来越远了。 “你明年就要高考了吧!学校没有安排补课?”想到弟弟今年已是高二的学生了,堂弟应该已经在读高三,叶纤红突然发现自己最近有些疏忽他们了。 对这个时代的乡下孩子来说,高考是一次鱼跃龙门的机会,不能轻视。 如果旺旺能考上大学,那毕业后想要一个好工作,自己也可以帮忙。 如果没有这个学历,那自己就算全力帮他,也未必有多大成就。 毕竟大多数好的工作,大学文凭是敲门砖,没有它一切都是空的。 以前还想着把他留给弟弟,现在早没了这个心思。 生意做到一定阶段,眼界也跟以前不同,知道一家大型企业,并不是一个人能撑起来的。 现在自家的生意,有没有郑兴旺,已经没什么区别。 何况用自己的家人做高层管理,弊大于利,容易把简单的管理复杂化。 越是管理规范的企业,越愿意择才录用,不喜欢安插自己人。 好的管理靠的是制度,不是某个自己人。 “昨天刚考完期末考,今天放假一天,明天开始,就要补课,一直到二十七为止。”郑兴旺回答道。 到了高三后,补课成了常态,他也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得难受。 “哦。”叶纤红应了声。“你现在成绩怎么样?明年考大学有把握吗?” 这时候所有学校都一样,会趁假期给学生多上一些课,谁也没办法反对。 她关心的是他平时的成绩,临时抱佛脚或许有点用处,但是真正的功夫靠平时。 “在班级第十名左右吧!”郑兴旺说完后有些难为情。“考上的希望不是很大。” 他就读的是普通高中,考上大学的比例在百分之十左右,一个班六十人,他等于排除在这个比例以外,除非运气特别好,才有可能考上。 “那你有什么打算,继续补习还是出来工作?”堂弟已经十八岁了,不能再当他孩子,所以说话时,用的是成年人的语气,想听他自己的想法。 有灵液在,帮他把成绩提高一点,其实问题不大。 只要记忆力稍微提高一点,成绩往前挪几名,非常容易。 不必像安安一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那样太夸张了。 第一百零六章年前拜访 “我也很矛盾。”郑兴旺苦恼地说道。“今天过来,就是想请姐帮我分析一下,我以后到底做什么比较好——” 除了佩服堂姐,他也很羡慕安安,因为有姐在,他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没有一点压力。 自己的职责,跟堂姐一样,就是站出来做家里的顶梁柱。 如果是以前,他会觉得努力赚钱,就能达到目的。 看到堂姐辛苦考上大学,他又没把握了。 她已经这么成功了,为什么还要读书,难道以后只有大学生,才能有未来? “如果你问我,那我的答案是,去做你最喜欢做的事。”叶纤红望着他的眼睛,发现他的迷茫不是无病呻吟,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认真地说道。 八十年代末九十代初,国家正经历巨大的变革,所以需要大量的知识分子。 所以考上大学,就能鱼跃龙门,改变自己以及家庭的命运。 再后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靠以前粗放式的管理,已经无法让普通人赚到钱,投资失败的比例越来越高,小企业的成活时间,也越来越短。 同样的,因为大学扩招,大学生的含金量也在一年年降低,毕业等于失业,成为很多人的常态。 如果旺旺明年考上大学,那毕业时应该在九八年,机会还是很多的。 叶纤红其实不想堂弟为别人而活,毕竟他跟自己不同。 自己重生时,家里的情况已经糟糕到极点,如果自己不做出改变,妈妈随时会病死,这个家也会像前世一样,面临分离崩析的可能。 而现在村子里搞起来大棚蔬菜,就算没有旺旺,三叔三婶靠种菜,也能发家致富,所以他没必要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考上大学。”郑兴旺听了堂姐的话,突然低下头小声说了一句。“可是我现在的成绩,考上的希望并不大——” 赚钱改变家里的命运,虽然很幸福,但是考上大学,却是他从小的梦想。 问题是以他现在的成绩,考上的希望真的不大。 难道堂姐在鼓励自己,明年如果考不上,后年继续考? 如果这样的话,那爸妈会不会反对? “你现在成绩上不去,是因为分心的事太多,过年后把那家店转出去吧!”叶纤红建议道。“你才十八岁,赚钱的机会多的是,要明白想获得什么,必须学会放弃一些东西——” 这不是给他灌毒鸡汤,而是让他看清楚自己的现状。 以前家里没钱,生活条件非常差,需要他赚钱改善家里的生活。 家里那栋漂亮的别墅,他出了大力。 而现在三叔三婶已经有能力让这个家过上好日子,他调整目标,把精力集中到学习这一块,对他来说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何况她打算给他一些灵液,提高他的智力,如果莫名其妙地成绩变好了,容易引人疑惑。 关了店,全心投入学习,那成绩变好,大家就会理解。 “哦,我明白了。”郑兴旺低头想了想,最后点了点头。 现在那家店,自己已经很少去管了,反正表姐也有兴趣,就转给她好了。 像堂姐说的,如果两头都想抓,最后很可能一头都抓不住。 还不如放弃一边,全力做好一件事。 等考上大学,大不了像堂姐一样,再重新开店好了。 想明白这一点,他的神情松弛下来,脸上也有了笑容。 叶纤红站起来,给他倒了杯水,趁他不注意,在水里滴进一点灵液。 然后端到他面前,让他马上喝下去。 郑兴旺没有多想,随手接过来,咕咕一口喝完。 “还有,你每天早上或者晚上,一定要坚持锻炼。”叶纤红提醒了一句。“安安那段时间坚持天天跑步,后来记忆力越来越好,学什么都快,身体好反应才会敏捷,这个道理相信你也懂——” 安安现在因为年纪小,还有少年的单薄。 纯粹看身材,已经不比世界男模差了。 旺旺的个子却矮的多,似乎发育已经停止了。 从年龄上来讲,他今年才十八虚岁,如果喝了灵液后,能坚持锻炼,说不定还能再长四五公分。 那样的话,他一辈子都会感激自己的。 在未来,男孩子的身高很重要,能长高五公分,那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我知道了。”郑兴旺乖乖地应了一句。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非常清楚个子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两张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会因为身材的不同,有着天地的差别。 如果自己长到一米八,那在班级里肯定更受欢迎。 从堂姐这里获得想要的答案后,郑兴旺离开了。 叶纤红也没留他。 接下来几天,她去了一趟外婆家,给她送了几套衣服。 又给两个表弟同样送了衣服鞋袜。 舅舅舅妈非常热情,家里现在不缺这点钱,他们在乎的是叶纤红越来越厉害了,依然没忘记他们。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对未来已经没有多少期望,只要手里的小生意能赚钱,就心满意足了。 但是家里的孩子就不一样了。 小学还没所谓,等到初中高中,如果能进一所好的学校,那考上大学的希望就会我几分。 只要成了大学生,有小红这个表姐在,以后还怕没有好工作? 如果进了机关,成为国家干部,那许家真的发达了? 叶纤红没有想那么多,只要外婆在,两家就不可能断了来往。 他们有什么事求上门来,只要不违法犯罪,她还是能帮则帮,无法推却。 原本打算去外公家一趟,给外公调理一下身体。 毕竟他年纪大了,新陈代谢非常慢,就算上次已经排毒洗髓,几个月下来,身体里肯定又积了大量没法及时排出的有害物质。 隔几个月清理一次,才能保证他的健康。 没想到还没出发,董采玉抱着孩子,和表哥把外公送过来了。 这么长时间没见,自然是一阵嘘寒问暖,然后是讨论宝宝的事。 董采玉以前有些娇弱,没想到生了孩子后,整张脸白中透红,变得健壮起来。 为了方便清洗,头发也剪成男式的短发,看起来非常精神利落,如果不是皮肤太白,有点像电影里演的妇女主任。 “没办法啊!”董采玉被她取笑像妇女主任,顿时叹起苦来,“孩子还在吃奶,每天晚上都要醒几次,如果没有铁打的身体,只怕早崩溃了。” 家里有爷爷这个老中医在,她清楚自己能这么健康,还是叶纤红帮的忙。 只是她不愿意承认,自己只好装傻。 “其实能干是好事。”叶纤红笑着夸了一句。“表哥是个软性子,你厉害一点,把家管起来,他就不敢出妖蛾子。” 表哥赌博输钱的事,她一直记着。 别看他家现在条件不错了,如果老毛病复发,跟人玩牌,那多少家产,都不够他输。 第一百零七章宋老师的电话 “小红这句话说得有理。”外公点头表示赞同。“家有贤妻,夫不遭横祸,小玉如果能管家,叶家肯定比以前兴旺发达。” 他平时站在孙媳妇这边,就是希望她把家管起来。 老人的观念比较传统,认为一个管不住自己的人,未来成就非常有限。 对大孙子犯的错,他并不相信能一辈子不重犯。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媳妇当家,把钱管得死死的。 男人手里没钱,想犯错也没了机会。 “小红,你够了吧!”见她们一直在声讨自己,大表哥就受不了。“我又不是圣人,难道犯了一次错,就该一辈子被人说——” 他觉得自己也够冤的,只是一时犹豫,就犯了错。 不过后果确实很严重,如果不是小红出面,把钱弄回来,那个年都过不太平了。 “行,不说你了。”叶纤红笑着摆摆手。“你也是当爸爸的人,给你留点面子。” 说完,把精神力放在外公身上。 像自己猜想的那样,他的身体又有了明显的变化,脸上的老人斑重新出现,血管里的杂物堵了一半。 如果自己不出手,接下来的新陈代谢会越来越慢,精神自然是越来越差。 直到某一天,走路也会变得困难,像很多老人一样,需要坐轮椅或者有人扶着走,甚至卧床休养。 反正外公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能力,她也不再过多掩饰了,趁表哥他们到院子里晒太阳,给外公倒了一杯灵液,让他喝下去。 老爷子接过水,没有问什么,只是望了叶纤红一眼。 叶纤红点点头,表示他猜得没错。 老爷子顿时露出了笑容,朝门外望了一眼,见没人注意到自己,连忙把水喝了。 “外公,你也去院子里活动一下身体。”年纪大了,适当的活动不仅有助于灵液吸收,也能让身体的机能,保持足够的活性,就像给机器上润滑油,能保证这具身体,再多用几年。 叶老爷子无奈地站起来,到院子里散步。 一直到肚子咕咕响起来,他才匆匆回屋,进了洗手间。 离春节只有一星期了,叶纤红坐在客厅里,听乔昌智汇报公司的情况。 像制衣厂、铝合金制品厂、电机厂这些制造型企业,这几天正在发年终奖和年货,准备放假过年了。 而服装店等服务性行业,则只能用轮休来代替放假。 管理人员的年终奖,他照去年的标准,制作好之后,需要叶纤红最后审核,才能发放。 叶纤红跟他商量了一阵后,对少数几个人的金额进行了调整,然后同意发放。 乔昌智的标准是根据工龄、级别、对企业的贡献等硬指标定的,相对比较公正。 而叶纤红则会站在老板的立场,对管事人员的能力、忠诚度等因素,进行加分减分,从而做出判断。 说得夸张一点,有时候能力强,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员工。 而一个始终能站在公司立场处理问题的管理人员,才是最受她欢迎的。 因为有这样的管理人员,会带动其它人对公司忠诚。 而一个能力强,对公司没归属的管理人员,只会把队伍带散。 所以叶纤红必须综合这些因素,考虑他们的年终奖。 乔昌智知道这是叶纤红的权力,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换成自己是老板,也会是这样的态度。 挂了电话,叶纤红坐在原地思考公司的事。 等余杭的公司总部建成,看来还得调整管理人员的工作。 随着时间的过去,刚进公司时的小心谨慎慢慢抛开,露出每个人的真实面貌。 有野心的,有私心的,擅长玩弄人心的,喜欢拉帮结派的,当然也有老实肯干的,肯卖力气的,感恩的,责任心强的人。 叶纤红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看清这些人之后,把他们放到最合适的地方。 只有人尽其才,公司才会成为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 否则的话,终归有人会失望,从而离开。 把一些想法记下来之后,听到电话又响了起来。 她接起来一听,居然是宋老师打来的。 “小红啊!德重的事谢谢你了。”宋老师在那边感激地说道。“去年你帮他安排进联防队,没想到才过去一年时间,他就成了正式的警察。” 当儿子带回转正通知的时候,一家人喜极而泣。 自此以后,他就是正式的国家干部,捧上了铁饭碗。 不但工资津贴比联防队时高了一倍以上,走到外面也倍有面子。 “宋老师,不是我帮忙的,你要谢的话,应该找谢群。”叶纤红笑着说道。 虽然谢群是以自己的名义打的电话,但是确实是因为她这个电话,谢书记才帮了忙。 这一点她不愿意抹杀,何况自己最近忙于自己的事,都忘了关心一下这个师兄的情况,愧对宋老师所托。 “谢群是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宋老师对于自己的学生,还是了解的。“如果没有你,她怎么可能管这件事?” 倒不是说谢群面热心冷,没把她这个老师放在心上。 主要是她性子太跳脱,不会动这样的心思帮自己。 当然学生并不欠老师什么,她也不会因此怪她。 但是叶纤红帮了自家这么大一个忙,她肯定不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宋老师客气了。”叶纤红见她这样说,也不再否认。“师兄转正后,分到哪个单位?” 成为正式警察后,具体分到哪个单位,差别也很大。 想着谢书记亲自安排了,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在车管所。”宋老师回答道。“听说这里待遇好,工作压力小,是个好单位。” 事关儿子的前程,她当然会向熟人打听情况。 大家一致的意见是,那个单位是个好地方,特别是他儿子这种不是正规警校毕业,又没什么背景的人,能进去那里,绝对赚到了。 “那就好。”叶纤红也为她高兴。“以后师兄出息了,老师也可以享福了。” 这话当然是客气话,师兄是什么人,她其实清楚。 以前能混成这样,性格上本身就存在缺陷,并不会因为工作调动,就全部消失。 唯一的可能是,家里条件变好了,有些矛盾能掩盖起来,至少宋老师不用受儿子媳妇的气了。 “以后不来烦我就不错了。”对于自己儿子的德性,宋老师同样清楚,所以没那么乐观。“小红你明天有空吗?来家里吃顿便饭,也是老师一点心意。” 除了亲手炒几菜,请她吃一顿,她想不出其它办法表示自己的感谢。 “宋老师客气了。如果你这样见外的话,那我以后都不好意思来见你了。”叶纤红拒绝道。“这样行不行,等过年的时候,我来给你拜年,你再请我吃饭好了。” 第一百零八章堂姐的变化 在她看来,宋老师虽然是老师,在教育自己子女方面,其实是失败的。 第一次去她家时,留给她的印象实在太糟糕,没有什么事,她真的不想再去第二次。 就算去拜年,她也打算叫了谢群或蒋雪晴一起陪着,免得尴尬时,至少有个人可以转移注意力。 “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宋老师也不矫情。 叶纤红等宋老师挂了电话,才松了一口气。 但愿师兄的妻子别拖后腿,否则他当了警察后,只怕后果会更严重。 “小红。”外面又有人叫她的名字。 叶纤红站起来,发现是堂姐郑兴怡。 “哦,姐来了,快进来坐。”叶纤红招呼了一声。 这个堂姐嫁人后,倒是变了许多。 以前的刻薄和攻击性全部收起来了,让叶纤红对她刮目相看。 说真的,如果她像以前一样,跟自己作对,她有的是办法收拾她。 但是她一付改过自新的模样,她倒不好再说什么。 “这是你姐夫前几天出差,带回来的榴莲酥,我记得你爱吃这个味道,所以带了些过来。”郑兴怡把手里包得严严实实的牛皮纸袋子放在桌上,语气谦和地说道。 以前看不起她,现在想讨好这个堂妹,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最近空下来,郑兴怡也反思过自己以前的行为,为什么小小年纪,要无缘无故把堂妹当作仇人。 直到发现自己那些行为,都是奶奶平时在做的,才突然明白过来。 原来是她恨大伯母嫁给了大伯,有气没地方出,才这么仇视她。 她自己骂人还不解气,就教唆自己以及一家人跟她一样对付堂妹。 可以这样说,不管是爸妈还是自己,都成了奶奶的帮凶。 否则的话,现在堂妹一家发达了,连她的干外婆都得了这么多好处,自己一家跟她们关系最亲近,却什么都没得到。 想明白这一点,她开始疏远奶奶。 她心思歹毒,小红不喜欢她很正常,却害了自己,这让她非常不甘心。 那时自己才多大,知道什么? “谢谢姐。”叶纤红听说里面装的是榴莲酥,真的非常意外。“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道点心前世在深城时,经常能吃到,重生后就没那么容易了。 堂姐不说还没事,现在还真的被勾起了兴趣。 于是小心解开外面绑着的绳子,把纸袋子摊开来。 里面一层层地放了不少,边上有些震碎了,中间的依然是完整的饺子形象,做得非常精致。 叶纤红吸了一口气,那榴莲特有的气味钻入鼻孔,让她非常怀念,于是拿起一只,小心咬了一口。 酥皮咬开后,里面的榴莲馅露出来后,气味更加浓郁了。 叶纤红把剩下半只放进嘴里,大嚼起来。 “好吃。”叶纤红向郑兴怡点点头,接受了她的示好。 她可不信堂姐夫会这么巧,正好带这点心回来,堂姐又恰好送过来。 明显是她知道自己喜欢吃这个,特意让老公带回来的。 “你喜欢就好。”见叶纤红的态度比往常都好,郑兴怡知道自己赌对了。“下次有机会出去,我再让他带些过来。” 靠一些美食,就能让她忘掉以前的恩怨,实在太值了。 “不用这么麻烦。”叶纤红倒不好意思了。“尝一尝就好了,真的想吃,去一趟南方就好了。” 一个人怎么能因为一些点心,忘了正事? “那我让他方便的时候再带。”郑兴怡也怕自己做得太过,反而显得太急切。“我就是觉得以前对不起你,所以送些点心陪罪——” 如果是以前,这些话她绝对说不出口。 嫁到老公家后,经常听公公说起一些为人处世的技巧,才知道自己实在笨得可怜。 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心里就有些不快。 以前做过什么,难道心里没数吗?现在想靠几盒点心,就一笔勾销? 如果她这么想,那是把自己当傻瓜了。 “小红,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郑兴怡见她脸色变了,顿时着急了,急急巴巴地解释道。“我那时才几岁,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要针对你——” 见她依然没有出声,心里更加慌乱。 “其实是奶奶天天这样教我,我又不懂,就跟着她骂你。”郑兴怡最后豁出去了,把心里的想法全部说了出来。“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不能让你原谅,至少我以后不会再跟奶奶亲近。” 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倒是吃了一惊。 细细想一想,确实像她说的,那时她才几岁,哪里会有那么多刻薄恶毒的骂人话。 自己可以不原谅她,站在她的立场,其实也是受害者。 否则的话,父亲才几个亲人,两家人也不会像今天这样疏远。 “对不起,小红。”见叶纤红脸色稍微柔和了一些,她终于道了歉。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发现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难。 郑兴怡不知道她会不会因此对自己有所改观,至少自己心里那一关,已经轻松不少。 “算了,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意思?”叶纤红最后还是选择原谅。 有些错一旦造成,就无法挽回,就像她这么多年受的伤,不会因为一个道歉,就全部消失。 但是要她承担全部责任,她确实没这个能力。 所以可以接受她的道歉,但是并不表示心里的疙瘩消除了,就得像其它堂姐妹一样亲近。 “我也不求你原谅,只要你心里好受一些,我就满足了。”郑兴怡聪明地及时止住话头。 因为这个原因,两人接下来就有些尴尬。 好在郑兴怡不算太傻,及时告辞回去,让叶纤红心里舒坦了一些。 叶知书回来时,看到桌上的榴莲酥,皱了皱眉。 她闻不惯这个气味,所以并不喜欢。 “刚才谁来过来?”她随口问道。 快过年了,来家里的客人不少,她也习惯了。 “是堂姐。”叶纤红回答。“除了送了这包榴莲酥,还说了一些其它话。” 于是把她道歉的话全部说了一遍,脸上却没什么表情。 “我就知道是你奶奶造的孽。”叶知书虽然无法原谅侄女,但是心里的怨气却因此少了点。“没有她,你爸会过得这么累?” 自己母女跟婆婆的矛盾,最难过的肯定是老公。 要他站在老婆这边,跟母亲疏远,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舒服的。 叶知书感激他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娶了自己,所以特别心疼他。 “妈,这件事都过去这么久了,不用再生气了,不值得。”见妈妈生气,叶纤红倒后悔起来。“现在后悔的应该是她吧!谁让她的心这么恶毒——” 母女俩相互劝了几句,这才把这件事压下去。 第一百零九章白翌宸的年前礼物 叶纤红下午又接到傅老的电话,邀请她去做客。 原来是他的孙子傅煜城,已经正式在虞城法院上班,为了感谢叶纤红帮忙,所以打算在家里请她吃饭。 “傅老,都是自己人,没必要这么客气吧!”以前没想那么多,知道他们夫妻俩失去了儿子媳妇,现在只有一个孙子陪在身边,就有些同情他。 特别老夫妻给她的印象非常好,不好意思麻烦她们。 “就是因为自己人,我才敢请你。”傅老笑道。“如果没有替你工作,你这样的大人物,我想请也不敢动这个脑筋呢?” 当初会答应进叶纤红的公司,就是因为知道她的背景。 没想到除了赚到一份不菲的工资,孙子也因此受益,所以特别感激。 当然还有一件事非常奇怪,就是老夫妻俩的身体突然变好了。 别看傅老年纪大了,看问题非常清楚。 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并且会这样做的,只有可能是自家老板。 所以这次感谢,其实有双重目的。 “那行,我晚上过来。”见傅老这个年纪了,为了达到目的,说这样的话,叶纤红心里过意不去,于是答应下来。 刚挂了电话,同村开小店的那户人家,送来一张包裹单。 叶纤红拿过来看了看,署名是白宸翌。 这小子给自己寄东西了? 难道是漫画书? 正好安安现在在准备新的漫画故事,拿来给他看看也不错,可以参考一下。 于是跟爸妈说了声,开车去镇邮电所拿包裹。 让他意外的是,白宸翌这次寄了两大箱东西过来,叶纤红拿到后,先打开看了看。 第一箱跟她猜测的一样,满满的全是漫画书,足有上百本。 全部给安安的话,整个寒假不要做别的事了。 打开另一只箱子,居然是录像带。 叶纤红随手拿起来看了看,一半是日剧,剩是的是动画片。 好嘛!这小子肯定知道了自己现在在读日语专业,送来的全是未译制的原版日剧。 前些日子还想着找些相关的电影,边看片边学日语,现在全齐备了。 把箱子搬到汽车后备箱,盖上后拿出大哥大给白宸翌打电话。 “小红姐,包裹收到了?”听到是叶纤红的来电,白宸翌笑着问道。 两人虽然很熟了,却不会无缘无故打电话。 现在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唯一的可能,是她收到包裹了。 “收到了。”叶纤红回答。“你小子这次用了不少心思吧!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因为时代的原因,内地虽然也有类似的音像制品和书籍卖。 但是数量不多,想买齐这些,其实并不容易。 或许沪市京城这样的特大城市,一些对外的免税商店,才能找到它们吧! “小红姐你太客气了。”白宸翌见她喜欢,也非常开心。“我这边也没什么可以送的,你喜欢就好。” 快过年了,他原本打算寄一些香江的特产当礼物。 又一想,这些东西只要有钱,都能买得到。 反而是没有人会送漫画书这种东西给她,所以花了几天时间,精心淘了这些礼物。 看她这么郑重其事打电话过来,说明她确实很喜欢。 “你这么用心,我当然喜欢。”叶纤红再次肯定了一句。“你小子终于懂事了,下次来这边,我请你吃饭。” 以前总担心他说话做事不分轻重,甚至想让胡向阳和安安离他远一点。 现在看来,不必担心了。 跟他又聊了几句,听说他现在经常有机会上电台和电视节目,叶纤红也为他高兴。 再次鼓励了一番,这才挂了电话。 把车子开回家里,把箱子拿出来,放到客厅,叫安安过来看。 “姐,那个白宸翌又寄了一箱新的漫画书?”安安拿起来翻了翻,见这些书都是杂志上有介绍,却买不到的漫画书,兴奋地叫道。 以前姐姐叫自己离那个白宸翌远一点,说是会被他带坏的。 他当时莫名其妙。 长这么大,还不知道男孩子会被别的男孩子看上,然后带来危险。 现在读了高中,接触的人和事多了,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男孩子喜欢男孩子这回事。 对白宸翌,他的印象并不深,只觉得脾气不太好,动不动喜欢跟人吵。 反正自己也不会喜欢男孩子,又不怕被他们欺侮,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上次寄来发一箱漫画书,他的印象有了改观。 没想到这次寄得更多。 “是啊!”叶纤红点点头。“还有很多日剧和动画片,日剧放在客厅录像机那里,其它的搬到你的房间吧!” 放在外面的话,有亲戚家的孩子过来,到时要走了就不好追回。 安安的房间,普通人不会进去,除了他的好朋友。 所以就算他要借出去,也是他的事。 “好。”安安一听,把日剧挑出来,放进放录像机的柜子里,把剩下两只箱子叠在一起,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 见他喜上眉梢的模样,叶纤红也特别开心。 看时间还早,于是挑了一盘带子,放进去开始看起来。 还没看半小时,就听到外面有声音传来,仔细听了听,是自行车铃声。 然后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是,是张建盛、徐志豪和其它动漫社的成员。 叶纤红笑着摇头,弟弟刚收到动漫书和录影带,就急着把他的小伙伴全部召集过来,看来是急着想分享自己的收获和喜悦。 不过这样最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就应该这样才对。 如果整个寒假,他一个人宅在家里看,她说不定得担心了。 可惜晚上还要去傅家家吃饭,否则自己动手做一顿美食,招待他们一下。 他们进来后,七嘴八舌跟叶纤红打招呼,叶纤红一一应了,让他们自己上楼找弟弟。 继续看了会日剧,按下暂停键,站起来找了两只水果盘,一只放了零食,另一只放进水果,端到弟弟的房间里。 打开门后,看到这些孩子有的坐在地毯上,有的坐在床上,手里捧着本漫画书,没人说话,也没个正形,似乎被书里的故事迷住了。 “吃些东西再看。”叶纤红进门后,把盘子放在一把椅子上,叫了一声。 她一直觉得不管是看书,还是看剧,边上有一堆零食,边吃边看,那是身体和精神双重享受,非常过瘾。 “谢谢姐。”屋里的人零零落落地叫道。 徐志豪叫得最大声,说完不客气地拿了一个苹果,边啃边继续看书。 其它人见状,也收了拘束,过来拿东西吃。 安安现在跟同学在一起时,越来越高冷了,这时候没有说什么,只是随手拿了块自己喜欢吃的饼干,撕开包装纸,吃了起来。 第一百十章傅老的邀请 叶纤红也没打扰他们,放下盘子后就离开了,还贴心地帮他们带上门。 这个年纪的孩子,能获得一本好书,一堆零食,应该是最幸福的时候。 她不想破坏他们这份简单的快乐。 下了楼,继续看日剧。 大学才读了一个学期,日语掌握的词汇非常有限。 因为想听懂里面的对白,所以刚开始看时,非常吃力,需要看下面的中文字幕,才能知道大概的意思。 不过她不着急,相信多看几遍,就能记熟了。 像一些常用的称呼,以及短句,记住后就不会忘记,后面碰到,不需要看字幕,就能一下反应过来。 而日剧最大的特点,就是剧情比较生活化,里面很少有夸张的大段台词,大多是家长里短的对白,这样一来,感觉能听懂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多。 一部一个多小时的剧看完,叶纤红有些意犹未尽。 如果天天这样看的话,她怀疑一个寒假,自己就能把日语的口语,大部分学会了。 又找了一部感兴趣的日剧放进录像机里,听到落地自鸣钟当当响了四下。 想起晚上还有约,只好关了录像机,站起来准备带去傅老家的礼物。 过年前最适合带的自然是年货。 叶纤红到杂物间挑了挑,提了几个适合老人吃的礼盒,又拿了一些腊肉腊鱼,几只螃蟹,感觉差不多了。 收到卫老林老的礼物时,已经给傅老家送过一次年货了。 这次还会带上它们的原因,无非是担心两位老人年纪大了,孙子又不懂事,家里的年货准备不足。 又一想,傅老没有了儿女,走动的亲戚肯定也不多,倒不用准备过多的食物。 真正亲近的是三代内的直系亲属,侄子外甥什么的,过年时最多带上礼物过来吃顿饭,这无非是一场仪式,谁都知道没多少亲情在里面? 到了傅老家的时候,叶纤红吃了一惊。 原以为他们会住在常见的楼房里,没想到这边居然是一栋老房子。 单看围墙围住的面积,应该有近三百个平方,房子的格局,跟外公家的老房子有些相似,应该有上百年的历史了。 “是不是吃了一惊?”傅老听到敲门声,过来开门,看到叶纤红惊讶地张望,笑着问道。 要知道他小时候可是大少爷,傅家祖上出过不少大人物,当时半个镇都是傅家的财产,包括大量的院落和商铺。 解放后分田地,大部分房子都被分出去了,只有这一栋独门独院的房子,还给他们留着。 他们家祖上建的傅氏祠堂,现在也成了村里公用的大会堂,他们再也没法在那里祭拜祖宗了。 “是啊!”叶纤红笑道。“看来傅老出生不简单,难怪给孙子取个名,都这么讲究。” 那一代的男孩子,名字其实差不多,什么向阳、建设、卫东之类,才符合时代主流。 傅煜城这样的名字,一听就不是普通家庭会取的。 “这个没办法,取什么名字,祖上一直有规矩传下来,不能乱了。”傅老笑着回答。 虽然现在外面都不讲究传承什么,傅老从小受的教育非常严格,所以依然记得孙子是煜字辈。 只是到了孙子这一代,应该要断了。 等他结婚生孩子,估计不会再严格照这个次序取名了。 不过孙子只有一个,肯尽早结婚生子,让傅家不至于断了传承,他就心满意足了。 取名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 叶纤红打开汽车后备箱,把礼物拿出来。 “叶小姐,你怎么又带东西过来——”见她带了这么多礼物,傅老又是感动又是惭愧地叫道。“我们请你来,只是想表达一番心意,其实拿不出好东西招待你。你这样让我们无地自容了——” 傅老的观念比较传统,与人相交,讲究的是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 叶纤红给他兼职的机会,他就会全心全意帮她把事情做好。 帮孙子找到好工作,已经是额外帮忙了。 他觉得无以为报,所以才邀请她过来吃饭。 别人帮了忙,如果自己没有任何行动,那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一顿饭虽然抵不上人家的恩情,至少自家有所表现,这是最重要的。 “傅老别这样说。”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从你给我做事起,我们就是自己人了,自己人之间不必客气来客气去,否则我下次就不好意思再来了——” 她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怜悯,而是正常的礼节来往。 人与人交往时,总归会存在贫富差距,不能要求双方拿出同等的礼物。 否则的话,穷的一方就辛苦了,必须打肿脸充胖子了,才能维持这份情义。 时间久了,总归不得不放弃。 那样一来,只有门当户对的人才能交朋友,那多没意思?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傅老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理。 与其在意这个,还不如随意一点,这样才是待客之道。 两人边聊边进屋,看到厨房里傅奶奶已经在准备晚上的菜了。 “叶小姐你先坐一会。”傅奶奶看到她进屋,叫了一声。“桌上有瓜子和花生,是我亲手炒的,如果不嫌味道淡,可以抓一把尝尝——” 每年过年时,家里都会准备一些炒货。 现在很多人喜欢在外面买,觉得味道更好。 傅家却认定自家炒的吃起来才有年味,如果什么都外面买,就失去过年的意义了。 “好。”叶纤红也没客气,在椅子上坐下来之后,随手抓了几粒花生,开始剥壳。 原本以为是淡的,没想到味道跟市场买的五香味差不多。 拿过来仔细看了看,发现每粒花生壳的尖上,似乎用刀割了一道口子。 这么说来,应该是炒之前,用调料腌制过的。 又拿了瓜子尝了尝,同样味道不错。 叶纤红有些吃惊,要把瓜子花生做到这一步,得花不少心思。 难道这就是老一辈的人,做事的态度,最普通的零食,也会用心加工? 以前看过一些书,说旧时代的大家闺秀,除了要学会三从四德的礼仪,还需要掌握很多能力。 随了针织裁剪之类的女红,还要识文断字,学会管理家族内部的事务,包括包括一家大小吃穿用度、用人安排等实务。 她一直以为那是小说里随便写写的,现在看傅奶奶炒的瓜子花生,她突然相信了。 别看那时候的女人,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 但是当好家庭主妇并不容易,特别是大家族的主妇,需要会的东西太多了。 而且不是会了就行了,必须精益求精,讲究的程度,只怕远远超过自己的想像。 第一百十一章参加饭局 “味道怎么样?”傅老泡了茶端过来,见叶纤红在尝自家的炒货,随口问道。 自家老伴的水平,他自然清楚,所以这话有着些炫耀的成份。 “不错,比买来的还要好吃。” 这不是她瞎捧。 买来的或许味道不错,问题是加工过程中,加了糖精香精等增味剂,肯定没那么卫生健康。 而这些炒货,都是傅奶奶用心炒制出来的,光这一点,就不简单了。 傅老怕叶纤红无聊,坐在她的对面,跟她聊起工作上的事。 手上有了这么多公司,不管是叶纤红也好,乔昌智也好,不可能盯住每一个人。 所以总会有人趁机混水摸鱼,占公司的便宜。 傅老不怕得罪人,所以趁现在有空,把问题比较大的几个人,详细跟叶纤红说了一遍。 说完,从屋里拿出一叠纸,交给叶纤红。 老板想处理人,总得有个理由,这里面很多数据,都是他最近收集到的。 原本他想等公司新的总部建好之后,再拿出来。 今天有这样的机会,就提前给她了。 “谢谢傅老。”叶纤红大致看了看,就把它放进手包里。 其实很多存在问题的中层管理人员,她都能感觉得到。 不过有了这么详细的数据,处理起来就更有说服力了。 “这是我的工作。”傅老不好居功。“相比其它公司,这边的问题其实算是少了。” 一辈子在这个行业工作,见多了各种各样的吸血鬼,把公家的财产转化成私人的东西,获得了大量的利益。 如果大家都用心工作,怎么会有那么多公司莫名其妙地倒闭? 真正说起来,纯粹因为企业本身的原因倒闭的并不多,大多是管理层出了问题。 “这一点我相信。”叶纤红自信地回答。“任何一家企业出现问题,都是内部人员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然后整个公司的风气败坏开始的。” 等到公司每个人都觉得老实人吃亏,敢贪敢拿的人占便宜的时候,就没有人真正站在公司这边了。 两人聊了一会,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传来,然后看到傅煜城推着自行车,进了堂屋。 一段时间没见,他的气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看来最近工作很顺利。 “叶小姐来了。”傅煜城停好自行车,拿着公文包进屋,笑着叫了一声。 到了虞城法院,虽然工作依然很忙,不过工作氛围比以前的单位好了许多,大家也非常照顾自己,这让他彻底放松下来。 不管是新人还是老机关,进了一个单位后,如果上班时没法安定下来,下了班后,总是忧心忡忡,担心工作没干好,会随时丢了工作,那整个人的精神压力就会非常大,时间久了,会把人压垮。 傅煜城以前就是这样的感觉,每天下班后,最担心有同事找上门来,告诉自己工作上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当然没这种感觉了。 上班时,如果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坐下来激烈地讨论,下了班就彻底抛下工作,干自己想干的事。 他非常喜欢现在这样的状态。 当然他不是傻瓜,自己一个刚进单位的新人,能有这样的待遇,肯定是上面有人罩着。 法院又不是真空地带,同事之间的竞争依然存在,又不是没有新人被拖出来当替罪羊? 叶纤红点点头。 对这样的男孩子,她有时候也很头疼,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态度,跟她打交道。 自家的堂哥读中学时,一切很正常。 等考上大学,每年暑假寒假回来,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沉默。 叶纤红能猜到原因,是因为到了大学后,那些他曾经引以为傲的东西,在大学里毫无用处。 而那些他曾经鄙视的东西,却能让人得到尊重。 比如拍马,比如送礼,比如家庭出身等等。 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县农机厂,成了压倒他所有骄傲的最后一根稻草。 相信傅煜城也经历过类似的心理转折。 好在他有一个明事理的爷爷奶奶,在他想不开的时候,能及时开导他。 “小城,快去洗手,过来陪叶小姐。”傅老在旁边催促了一句。 孙子的变化,他看在眼里,所以更加感激自家的老板。 虽然这边是虞城,比不上余杭。 可是能让小城工作顺心,比什么都重要。 傅家就这一条根独苗了,如果出了事,那老夫妻也活不下去了。 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希望他好好工作,然后找个女孩子结婚生子。 只有工作稳定下来,后面的事才能提上日程。 现在看来,明年可以跟他谈婚姻大事了。 “知道了,爷爷。”傅煜城乖巧地就了声,去厨房洗手。 因为厨房和客厅连在一起,他进去时,做的每件事,叶纤红用精神力看得清清楚楚。 叶纤红对他的观感,突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他进去后,身子趴在傅奶奶的后背上,脸亲昵地靠在老人的肩上,跟自己重生那天,跟妈妈抱在一起的动作一模一样。 看傅奶奶脸上满足又宠溺的笑容,就知道祖孙俩平时经常这样互动。 原以为傅煜城是个被宠坏的孩子,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是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暖男? 这样看来,他跟堂哥的情况又不一样。 堂哥是没情商,性子又高傲,所以跟人格格不入。 而他心地善良,却比较晚熟,因为还没准备好踏入社会,所以才会在原单位出了差错。 如果新单位有人照顾,给他一点时间,这样的人以后混得不会太差。 没过一会,饭菜就端出来了。 小圆桌上摆了八桌一汤,非常丰盛。 叶纤红注意地看了看,发现每道菜都做得非常精致,就连摆盘,也用了不少心思。 比如清蒸鲈鱼,整条鱼上面放的姜丝葱丝,全部一样粗细,看起来非常美观。 而那盘白切鸡,鸡肉上面应该刷了一层类似油脂的东西,在灯光下亮闪闪地在发光,特别馋人。 这些虽然都是小节,却能看出主人做菜时的态度。 就像越是高档的饭店,越会在意这些别人疏忽的细节。 也不知道傅奶奶年轻时,受过什么样的教育? “叶小姐,家里没好东西招待你,就做了几个家常菜,希望你别嫌弃。”傅奶奶坐下来之后,客气地说道。 因为招待女客,她们并没强求她喝酒,所以给叶纤红盛了一碗鸡汤,让她饭前先喝一碗,暖暖胃。 “谢谢傅奶奶,这汤非常鲜美。”叶纤红接过来喝了一口,赞叹道。 鸡汤上面的油撇得非常干净,放了些笋干、香菇、蛋饺和菜心,清淡却鲜美。 叶纤红望了老太太一眼,忽然觉得她才是真正的美食高手。 第一百十二章用鲜花妆点家 自己做得好吃,靠的是空间产的食材,以及各种别人还没开始用的调料。 说得夸张一点,要么是作弊,要么是用重口味吸引人。 毕竟这时候跟前世不同,材料本身都很新鲜,不像前世,完全没污染和添加剂的食材,已经成了稀有物品。 想用这些垃圾材料,做出美食,除了靠大量的调料,根本没有其它办法。 这也是前世烧烤奶茶以及川湘菜特别流行的原因。 鸡肉鸭肉都没有了鲜味,除了做成辣子鸡,啤酒鸭之外,真没有别的办法。 这顿饭吃得非常过瘾。 叶纤红甚至想着,是不是有空多过来找傅奶奶,向她学一学厨艺。 如果自己把这些都学会了,以后做菜,不必靠各种重口味菜吸引他们了,可以多做些清淡的本帮菜。 从健康的角度来说,越是清淡,对身体越有好处。 现在大家都年轻,所以吃得重口一点,问题不大。 如果年纪大起来,还一直这样,那身体肯定吃不消。 她敢这样做,是因为有灵液,可以替家人调理身体。 吃完晚饭,叶纤红没有再跟傅老谈工作上的事,而是向傅奶奶问了一些做菜的秘诀。 她本身厨艺不低,只是大多菜是前世在深城学的,因为老火汤花时间,虽然喜欢却不可能经常煲,所以做川菜的次数反而更多。 当然如果麻辣味太重,她也吃不消,大多是改良过的微辣口味。 老太太难得碰到识货的人,自然没有拒绝,跟她说起晚上这些菜的做工要点。 比如怎么挑选材料,怎么配菜,以及过程中,怎么控制火候等等。 叶纤红一一记下来,准备在家时试一试,看能不能做出傅奶奶一样的味道。 到时如果再用空间的材料,那味道绝对比现在更美味。 大年二十六,叶纤红接到乔昌智的电话,说工厂正式放假。 除了服装店还需要人轮休,其它人已全部放掉了。 “杨涛兄妹有车开回家吗?”叶纤红问道。 其它人她不担心,杨涛今年刚谈了对象,如果公司有车开回去,去未来岳父母家有面子,他们答应婚事的可能性也大了。 倒不是看不起杨涛,主要是郑芮瑶的前男友是银行职员,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样的身份,肯定不是杨涛比得上的。 公司现在有几辆小轿车,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乔昌智、谢建奇、王茂琳一人有一辆,其它人有没有配备,她就不知道了? “余杭制衣厂有一辆车,我让他开回去了。”乔昌智回答。 他知道老板重视杨涛兄妹,所以早就安排好了。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但愿他送女朋友回家时,能把亲事定下来。过了年他就二十九了,再不结婚,就要三十了。” 如果前世,三十没结婚的男孩子多的是,这时候可不行。 就算杨涛不急,只怕他爸妈急死了。 “杨涛这样出色的男孩子,如果她们还不紧紧抓住,那只能说她们眼睛瞎了。”乔昌智笑了劝了一句。 同为男人,他也觉得杨涛不错。 他跟其它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不管工作还是交际,都能做到专心致志。 不像其它人,容易被外界影响而分心。 当他对一个人好时,就会全心全意好,绝对不会三心二意。 就算别的人更漂亮更优秀,他也绝不会动摇分毫。 这一点用到工作上也同样,当叶小姐把那边的管理工作交给他之后,他就把全部的精力,放到这件事上。 或许他的能力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勤能补拙,当他倾尽全力在一件事上,成功是早晚的事。 “我也这样觉得。”叶纤红没想到乔昌智会这样说,笑着回了一句。 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其它人的情况,然后挂了电话。 “小红,我和你爸要去一趟虞城,你去不去?”叶知书此时站在院子里,老公已经发动车子,准备出发,她通过玻璃窗看到女儿在打电话,等她挂掉后问了一句。 家里其实不缺什么,但是年前总得去一下,看看有没有比较有意思的东西,买一点回来。 现在乡下条件好了,有的人家会弄一些有趣的吃食,有的人会设计一些没见过春节装饰用品,有的书法名家,甚至会在现场写春联售卖。 反正家里不缺钱,买一些回来装点一下,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们去吧!”叶纤红摇摇头。“我还有事。” 知道他们上街的目的后,她决定从空间移一些花草出来,布置家里。 除了福字和春联,最好的装扮就是鲜花了。 种在空间的君子兰和蝴蝶兰,有不少开放了,到时在屋里放几盆,肯定非常喜庆。 想到这里,她朝楼上看了看,见弟弟没有下来,估计他又在画画了。 于是走到没人看到的地方,精神力一动,把空间的花移了出来。 在客厅摆了四盆,又在屋檐下的窗台上放了一盆,剩下的楼上爸妈房间和自己房间各放了一盆。 不想打扰弟弟,他那一盆就先在楼下放着。 想到空间还有十几盆,叶纤红考虑着要不要给戴老和外婆他们送一些。 电话突然又响了起来。 “叶小姐,我这边遇到了件麻烦事。”叶纤红一接起电话,就听到杨涛的声音。“如果没解决,只怕过年回不了家,只好向你求助了——” 原计划今天上午买好礼物,吃了午饭后就开车回家,天黑前就能到家了。 没想到出了意外。 “怎么回事?”叶纤红担心地问。“是因为郑老师?” 杨涛给自己工作这么久,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难道是郑芮瑶引起的? 女孩子长得漂亮,有时候麻烦不招自来,这也是很无奈的事。 “确实是因为她——”杨涛没想到老板这么敏锐,一下子猜到了原因。“她早上出来找我,碰到前男友,两人发生了冲突——” 因为要跟杨涛同车回家,学校放假后,郑芮瑶没有像往年一样,马上回家,而是在宿舍等他放假。 好不容易等到男友可以回家了,她打扮妥当,匆匆去跟他汇合,顺便购买些孝顺爸妈的礼物。 刚出了学校,就碰到马平川。 对于这个男人,她现在完全懒得理,所以错开身子继续往外走。 没想到他身子一动,拦住了她。 对于这个前女友,马平川心里很复杂。 两人在一起五年,感情肯定是有的,为了前程,他狠心抛下了她,跟相貌和性格都远远不如的行长女儿,开始恋爱。 原本见郑芮瑶没有纠缠自己,他是暗暗欣喜的,不料上次跟人出来吃饭,看到她比以前还要漂亮,想到两人在一起这么久,居然还没发生关系,心里就不平衡了。 第一百十三章果然来找事了 这几天虽然尽力压制这样的想法,可是越压制反弹越厉害,今天女友跟她父亲去喝喜酒,他一个人在宿舍坐立不安,最后还是过来了。 到了这边,才想到小学早已放假了,郑芮瑶估计早到了家。 正要回去,意外地看到她从里面出来,顿时喜出望外。 难道这就是缘份?他暗暗想着。 郑芮瑶没想到他会拦住自己,还让自己跟他回宿舍,哪里会答应? 她就算再傻,也知道她不怀好意。 自己都有男朋友了,怎么能跟他再有瓜葛? 马平川不知道怎么的,一时转不过弯了,就动了手。 最后的结果是,郑芮瑶身上多处被他掐伤,而他的脸上也被抓了几条血丝。 跟杨涛会合后,她怕他担心,所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 没想到马平川回家后,发现脸上的伤,知道无法向女友交待,索性反咬一口,说前女友前来纠缠,他推脱不开,被她抓了几下。 他的女友见过郑芮瑶,本来就觉得她比自己漂亮,担心她纠缠男友,这时候自然相信了。 一时控制不住怒气,找到在教育局工作的舅舅,要他帮自己出气,联系郑芮瑶,让她马上过来道歉,并赔偿男友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否则报警抓她,让她回不了家,过不了年,还要她丢了工作。 就连男友的工厂,也要让他开不下去。 杨涛坐在郑芮瑶旁边,她接电话时对方说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郑芮瑶见瞒不下去了,只好把事情经过全部说了。 杨涛没想到女朋友差点被人欺侮,对方还恶人先告状,气得要去跟人拼命。 郑芮瑶连忙拦住他,说对方有后台,不能乱来。 既然他们想找工厂的麻烦,那这件事必须让叶小姐知道,好有所防备。 杨涛这才冷静下来,打电话给老板,把经过说了一遍。 “口气好大。”叶纤红一听,冷哼一声。“你们去做自己的事,这件事我来解决,把他们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第一次看到郑芮瑶的前男友,就发现他眼神不对,担心他来找麻烦。 没想到自己的猜测这么灵,他真的来了。 他的女友有舅舅在教育局很了不起吗?妄想一手遮天? 叶纤红挂了电话,给徐菁云打电话,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问她有没有办法解决? 经过几个月的发展,两人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现在碰到麻烦,叶纤红自然不会自己扛着,直接找她帮忙了。 “这是小事,我来解决就行。”徐菁云听说对方是西湖区教委的一个小干事,口气就这么大,笑着回答道。 有时候就是这样,真正的大人物,反而低调谦逊。 那些有了一点点权力的人,一付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似乎担心别人不知道自己有多牛。 “那行,这件事就麻烦你了。”叶纤红把对方的电话号码告诉她,相信有了这个,知道对方的身份并不难。 至于郑芮瑶那个前男友和现女友,怎么处理倒要考虑一下。 这对渣男配贱女,敢欺侮郑芮瑶,无非是借了她父亲的势。 那就查一查那个父亲吧! 如果他清白就算了,万一本身不干净,那就对不起了。 考虑了一会,最后打电话给谢群的未婚夫齐军浩,他对余杭比较熟悉,知道找谁处理比较合适。 齐军浩没想到叶纤红会给自己打电话,非常开心。 说春节会去虞城,到时和谢群一起来做客。 叶纤红自然说欢迎。 又把这次打电话的原因,详细说了一遍。 “这个容易,我认识他们分行的行长,到时让他出面处理一下就行了。”齐军浩一听,轻松地回答。 在普通人看来,在银行工作牛得不得了。 在他们这种机关人员看来,那些都是归他们管的事业单位,在老百姓面前牛一下可以,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 “谢谢。”叶纤红见他说得这么肯定,笑着道谢。 又聊了几句,才挂电话。 怕杨涛他们担心,叶纤红给他回了个电话,告诉他进展。 听说叶纤红直接找上面的人,去调查马平川女友的舅舅和父亲,两人又惊又喜。 虽然两人都知道叶小姐身份不简单,可是没有真正经历过,心里还是不放心。 这样一来,可以安心回家了。 叶纤红知道他们赶时间,没有再说什么,让两人路上小心,一路平安,就挂了电话。 中午爸妈回来时,看到屋里多了这么多鲜花,忙问是谁送来的。 叶纤红含糊地回了一句。 反正具体是谁,他们说过后就忘了,不会纠结这件事。 吃了午饭,戴老派人送来东西,大多是别人送给他的新年礼物,他又挑了叶纤红家用得着的,转送过来。 叶纤红让人搬进屋里,让妈妈处理。 家里用得着的,就留下来。 有的家里就已经多到吃不完用不完,就让爸爸拿去送人。 反正外婆家、三叔家不可能像自己一样,多到用不完。 再给堂哥一家也拿一点,虽然不喜欢小叔和奶奶他们,没必要做得太绝情。 至于给戴老的回礼,她最后端了一盆蝴蝶兰和一盆君子兰,让司机送回去。 空间的食材,已经送过一次了,这次就算了。 车子回家后,接到戴老的电话,说很喜欢她送的两盆变异兰花。 叶纤红这才想起,这些兰花在空间种久了,一般都会发生变异。 好在戴老知道自己的底细,不会大惊小怪。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和安安开始贴新的春联和福字。 郑兴旺和毛毛也一起过来凑热闹了。 “姐,这是哥给我买的自行车——”毛毛踩着一辆小自行车,来到叶纤红面前献宝。“你说好不好看?” 毛毛今年已经十二岁了,个子窜到一米五几,瘦瘦高高的,郑兴旺给他买了辆最小型号的自行车,当做新年礼物。把座凳调到最低,刚好能坐着骑。 这几天他天天让哥哥扶着学骑车,今天已经非常熟练了,这才骑过来给人看。 “好看。”叶纤红笑着回答一句,又摸了摸他的头。 被堂姐夸奖,他就开心得眯起了眼睛,看起来特别乖巧。 叶纤红总觉得毛毛跟以前的安安很像,比同龄人幼稚,性格也单纯。 或许是因为上面有哥哥在护着,所以需要操心的事少。 “姐,你家这花是哪里买的,特别好看。”郑兴旺则羡慕地望着屋里的蝴蝶兰和君子兰。“我下午也去买几盆回来,放在家里。” 这些年很多习惯他都是从堂姐那里学来的,自家同样造了别墅,所以也应该摆上一些鲜花才对。 “外边买不到的,我有空了帮你联系吧!”叶纤红只好这样回答。“要不你把客厅的拿去,我回头再买几盆。” 对于自家人,她一向大方。 反正空间还有很多,等到没人看到的时候,再拿出几盆就是了。 “这怎么好意思?”郑兴旺再次望了望那几盆漂亮的兰花,心里确实很喜欢,却不好意思拿走。 谁知道是不是小红姐精心挑选来的,如果让他们另外送过来,说不定没有这几盆漂亮呢! “客气什么!”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几盆花而已,你还怕姐舍不得吗?” 堂弟这么懂事,他有时候也会心疼他,小小年纪,就要赚钱养家。 别看自己当时也只有十九岁,问题是自己重生的,心里年纪差不多是他的三倍了。 “谢谢姐。”见她这样说,郑兴旺才没有收起纠结,端了花开心回家了。 第一百十四章作死 马平川原以为哄好了女友,这件事就完了。 眼看春节越来越近,他跟女友打了个招呼,准备买些年货,回家一趟。 不料临出发前,收到准岳父的电话。 “马平川,你那个前女友,到底有什么来头?”平时总是一付胸有成竹的王建新,此时丢下所有的斯文,咬牙切齿地骂道。 刚刚接到小舅子的电话,说教委的领导突然把他叫去,要他马上停职接受调查,如果有任何违反纪律的事,马上开除公职。 最近学校放假,他也比较闲,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除了今天因为外甥女的原因,给一个小学老师打电话,恐吓了她一番。 上面的行动这么突然,最大的可能,是那个老师背后不简单。 王建新问清楚原委,又给女儿打电话,问她为什么麻烦小舅,给他带来麻烦? 听说是马平川唆使女儿干的,顿时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原以为这小子不过是小白脸,以后最多吃软饭,既然女儿喜欢,他也认了。 没想到还是个搅事精,还没跟女儿结婚,就要把小舅子折腾进牢里了。 他非常清楚,小舅子这些年干了什么事?不查没事,一查肯定进班房? 那样一来,自家就少了个助力。 又一想,那人是马平川的前女友,不可能只针对小舅子一个人。 她最恨的应该是女儿以及自己吧?谁知道她有没有让人盯上自己? 这样一想,他就害怕起来,于是打电话给马平川,想搞清楚那个女孩子,到底有什么来历? “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学老师?”马平川还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小心地回答。“她的爸妈在老家教书,没什么厉害的亲戚,否则的话,我们说不定早结婚——” 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她有其它身份,自己怎么会抛下她,跟你女儿好上? 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真的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自己抛弃了她,还不找自己拼命? 都这么久了,她都没来找过自己的麻烦,如果自己今天不去找她,她或许都快忘了自己。 换成是自己,肯定会去吵去闹。 会这么老实,还不是觉得斗不过自己? “你确定?”王建新听了他一番分析,一时也有些拿不定主意。“这件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弄错了,后果很严重——” 他也希望这件事跟马平川无关,如果真的是因为女儿请小舅子帮忙,引来这个结果,那自己随时也会倒霉。 如果是别的原因,那自己至少保住了。 “爸,你放心吧!”马平川再次肯定地回答。“我跟她认识了五年,她家有哪些亲戚我都见过,怎么可能弄错?” 他又不是白痴,如果她家里有人,怎么敢去占她的便宜? 等对方挂了电话,他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准岳父一直是自己单位的老大,当初进单位时,还是他面试的,被他教训过几次,一看到他就犯怵。 直到跟现在的女朋友好上,看他在女朋友面前毫无办法的样子,才稍稍好了些。 看了看手表,已经近中午了,得抓紧时间去买东西。 走出门时,忽然记起那天在王子饭店门口的停车场,遇见郑芮瑶时,她也从饭店出来,坐进别人的车里,忍不住一怔。 不对,以她的条件,不可能到这样的地方去吃饭。 跟同事或者朋友也不可能,那些人不过是工薪阶层,不会到这样的地方消费。 难道是她新找了个男朋友,身份不简单? 想到这里,他的心突然不受控制地跳起来。 如果这样,那今天岳父说的事就说得通了。 女友的舅舅威胁她,她的新男友心疼她被人欺侮,想替她出气,于是找来女友小舅的上司,找他的麻烦。 想到这里,他害怕得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如果自己的猜测成真,不但女友一家会被自己连累,只怕自己的工作也保不住了。 想把这个可怕的念头抛开,可是越这样想,越办不到。 最后心一横,决定先回家再说。 事已至此,担心害怕都没用。 王建新挂了电话后,在屋里来回踱步,寻找对策。 如果确实跟女婿无关,那小舅子到底得罪了哪路神仙,在找他的麻烦。 自己帮他打听一下,看有没有转机? 在他这边暗里去找人想办法的时候,上面已经派出一个审查小组,到他的分行查帐了。 所谓分行,只是外面的叫法,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营业站点。 因为位置好,周围富商比较多,规模比其它站点大得多,他这个支行行长的权力,也水涨船高。 以前其实也传过一些他的违纪行为,只是被人压下来了。 除了上面有人,他的业务能力确实不错,这几年所在支行的赢利能力,一直在余杭所有支行里数一数二,多次获得嘉奖。 现在省分行直接派人下来,绕过了市分行的领导,上面想保住他,也够不到了。 其实所谓查帐,只是向外面传递一个信号,结果早已注定了。 坐在这样的位置,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何况他的名声早就臭了,自然是一查一个准。 王建新还没找到帮助小舅子的办法,他自己就被控制起来了。 这一次上面办事效率非常高,他被开除公职后,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以贪污罪收集他的所有罪证。 他一倒下,同在银行工作的女儿自然也不好过。 好在王建新自己手脏了,却禁止女儿伸手,所以没发现违法行为。 反而是马平川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几十万好处,于是他刚一到家,屁股还没坐热,就被上门的警察抓走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动了色心,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如果早知道这么严重,打死他也不会去找前女友。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当他做出这样选择的时候,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叶纤红当天晚上就接到了消息,她向徐菁云和齐军浩道了谢,感谢他们帮忙,再次邀请他们春节来做客。 两人自然都答应了。 跟叶纤红认识以来,大家都认可了她的为人,平时大家都很忙,只有春节期间假期长一点,到时到叶纤红的老家聚一聚,也是件开心的事。 叶纤红挂了电话,开始寻思这个春节怎么安排。 老家这边除了大棚里的草莓等水果,还能吸引他们之外,似乎没有其它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打电话跟胡向阳商量的时候,他也没什么头绪。 “他们来虞城,只是跟朋友联络感情,不会在意吃喝玩乐吧?”最后胡向阳安慰了一句。“只要人都聚齐了,气氛有了,其它的应该不会在意。” 叶纤红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就不再烦心这件事。 又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听说要大年二十九才放假,就有些遗憾。 第一百十五章见丈母娘 杨涛开车来到女朋友家门口,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忐忑不安的上门了。 郑芮瑶看他紧张的模样,终于确定他真的是第一次上女方家的门,心里暗暗甜蜜。 她的性格比较单纯,向往那种一恋爱,男女双方就一直在一起,直到结婚生子,一辈子不分离的那种。 跟马平川认识后,她也希望能跟他一直走下去,所以明知道他有一些缺点,也一直忍受着,不愿意轻易谈分手。 可惜事与愿违,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新认识的男友这方面满足了她的爱情观,所以她主动挽住他有胳膊,无声地给他打气。 她已经决定了,能遇到这样优秀的男友,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不管爸妈什么态度,她都要站在他这一边。 杨涛没想到一开始就明确表态,订婚前不会有超出友谊等亲密举动的女友,主动把身子贴过来,一脸娇羞,顿时精神一震。 很明显,这是表示她认可了自己这个人,如果她的父母同意,关系就能定下来。 想明白这一点,原先的不安消失了,身子挺了挺,两人一起往前走。 “啊哟,瑶瑶回来了——”一个装腔作势的声音从隔壁房门口传出来。“这个小伙子是谁啊?怎么没和你男朋友一起回来?” 郑家小姑娘的男朋友,这几年见过好几次了,整栋教工宿舍的家属,都认识他了。 特别是他大学毕业后,在银行上班,大家说话就更酸溜溜了。 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女婿,郑老师夫妇以后退休了,也能享到女儿女婿的福。 没想到今天郑芮瑶带回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她的八卦之心就浓了。 “他是我男朋友,以前那个吹了。”郑芮瑶从小生活在这里,这些邻居是什么德性非常清楚,如果自己遮遮掩掩,说不定会传出什么难听的话,不如直接挑明讲。 而且这样说,也是对杨涛的尊重。 她相信大家的眼睛不会瞎,杨涛不管是相貌还是气势,不会比马平川差。 眼前这个女人,就住在她家隔壁,没什么文化,嘴巴却特别利索。 她的老公以前下乡时,在她村里当知青,不知道怎么的,两人成了夫妻。 现在她老公成了镇上的数学老师,而她借口带孩子,什么事都不做,最喜欢张家长李家短的传闲话。 “那真是太可惜了,毕竟都谈了五六年了。”邻居阿姨一听,就想挑事。“而且那个还在银行上班,多好的工作?你现在的男朋友是干什么的?” 如果比不上以前那个,她们就有话题可以传了。 “他是一家制衣厂的厂长,管着一千多号人——”郑芮瑶故意用嫌弃的语气说道。 话虽然这样说,脸上的表情却出卖了她心中的得意。 “啊哟喂——”邻居阿姨一听,吓了一跳。“一千多个人,那真是了不得啊!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 要知道这边只是座小镇,镇上最大的工厂,规模也达不到一千人。 而那家工厂的厂长,牛得不得了,这边老师有子女考不上大学,都想方设法安排去工厂上班,大多跟对方打过交道。 没想到郑家小姑娘的男朋友,竟然有这样的本事,难怪小姑娘这么得意。 换成其它人,也会甩了银行上班的那个,跟这个厂长在一起。 说话间,惊动了其它邻居,听清楚原委后,也啧啧赞叹不起,加入了羡慕的行列。 杨涛被她们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轻轻拉了拉郑芮瑶。 郑芮瑶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得意,居然站在原地没动,红着脸望了杨涛一眼,跟他继续往里走。 镇里的教工宿舍,条件自然比不上余杭市那边。 郑芮瑶父母因为都在同一所学校教书,所以才分配到相邻两间筒子楼,有了近六十个平方,一家人才总算住下了。 这种老房子隔音条件不好,外面说什么话,只要声音大一点,附近几户人家几乎都能听到。 郑芮瑶跟邻居阿姨刚才说的话,至少一半人家听到了。 有的老师为人低调,不愿意传闲话,所以没有开门出去凑热闹。 有的则放下手中的事,开门去打听细节了。 郑老师夫妇这时候也坐在家里,等女儿回家。 前几天接到她的电话,说跟前男友分手了,现在跟另一个男孩子谈恋爱。 夫妻俩没想到他们谈了这么多年,居然分手,顿时大受打击。 特别是那个女婿在银行上班,给夫妻俩挣了不少面子,这样一来,肯定要被左邻右舍奚落和嚼舌了。 相比较而言,老师更看重面子,所以他们很难接受这样的变化。 而且女儿也不肯说分手的原因,自然猜不到女儿是被抛弃的。 这时候明明听到女儿的声音,两人也犟着没有开门出去,就是想给女儿和她的新男友脸色看。 她们的想法很简单,女儿会这样做,很可能是被人骗了。 在银行工作的男孩子都不要,真以为自己是绝世大美女,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 直到那个邻居夸张地叫起来,两人才面面相觑。 这是真的?女儿找的新男友,居然还是一厂之长? 倒不是他们势利,做父母的,面子确实重要,但是更关心女儿的幸福。 九十年代中期,一切向钱看的氛围已经基本形成,会赚钱就是本事,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他们只有一个孩子,如果女儿能嫁给有本事的好男人,那他们就可以放心了。 想到这里,夫妻俩对望一眼,终于放下心中的不快,决定转变态度,开门迎一迎女儿女婿。 刚打开门,就看到女儿和一个帅气的男孩子已经走到门口,手里大包小包地拎着很多东西,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 别看以前那个男孩子在银行工作,每次过来这边,都是象征性的提一点水果,或者几盒糕点。 哪里比得上眼前男孩子大方。 最让他们开心的是,以前女儿回家,脸上都是强撑出来的笑容,一进屋,就没什么表情。 哪里像现在,整个人容光焕发,明显过得很幸福。 “爸妈,这是杨涛。”郑芮瑶刚才介绍男朋友时,非常有底气,当着爸妈的面,突然害羞了。 见杨涛朝自己望过来,又向他介绍自己的爸妈。 “叔叔阿姨好。”杨涛性格低调,这时候恭敬地叫了一声。 学生时代,他的成绩并不算好,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教训,这时候碰到老师,就底气不足。 加上他们是女友的爸妈,他更加发怵。 “好,好,快进屋。”郑老师见他朴实的样子,一下子喜欢上了。“路上辛苦了。” 说完,伸手去接他手里的东西,一起进了屋。 第一百十六章越看越欢喜 进了屋,郑芮瑶骄傲地把礼物一件件拿出来给爸妈看,吃穿用的都有,大多是给他们的。 “哎哟,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郑妈妈客气地嚷道。 新女婿是一厂之长,看来确实赚了不少钱,不过考虑到女儿将来要嫁给他,又不舍得他们花钱了。 “第一次上门,不能失礼。”杨涛已经接过郑爸爸端过来的茶,陪着他坐下来,此时在一边谦虚了一句。 这些礼物,大多是叶小姐发的年货,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后来买的。 郑芮瑶一开始不同意送这么多礼物,毕竟以前和马平川过来时,没送什么东西。 再说他第一次上门,关系还没定下来,没必要这么客气。 就算后备箱的东西再多,也应该带回去给杨爸杨妈。 但是杨涛却觉得既然已经认定了她这个人,那她的爸妈也是自己的爸妈,孝敬也是应该的。 把郑芮瑶感动得想抹眼泪,最好拿了杨涛准备的一半。 即使这样,礼物也非常丰厚了。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郑老师夫妻也想开了,既然女儿跟他在一起幸福,那就认下这个女婿好了,大不了一会包个大大的红包给他。 新女婿上门,这个礼节不能省。 又端出提前买好的糕点糖果和水果炒货,招待新女婿。 杨涛原本计划坐一下就走,从这里开车回老家,也得近二个小时,现在回去,到家时天还不会黑。 只是看情形不会放自己走了,又头疼起来。 “小杨,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既然认定他是毛脚,丈母娘就得开始问他的家底了。 这是每个当母亲的通病,就怕女儿被爱冲昏头脑,光顾着谈情说爱,一点不关心对方的家庭状况。 等到结婚了,才知道生活无非是柴米油盐,如果对方没有生活能力,长得再好看,也不会长久。 “我家里除了爸妈,还有一个妹妹——”杨涛也没隐瞒,把家里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 听说她的妹妹也是厂长,工资待遇差不多,夫妻俩真的吃惊了。 这对小年轻兄妹,真的有这么个能力吗? “其实也不是我们兄妹能力强,只是遇到了一个好老板,比较信任我们。”杨涛在这方面比较冷静,于是把认识叶纤红的过程说了一遍。 当然把她给妹妹治病这些掠过不题。 “对啊对啊!”郑芮瑶也激动地嚷道。“叶小姐人真的特别好,我跟杨涛的亲事,还是她做的媒——” 又把自己为什么会认识她的过程说了一遍,特别提到她在省里都有人,非常厉害。 郑老师夫妻这才明白,不管是女儿还是女婿,是遇上贵人了。 否则的话,杨涛只怕还在工厂里做普通的管理者,而女儿只怕也不可能认识这个女婿。 忽然想到女儿跟马平川的事,郑妈妈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于是找了个借口,把女儿拉到里屋,问起她跟马平川分手的原因。 郑芮瑶当着爸妈的面不愿意说,此时只有母女两人,她才把过程全部说了。 “这个畜生。”听说他为了攀高枝,抛下女儿,郑妈妈气得骂了一句。 如果不是怕外面的人听见,她只怕会很难忍住。 “妈,别管他了。”郑芮瑶小声劝了一句。 跟杨涛在一起后,她才知道和马平川在一起,根本不算恋爱。 那个男人工作前,惯会还装模作样,自己还以为他本性不坏。 现在看来是因为家里条件差,跟自己在一起时,经常要花自己的钱,所以才摆出正经的模样。 没想到分配到银行工作后,马上本性暴露。 好在自己听妈妈的话,没有跟他发生关系,否则的话,就算遇到了杨涛,自己也没脸跟他在一起了。 至于回来前,马平川找自己的事,她没有说出来,怕妈妈担心。 “嗯。”郑妈妈好不容易把怒气忍下去。“你现在有了小杨,以后跟他好好过日子。凭他的条件,肯定会在余杭买房子,以后你们就在那边好好生活。” 作父母的,关心的不是儿女的感情,而是未来的生活。 而杨涛这样的性格,恰恰是长辈最放心把女儿交出去的男人。 “小杨,你今晚在这边过一晚,明天再回家。”郑爸爸听了他有回家的打算,连忙劝阻道。 反正已经放假,虽然家里父母也在盼着儿子回家。 只是在未来岳父母家过一晚,想来他们也能理解儿子的。 “爸,妈,我和杨涛先去一趟他家,明天他送我回来,再在这里吃午饭、”郑芮瑶和妈妈出来后,解释道。“两家隔得又不远,不急在一时——” 会这样安排,一方面是家里房子小,杨涛过夜的话,不是很方便。 所以晚上去杨涛家里,他妹妹今天也回家了,到时可以跟她睡在一起。 明天早上出来,在自家吃顿午饭,杨涛再回家。 “这样也行。”郑爸爸明白了女儿这样安排的原因,最后点点头。 于是夫妻俩急急回房间准备红包,又找了几样学校过年发的礼品,让女儿带去杨家。 人家男孩子这么大方,她们不能太小气,免得给女儿丢脸。 杨涛要拒绝,见未来岳父母态度坚持,只好收了下来。 考虑到时间不早了,两人匆匆出门,郑爸郑妈送出来,看两人上了车离开。 “你家瑶瑶真是好福气,以前有一个在银行工作的男朋友,现在换了个更厉害的,都开上小轿车了。”有人看到郑老师夫妻,羡慕地说道。 这样的小镇,能开小轿车回家的,真的没几个。 没想到郑家的女婿,却有这个能力。 “年轻人肯吃苦,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所以给了房子和车,说来说去,还是要靠自己肯努力。”郑老师回过头,慨叹了一句。 杨涛兄妹两人,能有这样的机遇,真的是靠自己拼出来的。 换成别的人,就算那个叶小姐愿意给机会,也未必把握得住吧! “看把你得意的!”有个跟郑老师一个办公室的老师笑骂了一句。 他一直看不上郑老师,觉得他性子比较迂腐,培养的女儿也跟他一样,性格非常传统,不够活跃,交际能力差。 没想到就是这样性子的女孩子,居然会被人看上,真是好福气。 自家也有一个女儿,今年二十三岁了,长得也不差,可惜性子刁蛮了一点。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是老郑家的女儿更受男孩子欢迎。 想到这里,突然有些郁闷。 女儿是自己的,娇惯一些又怎么了? 或许将来会碰到一个就是喜欢女儿这样性格的有钱男人呢? 这样自我安慰了一句,心里才好受了些。 第一百十七章见未来公婆 杨涛开着车子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暗下来。 院子里还停了一辆车,是妹妹开回来的。 车子旁边围了一堆小萝卜头,是同村的小孩,看到杨雪开小轿车回来,过来看热闹。 看到又有一辆车开过来,顿时抬起头来看。 杨涛停下车子,和郑芮瑶一起下车,打开汽车后备箱,从里面找到一袋零食,见孩子们围拢来,给每人抓了一把。 这些糖果糕点在这边山村很难见到,大家接过后,连忙放进口袋里。 有个孩子懂事的说了声谢谢叔叔。 杨涛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认出是同学哥哥的孩子,又多抓了一把给他。 “哥,你带着嫂子回来了——”杨雪在屋里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哥哥和一个陌生女孩子,笑着叫了一声。 叶小姐给哥哥做媒的事,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很多人都羡慕杨涛,说他入了叶小姐的眼,把他当成自己人,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杨雪却没当一回事,她知道叶小姐这是护短,对自己人她一向关怀备至。 就像自己和小方的事,正常人都不可能为了一个员工,把一个老朋友踢开。 偏偏叶小姐为了给自己出气,不但把他踢出朋友圈,还拉黑了他。 就算他回头道歉认错,也没有给他机会。 碰到这样的老板,为她卖命也是值得的。 何况她这么大方,给自己和哥哥的并不少。 换成任何一个老板,都做不到这一步。 “嗯。”杨涛笑着应了声,和女朋友一起把东西拿出来,关上后备箱,一起走过去。 他也有段日子没见妹妹,见她脸色红润,气色非常好,笑着给双方做了介绍。 “小雪你好,早听杨涛说起你。”郑芮瑶主动问候道。 对这个未来小姑,她也非常好奇。 听说她今年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是一厂之长了,管的工厂,规模一点不比杨涛小。 现在见了面,看到她虽然偏瘦弱,整个人却给人强烈的自信心,看着她的眼睛时,仿佛整个人会发光,让人一下子就对她有了好感。 难怪她年纪轻轻,就有这个资格,自己跟她比,真的有天渊之别。 “嫂子你好。”杨雪的性格,跟哥哥正相反,他内敛她张扬,此时笑起来非常有感染力。“听说叶小姐帮我哥哥介绍了个美女,现在看来真的没说错。” 相比哥哥,她看人更准。 以哥哥的性格,如果找一个太聪明的女孩子,肯定很难笼络住她。 万一感情出了问题,那以后铁定要被算计。 像郑芮瑶这样单纯又传统的女孩子,才是哥哥的良配。 从这个角度来说,叶小姐真的做了件大好事。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讲。 自己跟小方分手后,爸妈一直非常担心自己。 如果今年兄妹俩都是一个人回来,只怕他们不仅仅担心,还要难过了。 虽然自己不愁嫁,在乡下生活了一辈子的父母,未必会接受自己的观点。 现在好了,有了一个乖巧的嫂子,爸妈肯定高兴坏了。 “小涛回来了啊!”女儿的叫声,加上外面的汽车声,惊动了屋里的杨爸杨妈。 两人急忙出来,正好看到儿子挽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进来。 “爸,妈。”杨涛一见,连忙叫了一声。 又把郑芮瑶介绍给他们。 “叔叔阿姨好。”郑芮瑶心里已经知道了杨涛父母的情况,倒没有被他们苍老的农民模样吓倒,笑着叫了一声。 “好,好。”杨妈妈见到这么漂亮的儿媳妇,开心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外面冷,快进屋。” 说完,伸手想去拉她。 下一刻,又怕自己粗手粗脚的模样吓到她,悄悄缩回手。 郑芮瑶是当老师的,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很自然地伸出手,挽住她的胳膊,一起往里走。 杨妈妈见未来媳妇一点不嫌弃自己,顿时笑得合不拢嘴,一家人亲亲热热地进屋。 这下子连杨雪也喜欢上了这个新嫂子。 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余杭这样的大城市教书,家里的父母也是公办教师,家里的条件肯定差不多哪里去。 一般来说,这样的女孩子性格都有些娇纵,特别是她还是家里的独生女儿。 看看村里那个在乡中教书的女人,从嫁过来起,什么时候正眼瞧过婆婆一眼? 郑芮瑶能有这样的性格,其实非常罕见了。 因为提前知道儿子女儿回家,爸妈已经提前准备好一桌饭菜,就等着人齐后,一家团团圆圆吃饭了。 现在多了个儿媳妇,那就更完美了。 于是洗了手,坐下来开始吃饭。 杨涛注意地望了望家里,发现变化非常大。 以前暗沉的墙壁,重新刷了层石灰,屋子看起来都亮堂多了。 头顶的灯炮,以前爸妈舍不得用电,经常用的十五瓦,所以比较阴暗。 现在用的是日光灯,而且放了两支,照得客堂亮如白昼,在屋里呆着也心情舒畅。 “爸,屋里是你搞的?”杨涛好奇地问了一句。 “是啊!”见儿子问起,杨爸爸得意地回答。“还满意吗?” 原来他还想全部装修一下,后来觉得儿子女儿以后肯定会在大城市生活,这边过年回家一趟就不错了,所以只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即使如此,这个家住起来舒服多了。 “很好。”杨涛笑着回答了一句。“等我抽得出空,找建筑队的人大修一下,就更加好了。” 去过一趟叶小姐的老家,那样的房子才真正叫得出一个好。 自家没必要跟她去比,只是现在有钱了,得让爸妈住得舒心一点。 毕竟他们跟叶小姐的爸妈一样,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去城市未必住得惯。 “不用不用。”杨爸爸一听,连忙劝阻道。“你们以后肯定要在城里买房子,家里就我跟你妈住,没必要花钱了。” “那可不行。”杨涛望了妹妹一眼,笑着回答。“这里又不是只有你们住,我和瑶瑶有空了,说不定也会住些日子。加上小雪以后也会带男朋友回家,总不能委屈人家吧!” 从妹妹的表现来看,应该已经从小方的事中走出来,他才敢这样说。 “对,对。”杨妈妈一听,觉得有道理。“家里搞得舒服了,儿子媳妇才愿意回来住些日子,你别为了省钱,把他们往外赶——” 对一个母亲来说,最幸福的事,就是孩子们回家,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 所以她无法接受因为家里不舒服,让他们不愿意回来。 “行,行,装修就装修。”杨爸爸得不到别人支持,只好认输。 他当然也希望孩子愿意回来。 特别是今天这样,儿子女儿都开着小轿车回来,把全村的人都震住了。 更不要说来了一位这么漂亮又懂事的新媳妇,他现在心里的激动,只能靠喝酒,来掩饰了。 第一百十八章胡向慧有了 杨涛兄妹回家的事,叶纤红虽然关心,却不会过份关注。 倒是胡向阳和公婆,以及姐姐一家,也要回虞城了。 说好二十九回来,没想到二十八提前回来了。 叶纤红这天在家里陪爸妈包粽子,听到外面的汽车喇叭声,才发现他们一行人到家了。 “怎么提前回来了?”她走出去边帮胡向阳搬行李,边小声地问。 倒不是不愿意他们回来,只是他和姐夫都是机关工作人员,放假都是全省统一的,他不可能提前离开,除非有事请假。 “是好事。”胡向阳压低声音回答。“姐姐有了。” 原先他不好意思说,想叫她去问妈,又一想,叶纤红不是那种忸怩的人,于是直接说了出来。 “哦。”叶纤红这才理解了。 夫妻俩年纪都不小了,能怀上孩子,肯定非常紧张。 特别是公婆一直担心姐姐姐夫有没有问题,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又担心保不住,就逼着他们提前回来。 毕竟自己帮诗诗保住双胞胎的事,他们都知道了,自己回家了,他们也赶了过来,是希望自己能帮他们保一下胎。 这样一来,只剩下胡向阳一个人留在余杭了,他觉得没意思,自然也提前回来了。 因为带回来的东西有些多,大家一起帮忙,把东西拿进屋。 而胡向慧现在成了重点保护对象,被胡妈妈扶着在沙发上坐下来。 “小红,你帮你姐看看,身体有没有问题。”叶知书听说胡向慧怀上了,对叶纤红说道。 三十岁怀第一胎,确实容易出问题,检查一下比较保险。 以前她或许不会这样说,免得有问题怪到女儿头上。 现在知道她的本事不小,怕亲家不好意思叫女儿,主动叫了一声。 “好。”叶纤红也不推辞,走过来坐到胡向阳慧的旁边,抓住她的手,装模作样的把了把脉。 至于有没有问题,她真的没办法确定,毕竟胎儿才发育,她也看不出什么? 想了想,还是一会端一杯灵液给她,保证她身体不出状况,这样宝宝才能健康。 “怎么样?”见叶纤红松开手,叶知书和胡妈妈同时问道。 “很健康,你们别担心。”叶纤红安慰了一句。 见她这样说,几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连胡向慧的身体也放松下来。 “那我们先收拾房间,向慧就不要动了。”胡妈妈站起来说道。 楼上房间多,各人以前住过的,一直保持以前的样子。 叶知书趁这几天太阳好,把被子都晒过了,房间也仔细打扫过了,随时可以住进去。 等到全部收拾妥当,大家才放松下来。 两家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已经不需要装模作样,所以非常随意。 叶纤红给大家泡了茶,这才洗了手,跟妈妈继续裹粽子。 家里其实不缺粽子这样的点心,只是过年了什么都不做,缺少新年的气氛,母女俩这才下了决心。 还打算等包好粽子后,再做一些马蹄糕、红豆糕、萝卜糕等小点心。 相比买来的饼干糕点,自家做的不放任何添加剂,口味也可以由自己控制,更加健康和美味。 现在家里有了孕妇,让她吃这些更加健康。 胡妈妈一听,也连连说好。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把剩下的糯米用完,把粽子放进大锅里煮。 又开始准备马蹄、萝卜和红豆。 这些点心做起来简单,只有红豆麻烦一点,需要提前泡几个小时,等豆全部胀开,才能开始加水煮。 好在今天一早已经泡上了,现在就可以做了。 把红豆加水开始煮,一直到煮得豆化开,才关了火。 然后把豆和底下的汁分开,趁热在汤汁里加上糖,融化后再加入红薯粉,搅拌均匀后加入红豆,倒入长方形的盒子里,放进粽子锅里蒸熟。 拿出来放凉,然后放进冰箱冷藏,直到冻住后像果冻的模样。 这时候从盒子里倒出来,放在砧板上,切成一片片就可以了。 喜欢甜的红豆糕,就多放一点糖。 喜欢红豆多一点的,就少用一点红豆汁,不过红豆少一点,红豆糕会更Q弹一点。 其它萝卜糕和马蹄糕加工方法一样,只要把萝卜和马蹄煮熟煮烂就行。 叶纤红照着自己的口味,三种糕点各做了一份,切好后端上来,让大家尝了尝,每个人都觉得味道不错。 特别是胡向慧怀上后,开始要忌口,很多东西不能吃。 这些清淡的甜食,倒适合她的胃口。 叶纤红趁机给他倒了一杯灵液,让她一起喝下去。 当天晚上,叶纤红早早回到卧室,和胡向阳洗了澡,钻进被窝后,就搂在一起。 两人分开好几天了,再次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哪里还忍得住。 一直运动到半夜,才心满意足地放松下来。 叶纤红等他睡着后,反而睡不着了,于是下楼找了只袋子,抓了一把红豆、赤小豆、绿豆和芝麻,准备在空间种一些。 空间没有水田,无法种水稻,这些豆类和芝麻,平时家里也经常吃,倒是可以种一些。 等它们成熟后,就用空间产的豆子,来做各种糕点。 忽然想到还可以种点红薯,又下楼在杂物间拿了几个红薯,进空间后埋在土里。 等到长时红薯藤,就可以种了。 适合过年吃的甜点,当然不止这些,叶纤红又摘了些黄桃,准备做成糖水黄桃,装在大玻璃罐里,谁想吃了舀一碗就行,比买来的好吃。 做完这些,到世界之树下面喝了点灵液,盘腿坐下来吐纳了一个周天。 看时间不早了,这才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早上,一家人吃了早饭,闲闲地坐在院子里聊天。 “感觉过年越来越冷清了。”安安今天早上没有画画,也下来陪大人一起聊天,突然感叹了一句。“不像以前,过年非常热闹——” 以前家里穷,一年到头盼着过年吃顿好的,买件衣服穿。 所以这几天应该是最开心的。 现在一年四季吃穿不愁,衣服多得穿不完,所以感觉越来越没有年味了。 “你就是好日子过多了,所以才嫌现在没意思。”叶知书笑骂了一句。 小孩子不懂事,大人却清楚现在这样的好生活来之不易。 “你想怎么过?”叶纤红问弟弟道。“要不去买一车焰火回来,让你放个够?” 反正家里不缺这点钱,现在也没禁烟火,到时拿到屋前的操场上放,肯定能吸引全村的人来看。 “你嫌钱多的用不完啊!”叶知书瞪了她一眼。 烟火虽然好看,不过太烧钱了,她舍不得这么糟蹋。 “那你说怎么办?”叶纤红无所谓地反问。 两家人在一起过年,如果不搞点花样,确实比较冷清。 第一百十九章请大家看戏 “要不,我们清戏班子到村里唱几天戏?”叶知书突然有了主意。“从年三十,一直唱到正月初五,让全村的人,也乐呵乐呵——” 以前过年热闹,除了买吃的穿的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村里会请戏班子。 就算自己村不请,附近也有人会请,到时赶过去看戏,气氛就有了。 “你想看戏,当然没问题。”妈妈这个小愿望,她当然愿意帮她实现。“那我现在就联系越剧团,看他们新年还没有空。” 以前省区县几级越剧团,经常会在各级大剧院演出,去观看的人也很多。 最近几年电视普及了,录像机也比较常见,进剧院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因为赚不到钱,很少再到剧院表演,倒是有些家里有钱的,给长辈做寿,愿意叫戏班子唱几天戏,给的钱不比剧院演出赚得少。 渐渐地下乡演出,成了他们的主要生存之道。 当然这指的是县一级的越剧团,地区一级或者省一级,还没有沦落到这一步。 既然要请,叶纤红希望请一支水平高一点的剧团,多花一点钱没关系。 “那你快点打。”叶知书连忙催促道。 过年村子里唱戏,那干妈和父亲他们,到时肯定会来这边。 这样一来,过年时家里就热闹了。 叶纤红难得看到妈妈这么激动,于是打电话给温俊的姨父赵市长。 他是排名比较靠后,文化这一块归他分管,剧团应该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 “你想请剧团到村里唱戏?”赵书瑞一听,有些意外。“那你等一下,我先问一问。” 这虽然是小事,就怕剧团早被人订走了,毕竟今天已经是二十九,明天就是大年三十。 想要他们来唱戏,提前一天就要搭棚做准备了。 果然,当他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那边说已经出发,到别的地方唱戏去了。 赵书瑞没办法,准备回绝给叶纤红。 想了想,决定问一问越州地区的小百花越剧团。 他们的价格高,普通人未必请得起,说不定没有人联系他们唱戏呢? 找地区的朋友一打听,果然还在。 于是连忙让朋友联系剧团,让他们马上到虞城,到叶纤红的家这边来唱戏。 那边落实后,赵书瑞才回电给叶纤红,把情况说了一遍。 听说是地区越剧团,那肯定更好。 叶纤红向她道了谢,又把好消息跟妈妈说了一遍。 “太好了。”叶知书欣喜地叫道。 “可惜只有我们看,胡向阳他们都听不懂。”叶纤红遗憾地说了一句。 北方人喜欢看京戏,明年或许可以尝试请京剧团来这边唱一场。 “没关系,越剧也好听。”胡妈妈倒是不挑剔。 她不是京剧票友,所以看戏只是看个热闹。 越剧唱腔婉转动听,就算听不懂,光看看也有趣。 这件事定下来了,于是打电话通知亲朋好友,想来看戏的提早过来。 外公和干外婆都答应过来看戏,只是大年三十要在家吃团圆饭和守岁,肯定不能过年。 所以决定正月初一一家人过来。 叶纤红猜测也是这样,自然随他们开心。 想到今年正月初一会来不少人,家里的生活用品得提前准备了。 好在农场那边也空着,如果这边住不下,可以送去那边过夜。 打完电话,又跟村支书打了声招呼,村支书听说有这样的好事,自然不会错过,在村广播里通知了一遍。 这下好了,全村人连年货也没时间准备了,忙着走亲访友,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家亲戚,让他们别忘了来看戏。 “戏台子谁来搭?”叶纤红突然问父亲。 明天就要唱戏,这个都没准备好,到时怎么唱戏? “当然是我们安排人来搭。”郑建国没想到女儿会这样问,连忙回答。 乡下唱戏,一般都在晒谷场一角,搭一个大台子。 村民则站在台子前的空地上看表演。 别看晒谷场面积不算大,站上千个人问题不大。 如果还有人来,只能站在路边或者旁边那些人家的院子里。 看戏嘛,都是人挤人的才热闹。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等下爸找几个人,把台子搭起来,钱我会出的。” 为了看戏,或许有人愿意帮忙。 不过大过年的,没理由让人家丢下家里的事白干,出钱比较好。 拿出一千块,加上毛竹的钱,应该够了吧! 见女儿这样安排,郑建国也没反对。 “小红,谢谢你了。”胡向慧误会了,以为她这样安排,是为了替自己庆祝怀孕。 毕竟早不请说晚不请,等自己回来了,她才急急忙忙安排人来唱戏。 古人碰到这样的喜事,也会安排人来唱戏。 “自家人客气什么。”叶纤红不好揭穿,只好含糊地说了一句。 到了傍晚,这边要唱戏的事,连谢群、蒋雪晴、朱亚婷这些朋友也知道了。 于是纷纷打电话过来,说明天要过来看戏。 过年的事,有大人操心,不必她们管。 下午照样可以过来看戏,只要年夜饭别错过就行。 晚上也可以继续过来看,守岁的事,就交给家里其它人了。 叶纤红没有拒绝,随她们高兴。 到了大年三十,戏台子已经搭好了。 村里的小孩闲着没事做,到戏台子追追赶赶玩闹,最后顺着毛竹爬上爬下,很快就把衣服搞脏了。 后果就是,被家里的大人捉回家,剥了身上的外套,只剩下光秃秃的棉衣。 每年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就算家里的孩子再熊,大人也不会骂他们。 所以尽管大人气得想狠狠抽孩子一顿,还是忍着没动手。 到了中午,戏班子终于到了,开始拉电线整理舞台。 本来谁家请人唱戏,要招待戏班子的人吃饭,叶纤红嫌麻烦,直接给了一万给钱,让他们请人做。 村里一个厨师听说有这样的事,主动揽了过去。 反正过年了闲着也是闲着,给他们做几天饭,能赚不少钱,他也乐意。 至于唱什么戏,因为要唱六天,总共十二场戏,一个剧团擅长的几出戏,基本上都要唱一遍了,就不必再点了。 等到下午十二点半,演员开始到后台化妆,而乐手则开始敲头场。 村民纷纷走出家门,涌向操场,准备看戏。 谢群开着车子过来了,随行的还有蒋雪晴和朱亚婷,因为晒场被堵得严严实实,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口的路边。 几人好不容易穿过人群,来到叶纤红的家,看到叶纤红一家人,拿着椅子坐在院子里,边嗑瓜子边望着戏台,非常悠闲。 虽然这边离戏台远了点,没有在晒场看得清楚。 不过能坐着看戏,也不错了。 第一百二十章年夜饭 “你们来了,随便找地方坐。”院子里放了不少椅子,连茶几也抬了出来,上面放了不少水果和零食,想吃可以自己拿。 “嗯。”几人应了声,又跟叶纤红的家人打了招呼。 叶知书见女儿随意的样子,想到她们除了谢群,都是给女儿打工的,确实不需要过份客气。 于是回屋给他们一人泡了一杯茶,让她们随意,自己和老公坐在一起,陪亲家一起看戏。 看到一半,叶纤红和妈妈回屋准备年夜饭。 虞城这边的习惯,过年吃的菜,大多提前弄熟了,上桌前只须热一热,或者蒸一下就行了。 像牛肉羊肉猪肉和鸡肉鸭肉,要么红烧,要么白切,要么卤了糟了,开饭前装进盘里就行。 只有鱼虾蟹过餐吃不太新鲜,需要活的现做。 再来几个小炒,弄一两个蔬菜,就能凑出一桌了。 考虑到胡向阳一家都是京城人,叶纤红又准备做几个京帮菜,算是给他们一个惊喜。 像烤鸭之类的做起来太麻烦,有的菜凑不齐材料。 最后决定做个葱爆羊肉和京酱肉丝,再蒸一些花卷,就差不多了。 大葱自家大棚都有种,新鲜羊肉冰箱还有很多,只有花卷麻烦一点,还要醒面,所以叶纤红先准备面团。 考虑到冬天天气冷,做好后放一两天没问题,她准备了三斤面粉,加入酵母和温水后揉匀,放进不锈钢盆里发酵一个小时。 这时候气温很低,厨房开始炒菜后,才热了起来,倒不用担心发酵时间不够。 叶纤红准备了一把香葱,洗干净后切成葱花,装在碗里。 “大过年的,你有时间做花卷,还不如包些饺子。”叶知书刚才忙着把各种肉食,装在盘子里,此时见女儿在准备花卷,埋怨了一句。 就算她什么都不懂,也知道京城人吃年夜饭,必须有饺子。 女儿倒好,反而做了花卷。 “对哦。”叶纤红愣了一下。“那我不做花卷了,揉好的面粉,全部包饺子好了。” 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变傻了,只想着一会儿胡爸胡妈边夹葱爆羊肉,边吃花卷的情景,居然忘了饺子才是他们最喜欢的美食。 好在面粉醒好后,同样可以包饺子,所以不算浪费。 三斤面粉,大约可以包二三百只饺子了,吃一顿应该够了。 于是开始寻找饺子馅的材料。 最后找到韭菜、大白菜、马蹄、猪肉、鲜虾等材料,于是决定包几种口味。 叶知书一见,帮她一起把材料洗干净,切丁后放进碗里。 又剥了一斤多虾仁,切成丁同样装碗里,加入姜蒜和葱以及调料腌制。 叶纤红则开始动手剁肉馅。 做饺子对她来说一点也不难,所以很快就准备好了。 把肉馅和配料搅拌均匀,放进冰箱里。 这样做的好处是,饺子馅的汁水冻成一团后,可以包进饺子里,吃的时候有点像灌汤饺子,味道更加鲜美。 等到面团发酵后大了一倍,叶纤红把面粉揉成长条状,切成一团团,搓圆后擀成薄片,把馅料拿出来,准备包饺子。 叶知书洗了手,也过来帮忙。 胡妈妈不擅长做菜,所以没进来帮忙,今天已经是大年三十,亲家肯定要做一桌菜,反正越剧也看不懂,就走进厨房,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见母女俩悄悄在包饺子,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就照你们这边的风俗来就行,没必要专门为我们做这个。”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很高兴,连忙洗手一起包饺子。 在南方过年,其它还好,就是吃不到饺子有些遗憾。 毕竟老家的风俗就这样,春节不吃饺子不算过年。 没想到小红想得这么周到,准备了一个惊喜。 “没事,很方便的。”叶纤红回答道。 跟胡向阳结婚后,她已经是胡家人,照顾一下他们的习惯,也是应该的。 三个人动手,速度就快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包好了。 看时间已经四点半,于是开始动手炒菜。 先是煎鱼,接着是红烧黄鳝和沧炒河蟹,再来一份油爆河虾,最后是炒京酱肉丝和葱爆羊肉,菜就完成大半了。 叶知书把厨房交给女儿,自己到外面开始准备桌子。 年三十要请祖宗,香烛和水果烟酒都要准备好。 外面的锣鼓声终于停了下来,大年三十的下午场提前结束了。 毕竟那些戏班子的演员,也要回家吃年夜饭,这时候也该回去了。 谢群几人等戏一结束,连忙告辞回去。 叶纤红也没有挽留。 把剩下的菜做好,端出来放在桌上,叶知书也把准备工作做好了,于是点香开始请祖宗。 接下来的步骤跟往年一样,烧经纸,放鞭炮,拜祖宗。 这样差不多用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香拿下来,丢进纸灰里,吹了蜡烛,算是完成了年前最后一个仪式。 叶纤红进了厨房,开始煮饺子。 “把桌上收拾一下,准备吃饭了。”叶知书叫了一声,让安安和郑建国把请祖宗用过的酒碗和筷子拿走,换上其它新的碗筷。 大家团团圆圆坐下来,开始拿筷子吃菜。 叶纤红找了个特大的盆子,把煮熟的饺子装起来,端出来放在桌子上。 饺子包得有点多,晚上又这么多菜,肯定吃不完。 所以只煮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准备冷冻起来,明天煮来吃。 “没想到你还准备了饺子,太好了。”胡向阳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开心地叫道。 某些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过年不吃饺子,总感觉少了什么。 叶纤红嫁给自己后,开始考虑自己的口味了,不但包了饺子,还做了葱爆羊肉和京酱肉丝,真贤惠。 “喜欢就多吃一点。”见胡向阳这么高兴,叶纤红也很得意。 又把转盘往姐姐姐夫那边转过去,方便他们夹来吃。 卫谨言和胡向慧这几年一直在南方,对这个倒不是太在意。 不过能吃到家乡菜,心里还是很喜欢。 “今天是大年三十,怎么能不喝酒?”叶知书笑着嚷道。“小红,把你藏的好酒拿出来,反正也不容易醉,大家都喝几杯——” 知道女儿的秘密后,也知道几位老人平时喝的果酒,对身体非常有好处。 她和老公也开始每天喝,还偷偷给干妈送了几瓶。 今天屋里都是自己人,当然应该喝个痛快。 “行。”叶纤红当然不会小气,走到楼梯下面的杂物间里,精神力一动,从空间拿出几瓶葡萄酒,捧出来放在桌来。 大家纷纷拿杯子倒酒,气氛更加热烈起来。 “姐也可以喝,对身体只有好处。”见胡向慧拿开杯子,叶纤红提醒道。 于是给她也倒了半杯,让她慢慢喝。 等每个人的杯子都倒了酒,大家站起来,碰了一下杯子。 “今年我们两家喜事多,小红嫁给了向阳,又考上了大学,向慧也怀上了,明年就要增添一口人了。”胡爸爸突然开口道。“希望明年两家过得更加红火。” 老一辈的人,在这样的时刻,喜欢说一些辞旧迎新,展望未来的话。 胡爸爸也不例外。 只是他不是夸夸其谈的人,所以说得非常实在。 “对,明年过得更红火。”郑建国平时闷着不出声的人,此时也接了一句。 说完后坐下来,开始随意吃。 而外面的天,此时开始黑下来,周围的人不断在放鞭炮,噼里啪啦非常热闹。 整栋别墅的灯已经全部打开,把屋里照得如同白昼。 墙上的红彤彤的福字,粉红色的蝴蝶兰,以及橘红色的君子兰,给屋里增添了新年的喜庆气氛。 第一章烤火和壁炉 吃完年夜饭,已经快八点了,外面的锣鼓声又响了起来。 一家人坐在院子里,边守岁边看戏。 白天有太阳,气温还不错,晚上就冷多了。 叶纤红见他们冷得直跺脚,站起来找了只漏水的旧铁桶,往里丢了些木头,点着后做成火盆放在他们旁边。 身边有明火在烧,就暖和多了。 “还是冷,你多搞几盆。”叶知书见这个办法不错,在一边叫了一声。 家里煮饭用的是传统的土灶,所以杂物间准备了不少木柴,山上有大量的松树,柴不够了就去砍几棵回来,劈好了堆在房子旁边的空地上,非常方便。 松树有松油,引着后火比较旺,还有一股松香味,比其它柴更耐烧。 叶纤红没办法,在院子里找了找,铁桶没有了,倒是看到墙角立了一块将近一米宽的石板,搬过来放在前面的空地上,在上面点了一堆篝火。 院子里有了两堆明火,每个人都感觉暖洋洋地,非常舒坦。 “还是烤火暖和,比空调都舒服。”胡妈妈在一边笑着嚷道。 她和胡爸爸长年在西北工作时,冬天天冷了,就把炕烧热,屋里就暖和了,晚上睡觉也舒畅。 到了这边后,其它倒没什么,就是这点让她很不习惯。 虞城和余杭的冬天又温又冷,让人难以忍受。 晚上就算盖了两床被子,还是手脚冰冷。 “是不是这边没有暖气和炕,非常不习惯?”叶纤红也想到了胡向阳一家都是北方人,感觉自己忽视了这个重要的问题。“早知道我让人做几个壁炉,点上火之后,晚上睡觉就舒服了——” 以前家里穷,没这个条件。 现在这些都的是小意思。 当然也可以用空调,只是暖风又干又涩,吹多了还伤身,叶纤红自己都不愿意开。 “这个方便吗?”胡妈妈一听,连忙问道。 如果屋里也能烧得暖烘烘,那肯定舒服,最好余杭那边的房子,客厅卧室各装一个。 至于木柴,她一点也不担心。 反正是独立的院子,买一车木柴回来,堆在屋檐下,可以用一年了。 “很容易,我明天就画个图,让人打出来。”叶纤红回答道。 内嵌式壁炉肯定不行,那样的话,房子得重新装修,否则没法排烟。 只能用独立式壁炉,到时放在屋子的角落,非常方便。 制作其实也不难,无非是一个不锈钢炉体,底下用耐烧砖,边上装一支烟囟,加上一台鼓风机。 自家有不锈钢加工厂,找个技术好一点的钳工,很轻松就能研发出来。 搞不好还能开一家专门生产壁炉的工厂呢? 毕竟这东西是从欧洲传进国内的,现在大多数人家还没这个概念,只要证明好用,不用担心没人买。 考上大学后,自己似乎疏忽了很多东西,林老和卫老都是京城人,应该也喜欢这种方式取暖。 跟他们在一起几个月,自己居然连这个问题也忘记了。 “那就好。”胡妈妈还是相信自己这个儿媳妇的能力,也没有再客气。 接下来几人没有再聊这个话题,因为拜年的电话,开始打过来了。 像是突然成了热线电话,家里的电话根本没法停歇。 叶纤红知道大家是关心自己,所以老老实实地接电话,跟人应酬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 等电话终于安静下来,她看了看时间,才十点多,林老卫老和戴老应该还没睡觉,于是分别打了一个电话过去,算是拜了年。 几位老人也似乎在等她的电话,接到时都非常高兴。 打完电话后,才真的轻松下来。 “姐,你不是在烦恼做什么项目吗?”叶纤红走到胡向慧旁边坐下来。“你说开一家专门生产壁炉的公司好不好,一种是可以嵌入墙壁的壁炉,另一种是可以随便移动的壁炉,现在国内应该还没有厂家做,销路不会差——” 她会考虑这个,是因为接下来几年,自己和圈内的朋友,都会筹建房地产公司。 别墅或者排屋,可以考虑直接装进房子里,当作简装的福利。 大家生活条件好了,肯定更在乎生活质量。 这时候还没有太阳能,空调又贵,耗电也厉害,普通家庭肯定买不起。 家里有老人和孩子,如果买一台壁炉,肯定是又舒服又健康,何乐而不为? 接下来十年,就算在农村,除了个别几户人家,几乎家家房记都会建新房。 只要宣传推广做得好,想来不愁销路。 说不定可以跟热水器的功能连在一起,那太阳能说不定也没机会面世了。 “如果你觉得行,那就试试看。”胡向慧听了她的解释,有点动心。“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会影响你的判断。” 怀了孩子后,胡向慧对金钱的渴望,反而就强了许多。 没有一个当妈妈的,不想为自己的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靠夫妻俩的工资,养活他肯定不难。 但是身边有这样的亲戚在,自家的条件就不够看了。 就像小红说的,趁停职期间,好好开一家公司。 让小红帮忙,招几个用得着的人,那赚钱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那行,这几天我让他们把样品制出来,先试用一段时间,看看哪里需要改进。”叶纤红其实也在为姐姐做什么头疼,现在有了一个清晰的概念,不再拖拉。“等产品正式定下来,就招人生产。” 反正手里有不锈钢产品的厂家,不缺师傅和管理人才。 到时再买几台合用的机器,应该就能办起来。 因为一家人到时会去余杭,那就把工厂办在那边好了。 胡向阳和卫谨言在一边有些无语。 没想到小红的赚钱思路是这样来的,看到身边缺什么,就马上动脑筋做出来,然后考虑建工厂赚钱。 “这样真的行?”胡向阳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有什么不行的。”叶纤红回答。“你忘了吗?办企业就是这样,先找到需求,然后分析这个需求量有多大,如果销量足够,就可以考虑开公司赚钱了。” 这是叶纤红前世活到这个年纪,学到的一个基本赚钱思路。 人的能力有大有小,普通人只会看到谁赚了钱,然后研究他赚到钱的原因,模仿人家的思路,开一家类似的公司或工厂。 而聪明人永远会在生活中,寻找大家的需求。 只要有需求,就有市场,就有赚钱的机会。 想想前世那么多的APP应用,说到底就是在满足一些人的需求。 这样的理论算不上高深,谁都能明白。 最厉害的是,自己创造出一种风向和时尚,然后推出你的产品,让大家趋之若鹜。 像苹果手机,不是走这样的路线吗? 见她说得这么肯定,胡向阳没有再说什么。 反正论赚钱,没有人比小红在行。 第二章拜年 戏唱到十一点半就结束了,一家人回到屋里,继续守岁。 叶纤红见火盆里明火快燃尽了,剩下一堆红红的炭火,依然很旺,就找了几个红薯,丢进火堆里。 “姐,我也要吃。”安安见了,连忙叫了一声。 小时候把烤红薯当成美味,放学回来吃一个,不知道多过瘾。 这几年家里条件好了,没有人吃这个了,他突然有点怀念这个味道。 “没问题。”叶纤红又丢了几个进去。 春节联欢晚会即将进入高潮,几个主持人已经开始在倒计时了,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安安和胡向阳拿了几个鞭炮,去外面放。 在噼里啪啦的声音里,电视里传出的新年快乐的拜年声。 九四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正式开始。 叶知书拿出一些糕点和粽子年糕,给大家当宵夜吃。 大家肚子确实有点饿了,就吃了一点。 叶纤红、安安和胡向阳各吃了一个红薯,没有再吃别的东西。 上楼进了卧室,感觉没那么困,就拿出纸笔,开始画壁炉的结构图。 记得前世看《小森林》,主人公市子家就有一只火炉,可以烧木柴取暖,上面还有一根烟囱,一直通屋顶。 除了这个,夏天还可以除湿,还可以在里面烤面包和红薯干,隔着屏幕都能闻到香味。 当然她要制造的壁炉,比这个复杂多了,取暖效果也好多了。 前世网上也有卖,宣传的要点就是冬天可以取暖,夏天可以烧烤。 叶纤红觉得可以加上烧烤这个功能,到时配件上加一张不锈钢网,尺寸能搁在架子上就行。 当然也可以送几把不锈钢烧烤叉,直接串了加火上烤也可以。 胡向阳洗了澡回到卧室,见叶纤红还在画画,走到她背后看了一眼,撇了撇嘴,爬上了床。 他对这些一窍不通,媳妇大新年的,居然不上床陪自己,忙着画画,他非常无语。 叶纤红没注意他的表情,坚持画完后,才上了床。 第二天早上,两人被鞭炮声吵醒,叶纤红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已经醒过来,正望着自己。 “新年快乐。”她伸手过去,抱住他贴了贴脸。 早上没刷牙,也不知道有没有口气,所以不能亲。 “新年快乐。”胡向阳回了一句。 看窗外天已经亮了,两人没有懒床,爬起来开始穿衣服。 村里在唱戏,今天肯定会有很多客人过来。 像外婆一家和外公一家,其它关系还不错的亲朋好友,估计也会利用这个借口,上门来做客。 所以提前起床吃早饭,准备一下,中午至少得准备两桌,才能坐得下吧! 洗漱后下楼,妈妈已经做好了早饭。 今天除了一锅汤圆红薯年糕之外,另外煮了饺子,想吃甜的还是咸的,随便大家挑。 叶纤红喝过糖水后,吃了几只饺子,又盛了一点汤圆红薯年糕汤,每样都吃了一点。 胡向阳还是习惯吃饺子,所以装了一小碗来吃。 没过一会,安安也下楼了,叶知书让他送汤圆红薯年糕汤到奶奶家。 “明年开始,还是不要送了吧!”叶纤红对妈妈说道。 以前家里穷,送一碗汤圆给奶奶,代表的是一种孝敬。 现在家家户户都做了不少,谁也不缺这点东西,没必要再送这个。 有这个孝心,还不如送其它用得着的东西。 “也行。”叶知书望了女儿一眼,答应下来。 其实村里这几年,确实很少有人还在送这个,女儿这样说也有道理。 等安安回来,准备吃早餐,楼上其它人也都起来了。 于是坐下来一起吃了早饭,收拾好桌子,把水果盘、糕点盘、坚果盘和糖果盘全部摆好,享受新年的美好生活。 “小红,今天会有多少客人过来。”叶知书悄悄问道。 其它客人都算得出,只有女儿的朋友,人数太多,也不知道会过来多少,中午得备几桌。 “我也不知道。”叶纤红回答,“准备两张大圆桌吧!” 于是胡向阳和安安从杂物间搬出一张桌子,把原来吃饭那张大圆桌抬到边上,这样餐厅放两张桌也不会挤。 椅子也拿出来放好,有客人来了,可以随便坐。 叶纤红原以为最早来的应该是外婆一家,毕竟两家离得比较近。 没想到刚过了八点,一阵自行车铃声响起,张建盛和徐志豪一起来了。 两人停下自行车,从前面的车兜里拿了一箱六瓶装的加饭酒和一个礼包,羞涩地进来了。 去同学家拜年,还是第一次,他们感觉很不好意思。 安安看到他们来了,开心地迎上去。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朋友也会正月初一来拜年,特别惊喜,连忙给两人泡糖茶。 两人乖乖地把屋里的人叫了一遍,在安安旁边坐下来。 只不过三人安静不过三秒,很快就跑到楼上安安的房间,一起看动画片去了。 “安安也长大了,没想到他的同学也来拜年了,一会儿人肯定更多了。”叶知书又是开心又是发愁。“他们第一次来,小红你说给多少压岁钱合适?” 一直觉得安安还小,不知不觉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朋友圈。 “所有人统一给一百块吧!免得有多有少,反而出错。”叶纤红提醒道。“家里不差这点钱。” 这个时候正常的压岁钱都是给五块十块,自家那样肯定拿不出手。 也不用搞六百六十六,或者八百八十八这样的噱头,心意到了就行。 “行,以后就统一这样给。”叶知书觉得有理,就去抽屉拿了一叠红包,开始往里面塞钱。 反正身上衣服穿得厚,几个红包还是塞得下的。 正说话间,外面传来脚步声,原来是旺旺和毛毛兄弟俩来了。 两人穿着同款的长大衣,下面是高帮皮鞋,新理的短发打了摩丝,看起来非常精神。 “啊哟,毛毛今天好帅。”叶纤红一看到这个堂弟,就稀罕得不得了,走过去就想揉他的脸,嘴里兴奋地叫道。 几年前他长了一张包子脸,圆圆的很可爱。 现在长开了,脸上虽然依然有肉,不过已经有小帅哥的雏形了,顶着一张正太脸,特别讨人喜欢。 “姐——”毛毛不好意思地叫道,又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得意地说道:“是哥给我买的。” 又叫了屋里其它人。 不认识的,叶纤红教他怎么叫。 “给你压岁钱。”叶知书给兄弟俩一人一个红包,脸上的笑容特别亲切。 虽然老公有亲兄弟,老三一家却比亲兄弟更亲,有事叫一声就会来帮忙。 去农场住那段时间,几个大棚都是他们在帮忙种。 蔬菜卖掉后的收成,死活要给自己。 她当然不肯收,最后只拿了一小部分,当作租金,其它退回给老三,他们一家隔三岔五送东西过来,搞得夫妻俩都不好意思。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家客气,她当然也回以同样的回报。 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总是先记得他们。 老三家两个孩子,也特别懂事,特别讨人喜欢。 “安安呢?”旺旺没看到堂弟,惊讶地问。 “在楼上。”叶纤红回答。“张建盛和徐志豪来了,你们想找他的话,去上面房间。” 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喜欢跟同龄人玩,她不会强求他们在这里陪着。 “哦。”两人听了,也上楼去找人了。 叶知书望着他们的背景,从柜子里拿出一只盘子,盛了一些水果,端上去给他们吃。 大年初一来做客,总不能在房间里,什么东西都不吃。 第三章客似云来 从九点开始,就开始有亲戚上门了。 最开始到的,确实是外婆一家,几个大人变化不大,倒是两个表弟看起来都长高些。 叶纤红开始感慨时间过得快,刚重生时,两人一个十二岁,一个八岁,都是小萝卜头。 现在大的许忠已经十五岁,个子长到一米七,除了单薄了些,鼻子下面已经有了一层明显的绒毛,踏入青春期了。 身上的衣服是叶纤红送的,款式当然不差,红白相间的带帽兜羽绒衣,下面是修身长裤,衬得少年身材修长,实足一个英俊少年。 十一岁的许诚还没长开,不过身上那件湖蓝色的大毛领棉衣,胸口还绣了一只可爱的熊宝宝,非常吸引眼球。 两个舅舅和舅妈每次到了后,嘴巴特别甜,姐姐姐夫不停地叫着,叶纤红有时候也不得不佩服。 倒是外婆态度自在多了。 叶纤红偷偷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见血液里的杂质不多,倒不急着替她清理。 也对,她比外公小了十来岁,女人年纪大了,相比男人更不容易长寿,她能保持这样的状态,并不奇怪。 “大过年的,请戏班子唱戏,以前只有大户人家才这么做,姐夫家现在真的大富大贵了。”大舅妈喝了一口糖茶,又开拍马屁了。 她是聪明人,看准了外甥女不爱听这些,却孝顺父母。 所以只要哄好两个大的,就没问题了。 却不知道她们就算不理人,只要婆婆还在,叶纤红该帮还是会帮的。 两个孩子坐着喝了几口糖水,听说安安表哥在楼上,兄弟俩也跑上去了。 叶纤红突然发现,不管是堂兄弟之间,还是表兄弟之间,弟弟的影响力在不知不觉中变大。 以前所有人到了后,都围在自己身边。 现在好了,都去找他了。 而且安安就算不理他们,这些人也不在意,实在太诡异了。 难道安安是天生的主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她当然不会在意这个,弟弟受欢迎,她就可以放心了。 没过一会,谢群、蒋雪晴和朱亚婷结伴来了。 三人都带了礼物,虽然不值钱,应该都用心挑过。 谢群带来的是一筐车厘子,里面应该有五斤,叶纤红认不出是什么品种,反正每一粒都非常饱满,颜色红得发黑,非常诱人。 这时候国内应该买不到这样的水果,难道是谢家有人出国回来? 或者是有人为了讨好谢家,专门请人从国外带回来的? “妈,这水果国内买不到,今天我们沾谢群的光,要开洋荤了。”叶纤红打开装水果的筐,对叶知书说道。 除了一些比较冷门的水果,前世能正常买到的进口水果里,车厘子的价格算是比较可怕了。 一斤就要上百块,普通人还真吃不起。 “是吗?”叶知书现在见得多了,也有些大大咧咧。“那我去洗一洗,大家尝一尝——” 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客人,自然是亲家夫妇,所以先请他们吃。 “小红你这样说,不是打击她们两个吗?”谢群望了蒋雪晴和朱亚婷一眼,坏笑道。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蒋雪晴才不会受影响。“你是谢家的大小姐,家大业大,有钱买进口水果。我们都是小红的手下,礼到就够了。” 在纤诗美容会所独挡一面这么久,嘴巴当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笨。 她今天带来的礼物其实也不错,是一盒海参和西洋参,在大家都送烟酒的情况下,也算别出心裁。 叶纤红觉得她非常用心了,所以笑着道谢。 倒是朱亚婷的礼物特别让人惊讶,居然是一袋干鲍鱼,袋子外印着日文,应该是进口的。 看个头应该是五头鲍,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难得了。 忽然有了猜测,应该是乔昌智送的,只是托了朱亚婷的手。 以她的性格,绝对不会去想买这样的礼物。 “小红,我们现在有四个人,可以凑一桌麻将了。”谢群说了一会,就开始捣乱。 “你想搓麻将?”叶纤红问道。 如果有兴趣,倒不用担心没人陪,大舅妈小舅妈肯定愿意上桌。 “是啊!”谢群没想到她当真了,也不甘示弱。“你会吗?” 还没听说过叶纤红打麻将,她应该不会吧! “我当然会!你想打本地麻将还是沪市花麻将。”叶纤红瞪眼问道。 现实中确实没打过,可是同城游戏里却玩过不下百次,怎么打非常熟悉了。 “打本地麻将,我们四个人来。”谢群一听,兴致来了。“我是赌神,肯定赢你。” 她会这样说,是觉得自己各方面比不上她,只好在其它地方胜她了。 “行。”一年到头难得几个小姐妹碰头,叶纤红也不介意陪她打半天麻将。 于是把麻将牌拿出来,找了张小方桌开始动手。 至于家里为什么会有麻将牌,其实一点也不奇怪,现在农村条件好,口袋有闲钱的人越来越多,碰到下雨天无法出门,就凑在一起打几圈,也是平常的消遣。 像红白喜事,或者其它节假日,大家也会用这个打发时间。 受环境影响,就算家里人不打,也会备一付麻将牌。 叶纤红于是买了几付放在杂物间。 才玩了一圈,茂琳姐一家三口就来了。 又过了几分钟,诗诗姐一家三口又来了。 最后到的是外公一家,今天全家过来了,因为路途远,所以晚了些。 叶纤红数了一下,不算自己一家,已经来了二十多个人了。 好在家里宽敞大,准备得充分,倒不用担心没地方坐。 大家各自找自己熟悉的人聊天,非常随意。 叶纤红站起来把位置让给小舅妈,自己站起来去厨房和妈妈准备午饭。 这么多人,要准备的菜不少。 早点准备,一会不用手忙脚乱。 先淘米做饭,人来得多,必须煮一大锅,再把要蒸的菜拿出来,放到饭架上,让爸爸生火。 叶纤红看爸妈在煮饭了,就捉了鱼开始清理。 大宝小宝刚进来时,因为人多,还老实地坐在爸妈旁边,一会儿熟悉了,就不安份了,开始在屋里到处跑。 苹苹觉得有趣,就主动过来照顾弟弟妹妹。 不过她一个人显然管不了两个皮孩子,很快就手忙脚乱。 苏诗诗和王茂琳觉得有趣,也不去管他们,反而笑盈盈地望着她们,由着他们鸡飞狗跳。 苹苹最后受不了,跑到厨房找小红阿姨告状。 “没关系的,有这么多大人在。”叶纤红听她说完后,安慰了一句。 这时候她也发现了许康苹的另一面,就是小小年纪,特别有责任心。 说得夸张一点,就是喜欢揽事,也不知道像谁。 弟弟妹妹既然由她接手了,就要管到底,不能让他们摔倒受伤。 第四章走亲戚的方式 也难怪知道郑芮瑶跟男朋友分手后,一再要给她介绍对象。 或许在她看来,郑老师是自己的班主任,自己有义务替她解决困难。 中饭很快做好了,大家一起坐下来,准备开饭。 楼上的小朋友自然也被叫了下来,旺旺和毛毛想回家,被叶纤红叫住了。 很明显,他们兄弟俩也喜欢跟一大帮同龄人在一起,反正三叔家正月初一不会有客人,就让他也过来一起吃好了。 于是打电话过去,请三叔三婶过来吃饭。 两人自然推辞,最后叶纤红语气加重了,两人才答应过来。 照正常的情况,正月初一自己一家会跟小叔一家聚在一起,一大家子吃团圆饭。 只是两家的问题没有解决,自家又这么多亲戚,不可能跟他们聚在一起了。 既然这样,还不如让三叔一家跟自家一起。 三叔跟爸是堂兄弟,家里的老人不在了,又没有兄弟姐妹,平时都是一家四口过的,相对比较冷清。 两家正月初一在一起,也比较热闹。 三叔三婶终于过来了,被安排在自家人这桌里。 对于叶纤红的安排,夫妻俩还是感激的。 在农村,一家子如果没有亲兄弟帮衬,容易被别人欺侮。 三叔夫妻俩性子软,以前没少被人找麻烦。 就连旺旺和毛毛,也因为家里穷,被人看不起。 否则旺旺小小年纪,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愿望,想撑起这个家。 今天一家四口,来这边吃饭,等于向外传递了一个信息,他们跟小红家的关系非常亲近,比她家的亲叔叔还要好。 否则不可能在正月初一这样的日子里,坐在一起。 以后谁想找他的麻烦,就得掂量掂量后果了。 中午的菜自然非常丰盛,就算谢群家,也拿不出这么多的河鲜,来招待客人。 吃了午饭,大家一起到院子外消食,今天太阳依然非常好,照在身上暖烘烘的,非常舒服。 叶纤红则把谢建奇夫妻叫到一边,跟他们说了新年后的第一个计划。 “你想开另外开一家壁炉厂?”谢建奇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草图,惊讶地问。 自家老板的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的,这么快又有了新的投资项目。 “不是我开,是向阳的姐姐开。”叶纤红也不瞒他们夫妻俩,把原因具体解释了一遍。“到时你找人把样品做出来,让人试用一段时间,等产品技术成熟了,另外招人把工厂的架子搭起来。” 至于工厂建好后,她怎么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如果实在不行,只能自己跟她一起做了,到时自己另外建一套班子,专门负责这个项目。 “没问题。”谢建奇明白了叶纤红的心思,自然不会啰嗦什么。“等过了初五,我就安排厂里的钳工去打样品。” 跟自家老板久了,知道她参与了很多朋友的项目。 人活在世上,很多事情身不由已,谁让她没有出生在大家族里呢? 一个人有能力,出生却普通,想把事情做好,只能借别人的势。 这几年她跟各种各样有身份的人打交道,用自己的能力,征服了他们。 现在自家的姑娘需要帮忙,她肯定不能推托。 “那就好。”叶纤红提醒了一句。“我再提醒一句,嵌入式壁炉除了使用方便,美观也非常重要。而移动式壁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方便和安全——” 这时候很多产品制作的比较粗糙,只要能用并且耐用就行了,在成本和美观等方面,考虑不足。 这也是很多私营企业寿命短的原因,你的产品虽然受欢迎,如果做得不用心,别人稍微改进一下,就可以做出更好的产品取代你了。 只有做到细节完美,让人挑不出错,才有可能一直安稳地做下去。 当然也得有一个叫得响亮的品牌名字,让消费者记住。 所以叶纤红已经在考虑给壁炉取一个响亮的名字了。 交流好这件事,三人回到院子里,和大家一起喝茶聊天,等着一会戏开场。 “小红,别墅开盘的事,我想再听听你的意见——”蒋建光见叶纤红空下来了,走过来说道。 这个项目当初为了多拿一成股份,他主动接了过来。 老实说他并不后悔,一方面通过这个项目,他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也认识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收获非常大。 另一方面,他也相信这个项目可以赚钱,比其它朋友多拿一成收益,至少有几百万,他觉得很值。 “现在的主要困难在哪里?”叶纤红站起来向他示意了一下,要他跟自己回屋交流。“只要房子本身质量没问题,出售肯定很容易,毕竟虞城这几年出现了多少有钱人?而别墅项目,这还是第一个——” 不管是谁,只要赚了钱,都想改善居住条件。 特别是这几年,欧美和岛国的影视作品引进国内,让大家大开眼界。 看看那些国家的人,人人开着小轿车,住在别墅里,没理由自己有钱了,依然得住在窄小的楼房里。 所以只要宣传得到位,只怕会供不应求。 “卖出去问题不大。”被叶纤红一分析,蒋建光的信心也足了。“我主要考虑的是,怎么样才能把这件事办得更顺利,心里没底——” 小红不管做什么,都会提前做好各种预案,所以不管开店,还是开工厂,都能非常成功。 他就是想学一学她这方面的本事,这个别墅项目开盘销售时,应该做哪些预备工作? “这个简单。”叶纤红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你先把自己的预案拿出来,到时我帮你完善一下。” 对这个时代的售楼方式,她没有参与过,所以不是很确定。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看一看他的计划书,再根据自己记忆中方式,做适当的调整。 没必要设计得跟前世完全一样,但是至少要比其它同行做得更细致一些。 比如设计效果图,在电视报刊杂志登广告,比如制作大量的宣传册,去目标客户那边投放。 比如制订促销方案,前几名付款的客户,给予一定的折扣等等。 比如弄个剪彩仪式,请明星或电视主持人来现场助兴等等。 方式其实很多,她必须搞清楚哪些已经在用了,哪些还没有。 再根据实际效果,采用一些方案。 “好。”听叶纤红回答得这么干脆,蒋建光放下心来。 今天过来,就是希望这件事有个答案。 年后就可以预售了,如果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回拢资金,他决定拿到自己那一份后,同样到余杭投资。 他总觉得去年自己留在虞城,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年后尽快过去,投资小商品市场,但愿还来得及。 第五章生不生的问题 当然他过去后,苏思诗也会一起过去,由她在,一家四口在余杭买房前,应该能在小红家住段日子。 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证明自己的机会。 下午的戏终于开场了,因为是正月初一,所以下午演了一出大团圆结尾的传统戏:《碧玉簪》。 越州地区有两大非常出名的戏种,越剧和绍剧。 越剧是全国第二大剧种,绍剧最出名的则是《西游记》的改编,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拍成电影后,非常有名。 后来章家还参与央视的《西游记》拍摄,孙悟空的造型,就是采用绍剧里的形象,只是稍微调了一下。 虞城地区还有这样的说法:越剧为老婆,绍剧打天下。 这里的婆和下,用越州地区的土话来讲,是压韵的。 所以越剧几乎都是痴男怨女,要死要活的那种,而且以悲剧居多。 像最著名的两出戏《红楼梦》和《梁山伯与祝英台》,都以悲剧结尾。 正月初一唱这种哭哭啼啼的戏自然不太合适。 “这个戏好看。”听了今天要唱的戏名后,一屋子的人都很喜欢。 只有安安和一群小朋友,不耐烦这个,一起去房间看动画片了。 白宸翌寄了三十多盒动画片过来,足他们看几天几夜了。 “小红,等蒋建光把别墅项目预售出去,他会把剩下的建设事务,交给下面的人处理,到时我们一家又要来余杭找你了。”苏思诗此时坐在叶纤红的旁边,悄悄说道。 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两人的关系最亲近,这样坐在一起说悄悄话,也很正常。 “来就来,你担心什么?”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凭两人的关系,还需要假惺惺客气一番吗? “我担心的当然不是有没有地方住,而是到了余杭后,我做什么?”苏思诗知道她误会了,解释道。 卸下苏家的担子后,最近除了农家乐项目,她没有其它投资。 现在孩子大了,用不着她一直陪着,所以开始考虑找个新的投资项目。 她跟叶纤红一样,也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 就算现在跟蒋建光关系不错,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心? 只有自己手里握有足够的钱,才能应对未来的变化,给两个孩子一个幸福的家。 “这个容易。”叶纤红见自己误会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等到了余杭,我们慢慢商量好了。” 像壁炉这样的项目,叫她坐下来空想,未必能想出来。 只要给她时间,总会有新的想法跳出来。 那时再挑一个能赚钱的项目就行了。 “也好。”苏思诗这样说,只是把心里的担忧找个人倾诉,并不是想要她马上给自己一个答案。 只要小红知道了这件事,什么时候有了好主意,就会想到自己的。 当然她自己动了余杭后,也会去市场考察,看最近有没有适合投资的产品。 等到下午的戏唱完,谢群三人向叶纤红告别,准备回家。 她们都年轻,不可能正月初一丢下老公或男友,整天在外面。 像蒋雪晴,下午男友会来自己家拜年,她得回去陪伴。 叶纤红也没挽留,送她们上车离开。 苏思诗和蒋建光等她们离开,也提出告别。 他们晚上也要回去跟家人一起吃饭,毕竟她们俩也不是普通人,同样有人上门向他们拜年。 倒是茂琳姐和谢建奇,没有家人需要陪伴,可以吃了晚饭再回去。 当然三叔一家,以及张建盛和徐志豪,也回去了。 这样一来,家里人就少了许多。 其实现在还好,同龄朋友大多一个人来。 等过两年,结婚后有了孩子,一家人过来的话,只怕两桌也坐不下了。 苹苹见大宝小宝跟着爸妈回家了,就有些失落。 “叫你妈妈给你生个弟弟或者妹妹啊!”董采玉在一边逗她。“以后你可以带着他一起玩了。” 她跟王茂琳以前都是公司高层管理,关系比较熟,这样开玩笑,也不觉得自己失礼。 苹苹却当真了,走过去抱着妈妈的胳膊,要她给自己生个弟弟。 相对妹妹,她还是觉得弟弟比较好玩。 “苹苹乖,阿姨在跟你开玩笑呢?”王茂琳被女儿当众这样嚷出来,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悄悄望了谢建奇一眼。 两人结婚后,确实也想过再生一个孩子。 会一直犹豫,一方面是担心女儿受委屈,毕竟有了两人的孩子,对她的照顾肯定会受影响。 万一女儿心里有想法,跟自己离心,那她肯定无法接受。 所以想着等女儿再大一点,懂事理了,听听她的意见后,再考虑这件事。 另一方面,主要是怕影响工作,小红这边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暂时离不开自己。 等再过几年,那时候公司肯定已经稳定下来了,她离开两年,影响也不会很大。 “小红阿姨。”见妈妈没有答应自己的要求,许康苹来到叶纤红那里,抱着她的胳膊撒娇。 因为从小没有父亲的记忆,她真的把谢建奇当成自己的亲身父亲,所以从来没有想过以后会被弟弟或妹妹夺宠。 当然也跟她身边的环境有关,许康苹一直是王茂琳自己带大的,从来不跟乱七八糟的七大姑八大姨来往。 像叶知书他们这些人,则根本不会灌输这些不良观念。 “苹苹不要催妈妈,弟弟妹妹不是想生就有的。”叶纤红当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站立场,所以抱住她哄道。 这是茂琳姐和谢建奇的私事,如何选择,看他们自己了。 “哦。”许康苹还是比较相信叶纤红的话,在她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来,没有再在这件事上闹。 董采玉此时也有些明白过来,不由红了脸。 别看她文化程度比王茂琳高,但是在人情世故方面,却是差得远了。 特别是这些年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社会阅历比较少。 第一次谈恋爱,就有叶纤红保驾护航,非常顺利,对人性的险恶,了解也不深。 在她看来,有的人为了利益,会做出杀人放火这种恶事。 却不知道有时候一句无心的话,就能陷人于绝境。 此时她突然想起妈妈一直叮嘱自己的话:有些事你不明白,就不要胡乱开口,免得让人难做。 自己刚才似乎就做了一件错事。 茂琳姐是二婚,生不生孩子,本来就是件很难做出选择的事。 生了,影响到苹苹以后的生活。 不生,谢建奇那边未必会答应。 自己这样一开口,不知道的人,以为是站在谢建奇那边,在逼着她做出选择。 换个不好相处的人,单是这句话,就要记恨自己一辈子了。 “对不起,茂琳姐。”想到这里,她郑重地道了歉。 自己生了孩子后,有些飘了,说话开始不经过大脑。 以后一定要想清楚了再开口,免得说错话。 第六章谢群请客 “没事。”王茂琳知道她的性子,笑着回道。“谢建奇是大男人,没有你想的小气——” 说完后,拍了拍她的肩。 谢建奇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无奈地咧了咧嘴。 既然决定娶王茂琳,他自然清楚她们母女俩的感情,对于结婚后生不生孩子,他真的没有别人想像的那么看重。 如果她愿意生,自然是好事。 如果不生,也没关系,苹苹就像亲生女儿一样。 他相信真心换真心,只要自己好好待她,等她长大成人后,肯定不会因为自己不是她的亲生的父亲,而对自己另眼相看。 看看自家老板就知道了。 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大家坐下来,准备吃晚饭。 晚上要做的菜少,叶知书一个人简单炒了几样,就招呼大家动筷子。 吃了晚饭,王茂琳一家开车离开,家里只剩下外婆一家和外公一家了。 家里房子大,其实全部留下来也住得下。 不过两个舅舅和舅妈因为离家近,准备回家去。 明天是初二,一早会带着孩子回娘家,从家里直接出发更方便。 到进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让她留在这边好了。 正好她喜欢看戏,在自己女儿家多做几天,也没什么要紧。 叶知书跟两个弟弟感情没那么深,只要干妈愿意在这边,她就开心了。 外婆现在也想通了,爽快地留了下来。 大表哥明天要陪董采玉回娘家,在这里过夜,明天去也方便。 其它人没重要亲戚要走,自然也留了下来。 当天晚上,叶纤红进了空间,把谢群带来的车厘子吃剩的核,全部种在空间里。 相比其它水果,它的味道更加好,她准备种下几百株,建一个专门的果园。 等果树长大到能结果时,在农场和余杭的大宅子里都种上几棵。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叫上谢群,去了宋老师家一趟。 会选择这个时候去,是因为他的儿子陪媳妇回娘家了,家里只人宋老师夫妻俩在,比较清静。 去看望老师,两人都很大方,叶纤红提的烟酒和其它保健品,价值估计超千元了。 反正家里这样的东西很多,拿来孝敬老师,双方都有面子。 谢群带的东西也差不多,两人从车里一袋一袋往屋里搬时,邻居都一脸羡慕。 宋老师是老好人,嘴上客气了几句,知道两人都不缺这些东西,也就收下了。 两人吃了午饭,陪着宋老师再次回忆了一遍以前在学校时的一些细节,才尽欢而散。 从宋老师家出来,谢群突然埋怨道:“小红,我已经两个春节去你家拜年了,你怎么都没想过要去我看家看看,太不够意思了吧?” 她会说这样的话,是因为昨天谢家团聚在一起时,爷爷问起自己跟叶纤红的情况。 不管是谢老爷子,谢明浩还是谢群的父亲,都非常看重两个女孩子的交情。 但是人家不来自家拜访,说明两人关系很一般,还没到好朋友的地步。 他们可是知道叶纤红每次回家,都会去苏思诗家看望。 如果两人的关系到了这一步,那谢家才有可能借到叶纤红身份,获得一些帮助。 像谢明浩,已经在虞城市担任一把手两年,应该考虑下一步的去向了。 最好的去处,自然是越州市。 正常的升迁,得等到那边出现空缺,再运作一下,坐上排名最后的副市长。 如果上面有人,那就不一样了,可以直接跳过这些,把市里的人调走一个,给他挪位子。 就算直接担任常务副市长也不奇怪。 当然也可以直接调去省里,那边副厅级的位置多的是,只要有人愿意帮他腾出个空位出来。 而谢群的父亲谢明德,现在在甬城某局担任一把手,同样到了该调整工作的时候。 他把女儿介绍给分管自己单位的副市长当儿媳,考虑的是如果自己有机会进入市政府,不管是秘书长还是副市长,有亲家在那边照看,他的压力也会小一点。 只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想升上去,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叶小姐那边能帮忙使点力,那就好了。 谢群没想到爷爷和爸爸叔叔都不看好自己在小红心中的地位,非常不服气,这时候就嚷出来了。 如果小红真当自己是朋友,正月初一来她家之后,她不是应该回访的吗? “你这火发得有些莫名其妙。”叶纤红没想到她会突然说这个,又好气又好笑。“别人邀请客人,都会定下日子,然后打招呼,你又没有请我去做客,我突然去合适吗?” 自家父母是农民,谁来做客都欢迎,不速之客光临也很正常。 谢家可不是普通家庭,如果贸然上门,会非常失礼吧! “啊?”谢群没想到她会这样说,顿时惊呆了。“你不去我家,是因为我没有正式邀请你?” 这真是做梦也没想到的事。 又一想,自己好像确实忘了提这茬,问题居然出在自己身上。 “那我现在正式邀请你,今晚到我家做客,你来不来?”谢群心中已经相信她的话,于是开口道。 过年家里什么都不缺,招待客人最方便,只要她答应过去,都不用怎么准备。 “只请我一个人?”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欢迎胡向阳去?” 她有时候真的觉得谢群缺一根筋,大家都算是一个圈里的朋友,既然请自己去做客,肯定得带上他。 “欢迎,当然欢迎。”谢群激动得都快要哭了。“你别怪我忘了叫你老公,你愿意来,我太兴奋了。” 如果爷爷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高兴坏了。 “行,那我一会儿和他一起过来拜访。”叶纤红干脆地回答。 两人分开后,各自回家。 叶纤红到家后,跟胡向阳提了下这件事,他当然没问题。 谢群到家后就不同了,刚把车子开进院子,就下车往屋里冲去,连车门也忘了锁。 客厅里,爷爷和爸爸坐在那里,旁边还有一个客人,她记得那人的身份,好像是虞城市府某个领导。 应该是来给堂叔拜年后,顺便来拜访爷爷和父亲。 “爷爷,爸爸。”她冲过去,坐在爷爷椅子右边的扶手上,身子靠过去趴在他背上,兴奋地叫道。“小红答应晚上过来吃饭,和胡向阳一起来——” 这么重要的消息,爷爷肯定很喜欢,所以她顾不得有客人在,马上叫了出来。 “是吗?”老爷子又惊又喜。“为什么她今天突然就答应了呢?” 对孙女的性格,他其实很清楚,所以总担心她交不到真正的朋友。 何况叶纤红这样的女孩子,什么朋友交不到? “她说我从来没有正式邀请她,她怎么好不请自来?”她撅起嘴撒娇。“可是我去她家,想去就去了,从来没有跟她打过招呼啊!” 她还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第七章谢家人 “原来是这样。”谢老爷子却一下子明白了。“她的意思是,她家没有门槛,谁想去都欢迎。而我们谢群不是普通人,没有获得我们邀请,她不好主动过来——” 小姑娘年纪轻轻,看问题却非常老到,反倒是自己疏忽了这一点。 既然她愿意来,那就好办了。 一会儿好好准备一下,务必要给她留个好印象,将来才能经常邀请她们夫妻来做客。 那个客人见他们爷孙兴奋的样子,不好意思再留在这里,连忙站起来告辞。 谢明德没有挽留,送他到门口,这才回屋。 “你跟明浩说一声,让他推了晚上的饭局,晚上来这边吃饭。”老爷子看到儿子,叫道。 谢明浩是他大哥的儿子,大哥过世的早,这几年一直由他照看着。 机关是个考验人的地方,年轻人再聪明,比不上他这种在机关呆了一辈子的老人。 如果没有他在后面指点,两人绝对走不到今天这个位置。 在他看来,儿子和侄子在不同的城市里齐头并进,将来也能相互扶持。 如果家里出两个副厅级干部,那谢家就坐稳虞城第一家的名头了。 “好。”谢明德一听,转身去打电话了。 “爷爷,我办成了这件事,有什么奖励?”见他这么开心,谢群马上索要好处。 “你想要什么?”老爷子故作气恼地问。“爷爷的宝贝,都已经被你骗光了——” 对这个孙女,他真的宝贝得紧,只要她开口,什么都愿意给。 除了事关家族利益的大事,其它都由着她性子来。 也因为这样,才养成了她奇葩的性格。 不过孙女看着不靠谱,心里其它分得清轻重,像儿子给她介绍的亲事,她就没有强烈反对,反而老老实实地去见了面,现在也答应了跟他交往。 照这样看来,等她大学毕业,应该会嫁过去了。 这让他越加宝贝这个孙女,总担心委屈了她。 “你书房里那张画不错,送给我好了。”谢群狮子大开口。 那张画据说是谢家祖上传下来的,将来也会一代代传下去,她明知道谢谢非常宝贝它,故意挑衅地说道。 她对画其实没兴趣,只是不这样捉弄爷爷一下,心里就不舒服。 “拿去拿去。”老爷子大方地嚷道。 相比谢家的前途,一幅画算什么? 如果儿子和侄子的事业能上升一步,再宝贝的东西,他也愿意送给她。 “爷爷你对我太好了。”谢群没想到他居然答应了,抱住他的脸香了一下。 心里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家里对小红的重视程度,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 那自己以后就好好和她打交道好了,她这样想着。 到天傍晚,叶纤红和胡向阳一起过来了。 谢群在门口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看到两人从车上下来,冲过来抱住叶纤红嚷道:“怎么这么晚才来,我都等了大半个钟头了——” “这么冷的天,在门口等什么?”叶纤红白了她一眼,对她浮夸的表演不感兴趣。“你还怕我们不认识路啊!” 这丫头估计是用这一套,哄得家里的老人把她当成宝贝的吧! 她又不是自己生的,怎么会吃这一套? “胡向阳,你看你的老婆又欺侮我。”谢群在胡向阳面前装可怜。 跟他熟悉了之后,知道他的性子其实很好接近,只要不犯他的忌,跟他胡闹也不会计较。 “跟我说没用。”胡向阳才不上当。“她要欺侮你,我也拦不住,因为我也打不过她——” 开玩笑,小红想欺侮人,那是给你面子? 可不是谁都有资格让她这样欺侮的。 “谢群,客人到了?”谢明德听到动静,主动迎了出来。 别看叶纤红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背后的人物实在太厉害了,所以让女儿在门口迎接显然不够重视,所以他一直在里面等着。 “是啊!爸。”谢群一见,连忙给两边做介绍。 “谢叔叔好。”叶纤红和胡向阳先后叫了一声。 “你们好,欢迎来做客。”谢明德见她比想像的年轻和懂事,连忙笑着回应。 如果女儿也有这样的本事,那就好了。 一起进了屋,看到堂屋正中坐着的老爷子,见他们进来,站了起来。 谢群自然又是一番介绍。 等打过招呼坐下来之后,谢老爷子这才仔细打量了叶纤红一眼。 这个小姑娘的事,已经在虞城整个圈子里传遍了,没想到她这么年轻,还这么沉稳,超出了她的预估。 他以为能走通上层的女孩子,肯定长得漂亮,性格八面玲珑,没想到完全是这么一回事。 “不知道送什么礼物合适,所以只带了几瓶我自己酿的果酒,希望谢爷爷喜欢。”叶纤红从胡向阳手里接过箱子,递了过去。 如果他了解过自己的底细,应该知道这酒不简单,会重视这个礼物。 “这怎么好意思?”谢老爷子是真的吃惊了。“礼物太贵重了。” 叶纤红一次次送酒到戴老那里,他非常清楚这酒的份量。 可以这样说,她就是用这些东西,打通跟上层的关系。 虽然不清楚具体原因,想来这酒有特殊的功能。 戴奉焱退休前只是副厅长,级别其实不算高。 能在虞城说一不二,是因为他以前是卫老的秘书。 即使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两人私交一直非常亲密。 只要卫老在世一天,这个世界上敢跟他对着干的人,就不会超过一只手。 “坐坐。”谢群的老妈泡了茶端上来,招呼大家坐下来,笑着说道:“我家谢群脾气不好,所以没什么朋友,你是第一个以她朋友的身份上门做客的——” 谢妈妈的性格无疑非常爽利,三言两语就把女儿的底泄个精光。 “妈——”谢群被她说得不好意思,抱着她的胳膊不放,不许她继续说下去。 “行,妈不说了。”谢妈妈笑着在女儿的肩上拍了一下。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直接在她胸口插了一刀。“下午她还怪我为什么不来做客,问题是她从来没有邀请我啊?现在才知道,她原来没有朋友,所以没有经验——” 跟谢家人接触后,发现他们都不难相处,倒是有了好感。 她其实蛮反感卫老的二女儿以及外孙那样的人,盛气凌人不说,错了还死不承认。 就算你身份高贵,那也要有起码的做人底线啊! 丢了这个,等于是人类公敌了,任何人碰到了,都会接受不了她的那一套价值观。 除非她避世隐居,不跟任何人打交道,那是她的权力。 “叶纤红——”见她敢揭自己的短,谢群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你瞪我干什么?”叶纤红取笑道。“从来只有我欺侮人,没有谁敢欺侮我,你如果不怕的话,尽管继续瞪。” 一屋子大人,有人陪自己闹一闹,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八章谈妥 胡向阳在这种场合,一般都是正经地坐着喝茶,不发表意见。 “以后长点记性,别糊里糊涂的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知道?”谢老爷子见两人孩子气地争这个,笑着提示了孙女一句。 孙女现在在外地读大学,具体结交什么人,他们也没有去管。 如果真的有交到朋友,确实不能再犯这样的错了。 谢群扁了扁嘴,没有再出声。 “叶小姐,你考上大学后,把公司也搬迁到了余杭,以后准备放弃这边了吗?”谢明德找了个话题,随意地问道。 谢家在虞城有生意,余杭同样也有。 从赚钱的角度来说,肯定大城市要比县城好得多,毕竟那边的市场足够大。 当然县城也有好处,竞争的人少,生意比较稳定。 “我其实也是走一步算一步,没有想得那么长远。”叶纤红老实地回答。“现在是私营企业最好的时代,所以抓紧时间投资赚钱,什么时候形势变差了,就老实退出,回虞城安稳赚点小钱。” 今年是一九九五年,十年后私人经济就会走到转折路口。 原因当然很多,比如因为大学扩招,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读个大学,毕业后可以坐办公室。 当整个社会陷入这样的风气,不管是贫穷家庭还是富贵家庭,都不希望孩子当工人时,企业就很难招到工人了,企业发展就无从谈起。 又比如互联网兴起,大量的年轻人开网店做微商,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不再相信干实业能赚钱。 当大量的年轻人这样想的时候,大家的关注点就放在营销上,而不会踏实做产品,最后自然是以次充好,山寨横行,劣币驱赶良币,骗一个是一个,整个商业大环境越来越恶劣,私营企业倒闭潮开始。 当然还有很多原因,叶纤红也不关心。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没能力去改变国家的大势,只能顺势而为。 开工厂不赚钱了,就把投资方向放到其它能赚钱的行业。 只要提前布局,到时见好就收,就足够了。 “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就看得这么远,也懂得取舍,难得难得。”谢明德夸了一句。 他或许无法像叶纤红那样,判断什么时候好赚钱,什么时候会走下坡路。 但是她的态度无疑是准确的。 形势好时,尽量增加投资,扩大规模,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等到形势恶化,一定要及早抽身,找一个稳当的行业,回到虞城这样的小地方,因为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所以赚小钱没问题。 赚钱这样,在机关何尝不一样? 形势对你有利的时候,就要大胆干,多出政绩,说不定很快就升上去了。 如果形势对你不利,一定要懂得蛰伏,低调行事,好过把自己折进去。 一个不懂得顺势而为的人,最后大多会死得很惨。 “谢叔叔客气了。”叶纤红笑着回答。 谢家能走到今天,确实有它的底气,那就是谢家人足够聪明,能看得清大势。 跟这样的家族合作的话,其实比较安全,不容易受他们牵连。 叶纤红想清楚这一点后,说话就比较随意了。 他们想从自己这边得到好处,其它不用做什么,只要他们来看望自己的时候,安排跟戴老或者其它两位见个面就行。 具体怎么样?他们自己会谈,不需要她穿针引线。 “叶小姐来了?”外面传来说话声,是谢明浩过来了。 叶纤红站起来打了招呼,等大家都落了座,也重新坐下来。 这些礼节她守得很严,不会因为谢家现在有求于己,就放松自己。 重生后经历越多,越明白每个成功者都不是靠运气获得的,而是有他自己的一套为人处世原则。 一个人越能坚持自我,越能获得成功。 叶纤红觉得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持本心,别因为有卫老和林老的庇护,就迷失自己。 人到齐了,谢老示意可以开饭了。 谢家当然不止这些人,只是其它人避开了。 最后除了谢群一家三口,加上谢老老子和谢明浩,然后是叶纤红和胡向阳,七个坐在一张圆桌,感觉正合适。 今天能请到叶纤红来做客,谢家三代都很激动,特别是谢老爷子,不断给她夹菜,那股热乎劲,似乎把她也当成自己的孙女了。 叶纤红不好推辞,只好笑着应下来,遇到自己吃不完的菜,就塞给胡向阳。 两人单独在一起时,习惯了这样,胡向阳也没在意。 倒是谢妈妈非常羡慕,觉得他们特别恩爱。 等女儿嫁出去,如果女婿也能这样宠自己的老婆,那就完美了。 吃完晚饭,大家泡了茶重新坐下来。 经过一顿饭的交流,双方的性格和为人大多摸清楚了,所以说话也随意了许多。 “叶小姐什么时候回余杭?”这次是谢老爷子开口问道。 有些话儿子和侄子不方便明着说,他来开口比较方便。 “看情况吧!”叶纤红还没准备好,所以实话实说。“没有意外的话,初十后应该会动身了。” 正式开学还要晚一点,主要是那边的公司要开工了,她必须回去一趟,安排一些事。 特别壁炉这个项目,必须早点做准备。 到底以怎么样的方式经营,她得根据胡向慧的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是公司的事,必须这么早走吧!”谢老爷子记得孙女十五后,才回学校。 “是啊!”叶纤红回答。“边上学边做生意,需要操心的事比较多。” 这当然是说给外人听的,对她来说,这点事根本不算什么。 “要是我家谢群也有你这样的能力,那就好了。”谢老爷子叹息道。 虽然宝贝这个孙女,但是她的能力,跟叶纤红真的差远了。 “她当初能考上大学,我是补习后才考上,说明她比我聪明。”叶纤红捧了一句。“只是她命好,上面有爷爷和父亲叔叔护着,不需要努力,就能过上好日子。” 这是很现实的事,如果谢群没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怎么可能会像现在这样的性格? 大多数年少成名的人,都是环境逼出来的。 “也对。”谢老爷子笑得很慈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古今都是这个道理。” 又问起她在大学的情况,叶纤红也没隐瞒,挑了一些事说了说。 “谢群的男朋友在余杭,过几个月她也要毕业了,打算去那边工作,到时能不能麻烦你一下?”谢老爷子终于开口说到关键的地方了。 直接说儿子和侄子的事,有些不好开口,先拿孙女试探一下。 “没问题。”叶纤红大方地回答。“到时想进什么单位,直接跟我说。” 反正要分配工作,给个好一点的单位,也算不上犯错。 “那就先谢谢你了。”听她这么爽快,谢家人脸上的笑意更盛了。 有了这个借口,到时去余杭找她,就方便多了。 第九章治孕吐 一直聊了一个多小时,叶纤红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提出告辞。 叶家达到了目的,也没有挽留,一直送他们到门口。 “我还以为他们请你吃饭,是为了谢群她爸的事,没想到居然提都没有提。”胡向阳上了车,意外地说道。 倒不是他缺乏城府,连这一点也看不穿。 主要是他觉得谢群跟小红的关系这么好,而谢群又是个藏不住话的性子,最后会直接把目的揭开。 “那只能说明我们这一代,跟老爷子他们有代沟。”叶纤红笑着回答。“老爷子是讲究人,明明有这样的想法,却不肯说出来,是准备以后用谢群作为借口,再开这个口。” 或许有的人敢直接讨官要官,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迂回曲折,嘴里不说出来,让别人去体会和猜测。 传统的旧官僚,都是很虚伪的,讲究的是既要做标致又立牌坊。 谢老爷子尽管没这么夸张,但是确实不好意思直接要自己帮忙,所以用孙女孙女婿做了借口。 “所以跟那一辈的人一起工作,感觉特别累。”胡向阳感慨地说了一句。 他所在的单位里,年轻人之间相处,还相对轻松。 最烦的是那几个年过四十的老油条,明明没什么本事,却不好好做事,喜欢整天琢磨这个那个。 就像领导放个屁,都有特别的含义。 “坚持自己的原则就行,别理他们。”叶纤红安慰了一句。“这种人就像苍蝇和蟑螂,任何地方都有,与其花精力在他们身上,不如跟志同道合的朋友多交流。” 别看这些人拍马屁一流,但是有几斤几两,早已被上级看透,带他们出去应酬,只是让他们活跃气氛。 真正的升职机会,肯定轮不到他们。 “也对。”胡向阳觉得她说到点子上了,笑着应了声。 回到家里,看到一家人点了火炉,坐在院子里看戏。 晒场上看戏的人,比前两天又增加了不少,估计周围几个村子的人都赶过来了。 “小红,你姐今天晚上吃什么吐什么?现在肚子还是空的,你说怎么办?”婆婆一看到叶纤红回来了,连忙走过来问道。 正常情况下,她这个当妈的,肯定会想办法做些女孩子爱吃的食物,免得她营养跟不上。 现在有了儿媳这个现成的神医,她就懒得动脑筋了,一碰到困难,就过来问她。 “哦。”叶纤红自然不能无视她这么严重的孕吐,走过去问道。“姐想吃什么?甜的酸的还是辣的?” 对于胡向慧的身体,她其实一点也不担心。 前两天才给她喝了灵液,就算饿几天肚子,营养也不会跟不上。 只是这件事不能说出来,所以还得想办法,让她吃点东西,免得公婆和姐夫担心。 “我也搞不清楚,你看着做吧!”胡向慧皱了皱眉,为难地说道。 她自己也非常糊涂,自己到底想吃什么,只好把权力交给叶纤红。 总觉得小红不管做什么美味,都有独特的味道。 就算孕吐得再厉害,她也能吃下去。 “那行,我现在马上给你做。”叶纤红回答道。 回厨房后,低头想了想,决定先做一锅糖水黄桃,再腌一坛泡菜。 泡菜以前做了卖给温俊,后来嫌麻烦,就放弃了。 现在重新动手,也很方便。 见厨房没有别人,她从空间拿出一只以前用过的泡菜坛,清洗干净后,倒扣在一边晾干水。 又从空间拿了一些萝卜、豇豆、包菜和西芹,洗干净后切小块晾在一边。 往锅里加了水,放入花椒、八角、桂皮、姜、蒜、盐、冰糖等调料,煮开后继续煮几分钟后,放在一边晾凉。 最后把卤水倒进坛子里,加些白酒和辣椒,把晾干水的蔬菜加进去,没入卤水就算完成了。 把坛子密封,放进空间里,等发酵后就可以食用了。 又拿出黄桃,准备做糖水。 把黄桃清洗干净后削皮,然后锅里放了半锅水,开始煮沸。 把削皮后的黄桃肉,切成块装进盆里,等水开了,放入冰糖继续煮,直到全部融化。 尝了尝味道,甜度差不多了,把切好的黄桃全部放进去,加上盖子后煮几分钟,等桃肉软了,就关了火。 稍微焖了几分钟,揭开盖子,盛了一小碗尝尝味道。 空间产的黄桃,没有任何涩味,果香特别浓。 叶纤红咬了一口,感觉非常满意。 于是拿了只大碗,装了一碗端出去,递给胡向慧。 “姐,你尝一尝。”这么美味的糖水,相信她会喜欢。 “这时候哪里来的黄桃?”胡向慧嘴里嘀咕了一句,肚子确实饿了,也不客气,拿起调羹开始吃起来。 咬了一口后就停不下嘴,很快一大碗全部吃完了。 连底下的糖水,也喝得干干净净。 “好吃。”胡向慧打了一个饱嗝,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小红还有没有,我也想吃?”胡向阳看着姐姐把满满一碗糖水喝完,感觉自己也饿了,于是叫起来。 别看胡向阳在外人面前,一付傲娇的面孔,和家人在一起,就多了几分孩子气。 老婆给姐姐做美味,如果没有自己的份,那就太气人了。 “还有很多,想吃自己去盛。”叶纤红见他孩子气发作,瞪了他一眼。 于是胡向阳盛了一碗后,心满意足地吃起来。 这个香味飘散开,钻进鼻孔,非常勾人。 最后除了胡爸爸和郑建国,其它人都盛了一碗来吃。 “这个好吃。”叶知书赞不绝口。“黄桃还有吗?明后天再做些当点心——” 家里的水果快吃腻了,没想到做成糖水,味道这么好。 “还有。”叶纤红无所谓地回答。“不过每天换个口味吧,桔子、苹果、香梨都可以做成糖水。” 第二天早上,叶知书煮了一锅面条,加了咸菜肉丝鲜虾酥鱼等配料,非常鲜美。 大家都吃得很过瘾,只有胡向慧吃了几口就又吐了。 叶纤红没办法,走进厨房,把昨天腌的泡菜坛子从空间拿出来。 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快多了,经过一晚的发酵,已经能闻到一股酸味了。 叶纤红打开盖子,凑过去看了看,应该很成功。 于是拿了只小碗,每种蔬菜都装了一点,拿出去给胡向慧。 “你又腌泡菜了?”叶知书对这个味道非常熟悉,忍不住叫道。 现在家里吃得东西多,也不馋这个了。 如果女儿不拿出来,她都快忘记了。 再次看到它们,想起那股酸香的滋味,只觉得口角生津,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是啊!”叶纤红回答。“姐的孕吐这么厉害,只能弄些开胃的东西,给她解馋。” 这泡菜应该是孕妇的最爱,她相信胡向慧有了它,肯定每顿饭都能吃点东西下去了。 果然,胡向慧夹了一根萝卜咬了一口,那爽口的酸脆滋味,让她满足地直叹气。 原来一闻面条就想吐的感觉,也压下去了。 于是吃口面条,咬一口泡菜,才把一碗面吃下去。 胡妈妈在一边开心得合不拢嘴,女儿能吃东西,那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小红,你看我也不是做生意的料。”胡向慧放下筷子,突然开口道:“如果开一家店,专门卖这种口味独特的泡菜,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说以前她确实有野心,像小红一样,给将来的孩子赚几十万几百万。 等到了解公司的管理方式后,才知道不是短时间可以学会的。 如果小红开公司,自己现成拿股份,她又丢不起这个脸。 现在看到泡菜这么美味,突然有了主意。 第十章泡菜生意 “你决定了?”叶纤红惊讶地问。 泡菜生意当然不错,虽然发不了财,经营得好,一年赚几十万还是有可能的。 前世大多数大型超市,都有泡菜柜台,或许一家的赢利不会太多,只要销售点多,总金额就可观了。 主要是自己的泡菜,别人无法仿冒,等于是市场独一份。 所以她如果有兴趣,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嗯。”胡向慧点点头。“开家店比较省心,等孕吐过了,我招个人替我管店,这样轻松一点。” 她的心没有叶纤红那么野,先把一家店开好再说。 等这边成功了,再考虑开分店。 对这道美味,她有足够的信心,能吸引顾客来购买。 “那好。”叶纤红只能站在她的角度,帮她想办法。“等回到余杭,找一个地段合适的店铺,后面用来加工泡菜和存储材料,前面用来开店卖东西——” 前期买一些坛子,用空间的材料,帮她把泡菜的卤水做好。 有了这个基础,后面就算用普通的蔬菜,也能做出美味的泡菜了。 她只需隔一段时间去那边看看,万一有的泡菜没保存好,卤水坏了,那就重新再做一缸。 或者隔断时间滴点灵液,或者送一些空间的蔬菜给她就行。 这件事定下来,不管是胡向慧夫妻还是叶纤红,都松了一口气。 “小红,你说我在虞城也开家泡菜店怎么样?”上午空闲的时候,外婆把她拉到一边,悄悄地问了一句。 现在家里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她也不满足一个人在家养鸡养鸭赚点小钱了。 虽然自己不再年轻,可以身体一直不错,感觉再干它五年十年,应该没问题。 腌泡菜她当然也会,只是味道比不过小红做的。 只要她支持自己,多试几次,肯定能做出一样的味道。 “外婆,你这个年纪了,用得这么辛苦吗?”叶纤红是真心心疼她,劝道:“现在大舅小舅都会赚钱了,不需要你赚钱贴补他们,以后好好享福才对。” 前世外婆早逝,应该说是累垮的。 两个舅舅没什么本事,孩子要读书,一家人的生活压力非常大。 外婆是个好强的,又是养鸡鸭鹅,又要割草喂猪,还是养蚕,非常辛苦。 养过蚕的人都知道,蚕宝宝吃桑叶非常快,摘一担回来,不到一天就吃完了。 外婆一个人又是摘桑叶,又是喂蚕,而且半夜里还要起来喂桑叶,经常睡眠不足。 都这个年纪了,能撑得了多久? 现在有灵液调理身体,自然不会像前世一样,出现意外。 但是明明可以享福,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 “你外婆是劳碌命,闲着反而全身难受,有事做精神才好。”外婆笑道。 她自然知道外孙女孝顺,就算自己什么都不干,她也会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 问题是如果天天这样不劳而获,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好吧!”叶纤红最后还是答应了。“不过你最好招个人来帮你干活,别太辛苦了。” 相比卖别的熟食什么的,泡菜相对简单得多。 只要卤汁做好了,很面就非常轻松,只要隔三岔五地把新鲜蔬菜处理好后,放进坛子里就行。 发酵好了,就可以开封卖了。 以外婆的细心,腌坏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如果仓库就店后面,少了搬运这道工序,人也会轻松很多。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准备过几天去一趟虞城,帮外婆挑一间好的店面。 最好靠近菜市场,又带个面积差不多的后院,租金反而是小事,她直接付一年就行。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过了初五,等戏班子离开后,村里恢复了正常。 本来胡爸胡妈这个时候要回余杭,过自己的日子,因为不放心女儿,只能继续留在虞城,等初七跟叶纤红一起回去。 对叶纤红来说,这反而是好事,胡向阳可以跟家人多处些日子。 再过两天,就要离开虞城了,原先计划好的事,必须抓紧完成。 叶纤红先陪外婆去找店铺。 过程当然没那么顺利,除了合适的店铺难找,这时候房东还在过年,不愿意搭理她们。 最后总算找到了一套相对合适的房子。 说相对合适,是因为前面的店铺面积小了些,只有十几个平方。 在叶纤红看来,即使卖泡菜,也可以装修得舒适高档一点,这样能提升店铺的档次。 毕竟她们卖的泡菜,不是地摊货,而是一种美味。 当初温俊的王子饭店,可是卖过天价的。 叶纤红觉得除了自产自销,还可以帮外婆找一些客户。 另一个就是后院面积太大了一点,上下两层,几乎有上百个平方。 最后叶纤红还是租了下来。 大不了把楼上装修一下,让外婆多一个家。 弄个厨房和卫生间,再搞个客厅和卧室,差不多是个单身公寓了。 外婆中午肯定不会回家,可以在这里做饭和休息。 疲劳的时候,或者下雨天懒得回去,可以在这里睡觉。 方忠方诚周末想来看奶奶,也有个地方玩。 这样一想,叶纤红反倒觉得这边很合适。 于是预交了一年的房租,马上找人来装修。 这时候的工价自然会贵一点,叶纤红没放在心上。 只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尽量用不含甲醛的材料,免得影响身体。 大舅小舅听说这件事,主动过来帮忙。 倒不是两人多孝顺,主要是小红帮自家老娘开店,以老妈的勤恳和手艺,搞不好能赚不少钱。 那样一来,不但不用他们养老了,说不定还能拿出钱来补贴给他们。 叶纤红见两个舅舅来帮忙了,就把装修的事交给他们,自己回去了。 忽然想到自己答应弟弟一件,等他十八岁后,送给他一辆车。 于是叫上他去买车,让他自己选择型号和牌子。 安安最后选择了这时候最流行的奔驰牌最新款车型,价格当然也不便宜,花了八十几万。 叶知书听到这个价格,顿时紧张起来,让儿子挑一辆便宜的。 被叶纤红阻止了。 男孩子第一辆车,买好点没关系。 最重要的是欧洲车的安全性比较好,这是她愿意多花钱的原因。 至于考驾照,倒简单得多。 去以前爸妈学车的地方就行了。 只要技术学到了,提前拿驾照不是难事。 叶纤红对弟弟的反应能力有信心,搞不好让他摸一天车,就能完全掌握这项技能了呢? 温俊虽然在老家过年,消息倒是非常灵通,听说她重新在做泡菜生意,只是店主换了人,主动要求给他的王子饭店供货。 叶纤红自然答应下来。 温俊现在有余杭和虞城两家饭店,胡向慧和外婆单给他供货,每个月都能有几千块收入了。 第十一章找客房 初七那天一早,叶纤红告别家人,和胡向阳一家去余杭。 胡向慧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孕吐已经止住了,加上肚子还没显怀,跟平常看起来差不多。 这让他对余杭之行多了一些信心。 到了余杭,胡向阳去上班,中午在胡爸胡妈那里吃了顿新年后的第一顿饭。 等胡向阳回单位,叶纤红一个人回到大宅子。 那边一段时间没人住,积了一些灰尘。 叶纤红放下行李后,先把被子全部拿出来晒了晒,又掸灰拖地,直到晚上,才收拾了一半房间。 第二天去陪胡向慧去租房子,收拾房子的事,只能晚两天再干了。 在余杭找一个合适的店铺,肯定容易得多。 只要租金上有分歧,才浪费了不少时间。 胡向慧和卫谨言决定开泡菜店后,就决定一切费用自己来承担,不要小红出钱。 夫妻俩工作这么多年,肯定有积蓄,自认为这点投资出得起。 同时也想看看自己是不是这块料,靠自己能不能赚到钱。 叶纤红见两人这么坚决,也没有坚持。 租下店铺后,因为这边以前装修过,所以只要前面稍微调整一下就行,后面的院子直接可以用了。 于是马上去采购泡菜坛子和蔬菜等材料。 叶纤红当天也留在那边,帮他们一起清洗坛子,然后把蔬菜洗干净后,沥干水,煮卤汁后装进坛子里发酵。 等到满院的泡菜坛子都密封好后,叶纤红才回家继续打扫房子。 这边安顿下来后,叶纤红才开始联系这边的亲朋好友,准备跟大家聚一聚。 中国人的习惯,过年后如果不请客,这个年都不算过完。 这时候全国各地的朋友,已经赶回余杭,于是再次在大宅子见面了。 请客很简单,只须把空间的材料拿出来,做成美味就行。 大家都习惯了她的手艺,即使春节大鱼大肉天天吃,这时候依然忍不住抢着吃。 “小红,你其实不应该读大学。”徐菁云叹息道。“如果在余杭开一家私家菜馆,一天随便做几桌菜,一年的收入也能上百万了。” 春节的时候,她陪家人去余杭几家有名的私房菜馆吃过,虽然味道确实比外面的酒店好,但是比不上小红的手艺。 以那边的高昂收费,小红不赚这个钱太可惜了。 “你以为小红一年只能赚百万啊!”赵大成笑了。“别看她上学放学很轻松,一年一千万很轻松!” 而且开私家菜馆,还要小红亲自动手,除非她傻了,才会打这个主意。 就连自己投下去的钱,一年都有百万收入了。 有了这些钱,回家过年就潇洒多了,家里的堂兄弟谁也没有他大方,就连给晚辈的压岁钱,也比其它人多了一倍。 这样一来,以前盛气凌人的那此人,此时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出手大方,连家里的晚辈也愿意亲近你。 而一些高档场合,钱就是脸面。 除非你出生卫家或者林家,那你没有钱,别人也得捧着。 关键是赵家现在已经败落了,如果手里没钱,偏要耍威风,那早晚会玩完。 赵大成这次回家,除了在家里获得了尊重,也拓展了一些人脉。 他跟胡向阳和叶纤红是好朋友这个消息,京城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了,单凭这一点,也有人愿意给他面子。 “啊?”徐菁云是真的不知道叶纤红已经是千万富翁了。“没想到你这么有钱,要请客。” 我都当你是最好的朋友,没想到你还有事情瞒着我,太可恶了! 叶纤红哭笑不得地望着她:“我现在不是在请客吗?” 对于徐菁云的反应,她真的无语。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顺利长大的,又进了财政厅工作。 这样天真的心态,感觉小学还没毕业啊! “这样还不够。”徐菁云一听,感觉自己的心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你必须再请我们去私家菜馆吃一顿——” 普通的私家菜馆还不行,必须是最贵最贵那一家。 “那边比我做得好吃?”叶纤红故作懵逼地反问。 花钱没问题,总得比我做得好吃吧! 否则还不如吃我做的。 “没有。”徐菁云被她问得快要哭了。“可是——” 她不知道接下去应该怎么说了。 “这样好不好,今天请了大家之后,明天再请你们吃一顿,作为陪罪——”叶纤红只好这样哄她了。 还好她不是自己的女儿,否则这样的智商,真的要急死自己了。 “这样——也可以。”徐菁云想了想,最终答应了。 姜忠见自己的老婆犯傻,只好装作没看到。 “你那边怎么样?”叶纤红又问张鹏乾。 他们那家酱厂虽然开在虞城,其实位于虞城和姚县的交界处,离她家比较远,过年的时候,居然忘了去看一看。 “非常顺利。”张鹏乾兴奋地回答。“产品已经下线了,现在正在想办法怎么销出去——” 照正常的做法,厂里会招几个业务员,去全国各地的农贸市场和超市推销。 最好找一些大的批发商,那销量就大多了。 至于小红说的销售方式,他也考虑过了,准备在周边几个区县做广告试试,先打开附近的市场。 不管怎么说,爸妈现在信心十足,觉得肯定能成功。 “那就好。”叶纤红也相信以他的能力,肯定能解决这个小问题。“你还可以去宾馆饭店推销一下,它们每天的消耗也很大,问问温俊就知道了。” 当然如果关系好,可以让他们再重点推荐到一些菜里,那榨菜的消耗会更大。 “这是小事情,你带几包样品过来,我会跟厨师长谈的。”温俊听到后,连忙接过话。 对这样的大饭店来说,这真的是小事一桩。 “那就先谢谢了。”张鹏乾初次接触生意,眼界有限,有时候不知不觉受爸妈影响,用老一套方法在经营。 现在跟叶纤红在一起,听她三言两语,又帮自己找到一条路子,感觉自己这方面确实非常欠缺。 或许跟朋友圈的人接触多了,会让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强。 “小红,等谢群来了,我们一起请你吃饭。”叶纤红正月初二去女友家的事,他也知道了。“到时什么饭店随你挑——” 大家都不是傻瓜,谢群为什么这么做?家里人都清楚。 他其实也想邀请叶纤红去自家做客,只是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或许自己和谢群结婚,请她和胡向阳做伴郎伴娘,才有机会让他们跟父母见一面吧! “行。”叶纤红自然不会推辞。“反正还没开学,请客的事多多益善。” 家里没有其它人在,大家玩得非常尽兴。 可惜现在天气冷,否则还可以在院子里游玩。 第十二章新学期开学 寒假结束后,新学期开学了。 叶纤红回到学校的时候,王嘉恒还没回到,这让她有些意外。 以他的自律性,没理由开学了,他还没过来报到。 “小红,我今年得了不少压岁钱,周末我请你吃饭——”张鹏坤见王嘉恒没来,反而很开心,笑着邀请道。 他承认王嘉恒长得比自己帅,家里条件也比自己好,问题是他先跟叶纤红认识,交朋友也有个先来后到吧! “还是算了。”叶纤红拒绝道。“你存点钱不容易,别浪费了。万一什么时候需要用钱,你也不会慌乱。” 一个成年人,总不能碰到大大小小的事,都找人帮忙解决。 要学会自己面对困难。 而手里有钱,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这种想法,叶纤红前世没有人教,是社会逼得她不知不觉中学会了。 也不知道张鹏坤什么时候能明白? “你太看不起我了。”张鹏坤显然没听懂她的话。“过年的时候,我哥给了我一千块,我爸我妈也各给了我一千块——” 三千块钱对他来说,是一笔巨款了,所以请客用掉一点,他也不心疼。 “你怎么还是不明白呢?”叶纤红想去敲他的头,又觉得这样太亲昵,所以忍住了。“三千块很多吗?等你有了三十万,再来跟我炫耀。” 这小子真的被他哥保护得太好了。 男孩子其实要多经历挫折,才会成长。 被人轻视和排挤得多了,自然会明白如何调整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这也是成长的代价。 张鹏坤显然没经历过这些。 或者说就算经历过,也很快被他哥哥保护起来了,所以体会并不深。 算了,管这些干什么!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回头开始看书。 寒假她没有带书回去,这么长时间没碰它们,感觉有些陌生。 唯一的收获,就是把大部分日剧看完了。 以她变态的记忆力,日语口语已经学得差不多了。 什么时候有机会跟人对话几次,应该就能顺利交流了。 王嘉恒下午才到,到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过来找叶纤红。 “小红,这个周末我请你吃饭!”他认真地说道。 “好啊!”叶纤红欣喜地回答。“正好我也打算请客,到时你和张鹏坤一起过来。” 已经进入第二学期了,没理由一次都不请同学吃饭。 至于他为什么晚到,这是人家的私事,没必要刻意打听。 “行。”王嘉恒也干脆地应道。 “王嘉恒,你不请我?”张鹏坤望着他的眼睛,感觉很受伤。 他以为三人算是朋友了,没想到自己被他们排除在外。 “不好意思。”王嘉恒并没有松口。“这次我和跟叶纤红有事要商量,下次请她时,你一起来吧!” 他可能因为张鹏坤一句话而心软,计划好的事,必须不执不扣地执行。 张鹏坤见他这样说,只好沉默下来。 教室里除了他们,其它关系好的同学,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着过年的趣事,每个都眉飞色舞。 叶纤红注意地望了金小姐一眼,见她恢复了以前的状态,此时正跟面前的女同学说着什么,时不时发出笑声。 看来已经从刘大帅哥的打击中走出来,也不知道有没有新的目标。 “你知道吗?刘天翼出国了——”见叶纤红在关注那个金小姐,王嘉恒放出一个消息。 父亲被抓后,刘家成了一个烂摊子。 好在刘天翼的外婆家没有受牵连,舅舅见外甥可怜,拿出一笔钱让他出国避风头。 等过几年他父亲的事冷落下来,再回国另做打算。 “哦。”叶纤红随口应了声,对这件事并不关心。 前世因为生活圈子的原因,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事,更多的是看新闻或者八卦消息,才知道某位官员下台了,然后家人受牵连了。 对这样的人,她真心看不起。 在叶纤红看来,一个人进了机关,等于拥有了大量的无形资源。 好好利用这个身份,还怕赚不到钱?为什么要贪污? 毕竟国内是官本位国家,有了地位,就能利用这个身份,招些管理人员,帮你干干净净地挣钱。 可以开家礼品店,单位发节日礼时,到你的店里采购,一年可以轻松赚几十万。 可以开一家文具店,想办法把单位的办公用品采购接过来,同样可以赚不少。 也可以开家饭店或宾馆,跟单位签订合同,成为特约接待单位,一年的公务接待费会少吗? 甚至可以开一家洗车店,让单位的车,全部到你家来洗。 就算这些有人在做了,那就好好想一想,单位这么多人的衣食住行,旅游以及其它福利,真的没赚钱的机会? 再想想老婆孩子的日常消费,里面能不能找到赚钱的路子? 至少叶纤红认为,如果连这个能力也没有,那这个人在机关也是摆设,能解决什么问题? 更不用说利用自己的人脉,跟人合作投资了。 叶纤红的观念是,不管你做什么,只要来钱的路子是干净的,就算生意好是因为你的身份,那也无可厚非。 否则大家为什么要千军万马考公务员,辛苦进机关? 外婆的泡菜店装修好了,正好当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是自修课,叶纤红请了假,回了一趟虞城。 到店已是下午五点多了,她没来得及吃饭,和外婆一起去采购泡菜用的坛了,然后再一起吃晚饭。 吃完晚饭,和她一起正式腌泡菜。 至于材料,是从叶纤红家运过来的,爸妈的大棚里,种了不少萝卜、包菜、豇豆等素菜,既然干妈要,直接送给她了。 外婆也没推却,等赚了钱,照正常的价格给钱就是了。 这种制作泡菜的方式,大多是川省那边传过来的,外婆还没接触过,叶纤红于是示范了一遍。 本地人腌制的蔬菜,主要是芥菜和腌白菜,想要味道好,也得掌握诀窍。 腌泡菜也一样,只要关键点抓住了,能正常发酵,就没大问题了。 口味上的细微偏差,经常吃的能分辨出来,其它人未必有这个能力。 叶纤红趁外婆不注意,从空间移了不少蔬菜出来,换走院子里的蔬菜。 这样一来,至少味道有保证。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腌了二十多坛。 做完这些,叶纤红才告别外婆,回到自己的家。 第二天一早,她开车回余杭,及时赶上了第一节课。 而胡向慧这边反而比外婆更早有泡菜腌制出来了。 叶纤红去尝了尝味道,比自己的肯定不如,因为大家很少吃到,倒有顾客尝了后,觉得不错,买了些回去。 胡向慧自然也发现味道比不上叶纤红做的,她还以为是自己的技术不够,倒没太担心。 只要一直做下去,味道肯定会越来越好,那时就能成功了。 第十三章王嘉恒请客 周末到了,叶纤红换了件衣服,去和王嘉恒会合。 考虑到他把用餐地点选在市中心最繁华的一家酒店里,档次显然不低,这让她多了些期待。 叶纤红刚把车子开到酒店前的路口,发现那边站了不少安保人员,似乎在确认每个进入酒店的人。 看这阵仗,显然在接待大人物。 把车子开进停车场,下车后忍不住嘀咕,今天王嘉恒请自己吃饭,恰巧这边在接待贵宾,难道对方是王嘉恒的家人? 否则不可能这么巧吧! 叶纤红走到离酒店门口还有三米多的地方,突然犹豫了。 倒不是害怕见大人物,主要是觉得有没有必要。 她现在跟卫家和林家走在一起,万一跟王家处于对立关系,那自己参与进去,就未必是好事。 “小红——”还没做出决定,一个声音从前面传来。 叶纤红望过去,看见王嘉恒匆匆从大堂走出来,正向她挥手。 看他的模样,显然是专门在等自己。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既然被他看到了,那后悔也没用了,进去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空担心也没用。 自己重生后,运气一直不错,或许王家是友军,认识了反而是好事呢? “我没来晚吧?”走到他面前,叶纤红笑着问道。 跟好友聚会,早一点晚一点问题不大。 跟王嘉恒的关系还没到那一步,所以她的时间掐得很准。 提前五分钟到达酒店,进去再花二三分钟,应该刚刚好。 “没有,很准时。”王嘉恒笑着回答。 两人边说边往里走,那些安保人员像是没看到他们一样,让他们进去了。 叶纤红更加确定今晚请客的人跟他有关。 王嘉恒一直在观察她的反应,见她神情自若,一点没觉得意外,暗暗吃惊。 看来叶纤红见的世面不会比自己少,所以才能这么从容。 换了班上任何一个同学,估计都会大惊小怪吧! “你不问问我今天谁请客?”最后还是王嘉恒装不下去了,主动问道。 倒不是担心老同学一会儿太过吃惊,会做出失礼的举动,所以提前跟她说明白。 而是想让她有个心里准备,提前考虑好一会儿说什么。 “有什么好问的,见了面不是知道了吗?”叶纤红笑着回答。“大过年的,十有八九是你的家人。我其实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家长,才能培养出你这样优秀的年轻人——” 这话没有吹捧的意思,她是真心佩服王嘉恒。 人家十九岁的年轻人,可没有重生的经历,能成长到这一步,绝对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 至少她还没碰到这样的人。 “难得听到你这样夸我——”王嘉恒笑得眯起了眼睛。“比起你,我还是差远了。” 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真挚的笑容,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露出来给叶纤红看到。 因为一直记着自己的身份,怕给家人丢脸,所以他到了学校后,一直表现得很成熟。 到了大学后,他一开始确实非常自信,觉得同龄人应该没人比得上自己。 直到认识叶纤红,才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他是个骄傲的人,这几个月时间,他一直在努力追赶她的脚步,希望赶上并超过她。 随着对她的了解趣来越多,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 叶纤红在学校露出的只是冰山一角,人家十九岁开始创业,现在手里已经有了几千万资产。 更让人不解的是,她除了自己赚钱,还帮别人赚钱,她的朋友圈里大把年轻的富豪。 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朋友圈,是京城最有潜力的年轻人,可是跟她的朋友比,好像顽童在跟大人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这样一来,他把叶纤红当成了自己最崇拜的同龄人,也想过以拜师的方式,跟她的关第更进一步。 没想到她拒绝了,只希望成为同学和朋友。 这样厉害的一个人,居然猛夸自己,他怎么能不心花怒放? “你可能对能力的理解有偏差。”叶纤红笑着纠正他。“在普通人眼里,会赚钱已经很厉害了,可是真正厉害的人,都进机关了,原因你肯定清楚,因为有了身份,钱都不是问题——” 换而言之,王嘉恒在赚钱方面,比不上自己,不代表他的能力比不上自己。 “我明白了,谢谢你的提醒。”王嘉恒想了想,突然郑重其事地回答。 他发现自己最近走进了死胡同,一直在考虑怎么样赚钱,证明自己的能力。 因为这个原因,过年回家时,爷爷也提点了自己几句。 他一时没想明白,心里就有些沮丧。 叶纤红直白几句话,让他一下子想通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如释重负,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你明白就好。”叶纤红也为他高兴。“真正的高手,不管是治理天下,还是经商,都能举重若轻,轻松完成,因为这两者并不是孤立的,你会了一样,其实另一样也会了。” 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很多国企老总,能调到地方机关任职一样。 真正的高层管理,需要大局观,这跟下棋一样,你能有这个意识了,做什么事都容易。 能管好一家大企业,基本上都有能力治理地方。 不管是经商,还是机关干部,到了一定的层次,不需要什么事都自己去做。 只要把控住整个大局就行了。 叶纤红现在做生意就是如此,把几个关键点抓住了,其它让别人照自己的要求去做就行了。 “这样的话,我爷爷经常说,看来你们有共同语言。”王嘉恒越来越感觉自己跟叶纤红的差距。 看来今天邀请她过来,还真的做对了。 “是吗?”叶纤红听他提到爷爷,心里一动,开始思考哪位高层领导姓王。 名气最大的,自然是政务院那位,如果他是王嘉恒的爷爷,那这小子太低调了吧! 心里觉得不大可能,又没办法说服自己,心里就有些纠结。 “到了。”王嘉恒带着叶纤红来到一个包厢面前,笑着说道。 说完,拧开门进去。 叶纤红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进去。 里面面积非常大,足有七八十个平方,装修得也非常高档,只不过不是那种常见的金碧辉煌,而是复古的中国风。 因为用了大量的木雕家具,刷了朱红色的油漆,仿似走进了古代的宫廷或者官宦之家的客厅里,给人一种震慑的力量。 叶纤红自家也有类似的家具,但是整个房间布置成这样,还是第一次见到。 铺着厚厚垫子的红木沙发上,坐着一位七十左右的老人,正是叶纤红刚才猜测的那位。 旁边坐着几名六十左右的老人,应该是在陪王老爷子,大概已经谈完正事,此刻笑语晏晏,神情很轻松和随意。 第十四章大人物 “爷爷,我请的客人到了。”王嘉恒带着叶纤红走过去,很自然地叫了一声。 老爷子在两人时门时,就已经注意到了叶纤红,当他把眼神放在她身上时,微微惊愕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慈祥的样子。 叶纤红的感觉就不同了,老爷子把注意力放在身上时,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猛虎盯上了,那种无力的感觉让人非常不舒服。 好在她的精神力强大,真气一运转,那感觉就消失了。 能坐上这样的位置,哪一个不是刀山火海和枪林弹雨中走出来的,身上没有杀气,怎么管理了这么大一个国家? 林老和卫老现在已经退休,在自己面前肯定是和蔼的模样,真的碰到大事情,同样不会妇人之仁。 “是叶小姐吗?快过来坐。”王老爷子一个人独自坐在一条长沙发椅上,此时拍了拍旁边的空位置,笑着说道。 王家孙辈有七八个,嘉恒是他最看好的孙子。 从小的培养也特别严格,小学初中都不许他在京城就读,担心他的身份被大家知道后,身边围满别有用心的人,影响他的心智成长。 高中大学也一样,都没有公开他的信息。 原本一切很顺利,没想到过年时,他突然提到一个女同学,并说了自己开店做生意的事。 老爷子对他折腾开店并不在意,倒是怕有来历不明的人影响他,于是暗中派人调查她的身份。 让他吃惊的是,小姑娘年纪轻轻,居然有了不少的产业。 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林老和卫老居然都跟她关系非同寻常,这就更不简单了。 王家跟卫家林家没有利害冲突,相反关系还不错。 既然这样,倒不用担心孙子跟她走近了。 放下对她的成见,于是认真听了孙子对她的描述,又动了别的心思。 反正她比孙子还大两岁,又已经结婚,夫妻感情非常好,不会有其它问题。 这样一个年轻女孩子,如果跟孙子成为朋友,对他以后有利。 这次过来余杭视察工作,于是让他带过来,当面认识一下。 “谢谢王爷爷。”叶纤红应了声,在他旁边坐下来,王嘉恒则坐在另一边。 王老爷子见她大方得体,越加喜欢,又给她介绍旁边几位的身份。 听说这几位都是省里的常委,叶纤红心里吃惊,嘴里同样都是叫爷爷。 光这样见一面,应该没什么用,只是混个脸熟。 几位老爷子看在王老爷子的面上,态度也非常和蔼,笑着夸了几句。 没过一会,他们都告辞离开了。 屋里只剩下王老爷子爷孙俩和叶纤红。 “小红,听说你跟外公学了中医,针灸技术非常厉害?”王老爷子笑着问道。 林老和卫老会跟她生活在一起,似乎是因为她这方面的能力,已经超过了上面的保健医生。 他只能打听到这一步,更细节的事就不知道了。 听起来虽然不可思议,但是他相信两位老领导还没有老糊涂,所以不会弄错。 “也没那么神。”叶纤红自然没必要自吹。“只是无意中治好了戴老的病,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这件事虞城上层很多人知道,稍一打听就能知道,所以用它做借口,比较方便。 “哦。”王老爷子见她没有像其它年轻人一样,急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反而更高看一眼。“那也不简单了。”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对谦逊的年轻人,总归印象不错。 倒是王嘉恒吃了一惊,没想到叶纤红除了经商,居然还是个杏林圣手。 能传到爷爷的耳朵里,肯定不可能是普通的医术,看来她身上还有很多秘密,是自己不知道的。 “我们叶家祖上就是中医世家,外公医术也很厉害。”叶纤红把这个归功于家族传承。“可惜建国前从城市逃难回老家,死了不少长辈,很多医术也失传了。” 这实在是件非常可惜的事,否则的话,叶家不可能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是啊!那个时候太乱了,不少民间高人在战争中失去生命,把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带到地下了。”王老爷感慨地说道。 两人聊了几句,看时间不少了,让外面的服务员安排上菜。 这次视察结束后,原本早上就该回京了,为了孙子,他才多呆了半天。 所以这次午饭难得没有外人在,非常清静。 像王老爷子这样的身份,这样的机会真的非常难得。 这也说明他有多看重王嘉恒。 “小红,你的见识比嘉恒高,事情也比他看得远,以后有机会请你多提点他。”老爷子给叶纤红夹了一片本地有的三黄鸡,认真地说道。“大学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难得的机遇,希望你们珍惜这段友谊。” 他也相信叶纤红是聪明人,不会向外透露孙子的身份。 只要她表现得好,就得到了王家的友谊,以后的收获肯定不会少。 “王爷爷客气了。”叶纤红谦虚地回答。“只要他觉得有帮助,我一定不会小气。” 这顿饭只吃了大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还是王老爷子为了健康,放慢速度细嚼慢咽。 否则的话,时间可能更短。 吃完后,老爷子没时间继续留在这边,很快在陪同人员的带领下,离开酒店,准备坐飞机回京城。 叶纤红和王嘉恒没有跟出去送,等车子离开,两人才离开酒店,准备各自回去。 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没在,猜测是去他姐姐那儿帮忙了。 反正几位老人还没到,一个人在家也没事,也开车过去帮忙。 胡向慧的泡菜店开张后,因为要给温俊的王子饭店供货,单是这一笔收入,就远远超过她上班的工资了。 这样一来,她没有了后顾之忧,做生意反而更大胆了。 叶纤红又教了他韩国泡菜的做法,增加店里的产品种类。 原本的川式泡菜,主要味道是酸辣,比较开胃。 而韩式泡菜刚加入水果的酸甜味,所以算是甜辣,本地人买回去后,家里的孩子特别喜欢用来下粥,销路增长很快。 “小红,只有两种口味,感觉还单调了一点。”胡向慧看到叶纤红过来,笑着嚷道。 做生意顺利起来,她的心态也变了,所以想方设法,想丰富品种。 “如果你有精力,当然可以再增加品种。”叶纤红当然不会只知道这两种。“可以增加糖醋蒜头,泡椒凤瓜等等——” 很多吃食只要你愿意做,都可以动手。 跟烧烤一样,只要你想烤,没有什么是不能烤出来吃的。 泡菜也一样,鸡鸭鱼虾,什么都可以。 关键还是顾客的接受程度,就像烧烤,最受欢迎的总归是那么几种。 如果荤菜类的泡椒凤爪能打开市场,那后面可以搞各种各样的凉拌美食了。 第十五章别墅开盘 几天后,蒋建光打来电话,说别墅项目的售楼部已经建好,准备对外预售了。 叶纤红花了点时间,帮他改动了计划书,又联系了相关的电台广播和报刊杂志,经过几天的预热,终于正式开始销售。 其它的朋友知道后,也赶回虞城帮忙。 像大家计划的那样,虞城刚富起来的一批人,数量并不少,急着想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普通九十多平米的套房,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了。 被广告一忽悠,急急带钱过来看样品房,然后买了下来。 对他们来说,这个房价也不高,几十万而已,他们消费得起。 搞不好以后房价上来了,还能赚回来,报纸上都是这样宣传的。 仅仅一个星期时间,整个小区八十多套别墅,就售卖一空,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 蒋建光望着帐户上四千多万块钱,非常震惊。 难怪小红说这个钱好赚,现在看来,比她说的还要好赚。 他得了二成股份,可以分到八百万,自己投进去还不到一百万,真是暴利啊! 原本想着,如果有没卖完的别墅,给自己留一套。 既然大家抢着要,那就赚钱再说。 大不了过些日子,再搞一个类似的小区出来。 如果别墅太大,靠排屋也行。 其它几人也非常兴奋,感觉房地产比开厂办企业还来钱快。 于是商量着去周边的县城,也开发一个类似的楼盘。 至于余杭那边,涉及的关系太复杂,暂时不敢打这个主意。 叶纤红望着他们兴奋的脸,无语了。 现在是办实业是赚钱的时候,房地产的高峰期还没来到。 他们现在这么兴奋,其实还早得很。 等到几年后,生意越来越难做,房价年年涨的时候,房地产行业才迎来真正的暴利。 当然那时候分蛋糕的人也多了,付出的成本也会增加。 不管怎么样,这个行业只要用点心思,赚钱肯定没问题。 叶纤红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只要大家别盲目投资就行。 毕竟这时候的有钱人比例并不高,如果房子造得太多,卖不出去,后果就很严重。 这件事解决后,叶纤红重新回到余杭。 公司还有很多事,需要她回去做主。 比如余杭的公司总部装修完成后,什么时候搬迁,还需要她拍板后,乔昌智再安排。 好在底下人手多,只要计划不出错,过程不用太担心。 那个壁炉项目,样品做出来后,谢建奇拿到大宅子,放木柴试了试效果。 除了形状丑陋一点,整体效果还行。 大家坐下来商量了一下改进细节,让工厂那边继续试验,反正一个新品,不可能一天两天就做到完美的。 一代一代慢慢改进,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叶纤红还和胡向阳还利用一起带过来的烧烤叉,试了烧烤效果。 考虑到胡爸胡妈怕冷,最后把两台样品壁炉,送到他们那里。 大厅放一台,卧室放一台,倒春寒不用担心了。 接下来在余杭买了一块地建工厂,开始招人做前期准备。 至于管理人员,乔昌智建议把电机厂的高级钳工王兴军调过来,担任生产厂长。 前期工厂规模比较小,有一个懂技术的人管理就行了。 等到下半年技术成熟了,再招几个管理人才,扩大生产规模。 让王兴军担任技术总监,依然有用武之地。 而电机厂那边如果缺相关的人才,再招几个钳工好了。 叶纤红觉得有理,同意了他的建议。 原本她还打算调整一下公司的管理层,考虑到公司刚搬迁,人心还没稳定下来,决定先放一放。 倒是王嘉恒的烧烤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和重新规划,各方面越来越规范了。 最后以这家店为模板,在余杭找了五个店铺,装修完成后就能开五家分店。 现在唯一困扰他的用人问题,老爷子知道后,从京城家族企业内部,调了一个人可靠的人给他。 王嘉恒大喜,任命他为总经理,统筹管理六家烧烤店。 有了总经理,管理就规范起来了,他招聘了五个店长,进行岗前培训,由他们接手,王嘉恒自己干的活,现在有人接手了。 他开始像叶纤红一样,当甩手掌柜,只须盯紧每天的销售结果就行了。 五家分店正式开张时,用了叶纤红以前给的那套宣传销售手段,生意都不错。 一直到阳春三月,天气略微转暖,三位老人才重新过来。 刚到那一天,叶纤红替三人都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都非常健康。 也对,这些日子一直在喝叶纤红给的果酒,虽然灵气比不上灵液,可是身体本身排毒洗髓了,靠这些果酒,足够维持现状。 卫老和林老过来,又给她带了一些礼物,主要是北方产的宝贝。 像人参、枸杞子、鹿茸、貂皮等,还有一些北方特有的水果,叶纤红高兴地收下来。 新鲜的人参,空间她种了不少,考虑到蕴含的灵气还不如灵液,所以也没有拿出来。 除非是千年人参,灵气才足够浓郁。 她主要是留着备用,万一什么需要救人,总不能直接用灵液,那样容易被人怀疑。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卫老和林老一样,对她的事睁只眼闭只眼。 他们因为戴老的原因,本身就值得信任,叶纤红才会暴露一些秘密,换来双方的合作。 在空间种了一片枸杞,这可是好东西,除了能采摘果实,枸杞叶还可以用来做菜,能清火明目,味道也不错。 如果产量足够,还可以用来酿酒,它的功效估计不会葡萄酒差。 这样一来,果酒又有了新品种。 四月份的时候,安安突然带着徐志豪来到余杭。 “怎么了?”看到徐志豪拄着打拐杖从车上下来,叶纤红惊讶地问。 至于安安买车才过去两个多月,居然就敢自己开车送他过来,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以弟弟的能力,学车真的不简单了。 走走关系,提前拿到驾照也很正常。 “他打篮球的时候出了意外,骨折了。”安安替他回答。“本来有希望进省队的,这下子全泡汤了。” 作为最好的兄弟,他不忍心徐志豪消沉下去,就过来找姐姐了。 姐弟俩扶着他到屋里,等他坐下来后,叶纤红给他们倒了水后,准备观察他的伤势。 “我看看——”叶纤红把他打了石膏的腿抬起来,用心装模作样地捏了捏,实际已经用精神力看清了真实情况。 小腿骨几乎折断了,伤得有些重,如果正常养伤,估计得两个月才能彻底好转。 只能用灵液替他恢复了。 否则就算好了,只要下次继续剧烈运动,小腿受到撞击,原先断裂部位,很容易复发。 第十六章徐志豪受伤 毕竟后天重新长出来的骨骼,比不上先天长的坚硬。 正要准备拿灵液给他喝时,叶纤红忽然想到一个后果,那就是灵液替他把腿骨治好了,身上的洗髓反应也瞒不住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万一嘴不牢,说出去就不好了。 如果直接把灵液倒在伤口处,用真气输进去,只激发骨骼断裂处的新陈代谢,不知道行不行? 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叶纤红很想尝试一下。 如果有效的话,那以后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替人治外伤了。 还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合理调整灵液的浓度。 “小红姐,还有救吧?”徐志豪见小红姐抓住的小腿发愣,非常害怕听到不好的答案,可怜巴巴地问道。 他是真的喜欢打篮球,也打算靠这个,达到读大学的目的。 如果这个机会也失去了,那他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办? “骨裂得有些严重,差一点骨折了。”叶纤红神情恢复过来,站起来拍了一下他的肩。 她能明白他的担心,十八岁的男孩子,已经处于人生的紧要关头,错过机会,以后的生活就天差地别了。 “能完全治好吗?”见叶纤红的语气非常轻松,徐志豪的脸色放松了一点。 “问题不大。”叶纤红回答。 说完,让他把裤子卷起来,准备拆掉夹板。 既然准备用外敷的办法,那灵液必须直接接触皮肤,否则达不到目的。 等夹板解下来,叶纤红来到厨房,从空间取了两株中药,捣碎后取汁,又加了一点水和灵液,这让药液看起来像红花油这类药水,这才拿出去。 拿了张短凳放在徐志豪面前,把他的腿抬起来搁在上面,用精神力找准伤外,把药水倒在皮肤上。 一只手扶住伤腿,另一只手按在药水上,精神力一动,灵液被她用真气度进去,穿过皮肤,一直往里面的骨骼处而去。 正常情况下,叶纤红用自身真气,就能替人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 比如摔倒留下的淤青和割伤,用真气激发一下,就能很快让伤口恢复如初。 更严重的外伤,就不行了,毕竟她修炼日浅,还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像徐志豪的骨伤,就超出了她的治疗能力,所以必须借助灵液,才能达到目的。 当灵液成份渗进腿骨断裂处,在她真气的催动下,骨细胞非常迅速地分裂生长,以可见的速度,把伤口一点点弥补过来,直到中间的裂痕彻底消失不见。 叶纤红缩回手,拿起夹板重新替他绑上。 “小红姐,怎么样了?”徐志豪紧张地问。 断裂部位受伤后,刺痛得难以忍受,到医院绑上夹板,不再牵动伤口,那疼痛才好了一点。 刚才解开时,伤口又开始痛起来,他强忍着才没叫出声。 在小红姐倒了药水,把手按上去之后,疼痛消失了,只感觉一阵火辣辣的感觉,结束后还有些痒。 可惜手搔不到,这让他有些难受。 “应该好了许多。”叶纤红含糊地回答。“你再休息两天,试着慢慢走一走,让骨骼适应新长的骨质。” 伤筋动骨一百天,指的是好了后,还要养一段时间。 她帮徐志豪把骨头治好了,并不清楚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马上跑跑跳跳。 最安全的做法,自然是一步一步来。 如果他感觉没事了,那就可以正常行走。 “谢谢小红姐。”听说这么快就能动了,徐志豪连忙道谢。 弟弟难得来一趟,叶纤红自然得弄些好吃的招待他。 徐志豪心中的石头放下了,又坐不住了,于是拄着拐杖,让安安陪他在院子里逛一逛。 这么漂亮的地方,也只有小红姐才能住得起,回学校后,光是吹牛,都可以吹上好久。 叶纤红中午多做了几个菜,大多是海鲜,因为它们钙质丰富,对徐志豪有利。 又炖了排骨汤,中国人都相信这个,如果骨头受伤了,以形补形好得快。 就算徐志豪的腿骨没事了,她也依然必须摆出这付架势。 不过卫老林老他们都很喜欢,只要是小红做的菜,味道都不会差。 两人吃了午饭,稍稍坐了一会,就准备回去。 叶纤红送他们出去,下意识地叫弟弟开车小心一点。 其实安安的性格比较沉稳,反应又灵敏,基本上可以放心。 等他们回去,叶纤红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徐志豪回家后,当天晚上要上厕所,就试着走了一下。 感觉一点也不疼,胆子就大了,把拐杖丢了,开始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当然他也不会作死,所以走得很小心。 第二天去学校,依然带了拐杖,只是一会儿就忘了自己是伤员,在班上随意走来走去。 班上都是高中生,没有那么细心,见他能走了,以为骨裂本身就这样,没那么严重。 只有体育老师不放心,一周后他要回队训练,也被拒绝了。 要他再养一段时间,才允许他归队。 到了月底,因为校队获得了全市第一名,有资格代替地区,去省里参加比赛。 原先教练是没准备让他上场的,所以不准备带他去,还劝他安心养伤。 可是徐志豪不愿错过机会,死活要一起去,这才带上他。 在跟余杭一支强队比赛时,他们班的中锋受伤下场休息,换上替补队员上场。 不到十分钟,又有队员因为抢篮板球摔倒,扭到脚无法再战。 接连换了几个队员,队伍气势越来越弱,比分一直在拉大。 最后实在没其它成员可以安排了,徐志豪又吵着一直要上场,教练没办法,只好安排他补上。 相比较而言,他以前一直是队里的骨干,球技出色,还有可能挽回一点颜面。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他适应了一会儿,很快表现出非凡的球技。 接连抢了几个篮板板,又进了几个球,球队的信心慢慢恢复过来,比分居然越追越近。 这下子教练也惊讶了。 他看人的角度跟学生不同,更注意运动员的协调性和弹跳力,徐志豪以前也比较出色,现在感觉更优秀了。 这样的身体素质,就算进省队,问题也不大了。 虽然比赛最后还是输了,但是他的能力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肯定。 接下来几场比赛,他的表现越来越好,最终春晖中学在全省中学生篮球赛中,获得了季军。 回到学校时,教练加大了对他的训练,而徐志豪也不负他的期望,各方面的能力越来越突出。 他和教练都不知道的是,叶纤红这次给他治伤时,用了不少灵液。 而它们进入小腿后,只有很小一部分用来恢复骨折,剩下很多存在身体里。 通过锻炼和身体新陈代谢,慢慢进入身体各个部分。 第十七章旺旺高考 等到重新上篮球场,它们又像排毒洗髓一样,一点点改变徐志豪的身体。 直到这些灵液彻底被吸收。 等到五月份,省里挑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篮球赛,徐志豪很轻松地被选为主力队员。 当天晚上,他给叶纤红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向她汇报了一遍。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小红姐替自己治腿伤,只怕自己现在不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他的性格大大咧咧,并不代表他傻。 只是身上发生了这么神奇的变化,不适合说出来。 想想安安以前的变化,初中时明明比自己差了一大截,谁知道后来的篮球技术变得那么好,轻易胜过自己。 肯定也是小红姐帮了他,才达到这样的水平。 叶纤红也替他高兴,免不了提醒他注意身体。 天气越来越热,大一下半学期,感觉过得特别快。 这可能跟她最近过得顺遂有关。 有时候麻烦事多,人就会感觉度日如年,时间过得慢。 如果日子过得轻松,就会觉得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 当然期间也有一些事情发生,比如日语系在五月份的时候,举行了一次演讲比赛。 日语专业的一百多名学生,每个人都必须准备三到五分钟的内容,上台用日语表达出来。 这跟英语专业进行类似的比赛一样,只是为了锻炼大家的口头表达能力。 叶纤红懒得写高大上的内容,直接选了一出日剧的台词,因为大多都是口语,很轻松就过关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准确的发音,以及无瑕疵的语感,震住了大多数同学。 一位来自岛国的老师,是这次评分的评委,更是给了满分。 据她的说法,叶纤红这段演讲,完全不带一点外国人的口音,就算国内的大学生来演讲,也不过如此。 这样一来,她也算小小出名了一把。 叶纤红只想低调地读完三年大学,并没有因此跟其它同学做过多的交流,一段时间过去,依然恢复了原样。 这在张鹏坤看来非常不可思议,倒是王嘉恒能理解她的选择。 到了六月底,叶纤红参加期末考试,依然很顺利。 第二天回了一趟家,去三叔家看望旺旺。 他今年就要高考了,也不知道成绩有没有进步? “我家旺旺总算开窍了,最近的模拟考,得了全校第五名,上大学应该没问题了。”三婶见叶纤红专门为儿子的事回来,又是感动又是骄傲。 上个学期的时候,他的成绩还处于危险的区域,连老师都说大学希望不大。 没想到这个学期开始,成绩很快追上来了。 这对三叔夫妻来说,像做梦一样。 以前对儿子的成绩并没有抱这么高的期望,他能读到什么程度,看他自己的本事。 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倒是希望家里出个大学生。 现在看来,梦想就要变成现实了。 “旺旺聪明,考上大学是应该的。”叶纤红也为他高兴,笑着恭维了一句。 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不希望孩子学习好。 “少不了你这个当姐姐的照顾。”三婶客气地说道。 她这话是客套,却不知道儿子有现在的成绩,真的是因为叶纤红。 “还是靠他自己。”叶纤红当然不会承认。 放下一些吃的,她回到自己家里。 暑假要开始了,她的主要精力,还得放在泡菜生意上。 胡向慧此时已挺着大肚子,走路也很吃力了,所以管理上的事,交给两名招来的女孩子。 叶纤红隔几天要过去帮她加工一些泡菜,并关注一下生意上的事,以免出意外。 毕竟是食物,一出事就很麻烦。 当然现在泡菜店的品种已经很丰富了,除了常规的川式泡菜,韩国泡菜,还有糖醋萝卜、酱黄瓜、泡椒凤瓜等口味。 后来又增加了一些耐放的凉菜,比如红油脆笋、蜜汁红枣、醉蟹、炝蟹等等。 为了保鲜,它们一般放在冷柜里,放四五天没问题。 这天叶纤红又去泡菜店,看到婆婆也在。 “小红,慧慧的预产期马上到了,你最近不离开余杭吧!”她一直觉得女儿怀孕这么顺利,是因为小红的原因,所以希望这几天她一直在这边,等宝宝生下来,再回家。 前几天还去医院产检,医生了情况非常好,她还是不放心。 “放心吧!妈,我会陪姐的。”叶纤红笑着安慰道。 这个婆婆是个对生活要求很低的人,只要家人顺顺利利,她就满足了。 跟胡向阳结婚后,从来没有干涉过两人的私生活,叶纤红感觉自己的人生是圆满的。 “那就好,辛苦你了。”胡妈妈安心了。 叶纤红笑着说没事。 因为这个原因,旺旺高考时,她也无法回家。 原本她想在堂弟考试前一天,再给他服些灵液,帮他调理一下身体。 每个高考生这时候都背负沉重的压力,容易吃不好睡不好。 如果他能放下包裹,轻松上考场,说不定能发挥得更好。 又一想,离上次给他调理身体,才过去几个月。 如果他听从自己的吩咐,每天在坚持跑步,那最近的身体应该特别健康,没必要担心他。 没过几天,胡向慧生了个儿子,把一家人高兴坏了。 卫谨言是独子,就算他不重男轻女,还是会偏爱儿子。 于是提出要摆酒庆祝,被胡向慧阻止了。 卫家不是普通人家,特别是卫大伯现在是关键期,容易给他招黑。 有这个心思,还不如请自家人热闹一下。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恶意揣度别人的小人,所以低调永远是保命的基本法宝。 这是叶纤红经常挂在嘴里的话,她觉得有理。 叶纤红会这样说,其实是担心身边亲近的人,知道自己跟卫家的关系后,不知不觉中忘了自己的身份,摆不准位置。 像胡向阳、赵大成、温俊、肖东灿这些人,平时走得非常近,自己的事瞒不了他们。 万一他们惹了事,就算是无意的,也会受牵连。 最后商量的结果,打算在宝宝满月后,在家摆几桌,只请平时关系最亲近人。 倒是圈里的朋友知道后,纷纷上门给宝宝送了礼物。 因为不算太值钱,胡向慧全部收下了。 至于叶纤红送的玉器,她倒没有推辞。 自家至亲,就是送房送车,也很平常,没必要搞得太清楚。 这天下午,叶纤红接到旺旺的电话,说他的成绩出来了,考了全校第一名。 “这么厉害。”叶纤红没想到他真的超常规发挥了。“那重点大学也稳了。” 像他就读的高中,能考上三十个大学生,就非常厉害了。 统计的数量不止这个数,是因为有历届生浑在里面。 加上还有军校生,中专生等等,加起来就有五十多个,真不算不少了。 第十八章公司调整 “我第一志愿,填的就是浙大,希望能跟姐读同一所大学。”郑兴旺羞涩地说道。 堂姐是自己的偶像,他要跟她成校友。 “呵呵,好啊!”叶纤红没想到他会这样选择,笑道。“那我们以后不仅是妹弟,还是校友了。” 前世堂弟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在一家工厂打工,后来日子过得很一般。 没想到自己重生后,他居然也有这么样的机会。 “嗯。”郑兴旺应了声,“希望不要出意外。” 对大多数考生来说,高考结束后,后面的事就不受自己控制。 就算你分数达到了,人家不录取你,依然没办法。 “放心,只要分数够了,问题不大的。”叶纤红安慰道。 心里给自己提了个醒,等大学开始发录取通知书时,得留意一下。 如果出了什么差错,提前去教委那里了解一下,就能避免意外发生。 虽然出错的概率非常小,但是以防万一,总没坏处。 大学生录取这件事,存在时效性,如果所有通知书发完了,再去学校了解情况,基本上没什么希望。 除非打算把事情闹大,逼着上面特招,否则更改不了结果。 天气越来越热了,叶纤红感觉自己变懒了,经常呆在屋里不想出去。 大宅子这边绿荫葱葱,气温比外面低一些,门窗全部打开的话,前后通透,非常凉爽。 这天下午,谢建奇从虞城回来,给叶纤红送了一些公司新出的样品。 年前计划搬迁公司总部时,打算在虞城的旧总部,新开一家旅游休闲用品公司,主打沙滩伞、钓鱼伞、庭院伞、帐篷等等。 同时加工户外家具,比如木亭、实木桌椅、铁木桌椅等。 因为要长期放在室外,风吹雨淋日晒,所以得选用优质木材,让它具有良好的防腐性,重量也比较重,有的甚至固定在地上。 另外还有西藤台椅、可折叠木桌椅、小餐桌、餐椅等轻便家具,它们重量比较轻,大多能折叠,这样便于携带,野外出行游玩,垂钓都很适合。 他这次带过来的样品,主要是一套铁木桌椅,以及几把海滩伞和庭院伞。 这些产品基本上都是老板设计出来的,除了请她验收之外,也可以直接摆在这边的院子里。 大宅子面积大,空地多,光靠花草单调了些。 如果用这些五彩缤纷的产品装饰一点,感觉多了些活力和现代气息。 “不错。”叶纤红看了看,点点头。“就照这样的标准做就行,接下来让设计部参照样品,多开发些新产品,要在时尚方面多下功夫,以后我们的主要目标,是让它们出口到欧美国家。” 任何产品初创出来时,大家都觉得新鲜,只有条件允许,会花钱购买。 等有人模仿并生产出类似的商品后,竞争就厉害了。到时能活下来的,往往是有自己独特风格和品味的厂家。 这跟生产服装一样,一定要有优秀的设计师。 谢建奇点点头,表示明白她的想法。 跟叶纤红打交道久了,知道她对产品的要求一向很高,至少要比同行先进三年,她才会满足。 现在公司投资的几个项目,基本上都能独领风骚,这跟叶纤红的这种经营方式有关。 “还有,等产品成熟了,可以分成几家公司做。”叶纤红又提醒了一句。“不管是户外家具,还是旅游休闲用品,都是很大的项目,经营得好,产值几个亿很轻松。” 虞城工厂那块地原本就没用多少,现在又有企业搬迁到余杭,空地更多了。 只要这块做大了,那边全部用起来,还未必够呢! 单是旅游休闲用品这一块,就可以独立开一家户外伞公司,户外帐篷公司,遮阳棚公司等等。 叶纤红倒是希望虞城那边别因为重心在余杭了,而慢慢沉寂下去。 最好把它们全部做大做强,能跟余杭的企业分庭抗礼,两边齐头并进。 想到这里,决定给那边的赵时琛更多的 权力,让他来分管这几家公司。 电机厂发展速度比较慢,他有力无处使。 这人能力其实不错,把它困在那边有些可惜了。 “放心吧!”谢建奇语气肯定地回答。“那边有伞城这块牌子在,能借到不少东风,只要管理上不出差错,肯定能做大做强。” 晚上胡向阳回来,两人一起商量把那套铁木桌椅放在哪里? 有了户处家具,不管刮风下雨,都可以在院子里坐一坐。 特别是春秋两季,找个空闲的日子,泡杯茶带点水果,看看书,发发呆,别提多惬意。 池塘边当好也撑一把钓鱼伞,几位老人在那边钓鱼时,就不怕天气突然变化,影响心情了。 这天谢群突然过来找她,原来她毕业后,分配到余杭的新单位,算是正式跟齐军浩汇合了。 “分到哪个单位?”叶纤红好奇地问。 以谢家的能力,这不是问题,关键还是谢群自己的想法。 “分到财政厅。”谢群突然不好意思起来。“听说那边比较轻松。” 她是个没事业心的人,早想计划好了,年轻的时候,老老实实工作几年。 等以后齐军浩的职务提升了,她就老实回家当全职太太,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每天送儿女上学后,跟其它小姐妹吃吃喝喝,购物旅游,享受生活。 所以前途什么的,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也不错。”叶纤红没有发表看法。“反正你家也不在意这个,只要你干得开心就好。” 人都是会长大的,谢群也不可能永远娇憨,那时候自然会有新的想法。 “时间过得真快,感觉刚考上大学,这么快就毕业了。”谢群突然叹气道。“在大学时感觉挺无聊的,真的要离开了,感觉工作会更无趣。” 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和叶纤红在同一个城市,以后周末休息天,能吃到她做的饭菜了。 “你这样的性格,除了在家当娇小姐,其它的估计都不会喜欢。”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谢群也是命好,这个年纪了还能活得这么天真。 反正不管有什么事,都有家人在后面扶持,不像自己,一切要靠自己。 “对了,你那个初恋男友,今年也应该毕业了吧!”谢群突然想想这件事,坏笑道。 记得第一次参加完同学会,她和叶纤红去逛街,碰到那个叫杨云哲的男人,被她教训了一顿。 这两年倒没有再听她提起,现在似乎都快忘了。 后来听说他考上了大学,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在谢群看来,敢背叛小红的都是人渣,就算大学毕业了,也不应该让他有工作。 回老家种田,才是他最好的归宿。 第十九章杨云哲的现状 “你提他做什么?”因为这两年过得幸福,叶纤红真的快忘记这个人了。“他跟你确实是同一年考上大学的,今年应该毕业了——” 或许人都是善忘的,刚重生时,她是那么恨这个人,现在几乎想不起他了。 不过有机会碰到,她肯定心软,他前世背叛了自己,回报一下是应该的。 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 “那你有空查一查,看他毕业后分配到哪里?”谢群唯恐天下不乱地建议道。“不管他分配到哪个单位,都要让他干不下去——” 或许这样说有点过份,问题是对敌人狠,不是应该的吗? “再说吧!”叶纤红心里有了主意,嘴里随口回答。 这种事就算做了,也没必要说出来,心里有数就行了。 郑兴旺收到浙大的录取通知书后,和安安、徐志豪和张建盛一起来了趟余杭。 叶纤红做了一桌好菜替他庆祝,又送了一块手表给他。 “姐,这边的房子太漂亮了。”吃过饭后,几人在院子闲逛,郑兴旺羡慕地说道。 可惜这种大宅子,就算也钱也买不到,所以只能过过眼瘾了。 “年纪轻轻的,别光想着享乐的事。”叶纤红教训了一句。“还是好好考虑毕业了干什么,读大学时早做准备。” 大学对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意味着机会,所以必须趁这个时候,多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积累人脉,为毕业后做准备。 不管是创业还是进机关单位,都离不开朋友。 越早结交的朋友,感情越牢固。 等大学毕业,到了社会,那时候的想法就没那么单纯了,你以为交了朋友,未必真的是朋友,有可能会是害你的人。 多少年轻人就是看不清这一点,才会在某些所谓朋友的影响下,一年年蹉跎下去,活得糊里糊涂。 等到想明白这一点,已经人到中年,这时候被家庭拖累,什么都晚了。 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明白过来。 “姐,你放心吧!”郑兴旺连忙下保证。“我一定会想清楚以后的目标,然后提早准备,决不浪费三年时间。” 这个问题,堂姐以前就跟自己讲过,他一直记着呢! 大学三年,除了学能力,还要多跟社会接触,这样才不至于分配工作后,浪费太多的时间适应。 几个在余杭呆了三天,才回虞城。 叶纤红等他们离开,让罗叙调查杨云哲的现状。 看看他就读哪所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哪里工作。 最后会下这样的决心,原因很简单。 杨云哲绝不是一个能轻易放下仇恨的人,就算自己不去找他,他也可能来找自己。 这个人的性格像毒蛇,如果自己疏忽,给了他往上爬的机会,很可能会找机会反咬自己一口。 想避免这样的结果,最好是掌握他的一切信息,提前把他打下来。 只要他没势可借,就永远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 就算再聪明,又能做得了什么? 三天后罗叙带回消息,杨云哲在苏省省会金陵市读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越州市,成了一名司法局的干部。 不错啊! 听到消息后,叶纤红暗暗惊讶。 知道自己在余杭读大学,所以避开余杭和虞城,而越州又是虞城的地区级城市,以后爬上去了,想找自己的麻烦很方便。 叶纤红算得上最了解他的人,明白他肯定是这样的打算。 如果已经放下跟自己的恩怨,想避开很容易,在就读大学附近工作就行。 依然回来了,说明对自己的报复没准备停止。 那就继续相互伤害吧! 叶纤红也不急着去找他的麻烦,先给他一些希望,再让他绝望,这样比较有趣。 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怕找不到他。 宝宝满月后,卫谨言夫妻在岳父家摆了几桌,邀请朋友过来聚一聚。 圈里的朋友都来了,加上自家人,刚好坐满三桌。 原本打算从温俊的酒店请一个大师傅过来掌勺,统计下来只有这么些人,胡妈妈就觉得没必要,自己动手就行了。 叶纤红怕他吃不消,也过去帮忙。 最后大半菜还是她弄的,胡向慧只会洗洗切切,反倒是娘家的妈妈从虞城接来后,帮了不少忙。 因为没有请卫家人,所以卫老没有过来,倒是让人送来一块刻了猪宝宝的玉挂件。 卫谨言非常意外,没想到老爷子居然记着这件事。 “大惊小怪什么?”叶纤红不以为然。“你不是叫他小爷爷吗?重孙出生,他也很高兴吧!” 她觉得这个姐夫太书生气了,故意跟卫老保持距离,其实根本没必要。 去年明明有机会住在一起,却不好好表现一下,不是犯傻吗? 人与人的关系,并不是只看血脉远近,而是看真实的关系。 像自己一家和小叔一家,关系远不如跟三叔亲近。 “好吧!”胡向慧显然也不理解叶纤红这话的意思,只是随意应了声。 卫老爷子离自己实在太远了,她从来没有想过真正跟他一家人一样说话。 这天晚上,从姐姐家回来,夫妻俩上床后,忍不住又运动了一番。 结束后去卫生间洗了个澡,重新躺在床上。 “小红,长时间吃避孕药,对身体会不会有影响?”胡向阳忽然想到这个问题,不好意思地问道。 两人结婚以后,他从来没有采取过措施,都是小红主动在预防,他觉得自己疏忽了一些事。 想到那个可爱的外甥,他又忍不住露出笑容。 两人年纪都不小了,如果不小心怀上了,那就生下好了,他也希望有自己的孩子了。 反正小红读大学,主要是为了多认识一些人,享受一下大学生活。 到时候请一个假,等孩子生下来再回学校也没关系。 “应该没影响吧?”叶纤红随口回答道。 忽然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忍不住吃了一惊。 自己和胡向阳第一次发生关系起,就一直没有采取过避孕措施,为什么来没有怀上? 以前没想过原因,觉得这样也不错,这时候突然有些慌乱了。 第二十章一个严重的问题 难道因为自己前世没有结婚生子,所以即使重生,也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无法怀上孩子? 还是自己身体有问题,天生不能生孩子? 这个可能性非常小,长期用灵液洗涤身体,应该最健康不过了,不可能会有这样的可能? “怎么啦?”见她突然脸色大变,胡向阳担心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只是想到了一件不好的事。” 不管什么理由,如果自己不会有孩子,当不成妈妈,那这辈子,就痛苦了。 “哦。”胡向阳信了她的话,在旁边劝了一句。“就要睡觉了,别胡思乱想,免得失眠。” 倒没怎么担心,大多数时候小红比自己想得开,应该没事的。 叶纤红点点头,闭上眼睛装睡。 脑中却转着各种念头,第一次失眠了。 一直辗转反侧到后半夜,才睡着。 第二天醒过来,心里依然闷闷的,无法抛开这个事带来的影响。 身体倒没问题,就算一晚没睡,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 最头疼的是,这种事不好跟人讲,只能闷在肚子里犯愁。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一有机会,就跟胡向阳亲昵,希望次数多一点,能怀上。 还查了最易怀孕的时间,依然没效果。 这样一来,叶纤红越来越相信自己的身体有问题了。 唯一算得上好消息的是,自己还年纪,没必要急着去看医生,如果大学毕业后,依然怀不上,那只能请专家帮忙了。 因为这件事挂在心里,她对什么都提不起劲。 直到诗诗姐带了大宝小宝过来,她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小红,你怎么啦?”苏思诗比起其它人,更了解叶纤红的性格,见她有些不对劲,趁旁边没有人时,悄悄问道。 总觉得小红不管什么时候,都胸有成竹,没有她更不成的事。 年纪虽然比自己小了十几岁,心态比自己还要成熟,实在想不出她有什么想不开的事。 “我碰到大麻烦了——”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道。 如果非要找个人谈商量,诗诗姐无疑是最适合的。 “怎么回事?”苏思诗吃惊地问。 能让她觉得是大麻烦的事,肯定非常严重,她也不受控制地担心起来。 “是我自己的事。”叶纤红见她紧张的样子,知道她误会了,连忙解释。“我怀疑我的身体有问题——” 一下子说不出口,她只能这样含糊地说了一句。 “你别乱怀疑。”苏思诗见她不是开玩笑,白了她一眼。“我还没见过身体比你好的人,怎么可能有问题?” 这真不是开玩笑,叶纤红不管从哪一方面讲,都是最健康的人。 “我怀疑我无法怀孕——”见她这样说,叶纤红心一横,贴着她耳边说出了答案。 她实在需要有人跟自己讨论这个可能性,否则一直憋在心里,她担心会疯掉。 “为什么这样说?”苏思诗没想到她会说这个事。“你又不是医生,怎么能做这样的判断?” 不孕不育确实是个大问题,只不过小红才二十二岁,这么快就怀疑自己,实在没必要。 很多夫妻结婚八年十年没怀上,等到快要绝望时,又突然有了,这种情况现实中非常多。 又没有人催他们现在就生,她真的是想得太多了。 “我结婚到现在,一次都没避过孕。”叶纤红认真地说道。“而且我们也没有避开任何日子,正常情况上,不是应该早有了吗?” 她其实也希望自己搞错,毕竟没有一个女人想要这样一个结果。 问题是她的心理年纪已经四十多了,做不出自欺欺人的事。 “先别急,放松心态。”苏思诗见她这么困扰,只好这样安慰道。“每个人都不一样,或者你今天还在担心,没几天就忙上了呢?” 如果小红真的出问题了,那真的可能是她其它方面太完美了,老天看不过眼,给她找了个麻烦。 否则的话,她真的想不出原因。 碰到这种问题,苏思诗自然无能为力,只好安慰她慢慢来。 反正还年轻,或许像其它人一样,几年后的许某一天,突然就怀上了呢? 叶纤红会跟她说,其实也是倾诉一下,化解一下压力。 真的想解决,只能靠自己。 跟诗诗姐聊过后,她的心情略微好了一点。 接下来唯一算得上好消息的是,种在空间的车厘子成熟了。 正常情况下,第五年它就能挂果,现在离种下已经将近半年,照空间的时速算,等于长了十年。 所以这一次结果,不像以前一样,零零散散结一些果子。 每颗树上都长满了黑紫色的车厘子,光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叶纤红一个人在家时,经常呆在空间里,一个人一次就能吃四五斤。 靠她一个人吃,肯定消灭不了几千斤果子。 于是先摘了一大盆,拿去请几位老人品尝。 这么美味的果子,卫老林老他们都非常喜欢。 不过都默契地没有问它的来历。 叶纤红当然也没解释,只是找人订做了几百只竹筐,专门用来装水果。 把车厘子装进竹筐后,让罗叙开车送到虞城,给外婆外公以及三叔等关系好的亲戚各送了几箱。 又给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各送了几箱。 最后在家里呼朋唤友,邀请大家过来品尝美味的水果。 聚会当天,所有圈内好友全都到了,大家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边品尝车厘子,边交流各自最近的生意情况。 张鹏乾家的酱厂,经过半年时间的发展,现在已经打开销路,生产出来的榨菜和酱黄瓜供不应求,生产车间也一直在扩大。 照这个速度继续下去,到年底时,产值应该能到二三百万。 扣去成本和其它费用,利润能趣过百万。 借的贷款当年就能还清了,接下来全是净利润。 而沈德宗开的益智玩具厂,生意也非常好,原先只有五六个主导产品,现在已经增加到十五六个。 就连一些国外流行的小玩意,他们也通过技术人员开发出来,在国内非常畅销。 而蒋建光和诗诗姐到了余杭后,成立了一家房产公司和一家礼品公司。 虞城的别墅项目成功后,让蒋建光的心变野了,于是在离虞城最近的姚县和嵊市,各准备了一个类似的别墅项目。 考虑到风险,他依然邀请圈内好友加入。 这次大家都不再围观了,纷纷拿钱出来入股。 因为人太多,最后他自己得了一成股份,其它人只能占半成。 大家也没有在意。 如果两个项目成功了,总收入不会比虞城少,他们也知足了。 再说周边还有很多县城,可以继续投资。 只不过现在还处于考察中,如果遇到合适的土地,当然不会错过投资的机会。 而礼品公司则是苏思诗在负责,主打产品是陶瓷娃娃。 会选择这个产品,是因为苏思诗有一次在叶纤红家时,陪她看日剧,发现里面有一个陶瓷做的娃娃,非常漂亮,一下子把它吸引住了。 那是一对欧式的娃娃,大概一瓶矿泉水大小,男的穿着西装系着领结,女的穿着漂亮的婚纱,背上都有一对翅膀,是天使造型,看起来特别可爱。 考虑到肖山那边的小商品市场,还没有人从事类似的项目,于是问叶纤红的意见。 叶纤红觉得可行。 九十年代的时候,国内特别流行这种欧式的风格,不管是在读幼儿园的女童,还是已经在上学的女孩子,都会喜欢这种风格的娃娃。 如果有中学女生过生日,也可以买了当生日礼物,根据娃娃大小,几元几十元不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过几年如果流行风向变了,还可以制作民族风的吉祥娃娃、新婚夫妇娃娃摆件、创意卡通娃娃等等,都不缺顾客。 苏思诗被她一启发,信心更足,于是去陶瓷厂挖了几个大师傅,很快就开始建厂生产。 产品生产出来后,因为走的是精品路线,看起来特别精美。 圈内好友第一次见到,都爱不释手,各买了几十个回去送人,算是一泡打响。 今天再次聚会,算是总结上半年的成果,展望下半年的计划。 新加入的几个朋友,因为了解不够,所以犹豫了一下。 现在听了大家的介绍,顿时非常后悔。 “肖山小商品市场正式完工后,还有大量的店铺闲置,所以还有很多机会。”叶纤红提醒了一句。“大家可以花时间考察一下市场,看看有什么项目还没有人做——” 想想前世义坞小商品市场的规模,现在跟那时候相比,差得实在太远了,百分之一的规模还没达到。 还有大量的产品可以加工,只要用点心思,不怕赚不到钱。 现在马上投入进去,等再过几年,外贸市场兴起,销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加。 很多现在产值不过几万几十万的小作坊,几年后很可能达到上千万甚至过亿的销售总量。 所以现在是个好机遇,千万要抓住。 叶纤红希望在座的朋友里,多几个亿万富翁,那对大家以后的仕途都有帮助。 越往后越重视GDP,你手里没有一些项目,想发展经济都是空话。 “还有哪些项目可以做,小红给我们一些思路?”有人不好意思地说道。 在座的朋友里,确实有几个人对经商一窍不通,找不到具体的方向,所以不知道怎么迈出第一步。 “我的建议是,你们先去几家已经做成功的工厂看一看,学一学经验。”叶纤红只能这样教他们,“然后再考虑具体做什么产品,实在不行,可以买下一家濒临破产的工厂,找几个技术好的师傅,重新开工。” 这其实也是一个办法,很多工厂开不下,大多是产品陈旧,设备老化,观念跟不上时代。 只要转变销售观念,改进产品的外观和性能,生产出一款适销对路的产品,很快就能起死回生。 又说了一些适合做的小商品项目,比如八音盒、雪花水晶球、玻璃工艺品、仿真花、木雕竹雕工艺品等,都是以后出口的大项。 至于一些小产品,比如水晶发夹、手链、头饰等等,她一句话带过就没有解释了。 大家听完后,都有所收获。 苏思诗甚至想着,如果有的项目没人做,她接过来另开一家工厂。 作为一个对美有追求的女孩子,觉得应该把这些产品做出来,以后爱美的女孩子,就能花不多的钱,就把自己打扮漂亮了。 只要能让它们在年轻人里风靡起来,不赚钱就没天理了。 大家讨论了一下各个项目的利弊得失,最后像以前一样,大家各自认领自己感兴趣的项目。 至于技术,真的不是问题。 第二十一章谢群订婚 等聚会结束,又让每人带了两筐水果回去,空间依然剩下近一半的水果。 倒不是她小气,只送了这么一点。 实在是怕数量太多,不好交待啊! 现在这样的话,还可以解释为因为喜欢车厘子,特意从外省买了二三百筐回来自吃和送人。 数量更多的话,大家又不是傻子,花十几万块买水果,就有问题了。 叶纤红没办法,只能放在空间里,反正里面保存期长,等下一次结果,都不会坏掉,慢慢吃就是了。 忽然想到一个办法,等下一批车厘子种子在空间长到结果期,可以在虞城的农场那边,围几亩地,当成车厘子果园。 这样一来,至少不用担心它们的来历了。 当然也可以在余杭这边找一块地,同样种几十亩。 只是她想简单了,在市中心哪里有这样的地租给你,去乡下来回又太麻烦,最后还是算了。 还不如直接在院子里种上几十棵,下半年它们就有二十年树龄了,等明年开花结果,一次也能产几千斤,足够身边的亲朋好友吃了。 暑假两个月时间,转眼过了大半,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安安开车带旺旺来了一趟余杭,除了看望叶纤红,最主要的是,想提前去浙大逛一圈,感受一下这座浙省名校的风采。 叶纤红原想带两人去,被他们拒绝了。 照安安的说法,如果有姐姐带路,她肯定知道哪里好玩,这样就像被人剧透,寻幽探胜的乐趣就少多了。 他们自己去,整个过程都是惊喜,那样比较有意思。 叶纤红笑了笑,也没在意。 等两人回来,问他们有什么感受? “感觉大学就是一座公园,只是多了些校舍。”安安回答道。“里面很多风景,跟这座院子差不多,感觉周围所有建筑,都是西湖风景的一部分。” 他以前跟徐志豪和张建盛游过整个西湖,总体感觉就是湖光山色美,处处都能碰到人文景观。 游了浙大后,突然感觉它就是西湖美景的一个缩影,跟周边的建筑,组成一个真正的西湖。 就连姐姐这座院子,同样成了整个风景区的组成部分。 “安安现在的格局越来越大了。”叶纤红没想到弟弟会有这样的想法,惊叹道。“你这个观点,我都从来没想过。” 想比较其它著名的风景区,西湖不以奇、险、怪等特色取胜,胜在不动声色。 但是这个特征,恰恰是其它风景区所没有的。 虽然一直有西湖十景、新西湖十景等说法,其实包括周边大量的区域,都组成了西湖的美。 如果割裂开来看,或者周围没有这些建筑,光靠西湖上的景色,它的美就要大打折扣了。 “我就是随便说说。”被姐姐这样夸奖,安安不好意思了。 旺旺语拙,只是笑笑没出声。 “对了,你的工作室现在怎么样了?”叶纤红最近一直没空关注这件事,弟弟成长的速度这么快,很多事不需要自己操心了。 过年的时候他在准备新故事,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有四个人在帮我。”安安回答道。“一个帮我写剧本,另外三个帮我画画,拿了稿费,我给他们每人一成——” 这个分配方案是他主动提出来的,他们几人也非常满意。 到现在为止,已经发表了四期连载,效果不错。 而他们画的故事,成了漫画杂志的人气作品。 而已结完结的那个故事,杂志那边已经准备出单行本了。 “不错啊!”叶纤红没想到他已经做到这一步了。“只不过分配问题你要谨慎,很多工作室散伙,都是因为这个原因造成的。” 前期赚钱不多,大家都怀着梦想在一起努力,不会计较钱多钱少。 等到后面收入高了,分配多少就成了矛盾。 特别是自以为付出比较多的同伴,最容易心理不平衡。 提前把分配方案定下来,先小人后君子,就不容易出状况。 “知道了,姐。”安安回答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全部收入除去各种费用后,拿出一半分给他们,人越多所占比例越少。” 对每个人来说,其实是一样的。 人多了作品也多了,收入也会更高,每个人的比例虽然低了,整体收入不会减少。 如果照工作时间定基本工资,那反而麻烦大。 万一很长时间作品发表不了,全部靠他自己贴钱,那就亏大了。 既然是合作伙伴,赚了一起分,亏了也要一起承担,这样才公平。 “你这样想是对的。”叶纤红听了他的解决,觉得他的想法非常成熟。 工作室嘛,大家是伙伴,等于是合作赚钱。 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以后就算赚几百万,老板只须给你几百或几千死工资,那才心黑呢? 第二天两人就回去了,安安还要趁暑假最后几天,画一些稿子出来。 而郑兴旺开学相对比较晚,还可以在家陪家人一些日子。 谢群在余杭安顿下来后,跟齐军浩的婚事就提上了日程。 两家最后决定先订婚,半年后的腊月,正式结婚。 双方父母都赶到余杭,在温俊的王子饭店,替他们举办仪式。 一起过来的都是家里的至亲,远一点的亲戚都没请。 倒是齐军浩和谢群的朋友,请了不少。 叶纤红这边二十几个圈内好友,全部到场庆贺。 仪式办得很低调,彩礼嫁妆什么的估计私下都谈好了,只是互赠了礼物和订婚戒指,一起喝顿喜酒就算完事了。 叶纤红甚至怀疑他们特意来余杭举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借机去自己家。 毕竟他们来了,自己作为主人,一顿便饭肯定要请的。 当天齐军浩穿了套西服,谢群穿了公主裙,站在一起,非常般配。 一直没正形的谢群,第一次摆出淑女的模样,倒也像模像样。 齐军浩的父母,叶纤红是第一次看到,给她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齐爸爸理着寸头,国字脸看起来特别硬朗,大约五十左右,依然保持着军人的气质,走路说话虎虎生风。 在部队时间长了,就算转业到地方,一些已经融入到血脉里的 习惯,就很难再改变。 齐妈妈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头发盘成复古的样式,像是旧时代的贵夫人,跟齐爸爸完全不搭。 唯一的共同点,都是孩子奴,从两人对齐军浩的态度上可以看得出来。 难怪儿子要送来余杭,如果带在身边,说不定会成为纨绔子弟。 从这点来说,他们还是比较理智的。 订婚仪式结束后,他们并没有马上离开余杭,晚上又单独邀请朋友圈的成员吃饭,一再对他们的照顾表示感谢。 第二十二章请客 在他们看来,儿子最近的进步非常明显,离不开这些朋友的帮助。 当然感谢的重点放在叶纤红身上,这一点每个人都能感觉得到。 叶纤红更加确定了他们的心思,只好主动提出邀请,请他们两家明天来家里做客。 不管是齐家还是谢家,都爽快地答应了。 当天晚上,叶纤红回家后,把这件事跟戴老提了提。 “他们有这样的心思很正常。”戴老倒是不在意。“谁叫你现在成了香馍馍呢!如果他们不趁机上门,那就是傻了。” 到了这个层次,人与人相交,已经很难完全撇开利益了。 如果还在意这些,那简直是迂腐,齐家谢家也走不到这一步。 换成是自己,也会抓住这样的机会。 “如果明天他们想拜见卫爷爷和林爷爷,会不会有些过份?”叶纤红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心里清楚如果自己这样做了,两位老爷子也不好拒绝,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只是她不想恃宠而娇,给他们留下坏印象。 “放心吧!”戴老笑着说道。“你以为两位老爷子这么小气?只要你带人过去,都会愿意见的。” 别看卫老林老没有说出来,心里对小红的重视程度,只怕远远超过自己这个干爷爷。 再说以他们的城府,见人归见人,又不需要做出承诺。 他们有一套自己的用人标准,如果觉得有培养价值,自然会给小红一个面子,把她介绍的人扶持上去。 如果觉得不值得,最多意思意思一下,给一个机会。 后面就别妄想他们帮忙了。 “那就好。”叶纤红见戴老说得这么肯定,心里略安。“那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第二天她准备好食材,换了一张可以坐十几人的大圆桌,等时间差不多了,准备了一桌美食。 十点半左右,谢群和齐军浩带着各自的父母,上门来了。 因为叶纤红还在准备午饭,胡向阳去门口迎接他们,并陪他们来到自家门口。 双方的家长都听自己的子女说起过这边的大宅子,现在当面见到,还是有些吃惊。 倒不是他们没见过这样的房子,齐家在甬城的老家,也有类似的大宅子。 只不过地理位置不同,房子的价值就无法比较了,至少在余杭西湖边,没几个人有资格住在这样的地方。 卫老和林老已经知道今天有客人来,大方地在客厅等着了。 两家人一到,胡向阳给他们做了介绍,并请大家坐下来喝茶。 两位老人的态度也很和蔼,除了祝两位年轻人百年好合,还主动问起谢齐两位家长的工作情况。 见卫老主动开口,齐爸爸无法控制心里的激动,详细地介绍了一遍。 别看两位老人已经退休,却不是他们这个级别有资格拜见的,能跟他们说上几句话,都是非常有面子的一件事。 能像一家人一样拉家常,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 其实他们今天过来,也没抱多大的希望。 到叶纤红家时,能跟他们见个面,问个好,就心满意足了。 “你们这个年纪,都是干事业的黄金年龄,只要好好干,组织上不会亏待你们的。”卫老性子直爽,很干脆地表达了善意。 对普通人来说,男人四十,处于事业的巅峰期。 而对机关干部来说,五十岁才是真正决定你高度的关键时期。 这时候你如果还能往上走,进入上面一级,那六十岁退休前,就有可能成为一方大员。 大多数人,这时候离退居二线不远了。 毕竟越到上面,位置越少,竞争越激烈。 齐谢两家现在就卡在这个节点上,他们当然不甘心就此放弃,所以今天过来,就是想看看能不能碰到机遇。 如果能入卫老林老的眼,那比自己努力,希望就大上几十倍。 “谢谢卫老的鼓励。”谢明德连忙道谢。“我们一定不会辜负组织的期望和信任。” 尽管没有明确的答复,有这样一句话就够了。 能在这样的大人物那里挂个号,只要不犯错误,安心工作,机会总会来临。 叶纤红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来,招呼他们吃饭。 又拿出果酒招待他们。 大家坐下来,开始动手。 见两位老人像普通的长辈一样,神情自然,其它人的紧张情绪也放松了许多。 随着几杯酒下肚,气氛开始热烈起来。 叶纤红作为主人,自然要把每个客人照顾到,于是大家再次见识了卫老和林老对她的宠溺。 那态度,只怕亲孙女都没有这个待遇。 谢齐两家再次调高了对叶纤红的重要程度,打算回去后,对自家孩子再次耳提面命,不管碰到什么情形,都必须优先跟叶纤红搞好关系。 吃过午饭,叶纤红客气地陪两家人在院子里参观了一遍。 就像安安说的,这已经不是在饭后消食,而是在带他们游览西湖的景色了。 大家自然啧啧称奇,表达自己的羡慕。 回到客厅后,泡茶继续交谈了一会,这才向叶纤红告辞。 叶纤红没有挽留,和胡向阳送他们到院子门口,一直等他们上了车离开,才回到屋里。 而卫老他们几个,则回自己房间午休去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很快迎来新学期开学,叶纤红成为一名大二学生。 接下来的日子,她又得恢复刻板的大学生活。 好在她经常跟朋友圈这批人聚会,又要隔段时间去公司和乔昌智商量公司的发展,倒不会觉得无趣。 还有一件跟以前不同的事,旺旺也进了同一所学校,只是两人读的专业不同,所以上课的地方有些远,隔三岔五才能碰上一面。 原本叶纤红想让他住到自己那边,反而空院子还有,被他拒绝了。 他的理由很简单,住在宿舍里,跟同学的互动比较多,有利于建立起亲密的朋友关系。 住在外面,相互交流的机会就少得多了,同学之间肯定会生份。 叶纤红觉得他说得有理,就没有勉强他。 何况这个时候的大学生活,相对比较纯粹,没什么可担心的。 怕他在学校吃不好,她隔些日子会给他送些吃的。 叶纤红自己有了足够的人脉,对大学同学的友谊看得不重。 只有足够优秀的人,才入得了她的眼。 一年大学生活过去,她只结交了张鹏坤和王嘉恒两个朋友,其它人最多是点头之交,她连名字也懒得记。 这样做的后果是,班上女生都认为她傲气,集体无视她。 除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还会找机会跟她说几句话,打听一下她的来历。 其它人都避着她。 叶纤红没在意,甚至求之不得。 与其身边围着一群奉承讨好的小人,浪费时间,倒不如我行我素,这样反而更省事。 第二十三章旺旺的迷茫 倒是郑兴旺所在的班级,在知道他有一个同在这里读书的堂姐,非常好奇,经常八卦她的情况。 毕竟叶纤红长得这么漂亮,平时还开着一辆小轿车进进出出,这样的女孩子就算他们高攀不上,有活动时把她请过来,混个脸熟,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郑兴旺知道堂姐的脾气,当然没有理他们。 中秋前,叶纤红所在的班团委,又组织了一次集体活动,这次是到郊外的草地上放风筝。 这时候气温已经降下来了,在外面行走时,秋高气爽,秋风阵阵,正是最舒适的时节。 地址依然是王嘉恒选的,离上次烧烤的地方并不远,这边有一块几十亩大的湿地公园河边滩涂,因为周边没有电线和高大的树木,最适合放风筝了。 到了目的地,大家顾不得疲劳,拿出风筝开始在草地上来回奔跑,玩得非常尽兴。 这种游戏,一个人玩跟一群人玩,感觉完全不同。 很多人还是第一次接触这个,特别有新鲜感。 至于买风筝的费用,当然是从团委拨下的经费中出。 另外还买了一些饮料和零食,玩累了的时候,可以坐在草地上聊聊天,打发时间。 王嘉恒还带了一台大功率的录音机,放了一会舞曲,给大家助兴。 自从组织贫困大学生卖商品以来,去年到现在,已经积累了几万块经费,中间组织过几次活动,比如看电影,聚餐吃火锅等等活动,花了一些钱,现在依然剩了两万多没用完。 其它班级知道后,也有样学样,安排学生去宿舍推销,把他们的利润分薄了。 不过给两位学生付了工资后,每个月依然有几千块积余,大家也满足了。 所以隔一段时间,就聚起来打打牙祭,每个学生都很满足。 要知道全校这么多班级,也只有他们班能做到这一点。 这次秋游,除了放风筝,结束后回到学校,晚上还要继续聚餐。 否则的话,学生也不可能到得这么齐。 王嘉恒自从开了烧烤店之后,发展很快,现在已经有八家分店了。 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帮他打理,生意非常好,每个月能给他带来十几万元收入,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当初的期望。 现在如果去烧烤,需要的材料,都是他私人提供的,不必申请经费。 当然这件事他没有说出来,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叶纤红很赞赏他这样的做法。 人心都是很难测的,有时候你抱着好心,请大家吃东西,如果你主动说出来,那些心理阴暗的人,总会用自己的那套道德标准,来攻击你。 说你为了当上团干部,才这样做,从而怀疑你的做法,否定你的善意。 到时候就连你开烧烤店赚钱的事,也会变成他们攻击的理由。 甚至有人会说你赚了这么多钱,却拿了这么一点钱做好人,还不如不做。 毕竟大多数人的心理都这样,你赚钱了,他们却什么都没得到,心理无法平衡。 除非你把赚来的钱,全部拿出来讨好大家,见者有份,让你当冤大头。 否则的话,心里永远不会舒服。 像现在这样,你什么都不说,他们就找不到理由来攻击你。 如果有人知道了,只能暗里说你一声好,这比虚名来得更实在。 聚餐结束后在餐厅门口分手,叶纤红开车回到家里。 意外的是,堂弟郑兴旺今天也在家里。 “怎么今天有空过来?”叶纤红进屋后给自己倒了杯水,好奇地问道。 堂弟进了大学后,跟自己的低调恰恰相反,他不但加入了各种社团,还成了班干部。 这是好事,叶纤红知道后,还鼓励了几句。 男孩子嘛!到了大学后就不要沉迷于学习,应该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毕竟大学几年,是让你从学校到社会的过度期,越早参与越好。 在这个过程中,你会明白怎么与人相处,怎么在团队里获得支持,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怎么样妥协甚至放弃,这都是一个成年人,必须经历并学会的。 拼命学习,只会让你成为一个眼高手低的书生。 除非你的目标是成为一个科学家或者专业领头人,否则知识再多,不懂得与人交流,不管去什么单位,都会碰得头碰血流。 旺旺这几年一直在学都会做生意,与人打交道这方面,本身已经比同龄人出色了。 如果大学几年,能一直这样努力,那毕业后的成就,只怕会超过大部分人的想像。 “姐,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你。”郑兴旺等堂姐坐下来,才开口。 开学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五个月,他很快适应了大学的生活。 除了正常的上课下课,其它的时间,他大多用在跟同学的集体活动上。 随着时间过去,他突然有些迷茫了,不知道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你说。”叶纤红喝了一口水,随意地回答。 道理讲得再多,都是理论知识,需要当事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分析和总结,这样才能真正有帮助。 “我最近经常跟同学一起去活动,可是总觉得没什么意义——”郑兴旺迷惑地问。 经常一起聚会,去唱卡拉OK,去酒吧咖啡厅坐坐,都是要花钱的,这几个月他零零碎碎用掉五千块钱,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你觉得不对,是指一起去玩的地方不对?还是跟玩的人不对?”叶纤红没有直接指出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鼓励他交朋友,并不是让他结交狗肉朋友。 而且和朋友一起出去,未必一定要花很多钱。 大学跟高中不同,同学来自五湖四海,观念也不一样,一个思想成熟的人,肯定会有所选择。 记得前世刚到深城时,住在工厂的集体宿舍里,一个周末室友带了几个朋友过来坐。 其中一人聊起有老乡在某家皮具厂上班,几个老乡一起合作,从厂里偷出来几只包包,卖了几千块钱。 叶纤红会对这件事印象这么深刻,是因为她们说这话时的羡慕神情刺激了她。 她一直觉得偷东西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就算做了,也绝不好意思被人知道。 没想到那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老乡那里炫耀这件事。 而这些老乡的反应,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反而对老乡的本事羡慕不已。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叶纤红躲着那个带老乡过来的室友,觉得她有这样的朋友,人品肯定也有问题。 等人生经历多了,才知道各个地方的人,道德观众确实有差异。 你能做的,只能选择合适的人当朋友,离品行不好的人远一点。 第二十四章杨涛定婚期 “我也说不好,反正感觉都不对。”郑兴旺想了想,这样回答道。 以前堂姐鼓励他交朋友,他也觉得那几个人比较有本事,现在看来,自己的理解或许出了问题。 “既然你明白,那你为什么还跟他们来往?”叶纤红无语地反问。 或许以前旺旺还是太年轻,自己跟他讲的一些话,他理解的时候,还是出了一些偏差。 这样一来,反而把他引入歧途。 “我不是想结交一些能力出色的人吗?”郑兴旺带着疑惑地表情回答。 堂姐以前说过,进了大学,最主要的事,不是死读书,而是多交朋友,特别是多结交一些有能力的人。 朋友圈里这样的人越多,以后到社会上后,助力就越多。 像堂姐那样,只要朋友一出马,什么事情解决不了? “看来以前跟你说这些早了些,你无法理解我的意思——”叶纤红明白他确实误解了自己意思,决定趁这个机会,纠正他一些错误观念。“第一,你要搞明白什么叫有能力的人,第二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要学会取舍——” 所谓有能力的人,并不是指家庭出生好,有深厚背景的人,而是指这个人本身的处世能力。 纨绔凭着身份,轻易把事情办成功,这不叫能力。 而能力出色的人,并不一定个个适合交朋友,有的人跟你三观不合,有的人有某些怪癖,有的人缺少自制力等等,如果跟他们在一起觉得不自在,就应该放弃成为朋友。 有的人家里有亿万家财,花钱如流水,你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不是找死吗? 有的人能力出色,却天性凉薄,吃了用了别人的东西,觉得理所当然,这种人更应该少打交道。 其实最容易检测的办法,如果对方习惯去的场合,不是你能接受的,那这样的人就不适合交朋友。 “哦。”郑兴旺听堂姐分析了这么多,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是太明白。 “这样说吧!”叶纤红决定换个角度,让他明白朋友的真正意思。“在你打算交朋友之前,你先要搞明白,什么是朋友?” 从古到今,这个词已经有无数种解读,而她习惯用自己理解的角度,来看待所谓的朋友。 第一,朋友是不需要你经常陪在身边的某个人,那些跟你一起吃喝玩乐的,往往不是朋友,而是玩伴。 第二,朋友是那个不需要你应酬,也不需要你装腔作势的人,你真实的一面,他统统知道,并不会因为嫌弃你的那个人。 第三,朋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双方的生活环境变化,年龄增长,以前的朋友,还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大浪淘沙。 最后依然不离不弃的那个或那些,才是真正的朋友。 所以高中时你认为对方是你的生死之交,或许工作几年后,没有任何原因地关系就淡了下来,谁也没想过去维护这段感情,直到最后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总的来说,朋友就是最懂你,不需要你应酬的人,但是需要你用心去结交。 如果长时间忽略对方,变成单方面的付出,就成不了朋友。 “哦。”郑兴旺点点头。 这话很容易理解,他能明白堂姐话里的意思。 只是照这个标准来衡量的话,他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所以你跟现在的同学相处时,心里要有一杆称。”叶纤红提点道。“哪些人可以成为朋友,哪些人只能成为玩伴,哪些人只是点头之交,不同的人,所花的精力和心思也是不同的,你明白吗?” 你付出了,未必会成为朋友,但是愿意付出,却肯定不会成为朋友。 有的人你当他朋友,他的表现却没有这个意思,那你最好及早放弃。 就算大学期间,你认识了几百个人,也未必能百分百保证就能交到几个朋友。 搞不好一个也没有,这都很正常。 那就退而求其次,像自己这样,用共同的利益把大家捆绑到一起。 这样的朋友,或许算不上真正的朋友。 但是只要能做到相互不抱恶意,能愉快合作就行。 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最后会成了真正的朋友。 至少在叶纤红看来,除了诗诗姐,至少温俊现在已经达到朋友的标准。 以后这样的朋友,只怕会更多。 “我明白了。”郑兴旺点点头。“以后再有什么活动,我会用心想一想,再决定要不要参加——” 当天晚上,郑兴旺在这边过夜,第二天坐叶纤红的便车回学校。 通过这次交谈,他跟同学的相处,有了明显的进度。 不过叶纤红并不关心这些。 她相信以堂弟的聪明,只要不断调整自己的观念,就能不断地成长。 哪个人不是这样一步步成熟的? 杨涛和郑芮瑶经过大半年的交往,决定年前结婚。 他打算在余杭买一套房子,做为婚房,因为钱不够,向妹妹杨雪借了几万。 叶纤红知道后,从私人帐户里,给他汇了十万过去。 现在余杭的房价还不高,只要没在中心区,三十万就能买到一套九十平的房子了。 叶纤红还陪着他们去走了走,最后把房子定在离工厂只有五公里的余杭西郊。 那边现在刚开发,相对比较冷清。 等再过几年,就会成为余杭一个新兴的人口密集区。 随着城西广场的建造,西溪湿地公园的周边,成为富人集中区。 到时候一套三十万的房子,价格会飙升到五百万。 虽然房子升值很快,叶纤红却没打这个主意,毕竟她已经在那边买了一块土地,到时自己建一座小区,几百套房子都有了,还有必要花心思炒一套两套房子吗? 倒是王茂琳和谢建奇知道后,也在那边买了一套房子。 毕竟叶小姐看中的地方,将来房价肯定能升值。 再说夫妻俩现在都在余杭工作,女儿也在这边上学,两人又不缺钱,用存款买一套房子,就算不住,做投资也划算。 公司总部这边,除了写字楼,叶纤红还造了两栋员工宿舍。 一栋是给普通员工住的,另一栋则安排给中高层管理。 像乔昌智王茂琳这样的级别,宿舍里面是两室一厅,布置跟商品房一样,非常宽敞。 甚至连家具和家电,也全部配备齐全,只要带些私人用品,就能正常入住。 所以公司高层,都住在公司里,没有人钱多得用不完,去外边买房子住。 杨涛的婚房,反而带动了一股买房潮。 最后乔昌智等几个手上有闲钱的,都在那边买了房。 叶纤红也没阻止他们靠这个赚点钱。 最后因为买的套数多,她还托人找了老板,要他给些优惠。 老板非常给面子,让每人省了三万块。 每个人都很开心,这笔钱用来装修,正好差不多。 第二十五章杨云哲的小动作 姐夫卫谨言在儿子将近满六个月的时候,带着老婆孩子,到叶纤红这边拜访卫老爷子,请他给孩子取名。 以前的人都有这样的习惯,让家里德高望重的长辈,给孩子取个好名字。 卫家现在只剩他一个长辈了,请他赐名,也有讨好的意思。 叶纤红以前说过的那番话,夫妻俩并不是不明白。 看老爷子身体一直很健康,再活十年肯定没问题。 孩子如果能得到他的庇护,那以后的路会好走很多。 卫老爷子似乎明白他们的意思,并没有推辞,找了本字典好好研究了半天,最后定了两个名字请他们自己决定。 一个叫卫君泽,另一个叫卫承毅。 卫谨言一时拿不定主意,又问岳父岳母的意见。 两人觉得君泽太文雅,都倾向于叫承毅,觉得好听又好记,寓意又好。 于是定了下来。 春节前,虞城新开了一家服装连锁店,装修风格和服装设计,跟叶纤红家的非常像。 价格比她们略微便宜一点,就连开张时搞的销售活动,也一模一样。 叶纤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让罗叙去调查了一下。 正常的商业竞争,谁也无法避免,只能各凭本事了。 对方这样做,显然是打算山寨她们的风格,这是她无法接受的。 没想到罗叙带回的消息,让她傻眼了。 厂长竟然是杨云霞,这是不是表示,杨云哲兄妹准备从商业角度,跟自己竞争,从而打垮自己。 这个精明的凤凰男,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以为自己有现在这样的成就,靠的是它们? 不过也容易理解,他对自己的了解,其实并不多。 估计还停留在以前那个不懂拒绝的农家女孩子身上。 所以认定自己能跟朋友圈的二代建立这样的关系,是靠金钱开路,才获得了他们的认同? 没钱了,肯定会被他们抛弃,那时想对付自己,就容易多了。 不管怎么样?对方既然已经出手,自己必须接招。 叶纤红打电话给傅老,请他跑一趟服装厂,审核一下那边的交税情况,以及服装公司所需要的证照,看有没有什么漏洞的地方。 等确定没问题,他打电话给谢明浩,把情况跟他说一遍。 上次跟卫老林老见过后,谢群的父亲谢明德,很快调动了工作,并升了一级。 谢明浩的工作,暂时还没调整,估计也快了。 这时候请他帮忙,他肯定会出全力。 叶纤红一直觉得,不管你抱着什么样的心思经商,一个原则必须坚守,那就是足额交税。 任何生意只有清清白白地做,才能做得长久,如果为了贪点便宜,钻了制度的空子而沾沾自喜。 不管将来赚多少钱,都会因为这段黑历史,毁了你一切。 而其它经营户,就未必有这样的觉悟,所以用阳谋堂堂正正地出击,才能打得对方无翻身的可能。 不是他小看杨元哲兄妹,以他们爱贪便宜的性格,绝对不会老老实实地办齐证照,交齐税收,让虞城市出面,比自己对付她效果好。 谢明浩听了后,爽快地应下来。 第二天,有关部门就派人调查杨云哲兄妹开的工厂和服装店,很快查出大量的问题。 于是关了工厂和服装店,下了处罚通知书。 要他们补交各项税费以及罚款,并限期整改。 杨云霞此时正在为自己即将报复叶纤红而洋洋得意,没想到被人当头一棒,只能打电话向哥哥求救。 杨云哲也非常惊讶,不过他没有一下子跟叶纤红联系起来,既然公司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那抓紧时间整改就好了。 因为刚开张才几个月,所以罚款并不多,只不过几万块钱,凑一凑还是能解决的。 停工停业,却是他损失不起的,于是找了熟人,联系虞城的相关部门,表示他们愿意认罚,在补交税款罚款和补办证照这段时间,允许他们继续经营。 兄妹俩都是穷光蛋,能开这样的公司,除了杨云哲的女友投资了十万块钱,其它都是靠她的面子,从银行贷出来的。 照他们的估计,一个腊月就能赚十几万,如果年前这波生意受影响,那年后只怕利息也付不起。 有关部门自然没有同意。 开玩笑,这是上面交待下来的工作,想让他们手下留情,那怎么可能? 原本他们还想从重从严处罚呢?只是谢书记一再交代,必须严格依法和依章办事,他们才手下留情,没有多开罚款。 杨云哲的熟人也是老机关了,一听这样的语气,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直接打电话给杨云哲。 “小杨,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他的朋友问道。 正常情况下,只要认罚,那些部门都会睁一只眼闭一眼,放你们过关。 只有上面重视的案子,才会这么严格执法。 “没有啊!”杨云哲下意识地回答。 下一刻想到叶纤红,忽然收了声。 如果说有人要对付自己,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她了。 难道她已经知道了这是自己的工厂,所以准备反击自己? 见他没了声音,他的朋友叹了一口气。 杨云哲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 只是他跟杨云哲的女朋友沾亲带故,工作分配时还请她帮过忙,所以他请自己帮忙,就无法推脱。 否则他绝不愿意跟这样的人有任何交情。 “那这件事先这样。”见杨云哲依然没做声,他的朋友简单说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杨云哲放下话筒,很想发火,又忍了下去。 没想到这条釜底抽薪之计,居然失败了。 看来把叶纤红想得太简单了,这是他太轻敌,才犯了的错误。 不管怎么,春节前一个月,是服装销售最旺季节,工厂已经加工完成几千件衣服,必须变成现金,才能还清材料欠款。 否则这个年也别想过了。 想到这里,他打电话给女朋友,把这件事说了一遍。 “真没用。”女朋友一听,气得骂了一句。“我一会给爸打电话,让他想办法。” 骂归骂,这个忙还得帮。 杨云哲长得不错,又会讨自己开心,她舍不得现在放弃他。 “谢谢。”见她答应了,杨云哲才松了一口气。 叶纤红见杨云哲的店还没开门,决定趁机搞促销,把虞城的市场先占领下来。 挑了几款衣服,找了马丽莲,让她穿上后拍了一些照片,做成彩色海报,用明星同款作为宣传重点,吸引大量年轻人采购。 又让安安、徐志豪等几个帅气的男孩子,同样穿了几款男装,用同样的方法,大力推广。 这种宣传手段,在虞城尚属首次,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不是一般大。 几乎家里条件允许的人,都到店里买同款的衣服,销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三倍。 第二十六章各有算计 等杨云哲女朋友想尽办法,让父亲出面把这件事解决了,离过年不到半个月了。 而虞城的服装市场,已经提前过了销售旺季,杨云霞就算同样促销,效果也很差。 杨云哲一听,气得想砸东西,最后舍不得,才忍了下来。 这件事对他刺激很大,于是调查叶纤红其它的产业,听说她还有一家美容会所和健身会所,于是找人向上面举报,想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她。 没想到上面根本没有派人查,原因很简单,那边所有证照齐全,交税纪录也完整,不可能有问题。 “哥,这样可不行。”杨云霞见对面天天顾客盈门,自家服装店门可罗雀,忍不住了。“必须让他们的生意也掉下来,否则我们丢不起这个脸——” 叶纤红对付自己兄妹的事,她到现在一直记恨着。 明明那么傻的一个人,凭什么这么快翻身? 让她倾家荡产,才能让自己消气。 “你有什么办法?”杨云哲无奈地问。 他对叶纤红的恨,一点不会比妹妹少。 可是在做生意这方面,他们确实比不过她,这让他有种有力无所使的挫败感。 “我们查一查她那家店的房东是谁?”杨云霞想了想,终于有了一个主意。“我们多出几万块钱,把房子租下来,房东没有不爱钱的,只要把她们赶走,不就行了?” 如果是平时,这样做对叶纤红的损失也有限。 现在是春节前的黄金时间,就算她想再找一个地方,装修搬家都需要时间,就她们准备好,都要过年了。 “那你先去打听一下。”杨云哲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于是交给妹妹去执行。 这件事很容易打听,杨云霞第二天就知道了房东的情况。 于是直接找到他,愿意比原价高出五万,租下他的店铺。 房东一听有这么好的事,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至于叶纤红的租赁时间有没有到期,根本没有去考虑。 负责管理的店长把这件事汇报到杨雪那里,杨雪觉得事情不简单,又打电话通知叶纤红。 “呵呵,杨云霞有进步,居然想出这一招。”叶纤红不用猜也知道谁在搞鬼。“你别担心,我让傅老来处理这件事。”, 当初租房时,她就考虑过各种可能,自然不会留下这么大的漏洞。 房东想收回店铺,当然没问题。 只是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商铺,并装修搬家。 同样的,如果自己不想再租了,也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给他足够的时间,招新的商家。 如果他想违法合约,那就照规矩来,她一点也不担心房东耍无赖。 当傅老拿着合约去找房东时,对方果然想耍赖,要他们马上搬走。 傅老好说歹说,才给了三天时间。 叶纤红听了回音,也没生气,让罗叙去查房东的家庭关系。 能在市中心最繁华地段,拥有几间相邻的店铺,肯定不是普通人,否则他也不敢这么狂。 既然道理讲不清,那就来硬的。 果然,房东身份也不简单,他原来是虞城二中的校长,现在已退休在家。 两个儿子一个在教委工作,一个在市交警中队提任中队长,可以说权力不小。 呵呵,这就是他耍赖的底气所在吧! 第二天一早,两人同时被停了职,接受上级的调查。 消息传到家里,把房东吓得够呛。 他是老狐狸,哪里不知道自家得罪了人? 呆过机关的人都知道,只要你在干事,就不可能不出差错。 想拿捏你,分分钟就能让你丢了职务。 回想自己最近做的事,吓得连忙找傅老服软。 傅老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改了口,猜测叶小姐有了行动,于是打电话请示下一步怎么做。 “我们也不做烂好人,就以牙还牙吧!”叶纤红笑道。“房东如果能在三天时间内,把对面服装店赶走,就饶了他们——” 她向来遵循一个原则,先撩者贱。 没理由一讨饶,我就必须放过你。 除非你拿出诚意,让我满意了。 房东一听,顿时头疼了。 好在他跟对面店铺的房东比较熟悉,找上门请他帮忙,另外许了不少好处,对方才愿意配合他这样做。 于是杨云霞没有赶走叶纤红的店,自己却要被房东赶走了。 她没有本事跟房东闹,最后一气之下,店也不管了,跑到越州找哥哥。 杨云哲一听,气得双手直哆嗦。 叶纤红欺人太甚。 他可不会反思自己,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哥,你说怎么办?”杨云霞连续几次失利,已经失去了最先的自信心。“我们都斗不叶纤红,是不是让嫂子想办法。” 她总觉得哥哥是万能的,嫂子能跟他好,是她的福气。 想嫁进自家,她帮忙也是应该的。 “前几天刚刚请她帮过忙,这时候不好开口。”杨云哲比妹妹冷静多了,此时已经平静下来,无奈地回答。 在外人眼里,自己跟她已经谈婚论嫁,攀上这门高亲,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却清楚,就算她的家人看在女友的面子,最终答应让她嫁过来。 她的家人也未必把自己当成一家人,全心全意帮助自己。 除非自己表现出足够的能力和潜力,能打动他们,才有可能真正认可自己。 开服装厂和服装店,一方面是他确实需要钱,另一方面是为了对付叶纤红。 其实未尝没有证明自己能力的意思。 如果能在短短的时间内,赚到几十万,在越州市中心买一套独门独院的房子,那她的家人至少会勉强承认自己。 这也是他在开厂前,对女友的承诺。 如果这个计划失败,两人最后会变成怎么样,他也无法预料。 “那怎么办?”杨云霞急了。“只剩下两天时间了,我们哪里找得到合适的店铺——” 就算找到了,年前最后一波生意,也做不成了。 “你别急,我想想别的办法。”杨云哲虽然心里也很乱,在妹妹面前却不愿意表露出来。“等我有主意了,再告诉你。” 等妹妹离开后,他掏出口袋里的通信录,看有没有人能帮自己这个忙。 全部翻了一遍后,颓丧地丢在一边。 有几个大学同学虽然背后有关系,可是想请他们帮忙,应该没希望。 这些人一起吃吃喝喝可以,因为身份的差别,他们并不怎么看得起自己。 自己的朋友还是太少了,这种时候,居然找不到人帮忙。 这也是他恨叶纤红的原因之一,凭什么这个傻妞都能交到这么多二代,自己比她聪明能干多了,反而输给她? 杨云哲越想越气,恨不得把屋里的东西全部砸个稀巴烂。 最终只能颓然地坐下来,抱头生闷气。 “怎么啦?”女友突然推门进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样子,不满地问。 第二十七章事情落定 大学时她一直非常满意杨云哲,觉得他长得温文尔雅,会照顾人疼惜人,除了家里穷一点,几乎找不到缺点。 可惜爸妈见了后,都不满意,说他心思重,言行不一,不是自己的良配。 她相信爸妈的眼光。 他们在机关里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没见过,杨云哲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哪里瞒得住他们? 只是自己实在放不下,他们才没有强行拆散这段感情。 而且爸爸也说了,机关是个很复杂的地方,一个过份正直善良的人,往往没有前途。 如果杨云哲真的有能力,靠自己在单位立住脚,只要不背叛自己,他们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这时候开始,她才冷静面对这段感情。 跟杨云哲在大学认识三年,最初的冲动期已经过去,结合爸妈的话,这个男友确实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只是习惯了他的甜言蜜语和悉心照顾,再换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孩子,肯定不可能这样宠着自己,所以犹豫后还是舍不得离开他。 “没事。”杨云哲没想到女友突然来了,连忙打起精神,笑着站起来。“遇到了些挫折,一时有些伤感。” 自己身份低微,他一直没有在女友面前回避,有时候还利用这一点,唤醒女友的母性心理。 这种时候与其掩饰,还不如故作坚强。 “什么事?”范昌珠还真的被他故作坚强的神态骗住了,挽住他的胳膊,心疼地问。“如果需要我帮忙,你尽管开口。” 父亲在省里担任高层领导,越州这种小地方,还真的很少有她搞不定的事。 “是一件很小的事,只是我——”说到这里,杨云哲故意迟疑了一下。 如果一下子全部说出来,很容易被范昌珠看轻。 越是犹豫,越能引起她的好奇心,那就成功了。 “我知道你找不到人帮忙。”范昌珠催促道。“快说是什么事?” 父母长期提醒自己,不要胡乱答应别人的事,给家里带来麻烦。 杨云哲是自己的男友,难得请自己帮忙,那就不一样。 被人需要,有时候也能让人获得满足感。 “是虞城服装店的事。”杨云哲把店铺遭房东驱赶的事说了一遍。 至于自己兄妹用这招对付叶纤红的事,自然不会说出来。 “什么?”范昌珠气得大叫了一声。“这不是跟你们做对吗?快过年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居然叫你们搬走,难道他打算自己开一家服装店——” 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当一个店铺被商家经营成旺铺后,有房东动了心,确实会把商户赶走,自己开同样的店。 毕竟租金才拿多少,如果开店赚钱,一年多赚几倍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能吧!”杨云哲含糊地回答。 忽然发现自己疏忽了一件事,顿时有些自责。 妹妹带消息过来时,自己应该马上调查房东的来历。 如果他家里有人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那就能利用这一点,压制他了。 “你告诉我具体的地址,我马上让人调查这件事。”范昌珠气呼呼地说道。 不管对方是谁,敢这样做,就得承受自己的怒火。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服装店对面店铺的房东家里,来了几个人,一见面就用教训的语气,责问他为什么突然叫人搬走。 房东也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双方说着说着就是闹了起来。 等叶纤红知道这个消息时,双方已经因为打架,被派出所带走了。 当了解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她忍不住乐了。 没想到杨云哲找了个暴脾气的富家女,居然一言不合就动手,指使人打了那个房东。 这样一来,原本很容易解决的事,就变得微妙起来。 叶纤红当然不会由着这件事朝着有利于杨云哲的方向发展下去,于是让虞城市局介入。 虽然范昌珠没有亲自动手,但是她在现场,就是指使者,肯定不能让她轻易脱身。 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 最后范昌珠的父亲被惊动了,打电话到虞城这边,才把女儿保释出来。 至于具体经过,这时候已经传得到处都是,想掩盖也做不到了。 范爸爸在女儿出事后,就让人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听说是因为杨云哲,对他更加不喜。 所以女儿一回家,就把她关在家里,警告她不许再跟他来往。 女儿小事聪明,大事糊涂,还不知道自己担任了什么角色。 这么小的一件事,最后会变成这样,怎么可能没有人在后面搞鬼? 别看他在省里有一定话语权,却不能由着女儿的性子来。 越是他这种身份,越要守住底线,免得败坏自己的名声。 老百姓往往不明白事情的真相,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如果矛盾双方有一方是官员子女,那肯定有黑幕。 如果因为这样一件小事,丢了自家人的前程,那就闹笑话了。 范昌珠虽然还有点舍不得,心里却清楚爸爸的话有道理。 如果他被自己连累,那以后一家人的生活就困难了。 于是年前老老实实呆在余杭,不再跟杨云哲联系。 杨云哲在知道女友带人跟房东打架时派出所后,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他也在机关工作,知道公务人员进派出所的严重后果。 如果留下案底,就连工作也未必保得住。 未来的岳父岳母本来就不承认自己的身份,现在女友因为自己,遭了这样的罪,还愿意接受自己才怪。 打了几次电话,女友办公室的同事都没帮自己叫人,证明了自己的猜测。 女友打算跟自己分手,所以不再接自己的电话。 他又不敢找上门去,如果被她的父母看到,那自己的工作就悬了。 至于那家店铺,最终也没能保住,只好乖乖地搬了出来。 叶纤红知道后,让杨雪找个脸生的人,把那边租下来。 她决定简单整理后,新创一个品牌,跟原来的老店错开做生意。 现在这边的服装店,沿袭了她最初的设计风格,那就是简洁的款式上,添加一些画龙点睛的刺绣或者花纹,让整件衣服,体现出低调的奢华风格。 而新品牌,她打算走欧美舒适风,主打磨毛棉和亚麻等高档面料,做为产品的主要特色。 至于款式方面,依然沿袭简洁风格。 如果下次有合适的地方,她打算在附近再开一家以韩版为主打的服装品牌,以修身版型做为亮点。 这时候很少有垃圾食品,年轻人大多很瘦,胖子的比较非常低。 这样一来,城区服装集中的中心地段,等于被自己的服装店包围了。 用这样的经营方式,把整个虞城的顾客分流掉,虞城服装生意最大一块蛋糕,被自己吃掉了。 到时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在周围城市里,建起一个个服装商圈。 至少网购开始前,自家的市场霸主地位,不会动摇。 第二十八章安安的大学计划 春节前的服装生意结束后,叶纤红看了送过来的报表,居然比去年还多赚了三成。 至于杨云哲那家店,已经搬到柏厦镇去了。 叶纤红当然不会同情他,谁让他自己找死? 如果敢再出妖蛾子,那就不是简单对付他的生意了。 反正他的靠山已经倒了,直接在他的工作里找问题,就能让他在机关呆不下去。 只是叶纤红不想弄得太难看,免得被人知道后,说自己仗势欺人。 毕竟他前世做的事,这辈子还没做过,如果太过份,倒显得自己没理了。 所以盯着他就行了。 如果他还敢做小动作,那就给了自己反击的理由。 春节前她参加了杨涛的婚礼。 婚礼是在王子饭店举办的,杨涛的爸妈从老家赶了过来,郑芮瑶的父母那边,也来了不少亲戚。 尽管早已知道这个年纪人已经今非昔比,但是豪华的阵容,还是惊到了所有人。 温俊知道叶纤红对这个手下特别看重,把整座饭店腾出来,给他们结婚用。 又请了专业的司仪,来主持这场婚礼。 气球、彩带、鲜花、婚纱,把现场布置得美仑美奂,其奢华程度,不亚于亿万富翁嫁女娶媳妇。 夏莲和陈冬梅也带着各自的家人,以杨涛朋友的身份,过来参加婚礼,顺便结交一些朋友。 两家的生意,这几年发展很快,说到底还是沾了叶纤红的光,帮她们介绍了不少生意。 看着新郎新娘俊美的有些陌生,两人都有些感慨。 杨涛能有这样的造化,这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 原来叶纤红为了让他们以最好的状态,度过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提前一天给他们喝了一些灵液。 虽然浓度不高,但是足够他们排毒养颜了。 最激动得的莫过于杨爸杨妈,儿子能过上这样的生活,他们觉得一辈子最大的心愿,都达成了。 负责婚纱摄影的师傅,录像完成后,又转录了几盘,送给几名至亲。 不管是杨爸杨妈,还是郑芮瑶的父母,都准备带回家珍藏起来。 办完这件事,公司也开始放假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一家,依然回虞城过年。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家里因为安装了壁炉,一家人能够穿着轻便的衣服,在客厅里看电视聊天时,别提多惬意了。 就连每个人的卧室里,也放了一台,爸妈和公婆都说比空调还舒服。 自家人满意了,当然不能忘了亲朋好友。 外公和干外婆家里,也送了几台,还有戴老家也送了两台过去。 正月过后,重新开学,叶纤红感觉年龄就大后,时间过得特别快。 转眼之间,轮到安安面临毕业季,等学期结束,他得参加高考了。 倒没人担心他的成绩。 他现在在春晖中学,已经成了最知名的学霸,每次考试,都能拿第一。 就连体育课打篮球等体育项目,他也能轻易获得最高分。 最让同学们气愤的是,他除了上课用心听讲,平时根本不做练习。 休息天有空,忙着画漫画,毕竟每月还要完成作品,在杂志上连载。 能一心二用,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在太没天理了。 至于大学志愿,他也准备报浙大,家里没有人反对。 这样一来,姐弟俩就能像以前一样,在余杭团聚了。 叶纤红其实清楚,他最适合的学校在沪市,毕竟那边的动漫产业最发达,几本出名的动漫杂志,都是那边出版的。 好在互联网兴起后,余杭的动漫产业领先全国,也不至于影响安安以后的发展。 最让她意外的是,张建盛和徐志豪,居然也把浙大定为第一志愿,这超出了她的估计。 没想到自己当初一个选择,会影响到这么多人。 “姐,等上了大学,我准备在余杭这边开一家动漫工作室。”安安仿佛已经下了决心。“到时我自己办杂志和出书,等赚到钱了,再出一部动画片——” 高中时代,受年龄和阅历限制,只能老老实实地学习,抽空了才做自己感兴趣的事。 这两年经历得多了,见识也广了,知道国内几个最出名的漫画家,都有自己的工作室。 既然如此,自己为何不能有一家同样的公司? “可以啊!”叶纤红见弟弟有了未来计划,笑着鼓励道。“动漫产业,不像你说的那么狭隘,还有很多内容可以做。” 前世喜欢看宫崎骏的动画电影,查过他的工作经历。 早期他在别的公司做动画师,中间换过几个工作,直到八五年和两个朋友创办了创立吉卜力工作室,第二年执导了《天空之城》,获了六项大奖,才真正成为一代大家。 后来又接连导演了《龙猫》《幽灵公主》等几部动画电影,全部获得巨大的成功。 他是岛国动画界的一个传奇,别人很能复制他的成功。 安安不需要达到那样的高度,只要能出自己的动画片,就已经站在这一行的巅峰了。 “是吗?”安安毕竟不是重生的,不可能清楚动漫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不过他相信姐姐的判断。“那我也有了努力的方向了。” 以前只想画一个好故事,现在肯定不能满足于这样小打小闹了。 如果能出书,出动画片,那才算在这一行业,取得成功吧! “嗯。”叶纤红点点头。“你还小,不用着急,咱们一步一步来。” 当然想归想,真的想做起来,难度不小。 国内相关人才还是太少了。 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等国内的动画专业,有学生毕业了,那才能把这个行业做起来。 当然还需要有人投资游戏和动画公司,否则毕业找不到工作,也没机会学经验,那一切是空话。 岛国能取得这样的成就,也是花了几十年时间,才最终达到这个高度。 叶纤红觉得安安可以定一个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把制作动画片,当成长期目标,用几年的时间,慢慢摸索经验,等从业人员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再正式筹备这件事。 短期目标,可以学习前世的韩寒和郭敬明。 两人都是八零后,都以写作起家,后来独立创办杂志,把自己的推出去,成为一代文化符号。 如果没有这些年的积累,他们肯定无法在后期执导电影,真正名利双收。 安安要在动漫领域取得成功,最先自办漫画杂志,无疑是个好出路。 除了在圈子里积累大量的作者和人脉,为以后拍动画电影打基础。 动画电影和漫画不同,那是一个集体创作过程,靠几个人肯定无法完成一部成熟的作品。 “好的,姐。”安安也觉得姐姐这样的想法,非常符合实际。 第二十九章重提生育问题 现在让他拍动画片,他根本什么都不懂。 先画一些动漫故事再说,等有了基础,再慢慢扩大视野,甚至去岛国留学访问,看看他们的动画电影,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因为安安有这样的心思,叶纤红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始替他留意合适的办公场所。 余杭周边的写字楼不少,不过她觉得更合适的,还是带花园的独立小院。 最好面积大一点,以后公司规模大了,就算几十个人一起工作,也足够宽敞。 最后买了两栋相邻的独立院子,面积加起来超过一千平米了。 如果打通,足够开一家中等规模的动画电影公司了。 万一他不满意,可以另外找地方办公,这边的房子买了也不会有损失。 这样的房子,十年后都是稀缺资源,现在买下来,以后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安安高考结束,没有像往年一样,老老实实留在家里过暑假。 而是背上画画工具,和朋友一起去旅游了。 等分数出来,学校打电话到家里,说他成了省高考状元,又是一番鸡飞狗跳。 安安现在已经不把成绩当回事了,他也有更高的目标。 所以妈妈打电话过来时,他轻描淡写几句就应付过去了。 还提前去了一趟学校,在附近买了一套独门独院的小院,做为大学时的基地。 他跟旺旺不同,大学期间还要发表漫画作品,所以需要一个清静的环境。 还准备创办动漫杂志社,没有一个私人的地方,朋友来了也不方便招待,肯定不行。 等到新学期开始,叶纤红已经成了一名大三的学生。 现在公司已经很少有事需要她操心了,乔昌智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已经完全独档一面。 手里几家公司,发展得都很快,就连上大学后,才筹建的几家新公司,年产值也超过了五百万元。 最意外的是留在虞城的几家公司,像户外家具和户外伞具,现在规模已经超过二千万。 能增长这么快的主要原因,是外贸出口开始井喷,大量的国外客户,来伞城寻找物美价廉的产品,而她们这边的产品,和伞城的晴雨伞不同,竞争比较少,等于在吃独食。 只不过这样的好日子,不会长久了,接下来有很多新开的伞厂,都把目标瞄准了户外旅游用品这一块。 这样的后果是,有人为了抢订单,肯定会主动压价。 这种内耗,是一个行业成长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事。 叶纤红也无能为力。 只能在产品上下功夫,尽量做出精品,跟他们拉开差距,走中高档路线。 别的新企业想在技术方面赶上他们,短时间内不可能成功。 至于国内的市场,她反而不用担心了。 能用得起这种产品的客户,哪一个不是有钱人? 同样质量的产品,肯定会优先购买她家的产品,叶纤红有这个信心。 这天下午,苏思诗带着大宝小宝过来找叶纤红。 两个孩子已经有了正式的名字,大宝叫蒋佑中,小宝叫蒋佑华,这是他们的外公帮忙取的。 因为家里儿女不和,差一点毁了家族企业。 他现在也想开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父母越想插手帮忙,越会让事情变得复杂。 还不如靠他们自己。 但愿外孙外孙女能平平安安长大,这就足够了。 两人现在已经五虚岁了,身体比同龄人长得高壮,一看到叶纤红,就冲了过来。 叶纤红一手一个抱起,在两人脸上亲了一下。 两人也紧紧贴过来,比赛似地捧着她的脸来回亲,脸上很快沾满了他们的口水。 苏思诗习惯了她们一见面就要腻歪好半天,顾自坐下来自己泡茶。 “姆妈,你怎么不给我们生个弟弟或者妹妹?”等叶纤红抱着他们坐下来,小宝蒋佑华突然笑嬉嬉地问了一句。 兄妹俩已经在读幼儿园了,知道大人结婚后,就会生孩子。 干妈已经结婚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孩子,这让她有些好奇。 如果干妈有了孩子,那他们以后就能当哥哥姐姐了,她可是非常期待这一天。 “大人的事,你们小孩子胡说什么?”苏思诗没想到女儿会问出这样的话,顿时担心起来,瞪了女儿一眼。 自从小红跟自己说过不能怀孕的事,她也很着急,好几次催她们去医院检查一下。 说不定小红没事,问题出在胡向阳身上呢? 毕竟生理问题跟体质无关,别看他长得又高又帅,精神又好,谁能保证他就能让人怀上呢? 叶纤红拒绝了这个提议。 她相信胡向阳就算以前有这方面的问题,经过修炼加上灵液,也早已恢复了。 十有八九,还是自己的原因。 她打算等大学毕业,给两人放个假,一起多试几个月,看能不能意外怀上。 “可是我想要一个弟弟妹妹呢?”小宝当然不会明白妈妈的心思,撅着嘴回了一句。 有弟弟妹妹多好玩啊! 苏思诗见她敢顶嘴,气得抱过女儿,想狠狠教训她一顿。 小小年纪,就学会在别人伤口上撒盐了,怎么没有一点眼色? “诗诗姐,童年无忌,你别放在心上的。”叶纤红连忙叫道。 开玩笑,如果自己连这个也要计较,那真的越活越回去了。 大宝小宝才五岁,能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看得开。”苏思诗叹了一口气。“问题是胡向阳是家里的独子,你公婆未必看得开啊!” 没有公婆能接受自己儿子没孩子,就算这个媳妇再好,也没有孙子孙女重要。 特别是小红大学马上要毕业了,那时候肯定得考虑这件事,还有多长时间可以拖? “走一步看一步吧!”叶纤红对这件事,是真的无能为力。 或许自己运气不错,很快就怀上了呢?她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因为叶纤红不想聊这件事,两人转换了话题。 晚上胡向阳回来,说起一件开心事,说徐菁云怀上了,姜忠马上要升级做爸爸了。 叶纤红有些无奈,身边的朋友到了这个年纪,都把生儿育女当成了最重要的事。 就像前世男女到了三十岁,周围的人都关心他们的婚姻大事一样。 “小红,等大学毕业,你也不必避孕了。”胡向阳没发现叶纤红的异常,笑着说道。“我们抓紧生一个,免得输给他们。” 以自己和小红身体,生个孩子真是件容易的事,他一点也不担心。 所以这话说得非常顺口。 “向阳,万一我生不了,你会不会跟我离婚——”叶纤红望着他兴奋的模样,叹了一口气,认真地问道。 这件事再拖下去已经没多大意义,她觉得提前告诉胡向阳比较好,免得他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尽管心里还抱有希望,但是谁能保证最后会成功。 “啊?”胡向阳惊讶地望过来。“你开什么玩笑?” 如果小红生不了,那世上至少有一半女人,没资格当妈妈。 要知道她修炼这么久,已经跟武侠小说中的绝代高手一样了,身体又没生过病,怎么可能出问题? “不是开玩笑。”叶纤红郑重地说道。“跟你在一起这几年,我一直没避过孕,这么多年下来,一次都没有怀上——” 敢这样直接说出来,是相信自己的眼光。胡向阳对自己的感情,不会受孩子影响。 但是就像诗诗姐说的那样,他还要承受来自公婆那方面的压力,所以不能保证他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慢慢发生改变。 “小红。”胡向阳被她的话吓得脸色一变,紧张地伸手搂住叶纤红,非常用力。“不管什么原因,我都会跟你在一起,绝不离婚——”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感情一帆风顺,几乎没有经历过挫折。 没想到意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他无法想像离开小红后,自己一个人怎么活下去? “如果爸妈要你娶一个能传宗接代的女孩子呢?”他的话让叶纤红非常安慰,于是在他耳边问道。 前世的经历,让她明白了什么叫人心难测。 同样的,也给了她足够的阅历和人生经验,所以不会像前世一样,再被杨云哲这样的人牵着鼻子走。 第一次碰到胡向阳,她就认定这样的男人,适合给自己当男朋友。 结婚后,他虽然保持着男孩子的大大咧咧,但是和自己的感情,却越来越深。 “不管任何原因,我都不会离开你。”胡向阳望着叶纤红的脸,正色地回答。 有过小红这样的女人,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入得了自己的眼? 所以不管是谁来劝,他都不会改变主意。 第三十章误会 这件事过去后,胡向阳依然像以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叶纤红心里安慰的同时,也在考虑对策。 自己可是有空间和灵液的人,没理由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 本来她想着空间的世界之树,分泌灵液的速度越来越快,自己可以考虑直接服用灵液来修炼,提升自己的修炼等级。 现在担心修炼越高深,怀孕越困难,所以不得不停了下来。 等到年底回家,连妈妈也关心起这件事。 “小红,过了年你就二十五岁了,可以考虑生个孩子。”跟女儿说话,叶知书一向很直接。“反正马上毕业了,你又不需要去上班。如果你怕没时间,我和亲家都会帮你带孩子。” 她出生农村,观念很朴实,相信早生孩子早享福的道理。 担心女儿自在惯了,不愿意被孩子绑住,所以听不进自己的话。 特别是向阳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亲家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肯定着急。 她们家小红在当家,亲家不好开口,自己这个当妈的,只能充当恶人了。 “妈。”叶纤红望着妈妈的眼睛,一时间犹豫起来,该不该告诉她真相。 如果妈妈知道了,很快公婆也知道了,只怕春节也过不安稳了。 “妈是过来人,听妈的没错。”叶知书以为她嫌烦,又哄了一句。 所有人都说自己命好,生了个又能干又孝顺的女儿,谁不羡慕? 就连身边的亲人,也因为自己的面子,被女儿照顾得很妥当。 越是这样,越不愿意女儿走错路。 万一因为这个,跟公婆闹起矛盾,那现在这个好局面,就维持不下去了。 “我知道了。”叶纤红想了想,最后没有说出来。 当天晚上,叶知书和老公躺在床上,皱着眉头闷闷不乐。 “怎么了?”喜欢的电视剧播完了,郑建国脱了外套躺下去,见她还靠在床头发愣,担心地问道。 这几年因为女儿在操持这个家,每个春节都过得又热闹又开心,夫妻俩只要帮些忙,招待一下客人就行,非常轻松。 所有人都说他们夫妻俩越活越年轻了。 什么时候见过老婆摆出一付为难的模样。 “建国,你说小红和向阳一直没生孩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母女连心,事后她总觉得女儿白天的态度有问题。 就算直接答应自己,或者嫌自己烦,她都能接受。 女儿什么脾气,还有谁比她更清楚? 可是她今天犹豫了一会,才答应下来,总感觉这里面不简单。 如果真有问题,那只有一个可能,不用猜都知道。 “什么问题?”郑建国被她说得有些糊涂,坐起来问道。 这个家里,谁都可以出事,唯独小红不能出事。 倒不是因为靠女儿养家,他才这样偏心。 实在一家人能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全是她一个人辛辛苦苦撑起来的。 他是男人,明白赤手空拳撑起一个家,有多困难和辛苦。 别看她现在看起来很轻松,谁知道私下里,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你说呢?”叶知书白了他一眼,怪他脑子转不过弯。 老公憨厚没错,看人看事还是有些眼力的。 没理由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小红或者向阳的身体有问题?”郑建国想了想,不敢置信地问。 如果这是真的,那怎么办啊! 别的事情还可以用钱解决,不孕不育却是世界性难题,就算神医,也未必能治好。 “要不我让爸来一趟。”叶知书见老公被自己一说,也担心起来,迟疑地问了一句。“他是医生,说不定有办法——” 父亲是老中医,能治大多许常见病,让他给小红和向阳把把脉,再调理一下,说不定有帮助。 “也好。”郑建国觉得有道理,又提醒了一句。“这件事让丈人一个人知道就行,暂时不要和别人说,免得传得风风雨雨,让小红丢人。” 虽然其它人未必会说出去,只是隔壁有耳,越少人知道越安全。 当天晚上,夫妻俩都没睡好,两人在床上辗转反测,唉声叹气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叶知书给父亲打电话,把这件事小心翼翼地说了一遍。 老爷子没想到外孙女会碰到这样的麻烦,顿时坐不住了,让孙子把自己送到车站,匆匆赶了过来。 叶纤红没想到外公会过来,非常高兴,问起身体情况,一边暗暗用精神力帮他检查。 每天固定喝果酒,他的身体维持得不错。 “小红,我的身体很好,你不用担心。”老爷子连忙回答。“倒是你,又要读书,又要管公司,肯定很辛苦,别把身体累坏了。” 说完,拉起她的手,按在她的手腕上,很自然地替她把脉。 叶纤红意外地望了外公一眼,见旁边爸妈一脸担心地望着自己,顿时明白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没想到她们为了自己,把外公请来给自己检查身体。 既然这样,那就让外公看看吧,免得他们不放心。 老爷子帮人把了一辈子脉,外孙女的脉象,比任何人都健康,实在没理由出问题。 难道有问题的是胡向阳? “向阳,让外公给你把一下脉。”叶纤红见外公松开自己的手,又把他叫过来。 这样检查一下也是好事,免了去看医生的麻烦。 以外公的水平,未必能治好所有的病,但是中医最擅长的就是通过把脉,判断身体情况,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调养。 胡向阳没有反对,走过来坐在她旁边,把手交给外公。 老爷子松开手,皱了皱眉头。 外孙女和外孙女婿,身体都比普通人要好,没理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啊! 叶知书见父亲脸色郑重,以为他确实发现了问题,暗暗担心。 又不好当着女儿女婿的面问这件事,找了个借口,把他叫到一边,悄悄问具体的情况。 “两人身体都很健康,不应该有任何问题。”老爷子回答道。 当医生久了,知道病情千奇百怪。 但是健康的身体,却大同小异。 以他的经验来看,如果这样的人都有问题,那世上就没有健康的人了。 “难道是我猜错了,她们其实没问题?”叶知书这下子也怀疑起来。 如果这样,那女儿的态度就有问题了。 “你别管那么多。”老爷子想了想,对女儿说道。“或许他们有别的为难之处呢?” 小红什么性子他清楚,如果不是有特殊的原因,不会在这件事上遮遮掩掩。 “好吧。”叶知书无奈地回答。“但愿她自己有数,别让事情搞到无法收拾。” 只是当天吃饭时,大家的情绪还是受到影响。 明明应该和和美美在一起,迎接新年的到来,可是谁都没有胃口。 第三十一章空间暴露 当天晚上,等胡向阳睡下后,叶纤红一个人进了空间。 坐在世界之树下面,她的心情有些沮丧。 前世最遗憾的事,排在首位的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弟弟成了杀人凶手,十八岁就离开人世,害妈妈一病不起,也提前离开了人间。 第二件事,就是自己一生未婚,没有机会穿婚纱。 至于没有生孩子,反而看淡了些。 毕竟婚都没结,哪里来的孩子? 重生后因为有空间,自己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原以为人生会很圆满,没想到最后被子嗣问题难倒了。 难道老天觉得对自己太好了,所以要给自己留下一个遗憾? 这样的命运,她自己或许能接受,可是胡向阳以及他的家人怎么办? 难道让他的姐姐多生一个,到时过继给自己? 这显然不现实。 姐夫在机关工作,如果生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那后果不是他承受得起的。 如果让安安以后多生一个,他应该不会有意见,问题是胡家能不能接受郑家的血脉? 叶纤红越想越心烦,站起来摘了一把车厘子,发泄似的吃起来。 一直折腾到半夜,她才出了空间,准备回屋睡觉。 下一刻发现胡向阳站在马桶前,傻傻地望着自己,才大吃一惊。 原来她今天心不在焉,走进卫生间后,居然没有把门反锁,从空间出来时,被他看到了。 “小红,你——”胡向阳指着叶纤红,结结巴巴地叫道。 半夜醒来上卫生间,发现卫生间亮着灯,还以为她在里面,他还在外面等了一会。 过了很久都没听到动静,他才推门进去,发现里面没有人。 虽然觉得非常意外,不过他也没多想。 或许小红下楼有什么事,刚才上卫生间忘了关灯。 可是她这样突然冒出来,像鬼魅一样,实在太骇人了。 “放心,我不是鬼——”如果是平时,她至少会找个借口,掩饰过去,可是现在没心情,所以也没编理由。“既然被你发现了秘密,那就让你见识一下好了。” 说完不等他反应,拉住他的手,精神力一动,两人已经站在空间里了。 被一件烦心事困扰了这么久,她有些自暴自弃了。 “这里是——”胡向阳发现自己居然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前面长了一颗奇怪的树,边上还有很多果树和蔬菜瓜果,马上要过年了,外面的植物已经枯萎,这里却长势良好,硕果累累像是停留在秋天,非常神奇。 特别是不远处的果树上,长满了车厘子,让他一下子有了猜测。 原来平时吃到的那么多神奇瓜果,都是小红从这里摘来的。 “这颗是世界之树,当它成长时,会衍生出一个空间。”叶纤红简单地解释道。“长得越大,空间也越大。” 又带着他到各地走走,介绍里面的环境。 既然带他进来了,夫妻俩本来是一体的,不如大大方方给他介绍。 “老婆,我其实早就怀疑你了,为什么能像传说中的田螺姑娘一样,变出这么多神奇的东西——”听说这个空间就在她的身体,胡向阳只觉得像做梦一样。“没想到比我想的还神奇,以后你还能带我到里面玩吗?” 其实不止是他,跟她关系亲近的亲朋好友,或多或少都猜到她有神奇的地方。 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才没有问她原因。 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神话中的宝贝,太意外了。 说完,摘下一把果子,直接啃了起来。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回答道。 秘密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其实很寂寞的。 能跟胡向阳分享,心里的压力也会小许多。 “老婆你真好。”胡向阳抱住她狠狠亲了几下。 他相信这个地方,自己是唯一进来的人,安安和岳父岳母,肯定也不知道。 这让他非常受用,感觉跟小红的心更近了些。 “因为这里是世界之树衍生出来的空间,所以空气跟外面不同,长出的东西,也比外面的好吃。”叶纤红郁闷地说道。“我怀疑我们两个健康人,却无法怀孕,是因为身体太好的原因。” 自己修炼到现在,因为没有参照的标准,也不好具体判断修炼等级。 不过应该到练气中期了吧! 如果有具体的法术可以修炼,只怕已经不能当凡人看待了。 试想一下,自己生出来的孩子,到时能跟其它普通人一样吗? 万一提前开口说话,几个月就会走路,那要被人当成怪物了。 “身体太好会无法怀孕?”胡向阳一听,疑惑地反问。 不是应该反过来说吗?病人才不能生孩子。 “我猜是这样,否则根本没理由。”叶纤红还是认定是这个原因。 又或者是两人修炼的等级不同,身体差别太大。 这也不可能,毕竟以前仙凡配的故事里,仙女都会有孩子。 “要不,我们在这里试一试?”胡向阳忽然提议道。“你不是说外面的空气不好吗?这里面有灵气,或许会容易让你怀上——” 说完,也不等她答应,一把搂住后,脸凑过来,就要跟她亲热。 嘴里这样说,心里其实没有把灵气当回事。 他感兴趣的是,两人认识这么久,一直规规矩矩的在屋里亲热,还没机会在露天野外运动过。 既然空间是叶纤红的宝贝,两人随时可以进来,那不在这里尝试一下,实在对不起自己。 叶纤红没想到他会这样说,犹豫中身上的衣服已被他脱下,就没有再阻止。 或许是换了环境,两人今天感觉特别酣畅。 在里面呆了两个多小时,才心满意足地从空间出来。 看时间已经到了三点,两人简单洗了洗,连忙上床睡觉。 至此以后,胡向阳迷上了在空间运动,每天一有空,就缠着叶纤红回房间,把门反锁后,一起进空间。 叶纤红没想到他把空间当成了寻欢作乐的场所,哭笑不得。 难道这就是男女的区别? 换成自己,如果老公有这样的地方,考虑最多的不是怎么利用空间吗? 算了,反正自己也觉得这样很刺激,随他去吧! 因为这个原因,原本因为不孕而带来的烦恼,也暂时抛开了。 过完春节,继续回学校上课。 其它朋友也从各地赶回余杭,叶纤红照例把大家请过来,在大宅子这里请大家吃了一顿。 以前朋友归朋友请,公司的高层另外请一次。 现在因为公司的管理工作,已经大多移交给这些管理人员,为了便于他们打开局面,她把这些人也拉进朋友圈里,让她们直接跟自己的朋友接触。 这样做的好处是,乔昌智他们不但能力提高了,眼界也更开阔,慢慢地跟圈里人成了好友。 以后出去办事,直接请他们帮忙,效率比以前更高了。 这样一来,等于同时有几个自己在工作,公司的发展速度比自己管理时,更加迅速。 同样的,朋友圈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随着时间过去,这些朋友有的已经结婚,有的生了孩子,人数在不断增加。 像肖焕彦、许康苹这样的熊孩子,现在已经十二三岁了,个子长得非常快,稍不小心就进入青春期。 叶纤红甚至觉得,再过五年十年,人数只怕会增加到五六十人。 第三十二章小名圆圆(全文完) 开学一个月后,安安的工作室正式成立了。 叶纤红通过朋友,购买了一家濒临倒闭的杂志社,改名为《动漫少年》,准备交给弟弟练练手。 安安接手后,非常激动,通过别的杂志,发了一条征稿启事。 另外招了几个有漫画经验的年轻人,担任编辑,帮自己审稿。 原先给自己当助手的一个同学,没考上大学,安安把他叫过来,担任自己的助理。 计划三个月后,就发创刊号。 这个周末,叶纤红从弟弟的工作室回来,准备做午饭。 考虑到最近肉食做得少,于是让陈姨帮助清理了一只鸭子,准备做啤酒鸭。 刚把斩成块的鸭肉放进油锅里,鼻端闻到一股浓重的鸭腥味,被这股气味一熏,叶纤红只觉得一阵反胃,连忙关了火,走到水池边吐了起来。 可是只有恶心的感觉,除了一点清水,却什么也没吐出来。 “小红,你怎么了?”小红开始炒菜,陈姨就去客厅收拾桌子了,准备碗筷,听到一阵呕吐声,连忙走进去紧张地问。 这些年一直跟戴老在这边生活,她已经把小红当成自家人,见她情况不对,非常担心。 “我没事。”叶纤红打开水笼头抹了把脸,笑着回道。 心里没当一回事,就算着凉了,一会儿进空间吐纳一个周天,或者喝点灵液,马上就好了。 “要不你休息一下,我来烧菜吧!”陈姨不放心地劝道。 小红年纪轻轻的,这几年天天做饭菜给戴老和卫老林老吃,非常辛苦。 可惜自己的手艺差了点,否则应该自己来做还差不多。 “阿姨你别担心,我身体没事的。”叶纤红笑着安慰道。 重新点上火,油锅温度上来,那股气味再次冲进鼻子,让她的肚子一阵翻江蹈海。 “小红,你是不是有了?”陈姨是过来人,见她的情形不对,惊喜地问道。 认识这个小姑娘时,她才十九岁,转眼已经二十五六了。 因为要读大学,她一直没有怀孕,这个年纪当妈妈,确实不早了。 “啊?”叶纤红一听,顿时愣住了。 最近忙着帮弟弟把工作室建起来,连大姨妈没来都忘了。 算算日子,确实延期了十几天。 以自己的身体,没理由晚这么久,看来真的有可能怀上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难道是因为跟胡向阳在空间里运动,这才怀上了? 还是老天终于放过自己,给了自己当妈妈的机会。 以她的身体,原本没必要把怀孕太当一回事,只要避免剧烈运动就行。 可是等了这么多年,才第一次怀上,她不敢冒险。 于是让出厨房位置,拜托陈姨来做菜。 晚上胡向阳回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真的,我要当爸爸了——”胡向阳抱着叶纤红,兴奋得像个孩子。 男人跟女人更理性,自从小红告诉他,这几年没避过孕,一直没怀上。 他其实已经做好了这辈子没有孩子的准备。 毕竟相比小红,其它都可以舍弃。 没想到自己都已经绝望了,又听到了希望。 那种喜悦等于放大了无数倍。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见他这付模样,叶纤红反而不敢肯定了。“陪我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这样比较放心。” 以胡向阳的性子,肯定会迫不及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亲朋好友。 万一出了错,那对他的打击会更大。 第二天一早,两人去中医院找了个老中医,请他把脉后,确实怀孕了。 胡向阳这下子放心了,打电话向亲朋好友说这个好消息。 以前他不敢提这件事,是怕给小红压力。 快到三十了,他也希望有自己的孩子,一个和小红的爱情结晶。 自家爸妈听到后,非常平静,似乎一点不在意他们早生晚生。 只是让他少和朋友出去玩,多在家陪小红。 反倒是岳父岳母听到后,激动得哽咽出声。 叶纤红知道后,明白她们的感受。 爸妈是老观念,总觉得女儿高攀了胡向阳这个京城世家子弟,又不能生孩子,以后肯定会被家人嫌弃。 虽然对女儿的选择有信心,胡向阳估计也不会跟女儿离婚,当父母的,却没有这个自信。 现在好了,所有害怕和担心,都可以放下了。 苏思诗得了消息后,也在第二天赶了过来,准备把孩子交给保姆带一段时间,自己过来照小红。 她是过来人,知道一些禁忌。 小红好不容易怀上,绝不能让她出现意外。 叶纤红听了她的打算,非常感动。 想告诉她没事,自己能照顾自己,可是她坚持要留下来,最后只好答应了。 现在离毕业只有二个多月了,以提前去单位实业做借口,跟班主任打个招呼。 当然毕业考试,还得去参加。 时间过得很快,等毕业考试结束,她的肚子已明显隆起。 现在白天有由诗诗姐陪着她在院子里散步,晚上则由胡向阳陪着她,在空间散步摘水果吃。 又从空间拿出一些水果交给陈姨,教她做成糖水后,大家一起享受。 院子里的果树,也结了很多果实,看起来非常诱人。 “等孩子生下来,你准备在余杭还是回虞城?”苏思诗这天扶着她在院子里散步,随意地问道。 小红这两年已经把工作交给手下,会留在余杭,是因为大学还没毕业。 现在学习期满,去哪里生活,可以由着性子来了。 “回虞城吧!那边是我的家乡。”叶纤红回答道。“也可以经常过来这边,反正高速公路已经开通了,不过一小时的车程,方便得很。” 九六年杭甬高速公路全线开通,虞城位于余杭和甬城的中间,开车一小时就能到达,这对虞城的经济发展来说,非常有利。 这时候已经有了轻巧的手机,大哥大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圈内好友都买了摩托罗拉和爱立信的新款手机,有事要联系,一个电话就行了,不管在哪里都找得到。 换成其它人,这时候没了工作牵绊,估计会满世界到处跑了。 叶纤红前世孤身一人,经常和闺蜜去旅游,国内国外跑得差不多了,别人眼中有趣好玩的东西,对她已没多少吸引力。 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家乡,陪陪爸妈,种种花草和水果。 “我想你也会这样。”苏思诗这两年生意做大了,不过还没到叶纤红这个程度,可以放手交给手下。“以后我们得两地跑了。” 到了十月底,叶纤红生下一个女儿,小名叫圆圆,寓意人生圆满的意思。 从医院回到家里后当晚,叶纤红抱着宝宝,和胡向阳一起来到空间。 在温水里倒了灵液,给圆圆洗澡。 而她自己也找了一只大木桶,舒服地泡在泡液里。 第二天早上,当亲朋好友过来探望时,见她们母女俩的皮肤白里透红,身体养得特别好,都非常惊讶。 叶纤红这样做,是不耐烦坐月子。 整整一个月,不能洗澡不能见风,她可吃不消。 因为胡向阳和爸妈都被说服了,所以当天就下了床,像个健康人一样,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一到晚上,一家三口就进了空间。 他们已经在里面弄了一个房间,有床有桌椅,晚上在里面过夜,也很舒服。 过年前,准备报户口了,于是让她爷爷取名字。 胡爸爸已经翻了几天字典,最后选了芸晴这两个字。 叶纤红倒是没有挑剔,反正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好记就行。 春节过后,她没有再回余杭,搬到农场那边居住。 花钱把周围全部围了起来,除了保留一小片的花地,其它地方全部改成了果园。 她希望圆圆能在类似桃花源的地方平安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