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西台记事》 作者:温三 第1章 引   尘烟起,冬至,满城鹅雪沾染了战火硝烟后的黑,飘荡于血腥与腐烂的风中。   七朝国都燕京,曾繁荣昌盛歌舞升平,有孩童歌谣唱道‘金砖砌,玉瓦头,满街富贵盖百楼’,而今金砖玉瓦碎了一地,富贵百楼也成瓦砾,寒冬里的众人皆怀抱最后的干粮银钱,低着头于小巷中焦急穿梭,还有手上牵着小孩儿的,一边跑一边骂道:“还不快些?!迟了便要死!”   一声轰隆破了燕京的城门,满身血污的几名官兵在守不住城门的那一刹便举剑自刎,剑于脖上抹过的那一刹,燕京最高的阁楼似于眼前,一片猩红。   尸体重重倒下的时候,不知谁破了嗓子高喊一声:“北迹兵破城了!!!”   坐在城池街道正中央的孩子约只有四、五岁,头上扎着的两个羊角辫已经散乱,身上穿着布料上乘的小袄,小手抓着不着寸缕的女子的手指,那女子浑身青黑,已经冻死。孩子以小手暖着她的胳膊,慢慢抱在怀中,迎着从天而降的大雪哇哇大哭。   牵小孩儿的男子路过瞥见,心中唏嘘,心想当是富贵人家出来逃命,女子无力,被人抢了衣物银钱,活活冻死,小孩儿也饿了两日,一直坐在路中守着尸体喊娘,哭得声音都哑了。   男子走过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咬了咬牙跑了过去,抓着小孩儿的衣领便要将那漂亮的小袄扯开,小孩儿倒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直至身上小袄被男子扒了下来,才缩在女子尸体的臂弯里瑟瑟发抖。   男子的孩子看见这一幕,小眼睁得奇大,男子回头就给了自己一巴掌,又将小袄盖在了自己孩子的身上,将人抱在怀中便朝另一边跑,嘴唇贴在孩子的耳边,轻声喊道:“忘了,都得忘了!”   这是在逃命,哪管得了别人死活。   北迹西下,直攻西齐,西齐守了两年,国都燕京最终还是没保住,皇帝都在三日前逃了,死守城池的最后几名官兵也以身殉国,他们这些无钱无势的平民百姓,等到北迹兵入城,便是死路一条,剩下这些还未来得及走的,都是亡命之徒。   寅立十二年,北迹破了西齐国都,直取燕京,长达二十三年的国之逃亡,便于这一刻开始,北迹占领燕京后以燕京立为国都,改号天赐,实为奚落曾经盛极一时的西齐而今的衰败,二十三年内,西齐五次迁徙国都,从燕京到良川,再从良川到清平,从清平退至南郡时,西齐已飘荡了十七年。   十七年内,唯有一些国之老臣,与王孙贵胄还一直守着自己巴掌大的小国,妄图有朝一日能再将北迹赶回大漠,武官横行霸道,文官迂腐保守,一时间兵不成兵,匪不是匪。   南郡山多,百姓几次三番起义意图反抗退至南郡的西齐旧臣与亡国的皇帝对南郡子民的剥削,许多壮年男子都入山为匪,专劫西齐从别处以强硬手段征收的粮食与补给。   南郡城中皇帝鱼肉照吃,百姓却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民起的匪群被官兵打散了好些,又再度聚起。   身披麻衣的女子大约只有十几岁,却手执长矛,捂着腹部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刚战争过的修罗场,一名西齐老臣站在城墙上声泪俱下,拍着大腿喊道:“诸位有这等能耐,为何不与我对抗北迹!都是西齐子民,却自己害了自己!天晓得陛下于宫中日夜以泪洗面,国不成国,你们还来添乱,难道真要西齐亡了才肯罢休吗?!”   那老臣声音才落,女子便抬头朝城墙上瞥了一眼,老臣胡子一把,已经跟着西齐迁徙了几次国都,却依旧脑满肥肠,肚子圆挺,反观这些起义的民兵民匪,却瘦得只剩皮包骨,究竟是谁害了谁呢?   女子听说,北迹掌管了十多年的燕京现下已经逐渐恢复元气,城内外皆无难民,若非南郡离燕京太远,他们都想过去当北迹的义兵,好早早结束这场苦修行了。   那老臣还在说,抬起广袖卷了几道,露出里头真丝的里衬来,袖子擦过眼角,似乎真的为西齐如今的局面心力憔悴,然后女子冷冷一笑,用尽手中全力,长矛往城墙上扔去,正好插入了老臣腹部,热血洒在了城墙白雪上,终于结束了聒噪。   她怕是活不久了。   伤是小伤,只是太饿,几日不曾吃饭,山间树皮也不够啃的,城中出来十个人,便能生吞了一片草野,她饿到抓着路边的白雪往嘴里狂塞,却也止不住腹中空荡饥饿传来的酸痛感,入城,本想找个富贵人家打劫敲些吃的来,却没想到将手中兵器白白送给了那老头儿。   心中着实有些可惜了,看那老头儿的岁数,也活不过两年,可她又在这乱世中,去哪儿找趁手的兵器呢?   脚下一个踉跄,女子重重地摔在了一层被白雪覆盖的台阶上,眼前模糊一片,只能看见这家人的木门上居然还刷了一层漆,抬头望去,可惜她不识字,但这牌匾却是很新的,一看就知道有钱。   女子伸手敲了敲门,没人应话,她已再无力气,只躺在雪地里望着从天而降的白雪,一片片覆盖在身上,却不见冷,或许是早就尝惯了寒冷的滋味儿,也认命了。   睫毛轻颤,视线逐渐转黑,漆门突然打开,传来了一道女声:“啊呀!这里怎么还睡着个姑娘?该不会冻死了吧?”   这声倒是将女子的魂魄给喊回来了,她顿时抬手,哑着声音道:“大姐,我没死……劳烦给碗粥,救命。”   “这……如今这乱世,一碗米都能卖天价,你这姑娘……啧,睡谁家门前不好,偏偏来我这儿了。”那女人似乎有些为难,旁边有个男人开口:“算了,给碗热水丢一边吧,有这顿,没下顿,迟早也是死的。”   男人说完,正准备蹲下去将女子抬走,那女子听见这话,心里无语,也很气,这世道,扔在路边上的尸体也能给人拆了吃了,骨头都化雪水熬汤的,将她丢一边,那她连全尸都保不住了。   她只有右手能挥动了,徒劳地抓着女子的裙摆,入手是一层棉花触感,柔软温暖,叫人嫉妒地想落泪。   就在她身体离地时,里头传来了一道声音,男子声音清润温柔,或许也有些睥睨的意思在里头,不过在女子的记忆中,是很善良友好的。   他说:“李姑姑,将本王的面赠与她吃吧,再将本王三年前的旧袄子给她,包几个馒头让她带上。”   “小王爷……”那女人显然有些为难。   那男子又道:“反正袄子也小了,南郡恐怕也守不住了,她若能活,也是造化。”   女人感叹,旧袄子小了也能改了做新的,可她家主人都发话了,又怎能不照办。   被饿得快死的女子听见有面吃,立刻撑着身子坐起来,没一会儿果然有人从里头端了一碗面出来,面上还飘了几粒猪油的油光,打了个鸡蛋,点了几片青菜叶子,女子捧着面碗呼啦呼啦往嘴里塞,虽有些囫囵吞枣,却也是她这几年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面才吃完,便有人扔了两件旧袄子出来,袄子里包了四个白面馒头,女人大约四十左右,这才认真看向女子,意外发现女子长得很乖巧可人,一双眼睛圆滚滚的,很精致,只是有些瘦得脱相,下巴削尖。   “若是前几年,我就让你入府伺候小王爷了,但这几年……唉,朝廷有消息,春来前北迹恐怕就要打过来了,你还是早早离开吧。”女人说完,又被女子抓住了手腕,那女子眼眸晶亮,问了声:“李姑姑,敢问这是哪家王爷府?”   “告诉你,也算记了小王爷一恩了,这是梁王府。”说罢,李姑姑关上了门。   女子捧着两件男子棉袄,贴着门缝朝里喊:“梁王爷!我叫秦鹿,我哥是城外慕山起义军的首领,如若有朝一日,我们起义军反了西齐,若有人抓到了你,你报我的名儿!能保命的!”   喊完,她就连忙跑了。   那时年少也幼稚,以为慕山起义军要对抗的只有西齐的军队,也以为只要拿下西齐的皇帝,便能过上好日子,秦鹿跟着兄长秦虎反了西齐一年多,说不清是军是匪,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南郡名声大噪的慕山起义军,成立不过两年便被西齐的叛军联合北迹一起给灭了。   西齐再度迁徙国都,五年内迁徙两处,最终彻底于肃州灭国,长达二十多年的战争,西齐以五次迁徙国都,曾经的盛极一时,却因为败后的不妥协,不罢休,残害了许多无辜百姓收尾。   北迹胜起,于西齐灭国后逐渐安定。   后来秦鹿回想起那些年的苦楚与难熬,也时常摇头唏嘘,倒是她家梁王爷,手中玉勺子舀了一撮鸟食,探入金笼里逗寿带鸟,无所谓地说了句:“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反正你也早就死了,放平常心吧。”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吗,啧。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如无意外应该是日更的,请大家多多收藏,多多评论,多多支持,谢谢了! 第2章 桃花人面:一   顺召二十一年,距离北迹西下夺取燕京正好过了百年之久,当年北迹改国号为天赐,却于西齐反复奔波抵抗纠缠了二十三年,以最后一个西齐王朝的皇族血脉死去才正式成立,那兵荒马乱的二十三年,非但是北迹兵被西齐的不甘缠得头疼,就连西齐本来的子民也因为这无休无止大大小小的战役而对西齐蒙上了一层恨意。   真正的天怒人怨,所以才演变成真正的灭亡。   长达了二十多年的战争,广到九州的天赐王朝,花了足足五十年的时间才将一切扶上了正轨,十年立朝立法立官,十年救民救苦救难,十年大兴土木建设,十年邦交他国立威,最后的十年,才开始提高征税,扩建粮库,兴学助教,打通与他国之间的商道。   又过了二十多年,商道繁荣,田亩丰收,再穷的孩子都有书读,天赐王朝才终于走入了最繁荣昌盛的时代,万邦来朝,若是在燕京,还能瞧见许多他国人,金发碧眼的有,棕发黑皮的也有,穿着古怪,却都一片祥和。   七十七年,足以让众人忘却曾经维持了二十三年的战争,天赐王朝成立百年,举国欢庆,天师焚香进贡,以龟甲占卜出了良辰吉日,请皇帝登天台为天赐王朝再求一个国泰民安,昌盛无衰,正于这一年,入燕京的他国友人更多,抬头便能瞧见。   西齐,终于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唯有一些说书茶楼里,才能偶尔听到几句提起,但往往都不是什么溢美之词,多为厌弃。   欢意茶楼里头的人今日比平日里要少一些,恐怕是因为煜州卓城新开了一家青楼,名为万色,请了许多异国女人过来当舞姬,白日里也跳舞唱曲儿陪酒,据说那些金发碧眼的甚是美艳,就是床榻之间也更为放得开,且万色楼内还有镇楼之宝胡殷儿,千金难求见上一面,但凡见过的,都觉得这钱花得值了。   坐在台上的说书人才只说到了北迹破了西齐的城,取下燕京自立为国这一段,原先听故事的百来号人零零散散走了几十个,剩下不过三分之二还在嗑瓜子,有一人说道:“老许,换一个说,今天赐百年,说这些打仗破国的故事作甚?不吉利。”   那说书人两指捏着胡子,正斟酌着,又听见台下众人纷纷附和,于是清了清嗓子,端起一杯茶笑道:“那成,那我就给你们说几个怪志故事吧,虽为鬼怪妖灵,却也颇有意思。”   说书人老许开口,说那狐妖勾引王书生,才将书生吓到荒村中,正使那狐媚之术起幻象,让一个个孤魂在王书生的眼中成了活人,众人听得起劲儿,楼上却传来一声‘砰’。   几十号人吓了一跳,还有手中捧着茶水撒了的,气恼地问了一句:“谁啊?!”   楼上咄咄声,显然有人踩着木质楼梯下楼了,一连下来了十多人,走在最前头的一身锦衣华服,黄缎在阳光下亮得发光,上头绣了两只兽面。那人手上执了一把扇子,扇骨为金,拇指上的玉扳指色泽通透,价格不菲,再朝上看,男子长发束起,玉冠镶着红宝石,一张脸倒是年轻俊俏,只是双眼上扬,带着几分怒意。   男子眼睛朝听书的人群中一瞥,开口问了句:“方才谁在这儿吠呢?”   撒了茶水的人立刻噤声,倒是一旁站着的伙计出面打了圆场赔笑道:“哎哟!夏老板!定是我家这老许说的故事叫人太投入了,这才声音高了点儿,估摸这是问他呢!老许,问你呢,究竟是谁啊?”   老许回神,干笑了两声:“是狐妖,是狐妖嘛!”   伙计嘿嘿直笑:“夏老板,说的是狐妖,谁敢在您这儿乱开口呢不是?您若觉得一楼吵,二楼也不静,我去三楼给你弄个雅间,请我茶楼唱书的闫先生过去,今日这茶,算是免费请您的。”   姓夏的男子勾着嘴角,哼了一声:“就你们这儿清汤寡水的,下回请爷来,爷都不来了,闫先生?咿咿呀呀唱得听都听不懂,还不如万色楼里的翠红声音好听。”   说罢,那人便带着十个家仆一同转身,出了欢意茶楼时,迎面碰到个低着头的书生,贵人来气,一脚就将人给踹到了一边,说了句‘别挡道’便趾高气昂地离开了。   伙计赔笑送到了门前,等人不在跟前了,才连忙将倒在旁边的书生给扶起来,帮着对方拍掉身上的尘土道:“哎哟,这位公子可没事儿吧?”   那书生面容清丽,倒是生了个好面孔,只是脸色难看,郁郁寡欢,瞧上去有些晦气,难怪会触了方才那位的霉头。   书生摇头,看向那一行人离开的方向有些气恼,伙计道:“恕我多嘴,即便公子心中再气,也别去找那位的麻烦,这夏谦,可是我们煜州最大的富贾之一,脾气差,不好惹,听说知州都与他沾亲关系,在咱们卓城更是手眼通天,您啊,这回就自认倒霉吧。”   书生怔了怔,抬头看了一眼欢意茶楼,面色有些欣喜,紧忙问道:“敢问这位兄台,您可听说过梁王府?”   伙计顿时严肃,拉着书生的手都松开了,他上下打量了书生两眼,问道:“公子找梁王府?”   书生点头,伙计左右看了两眼,将人领了进来,书生进屋了,大堂内的说书还再继续,瓜子与花生配着菊花枸杞茶的味道浅浅地飘来,老许说到狐妖变化成妙龄少女,藏在了鬼魂幻化的众人里,一个回眸就将王书生的魂魄给勾了去。   书生听见这话,微微皱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打扮,果然,听书的那一票人中好些朝他看过来。   跟着伙计上了二楼,一路走到了木门前,长廊这处已经不在待客的范围内,伙计在门上敲了敲,对里头喊:“掌柜的,有人找。”   “闷,不见人。”里头传来一声,伙计有些为难地看向略微局促的书生,又说了句:“那人要找梁王府呢。”   短暂的安静,等来了木门开了一条缝隙,伙计推开门请书生进去,二人才进门,迎面而来的烟味儿便呛得两人捂嘴咳嗽了好几声,伙计伸手挥了挥,眯起双眼在烟雾缭绕里找到了自家老板的影子,拉着书生径自走过去。   书生捂着口鼻,走近了才发现这屋子里的陈设有些古怪,窗上贴黄符,门上挂铜镜,一边是木,一边是水。二楼的房间里,居然砌了个池子,里头还养了鱼,恐怕是因为这房内的烟雾太浓,那几条锦鲤已经翻肚,苟延残喘地吐出稀薄的气泡,临死就差一步了。   欢意茶楼的掌柜的身上只穿着白色的里衣,一头长发有些杂乱,不知多久没有梳理了,见人进来,他提起衣摆盖住汗毛较为茂盛的腿,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提起一旁几乎烧干了的水壶,对着自己跟前正在冒烟的杯子倒进去,刺啦一声,烟雾的源头灭了,只留几缕还在房屋上方飘着。   书生这才看清了那人的长相,居然没有惊为天人,也没有丑陋不堪,就是一个寻常得入了人群恐怕便找不到的平常相貌,唯一特别的,便是他给自己的下巴续了胡子,稍稍几根,编成了小辫儿,分明年轻,却显出几分老成。   “是你、找梁王府啊?”那人问。   书生立刻回神,不再打量,毕恭毕敬道:“是、是小生在找梁王府,敢问这位老板,您可知道梁王府在哪儿?”   “你是从哪儿得知梁王府的?”那人继续问。   书生老实道:“不瞒您说,我……我身边出了些奇怪的事儿,我那家乡的老者说他年轻时遇见过梁王府的主人,便是在您这茶楼门前,那人帮了大忙,我、我这事儿有些棘手,所以想问问,您是否知晓梁王府在何处啊?”   那人撇嘴,嗯了一声:“天赐王朝可没有梁姓的王爷,又何来梁王府呢?”   书生一听,面色僵了僵,他自然知道,天赐王朝帝王姓易,开朝以来也没有异性王爷,所谓梁王府,根本就不存于世,他来前也怀疑,是不是镇上的老头儿年纪大了,记错了,还以为自己活在西齐呢,可他又不愿接受事实,夜夜辗转难眛,便抱着一丝希望,来煜州卓城找欢意茶楼。   没想到煜州的卓城当真有欢意茶楼,只是这茶楼的老板却说……世上没有梁王府。   瞧见书生眼里的失落,那男人抬了抬下巴,伙计立刻出去关上了房门,等屋内就剩他们俩了,男人才说:“我嘛,不知道这世上哪儿有梁王府,但我倒是知道,隔壁轩城有个秦戏楼,或许,你能在那里碰碰运气。”   “秦戏楼?”书生疑惑。   “嗯,轩城秦戏楼,他或许不在,但也可能在,但他向来喜欢听戏下棋遛鸟,你只要守着秦戏楼,就一定能见到他。”男人说着,伸手朝杯子里抹了一把,手指抬起时,指腹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黑灰,男人朝书生道:“手来。”   书生将手伸过去,男人用手上的黑灰在书生手心写了个字,一笔而过,转眼消失,他收回了手,抖了抖袖子道:“他嘛,银发过肩,一身宽大的蓝袍,上绣祥云,手提金丝鸟笼,笼里一只蓝冠白羽寿带鸟,脾气不太好,但贵气逼人,你若瞧见,一眼就能认出。”   “他……是谁?”书生瑟瑟问道。   男人砸了砸嘴,回答:“西齐小王爷,梁妄。”   书生顿时惊了,一听是王爷,又是姓梁的,西齐灭国都七十多年了,这位大人居然还在,看来的确是个活了百来岁的能人!   书生立刻跪地,对着男人磕头道:“小生李传,多谢老板指引明路,若得梁王爷救我难事,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男人见居然还有人给自己跪下,连忙摆手,一副受宠若惊道:“哎呀,你就算找到了他,他也未必会帮你的。”   书生眨了眨眼,又有些失落了。   男人咧嘴笑了笑,就喜欢这种说话说一半,憋死对方的感觉,于是道:“不过你可以从另一人着手,记住,大家闺秀的外貌,狂放不羁的本性,她是个天生的热心肠,又好管闲事儿,你只要在她跟前能挤两滴眼泪来,她必能跟你走。”   男人一拍脑门儿,哦了一声:“她叫秦鹿,你见她时不用太刻意,喊一声秦姑奶奶即可讨她欢心。” 第3章 桃花人面:二   煜州轩城,出好纸好墨好砚好狼毫,是天赐王朝文房四宝做得最好的地方,每年燕京文房四宝的进贡,也是从轩城取货,但也有人说,天下各物,一流的自己用,二流的进贡,三流的出国卖高价,四流的才在店铺上挂着。   皇帝用的未必是最好的,轩城内顶尖的文房四宝就连煜州的官员都用不起,好砚出墨快,好墨留香久,好笔群兽取毛才能出一根,好纸留墨不变色,藏柜十年拿出也是新的。   这些好物,都被堆在了轩城城郊无有斋内书房桌子上了。   七月暑气热,才落过一场晴日雨,天空大亮,浇灌入地里的雨水未过一个时辰便被花草吸得半干,积水的屋檐上偶尔滴了几滴雨水下来,打在一枝探入窗户的石榴树枝上,石榴顺着窗边长,红花已谢,结了个青黄半大不小的果子,果面湿润,正被热风吹得微晃。   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正半蹲在门前,一双眼小心翼翼地朝外看,压低声音喊:“贪贪、贪贪——”   “我劝你回来练字。”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女子没回头,挥了挥手,有些嫌弃地说:“练三日了,再练下去我会疯的。”   听见这话,身穿白衣的男子微微挑眉,伸手勾起一缕秀发,扯着嘴角瞥了一眼书桌上摆着的字帖,啧啧摇头。   人说西齐再不好,好歹有三宝,战争未能涉及的茶山,留了顶尖红叶茶,已故皇帝留下的金冠,上镶嵌了一颗绝无仅有鸡蛋大的夜明珠,真的能在夜里发光的那种,还有一个便是梁王的字。笔墨挥洒如蛟龙入水,连笔贯墨书绝世好帖,这位现在轻易不写字,龙游凤舞的书墨怕临摹的人学不来,于是压着手腕儿写了一篇《符术百拟》,结果还被人学得不像样,好好的狼毫笔愣是练分了岔。   “贪贪——”   瞧,被人按着练字的现在坐不住,想方设法出去玩儿呢。   女子没喊多久,门前便刮来了一阵风,红烟化了人形,身穿牡丹裙的女人旋身出现,一头偏棕色的长发上朱钗宝饰,还戴了一朵艳花,双肩微耸,胸前也一片花白,丰胸窄腰,半露的长腿,唇不点则红,眼不弯也媚,女人掩嘴低声笑了笑,声音倒是如醇酒,酥到了人的骨子里。   “秦姑奶奶,梁王爷不在。”女人说完,媚眼朝一旁站着的白面书生勾去。   身穿白衣的书生狭长双眼未落在女人身上任何一寸,眼底带着几分讥讽轻视,下巴微昂,手执书卷在面前挥了挥,像是生怕女人身上的香风吹来自己这边,染了读书人的墨气儿。   一听人不在,身穿墨绿衣裙的女子才站直伸了个懒腰,两臂处束袖,一头长发随意挽着,只一根银簪在上头做了点缀,腰间居然还挂了一把小弯刀,弯刀上镶了五彩宝石,看上去像是他国胡人的匕首。   女子拨了头发,伸出右手,右手五指上都戴了戒指,以纯银细链连在了一起,纤长的手指招了一把暑风,于空中打了个响指,牡丹裙的女人与那握着书本的白衣男子各自化烟,刹那间入了她的戒指里。   书房门大开,阔步出门时,女子还觉得自己有些潇洒,如若她家梁王爷在,必然要嘘她一句:“山中无老虎,野猫称大王,瞧你那嘚瑟劲儿。”   不过、梁王爷不在。   秦鹿高兴啊!   一连写了三天字,字字都是老一套,那人也奇怪,居然三天没有出门,偶尔还端了个长椅放在书房前,然后靠在上头泡一杯红叶茶,羽扇扇风,藤椅晃晃悠悠,金丝鸟笼就放在旁边的窗沿上,偶尔吹声口哨逗弄一番,他能这样靠一天!   秦鹿不爱练字,她当初还不识字来着,不过自从跟了梁王爷,这人便像是下定决心要改了她身上的匪气,从学字,到看书,从看书,到学琴,从学琴到谱曲,从谱曲到作画,七十多年了,只要是回想起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于秦鹿而言,年年都是噩梦!   她当然有反抗!   当年西齐兵败连退十几年,她跟着兄长上阵杀人时,那一把长矛使得风生水起,她骨子里就有不平便争的血液在,如何不会反抗?   凭什么学字?   凭什么看书?   这些算是为她好,那凭什么学琴谱曲还画画?!   但……她打不过。   所以、只能认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出了无有斋,秦鹿一路朝轩城过去,这一处他们三年前搬来的,至多再有七年便要离开了。   十年够长了,身边的人一个个从年轻变衰老,从青年变中年,唯有他们还停留一直不变,时间长了,总会被人起疑心的,以新的身份来,再悄无声息地离开,是宿命。   轩城到处都是书香气,城中光是书院便有七座,整个儿煜州有钱人家都把孩子送到轩城来读书,天赐王朝虽然是靠征战获得了天下,但不可否认后续育人方面做得也算不错,这处有最酸的文人,也有富得流油的商贾,秦鹿原以为梁王爷搬来轩城,是冲着轩城读书比天高的气氛,却没想到,他是冲着秦戏楼来的。   秦戏楼实则并不有名,因为天赐王朝的人大多不听戏,唯有西齐的一些王孙贵族有听戏听曲儿这习惯,因为无人听,便无存在的必要,当年西齐遍地都有的戏楼,渐渐也改了行当,唯有这秦戏楼算得上是从西齐一直延续下来,经历百年犹在的。   以梁王爷的话来说,这戏楼唱曲儿,有过去的味儿。   远远瞧见秦戏楼的顶,秦鹿一路上回想起不少过去的事儿,断断续续,已经在心中起不了什么波澜,路边卖烧饼的老头儿瞧见秦鹿,顿时笑了:“哟,秦姑娘,几日不见,又被你家主人罚抄书了吧?”   秦鹿扯了扯嘴角,没回复,却是默认了,她瞥了一眼刚烤出来的烧饼,老头儿顿时心领神会,以黄纸包了两个递给她,秦鹿笑着说:“老规矩,等我家主人从这儿过了,你朝他要钱。”   “好叻!”老头儿说罢,便见秦鹿咬着还冒热气儿的烧饼继续朝前走。   将到秦戏楼,天色又变了,黑压压的乌云遮下,似乎即将要下一场大雨,盛暑天便是如此,阴晴不定。   路边行人也都抬头望天,摆摊卖女红的妇人从柜子底下抽出了几把伞也顺便卖着,瞧见秦鹿来了,打了招呼:“秦姑娘,马上要下雨了,给你一把伞。”   秦鹿接下,道了句谢,抿了抿嘴指着只有十多步便能到的秦戏楼,问那妇人:“我家主人可在里头?”   “今日没瞧见呢。”妇人摇头,秦鹿立刻松了口气,对妇人道了句谢,又挑眉给了个眼神,妇人立刻知晓,便是只要她家主人来了,高喊一声自家在后头淘气的娃娃名字,好让秦鹿提前准备跑路。   其实今日大暑,按照梁王爷的性子,应当会去找个茶楼饮茶,再买两根香回去烧,所以才不在无有斋中,来听戏的可能不高,秦鹿才敢朝这边来玩儿。   妇人瞧见秦鹿朝秦戏楼跑去,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远方来探亲帮忙的表妹凑上前,问了妇人一句:“方才那小姑娘是谁家的?长得可真好看,一瞧便知是大家闺秀,只不知怎的一个人出来,身后也没跟个伺候的人啊。”   妇人笑着说:“那秦姑娘是几年前跟她主人一同来轩城的,也非大家闺秀,是个实打实的下人呢,不过她家主人有钱,行事派头都像是京里来的贵人,像是生了什么病,来轩城静养,为人还非常谦和,虽说这秦姑娘是下人,可他家主人一点儿也没把她当下人看待,想来也是有福啊。”   “如此,姐姐你看,咱家弟弟可能与这姑娘攀上亲啊?”那表妹想起自己还有个年过十八的弟弟尚未娶妻,心里着急,妇人连忙道:“表弟的性子我还不知?与秦姑娘绝对合不来,你还是别想了,去,帮我看着点儿孩子,这小子一个转头又跑没影儿了。”   对话才结束,天边便起了轰隆一声,雷电即便是在白昼也清晰可见,蓝紫色如枯树枝般炸开。   秦鹿才刚入秦戏楼便落了大雨,差一步就要淋湿,她看着手上还没来得及用的伞,顺手将伞递给了门前招呼的小二。   小二瞧见秦鹿来了,又朝外看了看,秦鹿自然朝里头走,边说:“我家主人没来。”   有钱的没来,没钱的又来蹭吃的了。   小二撇了撇嘴,先给秦鹿上一杯茶,又端了一盘瓜子,台上正是秦戏楼的台柱子在唱曲儿,红粉交错的脸上摆出个嗔怪的表情,轻推身边的人,惹得台下纷纷笑了。   秦鹿喝了口茶,有些涩嘴,她尝不出好茶坏茶来,跟兄长打仗的第一年她才十四岁,便学着喝烈酒了,于她而言,白水都比茶好喝,但她家梁王爷喜欢茶,所以秦鹿虽然不会喝茶,但会泡茶。   想到这儿,秦鹿放下杯子,有些愤然,都是被逼着学的!   才听了不过一刻钟,秦戏楼的门前便有人说话,秦鹿本眯着眼睛看台上,偶尔跟着笑一笑的,却在那混杂于人群中毫不起眼的话语里,刹那捕捉到了一道新鲜的声音。   耳尖微动,脸上的笑容收敛,秦鹿放下茶盏,回头朝门前看去。   大雨还在倾盆,入秦戏楼的书生身上被淋得透湿,正在焦急地和小二说着什么。   小二道:“这位公子,我们戏楼不给钱,不让进,戏都在厅内唱着呢,您进来了,不消费,等于白请您听一场,若各个儿都这样,我们戏楼就真难经营了。”   那书生抿嘴,握着手中两枚铜钱,这是他最后的积蓄,他吞了吞口水,道:“小二哥,麻烦帮帮忙,我只是进去找个人。”   “这……”小二为难,书生继续道:“真的,只是找人,我不听戏的,不然……不然劳烦您跑一趟,帮我找个人,那人、那人银发过肩,身穿蓝袍,还提了个鸟笼……”   小二一听,视线朝秦戏楼里头正在白吃白喝的秦鹿瞧去,这形容,不正是秦鹿家的主人吗?   秦鹿起身,慢慢朝书生走过来,一双眼却直勾勾地盯着书生握着铜钱的手,他人看不见,她却能看见,那人手心抓着一把符灰,符灰写了个‘谢’字。   书生着急忙慌,顺着小二视线正看见了个姑娘,对方穿着随意,不施粉黛,却长着柳叶弯眉,桃花含水的眼,书生一怔,抱着希望喊了一声:“秦姑奶奶?!”   秦鹿挑眉,嘴角微扬,心道果然是姓谢的那家伙引来的。   于是她从腰带缝隙里掏出了一粒银子递给小二,道:“去二楼给我安排个雅间。”   又对书生勾了勾手:“随我来。”   小二看了一眼手中银子,心里嘀咕,感情这位一直都有钱?!那前面那么多回,怎的回回都让他向她家主人要?还要白白受她家主人的冷眼。 第4章 桃花人面:三   秦戏楼的雅间在二楼,为了让一些达官贵人或未出阁的小姐过来听戏又不叫人看见相貌,这才设立的。   二楼的雅间门前都有一道纱帘,一道珠帘,有喜欢宽敞的贵公子坐进来,纱帘珠帘都会挂起,也有注意隐私的,会将纱帘珠帘都放下。从里看,纱帘薄如蝉翼,视线顺着珠帘的缝隙里便能瞧见戏台子,并不影响看戏,但从外看,有珠帘一层于光下熠熠,晃了他人的眼,再隔纱帘,便让人看不清里头了。   应秦鹿的要求,小二以铜盆端来了一盆水,折了门前杨柳树的一条枝丫泡在里头,将这盆水放在了雅间里,挂下两道帘子才离开。   雅间里头布置得很别致,正面过来便是一套桌椅,桌面上摆了茶具,黄花梨木做成的茶桌较矮,白瓷杯洗得洁净,桌上放了六盏,一旁小炉上咕噜噜烧着水,还未冒烟,桌下还有个矮柜子,里头放着茶罐,茶不算什么顶好的茶,胜在香气不错,入口回甘,也算普通茶中的上品。   秦鹿走到一旁,于香炉内燃了一缕自己带来的香,青烟袅袅,片刻便顺着香炉周边坠落,似是沉香。   书生站着有些手足无措,只见秦鹿贫空抓了一把香燃起的烟,轻飘飘地丢入了铜盆里,再指着铜盆对书生说:“洗手。”   书生摸不着头脑,心里觉得怪异,但也还是照做,他双手伸入水中,洗了一会儿便发现盆中的水黑了,自己的手心似乎藏着什么脏东西,一直未能瞧见。   若是放在以前,书生读圣贤书,定觉得这是江湖术士骗人的把戏,是障眼法,但这几日奔波,而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着实奇怪,他又不得不信,这时间当真有鬼神之说。   秦鹿才刚入座,书生洗好了手便立刻朝她跪下,一双眼灼灼地看向她,开口道:“秦姑奶奶!还请帮帮在下,欢意茶楼的老板说,这世上恐怕只有你能帮我了,还请秦姑奶奶随我去一趟晋城!”   秦鹿抿嘴,朝那书生勾了勾手,问他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李传。”书生说罢,见秦鹿比了个让他起来的手势,于是起身站到一旁,结果瞧见秦鹿微微一笑,忽如春风拂面,露出了几分恬静温和,却随意道:“坐,别客气。”   李传定了定神,还是坐下了。   炉中的香还在燃,淡如菊花的味道渐渐扩散,夹杂着几分苦涩。   秦鹿左手撑着下巴,右手五指轻轻在桌面上来回敲着节奏,指间银链叮当作响,她打量了李传两眼,直接道:“废话不多说,你需得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才能确定这事我到底能不能管。”   李传抿嘴,心中还抱着一丝希望,回想起曾经过往,却让他不禁红了眼眶,秦鹿就见一个大男人在自己跟前说哭便哭了,抬起脏了的袖子抹了抹泪,带着几分无奈的哭腔道:“一切,都源于我当年的一时义气,却没想到,反而害了我父母妻子的性命。”   李传虽说现在看过去有些落魄,却是煜州晋城内有名的秀才,也曾风度翩翩,出口成诗,不知能讨好多少女子的欢心,他若好好打扮,也算得上几分俊俏,走起路来昂首挺胸,以读书人的话来说,是文人傲骨,以秦鹿的眼睛去看,便是满肚子墨水的酸气。   虽然想要去李传家说媒的人有不少,却无一人被他看在眼里,后来一次他出游,意外落水后被水冲入下游,被一个在河边浣纱的女子所救,那女子生得貌美,如仙女下凡,她将李传带入家中治伤,一家子居然也是老实本分的人家,李传因为救命之恩也对女子心生爱慕,以玉佩为定情信物,回去之后便让家里人去女子家中提亲,不日两人便成亲了。   只是好景不长,李传才刚成亲没多久,几个诗社里的友人便因为写了反诗被官兵抓走,实则那也算不上反诗,只是为了押韵,提了一句西齐梁王爷的字,为了对比美丑,又以天赐已故几十年的一位纨绔王爷做了比较,正因为这一首诗,害得整个诗社的人入狱,李传因为成亲之事多日未去诗社,所以官兵没有抓他。   可身为文人,满身硬骨头,他偏偏不听劝,去了衙门敲鼓,为几个友人伸冤,结果自己也被抓了进去,这牢底一坐就是一整年,他被放出来后,陆洲晋城内的才子又出了一批,早无人记得当年以李传为首意气风发的几人,众人口中提起的,大多都是他们写反诗惹来的后果。   “蠢不蠢啊。”秦鹿说了一句,李传浑身一僵,嘴角挂着苦笑,也觉得自己很蠢。   分明已经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生活,分明功成名就就在眼前,却为了几个诗社里的友人,却因为自己得了个秀才之名,便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日益膨胀,最终也为这满腹书墨所累。   “然后,你从大牢出来之后,发现你妻子已经死了?”秦鹿问。   李传咬着下唇,刚止住的眼泪又要涌出来了,他点了点头道:“是,我从牢中出来,也是县官赦令的,因为我家中父母得知我入了牢狱,身体日渐衰弱,我本就是普通人家,父母老了,妻子又弱,谁都扛不起这个家,家中银钱为父母治病花去了许多,就连吃米都成问题了。”   “好绾儿,已经为我付出了太多,非但孝顺父母,甚至白日上山砍柴,我本与她爹娘说好了要给她幸福,却没想到却是害她最多的人。”李传颤抖着嘴唇低下了头:“我出牢的前一天,绾儿为了给我爹娘采药,在山中不慎滑倒,一头撞在了山石上死了,爹娘瘫痪在床,因为一日不吃不喝无药救治,也亡了……县令念我满门悲剧,送我出狱,可我这般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李传伸手抓着鬓角发丝,有些崩溃道:“我安葬了绾儿和爹娘,本想就这么随着他们一走了之,死了算了,可那一日……那一日我看见了她,我看见了绾儿!”   “鬼魂?”秦鹿挑眉,又眯起双眼细细打量李传,这人不像是遇过鬼的样子。   “不!不是鬼魂!我触碰过她!”李传猛地抬起头,双眼含着泪,却满是笃定:“秦姑奶奶,我确定她是人,不是鬼!她的皮肉是软的,肌肤是热的,她就坐在那红花簇拥的轿子里,一颦一笑,生动得就和绾儿一模一样!”   “人有相似,或许你思念过度,出幻觉了也说不定。”秦鹿往后退了半晌,觉得这李传有些疯癫。   李传摇头,双手紧紧地握着:“绝不是我思念过度!当时我本想投河自杀,却见她就在河上拱桥,一行队伍好些人,十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坐在了轿子上,她也在其中,被鲜花簇拥一团,身上穿着轻纱薄裙,即便浓妆艳抹,我也能将她认出来!奇怪的是我分明亲手葬了她,却又看见了一个活生生的她。”   “我瞧见了她,立刻冲上桥拦住了众人的去路,我抓着她的手,又是高兴,又是庆幸,可她却完全不认得我了,在我抓着她的时候拼命挣扎尖叫,让人把我轰走。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或许这世上当真有那么像的两个人,所以我偷偷跟在了轿辇的后头,一路跟到了煜州卓城,那些人将轿辇抬入了新开的一家青楼里头,青楼名万色。”李传道:“我娘子绾儿传统保守,不会进那个地方,我为最后确认一次,所以偷偷潜入过万色楼。”   “结果、结果真的是她!我与她朝夕相处,有过肌肤之亲,怎会认不出她来?”李传的声音有些哑:“就连她左边眉毛里的一粒小小青痣都在,如若真是相似之人,为何连痣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回忆当时场景,李传只觉得自己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他看见绾儿的欣喜,却敌不过绾儿瞧见他时刹那的惧怕,于是她尖叫着喊人进来,万色楼里也有打手,下手特别得很,棍棒落在李传的身上,几乎将他的骨头敲碎,还是路过的一个公子哥儿瞧见了,说了句吵闹,那群人才停下了手,哄他离开。   李传捡回了一条命,一路走回了晋城,他跪在妻子绾儿的坟前,看着碑上还崭新的字,冒着一夜的大雨,疯了般将坟土刨开,满手都是泥土,十指都被沙石割破,血流不止。可是他不停,他像是不知疼痛一般挖出了棺椁,看见原本钉在棺椁上的钉子,的确有松动的痕迹。   李传打开了棺盖,知晓这么多日过去,人的尸体埋入地底也是会腐烂的,他不过是想着如若里面当真躺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他给绾儿的尸体换上的衣服,他便认命了。可当他打开棺盖,瞧见里面的人,雷电劈过上空,一道电光落下时,李传惊惧地倒在地上爬开了几步,双目睁大,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见了什么。   大雨灌入了棺椁之中,打在了还未腐烂的黄裙之上,李传忍着心中的惧怕,趴回了棺椁边,只朝里头探了一眼,他就知道出事了。   绾儿的衣服虽在,可一身皮肉像是被烧焦了般,肉已如干柴贴在骨头上,外皮却是好好的,只是黑成了碳色,而她的那张脸,像是被人生生割下了似的,甚至有一块头皮挂在边角,连着发丝,发着淡淡的腐朽味道。   “我真的吓傻了。”李传看着自己才刚愈合的手指,还有两个指甲盖没完全长出,这双手上的伤,不断提醒他那夜看见的不是梦,他说:“从额顶,到脖子……甚至削去了两耳,绾儿的脸被人挖了去,哪怕肉已经腐烂,可我知道,她的脸被人偷了。”   秦鹿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想了想,也给李传倒了一杯,一口温水下肚,才将李传浑身凉意给冲散。   “晋城杏花镇上有个老者活了八十多岁,他与我说他年幼时去过欢意茶楼,在那里见到了梁王爷,受过梁王爷的恩,他说我这情况,找梁王爷便是了,所以我去了欢意茶楼,茶楼的老板便让我来秦戏楼守着。”李传握紧杯子,道:“还请秦姑奶奶大发慈悲,帮我这一次。”   “你要如何?”秦鹿放下杯子问。   “要回绾儿的脸。”李传抿嘴:“也要个公道。”   “公道,我这儿没有。”秦鹿笑了笑:“不过你妻子的脸,我倒是可以想办法要回来。”   她才刚说完,便听见楼下传来了一声:“二壮子!二壮子你可是跑进戏楼里头玩儿了?!”   小二啧了一声:“杜姐别这么大声,打扰了贵客听戏,你家儿子没钻进来,别处寻去!”   妇人又朝里头喊了两声:“二壮子!二壮子!”这才离开。   秦鹿一拍桌子,对不知情况的李传道:“糟糕,你这事儿不难,三日后再来此处寻我,得先让我回去和我家主人商量商量。”   说罢,秦鹿灭了炉里的香,又推开雅间的窗户将水盆倒了出去,一脚抬上了窗沿,正准备跑呢,便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凉飕飕的声音。   “秦鹿。” 第5章 桃花人面:四   李传依旧站在雅间内,有些无措,这一刻仿佛时间静止,若非开启的窗外吹进来了几滴雨水,顺着风浇在了离窗近的小炉上,刺啦低低响了几声,他便真以为眼前两人被定住了。   掀开帘子进来的男子很独特,恐怕就是在人海中都能叫人一眼瞧见,他身量高,双肩宽,一身蓝袍从头盖到了脚,广袖几乎拖地,看不出身形来。这人一只手上握着羽扇挑起了珠帘与纱帘,另一只手半高地抬着个金丝鸟笼,笼子内立着一只鸟儿,正是蓝冠白羽寿带鸟,寿带鸟长长的尾羽几乎挂到了那人的膝盖处,如两根孔雀翎。   过肩银发被一根红绳扎在脑后,却有几缕未达长度的散落着,令人惊奇的是,活了近一百年的男人居然没有半分衰老的迹象,那张脸看上去依旧是二十出头的模样,只是肤色白如纸张,像是被什么洗去了浑身颜色,几乎飞入鬓角的眉,与一双丹凤眼,瞳色极深,像是能将人吸进去,挺鼻薄唇,透着凉薄的味道。   那双眼冷冷地盯着正欲逃走的女子,羽扇收起,珠帘与纱帘同时垂下,男人走了进来,秦鹿收回了腿,然后老老实实关上了窗户,抹了一把被风吹在脸上的雨水,转身时毕恭毕敬喊了声:“王爷。”   “嗯,你这是在待客呢?”来者瞥了一眼还傻站着的李传,径自朝茶桌走过去,鸟笼挂在了一旁珠帘的挂钩上,走到茶桌边了,秦鹿立刻走过去拉开椅子让他坐下,等人落了座,秦鹿才开口指着李传介绍道:“王爷,这位书生叫李传,他是来找您的,有事相求,他妻子……”   “没兴趣。”男人打断了秦鹿的话,看也没看李传一眼,只瞥向桌上的热茶,秦鹿将茶水倒掉,洗了杯子后给他换了一杯水,男人道:“送客。”   李传愣愣地看向秦鹿,顿时明白了过来欢意茶楼里的老板说的那句:就算你找到了他,他也未必会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秦鹿给李传使了个眼神让他先离开,李传有些摸不准,在这古怪的人跟前不太敢造次,于是对着两人拱手鞠了个躬,退出了雅间,垂在身侧握紧的手微微颤抖,不论如何,他也要撑过三日,三日后,他会再来秦戏楼的。   等人走了,秦鹿才瞧见一旁金丝鸟龙下挂着的茶包,于是立刻走过去,打开了茶包,取了个茶包放入壶中,先洗第一遍,再以浅金色的茶汤冲刷白瓷杯,第二道清茶倒下,将杯盏推到了梁妄的跟前。   秦鹿开口:“一候腐草为萤,二候土润溽暑,三候大雨时行,三伏天里,就是要喝伏茶、烧伏香、晒伏姜,赏荷采莲的,王爷请用伏茶。”   梁妄瞥了一眼眼前的茶,端起来浅尝一口,然后见秦鹿一脸讨好的笑:“无有斋后头就有荷花池,等会儿我陪王爷回去,王爷焚香赏花,我将那没抄完的《符术百拟》继续抄下去。”   “现在卖乖会不会太迟了?”梁妄嘴角挂着浅淡的笑,双眼微微眯起,秦鹿立刻察觉出了几分危险,不过还是故作镇定,为梁妄续上茶,扯开话题道:“方才那个书生,他妻子的脸被人偷了,我知道的不多,哪儿有主人懂行,只需听一听就知道发生了何事,正好最近无事,不如我们就去看看,纯当个消遣吧?”   凡是秦鹿觉得不对劲儿的时候,便要开始说好话了:“主人神通广大,见识渊博,通古博今的,一个小小的盗尸烧油,偷脸移花接木的案子,在您手中也就是两日功夫,最多不超过三日便能解决,要我说那李传碰见了主人,可真是走了大运。”   “自然!主人您这本领,可谓世间活神仙,哪怕是死人也得听你的话,一个小小的书生李传,不值得您亲自动手,您即便闲暇也时间宝贵。这样吧……不如便让我去,您不是一直的都想叫我练练手?”秦鹿眉眼含笑,分明是一张斯文腼腆的脸,却摆出了奴颜媚骨的姿态,伸出右手动了动手指道:“五鬼也想长长见识的。”   梁妄微微垂眸瞥了一眼她五指上的戒指,戒指各有其色,用料也不相同,纤细如线,正幽幽发着淡光,他用羽扇轻轻扫风,左手撑在了靠椅的把手上,身体歪了个舒适慵懒的姿势,道:“差点儿被你给忽悠过去,提起五鬼我才想起来,我叫李玲珑看着你写字,你如何不在无有斋,反而跑到秦戏楼来了?”   秦鹿顿时面色一僵,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正想办法扭转局面,又听见梁妄轻叹一声:“看来本王是管不了你了。”   “哪儿有的事儿嘛!”秦鹿干笑,见了梁妄那似笑非笑的眼,立刻坐直,摆正姿态道:“我错了。”   “错哪儿了?”   “不该不好好练字,趁您出门跑出来玩儿。”   “还有呢?”   “不该串通杜夫人通风报信,还想着能蒙混过关。”   梁妄见秦鹿不再继续说下去,微微挑眉:“嗯?”   “还有不该随意见外人,透露自己的信息。”秦鹿顿了顿,不忘拉人下水:“都是那个谢尽欢说的,是他让李传找我来的。”   “就没有别的了?”梁妄扇上的白羽像是扫过秦鹿的心头一样,她看着面前那张俊朗非凡如雪妖般的脸,动了动嘴唇,想不出来还有哪儿做错了。   “爷这一路可付了不少钱,怎么?平日里本王克扣你了?”梁妄反问,秦鹿面上赔笑:“没有没有,您大方着呢,是我、是我出门忘带了,下次绝对不会。”   面上虽妥协,心里却没忍住翻了记白眼,暗暗地道了句:小气鬼!   羽扇敲桌,秦鹿倒茶,眼睛细细打探梁妄的表情,发现他似乎没有真正生气的意思,看来今日出门遇见了好事儿,心情不错,于是掂量着说:“那李传的事儿……”   “不管。”梁妄道。   秦鹿为难:“可我都答应人家了。”   梁妄对着鸟笼的方向吹了声口哨,像是在认真逗着那只寿带鸟玩儿,漫不经心道:“你字还没练完,出逃一次,便罚三次,加上先前的,需在无有斋坐练一个月才可出门。”   “可……”   话音还没出,梁妄便收敛了面上轻松表情,声音平稳道:“闭嘴,不想听。”   “是。”秦鹿放在桌面下的手指抠着指甲,嘴角歪着,见梁妄一边逗着鸟儿一边听楼下戏台上唱的戏,直到一曲结束了,屋外的雨不知何时也停了,梁妄起身,秦鹿提起鸟笼跟上,这是要回去的意思了。   街道上湿漉漉的,檐下还在滴着水,秦鹿抱着鸟笼跟在梁妄身后,被卖女红的杜夫人瞧见,扑哧一声没忍住笑出,秦鹿也就嘟着嘴,一副卖乖的样子耸肩。   街道上人来人往,凡是轩城本地人,对这对主仆的相处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   梁妄初来轩城时,好些人都觉得他奇怪,从未见过有人如他这般,年纪轻轻便满头银发,面色如纸般白,就是就卷翘的睫毛也是淡色的,唯有一双眼黑得出奇,唇也红润,加上他天生一双凤眼,显出了几分妖异来。   后来听他身后较为活泼的婢女秦鹿说,那是她家主人生了病,轩城地方好,养人,所以就在轩城外买了间屋子,安了家。   时间一长,众人也就信了这说法,毕竟这位梁公子出手大方,又擅纨绔子弟的消遣,为人也算好说话的,偶尔入城一次转转,大家也只觉得他虽是富贵命,却也可怜生了病。   有时梁妄收到个别老人眼中露出的同情,也没忍住嘴角抽了抽,然后将一切都归咎到身后人的身上,忍不住就想罚她。   两人出了城,没一会儿便回了无有斋,秦鹿将鸟笼挂在书房屋檐下的金钩上,自觉入了书房,老老实实地坐在了书桌后。在梁妄看见自己新买的狼毫笔尖分叉就要皱眉的同时,眼明手快把狼毫放入水中冲刷了一遍,指尖捻了捻,又尖了。   沾了墨水,秦鹿落笔时虚张声势地开口:“神、神符者,即龙章凤篆之文,灵迹符书之字是也。”   梁妄对着秦鹿挥了羽扇,只见秦鹿右手中指上那根墨绿的戒指逐渐起了一层雾,吹入一旁,立身成了个书生模样的男人,男人手中捧书,瞧见梁妄时,毕恭毕敬地行了礼,然后瞥了一眼秦鹿,满眼都是‘早知如此’的调侃笑意。   “若有不识的字,问李玲珑。”梁妄说罢,转身离开,秦鹿高扬一声:“是!”   满怀不满情绪。   梁妄出门后,不在院子里,秦鹿知道他肯定是去烧伏香了,这人每个节气当做什么,当吃什么,每个节日当买什么,当用什么,有何规矩,他全都耐着性子做,便是当初还在当王爷时养成的习惯,这么多年也改不掉了。   秦鹿放下笔,李玲珑干咳一声,秦鹿朝他瞥了一眼,问:“你见多识广,可知这天下有何偷脸之术?”   “偷脸?”李玲珑翻了翻手中的书,随后摇头:“不知偷脸,倒是知道易容,只是易容术终有缺陷,不耐保存,也不能完全脱去原貌神型,这可是门技术活。”   “那你帮我想个谜题吧,王爷绝不知道答案的那种。”秦鹿一脸‘指望不了你了’的表情,继续低头一笔一划练字。   “道仙不知道答案的谜题?那可真是为难我了。”李玲珑虽这么说,却微微昂首,颇有几分自信,于是浅笑想着谜题,嘴里还与秦鹿搭话:“你想以谜题换出门啊?”   “我答应了李传要帮他的。”秦鹿说:“做人岂能言而无信呢?”   “你明知这些年道仙都不喜欢外来的人,更不愿再帮闲人处理这些小事,为何偏偏还要往跟前揽,叫他不高兴呢?莫非你是从贪贪姑娘那儿学来了不好的习惯,喜欢虐着玩儿?不受罚,浑身不舒坦呢?”李玲珑说时,嫌弃地撇了撇嘴。   秦鹿瞪他一眼,险些说了脏话,只道:“你懂什么。”   李玲珑当然什么都不懂,他不过是五鬼之一,不用时便藏于戒中,见到梁妄的时间统共也就那么些,唯有她懂,毕竟她跟在这人身后已经有七十七了,整整七十七年的时间,朝夕相对,足够她去了解梁妄这个人。   他并非是天生的铁石心肠,至少从秦鹿与他初次相见,倒在雪地里奄奄一息,在那个人人守着他人等死,好瓜分尸体的年代里,梁妄送她一碗面,几件冬衣和几个果腹的馒头,已算是大恩了,哪怕后来她还是死了,因为种种陪在了他身边,也没少见过他帮助别人。   早年他拥有一身本领,也曾来者不拒过,若非是十年前……若非是经历了那件事,梁妄也不会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少了几分人情味儿,也少了许多活着的趣味儿。   作者有话要说:  秦鹿(释放技能):彩虹屁!   梁王(傲娇):哼。 第6章 桃花人面:五   人有贪心者,善于隐藏,看似纯良,实则奸邪自私,十年前的天赐王朝,有段时间江湖盛行画符避灾,算命保平安,各类神棍满大街都是。满朝文武皆沉迷于炼丹修仙中,皇帝一怒之下,下令斩杀所有神棍,一时间九州内的道观与佛堂纷纷关门自保,底下官员为了绩效,甚至悬赏抓道士。   曾一贫如洗被恶鬼缠身的人,跪在梁妄跟前请他帮忙,梁妄帮了,他于自己能做到的范围内,很少会拒绝他人的请求。   虽帮了人,也得了谢,可那人却将他们的住所出卖,告知县令,说梁妄是不死道人,她秦鹿就是个活脱脱的女鬼,两百个官兵以火把烧了他们住了七年的房子,那人如愿以偿得了一笔赏金。   梁妄是不死,但非不死道人,而是道仙,秦鹿也的确是个女鬼,可她从未害过一个好人,他们能逃脱,但那场火烧死了梁妄捧在膝上养了三年的猫儿,还有院内两只观赏的孔雀,一池眼见着喂大了的鱼,和满院亲手种下的藤花。   他们帮了那么多年人,十年换一个地方,若说死人也能积德,秦鹿觉得自己跟了梁妄之后,也算是女鬼中的功德无量了,却因一恶人,寒了梁妄的心。   如今除了金笼内的寿带鸟,他什么也不养了,而非坏了规矩的行内人,他也什么都不管了,曾几何时他们换住所,梁妄会不舍,然后花重金搬家,屋顶上随意长出来一株造型漂亮的草,他都要用两片瓦包在一起带着。   而今他对这些都不上心,活得没了人味儿,就是这无有斋院内的所有布局,买来都是现成的,他不再在这些琐事上花心思了,喝茶、听戏、遛鸟、偶尔陪人下棋,过上了王孙贵胄老年生活,像是了无生趣般。   再不找些事儿给他做,秦鹿怕他会一直这样下去。   以前的梁妄哪怕性子照样难相处,闲来无事却会自己找事做,偶尔让她出门与谢尽欢碰面,瞧瞧可有阴阳间闹事的,好让他消遣消遣,如今只要院内有风,他能躺在椅子上一整日,眼中不起波澜,心间也荡不起涟漪。   他们入轩城三年,拢共就办过两次事儿,一是以前受他恩惠的老道长,道观地窖中出鬼了,请他去收,一个是谢尽欢瞎吃丹药损了身体,险些魂飞魄散,让他来救。   这难得第三件事儿自己找上门,秦鹿一年半内第一次听除了五鬼和谢尽欢之外的人喊她‘秦姑奶奶’,可不就赶紧把事儿揽下来。她都想好步骤了,先自己答应,再哄梁妄去,她知道梁妄肯定不去,自己退一步,你不去,我去。   然后再将事情办砸,梁妄肯定来收拾,他一旦接手,说不定找到了久违的兴趣,日后能潇洒些。   他已经许久没曾真心笑过了,秦鹿看着难受。   谁知道,一步未走出,扼杀摇篮里,梁妄赏花去了,她还得在这儿练字。   三日时间,眨眼便过去了,秦鹿不想练字,难得起得比梁妄早,提前一步将寿带鸟给喂了。   这寿带鸟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天音’,古说,精气为物,其物有鸟,可引导魂魄飞升,《楚辞》有云,为楚俗死者灵魂升天之引导,可以说是引魂鸟,也可称为亡魂鸟,秦鹿跟前的这只‘天音’,比她活的还要久许多岁。   天音见秦鹿从来不低头,此时初晨的阳光并不刺眼,透着几分薄红落在了满是花草的院落内。梁妄开门时,秦鹿正在喂天音吃虫,瞥见门开了,于是放下虫盒笑呵呵地凑过来,一双眼弯弯,小露贝齿,本是明眸含水的相貌,却被她笑出了几分奸商的味道。   “有话就说。”梁妄出门,发还未理,秦鹿立刻狗腿地贴过去,从腰间抽出一把象牙梳,对梁妄道:“来,主人坐,我给您梳发。”   梁妄慢悠悠地走到廊前长椅旁坐下,廊边有蕉叶,其中长了几株美人蕉,三红两黄,花心如小刀,还沾着昨夜的露水,几分清爽。他瞥了一眼正在吃东西的天音,便晓得秦鹿这是含了招来的。   秦鹿梳发很轻柔,梁妄的银发根根晶亮,如雪山之妖,红绳发带递给秦鹿时,秦鹿挂在手腕上,一边整理他的头发一边道:“主人教过,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梁妄单手撑着眉尾,身体歪歪地靠着,一双眼看向跟前那朵美人蕉,黄花红蕊,分外娇艳,轻轻地嗯了一声,等秦鹿说下去。   “所以我既答应了李传,便不能失信于他,这也是主人教的为人之道嘛。”秦鹿道:“可我也不能忤了主人的意,不如我问主人三个问题,您若都回答上来,我就乖乖听你的话,不出去,您若回答不上来,还请您放我一马,让我‘言而有信’,如何?”   梁妄挑眉:“问。”   秦鹿顿时眉眼含笑,春光灿烂道:“寿星公放屁,是为何?”   梁妄:“……”   时间仿佛静止,唯有晨风吹起梁妄与秦鹿的发丝,风中还有花香草香,映着秦鹿问的问题,分外怪异。   秦鹿继续为他梳发,最终梁妄问她:“为何?”   “老气!”秦鹿说罢,一旁金笼子里的天音都不吃东西了,定定地看着她,秦鹿又问:“玉皇大帝放屁,又是为何?”   “……”梁妄动了动嘴:“为何?”   “神气!”秦鹿才说完,又打算开口,梁妄道:“一个姑娘家,能不能别总将屁挂在嘴边?”   秦鹿顿了顿,哦了一声:“那我换一个问,尿壶没底,是为何?”   梁妄坐直了身体,迟迟没开口,就算是不知道了,秦鹿哈哈一笑:“是为下流!”   李玲珑虽学富五车,如若真的以脑海中所存储的知识与梁妄比,他未必比得过,不过他本是寒门出生,从小在乡野过惯了,不似梁妄,哪怕生在战争年代,也是以王爷的身份活了这么多年,斯斯文文,哪儿懂那些屎尿屁的玩意儿,投机取巧,是李玲珑的长处。   秦鹿放下象牙梳,看了一眼自己给梁妄梳的发,甚为满意,于是跳到他跟前道:“主人,我可以出门了吗?”   梁妄看向眼前这张脸,笑容中的嘚瑟与相貌给人的恬静严重不符,却见那双眼中倒映着的自己,难得算是心情不错,他嘴角微微扬起,对秦鹿摆了摆手,算是允她出门,不过是个偷脸的小事,秦鹿一人也可,无需他出面。   秦鹿得了应允,将梳子放在了一旁,二话没说转身便走,只留了一句:“王爷自留,我不会耽搁太久的。”   梁妄拿起梳子轻笑,听听,有求于他喊主人,转脸便成了王爷,日后哪回蹬鼻子上脸了,说不定还能跳起来直呼他一声‘梁妄’呢。   对着金笼吹了口气,笼门打开,天音飞出,落在了长椅的另一边,梁妄伸手抚摸了天音一身软羽,身后发丝垂下,居然被秦鹿编了个短短的马尾辫,梁妄摇了摇头,心想他还是太过放纵秦鹿了,等她回来,再好好整治一番,连带着五鬼一起敲打,免得不识谁才是主人,随着秦鹿一同瞒他。   轩城秦戏楼没有那么早开门,部分有钱人更喜欢晚间来听戏,故而秦戏楼早上开门迟,轩城的街道内,这个时间段也只有一些卖早点的,或者开客栈的才陆续开门做生意。   李传子时就到秦戏楼了,然后坐在戏楼门前几个时辰,就是怕错过任何机会。   他的口袋里没有银钱,这几天也是两个铜板买了两块馒头,一天一个馒头勉强垫着肚子,不让自己饿死的,至于住的地方……轩城外有个半大不小的灶王庙,城中几个行乞的会在那里睡,李传也去了那里,算是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卯时刚过,李传的跟前便站着一个人,那人墨绿的裙子未盖脚面,露出一双小巧的黑靴来,靴子上两边各绣了一只白鹭。   李传抬头看了一眼,便见秦鹿眉眼弯弯,歪着头看向他,问了句:“怎么这般可怜?瞧你这样子,两日没吃饭了吧?”   “秦姑奶奶!”李传惊喜,秦鹿对他摆了摆手,藏在身后的那只手丢了个油纸包来,里头有几块葱油饼,还是半热的,李传看着葱油饼,险些又要落下泪来,结果被秦鹿打断:“你先别哭,吃饱了才有力气上路,我家主人没空,便只有我跟你过去了解情况了。”   “好!好!”如此,便已经很好了。   李传吃了饼,便跟着秦鹿一同离开轩城,顺着官道往卓城的方向走。   轩城与卓城离得并不远,但若走路至少也得半日功夫,一路上李传也与秦鹿说了一些他打听到的事儿,卓城新开的那家青楼也只是近几个月才起来的,而他说偷了他妻子脸的那个女人,便是万色楼内的花魁,名叫胡殷儿。   胡殷儿在卓城的名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便水涨船高了,千两白银才可见上一面,光是这个噱头,便让煜州这些有钱的纨绔公子哥儿或商人老板们挤破了头去给万色楼送钱。   要说胡殷儿也的确貌美如花,娇艳的脸透着几丝娇滴滴的水嫩来,身段曼妙,丰乳肥臀却有一个盈盈一握的窄腰,若有人能见她伴曲脱衣,便是神仙也要流鼻血了。   单单是这几个月内,卓城的茶楼便少了不少生意,而原先的几个清雅的青楼也断了不少财源,从未有过一个青楼,敢这般明目张胆白日宣淫,据说是每逢七日胡殷儿都会戴着面纱于珠帘内为众人献上一舞,曲终后便**,万色楼内满是糜烂浸淫。   不少家中有夫人的,都去万色楼内夜夜笙歌,有家也不回,好些女子上门去闹,反而被自家丈夫数落回去,好几对曾经也算恩爱的夫妻,男人因为万色楼酒池肉林般的大胆混乱,而归家休妻。   这些话,都是秦鹿靠在万色楼门前道路对面的柳树边,听那哭得几乎肝肠寸断的妇人们说的,她们的男人都在里头。   李传尴尬地站在一旁,心里有些焦急,他为了找到梁妄,也许久没打听过卓城的事儿,现如今听到有他妻子相貌的胡殷儿这般作风,心里跟滴血似的。   秦鹿双手环胸,此时刚到申时,离太阳落山还早着呢,便能听见万色楼内娇女吟笑,然后则是一些淫词艳曲不绝于耳。   她摇了摇头,将那几名妇人一一安抚,没忍住脱口一句:“这怕是千年狐狸精吧?”   妇人见有男人捧着酒晃晃悠悠出来,连忙围过去看是不是自家男人,秦鹿瞥了一眼万色楼,沉默片刻道:“就光是在这儿看,万色楼内一没有鬼祟,二没有妖邪,恐怕还得见到了胡殷儿本人,才能断定她究竟是与你妻子长得像,还是另有他因了。”   “我上次偷跑进去的围墙,已经加高了。”李传道。   秦鹿撇了撇嘴,嗤地一声笑道:“翻什么围墙?有钱是个男人不就都能进去吗?等着,我去向谢尽欢拿钱!” 第7章 桃花人面:六   欢意茶楼内,说书的已经歇了,晚间只有十几二十个年纪大点儿的人在茶楼大堂下棋,门前招呼的小二不是新人,瞧见李传时还记得他,待瞧见秦鹿后便立刻笑着喊了声:“秦姑娘来了?”视线还朝秦鹿身后瞥。   没瞥到人,小二知晓是那位没来,于是将秦鹿往二楼掌柜的房间里带。   十年前天赐王朝的皇帝虽然大肆绞杀佛、道两教的人,但因为几年前老皇帝死了,新继任的皇帝便没再继续对佛、道两教下手,这几年佛堂也开了,道观也有香火,只是江湖术士少了许多,大多为了保命,藏于山中。   欢意茶楼的掌柜的,也是喜欢炼丹画符的那一类人,小二在欢意茶楼做了快十年了,他家掌柜的那些本事都是从谁跟前学来的,他也知道,秦鹿便是一直跟着那人身后的。小二曾有幸见过对方一面,那时掌柜的吃错了丹药,口吐白沫,脸如死灰,还一个劲儿地呕血,抓着他的手便说算出来了,只有三天的命,让他赶忙去轩城秦戏楼找人。   然后那人便来了,秦鹿是跟在他身后的,看见掌柜的还调侃他一句病从口入,然后这两人便与掌柜的一同待在房间里,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家掌柜的生龙活虎地跑出来,还有些精力旺盛无处发泄,找了城内青楼花钱请了位姑娘,几个时辰才回来。   回来时,那位已经走了,秦姑娘留下来笑话他一阵子,又给他留了点儿东西,几句叮嘱,这才离开。   将人带到谢尽欢的房门前,小二敲了敲门,对里头道:“掌柜的,秦姑娘来了。”   便说这一声,房门就开了,谢尽欢大约猜到了秦鹿会来找自己,却没想到一年多没见的人站在跟前,他还没开口恭维一声‘秦姑奶奶’,寒暄的话也未起个开头,对方便一伸手道:“老谢,给点儿银钱。”   谢尽欢险些脱口而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不过瞧见秦鹿伸手要钱的是挂了五个戒指的右手,于是顿了顿,斟酌改为:“你要多少?”   “一千两吧。”秦鹿说。   谢尽欢顿时伸手捂着心口,下巴上的小胡子都翘起来了,他连连后退,摇头说了句:“没有没有,我就是个老老实实开茶楼的,哪儿有那么多钱,这满院子的伙计,还有一个唱书一个说书的两位先生供着,又因万色楼引人过去,已经几个月没挣银钱了,开口便是一千两,你……”   你怎么不去抢?   这话,在谢尽欢看见秦鹿微微眯起双眼时,吞了回去,心里却在腹诽,你家那位王爷分明腰缠万贯,金山银山,坐吃西齐留下来的宝库,为何不找他要?反而来为难他这种做小本生意的呢。   谢尽欢叹了口气,起身拍了拍褶皱的衣服,瞧见秦鹿身后跟着的李传,多嘴问了句:“秦姑奶奶要钱作甚呢?”   “去万色楼,找消遣。”秦鹿坐下,见谢尽欢跟前的桌子上摆着几盏茶,打开红烟直冒,等到她挥了挥手,才见里头泡了一朵粉红的牡丹花,花朵在茶水中正艳,花瓣透明如晶配着浅金色的茶汤,发散淡淡香味儿。   秦鹿抿嘴一笑,抬眸看向谢尽欢时,谢尽欢知道自己即将要被算计了。   “你若给我一千两,我让贪贪出来陪你玩儿一天,怎么样?”秦鹿问完,谢尽欢便直摇头,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过不去了,还不等脑子做决定,脑袋便点了好几次,张嘴就说:“好好好!”   说完好,他转身便从床底下掏出了个木盒子,从里头翻了一沓银票出来,李传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几千上万两的银票得有几摞书那么厚,谢尽欢从里头找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出来,递给了秦鹿后,满心欢喜期待地等秦鹿放贪贪出来。   秦鹿收了银票,又指着一处道:“那五十两也给我。”   一千两都给了,五十两又算什么,谢尽欢拿了五十两银票再给秦鹿后,秦鹿才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尾指,暗红色的戒指如血一般,立刻从里飞出了一缕红烟,身穿牡丹红裙的女子一头棕色长发高高挽起,上头朱钗宝饰,异常华丽。   女鬼贪贪生来媚骨,浑身玉白,露出的双肩几乎透亮,含笑的双眼也能勾魂摄魄,如若万色楼里的人瞧见了贪贪,恐怕胡殷儿便没戏可唱了。   要说花魁,还是贪贪这个祸国殃民的妖姬算得上是真正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贪贪葱白小手扶了扶头上的红花,微微颔首屈膝给秦鹿行礼,能叫人酥到骨子里的声音道了句:“秦姑奶奶好。”   秦鹿对贪贪笑了笑道:“你好你好,麻烦你个事儿。”   贪贪红唇微扬,柔顺道:“秦姑奶奶吩咐。”   秦鹿指着谢尽欢的方向:“今晚陪他玩儿。”   谢尽欢自看见贪贪时,脸就红了,桌上的牡丹花茶倒了出来,泡开了的牡丹花揪成一团,茶水被谢尽欢沾了些许,抹在乱糟糟的头上,勉强将自己整理得能见人了,又不知从哪儿扯来了一件宽敞的衣服,在秦鹿指着自己,叫贪贪陪他玩儿时,撇过脸不好意思,伸手将衣服递过去道:“贪贪姑娘,先穿上。”   贪贪双胸半露,裙摆开叉几乎到胯,光是站着便有不少风光,一旦走起路来像是随时能被人窥探到什么似的,但她还是接过了谢尽欢的衣服,有些惊讶道:“我居然能碰到。”   谢尽欢不好意思说,这是他画了好多符,以符火一起烧的,贪贪自然能碰到。   贪贪将衣服披在肩上,软软地往茶桌对面坐下,单手撑着下巴,看着谢尽欢勾了勾手指问:“谢公子想与奴家怎么玩儿啊?”   谢尽欢赶忙将茶桌收拾好,慌乱地从旁边拿出一块棋布铺上,又找来了两盒棋子,全程不敢看贪贪的脸,从耳尖红到了脖子根,他道:“下、下棋吧。”   “奴家不会。”贪贪有些为难。   谢尽欢像是憋足了气似的说:“我教你。”   “那就多谢谢公子了。”贪贪又是一笑。   秦鹿看不下去了,一副像是吃了什么恶心东西的表情,拉着李传便朝外走,银钱到手,先去万色楼,见了胡殷儿的面再说。   说来也巧,今日刚好是万色楼内每逢七日让胡殷儿出来跳艳舞的时候,秦鹿无需花一千两,便能远远地看见胡殷儿于珠帘后头搔首弄姿的样子。   她与李传再去万色楼前,天将黑了,西侧太阳已经落山,一片红霞也退了大半,现下只留几缕紫云还在飘着,半圆的月亮当空。秦鹿在去万色楼前,先去了一旁的巷子里,从袖中掏了黄符出来,不知念了什么咒,那黄符的符灰贴在她的身上,倒是让她换了套男子的衣服。   银簪摘下,秦鹿从一旁的墙上抹了把黑灰涂在嘴唇上方,再出巷子时李传见了她,有些语塞。   “怎么样?像个小公子吗?”秦鹿问。   李传老实摇头,秦鹿啧了一声,皱眉道:“不管了,混进去。”   现下正是人多的时候,往往十几人一同入了万色楼,大多都是脑满肥肠的富商,也有几个穿着打扮比较普通的年轻男人,恐怕是因为胡殷儿花名远播,故而慕名而来,平日里也没钱在这地方消遣。   秦鹿与李传混入了人群当中,人中不乏个子矮的,秦鹿穿着普通,不算突兀,人一多,里头喧闹声传来,也无人看得出来这身穿男装的小个子究竟是不是女扮男装的。   秦鹿没凑前,只找了个便宜的角落坐着,万色楼内的茶水都是龟公端上来的最低消费,不吃也得给这个钱,至于其余还想再点的,那得另外算了。   秦鹿单手捂着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微微眯起是双眼,额前几缕碎发落下,高高扎在脑后的头发有几股披在了肩上。她长这么大,活这么多年,还从未来过青楼,现下一来便来了个分外热闹的,周围金发碧眼的女子穿着暴露,身上的几块遮羞布欲盖弥彰,没说到两句话便软软地依偎在了男人的怀中,语言不通也无碍,她们哼哼就好。   这一堂**混乱,倒是叫人大开眼界了,鼻前嗅到的都是酒肉味儿与惑人的熏香,秦鹿心想若是她家王爷在场,肯定得眉头一皱,脱口而出‘俗’字。   李传自入了万色楼,便有些惴惴不安,秦鹿随遇而安地快,桌上放着的酒菜照吃不误,水煮花生的味道也很香,抓着一把在手上尝。   万色楼的大堂内有个舞台,异国女子现下正在上头跳舞,有些楼兰那边过来的,身上戴着许多金花珠宝,于灯火下闪闪发光,直到屋外的天彻底黑了,两人坐在这里头也好一阵子,周围的灯火才被灭了一半。   好戏即将上场,众人在一阵哄闹之后顿时屏息以待,秦鹿也跟着紧张了起来,只见从天而降挂下的珠帘遮住了众人的大部分视线,于那舞台后头出来了个身穿紫裙的女子,身段婀娜,如妖似媚,伴着一旁小姑娘几分娇弱喘气声唱的淫词艳曲,一件件衣服从里头脱了出来。   葱白的手指将薄纱轻衣从珠帘里头扔出,直到后面台下男人各个儿如恶狼睹食,珠帘之后一片肉色,墨发披下,偶尔几抹烛光下展露的面容,虽浓妆艳抹,却也的确异常漂亮。   李传呼吸停了,秦鹿本来还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在周围声音越来越杂乱的情况下,突然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玉瓶,瓶内一些水,她尾指沾了些涂抹在鼻下,仔细闻了闻,又借着烛光再看那女子若隐若现的面容,直到一曲结束,秦鹿才抬起袖子擦了擦脸,险些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李传呆若木鸡,明显深受打击,秦鹿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过了一会儿等人散了一些,才找了个龟公说要以一千两包下胡殷儿一晚上。   那龟公笑了笑道:“二位迟了一步,殷儿姑娘今晚已经被人包下了,二位不如先交了银钱,明日在来吧。”   秦鹿不懂行情,不知道想要与美人一亲芳泽得抢先机,今日无法,她只能明日再来。   将酒水钱付了之后,秦鹿便要朝外走,才出了万色楼,后头突然有个人朝她这边直直地冲了过来,险些将秦鹿撞倒。   她脚下一滑,朝前扑了过去,索性身手不错没有摔倒,只是发丝略微散乱了些,再回头看去,方才撞她的人明显是被人踹过来的。   “瞎了你的狗眼,敢挡爷的路。”那男人说完,抬眸朝秦鹿看去,只瞥了这一眼突然愣了愣,随后抬眉,眼神顿时起了打量,晃着手中扇子正欲朝人过去。   秦鹿见这个男人,也不禁皱眉,一双眼仔细看着对方的脸,像是能将其看穿了般。   一旁的李传认得这人,立刻拉着秦鹿便要走,还压低声音道:“秦姑奶奶快走,这人是煜州卓城的首富夏谦,不好惹的。”   他先前在欢意茶楼前,也被这人踹过一脚。   秦鹿没立刻离开,反而朝前一步,似是月色太暗,对方又背对着灯光所以看不太清,在她凑近后,夏谦笑意更浓,一把扇子轻佻地挑起秦鹿的下巴,哟了一声:“这是谁家的小姐,这般不学乖,居然还女扮男装来青楼了,怎么?贪玩儿啊。”   秦鹿轻轻眨了眨眼,凑得近了,她才在这人的脸上看出了些许门道。   “怎的这般瞧着爷?莫非是见爷俊俏,想陪爷玩玩儿?”夏谦又一步上前,秦鹿微微皱眉思量,随后莞尔一笑:“好啊。” 第8章 桃花人面:七   戌时,卓城部分街道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只有个别地方还亮着灯,一些街头摆的夜摊也都收了,只有灯红酒绿青楼那一条街还些微热闹,但也有一部分已经收足了客人,早早歇下,虽亮着灯,却未太过张扬。   李传瘦弱的身体在夜路上奔跑,眼前看得还不太清楚,等到了欢意茶楼前又险些摔了一跤,膝盖磕在了门槛上哎哟一声。   正准备关门的小二瞧见李传跪下,一步跳开,连忙道:“这可使不得!”   李传也不在意自己被人占了便宜,只脸色苍白,喘着气道:“我、我要见你家掌柜的!”   谢尽欢正在房内教贪贪下棋。   贪贪生前命不好,没读过书,不认得字,更不会琴棋书画这些有钱人家才会的消遣,她活着时唯一能占到些许好处的,便是仗着自己有这等相貌,即吃亏,也不易吃亏,她也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能被人手把手教下棋。   秦鹿曾说过,谢尽欢是个榆木疙瘩的脑袋,这话一点儿也不错。   要说秦鹿有吩咐,贪贪莫敢不从,让她做什么都行,让她陪谢尽欢玩,不论谢尽欢打算怎么玩儿,贪贪也都只有含笑陪着的道理,一个黑脸也不能给人的,却没想到谢尽欢居然真认认真真教起她下棋来了。   黑白两子,贪贪胡乱落下,谢尽欢都能说出一堆道理,发乎情,止乎礼,看她的眼神像是能将她给吞了,可手指头却没有碰过一下,眼睛也不敢朝她身上露出来的地方乱瞥。   贪贪觉得有趣,脸上笑容更浓。   谢尽欢正说到她这一子落得位置巧妙时,门外传来了小二的声音,小二道:“掌柜的,有人找。”   “忙呢,不见。”谢尽欢说罢,蹲在了贪贪的身边又开始指点江山,小二说:“是那个与秦姑娘一同过来的书生。”   谢尽欢叹了口气,知道凡是和秦鹿车上关系的,就不得不见了,于是他放下手中棋子,开了门见到李传时,李传急得浑身直颤,说了句:“糟糕了!谢掌柜,秦姑奶奶跟着夏谦走了!”   夏谦是何人物?整个儿煜州也少有不知道的。   煜州有四宝,最好的都在轩城了,笔墨纸砚四样,夏谦占了其中一样,便是砚,夏谦是砚台卖起的身家,轩城内最好的店铺里都有他夏家的供货,甚至距离煜州千里之外的燕京,也有夏家的合作商铺,说夏谦是卓城的首富,这一点儿也不为过。   但夏谦除了有钱,还有一点是人尽皆知的,便是好色脾气大,凡是有钱人该有的坏毛病,夏谦都有,偏偏这人又长着一副翩翩公子的好皮囊,不知多少好人家的姑娘都被他偷心也偷身,三言两语加上金银堆砌,就被哄了去。   李传将自己与秦鹿在万色楼门前见到夏谦的情况说清楚了,原来是秦鹿和李传去调查胡殷儿,没能买到胡殷儿今晚,夏谦也同样迟了一步,被人捷足先登,两人都觉得没意思便先后出来,谁知道夏谦心情不爽,见前头有个男人走得墨迹,便一脚踹了过去,反而撞上了秦鹿。   两人便这么碰见面了。   “他撞了秦姑奶奶,秦姑奶奶没拿刀削他?”谢尽欢记得,秦鹿的腰间有个从胡人那边进贡的削铁如泥的宝刀,只有手肘长短,是当年西齐还在时,皇帝赠给梁妄,梁妄又给了秦鹿傍身用的,那东西……曾险些割了他的脑袋。   李传一拍大腿道:“问题就出在这儿,秦姑奶奶非但没有生气,还一直瞧着人家笑,就像是……就像是看上对方了。夏谦说要带她去玩儿,秦姑奶奶也同意了,还说让我先走,她晚些再自己回来,两人仿佛久别重逢的老友,肩碰着肩一同离开了。”   谢尽欢更觉得李传这话超出了自己的认知,啧啧摇头:“不对啊不对啊,夏谦再好看,也比不上梁王爷,秦鹿这是转性了?!”   贪贪听到这儿,轻轻眨了眨眼道:“秦姑奶奶主意多,会否另有打算?”   谢尽欢思前想后觉得不对,秦鹿虽然武力值不错,可她行事总冲动,本来好好地去调查胡殷儿,怎么又和夏谦扯上了关系。谢尽欢不止一次见过夏谦,夏谦是人,与妖魔鬼怪都没沾边儿,身边就连个被他打死过的冤魂都没有,怎会招惹秦鹿跟他离开?   谢尽欢猜,结果只有两种,要么是秦鹿被撞后又被调戏,憋着招,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动手削人呢,要么就是……她真的看上夏谦了。   虽然舍不得,谢尽欢还是觉得这事儿得与梁妄说,以往办事儿,两人都是一道的,现在只来了一个,他心中总觉得不安,所以作别了贪贪与李传,谢尽欢牵来了院子后头的老驴,一鞭子抽在驴屁股上就往轩城的方向去。   谢尽欢猜错了一点,秦鹿这回还真不是冲动。   她虽容易冲动,却也极少办错过事儿,只有先前跟在梁妄身后的几年因为不懂错过几回,后来被梁妄罚过了,渐渐也就记下了,这几十年读书写字修生养息,跟着梁妄一起听曲儿焚香,坐而论道,她没少定下性子。   若非是夏谦当真有古怪,她又怎么会大半夜跟着陌生男人一同离开?   秦鹿在夏谦的脸上,看到了与胡殷儿脸上相同的东西,就连两人身上的气味都一样,但她不能断定,所以也不会妄下断论,跟着夏谦,也不过是想要深入查探一番。   夏谦以为秦鹿是个富家千金,带着家仆出来玩儿的,恐怕也不是卓城人,否则不会不认得他,千金不通世事,故而单纯好骗,他才不过只说了几句话,这姑娘就傻愣愣地跟着自己走了,也不怕接下来发生的事儿。   秦鹿虽然还是一身男子装扮,头发却已经散乱下来了,她用银簪随意挽着,几缕挂在了鬓角,一张脸长得非常具有迷惑性,看上去便是清纯无害,温婉懵懂的样子。偶尔抬眸朝夏谦看过去时,那双眼里满是街上倒映入瞳中的灯火星光,煞是好看,将夏谦的心都给看化了,直想将人抱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夏谦虽说好色,却也懂得浪漫,难得碰到个不知情趣的,为了有意思点儿,自然要带对方多几个地方玩耍。   卓城之外有明江,明江环在了万色楼那一排秦楼楚馆的边上,江上还有几艘画舫,都是有钱人包下来玩耍用的。   现下万色楼还在热闹着,天虽晚了,但明江两边的灯火还未熄灭,江上画舫依旧传来几声高歌,夏谦带着秦鹿去了那儿,走到江边上领对方去画舫,自己先上了船,再伸手去牵秦鹿。   秦鹿看着满江灯火,红蓝交错,摇曳在水中的倒映里斑驳如星,分外好看,身后秦楼楚馆内的小曲儿声依旧响亮,以万色楼为首最为热闹,二楼还有几个不用招呼人的姑娘,挥着手帕对街下刚路过的男子招呼,叫那些昨日已经榨干荷包的男人再上去耍耍。   夏谦笑得彬彬有礼,当真像是个多情的公子哥儿,秦鹿没让他扶,自己跳下了画舫,瞥见身后还想跟来的几个魁梧家丁,似懂非懂地问了夏谦一句:“怎么这么小的船,不是只你我在上头游江看景吗?还让这么多人跟着啊?”   夏谦心想这还真是羊急忙想要跳入虎口,他本不欲在画舫上动作,怕吓着对方,现下小姑娘自己提出来,夏谦顺势而为,让那几个跟过来的家丁离开,又丢了一包银钱给他们,便是让他们在这花街柳巷中自寻玩乐去。   几个家丁心领神会,脸上挂着邪笑,转身便走了。   秦鹿从未坐过画舫,她生于乱世年代,北迹取下燕京,立号天赐的那一年,她娘在兵荒马乱中怀了她,生下后与她爹发现是个女娃娃便随便送人了。当时有个家境不错的人家姓秦,秦家有个七岁的男孩儿抱着她就不肯撒手后,秦家就将她收了下来,与其儿子起名相符,秦虎,秦鹿。   后来战争长达了二十多年,秦家家道中落,秦虎也算是有勇有谋的,领着一票人当了山匪,对抗剥削百姓不妥战争的西齐,秦鹿就跟着秦虎的身后,成了个女土匪头子。再后来西齐亡了,秦鹿跟了梁妄,梁妄已不再是小王爷,两人身份不同,行迹也很受限,没了那些过于抛头露面的活动,梁妄也没带她去过什么地方玩,大多是住在一处,十年不搬家,也不离城,然后十年过去,换个地方如此反复。   回想起过往,秦鹿伸手摸了摸画舫上的金丝挂帘,从小小窗花朝外看,刚好能看见满江风景。   画舫内还有小桌,上有茶水酒水,也有一些下酒菜,好让那些浸在这花街柳巷不得志的文人喝多了酒,写些淫词艳赋,卖入青楼当曲词。   夏谦进来了,掀起衣袍坐在秦鹿的身边,见秦鹿皮肤滑嫩,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画舫不大,晃晃悠悠入了江中心,夏谦忍了又忍,确定到了这儿秦鹿无处可逃了,这才伸手打算在对方的小脸蛋上捏一把。   却没想到对方回过头来,还不等他动作,率先轻佻地于他脸上抹了一下,指尖划过夏谦的脸,夏谦愣了愣,长这么大,头一次被女子吃了豆腐,心里怪异得很。   秦鹿摸了夏谦的脸,又将手指朝鼻下闻了闻,她从怀中拿出了一块石片,像是玉佩,却更轻薄,似玉非玉,将手指朝那石片抹去,石片上显了一块油迹。   秦鹿顿时扬眉,轻轻啊了一声,回头问夏谦一句:“你在脸上抹尸油做什么?”   夏谦听了这话,顿时心惊,脸色刹那白了,嘴唇微微颤抖,看秦鹿的目光也不再像先前那般轻浮,他蹭地一声站起来,小画舫晃动了几分,耳畔潺潺流水声很低,却在这一瞬的安静中显得分外清晰。   夏谦伸手指着秦鹿,几分警惕地问:“你是何人?”   秦鹿单手撑着下巴,双眼带着无辜:“你拉我来,却不知我是何人,我当你认得我才跟你走的啊。”   这话显然是调侃他,夏谦却觉得头皮发麻,他正准备出画舫,让船夫将船开回去,结果才走一步,秦鹿便起身朝他的背后贴了一张符,夏谦浑身僵硬不得动弹,几次眨眼后一瞬酸软,彻底倒在了画舫中,发出了一声轻吟。   秦鹿抖了抖身上的符灰,一身男装化成了墨绿的衣裙,她毫不在意,走到夏谦的上方,因为船身窄小,她不得不双脚跨于他腰侧两边站着,略微弯下腰又伸手摸了一下夏谦的脸,取了一些尸油涂在了一旁装酒的杯子里,杯壁上很快就结了几颗晶莹半黑的水珠。   秦鹿抿嘴笑了笑道:“本姑奶奶你也敢调戏,不过你这小船倒是挺有意思的,回头我拉着主人来坐坐。”   她捡起一旁掉落的扇子,展开看了一眼,里头居然是仕女图,于是秦鹿摇了摇头啧嘴:“小扇挺好看,没收了。”   夏谦不能动也不能喊,只瑟瑟发抖地看着秦鹿,双腿直颤,却见那张漂亮的脸蛋上露出了玩味一笑,扇子轻佻地挑起了他的下巴,道:“现在,我问你一句,你回答一句,如若敢喊,我就将你丢到江里喂鱼,听懂了的话眨眨眼。”   夏谦欲哭无泪,眨了眨眼。 第9章 桃花人面:八   明江上的画舫也有在上头飘夜的,只要船里的人能给足银钱,驶船的不介意开着画舫于灯红酒绿中飘荡来去,画舫有大有小,一般大的于后半夜便直接停靠在江边上不走了,这一夜过去,唯有一艘小的,只能装下两人的画舫在明江之上游了一整夜的时间。   在这期间,驶船的人还时不时能听见里头传来夏谦的低叫声,也不知是爽快,还是难受,总之让人浮想联翩,面红耳赤。   昨日驶船的瞧见夏谦牵了个乖巧的姑娘入船时便知道这一夜那姑娘怕是要遭罪了,夏谦的为人,整个儿卓城人尽皆知,上船后还特地吩咐他往江中心驶,不叫停便一直飘着,足足一夜的时间,驶船的都困了,里头的闹腾也未停,唯一奇怪的便是,那姑娘似乎没出什么声儿。   江上出晨了,热闹了一夜的秦楼楚馆也都消停下来,卯时的明江一片寂静,甚至连微风都不曾刮来。   因为天热,驶船的靠在船头睡了一夜,也未受凉,反倒是船内的夏谦,没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夏谦还躺在船中,身上的衣服湿透,船内还有一股子难闻的尿骚味儿,似是他这一夜被吓得不轻,实在没法儿的。   夏谦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碰上这等古怪的人物,看上去分明纯良得很,一副大家闺秀的文雅温顺,却没想到下起手来这般狠毒,一会儿朝他身上泼那半烧开的茶水吓他,一会儿用扇子抽着他的脸问话,几乎一夜的时间,夏谦浑浑噩噩,现下也不清醒,回去定要生病。   实则秦鹿也没问出什么来,大多都与万色楼内的胡殷儿有关。   她在胡殷儿的脸上也闻到了尸油的味道,似乎有尸油的痕迹,且这尸油与普通尸油不同,有些人死了,皮脂内会出油,那种尸油颜色偏淡,多为浅黄,油性不强,有些人用于脂粉之中,有些魅惑之效。   可夏谦脸上的尸油,明显是以符火炼烧而成,油色犯黑,还有浅淡的焦味儿,并且有一点比较奇怪的是,夏谦脸上的尸油与胡殷儿脸上的尸油味道并不相同,至于他们为何要往脸上抹尸油,秦鹿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不论她如何威逼利诱,如何下狠手,夏谦也只哆哆嗦嗦地说了句‘不知道’,其余的他倒是一应说全,就差将自己门下生意每日能挣多少银钱,他家里的银钱都藏于何处都给说出来了,偏偏提到了‘脸’时,他一震之下,什么也没松口,便是脑子不清醒时,也记着‘脸’是不能提的。   画舫于江上飘了一夜,秦鹿也实在问不出什么来了,等会儿天再迟些,恐怕等船靠上了岸,夏家的那几个打手伙计便都找来,秦鹿倒是不担心打不过,只是不想惹麻烦,干脆还是一脚踢在了夏谦的身上,转身掀开金丝纱帘,出了画舫内的小屋,站在船头摇醒了驶船人,叫他将船靠岸。   驶船人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朝江面看去,初晨的阳光如碎金般落入水中,起了一层波光粼粼,小小画舫慢慢朝江边行驶,停泊在江岸旁的青楼后院处。   小船较矮,距离岸上还有不少高度,秦鹿也不在乎,轻轻一跳便上了岸,身轻如燕好似会些功夫,她手上晃着从夏谦那儿拿来的仕女图折扇,三步做两步离开这脂粉气重的地方。   驶船的伸手揉了揉眼,见那女子离开时身上穿的是墨绿长裙,似乎与昨日入船时穿的不同,于是大着胆子去那画舫内,掀开金丝纱帘朝里看,正看见夏谦躺在船内,也未上软塌,脸颊两边红彤彤的,一副餍足的模样,却不知那张脸上的红却是被扇子给打出来的。   秦鹿虽在船上晃了一晚上,不过也不算完全的一无所获,正准备去欢意茶楼找李传,今日早早定下胡殷儿晚上陪客的时间,再看看胡殷儿脸上的尸油究竟与夏谦脸上有何不同,也好找出其中关键,只是没曾想还未离开这秦楼楚馆的巷子里,便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秦鹿。”   秦鹿脚下一顿,背后瞬时发麻,她慢慢回头,正瞧见身穿蓝袍的银发男人站在一棵柳树下,江边垂柳随风摇摆,几缕枝丫拂过对方的肩头,只见刚出一半的阳光透过紫云,带着薄薄金色落在了银发上,秦鹿一时看得有些痴了,却又没忍住挂出一笑,心里高兴。   害怕梁妄喊自己名字,这是条件反射,但看见梁妄高兴,却是发自内心的本能。   “主人来啦。”秦鹿转身朝梁妄那边跑过去。   她本想着今日去万色楼了解了情况后,再拖两日,不急着找出原因的,等到几日不回去,说不定梁妄就要来找了,却没想到这才出来一日,梁妄就跟来了。   秦鹿脸上的笑容正好迎着阳光,有些刺眼,等人走到自己跟前了,梁妄才上下打量着她。   在外一夜,秦鹿的身上几乎都是画舫内挥散不去的旖旎熏香味儿,她手上还拿着东西,梁妄将目光落在上面,一伸手,秦鹿便心领神会地将扇子交给了对方,然后笑道:“这是那夏谦的扇子,我觉着有趣,所以就拿回来了。”   一提夏谦,梁妄微微抬眉,二提有趣,梁妄的嘴角也缓缓勾起,再看秦鹿一脸高兴的样子,梁妄展开了折扇,扇面上几乎衣不蔽体的仕女图刺入眼中,然后他合上了扇子,随手丢入了明江内。   “哎!”秦鹿看着扇子几乎没有停留便入了水,转眼消失不见,那扇骨可是金子做的,好歹能卖钱啊。   “怎么?舍不得?”梁妄反问,单手背于身后,宽大的袖口微微招风,吹出了蓝袍内红色的内衬,秦鹿连忙摇头:“没有的事儿,主人乐意丢,我等会儿捞上来再让您丢一次。”   梁妄嗤笑一声,秦鹿忙跟上。   她没料准梁妄怎么会来这个地方,即便是要找她,也不至于亲自到秦楼楚馆处来,至多在欢意茶楼内候着就行了。现下出现了,似乎心情算不上好,看来接下来说话得斟酌着点儿,以免触了霉头,被梁妄提着领子就回无有斋,李传也丢到一边去了,这种事未必不会发生。   “主人怎么会来卓城?”秦鹿问完,顿时一笑:“一定是为了李传的事情吧?”   “本王听谢尽欢说,你于夜里跟着个野男人跑了?”梁妄提起这话,只觉得好笑,偏偏那骑驴而来的谢尽欢说得煞有其事,还将夏谦的相貌仔细形容了一遍,更说这夏谦是卓城内有名的纨绔,被他摧残的娇花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招蜂引蝶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更说秦鹿走时眼含春笑,娇若明花,就连五鬼之一的贪贪都丢在一边不管不顾了,一副要私奔了的架势,让梁妄赶紧过来看着她,别叫她被夏谦占了便宜。   梁妄当时正迎着烛火写符,听见这话没多在意,说了句:“她想走也留不住,随她去吧。”   谢尽欢听见这话,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脑子一抽,说了句:“若道仙觉得秦姑奶奶走了也无碍,不如将五鬼戒指收回,转赠于我吧,我也可留在道仙身边好好学习,终有一日能代替秦姑奶奶办事的。”   梁妄这才停下笔,恍然道:“对了,还有五鬼,她若真遇上了心仪之人,跟人走了也无妨,五鬼是要留下的,还有那具身子也不可带走。”   谢尽欢听懂了五鬼,却没明白‘身子’是什么意思,只是如热锅上的蚂蚁,在院子里不知焦急了多长时间,见梁妄又是看书,又是在盒子里找了一些铜钱,手腕上系着红绳觉得结打的不好看,解开再重新打了一个。   那一院子才破土而出的嫩苗儿被谢尽欢踩死了不少,被梁妄瞧见,只说了句‘赔’,便又不疾不徐地跟着谢尽欢出了无有斋。   来卓城的路上,梁妄问谢尽欢,秦鹿与那夏谦是在什么地方见到的,如若是花前月下,不失于一桩美事,结果谢尽欢说,两人是在青楼门前碰的面,按照夏谦那性子,多半也是将人带到了青楼后的画舫内游船了。   梁妄入卓城,没去欢意茶楼坐着,而是直接去了秦楼楚馆后的明江边上,正好瞧见秦鹿从画舫内出来,脸上带笑,高高兴兴的,仿佛得了什么美事,手上握着的一把扇子也分外眼生,不是他给的东西。   现下秦鹿跟在梁妄身后,听见梁妄说她半夜跟着个野男人跑了,立刻就知道这话必定是谢尽欢说的,于是抓住机会便抹黑谢尽欢:“老谢这人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主人别信他,我跟夏谦离开是有正事儿,对了!这东西主人可认得?”   秦鹿拿出了一块石片,石片上几粒晶莹的黑色油珠正散着淡淡的异香,梁妄瞥了一眼道:“尸油。”   “是了!这东西抹在人脸上有什么用?”秦鹿说:“这种尸油也非自然而成,显然是经过烧炼,比普通尸油要更加费时费工,若要用来吸引异性,还不如普通尸油有用,而且抹了尸油的两人相貌都很不错,根本用不着这些,为何还要将尸油涂了满脸?”   梁妄朝秦鹿伸手,秦鹿立刻将石片交到他手上。   石片非石,而是犀角,上头的尸油几乎凝固住了,梁妄只拿在手中看了一眼,也未细细研究便道:“艳符所练的尸油,可入药治伤,不过效果不大,唯有对尸油所出的本体才有储存生肌的用处。”   “死了的人为尸体,尸体炼化的尸油,只对尸体本身有效,这算什么?”秦鹿刚说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顿时背后发麻:“李传的妻子绾儿被人割去了面皮,尸体烧焦皮肤却完好无损,显然是道中人所为,尸体炼化的尸油用于保存面容,可是如此?”   梁妄点了点头,秦鹿又说:“那这事儿非主人管不可了!”   两人出了秦楼楚馆的巷子,街边已经有些摆早点摊位的门前冒着热腾腾的白气,秦鹿说罢梁妄便想反驳一句,不管两个字就挂在嘴边,却没能说出口。   如若真是如此,那的确是他应当管辖的范围内了。   梁妄存活于世一百零二年,化身为道仙已有七十七年,他这等身份,除非找到合适的接班人,否则就得一直活下去,处理这阴阳间的琐事儿。   世间并非不许鬼魂存在,也并非不可妖灵化人,只是凡事皆有规矩二字可言,坏了规矩的人归他管,没坏规矩,若因人之私欲被一些邪祟缠身的,他懒得去理会,又不是没吃过亏,何必再对变化莫测的人心起同情之意?   秦鹿瞧见路边炸了几串油条已经出锅,于是花钱买了点儿,两根油条一个自己抓着,另一个递给了梁妄,梁妄没接,只问她一句:“钱哪儿来的?”   秦鹿道:“从夏谦那儿搜来的。”   “改不了匪性。”梁妄说罢,秦鹿吃油条的动作顿了顿,眼中闪过些许愣然,随后扯了扯嘴角,却没什么笑意,然后说:“主人还是仔细调查一番,如若真是同道中人坏了规矩,主人出面,也可及时止损。”   梁妄只轻轻嗯了一声,到了欢意茶楼,秦鹿本想跟上去,却被梁妄吩咐在门外站半个时辰,秦鹿愣了愣,问了句:“为何?我没做错什么事儿吧?”   梁妄没回头,只说:“吹吹你身上的气味。”   那是画舫里,合欢香的味道,其实味道并不难闻,秦鹿初嗅时还挺喜欢,不过联想起梁妄说的‘匪气’二字,心里顿时有些堵得慌,再好闻的香,若是不雅,也配不上她这张脸不是? 第10章 桃花人面:九   梁妄让秦鹿在门外站半个时辰,秦鹿就不能入欢意茶楼,谁让梁妄是她的主人。   谢尽欢没想到梁妄真的把秦鹿给抓回来了,只是在茶楼内没等到人,于是从二楼窗户探出个脑袋朝下看,就见秦鹿坐在欢意茶楼的门口石墩子上,手上拿着两根油条在啃,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   谢尽欢下了楼,走到秦鹿身边时还咧嘴对她笑了笑。   秦鹿瞥了他一眼,也没在意,将手中咬过了的油条递给对方,谢尽欢接下了,并未嫌弃,也没觉着如此暧昧,只是跟着秦鹿一起坐下,吃了一口油条后说了句:“不错,挺酥香的。”   “你看你多识货,我给他吃他还不吃呢。”秦鹿撇了撇嘴。   太阳已经升起来,晨光落在两人身上,略微有些燥热,秦鹿伸手扇风,又觉得夏谦那扇子被扔进水里了着实可惜,只摇了摇头,低声骂了句:“阴阳怪气的,难伺候。”   谢尽欢险些被油条噎住,回头看了一眼,没瞧见梁妄,于是压低声音问秦鹿:“你就不怕他听见啊?”   “他是神仙吗?背地里骂这么多年了也没听见过,怎么这句就听见了?”秦鹿说罢,又挑眉看向谢尽欢:“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儿离开王爷呢?”   “哪儿有的事儿。”谢尽欢连忙摆手,摆出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我这不还想讨好秦姑奶奶,日后好与贪贪姑娘多见见面嘛。”   “得了吧。”秦鹿吃掉最后一口油条,将手往谢尽欢的身上擦了擦,擦干净满手的油后才说:“你连夜去找王爷,其实多少也有点儿试探的意思吧?或者说,你就是在挑拨离间,若我走了,你便有机会能坐上我的位置,五鬼戒指自然就是你的了,到时候你想与贪贪花前月下她还能不从?王爷那一身本事,多少也得被你偷学了去,等你找到如他这般不老不死的法子,还不得可劲儿地造作呢?”   秦鹿说完,一双眼弯弯地朝他看去,谢尽欢被她看得背后一凉,手里的油条也吃不下了,只觉得自己的心思似乎被眼前这人给看透了。他其实也有点儿这种想法,只是不那么浓烈,秦鹿跟在梁妄身后七十多年,他认识梁妄不过四十年,统共也没见过几次面,自然是比不上的,所以也不敢肆意妄为啊。   此番出来,谢尽欢本想看秦鹿笑话,却没想到被秦鹿说穿了心中所想,于是对秦鹿拱了拱手,收敛了玩笑的意思,这便回到了欢意茶楼内。   半个时辰之后,太阳将秦鹿脸上晒出了点儿薄汗了,她才起身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入欢意茶楼后让小二给自己倒一杯花茶来,这便一路去了二楼,顺着梁妄身上那股清雅的香味儿找到了雅间。   茶楼的雅间是一道镂空的木质屏风拦在门前,将雅间内的布置遮拦,只能隐约瞧见影子在里头动作,却是看不清里头是谁的。   这一扇屏风上是青竹迎雀,进门瞧去,梁妄坐在茶桌后,茶桌边上有个小巧的炉子,炉子上头放着厚重的一截青竹,青竹里头的水已经煮沸,秦鹿走了过去,取了小勺舀了热水浇灌茶杯,洗了茶杯之后再从一旁的茶罐里拿出晒干的竹叶,连着纤细的竹枝,放入了两节后,再用竹筒内的沸水冲泡,递到了梁妄跟前。   梁妄的羽扇不知从哪儿取来的,天音也在金丝笼内,正望着秦鹿泡茶。   等秦鹿泡好了茶,小二给她端来的花茶也到了,两朵菊花缠着几朵忍冬,浅淡的香味儿冲撞着竹叶茶,秦鹿喝了一口,才想起来贪贪还在谢尽欢的房内,自己没来得及起身去找,谢尽欢便将李传带来了。   秦鹿朝梁妄看去,没见他皱眉,便知道是他应允的,李传这事儿,梁妄得管。   李传看见梁妄时还战战兢兢的,上一回在秦戏楼里见到对方,他便知梁妄性子不好相处,冷冰冰的,似乎天生一股傲劲儿,将谁也不看在眼里,哪怕他坐着,对方站着,他也不会抬眼看对方一下。   在场四人,只有秦鹿是能在梁妄坐着时陪着坐的,秦鹿端着花茶,这个时候自觉不出声,等梁妄来说。   “将你的事,再从头至尾说一遍。”梁妄说了这句话,端起竹叶茶喝了口,口齿留有竹叶清香,浅淡的苦涩之后便是回甘,甜到喉咙,竹叶的量与水的温度也刚刚好,他不自觉睨了秦鹿一眼,这人已经放下茶杯,抠手指玩儿了。   谢尽欢推了李传一把,李传立刻将说给秦鹿听的故事又翻了出来,只是这回多了他们昨日在万色楼里发生的事儿。   梁妄这才淡淡道:“古有奇书,名《道者阴阳》,内十二卷有提到,世有桃花婆,可取人面容,改而换之,以尸体炼制的尸油能保容颜不枯,尸体途径,只能买卖,多收年轻貌美者,卖尸可得千金,换脸需怀宝玉。”   秦鹿想起来,这本书先前梁妄让她读过,只是她看书从来都不记在脑子里,过一遍就忘了,也只是走个形势。   《道者阴阳》这本书,是梁妄的师父走了一千多年见识各类形色而写的,谢尽欢哪儿能看过这本书,所以他也不知道。   梁妄问李传:“你妻子生前貌美?”   “是!”李传点头,若非绾儿生在小村落又依靠着河边,凭着她的相貌,恐怕十里八乡的人都得来看了,哪儿可能十六岁还未嫁出,等来了李传。   “死后,可是你因为家中无米,又需钱财读书入燕京考取官名,或打通人脉关系,这才将你妻子的尸体卖给了桃花婆?”梁妄再问,却是直击人心。   他将世人的心看得很暗,人都有自私的一面,难保李传不是先卖了尸体后不满足,又想将他妻子的面容取回,又或者以此威胁桃花婆给得更多的好处,双方未曾谈拢,这才找到了秦戏楼来。   梁妄问完,李传的脸刹那白了,他满眼不可置信,摇头道:“我将绾儿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都重,如若可以,我愿意以我的命换她生还,只是生死之事,我又如何能左右?只是绾儿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人挖去了面皮,烧成干尸,我只是想为她讨回公道!”   梁妄放下茶杯,嗯了一声:“生死之事,也未尝不能左右,你妻子死了几时?”   李传顿时一怔,讷讷地回答:“已过百日。”   “原来才只百日,未到七年,魂魄皆可召回,世人轮回,需过上百载,你若愿意以你的命换你妻子的命,不如我便朝下写一张符令,用你的魂魄换你妻子的魂魄,叫她复生如何?”梁妄又说。   李传呼吸一窒,眨了眨眼,一时没了反应,就在梁妄嗤地一声后,他突然跪地,重重地给梁妄磕了个响头,脸上已经有泪痕了,哭哭啼啼道:“那便请大仙,一命换一命吧。”   梁妄这时才认真地看向李传,静默了许久,直至一旁竹筒里的水逐渐变少,沸腾到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后,他才轻轻晃了晃羽扇道:“本王骗你的。”   李传浑身一颤,不知是劫后余生的庆幸,还是大失所望的怅然。   “先去万色楼,接近胡殷儿后,想办法套出桃花婆所在。”梁妄扇子不停,已经径自逗鸟儿了:“桃花婆藏身之处无可寻觅,只有近了,我才有能耐找到。换脸之事,古往今来有之,但面皮皆得储藏百年之后才可再用,否则遇见故人,乱了秩序,而尸体与面容,都得经过心甘情愿的买卖而成,不得擅自盗尸,坏了规矩。”   如此,梁妄还得派人去万色楼。   谢尽欢虽然不常出门,但他在卓城也有几十年了,欢意茶楼的老板长什么模样,卓城内稍微有头有脸的人物都知道,而且谢尽欢在人跟前都是神经兮兮的道士类,平日里根本不近女色,似乎也没那方面的需求,突然去万色楼找胡殷儿,过于显眼。   一直安静的秦鹿这个时候开口:“不如主人自己去?凭你的相貌,定能将胡殷儿迷得神魂颠倒。”   梁妄朝秦鹿瞥了一眼,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一双眼却没从她的脸上挪开,无所谓似的说了句:“好啊。”   秦鹿一顿,眨了眨眼说:“算了,主人还是留下吧,您太过貌美,入了万色楼,恐怕得被那些奔放的金发碧眼姑娘按倒,被人占便宜,得不偿失的。”   谢尽欢指着李传道:“让他去。”   几人朝李传看过去,李传其实长得还行,斯斯文文干干净净的,只是身上一股子穷酸书生的气息过重,又在牢狱里待过一年,眉宇间尽是阴郁低迷,没个富家公子的样子,谢尽欢说他还有几件贵衣服,可以借李传穿穿,便让李传白日里去万色楼,花一千两找胡殷儿。   “让谁跟着?”秦鹿问完,梁妄道:“李玲珑。”   胡殷儿是万色楼的头牌,进出自然有人跟着,即便是她的房内,被人花银钱买了,估计外室也有姑娘得望着,秦鹿和谢尽欢想要混进去不太容易,但五鬼不同,可化形,也可不化形,戒指在哪儿,他们就在哪儿。   秦鹿将锁了李玲珑的戒指交给李传之后,便让谢尽欢去给李传打扮了,别说,李传穿得富贵些,顿时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就连秦鹿瞧见也不觉多看了两眼,似乎有些陌生了。   李传口袋里藏着银票,心里也有几分底气,加上李玲珑就飘在他身边满是嫌弃地催促他快点儿,这便大白天里又去了一趟万色楼。   万色楼内,昨日在此留宿的人也都差不多醒了,陆续朝外走,偶尔也有几个无事可做的,白日里进来喝茶叫几个普通姑娘作陪。   李传身上穿金戴银的,一看便是非富即贵,他一出现,龟公立刻便迎了上去,李传将银票拿出,龟公眼睛都花了,连忙叫来了万色楼的嬷嬷,那年过四十的嬷嬷摇晃着软腰,蛇一般地游过来,脸上脂粉厚重,却依旧有几分未脱去的媚骨在。   “这位公子瞧着眼生,不是卓城人吧?”嬷嬷问。   李玲珑在后头说一句,李传便学一句:“闻名而来,想见胡殷儿。”他将银票递给了嬷嬷。   嬷嬷有些为难道:“真不巧,今日殷儿已经被人定下了,昨夜夏老板给了千两,便是要今晚呢,不如这位公子明晚再来?”   “我要白日也可。”李传说罢,嬷嬷顿了顿,说:“白日……白日我们殷儿可不陪床。”   “千金换得美人一面,又何须陪床这般俗气?若胡殷儿小姐当真貌若天仙,一晚万金本公子也不嫌贵的。”李传说罢,嬷嬷顿时眉开眼笑,领着李传朝楼上走,一边走一边道:“公子可真是会挑人,殷儿可是我们万色楼的花魁,如今也没见过几位恩客呢。”   李传尴尬地笑了笑,跟上后,李玲珑四下打量了万色楼几眼,几个未穿衣服地在楼道尽头走过,他瞧见了也不屑,哼了一声从怀中取物,于这声色场所,认真看起了圣贤书来。 第11章 桃花人面:十   李传被嬷嬷领到胡殷儿的房前时,胡殷儿正在里头与人说话,房门没关,从里面一缕缕飘出合欢香的味道,青烟袅袅间,身穿黄衫的女子半露香肩,歪歪地依靠在软椅上,面前放着一盒首饰,里头什么值钱的玩意儿都有。   她拿起一个仔细瞧了瞧,对着正在为她敲腿的两个婢女道:“你们喜欢吗?”   两个婢女看了一眼胡殷儿手中的珍珠手链,喜欢得紧,于是点了点头。   胡殷儿顺手拿起了一把小剪刀,将手链剪短,一串珍珠滚落在地,啪嗒啪嗒地散布在房内周围,胡殷儿单手掩嘴,笑吟吟道:“捡到了就都归你们的,谁捡到多,谁拿得多。”   两个婢女听见,立刻道谢,然后便趴跪在地上脸贴着地去找那散落的珍珠,这场面倒是让胡殷儿笑得更开心了,她仿佛没瞧见有人正走进来,又拿起了个红宝石戒指戴在了手上,说道:“我以往听人说,京里的贵人们逢年过节便喜欢这些玩乐,给些好处撒下去,让手下人哄抢,自己在上头看热闹,现在看来,果真有趣啊!”   那两个婢女脸色一白,却还是赔笑着说:“多谢殷儿姐姐赏赐珍珠!”   嬷嬷见她这般没正形儿,低声干咳,给了个提醒,胡殷儿瞧见嬷嬷,笑着也没起身,只是颇为恭敬的口气打了个招呼,又瞧见嬷嬷身后跟着的人,有些疑惑:“不是说了我白日不见人吗?”   嬷嬷道:“这位是外来的李公子,人家出了千两,只要你两个时辰陪陪说话,又不要你作甚,这还不乐意啊?”   胡殷儿一听,连忙笑着起了身说:“乐意,李公子相貌堂堂,一副贵人相,便是不给银钱殷儿也愿意作陪的。”   逢场作戏的好听话,李玲珑啧了啧嘴,让李传凑近些,自己再认真看。   梁妄教秦鹿识字只教了个开头,后来许多时候都是李玲珑盯着的,教秦鹿背书也只说了要背哪几本,也是李玲珑一遍遍看着秦鹿背下的,秦鹿不记得《道者阴阳》,李玲珑却是记得的,除了《道者阴阳》还有一些其他书,要想从胡殷儿身上套些信息下来,无需问话,只要看,和闻便可了。   李传坐在了胡殷儿的身侧,一双眼紧紧地盯着胡殷儿看,他看着对方的眉眼,与绾儿没有丝毫差别,甚至连胡殷儿的耳垂那处,也有一个浅浅的已经塞住了的耳洞,左耳有,右耳没有。   绾儿曾告诉他,是因为她娘见人家姑娘家都有耳坠好看,所以入城那日买了一对银耳坠给她,绾儿怕疼,她娘给她戳了一半她便受不了,死活也不肯再打耳洞了,便就这样作罢,后来那对变了色的银耳坠,还跟着绾儿一起嫁入了他家。   相貌可以相似,细节却不会相同,李传想起自己在棺椁中看见连着半边头皮和耳朵一起被割去了的绾儿尸体,双手在膝前握紧,他恨,恨及了拥有绾儿这张脸的人,可他又爱,爱这张脸如今还能生动含笑地看着他。   胡殷儿觉得李传古怪,泡了茶给他,他也不喝,自己说了几个能逗趣的笑话,他也不笑,问了对方几句话,他也不说,胡殷儿便没了兴趣,任由他坐在那儿,像是活脱脱没见过美人的模样一直盯着自己瞧。   李玲珑对李传道:“摸一摸她的脸。”   李传一怔,颤巍巍地伸出手,然后摸了一把胡殷儿的脸,手很快就藏入袖中,将指腹摸到的全都涂抹在了犀角上。   胡殷儿一惊,嗤地一声笑起来:“你们有钱的公子哥儿,还真是不一样,有的人喜欢花前月下,就爱听我说些有的没有的,李公子来了一句话不说,直接动手,瞧您长得斯文,原来这般孟浪呢。”   李传脸上一红,有些不好意思,李玲珑却在一旁围着胡殷儿转,一双眼细细打量对方的脸,瞧见胡殷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见了她的茶杯中并非是茶,而是一些古怪药物,里头泡着几块肉干,便心中直犯恶心。   李玲珑让李传多问问胡殷儿的来历,这个胡殷儿倒是没有隐瞒,过去的惨痛经历,能够激起有钱人的保护欲,还会用更多好东西来哄她,她每每说来都能奏效。   于她是道:“奴家命苦,原是穷人家出来的,村子里遇了水难,举家迁徙,本想去富饶城池投靠,可那个城池的官兵根本不管事儿,见难民多了,便将我们往外赶。爹娘都在人群中被官兵打死了,城中官员向上报,说我们闹事,公然殴打官员,毁坏施粥粥铺,所以燕京那边也不管我们了,我便四处流浪,直到遇见了要来卓城开青楼的嬷嬷。”   后来,嬷嬷见胡殷儿相貌好,便给胡殷儿饭吃,让她跟着自己,胡殷儿也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不过为了一口饱饭,她也愿意流连于这烟花之地,至少这里不愁吃喝,还有去处。   说到这儿,胡殷儿垂了半滴泪,李传安慰了一番,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等从胡殷儿的房中出来了之后,李玲珑又让李传问了一遍嬷嬷她是如何认识胡殷儿的,嬷嬷说她见到胡殷儿时,胡殷儿穷酸得很,像是难民一般,瞧见了她便巴着她不肯松手,说想要到青楼来做陪女,嬷嬷嫌弃胡殷儿脏,一开始没同意,只是在那镇子里逗留了两日后,胡殷儿再次上门了,还是那套衣服,只是脸蛋洗得干净,露出了张精致漂亮的脸来。   嬷嬷说:“好在她聪明,知道找我,也算是互赢,我得了个招牌,她再也不用过以前的苦日子,双方都好,如今她可算是飞上枝头了,等哪日攀上了位贵客,便是真的成了凤凰。李公子若有要赎她的意思可得趁早,昨日夏老板可说了,愿意以五千两黄金换殷儿的自由身呢。”   李传道了谢,便离开了万色楼,离时已过午时,居然也未吃饭,于是空腹一路朝欢意茶楼过去。   李传回到欢意茶楼时,谢尽欢正狗腿地给梁妄和秦鹿布菜,一桌子全是素的,炒菜心,玉米粒炒青豆,水煮豆角,蒸甜糕,桂花糯米藕,红豆莲子羹,还有荷花酥。   秦鹿吃得挺开心的,梁妄倒是对什么都没兴趣的样子,每样尝两口,然后便放下筷子喝茶了,荷花酥倒是多吃了一个,恐怕是因为味道不错。   几人见李传回来了,秦鹿便没再花时间在吃上,反正她吃不吃都不饿,填肚子只为解馋。   入了雅间,梁妄只淡淡地看了李玲珑一眼,李玲珑对着李传喂了声,李传才将犀角放在了梁妄的跟前,犀角上果然也有尸油,可见秦鹿昨天晚上看到的没错。   胡殷儿脸上的尸油与夏谦脸上的尸油炼制方法相同,即便是不同的桃花婆,炼制尸油的法子多少也有些偏差,这两人脸上的尸油是以同种方法炼出来的,很可能两人见过的是同一个桃花婆。   除此之外,李玲珑说了不少,只是李传在旁边一直静默着。   李玲珑说:“那位胡殷儿姑娘满嘴谎言,问她来处,倒是说了个去年发了水的镇子,镇子的确毁了,里头的人也大多逃去他处,但她说起自己身世时故作娇柔,显然添油加醋,不过她是秋水镇的,估计不假。”   梁妄又朝谢尽欢看去,谢尽欢立刻道:“秋水镇也在煜州,不过为煜州明江的下游,因为河坝偷工减料在去年出了水灾,难民躲藏了大半年也无去处,现在……倒真是不知道那些人到哪儿去了。”   “都是煜州人,看来桃花婆也在煜州了。”秦鹿说罢,朝梁妄看了一眼,等他吩咐,梁妄却让李玲珑继续说。   李玲珑道:“我又让李传问了嬷嬷,才知道这胡殷儿曾两次找过嬷嬷,是自愿入青楼卖身的,第一次嬷嬷没见她,隔了两日后倒是漂漂亮亮地出现了。若她第一次找嬷嬷时便是个大美人儿,嬷嬷不会没发现,漂亮的人即便脸上再脏,也依旧遮掩不住,便是秦姑奶奶这般的,朝脸上抹了锅底灰也是美人一个,便可知她在找嬷嬷第一次时,依旧是个普通相貌的女子。”   “两日之内,改头换面,以她这个穷人的脚程,可知桃花婆离得并不远。”谢尽欢说。   李玲珑点头:“嬷嬷说,她捡了胡殷儿的地方,是徐镇,徐镇在北,倒像是万色楼从北方一路过来的路线会经过的地方。”   “徐镇……是我老家那边。”沉默已久的李传,终于开口说话了:“徐镇距离我住的镇子不足百里,镇子较大,我也曾跟着同乡的文人去徐镇参加过诗会,知道那个地方。”   “徐镇的方圆五十里之内,便是桃花婆所在之地。”秦鹿算了一下普通人的脚程,加上来回,最多也就是这个距离了,且桃花婆想要盗取尸体,尸体就必须得新鲜,李传妻子的尸体被盗,烧干了尸油再被送回,桃花婆也不会离那儿太远。   只是方圆五十里地……也不小了。   几个镇子,几十个村落,说不定还占了山头,若想找到,还得废许多功夫。   “一切都是猜测,切勿妄下定论,免得去了浪费时间。”梁妄这时才开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李玲珑见他喝茶,才想起来一事儿,说:“我见那胡殷儿,在喝胎!”   “喝胎?!”谢尽欢从未听过这种说法,就是秦鹿也一知半解的,谢尽欢不知正常,李玲珑对着秦鹿那边不屑地摇了摇头,心想日后道仙若再让她背书,可得好好背吧。   “何胎?”梁妄虽问,但心里多少也有计量了。   “人胎。”李玲珑道。   “我听人说,胎水有营养,胎膜也可入药,你说的人胎可是这个?”秦鹿问。   李玲珑摇了摇头:“实打实的,人肉胎。”   这话一说,周围人顿时都静了下来,唯有梁妄的眉心微皱,眼底出现了几抹不耐烦的神色。   “活人胎不可取,死胎却也有人丢的。”李玲珑说:“我尚且在世时便听说了一些吃人胎的,都说胎补气神,男人喝之壮阳,女人喝之养容,还有调理之效,只是这人胎之效,我知道的不多,还得问道仙才行。”   梁妄放下茶杯,抿了抿嘴说:“女子产子如过鬼门关,孩童生死一半一半,死了的孩童也有人花钱买之,多为穷人家卖去药铺为药,婴孩的尸身也有人收,晒做肉干,时时服用,可抵衰老,但有瘾症。”   秦鹿一听,朝一旁的谢尽欢看去,问他:“你吃过没?”   谢尽欢扯了扯嘴角:“鹿胎吃过,人胎不曾有。”   他也是六十岁的人了,长了张三十的脸,除了那些稀奇古怪的丹药,这些别人口中吓人的东西,也是碰过几回的。   见秦鹿往边上走了走,谢尽欢嘀咕了声:“你都见过人吃人,吞肠咽肺的,还怕我吃过鹿胎?”   “是嫌弃。”秦鹿摇头,问梁妄:“主人可有解决的办法?”   梁妄挥动羽扇,道:“如此爱美,不如毁之。” 第12章 桃花人面:十一   一听梁妄说要毁了胡殷儿的相貌,李传立刻抬头:“不可,那是绾儿的脸!”   梁妄微微挑眉,仔细看了李传一眼,他这一眼叫李传莫名有些心虚,渐渐将头低下,不再言语,反倒是秦鹿开口:“人都死了那么久,放入棺椁中她的脸早就该腐烂了,你又有何舍不得的?不会指望我们将你妻子的脸要回来,还能永葆青春不败吧?”   一句话,将李传所有想说的全都堵死。   梁妄给谢尽欢一个眼神,谢尽欢立刻心领神会,说给李传午间还未用饭,让后厨给他弄点儿吃的,便将人领了出去。   秦鹿收回了戒指,李玲珑也回到了戒中,五指戒指上的纤细链子自动连上,秦鹿坐在了梁妄的对面开始泡茶。   谢尽欢的茶楼里有不少好茶都是足以进贡给皇宫的,全都被他以银钱买下了一部分,作为每年孝敬给梁妄的礼物,好从梁妄那儿获得几张符纸,或者几本关于道法内容的好书。   等雅间内就剩下梁妄与秦鹿二人时,秦鹿才小心翼翼地说:“主人打算怎么毁了胡殷儿的脸?”   这件事,看方才李传的态度也知道不能叫李传知晓,说不定这个人会做出什么蠢事来坏了他们的计划,所以梁妄才会让谢尽欢将人带走。   梁妄从袖中拿出了一盒鸟食,用银勺子舀了点儿塞入金丝笼内给天音吃,才说:“化尸水对活人无效,唯有死物才可腐烂,等会儿我给你些,想办法融入胡殷儿平日所用的物件里,不出三日,她的脸即便有尸油护着,也得出问题,届时她自然会主动去找桃花婆修复面容,桃花婆所在之处,便可找到了。”   秦鹿点头,笑着恭维一句:“主人真聪明!”   梁妄瞥向她,又见秦鹿歪着头一副乖巧的模样,一双眼细细地打量对方的目光,秦鹿并未真笑,所以眼里没有光。   她这个人,即便再擅长隐瞒,许多情绪还是逃不过梁妄的双眼,恐怕真的是活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彼此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知道下一步想做什么。   秦鹿以往若真心笑,眼睛并未很弯,却很亮,眸中能倒映出对方来,一旦笑绝对会露出牙齿,不似现在这般,眼弯却不亮,光扬嘴角。   梁妄也不戳穿对方,毕竟早间两人之间还闹过些小别扭,秦鹿没那么快就真心主动讨好他来,但他也知道,今日未过,早间的那些不愉快就会被秦鹿彻底忘记,她这个人从来如此,记恩不记仇,记吃不记打,所以也难管教,不论他让她学什么,总是每样都会,却不精专,不管梁妄怎么罚,她也扭头就忘。   好似除了吃喝练武,也没什么能叫她提起兴趣的文雅爱好,唯一尚且算是拿得出手的,便是泡茶了。   抬起杯子喝了一口竹叶茶,梁妄突然道:“其实若找胡殷儿不方便,也可从夏谦那边入手,你不是见过他了,将他的脸毁了,他也能去找桃花婆的。”   秦鹿一听,抿了抿嘴,回想起她昨晚在船上折腾夏谦的那些招式,她走时,那人的脸还是红肿的,夏谦在万色楼喝了太多酒,后半夜没憋住就尿了一身,太多惨状都叫秦鹿看见了,她再去……恐怕不能近夏谦的身。   于是她摇了摇头:“还是不了吧?”   “是因为他好看?”梁妄问,秦鹿似乎有些没懂:“咦?主人怎么知道他长得不错?”   梁妄漫不经心道:“谢尽欢说的,若非是个俊俏男子,怕是不会叫他以为你半夜出门是跟野男人私奔的了。”   秦鹿撇嘴,心里骂了谢尽欢一句,却在嘴上说:“再好看,哪儿能比起主人的十分之一啊,主人可是道仙,我日日对着仙人之貌,又如何看上那等纨绔!这不是那晚在画舫,我与夏谦之间闹了些不愉快,他现在若见了我,恐怕得让身后跟着的十个八个家丁追着我打,我去……不是自讨苦吃嘛。”   夏谦的那些家丁看上去像是打手,各个儿一身腱子肉,胳膊都比她大腿粗,两三个她尚且能对付,十来个她就是被人按在地上一捏就得碎全身的骨头,那些都是人,又不是鬼魂妖邪,难道她还能叫五鬼出来帮忙的吗?   说到这儿,秦鹿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于是扯开话题问梁妄:“王爷可曾坐过画舫?”   梁妄吹去杯中浮叶,摇头。   他自生下来那年,北迹就开始攻打西齐了,两年后北迹取得燕京,他尚且学会走路,正牙牙学语之际,便跟着奶娘到处逃命,若非是遇上了师父,也不能活到二十多岁,师父将他送还给正在逃亡的皇帝,后来兜兜转转几十载,他不知跟着残存甚至不能组建成健全朝廷的西齐去过多少地方,经过多少生死擦肩。   这么些年,光养成了养尊处优的性子,并没去何处玩耍过,唯有成了不死之身后才渐渐自在些,却也习惯了束缚的生活,享乐之事,唯有听曲听戏,品茶看书,吟诗作对,溜鸟儿逗蛐蛐儿,再有其他,便是耽乐,他不会去做。   秦鹿笑着道:“明江上的画舫入夜了还是很好看的,江面上一片波光粼粼,彩灯照明月,歌声扬十里,王爷若是晚间无事,不如在我往胡殷儿平日用品中撒了化尸水后,便一同去租个画舫游江吧?”   梁妄望着她,瞧见她目光灼灼,若含星火,称呼也从‘主人’换成了‘王爷’,于是没忍住莞尔一笑:“亏你约本王玩乐还不忘正事儿,也罢,本王酉时在江岸等你。”   秦鹿见梁妄答应了,心中更是欢喜,她双手托着下巴,眉眼含笑地望着对方,眼底布上的情意却是一点儿也不经掩藏,直勾勾地表露出来,直到梁妄伸手点了点茶杯边,她才想起来泡茶,又给梁妄添了一杯。   李传吃完了饭还想去找秦鹿和梁妄,问问他们打算怎么毁胡殷儿的脸,只是谢尽欢提醒了他一句:“人家何等人物,便是你去了,听见了,知道了,又能如何?此事已非你妻子面容被盗这般简单。”   李传听见这话,上楼的脚步停下,面色难看,却是忍了又忍,他身子一半已经探上了二楼,转过头看向雅间内的两个人影,屏风后的影子微微晃动,谈话的声音很低,他咬着下唇,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退回了一楼。   谢尽欢抿嘴笑了笑,说了句:“这就对咯,来吧,知道你心情定不愉快,爷请你免费听书,我这茶楼内的说书、唱书两位大家可都是煜州内的名人,光是坐下就得先交十两呢,来来来,茶水瓜果免费,尽情享用。”   谢尽欢按着李传坐下,李传却没那么多心思了,只是秦鹿在天色将黑的时候离开欢意茶楼,他不自觉回头看了对方一眼,只是这一眼,也没跟上,双手攥紧,逼着自己将心思放在台上说书人的故事里。   说书人说:“深情之人,最为薄情,人人称颂的好郎君,高中榜首之后被皇帝看中,钦点为驸马爷,娶当朝公主为妻,可那郎君念着家中有妻,宁可不要这榜首,也不愿当驸马爷,拒了皇帝之后孤身一人回家去了。”   茶盏放下,说书人砸了砸嘴:“他这般做也是深情,自然将妻子感动落泪,于是每日妻子都越发对他好,可苦难的日子在尝过甜头面前不堪一击,郎君渐渐觉得自己满腹经纶,却无处施展,憋屈,明明已得榜首,却自行辞去,不值,本当是驸马爷的命,却回来当了个农夫,更是不甘,饶是妻子再好,也填不了内心的空虚。”   李传听到了这儿,说了句:“这人真不知足,已经有美娇娘伴侧,又有如此深爱自己能共苦的妻子,居然还想要更多。”   说书人朝他看去,李传又说:“若是我的绾儿能……”   后话被他吞了回去,只见李传似乎生了气,离开了一楼去二楼的小屋中休息,说书人才笑了笑,继续道:“后来你们猜怎么着?那郎君也有才华,吸引了外来的富家小姐,小姐为之倾心,郎君为了能脱离这种生活,痛下杀手,杀了每日同床暖炕的妻子,假装自己独身一人,投奔小姐而去。”   “这人怎么这般坏!”一人道。   说书人继续说:“故事若真这般,诸位回去恐怕睡不着了吧?”   台下众人哄他:“叶先生,快快说罢!”   说书人捏着胡子,双眼微眯:“郎君去找小姐,小姐问他家中可有妻室,郎君说没有,还说要娶小姐为妻,结果那小姐听他这般说还不信,私下命人去问,才找到了郎君将妻子随手埋在了田地里的尸体,他以为此生都不会回来,却没想到反而害了自己。那小姐原来就是当初皇帝要指婚于他的公主,公主听闻这世上有这般好的男子,为了糟糠妻,不要富贵,不娶公主,心中大为倾慕,于是不远万里来寻,若他真是如此好的人,公主也愿意下嫁,日后与他妻子做个平妻,接两人去京中过,也让那郎君有个官职。”   折扇合上,说书人摇头:“只可惜啊,成于深情,败于薄情,公主知晓郎君杀妻还骗了自己,于是朝廷命人下来,捉拿了郎君,最终郎君被判斩首,故事也贴在断头台上,警醒世人,切莫薄情寡信。”   众人大舒一口气,梁妄正下楼,听完了这个故事,抿嘴笑了笑,放下一锭金子在桌台上,算是给说书人的打赏,给了赏钱之后,便离开了欢意茶楼。   秦鹿会些功夫,想要上万色楼的三楼胡殷儿的房间也不难,只是胡殷儿若在,她必然会惹出动静,所以白日才让李传扮了相过来打探情况。   从李玲珑的口中得知,今夜包下胡殷儿的是夏谦,也不知夏谦经过昨夜的事还会不会来,不过她也算走运,胡殷儿的房中无人。   秦鹿轻手轻脚入了房间,躲在了屏风旁挂着的帘幔之后,正有丫鬟从外端热水进来,朝浴桶里撒了不少花瓣,房内点了熏香,两人还在交谈。   “夏老板出手可真大方,除了今晚的一千两,居然还给殷儿姑娘买了金步摇,那步摇上头珠光宝翠,至少得两三百两呢。”一人说。   另一人又说:“所以两人在隔壁饮酒看台下人跳舞调情,叫我们来端热水早早安排好,等会儿恐怕两人得来鸳鸯浴。”   “记得,夏老板不喜欢月季,别放这花的花瓣,多撒些茉莉。”   两人说着,又出去了,房门没关,秦鹿小心翼翼地走出来,瞥了一眼浴桶,将怀中瓶子内的化尸水撒了点儿进去,剩下的一半她去了梳妆台,找到了脂粉盒子,每个里头点了几滴。   才做好这一切,秦鹿便听见了门口有人来,夏谦的话伴着胡殷儿的笑声传来:“等会儿爷可得瞧瞧,你那皮肤是否真的滑不留手!”   秦鹿皱眉,正准备翻窗离开,却没想到那两个打水的丫鬟将窗户关上了,眼见木门花窗上已有人影透过薄纱,她没办法,翻身钻入了床底,刚滚进去,便见两人扭扭捏捏地进来了。 第13章 桃花人面:十二   夏谦与胡殷儿都喝了些酒,脸上挂着微醺的浅淡酡红,刚开始进门夏谦的手就开始不规矩,胡殷儿也由着他一双手在自己身上摸,眼神示意两个跟过来的丫鬟可以退下了,那两个丫鬟一个站在屏风外头听候差遣,一个已经出去关上门守在门口了。   胡殷儿是万色楼的花魁,待遇自然不一般,即便是留恩客过夜,两人鱼水之欢时,屏风外头也有人听着,就是怕出个什么意外,毕竟有些客人的品性未必过关,嬷嬷也是怕折了这棵摇钱树。   秦鹿趴在床底,不远处还放了个夜壶,夜壶自然是干净的,但总归有些恶心,水声哗哗传来,夹杂着胡殷儿的吟笑,如铜铃般清脆,挠人心肺,夏谦没忍住,直接与胡殷儿在浴桶里头胡来了一把,那两人你高我长的喘气声与吟哦,像是要比较似的,一个比一个浪荡,听得秦鹿面红耳赤,双手捂着耳朵那声音都能从缝隙穿进来。   两个丫鬟显然是见过世面的了,站着不动,甚至都不回头偷看一眼,不知过了多久,水声停了,两人又到了床榻上来。   秦鹿看见夏谦与胡殷儿的两双腿就在自己跟前不远处交缠,本来就不算多结实的床榻传来被折腾的声音,夏谦开口气息不稳,说了一句:“殷儿姑娘当真美哉,我有心要赎你离开,入我夏府,不知你可愿意?”   胡殷儿听见这话,声音分外感动,断断续续道:“夏郎若真心待我,便救我于苦海,日后我入夏府,必然贴身伺候,不敢要求主内,但求留在夏郎身边做个体己人,叫夏郎不再忧心。”   两人又是浓情蜜意了一番,床榻间说了许多互许终身的情话,若不是这地方为万色楼,本就是卓城烟花柳巷青楼内的翘楚,秦鹿都快信这两人是互相爱慕彼此的了,胡殷儿说得真切,不知是不是装出来的,但那夏谦嘴里的胡话,却是一句也不能信的。   好一会儿两人才终于消停下来,吩咐了丫鬟又打了水,洗干净了之后才躺在床上睡觉,夏谦将胡殷儿抱在怀中,突然想起了一事,于是去翻自己的衣物,摸索了一块精致的玉佩出来,那玉佩倒是特别,血玉中含了一滴水珠,正在中心慢慢晃动,玉佩下挂着的穗子也是金丝编制,价格不菲。   夏谦道:“这是我爹当年送给我娘的,我娘过世后,我便一直带在身边,二老生前说,若我能找到心仪之人便将这玉佩送出,殷儿,我虽年过二十五,家中却无妻室,如若……如若你当真愿意,我明个儿就让人带足了银两,必向嬷嬷要了你。”   胡殷儿将玉佩拿在手中,看向面前那张英俊的脸,她不是没见过俊俏的公子哥儿,可像夏谦这般好看的,大多都是穷小子,再富贵些,也不能一夜千两来寻她欢乐。   胡殷儿来卓城的时间并不长,不过短短几个月,但她也算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那些脑满肥肠富得流油的,欢好时说一套,第二日醒来穿上衣服,还得回去哄老婆开心,早就将这软床上的许诺抛诸脑后,夏谦这般有钱又好看的,委实不多,还能对她如此好,说要赎她的,更是头一个。   胡殷儿一时动了心,两人方才巫山云雨时她脸都没怎么红,心也没怎么跳,却在将血玉抱在怀中,捂在心口的这一刹,心跳加速,绯红着脸。   浓情蜜意的话近后半夜才静了,秦鹿趴在床底下觉得自己手肘都疼了,眼见整个儿万色楼都消停了许多,只有不知哪儿传来的咿呀小曲儿声还飘入房内,她慢慢爬出床底,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   屋外灯火暗了许多,一个丫鬟靠在屏风外的桌边睡着,床上的两人也折腾够了,像是半昏迷过去了般,秦鹿爬出床底,扭了扭身上不舒服的地方,再瞪了床上的两人一眼,也不知自己究竟来万色楼多长时间了。   她小心翼翼地推开窗户,瞧见弯月当空,月亮所在的位置似是过了子时,将入丑时,秦鹿瞧见窗外一条明江上飘零着几艘依旧亮着灯的画舫,猛然想起她与梁妄还有约,心口如打鼓一般,不安中带着自责,跳下窗户便离开了万色楼。   房内丫鬟睡得浅,听见微微声响,回头看去,像是夜风吹开了窗,撒了一地月光进来,丫鬟起身关上了窗户朝外看,瞧见这个时间居然还有姑娘在街上跑的,于是摇了摇头,关窗打了个哈欠。   秦鹿在花街柳巷后,沿着明江旁的一条街道上跑起来了,这个点了,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只有两个没钱的醉汉被人从青楼内丢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贴着墙边走,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似乎生活不顺。   墨绿的长裙随风舞动,提着裙摆的手收紧到几乎发白,秦鹿一路跑到了登船的地方,只有一艘小船停在了江边,里头灯光昏暗,驶船的靠坐在船头睡着了,秦鹿连忙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等人醒了后问了句:“这位大哥,你可瞧见……几个时辰前有没有一身穿蓝袍,银发提着个鸟笼的男子来江边了?”   那人似乎还没完全清醒,点了点头说:“瞧见了。”   秦鹿咬着下唇,看向江上那几艘瞧着都奢华的画舫,一时拿不定注意梁妄究竟再哪一艘上,于是又问:“那你可知他去哪艘画舫了?有没有离开?”   驶船的瞧清楚了秦鹿的脸,心里赞了句漂亮,又听见对方的问题,伸手指了指自己船上道:“姑娘你瞧瞧那位爷可还在里头?自来时给了银两便说让我靠在岸边等人,也没提等谁,等到几时几刻,我困了便睡了,不知他走没。”   秦鹿愣了愣,仔细打量着小船,心里古怪,梁妄不吝啬,恐怕是天生为王爷的贵族命让他凡是在吃喝用度或玩乐上,都尽可能地挑选最好的。   家中最好的纸给她练字,最好的笔给她刷墙,最好的茶给她泡着练手,骨子里透出来的奢侈便不允许他人生头一次坐画舫,居然选了个这么小的船,甚至比昨日夏谦带她上的那个还要小。   这小船只有一节船身,里头堪堪坐下两个人,两面都有花窗,前后挂着竹帘,青纱帐在窗内坠了一层,秦鹿掀开竹帘朝里头看了一眼,船内垫了软垫,还有两个略高的蒲团面对着面。   矮矮的方形茶桌放在最中间,一侧通人,另一侧则放着个小小的冰鉴,冰鉴开了一面,里头放着个通透的白玉碗,半陷在碎冰中,碗里有豆花儿,上头两勺甜香煮糯了的红豆,还浇了一勺蜜。   桌案上是未用完的甜瓜,切得干净,弯弯如小船,只用了两片,剩下的都在大碗中装着。   梁妄就坐在另一头,身体微微斜靠在船身上,身下压着两个软枕垫高,手肘撑在上头,手指抵着眉尾的位置,闭着眼睛正在休憩,一头银发捆了大半,细碎的几缕都落在了脸庞与眉梢,此时的他,倒是显得柔和了许多,没平日里相处的那般盛气凌人了。   秦鹿小心翼翼地坐下,从碗里拿了个甜瓜,然后对驶船的小声道:“划去中央。”   小口吃着甜瓜,秦鹿也没敢发出声音,就这么安安静静的也挺好,船上只有顶上挂着一盏小灯照明,船尾吊着一盏油灯示意其他船只,剩下的光,都是从江面上倒映出的五光十色里透进来的。   微光色彩斑斓,波光粼粼地投在梁妄的银发与脸上,秦鹿看着看着,嘴里的甜瓜顿时失了味道,倒是心头的蜜意增添不少,像是融入了蜜罐子里,裹着糖霜,于这夏夜里渐渐化了。   梁妄长得真好看。   从她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便是这一声感叹了。   那时是第二次相遇,却是第一次两人正式会面,只是于她大雪里躺在梁王府前得一碗面的恩情已过去了许多年了,那时她已死,而他……也断了一头乌黑的长发,成了大雪地里的雪妖模样。   秦鹿有时会幻想着梁妄的发、眉、睫都变会黑色时的样子,若是北迹没有南下攻打西齐,便是他这西齐小王爷的脾性,恐怕在十六岁就要在燕京称霸,不知惹得多少家姑娘垂泪了,偏生地活在乱世中,抹去了荣光,也磨去了张扬。   小船忽而一晃,溅起了江上水浪,驶船的说了句抱歉,原来江上还有其他小船在飘着,那船尾上没挂灯,两船近了才看见,为了躲避碰撞才晃了瞬,秦鹿倒是不要紧,只是这一晃,将梁妄晃醒了。   秦鹿才小声叮嘱驶船的慢些,一回头,对上了梁妄那双半睁着尚且带着几分瞌睡的眼,只是眼中透着的意思叫秦鹿心头猛然起了三个字:我完了。   顿时,她脸上挂着讨好般的笑容,弯着眼睛喊了声:“主人。”   梁妄略微坐直,舒展了一下身子,鼻间短促地哼笑一声,叫秦鹿起了一后背的汗水。   梁妄打了个哈欠,广袖遮着半张脸,然后他拿起冰鉴内的玉碗,从袖子里取了个手帕出来,手帕里包裹着两个精致漂亮的银勺子,梁妄拿起其中一个,舀着碗里的红豆沙豆花儿吃。   秦鹿抿嘴,有些馋,梁妄对冰鉴的方向抬眉道:“那边还有一个。”   秦鹿打开冰鉴的另一半,果然看见了一碗红豆沙豆花儿,连忙端起来打算自己吃呢,才道了句‘谢谢王爷’,嘴角挂着笑容,眼里都亮晶晶地,还没动口,梁妄便道:“那碗是给天音的,让你拿出来晾凉,爽约之人不配吃东西。”   秦鹿脸上的笑容可见地消失,有些不甘心地将红豆豆花儿推去了一旁,噘着嘴有些无辜道:“我也不是刻意来晚的,实在是走不开。”   “哦?万色楼中有什么吸引了你?”梁妄一口豆花儿含在了口中,冰甜滑嫩,顺喉吞下,看向秦鹿的那双眼,就像是在看戏。   秦鹿说:“刚下完化尸水,恰逢夏谦与胡殷儿进门了,我躲在床底下听他们叫了半夜,嘤嘤哼哼的……”   说着,她脸上略微带点儿红,毕竟是个姑娘家,哪怕再豪放,提起床帏之事也还是有些羞怯,秦鹿顿了顿,继续说:“等他们都歇下了,我才能来找你的,王爷你也别气我了,下回再这样,你不等就是,自己回去吧。”   梁妄嗤地一声,却没见多生气,忽而道:“本王许久没坐过船了,更没瞧过江岸画舫,没听过莺雀般的吟唱,虽然词不怎么样,不过江风吹过,小船微晃倒是挺舒服的,下回可不许再让本王等你了。”   意思就是下回两人若有约,他还是不会先回去的,秦鹿心里有些高兴,但也有些怕到时候她再来迟,梁妄会罚她。   那碗红豆沙豆花儿的确不是她的了,梁妄自己吃完了,就开始喂被他放在走道上的天音,秦鹿掰着手指听画舫内的歌女浅唱低吟,梁妄没看她,突然说了句:“甜瓜吃光,不许浪费。”   秦鹿忍着嘴角上扬的冲动,干咳一声故作不情愿,拿起甜瓜便吃了几口,一个没忍住,脸庞又堆上了笑容,梁妄见了,眉心细不可查地皱了一瞬,道:“笑不露齿。”   秦鹿哦了一声,摆正坐姿,本来挺开心的,这时候心里又有些微微泛酸了,终究,是她的行为不符她这张脸,总是不经意惹梁妄厌。 第14章 桃花人面:十三   万色楼内,次日率先醒来的是夏谦,身旁的胡殷儿正背对着他,露出了一截青丝缠绕的藕色肌肤,纤瘦的臂膀轻轻搭在了微微隆起的胯部,身形凹陷玲珑有致,夏谦没忍住伸手摸了一把,神清气爽地下床后穿上了衣服。   他才将衣服穿好,对着铜镜整理发冠,见了镜子里的人却吓了一跳。   夏谦慢慢伸手摸上了自己的脸,他左侧眉尾与眼下长出了两粒指甲盖大小的黑斑,衬在俊俏的脸上异常明显,犹如两块胎记,不论他怎么擦也擦不掉,甚至面上还传来了刺疼感。   夏谦倒吸一口凉气,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此时胡殷儿悠悠转醒,正欲翻身过来看向他,夏谦见状,猛地转身背对着胡殷儿的方向,压低声音说了句家中有事,晚些再来赎她,便抬手用袖子掩面,匆匆离开了万色楼。   夏谦走得匆忙,胡殷儿只觉得奇怪,不过昨夜被她捂在心口的血玉掉在床头上,胡殷儿见了,心中又是欢喜。   若夏谦对她无意,得此一夜春宵,昨晚床帏间说的情话也不必再谈了,可他方才走得匆忙,当真像是有何急事,却还记得要赎她,只是晚些,胡殷儿也等得起。   青丝绕手指,胡殷儿软着身体下床,在屏风外的婢女听见了动静连忙进来伺候。   几次云雨,胡殷儿的身上落了不少痕迹,红紫一块块的,大小密布在双肩与胸前,婢女指敢瞥一眼,低着头替胡殷儿穿衣时说了句:“殷儿姐从不让恩客在身上留痕迹,怎的昨晚夏老板不知节制,这般粗鲁地对待你。”   胡殷儿也不恼,只是伸手拨弄着如瀑的墨发,轻声笑道:“情动还能控制不成?”   婢女没再说话,只是帮胡殷儿整理衣领时愣了愣,微微皱眉发出一声:“咦?”   胡殷儿见她盯着自己的脸看,眼神古怪,立刻皱眉推开了对方,问了句:“怎么了?”同时转身看向梳妆台上的铜镜。   婢女大气不敢出,并未回话,胡殷儿已经瞧见自己脸上的痕迹了。   真丝长袍挂在了她的身上,还未束腰,松松垮垮地坠了下来。胡殷儿弯着腰,几乎趴在了梳妆台上,她手指颤抖,半边青丝遮住了眼尾,但暴露出来的下颚与耳垂的位置,两块明显的青色斑痕却叫她立刻变了脸色。   胡殷儿的手指轻轻触碰,两块斑痕传来的微微刺痛提醒着她,这并不是夏谦昨夜留下的痕迹,吻痕与尸斑,她还是分得清的,偏偏这两块尸斑,几乎与那时她见到的位置一模一样。   胡殷儿失魂落魄地坐在了椅子上,婢女见她如此,连忙要上前去扶,才问了句怎么了,胡殷儿便扭开头,对婢女道:“想来夏老板昨夜的确过分了,狗似的舔我,却在这么显眼的地方留下印记了。”   她的声音带着几分娇嗔,话却说得婢女脸红。   胡殷儿继续道:“昨晚夏老板说过要为我赎身,这些日天天见人我也累了,你便去给嬷嬷说,让我停几日不待客吧,说不定晚间我就不再是万色楼的人了。”   婢女见状,没想到胡殷儿居然将夏谦的话当真了,夏谦这人向来风流,在胡殷儿来之前,其他青楼里也有漂亮的女子与他相好过,只是婢女怕此时在胡殷儿跟前嚼舌根落不到好处,干脆顺着她的意,出了房间将话转给嬷嬷听。   夏谦的确对嬷嬷表示过要赎胡殷儿的意思,嬷嬷给夏谦说了价,夏谦也毫不在乎,一句嫌钱多的话都没说过,想来如若胡殷儿当真有本事给嬷嬷一次将钱挣个够,她也不在乎将胡殷儿送出去。   这世上漂亮的女子多得是,可有钱到能一夜花千两来看胡殷儿的男人委实不多,夏谦财大气粗嬷嬷也是知道的,干脆就由着胡殷儿现在摆谱。   拂晓晨露未消,小船儿在江上游了一夜。   秦鹿醒时,船已经靠岸许久了,因为街头有人卖早点的吆喝声,她才迷迷蒙蒙地睁开眼。   小船的竹帘已经卷起,纱帐挂在金钩上,原先被梁妄垫在身下的软枕不知何时被她抱在怀里了,秦鹿揉了揉眼睛仔细回想,昨夜画舫里咿呀的歌声时高时低,偶尔夹着几声姑娘的娇笑,闹中取静的小船儿飘至中央摇摇晃晃,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从小船里出来,秦鹿伸了个懒腰,破晓的金光撒在江面,照在了两岸楼阁上,一岸烟花柳巷,一岸白墙黑瓦的百姓平房,两边都长了簇团的鲜花,茑萝与凌霄缠绕在一起,攀爬了半面墙瓦。   长舒出一口气,秦鹿跳上了岸,才发现谢尽欢穿着素色长衫站在那儿,头发难得地整理过,只是下巴上的胡子辫子显得怪异,他双手卷入袖子里,如老头儿似的微微弓着背,等秦鹿走近了,他才开口。   “我可等了你近半个时辰了,秦姑奶奶。”谢尽欢说。   秦鹿揉着胳膊道:“我又没让你来等我。”   谢尽欢微微眯起眼朝她看去:“道仙开口,我也不能拒绝不是?他一到茶楼,便让我领着李传过来了,唉,可怜我从被窝里爬起来,瞌睡未消啊。”   “他年纪大睡不着,在无有斋内时常卯时不到就起,正常。”秦鹿脸上挂着笑,损起梁妄来毫不客气。   似是才发现谢尽欢方才话中有话,于是问他:“他让你和李传一起来?李传呢?”   谢尽欢道:“李传去万色楼了,昨晚秦姑奶奶亲自动手,恐怕今早胡殷儿的脸便要出问题了,道仙让我带李传来,等你睡醒免得你被什么野男人给勾走了这是其一,去万色楼打探情况是其二。”   秦鹿挑眉,瞧谢尽欢的眼神带着几分警告意味,谢尽欢连忙往后退了一步,举起手表示投降道:“我只是传话的,那句野男人……是道仙亲口所述。”   秦鹿扯了扯嘴角,嘀咕一句:“是他能说得出的话。”   别看梁妄王爷出生,像是大富大贵的矜娇人,厌弃那些俗不可耐的玩意儿,可实际上他若正儿八经地损起人来,除了屎尿屁以及辱骂爹娘外,其余什么浑话都是能说得出口的。   两人回去的途中正好经过万色楼,李传还穿着谢尽欢的富贵衣服,身上金玉满挂的,不过一直站在万色楼门口似是与谁争执,并未进去。   谢尽欢本想过去,不过被秦鹿拉住,两人站在一旁的柳树后头,借着墙角隐藏了自己,不过李传在万色楼前与龟公的谈话倒是传入了两人的耳内。   李传道:“我只是想见一眼殷儿姑娘,并非要行什么腌臜事儿,昨日白天我也来过,你们嬷嬷认得我的。”   “且不说公子今日没拿出一千两银子,就是你拿出了,殷儿姑娘你也是见不着了,今早嬷嬷便说了,这几日殷儿姑娘身体不适不见人。”龟公指着门口挂着的牌子道:“公子识字否?这上面写了,殷儿姑娘,不见人!”   李传听了焦急,双手直搓,一双眼都快红了,他道:“这位小哥,劳烦你,我只要见她一面,你说她身体不适,是病了还是怎么了?我很担心。”   龟公听了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于是顶了一句嘴:“昨夜夏老板来,两人缠绵至后半夜,你说她是怎么不适了?说不见客就不见客,你若进来消费,万色楼欢迎,你若存心来找茬儿,小心日后我们万色楼给你挂了黑牌子,即便再有钱,也休想踏进来一步了!”   说完,龟公便进了万色楼,留着李传一人站在楼前不知是失神还是落寞,肩膀耷拉着,很不好受。   谢尽欢把这对话全听进去了,只是又低头看了一眼秦鹿一直紧紧抓着自己手腕的手,对方皮肤微凉,掌心倒是柔软,谢尽欢忽而皱眉,察觉自己想歪,连忙抽回了手干咳了两声,也不看秦鹿了,大步朝李传的方向走过去。   闹剧结束,秦鹿也不躲,心里大约知道胡殷儿这几日不见人,是她撒在浴桶里的化尸水奏效了。   李传见到谢尽欢,勉强露出一抹笑,神色紧张地指着万色楼门边上挂着的牌子,说:“似乎成了。”   谢尽欢也不揭穿他方才几乎给人哭了的低声下气,只笑着点了点头。   秦鹿从两人身边走过,眼睛朝那挂着的牌子上瞥了一眼,然后大摇大摆地往回走,途中路过早点铺时,碰见了自己想吃的还买了点儿,黄油纸包着的葱油饼焦脆酥嫩,一口咬下便能沾了满嘴的酥皮碎屑,一路吃到了欢意茶楼。   梁妄今日难得没去雅间,而是靠在欢意茶楼的二楼大堂内,二楼的阳台处开了全窗,正好阳光洒下,几缕栀子花的味道带着早晨的清爽传上了茶楼,他单手撑着额头,正用一片竹叶逗着金丝笼内的天音玩儿。   大老远就听见了秦鹿的声音,梁妄无需回头,嘴角挂着笑,略微无奈,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天音道:“几十年了都不改这性子,还跟个孩子似的。”   “谢尽欢你扣不扣?我只想多买一份白糖糕你都不让。”秦鹿嘴里还含着葱油饼,手上提着好几样吃的,说完这话,谢尽欢便无奈地耸肩:“秦姑奶奶,我出门是真的没带多少银两,您手上那一斤脆李,还是我抵押了玉佩人家才肯给的,回头还得让伙计拿钱去赎玉佩呢。”   这一早上,秦鹿着实买了不少东西,就是李传的手上也帮她捧了两样。   秦鹿难得离开轩城,此番能在欢意茶楼多住几日,自然高兴,正如梁妄说的那般,她的性子本就活泼,拿块石头压都压不住,得了些微自由就更恨不得上房揭瓦,将跟着她兄长在山里头当山匪民军头子的野性儿全都释放了出来。   梁妄不在时,她不懂收敛,欺压谢尽欢不知多得心应手,等真正到了欢意茶楼下了,秦鹿那带着几分笑意的声音便停了,规规矩矩老老实实。   梁妄眼见着双眼明亮的女子收敛了一身张扬,勾起的嘴角都僵硬了起来,然后跨入茶楼。   他眉心微皱,说不出为什么,心里有些不太高兴。   秦鹿上了二楼,惊讶梁妄居然没在雅间,于是捧着手上没吃的东西全都堆放在了桌上,一一介绍给梁妄听,嘴里道:“王爷您用早饭了没?我在路上瞧见了白糖糕,软软糯糯的,上头还撒了芝麻和红枣,不知你喜不喜欢,就买了一小块儿来给你尝尝了。”   “还有,这脆李我见前一个人买了,他吃的时候咔擦一声,光是听见腮帮子都冒酸水了,我买了一斤,你若喜欢,我再去给你多买点儿压扁了泡茶喝。”   “这个荷花酥是昨日那家店里出的,早上头一批,也正好被我赶巧儿了,昨日中午见你多吃了一块,应当味道不错吧?我一下买了六个,你瞧这装糕点的盒子多精致啊,吃完了还能把盒子洗干净了带回去装干花。”   秦鹿说完,又开始动手给梁妄泡茶。   梁妄眯起双眼看着她,又看向满桌东西,见秦鹿嘴角还挂着一片葱油饼的脆皮毫不知情,于是问了句:“为何没有饼?”   “你不是不喜欢吃油腻的东西?”秦鹿奇怪,昨日她给油条这人都没吃。   梁妄没再继续说,只是方才略微不顺的心情好了许多,然后拿起了荷花酥尝了一口。 第15章 桃花人面:十四   暑气蒸腾,变天很快,早上还晴空朗朗,午时一过就阴沉了下来,欢意茶楼内说书的许先生最近讲得有点儿多,喉咙吃不消,喝了菊花茶后要求休息几日,谢尽欢也允了,所以今个儿下午开始,便是唱书的闫先生坐在堂内。   许先生年过五十,腹中故事多,见的也多,说的时间长了,这个故事串着那个故事,也能自己编出一两样有文墨的东西来,闫先生相比之下就年轻许多,不过三十出头,因为祖上都是学唱戏的,早在西齐时还红火过一阵子,只是天赐王朝不爱听唱戏的,戏楼少了,唱戏的也找不到合适的位置,闫先生便改行做唱书的了。   他自己带着个小徒弟,年纪不过十一、十二左右,头上还扎着两个小鬏,古琴倒是弹得不错,有模有样的,也能跟得上闫先生唱书的节奏。   一楼古琴声,被忽而降落的大雨遮掩了三分,秦鹿正嫌气闷,趴在窗户边嘴里叼着根干枯了的竹叶望着街上的人来人往,哗啦啦大雨如盆当头泼下,没有雷霆,也没有由小转大,淋得人措手不及,满街行人皆低声咒骂,跑到就近的屋檐底下避雨。   秦鹿退后擦掉额头上的雨水,头发也湿了一些,因为无风,所以雨水没落入屋内,她回头时,正看见梁妄靠坐在软椅上看书,见屋外落了雨,视线投出窗外,怔了许久。   “好久不见这般大的雨。”为了避雨入欢意茶楼的人也不好意思占位置,于是点了杯凉茶坐着歇会儿,小二端上了凉茶,那人喝了一口,顿时觉得嘴里苦到舌根,眉头直皱。   “是啊,毫无预兆便落下来,淋得我一身湿透,也不知银票有无问题。”另一个戴着布帽子的人将帽子摘下,从里头翻出了几张银票来看,好在银票没事儿。   另一人称奇,笑着问他:“你怎么把银票藏在帽子里?”   “习惯戴帽子,藏哪儿都不对,就藏这儿才安心。”那男人说罢,又听见对面的人说:“咦!好多钱,这是要买什么东西吗?”   “嘿嘿,我听卓城的人都说,你们这儿前几个月新开了个青楼,里头的花魁美艳动人,我是特地为她而来的。”那人说罢,却听见对面喝得满脸苦涩的人道:“你不知道,胡殷儿现在不见人了。”   “不见人了?!怎么了?”   “似乎是……病了。”   话到这儿,便开始往那秦楼楚馆内各色美人身材如何曼妙,如何会讨人欢心的方向去了,坐在隔壁桌的李传听见这些话,握着茶杯的手微微收紧,眼神不自觉地朝雕刻翠竹屏风的雅间方向看去。   自秦鹿将化尸水放入胡殷儿平日的用品里,已经过了两日了。   挂在万色楼门口胡殷儿休息不见客的牌子就一直没摘过,任由嬷嬷怎么说也没用。第一日胡殷儿没等来夏谦时,心里还难过,晚间涂脂抹粉了之后像是要故意气夏谦似的,临时自降身份见了个人,又让跟在自己身后的婢女去将此事告诉夏谦,想叫夏谦过来看看。   谁知道婢女去了夏府,夏谦闭门不见客,说是昨夜孟浪了,染了风寒得了病,要几日才能好,至于为胡殷儿赎身这事儿,夏谦倒是允诺不会忘记,但绝不是今时今刻。   胡殷儿本喂恩客吃瓜果,装模作样就等着夏谦过来见她,谁知道没等来夏谦,又听婢女的回话,心里气急,也不管恩客是什么脸色,直接称病说身体不舒服,也不愿再见人了,结果第二日,别说恩客,就是婢女她也不见了。   她将人拒之门外,嬷嬷说话也不管用,说她就是来替万色楼挣钱的,她却将自己特别宝贝的珠宝盒子扔到了门外,便以这个抵自己几天不见人的钱,嬷嬷站在门外还能听见胡殷儿躲在房内嘤嘤直哭的声音。   房内的胡殷儿看着自己的脸上,足足七块皱了皮泛黑的尸斑,甚至散发着阵阵的酸臭味儿,不论用多少熏香也掩盖不了她的脸上是张死皮的真相,她几乎将化妆盒内的那一盒尸油都用在脸上了,可不知为何,抹上尸油的刚开始还好好的,一个转眼的功夫脸上尸斑的位置就开始扩散,经过两日,越来越严重。   那张异常貌美的脸,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腐化,如若不找到办法治疗,盖在她脸上的这层皮一定会掉光。   胡殷儿不禁落泪,不知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错了,她每日都有按时涂抹尸油护着脸上的皮肤,也听话每隔七日喝一盏人胎来补自己的血气与精气,这几个月一直都好好的,偏偏这两日,在她碰见夏谦,将要逃脱万色楼这声色场所,摇身一变成为夏夫人时,出了这档子闹心事。   “不行,我不能坐以待毙。”胡殷儿抹去眼角的泪痕,且不论夏谦的病要几日才能好,也不论夏谦到底会不会娶她为妻,她都得先将脸给治好了才行。   胡殷儿难得主动找了嬷嬷,也只肯放嬷嬷一个人进房间。   屋外骤雨连绵,胡殷儿的房内却开了窗户在通气儿,屋内大小两鼎香炉都燃着香,窗外无风,出口被大雨封住,熏香大多荡在了屋内,浓郁得有些刺鼻。   胡殷儿身上披着宝蓝色的长衫,头发披下遮住了半张脸,面上蒙着面纱也用丝巾盖过头顶,整张脸都藏在了阴影里,嬷嬷见她如此,想要靠近,结果却听见胡殷儿说:“嬷嬷别过来了,这两日也没等到夏老板的消息,我怕是被人骗了。”   嬷嬷听她声音带着几丝哭腔,她自己也派人去夏老板家里找了两次,次次都没能入夏府,夏老板对胡殷儿的态度模棱两可,也未给出个准确的答复来,说不准胡殷儿这次真是被骗了,可她只要在万色楼里没被人赎走,那就是万色楼的摇钱树。   嬷嬷好声好气地劝了胡殷儿两句,胡殷儿道:“嬷嬷放心,为情所困也不是我这等人能做的事儿,只是这两日眼睛哭肿了,脸也哭肿了,太难看,不便见人。”   “是,这不是让你休息了几日?你若还难受,我再给你三天时间。”嬷嬷伸手挥了挥鼻前熏香飘来的烟,忽而一缕难闻的腥臭味儿钻入她的鼻息里,嬷嬷眉头紧皱,瞥了一眼胡殷儿床下放夜壶的地方,嘀咕一句:“这些小丫头还真是不干事儿,你休息这两日怕死没来倒过夜壶,味儿都大了。”   嬷嬷的一句话,惊得胡殷儿搁在膝上的手用力收紧,她低声说:“我想起来这两日是我亲人忌日,嬷嬷既然准许我再歇几日,便许我回一趟家乡,等祭拜了亲人之后再回万色楼,我定不再愁眉不展了。”   嬷嬷没听过胡殷儿还有亲人,当初胡殷儿求着她收留自己的时候,未提及过此档事儿,不过她也记得,那是在徐镇,徐镇也还属于煜州内,离这里至多三百多里路,若是坐马车的话,三五天左右就能回来了。   这几个月,胡殷儿也给嬷嬷挣了不少钱,嬷嬷还指望她日后能天天对着有钱老板笑,在这个时候就全当是胡殷儿受了情伤,放她去缓缓了。   嬷嬷答应了胡殷儿,临走前想要帮她把窗户关上,胡殷儿不许,说想看看雨,嬷嬷也就答应了,只是她在胡殷儿的这扇窗户下头,看到了一把撑开的黄油纸伞,这么大的雨,那人也不走,似乎在看片片涟漪的明江。   李传的心里很不舒坦,他不知自己究竟是如何想的,只是这两夜每晚睡不着,临睡前又做噩梦,梦到的尽是自己在大牢里的日子,绾儿给牢头塞了钱,每个月能进来看他一次,给他收拾衣服与床铺。   昨夜李传又做梦了,本当是每个月绾儿来看自己的日子,他几乎等到天黑也没等到人,直至圆月高挂,牢房里一片黑暗了,他才见到了熟悉的身影,绾儿不肯靠近,含着哭腔与他说她的脸烂了,不能见人了,怕吓着他。   李传说自己不会嫌弃,握着绾儿的手,却在月色下,借着银灰色的薄光,看见她脸上的皮肤一寸寸腐烂,最后剥离,整个儿脱落,棺椁中传来的腐尸味道依旧清晰,李传于噩梦中醒来后,浑身大汗,想起来绾儿没来的那个月,他被放了出来,后来便是一家子全死光了的消息。   黄油纸伞,是他跟欢意茶楼里的小二借的,小二说雨天路滑,让他别出门了,李传却听茶楼内两个男子说着与胡殷儿有关的事,说得心烦意乱,最后还是决定出来走走。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没意识的情况下,李传还是走到了万色楼,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扇窗户是胡殷儿的,于是就撑着伞站在那扇窗户下,偶尔抬头看去,一直思量着昨夜的那场梦。   绾儿于这世上,已经没留下任何东西了。   就连他送给她的定情信物,那个家传的玉佩,都在她滚落深山死去时,不知遗失在何处了。   现如今在这世上还能寻到与她有关的,就剩胡殷儿的这一张脸,他厌胡殷儿,却恨不得这张脸,绾儿的尸体腐烂,骨头终有一日也会被虫蚁啃食,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古怪的道法,能将人的面容百世存留。   若能留下,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割脸的是桃花婆,爱美的是胡殷儿,绾儿无辜,可未必这不是上天想让她再次回到自己身边的契机。   李传定定地看着江面上的雨,一切好似无限放慢,雨水如线,遇水成珠,然后在水面上荡漾成一圈圈的涟漪,一如他心里化不尽的酸楚。   他也不知自己在这处站了几时,直至雨水渐渐小了,开始起风了,李传才回过神来,发觉自己在万色楼旁实在站得太久,好在方才雨大,无人出门,也无人瞧见他。   李传从万色楼正门走过时,正好瞧见了一辆马车慢吞吞地驶离了万色楼门前,马车的边上还坐着个年轻的小姑娘,李传立刻认出那是平日里跟在胡殷儿身边伺候的婢女,他还没来得及问龟公车上坐的是不是胡殷儿,便瞧见了马路对面,杨柳树下撑着一把小伞的谢尽欢。   谢尽欢显少出门,但若是梁妄让他做的事,他从未耽误过。   此时李传与谢尽欢两人之间隔着一条穿过卓城的小河,前方百步内便有一座弯弯的小拱桥,与谢尽欢之间隔着六棵树,他脚下一团浅蓝的小野花在大雨中颓废了许多,而他的一双眼却直勾勾地看着李传。   李传止住了想要问话的冲动,还是头一次在混不吝性子的谢尽欢眼中,看到了凉意。   谢尽欢收回了视线,转身离开了这处,李传看了看谢尽欢的背影,又看了看胡殷儿离去的方向。   他们虽然什么也没说,可李传知道,胡殷儿的脸出问题了,绾儿的面容将保不住了,这是他们原先就计划好的,让胡殷儿带他们找到桃花婆,再将这坏了规矩的桃花婆处理了,从此以后,胡殷儿没了美貌,绾儿也于世上彻底消失。   雨还在下,路上的马车却没了影儿,梁妄处理此事不会带上李传,索性……李传知道徐镇在哪儿。 第16章 桃花人面:十五   胡殷儿离开卓城前往徐镇,谢尽欢回到欢意茶楼便将这件事儿告诉了梁妄与秦鹿,顺便多嘴提了一句,李传一直都在万色楼外徘徊,神色不太对劲。   秦鹿趁着雨小让人摘了两朵栀子花来,花上的雨水还未干,纯白的两朵含着浓郁的香气,衬着竹叶茶的清新,她捧了一杯竹叶茶,状似享受地陪梁妄喝茶,听梁妄说一些阴阳道论,左耳进,右耳出,顺便偷偷望着梁妄逗鸟儿的手指。   听了谢尽欢说得话,梁妄逗鸟的手停了下来,细白修长的手指收拢,几乎没有血色。   逗鸟儿的银勺子被他丢到了一边,梁妄忽而低声一笑,眉眼弯弯,那双狭长的丹凤眼落在了秦鹿的身上,秦鹿被他这眼神看得有些无措,眨了眨眼,问了句:“怎么了?”   梁妄说:“我当是这世上有多情深义重的人呢,说到底,不还是看脸,贪色。”   秦鹿轻轻皱眉,也明白过来梁妄的意思,先前梁妄试探过李传,猜测人心他能想到的最阴暗,李传表现得不错,至少是对死去的妻子深情款款,可这也不过才几日功夫,究竟是移情,还是爱脸呢。   秦鹿知道梁妄那一眼是何用意,带着些许警告,是怪她一开始信了李传的为人,所以贸然答应李传,自己先一步来到了卓城。梁妄自从十年前那次事件之后,就不愿再管与他无关之人的无关之事,这世界上碰见稀奇古怪之事的人多着了,零零散散遍布九州,总不能每一个都得他亲自出马。   这回也是赶巧碰上了,刚好涉及坏了规矩的桃花婆,否则按照梁妄的性子,早就甩手走人了。   谢尽欢问:“道仙,需要我现在去准备马车吗?”   梁妄点头,谢尽欢朝外走,秦鹿便起身跟着他一起出去了。   谢尽欢瞧见秦鹿跟出来,回头朝雅间瞥了一眼,问:“秦姑奶奶怎么出来了?”   秦鹿伸手拨弄了一下额前落下的细发,撇了撇嘴说:“王爷性子阴晴不定的,能陪半日已经算久了,我听见你楼下那闫先生声音不错,就在楼下嗑瓜子,等着你准备好一切吧。”   秦鹿三步两跳地朝楼下走,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面皮,微微挑眉,心想恐怕是自己想多了。   马车准备得很快,停在欢意茶楼前,谢尽欢便从楼上下来了,下到一楼刚好看见秦鹿微微弯着眼睛带笑,盘腿坐在了一块蒲团上,手上还抓了一把花生吃,等秦鹿瞧见了他,也知道是时候跟着胡殷儿了,免得到了徐镇跟丢了对方,还白走一趟。   梁妄虽然是道仙,但却没有什么飞天遁地的法术,唯一与常人格外不同且他人不论如何炼仙丹,学道法也习不成的,便是不死这一件事儿,他想去这世上任何地方,也得走路或骑马,什么点石成金、日行百里的本事,那都是故事书上写出来哄小孩儿的。   梁妄入了马车内,谢尽欢给茶楼里的人交代了一些事项,难得一起跟着出门,打算离开卓城了。   欢意茶楼的小二见状心里非常感动,他们家掌柜的大约有半年没离开过卓城了,若不是梁妄等人来了,恐怕他能在茶楼的房间里窝一个月,不洗澡也不穿衣,光是焚香写古怪的道符。   小二挥着挂在肩头的抹布,眼看着在茶楼里娇生惯养要人顺着的谢尽欢,第一个坐上了马夫的位置,头上斗笠压低了点儿,蓑衣也没披好,就这么扬起鞭子驾马车。   秦鹿坐在靠着马车门的地方,雨并未停,马车走快了点儿,就有如雾一般的小雨顺着车帘缝吹到她的脸上,挺凉爽的。   天音睡过去了,梁妄则歪靠在马车内看书,秦鹿瞥了他好几眼,一直默不作声,才出卓城没多久,梁妄便叹了口气,换了本书继续看,说:“你老看本王作甚?本王脸上长花儿了吗?”   “主人英俊不凡,如天人之姿,貌若谪仙,好看,好看。”秦鹿拍了马屁,梁妄嘴角抑不住微微勾起了点儿,秦鹿见他心情好了,于是略微凑近了些。   她单手撑在了车窗边,微微耸肩朝梁妄过去,一双杏眼含着几分笑意,直到梁妄拿起放在一旁的羽扇扇了扇风,秦鹿才停止靠近,瞳孔里倒映着梁妄的脸,问了句:“王爷,我能求您个事儿吗?”   梁妄微微眯起双眼,莹白如雪的睫毛卷翘,漆漆黑的眼还盯着书本,不动声色道:“说说看。”   “我寂寞。”秦鹿认真道,梁妄眉尾略微挑起,静默了许久,状似不明白地‘嗯?’了一声。   “我能养只宠物吗?”秦鹿这一问,带着点儿小心翼翼在里头。   梁妄轻轻眨了眨眼,秦鹿说:“我方才在茶楼内听闫先生唱书,说的是一段忠犬护主的故事,我又想起来幼时自己也养了条狗叫大黄,心里有些难受。”   梁妄嗤地一声,都过去近百年了,还难受?   他不戳穿秦鹿的谎言,只问:“你想养狗?”   “我想养猫。”秦鹿抿嘴。   梁妄听见她这话,本放在书上的眼不禁抬头朝对方看去,秦鹿脸上还挂着讨好的笑,眼底的意思却不难看穿。   她从来都不招猫喜欢,即便是原先梁妄养着的那只,秦鹿也是碰都碰不了一下的,靠近就要被挠,每次一人一猫见面就剑拔弩张的,好似两个都能炸毛,所以梁妄知道,秦鹿不喜欢猫,别说是养,就是路边上见到一只快死了的,也引不起她的半分同情心。   不过梁妄喜欢这类。   虽说说出来有些羞,但梁妄喜欢毛茸茸的,软软的小东西,当初在路边上捡到那只小猫时,那猫浑身还脏兮兮的,它不肯缩在秦鹿的怀里,于是被梁妄亲自抱着,弄脏了一身蓝袍他也没所谓,再后来,那猫就时常窝在了梁妄的膝上,天音都被冷落许多,放养似的与孔雀为伴。   秦鹿这哪儿是想养猫呢,不过是在一点一点,瓦解他这十年来坚持的不管闲事的习惯罢了。   人生无娱乐,便无乐趣,梁妄自知自己恐怕要守住无尽的岁月,早早就不把趣味放在生活中的第一位了,秦鹿却不是个甘于平凡的性子。   他挥了挥扇子,秦鹿殷勤地接过帮他扇风,细碎的银发扫过梁妄的眉梢,马车内的片刻寂静,换来了他一句:“再说吧。”   秦鹿微微抬眉,心中得意,没有立刻拒绝,便能被她磨到答应。   刚下过一场大雨,路面还是湿漉泥泞的,现下雨小了,马车走过留下的印记也无法被冲刷干净,谢尽欢倒是不必刻意去追胡殷儿,就凭着车轱辘印都能找到对方。   前往徐镇没那么快就能到,原先途中还得歇息一夜的,不过胡殷儿显然焦急,连夜赶路,倒是在第二日的傍晚时分赶到了徐镇的附近,未到徐镇,只有三两个村民落户的山川周围,还有些供人临时歇脚点茶棚,久未经人打理,漏了好几处。   胡殷儿就在这儿下了车,这里离徐镇大约有三十里路,她说她亲人就埋在了山上的某处,多年没去过,怕是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路了,估计得耽搁许久,便让他们要么留在原地等着,要么就去徐镇等着。   那几个人跟着胡殷儿过来的人,都是受嬷嬷吩咐过要将她保护好的,这毕竟是万色楼的摇钱树,千两银子才能求得一面的花魁,就这么在深山野林中走失了,或遇险了,他们可承担不起。   胡殷儿拗不过这几个人,便说孤男寡女的去深山里不合适,于是叫了个婢女陪着,又让万色楼找来的个木讷的打手跟着,其余人便暂且去徐镇等她的消息了。   胡殷儿入山时,雨已经停了,只是路上还一片潮湿,多处水洼,映着暗黑的天空。   连夜奔波了一路,众人都累了,见胡殷儿入深林中没影儿了,才敢说对方的坏话。   “不就是长得好看了些,还真会使唤人,一夜未歇,可把老子累死了。”驾马车的人往茶棚边的木头桩子上一坐,大暑未去的天儿里,闷了一头的汗。   旁边还有人说:“可不就是,这么热的天,将自己裹成那般模样,身上香气浓得冲鼻子,还真想叫我们看一眼就得给钱,也不看自己什么身份,顶穿了天也是娼女,摆什么谱啊。”   几个男人话里泛酸,倒是有个人发出疑惑:“她去祭拜亲人,怎么也不带香烛纸钱?”   “谁知道呢。”   不远处一辆马车慢慢驶来,然后停在了众人跟前,几个万色楼的大汉朝那马车瞧去,只瞧见穿蓑衣的男人跳下了马车,掀开车帘从里头请出了个人。   女子长得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墨绿色的长裙裹在身上玲珑有致,不过等她下了马车,又去扶车里的另一个人,几个大汉才知道,这姑娘长得再漂亮,也就是个下人,着实可惜了。   梁妄出了马车,一时半会儿没下来,就站在车头上眯起双眼朝深山里瞧去,一头银发险些被这略微肆意的风给吹散了,红绳飘摇,梁妄将金丝笼丢给了秦鹿,然后自己从袖中拿出了一张黄符来。   黄符刚遇风便燃着了,灰黑色的符灰顺着风吹向四方,很快就消失不见,他拍了拍手,跳下了马车,摇头说了句:“藏得还真深。”   几个万色楼的大汉瞧这稀奇古怪的做法,还有这男人非同一般的相貌,面面相觑了会儿,那三个人旁若无人,压根儿就没打算理会他们,只将马车拴在了路边,也不怕人来偷,顺着一旁的小路往山里走。   “喂!你们入山干什么呢?”其中一个男人突然想起来胡殷儿不久前才进去过,于是吼了一声。   “捉鬼,有没有兴趣一起啊?”秦鹿双手环胸,回头突然对那几个男人笑了笑,那几个男人顿时觉得古怪,傍晚里刮过的风都带着一股冷飕飕的凉意,于是几人耸肩,商量了一番,还是决定先去徐镇等着了。   深山野林的,说不定真的有鬼,这几户偏僻的人家也无炊烟灯火,当真叫人害怕。   入了深林,谢尽欢便从怀里拿出了好几张黄符,两手抓满,还有一张塞进嘴里,秦鹿走在前头打头阵,不知从哪儿捡来了一根长棍子,把小路两边的杂草打断,回头瞧见谢尽欢鼓着嘴,她问了句:“你吃什么呢?”   谢尽欢口齿不清道:“护命符啊,不是捉鬼吗?”   秦鹿一怔,单手叉腰,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傻子,梁妄则走几步丢一枚铜钱,还有一些被他用力掷到树干上,入木三分。   谢尽欢将嘴里沾满口水的黄符拿出来,舔了舔嘴角问:“难道不是?”   “桃花婆是鬼吗?”秦鹿挑眉。   谢尽欢眨了眨眼:“我……我也不知道啊,还请秦姑奶奶告知。”   秦鹿一怔,视线投向了梁妄,其实她也不知道,这桃花婆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么多年也从未听说过。   梁妄手中还抓着一把铜钱,见这两人视线都落在自己身上,微微皱眉,嘁了一声,说了句:“你们两个废物跟过来有何用?”   谢尽欢:“跟着道仙学习学习。”   秦鹿:“保……保护你啊。”   果然,被白眼了。 第17章 桃花人面:十六   梁妄手中的铜钱扔完了,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把继续扔,几人顺着小路走了不过一刻钟便到尽头了。杂草丛生,因为一场大雨的原因,树林里满是潮湿的泥土气味与草木的清新融合在一起,混成了些许土腥的木香。   秦鹿以手上长棍子压草,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她觉得这林子有些古怪,到不是因为天将黑,逐渐看不见,而是阴气沉沉的,似是当真有鬼的样子。   梁妄边走边说:“坟为穴,身怀玉,三指入土为引,便可入别有洞天境。这山上荒坟有许多,若光是靠我来找,恐怕要找许久,林子这么大,人走进来就不见踪影了,还好你给那胡殷儿的脂粉里头撒了化尸水,不至于一丝都搜寻不到。”   徐镇外的这处林子何止是大,绵延的山丘一个高过一个,一直到徐镇跟前,三十里山路弯弯绕绕,因为是野林子显少有人往深处走,如若是清晨过来,起了浓雾,一不留神身边的同伴都能走丢了。   秦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野林子树木长得很高,傍晚时分他们进林子之前,就几乎察觉不到几丝光亮了,现在的天空成了一片深蓝,隐约能看见半透的弯月,如钩一般。   她道:“王爷,天黑了。”   梁妄轻轻嗯了一声,才走没一会儿,脚下突然停顿,他微微皱眉,视线落在林子里的某处,那里起了薄薄的雾气,按理来说大雨之后林子里没这么快起雾,多为次日早晨的,薄雾还带着几丝阴凉,顺着风轻飘飘地靠近这处三人。   等薄雾将三人围绕住了之后,梁妄才抬袖遮住了口鼻。   谢尽欢见状也捂着口鼻,以为这雾蹊跷,秦鹿却白了他一眼道:“雾就是雾,只是风里有新鲜血液的味道,当是才死了人,王爷不喜闻这些,你快走上前去看看。”   谢尽欢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的,实际上胆子也小,若非是沾上了道术,恐怕这个时候腿都抖得走不动路了,他想了想,还是将那沾了口水的保命符重新塞回了嘴里,恶心了秦鹿一把,然后朝前走去。   人过去了没一会儿,便传来了一声道:“道仙!秦姑奶奶!快来看,这里有死人!”   秦鹿皱眉,提着金笼就朝那边奔去,三两步到了谢尽欢跟前了,果然瞧见地上有个死人,尸体是趴着的,腰身纤瘦,从穿着打扮上来看,不过是个未到十五的少女,背后染了一大片鲜血。   她蹲下去检查了一番,手指在后背摸了会儿,收回了手在谢尽欢身上擦干净了血迹道:“是被捅死的,共五刀,分别于脊椎三处,腰侧两处,无一立刻致命伤,杀人的不在行,但心狠。”   秦鹿说罢,梁妄便到了,见她还蹲在地上,于是伸腿轻轻踢了踢她的胯部道:“去看看前面那个人又是怎么死的。”   谢尽欢震惊,嘴角露出一截黄符,口齿不清道:“还有一个?!”   秦鹿起身,朝前走了大约几十步,果然又看见了一具尸体,这尸体死得就比较古怪了,身上没有明显伤痕,缩在了一棵老树的根下,被野草遮挡着,若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还是梁妄的鼻子灵些,能闻到这处有多少死气。   等秦鹿检查了一番后,谢尽欢忙问:“如何?”   秦鹿回头朝梁妄看了一眼,对方还在用袖子遮挡口鼻,只露出一双精明的丹凤眼,细秀的眉心皱着,等秦鹿回复。   “血里中毒,好似是地鬼所为。”秦鹿说。   谢尽欢不自觉地往梁妄身侧走近了一步,地鬼他知道,实则也并非是鬼,只是几乎显少露出地面,所以才有地鬼如此称呼,大多为山上的一些植物成精了。   有地仙,好比人参,需铜钱布阵,红线栓头,才能防止它跑了,只是地仙人参食之可救命,是好物,地鬼责含毒,捉之同样不易,食之可死。   “何毒?”梁妄问。   “黄药子。”秦鹿说罢,又道:“这两人的衣服我认得,都是万色楼里的,这小丫头应当是跟在胡殷儿身后的婢女,男的嘛,身材魁梧,恐怕是请来保护胡殷儿的。”   “这两人都遇险了,那胡殷儿岂不是更加危险?”谢尽欢才说完,秦鹿便摇头:“不,恰好相反,若胡殷儿真的遇难,这里应当就是三具尸体了,她来见桃花婆,不会毫无准备,带着两个随时可窥探自己身份的累赘跟着更不方便,所以说……”   秦鹿伸手指着死去的婢女方向:“那人身上的五处伤口,应当是胡殷儿捅的。”   视线再落在那男子身上,又说:“至于这个男人,怕是有人帮着胡殷儿了。”   “这雾起得古怪,似是要掩人耳目。”秦鹿说完,朝梁妄看了一眼,见梁妄那双似笑非笑的眼,她顿时扬起了一抹明朗的笑,一旁谢尽欢见了,莫名从中看出了几分讨好的意味来,得梁妄赞许似的一垂眸,秦鹿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低头了。   梁妄突然伸手从谢尽欢的身上拔了根头发,谢尽欢哎哟一声,也不敢造次,闭上嘴见梁妄将头发置于空中,轻风尚在,细不可查,一根发丝却能找到方向,那长长的发丝顺着风的流动如轻舞般朝某个方向而去,忽而从一端生出了火,整根头发烧光后,梁妄才道:“走吧,找到方向了。”   山间孤坟很多,难找入口,刚死了人的血腥味又将胡殷儿脸上的化尸水的味道给掩盖了,好在这一场欲盖弥彰的薄雾倒是给了个方向,雾从哪方吹来,哪方便有问题。   野林无路,满布荆棘,刮坏了谢尽欢的衣角,他扯过衣摆,于野草上留下一块碎布。   胡殷儿得了美女的面皮也没多久,记性不错,还记得那座坟是怎么走的,大约找到了方向后,她便知晓自己不能再被人跟着了,藏于怀中的刀锋利无比,要刺死一个毫无防备的小丫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只是那个大汉有些难解决,索性有地鬼帮她。   由地鬼指引,胡殷儿找到立了无字碑的坟墓后,便立刻跪在跟前,三根手指插入土中,慎重地磕了几个响头,再睁眼时,便已经到了眼前这间小屋了。   小屋四面无窗无门,异常寒冷,圆形的地,尖尖的顶,就像是置身于坟包之中,阴寒的雾气遮蔽了四周,叫人什么也看不清。上一回胡殷儿来时,还能在墙上看见被冰封其中的人脸,死了几时的人,是否被人用过了,都详细记录着。   小屋中央一口池水,黄褐色粘稠地翻涌着,含着丝丝腥臭味儿,不过胡殷儿脸上的味道与之相比,也没好到哪儿去。   “婆婆,救我!”胡殷儿对着小屋喊了一声,她摘下头上的丝巾与面纱,露出了整张脸来。   那张貌美的脸上遍布尸斑,她涂脂抹粉想要掩盖去一些,却没想到这些尸斑越长越多,甚至在眼角周围还有些皮将要脱落,皱成一团,面颊刺痛到轻轻触碰都得咬牙切齿,十几块大小不一的尸斑甚至有的已经开始浮肿,腐化。   桃花婆于小屋中心的池水中浮出,纤白如玉的手臂攀上了池边,长发几乎拖到了脚踝,遮住了整具身体,虽然胡殷儿喊她‘婆婆’,实则这却是个长相异常明艳动人的美人儿,比起没有被毁了容貌的胡殷儿都要艳丽七分,浑身软若无骨般摆动着腰肢走到了胡殷儿的跟前。   手指挑起胡殷儿的脸,垂直的发丝遮住了桃花婆的半张脸,她瞧见胡殷儿脸上的尸斑已经肿了好几处,手指稍微用力戳了一下,疼得胡殷儿双肩颤抖,那尸斑底下腐烂的肉上已经开始往外直冒臭水,红黑色的顺着胡殷儿的脸滴在了地上。   “是化尸水。”桃花婆开口,与之美貌不符的,却是她苍老的声音。   胡殷儿一怔,心中慌乱,连忙摇头:“婆婆,我从未用过什么化尸水,一直用的都是您给的尸油,您看,我都带来了。”   她从怀中拿出了一小罐尸油,因为这几日脸烂了,用得过于频繁,原先可以用好几年的尸油,现下就剩下罐底的一点儿。   桃花婆拿起小罐凑到鼻下闻了闻,立刻察觉出里头不对劲的味道来,她朝胡殷儿看去一眼,双目猩红,似乎有些慌乱,见胡殷儿不解的眼神,又暗自镇定,她伸出五指掐着胡殷儿的脸,对胡殷儿道:“你这张脸,得在我这儿养半个时辰才能好!”   如切肤之痛,胡殷儿大气不敢出,任由桃花婆将已经与自己的血肉融为一体的面皮撕了下去,那张人脸含着血肉,扯着半边发丝,几乎脱骨地蛮横地扯下。   胡殷儿双手捂着脸痛呼不已,整个人趴跪在地上无法抬头,桃花婆朝她的脸上吹口气,又将那张面皮随意地丢入了池中,面皮入水的那一瞬,周围的烟雾散去。胡殷儿讷讷地抬起头,看向那一张张各色面孔,大多年轻貌美,而她自己的脸,早已腐烂不堪,流着血水,眼珠突出,粘着筋肉,在她四下看去时左右转动。   少了半边发丝,胡殷儿头顶的青筋都在突突直跳,疼过了之后,她就可以重获美貌,所以她能忍。   桃花婆将那泡了化尸水的尸油丢去一边,又取了个罐子过来,她看向胡殷儿时,墙面上成百上千张脸都同时转向了胡殷儿的方向,那一双双眼睛睁开,黑洞洞却笔直地朝她看去。   “你近日,可碰见了古怪事,见了什么古怪人?”桃花婆问话,嘴唇颤动,墙上的面孔也跟着颤动。   所有人的脸,都随着她的表情做出相应的表情,即便是被封在了寒冰之中,却也能透过冰面,看得人头皮发麻。   胡殷儿仔细回想,近日似乎没遇到过什么奇怪的事,只是有一件事她却是不敢讲的,在她刚拿到这张脸后没多久,便有个落魄书生一直追着她喊她‘绾儿’,胡殷儿知道,她定是碰见了认得这面皮主人的人了,她怕说了,桃花婆便不给她脸了,只能缄口不言。   “记得,此番我给你的尸油,只能自己好生保管,千万别被他人碰了,如若碰见什么古怪人,问了你什么古怪话,千万别透露我的行踪,否则……你的脸若再出问题,就等着慢慢烂死吧!”桃花婆警告了一声,胡殷儿见满墙面容含着威胁的神情,连忙点头。   尸油罐子就在桃花婆的手上,等她交到了胡殷儿的手中时,胡殷儿才近距离地看了对方一眼,那张完美的脸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玉白无痣,眼含秋水,唇如梅瓣,就是女人看了都无法挪开目光。   胡殷儿不禁开口:“你长得可真漂亮。”   桃花婆闻言,起身挑眉,嗤地一笑:“自然漂亮,这可是五百年前胡国妖姬的脸,为了这张脸,甚至祸了整个国,她的名字,都是这世人对她的渴求——贪贪。” 第18章 桃花人面:十七   胡殷儿望着桃花婆的脸,心中一瞬起了嫉妒之心,如若这张脸给她该有多好,别说是一夜千两白银,就是一夜万两黄金都必有人应。   说此面容祸国,一点儿也不过,胡殷儿想若她是皇帝,手握天下,遇此美女也肯定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将她留在身边,只是这样漂亮的一张脸,恐怕没人能买得起。   “何玉能换这张脸?”胡殷儿问桃花婆。   桃花婆朝胡殷儿瞥了一眼,背过身将面皮摘下,随意换了墙上的一张相貌,像是要将这等珍宝永远藏起来不让人窥见般道:“任何玉给我,我都不换,取天下宝玉,只为养这一个容颜,你就别想了。”   此时桃花婆的脸也算漂亮,约莫十六、七岁左右,只可惜珠玉在前,这张面容不论怎么看,也显得逊色许多了。   胡殷儿的脸通过池水,传入了墙上的某处,封在了冰里,那面容已经腐烂了许多,即便修复也不能完全如初,但保持原先的九分样貌还是不成问题的,彻底腐烂的地方,桃花婆还得以皮补皮,找了几张不值钱也不漂亮的脸,选几块干净的皮肉修补进去。   就在桃花婆做这些的时候,胡殷儿这才认认真真地看向这间不大的小屋,她知道,这个桃花婆拥有的面皮绝对不止墙上这么些,墙上挂着的,大约是她认为最好看或最完整的了,有些面皮虽然好看,可割下来稍有损坏,再以其他人的皮去补,也始终差强人意,上不了她收藏的墙面。   这一张张脸,尽是精品,恐怕网罗了几百年来各色俊男美女,即便是第二次到这个地方来,胡殷儿也依旧觉得震撼。   她第一次来,也不过是几个月前。   记忆中尘封的她不愿再触碰的片段,等回到了这个地方,胡殷儿依旧能清晰地记起每一个细节。   她与李传说的身世不假,她的家乡的确在煜州的秋水镇,秋水镇的县令是个实打实的贪官,因为修坝贪了大半银两,导致雨水天里河坝坍塌,使得秋水镇惨遭水患,几百户人家的镇子,就这么冲散了。   胡殷儿原就是住在秋水镇的,只是她的生活并不如意,她是家中长女,因为是首胎,幼时还算得爹娘宠爱,只是后来生了好几个妹妹后,她年龄渐长,就得包揽家中活计,本这也没什么,只是她爹娘自生了个弟弟之后就偏心得厉害。   胡殷儿的两个妹妹因为年龄还小,一个不会干活,一个还得和弟弟抢奶喝,于是爹娘就当着胡殷儿的面,将年纪稍大的妹妹卖给人家做婢女,年纪小的那个,直接让人抱走了,银钱都没要,她还记得娘在卖妹妹的那个达官贵人家门前指着她问过一句,可否连她一起收走。   结果那有钱人家说:“贵人家中的婢女也得看姿色的,她身段不错,不过相貌也略丑了些,至多二两银子。”   胡殷儿的爹娘念着她年龄大,还能帮家中干活,二两银子又嫌少,终究还是没卖她。于家中劳役了几载,弟弟长大要去书舍读书,胡殷儿又一次被爹娘给卖了,这回是卖给了县令手下一个年近五十的捕快,以她的处子夜,换了弟弟的读书钱。   又过两年,秋水镇遇了洪水,学堂都被冲了,县令淹死在洪水里,天子想找个能发怒的人都没有,所有灾民全都离开了秋水镇,直上北方,不过因为难民太多,许多城池关门不让他们进城,只在城外施粥救济。   胡殷儿的爹娘每每讨到的食物,不是自己吃了,就是分给为了她的弟弟,胡殷儿两个月没吃过一顿好饭,都是弟弟喝剩下了不吃了,她才能拣着点儿。再后来难民越来越多,水灾祸及的并非只有秋水镇,其余难民听闻这里有施粥,全都围了过来,人多便坏了事儿,拥挤在一堆起了不小的暴动,官府为了压制难民,开始杀鸡儆猴。   最先冲上前抢粮的,都被杀了,胡殷儿的爹娘也在其中,他们抢得最狠,原以为抢的人那么多,轮不到自己的,谁知道利刀抹了脖子,死原来那么快。当时胡殷儿的怀中还抱着弟弟,一个八岁的人了,却还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胡殷儿不禁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恐怕都能入厨烧饭,哄小妹睡觉了。   她自己都养不活,又凭什么带着这个使她痛苦的累赘?   等着弟弟睡着了后,胡殷儿便离开了城门前,城池不再施粥,任人怎么闹也没用,她离开了那处,走了两天两夜,才到了徐镇。那也是她人生头一次,见到一个女人能有如此风光的时刻,那些相貌绝美,金发碧眼的女郎穿着昂贵的绸裙,坐在金花软轿中,涂脂抹粉,珠光宝气,就连她们吃剩下的东西,都是胡殷儿从未尝过的珍馐。   胡殷儿也是头一次有了想要做娼的念头,所以她去找了嬷嬷,哪怕让她给那些漂亮的女子做婢她也愿意,只要能管三餐饱饭,只是她的确长得不漂亮,小眼睛大鼻子,嘴唇还厚,在青楼里当婢女都容易吓着恩客,根本没有价值。   嬷嬷将胡殷儿赶走了之后,胡殷儿便遇见了人生的机遇,桃花婆无需你去找她,只要你想,她自会来找你,想要变得貌美,就必须得付出代价,而桃花婆给胡殷儿提的要求,便是一块含灵气的宝玉。   胡殷儿偷过两块宝玉送给桃花婆,可桃花婆并不满意,第三块玉佩,是她抢来的。   有时她自己也在想,做个隐忍的好人处处受累,做个心狠的坏人却一路顺水,究竟是这个世界错了,还是她原先就不该保持着良善的心?   即便是现在,胡殷儿也没想明白,自己勤勤恳恳当了别人十几年的好女儿,却得不到爹娘的半丝看起,女子一生最重要的清白,还不如弟弟的一顿好饭,可当她也成了那样的人,一切以自己为主,只要自己高兴了之后,好似所有不如意都迎刃而解了。   变得漂亮,她就像是得到了曾经艳羡的全部。   赞美、奉承、倾慕、嫉妒,她体会过了,珍珠、翡翠、金银、绫罗,她也都拥有了。   在成为万色楼第一花魁之前,胡殷儿偶尔半夜也会梦见在城门前醒来的弟弟哭喊着她的名字,那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童,被人宠大,什么都不会,恐怕要不了两日就得死了,可当她成了花魁之后,却没有一日想要去找回那个孩子,渐渐的,她甚至恨不得没有过去那番经历,心狠起来,缠绕心头的噩梦都不敢来扰了。   寒气逼人,胡殷儿一瞬收回了情不自禁贴上了墙面寒冰上的手,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指尖,曾经做过苦活的茧子尚在,提醒着她就在去年,她都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好了。”桃花婆开口,看向墙面寒冰中已经修复好了的面容,胡殷儿连忙跑过去,她也不在乎自己此时有多骇人,只痴痴地看向冰中的脸,嘴角挂着满足的笑容,唯有这张脸,才是她的全部,所以……为了脸,杀人又如何?   就在桃花婆要解了那张脸的冻时,小屋之上忽然传来了轰隆一声,地面震动,水汽蒸腾,墙上镶着的面孔全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桃花婆抬眸朝上看去,想起了什么,又恶狠狠地看向胡殷儿:“你带来了什么人?!”   胡殷儿更为慌乱,连忙摇头:“我什么也不知道。”   桃花婆嫌恶地朝她推了一把,胡殷儿眼见着眼前薄雾转浓,小屋在眼前消失,她心下惊惧,她的脸还未恢复成原状,那张面皮还未交给她,她的手中只有一罐尸油,可她若没了面皮,要这尸油又有何用?   当胡殷儿摔倒在地时,手上触碰的便是泥泞的土壤,天色已暗,弯月当空,漆黑的树林里偶尔传来几声鸦叫,黑鸟扑扇着翅膀飞散,无字碑的坟墓就在她的眼前。胡殷儿心跳加剧,忽而有种不祥的预感,她跪在坟墓前,对着无字碑喊道:“婆婆冤枉了!我没带人来!我带来的人都已经死了,婆婆你也知道了!”   “还请婆婆大发慈悲,给我她的脸吧!把那张脸还给我,请婆婆还给我!不论你要什么都可以,要人,要玉,要俊男美女,我都可以给你带来,只要把脸还给我……把脸还给我!!!”   若没了那张脸,她将一无所有。   胡殷儿不知自己已经流下了眼泪,却见那眼泪含着血水滴落在手背上,她刹那震惊,这才想起来自己甚至都没了原先的脸皮,她的脸,早就在桃花婆割下时,被她嫌恶地扔了,现在她才是真正的不能见人,不光是丑而已,甚至可以说是……怪物!   手心之下的烂泥,与手背上不断增多的血水,提醒着胡殷儿她现在有多可怕,多卑微。忽而一道黑影从她跟前闪过,吓得胡殷儿往后倒去,整个人侧趴在了地上,却见追着黑影而去的,还有一枚亮闪闪的,不知何物。   “跑得还真快。”一道声音传来,紧接着便有个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落在了胡殷儿的不远处,那女子手上拿着根长棍,对着黑影跑过的地方远远地掷了过去,发丝轻舞,杏眸含笑,竟是个美人儿。   “方才我瞧见那地鬼的相貌,还真是吓人,浑身长满了根须,显然还未成人形,吓得我险些叫出声来。不过这样的倒是好对付,秦姑奶奶等会儿就别出手了,我前两年琢磨出了一种符,不知有无用处,不如等会儿让我试试看,若我捉不到,再劳秦姑奶奶。”又一道男人的声音传来,那男人几步跑到了女子的身前,正朝这边靠近。   忽而与胡殷儿打了照面之后,胡殷儿见对方穿着古怪,愣了神,那男人却像是见了鬼,哇地一声喊了出来,转头便跑了回去,躲在了林中阴影处。   “大呼小叫什么?”秦鹿伸手掏了掏耳朵:“你这一声叫得就跟被强要了的黄花闺女似的,刺耳!”   谢尽欢伸手指着一处,秦鹿才看过去,慢了两步的梁妄也从树林中走了出来,一头银发在月光下笼罩了浅浅的月华,卷翘的睫毛晶莹剔透,只是瞳孔颜色很深,落在人的身上,带着丝丝寒意。   秦鹿看了胡殷儿一眼,不禁皱眉,梁妄闻到了对方身上的血腥味儿,又抬起了衣袖,没再靠前。   胡殷儿察觉自己此时相貌,被人看见,比自己照镜子还要可怕,她立刻尖叫着整个人趴在地上,双手捂着脸,以袖面遮挡相貌,躲都无处可躲了。   为何夜半的深山老林里,会有人来?!   她被人看到了,怎么办?她这么可怕丑陋的一面被人看到了,要不要……杀了他们?!   这当真是秦鹿见到的最丑的活人了,没有面皮,从头顶的头发开始就被整个儿剥光,皮肉分离后的血丝与细肉还在跳动,一双眼睛空洞,露出了巨大的眼珠,当真比恶鬼还要吓人,难怪谢尽欢看了嚎叫一声跑了回来,地鬼也不追了。   只是这情况,她倒是熟悉,李传说他妻子死后不就是这般被人割下了脸来的吗?   而且这身衣服,与这女子身上的熏香味道,还有她佩戴的珠宝首饰,秦鹿回想起在林子里见到的两具尸体,立刻联想出她的身份,试探性地开口:“胡殷儿?”   胡殷儿闻言,浑身剧震,不仅被看见,还被认出了。   那么就必须得……杀了他们! 第19章 桃花人面:十八   “这是胡殷儿?!”谢尽欢显然不信,他方才只匆匆瞥了一眼便觉得可怖,更别说将这个人与卓城万色楼内千两白银求之一见的花魁胡殷儿联想在一起。   只见胡殷儿趴在地上连连摇头,低声喊着:“我不是……我不是胡殷儿,我不是!”   即便她再反驳,秦鹿也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她回头朝梁妄请示了一眼,梁妄摇头。   胡殷儿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女人,现如今没了容貌根本不敢见人,趴在地上哭得浑身颤抖,他们能对她如何?   梁妄与秦鹿此番来徐镇外的山里,也是为找坏了规矩的桃花婆的踪影,只是那桃花婆恐怕还不知道此番找来的人是谁,只当是个普通道士,怕在自己的住宅里留活人叫那道士发现了,所以才匆忙把胡殷儿给推了出来,却没想过找来的并非道士,而是道仙。   秦鹿后退一步,将路让出来,梁妄朝不远处的无字碑走去,无字碑的后头立了个普通的坟包,上头堆满了腐朽的落叶。只见梁妄慢慢蹲下去,蓝袍拖地,细碎的银发遮住了左边的半只眼,剩下的那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石碑,似乎能将其看穿。   不过片刻,他便从袖中拿出了一张空白黄符,黄符贴在了石碑之上,手指贫空画了几下,朱砂色的红烟未散便被推上了符纸,此等道法看得谢尽欢瞠目结舌。   凡道者,以黄符为令,以咒语为号,统称为符咒道法,普通的道士,画符的纸、笔、墨都有讲究,否则无法上听天意,简而意之就是不灵,稍微厉害些的道士,所画的符多半是有用的,只是一些厉害的符文未能尽数掌握。   若说画符的当中也有超凡的,不拘泥于符的形象,有纸符、绢符、石符、瓦符等,但如梁妄这般,贫空画符还起效的,谢尽欢在古书上也只见过寥寥几笔,甚至都没能说出史上哪位道人有这本领,他当是传说,现下见了,不得不在心底佩服,对梁妄又更加敬重了些。   黄符才贴上石碑没一会儿,几人脚下的地面便开始震动,以黄符为圈,咚地一声,刮起了地面上半枯的树叶,一层层卷起,飞至深林之中,肃清了这一片地面。   不过仅仅三次震动,秦鹿便看见那坟包之上有了异象,一只枯瘦的手翻出了土堆,指甲黝黑,尖利地抓着坟包上的土石,刹那间周围狂风四起,将梁妄贴在石碑上的黄符给吹落,地面的震动消失,眼见这坟包里的手臂迅速爬出,两只手纤长无比,犹如螳螂爪般勾着地面,然后坟包里的人爬了出来。   不过只是两个眨眼的功夫,披头散发的女人就站在了梁妄与秦鹿的面前,那人身上什么也没穿,长得倒是一张干净漂亮的脸蛋,瞧上去年龄不大,只是面容万分狰狞,龇牙咧嘴,像是要将人给生吞了一般。   梁妄只瞥了对方一眼,双眼眯起,缓缓勾起嘴角:“六百年,好生厉害。”   “难对付吗?”秦鹿听见他这话,顿时皱眉。   梁妄抬手不在意地摆了摆道:“再厉害,也不过是块石头罢了。”   夸一句,只是因为桃花婆显少有六百年还未死的,梁妄并不将其放在眼里。   只见那站在坟包上的女人显然没料到这几人见到她的模样没有丝毫恐惧,于是渐渐张开了嘴,从口中吐出了一口桃色的烟雾,烟雾骤然扩散,吹在了四周,直朝梁妄与秦鹿还有谢尽欢扑面而来。   红烟未散,倒是从里头走出了几个漂亮女人,婀娜多姿,不知从何处而起的奏乐声略微有些熟悉,秦鹿仔细听着,像是西齐的乐章,那几个几乎未着寸缕的女人随着乐声起舞,时不时回眸一笑,谢尽欢没忍住多看两眼,那几个女人就都朝他围了过去。   “这是什么?幻觉?”秦鹿凑近梁妄,问了一声。   梁妄半垂着眼眸,也没看美女,只是听着这奏乐轻声地叹了口气,摇头道:“现如今还能奏出这等乐章的人越来越少,我都找不到了,就这么打散了,着实可惜啊。”   “……”秦鹿一瞬有些无语:“主人,正事要紧。”   “知道。”梁妄拿出羽扇,看似不舍地对着红烟轻轻一扇,红烟散去,桃花婆显然一怔,没料到自己布下的障眼法这么快就被解了,紧接着梁妄便反手张开五指,他的掌心里躺着一枚铜钱,在他五指成爪的瞬间,铜钱悬空震颤,嗡嗡作响。   不过是一个眨眼的功夫,四面八方传来的破空声仿若万只箭矢同时射来,而周围的树木上尽是红线,不知何时绑了上去,此时才显形。   原是红线串着铜钱,早就在林子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就在梁妄单手收拢的时候,他五指缝隙里勾着的红线映着苍白的手指绷紧。   “你是……”那桃花婆瞥了一眼梁妄手中的羽扇,又看向四周红线串着铜钱的阵法,再见梁妄年纪轻轻便有一头银发,似乎不可置信,却又心下大惧:“你是……不死鬼王!”   “什么鬼王?!真是不礼貌!”秦鹿听了,秀眉一皱,不高兴了:“我家主人可是道仙!叫鬼王,未免也太小看了他。”   “道仙……”桃花婆的瞳孔一瞬收缩,里头倒映着梁妄淡然的脸,他侧过头对秦鹿说了句:“低调。”   秦鹿微微抬起下巴,挺着胸膛,双手叉腰:“我就要高调!喂!桃花婆是吧?只要有我主人在,你就别想轻易逃脱了,还是乖乖束手就擒,别想使些小伎俩,否则罪加一等!”   世传阴阳之间有仙差,身怀不死血,洗尽铅华,可保容颜不衰,能使动百鬼,能号召天意,能超度亡魂,能打落鬼狱,不管阳间,不涉阴间,专门负责阴阳之间的守恒,凡有破坏规矩者,皆得受百炼之苦,或打回原形,或灰飞烟灭。   在这行家的话里,对此人尊称一声道仙,私底下,也喊鬼王,桃花婆如何没听过。   只是听过归听过,她却从未碰见过,只听同行间传过几句,那人是无血色的纯白,手执阴阳羽扇,道法奇高,无所不知晓。   桃花婆见到面前之人,又听那人旁边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如是说,怕是自己这回倒了大霉,逃不脱了。   桃花婆还想狡辩:“道仙饶命!换脸之事古来有之,此等行业也是默许,还请道仙明察。”   “桃花婆的确古来有之,守规矩的,本王不管,不守规矩的,本王也不会放过。”梁妄握着铜钱,羽扇悠哉地扇风,继续说道:“凡是经过桃花婆手中的人脸,都得自愿买卖,不得偷盗,不得抢夺,更不得伤天害理,且需冰封百年才能拿出使用。而你给这万色楼里的女人脸上那张面皮,死了不过百日,在世中尚有认得的亲人,如此破坏规矩,本王怎能视若无睹呢?”   “那张脸……”桃花婆看向此时已经站起来的胡殷儿,突然一愣,道:“那张脸,是这女人自己给我的,她带来了一块玉,说已经经过了那女人的同意,在那女人死后便将脸皮换给她,如此,我才敢下手啊!”   “狡辩的话不用多说,当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呢?”秦鹿开口。   “道仙!我冤枉,我真的冤枉!”桃花婆突然跪在地上,扭曲的身体幻化成了玲珑白玉般,前凸后翘,隐隐藏在了发丝之中,犹抱琵琶半遮面,透着魅气,一张漂亮的脸蛋上显得几分凄切来:“求道仙饶过我,我下回一定查探清楚,再也不闹这等乌龙了。”   秦鹿见状,琢磨出味儿来了,顿时不高兴道:“喂!你在这儿勾谁呢?!”   变成这个模样,显然是给梁妄看的啊!   谁知道她这话才说出口,便立刻察觉了异样,她猛地朝后方看去,只见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锋利的刀背上倒映着她惊恐的双眼,秦鹿几乎是本能反应,抓着梁妄的手便朝自己怀中带过来,一个转身,躲过了胡殷儿的刀。   只是她自己的胳膊被划开了一道口子,流了点儿血,梁妄险些没站稳,扶着秦鹿的肩膀,手中铜钱落地,红线散去,坟包上的桃花婆并未遁地,化成了一抹黑影朝深林之中躲去。   胡殷儿见自己一次没得手,还想再来刺第二刀,秦鹿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对于那张被剥了皮的脸简直不忍直视,她扭断了胡殷儿的手腕,夺下短刀后一掌将她推开。   梁妄站稳后望着桃花婆躲去的方向,有些烦闷,一扇子拍在了谢尽欢的头上,尚在幻觉中的谢尽欢立刻回神,见到四周草木与翻开的坟包,知道自己差点儿误了大事。   没了刀又断了手腕的胡殷儿毫无威胁,正跪坐在地上呜呜直哭,秦鹿见状,问了梁妄一句:“主人,可有铜镜?”   谢尽欢知道自己方才拖后腿了,连忙从心口拿出个护心铜镜来,递给了秦鹿道:“我这儿有,本来做保命用的,秦姑奶奶有何用处?”   秦鹿蹲在了胡殷儿的跟前,突然将铜镜伸到了她的面前,胡殷儿望着铜镜里倒映出来的脸,脸皮撕下,血肉模糊,青筋跳动,眼珠突出,甚至比那图书上的恶鬼还要可怕,背对着弯月与乌鸦,披头散发。   胡殷儿顿时尖叫了一声,犹如疯了一般伸手抓着自己的脸:“这不是我!这不是我!!!”   秦鹿却不放过她,拽着胡殷儿的头发将铜镜怼在了她的脸上,没有眼皮,胡殷儿的眼睛甚至都闭不上,秦鹿逼着她看铜镜里的自己,口吐恶语:“这就是你,只是你比原来更丑陋,更可怕,好好看看吧,胡殷儿,从此以后,你就是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看清楚了!”   秦鹿的力气很大,胡殷儿根本就挣脱不了,她拼命摇头,泪水涌出,结果镜子里的自己因为眼泪更加骇人,胡殷儿的尖叫声越来越高,甚至开始害怕。   她越害怕,镜子里的脸就越狰狞,等秦鹿将铜镜扔在她跟前松开她时,胡殷儿就只会趴在地上,以袖遮脸,疯疯癫癫道:“不,不!我不丑,我是花魁!我不丑!这不是我……这不是我的脸,我的脸呢?我的脸在哪儿?!我……我不是丑八怪,我不是!!!”   谢尽欢见状,顿时觉得头皮发麻,不是因为胡殷儿长得可怕,而是因为他头一次见秦鹿会生这么大的气,甚至这样去对待一个人,让其面对自己的丑陋,远比杀了她要更加伤人。   梁妄双手环胸,见秦鹿还站在那儿咬着下唇,脸色铁青,于是问了句:“玩儿够了吗?”   秦鹿一怔,她不敢朝梁妄看去,只道:“我去追桃花婆。”   说完这话,她便朝桃花婆逃走的方向过去,身影转瞬在林子里消失,梁妄望着她离开的背影,脸上没露出任何波澜来,只说:“你去坟内毁去那些脸,她现在可冲动着呢,不看着,指不定得把五鬼放出来闹事。”   “是。”谢尽欢拱手,再抬头时,梁妄也走了,这处就只留下了他,一个翻开土堆的坟包,和趴在地上,疯了般一直说着‘我不丑,还我脸’的胡殷儿,显得阴森。 第20章 桃花人面:十九   谢尽欢刚靠近坟包想要进去,却见无字碑旁的土地弓起一块儿,地面上还嵌着个铜钱,瞧见铜钱,谢尽欢立刻知道这是什么了。   只见那藏在土里的地鬼被铜钱钉住,根本无法逃脱这片野林子,兜来转去还是回到了桃花婆的住处,想来应当就是桃花婆养的宠物,帮着桃花婆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那地鬼以为自己躲过了梁妄和秦鹿,本想藏进坟里,没想到又碰上了谢尽欢,若是遇到了真鬼,谢尽欢未必有办法对付,但区区一个地鬼,且先前秦鹿试探这地鬼时可以看出,此地鬼只能说是精怪类,本事不高,谢尽欢觉得自己应当能够拿下。   谢尽欢才将黄符贴在地上,地鬼便硬着头皮朝另一个方向钻过去,伴随着缠绕在身上无法散去的黑烟,谢尽欢只是片刻犹豫,便立刻追了过去。   这地鬼是黄药子吸了精魄成精了,带着黄药子的枝叶,顺着地面到处乱钻,梁妄的铜钱还印在对方身上,它跑不掉,也更方便谢尽欢追寻,大约两刻钟左右,谢尽欢便在一棵榕树下捉到了地鬼。   他握着地鬼的枝叶,用力将其从地底拔起,这黄药子原先就被梁妄的铜钱所伤,后来又被秦鹿两棍子打散了一些精气,拔出地面后还是那浑身长满根须的模样,犹如一个孩童的形状,手脚直蹬,还发出了尖利刺耳的啼叫声。   谢尽欢一张黄符贴在了黄药子的脸上,又用根木枝插在了它的头顶位置,把黄符钉死,那黄药子才没叫唤了,犹如一个畸形发烂的大萝卜般,成了件扭曲却无法动弹的死物。   这东西毕竟有灵了,若处理好了卖给药店,当比普通黄药子的药效要更加显著些。   谢尽欢捉了地鬼心里还挺高兴,心想着或许有朝一日他能离开欢意茶楼,四处走动,捉妖拿鬼什么的,好歹在这行业内混出个名头来。   提着黄药子,谢尽欢三步做两步快些跑回去,突然听见旁边的草丛似有窸窣动静,他停了脚步扭头看去,只见三两只乌鸦从草中飞出,翅膀扫过了树叶,微微颤动,谢尽欢挑眉,并未在意,抬脚离开。   等他回到了无字碑前,原先趴在这儿的胡殷儿已经不见了,地面上躺着他原先放在心口的护心铜镜,还落了两根金发簪。   胡殷儿方才恐怕是被镜子里自己的模样吓疯了,胡乱跑开了也说不定,谢尽欢还记得梁妄交给自己的重要事儿,于是入了坟包,进了那小屋里头。   他没听过桃花婆,自然也不知道桃花婆的住处长什么模样,谢尽欢进来乍一眼瞧见满墙的面皮时顿时头皮发麻,那一双双眼睛密密麻麻地朝他看来,险些叫他转身吐了出来。   谢尽欢连忙摸了张黄符往嘴里塞,心里默默念着这都是死人的脸,又不能动,也不能活的,怕什么?   深吸两口气,给自己壮壮胆,谢尽欢才转身重新看了一眼环绕自己身边一圈的人脸,令人诧异且惊愕,这些脸,无不是年轻貌美的俊男靓女,连着头发被割下,冰封在了墙面上。   他凑近仔细看了一眼,又伸手触碰了其中一个,人脸之外封住的冰很冻人,房屋中间翻涌的池子也在咕噜噜地冒着寒气,不过手指擦过冰面时并未流下水来,谢尽欢才发现原来这寒冰一般封住人脸的东西并非是真正的冰,而是一块块玉。   难怪相比之下,颜色也有些微不同,恐怕有些是上等的好玉护着上等的人脸,一些普通的脸,就用普通的玉了。   都说玉养人,却没想到还有这种养法,一张脸封在这寒玉之中,或许能储藏千年、万年,用完之后还能收回,这墙上就有不少人脸是被人用过的,用了几年,何时归还,下一次又给了谁,都在那寒玉之下记录清楚。   也有的脸,自始至终都无人用过,因为太过漂亮,太过俊俏,没人能拿上等的好玉换得起这些脸。   谢尽欢一个个看过去,啧啧称奇,一张漂亮的脸,难道真的能给人转改命运吗?   突然,他停在了一张脸前,这张脸与其他脸尤其不同,储存的格子就是其余的两倍,纯澈通透的白玉包裹着那张脸,而玉中的人,何其熟悉……   谢尽欢在这一瞬甚至有些失神了,玉中的人,就像是安然熟睡一般,仿佛从未死过,这张脸被保护得尤其精致,即便是藏在了玉中,一根发丝都没有凌乱。熟悉的面容,出现在这等阴暗的场合,谢尽欢一瞬觉得气愤,可又有说不出来的酸涩。   他知道,贪贪是五百多年前的胡国美人,有妖姬之称,胡国虽是小国,存世只有几十年,史书对其描述寥寥几笔,当与其他快速消亡的小国一般无二,始于何时,终于何时便是,可因为一个贪贪,胡国多了两页纸的详述,说的尽是贪贪貌美,祸国殃民,是妖女在世,才害得胡国没得善终。   国败总赖美人,对于史书上的记载,谢尽欢只信一样,便是贪贪的确美貌倾城就是了。   他将那块玉小心翼翼地取下,抱在怀中,然后又看了一眼这里的**,微微眯起双眼,虽然舍不得,但还是拿出了梁妄早些年给他的符纸,一张化万张,贴了满墙,自己离开前,一把火烧了这个别有洞天。   桃花婆算不上是鬼,也算不上是妖,只要有她的老穴捆绑着,临时逃脱是逃不了多远的,无非就是打算躲在一个地方不让他们找到,等秦鹿与梁妄走了之后,她再回去无字碑,将自己的宝贝全都带走,换个地方生活。   这个桃花婆在徐镇外的林子里活了几百年也未出过差错,典藏的人面不知多少,更是不会抛下一切只身离去,便是这心中不舍,桃花婆还未跑出十里地,就被秦鹿给抓住了。   盛暑的天里,林子里忽而下了场雪,秦鹿无视那雪花落在脸上仿若真实的感受,也无视耳畔熟悉的声音,一棒子撒散了红烟,直冲出去,眼见着桃花婆踉踉跄跄地在林子里逃跑,秦鹿几乎是飞身过去,一脚踢在了对方的后背心上。   桃花婆朝前扑去,还未挣扎站起,秦鹿就已经赶到,原先被她随意捡起打草的棍子用力地插在桃花婆脸侧的地面,入土十分,带着丝丝寒气与杀戮之气,桃花婆顿时僵硬着全身,不敢动了。   “大仙饶命!大仙饶命啊!”桃花婆喊道。   秦鹿脸上却无表情,只是插在地面的木棍没有拔出,她就这么定定地站在桃花婆的眼前,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她,直到梁妄过来,她还是这副面孔。   桃花婆见了梁妄,还想求情:“还请大仙饶命!放过我这一回吧,我不敢了,我日后再也不敢了!胡殷儿的那张脸,那张脸真不是我给她的……是她自己……是她自己弄来的啊!”   “我只是收了一块颇有灵气的玉,与她交换了这张脸,说到底,都是胡殷儿自己做的孽!”桃花婆说着说着,含有哭腔,她趴跪在地上,双膝行走,面对着梁妄不住磕头:“我真的没这个胆子坏了规矩,一切都是胡殷儿做的!”   “她会换脸?”秦鹿凉凉地问出口。   桃花婆的声音突然止住,秦鹿又问:“她会炼尸油?”   桃花婆顿时浑身颤抖,秦鹿嗤笑一声:“所以,还是你自己做的,只是不敢承认罢了。”   “不是我……真不是我……”桃花婆还在磕头:“我……我找到了胡殷儿,只问她想不想变美,我手上有许多张脸,任何一张都是美人儿,我本只是想多找几个人,帮我取玉而已,谁知道……谁知道她居然这么狠,是她将我带到了那个女人的尸体前,指着那个女人说她就要这张脸,以玉来换。”   那个女人……是李传的妻子,绾儿。   林深月薄,野草在夜风中飘摇着,树枝上偶尔几只乌鸦闻到了腐尸的味道,在这处上空久经不散,桃花婆颤抖着声音吐出了个骇人的故事,她说着是她第一次破坏规矩,万万没想到会引来梁妄,但错终归是错了。   梁妄没有心慈手软,任由对方如何求情也无用,三枚铜钱分辨落在了桃花婆身边的三处,红线交错,将那具身体束缚住,桃花婆披头散发。   乌墨般的长发在红线的切割下纷纷断落,紧接着她的身体也被不断收紧的红线割破,就在梁妄收手的那刹那,一具鲜活的身体化成了红烟,红线缠绕,将三枚铜钱绑在其中,化成原形的桃花婆,只是一块不过拇指大小的桃花玉。   桃花玉成精幻化人形,因为修炼许久,本质已是老者,但生**美,喜好收藏人脸,故而也有桃花婆之称,养脸之术,需多块宝玉,以玉养人。凡是桃花婆处的脸,可租赁,也可买断,要价各不相同,不要金银珠宝,灵气越重的玉,则越好,租赁者,面容不得损坏,没有衰老,死后桃花婆会将容貌收回,买断者面容生根,会随时间推移逐渐老去,死后容貌腐朽。   灵玉养人,也要人养,被人佩戴时间越长,细心呵护得越好,意义越重的玉,便越是好玉,身怀宝玉者,可以玉换脸。   这都是《道者阴阳》里的内容。   胡殷儿不过是个逃至徐镇的水灾难民,又如何能有玉换脸?无非是桃花婆贪心不足,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门去寻能给自己送玉之人,凡是对容貌有渴求的,都是她的目标,桃花婆也没料到胡殷儿对美貌非但是渴求,甚至到了疯魔的地步。   从一开始的偷玉,到后来的抢玉,甚至为了一块玉,她杀了一个人。   约百日前,春分过,清明前期,清瘦秀丽的女人怀里揣着一小包铜钱,面色难看地入了药铺里抓药,那是家里所剩不多的积蓄了,只可惜公婆的病一直都不见好,熬过了冬季,却不知听谁说的,说李传在牢里生了病,还不许他们探望,身体就越发糟糕了。   病情加重,光靠药物维持是不见效果的,大夫说,他们吃的都是普通草药,治不了根本,但若想要买好药,还需更多的银钱才行。   曾经被人广传佳话的才子佳人,如今才子锒铛入狱,佳人却背了一身负担。   药店的老板眼见着两个月的时间,来买药的女人越发消瘦,于是好心地提了一句:“徐镇外头的野林子里有山参,若能采来,对你公婆的病倒是有效,也不必花钱,只是那林子里孤坟多,你一个女儿家去太危险了,李夫人,你若挖山参时随便找些草药给我这药铺带来,我也能换些同等的药给你带回去。”   女人听见这话,才觉得有些希望,她连连点头,对药店的老板道谢,第二日便背着竹篓去了徐镇外的林子里,浑然不知自己身后,已经有人跟了两日。   胡殷儿盯上绾儿,起初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即便嫁做人妇了,走在街上也依旧有男子不断朝她看去,所以胡殷儿也艳羡地多看了几眼,再后来跟着她,是因为她身上的玉佩。   胡殷儿听见了,药店的老板让她将玉佩当了,好过日子,她却说这玉是李家世代传下来的,也是李传送给她的定情之物,公婆病重都不准她拿去当掉,她自己也舍不得。   如此宝贝的,定是好玉,若是好玉,便能换张好脸了。 第21章 桃花人面:二十   绾儿入山林的那日,天阴沉沉的,清明时节将落雨,本不该在这个时候上山的,只是公婆的病情加重,她也担心今日不来,明日雨更大,反而耽误了几天时间。   在胡殷儿的眼里,绾儿这种人就叫傻,为了一个刚嫁了不久的男人,和这个男人从未对自己好过一天半日的爹娘,平白把自己如此优越的条件蹉跎至此。胡殷儿也想,若她能有绾儿这样的相貌,何愁没有好日子过,勾勾手送钱的男人就一大把,又何必雨日上山挖草药?   胡殷儿原先只是想抢玉的,所以她出现在绾儿跟前,手上握着一把短刀时,并未打算与对方动手,只是让她乖乖将身上值钱的东西放下。   绾儿那张脸,便是惊惧也非常好看,胡殷儿抢玉时她拼命挣扎,都是吃不饱的人,绾儿的力气却比不上胡殷儿一分,胡殷儿本来没打算要杀了对方的,只是她抢到玉佩时绾儿还要朝她扑过来,不过是抢了一块玉,就像是抢了她的命一般。   两人扭曲挣打在一起时,胡殷儿失手将绾儿推下了山坡边,眼看着她在斜坡上滚了好几圈,被一棵树拦腰,晕了过去。   她是鬼迷心窍了,越看那张脸就越喜欢,胡殷儿知道,即便她拿了手中的玉交给桃花婆,也未必能换得比绾儿这张更好的脸,所以胡殷儿慢慢下坡,走到了绾儿的身边,天空忽然轰隆一声落下了雷霆,打在不远处的树干上也未能将胡殷儿的视线从绾儿脸上挪开半分。   她觉得自己有些不受控,可美艳的皮囊,却能让她好过一生,豁达宽容地活着是一生,但未必快乐,自私自利地活着也是一生,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乐趣呢?   胡殷儿从一旁捡到了块石头,望着绾儿的脸舍不得下手,于是她将整个人翻了过来,对准绾儿的后脑,目光涣散,手中却没卸力,一下、一下地敲在了对方的后脑上。   鲜血顺着雨水流了满地,趴在地上的人没有任何挣扎,胡殷儿的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轰隆的雷霆,心想这雷只要落不到自己身上来,她便无所畏惧。   绾儿的那块玉,的确算得上是好玉,能换得一张面容姣好的脸皮,可胡殷儿不要,她拉着桃花婆指向还躺在雨中,根本无人发现死亡的绾儿道:“我就要那张脸,婆婆,只要你能将那张脸给我,日后我若因为容貌占了好处,一生中所得玉石,都孝敬给您。”   “刚死妇人,尚有亲人在世,脸不可用。”桃花婆如此说。   胡殷儿却道:“我已经查过了,她爹娘原不是煜州的,将她嫁出之后就搬回老家去了,她公婆都是病秧子,大夫都说用药养着也养不了两年,还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她丈夫更是,与一些友人因写诗入狱,这辈子也别想出来,她可是真正的举目无亲啊。”   次日与李传一个镇子上的人发现绾儿的公婆躺在家中奄奄一息,徐镇药店里的老板也不见绾儿来买药,才想起来自己建议对方去野林采药一说,于是带着几个人一同上山,才在山上找到了被雨水打了一夜,耳下两处都长了尸斑的绾儿。   绾儿的尸体被带了回去,她公婆听闻这个消息,本就是两个废人了,没两日也跟着走了,清明节期,李传在牢中不断咳嗽,没等来每个月初会来看自己的妻子,反而等来了牢头说上头大发善心,他可以走了。   李传回到家中,才知道一家子全都没了,处理好后事后,他坐在绾儿的坟前哭了好几日,本想去镇子外的河边吹吹风,想想自己究竟要不要活了,活着还有何意思,却没想到会在小河旁的石桥上,再度见到绾儿的脸。   桃花婆说的故事,就只到她抵挡不住胡殷儿允诺的一声所得玉石都给她这种诱惑,于是第一次破坏了规矩,答应胡殷儿,在绾儿入殓下葬后的当夜,便把尸体挖出来,割下了面皮,炼制了尸油,为胡殷儿换上了一张绝美的相貌。   若非完全相熟之人,见到一样的脸,也只会当做是人有相似,如李传这般爱绾儿至深,一路从徐镇周边跟到了卓城来都不死心的,胡殷儿也万万没想到。   所以啊……难怪,难怪胡殷儿能动手杀了伺候自己几个月的婢女,因为她早不是第一次为了这张脸杀人。   桃花玉被梁妄收到了绣了太极图的袋子里,然后随手丢到了秦鹿的怀中。   见秦鹿双手接过,梁妄轻眨了几下眼,总觉得似乎少了什么东西,想了想后才皱眉,问了秦鹿句:“天音呢?”   秦鹿一怔,回神后有些木讷道:“我……我追桃花婆的时候嫌提着它碍事儿,所以就挂在树梢上了。”   梁妄伸手点了点她,转身沿着回去的路找天音,道了句:“难怪它不喜欢你。”   “天音不喜欢我?”秦鹿没料到这点,她给天音喂食时天音都张嘴吃的,比以前梁妄养的那只猫要听话多了,她还以为天音挺喜欢她的呢。   梁妄没再回话,走了一刻钟才瞧见被秦鹿挂在树梢上的天音,金笼内的白羽蓝冠寿带鸟正威武地看向树上一排乌鸦,一群乌鸦都被它给盯跑了,梁妄将金笼从低枝上取下,天音见了主人才摆出一副乖巧的样子,于笼内转了两圈。   秦鹿就跟在梁妄的身后,握紧手中的袋子,略微侧过头看了一眼先前被胡殷儿刺伤了的胳膊,血也只流了那么点儿,浸湿了里面一层衣服,并未染到外头来。   谢尽欢烧了桃花婆的坟,还将地鬼给抓住了,讨好般地将黄药子递给了梁妄,然后被梁妄嫌弃地挥开,说了句:“自行处理。”   谢尽欢一愣,不明白这自行处理是什么意思,这地鬼好歹成精了,于是跟上去问了秦鹿一声:“秦姑奶奶,道仙说的自行处理是何意思?”   秦鹿说:“杀了,入药。”   谢尽欢点头,略微起了点儿心思,于是凑近秦鹿问:“回去了之后,秦姑奶奶急着回轩城吗?若不急,能否让贪贪姑娘出来与我见见?”   秦鹿本皱眉,此时心情还没缓过来,正暴躁着呢,结果一扭头看见谢尽欢双眼弯弯,带着几分笑意,眼尾薄红,像是不好意思,她突然一愣,睫毛轻颤,一颗心像是突然坠落般空荡荡的,传来了几丝酸楚。   谢尽欢喜欢贪贪,秦鹿不是没看出来的,所以她要谢尽欢办事儿,也会把贪贪叫出来,往往事半功倍。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如此炙热明亮,秦鹿的满腔烦躁,最终压了下去,她轻轻点头,心里想着,自己求而不得,也不必要断了谢尽欢的意。   果然,得了秦鹿答应,谢尽欢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句多谢秦姑奶奶刚要说出,他见了秦鹿的胳膊,才一怔,话语转成:“咦?你受伤了!”   秦鹿走开半寸,又摆出那副不高兴的脸来,只是眼睛不自觉地抬眸朝走在前头的梁妄看了一眼,梁妄没有回头,秦鹿也不在意。   三人回到了马车边,已经是几个时辰之后的事儿了,子夜才过,林子里渐渐起雾,谢尽欢的马车还在路边的茶棚停着,没人动过,他架着马车往回走时,瞧见地上多了两条车轮印,这条路虽小,但也不代表没人经过,所以也没太在意。   秦鹿与梁妄坐在马车上起,两个人便都没看着对方了,天音将头伸出了金笼,梁妄的手指轻轻贴在上头抚摸,目光柔和了几分,马车走了半路,秦鹿才突然开口:“对不起,主人。”   梁妄抚摸天音羽毛的手一顿,眼睛半垂,等来了秦鹿的后半句话:“我弄坏了陈小姐的身体。”   实际上并非是她刻意弄坏的,是当时胡殷儿认出梁妄为他们三人之首,还控制了桃花婆,不知是为了救桃花婆还是为了自己的脸,又或者是怕他们将她的事说出去,总之她准备杀梁妄。   秦鹿护下了梁妄,没护住自己的身体,一刀划过,破开了胳膊上的衣服,也划开了皮肉。   梁妄静了了许久,明知不怪她,却还是不喜欢她这么与自己说话,于是道:“你知本王是死不了的,又何必多此一举。”   秦鹿听见这话,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地握紧,几根手指做着紧张的小动作,她眨了几下眼,又觉得口舌干燥,半晌后才抿嘴说了句:“我不会再让陈小姐的身体负伤了,主人也别生气了。”   梁妄取出羽扇,轻轻扇风:“别说话了。”   “是。”秦鹿乖巧地点头,然后略微侧身,背对着梁妄的方向,半垂着的眼一直看向被风吹起的车帘外,夜路的两侧,还能瞧见几只绿色的萤火虫在雨后的草间飞舞。   马车一路未歇,路上走了一日,第二日早晨才回到了卓城,入城门时秦鹿回头看了一眼,梁妄正靠着软枕闭眼休息,初晨的阳光只从车帘缝隙中透入了一缕,正好落在了梁妄微微侧着的脸上,照着他那双闭上的眼睫。   这双眼,闭上时总将他的脸衬得柔和了许多,也温柔了许多。   马车停在了欢意茶楼门口,卓城内的人大多还未起床,小二见谢尽欢回来了,连忙迎着他,又见秦鹿黑着脸从马车内下来,一时间有些不敢靠前了。   不论是前两年那次,还是前几天,秦鹿都是笑脸盈盈的,小二抿嘴,朝谢尽欢投了个询问的眼神,谢尽欢只拍了他的后脑勺一巴掌,让他去请梁妄下车,准备好上房软床给他休息着。   小二去办事,谢尽欢则将秦鹿拉到了自己的房间。   谢尽欢先是用自己房内的小炉子烧了点儿开水,又跑去把房中的熏香点上,秦鹿就站在门口,双手环胸地看着他,直到谢尽欢将头发也整理好了,胡子都重新绑过了,才对秦鹿笑道:“好了好了,请秦姑奶奶将贪贪姑娘放出来吧。”   秦鹿瞥了一眼手上的戒指,放出了贪贪,红裙貌美的女子旋身出现,双肩微耸,媚眼含笑:“秦姑奶奶好。”   秦鹿嗯了一声,对谢尽欢的方向抬了抬下巴,这便转身走开了。   房门关上,贪贪一脸不解地看向谢尽欢,眨了眨眼问:“谢公子有事找奴家吗?”   谢尽欢一见她的脸就脸红,故作正经地坐下,见炉上的水已经烧开了,学着秦鹿泡茶的步骤,洗杯、洗茶、再泡,泡好了一杯,他才指着自己对面让贪贪坐过来,等贪贪坐下了之后,谢尽欢斟酌着开口:“前两日我随道仙去找桃花婆,在徐镇外的林子里找到了桃花婆的老巢,我本是要去烧了那些人脸的,但在其中,发现了这个……”   谢尽欢的衣服本就宽大,从桃花婆那儿偷偷拿了一块人皮回来生怕被梁妄发现,于是就将那人皮玉片绑在了自己的裤腰带上,系在腰后的位置,一路上被那玉冻了两天,现在取出,背后的一块皮肉都僵了。   白玉很薄,因为储藏人皮,所以还散着丝丝寒气,玉内的脸,与此时坐在谢尽欢对面的贪贪一模一样,找不出分毫差别。 第22章 桃花人面:二十一   贪贪看见自己的脸时一瞬愣住,柳叶弯眉皱也没皱,只是刹那惊讶后,转为了没所谓似的笑容道:“多谢谢公子有心了,还将这个留了下来,不过生前事早于我如浮云,是人的皮囊都得腐败,单奴家的留下来,也太吓人了些。”   谢尽欢一愣,问她:“你不在意吗?这上面记录……用过两次。”   贪贪摇头,蔻丹红的指甲划过白玉,却无法触碰,她双眼弯弯,倾世容颜上不杂半丝难舍:“谢公子想留就留着,若不想留,便替奴家烧了吧。”   谢尽欢脸上骤然如火烧一般,结结巴巴道:“我、我我……我留它做什么!”   贪贪看破不说破,反而逗他一句:“咦?难道谢公子不喜欢奴家这张脸?”   “当然不是!”谢尽欢一怔,险些就要说‘喜欢’,他喜欢,他真的喜欢,非但脸,便是这一缕藏于戒指中的魂,他也喜欢。   只是当谢尽欢抬头,瞧见贪贪脸上的笑容时,话便止住,也知道对方是在拿自己打趣了。   既然贪贪自己的都不想留着,谢尽欢也算是白藏了一路,干脆便由她说的,毁了最好,省得日后还有其他人能用她的脸干坏事儿。   谢尽欢想与贪贪说的话,就是这张脸,话题说完,他便又哑言了。   秦鹿没打算这么快收回贪贪,所以就没在他房门前等着,反倒是小二打破了屋内的尴尬,说是已经三天没见到李传了,他只是问谢尽欢一句,要不要将这人找回来?   本来李传就不是卓城人,来这儿也是找梁妄帮忙的,既然梁妄说事情与李传已无太大关系,桃花婆那边也都解决了,李传走就走,人家总不能在欢意茶楼赖一辈子,小二之所以来问,是因为李传离开的时候,穿的还是谢尽欢那套富贵的衣服,上头挂着不少珠宝首饰,值钱的玩意儿一堆呢。   谢尽欢闻言,只让小二在卓城四下转一圈,看见了人就讨回来,若是看不见,便算了。   小二应话,便离开了谢尽欢的房前,下楼时还有些不舍得地看向坐在一楼正堂上喝着茶的许先生,许先生请了好几日的假,小二又听不懂唱书,觉得古怪,难得说书的许先生今早儿回来了,还排了一下今日要说的内容,小二要出去找李传,怕是听不到了。   在卓城内转了一圈,小二没见到李传,倒是在万色楼见到了夏谦。   夏谦如往常一样,身后跟着十几个家丁,刚从万色楼里出来的样子,身后还有嬷嬷跟着赔礼道歉。   见到夏谦,卓城的人都不太敢靠近他,小二也就站在了人群里,很不显眼。   夏谦身后有两个家丁手上还捧着两盒金子,那是他昨天才让人去钱庄里头换来的,就是为了赎胡殷儿离开万色楼,谁知道昨天白日来,嬷嬷说胡殷儿身体不适,不便见人,昨天晚上来,嬷嬷又说胡殷儿心情不好,不愿见人,今天早上来,嬷嬷又是这般推脱。   夏谦本就是看着胡殷儿相貌好,床榻之间也会讨人欢喜,所以才来赎人的,谁知道那胡殷儿这般会拿乔。他那日脸上长了尸斑,吓得回去连忙抹了点儿尸油,几个时辰后才渐渐好转,两日才等到脸上的斑消了。   夏谦说了他又不是不赎,万色楼却三番五次差人来问,这回他来了,万色楼又三番五次拒绝他。夏谦在煜州卓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儿受得了这等委屈,不过是个面相不错的娼,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所以夏谦提着金子,出了万色楼,给嬷嬷说了句,他日后再也不来了,让那胡殷儿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谁知道嬷嬷见他这般说,生怕自己在卓城得罪了夏谦,生意不好做,于是便道:“夏老板!我与您实话实说了吧,前几日殷儿的确为您的事儿伤心呢,说是回乡祭拜亲人,结果到现在也没找到人,我在林子里找到了跟过去的婢女的尸体,想来……殷儿也是凶多吉少了!”   嬷嬷说着,还要挤两滴眼泪,夏谦扯回自己的袖子,一脚踹在了嬷嬷的身上,将人踹得老远后嗤了一声:“当这世上没美人儿呢?在老子面前胡乱放屁,走了!”   夏谦跨步离开,嬷嬷还捂着自己的腰哎哟直叫,拦也拦不住夏谦。   万色楼内如此动静,怕是日后的生意也不太好做,夏谦走了,人群也就散了,小二看完了热闹正准备回去回话呢,却被一个人无意撞了肩膀。他朝那人看去,这大热天里,那人倒是从头到尾裹得严实,小二只瞥了一眼,对上了那双露出的眼睛,突出的眼球与眼角周围的细肉吓得他双腿发软,一个愣神之际,那人已经跑得没了踪影了。   夏谦心情不爽,也没心思玩儿了,便打道回府,才走到府前却见门口站着个人,他还没靠近,那人见了他兴冲冲地跑过来,几个家丁见人古怪,连忙将人拦住。   那人开口道:“夏郎!我是殷儿啊!”   夏谦听着声音觉得像,于是皱眉细看:“殷儿?你怎么穿成这样?将脸裹起来作甚?不热么?”   “我……我怕你见了我,会怕我。”胡殷儿还想往前凑,不过夏谦不松口,那几个拦着她的家丁是不会让她靠近夏谦的,胡殷儿也没所谓,只问:“夏郎曾说,要为我赎身,娶我为妻,现在可还作数吗?我是真心实意喜欢夏郎的,夏郎是否真心实意对我?”   “作数,只要你是胡殷儿,自然作数。”夏谦眯起双眼,慢慢靠近对方,胡殷儿望着那张俊脸,心软了,也痴了。   夏谦用扇子挑起了胡殷儿的面纱,等见到里头那张脸时,纸扇落地,夏谦猛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拦着胡殷儿的家丁也吓了一跳,彷如白日见鬼,几人连忙退去,胡殷儿见状,猛地朝夏谦的方向跑去问:“夏郎为何怕我?!你不是说你要娶我的吗?!”   夏谦指着胡殷儿道:“快!快把她赶走!赶走!!!别让她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许她出现在卓城!快赶走!”   十多个家丁都是粗鲁的大汉,听夏谦如此吩咐,连忙架着胡殷儿离开,胡殷儿挣扎不依,十指抓地,抠破了指尖,划了几道血痕:“夏郎!夏郎!我是殷儿,我真的是胡殷儿!你听我的声音,我这里还有你送我的玉佩啊!”   胡殷儿怀中的血玉落在地面,夏谦见了,立刻背过身去,他回想起胡殷儿的那张脸,面色瞬间苍白,这世上假面者并非一二,可凡涉及心中潜藏最深的秘密,谁也不愿再碰,夏谦哑着声音道:“拉走!快拉走!她若不走,便将她打走!打到不敢再出现在我夏家门前,不敢再出现在卓城内!”   夏谦放了话,家丁也都下了狠手,几拳落在了胡殷儿的身上,还有几拳打到了她的后脑,胡殷儿本来还有声音喊得凄惨,可到后来彻底失声无话,犹如一个死人般被人抬上了板车,送出城外扔得远远的,只在夏家门前留了血迹,证明她曾来过。   破旧的板车生了霉点,躺在板车上盖着草席的人就只差一口气,荒地里野草长到了半人高,书生站在板车边,握着罐子的手微微颤抖,掀开草席,见了那张恐怖的脸,书生还是一惊。   这是他第三次看见被撕了面皮的人长什么模样了,第一次是在绾儿的棺椁中,第二次是前两日在徐镇外的深林里。   李传其实偷偷跟过去了,只是他的速度没那么快,等他看见谢尽欢的马车后,那些人都已经入林子里,天也已经黑了。李传在林子里找了许久都没找到方向,还是后来在一截荆棘上看见了谢尽欢衣服的衣角才跟了过去,再后来他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动静,便一直藏在了附近。   那些人说的话,他都听清了。   地鬼引走了谢尽欢,李传才匆忙赶到了无字碑,胡殷儿被撕掉了脸,怕在地上缩成一团,坟包上的一条裂缝,只要有人靠近便可进入,犹如小屋敞开的大门,毫无防备。   他在小屋内看见了一张张人脸,也在其中找到了绾儿的脸,李传偷走了绾儿的脸,离开坟包时,顺手带走了神志不清的胡殷儿,和被胡殷儿掉在地上的尸油。   逃走的过程中他险些被谢尽欢发现,不过好在,他来得神不知鬼不觉。   胡殷儿的脑子已经不清醒了,说是要回到万色楼当花魁,可她也知道自己面相丑陋不敢见人,在万色楼前又听见夏谦对自己还有想法,她又提前一步去了夏府前等着夏谦,最后落得被人打成重伤的结果,也是自讨苦吃的。   李传知道许多事,他知道胡殷儿原先长得丑陋,他也知道胡殷儿以玉换了绾儿的脸,虽然他不知胡殷儿哪儿来的玉,桃花婆又如何会知道绾儿长得漂亮,要割了绾儿的脸皮,但李传知道,桃花婆碰见梁妄与秦鹿,多半是死了,坟墓里的那些人脸,也多半是毁了,他现在手中就只有绾儿的脸,与一罐尸油。   正如他那日所想,也许这就是上天给他的契机,让他重新拥有绾儿的契机。   李传坐在板车边想了许久,他想不到自己独自一人继续活着的意义,也想不到不救胡殷儿的理由,胡殷儿早就看穿了夏谦的本意,不至于还顶着绾儿的脸去自讨没趣,万色楼那边以为胡殷儿已经死了,那不如就让胡殷儿从以后死在人们的口中。   他愿意带人离开卓城,回到老家镇子里去,然后将家中几个房子收拾收拾,就当胡殷儿从此是绾儿,过普通人的生活。   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小二回到欢意茶楼,见了谢尽欢,没找到李传的事儿他说了,也将在万色楼前看见夏谦发火的事儿说了遍,谢尽欢没什么表示,只说:“既然如此,那便算了,只是那胡殷儿,怕是这辈子都不敢回来了。”   “怎么了?”小二问。   谢尽欢挑眉看向他:“怎么?你逛青楼吗?管胡殷儿回不回来?”   小二撇嘴,耸肩表示无所谓,突然想起来楼下许先生还在说书,故事没讲完,他正要去听呢,谢尽欢见他要走,瞥了一眼还在自己房内琢磨怎么下棋的贪贪,于是问了句:“你可瞧见了秦姑奶奶?”   “秦姑娘?”小二指着客房的方向道:“贵客休息,秦姑娘早上去了他房里了。”   谢尽欢点头,想着自己恐怕还能和贪贪多待会儿,于是关上房门,回头对贪贪笑了笑,等走到了棋桌边一看,谢尽欢愣了愣,被偷换子了,要不要说出来?   贪贪单手托腮,等着谢尽欢落子,谢尽欢撇过头,就当没看出来吧。 第23章 桃花人面:二十二   欢意茶楼给梁妄安排的房间不错,宽敞通透,窗户正对着初晨阳光洒来的方向,房内布置也都简单素雅,左边茶桌,右侧软床,屏风隔断,香炉内焚了一缕檀香。   马车去徐镇就要一个白昼,回来又是一个白昼,他们还连夜在深山里捉桃花婆,梁妄应当是累很了,所以回来的途中一直在睡,现下躺在床上也未醒。   毕竟是王爷出生的,习惯了高床软枕,便是跟着皇帝举国迁徙逃亡的那些年,梁妄也没断过好日子,身边一直都有人伺候着,热水都不会烧。   马车内颠簸,秦鹿想他一定是睡不安稳的,现下才算是真的休息了,所以秦鹿进房间,他也没察觉。   秦鹿站在屏风边看了一眼床上,阳光正好落在了床尾,将房内照得有些升温,她转身离开,没一会儿又回来了。   秦鹿让两个茶楼里的人帮忙抬了个冰鉴进来,动作要轻,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头旁,又用白瓷碗装了两个洗净的桃子放在冰鉴上,等梁妄醒来了就可以吃了。   屋内有窗帘,拉上便能遮阳,光芒暗了几度后,秦鹿端着个矮凳子就坐在床边,冰鉴那处传来的凉意隐隐贴上了皮肤,她单手撑着眉尾,就这么歪着头看向梁妄的睡颜。   唯有他睡着了,秦鹿才觉得他们近了许多。   这回弄坏了陈小姐的身体,恐怕回去少不得要挨罚了,其实她已经很多年没出过这种事儿了,时间一长,没个人提醒,她都快忘了这具身体原本就不是自己的。   秦鹿的身体,早就在不知第多少场战争中被人踩踏成烂泥了,能如陈小姐这样,在乱世中还能保存完整的人,很少,她甚至记得自己再次碰见梁妄时,都不知道自己早就死了,街上那么多死人,大家都能瞧得见彼此,记得自己死了的人,又有几个呢?   那些零散的回忆,终究在秦鹿闭上眼睡过去时,全都封住。   秦鹿睡得很快,头往胳膊上一靠,一盏茶的功夫不到她就睡熟了。   梁妄侧靠在床上,睫毛卷翘,双眼慢慢睁开,正瞧见秦鹿那张离自己不远的脸,侧过脸压在胳膊上的睡颜,这一眼有些停顿。   梁妄很少见到睡着了的秦鹿,早年时候她做事很拼,那时又是战乱之后尚未平息的几十年,阴阳界中琐碎的事情很多,归来时时常会累到躺在门口就睡过去了,还是梁妄把她给抱回房间里的。   那时他没细看过,现如今看来,没了那些古灵精怪的表情,也没了张牙舞爪的性子,单单是如此这张脸,一如陈瑶睡在了他的跟前。   梁妄起身,伸手扶额,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下了床,将秦鹿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如此这人也没醒,受伤的那只胳膊平放在床侧,梁妄掀开袖子看了一眼。   伤口裂开没有愈合,只有一点儿血迹粘在边上,她的身体特殊,流不出多少血来的,恐怕这伤口也早就不疼了。梁妄从袖中取出约莫掌心大小的药罐,无名指于罐中取了点儿药膏出来,涂抹在伤口周围,才将那块皮肤生肌,一条一指长的伤痕,肉眼可见的愈合了。   涂好了药,他又将秦鹿额前的碎发拨开,贴着皮肤的几根粘着汗,梁妄瞥了一眼,心安理得地在秦鹿肩头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起身,从碗中拿了个桃子,出了房间。   日落西山时,秦鹿醒了,一睁眼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梁妄不在,立马下了床,她伸手摸了摸胳膊,受伤的地方已经愈合,想来是梁妄做的了,她会躺在床上睡,恐怕也是梁妄抱上去的。   秦鹿出了房间,在二楼找了一圈没看见人,楼下唱书的闫先生与说书的许先生换了班,刚唱了两句,秦鹿下楼刚好就看见了梁妄微微靠在矮桌边上,手中逗着天音玩儿,听着闫先生唱郎情妾意的一小段戏文。   屋外因为晚霞橙红一片,薄光透过窗户落在了梁妄的银发上,秦鹿连忙走过去,毕恭毕敬地跪坐在一旁的蒲团上,低声喊了句:“主人。”   “醒了。”梁妄抬眸朝她看了一眼,随后说:“既然醒了,那就回去吧?”   秦鹿怔了怔,忽而一笑,点头道:“好,我这就让谢尽欢准备马车。”   梁妄见她刚来又小跑开的身影,嘴角没忍住勾起了浅浅的弧度,翻手羽扇落入手心,轻摇出微风,小二扫完了地,又见桌上还有一些瓜果皮屑未收拾,走到梁妄桌边时,瞧见他桌边放瓜果皮屑的盘子里就一个桃核。   小二大着胆子问:“贵客觉得,这桃子甜吗?”   梁妄瞥他,小二道:“是邻镇的老汉种的,说是想卖入我们茶楼来,供给每日听书喝茶的人吃,贵客身份不凡,您若觉得好,我们便进些进来。”   梁妄轻轻点头,小二才笑着说好,捧着桃核下去了。   秦鹿睡了一日,谢尽欢教贪贪下了一日的棋,他以往见到贪贪,时常都是匆匆一瞥,难得能与她共处一间几个时辰,谢尽欢早就满足了,这个时候秦鹿再跟他伸手要钱,他也必能答应的。   替秦鹿与梁妄准备好了马车,谢尽欢便出门送人了,梁妄坐在马车内,秦鹿驾车,两人走时,谢尽欢微微鞠躬,等马车没影儿了,他才眯起双眼看向已经落了一半的太阳,要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还是他庙小,留不住大人物,否则在这儿多睡一日又如何?   他还能与贪贪多聊一聊,再给他个三五年时间,他一定能与贪贪找到共同话题的!   秦鹿与梁妄回到了无有斋后第二天,梁妄出门去秦戏楼听戏,把秦鹿关在了书房里,命令李玲珑监督她读书,非要把那《道者阴阳》给从头到尾背下来才可,否则不许出门玩儿。   秦鹿睁大了眼,心里有些委屈,李玲珑就站在一旁双手环胸,早料到会是如此结果。   等梁妄走了,秦鹿才敢指着他方才离开的方向,略微拔高了点儿声音道:“这男人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呢?!昨天还给我治伤,还将床让出来给我睡,今日怎么突然就要惩罚了?不是都消气了吗?!”   李玲珑听秦鹿这般说,摇了摇头道:“秦姑奶奶,道仙是为您好,这书背下来,对您有益无害的。”   “我要是个背书的料,这几十年下来早是状元之才了好吗?!”秦鹿愤愤地往红木椅子上一靠,再看向放在自己跟前的纸笔,还有一本古老的旧书,心里难受得很,长叹一声趴在桌上,她双腿蹬了蹬:“我就是个匪,能学会识字已经不易了,难道还要学富五车吗?”   “学富五车用得不错。”李玲珑非常不给面子带着点儿看戏般鼓掌。   得了秦鹿一瞪眼,李玲珑不说话了,捂着嘴干咳一声,于书架上取了本书,绕到一边看去,只留了一句:“一个时辰后抽背第一卷。”   “就知道瞎折腾人!衣冠禽兽!”秦鹿低骂一声,气恼地翻开了书,瞥了一眼卷一内容,见李玲珑看书看得起劲,没好气地扬起声音打乱对方道:“符者,执天文地印,天之所兴,必先赐以福瑞!!!”   李玲珑伸出尾指掏了掏耳朵,对秦鹿这等行为,耸肩以对。   事实证明,秦鹿的确不是背书的那一块料,七日过去,她也只能背下第一卷的前三章,在李玲珑那边磕磕碰碰勉强过关,却是不敢立刻拿到梁妄跟前丢人现眼的。   大暑将过,无有斋内荷塘里的荷花谢了大半,只有几朵盛开的还在碧玉圆叶中夹缝生存,这天还是很热,梁妄一连出去了好几日,今日不想出门了,就靠在凉椅上吹风小憩,手上盘着两日前在街市上花重金买回的核桃。   午后秦鹿将裙子别在腰间,遮住了大腿根,露出了一双白花花的腿从梁妄跟前跑过,梁妄本来还有点儿睡意,忽然看见一抹光,那一瞬觉得自己可能是看错了,回头一想不对,猛地坐起来朝长廊那边看去。   果然,秦鹿就是露腿了,还没穿鞋,裙摆只这到膝盖上方一些,梁妄对着秦鹿的背影喊:“怎么不穿鞋?!裙子放下来!成何体统?本王看你是想讨打吧?!”   秦鹿一转弯就消失在长廊另一侧的拱门后,声音远远传来:“王爷您别看,非礼勿视。”   梁妄站起来,本想朝秦鹿那边过去,恰好这时一只灰蓝羽毛的鸽子落在了长廊边,鸽子被养得肥胖,脚上还挂着个信桶,梁妄瞥了一眼秦鹿消失的拱门处,摘下信桶,打开信纸看了一眼。   秦鹿见荷塘里的莲蓬长得好,下水采了点儿莲蓬上来,窝在小厨房内剥莲子,取莲心,无有斋的厨房底下有个小冰库,她又用玉碗装了点儿冰块来,两片粉嫩含香的荷花瓣铺在了上头,剥好的莲子白玉珍珠似的堆在了荷花上。   这个时节桃子长得正好,软桃入口香甜,秦鹿取了桃肉,又将锅里煮好了的糯米丸子与桃肉拌在了一起,因为够甜,她也没浇蜜,只是将化了的奶糕舀了两勺进去,然后端着这两样往书房方向过去。   秦鹿来时穿了鞋,裙子也放下来了,带着点儿小跑,把东西搁在桌上才笑着说:“王爷尝尝,消暑的。”   “你还记得你是个女儿家吗?”梁妄瞥了一眼莲子与桃肉丸子,问了句。   秦鹿点头:“记着呢,下水不好穿鞋不是?”   桃香四溢,梁妄端起碗尝了一口,因为几乎没加任何配料,入口是原汁原味的桃子味儿,糯米丸子也煮得刚好,软糯弹牙,加奶糕是西齐人的吃法,北迹不这般用,倒是附和梁妄的口味。   秦鹿这般讨好,无非是《道者阴阳》背不下来,已经在无有斋里关了七日,再这么下去她就得憋得上房揭瓦了,所以才找个事儿做,伺候好梁妄的口舌,想换点儿自由。   梁妄自然知道她是如何想的,不开口也知道,于是他道:“先背来听听。”   秦鹿听话,梁妄吃着,她背着,第一卷第三章的内容到后面忘了许多,梁妄吃一口提醒一句,到后面眉头都快皱起来了,秦鹿一看局势不对,扯开话题,指着灰蓝色的鸽子道:“王爷你快看呀,谢尽欢把鸽子养得和猪一样。”   梁妄:“……”   瞧见鸽子边上还有封信,秦鹿有些好奇,拿起信件看起来。   谢尽欢的信上说,欢意茶楼的小二进桃子时,在城外看见李传了,不过短短时日不见,李传过得落魄了许多,也瘦弱了,小二见了李传,还上前为谢尽欢讨不平,问李传将谢尽欢那身华贵的衣服穿去哪儿了。李传浑浑噩噩的,还问小二:“这位小哥,你认得我吗?如若认得,可能借我些银两?我回去之后,必能还你。”   小二觉得可笑,旁边还有桃农站着,就不与李传废话,反倒是桃农说了句,他前两日给卓城夏府送桃子时,也碰到过这个男人,他当时与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在夏府门前拉拉扯扯,那时穿的还不是身上这套衣服,瞧着华贵得很。   小二买了桃子回去后,便将这事儿告诉了谢尽欢,谢尽欢略微调查一番才知,绾儿的脸不知何时又回到了胡殷儿的脸上了。   秦鹿有时在想,人的脸,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人之所以与众不同,不就是因为一颗独一无二的心吗?   可转念一想,她不也是占着这张脸,这具躯体的便宜,才能长长久久地留在梁妄的身边?   书信放下,秦鹿敛了笑容,梁妄吃完碗里的甜品,也没见秦鹿对他提出去玩儿的要求,夏末最后一丝热风吹来,无有斋荷塘内的荷花,终是谢了。   李传为胡殷儿贴了脸,却留不住胡殷儿的心,一心为了美貌能不择手段之人,又怎能甘心与一贫如洗的李传去名不见经传的镇子里过苦日子,更何况她曾在容貌上尝过甜头。   只是胡殷儿的虽对荣华富贵心向往之,神智却不太清醒了,她隐隐还觉得自己没有脸,所以不敢往万色楼走,万色楼也对外宣布胡殷儿意外过世,胡殷儿只每日蹲在夏谦的家门前,碰见轿子就冲上去喊夏郎,李传跟在她身后,拉都拉不住。   夏谦知晓胡殷儿的脸是从他人那儿取来的,又看过胡殷儿没有脸皮的模样,怎么会再对这人起旖旎心思,每每瞧见,都叫家丁把人给打出城去,不论打几次,胡殷儿都能再爬回来,口中尽是对夏谦的爱慕之情,怕是有朝一日打死了,夏谦才能得个宁静。   李传劝不得,拉不住,几日时间过得比以往牢中的几年还要累人,他跟在胡殷儿身后直喊绾儿,几乎疯魔。两日前胡殷儿突然转性了,与李传好生哄着,李传累及,也以为胡殷儿终于踏实了,那夜没看着她,次日醒来,却见一身富贵衣服被扒光,玉佩首饰全被拿走,胡殷儿也不知所踪。   他穿着乞丐的衣服,满城找了一遍,夏谦的府前没有,更不在万色楼,胡殷儿卷了他仅剩的钱财,最终还是逃了。   李传浑浑噩噩,觉得他这一生过得尤其失败,更是一事无成,所作所为,皆成笑话,也由事实证明了,即便脸一样,此绾儿,终究不是彼绾儿。   曾经意气风发的才子,选错了两次人生,一是为好友出头,落得牢狱之灾,二是替胡殷儿换脸,抹杀了最后一丝理智。   至于后来胡殷儿究竟去哪儿了,也没人知晓,李传满腹经纶无所用,意志消沉后最终痴傻,成了卓城外的乞丐,他曾碰见过夏谦几次,因为挡了夏谦的去路,所以被一脚踹开,他也在偶尔路过欢意茶楼时会驻足,好似自己曾经来过一般。   枝头的鸟雀叽叽喳喳,夏谦近日娶了妻室,心情不错,才出门却见门口石狮子边躺着个乞丐,家丁朝那乞丐踢了两脚,夏谦随手丢了个银子在他怀中,笑着摇头离开。   夏谦娶妻,他都等不来胡殷儿,想来那得了美貌的女子,早在其他地方顺风顺水了,枯枝落了几片黄叶,一叶划过了他的眉角。   乞丐口中吐出一句:“十里青山远,潮平路带沙,数声啼鸟怨年华,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   夏谦归来时,乞丐不在,他丢的银两,在树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单元故事结束。   PS:夏谦的脸是买的,胡殷儿的脸是租的,这是区别。   李传至死也不知道绾儿的死因,极端偏执的人,其实知道了真相,也不信真相,否则早该猜到。   埋了点儿小伏笔,后面的故事会慢慢说清楚的,喜欢的麻烦收藏一下,给点儿评论啥的,谢谢了! 第24章 百年金盏:一   天寒冬至,白雪簌簌直落,即便煜州位南,也于前几日下了好大一场雪,一连几天未停,整个儿煜州都是白皑皑的一片,旅人的脚步因为风雪慢了许多,途径轩城,寒风阻路,天色瞧着也不早了,好些人停了脚步。   轩城客栈里有许多临时落脚的,旅人若想从轩城往燕京的方向走,今日必要歇下了,下一个城镇还得五十里后,恐怕无法在白日赶上。   大雪停了约莫一刻钟,又开始往下落了。   客栈二楼坐着的男人才推开窗户通气儿,就被一股子冷风吹得直抖肩膀,他叹了口气,搓了搓手,让小二给这边上个羊肉锅暖暖身,又要了两壶烈酒,桌子对面还坐着几位同行的友人,大鱼大肉要布一桌。   见雪又下,那男人粗着嗓音道:“这什么破天气?原以为煜州这边要再过半个月才落雪的,谁知道硬是因为这雪赶慢了两日的路程。”   “今年是格外冷了些,也有人说是祁妃娘娘死了,天要落雪,可怜美人儿呢。”小二端上了小火炉,又弄了个铜锅来,里头大块的羊肉撒了胡椒,奶白的浓汤正咕噜噜冒烟。   男人见小二搭话,笑说:“这种话你们也信的。”   小二嘿嘿一笑,道:“这不是听天桥底下说书的说的嘛,您也知道,这说书的嘴里有几分话是真的?”   坐在对面的友人道:“不过说起来,也倒挺有意思,那祁妃原就是他国敬献给天赐王朝的礼,据说是一等一的美人,那小国名胡落,背靠着一座万年雪山,祁妃刚入宫就得了陛下的欢心,我听人说,这女人夏天抱在怀里还凉快,是雪妖来着。”   “说的这是什么,怪吓人的。”男人哈哈大笑,夹了一块羊肉放在碗里,絮着骨头。   隔壁桌的听他们说这些,也跟着凑热闹,笑道:“六年前天赐百年,万邦来朝,各个大小国度都送了礼,祁妃也不过是众多美女中的一个,只是这六年以来一直圣宠不衰,若真是雪妖,又如何能在两个月前死了呢。”   “说是病死的,她一死,燕京就提前落雪了,燕京一落雪,这不……天赐王朝各地跟着落,就是煜州都下了足足五日大雪,也不知何时能停。”又有人说道。   小二又端了两样菜上来,见这几个人聊得高兴,也没了方才嫌冷的不悦,他做事儿也轻松,不禁想着还是自己聪明,把话题给转了。   就在此时,客栈外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哄闹声,众人的视线朝窗户外头探去,刚好看见了客栈对面不远处的一栋花哨的楼房,从外来看像是戏楼,那戏楼跟前围着许多人,约二三十个,手上举着布条,上头还写了字,一群人对着戏楼里头喊得乱七八糟的,不知在说什么。   一人指着问小二:“那是做什么?”   小二只瞥了一眼,便无奈地摇头道:“客官有所不知,那是我们煜州第一大戏楼,也是轩城有钱人最爱去玩儿的地方,名叫秦戏楼,说是继承了远秦时期的唱法,连带着几百年来所有戏曲全都会,可谓是有名了。”   “只是上个月,秦戏楼里有名儿的谷先生却因为成婚被戏楼赶了出来,那谷先生生得俊俏,扮上妆比女人还要美艳三分,以前可是秦戏楼的台柱子。”小二叹了口气:“戏楼的老板说他娶妻养了阳刚气,没了以往的阴柔了,所以渐渐少了他唱戏的场次,几日前更是彻底停了,好些冲着谷先生来秦戏楼的人,都大失所望,这不,来闹了嘛。”   “这般大的面子,还能唆动百姓为他抱不平呢。”有人听了哈哈大笑了起来,世人多对这些戏子看不太重,只当是个笑话,不喜欢听戏的,自然也不知晓戏楼内的好处,小二但笑不语,退下了。   只是刚到楼梯口,却见一人正上来,小二眼睛一亮,侧过身让了个位置,微微颔首道了句:“梁爷。”   一声轻飘飘的嗯,等人上了二楼,围在二楼的一些外来人却忍不住将视线落在来者的身上了。   那人一席蓝袍,广袖几乎垂挂到地,一头银发也不长,只到肩膀位置,还有一些长些的被红绳系在了后头,他手上提着个金笼,笼子外头挂了一层厚厚的棉罩,只露出了一条缝隙,还有那笼子下头伸出来的长长白羽。   几人方才还在谈那燕京过世的祁妃是个美人,堪比雪妖,而今见了突然出现的男人,才觉得雪妖之词说早,这人才能得此称号。   丹凤眼扫了一圈,梁妄瞧见了空座儿便走过去,靠在窗户边上伸手将窗推开了些,金笼放在一旁,棉布掀开,里头蓝冠白羽的寿带鸟正低头吃食。   “梁爷用些什么?”刚准备下楼的小二又过来招呼。   梁妄一双眼只看着秦戏楼的前面,嘴角勾起了一抹笑,道:“今个儿冬至嘛。”   “是。”小二点头。   “上盘素饺子吧。”梁妄想了想,又道:“你家的白玉珍珠汤也不错,上一碗。”   小二应了便下去了,白玉珍珠汤,实则就是口菇配豆腐,梁妄从来不吃肉,这点凡是认得他的轩城人都知道。   几个男人眼睛还落在了梁妄的身上,非但是因为这人年纪轻轻,却满头银发,皮肤白得彷如窗外沿上的雪,也是因为此人相貌极为俊俏,细长的双眉入鬓,丹凤眼微微挑起,高挺的鼻子,略薄的唇,此时朝外看下颚那处绷了个弧度,却是叫男人也看痴了。   雪妖,美男,居然全都被这个男人给占了。   街上的人还在哄闹,好些喜欢听戏的虽然没围上去举着横条,却也在不远处跟着喊了两声,什么‘台上若无谷先生,此生不入秦戏楼’,什么‘戏楼忘恩赶台柱,瞧你门前有几人’,各式各样的口号都有。   梁妄看着高兴,眯起双眼见其中一人慢慢退出了人群,走到路边上盯着人家卖糖葫芦的老头儿,和人攀谈了起来,眼见那老头儿就要把糖葫芦给她了,梁妄扬起声音就喊:“不许吃!接着喊啊!”   正伸手打算接糖葫芦的人听见这话,顺着声音抬头一瞧,便在十几步远的客栈二楼瞧见了熟悉的脸,糖葫芦愤然地重新插回了稻草棍子上,女子转身冲入人群,不情不愿地跟着众人接着喊。   见人继续喊了,梁妄的笑意才显出来,他单手撑着下巴,纤长的手指搭着脸颊,一双眉眼弯弯,笑声几乎是从胸腔发出,低低的,能酥人。   小二端了热腾腾的素饺子上来,听见梁妄方才对外喊的话,于是朝人群中看了一眼,果然看见了个裹着白绒领子墨绿花纹小袄的姑娘站在里头,手上也举着歪七扭八的字,憋着气对着门前喊呢。   “梁爷也派秦姑娘去啦。”小二忍不住偷笑,梁妄微微挑眉,收回了视线道:“玩儿嘛。”   梁妄爱听戏,在轩城是出了名的,谷先生原是台柱子,他也听过一些戏文,主要是其他人唱不出西齐的腔调,唯有谷先生祖上在西齐专门入宫唱戏的戏班子里学过,所以梁妄听得顺耳。   于他而言,戏子也不过如此,这个没了还有下一个,他也早就不执著于西齐的事物,只是长久以来的习惯,也非定要谷先生重新上台不可,不过见有人在秦戏楼前哄闹,秦鹿说了好丢人啊,梁妄便派她过去,感受感受了。   果然,见人一脸不满,挤在人群里手都不敢抬起来,左右还有一些喜欢谷先生的妇人尖声叫喊,秦鹿捂耳朵都来不及,跟着人群往前涌了几步,她身高本就不算高挑,又纤瘦,随波逐流,显得分外可怜了起来。   秦鹿很气!   今天冬至,雪下了好些日,无有斋院子里的花草都枯了许多,唯有两株梅花开着,经过几天的大雪,也被埋起来了。   她早上贪着被窝暖和,不愿起来,梁妄却难得的心情好,说要带她入城去吃饺子,说是有家客栈里的白玉珍珠汤也很好喝,换成谁这个天里喊她,她都不为所动的,偏偏是梁妄,他说:“本王只等你一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的功夫里,秦鹿起床穿衣,对镜梳发,洗脸漱口,脸上的水还没擦就站在了梁妄的跟前,然后便笑呵呵地跟着梁妄一同出来了。   他们俩在煜州轩城外住了九年了,这几年与往常似乎没什么不同,梁妄不出去找事儿,真正能找上门的很少,偶尔几个也是谢尽欢从中牵线,想与梁妄搭上关系,讨几张符,要几个道法口诀之类。   按照梁妄与秦鹿住在一个地方不会超过十年的时间来算,这个冬天过去了,要不了多久他们也得换地方了。上回谢尽欢来,梁妄还让他选地方的,煜州是个好地方,只是难免怕遇见认识的人,他们身份特殊,或许过个几十年,梁妄想,也可再来煜州。   秦鹿想着她来轩城的次数恐怕也没几回了,入城时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还觉得亲切与不舍。近两年也有认识的人说她命好,跟着梁妄,有钱不吃苦,所以都没被岁月折腾,瞧着谁谁谁家的姑娘嫁出去后,一年老了好几岁,都是夫家烦的。   秦鹿每每听见这话,也只是笑笑,说了句:“主人对我是真的好。”   今日早间,两人远远看着秦戏楼前似乎有人蹲着,恐怕是打算趁着秦戏楼开门闹一回,好些妇人拖家带口,拉着孩子也过来了。   秦鹿知晓,盛世人有钱了多闲着,爱听戏的多了,听戏的还会成帮成派的,谷先生前几年一直都是秦戏楼的台柱子,梁妄也说他唱得好听,只是现在年纪大了,也娶妻了,不适合再唱女角儿,这是人之常情,人总得接受盛衰过程,偏偏这些爱听戏的不依不饶。   秦鹿只是撇嘴,说了句:“好丢人啊。”   却没想到梁妄朝她看了一眼,问:“丢脸吗?本王也觉得谷先生就此不唱实在可惜。”   秦鹿讷讷地看向他,问:“王爷也打算举横幅,抗议吗?”   梁妄轻轻眨了眨眼,笑着从秦鹿的怀中提起鸟笼,点头道:“这倒是个好点子,你举,你喊,你抗议。”   于是……秦鹿被迫在旁边借了纸笔,写了一排狗爬的字,跟在人群中举着字条喊口号,含含糊糊,也不愿开口,心里分外委屈。   不是说好了吃饺子的吗?还有白玉珍珠汤呢?干嘛一大早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举横幅请谷先生上台啊?她又不爱听戏!   秦鹿回头看了好几眼,见梁妄没再看这边了,于是悄悄退了出去,站在雨棚底下躲雪,嘀咕了一句:“真是一把年纪了还不安生,就知道折腾人。”   “哎?秦姑奶奶!”身后突然传来声音,秦鹿被人拍了肩膀,她回头看去,刚好瞧见了裹着厚厚几层衣服的谢尽欢站在她身后。   六年过去,不在秦鹿与梁妄的脸上留下痕迹,谢尽欢的两鬓却多了几丝白发,他笑道:“我方才瞧见那里头有人像你,没想到真的是你。”   “你怎么来了?”秦鹿丢了手中的纸,问道。   谢尽欢说:“遇了点儿事儿,来找您与道仙的。”   秦鹿闻言,双眼顿时一亮,来事儿了?这么说她不用再举条子喊口号,还能拉着梁妄出去转转了!   作者有话要说:  PS:安仁至美,每行,老妪以果掷之满车。(说的潘安)   也算是古代追星一族的典型了,所以用入故事里玩闹一下。 第25章 百年金盏:二   谢尽欢的出现及时拯救了秦鹿,她心里高兴,正准备问谢尽欢此行何事,谢尽欢瞥了一眼秦鹿身后刚刚开门的秦戏楼,门前几十号人见秦戏楼开门了,连忙涌了过去,口号喊得比方才更响亮了。   负责开门的伙计见这个阵仗,恨不得将门给关上,生怕那群人过来把自己生吞活剥了,结果一群人夹着口水的质问,全都落在了伙计头上。伙计也颇为无奈,他又不是秦戏楼的老板,这决定也非他所出,台上是谁在唱都跟他没有关系,还不是人小言微,只能赔笑,再好好哄着。   谢尽欢指着秦戏楼的大门问秦鹿:“秦姑奶奶要去吗?”   秦鹿踩了地上那纸条几下,摇头说了句不去,拉着谢尽欢的手就要朝客栈走,路过一直看戏的老头儿身边,将方才讲好了能赊给她的糖葫芦拿着,谢尽欢本能掏钱,她一摇头说:“你别给,让梁妄给。”   谁让他大清早不让自己好过的。   谢尽欢一听,嘴角抽了抽,统共不过一个铜板的事儿,也不知秦鹿与梁妄究竟闹了什么别扭,谢尽欢将铜板收了回来,耸肩摇头,反正这么些年,这两人的相处模式他也早就看习惯了。   只是……   谢尽欢瞥了一眼秦鹿拉着自己手腕的手,手指纤细柔软,她因为身量不算高,所以手掌也不大,小小的刚好只能将谢尽欢的手腕抓一圈,掌心还是温热的,弄得谢尽欢有些不好意思。   稍微挣了挣,也没能甩开,周围还有几个人看着他们俩,活像是女儿贪玩拉着爹出来转,谢尽欢也就作罢了。   客栈其实也就是十几步路的距离,秦鹿带着点儿小跑眨眼就到了,客栈的小二认得她,只是见谢尽欢有些面生,没拦着两人,不过看秦鹿熟门熟路的样子,显然也无需他带路,小二只对秦鹿的背影问了句:“秦姑娘用些什么?”   秦鹿说:“你看着上就行。”   说到这儿,她又顿了顿,回头问了谢尽欢一句:“你吃了吗?”   谢尽欢摇头,秦鹿笑了笑,眉眼弯弯,如布满星光的夜,一抹极其灿烂的笑容,仿佛能将屋外整条街的雪都给融化了,她对小二道:“好酒好菜多上些,我家主人请这位爷吃的。”   小二一听,连忙道好。   梁妄时常来客栈,用的都是些斋食,不沾荤腥的,有时一坐就一下午,他说他喜欢客栈边上种的两排花,颜色素雅味道好闻,故而时常来客栈看书。因为嫌弃他们这儿的茶不够好,所以也不喝茶,从来都不喜欢嗑瓜子吃花生,往往一下午一点儿消费也没有,索性他当惯了贵人,临走前会丢银子做打赏,小二也欢迎。   这回带了个能消费的来,小二更高兴。   梁妄见秦戏楼的大门开了,外头哄闹一团,探头朝外看去,没在人群中瞧见秦鹿的影子就知道秦鹿溜了,原以为这丫头估计是怕见自己,所以跑到别处玩儿了,反正梁妄每回罚她不是背书就是练字,她也从未完成过,时间一久,脸皮就厚了。   也不知是和谁学的扯袖子晃胳膊,每回想出去玩儿了就弄点儿好吃好喝的伺候梁妄,然后摆出乖巧的样子撒娇,梁妄心想这也是快一百岁的人了,还能和以前一样?说不听就打不成?   正扶额叹息,又听见人过来了。   小二问秦鹿用什么,秦鹿笑盈盈地回答,梁妄听了觉得好笑也好气,这是料准了他好几十年没动过手了,所以才有恃无恐,没完成他交代的话,还自己凑过来了。   结果秦鹿又说了一句话,梁妄才知谢尽欢来了。   桌上的一盘饺子还剩一半,已经不大热了,皮微凉,肉还是烫的,那碗被梁妄夸了的白玉珍珠汤倒是一口也没动。   梁妄见天音吃饱了,微微眯起眼,含了点儿笑意用金羽毛去逗鸟儿,金羽毛是他前两年出门办事时瞧见的,不是天赐王朝的产物,做工精细,也很漂亮,天音喜欢。   听见楼梯口传来哒哒脚步声,梁妄略微抬眸看了一眼,正好见秦鹿牵着谢尽欢的手,两人有说有笑地靠近。   眉尾微抬,金羽毛放下,梁妄轻轻抬起下巴看着两个人,等到秦鹿走近了,他才挪开了视线,将一直往里吹冷风的窗户关上,抖了抖袖口道:“怎么没继续喊了?本王说的话不管用了是吧?”   秦鹿瞧见桌上还有饺子和汤,梁妄几乎没动过,于是丢了糖葫芦,自顾自走过去,坐下后伸手拿了一个饺子先尝,虽然冷了些,不过刚好直接入口也不烫嘴,里头的荠菜配了点儿菇子,一口咬下去全是菜汤,味道很鲜。   含着饺子,她口齿不清地说:“谢尽欢说是找您有事儿呢,我怕他找不到,所以把人拉来了。”   谢尽欢一怔,连忙解释:“小人不知道仙另有安排给秦姑奶奶,不然……秦姑奶奶现在去喊?我这件事儿也不急。”   秦鹿瞥了谢尽欢一眼,挤眉弄眼了会儿,里头威胁与恐吓的意思非常明显,谢尽欢选择视而不见,微微错开目光,只是嘴角有些抽搐。   秦鹿讨好地对梁妄笑了笑,一边盛汤一边说:“那么多人,也不差我一个,而且那秦戏楼的老板与伙计都认得我,如若我真去闹,他们必然知道是主人的意思,倘若谷先生从此不能上台,主人难道还不去秦戏楼听戏吗?被人知道您指使我做这事儿,我怕日后他们怠慢了您。”   汤碗放在了梁妄的跟前,梁妄瞥了一眼,半稠的汤水里头两个口菇,还有几块切得方正的豆腐在里头,小二正准备端菜上来,梁妄抬起了碗,顿了顿,见了刚放上桌的烧鸡与腊肉汤锅,顿时皱眉,碗筷放下,人也站起来了。   秦鹿又吃了两个饺子,连忙对小二说:“啧,忘了叮嘱你,放另一桌!我家主人不用荤腥的。”   小二一愣,他也没碰见过这主仆二人带朋友来,自然不懂,听见这话,连忙将两样肉菜撤了下去,结果梁妄已经提着鸟笼,板着脸径自地离开了。   秦鹿跟上,谢尽欢站在原地,瞥了一眼还在陆续上来的菜,有些无奈地叉腰叹了口气,他也没心思留下来吃了,只问了小二一句多少钱,然后自掏腰包给了,包括梁妄的那份。   出了客栈,大雪还在下,秦戏楼前人群依旧在闹事,占了大半条街道,两辆马车堵在了前后无法挪动,秦戏楼的伙计几乎被淹没在人群中,已经扯着嗓子将秦戏楼老板交代的话都喊出来了,然而没人听得进去。   梁妄将鸟笼盖上,免得天音吹了寒风,他单手背在身后,从那群热闹旁路过,一缕衣角也没与行人挨着,大雪落在了肩头,几片扫过梁妄的发丝,渐渐地远离了闹市,身后的脚步声带着点儿小跑地跟着,他突然停下,冷哼了一声,回头看去。   一直跟着的秦鹿也猛地停下脚步,见梁妄回头瞪着自己,不明所以地耸着肩,歪头露出了一抹笑。   梁妄双眼眯起:“笑不露齿,碍眼。”   秦鹿笑容一僵,哦了一声就毕恭毕敬地站直了,眼睛也不朝梁妄的脸上看,半垂着盯着他脚上那双靴子,心里不太高兴地想,这靴子还是她给买的呢,靛绸面,缝了蚕丝进去,鞋帮两处还有两块晶莹的白玉,暗暗的银线绣了花纹,多好看啊。   她对他多好啊,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就指使人去凑热闹,莫名其妙就生气,阴阳怪气难伺候得很。   “怎么没留下来陪谢尽欢一起吃呢?”梁妄问。   语调不怎么正常,秦鹿眨了眨眼:“我和他又不是很熟,陪他吃饭做什么?”   “不熟你便与他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梁妄皱眉。   秦鹿听见他这么说,忽而想明白了,只是心里像是开了条口子,有风雪灌进来一样。她突然想起来刚开始占了陈小姐的身体时,性子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办事儿的过程中与几名男子凑近了些,其中一人却朝梁妄提亲了。   秦鹿与那人说她离不开梁妄,那人以为她是梁妄的婢女,签了卖身契的,还口出豪言多少钱都能将她的自由给买回来,梁妄气极反笑,没拒绝那人,回头就到秦鹿跟前说了这事儿。   他只说了一句:“你自己本性难改,也要顾全他人的脸面。”   意思简单明了,她的魂是秦鹿,从小跟着哥哥长大,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匪兵,并不太看重男女之间当守的距离,碰到说得上话的,就笑着多聊两句。可她的身体是陈小姐的,陈小姐是大家闺秀,书香门第,金贵矜持,自然不会与来路不明的人谈天说地。   后来还是秦鹿自己去找那位大哥说清楚,她之所以离不开梁妄,不是因为卖身契,而是因为她自己不想离开。   别说这具身体给她占了快百年,就是千年,万年,那也不是她的东西,她不得以陈小姐的身体,与其他男子过于亲近,即便她拉谢尽欢时,也没把对方当个男的。   梁妄以为秦鹿会反驳,却没想到这处风不止,雪狂落,秦鹿就傻愣愣地站着,不说话,脸色难看到活像是梁妄欺负惨了她。   谢尽欢匆忙跟上来,就见这主仆二人站在风雪里也不走,一个低着头抿着嘴,难过两个字就写在脸上了,一个抬下巴眯着眼,似乎在等另一个人开口解释什么。   谢尽欢就像个假人一样,站在旁边愣了许久,直到他实在受不了这大雪寒风,他也不敢说梁妄,只能赔笑对着秦鹿说了句:“大过节的,秦姑奶奶赔句不是,不管生什么气,就揭过了吧。”   秦鹿垂在身侧的手捏了捏,她不道歉,还能等着梁妄给她低头?   说到底也是她做错了,早有规矩立在前头,以为梁妄对她好了一段时日,便自由了,以陈小姐的手去拉谢尽欢,的确是谢尽欢占了便宜,于是秦鹿撇嘴,虽不情愿,还是主动说了句:“我错了,主人。”   可她还是气!还是难受!   梁妄心里也挺不舒服的,他等了半晌,没等来秦鹿一句解释,谢尽欢一来笑一笑,秦鹿就道歉了,梁妄嗤地一声,瞥了谢尽欢一眼,而后转身就走。   这一眼看得谢尽欢的背后冷汗直流,只能跟着两个人,出了轩城,去无有斋。   到了无有斋,梁妄走到书房内,放下天音,靠在软塌边上,抓起放在一旁盘子里的核桃,盘了好几年,表面已经磨得圆润了。   他没抬眸,眉心微皱,问了句:“找本王何事?”   “是有件事儿要禀告道仙。”谢尽欢看了一眼守在书房门外的秦鹿,梁妄发现,手指一松,核桃落地,滴溜溜地滚到了谢尽欢的脚边,谢尽欢回神,弯腰捡起来还给梁妄,继续道:“小人前些日子受邀去了一趟燕京,为燕京礼部侍郎周家画了两张供祖符,离开前却无意间听到有人说……周家打算给祖宗娶妻。”   “供的是谁?死了多久?准备娶何人?”梁妄问。   谢尽欢道:“周家**,死有百年,要娶的……倒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姑娘,似是买来的。” 第26章 百年金盏:三   供祖这件事儿,古来有之,外人恐怕没听过,不过放在业内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即便是站在书房门外的秦鹿,也知道这种方法,故而听谢尽欢如此说,好奇地朝里头瞥了一眼。   梁妄发现了,问了句:“冷吗?”   秦鹿微微挑眉,把头扭过去了,梁妄一瞬有些无语,心里像是猛地被什么东西掐了一样,憋着一口气,别提多难受,是,她认错了,可她也没消气。   梁妄摇头,不管秦鹿了。   其实这世上神鬼之事何其多,符纸不过是载着天命神力的媒介,还有其他许多媒介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类似之事不胜枚举,生辰八字塞入小人的体内,扎小人是一种,孩童的尸体特殊炼化烧至成一个焦黑的小小身躯养在屋中阴暗角落专门建造的小祠堂内,养小鬼这也是一种。   供祖,自然算在其中。   供祖与养小鬼几乎相似,只是养小鬼养的都是不认识的小鬼,将其供在小祠堂内,不能立牌位,只能对着风干的尸体供一些瓜果吃食,偶尔磕头说两句好话,让小鬼替自己办事。往往上了年岁的小鬼,越沉稳,反而是那些刚炼化的婴孩尸体,活泼过了头,容易造孽。   这等小鬼,得在专门人的手中去买,据梁妄所知,他记得业内目前有这个本事的有两人,他都见过,剩下的或许在什么深山老林,或者他从未去过的地方,不得而知。   养小鬼不算违规,如若要小鬼杀人,最后小鬼吸食够了戾气,也会被反噬,养小鬼的人不归梁妄管,那个时候四处乱跑的小鬼才是梁妄需要头疼的,但目前为止,他碰到过养小鬼的案子几十桩,只有两桩出了问题,也都没什么波折地解决了。   贩卖小鬼者,阴气重,邪气也重,故而多半长得不好看,但买卖有规矩,年岁低的小鬼便宜,但要叮嘱买家注意事项,年岁高的小鬼能办之事更多,自然价格也就更贵。   一般养小鬼者,多怀有敬畏之心,不敢造次,所以出事的几率很少。   至于供祖,就更为安全了。   供祖顾名思义,便是将自己的祖宗供起来,求祖宗办事,小事不管,但往往能改家中气运,挡劫挡灾,再不济也可保家宅安宁,甚至可以升官发财。   越是有钱人家,就越喜欢弄这一套。   所被供奉的祖宗,尸体必须得塞在坛中不腐,早年想要做到如此效果,便是拿盐腌制,但若处理不好还是会腐烂发臭,不过现下也有符水泡尸,稳定许多。   还需选择家中一块地将坛子埋下,然后便在那块地面上盖一间四面墙的院子,不想让祖宗跑了的,可以在坛上再盖一个小屋,无窗无门,压着祖宗,但如果想要与祖宗搞好关系的,也可以建盖亭台楼阁,以供祖符贴在四面墙上。   按照谢尽欢所说的,周家必然是后者,供祖符其实没有无门无窗的小屋镇压效果强,但活在院中的祖宗就更为自由,死有百年,便等于供了百年,能有百年时间,可见周家的祖宗的确安分,周家又是燕京里头当大官的,算是祖宗、周家各自安好。   只是……出了个娶妻这档子事儿。   已死之人便是鬼,不似小鬼那般散养,却也是与常人阴阳相隔,鬼,如何能娶妻?   显然,这已经坏了规矩。   梁妄手中的核桃盘了会儿,长久安静叫谢尽欢觉得颇有压力,他平日里很少与梁妄和秦鹿接触,除非是有事不得不碰面,或者是他听到了什么风吹草动,需梁妄出面解决的,才会过来找他们。   实际上,谢尽欢觉得梁妄这个人,不是很好相处。   即便梁妄曾经救过他,谢尽欢也觉得,与梁妄说话不如与秦鹿说话自在。   梁妄最终放下了核桃,问谢尽欢:“你只听到了这一个消息,可有更具体的?”   “告诉我这件事的人也很古怪,是我从周府出来后他见我穿着打扮,拦着我非要与我说的,看上去像是想寻求帮助,可又没有真的对我提什么要求。”谢尽欢老实交代:“我临走前,周家的祖宗祠堂与小院一切正常,院内的鬼魂也没什么波动,比起一些家里养小鬼的要安生多了,这种情况,给鬼魂娶个媳妇儿回来……我不太懂。”   梁妄单手撑着额头说:“前后矛盾。”   “道仙觉得如何?”谢尽欢回来的路上还在想,或许那拦着他的人是诓他的,不过思虑了一番,还是来告诉梁妄了,如若是真的呢?   梁妄道:“若鬼魂安分守己,无需鬼妻镇宅,一般给祖宗娶妻这种事儿,都是谣传祖宗不安分,做了什么祸害事儿,才要娶个女人镇家守着鬼魂,让鬼魂有了牵绊记挂,好一直留在家中办事,但其实往往关押不住的鬼魂,娶了妻子回去,那女人多半也不会有好下场。”   谢尽欢也听过,接话道:“要么厉鬼附身,要么被鬼吓死。”   有哪个正常的妙龄女子,能接受自己嫁给鬼魂这等事?更何况是要娶回去镇宅守家,可见家中鬼魂并不老实。   “你从燕京回来已有几日?”梁妄问。   谢尽欢老实回答:“半月有余。”   燕京离煜州不近,如若不赶时间,慢悠悠地坐着马车回来,的确得半个月左右,可见谢尽欢在卓城欢意茶楼内还纠结了一段时间,才决定来轩城找梁妄的。   此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给鬼娶妻本就是坏了规矩之事,如若那鬼魂当真已有了戾气,还送一个活人入院子里,那死的就不单单是被娶回去的女子那么简单了。   梁妄半垂着眼眸,思虑了会儿对谢尽欢抬了抬下巴道:“你去轩城帮本王准备辆马车来,天凉,需要备下的一应不得少,今日还早,午时之后,出发去燕京。”   谢尽欢抬眸看了他一眼,点头道是,这便退下了。   出了书房,他看见还站在书房门前的秦鹿,秦鹿低着个头,后脑勺上的马尾挂了下来,几缕墨发坠在了耳后,柔顺如瀑,白绒的毛领子衬得她一张脸圆嫩嫩的,墨绿的小袄更是将人裹得有些圆滚,那双杏眼,满是不平,谢尽欢叹了口气,问她一句:“秦姑奶奶可要与我一同去?”   秦鹿朝谢尽欢看去,当下翻了个白眼,双手插进了小袄的口袋里,还没开口说话,屋内梁妄便道:“进来,抽查背书。”   谢尽欢看见了,若秦鹿那一个白眼只是烦他,刚才听见梁妄说的那句话,白眼就几乎翻到天上去了,嘴唇张合得很快,似乎是在心里暗自骂了句脏话,还得转身,跨入书房。   谢尽欢可管不动,耸肩先去准备马车。   秦鹿入了书房,头一直都是低着的,就看脚下的路,等站在梁妄跟前了,她才问:“主人要我背哪本?”   梁妄见她这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回想起早间时分,他刚将人从床上叫起来,秦鹿脸上还挂着水珠子,一脸笑意地跟着自己出门时,与现在,判若两人。   “想吃核桃云片糕了吗?”梁妄突然问。   秦鹿怔了怔,心里顿时委屈了起来,她噘着嘴,两只手有些不安分地扭着自己衣服下摆上挂着的穗子道:“想吃。”   “等到了燕京,本王带你去吃。”梁妄说着,见她那小表情,心情好了些许。   说到底还是孩子心性,得要人哄着才行,似乎不论过多少年,这人都长不大。   核桃云片糕,是燕京的特产,秦鹿刚跟着梁妄那会儿去过燕京,尝过一次,乃至后来的许多年,她都说那是她吃过第二好吃的东西,第一好吃的,是在梁王府门前的一碗面。   能得梁妄说句话给个台阶下,秦鹿不会见好不收,这人毕竟是王爷出生,一股贵族性子,这么多年来又是秦鹿自己供着他,把他给惯得如此,就得认他脾性不好,难以低头这件事儿。秦鹿也自省,轻声说了句:“我以后不会再与别人拉拉扯扯了。”   陈小姐的身体,不是她的,陈小姐的身份也与她不同,梁妄当年能不远千里以双肩拉着一辆板车,全靠自己一双腿带着陈瑶的尸体回良川,可见陈瑶在他心中的分量,秦鹿不过是误打误撞,占了人家的身体这么多年,说到底,也只是个外来客而已。   梁妄觉得秦鹿这话说得违心,一双眼仔细地瞧着她的脸,看不穿秦鹿的心思,但能从她眼中瞧出一星半点的难过,她是个外露的人,很少能藏匿情绪,喜怒皆在脸上。   关于梁妄与陈瑶,秦鹿显少去提,她当初没察觉到自己对梁妄的心思前,还在替陈瑶惋惜,有时她照镜子时也会难过,这么好看的一个人,又温柔,又善良,本应体会世间的所有善意与温情,却偏偏生于乱世,落得早死。   后来秦鹿发现自己对梁妄百依百顺,又不喜欢他与其他女子过多接近,常常因为他的一句话悲喜交替时,秦鹿才知道自己怕是喜欢上这个人了,何时喜欢的,她不知,但至今近百年没曾改变过,日后也不会改变。   所以,秦鹿其实有些嫉妒陈瑶。   时间久了,她会忘了自己用的是陈瑶的身体,也会错以为梁妄时而盯着她看的眼神,是在看她,而非是在看陈瑶。   越想,秦鹿心里越酸,干脆摇了摇头,将这些纷杂的思绪全都抛开,破天荒地跑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看,书上的内容完全没记住,但至少当下能转移她的注意力。   梁妄见秦鹿看书,低声说了句:“拿反了。”   秦鹿才哦了一声,将书掉了个儿,显然也未认真看进去。   梁妄不懂,分明方才说带她去吃核桃云片糕时,她的一些小动作出卖了心情,她当是有些高兴的,怎么现在又像是蔫儿了的菜叶子,打不起精神来了。   他从来懒得费功夫去猜测别人的心思,想不通的就不想,尤其是秦鹿,即便不猜,不问,不说,要不了两个时辰,以她的活泼性子,自己得先憋不住来找他说话,只是今日梁妄觉得,他有些大题小做,似乎在某些不知道的方面,伤了人。   否则怎么把这丫头给难受得跑去看书了?   太阳打西边出来,秦鹿也不会主动好学的。   如此一想,梁妄出了书房,秦鹿的心思早就跟着对方离开而动,等人在书房门前消失,她就这样愣愣地盯着书房门外的雪,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没过多久,梁妄回来了,秦鹿回神,有些失神。   只见梁妄手上捧着五年前办了件事儿,一富贵人家赠送的青耀花瓶来,花瓶内插了五、六枝盛放嫩黄的腊梅,枝丫上还有未消融的雪,梁妄进门将剪刀丢至一边,然后走到秦鹿跟前,把花瓶递给秦鹿,说:“放你房内。”   突然凑到鼻前冷冽浓郁的香,秦鹿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她放下书,捧着花瓶,愣愣地看向梁妄,见他坐回了软塌,似是漫不经心道:“本王不是那个意思。”   “那王爷是什么意思?”秦鹿看着手里的花,又看向一脸深沉的梁妄,不明白他为何突如其来说这句话。 第27章 百年金盏:四   屋内的两人没有对视, 秦鹿一直看着梁妄,梁妄却望着窗外的雪, 沉默了片刻,他反问:“本王哪句话惹着你了?”   秦鹿闻言,忽而想起来轩城街道雪里的不快,低下头去,这话,要她怎么说呢?总不能说, 实则梁妄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她自己,是她摆不清位置, 看不清身份。   梁妄见她如此,忍不住皱眉, 她以前不是这样沉默的性子,想必是她自己也不愿再提。   “即便是本王惹了你, 你还能给本王甩脸子?”梁妄问。   秦鹿立刻摇头:“哪儿敢。”   梁妄心想,这不一直都甩着呢么, 只是片刻沉默,他说:“意思便是, 惹你的那句话,非本王的本意。”   断了许久的话突然接上了,秦鹿闻言,不可为不吃惊,她猛地看向梁妄, 心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她从未想过梁妄居然也有朝自己解释的这一天,于是没忍住,脸上一红,然后立刻用腊梅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圆眼,含羞带臊地看着对方。   梁妄见她这模样,以及一朵腊梅花后,抑制不住扬起的红唇,便知道她不气了。   还是好哄的。   “鞋子好穿吗?”秦鹿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一句。   梁妄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鞋,才发现是新的,恐怕是昨晚放在他床头,将那双旧的换下来了。   没有回答,梁妄拿起核桃继续盘着,秦鹿却丢了手中的书本,捧着花朝外跑,一边跑一边道:“我把花儿放房里。”   梁妄瞥了一眼被她随意扔在桌上的书,书页都折起来了,这书可是手抄本,金贵得很,可见她的确是个不爱惜文墨的人。   谢尽欢取了马车过来,三人便要一同上路了,自谢尽欢与梁妄认识,每次梁妄若有事要做,只要谢尽欢不忙,都会跟着过去,主要还是想学点儿什么,最好是能弄明白梁妄不老不死的原因,偷得一招半式都是好的。   实则谢尽欢有偷偷问过秦鹿,问她是否知道梁妄长寿又不老的秘诀,秦鹿坦言她也不知道。   秦鹿之所以不老不死,是因为她这具身体早就已经死了,灵魂附身,能保持肉身不衰也不腐,但在梁妄当上道仙之前究竟经历过什么,她其实知道得不多。   赶马车这种事儿,谢尽欢早就得心应手了,原以为秦鹿与梁妄闹得不愉快,指不定会陪着他一起坐在外面,两人一路上还有得聊,谁知道秦鹿见了马车,入房间抱了一床软被出来,好好地铺在了马车内,又提了一盒糕点,一个茶罐,四、五本书让梁妄路上打发时间,这才陪着梁妄一同进马车内。   瞧她那模样还挺高兴的,小嘴上扬,眉眼弯弯,看得谢尽欢云里雾里。   果然在刺骨的风雪面前,他只有自己驾着马车去燕京的份儿。   梁妄此番去燕京毕竟是要办正事儿,所以一路上也没耽搁,基本上是天刚亮便出发,天方黑就休息,一路上虽碰到绝大部分的地界都是落了一片白茫茫的雪,但好在路面没结冰,省了许多麻烦。   从煜州去燕京,途中会经过南郡。   秦鹿就是在南郡附近长大的,后来北迹破了燕京城,西齐举国迁徙,一路逃亡了十多年,逃到南郡后,秦鹿就与她兄长一起落草为寇,再后来成了匪兵,专门抢官府的粮食补给来接济普通百姓的生活,回想起那些,都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   如今的南郡,也不叫南郡,改名为南都城,他们为了不耽误时间,马车只是从南都城的城门前路过,绕着城门边上走的,因为正逢正午,还有许多时间赶路,所以并未多做停留。   只是路过南都城时,谢尽欢留了个心眼与秦鹿说了句,秦鹿及时掀开了车帘,探出半个脑袋朝外看,正好能看见斑驳的城墙与城墙上重新雕刻的字。   秦鹿还记得,她当时就是在这个地方以手中长矛掷向了城墙上,杀死了那个脑满肥肠的贪官,后来她体力不支,入城打算随便找一家看上去好欺负的打劫点儿粮食吃,结果城中人听闻慕山起义军来了,都知道慕山起义军是山匪起家的,怕得将门窗紧锁,街道上一个人影儿都见不到。   她最终倒在了梁妄的府门前,当时她还不认字儿,只是看着与旁人不同的门档也知道这是个富贵人家,然后一碗面,几个馒头,以及梁妄好听的声音轻飘飘地两句话,秦鹿这辈子乃至于死后的生生世世,就栽在了这个人的手里面。   彼时城中皆是有资产钱财的人,城外零散逃荒的百姓,才是最苦的。   梁妄在城中有一所梁王府,四门三院,两厅一园,厨内三人,洒扫三人,采买两人,看家护卫十二人,管事一人,随行伺候的婢子两人,还有听候差遣的太监两人,从早晨睁眼到晚间闭眼,都有人伺候得好好儿的。   即便西齐再落魄,却没让这自打出生就备受宠爱的小王爷受过半分苦头。   回忆至此,马车已经远离了南都城,秦鹿放下车帘坐回来,一回头正好对上了梁妄的眼神,他若有所思,似乎在她探头出去时就一直看着,秦鹿被梁妄看得脸上微微泛红,不解地问了句:“王爷有事?”   梁妄被她这么一问,收回了视线,又落在看了一半的书上,突然道:“本王想起来了,南郡里似乎有个味道不错的蜜枣甜水儿,你吃过吗?”   秦鹿眨了眨眼,老实摇头:“我幼时过得不好,没得两年安生日子南郡周围就战事不断了,南郡内有什么好吃好玩儿的,没碰见过。”   “回来途中可以去找找。”梁妄说着,秦鹿顿时笑着点头。   也不知是梁妄自己路过住了几年的南郡心有感慨,自己想吃,还是一直记得她说她是南郡人,所以才提了一句,不过不论是哪样,秦鹿都高兴。   虽生于乱世身不由己,活着时没享过什么福气,死后没多久战事就停了,可至少……秦鹿觉得上天对她还算不薄的,她现在过得就挺好,那些满鼻息的血腥与融入于地底的腐烂衰败,已经过去许多、许多年了。   行走十三日,马车终于到了燕京。   当年的北迹,如今的天赐王朝攻下燕京后,不知是听谁说的,说燕京有吉相,城名不可改,所以这些年天赐陆续改了许多地界的名字,唯独燕京还是老名字。   入城前秦鹿才发现,城楼翻修了,她上回来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儿,那时的燕京还没有现如今这般繁华,即便是几年前天赐百年,秦鹿也没与梁妄来凑万人空巷的热闹。   入了燕京,秦鹿不禁感叹一声,惊讶从口而出,此时的燕京处处富丽堂皇,道路宽得八辆马车都能并驾齐驱,小巷街市两旁都是行人,亭台楼阁入眼皆是,红墙金瓦,就是摆摊的小贩身上穿得都不是粗衣麻布,瞧着有些讲究。   这处与明江穿州的水乡之地煜州不同,相比之下,一是富贵牡丹花,一是玲珑白茉莉,前者惊艳绝伦,后者沁人心脾。   马车停靠在了一家客栈前,秦鹿等不住,谢尽欢还未下马车就被她伸手在后背一推给推下去了,踉跄了两步才站稳。   紧接着便见身穿墨绿长裙,裹着一件小蓝袄的秦鹿跳下马车,目光扫了街市一圈,这才掀开车帘扶梁妄下车。   “燕京变了许多。”秦鹿说。   谢尽欢笑了笑:“这是国都,自然是越来越好,秦姑奶奶上回来是什么时候了?”   秦鹿听他这么说,回想了一下,道了句:“大约是二十几年前了。”   一是因为离得太远,二是无事梁妄也不爱出门,三是交通行程的确不便,所以秦鹿二十多年内都没机会再来燕京。   秦鹿的语调里有些沮丧,谢尽欢却突然察觉到一道视线带着几分寒意穿透了自己的背,他回头看去,只见身后唯有梁妄站着,他还提着那只寿带鸟,正整理盖在上面的棉罩,似乎那一眼不像是他瞪过来的一样。   天色尚早,谢尽欢认得周府在哪儿,这些年周府的供祖符都是他来写的,所以他也算是熟门熟路,便将秦鹿与梁妄安排在了客栈休息,自己先去周府打听打听,是否真的有娶鬼妻这么一说。   谢尽欢走后没多久,梁妄便准备出门了,秦鹿知道他挑剔,正在替他看房内可有不好的或者太差的需要替换掉,见人要走,她连忙问了句:“王爷去哪儿?”   梁妄道:“你不是想吃核桃云片糕?正好本王也有些想念那个味道了。”   秦鹿一听,连忙丢下收拾到一半的被褥,跟着梁妄出门道:“我也去!”   周家在燕京还是很有名的,因为周家出了三代贤臣,七十年前的第一代,替刚安生了一些年的天赐王朝打下了基础,四十年前的第二代,又替天赐王朝立下了富国强国的规矩,二十年前的一代,又周游各国,邦交之术得心应手,将天赐的名声给传了出去,才有了几年前的天赐百年,万邦来朝的景象。   如今周家的领头人,命为周树清,年过四十,二十年前跟着他爹走过好些国家,几年前万邦来朝时,他还替皇帝迎过他国贵客,之所以才只是礼部侍郎,是因为礼部尚书乃其恩师,人没老也没死,他不好干欺师代替的事儿,几年之后礼部尚书告老还乡,他必登峰。   周树清还有两个儿子,长子周岩,次子周礼,长子如今在礼部历练,次子习武去了兵部,两个女儿也已出嫁,还有长媳生了个儿子,次子前两年成婚,今年妻子也怀上了,不论拿到哪儿说,周树清都是过得满足令人羡慕的。   本当如此平平稳稳,将周家继续发扬,只是前段时间周树清做了个梦,才让谢尽欢亲自跑了一趟,画供祖符。   周树清一直觉得,周家能有如此成就,离不开那个被供奉在西院之角,独立无门小院中的祖宗。   正因为供祖了,他们周家才能官运亨通,家中子嗣无病无灾,钱财日积月累也是富有,在朝的得皇帝器重,嫁入府中的妇人们也是一派和气,鲜少争吵,兄友弟恭,妯娌互敬,周树清一直觉得这样下去,他能长寿八十。   只是一场梦,让他不得不担忧。   第一次做梦,是在半年前,周树清怀抱妻子,温声细语地说了一番朝中之事,本已合眼睡去,后半夜却一身冷汗惊坐起,梦中场面在脑海中久久不散。   他梦见了周家的祖宗,实则隔了百年,画像遗失,周树清根本不知道家中院落里供着的这个祖宗究竟长什么模样,但他见到的,却是一张泡在了盐罐子里皱巴巴干瘪蜡黄的脸,姿势扭曲,似乎要从坛中爬出,泛黄僵硬的牙齿一张一合,吐出一句话。   “我想走了,让我走吧。”   周树清被吓醒后,次日便领着一家老小于院外上香,平静了一个月后,他又做了同一个梦,一连几个月,每次梦到的时间都越来越短,周树清不得已,才派人去煜州请谢尽欢出山。 第28章 百年金盏:五   谢尽欢见到了周家的人也是一愣, 供祖符按理来说五年一次,他上回去京城不过是两年前, 没道理周家的人这时过来,他本想写两张让周家的人带过去,却听周家的伙计说,老爷有要事,还请谢尽欢亲自前往。   于是谢尽欢就过去了。   早年谢尽欢涉足这一行还很年轻,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学画符了, 二十多岁时也算小有成就,不过因为他年龄小,所以不受人重视, 周家的人是第一个敢用他的,后来经过了周树清的爹后, 周树清也认得了他。   这么些年过去,周树清都四十岁, 一半青丝一半白发,身宽体胖了不少, 谢尽欢却还是一副年轻的模样,看上去像是三十左右。上一回让谢尽欢画符时, 谢尽欢的头发还没白,恐怕是真的凡人之躯,吃再多丹药,补再多气血也抵不住岁月蹉跎,这两年两鬓生了些许白发, 眼角也有细纹了,却也依旧是三十出头的模样。   周树清见谢尽欢时,不过是个只知道牵大人衣角的孩子,现如今周树清见谢尽欢,他倒像是谢尽欢的叔叔。   周树清对谢尽欢恭敬,知道他是有大本事的人,故而让谢尽欢顺着自家供祖的墙头转了一圈,谢尽欢跳下墙头时说了句:“没什么大碍,不过是一角有风吹落了符,黄符入泥,符字不显了而已,或许是你第一次梦见后怕得很,后来便越不想梦见什么越来什么,我再给你贴几张安安你的心,你这祖宗安生得很,没有半丝戾气。”   听见谢尽欢这般说,周树清也的确是放下心来,身边夫人正欲开口说些什么,周树清却稍微用力握住了她的手,让她止住了话。   谢尽欢心大没瞧见,就这么被周家的人请了顿饭,给了不少银两,人家还要给他送出门,谢尽欢摇手说不必,他想在燕京转转,便没坐周家安排的马车,自行离开了。   谢尽欢随意惯了,周家的人也习惯了,只是等谢尽欢走后,周树清的夫人低声问了句:“老爷为何不让我问问谢道长?”   “又不是什么光彩事,问他反而坏了关系。”周树清说罢,又叹了口气。   他本是派府中家丁去找谢尽欢的,不过从燕京去煜州的确太远了,途中便经过了十多日,等谢尽欢再过来,已经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内周树清夜夜噩梦连连,上朝都不用心了,后来碰见了国师。   天赐王朝原也是信鬼神天命的,只是十多年前国师误国,满朝文武皆要炼丹吃药,朝中乌烟瘴气,先帝才大发雷霆,狠狠惩治了一番,后来新帝继位,便没将这件事看重,国师之位空了十余年后,前两年又被人填补上了。   国师本是为天赐王朝占卜星运,请问天意的,那日朝中无意撞见,国师说他气色不好,似有污秽缠身,周树清一惊,才将自己家中供祖之事和盘托出。   其实朝中官员供祖,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十多年前那些炼丹吃药的,若不信这些,也干不出荒唐事儿惹先帝不高兴,只是供祖毕竟沾了点儿鬼怪神气,所以众人都不张扬。   周树清说罢,又道:“国师放心,我已经找了能人,已在来的路上了。”   “供祖符?”国师一提,周树清便惊讶,国师笑道:“依你所言,供祖符根本无用,倒不如来点儿实际的,你说你祖宗都供了百年了,你怎么也不知道孝敬孝敬他?百年守在一个院落中,多孤寂啊。”   “每月家中子嗣,都会前去上香汇报。”周树清道:“府中之事,祖宗也尽数皆知的。”   “你这祖宗死时几岁?”国师问。   周树清达:“二十有六。”   “给他娶个妻子吧。”国师说罢,周树清便连连大震:“娶妻?!我……我周家祖宗已经死了百年,这、这死人怎么娶妻?难道去别家找个死了百年也未魂飞魄散的女鬼来牵线?”   “乱想什么呢?”国师摇头:“娶鬼妻,安魂意,这也不是没有过的事儿,你若信得过我,便去找个八阴出生的姑娘,花了银钱买个干净,娶回府中伺候你家祖宗吧。”   国师说罢,便笑着走开,周树清听闻只觉大骇,他从未想过这一层,许是他不懂,可他总觉得给祖宗娶妻,是对祖宗不敬,便没听国师的话,只是后来等待谢尽欢的日子里,噩梦未曾断过。   国师之言,周树清只与夫人说过,那日谢尽欢来,夫人也是想提起此事,问问谢尽欢是否有这个可能,不过谢尽欢却说周家祖宗安分守己,并无戾气,周树清也想着,或许只是心魔作祟,当天夜里,难得一个好觉。   本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第二日,他又开始做噩梦了。   这日噩梦,与往日不同,画面一样,祖宗却说了第二句话:“我若不走,周家不宁。”   这句威胁,吓得周树清第二日上朝都浑浑噩噩,他本想将谢尽欢叫回,国师却看穿了他的心事,下朝后国师把周树清拉到了一旁,话只说了几句,言下之意便是要他按照自己说的做,以免夜长梦多,当真惹得祖宗不悦了。   国师是前两年占卜出太子运势才当上了如今这个位置的,在朝中根基不稳,想要拉拢朝臣之意就写在脸上,周树清本不欲与他多接触,只是周家接二连三发生的怪事,却叫他不得不采取措施。   先是陪着长孙一起长大的狗死了,再是周树清的夫人突然感染风寒,倒在床上不能下地。   那日夫人拉着周树清的手道:“我也非不信谢道长,但是道长与国师,怕还是国师厉害些,老爷已察觉梦中不妥,家里这些日子也的确出事了,不如……不如老爷便给祖宗娶个妻子吧。”   便是夫人病中的一句话,周树清起了心思,第二日找上了国师,让国师代为做主,国师笑着说道:“我早知那什么劳什子神棍道长不可靠,已与半月前为你觅得了合适人选,家境贫寒,姑娘倒是老实的,你若同意,我便去替你牵线,后日属阴,最合适娶妻,周家将西侧小门打开,派两个壮硕的家丁守着,若见到红花轿到了门前,便将新娘子扛入院中,其他一切,皆不用管了。”   “国事帮我牵线,花了几多银两?”周树清问出,国师便道:“我不是白白替人办事,周大人明白事理,只是我在朝中无个知心好友,想与你攀个关系罢了,你肯给我面子足以,还谈什么银钱?”   如此,周树清便欠了国师一个人情。   如国师所言,两日后周树清不敢出面,只让两个家丁在西侧小门守着,子时左右,果真有一顶红轿子于小巷的尽头破开薄雾慢慢靠近,也无人抬轿,那红轿却颠颠地过来了,守在门前的两个家丁见状,吓得差点儿尿裤子。   忍着心中惧怕,两人哆哆嗦嗦见那红轿子停在了小门前落下,轿子前后左右都有黄符镇压,家丁手脚麻利地把坐在轿子里身穿红衣的女人给扛出来,看着西侧矮矮的围墙,一人扶着梯子,一人扛着女人,谁也没敢揭开红盖头看看那女人长什么模样。   从轿子里出来到被人扛在肩头她动也不动,怕是死了也说不定。   家丁心中默念阿弥陀佛,翻过围墙,把人放下又翻墙回来,关上门就走。   怪就怪在,周树清本应当彻夜难眠的那个晚上,后半夜却睡着了,一觉天明,难得无梦。   再过二十多日,谢尽欢领着梁妄与秦鹿,到达了燕京。   谢尽欢以为自己出现,周家的人应当欢迎的,毕竟周家先前请他来,还得看他想不想来,这还是头一次,谢尽欢站在周家门前,周家人一见他的打扮,说是老爷有事不在府中,府中皆是女眷不便让谢尽欢进去。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个人,说:“夫人说了,谢道长是大人物,命小人现在就带谢道长于京中客栈要一间上房,舟车劳顿,必然辛苦,晚间等大人回来了,便亲自去客栈找谢道长。”   话说到这儿,饶是谢尽欢再傻,也知道周家这是避着自己呢。   他若真的只是来燕京玩儿,想起了周家偶尔经过问两句,周树清这般做谢尽欢就得高兴了,人家把他当回事儿呢,不过今日之所以过来是有要事,周家人不让他进家门,必有古怪。   谢尽欢笑了笑,说:“无碍,我也只是有事路过,想起来前些日子你们府上似乎因为供祖之事不安生,所以特意过来问问,最近没什么事儿发生吧?”   那家丁表情明显一僵,摇头说了句:“没有没有,一切安好,还请谢道长放心!”   “没事儿就好。”谢尽欢道:“我自己已经找了客栈,不劳周大人费心,我也不喜什么拜访不拜访的那一套,你只需告诉他一声我来过,让他有事务必找我便可。”   “是!小人知道了。”家丁颔首点头。   谢尽欢也就转身离开,绕过了周府大门,瞥了一眼一人半高的围墙,心想果真古怪,还是得回去与梁妄商量再说。   结果谢尽欢还没走两步远,便看见了一个年轻人。   那人站在周府不远处的一棵枯树下,身上披着深紫色的披风,玉冠束发,眉头细细皱着,不知究竟站了多久,两肩落了白雪,脸色难看地盯着谢尽欢。   谢尽欢只觉得眼熟,等他路过时,那男子说了句话,他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我都告诉了你,周家要为祖宗娶妻,为何你没出面阻止?”男人如此说,声音低沉,带着压抑的怒气。   谢尽欢朝他瞧去,记起了这张脸,便是这个人,在他离开周府时说周家要给祖宗娶妻,当时谢尽欢也问了他可有凭据,他说没有。   “这位兄台莫非是同道中人?”谢尽欢眯起双眼,朝男人凑近,轻轻嗅了一下,没闻到同道中人的味道,于是道:“既非同道中人,你管我如何做?”   男人转身朝谢尽欢瞪去,一把抓住了对方的领子道:“你可知道,这是在害一个女子的一生?!”   “你这般气恼,为何你没出面阻止呢?”谢尽欢瞥了一眼男子抓着自己衣领的手,用力掐着对方脉门,令人惊讶,这人还不会武功,看上去凌厉,实则文弱得很,谢尽欢轻而易举就将他推远,道:“如此气恼,不是与周家有仇,便是与那女子认识,你知道些什么?”   男人抿嘴,转身便要走,谢尽欢无奈叹了口气,跟上了他说:“再问你一遍,你知道什么?如若不说,我可就要采取非常手段了。”   “便是不说,你又能耐我……”男人话还未说完,便见谢尽欢一纸黄符贴在了脸上,霎时间浑身僵硬,不得动弹了。   唯有那双怒瞪的眼睛,死死地锁定谢尽欢,见谢尽欢摸着编成辫子的胡子,一副不正经的模样道:“没什么本事,还学人家脾气大,啧,带你去见一个人。” 第29章 百年金盏:六   燕京变了很多。   白雪被人扫至街道两侧, 因为已经陆陆续续落了两个月也未完全消融,下雪三日, 化雪三日,如今已经结了半人高。   华丽的屋檐底下挂着长长的冰凌,晶莹犹如水晶石,随时落下都能伤人。   上一回来,燕京还有许多地方没有改善,房屋并不高, 也有一些藏在高楼中的几所矮房子或土院子,恐怕当真是因为天赐王朝富饶了,如今的燕京放眼望去, 要么是富丽堂皇的高楼,要么是精致出彩的小院。   原先那家卖核桃云片糕的, 本来是在一条小街上开了个铺子的,如今那一条街道拓宽了不少, 两旁的铺子也改了门面,梁妄带着秦鹿找了一圈也没找到, 问人打听了之后才知道那家家中有人当了官,挣了钱就再没经营这个营生了, 做了几十年的铺子,说不干就不干了。   秦鹿听见这个消息心里有些失落,梁妄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叹了口气道:“士农工商,商在最后, 既然家中有人入仕途飞黄腾达,自然是不愿再经营不怎么挣钱的营生,也容易被官场上的同僚抓住把柄。”   苦了几十年,累了两、三代人,不过就是为了求个安生的好日子,如今天赐王朝国泰民安,好**巧的糕点层出不穷,有些更是贵得离谱,核桃云片糕这种小孩儿都不爱吃的玩意儿,渐渐就要没了。   秦鹿撇嘴,她从小日子过得就不好,又逢战事连绵几十年,哪儿知道什么样儿的才算是好东西。梁妄比她好不到哪儿去,至多是在衣食住行上没断过伺候,却也没尝过一块糕点,能值一两黄金的,核桃云片糕于秦鹿的心中,算不得是穷人家吃的玩意儿。   那回话的人见两人似乎都想吃这个,于是指了另一条路说:“二位可以去那边问问,那边有个栀子酥坊,家里专门做栀子酥的,不过也连带着做其他糕点,似乎有核桃云片糕。”   秦鹿道谢,便跟着梁妄一起过去。   那家栀子酥坊门前排了许多人,十多个都是要买栀子酥的,摆在摊位里头用棉布包裹着的糕点果然有许多,大约七、八样,角落里有一大块核桃云片糕,恐怕真的是不讨人喜欢,所以买的人没多少。   轮到秦鹿了,她买了一大块,那老板娘见她穿得也算体面,还跟她说他们家栀子酥才好吃,秦鹿摇头说不要,指着不远处正看茶室里头,两个老头儿下棋的梁妄说:“我家主人就爱吃这个。”   老板娘也不坚持,生怕耽误时间误了后头做生意的,所以给秦鹿包了一块核桃云片糕便是。   秦鹿抱着核桃云片糕,自己先掰了一块放在嘴里尝了尝,味道相差很多,核桃不酥,云片糕不软,嚼在嘴里完全没有甜味儿和核桃的香味儿,有的只是冷面糕干得粘嘴。   她大失所望,跟在梁妄身后安静地看完了一盘棋,那其中赢了的老头儿见梁妄瞧了许久,于是招呼他坐下,笑着说:“这位公子可要来下一局?”   梁妄长得俊美,发色与肤色却很特殊,茶室里头还有一些带着孩子出来玩儿的妇人,更有一些带着丫鬟小厮出来转的小姐们都朝他看了许多眼。   天赐王朝如今是盛年,并无那么保守,否则远在轩城,也不会有妇人拉着孩子听戏,还要在秦戏楼跟前吵吵嚷嚷的场面了。   几个妇人小姐恐怕是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人,好看,却古怪,直到梁妄有些兴趣坐下了,才有小姐离开了位置,慢悠悠地走到了附近,看这两人下棋。   梁妄算年龄,如今已经一百零几岁了,对面那个老翁大约五十多,梁妄算他两个,且琴棋书画这方面,梁妄难得敌手,不过是几个回合,那老翁就被梁妄大杀四方了,原先跟老翁一起下棋的人也惊叹梁妄的棋艺。   旁边两名小姐放下遮脸的团扇鼓掌,娇滴滴地喊了声:“公子好生厉害。”   梁妄听了颇为受用,于是侧过头朝站在自己右后方的秦鹿看过,一双丹凤眼斜斜地瞥过来,嘴角上扬,带着几分挑衅与骄傲,看得秦鹿心里痒酥酥的,又见他下了一局,一盏茶的功夫又赢了老翁许多子。   旁边有人要朝他挑战,不过围观的人多了,他便没了兴致,只下了两局便站起身,接过秦鹿手中的核桃云片糕,问了句:“好吃吗?”   说着已经往嘴里放去,秦鹿才摇头说了句:“不好吃。”   梁妄皱眉,嘴里那些难以下咽,不过多年的修养让他还是生吞了进去,没有吐出来,不管后头有几个人挽留,他也没留下来继续凑热闹,只是茶室外头的雪小了许多,两人迎着风雪,往客栈的方向走。   两人回到客栈便回房了,核桃云片糕因为不好吃,所以也没带回来,推开房门时,秦鹿站在门口愣了愣。   梁妄一步跨入,才瞧见自己房间里多了个人。   那人额头上贴了张黄符,脸色难看,头发有些凌乱,玉冠都歪了,衣衫不整地坐在桌边,满目惊惧,另一旁站着的还有谢尽欢,此时谢尽欢正背对着门口的方向提腰带,又整理了一番衣袖,回头瞧见梁妄与秦鹿进来,几双眼睛对上,分外尴尬。   秦鹿关上房门,皱眉呵斥了谢尽欢一句:“你在干嘛?!”   谢尽欢指着那玉冠男子说:“带个有用的人过来。”   “整腰带作甚?”秦鹿主要问的是这个,谢尽欢才说:“回秦姑奶奶的话,我也是不得已的,别看这人长得瘦弱的,身子骨还真沉,我一路扛回来可累死了,腰带掉了都没手扶,刚回来呢,咦?您与道仙出去做什么了?”   想起了不好吃的云片糕,秦鹿摇头不打算提了,她给梁妄倒了杯热茶,瞥了那玉冠男子一眼,问谢尽欢:“这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谢尽欢老实说:“我先前离开周家时,便是他与我说周家有娶鬼妻的意向,今日我去周家,他又站在周家门口,我想他必然知道一些内情,便想着将人扛回来,让您与道仙盘问盘问。”   梁妄端起茶杯,瞥了一眼那男子,轻轻吹了口浮在水上的茶叶,道:“翰林院侍书,姓甚名谁?”   玉冠男子听见梁妄这般说,眼睛瞪得更大了,秦鹿微微皱眉,走过去一脚踩在了那男子坐着的凳子一角,凳子歪了,那男子正好靠在了桌上,桌边撞着肋骨疼得很,他不禁慌乱,眼前这看上去斯斯文的女子,怎么会这么粗鲁?!   “警告你,等会儿敢喊人,本姑娘就将你大卸八块。”秦鹿说完,莞尔一笑:“若不据实已报,也是大卸八块,听清楚了就眨眼。”   玉冠男子眨了眨眼,秦鹿才将贴在他额头上的黄符撕掉。   四肢百骸传来的酸麻感让男子不禁双手环抱自己,搓揉了胳膊后才震惊地看向这屋内的三个人,每一个都很古怪。   一个白面银发,蓝袍挂身,坐在主位上喝着茶,气定神闲,一双眼似乎能将人看透,当是这屋子里最有地位的。   眼前的女子虽看上去温文尔雅,弱不禁风,实则力气很大,腰上还挂着把非天赐所出的胡人弯刀,有些年代了,当是个会武功的。   而将他绑来的人……粗鲁!粗俗!蛮横!无礼!   每一个都不好对付的样子。   男子将气息喘匀,伸手捂着肋骨撞疼的地方,眯起双眼看向梁妄,问了句:“你如何知道我是谁?你们调查过我?”   梁妄瞥了一眼他披风下露出的衣袍一角,那是官袍,虽然只露出一角,没有败露颜色样式,可光是布料便与普通衣服不同,可单单凭这没有花纹的一角,便是在朝为官的,也未必能猜出他的身份,眼前之人只需一眼便能笃定,身份必然非同一般。   秦鹿坐在了男子对面,道:“我家主人问你,姓甚名谁?”   “在下江旦。”男子说罢,侧过脸有些不满道:“的确是翰林院侍书之一,你们胆敢绑架朝廷命官,还敢威胁我,有几个脑袋?”   谢尽欢听见他这话,嗤地一声没忍住笑了出来。   秦鹿一脚踢在了江旦的膝盖上,侍书不过是个九品文职,江旦又是读书人,不经打,差点儿就被踢倒了,还是勉强扶着桌子才能稳住自己,只是膝盖隐隐作痛,他没忍住瞪了秦鹿一眼。   “官不大,脾气却不小。”秦鹿问他:“你知道周家的事?”   “与你们何干?”江旦道。   谢尽欢叹了口气,道:“你眼前之人,便是可以解决周家祖宗娶妻之事的人,不论你是为周家好,还是为嫁入周家的女人好,若知道什么,还是和盘托出吧,免得错过了时间,反而害了自己想救之人。”   “你们究竟是谁?”江旦皱眉。   秦鹿道:“我家主人乃天命道仙。”   江旦听这称号,便知道是与那鬼神一类沾上关系的,他思量了一番,小心问出:“比起国师,谁更厉害?”   “天上地下,我家主人最厉害。”秦鹿浅浅一笑,眉如月,眼如星。   江旦微微皱眉,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知道的不算太多,但若你们当真有办法将顾定晴救出,我告诉你们也无妨,周侍郎一家蠢得可以,居然被那妖道迷惑,花钱买了个女子入府为鬼魂冲喜。”   他口中的妖道,自然是国师。   “半年前,周侍郎夜里噩梦,梦见他家祖宗不愿再留在周家,想要离开,说是在外请了道人回来,却没想到那道人也是个神棍,并未解决难题。”江旦说着,秦鹿朝谢尽欢瞥了一眼,谢尽欢一怔,脸上挂着不好意思。   江旦继续道:“后来国师提议,说让周侍郎给其祖宗娶妻以镇宅安家,要娶的女子必须得是八阴出生,年龄最大不能超过二十六,否则盖过了已故百年的周家祖宗,也不能小过十六,否则镇不住周家祖宗,十年之间,整个儿燕京周遭,唯有一人满足他所说条件。”   江旦单手握紧:“她名顾定晴,是燕京城外二十里地顾家村的姑娘,今年十九,八阴出生,家中父母年纪大,有个长兄好吃懒做,长嫂也总刁难人,因为长嫂怀子,家中缺银。顾定晴被退婚之事顾家村人尽皆知,所以她爹娘都知道她嫁不出去,这个时候有人用五十两黄金买顾定晴一生,他们自然开心,便将顾定晴草草送人,却不知是将顾定晴送入了龙潭虎穴。”   “你与顾定晴认识?”秦鹿单手拖着下巴,右手在桌上有节奏地敲着,五指上的戒指微微闪光。   江旦一顿,撇过头,也没有丝毫悔意愧疚道:“我便是退婚之人。” 第30章 百年金盏:七   “负心人啊。”秦鹿抬眉, 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所以你想救她,是为了补偿?”   江旦微微抬起下巴道:“随你们怎么说好, 我原先家中也不富裕,爹娘与她爹娘认识,后来我当上了举人,家中渐好。不过顾定晴的爹娘的确不是什么好人,如蚂蟥吸血,越来越过界, 甚至带着村子里的人在我入朝面圣时于我家府前大吵大闹,说要抬高五倍聘礼,还要将他们一家接入燕京生活, 得买一所房子,配十个仆人, 简直可笑。”   江旦道:“我爹娘厌了他家,我也厌, 为了护住江家名声,我只能当众退婚, 他们还想告我,后来知晓燕京衙门办案收钱, 又舍不得,只能灰头土脸地回去。”   从江旦的口中听来,那姓顾的一家的确算不上什么好人,穷山恶水多刁民,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 如若顾定晴的爹娘没那么贪心,对女儿好一点儿,日后顾定晴嫁给了江旦,江旦又在翰林院为官,哪怕如今品阶不高,但在宫中整理文书文案,所见达官贵人诸多,保不准哪一日就飞黄腾达了。   到时候顾定晴想要接济娘家还不容易?   只能说顾家目光短浅,害人害己。   其实江旦说的这些话,并不是查无实据,毕竟当年顾定晴的爹娘在江家门前又哭又闹,说自己女儿的清白毁在了江旦的手上,说两人还未成婚便已同房,甚至怕江旦不肯多加聘礼,对着街坊邻居一通胡编乱邹,就想让顾定晴与江旦绑在一起。   江旦恼羞成怒,他对顾定晴也无什么感情,不过是双方长辈早年的约定,故而一纸退婚书当众写出,又当众扔在了顾定晴的爹娘面前。   此事过去不过两年多,找到江家,在附近问问街坊邻居,也还有人能记得这件事儿的。   只是江旦也因为顾家来闹,传了些不好的名声,所以明明是高中榜首,却只得了个翰林院侍书九品之位,但皇帝也算慧眼识英才,没将他打发出燕京,还是留在自己身边用着,明眼人都知道,他这个位置,迟早是要往上升的。   “顾家如此害你,你还帮他们做什么?反正顾家都不在乎顾定晴的死活。”谢尽欢听了来气,同为男子,心里不爽,才说出话,就被梁妄瞥了一眼,谢尽欢浑身发寒。突然想起来他刚到燕京客栈前,下马车后与秦鹿说话时背后那凉飕飕的一股风,现下肯定,当时梁妄一定瞪他了!   “顾家人我看不上,顾定晴却不是个坏人,她只是……只是没有选择。”江旦心气高,虽然当年之事给他带来了不小的伤害,但也的确是他负了顾定晴,哪怕心中没有喜欢,却也是从一开始将她当成自己未来妻子的,谁知道一件事打散了两人的缘分。   本来江旦已经很久没有顾定晴的消息了,顾家也再没来过燕京,也是前段时间他见了国师,国师如今在朝中根基不稳,碰见时常在皇上跟前转的官员都想拉拢,是国师将江旦拉住说了两句,问了一些可有可无的话,恰好这个时候国师的小弟子捧着个生辰八字过来,江旦瞥了一眼。   时隔两年多,他再见到顾定晴的名字,就写在那张方纸上,若非江旦曾经差点儿娶了顾定晴,知晓对方的生辰八字,又因为顾定晴是八阴出生,实在特殊,他也不会记得这么清楚。   国师来燕京在顾家去江家门前闹之后,所以江旦问他这是做什么时,国师便笑着将周家的事儿说出来,还叮嘱江旦,千万别朝外说出去。   当时国师并未将顾定晴的生辰八字交给周树清,口中也是模棱两可,不确定周树清能否用上。   江旦因为这事儿心里辗转不安,故而去了周家门前守了几日,然后便见到了谢尽欢,他瞧出谢尽欢一身道士打扮,便提醒了对方一句,只是没想到当时谢尽欢问他一句可有证据,他没证据,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若周家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呢?若再被顾家的人发现他关心顾定晴,是否又会被缠上,种种原因,导致江旦提醒了谢尽欢一句便走了,只是没想到,他态度不坚定,像是在说人坏话,谢尽欢也未完全放在心上,没留下观察几日,最终顾定晴,还是被娶进了周家。   事情的来龙去脉,江旦说了一部分,谢尽欢说了一部分,基本上也算是交代清楚了。   秦鹿回头看了梁妄一眼,梁妄一杯茶剩下一半,半垂着眼眸若有所思道:“这个国师……”   “国师是算出了太子的运势,所以才被奉为国师的,一直都在摘星阁内占仆问卦,大的问题没什么,就是拉拢官员这一样我不喜欢。”江旦说。   “太子运势?”秦鹿不解:“这个怎么算?”   “算法多了。”谢尽欢说了一句,这回是秦鹿察觉到背后凉飕飕的视线。   她回头看了一眼,果然被梁妄瞪了,怪她,是她没好好看书,什么也不懂……   “龟甲占卜,滴血问卦,观星测运都是方法。”梁妄道:“既然他能算得出来,便是小有本事,但出了娶鬼妻这么个馊主意,本王便不得不管了。”   秦鹿:“主人打算收了他?”   江旦古怪:“本王?”   梁妄道:“先解决周家之事,再找机会看看能否入宫见见这位国师,如若无法入宫,便将他引出来。”   “周家如今看得严,连我都不放进去了,道仙打算如何做?”谢尽欢问。   江旦开口:“不是……你们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要自称本王?”   梁妄无视他,朝秦鹿勾了勾手指,秦鹿连忙跳过去,俯身将耳朵凑近,听梁妄说。   谢尽欢适时解释道:“道仙乃是前朝西齐小王爷,梁妄。”   “梁……梁妄……”江旦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是这个身份,且不论眼前之人的真假,他的书房里,还有仿梁妄字迹的几个书帖,便是假的他也好生收藏着,西齐小王爷梁妄,可谓是西齐灭国前的风云人物,才学之高八斗难盛,只可惜……年纪轻轻便死了。   江旦这般一想,突然觉得瘆得慌。   秦鹿听梁妄说完,眨了眨眼,站直身体点头道:“主人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看着。”   梁妄让秦鹿做的事,谢尽欢不知道,江旦也没听见,不过在周家的事情有个结果之前,恐怕梁妄等人不会放他离开,江旦提了两句明天早上还要早朝,最终得梁妄回话,过了今夜,等外出的秦鹿归来后,再看看要不要放了他。   秦鹿出门,谢尽欢没跟着。   她是听了梁妄的吩咐,天黑才离开客栈的,顺着谢尽欢所说的方向找到了周侍郎的家门前,还没完全靠近,便见那府门前挂着一个八卦铜镜,于夜里都能发光,瞬间刺眼。   秦鹿微微眯起双眼,带着几分警惕,恐怕这个铜镜白日都不曾有过,只是周树清听说谢尽欢来过,才临时安上去的,倒不是个防鬼的东西,只是如有道者入门,则会有所反应,这个东西,恐怕也是国师给的。   秦鹿没打算从正门进去,她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过苦日子的时候也干过打家劫舍的事儿,做过梁上女子,故而她绕过正门,从侧门过去,找到了周家的西侧,那西侧的墙面与另外一家宅子离得不远,中间一条深深的小巷只能两人并肩通过。   秦鹿走过去,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脚下所踩的青石板被白雪覆盖,但是雪下还有一些被保护好的灰烟,在她走过的时候渐渐散去,恐怕都是阴碰阴,有了反应。   走到路中央,这里一丝月光都透不进来,深墙的中间有一扇小木门,木门从里面锁着,门前积雪堆得很厚,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可见这地方已经很久没有人走过了。   一条明显是个下人行走的小巷,没很久没人走过,便是在落大雪覆盖房屋之前,这里出过可怕的事儿,结合周家祖宗的小院在西侧,不难猜出那娶鬼妻子夜里走的一条路,便是这里。   秦鹿走过木门,朝墙上看了一眼,墙上还有厚厚的积雪,只要有人靠近,便能在上面留下痕迹。   秦鹿虽然会些武功,但也不得不说当官的家里围墙就是高,她还得借力才能上去。   刚越过墙头,秦鹿两腿踩在了小巷两旁的墙上,因为雪天结冰墙面也很滑,秦鹿勉强不让自己摔下去,一眼朝小院看去,才瞧出来了,周家对祖宗很好。   周家祖宗的小院当真是个院子,而非一个小小的四面墙,里头有一个方亭,一个花圃,还有一个长屋,桌椅板凳也都有,还种了许多树,靠近长屋边上的两株红梅开得正艳,如若不是有人打扫,这么厚的雪,红梅不会露出。   秦鹿觉得古怪,被供的祖宗已是死人,除了能碰到自己魂魄所寄托的物件之外,其余的东西都不能碰到,周家祖宗不可能会打去梅花树枝上的雪,难道是那新娶进门的女人弄的?   叫什么?   顾定晴。   秦鹿才想起来这个名字,她便听见了一声低低的唤音,女子的声音很柔软,带着几分甜腻,听上去不像是被家人卖了,给鬼做妻子的害怕、无助、慌乱或疯狂的各种情绪,反而……有些开心?   “周熠!”女子喊的是谁的名字。   紧接着秦鹿便看见长屋被推开,屋内只有一盏灯火,随着身穿红嫁衣的女人走出来,她手上抬着的烛灯才忽明忽暗,烛灯外头罩着个蜻蜓弄荷的灯罩,与眼下场景很不符合,即便上面的灰尘被擦干净,也能从做工与色泽看出这是百年前的物品。   顾定晴长得并不算漂亮,一双豆子眼,不过却很圆,因为小鼻子小嘴巴,身形也娇小,故而那双眼睛看上去就不显小了,若论起来,只能说是看得顺眼,因为身上绣了鸳鸯的嫁衣衬得她面色好看许多,于灯光下笑得眉眼弯弯,有些讨喜。   十九岁的女人,因为常年没吃过饱饭,又经常干活儿,所以没怎么长个儿,看上去像是十四、五一般。   她走到门外阶梯旁,灯台放在了裙边,仔细看了一眼台阶下的积雪,又从头上摘了簪子比了积雪的高度,不知是发现了什么般,笑得更开心。   “周熠!周熠!你快出来啊!我说肯定是我赢了吧,今日化雪两寸,你非要说三寸,你昨日答应我的,要送给我的礼物是什么?”顾定晴说着,回头朝屋内看去。   一阵凉风吹过长屋前,隔着灯罩,烛灯也灭了。   秦鹿皱眉,旋身下了墙壁,不禁伸手捂着心口,那里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她应当是被那个周家的祖宗发现了。   可……这顾定晴是怎么回事?   非但不害怕,反而似乎过得还不错的样子,她口中喊着周熠,必然是周家祖宗的名字,怎么?   这世道难道还有被迫嫁给死了百年的人,还嫁出感情来的?   还是说……她早就已经被吓得神志不清了? 第31章 百年金盏:八   小巷中的风越来越大, 秦鹿眉头紧皱,抬头看了一眼高高的围墙, 围墙内顾定晴已经不再说话了,四周无光,阴冷得很。   秦鹿抿嘴,瞧见了围墙顶上还有几张谢尽欢画的供祖符,犹豫了会儿,秦鹿将供祖符撕下好几张, 黄符于手中撕烂,秦鹿离开小巷前,回头看了一眼。   巷子深, 白雪堆积得很厚,上面有两排脚印, 是她留下的,眼前的雪越来越大, 恐怕要 不了多久,脚印又会被覆盖, 如若不仔细看,应当是看不出的了。   秦鹿回到客栈, 已经是丑时了,梁妄房间里的灯还亮着。   入客栈上了二楼,她推开房门,屋内只点了一盏烛火,就在桌子中央, 蜡烛已经燃烧大半了,谢尽欢趴在桌上直打盹儿,梁妄则靠在软塌边斜着,单手撑在额头的眉尾处,呼吸很浅,应当没有睡熟,只是不愿睁开眼睛,在秦鹿回来时眉心轻轻皱了下。   房内的三名男子中,只有江旦是最精神的。   见秦鹿回来,江旦立刻问了句:“姑娘此番去周府,可有什么发现?是否瞧见了顾定晴?她如何了?那周家的祖宗可是个吃人的鬼怪?”   秦鹿见他一连发了好几条问,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杯中的茶叶泡了半日,水也已经冷了,入口苦涩冰凉,不过好歹能提神。   秦鹿道:“周家的祖宗的确有些古怪,恐怕正因为已经是百年的鬼了,所以有些能耐,我只是在围墙外看了一会儿,他便立刻察觉了我,不仅引风吹灭了院内的灯盏,更是在途径院墙的巷子外刮过一阵阴风,似乎是不知道我的身份,想要将我吓走。”   “这也是正常的,朝中不止一人家中有供祖之事,且周侍郎家里的事儿已经被国师知道了,江旦能听说,其他官员说不定也听说了,娶鬼妻这种事儿毕竟不光彩,恐怕也有朝中敌对的阵营会来刺探消息,好以此打压周家。”谢尽欢伸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道:“我查探过周家的祖宗,他的确是个温和的人,比起我见过的其他供祖里的,阴气要淡很多,恐怕此举也是为了护住周家,不想周家出事。”   “他这般在意周家,为何周树清还会屡屡做噩梦?”秦鹿皱眉,她瞥了一眼梁妄,有些犹豫要不要说出口,梁妄见秦鹿许久没说话,慢慢睁开了眼。   他的眼里有些红丝,白天还在马车内颠簸,晚间又要熬夜,梁妄的脸色不是很好,紧皱的眉心没有松开,只抬眸看向秦鹿,从秦鹿的眼神中瞧出她有些担心江旦,于是开口:“但说无妨。”   “那个顾定晴,不像是被迫的。”秦鹿说:“我见到她时,她还笑呵呵地在院子里头玩儿雪呢,与那周家的祖宗说话,过得还不错。”   “怎么可能?!”江旦皱眉,他满眼震惊道:“不会如此!我特地调查过,顾定晴被国师买走时哭了很久,就是坐上花轿也不是自愿的,而是被人五花大绑,打晕了放进红轿内的,又怎会在周家祖宗的院落里,高高兴兴地玩雪?”   “难道是障眼法?”谢尽欢道:“我听人说,厉害的道士的确会些障眼法,也许真正的顾定晴过得不好,只是为了营造出一种自欺欺人的假象,也是为求安心,所以周树清才弄了个障眼法来瞒过家中孩子?”   谢尽欢这么说,梁妄便没再靠着了,而是坐起来若有所思。   三人盯着他,听他道:“若非精怪,普通人需阵石、符纸、铜镜、幻香,缺一不可才能制造障眼法,能瞒得过秦鹿的,不会是小人物。”   江旦道:“莫非是国师所为?”   梁妄看向秦鹿:“去撕下供祖符,如若这周家的祖宗真的想走,没有供祖符的束缚,他当更能施展开。”   秦鹿猜到了梁妄会如此说,这一步棋也算引蛇出洞,于是道:“回来前,我已经撕了三张了。”   梁妄点头,又看向江旦:“江大人可否能成一事?”   江旦抿嘴,即便他一开始不信这些人能办什么正事儿,但几个时辰相处下来,江旦也知他们都是有能耐的人,若靠他自己,根本没法儿救出顾定晴,而且……他明早还得上朝,要找个能让他们放人的理由才可。   “梁王爷请讲。”江旦道。   梁妄说:“朝中国师那边,江大人看着,周侍郎那边,也要江大人费心。”   江旦点头:“如若他们中任何一个有问题,我都会立刻告知梁王爷,只是……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还请梁王爷答应。”   还是头一次,他帮人家救人出来,还得答应对方一个请求的,梁妄眉心皱着,没有立刻拒绝,只听见江旦说:“事情结束后,能否请梁王爷为我提一幅字?”   谢尽欢:“?”   秦鹿:“?”   梁妄:“……不能。”   江旦顿时惋惜,表情不太好看,一双眼仔仔细细地看了梁妄一眼,希望对方能回心转意,结果对上了对方冷冽的视线,江旦只好收了这个心思,拱了拱手,便起身离开了房间。   那人离开房间后,房内的三个人还能听见他嘀咕的一声:“究竟是不是梁妄都未可知,不敢写字,搞不好就是假的。”   秦鹿无语。   大雪下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燕京的路上又白了,因为昨夜晚睡,早间秦鹿起不来,赖在被窝里暖和,梁妄这个人不论是几时睡的,到了点都能睁眼,自己在大堂内用了早饭,又看着燕京的变化,实在无趣。   记忆中知晓燕京,再来看时,燕京的许多房子都是矮矮的,因为经历过战争,还未完全修复,即便皇城定居在此,穷人也很多,富者流油,穷者饿肚,两极分化。   梁妄记得自己是在燕京出生的,那时燕京还是西齐的国都,不能说是如现在这般奢华,但也必是富饶的。   西齐的小王爷,是皇帝的堂弟,出生那日正是上元节,举国欢庆,西齐北方的战事吃紧,住在皇城中安然度日的皇帝依旧奢靡无度,举办了极尽奢侈的宴席,将宫中妃嫔,皇叔、国舅、皇子郡王等一堆人都邀请到了皇宫的烟西台上赏雪赏灯。   上元节,花灯猜谜,还有宫中歌舞,片片白雪落下,众人还得应景作诗,推杯换盏,纸醉金迷,郎朗笑声不断中,皇叔的正妻腹中作痛,怀胎十月的孩子就在这几日要诞生,恐怕是因为奏乐声太大,动了些许胎气,羊水破时,她正躺在软椅上不能动,烟西台上的雪,还在往她身上落。   那夜太医来得迟,天气过冷,皇叔将人亲自抱入烟西台下的暖房内躺着,后来太医来了,折腾了大半夜。   于烟西台上赏景的太史院中的一位大人懂些天文之象,天上弯月被乌云遮蔽,星辰却极为亮眼,星雨落下时天空的远方有蓝紫色的极光闪过,那大人立刻开口道:“天召祥瑞!有麒麟踏云之象,西齐来福星了!陛下,北方战事,必能大获全胜啊!!!”   麒麟踏云的祥瑞一出,烟西台暖阁内的夫人便生了,六斤七两,男孩儿,皇帝高兴地跑来,那孩子自己的亲爹都没来得及抱一下,就被皇帝抢了去,小孩儿见人也不哭,后来皇帝给起他了名字为:梁望。   谁知晓虽天降祥瑞,两年后西齐还是被北迹破了燕京城,逃亡之际,皇城中的人谁也顾不上谁,梁望的名字,也因为皇帝的一句嘲笑,改成了:梁妄。   望,是希望,是对未来的期待与憧憬。   妄,却是妄想,是因为一个祥瑞而将刚出生的孩子封为梁王的可笑讽刺。   即便皇帝将国破之事怪在了当时只有两岁的梁妄身上,却也抵不过梁妄的爹,皇上的皇叔亲自上战场杀敌,连着三次在敌人破城之前,让皇上安全撤离,所以即便是梁妄,也占了亲爹的不少光,得了优渥的环境,从未吃过苦头。   梁妄记得,自己是成了不死道仙后,才再度回到这个生他的地方的,故土面目全非,故人一个不剩,已过百年,再想起这些,他都没什么感觉了。   秦鹿醒时,天已经大亮了,她洗漱好了之后先是去了梁妄的房间,没瞧见人才从二楼客房的地方下来,走到客栈一楼大堂内,瞧见梁妄笔挺着腰背,坐在一处吃糕点的背影,他略微侧过头透过窗户朝外看去。   一个上午的雪又小了许多,街边还有人在扫雪,只见好几个大夫装扮的人快速地跑过雪地,其中一个还险些摔了。   “哎哟,等等我,也不扶我一把!”其中一人道。   另一人在前头等了会儿,说:“周侍郎现在躺在家中神志不清,我们等得,病情如何等得?也不知是怎么搞的,他们府上的人来时急得都快哭了……”   “我听人说,似乎是因为他府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站稳了的大夫连忙跟上,嘀咕了一句。   另一人回话:“这你也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难道还能有鬼魂索命不成?快些走吧!为了配药,已经耽搁许久啦!人命关天啊李大夫!”   三个大夫带着两个药童跑过了客栈前,几人说话并未刻意压低声音,周侍郎病重一事周家也没刻意隐瞒,否则也不会将城东的几个大夫都叫上了。   秦鹿几步走到了梁妄跟前,没坐下,只是皱眉问:“主人可要我跟过去看看?”   “自然是得去看看的。”梁妄说:“昨夜你才撕了供祖符,今日周侍郎便一病不起了,谢尽欢却说周家的祖宗毫无戾气,当真是古怪。”   秦鹿点头,拔腿就朝外头跑:“我这就去打听打听!”   人才跑出客栈,身后就传来了梁妄的声音:“慢些,爷也过去瞧瞧。”   “主人你……”秦鹿一怔。   却见梁妄双手微微展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打扮,双眉挑起问:“怎么?我看上去不像大夫吗?”   “不……”秦鹿话还未说出,便见了梁妄的眼神,她立刻改口道:“哪儿有您这般贵气的大夫?说是宫中御医,也是说低了您的身份。”   梁妄嗤地一声笑出:“贫嘴。”   若是秦鹿自己走,还能带着点儿跑,带着梁妄,便如同两个人吃饱了早饭街边闲步,不疾不徐,那几个大夫都跑没影儿了,他还气定神闲地顺便看一看沿途两旁的风景。   两人到了周家门前时,已经过去许久了。   秦鹿与梁妄到了周府前,就见周家的次子周礼正在门前拉人,他眉头不展,眼神憔悴,问大夫:“林大夫,您可是号称在世华佗,家父这病症,真的没法儿治了吗?”   那林大夫摇头道:“周大人噩梦缠身,不断呓语,口中念叨的都是未听过的人名儿,还说什么要走,要去地府,要投胎,这就像是鬼上身,我一个大夫怎能看得了?周公子不如去请些道士做法吧!”   林大夫说完,便推开了对方走了。   周礼气急,跺脚道:“国师被太子找了去,谁敢去请?!不是说昨日那谢道长来过?人怎么还没找到?我这又去哪儿找道士啊……”   秦鹿瞳孔收缩,两步小跑到周府前,她抬头看了一眼周府匾额上挂着的八卦铜镜,开口:“你这家中不干净,可需要道长瞧瞧啊?”   周礼一愣,怎么才说找不到道士,就有人找上门儿了?还……还是个挺漂亮的姑娘。 第32章 百年金盏:九   周礼看着眼前的女子, 她上身是灰白色的小袄,下身是墨绿的长裙, 高高地扎了个马尾,只有一根银簪簪着,脸蛋长得好看,却是一副温婉可人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道士。   周礼也是真的急了,连忙问了句:“你是道士?”   秦鹿觉得好笑, 说:“即便我会道法,那也是道姑,怎么能是道士?不过厉害的并非是我, 而是我家主人。”   秦鹿指着正慢慢走过来的梁妄道:“我家主人可有通天本事,一眼就瞧出了你家的门道, 这才让我过来问问,你们可需要能化解鬼怪问题的道士?”   周礼顺着秦鹿指着的方向, 朝那走来的男子看去,那男子一身蓝袍, 宽大得很,遮住了身体叫人根本看不出身形来, 只是他身量很高,肩膀很宽,一头细碎的银发被红绳绑在了脑后,面如白雪,整个人毫无血色, 周身气质看上去便不是一般人。   周礼还在犹豫,秦鹿便道:“你这屋中供了祖宗吧?最近恐怕也不安生哦。”   一语道破玄机,周礼顿时眼眸晶亮,他几步靠近秦鹿,热情得秦鹿往后退去,周礼这才知晓不妥,转而对着梁妄的方向道:“不知道这位大仙如何称呼?可否真的能解决我家中问题?不瞒您说,我家中的确供了祖宗,已经安稳了百年,却不知为何,半年内家中频频出事,闹得人心惶惶,家父也于今早一病不起了。”   周礼还想去握梁妄的手,却被梁妄拂袖甩开,他单手背在身后,抿嘴笑道:“门前铜镜有阴气,摘下再与我说话。”   周礼皱眉,犹豫了会儿,正好府中又有几个大夫摇头出来,他兄长周岩正在拉人,大夫们却个个推搡离开,拉都拉不住。   两兄弟互相看了一眼,急得很,周礼无法,只能按照梁妄说的,先将门前的八卦铜镜摘下,这才请梁妄与秦鹿进去。   会道法的人,自然能给同行设阵,周家门前的八卦铜镜的确是国师给的,防的不是鬼怪,而是同道中人,梁妄自是不用担心,只是秦鹿这人,道非道,鬼非鬼,有那铜镜,进出并不方便。   周家不愧是在燕京落脚几十年,世代为官的了,家中府院很大,进门共四个大院,六个小院,四个大厅,八个侧厅,因为周家也有一些分支亲戚,大家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只是那些分支的亲戚很少为官,都是为了周家发展,出去经商的多。   常人来周家的院落,多少得看一看他们家的陈设与昂贵的摆件,梁妄一路目不斜视,这些东西他也不屑看入眼中,只是跟在他身后的秦鹿手贱,折了一枝宫粉梅,惹得周家的两个兄弟看了好几眼。   秦鹿还笑呵呵地凑到梁妄跟前去,将宫粉梅递给对方道:“主人,送给你。”   梁妄朝她瞥去,秦鹿说:“你之前不也送过我花儿嘛。”   她说的,是在无有斋里梁妄剪下来的几枝腊梅,梁妄有些无奈,接过了宫粉梅后,顺手朝秦鹿的头顶上敲了一下,粉嫩的花瓣很脆弱,簌簌落下了十几片,一半飘零,一半粘在了她的发上,像是顶着珠花饰,平添了几分女人味儿。   几人到了周树清的房门前,正好看见先前路过客栈的几个大夫出来,走在最前面的便是那个李大夫,李大夫还跟身边的人说了句:“你瞧你瞧,我就说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吧?太可怕了,那周大人的白眼翻得!我看啊……恐怕过不了今日了。”   “是啊,还一直在呕,常人根本无法靠近,我方才给他把脉,你猜怎么的?他的脉象竟是平稳的,整个人却在床上抽搐,嘴里念叨着的都是周家老太爷的名字,说周家老太爷不孝顺,你说这事儿瘆不瘆人啊!”   周夫人抹泪从房间出来,还拉着其中一名大夫的衣袖道:“钱大夫,钱大夫您先别走,您再给我家老爷看看,您一定有办法的!”   被拉住的那位大夫道:“周夫人,真不是我不看,我是无能为力啊,这种怪事儿……找我们大夫也没用啊。”   周夫人听了,眼泪顿时落了下来,哭了一早上,她的眼睛早就红肿了,身后还有两个媳妇儿帮忙劝着,大家都是刚哭过的模样。   “我的老爷……老爷啊……”周夫人见几个大夫走了,又回了房间,扑在了周树清的床边抓着被褥,哭得腰都直不起来,嘴里喊着:“老爷、你说这可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啊?老爷……”   几个大夫经过周家两个公子身边时,都不敢抬头看向对方。   两个周公子不敢耽搁,脚步加快,先进门安慰了妻子,又红着眼将娘从地上拽起来,周夫人前段时间受了寒,关节本就不好了,这天寒地冻地上凉,再冻坏了就糟了。   才把人拉起来,梁妄与秦鹿便入门了。   秦鹿一进房间就皱眉,伸手捂着鼻子咳嗽了一声,她看向周树清房间内还在燃着的香,那香太过熏人,恐怕是为了给周树清晚间睡觉安神用的,只是房间不大,天寒不通风,屋内尽是香味儿,让人晕乎乎的。   周礼道:“娘!娘您放心,有位大仙过来了,说是能看好爹的病,娘您让一让,让这位道长瞧瞧。”   屋内的几个人都是周家管事的人,周家还有几个小孩儿,只是因为周树清生病,怕过了病气给孩子,所以小孩儿都由奶娘在后院带着,太长时间没瞧见娘,还有小孩儿哇地哭了,声音从院外传来。   周夫人含着泪,虚弱地站在一旁。   梁妄没靠近床边,只看了一眼,床上的周树清浑身抽搐,四肢扭曲,直翻白眼,他的嘴唇发紫,干裂起皮,像是呼吸困难一样一直在喘着,嘴唇动了动,又开始说话,舌头僵直,口齿不清,嘴角还流着口水。   “周守君……周守义……放我走吧……”   “我看见、我看见……黑白无常……牛头马面……”   “我看见……黄泉路……奈何桥……”   见周树清又在胡言乱语,周夫人都快晕了,刚止住了眼泪又落了下来,还好身边两个儿子扶着,她才勉强没倒。   梁妄不疾不徐地整理袖摆,问了句:“周守君与周守义是谁?”   “那是……那是我们周家的祖宗,已……已死了八十多年了。”两个媳妇儿看过族谱,战战兢兢地回答。   梁妄哦了一声,他从袖中取出了一张黄纸,纸上什么也没写,随手一丢,纸张漂浮于空中,只见他手指在空中描了几下,黄纸上逐渐浮现了朱砂色的符文,梁妄朝秦鹿伸出左手,秦鹿明了,转身去桌边倒了一杯凉水来。   梁妄端着凉水,将黄符泡入水中,黄符遇水即化,那凉水却在黄符融化时咕噜噜地冒着气泡。   旁边几人看呆了。   梁妄对着周树清的脸看过去,他看着周树清翻过去的白眼中的血丝,微微眯起双眼,低着声音道了句:“出来。”   周树清还在抽搐,梁妄没那个耐心,眉心微皱,秦鹿见状走到床边,提起裙摆,对着周树清的身体狠狠地踹了一脚,旁边几个周家人见状惊叫出声,梁妄又是一声,带着不容抗拒摄魂夺魄的气势呵斥:“滚进来!”   只见周树清被秦鹿踹了一脚,身体不再抽搐,只是猛地吸了一口气,胸腔凸起,他整个人濒死一般张开了嘴,眼白处血丝密布,竟然流下了两行血泪来,就在众人以为他要断气的那一瞬,从他口中飘出了一缕黑烟。   秦鹿让开,黑烟钻入了梁妄手中的杯子里,杯中的水转瞬变黑,如同一杯浓墨。   梁妄见状,又从袖子里扯出了一块红布,轻巧地盖在了杯子上,将那黑水遮住了之后又把杯子给了秦鹿,此时再朝床上看去,周树清已经好了许多。   他脸上恢复血色了,只是人还昏迷着,眼睛闭上,身体也不再抽搐,呼吸平稳。   “老爷!”周夫人见状,立刻扑了过去,又是喜极而泣。   周岩与周礼都是第一次见过方才那种法术,携着妻子一同跪下,对着梁妄磕了几个头道:“多谢大仙救我父亲!不知大仙,家父如何会得这个病的?这……这方才从他嘴里跑出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秦鹿端着杯子走到一旁,红布之下的黑水还有些刺鼻的阴气,她本想处理了,又想起来什么事儿,于是背对着众人的方向,将红布掀开了一个角,露出缝隙,右手大拇指上的戒指贴着杯沿道:“吞天,给你尝尝。”   墨黑色纤细的戒指光芒亮了一圈,只见那杯中黑水如烟化去,统统吸食到了秦鹿右手拇指的戒指中,那杯中,还是一杯清水。   梁妄也没刻意让周家的人站起来,只说:“邪祟侵体,折腾了一下而已,没病没痛的。”   “那我家老爷怎么现在还没醒来?”周夫人问。   秦鹿回头,指着屋内香炉道了句:“周侍郎近日睡眠不好,所以你们给他燃了这个香吧?还是快些灭了吧,虽有助眠之效,用多了也能使人昏迷,等会儿将门窗打开,通一通风,不要一个时辰他就能醒了。”   周夫人听她这般说,立刻让自己两个儿子去开门窗,媳妇儿灭香。   梁妄道:“邪祟于西而出,不过是一缕阴气,算不得鬼上身,依我看来,如若不早些解决根源,周侍郎近日这般,绝不是最后一次。”   “大仙可有办法?”周夫人问。   梁妄垂眸一笑:“那就得看看,你们周府的人可愿说实话了。”   周家几人顿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愣愣地看向了梁妄,几人一时不知如何回话,倒是周礼胆子大,开口问梁妄:“大仙想知道什么?我周家供祖之事你已知晓,莫非是有办法让我家祖宗不再……不再这般吓唬我们了吗?”   “他也的确是吓唬吓唬而已。”梁妄说:“否则……百年老鬼,又无供祖符困着,他杀了你们全家也未尝不可啊。”   见了周家人瞬间苍白的脸,秦鹿侧过头干咳一声,很想告诉梁妄,要想让人信任自己,吓他们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   “你们供奉的祖宗是谁?”梁妄问。   周礼道:“周家族谱上……可寻第十三代,周熠。”   周岩又说:“这位祖宗从小便聪明,十四岁中举,十六岁入朝为官,同年娶妻,十八岁厌了昏庸无常的西齐皇帝辞了官职,二十岁时因为北迹攻入燕京,带着妻儿逃亡五年,二十六岁于清平病重,然后……然后因为听说供祖可使家宅安宁,所以周熠的妻子便找了个老法子……”   用个老法子,挖空了周熠的内脏,将他的尸身以盐腌制,填入了坛中,然后埋在了当时清平的周家院中,的确,后来的十几年一直都在打仗,可周家却安然无恙。   再后来周家家中周守君,周守义两人都考中了举人,当了官,于是周家举家入了燕京,那时西齐才刚彻底灭了几年,天赐王朝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   周家在燕京安家,带来了周熠的尸身,于周府西院盖了个小屋,将他埋在里头,如此,周家便在燕京定居了八十年,居然代代为官。   梁妄挑眉:“能供你们百年,当真是仁至义尽了啊。”   周家几人脸色都不太好看,梁妄又道:“走吧,领我去那西侧小院,会会你家祖宗。” 第33章 百年金盏:十   日落于西, 背光而立,环水而局, 槐树遮阳,周家大院的西侧一角,当真是完全按照供祖要求建造的了,只是比起其他供祖之人的家里,周熠的屋子要大很多。   从外形上和布置上来看,这院子完全与普通人所住的小院没有什么差别, 除了四面围墙上无门无花窗,还贴了供祖符。   秦鹿撕了三张,还剩下几张在角落里, 颜色很新,当是谢尽欢后来写的。   西侧院落那处的槐树因为凛冬树叶已经落光了, 大雪在上面落了厚厚一层,远看如同冰晶珊瑚, 枝丫繁茂,可见周家这一百年来的运势的确很好。   梁妄不会武功, 不懂翻墙,于是让周家人拿来了梯子, 周家的两个公子帮他扶着梯子的左右,等他蹲在围墙上时,秦鹿才直接利落地翻身上了围墙,然后与周家的两个公子搭把手,梯子放入了院子里, 梁妄又慢吞吞地下了围墙,站在了院落中。   周家的几个人都不敢进来,因为早年就有人说过,供祖的院子活人不得进,否则容易给祖宗沾染了‘生气’,以前也不是没出过祖宗吞了活人的‘生气’然后性格大变,成了难缠的恶鬼这种事。   其实娶鬼妻也一样,温良的鬼不用娶鬼妻也能安安稳稳的,性格暴戾的鬼,一旦有活人入院子,别说是鬼妻,就是自己家的后辈也是照杀不误的。   那些人不跟过来,反而是好办事。   一人住的院子,再大也一眼就能望到了头,院中几棵树,几株花,目光一扫就能算得清楚了。   现在天上的雪小了许多,落在人的身上不消一会儿就化了,院子里的雪也融化了一些,只是人不常走的地方依旧是厚厚的,梁妄走过去踩了两脚,突然笑了出来。   秦鹿觉得奇怪,问了句:“有什么好笑的吗?”   “这顾姑娘……倒是自由。”梁妄收回了腿,道:“角落里的雪看上去很厚没人走过,其实只是上面一层松软,底下那些藏在阴影里不容易融化的地方都很厚实,显然被人踩过。”   一般入了死人院子里的女人,既然被称为鬼妻,便等于半个死人了,这辈子除了周家人朝院子里投喂的粮食能让她活命之外,不能与他人接触,不能离开,没有交流,没有娱乐,意志坚定的能活,意志不坚定的进来几天就要死要活的,更别说还在院子里散步游玩了。   秦鹿又想起来昨夜看到的顾定晴,那人脸上的笑容没有半分勉强,真是古怪。   联想至此,她又问:“那主人可察觉出来了?这院子里究竟有没有那国师设下的障眼法?”   “没有。”梁妄双手背在身后,看了一眼蜿蜒绕过凉亭,最后落在长屋门前的小路,小路上因为有人行走过,故而雪并不深,梁妄径自朝长屋过去,他抬起手,敲门前顿了顿,改为直接推开。   房门吱呀一声就开了,屋内没有太多长久空置了的灰尘与腐朽感,几十年没人来过的屋子,即便里头的摆设再昂贵,再坚固,多少也落了灰尘结了蛛网,松动或者因为阴天潮湿而腐坏。   这屋中的摆设却不一样,推门入眼的圆桌虽然年代久远,脱了许多颜色,但很干净,屋内的蛛网都被清光,地也扫了不止一遍,秦鹿的一双白底鞋走在上面,没染半丝脏。   桌上的烛台有用过,高台上挂着的两幅画还被人擦拭过,画下玉瓶内两枝红梅半开,应当是从外面的红梅树上剪下来的。   轻纱薄帐,珠帘屏风,一应俱全,也一应整洁,这里不像是八十年没来过人,反而像是……八十年都一直有人生活在此。   但若仔细看,还能看见房屋角落里因为天冷未被晒去的霉斑,只是因为有人精心打扫,所以枯放了几十年的房子,焕然一新。   饶是如此干净,梁妄也不愿再走进去了,他只是站在门前看了一圈,然后捂着鼻子转身离开房内,伸手指了个方向,示意秦鹿过去看看。   那是床榻的位置,红木床的顶上还有一些灰尘,根据高度来看,估计是身量不太高的顾定晴打扫的了,站着凳子也未必能够上房顶,所以就任由那个地方脏着。   此时顾定晴就缩在床上,周家人有许多跟着过来的,周岩与周礼还一路感谢梁妄,嗓门儿挺大,这个院子能拦得住生人,拦得住鬼魂,却拦不住声音,顾定晴一定是听见了,才会躲起来。   秦鹿掀开纱幔,越过屏风站在距离红木床几步远的地方。   天气很凉,屋内没有碳炉,不过床上的被褥倒是有好几层,顾定晴身上穿着的还是那套嫁衣,因为没有人端来热水让她洗漱,所以多日过去,她的身上已经有些味道了,梁妄嗅觉灵敏,难怪会出门。   顾定晴有些胆怯地看向秦鹿,她眼里的惧怕毫不掩饰,裹着被子,缩在床的角落里,睁圆了一双眼睛不出声,也不动,好似一个假人。   秦鹿率先开口:“顾姑娘。”   顾定晴一愣,半张脸都埋在了被子里,头上的凤钗很廉价,恐怕是镀金的,已经掉了色,歪歪地簪着,头发也有些打结了。   秦鹿见她如此,突然觉得周家人也挺狠的,虽说从表象上来看,周家一家都不错,待人也很恭敬,对下人并不苛刻,甚至给已经死去的祖宗盖这么大的院子,却没想过嫁给自己祖宗的女人过得是否安好。   “顾姑娘别怕。”秦鹿慢慢靠近,她知道自己这张脸很有亲和力,只要带着些许浅笑,看上去就像是个顶好说话温柔的人,所以她放慢了声调,开口:“我并不是周家的人,只是知道顾姑娘在此处受难,所以想要带你出去的。”   顾定晴听秦鹿这般说,脸上顿时扬起了几分希望,很快,她眼中的光芒就敛去了,这个模样,一点儿也不像昨晚夜里还能跑出房间量雪的厚度的人。   秦鹿瞥了一眼床榻,即便顾定晴很努力地掸去灰尘,被褥的颜色也褪了很多,更因为长年累月的脏,显得分外厚重。   秦鹿不嫌弃,坐在了床边示好:“顾姑娘可能与我说说,你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   顾定晴抿嘴,紧张了许久,她的呼吸很急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爹娘将我卖过来的。”   秦鹿见她肯说话倒是松了口气,能交流就不难套出问题来。   顾定晴嫁给周家祖宗这是一回事,给周家人出馊主意将人嫁过来的国师又是另一回事了,从江旦与谢尽欢的描述中能得出,周家人对娶鬼妻的事宜并不了解多深,反而是会这种邪乎手段的国师得好好惩治一番。   能有几分道术的,算得上有本事,能算出太子的运势,他也该有一份荣耀,只是坏了规矩的人,都归梁妄管。   只要是不按道内规矩办事,皆要受到惩罚。   顾定晴是直接被送入周家来的,恐怕周家的人都没看过她究竟长什么模样,但国师一定与她有过接触。   “爹娘不好没得选,但日子是自己过的,你还年轻,离了爹娘任有大好时光在,被迫缩在这个院子里浑噩度日,将你关进来的人实在是太没人性了。”秦鹿尽量按照她所愿意听到的方向去说。   果然,顾定晴提到了爹娘,又想起来自己被卖入周府当鬼妻的事儿,眼眶顿时红了起来,她委屈地说:“我……我出不去的。”   “为什么?有谁拦着你吗?”秦鹿问:“难道是……周家的祖宗,周熠?”   顾定晴摇头,消瘦的手臂伸出,指向窗外的围墙道:“围墙太高了,我爬不出去,周熠说……说我可能一辈子都要在这里生活了。”   “你与周熠接触过?”秦鹿明知故问,循序渐进。   顾定晴点头道:“我见过他,他……他每天晚上,子时左右能出现一个时辰,等子时过了,就又看不见人影了。”   倒是与昨日秦鹿过来的时间对得上。   顾定晴又说:“周熠是个好人,他没害过我。”   “这是自然,否则你现在就不会好好地活在这儿了。”秦鹿抿嘴:“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个地方是坚决不能再留下来了,等会儿我会找个办法将你带出去,你若想出去,就得乖乖听话,知道吗?”   顾定晴掀开被子,跪坐在床上几步朝秦鹿的方向靠近:“我、我真的可以出去吗?!”   她很激动,眼底也有欣喜,比起方才怯懦的模样要生动许多。   秦鹿点头:“当然可以,我家主人很厉害,他一定有办法带你出去,不过我们将你带出去只是一时的,只要周家的事情没解决,把你送过来的人没解决,等我们离开了,你依然会被抓这个院子里来,你愿意吗?”   顾定晴摇头:“当然不愿意。”   她焦急忙慌道:“我、我在这里吃不饱,天很冷……而且、而且这里毕竟有鬼,我很害怕,没有人和我说话,那些周家的人……都是将吃的,丢进来的,有时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个人,是个牲口……”   便是牲口,也没有长年被拴着脖子窝在一处的道理。   她也的确可怜,秦鹿听得心疼,便是盛世时,也有孤苦人。   秦鹿站起来,伸手拍了拍沾染到灰尘的裙边,她道:“等会儿你就跟着我,不论发生了什么,任何人都不去看,一句话也不要说。”   顾定晴连忙点头,下了床后就跟在了秦鹿的身边。   不过可能是真的吃得太少,天冷又冻坏了腿脚,顾定晴刚下床就双腿一软险些摔倒,秦鹿连忙伸手扶了她一把,顾定晴抓着她的手腕,脸上有些歉然,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秦鹿睫毛轻颤,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她的手腕,摇头道:“没事。”   领着顾定晴出了房间,秦鹿才看见站在院子凉亭里的梁妄。   梁妄面对着院子里的红梅,一双眼却落在了红梅树下的泥土上,秦鹿带着顾定晴站在他跟前了,他才回神,看见顾定晴时还有些惊讶。这人营养不良,长得像是十四、五岁,哪儿像是十九岁的姑娘,身高比起秦鹿还要矮半个头,就是个小孩儿。   顾定晴身上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头上假的朱钗宝饰一堆,看上去不伦不类的。   顾定晴看见梁妄时也很惊讶,仔仔细细地看了对方一眼,突然与梁妄对上视线的那一瞬,她的脸颊微红,慢慢低下了头,一双不大的眼睛倒是闪过了几分难以捕捉的情绪。   秦鹿先是扶着梯子让梁妄出去,院子外头周家的人又找了个梯子过来,还是两个周家公子扶着梯子让梁妄下来。   梁妄之后是秦鹿,秦鹿没用梯子,直接跳下了围墙,等周家人打算撤去梯子时,秦鹿一把按在了梯子上道:“等会儿,还有个人。”   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见个穿着红裙喜服的女子坐在了墙头上,有些胆怯地看着众人,对上秦鹿的眼神时,她才想起来对方说的话,这才垂着眼眸,不声不响地爬下了围墙。   周家两个公子早早就放手没去扶了,好在顾定晴也没摔着,只是周家人都退了好几步,才娶鬼妻没多久,这女人居然自己从围墙里头爬了出来,周夫人吓得双腿一软,两个公子也将妻子护在了身后。   周岩开口问:“这……大仙这是何意?如何能让她出来?她、她可已经是我周家祖宗的妻子了啊!”   梁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此地极阴,八阴相克,处得妥善能镇宅安家,不妥善便适得其反。”   秦鹿多解释一句:“将她带出来,便是因为她与你周家祖宗夫妻生活不和谐,所以周熠发火,周侍郎才会出事的。” 第34章 百年金盏:十一   周家众人还从未听过如此说法, 给祖宗娶妻,本就已经是骇人听闻了, 如今从这两位口中听说娶回来的鬼妻居然还与祖宗有夫妻生活,众人大骇,一时竟无言语了。   秦鹿见状,心思灵敏,直接开口道:“我家主人的本事想必你们也已经看出来了,周府宅院内, 便只有这一桩不合理之事,我说的话你们可以不信,但若之后周侍郎再出事, 以他这把年纪,恐怕会吃不消哦。”   周家众人最在意的, 自然还是周树清的身体。   国师说给周熠娶妻,娶的也是国师算好了的八阴女子, 前些时日还好好的,没安稳几日又出了事, 这回直接害到了周树清的身上,周家人还记得周树清方才躺在床上抽搐着胡言乱语的样子, 心有余悸,不敢不应。   秦鹿说:“这姑娘怕也不是什么正当途径娶回来的吧?瞧把人吓的,已经神志不清了,问话也不开口,日后还如何生活啊。”   秦鹿的话中带着几分奚落, 却也是委婉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放走了顾定晴,会暴露周家宅内的事。   周家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他们也知道这种行为实在是有些缺德,但为了周家的未来,他们也只有盲目了。   这些人的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看上去也不像是自惭形秽,未必就醒悟了,觉得自己做错了,恐怕还是觉得给家中祖宗娶鬼妻这种事儿上不了台面,除了事端,被人发现还点出,丢脸罢了。   梁妄不愿再与周家人周旋,秦鹿也只是嘱咐了几句,让他们好好看着周家的祖宗,告知了他们自己下住的客栈,如若这几日周家祖宗还不安生,便可再请他们过来一趟。   周家人连连道是,周家的两个公子亲自送秦鹿与梁妄,还有身穿嫁衣的顾定晴离开了周府。   不过顾定晴这一身装扮的确惹人注意,周家人送了个黑色的披风给他,两个周家公子都不愿与她过多接触,一句话也没说,将三人送到了西侧的小门,人还没走出巷子,门就关上了。   顾定晴身上披着披风,头上被宽大的帽子遮住,披风的衣摆几乎拖地,披在身上还能挡住一些风寒。   梁妄走在最前头,秦鹿则陪在了顾定晴的身边。   顾定晴似乎没敢相信自己居然就这么离开了周家,她的双眼虽长得不是很好看,睫毛却很长,卷翘的睫毛上,还落了一粒白雪,短暂时间未融化,轻轻一眨便落下了。   顾定晴的眼中满是欣喜,等人出了巷子,一阵寒风吹过了脸颊,扬起了她鬓角的发丝,她更是笑了起来,这一笑灿如夏花,骤然温暖了周围的风雪,那双眼中的希翼与兴奋根本藏不住,离开了周家祖宗的院子,她是真的高兴。   秦鹿盯着顾定晴的脸,总觉得有些奇怪,她好似没看透这个人。   她有活泼的时候,在昨夜子时,更有胆怯的时候,就在一炷香前,现如今却分外鲜活,这么多面中,必然有一面是装的。   离开了周家附近,越来越靠近燕京的街市,此刻临近午时,天正是暖时,清风含着微凉也不刺骨,小雪于一刻钟前停了,闹市上夹杂在一起的吆喝声远远传来,等他们都走近了,秦鹿才没忍住开口。   “顾姑娘如今没有地方可去了吧?”秦鹿问。   顾定晴回神,嘴角的笑容未收敛,她朝秦鹿看去,点了点头。   秦鹿说:“我倒是可以给顾姑娘安排一个好的去处,盘缠也够,远离燕京,躲开了这些不痛快的回忆,顾姑娘可愿意?”   顾定晴顿时点头,一双眉眼弯弯道:“愿意!自然是愿意的!”   秦鹿说:“不过周家那边虽然暂且落定了,可皇宫中还有一位将顾姑娘买来的人尚未解决,顾姑娘不打算与我说说那个人吗?”   提起国师,顾定晴的脸色便变了,眼中藏不住的胆怯,却叫她一瞬沉默了起来。   秦鹿也不急,一路上不说话,只是未离开过顾定晴身边一步,等到将人带到了客栈,带回了自己的房中了,她才关上房门,屋内只有她们两个。   秦鹿方才上楼来前已经吩咐了小二准备些热水,先是为对方倒了一杯热茶,倒完茶后又去床头拿了一套干净的衣裳出来,她将衣服递给顾定晴道:“你与我的身量差了一些,我的衣服给你恐怕大了,不过还算能穿,等会儿你沐浴之后换上,如若饿了便与我说,我让人给你准备些吃食。”   秦鹿若温柔体贴起来,就像是换了个人。   她本就有一张温婉的大家闺秀的脸,对人好一些,便容易叫人放下提防,等她将一切都安排好了之后,顾定晴再没忍住,她端着热茶,紧张得双手收紧,轻声说道:“那……那个男人,他是坏人。”   “我知道。”秦鹿坐下,循循诱导:“正因为他是坏人,你才更应该将你知道的一切告诉我们,否则我与我家主人又如何帮你呢?”   顾定晴深吸一口气,皱眉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回想自己不愿回忆的过去。   “他是派了一个手下去顾家村找我爹娘的。”顾定晴道:“那日我还在小院中除雪,突然就听说有大户人家的人来村子里买下人,要年轻的姑娘,生辰八字还得带上,给的钱非常丰厚,我爹娘一时心动,便也过去问了。”   “我的生辰不好,别人都说容易克人,因为是八阴出生,所以一直都挺倒霉的。”顾定晴苦笑道:“我爹娘说,在生我之前,家里的情况也不见得这般难熬,却在生了我之后,米缸都见底了。”   “的确有的命格容易克人,但我知晓你的生辰八字,你绝不是其中之一。”秦鹿安慰她。   顾定晴摇头:“这些话,你也就是安慰我而已的,我爹娘认定了将我送走能过上好日子,于是便与那人说好,五十两黄金买我一生了无音讯,他们也从未打算把我卖出去了,还能书信来往的,立马就同意了。”   顾定晴被买走了之后,便跟着一名尖嘴猴腮的男人坐上了小马车,那男人的眼神很凌厉,浑身上下都是一股苦涩的味道,像是从药缸子里泡出来的一样。   小马车一路颠簸,却没落定燕京,而是从燕京的南门绕着城门下的小路走了好几圈,又从西门出了,在西门外的一个私宅中,顾定晴看见了国师。   国师身上穿着华贵的服装,看上去比来接她的男人要胖一些,不过拿到普通人跟前依旧算瘦的了。   他鼻翼下方的两根胡须很长,几乎拖到了心口位置,道服上画着阴阳太极,还绣了雷纹样式,一根拂尘挂在臂弯处,看见顾定晴时便高兴地说就是要她了。   周家人犹豫不决,不确定是否要给周熠娶鬼妻的那些天,顾定晴就一直在私宅中生活,不过国师对她并不好,买她回来并非要她洒扫洗衣,而是逼着她看一张张**,一本本色绘。   国师说要教会她如何去取悦男人,才能讨好得了周家的祖宗,他说他以前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一般供祖之人家中祖宗不安分,又不伤人,其实就是在委婉地提醒自己的子孙后代,是时候送些消遣的玩意儿给他了。   国师说他给过好几家祖宗娶了妻,结果都算不错,周家这次,也一定能成。   顾定晴未婚假,不敢看那些男欢女爱的东西,可一旦她抗拒,国师便要抽她,他用的是宽腰带,打在人身上疼,却不会出血,至多几日后几处淤青,不至于太难过。   唯有训好了鬼妻,才能送入他人府中,否则不经**,谁家的祖宗不满意,自然适得其反。   顾定晴挨了许多次打,也吃了许多苦头,若她不看,不学,不跟着那书本上所说,还得喊一些羞人的话,非但要打,还会断了她的粮食与水,饿她几天。   伺候人的方法是一套,伺候鬼的方法又是一套。   鬼因为无法触碰活人,所以往往要求更为极端扭曲,顾定晴要学会如何摆弄自己,去取悦他人,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她每每想起都觉得浑身发寒。   后来周家人终于答应了娶鬼妻,国师高兴,送了一套廉价的嫁衣给她,顾定晴不肯穿,又是挨了一顿打,后来还是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将她的衣服脱去,又强迫地帮她穿上了嫁衣,喂了一碗迷汤后,直接将她丢入了红轿中。   顾定晴还记得自己失去意识前,国师对她说的话。   他说:“去了那里,记得你伺候的是谁,若得罪了鬼魂,有你的苦头吃。”   握着杯子的手指尖泛白,杯中的水也渐渐凉了,国师逼着顾定晴学那些取悦人的事,顾定晴只是对秦鹿说了三言两语,绕过去了,不过她那一瞬脸色苍白,呼吸都乱了,可见事实不如她所说的那般简单,其中的折磨,必然更多。   秦鹿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头一次听说过为鬼魂娶妻前,还得有这番驯服的过程,难怪顾定晴不愿提起国师。   顾定晴说,国师亲口承认自己并非是第一次替鬼魂娶妻了,前面几次屡屡犯禁,只是他走运,没出过差错,也没被梁妄发现。   这种肮脏事,他自然不能在宫里去做,所以才会在城外买了个私宅,也许除了替鬼魂娶妻这一件事之外,他还营生其他坏了道中规则的肮脏买卖。   “那私宅在何处,你可还记得?”秦鹿问。   顾定晴摇头说:“我去时坐马车,出来时已经晕了过去,不能准确知道那地方在哪儿,但我知道大概。他的马车从南门进,从西门出,停下受检的时候我都听见了,出了西门后马车有一段路很颠簸,我还听见了水声,大约小半个时辰就到了地方,我在那儿的那段时间,周围没有人声,应当是荒郊野外,你可以根据这个去查。”   秦鹿点头:“已经够了。”   正好这时小二敲响了房门,道:“客官,热水备好了,现在提进来吗?”   秦鹿起身开门,对小二道:“浴桶装满,然后让厨房做几道菜,半个时辰后端进来。”   小二点头,将热水倒入浴桶后退下,秦鹿得了消息还得去说给梁妄听,于是让顾定晴沐浴用饭,好好休息,这便离开了房间。   等人走了,房间内浴桶中的水盛满,顾定晴才将房门锁上,她趴在门上听了会儿,确定自己房门前没人经过,这才转身背靠着门,从怀中拿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纯金打造的杯盏,做工精细,上面浮雕了龙凤呈祥,栩栩如生,两侧的龙凤呈祥中间,还有一朵盛开的莲花,莲花的花蕊则是碧绿的宝石点缀,不论怎么看都价值连城。   只是这杯盏像是才从地里挖出来的一般,上面还有泥土,被顾定晴小心翼翼地以嫁衣擦去,本来给她沐浴用的洗澡水,先一步用来洗了杯盏。   等杯盏彻底干净,恢复如新了之后,她才心满意足地将杯盏放在了眼所能及的地方,轻声道了句:“周熠……”   因为是白日,杯盏毫无反应,不过顾定晴却很开心,一双豆眼亮晶晶的,带着几分天真烂漫道:“你答应我的,你都做到了,这是我在心里偷偷答应你的事,等你看见,一定会很高兴!” 第35章 百年金盏:十二   秦鹿别了顾定晴, 便直接去了梁妄的房间。   早间他离开房间的时候忘记关窗了,此时房内窗户边落了一层白进来, 梁妄就坐在窗户旁的椅子上,天音挂在了窗边的挂钩上,金笼被棉布罩着一半,露出一半。   他手上拿着一个小瓷罐,里头是天音吃的鸟食,正被梁妄用一根银勺子舀起, 喂进天音的嘴里。   秦鹿见状,不禁感叹一声,鸟儿活得都比她好, 至少得梁妄亲手喂过东西吃,还随身不离地带着。   秦鹿关上了房门, 端着个凳子坐在了梁妄的对面,她坐姿有些豪放, 墨绿的裙子撑开一圈,梁妄瞥了一眼, 眉心微皱正准备说她,秦鹿自己乖乖合上了腿, 身体略微前倾,认真道:“王爷,那顾定晴有古怪。”   梁妄微微抬起下巴,示意她继续说。   秦鹿道:“先前还在周家的院子里,顾定晴害怕得躲在了床上不敢动也不敢出声, 你让我去找她,我去了,后来将她哄出来,她腿软我扶了她一把,这人一直小心翼翼藏着的手腕被我瞧见了。”   “她的腕上戴着一个玉镯,质地很纯,打磨得圆润,甚至有些灵性,这等玉若在桃花婆那儿来换,能换得一张倾城的脸。”秦鹿轻轻眨了眨眼睛:“她一身嫁衣如同破布,头上金钗也是假的,浑身上下的装饰加在一起都不超过十两银子,周家人更是从未见过她,她那块玉镯从何而来的?”   秦鹿记得自己发现时,顾定晴还不知情,只是她有意隐藏,后来就一直将手缩在了长袖里,没再露出更多值钱的玩意儿。   梁妄道:“兴许是有人给的呢?”   秦鹿一怔,轻轻眨了眨眼,忽而想起来她在顾定晴面前提起周熠时,这人还特地为周熠辩解了一句,说他是个好人,从来没有害过自己。   “这女子瞧着的确不是一个安分的,你可从她那儿问到了关于国师之事?”梁妄放下了银勺子,棉布遮住金笼,屋外凉风吹了进来,扬起了他一缕发丝,窗边桌案上一盆朱红的长寿花开得正艳,衬得人肤白胜雪,晃了秦鹿的眼。   片刻没等来秦鹿回话,梁妄才停了整理袖边的手,抬眸看向她。   双方对上视线的那刹,秦鹿突然深吸一口气,脸颊红了些,然后挪开目光张口便说:“国师那边,顾定晴已经将知道的都告诉我了,等会儿我让谢尽欢按照她所说的在燕京城外找一圈,等找到了国师的私宅,应当能在那儿等到他来。”   梁妄忽而笑了,慵懒地靠在了椅子上,视线还在瞧着秦鹿的脸没移开,秦鹿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说:“自然!王爷的时间何其宝贵,不必浪费在这等小人物身上,不如我找个机会联系江旦,让江旦以他名义把国师约出宫来,燕京人多眼杂,不好办事,便让江旦引他去城外……”   秦鹿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低着头,双手在膝前收紧,将膝盖上的裙子抓出了几道褶皱,她说:“您……您别这样看着我。”   难得在她脸上瞧见了一抹红晕,梁妄颇为好笑地摇了摇头,没再继续看着,突然想起来他第一次与秦鹿碰面时的场景,那时她还有胆子占山为王,拦着他的去路,说要带他回去当‘压寨夫人’的,那时她脸不红气不喘,现在倒是矜持了许多。   顾定晴的事,梁妄没有多问,毕竟只是个普通女人,除了八字特殊点儿,也不会什么法术,防着她不如放任她,说不定她还能露出马脚来,最重要的当是还藏在皇宫中的国师。   坏了道界的规矩,梁妄便要将他绳之以法,只是皇宫院深,皇帝又有真龙之命,多少与阴邪之物相克,梁妄虽然被称为道仙,但说到底也是个不死不活超出生死的生灵,总归不属于阳类,与那些浩然正气命里相冲。   谢尽欢白日在燕京城里转了一圈,打听了有些关于国师的坊间传言,有人说得神乎其神,也有人说见过他的相貌,瞧着像个神棍。   等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谢尽欢才回到客栈,前脚刚踏入客栈就被秦鹿给叫走了,两人去了客栈的院子里,秦鹿交代他务必找到国师在燕京城外的私宅,如若这人道法不低,恐怕私宅周围布了阵法,未必好找,让谢尽欢多留心眼儿。   谢尽欢一瞧任务来了,于是厚着脸皮向秦鹿讨要两张长青的符纸,好以此护住自己的容貌。   秦鹿听他这么说,有些无奈地将人带到了梁妄的跟前。   谢尽欢从来都不是梁妄的手下,只是梁妄于他有救命之恩,他又敬仰对方的道法,尊重对方的身份,所以凡是梁妄要他办事,他都会应下,不过毕竟是经商多年,该得的一些报酬还是要拿的。   长青符,可保证短时间内容颜不变,于普通人,大约是三五年左右不易衰老。   谢尽欢学着写过,只是学得不像,作用也不大,毕竟没有道法也没有天命,画得再多也是废纸一张。   梁妄得知谢尽欢想要长青符时有些诧异,他看向谢尽欢的脸,这人只是发丝与胡子上多了一些银丝了,脸上看过去与几年前差别并没很大,不过眼角的皱纹倒是深了一些,皮肤也暗黄了许多。   “本就是七老八十了,总想着永葆青春做什么?又不是个姑娘家。”梁妄说归这么说,该画给谢尽欢的符还是动手去画了。   谢尽欢被梁妄损了一句,脸上扯着干笑,突然朝秦鹿看了一眼。   秦鹿也带着疑惑的眼神朝他看去,结果双方对上视线,两人目光相撞后停了许久,秦鹿猛地反应过来了什么,往后大退一步,声音不自觉拔高:“你看着本姑娘做什么?!”   谢尽欢也一怔,视线又落在了秦鹿右手的戒指上,再看向梁妄,对方画好了的黄符正捏在手中逐渐变形,一双剑眉微微皱着,眼神在他们俩之间来回打量。   谢尽欢立刻开口:“道仙误会!秦姑奶奶误会了!!!”   “他喜欢的是贪贪。”   “我喜欢的是贪贪姑娘。”   秦鹿与谢尽欢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松了口气,只是方才那一眼对视分外诡异,叫梁妄对他们这种默契地撇开关系嗤之以鼻,然后手指松开,两张黄符轻飘飘地落在了谢尽欢的脚面,谢尽欢还得蹲着弯腰去拿。   谢尽欢虽解释了他并不是为了秦鹿而保持住自己的容貌,但为了一个已经死了几百年的贪贪就更有些可笑了,他是人,贪贪是鬼,这两人本就不会在一起,即便是有朝一日谢尽欢死了,梁妄把他的魂魄也炼成了某样东西可以随身携带,他也不能与贪贪同住一个戒指里。   一腔倾慕,皆是泡影,这是必定的结局。   谢尽欢将长青符小心翼翼地收在了袖中,这便出门去了。   秦鹿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突然觉得有些唏嘘,一个普通人能活到他这把年纪已经算是长寿了,可能吃多了丹药,长期调理自己身体的道士寿命会更长,但再长,也就是一百二、三左右,再高,也不会高到哪儿去。   贪贪是五鬼之一,被传为祸国妖姬,误了万人之国,一生因为容貌坎坷不断,颠沛流离,死后才会被上一任道仙将魂魄炼成了戒指,从此以后不再有转世轮回,唯有解了她的心结,她才能彻底得道,超脱此间痛苦。   李玲珑曾说过,贪贪的心结永远都解不了的。   因为她的心结是,这世上是否有人不观其容貌,先观其内心,然而饶是李玲珑这种眼高于顶,瞧不起贪贪身份的鬼,贪贪都觉得他是因为得不到她而厌弃她,说到底,是她自己将自己锁在了结中,她自己不愿意顿悟罢了。   谢尽欢不会是感化贪贪的那个人,因为他同贪贪一样,他也觉得他的容貌,大于贪贪看他的内心。   天色渐暗,华灯初上,燕京街市上的热闹不比白日,因为天气不好,晚间太冷,所以很多摊贩都早早收了摊位回家去了,只有一些路边上放着的空架子透着白日里还未淡去的喧嚣。   打更的刚过去,高声道:“亥时将过,子时临到,天寒忌贪暖,炭火远床头,”   梁妄房内的灯才吹灭,秦鹿抱臂靠在他的门前等了会儿,她换了身轻巧些的衣服,一身黑,于夜里几乎显不出颜色。   杏眼微微眯起,因为有点儿瞌睡,所以伸手捂嘴打了个哈欠,就在哈欠收起时,十几步外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动作很轻,似乎生怕被人发现。   她带了个提灯出门,不过灯未点亮,身上披着的是周家给的黑色披风,整个人弓着腰背,慢吞吞地下楼,就连堂内守夜的客栈伙计都没发现她的动静。   客栈大门紧闭,不过旁边还有一个小门是一片片木板拼上的,上下有凹槽衔接,从里解了栓锁就能打开,无需钥匙,那扇门,是为了方便客栈内的人夜里出入的。   开门的人身量不高,还很瘦,只要卸下一块木板便能出门,那木板被她小心翼翼地靠在了旁边,然后猫着腰钻了出去。   秦鹿等人离开了,这才提步跟上。   晚间用饭时,梁妄让她多个心眼,因为顾定晴白日与客栈要了盏提灯与火折子,似乎夜里要出门,果然,被梁妄给猜中了。   快到子时,街上连行人都没有了,加上风寒,白日巷子里能瞧见的几个乞丐都找到了遮风避雪的地方。   顾定晴将披风紧紧地裹着,一路绕过小巷,抄近路朝燕京城中的某个方向走去。   燕京有一口湖,这个时节湖面早就已经结冰了,湖边还堆了厚厚的雪,湖中心结的冰不厚,不**全,但沿着湖边却是能走人的。   今晚圆月,因为白天出了太阳,晚上也无云,一轮明月挂枯梢,月光倒映在湖面与雪上,晶莹发亮,这一片宛若白昼。   顾定晴最后一段是跑过来的,她双手捂在口前哈了一口热气,搓了搓冰凉的手心,十指动起来了之后才从怀中取出了金杯盏,托在手心认真地看了一眼。   顾定晴眉眼明亮,对着金杯盏轻轻喊了声:“周熠。”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少女才有的娇羞甜蜜,等喊了两声之后,便有一缕青烟于杯中飘出,月下渐渐化成了个人形。   顾定晴往后退了两步,将金杯盏收回了怀中,她双手背在身后,抿着嘴,一副乖巧的模样看向对方。   周熠死时二十六岁,正是青年有为,他眉目很柔,目光却很坚韧,浓眉大眼,居然长得非常周正,与一般鬼给人的骨瘦如柴或面白如纸、又或者满目阴郁皆不相同。   他一身紫衫,墨发梳得整洁,浑身上下没有半分坠饰,天生上扬的嘴角叫他看见任何人都像是带着浅笑一般。   二十步外,枯树后,秦鹿露出了半个脑袋,微微眯起双眼看向周家的祖宗,大约明白了过来谢尽欢说的,周家祖宗非常安分,且毫无戾气是何意思了。   这人看着,便不像是个能干坏事的,倒像是扫地恐伤蝼蚁命,为家为国赴身躯的类型。 第36章 百年金盏:十三   湖面上的雪几乎与冰融为一体, 湖边没人走过的地方倒是厚厚一层,脚踩在上面能深深地陷进去, 发出咔嚓咔嚓的踩雪声,此时的湖边树梢上,还挂着一盏点亮的提灯。   顾定晴的脚很小,在雪上留下了几个脚印,她穿的是绣花鞋,鞋底还做了样式, 一踩一朵桃花印在了上头。   周熠出来了,顾定晴显然高兴了许多,她紧张得原地踏了几步, 却没敢立刻出声,只一双眼睛紧张地看向对方, 希望能从周熠的眼神里看出什么情绪来。   “这里不是周家的小院。”这是周熠今日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很清澈, 些许低沉,像是从胸腔发出一般, 居然很好听。   顾定晴立刻点头笑道:“对啊,不是周家的院子, 我偷偷带你出来的,没人发现!”   周熠听见这话,立身在原地,他微微抬起下巴,绕着湖边看了周围一眼, 这一眼将夜幕下的燕京都映入了瞳孔中,那一双眼迟迟未能眨眼,近处几栋已经熄灯的客栈茶楼,远方还亮着些许星辉的酒楼花坊,这些都是他不曾见过的模样。   他在周家的院子里住了太久了,久到他甚至已经开始记不得自己究竟死了多少年月,也不记得活着时候的任何感情了。院子永远都是那个样子,春开花,夏结果,秋落叶,冬飘雪,一年四季的模样,他甚至无需去想象,因为他日日夜夜看的就是那些。   凉亭上有几片瓦,长屋墙上几块砖,院内小树一年中能开几朵花,他都数过一遍又一遍,难熬的百年孤寂,居然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打破了。   起初入眼的白雪,到满目高楼深巷,还有湖边枯萎的一排垂杨柳,每一根柳枝外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风一吹,打在一起叮当清脆,何其美好,何其新鲜。   原是他为人时也看过的风景,原是他在院子里也能瞧见的圆月,却偏偏什么都不同了。   周熠愣了许久,他转身的速度非常慢,几乎是一眼一刻地将所看到的一切都记在了心中,那张脸上抑制不住的惊讶与喜悦叫顾定晴看得越发开心,她就知道她做得对,她也知道自己选对了地方!   “你记得这个地方吗?”顾定晴问他。   周熠听见声音回神,一双眼落在湖心的冰面上,怔了许久嘴角才挂上了浅笑,一双眉眼温柔地看向顾定晴,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所以一眼就能看出:“这里是燕京的团月湖。”   “是!是团月湖!”顾定晴长舒一口气,似乎周熠猜到了答案,比她自己猜到了还要开心,她说:“好在我爹娘以前也带我来过燕京,否则我可能都不认识团月湖怎么走,我幼时也来湖边玩儿过,只是现下湖边已经没有你说的那些垂钓老者了。”   周熠声音很轻,微微歪着头道:“是啊,燕京都不再是我认识的燕京了。”   顾定晴道:“燕京被天赐王朝占为国都后,每一年的发展都越来越好,两年前的燕京与现在的燕京也不相同了。你说团月湖里有黄颡鱼,肉质鲜美,鱼身如金,腮边还有刺,以前坐在这湖边的老者一钓一个准儿,现在不能钓了,团月湖被划为了燕京的观赏湖,里头的鱼也都成了鲤鱼。”   周熠长叹一声,他顺着湖边走了几步,脚下贴着雪却没留下任何痕迹,本就是魂魄一缕,即便能化成人形,却也无法再触碰到这些,就是黄颡鱼还能捉,他也尝不到的。   心中的紊乱还未平息,不知几次想要逃离那所小院子都不得成功,周熠甚至就已经要认命了,却没想到还是顾定晴胆子大。   昨夜院外有人窥看,周熠察觉到了,所以引了一阵风让那人离开,却没想到那人走时摘了几道供祖符,周熠便知道,这人绝不是寻常人。   给祖宗娶妻这种事儿是坏了道中规矩的,这个周熠知道,因为曾经给他妻子供祖之法的人便说过,让他的妻子转告子孙后代,道中有可为有可不为,坏了规矩者必将受到严厉惩罚,所以周熠猜到,顾定晴一定会被人救出去。   昨夜他提醒了顾定晴,如若明日有人过来,她就装害怕装可怜,叫人同情几分,怜惜几分,她这般可爱的姑娘,来者不会忍心,必然会带她离开,到时候天地之大,她一个活人就不用与他这个死人绑在一起,还得自由,逍遥自在。   周熠脚下一顿,回头朝一直跟着自己的顾定晴看去,女子身后留了一排印有桃花的脚印,正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眼神似乎在等待着夸奖。   周熠心下一软,轻声说了句:“谢谢你能带我出来看看。”   “这不算什么的!”顾定晴昂起头,笑面如花,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她长得不算很好看,可生得讨巧,周熠见了抬起手,轻轻按在了对方的头上。   自然是彼此互碰不到,周熠的手也只是停在了顾定晴发上的半寸处,可她就是能感觉得到,周熠掌心的温柔与温暖,还有恰如其分的赞许力道。   顾定晴说:“将我从周家带出来的人说,事情结束后她能给我一些银子,让我离开燕京好好过活,我偷偷将你从周家带出来都没人发现,等到时候那两人离开了,我就带着你的杯盏远离京都,我们一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好?”   周熠一怔,竟不言语。   顾定晴继续笑道:“我从小就在燕京附近长大,他们都说燕京好,是国都,可我已经受够了这个地方了,村子里的人对我不好,燕京里的人也曾都嘲笑过我,伤我者尽在此处,不如离远些,离得干净。”   周熠只知道,顾定晴是被她爹娘卖进周家的,却不知道她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那些在家中被爹娘压榨,被弟弟弟媳欺负,成苦力,成仆人的生活,她没与周熠说,她爹娘曾拉着她去江家门前,逼迫江旦翻五倍聘礼,最后被人一纸退婚书扔在脸上,遭周围百姓辱骂讥讽的事,她也没与周熠说。   总归都是些不好的回忆,即便当时她爹娘非要江旦娶她时,她哭着挣扎,可也只是被众人认为做戏。   这世上,真正待她好过,对她说到做到的人,只有周熠。   顾定晴想到这些,眼眶不禁红了起来,她长得不好看,周熠却玉树临风,她家境不好,周熠却是世代官家,她不识字,不会琴棋书画,周熠却都愿意每日子时出来教她,若她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东西,他还会与她玩儿游戏。   他们用最世俗的方式玩儿,打各种赌,明日树上开几朵花,门前落几寸雪,她输了,就帮他清理房中的一样物件,即便周熠不说,顾定晴也愿意这么做。若她赢了,周熠便会告诉她院中的一个角落,让她去挖,总有好东西藏在里头。   那些都是……已经当了大官的周家子孙,埋在院子里给周熠的金银珠宝,一个死人根本用不到的东西,但顾定晴穷惯了,她喜欢。   第一次挖到的镯子,她一直戴在手上,第二次挖到的玉佩,她也挂在了腰间,还有几粒圆润的珍珠,她都藏在了鞋子里,现在都有些硌脚。   周熠待她,太好太好了。   顾定晴道:“等我们离开了燕京,可以往西走,你说你当官的时候去过那边,有一处花海,一望不到边际,就在陵中,现如今陵中城还未改名,它还在,我想去看看那片花海,除了花海,还有章州的玉带河,齐云山上的猴子……”   周熠轻声笑了笑:“原来我说的,你记得呢,我说时你的心思都放在了珍珠上,我当你没听见。”   顾定晴摇头:“我都听着呢,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有记着。”   周熠见她如此,一瞬愣神,脚下不禁往后退了半分,道:“抱歉,顾姑娘,我太久没与人说过话,所以自己能记得的,就都找你倾诉了。其实那些地方如今想来也不是很漂亮,也许只是还记得,所以于脑中美化许多,你还年轻,无需为了我随口一言,便流浪四方,姑娘家还是找个地方,安定地生活比较好。”   顾定晴听他这么说,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了,她也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方才的神采飞扬,一瞬降到了冰点。   “我是不是又话多了?我娘曾经就说过,我这人不能好,稍微高兴点儿就说多。”顾定晴的手捏了捏裙摆边,周遭一瞬安静了下来。   她深吸几口气,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蹲身去攥了几个雪球,小手已经冻得通红她也没在乎,用力将手中雪球朝湖中冰面扔过去,雪球于月光下砸成了一粒粒碎屑,晶莹如散开的宝石,嚓地一下在冰面上留下了微白的痕迹。   “好看吗?”顾定晴转开了话题。   周熠微皱的眉心渐渐松开,颔首道了句:“好看。”   顾定晴知道自己想得太多,也说得太多了,也许周熠喜欢燕京,也许他有自己想去的地方,未必是他曾经去过的,难得离开周家,必然要去见还未来得及去见的。   顾定晴定了定心神,又攥了个雪球扔出去,她说:“周熠,你快看啊!你每日只能出来一个时辰,没多少时间的,今日就只能在这湖边转,等明日我早些出门,带你去城外看看。”   她扔得高兴,身上黑色披风飞扬着,两只手上都握着雪球,用力掷向冰面上,找到了窍门,溅开的雪花就越来越大,越来越细密,一粒粒莹亮飞散开。   “好看吧?”   “好看。”   “我这回攥了个特别大的,你别眨眼!”顾定晴双手举起一个大的雪球,几乎跳起来往外扔。   身旁站着的周熠微微侧过头,却是看向了顾定晴的脸,方才的低落已经不在她的眼中了,眉眼处的笑意带着几分青春盎然,她发梢与肩膀上都带着细碎的雪粒,周熠想伸手帮她拂去,抬了一半又想起来自己碰不到对方,于是化举动于言语,不知是回答,还是感叹一句。   “真的……好看。”   顾定晴带周熠在湖边转了一圈,凡是她认得的建筑,都给周熠说了一遍,何时建造,何时兴旺,偶尔还感叹一句,等她日后有钱了,也想开这样一个客栈、酒楼、茶馆儿、糕点铺子。   秦鹿在风中跟了一路,没离得近,免得被周熠发现了,所以两人的话偶尔能听见,时常听不见,单看氛围,似乎是两情相悦。   人与鬼,本就是异轨殊途,世间总有痴人,以为自己能打破这个定律,如谢尽欢对贪贪,如顾定晴对周熠,也如她对梁妄。   秦鹿如今还是个鬼,只是拥有了人的身躯,不是附身,也不是借尸还魂,这身皮肉即是活着也是死了,血流不出,脸长不老,人死不掉,唯有如此,她才能与梁妄近那么几分。   一个晃神的功夫,周熠已经没在路上了,金色杯盏落在雪地里,被顾定晴小心翼翼地拿起,她擦掉了雪将杯盏重新放入了怀中藏好,再提着还有微微光亮的提灯一路朝客栈方向回去。   秦鹿心里说不出什么感受,只觉得有些酸涩,最怕最看不得的,便是这种真心以待,却无以相还了。   周熠……是离不开燕京的。 第37章 百年金盏:十四   周熠的魂魄虽寄宿在杯盏中, 尸体却依旧还埋在周家的院子里,除非周家人自掘祖宗祠堂, 推翻供祖小院,将周熠的尸身从盐坛中取出火化埋葬,否则他的魂魄永远都离不开燕京。   不过倒是有一个方法,他不必离开燕京,也可得到超生,可去地府轮回转世, 假以时日再世为人。   也许他想要自由,是想离开那所院子看看花花世界,但也有一种自由, 是彻底摆脱当下身份,遗忘生前过往, 放下死后孤寂,彻底离开‘周熠’这所‘驱壳’。   秦鹿算是一路守着顾定晴回到了客栈, 这人还把门给重新关上,从里头销起来了, 秦鹿想回去,只能翻墙从二楼的窗户进入。   回到房间时, 她的鞋子都因为踩雪半湿了,肩上还有未融化的雪粒,开着的窗户不断朝房内吹着冷风,她关上窗,脱了外衣躺在床上, 心里放的脑里想的,都是有情人难成眷属。   顾定晴冲动,却也直来直往,喜欢讨厌,高兴难过都写在了脸上,她对周熠的爱慕,饶是一个外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周熠不会不知道。   他之所以疏离,也是因为二人的身份不同,并非只有一往无前,才是喜欢,有的喜欢是克制。   秦鹿烦躁地叹了口气,世上安得双全法?还是明日找梁妄问问看吧。   谢尽欢冒着夜里的寒风,在燕京城外找了一圈,直至日上三竿了才回来。   秦鹿赖了床,离开房间的时候梁妄已经用完早饭了,今日没再继续下雪,都说下雪不冷化雪冷,时下将大寒,正是化雪结冰的时候,燕京飘了几乎两个月的雪,照着这个温度,街角巷子里的那些雪块,不到雨水恐怕都化不完。   秦鹿找梁妄前,先去了一趟顾定晴的房间,她昨夜回来得晚,又吹了寒风,早间起不来床,秦鹿偶尔能听见低低的咳嗽了,问了才知道顾定晴恐怕是受寒了。   本来就被国师与周家人来回折腾了许久,突然间的放松反而不适应,秦鹿让顾定晴好好休息,出门叫小二去药店抓一些药回来煎给她喝,总归不是什么大病,服了药三五日就能好全。   安排好了顾定晴,秦鹿才去找梁妄。   他就在自己的房间内,房门开了一条缝隙,因为有风吹过,秦鹿料定他的窗户必然是开着的。   推门而入,果然,梁妄侧对着门口位置,背后垫着软垫靠着窗边桌板,正低头看书。   谢尽欢就站在他的对面,汇报昨夜行动查出的结果。   秦鹿走进去,先是用手指碰了一下桌上茶壶,发觉是热的才给梁妄倒了杯茶,用的是自己从无有斋带来的茶叶,秦鹿将茶端给梁妄,正听见谢尽欢道:“那地方可叫我好找,房屋外设了阵法,叫我两个时辰都在原地打转。”   “找到了吗?”秦鹿问他。   谢尽欢点头:“自然是找到了,早间天未亮时,我瞧见了林子里多了一抹光,才知道自己不是被鬼打墙,而是入阵了,那光是国师私宅的灯火,那地方有人住,正因为那抹光我才找到了出路,摸透了门道才回来禀告的。”   秦鹿嗯了一声,她知道国师还有个弟子,按照顾定晴的话来看,那人长得尖嘴猴腮,脸上还有许多雀斑,很难看。   谢尽欢说:“地方我是找到了,我也远远地瞧见了一个男人,瘦得像根竹竿,但是不确定是不是道仙要找的国师。那地方有些邪乎,我对风水不太懂,但也知道凡是买房屋,都要买阳,买旺,那里却地处极阴,凉飕飕的,不太吉利。”   秦鹿应话:“地处阴才好办事,因为阴气重,长时间住在那里的人都会渐渐瘦脱了相,面色难看也是正常,看来这国师的确不是一时兴起为了讨好,而是打从入道开始,便没干过什么好事儿了。”   梁妄喝了一口茶,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敲着书页,然后道:“他的那个手下先不能动,以免打草惊蛇,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将国师从皇宫里引出来。”   秦鹿想到了什么,正准备张嘴说出,却又刹那止住,表情有些凝重犹豫。   梁妄瞧出来了,于是道:“想说什么就直说。”   秦鹿顿了顿,摇头道:“没有……没什么要说的。”   梁妄挑眉:“昨夜你跟着顾定晴出门,瞧见什么了?”   秦鹿一瞬怔住,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她就知道自己哪儿瞒得过梁妄的一双慧眼,于是老老实实地交代:“方才想起来,昨夜见到顾定晴偷偷将周熠从周家带了出来,我们大可以让谢尽欢去周家一趟,告诉周家人,他们家的祖宗没了,周家人自然会找上国师。”   谢尽欢朝秦鹿看去:“我得用什么理由说服他们?”   “你与周家人相处的时间久,周家人必然更信你一些,你便直接说,是因为他们替周熠娶了鬼妻,所以鬼妻离开,一同带走了周熠,娶鬼妻会损周熠的命数,也会毁周家的运势。”秦鹿又想了想,道:“便告诉他们,周家祖宗已有百年,凡是道中人都想得到作为己用,是国师居心叵测,以娶鬼妻为障眼法,实则是冲着他们祖宗来的,周家与国师必然不和。”   “只要能将国师引到周家,一切都好办了许多。”谢尽欢点了点头,明白了过来,笑着对秦鹿道:“秦姑奶奶既然已经想到了法子,为何方才不说?”   秦鹿皱眉,撇开眼懒得看他:“做你的事去,管那么多。”   谢尽欢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昨日梁妄给了他几张长青符他迫不及待就用了,今日看去,鬓角银发少了近乎一半,笑起来也显得年轻了许多。   梁妄对他挥了挥手,谢尽欢便先下去了,离开前特地关上房门,他瞧得出来梁妄有话要和秦鹿说。   檐下冰凌长长一条,不知哪只未入冬的岩雀轻轻啄了一下,几条冰凌落了下来,从窗前闪过,夺去了秦鹿的目光。   梁妄将杯中的茶喝完了,才说:“若本王不问,你便打算替他们隐瞒吗?”   秦鹿不敢看梁妄的眼,低着头用手绕着衣摆处的绿色衣带,低低地问梁妄:“主人有办法帮周熠,离开周家吗?”   梁妄古怪地朝秦鹿看了一眼,只是秦鹿一直闷着,瞧不出什么情绪来,于是他扔了手中的书,问:“为何?”   “周熠很可怜。”秦鹿道:“昨夜我跟在了顾定晴与周熠身后,才知道周熠因为周家后代的私心,长达百年都在一个院子里没出来过……主人曾教我,凡事设身处地三思而行,我在无有斋,只是被关三日练字都浑身难受,还有五鬼陪我说话解闷,更何况是周熠这种……上百年都不曾见过人的孤寂呢。”   “那又如何?”梁妄道:“子孙后代,皆是他的血脉至亲,供祖之事古来有之,并不触犯规矩,这世上不知有多少大户人家的深院中都埋着祖宗的尸骨,照你这么说,每一个都很可怜,每一个本王都得去偷偷把人给放了?”   “主人有办法放了他吗?”秦鹿问。   梁妄眉心轻皱,回了句:“没有。”   “你的表情……不像是没办法的样子。”秦鹿端了个椅子坐在了梁妄的对面,嘴里说着好话:“主人这么厉害,可是道仙啊,我认识你以来,就没什么事情是你做不了的。你也曾教过我,相由心生,主人长得这么好看,心地也必然纯澈善良,没碰见就算了,这回碰见了,对方又一心想要离开,主人何不成人之美?完成周熠的夙愿,也算功德一件。”   梁妄伸手掏了掏耳朵:“你别给爷说好听话,没用。”   秦鹿还想起扯梁妄的袖子,手还没碰到,对方就抽走了,秦鹿无法,只能起身朝外走,梁妄问了句:“去哪儿?”   秦鹿没回答,才开门,梁妄又略微高了点儿声音:“礼数呢?”   秦鹿答:“上茅房!”   梁妄:“……”   门关上,秦鹿去了顾定晴的房间,小二端来了药,秦鹿看着顾定晴喝下去的,她虽然病了,不过是普通的风寒,不影响行动,只是不能出门吹风了。   顾定晴喝了药,还和秦鹿请求说想在城门关闭之前回一趟老家看看,她说她老家在顾村,离燕京不远,走路一个时辰不到就到了,她以后再也不会回来这个地方,所以想再看一眼爹娘。   秦鹿知道,她哪儿是想看爹娘,她是想趁着这个机会,离开燕京,带周熠到外面转转。   秦鹿心里虽知道,但不拆穿,所以答应了顾定晴,还让小二备了一辆小马车,让顾定晴在客栈内好好休息一会儿,等到太阳落山时,她会让顾定晴出城的。   晚间谢尽欢还没回来,恐怕是被周家人留住了,正在商量对策。   秦鹿说到做到,太阳落山之前,顾定晴的马车赶着最后一批出城的人中离开了燕京,客栈找来了一个驾马车的人送她,至于她究竟是不是去顾村,秦鹿没细问。   太阳一半落下城,燕京的城门关上了,秦鹿轻轻眨了眨眼没离开城门边上,而是就近找了一家茶楼要了一份糕点和一杯茶。   茶没无有斋的茶叶好,泡茶的功夫还没她的深,糕点也不是什么好吃的糕点,微微凉了,做工不太讲究,过甜。   茶楼内也有人说书,这说书的人摆明着是为了挣钱,也非爱好,说话时虽声色并茂,但声音沙哑,语速略快,像是等着早些说完,早些收工回家。   戌时过后没多久,茶楼也要歇业了,秦鹿没地方能去,就在茶楼的大堂内坐着,小二打扫归打扫,什么时候关了门她什么时候再走。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沿街两岸的店铺都已经熄灯,昨夜月圆与今夜无差,茶楼打烊了之后,她就坐在茶楼二楼的飞檐上,那里因为避着风,没有雪吹到这儿来,深夜的寒意一阵阵侵袭,秦鹿的手脚已经有些凉意。   打更的为了省事儿,绕不到城门前,两个街道外就离开了,上一次报时已经很久,秦鹿算不出现下是什么时间,只是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城门的方向。   城池是一个牢笼,圈着周熠的魂魄,只要周家人不走,周熠的尸骨尚在,他就注定只能在牢笼里困着,所谓的自由,无非是从一个小院子,变成了一个大院子。   凉风吹过,城墙上贴着的白雪细细纷飞,风中人影若隐若现,紫衫男子立在了城门前,守城的都去旁边小屋休息了,此时静得,仿佛整个儿燕京都成了空城。   周熠看了一眼周围,大约猜到自己还在燕京城内,又想起昨夜顾定晴说的,今日要带他出城转转,不禁觉得好笑,眼中也闪过了几分苦涩。   “周熠。”   突然有人叫了他的名字,周熠惊讶,回头看去,街上空荡荡的,一眼望到底,尽是白雪反光的空白。   秦鹿从飞檐上跳了下去,差点儿没站稳,踉跄了两步,并未做到身轻如燕,所以吓了周熠一跳,饶是如此,他还很有礼貌打算去扶,说了句:“姑娘小心。”   秦鹿自己站稳了,周熠没能碰到她,两人面面相觑时,反而是秦鹿先笑出了声:“无碍,腿冻僵了。”   周熠颔首,往后退了两步,又觉得古怪,于是问她:“你认得我?” 第38章 百年金盏:十五   秦鹿说:“前夜子时, 周府小巷。”   只需这八个字,周熠便知道那日夜里来周府的人是眼前之人了, 周熠也聪慧,猜出秦鹿大约就是在此等他的,她既然已经知道顾定晴将他带出了周家,自然也就知道顾定晴离开燕京城了。   “这儿对着风,实在有些冷,不如我们到一旁去说?”秦鹿伸手搓了搓胳膊, 差点儿打了个喷嚏。   周熠虽然不清楚她要做什么,但还是跟了过去。   两人也没走远,大约两个小巷之外便有一个临时搭建的茶棚, 为了防风,茶棚的两边还有厚厚的棉花垫挂着, 现下刚好可以让他们落脚。   秦鹿不拘小节,用袖子擦了凳子就坐上, 本想招呼周熠也坐,而后想起来这人碰不到, 于是直接开口:“我出来时我家主人还没发现,如若再晚些回去, 他脾气古怪,定要生气的,所以我们之间有话直言,你也切莫与我藏着掖着。”   周熠见她年纪不大,长得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 行为举止却与容貌极为不符,说起话来也老成,于是轻笑摇头,道:“好。”   有些宠溺的意味在里头,周熠的声音着实好听,秦鹿没来由的脸上一红,于是她搓了搓脸颊,问他:“我见你身上并无戾气,为何于半年前给周树清拖噩梦?”   周熠老实回答:“因为我想离开。”   秦鹿问:“离去哪儿?”   “其实离去哪儿我没想好,毕竟我早就是个死人了,即便是一缕飘荡于世间的魂魄,也早就不属于这处,倒不如随风而去,但求来生。”周熠眉心轻皱,叹了口气:“其实早先,我并非是拖噩梦于他的,只是他不知道我长什么模样,好好与他说话,他也不当回事,所以后来我才会故意吓一吓他,叫他以为我会作恶,早早将我处理掉才好。”   只是没想到,周树清依旧不愿放了周熠,反而找来了谢尽欢。   更有了后来认识顾定晴这件事。   秦鹿双手搓了搓,哈了口热气才问:“你不愿再留在世间,想要轮回转世?”   “若能如此,更好。”周熠摇头:“飞灰湮灭也好,轮回转世也罢,总归不要如现在这般,生死之间,无边苦痛,我实在是……唉,我实在是受够了这百年困锁。”   “那顾定晴怎么办?”秦鹿问。   周熠一愣,似乎有些为难,这处安静了许久,棚子外的风刮得如鬼泣一般,有些刺耳。   他说:“我与顾姑娘,本就阴阳相隔,因为晚辈荒唐才硬生生地凑在一起,我未对她许过承诺,也不曾表露真心,情虽已动,但不可为,这些我心里都知道的。”   秦鹿点头,突然站了起来,周熠被她这风风火火的性子弄得有些无措,只听见她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一切就都好办了。周熠,我觉得你是个好人,所以愿意帮一帮你,我虽不能让你与顾定晴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绝不会让你再回到周家的院子里。”   周熠闻言,目光都愣住了。   秦鹿说:“我主人虽然难说话,但其实心地很善良,只是现下还有国师尚未解决,他不愿费工夫在别的事情上,等国师解决了之后,你这个‘离家出走’的祖宗也一定要有处可去,到时候我再去求情,不能叫你死而复生,但让你的魂魄升天化去,求个来世还是可能的。”   周熠对着秦鹿拱手鞠躬,诚心诚意道:“若真如此,周熠就谢过姑娘了。”   茶棚内的一番交谈,秦鹿也算是明白了周熠的心,至于顾定晴那边,得另外找个时间去说,或许这话,还不能秦鹿来说,得周熠自己告诉她。   离了茶棚,周熠就在城门下没走,反正要不了多久他就得回杯子里了,秦鹿也就没管他。   才走了没几步,秦鹿便停了脚步,不远的巷子里似乎响起了什么声音,只需听一下,她就立刻认了出来,几步小跑过去,秦鹿果然在巷子里头看见了梁妄。   这人伸手捂着口鼻,又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秦鹿睁大了双眼,愣愣地看向对方,这表情过于木讷,梁妄见了不喜,于是瞪她一眼:“见到鬼了?”   “见鬼都没见您可怕。”秦鹿老实说。   见梁妄眉心一皱,她立刻扬起了一抹笑,狗腿了起来:“不对不对,是我说错了,我这哪儿是见鬼啊,这是见了神仙了,大仙怎么夜里不休息,来这儿了?还站在雪里,您不冷啊?”   “我是怕前事再起,你又跟着哪个俊朗的小哥私奔去。”梁妄放下了手,背在身后,微微抬起下巴出了巷子,大步朝客栈的方向走去:“你夜里私会周熠,是不是还想劝说本王帮他?”   “您都看见了?”秦鹿眨了眨眼,心里嘀咕一声,她怎么没察觉到梁妄就在附近呢?   后来一想,这人的本事大着呢,除了不会打架,什么都厉害。   “看见了,倒是个眉清目秀朗面星目的人。”梁妄说罢,脚下一顿,随后侧过头看向秦鹿,秦鹿被他这突然的举动弄得有些愣神,就定定地站在原地看着他。   两人对视了许久,秦鹿率先没忍住,红着脸挪开了目光,有些羞答答地往旁边挪了半步,嘀咕道:“哎哟,您别老看着我……”   “我不会再做冻尸凝魂之事了。”梁妄突然的一句话,叫秦鹿所有的娇羞全都于风中吹得干净。   她看向梁妄的背影,夜风扬起了他银色发丝,肩侧有一截的断口很平整,那是当年留下的,自定了道仙身份,不死血于他的四肢百骸中沸腾之后,头发就再也没长长过了。   忽而提到‘冻尸凝魂’,秦鹿不禁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她就是这么来的。   原也是飘荡于世间的一缕魂,还以为自己活着呢,后来遇到了梁妄,见他双肩背着绳索,拉着一辆板车徒步跃山,那时的雪也很大,像是几十年难得一遇的,与今年倒是有些相似。   板车上陈小姐的尸身还很鲜活,因为天冷,几日都没有腐化,后来这尸身就归了她。   她不是借尸还魂,因为她根本就不算是一个活人,她也不是附身,因为身体里的这缕属于自己的魂魄再也离不开这具身体了,是梁妄冻住了陈小姐的尸体,让她的身体永远留在了最年轻貌美的样子,然后将自己的魂魄,一丝一缕地凝聚于这具身体里。   她与梁妄一样,不老不死,能尝到世间百味,能体会痛苦欢乐,可就是不算活人。   秦鹿想,梁妄应当是误会她了,以为她想要他以冻尸凝魂的方式,找一个刚死不久还未腐朽的身体,作为周熠‘复活’的身躯。   其实不是,此法消耗巨大,会让梁妄病上三年,如风中残烛,老者身骨,走两步就摔,吃两口就吐,太痛苦了。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让秦鹿舍得梁妄如此折腾自己。   不过这些情重的真心话,她不想对梁妄说出口,不是因为怕他知道自己的心意,其实她对梁妄的爱慕之情,早就你知我知,只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第二日一早顾定晴就赶着最早开城门的时候回来了,她回来时脸色很难看,眼睛像是哭了一夜,都肿了,不过心里有话还不能与人说,大约是因为昨夜没见到周熠,所以担心了。   秦鹿本想过去对她旁敲侧击一番,告诉她周熠的想法,不过恰好此时谢尽欢回来了,除了谢尽欢之外,还有一个人一同跟进了客栈。   秦鹿走在谢尽欢身边,瞥了一眼身后的江旦,问道:“他怎么会突然过来了?”   “我在周家门前碰见他的,说是有话要和道仙说就一起过来了。”谢尽欢说完,三人便一同进了梁妄的房间。   梁妄昨夜吹了许久冷风,今早头有些疼,下半身盖着薄被,依靠在了软塌上,房内没开窗户,两口碳炉就对着他烤,天音难得从笼子里放出来溜达,立在了软塌边角的雕花上,长长的尾羽几乎拖地。   梁妄瞥了一眼依旧生龙活虎的秦鹿,对比自己这娇生惯养的身体素质,心里不太舒服,见了人也没好脸色,冷淡的很,就等着他们说,自己也不开口。   秦鹿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人心里大约是不爽的,干脆自己来问话。   “江大人来此,是有什么要与我家主人说的吗?”秦鹿先问江旦。   江旦眉心轻皱道:“我刚下早朝就来了,昨日周大人病重没上早朝,朝中有人传闻他被鬼附身,快死了,我昨日下午来了周家一趟,周大人又好了许多,看上去除了气色差些之外,并无什么问题。”   “这些我们知道。”秦鹿点头,言下之意就是让他说重点。   江旦啧了一声,继续道:“正因为我担心周大人的身体,所以昨日才没去参加太子的宴席!”   “太子的宴席?”谢尽欢皱眉:“这与周家有何关系?”   江旦说:“如今虽说已经立了太子,可朝局始终还未大定,太子之所以能当上太子,也是因为两年前国师算出了他的运势,说是算出了运势,其实也可以作假。昨日太子请宴,叫了一些官员去,国师自然也在其中,那宴席里有位大人与我交好,晚间与我碰面,喝多了酒后说了好些话。”   “他恐怕是心里不吐不快,国师当年算出太子运势,是因为天降召命,刻在了国政殿上的一片青瓦上,所以才得来了太子之位。”江旦啧啧直摇头:“什么天降召命,那青瓦原就是国师命人以修补国政殿顶为由放上去的,再在瓦上撒了谷粒,惹众鸟分食,被皇上看见了……这分明就是江湖手段,骗人的玩意儿,那国师就是个江湖骗子!”   “符,付也,书所敕命于上付使传行之也;印,信也,所以封物为信验也。”秦鹿道:“皇子之名,乃天下之名,必是天神之印,我家主人才只能引出一二,这国师怎么可能会?他单单能引天使之印已是厉害的了,没想到使的却是假印。”   “国师既不是善辈,留在宫中必然会祸害天赐王朝,他若无能就当时养了个庸人,偏偏他还会些神鬼道法,这种人不能留的!”江旦满眼都是悠心我国之态。   秦鹿撇嘴,道:“你既然说了,那他必然是个花架子,我们也不必担心他有什么真本事。”   说完这话,她又看向了谢尽欢。   谢尽欢道:“我昨日与周家人也说了许久了,周树清晚间非要留我吃饭,还要我睡在他隔壁,恐是吓怕了,我说他家祖宗走了,他非但没急,反而问我走了以后还会不会回来,我瞧他这意思……也是被折腾得不想留周熠了。”   “任谁被自家祖宗折腾成这般,也得受不了,半年噩梦,一次鬼上身,啧啧……”秦鹿摇头,忽而一笑:“如此也好,反而成全了周熠。”   秦鹿一双亮晶晶的眼看向梁妄,问:“主人,既然周家不想留,我们能不能帮忙送他走啊?”   梁妄静了半晌,终于开口,他清了清嗓子,张嘴说了一个字:“茶。”   秦鹿这才想起来自己没倒茶,倒了杯热茶送过去了,梁妄润了润嘴才道:“先说国师的事儿,爷不想谈周熠,听了烦。”   秦鹿:“……”   谢尽欢道:“周家现在就是两边都不想沾,即不想理国师,也不想理周熠,恐怕帮忙假借鬼妻出事,引国师出宫这件事,他们是做不了了。”   江旦一听,问道:“鬼妻出事?顾定情?她怎么了?”   秦鹿说:“接出来了,就在几间房外,没事。”   江旦哗了一声,表情似是有些高兴,松了口气后又道:“你们要将国师引出,找我不就行了?此事交给我来处理,只需两日,你们等我消息!” 第39章 百年金盏:十六   江旦说他有办法将国师引出皇宫, 因为他还有公事所以不能在客栈久留,离开前江旦在顾定晴的房间前逗留了一会儿, 他没推开门,只是定在房门口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大约几个眨眼的功夫就低头走了。   江旦走了,谢尽欢就不好在梁妄的房间里长留。   房门被关上,梁妄才颇为无力地侧躺下了,天音在屋内扑扇着翅膀飞了会儿, 落在了窗户边的案台上,抬起头细细地闻长寿花的味道。   秦鹿掰着手指头玩儿了会儿,屋内片刻的安静, 叫她一瞬有些不适应了。   若是在无有斋,她能玩儿的东西多, 都是这些年陆续买回来的,只是燕京客栈内连本好看的书都没有, 秦鹿带来的那些,都是迎合梁妄的喜好, 她自己不爱看。   犹豫了会儿,她还是端着椅子坐在了软塌边上, 正好面对着梁妄的头顶,然后搓了搓手,让手指暖和了点儿,才轻柔地按在了梁妄的头顶上。   在屋内,他的头发散开了, 触手是如丝绸般的柔软,一根根银发从指间穿过,而她温热的指腹就在梁妄的眉心与眉尾两侧轻轻按着。   伺候人这种事儿秦鹿不会,顶多是这几十年跟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梁妄在一起久了,学会了点儿做饭洗衣之类的,那些女儿家的女红,她一窍不通,煮出来的饭菜也就仅能入口,没什么审美,园艺花草也不会打理。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泡茶还不错,与按摩还不错。   无需一盏茶的功夫,梁妄的眉心就舒展开了,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受凉后的些许难受也烟消云散,两个火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秦鹿的指尖还有一些浅香味儿,是她长年碰茶后沾染上的。   秦鹿盯着梁妄满足的脸,心里还有些小骄傲,暗自在脑海中嘀咕了一句:没我照顾你你可怎么办哟。   这句感叹刚想完,梁妄突然睁开了眼,他的睫毛如头发一般,都是银白色的,根根浓密纤长,如雾一般将漆黑的瞳孔遮掩一半,那双眼睛笔直地看着天花板的方向,正好对上了秦鹿略微低下头的脸。   梁妄的瞳孔中,倒映的是秦鹿的脸,与她马尾挂在鬓角处的一缕发丝。   这一次对视,比起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长,长到秦鹿都快出现了错觉,觉得梁妄此时眼中的就是自己。   其实不是,因为他从未用过如此温柔的眼神看过她。   早年时候,这样温柔的眼神,偶尔流露也是因为这副身躯原来的主人,她不动,光是静坐着,若是看向某处迎着风,微微眯起双眼好似温和微笑时,特别像陈小姐还没死的时候。   手指从额前挪开,秦鹿收回了视线,不敢再看下去,再看,她怕自己为自己心酸。   梁妄撑着额头,温柔敛去,带着几分困意,似是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以前你的家人,都是如何叫你的?”   秦鹿一怔,不明白梁妄为什么会问这个,他从来都不过问她以前的事,那些鲜少知道的过往,也是秦鹿自己主动说给他听的。   “叫……小鹿。”秦鹿抿嘴:“我哥叫秦虎,大家都叫他阿虎,我叫秦鹿,所以叫小鹿。”   “嗯,挺可爱的。”梁妄说完,突然翻了个身背对着她的方向,呼吸平稳,似乎准备睡过去了。   晚间用饭的时候,梁妄才醒来,不过他没胃口,只喝了一点儿热水就靠在床上看书了,秦鹿倒是和谢尽欢一起吃了不少,她吃素,谢尽欢荤素不忌,两个人坐在桌边也没什么交流。   谢尽欢偶尔会主动与秦鹿说话,秦鹿一开始倒是愿意回话,饶有兴趣的样子,后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就止住了声音,不但不搭理谢尽欢,就连饭也不吃了,端了几样菜去了顾定晴的房间。   搞得谢尽欢猜测,他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秦鹿了?   怎么以前不拘小节的人,现在反而和他生疏了许多。   顾定晴吃了药又休息了半日,身体好多了,只是脸色还有些难看,恐怕还在担忧周熠的事。秦鹿给她端来了饭菜,顾定晴道谢着吃了几口,也只用了小半碗,剩下的实在吃不下了,干脆就放到一边。   顾定晴放了碗筷就在绣花,针线都是客栈房间内现成的,手帕却是新的,恐怕是她今日回来时在街市上面买的。   小半日的功夫,白色的绢帕上没绣出什么完整的东西来,只能看见轮廓,似乎是鸳鸯,两边都用石炭细细地画了点儿痕迹,隐约可见。   秦鹿见她绣得认真,于是凑过去看了好一会儿。   顾定晴看秦鹿的相貌就知道她必然是大户人家出生,有些人的身份就长在了脸上,加上她的谈吐与气质,一看便与自己大不相同,所以顾定晴以为秦鹿会针线活,又有些羞怯自己绣得不伦不类。   却没想到秦鹿看了会儿,居然发出感叹:“你好厉害。”   顾定晴一怔,不明白:“我绣的不好,让小姐见笑了。”   秦鹿扑哧一声说道:“我可不是什么小姐,而且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我看你的手是长年做粗活的样子,居然还能绣这么好看的鸳鸯,一针都没错过,我可是怎么学都学不会的。”   顾定晴听她这么说,倒是觉得亲近了许多,她以前就喜欢摆弄这些女孩儿家的东西,只是家里人不许,觉得耽误做事,而且也卖不出什么钱来,今日得人夸奖,顾定晴心里也很高兴。   “你这个鸳鸯是送人的吧?”秦鹿问她。   顾定晴脸上微红,点了点头,秦鹿又说:“是心上人吗?”   顾定晴轻轻眨了眨眼道:“是啊,他是个很温柔的人,给了我许多东西,不过我没有银钱,买不了什么好物,所以只能自己动手绣个手帕给他。”   这手帕,多半是要烧给周熠的,若光是这样放着,周熠用不了。   顾定晴提起周熠时,眉眼含笑,整个人都显得光彩了许多,不再死气沉沉,可见爱慕之深。   爱之越深,伤则越痛。   今夜子时,周熠会与顾定晴说清楚的。   秦鹿又安静地陪着顾定晴看了会儿她刺绣,后来时间不早,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顾定晴房内的一盏灯一直都是亮着的,她昨夜没见到周熠,所以无法约定今日的行程,也不知道今夜周熠会不会来。打更的从客栈门前走过时,顾定晴就听见了报时,心里还忐忑了许久,紧赶慢赶,才将那鸳鸯手帕绣好了的。   万籁俱寂,客栈的一排客房中就只有一间房间亮了灯,顾定晴房中的烛灯将要烧完,烛心在油中啪啪作响,忽明忽暗。   窗户开了一条缝隙,夜风吹入房中,扬起了屏风旁挂着的薄薄轻纱,顾定晴手中捧着金杯盏,一直盯着杯盏上的龙凤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顾定晴的眼睛都快要看酸了,才在房内听见了轻轻的一声叹息,拂过耳畔,她伸手将发丝别到耳后,四下看了一圈,才在房中灰暗的角落里看见了穿紫衫的周熠。   见到周熠的那一瞬,顾定晴顿时扬起了笑脸,她将杯盏小心翼翼地放下,有些紧张地朝对方奔了过去,如若能触碰,顾定晴当会直接抱着他,只是因为明知无法触碰,所以有些克制,反而显得矜持。   周熠道:“顾姑娘还不睡下吗?”   顾定晴本想告诉对方她绣了给手帕给他,不过听他这般说,表情有些僵硬:“我……我习惯等你了。”   周熠眉心轻皱,慢慢朝光亮的地方走去,他站立在桌边,一双眼看向跳动的烛火,顾定晴如同一条小尾巴,他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去,周熠不是没看见她眼中一瞬的失落,只是心里更重的决定,叫他不得不硬下心肠来。   生死无法跨越,人鬼也不能相恋,何况他早就死了百年,早也不愿再在世间逗留了。   顾定晴不同,她才十九岁,还有大好年华,与长长久久的岁月,因为一场荒唐,莫名其妙与他这只鬼绑在了一起,已经够可怜了,又如何能再被他拖累一生呢。   “顾姑娘以后不必再等我了,深夜不睡对身体不好。”周熠说罢,顾定晴便道:“我白天可以睡觉。”   “白天总有其他事要做的。”周熠抿嘴:“日后你嫁了人,还得相夫教子,总不能趁着现在年轻便不注意身体啊。”   “什么……什么嫁人啊。”顾定晴面色显得难看了许多,她小心翼翼地问:“我不是已经嫁给你了吗?”   “你不是说不作数吗?”周熠忽而笑了起来,他转身看向顾定晴道:“我昨夜见了一个人,她说能替我完成我的夙愿,顾姑娘知晓周熠的愿望,便是能有朝一日,还得真正的自由。”   “你已经离开周家了。”顾定晴说完,有些邀功地说:“是我带你离开的。”   言下之意便是慌不择路地表达,她带他出来的,所以他得听她的话。   但世上之事,哪儿有那么简单。   “离开周家,不是在下想要的真正的自由。”周熠说:“我一缕幽魂,唯有化风而去,入了转世轮回,才算是彻底摆脱了这层枷锁。”   顾定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都说得这么直白了,她也误会不得,从她认识周熠的那一日起,他便表明了自己的渴求,因为太过孤单,所以才会多加照顾误闯院落的女子,因为同情、怜惜,甚至因为他本性如此,所以才显得那么温柔。   顾定晴一直都知道的,只是渐渐的,她入戏其中,无法自拔,反而误以为周熠与她一样,早就冥冥之中,情根深种。   一滴通透的眼泪顺着眼睑滑落,周熠看见顾定晴眼泪的那一瞬,久违的心颤,仿佛有针在扎一般,疼得厉害。   他突然有些舍不得了。   身侧的手紧了又紧,更决绝的话就在嘴边,周熠却无法说出口,他舍不得如此对待顾定晴,毕竟顾定晴一腔热情全写在了脸上,得一人爱慕,不可能无法察觉;毕竟他也心动情动,轻轻推开下得去手,再舍不得推倒了。   顾定晴伸手擦去眼泪,她瞥开视线,背对着周熠的方向,手抬了一遍又一遍,最为可笑又可怜的,莫过于痴心错付,还自以为是地以为对方也喜欢自己。   她甚至想过,这一辈子便就这么过下去了,每日能见周熠一个时辰就足够了,她愿意一辈子都白日睡觉,晚间醒来,然而都是她以为的。   又是一声叹息,周熠知道顾定晴在哭,这么长时间来,他除了第一次在院中见到她时她在哭之外,其余的每一天,她都笑得分外灿烂,她活泼、好动、爱玩儿、机灵、甚至还有些小顽皮,会撒一些无伤大雅的谎来逗他开心。   所以但愿日后,还有一个人能叫她如此真性情。   等顾定晴终于止住了眼泪,再转身时,周熠已经不在房中了,金色的杯盏歪倒在桌案上,映着最后一丝烛火上的热流,倾杯泄烟。 第40章 百年金盏:十七   那杯盏, 是周熠成亲时,当年西齐的皇帝赐下的, 作为新婚贺礼,周熠一直很重视。   还在世为人时,他重视杯盏,一是因为杯盏是御赐之物,与众不同,二是因为那是他新婚贺礼, 虽然妻子人选是家中安排,成亲之前他从未见过,但妻子美丽端庄, 孝敬长辈,周熠性子温柔, 也在心底将她当成了最亲爱的人。   但死后他将这杯盏为栖身之所,却不是因为对妻子饱含的无法忘却的深情, 而是这个杯盏,是如今周家, 唯一一个算得上他所有物的东西了。   战事起时,民不聊生, 起初的战乱并未祸及到西齐的繁荣地带,但当北迹军攻下,西齐屡屡败退之后,西齐国界内的百姓便越发地难熬了。   富饶的逃亡,穷苦的等死, 最颠沛流离的那些年,周熠亲眼见过人吃人。   妻子也吃过,那时他们的次子才不到一岁,尚在吃奶的年纪,家中奶娘早就在逃亡过程中走散,周熠的妻子为了饱腹,为了活着,也为了孩子能有奶水喝,和那些饿疯了的人们一起抢过街边死去的一个六岁孩童的尸体。   人肉烤焦起来依旧很腥,并没有肉质的焦香,或许是因为周熠本就知道那是人肉,所以才会在妻子大口吃肉的时候捂着嘴,忍不住到一旁去干呕,腹中空空,自然什么也呕不出来。   但他还记得那六岁孩童的样子,他知道那孩子是怎么死的,被奔走的难民,活活踩死的。   这世上最可悲的,便是乱世中的庸人,周熠不庸,却也不狠,满腔书墨匡扶国之大业的热血与能力,却扶不起已经落寞颓势成定局的西齐,但他是西齐人,更不愿背叛西齐,去北迹谋职。   父母于战乱中身亡,他与妻子牵着长子,抱着次子流落各处,妻子恨极了他的无能,恨他分明有才却不愿当国之走狗,恨他分明是个男人,却不能叫妻儿吃顿饱饭。   那时周熠唯一能做的,便是去偷去抢,再用这些偷抢来的粮食给妻儿吃,自己去吃树根、树叶、跟着流浪汉一同吞墙灰。   再后来他们定居一处,渐渐稳定,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也有个能耕地的牛,但周熠早年战争时吃树根墙灰摧坏了的身体却再也好不起来,书生握笔的手上遍布老茧,碧蓝的天空中鸟雀成群,叽叽喳喳飞过时,他倒在了老牛旁的田埂上。   病榻一个月,妻子只喂他喝粥水,镇子里的大夫说他还能治一治,只需用些好药将身体养好,毕竟才二十六岁,怎么也能活过半百的。   那日妻子让长子带次子出去玩儿,难得喂了周熠吃一碗饭,饭中夹着玉米粒,很香甜,两人毕竟夫妻多年,怎么会一点儿不知对方在想什么。   他们的情况是好转了,渐渐能讨生活,却远远支付不起无底线的金贵药材,周熠吃完了那顿饭,没等妻子开口便道:“是我拖累了你了,当年你若不是嫁给我,换成其他任何人恐怕都比现在过得好。”   妻子红着眼眶看向他,周熠脸上挂着温和的浅笑,他们分明都已经长大了许多,不再是十几岁懵懂之时,妻子却又从他的眼中看见两人成亲初相见的那夜,周熠见她胭脂红唇,惊艳她长得好看,露出的温柔的眉眼。   “我不想吃药。”   这是他最后说的五个字,后来的几天,周熠再没开口说过一句话了,战乱时,他没给周家做过任何贡献,一人之力微薄,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所以他固执己见,宁可不被世界改变。   死的那一日,他几乎无法呼吸,躺在床上浑浑噩噩,已经察觉到自己差不多是这时候了。   却见妻子从屋外拉进了一个银发的男人,那男人一身道袍,约三十多岁,短短的胡子贴在下巴上,皮肤白得好似腊月雪,他听见妻子背着孩子与那道士说的话,但她没背着自己,却是极其残忍。   供祖,出自于那道士之口。   道士说:“观相,你丈夫根骨奇佳,当有一番作为,只可惜洪流之下,淹死了不少英才,若要供祖,自可保住他的神魂不灭,但夫人,你真的想好了?此事他自己可同意?有的人不愿离世,想尽方法留下,有的人却不愿留下,更想了无遗憾地离开。”   妻子道:“这事我做得了主。”   然后道士便言:“该是我向你家讨一口水喝,偏偏不是前一家口渴,也等不到去下一家,也算注定了。你且记着,买不起泡符的药水,只能用盐,待他死后,洗尽五脏,以盐裹身,风干七日若不腐,便可埋入盐坛之中,盐需没顶,桃木为塞,红布封盖,如此,他的魂魄便能留存于世,照理来说,当能改一改周家的运势。”   妻子指着一旁盛水的缸问:“这个可能用?”   道士朝躺在床上,眼前一片模糊的周熠看去,啧啧摇头,不知是可惜他英年早逝,还是可惜他死也不得安宁。   道士喝完水后,叮嘱一句:“让你家后世之人记得,不可错信其他道法,若这位已经不受控制,别娶鬼妻,别养鬼子,别送金银,坏了规矩便遭反噬。”   妻子连连点头,道了句:“晓得了。”   道士走后没多久,周熠便死了,死后浑浑噩噩一段时间,才知道他一直藏着护着的金杯盏被妻子卖了买盐了,剩下的银钱,供给长子与次子读书用。   那杯盏周熠留着,是因为他对西齐还有念想,他曾也想在朝堂大展宏图,匡扶正业,后来流离他乡,连当铺都没有,直至生活稳定,也无需典当。   他的病,一个金杯盏救不了,但金杯盏买得起盐,能叫孩子读一两年书便够了。   再后来,周熠的孙子出世,两个孙子一个叫周守君,一个叫周守义,有一日子夜周熠突然发现自己能化形了,还见过那两个贪玩不睡觉夜里跑到院子里捉蛐蛐儿的兄弟俩,他们见过一面,但是周守君与周守义不认得他,以为他是个寻常问路的,多说了几句话。   两个小孩儿白日在书斋内没听懂的问题,周熠给了较为完整的回答,逗得他们高兴,屋内已经年迈的妻子夜里觉少,听见声音将两个孩子打回了房间睡觉,周熠隐去了身形,他看得见妻子,妻子却看不见他。   时间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过了中年的妻子,再也算不上美丽端庄,不过她一生不曾再嫁,叫周熠始终难恨。   时光荏苒,周守君与周守义两人考取功名,一个状元,一个探花,成了天赐王朝寒门子弟考取功名的首例,妻子已经再难支撑,死前才将周熠尸骨所埋之事说出,周守君与周守义是奶奶一手带大,聪明听话,搬去燕京之后,也将周熠的尸骨带了过去。   如此一供奉,就是这么多年。   周守君得知家中原来还有一个西齐的御赐之物,有特地叫人去查过,查了两三年再难找到,却在一次外出公干的时候,于一家当铺的展柜中发现了金杯盏,兜转几十年,这杯盏再度回到了周家,被周守君埋在了周熠的院落里,算是还给他了。   周家子孙也算孝顺,但孩子小的时候都挺调皮,知道家中有一个没门的院子,也有小孩儿偷偷爬进来玩儿过,有往里面扔石头的,有往里面扔玉佩的,后来还有一个小孩儿与他娘置气,将他娘最爱的玉镯子扔进了院子里,从此之后,那些值钱玩意儿再也找不到了。   周熠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那小孩儿的娘最后没找到玉镯,狠狠打了小孩儿一顿,小孩儿的哭声嚎得整个院子都能听见。而那玉镯是真的漂亮,所以他第一次见到吓哭了的顾定晴时,便告诉她玉镯被扔到了哪儿,让她自己挖出来,哄她别怕。   顾定晴……   是和周熠妻子完全不同的人,非大户人家出生,长得也不算漂亮,性子不端庄,反而过分活泼,但她与妻子不一样的是,她所有的想法几乎都写在了脸上,叫周熠一看就懂,无需猜测。   百年……实在太孤单寂寞了,一个真诚且鲜活的人摆在他的面前,一双眼睛放着明亮的光芒,每天守着子夜就等他出现,喊的最多的话便是‘周熠’,只围着他,叽叽喳喳没个消停,周熠甚至能从她的眼中看见自己的倒影。   哪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也足够他真心感激,和喜欢这个人了。   “周熠、周熠!”   他喜欢顾定晴,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责任,也不是同床共枕水乳交融的熟悉,更不是朝朝暮暮日日相见的习惯。   是第一眼惊讶,第二眼惊喜,第三眼便再也无法挪开的喜欢。   是配合她幼稚的谎言,是陪她玩儿无聊的游戏,是为了哄她开心费尽心机,是只要看见她笑便忍不住高兴,是放不下,是舍不得,是不愿意。   若他是人,求也想求来。   可他不是人,这么可爱的顾定晴,他又怎么忍心去耽误对方,害了她的一生呢,怪只怪他生前未得所爱,死后爱而不得。   顾定晴房中的最后一截蜡烛融化,浅光灭了,人却躺在床上,一夜未曾合眼。   次日依旧很冷,秦鹿在房间里缩了半晌最后因为肚饿没忍住,还是出门了,不过一出门就见到了顾定晴却吓了她一跳。   这姑娘自打从周家出来后,除了想要带周熠出去玩儿偷偷出过门之外,其余时候都躲在屋子里不见人,这回主动出面,还在秦鹿的房门口不知等了多久,恐怕是有事。   秦鹿侧过身,让人进屋,顾定晴才低声道谢。   她眼神有些恍惚,眼下泛青,像是没睡好,进屋也没坐,就这么站在了桌边,因为风寒还未好全,所以声音有些沙哑道:“敢问小姐,是否已经见过了周熠?”   秦鹿没告诉顾定晴自己的名字,她便如此称呼她,不过顾定晴既然这么问,显然是昨夜周熠找过她了。   秦鹿没打算拆散他们俩,但世上没有双全法,唯有尽量做到彼此都好,对周熠好,是放他走,对顾定晴好,也是让她不要再痴恋一个鬼魂了。   哪怕周熠再好,他也是个死人,并非人人都是梁妄与她秦鹿,人人都能死而复生。   秦鹿点头,实话实说:“我是见过他了,也明白了他心中所想,顾姑娘明白吗?”   顾定晴点头,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定,她脸色难看,但却勉强笑了起来:“我明白,他已经与我说清楚了,他不喜欢这个世界,徒留下来也不会开心的,我只想要周熠开心。”   秦鹿心疼她能设身处地,为顾定晴倒了杯水。   顾定晴没喝,摇了摇头又说:“小姐说……你们还要对付国师是吗?”   秦鹿见她主动提起国师,眉心微皱,顾定晴继续道:“我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所以也听过他说一些话,他有**书,其中有一个法子可以叫人忘却一切烦忧之事,请小姐可怜我,周熠若走,我定会难过,不如把这一切都忘了,反而都好。”   秦鹿却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道术可以让人忘却烦忧的,如若有,梁妄早自己用了。   不过梁妄在世不过百年,也未必什么都懂,他师父留下来的那么多书他也未尽看完,秦鹿点头:“我若捉到国师,必会捣毁他的私宅,里面要是当真有本道书,上面记载了让人忘却烦忧的法子,我会拿来给你的。”   顾定晴见她答应,颔首道谢:“多谢小姐了。”   说完这话,她就走了,留着秦鹿看向那杯已经冷了的茶,忽而明白过来今日的顾定晴有什么地方不同了,她的眼中毫无光彩,心如死灰般,或许正因如此,才想要忘掉一切吧。 第41章 百年金盏:十八   午后秦鹿去找梁妄, 见梁妄正好要出门,谢尽欢说燕京里有一处墨香社, 画了大图贴在了诗社门前宣传,今日是往来文人比字画,有些文人没占到好位置,作品都挂在了街边上了,颇为精彩。   琴棋书画诗酒茶,梁妄样样精通, 不过他作诗一不是家国情仇,二不是风花雪月,有几分阳春白雪之意, 秦鹿听不太懂,不过每一首都颇有意境, 全是他随口说来,抒发心情的。   梁妄两岁时燕京就被北迹攻陷了, 后来的二十多年奔波他也没学什么为国为民的东西,只留下了自己金贵人的爱好。   秦鹿不会下棋, 顶多会两句打油诗,琴声凌乱刺耳, 字写的也很一般,至于绘画更是一窍不通,唯有酒茶两样沾了一点儿,酒她能喝点儿,尝不出好坏来, 茶她会冲泡,品不出美丑来。   轩城虽好,但始终比不上燕京趣味多,江旦说国师那边他去负责,要两日才有消息,至少也得等明天,今日下午没事做,梁妄便想出门去看看如今天赐王朝盛世中尽显无用的文人们能写出什么玩意儿。   与谢尽欢说的一般,一旦入了墨香社的附近,两侧街道上的确挂了不少书画作品,不过并非每一个都是佳作,还有许多都是会些书画的人摆出来卖的,往往十几幅看下去都是出自于一个人的手笔,写得并不多好,没什么风骨在里头,中庸但也能看。   秦鹿看过梁妄写的字,小字瘦金,大字狂草,幼时他也临摹,年长一些的时候渐渐就自成一派了,秦鹿平日里被罚练字临摹的,是梁妄那改后的瘦金体字,少了几分柔软,多了几分锋利,而他所书狂草,真是千金难求,如今世间除了无有斋,已无真品了。   梁妄一路看过去,兴趣缺缺,有些画直接用竹竿挂着,插在了雪堆里,相当敷衍。   还有一些书生打扮的人叫卖自己的作品,报价虚高,自命不凡,别人不买还得了个不识货的嫌弃。   秦鹿虽然不懂,但也见过一些好作品,无有斋书房里放着的那些,梁妄平日里闲来无事随手画的,都比这里挂上去的好看,于是也学着啧啧摇头。   入了墨香社,里头的东西才显得有些文采了,诗不再是那些文人们于盛世中难展宏图的假心酸,多了一些对朝局的调侃与如今天赐王朝的赞叹,调侃的写得隐晦,赞叹的写得极尽大气,稍稍有些看头。   画也多了些,没那些艳丽的浓墨重彩,都是好颜料一笔一线细细勾画的精良之作。   秦鹿突然看见某处,眼前一亮,然后拉着梁妄道:“王爷你看,那像不像你的字?”   她指着一处,那字正挂在了二楼偏右侧一些的位置,并非正中间那么醒目,但因为是长长一卷百诗贴,倒也显眼。   瘦金的字体多了几处生硬的笔锋,乍一眼看过去的确有些像梁妄写给秦鹿练习的字帖。   秦鹿在里头找到了两句,隔得很远。   一是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二是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大家之诗词,众人皆知,以梁妄之字,写他人之诗,恐怕是这字帖的主人尤爱两位,故而做了融合,反而叫秦鹿看着高兴。   她指着字帖问梁妄:“我能买吗?”   梁妄见她眼眸晶亮,有些不解,眉尾微挑问了句:“怎么?临摹的也比爷自己写的好看?”   秦鹿笑着道:“自然没有王爷您写的十分之一二好看,不过我挺喜欢的。”   梁妄转身看向别的地方,道了句:“那便买吧。”   反正买回去,梁妄也看不上,自然是放在秦鹿自己的房间内,无有斋内的字画,大多是他自己的,或者是一些更为优秀的前者所创,他还不喜欢假的,专门挑真的去买。   这一幅临摹的字,那书生要价也不高,实在是百诗一字不错,工工整整写满偌大一张纸费工夫,梁妄没有讨价还价,给了一锭金子,便让秦鹿捧着一卷字回去了。   第二日天气转凉,风大了许多,顾定晴等了一夜没等到周熠,天一亮才含着眼泪睡过去的,天色将暗时,谢尽欢收到了江旦家中传来的消息后,匆忙忙地赶到了客栈,说是江旦将国师引出皇宫,已经坐着马车出来了。   江旦将国师从皇宫带出来其实并未废什么功夫,因为国师的确在四处拉拢人才为太子铺路,他为周家娶鬼妻是为了讨好周家人,江旦自然也可以以自己遇见的一些麻烦为理由请国师帮忙。   不过在此之前,江旦还得看周家人的反应,周熠被顾定晴带出周家,周家人虽然在谢尽欢面前没说什么,不代表事后不会找国师。江旦观察了一天,周树清正常早朝,除了气色难看,也没什么问题,更没与国师说过话,他这才放心。   昨日午后江旦就找了国师,欲言又止,先假装自己有心事,晚间回来时又朝谢尽欢要了几张黄符,今日早朝过后故意鬼鬼祟祟地在国师面前整理衣袖,将黄符从袖中飘出,被国师见了之后,对方自然得问。   江旦颇为烦恼,连叹了好几声气道:“此事我当真不知是否要麻烦国师,说大不大,说小却也是我实在解决不了的。”   国师言道:“江大人不如有话直说,你看你都找道士了,难道我不比道士更能帮得上你吗?”   “国师若肯出手,自然简单。”江旦抬袖擦了擦额头,这么冷的天,他居然还能憋出汗来,国师更信他是被什么麻烦惹上了。   江旦生而正直,也没撒过谎,过度紧张便浑身冒虚汗,结结巴巴地与国师说了一番,说是他们家以前并不富裕,在燕京当官之前过过一段时间的穷苦日子,他是家中长子,爹娘还生了个小的,为了供他读书,那小的就送给别人换了银钱了。   说是送给别人,实则就是卖,国师也没笑话他,只是在心中有些轻蔑,是人都有软肋,也都有不堪的一面,江旦看上去正直,从不拉帮结派,却也有自己的私心在。   “我那弟弟送给人家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几年前日子好过了家父也想过要将人找回来,一经打听才知道弟弟没能活长,因为那家人对他不好,他也没养成什么好脾气,跟着地痞流氓勒索乡民,被捉贼的捕快手误打死了。”江旦道:“这不是什么好事儿,我也不敢往外说,谁知道近些日子家母身体突然变差,晚间说是梦见弟弟来接她了。”   江旦叹气:“我找了道士要了一些防鬼的符来,却始终没用,不知道国师可能帮忙?”   他不敢将事情诓大,毕竟在江旦眼中,国师就是个江湖术士,但偏偏这人对邪道颇有心得,一听是家鬼缠身,也知没什么好怕的,这么长时间只敢欺负江旦的娘,男子屋中却不敢去,实则就是打一棒子便能吓走的。   国师点头,说了句:“江大人放心,有我在,必不会让你家出事,你这弟弟忒不懂事,死人就该去死人该去的地方。”   江旦松了口气,连连点头:“是这个道理!家母身体一直硬朗,没病没痛的,反而被他这些天闹得都瘦了许多。”   “江大人好孝顺。”国师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对江旦说:“过几日我就去府上瞧瞧。”   “国师,既然答应了能帮我,可就别过几日了,家母这几日茶饭不思,我实在担心她身体消受不住,现在便走吧。”江旦拉着他的袖子,急忙忙要离开。   国师嗤笑:“现在?江大人也得让我收拾收拾吧?”   “那你收拾,我就在此等你。”   恐怕是因为江旦当真焦急,为此事闹得头疼,国师又心想他怎么也算是拿住了江旦的一个把柄,便回宫中住处拿了一些黄符,又抓着七星铜钱剑,怕江旦的弟弟真的难缠,还带了一包符灰与一瓶符水,这便领着两名后拜师的徒弟去为江旦解决麻烦,顺便在新弟子面前大显身手。   江旦的马车停在了宫门前,江旦虽说就在原地等着,但宫里也有规矩,外阁臣子无公事不得在宫中逗留太久。   国师出宫门见到江旦的马车时,江旦正在马车边上握紧双手来回踱步,国师优哉走过去,嘴角挂着笑道:“江大人,上马车领路吧。”   江旦见国师过来,这才道好,先是扶着国师进了马车,又让那两个弟子陪着,自己坐在车门边上,一手抓着车帘掀开了点儿,一手遮住嘴唇位置,口型对车夫说了句去燕京西城外。   城门关闭有时限,天黑之前必定会将几座城门尽数落锁关闭,不得进出,江旦方才的焦急是真的,也非装出来,一旦过了时间,为了不让国师怀疑,他就真的得将人往自己家里带了。   江旦甚至都没打算让这马车在自家门口过,只是想着国师来燕京时间不长,大多都在宫中很少出来,所以对燕京地势也不清楚,街道纷杂,小道曲折,只要坐在马车内这马车究竟是去哪儿的,只有到了地方才知道。   江旦原先就与谢尽欢说好了,他负责把国师带出宫,送到燕京城外,尽量靠近他西城门外的私宅那处,但江旦不认识国师的私宅在哪儿,便听谢尽欢的吩咐,尽量往山林崎岖之地过去,出城门两刻钟,等城门落锁国师回不去了之后,他便找个理由先离开藏起来。   江旦胆子虽大,性子也直,但很惜命,他毕竟是考取功名得来的官,高高大大一男人,实在不会什么拳脚功夫。   国师正被两个弟子取经,眼看已经抬眸看了江旦三次,江旦这才将手伸出车帘外,给了车夫一个手势,车夫停了马车后便先往林子里跑了,江旦对国师笑了笑道:“我家甚远,让国师久坐了。”   现下天几乎黑了,灰蒙蒙地一片,深蓝色如墨一般从天空坠下,将一整片枯树林罩在了其中,江旦下了马车后双腿有些发软,居然还有胆子扬起声音道:“快去拿个矮凳来,我将国师请来家中做客,来两个人扶着去!”   说完这话,他提起衣袍就往林子里跑,跑时还不敢回头,他身上穿着官服,颇为累赘,生怕自己跑慢了身后的人会追上来,等到江旦气喘吁吁,浑身冒汗时再回头看去,马车离得算不了远,还能瞧见车顶与低头舔雪的马匹。   马车安安静静,里头的人似乎并未发现不妥,也没人掀开车帘出来,江旦只看了一会儿便不敢再看,生怕等会儿国师与他两个弟子从马车内下来时瞧见自己身处枯林,追他过来。   江旦转头正要再跑,忽而瞧见站在自己跟前的男人,那人瘦得离奇,仿佛只剩下皮包骨,两条长长的山羊胡子泛白,挂在了胸前,眼下泛青,面色蜡黄,正噙着笑看向他。   “江大人要去哪儿?”   声音于身后响起,江旦再转身时,马车尚在原地不动,但国师与他两名弟子离自己也只有一臂距离。   先前跑了的车夫跪在一旁瑟瑟发抖,鼻梁淤青,显然也被捉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李白真帅,写诗真好! 第42章 百年金盏:十九   从宫门, 到江旦的府上最多也就半个时辰的路,谁知道他走了近一个时辰还没到, 国师在马车内虽看不见外面究竟有什么,他们走到了哪儿,却知道短暂停留那时并非是等老人过马路,而是出城需要登记检阅。   出城之后,一路上越来越颠簸,没多久江旦便让马车停下, 自己先出去了,假惺惺地说了句话,当真以为国师没发现他们其实早就偏了路线。   既然都跟出来, 国师自然得看看江旦究竟想做什么。   他是天赐王朝的国师,虽无官职在身, 却受皇族敬重,在燕京里, 他的一句话便代表了天定之意,更何况江旦一介书生, 能翻出多大的风浪?   结果下了马车一看,国师却笑了, 这人马车停哪儿不好,却停了自己的私宅门前,误闯了阵法,还被他的首徒发现,马夫跑了几圈也没能跑出去, 被他的弟子打了一拳。   国师挥过手上拂尘,望着江旦那张明显惧意增生的脸,阴恻恻地问了句:“江大人带我离开燕京,又将我丢在荒野,该不会是在此地埋了什么陷阱吧?我实在不知何时得罪过江大人,居然让您如此大费周折。”   江旦怕死,骨头却硬,他知道自己被抓住,除非是有人来救,否则绝对逃不掉,即便国师不出手,他这三个弟子也能手撕了他。干脆抬着下巴怒目圆睁,冷哼了一句:“你自己做过何事心中不清楚吗?妖道。”   “大胆!我师父乃天上地下,集黄大仙,容你这般放肆?居然敢喊妖道污蔑!”那新收的两个徒弟听了这称呼,率先不乐意了。   “换了国政殿上的瓦,撒了鸟食制造假的祥瑞之事,可是你做的?你与太子商量好了,等有朝一日太子继承大统,这天赐王朝又有你这个假神仙坐镇,岂不是你说什么便是什么,天下大乱,便由你而始!”   江旦指着对方的鼻子,说完还觉得不解气,想了想又骂道:“你以金银卖了女子嫁给鬼魂,等同于草菅人命!你别以为此事做得密不透风,周家院中如今出了大祸,也是因你而起!伤天害理之事国师恐怕没少做吧,才会被我戳穿还能如此淡定。”   “胡言乱语,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国师抱胸而立。   “要杀便杀!费什么话?”江旦昂着头,露出一截脖子道:“我知这世间有鬼魂,江旦可为家死为国死,却不甘死于你之手,若你今日当真杀了我,来日我将成为厉鬼,夜夜缠你,缠到你得了报应为止。”   国师却没想到这官小的江旦,骨气还真不小,如此硬骨头的人若真想解决了他,不会丢下马车便跑,哪怕拼个鱼死网破,他也不会退缩,一旦逃了,便只一种可能……他有后招。   国师突然察觉此处距离自己的私宅非常接近,他从未告诉过他人自己有所私宅,周家也不会将自家供祖之事乱说出去,甚至给祖宗娶妻这事江旦都知晓,难道除了江旦,他的背后还有其他什么人?   念头才起,众人便听见了一声清脆的鼓掌,紧接着女子声音道:“江大人好气魄啊。”   此话一出,便见一根棍子扔在了众人跟前,入土三分,是树林中随手可捡的枯树枝,江旦见状,连忙将其抓在手中,拔出泥土后用力地朝面前之人头上敲了过去,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打完人就跑,没跑两步又被国师的首徒给捉住衣领提起来了。   秦鹿几步跑到,脚下踩着树枝,轻巧地借力于空中旋身,一脚踢在了国师首徒的手臂上,断了他与江旦的距离,然后将江旦护在身后,望向面前的四个人,真是高矮胖瘦奇丑无比,就是站在正中央,刚被一棍子敲到脑袋还在晕乎的国师,也没见好看到哪儿去。   尖嘴猴腮,一看便像个奸人。   秦鹿道:“我家主人说,相由心生,他长得好看,所以心地善良,你们心肠歹毒,也该长得不堪入目。”   江旦着实吓得不轻,心口还砰砰直跳,他将手中木棍递给了秦鹿,道了句:“姑娘用。”   秦鹿挥了挥手,与江旦浅笑一瞬:“不用不用,你护身吧。”   “来者何人?!”国师捂着半边脸,皱眉问了句,他才问出这话,便眯着眼睛仔细看向秦鹿,嘶了一声:“你是活人,还是死人?”   “我是你秦姑奶奶。”秦鹿说罢,迎面而上,国师与他首徒聪明,不知来者虚实不会贸然动手,反而是那两个新徒弟,肥头大耳的一看便知道吃了许多人家的油水,晃着一身肉朝秦鹿挥拳。   这两人看着壮,实则不经打,秦鹿功夫算不得多好,但也跟着兄长打过大大小小许多回仗,那都是刀尖舔血,以命相搏,实打实练出来的保命招式与杀人招式,对付这两人绰绰有余,不过几个眨眼功夫,两个胖子便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一连栽入了雪堆里。   “江大人。”秦鹿慢慢朝国师方向走去,突然开口。   江旦握着棍子回神,睁圆了眼睛看向她,连忙问:“需要帮忙吗?”   “要。”秦鹿道:“将那两人翻个身,免得闷死了。”   “好!”江旦将棍子插入一旁的雪里,奈何力气太小,棍子刚碰雪就倒了,砸在了两个胖子的身上,他有些费力地要将人搬动,然而晕厥过去的人豁然重了两倍,江旦抬得颇为吃力,还是一旁没能跑掉的马夫跟着过来,才将两人翻了个身。   秦鹿正准备对那两人出手,却见国师一笑,万分阴险,他从袖中掏出了几张黄符,直朝秦鹿的面门飞来。   那黄符本是他准备对付江旦那莫须有的弟弟的,为了彰显实力,他用的是驱鬼符,可散鬼魂,秦鹿不查,躲过了几张,却被一张贴在了肩上,一瞬仿佛闷棍打下,整个人朝后摔了十余步远,身体里的魂魄仿若被撕裂般,疼得发寒。   黄符燃烧,秦鹿立刻于雪地里滚了一圈,心口突突直跳,余惊还未缓和过来。   她都忘了,这人是道士,学的便是捉鬼降妖之术,秦鹿虽非普通鬼魂,却也是死了的,与他相对,多少受限。   只是她来时得梁妄吩咐,千万护住江旦的周全,故而使了轻功,一路踩着树枝奔跑,现在不知那两人到了哪里。   秦鹿捂着肩膀站起来,右肩黄符因为燃火,烧破了小袄的棉絮,露出里头白净的肩膀来,她肩膀有处烧伤,正冒着血珠,很快凝固。   国师见状,咦了一声:“你究竟是谁?怎会有这般奇怪的道法,这是何法?凝魂之术?那这身体是死是活?”   秦鹿见他说出了一些门道,便知道他还有后招,犹豫之下,还是将腰间的弯刀拔出,那刀是梁妄给他的,一百多年前他国进贡给西齐,削铁如泥,吹发立断,她不常用,因为若掌握不了分寸,容易打死人。   秦鹿再度朝国师过去,手中弯刀贴于掌心,居然一分为二,是两把薄薄的弯刀贴在了一起,她左右手同时出招,只攻向对方的手脚,却不碰他致命之处,如此打法,实在太累。   国师的首徒不会武功,但身上乱七八糟治鬼的东西却不少,一会儿丢出一样,打得秦鹿头疼,偶尔也会被其中一两样扔中。她一路追,那两人一路扔,恐怕是能随身携带的物件太少,那两人居然往私宅方向过去,那里头藏着国师不少宝贝。   七星铜钱剑在空中幻做了七把,拦住了秦鹿追逐的去路,前方私宅院落只点了几盏灯,国师与其首徒跌跌撞撞朝那边跑,秦鹿手中双刃抵挡七星铜钱剑,那铜钱刻了符文,还以泡了符水的红线穿成,碰到便是一阵炙疼,早晚得将陈小姐的身体烧坏。   秦鹿打得狼狈,有时都分不清哪一柄是幻影,哪一柄才是剑的真身,七把剑分不同方向,割裂树枝朝她刺来,铜钱叮当作响,偏生的周围还有阵法,秦鹿想躲都躲不掉。   这国师不是个半吊子,他是真的有些本事。   半吊子的道士是谢尽欢那种,本事没多少,会的全都是文着来的,看看风水,写几张平安福,多是炼丹为了永葆青春,谢尽欢才不会弄出劳什子的七星铜钱剑,专门打鬼。   又被铜钱剑割破了一寸衣摆,秦鹿不禁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食指上的深蓝的戒指正在雪里反光,她还未来得及念出对方的名字,却听见右侧传来了破空之声,一枚铜钱势如破竹,锵地一声打在了一把铜钱剑上,割断了红绳,铜钱零散撒了一地。   秦鹿喘着气,看向国师私宅的方向,对掷出铜钱的人道:“我去追他!”   梁妄才来,还没来得及见秦鹿一眼呢,就听见这话,紧接着那墨绿身影就朝宅院奔了过去,风中飘来的,还有几根发丝,梁妄伸手接住,知道那是被七星铜钱剑割下来的秦鹿发丝,于是收在掌中,再去看向江旦。   江旦怔怔地朝梁妄望去,又突然站起来,他道:“不行,那姑娘方才救过我,国师厉害得紧,她就这么过去必然不妥当,我得跟过去看看!”   谢尽欢听他这般说,扑哧一声笑出道:“您可歇歇吧,秦姑奶奶有五鬼在,不会有事儿的。”   江旦不知道什么五鬼,但他也看见了方才秦鹿狼狈的样子,于是只盯着梁妄欲言又止,梁妄微微眯起双眼,指尖缠绕的红线突然收紧,四周阵法如蛛网密结,红光闪过一瞬消失,扫下林中树干上的一层层白雪。   国师的私宅里,的确有许多令人头疼且难缠的法宝,秦鹿进门时便险些被一个阵法绊住手脚,看见这院子四处都埋着人骨,摆放位置还很有讲究她便知道这国师手上恐怕早就有人命在了。   一路追到了院中长屋内,燃灯的都没影子,她不必理会,只有一处传来了窸窣之声,秦鹿一脚踹开房门时,就见国师的首徒弯着腰在床底下翻找什么。   这人道行没国师高,只会用国师的东西朝人身上扔,几次扔过秦鹿便知晓他的套路,宁可疼上那几回,也要将人给捉上手。   那人瘦得很,身体轻到几乎没重量,被秦鹿拽着衣领从房间拖出来时,袖子里与怀中藏着的东西尽数叮铃哐啷地掉下来,什么药杵、铜镜、符水米袋、金砖、还有一本书……   秦鹿见书,突然想起了顾定晴,于是她将人丢在雪地里,单脚踩在对方的后背心压着他不能跑,那人还一直哎哎直叫,挣扎不得。   秦鹿翻开书随意看了几眼,这书看起来简单,上头写了目录,不过字迹有些眼熟,好似在哪儿见过,她微微皱眉,从目录中翻看一圈,看见了娶鬼妻之例,娶鬼妻之后,便是忘忧水的制法。   秦鹿翻到那一页,瞥了一眼里头的药材,皆是药材铺能买到的,除了‘同生’与‘连理’这两样东西秦鹿没见过之外,那些药材却个个都是毒药,但有一行小字写道:“忘生忘死忘情忘尽,再生再世再活再遇,脱胎换骨,了断前缘……”   她只看了这一句,大约知道这就是顾定晴说的那东西,脚下男人突然缩了身骨,秦鹿踩空,才见她一直踩着的男人从宽大的道袍中跑出,身体化小,竟然是一只黄鼠狼成精,褪了衣物,钻入雪中,在院子里窜了几下便不见踪影。   “秦鹿!”   熟悉的声音响起,秦鹿回神,她将书收在怀中朝院外跑去,扬声道:“王爷,我在!” 第43章 百年金盏:二十   秦鹿冲出院子之后便见国师站在了院外正门前, 他身上挂了一些物件,穿着的也不是原先的道袍, 而是明黄挂身,阴阳太极图前后绣了两面。他手上握着一把桃木剑,剑上用狗血画了符文,腰上还挂着个葫芦,焦急忙慌地准备逃跑,却没想到直接被梁妄抓住了。   林中四处都是穿着铜钱的红线, 梁妄立身于白雪之中,右手五指上红线缠绕,已经绷紧, 这阵法比起上次对付桃花婆的要更为复杂一些,林中深处还能听见铜铃声, 顺着风传来叮叮当当,吵得人心慌。   国师见到梁妄的一瞬有些愣神, 似乎不敢置信。   天色已暗,狂风四起, 梁妄的阵法以国师为中心,他走到哪儿, 红绳就跟到哪儿,秦鹿不敢入阵去,只能立在一旁的墙头上望着,梁妄抬头看了她一眼,见她没事儿才道:“不许乱跑。”   “知道了。”秦鹿不动, 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国师,只觉得这人身上的道袍古怪,似乎不是布料做成,等她想起来院中的枯骨,借着月光一看才肯定了猜测,于是对着梁妄的方向喊:“他披着的是人皮!”   那道服的确是人皮所制,泡在符水里多日,都被符水染成了黄色,这人身上一声血腥味,袍子里还藏了许多东西,若逼急了,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儿。   梁妄听秦鹿如此说,也仔细看了一眼国师身上披着的道袍,发现上头果然有些缝补的痕迹,能将人皮做成一件宽大衣袍,至少得要六、七张。   桃木剑脱手而出,割破了困住他的几根红绳,梁妄五指上的红线断了一根,他往后退了一步不禁嗤笑道:“的确是有些能耐的。”   桃木剑冲出阵法,为国师开辟了一条路,国师见状丢出手中符灰,符灰化成了一阵阵浓雾遮蔽了众人的视线,他就在那浓雾之中以桃木剑为引,打算逃出这个林子。   他毕竟是国师身份,只要回到燕京城,自然有人供着他,即便到时候江旦在皇帝跟前告御状他也不怕,毕竟江旦不过是个九品小官,不足为惧。   浓雾嗅之可使人昏厥,气味刺鼻,血腥味儿逐渐浓烈,梁妄最闻不得这个味道,所以抬袖捂住口鼻,衣袍之中窜出了一条黄巾,那黄巾逐渐变大,从头顶盖下,将那些渐渐化成浓雾的符灰全都包裹了起来,铺在地面,与白雪融化为一体。   秦鹿发现国师想跑,于是连忙追了过去,梁妄手脚不算快,未必能很快跟上来,秦鹿只能先将他留住。   国师见秦鹿跟过来,手中驱鬼符扔了好几张,秦鹿躲过,眉心紧皱,双刀放回了腰间,薄唇轻启,对着右手食指上深蓝的戒指开口:“大刀,出来。”   深蓝几乎泛紫的烟雾眨眼从戒指中飞出,秦鹿将缠绕在指尖的烟雾朝国师的方向甩了过去,只见一抹高大的身影骑着一匹骷髅骏马,从空中踏步追上,最终落地,马蹄仿佛溅起了满地的白雪,所到之处却不留痕迹。   骑在马上的男人手上握着一把大刀,大刀比人都要高出一半,长刀红柄金刀身,刀背上还挂着两个龙纹圈,打在刀上叮当作响。   大刀身穿盔甲,一刀披下的刹那,仿佛鬼泣一般,飓风卷起了周围的枯叶,树枝摇摆成了多个影子,那一股寒气冲上了国师的后背,将人摔出了十几步之外,狠狠地砸在了一根大树杆上。   马蹄声有些焦急,顺着那棵树的周围一直绕圈,骷髅骏马昂头长嘶一声,骑在马上的男人脸上带着鬼面具,身形魁梧,一个抵别人两个,金鳞铠甲上有些斑驳,秦鹿赶到时,他的刀就架在了国师的脖子上。   大刀是个虚影,只能使出一些气劲,实则根本碰不到国师,不过他的样子足够唬人,任何人在他跟前都不敢逃脱。   秦鹿到时,男人没下马,只是微微颔首,也未出声。   直到身后之人到来,那男人才从骷髅马上下来,右手握拳放在了心口的位置,然后单膝跪下对着林中带着几分焦急走来的梁妄道了句:“道仙。”   梁妄嗯了一声,拂袖散去了大刀,连同着那匹骷髅马一同化成了一阵烟雾消失,然后渐渐被吸入秦鹿食指的戒指上。   国师听到了大刀的那一句道仙,脸色刹那难看了起来,比起方才逃跑时还有多了几分惧怕。   秦鹿一脚踩在了国师的心口上,人皮可加道行,但会折损寿命,这等阴邪的功法他都会,甚至为了一件衣裳生生剥下了那么多人的皮,甚至为了风水,为了镇住这林中阴宅,他就将那些人的尸骨如假山一般装饰在了院中各处,这颗心实在是太可怕了。   秦鹿脚尖用力,国师疼的直抽搐。   他见了梁妄,连连求饶:“道仙饶命!道仙饶命啊!小道也是门中人,师承清亭山……”   “清亭山十二分支,见了我家主人都得跪下喊一声太师祖,你算哪门子的葱?”秦鹿说罢,国师又道:“小道的确是清亭山出来的,只是……只是许久不曾回去,我知道仙乃清亭山始祖,小道也是门下之人……”   “那就按门规办吧。”梁妄眉心一直都是皱着的,他甚至都不愿多看国师一眼,便说:“门中规矩,判徒不可留,斜道尽诛之,你是自行了断,还是我帮你来?”   国师瑟瑟发抖,自然不愿选择,他见秦鹿一直看向梁妄,突然一挣扎打算逃跑,秦鹿先前就被人从脚下逃走,这回可不能在梁妄的跟前犯纰漏,于是后脚跟用力踹了一下对方的心口,踩断了国师两根肋骨这人才安生许多。   国师若从未杀过人,他们可以手下留情,只废他一身道行,断手割舌,至少保住了一条命,但他手上人命何止一二,早当得起妖道二字,甚至为了自己的前途,乱了朝纲国都,天不收,便是等着梁妄来收的。   梁妄给了秦鹿一个眼神,秦鹿立刻上前,将国师身上的人皮道袍扒了下来,眼见着梁妄食指贫空画了一道符,一指如剑,划破虚空时,那符文就印在了国师的身上,国师如同被布条包裹,整个人偎在树根处蜷缩着。   梁妄背过身去,秦鹿也不敢再看,一道道凄厉的叫喊声距离他们只有一步之遥,谢尽欢倒是偷偷看了一眼,他亲眼看见国师身上的皮一片片脱落,骨头扭曲缩成了一团,从身体缝隙里挤出了血水,整个人的身体强压缩小,无形的网将他束缚在其中。   衣服松下,发丝顺着手脚缠绕,如同一只蚕蛹的茧,最终化成了巴掌大小,所有血肉骨头都碾成了粉,脱离了驱壳,只有一缕魂魄困在了茧中,当真应了那句话……恶人所行,皆是作茧自缚。   梁妄将那团黑发丢给秦鹿,秦鹿随便用块布兜起来,此处早已一片狼藉,血水融化了大片白雪。   梁妄与秦鹿放了把火,烧了林中国师的私宅,连同那张人皮道袍也一起烧去,烟雾中闪过许多青绿色的影子,人火为红,天火为蓝,鬼火才是绿色的,火中噼啪作响的,除了那些死去之人的尸骨,或许还有几抹未完全消散的魂魄。   江旦与马夫都留在原地看着昏倒的两个小道士,知道这两个小道士一时半会儿醒不了,干脆就将他们拖到了城门,让守城门的人看着,说是逮到了这两个胖道士野林放火,烧了好大一块树林,明日一早把人送到燕京的府衙里头去,让人秉公处理。   江旦是官,守城门的不敢得罪,加上谢尽欢又塞了些银钱,他们还是偷偷将几个人从城门旁的小门放了进去,大家都心照不宣,日后不提此事。   梁妄一路上打了许多哈欠,早已经困了,秦鹿跟在他身后还有话想说,只是迟迟未曾开口。   江旦在路口与他们分开,他若回去迟了,他爹娘就该担心了,故而约好了明日再来这处,商讨着关于国师之事,如今国师为了帮他家的忙才离开皇宫,也有几个人是知晓的,总得想个理由将此事给遮掩过去。   与谢尽欢三人到了客栈门前,敲了半天的门小二才将大门打开,等三人进来了他又眯着眼打了个哈欠睡去了。   谢尽欢也累极,那两个胖道士其中有一个是他给背回来的,双臂早就酸脱无力了,故而先一步回去了自己的房间,反而是秦鹿,一路跟着梁妄入了他的住处,等到梁妄疲惫地靠在了软塌上,她才关上房门,转身凑了过去。   秦鹿低声地喊了句:“主人……”   梁妄不情愿地睁眼瞪了她一下,秦鹿是什么意思,他如何会不知道?   “你好管闲事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掉?”梁妄问她。   秦鹿又凑近了些,道:“这也算不上好管闲事,主人力所能及,不如大发慈悲啊。”   梁妄翻了个白眼,平躺在了软塌上,秦鹿叮嘱:“这儿冷,主人还是去床上睡吧。”   梁妄眉心微皱,没回答,只伸手指了指自己的眉尾,秦鹿立刻明白了过来,她坐在了软塌边,双手轻轻地贴上了梁妄的眉尾位置揉着。   梁妄熬不得夜,他习惯了天不亮就醒,若晚间太迟不睡,就等于十二个时辰无眠,累极的话便会头疼,白天睡下也不安稳。   秦鹿有些心疼他,偶尔也会在心里腹诽一句都是惯出来的矫情病,虽说如此,她也还是会替梁妄按摩纾解一番。   手才刚揉过他的眉心,梁妄便动了身体翻个身,抬头枕在了秦鹿的腿上,秦鹿一瞬有些愣住,浑身僵硬不能动弹,双腿上的重量很真实,那与她万分靠近的脸只需要她低下头,便能触碰到。   她双手悬在半空,一时不知如何,反而是梁妄没睁眼,道了句:“继续啊。”   秦鹿哦了一声,声音有些发软,双手生硬地为梁妄揉着头顶,十指穿过银发时,细腻的触感叫她心慌意乱,一双眼都不知要看在哪儿了。   梁妄鼻息间呼出的气息微微发烫,偶尔会扫过秦鹿的手腕,他头枕着秦鹿的双腿有时还会为了调整舒适的姿势,稍稍朝她靠近了许多,耳朵几乎藏在了小袄下,一个侧身就能将脸彻底埋在她的腹上。   秦鹿望着梁妄,脸上不自觉泛红,心跳自他如此时便一直是紊乱着的。   不知过了多久,梁妄突然开口:“明日你叫他来,我让天音送他一程。”   无需提名字,秦鹿也知道梁妄说的是谁,她心中高兴,轻快地嗯了一声。   不晓得是不是她看梁妄的眼神太过直白炙热,所以当秦鹿应了声后,梁妄就睁开了双眼,一如先前她替他按摩时那般,半睁着的眼睛几乎找不到焦点,却偏偏倒映着她的面孔,没有平日里惯有的傲慢与疏离,反而隐约让人觉得离他很近,他很温柔。   梁妄的嘴唇动了动,说:“羡阳明月的味道,很香。”   羡阳明月是浮州羡阳的茶,是当年西齐的贡茶,如今也年年进贡给天赐王朝,因为茶叶是团圆的,色明黄,才得了个明月之称。   梁妄最爱喝这个。   说完这话,他又闭上了眼,秦鹿不明所以,不知燕京这客栈的屋内,哪儿来的羡阳明月,她更不知道她的身上,早就染上了茶香。   作者有话要说:  出差宁波,所以更新迟了,接下来的几天可能也会迟一些,但不会断更,月初从宁波回去之后,就和编辑商定入V,入V当天会更3章,1W字。 第44章 百年金盏:二十一   秦鹿并未替梁妄按多久, 他就靠在自己的腿上睡着了,他的呼吸很平顺, 浅浅的,没有一些男人会打呼噜的习惯,梁妄一旦睡下,可能一整夜都维持着同一个姿势,秦鹿曾偷偷看着他一夜,知道他睡姿极佳。   软塌比不了床上暖和, 不过好在这客栈的软塌并不小,能容得下梁妄的身躯。   秦鹿小心翼翼地将梁妄的头放在了软塌的靠枕上,然后将床上的两床被褥都抱过来替他盖上, 除去了他的鞋袜,才小心翼翼地出门打了盆热水, 毛巾打湿后替梁妄擦了手脚,再抬了个小碳炉放在了桌边, 烘得房间不冷就行。   做完这些,子时都过去了, 秦鹿才打了个哈欠离开他的房间。   伸懒腰时肋下有一样东西硌着难受,秦鹿拿出来一看才想起来自己身上一直藏着一本书, 本想问问梁妄关于这忘忧水的事儿,不过他今天已经歇下,且答应了明夜子时送周熠离开,这本书上的内容便不急着问。   等周熠走了之后,她再替顾定晴问一问这书中的内容是否真的能叫她忘记关于周熠的记忆。   秦鹿拿着书路过顾定晴房间时, 隐约能听见里头传来的声音,似乎是她在哭,恐怕是今夜没能见到周熠,或者是见到了周熠却没能说几句好话,才惹得她伤心难过的。   秦鹿听见了本想敲门进去安慰一番,不过想了想,还是没做打扰。   人动情容易,但动心很难,稍微长得好看一些的人,对着笑一笑,多看两眼,觉得不错的,那是动情而非动心,一旦动心,便是那人再坏,再难看,脾气再差,只要他看着你,你都会为之怦然心动。   一个浮于表面,一个烙印在心。   这书已经有许多年了,所以带着点儿霉味,秦鹿没把它放得很近,就放在了客栈房间内的梳妆台上,自己洗漱好了之后便睡去了。   第二日下了早朝后,江旦就被太子叫走了,皇帝对国师的态度意味不明,并未怎么捧着他,但国师所言之事他也都依着,大约是皇帝心如明镜,不喜国师的为人,却觉得他有些通神的本领在。   国师没在宫中,皇帝没什么反应,太子却急了。   太子对江旦说,宫里的好几个宫人都听说了国师昨日收拾东西要去他的府上帮他解决什么变成了鬼的弟弟,江旦就是装傻充愣到底,说是他爹娘从未为他生过一个弟弟,早年他虽算不上富裕,但家中经营了一个小商铺,日子过得也算不错,不至于有了弟弟还将人卖了出去。   这些话江旦说得理直气壮,毕竟都是事实,不再如对着国师那般冒虚汗。   江旦家里的事,太子只需稍微一查就知道的,但国师昨日的确是乘坐江旦的马车离开的,江旦点头道是:“昨日下朝后,国师非要拉着下官,说是有事出城一趟,但因为乘坐轿辇不方便,所以想让下官的马车等他一阵,下官可是等了很久,还等国师收拾一番,直至太阳快落山才等来了他。”   江旦叹了口气:“下官到了家门前便下了马车回去了,车夫还跟着马车一同出城了呢,谁知道今早车夫回来脸上挂着伤,说是昨日被国师的两名弟子打的,下官还想找国师问问这话,谁料到国师今日根本没回宫啊。”   江旦说得煞有其事,只是说完这话,他又开始出汗了,太子见从他这儿问不出什么来,对江旦没什么好印象便离开了。   后来太子身边有个人告诉他,一早上燕京的衙门里就被人送来了两个胖道士,说是守城门的见夜里城门外有火光,于是过去一看,就见到这两个道士纵火烧了一所屋子,那屋子里头还有两具未完全烧毁的尸骨,分不清究竟是谁的了。   太子知道那两个胖道士是国师新收的弟子,城外私宅一经细查,居然是国师早年用他的首徒之名买的,这么说来城外私宅中的两具尸体,很有可能就是国师与其首徒的。   结合江旦所言,便是国师带着两名徒弟出门去城外私宅,想要教他们一些真正的本事,却没想到那两个弟子见钱眼开,或者是见道法眼红,总之为了国师遗留下来的宝贝杀了国师,甚至一把火烧了林中宅院。   国师身故之事在朝中散开,太子为此还向皇帝请为国师盖庙,只是朝中大臣都觉得此为荒唐,太子也被数落了一番,这才打消了念头,国师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梁妄要么不答应秦鹿,要么答应的话就一定会做到,故而第二日秦鹿就向顾定晴要走了周熠的金杯盏,顾定晴早知道会等来这一天,将杯盏交给秦鹿时也没显得要多难过,但她的脸色的确更差了。   江旦下了朝便朝客栈内跑,将自己对太子撒的谎又说了一遍给谢尽欢听,两个男人在二楼的另一边茶台上喝着茶,却见楼梯口顾定晴的房门被打开,秦鹿从里头出来,端着一个金杯盏就去了梁妄的房间。   顾定晴跟着送到了房门也没出去了,就这么望着秦鹿的背影,一双眼空洞无神,沉默寡言。   江旦有快三年没见过顾定晴了,女子与他当年所见时一样,几乎没怎么变,身高没长,身形也未长开,身上穿着的是秦鹿的一套墨绿裙子,这几日脸又消瘦了下去,显得憔悴了许多。   如此两人突然对上视线,江旦觉得有些尴尬,当初他将退婚书扔在顾定晴娘的脸上时,顾定晴就站在人群中默默落泪,忍受周围人的唾弃与轻视。   当时江旦正在气头上,也未顾及到她的颜面,现在想来,他当时的确有些年轻气盛,对付顾定晴不要脸的爹娘得硬着来,但顾定晴是个颇为敏感的人,与她之间,其实有更温和的方式解决的。   江旦只要想到顾定晴被她爹娘卖给了一个鬼魂做妻子,便觉得可惜与自责,好在谢尽欢说那鬼还算不错,也未真的占了她的便宜。   如此一想,江旦觉得自己似乎得说些什么才好,毕竟若非有他多一句嘴,谢尽欢就未必会记得周家的事儿,也许几年后谢尽欢再给周家写供祖符时,顾定晴早就在那小院中病死了。   “顾……”江旦只开口说了一个字,姑娘二子卡在喉咙里,顾定晴目光扫过他时并未停留,就像是完全不认得他,然后便关上了房门。   谢尽欢见状,扑哧一声笑出,问江旦:“怎么?你想再续前缘?”   江旦连忙摆手:“非也非也,琉英郡主似乎对我有意,我大有人要的。”   谢尽欢啧啧摇头:“喜欢一个人,还是从一而终的好。”   江旦一顿,点头虚心受教道:“那我便好好应对琉英郡主的好意,切莫再负一人了。”   江旦对自己放弃顾定晴之事,从未后悔过,如若再来一次,只要顾定晴的爹娘还拉着她入燕京,提多加五倍聘礼之事,江旦还会选择将婚书扔在那对贪得无厌的夫妻脸上,伤害顾定晴非他所愿,但他也不会亏了自己。   江旦为了缓解尴尬,对谢尽欢道:“认识谢道长也算一件快事,咱们之前虽有矛盾,不过现在也算是朋友,我知道燕京有一家酒楼饭菜不错,我请你?”   谢尽欢见他那模样就知道他另有所求,于是问:“你是有话要问我吧?”   “谢道长真是聪明。”江旦已经站起来,拉着谢尽欢一边下楼离开客栈一边道:“我的确是想问问你关于……关于楼上那位之事,他当真是西齐的梁王?如何能活到这么多岁的?还有还有……西齐的王爷怎么会成了道士?他身边那姑娘是他妻子吗?”   “纠正两点,他为道仙,而非道士,道士是我这种,国师那种,道仙则是下可通地狱鬼魂,上可引天意天命,不老不死。”谢尽欢伸手捏了捏胡子,又说:“那位秦姑奶奶是他身边伺候的人,不是妻子。”   “咦?”江旦啧啧摇头:“可惜,她长得真好看。”   谢尽欢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却没将心里话说出,长得再好看,那也不是秦鹿自己的身体,至于秦鹿原先长什么模样,恐怕这世上只有梁妄与她自己知道了。   天音是梁妄的师父留给他的,曾在一处寄养了三年,秦鹿认识梁妄时,他虽已是不老不死之体,身边却没有天音,后来有一次他出门后再回来,这蓝冠白尾寿带鸟就一直跟着他了。   亡魂鸟,可引魂飞升,自我度化,然后堕入轮回之境,去到地府转世再为人。   天音只负责将那游离于世间无法轮回的魂魄,引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此时天音正在金笼中休息,秦鹿捧来了金杯盏,放在桌上后,梁妄才将周熠从金杯盏中叫了出来。   周熠的魂魄因为受供祖之力所迫,每日只有子时阴气最重的时候他才能自由出现,其余时候都是沉眠的,梁妄本事不一般,自然能将他从沉眠中叫醒。   周熠见到梁妄时显然吓了一跳,他弥留之际见过一个人,传授给了他妻子供祖之法,那人也是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分明长得年轻,说话却很老成,风骨如仙,浑身色白如雪,与眼前梁妄一般无二,只是他们的相貌、身量与衣着不同。   周熠不知道那人是梁妄的师父,也不知梁妄的真实身份是西齐的小王爷,但他从秦鹿站在梁妄身后,而梁妄是悠哉靠坐着的时候也知道,这人绝对有给他自由的本事。   梁妄没问周熠任何话,周熠也没开口,两人心照不宣,周熠是敬畏,梁妄却是有些许针对,恐怕是对长得过于俊朗的男子,他都有些看不大顺眼。   秦鹿就见梁妄弹了一张符穿过了周熠的魂魄,于周熠的身上荡起了三圈浅蓝色的涟漪后,那张符化成了一个光点,又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上,然后梁妄就将这东西丢到了天音的笼子里,被天音当成鸟食吃掉。   “亡魂鸟引魂时衔记忆而飞,我取你此生最快乐的记忆作为对它引你离世的回礼,今夜子时,金杯裂,你将魂无所依,届时见亡魂鸟飞出,紧跟而上便可。”梁妄说罢,也不等周熠说什么,便挥了挥袖子将他重新送回了杯中。   秦鹿一愣,问梁妄:“这就完了?”   梁妄朝她瞥去:“怎么?你们还要话别?”   秦鹿撇嘴道:“好歹相识一场……”   “见一面便熟了?”梁妄说着,嗤了一声:“还不将这杯子送回去,好等子时让这人与隔壁那女子再见上一面,瞧瞧这杯子,金雕玉浮,俗不可耐,丑得碍眼。”   秦鹿道了句是,心里嘀咕谁又得罪他了?说话阴阳怪气的。   再捧着杯子离开梁妄房间,去了顾定晴的房中,伸手一推,顾定晴居然将房门锁上了。   “顾姑娘。”秦鹿敲了敲门,好一会儿顾定晴才将房门打开,秦鹿把杯子还给了她,顾定晴单手接住,另一只手藏在身后,屋中桌上凌乱,显然才有的东西收拾过。   秦鹿没来得及问,房门再度被关上,她心里奇怪,正准备再敲门看看,却听见隔壁梁妄房内传来了一句:“秦鹿!”   秦鹿闻言,连忙过去,推门而入便见梁妄站在了窗边,手指向一处道:“捉住他。”   秦鹿走过去顺着看了一眼,人群中鬼鬼祟祟,披着粗布麻衣顺着墙角走的人不正是昨夜在她脚下逃脱的黄鼠狼精,国师的首徒吗? 第45章 百年金盏:二十二   秦鹿从窗户跳了下去追上。   眼见着黄鼠狼精隐于人群之中, 秦鹿有些懊恼对方穿得太过普通,不过好在黄鼠狼精始终属于精怪类, 寻着味道找也能找到,出了人群才好抓,否则大庭广众之下,秦鹿在燕京的街市上殴打一个‘普通百姓’,足够引来官兵了。   对付黄鼠狼精,即便对方会一些捉鬼捉妖的法术, 梁妄也不担心秦鹿会输,毕竟五鬼都在她的手上,精怪笨拙, 比人好抓多了。   街市上人来人往,今日天气暖和了许多, 屋顶上的雪大多都化了,只有背着阳的一面还有薄薄一层, 雪水顺着屋檐滴答滴答如雨落下。   梁妄趁着秦鹿不在,去了一趟她的房间, 昨天还说喜欢的字帖就这么被她大咧咧地放在了桌上,仿若一样不要的破物。   再翻开那幅字看了一眼, 临摹字体的只学了形,学不来他的风骨,不过在最后一排落款的小字后头,却有‘江旦’二字,梁妄挑眉, 仔细想了一下当日卖这幅字画的书生,的确不像是能用得起这般好的纸,想必是替人看着代卖的。   如此一联想,梁妄便嫌弃地将那幅字随手丢下,卷也没卷起来,他都没仔细看过江旦的相貌,但没印象,便证明不够好看,秦鹿买他的字作甚?   回了房间,梁妄休息了会儿,晚间谢尽欢与江旦在酒楼作别,吃饱喝足后回到了客栈被梁妄叫进了房间。   屋内烛火略暗,天音正趴在一旁休息,梁妄站在了书桌前,桌面上铺了一张纸,墨才刚研磨好,淡淡的墨香传来,这里的笔墨纸砚与轩城那些自然比不上,不过梁妄还是认真地写下了一句话。   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   谢尽欢问了句:“道仙这是写给谁的?”   梁妄落了款便放下笔等干,然后对谢尽欢道:“上回让你帮忙找住处之事可办妥当了?”   “一切都妥当了,只是这回道仙住那么远……日后再想碰上道仙,还得走许多路了。”谢尽欢尴尬地笑了笑。   煜州处于天赐王朝中间地带,而燕京偏北上,天赐地广物薄,占地九州,不过因为煜州风景如画,又有诗书茶戏,所以梁妄喜欢。这回走远一些,临近国之边境,与各国之间贸易往来之地,不但富饶,而且热闹,不是梁妄会喜欢的地方,但秦鹿一定玩儿得乐不思蜀。   隔壁的屋子突然传来了开门声,谢尽欢古怪道:“这顾姑娘这么晚了打算去哪儿?”   “跟着。”梁妄只说了这两个字,谢尽欢便行礼后出门了。   顾定晴出了客栈之后一路往燕京中央的团月湖方向走,谢尽欢喝了些酒,脑子本就有些晕乎,一路跟着对方到了团月湖边上时见周围没什么人,顾定晴也不打算离开的样子,便没靠近,只远远地看着她的身影,心想此女子不要作妖就成。   顾定晴身上没多少银钱,还都是秦鹿上回送她出城,给她买东西剩下的,团月湖边上的柳树未完全化冰,不过如晶石一般的垂柳枝还是不断地滴下水来。   正准备收摊的老头儿做了今日的最后一趟生意,便是卖给顾定晴一块猪油葱饼,那块是一炷香前烤的了,未必还脆,也有些冷了,但顾定晴显然不在乎,在湖边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就吃,树上的冷水落在她的肩上她也视若无睹。   据说……喝忘忧水之前不能空腹,否则会很疼。   顾定晴本不在乎那些的,不过后来想了想,她还是怕疼,一块葱油饼吃下了之后她就没再挪过位置了。   围着湖边的人越来越少,就连那些偷偷背着家里出来私会的男女都已经回去了,今日月半圆,不比前几天,小半边月亮隐入了乌云之中,整片天空都是昏暗的,就像是明天会下雨一样。   谢尽欢吹着冷风酒都快醒了,却见顾定晴还坐在湖边从未动过,眼瞧着子时将到,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劝顾定晴回去,自己可不想跟着在这儿受罪。   谢尽欢还未靠近,就见顾定晴的身边牟然出现了个男人,不知从何处而来,随着一阵夜风,将湖面上的碎冰都吹散了。谢尽欢靠近的脚停下,微微皱眉,大约猜到了这就是被顾定晴从周家带出来的周熠。   周家对周熠,已经没有任何念想了,今日酒楼里江旦还说周树清情绪萎靡,恐怕要不了几日,周家供祖的院子也得封住了。   梁妄答应送走周熠,除了是秦鹿可怜周熠,打算成全他之外,也因为周家不打算要回这个祖宗,否则周家若找上门,梁妄不会出面,还是会让谢尽欢将金杯重新埋入周家供祖的院子里的。   他当道仙开始,死守规矩已经很多年了,从未出过差错。   周熠既然留不住,这也就是他与顾定晴最后话别的时间,谢尽欢没打扰,只是抱着双臂抖了抖。   子时到时,顾定晴还在捏雪团,因为这几日化雪,街道旁的雪已经所剩无多了,有些雪块沾染了泥灰,脏兮兮的,就算扔进了冰湖里也再看不出几日前的冰沙,不过顾定晴没有放弃,她选了几块干净的雪堆,捏了大约十多个雪球。   周熠的鞋子与深紫色衣摆出现在她视线中时,顾定晴高兴地抬起了头,这两日周熠都没见她,一是怕见了话多,说漏了自己要走之事,二是怕见了舍不得,白白耽误了顾定晴的一生。   今夜子时见面,周熠一点儿也不意外,他虽不知道秦鹿的名字,却知晓对方是个热心肠的,能将顾定晴从周家带出,还一直照顾到现在,必然会给他们话别的时间。   顾定晴脸上的笑容未散,衣服已经因为长时间坐在雪地里染湿了,她没在意,拍了拍衣摆站起来,对着周熠道:“我最后再陪你玩儿一次。”   周熠看向地上的雪团,目光柔软了几分,他轻轻点头,道了句:“可惜我碰不到,否则一定与你比一比谁扔的远。”   顾定晴听他这么说,面色有些苦,不过还是勉强笑起来道:“以后总要机会的,今生不行,便约来世吧。”   来世之事,谁都说不准,顾定晴这句话却叫周熠听了心疼。一颗雪球被扔入团月湖上,溅开细碎的冰沙就像是与前几日的夜晚重合了一般。   之后的两人谁都没再说话,顾定晴捏的十几个雪团都被扔了之后,湖面上已经布满了白雪渣,顾定晴愣愣地看着湖中心,突然开口说:“等到立春,湖面就要化了。”   周熠听出了她声音中的不舍,于是应着她的话点头:“是啊,不过这世上的湖不止团月湖一池,你还能看到更多更漂亮的湖,也许那些湖里,也有黄颡鱼。”   顾定晴低声道:“周熠,黄颡鱼的味道一定很鲜美吧,我家里穷,从小到大也没沾过鱼肉,你告诉我它的味道吧,我想记住。”   其实什么也记不住,过了今夜,她便会忘记在燕京发生的一切,忘记周熠,忘了团月湖与湖面上的冰。   “鱼鲜,肉嫩……其实我也忘得差不多了。”毕竟过了一百年之久,人世间的许多味道他都不再体会得到,只是情爱这一项,知道得太迟了。   燕京客栈梁妄房中,睡醒了的天音轻巧地落在了窗沿,梁妄将窗户推开了一条缝隙,便见天音张嘴,发出了清脆的一声鸣叫,如夜歌穿过街巷,带着分别的不舍与凄凉,破空而来,传到了团月湖旁。   蓝冠白羽寿带鸟扑扇着翅膀朝夜空飞去,黑色巨大的幕布下,没一颗星在闪烁,就连月亮也彻底藏入了云里,唯有白羽带着晶莹的夜光,每扑扇一次翅膀,便纷落一次口中衔着的记忆碎片。   梁妄将手伸出窗户,接住了其中一粒,握住手心闭上眼去看时,正好看见了周家小院中,身披嫁衣红着眼眶的顾定晴。   她手上握着镀金的簪子,颤巍巍地用尖利的一头对着周熠的方向,惧怕的双眼中倒映着周熠惊讶的脸,然后他慢慢靠近,温柔地对吓坏了的顾定晴道:“别怕,我碰不到你,也不会伤害你。”   后来的一粒粒碎屑,如一段段被他记为最开心珍贵的过往。   “谁送你来的?为何要穿嫁衣?”   “后辈胡闹,顾姑娘千万别放在心上,一切依你,我们的嫁娶不作数可好?”   “你别哭啊,这样……我们来打个赌吧,就赌这门外梅花每日开几朵,如若你赢了,我送你一样东西如何?”   “原来你喜欢玉镯啊?我这院中的值钱东西可不少,每一样都不菲,你若喜欢便都送给你吧。”   “顾姑娘……”   欲言又止,再次出现在了湖边,周熠定定地看向客栈方向,那只于夜色中分外显眼的亡魂鸟,这是他唯一一次离开的机会了,从此以后便能脱离‘周熠’这个身份,摆脱百年封锁的孤独,忘记战乱时不堪的过往,重新再活一次。   那只亡魂鸟,已经穿过好几条街巷,眼看就要飞到他的跟前。   周熠收回目光,看向面前的顾定晴。   她的手上捧着金杯盏,又从怀中拿出了个小瓶子,往杯盏中倒了半杯的水,顾定晴做完这一切后,深吸一口气再抬头,眼底已经有与周熠诀别的勇气,她道:“作为离别酒,我送你走。”   顾定晴继续道:“我知你心中所求,更不愿拖累于你,这杯酒饮下后,周熠……我们来生再见吧。”   周熠伸手轻轻碰过杯盏,手指与顾定晴的交叠在一处,他明知道彼此触碰不到,却依旧能感觉到杯盏上的温度,那是顾定晴的手握过的地方,微微熨烫着他的指腹。   “若有来生……”周熠望着手中的杯子,亡魂鸟从头顶飞过,于杯中投了倒影,似有明亮的记忆碎片落入杯中,却没荡起半分涟漪。   顾定晴握着杯子,就着周熠的手将杯中的水一口吞下。   谢尽欢第一次见天音飞过天空,引人魂离开。   紫衫男子于湖边消失时,谢尽欢迟迟未能眨眼,跟随天音而去的魂魄如一缕追尾的白光,很快便隐入了云层之中,那些漂浮在空中细细密密的光点落入雪里就融化不见了。   等到回神时,乌云不知何时散去,半圆的月亮露了出来,月光撒在了团月湖旁顾定晴的身上,噗通一声,谢尽欢猛地朝倒下的顾定晴跑去。等他将人扶起来时才发现顾定晴的身体冰凉,原以为她是伤心过度晕了过去,伸手往鼻下探时,才发现怀中之人已经没了呼吸。   咔擦,金色杯盏裂开,谢尽欢朝被顾定晴紧紧握在手中的杯盏瞧去,拿起来仔细闻了闻,才从里头闻到了剧毒的味道,除此之外,还有符水的气味。   没有吐血,也没了心跳,顾定晴死得分外安静,仿若追随了周熠的魂魄而去。   谢尽欢将杯盏收在怀中,再背着顾定晴的尸体朝客栈方向走,没想到半路碰见了同样提着个黄鼠狼尸体的秦鹿,两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纷纷愣住。   秦鹿手中握着一本书,正是那日于国师的私宅中被黄鼠狼偷偷带走,又被她带回的。   “她怎么了?”秦鹿方才在几条街道外瞧见了天音,猜到周熠恐怕是已经走了,再见顾定晴,却听见谢尽欢道:“……死了。”   黄鼠狼尸体落地,秦鹿眼中的震惊分外清晰。   两人回到客栈。   梁妄一直没睡,只靠在软椅上休息,秦鹿进门时他才睁开了眼,瞧见被秦鹿扔在地上的黄鼠狼尸体与一本书,梁妄才将视线落在了谢尽欢的背上。   秦鹿无措地站在一旁,死死地盯着那本从国师处搜刮来的书,双手握紧,面如死灰。   “她是服毒自杀的。”谢尽欢瞧见秦鹿面色难看,于是将顾定晴的尸体放下,安慰了一句道:“她想不开,拜拜浪费了秦姑奶奶的好心,是她的问题。”   “不,是我的问题。”秦鹿道:“我白日分明见她情况不对,但还是没有多管,我分明看见过那本书上忘忧水是由剧毒所制,常人饮下怎可能还会活命?是我疏忽,忘了问过主人书上所述,甚至遗失了这书本。”   梁妄朝地面勾了勾手指,红线穿过那本旧书落在了他的手中,书页上的字迹是他师父的,想必是国师从清亭山上逃脱了之后,偷偷将禁书带出了。   梁妄道:“你看过书,见到这上头娶鬼妻、招鬼魂、制人皮等方法,也该知道忘忧水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秦鹿浑身一颤,当着谢尽欢的面跪在了梁妄的跟前:“是我错了,请主人责罚。”   梁妄没动,只一双眼看向秦鹿,过了片刻才问她:“你觉得赭州金珠城如何?”   秦鹿不明白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看向梁妄时睫毛轻颤,肩膀还在发抖,梁妄又问了一遍:“你喜欢吗?”   秦鹿不敢说话,梁妄才道:“不言语本王就当你默认了。”   说完这话,他又让谢尽欢将顾定晴的尸体带出自己的房间,出城后找个地方埋了就好。   书是秦鹿从黄鼠狼那儿带回来的,毒药却不是秦鹿给顾定晴找的,顾定晴趁着秦鹿带金杯去了梁妄的房中,在江旦带走谢尽欢时便偷偷潜入了秦鹿的房中,把那本书偷了过来。   桌上的药,与两张符都是黄鼠狼精给她的,作为交换书本的条件。   那日黄鼠狼精从城外林中逃脱之后,便猜到了事情由顾定晴而起,所以才会找上她,本想借此机会报复,却换了个与顾定晴交易的机会。   顾定晴答应他,秦鹿从他手中抢走的书她会原封不动地还给黄鼠狼精,但前提是黄鼠狼精得给她制作忘忧水。   忘忧水,实则也是毒药。   但多了两张符,一张是同生,一张是连理,服用了忘忧水后便可忘记今生今世一切烦恼,换得来生来世与周熠的相随,刻在魂魄中的两道符,会让他们在同一时间,距离相近之处转世,同生,便是没有时间相隔,连理,便是没有距离相绊。   忘生忘死忘情忘尽,再生再世再活再遇,书上都写清楚了。   顾定晴本就知道,她不过是有些小坏,撒了个谎骗了秦鹿,也骗了安心离开的周熠,如若黄鼠狼精不来,顾定晴也会买毒药自尽的。   一包砒霜的钱最终换成了一块猪油葱饼。   她与周熠许了来世,来世必能相遇。   梁妄与秦鹿离开燕京时,江旦过来送行,梁妄将一副字画送给江旦,江旦见了高兴老半天,一直在心中怀疑对方的真实身份,却因为这一幅新字得到了肯定的证实。   他没什么能送给梁妄与秦鹿的,只说他在考取功名之前爹娘都是做生意的,开了间小铺子,做的核桃云片糕味道不错,本是带给谢尽欢路上吃的,结果尽数送给了他们俩。   马车离开燕京,谢尽欢架着马车,心里虽然不甘,但还是忍下了。周家早间派人来找他,说想请教他填了供祖院落的事,谢尽欢还差些用具,也想吊一吊周家人,于是便答应开春了之后再来燕京替他们解决,到时候向江旦要核桃云片糕也不迟。   秦鹿自昨晚得知顾定晴死了之后便一直都低迷着,梁妄见了心烦,道:“本王都没罚你,你摆着张臭脸做什么?”   秦鹿抿嘴:“正因为主人没罚我,我才担忧。”   她自责,因为自己的疏忽没能救回顾定晴,但也知道顾定晴跟随周熠死的心已经打了结,是解不开的,所以一夜过后,她差不多也就放下了,只是梁妄对她的态度有些古怪,她总觉得心慌。   梁妄听她这么说,嗤地一声笑道:“瞧你,皮痒得厉害啊。”   秦鹿摇头:“也不是皮痒,就是觉得你对我失望透顶,以后恐怕也不愿再用我办事了。”   梁妄挑眉,于是说:“那爷罚你。”   秦鹿眼眸一亮,看向他,等罚。   梁妄扯了扯嘴角,指着核桃云片糕道:“罚你全吃了,不许剩。”   秦鹿满脸疑惑,不明白这个罚的意义,但还是听话地咬了一口云片糕,早先吃过难吃的,已经留了阴影,这回尝到记忆中熟悉的味道,秦鹿顿时道:“是、是那家的味道!”   梁妄一愣,伸手:“是吗?给爷也尝尝。”   秦鹿摇头,将核桃云片糕收好:“王爷说罚我全吃不许剩,你不能碰的。”   梁妄听她叫自己一声‘王爷’,不禁揉了揉眉尾,慵懒地靠着,说了句:“小气包。”   马车踏着白雪出了燕京城,车轮在融雪的泥地里留下了两条痕迹,迎风飞来的蓝冠白羽寿带鸟跟随着马车挥着翅膀,车窗内伸出一只细白的胳膊,寿带鸟停在了对方的手指上,低头一转,入了马车。 第46章 燕京旧事:一   惊蛰时分, 桃花正艳,粉白一片, 偶尔有桃枝上站了两只黄鹂低声鸣叫。   极南处入春早,到了惊蛰天便暖和起来了,这处临近海,海边有个岛屿上中满了桃花,原是一处风景,那岛屿离岸边不远, 有一条小路可直通上去,只有退潮时路现。   春风一过,满海面都是纷落入水的桃花瓣, 粉红一片,也算是个妙景。   听人说, 这处海距离另一边的海岸并不远有黄南国。   世界分布了许多个领域,并非处处都是天赐王朝的地界, 四海之外天外有天,便是天赐王朝, 也没占领这块地界的全部,极北与极西都是草原, 那里的族类多,各个层出不穷的小国家可能十年之内就能起伏好几个。   再往远了走,有楼兰小国,往上还有那些青楼里金发碧眼的女子原先的国家,她们大多是漂洋过海来的, 也有一些从小就被卖入了天赐王朝。   赭州位于天赐王朝的南边,便是临海地区,金珠城更是在海边上,如若往城门上一站,还能看见深深的幽蓝海水往岸上拍打的景象,南城门正对着桃花岛,因为金珠城主要靠海里珍珠出名,故而得了这个称呼。   在金珠城中,最贵的是珍珠,最廉价的也是珍珠,有黑珍珠,不知在蚌中过了多少年,足有鸡蛋那么大,价值连城,便是有钱人也未必买得起。自然也有那些形状不好,多为女子发上头饰,或者衣上坠饰用的白珍珠,经过打磨圆润,不值几个钱。   金珠城几乎掌握着与南海那边国家的所有往来贸易,成了必经之路,金珠城中天赐王朝的人只占了一半,还有其他国家的人在此定居,船商路上比比皆是,大家手上都攥着自己国家产的好货来此换卖。   金珠城的珍珠有名,但天赐王朝最有名的还是文房四宝、茶瓷玉绸,这几样东西分别在天赐王朝的不同地界,也有商人不远千里,十两的茶,送到了金珠城再转手卖给外国人,就成了百两几百两,其中赚得很大。   风满堂是金珠城中商人们最喜欢做生意的地方,因为风满堂的店里小二都通几国的话,这一处有他国的葡萄美酒,也有天赐王朝的百尺长书,有他国的珠宝,有天赐王朝的字画。   风满堂是谢尽欢在金珠城的分家,也是一家茶馆儿,不过平日里拿出来供人喝的都是普通茶,饶是如此,在他国人的嘴里也是顶好的了。   两年前秦鹿与梁妄搬到金珠城时,风满堂就已经在这地方几十年了,谢尽欢看人家的茶楼办得风生水起,将自己几十年来的所有积蓄全都花了出来,又向梁妄借了一千两黄金,才买下了风满楼,自己甩手挣钱了。   不过他吃不惯海边的味,也适应不了这里的水土,在风满堂内住了半个月便上吐下泻地连夜乘马车往卓城的方向走,然后缩在欢意茶楼内养了两个月才将一身肉养回来。之后只是偶尔与秦鹿书信来往,两年期间总共也只来了金珠城一次,来时只待了三天,收账之余找个借口见贪贪。   桃花吹了满海岸,风满堂后院的两株桃树也都粉红一片,整个儿金珠城内都春意盎然,迎春花爬了满墙还未开,碧绿的叶子已经探了迹象,恐怕清明前后,这里就该热了。   此时的风满堂内,靠窗户的桌案上放了一个黑色的瓷瓶,瓷瓶里头插了两枝桃花,桃花正盛,落了两片花瓣下来。   两盏茶中,一杯是羡阳明月,一杯是蜂蜜桂花水。   银边折扇搁在了窗台上,男子的手指轻轻有节奏地来回敲着桌面,他另一只手撑着额头,桃花眼仔细盯着对面的女子看了半晌,随后眉心轻皱,似乎有些不耐烦地问:“秦姑娘考虑如何了?”   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端起面前的蜂蜜桂花水,尝了满口的甜后,有些不甘心地问:“非要去那什么酒局?我一个女子,掺和进去不好吧?而且去的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秦楼楚馆!被我主人知道了,非得打死我。”   “你家主人对你那么坏,你还跟着他做什么?”男子说完,低声笑了笑:“卖家可是个硬脾气,非要知晓买的人是谁,你既然想要买,就得出面,至多……我与他打个商量,体谅你是个未出阁的女子,隔帘交易,不去秦楼楚馆就是。”   “金风川,我可不是傻子,命与墨哪个重要还是知晓的。”秦鹿撇嘴,将杯盏往桌上一搁,也摆出不高兴的姿态道:“自与你碰面,你说你有买千年墨的路子我才与你接触,两个月下来,千年墨我是没见着,请你来风满堂喝茶可喝了有十几回了,你该不会是故意逗我玩儿呢吧?”   对面男子相貌年轻,二十出头,不过一身金衫,穿得珠光宝气,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光是衣襟处挂着的一小块玉里都有浑然天成的龙纹,千金难买。   金风川在金珠城内倒也有名,主要是什么生意都做,往来不忌,小到柴米油盐,大到秦楼楚馆内那些金发碧眼的女子,只要是买卖,他都沾手。   他继承的是他老子的衣钵,金风川的爹金耀年轻时与他国人做生意,跟着船商跑遍了五湖四海,也因为早年吃够了苦所以才四十多岁身体就不太好,洗手不干在家中养老了,金风川顶了金耀的位置,生意更是风生水起。   秦鹿与梁妄来金珠城并不惹人注意,金珠城中往来的他国人很多,大家见惯了金发碧眼的,也有人头发天生就白,皮肤也白,眼睛是绿色的、黄色的都有,梁妄这通体纯白的在其中也不算多稀奇,故而没引得多少人注意。   顶多是他们住的地方附近几家对梁妄熟悉,知道这人不爱热闹,但喜欢一些老玩意儿,知道他姓梁,家中有钱得紧,除此之外,这里的人来来往往时常变动,反而没了之前在天赐王朝其他地区的亲切感。   秦鹿玩儿够了金珠城,这里热闹、喧嚣、繁荣、新奇,几乎每个月都能撞见以往不曾见过的场面或东西,不过饶是再有趣味,也始终与生活偏离太远,商气儿浓了,人气儿就淡了。   秦鹿知晓梁妄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故而在年后打算与梁妄说说,等天气暖点儿了他们就换个地方住,至于风满堂这边,还是让谢尽欢自己跑腿,不帮他看着了。   谁知道就在秦鹿打算提话的前几日,她无意间碰见了金风川。   来金珠城的两年,秦鹿听过金风川的名号,从未见过他,后来知晓他是出海去了,周游了许多国家,近日才回来,刚回来坐轿子就吐了。   海上风浪大,商船晃成了那样儿身价不菲的金风川没半点儿问题,依旧站在甲板上吹风耍帅,结果才回到金珠城内,软轿坐下没一会儿,才出了家门口的那条街,就把手伸出了轿外叫人停下来,踉跄着出了轿子,他扭头扶着墙边便开始吐。   秦鹿就在他不远处的地方吃面条,被金风川吐的东西溅了一鞋,当下看见了也差点儿吐出来。   金风川挺不好意思的,他习惯了船上的左摇右晃,反而坐不惯轿子的上下颠簸,金风川为了给秦鹿赔不是,于是送了她一副字画。   那字是千年墨写的,千年墨制造及其不容易,即便是轩城也难找到一块,梁妄原先有的,是他国送给西齐的贡品,然而一块墨饶是再珍贵舍不得用,一百多年下来也该用尽了,更何况梁妄根本没有舍不得,平日里练字来了兴致,也拿那块墨来写,写完了字就扔。   最近那块墨明显剩了一指不到,梁妄突然有些心疼了,一日手上提着的笔墨都快干了,他还一直看着那块将要用完的千年墨,想了想又给收了起来,那副字为了不浪费,挂在了茶房的墙上。   秦鹿见了千年墨,自然要问金风川是否有这块墨,金风川稀奇,他说:“这字可是前朝大家张大师的手笔,五十年内不知卖出国,或被私藏,又被遗失了多少,就这么满满一幅,我送给姑娘,姑娘不为字画心动,反而问我墨的来由?”   “这是赝品。”秦鹿毫不留情地戳穿了金风川。   金风川当即语塞,那的确是赝品,若他真有真品,也不会随便赔给污了一双鞋的姑娘,但即便是赝品也值不少钱的,而且这幅仿得那么像,还有人出高价要买呢,若非金风川从不卖人假货,这幅字还留不到现在。   他问秦鹿:“你如何知道是赝品的?”   秦鹿说:“我家主人造诣比这张大师高得多了。”   金风川嘁了一声,显然不信,不过他仔细打量了秦鹿两眼,见这姑娘长得斯斯文文,温婉可人的模样,突然起了逗弄的心,于是道:“姑娘请我喝杯茶,我便告诉你这千年墨的门路如何?”   秦鹿一听他原来当真有墨可买,请喝茶这种事儿又花不了几个钱,于是便将离开金珠城的念头又压了下去,答应了金风川,结果这请喝茶,一请就是两个多月。   这回又是,上次他说找到了有千年墨的人了,今日却告诉秦鹿,那男子好色,喜欢在烟花柳巷之地谈生意,最好对方还能喝,陪上几杯,只要把人给喝高兴了,他手中再好的东西都能卖出去。   秦鹿听了就觉得荒唐,这与酒色交易有何不同?都是要卖脸赔笑的。   如此一想,她看金风川的眼神便更加嫌弃与鄙夷了起来,一口将杯中的蜂蜜桂花水喝光,秦鹿道:“我当你是正经生意人,没想到你也干这种不正经的买卖,你若有些商人的诚信来也不必吊我两个月,我算是知晓你的为人了,金老板,咱们后会无期。”   秦鹿说完站起来,又想起了什么事儿,于是眉头一皱朝金风川看过去道:“本姑娘越想越气,请你喝了十多次羡阳明月,简直是糟蹋了这好茶,把钱还来!”   金风川见她的手伸到了自己跟前,于是握着折扇轻轻点了点她的手心道:“咦?秦姑娘这手相不错。”   秦鹿见他还不正经,收了手扭头就走,金风川见人真的气了,于是笑呵呵地起身拦住了对方的去路,他哪儿想到一个才到他胸膛的女子居然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腿上,让他倒地足足一盏茶的功夫起不来。   金风川哎哟一声,连忙从怀中拿出了一样东西,对着将要下楼的秦鹿背影喊:“秦姑娘!墨在这儿呢!我不过是想要逗一逗你,你还真生气了,我这腿……嘶,怕是要断了!”   秦鹿回头朝他瞪了一眼,见金风川的手中的确有个锦盒,锦盒只有掌心大小,她不耐烦地走过去,拿过来打开一眼,里头两层,长条墨块四个,是千年墨没错。   金风川揉着自己的小腿还委屈:“秦姑娘说要,我哪儿能不弄来?昨夜可是我陪着那人喝了半宿,吐了几回,才只买来了这四块,他那儿还有二十四块墨砖,恐怕得废不少功夫和银钱才能得来了。”   秦鹿收了锦盒,再看向金风川,有些无奈道:“你这人怎么这个性子?”   金风川朝秦鹿伸手:“还不扶你金哥哥一把?”   秦鹿皱眉,哪儿有人敢在她跟前称自己哥哥的,不过谢尽欢不在,显少有人喊她姑奶奶了。   秦鹿知晓她刚才气急,脚下的确没个轻重,于是把人拉了起来,又多加了一句:“这四块我不给钱,权当是你付的茶水费。”   “原先就是打算送你的。”金风川借着秦鹿的力站起来,又看了一眼对方扶着自己腕上细嫩的手,忽而一笑,问道:“喂,你与你家主人签的是卖身契,还是活契?”   “与你何干?”秦鹿松手,一直看着手中的墨块。   金风川扶着墙站稳,低声道了句:“我想赎你。” 第47章 燕京旧事:二   “我想赎你。”   秦鹿看着墨块的目光一顿, 若非这一刹那忍住了,她险些将手中的锦盒朝金风川的脸上扔过去, 还是理智占了上风,心想这里头的可是千年墨,扔了金风川不给她了怎么办?   金风川抿着嘴,桃花眼中倒映着秦鹿几乎静止的身影,几个呼吸之后见对方还没举动,于是眉心一皱, 问了句:“秦姑娘好歹说句话吧?我都这么表示了,你不会不懂我的意思。”   “我听说,你家中已经娶妻了。”秦鹿朝金风川看过去。   金风川是金家独子, 十五岁便与人定亲,据说是江南水乡的大家闺秀, 人长得漂亮还温柔,书香门第, 十七岁金风川就将人给娶回来了,他今年二十三, 成亲都六年了。   金风川眨了眨眼,面上有些窘迫, 还没开口,又听秦鹿道:“我还记得,你有两个儿子了吧?”   金风川侧过脸,干咳一声道:“是有两个儿子,不过……”   “金老板除了正妻之外, 还有两个小妾,次子就是小妾生的,如今也算是侧夫人了,另外一个小妾还不是天赐王朝的人,据说是棕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身量比我们天赐王朝的女人要高许多呢。”秦鹿说到这儿,金风川的脸都要红了。   金风川的腿还在痛,不过他一直盯着秦鹿那张说个不停的小嘴,虽然有些心虚,但也觉得有趣,于是他道:“家中生意大,故而娶妻只能是长辈安排,妻子温柔,对我纳妾之事也颇为赞成,我爹只有我一个儿子,幼时还生病险些折了,金家家大业大,多多开枝散叶也是应该的。”   秦鹿唔了一声,点头:“的确如此,所以金老板身边应该不缺女人才是,为何要替我赎身?”   金风川理所应当地说:“因为你特别啊!”   秦鹿扯了扯嘴角,忽而一笑:“我还真怕你说因为你喜欢我。”   “也的确是喜欢你。”金风川想起来,立刻改口:“见第一眼时觉得你漂亮,第二眼时你觉得你性子有趣,之后的几次接触,就更加觉得秦姑娘与别的姑娘不同,你爽朗大方,也能开得起玩笑,不拘小节,与你相处分外自在,倒是比回家更加舒适。”   秦鹿对他这番言语没有半分感动,反而险些忍不住翻个白眼,骂一句负心汉。   不过男人家中三妻四妾也是常事,更何况金家的确有钱,金家的生意如此庞大,日后肯定不能只靠金风川一个,他长子今年才五岁就已经学会打算盘算账了,日后家里的孩子都得入这一行经商,否则偌大的金家产业无人继承,也是砸了。   比金风川有钱的不多,但稍微有些势力钱财的,家中的女人却都不少,金风川有一妻二妾,其实也不算多的了。   妻子是青春懵懂时听从父母安排明媒正娶的,替他生了次子的那个小妾是他妻子产子之后身体不好,常常不能同房后主动为金风川提议纳的,于是金风川就真的找了个自己挺喜欢的姑娘以侧夫人的身份娶回来。后来他第一次出海,在海外险些遇难,又碰见了救他的那个女子,恩情与感情都有,于是把人家娶回来当小妾了。   统共就这么三个,金风川自以为自己也算有钱人中老实的了。   虽去花街柳巷,但从不乱找女子过夜,多是去喝酒消遣,对妻子好,对两个妾室也不错,长子次子没有分别,一视同仁,加上他相貌堂堂,身家不菲,想要再纳一个妾室,也没人会说什么闲话。   秦鹿,当真是他见过的最有趣的女子。   外放开朗,却从不与人有肢体接触,就方才拉他那一下,还是头一回呢,虽说隔着衣服,也够金风川心猿意马了,他从未在旁人身上体会过这种感觉,见之高兴,不见还想。   本想再等一等的,等他压着这千年墨,找个理由见了秦鹿的主人,再向她的主人开口赎了秦鹿,再多的钱他也给得起。   谁料想这两个月来,秦鹿虽在他面前提了许多次她的主人,却从不带金风川去见,她说这千年墨是她背着主人偷偷找的,金风川却总觉得,这般昂贵的东西,没有主人示意,秦鹿不敢动这么大的钱。   一晃到了今日,他将小墨块分出,做了诱饵给了秦鹿,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是没忍住,率先开口说了意图。   秦鹿盯着金风川看了许久,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伸手压在嘴上咳嗽了一声,似乎是斟酌着用词说:“金老板,我这个人比较肤浅,要么认钱,要么认容貌。”   金风川一听,昂首挺胸:“我乃金珠城首富,这等身家还不够?况且,我长得也不丑吧。”   秦鹿点头:“金老板的确有钱也不丑,不过我家主人更有钱,更俊朗,长年盯着我家主人,我恐怕很难对比他不如的男人动心,所以金老板还是另寻女子吧,我不过是个下人,做深院中争风吃醋的妾,不如独身自在些。”   金风川搞不懂,饶是秦鹿的主人再好,那也与她无关,说到底她就是个婢女,伺候人的,即便她主人同意她每日出来玩耍,不让她干什么活儿,却也比不上当主子有人伺候来得舒心,而且怎么从秦鹿的嘴里说出的意思,是他堂堂金珠城首富的身份,还配不上她了?   “秦姑娘当真不愿意?”金风川口气有些严肃,见秦鹿认真摇头后,他又软下声音道:“你再考虑考虑呗,我必定对你好,大不了……也让你当个侧夫人如何?”   秦鹿:“……”   她晃了晃手中的千年墨道:“多谢金老板送墨,那二十四块千年墨的墨砖我怕是无缘买到了,还是后会无期吧。”   金风川眉头一皱,抿嘴叹了口气,开口道:“生意归生意,感情归感情,秦姑娘不要因为我说了几句话你便不再买墨了,只要钱够,墨自然会给,不过这回我不与你做交易,我要与你家主人做交易。”   秦鹿咬着牙根笑了起来,她就知道这两个月都是金风川在耍她玩儿呢,他自己手上就有墨!什么爱喝酒,爱烟花柳巷的另一个老板?都是他自演自说,无非是想看秦鹿为难,觉得有趣。   她没回话,哒哒下了风满堂的二楼,金风川拐着腿,一蹦一跳地凑到了窗户边,见秦鹿从一楼大门出去了,于是喊道:“秦姑娘可得考虑清楚了,天赐王朝中自然不会只有我一人有墨,但有的未必肯卖,肯卖得也不一定好找。”   秦鹿站在一楼,抬头朝金风川看去,朝他做了个鬼脸,加快脚步离开。   金风川见那墨绿的背影离开,心里痒得很,腿也疼得厉害,他歘地一声展开折扇,扇了扇风后又缩着肩膀觉得冷,于是关上窗户,坐在桌边架着腿,继续喝没喝完的羡阳明月。   一直在一楼守着的金家仆人匆匆上了二楼,焦急道:“主子,严小姐到了!”   金风川无所谓道:“到了就到了,你急什么?三五天前就说要到了,早过了高兴的劲儿了,难道一个表小姐来我家,我还得亲自去门前迎不成?”   仆人摇头,喘了口气道:“严小姐在路上染了风寒,身体不好,夫人带着大公子出门迎接,却没想到病气过给了大公子,大公子现在家中呕吐不止,府中大夫说……难治。”   金风川险些打翻了茶盏,他起身问了句:“什么叫难治?!严玥得的什么病?见一面就染上了?既然她身体不好,便别让她在我府上留着,送回乾江都去!”   “她是夫人的表妹,从小与夫人感情深厚,自夫人嫁入金府,还是头一次有娘家那边人过来看她。这回连带着大公子病了,夫人也难过了许久,大夫也说严小姐不适合舟车劳顿,主子您看……”那仆人也很为难,左右都不是,他话不敢说全,金夫人的意思,便是让严玥在金家将病养好了再回去。   金风川嗤地一声道:“等我回去看了祺儿病情再说!还有,吩咐府里人,给严玥治病的药要用好,但两位公子都不可靠近她的院落,让夫人也少些往那边跑,毕竟是病了的人,除了大夫,见谁都不方便。”   “是!”仆人松了口气。   金风川抬脚准备走,脚下一软,险些摔了,还好仆人扶了一把,金风川才低骂了一声,仆人问道:“主子腿怎么了?”   金风川回想起秦鹿离开时对他做的鬼脸,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撞桌子角了。”   说完,便让仆人扶着,出了风满堂,便是不喜欢坐轿子,金风川为了自己的腿,也还是坐轿子回去金府了。   秦鹿得了千年墨,心情还算不错,金风川对她在风满堂里说的话,其实她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出生,饶是金风川有些经商头脑,却也改不了纨绔的性子,家中有了妻妾还想再纳一个,无非是因为秦鹿这张脸长得挺好看,起了点儿好色之心,秦鹿心里猜,金风川对她顶多是兴趣,而非喜欢。   即便是喜欢,她也不会与对方在一起,倒不如要了千年墨,早些离开花哨的金珠城,找个安静有山有水的地方,泡两杯好茶给梁妄喝。   四小块千年墨,够梁妄用上一两年了,只是一两年后再想找千年墨也未必能碰上。   如金风川所言,天赐王朝地广物博,不可能没有会做千年墨的人,无非是造假极高,做工不易,耗时太长,但说是有,其实也不好找,否则一百多年来,谢尽欢不可能不买个一两块送梁妄以作讨好。   这回碰上,也算巧合,二十四块墨砖,金风川也当真是富得流油了,便是梁妄用了一百多年的,也只是花了六块墨砖而已。   他那妻妾若是对他真心恐怕不值,但若是冲着他的钱入了金府的,必然心满意足了。   如此瞎想了半天,秦鹿才回到住所。   无有斋名字还挂在门前,牌子是梁妄提的字,但识货的没几个,金珠城也没有一处适合无有斋这个名号,纸醉金迷之地,路边上的砖头缝里都能找到人见了却嫌脏懒得弯腰去捡的铜钱,那些江南水乡,烟云风情自是没有的。   无有斋所处,已算是金珠城中最安静的角落了。   秦鹿推门而入,过了两个盆花小院才到了书房,梁妄正靠在藤椅上轻轻晃着,一本书盖在心口位置,像是刚睡过去,但未睡熟。   金笼挂在了屋檐下,天音蹦跳,显少出声。   秦鹿发现,他不常出门了,也不常发脾气了。   不过偶尔他高兴时,也会带着秦鹿出去买一些当下感兴趣,事后无用的东西,最后放入杂物房里堆着。   恐怕是……真的老了?   非人老,而是心老。   秦鹿不禁抿嘴,有些为难,心老的人,还适合谈情说爱吗?   蹦跳着过去,秦鹿轻巧地伏在了靠椅边,一双杏眼睁大,仔细地打量着梁妄的眉眼,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帅得一塌糊涂,每每仔细去看,秦鹿都能心跳加速。   “王爷~”秦鹿用气音小声喊道。   梁妄果然没睡,但没睁眼,嘴角微微扬起道:“偷吃了什么甜食?一嘴的桂花味儿。”   秦鹿一笑,将锦盒打开,放在面前道:“您再闻闻这个是什么味儿?”   梁妄眉头一皱,忽而睁开眼,瞧见秦鹿手上捧着四小块千年墨,坐起了半边身子,才有些高兴地扬眉,又突然落了情绪,他盯着秦鹿问:“哪儿来的?”   秦鹿抿嘴,半晌后道:“朋……朋友送的。” 第48章 燕京旧事:三   秦鹿哪儿来的朋友。   她先前来金珠城内, 的确碰见几个能说会道的女子相识一场,常常约着出去吃喝, 但那些女子也不似她这般不老不死,到了年龄就都去成亲了,一年嫁出去三个,早就不在金珠城内。   且秦鹿不太喜欢与富人交往,富贵人家瞧不起她下人的身份,秦鹿也难与那些人接触。   锦盒中的千年墨虽然是小块, 一指长两指宽,但四块千年墨也能卖到三百两黄金了,三百两黄金是普通百姓一辈子都难以肖想的钱财, 谁会这般大方送她千年墨?   只需梁妄盯着她,秦鹿就知道自己的谎言撑不了多久, 于是她缩着肩膀,轻声道:“我近日碰见个有钱人, 脑子不太好……他非要送我的。”   “上回送你字画的那个人?”梁妄还记得,那时天未化雪, 秦鹿换了双棉鞋回来,那棉鞋昂贵, 做得太过花哨,不是她平日喜欢的模样,这丫头蹦蹦跳跳捧着一副字画,高兴了老半天,还送他鉴赏。   那字画是假的, 梁妄也看不入眼,瞥了一眼便丢到一旁去了,不过秦鹿的新棉鞋倒是不便宜,他也没问是哪儿来的,等着秦鹿自己说,结果两个多月过去,梁妄都忘了这事儿了她也没提过。   今日带回了千年墨,梁妄才想起来之前那字画上的字似乎就是用千年墨写的,两相结合,不难猜出秦鹿这两个多月还与送她鞋的人联系。   难怪近日朝外跑得频繁了,虽每每回来都给他带好吃的,梁妄也不见得多开心。   秦鹿点头:“是,他吐脏了我鞋子,所以送了我字画,我见那字画上是千年墨写的,所以缠着那人要买,王爷,他手上还有二十四块千年墨砖!咱们买回来吧。”   “这四块墨花了多少钱?”梁妄微微眯起双眼,问了句。   秦鹿有些不好意思道:“真没要钱,我请他在风满堂里喝了两个多月的羡阳明月,他算是作为礼物送我。”   羡阳明月是贡茶,普通人根本买不到,便是达官贵人想喝也得皇帝送块茶砖才有,自然,也有些有能耐的官员,从贡品中扣一些下来自己私下喝,但都很少。   风满堂中有,是因为梁妄喜欢喝,所以秦鹿带了几罐茶饼过去存在风满堂中的,梁妄偶尔出门路过风满堂,还能赏景喝茶。   他有的买,却是因为如今羡阳最大的茶商,专卖羡阳明月的那个老板祖上曾得过梁妄的恩惠,知晓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故而之后的几十年中,每逢清明前采了茶,清明后茶都会送到无有斋来,只要是无有斋要,没给银钱得送,给了银钱也收,年年都有。   金风川再有钱,也没有把羡阳明月当成白水喝的习惯,但他不太懂茶,长年在外,对国外的美酒倒是知晓一些,自然尝不出羡阳明月的好赖来。   梁妄不知信不信秦鹿的话,只是一双眼睛没从她身上挪开,等到秦鹿将锦盒又朝前送了送,他才起身,手中的书打在了秦鹿的头顶,不轻不重,道了句:“那便约来见见,若他真有千年墨砖,买回来就是了。”   秦鹿点头,犹豫了会儿,又说:“买了墨砖后,我们离开这儿吧。”   梁妄有些惊讶她会这么说,毕竟这两年秦鹿在金珠城见过不少世面,似乎玩儿得挺高兴的。   秦鹿斟酌着说:“这里玩儿腻了,总觉得不算在天赐王朝内,脚不生根,走了不可惜。”   梁妄睫毛轻轻颤动了会儿,似乎在认真思考搬家的事儿,不过没等秦鹿看穿他眼神中的想法,他便提着鸟笼和装了千年墨的锦盒进了书房,留给秦鹿两个字:“磨墨。”   有好墨不怕舍不得,梁妄用起来也大方,新得的千年墨怎么也得试试手,秦鹿笑着折了院中几朵桃花进去,然后将桃花泡在了茶杯中,茶水入了砚台内,取一块千年墨细细研磨。   桃花上还有清晨落下未干的露水,檐上青苔湿润,积攒的雨水长久之后才顺着琉璃瓦落下一滴来,飞燕略过树梢,秦鹿听见了鸟鸣朝窗外看了一眼。   桃花印窗,双雀收翅,屋内还有淡淡的薰香味儿,秦鹿的袖上有羡阳明月的味道,梁妄提字,瞥了一眼她无意识放在桌岸的手,五指葱白如玉,指尖下才有细细的茧,忽而想起了一句话,纸上落下了八个字。   秦鹿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梁妄写的被她瞧见了,不太满意地将纸揉成了团丢到一旁,秦鹿继续低头磨墨,没再发呆,梁妄又写了一排字,文绉绉的不容易看懂。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狼毫笔搁下,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突然打发秦鹿出书房:“不用你在这儿了,玩儿去。”   秦鹿一脸莫名其妙:“我……找谁玩儿?”   “随你。”梁妄说罢,秦鹿才撇嘴,低头看了一眼五指上的戒指,李玲珑酸溜溜的,贪贪又太恭敬,大刀从未正眼看过她,吞天……算了,放出来得出事儿,就剩一个了。   秦鹿抿嘴,跨步去了院中,摸了摸尾指上的金色戒指,笑着唤了句:“求千金。”   金粉落了满地,戒指化成了人形,男子三十出头,精明猴瘦,一双眼瞧着分外凌厉,身上穿得绫罗绸缎,金银挂饰,头上金冠镶满了宝石,整个人于白日中发光。他身量不高,才到秦鹿眉尾的位置,许久不曾被叫出来,伸了个懒腰。   求千金两撇山羊胡分外喜感,歪着头弯起了双眼问了秦鹿一句:“秦姑奶奶有事?”   秦鹿其实没事儿,但梁妄不让她陪着,她只能找些事儿来做,于是道:“走,盘账去。”   求千金是八百多年的老鬼了,天赐王朝之前是西齐,西齐之前是晋国,晋国之前又是金宋朝,金宋朝才立国时也经历过打仗,每一个国家的成立必定是踏满了鲜血与尸体一步步走上来的,别人在战争中逃亡,求千金在战争中牟利。   他倒卖兵器、粮食、布匹,甚至帮军队做铠甲、帐篷、锅灶,他在各国的交界处建立商会,供还未打仗的各国往来,实则他自己从中牟利更多,偏偏别人打仗,他还倒卖消息,十多年战争下来,求千金身家富可敌十国。   金宋朝于战乱中得胜,急需银钱盖城池,安民心,求千金就是被盯上的一块肉,舍了九牛一毛的银钱打发金宋朝的皇帝,却引来了更大的灾祸,可敌十国的身家让金宋朝后来屹立三百余年,其中有两百年都是鼎盛富饶。   求千金死后魂魄无所依,受了大打击整日躲在戒指中不出来,与梁妄的师父见过的次数也寥寥无几,不过他有经商的头脑,只是欠缺个机会。后来梁妄成了道仙,他师父的五鬼戒指都留给了他,意外见了一次求千金,求千金得知自己易主,新主人是西齐的小王爷,西齐灭了后还落了西齐私藏的国库,于是便提了点儿兴趣说要帮梁妄打理。   平日里若没人叫他,他一年就出现一次,一次只出来一日,十二个时辰之后继续缩在戒指里,即便如此,梁妄手上西齐的国库一部分变卖成了天赐王朝的地界收租,商楼挣钱,一部分依旧躺在无人知晓的古墓中,偶尔去拿一两样东西,也够他们俩花上许多年。   西齐有钱,否则也不会兵败后逃了二十三年被北迹的人捉尽了,梁姓皇室死绝了才彻底灭国。   西齐之所以灭国,除了大势已去之外,也是因为库中多银钱,皇帝太昏庸所导致的。   求千金的嘴里有许多故事,都是他在世短短三十几年遇见的,那三十几年十多个国家分分合合打打杀杀,他见惯了风浪,几个百年才改朝换代这种事儿在他眼里并不精彩。   秦鹿喜欢听他那些故事,有时能找到共鸣,偶尔也会想起自己生前的事。   华灯初上,无有斋隔壁的家门前挂了好几个造型奇特的灯笼,金鱼、莲花尚算普通,还有六角花灯贴了精雕细琢的屏风,一面一图,栩栩如生。   因为秦鹿与隔壁那家小孩儿玩儿的不错,小孩儿晚间还拿了个圆滚滚的灯笼送给她,得了秦鹿从书房偷拿的一根笔。   那笔反正梁妄也不稀罕用,她更不爱写字,书房笔多如牛毛,少一根也发现不了。   金珠城每年惊蛰之后都有花灯节,因为这个时候海上渐暖,满城都是外来商旅,各国都有,城中满是异域男女,这些人大多会在金珠城内待两个月,立夏后带足了商船的东西再离开。   也有一些商人不留在金珠城,往天赐王朝深处走去,自己寻些好物的,没了中间差价,能便宜许多,回头带出海,还能赚更多。   但对于他们来说如此风险更大,金珠城外绕了几座连绵的山,山上有山匪,因为山高皇帝远,这里虽是天赐王朝的国界内,燕京的人却也管不着,这些山匪不抢天赐王朝的人,专抢那些往来的异国商旅,故而当地官员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碰见了才会出手制止。   花灯节只有惊蛰后的两天,为了摆足天赐王朝的面子,许多有钱的贵重玩意儿这个时候都会摆到面上来卖,两天之后便归于平静,城中异国人渐多,也就有其他热闹了。   秦鹿再等来金风川的消息时,正是花灯节那日,金风川约在晚间辰时相见,那点儿心思丝毫没掩藏,就差直白地让来传话的仆人说,他们家主子约秦鹿逛花灯呢。   金家的仆人除了带话,还给秦鹿带了一样东西,精巧的银边锦盒里头搁着一根金步摇,恐怕是看她平日里不爱打扮,一直都只戴着根银簪,所以特地买来送与秦鹿的。   金步摇款式好看,若是换做平时,秦鹿喜欢,要是梁妄送给她,她能高兴好几年,日日见了日日佩戴,不过金风川给的……秦鹿推还了回去,道句:“无福消受。”   仆人为难,秦鹿才说:“与金老板说一声,辰时我会去风满堂赴约,不过我会带我家主人一道去,叮嘱一句,让他千万别在我家主人面前乱说话,否则我一定会踹断他的腿。”   无有斋的大门嘭地一声关上,仆人捧着金步摇进退两难,最后还是将金风川的一番心意带回了金府。   知晓人走了,秦鹿才朝院内走,梁妄正理着蓝袍的袖摆,一副要出门前精心打扮的样子,漫不经心地问了句:“离了金珠城,你可想好了要去哪儿?”   “我们……去南郡好吗?”秦鹿想了想,才问。   梁妄目光没抬,风中安静,然后他点了点头道:“好。”   秦鹿是生在南郡,识梁妄在南郡,也死在南郡的,不过她还记着南郡的蜜枣甜水儿,两年前解决了周家供祖一事后回轩城的途中经过南郡,梁妄带她喝过,很甜,很好喝。 第49章 燕京旧事:四   金家仆人捧着装了金步摇的盒子回了金府, 然后送到了金风川的房中,原封不动。   金风川料到了秦鹿不会收, 所以这金步摇被他随意放在桌上,正好刚去表小姐严玥房中的金夫人回来,瞧见桌上的金步摇甚是喜欢,眉眼含笑问了金风川一句:“夫君买回来送我的?”   金风川弯眸一笑:“夫人喜欢就好。”   金夫人将金步摇收起来,坐在金风川对面道:“夫君还从未见过我妹严玥吧?”   金风川挑眉,严玥入住金府三日, 身体好了许多,大夫也说没什么问题了,只是病气过给了金风川的长子金祺, 金祺现在还每日躺在床上咳嗽,也是大夫用药养着的, 好些大夫出外寻珍贵药材去了。   提起严玥,金风川不乐意听, 不过见金夫人温顺卑微的模样,他也不好说狠话。   金夫人道:“严玥从小身子就不好, 此番来金珠城也是实在无法了,她爹娘是当地小官, 九品而已,矜矜业业两袖清风,却被突然降至乾江都的大官盖了顶贪赃枉法的帽子,她爹娘正在找旧年燕京城里的相熟之人,托关系看看能否摆平呢。”   “贪赃枉法就该定罪啊。”金风川听了觉得不痛不痒。   金夫人说:“我那姨娘姨父我怎会不知?真是良心好官, 当地百姓都赞颂有加,那乾江都的大官无非是看中了严玥长得好,想逼姨娘姨父将严玥送给他当妾,他都已经年过半百了,府中又有秦楼楚馆的美婢多人,严玥入他府上,便是毁了一生了。”   金风川伸手掏了掏耳朵,算是听明白过来了:“所以她爹娘还未解决麻烦,就先不管不顾,把她送到金珠城来避难了对吧?”   “夫君说她病好了就要她回去,她这般回去若被羞辱,怕是活不成的,夫君……我知你心疼祺儿,我也心疼,可祺儿生病严玥也非有意,她心中自责,但更害怕回去,夫君要送她走,无非是送她去死啊……”金夫人说着,抬起绣帕擦了擦眼角的泪。   她本就是江南水乡养出来的碧玉人儿,柔若拂柳,稍许难过的事都能红眼眶,更何况严玥是她从小看到大的表妹,以前身体不太好,还养在她家中,陪了她好几年。   “我出嫁时,就她哭得最凶,那时她才十一岁,是我带着长大的,她爹娘本有意给她定一门亲,男方那边都看好了,谁想到会在这档口出这等事。”金夫人将头轻轻靠在了金风川的肩上,软着声音问了句:“夫君便留她一段时日,等我姨父那边事情了了,再叫她回去吧,便当是让她陪陪我。”   大夫都说严玥的病好了,那便不会再传病给别人,金风川伸手拍了拍金夫人的肩膀,想起自己夫人是真真的水做的,不依就能哭三天三夜不带歇的,于是好生劝道:“行了,你都这般说了便让她住下,但不许她再接触祺儿与景儿。”   “夫君真好。”金夫人破涕为笑,一双明目痴痴地望着金风川,看得金风川有些心虚,他挪开视线,想问问金夫人纳妾的事儿,虽说秦鹿还未松口答应,但仆人来报她今晚会带她主人赴约。   金风川在心里估了个底,三百两黄金的千年墨他都能送出,再加五倍,他也不会嫌多的。   不过金风川还没开口,金夫人倒说:“表妹她第一回来金珠城,还没来得及看看这处呢,刚好今个儿花灯节,我们陪着她走走如何?”   “夫人自己带她去吧,我晚些还有单生意要做。”金风川说,金夫人有些失望:“很重要吗?”   “最少也得……一千五百两黄金吧。”金风川说罢,金夫人才一惊:“那还是生意重要,等会儿用了晚饭,我与馨依陪她一起转转吧。”   陆馨依是金风川的侧夫人,金夫人当年主动要纳的,陆馨依是金珠城中一个珍珠店老板的女儿,长得很灵动,身型略微圆润,不过胜在乖巧,金风川与陆馨依只有过几次眉来眼去,他看过陆馨依几眼,觉得她长得顺眼,金夫人刚产子身体又不好,大夫说要养几个月,她便自作主张,主动提给金风川纳妾了。   再后来那个妾室因为曾救过金风川,金夫人对她也感激,只是不是一国的人,难免话不多,但相处也是极好,从未有过争执。   陆馨依能给金风川当侧夫人也是顶有面子,故而与金夫人也交好,两人情如姐妹,看得金风川还以为所有人家后院的女人们都如他家这般和谐。   所以他料想着等秦鹿进了金府,应当也是如此。   秦鹿与梁妄一同出门,还带着天音一起,秦鹿怀中抱着金笼,昂起头看着满街市上挂着的各色灯笼,这处比起轩城或其他地方办的花灯节都更为精彩,因为花灯的种类很多,还有他国的琉璃花灯,烛心点燃,五光十色。   红黄的灯笼挂了满街,商铺与商铺之间用彩带串着,上头的灯笼随风轻轻摇晃,将一条条街市都照得分外明亮,恍若白昼。   今年与去年不同,去年的惊蛰时分金珠城还在飘雪,春来却未化,春风吹不消冬寒,往来的商旅迟了两个月,花灯节只有金珠城内自己的人在热闹。   往来众人发色各异,肤色各异,秦鹿还能瞧见浑身黝黑的人,头发棕卷,五官很大,长得不好看,但身量高,很壮实。   还有一些穿着怪异的白皮人,秦鹿仔细看了一眼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人,那人与梁妄皮肤颜色又不同,虽都是白皮的,不过那人皮肤不好,没梁妄的细腻。   秦鹿比对了一路,走路也慢了许多,因为街市上人多,两边摆摊上卖的东西也多,堆积在路边叫路窄了一半,吆喝声不断,每个人几乎都是蹭着彼此的肩膀过去的。   梁妄不喜欢被人碰,一直往秦鹿那边贴,他也没料到今年的花灯节与往年人数差这么多,此处距离风满堂还有两条街,前头突然哄闹了起来,一道火光窜上了天空,刹那消失,似是有人在卖艺表演。   火煋如星火,纷乱地砸在了地面,看热闹的人都往后退了许多步,一层接着一层,挤在一堆,到了秦鹿这儿便走不动路了。   梁妄觉得气闷,于是对秦鹿道:“天音给我。”   天音被秦鹿抱在怀中好好护着,她把天音给了梁妄,又听见他道:“不凑这个热闹了,我们从另一条街上走。”   秦鹿道好。   这边杂技多,看的人也多,小巷的另一头人少了一些,大多是卖吃的或是一些零碎的小东西,不太入商人的眼。   秦鹿跟着梁妄挤出了人群,又准备从巷子口进去,还没入巷子便见不远处的一个摊位上卖了一样东西,西齐曾放在国库内一百多年,距离今日已近三百年的翡翠麒麟镇纸。   这东西挺有意义的,一是黄金有价玉无价,这款翡翠纹路浑然天成,云纹涛涛,麒麟几乎未经什么雕刻便自动成型,梁妄出生那日,天相降了麒麟祥瑞,加上梁妄字好,镇纸适用,这东西还是从他们手中卖出去的,如今兜转近一百年居然还在,而且一对没有磕碰,完好无损。   梁妄当时没打算卖,他那时看道书入迷,饭都不吃,更没管过西齐的国库里有什么,秦鹿与求千金两人专挑好物变卖了许多银钱作为平日奢侈花销,镇纸卖出去后梁妄只说了句可惜,也未责备。   但那句可惜,秦鹿一直记着呢。   没碰到便罢了,碰到了就一定得买回来!   她往那摊位上走几步才想起来梁妄,回头看去,人已经不在巷子口了,小巷人多,转眼两人便散,秦鹿又去了巷子口左右看了几眼,也没瞧见梁妄,反而在人群中看见阔步走来,目光灼灼盯着她笑的金风川。   金风川身后跟着好几个仆人,在他见到秦鹿后又挥手让仆人走开,秦鹿没见到梁妄,瞧见金风川也行,还没等金风川走到她跟前,她便率先迎了过去,这一举动叫金风川挺高兴,手上折扇挥得更欢。   “秦姑娘。”才只一开口,金风川就被秦鹿拉着往边上走了,秦鹿道:“我看见了一样东西,必须得买,手上银钱不够,先借你的,等会儿见了我家主人,一并还你。”   金风川望着她牵着自己手腕的手,笑意更浓,直到秦鹿将他带到了摊位边儿,金风川第一眼就看见了那翡翠麒麟镇纸,果然,秦鹿要买的也是那个。   翡翠麒麟镇纸要价不菲,卖的就是它未经雕刻自然成型的价,世人信祥瑞,浑然天成的反而昂贵,对方一口开价惊了秦鹿一把。   秦鹿道:“当初我卖出去……也不够你说的十分之一二啊。”   她卖这麒麟镇纸时,天赐王朝刚成立不久,富贵人几乎难找,愿意花钱买这个的更是寥寥无几,当时的价格自然不能比如今。   那卖麒麟镇纸的人认得金风川,见金风川的手搭在了秦鹿的肩上笑,他便想卖金风川个面子,于是压低了价格,金风川知晓行情,也没说贵,便让那卖麒麟镇纸的人明个儿去金府结钱。   那人高高兴兴把镇纸包起来给了秦鹿,秦鹿还觉得肉疼,一下花了这些钱去,也不知梁妄还记不记得这镇纸。   金风川笑着说:“秦姑娘挺有眼光的。”   秦鹿刚想回话,抬头看向金风川时,余光却在人群中匆匆一瞥见了个人,她不知是否是自己眼花,当下便脸色苍白,唇色都一瞬褪去,捧着镇纸的双手微微颤抖,浑身僵着不能动。   秦鹿的变化太过明显,金风川吓了一跳,还以为她见了谁,回头看去,只瞧街市上人来人往,谁的脸都很普通,也未看见穿着华贵的,没什么特殊。   秦鹿却忘了呼吸,眉心紧皱,右手慢慢抬起摸上了自己的脸,甚至连心跳声都能在这般吵闹的人群中显得分外清晰。   噗通、噗通。   那是她还存活的假象。   所有味觉、感知,不过是这具身体带来的一切感受,没了身体,她只是孤魂一缕,如其他鬼魂一般,常人看不见,她也碰不着。   时间一久,不经提醒,她也要渐渐以为,这具身体就是她的了。   然而方才那一眼,仿佛将她从身体中生生剥离,时光倒流,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某一天,大雪纷飞,狂风刮起了板车上的草席帘,她第一眼看见陈瑶,那时陈瑶死了几日,早就褪去了血色,如同被冰封的美人,温婉娴静,唇角都是微微扬着的。   之后的许多年,秦鹿都不怎么敢照镜子,她怕从镜子里看见另一个人,也怕自己将活成另一个人。   这些年,她想起陈瑶的次数少了,来了金珠城后,甚至都没再记起过一次。   所以那一眼不会是蓦然闪过的错觉。   人群散去,那人再度出现,遥遥站立,被人护着,浅笑嫣然,是秦鹿想象中的,她若活着的模样。   “咦?”金风川也看见了,他先看见的是他夫人,而后才瞧见被她夫人牵着手,新奇弯腰看向花灯的陌生女子,然后他心下大震,回头朝秦鹿望去,再望向那人。   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相像的两张脸。 第50章 燕京旧事:五   金风川与金夫人之间距离太远, 并未来得及打个招呼,金夫人便拉着那与秦鹿分外相似的女子在街口朝街道的另一边去了, 还替她买了个蝴蝶花灯。   金风川猜测那个女子的身份,金夫人身边有两个人,跟在后头的那个是金风川的侧夫人陆馨依,两人身后还有随身伺候的丫鬟,金夫人白日才说用完晚饭后要带她表妹严玥出来转转花灯会,恐怕被她牵着的女子便是严玥了。   这般一想, 金风川又有些懊恼,严玥三日前便到了金府,他却从未想过要去看看这个表小姐长什么模样, 方才那一眼虽很远,但金风川能认出, 严玥与秦鹿至少有八成相似。   两人唯二不同的,一是严玥与其表姐金夫人一般温柔婉约, 笑时掩嘴,行时不露脚尖, 说话恐怕也是温吞柔软,秦鹿比之, 更为活泼大胆,从不顾及形象。   二便是严玥的穿着打扮,她穿的是水色广袖留仙裙,衣服上绣了茉莉花,水纹衣领, 刚买的珍珠簪就戴在头上,分外契合,秦鹿便不爱那些过于女子的装扮,虽是一身墨绿长裙,但双修却是束袖,深绿的带子在袖摆打了个结,衣服上也是如墨染一般渐变,没有任何花纹坠饰。   金风川古怪地问了句:“秦姑娘可是乾江都的人?”   他听他夫人说,她姨母嫁给姨父时,她的姨父并不有钱,还是后来考取了功名才在乾江都得了个九品官位,莫非是家中落魄时,卖了个女儿出来给人家当下人?   金风川的念头刚起,秦鹿就将买的麒麟镇纸塞在了他的手中,目光炙热且焦急地盯着方才金夫人与严玥离开的方向,阔步想要穿过人群跟上去。   金风川哎了一声,更加确定了心中所想,等会儿该不会来个认亲吧?   秦鹿推开人群往前走,她不知自己要追什么,只是这近百年来她从未再遇到过与她长得相似之人。   世间有轮回,她知道的,人死之后魂魄归天,再从轮回井中重生,若是心中有放不下的执念,重生之后的人身上会带着那样执念再次降世,有的是一块胎记,有的是一样偏执喜爱的物件。   她曾遇到过双生姐妹并蒂而生,是前世两人为对方而死,即便转世轮回也要抱在一起。   她也遇到过一男子爱疯了花朵,是因为他前世所爱离世时说过转世将为一株花,一棵草,不再尝爱情之痛。   但她不再有过陈瑶的消息,即便她从未刻意去寻,但秦鹿总想着,梁妄还在世,陈瑶若转世投胎,恐怕留有会对梁妄的一丝偏执,总有一天会再回到他的身边的。   或许今日,就是那日。   不是天涯海角之隔,万里山河之阻,他们之间只隔着一条街道,一通窄巷,几十个走马观花的行人,他们终会再见的。   秦鹿说不清自己这般焦急地找过去是为了什么,是为了阻止,还是为了确认?   她走到了方才金夫人就站着的地方,看见了街边的小摊上卖了许多女子东西,被买走的蝴蝶花灯边上挂着一张丝帕,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有注定,那丝帕上绣着的是梁妄最爱的山丁子,他说这花开时繁若梨花胜如雪,落时相思红豆点满稍,雅俗皆有。   秦鹿又一次愣住了,脸色煞白地盯着那方手帕,看了许久金风川才跟上来,他以为秦鹿喜欢手帕,于是掏钱买下送给她了,秦鹿却捏着手帕,看向上面绣的两株山丁子的枝丫,对金风川道:“我们今日还是不买墨了。”   “怎么了?你家主人买不起啊?”金风川与她打趣:“墨块我也没带来,便知道这世上也非谁人都舍得花这些银钱的。”   秦鹿忽而苦笑,嘴角勾起的弧度不含半丝高兴,那表情居然比哭还难看。   她怕今日若金风川脑子不好对梁妄提出要赎她,梁妄会真的答应。   她宁可两个多月前便与梁妄离开,早早出了金珠城。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时间尚算早,这些人大多是在家中用了晚饭出来凑热闹的,还有的带着小孩儿沿街奔跑,两下小孩儿窜没了影子,妇人男人跟在后头直喊,捉到了孩子又舍不得打。   梁妄就站在街角一处,这里没有摆摊的也没有杂耍的,勉强露出两块砖的清净地儿,看这么多人的阵势,恐怕不挤一挤是去不了风满堂了。   他手中高高地提着鸟笼,眉心微皱,眼睛时不时朝巷子口望去,也没见秦鹿跟过来。   方才疏忽,眨眼的功夫就被人顺着挤到了街这边,梁妄等了好些时候也没等到秦鹿,但见那巷子口人来人往,还有汗涔涔运货的男人穿着大褂来回奔波,他也懒得过去免得沾了一身,于是就这么立在路边上等着。   不知哪儿来了个舞龙的,十几个人抬着纸龙在街市上转圈,众人立刻围了过去,甚至街道另外一边的人瞧见也要过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着光,还有人跟在后头打鼓点,一个纸团包成了明珠,本是一条龙正在戏耍,街市的另一边又冲出来了一条龙。   双龙戏珠于人群中展开,热闹的声音哄成一团,梁妄心里想了两句脏话,去他的千年墨,他现在就想远离人群,让耳根清静清静,然后扯着秦鹿那丫头的脸回无有斋,好好数落她不知道跟紧自己。   天音见了火光,不耐烦地在金笼里扑扇着翅膀,梁妄伸手进去安抚了会儿,又听见人群中传来了小孩儿的啼哭声。   不知哪个人进了人群,倒了好几个人,周围的人纷纷朝那边看去,被挤在人群中蹲在地上护着正哭的小孩儿的女子,头发早就散乱,一双眼惊慌无措又满是恳求地看向周围,她的四周还有行人,根本站不起来,这般吵闹,便是说话也无人听见。   梁妄朝那边看去,正看见了人群中一双熟悉的眼,视线对上,他立刻皱眉,掀开还想从他面前穿过的男人,梁妄大步走过去,伸手入了人群抓着对方的手腕,直接把人从人群里给拉了出来。   “就知道乱跑,这处乱糟糟的,爷没心情了,回家!”梁妄把人拽到了一边,分了街角空荡的一个石头块给对方站在了里侧,自己背对着行人拦在了路边,还看向被一同拉出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只有五、六岁,鼻涕眼泪爬了一脸,恐怕是与家里人走失了。   那小孩儿还在哭,梁妄听了烦,没耐心道:“闭嘴!再哭将你丢回去!”   小孩儿止了哭声,缩着肩膀不敢说话,一双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梁妄,梁妄单手揉了揉眉尾,却听见站在里侧的人道:“这、这位公子……小孩子不能这般吓唬的,否则他会以为你……”   否则他会以为你是坏人。   此话还未说完,严玥便见那银发男人猛地抬眸朝她看来,他的双眼很漂亮,丹凤眼中瞳色极深,映着这处灯火,像是将漫天星河都给包裹在其中,他剑眉紧皱,薄唇微张,一刹的震惊无法言说,竟愣愣地望着她过了许久。   严玥被对方看得不好意思,于是低下头,将小孩儿拉到自己的身边安抚:“别哭,姐姐陪你在这儿等家里人好吗?”   她声音温柔,带着足以诱哄人的清甜,说完又莞尔一笑给了小孩儿安慰,也不嫌对方脏,牵着手道:“姐姐也与家人走散了呢,我们一样,你看姐姐不哭,你也别哭了。”   小孩儿讷讷地点头,另一只手上还攥着脏了的糖葫芦。   梁妄朝后退了一步,眼中一切仿若定格,而身后的行人却若纷纷的流水,快到模糊。   不是秦鹿。   可眉眼,身形,相貌,声音,还有她说话的语气,却与那人别无一二。   “王爷,我死后,请你将我的尸首带回良川。昔日梁王府前有一株山丁子,你说你最爱它的花,开时繁茂,你也最爱它的果,相思压枝,便将我葬在那棵树下,如有来生,我还想与你相遇。”   说这话的人,是陈瑶。   当时她两剑入身,一件刺破了心脏,一剑贯穿了腹部,那两剑是当时北迹兵刺下的,便是华佗在世也无回天之力,她必死无疑。   一瞬闪过脑海中模糊的记忆,叫梁妄渐渐失神,严玥被他盯到手足无措,于是抬眸小心翼翼地看向他。   这世上的轮回转世,并不都带着不可抗力的缘分,只是有的人一世不够,心愿未了,再活一世,为了一偿心愿,或如愿,或解脱。   “严玥!”金夫人隔着半条街,使唤金家的仆人将人群分开,这才与陆馨依焦急忙慌地跑过来,金夫人担忧地拉着严玥的手,又气恼她:“不过是个蝴蝶灯被撞入人群了,你怎么还非要挤进去呢?太危险了。”   金夫人提起,严玥才想起来:“哎呀!我的灯……”   她初入人群的确是为了灯,但她瞧见人群中还有个小孩儿站着哭,他那高度还不到人腰,哭声几乎淹没在鼓声中,危险得很,所以严玥也没想那么多,就抱着小孩儿想要挣脱出来。   还好……   严玥朝梁妄看去,这才察觉自己失礼:“一时糊涂,竟然忘了公子方才出手相助了,小女子严玥,多谢公子了。”   金夫人朝梁妄看去,先是愣了一会儿,才问:“这位公子是哪国人?”   梁妄回神,竟在回忆的长河中一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了,他没看向金夫人,只盯着严玥看了好一会儿,直到严玥的双颊渐渐绯红,他才冷着一张脸,提着金笼转身离开了这处。   严玥眨了眨眼,有些奇怪,金夫人也道了句:“他怕是听不懂我们说话吧。”   严玥摇头:“不,他是天赐的人,他方才开口说话了。”   虽然口气不太好,不过那么多人从街边走过不知伸以援手,反而是他一眼看见便立刻过来,严玥心想,这人一定是面冷心热,其实是温柔的。   双龙戏珠还在街头玩耍,人群跟着两条纸龙朝另一边走去,这边的街便稍稍空了些,欢闹声随着双龙从街头去了另一条街道,忽然挤来的人群撞了街边不少人。   秦鹿丢了手中的丝帕,也不知是对金风川说的还是与自己说的:“我不喜欢山丁子。”   “我也不喜欢,花也不艳,不怎香,果子又小,不怎甜。”金风川尽量往秦鹿高兴的方向说,却没想到反被秦鹿瞪了一眼:“你懂什么草木风雅?还不是与我一样,俗人一个。”   被金风川贬了梁妄喜欢的山丁子,秦鹿不太高兴,可她也觉得自己过于矛盾,于是拿回了金风川手中的麒麟镇纸,低声说了句:“金老板,这镇纸的钱我明日会送到你府上的。”   “不用不用,也不太贵,送你都成。”金风川三百两黄金都送了,这区区几百两白银,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两人正准备走,正好一个举着火把为舞龙照路的男人不查,一下撞在了秦鹿的肩上,秦鹿脚下踉跄没站稳,膝盖撞上了一旁摆摊的矮桌角,疼得厉害。   金风川连忙将她扶住,一手抓着手臂,一手搂着腰,掌心下柔软腰肢盈盈一握,金风川不自觉嘴角挂着笑,占了点儿便宜心里也能乐半天,如此还不忘调笑一句:“前几日你踹我时我骗家里人说是撞桌角,今日你还真的撞桌角了,你看咱俩多相配,回去与你家主人说说,让我赎你吧。”   秦鹿察觉到对方的手在自己腰上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于是眉头一皱,正准备用手肘撞他,还未有举动,便听见不远处一声:“秦鹿!”   梁妄站在他们方才分别的巷子口,手中天音不安分地乱跳,他那张脸冷得几乎能冰冻十里。 第51章 燕京旧事:六   秦鹿见到梁妄, 直接伸手推开了金风川,金风川险些没站稳, 无奈开口:“小祖宗,我腿可才刚好呢,你下手好歹轻点儿啊。”   称谓太不正经,秦鹿听得有些慌,只是这回她连瞪都没瞪金风川,而是直接朝梁妄走了过去, 带着点儿小跑,等走到跟前了她才道:“主人,您方才去哪儿了?我刚在那个摊位上瞧见了这个, 一转头就没见你……”   秦鹿还未说完,梁妄便打断了她的话:“明知人多还乱跑, 回去领罚。”   秦鹿还想解释:“我不是有意没跟上的,您看这翡翠麒麟镇纸, 我方才是看见这个才一时疏忽了。”   “又不是多好的物件,买来做什么?”梁妄只瞥了一眼, 虽说这翡翠上的纹路稀有,但并不是世间难寻, 世上更高价的东西多得是,梁妄的书房内躺了许多都在积灰,一对翡翠镇纸,显得普通。   这话说得,秦鹿不知如何接, 她心里知晓梁妄是忘了这东西了,又不免觉得自己过于自作多情了些,一直以来总是如此,他不在意的,她却总时时刻刻放在心上。   一瞬淡了热情,秦鹿垂着手不再捧那一对镇纸,但想起来这钱还是金风川付的,于是低声道:“我找金老板借钱买的,四百二十两,得还……”   金风川走来时不快不慢,手中折扇晃着风,若是白日必然冷,但今晚周围人多燥闷,金风川的扇子得了耍帅的机会,可劲儿地在人跟前显露。   他那扇子造价不贵,但上面提的字却是名家手笔,真正的古董,至少得有四百年,却被他这般随意使用。   其实金风川不通文墨,商人嘛,就是钻到了钱眼子里的,附庸风雅什么的做不来,但他知道人人都赞这把扇子,供在府中台上观赏,但他就拿来用,这才显得自己财大气粗。   金风川来时几步已经在打量梁妄了,两人身高相比梁妄稍稍高些许,梁妄一身宽大的蓝袍遮挡了身形,不过从双肩与露出的手腕来看,金风川比梁妄壮实许多。   梁妄肤白,发色也白,浑身上下如雪剔透,洗尽了颜色,一双眼却漆黑,丹凤眼眼尾勾起,多了几分摄魂夺魄的妖媚感来,剑眉入鬓,鼻挺唇薄,一看便是惹桃花的相。   金风川抬眉,不得不承认,秦鹿她主人长得的确是有模有样的,但比起有钱,他还不想落了下风,于是手中扇子挥得更用力,希望对方有些眼力见儿,认出他手中这件不是凡物。   梁妄自然瞧见了,只是银扇易变色,需细细维护,这把扇子时间悠久,纸张保存不了多少年,用之浪费,却不如养之更贵,于是金风川在他眼中就落得一个‘俗’字。   “这位公子如何称呼啊?”金风川率先打了招呼。   梁妄没开口,下巴都没低下来再多瞥他一眼,秦鹿代为介绍:“这是我家主人,姓梁。”   “梁老板。”金风川笑眯眯地对秦鹿抬了一下眉毛,然后吩咐不远处站着的仆人沿着街道边上开一条小路,让他们几人快速通过,去风满堂坐下好好说话。   梁妄刚抬脚要走,秦鹿便扯着他的袖子道:“主人,那边人太多了,我们不去了吧。”   她眼神中有些慌乱无措,方才秦鹿亲眼见那女子朝另一条街走去,生怕对方还没离开,等会儿若被梁妄撞见了,她怕自己无地自容。   毕竟占了陈小姐身体的人,是她。   而陪在梁妄身边近百年的人,也是她。   “不是你说的要买千年墨?”金风川听见了,回头朝秦鹿看去,笑道:“况且我还有话要与你家主人说呢。”   秦鹿大约猜到了他又要说什么胡话,正准备开口,梁妄却嗤地笑了出来,扬起的嘴角只做了些微停顿,而后秦鹿的手臂便被梁妄拉着靠近了许多,几乎要贴到了他的身上。   她抬眸对上了梁妄的双眼,心里乱得如打鼓一般,梁妄抿嘴,定定地看了秦鹿许久,从眉目,到下巴,而后才说:“本王也想听听,他究竟有什么话要说。”   末了,梁妄又加了句:“原来这便是你说的朋友。”   “不是……”秦鹿想说,不是朋友,她与金风川并不交好,也不愿与他多接触,只是梁妄并未听进去这两个字。   今晚的忐忑,加重了许多,秦鹿所有的张扬与肆意,都被牢牢压住,一如喧闹人群中被关在金笼里的天音,惶惶难安。   风满堂内客人有不少,便是金风川来了,掌柜的也说句没地方坐了,梁妄进了风满堂内掌柜的才改了口,命人到楼上安排个雅间出来,原先在那雅间内喝茶的人也是个好说话的,正好也想出去转转,便提前离开了。   金风川见风满堂掌柜对梁妄殷勤,不免回头多看了对方几眼。   这雅间不是风满堂中最贵的,不过位处角落,虽见不到多少金珠城内的风景,却也避免了其他吵闹的人群。   雅间的门是一扇竹制屏风,外头还挂着一排珍珠帘子,竹制屏风上雕刻着一排排小字,斑竹纹路印在了浅浅浮雕的山水之上,显出几分古旧的斑驳感。   墙上一副远山近水,老叟垂钓图。   茶桌旁四个蒲团供人团坐,小炉上烧着热水,掌柜的特地将秦鹿留在这儿的羡阳明月拿出,一套茶具换了梁妄之前用的那个,又朝窗台边上放了一株水仙花,这个时节还能有水仙开也算不易。   水仙甜香冲着羡阳明月的微微苦涩,秦鹿将天音挂在一旁的金钩上,坐在茶桌旁开始为梁妄泡茶,只是她心中有事,故而做得也心不在焉。   金风川见状,笑道:“你还会泡茶呢?怎么请我喝了那么多次茶,也没为我泡过一次?”   梁妄低头看了一眼被秦鹿端到自己跟前的茶杯,问道:“她为何要替你泡茶?”   “梁老板不知道,秦姑娘也害羞,她应当还未与你说过我想纳她入府的事情吧?”金风川见秦鹿没给自己倒茶,于是动手为自己倒了一杯。   羡阳明月是冲泡茶,不适合久久地放在杯盏中,所以金风川先前喝的微苦,今日喝才觉得口有回甘。   梁妄哦了一声,突然扬起了一抹笑,只是眼底的凉意很浓,端起茶杯尝了一口茶后,他才说:“你不是第一个在我跟前开口要她的人,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金风川微微皱眉,又听梁妄说:“别说她不愿意,便是她愿意,我也不允许。”   “你……”金风川本想扬声,但想想又不妥,秦鹿自见了梁妄之后就变得分外安静,几乎都没怎么说过话了,与他平日所见大有不同,他若想真的得到秦鹿,还得顺着她主人的意思来。   于是金风川压下不悦,开口:“梁老板还没问我能出多少赎金呢。”   “金老板能出天上的鱼,水里的鸟吗?”梁妄这么一问,金风川更是不高兴了:“梁老板,做生意的总得切实际些,你说的这两样根本不存于世,叫我怎么去找?况且我听秦姑娘说你还想买千年墨,若我也以你所出条件为筹码交换二十四块千年墨砖,你能做到?”   梁妄略微歪着头,银发从肩头滑下,他双眉微挑:“又有何难呢?”   翻手时掌心躺了四枚铜钱,梁妄将这铜钱放在了桌面,铜钱纷纷竖起,像是长腿一般咕噜噜滚到了雅间的四个角落,立在了墙角上。   梁妄依旧气定神闲地坐着,不见人折,两朵水仙花从枝干上落下,顺着窗外的风飘到了梁妄的跟前。梁妄与金风川面前各有一杯茶水,两朵水仙花漂浮茶上,只见那水中忽而冒了一缕轻烟,金风川才睁大双眼,便瞧见自己碗中的水仙花成了一只指甲盖大的鸟儿。   那小鸟沉在水下,羽毛翠丽栩栩如生,摆动着尾羽正在茶水深处游走,双翅展开,竟然真成了水中的鸟儿。   梁妄那边,茶水中倒映着漂浮于空的鱼影,浑身银鳞黄顶的金鱼散开了牡丹花瓣一般的鱼尾,宽大的鱼尾如鸟雀的双翅,正在杯上茶水的热气中翻腾。   金风川见得惊了,正要伸手去碰,梁妄轻轻一个眨眼,鱼儿消失,小鸟也不见踪迹,房屋四角的铜钱重新滚回了他的掌心,窗台上的水仙花未经人摘,依旧鲜丽,两人面前的杯中茶金汤清澈,金风川跟前的凉了,梁妄那杯还是温热的。   “你……这……”金风川听过一些神乎其神的道法,可他从未见过,他实则不信鬼神。   “为商者一诺千金,金老板的二十四块千年墨砖何时给我?”梁妄问道。   金风川顿时憋住了气,他猛地朝秦鹿看去,心中更是为难,这二十四块千年墨砖价值连城,他就是卖也不会尽数卖了,况且他本就打算以此为饵,想纳秦鹿入府当小妾的。   秦鹿觉得金风川有些可怜,送了她四小块千年墨不说,刚才还花了几百两银子,现下因为梁妄设的一个障眼法,白白又输了二十四块千年墨砖,恐怕就是求千金,也不带这么占人便宜的。   不过秦鹿不会在梁妄跟前替金风川说好话,她若开口,倒霉的就是她。   梁妄见金风川久久不语,便笑了起来:“看来我府上秦鹿比不得二十四块千年墨砖,金老板能出的价,比我想象中低太多了。你富甲一方,这点儿小钱能挣得回来,但非出于真心赎人,又怎好意思当着我的面儿说要纳她为妾?无非是贪皮囊之美,享新奇之欢。”   金风川被梁妄说得哑口无言,在他心中,秦鹿的确还没高到那个价去。   “既然赎人之事谈不成,那便来谈谈买卖之事吧。”梁妄端起茶杯,更显得轻松自在:“二十四块千年墨砖,金老板开个价。”   “三十万两黄金。”金风川将墨块价格翻倍,也想让梁妄出出糗,却没想到梁妄点头:“买之可用几百年,不贵。”   金风川顿时被噎得不轻,这人居然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我再给你加个价。”梁妄单手轻轻点了一下茶桌桌面,秦鹿为他续茶,接着梁妄收了玩笑,正襟危坐道:“金府有邪祟,恐怕金老板家中小儿得病几日了吧?三十万两黄金加上救你府中孩子一命,二十四块千年墨,还请明日一早送至城西无有斋。”   金风川大震:“你如何知晓我府上有小孩儿生病?”   秦鹿难得见梁妄居然会主动揽事儿,于是道:“我家主人若开口,此事必然不小,我记得你有两个孩子,是哪个近日生了病?”   提起儿子,金风川也坐正了:“家中长子金祺,说是前几日我夫人从乾江都过来的表小姐路上染了病,两人见面过了病气给祺儿,那表小姐好了,祺儿却还一直病着。”   “玲珑六翅蝶,贪食昂贵药材,常附身于小儿身上,轻者大病一场,重者因故身亡。”梁妄道:“金老板身上的药味儿太浓了。”   金风川将腿伸出,拍了拍道:“那是因为我被这丫头踹过一脚,腿上还绑着药包呢。”   梁妄脸色又冷了下来,秦鹿道了句:“踹死也是活该。”   “我见梁老板也是个有大本事的,你若真能给三十万两黄金,救我祺儿一命,二十四快墨砖必能送到你的府上。”金风川撑着下巴一笑:“不过我还是觊觎你家这小丫头,梁老板如何阻止啊?”   “不阻止。”梁妄瞥了秦鹿一眼:“你也得不到。” 第52章 燕京旧事:七   从风满堂出来时, 天已经很暗了,夜空中连一颗星都没有, 金风川早一步离开,不是他不想待,是府中仆人说金祺的病情在晚间用完完饭后加重了,又吐了好些,大夫束手无策,让金风川回去看看。   梁妄没跟过去, 只说等明日金风川将千年墨送上,他再取三十万两黄金去他府上,顺便救他儿子一命。   金风川离开后, 梁妄也没在风满堂里坐多久,一壶茶泡完也就起身离开了。   秦鹿跟在他的身后, 热闹过后的街市显得凌乱,路边还有未来得及收拾的摊位, 灭了的或损坏的花灯堆在一起,还有一些彩带纸条让喧闹后的街市更显萧条。   天音立在笼中睡去, 秦鹿手上还拿着翡翠麒麟镇纸,梁妄在前头走着, 一路上没放慢过脚步,秦鹿的腿没他那么长,毕恭毕敬跟得不太轻松。   等快到无有斋了,梁妄才突然停下了脚步,秦鹿与他保持着距离, 没撞上去,她也没那么笨,跟着梁妄这么多年,他什么心情一眼就能看穿了,无需猜测,这个时候只要老老实实地认错即可。   “主人,我错了。”秦鹿说。   “错哪儿了?”梁妄问她。   秦鹿想了想,开口:“我不该诓骗主人说我与金老板是朋友,实则我和他也不熟。”   随后又想到了一个:“我不该为了麒麟镇纸乱花钱。”   “你不该让他碰你。”梁妄突然道,又转过身面向秦鹿。   弯月隐入了云中,光却透了出来,街角的巷子里有一盏未灭的灯,藏在风吹不到的地方,渐渐就将灯笼纸烧穿,火苗在画了兰花的纸上蔓延,而梁妄的眼中除了秦鹿的倒影,似乎还有火光正在跳跃。   纯白羽睫扇了一下,视线挪开,梁妄眉心皱着:“你当他是谁?你又当你自己是谁?金风川家中有妻有妾有子,怎会对你真心?你明知他对你图谋不轨,还频频与他来往,你把自己放在哪儿了?”   别人的轻视,或许是他无知,金风川不知秦鹿的好,以为秦鹿挂着个下人的身份便觉得给秦鹿一个妾室的身份是抬举她了,但人要知己贵,若自己都轻贱自己,就不会被任何人放在心上。   他气恼秦鹿,是因为秦鹿居然明知如此,还与他相处,甚至……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搂搂抱抱。   这股气恼中,带着轻易便能察觉的酸涩,看了碍眼,烦躁。   秦鹿以为他又要说老一套的话,什么她的身体不是她的,不可以陈小姐的身体与其他男人过于熟悉,不可触碰,更别谈拥抱。   若放在平日里,她心里难受,但只要梁妄对她稍稍好一些她就会将这些抛诸脑后,因为这世上已经没有陈小姐了,但今日不同。她亲眼瞧见了,这世间虽有巧合,远在千里之外毫无血缘的两个人却有极度相似的容貌也不是没有过,可她看得出来,那人就是陈瑶。   是陈瑶的转世,是她放不下的执念,让她又一次活成了上一世的样子。   秦鹿以为,自己就像是金风川送的字画,再像,也是赝品,而赝品是入不了梁妄的眼的。   过长时间的沉默,让街道这处安静得出奇,巷中有风穿过,呼呼几声,扬起了秦鹿的衣摆与发梢,吹乱了梁妄的银发,吹动了他的袖袍。   “还是说……你喜欢他?”梁妄摸不准女子的心事,他从未想过去了解秦鹿,因为她的所有情绪都会写在脸上,高兴难过,恼怒羞涩,曾经都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也有例外,譬如现在,他看出了秦鹿兴致不高,可他看不出理由。   “真愿意给他当妾?”梁妄见秦鹿不说话,便当是默认,于是又问了一遍。   秦鹿违逆真心地问了句:“若我真的想给金风川当妾,主人会怎么做?”   梁妄一怔,没料到会得来秦鹿这样的回答,他心中突然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不甘与不真切感,他双眉轻皱,丹凤眼微微眯起,浑身上下的寒意几乎要将人冻伤。   “你与本王并未签下任何契状,照理来说,自然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想给谁当小妾都一样。”梁妄说着,秦鹿的眼眶就红了,她垂着头看向一直用指甲扣着麒麟镇纸一角的手,呼吸都停了。   “但若你真敢去,本王会叫金风川此生忧苦,后悔认识了你。”梁妄说罢,又抬手捏着秦鹿的下巴让她抬头看向自己,对上了通红的一双眼,梁妄忽而又有些不忍心:“你当真喜欢他?”   “我又不傻,为何要喜欢他?我喜欢谁,主人自己心里分明清楚。”秦鹿说完,又将怀中的麒麟镇纸扔到了梁妄的手上:“这是你的东西!我卖的时候你说可惜,现在买回来却完全不记得了,所以说到底可惜什么?反正也不特殊,平白多说一句感叹,让人记了许久!”   梁妄细长的手指握着两个镇纸,低头看了一眼,实在难从记忆中寻到与这镇纸相关的点滴,但若是秦鹿卖出去的应当已经过去了至少五十年以上,近五十年来因为有求千金的经商之道,梁妄藏的西齐国库中钱财越来越多,他们再没卖出过一样东西。   “我找金风川,是因为知他有千年墨,我买千年墨,也是因为你自己平日里用惯了,那一日突然就收起来不用,最后一块都所剩无多,我知你舍不得,才想着去找些回来的。”秦鹿越说越觉得委屈:“我费尽心机讨你欢心,你还要误会我与其他人不清不楚,我知这身体是陈小姐的,不会乱来,不会叫人占了便宜,不会损了陈小姐的名声,你总该相信我!”   秦鹿险些脱口而出:我今日见到陈小姐了。   但那句话卡在喉咙里,便是这般冲动,也没敢说出口,于是她抿嘴,将这句话当做秘密吞下,想着不解气,于是对着梁妄的脚猛踩了一下:“你真难伺候!”   说完这话,秦鹿便朝无有斋的方向跑去了。   梁妄一手提着鸟笼,一手拿着镇纸,方才秦鹿说了一堆他才理清楚,那人便走了,他有些无奈,分明是该他生气的,说着说着,反而将秦鹿给气跑了。   “你站住!”梁妄对着秦鹿的背影开口,别说,这对镇纸还不轻。   秦鹿道:“你罚我吧,反正我不想理你了!”   “你!”梁妄觉得有些好气又好笑,他就知道总有这一天,他拿不住秦鹿,这丫头还能把他拿得死死的,现在便你啊我的了,要不了多久,便能直呼他名讳。   太久不罚,野了,可若真罚,又觉得她可怜。   他们都是世间孤零零的存在,无亲人,无好友,亦无所定居。   “你不停下,好歹慢些!”梁妄无奈,叹了口气,摇头道:“本王怕黑。”   秦鹿远远听见这话,简直要气笑了,心里想最好是有鬼吓一吓他,气人的时候一绝,哄人的时候什么鬼话都能说得出口,也不知他自己在哪儿得的不痛快,拐弯抹角欺负完金风川,还要阴阳怪气地质问她。   秦鹿走得比梁妄快,饶是梁妄厚脸皮地说自己怕黑,秦鹿也没有等他的意思,街头消失之后等梁妄回到无有斋,却见门前挂了一盏灯笼,是隔壁小孩儿送的那个,走时门上没挂,回来时挂上,便是她提前一步特地点上,给梁妄照明的。   推门而入,过了两个院子,秦鹿的房间点着灯,她还没睡,坐在桌边的身影细微的举动偶尔投在窗纸上。   梁妄看着花窗上的剪影,目光沉了沉,忽而想起来今日在繁闹街市上碰见的女子,对方的笑容似乎还留在梁妄的记忆中,很深,很难抹去,偶尔会与记忆深处的人重叠,只是一个是前世之身,一个是后世之魂。   “本王又何时说过,你是陈瑶了……”梁妄对着秦鹿的房间嘀咕了一声,总之今日心里不太痛快,于是将天音放在书房,镇纸却带回了自己的房中。   秦鹿躺至半夜,却被梦中所见惊醒,藏在记忆深处近百年的画面突然变得分外细致,年少不知事时,她就追逐过梁妄了,远远地追过三次,然而都与他擦肩而过。   大梦初醒,难分古今,秦鹿恍恍惚惚醒来倒杯水,路过梳妆台时看向了桌面上的铜镜,镜子里的人不是杏眸柳叶眉,不是若风似水的温婉,她的眉尾略微有些浓,眼睛很圆,唇鼻不清晰,只是一晃而过的错觉,让秦鹿发现她已经记不得自己原先的样貌了。   后半夜无眠,秦鹿坐在院中看着天边泛白,渐渐日出。   院中的花草在初春时开尽了,娇嫩的花瓣上还有薄薄一层露水,天大亮,街市上已经开始有人哟呵包子馒头,金家的仆人又一次来到了无有斋,这回是三个人,共捧了十二个盒子,一个盒子里头是两块千年墨砖,恭敬地请梁妄去一趟金府。   梁妄习惯早起,早上见秦鹿坐在院子里发呆时还问她一句怎么没赖床了,结果秦鹿也没瞥他,端着小板凳背了过去,也不知究竟是在怄什么气,看得梁妄不怒反笑,贫了一句:“还亏是本王活得久,早几十年死了也见不到你这样子了,小性子使得颇顺啊。”   秦鹿想骂他一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又不想和他说话,干脆就自己低头拔草。   金家的人来了之后,梁妄问她一句:“你去不去?”   秦鹿没回话,拍了拍裙摆就起身,跟着梁妄出门。   气归气,跟还是要跟的。   金风川不愧是金珠城首富,恐怕不单是金珠城,就是整个儿赭州都找不到比他更有钱的了。金家门前富丽堂皇,门匾都是纯金的,围墙上的琉璃瓦擦得晶亮,两口巨大的石狮子一左一右,石狮子口中含着的居然是真的玉珠,也不怕被人砸了狮子脑袋取出来。   听金家的人说,金祺昨晚上吐下泻,好端端的大胖小子愣是瘦了许多,今早闭上眼,众人以为睡下了,结果叫都叫不醒才知道是昏迷。   金风川的夫人已经吓晕过去一次了,一双眼梨花带雨哭得红肿,金风川的侧夫人、小儿子还有一个小妾也跟在边上哭,惹得金风川头疼,大骂了一句:“祺儿还没死呢你们哭什么哭?!”   天还没亮,金风川就让家中仆人将二十四块千年墨砖取出,送去城西无有斋,自己守在金祺的身边寸步不离。   秦鹿跟着梁妄进了金府,转了好些雕梁画栋的院子,可算是真长一回见识,有钱人家的院子究竟是什么样儿的。   刚到金祺住处前,便听见金风川在那儿骂人,金夫人晕了又来,看见儿子脸色苍白面如死灰,又趴在金风川的怀中哭了许久。金风川骂的是一群养在金府的大夫,平日里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结果表小姐的病好了,他儿子的病反而越来越重。   金风川气急了,什么脏话都能骂出来,其中还夹了几句倭国话,海里海外的都被他给说遍了。   从屋中匆匆跑出来的丫鬟面色难看,手上捧着是打翻碎裂的茶盏,那丫鬟瞧见梁妄时一愣,看了梁妄许久才看向梁妄身后的秦鹿,于是焦急道:“严小姐,您还是别进去了,免得主子见了把气使您身上。”   “严小姐?”秦鹿微微皱眉,心里瞬时闪过不好的预感。 第53章 燕京旧事:八   有些人的相遇是命中注定, 即便有着山水之隔,也会踏山游水而来, 乾江都距离金珠城几千里路,马车要行十天半个月。   昨夜秦鹿梦醒,坐在院中几个时辰时也在想,如若她与梁妄一开始就没来金珠城呢?   水乡之处风景美如画,天赐的山河中还有许多西齐过去的影子在,深山野林里花香树高, 繁荣城池中人美酒甜,碧水小镇也有清雅风景,何处不好去, 偏偏来了金珠城,这处恐怕是梁妄最不喜欢待的地方, 但陈瑶的转世就在这里。   秦鹿怪自己太过贪玩,梁妄说要来金珠城时她满心兴奋, 没有拒绝。   可现下她知道,不过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该相见的两个人终会再见,乾江都便是水乡之处, 梁妄若去江南,严玥就在江南,梁妄来了金珠城,严玥也能有理由跃过千山万水,再次来到他的身边。   一句严小姐, 喊得秦鹿有些懵了,直到丫鬟的脸上出现了讶异的表情,眼神在秦鹿与秦鹿身后款款走来之人之间来回打量时,秦鹿甚至都不敢回头去看。   她猜测,昨夜所见之人就在身后,但无所谓秦鹿转不转身,也无所谓丫鬟诧异的那句:“怎么两个严小姐?”,梁妄已经回眸看去。   金祺的院中有桃花,开得极繁茂,粉红的花瓣落了许多下来也堆着满满一树。   桃花芬芳混着青草味儿,风一吹粉瓣翩落,几片停留在梁妄的肩上,衬得他多了几分颜色。   严玥惊讶,她没想到会在金府再见昨晚帮了她的人,于是脸上挂着笑,上前两步走过去问道:“公子怎么会在这儿?”   声音清脆好听,带着几分柔软,像是羽毛划过,可却轻易割伤了秦鹿的心。   秦鹿慢慢转身,这回才真正看清了严玥的相貌,实则她们长得并不一模一样,毕竟轮回转世脱离了前世身体,长得再像也有差别,但若不是极其熟悉亲近的人,乍一眼看过去并不容易区分她们。   严玥见了秦鹿,手中原先打算捧进屋里给金夫人送过去的安神茶哐当一声摔在了地上,滚烫的茶水飞溅上墨绿的裙摆,秦鹿往后退了一步,心跳乱了,呼吸也停了。   金府忙碌的下人见此情况纷纷停了下来,严玥与秦鹿身量相似,相貌相似,相较于严玥的惊讶,秦鹿的双眼中更显出了几分慌乱不安与害怕。   任谁见到与自己长得相似的人,这般近距离地接触一时都难以相信,严玥恍惚之际忘了方才松手的杯盏中,热茶可能烫到了秦鹿。   “两个严小姐……”一位下人开口打破了这片刻的沉默,秦鹿突然伸手捂着脸背了过去,此时她不敢看梁妄究竟是什么表情,更不敢露出自己的情绪,心中一瞬淌过的酸涩像是浸泡在醋里的伤口,腐化难消,化成了一声苦笑。   梁妄收回了落在严玥身上的视线,转身朝金祺的房间走去,严玥这才回神,跟上对方问:“公子是什么人?”   “祺儿病了,房内不可外人进去,公子若是金家客人,还请会客厅……”严玥的话还未说完,梁妄就已经跨步进了金祺的房间。   金风川见人过来了,还有他身后跟着的严玥,这才松了金祺的手道:“梁老板来了,秦姑娘坐吧。”   梁妄眉心微皱,只瞥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尚未明白过来发生何事的严玥,他从袖中掏出了一张银票递给金风川道:“三十万两黄金的银票,燕京、良川、南都城、轩城、锦州连阳的票号里都可取出。”   屋内的人一听三十万两黄金,纷纷睁大了双眼,金夫人不知梁妄身份,以为他是来与金风川做生意的,金风川定定地看着梁妄手中的银票,心中五味杂陈。   梁妄也没等他接,手指松开后银票轻飘飘地落在了桌案上,他收手朝金祺的床榻边走去。   此时金祺几乎奄奄一息了,因为昏迷过去,所以双眼闭上不能睁开,但因呼吸困难,胸腔起伏得厉害,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吃了就吐,腹部却一直积水,导致小腹微微隆起,一张脸也肿了起来,嘴唇发紫,额头上尽是汗水。   梁妄的目光在金祺身上扫了一眼,漆黑的瞳色中透着几点白光,瞳孔收缩时,眼中的倒影里,金祺的嘴上正趴着一只浑身莹亮、玲珑剔透的蝴蝶,蝴蝶有六个翅膀,宽大像金鱼的尾巴,每一次汲取金祺身体里药物的养分时,那翅膀都会轻轻地煽动一下。   金祺眉心突然皱起,昏迷中的孩子开口说话,声音沙哑虚弱,张口说了句:“娘……我疼……”   刚说完,金祺便趴在床边呕了起来,身体里药物的残渣全都吐了出来,金夫人见状心疼得扑过去,扶着金祺喊了好几声,眼泪又流了下来。   严玥见自家姐姐哭得几乎无力,于是走过去想要帮忙,她只见过金祺一面,偏偏就是那一面反而害得金祺染了病,严玥的心里自责也难过,她刚将金夫人扶起来,梁妄便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将人拉到了一旁。   金夫人险些摔了,扶着床边才没倒,金祺躺在床上面如土色,刚吐完的药渍还挂在嘴边。   严玥有些慌乱,不知发生了什么,梁妄却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后,双目于空中望去。   玲珑六翅蝶离开了金祺的嘴,正展开翅膀在空中飞舞,如若不是梁妄刚才拉那一把,这蝴蝶就又要附身于严玥的身上了。   晶莹剔透的蝴蝶每一次挥动翅膀都能落下簌簌金粉,金风川等人都瞧不见,唯有梁妄盯着那只蝴蝶,单手于空中画下了一张符,指尖穿过朱砂色的符文时,空中的符文碎成了红粉,红粉散落贴在了蝴蝶的翅膀上,众人眼前渐渐出现了个红色蝴蝶的轮廓,不过并不清晰,却能叫他们瞧见。   “这是什么东西?”陆馨依偎在了金风川的身侧,金风川拍着她的肩膀让她退后些,自己上前看去。   玲珑六翅蝶避无可避,正准备朝屋外飞去,梁妄挥袖,金祺房内的六扇窗户两开的房门一瞬关上,门窗上都贴了一张黄符,惊得众人不敢开口。   玲珑六翅蝶见自己无法飞出,只能在房内乱窜,金风川将自己的女人们都护在了身后,问梁妄一句:“便是这东西一直附在祺儿的身上?”   “是。”梁妄回。   金风川又问:“如何才能捉到它?我看你这红色的粉末都快落完了,等会儿恐怕又看不见了。”   “你们看不见,本王看得见。”梁妄说罢,一枚铜钱绑着红线从他的手中飞了出去,不论玲珑六翅蝶飞到哪边红线都能跟上,直到梁妄手中的红线到了尽头,连带着另一枚铜钱而出时,金祺的房中房梁、桌椅到处都绑着红线,凌乱交错。   蝴蝶仿若嘲笑一般悬在空中,将背上背着的最后一丝红粉都给挥去,金风川正担忧,梁妄却突然五指握拳,道了句:“收。”   原先缠在房梁桌椅上的红线突然像是散了一般,没有破坏房中的一杯一盏,竟生生穿透了所有被它捆绑的地方,逐渐收成了一个蛛网,蛛网绷紧,两边铜钱发出叮叮声响,红线的一处震动得厉害,梁妄端起桌上一杯茶泼了过去。   只见水从蛛网上淋下,居然勾勒出一只蝴蝶的形状来,那蝴蝶浑身如宝石,浅浅的丁香色身体,六翅黏在了蛛网上不得动弹,被一杯茶水浇得落魄不堪。   “好个妖东西,害得我祺儿大病一场,命都去了一半!”金风川从桌上拿起了水果刀,正准备朝蛛网上的玲珑六翅蝶刺过去,梁妄却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腕制止了他。   “不可杀它,我要带走。”梁妄道。   “这害人东西不杀了还留着做什么?”金风川不悦。   梁妄难得解释:“带给天音吃。”   “那只鸟儿?”金风川皱眉,想不通什么鸟会吃这种东西,梁妄又说:“它不喜欢死物。”   便是被金风川杀了,是暴殄天物,难得浪费了一个亡魂鸟爱吃的食材。   床上金祺又咳嗽了起来,金风川这才丢了小刀,跟着金夫人一起去看自己的儿子。   梁妄收了红线,蛛网将玲珑六翅蝶包裹在其中,被梁妄重新收到了长袖里,再转身时他才发觉不对劲,低头看去,自己不知何时一只手都牢牢地抓着严玥的手腕,严玥闷不吭声,已经被他拉着在房中绕了好些地方了。   梁妄恍然,松手将手背在身后。   严玥脸涨得通红,她的心跳紊乱,怯怯地朝梁妄看去,也不好意思地解释了一番:“我方才不敢动……怕、怕打扰了公子做法,所以才……”   “抱歉。”梁妄打断了严玥的话,便止了这个话题,左手微抬掌心朝上,收了门窗上的黄符后,门窗再度打开,屋外的浅光透了进来,伴着几朵桃花瓣。   金祺醒了,像是噩梦一场,看见爹娘便哇哇大哭,金夫人也跟着哭。   金风川松了口气,虽说他不待见梁妄,但这人毕竟是救了金祺的,于是他起身朝梁妄走去,道:“梁老板与秦姑娘午间便留下用饭吧,也算我的答谢。”   “不必。”梁妄说完,抬脚准备朝外走,金风川却一把抓住了严玥道:“那秦姑娘留下来也可以,我家好吃的有许多,厨子是从燕京过来的,会不少好菜。”   严玥被金风川抓着手,吓了一大跳,她连忙甩开金风川,脸色苍白道:“姐……姐夫你、你认错人了。”   金风川脸色顿时青了,回想起来昨晚在街上远远看着的一眼,他古怪地眯起双眼盯着严玥:“你是严小姐?”   严玥点头,又想起来方才在门外看见的女子,于是指着门外道:“你说的秦姑娘,可能是外面那位。”   金风川本想跟着梁妄出去见秦鹿,金祺看见了他,叫了一声爹,金风川沉默了会儿,还是走到床边将金祺抱在怀中,好声好气地哄着儿子说了几句话。   梁妄从金祺房内出来后,便看见了坐在门外小景假山旁石墩子上的秦鹿,她背对着房屋,双手撑着下巴,簪着长发的簪子有些歪,墨绿长裙拖地也没发现,从背影看过去,有些落寞似的。   假山旁有一株桃花,风一吹就能落一片,秦鹿不知在发什么呆,身上被落了几片花瓣也不知道,梁妄朝她那边走去,身后严玥跟出来喊了声:“梁公子!”   梁妄与秦鹿几乎是同时回头,严玥对梁妄浅笑了一下,道:“方才吓到我,才忘了对梁公子说一句谢谢,上次也是后知后觉……好似在你面前,我总是这般冒失……”   梁妄脸色冷淡,眼神却有些复杂,他没说话,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再转身时秦鹿还在盯着严玥看,梁妄走过去,伸手将落在她发上的一朵桃花摘下,道了句:“走了。” 第54章 燕京旧事:九   午时街上人多, 来往行人偶尔有相互擦肩的,今天依旧是花灯节, 金珠城街道两旁的酒楼里坐满了人,各类话掺杂在了一起。   风满堂就在前方不远处,门庭若市,进出者许多,造型奇特、相貌奇特的都有。   按照以往,秦鹿会喜欢这种新奇, 她去年和别国的人学过几句话,回去说给梁妄听时,梁妄还笑说那是鸟语, 那时院中凌霄花开,两人一个坐着一个侧躺着, 因为这几句鸟语笑得前仰后占,就连笼中天音都蹦跳了许久。   只是今年……   秦鹿低声道了句:“那是陈小姐。”   梁妄没停下脚步, 冷冷地回了句:“她不是。”   秦鹿看着梁妄的背影,不明白他这是自欺欺人还是什么, 于是上前一步,执拗地说:“她就是!我也看得出来, 她是陈小姐的转世。”   “是,是转世。”梁妄眉心皱着,侧身朝秦鹿看了一眼:“因为是转世,所以她不是陈瑶,你也不必总在我面前提陈瑶, 陈瑶死了都快一百年了,你在意她作甚?昨天憋着不与本王说话,今早还闷不吭声,开口第一句却主动提了别人,你矛不矛盾?”   一串的话,声音略微拔高,秦鹿瞪大一双眼睛盯着他,过了好半晌,才说:“这样你就可以娶她了。”   “爷娶她好让你和金风川那小子双宿双栖吗?!”梁妄嗤地一声气笑了,见秦鹿那若有似无探到他话中有话的表情时,才觉得自己说多了,于是伸手狠狠地捏着她的脸。   捏到秦鹿觉得疼了,秀眉皱着,哎了好几声,梁妄才道:“写封信给谢尽欢,让他提前去南郡找块清净地儿买个宅院来,听见没有?”   秦鹿唔了一声,口齿不清地应着:“姿道、姿道,您快放叟!”   梁妄松了手,见拇指沾了点儿秦鹿嘴角边被捏出来的口水,于是嫌弃地往她肩上擦了擦,秦鹿:“……”   梁妄收手,单手背在身后大步朝无有斋的方向走,秦鹿跟在了他身后,在脑海中反复咀嚼着梁妄那句话的意思,便是她不能嫁给金风川当小妾,梁妄也不会娶再世为人的陈小姐,所以到头来,还是她留在了梁妄的身边。   “王爷你原先就见过陈小姐了吗?”秦鹿还记得他们在金府相见时,陈瑶的转世主动开口与梁妄说了话,问他怎么会在这儿,显然是认得的。   “昨晚见过。”梁妄微微抬眉,没有细说,他当时见人群中仓皇的一双眼分外眼熟,想也不想就将人给拉了出来,到头来却是认错了人了,如若说给秦鹿听,她心里必然会有疙瘩在。   有些话,无需非要说得明白,梁妄也不是个善于为自己辩解的人。   “您怎么没与我说你见过陈小姐了?我昨晚见了她,还……”秦鹿咬着下唇,她昨晚还怕梁妄看见严玥,所以一直死守着自己看过她的事儿,如若不是梁妄早就与对方见过,秦鹿恐怕会瞒着一辈子。   “有什么好说的?路上来往之人那么多,见一个与你说一个,你听得过来吗?”梁妄瞥她,果然听见秦鹿道:“那不一样,那是陈小姐的转世。”   “陈瑶……没什么不同。”梁妄说完这话便没再继续了。他脸色很淡,似乎是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儿,提起陈瑶时,脑海中还是会勾勒起某些记忆,或是年少时的无忧无虑,又或是成年后的无能为力。   秦鹿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其实梁妄与陈瑶之间的关系,她并不特别懂,只知道一点……陈瑶是梁妄未过门的妻子。   那是当时西齐皇帝还在世时就指着陈瑶母亲的肚子,说这日后生下来是个男孩儿,就跟着梁妄的爹去打仗,成为西齐的将领,若是个女孩儿,便与梁妄成婚。   陈瑶是女子,按照成婚的条件,她又与梁妄有婚约在身,只要到了十六岁就可嫁给梁妄为妻,只是那年陈瑶都十八了,梁妄也没有娶她过门,最后西齐灭国,凡是与西齐朝廷有关的人,大多都死了。   秦鹿若提起旧事,或许会引梁妄想起许多不好的回忆,包括关于陈瑶的。   回到无有斋,秦鹿就给谢尽欢写了一封信,她与谢尽欢的书信往来都有信鸽,无需走驿站,信鸽从无有斋放出后又过了五日,金家的仆人来无有斋找秦鹿了。   梁妄上回去金府抓了玲珑六翅蝶,金风川的长子金祺身体就渐渐好了,大夫的几味好药一吃,金祺又活蹦乱跳的。   金风川与金夫人在家中陪着金祺玩儿了两日,等金祺能下地跑跳后,金风川海外的生意人又来金府住了两天,忙完了生意,金风川才得空,于府中见到陪着金祺玩闹的严玥,忽而想起来秦鹿了,故而连忙让下人去约秦鹿风满堂会面。   秦鹿见是金家的仆人,一口回绝了,顺带说了一句:“告诉金老板,何必舍近求远?他府上不是有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姑娘?倒不如好事成双,姐姐妹妹都是自家人,他有福着呢!”   说完这话,秦鹿便关上了无有斋的门。   金家仆人将话原封不动地带给金风川听,金风川闲着没事儿,当下握着折扇就从家里出来了,一路跟着仆人去了无有斋,然后咚咚敲响了无有斋的门。   秦鹿正在院子里头给花儿浇水,她与梁妄原先在轩城的那十年养了不少盆景,金珠城异域风情比较浓重,园林景致少了许多,除了那些养在欢意茶楼内的,还有一些都被带到金珠城来了,足足放了两个院落。   有些是能带走的,有些梁妄也不打算带走了,能带走的那些秦鹿这几天就得给修修剪剪,整理一番。   才给一盆六月雪浇水,无有斋的门就被敲响了,她过去开了门,正看见金风川站在门外对她笑,瞧见秦鹿手上拿着个水瓢,于是笑着问:“怎么?干活呢?”   秦鹿眨了眨眼,有些惊讶金风川居然会主动上门,于是道:“怎么?难道我让你家仆人给你说的话,他没转达?”   “你也是真够没良心的。”金风川笑骂:“我在你身上也花了不少银钱了吧?转头便让我去找别人,这算怎么回事儿?那严玥与你长得再像也不是你,我看她做什么?”   “金老板,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前几日我在你家府上可听见你口口声声喊了好几次严小姐为‘秦姑娘’,显然你也认不出我与她的分别,这般执着是为什么?”秦鹿道:“再说,你在我身上花的银钱,也比不上我给你喝的那些羡阳明月。”   金风川被她的话噎着了,秦鹿继续道:“请金老板打听打听,一两羡阳明月的市价是多少,你喝了我十几盏,这钱也合该还给你了,而且那二十四块千年墨砖根本值不了三十万两黄金,我家主人二话没说就给了你,你稳赚了!”   “大不了我退一半的钱给他,只要你来我府上。”金风川摇头:“不一样,秦姑娘,你与那严玥真真的不一样!”   秦鹿抿着嘴歪头对金风川一笑:“金老板,慢走不送。”   说完关上了无有斋的门,金风川就在外头咧着牙笑道:“成啊,你拒绝我,那我就和你家主人说我俩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我看你那主人性格孤僻难相处,事情真不真不要紧,若是被他信了……”   方才还嬉皮笑脸与金风川打趣的秦鹿再度开门,眨眼间一把出了鞘的弯刀就架在了金风川的脖子上,她目光凌厉,笑容消失,握着刀的手稳稳地放平,轻声说了句:“你敢在我主人面前胡言乱语,我就杀了你。”   “你居然还会武功……”金风川真是惊讶了,秦鹿于她眼里,越来越神秘,包括她那身份不详却当真是有钱的主人。好奇心一旦被勾起,压都压不下去,金风川往后退了一步,轻声笑了两下,转身便带着仆人离开了无有斋门前。   回到金家,金风川找来了几个打听消息的下人,叫人问一问看,无有斋是何时被人买下的,买者是谁,原先是从哪儿来的,他都得知道。   梁妄的消息不容易被打听,金风川手下的人出去了足足七日,才只带回了一点儿皮毛。   不过这七日时间内,秦鹿倒是收到了谢尽欢那边的飞鸽传书,南郡也就是南都城,城郊处有一所空宅,原是三十年前燕京的某个官员买来养老的,结果对方病死在了岗位上没能用到,府上后辈没有继续为官的,便想将这一处变卖换做经商的银钱。   谢尽欢查过了,房子干净,环境不错,风水也好,只是离南都城不太近,周围也没有村落,不过那老头儿生前挑选宅屋的时候在那屋子的院外撒了一把花种,三十多年下来,花种爬了满山,小屋被鲜花簇拥,倒是非常漂亮。   秦鹿知晓梁妄不爱被人打扰,他若想玩,自己去城里头找乐子可以,但不可以叫别人的乐子找到自己的家门口,于是这房子便就定下来了,秦鹿写信让谢尽欢先将里头收拾一番,自己这边就动身。   从金珠城到南都城,如若停停走走不赶路的话,大约要二十天左右。   这么长的时间够谢尽欢将那处里外打通,好吃好玩儿的标记下来,好让秦鹿与梁妄过去了就能自在,而在路上的这二十天,秦鹿想着会经过一些地方,正好这个时节风景不错,还可以跟着梁妄四处转转。   金风川派人盯着无有斋,得知无有斋这几日都在朝外搬行李,金风川便坐不住了。   秦鹿与梁妄府中的花草要先行,交给镖局托运到南都城外的屋子里去,故而动静大了点儿,周围几家都知道他们要搬走了,隔壁的小孩儿还舍不得,哄着秦鹿给他买了两串糖葫芦。   金家的仆人问了秦鹿隔壁那一家话,才知道秦鹿春分时就会搬走,具体去哪儿他们也不知道。   眼看春分只在这两天,这些天里金风川都没机会再见秦鹿一面,不知是不是好胜心在作祟,越是得不到的人心里就越想得厉害,偶尔想起秦鹿几次坦然拒绝,金风川的心里还有些泛酸。   听到下人给他的消息,金风川恨不得立刻冲到无有斋去,大不了将梁妄的银票还给对方,和他说一句,二十四块千年墨砖送给他了,但他一定要把秦鹿给留下!能不能娶回来先不说,至少人不能离开金珠城,否则日后他上哪儿找去?   结果才要出门,两个消息就先后绊住了金风川的脚步。   一则是乾江都送来的,说是严玥爹娘那边找到了燕京的关系,原先压他们一头的大官被召回燕京革职查办,他们担心严玥的情况,希望严玥能尽早回去。   二则便是关于梁妄与秦鹿的,两人来时也找了镖局托运了一些物件,大多是字画花草,以那个镖局给的地址来看,是在轩城外不远处的一所宅子。   而那个宅子如今都是空着的,听城中经常听戏的人道,那宅子原先的主人是燕京来的大户人家,生了病才在轩城外调养身体的,喜欢听戏、溜鸟儿、喝茶、下棋,不过十二年前,那人身后就已经跟着个年纪轻轻的丫鬟了。   金风川见了信,手心直出汗,十二年前就十六、七岁的相貌,总不至于如今的秦鹿,已经年近四十了吧? 第55章 燕京旧事:十   金风川本想去找秦鹿, 可前两日来府上有生意来往的倭国人说金风川给他的茶叶价格太高,正好将到清明, 他想自己去天赐王朝产茶地段去买茶叶。   金风川心里气急,他前几日好吃好喝地照顾这人,两人已经做了好几年的生意了,结果这人往风满堂一跑,问了其他人茶叶的进价,比金风川这儿便宜就开始嚷嚷, 金风川也是解释许久,不同的茶有不同的价格,去年的陈茶与今年的新茶自然不能比。   金风川销外的茶叶也是与茶商预定下来的, 这倭国人不算个小客户,如若倭国人不肯要茶叶, 金风川至少损失了十几万两,失钱是小, 他与茶商失信才是大。   得知那倭国人已经找好了前往天赐王朝中心地段的商队,打算一起行动时, 金风川就在金家跳脚直骂:“小矮子真是不讲信用,在商言商, 说的就是诚信二字,老子玉盘珍馐伺候他,到嘴的小妾都没看一眼,他还敢给老子跟着商队去找茶商!”   家中管家听见这话,连连安慰:“主子别担心, 眼看就到清明,好茶清明采,等那倭国人去找茶商,茶叶早就采光,剩下的也是清明后的老茶了,采光的茶叶多是有人定下的。主子与那倭国人一直交易的都是秋山紫笋,秋山紫笋每年预定量高,举国皆饮,主子不如先一步过去,只要将剩余茶叶全都购回,那倭国人走空一场又急着回去,不怕他不重新来找主子谈。”   金风川也想到了这一点,秋山紫笋不是贡茶,每年的产量也不算小,正因为平价所以出售国外才比较有利可图,金风川今年定了不少,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有茶山空着没人预定,也不剩几座了。   金风川家中有钱,也想花钱给倭国人买个教训,今年凡是剩下来的茶他全包了,如若多了,他就再等价卖给茶楼,或者做礼送给有生意往来的伙伴也是好的。   金夫人听金风川要去秋山,知道去秋山会经过乾江都,于是也想跟着去,带着严玥一起回一趟老家。   金风川想了想,金夫人也的确有三年没回过娘家了,他上一次出海一去就是两年,家中大小事宜都靠金夫人打理,恐怕是严玥过来了,金夫人也想家。金风川虽觉得他去做生意金夫人与严玥跟着不合适,但也没有拒绝,便让金夫人也收拾了行礼,几人明早一起出发。   金风川将府里的小事交给了侧夫人,陆馨依头一次担当大任,心里有些激动。   严玥一听自己可以回去了,也高兴,不过她还有些犹豫,于是拉着金夫人一旁说了一些话,等众人上路了,金夫人与金风川坐在了同一个轿辇了,才对金风川问道:“之前来我家,救过祺儿的那个梁老板是什么人?”   金风川见金夫人提起梁妄,于是皱眉问:“问他做什么?”   金夫人道:“是我家玥儿嘛,她与那梁老板有过几面之缘,先前花灯节,梁老板还救过她一回,上回梁老板来我们家出手就是三十万两黄金,家世肯定也不错,玥儿也到了合适的年龄了,我想着这回回去,正好可以与姨父姨母说说这事儿。”   “给严玥说亲啊?”金风川想起严玥与秦鹿酷似的长相,心里觉得分外别扭,只好说:“我与梁老板也不熟,他家是做什么的都不清楚,你瞧他上回动手不简单,沾了神神鬼鬼之事的还是别让严玥接触了,免得惹上麻烦。”   金夫人转念一想也对,那梁老板虽看上去俊逸非凡,但发色、肤色与打扮的确有些怪异,于是便不再提这事儿了。   出金珠城后走了半日,一切都没问题,却没想到才过第一个山头,金风川等人就遇到了山匪。   这处山匪极其多,就喜欢打劫外国商旅,金风川家的轿子上头都挂着金子与家族图腾,一般山匪见了也不会有所举动,此番却将路给逼停了。   马车一晃,金风川掀开车帘朝外看去,之间周围浩浩荡荡几百人,前头两排都是骑着马的,因为常年打劫有钱的商旅,故而这处山匪的家当都很可观,从不缺兵器配件。   金风川见为首的脸上蒙着黑布,远处还有一群人缩在了那儿,大约有二十几个,金风川此番没带多少人,家中府丁也就十个前后护着,加上女眷与随行伺候的丫鬟,一共十五个。   他皱眉对着那为首正在清点人数的人道:“我乃金珠城金家金风川!年年往这山底下还送过一些物件给诸位,这回可否通融一番,放我金家人过路?”   “又来个金家人?巧了,爷这三天放了四拨金家人,谁知道你是真是假?”那为首的骑在马上,大刀往前面人群里头一指道:“你瞧瞧,那群金发碧眼的也说自己是金家人,这年头金家人可真是遍布啊,路上捡一块石头都是金家的。”   金风川一听明白了,这是往来他国商旅知晓金家在金珠城的影响力,也知道凡是从这条路上往天赐王朝深里去,必然会碰到打劫的山匪,故而会挂着金家的旗号过去,山匪若懒得动手,也就不会检查过路的是否都是金家人,通通放行就是了。   今日金风川还真是碰了巧,他眯起眼睛朝人群中看去,正好瞧见了那个倭国人,气得金风川从马车里走出来,双手环胸直摇头。   金夫人哪儿见过这个阵仗,躲在马车内不敢动,怯生生地问了句:“夫君,我们……我们还走得掉吗?”   骑马的男人朝马车里瞥了一眼,又看向金风川道:“你真是金家的人?我没见哪个他国的商人还带女人出行的。”   金风川皱眉,从腰上取了个牌子递给对方道:“首领若能放我一家离开,三日后凭此腰牌去金珠城,我送首领一整套马具。”   “一整套是多少?”那男人问。   金风川说:“你山上有多少马,我就送多少套。”   男人一拍手笑道:“如此也好啊!那我就许你……带五个人离开这里。”   “五个?!”金风川皱眉。   男人耸肩说:“谁知道你这腰牌又是真是假?五个!不能再多。”   金风川皱眉,回头朝马车内看去,犹豫着道:“我夫人回金珠城总行吧?”   男人仔细看着纯金的腰牌道:“给足了保金,爷亲自派人送她回去。”   金风川掂量着此番身上带着的现钱,刚好够金夫人回去,那男人也算好说话,并未要随行下人的钱。   “那玥儿怎么办?”金夫人也怕。   金风川哪儿还管严玥,他是再没银钱送严玥回金珠城了,于是道: “那人不是说可以带五个人?我带三个府丁,再带上严玥和她随行的丫鬟,夫人放心,我必将她安安全全地送回乾江都。”   金夫人即便担心,也唯有如此,那为首的山匪派了两个人‘护送’金夫人与几名家丁回金珠城。   严玥被迫下了马车,只与丫鬟拉着彼此,金风川还算气定神闲,领着几个家丁才要走,就听见那倭国商人喊了声:“金老板!”   倭国人会的天赐话不多,重复就一句:“金老板!救我!”   金风川气归气,可想着这人好歹也与自己做过几年生意,若经过这次生死,恐怕日后生意只会更好做,不会再出今年这等事情。他虽定今日走,可昨日已经让家里派人快马先一步去秋山定下茶叶,追是追不上了,他还得亲自去一趟秋山才行。   途中盘缠倒是不担心,到了下一个城镇找到票号,再提现钱就好了。   于是金风川又让一名府丁离开,伸手指着那倭国人道:“他我也带走。”   “随你,反正你只能带走五个。”为首的说完,还吩咐手下其他人在另外一票他国商人中搜刮银钱。   严玥一直低着头,她富家小姐打扮,身上还熏了香,走进一群男人堆里难免得受那些男人的赤条条的目光,严玥撇开眼,却见被困的人群最后头闪过一道身影,严玥拉着金风川,指过去道:“是梁公子。”   金风川心想什么梁公子,顺着视线一看,倒是见到了双手环胸,已然不悦的秦鹿。   金风川心想巧了,这不是英雄救美的时刻么?   他赶紧踢开一个随行的府丁,指着秦鹿的方向道:“那个!那个我要带走!”   “金老板,是个漂亮女人你就要是吧?”旁边还有人调侃,金风川皱眉道:“说好了五个人,我就是五个全带女人也是一样的。”   说完这话,金风川还挥手:“秦姑娘!”   秦鹿看见了金风川,她瞧着就想躲,果然,旁边梁妄身上几乎能冻死人的寒气一阵阵散了过来,秦鹿恨不得转身装作不认得金风川。   今早秦鹿与梁妄收拾好东西后,便只带了一些银钱和几本书,还有天音与几件衣服一同上路了,小马车在路上走得好好的,才在山脚下歇息,便见了金家的商队过来了。那几个商人盗用金家名号也不知找几个天赐的人在前头领路,走在最先的还是个棕发蓝眼睛的,这不就给山匪盯上了。   因为梁妄发色银白,所以也被一同扣下,真是无妄之灾。   金风川见秦鹿不搭理他,心里焦急,于是一个个推开了人群,在众人的哄闹声中朝秦鹿走了过去。   他也没看一旁站在不远处的梁妄,拽着秦鹿的袖子便道:“这处山匪我知道,若无赎金,他们当真是能杀人的,凭我金家的面子,勉强才能自保,秦姑娘大好年华的,死在这儿岂不可惜了,不如与我一同走吧。”   “那把我家主人一同带走吧。”秦鹿瞥了一眼金风川的最后一个府丁道:“反正你人数也够。”   金风川朝梁妄看去,对上了梁妄那双冷冽的视线后,皱眉道:“不,我不带他,他不是有本事吗?有本事就自救。”   “主人不走,我也不走。”秦鹿挥开了金风川的手。   金风川气急,一跺脚:“你怎么就这么倔呢?”   此话才出,人群中便一阵骚动,不知是哪个他国的人身上带着兵器居然还未被搜出,因为有人在他身上搜刮银钱,他起了反抗的心,居然还会些拳脚功夫,将两个山匪给打倒了。   正因为这人动手,其余的人也开始起哄,不知是谁通知了官府这边有山匪闹事,远远就听见山匪的通信号角声传来。   金风川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心里一慌,当下还没过脑子就抓着秦鹿的手打算把人护在怀里,秦鹿见周围混乱,连忙去看梁妄,才喊了一声主人,便被人提着衣领拽了起来。   山匪的首领低声道了句:“剩下的全杀了!”   首领骑马从人群中冲了过去,跟着几个心腹一同快速离开,扬尘离去的几匹马迅速脱离人群,金风川趴在了首领的马背上,秦鹿则被另外一个人提着后背的衣服,双腿还在地上拖着。   金风川见了心疼,扬声便道:“她可是个姑娘啊!你们照顾着些!”   “金老板,若非看在你那一套马具的份上,我可不会将这女子带出来,等到了前头卢阳关,你就带着你的女人联系家里吧!”说罢,那首领又给了马屁股一鞭,马匹跑得越发快,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便远远丢下了身后的人群,直至消失不见。 第56章 燕京旧事:十一   长号角声持续了三下, 泥路前两天还下了雨,干了之后尽是灰尘, 马蹄声急急踏离,这处无风都能闻得见浓浓的血腥味儿,没有骑马的人留下来解决后患,手起刀落便是一条人命。   尘烟还未散去,梁妄就看不见秦鹿的身影了。   有人杀到这边来了。   总共就二十多个人,一人一刀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梁妄听见近自己身边的一道尖叫声,那人是原先被金风川说了要救出来的倭国商人,生死只是一瞬, 梁妄隐隐能看见灰烟之中有人倒下,然后便是女子的哭声。   一声女子的叫喊, 灰尘里头淡绿色的裙摆于梁妄的视线里闪过,他心口猛地一缩, 在掌心画了符朝外贴出去,散了这处遮蔽的灰尘后才瞧见缩在已死丫鬟身边落魄不堪的严玥。   死的是她的丫鬟, 那丫鬟只有裙摆是浅绿的,看得梁妄眼疼。   危机并未解除, 第四声号角传来,便听见有人远远地喊了一声:退!!!   有几个山匪朝这边靠近,严玥已经怕到根本动弹不得,梁妄紧皱着眉头,又拉了她一把。   他将严玥半搂在怀中, 一手抓着她的肩膀不让她动,一手捂着她的嘴不让她喊出声。   梁妄的身侧落了四枚铜钱,埋入了泥灰之中,几名山匪从这边走过,看见趴在地上的人还要再上前捅个两刀,确定人都死了之后,他们再往两侧的山上跑,只要入了山那就是他们的地盘,官兵为了省事儿不会再追。   这些山匪杀人也不是头一回,能做到金珠城这一条出赭州的路线都是他们的地盘,必然是官匪勾结的,只是这些山匪还讲些道理,分得清敌我。他们专门抢他国的商人,显少犯天赐王朝的人,故而方才金风川才有面子能离开,只是官兵来得不是时候。   除了金风川与他能带走的人,其他人自然还是逃不过一个死字,但梁妄至少不会与秦鹿分开。   官兵没那么快赶来,山匪要给自己足够的撤离时间,第四声号角,恐怕是他们山上放哨的远远看见了官兵在十几里地之外了,便是跑也得跑一会儿。   灰尘散去,梁妄的手心手背上都是严玥哭出来的泪水,等到人都散尽了,这处再没有声音了,梁妄才将人松开。   他刚松开手,严玥就瘫倒在地上,从小深闺中长大的女子哪儿见过这等世面,原以为金风川可以把她带出去,哪料到官府的人会过来,金风川被山匪带走了也不知是死是活,严玥刚亲眼看见自己的丫鬟被人一剑封喉,血污还溅在了裙摆上。   她从小到大连杀鱼都没看过,陪着长大的小狗儿都伤心难过两个月,更别说是见到这般场面。   严玥站不起来,只能坐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擦着眼泪,瑟瑟发抖不敢去看周围横七竖八的尸体。   梁妄腰背笔挺,眉心紧皱,直直地看着众多马蹄离去的方向,过了会儿才转头看向方才秦鹿站着的地方。   他与秦鹿之间,不过只隔着两臂距离,偏偏伸手捞都捞不到。   梁妄不会武,不会轻功,追不上那些马匹,眼见着秦鹿在眼前消失,他都恨不得将金风川碎尸万段。这些山匪奈何不了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多现在顺从一些,等到山匪撤离时,人少了,梁妄有的是机会动手脚与秦鹿逃脱,偏偏横生了这件事。   严玥还在哭,梁妄无奈,从袖中拿出了一块墨绿色的手帕递给她,道:“擦擦。”   严玥抬头看向梁妄,渐渐回了神,她接过梁妄递过来的手帕,又借着对方的手扶着站起来。双腿还有些软,走路不是很利索,但严玥一刻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待着了,她缩在梁妄的身边,一张脸煞白,一句话都不敢说。   梁妄也无所谓,顺着马蹄的方向走,一刻钟后才抬头朝天空看去,蓝冠白羽寿带鸟盘旋于上空,梁妄回想起那个被山匪抢走了的金鸟笼还有些可惜,毕竟那笼子陪着天音几十年了。   对着天空中的鸟儿,梁妄比了个手势,天音扑扇着翅膀,于风中飞了会儿便朝前头过去,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无尽的林子里。   这处还未出山路,严玥走得不快,但也没再像方才那般胆战心惊了。离了死去的人群,周围的风也渐渐暖了起来,严玥手里攥着梁妄递给她的手帕,双手环抱着胳膊吃力地跟上对方。   两人一路无话,梁妄身量高,虽说身形都被宽大的蓝袍给遮住了,但腿长毋庸置疑,他走两步,严玥得跟在后头小跑三步,直到严玥实在跟不动,微微喘着气了,她才没忍住开口道:“梁公子……能否慢些?”   梁妄脚下一顿,这才想起来身后还跟着个人。   他回头看去,对上严玥的脸时一瞬有些出神,眨眼的功夫就收了脑海中杂乱的思绪,见严玥手上握着墨绿色的手帕,眉心微皱,几乎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东西给对方的了。   他稍微放慢了点儿脚步道:“前方没有镇子,下一个落脚点是卢阳关,卢阳关距离这里有一百二十里,走路恐怕得一整天,天黑之前赶不到,就要露宿山野了。”   梁妄这么说,严玥皱着秀眉,有些难过:“我从小身体不好,缺少锻炼,这一路上恐怕要连累梁公子了。”   梁妄目光顿了顿,原先轻皱的眉头却因为严玥这句话松开,他没再看向严玥,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   严玥从小身体不好,多少与他有些关联的,即便非他所为……   她是陈瑶的转世,人有三魂七魄,缺一不可,严玥却缺少了一魄,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来金珠城的途中被玲珑六翅蝶给附身。小孩儿心智不熟,是因为魂魄还未长全,玲珑六翅蝶才能轻易靠近,严玥已经十七了,还能被玲珑六翅蝶附身,便是她的魂魄也不是完整的原因。   那一魄,被陈瑶固执地锁在了良川的梁王府旧址前的山丁子树下。   那是梁妄不能将她的尸体埋在山丁子树下,她残存在身体中最后一魄的执念。   照常理说,这一生严玥虽大病小病不断,但也不太会影响她的生活,只要药吃够了,活过半百也不成问题,梁妄自己忽视尚可,被对方说出来了便不能假装没听见。   时间长了,即便梁妄体谅严玥,走路放慢了脚步,严玥也有些受不住了,她脚下虚浮发软,踩了块较大的石头便歪了脚踝,梁妄伸手扶住了她,严玥的眼眶顿时红了,低声痛呼了之后,便坐在一旁不能动了。   梁妄望着严玥,她的脚踝很快就肿了起来,的确是不能走路了。   时间过去了一刻钟,太阳渐渐有落山的趋势,他们连一半的路都没走到,眼看着风就要将路上的马蹄印记吹散,天黑前必然是赶不到卢阳关,梁妄一瞬觉得有些疲惫,险些脱口而出:你在这儿等着,等我到了卢阳关再让人来接你。   这话对上严玥垂着泪的脸,终究是没能说出来。   “我的人被山匪捉了,离时双脚拖地,生死未卜,劳烦严小姐忍耐些,我们不能再歇了。”梁妄说着,伸出自己的手扶着对方道:“我来背你。”   严玥脸上微红,她长这么大,还从未被爹以外的男子背过,但见梁妄微微皱眉的神情,她也只能咬着下唇,忍着腿上的痛慢慢爬上了梁妄的背。   梁妄也是凭着一双腿朝卢阳关的方向去,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不吃不喝也吃不消,他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多少苦,成了道仙之后一直都有秦鹿在身边陪着照顾,一杯茶都不用自己倒,如今却要背着人找出路。   严玥趴在梁妄的背上却不怎么敢碰他,但她能闻见,这人身上有好闻的香味儿,清新与微微苦涩融合,像是某种茶香,又像是墨香。   严玥的心跳有些快,脸上烧红,就连手脚都变得滚烫了起来。   她安慰着梁妄道:“你放心,你的丫鬟与姐夫认识,那些人不敢动姐夫,应该也不会把你的丫鬟怎么样的。”   梁妄听见这话,连嗤笑都懒得给。   “你的丫鬟……与我长得很像。”严玥突然说:“初见时我吓了一跳,就像是照镜子一样。”   沉默了许久的梁妄动了动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心里想了一句,实则不像。   皮囊相似,内里却完全不一样,以前的秦鹿如她的名字一样,有一双圆圆的小鹿眼,笑起来时弯弯的,像个孩子似的,即便她的手上杀过许多人,即便她还曾跟着她的兄长统领过上万人的兵马,那双眼也直率得不藏任何心机。   夕阳落下,从金珠城往卢阳关这条路上要么是山丘,要么是荒地,因为四周都是山匪,原先的几个村庄也都搬走了,一路过去连田都看不到。   太阳还未完全落下,月亮的形状已经挂在树梢,薄薄一层。   晚风袭来,卷着山林中春分长出的青草味儿,一旦入夜天就要凉了。   此时秦鹿的身上披着金风川的外衣,趴在地上朝某处爬去,金风川站在一旁叉腰看着她,又冷又气又无奈。   “你就是爬也爬不回去的,这都多远了,若有这个力气,倒不如往反方向爬,我们去卢阳关找个客栈住下……治治你的腿。”金风川眉心皱着,见秦鹿不听,又有些不忍,于是过去把人扶正了。   秦鹿眼眶通红,咬着牙根紧紧地瞪着金风川,破口而出:“都是你!你找我来做什么?!自己走就是了!那处山匪那么多,伤了主人怎么办?!”   “主人、主人!你眼里尽是你那主人。”金风川道:“前方再走二十里就到卢阳关了,再过一个时辰这风来得更寒,我放着好吃好喝的不要在这儿陪你,你还满脑子都是你主人!”   金风川伸手按了按秦鹿道腿道:“你瞧瞧你的腿!你的腿都快废了!还想往哪儿爬啊?先顾好你自己吧!”   金风川稍稍用力,秦鹿就疼得张嘴嚎了一声,积在眼眶里的泪水落下来,看得金风川又舍不得,直想把人抱在怀里哄一哄。   他没敢动手抱,只叹了口气道:“好好好!我错了,我不碰你腿,你……你不知道我心里憋了多少话,有多少疑问,我连你是谁都没搞明白就陪你出生入死的,你怎就不能多看我一眼呢。”   秦鹿还在哭,而且越哭越大声,那双杏眼一闭,眼角周围全都是眼泪滚滚落下来,嘴里还喊着:“都是你!我头回一把陈小姐的身体弄坏成这样儿,路都走不了了,你干嘛非要找我呀!”   金风川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脱口而出:“那不是因为我喜欢你嘛!”   “金老板,你不知我是谁,也不懂我,便笃定说你喜欢我,你知不知道我比你大多少岁?!”秦鹿抹了眼泪,说话带着哭腔。   金风川咬着牙根道:“大约有了个底……你四十?”   秦鹿愣住了,金风川又道:“我查到你们先前是在轩城的,你主人会道法,指不定有什么能驻颜的法术。你、你四十了也没关系,反正你相貌、性子都还是挺小姑娘的。”   秦鹿指着他,气得都忘哭了:“你简直有病!” 第57章 燕京旧事:十二   偏野乌鸦啼, 春分的枝丫上都长了黄绿色的嫩叶,夜风降来, 几乎叫人冷得发抖,入夜,寒露浸着皮肤颤栗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秦鹿与金风川吵了会儿,后来觉得金风川有些傻,干脆就不与他闹了。   她自知凭着这双腿她是走不回去的,但这里距离卢阳关还有二十里路, 再往前走,去卢阳关就得分道了,她不确定自己走的那条路, 梁妄就一定会走,若走了不同的路, 从不同的城门入卢阳关,住了不同的客栈, 秦鹿不敢想。   近百年来,她从未如此与梁妄分开过, 便是有事外出,那都是打了招呼得了许可, 说了自己会去哪儿何时归的。   梁妄给足了她自由,她并不是一般野道养的尸人,走哪儿都有红线拴着,如若因为某些原因天各一方,恐怕再想相遇就真的很难了, 所以即便是这短短的一百里路,秦鹿也不敢走远。   山匪将他们丢在哪儿,秦鹿就在哪儿坐着,她坐在大路的边上,这条是去卢阳关必经之路,若梁妄来了,她定能看见。   金风川的外衣还披在秦鹿的肩上,他看着秦鹿那双不能动,完全红肿的腿,右腿的脚踝地方已经有些扭曲了,再不就医,这双腿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下来。   他叹了口气:“秦姑娘,你别太固执,咱们去卢阳关看一下大夫吧。”   秦鹿摇头,说了句:“我主人能治。”   她的身体,不是什么普通草药就能治好的,本来就是已死的身体,小伤口都不能自行愈合,这种几乎断了腿的伤一般的大夫又怎么可能治得好。   金风川无语,只能坐在她旁边一起陪着。   秦鹿的一双眼直直地看向左侧黑洞洞的山路,两侧山丘将道路挤得很宅,弯了一圈,其实能看到的,只有寥寥几十步的距离而已。   金风川许长时间都无话,心里埋着很多想法,他这辈子都没为一个女人这般忧心过,求而不得,难受得紧。先前说喜欢她,几分玩笑,几分调戏,现在说喜欢她,大多是发自内心,颇心酸,颇无奈的感慨。   深林中忽而传来了一声兽鸣,金风川吓得缩了肩膀,对秦鹿道:“我听说深林多孤坟,子夜会有鬼,你怕不怕?”   “鬼有什么好怕。”秦鹿半垂着眼眸,突然开口:“我也是个鬼。”   金风川干笑了两下,拍着她的肩膀道:“你还真是会开玩笑,这种情况都能哄我。”   “我真的是个鬼。”秦鹿望着自己的双腿:“只是魂魄被封在了一个死人的身体里罢了,主人不取出,我的魂魄就一直留在这身体里,像人一样活着。”   金风川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秦鹿继续说:“金老板,其实你人挺不错的,那般混乱没想着保自己,反而先将妻子送回了金珠城,换做了旁人,一定是把妻子抵押,自己回金珠城拿钱来赎,就是赎人,也不会是亲自到场了。”   金风川收了笑容,低声说:“你若嫁给我,我也会对你好的。”   秦鹿摇了摇头:“你不了解我,才会说这种话,你先前说我就算是四十岁你都愿意要我,但你可知我今年真正多大了?我一百零九岁了,凡是知晓我的人,见我都得叫一声秦姑奶奶的。”   金风川有些震惊,暂时没敢说话,秦鹿朝他瞥过去,淡然地问了句:“不然我放一只鬼出来与你说说话?”   她伸出自己的右手,想了想,也不知道要放谁出来,金风川见她手中戒指泛着淡淡地红光,一抹红烟飘出,转瞬化为了个艳丽的女人,那女人容貌倾城,任何女子在她旁边都显得黯然失色,女人双脚不沾地,对着秦鹿行礼道了句:“秦姑奶奶好。”   贪贪瞧见秦鹿的腿,呀了一声:“秦姑奶奶这是出何事了?道仙怎不在附近呢?”   金风川望着那女人,又看向秦鹿,背后深林如鬼泣一般的风声依旧不断,他的心跳都快停了,猛地起身往卢阳关的方向跑,秦鹿定定地看着金风川跑走的背影,对贪贪说了句:“没事儿了。”   她不想说话,所以收了贪贪,这时心里从未有过的脆弱,突然就像是四、五岁在闹市与家人走散的小孩儿,坐在原地不敢动,生怕从此以后没了家。   吓走金风川,他还能去卢阳关找个客栈歇下,这夜冷,若陪着一夜过去恐怕得大病一场。   秦鹿心口压着一块石头,怎么都喘不过气来,眼眶再度湿润了之后她伸手揉了揉,抬头看了一眼繁星密布的夜空,今夜星辰多,明日天气一定很好,若没遇山匪,她与梁妄这时恐怕都在暖被窝里歇下了。   她将陈小姐的身体伤成了这样儿,梁妄见了会如何?   金风川跑了没一会儿,又跑回来了,等人跑到跟前了,金风川才说:“我一想觉得不对,你哪怕是鬼,至少你不害我,若这世上当真有鬼,林中孤坟出野鬼,比之你要好相处些。”   说完,他又咧嘴露出了个苦笑,秦鹿望着他,觉得他这人当真是傻。   金风川擦了额头上的汗,重新坐在了秦鹿的身边,还是方才那个位置,灰上的屁股坑都没被风吹散。   金风川伸手捂着还在肆意狂跳的心口,觉得自己这回回来若不是疯了,那对秦鹿恐怕就是真的喜欢了。   静夜不过一刻钟,金风川率先打破了沉默:“你真一百零九岁了?”   秦鹿点头。   “那你岂不是西齐人?”金风川惊讶。   秦鹿嗯了一声,又说:“我主人是西齐王爷,梁妄。”   “哗!我卖过他的字画,价值千金,难怪他这般有钱。”金风川出了汗又觉得冷,往秦鹿那边靠过去后并未察觉她身上有多少温度,于是道:“你、你喜欢他吧?”   秦鹿没有掩饰,点了点头。   金风川顿时觉得心里酸得厉害,叹了口气:“与我说说你的事儿吧,秦姑娘,这夜太冷,我肯定是睡不着的,你说我不了解你,那你与我谈一谈,我听着。”   “便是你了解了,我也不会喜欢你的。”秦鹿道:“我的命是主人给的,身体是主人给的,我发誓会护着他,日后长久的岁月里,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会永远、一直陪在他身边的。”   “那便……说说,让我死心。”金风川低头看了一眼秦鹿放在膝上的手,想过去牵,手指动了动,最终没伸过去。   一夜很短,几个时辰就过去了,但一夜也很长,若睁着眼无所事事,无风无雨无甚景致,别说是几个时辰,就是一刻钟也过得相当缓慢。   金风川想听秦鹿以前的事,就连他夫人嫁给他之前,他都不知道他夫人是多少岁,便是成亲之后第三年,他才知道他夫人有个乳名。   金风川家中三个女人,他很少去了解对方的过去,哪怕有些只需动动嘴,问一下就知道了,他也懒得去动这个嘴,更从未起过这个念头。   今夜看着秦鹿的侧影,金风川突然想起来他们第一次碰面的场面,他那时头晕眼花,从轿子里下来之后便扶着墙吐得昏天黑地,心里不知骂了多少句难听的话,仆人退后不敢靠前,金风川将早饭都呕出来了,才听见身边还有一道干呕声。   秦鹿穿着墨绿色的小棉袄,绣了白兰的鞋面上溅了许多他吐的污秽,她还有半碗面没吃完,扶着桌子边也在呕,然后她捂着口鼻,指着金风川,分明什么话也没说,那双杏眼中却把她所有心思都透了出来。   与金风川当时心里的别无一二,都是脏话。   秦鹿的声音很低,如风一般,几乎细不可闻,但还是很有耐心地与金风川说:“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遇见主人,天赐王朝立燕京为国都的那一年我出生,但自生下来的这十七年起,西齐逃亡、天赐追赶,九州上就没平静过。我跟着哥哥干过一些烧杀掠夺的营生,就是为了能让自己活下去,那时西齐的难民逃到了南郡外……南郡,也就是如今的南都城。”   “南郡当时是西齐临时的国都,皇帝都在城内,他们却将西齐战乱之地逃亡过来的难民赶出城外,为了不让他们分割贵族的粮食,进行了屠杀。”秦鹿抿嘴,那些回忆即便已经过去了几十年,都历历在目。   “我哥在另一边打仗,我看不惯他们杀难民,于是便带着三百人的小队杀到了南郡的城门下,把那些屠杀难民的官兵都杀了,还将城墙上站着的狗官也给杀了。”秦鹿说:“当时我饿晕了,见城门开了打算进去找点儿吃的,无力倒在了主人家门前,本来梁王府的人见我受了伤又饿狠了,以为我快死了并不打算管我的。”   “是主人,他将那日午间的面分给了我,你不知道,那样的乱世中,一碗面里有青菜,飘着油花,还有颗鸡蛋到底有多难得,便是有钱也买不到粮食。”秦鹿说:“他给了我一个棉袄抗寒,给了我馒头果腹,于他而言微不足道,于我而言却是救命良药。后来我哥知道我带人来南郡,于是率兵赶来冲城救我,那时我只知道他是西齐的梁王,追逐了他几年,再见面时我已经死了许久了。”   秦鹿都记得,凡是关于梁妄的一切,她都记得非常深。   梁妄,是西齐的小王爷。   西齐还没与北迹打仗时,梁妄的爹就是西齐的大将军,一手将皇帝扶上了皇位,是皇帝的亲皇叔,然而西齐银钱多,皇帝昏庸无能,梁妄的爹也只有勇无谋,只会统兵打仗,对国政一窍不通。   西齐坐吃山空,不与他国邦交。   燕京皇宫占了皇城的三分之一大,西齐的皇帝为了彰显国之财力,在皇宫两端盖了两栋高楼,一个是台,一个是阁,因为皇帝去过江南,见过初夏的江南湖景,故而取名烟柳,阁位于东侧,名柳东阁,台在西侧,名烟西台。   北迹对西齐突然发难时,西齐并不放在眼里,当时北迹国力不够,攻了西齐一年也未攻下一座城池。   朝中小人怂恿皇帝,说大将军手握重权,一个小小的北迹都打了一年,恐怕暗藏野心,于是皇帝在上元节前夕将大将军召回试探,于烟西台上赏雪团圆。大将军心怀战事,但因为他离家数月,家中妻子腹中有孕将要临盆,大将军心中挂念妻子,还是回了燕京。   上元节那日,烟西台上载歌载舞,白雪飘零,满朝文人酸了一首首诗赋,嘴里的文墨一个比一个应景。   正是上元节那日,大将军的妻子腹中阵痛,在烟西台的暖阁中诞下了梁妄,那时白雪纷纷,本无月无星的夜里,天上劈开了一条蓝光,银河乍现,竟有星辰呈祥瑞麒麟,众多大臣都说,这是上天赐给了西齐一个福星。   皇帝高兴,梁妄落地便封王,谁知道便是大将军回上元节坏了事,短短三日内,北迹连攻六座城池,西齐的背面失守,连连败退。两年后,皇帝弃城逃离,因为有所准备,大多国库都搬至了古墓中,偌大皇城里人群散尽,仓皇而逃。   硝烟四起,最后一批守城的死侍在北迹攻打燕京城的第三日败下,城门破,燕京成了北迹的领土,同年北迹坐燕京立为国都,取名天赐。   也是那一年,梁王府的将军夫人和奶娘赶不上西齐皇家的队伍,于奔走中失散,她们怀中抱着年仅两岁的梁妄,遇见了梁妄的师父。 第58章 燕京旧事:十三   西齐皇帝撤出燕京时, 梁妄正发着高烧,因为满城大夫都跑路了, 就是梁王府里养着的大夫也先顾了自己,梁妄那时已会说话,嘴里一直哭喊着疼,浑身滚烫,再烧个两天,恐怕人就不行了。   将军夫人生梁妄时损了身体, 之后一直都很虚弱,梁妄的奶娘受将军吩咐要照顾将军夫人,故而陪着她。   北迹兵破城的前一夜她们才收拾了一些银钱离开了燕京, 那时梁妄的爹还在另一边打仗,手中兵权被西齐的皇帝收走了许多, 大部分的兵队都护着皇帝一路往南奔走逃亡。   梁妄在将军夫人的怀中浑浑噩噩了三日,嗓子都哭哑了, 第三天眼睛睁不开,将军夫人的银钱在途中还被人偷了。她们一路问了西齐兵队离开的方向, 然而仅凭着双腿根本追不上,将军夫人病倒在了路边, 奶娘去寻水喝,却再也没有回来。   将军夫人奄奄一息,更没能照顾到怀中的孩子,她一场噩梦醒来,再低头看向怀中的梁妄时, 梁妄已经小脸青黑,动都不动了。   荒草萋萋,城门紧闭,她如难民一般挤入了人群拍打着城门,想要进去替孩子找一找大夫,城门上的守卫朝城门下直丢石头,哄闹着要将他们赶走,站在城墙上的是城中官员,那官员身上还穿着西齐的官服,嘴里却说:“此城已投靠了天赐王朝,不再接济西齐的难民!你们走吧!”   将军夫人紧紧抱着怀中的孩子,不论她怎么掐,怎么打,两岁的小孩儿都没能再发出一声,难民不依不饶,依旧想要往城里冲,将军夫人却一步步退下,不知自己将要何去何从。   城门上开始往下浇滚水,烫得众人皮肤落了一层又一层,难民哄散开,凄厉的尖叫声却不断响起。   将军夫人双手捂着梁妄的耳朵,眼泪滚滚流下,嘴里呢喃着道:“别吵着我的孩子,他才睡下,别吵着我的孩子……”   城门山上扔完了石头泼滚水,泼完了滚水就开始洒泥灰,无所不用其极,便是城中资源有限,所有粮食都只够城中的人吃,城外的田哪怕是未长出的稻草都被割光了,就剩下树皮树根树叶。   不知是哪个难民在城外看见了一块没收的红薯地,尚且还有力气的人立刻跑去抢红薯,将军夫人也想去,可她抱着孩子,加上那群人如疯了一般,她怕进去便没命出来,于是缩在树下,望着树梢上的叶子出神。   从富饶、奢靡,酒池肉林,到贫穷、困苦,食不果腹,只在短短的几年之内,眨眼便是极端。   不知何时,一个白发的年轻男人坐在了将军夫人身边,将军夫人警惕地朝他看去,那男人浑身肤色都很白,身上穿着太极图的道袍,手肘处还挂着个拂尘,两只手上各拿着一块红薯,他递给了将军夫人一块。   将军夫人没敢接,男人却笑道:“你不吃,孩子也要吃的嘛。”   她望着怀中已经断了气的孩子,泪眼涔涔,只抿着嘴不说话,那白发男人瞥了一眼将军夫人怀中的孩子,故作惊讶道:“哎!这孩子了不得啊,出生自有祥瑞,天生入道的命,不如你让他拜贫道为师如何?”   将军夫人听不懂他说的话,只搂着孩子转了过去,男人又说:“他还没死呢。”   将军夫人一怔,回头望着男人,她手下摸着的孩子皮肤已经冰凉僵硬,就是有大夫也回天乏术了,不过男人这般说,还是给了她一丝希望:“你、你真的能救我的孩子?”   男人点了点头:“你让他拜我为师,我就救他。”   将军夫人道:“拜!只要你能将我的孩子救活,你要我怎么答谢你都可以!”   男人说:“他又没死透,只是喉中堵塞,憋得脸青,只要吃点儿东西就好了,你让开,我来抱抱。”   将军夫人将怀中小孩儿递给了男人,那男人又把红薯给了将军夫人,他搂着身上穿真蚕丝小袄的两岁孩子,见这孩子的手腕上还套了金镯子,于是对着自己的食指吹了口气,指尖划破,他又将手指探进小孩儿的嘴里,一抹血染上了唇,再把孩子交还给将军夫人。   白发男人起身,对将军夫人道:“夫人照顾好他,也请记着一句话,死即是生,生也是死,他生我死,他死我生。”   白发男人又递了一本书给将军夫人,那本书上写了四个字——《道者阴阳》。   他说:“这就算是我给徒儿的一个小礼物,日后我会再找夫人的,此生就叫他无忧无虑快活着吧,毕竟世间苦难那般多,一场战事才哪儿到哪儿呢。”   男人说罢,转身就走了,两块递给将军夫人的红薯也没要,他道袍挥了挥,道路前方起了一阵雾,雾里缓缓走来了一头毛驴,男人上了毛驴便离开了,将军夫人正愣着,怀中小孩儿突然蹬了一下双腿,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将军夫人惊讶地看着死而复生的孩子,梁妄那张小小的脸皱在了一起,痛苦得挣扎着,铁青色的脸逐渐转红,将军夫人立刻将他抱在怀中好好哄着,又掰了红薯嚼碎了给他喂下去,梁妄吃了些,才在她的怀中睡了过去。   这回呼吸平稳,身子温热。   眼前的城池待不下去,将军夫人只能跟着难民继续往下一个城池走,她将梁妄手上的两个小金镯子卖了,换了一路的干粮,一双绣花鞋走通了底才走到了良川。   北迹攻下燕京后没有立刻追西齐而来,而是在燕京整顿兵马,北迹自然不会放过西齐,却让西齐在良川足足缓了好几年的气。   将军夫人抱着梁妄到良川时见了将军,差点儿哭昏过去,将军以为他们母子死在外面了,却没想到还能再见一面。   只是这一次见面,将军夫人却耗尽了心血,身体彻底不行了。   她在良川养了半年的病,一直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梁妄能跑会走,聪明得很,根本不像是曾经死过的模样,还会在院子外头摘花儿送到将军夫人的床头前。   将军夫人行将就木的那两日,将自己碰到了个神仙道人的事说给将军听,将军只当她人已经不清醒,做了稀奇古怪的梦,又或者是流离在外的那些日子太苦了,让她起了幻觉,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将军夫人一直藏着那本《道者阴阳》,濒死时抓着梁妄的手,把那本书塞在了他的手里,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她也是大家出来的闺秀,十指不沾阳春水,却抱着梁妄徒步走了几百里,把西齐的小王爷送回了将军身边。   将军夫人死后,西齐的皇帝给了个不小的诰封,全是因为将军在外打了胜仗,勉强把北迹锁在燕京附近不得朝良川逼近,后来将军才知道,他外出打仗的时候,皇帝冷嘲热讽说梁妄是西齐的灾难,将他的名字从梁望,改成了梁妄。   皇帝懦弱昏庸,只知道美色酒肉,抹了一把没什么感情的眼泪,拽着将军的袖子喊‘皇叔’,口口声声说西齐不能灭在他的手上,西齐是姓梁的,他交还了兵权,派将军镇守边城,又命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留在良川的梁妄。   西齐在良川待了五年,梁妄聪慧,七岁时便崭露头角,皇帝的一众儿子皆是不如,他从小字画就好,琴棋也佳,诗词信手拈来,定在良川的人都知道西齐的小王爷梁妄聪明。   大将军依旧死守着与北迹的边关处,当时良川的城防兵总督也是将军手下的一员大将,姓陈,陈总督年纪轻,二十多岁,因为前面几年一直战事不断,他原先的夫人死在燕京了,在良川安定了之后才娶了良川一商户的女儿为妻。   那女人也是聪明的,与皇帝的妃嫔往来比较密切,连带着陈总督也成了皇帝跟前的红人,那一年贵妃生辰,皇帝宴请大臣携带家眷入宫吃宴,梁妄是皇帝的堂弟,自然坐在上座。   七岁的孩子腰背笔挺,一张脸长得与他娘一般精致得很,瓷娃娃似的,大人们的桌上摆着的都是酒肉,唯独他的桌案上放着一盘葡萄和两盘糕点。   陈总督的妻子没胃口用饭,贵妃娘娘还慰问了两句,陈夫人笑着道:“妾身近日胃口总不好,爱吃些酸的。”   贵妃娘娘便让人将梁妄跟前的葡萄端给她,陈夫人惊讶,连忙推辞:“这怎么使得,小王爷面前的吃食,哪是妾身能动的。”   皇帝喝多了高兴,撑着额头道:“陈爱卿,你是我西齐的顶梁柱啊,若没你,这良川也不得安宁,朕是真想与你再亲近几分,你夫人腹中的孩子将来生下来,若是个男孩儿,便送到皇宫中来,与我皇儿一起听太傅讲课!大了让他跟着皇叔打仗立业去!”   陈总督听见这话,高兴得很,嘴上却推脱道:“陛下,这等皇恩微臣不敢受啊!”   皇帝晃着酒杯道:“哎!你受得!若你腹中是女儿……是女儿的话……”   皇帝左右瞧了两眼,话越说越混:“朕的皇儿不行,朕这西齐日后还得靠你呢,便是皇弟!我西齐小王爷,梁妄!日后你生了女儿,便嫁给他做妻,你也是皇叔手下大将,你们本就亲如一家,亲上加亲,甚好,甚好!”   梁妄当时一块糕点没碰,只侧脸看了一眼皇帝,皇帝已经喝醉了,但君无戏言,这等好事落在了陈总督的家中,陈总督也怕自己再推辞皇帝就将话给收了回去,于是拉着夫人的手,一同谢恩。   两个月后,陈总督的夫人生了个女儿,取名陈瑶,小名青络。   又在良川过了三年,北迹养精蓄锐,攻城势如破竹,那边梁妄的爹在打仗,良川这边依旧奢靡无度,皇帝坐在高位,偶尔会拉大臣们家的孩子入宫陪自己皇儿玩耍,还要看哪家大臣的女儿年纪到了,长得漂亮,便纳入宫中为嫔为妃。   陈瑶与梁妄第一次见面,便在她三岁那年,太子的生辰宴上。   那时梁妄十岁,已经初有少年姿态,他身量比周围人都高,脸上还有未完全褪去稚气的圆,一双眉眼却很凌厉,剑眉丹凤眼,对人有些冷淡,长年捧着书,见宫中孩童疯玩儿,从不掺和其中。   陈瑶刚会跑,肉脚很软,还不稳,她脚上戴着金铃铛,跑一步响一下,她还有个弟弟,乳娘光看着弟弟去了,并没看陈瑶。   陈瑶当时和几个宫里的小孩儿玩儿得高兴,手上抓着一把糖,笑呵呵地朝外冲,眼看着就要摔倒,却被一旁比她高出一半的梁妄扶住了。   陈瑶抬头望着梁妄,脸上笑容未退,学着乳娘教的礼,恭恭敬敬地做了一套后喊道:“民女陈瑶,见过梁王爷。”   她口齿还不清晰,说话软软的,手里紧攥着糖,虽不知成亲是什么意思,但她自打听懂话时起,陈家人都告诉她,她日后是要嫁给梁妄为妃的。   梁妄将她发上的小花儿扶正了,轻声说了句:“慢些跑,别摔了。”   他很温柔,打心眼儿里对人好的那种,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看着人的双眼,诚恳而谈的,小陈瑶拼命抢来的糖,在他说完这话后,红着脸塞到了他的手上。   她想,若成亲就是日后一直与这个人在一起,不分开,就像她不和爹爹分开,不和娘分开,不和弟弟分开一样,那么她愿意和梁妄成亲。 第59章 燕京旧事:十四   皇帝撤出良川的那年, 梁妄十二岁,五月收到了大将军在边城的来信, 他信上问候了梁妄的情况,皇帝并未苛待梁妄,反而因为大将军镇守边城,也算骁勇善战的原因,梁妄过得很好,某些方面来说, 皇帝对他所提的要求都尽可能地满足。   于外人看,他这个西齐小王爷当真是备受宠爱,但只有梁妄自己心里知道, 皇帝在他身边安插的眼线,比谁的都多。   又过了一个月, 梁王府门前的山丁子开花了,白嫩的花瓣一大片像是冻了雪霜, 鹅黄的蕊要是路过还能落下粉来。   梁妄望着门前极为繁茂的山丁子花,手中的《道者阴阳》几乎被翻烂, 树下靠椅旁还放着一盏茶,茶是贡茶, 皇帝不懂得欣赏,凡是送入宫里的好东西,他都按照给大将军的承诺,送梁妄一份。   六月末,暑气渐来, 梁妄喝了茶却如喝了酒,昏昏沉沉一场大梦,梦见了满树的花儿成了满树的白蝴蝶,挥动着翅膀从他跟前飞走,梁妄伸手接了一只,那只蝴蝶却从他的手心挣脱离去,落了满手的白色粉末。   枯萎的枝丫如大势已去的西齐,从根开始腐烂,一片叶子也留不住。   梁妄醒来时,五岁的陈瑶就站在他身边,她手上拿着几颗酸李子,吃得秀气的眉头直皱,梁妄看见她没起,第一时间望向自家门前的山丁子树,繁花依旧,只是花香淡了许多。   他满鼻腔都是李子的酸味儿,陈瑶的奶娘笑着对梁妄道:“小姐今天吃了李子喜欢,非要拿来送给王爷尝尝,王爷,这是小姐的一些心意。”   奶娘手中端了一盘,不知道这是大人的主意,还是陈瑶当真想与他分享。   梁妄轻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陈瑶笑得更开心,她指着山丁子树上的花儿开口说:“好漂亮的花。”   梁妄问她:“你喜欢吗?”   陈瑶一双杏眼欲言又止,那是官家养出来的矜持性子,饶是再喜欢,也不能说出口,更不能直白地要。   梁妄看得出来,轻声说了句:“本王喜欢,花开时极繁茂,结果时也如相思豆压了满枝,这般热情地于两季烧尽自己的好,再冷淡的人,看了心里也会暖的。”   说完这话,他伸出手,双眼望着一枝花,不过是轻轻眨眼,枝丫上的一朵花就像是被剪下了一般,顺着风轻飘飘地落在了他的手心,然后梁妄将这朵花交给了陈瑶,算是答谢她送的李子。   满树山丁子长成时,通红一片,簇拥在枝头的红果子每一颗都很甜,就是山丁子成熟的季节,边城失守了,皇帝焦急忙慌地派陈总督领兵去边城接应大将军,自己带着几个年轻貌美的嫔妃离开了良川,再往南逃去。   西齐不是第一回逃,良川近十年的安逸,几乎让西齐人忘了战争,也让西齐朝中腐朽的臣子以为北迹不会再犯了。   良川再往南下,退至清平,梁妄性子的转变,也在于此。   他想入朝为官,他姓梁,从小饱读诗书,见乱世动荡,朝局不稳,也想过要报效西齐,所以他与皇帝提起了这件事,皇帝犹犹豫豫,最终笑说:“你是西齐的小王爷,这等琐事哪儿需要你出手呢?朕知晓你有心就可以了,对了,前些日子朕得了只会说话的鹦鹉,陈总督的夫人送来的,奇特得很,便送你了。”   在宫里,梁妄还不明白皇帝送他鹦鹉做什么,出了宫收到鹦鹉了之后,梁妄才明白他的意思。   为了防止鹦鹉逃脱,装鹦鹉的笼子没有门,一条条银边包裹着鸟笼毫无逃脱的出口,里头的鹦鹉毛色鲜亮,会说的还不止一句话,陈总督的夫人为了讨皇帝欢心,教了鹦鹉许多。   皇帝的意思,梁妄就是这只鹦鹉,便是再有才能,也不能出了梁王府这银笼子,好吃的、好喝的、好玩儿的,皇帝给,但他家已出了个手握重权,领西齐所有兵马的大将军,不能再出一个在朝中占领要职,能说会道的梁王爷。   从那之后,梁妄走到哪儿,都带着那只鹦鹉。   他因为洁身自好,鲜少去烟花柳巷地,但他时常去溜鸟儿、听戏,也时常去品茶、听书,于外界来看,梁妄活得好不自在,文雅的玩乐,他都沾,且都懂。   颓废如毒药,腐蚀人的心神特别快,玩乐场所如绚烂的烟花,看多了会让人觉得一次比一次不够精彩,烟花要越来越高,绽放得要越来越大。   一心为国,从小读书起便满腹经纶的梁妄,在短短三年之内,所有的温柔都被消磨殆尽,有一回陈瑶捧着自己跟家中厨娘学做的糕点来梁王府找他,梁妄出门大半日没见,回来时还喝得有些晕,扶着他的下人瞧见陈瑶,低声在梁妄的耳边提醒了一句。   梁妄瞧见了,陈瑶矜持,捧着糕点时也是温和站着的,与梁妄说话温声细语,道:“王爷,民女新学了一样糕点,拿来给您尝尝。”   梁妄瞥了一眼她手中的糕点,忽而勾起嘴角一抹讽刺的笑:“食讲究色香味,你这卖相不好,不必入嘴便失了口感,爷不尝,回去吧。”   那年梁妄十五岁,有朝中人知道他爱好玩乐,往梁王府送了几个美人过去,虽说那些人都被梁妄原封不动地还回去了,但消息传到了陈瑶的耳里,还是让陈瑶伤心难过了许久。   陈瑶闷声憋了许久的气,又去找梁妄时,天已入寒,眼看着西齐就要在清平度过第四个年头。她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见梁妄单薄地站在雪地,他手上握着枯枝,在雪地里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笼中赋》,陈瑶不敢上前,问了梁王府的管家才知道,皇帝送个梁妄的鹦鹉死了。   他不喜欢那鹦鹉,但由鹦鹉想到了自己,想到他终此一生,也将是梁王府中的鸟儿,看似金装玉裹,吃喝玩乐样样都好,实际上却无半分自由。   陈瑶不懂这些,上前安慰,她抓着梁妄的手,柔软的手指贴着对方的掌心,却被梁妄抽了回去,梁妄将木棍扔到了一边,身上的两件单衣在寒风中瑟瑟,他望着陈瑶,眼神冷得比这寒冬腊月的雪都要冻人。   梁妄说:“陈小姐回去与家中商量商量,另寻良人吧。”   他自己都是笼中鸟,何故再惹笼外人呢。   陈瑶哭着跑了回去,梁妄望着她的背影,一如自己渐行渐远的天真。   那场寒冬大雪的冷,让梁妄倒在床上病重不起,陈瑶来看了三次,全都被梁妄拦在了门外,一日白发的年轻道人来梁王府说要讨一本书,那书为《道者阴阳》,是淮崖仙人写的,道人说,他就是淮崖仙人。   梁妄以为自己是要死了,所以才会梦到他娘临死前说的人,白发,年轻,道袍,拂尘,还有那股子仙风道骨的劲儿。   自称淮崖仙人的人,说他是清亭山道派的创立者,两千多年前,各国处处纷乱,九州尚是九国,那时便有一统天下的君主寻求不老仙丹,意图永远占领九州王土。   这世上不是没有不老仙丹,那仙丹来自山海,山为昆仑山,海为蓬莱海,山海之处有神明,神明造化万物为天意,服用仙丹者,是天意的使者。   服用仙丹的人,不是那个想长生不老的君王,兜兜转转,却被寻找仙丹的小道士给服用了,小道士为了躲避君王的追杀,一直都藏于深山不敢出来,那山是清亭山,小道士也就是如今的淮崖仙人。   他活了近两千年,尝尽了活人的苦楚,上天之意,便是寻找到合适的人选,可继承他之位,替他守这世间鬼神秩序,上听天意,下召鬼魂,淮崖仙人选了梁妄,他说梁妄是天选之人。   梁妄两岁时,服过他的血,血为不死血,唯有身死才可激发不死血,一旦不死血流遍全身,那他便可再活。   那时梁妄活,就是淮崖仙人死的时候。   淮崖仙人说这话时还挺高兴,没有半分为自己将来要死而担忧,他以为梁妄的死期将到了,将自己的身后事能嘱托的就全都嘱托了,他还说他有一只鸟,那是山海处飞来的亡魂鸟,寄托在了一位故人手中,等到梁妄成了真正的道仙后,便可去取来,亡魂鸟认不死血为主,除此之外,他还有五鬼戒指。   一桩桩一件件,淮崖仙人越说越高兴,梁妄越听越昏沉。   只可惜淮崖仙人算错了时间,皇帝知道梁妄重病,花了许多好药将他这一口气给吊了回来,梁妄没死成,寒冬熬过去,初春来临时梁妄身体好了,但淮崖仙人留给他的道书倒是尽数被他看了去。   同一年,边城再破,梁妄的爹,西齐的大将军因上战杀敌重伤不治,死在了边城。   将军之位被皇帝给了陈总督,却没想到陈总督带着众多将领朝北迹投降,西齐的落败,正如几年前梁妄于山丁子树下的一场梦,大势已去,再难回春。   西齐再逃,大将军还有旧部,为了梁妄,他们也得将皇帝护送离开。   国都从燕京成了良川,从良川成了清平,又从清平去了南郡,他们到了南郡才安定下来,才知晓南郡城外盘山,易守难攻,但难缠的不是北迹的兵,而是盘山之上的山匪。   那些山匪原先就是南郡这边的人,因为西齐与北迹多次打仗,九州之内无人不惶恐,本来是十多个零散的山匪窝,却没想到被谁组织了起来成了一个山匪点,据说山匪人数过万,组织有序,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号,专反西齐。   西齐的百姓因为这长达十多年的战争苦不堪言,而西齐皇帝逃亡从来没想过要带子民们一起,剩下那些跳不掉,没银钱的人,恨透了西齐。来时路上有人直接投降,愿成为北迹之下,还请北迹不要烧杀掠夺,凡是家中有钱的,愿意自送一半为北迹的军饷。   南郡城外的匪,既不是北迹的,也不是西齐的,他们自成一派,人数越来越庞大。   他们有名字,起的好听,叫慕山起义军。   打得不是为国的名号,而是为民的名号,十多年的战事已经够了,再打下去,九州土地不知何时才能恢复元气,也不知多少曾繁荣的城池,成了空无一人的废城。   皇帝听闻慕山起义军的名号,还想招揽他们,毕竟上万人的起义军是不小的威胁,慕山起义军为首的名叫秦虎,原先只是南郡城中一个普通商贩的儿子,却凭着一股子狠劲儿,杀起人来眼都不眨。   慕山起义军听说西齐的皇帝想要招揽他们,以秦虎为首,哈哈哈三声大笑几乎震得南郡城外山川抖了几抖。   秦虎道:“招揽个屁!老子只要一个南郡,让那狗皇帝从南郡滚出去,一日不滚,老子就在山外断他一日粮食!南郡是老子的家!敢把北迹兵引来,老子杀进南郡把那狗皇帝的人头砍下来喂狗!”   寨中人捂着一旁十几岁少女的耳朵道:“虎哥,妹子还在呢,你这屎尿屁的也得改改。”   秦虎笑眯了眼,伸手捏了一下妹妹秦鹿的脸。 第60章 燕京旧事:十五   秦鹿不是秦虎的亲妹妹, 这身份,只有他们俩知晓, 慕寒起义军中的所有人都不知道。   秦鹿是她爹娘卖给秦虎家的,北迹破了燕京,立燕京为国都,改国为天赐的那一年,秦鹿的娘怀了她。他们是距离南郡较远的一个村落里的人,但因为这些年战事不断, 即便是仗没打到南郡来,却也因为战争给百姓带来了太多麻烦了。   西齐征收米粮给抵抗北迹兵的将领们吃,反而闹得百姓无米可食, 远在燕京千里之外的南郡也颇为困难,秦鹿的娘怀她时吃的本就不够, 她爹更是拮据着生活,等秦鹿被生下之后他们发现秦鹿是个女娃, 脸上一片灰蒙蒙的。   秦鹿一岁时,要人牵着手才能站稳, 她爹娘就将她卖给了南郡城中的一个商人,那商人家里是做包子的, 米面都还算充足,在这乱世之中尚且算是有吃有喝,还能照顾着两个面点师傅的家庭。   秦鹿的爹娘卖秦鹿时心里虽然舍不得,可他们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她娘太瘦, 没有奶水,秦鹿从小就是喝隔壁家的洗米水长大的,能活着已经不容易,近来经常因为饿而哭闹,她家里实在养不起了。   当时她爹娘走到了南郡,想找个富贵人家卖了,随便那人怎么处置,换一些银钱就好。   她爹娘到处问话,如今还有谁家会买孩子呢?又不多富裕。   秦鹿当时被他们放在路边,恐怕她爹娘也有心想,如若就这样被人拐走了也行。秦鹿闻到了包子铺的香味,手脚并用地爬到了秦家门前,秦虎当时七岁多,已经是这条街上的小霸王了,他手上拿着个热乎的肉馅儿包子吃,因为与人打架,缺了一颗牙,讲话还漏风。   秦鹿爬到了秦虎跟前,也是她为自己捡了一条命。   秦虎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小娃娃,一双眼睛圆溜溜的,软手拽着他的裤子呀呀直叫,那眼睛就望着秦虎手里的包子,一串口水落在了秦虎的腿上。   秦虎见状,连忙扬声喊了句:“娘!!!”   秦夫人从包子铺里出来,瞧见秦鹿时才一愣,那时秦虎已经把秦鹿抱在怀里小心翼翼地喂她包子吃了,秦虎像是得了个玩具,喂秦鹿一口包子,她就能流他一手口水。   秦鹿的爹娘寻来,见包子铺里人坐得满,于是拉着秦夫人的手请秦夫人千万买了秦鹿,他们要价不高,真的不高,那钱也就是包子铺三、五天的盈利,却够秦鹿的爹娘过好一阵子了。   秦鹿的娘哭着说:“我只是想给孩子找个依托,她跟着我,迟早是个饿死!”   秦夫人有些犹豫,不是因为买孩子的钱她出不起,而是一旦将这个孩子买回来,从此以后家里就多张嘴吃饭,又不是长大还能干活的男孩儿,女娃娃还得给她寻亲,别家也是这般想才没有人买秦鹿。   秦鹿的娘道:“夫人!夫人您行行好吧,您家还有个男孩儿,就让我家丫头跟着您家,日后您家飞黄腾达,让我家丫头当个通房的婢,一生一世伺候您家少爷,行行好吧!夫人,她活着就好了,夫人!”   秦夫人低声对秦虎说:“快把孩子还给人家!”   秦鹿爹娘立刻给秦夫人跪下了,谁知道秦虎也不省心,口齿不清地说:“我不,她好玩儿。”   因为秦虎不肯撒手,秦鹿的爹娘找到了机会,好说歹说劝了许久,秦夫人才答应让秦鹿留下,但她也怕日后麻烦,便与秦鹿的爹娘说,让他们以后都不许来南郡见秦鹿,秦鹿爹娘答应了,拿了银钱就走。   从那儿之后,秦鹿的亲生爹娘真的就再没出现过。   秦鹿入了秦家,以前也没有名字,秦夫人与包子铺的秦老板商量了之后,便给她取名秦鹿,虎鹿都是兽,那是绣在官袍上的瑞兽。秦老板得了个便宜女儿,起初心里不太高兴,但等秦鹿张大了点儿,越发可爱,活蹦乱跳拉着他与秦夫人的手喊爹娘时,两位就真心将她当成自家孩子了。   只是好景不长,包子铺没做多久就因为官府的征收过大,甚至来包子铺抢锅抢铁而关门了,秦鹿当时只有五岁,秦虎十二岁,跟着他爹能干一些体力活,给官家搬运东西挣钱养家。   秦虎的爹一次在搬运时出了意外,被从城门上落下来的铁柱子砸死,官家赔了他们家二两银子,说这就是如今这世道一条人命的钱,秦虎攥着手里的二两银子,恶狠狠地盯着那人,像是要将那人的样子刻在骨子里。   秦虎的爹没了,秦虎的娘也伤心过度染上了热病,光是吃药的钱就是个无底洞,秦鹿七岁时,秦虎十四岁,跟着几个与他同龄的人去抢钱,谁富有抢谁,有时一身伤回来,手里就拿着一把碎银子,手心还被银子给硌红了。   秦夫人的病时好时坏,好时她能纳鞋底卖给官家,坏时就躺在床上神志不清地喊秦虎爹的名字。   良川被北迹攻陷的那一年,秦鹿十岁,一双手跟着秦夫人学纳鞋底做得满是老茧,但因为良川没了,西齐举国入了清平,清平离这儿也不是太远,南郡也渐渐不安定了。   秦虎跟着几个兄弟去打家劫舍,也劫不了多少钱,有时看见有官兵在城墙底下巡逻,他就一个麻袋套上去打晕,那人身上有多少就搜多少回来,往往只有几个铜板。   秦夫人病重了,秦鹿做鞋底慢,一天戳破了手低低地哭着,哑着声音问了句:“娘,你要不要喝水?”   秦夫人没有回应,秦鹿去探鼻息才发现秦夫人没了。   秦虎回来时就看见秦鹿在床边上哭得撕心裂肺的,人死要有棺材,偏生的乱世里棺材还特别贵,死人那么多,做棺材的都懒得动手了,有的人死了直接扔死人堆了,三天后尸体腐烂,谁是谁都分不清,除了有钱人家,没人会做棺材。   秦虎说一定要有个棺材,他听人说人死后没有棺材,睡在土地里会冷,秦鹿也急着要找棺材,可她年龄太小,秦虎不让她出去做事,就让她在家里待着。   秦虎说他出去想办法找棺材的钱,秦鹿就坐在家门口等他,平日与秦虎玩儿在一起的几个兄弟过来找秦虎没找到,看见秦鹿初探少女相貌,竟然十分标志,见秦鹿哭才问出来秦夫人没了,他们没有棺材钱。   那几个男人怂恿着秦鹿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挣钱快,有钱人都往那儿去,你要是跟我去,一天估计就能把棺材钱挣回来了。”   秦鹿听着,也不起疑心,就说要跟过去。   那几个男人把秦鹿带到了勾栏院里,那时的勾栏院不比后来的秦楼楚馆,那就是一个围墙围着的小院儿,里面点了几盏灯,一个房间三、四张床都能睡人,貌美的女子就靠在小院儿的门边等人来,不过她们涂脂抹粉,过得的确比秦鹿好。   那几个男人把秦鹿往那儿一丢就走了,走时还说可算替阿虎赶走了这个累赘,当初就不该让她留下来,又不是秦家的种,偏偏阿虎还把她护得跟宝似的。   还有个人笑说:就算是秦家的种,到了年龄也可以卖了,卖身葬母嘛。   秦虎扛着一头野猪回家的时候,腿上还有伤,他想着把这野猪卖了,应该就能买一口普通的棺材了,结果回到了小茅屋前没看见秦鹿,秦虎慌张往外找。   他是在南郡长大的,哪怕如今住到南郡外了,南郡里头这些人也都还认得他,秦虎只要问两句就知道秦鹿在哪儿了,等他赶到勾栏院的时候,秦鹿的眼角挂着泪,正坐在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怀里,那男人的手隔着秦鹿的衣服捏着她身上的肉,还要秦鹿喂他喝酒。   秦虎看见这情形,当场就疯了,他不管不顾骂了句:“老子操-你妈的!”   冲进勾栏院中就找趁手的兵器,瞧见一旁院子里有个种桃花的铁锹,秦虎握着铁锹就朝那四十岁的男人过去,秦鹿歪倒在一边哭得撕心裂肺,害怕极了,秦虎那铁锹把人敲晕,头上直冒血,他还踩在那男人的心口,用铁锹直接剁下了那人在秦鹿身上造作的手。   一下不够,再来一下,吓得旁边女人们尖叫连连。   还有人喊:“阿虎!要死人了,真的要死人了!”   那人的手被铁锹剁成了肉泥,勾栏院中也有和秦虎有露水情缘的人,大着胆子拉过秦虎,指着一旁哭得喘不过气的秦鹿说:“快带你妹子走啊!走!这人有钱得很,等会儿官兵来了,又是麻烦!”   秦虎听见秦鹿还在哭,这才把铁锹丢一边去,浑身煞气和修罗一般把秦鹿抱了起来,他身量高,真的像头猛虎,一只手抱着秦鹿,一只手捏着袖口把她脸上的眼泪擦了,说着:“走,不哭了,咱回家,你这样不行,迟早得被人欺负的,我怕我以后总有一天护不住你啊……”   秦虎把秦鹿带回家后,秦鹿才止了哭,秦夫人的尸体存不了多久,秦虎和她说:“你听话,这回可不许再跑出去了,你要再跑,我就不找你了,就让你在那些男人怀里恶心死,听见没?”   秦鹿怯生生地点头,她还记得与秦虎相熟的几个男人的话,她不是秦家的人,她是秦夫人可怜抱回来的,如果不是因为那一天秦虎心情好,抱着她不撒手想逗她玩儿,她恐怕早就活不成了。   秦虎出去把野猪卖了,又拖了个棺材回来,秦鹿整理了秦夫人的遗容,就和秦虎一起把秦夫人抬进棺材里埋了。   当天晚上官兵就找到了秦虎与秦鹿的住处,那男人当真来头不小,还不是南郡的,原来是良川那边的有钱人举家搬到南郡来的,还答应了南郡的官,说支持官府要给银钱的,可惜死了。   秦虎拉着秦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两人带着两件衣服就一起离开了茅屋,夜里走了半路,身后就有人追了过来,骑着马,哒哒不断逼近。   秦虎和秦鹿往山上跑,那群人也往山上跑,越来越近后秦虎就把秦鹿往一旁放着藏起来,自己立在那儿喊:“人是我杀的,我跟你们走!”   “小子以为是谁追你来了?”为首的男人三十多,满脸的胡子,身体壮到吓人,其实就他一个骑着马,身后都是跟着跑的。   那男人说:“你小子够狠啊,一把铁锹就杀了人,要是给你一把刀还得了?”   原来秦虎今天去勾栏院找秦鹿时,那男人就在隔壁的院子里和女人玩儿,听见了动静透过围墙看了会儿,他看得出来秦虎有些身手,胆子也够大,出手够凶,他是南郡外山上的一票山匪,寨子里就百来个人,不怕死的有,会打的没几个。   他看中了秦虎,所以打听了秦虎的住处,谁知道这人半夜跑了,于是又追了过来。   那男人瞥了一旁草丛里的秦鹿说:“你要是跟老子好好干,你妹子就是我妹子,我保你你们有饭吃。”   那一票山匪还未成型,劫的不是南郡人,他们说南郡太穷了,城大却空,不如从这儿过的有钱人。良川失了城门,又打仗了,皇帝暂定清平,估计也坐不长,那一路上搬家的富商估计都往南下,肯定会路过南郡外的这群山,他们占山为王,不怕没钱。   秦虎说跟就跟了,山匪头子走在前,后头有个人提着秦鹿的领子就把她拽起来,秦虎像是被触了逆鳞:“你别碰她!”   秦鹿害怕,对着提她的人拳打脚踢,一巴掌打在那男人脸上特别响,周围人一静,突然哄笑,骂那男人被小女孩儿打。   那男人嫌弃把秦鹿丢给秦虎说:“还你还你。”   秦鹿拉着秦虎的手跟着他,小声地问了句:“哥,我们是山匪吗?”   秦虎嗯了一声,秦鹿又问:“山匪是坏人吗?”   秦虎说:“能活就成。” 第61章 燕京旧事:十六   秦虎就在南郡外的山里定居了, 这地方就是南郡的官兵也不敢来,山匪都是一群不怕死的营生, 被西齐养软了骨头的官兵反而都怕死,先前有过几次冲撞,死了不少官兵,那些官兵便放任南郡外山上的山匪了。   秦虎当上山匪后没多久,他们就干了一票大的,杀了南郡城里的狗官, 把狗官的银钱全都充了寨子里,后来秦鹿才知道,那狗官就是秦虎爹死时, 给了秦虎二两银子的人。   秦虎下手狠,见惯了世面, 也就不在乎人命了,但他从来没动过南郡里的百姓, 他对南郡始终有感情,毕竟是在这一块儿长大的。   秦鹿是整座山上唯一一个姑娘, 她小时候就被秦虎护着,虽然跟着吃过一些苦, 但也从来没受过什么委屈,这山上尽是男子,偶尔会对她说两句荤话逗她,一开始秦虎听见了就要和人打架,后来那山匪头子骂了秦虎一顿, 秦虎也就适当克制了。   山匪头子说:“干我们这行的都是今日生明日死,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你妹子也该长大了吧?护得好了反而不是好事。那次我见了,你没来的时候她就跟个小绵羊似的,让干什么干什么,不让哭眼泪都不敢流,太胆小了,这样下去一辈子,迟早都是吃亏的命。”   一山头的山匪,能有几个是温柔的人,便是秦虎对秦鹿,那也是直来直往地照顾,秦鹿在山上住了三年,对她的改变翻天覆地。   秦虎也会手把手地教她一些拳脚功夫,招招都是往死里教的,还给秦鹿一根矛,因为矛长,与人打时不得近身,秦虎觉得这样最安全,然后就让秦鹿自己在山里头练。   秦鹿还会一些轻功,那是山上探听消息放哨的人会的武功,秦鹿哄了他好久,还从秦虎那儿偷了一坛酒送给人家,那人才肯教的,秦虎得知后也没怪秦鹿偷他酒,想了想觉得女孩子学这个有好处。   刀尖上舔血的生活,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过不下去了,到时候她会轻功,也能跑过许多人,兴许能躲过一劫,他要求不高,一如秦鹿的亲生爹娘,秦鹿能好好地活着就成。   秦鹿十四岁时,皇帝从清平退到了南郡,而南郡山外的匪帮从一开始的一百人,由秦虎和大当家的一起发展,渐渐成了一万人。大当家的夜里带着秦虎打算干一场大的,他们想砍西齐皇帝的人头,若不是这狗皇帝死不投降,早些灭国,也不至于百姓流离失所十多载。   然而大当家低估了皇帝身边的防卫,他们没能成功,秦虎身上中了两箭才从皇帝手下人的跟前抢回了大当家的头颅带回了山里头,自此秦虎成了大当家,皇帝还是成功入了南郡定下。   皇帝知道山上有万人的山匪,想要招揽,被秦虎粗俗的骂了一顿,秦虎甚至因为大当家死在皇帝手上的原因,多次抢皇帝的粮草,供自己的山寨用,又或者是分给远一些被关在南郡外的难民吃。   三年的时间,南郡外山上的山匪,成了慕山起义军,因为北迹一直南下,已经快要打到南郡的城门前来了,如果南郡守不住,慕山起义军要么归顺北迹,要么就跟着狗皇帝一起逃。   南郡是秦虎的家,他守着南郡的百姓这几年,日子才渐渐好了点儿,却因为北迹攻城略地,闹得尸横遍野。   百姓的眼里,不认谁当皇帝,只知生存,若是能给好生活的,谁当皇帝都一样。但是北迹却不认,与往常不同,北迹这次攻来,势必要将西齐灭国,所到之处无比狼烟四起,惨不忍睹,再没有幸运的人,能被北迹抓住,却还存活的。   秦虎忍无可忍,带着手下的一万多人冲出了山外,直往另一头过去,想要将北迹兵拦在南郡城外,他想守的,从来都不是南郡城内的狗皇帝,而是南郡这块地方。   那日从战争场上逃到南郡的难民纷纷围在南郡城门外,祈求皇帝能开门让他们进去避避难,然而一个脑满肥肠的大官将众人拦在了外头,说是城中无米也无盐,让他们自谋生路去。   那些难民里,还有一些是被狗皇帝从原先南郡城中赶出来的,因为多一张嘴,便多一份吃食,秦虎去了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西齐的粮队都没从南郡前走过,秦鹿守在山里还有几千口人要吃饭,她领了几百个人想冲城。   一是因为难民在城门外的哀嚎太刺耳,二是因为城墙上的胖子太惹眼,三是因为从城门里出来的官兵屠杀难民,免得惊扰城中皇帝,秦鹿觉得荒谬,本是带着几百人打算冲城抢粮的,却成了救难民了。   难民手无寸铁,救不活,几百号官兵不断从城门内涌出,秦鹿带的那些人渐渐不敌,她也被人往腹部刺了一剑,长时间的饥饿导致她浑身无力,杀了城墙上的狗官后,她入城了,阴差阳错地倒在了梁妄的府门前。   那日梁妄才从皇宫中回来,听皇帝说又要跑路了,让他回来收拾收拾东西,虽说大将军死了,但将军部下还顾着梁妄,皇帝嘱咐了一句后便使他回府,就在这三日动身。   皇帝在宫里还骂了陈总督祖宗十八代,凡是皇帝嘴里能说出来的脏话,全都用在了陈总督的身上。   陈总督不想打仗了,他有妻儿,听说燕京那边渐渐安定了,他妻子老家是良川的,也听说良川如今也好过了许多,百姓开始重新耕地、经商,北迹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然而西齐却在一步步腐朽枯萎。   陈总督投靠了北迹,连带着五万精兵,才使得清平轻而易举被北迹拿下,皇帝在南郡待了三年,如今打过来的,正是陈总督。   提起陈总督,梁妄还能想起皇帝给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陈瑶,他与陈瑶最后一次见面,便是雪地里他让她再寻良人那次。   梁妄回府后便坐在靠椅上发呆,府中几个下人做了饭,因为马上就要离开南郡了,所以这几日西齐的粮草全都往下一站而去,城中没有多少米粮,剩下的够梁王府上下用五天,三天内走,倒也不算拮据。   嬷嬷端来了阳春面,梁妄见了没胃口,正巧门外像是有个小乞儿倒下了,声音软软的,恳求着让他们救济,梁妄回想起皇城中皇帝骂陈总督时,桌上还放着一碗菌菇鸡汤和烧鹅在冒热气儿,米粒白花花的如小珍珠般,配着鸡蛋羹。   他不禁嗤笑,让嬷嬷把那碗面送给门外的小乞儿吃,谁曾想过这一次并未见过的会面,却造就了接下来近乎百年,梁妄与秦鹿之间的相守。   秦鹿用了饭后,对着门缝喊了句:“梁王爷!我叫秦鹿,我哥是城外慕山起义军的首领,如若有朝一日,我们起义军反了西齐,若有人抓到了你,你报我的名儿!能保命的!”   那时秦鹿匆匆跑开,生怕她这大逆不道的话惹了梁王爷,被人抓起来威胁秦虎就不好了。   秦虎得了胜仗归来,听说秦鹿不在山上了,连忙带兵要冲进南郡,消息传来,南郡的百姓率先一步逃了,秦虎在城门外见到了秦鹿,她身上穿着梁妄的一件旧袄子,手上还捧着几个已经冷了的馒头。   那件袄子是墨绿色的,领口的盘结上还有一粒不大不小的翡翠。   秦鹿见了秦虎,笑呵呵地冲过去,也不管身上的伤,拉着秦虎便要与他说自己死里逃生的事儿,说得秦虎起了一身冷汗,想罚她又舍不得,心里却想着,他妹子终究还是长大了,居然能带几百人杀了几乎上千个官兵,搓了西齐的锐气。   梁妄跟着西齐走,从南郡离开,又去了庆安郡,在庆安郡住了两年,又定在了肃县。   肃县是个县,虽比普通的县大,却也不算城了。   没人愿意收留西齐的皇帝,皇帝因为这么多年的逃亡,担惊受怕也有,惶恐不安也有,夜里还常常梦见自己被人杀头,浑浑噩噩了许多年,最终还是死在了肃县。   皇帝有许多儿子,长子都三十了,比梁妄大了五岁,皇帝死的那年他就继位,然而西齐逃亡的二十三年内,皇家的皇子并未受过什么帝王之道的教育,他就是个空架子,朝廷上的事儿,还是一群迂腐的老臣说了算。   梁妄终有一天,也成了皇叔。   新皇帝偶尔会去找梁妄,每次去找梁妄时,梁妄就坐在院子里饮茶,他请了个会唱书的人在府中,那人是个瞎子,但琵琶弹得很好,唱得也好听,新皇帝去梁妄那儿一坐就是一整天,没什么话要说,只是喊了两声皇叔。   似乎是在无声地请教比他年龄还小的皇叔,西齐还能扛下去吗?西齐还有救吗?为何百姓都厌弃西齐?为何西齐的子民也不要西齐了?难道他们真的错了?他父王腐败,他却有心扶持,然而有心无力,终是空话。   西齐依旧不缺吃的,哪怕堆放着国库的古墓距离之远何止千里,西齐的皇宫里,依旧每日有鱼肉上桌。   梁妄随遇而安的本领越来越强,整日不是看道书,就是四处玩乐,他有心帮助西齐时,老皇帝担忧他,忌惮他,他已经养成了这养尊处优吃喝玩乐的性子了,新皇帝却又想他坐镇朝野,别让那些迂腐的老头站在皇帝头顶上说话。   西齐的戏,越来越少了,肃县来了个游走的戏班子,说是唱得不错,梁妄听到这个消息后拒绝了新皇帝来府上坐坐的请求,直接去戏班子听戏。   他手上提着一个金鸟笼,鸟笼里头的是相思雀,黄绒红嘴分外漂亮,叫起来也好听。   戏班子的戏的确唱得不错,但梁妄没想过自己居然还能见到陈瑶。   清平一别,兜转三处,当年九岁的陈瑶,如今已经十八了,她身上穿着粗布麻衣,正坐在戏班子边上摆了摊位在卖刺绣。   那些刺绣都是她自己绣的,富家小姐的手显然没干过多少活儿,哪怕穿得落魄了点儿,但一双手还是十指纤纤。她搬来肃县不久,因为长得好看才没受人排挤,在街角里头得了一个摊位。   梁妄其实并未认出她,九岁的人到了十八岁模样大改,但陈瑶认出了他,十六岁的梁妄与二十五岁时也有很大的差别,但除了轮廓眉眼长开了一些,不再少年模样,而成青年,其实也相差无多。   陈瑶见他时手中的针落地,讷讷地喊了一声:“王爷。”   梁妄见了陈瑶,请她喝了杯茶,陈瑶恐怕是饿了,茶也没品出味儿来,梁妄心里感叹一句,可惜了这壶好春芽。   他又给陈瑶点了饭菜,她还是做到了食不言,等吃完了才告诉梁妄,她爹背叛西齐去了北迹之后没多久就攻打南郡,却被南郡的慕山起义军首领秦虎给杀了。五万西齐的将领全都归于北迹,她娘知道北迹不会留他们,所以连夜带着她与弟弟出逃。   因为身上还有银钱,所以日子过得并不困苦,只是凡是北极所到之处,他们都要跟着逃亡,钱再多也有花光的时候,上个月家中米缸见底,陈瑶的弟弟从小被宠大,接受不了现状跑了,如今也未找到,陈瑶的娘身体不行了,她只能出来卖刺绣。   她说话还是温吞,细声细语,一双杏眸含着泪,双手不安地绞着,过了许久才对梁妄说了句:“我爹是叛军,对不起。”   梁妄没有被她的泪水感动,也没有因为这句歉疚而起什么心思,他在桌上放了一锭银子说:“拿去给你娘看病吧。” 第62章 燕京旧事:十七   陈瑶没敢接梁妄的钱, 梁妄单手撑着下巴,给一个端茶送水的打赏也不低, 给陈瑶银钱治她娘,只是因为他们曾经相识一场。   其实即便没有陈总督背叛西齐,西齐也走不长,他早就在多年前的一场梦里看见了白花纷落,蝴蝶飞走,如今这局面, 是天意。   梁妄留下钱就哼着曲儿离开了,陈瑶还是拿钱回去给她娘治病,不过这钱没能买到药。   陈瑶的弟弟在外头没学好, 跟着几个走江湖的打家劫舍,又学会了嫖赌, 回来瞧见陈瑶手中有钱便直接抢了去,因为没能及时治病, 陈瑶的娘本身一个小病,硬生生地给拖大, 到后来腹中积水,尿在床上。   陈瑶想去梁王府求助, 可又怕去了是自取其辱,为了她娘的身后事,陈瑶还是去求了梁妄。   她穿得实在是普通,饶是长得好,梁王府的下人也没认出她, 不让她进门。   陈瑶坐在梁王府前等了许久,才见梁妄提着个新买的蛐蛐儿回来,蛐蛐儿的声音吱吱直叫,梁妄见了陈瑶,将蛐蛐儿给了府中下人,自己随陈瑶走了一趟。   陈瑶的住处腥臭,因为她娘又在床上排泄了,梁妄伸手捂着口鼻没进去,陈瑶的娘回光返照见了梁妄,哭着喊了一声:“王爷!您是来娶青络进门的吧?王爷!您行行好,可怜可怜青络吧,就是当个侧室也可!”   陈瑶在一旁拉着她娘的手哭,梁妄没回陈夫人的话,转身就朝外走了。   隔壁院落家里有个葡萄架,上头挂了两串青玉般的葡萄,两个院落相比,陈瑶家这院子墙角缝里都不长草了。   梁妄突然想起来七岁时陈瑶还在陈夫人腹中,贵妃生辰宴的那日将他桌案上的葡萄端给了陈夫人吃,这般一想,梁妄又叹了口气,心想终究只是个女人,人死前说两句好话哄她听也成,结果才转身打算折回去,陈瑶就趴在房内哭了。   陈夫人走时没能闭眼,梁妄好心替陈瑶办理了陈夫人的后事,坟包立起后,梁妄问了陈瑶接下来要去哪儿。   陈瑶说她哪儿也没得去,就打算在肃县留着了,这乱世中只能随波逐流,哪儿还能选择生活呢。   梁妄自己府上的下人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养一个陈瑶不成问题,他张了张嘴,又将话给吞了回去。   书上说,入道者大多是要断情绝爱的,时间会磨去身体里的欲望,留下的空壳一具,无非就是游走世间的吃吃喝喝,度日是日,度年是年。   他终有一天会成道仙,不是现在也是日后,伴随着他的,是如他师父淮崖仙人那般百年千年的长生,他若找不到下一个,就得永远地活下去。   他师父都快活疯了,面上保持着淡然,几年前见梁妄快死的时候,对着奄奄一息的梁妄越说越有劲儿,就差没笑出声来。   生即是死,死即是生,道仙长久的生,其实与死没有差别,但他师父脱离了不死血,从此投胎转世再为人,抛开这近两千年的沉闷与孤单,也等于活了。   梁妄没留陈瑶,只是偶尔会让府中下人给她送钱去。   陈瑶的生活好了许多,没再在路边上摆摊刺绣了,她在小院里种了许多花儿,偶尔会采摘院中最漂亮的花儿送去梁王府,有时未必能见到梁妄,但梁王府中的下人会说梁妄收着花儿呢,她能高兴许久。   陈瑶用梁妄的钱过生活,过得心安理得,她不乱花,除去吃喝,所有的银钱都花在给梁妄买东西上面,有时会坐在院子里绣个荷包送去,有时又会买一把扇子送去,她彻底成了梁妄养在府外的金丝雀。   陈瑶心里想着,梁妄至今都没娶妻,府中更没有伺候的侍女,她还是有机会嫁给梁妄的,只是她爹叛国那一项罪孽太深了,梁妄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而已。   暑去秋来,陈瑶的弟弟又回来了,见陈瑶过得挺好才知道梁妄重新找上陈瑶了,他打翻了满院的花儿,提着陈瑶就去梁王府找梁妄。   陈瑶面色苍白,羞愤欲死,陈瑶的弟弟却毫不在乎,对着梁王府的门喊:“我姐姐一个黄花闺女被你养在外头,你占了便宜还不买账,天下哪儿有这样的道理?梁王爷,我姐姐既然是你的人了,那你就得负责,我把她送给你们王府里,为奴为婢随你,但这个卖身钱不能少了。”   陈瑶被弟弟扔在了梁王府前,梁妄听见动静出来时,陈瑶双手捂着脸,若有地缝,她一定能钻进去。   本来就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小姐,一如仙子堕入了凡尘,哪儿受得起这等侮辱?   陈瑶当场就用头去撞了梁王府门前的石狮子,她晕了过去,他弟弟却毫不在乎,梁妄给了钱打发了陈瑶的弟弟离开,还是将陈瑶接入了府中照顾。   梁王府里的人都听说了,府上来了个陈小姐,那陈小姐原是王爷的未婚妻,但为何原因没能成亲,他们都不知道,陈总督叛国一事不好声张,陈瑶也不再敢出门了,她怕自己被朝中人认出来,会让梁妄跟着遭殃。   她就住在梁妄的府中,一住几个月。   病好了之后心情也渐渐转好,梁妄送了她一把琴,她每日都会弹奏一曲,偶尔两人也会说说诗书,讲两句诗词歌赋,有时心中充满盈盈之感,有时又被自己酸得起鸡皮疙瘩。   陈瑶心想,梁妄应当很快就能跨过他们之间的那道坎,她真心认错,她真心认为陈总督对北迹投降是错,可梁妄却从来没碰过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   初雪落下时,有消息传来,北迹攻来肃县了。   一个小小的西齐,逃亡了二十三载,北迹受够了,兵马赶来时,皇帝的身边已经无人能用。   陈瑶拿了梁妄书房里的字在院中临摹,突然梁王府里的下人收拾了几样物件就开始往外跑了,陈瑶不知所以,手下笔墨没了轻重,染脏了一整张纸。   平日里与陈瑶说得上几句话的丫鬟见陈瑶还愣着,连忙过去道:“陈小姐,快跑吧!北迹杀来了!皇宫内外全是兵,肃县没有城墙,他们见一个杀一个,再不跑就来不及啦!”   陈瑶听见这话,手中的笔落了地,她连忙问了句:“王爷呢?”   丫鬟道:“王爷?王爷今日被陛下叫进宫里,恐怕早就凶多吉少了!陈小姐,西齐没了,西齐早就该没了!没有陛下,没有王爷,您快跑吧!”   说完这话,丫鬟便朝外奔去。   天上鹅毛大雪越来越大,今年的雪如二十三年前北迹破了燕京的城门那日,风中雪里尽是血腥味儿,肃县的百姓根本跑不掉,倒在窄窄街道两旁的尸体分外多。   陈瑶没跑,她身上披着淡黄色的披风,一路往肃县皇宫的方向走,说是皇宫,不过是整个儿肃县最大最好的府邸,去的路上还有北迹的官兵与西齐所剩无多的官兵拼死抵抗,路上的小孩儿哭喊着不知去向,闯入人群便被踏成了稀泥。   灾难,是人给人的。   陈瑶远远看见了皇宫顶上的青瓦,皇宫里的人都在朝外跑,凡是被抓住都是一个死字。   身穿四爪蟒袍的太子才六岁,养得圆圆胖胖的,他手上还牵着个比他年龄更小的女娃娃,应当是他的胞妹。   两个小孩儿就站在皇宫门前,望着骑在马上的北迹兵,一如望着前来索命的阎罗王。   兵刃入肉,小孩儿倒地不起,北迹为了不让西齐东山再起,势必要灭了西齐所有梁姓,哪怕是那些年迈跪拜的老臣他们也一个不留,包括老臣的家人,一干杀尽!   陈瑶并未在皇宫里找到梁妄,出了肃县后有一口湖,皇帝被追杀到了湖边,梁妄也在其中。   他其实没有跑的意思,但新皇帝对他依赖很大,或许是念他也算个长辈,拉着梁妄的手便跑了出来,自己孩子都没顾得上。   到了湖边,梁妄才知晓为何新皇帝这般信任他,皇帝说:“皇叔,我听人说你降生时天有祥瑞麒麟,还听人说皇叔是死不掉的,皇叔,我也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可西齐没了,我注定是要死的,皇叔死不掉,西齐就还有一丝希望,我把皇位让给皇叔,皇叔……皇叔你救救西齐吧!”   梁妄望着皇帝的脸,他声泪俱下,当真是累极了,这一年的皇帝,他当得太苦,太没有自由了。   梁妄轻声说:“我救不了西齐。”   他不是救世主,这乱战之中,他看到了太多死亡,便是这湖边上还有多年前死去飘荡不能离去的魂魄,缠绕着自己的故乡久久未散,梁妄的眼里见过太多比西齐灭国更加悲惨的故事了,小家、大家,都是人命。   在他的心里,甚至也残忍的认为西齐灭了才是好的,今年天赐成王,来年西齐反抗,赢了,又是长达数年的战争,又是流离失所的人,又是魂无所依的鬼,又是血流成河。   若天下能安定下来,谁当皇帝不行呢?   都一样。   北迹的兵追过来了,皇帝没跑成,他也没打算跑。   箭矢从远方冲来时,皇帝、周围逃亡的宫人们,没有一个人能躲得过。   梁妄就站在人群与尸体中,腰背笔挺,他望着踏马而来的北迹兵,为首的将领手中不知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他们的马匹后面还有板车载着头颅,那上面全都是梁姓,就连几岁的小孩儿也没放过。   周围的人还未跑光,尖叫声一阵阵传来,一个小兵朝梁妄走来,打算为北迹建功立业,浅黄色的身影冲出,陈瑶挡在了梁妄的面前。   一剑刺穿了她的腹部,等到她推开梁妄转身时,又一剑刺上了她的心口位置。   鲜血,染红了地面的白雪,肃县成了地狱。   陈瑶倒在了梁妄的怀中,嘴角挂着血迹,虚弱地抓着梁妄的袖子道:“王爷,快逃啊……王爷。”   刺穿陈瑶的剑于后方过来,一剑割断了梁妄的发,砍下了他的头。   凡人之躯,如何能逃得过这场劫难?   梁妄死时身上没流血,头颅与身体分离的时候,一片片白雪落在了他的身体上,一瞬洗尽了所有颜色。   陈瑶亲眼看梁妄死在跟前,猛地尖叫了一声,不知是不是这一声尖叫促使周围马匹慌乱,奔走无方,北迹的兵乱作一团,凡是骑马的都被马匹带着乱跑。   落地的头颅成了纯白,就连梁妄身上披着的衣服都没了颜色,被鲜血染红的地面不过是眨眼般的功夫便与白雪融为一体,四周通透,毫无半分生机。   一人大叫:“妖……妖怪!!!”   没人敢去拾起梁妄的头颅,他自己慢慢放下的陈瑶,蹲在了头颅边上,捧着的自己的头安了回去,被砍头的地方没留半分疤痕,纤白的手指扫过被割断了的银发,再起身时,北迹的人已经全跑光了。   陈瑶还趴在地上,奄奄一息不可置信地望向梁妄的方向,轻声呢喃:“王爷……”   梁妄看着自己的掌心,就连当初贪玩不小心割破的小小疤痕也消失了,生既是死,死也是生,他抬眸看向从天空不断飘零下来的大雪,缓缓转身。   面对陈瑶时,呢喃了一句:“你该跑的,何必为我,白白浪费了生命。” 第63章 燕京旧事:十八   陈瑶说, 她看见了良川梁王府前的山丁子花儿了,她还很小的时候, 记得梁妄送过她一朵,她很开心,那个时候她很想要树上的花儿的,但娘说过,女子矜持,不可随意跟男子要东西。   她喜欢梁妄, 所以从未主动与梁妄要过什么。   她娘病时,她没要过药钱,她娘死时, 她没要过后事钱,梁妄没让她进王府, 她也没开口请求,后来入了梁王府, 她想嫁给梁妄,担忧自己配不上对方, 她喜欢梁妄的字,拿过来临摹了又还了回去。   梁妄给她的, 她受着,她心里渴求的,梁妄看见或没看见,又或者装作没看见的,他不给, 陈瑶也不开口。   陈瑶恍惚之际也想过,如若她早就说了呢?   孩童时说:我想要那朵花。   幼年时说:我想嫁给王爷。   时隔九年再相见时,她说:我娘想要我嫁人过好日子,我没嫁,因为我心里记着与你还有过婚约,我还期待着或许日后能与你再见,今日再见,王爷,我很高兴,我真的很高兴。   如若她说了,是不是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陈瑶依靠在梁妄的怀里,这些都是她临死前的一些幻想。   如果北迹没有攻打西齐呢?如果他们就在良川定居了,如果她爹没有叛变,是不是她早就是梁王妃了?   陈瑶心中有执念,她放不下,她很后悔,她气恼自己保持着一贯的矜持,或许让她错失了很多陪伴梁妄的机会。   所以她临死前恳求,求梁妄能带她会良川,那是她遇见梁妄的开始,那是她的家乡,她想看看梁王府前的山丁子花还在不在,她想被埋在山丁子树下,埋在不懂事时的第一次怦然心动的地方。   陈瑶死后,梁妄在一旁站定了许久,他看着这四下的尸体,看着飘在尸体上没有脚没有思想,分明拥成了一团,却分外孤单的魂魄。   他可以就把陈瑶放在这儿,任由她与其他人一起腐烂,反正肃县的尸体够多了,人死了之后都是一样的,察觉不到痛楚,等到投胎转世时自己上辈子究竟是怎么死的都不记得,何必多此一举,还去遥远的良川呢?   但梁妄还是在一旁找来了板车,他扔了车上的头颅,将陈瑶的尸体搬到了上面,一卷草席盖住了她的脸,梁妄背着板车离开了肃县。   北迹是一路从南郡那边打过来的,所到之处无不是一片狼藉,梁妄就是有钱也没法儿找人运尸体,更何况北迹彻底灭了西齐之后,这一片地方还未整顿,将来如何众人皆不知晓,活着的人甚至不知自己该往哪儿去了。   梁妄找到了个男人,那人愿意为了钱给梁妄找来一辆马车,走了几日,男人取得了梁妄的信任,却在半夜偷走了梁妄身上所有的银钱,架着马车离开,到头来,梁妄还是一个人背着板车送陈瑶回去。   他说不清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刚死而复生的感觉还很淡,或许是陈瑶提起了良川梁王府前的山丁子花,叫他起了些许想回去看看的念头,他第一次入道,便是在山丁子花下。   又或许是……梁妄也曾想过他与陈瑶的将来,但那是在很久以前他们还在清平的时候了,陈瑶很好,温柔体贴,进退有度,梁妄不喜欢皇帝为自己安排婚事,但他也想过自己或许会娶陈瑶。   只是他以为自己是笼中鸟,知晓自己这一生将不得自由,他不想害了陈瑶,好好的姑娘,跟谁都不会被如此束缚,困锁,跟了他,有些委屈了。   说是西齐备受皇恩的小王爷,实则内里的虚实,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一念之差,天人之隔,入道出尘,便不想那情情爱爱,男女纠葛的事儿了。   梁妄背着陈瑶走了几个时辰,才到南郡山脚下的一处,这处的山阴气阵阵,他甚至都能看见山上飘过的魂魄,并非是那些空了的、无知的魂,他们身上都有一股无法磨灭的执念,似乎都在受一人牵制着。   “喂!从我的山上过,得留东西的。”林子里缓缓走出来一个姑娘,对方大约十八、十九的模样,穿着一身绿袄子,双手背在身后道:“有没有钱啊?有钱的话留钱,没钱的话留人!我看你长得挺标志嘛,给我做压寨的也行!”   梁妄望着她,见她年纪不算大,说起话来倒是很老成,于是失声一笑:“我浑身上下就一辆板车,板车上一具尸体,你要吗?”   那姑娘眼睛圆圆的,震惊睁大的时候更是清澈,她忽然道:“我听过你的声音。”   梁妄又说:“况且你都死了,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那姑娘一惊,啊呀一声,伸手指着梁妄问他:“你你你……你是不是西齐的小王爷?梁王爷?”   梁妄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人能认得他,但是他记性再好,也不记得自己见过眼前的姑娘了。   那姑娘见了梁妄特别高兴,笑呵呵地说:“你还活着啊?!真是太好了!我追了你三次哎,一次都没追上去,每每听说北迹杀人了,皇帝被捉了这些假消息,我都为你捏把汗。”   姑娘见梁妄愣着,万分热情地走过来,她身量不高,只到梁妄的下巴处,一张脸消瘦,大眼睛小鼻子,眉毛略浓,看上去很有精神,若算起来,也是个小美人儿。   她说:“你不记得我啦?六年前,就在这南郡,我倒在你府门外的啊,你送我衣服,送我吃的,我与你说过我的名字的,我叫秦鹿!慕山起义军的秦鹿啊!”   秦鹿这个名字,梁妄实在记不得了,但他知道慕山起义军,西齐皇帝逃出南郡后,全靠着慕山起义军在南郡死守了两年,才换的他们在其他地方的安定生活,但慕山起义军也只坚持了两年,他们没逃,生在南郡,死也死在了南郡。   眼前这个自称叫秦鹿的姑娘,其实也已经死了好几年了,山上大约有三千魂,一举一动都受她的心情来,她见了梁妄高兴,却也碰不到梁妄,拽着梁妄好几次袖子都失败,大眼睛里满是失望,撅着嘴说:“死了有死了的坏处。”   “死了也有死了的好处。”梁妄说完,累极将板车放在了一边。   秦鹿第一次见陈瑶,便是在这个时候,寒冬的风吹开了尸体上盖着的草席,陈瑶精致漂亮的脸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她看了一眼陈瑶,再看梁妄,问了句:“这是你什么人?”   梁妄也不知如何介绍,只能用两人以前的关系解释:“曾经的未婚妻。”   “啊……”秦鹿一瞬露出了难过的表情,以为梁妄说的曾经,是因为对方死了,于是叹了句:“你好可怜啊,自己虽然活着,未婚妻却死了。”   梁妄轻轻眨了眨眼,低声道了句:“也没什么可怜不可怜,人总有一死的。”   “她叫什么?”秦鹿问。   梁妄看向她,忽而一笑:“你问这么多做什么?”   秦鹿说:“我见你高兴,想和你多说些话嘛!”   梁妄瞥开视线,目光落在了满山的魂魄上,再看向秦鹿,心想死了好几年了还没走,被这么多英魂护着的姑娘也算难得了。   世上死的人多了,多一两缕魂魄算不得什么,但像她这般,魂魄完整无残缺,身后还有三千没有任何意识,完全忠臣与她的魂魄,也算是可以记入书中的奇谈。   “她长尸斑了。”秦鹿指着陈瑶脸上的一处说。   梁妄看见了,只是目光沉了沉:“死人长尸斑是正常的。”   “我死的时候长了尸斑,第二天尸体就开始烂了。”秦鹿说完,往地上一坐,她想碰一碰陈瑶,然而碰不到,于是问梁妄:“王爷是打算把她送到哪儿啊?”   “良川。”梁妄说完,秦鹿便道:“良川远着呢,前段时间下雪还好说,现在化雪了处处都是潮气,肯定要不了两天她就要烂了,到时候尸水落在一路上的土地里,就算到了良川也不完整了。”   梁妄轻声说了句:“是啊……”   但他能把陈瑶送去良川,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秦鹿忽而说:“哎!我帮你吧!”   梁妄看着她,秦鹿的双眼很明亮,睫毛纤长,弯着眼睛说:“我是鬼啊!我可以附身的嘛,鬼魂身上有阴气,被附身的尸体不会腐烂,我附身在她身上,保她的尸体不烂,等到了良川再出来,好不好?”   “你是真的打算和本王抢尸体呢?”梁妄听她这般说,无奈地摇了摇头。   秦鹿道:“我是真的打算帮你的。”   后来,秦鹿还是跟着梁妄走了,她在南郡的山上守了四年的时间,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瞧见她的,来往逃亡的人有许多,但谁能看得见鬼呢?梁妄是她碰见的,第一个能看得到鬼的人,也是她这四年来第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   秦鹿不知道为何秦虎死了就是死了,她死了,却还依旧飘在这世上,后来仔细想了想,恐怕也是与秦虎有关的。   西齐的老皇帝撤离南郡后没多久,北迹就打过来了,皇帝逃的那日,秦鹿偷偷跟了过去,她手上握着秦虎的令牌,想给梁妄,她以为慕山起义军一定能成气候,想着自己日后恐怕是要杀了西齐的狗皇帝的,给梁妄一个令牌,是为了护他。   但她没出南郡山外,就被秦虎给捉回去了。   秦鹿虽是女流之辈,但也跟着秦虎一起上战场杀敌。   后来秦虎得到了消息,说北迹有一条小兵追着皇帝去了,说是要将姓梁的都杀了,秦鹿想起来了梁妄,说是要带一票人率先一步杀了狗皇帝,好与北迹换得南郡的安宁,实际上她是想去救梁妄。   但那一次北迹没派兵,秦鹿也没追上梁妄。   第三次她追了过去,是因为听人说西齐的皇帝死了,秦鹿去打探消息真伪,消息是假的,西齐的老皇帝只是病了,但还有心思纳小美人儿,没多久估计就能活蹦乱跳,秦鹿依旧没能见到梁妄。   慕山起义军在南郡守了两年多,最终还是没扛住,南郡失守,城门倒下,城墙都损了一截,当时秦虎就站在城门前,身上穿着铠甲,身边只有几个亲信,大家都奄奄一息,早就支撑不住。   秦鹿站在人群的最后方,讷讷地看向手上的矛,那矛穿过了她的手,不论她怎么碰也碰不到。   周围的人全倒下了,只有秦虎一个还站着,他是一个杀神,也是死死守着自己一片家乡的战胜,北迹如此狂妄,就连西齐正儿八经的兵队都坚持不了多久,他却在仅剩三千人的时候,守城守了近半年时间。   当时北迹的兵要取秦虎的命,秦虎回头看了一眼,正好与秦鹿对上了视线,他满脸是血,风都吹不动被血水浸湿的披风,他动了动嘴,对秦鹿喊着什么。   秦鹿听不见,但她知道秦虎喊的是:“跑啊!他妈的……你倒是快跑啊!”   秦鹿哭着朝秦虎跑了过去,她想告诉哥哥,她死了,她已经死了,她不想跑,她要陪着秦虎守着这儿。   秦虎见秦鹿朝他奔去,手中的刀用力震地,几千具尸体上飘起的魂魄,一缕缕如他们生前拼命抵抗北迹兵的模样,在秦虎的眼中,他以为这些人还没死,也以为秦鹿还没死,他不知道是……是他将死,才能看见已死之人。   “保护我妹妹!”秦虎对他的部下喊道:“护我妹妹离开!他娘的把秦鹿给老子送走!!!”   “哥——!!!”   秦虎是万箭穿心而死的,秦鹿还没跑到他的跟前,三千英魂便化成了风,秦虎的部下魂魄里就刻着一个‘忠’字,卷着秦鹿绕上了山头。   秦虎死时尸体没倒,他用刀戳进了肋下,逼着自己站到了最后一刻。 第64章 燕京旧事:十九   秦虎死后, 秦鹿也去南郡城门前找了许久,她没找到秦虎的尸体, 也没再看见秦虎的魂魄。   不是所有人死后都如她这般,还能保持清醒地飘荡于世间的,自此之后那三千没有意识,只有忠心的英魂无形态地跟着她,但秦鹿没离开过南郡外的山上,她始终记得秦虎是死在这儿的, 她舍不得。   这山,一守就是四年,然后梁妄来了, 让秦鹿起了想离开的心。   秦鹿的想法很简单,梁妄对她有恩, 她恩人的未婚妻死了,要回到良川埋起来, 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儿,她愿意还恩, 附身在陈瑶的身上保持陈瑶的尸体不变,让她完完整整地入棺入土, 这也很正常。   梁妄没有拒绝秦鹿的提议,但秦鹿不会附身,还得梁妄教她。   秦鹿见梁妄会道法,心中惊奇,哇了一声:“当王爷还要学这么多东西的吗?”   梁妄没回她话, 只让她按照自己的吩咐做。   秦鹿附身在陈瑶身上后,便借着陈瑶的身体站起来了,现如今化雪,树上偶尔会落下一两滴水来,梁妄见陈瑶的身体站起来,一瞬还有些恍惚,脑子里想的是陈瑶死前对他的请求,还有她那双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   而秦鹿则定定地站在树下,时隔四年后头一次闻到了山林的味道,一滴冰凉的水顺着枯枝落在了她的脸上,秦鹿觉得分外新奇,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再看向一旁站着的梁妄,于是大着胆子去抓梁妄的袖子,手心触及到柔软的丝面时,她顿时笑了起来。   陈瑶从来不会如她这般笑,一双眼几乎眯成了线,露出了一排白花花的牙齿,兴奋时,两条腿在地上跳个不停。   梁妄觉得违和,于是抽回了袖子,对她道:“不要与本王说话,也不要碰本王,你就安安分分到良川,等到了良川之后,随你去哪儿。”   “我肯定还是要回南郡来的。”秦鹿有些失落,但也没所谓地耸肩,从那之后她没再碰过梁妄,但让她不说话,梁妄不论提醒多少遍,她都做不到。   她是个话匣子,四年没人与她说过话,她都快憋疯了,碰见能说话的人,恨不得将自己的一生都说给那人听。   这一路梁妄被她吵得头疼,可她这人又特别会卖乖,只要梁妄稍稍有些不高兴了,眼看下一句就要说‘你走吧’,结果秦鹿又乖巧了起来,还故意扮成陈瑶的性子,装得温柔体贴的模样,轻柔地喊他‘王爷’,装得一点儿也不像,她自我感觉良好。   饶是梁妄不想听,她也说了许多关于自己的事儿了。   说她以前是跟着哥哥一起当山匪的,后来才有了慕山起义军,她说当山匪没什么不好的,虽然别人都说山匪是坏人,但秦鹿说她从来都没有滥杀无辜过,杀死的那些,都是欺负百姓的坏官。   提起她哥哥,她满眼都是崇拜,只是有些失落秦虎死后没变成了鬼魂,没能来看她一眼,好好道别。   梁妄说:“有的人死了会直接投胎。”   “我也想这样。”秦鹿说:“我也想直接投胎,省了很多烦恼,我这一辈子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从生下来开始天下就在打仗,等我死了这仗都没打完。”   不过秦鹿转而又说:“但这样也挺好的,至少我见到你啊了,如若死了直接就去投胎了,那我这辈子都没能见见你究竟长什么模样,一定死也不安心的。”   “见到了,又如何?”梁妄瞥她。   秦鹿笑说:“帅啊!”   她的眼眸很亮,一双眉毛因为表情生动而微微抬起,分明穿着的是新买的浅蓝的柔色纱裙,秦鹿的手脚却不安分地一路蹦跳,梁妄有时想,那双腿生在她身上,恐怕小时候没少摔断过。   “别说话了,烦得很。”梁妄摇头,觉得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错误地让秦鹿附身在陈瑶身上,错误地还让她陪着自己走了这一路,错误地想着将陈瑶带回良川,一切都是错误的,一开始就该在肃县随便找个地方把陈瑶埋了就好,反正人都死了。   他连皇帝的尸体都没动手埋呢……哪儿不是死人,谁比谁金贵到哪儿去。   秦鹿就这样疯疯癫癫陪着梁妄走了一路,与南郡的衰败不同,清平虽贫困,但至少城中人都已经住满了,城外的田地里有粮食,而良川就更好了,良川街道两旁的商铺都已经成型,酒楼、客栈,一应俱全,虽说外来的人不多,但秦鹿见惯了一片废墟的城,见到良川,还是被惊艳了一把。   良川城内店铺里有人卖烧饼,烤得皮软底脆,馅儿还香甜,里头的糖都烤化了,面上还撒了把葱花。   秦鹿连忙问梁妄:“我能买这个吃吗?”   梁妄望着烧饼,不是什么好东西,但面烤得很香,闻起来有食欲。   秦鹿没吃过什么好物,从有记忆以来就是饿大的,即便是后来当山匪了,吃的也是馒头小菜,比之难民要好太多了。   梁妄则不同,死前的最后一餐他吃的都是珍馐美味,是肃县湖里头刚捞出来的白鱼。   他给卖烧饼的两个铜钱,这也是他目前身上仅剩的钱了,秦鹿高兴地捧着两个烧饼跟在他身后,还要分梁妄一个,梁妄不吃,她才问:“王爷,等埋了陈小姐,你有地方去吗?”   梁妄摇头,秦鹿问他:“那你要和我回山里吗?我找吃的养你。”   梁妄觉得她可笑,说:“本王有西齐的国库,饿不死。”   秦鹿还有些遗憾:“我觉得你人真的挺好的,以后没了你,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再碰见可以说话的人了。”   她说时有些酸涩,等梁妄看向她了,她又扬起了笑脸,继续吃着烧饼。   梁妄顺着记忆才找到了昔日的梁王府,当年的梁王府已经换成别人家了,不过梁王府前的山丁子还在,经过这么多年,那棵山丁子长得很好,春来秋去,花开花落,如今的山丁子长得成熟,一大片一大片的红果子堆在了树上,稍微低些的已经被人摘了,长得高的那些看上去便很甜。   秦鹿见他站在山丁子树下发呆,自己将最后一口烧饼吃光,又看着油腻腻的手,蹲在地上捧起了一抔雪洗了干净。   梁妄突然开口问:“你说……这树上的果子到底是甜的多还是酸的多?”   他其实想问的是,北迹改名叫了天赐后,西齐永不翻身了,百姓是庆幸的多,还是唏嘘的人多?   梁妄想,满枝丫的甜果子里一定有一两颗是酸的,陨灭的西齐曾经的子民里,也一定有几人是失望、舍不得的。   但最终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过去了,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定律,是天意,改不了的。   当年住在这府中的梁妄,以为自己日后能入朝为官,能为西齐效命,而今站在府前的梁妄,一身白衣,白发,白肤色,不死血洗掉了他身上所有的颜色,给了他不老不死之身,他也将和国与国、家与家,不沾半分关系了。   秦鹿听见了,以为他想吃人家门前的山丁子,于是笑着说:“王爷,你想吃吗?”   梁妄看向她,见她撸起袖子,他还没回话,秦鹿便开始爬树:“我摘给你尝尝不就知道是甜是酸了?”   秦鹿手脚很快,她会轻功,没什么难度就跳上了枝丫,折了人家一大串树枝下来,枝头上面满是通红的山丁子,然后她从树上跳下,将那一根半人高的枝丫递给他。   梁妄伸手,讷讷地接过,秦鹿那双眼会说话,似乎在道:快尝尝啊!   梁妄摘了一颗果子放在嘴里,入口即甜,很微妙,秦鹿又问他:“好吃吗?”   梁妄点头,秦鹿有些期待:“能给我也尝尝吗?”   她直白的疑问,与陈瑶半分不同,想要的东西,不开口怎么知道能不能得到?   当年陈瑶站在这棵树下,梁妄问她喜欢山丁子花儿吗,陈瑶矜持,不仅没回话,甚至都没点头,等梁妄分了秦鹿两粒山丁子,被她吃进嘴里的时候,他也问了对方:“还要吗?”   秦鹿顿时笑弯了眼,点头道:“要!好甜的!”   那是梁妄给她的第一个笑容,也是他这么多年后,难得的发自内心的笑。   恍惚之际,眼前之人是谁,他都没太分得清,身处是何处,他也没在意,手里提着的山丁子枝有些重,掌心触碰到还未完全融化的枝丫上的冰也有些凉,但秦鹿吹去了覆盖在山丁子上的白雪粒,找了几颗小的尝尝,终于尝到了一颗酸的之后才皱眉,笑得跟个傻子一样。   什么人将她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一点儿也不懂得掩藏。   所有心情全都写在了那一双眼里,梁妄突然想起她本来的容貌,双眼很大,如同琉璃珠。   “我们山上也有这种树,但是我死后就没机会吃到了,什么东西也碰不到。”秦鹿说完,用手帕包了些摘下的山丁子,凡是她尝过酸了的那一颗,连带着周围的都不要,专挑甜的摘。   摘好了她才将手帕递给了梁妄,满满一手帕的果子,全是给他的。   梁妄突然问秦鹿:“你想活吗?”   “我还能活吗?!”秦鹿震惊,声音拔高,被这屋子里的人听见,出门一看,一男一女在偷他们家门前的果子呢。   秦鹿瞧见那人正要开口骂,于是拉着梁妄的手便跑开了,出了这条路,秦鹿才弯腰喘着气,哈哈大笑了起来。   梁妄说:“你也不知道斯文二字,哪儿有姑娘如你这般笑的?”   秦鹿站直,不明白自己的笑哪儿出了问题。   后来梁妄带着秦鹿在良川转了一圈,到了以前陈总督的府前,陈总督家的房子空着,一直都没人住,秦鹿问他:“是在这儿埋陈小姐吗?”   那时太阳将下山,红光照在了白雪上,梁妄背对着夕阳,望着已经没了牌匾的空宅,说了句:“不埋了。”   秦鹿不明所以,梁妄又转身看向她说:“身体送你了。”   “但自此以后,你得认我为主人,我给你长长久久的生命,你便得听话。”梁妄道。   秦鹿愣着不敢动,梁妄心里不禁苦笑,他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的,又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然而开口说出话,却没有半分悔意。   淮崖仙人一辈子孤单,导致近两千年后,他得知自己将死,高兴得恨不得流下泪来,梁妄害怕这样的孤单,倒不如找个人陪着,管他是男是女,是人是鬼。   他带陈瑶回良川,前半路安静,后半路有了秦鹿聒噪,可聒噪……比安静舒心太多了。   他突然想起了山丁子,想起自己曾说过,山丁子这般热情地燃烧两季自己的好,再冷淡的人,看了心里也会暖的。   他不喜欢冷,不喜欢雪,不喜欢冬,不喜欢冰,但树梢上被冰冻了的,裹着白雪渣的山丁子,当真很甜。   秦鹿点头,认真回话:“是!我若活了,你就是我主人!” 第65章 燕京旧事:二十   梁妄将陈瑶的身体送给秦鹿了, 送这身体的时候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陈瑶都死了, 七日早过,说不定都投胎转世了,留着这身体做什么?   埋进土里会烂,他还得给秦鹿重新找与她契合的身体,没必要,也无需浪费那个时间。   所以他领着秦鹿找到了西齐的国库, 一个巨大的,还未被人发现的空墓,他取了银钱, 在墓周边设了阵法,再就近找了个镇子买了所空宅子住下。   他让秦鹿在那宅子里等他, 自己独自去了淮崖仙人说的地方,见了他的故人, 带回了天音。   回到镇中宅子后,梁妄才开始按照书上的记载施法。   秦鹿附身在陈瑶身上, 如若碰见了其他捉鬼降妖的道士,随随便便一张符就能将她给打出来, 既然陈瑶的身体送给她,他又希望有个人能陪在自己身边,无聊时说话,嫌烦时打发去做事,便要给秦鹿一个完整的身体。   冻尸凝魂, 对于一个刚掌握些许道法皮毛的人来说,饶是道仙,也废了许多心力。   秦鹿吃了不少苦,梁妄也没好到哪儿去,那一次冻尸凝魂施法了之后,梁妄就大病一场,几乎在院子里两年没出过门。   他走路腿脚发软,要人扶着,吃饭挑剔,偶尔不和胃口还会吐,整个人消瘦得犹如一张纸,风一吹就能倒了。   秦鹿急得不行,问过他什么药能治好,梁妄说他无药可治,但他也死不了,这身体恢复效果奇高,一个碗口大的疤,眨眼的功夫就消了,给秦鹿这具身体损了他的肝肠,当真是伤害颇大,让他足足养了好几年。   那几年里,梁妄自己走路走着走着就摔了,有时看书,看着看着手突然抖了起来,一本书落在地上沾了灰,他气急,脾气越来越大,偶尔阴阳怪气,偶尔伤春悲秋的,难伺候得很。   秦鹿一一受下来了,谁让是他把命给了她呢。   梁妄手抖写不了字,让秦鹿替他写,秦鹿不认字,气得梁妄坐在旁边非常没有耐心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   他是被人捧着长大的,教到后来讽了句:“什么人家还有不识字的。”   “你这不就是‘何不食肉糜’吗?”秦鹿说完,梁妄便瞪她,当天晚上一束红线贴着黄符,罚得秦鹿冷汗直冒,说是她顶嘴。   第二天秦鹿面色难看,一阵一阵地冒冷汗了,梁妄又反应过来自己做的不对,于是拉着她坐到书房里来,难得地耐心温柔地给她讲了一整本书的故事。   后来秦鹿识字了,但字写得难看,梁妄也说她,说是隔壁家院子里的小野猫,沾了墨水的脚在纸上走一圈都能留下一副梅花图,你这字,狗刨的裂纹都比你规整些。   秦鹿的字终于能让梁妄认懂了,他便说她不会抚琴,听不懂琴音是大俗人一个,又说她不会作画,还说她下棋毫无章法,五步之内就死,就这样还能打仗,估计靠得也是蛮力。   秦鹿被他说得又气又好笑,本想以梁妄所谓的‘蛮力’反抗,结果反被梁妄又关了一夜小黑屋受罚。   第二天照样是走不动路,见到梁妄就头疼,也怕。   他这阴阳怪气的脾气,都是那几年病着给养出来的,或许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本质的根里就有这些毛病,只是未经发掘,没显出来,不是那时作,以后也得作,总归是和他住在一起的人别想好就是了。   后来梁妄想让秦鹿学泡茶了,秦鹿分外头疼,和梁妄顶了两句嘴后,气恼地说:“大不了这身体我不要了,还给你好了吧?若我真是陈小姐,你舍得这般折腾吗?”   梁妄当时身体才好转,听秦鹿说了这话,不知为何心里一阵泛酸,他望着秦鹿的脸,反应过来这原来是陈瑶的身体啊,他也口中讥讽:“你又非陈瑶,琴棋书画,通了哪样?与你说话都说不到一起去,我说青山绿水,你说门前小沟,我说春夏百花,你说石缝野草,还自比陈瑶?”   这句话,酸得厉害,但也很伤人。   秦鹿眼眶当下就红了,她想踹死梁妄,但见梁妄站都站不起来,还得坐在椅子上,于是一脚踹翻了一旁泡茶烧着的热水,烫了右腿,忍着疼回房间去了。   秦鹿不从房内出来,梁妄就一直坐在院子里,他按着自己酸疼的膝盖,望着倒地已经熄灭的炉火与水壶,眼睛都很少眨。   秦鹿躺在床上睡得迷糊的时候,听见门外传来了碰撞声,她心下第一个念头就是有贼,结果见那‘贼’明目张胆地晃到了自己门前,伸手一推,秦鹿的房门就开了。   梁妄手上杵着一根柴火支撑,走路还不稳,秦鹿坐在床边看他,见他冷着一张脸,将柴火扔到一边,端起桌上的烛灯,在他碰到烛台的那一瞬,灯芯就亮了。   梁妄端着灯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双肩宽却瘦,等他坐在了秦鹿的床边了,才将烛灯放在床头的圆凳子上照明,说着:“腿伸出来给本王看看。”   秦鹿没动,他自己动,掀开了秦鹿的裙摆,梁妄看了一眼她被烫伤的右脚,其实并不太严重,但梁妄看得眉头都皱起来了,他手下得很轻,嘴里却说着:“又不是你的身体,你还尽瞎糟蹋。”   秦鹿心口不一,酸胀得厉害,说了句:“我知错了,下回不会弄坏陈小姐的身体。”   梁妄给她涂抹药膏说:“你的身体不一般,普通的药治不好,以后行事别太冲动了。”   “是,我时刻记着,再弄坏陈小姐的身体,主人就罚我吧。”秦鹿说完,瞥过眼去。   梁妄涂好了药,坐在床边许久没动,他突然开口问:“秦鹿,本王对你坏吗?”   秦鹿动了动嘴,没回。   梁妄又说:“坏你也走不掉了,既然答应了要陪着本王,不论如何,你都不能离开。”   秦鹿突然向他看去,她觉得自己出现了错觉,竟从梁妄的话中听出了一丝不安。   “说啊,说不论如何,你都不会离开。”梁妄望着她,有烛火的倒影在他眸中闪烁,秦鹿望着那两点火光,仿佛一颗心被对方锁死,装进了笼子里,猛地起了个念头,他就是赶自己走,她也不走。   “我不离开。”秦鹿说。   梁妄听了这话才从袖子里拿出了几样东西说:“给你的。”   那是被细细链子连在一起的五鬼戒指,还有一把胡人弯刀。   胡人弯刀是他国送给西齐的贡品,削铁如泥,而那五鬼戒指,则是梁妄的师父留给他的,说是五鬼,代表了人之五欲:贪贪是‘色’,李玲珑是‘痴’,求千金是‘财’,大刀是‘嗔’,而吞天则是无穷无尽的‘欲望’。   后来梁妄的身体渐渐好了,过了一个冬季后,春分时,他提着金笼带着天音出门转悠,因为消瘦,所以衣袍在他身上都显得宽大,后来他干脆为了方便,将所有衣袍都改大了许多,叫人再也看不出他的身形,就是身上那几两肉,也得养许多年才能养回来。   梁妄出门陪人下了一场棋,大杀四方后挺高兴,回到院子里看见秦鹿在那儿练字,她模样认真,恐怕是心里什么都没想,眼神空空的,所以一瞬让梁妄起了她是陈瑶的念头,看了许久后秦鹿看见了他,眼眸亮起来的那一瞬,梁妄勾起嘴角。   “泡茶。”他说。   心情好的梁妄其实还算好说话的,秦鹿只要好声好气哄两句,说什么他都能答应。   从那之后,梁妄鲜少对她体罚了,罚的都是让她练琴、写字、背书、学茶这类秦鹿看了就头疼的东西,秦鹿憋屈的脸,梁妄看着觉得有趣,但在秦鹿的心里却一直觉得,他是在将自己教成另一个陈瑶。   所以秦鹿学,每一个都会,每一个都不精,只是梁妄真的喜欢喝茶,所以她泡茶的功夫厉害了些。   加上梁妄那几年身体不好,总有某些地方酸疼,秦鹿的按摩手法,也是正儿八经与大夫学来的。   之后的几十年,他们去过许多地方,后来因为一桩事结识了谢尽欢,再后来,便是如今。   那些过往,从秦鹿想来,和从梁妄想来,都是不一样。   秦鹿说的故事很长,长到说完口干舌燥,天也泛起了鱼肚白。   金风川在她身边冷了一夜,直到看见了太阳才松了口气,有太阳便表示天将不再冷了,至多饿了点儿,他还能忍。   秦鹿说:“我答应过主人的,不离开他,不论怎样都不会离开他。”   “是报恩,还是爱啊?”金风川问秦鹿。   秦鹿垂眸,轻声一笑:“恩、爱皆有,反正我认定他了,别说是你,就是天赐的皇帝找我当皇后我都不稀罕。”   “都不如西齐梁王爷身边的下人舒坦对吧?”金风川说完,嘀咕了一句:“他对你也非多好,这样缠着,贱不贱啊?”   秦鹿朝他瞪过去,金风川又说:“是我酸了,得不到你就损你呢,你都这般说,我还有何好与他争的呢。反正也争不过,我也不能不老不死,也不能再给你一条命,更何况我早有妻室孩子,娶你,的确是辱没了你。”   秦鹿低头看着自己的腿,金风川在一旁还说:“你放心,他若罚你,我帮你说他。”   秦鹿瞥他,眼中几分嫌弃与鄙夷,嗤了一声没再说话。   “你说的陈小姐……该不会和严玥有什么关系吧?”过了许久,金风川突然开口:“你与严玥几乎长得一样。”   秦鹿脸色难看了些,小声说:“严小姐是陈小姐的转世。”   “转了这么久呢?”   “第二次,第一次他们没碰上。”秦鹿说完,心里有些酸涩,金风川长长地哦了一声。   太阳渐高,午时过了之后,金风川受不了,说去林子里看看有没有水喝,他转身才走了没一刻钟,秦鹿便听见不远处天上传来的一声鸣叫,她抬眸看去。   蓝冠白羽寿带鸟见了秦鹿,几乎没有停留就朝她飞了过来,然后落在了秦鹿的肩头上,收了双翅,转头啄着羽毛。   秦鹿见了天音,双眼睁大,目不转睛地望着那仅有几十步距离的转角,林中无人靠近,也无飞鸟被惊,秦鹿眼睛不眨。   天音本来恹恹的,突然抬头与秦鹿保持着同样的动作,秦鹿还没见到人,高声扬道:“王爷!”   天音在秦鹿的肩上歇了会儿就朝那边飞去。   梁妄扶着严玥,一夜未歇,严玥在他背上睡了几个时辰,醒来发现他还在走时便惊了,梁妄的一双鞋被磨破了许多,他嘴唇干裂,眉心皱着,仪态尽失,脸色差到像是要吃人一般。   严玥不敢再让他背着自己,下地后脚也不太痛了,便由梁妄扶着走路。   实则两人状态都差,也不知是谁扶着谁。   这里还没到卢阳关,梁妄的额头已经起了汗水,忽而他似乎听见了秦鹿的声音,不知是不是错觉,毕竟隔得太远。   去了又来的天音飞回,梁妄朝明朗朗的天空看去,白云散尽,又听见了一声:“王爷!王爷!王爷!”   严玥也听见了,却不知是在叫谁。   只见身旁梁妄忽而一笑,眸色柔和了几分,却用不耐烦的口气道:“真是……烦人得很。” 第66章 燕京旧事:二十一   午后山林渐暖, 林中能听见溪水潺潺,大道的两旁因为经常有人走已经不长草了, 秦鹿是坐在沙土地里的,一身墨绿色的长裙被染脏了许多。   因为来时的一百里路都是被人提着背后的衣服,双脚拖地扯来的,所以长裙的下摆也满是灰尘,破烂不堪,鞋子不知何时丢了一只, 头发散乱,银簪歪歪地挂着,秦鹿一夜未眠, 脸色泛青,实在是落魄得难看。   说了一夜的故事, 秦鹿的声音早就哑了,但清了清嗓子之后, 还是拔高了声音对着路那头喊。   一声一声,天音都来了, 她觉得梁妄离得也不远了,只要她喊, 梁妄就一定能听见。   秦鹿果然看见梁妄了,他身边还有严玥,严玥扶着他的手肘,可能是扭伤了脚,走起路来有些费事儿。   天音停在梁妄的肩上, 一夜赶路,风尘仆仆,饶是再有风度的王爷也显出了几分颓然。他身上的蓝袍有些皱,不如以往那么整洁了,原先绑着银发的红头绳松散,一头银发眼看就要散开。   秦鹿的声音戛然而止,深吸一口气后头还有许多没发出,就这么沉闷闷地压在了胸腔里。   梁妄见她模样,眉心紧皱,气不打一处来。   他加快了脚步,没再管一直跟着自己的严玥,等走到了秦鹿跟前,才瞧见秦鹿的右腿以一个扭曲的姿势歪着,左腿脚踝高高肿起,也没好到哪儿去。   此时秦鹿就坐在树下,一双手攥着膝前的裙摆,下巴抬着,双眼愣愣地朝他看过来,眼神中闪过几分担忧与慌乱,还有自责与无措。   梁妄还没张嘴说话,她倒是先低头,弱弱地道了句:“对不起,主人,我……我错了。”   这么多年来,好似一直都是这样的,分明不是真心认错,却还是这般说,也不知是不是养成了习惯,梁妄断了已经到嘴边的数落,那些零零散散堆在心头与脑海的话,终究还是撇去了一边。   望着秦鹿的腿,梁妄慢慢蹲了下来,蹲下时他一双腿几乎打颤,从昨天午时走到现在,足足十二个时辰梁妄都没歇,路上还记着秦鹿被人捉走时双腿是拖着地面的,早就料到了会受伤,只是见了如此重,心里还是不可遏制地想说几句脏话。   修养,叫梁妄吞下了脏话。   他没言语,先是掀开了秦鹿的裙摆看她的膝盖,果然,膝盖上也蹭破了一些皮。   再往下去,细白的一双腿上尽是青紫色的痕迹,好在皮肉破损得不厉害,只是左腿扭伤,右腿像是被马蹄或路边的石块撞上了一般,骨头断了,还得重接。   梁妄伸手去碰,秦鹿咬着下唇不敢吱声。   “疼也得忍着。”梁妄说。   秦鹿唔了一声,点头,已经做好了疼死的准备,但实际上却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难忍。   在对待她身上的伤口上,梁妄比他平日里要温柔许多倍,从一开始秦鹿受伤他便如此,或许是因为这是陈瑶的身体的原因。   梁妄的道袍里,有取之不尽之物,谢尽欢曾玩笑着说,只要梁妄想,他能把房子装进去随时带走了。   秦鹿见他从袖中抽出了黄绸,两包药粉撒在了黄绸上,黄绸包裹着秦鹿的脚踝,将她的两条腿绑在了一起,红线系上,上头印着朱砂色的符文。   温热的感觉立刻包裹着她的脚踝处,像是一双腿泡在了温泉水中,那些细细密密的疼也如蚂蚁啃食,带着轻微的痒。   梁妄又拿出药膏涂抹她膝盖上的擦伤,动手的时候道:“你若下次再乱跑,再受伤,干脆就死在外面算了。”   严玥过来时,便听见了梁妄说这句话,他的声音很低,很冷,严玥一时拿不准他的脾气,于是也坐在一边歇会儿。   秦鹿见了严玥,两人会面分外尴尬,她对着严玥那张脸,完全做不到从容不迫,于是秦鹿瞥过了眼神,嘀咕道:“不是我想跑的。”   “那也不许。”梁妄说罢,又道:“腿要几个时辰才能好。”   秦鹿哦了一声,又瞧见梁妄脚下磨破了鞋底的鞋子,一瞬有些愣住,她讷讷地望着梁妄还低头皱眉给她的膝盖上药的侧脸,心里是又酸又暖。   抓着裙摆的手败露了心迹,有些收紧,梁妄居然发现,问了句:“很疼?”   秦鹿摇头,还有心情给他笑一笑:“不疼。”   “疼死也是活该。”梁妄说。   秦鹿:“……”   但他下手更轻了,就像是羽毛一般,几乎没有重量。   秦鹿继续看着梁妄的侧脸,见他绑着头发的红绳散了,于是伸手捏着挂在他肩头的红绳一角轻轻一拉,梁妄略微过肩的银发散乱下来,扫过了他的眉尾,他略微有些不耐烦,朝秦鹿瞪去。   秦鹿讷讷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红绳,还给了对方。   “是本王自己拆的吗?”梁妄继续瞪她,眉心都皱在一起了。   秦鹿说:“这里没有梳子。”   头发早就散了,其实梁妄并不是很在意,于是他收回了目光,替秦鹿擦好了药后才伸手捏了捏了自己有些发软的小腿,站起来看向一旁坐着揉脚踝的严玥。   严玥对上了梁妄的视线,突然紧张了起来,梁妄说:“严小姐还能走吗?”   严玥抿了抿嘴,方才走了一段,腿又开始痛了,但她还是忍耐着点头道:“可、可以。”   梁妄才道:“这处已经不算荒野了,前方二十里就是卢阳关,严小姐要是不能走,干脆就在这里等着,落日前会有人来接你的。”   就算梁妄说这儿不算是荒野,严玥也怕,她连忙扶着树干站起来,不屈道:“我能走。”   梁妄随她,就在这时候,去林子里打水的金风川回来了,手上还找了一片大叶,里头装了一些水,上头飘着几颗不知名的果子,金风川本想带回来给秦鹿吃的,结果瞧见梁妄与严玥居然都在,一时有些愣住了。   昨夜听了秦鹿讲了许多故事,今日再见梁妄,金风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他的眼睛瞥到了梁妄明显有一截断痕的银发,也就没给秦鹿献殷勤,而是把果子先递给了严玥道:“还好你也没事儿,吃点儿?”   严玥接过,咬下一口,金风川又扔了两个到秦鹿的怀中,秦鹿才想吃,就听见梁妄道:“有毒,会腹泻。”   严玥紧忙吐了,金风川才低骂了一句:“我……我都吃了几个了。”   梁妄没理会这两人,既然金风川到了,那严玥也就不是一个人。他弯下腰,直接将秦鹿打横抱在了怀里,秦鹿怀中的两个果子咕噜噜滚到了一边,她双手紧紧地抓着梁妄的衣襟不敢动,一张脸涨得通红,双眼瞪大了看向对方。   秦鹿的双腿还被黄绸绑在一起,露出了一截脏兮兮的皮肤来,她立刻察觉这行为不对,于是低声道:“主、主人快把我放下吧,几个时辰腿好了之后我可以自己走。”   “别动。”梁妄轻声叹了一下,心里想着,他可真的没有多少力气了。   秦鹿还在找从梁妄怀中下去的方式,梁妄眉心一皱,失了耐心:“你安分些!”   梁妄抱着秦鹿就往卢阳关的方向走,秦鹿缩在他怀里有些无措,脑中一片空白,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还朝梁妄身后被金风川扶着的严玥看去,她搞不懂,真的搞不懂。   “二十里路……得走好半天的。”秦鹿眉心皱着,低下声音说:“主人会很累。”   “所以啊,你若有些良心,便勾着爷的脖子,别一个劲儿地往下沉。”梁妄说完,秦鹿便立刻有了动作。   她双手搂着梁妄的脖子,尽量让自己稍微吃些力,一张脸几乎埋在了梁妄的肩头,只露出长长的马尾辫。   二十里路,即便不崎岖,按照梁妄已经走了一天一夜的身体来说也还是有些吃不消,不过怀里抱着的秦鹿心中虽然忐忑,却因为终于见了梁妄而松懈,靠着他的肩头闭上眼小憩了会儿。   眼前便是卢阳关的城门,太阳几乎落山了他才走来,一双胳膊都快没了知觉,梁妄怀中的秦鹿睡得不算安稳,眼睛时时睁开,然后再沉沉睡去,一些风吹草动都能叫她惊醒。   过了卢阳关,梁妄也不挑了,就近找了一家客栈便要住进去,他身上的银钱没被那群山匪搜去,要了一间上房又吩咐人打些水来,一路将秦鹿抱着放在房中软床上,梁妄才体力不支地靠在一旁。   秦鹿在梁妄怀里还昏沉着,一沾到床立刻不知今夕何夕,猛地睁开眼瞧见梁妄就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盯着她,那双眼里含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但或许是窗外落日太刺眼,金光笼罩在他的发上,秦鹿一个晃神之际,那抹耐人寻味的视线便消失了。   “下回再出现这种情况,便要记得如今天这般,找一个显眼地方等着,若见了天音,便要唤我,声音喊哑了也得喊,知道吗?”梁妄动了动嘴唇,面色冷峻:“身体伤了,本王会治,再疼也得忍着,哪怕神魂离体了,本王也有办法把你救回来,所以……一定要等到本王过来。”   秦鹿点头,道:“知道了。”   她又想起来自己此时是躺着的,连忙要起来:“主人一定累了,我去软塌休息便……”   秦鹿话还没说完,梁妄便按着她的肩膀没让她起来,秦鹿就没敢动,但一双眼从未从梁妄的脸上挪开。   梁妄收了手,轻轻落在了秦鹿的膝盖上,一抹夕阳暖黄色的光正照在他白皙的手背上,梁妄的手指感受到了温度,轻轻动了动,他沉默了许久,在秦鹿眨也不眨的眼神中有些无奈地笑说:“别再看了。”   秦鹿怕他烦,没敢再看。   又是片刻的安静,梁妄才说:“昨夜,本王突然想起来你以前在我跟前立过一个誓,你还记得吗?”   那时他身上背着严玥,觉得万分沉重,就像是许多年前勒着他双肩的板车绳索,当时放不下,是因为陈瑶为他白白送了性命,不是为了西齐,也不是为了什么梁姓天下,而放不下严玥,却是因为心底那潜藏的些微亏欠。   欠她上一世答应了要埋葬尸体的承诺,使她这一世少了一魄将要磕磕盼盼过一生。   不过再想来,梁妄不后悔,那身体即便是他自作主张送给秦鹿的,也将不会再还给陈瑶了。   放下板车,与放开严玥,使他同样的轻松。   只是压着心里,叫他望着北方星辰不停走的一块石头,偏偏是那样的一句话。   此时,梁妄盖在秦鹿膝盖上的手又收紧了些,问她:“你说不论如何,都不会离开本王的身边。”   “我不离开。”秦鹿还是那样一句话,同样的四个字,就连语气都没变。   梁妄朝她看去,忽而一笑,秦鹿看艿荇片得出来,他是真的有些高兴的,于是也将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憋了许久,都快将她憋疯了。   她本就是藏不住心事的人,能忍到现在已算不易。   秦鹿问:“那主人会让我走吗?”   “王爷会让严小姐,代替我吗?”秦鹿问完,又有些后怕,怕听到的答案不如意,到时候反而伤了自己。   梁妄不轻不重地拍在了她的脑袋上,起身只回了两个字:“蠢货。”   然后他扶着腰,长叹一口气,去软塌方向躺着了。   秦鹿忍不住焦急追问:“会?还是不会?您还没回答我呢!”   等了会儿,秦鹿又说:“王爷!主人!你……你这算什么?没个准话!”   “闭嘴,很烦,让本王清静些吧。” 第67章 燕京旧事:二十二   梁妄当真是累狠了, 才倒下没一会儿就睡过去,秦鹿在他怀里睡了半日, 脸到现在都烧得厉害。   她从未与梁妄如此亲近过,便是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几十年,秦鹿也没主动拉过梁妄的手,也没主动搂过对方的腰,更别说是依偎在他怀中,双手搂着他的肩, 能够清晰地闻见梁妄身上浅淡的墨香。   墨香中含着些许茶味儿,是他书房里常有的味道。   天黑之后,秦鹿的双腿就好得差不多了, 膝盖上的淤青消散,右脚下地只要不用力去扭也不会疼, 秦鹿抱着被子,悄悄走到了软塌边上。   即便天气渐暖, 到了晚上还是转凉的,梁妄的头发散落在肩上, 睡得很沉。   秦鹿将被子盖在了他身上,又脱下了他早就磨穿了底的鞋。   梁妄的身体特殊, 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不会流血,即便受伤,也会在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愈合,但他穿破了的鞋很磨脚, 持续走了一夜,必然会难受。   秦鹿想将那双旧鞋扔了,想了想又舍不得,于是洗洗干净又给收起来了,独自一人趁着夜色还没那么暗,街上行人不少时去成衣店替梁妄买鞋。   挑了一双还算满意的,秦鹿给了对方钱,又在旁边买了两个软鞋底,选了勾鞋底的针后,带回去自己纳上去。   她以前做过这个,只是许多年没再动手,生疏了。   晚间客栈内,梁妄还在睡,秦鹿对着灯火想了很久以前是怎么做的,最后想起来的尽是这些年被梁妄指使着学什么琴棋书画了,字能写的有模有样,鞋底却纳不好,好不容易做好时,天都快亮了。   秦鹿上脚试穿了一下,挺舒服的,这才放在了软塌前,自己打了个哈欠去睡回笼觉。   睡前秦鹿还在想,梁妄怎么舍得让她走?换做那个严小姐来他身边伺候,能下得去手纳鞋底吗?能给他端茶送水这么多年无怨无悔吗?会泡茶吗?知道梁妄烦时给他按头顶哪儿他能立刻把眉头松开吗?会做荷露丸子、桃汁奶冻、桂花酿元宵吗?   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肯定干不来!又无三千英魂傍身,五鬼肯定不服气,到时候戒指都戴不上,想着想着,秦鹿睡时嘴角都是扬着的。   梁妄醒时秦鹿还在睡,不过他看见了新鞋。   梁妄洗漱后出门吹了吹风,让客栈的人找来纸笔,他给谢尽欢写了封信,让谢尽欢找以前专门替天音打造笼子的店铺,再定做一个金笼子来。   天音是长尾,与普通笼中鸟雀不同,笼子自然也不一样。   写好这些后梁妄让小二送去驿站。   卢阳关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城,梁妄入住的客栈还算不错,客栈的后院有可以让人进去纳凉的小院,院子最尽头也是客房,相比楼上的客房要更自由一些。   小院中一条弯弯的长廊上挂着许多朱雀花,这个时节朱雀花刚开,黄绿色一片,其中夹杂着几朵淡淡的丁香色,很漂亮,风一吹还有浅香传来。   昨晚金风川也没再找客栈,便与严玥一同入住了梁妄选的这家,他们不去楼上客房,而是将院后的两间包了下来。   众人方用完午饭,严玥也是,只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她独自一人在房中待不下去,偶尔沉闷时会开口喊平日跟着的丫鬟一声,喊完空荡荡的无回应才让她想起来那丫鬟早就死了,严玥又是一阵心悸的后怕。   她其实一夜都没怎么睡,金风川与她说的话,始终是她心头的一个结,越想,就越觉得屋内湿闷。   严玥推开窗朝外看,刚好透过长廊,看见了坐在客栈大堂的梁妄,朱雀花挂在了他的上方,他银色的头发还是披着的,偶尔被风吹起,单单是抬头看花的侧脸,便叫严玥无端起了许多少女心思。   面红耳赤,心跳加速,还有许多羞涩与懊恼。   严玥最终还是大着胆子离了房间,她穿过长廊,一身浅蓝色的衣裙入了梁妄的视线中。   严玥摘下了珠花,头上只有两条蓝色的发带配着一根珍珠顶的玉簪,浅蓝的裙子还是今日派人去买的,并不太合身,却很衬她的相貌,加上江南女子才会有的窄间瘦脸,与那盈盈如水的眼,欲说还休,当真与当年的陈瑶万分相似。   梁妄突然坐直,果然见严玥朝他慢慢走来,两人隔着一扇窗子,还有窗下的几坛花,严玥开口:“梁公子,我……我有话要对你说。”   梁妄尚在犹豫,严玥便道:“一会儿就好。”   他还是入了后院,与严玥一同站在了朱雀花下。严玥沉闷了许久,也没见梁妄有什么不耐烦的,于是壮着胆子道:“我……我从第一次见到梁公子时,就对梁公子生情了,之后几次碰面,都是梁公子出手相救,严玥才有幸能活到现在。”   “举手之劳而已。”梁妄像是没听见她前半句的表白,双眼还在看朱雀花。   严玥抿了抿嘴,紧张地用手揪着衣摆,忽而道:“昨日来时的路上,姐夫与我说了许多话,我很震惊,也很诧异,梁公子真的是……西齐的王爷吗?”   梁妄目光一顿,终于将目光落在了严玥的身上,表情有些严肃地问:“严小姐想说什么?”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问,我真的是梁公子未婚妻的转世吗?”严玥顿了顿,又道:“我幼时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相信缘分,故而今年十七,家中也未急着帮我找一门亲事,是我总相信,我一定能碰到真正心仪之人。若这世上真有轮回转世,倒印证了我从小到大的胡思乱想了。”   梁妄眉心轻皱,严玥问:“我是梁公子未婚妻的转世吗?”   “是。”梁妄没有隐瞒,严玥却像是松了口气,正浅笑着,梁妄又说:“即便是,你也不是她,即便是她,本王也没打算娶她进门,严小姐是否误会了什么?”   严玥一愣,笑容慢慢僵硬,梁妄却又是一笑,笑容含着些许刻薄:“本王不知金风川与严小姐说了什么,但有一点请严小姐认清楚,当时即便不是你在我身边,换做其他人,本王一样会救,所以这点儿恩情,严小姐也别误当成男女之情了。”   “我没有误会,我心里喜欢谁,自己……自己总更明白些。”严玥有些急,说完,又有些退缩道:“我心中有梁公子,不管你是西齐的王爷,还是与我见过几面的梁老板,我心中都喜欢。”   “你喜欢我什么?”梁妄问。   严玥被他的话逼得面颊通红,深吸一口气道:“你心善、乐于助人、虽无表示,但温柔、细心、总有超乎常人的耐心,所以才能背着我走了一夜……”   她的话还未说完,被梁妄嗤地一声笑给打断,严玥有些慌乱地看向他,梁妄却说:“那严小姐还真是不懂本王,本王心恶、不爱帮人更不温柔,耐心很差,常常用话伤人,本王性子恶劣,严小姐受不住的。”   “她受得住,我就一定能受得住!”严玥道:“姐夫与我说,她……她用的是我前世之身,梁公子难道不是放不下,舍不得,所以才留着那具身子吗?”   梁妄目光渐渐冷了下来,严玥继续说:“我听说,前世之我,与现世之我,几乎无甚分别,梁公子要看,何不看我……何必舍近求远,何必、何必拒我于千里之外。”   “本王自识浅了,方才对严小姐的确温柔了些,才让严小姐加深了误会。”梁妄慢慢朝严玥靠近,一串朱雀花扫过他的发丝,严玥牟然在他身上看出迫人的压力,几乎叫她透不过起来,她一步步退后,最后背后贴着长廊的柱子,与梁妄之间,也只有短短几寸距离。   梁妄望着她的眼,低声道:“现在本王就告诉你,便是真正的陈瑶活过来,站在我的面前,便是秦鹿死不了,也逃得掉,便是陈瑶哭着喊着求着,若遇危险,十个陈瑶也敌不过一个秦鹿的重要。”   “断你的一只手,比不上断她的一根发。”梁妄慢慢勾起笑容,眼底的寒意却越来越重:“用的是陈瑶的身体又如何?用谁的身体不是用呢?你当本王分不清陈瑶是谁,秦鹿是谁吗?严小姐又在这儿……妄想什么?”   他说话如针如刀,当真印证了先前坦白的,自己性格不好,喜欢拿话伤人这一点。   严玥被他吓着了,一双眼惊恐地看向对方,脸色苍白,又羞又恼,又痛又怕,于是眼眶立刻红了起来,两行清泪梨花带雨,细瘦的肩膀瑟瑟发抖,光是看了,便惹人怜爱。   梁妄却视若无睹,往后退了一步,朝她伸手:“手帕,可以还给我了。”   要断,便断得彻底些,免得这一世带着怨,下一世又来一遭。   严玥将那墨绿的手帕还给梁妄,却见手帕于他手心燃火,两次眨眼便烧成了灰。   这回严玥是彻底忍不住,捂着脸挡不住哭腔,转身跑回房间去了。   梁妄看向地上的灰,眉心轻皱,又觉得有些可惜了,这手帕曾包过山丁子,每一颗都很甜。   离了长廊,梁妄遇见了金风川,金风川也不知在那儿站了多久,又听见了什么,只是梁妄目不斜视从他身边过时,金风川问了他一句:“你可是喜欢她?”   梁妄没回话,甚至没做停留,金风川又追了一句:“若你说你喜欢她,我才舍得放手。”   “金老板装什么情深,还不快写信给家中妻儿报平安?闲事管到本王头上来,就不怕本王叫你金家十年钱财败光,世世代代,劳苦度日吗?”梁妄说话时头也没回,金风川还想再说什么,又有些怕这人一语成谶,还是退了半步,没再跟过去了。   秦鹿这一睡倒是睡了许久,再睁眼时又是落日时分了。   她肚子有些饿,起床揉了揉眼,见梁妄就坐在房中伸手抚着天音的羽毛,背对着她的方向望着窗外的卢阳关。   卢阳关的房子很特殊,白墙黑瓦一片片,马头墙的造型家家户户都一样,夕阳的浅红落在白墙上,将斑驳的树影都投了上去,微风吹过,树影摆动,沙沙之声传来,梁妄听见了动静回头,正好见秦鹿站在梳妆台旁,手上拿着一把木梳。   梁妄披头散发了一日,换做是以前,这位爷讲究得很,绝对不会让自己在外这般随意。   梁妄摆着个舒服的姿势坐着,身体微微斜靠,这是他最早那些年身体不适时落下的习惯,那时他肋下疼,只有这个姿势最放松,后来渐渐,只要他松懈了,便是这般慵懒着。   秦鹿走到他跟前,见他穿着自己买的新鞋,抿嘴笑了笑。   木梳穿过银发,天音飞到了窗台看着日落,半边太阳入了平地,秦鹿仔细替梁妄梳发,红绳她一直留着,此时拿出,小心束着。   梁妄突然开口:“日后若金风川找你,你当如何?”   秦鹿没想到他突然会提金风川,于是说:“我昨晚已经与他说得很清楚了,我想……他若是个知进退的人,应当不会再来找我了。”   反正找了也是无用,秦鹿认死理,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强迫不来。   “本王问你当如何?”梁妄显然对她这含糊的回答不太满意。   于是秦鹿撇嘴,老实道:“王爷让我如何,我就如何。”   “他若再来找你,本王要你把他打回去。”梁妄说。   秦鹿一愣,想了想,应了下来:“好吧,若他当真来找我,劝不听,那我就将他打回去吧。”   如此梁妄才算心满意足,头发梳好了,还有心情伸手让秦鹿拿个铜镜来照照。   次日一早,晨露未消,秦鹿已经给了钱,让客栈备好了马车,买了些糕点干粮在路上用,又将客房内的真丝软被抱下来铺在马车内给梁妄垫着,做好了这一切了,瞧见客栈后院内朱雀花开得艳,还一阵阵散着香气,于是与掌柜的说了句,掌柜的就让她自己去后院摘花了。   昨日买鞋时,秦鹿又买了一些衣物,她偏爱墨绿,不论穿哪种,都是绿色的,犹记得当年她倒在梁王府前的雪地里,梁妄送她的一件旧袄子便是墨绿色,上头绣了麒麟云纹,秦鹿那时身量小,穿着手都露不出来。   这些年养成了习惯,瞧别色的衣服都不顺眼,自己穿都不喜欢。   她走到客栈院中,取了手帕,仔仔细细摘了一些没染露水的朱雀花,沾了露水的花儿存不久,容易烂,她挑了许多,突然听见几声干咳。   长廊那边金风川依旧穿得珠光宝气,定定地站着,对她笑了笑。   秦鹿下意识要走,但花儿还没摘完,又觉得可惜。   金风川也算是个人精了,如何看不出秦鹿眼中要逃的意思,也就没靠近,他笑着说:“放心,我是来送别的,不是缠着非让你给我当小妾的。”   秦鹿睁圆一双眼看他说:“我应了主人,你若再找我,我可是会动手打你的,你悠着点儿,有什么话就站那儿交代吧。”   金风川低声笑了笑,笑中几分无奈:“今日一别,日后恐怕将再也难见了。”他顿了顿,恐怕是一生难见,如此想来,还真是舍不得,心里酸酸得难受。   头一次有女子能走进他心里,却偏偏无缘也无分,金风川想着也怪自己娶妻早,也许下辈子就……一个下辈子的念头起来了,金风川不禁觉得好笑,恐怕下辈子,下下辈子,多少辈子都是没机会的。   他从身后拿出了一直藏着的东西,顺着地面一路滚到了秦鹿的跟前,画轴展开,居然是一副柿树图,还有颇有风骨的书法提在了旁边。   金风川道:“说来也巧,我欠秦姑娘一副张大师的画作,这不,昨日还真让我碰到了真品,只可惜不是千年墨所作,不好好保存恐怕会坏了,便当是给秦姑娘的离别之礼。”   秦鹿望着画儿,蹲下去手帕里的一朵朱雀花落在了画上,她没瞧见,卷了画又重新滚到了金风川的跟前,说道:“这般值钱的玩意儿,金老板自己留着吧,若看字画,我家主人的造诣更高。”   金风川听见这话,一如与她初见时,于是他笑了笑,弯下腰将书画紧紧地握在手中,等秦鹿摘了花儿走了,他才望着那抹墨绿的背影,又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画儿,也好,留了朵沾了美人香的花儿。   秦鹿捧着花儿回到了马车内,梁妄撑着眉尾靠着,见秦鹿上来,将朱雀花往他跟前一推,满鼻子香气。   秦鹿说:“这马车是新的,怕主人闻不惯味道,所以摘了些花儿来,这客栈院内的朱雀花开得真好!”   梁妄瞥了一眼被秦鹿搁在自己膝盖上的绿色手帕,又见上头几十朵朱雀花,眉心松开,微微含着笑道:“走吧。”   秦鹿的头朝外伸去,对临时请来的马夫道:“师傅,出发。”   马车晃晃悠悠离开了客栈前,那时太阳才出,第一抹晨光落在了马车顶,因为离金珠城不远,车顶上还做了个珍珠的造型,白珠子上倒映着初晨的光辉与云霞,分外好看。   后来金风川将严玥送回了乾江都,也见了严玥的爹娘,普普通通一对夫妻,生了个完全不太像的女儿,那对夫妻见了金风川还要留他吃饭,金风川以生意推脱了。   去了秋山,买回了茶叶,金风川便匆匆回去金珠城,许久不见的妻儿站在门前迎他,金风川也跑过去,一把将两个儿子都抱在怀里,让夫人与小妾都别站在门前吹风。   金风川带回了茶叶,在金珠城还未离去的商人纷纷买了不少。   金家书房内挂了一副字画,那是张大师的真迹,一副柿树与提字,只是字画的角落里有一抹花儿似的黄印记,原是一朵朱雀花,腐烂了之后花汁留下的,坏了画的几分意境,金风川却细细呵护着。   金夫人打趣:“夫君出去一趟,居然知道爱字画了,以前你那把银边扇子都快扇烂也不见你心疼的。”   金风川笑了笑,说:“有空,抽个时间,我再带你回娘家一趟吧。”   金夫人再回一趟娘家,正巧碰上了严玥定亲的喜事儿,说是严玥爹娘在燕京故友家的公子,家境好,人品好,年龄也合适。   金夫人高兴,却见严玥一直望着窗外,她也瞧去。   原来是树梢两只喜鹊啼鸣,预示着好事将要临门。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梁王爷斯文败类的外衣终于穿不久了,内心其实是个小傲娇啊。   用一个单元,交代了梁妄与秦鹿认识的前因后果,也交代了,两个别扭的内心。 第68章 澜城古籍:一   天才立秋, 热头还未过去,阳光落在城镇中, 依旧冒着一股无形却炙烤人的烟,凡是街上行走的,大多都顺着街角缝隙里,能遮一点儿阳也是好的。   这般热的天,街市两旁摆摊的人都少了许多,就是平日里南都城中卖蜜枣甜水儿的人都不乐意摆摊了, 又不是富贵人家,哪儿能寻来冰块,蜜枣甜水儿于这个天也显得太腻了些, 老汉的木桶中还剩个底儿,打算卖完了就走。   迎面瞧见个姑娘跑过来, 老汉犹豫了会儿,还是收拾了摊位, 剩下那几个铜板也就不挣了,不如回家在老树下乘凉, 至少清静些。   “齐大爷!”见人要走,奔来的姑娘又加快了点儿脚步。   齐老汉挑起扁担假装没听见, 眼睛也不朝那儿看,不顾头顶的烈阳,哪儿没人往哪儿走。   年迈的脚步哪儿能比得过年轻人,更何况追来的姑娘还会点儿武功,轻功不错, 两三下就能跳到人家二楼的瓦上去,齐老汉不过才走了十多步,肩上的扁担就被那人给抓住了。   “哎哟!我说你这小丫头,怎么尽会磨人呢?”齐老汉将扁担放下,两个原先装了蜜枣甜水儿的桶子碰地,旁边路过的人见又是这般,不禁掩嘴笑了笑。   “齐爷爷您别费尽心思躲我了,你躲不掉的。”说话的姑娘身上穿着墨绿长裙,束袖散开也是为了招风凉快些,因为急急跑来,额头上布了一层汗水,鼻尖也沾了几滴汗珠,被她不在意地抬袖擦去。   “我这是祖上传下来的秘方,哪儿能告诉你啊!”齐老汉也是无奈,想起来,也是今年清明时节后的事儿。   清明后没多久,齐老汉就在老地方摆摊,那日来了两个人,瞧着穿着打扮都很富贵的样子,一男一女,姑娘看上去像是富家小姐,居然还是伺候人的下人。他连忙招呼着,男子要了一碗蜜枣甜水儿,喝完两人就去街市上转了,结果转了一圈回来,那男子又喝了一碗。   齐老汉当时还挺高兴,心想这有钱人家的都喜欢自己煮的蜜枣甜水儿,必然是他家祖传的手艺好啊!   结果麻烦也就是那个时候来的,那一直跟着男子身后的姑娘见男子喜欢,日日来缠,非要齐老汉说出蜜枣甜水儿的配方,一缠就是几个月,从一开始的一天来一回,到后来的三天两头来一回,反正就是没歇过,这回三日没见,齐老汉都放松警惕了,结果人又来了。   一来二去的,这街上常常摆摊的人都见惯了,谁都知道那姑娘姓秦,与她家主人是从海边金珠城那头过来的,家中富裕得很,似乎是经商,却也没见他们做过什么特别的生意,但凡是南都城中最好的,他们家里都有一份。   秦鹿也是急了,一路跑过来,衣裳背后都快汗湿了,她无奈道:“齐爷爷,我都缠了你几个月了你也没松口,会不会太倔了点儿?我说了,我又不是想将您的配方卖出去,就是自己在家做给主人尝尝的。”   “那你每日来买一碗不就成了。”齐老汉如此说。   秦鹿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住多远,城外山那头呢!光是入城都得走半个时辰,更别说再带一碗甜水儿了,这个天气,甜水儿还没带到家里半路上都能晒馊了。”   齐老汉顿了顿,说:“这天马上就要凉了。”   秦鹿又道:“凉了就更不好了!我家主人难伺候得紧,天一凉,您这甜水儿端到我家得结冻,再热一遍也失了味道了,还是现做的好吃。”   齐老汉简直被她说得哑口无言,秦鹿脸上又堆着笑,一双杏眼弯弯的,与秦老汉说:“我买你的配方,多少钱,你说个数。”   齐老汉啧了一声,正欲说什么,不远处的街市里就传来了一声惊呼,女子的尖叫声惹得众人纷纷朝那边看去。   本来散开的人群瞬时挤在了一堆,秦鹿见状,朝前走了两步,齐老汉发现对方松开自己了,正准备挑起扁担走呢,便听见人群里头喊着:“是周京啊!”   齐老汉一听这名字,顿时松了肩上的扁担,脸色一瞬难看,连忙朝那边快步走去。   秦鹿见他往人群方向走,于是也跟过去瞧瞧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灼热的太阳压下,众人的倒影齐齐落在了倒地的一个老头儿身上,那老头儿年岁大约近六十,两鬓花白,腿脚都瘦了许多,一看便知晓家境不好,此时倒在地上,蒙蒙地半睁着眼,眼中一片死灰,连疼都不会喊了,后脑勺下大片血迹流出,人恐怕是救不活了。   齐老汉瞧见周京,推开人群便冲了过去,他站在周京身边,也不敢动对方,哎呀一声:“这、这是怎么回事儿?!谁打的?光天化日之下,谁能干出这等事儿啊!”   “还不是他那丧尽天良的儿子,整日就知道赌钱,咱们南都城的赌坊都把他拒之门外了,他还能自己开个小赌场,拉着四方街邻一起去。张家那二牛才多大啊,不过八岁,还上私塾读书呢,现也跟着学坏了,整日整日不回家。”旁边有人道。   “周强打的?!”齐老汉惊讶,他抖了抖嘴:“周强这孩子……以前不是这样儿啊。”   “学好千日,学坏一时!方才就在这儿,就在这路上……老周见乞讨的小姑娘可怜给了对方一个铜钱,便被他儿子抢走了棺材本,那一棍子打下来,真是一点儿也不手软啊!”   “他这样的人,活该是要千刀万剐,遭雷劈的!老周也是可怜了,偏生地有这样的儿子!”   “方才有个小伙儿去叫大夫了,唉……怎的还不来啊!”   旁边认得周京的,都为他打抱不平,秦鹿望着奄奄一息的周京,瞧见他的脸上已经蒙了死气,心里知道他大约是活不成了。   齐老汉与周京是住在一条街上的人,平日里没事儿他们俩还一起下过棋,说过几句话呢。   齐老汉看着周京的儿子周强长大,周强小时候肯吃苦,也能帮着周京干活儿,不是读书的料,周京也没强迫他,叫他认得几个字就好,偏偏认得的这几个字,到后来却给了周强整日签字画押卖了家中东西的机会。   周家城外也有田地,算不得苦,如今所有田地都押给了旁人,周京自己省吃俭用的留下来一些棺材本儿,方才也被儿子给抢跑了。   众人围观,一阵唏嘘,大夫匆匆忙忙赶来,药箱都没盖稳,冲入人群手才搭上周京的脉搏,周京便没气儿了。   这么热的天,人光是站在艳阳下一刻钟都能晒晕了,更何况周京的后脑一直都在流血,被打了脑子的人不能轻易动弹,谁都不敢动手去救,其实方才大夫就算来早了,这般严重的伤也救不活。   齐老汉抹着眼角的泪,骂了句:“这猪狗不如的周强!为了那点儿银钱,连亲爹都能杀了啊!他怎下得去手!这可是生他养他的亲爹啊!!!”   出了这种事儿,秦鹿也没好再缠着齐老汉要蜜枣甜水儿的配方了,只是后退了两步,她与这些人都不太熟,刚来南都城几个月,清明后才彻底定居在这儿的,虽说这地方以前是秦鹿的老家,可物是人非,她没那么快融入进来。   秦鹿不知道这周京是谁,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就齐老汉站在那儿一边抹泪一边安排人处理周京的后事。   周京死了,围着看热闹的人也不多,唯有与他同一条街道的人留在那儿,说是要给周京筹棺材钱,可大家伙儿生活都拮据,周京家中什么也没了,后来又有人说,干脆给周京找块清净地儿,埋了算了。   秦鹿本想走,听见这话又顿了脚步,道:“我这儿有些银钱,给他买个棺材吧。”   齐老汉转头朝秦鹿看去,秦鹿从腰带里拿出了一锭银子,给周京买棺材绰绰有余。   秦鹿说:“没有棺材,尸体埋在土地里会冷的。”   这么一说,齐老汉又是抹泪,他叹了口气,收了秦鹿的银钱,想了想,又说:“过些天,你到我这儿拿配方吧。”   秦鹿张嘴,她并非是要拿这钱买配方,但想了想,还是将话给吞了回去。   转身走了一段时间,旁边从人群中散出来的几个还在讨论周京的死,有几个年轻些的,胆子大,说话没有遮拦,声音直接入了秦鹿的耳中。   一人道:“我看周京的儿子怕是疯了,外头转一圈回来,谁也不认识了,就认钱,太可怕了。”   另外一人说:“前几日我还在勾栏院那儿碰见他了呢,真是奇了,他居然能有银钱买女人过夜,却还要抢亲爹的棺材本儿,你可知他那晚,一出就是十两银子,哪儿来的啊!”   “赌来的呗!”旁边的男人开口,挥着扇子扇了扇风。   又有人开口:“非也非也!他说他已经许久没再赌钱了,反倒是走哪儿都带着一本书,还和我说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他不就识几个字而已,居然会看书?”   “什么书?”   “给他银钱的书呗!一本厚厚的,红皮子纸的书。”   “我看过我看过!书里头写的都是一些志怪故事,若是说书人,拿那书还有些用处,又非说书人,那书说出来,哄小孩子都嫌怕人的。”   “你们还真当那钱是书中找来的?肯定是从哪儿抢来的!他连亲爹都敢杀,打晕了头也不回,什么事儿做不出来?日后再碰见你们可悠着点儿,离远些吧!”   声音渐渐远去,秦鹿轻轻眨了眨眼,她没追过去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儿子抢老子钱这种事儿,她也见多了,非要往古怪的地方去扯也荒唐,战乱时,儿子死了老子还得分了吃呢,人心若冷,能比腊月的风还寒上万分。   今日没能买到蜜枣甜水儿,回去的路上秦鹿瞧见街边摊位有卖甜瓜的,于是买了两个甜瓜回去,出了城,再往无有斋走,当真是有些费事儿。   秦鹿以前在南郡山上做过匪,所以对南郡外的周山都很熟悉,无有斋并未到山上那么远,却是山脚下,一大片田地后的一处私宅,宅子前头一口小池塘,还能钓鱼,这个季节荷花盛放,远远就能闻见荷叶的清香味儿。   私宅没有围墙,木栏为院,院子里当真种了许多花儿,巧合的是正门旁边就有一棵山丁子树,只是树不大,经不住人往上爬的重量。   繁花遍野,面向麦田,有山有水还有偶尔飞过的白鹭,其实很悠闲自在,若非……离南都城颇远,秦鹿也乐意的。   等她走回了院子,又是一脑门子汗,门前池塘里飘着个竹篮,用绳子拴着,秦鹿将两个甜瓜扔进竹篮里用水冰着,自己往屋子里跑。   刚进屋子里,便瞧见堂内藤椅上,梁妄侧躺着,手中握着羽扇轻轻扇风,眉头紧皱,显然是被这秋老虎给热惨了。   藤椅旁的冰鉴里放了几片西瓜,正缕缕地冒着寒气,梁妄贪凉,西瓜已吃了三瓣,蓝袍掀开了点儿,露出了一截白净的脖子与锁骨,隐隐能看到肩头,他衣袍穿得松,挂下了点儿,还能瞧见半边劲瘦的胸膛。   秦鹿才闯进去喊了一声王爷,见了梁妄脚下没停,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捂着眼睛,脸上臊红,嘀咕了句:“平日说我衣冠不整倒是有理,也不瞧自己穿得什么样儿,不矜持。” 第69章 澜城古籍:二   秦鹿的话梁妄不是没听见, 他耳力好得很,微微睁开眼朝跑开的背影瞥了一下, 梁妄姿势都没变,只张嘴说着:“给你留了瓜呢,又跑哪儿去?”   山间宅院倒是好,到了夏天也凉爽,门前有荷塘,院后有繁花, 还有一片片田野观赏,偶尔蜻蜓蝴蝶什么的尽飞过来,山后溪水潺潺声, 丛林鸟雀争鸣声,不论哪一点都像是古人诗中所写的闲静的世外桃源。   然而……离南都城当真是有些远。   若是四五月份倒还好, 梁妄隔三差五就得去城里头转一转,城中有个书舍, 据说是这方圆五百里之内最大的一间,里头的书多不胜数, 梁妄会去那儿看书。书舍的一楼还有拼棋艺的,有一次梁妄碰到了个老翁, 居然能和对方下一个时辰也未分胜负,把他的棋瘾子都给勾出来了。   只是天气渐热,还得走那么些路,他就不愿常往南都城跑了,到了如今八月天, 说是立秋,可大暑刚过,暑气依旧蒸腾,甚至比起前几日来更要烦闷。   暑期雨水还多,这个时候光是晒太阳了,梁妄不愿出去,就在家中歇着。   因为院中只有一个长廊与一个凉亭,四面没有围墙也没个挡头,靠在长廊或凉亭下,不要半个时辰太阳就转了方向,能直直地晒到脸上来,所以梁妄就待在屋子里不出来。   书房对着西晒,落日自是好看,可也刺眼晒人,他说他看书,看着看着一抹金光照在书面上,还不等太阳落山,眼先花了,心情烦躁起来,见谁都是不顺眼的。   秦鹿不吃西瓜,不是不爱吃,是后院棚子里长的西瓜就这两个,吃完了便没了,到时候梁妄没有果子吃,又得难受。   门前的山丁子一个多月前败了花儿,这个时候已经长出果子来了,但果子还未成熟,橙黄色的,等什么时候变成通红的了,那就可以吃了。   南都城与良川的气候差了点儿,良川那边的山丁子,冬天落雪了也未必能落光,果子还是鲜甜的,南都城这边到了十月底,山丁子的果子就都成熟了,如若再过半个月不摘便会烂落一地,很可惜。   秦鹿端着个小板凳在门前吹风,手上是洗净的甜瓜,连着瓜皮一起啃,吃了肉后再把瓜皮吐出来。   她背对着梁妄的方向,衬着一园子姹紫嫣红的花,又对着红绿两色的荷花塘,腰背挺直,夏季里穿得不多,腰带束着小腰盈盈一握,一把就能掐过来似的。   梁妄睁着眼后就没闭上了,一双眼就盯着秦鹿的腰,透着光,看上去更细,而后回想了一下,她好像很瘦,身体轻得很。   喉头动了动,梁妄开口:“吃什么呢?给本王也尝些。”   秦鹿回头看去,梁妄还是那般,‘衣冠不整’的模样,秦鹿有些不好意思,她伸手指了指梁妄的领子道:“王爷你衣服散了。”   “嗯,爷故意的。”梁妄面无表情,瞥着秦鹿手上的甜瓜,下巴对着冰鉴的方向抬了抬,说:“跟你换,把你那个给我。”   秦鹿看了一眼已经啃了好几口的甜瓜,于是洗了另一个干净的给梁妄拿过来,笑呵呵地换了对方两瓣西瓜,也就没走到门前了,就在屋里吃,瓜子全都吐到水盆里,等会儿再换。   “今日出去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梁妄拿着一个完整的甜瓜无从下嘴,于是就不吃了。   秦鹿说:“我本想着去找齐大爷要蜜枣甜水儿的配方,再去楼上院买些干花回来的,虽说现在天热,但凉得也快,还有几件成衣没买……不过中途出了件事儿,我将银子给了齐大爷后身上银钱不够,干脆就回来了,明个儿再去。”   “什么事儿?”梁妄晃着扇子问她。   秦鹿说:“齐大爷的一个朋友,名叫周京,他儿子为了抢他的棺材本,当街把他给打死了,我去时他奄奄一息,大夫刚到人就没了,唉。”   “无情无义者多着,同情不完的。”梁妄说完,秦鹿就朝水盆里吐了一粒黑色的瓜子。   她的嘴角沾了许多西瓜汁,红润润水嫩嫩的,梁妄瞥见了,盯着看了会儿,等秦鹿发现他的视线,他才道:“擦擦,也没个姑娘的样子。”   秦鹿撇嘴,从怀里拿了个手帕擦了嘴角后继续吃。   “不过就是这种事儿,都有人往奇怪的方向说呢,我在回来的路上听好几个认得周京儿子的人道,周京的儿子周强近日有钱的很,还不是赌来的,说是从书里面变出来的。”秦鹿耸肩:“这世上古怪奇谈我听多了,但书中的颜如玉与黄金屋,我是真的没见过。”   梁妄听见这话,睫毛颤了颤说:“也不是没有,但尽数都是假的,此话原意并非是真的往书里去寻。”   “我知道的。”秦鹿吃完了西瓜,又听梁妄说:“我师父有个故人,便有这个本事。”   秦鹿朝梁妄看去,静静地听他说。   梁妄道:“那人的身份我并不清楚,我也从未真正见过她,只是多年前师父将天音寄放在她哪儿,我去取天音时,听过她说过两句话。据说她是来自山海处,是个神仙,但又自称为妖,传闻她可以让人,真正地从书中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昆仑山,蓬莱海,所谓山海处,是真正的神仙住的地方,但秦鹿也只是在梁妄师父留下来的书中看到过这些,就是梁妄的师父在提到关于山海处的人或物,字里行间中都充满崇敬与卑微,更别说梁妄与秦鹿,这才仅仅见了百年世间的后辈。   本来这事儿,也只是梁妄与秦鹿午间休息时随意闲谈的话,却没想到第二日秦鹿与梁妄再去南郡,打算将秋天无有斋内需要的补给都买回来时,还真碰到了所谓的……能叫人心想事成的书。   到了午时天就热,所以早间天还算凉快的时候,秦鹿便与梁妄一起出门了。   本是秦鹿自己去的,梁妄说住处无趣,故而跟上了,打算去书舍看看书。   他上个月在书舍那儿吃了个桃子,装桃核的盘子放在窗沿上无意间撞翻了,两颗桃核落在了地上,一个多月过去居然还长出芽儿来,梁妄还想去看看,若长势好,说不定明年能开桃花。   到了南都城内,面熟的几个人都认得梁妄,毕竟如梁妄这般打扮的人不多,他还提着个鸟笼比这南都城内最纨绔的公子哥儿都要贵上几分,十足的显摆。   秦鹿入城就去买东西,还租了辆马车在后头跟着,买了什么就都放在车子里。   昨日周京死的地方还留有一些血迹,平日里卖蜜枣甜水儿的齐老汉这两天估计都没法儿摆摊了,秦鹿让马车在书舍前面等着,自己去书舍内找梁妄。   才抬脚进去,便见里面几个年轻人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个突然冲到了她的跟前,眼见一拳就要贴上脸了,秦鹿侧身躲过,本能地一脚踹了过去,谁知道刚好踹上了那男人的子孙根,男人当即趴下抽搐,疼得动不了了。   这人不能动,其他几个还在打,书舍的老板站在一旁想拉架又不敢靠近,直说:“我这是书舍!斯文人处,你们进来捣什么乱啊?!”   “哎哟,放下!放下!那本书已经有十年了,经不起折腾,你们若再抢就该散了!坏了!!!”   书舍的老板年纪颇大,过五十了,头发黑白掺半,不过因为年轻时摔断了腿,所以杵着拐杖行走不便。可明显他的劝说没用,五六个年轻人照样在抢书,地上的书本散乱成一团,还有一本砸到了秦鹿的脚下,书封上的字规整,朱砂色的边,沾了点儿红。   秦鹿一时间也不知自己当不当出手去拉,就在这犹豫的档口,一名身量略高,一身黑衣的男子从她身边走过,手中捧了十几本书,出门时撞了秦鹿一下。   秦鹿朝他看过去,正好与男子对上了视线,这人年纪不大,约十七、八的样子,浓眉大眼,五官长得也不错,只是鼻下用黑炭画了假胡子。   秦鹿只是看他,他便恶狠狠地瞪了秦鹿一眼,然后离开了书舍。   秦鹿哎了一声,看了看还在心疼书的书舍老板,又看向低着头,将书藏在怀里大步离开的少年,说了句:“你、你是偷书的吧?”   少年被发现行迹,抱着书就跑了,秦鹿指着他的背影对书舍老板道:“那人偷书了!”   书舍老板哪儿还管得了别人,几个年轻男子的扭打将书舍的书架一个个撞翻,上千本书落在了一起,损坏了许多。   书舍老板眼看就要受不了,一口气若没喘上来就要过去了,秦鹿连忙冲了上去,先是将两人拉开,脚尖踢在对方的小腿上,只要站不起来,这群人就打不到一起去。   她身手不错,三两下制止了这些男人,而后才发现,这几个人居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知为了哪本书挣得头破血流,一点儿形象都没有了。   力气最大的那个,秦鹿从背后束缚住了他的双手,那人还在挣扎,秦鹿便对书舍老板道:“还愣着做什么?叫官府的人来啊!都打成这样了,多少损失马上算出来,让他们赔!”   几个男人还捂着腿哀嚎,其中一个听见了秦鹿的话,居然开口说:“这点儿小钱算得了什么?等我拿到了古籍,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书舍,就是皇宫里的藏书阁,我也不放在眼里!”   “等你找回了理智,就知道自己现在说的话有多可笑了。”秦鹿笑话他,被她束缚着的男人却道:“古籍是我的!等我拿到了古籍,今日你们这些与我抢的,我都不会放过!”   “分明是我的,是你们从我这儿抢走的,我的古籍……我的古籍都被你们撕烂了!”最先被秦鹿踢到子孙根的男子也挣扎着要起来,等他摸到了一本红边的书,拿在手中一看,气愤地扔开:“这不是我的古籍!谁偷走了我的古籍?!”   “你们都疯了吧……”秦鹿见他们都在谈到什么古籍,面容狰狞,哪儿有半分文人的样子。   便是这个时候,梁妄才提着鸟笼子来书舍,两人原先在街口分开时,梁妄便说要来书舍的,结果前面有个茶楼里头在唱戏,请的戏班子还不错,为了这戏班子还特地搭了个台子出来,梁妄听了两出戏才来。   一来便见秦鹿抱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子,梁妄眉心皱着,两步上前羽扇往秦鹿的头上敲了一 下:“松开!”   秦鹿听话,松开了那男人,结果那男人气急,转身就对着后头的人挥了一拳,那拳头朝梁妄过去了,梁妄现如今才是在场众人中真正的文人,秦鹿一把握住了对方的手腕,那拳头对着梁妄的脸就两寸,梁王爷一双丹凤眼瞪大,眨眼的功夫,男人的胳膊又被秦鹿掰了过去。   “主人让开些,这几个人都疯了。”秦鹿说完,梁妄便道:“吓爷一跳,打他!”   得了梁妄的话,秦鹿便把人按在地上,狠狠地踹了两脚,那男人嗷嗷直叫时,三个官兵便被书舍的人领进门了。 第70章 澜城古籍:三   官府的人原先以为打架的是秦鹿, 后来书舍的老板喝了茶,一口气喘上来了帮着秦鹿说话, 秦鹿才免了被人带到官府审问。   书舍老板的身体不太好,坐在太师椅上扶着心口要吃药,书舍一楼满目狼藉,书本的纸页烂了许多,还有一些堆在角落。   梁妄见这情况也是看不了书了,于是去后院的角落里瞧一眼无意间种下的桃树苗儿。   秦鹿还记得那几个年轻人的话, 于是问书舍老板:“他们几个平日里就在你书舍里闹的吗?”   书舍老板摇头,旁边正在收拾的人道:“哪儿啊,这几个有两个是前头私塾还在读书的, 长得显大了些,剩下的几个都是落榜的书生, 就是南都城里的人,平日里来我们书舍都是为了读书, 现如今快到秋试赶考了,他们不努力看书便罢了, 居然还为了什么劳什子的古籍打起来了。”   “什么古籍?我怎么听他们方才说的意思,像是个藏宝图啊?”秦鹿撇嘴, 心里想的是难道西齐的国库被人发现了?   书舍老板道:“我怎知是什么古籍,只是那几个人听说我这儿的书最多,日日来翻找,今日正好有一人翻到了一本书,红皮子纸的, 我这书舍的书成千上万,早不记得在哪儿买了那一本,偏偏他们就为了这本书挣打了起来。”   “红皮子纸的书……”秦鹿觉得耳熟,才想起来昨日周京之死,据说周京的儿子周强,就是得了个红皮子纸的书才有钱去青楼里头消遣的。   书舍老板点头:“他们口中说是古籍,但那书上写得尽是鬼怪神话,他们那样子,就像是得了书,天下就是他们的一样,为了一本书将我这好好的书舍弄成这个样子。”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能让人心想事成的书啊。”秦鹿说完,正在收拾书本的书舍伙计便道:“就是有,也轮不到他们啊!这世上若有能心想事成的玩意儿,怎会落在普通人的手上,否则天下岂不乱套了!”   “你这想法倒是特殊。”秦鹿笑了笑,梁妄从后院出来,脸色不太好看,秦鹿上前问他:“怎么了?”   梁妄说:“长杂草了,爷没认出来哪个是桃树的苗儿。”   秦鹿:“……”   秦鹿领着梁妄又一次去了后院,书舍老板这才知道梁妄无意间在他这书舍的院子里种了个苗儿,于是说:“等桃树苗儿长大了点儿,我让人挪去梁公子的府上吧。”   秦鹿应了话,一眼就在草丛中找到了嫩嫩的桃树苗儿,指给梁妄看了,又将方才在前面听书舍老板与伙计说的话都给梁妄说了一遍,梁妄板起了脸,说:“若想如意,必有付出,怎可能单靠一本书就能心想事成。”   “所以王爷觉得这本书是假的?”秦鹿问。   梁妄说:“是真是假,找一本过来看看不就知道了?这话说不定就是周强偷了、抢了别人的钱,为了避免官府追究,这才胡编乱造出来的谣言,反而被一群傻子当真了。”   梁妄说完,给了书舍老板一锭金子,书舍老板愣了愣,不明白他这是何意,梁妄道:“我那桃苗儿养好了,半人高的时候给我送去城外无有斋。”   秦鹿见了便想笑,分明是看见人一把年纪了爱书不易,所以给些银钱以作安慰,偏偏还要找这样劣质的借口。   马车归了秦鹿,梁妄坐在了一旁空着的地方,秦鹿架着马车回无有斋,等回到无有斋了,天色便渐渐晚了下来。   门前荷花摘了两朵放在了书房桌案的瓷瓶里头,昨日才只是荷尖的叶子今天已经展开了,一屋清香味儿传来,秦鹿给梁妄泡了干花茶,又用摘下的荷花酿酒。   晚间天暗,门前的一盏油灯里添了一些油,秦鹿将油灯挂在院子的凉亭内照明,书房里的烛台点了六盏,通透明亮,梁妄就坐在书桌旁看书,慵懒地侧靠着,单手撑着眉尾的位置,似乎有些困意了。   秦鹿将他房间点了熏香,又洗了点儿瓜果给梁妄送过去,见他正看着一页书不知是出神还是困了,居然迟迟未动。   秦鹿走近了他也没发现,于是朝梁妄书中看去,竟看到她做梦都想象不出的内容。   娇柔一捻出尘寰,端的丰标胜小蛮。学得时妆官洋细,不禁袅娜带围宽。低舞月,紧垂环,几会风雨梦中攀。   若是放在以前,秦鹿看见这必然看不懂,毕竟彼时不识字,识字也没什么文化,这近百年被梁妄教也教会了许多,一眼看过去,她立刻分出了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少……于以前的梁妄而言,他看不上如此淫词艳曲。   描的是女子纤腰,说的是旖旎之想。   秦鹿脸红,退了半步,偏偏这一退,轻风拂过,秦鹿发上的一缕羡阳明月的味道被梁妄闻见,他轻轻眨眼,手中的书本落地,方才像是半梦半醒,睁着眼睛一番糊涂了。   书本落在了他的膝盖上,桌上被削好了皮,切成一片片的甜瓜露出,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转头一看秦鹿,正见到秦路面红耳赤欲语还休的模样。   他微微挑眉:“怎么了?”   秦鹿指着梁妄膝盖上的书道:“王爷你书掉了。”   梁妄将书拿起来,书页已经折了许久,拿起来还是方才那页,梁妄只瞥了一眼书页上的开头,便立刻将书合上。   他眉心轻皱,面色古怪,抿了抿嘴朝秦鹿再看去,秦鹿的脸更红了。   梁妄装作什么事儿也没有,拿起盘中一块甜瓜含在嘴里吃着,心里觉得没必要与秦鹿解释什么。   手中这本书,本就是从书舍里借出来的,各类杂诗词堆在了一起,无趣时拿出来读读打发时间而已,约莫一刻钟前,这一段内容出现在梁妄的眼中,白日里秦鹿坐在门前吃瓜的背影忽而闯入他的脑海中,这才一时愣住,竟发呆了去。   他没想过什么男欢女爱之事,至少自知他将会入道,终有一天会成道仙之后,他就没想过这些。   情情爱爱的,太过麻烦了,巫山云雨,鱼水之欢,书上写的多,梁妄也看厌了,从未体会过,故而也不向往,只是偶尔闪过一些想法,稍纵即逝,他又没打算破戒,看诗便就是看诗,或高尚,或低俗,都一样。   这般想着,他第三次回头朝秦鹿看去。   秦鹿的脸色好多了,没红着,也没朝他看,只是低着头帮他收拾桌上的书本,胳膊抬起时,一小截腰露在梁妄跟前,腰带束缚得纤瘦无比,连带着臀也翘了些许。   秦鹿将桌上散乱的书收拾好,转身放在身后的书架上,她转身时,梁妄的一双眼就跟着小蛮腰一起动,等秦鹿将书本归类好了,他才拿起第二片甜瓜吃。   她没歇下来,瓶中荷花还需剪根,秦鹿背对着梁妄剪荷花的根部时,突然察觉自己的腰被人摸了一把。   她吓了一跳,转身看去,梁妄近在咫尺,两人的面颊几乎相撞,秦鹿想也没想就缩着肩膀往后退,结果后腰撞上了颇高的桌子边,桌上的花瓶晃动了一下,一朵荷花落地,梁妄伸手从她腰侧穿过,扶住了险些摔倒的花瓶。   秦鹿双手按着桌子边儿,浑身上下都很僵硬,一双杏眸睁大,方淡下来的脸色又还是爬上了红云,就在梁妄的眼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烧红,然后他听到了狂放且紊乱的心跳声。   “主、主……主人你……”秦鹿险些咬上了舌头,满鼻腔都是梁妄身上的浅香味儿,眼前所见的,只有他一截下巴与凸出的喉结,甚至不敢抬头对视。   梁妄道:“你腰上蹭了点儿东西。”   他说话时,喉结微微震动,秦鹿掀开对方的手便脱离了这桎梏的姿势,站在一旁低头找腰上哪儿脏了。   天暗灯火虽明,却连暗绿色腰带上的花纹都看不太清晰,又怎么能看见究竟蹭了多少灰尘上去?   梁妄弯腰捡起了落地的荷花,掉了两片花瓣,荷花已经不好看了。   再看向秦鹿,她的脸还是红的,对着自己的腰旁左拍拍右拍拍,梁妄动了动嘴,‘骗你的’三个字就在嘴角边,还是吞了回去没说。   指尖下触及到的感觉,依旧停留着,柔软且有弹性,因为秦鹿会武功,还时常跳上跳下的,恐怕非但是她的腰柔韧,乃至背、腹的一整块,必然绷紧则成优美的弧度。   鸽子于窗外飞入,闯入视线,扑扇着翅膀落在桌面上时还掉了两片羽毛,打断了梁妄的视线。   梁妄皱眉,瞥了一眼。   秦鹿说:“谢尽欢来信了?”   这般肥胖的鸽子,只有谢尽欢能养得出来,像只小鸡似的。   秦鹿刚洗好切好的一盘甜瓜,梁妄才吃了两口,就因为这鸽子毛而不能吃了。   他解开鸽子脚上的信桶,打开看了一眼,瞳孔收缩,眉心微皱,再看向秦鹿时道:“看来咱们得出一趟远门了。”   秦鹿拿起信也看去,信上写的内容,倒是与秦鹿这几日碰见的事儿相关。   谢尽欢在煜州卓城欢意茶楼内,一年到头也出不了几次门,而煜州距离南都城又有一段距离,即便是快马加鞭也要几日才能到,这种情况,消息会比较滞后,若是卓城发生的事儿,南都城至少得七天才能收到确切的消息。   昨日秦鹿才听说有个什么红皮子纸的书能让人心想事成,今日晚间谢尽欢的信便到了。   谢尽欢写这信,自然也是好些天前了,信上说,卓城近日来多了一些外来客,在卓城常常闹事被抓到了官府里头去了,闹事的原因无不是为了一本红皮子纸的书,众人口中都称之为‘古籍’。   谢尽欢原也不放在心上的,但就连万色楼里的姑娘都开始明码标价,要用古籍来换欢好,几次欢好一本书,如今卓城内红皮子纸的古籍零散加在一起,大约有上百本了。   人人都说得到了这个书,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曾有一人拿着两本书,去了一个叫‘澜城’的地方,结果换了两千两白银回来,便是那个人,拿着两千两白银告诉别人,这世间到处都有这本古籍,拥有古籍的人便能找到去‘澜城’的路,入了‘澜城’便能许愿,书的量,便是你愿望的等价。   两本书,他换了两千两白银。   若是二十本书,不光是求财,便是求愿对方都能满足。   这消息不知怎么一传十,十传百,反而传开了,原先众人也没瞧见哪儿有书的,忽而便有红皮子纸书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先开始是一两本,稀有得很,而后是十几本,大家争相抢夺,最后书本越来越多,街市上还有人开高价售卖。   谢尽欢觉得,若真是能叫人心想事成,恐怕带了点儿鬼神之类的东西进去,梁妄尚且不能做到事事如意,又有谁能完成他人的愿望。   所以这事儿,他写信前来告知,却不知这红皮子纸的古籍,已经传到了南都城,就连南都城内都有书生为了一本书而大打出手了。 第71章 澜城古籍:四   澜城, 淮崖仙人书中有写,史书中也有记载, 那是两千年前鸿创大帝统领的国界中的一个城池,史书里的澜城,是鸿创大帝的出生地,也是梁国的起源地。   鸿创大帝从澜城出生,从澜城起兵出发,据说鸿创大帝身边有个帮手, 可撒豆成兵,撕纸成将,帮着鸿创大帝创下了七国一统的盛世繁华, 但是鸿创大帝不满人之寿命短暂,让人出去寻找长生不死药。   外出寻找长生不死药的人, 正是梁妄的师父,淮崖仙人, 淮崖仙人踏遍千山万水寻到了山海处,从山海处得来了一粒灵药, 食之可以不老不死,还可以拥有无边道法, 淮崖仙人书中所写,他便是在澜城吞药的。   鸿创大帝知晓淮崖仙人寻得不老不死药,甚至吞了不老不死药,便派兵追杀,淮崖仙人不得已躲入了清亭山, 后来也就渐渐有了清亭山道派,如今的天赐王朝,皇帝信天命,偶尔也会请清亭山上的大师占卜算命。   而所谓的澜城,也早就在鸿创大帝创下的国家灭亡时,跟随着一起消亡了。   鸿创大帝得不到长生不死药,晚年的生活非常暴戾,最终被百姓反击,他死时,尸体挂在城墙上暴晒多日,甚至挂在那里不动几百年,风化成了人干,最后一点点消亡腐烂,只剩下一截铁索。   澜城被夷为平地,但原先澜城的地处位置,从后者按照史书的推算中可以看出来,应当是在洛川地界中,但洛川山川多,且常常电闪雷鸣的,气候不太好,原先住在那儿的人,有能力的也都迁徙了。   史书上对于澜城的描写少之又少,淮崖仙人的书中也只写了一句诗:澜城惊鸿初相见,却成生死两话别,若得回天二十载,不做道人不成仙。   沉寂近两千年的澜城,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世上?还让人去找,所谓的红皮子纸的古籍中,到底藏了什么秘密,这世上是否真的有让人心想事成之力?   梁妄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此话空谈,此事也荒唐。   神仙尚且不能心想事成,人又怎么能事事如意呢?   秦鹿晚间睡觉前,先将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梁妄说要出趟远门,便是这澜城古籍之事他要插手了,若想找到根源,便要根据书中所说,得书、去澜城、许愿,然后等着愿望成真。   南都城中的书不多,城中为了澜城古籍疯狂的人也很少,但按照谢尽欢所说,煜州卓城那一块儿,抢书的人就多了。   放飞的肥鸽子又给谢尽欢带了一封信,让谢尽欢不论如何得来一本红皮纸的古籍,哪怕是花重金买的都可以,等得了古籍之后,便一路往洛川的方向走,他们在洛川前某处会和。   昨日用来买东西的马车倒是赶上了时候,省得秦鹿再去城中寻马车浪费时间了,晚间布置好了一切,她便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时,秦鹿莫名想起了梁妄摸自己腰的那一下,心中还有些古怪,她与梁妄生活在一起近百年,哪怕她心里喜欢对方,也早就被对方知晓,是不折不扣的明恋,两人之间却也没有过分的肢体接触。   最夸张那次,还是几个月前从金珠城出来,半路遇上劫匪,她双腿不能行走,梁妄主动抱她半日那回,之后两人也依旧相敬如宾,肩膀都难挨在一起。   便是她腰上有灰,他也不是那种会伸手掸去的性子。   难道是……见她背对着他弄花,想起了陈小姐?可上回陈小姐的转世就在他跟前,他也没多在意的样子,后来还是秦鹿偷偷打听才知道,那姑娘于一个月前,和燕京的某个大户人家成亲了,迎亲队伍从南都城外路过,秦鹿去赶了一趟热闹,远远地站在外围看着。   那时梁妄在做什么?   似乎是嫌天气热,打了一桶冷水在家中泡澡,秦鹿回来时,他还泡在水里,露出一双白玉似的胳膊。   胡思乱想了一通,秦鹿还是睡下了,次日睁眼时,梁妄就坐在她的床头,一双眼睛盯着她看,吓了她一跳。   秦鹿睡相不太好,加上天气闷热,故而上半身的里衣掀起了一些,露出了截肚皮,刚好能看见腰身,领口睡乱,能瞧见两根肚兜的带子,梁妄也没给她盖的意思,见秦鹿醒了,伸手指了指屋外,双眼眯着。   秦鹿第一反应便是去摸被子,她还没来得及遮住自己的身体,梁妄便满不在乎地站起来,背对着她朝外走。   秦鹿一头雾水,穿戴好了出门,才发现门前站着个年轻的男子,仪表堂堂的,身上衣服虽不怎么昂贵,但干净整洁,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就在荷塘前站得笔挺。   秦鹿没过去,先是问了坐在旁边喝早茶的梁妄一句:“那人是谁?”   梁妄哼了一声,朝她瞥去:“来找你的,你反而问本王了?”   秦鹿没见过这人,于是走过去,还没问话,那人见她一身绿裙子便知晓她的身份了,一直板着的脸上这才露出了浅浅的笑容,说道:“看来你就是秦姑娘了。”   “我是。”秦鹿点头,又问:“公子是……?”   男子道:“我叫齐杉,我爷爷让我送这个来给姑娘的。”   自称齐杉的男子从袖中拿出了一张纸,上面是老者歪歪扭扭的字,秦鹿打开看了一眼,瞧见上面有教如何做蜜枣,甜水几分糖便知道,齐杉的爷爷就是南都城内卖蜜枣甜水儿的齐老汉了。   齐老汉将蜜枣甜水儿的配方看得何其重要,秦鹿缠着对方几个月也没要到,前两日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安置周京的后事,齐老汉便答应要送她蜜枣甜水儿的配方了。   昨日周京的后事处理完,齐老汉也想起来这事儿,省得秦鹿走一遭,到时候被周围邻居瞧见了,估计要说他闲话,认识他几十年的人不知有多少个想要学这蜜枣甜水儿,他都没教,当着众人的面教了秦鹿,齐老汉脸上过不去。   便让自己孙子亲自送来了配方,便是送来了,瞧见院子里梁妄坐着,也没将配方给梁妄,梁妄问他有何事,齐杉就只说一句:“在下来找秦姑娘的。”   梁妄说:“我是她主人,有事对我说也可。”   齐杉依旧死板地摇头:“不,这话只能与秦姑娘说。”   齐杉长得相貌不错,说话时脸上还有几分缅甸的微红,口口声声称此话只能对秦鹿说,且不对梁妄透露半分,梁妄去了秦鹿的房间意图叫她起来,想问问她是不是又在外头惹桃花了。   毕竟她那性子,与人熟络起来只需一两句话,笑一笑,眼睛一弯,露出几颗白牙,难保年轻男子不动心的。   结果入了秦鹿的房间,见她睡得四仰八叉,半边肩膀,一截小腰都露在了外头,吹着风,梁妄看了会儿她才醒。   秦鹿问梁妄这人是谁时,梁妄还以为他们俩当真不认识,结果秦鹿过去,那男子递给了秦鹿一封信,秦鹿看了便笑得跟花儿似的,荷塘里的几朵粉红荷花都比不上她面容灿烂,那男子也笑,气氛暧昧,关系不正。   梁妄靠在椅子上没动,眼睛也没从两人身上挪开,一杯冷茶捏在手中,手指不自觉用力,薄脆的杯子居然咔擦一声出了裂缝,冷茶撒了一身。   齐杉将配方交到秦鹿手中,这才算是完成了大任务,临走前挺不好意思地多叮嘱了一句:“对了,秦姑娘,爷爷说这甜水儿的配方不能外传,给了你,你也就只能自己做着吃,哪怕你拿去做生意了,也别告诉他人怎么做的。”   秦鹿将配方收入袖中道:“放心吧,我家主人生意遍布天下,不差这一碗甜水,也请齐小哥回去告诉齐大爷一句,多谢他的配方。”   一声齐小哥,反叫齐杉的脸更红了起来,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活泼开朗,也好说话,一双眼睛总是弯着带笑,瞧着便很好相处的模样。   梁妄那边站起身,抖了抖袖摆上的茶水,瞧见齐杉本要走了还站在原地看秦鹿,于是皱眉道了句:“怎么?依依不舍?打算话别何时啊?”   齐杉听见这话,脸上烧红,对着梁妄鞠了个躬便转身顺着荷花塘旁的田埂跑开了。   秦鹿回头朝梁妄看去,咧嘴一笑,背对着方升起的太阳,当真是灿烂又耀眼。   于是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抽痛的地方,心里的怪异之感越来越重,便像是自己一手养好的花儿,本想留在院中仔细观赏的,围墙边上却莫名其妙围着一群人,见花儿艳丽,纷纷朝他讨要花价。   无价!   不卖!   最好是能再砌高一尺围墙,叫那些人再看不到。   秦鹿准备好了马车,便与梁妄锁了家门,一同出发了。   前往洛川的路途有些遥远,就算路上不耽搁也至少得半个月的时间,秦鹿这回带足了银钱,还将昨日入城买的一些糕点给带上了,只是天儿有些热,冰鉴搬上车了也累赘,梁妄只能掀开马车帘,靠坐在里头用羽扇扇风。   马车才出山没走一会儿,前方便传来了打骂声。   小路只容一辆马车通过,十几步之外,正有一个男人抱头缩在地上,五个年轻人站着,四个动手去打,还有一个皱眉立在了旁边不说话。   “让你逞能!你还逞能吗?!你是疯了还是傻了!要护着个瞎子!”   “本来我们都把她给骗来了!偏偏你要出手帮!你当你是大侠呢?还一打四?!”   拳打脚踢都落在了身穿黑衣的男子身上,那男子挣扎不起,眼看着护着头的手臂都快松了,秦鹿才认出来站在一旁不做声的人是谁。   不正是齐老汉家的孙子,齐杉吗?   “主人……”秦鹿回头朝梁妄看去,梁妄眉心皱着,打人的事儿常常有之,管了东家管不了西家,且不知缘由,或许帮忙是帮倒忙,不过梁妄见秦鹿跃跃欲试的样子,于是说:“让他们别拦着路就行。”   秦鹿点头,脚尖踩着马背落在了几个年轻男子的跟前,几个男子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手中动作停下,秦鹿朝地上的男子看去,睁大了双眼。   她记得对方,是那日书舍里,趁乱偷书的人。   少年见对方几个松了手,连忙爬了起来,挣扎着要往一旁的林子里逃,还没走两步,又被人抓着头发给拽了回来。   “姑娘家的离远点儿!否则等会儿误伤了你,可别哭鼻子!”   齐杉见了秦鹿,连忙说:“秦姑娘,你……你快到这边来,他们几个能打得很,真的会伤到你的,那夏途不是什么好人,挨打了也是活该!”   名叫夏途的少年被人拽着头发不能动弹,一双眼却死死地瞪着几个打他的人,咬紧牙根,一声不出,脸上身上不知落了多少印记,秦鹿见了于心不忍,于是道:“他犯了什么事儿,你们这么打他,若是偷了抢了什么东西,告诉官府就是了,何必如此伤人。”   “干你屁事!要不是见你长了几分姿色,就凭你在这儿碍手碍脚的,小爷我早就打过去了!”为首的嘴里不干净,秦鹿听见,顺脚踢了个石头过去,正好砸进了对方的嘴里,疼得那人松开了抓着夏途头发的手,捂嘴对秦鹿横眉冷目的。 第72章 澜城古籍:五   几个人年轻气盛的, 为首的又是南都城内有名的富家公子,哪儿受过这等委屈, 就是其他跟着打人的也都是平日巴结他的人,见富家公子被欺负了,连忙撸起袖子朝秦鹿过来。   齐杉见人要打秦鹿,壮着胆子拦在了前头,嘴里讨饶:“罗公子!罗公子她就是个姑娘家,还不懂事……”   “她不懂事, 你懂不懂事?”姓罗的啐了一声,嘴里吐出了点儿血丝,石子儿更是硌得牙疼, 他瞪大了眼睛,对齐杉说:“你要是懂点事儿, 就滚开!”   姓罗的说完,前面两个男子便掀开了齐杉, 齐杉踉跄了两步,慌乱地朝秦鹿看去。秦鹿倒是不怕, 两个男子对她挥拳的动作于她眼中都不够快,两手握住两拳, 只用力一拉,那两个男子便直接朝秦鹿的身后扑了过去。   姓罗的没料到一个姑娘家居然会武功,眼见绿裙在眼前闪过,然后他便被人一脚踹在了心口的位置,直接朝后倒去, 另外一个制伏夏途的人没见过有人居然敢打罗公子,他看了看手中抓着的夏途,拿不准要不要放他走了。   秦鹿说:“只会点儿三脚猫的功夫就敢在这儿欺负人呢?对你秦姑奶奶说话嘴巴可得放干净些。”   齐杉觉得自己认错人了,眼前的秦鹿与早间他在荷塘前看见的简直判若两人。   姓罗的自己起不来,秦鹿方才那一脚没留力,恐怕他肋骨得断了,三个走狗似的人扶着姓罗的就走,那姓罗的走之前还指着秦鹿骂骂咧咧,让她等着,秦鹿见四个落荒而逃的背影,只觉得好笑。   她本来也没打算多管闲事的,只要路空出来了就行,拍了拍手插着腰,见那个被人松开就直接口吐鲜血跪在地面的人背影看上去瘦弱得很,心中不免起了几分同情,于是秦鹿走过去问他:“喂,你没事儿吧?”   夏途没回话,抬起袖子就擦了嘴上的血,又是回头瞪了秦鹿一眼,眼中没有感激也没有愤恨,像是天生便只会瞪人一般,他捂着心口的位置,慢吞吞地朝林子里走去。   秦鹿觉得他古怪,齐杉反而松了口气,对秦鹿道:“秦姑娘还是别管他了,他这人一向如此,不会开口说话的。”   秦鹿问齐杉:“他是哑巴?”   齐杉顿了顿,摇头说:“他不是哑巴,只是……两三年没开口说过话了,我也不知他究竟是后来不会说话了,还是根本就不想说话。”   “听你这么说,你与他很熟嘛。”秦鹿上下打量了齐杉两眼,撇了撇嘴角,言下之意就是齐杉看上去人模人样的,却对熟人被人打了也视若无睹。   齐杉脸上有些羞红,眉心皱着,道:“我与夏途原先在同一个私塾里读过书,他家境很好,不是南都城的人,家中原是燕京那边的,说是得罪了燕京的官儿才到南都城中避难。便是逃,他也是不愁吃不愁喝的公子哥儿,几年前性子嚣张跋扈,根本不将人放在眼里,比起方才那罗公子好不到哪儿去。”   齐杉想了想,眉心皱得更深:“我不帮他,一是因为我斗不过罗公子,二是因为他原来也是常常如此欺负我的,出于私心我不敢帮,但我守在这儿,也是怕他们闹出人命,若是真把人打残了,我还能在罗公子走后,带他去找大夫,救他一命。”   齐杉为自己辩解,是觉得秦鹿那一个眼神将他看低了,任谁也不会与南都城中的老虎斗,罗骏就是那只老虎,夏途,不过是虎落平阳罢了。   齐杉说:“夏途家里落败,也该是他爹娘的过错,他爹娘为了能在南都城中好过,一来便贿赂了南都城的官员,也快活过两年,但后来官员贪得无厌,他爹娘像是喂了野狼一口肉,之后银钱就源源不断往官府里送,再后来官员被查,他爹娘也被抓去坐牢了。”   齐杉摇头:“夏途从那儿之后,便在南都城附近四处游走,再后来我见到他,便是如今这般不肯说话的样子,但他过得还不错,轻易不得罪人,这回……却是他招惹罗骏在先的。”   “怎么说?”秦鹿听故事觉得还有些趣味,转身牵着马车的马,慢吞吞地路过前方这段小路。   梁妄坐在车内微微皱着眉,见那两人背影,手中的扇子都不晃了。   出南都城与去南都城是同一条路,齐杉还能与秦鹿并肩而行一会儿,他知道背后说人坏话不好,但见秦鹿感兴趣,于是便道:“我也不知是怎么的,他似乎一直都对一个眼睛瞎了的姑娘特别在意,那瞎眼的姑娘是城外三坡弯里的,爹娘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索性也有些私藏的银钱可以过日子。”   齐杉顿了顿,又说:“那姑娘原先眼睛也是好的,出了意外才瞎,她爹娘也是因为那场意外才死的,她爹娘死前为了能让她好过些,曾口头答应了罗家让姑娘入府为婢女,姑娘长大了之后标志了些,不知怎么就被罗骏看见了,罗骏原先是找了几个人哄骗她,打算把她带回罗府的。”   “这等恶心人的事儿,你怎么能说得这般风轻云淡?”秦鹿挑眉,齐杉抿嘴:“富贵人家里的恶心事儿,多不胜数,见多了,便看淡了。”   秦鹿听他这般说,不自觉地回头瞥了一眼梁妄,梁妄抬起手假装看书,一双丹凤眼透过书边刚好对上了秦鹿一闪而过的视线。   秦鹿心想,梁妄以前也富贵,哪怕现在依旧是富可敌国,可他从未起过这些恶心想法,什么见人家姑娘漂亮就要把人家拐回去,并非所有富贵人都会如此做,说到底,不过是那人心恶罢了。   齐杉继续说:“夏途对那个姑娘用心得很,听说了这事儿,便提前将那姑娘带走了,害得罗骏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两个时辰,罗骏知晓是夏途做的手脚,这才追着他到这儿打骂的。”   “这么说,那夏公子倒是干了件好事。”秦鹿说完,齐杉又道:“一件好事,哪抵得过他曾干过的千千万万件恶事呢。”   夏途曾是与罗骏一样的人,可想而知,也没少仗着家中有钱便为非作歹过,齐杉说,夏途见人家姑娘长得漂亮,带回府中的也有几次,只是手段不是哄骗,而是更聪明,先是动手脚让那姑娘家中负债,再自己出钱将人家姑娘买回去。   他的新鲜劲儿只有三天,玩腻了之后还把人家姑娘送回爹娘身边,城中厌弃夏途的人只多不少。   以前凡是得罪过他的,都遭不到好事儿,齐杉没得罪过夏途,不过是在私塾中读书厉害了些,先生拿他与夏途做了比较,夏途不会对先生动手,便找了另外的法子,让齐杉再没能上私塾。   他家境本就普通,哪儿敢与夏途作对,他爹知晓这事儿,去了私塾几次,那时夏家有官府撑腰,就是私塾的先生也不敢多嘴,齐杉便就一直在家中读书,偶尔帮着家里人做事了。   这么说来,齐杉也被夏途害过,讨厌他也属正常,见死不救不算过错,他还能站在一边想着等人家打够了他再去帮忙找个大夫,人品已算可以了。   小路走完,道路尽头分了两边,齐杉知晓秦鹿要出城,于是拱手作别,又朝马车内的梁妄看了一眼,梁妄依旧是那副冷淡的模样,只是眉宇间显然不耐烦了。   秦鹿上了马车,打算与梁妄聊聊,才开口说了两句,梁妄便道:“你们俩的声音也不小,爷都听见了。”   秦鹿笑了笑,架着马车稍微走快了点儿,结果才走了没一刻钟,便看见前面道路正中间横着个人,一身黑衣服,风中传来了血腥味儿,光是看那个身量,秦鹿便知道那人是谁了。   马车再度被拦,秦鹿回头朝梁妄看去。   梁妄微微皱眉,道了句:“绕过去。”   秦鹿哦了一声,架着马车稍微走慢了些,免得等会儿踩到夏途,至于这人是死是活,就看上天的造化,但等会儿太阳高升,估计会热,如若两个时辰内没人过来,这人便要死了。   马车从夏途的身边走过,秦鹿朝他瞥了一眼,正好听见了他沙哑的声音,似乎是无意识般地喊了一声:“小鹿……”   秦鹿一怔,有些晃神,久违的称呼,却是出奇温柔的语调。   马车已经在路边上停下,她的手紧紧地拽着缰绳,再朝夏途的方向看过去,那人嘴角挂着血迹,奄奄一息。   车内梁妄叹了口气,道:“想管就管,下个镇子再将他丢下。”   “主人大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秦鹿说。   梁妄撇嘴:“别拿佛家那一套夸我。”   秦鹿又笑了笑,她跳下了马车,轻而易举地将人给抱上了马车,夏途看上去身量高,实则很轻,恐怕是家道中落的这两年也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更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脸颊消瘦了进去,所以看过去,才会显得双眼更大。   闻到了血腥味儿,梁妄抬起袖子捂住口鼻,眉头皱成了个‘川’字,秦鹿赶忙将马车内的干花包打开,在梁妄的身侧挂了两个,勉强能散点儿花香味儿中和一下。   马车继续行驶,梁妄伸腿毫不留情地将夏途朝外踹了踹,然后望着秦鹿驾车的背影,动了动嘴唇,低声唤了句:“小鹿。”   骏马长嘶一声,两个前蹄高高抬着,马车剧烈晃动,梁妄两手扶着才勉强没倒,他瞪大了眼朝驾车的秦鹿望去,结果看见秦鹿通红着脸,耳尖如火烧一般,在阳光下呈半透明,那双杏眼睁大,明晃晃的。   秦鹿口齿不清道:“王、王爷你……你干嘛这么叫我?”   梁妄嗤了一声:“怎么?本王喊不得?”   “也不是……”秦鹿抿嘴道:“已经许久不曾有人这般叫我过,这……这都是我家里人才会这么叫的,就是我哥哥……后来也没这般喊过我了。”   “喊得就是了!”梁妄撑着眉尾,瞪秦鹿:“你好好驾车!”   秦鹿脸更红了,低声哦了一句,驾车的时候听见梁妄嘀咕了句:“什么耳朵,这都能听见……”   秦鹿想说,主人,不光方才那句听见了,现在这句,她也听见了……   马车行走半路,夏途居然醒了。   夏途一睁眼发现自己躺在马车里,立刻弹身坐起,他肋下腹部被人踹了许多脚,就连胳膊都是酸痛的,不知身上哪处还有问题,剧烈的疼痛叫他几乎**出声,可少年紧咬牙关,就是一声不发。   梁妄见人突然蹿起又是一惊,不禁伸手捂着心口,心想自己果真年龄大了,受不得惊吓。   夏途瞧见秦鹿的背影,双眼瞪着,再转头,对上了梁妄的视线,他似乎是……被人在半路上救了。 第73章 澜城古籍:六   “别人救你, 你若醒来,第一句话当是道谢。”梁妄看着这张年轻气盛又满是伤痕的脸, 凉凉开口。   夏途咬着下唇,对梁妄颔首算是道谢,然后捂着胳膊起身,秦鹿察觉到他的动作,还没开口制止呢,这人便不管马车尚在行走中, 直接跳了下去,只听秦鹿一声:“哎!”   夏途滚下了马车,整个人倒在地上抽搐, 挣扎着要起来。   “你脑子坏了吧?”秦鹿停了马车,对着距离自己十多步才勉强站起身子的夏途道:“你要去哪儿, 若是顺路,我送你一程就是了, 非得跳车,就是要走, 好得与我说一句,停稳了再跳, 你可知你身上伤了几处?若无医治,会死的。”   夏途捂着腹部,慢吞吞地沿着路边上走,然后秦鹿见他以龟速,慢慢超越了自己的马车, 所行之路,分明是同一条。   “他这是不想受人恩惠,以免受制于人。”梁妄笑了笑:“孩子心气。”   秦鹿本也不打算再管夏途了,见他还能走路的样子就知晓他没多大问题,恐怕一路走到下一个镇子还能站直着身体呢。   只是这人瞧上去就知道没有看病的银钱,于是她从怀中掏了一粒碎银子给对方,也不多,秦鹿临走前道:“若有想办之事,若有想护之人,也得有命再说,钱我丢了就是丢了,你若不捡也被他人捡了去,自己掂量吧!”   说完这话,马车快速离开了道上。   夏途弓着背,捂着身上最疼的地方,望着脚边的一粒碎银子,犹豫了会儿,还是将银子捡了起来。   诚如秦鹿所言,他有想办的事,有想去的地方,也有想护着的人,所以必须得活着,任何形式的活着都行。   本是与夏途作别的,秦鹿没想到还会再遇见对方,再遇时,双方分别已有七日了。   秦鹿早就离了南都城,因为马车走得也不算太快,加上他们天亮才行,天暗了便要歇下,所以停停走走好几日,才只是走了距离洛川的一半路也不到。   定在粮县没动,是因为这里下了大雨,轰隆雷鸣一整夜,于子夜之后就开始落雨,哗啦啦的大雨如倾盆而淋,别说是马车,就是行人也不好走。   这处环山,客栈掌柜的也是建议他们暂时别离开,山间道路泥泞不说,上一回这么大的雨,还有道路坍塌了,山体滑坡,致死了许多人,眼看着大雨连下了三日,秦鹿在粮县逗留了许长时间,雨也没有减少的意思。   处暑天,便是下雨也依旧闷热。   未时雨水减少了一些,但粮县的道路上到处都是水流,能没过人的脚踝,这处似乎早就习惯了雨水,故而门槛砌得都很高,那水流就在门槛边上哗啦啦流淌,粮县外的一条小河都漫了出来,比平日涨高了许多。   梁妄坐在二楼的窗台边,一手撑着眉尾,一手正在纸上涂墨,水墨只有简单的两色,墨色与绿,他大笔一挥画了一幅多处留白的烟雨山水,与窗外滂泼大雨不太相符。   秦鹿坐在梁妄的对面给他泡茶,叹了口气道:“早间我听客栈的小二说,昨日走山路离开的一批人果然出了问题,一行六个,死了一个,伤了五个全都回来了,现在医馆的大夫都不够数,一场大雨,不知害了多少人。”   羡阳明月端到了梁妄跟前,梁妄抬起杯盏浅尝一口道:“瞧着这雨,两日内再不停就该成灾了。”   到时候够皇帝头疼的,河水决堤,冲破了水坝,恐怕又是一笔不小的灾银,官府上下通气,折了十分之七,能落到粮县办实事儿的银钱,剩不了多少。   越是离燕京远的地方,就越难管。   秦鹿双手撑着桌面,歪着头看向梁妄画的一幅画,她没注意,束袖的墨绿色带子落在了画纸上,墨水未干,直接勾了一条长长的痕迹出来。   秦鹿一惊,啊了一声,梁妄垂眸瞧见,轻声笑了笑:“做错事是要惩罚的。”   “王爷打算怎么罚我?”秦鹿最近越来越不怕梁妄口中的处罚,他近来罚她练字的次数都少了,也可能是秦鹿最近写的字也算有模有样,规整得很。   “罚你……”梁妄托着长音,目光再秦鹿身上流转了一圈,挑眉道:“罚你,将这幅画作下去。”   秦鹿顿时苦着脸,软着声音说了句:“我不会画画……不然我给王爷打套拳?”   “姑娘家的舞刀弄枪做什么?”梁妄起身,将自己的位置让出来,指着画面道:“自己毁的,自己来补。”   秦鹿拽着被墨染黑一块的袖带,在梁妄板着脸一副没商量的目光里,慢吞吞地坐在了他方才坐下的位置。   羡阳明月正散着浅香,一股股热气轻飘飘地升起,秦鹿握着笔,手有些抖,鼻音哼了哼,问梁妄:“这么一长条……我画什么能补救啊?”   梁妄单手撑在了桌边,端起茶杯喝着,双眼垂下见秦鹿满脸如临大敌的模样,心想这丫头碰见鬼也不见这般为难害怕的,嘴角勾起的笑意更浓,于是说:“画你自己吧。”   “我?!”秦鹿抬眸看向他。   梁妄点头:“小鹿毁了画,便画一头小鹿上去,不为过吧?”   口气中,带着点儿调侃之意,梁妄的表情却摆得认真,双眉微抬,就等着秦鹿落笔。   秦鹿简直骑虎难下,心里想着鹿是怎么画的来着?头上有角,四肢纤长,身上还有斑斑点点的纹路。   秦鹿实在画不出来,勾了半天,也只浅浅地勾了个形而已,至于眼眸与绒毛细节,她一概不知如何下手,正愁眉不展之际,梁妄突然俯身下来,一手撑在了她的左侧,一手轻轻地搭在了她的腕上,几缕银发落在秦鹿的眼前,她只需一抬头,恐怕就能亲上对方的下巴。   秦鹿觉得自己被梁妄抓着的手腕很烫,一张脸通红,浑身僵硬得厉害,却听见梁妄的声音低沉磁性,于她耳边轻声道:“放松些,握笔如此用力,笔与你有仇吗?”   秦鹿看着自己几乎青筋暴起的手背,咬着下唇拿不准主意,梁妄的手指却松了她的手腕,顺着手背的皮肤,几乎包裹住了她的手,又说:“爷教你怎么自画。”   才不是自画……   鹿是鹿,她是人!   秦鹿只握着笔,剩余的步骤全不是她所为的,梁妄握着她的手在纸上轻描淡写几步,便将一头鹿的形状给定好了,比起秦鹿方才勾的线,多了许多神韵,而他的另一只手,还在桌上有节奏地敲着,似乎如此姿势一点儿也不累,还很悠闲。   秦鹿望着梁妄敲击桌面的手指,半晌却被梁妄抬手敲了一下头:“爷教你画画儿呢,你乱看什么地方?”   秦鹿哦了一声,再盯回画纸,斑鹿立于纸上,栩栩如生,就连那双圆圆的大眼睛也如真的一般,纤长的睫毛根根分明。   梁妄用笔占了绿墨,一笔染在了斑鹿的背上,一瞬间,如斑鹿背着青山绿水,像是游走在世间的精灵,远山近水多留白的一副山水图,少了几分氤氲的仙气儿,多了点儿生动来。   梁妄松开了秦鹿的手,秦鹿也松开了笔,她的手心满是汗水,再起身时没想到梁妄还在她上头,头顶直直地撞上了对方的下巴,就听见梁妄一声吃痛地‘唔’,秦鹿回头瞧去,梁王爷哪儿还有方才的好脾气,一双丹凤眼恨不得能杀人。   “王爷你……你没事儿吧。”秦鹿伸手想过去安慰地摸一摸,不过瞧着对方捂着嘴,也不像是下巴撞坏的样子。   “咬到舌头了吗?”秦鹿问:“破了吗?”   梁妄放手,颇为嫌弃地瞥她,道:“就不问本王疼不疼?”   “那……您疼吗?”秦鹿马后炮。   梁妄微微眯起眼,心中觉得不顺,但还是没好气地回答:“不疼。”   不疼,但气。   具体气什么,梁妄也不知道。   秦鹿挺不好意思的,转身看向桌上的那副画,厚着脸皮道:“王爷,您题个字上去吧。”   梁妄问她:“随手画的,有什么好题字的?”   秦鹿一双眼睛明亮地望着他,将梁妄的身形都倒映在了其中,她嘴角勾着笑,毫不掩饰且直白地道:“您题个字吧,我想收起来。”   梁妄心情好转了,坐下给秦鹿题字,但具体写什么,还得再想想,怕字写好了,把画儿比下去,又怕字写差了,给秦鹿看了笑话。   秦鹿就立在旁边等着,见梁妄迟迟没落笔,这才将视线朝窗外看,一眼瞧见冒雨走来的人,她睁大眼睛,有些好奇。   客栈下的街道上,水深淹没鞋子,一名女子手上握着竹竿,身上披着纯白色的披风,鹅蛋脸,秀气的眉眼,乍一眼瞧过去,像是画里头走出来的小家碧玉,一副羸弱好欺负的模样。   跟在女子身后的男子身穿黑衣,他手上撑着一把伞,雨伞立在女子的头顶,女子除了一双腿与裙摆,其余地方都没湿,反倒是跟着她的男子浑身上下湿透了,还有许多脏泥点。   夏途跟在对方身后,一双眼紧紧地盯着她,偶尔分神去看路,生怕她摔到哪儿了。   见到客栈,夏途犹豫了会儿,还是扯着女子的披风,女子停下脚步,手中竹竿朝前打了两下,歪头问:“坏人大哥,是前面有东西挡着吗?”   夏途晃了晃女子的披风,又小心翼翼地拉着她往客栈走。   两人站在客栈的屋檐下稍稍避了点儿雨,夏途背对着二楼窗户这处,抬起女子的手,在她手心写道:“雨大,暂歇。”   女子收了手心,对他一笑:“好,我们歇一日再走。”   秦鹿瞧见这两人举动,忽而想起来齐杉说的,罗骏看中了个南都城外三坡弯里的眼盲姑娘,那姑娘长得颇有姿色,倒是与眼前之人符合,夏途帮了姑娘一次,这回又带人家出来,不知是要去哪儿。   两人风尘仆仆,入了客栈,夏途掏了口袋里的银钱,只跟掌柜的要了一间普通房,招呼着女子入屋住下,又在她手上写了几个字,女子才安心点头,紧紧地抓着手中探路的竹竿。   茶壶内无热水,秦鹿从二楼房间出来,正打算向小二要些热水来,正好见到夏途站在一旁拉着小二在他手中写字。   小二无奈道:“这位小兄弟,大雨天里,我上哪儿给你找鲜花儿啊。”   夏途眉心皱着,拉着小二的手又写了字,小二叹气道:“你居然还挑花儿,找茉莉也行,我们后院就种了,但那是掌柜的养的,给银钱才能端到你房里去。”   夏途顿了顿,握着手心不做声,另一只手却紧紧地抓着小二的袖子不撒手。   “没钱啊?”小二一眼就瞧出来了。   夏途点头,小二甩了他的胳膊:“没钱就没得谈,人穷便别附庸风雅,反正你也就住一日,要花作甚?又不能吃。”   夏途意图辩驳,然而张了张嘴,还是将话吞了回去,少年冷着一张脸,站在原地像是在想办法弄花儿来,又像是无措。   秦鹿拦了小二的去路,朝小二手里塞了几个铜钱道:“烧一壶热水送上来。”   小二连忙点头道好,秦鹿又给了对方几个铜钱,望着夏途说:“送一盆茉莉去那位黑衣公子的房间。”   小二一愣,回头瞧去,夏途正皱眉望着秦鹿,秦鹿反而对他笑了笑,转身回去楼上。 第74章 澜城古籍:七   梁妄最后在自己与秦鹿所绘的画上写了一句前人之诗。   竹柏风雨过, 萧疏台殿凉。   石渠写奔溜,金刹照颓阳。   鹤飞岩烟碧, 鹿鸣涧草香。   雨后之颓相,倒是与这粮县连着三日的大雨有些应景,画上所作,为最后一句,梁妄动笔,题字之后于那山水之间, 又用浅墨点了几只仙鹤进去,藏匿于远山云雾之中,淡淡几抹, 不能细瞧。   画干后卷了起来,秦鹿正好端着热水进屋, 梁妄朝她瞧去,见她嘴角挂着笑, 于是问她:“有什么有趣的事儿吗?”   “真是巧了,我们在这儿逗留了三日, 没想到那夏途生龙活虎的,也跟过来了, 还有齐杉嘴里说的盲眼姑娘,长得的确有几分姿色,两人不知要去哪儿呢,见雨大,正在客栈落脚。”秦鹿说完, 朝梁妄笑了笑:“那夏途原先真是过好日子的,知晓雨大屋中湿气多,霉味儿重,还让小二找鲜花熏屋子呢。”   秦鹿看了一眼被梁妄放在书桌上一个黑口瓶子里插着的两枝翠雀,加上屏风后的鸳鸯茉莉,不禁觉得好笑。   过过好日子的就是不一样,生活都更精致了许多,梁妄也嫌弃霉味儿,除了这两种花儿装点与散香,他还点了熏香,日日喝茶呢。   得了梁妄的画,秦鹿好好地收在了行李中,怕画儿被压着了,于是放在了衣服上方。   到了晚间天暗,大雨才消停了会儿,从吵人的声音变得渐渐安静了下来,只是开窗风过还是有几滴雨会落在脸上,只要今夜不下雨,明日山路就能走了。   恐怕是这边天气不好,谢尽欢收到信后有无回复也不知道,或许那边还未出发,索性卓城距离洛川比南都城近许多,不怕迟了。   秦鹿晚间起夜,听见门外传来了声音,推开门朝外看了一眼,二楼正对面的房间门前倒了个人,正是一身黑衣的夏途。   他身上银钱不多,恐怕剩下的还要做路途中要用的盘缠,故而一间普通的房间也是给女子用的,他自己就睡在了门外,蜷缩着身体,应当是靠着门睡熟所以倒了,压翻了一旁的矮凳子造出了点儿声音。   那矮凳子上放了两朵茉莉花儿,没有水分,干枯了一些,但香味犹在。   夏途将落在地上的两朵小白花儿小心翼翼地拿在手中,握住之后才靠着门边继续休息,闭眼之前,他看见了秦鹿。   秦鹿不明白,这人分明会说话,为何从不开口?   而且秦鹿对他也不错,他又为何总用凶巴巴的眼神瞪着她?好似看谁都不顺眼似的,难怪不招人喜欢。   关上房门,秦鹿没去理会,次日一早天果然放晴了,整个儿粮县的人都松了口气。   路上还有许多积水未退,但是走马车已经不难了,山体没有受损,只是山路略微有些滑,没下雨也不遮挡视线,只要走慢点儿便没事儿。   一个小小的粮县,困了梁妄三日,他也受不住这个地方,再朝前走一些,说不定天气都不会这般恶劣。   秦鹿一早就让人将她的马车备好,又在客栈掌柜的那里买了一些干粮,做好了一切才与梁妄一同上了马车离开。   她以为他们走得算早的了,却没想到夏途与那眼盲的姑娘起得更早,秦鹿的马车上了山,便瞧见他们俩顺着路边走。   姑娘一双绣花鞋脏了许多,不过夏途将她护得好,衣摆没有沾染上泥,只是他自己脏乱不堪的,索性那女子也瞧不见。   秦鹿见有人,便将马车放慢,却没想到眼盲的女子脚下打滑,低呼一声,直直地朝前扑了过去。   夏途见状,连忙让自己垫在她下,眼盲的女子扑在了夏途的怀中,余惊未了,问了句:“你没事儿吧?坏人大哥。”   夏途抓着姑娘的手晃了晃,然后扶着对方起来,两人就像是在泥地里打滚一般,身上都脏了许多,秦鹿眼尖,瞧见了地上落了一本书。   红皮子纸面,也不算厚,夏途瞧见,脸色一变,立刻将书捡了起来,也不嫌脏,直接揣在了怀里。   秦鹿挑眉,这回总算是知道为何他们总能在路上碰见了。   上回救夏途是巧合,在粮县碰见夏途,却是他顺着那古籍上的指引一路过来的,这回再顺路,也是因为他们本就是要去同一个地方,夏途带着眼盲的姑娘要去洛川,完成所谓的愿望。   他的愿望,似乎不难猜……   秦鹿的视线落在了眼盲的女子身上,见她浑身都脏了,于是将马车停在了两人身侧,笑眯眯地看向夏途。   可利用,也不能浪费之。   梁妄都说了,这世上没有真正叫人心想事成的法术,就是神仙也做不到万事如意的,此番散发古籍,引人顺着古籍上的指引,寻找澜城的,必然是道中人,如若只是虚张声势,夸大其词,想要立个道法门派,小惩大诫便可,如若借此机会多行不义,梁妄便不能放过。   要去澜城,试试是否能够实现愿望,便得先有一本红皮子纸的书。   秦鹿与梁妄没有,谢尽欢那边是否寻到也未可知,倒是夏途与这姑娘手上有一本……   秦鹿望着夏途鼓鼓的腹部,她抱过对方,身量轻得很,不像是年纪轻轻便有肚腩的,恐怕他身上的古籍,还不止一本。   “二位这是要去哪儿啊?相遇便是缘,山路不好走,如二位这般,恐怕天黑也出不了粮县的范围,不如上车,我送二位一程吧?”秦鹿开口时,梁妄掀开了车帘朝外看了一眼。   梁妄没瞧见书,不过他看见了秦鹿眼中的精光。   这丫头平日里是笨拙了点儿,但是遇事时从来不马虎,做事也显少出错,好管闲事是因为热心肠,但这一次无关性命她却出手,恐怕另有隐情,于是梁妄按下不表,静观其变。   夏途见又是秦鹿,眉心紧皱,他更加警惕,所以拉着眼盲的女子站在自己身后,只盯着秦鹿,像是要将她看穿。   秦鹿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容,拜她的面容所赐,陈瑶长了一张分外迷惑人的脸,即温柔,又贤淑,还很端庄好相处,带着几分江南女子的娇羞来,极容易让人觉得她是个好人。   夏途险些就要信了,要不是他亲眼看见秦鹿三两下就解决了罗骏一行四个人的话……   眼盲的女子瞧不见秦鹿的相貌,但她能听,秦鹿说话时声音很柔,带着友善,出于礼貌,她还是道谢:“多谢这位姑娘美意,只是我们身上银钱不多,给不了路费,且方才摔了泥,弄脏了姑娘的车就不好了。”   “我家主人乐善好施,若知晓我见而不帮,回头定得数落我。”秦鹿又笑:“这位姑娘似乎……似乎眼神不太好。”   夏途看着秦鹿的眼更是仇视,女子一愣,恐怕是习惯了,况且眼盲之事也无法掩藏,于是她道:“是……我、我看不见。”   “真是可怜,这般好看的姑娘,上天待你也太不公了。”秦鹿叹了口气:“快上车吧,山间寒露重,二位又摔了一身水,等会儿吹风得受凉,染了风寒又重病,得不偿失,我不要路费,只是见之不忍,不能不帮,况且……便当是我做了好事,积个福德也行。”   女子怔了怔,似乎在犹豫。   他们走了好些日子的路,也碰见过一次好心人,让他们坐在板车上走了一段,那时没有推脱,这回也不能为了面子,损了身体。   女子点头:“如此,便多谢姑娘了!”   “不客气。”秦鹿说完,停好了马车,见一地的泥也不在意,跳下马车后就去扶那眼盲的女子,等将人扶上车了,那女子才敏锐地察觉车内还有人。   马车内挂着两个干花苞,熏着浅淡的香味儿,马车不宽,但有些深,梁妄坐在里侧靠着软垫,天音就放在了一旁。   女子有些紧张,握着竹竿的手慌乱地四下摸索,等夏途上了车,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时,女子摸到了他虎口处的一个牙印,这才松了口气,不敢说话。   秦鹿道:“姑娘别怕,是我家主人在里头看书。”   女子点头,秦鹿架着马车慢慢走,还有一搭没一搭地与女子聊天,她语调缓慢,似乎是为了让她安心下来。   “我姓秦,住南都城,姑娘是哪儿的人?”秦鹿说。   女子一听她是南都城的人,便立刻觉得亲切,于是回:“我也是南都城的,不过我不是城里人,是城外山中三坡弯一个村落里的,我……我叫许金露,金风玉露一相逢的金露。”   秦鹿眼眸一亮,听见这个名字又朝夏途看过去,算是知道那日听他奄奄一息之际,口中吐出的‘小鹿’二字,原不是‘小鹿’,而是‘小露’了。   “真是巧了,我的名字里也有个鹿字,不过不是金风玉露一相逢的露,是哟哟鹿鸣的鹿,许姑娘的名字好听些。”秦鹿夸完,许金露脸上微红,不自在地低下头,略微朝夏途靠近些。   夏途护着她,一直抓着她的手腕没松开。   秦鹿问:“这位公子又怎么称呼?”   夏途皱眉,许金露道:“他……他是个孤儿,很可怜,又不会说话,不过我都喊他坏人大哥。”   “坏人……”秦鹿有些惊讶。   许金露也不太好意思:“他……他让我这么叫他的。”   秦鹿不好置喙人家的名字,指不定夏途高兴别人叫他坏人呢,只是秦鹿大约知道些关于夏途的过去,听许金露如此称呼他,也觉得符合,以往的夏途,的确算不得什么好人。   后来一路安静,秦鹿只偶尔问梁妄可要用糕点,或者喝水,梁妄只应了两句话,对马车内出现的两个人视若无睹,马车终于离开了山路,走上平坦的路上时,秦鹿又找许金露搭话了。   她问:“许姑娘这是要去哪儿?我与主人要去洛川呢,我主人的老家在那儿,村子里有个老人重病恐怕时日无多了,还得回去处理。”   许金露听她这么说,不解地问:“洛川……是在哪儿?”   “你不知洛川在哪儿?”秦鹿有些惊讶,看来夏途带许金露出来,她也不知自己究竟要走哪儿去。   许金露摇头:“我、我见识不广,对天赐王朝的地界也不太清楚,不过坏人大哥说,要带我去澜城,那里有个很出名的大夫,看眼疾厉害,而且乐善好施,治好了很多人也不收钱,我想去撞撞运气。”   这世上,哪儿有这等运气可撞?   许金露显然单纯,否则不会被罗骏骗,也不会被夏途给带出南都城这么远。   夏途听她说出了澜城,脸色骤变,再朝秦鹿看去时,却没见秦鹿脸上闪过什么神色,秦鹿只说:“原来是澜城啊!许姑娘有所不知,洛川那儿,原先就有个澜城,不过好多年前便没了。”   “啊……”许金露有些失望,她回头,一双空洞的眼落在夏途的肩上。   夏途安慰地捏了捏她的手腕,翻开她的手心写道:“大夫尚在,我能找到。”   许金露收了手,脸色稍稍转好,又听秦鹿说:“不过洛川那儿的确出大夫,那里山连山,珍贵草药多不胜数,我家主人也是靠药材发家,这才离开洛川去了南都城定居呢,许姑娘一定能找到治眼疾的大夫的。”   许金露浅笑:“借秦姑娘吉言了。”   梁妄靠着半天,换了个姿势,一双眼落在秦鹿的身上,微微眯着,心想她编造起自己的故事来,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第75章 澜城古籍:八   因为路不好走, 天黑之际,马车才到了另一个镇子, 入镇子之前,秦鹿已经与许金露互相说了许多事儿,两人好似一见如故,许金露的胆子也大了些,还与秦鹿说了许多自己眼睛才盲时闹得笑话。   笑话,多是心酸的, 秦鹿陪着同情,可怜她,偶尔也会笑两声, 以免气氛冷了下去。   都一百多岁了,她早活成了人精, 只是偶尔在面对梁妄时,依旧如往常那般单纯。   马车才过镇子, 秦鹿便道:“我真是不舍得与你分开,好似和你有说不完的话似的, 反正我们也是走一路,不如大家一起去洛川?这一行只有我与我家主人两个, 他性子闷不爱说话,还是和你在一起有趣得多。”   秦鹿说起梁妄的坏话也不背过去,就当着梁妄的面提,说得梁妄朝她瞥了一眼,秦鹿还在笑。   “这……”许金露有些犹豫:“这恐怕不好吧?已经麻烦了你们一路, 怎好一直麻烦下去?”   其实许金露也觉得与秦鹿投缘,她以前因为性格软弱常常受人欺负,也不开朗,更与人说不到几句话,但秦鹿当真是活泼,声调柔软,语气却很欢快,偶尔说几句逗人笑的话,许金露听了高兴得很。   显少有人如此待她,愿意拿她这个瞎子当朋友,许金露也想和秦鹿一路走去洛川,只是……她有自知之明,总不好等人家主人嫌弃了自己,要赶她了,才下车。   “不麻烦的,我家主人虽然闷,但是心地很好。”秦鹿朝许金露凑过去,与她说了句悄悄话:“你别看我叫他主人,其实我可没签卖身契,想走随时都可以,若他对你不耐烦,我跟你一路,把他一人丢山里。”   “爷听见了。”梁妄的声音传来,秦鹿朝他望去,脸上有些尴尬。   许金露满怀歉意,对着梁妄的方向道:“抱歉,我没有那个意思……”   “许姑娘放心,在下没有误会。”梁妄一双丹凤眼落在秦鹿身上,意味不明,嘴角却挂着若有似无的笑:“都是我这个侍女嘴快,什么话都敢朝外说,洛川老人病重,带许姑娘一路就当是为他积福,我这一生信奉善有善报,许姑娘大可安心与我们一路。”   许金露没想到这人居然真的同意,一时有些拿不准主意,她想问问夏途的意见,但她抓着夏途的手,张了张嘴,还是没问出来。   夏途为她已经付出够多了,听他原先说的,南都城距离澜城,走路不知要几个月才能到,他们就是不眠不休,也还剩下许多路程,如若真能得人帮一把,于她于夏途……都好。   她是个盲人,也是累赘,夏途待她好,不嫌弃她眼盲还愿意照顾她,她心里感激,也不愿拖累对方。   所以许金露将话吞了回去,转而成了一句:“那就多谢这位公子了。”   “不客气,免得我这侍女当真半路将我抛下了,马车我也不会赶,荒郊野外的,说不定真能死了呢。”梁妄说完,嘴角的笑意更浓。   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前,夏途扶着许金露先站在旁边,等梁妄下了马车了,许金露拉着夏途又是道谢,这才与他们进了同一个客栈。夏途与许金露只要了一间普通的房间,梁妄出手大方,开口就是最好的两间房。   秦鹿还得替梁妄收拾房间,见许金露入了房内也就没再去找她了,反而还得与梁妄解释一番今日的自作主张。   她说到了那本红皮子纸的书,并且按照厚度估量着,夏途的身上至少有七本。   “七本……可不是个小数目。”梁妄斜靠在软塌上,天音从笼中出来,立在了屏风上头,秦鹿取来了鸟食,引天音去了一边自己吃,这才端了个椅子靠近软塌,坐在梁妄身边道:“我没瞧见,也不敢乱猜,但他怀中绝对藏了东西。”   “你便是看见了书,这才想方设法与那姑娘交好呢?”梁妄问。   秦鹿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虽然手段低劣了点儿,但我也的确带她一路,没伤害她,就不算骗了她吧?我本来是想从夏途着手的,毕竟先前我帮了他好些次,但他总是瞪着我,警戒高,心思多,不好接触,相比之下,许姑娘单纯许多。”   “那卖身契是怎么个事儿?”梁妄突然转了话题,面色如常地看向秦鹿:“你还打算随时将本王丢下,自行离去呢?”   “没有没有,那不是……哄她应我嘛。”秦鹿连忙摆手,又舔着脸去讨好梁妄,伸手拽着对方宽大的袖袍衣角,晃了晃,明亮的眼弯成了月牙说道:“我生是主人的人,死是主人的死人,除非主人不要我,否则我不会离开的。”   梁妄听了她的话心里还挺受用,于是更加霸道地说了一句:“本王不要你,你也不能离开。”   秦鹿原先也是这么想的,便是梁妄推她她也不走,况且于秦鹿而言,他们之间最大的一道坎,便是陈瑶,如今陈瑶的转世也撼动不了她留在梁妄身边的位置,其他的小风小浪,她也自然不放在眼里。   便是缠、磨,梁妄也早晚得是她的。   就算不是她的也不要紧,他至少也不是别人的。   秦鹿笑了笑,嘴里说:“王爷我若真的这么应话,会否显得太廉价了?”   梁妄一怔,睫毛轻颤,他看了秦鹿好一会儿,见她笑容依旧挂在脸上,就是眼底也带着几分窃喜,可偏偏,梁妄的心头像是泡了醋,一瞬有些酸。   他挪开视线,不太自在,却又是发自肺腑道:“因为本王有时说的……不是真话,要你走,非真的厌烦你,贬低你,也非真的看轻你,说不在意,不是真的不在意,如若有些真话你以为是假的,有些假话你以为是真的,如若你不将真话放在心上,反倒信了假话离开本王,本王……”   他顿了顿,忽而觉得自己说得有些多,便道:“你应就是了!本王就是如此蛮不讲理。”   秦鹿还在笑:“我早就领会了王爷有多难伺候。”   梁妄见她还有心情调侃自己,于是坐立起来,皱眉嘶了一声,伸手便捏着秦鹿的脸,捏到秦鹿喊痛了,他才松手,片刻后又说:“别与本王没大没小,我是你主人。”   “是,主人。”秦鹿起身,撇嘴转身就走。   梁妄见她如此,挑眉,问了句:“去哪儿?”   “替主人打水,请主人沐浴。”秦鹿懒懒地回答,说完便出了梁妄的房间,吩咐小二烧些热水送上去,自己没再去找梁妄,而是趁着夜不太暗,在街市上逛了半圈,瞧见一些喜欢的东西买点儿,但钱不花多,大多是明日给梁妄路途上取乐用的。   连环锁、百图书、诗书杂记与草蜻蜓一只。   次日几人出发,许金露还是有些拘谨,她与夏途就坐在马车口头,甚至夏途主动担起了车夫一职,免得什么也不做,反而让秦鹿一个姑娘家累着。   于是梁妄、秦鹿与许金露三个人便在马车内歇下。   这处前两日也下了雨,路上泥泞不好走,马车晃晃悠悠的,许金露没挨着秦鹿,她不敢离夏途太远,所以手中竹竿伸到外头,被夏途夹在了胳膊下,许金露就握着竹竿,靠在了门边上。   秦鹿与梁妄离得近,梁妄正在摆弄连环锁,比起九连环要复杂许多,一环扣一环,秦鹿怀疑就算是买到了乱的,买的人也发现不了。   梁妄的手指长得好看,没干过粗活儿的人十指都很嫩,梁妄肤色很白,手指修长,摆弄着连环锁叮叮当当,他眉心微皱,显然没多少耐心,恐怕再过一刻钟,这东西就要被他扔出窗外了。   秦鹿手上拿着草蜻蜓,还凑过去问他:“主人,你看这个是不是栩栩如生?”   梁妄瞥了一眼草蜻蜓,那连环锁递给她道:“爷跟你换。”   秦鹿收了草蜻蜓,放在梁妄的膝前说:“都是你的,我不要。”   梁妄便继续皱眉摆弄连环锁。   许金露虽然看不见,但她能听得见,她不知道梁妄长什么模样,不过听声音也知道年纪不大,与秦鹿凑在一起说话时虽然带着点儿傲气,却没摆架子,两人相处自在,像朋友一般。   许金露实则有些羡慕,她也碰见过富贵人家的公子,年纪轻轻却嚣张跋扈,专以取笑欺负他人为乐,许金露在富家公子身上遭过的屈辱与伤害,是她这一生都忘不掉的。   索性……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现在虽然眼盲,但过得还算不错,身边有真心待自己的人,她已经满足了。   坏人大哥,是许金露这几年来,碰见的唯一一个对她如此好的人。   不如其他人一般,见她是个眼盲的就欺负她,他甚至会保护她,虽然不会说话,可他却识字,每次在许金露手心写字的时候都极有耐心,怕她察觉不出。   都说男女有别,许金露起初也担心对方是否有所企图,可他们认识两年多,坏人大哥从来没想过要占她便宜,他们之间相敬如宾,却比普通朋友更加亲近,许金露有时候想,如若对方年纪不算大,她愿意嫁给他的。   世上最难得的,就是找到一个发自肺腑对自己好的人,他虽叫坏人,可行为坦荡如同君子,至于相貌无非是皮囊美丑,有的人俊朗非凡却心肠歹毒,远不及一颗赤诚之心更能打动人的。   想到这里,许金露面上微微泛红,于是轻声开口:“秦姑娘……我有几句话想问你。”   秦鹿朝她看去,道:“请问。”   许金露咬着下唇,犹豫了会儿,她声音很低,带着试探的小心翼翼,像是生怕被其他人听见,或者说……生怕这话传出马车外。   她问:“你能看见,能否与我形容一下,坏人大哥是什么样子的?”   秦鹿见她双颊绯红,似有掩饰,却又掩饰不住,于是笑着,道:“他啊,身量高,总穿着黑衣,浓眉大眼,长得颇为俊朗,只是年纪看上去不大,恐怕……与姑娘相仿。”   许金露听她这么说,有些惊讶:“我以为……他应当大我一轮了。”   “哪儿能啊,他身形瘦,说比你小都有人信呢。”秦鹿说完,许金露脸上又是一红:“那他还……还诓我,叫我喊了他这么长时间的大哥。”   秦鹿惊讶:“怎么?你们认识这么久,就没人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儿吗?”   许金露摇头:“我不常与人接触,便是说,别人也只会说一个瞎子,一个哑巴……”   夏途在南都城内还算有名,如若许金露去南都城带着夏途转一圈,便等不到今日从秦鹿口中说出夏途的相貌了。   这么一想,秦鹿问她:“你与夏……你与外面那位,是如何认识的?”   许金露张了张嘴,说起这个,似乎陷入了不太好的回忆中,她眉心皱着,沉默许久才一声苦笑,道:“那已经是我……最落魄的时候了,爹娘过世,老宅也没了,大雨滂沱,一群恶棍打算欺负我,是他赶走了恶棍,我还误以为他是坏人,用竹竿打伤了他。”   许金露抿嘴,又说:“他就任由我打着,不说话,还带我去了个能避雨的地方,他不碰我,但离我不远,替我生火取暖,替我买吃的,替我治病,我们认识了好长时间,我才问他叫什么,他……他只在我手心写着,坏人。” 第76章 澜城古籍:九   许金露握紧自己的手心, 想起两年前发生的事儿,还觉得不太真实,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坏人大哥要对她这么好,起初心里总有顾虑,想着对方是否是贪图自己什么,但坏人大哥从来不向她提要求。   他怕抓着她的手,许金露会误会他轻薄于她,于是便戴着手套在她手心写字, 那手套还是后来天热,许金露让他摘的。   他说许金露看不见,他不能说话, 两个人很像,所以想要将她当成妹妹照顾她。   许金露庆幸, 在自己人生中最不幸的时刻,天上还能再给她一道光, 让她有所依靠。   许金露笑说:“他做饭……特别难吃,便是我这种吃过苦的有时都难以下咽, 便是经过两年,厨艺也没见涨, 家务也做不好,扫了地后凳子总是忘记放回原处,我时常能碰到,不过我已经盲了,这些事都是他来做, 不能要求苛刻,已经很知足了。”   秦鹿见她提起夏途时,有些神采奕奕,与夏途在时她说话又不相同,夏途在,许金露多半都是收敛的,恐怕只有背着他说关于他的事,她才能如此高兴,就连那双盲了的眼,也显出了几分精彩。   “秦姑娘说,他还是个年轻男子,真的让我惊讶,也佐证了他的行径,有时冲动拉不住,做事也虎头蛇尾的,便像是从未干过家务活的富家公子,一点儿孤儿的影子都看不出来。”许金露说完,笑了笑。   “前两年天热,我随口说了一句想吃莲蓬,他便下池塘去采了,我听人说那里的水不深,但水下的泥很厚,人进去了一不小心陷在里头,是能淹死的,我拉着他他也不听,采了一大把上来,惹得隔壁家的黄狗一直叫,怪我们偷他们家莲蓬吃。”许金露抿嘴,像是松了口气:“原来……他本就是个容易冲动的年龄。”   年龄相近,他们俩也都有同样的经历,许金露想起这两年一直都是对方照顾自己,心中生了些不忍,握着竹竿的手又紧了紧,轻声道:“不瞒秦姑娘,我原先……我原先想着,如若我的眼睛真的能治好,等好了之后,就由我来照顾他的。”   “你、你要嫁给他?”秦鹿听出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   许金露点头:“是,我心里害怕,怕他年纪太大,我们俩在一起会被他人说闲话,我心中绝无嫌弃之意,只是……只是悠悠众口,难免伤人。”   “现在我不怕了。”许金露笑着说:“便是我眼睛治不好了,我也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感觉得出来,他应当也是喜欢我的。”   秦鹿有些惊讶,许金露说完,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道:“这话你可千万别与坏人大哥说,我……我不好开口,凡事,等从澜城回来之后再提。”   “好,我不说。”秦鹿答应。   许金露又对着梁妄的方向道:“还请这位公子也当什么也没听过。”   “我家主人定也不会说的。”秦鹿帮着梁妄应下。   那头梁妄尚且在摆弄连环锁,一双眼中都快冒火了,哪儿有心思听许金露女儿家的羞涩告白,烦躁之下,他掀开了车帘就要将连环锁朝外丢,手都举高了,想了想又拿了回来。   “主人居然有耐心了。”秦鹿见他又把连环锁收下来继续摆弄,惊讶地调侃了一句。   梁妄瞪了她一眼,嘀咕道:“以后不许买这种玩意儿回来,烦人。”   从许金露口中听说的夏途,与秦鹿眼中看到的夏途,还有齐杉所说的夏途,就像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三个人,不过有一点秦鹿倒是承认,便是这一路上好几日的相处中能看见的,夏途对许金露,确实是无微不至的照顾。   后来的几天天气倒是渐渐好转了,只是处暑一过,天气就凉了下来,越往洛川的方向走,吹在脸上的风便越寒。   白日还好说,早晚温差太大,夜里天凉,偶尔寒风吹过窗边,还能从缝隙里飘出一缕吹灭蜡烛。   在距离洛川只有两日路的小镇里,秦鹿遇上了谢尽欢。   谢尽欢是一路骑马追过来的。   梁妄沐浴时,秦鹿便拉着许金露一起出门,夏途自然跟上,三个人出了客栈打算逛一逛街市,如若碰见合适的秋衣也得买两件,谁也不知道去了洛川,山林降温会冷成什么样儿。   这几日许金露跟着梁妄走,倒是省了不少钱,不用自己走路,秦鹿还会拉着她一起用饭,梁妄不与他们一起,单独坐在另一桌,许金露只出了个住宿的钱,省下来的足够买两件防风御寒的衣服。   三人买好东西,手上拿了不少正往客栈走。   便在客栈那头的人群中传来了惊呼声,一人骑着骏马走在路中间有些快,马上的人正在扯缰绳,迎面而来的马险些吓着了许金露,夏途拦在了许金露的前面,驾马而来的人拉紧缰绳,险些从马背上翻了下去。   男人大约四十岁的模样,两鬓有些白发,若仔细看,能瞧见眼尾细细的纹路,他头发没怎么打理,胡子也多了几根白,依旧没形状地编成了小辫子。   谢尽欢一身真丝绸衫地从马上下来,扯着马上缰绳说:“烈马快是快,就是不好控制,抱歉抱歉,没吓着几位吧?”   他才说完,便与秦鹿对上了视线,顿时一笑:“秦姑奶奶,还真是巧,我正怕遇不上你们呢。”   秦鹿见谢尽欢有些愣神,上次见已经是半年前的事儿了,那时梁妄给谢尽欢的长青符还有一张,他的面容比之现在,至少得年轻七、八岁,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谢尽欢的面容便催老了许多。   一旦笑起来,两边脸上都有褶子了,他这般相貌,说是秦鹿的爹也有人信的。   见秦鹿愣了,谢尽欢就不笑了,他有些在意自己的相貌,伸手摸了摸被风吹干的脸颊,这才瞧见了秦鹿身旁还有人。   许金露听这般成熟的声音居然喊秦鹿姑奶奶,惊讶道:“这……这人是?”   秦鹿哦了一声:“洛川老家来迎我家主人的,他……他年纪虽大,但辈分小,把我拉到与主人同一个辈分,才会喊一声姑奶奶的。”   “原来如此。”许金露一听是秦鹿那边的人,便不怕了,夏途却觉得秦鹿与谢尽欢的眼神都有古怪,于是拉着许金露与秦鹿作别,两人先回房间休息去。   等人走了,谢尽欢才问:“这两位是什么人?”   “身上有古籍的人,一路上你也没回信,我怕到了洛城找不到你,所以带上他们有备无患。让你弄古籍,你带来了吗?”秦鹿问他。   谢尽欢正要从怀里掏出,秦鹿一把按住了他说:“方才我去买东西时,还见街角有人为了古籍大打出手呢,越是到洛川,就越多人知晓这书,你先藏着,别拿出来,至于卓城那边的情况……随我上楼,主人就在上头。”   “好。”谢尽欢让小二将马带到马厩去喂些草料,自己跟着秦鹿一同上楼,去楼上时,他瞧见一身黑衣的夏途紧紧地盯着他,谢尽欢挑眉,不明白那人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干脆不去理会。   梁妄见到谢尽欢的相貌时没有多大感触,他见过太多身边的人逐渐老去,甚至死去的。   有的初识时身子骨还硬朗,没离开那地方,人就去世了,对于生死,梁妄看得很淡,秦鹿之所以一直将视线落在谢尽欢的身上,其实是潜意识中,将谢尽欢当成自己人了。   算起来,谢尽欢今年应当也七十岁了吧。   人能活七十岁就不容易了,他还能骑千里马奔驰多里路,挣了那么多银钱,尚且还留有几分俊朗在,早就超脱了普通人,看来这么些年那些乱七八糟的丹药没白吃。   谢尽欢对梁妄行了礼,再将卓城那边的情况一一说给梁妄听。   卓城古籍多,是因为卓城位于天赐王朝中心地带,四通八达,处处都好走,不过这古籍的由来,也是听人说的。   卓城里头有个相貌丑陋出了名的女人,一日归来改头换面,谢尽欢还以为又出了什么桃花婆之事,但那女人脸上没有尸油,也不怕化尸水,因为难得的容貌嫁给了卓城的富商府中成了侧夫人,后来才肯透露,说是因为一本书,她才得偿所愿。   她用了三本红皮子纸的书,花了半年的时间找到了澜城的位置,在那儿送上书本,诚心许愿,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变漂亮了。   因为这女人说得有模有样,城中渐渐也有人开始找红皮子纸书,还真叫人找到了两本,寻了澜城两个月,归来后那男人居然穿金戴银,两本书,换了一万两白银。   说是一本书便宜,两本书贵,三本书稀缺,书籍越多,能实现的愿望就越大,恐怕若有人能集齐上百本,当皇帝也未尝不可。   他们说得玄乎,谢尽欢还特地去查了,碰见的几个心想事成的,依旧在找古籍,为了这红封书,卓城有段时间乱成一团。   谢尽欢从怀中掏出了一本书,书封上什么也没写,只是内里纸张很旧,看上去的确像是古籍。   他将书交给梁妄,动了动嘴,此时没敢开口。   秦鹿看出来了,便说:“主人,给他两张长青符吧。”   谢尽欢朝秦鹿看去,眼中带笑,还有感激。   梁妄翻动着手中的书,问谢尽欢:“你怎么得来的?”   谢尽欢说:“要价五千两白银,我是买来的,那人也是从别人那儿偷来的,还被人打断了一条腿,要了银子就够活一辈子了。”   梁妄点头,又说:“常人寿命如你这般,已算高寿了,谢尽欢,人要尽人事,知天命,活成人瑞的有,但不多,你没多少年好潇洒自在的了,还保持着年轻的容貌做什么?”   “我……我想见见贪贪姑娘。”谢尽欢说罢,眼神中带着几分落寞。   梁妄将书放在一旁,袖中拿出了两张黄纸,凭空为谢尽欢画了两张长青符,长青符飘到谢尽欢手中时,他又说:“算是你花银钱买的。”   “多谢道仙!”谢尽欢连忙拱手行礼。   秦鹿将手上贪贪的戒指摘下,见梁妄正低头看书,也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偷偷将戒指塞给了谢尽欢,对他道:“只有一夜,明个儿一早还给我。”   “多谢秦姑奶奶。”谢尽欢抓着戒指,没敢先将贪贪放出来,他没用长青符,如今的相貌比贪贪大上了一轮,实在是没脸见人。   谢尽欢走后,秦鹿才朝梁妄凑过去,笑眯眯地说了句:“王爷近几年变了很多啊。”   “变了什么?”梁妄没什么兴趣地随口一问。   秦鹿说:“内心变柔软了,不再抵触帮人了。”   “你可以试试再说两句,看看本王会不会嫌你烦,将你赶出去。”梁妄抬眸瞪她,秦鹿继续笑。   才一会儿,梁妄便紧皱眉头,翻书的手逐渐捏紧,瞳孔收缩了一瞬。   秦鹿发觉不对,忙问:“怎么了?”   梁妄压低声音,带着些许不可置信道:“这书中的故事……是淮崖仙人之生平。” 第77章 澜城古籍:十   秦鹿听他这般说, 将桌上烛火提起,凑到书旁仔细看了看。   梁妄手中捧着的红皮子纸书上, 老旧的纸张里写的都是一个个鬼怪故事,这些内容秦鹿没看过,但她听过,她原先就知道这是一本杂书,鬼怪神明的故事堆砌而成的,就连南都城书舍内的老板都说, 这不是什么大文采的书。   偏偏,书中能找到梁妄书房内相对应的物件。   书中说:龙昌六年,吾已花甲, 得桃木剑一把,镶七星铜钱币, 龙鳞之身,可刺恶鬼, 震之。此桃木千年之树取其根,铜钱币各压一魂, 符文铸龙鳞,破空生火, 可做防身利器,颇为顺手。   那把桃木剑,如今成了梁妄的东西,百年来只用过一次,还是那次为了降鬼取出的。   书中说:夫族首领擅驯马, 身高数尺,犹如巨人,无一马可背他行走百里,首领喜怒,奔走十年,寻得良马,得三尺宝刀,从此战无不胜,可以一人抵千军,遇妖道抽魂,只留一魄,弥留世间,偶然遇见,吾以百魄填之,化成骷髅马,铠甲之身,化名大刀,藏于指环之中,以备后用。   藏了大刀的戒指,如今就在秦鹿的手上,大刀的由来,就连梁妄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五鬼是他师父留给他的遗物,与天音一般,恐怕是要成为道仙者,世世代代传下去的。   书中描写详细,居然知道大刀是野史所书的夫族首领,如今的大刀的确易怒,且因为魂魄不全,故而无法化成完整的形态,所到之处,都是阴风阵阵,少有自己的思想,总是听主人吩咐行事的。   除了桃木剑、大刀的由来,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捉鬼降妖内容,一本不太厚的书,只言片语便是他人的十年、二十年。   前面两个故事梁妄没认出来,是因为他不曾知晓,越到后头,就越能看见淮崖仙人留给梁妄诸多物件的起源。   此人,必然对淮崖仙人非常熟悉,若不看书中内容,梁妄与秦鹿还可当做只是道中人坏了规矩,但看了书中故事,两人反而有些忧心了,知淮崖仙人者,不会比梁妄年轻,知他如此多的事迹者,说不定也活了近两千岁。   “难道这世上……还有一个道仙?”秦鹿只觉得头皮发麻,小心翼翼地问梁妄。   梁妄的双眼还落在书页上,半垂着眼睫,将那一双漆黑的瞳孔藏于其中,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不过秦鹿听见了,他说:“这世上只有一粒长生不死丹,也只会有一个道仙。”   秦鹿听他的声音带着些许萎靡,于是放下烛台,将梁妄手中的书抽出来,她伸手拍着对方的肩。见了这些,其实秦鹿的心里正砰砰打鼓,脸上还摆出无所畏惧的模样,对梁妄说:“既然如此,王爷就不用担心了,那这世上除了神仙,就只有你最厉害的。”   “本王不过才活了百岁,又怎么能算得上厉害?”梁妄听见秦鹿这般安慰他,不自在地笑了笑。   “你当然厉害!于我心中,你就是最厉害的!”秦鹿说着,微微抬起下巴:“您是谁?您是身怀不死血的道仙,是人是鬼见了你都得低下三分,便是皇帝站在你面前也没有说话的份儿,上通天,下御鬼,中可知命数,你是这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美男子是也!”   秦鹿不太会说夸人的话,不过夸起梁妄来却从不马虎,这也是这么多年的马屁经验所得,她知道自己说什么梁妄心里会高兴些。   他自恋,喜欢自己的相貌,虽然不常照镜子,却万分自信容貌了得。   他也自负,欣赏自己的字画,平日里随便练手写出来的,偶尔还得说两句若传到市集,又是千两黄金这些话。   加上有个道仙的身份,秦鹿与谢尽欢这些年没少捧他,凡是他遇见的道中事,坏了规矩的,一个也逃不掉。   秦鹿夸梁妄,自然朝点子上夸,夸完了,梁妄也终于低声笑了起来。   他面上笑,心里却没有半分谦逊的意思,必然觉得秦鹿说的都是实话,只是平日里无人说给他听罢了。   这些傲气与自满,秦鹿看着分外喜欢,梁妄便是一副‘爷最大、爷说了算、爷就是霸道’的劲儿,才是他。   “借你吉言,希望本王这次别碰到什么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省得道法不够,反而被对方给害了。”他说罢,又瞥了一眼放在桌上的书,微微皱眉道:“不看了,熄灯,休息。”   “好!”秦鹿在梁妄上了床榻之后才剪去烛火,屋内一瞬暗了下来,过了片刻窗外的月光才透过薄薄窗纸照射进来,将窗花投在了地板与桌面上。   屏风上头的山水画不及梁妄画的十分之一,遮了床榻一半,此时他就穿着里衣,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侧对着床外侧,双眼没闭,盯着将书压在软塌底下的秦鹿,她摸索着桌子边儿,慢慢朝屏风靠近。   梁妄不曾发觉,以前也一直都是这样的。   他屋内的灯,鲜少自己灭,如若秦鹿不来,都是点了半夜烧光了蜡烛才会灭的。   梁妄不喜欢暗,所以每次秦鹿灭灯时,他几乎就要睡着了,这还是头一次看见她摸索着的身影,像是做贼似的,生怕发出一点儿动静。   他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晚间替自己灭灯的婢女,那婢女是皇帝派来的,那时皇帝还不放心他,也忌惮他爹的权势,故而派了个貌美的婢女在他身边蛰伏了一年,每日晚间都替他灭灯。   恐怕是因为梁妄少年之姿肆意,没被婢女魅惑,反而魅惑了婢女,有一日那婢女替梁妄灭灯时留了一盏,静悄悄地走到了他的床边,摸索着被窝要进去。   梁妄当时一惊,见婢女宽了衣带,温香软玉的吻凑过来时,满身胭脂香味儿几乎冲鼻,他将那婢女踹下了床,唤了人进来,叫那衣衫不整的婢女丢尽脸面。   之后便没人敢近他的床榻了。   此时秦鹿的姿态,不知为何让梁妄想起了那个婢女,他分明连对方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偏生的把那时的印象,对应在了秦鹿的身上。   秦鹿也在朝他床榻这边摸索。   她看得见一些,一双杏眼眯着,没察觉梁妄的眼于黑暗中晶亮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秦鹿越来越近,床上的薄纱轻飘飘地挂着,偶尔波动,秦鹿蹲在床边,一只手透过薄纱床幔穿了进来,纤细的手腕于月光下几乎发光,刺得梁妄眼疼。   他看着那只手,圆润的手指在床边碰了碰,而后摸到了床头,将手心里抓着的一个香包放下,香包落下时,淡淡的桂花味儿传来,那香包口没扎紧,还漏了几粒金色的小花儿。   这是秦鹿晚间陪许金露出去时买来的,花中还撒了安神粉,有助睡眠,也解疲劳。   秦鹿剪烛心时忘了放,方想起来,才偷摸着打算轻轻放下,悄悄离开。   梁妄看着那两朵小花,还有劣质的香包,瞳色越来越深,黑得像是能够滴出墨来一般。   秦鹿收手极快,不过一个眨眼,胳膊便缩了回去,她脸上挂着庆幸的浅笑,站直了身体打算再摸索回去,梁妄望着她的脸,心口牟然紊乱的跳动叫他呼吸不顺。   平日里看得多,什么杂书都能从头瞧到尾,故而满脑子的淫词艳曲、淫诗艳说全都涌了出来,就像是决了堤的热水,滚烫了心上的每一寸地方。   秦鹿单手叉腰,马尾辫一甩,银簪于月下闪了一瞬,便是这一瞬,梁妄的手探出床幔,抓住了她的手腕。   一步还没来得及离开床边,秦鹿便不得动弹,低头才看见抓着自己的手,紧接着天旋地转地被人扯倒,耳畔传来了刺啦一声,床幔扯下,压坏了一半,隔着几层轻纱,秦鹿立刻被拥入了散着浅香的怀抱,被人从背后抱着。   梁妄翻了个身,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困住了秦鹿,几层轻纱如蚕蛹般的将秦鹿束缚在了其中,一只手还被梁妄抓着,手腕上传来的温度叫她心惊,另一只手被卷入了床幔里,挣扎几次,没能抽出。   除了那一瞬的慌乱之外,紧接着害羞与震惊便爬上了秦鹿的双眼,她脸颊绯红,心跳砰砰砰越来越快,在短暂的时间内变得僵硬,杏眼睁大,瞳孔收缩,嘴唇微张吐出了颤抖的语调:“王、王王……”   “小狗儿吗?”梁妄用空余的那只手弹了一下秦鹿的额头,弹得秦鹿都忘了说话了。   “知不知道不可半夜摸索到男子床边来?”梁妄盯着那双眼,耳畔都能听见秦鹿的心跳声了,甚至……压着对方的心口位置也能感觉得到那紊乱且汹涌的跳动。   “可、可可……可是我以前……摸过好多次了。”秦鹿只觉得自己脑子一团乱麻,完全无法思考,一阵阵白光闪过,她甚至都快看不清梁妄的相貌,只知道对方银发在黑夜里异常醒目,乱着她的视线。   “都是为了给本王送香包?”梁妄的声音不自觉地压低,如同气音,尾音带着几分颤动,几乎将秦鹿的三魂七魄都给勾出来了。   “有……有您放在床头没看完的书要拿走,还有挂在床边一半的发带,还有羽扇,也放过一把鲜花,还有橘皮香包……”秦鹿数不过来自己究竟在梁妄晚间休息时,到底来过他的床头多少次。   她已经动过那么多次手都没将梁妄吵醒,不知这回怎么偏偏被对方抓住了。   “那看来本王错过了许多次。”梁妄依旧看着她的眼,秦鹿却不敢与他对视。   她心里慌乱,四肢都软了,这样的姿势,她动也不敢动,哪儿还敢看着梁妄说话。   秦鹿的脸上能感受得到梁妄灼热的呼吸,然后他的左腿微抬,往上蹭了点儿,换了个压着人却不给秦鹿压力的姿势,却依旧没能让秦鹿逃脱状况内,他说:“半夜女子摸床头,不是偷钱,就是偷人,你是想偷哪一个?”   “我……”秦鹿扭了扭手腕,局促道:“我怕你睡不好,给你送香包啊。”   梁妄见她略微挣扎,非但没有松开,反而五指顺着她的手腕划过手心,直接与她十指相扣,依旧将秦鹿的胳膊死死地压在头顶。   “本来本王睡得着的,现在……当真是睡不着了。”梁妄说罢,鼻尖扫过了秦鹿的耳畔,秦鹿肩膀颤动,猛地闭上了双眼咬着下唇,惊呼声差点儿脱口而出。   梁妄右手捏了一下她的腰,秦鹿微微一动,他便揭开了遮住她肩头的发丝,看见秦鹿侧过去的脸,还有下巴与脖子处一条紧绷却随着呼吸微微跳动的弧线。   指尖贴上,沾即惹来巨大的回应,秦鹿颤抖得厉害,就连呼吸都异常急促,那疯狂跳动的心,将梁妄的心跳都带乱了,鬼使神差,他低下了头,鼻梁扫过秦鹿的下巴,嘴唇渐渐贴上她的脖子,便在轻触之前,梁妄眉心微皱。   他闻到了血腥味。   很淡,却很近。   抬头看向秦鹿,却见秦鹿紧紧地闭上眼,牙齿将下唇咬破,脸上爬着的是惧意、难过和酸楚,并未有半分动情之色。   梁妄一瞬清醒了过来,他松开秦鹿,坐到一边,身上长衣挂了一半下来,大半银发堆在肩头,秦鹿被他放开的那一瞬,蜷缩成一团,低声说了句:“主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第78章 澜城古籍:十一   秦鹿的一句话, 像是落地的针,瞬间安静了整个房间。   一个人藏在心里的刺, 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拔掉的,更何况就算刺摘下来了,曾扎在那儿几十年的伤口,也没那么容易愈合。   更何况那根刺,并未完全剔除。   秦鹿不懂,在梁妄的心里, 陈瑶究竟算什么,她曾想过,像梁妄这样的人, 能让他独身一人冒着风雪将尸体背回良川,能让他亲口说出这是他未婚妻的女子, 必然在他的心里落下了很深的烙印。   那种痕迹是秦鹿不论抹多少遍都无法消去的。   以至于后来的每一次,梁妄偶尔安静地看向她的时候, 她都会觉得那是梁妄在借着她看陈瑶的影子,甚至因为偶尔一两句刺猬似的话, 使得秦鹿想,梁妄或许是不想让陈瑶埋在土中, 腐烂臭了,才会找了自己留在身边,保存她的尸体。   如若是为了皮相,这么做也算说得通,可若是为了陈瑶这个人, 严玥出现在梁妄跟前的时候,他就不会无动于衷。   除了两个人认识最开始的那几年,他会偶尔提起陈瑶之外,后来的几十年里,梁妄甚少说过这两个字,只有在秦鹿开口时,他才会皱眉,心绪波动,大多是不高兴的。   严玥之事,让秦鹿以为,梁妄已经将陈瑶放下了,毕竟那人死了近百年,未来的世上还会再有陈瑶的转世再转世,但永远不会有陈瑶了。   今日之事,不是梁妄平日里心情好,说几句话拿她开的玩笑。   方才被梁妄抱在怀中的感觉分外真实,他的手头一次穿过自己的五指,紧紧相握,他的气息头一次压在她的耳畔,灼热了半边皮肤,他与她,甚至离得那么近,不是主仆,更像是旖旎的情人关系,若不是秦鹿开口……   她怕,怕梁妄没放下心中的陈瑶,怕梁妄只是看着她的皮相,一时意乱情迷认错了人。   毕竟……她从来都不是梁妄喜欢的样子。   没有大家闺秀的温婉,没有女子的娴静,没有知书达理,不会琴棋书画,不懂进退有度,她就是个……粗俗得普通的,甚至曾经做过山匪,百年也改不掉身上匪气的女子而已。   床透的床幔被扯下一半,月光透进来,长时间的黑暗让人的双眼在夜里能看得更加清晰,而此时秦鹿捂着脸,摆出一副被欺负了的姿势动也不敢动,让梁妄看得心里不悦。   他眉头紧皱着,伸手轻轻抚摸过秦鹿略微有些凌乱的发丝,尾指勾起了细细一缕,绕了两圈后问她:“你当我摸的是谁?”   “陈……陈小姐。”秦鹿的声音还闷在了手掌中。   梁妄松了她的发丝,伸手就朝她头顶上略重地打了一巴掌,打得秦鹿措手不及,一双眼从指缝中露出,震惊地看向他。   梁妄挑眉,又问:“那本王打的又是谁?”   秦鹿犹豫了会儿,说:“……我。”   “凭什么本王摸时是陈瑶,打时却是你?”梁妄问出第三个问题后,秦鹿的眼中充满了迷惑,像是被这个问题为难到了。   “摸时你感受不到?还是说本王方将你拉上床榻时,在我身下面红耳赤的另有其人?你听不到我说的话?察觉不到我的呼吸?我碰你时,你没有感觉吗?”梁妄嗤地一声笑了出来:“分明感受的都是你,你却非要做区别。”   秦鹿慢慢将手放下来,她把缠绕在自己身上的轻纱床幔扯开了些,还有一部分凌乱地挂在了她的身上,秦鹿没去管,只与梁妄一同面对面坐着,睁圆了眼睛,紧紧地盯着他。   “你说这些,是什么用意?你……你把我抱上床,又是什么用意?”秦鹿有些焦急地道:“我这个人是个直性子,弯弯绕的事情做不来,王爷如果有话要说,就当着我的面直说,若是单单让我自己猜,我猜一辈子也未必猜得出来的!”   梁妄心头怔了怔,面对秦鹿带着几分期待的眼神,不是不知道她这话的暗示。   到了嘴边的话,却绕在了心头位置,迟迟未能拨开云雾,看透到自己真正的内心所想。   他方才……也算是一时冲动了,因为一时的联想,做出了冲动的行为。   梁妄早在自己十几岁入道时便将情爱放置一旁,也没想过要与女子行房事,死时二十五岁依旧是独身一人,从那之后,再漂亮的女人,不论多能魅惑住男人双眼的皮囊,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   多看几眼不占便宜,少看几眼也不吃亏。   断情绝爱这种事并非人人都能做到,但是避开性,避开一时激情,避开美色冲动于梁妄而言,不是什么难事。   如今没想到,不是难事,却成难事。   梁妄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也能对书中所说盈盈一握的腰身产生兴趣,更没想到,对于淫诗艳词中的鱼水之欢,感觉吸引。   这种抛却思想,不顾后路的想法,绝不仅仅是因为秦鹿的外貌,如若内里不是秦鹿,抱这具身体,又与抱严玥有何不同呢?   梁妄忽而想起来金风川曾问过他一句话,那时他刚面对与秦鹿一模一样相貌的严玥,不留情面地拒绝了对方要陪在自己身边的要求,那种拒绝,不含任何负担,当时金风川问他,是不是喜欢秦鹿。   何为喜欢?   爱不释手则为喜欢。   不见时想,见之又难忘是喜欢。   得不到时心痒,得到时心潮澎湃是喜欢。   他不曾想过,自己是否喜欢秦鹿,因为不论他喜不喜欢秦鹿,秦鹿都不会离开,曾贪图的陪伴,是习惯,而后不愿她交友,不喜她对人笑,不高兴她的眼里除了自己还能容得下别人。   无理又霸道的独占,是喜欢。   无需考虑的问题,梁妄从不去考虑,等问题贴上了脸,就印在秦鹿的双眼中,迫切地需要他给出一个答案时,梁妄才知道这个问题不容模糊,短暂纷杂的思绪,早就已经乱了他的呼吸。   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同样是长长久久地让秦鹿陪在身侧,解他接下来百年千年的孤独,他想看到的是哪一种秦鹿?   答案便要见分晓时,秦鹿没等下去。   她脸上的红晕渐渐退下,瞪着一双眼望向梁妄,然后伸出双手猛地推了他一下,恼羞成怒说的便是此时的她。   梁妄被她推得身体一歪,秦鹿已经下了床,将挂在身上的轻纱扔在了梁妄的脸上,半面轻纱遮住了他的视线,秦鹿的身影也变得模糊了起来,不过说出口的话倒还是有力的:“你真是欺负人!”   说完这话,梁妄便听见她摔门而出的声音了。   这个时间点,恐怕客栈里其他已经睡下的人,都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动静给闹醒。   梁妄将轻纱从脸上拿下,望着因为用力摔过撞开了缝隙的木门,手上握着的轻纱还残留着秦鹿身上的余温与味道。   梁妄想起来自己以前其实并不很喜欢喝羡阳明月,即便羡阳明月是进贡给西齐的贡茶,可他喝不惯羡阳明月入口后先苦后甜的涩味儿。第一次得了这个茶叶,便是秦鹿找来的,她那时被茶商诓骗,花了五百两银子买了一斤羡阳明月回来。   陶罐中装着的茶叶只是羡阳明月放了一年后的陈茶,属于次品,她却听茶商忽悠,说这茶是西齐的贡茶。   那时天赐王朝里留下西齐的东西很少,因为百姓为了讨好天赐的皇帝,不敢明目张胆用曾经在西齐风靡过的东西。   秦鹿为梁妄泡茶时,像是得了什么宝贝,一张脸上就写着两个字:等夸。   梁妄那日心情好,损了几百两银子也没不高兴,见秦鹿泡茶心细,将茶杯递给自己时,一脸期待,就等着他喝一口,然后夸句这是好茶。   茶非好茶,向着自己的人心却非常难得。   于是梁妄昧着良心说了句:“不错。”   秦鹿笑得更开心,还说这茶要是卖给别人都是一千两的,她砍价才砍下来了这么多,浑然不觉自己被骗了。   从那之后,一句得了梁妄‘不错’的羡阳明月,就时时出现在无有斋的茶房内,秦鹿以为他喜欢,总是爱给他泡这味茶,久而久之,身上也染上了羡阳明月的茶香味儿。   他究竟是喜欢喝羡阳明月,还是喜欢喝秦鹿泡的羡阳明月呢?   这茶落入别人手中,依旧是入口苦涩,而后回甘,落入秦鹿的手中,总归是甜上了几分,茶香浓郁,久久不散。   有些答案,其实就是明摆着的。   梁妄转身躺在了床上,任由一截轻纱盖上了脸,今夜心情不错,恐怕一夜无眠。   次日一早,谢尽欢便陪着梁妄几人一同上路了。   早间梁妄醒来时,发现端着热水进屋的是客栈的小二,洗漱好了再上马车时,秦鹿没进来,反而把许金露和夏途两个人给推进来了,自己披着昨日买的一件披风,放下门帘驾马车。   一天下来,梁妄与她说不上一句话,她也不拿睁眼瞧他,三餐照问一遍可有什么伺候的,梁妄没说有,她就当做没有,然后递给他干粮,自己叼着块葱花烧饼去找谢尽欢说话。   昨日她将戒指给了谢尽欢,让贪贪陪谢尽欢一夜,结果谢尽欢又拉着贪贪说了一夜道法,说他这几年小有研究,练出了一个阵法,可困鸟兽,但是若是比狗大一点儿的动物就困不住了。   秦鹿听他这般说,简直恨铁不成钢,她怂恿谢尽欢道:“你就算不能和她一辈子在一起,那占点儿便宜,吃两块豆腐还是可以的,一时贪欢,好过从未拥有,贪贪对你的印象不差!”   谢尽欢听秦鹿这么说,愣了愣,随后笑道:“我能见到贪贪姑娘就满足了,没有别的所求,她的一生都被容貌所累,接近她的男人,都是为了图与她**好,若我也这么做,与那些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秦鹿觉得谢尽欢这么说还挺痴情的,便干笑了两下。   谢尽欢用了长青符,相貌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只是眼眸中的老态已经藏不住了,皮囊再好看,终究会过期,人的寿命再长,也始终有死亡的一天。   谢尽欢与贪贪相遇时,便是梁妄救他时。   谢尽欢也是富贵人家出生的,不过他爹不是个专情的人,府上姬妾成群,大宅院里的斗争从未停歇,后来是因为有个下人被他爹轻薄了,身怀有孕他爹还不认,那女子便投井自尽,鬼魂怨气长年飘在了谢府头上,好好的一个大家族,三天两头死人。   梁妄也是听说了这个事儿才来捉鬼的,那鬼杀了太多人,身上的戾气很重,梁妄方成道仙时,病重了几年,后来重拾道法,对付普通的鬼怪尚可,恶鬼还是头一回,于是就祭出了他师父的桃木剑。   当时秦鹿去帮忙,知晓谢家还有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儿没死,便让贪贪去看着对方。   梁妄捉鬼花了几个时辰,于是贪贪便陪着谢尽欢一夜。   谢尽欢那时年幼,也很怕死,贪贪貌美,性子软顺,给谢尽欢说了一夜的故事也不嫌疲惫,谢尽欢得梁妄所救,知道贪贪是鬼一时间还不能接受,哭着喊着跑开了。   时隔几年,他们有缘又再相见,谢尽欢已经在学道法,少年初有所成,梁妄就又给他几本道法书,少年时期的谢尽欢,请秦鹿通融,想要再见一次贪贪。   秦鹿逗他说:“你叫我一声姑奶奶,我就让她出来。”   后来,秦姑奶奶这个称呼谢尽欢便一直都没改了。 第79章 澜城古籍:十二   五鬼叫秦鹿秦姑奶奶, 是因为她有三千英魂傍身,谢尽欢喊她, 完全是为了能讨好秦鹿,见贪贪。   情根深种的少年郎,如今已经七十岁了,藏于心中的喜欢,谢尽欢从未对贪贪说出口,尤其是在他们初见的那天晚上, 贪贪与谢尽欢说了一个女人,因为自己倾国倾城的容貌,最后落得被人说是祸国妖姬的下场。   别人拥有貌美的长相, 大多是一生无忧的,贪贪却因为这相貌, 苦痛了一辈子。   奔走颠簸,流离失所, 从这个国家,被送到那个国家, 亡国也怪在了她的身上,她的一生, 经历过太多男人,早就不相信真情真爱,谢尽欢想,他又何必用贪贪不相信的那种感情,试图去打动对方呢。   倒不如能见时见一面, 不能见时想一想。   谢尽欢还想,希望自己在贪贪面前,没有老去得那么快,也别死得太早,活到一百岁成了人瑞都不够,要是能活到一百一十岁,他与贪贪相识百年了,那个时候谢尽欢再死,他便觉得自己也算死而无憾了。   人死后,投胎转世,这一世所经历的东西都会忘却,来世他未必那么倒霉,生在了一个脏乱的家庭里,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梁妄与秦鹿。   转世后,若无太多执念,人的相貌也会改变,或许他们街头擦肩而过也不相识,不记得贪贪,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谢尽欢心里的酸有,其实甜也有,他的要求不多,有钱有势,大富大贵,非他所求,得一人心,白首不离,非他能受,倒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秦鹿听了谢尽欢的心声,很难不想到自己,她与谢尽欢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虽说两人都算是开朗的,能说能笑地凑到一起,聊起天来一天也不会觉得无趣,可她所求的,她执着的,她受或不能受的,装可怜博取同情,撒娇耍赖,威逼利诱,都得得到。   她心中最在意的,她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   不舍摧毁,但要纠缠。   她不大度,小气得很,也没那么豁达,就是想不开。   只是现在,秦鹿还在和梁妄置气,所以她不打算理会对方,先冷一冷,等洛川的事情解决了,她再缠回去,总得让梁妄知道些她的好才行。   于是这一整日,梁妄与秦鹿说的话,总共不到十句,其中还包括:“主人用饭吗?”“主人喝水吗?”“主人下车了。”“主人给钱。”……   梁妄觉得好气又好笑,秦鹿敢和他摆脸色这种事儿,最终还是应验了。   第二日出发,依旧是秦鹿驾车,不过距离洛川只有半天的路程,到了洛川,秦鹿与许金露两人同行的理由便不成立了,但谢尽欢已经带来了一本书,按照澜城的遗址方向找过去,若书中内容成真,他们也必然能碰见实现人愿望的‘仙人’。   秦鹿问过谢尽欢:“为何你听说别人心想事成了第一反应不是相信?你就不想,这世上或许真的有能让你和贪贪在一起的机会?”   谢尽欢回秦鹿道:“凡有所求,必有付出,这是道仙叮嘱了我许多遍的话了,我也不是毛头小子,几本书便能让我与贪贪姑娘在一起,那得换去我多少东西呢?我也怕……当真在一起后,那些美好的回忆,会促成将来的不如意。”   “胆小。”秦鹿呸了一句。   谢尽欢苦笑了一下,又问秦鹿:“秦姑奶奶呢?如若愿望真能成真,你就不求你与道仙……”   “求什么?!”秦鹿突然扬起声音,用马鞭在谢尽欢所骑的马屁股上用力抽了一下,谢尽欢拽着缰绳立刻朝前头奔驰了过去,秦鹿道:“你先一步去洛川,找好客栈便等我们!”   谢尽欢的声音远远传来,只有一声声生怕从马背上摔下去的:吁~吁!吁吁吁——   马车到了洛川时,早早过了午时了,谢尽欢吃了一碗牛肉面才端着凳子坐在客栈门前等到了来者。   他知道梁妄的性子,吃喝用度自然一切都按照最好的给,四间上房已经预留好了,银钱也付了。   夏途和许金露本想就在这儿与梁妄还有秦鹿作别的,前面几天倒还好,尤其是秦鹿这两天似乎在与梁妄置气,一个当下人的甩脸色比当主人的还要厉害,梁妄性子闷不说话,秦鹿也就不说话,每天问候夏途的话都比和梁妄说的多。   许金露觉得尴尬,夏途也不想和这三个来历不明的人接触,两人下了马车后,道别的话都说出口了,谢尽欢才道:“啊?走?这眼看要不了一个多时辰天就要黑了,你们要走到哪儿去?我还特地要了四间上房呢,这钱不是白花了。”   许金露听谢尽欢要了上房,于是说:“我……我们的银子不够住上房。”   秦鹿跳下马车拍了拍她的肩说:“没事儿,谢尽欢花钱,从来都不用还的,他有的是钱。”   谢尽欢扯了扯嘴角,不能反驳。   洛川这边秦鹿从来没来过,现下过了正午的太阳,又有凉爽清风从巷子那头吹过,带着另一条街道上糕点的甜香气味儿传来,秦鹿高兴,拉着许金露说要与她一起吃东西。   几人以为午时就能到洛川,谁知道路上不平,还是走了许久,中午都没用饭,许金露也的确饿了,便拽着夏途的手说要一起。   夏途看了一眼许金露抓着自己手腕的手指,惯来对人横眉冷目,像是见了仇人的夏途,难得红了脸,一瞬安静乖巧了下来,然后便顺从地被许金露一起拉着朝小巷子的另一边过去。   谢尽欢吃饱了没跟上,况且这马车内不是还有个人没走么。   车帘开了一条小缝,白皙的手伸了出来,谢尽欢瞧见了,左右看了两眼,平时这个时候秦鹿就得凑过去扶着了,不过……从方才下了马车秦鹿就像是梁妄没跟出来似的,压根儿就没想过要管对方,现在都走远得笑声都听不见了。   于是谢尽欢凑过去,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梁妄的手下打算扶他下马车。   梁妄的手指只是在谢尽欢的手背上碰了一下,便立刻缩了回去,车帘猛地被掀开,梁王爷皱着眉头狠狠地朝外瞪了一眼。   谢尽欢不知所措,往后退了一步,讪笑了两下:“道仙,秦姑奶奶……去给您寻好吃的去了。”   梁妄双眼微眯,瞥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客栈门前,心想这丫头都已经两日没给我好脸色了,会给本王去买东西吃?说不定吃到天黑再回来,今日便不用见了。   秦鹿那晚临走前,带着恼羞成怒道:“你真是欺负人!”还犹在耳边,梁妄不禁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有些自食恶果的意思,此时跑过去拉着秦鹿问她喜不喜欢自己,得了秦鹿的回答,再说一句:本王亦是。   太跌份了。   总归是被人捧了一百多年,从来没受过几分委屈,一张脸上的面子,轻易拉不下来,梁妄想着,先给她气两天,等她气转消了,自己再主动示好,三言两语哄不好,大不了多花些时间。   来了洛川,还有正事要忙,此时谈儿女私情,不是时机。   不得不说,知秦鹿者莫过梁妄,秦鹿与许金露都已经吃饱喝足了,还不愿回客栈去,在吃饭的酒家里问了小二几句话才知道,今晚洛川有个大户人家要娶妻,因为前段时间天热,平日里雨水多的洛川却足足三个月未曾降雨,山间树死许多,草木都干枯了。   那大户人家娶妻时还要办个祭祀龙王的仪式,借着喜事要好好求雨。   秦鹿问:“求雨与成亲有什么关系?”   小二说:“姑娘有所不知,这大户人家的小公子找过道士算过,属水,所娶之人也正巧是属水的,说是属水的女子哭红了眼,天就要下毛毛雨,这是咱们这儿的俗语,所以今日那小姐出嫁定要好好哭嫁一次,两个属水的成亲,加上祭祀龙王爷求雨,说不定真能下一场呢。”   秦鹿笑了笑,求雨倒是的确有,求龙王也得看龙王得不得空,都说四海之内有龙神,可呼风唤雨,但谁都没见过,不过山海之中有神明,属天意,求雨祭坛摆开,再画符诚心问之,倒是可以求来大雨降临。   梁妄会,他只试过一次,忽而变天,降下的大雨他还没来得及从门外山间祭坛上跑回家中,便被淋个透湿,从那之后,他就再没干过这等子蠢事了。   秦鹿听见有热闹,便要拉着许金露一起去,许金露说自己看不见,不想去人多的地方,秦鹿说:“你看不见,我说给你听,找大夫是一回事,过好自己又是另一回事。”   秦鹿的意思,许金露知道,她是想让自己看开些,大夫毕竟不是神仙,能治得好眼睛自然最好,治不好,她也不能永远都龟缩在一角不与旁人接触的。   其实秦鹿知道,他们所求的大夫,不过是以古籍来换的,这样的愿望,自然是求不到的。   许金露想了想,还是与秦鹿一起过去了,全程夏途陪着,难得在许金露的脸上瞧见了笑意,夏途心里也高兴,对秦鹿的敌视至少没那么大了,偶尔还是会瞪她,但大多的心思都放在了许金露的身上。   嫁娶这种事,自然是越热闹越好,便是没有请帖,不能去人家家中吃喜酒的,在门前走过,也有下人会给一包酥糖沾沾喜气。   秦鹿过去讨酥糖,指着站在外围不方便挤进来的许金露说他们一行是三个人,那下人也好说话,给了三包酥糖过去。   求龙神降雨的仪式谁也不懂,做的就比较简单,便是将四海龙王的龙头放在祭台上供上香火瓜果,等祭祀结束了之后,再将龙头与龙身安在了一起,然后四条被人扛起来的大龙绕着家家户户的门前,每家户主都得对龙王喊一声:“请求龙神降雨。”   这场面,秦鹿从未看过,与许金露说是也津津乐道,就连夏途一双眼都看直了。   四条长龙朝街头那边过去,热闹也算是看完了,还未彻底散开的人群中,突然出现了一道惊叫声:“还我!那是我的古籍!”   “什么你的?我都做了记号的,这是你从我这儿偷去的!”又是一男子喊着。   他们声音很大,叫周围人都没忍住看过去,许金露听见了骚乱声,便立刻躲在了夏途的身后,夏途抓着她的手腕,听见古籍二字,皱着眉头朝那边看去。   人群中,两个壮年男子扭打在一起,一听有古籍,原先过来凑热闹的人也都挤做了一堆,一本红皮子纸的书落地,哄抢的人多不胜数,原先跟着龙神的一听这里有古籍,便立刻涌了上来。   被压在最底下的男人没一会儿便断了气,身上不知道被踩踏出多少条伤痕,夏途冷着一双眼,紧紧地盯着在众人手中几乎撕扯开的古籍,那双眼黑得叫人看不清。   秦鹿眼看局势控制不住,已经有人死了,再下去,死的就不止一个,便对着边上不敢凑上去的人道:“还不报官?”   那人哦了一声,匆匆跑开,这里太乱,秦鹿便拉着许金露离开,夏途回头了两次,面色难解。 第80章 澜城古籍:十三   秦鹿与许金露到了客栈, 见了谢尽欢,谢尽欢领许金露和夏途一起去他们的房间, 倒是秦鹿,站在梁妄的房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方才办喜事儿的那户门前发酥糖吃,秦鹿厚着脸皮去讨了三分,在许金露那儿蹭了一块酥糖吃,自己的那一份没舍得动,习惯性地打算带回来给梁妄尝尝的。   走到客栈门口了才记起来她还在与梁妄闹别扭, 这个时候主动去送糖,秦鹿的心里还有点儿过不去坎儿,而且现在时辰不早, 梁妄说不定早就睡下了,秦鹿想了想, 还是回自己房间去了。   秦鹿心里藏着事儿,一夜没怎么睡好, 梁妄则是习惯起早,天微微亮的时候就从房间内出来, 让客栈的厨房给他准备早饭了。   谢尽欢不敢与梁妄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梁妄也没这个习惯, 便另开了一桌,让小二备了点儿重油的东西,油条、葱饼、韭菜盒子之类,自己在那儿吃得手指上都是油,见秦鹿下楼了还特地打招呼让秦鹿去他那儿吃。   秦鹿手上还提着酥糖, 瞥了一眼梁妄桌上的东西,清粥,酱黄瓜,水煮白菜,一小碟几十粒炸过的黄豆,一盏干茉莉花茶,看起来,似乎是谢尽欢那边的更能下咽。   秦鹿将酥糖放在梁妄的桌上,红纸包着的,上头还印了喜字,梁妄抬眉朝她看了一眼,哟了一声:“怎么?肯理本王了?”   秦鹿哼了一声,转身朝谢尽欢那边去了。   这时候许金露和夏途正好下来,他们身上还背着行李,许金露在夏途的搀扶下下了楼,走到秦鹿跟前了才道:“秦姑娘,多谢你这好些日沿途带我们一路,否则光是凭我一双脚,也不知得走到什么时候呢。”   秦鹿见她这样子便知道她是要作别了,于是问:“你们已经找到那大夫的去处了?”   许金露浅笑着说:“大夫的去处没找到,但离洛川肯定是不远的,夏途早间听客栈的小二说,这附近的医馆有许多,还有个神医住山里头,我们打算一家一家去问,总能问到的。”   秦鹿见许金露心情不错,似乎对双眼能看这件事儿充满了希望,也不好说实情打击对方,只是看着夏途的目光古怪了一点儿,便说:“那我便祝你能找到神医,如愿治好双眼。”   “等我治好了双眼,我能去南都城找秦姑娘吗?”许金露问。   秦鹿笑了笑,道:“当然可以,你若看得见,便来找我,若看不见,我得了空就去找你,我记得你是在……南都城外三坡弯里,也不算太远,走上大半日就能到了。”   许金露倒是温柔,对秦鹿毕恭毕敬地行了个礼,是当真感谢秦鹿这一路的陪伴,若不是秦鹿,她心情不会这般开朗,说不定还自怨自艾,不敢与人接触,其实不管她的眼睛好得了还是好不了,日子也照样是得过的。   许金露对秦鹿行礼后,又让夏途领自己到了梁妄那边,梁妄放下了勺子没继续喝粥,而是伸手拨开秦鹿送过来的酥糖。   许金露对梁妄又是一番道谢,总归是主人肯答应,下人才好开口,梁妄吃了口酥糖,甜得有些牙疼,于是捂着嘴,唔了一声算是回应,夏途见他心高气傲不理人,于是瞪了梁妄一眼。   梁妄朝他瞥去,一双丹凤眼中满是鄙夷,夏途抿着嘴,这一瞬,就像是被人窥探到了心里的秘密,他领着许金露,离开客栈之后许久,背后的那一股寒意才消散了去。   梁妄与秦鹿三人用完了早饭,秦鹿便提着天音,跟梁妄一起出门。   谢尽欢这里有一本书,如若心中有愿,便能找到,虽然按照史书上记载,澜城是在洛川这个方向,可毕竟洛川城池就这么点儿大,也没有澜城遗址,倒是洛川城外的山连绵许多里,阴森异常。   秦鹿将书递给了梁妄,梁妄拿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如若能凭着一本书找到一个地方,那这本书上必定施了门道在上头。   那一日梁妄只翻了书中的故事,却没仔细看,这红皮子纸究竟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摸起来像是皮制,实际上还是纸,上头厚厚一层带有点儿温度滑手的,其实是一张红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尸蜡。   尸蜡与尸油又不同,尸油需要炼制,尸蜡则是尸体腐烂后自然形成的一种东西。   这些书上的尸蜡中,都添加了符灰进去,灰为引路符燃烧而成的,多了尸蜡,则是多了一分阴气,引路符的效果会持久一些。   这种法子其实有些复杂,无非是可以引起众人注意,造成神乎其神之效而做的,恐怕制造这些书上尸蜡的尸体所埋之处,便是如今的澜城所在之地。   但是要做这么多本书分散出去,尸体必然不少,能将这些尸体都埋在同一个地方的人,究竟藏着怎样的用心?   秦鹿看得出来,梁妄对待这次澜城之行,其实没有之前那般运筹帷幄。   不过梁王爷依旧摆着架子,在许金露与夏途离开的一个时辰之后,还是顺着书上引路符领着书本上尸蜡尸体的方向,一路朝城郊而去。   传说洛川这处的天气不太好,早上还艳阳高照,午间便可能倾盆大雨,可这里已经三个月没下过雨,就是他们一路走过来都渐渐变凉的城池,到了洛川,依旧有些热。   午时之后的太阳分外刺眼,晒在人身上烫得几乎冒烟。   城郊之外便再没有人家了,只有林子里山凹处,偶尔能看见几所古宅,早就已经没人住了,门前灰蒙蒙的,蛛网结了一屋。   偶尔山间有风吹过,如同阴魂飘荡,呜呜直唤,带着叫人颤栗的凉意,吹过之后,身上晒出的汗水,都在这一阵阵偶尔刮过的凉风中风干。   秦鹿提着天音改为在怀中抱着,双臂遮了金笼子三分之二,只留了一条缝隙让天音看见这林子里的东西。   谢尽欢看不见,秦鹿与梁妄倒是能瞧见的。   林子里有鬼。   倒不是那种会危害人间的鬼,而是暂时没能引入地府,弥留在世间,没有思想,漫无目的,只绕着自己尸体所埋之处的三里地内,来回转悠。   这些魂魄,秦鹿不陌生,因为当年天赐王朝追赶西齐二十三载,那二十三年后又十年的时间内,天赐王朝人少的地方,到处都能遇见形单影只的魂魄,战乱之年,死去的人无数,投胎的人都赶不上时候。   按理来说过了这么久不应当还有这么多鬼魂没有投胎转世,除非是有极大冤屈,又或者是战事连绵的边界之处,才能见到这种飘荡于世魂无所依的鬼。   梁妄的视线也在周围转过,光是他们走了一炷香的时间,这林子里飘过不同长相的鬼至少有四个,更别说再往深处去,得见到多少个。   谢尽欢伸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嘀咕了一句:“这林子里挺凉快的,怎么我还一直流汗呢?”   秦鹿朝他瞥了一眼,逗他:“你想看看吗?”   “看什么?”谢尽欢问。   秦鹿说:“鬼啊。”   谢尽欢步伐顿时一僵,扯了扯嘴角,忽而警惕地看向四周。   他不是瞧不见鬼,但是他看得见的,是那些有意识,有思想,有方向的鬼,那些鬼的身体里,三魂七魄都还在,不愿离去,或者心事未了,鬼的意识够深,心思够重,便能促使人看见他。   如谢尽欢幼时府上,杀他家满门的那个女人,如周熠。   但这些飘飘荡荡,三魂七魄早就散了,不知何时才能投胎转世的鬼,谢尽欢看不见。   谢尽欢问秦鹿:“这周围真有鬼呢?”   秦鹿点头:“有,还不止一个,喏,刚有个从你背后走过,拍了你肩膀一下,你没察觉到右侧肩头有些凉意吗?”   谢尽欢听了,立刻伸手拍了拍肩头,又吹了两口,说:“别将我魂火给拍灭了。”   秦鹿听他这话,哈哈笑了起来,结果被梁妄瞪了一眼,于是改成袖口捂嘴,继续哈哈笑,只是没露出牙齿来。   果然,越往林间深处走,飘荡着的魂魄就越多,秦鹿见有的魂魄身体都不全,像是被谁吸走了精气一般,她伸手勾了一缕,那魂魄如雾一般散开,落了她满手的湿润,而后水珠一粒粒蒸发,那魂魄的身体上,便留了个被手拨弄过后的痕迹在。   秦鹿察觉不对,问梁妄:“这些鬼是怎么回事儿?”   梁妄眉心轻轻皱着,道:“被吞了。”   “我记得!《道者阴阳》中有写,鬼吞鬼,可使鬼,若有厉害的鬼吞了其他鬼的鬼魂,便可操纵那个鬼魂为自己做事,那这林子里飘荡着的,都是被吞了的鬼魂?被吞后的鬼魂不得转世轮回,难怪他们都在这林子里不走。”秦鹿说完,心口像是被石头压着一般难以呼吸。   能吞的下这么多鬼魂的人,不会是什么善茬,对方还知道梁妄师父的生平事迹,恐怕当真难缠得紧!   一路上,秦鹿心事重重,心里不安的很,就像是一步步走入他人设好的局中。   “故意放出一本书,故意说这书可以心想事成,引得天下人为其争夺争斗,然后消息传入你的耳中,再引主人过来,这个人是故意的。”秦鹿抿了抿嘴,忽而拉住了梁妄的手,紧张到用力。   她的眼中满是无措的担忧,他们已经入林许久了,洛川城外的深林,像是永远都走不到尽头,他们一直如履平地,两侧却已看不见平川,反而早就高出城池许多,像是入了云中雾里,难以后退。   秦鹿说:“王爷,我……我有些怕。”   谢尽欢听见秦鹿的话,心跳都快停了,认识秦鹿这几十年来,秦鹿从未惧怕过,更别说服软了。鬼可怕,她能比鬼更可怕,加上有五鬼傍身,除了梁妄,谁她都不放在眼里了,如今她说怕,谢尽欢觉得自己小腿有些抽筋。   倒是梁妄,眼神中闪过些微震惊后,拍了拍她的肩道:“趁现在天还没黑,你带谢尽欢回洛川,天音给本王。”   秦鹿睁大了眼:“不,我是想我们一起走!”   “正因古怪,才不可退缩,你还怕本王死了不成?不死血在身,除非本王愿意,否则谁也杀不死我。”梁妄说罢,又皱眉:“但这林中阴气的确太重了,虚实不清,不便人留。”   谢尽欢张了张嘴,欲说还休。   梁妄从怀中递了一样东西给他,道:“与秦鹿一道回去。”   “你不走,那我也不走了!”秦鹿低着头,硬着头皮说。   谢尽欢看向掌心的桃木锥子,杵地可生屏障,保十二个时辰神鬼不侵。   谢尽欢打算去拉秦鹿离开,结果反而被秦鹿踹了小腿,他腿吓麻了,险些没站住,秦鹿便说:“你自己走吧,我陪着主人。”   “你何必……”梁妄的话没说完,秦鹿便道:“金珠城一事,我不想再发生了。”   谢尽欢见梁妄一瞬没了话,于是便说:“那……道仙,我先走?”   梁妄点头,随后又道:“若桃木锥没用,记得还给本王。”   “知道,知道。”谢尽欢说罢,行了礼后连忙转身,他是真的怕,入林有鬼无数,秦鹿都想拉着梁妄跑,他怎么也不敢留的。   见谢尽欢走了,梁妄才道:“本王不怕你拖后腿,但要记得,跟紧本王。” 第81章 澜城古籍:十四   秦鹿的手紧紧地抓着关着天音的金笼两侧, 咬着下唇不说话,周身能感受到的寒气越来越重, 从偶尔碰见一两个魂魄,到如今十多个魂魄从身侧不远处飘过,他们每一个都被吞过,漫无目的,四处游荡,像是那个人的眼睛。   “此番入山, 共有十二人。”梁妄走在前头,突然开口。   秦鹿盯着他的背影,不太明白, 梁妄提起蓝袍一角,前方分明没有任何遮挡物, 他却抬起腿,像是跨过了一个高高的门槛, 等过去之后,又说:“撇去你我, 十二人。”   秦鹿问他:“你、你怎么知道?”   “你我早于多年前死过一次了,不算其中, 剩余的十二人,皆是怀抱古籍,意图寻找澜城求愿的。”梁妄停下脚步,抬头望着已经渐渐落日的天空道:“原先跟着我们同一个方向的,有三只乌鸦, 后来加到了五只,半个时辰前是十二只,现下一直没动,看来今日入澜城的名额已满了。”   秦鹿抿了抿嘴,伸手牵着梁妄的袖摆,梁妄一顿,回头朝她看去。   他比秦鹿高出许多,从这个角度看,秦鹿捧着天音牵着他,低着头闷声不说话,比起往常倒是乖巧了许多,不过小动作依旧不减,他伸手落在秦鹿的头顶,揉了揉,问:“真的怕?”   秦鹿点头,梁妄又问她:“怕怎么不与谢尽欢一道回去?他说不定已经快到洛川了。”   秦鹿压低声音说:“我不是怕自己,我是怕你出事,你说过,不论我变成什么样儿,哪怕神魂离体了,你都会把我救回来,所以关于我自己,我一点儿也不怕,但我感觉得到你从入林之后便浑身紧绷,从未放松,我怕你应对不了,反而……”   “反而会被其所伤?”梁妄说完,秦鹿又是点头。   “亏你还是个女匪头呢,你也不想想,当年北迹攻下,打了南郡,北迹八万兵,你与你兄长就只有两万多人,死守了南郡两年,怎么不想想,敌人可怕,自己会被其所伤?”梁妄说着,又朝她额头上弹了一指:“本王不怕,你也不许怕,若碰见难缠的恶鬼,三千英魂、五鬼全出,也要拿下,知晓吗?”   秦鹿嗯了一声,梁妄嘴角还挂着浅笑,忽而涌上心头的冲动抑制不住,于是对她说了句:“那晚,本王想抱的是你。”   秦鹿双眼骤然睁大,心口砰砰直跳,不过是片刻静默,太阳便迅速落山了,日落时肉眼可见的快,藏于另一座山川之后,便不见踪影。没了太阳,山间的光在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便灭去很多。   秦鹿身后忽而刮来了一阵凉风,她回过头去,方才梁妄抬起衣摆跨过的地方,当真多了一截门槛,那门槛边上,坐着个似鸟非鸟,似豹非豹的石雕异兽,异兽头顶有雕嘴一般的角,却生了四肢斑纹豹爪,歪着头,一双眼金光发亮,犹如活物。   梁妄道:“那是蛊雕,食人之兽。”   “一如吞魂,是为邪恶。”秦鹿接话后,拽着梁妄的袖子就更紧了。   “澜城,便在你我脚下,走吧。”梁妄说完,转身朝林中而去,阴风阵阵,不断刮过,不知从哪儿吹来了一阵雾,风中似有小儿啼哭。   那雾气极大,便是秦鹿手中牵着梁妄的袖子,两人之间不过三步距离,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却无法看见对方的身影。   秦鹿走了会儿,忽而察觉有什么东西握住了她的脚踝,她躲闪不及,脚下踉跄,手中捏着的袖袍一角脱了出去,秦鹿连忙喊了一声:“王爷!”   “本王在。”梁妄没走,秦鹿才松了口气,她低头看去,树枝藤蔓像是成了精一般攀住了她的脚踝,她察觉不对,于是动了动脚,那树藤自动退下,原来只是唬人的障眼法。   秦鹿朝前走了两步,几乎是贴着梁妄才能看见他,一身蓝袍,银发垂在肩头,梁妄对秦鹿伸出手道:“抓紧些,出了云雾,便见澜城。”   “好。”秦鹿也不管不顾了,抓着梁妄的手便不松开,怀中天音扑腾着翅膀,叫唤了好几声。   “嘘。”秦鹿对天音使了个眼色,摇头,天音依旧不安分,用头撞着金笼的门,秦鹿无法,只能将它放出来,天音从笼中钻出,扑扇着翅膀,眨眼就在雾间消失。   “它做什么去?”秦鹿问。   梁妄回了一句:“引魂。”   秦鹿心想,那些已经被吞了的魂魄,难道还能被引入轮回吗?好似书中记载,是不能的,但也有可能是她平日看书太马虎,记错了。   如梁妄所说,林间的雾并未持续太久,大约走了不到一刻钟便散了,秦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因为长时间蒙在雾里,她看不太清,出了雾林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今夜无月,乌云压下,似乎有雨,顶上的十二只乌鸦犹在。   天边忽而一道轰隆声,秦鹿不禁想,难道昨晚的龙神求雨真的有用?   她回过神,将视线投在前方,便见林子从一半开始断去,废旧的澜城遗址崛地而起,少了城墙,反而入了一座座房屋与街道。   小巷之中依旧有鬼魂飘过,四周阴森,几乎了无生气,秦鹿跟着梁妄入了城,主街上空荡荡的,一阵阵阴风刮过,吹起了梁妄的发,几缕略长的,扫了秦鹿的眉眼。   秦鹿见周围没有遮挡,便松开了梁妄的袖摆,忽而瞧见前方有一人影慢慢走来,似是一个婀娜的女子,身上穿着浅蓝色的衣裙,因为无月也无光看不清脸,于漆黑中逐渐靠近。   秦鹿见那人似乎有些眼熟,眯起双眼看了会儿,等瞧见对方的相貌时才一惊。   “严小姐?”秦鹿开口,才问出这话,那女子看见梁妄便止了脚步,眉眼中情绪复杂,似乎含了千言万语,两滴泪划过脸庞,秦鹿心口又是噗通一跳,便见与她相貌一样的女子直直地跑来,扑到了梁妄的怀中。   她喊道:“王爷!”   秦鹿往后退了半步,也朝梁妄看去。   梁妄的那双眼,与看她时完全不同,他抬起手,似是惊喜,慢慢将人拢入怀中,不再放手一般搂着对方的腰,低声唤了对方一句:“真的是你,阿瑶。”   “陈……陈小姐。”秦鹿听梁妄那一声阿瑶,便知道这人不是严玥,是陈瑶。   这世上……居然还有陈瑶。   陈瑶依偎在梁妄的怀中哭泣,便是哭,也不如秦鹿那般,昂着头便开始嚎啕,而是梨花带雨,惹人怜爱,她说:“自我死后,魂魄藏于山丁子树下,你答应我要将我的尸体埋在那儿,为何允诺了却未实现?这一百年来,我时时在盼,日日在等,就想要再见你一面。”   “对不起,是我的错。”梁妄揉着她的发,轻声说:“我以为你已经投胎转世,便想着留下你的身体,陪在身边也可,没想到你居然还在,是我辜负了你。”   秦鹿动了动嘴唇,霎时心如刀割,即便她心里一直是这般以为,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现实会在她的眼前上演。   这两人抱在一起,当真是一对璧人,便是别人去抢,去争,也争不过。   “我听说寻找古籍入澜城,便可心想事成,消息传到了良川山丁子树下,或许是我心中太过记挂你,便一路飘来了澜城,今日见到了你,我当真是高兴。”陈瑶擦去了眼泪,挽着梁妄的胳膊,没从他的怀中离开。   她抬起头,看向梁妄时带着希翼与欣喜,满眼皆是爱慕之意,她说:“王爷,陈瑶想要永远陪在你的身边,你还记得吗?我们的婚约尚未履行,你答应我的诺言也未实现,或许上天便是要给我们重逢的机会,我想嫁给你,我想伴着你,不论几年、几十年、几百年,我想与你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梁妄望着陈瑶的脸,像是入了迷,一双眼中也是倾慕之情,藏不住的喜爱,抑不住的欢欣,他毫无犹豫,立刻答应:“好。”   “不好!”秦鹿几乎不禁思考,便直接脱口而出,两人似是这才发现旁边还有一个她,秦鹿连忙凑了过去,用力拉着陈瑶的胳膊,要将她从梁妄的怀中拉出。   她咬着牙根,恨恨道:“不好!不行!不可以!你已经死了,已经死了许多年了,放下执着与执念吧,陈瑶,去投胎转世吧,不要纠缠他,不许纠缠他!”   陈瑶被秦鹿扯得胳膊生疼,她连忙捂着手臂,痛呼一声:“你!你做什么?”   梁妄见陈瑶受伤,顿时皱眉,一掌将秦鹿推开,他掌心带着符纸,打在秦鹿身上分外疼痛,然而这些疼,也比不上秦鹿心中的一分一毫。   黄符她无法揭去,抓着陈瑶的手却一直死死地不愿放开。   秦鹿望着梁妄,满眼不可置信,带着惧意,带着期望,带着慌乱,她说:“主人你方才说……那晚,你想抱的人是我!”   “本王随口说出,哄你的而已,你居然当真了。”梁妄冷着一张脸,捏着秦鹿的手腕,几乎要将她的手腕给捏碎,等秦鹿痛得实在不得不松开陈瑶时,他才道:“你也不想想,你究竟是什么身份!”   “我……”秦鹿张嘴,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她在梁妄的眼中,看到了令她心惊的鄙夷。   “你不过是个女匪,本王可怜你,才准你留在身边罢了。”梁妄的话,如一把把刀:“你不通文墨,笨手笨脚,沾花惹草,毫无斯文,没有礼数,就是个粗俗粗鄙的下人。”   “不是!我不是!”秦鹿反驳,双眼通红,鼻尖酸涩得像是要落下泪来,她又要去抓梁妄的手:“你让我答应过你,不论发生什么都不会离开你,是你说的!我不会离开,便是你骂我一千遍,一万遍,我也不走!”   陈瑶幽幽开口:“她的身体,是我的吗?”   秦鹿浑身一颤,濒死一般。   梁妄道:“是啊,她的身体,是你的,既然你尚且在世,那要她的魂魄又有何用呢?便要回你的身体,让你陪在我的身边,我们永永远远,不再分开。”   “不!!!”秦鹿连退数步,看向梁妄,满眼凄厉,她环着自己的胳膊,不断摇头:“不!不要!我不要交出身体,不要给她,主人!我会学字,我可以画画!我能好好背书!《道者阴阳》我已经背到第七卷了!所有陈瑶会的,我不会的,我都可以学!我真的可以学!我不与你置气了,我再也不违逆你了,主人……”   “求您,主人,别要回我的身体,我不想……我不想没人说话,我不想孤独一人,我不想……不想离开你!”秦鹿落下泪来,却见梁妄手中红线飞出,立刻拴住了自己的双手双脚。   她痛到几乎跪地,拼命摇头,嘴里的哀嚎求饶不断,可从身体里传来的痛意像是要将她的魂魄撕成一片一片,犹如凌迟。   秦鹿无法喘息,痛到倒地,双手抱着自己眼看着一缕缕魂魄的白光从身体里飞出,痛呼声忍了又忍,最终几乎咬碎了牙齿,破口而出。   天际一道轰隆巨雷,大雨骤然倾下,淋了她满身。   凉意席卷而来,将人冻僵,秦鹿的喉咙几乎在不断被人削去身体魂魄的痛呼声中喊哑,豆大的雨滴入了她的眼中,便在这一瞬,一旁站着的陈瑶消失,梁妄也化成了一个手肘大小的木傀儡,当啷落地。   随着一起倒下的,还有那具……秦鹿占了几乎百年的身体。 第82章 澜城古籍:十五   说下就下的雨, 没有半分收势,豆大的雨滴打在人的身上还有些许疼意。   澜城中飘荡的鬼魂来来回回, 分明有十二人入城,可到了城中主道上,却没看见任何一个。   蓝袍被雨水打湿,银发上挂着水珠,一滴滴落下,梁妄前进的脚步似是被什么东西拉扯住, 心口忽而传来的一阵疼痛如针扎过,刺入了深处,一瞬呼吸困难。   他步伐顿住, 微微皱眉,目光扫过四周, 薄雾未消,一切都是阴森阴沉的样子, 风中没有半分生气。   这雨是刚落下的,雷霆劈过的时候, 澜城前方都被照亮,梁妄一眼望到了底, 知道这里寻不到真正的人,从他跨入城中那一瞬开始,便已经入了阵法,一个巨大的,蒙蔽人心的迷幻阵。   肉眼所能瞧见的一切, 耳边能听到的一切,甚至是触觉与感受的一切,只要在这迷幻阵中,便分外真实,当真应了他入阵之前说的那句话,虚实难辨,真真假假,不能轻易分清。   梁妄回头,朝一直牵着自己袖摆的秦鹿看去,秦鹿被他盯着,满眼迷惑,带着些许不解地问:“怎么了?”   “本王问你,旧日良川梁王府前的山丁子,你还记得吗?”梁妄突然开口,扯了一句无关紧要的问题。   秦鹿点了点头,说:“当然记得,我还摘过山丁子给您吃呢。”   “是,那日包着山丁子的手帕,是何颜色的?”梁妄又问。   秦鹿顿了顿,不明白梁妄为何突然问这个,于是说:“绿色的,怎么了?”   梁妄眉头松开,面色瞬间冷了下来,只道了一句‘没什么’,便迅速抽回了自己是袖袍,掌心中飞出的三张黄符毫无预兆地打在了秦鹿的身上,秦鹿痛呼一声朝后倒去,摔倒在了水洼中,满眼受伤与不可置信。   梁妄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在空中化了一道现形符,现形符印在了秦鹿的身上那一刹,秦鹿便双手抓着心口的位置,高声喊道:“王爷!主人!我疼!我好疼啊!”   “脱了这层皮,你就不会那么疼了。”梁妄说完,目光冷冽,现形符上带着一缕缕红烟,像是火一般燃烧着秦鹿的全身,那火势雨水根本压不住,哗啦啦的水声还在耳畔,梁妄眼见秦鹿的手臂被火灼烧,人皮烧毁,化成了木枝。   “木傀儡。”梁妄瞧见,心口那一瞬不自在的窒息感又再度袭来,他没去理会一直尖叫,声音渐渐变成青蛙一般呱呱吱声的木傀儡,转身在四周打量。   他没出这个迷幻阵,也还没破开迷幻阵,可见从入城之后,迷雾散开之前,秦鹿突然松开他袖摆的那一瞬,两人便被这城中之人给隔开了。   一切怕是如秦鹿所言,他们的确中了某人的圈套,是有目的的散布古籍,引他过来。   凡是迷幻阵,必有破阵之法。   梁妄将铜钱丢在地上,八枚铜钱顺着地面滚过去,咕噜噜几下便不见踪影。   梁妄的掌心摊开朝上,大雨还在继续,他便站在原地没动,大约一刻钟后,梁妄才突然皱眉,掌心捆绑着八枚铜钱的红线显形,其中有七个依旧在往外延伸,无边无际一般,还有一个被人切断,彻底没了反应。   被切断的方向,便是他要去的地方。   梁妄松了其余几枚铜钱的红线,只顺着已经断开的红线方向走去,八方并不弯绕,等走到了一处,他才发现自己身处于八卦阵的乾位。   手中的红线已经走到了头,铜钱断裂成两半就躺在地面上,恐怕是因为雨太大了,让他几乎难以分辨周围的声音,不过断断续续,依旧有不少传了过来。   “母亲病重,药石太贵,实难医治,我得古籍三本,求白银万两,感谢神仙!”   “连公子分明说了要娶我,可却娶了他人,那女人无才无貌,何德何能?以我手中古籍五本,换得连公子之妻位,我想要那女人……死!”   “我只有一本古籍,不知神仙能如我何愿?不管什么都可以,钱、屋子、女人,您瞧能换哪样?哪样我都要!”   “神仙!神仙!上回我来过了,我用两本古籍换了妻子容貌倾城,结果那女人居然敢抛下我,与别人私奔了!我这回带来了四本,我要有钱,我还要变得好看!请神仙如我心愿!”   ……   一声声或诚恳,或贪婪,或嫉妒的愿望,从那十二个入山之人的口中说出,每一道声音都入了梁妄的耳,吵得他头疼。   梁妄取出怀中一把只有手指长的银针,蹲在地上以手指为笔,草草画出八卦套太极图,再以银针刺入,周围的吵闹声瞬间消失,迷雾散尽,街道的构建都变了模样,他不再是处于澜城主路,而是站在一片断梁坍塌的废墟之中。   就在那废墟里,渐渐现出了个人影。   那人穿着一身红裙,披散的长发挂在脸颊两侧,身形纤瘦,笔挺地坐在老宅破了顶的大厅内,太师椅上蒙尘,那女人身侧还围绕着许多木傀儡,每一个木傀儡的身上都牵着红线,注入了众多魂魄进去,可以自由行动。   梁妄望着对方,总是看不清她的长相,等他走了十步凑近,那女人才开口:“你终于来了。”   她的眼上蒙着一片白布,像是失明了。   纤瘦的手指抚摸着怀中已成骷髅的兔子骨架,她低声道:“你知不知我等了你多久?好多……好多年了。”   梁妄暂且没回她的话,而是看向四周知否还有阵法,确定了暂且安全后,便知晓自己应当是暂时走出了这个人布置的迷幻阵,不过眼前所见,依旧不是真的,而是障眼法。   夜空里,天音冒雨飞过,飞到梁妄这里时落在他的肩头,可怜地抖着身上的羽毛,用头顶亲昵地蹭着梁妄的鬓角,梁妄对它比了个手势,天音便又鸣叫一声,飞了出去。   女人见天音飞走,长长地叹了口气:“我做了这些,都是为了引你出来,我知道你本事大,只要我稍加提醒,你就能找到我的所在,你知我醒来,为何要选在澜城吗?因为这是你我第一次相见之地,只那一眼,我便忘不了你。”   “若意,我们已经有……快两千年没见面了吧?当年你离我而去,说自己必死无疑,你说这世上没有不老不死的仙丹,让我别再等你,你说你要去找大王,找他饶恕你无意间服下仙丹的罪责,你说若你还能活着回来,便要娶我过门。”女人说着,纤瘦的手抚上了脸:“可为何我等了你那么久,你分明没死,却不愿再回来找我?”   “我恨透你了,若意,你不知我究竟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让自己活在了梦中,完成现实里无法实现的愿望,世人的贪念、执念多么可笑,你听见了吗?若意,你说你想要成为救世之人,可事实便是……一切皆是轮回,战乱停止不了几百年,便又周而复始,世人的苦难,你救不完的。”女人说罢,又摸着怀中的兔子骷髅。   女人似乎是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口中喊着的名字梁妄也从未听过,只是天音在外飞了一圈很快回来,盘旋于上空鸣叫了两声,梁妄皱眉,却见女人突然抬手,四周废墟燃烧了一圈蓝色鬼火,将她与梁妄困在其中。   方才语调还柔情蜜意的人,刹那间变得狰狞了起来:“你要去找她吗?!去找那个女人!”   梁妄一怔,终于开口:“你把她怎么了?”   “简直太可笑了!我为了你付出了生命,你却骗了我,你活着却不来找我!反而在自己身边留着那样一个女人!”女人猛地站了起来,身后的太师椅坍塌,她红色衣袍下,落满了灰尘。   “若意!你辜负了我!你辜负了我!!!”女人说罢,鬼火燃得更旺。   梁妄两袖挥去,凛冽的风将鬼火压下,他心中不安,忽而想起不久前,那锥心之痛,加上天音依旧不安地鸣叫,恐怕秦鹿那边当真出事了!   “疯女人,死都死了,还不肯安生。”梁妄说罢,双指并拢,于眼前划过,他的眼睛中间顿时被划开了一条口子,鲜血涌入瞳孔,漆黑的瞳仁外染上了一圈红,伤口再度愈合时,他已经将周围看得清楚。   阴林犹在,古城却逐渐消失,深林之中,大雨之下,站在他眼前的女人,渐渐化成了一个木偶,身上已经腐朽,蛀满了虫洞。   女人猛地朝梁妄的方向扑过来,既然不是恶鬼,便不能以桃木剑对之。   梁妄从袖中抽出了一把拂尘,根根银丝皆是淮崖仙人的发丝而成,那女人扑过来时,拂尘便骤然生长,将其包裹在了其中,那原先跟在女人身后的几只木傀儡见状,立刻疯了一般长大,化成了骷髅恶鬼的形状,朝梁妄扑了过来。   梁妄不得不松开女人,往后退了两步,掌心翻过,手里几张黄符,他以朱砂画符后,将黄符撒在了风中,双指并拢划过,符纸同时被撕成了纸人的形状,白烟散去,纸人变大,与木傀儡纠缠在了一起。   那女人看不见,与梁妄动手却丝毫没有拖沓,周围漂浮着的魂魄皆受她控制,就像是她的双眼,帮她看着这林子里的一举一动,自然也看着梁妄的所有招式。   黄符飞出,印在了女人的身上,女人骤然尖叫,口中吐出几缕魂魄,红衣灼烧了几处,又不死心地扑了过来。   她的面孔越来越可怕,脸皮像是融化的蜡烛一般一滴滴落了下来,梁妄一拂尘抽过,千丝万缕割破了她身上的寸寸皮肤,必能找到一处死穴,能让她变回原样。   周围房屋轰然坍塌,木傀儡倒地时压倒了院墙,梁妄朝外看了一眼,正看见虚实交叠处,夏途带着许金露,一步步往深处而去。   如愿以偿这四个字,对于凡人的吸引,谁能抵抗?   便是他们再多的争斗,在那些人还未走出迷幻阵之人的眼中,都看不见。   梁妄心里还在担忧秦鹿,只想着速战速决,他祭出红线,掌心紧握,一缕红线割破了他的手指,带着一粒血珠,立刻吸引了十方鬼魂前来。   不死血吸引着鬼魂,正如欲望,吸引着凡人,鬼魂附在了铃铛上,叮叮作响的铃铛瞬间化为了可为梁妄所用的阴气。   红线上挂着金铃,割断了木傀儡的四肢,木傀儡倒地,纸人也一张张攀上了女人的身体,力量将她定在了原地,红线将她从头到尾束缚住,梁妄手中的拂尘也把她包成了蚕蛹,只露出了头颅。   女人还在尖叫,挣扎着道:“你果真如此狠心,要对我动手?!难道区区几千年,便将你我之间的感情化为乌有了吗?还是你更爱那个女人?!”   梁妄慢慢朝她走近,两根手指贴上了她被白布条遮住的双眼,指尖触碰到她的眼睛时,女人立刻不敢动弹。   梁妄说:“木偶无目珠,便是傀儡,你有主了。”   正如跟在她身后,被她用那些吞噬过来的魂魄制造而出的几个木傀儡一般听她吩咐,这个女人,也一定可以被谁操控着。   “若意!若意!!!”女人喊着名字,梁妄却道:“你认错人了。”   “不可能!当年你去山海处寻找不老不死的仙丹,是我一路陪你过去的!你身上流淌着的血液味道,我能闻得出来,我绝不可能认错人!”女人没有眼珠,也流不出眼泪。   梁妄一把摘下了蒙在她眼前的白布条,瞧见那张脸上空洞的眼窝,内里渐渐飘出的墨香味,似乎在哪儿闻过。 第83章 澜城古籍:十六   女人的口中, 还在一直喊着若意两个字,这便是她不惜一切代价, 以鬼魂之力,造出的澜城古迹,以尸蜡涂抹,印出了一本本古籍的原因。   她给别人实现愿望,何尝不想有人能实现她的愿望?   “如若你说的是那个无意间吃了仙丹,结果被鸿创大帝追杀, 躲入清亭山中不敢出来的小道士,那我倒是可以告诉你,他去哪儿了。”梁妄冷着一张脸说:“他死了!”   “不!不会!他身怀不死血, 怎么可能会死?!他不会死!”女人拼命摇头:“你骗我,你骗我!!”   不过是厌倦了生之无趣, 觉得死更解脱,所以不愿再当什么不老不死的道仙, 更想变回一个普通的凡人,这便是淮崖仙人的想法。   至于淮崖仙人成为道仙之前, 是不是叫若意,梁妄不在意, 也不想在意。   他将双指探入那女人的眼中,女人顿时仰天尖叫了一声,撕裂的皮下肉内,一缕缕魂魄飞散了出去,梁妄收回了手, 红线上那一滴不死血重新回到了他的掌心,伤口愈合,梁妄收回了拂尘。   被红线困住的,果然是一具已经千疮百孔的木偶,木偶的头发倒是还在,栩栩如生,那双空洞的眼睛而是由墨画成。   木偶只有掌心大,梁妄仔细看了一眼,她是端坐着的姿势,披散的头发后,颈脖处印了一个标记。   梁妄见了标记,这才想起来这股子熟悉的墨香味儿是在哪儿闻过的。   他皱眉,金铃摘下,木傀儡已经成了一个死物,周围由这女人制造出来的幻象,自然也会随着鬼魂的余力渐渐消散。   天音附身飞下,梁妄伸手去接,等天音落在了他的手背上,抓着他的食指后,梁妄才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道:“带我去找她。”   许金露的手中握着竹竿,小心翼翼地敲打地面,耳畔的雷雨声不断,她觉得自己与坏人大哥已经走了许久了,如若是去找大夫,这个时候应当至少能找到一两所医馆了吧?   夏途还在朝前走,许金露立刻抓着他的手臂说:“坏人大哥,我们现在到了什么地方?我怎么觉得自己脚下走的是石砖?我们方才不是还在山林里吗?”   夏途也是头一次见过这般神奇的事,便是见过了它的神奇,夏途就更信它是真的。   如若别人的愿望都能实现,没理由他的不可以,他怀中有足足十三本古籍,包括昨天晚上在集市上看见的那本在内,他偷,他抢,他骗也骗来了许多,十三本,只是想要一个小小的愿望,如若这世上真的有神明,可以以古籍换所求的话,他想求的,肯定能够实现。   夏途安慰地捏了捏许金露的手,他还在为许金露遮雨,只是这雨势太大,许金露的肩上已经淋湿了一些。   山间风寒,她没忍住低下头咳嗽了几声,本来就是瞎子,根本分不清天黑天明,只是夏途心中焦急,脚步越来越快,许金露跟在后头有些吃力。   虽然风冷,但她的手心却是暖的,心里也是暖的。   许金露藏了许多话,原本是打算等他们出了澜城,回到南都城后再与坏人大哥说的,只是有些话不说便不说,一旦说出口,这个秘密的存在感便被无限放大,胀着她的内心无法平静。   许金露曾与秦鹿透露过自己喜欢坏人大哥这件事,她更觉得,不论对方多大,长什么模样,她都想嫁给对方,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一生。   这个想法,许金露从未动摇过,在知道坏人大哥与自己年龄相仿,还得了秦鹿说的一句相貌不错之后,她心中就更是高兴,只是坏人大哥能看见这个世界,不知她说出口,对方会不会嫌弃?   他们身上都有缺憾,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许金露想依赖对方一辈子,也想陪伴对方一辈子,眼睛是否能治好,如今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若不是她的眼睛坏了,她也没机会从心底去看一个人的美丑善恶。   夏途越往前走,便越焦急,这么长时间,他一直都在这空城中打转,眼看雨越来越大,如若再不找到可以许愿的地方,他怕许金露会染了风寒。   夏途还想朝前走,身后许金露却突然拉住了他,夏途一愣,回头看去,许金露立在原地,手紧紧地抓着他的手指,脸上绯红一片,犹豫了会儿,她才开口:“坏人大哥,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夏途心慌意乱,耐着性子在许金露的手中写下两个字:“好看。”   许金露的脸色更红,她笑着说:“我们若真的找不到神医,就别再乱花钱了吧,留一些钱日后买一块田地,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夏途听见她这么说,一瞬怔住,睁大的双眼在雨中不断落下水痕,眼神里的震惊迟迟未散。   许金露说:“我……我想与你在一起,坏人大哥,你……我……我喜欢你。”   夏途浑身一颤,一瞬的欣喜爬上心头后,嘴角上扬正要回应时,半个音节卡在喉咙里,他瞬间清醒了过来。   秘密,藏得了一时,藏不住一世,跟着许金露回南都城三坡弯,不代表这一生都不入南都城内,但凡有一个人认出了他,那他与许金露的一生都会被顷刻摧毁。   夏途高兴,他是真的高兴,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死了都是幸福的,活了十多年,夏途从未有过一刻如此心酸,又如此满足过,只是他不能自私,不能回应。   所以他拉着许金露的手,颤抖地写下两个字:“看病。”   许金露的心里有些失望,因为坏人大哥并未给她准确的回答,她开始怀疑自己这么长时间的感受是否出了错误,是不是因为她太脆弱,所以凡是对她好一点儿的男人,她便以为那人喜欢自己,是否是她依赖心太重,才会误将坏人大哥对她的怜悯,错当成爱意?   许金露的呼吸一瞬乱了起来,她咬着下唇,便是被夏途握着手,也能感觉到这夜里的寒冷。   不知何处传来了某人的祈求声,一声接着一声,众人几乎同时聚集在了城中的一处圆台,这里是以前斩首示众的地方,就在这个地方的正中央内,还躺着个女人,一身墨绿的衣服,任由大雨落在她的身上,像是死了一样。   然后夏途看见了,看见不远处有人将手中的古籍放在跟前,正对着某个方向,跪拜着口中呢喃心中愿望。   求钱、求情、求权、求命。   夏途松开了许金露的手,连忙学着那几个人跪下,他从怀中掏出了凌乱的十几本古籍,在跟前堆了厚厚一层,他望着那红皮子纸书上蹦跳的水珠,诚心叩拜,动了动嘴唇,最终开口:“求神仙能如我所愿,让许金露重见天日。”   他的一句话,几乎被隐藏在了风雨中。   刚被松开手,一瞬有些无措的许金露手中竹棍敲到了夏途的脚踝,便听见他的声音,这一句她没太听清,毕竟周围的呢喃声太多,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紧接着那些想要求取愿望的人见跟前古籍迟迟未能被人收走,便将声音喊高,夏途双手几乎陷入肉中,拳头握出了鲜血,咬着牙根,提高音量道:“求神仙能如我所愿,让许金露重见天日!还她一双好眼,让她再能看见!”   许金露听见这话,手中的竹竿顿时落地。   她犹如被雷劈中,霎时间脸色苍白。   许金露步步退后,忽然间坐倒在地上,她双手环抱着自己,听着夏途那一声声不知对谁的请求,淋在她身上的雨,彻骨寒冷,却远不及那一幕幕她以为早就已经抛到脑后,忘记了的画面更能杀人。   “你是……夏途!”许金露说出这句话后,便犹如疯了一般,抓乱了鬓角的发丝,沉浸在梦魇之中,不断尖声叫喊:“你是夏途!你是夏途!你是夏途!!!”   过往回忆,犹如潮涌,翻滚在心头,水中的刀子,一下一下割着心脏,许金露不知自己究竟能退缩到何处,更是联想到这两年来,夏途一直闷不吭声伴在自己身侧,有多毛骨悚然。   那一年,她与爹娘入城,爹娘说要让她过好日子,想把她卖给罗家当婢女,他们哪儿见过什么世面,就看过罗家的婢女走在街上都得被人喊一声小姐,气派得很,便与罗家管家的侄子口头说好了,等他们今年收成了之后,便让许金露入罗府做事。   许金露那时十四岁,还未完全长开,但已有些迷人之姿,她爹去与酒楼商量下个月卖柴火的事儿,她便与娘一起在街上闲逛,看看能否给家里添置些什么。   这一闲逛,许金露却惹来了麻烦。   南都城里有个才来了几年的小霸王名叫夏途,城中居然有人专门在夏府门前盯梢,只要夏途出来了,便有乞讨的小孩儿在街市里头喊一声,凡是不愿意遇见夏途的,都可以提前躲了过去。   许金露显少来城中,并未听说过夏途的名号,她娘却拉着她往小巷子里走去,让她在这儿等着,千万别出去,而她娘则去找她爹,说今日早些回去。   街市里也有些乱,夏途出街找了几家店铺麻烦,故意涨了租金之后被一家店主瞧着不顺眼,招呼伙计一起打了出去,嘴里还骂咧咧地说:“我这店的银子是给你老子的!不是给你的!若真是涨了租,你让夏老板自己派人来说!大不了我不租就是!”   那店主还算硬气,手中的算盘朝外丢,夏途哪儿受过这种委屈,带人与那店铺的伙计动了几次手。   都是狐假虎威的下人,哪儿打得过干活的伙计,夏途很快就被人从街市上追了出来,一边跑,嘴里一边喊道:“我一定要让我爹收了你这破店!让县令把你关进大牢里!”   夏途捂着被割伤的手,见还有人追过来,连忙钻进了一旁的巷子里。   巷子里原来并非只有他一人,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姑娘蹲在地上拔墙角缝里的草玩儿。   许金露第一次见到夏途,便在那阳光照不进的窄巷中,夏途见她看着自己,连忙瞪她一眼道:“别出声!”   几个伙计的声音传来,夏途拽着许金露便让她站起来,然后自己提着许金露的袖子遮住脸,猫着腰躲在她的身后,等伙计从巷子前跑过了之后,许金露才开口说了一句:“啊呀,你受伤了。”   夏途看向手背上的伤,的确还在流血,许金露从袖中拿出了一个手帕,提起他的手便为他包扎,略有些圆的脸很嫩,带着点儿笑说:“我给你包扎一下。”   许金露的手帕,在夏途眼里就是一块扎手的破布,不过许金露的脸好看,说话声音也软软的,他看了对方许久,等手上被包扎好了,那去夏府通风报信的手下也就都回来了。   听见街上有人喊‘少爷’,夏途便伸手在许金露的脸上摸了一把,被调戏的许金露震惊到慌乱,夏途笑道:“长得不错,等着小爷来接你入府!”   他是天生被惯大的目无王法,打他的店铺老板果然如他所说,被县令关进了大牢,那店铺很快易主,而许金露的噩梦,也从那时开始。 第84章 澜城古籍:十七   夏途想要得到一个人, 只需开口对下人说,其余的事情都无需他去操心动手。   那时夏家与官家为伍, 当官的给夏家行方便,夏家也每年给官家许多钱,夏途就像是南都城的太子爷,犯了事儿也没人敢拿他怎么样。   许金露在遇见夏途后的短短一个月内,家里的祖宅便被卖出去了。   说是因为许金露的爹早间去酒楼里头送干柴,板车撞上了一个老头儿, 把老头儿撞倒就医,大夫一查,老头儿身上的毛病许多, 五脏六腑都出了问题。   许金露的爹据理力争,说自己是手推的板车, 也不是拉着马的马车,怎么可能把人撞成这般, 那老头儿不依不饶,说要到官府去告许金露的爹。   许金露的爹那日出去卖柴, 再回来时,便是带着官府的抵押令, 将祖宅抵押给老头儿那一家了。   他在堂上为自己争辩,那老头儿身上的毛病早就有了,老头儿的左邻右舍也都知晓,但这老头儿生来就是个无赖,偏偏官府那边得了夏家打招呼, 就是要为难许金露的爹,导致许金露一家没了祖宅,无处可去。   城外老庙内,倒是还可以勉强遮风避雨,许金露的爹那次在堂前拒不承认自己撞坏了老头儿的身体,被县太爷打了二十大板,之后腿脚就落了毛病,出去给人当苦力干活的时候,又被上头的人苛责。   祸不单行,不过才短短几日,许金露的爹因为干活弄坏了夏家一个分店的瓷瓶,那老板说瓷瓶值一百两,许金露一家前去求饶,那老板却说许金露长得好看,要向许家讨要姑娘,写个卖身契卖给夏家,当夏少爷的婢女。   许金露的爹娘何尝不知夏途的为人,如若将许金露交给夏途,那便是让自己的女儿前去送死。   他们不同意,那老板便找来了讨债的日日去闹,到后来老庙也住不下去,他们只拖了半个月,便又被人围在山间殴打了。   偏偏那些人打的都是她的爹娘,许金露一边哭,一边过去拦着,路边好心人说告了官府,官兵来了,那群人才跑开,临走前撒了一把石灰粉,迷了许金露的眼。   许金露当时只顾着哭,加上石灰粉撒入眼中,没一会儿双眼便灼痛得不能睁开,她爹早些时候被官府打了板子还没好全,这回又被人打了好些棍,便是年轻力壮的身体也扛不住,倒下了。   许金露的娘照顾她爹,没察觉到许金露的眼睛渐渐看不太清了,他们家没有银钱,许金露也不知晓那些恶霸就是夏家店铺的老板找来的,趁着眼睛还能看得见,去了一趟夏府。   那日夏途正好出来玩儿,瞧见门前蹲着个姑娘挺漂亮,凑过去一看,觉得眼熟,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姑娘他先前在巷子里见过,后来还与手下的人说想讨来自己身边做婢女的呢。   事情过去了一个月,夏途早就不将此事放在心上了,却没想到许金露找上了门。   许金露只知道,夏府想要让她入府当婢女,她看见了夏途,便犹如遇见了救命稻草,拉着夏途说自己想要卖身进夏府当婢女,换得银钱给她爹治病。   夏途见状,自然高兴,对着许金露的脸又是摸又是掐的,见许金露的双眼红彤彤的有些可怜,便让手下人给了她一些银钱,而后说:“这些钱你先拿回去救急,等你安置好了你爹娘,便来夏府见我。”   那种情况下给大户人家的公子当婢女,其实也就等于是当个通房婢,长得漂亮点儿的,若是公子有那方面的要求了,便得脱了衣服躺在床上伺候。   许金露将钱捧回去给爹娘,说自己去找夏途了,说以后要入夏府当婢女,她爹娘听说了之后,顿时心灰意冷,她爹吐了一口血,神志不清,她娘更是痛苦不堪,打了她,骂了她。   她娘说:“你也这般年纪,如何还不懂事?!若是夏府是个能去的地方?你爹当初又如何会拒绝啊?我们今日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夏家!都是因为那夏家的公子想要买你做婢!”   娘的一席话,犹如五雷轰顶,许金露这才知道,穷人若与富人斗,只能落得一败涂地。   许金露的爹没能好,也不肯用夏途给的钱,便在床上残喘了几日,去世了。   许金露穿着孝衣将钱送回了夏府,这回她没碰见夏途,哭着对夏家的仆人磕头,让他们给夏途传一句话,叫夏途放过她。   那一次在夏府门前哭,许金露的眼睛就更看不太清了,后来傍晚回家,她摸索着河边小道,走着走着突然掉入了水池里,挣扎了许久才爬上岸,眼前所见,皆是一片黑暗,偶尔有几个影子从跟前闪过,但也捕捉不上。   许金露回到家中,她娘点着灯,她才勉强能看见一点儿人影,然后她看见她娘做了清粥小菜,放在桌上轻声说了句:“以后照顾好自己。”   这句话,便成了她娘的最后一句话,她爹娘情深,许金露的爹走了没两日,她娘便在夜间投井自尽了,那井口很小,稍微胖一些的人都进不去,可她娘偏生是瘦的,第二日飘在井中,四肢僵硬。   老庙门前的一口井,无人打捞,许金露看见娘的尸体飘在井里的时候,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再醒来时,她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从那一刻,她的生命里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不过是小巷中与夏途的匆匆一眼,他们甚至都没说过几句话,便将许金露原本贫穷却幸福的一生给彻底毁了。   她甚至也不想活了,一片漆黑的日子让她没有半分活着的乐趣,唯一的乐趣,便是知晓她家支离破碎后没多久,南都城的官府被朝廷查办,夏家也没落了。   许金露摸索着进城,她自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能活着摸到夏府门前宏伟的石狮子,然后她就站在夏府门前骂,骂夏家活该,得了如此结局,也是上天给他家的报应!   多行不义必自毙,恶人自有天收,她诅咒,诅咒夏家人这一辈子都不得好死,破碎的声音在雨夜中疯狂且痛快地喊出,每一句话,都是她的肺腑之言。   她宁可这辈子都没见过夏途,宁可从未入过那道小巷,那样她的爹娘尚且在世,她的祖宅不会被人骗去,她不会走投无路只能投靠夏家,才知道自己不过是认贼作父,是夏途,毁了她的一切。   可偏偏就是这个夏途,在她眼盲之时,假装成一个哑巴,将她从一群坏人的手中救出,甚至陪在了她身边两年的时间从不吭声,他说自己是什么?   他是坏人?   不!不是!他不是坏人,他是魔鬼!   许金露越想,就越觉得可怕,她居然让一个害了自己一生,害得她父母身亡的魔鬼留在身边两年,甚至喜欢上了他,就在方才,还说想要嫁给他?!   多可笑,太可笑了!   落在身上的雨,犹如一把把刺上心头的刀,越是寒冷,许金露就越是清醒,她的双手在地上摸索,夏途对着神明祈求,祈求她能双眼看见的声音还在不远处响起。   她摸索到了地上的竹竿,握住的那一瞬,疯了一般朝夏途的方向打过去,许金露虽然看不见,可她听得见,她能感受得到自己手中的竹竿落在夏途的背上,那一声声毫不留情的击打,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夏途被打的闷声不肯,一双眼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红皮子纸书,可是没有任何变化。   饶是他跪在这里恳求神明完成他的愿望,估计也没能给出任何反应,非但是他的,就是周围几个人的,也没有任何人跟前的书被收走,没有任何的人的愿望被实现。   夏途慌了,他不明白,他的愿望不大,只是想弥补一点点而已,他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他知道自己这一生做过的坏事终会有报应降临,他甚至不怕许金露听出自己的声音,就想求许金露能有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而已。   如此……都不行吗?   难道曾经因为他而发生的过错,饶是他再努力地去恕罪,也无法获得一点儿弥补,一点儿原谅吗?   夏途任由许金露手中的竹竿打在身上,实际上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只是许金露痛苦的声音叫他心中堆砌出来的那一点点希望,彻底破碎了一地。   他听许金露说喜欢他,夏途当真是高兴,可他也知道,他配不上许金露,夏家给许金露造成的伤害,是不论他如何补偿都无法磨灭的。   这两年来,他不敢发出一声,就是怕许金露认出自己的声音,他怕许金露知道他是夏途了之后,就不再接受他的帮助,甚至将他视为仇人。   夏途原本也想一辈子以一个哑巴的身份陪在她的身边的,如若他像往常一样自私,只想着自己,不顾他人的话,他可以带着许金露离开南都城,找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他可以永远得到许金露,却无法正视自己,也无法摆脱过去。   夏途看见了,那些人在许金露眼瞎了之后,对许金露的冷嘲热讽,众人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许家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发生了如此大的变故,一定是他们家曾经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实则不是,真正伤天害理的,是他夏途而已。   他眼看着曾经能为了一个陌生人掏出手帕去包扎,笑得宛若天使一般的女孩儿,渐渐变得敏感胆怯,不敢与人接触,不敢与人说话,总是躲在他的身后祈求与贪婪那一丁点的安全。   是他毁了许金露的一生,所以他得还给她一生。   夏途喜欢许金露,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到如果以他这条微不足道的命,能换得许金露接下来无忧无虑的几十年,那他愿意死后作为鬼魂,上百年不得超生。   许金露将银子还给夏家的那一日,夏途其实都看见了,只是他没有出面,他想不通前段时间才找自己说要入府的女孩儿,为何突然这般厌弃他,于是他问了手下的人,才知道夏家对许金露一家做过的事。   夏途做过的恶事不少,也曾看中过一个貌美的女子拉入府中,一个多月后觉得无趣便送出了府还给人家,他耍过一些手段,却从未害死过人。   后来他跟了许金露许久,看见她变成了一个盲人,在田野山梗中慌乱无措,摔倒了无数遍,身上磕磕绊绊满是伤痕,走了一天半才找到她爹娘的坟墓,那坟墓当真简陋,就是一个土堆,木牌上面的字也刻得歪七扭八,显然是她自己刻的。   她就依偎在爹娘的坟墓前,哭了一整夜,然后在坟包旁边睡了一天。   那时的夏途,不觉得自己一定是有良知的,但他看着许金露的眼泪,心里忽而起了一个念头。   他想将许金露带回府上时,是因为许金露说话软糯,因为她笑起来好看,因为她待人真诚,但他或许这辈子,都再也看不见那样的许金露了。   这个念头,让夏途觉得些许惭愧,久而久之,跟着许金露,便成了他每日必做的事。   他想看看,看看何时许金露才能变回原来的样子,那他至少能过意得去,便是这一跟,出了南都城,也躲过了夏家的一劫。 第85章 澜城古籍:十八   夏家没了, 富丽堂皇的夏府成了官家的财产,官府的人在南都城找了夏途一日也没找到他, 便没再管他了。   夏途爹娘都被关入大牢,来日再审,那日夏途依旧跟着许金露,看见许金露在夏府门前谩骂了许久,大雨淋了他满身,他豁然间觉得自己或许做错了。   或许曾经许多个一闪而过的念头, 许多个对手下人随口吩咐的话,都会造就他人一生不幸。   那日突然出现的几个欺负许金露的人,也是因为夏家, 夏家曾找过几个地痞流氓去许金露家里催债,其实也是为了逼许家将许金露卖入夏府, 后来因为催债不成还惊动了官府,那几个人被夏家的人好一顿收拾。   如今碰见了许金露, 他们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原先是打算欺负许金露的, 夏途当时脑子一热,想也没想便冲了出去, 他护下了许金露,那些人也从未见过他,并未认出他是谁。   许金露当时以为他是坏人,在他去扶对方的时候,狠狠地咬在了夏途右手的虎口处。   夏途以另一身份陪在许金露的身边, 便是从那一日开始。   那时的他,想的并不是恕罪,只是在心里安慰自己,许金露双眼失明看不见,他稍微照顾着一点儿,也无可厚非。再后来,那一日日总是跟在对方身后,不声不响,生怕对方出一点儿意外的行为,夏途才琢磨出,原来那就是喜欢。   他从一开始就喜欢许金露了,在许金露笑着替他包扎的时候。   夏途依旧跪在地面上,背后不知被许金露打了多少棍,每一次都甘之如饴,他觉得这就是他的惩罚,他的恶报来了。   身体上的痛算不得什么,心里的痛苦才是最折磨人的。   不论许金露在夏途的身上打了几次,夏途都闷不吭声,嘴里说出的话,永远都是祈求神明能让许金露双眼重见光明,许金露听着他说出的每一句话,心里的疼痛便多加一分。   她不会原谅夏途,她无法原谅夏途。   便是他这几年对自己再好,也比不上那几个月加注在许金露身上的痛,她大叫一声将手中的竹棍扔出,不管不顾地朝另一方奔跑过去。   许金露的双眼根本看不见,所走的每一处都危险重重,她早就感受了两年多的黑暗,此时更是心灰意冷,根本不在乎究竟会不会撞上什么东西。   夏途见许金露跑开,生怕她出现了意外,连忙跟上,就在跟在许金露身后的几步之间,夏途眼前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从那些没有烛火的亭台楼阁渐渐风化,再到周围现出了山林树木,仅仅是在几个眨眼之间,山林之中崛起的澜城遗迹随着大雨中刮来的风一同消失,一粒粒灰尘扑了满脸,等夏途反应过来之后,许金露也因为脚下的平地骤然转变成山路,一个不慎,朝山下滚去。   “小露!”夏途立刻追了过去。   许金露在泥泞的山路中滚了一里,一头撞在了树干上,彻底失去了知觉。   夏途狼狈地跑到她的身边,匆匆将人抱在怀中,看见许金露头上的伤口,伸手按住,心中满是慌乱。再回头时,这处哪有什么澜城,烟雾之外,尽是野林,山间连一条小路都没有,野草丛生,就好似方才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   如果一切都是假的,根本没有什么实现愿望的神明呢?   夏途忽而起了这个念头,再看向怀中昏迷不醒的许金露,一瞬茫然无措。   那他能做到的,是不是从此以后,再也不出现在许金露的面前?   或许他们……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勉强凑在一起,不过试徒增伤悲罢了。   ……   梁妄脚下的每一步都显得万分艰难,因为一夜大雨,让山路变得异常泥泞,黄泥沾上了鞋边,青苔打滑,这处野林显然没人过来,连一条能走的路都没有,导致梁妄的蓝色衣袍底下都满是泥灰。   天音依旧抓着他的食指,一双眼紧紧地看向一处,等梁妄动了动手指,放它出去之后,天音才朝一方飞了过去。   梁妄皱眉,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那个早就变成木偶的疯女人说的话,一直都在他的心头缠绕。   那女人将他误以为是他的师父,因为没有双眼,她看不见,所以仅凭着不死血的味道将他引来了山中,为了那可笑的妒意,在迷雾之中把他和秦鹿分开,梁妄回想起天音第一次飞出去回来时的声音,便越发觉得不安。   那不是一个安稳的声音,焦躁中带着恐慌与惧意,伤心中带着无措与失落,那是天音复刻了秦鹿的情绪,能叫秦鹿这般的,他们分别之后,必然发生了不小的事。   天音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梁妄甚至能听见周围还有寻常人的惊呼声。   木偶女人的障眼法不会那么迅速就消失,一点一点消磨,千里之外的那些以为自己心想事成的人,也会发现一切都变成了原样,这一场大雨之后,什么都不剩下。   丑陋的女人以为自己变美,一觉醒来还是丑陋,有钱的人以为自己富饶,一觉醒来堆了满屋的都是石块,所有失了法术,附了阴灵的障眼法,十二个时辰之内都会陆续消失。   这世上,本没有什么心想事成,不过是满怀执念的人心中的自欺欺人罢了。   等梁妄看见秦鹿时,他伸手抚着一旁的树干,与那木偶女人的斗争过去才没多久,身体里的力气所剩无多,再见倒在地上的身体,还坐在尸体旁,满是惊慌失措的秦鹿,梁妄甚至觉得自己眼前一晕,险些就要倒下去了。   他曾说过一句话,他说让秦鹿不论如何,只要他们分开了就一定要留在原地等着自己,哪怕她神魂离体了,梁妄都有本事救回来,现如今……倒是这一句话应验了。   那木偶女人若真与淮崖仙人认识,甚至陪他一起去找仙丹,那么懂得一些道法,知道如何将魂魄逼出体外也不是一件难事。   只是梁妄将秦鹿的魂魄锁在陈瑶的身体里时花了许多气力,甚至为此重病几年才渐渐好转,他那样费尽心思做的事,只是在这分开的短短一个时辰里便被破坏,梁妄说不清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感受。   疼痛之余,还有些庆幸。   庆幸损坏的只是陈瑶的尸体,而非秦鹿的魂魄。   天音立在秦鹿的身侧,昂着头看向与身体分离的秦鹿,还有周围散乱飘散的鬼魂,天音已经安静了下来,梁妄却不论如何也无法平静。   他走到了秦鹿的身边,看着秦鹿如同死灰一般的双眼,慢慢蹲下,伸手想要贴上她的脸,叫她回神,可五指穿过了她的脸颊,那一瞬心里的无措与失落,叫梁妄呼吸一窒。   想触碰,却无法触碰。   他深吸一口气再重重吐出,平了凌乱的心绪对秦鹿道:“没关系,本王能让你还原,冻尸凝魂的法子,本王不会生疏。”   梁妄说完这话,秦鹿却没有任何反应,她的双眼一直看向倒在旁边,身上贴着黄符却没了动静的木傀儡,一双圆眼睁大,就像是被人抽走了理智。   梁妄不记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见过秦鹿的本貌了,奇怪的是,秦鹿的相貌,似乎与他平日所见相差不大,不知是不是潜意识在作祟,梁妄看陈瑶的身体,越发不像陈瑶,看秦鹿的魂魄,越发觉得熟悉。   上一次见到秦鹿的魂魄,已经是一百年前的事儿了。   那时梁妄心里就觉得,给她取名秦鹿的人,还当真是用对了名字,她那一双圆圆的眼睛,水汪汪的,一旦认真地看向一个人,当真如小鹿一般,纯净清澈,所有情绪心思都写在了里面。   可如今的秦鹿,一双眼睛半垂着瞧不出情绪,让梁妄的心里起了些微酸楚。   “秦鹿!”梁妄暂且无法触碰她,不过他知道秦鹿能听见自己的声音,所以喊了对方一声。   果然,这一声将秦鹿叫回了神,那一直落在木傀儡身上的视线,重新落在了梁妄身上,梁妄看见秦鹿的眼神里一瞬闪过惊慌与惧怕,她步步后退,摇着头道:“我不要!我不要把身体还给陈小姐,这是我的!身体是我的,你也是我的!”   梁妄悬在半空中的手忽而顿住,他看着秦鹿环抱着双臂,像是受了巨大的打击,一双眼落不到实处,口中喃喃:“我不要……我不想离开,我不要把身体还给她,她已经死了,她早就死了!”   梁妄眉头紧皱,心中一瞬刺痛,针扎之感再度袭来,只是这次比之前更加猛烈,叫他险些喘不过气来。   梁妄慢慢将那个木傀儡捡起,触手之时,于秦鹿跟前所发生的一切,就在他脑中浮现。   一闪而过的画面,让梁妄的脸色越发地难看,而后他用力摧毁了木傀儡,望着在雨中淋湿了许久,早就泡的发白的尸体,目光冷冽。   他知道秦鹿在乎,却没想到她会在乎到连一个区区障眼法,也能叫她如此崩溃。   梁妄松开眉心,用尸体上的绿色衣袖遮住了陈瑶的脸,然后走到不断后退,背对着树干的秦鹿跟前,他以自己的身躯遮挡住了那具尸体,半蹲半跪,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秦鹿,低声道:“看着本王!”   秦鹿浑身一颤,魂魄成了半透明状,木讷地将视线落在梁妄的双眼中,她看向对方瞳孔里倒映着的自己的影子,是许久不见,就连她自己都几乎要忘了的模样。   梁妄慢慢凑近,近到自己的每一个呼吸,秦鹿都能察觉得到,那炙热的,不被雨水融化的气息,还有他身上的墨香与茶香融合的味道。   梁妄道:“秦鹿,你认得本王吗?”   “主人……”秦鹿不敢眨眼,紧紧地看向梁妄的脸,她的表情忽而变得万分酸涩,扁着嘴,下一刻便能哭出来一般,她问梁妄:“为何要将我的身体,还给陈小姐?”   “因为你自己也从未认可过它。”梁妄说罢,秦鹿顿时目光一滞,紧接着梁妄便道:“既然你在意,那我们便不用它,任由它在这雨里泡软腐化,从此以后,再不出现。”   他皱着眉,看向自己无法触碰的秦鹿,轻声道:“本王会重新给你找一具身体,一个你满意,也不会伤害你的身体,本王会在你的魂魄上刻字,从此以后,不论你去哪里,就算远在天边,就算没有天音,本王也依旧能找到。”   秦鹿显然没料到梁妄会这么说,她怔怔地看向对方,便见梁妄转身,将陈瑶身体上,原先挂在她腰间的弯刀摘下,然后是五指上的戒指,最后是头上的银簪。   每一个秦鹿喜欢、宝贵的东西,他都留了下来,而后那躺在山野中的尸体,仿佛就与他没有半分瓜葛了一般。   梁妄道:“弯刀与五鬼,是本王送给你的,这根银簪,暂定为你的栖息之所,等本王找到合适的身体,再把你送进去,好不好?”   秦鹿似乎不解,也有些不敢置信:“那……那是陈小姐的……”   她的话还未说完,梁妄便摇头,他眉心皱着,打断了秦鹿的话,声音难得的柔和,分明音调不高,轻易就能被雨水掩盖了去,可秦鹿依旧听见了。   他说:“别说陈瑶,从此以后,你我之间再没有陈瑶了。”   秦鹿愣然,梁妄忽而一笑,道:“秦鹿,这话本王只说一遍。”   “本王心中有你,喜欢你,那夜本王想抱的人是你,能叫本王起了欲念,肖想美色的,也是你。” 第86章 澜城古籍:十九   梁妄总算是知道了, 有些事,若不做出来, 有些话,若不简单直白地说出来,秦鹿是不会懂的,她没有那般玲珑的心,擅长去猜他人的眼神与行为,更不懂读话中深意, 学不会自以为是。   梁妄想,如若现在他能触碰到秦鹿,一定得先狠狠地掐一下她的脸, 骂她一通,然后再吻一吻她的嘴, 安抚几下。   骤雨依旧,山林树木与雨水交融, 吵杂的声音无一刻停下,秦鹿愣愣地望着梁妄, 似乎不敢相信他方才说的话。   她分明知道,在她神魂离体之后, 看见陈瑶的身影消失,看见梁妄变成了木傀儡之后她就知道自己中了他人的圈套,一切都是假象,是幻觉,但幻觉根据真实而存在, 才能叫人信服。   在她的心里,最担忧的事,便最能打击到她,她最在意的人,偏偏最能伤害得了她。   “王爷你……你该不会还是假的吧?”秦鹿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话,她不可置信地看向梁妄,曾经心里也偷偷想过梁妄或许有朝一日会喜欢自己,可她从未想过画面,因为联想不出,她想不出梁妄说喜欢的样子。   他冷淡惯了,这么多年来,梁妄没对任何一件事情过分地热情过,唯一喜欢过的猫,抱在膝前好几年,天天抚摸它的毛,那猫死了,也就是死了,他也从未再提起过。   秦鹿以为,自己就算不是那只猫,恐怕也比不上天音重要。   “你看着本王,真的还是假的,你自己分辨不清吗?”梁妄说完,又皱眉:“一个木傀儡幻化出来的假象,你当真了,不过是几句看似伤人的话,你却偏偏都信了,这木偶女人的道法并无多高深,是你自乱阵脚在先,才让她有可趁之机。把假的当成真的,如今本王在你面前,你还误以为我是假的?”   梁妄说完,秦鹿眨了眨眼,猛地回神,说了句:“知道了,你是真的。”   “又如何看出的?”梁妄问秦鹿。   秦鹿垂着眼眸,轻声道了句:“你骂我了,和以前一样。”   “蠢货。”梁妄说完,瞥开眼神:“前面那是责备,这句才是骂你。”   “知道了……”秦鹿说完,又觉得不对,如若眼前之人是真的,那方才他说的那些话,又是真的假的?   梁妄见秦鹿猛地抬头,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一双圆眼睁大,愣愣地看向他,眼中之意一眼便明了,他却道:“本王不会再说第二遍!”   “您喜欢我?!”秦鹿问完,原先双手环胸自保得抱着,刹那改成半跪在地,双手撑着地面朝梁妄凑过去,她歪着头,显然不满梁妄带着些微逃避的姿态,几次想要抓着对方都无法碰到,焦急得不行。   “你喜欢我?!你方才说你喜欢我!”秦鹿哎呀了一声:“你看着我呀!若你喜欢我,便直说,如若不是喜欢,我又得胡思乱想,你对我的喜欢……是、是男女之情的喜欢吗?是与我喜欢你一样的喜欢吗?”   “喋喋不休,问个不停,聒噪!”梁妄朝她瞪了一眼,见秦鹿的手在自己身侧穿过好几次,不论怎么也碰不着的焦急与不安,心里又闪过些许心疼来。   “你说了我不就不问了嘛!你又要如那天晚上一样,非要欺负我才高兴!”秦鹿说罢,脸上微微红着,似是回想到了那天晚上梁妄触碰着她的感觉,自己慢慢低下头,说:“你告诉我什么,我就信什么,真的……”   “那本王现在就告诉你,本王从未喜欢过陈瑶,这么些年你脑海中所以为的山盟海誓,情深义重皆不存在。”梁妄将手中的银簪握紧了点儿,又道:“自始至终,饶是遇见过再多女人,本王只对你一个有过非分之想。”   所谓的非分之想,便是灵肉分开,灵已破戒,肉死撑着罢了。   梁妄也知道,旖念一旦燃起,轻易无法扑灭,收不住内心的欲望,豁出去是迟早的事儿。   “什……什么时候开始的?”秦鹿显然吃惊,没想到梁妄会说得这么直白,她歪着头,不解道:“可我一直都是以陈小姐的身体陪在你的身边的。”   “有分别吗?”梁妄抬眸看向她:“换了具身体,你还不照样是你?”   秦鹿一怔,似乎有些被绕了进去。   “如若本王看中的是这具身体,陈瑶当年在本王府中住了许久,为何本王从未动过心?”梁妄慢慢朝秦鹿凑近:“严玥曾对本王表态,愿意顶替你的位置陪在本王的身边,为何本王讥笑她痴心妄想,不留情面?”   “因为……因为……”秦鹿说不出个所以然,梁妄替她回答:“因为本王看中的,从来都不止是这具皮囊而已,你纠结的过去,本王毫不在意,你在意这具身体究竟是谁的,本王甚至从未去考虑过,给了你的,就是你的,你若不想要,无法认可她,那就换一个。”   “你不喜欢陈瑶吗?”秦鹿问。   梁妄摇头:“不喜欢。”   “那你当初为何要将她带回良川?”秦鹿不解,她以为一个人能做到如此,当是爱之极深才是。   梁妄抿了抿嘴,忽而一笑,他是不喜欢陈瑶,至少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喜欢,可陈瑶曾是他的未婚妻,在西齐的皇帝没有送他那只困于牢笼的鹦鹉之前,他曾想过娶陈瑶的。   哪怕是皇帝安排,只要心中不讨厌,便可纳入王府为妃,那时的皇族实则没有多少自由,太子娶太子妃,大臣嫁女,将军找儿媳,从来都是利益为先,而后再是感情。   但抛开利益而言,还有从一开始便刻在了心里的责任。   便如顾定晴与江旦,曾有过婚约,曾负过对方,所以才会力所能及地去弥补,江旦想要救顾定晴脱离鬼妻之苦海,梁妄也曾想过给陈瑶一个安稳的后生。   然而陈瑶还是死了,死在他的怀中,可怜又可笑地替他挡了一剑,临死前还想着让他逃命。乱世之年,谁都是先自保,再保他人,父可食子肉,子可饮母血,那样不为所求,满眼都是他的人,的确有些难得。   梁妄觉得可惜,明明能活着的人,却死了可惜,明明能拿着银钱离开日后无忧无虑生活的人,却喜欢上了他,可惜。   “当时皇帝为西齐,百姓为活命,满朝文武为贪腐,就是我府上的下人也是为银钱,只有陈瑶是为本王的。”梁妄对秦鹿道:“负之有愧,将她的尸体带回良川,不过也是我那时无处可去,便答应了而已。”   “她……她还是喜欢王爷的。”秦鹿说着,梁妄嗯了一声,又道:“不过本王不喜欢她。”   正因为不喜欢,因为习惯了冷漠,所以那时一时冲动带着尸体上路,半途他便觉得自己可笑了,看透了生死,尸体埋在哪儿其实都一样,是化成干尸千年不腐,还是倒在雪中百日成骨,无甚差别。   而后便遇见了秦鹿。   秦鹿的视线慢慢落在陈瑶的尸体上,忽而明白过来梁妄说的话,所谓你我之分,她与陈瑶之分,不过是因为她心中一直竖立着一道墙,她从未去了解过墙的另一面,什么是真相。   越在意的事,便越容易一遍遍提醒自己,变得分外敏感。   如若梁妄从未喜欢过陈瑶,又如何会因为她顶着陈瑶的身体,而喜欢上她呢?   如若她换了具身体,梁妄也照样会喜欢她,那这具身体究竟换与不换,又有何分别呢?   此时雨中的陈瑶身上还穿着秦鹿喜欢的绿色长裙,束袖为了方便,墨绿色的袖带上,绣了柳叶花纹,高马尾,平跟鞋,这具身体如今除了相貌,几乎都成了她原来的模样,分毫找不到陈瑶的影子。   她用了这具身体足足百年,如今因为一个迷幻阵,因为她心中的不安与脆弱,便要就此扔下了。   怎样……才算一个身体彻底完全属于她的?   因为这具身体先是陈瑶用了十八年,而后才成了她的,所以身体就永永远远,只能是陈瑶的,不能是她秦鹿的了吗?   如若在梁妄的眼中,她就算顶着陈瑶的身体也从未活成陈瑶的模样,那这具身体,还算是陈瑶的吗?   秦鹿动了动嘴唇,声音几乎哑了,她问梁妄:“换一个身体的话,得找多久?”   梁妄半垂着眼眸,道:“不知道,世上死人这么多,应当不会太难吧。”   “肯定不能已为人妇,否则若碰见她的亲人,便说不清了。”秦鹿依旧看向陈瑶的身体,喃喃道:“也不能年龄太小,我还想习武,太小力气不够也长不大,我会握不动刀的。”   “最好能在十六至二十之间,身体状态最佳时,我用起来也方便些,不能有在世熟人,若是病死的,皮肤不能烂,最好还能长得好看些,我怕极了丑,到时候主人看得久而久之,心里会生厌……”秦鹿说到这儿,目光才从陈瑶的身体上挪回来,她望着梁妄的眼,慢慢笑着,问他:“如此要求之下,还好找吗?”   梁妄怔了怔,眉心轻皱,带着几分苦笑:“你当真是为难到我了,恐怕至少得找十年吧。”   “也无需那么久吧,眼前……不就有一个吗?”秦鹿说完,梁妄不解:“你不是不喜欢?不是很在意吗?”   “王爷与我说清楚了不就行了?我这个人很容易想开的,说到底……用谁的身体,都不会是我以前的身体了,我眼见着自己的身体腐烂爬虫的,若真的苛求找回,几百年也未必能碰见七分相似,何必呢。”秦鹿收着下巴,微微抬起双眼看向梁妄,还在笑:“这具身体我用了一百年,也习惯了,你给了我,就是我的,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秦鹿的身体。”   “不再胡思乱想,不再误会本王了?”梁妄难得语气温柔,又问了她一遍。   秦鹿厚着脸皮道:“到时候王爷多说几遍喜欢我不就好了?”   “本王不说。”梁妄道。   “那我也不说,我们俩慢慢猜着。”秦鹿言罢,倒是把梁妄说得哭笑不得,他抬起双眸,大雨转小,湿淋淋的银发贴在脸颊两侧,一滴一滴落着水。   山间的寒风吹过,梁妄觉得自己恐怕得染风寒了,额前滚烫,视线也变得模糊了起来,他望着秦鹿的脸,心里一瞬涌上了几分酸涩之感,无可奈何道:“我喜欢你。”   秦鹿笑得更高兴,梁妄却伸出手,绕过了她耳边的一缕发,勾不上手指,也无法触碰,他叹气道:“想抱你。”   秦鹿也朝他伸了几次手,可惜都是穿胸而过,她道:“这澜城之事解决了吗?”   梁妄点头:“算是了了。”   “那我们快回去吧,山间风冷,我怕你病了,早早回去南都城,你把身体还给我,我再伺候你几年!”秦鹿笑得明媚。   梁妄一顿,挑眉:“回去南都城之前,还得再去一个地方。” 第87章 澜城古籍:二十   谢尽欢架着马车, 嘴里叼着根秋日的枯草,心里还在算钱。   这一趟出来, 撇去买古籍的开支,方才又花了不少银钱买了个冰鉴,这些都可以让梁妄以长青符来换,不过提起冰鉴,谢尽欢回想起来今天早上瞧见的,吓得他差点儿魂不附体, 一条老命就这么交代了。   梁妄牵着一具漂浮在半空中的尸体回来的时候,洛川的雨还没停,他走了一夜, 天还未亮,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谢尽欢陪着梁妄将秦鹿的身体放进屋里了之后,便开始马不停蹄去买冰鉴。   冰鉴哪儿那么容易就能买到的?梁妄也无所谓冰鉴大小, 他手中有符可以保持尸体一段时间不腐,但对周围温度也有要求, 虽说现在天气已经渐渐转凉,可正午时分还是会热。   谢尽欢花了大价钱才买来了两个小冰鉴, 里面堆满了冰,放在马车内专门用来降温的。   秦鹿神魂立体了,谢尽欢万份庆幸自己那天晚上走得早,手中桃木锥没用上,所以还给了梁妄, 否则若是他在场,指不定得遭多大的罪,他现在年龄越大越惜命,也不经折腾了。   如今他们回去的路,也不完全是往南都城的方向走的,几个明明更近的岔路,梁妄却要朝另一个方向行驶,似乎得先去别的地方,再绕回南都城。   秦鹿陪着梁妄坐在马车内,因为银簪牵着她的魂魄,她就只能跟着梁妄的周围走,偶尔瞧几眼已经被雨水损坏了许多的身体,秦鹿还觉得有些可惜,有一些伤口可以恢复,但也有一些因为符纸所伤的地方,想要养回来,至少得花几十年的时间了。   梁妄所说的那个木偶女人,倒的确有点儿本事,冻尸凝魂之法轻易不可破除,就是梁妄动手,也得花上许多功夫,耗去不少道法气力,恐怕也是因为如此,那天晚上梁妄对付那木偶女人,才没太过棘手。   出于嫉妒,女人将矛头转向了秦鹿,才使得梁妄捡了几分便宜,可害惨了秦鹿。   梁妄说,如若那日秦鹿能一眼分辨出陪在她身边的人不是真的,而是个木傀儡的话,那些因为窥探了她的内心而产生的幻觉,也不会显得那么逼真,更不会扰得秦鹿自乱阵脚,别人没动,她反而先慌了。   便是如此木偶女人才能趁虚而入,说到底,秦鹿的魂魄从身体中被打出来,她自己怎么也得占三成原因。   秦鹿听他有些责怪自己心性不定,便嘀咕道:“我如何知晓那是木傀儡还是真的你?”   梁妄道:“所有对你实施的幻觉,都是基于你自己的记忆产生,是先由你所想,再变成你所看见的。只要你知道,你所看见的,并不是真实的就可以了,真相与你所认为的,还是有许多差别的。”   “王爷是怎么认出跟在你身后的是木傀儡,不是我?”秦鹿道:“你看见了什么幻觉吗?”   梁妄摇头:“入阵便觉得古怪,本王没来得及看见什么幻觉,便已经察觉出木傀儡不是你了,只需稍加试探,便能分辨。”   “如何分辨?”秦鹿问。   梁妄朝她看去,低声咳嗽了几下,昨夜一场秋雨,还是让他染上了风寒,恐怕得过了今日才能好。   他回想起那时问木傀儡的一句话,转念又对着秦鹿问了一遍:“你还记得旧日良川,梁王府门前的山丁子吗?”   秦鹿点头:“我记得,味道很甜!便是在那个时候,王爷问我是否愿意留在你的身边,我都记着呢!”   “那你是否记得那日你摘山丁子时,用什么颜色的手帕包着果子递给本王的?”梁妄又问,秦鹿听见,一瞬愣住,她歪着头仔细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反问梁妄:“我……有给您包过山丁子吗?”   梁妄失声一笑,抬起双眉道:“瞧瞧,这才是你会回答的答案。”   因为那些记忆,是刻在梁妄的脑海中的,分明已经过去了许久,可他就是记得万分清晰,那是头一次他除了在山丁子树上的花儿、果子之外,感受到的炙热的,浓烈的热情,与一双没有任何掩藏与委婉,直白地看向他的双眼。   所以梁妄记得,那手帕是秦鹿从路边一个死人的手中捡来的,她看着喜欢,便匪性未改地收为己用了。   他们走过了许多山水道路,那条绿色的手帕被她洗过许多次,用来包过野果,用来擦过汗,后来她不爱用了,洗干净了收了起来,最后一次用,就是给梁妄包山丁子的果子。   那一路她玩儿得不知道多开心,吱吱呱呱地说了一路,说得梁妄头疼不已,所遇所见,皆是乐趣,而藏在乐趣中的一方手帕究竟是什么颜色,她又如何会记得?   只有梁妄记得,所以真正的秦鹿,不知道那条手帕,凡是知晓手帕颜色的,自然是木傀儡幻成的假人。   “那手帕究竟是什么颜色?”秦鹿问梁妄,梁妄道:“已经不在了,无所证明,问了也白问。”   “啊……”秦鹿有些失望,不知是失望自己竟然一点儿也不记得她曾用过一条手帕给梁妄包过山丁子的果子吃,还是因为手帕最终不见了。   梁妄见她如此,于是说:“本王这里已经有一条更好的,只擦过女子的香汗,不是从死尸手里捡来的,你要不要看看?”   秦鹿一愣,梁妄从怀中拿出了一块手帕,浅绿色的手帕上绣了两枝杏花,他只给秦鹿看了一眼,秦鹿也能立刻认出这是她的手帕,因为这手帕做工精细,用料不凡,冰蚕丝所制,上色极为不易,是她在金珠城中看中非要梁妄给她买的。   当时还有一个富家小姐要与她争抢,秦鹿哄了人家买那红梅傲雪的花样,趁着那人不注意,自己偷偷付了银钱,后来在街上再碰见了那富家小姐,富家小姐还抬着下巴哼她。   秦鹿眨了眨眼,问梁妄:“这手帕我还以为那日被金珠城外的山匪所劫,丢在马车上了,怎么会在王爷这儿?”   果然又不记得。   梁妄收了回去,撑着眉心任由马车摇晃,累了一夜,现在当真是困极,于是道:“你自己慢慢想吧。”   秦鹿自然想不到,不过她向来不会为难自己,想不通的事情就暂且不去想了,反倒是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看着梁妄的睡颜,秦鹿心里还挺畅快。   她没问梁妄究竟是何时喜欢上她的,正如她自己也不知道何时喜欢上梁妄了一般。   秦鹿只知道,能叫梁妄开口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是她这一百年来用尽心思讨好,买了许多昂贵之物也得不来的,他只会说‘尚可’‘不错’‘挺好’,直白地说出他喜欢,何其困难。   人说因祸得福,也不是没有道理,她虽在那一场迷幻阵中被木傀儡伤了身体,最终把魂魄逼出体外,可若没有这一趟,秦鹿也不知道以梁妄那性子,对她的那一些不同,那一些看重,那一些喜欢得藏到多久才会说出。   若非这一场祸,她也不会将她自己、梁妄与陈瑶的过去看开,其实无所谓什么过去,因为那段她以为的过去,实则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存在。   梁妄在某些方面,会逗她,会说反话,会言辞如针如刺,叫她听得不高兴。   可在某些方面,绝不会说谎,他不乐意违逆自己的真心,故而往往每一次当时爽利,事后却有悔意的伤害之后,秦鹿将要憋不住前,他会先一步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曾经半夜入她房中,提灯为她治伤,送她弯刀与五鬼时是如此。   教她习字,给她说了一整天愚蠢的故事哄她开心是如此。   后来误会她与谢尽欢过于亲近,于雪地里说了两句狠话,却能出门为她摘一瓶腊梅亦是如此。   别扭,难伺候,性子古怪,真是谁与他在一起都会感觉头疼。   偏生的,秦鹿喜欢。   这样的梁妄,不会为了哄她高兴而撒谎,陈瑶于梁妄,早无所谓,那陈瑶于她秦鹿,又何必显得重要。   马车前往的方向,有些偏西南侧,那里倒是一年四季如春夏,有花开万年不败的仙境之说。   马车走了三日之后,秦鹿魂魄里的气力渐渐好转了,便无需并肩,自己先附身回去,操控着身体还有些不灵便,加上身体上有几处受伤,梁妄暂且治了一些,剩下的,还得靠时间修复。   又走了七日,距离洛川足足十日的路程,秦鹿才知道他们到了什么地方。   远远看去,她便能见到藏在云雾之中的山峰,看似很近,实则很远,像是近在眼前之物却永远也无法触碰。   此时秦鹿坐在马车边上,手上捧着桂花糕正在吃,迎面而来的风带着白露时分的凉意,梁妄说要让身体消肿,得多动动、多晒晒,她才会出马车陪着谢尽欢两个时辰,免得他一个人无聊。   谢尽欢望着那座青山说:“这里是昆仑虚。”   秦鹿没来过昆仑虚,但是她听过,也不止一次在书上看到过。   据说昆仑虚后绕着蓬莱海,入了山海处便是仙人住的地方,当年鸿创大帝求取仙丹,淮崖仙人也是一路走到了这儿才找到仙丹所在,只是山海人人能看见,却并非人人都能触碰得到。   求蓬莱海,迷失在海上的船只无数,上昆仑山,看山走断了气的也不在少数。   谢尽欢道:“我十几岁时来过一次,只摸得了一丝仙境之气,根本无法靠近,从那之后,我才开始真正地当个道士,弄这些符文丹药的。”   秦鹿将手里的糕点吃完,转身掀开了车帘,朝车内的梁妄看去,问:“王爷,我们这是去哪儿?”   “山海。”梁妄说。   秦鹿顿时惊讶,张大嘴问:“你见过神仙吗?”   梁妄仔细回想了一下当年之事,于是挑眉道:“算是吧。”   秦鹿连忙问他:“神仙长什么模样?”   “隔着珠帘,看不太清,不过听声音是个女人,至于相貌……记不住。”梁妄说罢,又道:“但是男是女,不好分辨,入了山海处,成了神仙后便不再拘泥于皮囊性别,恐怕……可男可女吧。”   谢尽欢听梁妄这么说,啧了啧道:“不愧是道仙!”   他就没机会听到这些,更别说是遇到这些了。   马车走了一个多时辰,似乎一直都在原地踏步,不论他们顺着这条路走多久,就是太阳落山了,周围的山依旧是那个距离,刚过的一棵小树,一刻钟后又得再过一遍。   秦鹿皱眉道:“入阵了?”   “是结界。”梁妄突然掀开车帘朝外看去,他微微眯起双眼,对谢尽欢道:“停下,你先下车,本王自己来。”   谢尽欢一愣,回头问了句:“道仙回来时……我们还能遇见吗?”   他怕这荒郊野外没有人,梁妄把他一个人丢下了,到时候走不出去就完了。   梁妄道:“放心,还不该你死的时候。”   说罢,谢尽欢便将马车停下,他下了马车后,伸手拍了拍衣摆,给秦鹿使了个眼色,意思便是如若梁妄真的要丢下他,还请秦姑奶奶说说情,他不想走回去。   梁妄驾着马车,将天音从笼放出,再抖动缰绳时,车轱辘转了两圈,马车就在谢尽欢的眼前风化消失,似是入了另一个世界,地上的车轮印也只剩一半,很快便被风吹散了。 第88章 澜城古籍:二十一   青坪路上骤然繁花盛开, 秦鹿望着远处的昆仑山,这回总算像是在接近了, 她挂在马车边的腿还有些软,不适合走路,不过格桑花扫到脚面的时候微微发痒,像是真实存在的一般。   秦鹿能闻见花香,甜丝丝的,带着几分凉爽, 梁妄驾马车之前还能察觉到风中的寒意,而现下便不再觉得冷了,周围的温度很舒服, 一如五月春花开尽,夏季未到时的安逸。   梁妄的马车并未朝昆仑山一路过去, 而是在前方花丛中突然转了方向,天音落在了马车顶啄着羽毛, 秦鹿见这处只有一条小路,像是被人走出来的, 从无马车经过。   很快马车便入了林子,大约一刻钟后, 秦鹿才瞧见前方林子的路到了尽头,一阵薄雾之后,入眼便是桃花林。   这个时节早就没有桃花了,可这处的桃花却开得极为艳丽,花香扑鼻, 秦鹿见一截花枝扫过马车顶,落了几片粉红色的花瓣在她身上,她伸手捡起,捏在指腹的感觉分外真实,就像是当真跨越了时间,回到三月。   梁妄道:“等会儿你便留在马车上,无需下来。”   秦鹿哦了一声,才应话,桃花林中便现出了一间住处。   潺潺水声入耳,秦鹿拨开花枝朝前头看去,便见虚空之中落下了一段瀑布,瀑布的顶上是云层,背后也无山可靠,瀑布下有个水潭,水潭里的水没有去处,可那瀑布不断流下来的水也未将水潭完全填满,就像是在某个肉眼看不见的地方,两处巡回着。   水潭边上是九曲桥,一座凉亭立于潭上,碧绿的潭水照着凉亭边的芭蕉叶,倒映的芭蕉叶影子里头,还有几条鱼儿游过,金色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着微光,掉了一朵飘入水中的桃花便钻不见了。   九曲桥的另一头,连着的便是一个小榭。   白墙黑瓦,暗红的围栏,小榭两侧种了许多美人蕉,还有凌霄花顺着屋顶攀爬了下来,从秦鹿这边侧对着小榭的正门,正门前上红绳挂着个铃铛,铃铛之下还坠了一粒珍珠,风一吹,珍珠打着铃铛作响。   梁妄下了马车,朝那小榭走去,秦鹿眯起眼睛仔细看了一眼,这才瞧见那小榭上没有牌匾,不过门前两边的柱子上倒是浮雕着图样,一边是层峦叠嶂的山,一边是波涛磷磷的海。   秦鹿眼看着梁妄站在小榭前,低声说了句什么话,那小榭的门便被打开,四开的门内两侧都是袅袅青烟,再往里是什么,秦鹿就看不见了。   梁妄一步跨入了小榭,再抬头时,便身处于大殿之中。   殿内两侧皆是书本,一层一层,堆着无数人的故事,书本之下的香炉内燃着淡淡的墨香味儿,殿前台阶上,珠帘挂下,侧躺在其中的人一身白衣,满头墨发,她那衣服上像是写满了字,墨色点染,自成图案。   珠帘两侧还有两个五、六岁的童子,一个站着,一个坐着,站着的那个黑衣黑发,表情严肃,像个大人,坐着的那个白衣白发,正低着头看向手心里的蝴蝶发笑。   “道仙所来何事?”站着的童子问道。   梁妄从袖中取出了被红线捆绑的木偶,那木偶早已伤痕累累,上头虫咬的洞孔已经爬了全身,恐怕要不了多久就得腐烂。   童子瞧见梁妄手中的木偶,表情凝固,而后转头看向珠帘之后的人。   不过一会儿,童子回头,对着梁妄道:“连清痴心,过分执着,恐怕是趁着上回我们打扫书屋时偷跑出去的。她执念太重,早已从内里腐朽,若在山海内,不过十年,便会化为乌有,跑出山海,居然惹出不少事端,此番多谢道仙送回了。”   “书仙之物,自当送回。”梁妄说罢,便松了手。   捆着木偶的红线松开,木偶轻飘飘地落在了另一旁正在与蝴蝶玩儿的童子怀里,那童子顿时皱着眉,不高兴地瞥了旁边站着的童子一眼,怪他吓跑了自己的蝴蝶。   童子动了动手,右侧墙面上飞出了一本书,正摊在了梁妄的跟前,书页翻飞,上头写着的,是连清的生平。   那木偶女人,便是连清,梁妄的师父,也就是她口中的谭若意。   两人于澜城相遇,一见钟情,而后谭若意得鸿创大帝的命令走遍天下寻找长生不死药,连清痴心,陪了他一路,后来两人终于寻到了山海前。   谭若意被山海选中,可入山海处得一枚灵药,不过凡是活人都无法走入山海,所以谭若意虽然得到了长生不死药,却也等于抛去生命,成了个死人。   从山海出去的谭若意便是一具尸体,他的掌心攥着丹药,魂魄却飘在了一旁。   谭若意让连清将长生不死药带回给鸿创大帝,连清却因为不愿谭若意死去,偷偷将长生不死药塞入了谭若意的口中,自然,谭若意也活了,可这种活却也不是真正的活,从此以后,他享有无边的生命,在世间游走,却永不入轮回。   谭若意入山海前,曾对连清许诺,他若能活着回来就娶连清,然而那次回来虽然成活,但也不是入了凡尘的一个小道士,他离开了连清,哄了对方一个理由,说是要回去找鸿创大帝请罪。   谭若意的确回到了鸿创大帝身边,鸿创大帝震怒,以为谭若意私吞仙药,故而判了斩首示众,斩首之后的谭若意虽得复活,却依旧被鸿创大帝追杀,最后躲入了清亭山中,创了道派。   连清守在澜城等待谭若意归来,只等来了谭若意被斩首的消息,心灰意冷后的她走入山海,以余下生命在小榭换黄粱一梦,从此甘愿化为木偶,风化成一粒沙,填入小榭的桃花林中。   梁妄知道,这小榭的主人是书仙,有个本事可叫凡人如愿以偿,便是将那些人化为木偶人,然后把他们写入书中,书内余下内容,皆由他们所想,他们觉得如何才是幸福,如何才能得偿所愿,书后的内容,便会如何写。   那些人感受到的余生是真,可终归是书中一纸潦草字,写的都是假故事。   连清的书中,谭若意虽被砍头,但他吃了长生不老药还是活了过来,他找到了澜城,从此以后陪在了连清的身边,他们有了孩子,也有了美满的一生,偏偏在连清圆满之前,梁妄来过一次山海小榭。   童子道:“上一回道仙过来,取走了天音,恐怕便是那时,身上不死血的味道被连清探得,她费尽心机逃离山海,最终还是被道仙带回,因果循环,也是她的命运。”   梁妄也算是明白了过来,那女人疯疯癫癫,嘴里说的全是情情爱爱,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甘愿入这山海小榭,寻求虚妄罢了。   他对珠帘之后的人拱手算是行礼,才预备转身离去,还未跨出大殿,忽而听见身后传来了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音空灵,如抓不住的风,带着几分妩媚,又含了化不开的惆怅在里头。   “你此番过来,比之上次,大为不同。”女人道。   梁妄古怪,上回来讨天音,这女人不像是会与人聊天的性子。   “有何不同?”梁妄顺话问了一句。   女人道:“上回你是一人前来,今日多带了一个。”   梁妄一怔,微微皱眉:“梁妄不懂书仙这处的规矩,难道我来,不能带人?”   “并非如此。”女人轻柔道:“只是见她,见你,都觉得有些可爱。”   女人说罢,珠帘掀开了一条缝,几朵桃花瓣在风中化成了蝴蝶,越过大殿朝外飞去,梁妄作别离开大殿时,一步跨出,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女人的叹息声。   她道:“梁妄,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小榭正门被关,梁妄回头看了一眼门上的雕花图案,从这里往内看,便是有镂空的缝隙,也瞧不出屋中的摆设。   那人的一句话,似是含了几分喟叹,不知是在说他,还是在说她自己。   从小榭门前离开,梁妄走到了马车边,正瞧见秦鹿挥着胳膊,要赶走那几只朝她扑过去的蝴蝶,梁妄见状,不禁笑道:“消停些,给你治病呢!”   秦鹿不解,歪着头朝他看去,只啊了一声,便见那几只蝴蝶分别趴在了她身上的几处伤口,些微的灼热之后,蝴蝶便贴上了皮肤,逐渐化为粉末,消失不见。   秦鹿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被黄符所伤的地方,就是梁妄说要治好这痕迹,也得花上好几十年,这几只蝴蝶不过是落在了上面,伤口却都消失,就连黄符留下来的灼烧痕迹也一并愈合。   她惊讶地看向梁妄,问了句:“这是什么?!”   “是你走运,碰见神仙了。”梁妄说罢,伸手在她头上敲了敲,又道:“走了,回去。”   马车掉头,又扫过几朵桃花,秦鹿扶着马车边,探头朝那小榭多看了一眼,门前铃铛叮叮作响,小榭中像是空无一人,如同摆设。   秦鹿问梁妄:“那里面有神仙吗?”   梁妄嗯了一声:“应当算是吧。”   “这里不是已经到了山海处了吗?”秦鹿问他。   梁妄挑眉,道了句:“不算,这里尚属于人间,凡是心中执念过深,又无法放下的人,求愿可入,若论真的山海,我从未见过,不过那小榭里的主人倒是去过。”   “你以后会成神仙吗?”秦鹿朝梁妄凑过去了些,歪着头问他:“我见淮崖仙人的书上有写,凡人亦可修炼成仙,自然,这少不了天赋与根基,但淮崖仙人能一眼相中了你,自然表示你非同一般,王爷,你想不想成仙?”   梁妄朝她额头上点了一下,将人推开了些,秦鹿身上染了桃花的味道,过于迷人,离远些比较好。   他道:“成仙有什么好的?去了山海处,当上神仙的人都宁可离开山海,在这山海脚下盖了一所小院,可见当神仙并不快乐。淮崖仙人活了近两千年,死时恨不得仰天长笑,这些年的磋磨,早就让他忘记一切,抛下一切了,成仙得练几万年,恐怕没人受得住。”   淮崖仙人入了清亭山后,或许有想过要去找连清的,也许他后来去了澜城,发现连清已经不在了,又或许时间冲淡了一切,几十年后,他连连清长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   梁妄不知道淮崖仙人当年对连清的感情究竟是真是假,重有几分,但他知道,淮崖仙人在死之前,绝对没想过连清,他只想着让自己解脱,摆脱不死血给他带来的无边孤独与见多离别的折磨。   就连活着都这么难了,成了神仙之后呢?   无欲无求,无爱无恨,甚至连性别都无甚所谓,简直了无乐趣。   相比之下,动情动念,有欲望,有情绪,有喜欢有厌恶,有男欢女爱,可能更适合他。   梁妄扬鞭,马车一路奔出了山林,秦鹿还不忘提醒他一句:“记得带上谢尽欢!” 第89章 澜城古籍:二十二   秦鹿身上的伤多半好了, 也不再似刚附身时那样浑身无力,故而他们回南都城的半路上, 在靠近卓城的地方将谢尽欢丢下,便让他自己回去了。   临走前,谢尽欢想朝梁妄要几张长青符,却没想到梁妄给了他银票,将他为了此次澜城之行所花的银钱全都补上了。   秦鹿坐在马车旁,看着谢尽欢离去的背影, 觉得他颇为可怜,谢尽欢已经不年轻了,即便看上去还似壮年, 实则内里早就渐渐腐朽。   尽欢两个字,是他给自己改的名字, 他原名叫谢扬,谢家都被女鬼杀了之后, 他便叫自己尽欢,他说人生得意须尽欢, 那是他觉得古人诗书上,最有用的一句话。   这世上有人生, 有人死,生死轮回再正常不过。   几十年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从那之后,世上就再没有谢尽欢这个人,秦鹿与他熟识, 几年见一次面,这么算起来,他们似乎也没有几次面可见了。   梁妄说,生死伦常,要看淡。   他如若看不淡生死与离别,又如何能在世间无限地活下去呢?   秦鹿知道,他们之后或许还会遇见像谢尽欢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出手相救,而后改变了一生,或许也如谢尽欢尊敬秦鹿,崇拜梁妄这般,对他们所提的要求尽可能地满足,但是百年之后,他们还是得接受死别。   也许淮崖仙人就是无法接受一个一个出现在他生命中,渐渐变得重要,变成习惯,产生了微末感情的人,最终化成了一具腐尸,长埋于地里,哪怕轮回转世,也再不会是从前的样子,所以……他才更愿意死去,重新成为一个普通人。   这一番出去,来回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重新回到无有斋,已经将要秋分了,门前的荷塘内他们离开时还开满了荷花,现下全是新鲜的莲蓬,不少荷叶都已经枯萎,因为长时间没人打扫,凉亭里还落了许多灰。   秦鹿与梁妄走后,南都城这边恐怕下过几次雨,一些不符合季节的花儿也都谢了,屋顶的琉璃瓦上多了一些半腐的黄叶。   不过有一点倒是不错,山丁子长得挺好,果子已经渐渐泛红,秦鹿顺手摘了一个朝嘴里放去,味道挺甜,她又摘了几个递给梁妄,这便开始动手将马车上的东西全都放下来。   天音睡了一路,刚出马车就活蹦乱跳,秦鹿将天音挂在了山丁子树的枝丫上,眼见着蓝冠白羽的寿带鸟探出头去吃果子。   回到家中的当天晚上,梁妄便施法了。   于秦鹿而言,是一夜折磨,于梁妄而言,也是将自己身上的骨头敲碎了又糅合一般,叫人难以忍受。   秦鹿痛过意识模糊时,并未发现,梁妄拔了自己的一根发,埋在了秦鹿的魂魄中。   一夜风骤,将亭旁的桂花吹落,秦鹿醒时推开窗,闻到了风中的甜香味儿,看见凉亭半边的瓦片上都是细碎的金色小花儿,山丁子也落了许多下来。   她是好了,梁妄却像是得了高烧,从子时睡过去之后,现下还未清醒过来。   梁妄这一睡,到了天色将暗才起来,秦鹿在屋里找到了齐老汉让齐杉带来的蜜枣甜水儿的配方,于是按照那配方上的方式做了几次。蜜枣她去了城中买了现成的,调试了几次味道才做得与齐老汉卖的味道差不多。   山里不远处有一颗枣子树,这个季节枣子正成熟,秦鹿又去摘了许多,门前荷塘里的莲蓬也被她摘了下来,新鲜的莲子有新鲜的吃法,剩下的还可以晒干了以后再用。   一天忙下来,等到梁妄醒了,秦鹿才端着蜜枣甜水儿进屋去找他。   秋老虎过去了,从这时开始,接下来的天气只会越来越冷,梁妄身上盖着薄薄的被子,靠坐在床头的时候身体虚得很,额头上布了一些汗水,脸色也有些难看。   “爷又得变成废物了。”梁妄嘀咕了一句,握拳抵在嘴前咳嗽了几声。   他眉心皱着,看上去便是不好招惹的模样,秦鹿将蜜枣甜水儿端给他,说:“尝尝吧。”   “特地买的?”他瞥见了,伸手去端,才刚用力,右手的手腕便开始抖,秦鹿没有松手,而是拿起汤勺对他说:“我喂你喝。”   梁妄挑眉,嗤了一声,似是嘲讽自己弱不禁风,还得人喂着。   秦鹿见他如此,舀了一勺糖水塞进他的嘴里,笑眯眯地弯着眼,问他:“王爷,你不高兴吗?”   “高兴什么?又得几年出不了院子。”梁妄翻了个白眼,那股子阴阳怪气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了。   秦鹿说:“你喜欢我,我喂你吃东西,你还不高兴啊?”   梁妄没想到秦鹿会突然这般说,目光一怔,慢慢落在她的身上,苍白的脸色难得布上了点儿若有似无的红云,便见身穿绿衣的女子笑得更开心:“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天天都陪在你身边,还能照顾你,你简直占了大便宜了!这样都不高兴啊?”   梁妄瞳孔收缩,漆黑的眸子里倒映秦鹿的笑颜,她向来如此敢说。   梁妄不自在地道了句:“到底是谁得偿所愿?分明是你喜欢本王在先,本王恰好也喜欢你,你得高兴坏了吧?”   “高兴啊!”秦鹿端着手中的蜜枣甜水儿说:“所以我这不立刻给你做吃的过来了吗?”   “你做的?”梁妄有些惊讶。   秦鹿点头,说:“费了好些功夫才从齐老汉那儿要来的配方,之前,我们离开家里去洛川前,齐杉,就是齐老汉的孙子,特地送来的配方,别人他都没给过的!”   梁妄见她说话时,眉飞色舞,一双眼中满是笑意,那双杏眼里倒映着梁妄病弱的脸,越看,便觉得越有些痴了。   梁妄想,这世上恐怕没几人能如她这般了吧?   所想所思,都写在脸上,一切情绪从不掩藏,他最不喜人心险恶,城府极深,真真是喜欢极了秦鹿的直来直往,无需猜测。   他不禁撇过头笑了笑,说实在的,若秦鹿能一直这样陪在他的身边,他会高兴。   十月初,秦鹿得准备一些过冬的东西才行,梁妄身体不便,到了天寒时,关节处都得发疼,秦鹿入城买了许多蚕丝被,正准备付钱呢,结果这家店是罗家开的,秦鹿撞上了罗骏。   罗骏认得秦鹿,毕竟秦鹿一身绿裙子,即便衣服再怎么换,喜好都是如此。   之前是在山里,周围没人,罗骏打不过秦鹿也是正常,如今是在城中,这条街上许多罗家的铺子,只要罗骏一声令下,这些铺子里的伙计都得出来听他使唤。   卖被褥的老板一见罗公子要找秦鹿麻烦,连忙上去拦着说:“少爷!这……这位姑娘今日花了上百两,是咱家的大客户,可不能……可不能动粗啊。”   “小爷上回一颗门牙就是被这丫头给弄断了的,还不动粗?!”罗骏扬声便要找秦鹿麻烦,店铺的老板也不敢拦着,秦鹿倒是不怕,这几日身子骨养好了,不活动活动还怕不灵便。   一炷香的时间,罗公子又灰头土脸地跑出了店铺,指着秦鹿道:“你等着!我这就叫人!”   这条街上有好些听罗公子办事儿的,卖被褥的老板一见罗公子去叫人了,立刻对秦鹿道:“这位姑娘,你快些走吧!今日之事我会与我家老爷说的,公子这样办事也太……唉……”   秦鹿没所谓,她又没吃亏,反倒是罗骏,之前碎了一半的门牙,今日是彻底掉下来了。   店铺老板将被褥都放在秦鹿的马车上,秦鹿架着马车打算朝回走,半路上又遇见了齐杉,齐杉见了她,牵着马车马匹的缰绳就从一旁小巷子里换了条路。   秦鹿哎了一声:“齐公子,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罗骏知晓你要出城,早在那边城门前堵着了,我刚从那里过,二十多个人守着,唉……秦姑娘,你与我来,我知道另一条路可以出城的。”齐杉说罢,秦鹿笑着道:“行啊,你上车,别走在前头,小心被我的马给踩到了。”   秦鹿倒不是怕罗骏,她是怕自己打的时间长了耽误回去,到时候梁妄半日没见到人,估计不好哄。   齐杉领着秦鹿走另一个城门的侧门出去,一条小路绕上了山后,顺着山下道路一路往无有斋的方向过去。   这条路秦鹿以前没走过,南都城山势没变,城池周围的田地与道路却有了许多变化,她也怕找不着路,干脆就应了齐杉的意思,让人家费心送自己一道,等会儿齐杉离开时,秦鹿给他带一罐自己酿的梅子酒就是了。   齐杉见秦鹿一个姑娘家,于是自己架马车,说:“我过些时日……就去燕京了。”   “怎么?赶考吗?”秦鹿问,但这也不是时候啊。   齐杉摇头说:“不是,我爹的旧友在燕京做生意,让我跟过去跑跑。”   “你不读书啦?”秦鹿有些惊讶。   “恐怕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所以……所以先前被夏途赶出书院也是对了,家里还少花些银钱。”齐杉说这话,明显有些失落,凡是能读书考取功名的,谁又想下海做生意呢。   秦鹿安慰他道:“其实读书也没什么意思,我当初学字都学得头疼,做生意也没什么不好,你瞧我家主人现在,吃喝不愁。”   齐杉见秦鹿安慰自己,勉强笑了笑,他犹豫了会儿,朝秦鹿看了许多眼,而后道:“秦姑娘,你……”   秦鹿突然问他:“你最近见到夏途了吗?罗骏有无找他麻烦?”   齐杉一愣,摇头回:“没有,这两个月都没有夏途的消息,我听说罗骏前几日还去找过那盲女,也未找到人。”   秦鹿顿了顿,心里有些失落,她与许金露去洛川一路也有说有笑的,知道许金露条件不好,她还打算最近抽个时间去找许金露,留些银钱给她生活呢,却没想到这么长时间,她居然还未回来吗?   那日他们是否去了洛川城外的野林里,又是否入了林中的迷幻阵?或许……可以让谢尽欢稍微打听一下。   齐杉见秦鹿已经快到了,不远处便是无有斋的住所,他憋在心里的话,不知道究竟要不要对秦鹿说。   马车停在无有斋的木栏前,秦鹿跳下马车,对齐杉道了句谢,齐杉犹豫着开口:“我、我上个月来找过你几次,你还没回来。”   他来找秦鹿,是因为他爹希望他赶快定下婚事,他虽与秦鹿就见过一次面,但他爷爷也说了,这个姑娘性子活泼,为人又善心,是个不错的孩子,齐杉想问问秦鹿的意思,如若她愿意,他们自不必立刻成亲,先定下来也可。   “是,我与主人回了趟老家。”秦鹿将被褥拿出,齐杉连忙伸手帮她,跟在秦鹿身后进了院子,而后道:“我有些话想与你说,但我不知如何开这个口……秦姑娘,你、你……”   齐杉说话支支吾吾,秦鹿都没怎么听,她才将被褥放在杂物房内,打算明日拿出来晒晒,走出门便见梁妄扶着门边,蓝袍挂在身上,显出了几分消瘦,他披头散发的,眉心轻皱,正盯着秦鹿。   秦鹿见梁妄居然从房中出来了,连忙跑过去:“你怎么下床了?是要拿什么吗?”   “爷听见你回来了,还听见你带了个男人回来。”梁妄朝秦鹿瞥了一眼,目色有些冷。   秦鹿说:“这是齐老汉的孙子,齐杉,上回你见过的。”   齐杉见了梁妄,又开始局促起来了,他站在院子里进退不得,双手垂在身侧紧紧地握着。   梁妄指着凉亭的位置,秦鹿扶着他走过去,又说:“你最好还是别吹风,省得晚间腿疼。”   到时候隔着屋子也得喊一声‘秦鹿!’,秦鹿就得爬下床,裹着被子坐在他床边给他揉腿,有时候他心情不好变着花样儿折腾人,还要秦鹿说故事给他听,古怪极了。   梁妄瞪了她一眼,凉凉地问:“糕点呢?”   “买了!”秦鹿险些忘了,就放在马车上,她朝马车跑去拿了下来。   四盒糕点都是城中有名的那家糕点坊做的,每一盒都是寻常人家吃不上的那种,用料金贵,撒了金粉,秦鹿将糕点放好了之后,又想起来什么,跑去取了一坛梅子酒,递给齐杉道:“多谢你今日送我回来,还帮我搬东西,这是谢礼,祝你日后在燕京能做成生意,大富大贵啊。”   齐杉一愣,点头道谢,慢吞吞地离开了院子。   秦鹿将东西全都放好了之后,见梁妄靠坐在凉亭内,桌上的四盒糕点都没动,她走过去问了句不好吃吗,梁妄道:“你自己尝尝。”   秦鹿拿了一块荷花酥咬了口,觉得味道不错,于是叼在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打算去摘山丁子,人还没出凉亭,梁妄便道:“回来!”   “嗯?”秦鹿回头,见梁妄勾了勾手,她半蹲在了对方跟前,抬起一双眼有些疑惑,嘴唇外还剩三分之一的荷花酥,嘴里含着的那些正细细地尝着,她吃糕点总爱这样,不斯文。   梁妄弯下腰,慢慢靠近,而后歪着头将她嘴上衔着的小半块荷花酥咬下,酥软的碎屑沾了两人的唇,秦鹿瞪大了眼,彻底傻了。   梁妄的手指抹过唇面,单手撑着额头,视线忽然落在荷塘对面不远处,正朝这边看来的齐杉身上,见齐杉由惊讶到恍然,转身离去后,梁妄才咽了口中的糕点,微微勾起嘴角。   心中正有些得意,忽然听见了秦鹿的一声:“啊!”   梁妄一怔,吓了一跳。   秦鹿猛地站直了身体,一手捂着自己的嘴,另一只手指着梁妄,一张脸红得像是七月成熟的蜜桃,似能滴下水来。   她跺了跺脚,梁妄挑眉,猜她那双眼中的意思:“怎么?你想说什么?怪本王轻薄了你?”   秦鹿放下手,憋得说不出话来,于是俯身下去,对着梁妄的嘴角也亲了一下,而后双手捂着脸,转身跑开还说了句:“还给你的!”   丹凤眼中闪过几分诧异,梁妄渐渐回味过来,笑意更浓,见秦鹿跑回了房间关上门,于是说了句:“羞够了记得扶本王回去。”   这屋外的风,还真有些凉。   再后来秦鹿写信让谢尽欢去查关于夏途与许金露的事,他自己倒是知道一些,那日梁妄回城之前,夏途带着许金露先回来了,许金露的头上撞破,一直都在流血,夏途抱着她,挨家挨户地求医。   好在洛川的确不缺大夫,许金露的外伤没什么,第二日便醒来了,夏途不敢出现在许金露跟前,却听大夫说,她醒来之后一直都在找‘坏人大哥’。   许金露忘记了一些事,一些与夏途有关的事,南都城内的记忆断断续续,她拼不完整,山内迷幻阵中的记忆她也全都忘记,丝毫不留。   大夫说她这是心伤太重,受不得刺激,忘记那些不好的回忆,只留下她觉得快乐的部分,若是为她好,不必勉强她想起来。   有时忘记,未必是祸,有些折磨,夏途自己一人承受一生便已足够。   谢尽欢花了许多时间打听到关于夏途的事儿时,夏途与许金露已经留在洛川,没打算再回南都城了。   夏途在驿馆里打杂,跟着大夫学配药,充当小工,他让大夫别提自己能说话这件事儿,宁可永远充当一个哑巴,只要能守着许金露便好。   洛川外的山上,偶尔还会有人带着古籍去找澜城,夏途也去过几次,后来听说山上死了人,夜里被野兽吃了之后,他便不敢再去了,怕自己若意外死了,从此许金露便无人照顾。   澜城古籍能心想事成这件事儿,起了一阵风波,而后又平。   后来谢尽欢有事去了一趟洛川,拜访了个同样炼丹的道友,说是见到过许金露,她已盘了妇人发,大肚便便,坐在医馆门前晒太阳,偶尔会与夏途说两句话,笑吟吟的,似乎过得不错,便告诉了秦鹿。   秦鹿见信,知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许金露选择忘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远离了痛苦,剪断了烦恼,至于夏途,其中苦乐,他自己知晓。   人生带来的苦难,不死就得受着,惩罚是,赎罪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秦鹿的身体,这个也是个人的看法吧。   既无瓜葛,何必在意?   身体早就不是陈瑶的了,从梁妄给了秦鹿的那一刻,住在身体里的人就是秦鹿,所有感知、感受、给人的印象,记忆,都是秦鹿,那就是秦鹿。   PS:从此王爷和小鹿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新手小白恋爱生活。   剧透一下,还剩两个单元,会有番外,请喜欢的,继续支持,谢谢! 第90章 将军之信:一   飞花入院春将来, 白雪不舍犹压枝。   山丁子树上的红果子坏了大半,干枯地挂在枝头, 还被冰霜包裹着。   今年的春天来得尤其慢,冬日里还少有地下了几场雨,去年年末时,有战马从南都城外跑过去,传了点儿信入了城内,后来又过了一个月, 南都城周围几处都得了消息,天赐要打仗了。   这回倒不是每年和周边小国的小打小闹,而是近几年来海上贸易发展巨快, 船只来往更为方便,远洋之外的许多国家觊觎天赐地大物博, 富饶资广,主动开战的。   众国之间, 隔了海洋,本没那么容易打仗, 偏偏早几年的时间他国借着与天赐交好,行商为由, 将沿途的小国全都收买,服从的出人,不服从的便灭了,反而把天赐王朝的北边打破了一条入关口,六、七个小国都成了他人口中的鱼肉, 而非抵挡他国的门槛。   消息散布之后,天赐王朝内,不少人都讥讽,漂洋过海来打仗,得不偿失,耗费巨大的人力物资不说,占着天赐之外那么几块巴掌大的地方,又能起什么风浪。   然而众人也没想到,便是那些蛮横之国,居然能在短短的百日之内,就取下了天赐靠北的两座城池。   这些事儿,南都城内卖菜的嘴里都在说,不过毕竟那边离南都城实在太远了,中间隔了不知多少重山,光是开了城门让人走过来,都得走上个把月,更别说是打过来了。   这么多年来,天赐也和周边打过几次仗,不是你夺我城池,就是我灭你部落,多不胜数,也未掀起什么风浪。   无有斋门前的荷塘内结了一层冰,冰还未融化,靠近边缘的地方薄薄一层,上面落了一些红梅花瓣。   那红梅原先歪歪地长在荷塘边,也不长叶子,一年到头没开花,秦鹿还以为那是枯树,差点儿就给拔了,没想到二月一过,便开了几朵梅花,现如今还未入春,梅花依旧,红红的一大片,挺漂亮的。   关于打仗的事儿,秦鹿昨日入城的时候听人说了,最新得来的消息,便是那些国家还在城外耗着,因为天冷,北方更是不暖和,战事恐怕要不了多久就要停了,几个远来他国的,估计得打道回府了。   秦鹿回来之后,还把这件事儿说给梁妄听了,梁妄手上捧着热茶,将自己裹在了两层被子里,只露出几个手指头与半张脸,说了句:“昨日我夜观星象,不是什么好兆头。”   秦鹿听他这么说,有些惊讶:“王爷,你还会观星啊?”   梁妄唔了一声,喝了茶后缩回手,眯起双眼道:“新学来的。”   至于在哪儿学的,如何学的,秦鹿问了之后,他就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继续当蚕蛹,睡成了一团。   秦鹿也怕冷,早上起不来,几乎日上三竿了才从床上爬起来,洗了点儿米,放了一些坚果粒进去,红豆花生也放了些,还有去年晒干的莲子,熬了一锅粥。   小火炉上的砂锅内正咕噜噜地冒着气儿,秦鹿站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活动了筋骨后,便听见屋内梁妄喊了她一声:“秦鹿!”   “来了!”秦鹿朝梁妄的房内跑,她推门进去,便见梁妄半坐起来,一手按着自己的左腿,眉心紧皱着说:“抽筋了。”   秦鹿坐在床边,一双手隔着被子摸他的腿,问:“哪儿抽了?小腿还是脚心?”   梁妄说:“小腿……”   秦鹿双手探入被窝里,手指刚贴上梁妄的小腿便见他说了好几个‘冷’字,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隔着梁妄的里衣,替他捏着小腿上僵硬的肌肉。   梁妄直直地躺下,长舒一口气道:“这身体……太废物了。”   按照秦鹿之前照顾梁妄的经验,梁妄如今身体恢复得算是快的了,之前他养了近三年走路还一瘸一拐的,现如今不过才过去了一年多,除了偶尔身上哪处会不舒服之外,行走与常人没什么不同,还能练一会儿字,吃饭也不用人喂。   梁妄反手盖在了自己的额头上,手指遮住了双眼,只露出口鼻,嘴唇微张,因为腿上的难受喝出的气息有些乱。   两层被子盖在身上,也抵不住今年春日化雪的寒,秦鹿替他捏好了腿后就坐在床边没走,反而从怀里拿出了一朵早间刚摘的红梅花,将梅花放在了梁妄的唇上,秦鹿附身过去,亲了一口花儿。   梁妄拿开手,微眯着双眼瞧她,取走了唇上的花儿,拽着秦鹿的领子就将她拉下来了些,呼吸相撞,梁妄的另一只手抚摸过秦鹿的脸颊,一双丹凤眼中倒映着她偷亲后略微兴奋的脸,梁妄道:“亲花儿算什么?”   而后他抬起了点儿头,蜻蜓点水般在秦鹿的唇上啄了一下。   忽而被亲,秦鹿还有些不好意思,她笑弯了眼,梁妄见她笑了,心里有些痒,干脆支起了身子,又好好与她亲了一回。   秦鹿被梁妄亲得面红耳赤,羞怯也不安地稍微挣扎了会儿,梁妄见她在动,后退了些,秦鹿睁开眼看着他,目光中含了些不舍,她微微皱着眉说:“我这是欲迎还拒,您松开做什么?”   说完,噘着嘴凑过去,抬了抬眉,那意思就差直白地与梁妄说‘来,咱们继续’,梁妄被她逗笑,双肩都在抖,干脆伸手将秦鹿拦腰一抱,翻身搂上了床。   秦鹿被梁妄半抱在怀中,心头砰砰直跳,梁妄的发丝有几缕挂在了她的耳边,两人之间距离尤其近,只要稍微一抬头,就能碰上。   梁妄在她眉心亲了一口,掀开被褥道:“躺进来,外头太冷了。”   秦鹿也不拘谨,掀开梁妄的被子就钻入了他的怀中,侧着脸将头靠在了梁妄的肩窝处,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蹭了几下额前的发丝,半睁着眼搂着梁妄的腰。   梁妄的手贴着秦鹿的后脑,轻柔地拂过她的发,只是将人抱在怀中暖一暖,秦鹿的一双手却有些不听话,从梁妄的后背绕上了他的腰,稍稍用力掐了一下。   梁妄嘶了一声,摸着秦鹿后脑勺的手改为拍了一巴掌,带着些许呵斥道:“安分些!”   “咦?你让我进来是要我安分的啊?”秦鹿抬起头,看向他。   梁妄低头瞪了她一眼,道:“姑娘家,懂不懂什么叫做矜持。”   “那我矜持,王爷你主动吗?”秦鹿往上蹭了蹭,鼻尖对着梁妄的下巴,一双眼睛只看着梁妄,如此近的距离,险些成了斗眼。   “你说这句话,便一点儿也不矜持了。”梁妄戳着她的眉心说罢,有些不自在地挪开了视线,把 秦鹿按在怀里抱着,不让她动了之后,便说:“昨夜本王一夜未睡,子夜之后见一颗星陨落,不是个好兆头,现下困极,你顺着我些,让本王先睡会儿吧。”   秦鹿哦了一声,正准备从梁妄的怀中挣扎出来,梁妄便搂得更紧:“又动什么?”   “我屋外锅上熬着粥,怕糊了。”秦鹿说,梁妄皱眉,不耐烦道:“不管它。”   梁妄都说不管了,秦鹿就暂且没管,她静了会儿,让梁妄好好抱着睡去,等到梁妄的呼吸平缓了,屋外似乎有什么东西砸上了窗户,秦鹿才从梁妄的怀中出来,打开门突然遇了冷风,秦鹿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朝门外看去,便见到长得和鸡一样的信鸽。   关上门,秦鹿将信鸽腿上的信件取下,才看了第一张纸,便不禁皱眉。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   年前冬至,谢尽欢放了欢意茶楼内的人回家团圆,晚间屋顶上漏了水,他一个人爬上屋顶去扫雪的时候,脚滑从楼上摔了下来。   即便看上去年轻,但骨子里毕竟是七十多的人了,这一摔躺在地上接近半个时辰起不来,院子里有水有雪,又风大,整个儿茶楼内都没人听他使唤,等他自己觉得身上好些了,回到房间里休息,便受了寒,开始高烧了。   第二日茶楼内的伙计回到茶楼后,见谢尽欢躺在床上不能动,连忙去叫了大夫,大夫见谢尽欢如此,还说他奇怪,分明是正值壮年的人,偏生的五脏六腑全都入了衰老,许多功能都开始退化了,骨头也不好,摔了就容易断。   谢尽欢的胯骨碎了点儿,卧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风寒好了,但是身体一直都没好透,出门要杵拐杖了,他自己分外不自在。   书信上的内容,将这些细节都写得很实在,还含了点儿他自己的牢骚,足足三页纸,秦鹿看下来,忽而察觉谢尽欢是真的老了。   他开始变得啰嗦了,似乎身边没有真正熟悉的人,便变得不习惯,非要找些人,能说些心里话才好。   书信写到最后,谢尽欢便说这都是自己的一些啰嗦话,让秦鹿看见了就算了,也不必特地去一趟卓城看他,后头又多加了句他最近得了好纸好笔,或许梁妄会喜欢。   实则,心口不一,就是忽而觉得自己恐怕时日无多,有些害怕,有些寂寞,这才想让秦鹿与梁妄去一趟,如若能在自己死前见见故人,他会安心些。   秦鹿将信收了起来,去书房也写了一页纸,让谢尽欢好好照顾身体,等天气稍微暖和一点儿了,她就和梁妄一同去找他,见个面,叙叙旧。   如何说?人都是不服老也不行的。   前年秦鹿与梁妄从洛川回来,谢尽欢想让梁妄给长青符,他没好意思开口,结果梁妄给了他银钱,如他这般年龄的,最不缺、最不在意的就是银钱了。   去年他不服老,去了一趟洛川,见了洛川中,曾经有过几次会面一同炼过丹的道友,还碰见了许金露,特地给秦鹿写了封信告知的。   结果他那道友苍老了许多,从洛川回来之后,谢尽欢便有些认命了。   照镜子时,不觉得自己年老,可一旦伤筋动骨了之后,才知晓身体早就经不起折腾了,光是皮相年轻着,没多大用处。   放飞了鸽子后,秦鹿将锅炉上的粥盛了出来,梁妄一时半会儿不会醒,她自己坐在门前喝了一碗,吹了会儿冷风后,秦鹿还是决定收拾东西,早些启程去卓城。   梁妄午间醒来,秦鹿便将谢尽欢写的信给他看。   梁妄看完后没什么反应,只是喝着粥,道:“生老病死,实属常态,这世上能活过七十的人本就不多,他到今年才服老,已经不错了。”   秦鹿说:“我们与谢尽欢的距离,不是卓城和轩城靠得那么近,一日来回便能见到,近些年,我见他的次数似乎更少了,我是眼见着谢尽欢从小到老的,心里酸得很,有些舍不得。”   梁妄静了会儿,说:“既然你想看他,那就去吧。”   秦鹿应下,便开始往外收拾东西,从梁妄床上将他平日里爱靠的软枕抱出去时,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回头问了梁妄一句:“王爷那时……为何没给他长青符?”   “长青符又不是长生不老药,说到底也是障眼法,寿命渐消,自欺欺人罢了,给与不给,无甚差别,给多了反而依赖,太过于执着相貌年龄,于他而言不是好事。”梁妄说罢,瞥了一眼桌上的信纸。   谢尽欢的三页纸轻飘飘的,风一吹就落了一地。 第91章 将军之信:二   第二日天晴, 早间太阳便很明媚,有了些初春的样子。   秦鹿与梁妄离开无有斋的时候, 从荷塘边摘了一枝梅花插在了马车门帘的雕花里,一路上都带着清香。   秦鹿昨晚起夜,看见梁妄房间的门开着,他坐在院中凉亭内,手上把玩着一枝枯树枝,一直看着檐外的星辰, 身上厚重的狐毛披风遮住脚踝,御了风寒。   今日早上梁妄又起不来,秦鹿把被褥抱在了马车内, 他才换了个地方继续睡。   从南都城往卓城走,必然经过轩城, 先前秦鹿与梁妄在轩城外住过十年时间。   多年前离开,许久不曾回去看过, 之前还听人说,轩城的秦戏楼就快关门大吉了, 好似是近几年,越发少的人听戏, 之前几个会唱的挣不到银钱,干脆就改行了。   想起来,秦鹿还觉得有些可惜,不过即便轩城的秦戏楼依旧门庭若市,他们也没机会去听。   就是最近, 梁妄听戏的次数也少了,换成了爱下棋,南都城内棋社的老头儿都认得他。   便是去了煜州的路上,三月的风也依旧很寒,刚到煜州,秦鹿才听说了一些关于卓城的消息。   煜州是水乡之地,且多文人墨客,众多城池中,唯独卓城与众不同,因为明江从中穿过了卓城,而明江两侧都是灯红酒绿的烟花柳巷之地,秦楼楚馆夜夜笙歌,就是明江上的画舫也有许多。   歌姬舞女一应尽是,卓城也就是靠酒色在煜州之内有了一定名声,那些号称文人雅士的也都喜欢往明江边上跑,偶尔提两句酸溜溜的诗,写得好的,还能被歌女唱成曲儿。   近些年来,似乎喜欢往秦楼楚馆里跑的人越发多了,入了煜州,便能听说,不光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与秀才,还有一些下田种地的庄稼汉居然也贪图美色。   秦鹿听说了这些,只觉得奇怪,于是问了告诉她消息的客栈小二,小二抓了一把剥了外壳的花生给她,等秦鹿搓了花生的红衣将白胖的花生米塞进嘴里时,他才笑着说:“天下太平,众人皆贪图享乐与声色,谁的口袋里都有点儿闲钱,找个姑娘算得了什么?”   秦鹿听见这话还有些吃惊,的确,这一百多年来,天赐王朝倒算是国泰民安,也未出现过什么动乱,就是天灾也着实很少,统共两次,还都解决得不错,这种国度下的百姓,的确容易好逸恶劳。   小二说道:“那明江边上的秦楼楚馆,如今多了十几家,大大小小各不相同,我听人说已经不光只有男客进出,有些为了招揽生意的,甚至找了标志漂亮的小男童,给那些下嫁的妇人解乏用的。”   这么一说,秦鹿顿时瞪大了眼,她出生于乱世,之后见证了西齐的衰败与天赐的胜起,饶是这一百多年见过的奇闻异事多了,也没听过有女子居然会去青楼里头找消遣的。   小二啧啧摇头:“等姑娘去了就知道,那卓城现如今沉湎酒色之人众多,便是白日也是一派混乱景象。”   秦鹿听到的这些话,第二日都说给梁妄听了。   马车在路上走得不快,道路宽敞时,马儿就能自己认得路,低头沿着马车常走的凹痕中间行驶。   两旁道路的垂柳树上长了嫩嫩的芽儿,秦鹿折了一枝在手上挥着玩儿,直到她告诉梁妄卓城附近的秦楼楚馆居然也对女子开放时,梁妄的眉头不可遏制地皱了一瞬,他打了个哈欠,揉着眉尾道:“色令智昏,贪多败事,贪狼坠灭,乱象生,大难将至。”   “王爷昨夜又没睡吗?”秦鹿见他眼下尽是疲惫之色,于是松了马匹的缰绳,凑近马车内问了句:“我亲你一下你会不会精神一些?”   梁妄眉心微皱,抬眸瞪了她一眼,从秦鹿皎洁的笑意中察觉出一丝得意,于是他指着马车帘外低头勤恳行路的马道:“悠着点儿,别瞎闹。”   秦鹿本来也就是与他开开玩笑的,最近梁妄似乎总是睡不好,夜观星象的次数也多了。   本来前段时间贪狼星一直都在,只是忽闪忽灭的不太安稳,那时梁妄就知晓天下将有祸事发生,贪狼为权星,贪狼星一旦陨落,便说明天赐王朝的大势已去。   然而现如今瞧上去,天赐还处于鼎盛时期,无灾无难,除了北边儿正在打仗之外,似乎没有任何不安生的地方,甚至风调雨顺,百姓的生活也蒸蒸日上。   瞧那些做田的农夫都能找姑娘便看出来了。   秦鹿被梁妄瞪了一眼,老老实实地坐在马车前头,用手里的柳条作为马鞭,偶尔搔刮几下马屁股。   两人从南都城到达卓城外,共花了七天左右的时间,马车停在欢意茶楼门口时秦鹿还有些意外,她已经有许多年不曾来过欢意茶楼了,算起来至少得十年左右,记忆中的欢意茶楼大堂内从来不缺说书人。   闫先生的唱书与许先生的说书在欢意茶楼内也算是一绝,平日里来听故事的人多,所以一直都是许先生坐在台上说的,今日大堂内清清静静,就连伙计都不见踪影,空开着大门也不怕有人进去偷东西。   秦鹿跳下马车,扶着梁妄一同下来了之后才大步朝茶楼里头走,略微扬起声音喊了句:“有人在吗?”   坐在后厨聊天的伙计听见声音连忙出来,原先脸上堆着笑,还以为是来客人了,见到秦鹿与梁妄时表情立刻顿了顿,像是有些惊讶,从吃惊中缓和回来了才道:“原来是梁公子与秦姑娘到了,楼上请。”   梁妄率先走在前面,秦鹿与伙计随后,她回头朝空荡荡的大堂瞧去,那高出一截的小台子上,太师椅还放在那处,旁边的圆桌上一把折扇半展开着,上头画了两只黄鹂。   秦鹿问伙计:“你们这里的说书先生呢?”   伙计一愣,扯了扯嘴角笑说:“许先生三年前便过世了。”   秦鹿印象中的许先生五十出头,那时比谢尽欢的真实年龄还小几年,却没想到人居然就这么没了。   话说回来,常人也就只能活个六十岁左右,就是六十五岁都算是高寿了。   秦鹿的心里有些唏嘘,听见前头梁妄说了句:“他说的故事还挺有趣。”   伙计跟着点头,秦鹿又问他:“那闫先生呢?唱书的那个。”   “最近天总不见暖,他着了风寒,嗓子不太好,正在家中休息呢,不过闫先生年岁也大了,许先生没了之后,他就一直想走。恐怕是掌柜的对我们大伙儿都好,他心里舍不得,故而只是在我们跟前提过两句,并未真与掌柜的说。”伙计说罢,又是一愣,随后道:“掌柜的这几日……身体也不好。”   秦鹿点头,她知道,也是为了这个来的。   三人到了二楼,伙计又朝秦鹿与梁妄看了好几眼,眼神中带着几分羡慕之意,他初见梁妄与秦鹿时,不过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因为家里没钱读不起书,爹娘早亡就剩一个爷爷在,为了养活家里就在欢意茶楼内做伙计,迟迟未能娶妻。   那时他见了秦鹿第一眼,瞧她对梁妄百依百顺,又一副温柔有礼的样子,故而还想让谢尽欢撮合他与秦鹿的,结果话才提出来,谢尽欢就朝他头上劈了一巴掌,叫他别痴心妄想,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伙计当时心想怎么就不算一类人?他是伙计,秦鹿是婢女,他们最合适不过。   后来又过了两年,伙计长高了,秦鹿与梁妄丝毫没变,他才隐隐觉得他们之间有什么地方不同。   再后来他娶妻生子了,这两人偶尔来欢意茶楼时,依旧如此,他以为这两人是谢尽欢的道友,都是平日里喜欢缩在房间里不出门不穿衣,不沐浴不梳头,就爱炼丹画符的那些。   直到几年过去,谢尽欢都变老了,这两人依旧没有变化后,伙计才明白过来当年谢尽欢一巴掌拍醒他,说他与秦鹿不是一类人的真正意思。   人都有生老病死,便是谢尽欢这种活了一把岁数还顶着一张不老的脸的人,也比不上秦鹿与梁妄二人。   伙计有些羡慕这两人,尤其是在他爷爷死后,第一个儿子又因为生病过世,加上许先生前几年走了之后,伙计便越发的有些怕生死之事了。   将人领到了谢尽欢的房前,伙计便退下了,楼下有个妇人喊了句‘有人吗’,伙计便连忙下楼招呼去。   秦鹿敲了敲门,推开进去,屋内烟雾缭绕,味道却不浓,烧的是清逸香。   清逸香去浊气寒气,看似浓实则淡薄,几乎没有什么气味,也有治一些潜在微小病症的功效。   秦鹿散了屋中的香,眯起眼睛才看见谢尽欢,他将床上的被褥都搬到了地面,垫了厚厚好几层,茶桌放在了被褥上,桌上还有几本书和热茶,此时谢尽欢正盘腿打坐,身上还披了件厚厚的棉衣。   听见有人进来了,谢尽欢这才睁开眼,入眼先瞧见墨绿色的裙摆,他便知晓是谁来了。   心中一瞬有些惊喜,便听见秦鹿毫不留情道:“你老了很多。”   的确如此,谢尽欢是老了许多,与前两年又不同,因为灵丹妙药不再管用,自己又画不出长青符来,一张脸骤然从三十落到了四十多岁,两鬓白发,眼尾皱纹深,就连眉尾处都有一粒不大不小的老年斑了。   谢尽欢叹了口气,指着对面的位置道:“秦姑奶奶就别拿我取笑了。”   秦鹿说:“王爷也来看你了。”   谢尽欢挥散了面前的薄雾,才瞧见站在门前,只跨步入了房间,却没半分靠近的梁妄。   见了梁妄,谢尽欢便要站起来,梁妄也未阻止,等谢尽欢站起来对他毕恭毕敬行了个礼喊了声道仙后,他才转身出门。   秦鹿见这人冷淡,等梁妄走了之后还安慰谢尽欢说:“他这人就这样,一颗心和茅厕里的石头一样硬,你快坐下吧。”   谢尽欢笑了笑,说:“道仙知道,我也不是真的一把老骨头走不动路了,只是头一次摔了一跤便爬不起来,有些惜命,怕自己再摔,这才把地上都垫高垫软,不敢出门,是我胆小。”   秦鹿想了想,问谢尽欢:“你现如今,还敢见贪贪吗?”   谢尽欢一怔,动了动嘴唇,实则想,但也的确不敢。   秦鹿将贪贪的戒指摘下放在了矮桌上,对谢尽欢道:“两个时辰后我再回来。”   谢尽欢并未拒绝秦鹿的好意,相反,他觉得秦鹿已经对自己够好了。以前他想见贪贪,还得好生地将秦鹿给哄好了,有时还得替她跑腿做事,如今都无需他开口,秦鹿便想着他心里那一点儿旖旎念想,谢尽欢知足了。   秦鹿出了房间,还将谢尽欢的房门给关上,抖去一身清逸香的味道,见梁妄自顾自地找了二楼一个宽敞地儿坐着,手上摆弄着桌案上的一盆仙客来,于是问了句:“想喝什么茶?”   梁妄朝秦鹿瞥了一眼,道:“你泡的都行。”   秦鹿回了个笑容说:“三月桃花最好,我见后院有两株,这就给你摘来泡开尝尝!”   才走到楼梯口,秦鹿便听见楼下有女人说话的声音,那人声音还不小,掐着嗓子骂了好一通,秦鹿下楼看了一眼,正见着伙计为难地站在中间,隔着个女人与一个七、八岁的男童。 第92章 将军之信:三   “好你个小兔崽子!老娘给你一口吃的, 你居然敢骗到老娘的头上来了,还敢与我抢生意!”   女人浓妆艳抹, 身上穿得也暴露,寒气未消的天里露着半边肩膀,单手叉腰,哼声道:“别以为你长得稍微好点儿,就能得人欢心!可不是哪个男人都如钱老板那样喜欢你这种豆子大的小鬼头!瞧你贱得那样儿!”   这话着实不好听,秦鹿都听不下去了, 伙计连忙道:“张姑娘,这不过就是个小孩儿,还不到人胸口高呢, 哪懂你说的那些,你这么说也太不好听了吧。”   “不好听?!老娘不好听的还没说出来了!”女人推了伙计一把:“你怕不是也被这小子给迷住了吧?长得细皮嫩肉的竟然是个卖目艮屁儿的货!勾得那钱老板一夜花了五百两银子!也是能耐得你!拿了钱你还敢跑!嫖走了老娘的常客你就得给老娘留下来接客!没有白救你的道理!”   “张姑娘, 逼良为娼……不,拐卖小孩儿、嘶……”伙计觉得自己这话怎么说怎么不对, 他道:“总之你不能强行把人带走,这小孩儿方才也与我说了, 那钱是钱老板自己给他的,让他随便花, 也不是经过他手交给你的,你说你追一个孩子跑到茶楼里头来闹,你也不怕惹笑话吗?”   “我怕惹笑话?!”那女人见伙计这么说,顿时一挥手帕,哎哟一声就坐在了欢意茶楼的正门口, 抬着手抹泪呜呜直嚎:“哎哟!这欢意茶楼欺负人啦!见我一个女人便欺负我!连着小孩儿一起骗我的银钱,还要打人啊!来人呐,都来看看呐!欢意茶楼欺负人啦……”   伙计见这女人就直接坐在门槛上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门口偶尔路过的几个人也朝茶楼里头探了几眼,伙计都急了,心想还是上楼喊掌柜的下来瞧瞧,才转身,便碰见迎面大步过来的秦鹿。   秦鹿掀开了伙计,无视跟在伙计身后的小孩儿,走到门前掀起裙摆,抬脚对着那女人的后背心就是一踹,将女人踹出去之后哼了一声:“也不见这是什么地方?品茶之地岂容你风尘女人撒泼?要哭丧回家哭你爹娘去!”   女人趴在地上,手心都磨破了,她回头朝秦鹿看了一眼,瞪大了眼睛道:“你打我?!你居然敢打我?!来人啊!大家都看见了吧,这欢意茶楼的泼妇打人啦!”   “瞧瞧谁才是泼妇?大白日的衣衫不整,正坐街头还哭爹喊娘的,一身胭脂水粉都熏臭了本姑娘的茶叶香,你若想找事儿也行,不过我可不平白受打人的名儿。”秦鹿说着,跨步出了大门,拿起门边上竹子与竹条做的大扫把,一手高高举起道:“再嚎一声我就打下去,我看是官府来得快,还是你这副身子皮相硬。”   那女人见状,立刻缩着肩膀话都不会说话了。   “你早已人老珠黄,一条痕迹落在脸上怕是想养回来也难,靠皮相吃饭的就给本姑娘老实点儿,再敢在这里撒泼,本姑娘花钱买你个半身不遂,等你白天下不了床又拉又尿一身腥时再想今日之举,别觉得后悔就成。”秦鹿说罢,举着扫把便打下,她速度不快,不过足够唬人。   那女人连忙爬起来,拢了拢身上的衣服便朝人群的另一边跑,三步两回头,虽然不甘,但怕是也不敢再来闹了。   秦鹿收了扫把,将扫把放回了原位,等回到茶楼里见伙计长大了嘴,满眼震惊地瞧着她时,她才莞尔一笑,装了一把斯文人,道:“她若再来,打走就是,泼皮无赖的人便要用泼皮无赖的法子对付才行。”   “多、多谢秦姑娘。”伙计往后退了半步,秦鹿便朝后院走,又说:“给我拿给碗来吧,我摘些桃花,再提个炉子上去,烧些热水来。”   “好嘞!”伙计应话,这便去忙活,就留着个男孩儿站在原地,双手背在身后,一张圆脸上浓眉大眼,当真应了泼皮女人的一句话,他长得细皮嫩肉,极其好看。   那双乌溜溜的眼正盯着院后墨绿色的身影,眸色深了几许,又看了一旁上楼的阶梯,嘴角挂上了笑意。   秦鹿摘了桃花便上楼去了。   伙计先她一步将火炉与烧水的水壶提上来,小碳炉与水壶就放在了梁妄身边不远处,一边暖着一边烧。   梁妄坐在靠窗的位置,窗户半开着,正好能看见对面人家二楼放在窗台上养的一簇栀子花,两朵白栀子花开了,发着浅淡的香味儿。   方才门前发生的一切,梁妄都看在了眼里,这回见到秦鹿回来,没忍住笑出了声,他说:“本王倒是不知道你居然还有这样一面,骂起人来还真是有一套啊。”   秦鹿没想到梁妄居然会听,她那么大的声音,听见是肯定的,但认真听她所说的内容也太……   秦鹿的脸上稍微有些红,她其实已经很少骂人了,自从跟在梁妄身后,若非是形势所迫,她一般不会说脏话,那些骂人的话,都是早年在山上跟着一票男子当山匪时听来的。   秦鹿的哥哥秦虎以前也会去逛窑子,偶尔和哥儿几个喝多了回来之后,嘴里骂骂咧咧的全都被秦鹿听了进去,自然而然学了不少。   她走到桌边,将一碗用清水冲刷干净的桃花放了几朵在白瓷杯盏中,然后用热水冲泡,粉红色的花瓣很快就成了透明状,遇热的桃花香浅浅地浮上,秦鹿道:“王爷见笑,我方才也是瞧那女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因为卓城烟花柳巷之地出名,惹得煜州的男子都心向往之,反而一些品茶看书的地方少了许多。   据说秦戏楼的生意,也是被那些青楼里的女子给抢走的,说是青楼里的姑娘也会唱戏了,有的甚至还在楼中搭了个舞台,请了角儿扮了装上去唱。   那叫清倌儿,只卖艺,可能会穿得少一些,露个胳膊腿之类的,但不卖身。   便是这些人,叫好好一个书墨之地,惹得乌烟瘴气,青楼里的妓女都能冲进茶楼里头骂人了。   梁妄道:“瞧着这路上的人,笑贫不笑娼,人心可真难看。”   他端起茶杯,先是闻了闻花香,正准备品一口,却听见楼梯口里传来了一个男童的声音,那男童喊道:“娘!”   二楼除了秦鹿与梁妄二人便空荡荡的了,唯有谢尽欢的房间里偶尔飘了几缕清逸香出来,水壶还在小火炉上烧着,半开冒着气泡,秦鹿手上捏了一朵桃花,听见这声朝楼梯口瞧去。   男童只有几岁,身量不高,身形消瘦,人都说小孩儿脸圆,他的却是尖的,像是饿极了导致长不大,一双眼睛圆圆的,眼尾与眉尾却是勾起,带着点儿惑人之姿。   秦鹿眨了眨眼,问他:“你是与家人走散了吗?”   男童见她出声,连忙张开双手朝她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秦鹿的腿,哇了一声哭出喊道:“娘!我可算找到你了!”   梁妄手中的茶杯险些落地,热水烫了他一手,秦鹿手里的桃花也被捏破,几朵花瓣轻飘飘地落下,还有一片贴在了男童的头顶。   “你……你认错人了吧?”秦鹿回神,张嘴差点儿又骂出脏话来了。   她仔细看着这小孩儿的衣服,才认出这孩子不就是方才被伙计拦在身后,是那女人嘴里说,勾搭上了钱老板,让人家钱老板昨晚给了他五百两银子的人吗?   虽说那女人说话不可信,但从伙计的话中得知,这小孩儿的确拿了钱老板五百两银子,照理来说还认得钱就不傻,怎么会误认为她是他的娘?!   “你就是我娘,你就是我娘!”小孩儿继续喊,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小脸蹭着秦鹿的腰,扁着一张嘴。   秦鹿顿时觉得古怪,朝梁妄看去。   放下茶杯的梁妄一张脸冷得几乎能够落下冰来,丹凤眼朝男孩儿看去,放在桌面上的手轻轻敲了敲,压低声音带着几分威胁道:“若你再不松手,爷就抽你了。”   小孩儿见了梁妄怕,连忙躲在了秦鹿的身后,伸手抓着秦鹿袖口的束袖带子道:“娘,不要让爹打我!景儿不敢了!”   秦鹿:“?!”   爹?!   听见这称呼,梁妄显然一愣,他从袖中取出了一根红线,上头铜铃铛叮铃作响,铃铛放在桌面上时,那小孩儿抓着秦鹿的束袖越来越紧,额头上已经冒了点儿汗水出来。   梁妄嗤了一声,再度端起茶杯品了一口桃花茶,任由铃铛作响,眼见着红线飞出,顺着秦鹿的袖摆绕上了小孩儿的手腕,紧接着就将小孩儿包裹成一团。   秦鹿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何事,便见躲在自己身后的小孩儿突然松开了她的袖子打算跑,没跑成,反而被红线捆住了双手双脚,他整个人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痛苦地哀嚎着。   煞白的小脸上满是汗水,他挣扎着,嘴里一直在喊:“娘!娘救我 !娘!”   秦鹿本来不想认,但见这小孩儿当真痛苦的样子,连忙朝梁妄看过去,小声道:“王爷何必和一个小傻子较真……”   “傻?他可不傻。”梁妄道:“索性你没应他的话,如若你应了他,百日之内你就逃不掉了。”   秦鹿不明白,她回头朝那小孩儿看去,却见小孩儿的身影慢慢蒸腾出一股青烟,缠绕在了红线周围,小孩儿的脸虚晃成了好几张,越来越模糊。   梁妄道:“亏你还答应本王,一定会把《道者阴阳》看完,结果还是没背下,这小鬼是什么东西也没认出来。”   秦鹿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才看出来了,这的确不是一个人,是由意念幻化成人形的鬼,而且……的的确确是一个小鬼,死了七年。   梁妄道:“他是债童子,也可称之为信之臣,总得来说……算是个半妖半鬼,父亲为人,母亲为妖,人妖结合不可生子,否则会损伤妖的灵力,所以人与妖的夫妻中,多半是不会有孩子的。若遇真爱的,也有妖愿意放弃一生道行为人生子,所产之子为内丹化成,债童子出生的过程中会逐渐破坏母亲的身体,导致难产。”   梁妄继续道:“顺利生产成活的债童子天赋异禀,或能成大事,不能顺利生产成活的债童子也有,但成为信之臣的很少,除非……他娘在生他的途中死了。”   秦鹿听着觉得古怪,于是道:“因为他娘死了,所以他也死了。”   这般想来,小鬼倒是有些可怜的。 第93章 将军之信:四   梁妄似乎看出了秦鹿眼中同情, 于是道:“你可千万别应他喊你。”   秦鹿动了动嘴,心想自己差点儿就要说, 假装一下对方的娘,哄他高兴算了。   梁妄说:“我活这么久,还是头一次碰见信之臣,因为他没能出生,也损了母亲的性命,所以身体里的罪债比起其他债童子来说要更多, 得以鬼魂之躯,亲自送达三封信,他才能转世投胎再为人。”   秦鹿问:“哪三封?”   梁妄道:“一为身怀不孕求子若渴之人, 二为年老无依膝下无子之人,三为身份悬殊无力产子之人, 为这三种人送上一封信,信怀珠胎, 能还人愿。”   “替人送子啊?!”秦鹿算是听懂了,便是有病不能生的, 年龄大不能生的,和身体结构差距有问题不能生的, 这小鬼要找到这三类人,替他们还了生子的愿,才算是解了自己身上背负的罪债,然后高高兴兴地去投胎。   “那他叫我娘是怎么回事儿?”秦鹿指着那还在痛苦挣扎的小鬼问梁妄。   梁妄道:“毕竟是妖之子,有些能力, 他是没有娘亲的鬼,所以找到个女子便能认娘,如若他喊你娘,你答应了,那你就得当他一百日的娘,不离不弃,应他所求,否则这期限会一直拖延到他投胎转世为止。”   秦鹿听见这话,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心想还好她方才没有应下,否则若见这小孩儿哭得可怜,一个不忍先应下话了,那她的麻烦也就大了。   听梁妄已经说穿了自己的身份,那小鬼连忙求饶,高声喊道:“道仙饶命!道仙绕我一命吧!我……我再也不敢了,我真的再也不敢了!”   梁妄没想到这小鬼居然认得自己,于是收了他身上的红线,那红线泡过符水,将小鬼身上烧出了许多痕迹,白白嫩嫩的手臂上还有一条条烧伤,正冒着烟,没流血。   小鬼坐着揉了揉自己的胳膊与腿,一双眼委屈巴巴地朝秦鹿与梁妄看去,抿着嘴,嘀咕了一句到:“我才七岁……你们就不能让着点儿小孩儿吗?”   “谁家小孩儿如你这般聪明,居然还能骗得银两。”梁妄单手撑着额头,初见信之臣,也觉得有趣,于是勾起嘴角问他:“你如何认得本王?”   “就算没见过,我还不会听吗?”小鬼站了起来,咬着下唇道:“前两年我碰见过一个男人,他说这世上有道仙,道仙身边还有个穿绿衣服的女子,他说你的手上有一只引魂鸟,可以超度世间一切亡魂,所以我就……”   “说这话的人是谁?”秦鹿问他。   小鬼道:“我不能告诉你们他的名字,反正他是在燕京里当官的,我认了他夫人当了百日娘亲,他夫人人很好,见我也不怕,他人也好,让我到卓城欢意茶楼来找道仙。”   听这小鬼交代,秦鹿倒是想起来一个人,燕京有人家中原先是做糕点铺子的,卖过非常好吃的核桃云片糕,那当官的男子,且知道梁妄手上有引魂鸟的,恐怕就只有江旦了。   没想到这小鬼居然一路从燕京真的找到卓城欢意茶楼来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刚好出现在这儿,只是凑巧,秦鹿与梁妄也是今天到的。   小鬼完全没顾秦鹿看他的目光,继续说:“我在这儿已经等了五个月了,去年冬天,我瞧见了一个穿着道袍的男子上楼顶扫雪,我还以为是道仙呢,就略施小计提醒一下他,谁知道他却从楼顶上滚下去了……”   秦鹿:“……”   梁妄朝谢尽欢房间的方向瞥了一眼,原来去年冬天谢尽欢从楼顶上摔下来之事,有这小鬼从中作梗,才害得谢尽欢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房间里铺满了被褥。   “他是恶鬼吗?”秦鹿皱眉,问梁妄一句。   这般做坏事的,一定不是个善良的鬼,不过凡是恶鬼的身上都会有印记,眉心处会长一条红线,眼白更多,指甲青黑,这小鬼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却不像。   梁妄道:“非但不是恶鬼,反而身上积了点儿福德,便是因为如此,本王方才才没阻止他靠近,却没想到他居然对你我耍了个心机。”   梁妄挑眉问他:“怎么?你打算让秦鹿应做你的娘,然后以此胁迫本王用天音送你投胎吗?”   小鬼伸手抓了抓头发,‘正中下怀’四个字都写在脸上了,他原先就是这样想的,今日在欢意茶楼见到秦鹿时,他当真是又惊又喜,等了五个多月才将人盼来,他着实有些等不及了,所以才会出此下策。   秦鹿对小鬼说:“方才我家主人话已经说清楚了,只要你送完三封信便可以投胎转世,何必此多此一举呢,损人利己之事不可为。”   秦鹿说的,是将谢尽欢从屋顶上吓摔下来的那次,小鬼却以为她说的是自己险些认了秦鹿做娘的这次。   他道:“我原先也是如此想的,我已经送完两封信了!就差最后一封……可最后一封却是最难的,我找了三年的时间都没找到符合条件之人。你以为身份悬殊这四个字,是贫富之分吗?实则身份指的是人、妖、鬼、灵、仙之分,我上哪儿找与我爹娘一样,即便身份有别,还能真心相爱之人?”   梁妄从小鬼身上看出的那一点儿福德,便是因为他已经送了两次信,替前面那两种人完成了心中所愿,他们都已经有了孩子,可人与妖、妖与灵、灵与鬼相恋本就有违天意,所以才会有不能生子这么一说。   便是可以生子,又有谁愿意用自己的内丹结成孩子,还要再体会一遍生死之痛?   秦鹿听他说原来第三封信的条件是如此,也有些理解他想找梁妄的理由了,毕竟只是个小孩儿,生来这个世上非他所愿,入了妖的腹中也非他所想,最后自己与亲娘一起身亡更非他所能控制。   便是如此背上了罪债,还得一一去还,说起来,也是有些可怜了。   就是这小鬼的性子差了些!   若他好好说出难处,认真恳求,再挤两滴眼泪下来,秦鹿说不定就一个心软,帮着他给梁妄求情,让梁妄帮忙了。   小鬼的视线落在梁妄身上,他自然瞧见了挂在窗户一旁钩子上的金笼,笼内天音正低头吃着鸟食,长长的尾羽拖下,根本没将小鬼放在眼里。   梁妄把空了的茶杯放在秦鹿跟前,秦鹿将里面泡过了一道的桃花取出,再放了几朵新鲜的进去,重新浸泡后,听到梁妄说:“本来也不是不可以,只需你将你最美好的记忆送给天音为食物,它就可以送你去投胎,不过你既然已经选择了送信这一条路,且完成了两封信,定然是得送完三封信才能转世的。”   那小鬼听见梁妄这般说,顿时如受了打击一般,方才与人说话时还有些精彩表情,现如今便一片死灰,仿佛望不见希望,耷拉着双肩,半垂眼眸问:“真的没有其他方法了吗?我……我找不到第三封可送信之人。”   “那是你自己的事。”梁妄说完,收回了视线。   街道外忽而刮来了一阵风,对面那家窗户上的栀子花在风中摇晃,像是随时都能落下来一般。   凉风与热茶里桃花的香味儿融合在了一起,秦鹿泡完茶,再朝方才小鬼站着的地方看去,小鬼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悄无声息的,恐怕是知晓梁妄这里行不通,所以抓紧时间去找下一个可送信之人了。   秦鹿坐下后,单手撑着下巴看向对面淡然品茶的梁妄,清风吹起了他的银发,额前几缕落在了眉心处,帅得秦鹿心跳加速。   等梁妄又喝了一口,她才问:“王爷你想要个孩子吗?”   梁妄一口茶才入口,便像是被烫了似的吐回了杯子里,他有些诧异地朝秦鹿看去,显然是分外惊讶她居然会问出这种话,一双丹凤眼满是震惊之色,迟迟未能消散。   秦鹿一瞬有些哑言,这算是她这么多年来,在梁妄的脸上见过的最‘丰富’的表情了吧,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梁王爷,居然也会有如此无措慌乱的眼神。   秦鹿连忙一笑,挥了挥手道:“我瞎说的。”   梁妄听她这四个字,顿时无奈地摇了摇头,却没想到秦鹿接下来又状似无意地问了他一句:“王爷你说,我能怀上孩子吗?”   梁妄将杯中的茶水倒去,不打算再喝了,免得就算换了一杯清茶,也有随时被呛到的可能。   他的表情似乎有些为难,皱了皱眉后,不知在想什么,等秦鹿已经不在意方才随口问的问题,正收拾桌上的茶杯打算撤下,给梁妄换上书本与香炉时,梁妄突然道:“我……我无法给你一个孩子。”   秦鹿手上端着茶杯,一愣,定在原地看向梁妄,她有些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转念一想,突然又像是想通了,于是睁大了双眼,往后退了一步后啊了一声,满眼皆是惊诧,与梁妄面面相觑。   梁妄瞧她这眼神,觉得她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果然,秦鹿摆出了一副比他方才更为难的样子,恍然道:“原来是因为这个,王爷才一直都没与我……王爷放心,我、我不会介意的,我对床帏之事也不是很感兴趣……”   “……”梁妄一点儿也不高兴秦鹿的‘体贴之言’,而是皱眉,带着些许恼羞成怒道:“本王无疾!”   秦鹿一瞬无话,抿着嘴带着几分犯错后认错的示弱,微微颔首道:“对不起。”   “本王的意思是……本王、本王早死了。”梁妄朝秦鹿瞥了一眼,道:“你也早死了,死人是不会有孩子的。”   他虽然是道仙,却也是被人砍下头之后,经历了死亡才重新活成了道仙,秦鹿即便现如今看上去活蹦乱跳的,可依旧是附身于死尸上的一缕魂魄,便是能行鱼水之欢,能体会男欢女爱,也不会有孩子。   这些话梁妄不知如何解释,只能说罢挥手,嫌弃般地让秦鹿快些离开,别总在他面前晃,叫他满脑子都是些旖旎之想。   好好的,提什么孩子?   没孩子才好。   如方才那小鬼般不学好,还累人。   秦鹿匆匆离开了二楼,下了楼后脸便烧红,她方才居然以为梁妄是‘不能人事’所以才只对自己亲亲抱抱的,不过他既解释,便是他其实也可以行那事,怎么像是从来不想,不喜,无所谓的样子?   秦鹿放下杯盏,去院后停着的马车内取了小香炉与书出来,嘴里嘀咕了一句:“我有时都会想着的,他却无欲无求了。”   才嘀咕完,秦鹿又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摇了摇头,心想我一个女子得懂矜持,想什么呢?不许想!   “娘,这是你丢的手帕吗?”一道声音在秦鹿身后响起。   她一摸后腰手帕果然掉了,正准备回头应话,声音于喉咙处卡住,见了站在她身后的孩子时,秦鹿才皱眉,就说谁会无缘无故叫人‘娘’呢!   小鬼手上晃着一条浅绿的手帕,叹了口气,见秦鹿没立刻条件反射地应自己,便知晓这一招也不行。   手帕是他方才在楼上装哭躲在秦鹿身后偷来的,本想着有备无患。   他见过秦鹿是如何对付那青楼女人的,于是毕恭毕敬,将手帕还给秦鹿后道:“对不住,姐姐,我再也不乱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梁王爷:本王无疾!   秦匪头:试试就知道有没有了,来嘛,试试嘛!   梁王爷:滚,不试,就没有!   PS:评论开了,看文的嗨起来! 第94章 将军之信:五   秦鹿取回了手帕, 再看向那小孩儿,认错倒是很快, 低着头仿佛真的知晓自己做错了事儿,不过心里的弯弯绕绕还没开,否则怎么会想着再以秦鹿威胁梁妄一次?   “我家主人说了,你送完第三封信才能离开,别想着在我这儿能讨到什么便宜。”秦鹿用手里的书敲了一下小鬼的头,嗤地一声笑出来道:“你别看我长得斯斯文的, 实际上老人小孩儿不听话的一样照打不误,没有区别,你可别叫我真的动手揍你啊。”   小鬼往后退了两步, 讪笑道:“我见过你的本事,知晓的。”   秦鹿将手帕重新塞在了自己的腰后, 转身便要朝楼上走,却没想到那小鬼没有离开, 反而跟在了她的身后。   秦鹿想不明白,他方才分明已经走了, 也知道梁妄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帮他,为何不赶紧去找下一个能送信的人, 反而留下来耽误时间?   想起来梁妄对付这小孩儿比自己还要不留情面,秦鹿便停下了脚步,说到底,她也是个热心肠的,免得小鬼跟着自己上去见了梁妄讨嫌, 又被罚了,干脆有什么话与他在楼下说完算了。   秦鹿将书与香炉交给了伙计,自己提着小孩儿的领子,拽着他一路走回了茶楼后院。   茶楼后院的几棵桃花树下有个长板凳,边角有些腐朽了,不过上头干净,长年被人用着,所以还算牢固。   秦鹿将小孩儿丢在了板凳边,小孩儿不敢与她离得太近,于是坐在了板凳的另一头,结果板凳翘起来,秦鹿抬脚踩在了这头小孩儿才坐稳,他睁大双眼有些无辜地看向秦鹿,实则也有些戒备她。   秦鹿伸手捋了一下后脑勺上长长的马尾辫,而后单手叉腰,歪着头对小孩儿笑,单单看这张脸,当真有种能叫人安心于她的奇异之感。   小孩儿吞了口口水,一张精致的脸谨慎地不露出心中惧怕,问:“姐姐你要做什么?”   秦鹿反问:“我才要问你,你想做什么?跟在我身后作甚?你不怕楼上那位再用红线捆着你了?”   “怕。”小孩儿老实说:“不过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   其实是偷偷听墙脚,听见了秦鹿与梁妄的对话,所以他才会选择留下的。   小孩儿摆出了一副单纯的样子,笑起来时左边的脸上还有一个酒窝,他道:“我想起来姐姐你不是人。”   秦鹿嘶了一声,扬起巴掌就要抽他,小孩儿立刻道:“不不不,不是骂您的意思,你不是人,道仙也不是人,你俩其实是夫妻吧?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要个小孩儿?如果你们想要,我就能将第三封信送出去了!”   秦鹿听见他这番说话,不可谓不吃惊,下巴都快拖不住掉在地上了。   她睁大双眼眨了眨,转而又想这小孩儿说得似乎也没错,她与梁妄,的确是不同类的,她算起来是鬼,梁妄……是个半仙!   小孩儿倒是聪明,知晓威胁梁妄不成,也无第二条路可走,紧接着就想到了新的办法,不过主意还是打在了梁妄与秦鹿的身上,毕竟眼下,也就只有他们俩不是凡人。   秦鹿收腿,小孩儿直接歪倒在了地上,哎哟一声撞在了一旁的小桃树的树干上,晃了满枝丫的桃花下来,纷纷落在身上,显得他万分楚楚可怜。   秦鹿摇头,心想果然是能骗人家几百两银子的脸,这小孩儿若是长大了,指不定得把梁妄给比下去。   只可惜……他死了,从胚胎时死,能长到这么大已经不容易了,还替人送了两封信,可见想要投胎转世之心有多坚定。   秦鹿道:“谁说我想与王爷生孩子了?我才不想生!”   小孩儿揉着屁股站起来,嘟囔了一句:“你是不想生,还是不想与他生?其实既然他的引魂鸟不能帮我,那有没有他都不要紧,我有你就够了,姐姐。”   秦鹿古怪地缩了一下肩,小孩儿道:“你不是人,但是你是个女人啊,你可以与任何人生小孩儿的,只要你想,我就能帮你,我怀中最后一封信里还有一颗珠胎,我可以把珠胎送到你的肚子里,让你快快怀子!”   小孩儿的想法简单,他觉得秦鹿比梁妄好说话多了,要梁妄去找个普通女人生小孩儿,再让那个女人怀孕的几率,远远小过让秦鹿去找一个普通男人,与那个男人生小孩儿的几率。   按照可能性来说,秦鹿是最方便完成他第三封信任务的人。   “姐姐你有没有喜欢的人?你觉得这家茶楼的老板怎么样?”小孩儿像是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一般,皱着眉头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虽然老了点儿,不过年轻时应当还挺帅的,而且他身子骨还算硬朗,想生小孩儿不成问……”   ‘题’字还没说出来,秦鹿就顺手将旁边水缸上搭着的抹布塞进了小孩儿的嘴里,啧啧直摇头,越听越听不下去了。   小孩儿嘴被堵住,刚想将脏兮兮的抹布扯出来,结果后脑勺又被秦鹿打了一巴掌,脚下踉跄,他差点儿就摔了。   小孩儿委屈地扶着一旁的水缸,一双大眼睛从下朝上看着秦鹿,仿佛秦鹿在欺负他。   秦鹿算是知道了,先前闹到茶楼里来的女人,恐怕也被这小鬼的一张嘴给气得不轻,便是这样一个满脑子鬼主意的坏小孩儿,谁会喜欢?   “我本见你可怜,想与你说说话,开解开解你的。”秦鹿皱眉,有些可惜道:“谁知道你满脑子都是损人利己的主意,且不论我能不能要小孩儿,便是能要,你又凭什么为我做主?你前头那两封信是如何送出去的,我不知晓,但你别再将主意打到我的身上,我家主人的身上就更不行!”   秦鹿的手轻轻拍着小孩儿的脸道:“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就连我都懂的道理,你也当要学学,你还小,尚可改之,如若真叫你以鬼魂之躯长成我如今这个岁数,你还不得成精害人呢?”   小孩儿瞪圆了一双眼,不知有无将秦鹿的话听进去,秦鹿转身时道:“唯有以真诚待人,真心为他人着想,你的好运才会降临,以投机取巧得来的福德,往往并不属于你。”   小孩儿这回没有跟上去,而是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梁妄说他身上有福德,实则福德很浅,因为这几年他为了寻找下一个能送信之人,不知做过多少偷懒耍滑的事儿,身上的福德总有一天会被消耗光的。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等到他的福德消散的那一天,他再一桩桩,一件件坑蒙拐骗的坏事做出来,积攒在他身上的就是他还不完的罪债,好鬼,恶鬼,往往就是一念之间。   这些事儿,他分不太清,或许是因为他太小了,又或者是因为……他真的太急了,一时一刻也不愿再以鬼魂的形态,替别人完成怀子的愿望。   分明……在他成为信之臣之前,什么坏事都没做过,便因为未能来到这个世上,母亲还难产而死,便要成为信之臣,三封信送完之前,得长久地留在世间体会孤独与苦恶。   秦鹿上楼时,险些与茶楼的伙计撞了个正着,秦鹿侧身躲过,才未与那人面对面碰上。   “慢些!”秦鹿刚开口,伙计便抓着她的手腕道:“秦姑娘!我家掌柜的他出事儿了!”   秦鹿一愣,皱眉连忙朝楼上去,上了二楼她先是朝梁妄先前坐着的地方看过去,他已经不在了,恐怕是去了谢尽欢的房中。   秦鹿匆匆赶到谢尽欢的房前,他的房门大开,里头清逸香的气味飘出,浓浓的白烟散了大半,谢尽欢则躺在地面的软被上,衣衫不整,七窍流血。   秦鹿一脚跨进去,只见谢尽欢呈‘大’字张开双臂,衣领翻开,大片的胸膛露在外头,腹部正因为呼吸起伏着,他的腰带都松了,里裤挂了一半下来,整片胸腹的颜色都成了苍白,呼吸越来越浅。   原先放在软被上的桌子翻倒在一旁,茶水染湿了半边,秦鹿正打算凑近去看,站在桌旁的梁妄便一手拉着她,另一只手从后绕过秦鹿的耳畔,严严实实地捂住了她的双眼。   “怎么了?”秦鹿不解,抓着梁妄的手腕问道:“谢尽欢他怎么了?”   梁妄瞥了一眼躺在软被上,面色绯红,鼻下还在流血的谢尽欢,微微眯起双眼,手指勾过,叫地面的被子盖在了他的身上后,才松开了秦鹿的眼道:“中了媚术,消受不住,晕过去了。”   “什么媚术?”秦鹿能瞧见了,才蹲在谢尽欢身边仔细地看着他。   谢尽欢两鬓发白,头发凌乱,从脸上到脖子都是红的,脖子上还有青筋在跳动,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似乎呼吸困难,眉心轻皱,那表情不知是欢愉还是痛苦。   忽而一道沉吟从他的口中溢出,带着几分婉转的尾音,顿时叫秦鹿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立刻跳了起来,凑到梁妄跟前搓着双臂‘咦’了一声。   梁妄摊开掌心,红色纤细的戒指正躺在他的手心处,那戒指还散着幽幽红光,等秦鹿触碰后,戒指上的光芒才消散,梁妄道:“谁让你把贪贪交给他的?”   “我……我见你没反对,以为是默许了。”秦鹿说罢,将贪贪戴回了自己的手上,问梁妄:“发生了何事?谢尽欢怎么会中了什么媚术?”   “你当五鬼只是摆设,没有作用的?”梁妄伸手戳了一下她的额头道:“贪贪为色,擅媚术,便是能蛊惑男子,以贪欢换得男子精魄之气,也可使人入眠,春梦一场。”   “她居然还会这些?”秦鹿当真不知道,她平日与贪贪接触,只觉得她毕恭毕敬,说话温柔,为人体贴乖巧罢了,至多……她长得好看些。   “几百年的鬼了,不会点儿本事,如何能入得了戒指。”梁妄伸腿踢了踢谢尽欢的小腿道:“本王进来时,贪贪就坐在他的身上,若非本王阻止,谢尽欢这条命恐怕就得交代了。”   “可贪贪为何要害谢尽欢?”秦鹿道:“贪贪并非恶鬼,若无指示不会害人,我也没叫她对付谢尽欢。”   “从他这表情你还看不出来吗?”梁妄啧了一声,微微挑眉,对谢尽欢此等行为有些瞧不起似的道:“他可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觉得自己时日无多早晚都得死,不如趁着自己还能行人事之前求得一场大梦,蠢货。”   或许当真是梁妄这般猜测的,故而谢尽欢就算现在还在流鼻血,嘴角都是含春带笑,分外高兴的。   “最难消受美人恩,本王还得救他。”梁妄说罢,微微皱眉啧了一声,似乎是自言自语:“还是不救了吧,反正都这把年纪了,救活了也未必能多活几个年头,浪费本王的时间。”   说完,他居然转身要走,秦鹿见状,当真是惊讶了一把,连忙跟上道:“哎!王爷!你不能见死不救,这不是别人,这是谢尽欢啊!”   “是他自己作死,与本王何干?”梁妄出了房间,被秦鹿一把抓住了手腕,秦鹿哎呀了一声,道:“你也有点儿同情心吧!毕竟是贪贪所为,五鬼也归你我所管,如何救?你说,我做就是了。”   这人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可爱! 第95章 将军之信:六   重新将梁妄拉回了谢尽欢的房中, 秦鹿皱眉瞪着他,梁妄微微抬着下巴, 一双眼睨向谢尽欢的方向,再将目光落在秦鹿身上,见秦鹿依旧在瞪,于是瞥开视线,叹了口气道:“真是麻烦。”   秦鹿见他有松口的迹象了,这才不继续瞪人, 转而换成了笑脸,拉着梁妄坐在了谢尽欢屋内的椅子上,这一时半刻的还不能顾着谢尽欢, 得将梁妄哄好了才成。   她绕到梁妄的身后,双手捏着他的肩头, 又捶了捶,道:“王爷舟车劳顿来看他, 他还闹出这等事情给王爷惹麻烦,谢尽欢真是个害人精!不过我家王爷大人大量, 又天生的好心肠,最看不得的就是可怜人, 凡遇见,总得出手相助的,更何况咱们与谢尽欢认识这么多年,干脆就帮他吧。”   梁妄歪着身体,换了个放松的姿势, 秦鹿又说:“帮了这回,下回再也不帮了,救好了他,累着我家王爷就不好了,我家王爷这几年也是特殊时期,得好好养着的。王爷你放心,有我小鹿在,不让你渴了,不让你饿了,不让你累了,也不让你心里不高兴了,你就随便出出手,送他几粒保命的药丸算了。”   秦鹿说了一长串,给梁妄按肩膀,就如同给猫顺毛,还得把话说好听了,哄得梁妄没脾气,这事儿才能成。   果然,梁妄道:“救也不是救不了,只是本王又非神仙,哪儿来的什么救命的药丸。”   “谢尽欢这是和贪贪一场欢好后入了梦,本王有办法让他一直活着,但想把他从梦中叫醒,还得用天香花才可。天香花长于北漠沙土里,五十年难得一遇,找得到也算走运的,本王没有这花儿,因为它不是药材,北漠的都将其为观赏物,故而药店也买不到。”梁妄的头朝椅子后靠了靠,抬着下巴望向秦鹿的脸,笑说:“你得跑一趟北漠才可。”   秦鹿一顿,朝谢尽欢瞥过去,眼神几乎能杀人了。   她从梁妄这儿离开,几步走到了谢尽欢的身侧,也学着梁妄踢了一下对方的小腿,哼了一声道:“一把年纪了也不学好,贪什么美色!害得本姑娘为了救你还得去北漠,那地方正在打仗啊臭小子。”   气归气,无奈归无奈,秦鹿毕竟是眼见着谢尽欢长大的,怎么也养出了点儿感情来,他成了如今这情况,也怪自己贸然将贪贪交给他。   谢尽欢先前与她说得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是喜欢上了贪贪的相貌,也非只想和贪贪**好,谁知道人还是敌不过岁月蹉跎,改了内心,觉得不得欢好一场,死了可惜。   “想好了?还是觉得任由他死了算了好吧。”梁妄单手撑着眉尾处,慵懒地笑着。   秦鹿瞥他一眼,怪梁妄拿自己打趣,他明知她的为人,若是换做了其他什么无关紧要的人,为了美色付出代价就算了,可眼前之人是谢尽欢,即便他是普通人,恐怕也没多少年能活的了,秦鹿也不能轻易就将事情看淡放下的。   秦鹿道:“救,还是要救的,去北漠就去吧,反正我也没去过北漠,就当是去玩儿好了。”   “战争之地,尸横遍野,荒鬼无主,一如当年。”梁妄摇头,眸色沉了几分,房间这处霎时间静了下来,秦鹿微微皱眉,像是回想起了过去。   她想不论再过去多少年,关于西齐被北迹追打的那二十三年间,天下有多可怕,她永远也不会忘记。   谢尽欢又一道沉吟声打破了寂静,秦鹿回神,皱眉再朝他身上踢了一脚。   梁妄嗤地一声笑了出来,长长地哎呀,道:“真是没办法,那便走吧,带你去北漠,吹风沙。”   让人将谢尽欢抬回了床上,秦鹿还得叮嘱伙计,谢尽欢这一直都在春梦中,时刻得替他降降温,注意现下天气还冷,发了汗不能叫他冻着,等天气热会儿了,也不能把他给捂着,总之麻烦得很。   梁妄背对着床榻方向,面前的杯子里正在燃烧几张符纸,黄符灰烟贴在杯沿,等符纸烧完,梁妄才浇了半杯水进去,符水逐渐凝固成了浆糊状,发着难闻的气息。   等秦鹿将该交代的都说给伙计听完了之后,再走到桌边时,那符灰与清水混合的浆糊已经被搓揉成药丸了。   梁妄捏着两根手指,凑到秦鹿的鼻下给她闻闻,秦鹿本来因为好奇凑过去闻,谁知道闻到了一股酸涩的腐朽气味,顿时皱眉五官都扭曲了,梁妄见她这模样反而笑,说:“爷都快恶心死了,你还嫌弃。”   “这是什么符?以前没见过。”秦鹿说完,又仔细闻了一下,发现里头不光有符纸,还加了一些别的东西进去,似乎是某些药材。   梁妄道:“抑制他现如今这老流鼻血的毛病的。”   梁妄说得委婉,不过秦鹿听明白了,谢尽欢沉睡在春梦里,自然满脑子都是一些男女之事,这种药丸酸臭,能解兴致,否则他就算身子骨再硬朗,也抵不住秦鹿与梁妄去一趟北漠再回来。   总共十二粒药丸,三日一粒,他们就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果在药丸吃完内他们还不能找到天香花的话,谢尽欢的身体承受不住这些负荷,很快就会死。   秦鹿将药丸给了伙计,便一刻也不停息,趁着现下天还没黑,打算与梁妄一同赶路了。   梁妄的身体还未好全,路走多了腿脚也不适应,秦鹿坐在马车外看见欢意茶楼的顶楼屋檐上落了几只肥胖的信鸽,忽而想起来自己先前给谢尽欢写的信。   信上她说等天气暖和一些了,就与梁妄一道过来,结果还是忍不住担忧对方,提前过来了。   如若不是秦鹿过来了见谢尽欢苍老了许多,又有些可怜,她也不会把贪贪交给谢尽欢,就更不会导致谢尽欢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秦鹿始终觉得,谢尽欢中了媚术半死不活的情况自己至少占了一半责任,本来若是她独自去北漠找天香花倒也没什么,只是她从未见过天香花,怕找错了,反而耽误时间,只能委屈梁妄陪着同行,路上受些罪了。   出了卓城,明江分叉的河道边路,秦鹿驾着小马车见路边上长满了嫩绿色的小草,可见春日就算迟,也总算到了。   这个时候的雨量多,天灰蒙蒙的并不晴朗,万里薄云遮住了太阳,清凉的微风吹得人直打哆嗦。   梁妄靠在车里打了个哈欠,将手边的大氅扔到了马车门前,秦鹿的背后被轻轻一砸,她回头看去,竹帘的一角露出了毛茸茸的大氅领子。   梁妄道:“披上。”   秦鹿笑弯了眼,将大氅披上了之后果然暖和了些,毛领上有些墨香味儿,这衣服就像是刚从梁妄身上脱下来似的,里侧还带着暖意,贴着她的前胸后背。   秦鹿一双手戴着厚厚的手套,马车的速度并不慢,索性路上无人也无车,走起来方便。   安静了片刻,秦鹿突然听见车里的梁妄道了句:“乘车得给钱,这点儿道理你都不懂吗?”   她不明所以,回头‘啊?’了一声,问道:“王爷你说什么?”   梁妄未开口,反倒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秦鹿耳后响起,紧接着咚咚两声,她将马车的速度放慢,便看见一个小孩儿趴在了马车顶上,风将他的双眼吹得眯起来,小孩儿还死死地抓着马车顶上被风吹起来的玉珠穗子,生怕被甩下去。   他道:“我有钱,我有五百两银票,等到了能换银钱的地方,我给你一百两就是了。”   秦鹿瞪大了眼睛,万分震惊:“你为何会在这儿?不对,你何时爬上去的?快下来!”   马车在河道边上停下,秦鹿站在了马车前段,高出小孩儿一截,她提着小孩儿的后领,对方还在挣扎:“我不走我不走,我就是想搭个顺风车也不行吗?我又不是不给钱!”   小孩儿手中抓着的玉珠穗子几乎都要断了,秦鹿扯了他后领几次都没将人扯下来,马车本来就不大,两人在车上如同打架,车身摇摇晃晃,坐在里头的梁妄被晃得分外不适,于是扬着声音道:“安分些!”   一瞬,秦鹿松了手,老老实实地站着,小孩儿也闭了嘴,缩着肩膀如同一只鹌鹑。   梁妄深吸一口气,见这两人条件反射统一听话,心想自己还是有些威慑力的。   为了不起争执,也省去麻烦,秦鹿让小孩儿从车顶上下来,许他坐在一旁,带他走一路。   马车继续朝北方走,一路无话,小马车上载着的三个,居然都不是同一类人。   小孩儿抱着膝盖靠在马车车门边,手上握着一截从车顶上无意扯下,挂着装饰用的玉珠穗子,一双眼睛明亮,睁大了朝前方看,偶尔才敢偷偷摸摸地向秦鹿瞧去。   秦鹿察觉到了对方的视线,无视了去,继续驾着车。   安静不过半个时辰,秦鹿便耐不住了,她瞥了小孩儿一眼,小孩儿靠在车门头,眼睛半睁着,一张脸有些白,小嘴微微撅起,下一刻便要睡过去了似的,秦鹿开口问他:“喂,你到哪儿下?”   这一问破了安静,小孩儿猛地睁开眼,如半梦半醒之间骤然惊醒,下意识地四下寻找着什么,眼神慌乱无措了不过短短一瞬,在瞧见秦鹿时渐渐安稳下来。   他动了动嘴,小声反问:“姐姐你们去哪儿啊?”   秦鹿道:“怎么,我去哪儿,你就要跟去哪儿?”   小孩儿一瞬语塞,双手挽进袖子里,嘀咕了一声道:“等我要下车了,我会与你说的。”   “你若一直赖在我这马车上不走,我还得顾你一辈子呢?”秦鹿用马鞭手握的地方轻轻地敲了一下小孩儿的头顶,小孩儿没怒,反而睁圆了一双眼,古怪地看向她。   秦鹿也不管他怎么看自己,又问他:“你为何要跟着我的马车?不赶紧去找能送第三封信的人吗?”   “同类相吸,异类相斥。”小孩儿吸了吸被风吹得几乎要流鼻涕的鼻子道:“大多数的凡人只会吸引凡人,而鬼则会吸引鬼,妖就会吸引妖,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小孩儿看向秦鹿道:“与凡人在一起,我能遇见的,大概率只能是凡人,但若不是与凡人在一起,我遇见其他人的可能就大得多了。便是我若在青楼里 ,碰见的不是涂脂抹粉的女人,就是脑满肥肠的恩客,我若在书舍里,遇见的不是志高难纾的秀才,便是习字学诗的学生。”   秦鹿听他这话,居然觉得颇有道理,不太自在地看向对方后,发现小孩对她笑了笑,他说:“你与道仙就不一样了,我敢说你们遇见的奇闻异事远远高出常人所遇,你们见过的妖魔鬼怪也远远多于常人所见,我若想送出第三封信,自然是跟着你们更方便一些。”   秦鹿握着马匹缰绳的手微微有些收紧,心中也不得不承认,梁妄有一句话说得对,这小鬼的确很聪明。   一个不过七岁的小孩儿,便是死了之后一直在人间漂流着,也难得会懂这般道理。   她与梁妄的确时时会碰上一些古怪之事,他们能见鬼、捉鬼、遇妖、降妖,解决天地之间有乱道序之事,这一百多年来,秦鹿也遇到过几桩异类相恋的事。   且凡是此类事件,大多不是她与梁妄出去寻的,而是坐在家中,自然而然,事情就找上门了。   被这小孩儿一经解释,居然是这个道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万物相吸的道理,小孩儿比她懂。   秦鹿撇嘴,问他一句:“你这小鬼……叫什么名字呢?” 第96章 将军之信:七   突然被人问了名字, 小孩儿一瞬有些愣住,他那双眼睛倒映着秦鹿的脸, 未过许久,只是迟疑的时间有些长,他才说:“我没有名字。”   “怎么会没有名字?”秦鹿皱眉:“凡人生子,孩子降生之前就算没有正式的名字,也会给取个乳名,大多都是先有名字, 等顺利生出之后,再给个表字。”   如梁妄,在西齐的皇帝给他起名‘梁望’之前, 他爹娘也给他起过一个字叫‘瑞卿’,预示吉祥如意, 高官厚禄。   这时代又不似秦鹿出生的那个时候,人都吃不饱穿不暖, 她爹娘大字不识家中米缸都见底了,才没给她起个名字, 都是学着小孩儿哭声,叫两句‘茵茵’, 秦鹿都不知道该如何写这个字。   小孩儿像是想到了什么,挪开目光不再看秦鹿了,他道:“我就是没有。”   见小孩儿的态度,秦鹿才觉得奇怪。   是了,他就算是娘死了, 他爹应当还在世的,怎么会成了孤魂野鬼,流落在外?如若他爹知晓他必须得替人送完三封信才能投胎转世,依照父亲对待孩子的喜爱,多少会帮着些,至少不会让他一个人在外寻出路。   小孩儿毕竟是他娘用内丹幻化而成,又是信之臣,有些妖力本事,也能叫人看见他的样貌,如若小孩儿贪恋亲情,再自私些,便以如今的相貌陪在父辈跟前养老也不成问题的。   说是鬼,其实若不戳穿,谁也看不出来。   他焦急忙慌地想投胎,莫非是他父亲那一家一个活人都没了?   如此猜测的可能倒是大一些,爹娘双亡,举目无亲,所以才想着投胎转世,一个人在时间流浪,太可怜孤独了些。   秦鹿伸手拍了拍小孩儿的头顶,安慰似的揉乱了他一头发丝,带着点儿浅笑说:“我记得你想诓我,叫我当你娘时,不是说你叫‘景儿’?”   “那是我随口胡诌的名字,先前你瞧见的,那个被你从茶楼里踢出去的女人,她当了我上一个娘,她在青楼里的称为便是锦娘子,我套用过来罢了。”小孩儿撇嘴,又似想到了什么道:“她救人时摆出菩萨心肠,实则不是个好人。”   小孩儿还记得,他其实多少有些骗那女人的意思,假装自己病重,迷糊之际一直在喊娘亲,那女人见他一个人躺在秋末的寒风天里可怜,便将他捡了回去。   照顾小孩儿吃喝,嘴里还叨念着:“这么漂亮的孩子,怎么这般可怜?好孩子别怕,娘在这儿呢!”   便是这一应,小孩儿假装的病就渐渐好了,结果那女人却是看中了小孩儿的相貌,一个七岁的孩子,长得精致犹如陶瓷娃娃,再一经打扮,学两句好听的话,专门在青楼里给人端茶送水,青楼的客人都多了。   锦娘子说,小孩儿不能多吃,容易发胖,一旦身子圆了,便显得笨重,不够如今可爱漂亮,所以她给小孩儿吃的东西很少。锦娘子还说,他的声音不够软糯,说话时要含着下巴,鼻音哼出来,有些人爱听。   那些有钱的妇人们最爱捧小孩儿的场,嘴里说着是将他当成自家孩子,实际上也干过几个不要脸的丑事,三十多四十的女人,也曾与一个十六左右的,青楼里养的俊俏男子于夜里欢好,还让小孩儿在旁边看着,说要教他以后成人。   想起那些,若他不是鬼,他都能吐出来!   若不是说欢意茶楼这里能遇见道仙,小孩儿不会在卓城的青楼里忍耐这么长时间,锦娘子干过许多龌龊事儿,原先是将他推给有钱人家的女人,后来便有男人来了,钱老板就是其中比较财大气粗的那个。   钱老板与锦娘子是旧相好,锦娘子那晚本费尽心机想讨钱老板欢心,谁知道小孩儿只是去端个茶,钱老板便看中了他。   越有钱的人,古怪癖好就越多,也不知得怎么折腾人心里才能爽快,小孩儿聪明,只被占了一点儿便宜,无非是被人摸了一下屁股,又亲了亲脸蛋,他哄钱老板说自己害怕,要有两日心里准备。   得不来的才是好玩意儿,钱老板有的是兴致陪。   第二日钱老板来,小孩儿故意将脸上蹭了点儿伤,到钱老板跟前哭,说是锦娘子对他不好,还说自己因为家中欠了锦娘子五百两才被锦娘子欺负,哄得钱老板拿钱给了他。   小孩儿得了银票,借着小解的理由,当夜就跑了。   这几个月在青楼里碰见的腌臜事儿,小孩儿心想自己若能识字,恐怕能写出一整本书来,那些低俗的,下三滥的勾当,恐怕以卓城人如今的嘴脸,人人都能咽下去,还觉得好看有趣。   燕京的大官说,是鬼就得有规矩,胡乱伤人是为恶,普通的鬼还有投胎转世的可能,若成了恶鬼,便要被打入无间地狱,或者灰飞烟灭,这辈子再无翻身机会了。   小孩儿心想,他也守着规矩呢,除了偶尔偷鸡摸狗地,撒谎一些无伤大雅的谎换得自己方便,或者欺负一下他看不惯的人之外,也不算干过坏事儿吧?   纷乱的思绪将他的脑子都绕着疼,小孩儿摇了摇头,伸手在路边的枯草堆里揪了一根干草上来,在手上摆弄着玩儿。   秦鹿见他沉默许久,又显出了几分可怜来。   她心里知道,这小孩儿满肚子都是坏水儿,别人轻易欺负不了他,可他就是摆出了一副被人欺负了的模样,让人看得不忍心起来。   秦鹿道:“那你自己可有想过,给自己起个名字?”   “名字还能自己起的吗?”小孩儿朝秦鹿看去,眼中闪过些许惊讶:“名字不都是……爹娘给起的吗?”   “你爹娘不是没给你起名字吗?那你就自己起一个呗。”秦鹿说。   小孩儿来了点儿兴致,似乎没人与他说过,他可以自己起个名字,于是他问:“名字该怎么起?姐姐你叫什么?”   “本姑娘姓秦名鹿,因为我兄长叫秦虎,爹娘希望他长大了能如虎一般,威慑四方,大有作为,因为我是个姑娘,便希望我如鹿一般,灵动乖巧,生得漂亮。”秦鹿说完,小孩儿便连连点头:“姐姐你的确好看。”   秦鹿嗤了一声,不太在意地说:“我以前更好看。”   小孩儿没听她后面那句,只是有些想不太明白,自己应当叫什么,他道:“我是盈序六年生的,秦姐姐你觉得我叫什么名字好?”   “若真想与我套近乎,你得叫我一声姑奶奶。”秦鹿砸了砸嘴,仔细想了想后说:“盈序六年属狗,不如你就叫阿狗吧,大家都是动物。”   小孩儿的表情一瞬愣住,他甚至在心里觉得,秦鹿恐怕是在拿他打趣。   秦鹿是认真想的,她哥叫秦虎,她叫秦鹿,那小孩儿狗年出生,叫阿狗,没什么问题啊!   马车内的梁妄听到了现在,觉得门外对话简直是两个都没长大的混小孩儿,说着不着边的蠢话,尤其是听见秦鹿说让小孩儿起个名字叫‘阿狗’时,实在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秦鹿听见梁妄的笑声,回头掀开车帘去看,道了句:“王爷,你没休息呢?”   小孩儿坐在一旁也听出梁妄这声笑里的意思,脸都红了,咬着嘴唇瞪秦鹿,秦鹿见他瞪自己,两根手指头做出要插他双眼的动作来,小孩儿猛得闭上眼,秦鹿的手指距离他眼皮一寸处停下,收回,又得意地笑了笑。   果然要治调皮捣蛋的孩子,就得用打的。   梁妄说:“给人起名若如你这般,世上叫阿猫阿狗的岂不多了去了?”   “我出生那会儿,的确如此啊。”秦鹿理所应当道:“与我哥玩儿到一起去的那几个,不是叫狗蛋,便是叫狗剩,赶上一个村子的,能碰见好几个叫狗的呢。”   梁妄听她这般说,笑得更高兴了,他侧靠在马车内,身子因为笑声微微颤抖,双肩略微耸起了点儿,梁妄单手撑在了眉尾处,一双丹凤眼弯如峨眉月,好看极了。   不过秦鹿见他笑成这般,也知道自己给小孩儿起的名字不够好,于是道:“那会儿打仗,死的人多,小孩儿养不活的有许多,街上的野狗活得都比小孩儿的命长,家里人为了让孩子能活久一点儿,便往糟践了起名,说是越贱越好养活。”   又非人人都是梁妄,从生下来开始就没体会过什么叫做‘饿’,出生前便有那么一堆人盼着护着,还有个好听的字叫‘瑞卿’。   梁妄道:“你若真想给这小鬼起个名儿,怎么也不想想自己翻的那么多本书啊?”   “书?”秦鹿不解,梁妄道:“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世事变化无常,如白衣苍狗,取名白衣,不是更好?”   秦鹿讪笑,嘀咕了一声:“衣服与狗,哪个好到哪儿去了?”   小孩儿道:“白衣好!”   白衣就白衣,好过叫阿狗。   秦鹿见小孩儿喜欢,也不与梁妄争执,反正梁妄的文采比她好太多,她也辩驳不来。   见秦鹿继续驾着马车,小孩儿掀开车帘朝马车里头看了一眼,梁妄合上眼正在休息,他的姿势摆得慵懒,天音也睡在了一旁的金笼内,察觉到小孩儿的视线了,梁妄半睁开眼看向他。   小孩儿与他对上视线,立刻将头缩了回来,又看向秦鹿,过了好一会儿,小孩儿才开口:“秦姐姐……”   “叫姑奶奶。”秦鹿道:“我比你大一百多岁,叫什么姐姐呢。”   小孩儿撇嘴,改了口:“秦姑奶奶,你与道仙,不是夫妻吗?”   秦鹿被他问得一愣,眨了几下眼后,她才道:“不是,不过……这与你何干?你个小孩儿,管那么多做什么?”   “如若不是,那为何你的身上,会有他的味道?”小孩儿问完,秦鹿心口忽而一窒,她提起身上披着的大氅,凑到鼻前闻了闻,道:“这是书墨香与茶香,是他书房里常有的味道。”   “不是,不是外在的味道。”小孩儿摇头,他朝秦鹿凑近了点儿,歪着头问她:“你都不闻闻自己的魂魄里有什么吗?你的这里,有道仙身上的味道。”   他的手指指向秦鹿心口的位置,秦鹿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心口,正古怪着,结果又听见小孩儿道:“若你俩两情相悦,为何不成亲呢?你们成亲了说不定就想要生子了,那到时候我就可以帮你们了。”   秦鹿无奈,翻了个白眼,她方才还以为这小鬼当真在她的心口看到了什么东西呢,现在想来,都是他自己想要快快送出第三封信才故意这么说的。   小鬼会骗人,秦鹿不是才知晓。   秦鹿伸手摸了摸袖子,想摸个什么东西堵住小孩儿的嘴,叫他别再乱说话了,免得被梁妄听见,梁王爷一个不高兴把他给踹下去。   结果小孩儿又说:“你若有机会,可以问问他,问他在你的身上,留了什么。”   说罢,小孩儿便离远了点儿,双手抱着自己,并且抿着嘴摆出不说话的面孔来,他就知道方才秦鹿那找东西的动作,是想再往他嘴里塞东西。   抹布的味道,太糟糕了。 第97章 将军之信:八   秦鹿发现, 小孩儿是真的铁了心要跟着她与傅时了,偏偏跟过来的这些日子装得异常乖巧, 有事还会举着小手替秦鹿搬东西,人前人后都一口一个‘秦姑奶奶’喊得可甜。   秦鹿心里奇怪的是,梁妄居然也没有要赶他走的意思,任由小孩儿跟着,小孩儿也偶尔讲他这七年来碰见过的有趣的事儿,当笑话说给他们俩听, 大多是他怎么欺负那些骗他或者伤害过他的人。   秦鹿见小孩儿在那儿笑得前仰后占的,于是也跟着假笑了两下,梁妄不笑, 却也不觉得无聊,小孩儿说一上午他也不觉得吵, 秦鹿险些都要以为梁妄转性了。   以前她在梁妄跟前话若说多了的话,梁妄就皱着眉头瞥她一眼, 往往那个时候秦鹿一个时辰内都不敢说一个字的,这回倒好, 小孩儿说了一路,只有偶尔与梁妄搭话的时候, 梁妄会说一句:“别问本王。”   像是懒得管,却又任由他。   从卓城去北漠,途中得经过南都城、良川等地,还得穿过燕京,直往北方。   为了谢尽欢的身体, 秦鹿与梁妄这些天都几乎没住过客栈,马车在良川换了一辆,前头三匹马拉着奔跑,马车的空间也大了些,梁妄能躺在里头睡下。   过了良川之后,天气彻底暖和了起来,不过是短短的几日功夫,深林中的积雪都融化了,太阳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秦鹿驾着马车都不用戴手套了,只是偶尔风吹得有些刮脸,她还得蒙上面纱。   小孩儿从来不坐在马车里头,他似乎怕与梁妄一窝,更怕梁妄看他的眼神,所以常常在外头和秦鹿说话,还会问秦鹿她这一百多年来,可见过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   秦鹿嫌他烦,于是专门挑那些吓人的说,凡是捉鬼的那些鬼都没什么好下场,只要做了一件坏事,念头转了,就成了恶鬼,恶鬼最后都是得被梁妄送入地府,受永生永世折磨的。   她说的这些,吓得小孩儿脸都白了。   小孩儿问她:“秦姑奶奶,怎样才能不当恶鬼?”   “别做坏事就成。”秦鹿道:“像你前几日说的,常常偷鸡摸狗,习惯骗人的,这类坏小孩儿,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小孩儿说:“死、其实不是真正的死,灰飞烟灭了,才是真正的死,对吗?”   秦鹿一愣,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问自己这些,于是朝小孩儿看去,只见小孩儿半垂着头,有些失落地说:“我觉得人活着挺没趣的。”   说完这话,他背对着秦鹿的方向,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头靠在门边,不知是看向路边长出来的小花儿,还是睡过去了。   怎样的人,才会觉得活着没意思?至少不是一心求活,为了能真正的活着,而想尽办法的人。   过了良川之后,秦鹿便听到了一些从燕京方向传来的消息,说是五日前,北漠那边八百里加急送来了最新的战况,北漠失了三座城池,聂将军的长子成了敌国的俘虏,那些人说要在阵前凌迟聂公子,逼聂将军反戈。   秦鹿没想到,连续了几个月的打仗,那些坐着船只漂洋过海而来的异国,居然能在北漠熬过一整个寒冬也没有退缩的迹象。   据说已经不止一个国家入了北漠地界,目前与聂将军打仗的,总共是三个国家,其中一个为北漠的部落,还可拉拢招揽,但另外两个却是铁了心地要攻入天赐王朝,直取燕京,似乎是想将富饶的天赐,瓜分干净。   这些战事,在秦鹿还没到燕京的时候,就又变了风向。   聂将军的长子死了。   说是聂将军死守城门,坚决不愿成为叛军,结果那些人当真在阵前凌迟了聂将军的长子,非但如此,他们还在一旁架了个火堆,将聂将军长子身上的肉,剐一片,烤一片,然后把烤好的肉放入米粥中,散给被攻下的三座城池中天赐百姓们吃。   长子被杀的全过程,聂将军都站在城墙上看着,据后来传入燕京的信中说,聂将军看得双目泣血,回来之后头发白了大半。   城池是被守住了,可聂将军膝下三个女儿皆已出嫁,就这一个儿子还未为聂家传宗接代,继承香火。   关于战前聂将军的事儿,秦鹿听了许多,一路上来不管是茶楼里头说书的,还是街巷中闲聊的乞丐,大家嘴里谈得都是这几个月,不折不挠,一直攻打天赐王朝北面的几个异国。   到了燕京,秦鹿几乎七天没好好歇过了,小孩儿倒还好,会驾马车,与秦鹿换了一段时间,梁妄也在外熬了两夜。   三人没从燕京里走,如今燕京城内人人自危,就连皇帝也不得不重视这场战役。   天赐王朝,原先被西齐称之为北迹,因为原来的北迹,也只是北漠中的一个较大的部落,他们在沙漠中生长,擅长舞刀弄枪,也擅长蛰伏,有毅力、如蛮牛,他们的身形比西齐人要健硕许多。   曾经的北迹,也是刀尖舔血,战无不胜,一连杀了二十三年才让西齐的王室一个不剩。   不过才短短一百多年的时间,便将北迹人养成了另一个西齐,住在深宫里的王孙贵胄们,恐怕早就忘了三日不吃不喝,还能嚼生肉,吞马血的祖先是如何生活的。   天赐王朝这几十年,扶的是文人,讲的是书道,在治国方面有一套,却疏于练兵统兵,多年前,万邦来朝,给足了天赐王朝盛世乾坤的面子,却让天赐王朝误以为普天之下皆臣子,没人敢反他。   如今那些多次来过天赐王朝的,觊觎天赐王朝中一切富饶物资的,统统将刀枪对准着天赐王朝的大门,几个月的战事,天赐王朝共损了五座城池,不知折去多少兵将,北漠那处的战事,还未有平息的迹象。   连续走了第九日,秦鹿与梁妄已经远远超过了燕京,距离北漠也只有一日左右的路程,途经盘沙镇,秦鹿实在有些受不住,就连小孩儿都和梁妄睡到同一个被窝里了,秦鹿将马车领入了盘沙镇中,打算先在这里睡一夜。   因为临近战事之地,盘沙镇内的人少了许多,除了原先就住在这儿的老人和孩子,就只有一些挣得战事银钱的商人,客栈里留下来的皆是老弱病残,走不动了,干脆也不想走了。   秦鹿选了一家看上去尚可的客栈,要了两间上房,想了想后,又给小孩儿单独要了一间,领着秦鹿将东西搬到房间里的人,也是个佝偻着背的老者。   他们到时,天已经很黑了,将近午夜,整条街上都没有半个人影,萧条到柳枝摆动都如同鬼手。   等秦鹿看好了房间,将梁妄那间打扫好了之后,才去马车处叫醒梁妄与小孩儿。   小孩儿起身的时候肉手揉着眼睛,打了个哈欠要秦鹿抱他下车,秦鹿顺手伸过去,结果被梁妄反拍在了手背上。   梁妄也才刚睡醒,眼睛半睁着,尽是不满,他瞪了小孩儿一眼,嫌弃地将人踹出了自己的被窝,而后抓着秦鹿的手,先一步出了马车。   小孩儿被梁妄踹了也不吵不闹,只是伸手揉着屁股,撇嘴说了句:“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与小孩儿争。”   梁妄下了马车,瞥他一眼,道:“你不知男女有别?怎么?使唤我的人还能上瘾呢?”   小孩儿坐在车头上,道:“我才多大啊,要分什么男女有别?”   “可你什么都懂,那便不行。”梁妄正准备转身走,又想起了什么,回头瞥了小孩儿一眼道:“你还敢与本王顶嘴,就睡马车里吧!”   等梁妄转过去了,小孩儿才对梁妄的背影做了个鬼脸,秦鹿将房门钥匙扔给了小孩儿,低头瞥了一眼自己被牵着的手,浅浅的笑着。   她跟在梁妄身后,道:“王爷,白衣那么点儿大的小鬼,你都吃他的醋呢?”   梁妄牵着秦鹿的手略微收紧了点儿,捏得她骨节都微微发疼了,才道:“什么叫吃醋?你是什么人?何必伺候他人,也无需对他人太好,反正他投胎转世了之后也不记得,倒不如将所有的好,都只给本王。”   “我给你,你记着吗?”秦鹿问他。   梁妄微微挑眉,于夜灯下朝秦鹿看了一眼,秦鹿能看见他丹凤眼中倒映出的自己,脸上挂着调侃的笑意,本来只是想说几句情话逗逗梁妄的,谁知晓他忽而舒展眉头,也笑了起来,回了句:“不仅记着,还心安理得地受着。”   “那你也对我好一些啊。”秦鹿继续道。   梁妄反问:“怎么?爷对你不够好?背后酸疼还陪你走这一路,若换做他人,跪地求爷救谢尽欢,爷都懒得招揽这个麻烦。”   秦鹿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与梁妄一同上了二楼客房,路过她自己的房间时,秦鹿瞥了一眼手上拿着的钥匙,又看向梁妄牵着她的手,干脆将钥匙塞进腰带里,任由梁妄把自己拉到了同一个房内。   两人才进屋子,提着热水过来倒入浴桶中的老者说了句:“二位客官在本店歇下,切记莫要大声喧哗,小店收到消息,今夜将军会到。”   “将军?”秦鹿听老者这么说,于是问:“是聂将军吗?”   老者点头,道:“就在几位到来的几个时辰前,也有一批燕京贵客入住了本店,似乎是特地来找聂将军的。前方战事吃紧,聂将军便应了晚间来,说是晚间来,现如今也到了子时,不知是否会来,如若真来,还请几位莫要出声,按照规矩,我原是不太适合接待你们的。”   如若是接待了燕京来的贵客,便是贵客不说,也等于包下了这间客栈,不过盘沙镇中能住人还有人招呼的客栈已经不多了,加上梁妄挑剔,也就只有这一家符合要求。   现如今是非常时刻,说不定来盘沙镇的,是燕京里的谁带了圣旨来的,秦鹿点头,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道:“放心吧,若聂将军真来了,我不说话就是。”   “多谢。”老者提着桶子出去,过了会儿又提了两桶热水上来,等热水将浴桶灌了七分满了,秦鹿才朝浴桶里撒了点儿带来的干花包,点上了一盏熏香,准备出门。   梁妄走到屏风后,解开了衣带。   小屏风只能遮到梁妄的肩上,隐约能露出他的肩头,秦鹿还没开门出去,便听见一楼传来了咚咚咚急躁的敲门声,紧接着又是一连串踏步进来的声音,动静不小。   秦鹿甚至都无需趴在门上听,便闻门外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那人问:“年侍郎在哪间?”   老头儿的声音很低,带着几声咳嗽,然后将人领到楼上来,一群大约二十多个人,各个儿都穿着军装铠甲,从梁妄门前走过。   见梁妄这屋的灯亮着,于是多了两个人把守,隔壁房门被推开,秦鹿才知道,那燕京来的人,就在这间房的右侧。   门外站着的两个人正对着门,秦鹿都不好出去,只能转身回到房内坐下。   哗啦啦水声传来,秦鹿朝屏风处看去,小屏风内只伸出了半截手臂,纤白细腻,细秀修长的手指微微弯曲着,秦鹿看了会儿,忽而心猿意马,伸手揉了揉鼻子,小声道:“王爷,等外头人走了,我再回去哦。”   梁妄低低地笑了一声,回她:“你不回去也行。” 第98章 将军之信:九   明知梁妄是在打趣, 秦鹿还是没忍住脸红了些,她双手搓了搓脸, 赶忙说:“不不不,还是要回去的,我要了三间房,今晚在这儿住,就白白浪费了一间了。”   “为了不浪费银钱,特地拒绝本王留你过夜呢?”梁妄说罢, 那支露出来的胳膊略微动了动,收回了屏风内。   秦鹿看不见,也就不肖想了, 坐在桌旁老实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不接梁妄的话, 只是暗自嘀咕了一句:“就算留下来,又如何?”   反正又不会如她想的那样。   秦鹿一巴掌拍在了脑门儿上, 有些懊恼,心里警告自己:你是个姑娘, 姑娘家就要有姑娘家的矜持!别急躁,这人早晚是自己的。   屋内一瞬变得安静, 桌上只有一盏烛火微微摇曳着,房内昏暗的光线中,秦鹿的影子一动不动地投在了屏风上,梁妄靠在热水桶中,一头银发披下, 过长的几缕发尾打湿,丝丝缕缕绕在了肩头。   他单手撑着下巴,手指隔空在屏风上的影子上描摹,丹凤眼中涌上几分疲倦,嘴角却勾起慵懒的弧度。   秦鹿的手扣着桌面,也不知在发什么呆,梁妄将头发挽去身后,于水中改为双手搭在桶边,正对着秦鹿的方向,下巴磕在手背上,看了许久她的影子,才没忍住开口:“你记不记得白衣那个小鬼与你说过的话?”   秦鹿听见梁妄的问题,有些愣住,她也朝屏风处看去,可惜那边光线昏暗,除了屏风上画的枯梅枝头立了两只喜鹊,什么也看不清。   她问:“什么话?”   “他说,你的身上有本王的味道。”梁妄问她:“你不好奇吗?”   秦鹿差点儿脱口而出‘我以为那小鬼骗我胡说的’,不过梁妄既然听见了,当时没反驳,现下还拿来问,那便是她的身上的确有他的味道了。   什么味道?何时染上的?   秦鹿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袖子,想起来小孩儿说那味道是在她心口的位置,于是也不害臊,扯开衣领朝自己的衣服里闻了闻,除了闻到衣服上的皂角香与屋内点燃的熏香之外,什么也闻不到。   梁妄见她的动作全投在了屏风上,低声笑弯了眼,于是开口道:“你过来,本王就告诉你,你的身体里藏了本王的什么。”   秦鹿不疑有他,起身朝屏风这处走,她站在了屏风外,没朝里头看,小声地问了句:“王爷,你在我身体里藏了什么?”   “你离得那么远,本王想不起来。”梁妄的声音浅浅地传来,带着几声气音,含了些许若有似无的引诱之意。   秦鹿的脸顿时烧红,心跳的声音砰砰传来,她越过屏风朝里看去,梁妄比她矮上一小截,就趴在桶边,露出一双胳膊与好看的锁骨双肩。   但这处无光,屋内的光源便是桌上的一盏烛火,却被屏风阻隔了大半,梁妄浑身雪白,一头湿发几乎于夜里发光,在秦鹿看见他时,他便拉着秦鹿的手朝水桶中带来。   只听噗通,浴桶中的水哗啦啦溅了一地,秦鹿猝不及防,半张脸埋于水中,很快便被人提起下巴,拉出水面,还未等她反应过来,眼前光芒骤然暗淡,嘴唇上覆盖这一层柔软。   墨绿色的衣裙鼓泡泡地浮在了浴桶的水面上,几乎遮住了桶内全部。   秦鹿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察觉到梁妄带着水温的手轻轻拖着她的后背,让她不再往下滑去。   除此之外,对方还在温柔缱绻,细细地吻着她。   秦鹿睁大了双眼,这一瞬觉得自己心脏都快要停止跳动了,她的双手无措地抓着浴桶边缘,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就落到水里来了,更没想明白梁妄为何会突然吻她?   就在那一瞬迟疑中,梁妄咬了一口她的下唇,秦鹿吃痛,忽而清醒,这才及时回想起原先这浴桶里的人是在沐浴啊!   秦鹿刹那慌了,她睁大双眼看向梁妄,却见梁妄莹白的睫毛轻轻颤动,然后带着温水的手遮盖在了她的眼上,阻住了她的视线,将所有感官无限放大。   一个吻,仿佛要了人一条命。   秦鹿如同抓着浮水中的救命稻草般,紧紧地抓着浴桶边缘,而后她的腰上一紧,整个人都被梁妄从水中提起,双脚终于能平踩在地上。   梁妄没有松开覆盖于她眼上的手,也没有再吻她。   他只是将鼻尖凑到了秦鹿的耳畔,蹭着她鬓角的发,声音很低,也很轻,道:“本王于你的魂魄里,种了一根发。”   秦鹿双肩颤抖,似是被突然离水的冷给冻到了,她颤抖着嘴唇,问:“王爷为什么……要在我的魂魄里种一根发?”   “那根头发,是本王头上最长的一根,本王自成为道仙起,发不再长,最长的那根,能绕许多圈,打一个结。”梁妄的声音略微沙哑,他问秦鹿:“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屋内无风,偏偏寒暖交加。   秦鹿问他:“什么意思?”   “叫你平日多翻书,否则也不至于如今却不知本王的心意。”梁妄说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本王已死,你也死,本王寻不到你的发,便结了自己的发,小鹿,你明白本王的意思了吗?”   秦鹿呼吸一窒,其实她有猜到,梁妄让她看过那么多本书,她如何不知结发是为何意,只是她自己的身体早就于多年前的南都城外成了腐尸一具,发丝不留,无法与他结发,只是她想要听梁妄亲口说出,想要听他自己承认。   秦鹿的心中一片温热,爱意如不断灌入心口的蜜茶,一波一波涌出,她想去拥抱梁妄,触手所碰到的是光滑的皮肤,顿时吓得她不敢动弹。   脑子里嗡声一片,如同浆糊,晕晕乎乎,不知所以,不知所措。   秦鹿还想问他,想问他既然是这等心思,为何却迟迟未与她行夫妻之礼呢?   那些三媒六聘,拜天地的俗礼,她根本不在乎,可洞房花烛,春宵一刻她还是很在意的。   话未能问出口,因为梁妄又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就在秦鹿几乎沉溺下去时,梁妄忽而松开了她,将她转了个身,对着她的后腰轻轻一推,把人推出屏风了。   秦鹿眼前骤然见到光,视线短暂模糊,等她反应过来时再回首,梁妄已经披好了衣服从屏风后走出来。   秦鹿看着他穿着里衣,上下整洁,也不似有要再脱的意思,反而朝她的手中丢了一条毛巾,道了句:“替本王擦干发丝。”   秦鹿睁大了双眼,心中震惊万分,更是没搞懂眼下情况,她看着梁妄自然地走到了桌旁,披上了厚厚的外衣,拿起一本书慢慢看着。   秦鹿低头望了一眼手里的毛巾,再看向侧对着自己,一脸淡然,半分看不出情动的梁妄,甚至开始猜测方才一切是否是自己的幻觉,若非她现下身上还湿透,微微发冷,她当真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春梦,与谢尽欢一般中了什么媚术了!   “就、就这样?”秦鹿走到梁妄跟前,讶异未消:“就没了?你……你不继续做点儿什么吗?”   “不是时候。”梁妄说罢,又皱眉,瞥她一眼道:“你是女子,有些话不要挂在嘴边。”   秦鹿觉得自己被戏耍了,她的心口腾升出一股怒意,方才抱着她,吻着她,说‘结发为夫妻’的那个人,与眼前这个,当真是同一个?!   秦鹿气急,将手中的毛巾直接扔在了梁妄的头上,一跺脚,哼了一声道:“你自己擦吧!大坏蛋!”   梁妄慢慢摘下挂在头上的毛巾,见秦鹿吱呀一声拉开门,也不管门外满目震惊的守卫,气冲冲地走到左侧那间屋子去了。   门外守着的两个人还打算朝屋内看,梁妄侧过脸,房门关上,将屋内一切都藏了起来,也藏了他手中握倒了的书。   半湿的发丝渐渐打湿外衣,梁妄将书放下,颇为不耐烦地拨弄着额前发丝,低声叹了口气。   若要忍,也极难,但能忍住,便不是合适的时候,破戒之时,必定是极欲之刻,只是秦鹿以为自己戏耍了她,又得去哄了。   梁妄房内的烛火才灭,隔壁房间突然传来了一声巨响,只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怒吼道:“陛下这究竟是在赏赐我,还是在羞辱我?!”   便是这一声,将半梦半醒之间的秦鹿给吵醒,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湿淋淋的衣服挂在床前屏风上,正用火烘着。   她朝门外看去,门前一群人又疾步离开,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守在她门前的人也都跟着走了,后头还有个几个男人追了过去。   这些人说话也不顾忌了,从秦鹿房前走过时,她清楚地听见一个男人道:“聂将军!聂将军留步!颜姬姑娘的确是陛下赏赐给将军的,并非羞辱!聂将军误会陛下的一番好心了!”   男人跟着追出去后,不一会儿客栈里重归于安静,安静到……只需静静去听,梁妄隔壁屋中的所有话语,都能入耳。   “姑娘这又是何必呢?千里迢迢过来,反而遭这种气受。”一妇人开口,听着妇人的声音,应当得有五十左右了。   没一会儿,便有一女子的声音道:“小云知道,心系一人,辗转难忘的感觉吗?”   妇人开口:“我不知心系一人,辗转难忘,我只知聂将军他身为男子,若心中有气不当对着女人发,更不该在第一次见到姑娘时,便将一杯热茶尽数倒在你的身上!你是陛下钦点的郡主,为了安抚聂将军,甚至让你远来做妾,他居然还摆出这种脸色!”   “小云不知,聂擎是聂将军的独子,独子才过世,陛下做此安排的确有失分寸,便是派我来做聂将军的妾,聂将军也有不收的理,聂擎小将军数十日前才于阵前身亡,他心中难受,我能理解。”女子说罢,妇人又是一声叹息。   “姑娘,聂将军不知你此番前来,做出多少牺牲,等到他知时,便晓你一番苦心。”   妇人说完这话,又是许久静谧,秦鹿分明听见,女子一声苦笑,说道:“什么一番苦心,不过是一己私心。”   隔两窗处,灯火明亮,方才有过争执的房间内,桌椅倒地,是那盛怒的聂将军拂袖离去前掀翻的,此时趴在地上收拾残局的妇人定定地望向端庄坐在一旁的女子。   她的衣襟上满是茶渍,脖子有处被烫红她也毫不在意,只是整理了衣袖,又理好了发丝,一张脸居然是世间罕见的貌美,一朵朱钗挂在鬓上,于灯火下摇曳微晃,女子双眸含水,如同明珠,唇红齿白,不点胭脂也成妆。   她是天赐王朝的陛下,得知聂将军独子死于凌迟,血肉分割于百姓腹中后,听从朝臣安排的一个荒唐之礼,赐了郡主之位,从燕京一路赶到北漠,带着圣旨嫁于聂将军为妾,替聂家传宗接代的人。   她不过是这顽局之中的一颗棋子,还是甘心为棋的那个。   袖中腕上朱线穿了两粒红豆,颜姬将手腕伸出,晃了晃线上红豆,嘴角挂笑,丝毫不觉得此时所受,是为苦。 第99章 将军之信:十   清晨日出, 薄薄一层浅光落在了窗台上,几滴寒露未消的雨水顺着青瓦屋檐落下。   秦鹿推开窗时, 不知从哪儿刮来了一阵栀子香,朝街上左右探了两眼,便是早晨盘沙镇上也无人行走,都说人老起得早,小孩儿睡不着,可离战事越近的地方, 越是一片死寂。   穿好衣裳,秦鹿不打算再歇,昨夜睡得安稳, 夜里无风,除了那聂将军与燕京过来的人有些吵闹之外, 其余倒是自在。   才打开房门,秦鹿便见一楼堂内坐了许多人。   客栈本就不多大, 一个大堂八张桌子,坐满了六张, 二三十人穿着统一的服饰,都是官兵, 被人围在中央的,是个穿着官服的文人,还有一名年纪轻轻的女子,和年过半百的妇人。   秦鹿突然想起昨夜迷糊之际听见的交谈声,这女子好似是天赐王朝的皇帝送给聂将军的美人儿, 只是聂将军前段时间才死了个儿子,自然是无福消受,也无心思去碰。   秦鹿将门开了条小缝,并未出去,耳畔听着那几人的谈话。   年纪近四十的男人,是燕京户部侍郎,此番是奉命给北漠这边的军队送粮草的,虽说聂将军失了城池,可有那么多兵要吃饭,周围的田地都快吃荒了,燕京不派人送粮草,眼前这座城池恐怕都守不住。   户部侍郎派粮草之余,还替天赐的皇帝送了个女人给聂将军。   战争近半年,朝中已经有文臣对聂将军颇有微词,若非前段时间聂将军为国舍子,就凭他月前丢失的两座城池,也该受天赐王朝的惩罚。   曾经北漠这处也不是没发生过战事,但彼时只是北漠的一些小部落为了争抢那一两分土地的小打小闹,后来从北漠往外开的一条商道打通了之后,北漠那边也就没再闹过,反而因为这条商道,来往之处皆有钱挣。   一条马匹骆驼踏出来的商道,倒是给乘船而来的异国人行了方便,以往月余就能镇压住的战事,有的几日交手甚至都不用往朝廷上报,如今却拖了半年有余,损了几座城池,丢了上千百姓,死了不知多少兵将。   那户部侍郎道:“朝中有人说,聂将军无心战场,这话陛下可是听进去了。聂家曾为天赐王朝打下江山,是开国功臣之后,却因为权力过大,被派至北漠,这么多年下来,一代比一代消息壅塞。都是行军打仗的人,哪儿知道朝中臣子的心思?陛下派你来,名义上是赏赐,实则就是羞辱,郡主若去了军营,忍让些,聂将军不敢打骂的。”   女子默不作声,只是端着手中的茶杯,轻轻点头。   皇帝的心思虽不好猜,但用意明了。   曾经的聂家为了北迹打得西齐无一人能直得起腰,无一梁姓能活到如今,便是梁妄,也是死过一次的。   可因为权势过大,聂家被派回了北迹的老家,镇守北漠,从此以往除了燕京传召便不得擅离职守,一百年过去了,朝中局势早就不是聂家可控,更有在朝将军手握重权,那都是如今的皇帝亲信之人。   聂将军在外打仗,守的是天赐的国土,打的是曾经的家乡,为了不向敌军投降,他站在城墙上亲眼看着独子被人生生地割下成千上万片的肉,这样铁骨铮铮的汉子,只要失了城池,就是罪过。   皇帝见他才死儿子,不好罚他,便听了朝中臣子的建议,说是聂家从此无后了,便给聂将军送个美人过去,赐个郡主的名号,说是赏赐给他当妾,替他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   实则这个时候的美人,便是皇帝对聂将军的警告,其实也是安插在聂将军身侧的一只眼,提醒着聂将军,只要皇帝想,随时有人能替了他的位置,他也随时可以让聂家从此消失。   户部侍郎轻轻叹了口气:“昨晚将军是气极了,才不给郡主好脸色,我已劝说过了,军营帐中,有郡主的一席之地,只是那些繁文缛节恐怕都得一一省去了。送完粮草,我就要回燕京去,只能将云嬷嬷留在郡主的身边照应,若将军短时日内打了胜仗,我们燕京见,若这仗三年五载不得消停,我们在这处也还能见。”   户部侍郎说话温吞,说完带着点儿不舍,他朝女子看了一眼,轻声唤了句:“颜姬……”   所有话语,全都吞回,原先围着桌子坐的一群人纷纷站起,连带着女子也一同起身,这便是要将女子送到军营里头去。   等人都走了,秦鹿才出房间,满堂吃剩下的早饭,只有老者一个人在那儿收拾。   秦鹿伸手挥了挥一缕飘到跟前的妖气,目光落在一行人离开时,在客栈前留下的马蹄印记上,片刻后转身去敲梁妄的房门。   梁妄已经起了,秦鹿只敲了两下,房门便被打开。   两人忽而相撞的视线纷纷顿住,梁妄刚想对她笑一笑,便见秦鹿白了他一眼,转身去敲小孩儿的房门。   小孩儿从房中出来时,脸上挂着笑。   秦鹿与梁妄分了桌子用早饭,他就坐在秦鹿的身边,坐个凳子也不好好的,一直在上头晃,凳子脚前后来回离地,秦鹿知道他有话要说,故意不问,等小孩儿忍不住了,主动开口:“秦姑奶奶,我要与你们作别了。”   “咦?你想开了?”秦鹿朝他瞥去,突然想到不久前闻到的一股妖气,恍然大悟:“哦,想来是找到送子的人选了。”   一下被猜中了心事,小孩儿还替秦鹿鼓掌,他双手贴在了桌面上,满目兴奋道:“是啊!昨天晚上我好奇,偷偷跑到隔壁窗前去听墙脚……”   秦鹿眉头微皱,道了句:“这种事儿以后不可再做。”   “知道了!”小孩儿摆了摆手,笑道:“然后我就发现,其实昨晚住在这儿的一个女人是妖,那人是皇帝送给聂将军的小妾,专门替聂家来传宗接代的。你想啊,妖如何能生子?这不就是我的用武之地了?我等会儿跟着那群人,见到聂将军时,便告知他,我能叫他这新夫人立刻有子,他高兴,我也能投胎转世去了!”   小孩儿是真高兴,一双眼都眯成了线,他跟着秦鹿这些日,看似风餐露宿的,居然还养胖了点儿,有着秦鹿的约束,小孩儿身上附加的福德一点儿也没少。   秦鹿也听说了这名叫颜姬的女子与聂将军将成夫妻之事,妖的确不能生子,但也要看聂将军想不想生,明摆着颜姬是皇帝送来羞辱他的,他去碰一个官妓,也未必会碰颜姬一下。   不过秦鹿不打击小孩儿,只拍着他的肩膀道:“那你去吧,我预祝你早日投胎。”   小孩儿跳下了凳子,对着秦鹿毕恭毕敬地拱手鞠躬,又对着梁妄行了礼,笑起来时脸颊两侧还有窝,他怀中藏着最后一封信,信里有一粒珠胎,护了几年,总算能送出去了。   “多谢道仙与秦姑奶奶送我一程,如若不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你们,我恐怕当真找不到这里来。”小孩儿说完,双手叉腰,眉眼处尽是掩藏不住的期许,似是已经想到自己第三封信送出后,得意投胎转世的场景。   他没在客栈久留,作别后便跟着户部侍郎与颜姬那批队伍一同前往军营方向了。   秦鹿用完早饭,去取马车。   因为天气已不怎冷,马车的车帘便被卷起,梁妄将天音放到一边,坐在马车窗侧,偶尔吹着风,看向秦鹿的背影,低低地喊了一声:“小鹿。”   “作甚?”秦鹿应话,梁妄其实无话要说,只是想叫她,看她还应不应自己,正巧瞧见出盘沙镇的前方路边,有一棵长了许多年的云实刺树,大片鹅黄色的云实堆在了叶片之上,一枝一串,煞是好看。   于是梁妄道:“去给本王摘一枝花儿吧。”   秦鹿见了云实,也觉得新鲜漂亮,于是将马车停在路边,几枝云实探到了梁妄的跟前,触手可得,秦鹿站在马车上,在云实刺树上方找了一株好看的,用力折了下来。   等她低头将云实递给梁妄时,梁妄手中已经有一枝了。   梁妄接过她手中的那枝,又将自己手里的这枝给了秦鹿,道:“送你的。”   秦鹿接过梁妄手中的花儿,挑眉凑到鼻前闻了闻,而后坐回了车头,将手中的花儿高高扬起,对着马臀上打了一下,一枝繁花落了大半,秦鹿道:“顺手!”   梁妄嘴角的浅笑微微一僵,目光落在秦鹿手中已经落了一半花的云实花枝上,再看向被自己好好拿在手里的花儿,心中一瞬涌上了不满,他把花儿丢去一旁不再看,想了想,又没忍心,将被秦鹿抽落到自己跟前的几朵捡起来,攥在手心里。   难得送她,却被糟蹋了。   北漠夜里风沙大,不能行人,这几日北漠这处的天气不好,沙尘飞扬,不论是攻来的异国人,还是战北军中的将首们,都停战了几日,等风沙过去了,再继续双方的僵持不下。   就是白日里,城中也会无端卷起一层沙,如旋涡般扫过,能将高屋顶上的瓦片给吹下来。   秦鹿驾马车时蒙着脸,梁妄却吸了几口妖风进去,嗓子不适,恐怕是因为这接连的近十天奔波,他的身体因为前年给秦鹿施冻尸凝魂之法还未完全好透,一损皆损,喉咙里卡着几粒沙,反而像是得了喘疾一般,咳得一刻也不能停。   入夜前,秦鹿进了七夜城,聂将军就守在这座城池中,若想离开七夜城,必须得在白日得到准许证明从侧门通过才能去北漠的大漠之中。   不过因为此时为特殊时期,就是小门也许久不开,秦鹿想要出城寻天香花便难上加难。   马车停在了一家客栈前,秦鹿下了马车先交了两间房的钱,正准备回头去扶梁妄,却见梁妄已经自己从马车内出来了。   他蓝袍挂身,这处风大,吹起宽大的袖摆露出了一截手臂来,显得他过于瘦弱了。呼啦啦的风声刮过,客栈小二道:“二位客官快进来吧,瞧着等会儿又得起风沙,在外不安全。”   话音刚落,便有一片瓦顺着梁妄的肩侧落下,就差一寸便能砸在他的身上。   梁妄手中捏着一方手帕,捂着口鼻低低地咳嗽了几声,走路时伸手扶了一下门框,眉心微皱,袖子里落了几朵云实花下来。   秦鹿望着落地的花,愣了愣,赶忙过去把人扶进屋。   果然,没一会儿屋外就起了风沙,马匹被牵到了后院的马厩里,小二将客栈的门关上,屋外呼呼而过的风如同鬼泣,期间夹杂着几声乒铃乓啷的摔打声。   秦鹿想给梁妄要一壶热水,都没人能去后厨取,大约半个时辰左右,风沙过去,后院一棵胳膊粗半楼高的小树居然倒了,压着马厩的棚子,小二去后厨取了热水,递给秦鹿。   茶饼都在楼下马车内,秦鹿取了茶饼,干脆就在一楼泡好了茶,端着茶与茶壶上楼,正好碰见两个兵将从楼上下来。   那两名男子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正在谈着战事,秦鹿低着头侧身让过,其中一人于秦鹿跟前走过时,突然说了句:“是清潭金花的味道。”   秦鹿略微抬眸朝那人看了一眼,瞧这一眼,她便立刻愣住。   这人长得不算多好看,不过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量很高,手脚都长,对着秦鹿时脸上带笑,问了句:“这茶哪儿来的?能否给我点儿?”   眨眼回神,秦鹿讷讷地将手中托盘递出,男子笑得更为灿烂:“我是要清潭金花的茶饼,不要你这泡好的茶。” 第100章 将军之信:十一   清潭于坌州, 与羡阳离得不远,坌州那一块儿产茶, 羡阳明月先苦涩后甘甜,香味浓郁,清潭金花却是入口温和细滑,茶香留得不久,梁妄病时,受不得一点儿苦, 便不爱喝羡阳明月。   秦鹿知晓梁妄的口味,故而来的路上,光是茶叶就带了三种, 又从谢尽欢的茶楼里带了一种,四种茶皆是不同的味道, 免得梁妄想喝茶了却喝不上。   被人讨要茶饼,秦鹿才想起来自己手上这茶是给梁妄泡的, 那男子身边的人又催促着他道:“你还喝什么茶啊?子时就得去城楼站岗,还不快喝两壶热酒暖暖身, 也好熬过去,喝茶多无味。”   男子摇头道:“你不懂, 清潭金花是我老家那块盛产的,我出来四年了,一次都没回去过,北漠这边也不好喝茶,难得闻到这个味儿, 想得很!”   秦鹿听他这么说,于是道:“你等会儿。”   她端着托盘下了楼,将茶壶放在了桌上,又去后院马车内找了清潭金花的茶饼,掰了一半下来,用手帕细细地包好了,再回到客栈大堂,那男子已经被友人拉着正要离开客栈了,秦鹿连忙叫住他:“喂!”   男子回头,秦鹿跑了过去,把手里的茶饼连带着手帕一起递给了他,道:“给你的。”   说完这话,她便转身端着茶,继续朝楼上去了,只是到了二楼时朝外看了一眼,两名穿着军装的男人推推搡搡地离开,开了两句玩笑。   一人问:“那姑娘什么意思?还真给你茶饼?这茶便宜么?不要钱的?她该不会是见你年轻俊朗,看上你了吧?”   “去你的!好在你没当着人家面说,否则人家姑娘脸皮薄,还不得被你这话给羞死。”男子说完,又看向手里的半块茶饼,将茶饼塞进了怀中,拍着友人的肩膀道:“快走快走!迟了得受罚!”   秦鹿立在原地,一瞬有些恍惚,手中的茶端了许久她才回神,摇了摇头上了二楼,才走到梁妄的房门前,便听见里面传来的咳嗽声。   北漠气候不好,前几日梁妄就已经有些不适了,他在江南那处住惯了,秀山丽水养人,早就将梁妄养成了不能吃苦的性子,身体也适应了那边的气候,到了北漠,风干刮人,走两步便叫人气喘吁吁,张嘴就像能喝到沙子一般,难怪他不舒服。   推门进去,秦鹿将茶递给了梁妄,一经取茶饼的折腾,起先给梁妄泡好的茶也已经过了最佳饮用的时候,茶味泡浓,就显得苦涩。   梁妄喝了一口,茶水也不烫,成了温热的了。   他朝秦鹿看了一眼,抿嘴撇过头不做声,以为是秦鹿故意耽搁,因为她还在生气,闹别扭时,难免不会给人好脸色看。   梁妄的背又开始疼了,不是这次落下的毛病,而是上一回,一百年前给秦鹿第一次拥有这具身体时,没养好习惯才有的。   他将软被放在身后,身体斜斜地靠着,房屋这处的静谧,就像是两人向来无话可说,过了好一会儿,秦鹿才道:“主人你这身体,最好还是不要出门。”   梁妄顿了顿,不禁苦笑,好嘛……不叫王爷,又改称为主人了。   “好。”反正他也不想出去。   其实梁妄也从未来过北漠,没见过真正的大漠长什么模样,万里金沙如海的场景,他就在书上看过,在诗里读过,但若叫人浑身不适的万里金沙,梁妄不愿去看。   梁妄道:“等会儿本王就去画一张天香花的图,你先别急着出城,说不定城中有谁家种了这花。”   因为天香花本身长得漂亮,绽放时大如脸盆,在北漠虽然难得,但也有人种养当做摆设,越是稀有,便越显得其家境不凡。   秦鹿应声后,便起身打算朝外走,梁妄见她要出去,喊了一声:“小鹿。”   秦鹿朝他看去,等着梁妄下一句指示,梁妄见她手还放在门上,于是眉心微皱,门栓咔哒一声关上了之后,秦鹿收回了手,愣愣地立着。   梁妄说:“过来,与本王一同睡。”   刹那,梁妄就看见秦鹿的脸色绯红,手足无措地往后退了半步,带着些许胆怯地看向他,不过眼神中没有惧怕,反而有些羞涩。   梁妄无奈地笑道:“不做什么,就是睡会儿。”   秦鹿几乎抑不住上扬的嘴角又再度耷拉了下来,她板着一张脸,几乎咬牙切齿地问:“王爷你到底要戏耍我几次才肯罢休啊?!”   梁妄勾了勾手,未将她这声牢骚听进去,反而道:“过来!陪本王睡会儿。”   秦鹿不情不愿,但还是听话地走过去,她大咧咧地站在床边,垂着眼眸瞥他,却见梁妄往床的里侧挪了点儿,空出一个人身的位置拍了拍,等秦鹿坐下,鞋子没脱,笔挺地躺着如同一具放久了的尸体一般毫无动静,梁妄才笑出了声。   他将人搂在了怀中,未管秦鹿究竟是什么心情,只是手掌好好地在她背后安抚般地顺着,下巴抵着秦鹿的头顶,闭上眼有些疲惫道:“我并非是戏耍你,也并非不想碰你,更不是对你没有兴趣,你若能细心一点儿,当知本王对你的兴趣有多大。”   梁妄将人抱紧了点儿,秦鹿本还想挣扎一番的,结果立刻不敢动了,她睁大了双眼,总算是明白梁妄这句话的意思,他倒是的确对秦鹿有‘兴趣’,这都有反应了。   “你无需怀疑本王的用心,也不准怀疑本王的真心,既然我说了喜欢你,便是喜欢你。”梁妄说罢,秦鹿问了他一句:“王爷,是不是当了道仙的,都得与和尚一样,不近女色?”   “我原以为是。”梁妄说:“入道者,忌贪嗔痴,远爱恶欲,书上是这么写的。”   秦鹿心想,那不就得与和尚一样吗?   梁妄又说:“可我自入道以来,贪安逸,嗔时多,痴书墨,恶繁琐,从一开始就没守住底线,如今连爱与欲这两样都守不住了,你说我这样儿的,配当个道士吗?”   秦鹿的手悄悄搂上了梁妄的腰,掌心贴着他的腰侧,能感受到隔着几层衣服之下,梁妄腰上软弹的劲肉,随着他的呼吸细不可查地跳动着。   梁妄道:“爱之不能控,欲之不能守。”   “所以……你是在压抑自己身为道仙的最后一丝底线?如若我非要与你做那种事,你就当不成道仙了?”秦鹿抬起头看向他。   梁妄垂眸瞥了她一眼,轻声笑道:“只是当不成道士,而非当不成道仙,不死血就在我的身体里,哪儿有与你欢好之后就得死的道理。”   “那王爷又为何要控制爱意,守住欲望?”秦鹿不解。   梁妄的瞳色很深,于夜里就像是一块黝黑的宝石,深邃如北漠中的风沙,随时都能将人席卷进去一般。他看着秦鹿,其中倒映不出秦鹿的影子,却能在秦鹿的双眼中,清晰地看见他此时脸上的欲望。   梁妄道:“本王从来没想过要控制爱意,守住欲望,本王只是觉得……未到时候。”   “何时才是时候?”秦鹿问完,不自在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不得不承认,梁妄于她的吸引力,远远超出其余一切,爱慕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就将她抱在怀中,说话时如热气缠绕,看她时像是要将她扒个精光,这等勾魂摄魄的引诱,秦鹿的心跳都快停了。   “何时?”她又问了一遍。   梁妄嗤地一声笑出了声,没有回答,而是将秦鹿的脸按在了自己的心口,牢牢地把人抱住,然后道:“等到了时候,你就知道是何时了。”   秦鹿不喜欢这样卖关子,还想开口问他,梁妄又咳嗽了起来,屋外风声越来越大,吵得梁妄头疼。   他搂着秦鹿后背的手逐渐收紧,似是不耐,若是能有办法灭了这风沙,梁妄恐怕就要冲出去了。   他手里攥着秦鹿背后的一截衣裳,低低地叹了口气道:“小鹿,你替我揉揉头吧。”   下巴蹭过秦鹿的额头,梁妄把秦鹿往上抱了点儿,等两人几乎齐高了,他又用额头蹭着秦鹿的鬓角,说道:“揉一揉吧,小鹿。”   秦鹿的手贴上梁妄的眉尾处,轻揉时突然想起了几十年前被梁妄抱在膝前的猫,那猫浑身黝黑,团在一处时像块煤炭。那猫每回对着梁妄撒娇时,便如他方才这般,一直用头顶蹭着梁妄的手指,声音低低地喵喵叫个不停,非要梁妄摸得它舒服为止。   秦鹿想到这儿,不禁觉得好笑,嘀咕了一句:“你瞧瞧,没我你可怎么活啊。”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十指不沾阳春水,还养了一身娇惯的矫情病,比那深闺中的大小姐都难伺候些,性子古怪又霸道,这世上怕是没有第二个人能容忍他了。   结果梁妄长舒一口气,眉心松开,道:“那本王当真是活不久的。”   便是放不下,便是离不开。   秦鹿于梁妄的怀中睡了一夜,半夜醒了好几次,秦鹿习惯了一个人睡,她以为梁妄也是,觉得两人若睡着了,恐怕自然而然地各占床上一侧,谁也不挨着谁的。   谁知道梁妄喜欢搂着人睡的,秦鹿稍稍离开了点儿,便被他伸手勾了过去,重新按在他心口上,还得一只胳膊压着。   一夜闹得秦鹿几乎睡不好,等梁妄早间醒了,她才能在床上赖会儿,不过也就是一小会儿,一个时辰都不到,太阳晒到窗户前了,秦鹿便睁眼了。   秦鹿起身时,梁妄已经靠坐在房中软椅上看书了,书不是她带来的,恐怕是朝客栈里要的,秦鹿带的那些书,梁妄大多看过了。   等秦鹿洗漱好了,去桌边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才发现桌上放着一张纸,纸上画了一朵花儿,花儿是纯蓝的,如宝石翠丽,共有六瓣,朱红色的花蕊,生长于石缝之中。   秦鹿拿着这张纸,问梁妄:“我挨家挨户去问?”   “那便是你的能耐了,若你聪明些,应当知晓先从有钱人家问起。”梁妄嘴角带着笑,像是干过了什么坏事儿。   秦鹿上下打量了他两眼,见他身旁桌子上的小碗里放了一把花生,悠闲自在的,问他:“你身子好了吗?”   “拜你所赐。”梁妄伸出左腿,高高地架在了凳子上道:“因为你昨晚压了我腿一夜,爷这条腿两日恐怕都不能行走了。”   梁妄如今身体特殊,经不得折腾,脚踝处的确泛了青紫色,未肿,但看上去有些严重,秦鹿见了问他:“痛吗?”   梁妄摇头:“不痛,且毫无知觉。”   他又扭了扭脚踝,哦了一声:“现在有知觉了,看来要不了两日,估摸着两个时辰也能好,不然你等等本王?”   “您还是在客栈里待着吧。”秦鹿连忙摇头,自己拿着画了天香花的纸塞进怀里,眼见着就要朝外走。   梁妄叮嘱了一句:“桌上有酥饼,吃了再走。”   秦鹿拿了两块酥饼,一块叼在嘴里,一块拿在手上,匆匆忙忙出了门。 第101章 将军之信:十二   嘴里的一块饼尚未吃完, 秦鹿下楼险些撞上了客栈的小二。   小二手里端着清粥,正准备给楼上其他客人送去, 见秦鹿冒失,哎哟了一声:“姑娘小心着些,这般匆忙是要去哪儿啊?”   秦鹿抹去嘴角的饼屑,见这小二年岁不小,于是将怀中的纸取出来,半油的手捏着画纸一角, 秦鹿问他:“你可见过这种花儿?”   “天香花。”小二果然见过,他道:“这花儿原先我们这块许多地方都有,凡有钱人家的假山石缝里头都能长出几朵来, 不过现下少了许多。”   因为打仗,战争的确将北漠这处原有的几样特色给抹灭了, 天香花便是其中之一,曾经凡是有钱人家都用来观赏的天香花, 如今却没几人养得起了,这花儿其实并不娇贵, 只是越野外反而生得越好,越家养却越不那么漂亮。   那些家养的天香花, 大约只有碗口大,但野外的天香花,能长到脸盆那么大。   战争连续失了几座城池,凡是靠近北漠这边稍微有钱的人都早早地离开了,至少往南去了三百里路, 谁敢在这儿定居呢,便是他们这些走不脱的才留下来。   秦鹿问小二:“小二哥可知道哪儿能找到这种花?”   “现下出城麻烦,近来又有风沙,还是不要去大漠中寻去,姑娘若是想找天香花,便去那些以前家中种过的人家问问。”小二说着,抬起头略微想了会儿,于是道:“我记起来,刘小军候以往家中有钱得紧,他们家有一院子天香花,不过他们举家搬至宿矣去了,只有刘小军候一人在聂将军手下,姑娘可去问问刘小军候,问他们家走时,那一院子天香花可带走了。”   秦鹿听到有人居然能有一院子天香花,便立刻笑了起来,她又问:“敢问小二哥,那刘小军候长什么模样?我去哪儿找方便见着?”   “姑娘昨个儿见过的。”小二笑说:“昨个儿夜里姑娘来时,刘小军候在我这客栈避风沙,你们还说过话呢。”   秦鹿回想,立刻想到了那半块茶饼,于是眉目带笑,对着小二多谢,又问了几句刘小军候平日里待职的地方,便从客栈跑了出去。   因为战事在即,却被风沙暂时阻隔,燕京那处又送来了粮草,北漠七夜城的军中倒是还算稳定,只是这一回同粮草一并过来的,还有个标志的女人,那女人大约二九年华,是跟着户部侍郎一同的,前两日一早就被送进了聂将军的营帐内,一直都没出来过。   户部侍郎与聂将军说的话,除了聂将军的几个亲信之外,谁也没听见,关于那个女人的来历,也是众说纷纭。   大战暂歇,去城墙上守了夜才回来的人,勾着两个平日里玩儿得好的哥们儿的肩膀,嘴里聊的便是那燕京来的女人的来历。   刘宪说:“我见过那女人一眼,当真长得漂亮,我给将军送箭的时候,瞧见她就端坐在营帐中,湖蓝色的长裙披着,乍一眼看过去,跟天香花成了精似的。”   “这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将军怎么会容许一个女人留在帐中?”一名男子问。   刘宪道:“我听那女人身边的妇人喊她郡主,瞧样子留下来也不情愿似的。”   几人才走了没一条街,便遇见了另一边跑来的两个男人,年轻的男子年龄相仿,立刻便作堆围在一起玩儿,其中一人说:“今早我送年侍郎离开,年侍郎前脚刚走,后脚将军就将他军营里的女人给关起来了!”   “乖乖,那可是郡主。”   “郡主算什么?燕京的郡主还能管得到我们军营里的聂将军?要我说,这女人来者不善!说不定就是朝中人安排在将军身边的眼线,会武功也有可能的。”   刘宪听他们七嘴八舌,连连摇头,道:“猜测之事我就不掺和了,不过你们谁见到竟炎了?我怎么一路都没碰见他呢?”   “我瞧见了。”一个男子打了个哈欠说:“一大清早到了换职的时间,他就跑回去,说是要泡茶喝。”   刘宪听人这么说,顿时皱眉,啧了啧嘴,直摇头道:“我去找他!”   喝什么茶?男人就该喝酒啊!   刘宪和两个男人与一群人在路街口分开,从小巷子里穿过,还与两个兄弟说竟炎的茶饼是从哪儿来的,提到一个身穿绿色衣裙的女子,刘宪便忍不住笑:“我看那姑娘长得漂亮温柔,恐怕是竟炎喜欢的一类,指不定还有一段姻缘在呢。”   话音才落,小巷的尽头便突然落下来一个人,三个七尺大男人吓了一跳,纷纷伸手捂着心口。   等见了立在小巷子口的人后,两个跟在刘宪身后的人问道:“宪哥,是这穿绿裙子的姑娘吗?”   刘宪定睛一瞧,可不就是这个姑娘么!   秦鹿见到了人,顿时扬起笑容,好在七夜城也不大,她去城门那处才知道昼夜已经交班,换了一批守城军了,也有人说刘小军候早早就走了,指了个走了的方向,秦鹿跟着过来,便见到了刘宪与两个男人入小巷子。   只是刘宪身后跟着的,不是她昨日在客栈里见过,给了半块茶饼的人。   一女三男面面相觑,倒是秦鹿率先开口:“这位公子,昨日在朗月客栈里头与你一起的那位公子没与你一道吗?”   刘宪眨了眨眼,回过神来,于是清了清嗓子道:“你找他作甚?”   秦鹿说:“我有要事找他,关乎人命的。”   刘宪一听与人命相关,便正色道:“若是出了什么斗殴之事,你与我说也是一样,我不比他官职低,他能帮得上忙的,我也可以。”   秦鹿摇头:“并非斗殴,而是救命……嘶,我说你,直接告诉我那位公子去哪儿了就行!”   刘宪见秦鹿口气不好,也有些来气,刚嘿了一声,身后两个男人便压低嗓子与他说了句:“宪哥,竟炎哥未来的媳妇儿找上门来了,你不撮合,还打算拆散啊?”   刘宪恍然,想起来昨日竟炎拿了这姑娘半块茶饼后神色的确不太对劲,今早儿不来找他一同去校场练骑射了,反而回去泡茶喝,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刘宪上下打量了秦鹿两眼,随后挑眉,换了副面孔说:“你这姑娘,与我们当兵的说话得客气点儿,我这有军衔在身的,随时都能查办了你,知晓吗?”   “知道,方才对不住。”秦鹿忍一口气,又问:“这回可以带我去找他了吧?”   刘宪点头,走到秦鹿跟前顿了顿,伸出一根手指头打算推开对方,却没想到秦鹿手脚比他快,直接闪到了一旁,碰也没让刘宪碰上,刘宪一愣,问了句:“你会武功?”   “会些三脚猫的防身功夫。”秦鹿谦虚,也懒得与刘宪多话,只跟在刘宪身后,又走了几条街巷了,才到他们不同官职住的不同军营中。   说是军营,其实也就是个七夜城中富饶人家的大院,他们前方失了几座城,月前才入的七夜城,能有住的地方就不错了,也不挑剔,凡是空了的房子且能睡人的,都是军人的住所,除了城中,还有一部分扎住在城外。   一个七夜城,最多能住两万人,城外左右两翼各两万人,镇守北漠的聂将军手下,共统兵六万余人。   能住得上大院的,都是如刘宪这般,在军中能说得上话,且跟在将军身后办事的。   秦鹿跟着刘宪到了大院门前,抬头看去,府门上的牌匾已经被撬了,门前两口石狮子还立着,有几个穿着军装的男子进进出出,遇见刘宪时都得喊一声‘宪哥’,刘宪倍感威风。   几个刚睡醒的手上提着盆打着哈欠,见了刘宪打了个招呼,结果瞧见刘宪身后还跟着个姑娘,揉了揉眼睛再看,姑娘长得还很漂亮,于是手中木盆哐啷落地,毛巾还被刘宪踩了一脚。   好些人都瞧见了,刘宪带了个年轻的女子回来,瞧那女子的模样,端庄贤淑,不似是军妓,怕不是刘宪找的良家女,带入大院中该不会是想要欲行不轨吧?   这消息刘宪还没找到竟炎,就被腿脚快的人跑到竟炎跟前去说了。   清潭金花才泡开,竟炎端着茶杯轻轻吹了一口气,屋外的人立马冲了进来,瞪大了一双牛眼道:“竟炎哥!宪哥带了个姑娘回来了!”   竟炎听闻,嗤地一声笑了出来说:“刘宪这家伙对女人可不感兴趣,夜里抱着刀睡的人,他腰上的那把刀就是他媳妇儿,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带个女人……”   一口茶才入口,竟炎立刻喷了出来,匆匆忙忙冲进他房中的人正是刘宪,而走在刘宪身旁,双手背在身后打量他这住处的女子,竟炎觉得分外眼熟。   可不眼熟,昨晚才见过。   前来通风报信的男子指着秦鹿道:“你看吧,竟炎哥,我说宪哥带个女人回来了。”   秦鹿瞥见那根指着自己的手指,顺手一巴掌拍了过去,啪地一声打在了男子的手背上,疼得男子嗷叫一声,又用牛眼瞪着秦鹿。   刘宪抽着个板凳坐下,对还发愣的竟炎道:“瞧我对你好不?这姑娘一说找你,我立马就给你把人领来了,竟炎,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秦鹿见了竟炎,杏眸亮晶晶的,一反方才拍人手的模样,反而双手收在腰间行了个女子礼,颔首道了句:“打扰了。”   竟炎回神,低头看向自己还只穿着一件里衣,胸口敞着,脸上蹭得一红,连忙起身披上外衣,在房中找个腰带都乒铃乓啷地一阵响,等他找到腰带系上重新面对秦鹿时,才问:“姑娘怎么会突然找我?”   “刘公子,我来找你救命的。”秦鹿从怀中拿出了梁妄画的天香花,递到竟炎跟前道:“这是天香花,我听客栈小二说,刘公子家中以前种了许多,所以想来问问,您这儿是否还有天香花?或是你府上有没有?我急着要花救人,最好不要耽搁。”   竟炎看着手中的画纸,又听了秦鹿的话,张嘴说了句:“姑娘你……你认错人了。”   “不是你?”秦鹿歪头,眉心轻皱:“可小二与我说,聂将军麾下的刘小军候家中有钱,以前养了一院的天香花,说我昨晚还与他碰过面,说过话……”   竟炎朝刘宪看去,坐在凳子上晃着腿的刘宪也抬眸看向秦鹿,嘴角挂着笑说:“哎,姑娘,我姓刘,你看我像刘小军候不?”   秦鹿朝刘宪瞥了一眼,顿时恍然,她昨晚的注意力全在竟炎身上,完全忽略了刘宪,今早听小二一提,自然也想到了竟炎,根本没料到刘宪才是她要找的人,于是啧嘴,道了句:“失误,刘公子,你家可还有天香花?”   刘宪的脚抖得更夸张了,他眉眼含笑,清了清嗓子道:“你说你这姑娘,要找刘小军候,却不知刘小军候是谁。”   “天香花!”秦鹿将画纸从竟炎手中抽出,怼到了刘宪的脸前。   刘宪一怔,抬眉道:“我家以前的确种了一院子,这不是打仗么,早就搬走了,我与家里人大半年没联系,谁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天香花?兴许有,兴许没了。”   秦鹿见他这吊儿郎当的模样便气急,皱眉道:“问去!”   “凭什么……”刘宪的话还未说完,竟炎便道:“问去吧,人命关天呢。”   “好好好!”刘宪起身,不情不愿地出门,又对竟炎道了句:“哥这可是看在能给你讨媳妇儿的面子上才写信问的啊。” 第102章 将军之信:十三   刘宪与家中人相处得不好, 几年前他非要从军当兵,刘宪的家里人反对得紧, 险些为此与他爹断了父子关系。   刘家刘宪排第三,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都是经商的料,以前是专门在北漠这处走丝绸茶叶去他国买卖的,挣了不少银钱,只是后来北方一场小战事困住了刘宪的大哥十三天杳无音讯, 再回来时,他大哥断了一条腿,勉强保住了命。   刘家人觉得, 当兵打仗打打杀杀,命不长, 刘宪要从军时,刘家人上赶着劝, 可谁劝也没用,刘宪出城散心时, 正巧赶上一队北漠的夜探队归来,他比较滑头, 让那七、八个人藏在了城外刘家的商队里才躲过了北漠之外部落的追杀。   为了这事儿,刘宪被赐了功,成功成了聂将军麾下的一员小将,反而害得刘家人的商队,在之后的几年都不太好走。   这大半年来, 聂将军带着众人打了许多场仗,有败有胜,刘家搬出前一个城池时,刘宪只让自己的几个兄弟去护送,都没能亲自与他们见一面,后来倒是收到家中嫂子写的平安信,知晓如今家住在哪儿,可他也没回去过。   以前让刘宪与家人联系,他打死都不肯,这回愿意写一封信回去,真真是为了能促成竟炎的好事。   谁让竟炎是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潦草的字迹就写了一句:娘,咱家有天香花吗?   写完这句,他就让手下的一个小兵送出去,他家搬出了三百里之外,就算是骑着军营里的好马,来回也得一天一夜的时间。   秦鹿本想跟过去的,可转念一想,梁妄还在七夜城,她不能丢下,且如若刘宪的家中已经没有天香花了,那她也是耽误时间,倒不如刘宪那边与家中联系问着,她在七夜城内外再找找看。   眼见着一个小兵骑着刘宪的好马离开,秦鹿才对两人拱手道谢:“方才认错了人,抱歉了。刘小军候,如若你家中真有天香花,请让人去朗月客栈找我,算上来回路程,我大约只能在七夜城再待七日左右,过了这个时间,便是找到天香花,我想救的那个人恐怕也扛不住了。”   “天香花又非药材,怎么救人?”刘宪伸手勾着竟炎的肩膀。   秦鹿道:“我家主人说有用,那就是有用。”   刘宪略微弯腰,朝秦鹿凑近了些,他双眼眯着,带着点儿意味深长的笑道:“喂,且不论我家中有没有天香花,我这好歹也算是帮了你个忙,拉了一回自己的脸了,你总得告诉我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吧?”   秦鹿朝竟炎看去,目光一滞,眼中的情绪瞬息万变,就像是两人曾经熟识无比,带着点儿不舍眷恋,秦鹿抿嘴,道了句:“小女子,秦鹿,楚岫秦云的秦,哟哟鹿鸣的鹿。”   “挺好听的哈。”刘宪撞了撞竟炎,竟炎对他这不正形的模样也是无可奈何,于是道:“在下徐竟炎,他是刘宪。”   “徐竟炎……”秦鹿重复了一遍对方的名字,点了点头,又说:“如若你们没那么忙的话,麻烦帮我问问城中可有谁家中有天香花的,如若有,麻烦与我说一声,我就在……”   “朗月客栈嘛。”刘宪搭话,点头道:“知道知道。”   秦鹿拱了拱手,转身准备离开,却听刘宪哎了一声,他道:“如今世道不太平,城中也有贼寇的,这里离朗月客栈不近,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让我兄弟竟炎送你一程才好,正好……竟炎你去朗月客栈附近巡逻一番。”   徐竟炎听刘宪这么说,立刻明白了刘宪的意思,他瞪了刘宪一眼,低声道了句:“你乱说什么?”   “去吧!”刘宪一把将徐竟炎推出,道了句:“天不黑不许回来,听着,这是命令!”   刘宪的军职压了徐竟炎一头,他若真让徐竟炎去巡逻,徐竟炎还不能说个不字,徐竟炎心里气都没处发,就见刘宪双手叉腰站在大院前,嘴角都快笑咧到耳朵根了。   最终徐竟炎还是陪着秦鹿走一趟。   他不是个擅长与女子说话的人,昨日主动与秦鹿搭话,当真是看中了对方有一杯他老家的茶,其实并未想到居然能与秦鹿再见的。刘宪这人平日里素来爱开玩笑,拿他与秦鹿打趣,徐竟炎也不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他与秦鹿居然还挺有缘的。   徐竟炎一路无话,偶尔碰见几个眼熟的会与他打招呼,视线纷纷落在他身侧身穿绿裙的女子身上,猜测着他们的关系。   徐竟炎发现了,这一路上,秦鹿至少看了他十几次。   过了人群密集处,徐竟炎才松了口气,秦鹿又朝他瞥了一眼,徐竟炎才问:“秦姑娘,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秦鹿一愣,连忙摇头,有些羞恼地垂着眼眸道:“没有没有,只是……”   只是见之有些被勾起了以往的想念,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刘宪的话,秦姑娘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只是随口玩笑,也没有要轻薄姑娘的意思。”徐竟炎想了想,还是多解释了一句,以免吓到秦鹿,觉得他们当兵的都是什么坏人。   秦鹿听他这般说,顿时笑了起来,杏眼弯弯,有些勾人。   她道:“我自然不会把那傻子的话放在心上,他的用意太过直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过我与徐公子并无这层关系,就当他是自说自话,哄着他高兴吧。”   徐竟炎见秦鹿如此坦率,也松了口气,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一臂的距离,谁也没有率先靠近。   徐竟炎问秦鹿:“你要天香花,是救什么人?”   “一个友人。”秦鹿想了想,又点头道:“对,应当算是友人。”   “听你的口音,不是北漠这处的,莫非是专程为了找天香花而来?”徐竟炎问。   秦鹿嗯了一声:“从煜州卓城一路赶到了这里,等找到了天香花,还得再赶回去。”   “原来是卓城,我老家在坌州,就在煜州边上,卓城位于煜州南侧,与坌州相离很近的。”徐竟炎说完,又用坌州话说了句:“要不要买茶叶啊?”   秦鹿听他这般说,顿时笑了起来,点了点头道:“是了!卓城那边也带了点儿你这音,说话有些细。”   “你不会说吗?”徐竟炎问她。   秦鹿摇头:“我不会说,我那友人在卓城住了许久,我一直都是与主人住在一起,隔一段时间换个地方,许多话都听得懂,但学不来。”   “姑娘的主人是什么人?”徐竟炎听她总将‘主人’挂在嘴边,于是问了句。   秦鹿道:“他啊……你就当他是个有钱人吧,喜欢的地方多,故而去过的地方也多,人生在世,恐怕要一直飘飘荡荡的。”   “自由自在,也挺好。”徐竟炎说罢,两人便到了朗月客栈前。   客栈二楼便是客房,十二扇窗户里头有一扇开了一半,窗台上放了一杯冒着热气儿的茶,飘着淡淡的羡阳明月的味道。   倚靠在窗边的男人半垂着眸,看向不远处有说有笑,慢慢走来的两个人,眉心微皱。   梁妄的银发未梳,随着微风偶尔飘起几根,一根银发扫过紧抿的唇,从唇形来看,他不太高兴,等到秦鹿与那男子走近了,梁妄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与谢尽欢在一处的秦鹿,都没笑得这般不矜持过,一张嘴恨不得露出所有的牙,眼睛弯成了一条缝,就差将手勾着对方的手臂了。   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的位置,觉得头又开始有些疼了,两人站在客栈楼下,距离他这处并不远,不过男子没有要走的意思。   穿街而过的风扬起了墨绿色的裙摆,秦鹿双手背在身后扭着手指,背对着梁妄的方向,叫他看不清表情,不过一切高兴与紧张的情绪,皆在她的小动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她很喜欢与这个人说话。   梁妄得出结论,于是眉心皱得更深,掌心朝上,手中幻化出一把羽扇,梁妄想也没想,推开了另外半边的窗户,将手中羽扇朝下扔了过去,正好落在了两人中间。   徐竟炎抬头,秦鹿回眸,动作几乎同时一致朝梁妄这边看来。   梁妄撑着额头的位置,只在窗台上露出了胸膛以上的部分,宽大的蓝色袖袍挂了半截下来,手腕上系着的红线轻飘飘的,而他看人的眼神很冷。   梁妄道:“捡回来。”   秦鹿哦了一声,正准备弯腰去捡羽扇,徐竟炎先她一步,将羽扇捡起后双手递给了秦鹿,问了句:“这就是你的主人?”   秦鹿点头,徐竟炎微微皱眉,说:“他……似乎不太好相处。”   “简直是太不好相处了。”秦鹿低低地笑了一声:“细说起他的毛病啊,怕是任何一个人都没他的多,不过他这个人是典型的面冷心热,拖着病体还与我一同来找天香花呢,徐公子不要被他冷冰冰的外表吓退了。”   徐竟炎眉头松开,点了点头道:“如此就好,秦姑娘在七夜城的这几日如若是碰上了什么麻烦,都可以来找我,如若找不到我,便找刘宪,认得他的人比认得我的多。”   秦鹿收回了羽扇,扇了扇风,对徐竟炎道:“好,若我想找你,一定会去。”   徐竟炎颔首算是打了招呼,临走前又抬头朝梁妄的方向看去,对上梁妄的视线时,徐竟炎不自在地将手心里的汗擦在腰间,有些古怪。便是秦鹿怎么说,他也不觉得这个人像是好相处的样子,看上去……好似随时能杀人般。   秦鹿握着羽扇,一边扇风一边朝二楼跑,嘴里哼着小曲儿,等走到房前推开梁妄的房门了,梁妄才听出来,她嘴里哼的是《禾穗调》,早年在轩城的秦戏楼里听过许多遍。   当时穿着戏服于台上演的,是一对痴男怨女的爱情,女子家中为其安排了婚事,可她却心系种田郎,于是二人约好夜里私奔,你带一壶酒,我带一双杯,在月色下,禾穗展露时分的稻田里,二人拜了天地饮下合卺酒,成了一对夫妻。   后来自是没什么好结局,女子被家中人找到,便是大了肚子也被打落胎儿,男子更是被活活打死,二人生生分离,死前各趴在台上一端,郎一句,妾一句,生死两相随。   本来这出戏梁妄还算喜欢,因为每每看起来,他都觉得这般感情实在滑稽,他不懂男女情爱,看戏便是看戏,秦鹿跟在他身后看了几出,说过两句‘可怜’‘可叹’。   而此时这《禾穗调》被她唱出来,梁妄听了一点儿也不高兴。   秦鹿将羽扇放在桌上,站在梁妄跟前,笑弯了眼,道了句:“王爷,这天儿也不热,你把扇子取出来做什么?”   梁妄想也没想,回了句:“本想扔你,没想到扔偏了。”   秦鹿嘴角抽了抽,又问:“扔我做什么?”   梁妄放下茶杯,侧过头朝她看来,一双眼如刀般锋利,嘴角挂着冰冷的笑,说道:“好叫你回头瞧瞧,爷还在呢,你对谁笑得那么开心?” 第103章 将军之信:十四   杯中茶水已凉, 秦鹿毕恭毕敬地坐在了梁妄的对面,她手中拔着羽扇上的白绒, 老实交代:“方才送我回来的那位名叫徐竟炎,是聂将军军中的一名小将,我认错了人,以为他家中有天香花,所以才去找他的。”   梁妄手指指腹摩擦着衣摆一角上的花纹,眼眸未抬, 道了句:“清潭金花。”   秦鹿一怔,双肩僵直,脸色都冷了下来。   梁妄的耳力很好, 嗅觉也很好,成了道仙之后, 他的五感异于常人,只要他想认真听的话, 凡是视线所能看见的范围内,都能听见、闻见。   徐竟炎的身上有清潭金花的味道, 因为秦鹿早间跟着刘宪去找他时,他正坐在自己房中泡茶, 茶水只喝了一口还尽数喷了出来,恐怕有几滴落在了衣襟上,隔了这么久,走了这么远,他与梁妄有一层楼高的相隔, 却没想到梁妄还是闻见了。   清潭金花有不同,梁妄喝的是上品,皇宫里的皇帝都没得喝,也自然不是一个北漠军中的小将能买得起的。   秦鹿将头低下,摆出一副做错了事的样子,就两个字——认罚。   “你将本王的茶,送给他喝,又背着本王见他,有说有笑。”梁妄抿着嘴,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说这话的时候寒意很重,等秦鹿想要说些什么时,梁妄道了句:“是不是仗着本王喜欢你,所以你便这般肆意妄为,分毫不将本王放在眼里。”   “我没有!”秦鹿开口,梁妄将事情说得过于严重,秦鹿听得心疼。   将清潭金花的茶饼掰了一半给徐竟炎,是她自作主张,清潭金花虽贵,可于梁妄而言也不过是个茶饼的钱,还不如他书房里的几张好纸贵。秦鹿以前花上百两买一对假玉回来,梁妄都笑着教她识玉,这么些年,从她手中废出去的钱何止半块茶饼,梁妄都不见这般在意过。   让徐竟炎送自己回来,完全是刘宪的主意,刘宪脑子不好,秦鹿不与他计较,她也有个私心,她是想与徐竟炎接触,多看对方几眼,多与对方说几句话,可绝对不是梁妄误会的那种意思。   秦鹿想解释,解释的话就到嘴边了,梁妄却不愿听了。   “王爷,我是昨晚给您泡茶时,碰见的徐竟炎……”秦鹿的话只开了个头,梁妄便冷着一张脸,说了句:“出去吧。”   “我不!”秦鹿还想说,梁妄打断:“出去。”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抗拒,秦鹿的一双眼紧紧地盯着梁妄,拿不准梁妄现在的心思,不过从另一方秦鹿也能看出,梁妄是在吃醋。   还是让他冷一冷较好,秦鹿知道梁妄这个人,在气头上与他说任何话,他都听不进的。   从梁妄房中出来,秦鹿本想在他门上靠一会儿,服个软,装个可怜好叫梁妄消气的,不过后来一想谢尽欢还躺在床上沉溺于媚术的梦境之中,秦鹿干脆还是下了楼,到七夜城中转转,瞧瞧可能碰见天香花。   秦鹿在梁妄的房门前站了约一炷香的时间,梁妄的双眼就盯着门上看了一炷香,直到秦鹿离开了,他的眉心才紧紧皱着,心中的烦躁使得头疼欲裂,满脑子都是秦鹿与徐竟炎站在客栈门前有说有笑的样子。   梁妄突然想到了许多人。   曾经开口向他赎秦鹿的就有好几个,从一开始的田赋,到后来的金风川,从南都城内的齐杉,到如今的徐竟炎,好似隔不到两年,她的身边总能围上一群招人厌烦的苍蝇蚂蚁。   梁妄有些吃惊,他居然还记得田赋这个人,若按时间算起来,田赋应当死了都有七十多年了,不过田赋却是第一个开口向他要秦鹿的人,从那之后,饶是梁妄怎么叮嘱秦鹿切莫与男子走得太近,似乎都阻挡不住飞奔向她的桃花。   她该是得那么多人喜欢的,率真、无畏、真诚、热情,凡是梁妄喜欢的,秦鹿都有,委婉、谨慎、柔弱、矜娇,凡是梁妄不喜欢的,秦鹿都无。   梁妄明知只要秦鹿走出去,与她相处过的人大多会对她心生好感,可偏偏他还是忍不住吃味,心里的醋坛摔了个稀碎正在翻江倒海,最可气的是……这一回她不懂得避嫌。   田赋赎她,梁妄只需说一句,秦鹿便与田赋说清了缘由,当着梁妄的面告诉田赋,她离不开梁妄。   金风川喜欢她,无需梁妄出手,饶是金风川再废心思,秦鹿也不与他走近,甚至从未将金风川放在眼里过。   齐杉的那点儿心思就更是可笑,还未说出,便悄无声息地湮灭。   秦鹿不喜欢他们,梁妄知道,因为她从未将心思放在这些人身上过,说话没有紧张、见面没有高兴、没有意图亲近却克制守礼、更没有因为这些人,怠慢过梁妄。   徐竟炎不同。   秦鹿对徐竟炎,超出预料之外的感兴趣,梁妄看得出,秦鹿的所有细微举动,一个眼神,一抹笑,梁妄都能猜出其中的意思。   她喜欢徐竟炎,是何种喜欢,梁妄不知,但她喜欢。   越想,梁妄的眉头便皱得越深,端着杯子的手不自觉用力,忽而发出咔擦一声,杯子裂成了两半,细小的碎片扎入指腹之中,半温的茶水撒了一身。   梁妄愣愣地看向刺入指腹中的瓷碎片,心口猝然一痛,带着苦涩的酸意,还有微微发胀的怒气。   七夜城不算多大,虽说比起江南某些城池来说道路宽广了许多,可房屋却不密集,排列整齐,加上如今战事紧迫,许多人都已经离开了七夜城,即便是白天,这座城池也很空荡。   秦鹿绕了多条街巷都没看见几个人影,唯有一些酒楼饭馆儿的生意还在继续,客栈关门的也多,这个时候来七夜城的,大多是燕京过来的贵人,收不得银钱,也挣不了钱。   酒楼饭馆儿里倒是还好,聂将军为人耿直正派,从不许手下的人白吃白喝,何况现如今酒楼里也没什么好酒好菜,大多是便宜的东西,买来果腹的,也还可以讨些生活。   秦鹿专门找看上去大门大户的人家,瞧见前门上了锁,就翻围墙在院子里搜了一遍。   天香花长得不小,若有并不难找,只是好几个院子看下来,秦鹿也没找到半朵貌似天香花的植物。   许多院子中已经长了野草,房屋里空荡荡的,有些走得及时的,就连一些不怎么值钱的衣柜都搬走了,更别说是精心装扮过的庭院,凡是能长花儿的地方,秦鹿掘开了石头缝去寻,一整天下来几乎入了夜,她也没找到。   天黑了之后,秦鹿便往回走了。   回去的路上秦鹿心中越发不满,为了一个谢尽欢,千里迢迢跑了这么远来找天香花,害得梁妄舟车劳顿身体不适,也害得她与梁妄闹了些许矛盾,偏生的这天香花还不好找。   回去客栈的途中,路边上还有摆摊卖蜜饯的,原先一颗颗碧绿如翡翠的葡萄晒成了果干,在筛子上铺了一层,除了葡萄干之外,还有梅子干与地瓜干,三种东西卖了一天也不知能卖出去多少。   卖东西的是个年纪较大的老头儿,秦鹿能在他的眉心看到一团愁云惨雾的黑气,老头儿佝偻着个背还在用蒲扇扇风,怕周围有虫蚁飞到了果干上。   秦鹿以前只吃过地瓜干,在江南那处就连葡萄都很少能见到,更别说是晒成干的葡萄。瞧见老头儿不容易,秦鹿干脆掏腰包买了点儿,瞧样子,老头儿也是活不久的了。   到了他这把岁数不在家好好歇着,天黑了还要摆摊的,一定是家中有更困难,需要他去照顾的人。   秦鹿每样果干买了一些,老头儿用黄油纸给她包着,三包果干卖得脸上挂了笑,秦鹿见了心里略微有些泛酸。   多年前已经许久不曾见过的场面,似乎不久之后就要来临,她与梁妄总生活在富饶之地,很少能看见有人居然能为了几块铜板高兴地露出黄牙,更少看都居然还有人吃喝成愁,饱受战争的摧残。   相比之下,卓城中的庄稼汉都能花钱去青楼里买逍遥,实在唏嘘。   秦鹿握着手中的黄油纸包,也不知道梁妄吃不吃得惯这些东西,走了没一会儿,街巷的灯也暗了许多,穿过两条小路便能到客栈前的那条街上。   秦鹿脚步加快了点儿,刚要走过一条街,便听见了不远处传来了说话声。   像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隐隐还夹着其他人的哭泣。   秦鹿皱眉,听那哭声是个孩子,她曾亲眼看见过有人在战乱之中抢小孩儿身上的东西作为己用,七夜城虽还未被攻下,但也打过几次仗,依旧乱得很。   还未等秦鹿靠近,那说话的男人便拔高了声音:“不许再哭了!我在这儿陪了你快一炷香了,你都不与我说一句话,再哭下去,我可就走了,就不带你去寻你娘了啊!”   秦鹿脚下一顿,声音耳熟,她探头看向街口,便在路转角的地方瞧见了两个人,站着的那个光是个背影秦鹿也认出了对方,至于那个坐在街角上一直将脸埋在双臂之中,环抱着自己膝盖的小孩儿……秦鹿也认得。   “白衣。”叫了对方名字,闷不啃声只顾着抽泣的小孩儿抬起头,一双大眼睛里盛满了泪水,在看见秦鹿的那一瞬有些崩溃,他像是一直紧绷着的故作坚强轰然坍塌,哇地一声便嚎啕了起来。   秦鹿见小孩儿哭了,连忙走过去蹲下,右手搭在了对方的肩上检查了一下他的魂魄,小孩儿魂魄尚在,并未分散,也未受过伤害,至于为何缩在这里哭,还得问问。   站在一旁的徐竟炎见秦鹿居然认得小孩儿,愣了一下问:“你认识他?这么小一个孩子,秦姑娘你怎么能让他乱跑了,如今七夜城并不安全,到了晚上便更加危险,实在不该让孩子独自一人出门的。”   秦鹿连连点头,改为用手揉了揉小孩儿的头,她压低声音问了句:“怎么回事?你不是投胎转世去了吗?怎么缩在这儿哭得这么丢人。”   小孩儿还在抽搭,听见秦鹿这么说,眼里的泪水又滚了出来,他一把抱住了秦鹿的胳膊,将脸埋在了她的手臂上,呜呜直哭,一边哭一边喊:“那个聂将军……就是个大坏蛋!秦姑奶奶,我……我活不成了,我再也不能投胎转世了!”   秦鹿安抚着他,哄着道:“你个小鬼,就没见你哭得这般伤心过,天大的事也不要紧,现下不准哭了,与我回去找王爷,出了何事你与他说,他总有办法帮你的。”   小孩儿直摇头,声音沙哑:“他也帮我不了,谁都帮不了我,我的第三封信没有了,珠胎被聂将军摔碎,我注定是孤魂野鬼,然后一直干坏事,变成恶鬼之后,再被你们捉住灰飞烟灭!”   “胡说八道,你福德还在,当什么恶鬼呢?”秦鹿拉着小孩儿的胳膊,把人搀了起来。   小孩儿还在哭,一边哭,一边看向旁边站着的徐竟炎,他哭腔未平,伸手指着徐竟炎抽抽搭搭地问秦鹿:“他都听见了,我们要不要打晕他跑掉?”   问完,小孩儿打了个哭嗝,秦鹿一怔,看向满目诧异的徐竟炎,而后狠狠地朝小孩儿的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   惹得小孩儿哭得更凶了。 第104章 将军之信:十五   晚风吹过街巷, 扬起青石板路边的几片废纸,那些纸上写过的, 都是劝谏年轻力壮的男子自觉入北迹军营当兵为国效力的,只是效果平平。   徐竟炎的手中提了一盏灯,白日他送完秦鹿回朗月客栈之后,就顺着朗月客栈周围巡逻了一遍,傍晚回去吃了顿饭之后又被刘宪给推出来了。   徐竟炎手中的灯是半路上碰见夜巡的几个兄弟,他们手上多了一盏, 而后递给他的,拿到了灯后没多久,他就在街角碰见了个蹲坐在那儿趴着哭的小孩儿。   之后的事, 徐竟炎总觉得有些神奇,遇见秦鹿, 还有秦鹿与小孩儿说的那些话。   七夜城没有闹市,就算是白日也是一片萧条景象, 更别说晚间了,路旁的住房都熄了灯, 就是酒楼也只点了几盏,道路两侧客栈都已经早早关门, 只有不远处街头的那一家大堂与个别房间还亮着。   白衣手里抓着秦鹿衣摆上的束袖带子,另一只手揉着头顶,方才被秦鹿打得不轻,到现在脑子都是晕乎乎的。   小孩儿噘着一张嘴,眼睛哭了许久, 肿得像两个核桃一般。   秦鹿手上还捧着三包果干,时不时朝身旁提着灯,板着一张脸故作淡然的徐竟炎看去。   他有话要问,毕竟才只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眼神中藏不住心事,秦鹿一眼就看出来了。   关于小孩儿提到的‘投胎转世’、‘灰飞烟灭’等,他都满是疑惑,如若只是小孩儿与他说,徐竟炎可以的当成是小孩儿爱撒谎,但若是秦鹿陪着一起,总不见得秦鹿也是个傻子。   三人到了客栈门前,秦鹿才与徐竟炎作别,多谢他为自己照了一路的灯。   秦鹿正准备入客栈时,徐竟炎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秦鹿一怔,回头看向他,只需一个眼神,她便让小孩儿自己先去二楼找梁妄去,小孩儿松开了手,才走到楼梯口,秦鹿又道:“王爷今日心情不好,你乖巧些,省得讨罚。”   小孩儿听她这么说,看向二楼的眼神都胆怯了一些,不过还是低着头,怀里抱着秦鹿买的三包果干,慢慢朝二楼爬去。   小二不在客栈大堂内,堂内地点了三盏烛灯,不算很亮,却掩藏不住任何细微的事物,以及眼神。   秦鹿抽回了自己的手,徐竟炎才察觉自己有些唐突,他握着提灯的手不自觉地收紧,喉咙发哑,犹豫了会儿,想好的措辞却全都在与秦鹿对视的一瞬被打乱,叫他根本不知该从何问起。   秦鹿见他犹犹豫豫,惴惴不安的样子,失声一笑,干脆含着下巴,说:“我这些日子烦心事比较多,恐怕没有心情与徐公子解释一番方才那小孩儿的话了。”   徐竟炎目光一滞,秦鹿又道:“等我解决了小孩儿的事,再等我找到了天香花,如若我还有能留在七夜城的时间的话,我会去找徐公子,为你解惑的。”   徐竟炎一句话也没说,只讷讷地点头,他垂在身侧的手手心又开始冒汗,些许紧张也因为秦鹿说的话而渐渐放松了下来。   他道:“我信秦姑娘会给我解释,至于天香花……我亦会帮忙寻找。”   “那就多谢了。”秦鹿言罢,便转身离开。   她上楼的时候没回头,不知道徐竟炎还一直站在客栈门前看着她的背影,从昨日遇见直至现在算起,他们相识都还不过十二个时辰,可徐竟炎心中却偏偏觉得,似乎在哪儿见过她一般。   很熟悉,也很亲近的感觉。   二楼梁妄的房中,白衣坐在凳子上吃着秦鹿买回来的地瓜干,桌上一盏烛火微微摇曳着,靠在床榻上的人与白衣之间隔着一道屏风,就连床幔都挂下来了,显然是睡着被人吵醒了。   白衣不敢作声,等秦鹿到了,他才朝秦鹿看去,嘴里塞着过多的地瓜干,口水险些流了出来。   秦鹿看了一眼燃烧了半截的蜡烛,轻声问了句:“王爷,你睡了吗?”   梁妄没应她,不过挂在屏风旁金笼内的天音扑扇着翅膀,于笼中转了一圈,秦鹿便知道,梁妄没睡。   他若睡了,天音不敢吵他。   “我寻天香花回来的途中,碰见白衣了。”秦鹿推了一把还在吃的小孩儿,道:“我见他时他还在哭,说是第三封信没了,珠胎也被毁了,如若这般,那他还有机会投胎转世吗?”   秦鹿问完,等了一会儿,屋内的安静叫秦鹿甚至能听见自己紧张而紊乱的心跳声。   小孩儿咽下嘴里的地瓜干,睁圆了一双眼睛看向秦鹿,悄声问了句:“你惹他了?”   秦鹿瞪了小孩儿一眼,道:“你还不快将你遇见的事儿都与王爷说说?还想不想投胎转世再为人了?”   小孩儿哦了一声,道:“那日我在盘沙镇与你们分开,便一路跟着户部侍郎的队伍随他们一并去了七夜城中的将军营帐内,也见到了聂将军。”   见过了身为妖的颜姬,又碰见了颜姬即将要嫁的聂将军,小孩儿自然高兴。他本是魂魄一缕,不必现身,那些人也瞧不见他。   小孩儿便坐在将军营帐的一角,听着聂将军与年侍郎谈话。   年侍郎是文官,有一条三寸不烂之舌,聂将军是武将,不通那些弯弯绕绕,只需年侍郎替聂将军分析颜姬去留的利弊,聂将军就会自己做出决定。   自然最后,聂将军还是将颜姬留了下来,好生招待着。   他的军营里没有女人,只有七夜城城北的一个大院子里有大约二十多个十六到三十六岁之间的女人,那是北漠养的官妓,说是官妓,其实也就是自愿留下来不愿颠沛流离的妇人小姐们,平日里供那些精力过剩的官兵们排遣用的。   聂将军不懂如何对待颜姬,为了给全年侍郎的面子,他让颜姬留在了自己的营帐内,没碰,也没赶走,更没与对方说话,但凡是有饭吃,就让手下的人给对方一碗,多了没有,也无甚可挑剔的。   自始至终,年将军都没正眼瞧过颜姬一次,恐怕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颜姬是个何等漂亮的女人。   年侍郎见聂将军虽然不亲近颜姬,但也至少摆出了尊重之姿,便放下心来,交代了一番之后返程回燕京去,就在年侍郎走的那个早上,聂将军就将颜姬派出自己的营帐,随便找了个小房子安置下去了。   颜姬知晓自己要离开,似乎没什么意外,反而是云嬷嬷,与聂将军顶嘴,说道:“颜姬郡主是陛下赐予将军做妾不错,可将军也不可对郡主太过怠慢,年侍郎刚走将军便要赶郡主出门,您就不怕陛下怪罪?!”   聂将军当时正在看布阵图,听见这话嗤地一声笑出来,让人将云嬷嬷拖了出去打了二十大板,说是她以下犯上,并且道了句:“记着,日后在我聂彦的军中,就得守我军中规矩。”   他的话,便是规矩。   云嬷嬷虽以下犯上,但聂将军还是让人给了颜姬一个解释,说他聂彦无需小妾,但若她非要恬不知耻地贴着自己,那便住进小妾该住的地方,以如今这情形,便是一院,一房,一日三餐,再无其他了。   颜姬入住了聂将军给她安置的小院,那院子里就一口井,与空荡荡的半边杂草,小屋也只能放下一张床,一方桌,其余的什么也没有了。   院子外面还有几个官兵看守着,摆明了是囚禁,他却说得好听。   云嬷嬷为颜姬打抱不平,受了二十军棍,实在吃不消,回到了小院之后也照顾不了颜姬,还得颜姬照顾她。   云嬷嬷年纪大了,受不得这些苦,本来跟着颜姬过来北漠就不适应,上吐下泻了好一会儿,现如今又受了重伤,脸上瞧过去死灰一片,趴在床上整日哎哟,颜姬看得心疼。   她与将军求过两次药,将军给的也只是军中最普通的金疮药,解不了云嬷嬷腰背上的麻烦。   白衣不知颜姬的处境,聂将军将颜姬赶走,军法处置云嬷嬷时,白衣贪玩,心想自己已经没多少时日能看看这片天地了,于是在城中转了一圈,又去了城外看看风沙,回来时天已经将黑了。   他本想先与颜姬接触,问问颜姬是否愿意为聂将军生子,毕竟于妖而言,生子等于重生,必须经受一死一活,如若颜姬不同意,白衣还得磨她。   只是入了聂将军的营帐,白衣没见到颜姬,只见聂将军一人对着架子上端放着的一把匕首发呆。   那匕首是敌国派人送来的,是凌迟聂将军长子的匕首,上面还有未洗净的血迹。   白衣此时不顾察言观色,现了身,又将自己的身份与聂将军说了一遍,他眉飞色舞,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帮两个人实现了生子的夙愿,只差这一次。   白衣道:“聂将军人中龙凤,颜姬郡主长得也漂亮,你们俩日后的孩子一定聪明伶俐,大有作为!我知她是妖,单凭自己生不了,还得担上要命的风险!但若有我在就不同了,我可护着颜姬郡主,无需她奉献自己的内丹与生命!”   白衣从怀中掏出一封信,信面纯白,扁扁一张,等信封打开时,里面却滑出了一粒指盖大小的珠子,珠子为青蓝色,发着幽幽的光,躺在白衣的手心里。   他道:“这是珠胎!别看它小,这可是一条命,将军可以让颜姬郡主先服下,而后再与她行夫妻之礼,珠胎成活后,她便有孕,那我也可功成身退了!”   聂将军听白衣说了许多,脸色却越来越冷,他扯着嘴角,问了句:“什么珠胎?给我看看。”   白衣不疑有他,将手中珠胎递给了聂将军,他以为聂将军会好好护着珠胎,却没想到珠胎脆弱,下一瞬就被聂将军于指尖捏碎,蓝青色的碎片落地化成了粉末,白衣惊惧,啊了一声,彻底傻了。   聂将军再看向白衣,问了句:“这么说,你是鬼?”   白衣见他面如修罗,又见他拔出腰间的剑,那把剑不知斩杀过多少条人命,上面满是血腥戾气,白衣不敢靠近,只能转身逃走,他是刹那于聂将军的眼前消失的,也印证了他不是凡人这句话。   聂将军握着剑,看向一地被风吹散的珠胎沙,那些细沙很快便失了颜色,与北漠中最普通的沙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营帐中只传来了一句:“你若是鬼,那这颜姬,必定是妖了。”   他正愁找不到如何解决这个麻烦的理由,如若一国郡主,乃是妖孽化身,那么他身为天赐王朝的镇北将军,亲手诛杀一只妖,便理所应当得多。   白衣从聂将军的营帐中跑出,走了许多路才越想越难过,他亲眼见到第三粒珠胎在聂将军的手中粉碎,被他细心呵护了几年、能叫他投胎转世的唯一机会,也从此断送。   白衣走不动了,干脆就坐在街角发呆,不过片刻,心中的委屈与对活着的渴求,最后一丝希望都彻底粉碎,犹如洪水决堤,冲塌了心墙,席卷了他的呼吸,叫他不住抽泣。   而后,白衣便遇见了提灯过来的徐竟炎。   再然后,秦鹿出现。   白衣说完这些,手中握着甜丝丝的地瓜干也变得难以下咽,他咬着下唇,问了句:“道仙,我……我还有救吗?” 第105章 将军之信:十六   入夜的一卷风吹进了窗户缝隙, 带入房中,将屋内正燃的烛火吹灭了一瞬, 又迅速燃烧。   屋外的风沙又起了,楼下木板门发出了剧烈的咯哒咯哒声,若非有锁拴住,恐怕早就吹飞了。   窗户的缝隙里偶尔还顺风飘进来了几缕细沙,落了窗后矮桌上薄薄一层。   白衣静默了许久,久到就连秦鹿都快有些坐不住了, 梁妄才道:“今夜不平静,恐死伤多人。”   他的话有些突兀,完全没往白衣的身上带, 白衣垂着头,将手里的地瓜干扔到了桌上, 嘀咕了一句:“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死,那我活不活其实也无差别。”   说完这话, 白衣转身就跑出了梁妄的房间,秦鹿哎了一声没拦住, 心想这小孩儿脾气还是有些冲的,屋外风沙大, 他就算是个鬼,也未必能完全安全。   就这战乱之地,到处都有漂泊的魂魄在,白日里碰不见多少,晚上走夜路难免能看见一两个一闪而过的, 秦鹿怕他想不开,当真一个冲动跑去干什么坏事儿,早早叫自己灰飞烟灭了才好,干脆跟出了房间。   屋外马上就要起风沙了,小二将所有的窗户都钉得死死的,秦鹿就看见小孩儿穿墙而过,等她追上去时,已经没法儿跟着了。   小孩儿是魂魄一缕,本就是鬼,哪儿都拦不住,秦鹿不同,她虽然也早就死了一百年了,可毕竟是附在肉身上的,与活人无什么二样,自然不能从墙面上穿过去。   一楼楼梯口下的小房间里,小二披着外套提着油灯出来,见秦鹿在撬窗户的木板钉,顿时吓得险些把手里的油灯给摔了。   小二冲了过去,要拉秦鹿,问她:“姑娘这是在做什么?我这才刚钉好,今晚风沙大!是从北漠那头吹来的,今年头一回!依我看街上不能走人,否则也不知道能给吹到哪儿去!小房屋都能给吹倒咯!”   秦鹿听他这么说,心中有些慌,虽然知道小孩儿是魂魄,不会被风沙所伤,可小二也说了,这风沙是从北漠吹来,魂魄如轻烟,恐怕其中带着不少战争场上还未完全离开的鬼魂来,到时候与小孩儿相撞,就怕出事!   秦鹿拉着小二道:“麻烦小二哥替我开门,我有要事出去一趟!”   小二一听,连连摇头:“别别别!姑娘我劝你还是留下屋中,不要出去!今夜这风沙当真不是玩笑,出去了十有八九是要死的!人人都要往屋里跑,生怕房子不牢固,你怎么还想着往外走呢?”   “我……”秦鹿一怔,急忙道:“我弟弟方才出去了,现下还没回来,他才几岁大,我怕他有危险!”   “哎哟!这孩子还真是不省心!”小二犹豫了会儿,见秦鹿转头又要去撬窗户上的木板了,干脆一跺脚,从腰间掏出了钥匙往后院的门上锁孔里头戳,他一边开门一边道:“姑娘,我放你出去,可就不能再开门放你进来了,我也是怕死的。”   “我知道!”秦鹿见他开了门,急急地往外走,小二又道:“后院柴房没锁门,只是那处不怎牢固,也不知能不能经得住今夜风沙,姑娘你若找到你弟弟,便去柴房里避着,兴许能留一命!”   小二的话音未落,就已经看不见秦鹿的人了。   屋外风大,到处都是细沙,只说话这一会儿,小二便撇过头呸了两声,结果肩膀被人掀开,他脚下踉跄,哎了一句,便见一个身穿蓝袍,银发的男子也朝外走了过去,眨眼便不见了。   小二一愣,揉了揉眼,觉得自己怕是生了幻觉,干脆关上客栈通往后院的门,就这么一小会儿,门槛边上已经覆了一层沙了。   住在北漠的人,都能根据天上的云来判断接下来要刮的风,尤其这个月还是天气不怎么安宁的情况下,任何一点儿异象都会被拿来作为风沙判断。   朗月客栈的小二说得没错,今夜这场风沙,当真是能死人的,而梁妄亦说准了,七夜城的这个晚上,死了太多人。   谁也没有料到,因为风沙双方休战由北面入侵的异国,居然会选择在今夜沙尘时动手。   这一夜的风沙尤为可怕,小二说今年都没出现过,实则低估了这场风沙的危险,恐怕风暴过后,此场沙尘将划入历史。   梁妄与秦鹿虽未来过北漠,但住在北漠上了年岁的人都知道,这一夜的沙尘暴百年难遇,北漠的沙土被风席卷,便是夜里也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却因为这风沙刮得人身上满是砂砾,有的锋利石头碎屑甚至能将人割伤。   城墙在外,并未坚守多久,风沙越过城墙而来,如同一个浑浊又巨大无比的吞天兽,张开了风沙的血盆大口,将守在城墙上的人一并吞没。   狂风几乎卷起了城中树木的根,连带着屋顶上的瓦砾片片飞离,有些不够坚固的房屋轰然倒塌,被风肢解成无数片卷上了天。   城中有两万将士,尚且还有屋棚遮挡,而扎根于七夜城外的四万将士,却无处藏匿。   秦鹿出了客栈后没多久,便被风吹得有些走不动路,她的口鼻都被捂住,此时就连眼睛都有些睁不开,更别说是在这种情况下喊小孩儿的名字,能奢望他听见了。   如她所料,魂魄轻如鸿毛,风沙稍大都能顺着风走上几里地,更别说是这种能杀人的风暴,那漂浮在空中于夜里哀嚎如同鬼泣的魂魄成千上万,天赐的有,异国的也有,一道道鬼影在风声里现形,如同千军万马踏尸而来。   天灾跟前,众人皆渺小如蝼蚁,风沙之中除了顺风而来的魂魄之外,还有被撕扯开的守城兵。   呼啸而过的声音,掩盖了城中惊慌失措的人声。   七夜城虽说不大,却有上百条街巷,出了客栈小孩儿不管是不是有心想躲,秦鹿也没那么容易找到他。   贸贸然追出来,秦鹿有些后悔,反正小孩儿又死不掉,这般冒失冲动的性子,就让他吃吃亏也好!可自己的身体却不是铁打的,一旦损坏,梁妄修复起来便有苦头吃了,自己疼了先不说,还耗损梁妄的精力。   秦鹿眼见风沙第一次席卷街巷,铺天盖地而来的风沙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街巷对面的小屋瞬时四分五裂,秦鹿转身,缩在了小巷的一角,遮蔽了大半风沙,口鼻里却尽是沙尘,她捂着嘴不住地咳嗽,喉咙像是被刀割过一样干痛。   她背后倚靠着的房子摇摇欲坠,几片黑瓦落了下来,一个重重地砸在了秦鹿的肩头上,还未等她痛呼出声,手腕便被人抓住。   秦鹿猛地睁眼,风沙大到她只要睁眼便得流泪,模糊的视线就连自己的手脚的看不太清,更别说是看清对面的人是谁。   然而握住手腕的温度分外熟悉,紧接着她便被人抱在了怀中,一头撞入了对方的心口。   鼻子被灰尘堵塞,便是如此,她也能闻到梁妄身上淡淡的墨香,还有落在自己眼前的几缕银发。   秦鹿腰上一紧,梁妄将宽大的蓝色袖袍盖在了她的脸上。   他自己靠外,把秦鹿小心翼翼谨慎地护在了怀里,让秦鹿背靠者墙壁,面对着自己,完全包裹于长袖之下。   饶是如此,风沙也没有要停的迹象,风中的鬼哭狼嚎声越来越大,被风沙席卷过一次的街道房屋全都歪斜,如同一片废墟。   入夜时分,阴气重,而这一夜城中的死气,几乎是平日里的数倍。   待到风沙稍稍停了些,不再那般可怕了,秦鹿才拽着梁妄心口的衣服,余惊未了,如同死过一次般,张口声音沙哑难听,伴着喘息问:“主人,我们回去吗?”   秦鹿才刚出声,梁妄便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抓着秦鹿背后衣服的手几乎颤抖,双臂用力到让她都觉得有些难以呼吸,勒得疼了。   秦鹿正欲抬手抱回去,后脑却被人重重打了一巴掌,她哎哟一声,梁妄的声音便道:“你是疯了才会想要追出来!不过是个小鬼,死了便死了,灰飞烟灭了又如何,你怎不想想你自己,可能经受住这般大的风沙!”   梁妄的声音比任何一次吼得都大,就在秦鹿的耳边,震得她心里发紧,甚至有些痴了。   “本王爱你率真热情,可有时真是恨极了你的冲动多事!凡是救人,必得先学会自保,你当你的命是你自己的吗?你的命是本王!”梁妄扯过秦鹿的头发,叫她看见自己。   秦鹿望着梁妄的那双眼,能看清他的眼眶都红了,面部狰狞,像是一头随时能扑过来咬人的野兽,银发凌乱,不再潇洒,气息不稳,也不够淡然,一切脆弱的情绪,尽写在了他的眼眸中。   梁妄道:“下回不许再这般了,听见没有?”   秦鹿想点头,可头发还在对方手里,扯得有些痛,动也动不了,于是只能应话:“知道了。”   风未停,只是暂时从这条街道走过,城门那处的哀嚎声还未褪去,接下来的一波风沙依旧会再度席卷七夜城。   梁妄将秦鹿拉起,对她道:“来时路上无门开,凡是高房皆成危楼,矮屋也早就塌了,随本王回客栈,客栈柴房位于厨房偏角,不容易倒。”   “那白衣……”秦鹿的话还未说完,梁妄便瞪了她一眼,抓着她的手紧到秦鹿的手指都变形了。   他几乎是呵斥道:“本王管他死活!又非三岁小儿不懂权衡生死利弊,死了也是该他的命!”   梁妄都这般说了,秦鹿便不敢再开口提话,过了两条街,秦鹿眼尖,一眼就看见了缩在街巷转角的小孩儿,她头一回发现自己居然有当人娘亲的无奈感,隔着老远便喊了一声:“白衣!”   小孩儿抬头,他依旧保持着被徐竟炎撞见时的姿势,蹲坐在地上,双手环抱膝盖,再将脸埋在手臂里,听见秦鹿的声音抬头,像是又哭过一回了。   小孩儿冲动,一气之下跑出了客栈,没脸回去,却又不敢离得客栈太远,走出两条街后瞧见风沙,于是又绕回了客栈这边,就蹲在客栈旁的巷子里,秦鹿跟出来时他还未回,他回来后秦鹿已在几条街外,两人错过了。   见了秦鹿与梁妄,小孩儿动了动嘴,乖巧又可怜地站起来。   梁妄见他的脸,像是要杀人,秦鹿道:“还傻愣着做什么?过来!”   小孩儿几步小跑跟到了两人身后,走到秦鹿身边时,他伸手抓着秦鹿袖口上的束袖带子,回来的第一句话,便是:“对不起,秦姑奶奶。”   秦鹿见之气极,抬腿先踢了一脚,将小孩儿踹一边儿去了,等他爬起来了又说:“今晚先去客栈柴房里等风沙过去,风沙过后我再收拾你!”   小孩儿一边抹着泪,一边跟着秦鹿与梁妄走。   三人入了客栈的柴房,连火折子都没燃起,屋外的风沙又卷起了第二次,这一次比方才那次更要吓人,柴房的门缝里不断有沙被吹入,窗户哐哐直响,就连地面都在震动。   千百只鬼魂从门窗前飞过,有些残留意识的,见屋内有人,趴在窗口朝里探瞧,被梁妄一道黄符打去,柴房才得以安静片刻。   小孩儿缩在柴垛边上,见那些鬼魂,多少有些惧意。   若是他们迟来一步,若是秦鹿没见到小孩儿,怕是这满城鬼魂飘过的场景,够他吓疯了。 第106章 将军之信:十七   风沙不停, 鬼泣不断。   柴房顶上的瓦片不知被吹去多少,漏出了一角, 有风将黄沙往里头直灌,吹得人满脸干枯,不得不缩在柴火堆里头,背对着风沙,还能勉强吸两口干净的气。   秦鹿手中的火折子点了许久才亮,叫这黑暗中提了些许光明。   明火远柴堆, 秦鹿不敢将火燃得太大,只能点燃一根柴火,杵在地上, 三个人面对面坐着,背靠着两垛柴堆, 小孩儿在对面,秦鹿贴着梁妄。   这夜风大, 不知是否是因为城中鬼多,今夜死伤无数, 阴气重,还是因为方才才经历过一次生死擦肩般的惧意, 所以叫人有些发寒,贪图温暖。   小孩儿在火堆对面蜷缩着,万分害怕梁妄的双眼,然而梁妄没有看向他,反而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 看向秦鹿。   秦鹿的脸上有些脏了,马尾辫不知是被梁妄扯过一次,还是在风中被吹乱了,半散落下来,银簪都歪着。   梁妄将她的银簪扶正,犹豫了会儿,又用手将她脸颊上的黑灰擦去,伸出的手还有些颤抖,指尖冰凉,贴上秦鹿的脸时,秦鹿有些愣住,似乎从梁妄的眼里看见了险些失去的后怕,带着几分温柔缱绻,贴上脸的手摩擦了片刻,忽而用力捏了一下。   秦鹿吃痛,哎哟了一声,梁妄似乎嫌不够,又对着她另一边脸也用力捏了,几分怒气未消,道了句:“本王许久没有惩罚过你了,若再有下次,绝不姑息。”   禁闭的小黑屋中满是黄符,一夜销魂噬骨的疼痛折磨可不是一般人能经受得住的,早年秦鹿跟着梁妄时被罚过几次,后来学乖巧了,梁妄也显少会罚她了,再然后无非就是让她抄书练字一类。   听梁妄这般说,秦鹿有些记不起那些疼痛,然而心里一酸,还有些委屈地伸手扯过梁妄的袖袍,道了句:“明明是我先生你气的,怎么到头来,又是你生我气了?”   秦鹿这话声音说得低,犹如一根木刺,猝然扎进了梁妄的心里,就像是扎漏了缸底的醋,丝丝酸意淌遍了心口的位置。   梁妄抓着秦鹿扯自己袖子的手,满心怒意全被绕指柔给化解了,这人多懂得拿捏自己啊……只要服个软,梁妄就没有不妥协的时候。   安静了许久,梁妄道:“我不生你气,你也不许再吓我了。”   秦鹿抬眼朝他看去,肩膀蹭着对方,略微靠近了点儿。   若不是对面还坐着个小孩儿,正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们俩,秦鹿觉得自己应当会主动亲过去。   再看向白衣,秦鹿心里依旧有些气,就算对方是个小孩儿,她也想狠狠地甩两巴掌过去。   不过转念一想,毕竟是没出生就死了的孩子,爹娘也都不在世了,孤苦无依地长大,在市井混了七年,不知经历过多少,心智早就不是普通人家养大的孩子那般单纯,遇事偏激再所难免,说到底,就是没人管。   秦鹿问小孩儿:“你跑出去时,脑子里想什么呢?”   小孩儿抿着嘴,眼睛怯生生地垂下,也不说话,秦鹿替他说下去:“是觉得自己没人要了,不能投胎转世了,活着也没意思,所以无所谓了?”   被秦鹿戳中了心事,小孩儿的眼眶微微泛红,两只肉手纠结在一起,小动作不断。   秦鹿叹了口气:“这世上每日死的人不计其数,也有一些如你这般还未出生便丧命的孩子,你能见一见世间风貌,经历过这些,与活下来其实没有二样,不过是遇到些许挫折便自暴自弃,你也不想想其他人见了会担心。”   小孩儿道了句:“没人会担心我。”   秦鹿问:“若我不担心,跟着你跑出来做什么?这么大的风沙,我要是被卷了进去,身体早就四分五裂不知被吹到何处去了,还能完整地坐在这儿教训你?”   小孩儿抬眸看向秦鹿,一双眼泪汪汪的,因为长得好看,所以越发显得他可怜,他带着些许不可置信,反问秦鹿:“你担心我?”   “你这个人吧一点儿也不讨喜!”秦鹿直言:“从第一次见面便是骗人,后来又缠人,满嘴谎话,还总是说些与你年龄不符不着调的话,言语冲撞不顾他人情绪,像你这样的小孩儿若被生下来,定是给爹娘打大的!”   小孩儿肩膀一缩,秦鹿又道:“可你也会主动帮忙提东西,说好听的话哄人,能在我困极时帮我驾车,从不喊累,过分地坚强,学不会依赖别人。你也是有优点的,无非就是缺爱长大,导致浑身是刺,意图保护自己罢了。”   极度渴望被人关心、在意、疼爱,便越发对自己向往的感情表现出不屑一顾,嘴上说着不需要,不稀罕,实则便是得不到的借口。   便是他想活,想要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投胎转世后,重新面对这个世界,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不再孤苦伶仃地漂泊,才在第三封信中珠胎被毁后,偏激地说自己不想活了,也不再喜欢这个世界。   唯有被人抛弃过,才会如此敏感。   秦鹿道:“生死有命,既然无法更改,不如欣然接受,每个人的命运皆不相同,不顺心、不如意、磕磕绊绊十有八九。白衣,你有名有姓了,何不将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只要不破道间秩序,不做坏事,依旧可以以一个人的身份度过一生。”   或许不能成亲生子,或许不能享含饴弄孙之乐,可人世间的感情远不止这些,读书、交友、经商、远游,都可以实现。   秦鹿的话,点到为止,她也怕自己说多了,梁妄会怪她多管闲事。   一般这种漂泊着的魂魄,等到了一定时间了,必然会破坏道间秩序,能守住自己底线,不贪图人间乐趣,不牵扯爱恨情仇的少之又少。   乐一时是乐,乐一世也是乐,苦一时是苦,苦一世也是苦,皆看他自己如何想,如何做。   风暴之后,便是雷雨,次日一早天依旧是灰蒙蒙的,轰隆一道雷电劈下,惊醒了秦鹿,她猛地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趴在梁妄的怀中睡了一夜。   小柴房损了不少,不过如梁妄说的那般,因为是在角落,所以并未坍塌,只是柴房内一片风卷残云后的凌乱,灰沙也因为早间落下的大雨,泞成一团。   昨晚的干柴烧光,原先坐在对面的小孩儿已经不见了,秦鹿起身,浑身上下睡得都疼,更别说被她压了一晚上的梁妄。   秦鹿想要叫醒梁妄,却发现他身上滚烫,呼吸微弱,似乎是病了。   秦鹿晃了晃梁妄的身体,叫了几声王爷,梁妄才慢慢睁开眼,他的银发上覆盖了一层沙土,睫毛睁开,也落了几粒下来。   梁妄才刚睁眼,便侧过身猛地咳嗽,咳嗽出的声音沙哑,仿佛有砂砾割喉一样,秦鹿听得便难受。   她将梁妄扶起,柴房外的路被雨水冲刷,许多废墟都被昨夜的风灌入了院子里,一院子种的小花儿被压碎了大半,秦鹿扶着梁妄去了客栈。   小二见了他们俩狼狈的模样,惊叹二人居然还活着,阿弥陀佛了一句便去烧热水。   梁妄回到房中,脱了外衣靠在床头,咳嗽止不住。   他与秦鹿不同,秦鹿是死了,虽能体会活着的人的乐趣,可身体不染病,不容药,梁妄虽然曾被人砍过头,死过一次,可毕竟以道仙的身份重活,即便身体的治愈能力远远超出常人,也是会病会痛的。   小二端了热水进来,秦鹿让梁妄擦了脸,又让他躺在床上,头靠着床沿,盖好被子,自己端了盆水拖着他的后脑替他洗头。   热水打湿了头发,梁妄道了句:“七夜城不安宁了。”   “怎么了?”秦鹿问。   梁妄道:“昨夜的风中,含了毒。”   他身体虚弱,不是因为吸入了风沙的原因,而是因为吸入了风沙中的毒素。   异国聪明,也阴险,七夜城久攻难下,又遇上了一个月内断断续续的风沙,在观测到夜里将会有一场从北漠吹向七夜城的风沙后,早早派了一队人马将药粉带到七夜城外,药粉卷着风沙,将在空中飘浮几日,凡是吸入者,恐怕都会中毒。   他们的阴险之处,便是那队带着毒药的人不是异国自己军队里的人,而是原先被他们攻克了城市,留在七夜城外的几千天赐百姓。   老弱者留下为人质,年轻的男女皆要扛着一包药粉在七夜城外剖开,几百个人以自己的生命换得家人暂时安宁,却也换来了七夜城接下来几天最难熬的战事。   趁着七夜城中将士们中毒,加上风沙刚过,大雨冲刷,药粉融入了城中井内饮用水里,一夕之间,满城的人病下许多。   暴雨还未散去,恐怕等到雨停之日,就是异国攻城之时。   恐怕除了梁妄,知晓风中有毒的人没几个,也不会有人往这上面去猜。   昨夜风沙将城门上守卫的将士们刮去了不少,死伤约有两百多人,聂将军带着一行军队从小门出了城,昨夜的风对城中影响不算太大,可城外扎营的众人是什么情况还未可知。   秦鹿照顾好了梁妄后,便让他躺下休息,自己坐在房中看着窗外的大雨看了一刻钟,她知道现在应当是留下来照顾梁妄的时候,梁妄便是中了毒,也很快会被消化掉,除了让他难受些,不会有其他伤害。   反倒是军中将领,一个个中毒还不自知,七夜城若失守,这几万将士都找不到解毒之法,恐怕天赐王朝的北面将守不住,异国攻下如入无人之境,要不了几个月便要打入燕京了。   秦鹿犹豫了会儿,起身朝外走。   她向小二要了一把伞,大风沙之后大暴雨,而后北漠的风沙就能消停一段时间了。   秦鹿还记得那日被刘宪带去的军营大院,顺着记忆中朝那边走,一路上皆是破败景象,比之前所见的萧条更为死寂。   等秦鹿站在军营大院门前时,里头进出的人有许多,还有一些是刚从废墟中被挖出,还未死透的将士,被人背在背上,一边滴着血,一边扛着命。   秦鹿一席绿衣,撑着黄油纸伞站在雨中异常醒目,等了许久,才有一个人认出了她。   那人被秦鹿往手上抽过一巴掌,对她印象深刻,知道她是被刘宪带回来过一次的女人,且听刘宪的口气,似乎是要撮合她与徐竟炎。   于是那将士走到秦鹿跟前,问了句:“姑娘是要找竟炎哥吗?”   秦鹿回神,方才见这些人的模样,叫她有些想起了当年的南郡外,群山上,慕山起义军对抗北迹兵那几年的场景。   她挥去脑海中的回忆,问将士:“他在吗?”   将士道:“竟炎哥一早就跟着聂将军出城了,昨夜一场风沙叫我们损失惨重,一夜过去居然还有许多人病倒了,七夜城恐怕也不安全,我劝姑娘还是早早离开吧。”   秦鹿顿了顿,于是说:“我来……不是特地见他,只是有话要与你们说,我家主人昨夜也吹了风沙,今早病了,他略通医术,说是这风沙里有毒,恐怕是从城外卷入的,军中若有军医便请来瞧瞧,免得中毒过深,中了敌国的计。”   将士一顿,秦鹿告知完,转身便走,临行前,听见一人匆匆跑来,对着院内喊了一声:“刘军候呢?我有要事禀告!将军关押的那个燕京来的女人,一大早不见踪影,似乎是逃了!” 第107章 将军之信:十八   聂彦出城前, 去过一次颜姬的住处。   白衣去找聂彦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从白衣那里得知颜姬是妖时, 聂彦就想到了对付她的办法,先写一封信告知燕京那边颜姬的真实身份,于信中表明颜姬实有欺君之罪,然后先斩后奏,直接处死颜姬。   一个女人,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怪就怪这个女人是皇帝派来的,说是慰问赏赐,是则是侮辱监视, 聂彦如今近四十岁,消受不得如此美人恩, 凡是妖邪大多害人,落在他的手上, 只能怪对方倒霉。   颜姬是妖,他暂且还不能与旁人说去, 到了颜姬住处时,守着院落的几个将士本要行礼, 聂彦拦下,叫他们切莫出声,不要打草惊蛇。   听说妖有妖术,常人不能近身,更别提杀了对方。   聂彦关押颜姬的小屋只是在七夜城较为偏僻处随便找了一间, 就是院内也破败不堪,小屋前头有个火炉,里头的火几乎要灭,火炉上面是一个外部生了铁锈的破水壶,水壶里的水也不知何时能烧开。   聂彦才走到房门前,就听见里头妇人传来的咳嗽声,小屋房门半开着,有细风吹入,屋内没有屏风,小屋中甚至没什么摆设,用具也缺了一些,光是一条门缝,便能一望到底。   唯独一张小床上,被褥很薄,老妇趴在了上头,衣服上还有血渍,面色苍白,看样子是活不了多久了。   二十军棍对于军营里不听话的将士来说算不了什么,休息个几天又得去演练,但对于一个已经年过半百的老妇来说,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   聂彦给的金疮药是军营里最普通的,所有将士用的皆是这种,效果平平,不算奇药。   被天赐的皇帝封为郡主的颜姬虽身着华服,却坐在缺了一个腿的小矮凳上,细心地给老妇上药,老妇嘴里哎哟喊了好些声,最终叹了一句:“姑娘行行好,叫我死了吧。”   “胡说什么,能活的人,怎么求死呢。”颜姬的声音很柔,说完这话后,半垂着眼眸道:“小云,是我对不住你,你若不跟着我来北漠,也不会受此大难。”   “姑娘说什么呢,若没有姑娘,我多年前就死了,哪儿还有如今这命好活的。”老妇说罢,颜姬道:“当年若非聂将军救我,我也不会于狗嘴中保下一命,才有了后来我救了你,却没想最后你却是要死在了他的手上,因果循环,说也说不清。”   聂彦听见此话,眉心紧皱,想不通为何颜姬会说自己当年救过她。   后来颜姬与老妇的对话中,聂彦却是听出了些许旧事。   颜姬的确是妖,她叫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妇为小云,实实在在是因为她本身的年龄已有几百岁,任何人于她眼中,都是孩子。   从颜姬的语气中,似乎当真当聂彦是个恩人,可在聂彦的记忆里,从未有过这个人。   当夜忽降风沙,聂彦被困于小屋前,他是在北漠长大,自然知道今夜的风沙必然不可小觑,小屋并不牢固,普通风沙能扛,这场沙尘暴,怕是顷刻间便会被摧毁。   风沙未来之前,聂彦并未在意,不过此时想要离开冒着风险去安全的房子里躲避,怕是已经来不及了。   小屋外狂风肆虐,木门突然被人推开,屋内的颜姬与云嬷嬷都吓了一跳,瞪眼看去,身上披着铠甲的聂彦冲入房中,将房门反锁了起来。   站在门外听了半天话,却没想到将风沙给等来了,聂彦入屋,也显得尴尬,他腰上还带着剑,本是气势汹汹地来,入了房中却一瞬静默,面上摆不住,只说了一句:“起风了。”   入夜,小屋内异常安静。   云嬷嬷将脸背过去,面对着床榻的里侧,浑身不得动弹。   房中甚至连个坐着的地方都没有,聂彦身量高,干脆就靠坐在了方桌上,双手环胸,怀中抱着一把沉重的铁剑,与颜姬之间隔了几步的距离。   沉默并未维持太久,等到云嬷嬷沉沉睡去之后,聂彦才问了颜姬话:“你是妖?”   听他虽然是问,可口气非常笃定,颜姬猜想对方恐怕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故而不隐瞒,也从未想过要隐瞒。   她点头,回了句:“是。”   “何妖?”聂彦又问。   颜姬道:“雀灵。”   妖与灵不同,颜姬为妖出生,却将要修成灵,她能从妖变成灵的契机,也是由聂彦而起。   关于以往旧事,颜姬知晓聂彦恐怕早就不记得了,但她却一直记在心上,记了许久。   后来的话,大多是颜姬在说,聂彦在听。   几十年前北方安定,皇帝大寿前聂家便一直往燕京递交奏折,希望能为皇帝祝寿,后来皇帝批准了,当时的聂将军带着自家还未到十岁的公子入了京。   皇帝的寿宴办得很热闹,京中街上的人多了数倍,许多都是地方官员带了礼来为皇帝贺寿的,当时在北漠长大的聂小公子,从小习武,满身正气。   一只方才渡劫后的珍珠鸟正在树梢上休息,却被燕京里某个大官家的小公子用网给捉了下来。   那公子胆子大,身边还有一只从小伴养的狼狗,珍珠鸟在网中无法飞走,狼狗还龇牙咧嘴地对着它吼叫。   牵狗的公子指着网中的珍珠鸟说:“这小麻雀还不够本公子家的威风塞牙缝儿呢,威风只要一口,就能把它给吞了,毛儿都不吐的!”   说完这话,那公子对着几个友人道:“不信啊?不信我让你们瞧瞧!”   说着,他放了牵着狗的绳子,狼狗咆哮了两声,尖利的獠牙就要朝珍珠鸟过去,网中的珍珠鸟无法躲避,只能扑扇着翅膀挣扎。   聂公子老远就看见有人捉鸟玩儿,在北漠,飞在天空的不论是鹰还是雀,都备受尊重,它们是自由的象征,加上那看上去便长了一张恶毒脸的小公子纵狗伤雀,实不能忍。   聂公子挣脱了父亲的手,举起腰上的木剑就朝那条狼狗过去,他大喊一声,没把狼狗吓着,反而把牵狼狗的小公子给吓到了。   后来两方父亲一见,原来大家都是认识的,聂将军带着聂公子来京为皇帝祝寿,那牵着狼狗的小公子就是燕京礼部尚书的小儿子。   跟着礼部尚书一同过来的十几岁的丫头见自家的小公子哭得厉害,连忙过去哄着,两位大人侃侃而谈,家中小孩儿也没管了,小小年纪的聂彦扯开网,想要放飞珍珠鸟,却发现珍珠鸟的翅膀被细网缠绕了一圈,已经受伤了。   它自己试着飞了几次,几次都摔了下来。   聂彦便将珍珠鸟偷偷放在了自己的袖子里,等聂将军与礼部尚书谈完,他便跟着回去。   后来那只鸟,就养在了聂彦的屋子里,聂将军来燕京没有府邸,住的是客栈,客栈后头的小院子里有一树桂花,十月的天开得喷香,金灿灿的小花儿藏在了叶片之中,地面也落了一层。   聂彦不懂得怎么照顾珍珠鸟,只能每天给它米粒,喂它喝水,两三日下来,珍珠鸟倒是能蹦蹦跳跳的了,但飞不久,聂彦让它去哪儿它就去哪儿,非常乖巧。   聂彦想要养下这只珍珠鸟,故而打算替它取个名字,十岁不到的聂公子还在练字,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他的名字,聂彦想:“纸上有彦,二者相合便是颜,你看你的脸,两边红彤彤的可好看了,就叫小颜,也符合!”   珍珠鸟像是听懂了自己的名字一般,高兴地于纸上桌下蹦跳了好一会儿。   只是聂将军在燕京待不了多久,等到皇帝寿宴结束后,他又得回北漠,行礼整装好了之后,聂将军便来找聂彦,聂彦收拾房屋,却发现一直都养在屋中的珍珠鸟飞不见了。   聂彦想等,聂将军道:“再有灵性的鸟儿,那也不是人,伤好了便飞走了,天大地阔满是自由,哪儿还会飞回这客栈小屋里呢?”   聂彦等了一炷香的时间,还趴在客栈的窗户前喊了好几声,然而珍珠鸟没有飞回来,聂彦也就失落地跟着聂将军一同离开了燕京。   小孩儿的失落,其实只有那几天,得了新的玩物之后之前的珍珠鸟便全然不记得了。他回到北漠之后,聂将军立刻送了他一匹马,骑着马于北漠黄沙里飞驰的聂彦,偶尔还能看见天上飞过的苍鹰,鹰之大,之凶猛,远是燕京树上的一只掌心大小的珍珠鸟比不上的。   珍珠鸟渡过狗嘴下的一劫后,在客栈养了几日,那日聂彦跟随聂将军入了皇宫与皇帝拜别,珍珠鸟的翅膀好了,本只打算飞出窗外玩儿一会儿,却听见街道巷子里有个小孩儿在哭。   礼部尚书家的小公子又牵着狼狗出来吓唬人了,跟着他一同出来的,还有尚书府里的丫鬟小云。   礼部尚书家的公子不认得对面年轻的小公子是谁,小云却记得这是丞相府里的孙子,不能得罪,那狼狗被礼部尚书家的小公子怂恿后,疯狂地对着丞相孙子张嘴吼叫。   礼部尚书家的小公子原先也只是打算吓唬吓唬对方的,谁知道那丞相孙子一点儿也不怕,反而逗着狼狗,激怒了狼狗之后,狼狗挣脱了项圈冲了出去。   小公子吓了一跳,小云连忙冲过去拦住了狼狗,那狼狗见人就咬,啃着小云的腿不肯撒嘴,犹如疯了一般。   丞相孙子吓跑了,礼部尚书的小公子却也不敢动,小云的尖叫声不断传来,鲜血很快铺满了巷子里的青石路,小云受着狼狗撕咬,还对着小公子道:“公子快跑啊!这狗疯了,这狗疯了啊!”   小公子想跑,可又担心小云,他抹着眼泪只能哭,嘴里不断喊着:“小云!小云!威风你快松口!小云……”   巷子外街市上几乎没人,大家都凑那远处新来的杂技班的热闹了,天上飞过一只鸟,珍珠鸟落地,转瞬成了一道人影。   二十左右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截木棍,对着那狼狗就狠狠砸了过去,不光是为了救人,也是为了报自己先前被欺负过的仇。   礼部尚书家的小公子傻愣住了,那狼狗被猛敲了一下脑袋,嗷呜一声晃晃悠悠,顺着墙根跑掉了,唯有小云身上被咬了多处伤口,不知流了多少血,才十几岁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骨肉翻离,太可怕。   小公子扑到丫鬟的身边,呜呜直哭,结结巴巴地问:“小云你痛不痛啊……我这就去找大夫,你等我,你等我找大夫回来!”   小公子跑了,手握木棍的女子说了一句:“胆小鬼!”   “公子不是胆小鬼。”几乎要死的丫鬟,还在帮着坏小孩儿说话,她道:“公子若是胆小鬼,方才就跑了,不会等到现在的。”   “你还替他说好话,你家这小公子飞扬跋扈,简直可恶!方才这狗就该咬他的!”女子说罢,又连忙摇头:“不对不对,我不是妖,不当起恶心。”   再看向躺在地上,疼得直流泪的丫鬟,女子道:“便当我日行一善,积功德,来日若成了灵,也算我帮你,你也帮我了。”   礼部尚书的小公子不一会儿就带了好几个大夫过来了,他一边哭一边还凶人家:“你们走快些!再迟了,小云就等不了了!小云若没了,你们也都给本公子等着!”   一行人冲进了巷子里,不见满地鲜血被咬得奄奄一息的丫鬟,就见小云一身破烂衣裳,瘸着腿扶着墙,另一只手里,还捧着只圆滚滚的珍珠鸟。 第108章 将军之信:十九   丞相的孙子回了府后, 告诉丞相礼部尚书家的小公子放狗咬人,还把一个丫鬟给咬死了, 若不是那丫鬟救他,就是他被咬死。   丞相为此动怒,特地找了礼部尚书兴师问罪,礼部尚书说自己管教无方,家里小儿的确有条狼狗,那是小公子幼时身体不好, 长不高,出门常常被人欺负后,尚书夫人送他的一条狗, 因为那狗威风,故而礼部尚书的小公子便再没被人欺负过。   却没想到两年下来, 反而是他常常欺负人多。   礼部尚书回府之后,得知小云的腿的确被狗咬伤, 那狼狗早就跑了,现下也无踪迹, 便狠狠地罚了小公子一回,把小公子关在院子里不许他出来, 何时小云的腿伤好了,何时他才能出府门。   原先三天两头往外跑的小公子,还真就在府中老老实实地待着了,下人都说他手里捧着一只死鸟,整天对着死鸟说话。   小公子道:“这不是死鸟!这是仙女!是她救了小云的, 小云亲口与我说的!”   珍珠鸟于礼部尚书家醒来后,皇帝的寿宴已经过去了,许多入京贺寿的地方官员,也都一一离京。   珍珠鸟特地飞回过客栈去看,小公子与小云就一直跟着她,问清楚了人才知道,聂将军一家早就于三日前离开燕京,现下走出几百里路,不知到哪儿了,但聂将军常驻北漠。   小公子道:“没关系的,日后等我当上了大官,就带你去北漠找恩公!”   珍珠鸟化成的女子看向那豆子大的小孩儿,问他一句:“你这样子,还能当官呢?”   “能的!一定能的!”小公子如是说。   后来,那小公子当真当了官,他改了脾性,认真读书,年长了之后,便越发温和了起来,少了年少无知时的横行霸道,考取了功名,入了户部,再后来,成了户部侍郎。   珍珠鸟也就一直留在了燕京,随着年侍郎做了许多善事,倒也因缘际会,修了一身功德,被她救了一命的小云,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伺候着。   再后来的许多年,北漠起了战事,聂小公子,也成了聂将军,北漠战事不停,也没有好消息传来,皇帝震怒,京中有人怂恿,让皇帝送个美人过去,好叫刚死了儿子的聂将军‘传宗接代’,一来是为了羞辱,二来也是提醒。   皇帝听了这话,居然应下了,让皇帝自己的女儿、妹妹嫁过去,他舍不得,那边战事不稳,去了能否活着还未可知。   年侍郎推举了一人,随粮草同行,并提议,为了不让聂彦见了女人起了反意,便给这女人一个郡主的名头,皇帝答应了,召唤了年侍郎推举的女子后,皇帝惊艳,问了对方一句:“你叫何名?”   “民女,颜姬。”殿下女子应话。   那些前尘旧事,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不过是被聂彦曾养过几日的珍珠鸟,聂彦当真丝毫没有印象,但他记得自己幼时跟随过父亲去了一趟燕京,那事久远到,他甚至不记得自己去燕京究竟是做什么的了。   颜,是聂彦给她起的名字。   一页纸上,一个彦字。   靠坐在方桌上的聂彦听了这长长的故事,眉心轻皱,屋外的风沙越来越狂,忽而门上发出了哐当巨响,吓得趴在床榻上睡过去的云嬷嬷猛地睁眼醒来。   原来是屋外院子围墙上的石砖被风卷起,砸在了门上。   “这屋子坚持不下去的。”聂彦突然开口。他看向颜姬,心里未定自己究竟要不要相信对方的话,可年侍郎,的确在意颜姬,而云嬷嬷,也是在年家长大的丫鬟,聂彦调查过,只是关于颜姬的身份,他查不出来。   颜姬坐在矮板凳上,一双眼望着几乎要承受不住风,一炷香之内就能飞走的木门,道:“既然将军入我房中避难,我便不会让将军轻易出事。”   这一夜的小屋轰隆声不断,早就该被风沙卷走的房梁上萦绕着一道浅金色的光,小屋晃动得厉害,将塌未塌,聂彦与颜姬都是一夜未睡。   他们没什么话要说的,也没什么好说的,至多聂彦心中要杀了颜姬的想法,暂且被搁置了。   云嬷嬷一夜被惊吓多次,从未出过燕京的人刚来到北漠,便见识到了百年不遇的沙尘暴,加上她身上伤重,一日下来还不见好,便是彻底好不了了。   早间风沙离去,大雨骤然倾下,颜姬护了一夜的房屋,在沙尘暴过去之后便摇摇欲坠,几片破损的瓦片从中落下,霎时间,屋顶上漏了一个洞,雨水浇灌进来。   聂彦在风沙过去了之后,便离开了小屋,他一夜心中担忧的皆是城外将士,一早便领着习惯早起的徐竟炎,带了一批队伍从小门出了城。   颜姬还在屋内,瞧着不断灌入房中的风雨,她的手甚至都不敢碰上云嬷嬷的背。   一个人的一生,关于生死,恐怕也只有一次奇遇,当年颜姬能救活她,她已经心满意足,如今颜姬又是渡劫的紧要关头,云嬷嬷不敢再劳烦她了。   人能安稳活过半百,已经足够庆幸。   大雨被风吹远,等吹到床榻这边后,便像是一团雾,几滴雨水落在颜姬的脸上,她伸手触碰,指腹摩擦,不禁皱了眉头。   “这风中有毒粉,已融入了雨水,七夜城怕是要守不住了。”颜姬道。   “姑娘去吧。”云嬷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来前姑娘说,似乎到了劫数,妖非妖,灵非灵,究竟是妖是灵,就看这一回,可偏偏陛下要派人来北漠,赏赐给聂将军。”   云嬷嬷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我与侍郎大人都劝姑娘别来,您偏来,当年顺手的恩情,您却记到了如今。您说您来,是私心,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您的劫数在北漠,不在燕京,您的成败在聂将军处,也不在侍郎府。”   “小云……”颜姬只是一声感叹,云嬷嬷便摆了摆手,有些话,不必说出,她自明了。   是恩情,还是感情,欠下的是命债,还是心债,唯有颜姬自己知道。   颜姬离开了房屋,风中有毒这件事,还得尽快告知,否则北漠军中无人知晓,被敌国杀得措手不及,损失惨重,恐怕到时候,燕京的皇帝就真的会下痛手了。   颜姬离开后没多久,聂将军派来小屋的军医便跟随将士一起到了,他临走前见云嬷嬷可怜,随口吩咐让军医去小屋查看,谁知道军医与将士赶到小屋时,屋内就剩下云嬷嬷一人,她半边被子湿透,顶上的房梁轰然倒塌,砸在床铺上,人死一瞬间,血肉模糊。   该是她乱糟糟的死,不管是三十多年前小巷,还是三十多年后的今天都改不掉,命运,何其可笑。   聂彦出了城后,大半日的时间才清点出城外驻扎将士的损失,死伤倒是没有多少,大家都是在北漠住惯了的人,对于北漠的气候也都知晓,一旦风沙来临,自保不成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才短短一日的时间,城外军四万余人,居然有一万多人皆已病倒,浑身无力,剩下的人中,也有一部分咳嗽不断,高烧难退,便是看上去精神,举着刀剑也挥不了几下。   聂彦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便立刻吩咐手下人派请军医查看情况,是否是风沙之后骤然降温,引起的风寒,可军医到时查看了一番,有的是中了风寒迹象,有的则像是中毒。   聂彦一听是中毒,首先便是怀疑军中有内鬼,可军医在军营伙房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东西有毒,就连那些开了封的酒也一一试探,并未查出,唯有几个人今早吃过水煮的早饭里头似有微末毒素,可银针探入都不可查询,军医也不敢断定。   聂彦正焦头烂额之际,徐竟炎进了营帐,面色有些古怪,欲言又止。   聂彦道:“有话直说。”   徐竟炎回:“将军,营帐外……有个女子找您,说是、说是您的小妾。”   聂彦一听,眉头皱起,本想直接将人哄出去,怒意已到了嘴边,临了又犹豫了,最终聂彦摆了摆手,道:“叫人进来。”   徐竟炎命人将颜姬带进,自己退出了营帐,见了周围营帐内的将士,大多都捂着肚子虚弱进出,军医忙得不可开交。大雨还未停下,冰冷的雨水落在厚重的盔甲上,徐竟炎眉心紧皱,也不知……秦姑娘那边,是否躲过了昨夜的风沙,又是否一切安好。   风沙过后的大雨,持续了足足两日,秦鹿从军营大院回到客栈之后,就一直待在了梁妄的房中守着对方。   她已经告诉过军营里的将士风沙里有毒,如何做,就看他们自己信不信这话,能不能度过难关了。   梁妄睡了一日一夜后,身体里的毒便被消解了,他身体异于常人,只是经这舟车劳顿后感染了风寒、又是中毒的,虚弱了好几日,病恹恹懒洋洋地就窝在客栈里,哪里也不想去了。   风沙过后的第三日,刚入子夜,屋外的大雨方才转小了些,城中便听见了咚咚当当敲锣的声音,有举着火把的将士成排在街巷中穿过,高声喊道:“邑国正在攻城!家中有男人的,还认自己是个男人的就跟过来!守过今夜,都论军功!”   邑国与羊国,两个国家都是漂洋过海而来的,联合着北漠之外的几个部落,攻打天赐北漠这边已经大半年了,凡是愿意入军的人,其实早就穿上铠甲军装站在城墙上了,留下来的,或者离开了的,都是心有顾忌,不想死的。   打仗这种事,秦鹿与梁妄已经见了许多回,但在安稳中度过了百年,乍一听夜里的敲锣声,与将士跑过街道的脚步声,还是心有余悸,仿佛百年前长达了数十年的硝烟,其实就是昨日。   梁妄披着外衣,将客栈窗户掀开了一条缝隙,大雨转了小雨,浇不灭城中火把,远处街巷里的火把光芒影影绰绰,而城门那边,似乎灯火通明,照着黑夜里落下来的银针细雨,起了大雾盖下的错觉。   雨停时,就是异国攻城时,但雨一直不停,就只能等雨小了。   秦鹿说:“这雨下得有些古怪。”   天空没有轰隆雷鸣,却见雨水不断。   梁妄收拢了领子,朝着远方微微挑眉,忽而一笑,说了句:“看来北漠军注定不是此时落败,这仗还有得打。”   “王爷此话何意?”秦鹿替梁妄倒了一杯热茶,不解地问他。   梁妄说:“军中有人会求雨之术,她倒也聪明,风中带了毒粉,覆盖了整座七夜城,大雨将风中残留的毒粉淋入了井水中,短时日内会叫人体虚无力,但这种无力,吃了药两三日就能好,毕竟不是直接服毒,死不了人。”   “所以求雨之术,是为了将城中水里的毒彻底冲刷下去,也是为了给临来的战事拖延两日缓和时机。”秦鹿明白了。   如此一来,下毒的异国必然等不及,等到雨小时,连夜冲城,恐怕即便带人冲过来,也入了北漠军的圈套,雨势转小,必有陷阱。 第109章 将军之信:二十   世事如所料, 天刚微亮,一场焦灼了数月节节败退的战事赢来了转机。   夜里还敲锣打鼓呼吁众人前去城墙应敌的北漠军, 在聂将军的统领之下打下了漂亮的一场瓮中捉鳖。   羊国、邑国攻城兵五千余人,后卫兵两万余人,包括十三个北漠中零散部落的上万人,意图趁着午夜转小的雨水冲破七夜城的城门,直取七夜城,大挫北漠军的锐气。却没想到所攻城门早有坚守, 而原先就扎根在城外的四万余北漠军也早有埋伏,将羊国、邑国的攻城兵困在了城门之下。   两侧各有两万大军如同北漠天空上的鹰,左右两翼大军从中冲破了攻城兵与后卫兵, 分出一万余人与城中将士一同剿灭几千攻城兵,剩余的三万余人奋力抵抗异国与部落的三万余人。   两军对垒, 人数相当,聂将军早有准备, 而异国与部落却毫无戒心,被杀得措手不及。   几千人哪是城中众人的敌手, 还没到一个时辰,七夜城的城门便大开, 留几千大军守城,剩余的将士全都吆喝着军威震震,跟随聂将军形环绕式包围异国。   这一场仗,可谓是空前绝后的胜利。   北漠军中人人振奋不已,本来已到了颓势, 却没想到反而能反败为胜。   一日过去,薄薄的雨水停了,军中才有消息快马加鞭地朝燕京过去,说是聂将军带着军师与一个女人前去敌国谈判,北漠中十三个部落,投诚天赐的有六个,剩余也都各有不服对方的,乱作一团。   羊国死伤惨重,叫停战事,同意撤兵,唯有邑国还守着先前攻略下来的城池不肯撒手,聂将军于信中写道,假以时日,夺城之辱,他一定会让邑国还回来的,事实上,这一场漂亮的战事,也足够他扳回面子。   打了胜仗的气氛,与败仗不同,更何况是这般大的胜仗。   七夜城中,就连百姓都围到城墙那处喝彩,客栈小二也去凑了热闹,回来之后兴冲冲地与秦鹿说,他看见聂将军了,穿着铠甲,好生威风,满脸艳羡崇拜,说了句:“若我也是那般男子就好了。”   秦鹿听见这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催促着小二快去烧热水,这雨水闷湿了好几日,她与梁妄都得沐浴,好好解一下身上的疲乏。   安置好梁妄之后,秦鹿才宽衣解带,靠在浴桶中眯了一会儿眼,再醒来已是傍晚,桶中的水有些凉了,穿好了衣服,秦鹿便要去梁妄的房间问他要不要吃些什么。   今早得来的胜仗,午间又谈定了条件,直到傍晚,一片死气沉沉的七夜城难得容光焕发,街市里头摆了好些摊贩,吃的玩儿的都有,就是要让大战一场的北漠军有个消遣娱乐的地方,秦鹿也想去凑热闹。   刚才她在自己房间的窗户旁,就看见客栈外头的一条街上有灯火了,远远飘来了烤鸡的味道,她虽不吃荤,可闻着也香。   这一路上来北漠,秦鹿与梁妄都吃了不少苦,也没吃到什么好东西。   才走到梁妄房前,秦鹿打算敲响对方的门,就听见身后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一句:“秦姑娘。”   秦鹿应了一声,回头看去,见到身穿铠甲,袖口上还滴着水的徐竟炎站在楼梯道旁,浑身铠甲分量太重,他一步步过来,发着沉重的声音。   秦鹿见到他,有些恍惚,转瞬笑了笑,眉眼弯弯,说道:“这身衣裳还真适合你。”   徐竟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铠甲,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今早从战场上下来,身上满是血污,只能淋雨冲刷干净了,谁知道这小雨断断续续,下了一天,半个时辰前才停。”   “怎么?今日忙坏了,都来不及换身干净的衣裳了吧?”秦鹿说罢,朝梁妄的房间看了一眼,眼眸微垂,顿了顿,再抬头时又是一笑,她朝徐竟炎走去,道:“我们下去说,不打扰我家主人休息。”   “好。”徐竟炎跟着秦鹿下楼。   他道:“今日将军拉着我们几个喝了些酒,还论了军功,正式场合,铠甲是不能脱的,我回去准备换衣裳时,又被刘宪拉住了,说了好些话……作别了他我就来找你了。”   秦鹿哦了一声,问徐竟炎:“你喝酒啦?”   “一些,是北漠百姓去年埋在土里的桂花酿,味道不错。”徐竟炎本想停步,没想到秦鹿居然朝门外走去了,于是他连忙跟上,问了句:“秦姑娘这是去哪儿?”   “我还没吃饭,打算出去看看那闹市里有无什么好吃的。”秦鹿说着,双手环胸,手指摆弄着束袖的带子玩儿。她见徐竟炎的腰上挂着个小酒坛子,于是问他:“是这个桂花酿吗?”   徐竟炎低头看了一眼酒坛,摇了摇头,又说:“你若想尝尝,我倒是知道谁家有,凭着我现下这身军装,应当不用花钱也能喝到。”   秦鹿唔了一声,点头道:“好啊,带我去尝尝。”   徐竟炎本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秦鹿一个姑娘家,当真打算与他一同喝酒,这回反而是徐竟炎有些不自在了。   可说出去的话儿哪有做不到的道理,徐竟炎还是领着秦鹿去了一家店,那家酒楼的门外也摆着一些摊位,秦鹿瞥了一眼,大多是肉食,本就是给将士们吃的,她吃不了。   酒楼的老板认得徐竟炎,连忙领着二人去了楼上的小雅间,爱喝酒的男人都在一楼大堂里,挤在一堆热闹,还能吹牛。   雅间前面隔着一道木屏风,一楼的人群秦鹿看不太清楚,只能瞧见坐在自己对面的徐竟炎似乎有些局促。   桂花酿端了上来,徐竟炎体谅秦鹿是个姑娘,故而只要了一壶,本想与对方小酌,却没想到秦鹿说:“这么点儿都不够润嘴的,小二,多拿两坛来,我与徐公子也好多聊聊话。”   秦鹿问了徐竟炎战场上的事儿,生死擦肩,也有许多回,徐竟炎的运气不错,杀了不知多少敌军,他们大约统计了人数,这回羊国死伤近万,损失最为惨重,而邑国也至少损失了三千兵,如若细细统计下来,恐怕不止这些数。   北漠就好许多,死伤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多,可以说是以一敌十的奇迹之战。   在这其中,那个燕京过来的颜姬,也出了不少力,她会一些岐黄之术,能呼风唤雨,帮了大忙,若没有她,恐怕七夜城危矣。   提到战事,徐竟炎便滔滔不绝,秦鹿就光吃着酱菜配桂花酿,听他说了许长时间,等徐竟炎口干舌燥了,才发觉自己话多,于是笑说:“不知道为何,我见秦姑娘总觉得亲切,我原不是个话多的人,现下反而啰嗦了。”   “先前在街巷前,徐公子见过白衣,就是那个不着调的小孩儿。”秦鹿喝了桂花酿,眼尾微微泛红,倒显了几分风情,她放下酒杯道:“那时我欠徐公子的解释,今日便说给你听吧。”   秦鹿突然垂眸,说:“我在北漠耽搁了好些日子也没找到天香花,最迟后日也得走了,否则赶不及回去,也见不了友人的最后一面。”   徐竟炎似乎有话要说,秦鹿轻轻叹了口气:“我与徐公子说个故事吧,这个故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不知徐公子可听说过慕山起义军啊?”   “听过。”徐竟炎点头,慕山起义军的统领为秦虎,曾经让天赐一度觉得头疼难缠,虽是英雄豪杰,却站错了阵营,最终得了个落败的下场。   秦鹿说:“这世上有人、有妖、有仙也有鬼,每一种生命,都在以其不同的方式活着,既有生死,便有轮回,白衣是鬼……我也是。”   乍一听秦鹿是鬼,徐竟炎惊讶,却也有些预料之中的释然。   后来秦鹿说给他听的故事,关乎于一百年前的慕山起义军统领,那个如今已经写入史记中,寥寥几页纸的男人。   秦鹿道:“兄长疼我,爱我,护我,哪怕他知晓我并非是他的亲妹妹,却待我比任何人都好,兄长死时,让三千英魂送我离开,也正因为如此,我的魂魄才得以保存,直至见到主人。”   再看向坐在对面的男子,秦鹿想,恐怕是因为自己醉酒了,才会在这张脸上,再看见秦虎那种肆意的笑,他胡子拉擦,从不打理自己,与徐竟炎的性子完全不同。   秦虎凶悍、直率,若能动手的,绝不动嘴,他勇猛,有头脑,有胆识,即便满嘴脏话,却还能在说脏话的时候,以手捂着秦鹿的耳朵不让她听。   徐竟炎虽坦诚却克制,言谈举止都像个大家里出来的公子哥儿,对人谦卑有礼,便是在军营里当了北漠的将领,也说不来一句骂人的话。   秦鹿突然想起,梁妄之前与她解释过陈瑶已死,所以陈瑶的转世严玥即便再像陈瑶,也不是陈瑶这句话,她当时迷糊,不懂这话的意思,于她来看,人即便死了,可魂魄转世相貌不变,其实只是等于失忆了一般。   不过现在秦鹿想通了,是真的想通了,秦虎死了,故而碰见了与秦虎再像的徐竟炎,哪怕他可能就是秦虎的转世,这世上也再没有秦虎了,他们除了相貌,内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秦鹿喝多了,出酒楼时脚步还有些踉跄,徐竟炎将她送到了客栈门前,满脑子里都还是酒楼里听到的前尘旧事,关于秦鹿后来的生活,她没多说,所有言语,都止在了秦虎死去那一刻,而后加了一句:“你与我的兄长,至少有七分像。”   这个像,仅存于相貌。   秦鹿扶着客栈的门框,便是脑子晕乎,却还能记着事儿,她道:“抱歉了,徐公子,将你认作了他人,你心里一定不高兴,不过遇见你,也算是圆了我的一个愿。”   徐竟炎静静地望着她,秦鹿道:“兄长死时,我没能与他好好说一次再见,北漠气候不好,我家主人不喜欢,以后我恐怕也不会来了,所以在此,今晚的一餐酒,也算是与你好好道别,之前的,这次的,全都补上。”   徐竟炎知晓她醉了,所以分不清此时扶着她的人究竟是谁,说的话也有些颠三倒四。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腰上挂着的酒坛,还是解了下来,递给了秦鹿道:“这里面,是秦姑娘想要的东西,只是因为沙尘暴吹过,又下了几天的雨,所以在路上被耽搁了,方才我看过了,它还活着。”   秦鹿捧着手里的酒坛,打开盖子朝里看了一眼,妖蓝的花儿半开着,正是梁妄画的那种,她此番来漠北的目的,天香花。   刘宪将天香花交给徐竟炎时,还叮嘱他一定要将人家姑娘娶回去当媳妇儿,才不枉他对着家里人拉下脸,答应了胜仗之后回去吃饭。   徐竟炎不禁苦笑,什么娶回去当媳妇儿,这种浑话,也只有刘宪能说得出口,他们在北漠年年遇战事,能活着是幸,指不定哪日就死了,何苦害了人家姑娘呢。   徐竟炎见秦鹿实在不太清醒,本想把她扶上楼,手刚揽上秦鹿的肩膀,便听见楼上传来了一声:“为你自己好,放开本王的人。”   威胁的口气叫徐竟炎不禁皱眉,反而是秦鹿,怀里捧着酒坛,抬眸见了梁妄,失了焦的眼突然落在了对方身上,挪都挪不开了,她脸上带笑,万分灿烂,踉踉跄跄地朝楼上走去,甜腻地喊了声:“王爷,才一个时辰不见,我就想你了啊。” 第110章 将军之信:二十一   秦鹿上楼时脚下不稳, 不过速度倒是不慢,三两下就走到了梁妄的跟前, 几乎带着小跑一般撞入对方的怀中,差点儿砸了手中的天香花。   梁妄伸手揽住秦鹿的腰,闻见她满身酒气,不悦地撇过头,眯起双眼危险地望向徐竟炎的方向。   徐竟炎先是看了看梁妄,再看了一眼依偎在梁妄怀中的秦鹿, 他总共见这男子不过两回,上一回与这一回,对方对他的态度都堪称恶劣, 徐竟炎原先以为,是秦鹿的主人脾气坏, 现下看来,倒是他误会了, 刘宪也妄想了。   且不说他没对秦鹿起什么男女心思,便是起了, 人家两情相悦着,他也没有机会。   徐竟炎对梁妄拱了拱手, 算作拜别,转身离开客栈时,突然觉得浑身轻松,先前在酒楼里还耿耿于怀秦鹿所说的故事,现下, 故事就当做是故事,听完了便罢了。有些人,注定就是过客,于生命中绚烂过,匆匆而过,惊不动风雨,但有过相遇,也足够。   徐竟炎被梁妄‘瞪’走了之后,秦鹿还用脸蹭着梁妄的肩头,卖乖似的哼哼说:“王爷,你看啊,徐公子送了我天香花,咱们明日就能离开北漠这个鬼地方,回南郡去了!”   她说的是南郡,不是南都城,显然酒劲儿没过,还在晕乎着。   梁妄伸手捏着秦鹿的脸,将她扯得离自己远一些,‘本王不爽’四个字几乎等于写在脸上了,梁妄瞪完了徐竟炎,又瞪秦鹿,阴阳怪气地问了句:“怎么?离开北漠,你舍得你的徐公子吗?”   “舍得!”秦鹿被捏了脸也不觉得疼,杏眸弯成了月牙状,每说出一句话,都能喷了梁妄满脸的桂花酿香,她道:“他又不是谁,我为何舍不得他?我最舍不得的,就是王爷了,哪怕日日见着,我心里都想得很。”   梁妄听见这话,微皱的眉头松开了些,他朝秦鹿凑近,凤眼认真地打量着秦鹿的脸,问了句:“你没醉吧?”   “呵呵……”结果换来了秦鹿的傻笑。   秦鹿双手丢了怀中捧着的酒坛,酒坛落地,砸了梁妄的脚尖,梁妄疼得皱眉,脸颊又被秦鹿捧了过去,醉红了脸的女子像是一只猫,乖巧又粘人地照着梁妄的嘴上亲了一口,胆大妄为。   梁妄松开了她,秦鹿险些没站稳,他又把人给扶好了,眉心紧皱,简直进退两难。   秦鹿见他舍不得自己,笑得更开心,双手拽着梁妄胸前的衣服,带着些许得意地问:“王爷知道,以我的性子,本就藏不住秘密,却为何对徐公子的事闭口不谈吗?”   “你护着他呗。”梁妄挑眉。   秦鹿却摇头,长长地唔了一声,双手搂上梁妄的肩,整个人都贴在了他的怀中,如同偷腥得逞的猫,笑着解释道:“我本可与你说清楚,但后来我想过,还是决定不说了,王爷说爱我,心里有我,可你的爱之内敛,我得缠着你问了,才能感受得到。”   她笑了几下,歪着头说:“但我明知你吃徐公子的醋,还不愿解释,就是想要你感受感受,如我这般担心失意,是什么滋味儿,不好受吧?”   梁妄瞳孔一瞬收缩,却没料到,秦鹿会说出这样的话。   即便他说了喜欢,秦鹿依旧觉得不够,她喜欢了梁妄那么多年,追随了那么多年,心上漏风的窟窿,没那么容易就被两三句甜言蜜语填补上,若不是无穷无尽,几乎溢满的爱意,她都觉得不够,还想要得到更多。   梁妄险些忘了,她原本就是极热情的人,如他所爱的山丁子,繁花一树,朱果一树,如此热情的人,哪怕梁妄做得再多,相较于她内心的付出而言,都显得淡薄。   “所以,你是故意拿那小子耍本王的?”梁妄问。   秦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她费力解释道:“我是故意不解释我对徐公子感情特殊的原因,但我并没有戏耍王爷的意思,反倒是王爷常常戏耍我……”   说罢,她又一笑,声音如银玲,能叮铃进人的心里。   秦鹿略微踮起脚尖,在梁妄的耳边吹气,道了句:“徐公子,与我兄长秦虎长得有七分像,这是我对他不一般的原因,王爷……不要吃他的醋。我这个人心眼儿很实,认定了喜欢一个人,杀我千万遍我都不会改的,哪怕我还有轮回转世的机会,哪怕我忘了与您发生的一切,也一定会在见您的第一眼重新爱上您的。”   梁妄呼吸一窒,心跳声清晰可听,正在噗通、噗通……不断加快。   秦鹿顿了一下,又摇头道:“不对不对,应该要不了见面,哪怕我是听见了您的声音,也还是会爱上您的。”   正如梁妄这个人,出现在她生命中的第一刻开始。   无需见面,只需一句话,一个声音,她就能一直记着,就像是她的心,天生下来上面就刻上了他的名字。   秦鹿忽而低声惊呼,身体腾空,居然被梁妄打横抱起。   装了天香花的酒坛子咕噜噜滚了几圈,险些顺着楼梯滚到一楼去摔个稀碎,梁妄连头都没回,只听房门吱呀一声便被关上,屋内的烛火忽明忽暗,像是被几度风吹,映着灯罩上的一枝忍冬。   秦鹿只觉天旋地转,人就被扔到软被上了。   银发于眼前闪过,秦鹿好似闻到了无有斋书房内独有的熏香和墨香味儿,恍惚之际,她仿佛不是身处于北漠客栈中,而是回到了多年前的南郡,寒冬大雪里,她曾就这样躺着,有些呼吸困难,奄奄一息之状。   然后有个声音说,将午间他不吃饭的饭给她,因为那一餐饭,秦鹿才得以活下来。   那声音刻在了她的脑海中,秦鹿怎么也忘不了,而今亦是这声音,压得很沉,带着沙哑与略微急促的喘息,伏在了她的耳边,说出秦鹿曾想也不敢想的话。   梁妄道:“唤我的名字。”   唇被人吻上,口齿相贴,几乎难以开口说话,秦鹿想了想,眼前这人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他姓梁,曾被皇帝赐名梁望,后又改为梁妄,但他似乎从来没喜欢过这个名字,于梁妄的一生而言,在西齐尚且存活的时候,他也没度过几天快乐的时光。   他真正的名字,从不被赋予任何与国家有关的意义,唯有很久很久之前,秦鹿无意间翻开过梁妄写下的一首诗集,他自己很喜欢,故而诗集的最后一页,落下了两个字。   只看一眼,秦鹿也不会忘记,既被要求,她便开口:“瑞卿……”   而后她看见了一双凤眼,略微诧异地望着她,再然后,是密密落下的吻,与忽而贴近的凉风。   梁妄将她抱在怀中,额头抵着彼此,每一寸的呼吸都充满了温热难舍的感情。   蓝袍被人扔在了屏风上,挂了一角拖于地面,半开的窗户外,银月覆了一层光撒入房间,叫人能在黑暗中看清一切。   梁妄的手臂很白,险些扯坏了勾住床幔的金钩,床幔挂下。   不知是否是有风吹入,床幔与床顶的珠帘微微晃动,两双鞋歪七扭八,一只甚至飞到了屏风外头。   秦鹿记得她拿到那本诗集时,捧到梁妄的跟前问他,后面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梁妄说:“瑞是吉祥如意,卿是高官厚禄。”   秦鹿古怪,问了句:“主人您写这两个字是想诉求什么呢?”   梁妄当时一根笔敲在了她的脑门上,说道:“这是本王的字,说什么诉求?”   现下瑞卿两个字,每每从秦鹿的口中喊出,梁妄的眼便红上一分,如能吃人的野兽,她若停了不喊,还得被梁妄捏着下巴道:“继续唤本王的名字。”   于是瑞卿、瑞卿,叫了半宿。   入夜朱唇诉情语,烛灯半盏解春宵,醉引红霞飞云鬓,屏后双影月皎皎。   昨日一场雨,指使今早清晨有雾。   开了一夜的窗户被风吹过,发出咯哒一声,居然关上了。   屏风上挂着的蓝色长袍被人扯过,随意地披上肩头,梁妄一头散乱的银发,鬓角的一缕居然睡得翘起,绕了一个圈,显出了几分违和的可爱来。   穿好了衣服,他用手腕上的红绳将头发简单地捆在一起,零散几缕落在肩头就不去管了,起身还未漱口,便倒了桌上的茶喝了两口润润嘴。   目光朝门口的方向瞥去,梁妄微微皱眉。   打开房门,靠坐在门旁的小孩儿差点儿滚到了他的脚边。   梁妄立在门前,没有让他进去的打算,白衣倒也听话,怀中抱着装了天香花的酒坛,睁圆了一双眼睛望着梁妄,毕恭毕敬地朝他鞠了个躬。   “不是走了?”梁妄道。   白衣说:“是走了,当时走,是为了寻找出路去,现如今看来出路是找到了,昨天晚上见姓徐的回去,与姓刘的两人喝了一宿的酒,似乎是说,道仙您与秦姑奶奶今日就要走了,所以我来道个别。”   “乖了许多。”梁妄道。   白衣将视线落在他半露的衣领中,瞧见一条很快就要愈合的抓痕,他脸上一红,往后退了半步道:“那天晚上,多谢道仙指点,否则现下我都不知要去何处,日后也只能成为孤魂一缕了。”   “秦鹿心善,安慰你,却嘴笨,你若不能投胎转世,活在世上越久,就越可能落到本王的手里,而本王平生最讨厌对付不听话的小孩儿,为了免去这个麻烦,才指点你一二,你想得通,也算你的造化。”梁妄说罢,拢了衣领。   风沙吹过的那日,秦鹿数落完白衣之后,渐渐便睡过去了。她压在梁妄的怀中,梁妄又为她心惊胆战了一回,自然睡不着,而坐在对面还为自己的生死发愁的白衣,也瞪着一双眼。   风吹过时,鬼也在咆哮。   梁妄看着渐渐要熄灭的火把,问白衣:“你的第三封信没了?”   白衣点头,道:“碎成了粉末,再也恢复不了了。”   白衣的一生,其实他从未与人说过,小孩儿只有坚强时才能藏得住秘密,一旦脆弱起来,什么话都瞒不住。   他爹与他娘,原先是很相爱的,那是因为他娘隐瞒了自己是妖这件事,其实七年前的他,也可以有另外一个结局,只是凡人的爱情,大多经不起风雨。   白衣的娘用自己的内丹结成了孩子,怀胎十月,最终躺在床上用尽全力经历生死关卡,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时,却因为妖气泄露,露出了浑身妖斑,吓坏了产婆。   他爹听到动静,匆匆冲入产房,瞧见原先夜夜入怀的美娇娘身上布满了鳞片,生死攸关之际,他没有选择要孩子,也没打算留下曾经诉说爱语的妻子。   那一夜轰隆雷霆,白衣的娘死在了与夫君缠绵过的床榻上,而本当面世,或有一番作为的白衣,生生地闷死在他娘的腹中。   秦鹿曾问过,他没有爹,没有家吗?   哪怕他娘死了,他想要投胎转世,他爹也当帮他寻找适合投放珠胎之人,或者父子情深,他陪着父亲直到老去。   白衣从未幻想过那些,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不曾拥有过。   白衣问梁妄:“道仙,为何我什么也没做,却要受此惩罚,经此磨难呢?”   梁妄回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是秦鹿都会的道理,此生磨砺,未必不是来世的福报,或许那三封信,不是给你的惩罚,而是给你的补偿。”   白衣不懂,梁妄说:“并非谁都有此契机,能给他人送去希望,得他人记挂一生,感念一世,这些福德,会在你送完这三封信后,记在来世的你上,那一世,你必没有忧愁,不知苦难,安乐一生。” 第111章 将军之信:二十二   白衣意外, 他怕梁妄,其实只要是鬼, 大多都怕梁妄。   但他没想到,居然能从梁妄的口中听到这些暖人心的话。曾经白衣一直以为,自己不被人需要,也假装不需要所有人,他以为这三封信,是挂在他身上的枷锁, 而非穿在他身上的铠甲。   凡事皆有两面,看到恶的,眼里只有恶, 若能看到善,将处处为善。   柴房外的风声很可怕, 屋内的柴火也将要烧光,梁妄的手拂过秦鹿的发丝, 告诉白衣:“若是你被人毁了两封信,本王当真没法儿救你, 索性,你已送出去了两封。”   白衣惊讶, 问他:“我还有救?”   梁妄道:“你忘了,你自己不也是一粒珠胎吗?”   其实白衣要送的三封信,也是三条魂魄,正因为是魂魄结成的珠胎,才可以孕育生命。   若他能找到合适的人, 将自己化成第三粒珠胎,投入那个人的腹中,成为那个人孩子,便是有再生的机会,世事有转机。   梁妄道:“你给他人达成所愿,自然也能达成所愿了,只是若转世为人,忘却今生苦忧,千万别再胡闹,那时若跑,不会有人如她这般傻,非要追你出去了。”   白衣眼眸晶亮,满怀希翼,便是小屋外再大的风沙他都不怕,最幸运的,是走入死巷时还能受人点播,想通缘由,想通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的目的。   白衣知道,他不单要谢梁妄,更要谢秦鹿,若非秦鹿心善,让他跟了这一路,他也难遇到这般机遇,加上……秦鹿是第一个说担心他的人,能有人替自己担心的感觉,真好。   白衣说:“道仙不要怪秦姑奶奶,她不是冲动多事,她只是……”   “无需替她狡辩。”梁妄垂眸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女子,伸手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脸,道:“她就是冲动多事,是凭着满腔正义不平,心善热情而成的冲动多事。”   可若无秦鹿的冲动多事,当年南郡城外,百姓被南郡的官员欺压、赶杀时,秦虎让她守着山寨,她不会就带着几百个人冲出山间,冲到城门前,杀了狗官,救了难民,最终倒在梁妄的府门前,与梁妄相遇。   若无秦鹿的冲动多事,当年南郡城外的山下,她见梁妄拖着板车,拉着陈瑶的尸体,无需梁妄要求,她自荐附身,要帮梁妄将陈瑶的尸体送回良川去。   她冲动多事地不等梁妄开口,爬上了树,摘下了一枝被白雪覆盖的山丁子。   冲动多事地替梁妄做了决定,搬离了他住惯了的小院,换成了花鸟满仓的别城。   逛灯会、猜字谜、约花舟、赌石、评诗、甚至有过逼得梁妄当街与人文字对骂,她还能在旁边鼓掌叫好,说:“主人骂得棒!”   结果人家要动粗,秦鹿又冲动地将人打了一顿,丢到桥下小河里去,瞧人扑腾了半天险些淹死,又把人救起,最后落得官府找上门,再次搬家的结果。   她惯是个想到什么,便要去做什么的人,梁妄早就看穿了秦鹿的本质,嘴上说着怪,实则心里喜爱,若无她这般冲动,无她多事,那少了多少生趣,为所爱之人解烦忧,为所爱之人化危难,气,也愿意。   只是嘴上的数落少不得,省得她下次张牙舞爪,忘了分寸。   那夜风沙过去,天下起了雨,白衣得了梁妄的教化离开了柴房,临行前本想与秦鹿说话,但后来一想,秦鹿天香花还没找到,还有几日时间,他有机会与对方见面,便还是离开柴房,去找颜姬了。   后来的两日,白衣一直都与颜姬在一起,若得一人心,必得先真心。   他没敢再出现在聂将军的跟前,只是与颜姬说过几回话,得知了颜姬与聂将军原来早有姻缘在,而颜姬的劫数,也在聂将军这处。   人生机缘巧合便如此冥冥之中,凑在一起。   颜姬欠聂彦一条命,从此脱离了妖身,进修为灵,而她若想彻底成灵,还得将这一条命还给聂彦。   颜姬与聂彦之间,也注定不止一场相遇,她要还给聂彦的,直到还清了,她的劫数才能过去。   颜姬与聂将军之间能否有感情,决定了白衣的来生,而白衣的出现,也奠定了颜姬的劫难为何。   那是一场生死之劫,关乎于颜姬,也关乎于白衣。   昨夜,白衣见徐竟炎喝了酒回来,被刘宪拉住,刘宪问他天香花是否送了,徐竟炎回送了,刘宪又问:“那秦姑娘可答应与你成婚?”   徐竟炎踹了刘宪一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人家姑娘与我又非何关系,凭甚嫁给我?”   刘宪道:“凭那朵她用来救命的花儿啊!你该不会还未开口吧?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对秦姑娘还挺感兴趣的,若是喜欢,不如拿下。”   “你少放屁!”徐竟炎居然说了句脏话,惊得刘宪一时无言,张大了嘴像是看妖怪一般看着他,道:“竟炎,你被鬼附身啦?”   徐竟炎摇了摇头,感叹自己话不过脑,干脆勾着刘宪的肩膀,道:“陪兄弟喝酒去吧,什么女人不女人的,还是好好守住这北漠,守住天赐的江山,建功立业才是好男儿。”   两人勾肩搭背走了,白衣才知道,原来秦鹿已经得到天香花了,今夜风大,不宜赶路,想必次日,秦鹿与梁妄便会离开七夜城了。   所以白衣才会找到客栈来,蹲在梁妄的门前等了会儿,等到梁妄起身察觉到他,然后出门。   白衣将怀中捧着的天香花递给梁妄道:“道仙与秦姑奶奶跋山涉水来北漠,就是为了找这花儿,却将天香花放在门外歪躺了一夜,险些死了。”   梁妄瞥了一眼那酒坛子里的花儿,接了过来。   白衣道:“秦姑奶奶还没起吗?”   梁妄摇头。   白衣有些惋惜:“我想在这儿等秦姑奶奶醒,也想与她好好作别的,谢她能听我一路聒噪,还愿冒着风险出门寻我,这世上恐怕再没有一人能如她这般对我好了。只是……我与颜姬约好,今早要一同去见聂将军,我怕去迟了,就生变数了。”   于白衣而言,再得一次的投胎机会太难得,他眼见着聂将军的眼里渐渐有了颜姬,当真害怕错过。   梁妄道:“见不见面,作不作别,没那么重要。”   白衣一愣,梁妄又说:“你本就是半途搭上了本王的车,如今半途下车,再正常不过。你这一生的车程还未开始,本王与秦鹿还有下一个要去的地方,她等不了你,你也等不了她,既然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多一面不会情深,少一面不会遗憾。”   白衣一怔,觉得他说得对,可又说得不对,故而壮着胆子问了句:“道仙为人……一直都是这般冷淡吗?”   像是生命中所遇之人于他而言,皆无意义,反正没谁能陪他走完全程,好似是男是女,是近是远,是生是死,他都毫不在意。   梁妄却笑:“除一人外,本王对谁都这般冷淡。”   白衣像是突然明白了,于是拱了拱手,毕恭毕敬行了礼后,说道:“白衣这便走了,多谢道仙赐名。”   人生无常,如白衣苍狗,福祸相依,多转变,唯有坚定本心,从福祸中,找到自己求活的意义。   白衣明白了。   世间繁华多娇,正美好,他想以一个人的身份,好好看看。   梁妄让客栈小二烧水送上二楼来,小二送了水后,又捧了一瓶花进来。   小二还挺高兴,笑道:“前几日风沙大,将客栈满院子的花儿都给压得半死,偏偏靠近柴房边上的一盆松红梅没事儿,今早还开了许多花,我剪了两枝送给客官,见了也赏心悦目些。”   梁妄看向一枝上八、九朵小花儿的松红梅,浅笑着,与小二道:“将马厩里的马牵出来,与马车连上吧。”   小二一愣,问:“客官这是要走?”   梁妄点头。   小二有些可惜:“前些时候天气不好,还频频打仗您留下来了,这会儿天气好了,也打胜仗了,难得热闹,您却要走。”   梁妄拨弄着松红梅,瞥了一眼屏风上挂着的一截墨绿色腰带,不禁扯着嘴角笑道:“离家久了,想回去看看。”   “客栈哪儿的人?”小二问。   梁妄想了想,他算是哪儿的呢?   生于燕京烟西台,之后隔几年,流离一处,后来便一直居无定所,十年左右搬一次家,好像偌大世界,无他能长久之所。   索性,有长久之人。   挥了挥手,小二知道自己问的话多了,能在战乱时候来北漠的,大约就是燕京人,于是小二退下,替梁妄整理马车去。   小二才离开房间没多久,床榻处便传来了声音,秦鹿还没坐起,先翻了个身,于床上伸了个懒腰,嗓子有些哑道:“哎哟,怎么这么疼啊……”   话音刚落,裹着被子的人像是渐渐回味过来发生过何事了,突然静止不动。   梁妄捧着松红梅,越过屏风走到了床边,看了一眼挂下半边床的被褥,两根手指掀开了床幔,丹凤眼别有意味地朝床上看去,而后与睁圆了双眼的秦鹿对上视线。   一瞬像是时间静止,直到秦鹿闻到松红梅淡淡的香味,她才耸着肩,用被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露出的眉眼直至额头都是红彤彤的。   “想赖着不起?”梁妄问她。   秦鹿摇了摇头,没说话,只是那一双眼,直直地朝梁妄看着,眨也不眨。   梁妄又问她:“哪儿疼呢?”   秦鹿继续摇头,不疼,不疼,哪儿也不疼了。   梁妄轻轻笑了笑,手指点在了她的鼻尖,秦鹿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两只黑眼珠子斗到了一起,滑稽可爱。   梁妄道:“起了,若起得快,本王送你花儿。”   他晃了晃怀中的松红梅,秦鹿见状,点了点头,依旧不做声,梁妄转身准备离开,袖袍又被人拉住。   就见被褥底下,秦鹿伸出了一截手臂,两根手指扯着他的袖边,晃了晃,梁妄回头朝她望去,问:“要本王抱你起?”   秦鹿连忙摇头,后来眨眼,发觉自己摇头摇得太快,转念一想,梁妄抱自己起来似乎也不错,这想法迅速被她挥开,于是扯着梁妄袖袍的手指向一处,她肚兜还放在了屏风后的椅子上。   秦鹿道:“王爷将我衣服拿来。”   梁妄把衣服给了秦鹿,自己回到了桌旁,两人之间隔着屏风,秦鹿坐在床边慢吞吞地穿衣服,偶尔还能瞧见自己身上落下的一些痕迹,昨夜的孟浪,一个片段一个片段地侵袭着她的大脑。   穿好衣服后,秦鹿梳头,嘀咕了句:“为何在我喝多了时……我记得都不太清。”   梁妄听觉好,自然听见了秦鹿这句牢骚,于是拨弄着梅花瓣,道:“那下回选你清醒时,本王再抱你一回吧。”   刚将银簪簪好的秦鹿脸上一红,回头望去,便见梁妄挑眉,微微抬着下巴看她,于是秦鹿不甘示弱,也昂首挺胸,道了句:“好啊!等、等我清醒时,我、我们再……再来一次!”   这不甘示弱,面红耳赤,口齿不清,相较于梁妄的坦然自若,面不红心不跳地挑弄,显得毫无底气。   离了七夜城,前两日都是梁妄赶路,后来梁王爷觉得赶路太苦,便甩手不干了,半途中花了重金请了个马夫,自己拉着秦鹿窝在马车内看书,还要秦鹿背下《道者阴阳》。   七夜城客栈小二送的松红梅只开了三日就全败了,倒是养在酒坛子里的天香花一路开到了卓城。秦鹿与梁妄颠簸一路,也没有休息,赶回来时,欢意茶楼的伙计正在喂谢尽欢梁妄留下来的最后一粒丹药。   梁妄施法,又用天香花化了水喂谢尽欢服下,对伙计道:“他明日就醒,等谢尽欢醒了后,叮嘱他一句切莫再作死,下回本王可不救了。”   欢意茶楼的伙计倒也听话,梁妄与秦鹿离开茶楼时,他还给两人磕了个头,毕竟谢尽欢算是伙计的恩人,如今免死,自然得好好拜谢的。   卓城里的风气半点没改,反而愈演愈烈,秦鹿与梁妄离开茶楼,上了马车时,还能瞧见大街上有男子搂着娼,招摇过市为那女人买胭脂水粉,秦鹿见那女人眼熟,后来离开了卓城走了小半途了她才想起来。   那女人她打过的,曾坐在欢意茶楼门前闹过。   只可惜,煜州本是书香之地,也本是文人秀才们舞文弄墨的地方,却渐渐成了花街柳巷,秦楼楚馆的酒色笙箫处。   秦鹿与梁妄回到了无有斋后,瞧见无有斋门前的花儿开了大半,此番出门,也一月有余。   山丁子树上满是绿叶,有些枝丫上已经隐隐能看见几朵白色的小花苞了,而靠近厨房门前的两株石榴树,红花倒是开了一片,如火一般,煞是漂亮。   才入院子,便有四、五只蝴蝶从花丛中飞出,直朝秦鹿与梁妄这边扑过来,有一只白蝶落在了梁妄的肩上,衬着他银发蓝袍,宛若一朵白茶花仙,白蝶被梁妄眯眼嫌弃,伸手挥去,秦鹿觉得,比起花仙,他更像花妖。   收拾半日,谢尽欢的信被肥鸽子送来了。   梁妄与秦鹿走了之后的第二日,谢尽欢就醒了,只是一个月没吃喝,身体过于虚弱,好好食补了几日,才能握笔给秦鹿与梁妄写了一封信,信上废话没多少,倒是让秦鹿与梁妄不要过于惩罚贪贪姑娘。   秦鹿心中奇怪,在梁妄靠在床上看书,半打瞌睡时,偷偷出门将贪贪放了出来。   一经问话,秦鹿才知道。   原来不是谢尽欢知晓自己时日无多,怕死前不能一尝贪贪芳泽,请贪贪对自己施展媚术,而是谢尽欢对贪贪剖白了真心,愿与贪贪一直相敬如宾,好以此证明,这世上并非所有爱她之人,皆因她貌美,他想做那第一个开解贪贪心结之人,也希望贪贪放下自己容貌的执念。   结果贪贪反而被其所扰,不信谢尽欢的话,施展媚术,意图与谢尽欢行鱼水之欢,被几次拒绝了之后,谢尽欢最终入了媚术梦境,才得了这险些生死擦肩的祸。   秦鹿问贪贪:“这回你信他的话了吗?”   贪贪摇头,依旧坚定:“不信,他只是更加道貌岸然,隐藏极深。”   执念,之所以成为执念,便是到死也不能化解,或许等到谢尽欢真的步入死亡,贪贪才会信,情与欲,是可以分割的。情使欲,可欲不能使情,情比欲贵了一处,便是情懂克制,而欲是放纵。   收了贪贪,秦鹿准备回房,却见梁妄的房门被打开,他就穿着里衣,站在门口,一阵风吹过,袖口飘飘。   秦鹿站在自己房门前,双手还放在门上,问了句:“王爷……有事?”   “陪我睡。”梁妄就说了这三个字,转身回房了。   秦鹿嘿了一句,让她过去就过去?!   身穿绿裙的女子,也摆了一次傲娇的脸,然后脚尖落地,蹦蹦跳跳,乐颠颠地跑进梁妄的房里。   晚间窝在梁妄怀中,秦鹿替梁妄用银发扎小辫儿,她问梁妄:“王爷之前明明是不碰我的,为何突然想通了?”   梁妄瞥了一眼自己的小银辫,道:“不是想通,只是没忍。”   秦鹿眨了眨眼,显然不懂。   梁妄看着她道:“欲是笼中之兽,生来便要啖肉,你觉得一只被关的猛兽,是肉扔进笼中吃,它觉得更美味,还是等它自己挣脱牢笼,捕上一块肉吃更美味?”   秦鹿回:“自然是挣脱牢笼后,自己捕来的更好吃。”   梁妄点头,道:“本王就是在等,那只野兽脱笼。”   “你怎么知道它跑出来了?”秦鹿看着他的眼,心跳紊乱,仿佛又回到了酒醉的那一晚。   梁妄低声回她:“忍无可忍,想至疯魔时,它就已经跑出来了。”   翻身压下,一吻封之。   门外蝴蝶,扑上了无有斋院子前挂上的一盏灯笼,于夜里投了双影,那灯笼上四面,一面春燕,一面花枝,一面飞雪,一面朱果,皆有落款,为瑞卿。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下最后一个单元,既然都走到这儿了,就追到底吧,然后可能会有一些小小甜甜的番外。   新文正在酝酿中,不知道究竟要写一个正剧好,还是轻松一点儿的甜文好…… 第112章 遥归烟西:一   轰隆一夜雷霆, 骤雨倾下,噼里啪啦打坏了许多窗花纸。   守夜的人眼下一片青黑, 靠坐在门边,一把黄油纸伞遮在了头顶上,勉强避了一些风雨,只是于这萧瑟寒冷的冬夜里,再厚的袄子也裹不住暖意。   冰冷的夜雨,落在毫无温度的身体上, 巷子里的人已经死了两日没人收拾,再迟些,就该臭了。   雨水淋着, 将那人身上的皮肤都泡得发白、发皱,大寒的天里, 那人身上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身上厚实些的衣服已经被别人偷走, 衣不蔽体,死无尊严。   直至天将明, 远方泛起了浅浅的青灰色,而不是无边无际的墨色后, 守夜的人才长舒一口气。   身后的屋子里,一家老小,又过了安全的一日。   他一家六口,上有二老,下有二小, 已经连夜赶路两日,昨夜突逢这场大雨,加上孩子又困又累,实在无法才在这镇子中找了一间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屋子,可谁也不敢松懈,如若所有人都睡过去了,危险降临时,他们便都是死路一条。   男人身为一家之主,守在门前看着路,一夜过去,眼睛都不敢多眨几次,更别说是睡过去了。   这天下……已经乱了。   从五年前,北漠打赢了一场仗,逼退了羊国,压制着邑国,招揽了几个部落之后,天赐王朝的人便在平安喜乐中,度过了短暂的安稳。   然而邑国取天赐王朝之心不死,花了一年的时间,以船只派遣使者,游走海面,招联了六个国家,其中大到说着叫人听不懂的鸟语的海昌国,小到曾经依附于天赐的倭国,在四年前的六月初三,同时于各方攻打天赐王朝。   七国围攻,天赐迎来了开国百年以来,最大的困境。   因为天赐的好,反而成了天赐的祸。   七国之中,除了邑国联合一些剩下的部落牵制着天赐的北漠将士,叫北漠的聂将军**无暇,困在北漠之中。   其余六国,四国都在天赐的最南边,与倭国靠近,曾经风光一时,形色各异的人围聚于此的金珠城,成了首个被尸体与鲜血铺成的攻国之路,也成了南方诸城中的首个牺牲品。   战争来得措手不及,靠近金珠城的众人四散逃亡,天赐本着敞开国门与人为善与人交友的原则,将南方海岸边的所有城池都减少了防卫,一是欢迎各国来访,二是体现大国气度,却没想到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被攻城池四十余座,被杀百姓数十万起。   诸国来犯,所经之地,烧杀掠夺,**掳掠无一恶事不做。   等天赐反应过来,军队赶至,再做防御抵抗,早就已经迟了,数十万人的性命不能挽回,被人攻去的城池也夺不回,与此同时北漠再度迎上战事,前后夹击,两面围困,天赐的地界再大,人口再多,也敌不过七国同犯。   四年的时间内,从金珠城越过州,九州损其三,一国成两半,五个小国在了天赐之外,占领原先的天赐土地、城池,奴役天赐的百姓,酒池肉林之余,将所有人性里的恶,全都施加在了天赐的百姓身上。   毫无怜悯,毫无良知。   就在今年十月,护国的将士们,已经退到了煜州前,守着煜州的防线,他们在州水城,身后便是曾经风华无边的卓城与轩城。   文人之地,书墨之乡,成了后来的声色之所。   战争迎来时,走得最快的,便是青楼里的女人们,那些还有些家底的人,早早地就北上去南都城、良川等地方,没谁还敢留在煜州境内。   明江两岸,秦楼楚馆直至夜里,也难见几人会去吟诗作画,再谈风月了。   天赐的难民奔走多日,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雨,这场雨,就在州水城外的田粮镇里,断送了数人的性命。   守夜的男人是从卢阳关来的,护着一家老小,一路奔逃,逃了三年多,停停走走,原也是富裕家庭,却因为这一路上来诸多钱庄被抢,银票无处兑换,现银始终有限,走到这里,居然连个能容身的地方都难找。   雨势渐渐小了,镇子尽头起了薄薄一层雾,男人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正准备进屋叫醒妻儿老小,他们只要再走一天,就能到州水城了,过了州水城,越过卓城,离开煜州,等去了燕京,天子脚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少……会比现在好上许多。   男人站起,蹲坐着一夜的腿不禁发麻,他打了个抖又重新摔了下去,扶着门边勉强站稳,男人抬头,忽而瞧见薄雾中有道人影。   男人心惊,以为是来探路的异国兵,又见那身影很矮,晃晃悠悠,不像训练有素的兵将,于是眯着双眼去看。   不一会儿,薄雾中走出了个少女,那小姑娘大约只有十一、二岁大小,扎了两个歪歪的双环垂髻,一边戴着红绳编的花儿,一边头发有些散乱。   少女双目如死灰,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于寒冬中,居然只披了件麻布长外衣便在街上走,她双脚光着,身上满是淤青伤痕,嘴角还在流血,瑟瑟发抖却静静地望着一处,漫无目的地走着。   男人见状,心有不忍,可又想起自身难保,还是进了屋中。   男人一家老小昨夜睡得并不安稳,一早就醒了,男人才刚进屋,他夫人便里屋出来,给他披了件被窝里暖着的衣服,才披上衣服,妇人便瞧见门外走着的小姑娘,于是道:“天啊,这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可怜,这种天里,她这般走到不了州水城就是要死的。”   妇人说完,想了想,又将披在男人身上的衣服扯下,提着黄油纸伞冲出门,她走到了少女跟前,见少女满身是伤,眉心紧皱。   她的女儿,也不过就这般大,那是掌心里捧着的宝贝,妇人见了,眼眶都红了。   她替少女撑着伞,道:“小姑娘快进房间,我给你换身干净的衣裳,等会儿你便与我们一道去州水城,过了州水城,噩梦就过去了。”   少女愣愣地望着妇人,她的瞳孔里倒映不出妇人的样貌,可那双水汪汪的眼,却满是绝望。   她动了动嘴,眼神木讷,说:“噩梦过不去了……”   忽而,少女惊惧地睁大双眼,她望着妇人道:“走!快走!你们都走!离开这里,逃命去吧……都逃命去吧!!!”   妇人见她如此,便知晓在她身上必然发生过可怕之事,都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异国人所为,妇人将衣服盖在少女的肩上,手指松开,衣服落地。   还带着温度的长衣于水中很快淋湿,妇人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少女,她颤巍巍地伸出手,却触碰不到对方。   “夫人!快走!”男子的声音喊道。   妇人侧过身,便见薄雾中,大片人影如黑云压过,那些人说着叫人听不懂的异国话,笑声不断,走过一处,便要摧毁一处。   那些异国人听见这处有人说话,带着小跑过来查看。   黄油纸伞落在了他们临时落脚的门前,一家老小,六口人,还未跑出这条街,便被人以箭矢射中,重伤倒地。   妇人将怀中的一儿一女紧紧护着,背上已经中了两箭,大雨冲刷着血水,妇人眼见穿着白色衣服的倭国人站在自己跟前,那倭国人蹲下,捏着妇人的脸,嫌弃地推到一旁,却又看见妇人护着的十二岁的女儿。   少女的尖叫声于街上不断响起,撕心裂肺,满是绝望。   “娘!爹!娘!救我!不要……不要!!!救我,谁来救救我……”   被割了舌头的妇人满眼是泪,几乎要泣下血来,她十指抓地,指甲全裂,小儿子见自己的姐姐被人当街奸污,疯了一般将自己身上的箭拔出,朝那正在行凶的男人过去,却被一同按倒在地。   围绕着姐弟俩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带着笑,那种漫不经心,对待玩物的笑,一如他们是人,而他们跟前的,全是蝼蚁,生命不平,地位不等。   妇人见公婆已死,丈夫被人开肠破肚正躺在血泊中发着微弱呼吸,她捂着满嘴的血,体会到了真正的绝望寒冬。   妇人不断尖叫,想要挣脱,她听见了自己女儿与儿子恐惧的求救声,无助的呐喊声,可是没用……   妇人忽而瞧见,不远处的街巷里还有其他人,他们也是天赐的人,只是他们都很惧怕,惊恐地看着这处凶场,甚至不敢发出声音。   痛恨与绝望,叫妇人恨不得杀了所有人。   所有入侵天赐王朝领土的人!所有残害无辜的人!所有贼寇、恶徒!   少女的惊叫声,如同恶鬼之泣,妇人的七窍俱流血,悲惨地看向了一处,便见黄油纸伞旁,坐在地上环抱着自己的那个人,发髻歪下,散乱一团,她的双眼猩红一片,凡是落在她周围的雨水,都变成了红色。   她尖叫着,哀嚎着,仿佛自己正在经受着一切。   而后红光闪过,雨成了血,遍布田粮镇的街道。   倭人一个个倒下,镇子里的人,也一个都没能活着离开。   州水城中的将士站在城门前,看向城门下站着的一百多号难民,那些都是在上一座城池勉强保全性命,活下来的人。   其中也许混着他国藏入的奸细,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回发生了,守城将军的意思,是一个也别放进来,可以城外施粥施米,但不能叫任何一个奸细入城。   城外的一百多号难民前几日还算安分,后来有些带头挑事的,拍着城门要入城,口口声声喊着自己是天赐王朝的百姓,应当被天赐庇护,他们不想在城外餐风露宿,想回天赐,回到家里去。   守城的将军依旧每日派放米粮,就是不开城门,五日之后,再度挑事的,被城上将士射杀,剩余的全都放入城中,但都不允许留在州水城内。   州水城内,全是将士,显少有留下来的百姓,这些过城的难民出了州水城,便听说了,州水城后的卓城内有个大善人,原是开茶楼的,茶楼名字起得好,叫‘欢意’,后来战事不断,打到了煜州边境前,茶楼的老板便给兵队捐银了。   一个小小的茶楼老板,居然能捐出五十万两白银,而卓城首富,也只是跟着捐了十万两,且早早举家搬离,现下恐怕已经在燕京安心住下了。   周遭的人都说,那卓城欢意茶楼的老板是个实打实的善心人,若是病重求药,药费他出,若是肚饿,他一日两次派粥,三日一次派米,比朝廷的人做得都好。   有人问:“他这样做,就不怕难民刁难,每日蹲点要他喂养?”   也有人回:“我可是亲耳听见那欢意茶楼的老板说的,若真有如此不怕死,不及时逃的人,多喂几日也无妨,就当是送他一顿饱饭。唉……这仗啊,恐怕几年内都停不了了,州水城能抵挡多久也不知晓,等到他国攻入,将卓城的一切都占为己有,倒不如……倒不如自己挥霍,留个空城壳子,也好过给人糟蹋。”   刚入卓城的难民听见这两人的话,抱着怀中还没长牙的孩子,问道:“敢问二位,欢意茶楼怎么走?又是何时派米施粥?我家孩子饿得紧,我真怕他病了!”   “就在前头那条街,朝左走一刻钟就是,不过你得赶快了,去迟了,怕是吃不到的。”好心人回。   “多谢!多谢!”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看了文案觉得感兴趣的,可以点个关注,谢谢! 第113章 遥归烟西:二   欢意茶楼门前, 难民的人数排出了半条街,入冬的天里,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 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 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 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 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 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 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   今日,又有几百个越过州水城的难民,入了卓城来了。施粥派米这件事儿,恐怕又要延迟半个时辰才能做完。   欢意茶楼的伙计如今就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饭,就算是善心,也要分时宜,现下留在卓城的难民每日剧增,每天派发出去的粮食也在增加,好些都是游手好闲,自己穿得破烂,还要过来讨饭的。   伙计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做好事,也有烦人的一天。   将饭盛好,伙计也没夹菜,把碗递给了对方之后,那男人抱着孩子跪下,连连道谢,伙计道:“谢我没用,还是谢我家掌柜的吧,我们茶楼自己的米缸都见底了,等城中米商全都搬走,我们想施粥也没法子的。”   说完这话,伙计便转身要走,才背过身去,他就听见踏过茶楼门口的哒哒马蹄声,紧接着马车停在门边儿,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女子笑着道了句:“多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伙计听见这声回头看去,便见身穿绿袄的秦鹿正站在马车旁,扶着马车里的人下来,眼睛却是看着他这边,方才的话也是对他说的。   伙计一见秦鹿,眼眸瞬间亮了,一改方才与那讨饭的男人说话的态度,反而堆着笑,恭敬地问了句:“秦姑娘怎么来了?”   梁妄下了马车,身上披着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看上去蓬松柔软得很。   伙计见了两人,连忙朝楼上喊:“掌柜的!梁公子与秦姑娘来了!”   坐在二楼窗边的谢尽欢将窗户推开了点儿,朝下看去,正好见到秦鹿抬起头来看的脸。秦鹿没变,还是那副十几岁少女的模样,梁妄这几年身体养好了,脸色与气色看上去也好了许多,只是谢尽欢不敢照镜子,以前在这两人面前,他就是个小毛孩儿,现如今已经垂垂老矣,到暮年了。   谢尽欢笑道:“瞧见了,别喊。”   而后又说:“请恕谢尽欢不能行礼,前两天这处下了雨,我的腿毛病犯了站不起来。”   秦鹿调侃他说:“一把年纪了就坐着,我家主人不会介意的。”她转而又看向梁妄:“不介意哦?王爷。”   梁妄挑眉:“话都让你说了,本王还能说什么?”   秦鹿拉着梁妄的手说:“那你听我的就是了,先进屋吧,外面风大,挺冷的。”   两人一道进入欢意茶楼,越过那讨饭的男人身边时,男人怀中的小孩儿恐怕是看见梁妄好看,沾满口水的手突然抓了梁妄的披风一把,一个略微黑漆漆湿漉漉的小手印印在了绒白的披风上。   男人见状,吓得一惊,端着碗站也不是跪也不是,连忙道歉:“哎呀!哎呀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衣裳,对不住啊公子!这可怎么是好……”   梁妄向来喜洁,衣服上脏了一点儿都受不了,眼下被小孩儿抓了个巴掌印,自然是忍受不了的,那小孩儿还非要往梁妄的身上扑,张开一双手,嘴里呜呜呀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   男人连忙将孩子抱好,哎了一声:“你别乱动!千万别再弄脏公子的衣裳了!”   梁妄朝一大一小两人身上瞧了一眼,破天荒地,以手指戳了戳那小孩儿的脸,秦鹿瞧见不免惊讶,那小孩儿长得的确好看,圆圆的大眼睛,只是脸颊瘦了些,不比其他刚生下来的孩子,肉嘟嘟的可爱。   秦鹿突然想,自己被生下来时恐怕就是这样,瘦瘦的一只,像是个小猴子一样,于乱世中出生,恐怕也活不到乱世结束。   男人还在不住道歉,梁妄大度,只是掸了掸披风上的灰,道了句:“无妨。”   秦鹿跟着梁妄进了茶楼,忍不住回头看了那男人一眼,男人抱着孩子走到街角一边可以避风的地方,将白饭塞进嘴里,嚼碎了之后又喂给牙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吃。   入了茶楼,谢尽欢推着轮椅到了二楼的边上等着,他也不是当真完全站不起了,只是站着就疼。   秦鹿与梁妄到了二楼,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茶楼,与几年前相比,就连欢意茶楼都老了许多,桌椅板凳的颜色也不新了,梁妄以前爱去的那个竹墨茶室的屏风换了一个,上面的秋风扫劲竹倒是不错,像是个能手雕刻的。   伙计没忙着吃饭,先给梁妄与秦鹿二人沏了壶茶端上来,伙计还记得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他们茶楼里现如今什么都少,就是茶多,无人喝茶,早年留下来的陈茶送都送不出去了。   不过谢尽欢还记得每年定时定点地去向茶商讨一些昂贵的新茶,就算梁妄不来,他也得买,为的就是万一。   竹墨茶室内,梁妄坐在主座上,秦鹿端坐在一旁泡茶,谢尽欢总觉得方才见秦鹿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如今她坐着,谢尽欢仔细瞟了两眼,直到梁妄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了,谢尽欢才不敢再看,却也看出点儿门道了。   秦鹿的发髻变了。   以前她扎着马尾,长长的头发拖下,只用一根银簪簪着,现下虽然还是马尾,但她大半的头发已经挽起,在后脑勺那儿结了个发结,只有两指宽的一缕发丝挂下来,银簪不变。   历来,只有成了亲的女子才会盘发。   此想法一出,谢尽欢便不由地将视线落在梁妄身上。   此时秦鹿刚泡好茶,一杯递给了梁妄,一杯放在自己跟前,还剩下一杯,居然是泡给谢尽欢的。   梁妄接过茶杯,浅尝了一口,觉着不错,见秦鹿带着些许讨好的笑容望向他,于是伸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眉心,将她脑袋推开了一寸,看似推开,实则调戏,因为梁妄做这些时是笑着的。   丹凤眼眼皮略微有些耷拉,似睨非睨,含了几分宠溺。   谢尽欢端茶时,不禁心口一酸,心想这两人居然都成双成对了,自己当真孤独终老一世。   “多谢秦姑奶奶赐茶。”谢尽欢喝前,依旧保持着礼数道。   秦鹿也不在意,用茶杯暖手说:“见你年纪大,多多照顾也是应该的。”   谢尽欢一时语塞,竟只能笑笑了之。   “你……当真不打算离开卓城了?”秦鹿静了会儿,又问。   谢尽欢点头,唔了一声:“我这双腿,天稍冷就受不住,还是不乱走了,反正一把年纪都活过来了,远比常人长寿,足矣。”   秦鹿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   谢尽欢又问:“那道仙与秦姑奶奶这回过来是……?”   秦鹿喝了口茶,瞥了一眼正伸手去逗弄笼子里天音的梁妄,道:“我与王爷要离开南都城了。”   一口气叹出,带了些许心酸与无奈:“走到南都城的难民也有许多,大多都在城外住下了,还有一些壮年男子,也被抓去充军。如今南都城内都只剩下老弱妇孺,更别说是从南都城到煜州这条路上的人,慌成什么模样。”   “秦姑奶奶打算去哪儿?”谢尽欢心里一涩,哑着声音问。   秦鹿回:“先往北走,会在良川定下一段时日,之后且看战事再做打算,乱世之中,人人都是颠沛流离,我与王爷也不能幸免,便是占了特殊的身份,也改不了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茶室内一瞬静默,就连天音都不蹦跳了。   秦鹿不明说,谢尽欢也知道,这回来卓城恐怕又是她拉着梁妄过来的,为的是见谢尽欢最后一面。   前两年的几封信,她让谢尽欢去南都城住下,实则是梁妄预测到了战事不顺,或许有一日会打到煜州来。如今煜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谢尽欢依旧不肯走,梁妄与秦鹿在南都城也住不下去,自然得换个地方,隐姓埋名,隐士独居。   这一走,不知再见是何时,或许,再也不见也说不定。   “秦姑奶奶与道仙今晚住下吗?”谢尽欢突然开口问。   秦鹿想了想,道:“还是不了吧。”   谢尽欢这处每日都施粥,其实并不方便,却没想到梁妄突然开口,说了句:“先住下。” 第114章 遥归烟西:三   谢尽欢张罗着让伙计去备些晚间用的饭菜, 无需荤腥,梁妄与秦鹿都是吃素的。   竹墨茶室内, 就只剩梁妄、秦鹿与一只天音,此时梁妄将关着天音的金笼放在桌案上,手上拿着根银勺子正舀着鸟食喂它吃,秦鹿双手托腮坐在一旁看着,偶尔吹一口气,玩儿着梁妄披着的白兔绒毛。   此处静, 白日里街上居然也无人说话,上一回秦鹿跟着梁妄来,便是谢尽欢方从楼顶摔下来的那个春天, 彼时街上满是人,青楼女子都能大白日里出来闲步。   明江两岸的秦楼楚馆, 亭台楼阁犹在,绿瓦红墙双鱼灯, 绸带铜铃夜夜响,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游湖赏景的人没了,倚楼卖场的女子也走了。   其实秦鹿与梁妄在南都城外无有斋里的东西, 已经先一步打包好了用马车送到良川去了。   当年良川梁妄曾经住过的府宅,后来入住的那家主人靠的是海外生意,如今处处打仗,还都是海外的人往天赐里头打,断了那生意人的货源与银钱, 生意失败之后,遣散了许多仆人,一年前老屋转手卖了出去,兜兜转转几个月,落在了秦鹿的手上。   秦鹿买下那房子时,还特地问过那房屋门前的山丁子树还在不在,她与梁妄很久没去过良川了,至少有几十年,每回都只是在良川前的官道上路过,却从未回去看过。   那家人回,门前的山丁子树已经被砍了,长了老高,遮挡了大门的光亮,只留下了一个树桩子在那儿,树桩子上还爬着青苔,应当未死透。   秦鹿听见那树被砍了,有些惋惜,但还是将房子买下。   那时战事没有这般频繁,天赐打仗也未输得这般惨烈,秦鹿只是与梁妄在南都城外住了许久,两年之内还是得搬家,故而才将那房子收了,打算下一次就搬过去,却没想到,会搬得这么快。   良川的房子还未收拾,她给了送衣物行礼的人一些银钱,让他们到了务必在良川找两个能做事的人,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了,率先将书房收拾出来,梁妄到时没有落脚的地方,依这位爷的脾气,眉头肯定得皱起来。   嘱咐好一切,秦鹿才拉着梁妄来卓城的,谢尽欢如今印堂已经隐隐有黑气缠绕,将死之年就在这几许之间,秦鹿怕等良川那边安定好了,便再也见不到谢尽欢了。   如今见谢尽欢居然一副苍老模样,秦鹿的心里实则有些唏嘘。   他人老了不要紧,但谢尽欢老了,秦鹿为他难过。   天音吃着东西,梁妄还倒了一杯羡阳明月给它喝,秦鹿突然叹了口气,梁妄才朝她瞧去,见秦鹿眉头紧锁,道了句:“生死天定,何必烦忧,他死了之后若不肯离去,为非作歹那才是你该烦心的时候,这把年纪行动不便,早死早投胎,还是幸事呢。”   秦鹿无言以对,转而问梁妄:“王爷方才说留下,难道不是为了多看谢尽欢两眼?”   梁妄手中端着的茶杯险些没稳,忽而一笑:“本王多看他两眼作甚?”   “那王爷说留下,又是为何?”秦鹿不解。   梁妄放下手里的杯子,天音喝不到茶水也不急,扭头啄着身上的白羽,秦鹿顺着梁妄的视线朝茶室旁的窗户瞧了一眼。   茶室的窗户半开,前几日落雨,所以木质的窗户吸饱了水,成了深深的褐色。窗户外,正对着一处避风的小巷,巷子里头的男人怀中抱着小孩儿,才将一碗饭喂去大半,等小孩儿饱了不愿吃了,他才自己大口吞下。   秦鹿回头疑惑地望向梁妄,问了句:“难不成王爷看上人家孩子了?”   梁妄伸手朝秦鹿头上敲了一下,怪她故意拿自己打趣,秦鹿被敲了额头不觉得痛,伸手摸了摸,道:“难道你是从这孩子身上瞧出了什么?方才在门前,我便觉得你看着孩子的眼神不太对,你也素来不喜欢小孩儿的,怎会拿手去戳他。”   梁妄还未解释,秦鹿又歪着头笑道:“王爷喜欢我,所以也喜欢拿手戳我。”   她指了指自己先前被梁妄戳着的额头,惹得梁妄低声笑了笑,又用手捏了一下她的脸,扯着秦鹿的嘴角晃了一下,秦鹿哎哟一声,梁妄才道:“那小孩儿身上阴气重,朝本王身上扑,不过是喜本王身上的气,比起旁人,更能护他,本能而已。方才碰他,是将他身上的阴气取走,否则多病。”   “处处战事,处处死人,阴气多也是正常的。”   梁妄道:“怪就怪在,他身上的阴气中,还残留了些许怨气,这不是什么好迹象,一个小孩儿身上都沾上了,便要问问这人是从哪儿来的,怕有古怪。”   秦鹿一听怨气,便知晓事情不简单。   怨气与福气相同,皆是带了一定的传染性,只是相较于福气,怨气传染得更烈,人也有如此情形,一人若满腹怨气,连带着周遭的人跟着生怨,但若这满怀怨气的不是人,则更加麻烦。   要是寻常时候还好,偏偏这时,战事不断,到处都飘着毫无意识来不及投胎的魂魄,若是这个时候有个满身怨气的鬼,引得周遭魂魄皆是恨意难消,怨气难平,如不及时解决,恐会生事。   一般怨气,不会沾染到孩子身上,因为小孩儿心性不熟,喜怒哀乐皆不清晰,如今连孩子身上都有,还未散去,可见怨气之深。   原来这就是梁妄今天想要留下来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谢尽欢,而是如今战事吃紧,百姓流离失所,天下已经大乱了,不能再乱上添乱。   秦鹿起身,拍了拍袖子便往外走,梁妄也不拦着,便知道她打算去找那个男人问问清楚了,只需问出对方来时的路,便可根据时间推算出出事地点。   秦鹿下楼时还撞见了伙计交代后厨的两个人赶快煮粥,晚间还要再派送一次。   秦鹿跑出门,走到对面街道的巷子口,她弯着腰朝里头看去,正好看见男人在哄小孩儿,他将小孩儿抱在怀里,举高着逗孩子玩儿,惹得孩子咯咯直笑。   男人瞧见秦鹿站在巷子口,一瞬有些愣住,恐怕方才伙计给他的饭。是他这些日子吃过的最好的一顿,故而那碗好好地放在边上,里面一粒米都不剩,男人打算就在这儿等着,等到了晚间,再排队喝粥。   秦鹿朝他走近,他还有些担心,怕是梁妄那披风价格不菲,当时算了了事,回去想想又觉得气,这回找他来赔呢。   却没想到秦鹿走到男人的跟前,慢慢蹲下,也逗着小孩玩儿,侧头朝男人温婉一笑,摆出了相貌上的优势,细声细语地夸了句:“大哥你的孩子长得可真好看。”   “我……我不卖孩子。”男人显然误会了。   秦鹿心想自己这模样也不奸猾,怎么像是要买人家孩子的那种呢?   她解释:“我并非是要买你家孩子,只是我家主人,就是方才被你家孩子抓脏了衣服的那个,他啊,特别喜欢小孩儿,可惜啊,不能生。”   说完,秦鹿耸了耸肩,摆出了惋惜的模样道:“他方才定是瞧见你家小孩儿可爱,所以才逗了逗。大哥,我家主人乐善好施,见得成年人无避风之处,却见不得小孩儿风餐露宿,这才叫我过来,请你们俩茶楼小憩,也给孩子个暖和地儿不是。”   男人闻言,顿时大喜,心想自己这是碰见善人了,他连连道谢,就要跟着秦鹿后头走,走时还不忘带上碗,生怕晚间没了吃的。   秦鹿顺势搭话,问了句:“大哥哪儿的人?”   男人道:“我是卢阳关后头一个小村子里过来的,打仗打到了这儿,一家人全都走散了,现在就我和小儿两人。”   秦鹿叹了口气,看向小孩儿的眼神满是同情,她道:“战事害人,不知何时才休,咱们只能自求多福,保了命,等到胜仗了,日子也好过了。”   男人点头道是,其实心里清楚,依照这几年异国攻打天赐的势头来看,他们不依不饶,这仗……有得打。   秦鹿又问:“我听说将士已经退到州水城了,大哥是怎么过来的?州水城那边如何了?”   “不好,那边难民还很多,朝廷封城给我们逃至煜州的时间非常少,我们又没马,只能凭靠着一双腿跑,唉!你是不知道啊姑娘,就前几日,我路过离州水城不远处的田粮镇时,还能瞧见满地的尸体,太吓人了。”男人连连摇头。   秦鹿问:“都是异国兵打的?敢在州水城前这般放肆,他们应当没这个胆子才是。”   至多……就是派一行队伍,大约二三十人的样子,分批次不同时间去巡逻观察形势,应当不存在杀了满镇子人的。   男人见秦鹿不信,扬起声音说:“真的!我是亲眼看见的!有的人开肠破肚,还有的孩子被奸污……唉,各种死相都有!对了,那里头还有许多倭国人的尸体,他们穿着倭国的衣服,身量略矮,死的时候毫无防备,衣衫不整,像是突然就被杀了。”   秦鹿见话聊到重点,在男人望着欢意茶楼门前的牌匾踌躇时,领他进去,又吩咐伙计,取一盆炭火过来,让男人与他的孩子取取暖。   伙计心里虽然古怪,但是也没多问,还是去取炭火了。   秦鹿怕男人吃不饱,于是又给他盛了一碗热汤,汤不是什么好汤,不过是几颗白菜叶子飘了点儿菜籽油的油水,男人先是喂孩子喝了之后,再自己一口喝干,对着秦鹿更是感恩涕零,直抹眼泪。   秦鹿等他哭了会儿,才问:“大哥你方才说,田粮镇里头的人死相很惨,还说好些人死的时候毫无防备,那你可知道田粮镇死了多少人?”   “我哪儿会去数这个,但一路过来,大约有二百多人,全都死了,唉……尸体都被雨水给泡烂了。”男人说罢,秦鹿追问:“你去时,他们已经死了许久了?”   “瞧样子,不像是死了许久,至多也就一两天,后来我到了州水城,在城外待了七日才过城门,从州水城走到卓城又花了三日的时间,这个时候那田粮镇里的人,应当都已经腐烂了。”男人说罢,不禁叹道:“我家那些子人,恐怕也是如此,难活成的……”   秦鹿点了点头,等炭火取来了,她便让男人好好歇着,又叫伙计给男人拿个袄子披着,最好给小孩儿多穿两件,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娃娃,若是冻死、饿死,都怪可怜的。   吩咐好了之后,秦鹿才上二楼。   入了竹墨茶室,秦鹿将方才从男人那儿听来的话又给梁妄说了一遍,男人一路走来,除了经历战争之外,便是在州水城外的田粮镇中遇到的死人最多,恐怕怨气也是从那儿传来的。   梁妄推算了时间,似乎与男人说的也对得上,于是沉默道:“怨气不小,十日了都没散清。”   秦鹿问:“王爷打算去田粮镇瞧瞧吗?”   梁妄点头:“该去的。”   “何时去?”   梁妄手指在茶桌上轻轻敲着,算了时间,他道:“自是不能在阴气最重时去,若真有冤魂作祟,黑夜于他有利,咱们白日去,今晚,暂且留在客栈内。” 第115章 遥归烟西:四   卓城的客栈, 大多都关门了,欢意茶楼里没有多余的房间, 谢尽欢住的那间是最好的,其余几个,都是伙计在睡。   街上有些客栈倒是还经营着,只是前些天落雨,这个时候进屋,还没住下便能闻见一股子霉味儿。   这地方曾收留过一些难民, 而大多难民都是不怎洗澡的。   梁妄并非是瞧不起难民的意思,毕竟苦难之人太可怜,能有个避风躲雨的地方不容易, 客栈老板愿意收留,当然是好心一片, 值得赞扬的。   但梁妄就是挑剔,他住的地方, 哪怕被褥不是真丝的,也得是今年新弹的棉花, 这般寒冷的天,客栈里的被子有许多都硬邦邦, 摸起来潮湿,盖在身上不舒服且不论,恐怕还保不了暖,存不了温了。   找了三两家客栈,梁妄也没挑到能住的地方, 秦鹿跟在他身后,自然知晓这位爷的脾气坚持不了多久。   以前的卓城有多繁华,此时的卓城就有多荒凉。   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西方红霞一片挂下,落在卓城的白墙黑瓦上,跟过来牵着马车的茶楼伙计见梁妄找了好几家客栈都不愿住后,胆子大了点儿,提道:“不如梁公子去明江边上看看吧?”   秦鹿一愣,回头朝伙计瞧去,挑眉问:“你怂恿什么呢?”   那眼神就两个字——找打?   伙计瞧出了秦鹿的意思,若自己不解释,恐怕真的能被秦鹿踹一脚,伙计连忙道:“不不不,小人不是那个意思,之前明江两岸都是秦楼楚馆夜夜笙歌的地方,但如今不是打仗都打到煜州跟前来了吗?那些烟花柳巷的女子走了,空留着偌大的房子也可惜。”   “好些青楼里头的布置、用料都可以说是卓城内最好的,那里头的真丝被子趁着这两天天晴,必然晒过。现下那里也供一些来往的贵人居住,就前些时候,小人还听说有户部的人送粮在卓城落脚,去的就是那边,否则小人也不敢乱说不是?”伙计解释完了,秦鹿的脸色才好看些。   明江边上的房子,的确空了许多,曾经的秦楼楚馆江对岸两边,歌女互相对唱,惹得众人呵呵直笑,文人雅士附庸风雅,喝多了酒张口就来一些赞颂女子曼妙婀娜的淫词艳曲,能吸引这些人过来的地方,自然是顶好的。   如今少了美人,还留着青楼,这些青楼,也是一些年纪大了不愿离开的老鸨守着,可作为客栈使用。   秦鹿朝梁妄看去一眼,问他:“王爷去吗?”   梁妄眉心微皱,自然是不愿意往那边走的,可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方才走过去的客栈,更不愿回去了。   伙计瞧这两人犹豫着,于是道:“不如小人先带二位去瞧瞧吧?如若二位觉得不好,再回欢意茶楼里,我将两间空屋收拾出来。”   欢意茶楼是茶楼,伙计收拾出的空屋,也是先前放茶叶茶具一类杂物的地方,收拾起来费事不说,而且茶叶不能暴晒,恐怕房间的光亮也不好。   秦鹿是个在哪儿都能睡的人,但梁妄几乎没过过苦日子,于是她替梁妄答应,让伙计带着自己去看一看如今的青楼成什么模样。   正如伙计所说,明江边上的灯光暗淡了许多,几十家青楼成街,站在这头望不到那头,可其中只有三五家是亮着灯的,但光从外形上来看,青楼确实比那几家客栈要好了许多。   正对着街头的这一家,后头那处便是万色楼,万色楼来卓城也有几十年了,后来也曾风靡一时,煜州这边遭逢战事的时候,万色楼是最先走的那几个之一,门前的红灯笼坏了一个歪挂着,于晚风中晃晃悠悠,眼看就要砸下来一般。   马车停在青楼门前,秦鹿见起风了,梁妄的兔毛披风还在马车里,于是她钻进马车弯腰去拿,梁妄站在马车旁,伙计率先进去问话,出面的是个大约年过半百的老鸨,大堂内还有几个相貌不错的女子在擦桌子。   伙计问了对方,老鸨才说:“哎哟,这种时候,什么银钱不是挣啊,客官若是来住房,自然是住房的价,再说我这是正经做生意的,不强买强卖,您只要钱给得足,事事我这边伺候好了,还人人都不在您跟前转悠!”   伙计一听,连连点头:“就是这样,我这位爷挑得很,但有钱的紧,只要你这边照顾好了也不打扰他,必少不了你好处的。”   老鸨一听有钱,于是跟着伙计到门前定睛一瞧,便瞧见个相貌如玉的年轻公子站在马车边上,一身蓝袍,银发细碎地披下,被一根红绳绑着大半,额前与鬓角处有些被风吹得凌乱了,银发勾着眼尾,忽而一眼朝青楼门前看来,正与老鸨的视线撞上。   老鸨扑哧一笑,哎哟一声:“公子快里头请,屋外风大,等会儿天就要黑了。”   秦鹿从马车上下来,手上捧着兔毛披风披在了梁妄的身上,替梁妄整理领子时问了伙计一句:“都办妥了?”   伙计道:“小人问过了,这家里头做事干净,房间空出许多,都是这两日才打扫过的,被褥也是洗过的,恐怕当真是如今卓城最好的住处了。”   秦鹿朝青楼里头看了一眼,这青楼内部的装饰还与以往没什么不同,红绸紫绸挂了满堂,只是为了多个生意,以前供人玩乐喝酒的矮桌,都成了四方的高桌,角落里有几个人正在用饭,瞧着像是走镖的,身形魁梧,身侧也无女子陪着。   这里头的人穿着也很规矩,端着酒站在一旁尽心伺候,少了许多调戏轻薄之语,脂粉味儿也没那么浓了。   秦鹿点头,暂且放心下来,便与梁妄一同进了青楼,伙计跟在后头提着他俩的包裹,等将人安置住下之后,自己就回茶楼帮忙去了。   恐怕这个时辰,茶楼门前的粥铺还没撤下。   老鸨见梁妄的穿着也知晓他身份不低,惯用好的,于是选了最好的房间给他,也不敢跟他说这房间以前是花魁住的,后来改造过,里头的轻纱罗帐撤下了,摆了两个绿盆景进去,大冬天里的,盆景也没长好,歪歪扭扭,只有几片叶子。   秦鹿四下打量,床榻处挂的是珠帘,琉璃屏风上两条红金鱼戏水,房内还有茶榻,屋子里有些冷,秦鹿摸了一把茶榻上的软垫与床上的被褥,虽不是多好的用料,但也的确蓬松软和,是这两日才晒过的。   房间没有怪味儿,也没放熏香,反正显得干净些。   梁妄坐下,过不去心里那一关,眉心一直皱着,秦鹿见他那别扭样子也知道,如若这曾不是青楼,现下环境里,梁妄当是满意的。   秦鹿查完了一切,给了一锭银子于老鸨,道:“劳烦取两个暖炉过来,再烧一桶热水给我家主人沐浴,若是能有小茶炉就更好了。”   “有的有的,我这儿什么都有。”老鸨说罢,笑呵呵地出门,没一会儿便有个年轻的女子扭着腰肢进来,手上捧着小茶炉,看上去像是个新的,还没用过,里头还有未点燃的炭火。   紧接着又两个年轻女子过来,给屋里放了暖炉,又帮着那女子一起将小茶炉点燃,这才去提热水。   一桶热水倒满,秦鹿便让那几个女人出去了。   梁妄虽坐在一处不说话,也不正眼瞧她们,但那几个女子的眼却一直都在梁妄的身上转悠,秦鹿不是没瞧出来,梁妄的相貌,算是男子中顶好的,非魁梧硬朗,却多了几分清高俊秀,容易让人心动。   小茶炉上的铁茶壶正烧着热水,一旁茶榻的桌案上,放了一小块捏碎的茶饼,两个金秀的杯子都是秦鹿自己带来的。   屏风后头,二人带着些许窃窃私语,时不时还有沐浴的水声传来。   秦鹿的头发半湿,挂下来的那一缕如蛇一样盘在了肩头的位置,她双手撑在浴桶边,脸上被热气熏得微红,半睁着眼问梁妄:“你说世人这么苦,神仙怎么不来救呢?”   梁妄将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鼻尖轻轻碰过秦鹿的耳垂,丹凤眼半睁着,含了几分氤氲湿气,屏风上的两条红金鱼在灯光下活灵活现,仿佛于灯火摇曳的光中,摆动着巨大如花儿的尾鳍。   眼看着自己熟悉的地方,变得越来越陌生,眼看着曾经千好万好的地方,也变得落魄不堪,秦鹿回想起了很多不好的记忆。   那些记忆关于打仗、关于死亡、关于饥饿与流离。   梁妄道:“圣人慈悲,欲救世人,但神人并不慈悲,一旦成仙变神,即忘却了烦忧,也抛下了怜悯,舍去了妒恨,也磨灭了情爱,享有无边法力与不老不死的长寿之力,却也得忍受千年万年的孤寂,和山海之外的空灵。”   梁妄叹了口气,热气洒过秦鹿的脸,秦鹿略微缩着肩膀,听见他说:“救人的,从来都不是神佛,那些救人的,都是神佛的信徒罢了。”   梁妄不是谁的信徒,他不喜佛门,也不入道门,虽然会一手降妖除魔,守卫道间秩序的道法,但他不喜欢无欲无求,无欢无乐。   他能救的,且看值不值救,值救的,也得看他愿不愿救。   他从来不是大慈大悲之人,不过是秦鹿总爱在外说他心善,实则他的心很硬,人死在他的眼前,他眼皮子都能不眨一下,跪地恳求的人流再多眼泪,他的怜悯心也不会起任何波澜。   梁妄所有的情绪,不过是秦鹿还保留着活着的一颗心,故而他受秦鹿影响,可为可不为之事,变成了可不为却也可为。   世间战乱,你攻我夺,说到底,都是为了既得利益,那是人的贪欲与私心作祟,是人祸而非天灾,梁妄帮不了,也不想帮。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天赐的去处,一如过去的西齐,不是这个人当皇帝,也是下个人,无甚分别,只是改朝换代之际,苦的是黎民百姓。   梁妄的手,绕到了秦鹿的正面,细长带着水光的手指捏着秦鹿的脸,将她的头转过来与自己细细吻了几下。   秦鹿昂着头,下巴的皮肤绷紧,吞咽。   微凉的冬风总能从各个缝隙里钻入房间,吹上人的皮肤起一层鸡皮疙瘩,秦鹿抓着浴桶的双手用力到指节泛白,手臂上的皮肤被水打湿,触碰凉意,惊起颤栗。   她咬着下唇,双眼迷蒙地望着屏风后的烛火光,而屏风相隔的这处,热气腾腾。   梁妄的手,与她十指相扣,紧密不可分。   秦鹿坐在梁妄的怀中,后脑勺疲惫地靠在他的肩膀上,额前滚下的水珠,不知是这腾起的热气还是当真于冬日里起了薄汗。   她眼尾泛红,一直看着梁妄,纤腰被双臂紧环,逃脱不开。   “我累了,王爷。”秦鹿开口,怕是热水泡得太久头晕,也怕是体力消耗过多体虚。   梁妄的手温柔地抚过她的脸,轻声道:“我抱你去床上。”   “休息吗?”秦鹿环着他的肩问。   梁妄看向她肩头被咬下的痕迹,瞳色深了几分,低头于秦鹿唇上轻轻啄了啄,道:“暂不想休息。”   秦鹿不禁长叹一声,怪这人索取无度,拳头软弱无力地敲在梁妄的肩上,比猫挠的还轻。   卓城刮了一夜的冷风,次日一早天将明,梁妄被秦鹿扯过被子冷醒了。   他不禁扶额,有些无奈,床上珠帘挂了一半,另一半被金钩勾着,此时能看见窗户于夜里被风吹开了条小口,两片雪花顺着缝隙飘了进来,落在地面,已经积了不少,那一块,成了薄薄的白。 第116章 遥归烟西:五   卓城下雪了, 是于后半夜轻悄悄地飘下来的。   白雪飘进了房中,屋外的天还没怎亮, 昨晚秦鹿累极,没人灭灯,故而蜡烛烧了一夜,不少蜡油淌在了桌面上。   挂在离床头不远处的金笼上,厚棉罩子掀开了一小半,里头的天音早就醒了, 见梁妄坐起,叫了一声。   梁妄双眼微眯,示意它别出声, 再看向身侧熟睡的秦鹿,她乌发散下铺满了枕头, 背对着梁妄的方向,将大半的被褥都裹向了自己, 只露出了一截细嫩的背后与手臂。   梁妄扯了扯被子,没扯动, 微微挑眉后,他掀开被子一角钻了进去, 两人的腿互相碰着,秦鹿本还在熟睡中,忽而被褥里钻进了冷风,梁妄的四肢像是冰一样地贴了上来,她眼还没睁便惊醒, 张口喊了好几声:“冷!”   “你还知晓冷呢。”梁妄睡在了里侧,伸手揽过秦鹿的腰,将人抱在怀里道:“每夜都与本王抢被子,睡着了还死不动弹。”   秦鹿揉着眼睛,往梁妄的怀里钻了些,头枕着他的胳膊道:“我熟睡后没知觉。”   又不是谁都如他这般,觉浅,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睁眼。   不过梁妄的确被冻得厉害,秦鹿有些心疼,于是双手抱着对方,企图捂暖。   一早两人于被中腻歪了半日,等天大亮,太阳高挂时,两人才起身,昨夜的茶壶烧干,索性小茶炉里的炭火没多少,后半夜就灭了,也没出什么危险。   秦鹿穿好衣服,裹着袄子像颗碧绿的小元宵,坐在茶榻边上掀开了窗户朝外瞧。   大片白雪如鹅毛,簌簌落下,风一吹,好些都贴上了秦鹿的脸,她对着双手哈了口气,领子边的绒毛蹭着微微泛红的脸颊,秦鹿瞧见明江边上结了一层冰,还停靠着几艘华丽的画舫。   梁妄走到她身侧,梳子递了过去,秦鹿自然接过,然后替梁妄梳发。   银发绕过手指,秦鹿看见他侧过头,半露的一截脖子上似乎有什么印记,于是伸手摸了摸,手指才碰上,就被梁妄一巴掌打开,道:“凉!”   秦鹿问:“这是什么印子?”   梁妄自己摸了摸脖子上的印记,随后道:“小猫的牙印。”   秦鹿梳发的手一顿,回想起昨夜,脸上骤然烧红,她的双眼盯着梁妄贴上脖子的手,他的手指细白修长,万分好看,便是这样好看的手指,昨天捂着她的嘴,双指探入她的口中。   几分画面闪过,秦鹿摇头挥散,深吸一口气将梁妄的头发绑好,木梳放到了一边。   昨天他们与谢尽欢说好了,这几日留下来是为了去田粮镇瞧瞧,如若真有恶鬼作祟,赶上战乱,恐怕事情会麻烦许多,故而他们今日就不去欢意茶楼了,秦鹿临走前,还对谢尽欢道:“你可**几日,别等我降了鬼回来,你没扛住。”   谢尽欢低声笑了两下,道:“秦姑奶奶放心,这州水城,有得扛呢。”   秦鹿当时想问他,可要将贪贪留下来,让他们独处几日,后来一想几年前谢尽欢从生死里走一遭的事儿,还是将这话吞回去了。   贪贪不信世间有真情爱,谢尽欢就算是真的为她死了,贪贪也不会动容,之前那一次,恐怕谢尽欢也明白了贪贪的用意,他此番自知时日无多,没主动向秦鹿提,也没表现得欲言又止,秦鹿心里便想,或许他比贪贪聪明,先一步想通了。   于贪贪而言,祸害她一生的容貌是她的执念,但于谢尽欢而言,贪贪也是他的执念。   如今谢尽欢能放下执念,于他而言,是好事。   人鬼殊途,他们本就不可能在一起,几年前他春梦中或蠢蠢欲动,或颠鸾倒凤,都成他自己独享的记忆,有也足够了。   用了早饭后,秦鹿与梁妄便出门了。   老鸨领着一票姑娘坐在门口的长凳子上,几个人笑呵呵地说着下雪好看,偏靠南方的城池,不怎下雪,往往几年才能碰上一次,卓城上一回落雪,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儿了。   那时仗还没打到煜州来,卓城也不是现下这般景象。   见梁妄要出门,老鸨厚着脸皮过来要银钱,她看着梁妄的眼睛带光,等秦鹿给了钱,她才用卓城这边的话对几个姑娘说了句:“这般俊俏的公子哥儿,若是换做以前放在我这楼里,指不定多少尊贵妇人愿意养他的脸皮呢!”   这句话,对于外人来说,是贬低,对于专门干这种皮肉生意的人来说,就是夸梁妄长得好看了。   老鸨以为他们听不懂,所以用拿过银钱的手搓着水煮花生的红衣,继续和几个姑娘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秦鹿见她们这样,忍不住回头看了好几眼。她不懂,分明处处都难过,就是谢尽欢那样富有的人都很少能笑得出来了,为何这些人不愿离开,还能笑得这么开心,仿佛银钱就是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殊不知只要打仗打过去了,银钱便变得分毫不值,命才是最重要的。   梁妄道:“有的人生是死,生死无差,命于他们的眼中最贱,轻易就没了,反而是及时行乐四个字难得。”   于秦楼楚馆里苦了一辈子的人,一双手臂不知被多少男人枕过,早就不肖想什么情爱真心,除了会一些讨好男人的法子,也没什么其他本事,走与不走,其实都一样。   等到来日异国真的攻下了卓城,她们只需将青楼的大门打开,穿得漂漂亮亮,高高兴兴地哄好那些人,与以往来说,恐怕无甚差别。   都是张腿行事,谁趴在身上不一样呢?   出卓城简单,但要过州水城便有些难,好在秦鹿手上有谢尽欢的经商证明,倒是可以以一些借口出城,短时日内再回来。   出城的手续有些繁琐,还得被州水城的人盘查,看看是不是他国派进来的奸细,打听了消息之后便衣着鲜亮地去通风报信。本来秦鹿买个乖,讨个巧也是好容易的事儿,只是梁妄见不得秦鹿对着守城的将士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掀开车帘问了句:“好了没有?”   人家将士一见梁妄是个银头发的,便要他们下车好好查清楚了。   后来这些将士,还是看在谢尽欢曾给军中捐过银钱的份儿上,也信了秦鹿与梁妄是替谢尽欢办事儿的人,这才放他们出城,但给明了时限,天黑之前必须得回来,否则一旦打仗,任凭是皇帝老子,城门也不能开。   秦鹿讨好地连番夸了一排男人,她长得漂亮,又嘴甜,装模作样起来还真像个好相处的年轻女子,惹得好些男人拿秦鹿打趣,秦鹿脸色听得越来越差。   梁妄坐在一旁,双手握紧,头一次起了想将手中的铜钱扔到凡人的脸上的心思,好在秦鹿转身对他一笑,道了句:“夫君,人家愿意放我们出城了,甚好呢!”   一句夫君,打消了众人打趣她的念头,当着人家丈夫的面调戏妻子,的确不太厚道,也觉得尴尬。   梁妄被秦鹿这一声‘夫君’喊得有些懵,晕晕乎乎就被人给拽出来了,手中一枚铜钱落在了那审讯他们的屋子里,他也没能及时捡回来。   走到马车边,秦鹿才道:“怎么都是天赐的兵,这处的与北漠的比起来,差这么多?”   梁妄愣了愣,见秦鹿松开了自己的手,转而又握着她,问了句:“你方才叫本王什么?”   秦鹿眨了眨眼,没回忆起梁妄说的方才是何时,于是道:“王爷?主人?”   “你叫本王夫君。”梁妄替她回想起。   秦鹿这才脸上一红,明显局促,呼吸都跟着乱了,还故作镇定道:“方才那种情况,我不得已才占了王爷的便宜,王爷不至于为这点儿小事就打算对我说教吧?”   梁妄的视线很热,像是能将这周围的雪都给烫化了,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大,守城门的人听不见,只看见两人愣愣地站在那儿也不动,于是催促了一声:“磨蹭什么呢?再不动身就不放你们出城了啊!”   秦鹿几乎要溺死在梁妄的眼神中,他的眼向来是冰冷的,可这回却如一汪春水,满是柔情蜜意在里头,看得秦鹿面红心跳,冰雪落在她的脸上,估计都能发出刺啦一声给融化了。   她拉着梁妄的袖子,低声道:“出城了,王爷,你先上马车吧。”   梁妄动了动嘴,眉心轻皱,收敛了情绪后上了马车,与秦鹿擦肩而过时,道了句:“等回去了,本王再收拾你。”   收拾两个字,咬得很重,秦鹿抓了抓脸,有些没搞懂。   这究竟是高兴她如此叫他呢?还是觉得她要得太多了?   能守着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并且对方也喜欢自己,生生世世,长长久久地在一起,已经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儿了。   秦鹿容易知足,因为以前日子过得不好,难得好过起来,她对所有能得到的,且得到了的一切都很珍视,其中最珍视的,自然是与梁妄的这段关系。   秦鹿不是没想过进一步,不叫他道仙、主人、王爷,而叫他梁妄、夫君,但秦鹿又懂分寸,梁妄未提时,她不轻易说出,可往往……她也只有在床榻与之缠绵之际,才会被央着喊几声‘瑞卿’。   下了床之后,该是王爷就是王爷,该是主人就是主人,梁妄也丝毫没有叫她改口的意思。   这般一想,秦鹿啧了一声,心里还有些不舒服,出城之后,又回头瞪了马车的车帘一眼。   马车顺着官道一路背对着州水城行事,相反,没有人与他们一样愿意离开州水城,反而是城外想要入城的难民非常多。   秦鹿与梁妄出城时没瞧见几个,那是因为城门之下处于风口,寒风凛冽夹杂着大雪,不适合大家休息,城门上的将士也没有要放难民入城的意思。   反而是走过了一段路,等到了下一个村落的时候,村子里的难民明显多了起来,一个屋子里挤了几十个人,大多都是依偎在一起取暖,各个儿面黄肌瘦,就是不冻死,也会被饿死。   秦鹿架着马车,从村落前走过时,能看见其中有人应当是富家子弟,身上穿着绫罗绸缎,脏是脏了,却依旧色彩鲜明,蹲在人堆里,身旁还有老人跟着伺候。   到了这处,秦鹿不敢走得太快,怕马车冲撞了人,白白害了人命,却没想到正是因为她慢下来,反而惹了祸事。   如今难民中,有谁见过秦鹿与梁妄这般阵势的,居然还有马车可坐,说不定马车内还有钱财与食物,不过是辆普通马车,于这些人的眼中却是遭人妒恨的剥削者,不知是谁起了头,大喊一声:“马肉可食!”   而后难民蜂拥而上,秦鹿握着缰绳,吓得险些摔下马车。   那些涌上来的人如疯了一般,扯着困锁着马匹与马车的绳子便开始晃,小马车摇摇欲坠,秦鹿站在马车上不论怎么喊他们也都听不见,一匹马,敌不过几十上百个人。   秦鹿见马车不稳,很可能要倒,于是钻入马车拉着梁妄,两人跳下马车之后,便听见轰隆一声,小马车侧翻倒地,压倒了十几个人。   一旁小孩儿见有血从马车下头顺着白雪染出,哇地一声就哭了起来。   没人去哄,谁也不知这孩子是哪家的,他们的眼里,只有能吃的马,与马车里能取暖的软绵被褥。 第117章 遥归烟西:六   秦鹿看向眼前场景, 那些人几乎要将一匹马生吞了,追着马张口便咬, 血水糊了满脸。   她愣愣地望着,一时失神,旁边有个男人窜入,梁妄瞧见眼明手快,拉着秦鹿护在怀中,这才没叫人撞上她。   秦鹿的脸埋在了梁妄的胸膛, 耳畔还有小孩儿不住地哭泣声,方才险些撞到她的便是那个穿着华服的公子哥儿,恐怕是饿的时间长了, 也不管不顾,不论之前他的家庭有多富有, 他受过何等教育,有何等文采, 从他冲出人群,张口咬上马匹生肉的那一刻, 便将过去彻底抛弃。   秦鹿不敢回头看,梁妄却瞧见了, 他瞧见了那富有男子跪在雪地里,一边啃着生硬难嚼且血腥的马肉,一边哭着干呕,饶是如此,他也逼迫自己吞下, 吃着吃着,内心的纠结与崩溃渐渐释然,转而成了对食物的忠诚渴望,他吞下了肉,感受着饱腹带来的满足,最终与兽性的自己和解,释然。   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被战争逼成了人不人,兽不兽的样子,一切与当年北迹攻打西齐的时候,何其相似。   村落里头太乱,梁妄没有留下,只是看着从马车里被人搜寻食物而扔出来血迹斑斑的书籍,有些可惜自己怕路上枯燥,居然带了一本百年前某个诗人的手抄集,全天下就这一个正本。   但他没有回头去捡,拉着秦鹿转身便走了。   秦鹿讷讷地跟着梁妄,她看着路边饥渴地望着他们的难民,也看着那些浑浑噩噩,捧着雪一遍一遍往嘴里塞的人,还有无家可归,只知道跟着人一起走的小孩儿。   这些人中,没有一个稍稍年轻的女子,若是往深处去猜测,秦鹿怕自己想的事情太可怕,会起一身凉意。   走出村落之后,秦鹿与梁妄还牵着。   他们现如今是真正的孑然一身,除了能保暖的衣服之外,什么也不剩下了。   那些带在路上打算吃的干粮,恐怕也早就被难民瓜分干净了。   人只有饿极了的时候,才会做出有违内心道德良心之事,因为当下活着太不容易,而放弃自尊与修养,显得容易多了。   绕过村落,又走上了官道,这条官道不宽,窄窄的大约只能让两辆小马车并排通过。   煜州,是鱼水之乡,也是书墨之乡,本应当是天赐王朝九州之中,最山明水秀之地,十步一画,处处风光。   大寒一过,煜州落雪了,一条长路看过去,萧条且枯索,整条路旁都是树,却也都是枯树枝,明年春暖花开,这些树棵棵都是垂柳,当如烟雨,会很漂亮,不过战争结束前,秦鹿与梁妄恐怕都看不到了。   没有马车代步,秦鹿与梁妄步行的速度也被风雪减慢了许多,走到半路遇见一个茅草凉亭,两人走了半天,还是选择暂且休息一会儿。   坐在茅草凉亭内,秦鹿靠着梁妄的肩,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来过州水城外的田粮镇,大约再走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到了。   田粮镇之所以叫这个称呼,便是因为四周遍野尽是良田,因为土地肥沃,每年的产粮都比其他地方多处许多。   秦鹿记得以前在轩城,米铺的老板若说他的米是田粮镇出来的,必然是贵出其他米一些。   如今还未到田粮镇,便阴风阵阵随着风雪而来,吹在脸上,似乎还有隐隐未散的血腥味儿。   许久未经历的战争,安定了不过百年就重新纷乱,叫秦鹿回想起许多不好的回忆,她也曾身穿铠甲披肩上阵,独独一人赤诚的热血,其实救不回一个衰败的国度。   以往是因为西齐皇帝昏庸,而今,却是因为他人觊觎。   歇好了之后,两人继续上路,才走到田粮镇的镇口,秦鹿便能察觉到从镇子里传来的丝丝凉意了。   那不是冬日的风吹出来的寒冷,而是有无数魂魄积攒而成的怨气,连带着周遭冬花都不开了。   秦鹿与梁妄一同进入镇子,她也是鬼,只是披着一具人身,并无生气,也激不起这些鬼魂的回应。反而是梁妄,即便曾经死过,却也依旧以道仙的身份活过来了,他是半人半仙,亦或者可以说是半鬼半仙,身体里尚且残留着一丝生气。   因为他的身份,那些稍有意识的鬼魂不敢靠近。   镇子里的尸体如那欢意茶楼门前的男人说得一般,有许多人的死相看上去是一瞬亡故,毫无防备,唯一不同的便是那个男人只看到了一条街上的尸体,而整个镇子里的尸体,大约有上千人那么多。   秦鹿一直牵着梁妄的手,每看多一具尸体,手中的力气便加重一分,直到她自己都记不清究竟看见多少个死人,才感觉到了从内心生出的无望与悲哀。   这些人中,还有小孩儿。   有的人被开膛破肚,有的人被奸污,不光是才过十岁的女娃娃,秦鹿甚至看见了一个小男孩儿,脱了裤子,某处肉腐烂发臭,遭受着非人折磨而死。   她于飘荡的魂魄中,看到了那一对姐弟。   弟弟牵着姐姐的手,随着阴风于巷子里飘荡,这处来,那处去,犹如一片纸,毫无目的,也无意识,但他们与其他魂魄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每一缕魂中,都含着无法消散的怨气。   那些怨气,困着他们,叫他们无法离开,无法转世,无法摆脱今生宿命。   眼见着天色不早,秦鹿与梁妄几乎走遍了整个儿田粮镇,也见不到一个有意识的魂魄,但能确定的是,这地方的怨气的确很深,若有人走过,必然会被沾染上,只是散发这些怨气的魂魄,暂且不在田粮镇中。   日落余晖洒在镇子里的房顶上,天气太冷,白雪于屋顶堆积了厚厚一层,整个儿田粮镇从外看来,便是一片无际的白色。   秦鹿站在一家客栈门前,望着巷子里累加在一起的倭国人尸体,阵阵恶臭发来,她忍不住伸手捂着口鼻,险些干呕,低声道了句:“今晚要在这地方守株待兔吗?”   人若死,魂魄离自己的尸体不会太远,若是能力强大的,倒是可以走远一些,但再远,也不会超过百里地,大多死去之人,都只会在自己方圆十里的地方飘荡,有的甚至更为禁锢,便是百步。   那个发散怨气的魂魄,终要回来的。   梁妄见那巷子里的倭国人似乎只是一部分,于是他拉着秦鹿,走过巷子,到了另一条街上,而后瞧见街上的尸体。   其他人的死相倒还能看,这条街上的人却死得太过惨烈,一个男人被高高吊在墙上,肠子挂了满腹,皮肉脱离,结了冰霜,而那缩在角落里的婴孩当是被狠狠摔死,妇女衣衫不整,施暴者的裤子挂在膝窝。   梁妄顺着这条街望到底,一眼看过去,除了覆盖满地的白色之外,似乎还能看见很久之前的景象。   那日大雨,入镇子里的异国小分队不止一支,另一边街道与这边街道,都有人在肆意虐杀他人,他们都是同时死的,杀死他们的不是锋利的刀,也不是从天而降的雨。   梁妄朝前走了几步,这条街道,与另一条街道相连,就在这个街口的转角处,一把破旧的黄油纸伞被风吹到了一旁,倒反过来,伞里堆了许多雪。   秦鹿与梁妄站在路口处,看见的,便是一家几口逃脱不掉的死状,而她也看见了那牵着手的姐弟俩的尸体。   梁妄走到一处,慢慢蹲下,以手挥去了地面上的雪,掌心压下冰凉的青石板,他手腕上的红绳垂地,犹如藤蔓野蛮生长,骤然如网一般遍布在整条街上,顺着白雪爬了过去。   突然,红绳蔓延到一处停止不前,而覆盖在雪地上的红色巨网猛地震动,秦鹿浑身一颤,耳畔骤然听见一道尖利的叫声,像是女子的哭喊,又像是飓风吹过巷口发出的如泣哀嚎。   秦鹿猛地伸手捂住双耳,然而这声音不论她捂着耳朵有多紧都无法躲避,秦鹿往后退了两步,便见梁妄按在地面上的手微微颤抖,一旁房屋上的白雪簌簌落下,冰凌坠地碎成了一粒粒冰渣。   尖叫声没停,而飘荡在街上的所有魂魄,都像是重新感受了一次死亡,他们四下散开,同时发出了鬼嚎。   秦鹿的头都被这叫声给喊疼了,她咬牙切齿忍耐着,直到眼前一片犯花,街巷都看不太清了,双膝一软,梁妄松了手,转身扶住了将要扑倒的秦鹿,把人抱在怀里,轻轻地抚过她的发丝。   “没事了,小鹿。”梁妄眉心紧皱,又拍了拍她的后背心,大约几个呼吸之间,秦鹿那从身体里一丝丝剥离出去的力气重新回到了体内,她的意识也渐渐归位,能看见的地方,没有红线布成的网,却有被打乱奔跑的鬼魂。   秦鹿深吸几口气,问梁妄:“方才那是什么声音?”   “杀死这些人的声音。”梁妄看向还在那尖利叫声中不断逃窜的魂魄,道:“杀死这些人的,不是人间利器,而起鬼魂的戾气。”   “《道者阴阳》中有提,世有轮回,上至山海仙境,下至阴曹地府,地府有牢为地狱,困锁恶魂,日夜鬼哭狼嚎,鬼哭狼嚎便是鬼魂戾气。”秦鹿慢慢看向梁妄:“恶鬼戾气,可以杀人,但怎么能杀这么多人?”   “非一般恶。”梁妄说罢,眉头轻皱,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方才蹲过的地方,隐隐能瞧见一道幻影。   眼神中闪过些许不忍,又说:“非一般恶,必受过非一般折磨。”   秦鹿看着被梁妄扫去白雪的青石板,这地方曾流淌过人的鲜血,还藏在石头缝隙里,隐隐发着难以消散的怨气,痛斥着战争中的恶行。   杀之,好过辱之、折磨之。   秦鹿目光一怔,忽而抬头朝前方看去。   太阳不知何时落山,此时天还未完全暗下,能瞧见周遭魂魄散去,纷纷躲开这两条街,却有一抹身影,于白雪薄雾中慢慢走近。   秦鹿微微皱眉,好似能听见铃铛声。   梁妄拉着秦鹿的手,将人藏于自己身后,目光落在那慢慢靠近的身影上,便见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姑娘,衣衫褴褛,身上还有伤,双环垂鬓散了一个,瑟瑟地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那铃铛声,便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她的脖子上挂了一个生锈的长生圈,一般富贵人家才会给小孩儿戴这些,意图让孩子茁壮成长,健康长寿。   大多是两个金手镯,两个金脚镯,再有一个长命锁。   不过这个小姑娘家境显然不好,她脖子上的长生圈是铁的,上面没挂锁,只挂了个铃铛。   她不是人。   秦鹿看得出来,没有哪个人,能在这个镇子里活下去,更何况她似乎也不觉得冷,光着脚,等走到秦鹿与梁妄跟前了,才用一双桃花眼望向他们俩,胆怯,却清澈,发自肺腑地问了句:“请问,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身高九尺的男人?他比公子你还要高些,脸上这儿,有一条刀疤。”   小姑娘伸手指着自己的左边脸颊,从鼻梁处将刀疤直直地划到了耳根。   秦鹿微微皱眉,小姑娘又说:“我与他走散了,不知为何,镇子里的人从不与我说话……你们有见过他吗?”   梁妄微眯双眼,问了句:“你已死多时了,自己知晓吗?”   小姑娘显然没想到,惊诧地望着眼前两人,又恍然大悟,原来是她死了,所以那些看见的人……也都不是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有事,所以晚更了。 第118章 遥归烟西:七   一个人, 如何会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   迎着街道上的寒风,秦鹿慎重地打量眼前少女的魂魄, 毫无杂质,干净地甚至没有任何邪念,也未被周围的怨气所侵蚀。   很奇怪,如若这少女真是战争中无奈而死的,即便是忘了自己的死因,也不应该身处田粮镇, 却不似那些在田粮镇里死去的人,她仿佛与世隔绝了一般,屏蔽了怨气的干扰。   挂在少女胸前的铃铛只要风一吹就响, 人死了,可铃铛未死, 为何风吹过,铃铛声却这么清晰?就像是有什么一直在守护着她一样。   秦鹿轻轻扯了扯梁妄的手, 朝他看了一眼,便是在询问眼前这少女的魂魄是否足够安全, 秦鹿似乎能从她身上看到一些古怪,却摸不清古怪在哪儿。   梁妄给了秦鹿一个安慰的眼神, 眼眸半垂,沉默了片刻后,对少女道:“不如我们领你去找你想找的人。”   秦鹿一怔,又认真看了少女一眼。   小姑娘听见这话,方迷茫失落的眼顿时明亮起来, 她比秦鹿都要矮一些,看着梁妄便真真地昂着头的。   小姑娘笑起来时有两颗小虎牙,眼眸弯弯,煞是好看,加上她那两个双环垂鬓,显出几分天真单纯来,她也不怕生人,连连点头道:“若两位好心人能替我找到他,那就最好了!”   “替你找人,便要问得多些了。”秦鹿略微弯下腰,与小姑娘平视,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   “我叫红红,阮红红。”小姑娘说罢,想了想,又道:“我是末州宿水人。”   “那你要找的那个男人,脸上有刀疤的,他叫什么?是哪儿的人?”秦鹿见小姑娘回答得快,对他们并无提防的样子,又问。   阮红红咬着下唇,当秦鹿提起这个人时,她一瞬犹豫,摇了摇头道:“我……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   “为何?”秦鹿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值得信赖些,便道:“红红,我身边这位是个大人物,他有本事找到你想找的人,但你必须得告诉我你想找谁,否则这世上脸上有刀疤的人那般多,我又怎知哪个是你想找的?”   小姑娘的双手垂在身侧,紧张地看向他们俩,她捏着袖角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叫余劲佟,也是末州宿水人,他是……他、他是我爹。”   最后那声,很小,若非秦鹿离得近,根本就听不清。   不过当小姑娘说完,便低着头一直沉默后,秦鹿便没有再继续问了,有些话不能逼得太急了,尤其是面对一个看不透的鬼魂。   小姑娘说她叫阮红红,姓阮,她说她爹却叫余劲佟,姓余,一般除非入赘,否则孩子不太可能随娘姓。   秦鹿直起身子,见天色已暗,周遭魂魄怕是被梁妄方才所施法术给逼退了,附近的两条街上都是空荡荡的,也无人打扰,干脆提议:“连夜出镇子也未必安全,王爷要不要今晚就在这儿歇下?”   秦鹿问完,阮红红一瞬惊愣,她猛地抬头看向梁妄,似乎带着惧怕,问了句:“你……你是天赐的王爷?”   梁妄朝她瞥了一眼,秦鹿道:“不,他是西齐的王爷。”   “西齐?”阮红红一怔,于她这个年龄的,对于西齐的印象少之又少,若身侧的人不提,书中也不学,恐怕并不知晓西齐是什么朝代,何时灭亡的,但只要不是天赐的王爷,阮红红都不怕。   小姑娘显然松了口气,秦鹿见她头发散乱,伸手碰了碰她,魂魄,只能与魂魄想触碰,秦鹿已经有人身了,若非是有一定修为,能练成人身的鬼,一般人是触碰不到的,可秦鹿居然能碰上对方。   手指落在阮红红弱小的肩上时,秦鹿心中的诧异更甚,有意识的鬼,不代表有触碰生物的权利,一如她当年在南都城外的山上飘荡了好几年,却从未触碰过一花一木,她不会修炼,没有法术,不像白衣。   秦鹿原以为,阮红红有意识,大约与多年前见过的周熠相似,能化影,却无形,只是没想到,阮红红居然能叫人碰到实体。   秦鹿落在阮红红肩上的手轻轻捏了捏,小姑娘不解地抬头看向她,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膀,紧张得不敢动弹。   秦鹿一瞬觉得自己唐突,于是收回了手,走到路边找了家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客栈,推开门后道:“进来吧。”   梁妄率先一步跨入了客栈,阮红红还站在门外有些犹豫,她侧过脸看了一眼面前的街道,满眼的尸体没将她吓到,反而是突然刮过来的一阵阴风叫她似有感触,被风吹动咕噜噜滚到客栈门口的黄伞,惊得她一瞬跳进了客栈里,没有回头。   黄油纸伞靠着客栈门前的柱子,被风吹得手握杆一直晃晃悠悠敲打柱身,哒哒几下,仿若不住靠近的脚步。   秦鹿觉得阴森古怪,于是走到门前朝外看了一眼,街道上连条鬼魂都没有,只是飘了一天一夜的雪,渐渐大了起来。   她将客栈的房门关上,索性这家客栈里头没有人住过,也无尸体在里头,只是田粮镇里满是尸体,血腥味儿早就遍布,就是想遮也是遮不住的。   秦鹿上了二楼,找了间看上去尚且不错的房间,从柜子里找出了被褥,被子没经晒过,前段时间又下了雨,冰凉潮湿,她将被子取出挂在了一旁的屏风上,再下楼去厨房找炭火。   客栈后院里种了一株梅花,从根底开始腐烂,梅花的枝头上唯有三朵腊梅,枯萎着耷拉下来,已经不怎香了。   秦鹿在后院厨房找到了一炉炭火与火折子,提到二楼的房门前才发现,走廊上蹲着个人。   阮红红跟着他们一起进了客栈之后,秦鹿就没管过那个小姑娘了,小姑娘倒也乖巧,因为胆怯不敢离远,故而就靠坐在离梁妄房门前不远的走廊,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楼梯口的位置。   秦鹿将碳炉放下,用火折子燃碳,一双眼看了阮红红好几次,才问她:“你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阮红红摇头,抿着嘴,因为穿的衣服太破落,加上还有一些她死前落在身上伤,秦鹿通人事,见的多了,自然知晓她死前经受过什么。   过大的折磨,让一个人失去痛苦的记忆也不是不可能。   秦鹿见识过战争带来的苦难,对于每个人来说,活着都是煎熬,而死了却不能离开的,也是莫大的揉磨,所以秦鹿其实是同情阮红红的,年纪轻轻,才这么点儿大,甚至都未察觉自己死了,还要寻找她的父亲。   秦鹿不知道向来不好管闲事儿的梁妄为何要答应下来,但梁妄答应,必有理由,那理由不是像秦鹿这般,单单同情可怜这么简单。   秦鹿说:“忘记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像是安慰,但是阮红红听不懂,秦鹿起身,将自己身上的小袄脱下来,走到阮红红身边的时候交给了她。   豆绿色的袄子上还有软和温热的绒毛领,光是抱在怀里就足够温暖了,阮红红接过秦鹿的衣裳,愣愣地看向她。   秦鹿只是浅浅一笑,提着已经燃好了的火炉朝屋里走去。   屋外的风刮得有些烈,梁妄原先是想开窗户通风的,结果窗户一开将屋外的雪全吹了进来,还夹杂了些许腐肉的味道,很不好闻。   碳炉中的火明灭了一瞬,秦鹿将窗户关上,把碳炉放在了屏风旁烘着略微潮湿的被褥,自己端了个凳子坐在了梁妄的身边。   梁妄朝她身上瞥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已经关上的房门,缩在门外抱着袄子的阮红红眼睛也没眨,脸上微微泛红,似乎很少在他人身上感受过温度,非触觉的温度,而是心里的温度。   梁妄道:“她又不会冷,你可不一样。”   秦鹿目光一怔,道:“她还小,也忘记了,所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却看到过许多如她这般年幼的人,被人掠夺了身体,承受不了痛苦,被人生生……折磨致死,她察觉不到风冷,但能听到风声,其实是一样的。”   因为能看得见雪,能听得见风,所以阮红红一定知道,刮到客栈二楼走廊的风,是寒的。   梁妄见秦鹿垂着眼眸,知道她必然想起了许多与过去有关的事。   她也曾经与生死多次擦身而过,她也不过是个未到二十,便苦于战乱,死于战争的可怜人。   梁妄对屋外的小姑娘没多少同情心,却不愿看见秦鹿这般失意的脸,他拉着秦鹿的手,把人拉到了自己的怀里,让秦鹿坐在腿上。   秦鹿愣愣地望着梁妄,脸上微微一红,目光从梁妄的脸上转而到了紧闭却未落锁的门上,再回头看向梁妄时,含羞带臊地说了句:“屋外还有人呢,王爷这样……不好吧。”   梁妄挑眉,面色有些难看,撇过脸嗤地一声笑了出来,道:“爷当你难过,打算安慰你,你却……满脑子想什么呢?!”   秦鹿一怔,反应过来了,于是腰酥体软地依偎在梁妄的怀中,嘴上却带着笑道:“我就是伤感伤感,过不了一会儿便好了,王爷大可不必理我。”   “可偏偏不理又不行。”梁妄道:“你就在本王的跟前低头皱眉苦着脸,本王见了不高兴。”   片刻安静后,碳炉中的火噼啪响了几下,梁妄道:“自你跟了我,本王虽有过刁难,但应当没有亏待吧。”   秦鹿点了点头,其实想说,梁妄的那些许刁难,她也不觉得有多难忍受,最初一些话,说了伤人,她听了难受,但后来秦鹿知道了,梁妄便是个口是心非的人,他的真性情,在遇见她之前,从未有一天暴露给他人瞧过。   梁妄的手落在秦鹿的头顶上,顺着发丝抚过两次,又说:“既没亏待过你,你便不许再于我面前难过了。打仗这种事,今年不来,来年也会到,你我若能活个几百上千年,恐怕要经历好几遭,难道次次都要为此伤心,次次,都要回看过去吗?”   “王爷早就看透了?”秦鹿问他:“你就没有想过……想过你的爹娘吗?”   梁妄轻轻眨了眨眼,道:“我心硬,情薄,若非时时能叫我瞧见的,都会被我忘了。”   秦鹿听见,心头莫名酸了一瞬,梁妄的薄情,实则也是他深情所在,不能陪在他身边的,他都会忘了,反之若能陪在他身边的,他会牢牢地抓住,死不放手。   她伸出手,抱着梁妄的肩道:“那我以后可不能走太远,免得过了十天半个月,回头到了无有斋,王爷还得问我一句‘你是何人’。”   “你为何要走?”梁妄反问。   秦鹿一时哑言,愣然道:“举个例子逗你而已……”   “那也不行。”梁妄皱眉。   秦鹿:“……”   烛火于漆黑的瞳中跳跃,秦鹿望着梁妄深邃眼眸中倒映的自己与烛光,她凑过去,一吻轻轻落在了梁妄的丹凤眼上,亲完之后,笑了笑。   “屋外还有人,你这样……怕是不好。”梁妄嘴角勾了个调侃的弧度,眼中几分得意。   秦鹿知晓他是与自己贫嘴,她从来没贫赢过,于是转了话题,问:“阮红红她有何特殊之处?王爷方才为何要答应替她找爹?”   梁妄揽着秦鹿的腰,顺手捏了几把道:“人死后,有三魂七魄,她的魂魄散了,门外的阮红红,只有三魂,少了七魄,这种情况下还能留有生前记忆,保持意识,甚至可化形的,本王是头一次见。” 第119章 遥归烟西:八   秦鹿仔细回想, 道者阴阳她几乎已经要背下了,就差最后那两卷读过, 背不顺,但记得书中没有如梁妄说的这般,一个人的魂魄散了,还能保持意识形态的。   阮红红不会法术,她死前是人,死后是鬼, 秦鹿也看不出她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又是凭着什么留下记忆,还能在世间游走, 仿若是个有生命的人?   秦鹿不知道的,梁妄也没看透。   梁妄道:“这还是本王头一次碰见书中未有记载过的事, 或许不是以前没发生过,只是未被淮崖仙人所遇, 故而也就没写入书中了。”   秦鹿问他:“所以王爷想要替她找她爹,是为了完成她心中所愿, 你在猜测,是她的执念将她留在了世间?可为何偏偏是留在了田粮镇内?这地方显然被怨鬼所害, 她又怎么置身其外的?”   “或许弄懂了田粮镇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门外那女子究竟忘了什么,便能理清一切。”梁妄说着,将秦鹿朝自己怀中收紧了点儿,她腰纤细, 盈盈一握,梁妄摸着上瘾似的,顺着背后滑过去。   秦鹿本还在想事儿,梁妄的手摸到她肋下了,她才无法集中思绪,啧了一声道:“王爷这是想做什么?要么去床上,咱们小点儿声,要么别动手动脚的,讨厌。”   “立身青梅树,探手以止渴。”梁妄说后,秦鹿眨了眨眼,随后脸上渐红,口齿不清说了句:“你你你……你怎说这种荤话。”   梁妄伸手戳了一下秦鹿的脸,又顺手拍着她的后腰道:“腿都给你坐麻了。”   秦鹿起身,坐到一边,脸上的薄红还没褪去,鼓着腮帮子朝梁妄看了好几眼,问他:“真把你腿坐麻了?”   梁妄单手撑着下巴,笑道:“逗你呢,你若想来,坐几时都成,届时别怪爷摸你就是。”   见他又在拿自己打趣,秦鹿伸腿朝梁妄小腿上踢了过去,梁妄没料到她会有胆子踢自己,一时愣住,眼神中满是惊讶地朝秦鹿望去,问道:“怎么?你还敢对爷动手?忘了谁是你主人了?”   “你若是我主人,那我必然恭敬,但主人只可行主人之事,不许行男女之事,你若还想与我行那风月,便不许拿主人的身份压我。”秦鹿说完,紧忙又道:“况且是你先逗我在先的,我嘴上说不过你,就不许稍稍动手,小惩一下?况且又没用力,踢不疼的。”   梁妄微微张嘴,一时哑言,秦鹿用眼瞥着他,双眉微抬,颇为矜娇地问了句:“你是想当主人,还是想行风月?”   烛火下,梁妄望着秦鹿的脸,眼眸中倒映着的便是坐姿笔挺的女子,与她假装怄气的表情,一缕银发顺着肩头挂下,微微晃动,梁妄忽而伸手捂着心口位置,察觉到掌心下的跳动过快,几乎是不可遏制地,打乱了他的镇定自若,化成了泡了蜜的温水。   梁妄呼吸一窒,哑着声音道:“我要你顺我、从我,也要与你巫山行雨,夜弄风月。”   “好事尽让你占了?”秦鹿学着梁妄,伸手戳了一下他的心口,反被梁妄抓住手。   便于这时,窗户外传来咚咚两声,大风将窗户吹开,风雪入屋,一瞬吹灭了桌上的烛灯,秦鹿与梁妄同时朝窗沿望去,便见通体纯白的寿带鸟立于窗台上,见了梁妄,扑扇着翅膀飞过来。   梁妄眉心轻皱,头一回嫌天音碍事,秦鹿慢慢抽回了自己的手,转身去关窗户。   天音身上的羽毛覆盖了一层白雪,入屋遇了暖,化成了一粒粒晶莹的细水珠,秦鹿找了块布给它擦了擦。   梁妄嫌它身上了凉,没碰,秦鹿帮天音擦好了身体之后,才见它飞上了桌子,长尾拖下,歪着头对着梁妄叫了一声。   早间入田粮镇,发现田粮镇中有许多魂魄弥留未走时,梁妄便派天音飞过镇子上方了,这一飞几个时辰,都入夜了才回来。   镇子里的魂魄太多了,仅凭一只引魂鸟,不足以将所有魂魄都引入轮回之中,那些被天音送走了的,都是怨气未深,尚且能送的,镇子里有许多魂魄积攒了怨气,魂体变沉,引魂鸟载不住,还得从根源上切断怨气才可。   这些魂魄的怨气,都是从某个鬼魂身上传来的,久而久之,一旦积攒,便难以受控,届时连这些魂魄自己都满是怨气,且发散怨气,阴气怨气太重,便是白日寻常人走过,恐怕都会遇见不寻常之事。   怨气的源头,甚至可以杀人,一泣之下,死伤无数,比起恶鬼索命,更难对付。   天音怕冷,跳到了屏风上,秦鹿伸手探了探被褥,已经烤得很暖,梁妄道:“今夜先歇下,明日自有去处。”   梁妄与秦鹿说先睡下,这一夜秦鹿却如何也睡不安稳。   傍晚梁妄施展法术时,似乎召回了多日前镇子里杀死众人的鬼泣之声,引得所有魂魄散去,不敢靠近这两条街道,入了夜之后,余惊不再,那些魂魄又飘了回来,与风声融合,呜呜直唤。   秦鹿眉心紧皱,翻来覆去,被这些声音扰得心里不安,便像是有苍蝇在耳边飞个不停。   这般闹着,秦鹿到了后半夜才稍稍有些睡意,梁妄的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盖在了她的耳朵上,像是梦中呓语一般的声音,很轻,略微沙哑道:“静下心来,别**扰。”   说得容易,那些直钻人形的憎恨与怨怼,就在窗外不住飘过,恨不得将她这一生心生的所有烦躁郁闷之事都给挖出来堆在一起。   秦鹿心里不爽,可梁妄捂着她耳朵的手是有温度的,所以她僵硬着背,硬生生叫自己睡了过去,再睁眼时,天已亮,田粮镇重归一片死寂。   梁妄早早醒来,昨夜的碳炉还未完全烧完,碳炉上放了个铁盆,正温着热水,秦鹿瞧见梁妄如此烧水,简直想笑。   洗漱好了之后,她才开门朝外走。   走廊上蹲坐了一夜的阮红红似乎也累极睡着了,豆绿色的小袄子裹在了她的身上,毛茸茸的衣领遮住了她的半张脸。   秦鹿走到她身边,叫醒了她。   只需一声,阮红红便睁开了眼,她望着秦鹿喊了声:“姐姐。”   秦鹿伸手轻轻敲了一下她的头道:“要叫姑奶奶。”   阮红红不明白为何她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要她称姑奶奶,这不是把人叫老了吗?   秦鹿又说:“起来,我见房中有梳子,帮你把头发重新梳好,免得找到你爹了,届时见了还乱糟糟的,不好看。”   阮红红一听他们要替自己找爹了,便立刻笑着跟秦鹿入了房间,秦鹿拿着梳子还未开口,她便乖巧地端了个稍矮一些的凳子坐在了窗户旁,靠近光源的地方。   她身量不高,坐上凳子之后一双腿碰不到地,微微晃着,似乎心情不错,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前,好似让人帮忙梳头这件事,每日做过许多遍。   秦鹿不太会梳发。   准确来说……她压根儿就不会梳发。   以前爹娘在世时,是娘为她梳头的,后来娘过世了之后,是秦虎替她梳头的,秦虎的手脚笨,是个粗汉,他想给秦鹿将头发扎得可爱些,又不想麻烦,干脆就给秦鹿梳个马尾辫,而后再顺手于路边摘两朵花戴在她的发上,有段时间秦鹿的头发上总有不重样儿的鲜花儿。   再后来她跟着秦虎一起入了山成了匪,一山的男人更不懂如何替女子梳头,秦鹿有过坐在矮凳子上,十几个男人拿着梳子围着她转,饶是他们小心翼翼,那刺啦啦的手摸过秦鹿的发丝,都能叫她喊好几声疼。   而后引来秦虎,秦虎就把他们都轰走,从那之后,秦鹿便只会扎马尾辫。   多少年后,她死了,跟了梁妄,梁妄惯被人伺候的,秦鹿不会梳发,他也不会梳,秦鹿继续扎着马尾,梁妄便用红绳随意将头发绑在一起便是了。   之后不知哪一次秦鹿与梁妄拌了嘴,秦鹿恼他,梁妄便将他的银簪送给了秦鹿,于是那根银簪,就一直在秦鹿的头上没下来过,如今还在,但她将大多的头发于后脑盘成一个团,只留一缕挂下也方便。   给阮红红梳头发时,阮红红不乱动,她手里握着自己沾了血的发带,微微噘着嘴把玩着手指,等秦鹿将她的头发于脑袋两边盘成两个小圆球后,再用发带束上,乍一眼看过去,像是年画上的娃娃,也像观音身边的童子。   秦鹿给阮红红梳发时,梁妄就坐在旁边伸手戳着天音玩儿。   他手边没有书,无趣得很,这地方也没有茶,嘴里淡得没味儿,梁妄想尝羡阳明月的味道,还想拉着秦鹿去个安静且干净的地方好好睡一觉。   等秦鹿站起来了,阮红红才说:“姐姐你梳的头发,没有我爹梳的好看。”   “你那双环垂鬓是你爹替你梳的?”秦鹿问。   阮红红点头:“爹梳头发一点儿也不疼,还好看。”   秦鹿问她:“那你娘呢?这些细腻的活儿,不该都是娘做的?”   提起阮红红的娘,小姑娘一瞬沉默,方才难得的活泼劲儿又没了。   三个人出了客栈,黄油纸伞就歪倒在正门前,秦鹿将伞提到了一旁,望着今日停雪的天,天空晴朗浅蓝,镇子里纯白一片。天音飞出了门后便朝远处而去,梁妄瞥了一眼身旁站着的阮红红,突然道:“小姑娘,送你一样东西。”   阮红红不太敢靠近梁妄,只睁大了眼看向他。   梁妄朝她伸手,于她头上摘了一根发,而后那根发半浮在梁妄的掌心上,紧接着一团火燃烧过后,蓝火灭去,青烟随一处飘走,梁妄的掌心里,还剩一根红绳。   阮红红见梁妄这举动像是个变戏法的,愣愣地看着,梁妄道:“拿起它。”   阮红红先是看了一眼秦鹿,见秦鹿笑了,她才拿着梁妄手心里的那根红线,明明看上去很短的红线,她却能拉得很长,长到没地方放了,阮红红只能绕在手上,绕了好几圈。   红绳拉到了头,在她的手腕上打了个结,一条红绳成了精心编过的手绳,上面打的是梅花结。   阮红红惊讶地看向手上的梅花结手绳,再望着梁妄时,不似之前那么胆怯了,她走到秦鹿身边,晃着手绳给秦鹿看,小声地说了句:“姐姐你看,真好看。”   而后又红着脸,对梁妄道了句:“谢谢叔叔。”   秦鹿:“……”   梁妄一瞬皱眉:“叔叔?”   叫秦鹿姐姐,叫他叔叔?! 第120章 遥归烟西:九   梁妄的一声带着些许不可置信与质疑, 阮红红愣了愣,眨着眼不明白自己说错在哪儿了。   秦鹿死时只有十几岁, 身体虽是当年陈瑶的,但陈瑶死时也才十八,加上相貌占了优势,瞧着与十六无甚差别,可能只比阮红红大个四五岁,叫姐姐合适。   梁妄死时二十多, 比阮红红大了十岁不止,叫声叔叔也无错。   梁王爷一辈子都被人恭敬对待的,小姑娘叫他叔叔也无甚关系, 但前提她叫了秦鹿姐姐,一下子岔了辈分, 梁王爷还想,自己何时比秦鹿老了一辈了。   秦鹿见他那样子觉得好笑, 于是也就笑出声来,梁妄更不高兴了, 嘶了一声,秦鹿连忙扯开话题, 问他:“王爷,咱们去哪儿?”   梁妄收了指责的意,指了个方向道:“那儿。”   那处,是方才阮红红的头发被烧之后,青烟所飘之处, 那缕青烟没被风改了方向,直指西北,绕过了州水城,但也算北上。   青烟所指之处,当是阮红红的尸体缩在之处,只是有些奇怪,仗虽持续在打,但未过州水城,阮红红的尸体若是在西北方向,她又如何会南下穿过州水城,到田粮镇来?   且阮红红说她是末州宿水人,末州在南方,早就被战争侵袭,如今满是异国人驻扎于此,她与她爹,应当是一路北上逃难的。   “她的尸体被人运走了?”秦鹿一瞬想到了原因,可是心中却更为诧异。   谁会在众多保受战争摧残之后尸横遍野的地方,带走一个破落不堪的小女孩儿的尸体?   难道是她爹?   即便是冰天雪地,尸体不宜腐烂,但也经不住太长时间,今日天便放晴了,半天下来雪水融化,冰冻的尸体遇到温度后便会快速腐朽,化成一滩腐水,不如早早埋了的好。   “尸体运走倒还可说。”梁妄将手轻轻盖在了秦鹿的头顶上道:“尸体运走出多远之外?为何她还留在田粮镇迟迟没有离开?这些,都是你我要去寻找的目的。”   说罢,梁妄双手背在身后,大步朝青烟飘去的方向走去,秦鹿连忙跟上,问了好几个问题:“此行过去,是否会有危险啊?那怨鬼之事咱们就不解决了吗?田粮镇中这些魂魄如何处置?”   “等水落石出之后,自有处置的办法。”梁妄说罢,摆了摆手示意秦鹿话说多了,叽叽喳喳几个问题,问得他头疼:“爷又不是神仙,事情一件一件来办,你先看好那个小丫头。”   秦鹿脚下微停,回头一瞧,阮红红裹着小棉袄跟着她这边跑,秦鹿的袄子能遮住她的屁股那么长,两个手都能缩在里头避风,见秦鹿回头,她还笑了笑,一派天真浪漫。   事实证明,梁妄所行是对的。   出田粮镇往西北方向走后没多久,便入了官道,但这一条路上两侧多多少少有些尸体,异国人的与天赐百姓的都有,零零散散,有时一刻钟遇见两三次,几个尸体散落在路边,腐烂了大半,有时一个时辰也未能碰见一次,但一天下来,遇见不少。   前往西北的这一条路上,飘荡在山林枯田之中的魂魄有不少,他们大多与田粮镇里的人一样,身体里都沉着怨气,表情苦涩,无根似的飘来荡去。   天音早间出去后,午时回来过一次,立在梁妄的肩头上歇了会儿,又不知朝何处飞走。   过了田粮镇走了一整天,他们才到了下一个村落。   村子门前有个石碑,叫林家村,林家村就靠在州水城的边上不远处,站在林家村后的土丘山头上,还能看见远远的州水城成一条平线,立在阳光下。   一望过去,尽是荒野。   林家村里的鬼魂都堆积在这处,门前巷尾都是尸体,这里的尸体大多只是平民百姓的了,异国人只有几个,似乎进来只是为了抢夺粮食的,一小包的碎米撒了一地,许多人都是一瞬死亡的,但也有的人死相不太一样。   林家村不大,秦鹿与梁妄于村子口分开两边走,两人时不时还能透过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缝隙瞧见彼此。   起初秦鹿看见的,都是被鬼魂戾气所杀的人,但走到了后面,却见到不一般的死法。   有两个壮年男子的背后是被箭矢刺中,一箭穿心而死的,在那个男子的对面,还有倭国人的尸体,也是如这般死法。   秦鹿走到尸体边,看了一眼那箭,这些箭都不是打仗的人所用的专门定制的金属头的箭,而是树枝削出来的,树枝的后头有六个分叉,箭身平滑,秦鹿用脚将那个倒地的人翻了个身,便见树枝穿过了他身体的另一边,枝头还有三处倒刺。   削这个树枝的人,一定极擅长用弓箭,而且准头很足,一根箭便能杀死一个人,周围也没有多出其余没射中的箭矢,树枝也未被他取回去,可见杀人时,这周围还有其他人,他不方便露面。   秦鹿仔细观察了这几具尸体后,便对着另一边喊:“王爷!”   阮红红听见这声,突然一颤,秦鹿目光一滞,慢慢看向身侧的女孩儿。   只见阮红红的双眼紧紧地盯着这几个人背上的箭,一双手揪着棉袄袖子上的绒毛,地上已经落了好几挫软毛了。   梁妄从另一边走来,立在尸体边上又嫌弃皱眉,往后退了一步。   自入村子以来,他抬起遮住口鼻的袖子就没放下来过,只需瞥一眼,梁妄便道:“三尖六翼的箭矢,当是军中将士所为。”   秦鹿仔细回想,似乎在哪儿见过这种箭,但如今天赐里的将士已经不用这种三尖六翼的箭了,早许多年前,秦鹿还在世的时候,偷偷去找过梁妄几回,都没成功,其中有听说天赐派人刺杀西齐皇帝,那一队刺杀队伍所用的箭,便是这种。   秦虎为了了解敌情,派人跟过那些刺杀队伍,没敢起冲突,只是捡了对方的兵器回来研究,三尖六翼箭矢是纯铁打造,一旦刺入,便难以拔出,即便是没有刺中要害,只要连在胸膛附近,多半是必死无疑的。   只是造价太高,也太费事,后来天赐王朝的将士都用金属头的箭,能用这种箭的,大多都是很多年前军中氏族留下来的人。   梁妄又道:“天赐几乎抛下了对州水城之外所有百姓的生死,不太可能派人专门来此就为了杀几个倭国人,这人要么是逃兵,要么……就根本不列在军中。”   “王爷那边有无这种死法的人?”秦鹿问。   梁妄摇头,更坐实了猜测,若真是天赐派来视察的兵,不会单打独斗,但瞧这射箭的准头,一看便知训练有素,不是兵,又是什么?   林家村里除了这一处古怪,其他的便与田粮镇一般无二了。   这处血腥味太浓,梁妄不愿多待,反正都没有活着的人,也没有有意识的鬼,问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出了林家村之后走了一段路,梁妄才能呼吸新鲜空气,飘过脸边的风是冰凉的,三人到一旁稍作休息时,秦鹿拉着阮红红走到一侧,问她一句:“方才那几个人是谁杀死的,你知道吗?”   阮红红一惊,连忙摇头:“我不知道!”   “你知道。”秦鹿扯着她的袖子晃了晃道:“我这袄子上的绒毛都被你给揪秃了,你还说不知道?”   阮红红将手缩在了袖子里,抿着嘴道:“我……我不能说。”   “是你爹杀的?”秦鹿见她表情与第一次她问话时一样,便猜测。   阮红红就是个小姑娘,似乎一直被人护得很好,没有心眼儿,一下就被秦鹿说中了心事。   “你不是要找你爹吗?如今得了线索,你还不快将关于你爹的事都说出来?否则线索断了,即便我与我家王爷再想帮忙,也帮不了你。”秦鹿想了想,还是决定骗骗对方:“你知道你自己已经死了,是鬼了,鬼魂在这世上是留不久的,至多……七七四十九日。”   秦鹿问她:“你是何时死的?”   阮红红苍白着脸摇头。   秦鹿又说:“依我看,你死了大约有半个月了,那对于你来说,就只剩下二十多日的时间,时间一过你便要去投胎转世,若是这二十天都没找到你爹,那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阮红红的表情更苦了,秦鹿再接再厉,问:“那个余劲佟,究竟是何身份?”   阮红红双腿一软,直接坐在了雪地上,不远处的梁妄朝这边看来,便见秦鹿蹲在阮红红跟前,认真地看向对方:“村子里的那几个人,究竟是不是他杀的?”   “如果我告诉你了,你能不抓走他吗?”阮红红的眼眶都红了,她哆哆嗦嗦道:“余大叔他是好人,他杀的人都是坏人,如果我告诉你,你能不抓走他吗?”   “我抓他作甚?我又不是官兵。”秦鹿说罢,阮红红才低着头,道:“余大叔他是……是我的救命恩人。”   余劲佟在燕京为官时,其实是皇帝的近侍,专门负责保卫皇帝安全的。   饶是如此,余家的势力也大不如前了,一朝皇帝一朝臣,换了帝王之后,上一代的臣子便用不顺手了,总得想方设法替换。   余家与北漠的聂家,其实都一样。   阮红红也不是普通女子,而是官家的女儿,只是在八年前,她才四岁的时候家里便被朝中人陷害,革职回乡途中又遭逢刺杀,余劲佟不知从哪儿得来的消息,凭着与阮家的旧交情,带走了阮红红。   在阮红红的记忆里,余劲佟是浑身浴血杀出重围,才将她带离满是鲜血的野林里的,将阮红红安置在一个农村后,他隔了几天回到野林子里,将阮红红的爹娘就地安葬,再带着阮红红逃到了南方,从那之后,他再没回过燕京,于末州宿水住了许多年。   直至打仗,异国人攻下末州之后,他才一路带着阮红红往北走。   余劲佟脸上的刀疤,是当年救阮红红所留,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待阮红红像自己的亲生女儿,阮红红记得,即便他们顺着难民大流逃亡时,余劲佟也没让她吃过一天的苦,多过一顿饿。   余劲佟告诉她,他们要远离官府,也不可以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与行踪。   他们分开,便是在一次逃难的过程中,阮红红记得当时余劲佟与她说,只要再过一两天,他们就能去到没有打仗的地方,过了州水城,过了煜州,他们就可以安定一段时间了。   再过两年,他可以在当地找个家境不错的人,将阮红红许配出去。   他说完这话,便让阮红红在一个猎户茅屋里等他,他要出去狩猎,问她想吃什么。   当时阮红红坐在火堆旁,看着屋外渐渐落下的小雨,说了句:“要下雨了,余大叔不要出去了吧。”   “你的小肚子不饿吗?”余劲佟扯嘴笑着,将他脸上的刀疤衬得分外怕人。   阮红红笑嘻嘻道:“那我要吃兔子!”   “好,等我给你带兔子回来!”当时余劲佟披上蓑衣朝外走,推开门时一阵寒风吹入猎户茅屋内,薄雨如雾,盖了阮红红满脸。   她就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睡醒了之后,人不在猎户屋中,而是在大雨磅礴的田粮镇,她在田粮镇走了许多天,看见了许多尸体,碰见了许多人,她害怕这些人,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与自己说话,直到昨日,秦鹿与梁妄到来。 第121章 遥归烟西:十   阮红红的确不记得自己是何时死了, 也不知道她是如何与余劲佟分开的,但她想余劲佟也许也在找她。   余劲佟擅弓箭, 不过因为他是皇帝近侍,常用的是刀剑一类,射箭的本事是与阮红红逃出燕京之后,才渐渐显露出来的。   尤其是这几年,异国攻打天赐,余劲佟带着阮红红东奔西走, 一旦没有粮食果脯,余劲佟便会用木头自制弓箭,然后入山林里打猎, 阮红红跟着他出去过几次,看见过他削的箭, 自然也认得,那些尸体上留下的凶器, 是余劲佟的没错。   秦鹿原先就猜,余劲佟与阮红红不是一个姓, 也极有可能不是父女关系,现如今听阮红红这么说, 便道:“如若他真是你爹,你死后想要找他倒是情有可原,如若他根本就不是你爹,你都已经死了,还弥留人世作甚?”   阮红红拨弄着自己的小手, 摇头道:“我不知晓为何我死了却没投胎转世,但我是真心想再见余大叔一面的,姐姐你不知道……其实我、我对余大叔一直都不好。”   阮红红说着,眼眶便积着泪水:“早些年时,我常常与他作对,因为我记得我爹娘是如何死的,我也记得他分明已经与我爹娘说上话了,他当时可以救走他们的,却眼看着他们被人杀死,带我离开。”   “那时我太小,不懂以当时的情况,他至多只能带走一个人,我爹娘选择让我活下来,所以他才会带走我。”阮红红吸了吸鼻子道:“可我却总是怪他,没有爹娘在身边,我也不想活的,我恨他没救回我爹娘的命,所以使性子,处处刁难,可余大叔一一受着,他当真将我当成亲生女儿对待。”   “所以你后悔了?”秦鹿问。   阮红红点头,小姑娘年龄不算多大,却也是懂事的时候的,年幼时不知道险恶之下,生死只是一瞬的犹豫,在她看来,高高壮壮的余劲佟可以扛回来一头野猪,怎么可能带不走她的爹娘?   越长大,她便越知晓,不是余劲佟不想救,而是他救不了,余劲佟是阮红红的救命恩人,从另一面来说,他也是阮红红爹娘的恩人,如果没有他,阮红红早在多年前就死了。   正如秦鹿说的,她后悔了。   她真的很后悔这么多年来很少给过余劲佟好脸色,只是在渐渐懂事之后,能与他和平共处了,没有故意给他找过麻烦,也没有刻意刁难,甚至在她死之前,跟着余劲佟逃亡的日子里,阮红红仗着依赖,能多与余劲佟说说话,还能笑笑。   也只是多说了一些而已。   有很多话,是年幼时能够轻易脱口而出,可是越年长,就越说不出口的了。   阮红红年幼时,可以任脾气对余劲佟说‘我恨你’、‘我讨厌你’、‘你滚’、‘你若不救,与凶手没有两样’之类的气话。可她懂事之后,说不出这些让人听了心寒的话,却也再没有脸皮说出:‘谢谢你’、‘我喜欢余大叔’、‘在我心里,余大叔就是我的家人’这类暖人心的话了。   余劲佟从未向阮红红要求过什么,他只是闷不吭声,常常以行动证明,他对她看得很重,他有时会故意逗阮红红,但因为早年时候阮红红不愿与他玩闹,所以后来,那些逗孩子般的话渐渐就少了。   阮红红后悔了。   她想着人这一生很漫长,她将余劲佟当成家人,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可以相处,她可以用时间,慢慢磨平她与余劲佟最初不好相处的那几年,所有不痛快的回忆,可没想到,她却死了。   她没有时间与余劲佟慢慢磨合脾气,也没有机会用行动告诉余劲佟,她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再不会不明白他的苦心,也不会再与他作对了。   秦鹿沉默了片刻,见阮红红一直在落泪,于是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说:“所以,你想要找到他,亲口对他说一句‘对不起’,这就是你留下来的执念?”   阮红红抬起头看向秦鹿,她抿嘴道:“我不知何为执念,但这的确是我现在最想做的事了。姐姐,你说我没有几天能存在了,至多再有二十几天,我想尽快找到余大叔,我想让他知道,我早就已经不怪他了,我再也不会怪他的。”   秦鹿安抚了阮红红,眼见着太阳将要落山,他们还没找到可以落脚休息的地方,夜里风大,天又冷,他们只能不停赶路,免得被冻伤。   阮红红跟在秦鹿与梁妄的身后,她的手一直拨弄着棉袄袖子上的绒毛,低着头看向月光照在莹莹的白雪之上,努力回想自己死前之事。   她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是如何死的?为何醒来之后,余劲佟便不在了?   秦鹿与梁妄走在前头,因为秦鹿的袄子给了阮红红,故而梁妄将兔毛披风给了秦鹿,秦鹿与梁妄为了个披风拉扯了会儿,她说:“我又不会病,你就不同了,等会儿寒风吹着,得风寒了怎么办?”   梁妄道:“不会病,不是不会冷。”   秦鹿听见这话,心头暖得像是有个小火炉在烧,她拉着兔毛披风,整个人半挤在梁妄的怀里道:“不如我们俩一人披一半吧。”   梁妄睨了她一眼,缓缓笑过。   没一会儿,两人便笑不出来了。   一阵夜风从道路前方吹过,带着路面上的白雪化成了一粒粒雪沙,扑面而来时含了凉意,白雪吹在人的脸上,有些割人的疼。   秦鹿眯起双眼朝前方看去,竟瞧见风中大约几十个鬼魂满含怨气拦在了道路中央,他们依旧是没有意识的魂魄,双脚都看不见,偏偏挤在一起,发出呜呜哭泣,仿佛只要有人靠近,都要沾上怨气才能罢休。   秦鹿本想与梁妄朝前走,护着身后的阮红红,这些鬼魂应当不会将他们如何,却没想到这些魂魄看上去与先前在田粮镇和林家村里看到的一样,可身上的怨气却加重了许多,加上现下弯月当空,过不了多久便到子时,这些怨气带着隐隐的杀意,不会轻易放过每一个路过的人。   秦鹿本还想与梁妄温存会儿,见那些鬼魂非但没有让路,大有跟着风雪一起冲过来的架势,于是她将披风还给了梁妄,使着轻功几步跳到了前头一棵大树的树枝上,眯起双眼往那些鬼魂之后瞧去。   几十个鬼魂之后,是零零散散的一些野魂,有的被同化了,有的尚且怨气不深。   秦鹿对着鬼魂方向挥手,深蓝之中夹着紫色的烟雾从她的食指戒指里飞出,那浓重的颜色卷起了地上的雪旋转成了风刃,便是刹那,一道裂口在鬼魂之间冲开,紧接着骏马长嘶之声与马蹄声传来。   便见身穿铠甲的男人骑在一匹多人高的骷髅马上,手中长刀指着天空方向,他扯着骷髅马的缰绳,于道路中间哒哒绕了两圈,那些胆怯却又不甘的鬼魂围着骷髅马,似乎在找机会突破。   秦鹿本不常伤魂魄,毕竟所有可被度化的魂魄,最后都能投胎转世,但眼前这几十个魂魄就像是病入膏肓之人,药石无灵,即便是大刀镇压,也压不住他们身上蠢蠢欲动的杀意。   站在树枝上的秦鹿见状,回头看了一眼梁妄。   梁妄的身体都裹在了兔毛披风之下,有风吹起披风一角,露出了落地的铜钱与红线,只见那铜钱藏入雪中,一路朝大刀方向滚了过去,等对着众多鬼魂绕了一圈再回到梁妄手中时,铜钱上已经满是黑烟。   秦鹿见状,便道:“大刀,斩!”   一声令下,高举着长刀身披铠甲的男人,将长刀重重落下,只听风里传来仿若龙吟虎啸之声,道路上厚厚的白雪刹那从中炸开,鬼泣声生生被撕裂开,蓝烟所过之处,地面雪上纹路,荡开了几层涟漪。   秦鹿跳下树枝,微微抬起自己的手,便见骷髅马与大刀一同朝她狂奔,眼瞧就要撞上,却又化成了一缕风,重新收回了戒指中。   方才几十个鬼魂,全都被白雪冻住,路边的雪,化成了一个个狰狞的鬼影,只要等到天一亮,白雪融化,他们也将随之消失。   秦鹿回到了梁妄身侧,见梁妄还在看手中的铜钱,那铜钱上的黑烟并未散去,反而绕着铜钱转了好几圈。   秦鹿问道:“这是什么?”   “戾气。”梁妄说:“这是杀死他们的鬼身上,留下来怨恨的戾气。”   “有了这个,王爷找起对方来岂不是很方便?”秦鹿道。   梁妄点头:“原应当是方便的,只是……”   他的话停住,忽而皱眉,将铜钱收起之后,又道:“还是快些赶路吧,看来这一路上的人,还未经历战争,便都被杀死了。”   秦鹿听见这话,总觉得自己背后刮起了一阵凉风,她回头看去,只见阮红红胆怯地抱着自己的双肩,紧张地看向两旁如鬼一般的雪堆,那些鬼魂的手还伸得很长,随时都能探向众人,而后夺取性命一般。   秦鹿见状,捡起地上的树枝轻轻往那鬼爪上一敲,雪堆散开簌簌落下,秦鹿哄着阮红红道:“你瞧,他们已经不可怕了。”   阮红红点了点头,又问秦鹿:“这些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们生前都是坏人吗?”   于阮红红而言,只有生前是坏人的人,死后才会变成坏鬼。   秦鹿却说:“或许是坏人,或许只是个老实巴交一辈子受尽欺负的人,使他们变得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不断勾出他们内心深处最可怕,最憎恶的怨气。”   阮红红目光一滞,看着周遭的雪堆,喃喃一声:“怎么会这样。”   梁妄听见这声,回头看了她一眼,而后拉着秦鹿道:“瞧你手冰的,还不把树枝给扔了?”   秦鹿将方才捡起的树枝扔到一旁,凑近梁妄小声地问了句:“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可不是个小问题。”梁妄挑眉说罢,将秦鹿重新拉回了怀里,两只手握着秦鹿的手给她取暖,脚下不禁加快了点儿,这样的天气,也不知得走到几时才能找到落脚的地方。   后半夜秦鹿倒是不觉得什么,梁妄自己渐渐有些体力不支了,一连打了好几次喷嚏之后,果然被秦鹿给说中,他染了风寒。   病不死,但会病,病好得快,也得养着才行。   梁妄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冒风前行,忍不住道了句:“道仙还真不是人做的,本王现下就想一杯热茶一张暖炕,抱着你好好睡一觉,捉什么鬼……若睡前能吃上景阳斋的桃花酥就最好了,啊!突然想起轩城酒楼里的白玉珍珠汤,想尝尝。”   秦鹿听他这般说,都快气笑了:“您再啰嗦两句,咱们就真能走到轩城去了!”   梁妄又道:“本王记得你没喝上那汤。”   秦鹿一听,回想不起来了,于是问他:“王爷说什么?”   梁妄脚步停下,轻轻叹了口气:“当时本王恼你与谢尽欢走得过近,不懂矜持,故而离开了酒楼,但其实那日本王原先是想带你去尝尝白玉珍珠汤的,不知现下那酒楼是否还在了……”   秦鹿怔了怔,不记得汤不汤的事儿了,就记得那日梁妄似乎与她怄气,事后还送了她一瓶腊梅,很好闻,那几日她的房间里都是香气。   秦鹿问他:“王爷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些往事?”   梁妄伸手搭着她的肩,脚下一晃,道:“脑子晕,满是凌乱的往事。”   秦鹿摸着他搭过来的手,掌心触碰的滚烫,风寒严重,转高烧了。 第122章 遥归烟西:十一   梁妄的身体很烫, 呼出来的气息也很热,即便如此, 这条路上也没有可以让他们暂时歇脚的地方。   秦鹿扶着梁妄,两人双手紧握,耳畔的咳嗽声不停,直到过了寅时,秦鹿才在路边瞧见了一辆倒地的马车。   这处应当也是被怨气侵袭过,所以到处飘着魂魄, 尚且未有伤人的冲动。   停了一天的雪到了后半夜又继续落了下来,秦鹿越发觉得冷,梁妄身上的温度却越来越高, 秦鹿看了好几眼倒在路边的马车,牵着马车的马不知跑到何处, 马车里还有一个人的尸体,但这是目前唯一能避风的地方。   梁妄不喜血腥味, 眼下却也没有办法了。   秦鹿将梁妄扶到一旁靠树站着,自己过去动手将歪倒的马车抬起来, 梁妄以拳抵唇咳嗽了好几声,见秦鹿在那儿忙活, 便道:“前方四十里就是一个卓城外的镇子,我记得那处,先前我们走过,那马车脏得很,本王不要。”   “你不要也得要, 你若不早点儿好起来,谁捉鬼啊。”秦鹿说罢,梁妄不禁皱眉叹了口气,老远便能闻见血腥味儿。   光秦鹿一人抬起马车废了好一会儿功夫,现下天还未完全亮,雪倒是越下越大,等秦鹿的头顶与肩上都落了一层白雪后,那马车才被她给扶了起来。好在马车的轮子是好的,勉强将车身支起,里头就算坐下两个人也不会倒。   秦鹿整理好之后,才将里头沾了血的东西都给拖出来扔了,尸体以雪覆盖,勉强遮住了气味,这些人看上去死得不久,可见那怨鬼也没走两日。   梁妄走到马车前,尚且还能闻到里头的味道,他立刻皱眉后退一步,道:“本王不进去。”   秦鹿伸手指了指前方荒田处刮来的风,连带着田野上方的雪都纷纷飘起,如同大雾,她道:“等那风刮来时,您还走得动吗?”   梁妄一瞬语塞,倒是这娇生惯养的身子连累了他了。   秦鹿道:“你也说了,前方几十里就是镇子,等我到了镇子里瞧瞧可有御寒之物,我记得那镇子上有卖马的,这一路死人与魂魄也少了许多,风中血腥味儿淡下来了,说不定我还能找到马匹回来接你。”   梁妄眉心皱得更深,秦鹿推着他进了马车,其实里头几乎没什么味道了,只是梁妄五感敏锐,比她闻到的气味要多。   梁妄问她:“你要去镇子里?”   秦鹿摆出理所当然的表情:“当然,若非我去,还能谁去?”   此话一出,两人同时看向一旁才十一二岁,已经死了的阮红红。   阮红红睁圆眼睛目光于二人之间来回,秦鹿摆了摆手道:“王爷放心,我会轻功,四十里路来去也就一个时辰左右,皆时天亮了,风不大,我若还没回来,你便朝镇子方向寻我去,可好?”   “不好。”梁妄一怔,侧过头道:“你不想与本王分开,难道本王就能让你先走吗?”   马车内的确比外头要暖和许多,因为吹了一夜的寒风,梁妄的嘴唇都是苍白的,即便裹着兔毛披风,也依旧瑟瑟发抖。   冷风吹不进马车内,与冷相比,马车里些微的血腥气味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秦鹿见状,朝阮红红轻轻踢了一脚,道:“转过去。”   阮红红不明所以,被秦鹿扭转身体,等她背过去了之后,秦鹿才半个身子钻进马车,侧过头对着梁妄的唇上亲了一下。   她眉眼带笑,道:“以往都是我靠王爷,如今王爷也有靠我之时了。”   梁妄放在膝前的手微微收紧,秦鹿又道:“我知晓,自你再施冻尸凝魂之法后,身体没养好便被我拉去北漠,从那时起每年都得起些小毛病,恐怕不让你安安稳稳度过个十年八年的,你都得继续娇弱着,都是我害得。”   梁妄没出声,秦鹿却笑了笑,拉着他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位置,梁妄的掌心下,能感觉得到秦鹿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她说:“你于我心里种了一根发,我走到天南海北你都能找到,区区四十里地,怕什么?”   “不是怕。”梁妄反握着秦鹿的手道:“是不舍。”   此话一出,秦鹿又是眉眼弯弯,附身于他唇上再度吻下,抵着额头道:“就一个时辰,我保证回来!”   等秦鹿出了马车,才将阮红红的身子给转回来,她略微弯腰道:“你就在此,不许乱跑,听到没有?”   阮红红点了点头,秦鹿这才离开。   距离卓城还有四十里地的镇子,便是梁妄所说的那个,镇子位于卓城之外,已经远远绕开了州水城,因为州水城与卓城之外的镇子和村落并不多,比不得南都城与良川之外那般零散,故而异国即便攻打煜州,也没想过要占领这几乎可算荒无人烟之地。   秦鹿冒着风雪,睫毛都冻成霜白的了,才终于走到了那个镇子外,镇子前立了个石碑,镇名叫江春镇。   此处距离明江不远,属于卓城明江的下游。   秦鹿才入镇子,便见镇子里头走过的人,因为雾大,她险些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闻到了包子的香气,她才确定这个镇子并未遭到怨鬼毒手。   林家村距离江春镇,近百里地,虽说一路上死的人有不少,但江春镇也算是较大的镇子,比起田粮镇并不小,人丁旺盛,满满生气,即便仗已经打到煜州来了,只要州水城还扛着,江春镇里的人恐怕都不会离开。   秦鹿拨开浓雾,朝街市里看了一眼,酒楼与卖早点的铺子并不多,一条街也就只有三两家,但都蒸笼都有热气腾腾直朝外冒,还有妇人牵着小孩儿走过巷子,众人脸上并无多少明亮光彩,但也不算愁云满面。   秦鹿松了口气,便知晓自己这回是来对了。   她惯常在腰带里头藏银子,手头上的这些,足够买一匹不错的马,连带着一些干粮。   到了卖马的地方,马厩里的马已经无从挑选了,就那几匹,都算不上良驹,秦鹿顾不上那些,匆匆买了一匹马,牵着马走到早点铺子里选了一些菜包子与馒头,又要了几块饼。   秦鹿许长时间没吃饭,肚子早饿了,给了银钱后拿起馒头便吃了一个,便在这时,旁边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给了银钱后取了几块饼。   他声音很厚,身量也很高,秦鹿站在他旁边,还得仰起头才能看见,恐怕是因为落雪,男人戴着个斗笠,两旁挂下黑纱,出手时,秦鹿瞧见他拇指、食指与中指三根手指关节处的磨痕,一眼便认出这人是个惯会射箭的。   便是一刹思索,男人拿着饼就走了。   秦鹿脚下跟了两步,早点铺的老板开口:“姑娘,您要的包子都给您包好了。”   秦鹿回神,接过包子后道了句谢,只是眼神一直落在那个男人的背影上,他在人群中,几乎无处可藏,鹤立鸡群般一眼便能瞧见。   “余……”秦鹿一时想不起阮红红所说的男人叫何名了,只能让早点铺子的老板帮忙看着马,而后几步加快跟上去。她望着男人的背影,喊了好几声‘余’,街上尚有小孩儿,秦鹿走不多快,等终于想起那男人的名字时,她才高声道:“余劲佟!”   只此一声,周围人全都朝她看来,却偏偏没有那高大的男人,所有人都惊讶她一个姑娘家在街上嚷嚷,秦鹿见男人甚至加快脚步,正准备再喊,背后却突然袭来了一股凉意,几乎穿透心口,叫秦鹿浑身发颤,刹那失了声音。   秦鹿就僵在了原地,喉咙微微刺痛,甚至连四肢都无法动弹,她心口狂跳,直到拇指上的戒指吸走了围绕在秦鹿身侧的黑烟,她才得以呼吸。   迅速转身,凉意迸发而来的方向,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巷子口,秦鹿顺着那处瞧去,只能看见藏在巷子里的人影,那人露出了半个脑袋,侧过头,一双眼紧紧地盯着秦鹿的方向,仿佛能将人吸进去一般。   秦鹿看着这双眼,通体发凉,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双眼睛从视线中消失,她再回头时,余劲佟也不见踪影了。   街上行人见她举动古怪,纷纷远离她。   秦鹿握着手中的黄油纸包,深深吸了几口气,这才想起了梁妄,于是回到早点铺子,骑上马,匆匆离开了江春镇。   秦鹿将包了包子与馒头的黄油纸塞进了怀里,马不停蹄地朝路边马车方向过去,来回倒是真没耽搁多少时间,等秦鹿到了时,天方转亮,雪依旧很大,道路这处像是过了一场大风的样子,马车上满是冰霜。   阮红红坐在马车边的石块上,因为她感受不到冷,也不敢与梁妄对视,便一直乖乖听话,守着马车并未坐进去,只是觉得无趣,故而手中拿了一根树枝,在雪地里写下几个字。   秦鹿到时,马蹄带起一片飞雪。   阮红红抬头看去,便见她丢了个还温热着的包子在自己手里,阮红红接过包子,闻了闻味道张口便咬。   秦鹿冲进马车时,正好听见梁妄低声咳嗽,她脸上挂着笑,道:“王爷,我说到做到吧?没有超过一个时辰。”   梁妄的手里浮着一片漆黑的铜钱,那铜钱周遭像是燃了火,直冒黑气,见秦鹿莽撞闯入,梁妄惊了一下,随后裹紧身上的披风,问道:“你碰见了谁?”   秦鹿顿了一瞬,小声回了句:“我似乎见到余劲佟了。”   她怕马车外阮红红听见,故而压着嗓子用气音说话,梁妄闻到秦鹿怀里包子的味道,伸手:“先给爷吃些。”   秦鹿哦了声,拿出菜包子递给梁妄,梁妄吃了包子才道:“你方才靠近时,连带着一股气,与这铜钱上的一样。”   秦鹿眨了眨眼,想起来一事,于是摸着拇指上的戒指,道:“吞天,方才吃进去的东西,先吐出来。”   眼见着,戒指里的一缕黑气飞出,梁妄将掌心的铜钱推出,两方黑气渐渐相融,居然真的出自同一人。   秦鹿见状,啊了一声:“莫非我方才在江春镇里碰见的,是那怨鬼。”   “你果真遇上了。”梁妄收了铜钱,扯过她的手腕问:“可有正面冲突?究竟是发生何事?如何引她出来的?”   秦鹿见梁妄紧张自己,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无事无事,我这都回来了,能有何事?倒是那怨鬼……当真难缠。”   “我去了江春镇,瞧见里头的人都还在,这才买了马匹与包子来,买包子时,我见到了与余劲佟外貌相似之人,本想追上去看看,谁知只是喊了对方名字一声,便仿若被贴了定身符一般无法动弹。”秦鹿回想起那窜过心底的凉意,不禁打了个寒颤:“不知是我那一声喊得太大,惊了那怨鬼,还是因为其他,总之我与之对视,通体生寒,若单打独斗,怕是对付不了她的。”   “不是针对你。”梁妄摇头:“她是跟着余劲佟。”   “王爷如何知晓的?”秦鹿问。   梁妄抓着秦鹿的手略微用力,目光朝马车外瞥了一眼,秦鹿呼吸一窒,突然想起,在江春镇巷子口见到的那半个脑袋,对方歪着头露出了双眼,但也叫人瞧见了头顶与头发。   双环垂鬓……红发带,比之第一次见到的阮红红,唯一不同的便是江春镇巷子里的那个鬼的头发,更加整洁。   有人替她梳过发,是余劲佟。 第123章 遥归烟西:十二   马车里, 阮红红坐在梁妄的对面,秦鹿带来的馒头与饼已经渐渐凉了, 就放在两人身边。   阮红红依旧不敢看着梁妄,马车的车帘常常被风吹起,连带着大雪飘了进来,几粒雪吹在空中时,阮红红还会伸手去碰。   梁妄双腿伸长,占了马车绝大部分的空间, 右手上把玩着一枚铜钱,铜钱灵活地于他的手指上游走,黑烟浮在上头, 指向的,却是坐在对面的小女孩儿。   梁妄瞥了一眼阮红红手腕上的红绳, 双眉微抬,道了句:“小丫头, 要不要玩儿游戏?”   阮红红朝梁妄看去,缩着肩膀摇了摇头, 她怕梁妄。   梁妄相貌虽然俊美,但气质偏冷, 不像是个好相处的,天生了一副趾高气昂的劲儿,看人从来都不低头,就用眼睛去睨,便是如此, 阮红红才不敢与他做游戏。   梁妄没管阮红红摇头,他将手伸到了阮红红的跟前,对她道:“你能看得见这枚铜钱上头有什么吗?”   “青黑的雾。”阮红红老实回答。   梁妄点头,对她说:“你试试看,能否将这黑气吹散。”   阮红红对着梁妄手中的铜钱噘嘴吹了一口气,那黑烟只是稍稍动了动,并未消散,重新聚成了一团。   阮红红觉得奇怪,又吹了几下,依旧无效,梁妄才道:“我有办法,让这上头都黑气都散了,不过得由你来做。”   阮红红较为认真地看向他,梁妄问她:“你可记得,此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阮红红仔细回想,她似乎没有过多快乐的日子,就连笑容,也是近两年才学会的,她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因为余劲佟在,她的脾气便可以无底线地更差,但在外人面前,阮红红知晓服软,知晓害怕,这才显得乖巧些。   她以前的所有回忆,都关乎于对余劲佟的憎恨与怨怼,后来的两年,没有憎恨与怨怼,但也学不会豁达,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似乎都是在逃难里,那些细微短暂的一瞬。   比方说披在身上的衣服,比方说吹得不烫了才喂到嘴边的食物,再比方说,她每天坐着,等余劲佟替她梳发的那一刻钟。   她没有过最快乐的时光,阮红红为难了。   梁妄又道:“便想着那些能让你笑起来的事儿,再将我手中的铜钱拿过去。”   阮红红回想,实在想不出几分画面,脑海中一瞬闪过的,是她与余劲佟最后一次见面,他要出门去打猎,说要给她带只兔子回来吃,阮红红接过铜钱,那铜钱到了她的手中,忽而发出刺耳的尖叫。   犹如冰水浇入大火中,刺啦啦的声音夹杂着仿若女子的哭泣声,只是几个呼吸之间,那声音便渐渐消停,而阮红红手里铜钱上的黑气烟消云散。   她吓了一跳,连忙将铜钱还给了梁妄,梁妄伸手接过,铜钱于他五指上又转了一圈,梁妄道:“你瞧,黑气没了。”   阮红红定定地看着那枚铜钱,对于方才可怕的声音还心有余悸,于是往车门边上靠近了些,警惕地看向梁妄,壮着胆子说了句:“这个游戏一点儿也不好玩。”   车外架马的秦鹿也听见了那尖叫声,与先前在田粮镇里听见的声音一样,叫人心里发毛,很不舒服,她将车速放慢,回头掀开车帘朝里头看了一眼,问梁妄:“没事吧?”   梁妄裹紧身上的披风,打了个喷嚏道:“冷呢。”   秦鹿这才放下门帘,随后又听见梁妄轻声问了句:“你冷吗?”   秦鹿瞥了一眼自己几乎冻得僵硬不能动弹的手,笑嘻嘻地回了句:“不冷,我方才骑马跑了一路,身上还出汗了呢。”   马车跑得不算慢,等秦鹿他们几个到了江春镇后,已经是巳时了。   镇子里的人比她早间见到的要多一些,因为战争未波及到江春镇,这里还算热闹,街上也有吆喝着卖东西的。   难民有朝这边走的,大多都缩在街巷中避着风,一个镇子里头,能搜出两百多个难民。   但大多难民都希望能进州水城,直到卓城之后,因为在城池之中有兵队保障,这些城外散落的镇子与村庄,指不定哪日就没了。   马车进了镇子里后,便停在了一家客栈门前。   客栈老板也是实诚人,有些难民身上还剩一些铜钱,他能供几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避风,也有个住的地方,那些身体强壮的,还可以帮着掌柜的干一些粗活,能挣个每日的口粮。   秦鹿下了马车,本想要间上房的,才发现自买了马与干粮后,自己的银钱所剩不多了,于是掂量着手里的银子,还是选择了间普通的客房,但让掌柜的换了个新的棉被,不然梁妄可睡不着。   交代好了之后,梁妄才下了马车,阮红红跟在他的身后,两人一起进客栈时,小二朝阮红红看了好几眼。   秦鹿只要了一间房,她没那么善心,阮红红一个鬼,睡哪儿不是睡,现下手头不宽裕,秦鹿便只能紧好的给梁妄,她晚上再缩梁妄怀里,蹭个被窝。   秦鹿与梁妄都是一夜未睡的,等小二将新被褥抱过来,秦鹿铺好了床后,便让梁妄躺下好好休息了,她自己跟着小二出了门。   客栈老板养了一只狗,长不大的那种,就在后院里咬着雪球玩儿,阮红红陪着狗一起,倒也不用人管。   秦鹿将小二拉到一旁,问了句:“小二哥方才怎么看了我妹子好几眼?”   “那是你妹子啊?”小二惊讶:“这世上,怎还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之人呢?”   秦鹿眉心轻皱,问他:“此话怎讲?”   小二道:“就在前两日,我们镇子上来了一对父女,那男人也在我们客栈住过两天,好似是受了点儿伤,买了药喝了两日,今早才收拾行李离开的,他那姑娘,便长得与你那妹子一模一样呢。”   秦鹿心中咯噔一声,面上不动声色,继续问:“你亲眼见的?”   “他在我这处住了两日,走哪儿都将女儿带着,我还能认错不假?方才我瞧见姑娘的妹子进来,还以为是那一对父女去而复返了,可这两个小姑娘的性子,可是完全不同的。”小二道:“今早走的那位,唉,性子不好,脾气也差,总板着张脸,我们院里那条老狗有些年岁了,三五年没开过几次口,每回见她都叫唤。”   小二又朝后院里正堆着雪人的阮红红看了一眼,那狗趴在阮红红身边,偶尔窜起来围着她转两圈,小二便道:“你家这妹子性子好,但这两人长得也太像了,真真是像。”   “小二哥可知晓,那两人有无说过打算去何处啊?”秦鹿问完,小二朝她看去,秦鹿连忙道:“我也是好奇,这世上怎还有与我家妹子长得一样的人,真是奇怪。”   小二摇头,回道:“那男人不怎说话,我与他搭过讪,瞧着像是个跑江湖的,他不理我,我也就没敢多问了,但我听过,他与那姑娘说,要带她去燕京。”   “燕京……”秦鹿一怔,跑那么远?   曾经从燕京逃出来,如今又回到燕京去。   客栈有人进来,小二赶忙去招呼,秦鹿让他忙完了送个茶炉上来,又站在后院的门口看了会儿阮红红,阮红红瞧见秦鹿后,抬头对着秦鹿笑了笑,说:“姐姐,我堆了个雪人。”   秦鹿道:“我让小二给你根萝卜,让你的雪人有鼻子。”   阮红红更高兴了,冰凉的小手摸了摸老狗的脑袋,冷得老狗晃了晃头。   秦鹿上楼后,面色有些凝重,她早间没认错人,匆匆一瞥的高大身影,的确是余劲佟没错,余劲佟带了个与阮红红长相一样的姑娘,恐怕便是怨鬼,而那怨鬼不是别人,也是阮红红。   梁妄道,阮红红的魂魄散了,留在他们跟前的单纯、天真,是阮红红的三魂,而那跟着余劲佟,一路上以怨气残杀多人的,便是变了心的七魄。   一个人的魂魄,居然可以分裂成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甚至性格鲜明,这的确是秦鹿与梁妄一百多年来,从未碰过的情况。   回到房间,梁妄已经睡下,恐怕一觉醒来他的身体便能好了,秦鹿困极但满脑子都是事儿,根本没有睡意,便只坐在桌边,撑着额头揉了揉眉尾。   梁妄没睡多久,恐怕是心里藏了事,闭眼之后满是梦境,穿梭了一百年来成为道仙之后,所发生过的种种,也有一些没发生过,却在梦境中分外真实的画面。   他嘴上说得好听,看透了生死,也看透了战争荒芜,但真连着碰上几年,怎会不想起当初西齐被北迹追着打了二十三年的逃亡生活,杂乱的画面快速闪烁,直到梁妄猛地睁开眼,才只睡了两个时辰,未时刚过。   梁妄醒来时,一场大汗,高烧已经退了,精神也好了许多,秦鹿趴在桌上,听见动静猛地睁开眼,小睡了一会儿,将脸上压出了两条袖带的痕迹。   梁妄见秦鹿脸上两条红痕,不禁失笑,而后勾了勾手道:“过来。”   秦鹿并未完全清醒,本能地朝梁妄走过去,等站在床边,又被他拉过去抱在了怀里,秦鹿姿势别扭,要蹲不蹲,要站不站的,梁妄长长舒出一口气,道:“怎么不到床上睡?”   秦鹿摸了摸脸上的压痕,道:“我没想我自己会睡着。”   “那小丫头呢?”梁妄问,秦鹿才想起阮红红,便说:“后院陪狗堆雪人呢,恐怕已经堆好了。”   梁妄松开秦鹿,微微皱眉,低声道:“来时太困,本王忘记与你说了,先前在马车内,我试探过阮红红,那些怨气便是由她身上散出来的,是她,非她。”   “是另外那七魄。”秦鹿道。   梁妄一怔,没想到秦鹿已经猜出,于是点头:“正是如此。”   “王爷打算如何收服她?”秦鹿道:“杀了这么多人,不是小罪孽,跟随在她身上的怨气只会越来越多,早已超脱了恶鬼,甚至可以操纵那些注入了怨气的魂魄,收服怨鬼之后……怕是要打入地狱受刑吧?”   梁妄半垂着眼眸,伸手将额前发丝拨去脑后,道:“该是她受的刑。”   “可不公。”秦鹿道:“楼下的阮红红,并不知情,人也不是她杀的。”   “本就是同一缕魂,没有真正的公正可言,即便她不知情,那怨鬼也是从她身上分离出来的。”梁妄捏了鼻梁处道:“即便是天音,也无法带她往生,这些罪孽,不还清,她永远也无法解脱。”   “她都已经魂魄分离了,难道不能只惩罚七魄,留下三魂投胎转世吗?”秦鹿问。   梁妄朝秦鹿看去,秦鹿顿了顿,知晓自己这话是白问了。   三魂七魄,少了一魄轻则生来体弱多病,重则痴痴呆呆,说不定还会短命,更别说少了七魄,仅有三魂,是无法投胎转世的。   “怨,要爱来化解。”梁妄披上外衣,下了床:“恨,要原谅去消。”   “所以……阮红红的三魂七魄,必须融合,才能解除怨鬼带来的厄难。”秦鹿明白了:“王爷准备怎么做?”   梁妄脚下一顿,道:“强行束缚,以符融合。”   “在此之前,能否叫阮红红与余劲佟见一面,把过去来不及说的话,全都消解?”秦鹿跟在梁妄身后问。   房门打开,堆完雪人的阮红红抱着一只老狗,就坐在梁妄房间的对面墙边,见了门开,她抬头望向两人。   梁妄瞥过视线,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第124章 遥归烟西:十三   余劲佟与阮红红的银钱并不充足, 一路也是靠着双腿走过,没有买马的钱, 他们一早出发,恐怕也是为了能赶到下一个落脚地。   秦鹿与梁妄好歹买了一匹马,想要跟过去不难,即便过去了半日,尚且还有时间。   梁妄起身后秦鹿便给他要了一些吃食,等梁妄用好饭后, 秦鹿才结了银钱,将马车从客栈后院拉出来后,阮红红抱着人家掌柜的养的老狗不舍得撒手。   那狗年纪大, 已经有九年了,不显得多活泼, 阮红红摸着老狗的头,与它道:“你替我看着雪人, 别叫它化了。”   她将老狗放下,跟着秦鹿一道离开。   阮红红没入马车里, 而是陪着秦鹿坐在马车外头,她双手环抱于膝前, 有意无意地把玩着手腕上的红手绳,秦鹿看了她好几眼,又瞧向远方酉时的天。   冬日里天暗得很快,此时还算明亮,不知是否因为接连下了好几日雪的缘故, 今日的天空纯白一片,没有蓝色,也不显出几分将要落日的红。   远方的云没几朵,只有长长两缕飘在左右,如雾一般,风一吹就能散了,太阳半挂,不刺眼,照在一片片落下的白雪上,折了几抹好看的金光。   秦鹿问阮红红:“等你见到了余劲佟后,可还有何心愿?”   “我的心愿不能实现。”阮红红摇了摇头。   秦鹿道:“说说看。”   “我想天下太平,我想活着。”阮红红说罢,又仿佛知晓自己的要求可笑,于是苦涩地扬起嘴角。   秦鹿沉默了许久,突然伸手抚上了阮红红的头顶,学着梁妄偶尔安抚自己所做的动作,抚摸了阮红红几下道:“你这两个心愿,都是可以达成的,只是不在今日而已。”   阮红红看向秦鹿,秦鹿笑道:“我家主人说过,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向来如此,仗不会打太久,人不会苦太久,终有一日能够停了战火,回归平静,而你,也终有一日可以以其他身份,重新活过来。”   “转世……投胎吗?”阮红红问。   秦鹿点头:“是,世有轮回,有神仙,也有地府,有生有死亦能再生。”   阮红红松了口气,似乎已经预料到的轮回转世,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了,她问:“姐姐,那我何时可以投胎?”   秦鹿一怔,目光灼灼地看向前方道路,眼前所见,皆是白雪茫茫,道路与田野几乎分不清,但有人走过,留下足印,马儿跟着足印低着头前行,秦鹿静默许久,回了一句:“只要你想,就不会太久。”   只要还心存转世之心,只要对这个世界还有期待,那么一切苦刑,都只是为了迎接更美好的生活的过程。   阮红红似懂非懂。   太阳落山后,梁妄才掀开车帘问秦鹿一句:“前方有何村落吗?”   秦鹿仔细回想这段路,从南都城去卓城,一路南下走过的路中,有一条是经过这处附近的,从这里往卓城方向再走两日,便是卓城的西门了。   秦鹿认得右前方的那座山,因为山上有个八层高的塔,据说塔上有个老和尚在修行,故而长年冒着佛寺里的轻烟,今日这烟没飘过,钟声,也未响起。   “是有个村子,就在那山脚之后,村庄不大,村子里的人都是做笋的。”秦鹿道:“旁边那座有塔的山,山上满是竹子,这个时候恐怕有不少冬笋出来。”   梁妄问她村落,是想问落脚地,眼看前头山峦偏多,已经是入了卓城往轩城过去的那段路了,轩城周围全是山,故而村落少,山间的农户倒是有几个,零散分布的,有的空屋子也不住人。   如若余劲佟想要找个地方歇脚,凭他步行的脚程,还带着个人,至多只能走到那山脚下了。   马车入村子前,便能瞧见村子里的灯火。   这个村庄里的人不算多,前后加在一起不足一百户,每一家的占地倒是不小,还用竹子做了凉亭小屋,几乎每家门前都有围栏划分了个大大的院子,院子里头还有一些架子上放着筛子,恐怕是等天晴的时候,能晒笋干、菇子一类。   这附近的几座山,大多是竹子,轩城这边文房四宝好用,纸张不错,也是用这些山上竹子所做。   入村后,秦鹿没见几个人,家中点灯的,偶尔有影子在窗前闪过,村落里没有客栈,但只要有钱,碰见家中有空屋的人家,也有人愿意给外人来住的。   等走过好一阵子了,秦鹿才瞧见了人影,妇人怀中捧着一个坛子,搬什么东西,见马车从自家门前走过,还有些惊讶。   秦鹿道:“这位大婶儿,请问你们村子里,可有谁家能供人歇脚的?”   “前头有几家门户大,房间多。”那妇人回答后,又看了阮红红一眼,咦了声:“你不是那个……”   她话音止住,又低下头去,没继续说下去。   秦鹿大约知道,她是碰见余劲佟了,她下了马车,走到妇人的跟前问:“大婶儿见过那小女孩儿?”   “见过,就在方才,脾气大得很,要她爹背着,还嫌她爹走得慢。”妇人说罢,便奇怪地看向马车上的阮红红:“怎么衣服换了?人也乖了?”   “双生。”秦鹿笑了笑,解释道:“那男人是我堂叔,这两个都是他姑娘,这不是战乱走散了,我们寻来的嘛。”   “原来如此。”妇人指着一处道:“你那堂叔就在前头,走了还没一刻钟,他身上没银钱,也不知人家是否愿意收留呢。”   秦鹿点头道谢,入了村子前头路又窄,干脆还是牵着马朝前走,才走过两间屋子,秦鹿脚下便一顿,梁妄猛地掀开车帘,探出半个身子回头看了一眼。   秦鹿皱眉,也转身。   方才哐当一声,坛子落地碎开,就在两人眼前,略微肥胖的妇人定定地站在屋檐下,身体僵硬了一个眨眼的功夫,便直直地倒了下去。   紧接着,一阵飓风吹过,带起了白雪碎屑,黑马高抬起前足长嘶一声,惊恐地乱跳,秦鹿安抚不得,梁妄则站在马车上扶着马车的车门,险些要被摔下来。   秦鹿见那马匹疯了一般要往前冲去,于是抽出腰上弯刀割断了绳子,马车前头坍塌,轰隆一声落地,梁妄踉跄跑出,阮红红也摔在了雪地里。   黑马很快便不见踪影,地上留下几排凌乱的马蹄印,白雪纷纷,就像是被卷入了一个怪圈,周围房屋的灯火一盏盏熄灭,紧接着村落里便发出了叫人彻骨寒冷的尖叫声。   狂风扬起了秦鹿的发与绿裙,她走到梁妄跟前,又紧紧地抓着阮红红的手,问了句:“发生何事了?”   呼啸而过的风,吹动着白雪犹如冰刃,甚至能将人的发丝轻易割断,风中涌过的杀意与戾气,夹杂着滚烫的血腥味儿,而这些血腥味儿,便是方才才有的。   怨鬼的力量随着所杀之人的怨气,不断增加,他人看雪是雪,是白色,梁妄看着眼前的雪,却都布上了一层猩红,风雪里被吹散的血迹,残留着余温撒在地上,地面很快便变成粉红色。   他的掌心紧紧地握住铜钱,眉心皱起,将身上披着的兔毛披风扯下盖在了秦鹿的头顶,便是一刹那,风声渐弱。   秦鹿将披风扯开,放眼望去,周围几十张黄符几乎是同时飞出,化成了圈子,黄符之上红光闪过,符咒从梁妄的口中念出,破风而出,这飓风卷起的雪渐渐消停,黄符却都纷纷朝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今夜无月,也无光。   一个村落里的人,便在这呼啸而过的风声里,全部死亡。   秦鹿不由心悸,她怀中抱着披风,几乎能察觉到冻人的寒意,虽然风停了,雪止了,但一切并未结束。   秦鹿抓着阮红红的手略微收紧,阮红红却突然挣脱了起来,她低头看去,只见阮红红满脸通红,望着一处,有些焦急与紧张。   秦鹿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便于村庄尽头处,一排竹林遮蔽的地方,瞧见了一抹人影。   那人影高大,浑身漆黑的衣服,头上带着斗笠,虽说没有露出脸,甚至叫人不能完全看出身形,秦鹿也能猜得出对方是谁,她曾见过一面,而眼下阮红红这般激动,也能知晓,那就是余劲佟。   秦鹿见了余劲佟藏在黑暗之中,略微失神,一个不查,阮红红挣脱了她的手跑了过去。   她几乎是飞奔向对方的,大约跑了百来步才终于赶到了那排竹子之下,阮红红没有立刻扑到对方的怀里,而是带着委屈与气愤地问了句:“你去哪儿了?!”   余劲佟身形略微一晃,像是在方才的风雪中与另一个阮红红走散,迷失了方向找过来,乍一眼见到跟前的阮红红,他便立刻蹲下去,半跪在地将阮红红抱在怀里。   秦鹿见状,正欲走过去,梁妄却道:“黄符飞尽,在东侧。”   秦鹿回头,还没来得及问话,梁妄便朝东侧的方向跑去,留下一句:“她手上有本王系的红绳,跑不掉,先捉住另一半。”   秦鹿应了一声好,才跑两步,又朝那两个于竹林处相见的人影看去,心中有些酸涩,这或许就是阮红红与余劲佟最后一次见面了。   村落里的血腥味与怨气,还有怨鬼所迸发的戾气越来越浓,引着梁妄黄符的地方,散发着浅浅微光,还在逃。   梁妄的黄符飞得很快,他几乎跟不上,秦鹿轻功不错,从树枝上跳过去,尚且能看见几十道黄符所追的方向,有个身穿红色裙子的少女正在竹林中穿梭奔跑。   黄符飞至那少女前方,绕成了一个圈,将少女困在其中,黄符收拢,只给了方圆之地,少女无处躲避,只能双手环抱自己,背对着秦鹿与梁妄的方向站定。   秦鹿半蹲在树枝上,眯起双眼瞧去,能瞧见对方梳的是双环垂鬓,身量、背影,与她这几日见到的阮红红一样,她的魂魄里也少了一些东西,不论是三魂还是七魄,任何一方都是破碎的。   梁妄终于赶来,扶着树干微微喘气,几个呼吸之间,他已站直身体,理了理袖口道:“痴生怨,怨生恨,恨难平,生戾气,戾气为鬼哭狼嚎之声,可杀人,这些你不会不知,知而再犯,道间不容。”   “你是地府的使者,还是天上的使者?”阮红红问。   梁妄听她这声,眉心轻皱,等阮红红转过来之后,他才目光一滞,脑海中闪过些许画面,尚未捕捉,便察觉周围翻涌而上的寒意。   秦鹿抬起手臂,见手背上汗毛颤栗,立刻左右探去,忽而一声鸟鸣,乌云之下,蓝冠白羽寿带鸟飞过长空,盘旋半晌却不得靠近。   秦鹿立刻察觉到了危险,对梁妄道:“似乎是陷阱。”   梁妄抬起右手,五指微动,红线绕过指尖,他道:“便是陷阱。”   黄符之中,身上尚且还残留死前伤痕的阮红红对着梁妄与秦鹿方向微微颔首,转瞬化为一阵轻风,红烟散去,呼啸之声传来,竹林深处,几千个满含怨气的鬼魂呜呜飘来。   叫引魂鸟手足无措的,便是这些无法渡去的魂魄。 第125章 遥归烟西:十四   天音之声, 长鸣于竹林上空,飞雪簌簌落下, 扫过尚未枯黄的竹叶,鸟鸣声不断,越来越慌张。   而周围靠近的带着怨气的魂魄,也越来越多。   不单单只有这座山下的村落,乃至百里之内,凡是饿死、冻死、或被戾气杀死的鬼魂, 统统化作怨鬼的傀儡,只需一口气,便能将被围困在魂魄之中的梁妄与秦鹿给吞灭。   秦鹿从树干上跳下, 周围侵袭而来的凉意叫她忍不住搓了搓胳膊,目光焦灼地四下望去, 寻求突破的机会。   那几十道原先困住阮红红七魄的黄符飞至二人身侧,梁妄将手中红线散去, 双手比了个符咒结印,蓝袍周遭骤然起风, 风吹动的黄符逐渐变大,一张张黄纸化成了绸布, 上头的符文清晰可见,每一笔都是由不同的符咒组成。   黄色绸布包裹着刮来的风呼啦啦直响,魂魄呜呀一声靠近,绸布上印下了一张张奔来的鬼脸,鬼魂触碰绸布的刹那犹如被火烫伤, 纷纷后退,即便如此,依旧有后方的魂魄前赴后继。   几十道黄符将秦鹿与梁妄护在其中,犹如一个可以暂时避风的小屋,符上金光乍现,不但是外界的魂魄,便是被守在里侧的秦鹿瞧见那黄绸上的朱砂符咒,也觉得心里发毛,不安被扩大。   梁妄朝秦鹿的方向伸手,道了句:“小鹿,把手给我。”   秦鹿回头,见梁妄立在原地不得动弹,免得破了阵法时,哪还顾得上与他牵手,她直接冲了过去,双手紧紧地抱住梁妄的胳膊,几乎缩在他的怀里道:“这个声音……好吵。”   梁妄听不见,秦鹿却与外围的鬼一样能听得见,道与佛不同,佛存善念,凡世间所能度的,都度之,而道则清楚,有些不能度的,便要毁之。   这些沾染怨气的魂魄不是没救,只是若只有一两个,甚至十几二十个,梁妄都可以耐下性子去消除对方心中的怨气,再让天音引魂离去。   可这处几千只含着怨气的魂魄,带着难消的恨意与杀意,统统往他这边冲过来,根本不给梁妄思考,究竟是救,还是毁。   无从考虑,便都毁去。   反正都死了,也无痛觉,这世上飘荡的鬼魂已经够多了,放任这几千只带了怨气的魂魄离开这座山,再飘到其他地方,指不定得出什么乱子。   所以黄符原先是镇鬼所用,是为了困住阮红红的,可所追踪的阮红红,不过是个化影,并非她的魂魄。   镇鬼符,变成了杀鬼符。   即便梁妄尚未施法,秦鹿身为一个鬼,见了杀鬼符也不禁肝胆俱怕,寒意丛生。   符咒上本身的道气,就足以镇住任何一个稍有理智的鬼魂,而这些没有理智的,依旧不断地想要突破杀鬼符,被其背后的人操纵着,给梁妄添来麻烦。   “生出这些怨鬼又如何?”梁妄面色冷冽,凤眸抬起时,内里透着几股猩红的光,他声音低沉道:“这世间能杀死本王的,唯有我自己。”   扯开宽松的蓝袍腰带,梁妄将外衣披在了秦鹿的身上,盖住了她的头顶,将一切杀鬼符的声音阻隔在外,蓝袍之下的他,身穿的是纯白道服,衣摆墨挥一般的太极图随风摆动,荡漾开来。   梁妄轻轻摘下秦鹿拇指上的戒指,悬于掌心之中,戒指上幽黑的烟透着深蓝色的光芒,无需梁妄以声唤出,便见一股夹杂着蓝色犹如闪电般的黑气窜出了戒指,几个眨眼的功夫,便在黄符之中形成了个巨大的身体。   非人身,鬼魅一般虚无缥缈,盘成了好几圈的黑烟,犹如一条长着人脸的巨蟒,那人脸上双眼空洞,却有一张血盆大口,见了梁妄时,双眸合上,没有对视。   梁妄见之,道:“今夜竹林之内,共四千七百二十六魂,皆是你口中之食,何时吞完,何时归。”   得此命令,人脸巨蟒一般的吞天几乎按捺不住,困于戒指不知多少年,他从未饱餐一顿,梁妄见吞天已经开始躁动,目光才扫过面前几十道杀鬼符,紧皱的眉心从未松开,只见薄唇轻启,口中吐出一个字:“撤。”   黄符化作了金烟,呼啦一声散去,而那一直困在黄符之外的魂魄将蜂拥而至。   便在黄符撤下的同时,吞天迅速化成了穿梭在魂魄之中的巨兽,他的口中没有獠牙,可但凡从他身侧触碰过的魂魄,都发出了惊恐的尖叫,而被他张口吞下的魂魄,统统撕裂成了碎片,与他身体里其他的黑烟融为一体。   被黑烟包裹其中的蓝色闪电一路朝竹林深处而去,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响。   鬼魂的哀嚎声在周围不断响起,当真叫人误以为自己闯入了无间地狱,听到了鬼哭狼嚎之声。   秦鹿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察觉到自己被人抱在了怀中,从头顶盖下的蓝色长袍里有梁妄身上的味道,温热的怀中还能听见砰砰的心跳。   梁妄一只手搂着秦鹿的腰,另一只手双指并拢,一片飘零的竹叶割破了他手指的指尖,滚烫的血液对这些魂魄有无穷的吸引力,凡是被吞天吞过的地方,魂魄明显从密集变成了零散,而那些吞天还未来得及游走之处,鬼魂任就孤注一掷,朝灭亡奔近。   梁妄道:“以我精血,上请天神,下通鬼使,诛鬼降恶,皆化火成灰。”   这道口诀收后,秦鹿忽而听见耳畔的钟声,一叮,蓝火簇簇在周围燃烧,凡是靠近的鬼魂皆被火化成了灰烬,一当,凡是化成灰烟的魂魄,皆落入白雪中消散不见,呜呜风声之中,还有一道道惨烈的哀嚎。   “王爷……”秦鹿不禁背后发凉,心口狂跳,只唤了这一声,梁妄的手便压在了她的头顶上,安抚似的稍稍用力,道:“别怕,抱紧本王的腰。”   秦鹿依言,双手搂着梁妄的腰身,几乎与他贴在了一起,外界所有,皆听得见,看不见。   她信梁妄,几千鬼魂,她无法应对,但梁妄一定可以,这世间凡非鬼界,非仙界的人间道法,无他不通,无他不知晓。   秦鹿慢慢闭上双眼,心中实在想不通,她与梁妄究竟是哪一步走错,才会落到这场陷阱之中?   林子外的村落里所有人,皆是被戾气所杀没错,而他们一直都追踪着阮红红的七魄,也的确找到了她的七魄没错,为何跟着七魄而来,见到的阮红红,却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   阮红红虽然穿着红裙,虽然扎着双环垂鬓,可身上并无多少怨气,她的死状惨烈,身上还有永远也无法褪去的伤痕,那些留在少女身上的伤口,全都是她生前最后时光的折磨,她看上去,与秦鹿第一次在田粮镇里见到的那个,一样无辜,一样可怜。   那戾气……是从何而来的?   这一路上,这么多条人命,又是谁杀的?   秦鹿想得头痛,脑海中忽而闪过一道身影,那道身影带着凉风走到了她的身边,就在包子馒头铺的前面,她见到了对方,忘记他叫什么,于是跟了过去,可跟了过去之后,她明明叫了对方的名字,对方却没有任何回应。   紧接着……秦鹿立刻被困住手脚,一股恶意袭来,带着彻骨的寒冷,叫她呼吸困难,脑海一片空白。   然后她回头,看见了巷子里的阮红红,阮红红藏了起来,只露出了半个脑袋,一双眼紧紧地盯着她这边,当时秦鹿周遭皆是难以言喻的令人窒息的压迫感,可此时她却有些不确定,那天早上巷子里,露出半个脑袋的阮红红,盯着的人,真的是她吗?   是在瞪着她,威胁她不许靠近余劲佟,还是那双眼,其实并非是在看她,而是在看她身后已经走过去的余劲佟,是在提醒余劲佟,不要伤人?   秦鹿豁然开朗,心头犹如被人踹了一脚,疼得窒息之后,才想明白了一切。   怨鬼,其实一直都不是阮红红。   是她与梁妄猜错了,因为阮红红死前曾遭受过非人的对待,死后忘记一切,又将三魂七魄分裂开来,所以她与梁妄理所当然地以为,阮红红心生怨恨,一半是少女的天真单纯,一半是对这世间不公与他人的憎恶。   可阮红红死的那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恐怕只有余劲佟与阮红红的七魄是知情的。   天音的鸣叫声将秦鹿的思绪打断,她这才发现,自己过于紧张,一口呼吸都没喘过,此时胸腔憋得生疼,不禁伸手捂着心口位置,微微喘气。   周围的风声越来越大,可鬼魂的哀嚎声却越来越少了,靠近梁妄与秦鹿的附近所有声响几乎消停,秦鹿动手将挂在自己头上的蓝袍扯下了一些,露出了脸,衣袍还披在她的肩上。   梁妄将人抱在怀中,一低头便能对上秦鹿的双眼。   秦鹿抬着头,看向顶上的蓝冠白羽寿带鸟,天音几乎俯冲下来,等将到眼前时骤然张开双翅,纯白的羽毛遮蔽了天空唯一一丝光亮,等长翅挥动,天音落在一旁枝头上时,秦鹿瞧见天空的乌云散去,月亮出来了。   梁妄问她:“害怕吗?”   秦鹿点了点头,她是有些害怕的,索性一切都过去了。   便于此时,梁妄的手按在她的后脑上,将她的脸贴上了自己的肩头,右手摊开,掌心的戒指微微发光,远方而来的黑烟夹杂着电闪雷鸣般的轰隆声,迅速靠近,黑烟之中的人脸露出了餍足的神情,转而入了戒指了。   戒指颤动,嗡嗡两声,又被梁妄重新戴回了秦鹿的手上。   秦鹿看着拇指上的戒指,轻声道:“王爷,我们认错人了。”   “本王猜到了。”梁妄道:“见到阮红红七魄的那一刹我便猜到,我们寻错了目标,对方也是刻意引我过来,索性他们并未走远,若想捉,尚能捉得到。”   梁妄牵着秦鹿的手,朝天音瞥了一眼,天音飞在前面探路,秦鹿裹着身上的披风,看向梁妄一身白衣道服,银发飘飘,宛若竹林深处雪地里的一片白雪化成了精。   他们找错了人,所以行错了路,才身陷陷阱之中。   明明白日天气还不错,今夜不知为何,自那几千魂魄被吞天吞噬之后,天空的颜色便变得古怪了起来,月亮露出,照着银雪,闪着斑驳的光,而肉眼所达的天空尽头,蓝紫色的雷电落下,随后才有轰隆声传来。   变天,将要落雨了。   叮铃铃的铃铛声顺风而来,天音所寻的方向,正是以梁妄系在阮红红手腕上的红绳为引,红绳除了他之外,没人能解得开。   恐怕余劲佟也猜到了这一点,故而走了半边山便没动了,秦鹿与梁妄找到他们的时候,阮红红正坐在路边的石块上,怀中抱着个精致的小坛子,旁边的翠竹随风飒飒,余劲佟手中拿了一把象牙梳,正在替她重新梳发。   便于两人身后的竹林里,身穿红衣的另一个阮红红晃着手中的竹枝,跳到了余劲佟身侧拿给他看。   秦鹿仔细瞧去,果然看出,余劲佟也早已死去,怨气幻化的身体,载着两坛骨灰,一坛此时在阮红红手中,一坛,被他背在了身后。 第126章 遥归烟西:十五   风中, 腐朽在白雪下的竹叶散着微苦的清香,含着冬日的冰凉, 一阵一阵,穿在了山川之间。   梁妄与秦鹿立于路前,暂时没有靠近。   阮红红坐在石头上很乖巧,双手握着自己的发带,双腿微微晃着,腰背挺直, 一如这些年来每日清晨,余劲佟替她梳发时的坐姿。   余劲佟的手很宽厚,手上有茧, 也有习武留下的伤,可握着象牙梳时很轻柔, 细心地梳着阮红红的头发,双环垂鬓其实并不复杂, 但这个魁梧的男人一定学了许久,所以此时才显得得心应手。   秦鹿不禁叹了口气, 有些惋惜,也有些无奈, 最终还是慢慢朝他们走了过去,喊了一声:“阮红红。”   坐在石头上的阮红红认得秦鹿,见了秦鹿与梁妄时,还抬起头对余劲佟道:“余大叔,他们是我的朋友, 就是他们带我来找你的。”   余劲佟头上的斗笠挂着黑纱,其实不是秦鹿与梁妄带阮红红来找余劲佟,而是阮红红带着他们来找余劲佟的。   梁妄试过,所有的怨恨,都要以爱消解,这世上唯一可以叫余劲佟收敛戾气,放下戒备,全心全意付出的,恐怕就只有阮红红一个了。   所以在马车内,梁妄递给阮红红铜钱时,她可以消除铜钱上的黑烟,那是因为余劲佟的戾气,独独不会伤害阮红红。   秦鹿走到了两人身边,又瞥了一眼缩在余劲佟身后的红衣少女,三魂七魄,一个承受着痛苦,一个记住了恩惠,但都同样于寒风中瑟瑟发抖,显出了几分可怜。   有些话,不当着阮红红的面说比较好,秦鹿只是犹豫了一瞬,还是决定直言快语,不拐弯抹角,毕竟方才若非梁妄唤出吞天,她与梁妄也不知于那四千多魂魄中被困多久,更何况……那四千多个魂魄,恐怕都是余劲佟所杀。   秦鹿道:“余劲佟,你可知我家主人是谁?”   戴着斗笠的男人朝梁妄的方向看去一眼,摇了摇头,秦鹿便说:“我家主人,是人间道仙,不管生,不管死,但管生死之间有违道法之事。余劲佟,你既已死,便该忘却前尘,魂浮尸侧,待到时机到时自行投胎转世去,可偏偏,你心怀仇恨,怨气难消,使自己化成怨鬼,一路屠杀无辜百姓成千上万人,大孽造成,还是早早认错,我家主人会送你一程。”   “去哪儿?”阮红红不解,她头发尚未梳好,身上还穿着秦鹿送给她的绿色袄子,她拉着秦鹿披在身上的蓝色长袍的袖子问:“姐姐你要送余大叔去哪儿?”   “地狱,受刑。”秦鹿道。   “为何?!”阮红红一听地狱二字,便觉得万分可怕,她望着秦鹿与梁妄,再没有之前的依赖与安心,转而抓住了余劲佟的手,摇头问余劲佟:“余大叔他们为何要你认错?还有什么无辜百姓……你怎么会杀了无辜百姓呢?”   “怎么会?为什么?”阮红红又对着秦鹿道:“姐姐你是不是弄错了?余大叔不是坏人,你们说的……你们说的是不是他曾为了救我杀过那些来杀我爹娘的黑衣人?那些黑衣人才是坏人,余大叔是好人!”   “阮红红。”秦鹿看着阮红红泛红的双眼,认真道:“你已经死了。”   “我知道我死了!我认命了!”阮红红的眼泪一瞬落下:“我认命,我真的认了,你们不要带走余大叔。”   秦鹿朝余劲佟的方向看去,低声道:“余劲佟,也早是个死人了。”   阮红红似乎没发现这一点,忽而愣住,慢慢回头看向自己身后,还拿着象牙梳的男人。   秦鹿道:“或许你死时,他也已经死了,可怨气幻化的身体,叫他还能保持人形,所以他烧了你们的尸体,分别装进两个罐子里,这也是为何你们的魂魄,会一路朝西北方向而行。”   阮红红摇头,秦鹿继续道:“既已死,便认死,早日投胎转世,来世或许会活得轻松一些,弥留世间,不服不让,不认不甘,只会给活着的人带来痛苦,也会自食恶果。”   “余大叔是何时死的?”阮红红不敢相信,在她的记忆里,若非是梁妄与秦鹿提醒,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死的事实,又如何能记得余劲佟是何时死的呢?   与此时阮红红的疑问不同,另一个藏在余劲佟身后的七魄,却万分安静,她或许知道实情,知道当时发生的全部,她全都看在眼里,所以备受刺激,所以才会为了逃避,将自己的魂魄分裂成了两个,一个继续承受着记忆中的痛苦,但跟随余劲佟,看守余劲佟,一个留在了原地,懵懵懂懂。   一直沉默的余劲佟,终于开口。   他的声音沙哑,就像是被刀划过,破碎的声音吐出的话语叫人几乎听不清,但他还是要说:“他们、活该。”   四个字,叫秦鹿心惊。   若是在田粮镇中,杀死那些倭国人,倭国人是活该,秦鹿理解,若是在林家村,那几个与异国人做交易,主动进贡给异国人粮食的百姓被杀,秦鹿也能理解,余劲佟毕竟是天赐的人,身体里还留着兵家后人的血,杀死叛国之人,情有可原。   可剩下的那些人呢?那些无辜的村民,那些本来可以躲过战争的普通百姓,他们全都该死?   那些才学会说话跑步,才读过两本书的孩子,也都罪不可恕?   余劲佟身上的怨气不再收敛,他是个怨鬼,又如何只是站定沉默这般无害。   梁妄察觉出从他身体里迸发的黑气,扬声道:“小心!”   秦鹿也察觉不对,连忙退后几步,只见戾气撞倒了一旁穿着绿袄的阮红红,少女惊恐地看着余劲佟,从他身体里迸发出来的黑气化成了一根根箭矢,如雨一般朝秦鹿射了过去。   梁妄贫空画了黄符,护住了秦鹿之后跑到她的身侧,对她道:“切莫放五鬼出来,否则如此戾气,或可同化。”   秦鹿握紧手,险些要让大刀出来与余劲佟比试了。   五鬼也是鬼,只是相较于余劲佟,其中四个鬼都还有理智可言,吞天没有理智,但懂惧怕,面对身怀不死血的道仙,吞天莫敢不从。   而眼前的余劲佟,一路过来杀了近万人,毁了一个镇子,两个村落,他手中的血足以汇成一条小河,杀的人越多,便越不知悔改。   余劲佟身上的戾气,甚至可以催动四周的魂魄为他所用,索性之前吞天已经吞噬了许多,而今飘荡于林中的,都是一些野魂,即便受控,也不足为惧。   梁妄在应对余劲佟之余,视线瞥了一眼倒在一旁的阮红红,和缩在石头后头的红衣少女,余劲佟做到这一步,恐怕都是为了阮红红,若想让他束手就擒,除了以强硬手段对抗之外,倒不如叫他自己认错,自愿被梁妄送去地狱,受刑赎罪。   阮红红从未见过这般令人惧怕的余劲佟,而余劲佟周身散发出来的黑气,压迫得人呼吸困难,便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逃离他的身边。   躲在石头之后的红衣少女颤抖着肩膀,一双圆眼渐渐涌出眼泪,她瑟瑟发抖,咬着下唇呜咽着,小声道:“别杀人了、别再杀人了……”   秦鹿不敢靠近那边,生怕被余劲佟的戾气所伤,若是一般人、一般鬼,她尚且可以解决,无需梁妄动手,可如余劲佟这般的,秦鹿既无办法收服,就只能不给梁妄添乱。   天音于半空飞过,落在了秦鹿的肩上,用头顶蹭过梁妄的蓝色外衣。   只见梁妄于掌心画符,符贴地面,缚雪而生,符火融化了冰雪,成了一条朱红色的水流,顺着地面白雪融化的凹槽,将余劲佟困在其中。   身穿绿袄的阮红红望着地面的红色符水,脑海中不知闪过什么画面,她浑身一颤,就像是触及到了心底隐藏最深的伤口,一些纷乱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有人尖叫,有人哭泣,也有人笑。   梁妄的目的,其实并非余劲佟,那红色符水绕过余劲佟后,便直朝余劲佟身后的阮红红而去。   阮红红见朝自己渐渐逼近的符水,突然尖叫着往后退怯,秦鹿听见她的尖叫声,总觉得有些耳熟,仿佛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直到那符水缠上了阮红红的腿,与此同时,躲在石头后红衣的阮红红也跟着凄喊了起来。   两人的声音重叠时,秦鹿猛然响起她在哪儿听过这个声音了,叫人心惊,叫人脊背发凉的,正是她与梁妄初到田粮镇时,梁妄在某处施法后,发出的叫声。   那时是魂魄分离的痛,现下是魂魄融合的痛。   红衣少女的身体一点点消散,而穿着秦鹿送的绿袄的阮红红,则双手环抱自己不断哭嚎。   听见阮红红声音的余劲佟立刻收了戾气,担忧地看向一旁,便于此时,梁妄侧身飞了一张符贴于阮红红的背后,阮红红的尖叫声转而化成了意识不清的呢喃,呢喃过后,又是疯狂地求饶与尖叫。   她双手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领,双腿于雪地里乱蹬,不住地喊道:“余大叔救我!余大叔救我!放开我,求求你们放开我!救命……救命啊!余大叔……余大叔救我!!!”   秦鹿见了,忽觉冷风刺骨,阮红红的求饶声越来越低,从一开始的惧怕,到后来的厌恶,最后咽了气一般如死状躺在了雪地里,那是她死前遭受过的痛楚,一旁的余劲佟手足无措,不敢碰,也无法出声。   对阮红红的折磨,其实也是对余劲佟的残忍。   躺在雪地里的阮红红面色苍白,眼中一片死灰,苦涩地望着天空飘落的雪花,一片,两片……渐渐模糊了视线。   那些痛苦与不堪的回忆,那些可怕又耻辱的经历,随着三魂七魄的融合,她统统想起了。   余劲佟出门捉兔子的那个晚上,阮红红坐在猎户的房间里烤火,门外突然传来了她听不懂的话语声,这里尚且未到州水城,附近常常有人巡逻,但因为今晚下雨了,所以余劲佟打猎没带上阮红红。   那群人见猎户茅屋里有火光,直接冲了进来。   阮艿荇片红红无处躲藏,头发梳得整齐,身上穿了一件红色的棉长裙,那是去年过年时,余劲佟特地买给她的礼物,衬得她精致漂亮。   她缩在角落里,惧怕地看着那群异国人,他们甚至连肤色都不同,高矮胖瘦都不一样,一行二十几个,见了阮红红便露出狰狞可怕的表情,猥琐地搓着手,然后粗鲁地将她拉到了一旁的草堆上。   阮红红挣扎、求饶、她甚至想不明白,明明因为打仗已经苦了好几年,明明东奔西走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为何苦难还是会降临在她的身上。屈辱、羞愤,叫她越想越悲哀,她嘴里喊着余劲佟的名字求饶,上天仿佛听到了她的祈求,余劲佟带着两只兔子回来了。   他进门时身上有雨,可脸上挂着笑,当见到一屋子男人将赤身的阮红红压在草堆上时便如疯了一般,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第127章 遥归烟西:十六   余劲佟怎么对付得了几十个带着武器的男人, 他们刺了余劲佟许多刀,撑开他的双眼, 逼迫他看着阮红红被人欺凌。   他们用铁剑在火堆里炙烤,一片片割去他背上的皮肉,他们对待余劲佟与阮红红,就像在对待猪狗不如的牲畜,他们甚至还能笑出声,还能心无愧疚, 还能一边行苟且之事,一边谈笑风生。   阮红红受不了如此屈辱,想要咬舌自尽, 却被那些人用木棍抵住了牙齿,朝她的脸上挥了好几个耳光。   其实并非只有一个人折磨着她, 那屋子里的几十个男人,几乎每个人都摆着令人恶心的姿势, 说着叫人反胃的话,行着可怕又残忍的事。   阮红红不过才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儿, 未经人事,承受不住这般屈辱与煎熬, 她几乎哭断了肠,在一声声的呜咽下,她慢慢闭上了双眼,她宁可死去,也不愿再面对这个世界。   阮红红合眼时, 余劲佟将嗓子喊哑,他看见阮红红最后闭眼前,眼里看着的人是他,是这样一个脆弱无能的他。   余劲佟的眼睛充血,几乎能泣下血泪来,即便是女孩儿的尸体,他们也不曾放过,翻来覆去,仿佛研究什么有趣的东西一般。   余劲佟恨急,却挣扎不得,最后那些人砍断了他的手脚,就这样任由他自生自灭。   人死后,魂魄离体,阮红红的魂魄,跟着那群人,一路走到了田粮镇,她想要杀了那些人,杀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足以解恨。   她心中怨恨,愤恨,痛恨,即便将那些人挫骨扬灰,也不能缓解她半分疼痛,可阮红红也害怕、担心,她从小见了死亡,对生命极其珍视,连一只苍蝇都没捏死过的人,不知要杀人,该从何处下手。   那天清晨雾很大,阮红红跟丢了那群人,她走在街道上,浑浑噩噩,生不似生,死不知死,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妇人撑着伞朝她走来,还将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可是衣服穿过了阮红红的身体,落在地面。   倭国人的声音在远方响起,依旧是昨夜时的笑声,阮红红听见那笑声,越发害怕,几乎本能地发抖,她想推开妇人,她甚至看见妇人家中还有两个相貌漂亮的小孩儿,想起自己昨夜承受的侮辱,她劝她们逃!   快逃!   那些人,是恶鬼!   不……他们是比恶鬼还要可怕的存在,他们不仅夺命,还要折辱他人!   那一家人,最终没能躲掉,阮红红跪坐在街角,见那妇人的女儿如昨夜的自己一般,被几个倭国人压在地上,她害怕,她回忆起了许多不好的画面,那些痛苦的,伤人的画面。   她双手抱着头,拼命挣扎,尖叫,仿佛历史重新在她的身上上演。   然后天空落了大雨,一道凄冷的风刮过街巷,周围一瞬安静,没有求饶声,没有侮辱人的笑声,唯有哗啦啦落下的雨,打在黄油纸伞上的声音突兀了起来。   阮红红看见了满眼的红,整个田粮镇的街道里,从天而降的雨水夹杂着血腥气,而这条街上已经一片猩红,死的远远不止一个人。   她胆怯地看着自己的双手,疯了一般地抽打自己的脸,她害怕,她不敢面对,她不明白为何死了的人不能忘记一切,还要继续承受痛苦。   记忆中的雨,不是从天而降变红的,而是落在地上,冲刷着无数人的尸体,渐渐染红的。   杀死田粮镇中所有人的,不是胆小心软的阮红红,是从猎户茅屋中死去又追随而来的余劲佟。   余劲佟走过街道时,冷眼看向这些人,施暴者可怕,可恨,该死,那些躲在角落里仓皇看着,冷眼旁观,只顾自己的人,更该死。   街上倭国人才几个?可田粮镇尚未离开的人却有几百上千,他们一人一拳都能杀了倭国人,可谁也不敢动手,他们明明看见那般可怜弱小的孩子正在遭受欺凌,他们心疼,唏嘘,可更多的是肮脏事没有发生到自己身上的庆幸!   他们,活该。   余劲佟走到了黄油纸伞边,将阮红红抱起来,他身上背着行李,带着阮红红离开了田粮镇,却没看见黄油纸伞遮挡的另一边巷子里,尚且还有阮红红缩在角落里的三魂。   有的人怨气,化成了仇恨,生了实体,可行恶事。   有的人惧怕,便只能逃避,生生逼迫自己忘了回忆,分成了两个人魂。   这一路上,余劲佟杀过许多人,可那些人都该杀,他并未觉得自己做错了。   林家村里的人勾结外贼,主动献粮,余劲佟一开始以为卖国贼就那几个,以箭杀了之后,才发现林家村里的人见倭国人死了,居然害怕东窗事发,商量着去敌国投降,请那些人杀过州水城后,放过自己一马,为此,他们愿意集全村粮食与铜铁,送给敌国。   一村子的卖国贼,若非有这些人助涨他国气焰,异国的人怎敢派十几人的队伍四处巡逻?他们不知自己送上去的一碗粮,是喂进了恶鬼的腹中,而那些恶鬼,最终只会将恶行付诸到天赐的人身上。   所以余劲佟不觉得自己杀了他们有何不妥。   可杀了这些人后,阮红红害怕,她怕余劲佟变得越发陌生,她哭着趴在余劲佟的背上打他,问他杀死异国人后,为何要连天赐的百姓也一起杀了。   到了江春镇,阮红红胆怯,不论余劲佟去哪儿,她都要质问,余劲佟只是回了猎户茅屋一趟,将阮红红与他的尸体烧毁,换成了两个药罐装上,否则他们走不远。   可阮红红不信,阮红红怕他还要杀人,她对余劲佟大呼小叫,对他冷眼相对,告诉他如若他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她就不要他了。   余劲佟嗓子早坏了,哑着安慰阮红红道:“我们去燕京,好不好?”   阮红红问他:“去燕京做什么?”   余劲佟道:“去燕京,葬一起。”   阮红红的爹娘,便是在燕京城外的野林子里被人刺杀而死的,那也才只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却没想到,当年拼命杀出重围,一心护着阮红红的余劲佟,居然会有一日,与她一起死在一个破烂的猎户茅屋内,还是以那般死法。   他们离开了江春镇,便到了山下的村落,村子里的人见阮红红身上有伤,一眼就看出她是如何伤的,当面没说,背地里说一直谈论与她有关的事。   他们以为那些伤是余劲佟施加在阮红红身上的,所以指指点点,甚至在余劲佟投宿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   他不懂,人心,究竟能有多恶?   见人受了欺负,不同情,反嘲讽,见阮红红受了伤,不怜爱,反觉得是他们作风败坏。   藏了这些恶心的人,迟早有一天也会害了他人,倒不如死了干净,反正等到异国攻打过来时,他们不是被杀死,也会屈膝拜敌。   这些人,死有余辜。   这些天的回忆,她全都回想起了,印在了脑海中,想忘忘不了,想躲,也躲不掉。   阮红红的眼泪滚滚落下,她看着斗笠之下的余劲佟,看见他脸上被人割下的皮肉,看见他其实浑身伤痕累累,也看见他的双手上沾满了冤魂与鲜血。   他们怎么会……变成这样?   “余大叔。”阮红红颤抖着声音问他:“我们怎么会,变成坏人呢?”   余劲佟不敢动弹,听见这话,犹如被人利剑贯心。   阮红红嚎啕大哭:“我们怎么会,变成和那些人一样的人呢?”   “我们也杀了人了,不止一个,那么多……那么多条人命啊。”阮红红趴在雪地里,抓着余劲佟的衣角,整个人成了跪拜的祈求姿势,几乎心碎道:“我们不该杀人,不该杀人的……不要再杀人了,余大叔,我求你,不要再杀人了……”   余劲佟就那样站着,只有阮红红的一句话,能叫他的理智与坚硬,分崩离析,他看着阮红红以求饶姿态,对自己重复说着一句话。   他不该杀人吗?   那些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杀的,难道都不是死有余辜的人吗?   “国家的公正,由律法裁度,生死的公正,也自有鬼神裁度,任何独立的人,都不能仅凭内心的怨憎,去判断一件事的公正,更不能凭此怨憎得来的公正,裁决他人的生死。”梁妄道:“余劲佟,你杀了那么多人,不赎罪,将永世不得超生。”   “余大叔……我害怕,我真的好害怕,余大叔,回头吧……”阮红红跪坐在地上,朝余劲佟伸出双手,她看着余劲佟,颤抖着声音道:“我想回燕京了,我只想要埋在爹娘的身边,我想要余大叔也能埋在爹娘的身边,我不愿再想那些事了,你也别再让我想起了,好不好?”   “余大叔,我们回燕京吧,好不好?”阮红红几乎绝望地低下了头。   她真的不愿再于痛苦中挣扎不脱了,她想忘记这一世,她想忘记对他人的怨恨,也想他人忘记对余劲佟的怨恨。   余劲佟见阮红红一双手在雪里放着,怕她冷,于是半蹲下来将人抱在怀里。   刮了一夜的风,渐渐停了,可偏偏此时余劲佟头上的斗笠,却歪掉了下来,薄纱飞去,那本该是一张三十岁男人的脸,却早已面目全非。   秦鹿远远地看着,似乎能透过他们身上,瞧见百里、千里乃至万里之外的枯索与凄凉。   这世上,太多人因战事祸及,过得生不如死,也有太多人于这颠沛流离的乱世之中,尝道了难以承受的痛苦与悲伤。   立在秦鹿肩膀上的天音展开翅膀,朝梁妄那边飞去后,秦鹿才将外衣拢了拢,惊觉今年的冬天,好似比往年要寒了许多。   地上的两个药罐子里,装着的是余劲佟与阮红红的骨灰。   秦鹿不知道,余劲佟在烧掉自己与阮红红的尸体时,心里想的是什么,但若换做是她,若要她亲眼见到自己护若珍宝的人,生生被人撕碎践踏,或许也会变得疯狂极端,很不到毁了世界为其陪葬。   天音送走魂魄,得取魂魄中最美好的记忆作为食物吞下。   而被天音吞下的食物,将会化作最后一丝幸福,散落大地。   梁妄收起黄符时,秦鹿正抬头看天,看见蓝冠白羽寿带鸟的嘴上,衔着一粒光,而那一粒光渐渐化成了金粉,融入簌簌落下的白雪中,其中有阮红红的回忆,也有余劲佟的,如镜片一样投在了雪里。   在余劲佟的回忆里,有一个与阮红红相貌十分相似的女人,第一次闯入他的生命中时,便成了再难抹去的光,那是京城大家里的小姐,温婉贤惠,落落大方,而彼时余劲佟,只是一个皇城根下的普通侍卫,远远配不上对方。   两人互生爱慕,却碍于身份,大小姐最终嫁做人妇,夫家于官场沉浮几年,遭人陷害,被迫回乡。   回乡的路上,余劲佟听说有人雇杀手以绝后患,他不顾身份,毅然决然前去救人,他本想带着大小姐远走高飞,却被对方嘱托,救走她的孩子。   那时的阮红红才只有几岁大,见到死人,哇哇大哭。   而阮红红的记忆中,最开心快乐的时光,是在异国已经攻打天赐的几年之后,余劲佟背着她于夜里闲步,她怀中捧着红枣软糕吃,分明是逃亡,他们却没有一点儿逃亡的样子。   阮红红发牢骚,说今早有个难民说她长得俏,可叫红红,一点儿也不好听,特别土。   余劲佟突然道:“若我有女儿的话,她也应该会叫红红的。”   阮红红问他:“为何?不觉普通吗?”   余劲佟却笑道:“我觉得红色,是这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其实在阮红红的心里,余劲佟比她爹陪伴她的时间长,余劲佟还比她爹对她好,余劲佟……好似她爹一样。   可在余劲佟的记忆碎片中,最好看的颜色,是初见大小姐时,对方递给他擦汗的一方手帕,对旁边笑话侍卫没前途的丫鬟道:“若无他们,哪儿来我们的安宁呢?”   又转头对余劲佟道了句:“辛苦。”   那手帕的颜色,是明丽的红,上面还有一朵,锦绣的海棠花。 第128章 遥归烟西:十七   天音飞去后, 山间竹林这处满地的白雪上交错了几排脚印,石块边上还有一个窝痕, 不久前阮红红才趴在那里。   秦鹿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铃铛声,与阮红红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铁制的所谓长命锁发出的一模一样。   梁妄正在收设阵的红线,阮红红没看见,余劲佟没看见,秦鹿离得远,看清楚了。   趴跪在地上求着余劲佟别再杀人, 祈求他放下怨恨,不要再以杀戮不断提醒她曾经历过的痛苦,那个阮红红, 并非真正的阮红红。   阮红红的三魂七魄融合之后,梁妄在她的背上贴了一道符, 那道符,以阮红红的魂魄化成了小小幻境, 如若余劲佟没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阮红红的身上,或许能发现, 彼时风停,彼时雪止, 那一方障眼法,叫‘阮红红’彻底杀灭了余劲佟身上的戾气。   恢复记忆的痛苦,足以再一次杀死阮红红,而阮红红的眼泪,也可以挽救余劲佟。   原先贴在阮红红背上的黄符, 被梁妄一把火烧了,黄符化为灰烬落在雪地里,灰色的粉末很快与白雪融合,看不出半分痕迹。   秦鹿慢慢朝梁妄走了过去,地上还有两个装了骨灰的药罐子,看得叫人心疼。   秦鹿问梁妄:“王爷打算怎么处理这两人的骨灰?”   梁妄收了红线,瞥了秦鹿一眼,秦鹿道:“他们说……想去燕京。”   “与本王毫无干系的人,难道爷还要为了这两人的骨灰,特地去一趟燕京不成?”梁妄摇了摇头,道:“反正人也死了,一个轮回转世,一个投入地狱受刑。今生皮囊化成的灰,于他们而言毫无意义,是撒入水中,还是被风吹散,一丝疼都察觉不到,那是否埋在燕京,又有何区别呢?”   秦鹿眨了眨眼,将风吹乱的发丝理了理,摇头道:“我虽觉得余劲佟与阮红红可怜,但也不觉得如此结局可惜,提起燕京,并非是想让王爷带他们回去,只是想问王爷……你想不想回去?”   “本王回哪儿?”梁妄突然一怔。   秦鹿从一旁捡了个顺手的竹竿,将周围的雪全扫了起来,盖住了两个骨灰坛,再将手中的竹竿插在了土地里,道:“若世人没传错,西齐文采斐然的梁王爷,应当是在烟西台出生的吧?”   梁妄闻言,伸手对着秦鹿的额头弹了一下,他微微抬起下巴,身上白衣被夜风吹得欻欻直响,梁妄拢了拢袖摆,道:“烟西台在那儿,何须本王去看?”   说完这话,他又沉默了片刻,秦鹿一直看着他,直至与梁妄对视,两人缄默。   其实各国攻打天赐,已经不是一时半会儿了,这几年尤为激烈,战事不会只停在煜州之外寸步不行的。   天赐如今内阁变动,正处于皇帝更位之时,朝中两派分力不均,有人要扶献王,有人要立长,在外是战,于内也是战,内外皆忧,如此天赐如何能防得住敌人的虎视眈眈。   梁妄即便不懂兵法,也不懂治世之道,没入朝管过政事,却也懂得一个道理。   国之亡,多于自亡。   国之强,必先自强。   天赐这般样子,无需他人攻陷,自己先站不住脚,一个国家的灭亡,只是迟早,前两年老皇帝在世时还能抵抗外敌,几个月前老皇帝一死,抗敌都分阵营,镇守煜州的这一批将士,在短短几个月内被打退了上千里地,要不了多久,还是会退。   终有一日,这片曾属于西齐,而今尚且还算天赐的土地,也会易主。   为期不远。   届时,燕京还会是燕京吗?   燕京的皇城,恐怕不会作为下一个京都,皇城内的奢侈玩意儿,恐怕会被人搬空,烟西台、柳东阁,恐怕也只成了两座对立的普通建筑,或被推翻,或便立在那儿。   “这仗,打不了多久了吧?”秦鹿问完,抬头看向天空,天音飞去,又飞回,白羽扫过飘零的竹叶,停在了梁妄抬起的左臂上。   梁妄道:“打不了多久了。”   “那王爷要去燕京吗?”秦鹿问他,梁妄抿嘴笑了笑,反问:“你还想吃核桃云片糕吗?”   两人眼眸对视,将彼此倒映在了瞳孔里,秦鹿点了点头,梁妄伸手牵着她,回了句:“想吃爷就带你去。”   山下竹村里的人都死了,他们的尸骨无人掩埋,只能埋在大雪里,或许等到来年开春了,还会腐化,但终究被梁妄说成魂魄转世后便毫无意义的尸体,会融入泥土,还能开出娇艳的花。   生到尽时即败,败到尽时即生。   无数人的死去,将迎来无数株花草,所有硝烟过后的土地,也会渐渐生意盎然,周而复始,是为生死。   秦鹿与梁妄越过山峦,直接去了轩城。   此处虽能站在山上远远看见轩城,却离轩城还有一段长长的距离,直至天将明,他们才找到了个可以暂时歇脚的地方,秦鹿最后的一点儿银钱,买不起马车,只能买得起驴车。   那是穷人家怕外敌攻入煜州,备着逃命用的,而州水城扛了几个月也无动静,便有人愿意卖了驴车。   秦鹿买下驴车之后,荷包里是一分银钱也没了。   驴车就是一条将老的毛驴,后头拉着一个板车,秦鹿坐在板车前头,身上披着兔毛披风,梁妄则靠在板车后头,捏着蓝袍的衣袖,不想一丝风灌进去。   两人相望,不禁笑了出来。   秦鹿道:“我还是头一次见到王爷这般狼狈,居然也有坐驴车的时候。”   梁妄理了理发,一头凌乱,干脆还是散了下来,他的发丝只有一截平整,其余长长短短也不相同,他道:“狼狈也是你见了,若是他人见了,本王为了保住颜面,可得挖去对方双眼的。”   秦鹿朝他伸了伸舌头,摆个鬼脸,而后用竹条抽着毛驴的屁股,道了句:“老驴快些跑,无有斋内我还藏着银钱呢。”   她说的,是曾住在轩城城外的一处私宅,那处她与梁妄住了近十年,梁妄住过的地方,都不曾卖出去过,空置在那里,一直也无人打扫。   梁妄挑眉,问她:“何时藏的?”   秦鹿道:“便是藏了。”   她那时喜欢藏钱,也是为了能给梁妄买些东西,笔墨纸砚太贵,秦鹿买不起,古董花瓶好看,可她又识不得,后来干脆就是锅碗瓢盆、吃喝用度。   梁妄手中把玩着一截竹子,戳了戳秦鹿的腰,秦鹿才道:“王爷当自己那些衣裳配饰都是贫空生出来的?有多少是我花了私房钱,买下放入你房中的,你顺手拿着就用,也未有察觉。”   “摸床头吗?”梁妄调侃,惹得秦鹿红了脸。   他们之间,真正戳破那层窗户纸时,便是秦鹿半夜摸上了梁妄的床头,藏的一个新买的香囊。   她跟在梁妄身边从来都不缺银钱,吃喝用度仅着最好的,便是如此,买东西时,也总想着梁妄的那一份儿。   秦鹿的银钱,都是压在被褥底下,搬出轩城,去金珠城时,秦鹿房内的东西搬走的没多少,因为被褥也不是新的,故而被压在被下的一盒银钱,都被她急往金珠城的期待给彻底抛诸脑后。   而今想起来,也算是应急救命了。   秦鹿取了银钱本应当与梁妄顺着轩城外的官道一路去卓城,和谢尽欢打了招呼后,便可离开了,这地方,十年八载的,恐怕不可能回来的。   结果到了轩城外,梁妄突然说让她入城。   轩城的城门未开,两人到了城门前还得一一受查,秦鹿给了一锭银子,对方才放她进去,那人听得出来秦鹿是南都城那边的口音,道了句:“如今这世道,都想往北走,哪儿还有南下的。”   秦鹿只是笑笑,梁妄听了,问他一句:“秦戏楼对面的酒楼还在吗?”   “哟,可见二位不是第一次来轩城呢。”那守城的将士吊儿郎当,将银钱塞进怀里才道:“秦戏楼早没了,那对面的酒楼倒是还在,只是要不了几日,也将人去楼空咯,卓城的人都跑了,咱们这儿……也没几日。”   说罢,他便背过身去,不再开口。   秦鹿问梁妄:“王爷是想去秦戏楼听戏,还是想去酒楼用饭?”   “去喝汤。”梁妄从板车上下来,抖落覆在身上的雪,嫌弃地让秦鹿将驴车丢一边去,又拉着秦鹿的手顺着路边走,望向熟悉的街道,似乎还能从里头套出些曾经的影子,梁妄道:“白玉珍珠汤,带你尝尝。”   秦鹿听了,眉眼含笑,而后挽着梁妄的胳膊,弯着眼睛凑过去,满是亲昵。   梁妄见她如此,嘴角扬起想笑,却还非要摆出一副矜娇的样子,不轻不重地抖着胳膊道:“松开,你都快挂在本王身上了,成何体统?”   “不成体统。”秦鹿摇头,下巴磕在对方的肩头,一双杏眼里倒映着梁妄的面容,没皮没脸道:“也不松开。”   梁妄伸手本想捏她,而后还是点了点她的眉心,由她挽着。   二人走到秦戏楼前,都有些愣住。   这条街上,秦鹿曾走过无数遍,从入城门后,要不了多久便能瞧见秦戏楼,一路摊位摆过来,也很热闹繁华。   秦鹿与这里的人熟悉,吃东西都不给银钱,等哪时梁妄从街上过了,偶尔会被人拉住说道:“梁爷,您家那位秦姑娘吃了我五根糖葫芦,五文钱。”   又或者是:“梁爷,您家那位秦姑娘拿了我两盒水粉,二钱银子。”   甚至连卖果子的大婶也说秦鹿吃她的果子没给银钱,要梁妄给。   那大婶家的二壮子从小就聪明,若是好好读书,日后或可考取功名的,秦鹿还记得,她去金珠城后的第一年,那大婶还给她写过信,说是二壮子拜了一位秀才为师,学得很好,还附了一首二壮子写的诗。   当时梁妄在,瞥了那诗,道了句不伦不类。   秦鹿说:“二壮子才十三岁,哪儿比得过您活了上百年了。”   而今想来,二壮子也早就成家,在不在世,不知了。   兜兜转转几十年过去,秦鹿再回到这里,昔年门庭若市的秦戏楼,而今大门敞开,里头高台积灰,门上的匾额歪了也无人去扶,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谷先生,最终也没能再上台。   秦鹿望着斑驳的秦戏楼前的红柱子,似乎还能听见里头传来咿咿呀呀之声。   那眼高于顶的小厮总站在门前嗑瓜子,见到出手大方的梁妄来时,弓着腰抬起头,笑得合不拢嘴,若是秦鹿独自来了,也就是皮笑肉不笑,应付一回。   立在门前的影子,与台上正在唱戏的谷先生,统统化成泡影,被一场大雪覆盖。   走过秦戏楼,便是酒楼,梁妄领着秦鹿跨步进去,招呼他俩的是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不识得人,笑着道:“二位客官里头请!”   酒楼里头倒是什么也没变,梁妄熟门熟路地上了二楼,去了自己当年喜欢坐的窗户边,推开竹窗朝外看去,一个侧头,便能望见秦戏楼的正门。   “二位客观要用些什么?”小二问。   梁妄道:“白玉珍珠汤。” 第129章 遥归烟西:十八   白瓷杯中一朵今年盛放被摘下晒干的芍药花由温水冲泡, 渐渐于水中绽开。   杯中颜色淡淡,花朵清香散来。   秦鹿捧着白瓷杯, 望着窗外的雪,这杯茶,是饭后酒楼送的。   小二说,这个冬天一过,等化冰了之后他们就要搬离轩城了,轩城内稍有些家底的, 早早就走了。他们掌柜的秋末得了病,耽搁了一段时间,结果病好没想到迎来了大雨又大雪, 酒楼内还有许多东西要搬,都是有些年头的物件, 掌柜的舍不得丢下,便想着来年春暖了再走。   州水城之后, 还有个卓城,距离开春也就一个月, 他们应当能等到那时候。   饭桌上三菜一汤,其实没动多少。   白玉珍珠汤倒是喝得见底了, 只是与往年的味道不相同,秦鹿没尝过,梁妄却是知道的,问了之后才晓得,以前的大厨已经没了, 如今在厨房里做事的是那大厨的徒弟,做菜更精细。   小二介绍时,说这白玉珍珠汤里的菇子,都是为了口感好,掏空了心儿的,咬起来满口汤汁,还问秦鹿与梁妄,这般做的,能否讨好得了燕京人的口味。   好吃是好吃,就是少了些以前的粗糙味儿了。   秦鹿付了银钱,便在轩城内买了两匹马,自己与梁妄骑着马慢悠悠地往卓城走。   到了卓城没一会儿两人便瞧见了街市上大摆长龙的难民队伍,那都是往欢意茶楼去的。   秦鹿与梁妄到了欢意茶楼前,伙计正在派粥。   伙计瞧见秦鹿与梁妄来了,连忙打招呼,可手上也不能停,只能让他们自己进屋里去,谢尽欢在二楼房间内,因为这天下了雪,太冷,他不太愿意出门。   秦鹿说了句玩笑话:“年纪大了便得我就他。”   她正欲进门,转身瞧见梁妄还坐在马上,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边的夕阳,太阳还未完全落下,通红地挂在半空上,火烧云燃了大半边天,云层翻滚,一段一段,烧至他们头顶位置时,已经散成了雾一般。   秦鹿问了句:“怎么了?”   梁妄轻轻眨了眨眼,瞥了一眼城中尚且还留下来的难民,问了伙计一句:“他们怎么还没走?州水城还在往里放人吗?”   “您来的前两日,是最后一批人,只是我也不知为何这群人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偏偏还要待在卓城,也不往北走,可能是离了卓城,便没人再如咱们茶楼这般,还施粥派米了。”伙计说罢,看了一眼面前的馒头,不禁叹了口气。   做馒头的老头儿说他家东西也都收好了,过两日就走,这连续几个月救济难民,谢尽欢的银两不知花去了多少,如今城中连米铺都没有,所有的米皆在一日之间卖给了欢意茶楼,伙计不知谢尽欢这般做是为何,但他知道,如若欢意茶楼撑不下去,那整个儿卓城,也就成了荒城了。   梁妄下了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跟秦鹿入了茶楼之后,莫名问了句:“你又为何不走?”   伙计一愣,说了句:“掌柜的对我好……”   梁妄也并未在意的样子,听见这话转身便要上楼了,秦鹿跟在他身后,总觉得他今日这两句话问得有些怪,只是上了二楼听见谢尽欢房内传来的声响,打断了秦鹿的思虑。   走到谢尽欢房前,秦鹿并未直接推门进去,敲了敲问:“谢尽欢,我与王爷回来了,你可方便见人?”   “见得!见得!”谢尽欢的声音传来,道完之后,过了好一会儿才来开门,秦鹿瞧见他站在自己跟前,才发现他手上杵着拐杖,抛了轮椅,一身厚重的棉衣。   秦鹿闻见他房内有些气味,于是后退一步,与梁妄在茶室和谢尽欢说说话,说完,恐怕明日就得走了。   谢尽欢的房中,是人将死时,老者身上都有的腐味儿,他不是不老,只是早年灵丹妙药吃得多,保持着年轻的容貌与身体,一旦无药可维持,便迅速老去。   他的身体上,有些肉已经坏死,枯败的气味萦绕在他行动的方寸之地,便是茶楼的茶香,也掩盖不住,人之将死,能瞧得出。   得梁妄允许,谢尽欢才艰难地坐在软垫子上,见秦鹿与梁妄依旧是他初见二人时的面容,不禁感叹时间飞逝。   秦鹿道:“过来,只是与你打个招呼,我本与王爷绕到轩城去了,可直接去良川的,但是想了想,还是要与你好好作别,州水城守不了几日,你这地方也不安全,恐怕今日一别,日后也再难见面了。”   谢尽欢怔了怔,连连点头,道:“是、是……”   楼下的吵闹声有些大,秦鹿听见,推开窗户朝楼下瞥了一眼,便见一个高大的男人怀中抱着个小孩儿,硬生生地挤到了他人跟前,被人插队,排在后头的人自然不甘,便与那个男人推搡。   双方争执,反而惹了不小的动静,好在伙计吼道人人有份,若再闹便撤了摊子后,那些人才消停些,但抱着小孩儿的男人,依旧站在了人前。   秦鹿心中不免一惊,她认得那个男人,若非是这男人身上抱着的孩子含了些许怨气,秦鹿与梁妄也未必能找到余劲佟与阮红红,恐怕这世间混在战乱中莫名而死的人将多出许多。   说起来,那也不过是在几日前罢了。   秦鹿当时请他进欢意茶楼喝点儿热汤,他感激涕零,满心赤诚,现下看来,却仗着自己高大,欺凌弱小,就连排队领取救济的粥米,他都要抢在人前,甚至带走的,还是好几人的分量。   秦鹿心中梗住,眉心皱起,有些闷气。   这世上,天生的恶人少,但有些人,是被那难以满足的胃口给渐渐养恶的。   梁妄问谢尽欢:“银钱所剩无多了吧?”   谢尽欢笑了笑,点头道是,梁妄又问他:“如此做的目的为何?”   谢尽欢一怔,本想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但面对着梁妄,他也不敢说谎,只好老实说:“我也帮着道仙做过一些事,比常人更知晓些,这世间有轮回转世,也有弥留孤魂,我活得太久,不记得自己是否干过坑蒙拐骗的坏事了,只能老来将死前,给自己积些福德,也许来生能投个好人家,过得舒坦些。”   不必如今生,幼年时家破人亡,而后漂泊于世,一生孤苦伶仃,无人伴老。   秦鹿关上窗户,走回了梁妄身边,端起一杯茶暖了暖手,谢尽欢问:“道仙与秦姑奶奶明日走?”   秦鹿刚想点头,梁妄却说:“马上便走。”   谢尽欢艰难地站起来,想起什么道:“那我有东西送给道仙与秦姑奶奶,便作为离别之礼了。”   说完这话,谢尽欢便离开了茶室,过了好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这回是坐在轮椅上,膝盖上放着一个托盘,他双手推着轮椅的轮子,直到到了茶室,才将东西放上来。   “前两日我给守城的将士送米,他们遇见了一事儿说给我听了。”谢尽欢道:“说是我欢意茶楼的人坐马车出城,只是出城后没多久便在城外村落里被难民给截住了,马车倒下,金笼子也被人瓜分,他们派人巡逻周遭时瞧见马车,便与我说了声没人回来过,我一听就知晓必是道仙与秦姑奶奶出城办事去了。”   谢尽欢端了个金笼子递给梁妄道:“这是我命人连夜打的,还是先前那一家的手艺。”   梁妄见了金笼,微微抬眉,倒是一直停在他肩上的天音落下来,立在笼子顶上,似乎挺喜欢。   谢尽欢递给秦鹿的,便是一把匕首,他道:“多年前我去金珠城收账时,有个欠了茶钱的异国人将这个抵给了我,说是削铁如泥,我也不懂兵器,但问过好几个懂行的,都说是好东西,秦姑奶奶不嫌弃便收下吧。”   秦鹿拿起那匕首打开一瞧,也算是一件打磨不错的兵器了,在这个年代不值钱,若是放在三十年前,必然能卖出个好价钱。   谢尽欢送完礼,便不说留人的话了,梁妄说不出多谢二字,只给谢尽欢留了一句话:“今夜风大,记得门窗紧闭。”   谢尽欢怔住,再回头时,秦鹿与梁妄已经离开,他从轮椅上匆匆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趴在二楼的窗户前,便见那两人已经骑上了马。   梁妄走在前,秦鹿跟在后,似乎察觉了视线,秦鹿对着谢尽欢这边一回眸,一缕马尾辫飞扬起,她举起匕首,露出一截绿色的袖口,忽而一笑,道了句:“多谢!”   “不客气!”谢尽欢趴在窗户上,年迈的脸上露出许久不曾有过的笑容,映着晚霞最后一丝余晖,灿烂得仿佛稚童。   他有时会想,遇见梁妄与秦鹿二人,究竟是幸还是不幸,若说幸,其实他可以与爹娘在同一日死去,早早轮回转世,或许又经历过了一生,可说是不幸,谁又能如他这般机遇,活得比常人通透,死得比常人心安呢。   谢尽欢趴在窗户旁,久久没动,站在楼下的难民不解他的举动,但谢尽欢只是看着那两抹骑着马离开的背影越来越远,知道秦鹿往年与他作别时,总说再见,这一次,他们不会再见了。   伙计派完了粥,累得满身大汗,正准备坐下歇歇,却见谢尽欢杵着拐杖从楼上下来,几个伙计一惊,便见谢尽欢又给了他们一些银钱,道:“家中还有人留下吧?能走今晚便走吧。”   “掌柜的……你、可是出什么事儿了?”伙计问。   谢尽欢想了想,摇头道:“没什么事儿,只是想通了,打算过几日离开,留在这儿还得受难民的气呢。”   伙计一听,便连连点头:“就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咱们也别管,掌柜的你放心,我们等几日,与你一道走!”   谢尽欢摇头:“你们今晚先走吧,现在就回去,带上老婆孩子。”   几个伙计还想问话,却都被谢尽欢推了出去,他将欢意茶楼的门关上,自己背对着木门缓缓坐下,得了银钱的伙计高高兴兴回去,几人路上还聊着话。   留在卓城的难民大约有两三千,全都靠着一个茶楼养活,比养着军队还累人。   只是不论是谢尽欢出钱养的军队,还是他出米养的难民,于这一夜开始都面临了噩梦般的灾难。   子夜刚过,州水城的战火还未持续两个时辰,城门便被人攻下,州水城中的将士被杀得措手不及,城门大咧咧地敞开让异国人攻入,一共两国的兵队,上万人涌入州水城,占领州水城后,敌国并未就此收手,而是分队率领众人再度拿下卓城。   从州水城到卓城,烧杀掠夺的马上敌军,一枪便能挑开一个人的肠胃,一刀便能劈开一个人的腰。   哀嚎声不断,好似从太阳落山之后,天空的颜色便一直覆盖上了一层血腥的红,卓城守卫不如州水城,谁也没料到州水城居然会败得这么快,连夜奔走的难民还未出城门便被杀死,异国入卓城,如入无人之境。   欢意茶楼的牌匾周遭一片火光,谢尽欢走到院中点燃最后一袋米,用烧着茶楼的火给自己温了一壶酒,而后扶着膝盖,慢慢坐在了雪地中。   一栋立在卓城近五十年的茶楼,曾不知引来多少名流骚客,而今满仓名茶皆化成了燃火的辅料,茶楼内外噼里啪啦作响。   谢尽欢想起了梁妄说的话,也算是不枉相识一场的提醒,他说今夜风大,记得门窗紧闭。   风大,火旺,门窗紧闭,是不得将欢意茶楼内的一两银子、一粒稻米,分给敌国的人用。   谢尽欢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晃晃悠悠,恍惚见到火光中的红衣女子,他一家老小皆亡的那日,贪贪也是这般从鬼火中走出的,曼妙美艳,能惑人。   一声长叹:“金奢钱财好比土,人生得意须尽欢。”   人生得意啊,须尽欢。 第130章 遥归烟西:十九   卓城内的一场大火, 连夜被风吹远了十里路,欢意茶楼内满仓的名茶与稻米, 统统烧成了灰,接连漂浮在卓城半空三日,与雪花夹在一处,灰白两色,难以分清。   秦鹿与梁妄到了南都城稍作休息,这一路上吹了不少风, 梁妄的咳疾又反复了,因为还有些银钱,秦鹿干脆在南都城内找间客栈, 借了客栈的厨房,煮了蜜枣甜水儿给他喝。   夜里秦鹿将客栈软塌上的矮桌子搬到了床上, 两人缩在厚厚的软被里,桌面上放了羊奶糕与蜜枣甜水儿, 还煮了糯米藕,小炉子炭火刚熄。   秦鹿半靠在梁妄的怀里, 想起他们前两日入南都城时,瞧见南都城内的人都几乎走空了, 只有一部分恋着家的还留下来,恐怕要不了两日,这些人也得往北走了。   往北走,就能安全吗?   当年的北迹不过只是北方的一个稍微强大些的部落,就因为西齐皇帝的昏庸, 加上朝臣腐败,整个儿朝堂上找不到几个能办正事的人,才落得被北迹一路从北方打至南方,直到肃县才停了下来,而后彻底灭国。   说起肃县,距离南都城其实也不算太远,肃县在庆安郡下,甚至都不属于煜州的范围,现下还不算被异国人攻下。   西齐灭亡后,北迹成了天赐王朝,也算治世治国,得了几十年繁荣昌盛。   可此后呢?现如今北方战事焦灼,南方又被打得节节败退,天赐的朝廷也有能干的人才,却喜欢搞党派之分,一个皇位空悬了多日迟迟未定,说到底,各国的衰败,都是各国自取灭亡。   一餐饭用完,秦鹿将矮桌放在了床边,大冷天里也不愿走远了,结果才刚下地,便听见了外头传来的吵杂声音。   她想披上外衣去看,还没走两步,就被梁妄伸手一捞腰,重新抱回了怀里。   梁妄道:“由他们吵去,天下动荡不安,看了也无用。”   秦鹿坐在床边,腰身被梁妄的双臂紧紧箍着,他将下巴磕在秦鹿的肩上,微微侧过头,呼吸的声音很轻,但秦鹿都能听见。   此时已心猿意马,她也顾不得客栈外头的吵闹,于是扯下床幔翻身爬上了床榻的里侧,笑眯眯地趴坐在梁妄的怀中,捧着对方的脸亲一下。   梁妄伸手捏着秦鹿的腰侧,一头银发散落在枕头上,整个人半躺半靠着,眉眼含了点儿笑意,轻声说道:“要是冷了便抱紧本王。”   衣裳的腰带松开,梁妄的手指顺着秦鹿的腰渐渐往上贴上了她的肋骨,整个人坐起来时微微一抬头,刚好能吻到秦鹿的嘴唇,薄唇稍一触碰,客栈的走廊内便传来了打闹的声音。   只听一声女子尖叫,滚烫的血液泼洒在门上,秦鹿松开抓着梁妄衣襟的手,掀开床幔朝外看了一眼,房内烛火只点了一盏,没有屋外通亮,却将屋外发生的所有事都投影到了窗花纸上。   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被杀死的不止一人,梁妄指尖翻出一枚铜钱,顺着床榻四角滚了一圈,下一刻房门便被人从外冲撞开。   身上穿着铠甲,一副天赐将士装扮的人手里都握着刀剑,土匪一样,搜刮着房内所有能用的东西。   挂在床头的金笼内,天音立着不做声。   忽而一人朝床榻方向看来,尚且还沾了血的长刀小心翼翼挑开挂下的窗幔,跟进房里来的人纷纷看向床榻位置,几人眼中,只见床上凌乱的软被,还有床边被人吃剩下,微微冒着热气儿的晚饭,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秦鹿紧紧地盯着那几个人,只觉面目可憎,心中又涌上了一些悲哀。   如此天赐,当真不如几十年前的百年盛世了,那时异国人观摩天赐的富饶多姿,羡慕天赐的开放大气,而今就连天赐自己人,都要害了自己人。   那群人见这屋子没什么好搜的,出去了之后,还说了几句话。   他们说,煜州已被攻陷,如今异国已经打到了庆安郡,庆安郡人大多怕死,恐怕极有可能敞开城门让人进入,之后还会奉上粮食供异国人吃喝,在这群人面前,唯有低声下气,将自己低到尘埃里,才能有一丝残存的机会。   这些如同土匪一般的将士离开客栈前,还说要再找几家人去敲打敲打,他们嘴上说得好听,说是马上异国就要攻打到南都城来了,南都城周围环山虽然易守难攻,但也不是个长久之计,燕京里的皇位空悬,每日三道不同人发来的不同军令,他们也不知该听谁的,军粮也迟迟未到。   为了守住这方寸之地,他们只能打压百姓。   人都走空了后,浓烈的血腥味儿散来,秦鹿双肩气得发抖,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一百多年前。   只是那个时候,皇帝入住南都城,只是对南都城外的难民不闻不问,可这群将士搜刮民脂民膏,滥杀无辜,还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   梁妄将她的衣服拢了拢,安抚地拍着秦鹿的背后道:“我们走吧。”   庆安郡一过,距离南都城就不远了,天赐衰败的脚步,一如他当年攻打西齐时一样,将曾经占领的土地,一寸一寸地割让了出去。   梁妄与秦鹿是坐着马车离开南都城的,原先他们马车的马匹都被天赐的将士抢走了,但南都城过大,后方还有几个高价售马的马场,为的就是将这最后几匹马卖出去,他们好离开这地方。   秦鹿买了一匹,连着原先的马车,一路朝良川方向走。   离开南都城前,秦鹿坐在马车上回头看过城门一眼,如今搬离这里的人有不少,一会儿便能在路上碰见几个眼熟的,只是渐行渐远的南都城是已经屹立了许多年的老城了,城门从未修葺过,因为坚固,所以斑驳。   远远望去,已经看不清南都城城门上的字,有时秦鹿恍惚,觉得那里还是南郡,而离开南郡,总叫她心里伤感。   秦鹿与梁妄相识不久,附身在陈瑶的身上时,他们也一起去过良川,彼时路途中,秦鹿难得有人能够说话,聒噪得很。   她曾问梁妄:“王爷就没想过,自己拥有的道法,或许可以帮助很多人吗?比方说将这战乱停止?若叫所有人都信你的道术,信你不老不死,或许西齐就不会没了,你还能受万人敬仰,被人奉若神灵。”   秦鹿问这话时,手上拿着糖葫芦在吃,那是冬天,糖葫芦冻得叫人咬得牙疼,可秦鹿还是想吃,她许久没尝过这些滋味儿,贪恋得紧。   梁妄反问她:“你可知晓,昆仑山,蓬莱海,是为山海处,是真正神仙住的地方,而世人为何从未见过神仙吗?”   秦鹿回答:“因为神仙高傲?”   梁妄摇了摇头,他道:“这世间,从来都不缺神仙佛祖来拯救,我若叫所有人都信奉我,那我便不得有一刻的私心,不得有一分的不公,我的言行,皆被他人视为宗旨,而我也将不得自由。”   秦鹿不明白:“那你不当皇帝就是,你救完众人,再隐姓埋名,等众人需要你时,你再出现!”   “本王问你个问题吧。”梁妄当时觉得她心思单纯,于是问道:“一个垂垂老者钓鱼失足落水了,与一个年幼稚童野林迷路被狼围捕,你若只能救一方,你救谁?”   “自然是孩子了!”秦鹿道:“老头儿活了一辈子,不差几年,孩子才刚到这世上,死了多可惜啊。”   “若是老者一生行善钓鱼是为了给家中妻子熬汤,稚童误杀好人躲入丛林呢?”梁妄又问。   秦鹿想了想,便道:“那还是救老头儿吧,如果一生行善也不得善终,也太可怜了。”   梁妄当时笑了笑,恰逢一片白雪如银花,落在了他的发梢上,秦鹿手握糖葫芦,吃的满嘴糖渣,见梁妄笑时,心头砰砰直跳。   梁妄道:“救老者,孩童家人会怪,救孩童,老者家人会怪,更何况这世上哭嚎待救的,远不止两人而已。如若世人知晓,这世上有超出凡人之能力者,便不再敬畏生死,无畏险难,即给他人带来麻烦,也将自己逼上绝路,何必呢,倒不如生死如常,世上无我。”   秦鹿那时听不懂梁妄说的大道理,只觉得他说这话时,声音轻柔,低低地从嗓子里发出,他每说一句话时,喉结便微微颤动。他看着自己的双眼,像是说教解惑,又像是闲聊,分明眼眸中倒映着的人影模糊不清,可秦鹿却能见他银白色的睫毛根根分明,晶莹剔透,一颤一颤,扇动了她的心扉。   而后梁妄问:“你懂了没有?”   秦鹿摇头,回神时面颊通红,指着路边的绿色手帕道:“我想买那个!”   梁妄叹了句:“对牛弹琴,白费爷的口舌。”   昔年不懂的道理,如今秦鹿渐渐懂了。   他人救,不如自救。   若真叫世人知晓世上有个不老不死的道仙,拥有常人不能及之法力,可幻化障眼幻境,可设万墙阻隔的阵法,那梁妄的一生,将永远被世人禁锢,他肩上的责任,大至国家兴亡,小至猫狗生死,皆成了过错与罪责。   人活着,无私伟大,梁妄如此,算不得自私,他无非只是想活得自由,但守恒。   回到马车内,秦鹿坐在了梁妄身侧,裹紧盖在身上的薄毯,瞥了一眼前方被风雪吹开,哗啦啦灌入冷风的车帘。   马车行走得不慢,驾车的男人是个粗汉,因为长得丑,二十有五的尚未娶妻,独身一人,听说梁妄与秦鹿是要去良川的,他也就自荐驾车,也是想图个方便,凭他自己,可买不起如今的马儿。   走了两个时辰,他们已经远远离开了南都城,秦鹿靠在梁妄的怀中小憩片刻才醒来,心中已经不再想那些陈年旧事了。   马车奔走多时,马匹也得休息,粗汉将马车停在道路一旁吃着干粮,秦鹿掀开马车朝外看去。   此时天空初白,东方一抹旭日之光落在茫茫白雪之上,粗汉见了秦鹿,喊了声‘老板娘’,秦鹿一怔,想起来了,梁妄许他驾车,算是雇主,她在粗汉的眼里,自然成了雇主夫人。   “咦!有小猫。”粗汉吭哧吭哧地吃着饼,突然指向石头缝隙里的一处。   秦鹿听见有猫,于是跳下马车,附身朝石头缝隙里看了一眼。   缝隙里果然有两只小猫,一只墨里藏针,一只乌云盖雪,依偎在一起几乎奄奄一息。   梁妄见秦鹿跳下马车就没回来,于是掀开车帘朝外看去,只见秦鹿蹲在一个大石块旁,睁圆了眼睛望着石头缝隙里,还没被雪覆盖的地方。   梁妄问她:“瞧什么呢?”   “有小猫。”秦鹿回头,对梁妄道:“瞧着还有救。”   梁妄道:“周围可有母猫足印?”   秦鹿摇头,梁妄又说:“那多半是在外头冻死饿死了,不会回来的。”   秦鹿道:“我向来不招猫喜欢,这两只小猫见我不叫不怕,我想等等看,若是一个时辰后母猫还不回来,我就把它们带走。”   说罢,她又回头问了梁妄一句:“我能带走吗?”   梁妄轻挑眉,道:“那便等等看。”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昨天有事没能更新,所以今天双更,现在更新一章,晚上九点一章! 第131章 遥归烟西:二十   最终秦鹿没有等到一个时辰, 便将两只小猫给抱走了。   小猫的体温很低,秦鹿怕它们再等下去会被冻死, 干脆直接抱上了车,小猫的四肢冻得僵硬没法儿动弹,她又用旧衣裳将两只猫裹在一起,倒了点儿温水放在边上,若它们睁眼了,尚能喝两口。   带着小猫上路, 那驾马车的粗汉还说秦鹿心善。   秦鹿只是看见猫时,想起了很久之前,梁妄曾养过的那只黑猫, 他当时乐意去玩儿的东西很多,院子里的园艺都是自己研究的, 盆景摆设,假山水池, 一应有讲究,池中的鱼价格不菲, 院子里还养了孔雀,那只黑猫如同霸王一般, 从不将秦鹿放在眼里。   她一直觉得,是自己不招猫喜欢,后来才知道,梁妄养的那猫儿有些灵性,敬重梁妄, 喜欢梁妄,所以敌视秦鹿,不喜她靠近,也不喜她。   秦鹿伸手戳了戳那两只小猫的脑袋,想让它们闻闻自己的味道,好记得,她才是恩人,别日后见梁妄俊美,又疏远了她。   一路赶往良川的途中,秦鹿与梁妄都没怎歇息,如今异国攻打的速度比难民逃亡的速度要快了许多,两人天没亮便起,天黑了才歇,未到良川,才过清平时,秦鹿听到了一个消息。   庆安郡沦陷了。   消息传来得很快,是八百里加急途径清平,清平的官员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居然收拾包袱连夜逃离而散出的消息。   庆安郡沦陷,那要不了多久,异国就会攻下清平,一旦清平没了,良川也不再安全。   秦鹿听见这消息时,手里的筷子险些落地。   帮着驾马车的粗汉坐在一旁喝粥,呼啦啦的声音骤然断下,他愣愣地抬着头看向秦鹿与梁妄,似乎是不知晓接下来要如何才好了。   这两日粗汉帮着秦鹿与梁妄采买物件,又驾马车,明里暗里都表示想在梁妄身边寻个差事,免得和混乱世道下,他独自一人无甚生趣。   即便梁妄没有开口答应,这粗汉也当自己是梁妄与秦鹿的下手了,此番看向秦鹿与梁妄,便是想让他们开开口。   如若敌国已经攻到清平,那良川还待得下去吗?   如若良川也待不下去,那他们去哪儿?   桌上清粥小菜几样,窗户半开,大寒将过,化雪也是前几天,这回不怎冷了,初升的太阳照在街上,行人匆匆。后头街道上有个人挂念着这家掌柜的,特地过来说一声,他们方才已经去过州府的府衙了,早已人去楼空,就连下人也早早打发走了,屋里一样值钱的东西都不剩。   那人没进客栈,只喊了声道:“听他们说,异国攻入清平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事儿!这一路过来不少人都投降了,南都城的大门敞开着走!咱们再不走就怕是来不及了!”   世事如浮云,当年秦虎秦鹿以命抵抗护下的南都城,而今却成了大开城门供敌国攻入的卖国耻辱。   秦鹿放下碗筷,一口饭也吃不下去。   猫儿果然还是喜欢梁妄,两只都窝在了他的腿上,方才还喵喵直叫引梁妄看去,现下便安静了。这处静默,秦鹿捏了捏拳,恨不得招兵买马,再与对方打上几年,可冲动与一腔热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她朝梁妄看去,问了句:“王爷,我们去哪儿?”   梁妄半垂着眼眸,叫粗汉把马车牵来,又起身将两只猫儿赶走,那猫儿聪明,转而立在了一旁凳子上也不跑,愣愣地盯着梁妄。   秦鹿慌张,梁妄看得出来,他站立在秦鹿跟前,让她侧过头轻轻靠在自己的怀中,掌心安抚地摸过秦鹿的头顶,轻声道了句:“你不是说,想去燕京吗?或许核桃云片糕没了,但烟西台应当在。”   说完这话,梁妄又问她:“你去过燕京几回?”   秦鹿仔细想了想,一只手也数的清,她每回去燕京,都是为了正事,还从未有机会认真逛逛燕京的街道,也没机会看看真正的皇宫长什么模样。   梁妄道:“本王带你上烟西台瞧瞧。”   燕京皇城中,最高的两处,一个是柳东阁,一个是烟西台,当初砌这两台时,西齐皇帝还信仙,觉得楼砌得越高,便离神仙越近,后来那处多为赏花赏月,观星观景所用。   “良川,咱们不去了吗?”秦鹿问。   梁妄道:“不去了。”   秦鹿本想点头,又忽而想起了什么,便道:“还是得从那儿过一趟的,咱们许多物件都放在了良川梁王府中,我舍不得。”   梁妄问她:“有何东西是花钱买不到的?”   “千年墨。”秦鹿道:“你也就肯用这写字,其余墨块你都嫌差,别以为我不知晓,当年金风川送的几块小墨早早就被你用完了。”   梁妄伸手敲了敲她的额头道:“你不提,本王都快不记得这墨是从谁处买来的了。”   秦鹿伸手摸了摸头顶,又道:“还有……一副字帖。”   “是何字帖?”梁妄跟着想了想,道:“张家字帖的确好,但也不算罕有,白家字帖如今就本王那儿有一副真品,损了的确可惜,剩下的便是狂草集尚有收藏价值,但内容枯燥,都是写陈词滥调的词句。”   秦鹿道:“那个百句贴。”   梁妄一怔,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什么百句贴。   此时粗汉牵着马车走到客栈前,梁妄放下银两,拉着秦鹿一同上了马车,两只小猫跟在后头喵喵直叫,被粗汉小心翼翼抱起,放入了马车旁拴着的棉布篓子里,篓子上头用笊篱盖着能通风,却不冷。   马车将从清平离开时,梁妄又问了秦鹿两遍何为百句贴,秦鹿犹犹豫豫才开口:“上一回去燕京,是替周家解决供祖之事,不知王爷可曾记得与我逛过一次诗会,楼中二层挂了一副字帖,模仿的是王爷的字,上头写了足足有上百句诗,可不就是百句贴?”   “那……”梁妄忆起,一巴掌朝秦鹿的后脑勺上拍了过去,道:“那是江旦所写!要它作甚?!”   “那不是江旦写的。”秦鹿急忙道:“那是王爷写的。”   梁妄一怔,竟沉默不语。   秦鹿瞥过眼,说道:“当时我买那字帖回来你还没什么,后来不知从何处得知那字帖是江旦临摹的,回到无有斋后,江旦那字帖就被您给烧了,从我屋中换下的那副,是你自己照着江旦所写诗句重新抄的一份。”   梁妄一时无言,噎了会儿,问她:“你如何知晓的?”   秦鹿撇嘴,说道:“我若认不得你的字,岂不是白跟了你一百多年?况且……我买那字帖的用意你并不知晓,我在那字帖上做的记号你也没有仿照,也不知是他抄你,还是你抄他了。”   梁妄果真忘了此事,毕竟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他不记得实属常事。   当初也是凭着一口气,想不通秦鹿为何要在房中挂一副江旦模仿自己字迹的字帖,干脆花了时间一句句摘抄,重新写了一副,将那劣品烧了去,换字帖那日,他还特地趁着秦鹿出门采买,却没想到还是被她发现了。   后来秦鹿未提,梁妄未记,便将此事忘去。   梁妄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没忍住轻声笑了出来,又摸了摸她的后脑勺,问了句:“方才没打疼吧?”   “你不提不要紧,你一提我就晕。”秦鹿说罢,哎哟哎哟唤了两声,便要往梁妄身上靠。   梁妄被她这举动弄得无奈又好笑,干脆将人搂在怀中,捏着脸亲了两口,觉着不够后,便提着她的腰,让秦鹿一个翻身坐上了自己的腿,紧紧搂住,一手扶着她的腰,一手扶着她的头,紧密亲吻,几乎咬湿了领子。   直到二人气喘吁吁了,方抵着额头,将彼此望入眼中。   马车路过良川,秦鹿才知道即便是良川的人,也都胆战心惊,恨不得快速逃离,但天赐国土就这么大,他们能逃到哪儿去呢?   昔日梁王府前的山丁子树果然被砍了,就剩下个看上去像是发了霉的树墩儿,马车停在梁王府前,秦鹿匆匆下去,见自家大门敞开,还以为雇下的几个仆人都还在,谁知道冲进院子里时才发现,一屋子东西早就被人搬走了。   梁妄还未来得及下马车,便听见秦鹿的骂声,她冲进屋子里,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院子里交错的脚印将未来得及融化的雪压得很厚实,雪面上满是灰黄色的泥土,而这些空落的屋子里依旧蒙尘,别说是置放了用品,就是擦也不曾擦过。   秦鹿里外找了几次,便觉得头晕,捂着心口险些气得吐血。   三日前,她还收到过良川的来信,说是这边一切安好,叫她放心,只等她回来了,谁知道来时,居然是这般状况。   粗汉也跟进了院子,哎哟直喊好几声,说道:“这般大的屋子,丢了可惜,丢了可惜啊。”   “屋子有何可惜,有钱便能再买,王爷的千年墨,本姑娘的字帖,全都被搬空了!一样也没留!”秦鹿不信邪地又里里外外找了几圈。   梁妄定定地站在门外,望着青瓦下的牌匾,恍惚之际,这处似乎还是当年的梁王府,梁王府三个字上,还镀了一层金。   只需转身,身后繁茂的山丁子树便开遍了白色的小花儿,浅淡的香味儿似乎穿过了时间,传到了他的跟前,纷纷几片过大的雪花,一如山丁子的花瓣,扫过梁妄眉眼前,记忆中的这处,还算生意盎然。   他记得那年嬷嬷问他:“小王爷,要不了两日便是您的生辰,您是喜欢这绿色绸布,还是暖黄的那块?”   梁妄当时捧着书,见绿色绸布上暗绣了水纹,于日光下仿若粼粼波光,一时恍惚,道:“我喜欢绿色的。”   一个眨眼,便是如今,物非人非,只有个身穿绿裙的女子,双手叉腰骂骂咧咧地绕过门内几个屋舍,身后还有两只小猫跟着跑东跑西,像是两条小尾巴。   梁妄见了,轻声笑了笑,果然,他还是喜欢绿色。   门前有人经过,瞧见站在门外的梁妄时,又朝门内看了眼,道:“这家屋子的主人急着赶路,两日前便将屋内东西一应变卖,现下剩个空屋子,你们若想搬东西,也是来迟咯!”   梁妄哦了一声,大约猜到会是这样。   乱世之中,几人可信?尤其是他与秦鹿那一屋子东西,还值钱得紧。   罢了,罢了。   “小鹿!”梁妄扬声,秦鹿正立在一个房屋的飞檐上,试图高处瞧瞧,屋内是否有遭人打劫的痕迹,两只小猫立在飞檐下,抬起头晃着尾巴,生怕秦鹿摔下来似的,焦急地唤个不停。   听见梁妄叫自己,秦鹿应声,低头看来。   梁妄朝她招了招手,道:“走吧,不过就是个字帖,没了便没了。”   秦鹿有些委屈,踢了一抔雪,正好落在两只小猫的头顶,猫儿摇了摇头,抖落头顶的白雪,秦鹿道:“那字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梁妄问她。   秦鹿心中委屈更重,她道:“王爷不记得,我记得!你教我的最初两个字,便是我的名字,可我的名字,你也只写过那一次。”   可那写了她名字的纸,早就被她第一次搬家时弄丢了,后来每次搬家,秦鹿都小心翼翼,一样东西也未曾落下过,只是梁妄手中她的名字,是她心里的结,她还记得梁妄写下她名字时,落笔轻巧,浑然天成,温和地道了句‘喏,这便是秦鹿了’。   门外梁妄不解,一副百句贴,与她的名字何干。   秦鹿却道:“那字帖里有两句诗,一是:燕草碧如丝,秦桑低绿枝。二是: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梁妄恍然,原来是那字帖里,有她的名字。   他无奈,又觉可爱,于是道:“爷当是何了不起的,还站那么高说,害得爷脖子都抬酸了,下来,咱们走了。”   秦鹿扁着嘴,梁妄眉眼弯弯,嘴角笑出了两颗梨涡,又道:“等安定了,爷再写给你。”   便写:水为海,木为林,石为山川;海之阔,林之深,川之连绵,见之有幸,遇你有幸,携手共历,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  我嗅到了完结的味道,你们呢? 第132章 遥归烟西:二十一   二月初, 从良川到达燕京,将立春。   秦鹿与梁妄几乎是在马车里度过了大半个月, 好不容易赶到燕京时,正逢燕京封闭城门的最后日子。   想要入城并不容易,那些为了逃亡生存没有银钱的百姓,就只能在燕京城外扎根,入城的都得有特定的文书,又或者给足银钱, 证明此番来到燕京只于燕京有利而无害。   梁妄与秦鹿坐的马车并不奢华,与同日入城的几个富贵人家比起来只能算是普通,但梁妄出手阔绰, 即便良川家中被搬空,原先燕京与良川之间也有他们曾住过的宅子。   秦鹿与梁妄所住之处, 大多远离人群,那宅子经过几十年, 周遭长草,几乎被草木掩盖, 秦鹿也是翻了好久,才从院子里头翻出了一箱珠宝首饰, 都是她早年看中喜欢央着梁妄买回来,却又嫌珠宝首饰累赘而不愿佩戴的无用之物。   当时的无用之物,如今却帮了大忙。   秦鹿买来的夜明珠手串,被梁妄轻易打发了守城门的人,二人入城后, 梁妄还道:“得亏你那时眼俗,瞧上的都是华而不实之物,现下送出去也不显可惜。”   秦鹿听他这般说,道了句:“我那时也看中了你,王爷贬我眼光,可不就把你自己也数落了去。”   梁妄见她贫嘴,知晓是因为秦鹿喜欢那夜明珠硕大光亮,一盒子无用的珠宝,却都是女子爱买爱看的玩意儿。   跟在他们后头入城的马车四匹马同时拉来的,威风十足,在入门费用这块儿还要与人讨价还价,讲了半天才给了一块和田玉,远远比不上秦鹿那十二颗大小相近,色泽相同,圆润饱满的夜明珠。   她觉得梁妄出手过为阔绰,心疼了。   梁妄却捏了一下秦鹿的脸,回道:“爷什么也没有,就是银子多,今日花出去的,来日还能补回来,再贵的夜明珠,也比不上今日入城避风头来得重要。”   秦鹿点头,连连道是,她如何不知而今天赐百姓的处境,又怎会因为那一串自己已经几十年没有佩戴过的手串生气。   即便是入了燕京,秦鹿与梁妄一时半会儿也没找到可以暂时落脚的地方。   燕京依旧繁荣,亭台楼阁金漆玉浮,小马车顺着燕京的路旁走,马蹄踩过的石板路铺得整齐,马车几乎没怎么晃动,马车顶帘上挂下的彩色玛瑙珠子带半旧不新的坠子,随着风微微摇摆着。   车窗布帘掀开,秦鹿从里朝外看了一眼燕京的街道,两旁客栈酒楼忙得不可开交,里里外外满是人,大家多为衣着鲜丽,不喜与人挤在一堆,但实在无法,也只能顺应着客栈的安排,否则任凭你钱财再多,添了麻烦就得被轰出去无处歇息。   好些屋瓦上,还有未融化的雪,望着繁荣依旧的燕京,这处仿佛与外世隔绝。   天赐战火连天,不是仗没打到这儿,只是这处已经是众人能避风的最后一城,如若燕京也没了,那天赐便当真如同以往的西齐,一路朝北,最终灭亡。   燕京,多朝古都,任凭岁月如何斑驳这个世界,也不曾在其身上平添半分逊色。   所有战火燃烧过的痕迹,都将成为燕京屹立的勋功章,每加一笔,便重一金。   秦鹿不太记得燕京的路了,毕竟来得也不多,梁妄对于燕京的记忆,不比秦鹿多多少,找了半天也未找到能歇脚的客栈,秦鹿只能想法子,叫驾马车的粗汉问问路,找找老熟人。   马车在街巷走了许久,才终于停在了一大户人家的门前,那人门前才有两名官员出来,连连叹气,受了挫败。   送人出来的家丁沉着脸,见又有一辆马车来了,上前便道:“我家大人今日不见人!贵客哪儿来,便回哪儿去吧。”   马车内一只葱白的手伸出,两指之间夹了一张纸,女子声音道:“给你家主人。”   那家丁愣愣地接过纸,也不敢当人面打开看,只让他们稍等,自己转身回了府中,匆匆跑到了府内书房,见到自家大人了,这才将手中的纸递出,道了句:“大人,门外有辆马车停下,来人没见着,说是要小人将这张纸交给您。”   书桌后的男人两鬓微微泛白,双眉之间已有过深的皱痕,见到纸条,拆开来看,上头瘦金体的三个字顿时叫男人一惊,连忙站起,椅子刺啦一声拉开,男人匆匆朝外跑去。   家丁瞥了一眼落在桌上的纸张,上面写道——无有斋。   马车没走,就停在宽大的府门前,靠在右侧的石狮子旁,没挡路。   因为冬来枯萎的垂柳树树枝上结了许多晶莹剔透的冰,阳光一洒,宛若宝石,而站在宝石树下,马车旁的女子,身上穿着墨绿色的短袄,一条暗绿色的长裙,正用手拨弄着结了冰的柳条玩儿。   男人见之,扶着门框喘气,连连笑了两声,嘴里白烟喝出,迷了双眼,仿佛时间停格,一切还是十多年前的样子。   秦鹿瞧见对方,缓缓一笑,道了句:“亏你还记得。”   “道仙与秦姑奶奶光临,江旦如何能不亲迎。”年已近四十的男人,正是当年才二十左右的燕京才子,翰林院侍书之一,九品文官性子还冲的江旦。   彼时的年轻人,而今已是翰林院大学士,亦是几位史官之首,如今朝中的年轻文人,多半尊称他一声老师,江旦在朝中虽不是一品大员,却刚正不阿。如今先帝过世近百日,新皇帝还未选出。   先帝有意传位给献王,可没来得及写传位昭书,且献王年幼,而今才十三岁,难以把持朝政,即便当了皇帝,说不定也是那些老臣操纵,也有一部分人主张立长,长皇子曾做过一些错事,惹得先帝不悦,在朝中颇不受用,却没想到先帝一死,长皇子多了许多下属支柱,在朝中呼吁很高。   方才从江旦府中离开的,便是长皇子手下的几位大臣,献王如今已经被长皇子关在皇宫,没权没势,长皇子要硬夺皇位,还要名声好听,只能来讨好江旦,希望江旦与其几位学生,能在史书上抹去他如何称帝的这一笔。   江旦年轻时便刚正不阿,性子较冲,即便如今年岁大了,也未见得脾气改了多少,听到了同僚口中说出自己不愿听的话,便将人打发了出去。   梁妄下马车时,江旦连忙来扶,梁妄将手搭在秦鹿的手臂上,江旦也就顺势朝后退了一步,目光在马车左右扫了两圈,没见到谢尽欢,笑容顿了顿,也就没问出口。   如今卓城那边什么情况,天下皆知,煜州早已时异国吞并的地盘,天赐的人在那儿是没法儿活的,更何况谢尽欢已老,走不动,逃不掉,恐怕结局不外乎一个。   领了秦鹿与梁妄入府,江旦还甚是高兴,对着府里家丁道:“快快!收拾两间客房,我有贵客要住!”   方才递纸的家丁听见这话,连忙跑去吩咐府里丫鬟收拾房屋,见自家大人对这两名年轻人毕恭毕敬,实在猜不透二人身份。   秦鹿道:“不必麻烦,一间房就好,我与王爷此番过来,也是别处实在待不得了,如今又不比盛世,便是躲进荒山野林里也不愁吃喝,为了温饱,只能随波逐流,他人来燕京,我们也来燕京了。”   江旦点头,道是。   近来入燕京的人越来越多,都是天赐各地富饶之人入城避难的。   “江大人倒是出息了,如今恐怕朝中两方为了继位好听,都得讨好你吧。”秦鹿与江旦搭话。   江旦道:“党派之争,最为害人,长皇子有能无贤,献王有心无力,二者都不是纵控天下的良人,如此情况,我也只能置身事外,他们如何做,我便如何写。”   秦鹿笑了笑,没与他继续这个话题,只是问:“我与王爷恐怕会长住,打扰了江大人,不知得付多少银子房钱呢?”   “秦姑奶奶这说的什么话,您与道仙能来,实属我之福气,二位想住多久都成,只是我家内人胆小,二位身份,不好告知。”江旦犹豫,还是说了这句话。   “十多年不见,江大人谦逊了。”秦鹿说罢,江旦正好将两人领到了府中一处闲置的院落中。   这院子的确没人居住,甚至都没怎打扫,院子里野草很高,三两个丫鬟弯着腰正拔草,还有两个里里外外擦拭房间里的桌椅板凳。   梁妄挑剔,无需秦鹿来说,江旦将梁妄几乎奉若神明,多年前知晓他的身份时,便想请字,而今梁妄写了三个字给他,可算是如了江旦的愿,凡是这院子里的东西,一应用的都是府里最好、最新的。   期间江旦的夫人还特地来拜访过,江旦只说多年前受过二人恩惠,这才让人在府内住下,等天下安生了,二人便会离去了。   江夫人倒是不介意有人住入自己府上,更何况那是江旦的恩人,夫妻二人恩爱,相互谅解,只是提起这连连战事,众人难免沉默。   立春那日,江夫人特地摆了一桌子菜,宴请梁妄与秦鹿二人。   江旦对梁妄与秦鹿恭敬,江夫人也就随着丈夫恭敬。   后来秦鹿才知晓,江旦与江夫人虽夫妻和睦,却一生无儿无女,早些年倒是生过一对龙凤胎,但两个孩子一个七个月夭折,一个四岁意外过世,后来他们遇到了白衣,彼时江夫人心中忧郁,幸得白衣叫了她百日娘亲,她才渐渐好转过来。   说起来,也是缘分。   江夫人道:“三日后便是上元节,献王以此机会宴请诸多大臣入宫,可携带家眷,秦姑娘方才说你来燕京未曾多处看过,要知皇宫里的景致,比起宫外更加多彩多姿,若那日你无事,不妨与我一道入宫见见。”   秦鹿心想,那么多人,又都不认识,她这皮囊也算生得漂亮,若是被人瞧上如何是好?况且如今朝局如此,献王摆明着是想趁此机会摆脱长皇子的束缚,夹带着阴谋的庆贺,不如不去。   她方要拒绝,梁妄却道:“好啊。”   秦鹿瞪大双眼,回头朝他望去。   他向来不喜人多的地方,怎还要跑去皇宫凑热闹?   回院子的路上,秦鹿犹豫了许久,才问梁妄:“你答应江夫人要与她和江旦一同入宫,就不怕宫中人多,见你生得俊美,留你当驸马爷吗?我可听说献王有两个姐姐在上,都没嫁出去呢。”   梁妄笑道:“上元节,恐怕宫中为了摆宴,灯火也重,各宫各殿皆是通明,明年未必就能见着了,若是没见,燕京也被攻下,届时皇宫被毁,岂不可惜了。”   秦鹿怔怔地看了他一眼,品着梁妄这话的意思,忽而想到了什么,脚下一顿。   牵着她手走在前头的梁妄回头看来,垂下眼眸,问了句:“怎么?”   秦鹿目光灼灼,莞尔一笑,摇头道了句:“没什么。”   上元节那日,燕京街上也算精彩,只是相较于往年的热闹,今年办得少,出入的人却多了许多,众人操着不同地域的些微口音,在燕京宽大的街道上闲逛聊买,人挤人的场面,营造出了一种……天赐王朝还处于盛世的假象。 第133章 遥归烟西:二十二   江府的马车到了宫门前便停下了, 皇宫守卫见了江旦纷纷敬重让路,他如今站得最正, 不论是两派之争的任何一方,都不会轻易动他,故而江旦身后带了几个人入宫,也无人敢言。   金漆大门进去后,是玄色宫墙,高高耸立, 几入云霄。   秦鹿抬头,能见蓝天白云之下的几只小鸟,分明可自由飞过, 却又只盘旋上空。   宫墙斑驳,楼阁甚高, 秦鹿不禁感叹,又有些畏怯, 于是紧紧地牵着身侧梁妄的手,小声道了句:“幸好你以前没住在这里, 否则我一辈子也别想能遇见你。”   梁妄失笑,道:“是啊, 幸好我不住这儿。”   前方还有几位大人带着家眷,后头也有跟来上前的,几人见了江旦,纷纷打招呼,将江旦围在里侧。   秦鹿却被梁妄拉到了一旁, 宫巷深,却也多,一个转角,便能走向不同的路。   秦鹿还在惊奇怎么这几位大人都没瞧见自己,梁妄却拉着她转身便走,秦鹿捏着袖摆,宫巷角落里有许多未来得及融化的雪,寒风吹过,不知从哪儿吹来了腊梅的香气,她压低声音问了句:“王爷去哪儿?”   梁妄阔步走在前头,听见这话,回头朝秦鹿笑了笑,眉眼弯弯,唇角勾起一抹宠溺道:“带你去看烟西台。”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轻,秦鹿听见,宛若迎面而来的春风,一汪温水绕心头。   结果……梁妄拉着秦鹿先是带着点儿兴奋的小跑,后来是闲步,再后来,便是抬起头无奈望着左右相似的宫墙宫门,找不到出路了。   秦鹿就这么被梁妄拉了近两个时辰,在各处长得相似的宫墙里绕了一圈又一圈,绕到梁王爷自己脾气上来,怒了,却是没甩开秦鹿的手,而是另一只手叉腰,望着处处一样的宫墙,呸了一声:“哪个蠢货想的建造,没将外人困在宫墙外,倒先将自己绕晕了。”   秦鹿跟在他后头,扑哧一声笑道:“王爷,天都快黑了,您还找不找得到?”   梁妄回头,瞥她一眼,微微抬起下巴道:“北迹攻下燕京时,本王才两岁,又非住在皇宫里,能有何记忆。”   “这么说来,你也没见过烟西台长何模样?”秦鹿惊讶,问了句。   梁妄眨了眨眼,道:“书中有写,左烟西,右柳东,烟西兽面云纹,柳东雀面芙蓉纹,又是整个儿皇宫中最高的两栋建筑,不难找才是。”   所以他两个时辰前,才会信誓旦旦,觉得找烟西台轻巧,也不问问江旦,直接将秦鹿拉离了人群。   这处偏僻,一路上来除了侍卫,也没碰见什么宫女太监,总不好他们现身去问侍卫如何找烟西台。   秦鹿干脆走到宫墙边,伸手摸了摸墙上有无结冰,手下墙面还算干燥,秦鹿道:“等着,若真好找,我来替你找。”   说罢,她抖了抖一直被梁妄紧牵的手,后退几步,一个冲刺以轻功攀上了宫墙,反复几次才趴在了墙顶上。   宫墙高,绕过复杂的宫墙入到皇宫里头,其实路并不难走,只是这处侧门多,她与梁妄,一直都在原地打转。   梁妄这人娇惯,认路这种事儿不在他平日生活所及之处,他只需写写字,读读书,偶尔闲情逸致来了,下棋作画,又或是听戏溜鸟儿。   秦鹿趴在宫墙顶上,半个身子还吊在宫墙内侧,梁妄站在她之下,双手不知如何放才好,只能贫空端着,心里估量,如若秦鹿摔下来了,他有几成几率接到对方。   接到的几率不大。   便是接到,说不定也得受伤,秦鹿伤不伤他不知,自己这双胳膊定是要断一段时间的。   秦鹿晃着双腿,也不急,只是日落一缕红光照在她的脸上,这红光,几乎撒在了整个儿皇宫乃至整个儿燕京上方。皇宫布局,尽入她的眼中,而那些高出宫墙的亭台楼阁,一桩桩,一栋栋,皆是富丽堂皇,远远超出秦鹿此生所见的复杂奢侈。   便在这处,秦鹿所趴的宫墙上,两侧连接的,便是两栋最高的楼台与阁楼,她位于两栋正中间,左侧云纹攀浮,兽形奔跑,右侧繁花簇雕,鸟雀成群。   烟西台高出柳东阁足足两层,似乎高可摘星,秦鹿望见,心中不禁感叹,梁妄能挑这地方出生,也符合他此生孤高矜贵的性子了。   “找不到便罢了,下来吧!”梁妄忍不住喊,他见秦鹿挂在那儿,着实叫人心惊。   秦鹿回头看去,便见梁妄举着双手,眉心紧皱,双眼直直地望向她,眼底担忧尽显,毫不掩藏。   她轻声一笑:“王爷我下来了,你可要接好我啊!”   梁妄一怔,连忙问道:“你、你不是会轻功吗?!当真要本王接着才行?”   “我上来容易,下去难的,哎哟哎哟,我手好酸,快没力了!”秦鹿见他难得显出几分慌乱,开着玩笑,故意道:“我快坚持不住了,王爷务必接住我!这么高,摔下去我肯定得断腿的!”   “断……断了我再替你接!”梁妄啧了一声,见秦鹿在上头直晃,他来回进退,还未量好位置,嘴里焦忙道:“早知便不让你上去,大不了多绕两个时辰,若真摔下来可如何是好,断腿之痛如何受得……”   “我松手啦!”秦鹿举起双手。   眼见一抹绿色直直朝自己落来,梁妄无心思再想其他,对着秦鹿的方位想要接住对方,闭眼之时他侧过头,心想自己这双手不要也罢了,至多疼个几天,总能好转的。   心中预料的疼没来,反而是扑鼻的羡阳明月茶香,唇上一软,梁妄睁眼,秦鹿双手背在身后,好好地站在他的身侧,踮起脚尖脸凑得很近,正歪着头朝他笑。   梁妄怔了怔,秦鹿还朝他噘嘴,想要继续索吻,梁妄顿时气急,伸手提着对方的耳朵便道:“好你个秦鹿!耍到本王头上来了!”   秦鹿捂着耳朵哎哟,另一只手还挠着梁妄腰上的痒痒,一边求饶一边闹腾道:“好王爷,好王爷,我就是开个玩笑,我、我已经瞧见烟西台了,我这便带你去!”   梁妄又不忍真下重手,便只能口头说着狠话:“等回去本王再罚你!”   “罚我罚我!《道者阴阳》我都背下来了,近来字写得也不错,你书房里的书我看了大半,还能作小画儿了,上回画春兰时,你说我笔锋不错。泡茶我是能手,下棋虽达不上多高水准,却也能与你对弈一二回合,你能罚我做什么?”秦鹿凑了过去,带着些许得意问他:“罚我作诗啊?”   梁妄一时被噎得无话可说,乍然想起许久之前,他曾暗自嘀咕,或有一日秦鹿于他心中分量,远超一切,皆时她胆大妄为,自己也不舍得罚,说不定能当他的面呼他‘梁妄’他也无可奈何。   而今,梁妄算是明白了。   秦鹿的一切骄纵,都源于自己的纵容,但她却也变得越来越得他欢心了。   舍不得真罚,吓吓倒是可以。   秦鹿见梁妄祭出两张黄符,脸色顿时白了下来,她朝前跑,顺着记忆中烟西台的方位,双手抱头,高声道:“我错了,我错了错了,王爷别罚,我这就领你去烟西台,琴棋书画诗酒茶,罚我加固哪样儿都行,就是别用这玩意儿吓我!”   梁妄见她跑得快,自己险些跟不上,又气不打一处来:“你慢些!”   “你快些!”   他治不了她了。   梁妄心中感慨,他们终于一天,从心中认定彼此不再是当初立誓的主仆关系,从他离不开秦鹿,而秦鹿却自由的那一日开始,从他将秦鹿的心收下,又将自己的心送出去的那时起,她口中的王爷,多过主人。   或许日后,那句王爷,可渐渐蜕成瑞卿,或许那声瑞卿,也可蜕成卿卿。   情不是一人压制一人,也不是一人高一人一等,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偎,互相取温,是秦鹿愿意惯着梁妄,梁妄又可对她一人在意、心软、妥协。   烟西台下,重兵把守,梁妄与秦鹿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梁妄设了障眼法,又燃了隐身符,那些人暂且瞧不见他们二人。   烟西台下四角都用四大瑞兽的石雕镇守,四大瑞兽大约有两层楼的高度,眼珠都是用巨大无瑕疵的宝石镶嵌而成,身上金鳞羽毛栩栩如生,而攀附在烟西台上的兽面也各不相同。   入了烟西台下的石阶,一层一层朝上旋转而去,直至二楼,便已超过了宫墙之高,再往上走,便从宽门入烟西台里侧。   烟西台内,四面墙上皆是浮雕壁画,二层墙内的壁画是众仙赴邀蟠桃大会,众多仙女手中举着蟠桃,众多仙家腾云驾雾,四面墙上各有一颗夜明珠,夜明珠镶嵌在四方门旁,刚好映着门外的月色,将这室内照得通明。   石阶如同隧道,一层上去要绕许多圈,室内火把微光,照着石阶两侧的墙面上,万字福瑞贴文是能工巧匠一块一块雕刻出来,再根据石块上的内容拼凑在一起的,每一面都打磨得精致,几乎找不到拼接的痕迹。   上到三层,烟西台已经远远高出宫中其他楼阁,墙上瑞兽腾云而去,凤凰化羽,头顶墙上盘龙吐株,仿若建造这处的人当真去过仙境一般。   第四层,便是江山如画,绵延千万里之遥,于帝王而言,神佛可敬,瑞兽可畏,但江山无可匹敌,故而江山在第四层,这层除了江山画卷,还有三处暖阁。   当时西齐皇帝昏庸,建造暖阁,是为了随时可与宠爱的妃子行鱼水之欢,寓意也是在仙境坐拥江山,享人伦之乐。   梁妄当年,便是在这三间暖阁其中之一出生的,四楼之上,便是烟西台顶。   台顶有一座巨大的香炉,西齐皇帝在位时,建造出了烟西台与柳东阁后,烟西台顶上的香炉每日燃着玉霄香,那是皇帝最喜爱的香味。当时皇帝命令燃香,还说此香只进贡皇宫,只给他燃,世人皆不知有此好物,着实可惜,便在烟西台点燃,由风飘至天下,人人皆有香可闻。   浪漫,奢侈,却也败国。   秦鹿听梁妄一路说着烟西台内处处故事,便越发觉得梁妄不愧是西齐梁姓皇族中人。   见那堪比三人高的巨大香炉,从里到外,全铜制作,甚至镀金,里头还有这么多年都没被风吹完的香灰,秦鹿才不得不说一句:“原来王爷你不是娇贵的鼻祖,这位亡了国的皇帝,才是真正的奢靡至极,只知神仙享乐,不闻人间疾苦。”   梁妄听她这般说,不禁轻声笑了笑,朝前走上几步,眯眼望去。   今日上元节,圆月当空,青空万里无云遮蔽,而这夜幕之下,燕京的灯火星辉尽入烟西台,皇城内的五彩斑斓也入了他的眼底。   试问曾站在这里,睥睨天下的人,白日所见的是高楼宽路,夜晚所见的是万家灯火,谁能不昏庸奢靡,谁又能想到这皇城之外,不足千里之处,是另一片水深火热,战火硝烟呢?   梁妄翻开手心,掌内躺着的是一枚铜钱,他微微抬眸,将铜钱朝外扔去。   一枚铜钱顺风飞走,居然没有落地,反而轻巧地划破长空,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割破了时空的墙壁,破开了一条缝隙,连接是当年西齐尚在,北迹还未攻下漠北防线时。   天空霹雳一道烟火绽开,秦鹿正在细细看这香炉上精致的花纹与镶嵌的价值连城的宝石,忽而听到烟花绽放的声音,抬头望去。   那簇烟花灿烂极致,含了七彩,怦然炸开,仿若繁星落地,化成了另一个世界。 第134章 尾声   秦鹿的视线顺着烟花落下, 正见梁妄站在烟西台的边沿,面对着满城灯火, 背对着她,却被天空的烟花照耀得异常醒目,仿佛那烟花上所有的星辉光点,全都落在了他的蓝袍之上,于是他又丢出了一枚铜钱。   “王妃这肚子越发圆润,恐怕不久便有喜事传来, 要我说啊,这头一胎必是个小世子!”女子声音娇俏传来,秦鹿不禁朝右侧看去。   便见云雾腾起, 烟西台的空旷之处,构起了一个个桌椅摆设, 周围红绸旗帜随风飘动,处处搭了高高的灯笼架子, 一条条灯谜挂下,犹如彩带飞舞, 半空飘来了一片片白雪,秦鹿惊讶伸手去接, 却见白雪从掌心穿过。   那说话的女子身旁,渐渐幻出了一抹抹人影,秦鹿睁大双眼,见那些人的身上都穿着西齐妇人的服饰,一个塞一个的珠围翠绕。   依坐在一旁软椅上的妇人伸手捂着自己圆挺的肚子, 有些玩笑的嗔怪道:“我就说我这样子不好出门,偏生咱们陛下不让,叫了馨儿去我府上,嚷嚷着要我来。”   少女十六模样,头上金步摇随着每一步跳动都莹莹直晃,她笑弯了眼:“婶子身体大好,而今也未到御医算的临盆之日,我皇帝哥哥非要请您来看看,今年上元节与往年可不同,宫里的舞都重新编排过了,况且皇叔也从战场回来,眼看就要入城了,您不想见见吗?”   “是、是想见了。”妇人点头后,梁妄已不知扔了多少枚铜钱出去,秦鹿身侧的香炉突然燃起一簇火,空中若有似无的香味儿传来,分明应当不曾闻过,却又似曾相识。   灯火骤亮,被这铜钱布阵,以障眼法幻化出来的人群,热闹非凡,还有一张张面容模糊的舞姬舞着优美的姿态,祝酒词、猜灯谜,男男女女,都围绕在这广大的高台之上。   身穿玄色长袍的皇帝身上披着绣了五爪金龙的披风,一回眸,揽过身侧美妃,饮酒作乐,好不快活。   舞女攀上了彩灯上挂下的丝绸,将自己卷在了丝绸之中,一群人荡出烟西台外,彩带飘飘,云烟渺渺,白雪映照之下,还有一轮与今日一般的圆月,奏乐声响起,古琴铮铮,一群女子舞出了九天玄女下凡之姿。   太监宫女弓腰来往,手上端的尽是人间难得的珍馐美味,于是……乐声、谈笑声交错成一团,不绝于耳,若非是这些幻境都从秦鹿的跟前撞开,她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时空,误入了一百多年前,西齐那昏庸皇帝编织的一场浮华美梦中。   秦鹿连忙朝梁妄跑了过去,等走到他身边了,才见他手中不知飞出多少红线,而红线的尽头也不知牵出了多少设了障眼法的铜钱。   她抬起头,望着天空不断绽放的烟花,再低眸,看向当年繁荣极尽富饶的燕京城,若非北迹看上了西齐的这片土地,又何来后来的天赐王朝呢。   “好似每一个国家到最后,都不是败给了外敌,而是败给了一个昏君。”梁妄轻声说道,此时有雪飞过,似乎落在了他的发梢身上,秦鹿想要伸手去碰,那片雪花却消失了。   秦鹿的手顺势落在梁妄的肩上,道:“王爷如此感慨,是否也曾有过匡世救国之心?”   “有过。”梁妄轻声叹息,烟花之光,照在两人脸上,闪过红黄,又成蓝紫。   如何没有过呢?   他年少无知时,满心都是匡扶国家之大事,拼命读书,也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入朝为官,能在历史上留下重名,能为西齐的百姓造福,能成为一个肩扛万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没能实现,王爷惋惜吗?”秦鹿的手顺着他的肩膀,轻轻滑过衣袖,最终与他的手牵在一起。   梁妄甚至都无需去想,便立刻笑出了声,他明眸弯弯,当即摇头道:“幸好没能实现,幸好当时的皇帝忌惮我也是皇室宗亲,忌惮我比他的孩子们都聪慧,才让我当了二十五年没有实权的西齐小王爷。”   “为何?”秦鹿问。   梁妄伸手指向远方,燕京的家户,几乎远到肉眼所不能及之处,每一所房屋都极尽明亮,甚至离得近的街市上,秦鹿还能瞧见人来人往。   梁妄问她:“你看这江山美吗?”   秦鹿点头。   梁妄又伸手指向身后那些幻境,问她:“那你再看看,这些奢靡之物,浮华之物,足够吸引人吗?”   秦鹿继续点头。   梁妄才笑:“所以啊,索性我没有站在高位之上,否则叫那时未经历过世事的我见了这般场景,叫我尝到了至高无上权利带来的便利与舒适,恐怕我会做得比当初的皇帝还要昏庸无度,我向来啊,就是个自私自足的人,只顾自己方便高兴,不顾他人难过死活。”   秦鹿听他这般评价自己,心中并不认同,才想反驳,梁妄又紧忙道:“本王说的都是真心话,便是不被这世间繁华所吸引,不被高台权术所支配,也会被万道责任所压垮,你未见那时的我,不知我这人有多冷漠。”   秦鹿嘀咕:“你送过我一件袄子,与我现下身上穿的是一个颜色,你还送过我阳春面,还有馒头呢!”   梁妄眉心舒展,点了点头:“是啊,那恐怕是本王这辈子,唯一的慈悲怜悯之心,也恐怕是我生前做过的,唯一一件算得上达成的好事,所以上天顾念我对你的这一点儿恩惠,才将你送还给我。”   秦鹿脸颊微红,她的确未曾经历过梁妄生前的二十五年,顶多只是他那二十五年人生中,匆匆一过的可怜乞丐,不知姓名,不知身份,所以她不知梁妄口中那般心硬冷淡的自己,究竟是何种模样。   但她感念,心中也庆幸,幸好那日梁妄愿意给她一丝善念,而后换得两人缠绕百年的缘分。   除了这一个百年,还会有下一个百年,下下个百年。   “热闹看够了,也该回去了。”梁妄道。   秦鹿轻轻嗯了一声,便见他将红线收回,那一粒粒铜钱最终融汇一处,变成了一枚。   烟西台当年的兴盛繁荣,皆如一阵烟,一场高台戏,被风一吹,统统化为灰烬,方才还在耳畔纷扰的声音,下一秒归于静谧,而那眼前所见的燕京万家灯火,也灭了大半。   短时日内,这处恐怕再也回不去往日的荣华了。   梁妄将手背在身后,两鬓银发被风吹乱,秦鹿望着他的侧脸,道了句:“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什么?”梁妄挑眉,看向她。   秦鹿笑道:“我们手上银钱有限,能取用的就我那一盒珠宝,里头也尽是你不爱的东西,好在,珠宝兑换成现银,在仅有的条件下,还是能买来一样你算得上喜欢之物的。”   梁妄睫毛轻颤,眼中盛出了些隐隐期待。   秦鹿从袖中掏出一个荷包,走到那依旧奢华到夸张的香炉边上,笑道:“本想回去再给你,但都到这儿了,也有这现成之物,我便借这金铜香炉的花,献西齐梁王爷这座佛。”   秦鹿那荷包里,是用银丝压边做好了的香块,她取出火折子点燃之后,小心翼翼地放入了金铜香炉之中。   一阵风过,香炉里飘来了一缕浅浅香味儿,是羡阳明月的茶香,夹杂着一些书墨香气,与曾经的无有斋书房内,梁妄最爱的香味几乎一样,也与他方才幻化出来的西齐往日,金铜香炉内已经遗失在历史里的玉霄香的味道极为相同。   梁妄伸手,招了一袖香风。   他将手轻轻抬到自己鼻下,嗅到熟悉的味道后,秦鹿才道:“昔年西齐珺阳帝日日燃香,赠天下人花满江山,今日我秦鹿重点炉香,为梁瑞卿祝百岁大寿。”   梁妄闻言,哈哈笑了起来,一双丹凤眼几乎眯成了缝隙,还是头一次笑得如此开怀,他拢起袖袍,就像是想将这满怀清香全都带走,一丝也不舍得留给他人闻见。   梁妄道:“本王何止百岁!”   “纯属为了押韵,为了押韵嘛!”秦鹿笑着凑到了梁妄跟前,眉眼弯弯,又道:“日后世人庆上元节,我就当他们都在替王爷贺寿。”   “只要你有心便好。”梁妄伸手点了点秦鹿的鼻尖,见秦鹿小脸都笑鼓了,自己面上的笑容却渐渐收敛,这一眼,梁妄几乎将她的所有都刻在了心尖上,满心催促,满脑便只有两个字——吻她。   于是,他也便这般做了。   一吻落下,秦鹿闭上双眼,双手紧紧地抓着梁妄的袖摆,梁妄这一吻,十分温柔缠绵,却没有半分旖旎欲望,香炉内的香还在燃着,特殊的香气围绕于二人身侧,梁妄蹭过秦鹿的鼻尖,再睁眼时,凤眸里仿若簇着一团火,却是将他自己烧得寸骨不剩。   “小鹿,我爱你。”   一语脱口而出,秦鹿煞时愣住,就连梁妄自己也未发觉,而话说出口后,他又释然了,本想压抑,等秦鹿先说,不曾想到,自己心中的情感,更不受控。   于是梁妄追加一句:“很爱。”   不想否认,也不愿找什么借口。   可便是认了,梁妄也想听听秦鹿的回应,于是当秦鹿愣住久久不能回神,被一句‘我爱你’惊吓,又被‘很爱’再度摧毁神智时,梁妄等她那句回应已经等得快要心焦了。   终是忍不住,梁妄伸手捏着她的脸,问道:“你就不回应本王什么?”   秦鹿眨了眨眼,回神了,手却指着梁妄的身后,道了句:“王爷你看,有麒麟。”   梁妄捏着秦鹿的脸更用力了些,心中气恼:“别与爷顾左右而言他,说你也爱我!”   “真的有麒麟!”秦鹿也捏着梁妄的下巴,将他的头转过去。   青黑的天上,星辰都没几颗,皆被圆月之光夺去了光辉,却没想到,就在方才银河边上,几粒星辰改了方位,组成了个麒麟踏祥云的图样。   梁妄见之,道:“瑞兆。”   天有瑞兆,好事将不远矣。   那一夜的瑞兆,不仅梁妄一人见到了,乃至整个儿燕京的百姓,甚至是皇宫里庆祝上元节的献王与长皇子都看见了,众人皆说,是福佑天赐,天赐王朝与诸国之战,不会长久。   事后很久梁妄才想起来,那夜烟西台上,他对秦鹿脱口而出的爱,并未得到秦鹿的回应,可即使不回应,梁妄也并非感受不到,此生便于这个爱字上,他愿让秦鹿一道,让她一生,让她不说也好。   麒麟踏祥云的星图,的确是梁妄所算的瑞兆,只是瑞兆并非出在天赐王朝之上。   燕京内的党派之争,死伤无数,献王最终得多人扶持,于上元节这一日对长皇子下毒,为自己上了第一堂权术的课,便是杀了与自己争夺皇位的同父异母的兄弟,献王终于登基,却也只当了十个月的皇帝。   同年的八月底,异国攻入良川,直朝燕京逼近,而北迹那侧不满献王上位,意图扶长皇子的聂家终于夺下患扰北迹邑国,合并北迹兵马,直朝南下,先了从南方攻打上来的异国一步,占领了燕京。   聂彦挟天子以令诸侯,手握重权,招揽当年长皇子之下的大臣,只给献王当了两个月的傀儡皇帝,便自立为王,杀了所有史官,关押翰林院大学士江旦,篡改史书内容,将他谋朝篡位之实,改为献王自知年幼能力不足,脱下龙袍退位让贤,并于寝殿内自缢的历史。   聂彦当了皇帝之后,只草草立了颜姬为后,立子聂云皎为太子,自己率兵,御驾亲征直攻良川,不过两年,便将各国打散,施了离间计,以国土划分为由,使得前五年一直无甚争端的几国自乱阵脚。   一块肉,几只狐狸,谁也吃不上大块的那一口,便于此时,聂彦重新夺回土地,又在短短三年之内,将各国赶至卢阳关外。   卢阳关外靠海,犹如一个将要分离出九州的岛屿,曾经辉煌一时的金珠城就在其中。   诸国到了卢阳关外,依旧不肯妥协,聂彦也是心狠,直接在卢阳关外架起了高墙,算了天时,一把无穷无尽的顺风火,烧了足足七天七夜。这七天时间内,哀嚎不断,死伤无数,最终将各国逼退,能逃离的,都与聂彦签订和平协议,驶船离开,未能及时离开的,投降不及,聂彦为了震慑四海内外,将上万人屯起一处以沸水滚石杀尽。   直至各国降书与协议传入国内,这长达十多年你争我夺的战争,才算真正结束。   乃至接下来的十几年内,九州之内还能看见金发碧眼的低劣奴仆贱婢,身上刻着他们曾侵略这一处的耻辱。   聂彦整顿九州后,改立国号为大宣,大赦天下,放了在狱中关押五年的翰林院大学士江旦一家,再聘入朝为官,又纳了三名朝中大臣之女入后宫为妃,以此稳固朝中势力,却一直只与皇后恩爱有加,入宫的妃子,敷衍也不曾有过。   聂彦之子聂云皎,七岁可读万卷书,九岁能拟治国章,十二岁已入朝听政,可提一二朝中要点,十四岁时娶太子妃,那一年,天下皆知太子之优,宛若神童降世,经历了天赐到大宣的蜕变,注定此一生不凡。   太子娶妻时,大宣人人口中都谈,说得那太子聪慧无双,智谋无双,简直是世间少有的天命之子,还有人说,那年天赐献王让位聂彦,也是天命所归,促成了大宣之盛世。   百姓人人口中皆说,若无大宣,这片九州之地也不知得被那些海外异国给侵略成何等惨状。   提起太子妃,也有人赞其貌美,秀外慧中,是翰林院大学士江旦爱徒之女,其父未来在朝中官途不可限量。   这些话,凡是这些年稍稍好转,不缺银钱生活的地方,都能听得见,因为这是众人茶余饭后的闲谈,少不得的。   良川从战火中恢复得也算快,当年还未被异国攻下多久,便被大宣夺回,城池房屋保存完整,倒是有不少去到燕京,还活着的人退回来认领了自己的屋子,但也有人没能活着回来的,宅子都被人买走了。   便说那观风街上的一所大宅子,现如今住在那里的人家一看便知是个顶有钱的,去年化雪后立春,便有一户两口子年轻的小夫妇搬过来了,那宅子大归大,却也有些年历史了,据说一百多年前,那房子还住过西齐的王爷呢。   这一户年轻小夫妇搬进来前,也有个相貌丑陋的大汉提前带人过来整顿过,修葺一番过后又里里外外收拾一通,买了不少贵重家具回去,要的尽是好的,良川买不到的,便去燕京买,不辞辛苦千里地远远送来,各个儿都花了真金白银保存完整。   而今这户,可以说得上是良川最有钱的一家了,屋主姓梁,二十几的年龄,其夫人梁秦氏长得年轻,性子也好,只是穿着打扮不怎拘谨,瞧着不像多有钱,出手却很豪爽。   那屋子隔壁的妇人曾与她攀谈过,他们就俩人,住这么大的屋子不空吗?那梁秦氏怎么说的?   她当时吃着麦芽糖,口齿不清地说:“这处也就是随便买来,临时住下,说不定几年后不喜这处,还得再搬。”   瞧瞧,这口气,这阔绰得,叫人羡慕。   方才入住良川的有钱妇人听见有人谈论那梁家人,便问:“他一家是做什么生意的?这般有钱?莫非燕京有亲人当官啊?”   知情人摇头:“不是不是,我听说啊,这两人家中就都剩他们俩了,那梁爷年纪轻轻,整日不是溜鸟儿,就是去桥边下棋,有或是隔三差五,带着其夫人去游山玩水,十天半个月才回来一趟,偌大的家,就交给一个丑汉打理,也是心大哦!”   “这究竟是哪儿来的银子?”有钱夫人啧啧摇头。   茶楼窗外,手上握着一根甘蔗正嚼着,身穿绿裙的女子听了半晌,手里的甘蔗也就剩一半了,实在没忍住回答道:“我家那位梁爷,吃的是祖上积蓄。”   两位妇人回头,见一年轻小姑娘趴在竹窗边,吓了一跳。   秦鹿笑了笑,本想再与这两人说话的,回头一想自己出来的目的,于是伸手拍过脑门,啧了一声道:“糟糕,我忘了!我此番出来是有话要与他说的!”   秦鹿摇了摇头,怪自己不该偷听窗角,也不管那两个妇人问她是谁了,一路小跑到了街头的石桥边棋社里头,一眼就看见她家王爷一身蓝袍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提着个金打的鸟笼子睥睨对方号称良川才子的年轻人,一局棋,杀得对方手抖,若是有病的,恐怕早该服药了。   赢就罢了,他居然还雪上加霜道:“你这棋艺,比不得我家那目不识丁的夫人一分。”   秦鹿:“……”   说谁目不识丁呢?   那是以前好不好?!   这不是一百多年来,她被迫、被自愿地,也学了不少东西进去了嘛!   秦鹿提起衣摆走过去,站在那良川才子身后本想指点一二的,后来发现这局棋实在没救,干脆道:“早早认输吧。”   她一出声,梁妄便抬眉,哎呀一声:“夫人!”   “方才为夫还提到你棋艺好呢。”梁妄笑道。   秦鹿瞥他,惺惺作态!当她没听见啊!   秦鹿想着正事儿,不好当着众人的面说,只好以府上有事为由,把梁妄拉走,等回到了家门前她才道:“今早一只飞鸽入院,信上有人求救,说是被痴鬼缠身,险些家破人亡,你不管管?”   “又是谁走漏了本王的身份?”梁妄伸了个懒腰,搂着秦鹿的腰身道:“这回是哪儿?”   秦鹿回:“青川。”   “正好,没去过,就当是去玩儿吧。”梁妄顺手捏了她的腰一把,再大步跨入家门。   门外秦鹿迟迟没跟上来,梁妄回眸,却见秦鹿站在门外那颗老树桩子旁,睁圆了双眼,惊奇过后,朝他这边看来,眉眼弯弯似天上月,她道:“王爷,这棵山丁子发芽了。”   梁妄闻言,看去。   老树桩子以前发过霉,经历了几年风霜,终是有一根未死,于今年破土而出,在老桩旁生了一棵嫩绿的芽儿,树枝未到膝盖高,却碧绿葱葱。   梁妄道:“原来,它也有生死一轮回之说。”   生死无边,有生即有死,有死便有生,极尽死亡过后的地方,也会生出极致的生机,所有的苦难,都有尽头,而希望与未来,往往在苦难中夹缝生长,一旦发芽,便势不可挡。   梁妄看向秦鹿,两人对视,宣和一笑。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看出来了吗?聂云皎这一世神童降世,天命所归,正是上一世做了几年鬼魂,为人送去三子的白衣。   这篇文之所以叫《烟西台记事》其实是大半站在秦鹿的视觉,去看梁妄的一生,故事始于西齐小王爷梁妄出生于烟西台,燕京被攻陷,也终于小王爷重回烟西台做完一场奢华梦,燕京再易主。   之后两人的故事,还会继续,至于他们会活多少年,想活多少年,就看他们自己,但因为有人陪伴,并不孤独,所以会存世的时间,应当是长长久久的。   浅谈梁妄与秦鹿这两个人吧。   梁妄生性淡薄,不重感情,山丁子花树下入道之后,就更加看淡生死人情,对谁都满不在乎,但其实越坚硬,越冰冷的一颗心,想要寻找的并非是同类,唯有越炙热,越主动的人,才能暖化他。   所以梁妄不止一次提过,自己喜欢一开花开了满树,一结果结了满枝的山丁子,越是粘着他的,他也越容易在乎,越脱不开,越是那些矜持,进退有度的,他越无所谓。   秦鹿这个人,就是一树山丁子,冲动、无畏、爽朗、热情,所有梁妄没有的特质,她都有了,而且她自诩脸皮厚,神经还有些大条,能跟在梁妄身边,最终能得所爱之人,也是因为喜欢了就绝不放手的执着与粘劲儿。   另外,感谢能喜欢这篇文,一直支持追到现在的人,你们的评论,就是我每天码字的动力。   我开新坑了,名字叫《皇叔,我乖的》,书名不太正儿八经,内容还算正儿八经,甜虐适中,微微正剧风格,喜欢的还请点个收藏,觉得我坑品还行的,也请点个作收,感谢各位!   别急着离开,后续还有番外,番外或许可能会出现隔天更新的情况,因为我要给新文存点儿稿子了,爱你们,么么哒! 第135章 番外之梁王的情书1   良川近日有一家人搬来观风街住了, 据说是从燕京过来的,家中长者原先是朝中大官, 算是告老还乡,住在良川里的老人还听说过他们家,犹记得那当官的大人原先是在哪个书舍读书的,姓杨。   观风街正对着一条小河,说是河,其实两岸之间并不远, 不过是良川外一条河流的分支流入了城中,弯弯的拱桥数十步就可以走到对面。   河岸对面拂柳如烟,河岸这边的大户人家正门没挂府名, 只挂了个宅子的称呼叫——无有斋。   无有斋门前石狮子后方有棵山丁子树,经过几年, 长势居然不错,这个时节正是天气暖和微热的时候, 山丁子树上开了许多花儿,片片绿叶中簇拥着一团团粉白的花, 嫩黄色的花蕊随微风颤栗。   从燕京刚来良川的那户杨家,就立在这无有斋的斜对面, 两个门户互相错开着,对门之间只需顺着河岸走不要百步便能到过河的小桥。   杨家当官的大人如今年龄已经近六十了,家中有个才十七的孙女,是家里最小的一位,众人皆以为这孙女应当在燕京与某些大户人家定过亲了, 后来才知晓这位杨大人宠着杨小姐,迟迟不舍她嫁人,本到了十五也该寻觅良人了,可那时燕京朝局才稳,党派之争的余毒未清,这位杨大人料不定京中谁好谁坏,这一拖,也就过了时间。   如今到了良川,杨家人也在四处打听,问问良川可否有什么家境不错的人家,好叫杨家小姐别年过十八了也未嫁出去。   杨家人虽打听,却也没叫他人知道,多是府里的下人在良川转一圈,瞧瞧可有哪家门当户对的,再与周遭人打听一番对方家世如何。   燕儿是杨家小姐杨碧清的贴身丫鬟,这日去街上买了胭脂水粉准备回府,经过了杨家隔河对门的那家一直紧闭的大门居然开了,门旁比石狮子高出半截的山丁子花开得正艳,而府中进进出出的高大丑汉手上搬着的却是价格不菲的砚台。   杨碧清平日里喜欢诗书作画,燕儿跟着自家小姐也认得一些好物,瞧见这砚台便觉得奇,再朝那无有斋的大门往里看,正瞧见两只猫儿从屋顶上先后跳下来,院子里的构造倒是新奇,花草皆不是凡品,而院落旁还有一处鱼池,池边假山上立了只浑身碧蓝羽毛的孔雀。   那孔雀展开翅膀,轻飘飘地落入一旁花丛中,燕儿见状,喝了一声,提着胭脂水粉便要回去,路过小桥,遇见平日里打过照面的大婶,燕儿问了句:“李婶儿,那无有斋是户什么人家?”   “无有斋啊,那家人姓梁,家主三天两头不见踪影,怕是生意不在良川,他们家可真是金奢呢,吃的用的一应最好,不过那家人倒也善心,早些年打仗刚结束,来良川的穷人家都受过他们家的恩惠。”李婶儿想起什么来,又道:“对了,说起这梁爷,可真是年轻有为啊!相貌俊朗不说,多少女子为了他这身家奔他而去,他也从来都没带多瞧一眼的……”   李婶儿还未说罢,便见燕儿红着脸,匆匆跑开了。   李婶儿古怪燕儿的举动,自己回家路过无有斋前,见到丑汉还打了招呼,问了句:“你们家梁爷与梁夫人回来了?”   丑汉呵呵直笑点头。   燕儿跑回杨府,高高兴兴地冲进杨小姐的房间,杨碧清正端坐在梳妆台前等着燕儿的胭脂,瞧她入门莽撞,无奈摇头,道了句:“你也不是孩子了,还这般跑,不怕扭伤了脚?”   “小姐!有个好消息!”燕儿拉着杨碧清的手就要往外走。   杨碧清才刚梳妆好,见她这冒冒失失的,也是没法儿。   燕儿性子向来如此,从不瞻前顾后,等杨碧清被她拉出杨府了,问了好几句究竟拉她出门作甚,燕儿才指着对门的无有斋道:“小姐,你瞧对面那家,门户如何?”   “这院落已算良川内数一数二的了,能住此屋的,自然家境优渥。”杨碧清叹气:“可这又如何?你拉我过来,该不会就是为了叫我看别人富有吧?”   燕儿指着无有斋的正门道:“小姐,我方才特地打听过了,对门那家姓梁,家主是个年轻男人,据说相貌好,家境好,还从不沾花惹草,今日才从外地回来,似乎是刚做了什么生意,小姐难道就不想去看看?”   “看看?”杨碧清如何不知燕儿的意思,脸颊微红,可面上挂不去,道:“我一女子特地去看男子算是什么?燕儿,你糊涂了!”   燕儿拽着杨碧清的袖子,哎呀一声:“反正小姐迟早是要嫁人的,咱家老爷其实也在暗自打听,与其让老爷介绍那些小姐根本不喜欢的男子,倒不如小姐自己出去见见,如若碰见合心意的,小姐不必开口,只管燕儿来说!”   杨碧清伸手戳了燕儿的头顶推了她一下,可转念一想,今年搬入良川,家里长辈的确都在为她的婚事担忧,就连几个嫂子都在说,杨碧清又不想任人摆布,当真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但让她自己去找,她又如何放得下这张脸?   便在她心中悠悠时,对面无有斋内的丑汉道了句:“哎!碧翡!你可别飞远了!否则主人不让你回来的!”   杨碧清抬眸看去,便见那无有斋内飞出了只孔雀,浑身蓝绿色的羽毛在阳光下几乎闪光,正优雅地顺着路边踏步,扑扇着翅膀如凤凰一般,落在了石狮子顶上。   杨碧清以往在燕京都没见过孔雀,只在前人画卷上瞧见过,如今见了活的,心中不免惊奇。   因为这一眼孔雀,杨碧清对河对岸那户人多了几分关注,也没如燕儿所说那般刻意去了解,却在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有意无意地听人提了几句与其有关之事。   杨碧清的哥哥与嫂子在城中酒楼见过对方一面,见那梁爷对面坐着个年轻女子,像是他的侍女,泡茶功夫了得,杨碧清的哥哥也爱茶,上前对说了几句话,便觉对方惊为天人,于前人之书文上,倒是多了几分其他见解。   杨碧清听得不多,但她哥哥从小饱读诗书,很少夸赞他人文采,对于对岸梁爷,只嫌自己溢美之词不多。   后来燕儿又打听了,那梁爷平日里很少出门,不是在府中看书,便是在茶楼品茶,前段时间买了个说书班,挑挑拣拣一两个能上得了台面的就在街头书舍侧设了个棚子,偶尔过去品听。   还有个爱好,便是他喜欢下棋,三两日没出府,一出府一定会去棋社。   燕儿道:“小姐的棋艺顶好,那棋社里也有一些姑娘家在,小姐要不要去瞧瞧?”   杨碧清梳妆打扮,比往日精致,嘴上却说:“我谁也不认识,去那作甚?”   “小姐日后也是良川人,这良川也有其他大户的小姐,小姐便当是去交友,又不是特地去看看对门的梁爷究竟长何模样。”燕儿说罢,杨碧清便伸手点了一下她的鼻尖道:“就你嘴利!”   虽是扭捏了会儿,杨碧清还是与家里打了招呼,戴上面纱出门了。   良川人爱安逸,棋社有好几处,不过据说梁妄爱去的,就只有明月斋左侧桥头的那一家,因为他爱吃明月斋的桃子酥,每回来下棋的时候,明月斋都会给他备上一份新鲜的,一半在棋社吃,一半带回去。   杨碧清生得精致,身形曼妙,原先在燕京也是许多大户人家想要争抢的对象,今日出门,虽蒙了面纱,但一路走来,莲花小步,婀娜轻摇,也叫许多人频频回眸,男女皆是羡慕。   大家闺秀的仪态,于她身上尽显。   故而当杨碧清走到棋社前,棋社外几张简陋的棋桌旁,对弈的男子纷纷朝她看来,棋社里头也有女子执子落下,大多拿着扇子遮面,或如杨碧清这般遮住脸的。   杨碧清的目光一一扫过朝她看来的众人,却无一人符合她兄长口中所说的梁爷模样,据说,他年幼时生病,头发是银雪一般的白,肤色也异于常人通透,喜穿蓝袍。   入了棋社里头,杨碧清脚步停顿,目光一瞬落在了某一处,便是这一眼,却叫她迟迟没能挪开双眼。   坐在雕花红柱旁太师椅上的男子单手撑这眉尾,半垂着眼眸,一头银发整洁地梳在脑后,红绳系上,几缕挂落肩头。   他姿态悠闲,左手上拿着一把羽扇,轻轻扇风,苍白的肤色上唯有嘴唇的颜色显得明艳,他唇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怡然自得,全无他人下棋时的纠结。   坐在其对面的也是个华衣男子,两人年岁相当,但这人却没有其半分散漫,额前出了细细的汗,已是坐不住了。   杨碧清立刻便能知晓,那银发手执羽扇的男子,便是住在她家对面无有斋中,养了只精致孔雀的男子,是她兄长口中所说,世间罕有的梁爷。   杨碧清几乎是直直地朝对方走去,心口跳动越发地快,还未等她靠近,坐在对面的华衣男子起身,拱手道:“梁爷好棋艺,在下认输,我这双角霸王,便给你了!”   男子说罢,递给了对方一个长竹筒。   纤细白皙的手接过竹筒,打开竹筒盖子瞧了一眼,梁妄见其中关着的蛐蛐儿吱吱直叫,声音洪亮,相较于其他的蛐蛐儿来说,这只的确更为健硕,于是他轻笑,收下后摆了摆扇子,也不起身,架子十足,道了句:“刘公子慢走。”   姓刘的公子一挥衣袖,转身便走,出门时擦着汗,袖袍遮了视线,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人,刘公子放下袖摆瞧了一眼,见对方一身墨绿长裙,便觉头痛。   “刘公子又输了什么?”来者手上端了盘糕点与两杯热茶,带着几分笑意。   刘公子哼了一声:“小爷我总有一日能赢他,将我输出去的,全都拿回来!”   “刘公子勉之!”秦鹿一笑,将托盘递上:“请你吃一块儿?”   刘公子见她一盘糕点,顺手拿了一块塞进嘴里,又甩着袖子气呼呼地跑走了。   刘公子也算是良川城的一名纨绔,家底丰厚,但是为人不学无术,独独好棋,早些时候屡屡败在梁妄手下,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这些年每次都找梁妄下棋,每次都赌点儿什么,次次都输。   梁妄用竹条逗着竹筒内的蛐蛐儿,听着蛐蛐儿的叫声,心想自己下回要不要输那姓刘的一子,省得他将家中东西搬空,无有斋放不下。   不行不行,不能输,梁妄好面儿,输不起。   如此想时,对面的椅子上已经坐下一人,迎面而来的玉兰花香叫梁妄抬头,便见一身穿白裙的女子脸上蒙着面纱,身后跟了个圆胖的丫鬟,穿着打扮看来有些钱财,待字闺中,女子下棋也有,但多与其他女子一桌,不知为何坐他这儿了。   梁妄挑眉,问道:“姑娘走错地方了?”   杨碧清一时尴尬,想也没想便说:“方才见公子棋艺精湛,小女子想切磋一二。”   梁妄慵懒地斜靠在太师椅上,目光朝周围几桌女子那处瞥了一眼,又看向跟前这位,晃着扇子道:“我不欺负姑娘,左三桌请。”   杨碧清心中奇了,他当真如外人所传,不与女子作堆,虽难相处,可若处下,便当长情了。   “燕儿,清桌。”杨碧清说罢,燕儿便立刻将桌上的棋局收拾好。   梁妄微微抬起下巴,等桌面干净,黑白棋子分好之后,便晃着羽扇逗弄一旁金笼中挂着的蓝冠白羽寿带鸟,道:“姑娘先请吧。”   杨碧清先落子,梁妄再下,两人对弈,倒是惹得周围人纷纷看来。   秦鹿到棋社里时,便见一群人围在一堆,心中好奇,端着托盘慢慢走近。 第136章 番外之梁王的情书2   杨碧清的棋艺是她爷爷教的, 而杨碧清的爷爷原先也是在京中翰林院做事,陪着之前的天赐皇帝下了好几年的棋, 也曾被皇帝亲口夸赞棋艺绝佳,杨碧清即便没学到十分,也有五六分。   梁妄见对方是个女子,也见过这个棋社的女子下棋的水准,原先以为只要敷衍对付,早早结束棋局便好, 却没想到不论他走哪一步杀招,对方竟都有退敌之法,虽说现下局势梁妄依旧处于上风, 可这局棋,恐怕没那么容易就了结。   梁妄原先是侧靠着慵懒应对的, 见杨碧清居然挺会,于是落子退了两步, 让自己的棋面与杨碧清的势均力敌之后,再以退为进, 多了几分你追我逐的趣味来。   “这姑娘好厉害的招儿。”旁边观棋的没忍住感叹一声。   人群中有人道:“我瞧着她好似是那杨府的小姐,杨府杨大人原先就有棋仙之名, 梁爷在咱们棋社几年难逢敌手,也就只有刘公子不死心每回都来找,这回看来,是棋逢对手了啊。”   “你瞧着棋逢对手,我瞧着还有些差距, 先前梁爷一直紧逼,如今像是见人家姑娘漂亮不忍心,放水了。”又一人说,结果引得周围人笑了笑。   梁妄无视他人的闲言,只专心于棋局之中,杨碧清即便看上去游刃有余,却背后冒汗了。   原以为下棋这一块儿她不会输,万万没想到对面这名男子的棋艺果真精妙,总出险招,她原先是想给对方留个印象,日后还能再执子对弈的,如若今日输了,那她与方才气哄哄跑走的刘公子有何不同?不过泯然众人。   杨碧清一旦较真,便容易出错,表面上看过去将梁妄逼得退无可退,实际上已经漏洞百出,一旁观棋的已经看出了些许端倪,果然没一会儿,这一局杨碧清输了,而且是满盘皆输。   握着白子的杨碧清微微颤抖,紧张地看向梁妄。   却见梁妄好似心情不错,晃着扇子重新回到了一开始放松的姿态,道:“姑娘棋艺尚可,但心不静,如此于下棋无益。”   杨大人亲手教会棋艺的孙女,居然被人说成棋艺尚可,杨碧清面上有些挂不住,可心中又有些感慨,他这也算是夸了吧?尚可不是很差,那对她这个人的印象又如何呢?他们两家住得不远,说不定日后总能碰面。   杨碧清正心思百转,燕儿收拾棋局,道了句:“梁公子也别得意,我家小姐方才让你的,再来一局。”   “不来。”梁妄挥了挥扇子,不喜燕儿说话的口气。   杨碧清也觉得燕儿说得不对,于是起身道:“输了便是输了,今日是小女子技不如人,下回若碰见,我必要扳回面子。”   梁妄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又伸了个懒腰,目光于人群中扫了一眼,嘀咕道:“怎泡杯茶这么久未回?”   杨碧清转身离开,人群从内散开了一条路,毕竟人家是姑娘,也不能挤着碰着。   杨碧清走后,看热闹的众人渐渐散了,站在最外围,手上端着茶盘的秦鹿才得以看见梁妄,手上两杯热茶都快温了。   秦鹿朝梁妄走近,道了句:“方才你与谁在下棋?外头的人全都过来看了,围得水泄不通,我端着东西,根本没法儿进来,喏,两杯羡阳明月,恐怕有些苦了。”   梁妄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回道:“一个姑娘。”   “嗯?”秦鹿眨了眨眼,朝外看了一眼,刚好还能看见杨碧清离开的背影,于是伸手一指问:“是那个吗?方才我匆匆一瞥,虽挂了面纱,但她长得应当不错。”   梁妄点头,道了句:“便是她,非要找本王下棋,分明输了,她丫鬟还放狠话,嘁。”   道罢,梁妄朝那处白了一眼,秦鹿又认认真真地看着那女子背影,道了句:“我喜欢她那珍珠珠花!”   梁妄扑哧一声笑出,道:“你又不喜戴。”   秦鹿摆弄着棋子道:“不戴归不戴,喜欢归喜欢,我看那珠花好看。”   梁妄微微抬眉,转了话题:“来,陪本王下两局。”   秦鹿连忙摇头:“不要,上回我输了,你……你罚我几乎趴了一夜,我腰还酸着呢,不与你下。”   “爷让你。”梁妄笑道:“让你五次悔棋的机会。”   秦鹿这才稍稍动容,心想那玩儿一局倒可,结果梁妄棋艺若是不收敛,那便能杀得人片甲不留,即便是让了秦鹿五次悔棋的机会,也照样能在百步之内叫她输第六次,最后气得秦鹿一杯茶没喝,险些要掀了人家棋桌。   梁妄见她气急败坏指着他说他欺负人时,心里别提多高兴,晃着扇子当了一把恶人的感觉还颇为得意,哈哈笑声爽朗,叫棋社其他人看了不免羡慕,这两人当真是几年如一日,感情好得很。   秦鹿双手叉腰回无有斋了,梁妄也跟上,提着金鸟笼在后头哄着,嘴里道:“爷赔偿你,买好吃的给你,糖葫芦?麦芽糖?杏花糕?杏仁茶?桃花酒?核桃!蜜饯!吃什么都行。”   秦鹿回头,瞪了他一眼,道:“我全都要。”   “全买。”梁妄应下,眉眼弯弯,略微弯腰,凑到她的耳侧道:“那小鹿记得,答应本王只要输棋,便有一事要听话的。”   秦鹿愤愤难平,回到无有斋的当夜,屋内满桌铺了各类零嘴,都是梁妄答应秦鹿要买的东西,丑汉跑了一个多时辰才在良川买齐,秦鹿晚上没吃多少,只咬了两口蜜饯,就被梁妄拉上了床榻。   床前矮桌桃花酒倒了半壶,一杯倾下,酒香飘了满屋。   薄醉的秦鹿视线有些迷糊,一头墨发披下,撒在了梁妄的韧腰两侧,她双眼微眯,呼出的气息都是桃花酒的味道,梁妄右手轻轻拂过秦鹿的头顶,将她凌乱的头发别在耳后。   丹凤眼中倒映的,尽是秦鹿此时乖顺模样,凤眼眼尾泛红,几乎蒙上了薄雾。   梁妄的手指流连于秦鹿的脸侧,等她松口,微微抬头,一吻落在了他的手背上时,梁妄才从桃花酒旁的盘子里拈来了一粒麦芽糖,塞进秦鹿的嘴里,解她口中苦腥。   把人拉入怀里,梁妄吻上了秦鹿的嘴角,爱极了她一头长发,于是右手抚过她披在背后的发,轻声道了句:“小鹿好乖。”   满桌蜜饯瓜果的甜香味儿传来,窗内不知何时飞进了两只萤火虫,趴在床幔上微微发光。   秦鹿含着麦芽糖,觉得嘴里终于甜了,才嘀咕:“我再也不要与你一同下棋了。”   “那可不行。”梁妄摇头,认真道:“那本王得少了多少乐趣。”   秦鹿一拳带着撒娇的微嗔,没怎用力地捶在梁妄的胸膛上,他也不疼,又吻在了她的额定与眉梢,摘下床幔的金钩,遮满寝桃香。   杨碧清自从棋社那日见到梁妄之后,心中总挥不去对方漫不经心的散漫模样,想了又想,不过隔了几日,还是拉着燕儿一道出门,想去棋社看看,能否再碰见对方。   燕儿打趣:“小姐该不会是对那梁爷一见倾心了吧?我还是头一次见小姐这般为一个人魂不守舍的样子,这几日小姐总是坐在一处突然笑起来。”   “你胡说什么?”杨碧清瞪了燕儿一眼,却又捂着脸红。   燕儿道:“我见那梁爷也好,就是为人傲慢了些,但看得出来,他这般优秀倾慕于他的女子必然不少,可却没一个能扑到他身旁的,小姐若能与梁爷结好,他必待小姐真诚。”   杨碧清沉默不言,才过拱桥,人还未完全走下,便定住了脚步。   方从无有斋出来,身穿蓝袍的男子不正是她方才与燕儿口中所谈之人?   梁妄今日出门没带天音,也不执羽扇了,不知从哪儿得来了个竹雕的折扇,展开里头不是梅兰竹菊与山水,而是两朵盛放的牡丹花,下挂了个墨绿色的穗子,像是女子之物。   梁妄正巧也见到了杨碧清,杨碧清今日还是如几日前的打扮,一身白裙,蒙着面纱,梁妄一开始并未认出她,只是见她身后的丫鬟碍眼,想起来这不是那个招人嫌的,于是又想起来一事,直直朝杨碧清走去。   杨碧清见了迎面而来的人,一时间有些局促,等人站定于她跟前了,杨碧清才羞涩地低下头。   梁妄与她并未靠近,手中的折扇轻佻地拨弄了一下杨碧清头上的珍珠珠花,又往后退了半步,折扇展开,呼呼扇风,问了句:“姑娘发上这珠花从哪儿买的?”   杨碧清闻言,骤然脸红,犹犹豫豫道了句:“我家以前住燕京,爷爷为官,我有幸入宫见过一次皇后娘娘,这、这珠花是娘娘送我的。”   梁妄长长哦了一声,心想,那这珠花怕是再难买到一样的了,只是不知若他开口向这姑娘买,她能否肯卖?若肯卖,秦鹿又是否肯要从他人头上摘下的珠花。   便是这片刻沉默,杨碧清鼓起勇气,抬头问了一句:“公子如何称呼?”   梁妄抬眉一怔,见了杨碧清脸上如晕染红霞,表情还这么古怪,不禁后退一步,这欲语还休,含羞带臊的,总觉得似曾相识啊。   梁妄没回杨碧清的话,而是合上了扇子,道了句:“打扰。”   转身便走了。   梁妄走后,杨碧清上前跟了两步,却是话也没能说上的,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身后燕儿却笑了出声,杨碧清回头,问燕儿笑什么。   燕儿道:“依我看,这位梁爷怕也是看中了小姐了。”   “你如何知晓?”杨碧清心中忧虑,她从未喜欢过人,自然也从未体会过被男子追求是何感受,分不清这感情虚实,只听燕儿的话,想想是否可能。   燕儿道:“若他不喜欢小姐,如何认得小姐,还主动朝您走来?您是没瞧见,他方才用扇子拨了您的珠花,眼睛里直发光,怕是想与小姐攀谈,又怕小姐误会,这才借了珠花为由,随便问了个问题。”   杨碧清不禁抬手摸了一下头顶的珠花,心口砰砰直跳,燕儿又道:“否则方才小姐问他叫何名,他为何害羞退步,还说打扰……明明是不敢直视小姐,这是羞怯!”   杨碧清朝燕儿看去,见燕儿说得言辞凿凿,仿佛事实便是如此般,心中不确信,却又找不到另一个他朝自己过来的理由。   如若不是为了她,又为何要谈她佩戴的珠花?   当夜回去,杨碧清便难耐心焦,想与家中人谈谈关于住在他们对门的梁妄之事,可她实在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对方究竟对自己是否有那心意,如若有,她不扭捏,便直接与父亲谈婚,如若不是,那她岂不是白在家人面前丢一回脸。   杨碧清也是胆大,都敢去棋社找梁妄,便不怕再私下行动一次。   这回,她的所为并未与燕儿说,只是翻出平日里看的诗书,从里头认认真真抄了一句,纸上的字寥寥无几,却被她好好折下,藏入怀中。   晚间杨碧清披上披风,从自家侧门走了出去,手心攥着一封信,与一枝和信绑在一起的珍珠珠花。   杨府与无有斋之间不过半刻钟的路,这个时间无有斋门前的灯已经熄,院子里的灯还亮着,杨碧清走到门前,犹豫再三,还是将自己写下的信,与那枝珠花塞进了门缝里。   她信上写了梁公子亲启,他府上仆人不多,应当不会乱拿,如若无有斋的主人见了这珠花与信,当真对她有意,自会来找,如若对她无意,那她今日作为也只有她知,梁公子知,断不会有第三人知,也算留了自己的面子。   杨碧清放完信纸,壮着胆子敲了敲门,待听到里头传来一声女子的:“谁啊?”   她这才转身跑开,头也不敢回,匆忙过桥,回到杨府,再入房中心头还跳动得厉害。 第137章 番外之梁王的情书3   白日梁王将秦鹿的扇子带出, 这闷热的天里,秦鹿靠在府内凉爽处的靠椅上没了精致的竹制折扇, 只能用丑汉找来的蒲扇扇风纳凉了。   梁王在外转了一圈,用前些天从刘公子那儿赢来的蛐蛐儿又赢了刘公子新捉的蛐蛐儿一次,气得刘公子满脸通红,又是抹着泪跑回家去了。   梁王赢了些银钱,带了明月斋的糕点早早回府,入门便见丑汉挥着手, 将孔雀往里头赶。   梁王瞥了那蓝绿色羽毛的孔雀一眼,对丑汉道:“你轰它没用,爷买它时便瞧出来了, 这雀儿不仅和秦鹿一个颜色,还与她一个性子, 得哄着。”   丑汉愣愣,道了句:“好碧翡, 你往前去点儿,你让我扫扫这块地, 你要是能立在那假山上头一个时辰不动,我便给你买好吃的。”   结果孔雀毫无反应, 甚至抬起下巴,几分嘚瑟。   梁妄眨了眨眼,没管丑汉的无奈,只心里想一句,哪儿有这么哄人的。   过了前院, 穿过花窗拱门,秦鹿正躺在靠椅上小憩,旁边的凳子上放了一杯果茶,是今年新摘的酸梅子,她自己用盐腌制了,每日取两颗出来泡水喝,味道酸甜,也算可口。   梁妄走近才瞧见,两只已经被养得肥硕的猫儿都窝在秦鹿身旁,占着靠椅上的一处,软乎乎的两团睡得舒服。   梁妄走过去,用折扇敲醒了猫儿,赶走猫儿后自己坐在了秦鹿的身边,秦鹿脸上盖着蒲扇,正睡得舒服,没想睁眼,却被梁妄挤了一边儿。   秦鹿摘下蒲扇,朝坐在身旁的梁妄看去,正好对上了梁妄面朝自己的笑。   他出门一趟,银发已经略微有些散了,不知去了何处,身上还染了些许酒味儿,腰间的香囊是秦鹿给他买的,不多好看,但里头的花儿全是她自己晒的,味道现下还很香,与酒味儿混在一起,似乎能勾人。   梁妄伸手搂着秦鹿起来,稍微挪了个位置便让自己坐在了靠椅的正中间,而叫秦鹿坐在了他的腿上,两人面对着面。   结果不动秦鹿,她面上看起来好好儿的,一坐在梁妄的腿上,墨绿的裙子往上蹭了点儿,露出了一截藕色小腿,居然连鞋子都是没穿的,薄裙两层几乎通风,细腻的皮肤滑过梁妄的手腕,他嘶了一声,用折扇敲了秦鹿一下。   “又不好好穿衣裳。”梁妄道。   秦鹿眨了眨眼,伸手摸着额头道:“咱们后面那池塘的荷花开了,我摘了两朵放入了你的书房内,回来觉热,便忘了把裤子重新套上,也忘了穿鞋。”   秦鹿又想起来什么,啊了一声:“我这怎么睡过去了?我还给你煮了蜜枣糖水儿,现下还在冰鉴里放着呢,我去给你取来!”   梁妄见她要起,嫩白的小腿擦过自己的膝盖,纤腰晃过眼前,梁妄只觉得头晕,于是伸手按着她的腰,重新把人抱在了怀中,道:“你先消停会儿,别跑了,等爷歇够了与你一同去吃,这才走回来,又得跟在你后头转。”   “你坐着就是,我自己去取。”秦鹿道。   梁妄摇头,轻叹:“你别动,你要是能让爷歇个一刻钟,爷就把这一盒糕点都给你吃了。”   秦鹿听说有糕点,才瞧见被梁妄放在一旁的糕点木盒,是明月斋的,盒子旁边两只肥圆的猫儿正嗅着盒面,盒上桃花几枝,映着碧月。   秦鹿才想起来,今日是月中,天上月圆,梁妄带了糕点回来,怕是想与她一同赏月的。   他们才从外头回来,近日恐怕不会再有何事,倒不如腻在家中,也算偷得浮生半日闲。   晚间秦鹿烧了一桌子素菜,这些年跟在梁妄身后她习惯了自己做这些,即便府里请了几个哑巴仆人做事,其中也有会烧饭的,但秦鹿也未假手于人,总自己下厨。   丑汉不吃素菜,更好吃荤,故而今晚秦鹿给了他一些银钱,放他自己出去下馆子。   丑汉自从南都城跟着梁妄与秦鹿之后,便当真愿意给他们当一辈子仆人了,府里里里外外事情不少都是他帮着操办的,否则这么大的无有斋,秦鹿自己当真未必能应付得来。   加上丑汉从不将他们的事往外说,虽知二人身份,也不过多苛求,恐怕是经历过战争与险些的生死,只求一生安稳,加上无有斋从来没有亏待过他银钱,他也愿意照顾好无有斋。   丑汉走前,还按秦鹿的吩咐,将他们前两年埋在山丁子花下的酒取出,取了酒后,秦鹿又折了一枝山丁子花回来。   院内空旷处铺了宽大的凉席,凉席上放了张方桌,桌上四菜一汤,还有梁妄买回来的两盒糕点。   前年埋下的是山丁子果酒,当时山丁子树不大,一树上的果子都在这一坛子里,秦鹿倒了两杯酒,将一枝山丁子花花枝洗干净,插在了一旁的小酒坛子里,几片白嫩的花瓣落入青黑色的杯子中,浮在了酒面上。   两只馋猫早早被丑汉喂了鱼,现下已经窝在无人坐的靠椅上睡下了。   秦鹿挑了两个软垫放在方桌边上,省得等会儿坐下时太凉,又将烛灯端了几盏出来,套上了灯罩,院子里繁花锦簇,夜灯照着,偶尔还有几只不知哪儿来的萤火虫飞过。   布置好一切,秦鹿双手叉腰,松了口气,现下天已经暗下来,月还未上树梢,梁妄的书房内投出他的剪影,不知这人哪儿来的兴致,今晚作画。   秦鹿正要去书房叫人,突然听见大门好似被人敲响,几个哑仆回家,丑汉也才刚出门,短时内不会回来,这个时间,谁敲门?   秦鹿怕是自己听错,于是问了一声:“谁啊?”   对方没回,但门外的确有脚步声,秦鹿微微皱眉,心中警惕,使了轻功跳上屋顶,站在围墙边缘朝外看了一眼,便见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几乎是跌撞地朝拱桥那边跑去,而后人影跑进了河对面的一家,从那家侧门入府了。   那人虽披着披风,但瞧得出来是个女子,秦鹿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找她与梁妄去的,便是遇了妖的女子求助,她心里想着不会出事了?又眯起双眼看了眼对方屋顶上,没瞧见什么鬼魂妖气作祟。   正要跳下围墙,秦鹿又瞧见一道珠光闪过,就在正门里侧。   她下了围墙走到门边,便见一封信纸上压着一枝珍珠珠花,珠花上的珍珠硕大圆润,秦鹿喜欢,只是这珠花怎么看都有些眼熟。   而信纸上……   梁公子亲启?   秦鹿拿着信,意味不明地朝书房方向走,总想着这珠花是从何时见过的,人还未走到书房前,秦鹿便想起来了。   棋社、白衣女子!   她这时再看信,还能闻见上头姑娘的脂粉味儿,秦鹿连忙拆开去看,便见上头写道: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王爷!”秦鹿扬声喊道。   书房内梁妄应声,搁笔走了出来,问了句:“都布好了?”   秦鹿晃了晃手中的信纸与珠花,单手叉腰,道了句:“你有同乡找来了。”   “同乡?”梁妄挑眉,暂不明白。   秦鹿呵呵笑了两声,笑容别扭,犹如嘴角抽搐,梁妄见到她手中的珠花,登时想起自己白日特地去找那不知名女子问过珠花之事,于是几步上前,看了一眼信纸,这一瞧他算是明白过来了。   “这春天都过去了,桃子都快结成了,怎么还有桃花往咱们无有斋的院子里飘啊?”秦鹿意有所指。   梁妄嗤地一笑,满不在意地将那信纸撕了去,秦鹿哎了一声,道:“人家这是在委婉与你递情书呢,你便这般糟蹋人家心意呢?”   “这还委婉?珠花都送到本王府门缝里来了,幸是递给我的,若是她瞧上了别人家,这般贸然送珠花,岂不是闹人家夫妻不和吗?”梁妄说罢,又瞥了一眼秦鹿手中拿着的珠花,道:“扔出去吧。”   “你……”秦鹿眨了眨眼,说道:“你就这般绝情?我见过那姑娘,虽说匆匆一眼,但也的确漂亮,兴许是与你执子对弈动了心,便是拒绝,你也婉拒啊!”   “爷若多情,你怕不怕?”梁妄捏了一下秦鹿的下巴:“本来约好今晚赏月,提他人作甚?她要庆幸没亲自送到我跟前来,否则我可不是将珠花扔出去这般简单,我这人啊性子差,毫无风度可言,说不定还要一两句威胁,再惹到我眼前来,我便真不留面子了。”   秦鹿想,人家可就住对门儿,总能再碰见,珠花扔了不好,还是写一封信,告知对方无有斋内的梁爷已经有夫人了,珠花退还,也算尽了礼数。   梁妄坐在软垫上,先是尝了秦鹿做的菜,见秦鹿落座自己对面了,又皱眉觉得不对:“你怎不吃醋?”   “嗯?”秦鹿抬眸,手上端着酒杯。   “情书都送上门了,你怎不吃醋?”梁妄放下筷子,不乐意了:“若是按照你以前的性子,见这情书当冲出去将信与珠花丢去别人脸上,怎今日却无动于衷?”   秦鹿浅尝一口山丁子酒,味道甘甜,还算不错,正想要如何回复,梁妄却将她手中的杯子抢走,较起真了:“说啊,你怎不吃醋?你不喜欢本王了?你不怕本王与别人在一起?”   “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了。”秦鹿认真道:“但我知道王爷不会与别人在一起的,因为你说过,你说你爱我,恐怕我是这世上,第一个得你所爱之人,你会珍惜我,不会辜负我的。”   秦鹿虽瞧上去大咧,实则也有心细的一面,若说早年刚与梁妄互诉心事时,她还不能断定梁妄喜欢的是自己,也不敢信,但经过这些年的相处,秦鹿也不止一次在他周遭见过桃花,梁妄生得俊俏,性子又这般独特,天生的矜娇高傲叫他与别个有钱公子哥儿都不一样,如何能不吸引人。   秦鹿每每见了,都觉得自己又多喜欢他一分,但她也瞧出来了。   梁妄的眼里,从来都没有过他人,男男女女,形形色色,皆是从眼前过,却不入眼底,他凤眼好看,唯有与秦鹿对视时会亮那么几分,她看得出来,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看得出。   “说你爱我。”梁妄不满她的回答,追加一句。   秦鹿没忍住笑了笑,回道:“爱你,爱你,我最爱你了。”   梁妄这才将杯子还给了秦鹿,仍旧嘀咕:“醋都不吃……”   说到底,要怪的还是这佩戴珠花之人,好端端的送什么珠花来,还写这暗喻情诗,简直荒唐可笑,喜欢一人,也不问问人家是否有妻室。   这一夜映着圆月,梁妄没吃几口饭,主要还是心中不满,一桌子菜全被秦鹿吞下了肚,于是等秦鹿吃饱,梁王爷广袖一挥,将矮桌推去一旁,欺身压上,便于这花园凉席之上,面对着天地,结结实实地吃了秦鹿一番。   次日一早,秦鹿还趴在床上睡着,清晨醒过一回,腿疼腰酸,她没起,继续赖着,不过隐约听见梁妄在门前吩咐丑汉去做什么事。   隔了一日,无有斋的丑汉终于打听到了珠花的主人是谁。   杨碧清听说府外有人来找,还是无有斋来的仆人,心中又惊又喜,连忙出门去见。   出了府门,便见一名高大的丑汉站在杨府门旁等候,见到杨碧清,那丑汉也算恭敬,递上了一枝珍珠珠花。   杨碧清见珠花送回,信却不在,大约知晓对方的心意了,心中难免惆怅,还存了些许侥幸,而后丑汉便开口了。   “杨小姐,我是无有斋的下人,我家主人姓梁,他说与你见过,提此姓,见此珠花,你便知晓他是谁。”丑汉见对方貌美,于心不忍,但还是老实开口:“我家主人让我给杨小姐带一些话。”   杨碧清等着。   丑汉道:“主人说,杨小姐送诗之事过于鲁莽,我家主人已是有妻室之人,良川内稍作打听便可知晓,杨小姐前日一首诗,已使得夫人不悦,我家主人也情深,任凭谁家女子优秀,如何投怀送抱,他也不会动一分歪心,故而,信已撕毁,珠花送回,我家夫人脾气不好,日后还请杨小姐路上偶遇我家主人与夫人,便避开着些走吧。”   杨碧清听见这些话,真如五雷轰顶,又羞又愤,紧紧捏着珠花,转身跑回了杨府。   秦鹿后来想起珠花之事,还想着还给人家,在屋内翻来覆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问梁妄梁妄只说扔到门前河里了。   不过所幸后来对门那家姑娘没找来,导致秦鹿总怀疑,是不是那姑娘送错人家了。   再后来那户杨家的小姐嫁出了良川,出嫁之日良川热闹了一番,秦鹿才有过短暂的忆起,人家给无有斋门缝里塞过情诗与珠花呢,梁妄还把人家的情诗撕了,珠花扔河里了,早知道……她就把珠花上的那颗珍珠留下来了,真真是挺漂亮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好碧翡,你往前去点儿,你让我扫扫这块地,你要是能立在那假山上头一个时辰不动,我便给你买好吃的。”   梁王爷OS:哪儿有这样哄人的。   “你别动,你要是能让爷歇个一刻钟,爷就把这一盒糕点都给你吃了。”   丑汉OS:纯是跟你学的。   桃花年年开,桃花不再来。   秦鹿面对桃花时:你别,你走,我爱王爷。   梁妄面对桃花时:你谁?作甚?凭你也配?   番外总共是关于梁妄、和关于秦鹿两篇,第一篇梁王爷的情书结束,后续还有一则,别走得太快啊! 第138章 番外之秦鹿的欢梦1   一场春雨薄雾消, 几多烦愁。   天赐四十七年,搬入吴州丽城的第三天, 秦鹿便与梁妄忙着处理这处的琐事去了,丽城中有户人家遭恶鬼索命,说起来,也怪那家主人自作自受,只是屋中其余人等皆是无辜,却要被这恶鬼夜夜锁魂, 不得消停。   那家人姓谢,是丽城中的一富贾商人。   谢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男主人也渐渐看不上府里的妻子, 当时他的妻子已经怀孕,男人不闻不问, 在不顾妻子反对的情况下,他纳了第一个妾。那小妾貌美如花, 恩宠了一段时间后男人便觉得索然无味,故而又找了人来, 不过短短三年时间,一个谢府, 多出了几倍仆人,光是男人的妻妾,便有七、八房。   男人在风花雪月上从未苛待过自己,只要想,便要得到, 索性他给的银钱多,也有人愿意见自家女儿卖入谢府,这一生都与其他女人争权夺宠。   家中人除了正妻生了个儿子之外,其余的几个小妾或者是美婢,也都有孩子,有的还身怀有孕。   便是如此,一过几年,谢家府中长子都已十岁,男人也从未改过自己花天酒地的性子。   谢府里的女人多,这在丽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正逢这年男人又找了个美人入府,男人为了这个女人大张旗鼓,百席布下,比他当年给正妻的牌面都大。   因为谢府办酒席缺人,故而在外招了不少临时工,也签订了字据,蝴蝶便是在这个时候入谢府的,她正是及笄之年,家中已定了一门亲事,只等着今年挣了银钱回去,好给自己置办嫁妆。   她与谢府签订的时间只有三个月,却没想到此生最大的转变,也是在谢府的这三个月。   蝴蝶入谢府的第三天,谢家男主人才与新接入府中的美人行过鱼水之欢,清晨酒还没彻底醒,晃晃悠悠从那女人的屋子里出来,便瞧见了一早洒扫的蝴蝶,他见蝴蝶长得好看,非要让蝴蝶做自己的美婢。   蝴蝶心中已有所属,自然不同意,于是那男人便来强的,仗着自己在丽城权势大,钱财多,甚至没有避开早起的下人,便于一丛繁花中,折了其中一朵。   那一日后,蝴蝶便想逃离谢府,可府中下人都知晓她已经是老爷的女人,自然不会轻易放她走,更何况蝴蝶的契约并未到时间,蝴蝶跑到谢夫人跟前去求饶,谢夫人却说:“我的夫君,我自己也管不了,你便只能自求多福,但愿他这三个月能忘了你,直到百日之后,你便离开吧。”   蝴蝶痛苦,煎熬,甚至不时被谢老爷当成泄愤的玩偶,她本是花儿般的年龄,从未想过自己此生居然会承受如此痛苦,也未料到,更可怕的事会在之后。   两个多月后,蝴蝶与谢府的契约满期,谢老爷却不愿放人,蝴蝶偷摸跑出去过一次,疲惫至极遇见了游世的大夫,说她已有身孕。   蝴蝶一听自己怀了谢老爷的孩子,便不住呕吐,她逃到了府衙,敲击冤鼓,想要将谢老爷告上公堂,府衙的人的确请谢老爷来了,但那谢老爷搬了一个太师椅坐在公堂上,嘴上对县令恭敬,实际上早已与县令同流合污。   最终蝴蝶状告谢老爷不成,还被谢老爷反咬一口,当时蝴蝶怀了身孕,一旁看着的谢夫人知晓后便让谢老爷干脆将人收入府中,当个美婢,好好将孩子生下来养大,毕竟也是谢家的种。   可偏偏谢老爷恨急蝴蝶居然去找县令,平白让自己多花了许多银子,不仅不承认蝴蝶腹中的孩子是自己的,还污蔑蝴蝶在府上便多次与下人苟合,句句狠话,戳着蝴蝶的心,仿佛她就是黑泥潭中最恶心的那条虫,人人嫌之,避之,恶之。   县令为了屈打成招,堂上将蝴蝶打得浑身是血,她捂着剧痛的腹部,咬破了牙根,一嘴碎牙吞进了肚子里。   她望着眼前这一个个趾高气昂,手握权势便可任意践踏他人的人,口吐诅咒:“谢怀!我便是死了!也不会放过你!我死后必然化为厉鬼,日日缠着你!我要你谢家上下,满门不留!!!”   那一声看似恶毒的恐吓吐出后,蝴蝶便死在了公堂之上,她本是一身鹅黄薄裙,却生生被血染成了红色。   蝴蝶果真成了恶鬼,日日缠在谢府的上空,她不急着将人赶尽杀绝,却以噩梦日夜折磨,一日杀一人,复日杀一双,她将折磨这群人,看着他们恐惧、求饶却无法挣脱,当成了纾解心中难消怨恨的出口。   蝴蝶化成了厉鬼,丽城中不止一人看见了。   秦鹿听说蝴蝶与谢府的纠葛时,已经来迟了。   那夜谢府满是大火,从柴房一路烧到了正门,府上浓烟滚滚,府内还有人尖叫与哀嚎,血腥味随着木石被烧毁的焦味传来,那夜丽城的整片上空,都是深蓝中夹杂着猩红的暗紫色。   西齐灭亡,天赐稳定后梁妄替秦鹿施法,行了冻尸凝魂之术后的第四年,身体才渐渐好转,这二十年内,他们也的确经历且解决过一些有违道法之事,梁妄的道术有所长进,可也从未碰过如此厉害的恶鬼。   那恶鬼几乎成了厉鬼,一身血衣,飘在了谢府的上空,若不及时收服她,恐怕等她杀尽了谢府里的人后,周围的百姓也会跟着受连累。   梁妄说,没有一个人的恨,是能通过杀死另一个人而得到纾解的,但也不是任何一种恶,都值得被其伤害的人原谅。   那谢府上下,一人不剩,鸡犬不留,唯有谢夫人的房中红床边上,还有个十岁的小孩儿环抱着自己,一身锦衣华服,却见了满屋尸体,吓得连话都不会说,更不敢跑出火圈。   秦鹿跟着梁妄收鬼时,瞧见了他。   他就缩在那儿,瑟瑟发抖,眼里带着恳求,秦鹿当时想也没想,便唤出手中戒指里的女鬼贪贪,叫贪贪踏火而去,先护好谢家唯一一个幸存者,自己再跟着梁妄去捉鬼。   这鬼异常难缠,曾施加在她身上的恶与痛,都叫她生不如死,她有理由恨,也该恨,她甚至可以为此报仇,却不能为此伤害无辜。   而曾经给她带来的这些痛苦,并未因为谢家满门被杀得到半分消解,蝴蝶早已不是以前的蝴蝶,她越杀,只会越狠,恨谢怀为人好色可恶,恨谢夫人软弱是个帮凶,恨她被谢怀侮辱的那些日子里,整个谢府的人没有一个站出来替她说话,甚至将她困在府中不许离开。   她也恨,恨那日公堂之上打杀自己的县令,恨那府衙外一张张看似怜悯实则冷漠的脸,她想将这一切撕毁,便只有让自己变强。   那一次收鬼,可谓是梁妄有史以来碰到过的最棘手的,他甚至祭出了淮崖仙人的七星桃木剑,收一次鬼,不知追出了多少里路,其中还被她走漏,又杀了几人。   最终梁妄以符震住对方后,已经跟到了一片野林之外了,若那鬼真的进了这满是坟墓的野林里,梁妄便更难捉到她。   蝴蝶早已面目全非,那张脸狰狞,七孔冒着黑气,梁妄扶着一旁的榕树喘气,眼见天边渐渐泛白,一旁怀抱天音的秦鹿警惕地看着对方。   若想杀了厉鬼,便只能以桃木剑贯心,蝴蝶被黄符束缚,挣扎不得,梁妄握着桃木剑,额头冒着细细密密的汗,握剑的手已经有些发抖,他一剑朝还不断幻出鬼影的蝴蝶心口刺去,第一剑刺歪,一股凶煞之气迎面扑来,转而化成了一把刀。   秦鹿见状,瞳孔收缩,立刻将怀中金笼丢去一旁,朝梁妄扑了过去。   凶煞之气并未伤到梁妄,梁妄的桃木剑却伤了秦鹿。   桃木剑上有符水,虽制厉鬼,可只要是鬼,都难以消受。   秦鹿立刻捂着腹部倒地,被桃木剑划开一条口的腹部没有流血,如被烈火焚烧一般,刺啦啦地发出声响。   梁妄望着秦鹿,又见那乱窜的凶煞之气,以红线铜钱震之,再将桃木剑狠狠刺入蝴蝶的心口,蝴蝶一声凄厉尖叫,黑烟散尽,黄符之中便剩下一个胎儿大小的人形木偶,木偶漆黑,梁妄立刻贫空画符,朱砂符封印之,再碎成粉末。   厉鬼的魂魄,已被送入地府了。   倒在一旁的秦鹿还捂着腹部的伤口,面色越来越苍白,受伤的不是这具身躯,而是藏在身躯里的魂魄。   梁妄收了桃木剑,朝她走去,拨开了秦鹿的手后,瞧见洁白的腹部不断从里飘出青烟,她的每一寸呼吸,都带着疼痛的微喘。   梁妄眸色一沉,道:“本王从未用过这剑,你这伤,恐得回去翻书才能找出如何医治的方法。”   秦鹿本想开口,道一句无碍,免得对方挂心,却没想到梁妄反而朝她头上敲了一下,眉心紧锁,道:“若无本事便别逞能!区区凶煞之气能伤得到本王吗?你非凑什么热闹?你当你这身体来之容易?给你也不好好珍惜!”   秦鹿张口要说的话,便被这句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腹部的疼,远比不上心里的酸,她慢慢垂下头,单拳握紧,道了句:“对不起,主人,我知错了。”   也是,她这具身体,何尝来得容易?这是梁妄的未婚妻的身体,梁妄几乎花了半条命才将她的魂魄与这身体绑在一起,自然不是让她用来破坏的。   只是……疼的是她,又非身体。   陈小姐早就死了这句话,秦鹿无法对梁妄说出口,她不擅往人伤口撒盐,不如梁妄嘴上刻薄。   日出东方,浅紫色的薄雾散开,秦鹿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不知是脑中有事,还是因为心上有伤,她本想跟着梁妄走回去医治身体,却越来越觉得头重脚轻,眼前的蓝色衣袍渐行渐远,一步难以抬起,秦鹿便眼前泛黑,直直地扑了过去。   梁妄脚步停下,回头便见身穿绿裙的少女趴在草地里,此时不单是她的腹部在冒青烟,就连她的四肢都开始有薄薄烟雾散开。   梁妄心上一紧,连忙走过去将人抱起,桃木剑既然能克厉鬼,对魂魄之伤必然不可小觑,他方才见秦鹿还能自己走,便以为她暂时无碍,没想到这女人也学会口是心非那一套,硬生生地撑了半个时辰。   梁妄将人背在身上,秦鹿的头靠在他的肩侧,一头乌发落下,扫过了梁妄的脸颊与锁骨,而她呼出的气息,炙热地贴在了他的皮肤上。   “能叫本王背你,你说你占了多大便宜。”梁妄脚下不敢太慢,但怎么说也是追了厉鬼一夜,早已筋疲力尽,便是现下想放手,也不能有一刻松懈。   他只能自说自话,提提神。   “本王瞧见了,昨个儿一早书桌上多了一口金镶玉的花瓶,还插了两朵艳红的牡丹,那般俗气,必是你买来的。想讨爷的欢心,也不看看爷喜欢什么,大红大绿的玩意儿,能入眼吗?”梁妄状似数落,顿了顿,又不禁轻笑:“别以为本王不知,你喜欢本王。”   一直不做声已经昏迷过去的秦鹿,偏偏在这时,呢喃一声:“我没有……”   “你醒着?”梁妄侧头看去,唇上微微蹭过秦鹿的额头,他步伐一怔,睫毛轻颤,片刻后又将视线收了回来。   看来是没醒,还晕着呢。   便是晕着,还想着反驳。   “我没有……抢你的金子。”秦鹿又喃了一句。   梁妄望着已然全升的太阳,听见这话,双眉舒展,不禁失笑低声道:“……女匪。” 第139章 番外之秦鹿的欢梦2   彼时无有斋, 买在了离丽城不远的镇子上,不靠街道, 而位于山坡后的一处, 若从镇子朝无有斋看,是看不见的,只有爬上了山坡,才能看见镇子后方还有几所零散人家。   梁妄背着秦鹿回到了镇子时,天已经大亮了, 镇子里的人皆出来采买, 或耕种田地。   距离无有斋住得较近, 也在小山坡之后的一户人家有个老头儿, 年纪不小,双眼犯花, 瞧见梁妄背着秦鹿回来,还与梁妄攀谈, 问他怎把媳妇儿背在背上, 梁妄不好说这不是他媳妇儿,但若要真的细究起来秦鹿是他的什么,梁妄也说不出。   下人?   可哪儿有主人背着下人,背到气喘吁吁还不能松手的,且他每年给秦鹿的银钱,也不止一个下人的量了。   所以,秦鹿不是下人。   好不容易回到无有斋,梁妄的双腿几乎打颤, 心想这丫头看上去瘦瘦的,却没想到还挺重,恐怕是平日里练武的原因,细胳膊细腿瞧不出分量来,身上却全都是结实的。   无有斋内梁妄的房间比秦鹿的房间近了一个院落,他也懒得再走,干脆就将人带到了自己房内。软塌上搁着个矮桌,梁妄入门瞥见了,便转而去了床边,把人带着些许卸力地扔在了床上,那一瞬梁妄险些没站住。   施展道法,消耗气力,连夜奔追,也消耗气力,如今还背着昏迷过去的秦鹿走了近一个时辰,梁妄双手放下的瞬间,便直接靠坐在了床边,先喘一口气。   秦鹿歪着靠在了梁妄的床上,睡姿并不好看,从她身体里飘出来的青烟也越来越多,梁妄此时才有机会定睛去瞧,那一缕缕青烟,是她魂魄里的凝聚之气。   梁妄没歇,去了书房先翻书,道者阴阳他虽早就背下,但里头也不是什么都有记载,这本书,不过是淮崖仙人这一千年来的自传,淮崖仙人留下的其他书,曾与天音一起放在了山海之下的书斋内,梁妄取天音时,便带回来了。   二十多年,他没少看,但成千上万本的书,看完容易,参透却很难,这其中还包括了山海之下的书斋内,那书仙送与他的一些关于道**回的书籍。   魂魄的凝聚之气,梁妄曾在一本书里匆匆见过,因为不喜那些琐碎描写,如同医书,治人之术,他看不太下,便将那书压在了书房书架的最里层,打算等无书可看时,再拿出来翻一翻。   凝聚之气,是为聚魂,人死之后,三魂七魄会飘荡在尸身周遭,那些没有意识的魂魄,都不会被普通凡人所瞧见,也无自己的记忆,等到七七之日后,便会魂归轮回,转世再生。   若凝聚之气重的魂魄,可将魂魄化成人形,叫人看见,拥有自主的意识,记得生前记忆,往好了说,能变成秦鹿这般的好鬼,往坏了说,便是蝴蝶这般的恶鬼。   桃木剑,可散魂魄凝聚之气,故而蝴蝶被桃木剑贯胸穿过后,身体里的黑烟一并散尽,收服起来也容易许多,秦鹿虽是被桃木剑意外所伤,身体里的凝聚之气任在渐渐消散。   如若短时日内不将桃木剑残留在她身上的符水与咒术消去,便是冻尸凝魂之法也无用,顶多秦鹿保留了魂魄,却成了无意识,只能躺着的一具活死人。   梁妄找到了书,翻看书里所教,这回可不敢与看其他书那般囫囵吞枣。   光是看书,他便看到了正午。   梁妄没去自己房中见秦鹿,他也怕见了秦鹿关心则乱,书本看不下去,草草应对,便想着救人的方法了。   书中有写,枯黄草一钱,绿豆一两,护魂所用的黄符三张烧成灰,取其二两,再摘未开的桃花七朵,以桃木枝燃火,春日雨水煎煮,待到绿豆与枯黄草融化消失,再灭火压汁,只需一小杯,便可叫秦鹿被桃木剑所伤之处痊愈。   枯黄草,无有斋内有,绿豆,还得去镇子里买,桃花隔壁老头儿的院子里种了一棵,索性现如今正是初春,桃花未败,桃枝也好找,只是这春雨……   梁妄先将其余东西备齐,又与邻居那位老头儿说要摘一枝桃花,取几根桃木。   那老头儿坐在门前矮凳子上摸狗儿,问了句:“为何要摘桃花?花儿长在树上,不好看吗?”   梁妄道:“我有急用。”   老头儿挥着扇子,道:“花儿有何急用?送你媳妇儿消气啊?”   梁妄一时哑言,便道:“我买下这株桃树!”   “不卖!”老头儿脾气还挺倔,道:“那是我孙儿给我种的。”   梁妄这一生还未有过如此低声下气的时候,拳头捏了又捏,心里估量着若打晕这个老头儿,府衙里的人会不会寻来。   最后无法,他只能道:“是,我妻子气我,说要找桃花才肯消气,还请老人家帮忙,这处最近的,就你院里有一株。”   老头儿听他这么说,搭话问:“你媳妇儿……脾气大吗?”   “大!一个不高兴,上房揭瓦。”梁妄忍耐。   老头儿啧啧摇头道:“那我可惹不起,我平生最怕女人生气,就我家那个,一发火我就头晕,那你只能摘一点儿,可别给我摘秃咯!”   “多谢!”梁妄说罢,入了老头儿的院子里,折了两枝桃花出来,这才回去无有斋。   梁妄的房门开着,窗户也未闭上,一院子的春花开了一半,现下天暖,树影斑驳落在窗上,梁妄正捧着花儿,小心桃花落了,到了院子里抬头一瞧,正见披着绿裙的秦鹿斜斜地靠在窗边椅子上,胳膊趴在窗边,一手挂下,露出截藕色小臂。   墨发如瀑,于春风中飘摇,她听见动静,抬头看来,面容苍白,身上还有细细青烟飘出,只是睡了半日,似乎精神好转,一双杏眸带着薄红,秀眉轻皱,见了梁妄,道了句:“主人……”   “你醒了。”梁妄走过去,反手两指探了探她的额头,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书上有说,桃木剑所伤之后,凝魂之气散尽之前,会有类似人死前‘回光返照’之状,身体滚烫,意识也不算清楚,偶尔连记忆也会混淆,如若等这个时刻过去,那便真的难救了。   梁妄皱眉,没忍住朝她额前弹了一指,道:“下回再如此给本王添乱,本王一定不饶你!”   秦鹿浑身太烫,有些贪凉,乍一触碰梁妄的手,觉得滑如凝脂,似是带水的冰,仿佛能消解她从心口而燃的炙热感。   于是秦鹿抓着梁妄的手,放在脸颊蹭了蹭,像是只乖巧的猫儿,半闭着眼,面色通红道:“你这人怎么这般坏,也不知心疼人。”   梁妄本想反口,问道:我又何必心疼你。   可这话,终是没说出。   秦鹿衣裳不整,露出一截肩侧,隐隐约约,还能叫人瞧见什么,梁妄的左手都被她给蹭烫了,于是他抽回了手,不自在地挪开视线。   凉爽离去,秦鹿便觉得委屈,她忽而坐直,低头要解自己的腰带,梁妄见状,登时扬声:“做什么?!”   “我热……”秦鹿扁着嘴,敞了半边衣衫,露出一截肚兜。   梁妄皱眉,指着她道:“穿好!”   “我……”秦鹿话未说完,梁妄便道:“若不穿好,本王便不要你跟在身后了。”   秦鹿更是委屈,但还是听话,又将腰带重新系上。   院内风弱,过了正午后,今日艳阳高照,瞧这天气,恐怕几日内都不会落雨了,但依秦鹿现下状况,连一个时辰都等不到。   梁妄望着头顶碧空,想起来书中有记求雨之术,屋子门前毕竟容易有人走过,于是他找了几样东西,到屋后不远处设了个祭坛,总共摆置花了一刻钟,求雨倒也顺利,只是符咒刚烧完,还不等他反应,天色便骤变,轰隆雷声闪过,却不见有闪电劈下。   紧接着哗啦啦的大雨当头浇下,梁妄还握着铜钱剑站在山上,于春日里被淋了透湿,他几乎是小跑回了无有斋,从厨房取了几个碗放在院子里盛雨水。   银发淋湿贴在了脸上与背上,他蓝袍吸足了水,重重地挂着,梁妄就站在窗前,看向尚且还趴在窗上的绿裙女子。   秦鹿的双眼聚焦已经有些涣散,眉目舒展,见了突然从天而落的雨,抬起手臂去接,几滴冰凉的春雨落在了她的指尖,杏眸弯弯,秦鹿忽而笑了起来,转而对着站在窗外,犹如落汤鸡一般的梁妄道:“好凉快啊。”   梁妄瞥她,气不打一处来。   “好像我每次缺什么,主人都会及时送上,就像是神仙一样。”秦鹿的声音很虚弱,轻飘飘的。   她望着梁妄,双眼分明已经找不到焦点,却依旧映着梁妄如今狼狈的样子,就像是这抹人影,一直都在她的眼中,从未被其他替代。   秦鹿道:“冬天饿极时,你给我面吃,冷极时,你给我棉袄穿,我死后孤独了几年,再未碰过这世上一花一木,你送了我一具身体,我才说觉得热,你就施法下了一场春雨,主人,你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吗?”   梁妄闻言,忽而怔住,他讷讷地望着秦鹿,仿佛能看见那双杏眸之下,已经笑弯了的圆眼,便是这片刻失神,叫改了方向的风,把一抔春雨吹上了他的脸,骤然而来的寒冷,让梁妄回神。   他皱眉,转身摆弄桃枝准备点火,院内的几个玉碗里,都已装满了纯澈的雨水。   秦鹿没再说话了,梁妄毫无形象,也未整理头发与衣裳,坐在了门前的一个矮凳子上。他记得这个矮凳子,秦鹿买时特别喜欢,去年没搬家时,她就经常坐着这个矮凳子,于门前啃着西瓜,与来往行人搭话。   一杯药煎好,梁妄端起,走到窗侧时,秦鹿又睡过去了,从她身体里飘出的青烟越来越多,几乎都抓不住。   梁妄晃了晃她都没反应,晃得他心焦时,秦鹿才缓缓睁眼,说了句:“困。”   “别睡,先喝了它。”梁妄难得好声好气与她说话。   秦鹿抬手,可手臂无力,抬了半天也抬不起来,梁妄无法,只能自己半蹲下来,一人屋里趴在窗台上,一人蹲在了窗外,梁妄将拿杯子凑在了秦鹿嘴边,道:“就这一杯,快喝下。”   秦鹿眼睛都已经睁不开了,从她身体里飘出的青烟,由浓转薄,就像是炙热燃烧过的一截桃枝,旺火过后,烧到最终,只剩下半点火星。   秦鹿整个人已渐无意识,根本看不见哪儿有杯子,本能地听话凑过嘴去,但好似什么也碰不到,她觉得,自己恐怕是又要死一次了。   没想到桃木剑那般厉害,不过是轻轻蹭上了一些,便要废去一条命,秦鹿觉得惋惜,自己还有许多事没做,许多话没说,还有满腔情谊未透露,也不知梁妄知否。   梁妄见她的头就靠在自己的掌心不动,声音如蚊子般哼出,像是想说什么。   最终那句‘我喜欢主人’没能说出口,转成了:“书桌上的那口金镶玉花瓶,你喜欢吗?”   话音一落,梁妄皱眉,仰头含下了杯中药汁,将秦鹿略微翻了半身,让她的后脑靠在窗沿上,自己于窗外,弯下腰。   银发落下,半遮梁妄与秦鹿的脸,两双柔软的唇贴上时,梁妄的手捏着她的下巴,舌尖钻过,不费力地打开了她的唇齿。   药汁苦涩,以免呛到,梁妄循循喂下,他抬着秦鹿的下巴,手指滑过,贴着她的喉咙,等到指腹感受到秦鹿吞咽的动作后,这才松了口气。   只是离唇之后,那未能细品的柔软,似有不舍。 第140章 番外之秦鹿的欢梦3   一场春雨, 淋湿了不止一人,隔壁那家坐在门前的老头儿也被浇了满身, 雨水说来就来, 又说走就走。   秦鹿睡得很沉,接近十二个时辰,熟睡之中,也不是什么也没梦到,只是梦里的场面很奇怪, 她总能瞧见梁妄朝自己不断靠近, 而后捏着她的下巴吻她。   先是心跳加速, 羞臊不止, 可后来她又想了想,吻她的是谁?梁妄!   依西齐小王爷的脾气, 怎会主动吻她?故而这梦辗转几次无法在她脑海中挥走时,秦鹿便觉得这不是一场美梦, 而是一场折磨她的噩梦了。   骤然睁开双眼后, 秦鹿的心口跳动还未平息,砰砰声大到心脏几乎从口中蹦出。秦鹿伸手捂着心口,长长呼出一口气,心想自己总算是在梁妄那一个接一个重复的吻中给挣脱出来了。   其实也不是不想吻他,若梦中是秦鹿自己偷吻,她觉得甜,只是梁妄那人,怎会吻他?且这吻总是重复同样一个画面, 难免叫人瘆得慌。   结果,梦里的不算什么,显现于眼前的,才叫她真正惊了一瞬。   秦鹿望着这熟悉的窗幔,盖在身上熟悉的被褥,房内一切熟悉的布置,不是她的,全是梁妄的,这分明就是……梁妄的房间!   秦鹿猛然惊起,甚至都不敢在床上待着,双脚刚落地,身体一阵发虚,衣领半开,她连忙用手拢上,踉跄几步,才想起来自己发生了何事。   不久前他们听镇子上的人说,丽城有恶鬼闹事,于是秦鹿便与梁妄一同去了谢府,那恶鬼杀了谢府满门,转而成了厉鬼,厉鬼的确很厉害,梁妄追了其近一夜才在野林外将她困住。   只是凶煞之气从对方身体射出,秦鹿为了护住梁妄,冲了过去,她记得自己的腹部被桃木剑所伤,从那之后,身体里的力气便一点点被抽走。   初晨时分,秦鹿跟在梁妄身后走了一个时辰,实在没忍住,便一头栽了下去,而后……发生过什么?   秦鹿敲了敲有些发疼的额头,始终想不起来晕了之后发生的事,但分明像是经历过什么一般,就是被她给忘了。   梁妄房中的窗户还是开着的,秦鹿走到窗边,朝外瞧去。   经过了一日两夜,一场落了不过才半个时辰的春雨给丽城外的小镇带来的一切雨水痕迹,都烟消云散,只是那场雨很大,无有斋院内的春花被毁了一半,有些花根下的土地还是湿润的,夹杂着几片被打落的花瓣。   秦鹿双手撑在窗沿,望着那花丛边上的两口白玉碗,眨了眨眼。   忽而一些记忆涌上脑海,她记得她便是在这个地方朝外看,看见梁妄拿了一些求雨的东西出去,不一会儿天就落了大雨,他又满是落魄地跑了回来,就跑到了这窗前的屋檐下,拧干了袖袍上的水。   他为何求雨?求雨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秦鹿越想,便越觉得胸闷,干脆摇了摇头,不再去想。   走出梁妄的房间,她便在房门前看见了个矮凳,几枝像是被烧焦的桃木枝,还有一些剩余的绿豆和枯黄草。   秦鹿眨了眨眼,实在不明,正巧这时梁妄从外归来,衣袍与头发一应整洁,完全不似秦鹿记忆中淋了雨的狼狈模样。   梁妄见秦鹿醒了,一时怔住,又见她定定地看着自己,于是走近,朝秦鹿的怀里扔了一样东西,秦鹿连忙接下,展开手指看去,躺在手心的,是一枚红色的戒指。   “主人去哪儿了?”秦鹿将戒指戴回手上,又有些不记得自己何时弄丢了装了贪贪的戒指,也不知梁妄会不会责罚,不过瞧他的样子,不像是生气了。   梁妄道:“取回贪贪。”   这一回答,秦鹿才想起来,她们去谢府收鬼时,那府里还有个十岁的小孩儿活着,当时火势太大,恶鬼难缠,梁妄已经跟着对方离开,秦鹿不得已唤出贪贪陪在那小孩儿身边护着,本想等收了恶鬼之后再去找回,却没想到,她被桃木剑伤了之后就一直昏睡到现在了。   秦鹿抬手看了一眼戒指,红色的戒指映着天色微微发光,红烟收敛,成了血玉一般的戒指里,流动的水纹。   她跟上了梁妄,问:“那谢府里的孩子去哪儿了?”   “跑了。”梁妄道。   “跑了?!”秦鹿还记得他害怕地缩在床边的样子,怎么有胆子夜里跑走。   梁妄又道:“他抱着贪贪不撒手,说怕鬼,本王干脆就告诉他,贪贪也是鬼,那小孩儿受了惊吓便跑了。”   秦鹿嘴角微微抽搐,心想这还真是梁妄的作风,从不体谅他人接受与否。   秦鹿一路跟着梁妄去了书房,等梁妄坐下后,她又没忍住心中疑惑,问了句:“主人求过雨吗?”   梁妄翻书的手顿了顿,抬眸朝秦鹿望去,这一眼意味不明,秦鹿本能地缩着肩膀,斟酌言辞,问了句:“是……有谁请主人求雨的吗?”   梁妄认真地看了她许久,银色睫毛轻轻颤动,视线又不经意地落在秦鹿微微抿着的嘴上,顿了顿。   谁也没发现,那一瞬,他的呼吸漏了一拍,足足停了秦鹿三次眨眼的空档,而后梁妄又收回了视线,目光落于书上,三行字扫过,一遍遍没有记住,他却状似风轻云淡道:“只是在书上瞧见了求雨之术,试试而已。”   “既是试着求雨,主人怎么没带伞一道去?我见你回来时,身上都淋透了。”秦鹿道。   梁妄回;“忘了。”   “那主人门前被烧焦的桃木枝又是怎么回事儿?”秦鹿伸手抓了抓脸颊,道:“我醒来时躺在了您的床上,吓了一跳,门前还烧了桃木枝,几粒绿豆,几根枯黄草,似乎还有一片桃花,对了!院子里还有两口玉碗……”   秦鹿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梁妄打断,他的眼神有些凌厉,直直地落在了秦鹿身上,那表情就两个字:闭嘴。   秦鹿干脆不出声,往后退了半步,老老实实。   书房内的片刻宁静,叫一阵春风打破,梁妄瞥了一眼窗外的院落,屋檐上长了几片青苔,经过春雨滋润,似乎越发葱绿。   他捏着书角的手紧了紧,于是道:“你被桃木剑所伤后,本王将你拖了回来,因为你房间太远,故而暂时将你搁置于本王的房中休息。你既睡醒了,不如趁着天色不错,将本王那一床被子洗了晒干,还有屋内熏香点燃,门前的东西收拾干净,院内的花儿也整理整理。”   秦鹿听他一番交代,不禁牢骚:“我怎么也算是半个病人,这才刚起呢。”   “生龙活虎,本王瞧你没病。”梁妄挑眉。   对于梁妄的吩咐,秦鹿莫敢不从,于是恭恭敬敬道是,从书房出去后路过窗前,她从窗户朝里看,正瞧见梁妄斜斜地靠在太师椅上,手上的翻着的书换了一本。   他之前一直看的那本并未看完,夹了一片红枫叶为书签,就放在了身后随手可拿的书架上,而此时他看的这本书,分明是几年前翻过的一本。   秦鹿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这书书封上满是仙云渺渺的画,里头的人物小到叫人看不见,碧蓝的封面纸分外显眼。   几年前梁妄看见这书,只翻了三页,说是里头满是一堆救人救鬼的东西,什么药物的用法、符咒之灰的用法,还有黄符疗法,看上去像是医书,用量极为严谨,数字一堆,他懒得看。   当时梁妄道:“本王又非大夫,看什么医书。”   便随手将这书放在了一旁,几年蒙尘,从未碰过,今日怎么会想起来翻看了?   秦鹿不解,她这一睡,不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将梁妄的房间整理好了之后,秦鹿又为他房内点了熏香,扫了他房门前无用之物,收回了玉碗,便去修理院中的花草。   院中花草有许多都是前几日搬来才种下的,还未完全在泥土中扎根,被大雨一浇,损了许多。   梁妄手里的书看了一半,皱着眉心于心中又默读了一遍才算记下,便是这些如同医书一般的书籍,最为叫人头疼。   他能听见不远处房内秦鹿打扫时不时发出的声响,于是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书房门前朝外看,正瞧见秦鹿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把小铁锹,一身墨绿蹲在了花丛中。   她背对着这边,提着裙摆,墨色的长发高高扎了个马尾,头上的银簪是梁妄早些时候从自己的物件中找出,随手送她的。   小铁锹翻着泥土,秦鹿将那些被雨水冲软了根,倒在地面的花儿又重新种了下去,花丛中有两株小棵的栀子,才只有人一截小臂高,一株上开了三五朵,也不知是否因为前日下午大雨冲过,原先藏在叶子里的绿色花苞绽放,一朵朵小白花盛开,发着浓郁的香味儿。   那叶子里头,还有几枚白绿扭转的花骨朵儿待开。   秦鹿见这两株栀子花开得好,原本好好长在院里没有歪倒的,却被她挖了出来。随后她找来了两个花坛,一一种下后,便将这两株栀子花清洗干净,一株放进了梁妄的房内,一株捧着,正朝书房的方向走来。   与梁妄对上视线时,秦鹿一笑,梁妄见之,顿了顿,翻了个白眼,也不知是在欲盖弥彰什么。   不过后来,在秦鹿的记忆里,任凭一处一年都难得落雨几回,梁妄也再没开坛求雨过了,秦鹿以为他嫌麻烦,怕自己又被雨水淋得落魄,实则梁妄自己才知晓,那短短的开坛求雨过程中,他不知手抖了几回,也想过若自己失败了当如何。   春日虽雨多,那几日却艳阳高照,雨没求来,秦鹿永眠,他又是否会惋惜?会不舍?   索性他求得了雨,救了秦鹿,但那一刻钟的心焦,梁妄再也不想体会。   且后来的许多年里,秦鹿也很少见梁妄祭出桃木剑,即便有时有些鬼的确难缠,但他宁可费些功夫。   无有斋书房内的书,他没再挑剔着看,拿到一本便是一本,看完了才放下,若是碰见那些救人救鬼的,总得复看一遍,加深记忆。   饶是这些平日里的生活琐碎中,梁妄改了其中一两样原先的习惯,却也未变过与秦鹿之间的相处。该发火时照常发火,该生气时也会生气,还得秦鹿好声好气地哄着才行,等回头哪日不爽了,嘴上似带了刀,说得秦鹿几乎怒发冲冠,要与他拼命。   也就是装腔作势与他拼命,秦鹿知晓,若是拳脚刀剑,梁妄不是她的对手,但梁妄毕竟是道仙,手里掌握着天下众鬼的生死之法,他折腾人的手段,远远不止一条,秦鹿只能顺之、应之,偶尔气急才顶两句嘴。   再后来不知哪一次搬家,秦鹿雇来收拾东西的人手脚不利索,将放在梁妄书房内的金镶玉花瓶打碎,那人也怕,跪在秦鹿跟前连连磕头。   他一把年纪,七十好几,秦鹿看着可怜,索性那金镶玉花瓶与梁妄书房内的陈设也不符,眼前之人没几年活头,她气归气,又能拿对方如何呢?干脆还是让那人将花瓶的碎屑收拾了去,只是这一趟搬家的费用,她不给了。   搬了家之后,梁妄进书房瞥见书桌上的花瓶换了一个,随口问了句金镶玉的那个去哪儿了,秦鹿见门外老头儿还在收拾东西,怕梁妄责怪于他,于是说:“我觉着那花瓶与主人书房不配,收起来了。”   梁妄只是微微抬眉,哦了一声,也没何反应。   秦鹿知晓,他从来也不在意这些东西,无有斋内凡是吃的用的,一切都是秦鹿布置,梁妄只负责在里头添一些自己的审美。   之后的花瓶,再也没出现在梁妄的书桌上过,他没过问,秦鹿也就渐渐忘了这些。   春去秋来,不知过了多少寒暑,当年他们在谢府无意间救下的小孩儿,成了一心向道,想窥长生不老的道士,因知晓梁妄爱茶,故而在卓城设了欢意茶楼,给自己改名谢尽欢,帮着秦鹿与梁妄做一些琐事。   从孩童,到少年,从少年,到青年,再从青年到中年,中年之后又老年。   天赐百年后,经历了一些事,不过短短数十载,谢尽欢没与他爹一样,终日沉迷烟花柳巷被财色眯眼,他孤身一人,活了一世。   直至大宣王朝成立,渐渐恢复了国泰民安的生活后,那些尘封于时间长河里的过往与经历,早已被秦鹿与梁妄抛于脑后,平日里不曾想过。   恐怕是因为昨晚一夜春雨哗啦啦落下,梁妄出门去玩儿听书入了神,归来时天已黑,他没带伞,跑回无有斋浑身湿透,显出了几分狼狈,秦鹿见他这模样总觉得似曾相识,故而晚间被他抱在怀里,出了一场薄汗,沉沉睡去后,于梦中,当年画面再现。   一梦东方初白,下了几个时辰的雨才渐渐消停,大雨转轻,滴答滴答地落在院内的一口鱼缸内,秦鹿远远能听见前院丑汉的声音,他已有些上了年纪,声音不如壮年时洪亮了,脾气也有些古怪,骂着一夜雨,冻伤了他养在院子里的兔子。   秦鹿被些微声音吵醒,那一场梦也做到了尽头,春日还是有些微冷,她才惊觉难怪冷,一双胳膊都放在被外了,于是她将手缩回被子,转身钻入了梁妄的怀里,躲了窗外渐渐要起的日光。   秦鹿一翻身,梁妄就醒了,察觉到一双冰冷的手抱着自己,梁妄翻身把人压下,秦鹿几乎透不过气来。   梁妄眼还没睁,张嘴细细地啃着秦鹿露出来的一截肩膀,啃完了之后来精神了,于被中扯了她的衣带,窸窸窣窣几番动作,秦鹿有些无奈。   她还没清醒,先是被窝里进了一股冷风,再是梁妄吻上了她的唇,之后几声咿呀全都吞入口中。   床幔未揭,床顶挂了珍珠的穗子似被细风吹动,秦鹿一截小腿露出床外,乍感春凉,脚趾蜷缩。   待到日上三竿,二人还赖在床上未起,几件春日穿在身上的里衣被扔在了床尾的矮凳子上,皱成一团。   秦鹿趴在枕上,梁妄侧靠着单手卷着她的发丝玩儿,忽而听见秦鹿道:“我梦到了很久以前的事儿,有个问题想问你。”   梁妄懒散道:“你问吧,不过本王未必记得。”   “你当年,为何求雨?”秦鹿转身,看向他,又问:“你是不是……早吻过我?”   梁妄眨了眨眼,眸色深深,浅笑道:“我也问你一句。”   秦鹿点头。   梁妄问她:“那金镶玉的花瓶,被你藏在了何处?”   秦鹿唔了一声,认真地看着他道:“我老实告诉你,你也老实告诉我。”   梁妄答应。   秦鹿才道:“花瓶摔碎了。”   梁妄长长地啊了一声,似有可惜,也回了秦鹿一句:“本王吻过。”   秦鹿一怔,没想到多年前的梦是事实,而昨夜的一场梦,也揭开了过去。   无有斋中每年不知废去多少物件,每次搬家也不知被丢下多少,一百多年过去,梁妄居然还记得,这般想来,那金镶玉的花瓶,碎了并不可惜。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是真的全文完了,五个单元,两则番外,在我这里,梁王与小鹿的故事已经很圆满了,之后的生活还会继续,或遇险,或遇难,或逢凶化吉,但一定是会携手共度的。   感谢到了番外也不离不弃的读者,爱你们!   麻烦转战新坑,另一个故事,正在开始,也等着你们和我一起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