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作者:山中君   文案:   元墨女扮男装经营着一家快要关张的乐坊,   忽然有一天,不小心成了姜家家主的贴身小厮。   传闻中,姜家家主容貌丑陋、心狠手辣、弑父弑母、毁天灭地,有“妖怪”之称。   实际上,他还贪财、毒舌、小心眼、善妒、记仇……等等等等,   总之是个非常难伺候的主子,   元墨只有将自己的拍马屁功力提升至炉火纯青的境界才能勉强度日这样子。   家主大人要写诗。   元墨:家主大人真是文采风流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才气过人人见人爱!   家主大人要发钱。   元墨:家主大人真是怜贫爱幼仁心明德心地善良出手大方功德无量!   家主大人要侍寝。   元墨:家主大人真是……好的,小人这就给您去守门。   家主大人:看在你对我一片痴心的份上,今夜我便成全你,上床吧。   内容标签: 甜文 女扮男装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元墨,姜九怀 ┃ 配角:叶守川,姜其昀,古凝碧,安宁 ┃ 其它:下一本《郎君七岁》   一句话简介:家主以为我暗恋他   立意:生死都无法阻隔,何况权势? 第一章   这天是三月十七。   后来元墨回头看,发现一切就开始于这一天。   这是茉莉失踪的第三天。   茉莉来到红馆时候,红馆已经是生意惨淡,门可罗雀。   女伎们整日在家里磕瓜子打叶子牌,身为现任坊主的元墨每天都要大叹三声“天要亡我红馆”,然后和元宝扛着梯子去修后院快被蛀光了的房梁。   但茉莉不一样,她眉清目秀,伶牙俐齿,知道吃好的穿好的,且十分上进,知道学歌舞挣大钱,还在元墨的鼓励下读书认字,准备去参选今年的评花榜。   元墨十分欣慰,看到茉莉就像是看到了红馆美好的未来。   欢姐一等老人却总是对茉莉横鼻子竖眼,嫌茉莉挑三拣四,眼高手低。   前天,茉莉跟欢姐大吵了一架,然后摔门而出,至今未归。   元墨已经带着人把茉莉平日爱去的几处地方都找遍了,却是一无所获,她垂头丧气回到红馆,因是彻夜未眠,白皙的脸上带着两个老大的黑眼睛,一身淡蓝色的圆领袍服也蹭得到处是灰,把个清朗秀逸的少年弄得灰头土脸。   姑娘们都在家里等消息,一见元墨回来,连忙围上来问个不停。   欢姐看了心疼,一面给她捏了热布巾擦脸,一面又给她端来甜浆润喉:“我的话你非不信,那小蹄子定是跟那姓许的跑了,只怕早就下江南了,你在京城转,哪里找得到?”   “姓许的”名叫许泰,原本是欢姐的客人,是位扬州客商,在红馆算得上是有数的出手宽绰之人。自从茉莉来了之后,渐渐对茉莉动了心思,便疏远了欢姐。   正是为着这点,欢姐和茉莉才时常拌嘴的。   “欢姐别这样说,茉莉不是那样的人。”腊梅比茉莉大不了两岁,两人私交甚好,腊梅脸上还带着泪痕,“只是,现在还找不着人,茉莉只怕是凶多吉少,已经被食人鬼吃了!”   欢姐翻白眼:“光天化日的胡说些什么?”   腊梅声音微颤:“前些日子丽景楼里的小珠也是这么着,一出门就没回来,还有芳春院的阿香,听说也是出去人就没了。大家都说,有个食人鬼,专门吃咱们这些美女的魂魄……”   虽然腊梅一脸惨白的模样很惹人怜爱,但元墨真的很想纠正她一个错误。   ——那个,咱们家里要是真有美女的话,生意就不会这么惨淡了姐姐……   不过这个食人鬼的传言元墨还是上了心,一口喝完甜浆,元墨搁下碗:“我走了。”   欢姐在后头扬声道:“你饭还没吃呢!回来!”   “我去找衙门找师兄!”   声音回荡在空气里,元墨已经没了人影。   叶守川是金刀龙王的徒弟。   金刀龙王是红姑的老相好,常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不过只要来京城,必定住在红馆,所以元墨也跟着混了个一招半式,自己就封了自己是金刀龙王的半个弟子,叫叶守川一声“师兄”。   金刀龙王是江湖上公认的绝顶高手,叶守川又生得剑眉星目,玉树临风,元墨常建议他去行走江湖,拍胸脯保证,他不出三个月就可以收获一堆诸如“玉面郎君”、“江湖第一少侠”之类的名号。   但叶守川只是揉揉元墨的脑袋,笑笑。   堂堂金刀龙王的唯一入室弟子,至今还在京城当捕头,且毫无挪窝的打算。   元墨在衙门等了一会儿,叶守川才回来。   看叶守川一脸风尘仆仆,元墨就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找茉莉。   叶守川看元墨连衣裳都没换,就知道元墨回去也没有休息,微微皱纹:“不是让你歇歇么?别担心,人我定会给你找回来。”   “茉莉不回来,我也睡不着啊。”元墨苦笑,跟着问把几家乐坊女伎失踪的事跟叶守川说了,“看来失踪的不止茉莉一个,师兄你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这倒是条很有用的消息,叶守川即刻问书吏要来近三年内所有失踪人口的卷宗,翻查起来。   要问元墨平生最讨厌什么,那一定就是写满文字的纸……厚厚的卷宗摆在面前,若不是关系到茉莉,她一定转身就逃。   当年红姑把元墨和元宝从街上捡回家以后,也曾有过望子成龙之心,还专门请了塾师来家里教他俩。   最后全被元墨气走了。   元墨真不是故意的。   想她元二自诩聪明,进红馆不到一个月,上能学红姑喝酒,下能学黄伯做菜,中间还学会了跟姑娘们一起涂脂抹粉,偏偏就是在读书认字上油盐不进,打骂、罚跪、饿饭……红姑无所不用其极,一颗心都操碎了,元墨愣是没能学完一本《千字文》。   至于元宝,看到书本第一反应是摸了摸,撕下一片塞嘴里,发现不好吃,便把书往桌上一放,脑袋搁上去,睡着了。   看得元墨十分羡慕。   而今书到用时方恨少,元墨捧着一本卷宗,逐字逐句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往下看。   每十个字里至少有四个是认不得的,还有两三个好像认得但写得又有点儿走形,只好搭着前言后语胡乱猜测,才看完三页已经把脑汁都绞成了浆糊。   那边叶守川已经看完了一卷。   元墨心想自己这么着一个月也看不完,于是出门向外面道:“谁有空看文书?看完二爷请喝茶!”   叶守川人虽年轻,但武艺超群,哪怕是最油头的捕快也得心服口服喊一声“老大”,元墨时常跟着叶守川叫师兄,捕快们便称她一声“二爷”。   北里乐坊乃是巨大的销金窟,出入者非富即贵,捕快书吏们的月俸没多少,二爷请客是他们唯一能上乐坊的机会,因此元墨只喊了一嗓子,大伙儿就争先恐后来帮忙。   元墨淘汰了几个看得比自己还慢的,留下的人速度都相当不错,很快便从这些卷宗里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京城这么大,每年都会有些失踪人口,后来经查明或是去了他乡,或是遭遇不测,零零星星约有几十起。   但从去年十月开始,失踪的卷宗却突然多了起来。   失踪者大多只有十几岁,其中又大多是才买来的女伎,一则是没有父母亲戚,二则是没有熟客,三则所属的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乐坊……总的来说,就是即便消失不见,往往也没人会去追究。   除了女伎,还有贫民孤女,林林总总,半年来京城的失踪者将近有二十人。   也就是说,从去年十月起,有一只黑手伸向了城中无依的年轻女孩,不动声色地吞噬了近二十人。   年轻女孩,鲜丽饱满的、像初开花朵那样美好的女孩子,其中还包括元墨寄予厚望的茉莉!   原来传言非虚,还真有一个“食人鬼”!   元墨狠狠一拍桌:“不把这混蛋揪出来,老子就不姓元!”   赵力是叶守川最得力的手下,他开口道:“这些人有些是在内城失踪的,有些是在外城失踪的,南里也有,北里也有……”   元墨听懂了:“所以这食人鬼还不是一个人?有同伙?”   叶守川盯着手里的卷宗:“不对,即使是有同伙,也不可能在京城各处作案。”   黑暗中亦有势力划分,南里的官衙不能管北里的事,外城的流氓地痞也不能把手伸到内城来。   京城的流氓地痞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一旦过界必然会拼个头破血流。   现在,有人把手肆意伸向了每一处,一年多来在京中越界行事,而那些人居然安安稳稳,没有一点动静。   “老大你看,最早的报案是去年十月的,可咱们一起都没查,要不是二爷家的茉莉不见了,咱们还不知道有这么多女伎失踪呢!”赵力道,“能压下这么多卷宗,这帮人背后只怕有人。”   叶守川问:“有人?”   叶守川武功虽高,若论资历,赵力才是衙门里的老油条,他压低声音:“那歌听过吧?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   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   浩浩大央,明为风,暗为姜。   浩浩大央,暂为风,永为姜。   这首歌大央百姓都听过。虽然谁也不敢明着唱。   据说从前胆敢唱这歌的人都死了。   再往下据说还有,但没人敢唱了。   元墨只听过这三句。   这歌谣历史悠久,据说大央二百年前刚开国的时候就有了。   而姜家的历史,则比歌谣还要久远。   姜家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京城的历史。自从前朝的前朝以京城为都城起,姜家,便成为京城里一株盘根错节的大树。   它以权势和时光为养料,根须在地下越扎越深广,枝叶在天空中越长越繁茂。每一位家主都权倾朝野,进则废立帝王,退则左右朝局。   就像异域番王要向皇家进贡一样,所有暗处的势力,其实都要向姜家进贡。   姜家,被称为是大央暗处的主人。   想在京城的暗处肆意活动,一定离不了姜家的庇佑。   所以元墨十分惊讶。   姜家拐卖女伎?   还是挑小乐坊的小女伎?   不可能啊。   姜家哎,姜家想要女伎,哪需要用抢的?只要勾一勾手指,全京城的女伎就会哭着喊着扑过去。   比如今年花魁的奖励之一,就是可以去姜家的宴席上献艺。   姜家的花厅,那是全京城女伎的梦想之地啊!   赵力道:“嗐,我只是说姜家有这个本事,没说一定是姜家干的。京城的水深着呐,有些人家虽然没姜家这么厉害,可悄没声息地弄死几条人命,简直是家常便饭。”   叶守川道:“京城暗处的动静,没有什么能瞒过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动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们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红馆常客。”   她说着就要走,叶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关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帮着你对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闲,在家中只怕也没什么实权,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唯一办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顺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处的恶徒。   可京城实在太大了。它城阔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万,分为外城、内城、皇城。要在这样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捞针,要抓一个潜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样难于登天。   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在什么地方动手,单靠府衙的这点人手根本撒不出网。   只有一计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与自己相同的念头——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雪天,流落街头的元墨和元宝缩在巷子里险些冻死,是红姑把他们两个捡回了红馆,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   他们两个都觉得,红姑就是戏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们就是仙女,红馆就是天宫。   红姑夜里常抱着酒坛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对什么事情都蛮不在乎,从来不发脾气——除了那一次。   那时,元墨和元宝刚进红馆不久,两个人养了一阵,生了点肉,变得白生生的,玉雪可爱。   姑娘们闲来无聊,把他们当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还送到红姑面前,想逗红姑乐一乐。   红姑原没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着发笑,然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阿墨可真是个美人胚子,若是个女孩子,准定能当花魁!”   红姑不知为何,勃然变色。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红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惊恐,又像愤怒。   红姑在害怕。   元墨还没弄明白红姑为什么生气,就被红姑按在腿上揍了个结实,揍完她又揍元宝,还生生把两人饿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关屋里闭门思过,同样饿着。   饿一整天对元墨和元宝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两人却吓得胆战心惊,痛哭流涕。   后来元墨去给红姑认错,扑到红姑怀里,抱着红姑大哭:“红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红姑没有像往常那样哄她,而是抓着她的肩,紧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诉她:“要是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你就从红馆滚出去,永远也别想再回来了,知道吗?”   元墨含着眼泪,乖乖点头。   离开温暖的、芬芳的、有热菜热饭的红馆,重新去街头巷尾捡别人的剩菜剩饭、为半只馒头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红馆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远远都不要离开!   元宝对那顿打的印象显然也是刻骨铭心,着急地催促元墨脱掉这身招打的裙子。   “嘘,红姑昨晚上喝了一夜,这会儿还没醒呢。”元墨道,“趁她还没发现,我要去把茉莉找回来!”   元宝一听,顿时安心了,一脸羡慕地望着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   于是夜幕降临之后,两名小女伎就扭着腰肢上街了。   两个穿着时下乐坊中最流行的粉色荷裳,脸上涂着厚厚的粉,擦着浓浓的胭脂,一路扭着腰往京城最繁华的街上逛过去。   元宝逛得十分幽怨,一来随时担心红姑会出现,二来扭着腰走路实在太难了,三来——他的衣服里并没有塞上蹄膀!   恨!   元墨却是很满意,元宝雪白滚壮,胸前竟然能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能让家里的女伎们都自惭不如,明显暴露的衣着可以充分昭示出他俩的身份,活脱脱就是小乐坊里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女伎。   蹄膀虽说是让元墨平坦的胸膛变得圆润,但更重要的作用,是为了留下气味。   此时在他们身后的人群里,叶守川和捕快们正牵着大王暗暗跟随,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志不移,永远不会追丢他们。   一切已经就绪,就等那恶徒冒头。   可一个多时辰过去,元墨腰都快扭断了,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倒是生出了一丝怜惜之情——往日里她总嫌家里的姑娘们好吃懒做,不肯用心招揽客人,现在才知道,光是把腰扭得这般风生水起,已经很不容易。   四月初的天气,不冷不热,最是舒服。   大央没有宵禁,老老少少好像都出来了,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叫卖声、揽客声、招呼声、说话、嬉笑声……把向来繁华的清凉坊装点得热闹非凡。   元墨和元宝实在扭不动了,就在一家卖通草花簪的摊子边停下来,借着挑花簪歇歇脚。   “小娘子,我家祖上三代都是做通草花的,祖传的手艺!”   摊主见生意上门,便卖力地招揽起来,热情地举起一朵红色牡丹花簪给元墨看,“你瞧这花瓣,瞧这花蕊!跟真花一模一样的!小娘子你花容月貌,再戴上我家的花簪,包管客似云来,今年的花魁就是娘子你啦。”   元墨接了花,向摊主抛了个媚眼,“老板真会说话。”   “呵呵呵,小娘子生得这般好看,怕是会真楼的玉菰仙都比不上呢。”摊主笑得越发欢畅,还想再攻克元宝,但元宝的体格、满是脂粉的脸,都叫他僵了僵,手里拿着的一朵芍药花险些跌落。   然而摊主十分顽强,努力道:“……这位……这位……小娘子……长得,长得……非常特别,呃这花很衬小娘子……”   元宝默默地接过。   两人拿着花,感觉都有点生疏,兼茫然,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弄。还是元墨入戏比较深,笑着让元宝蹲下些,替他簪上,然后又让元宝给自己簪上。   好容易,“女孩子们互相簪花”的戏码表演完毕。   元墨继续带着元宝往前走,一面在心里嘀咕,怎么还不见有人出手?难道她“小乐坊的小女伎”扮演得还不像?这得逛到什么时候……   忽地,一个摇摇摆摆的醉鬼晃过来,险些撞着元墨。   元墨侧身避开,视线无意处扫过醉鬼的来处——那是黑黢黢的小巷,只有临街这一段,透着一小截光。   元墨心中一动。   她一直觉得只要走到人更多、更热闹的地方,“那些人”就一定会注意到她,现在想想,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   她故意扬声道:“姐姐,我们往这边走吧,这条路近,可以早些回去。”   一面说,一面拉着元宝往小巷里去。   小巷里一片昏暗,元宝嘤嘤嘤:“阿墨,这里好黑啊……”   元墨道:“就是要黑啊。”   元宝哭:“人好少啊。”   元墨道:“人多就不方便了。”   “为什么啊?”越往里走,元宝越想害怕。   元墨拍拍他的胳膊,安抚他:“好比你要去偷鸡腿,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你敢动手吗?”   元宝想了想:“我从来不偷鸡腿,鸡腿太小,一只一口就没了,还是蹄膀比较好,又香,又好啃,肉又多。”说着就咽了口口水,呆呆道,“阿墨,我饿了。”   元墨叹了口气:“好吧,其实我也有点饿。要不,你去街上买点软羊?”   元宝的眼睛“叮”一下,在黑暗中亮了:“嗯!”   他这一声,捏细了嗓子,应得娇娇怯怯,并且扭动起腰肢去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扭得流畅。   看着元宝的背影消逝在光亮中,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这下,她就是一个刚来京城的、没见世面的、落单的小女伎了。   一个完美的猎物。   而此处又一个完美的猎场——偏僻地界,乌漆抹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混蛋们,此时还不出现,更待何时啊!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脚步声。   元墨的心跳顿时加速。   要回头吗?回头就能看到那样长什么样。   可会不会打草惊蛇,让那人发现异常?   她还没转完脑子,就听那人就道:“小娘子,等一等啊。”   却是刚才那个卖通草花的摊主。   他挑着担子,走得摇摇晃晃,到了近前,放下担子:“哎哟,小娘子走得太急啦,一朵花一百文,两朵花折一百八十文,两位小娘子多给了二十文,来,我找给你。”   元墨不知自己是该松口气,还是该失望,无奈笑道:“老板,你也忒实诚了。”   “这做生意嘛,总不好骗人。”摊主笑得特别朴实,一面说,一面伸出手。   元墨便伸手去接,鼻子里隐隐闻到一丝香味。   是自己的脂粉涂太多了吗?   她心里恍惚这样想,那摊主猛地将手一撒,一蓬烟雾霎时弥漫开来,一阵奇怪的香味陡然大盛,笼向元墨。   不……好……   元墨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仰天便倒。 第三章   元墨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马车微微摇晃,正在前行。周身左右都靠着一团温热,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脂粉的香气。   她身边躺着两个女孩子,一左一右,昏迷不醒,看衣着打扮,应是乐坊女伎无疑。   看来那摊主在迷晕了她之后,竟然还去找了两个猎物,真是黑心透顶。   通草花簪的摊主,挑着担子,满京城都能去得,所以他在哪里都能下手,所以他的作案地点才会分布得那么广……啧啧,原来如此。   很好!鱼儿上钩了。   这会儿夜应该已经很深了,四周极静。元墨竖起耳朵仔细听,发现只马蹄踏过青石路面的嗒嗒声,还有车轮辗过的粼粼声。   忽地,马车一顿,停了下来。   然后,元墨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像是铁棒敲击在石头上,笃,笃,笃,越来越近。   “怎么回事?”摊主的声音透过车帘传进来,“这种货色丢了,她主家一定会翻遍京城的每一块地皮来找人。”   “这是上头送过来的。”一个阴沉的声音道,“你以为我会傻到向这种人下手,引火烧身?”   哪种人?   元墨有点好奇。   车帘被掀开,元墨赶紧装死,然后,就觉得身上一沉。   好、好重……   元墨差点被压扁。   车帘重新放下,马车再次驶动。   两人在车辕上说话,摊主叫崔王八,后来那人叫铁老三。   崔王八说这两天捕快巡查得好像特别严,恐怕有人报了案,铁老三道:“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去,有上面的人在,衙门的人动不了咱们。”   崔王八显然要胆小些,道:“上面的人是没事,咱们这种小鱼小虾就难说了。要不是上头说这趟货非送不可,我可真不想在这种时候动手,太危险了。”   元墨听着大怒,果然是有一伙人!且上面当真有大人物包庇他们!   铁老三没有理他。   过了一阵,崔王八又道:“你说,这个是什么人?生成这样,一定是大乐坊的,再不然,就是哪个大户人家自己养的歌伎……哎,铁老三,你以前在北里,见过这种货色没有?”   “话这么多,活腻了吗?”铁老三的声音阴冷,口气十分不善,“上头怎么交代,我们怎么做就是了。”   崔王八也不悦:“哼,你是当年被人踹出来,一提北里就吓破胆子了吧?”   铁老三阴阴地道:“姓崔的,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元墨大喜,暗道大家都是江湖血性汉子啊,还有什么比尊严重要?快点给我打起来!打得越猛越好!   不知道是不是铁老三比较可怕,还是这崔王八比较怂,总之,崔王八屁都没再放一下,马车外重新陷入安静中。   不过……铁老三……北里……   等等……   记忆深处某个久远的片断闪了一下,元墨想起来了。   铁老三,她听过这个名字。   那时,她还很小,大概是刚被红姑捡来不久。当时,北里所有的青楼都要向一个人交钱,名为“买茶钱”。   那个人长得很奇怪,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是铁腿。   据说如果有人不交钱,他就用那条铁腿将人踢死。   那时候北里的大人都用同一句话吓唬小孩:“你再不乖,就让铁老三一脚踢死你!”   但红馆是例外。红姑从来不交买茶钱。红姑说,他要是敢动红馆的姑娘一下,她就把他那条有肉的腿细细切作臊子,给客人下酒。   铁老三气得要死,一脚踹向红姑。   于是元墨看到了他那条铁腿。   它就是一根铁杖,漆黑,丑陋,邪恶。它像是集全世界所有的恐怖于一身。   它踹向了红姑。   把她从泥水里捡出来、把她洗干净、给她热饭吃的红姑。   元墨跑了出去,张开双臂,挡在了红姑面前。   那一刻,她闻到了死亡的气味。那是冰冷的铁腥气。   她以为她会死掉。   可她既没死,也没疼,一根头发丝也没伤着。   “当啷”一声,那条可怕的铁杖滚落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   一把菜刀切断了它。   菜刀原本握在黄伯手里,现在却到了另一个人手中。   那是个高大的男人,不知是何时出现的,就那么随随便便站着,头发随随便便拿一根布条绑着,眼睛张扬而明亮。   一刀切完铁老三的铁腿,他看也没看,一脚将铁老三踹飞出去,然后转身走向红姑,张开双臂:“小红,我回来啦——”   “你还知道回来!”   红姑照脸给了他一巴掌。   那就是师父了。他叫楚天阔,人们叫他金刀龙王,说他是天下第一高手。   师父在红馆的时候,向来是高朋满座,好像整个江湖的人都涌过来和师父喝酒。   在席上他们提到了一个叫烟霞客的人,十分忌讳的样子,说那是个很可怕的人。   当时元墨正坐在师父膝上,就问:“他比铁老三还可怕吗?”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那个时候,铁老三已经被人们遗忘了,自从被师父踹出院子,铁老三好像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只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一点点久远的阴影。   后来,这点阴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直到此刻,才重新被唤醒。   元墨紧紧的握起了拳头。   原来这家伙还活着,并且还在祸害女伎。   她这次一定要为全京城的女伎们除害!   马车继续往前,渐渐地,周围渐渐有了人声,还在食物的香气飘过来。   元墨知道这是到城门了。许多赶不及出城的人,为省钱,会在城墙根下熬一宿。城门附近也有许多吃食摊子,有卖馄饨的、有卖汤团的、有卖炊饼的……香气一阵阵飘过来,元墨的肚子开始咕咕叫。   寅时三刻,巨大的城门缓缓打开,发出沉闷的声响,马车排在队伍里,挨个儿上前接受盘查。   铁老三和崔王八十分安静,一句话没有。   喂,要不要这么淡定啊?那是城门守卫啊,每辆马都要例行检查的!这层车帘子一掀,马车上躺着四个昏迷不醒的女人,一看就有问题好不好?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元墨真替他们发愁。万一被查出来了,她不就没办法跟到他们的老巢了吗?   然而事实证明,她想太多了——   守卫根本没有掀帘子,甚至连例行的盘查询问都没有。   轮到这辆马车的时候,也不知道铁老三做了什么,元墨只听到守卫们的声音里透着十二万分的恭敬:“您往这边走。”   然后吆喝着驱赶边上的百姓:“让让,让让!贵人要出城!”   贵人?   什么贵人?   当然这一车的女伎都是很贵的人没错了……   元墨实在忍不住,将车帘掀开一道小缝,就将守卫双手将一样东西奉上,铁老三收了往怀里一塞。   隐约是块令牌?   马车过了城门,守卫的声音还从后面传来:“小的恭送贵人!贵人慢走!”   什么令牌这么好用?   一定是姜家!   元墨想到了赵力的话。   只有姜家才能这么大能耐。   马车离城之后,拐上了往西的甬道。   这一下,更让元墨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条路平整宽阔,比官道还要气派,乃是专门修建,通往西山的。   西山是离京城最近的高山,山势险峻有奇趣,山顶积雪往往要到仲春才化,因此夏天山中极其凉爽,是京中贵人们专属的避暑之地。   若是不能在山上建一座别院,在京中就算不上什么有头脸的门阀。因此每位贵人都想在这山中占一席之地。这里有的不单是风景,更是地位与权势的象征。   每到盛夏,贵人们便一窝蜂地去西山避暑,导致乐坊的生意惨淡许多。西山,真可谓是乐坊的一大劲敌。   当然了,那些有名的大乐坊是不会为此发愁的,她们家的姑娘们会应邀来此消夏,别的赏赐不提,单是出城一行的车马费就够红馆的姑娘们眼红好几个月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些都是真正的名伎,个个精通文墨,吟诗作对,笔墨丹青,抚琴作曲,技惊四座……而红馆呢?唉,好不容易有个像样的,还被这帮人拐了!   元墨想想就恨。   现在离避暑的时节还早,贵人们尚留恋城中的繁华,西山别院里大多空着,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进了山,路便开始陡了起来,马车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西山越高处风景越好,也越凉爽,所以,越往上的别院,主人的来头就越大。   一路上,飞檐翘壁在山壑绿树之间时隐时现,只是没有一点儿人声,想必这些屋子都很寂寞吧。   越接近山峰,就越接近姜家的别院。   元墨把自己从新来人身下挪出来,免去了一身重压。   天已大亮,明亮的春光被车帘筛得幽暗,照出身边这位美人。   元墨个子算是高挑了,即使比男子也不输什么,但这位女伎的身段却十分修长,这么躺着竟比元墨还高。   她身上的香味很特别,甚至不能称之为“香”,如果人们去到晨间的松林,或是生满青草的溪边,深深呼吸,大概就会闻到这样清淡悠远的气息。   她穿的也很不一样。女伎的穿着比之仕女当然会略加暴露,露出一截玉颈,半抹雪肤乃是常事,但她的衣领一直扣到颔下,将整个人紧紧包裹,除了一张脸,没有露出一寸旁的肌肤。   她头上既没有钗环也没有花朵,甚至没有挽髻,长发横过面颊,丝丝缕缕如雾,如同一枚别致的面具。一只露出玉样的下巴,唇薄而色淡,唇形优美至极。   元墨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替美人将发丝捋开。   呼吸停顿。 第四章   北里乐坊云集,从长到大,元墨自诩阅尽天下美人,却没见过这一种。   不是娇柔不是清丽不是美艳……是什么?元墨说不上来,只知道在这种美面前,她情不自禁便屏住了呼吸,简直怕自己的气息再大一些,眼前的人就会化为幻像从眼前消失。   这种美,更像是壁上的画像,庙里的神佛,总之,不像真人。   仔细看来,美人双眉修长,对于时下流下的细眉来说,好像太浓了,鼻梁也似乎太挺了,下颔的线条似乎也不够柔和……但也许正是这份与众不同,才能美得到让人不能呼吸的地步吧?   和这位美人比起来,会真楼里的玉菰仙算什么啊!   就在元墨看得心醉神迷之时,美人忽然毫无预兆地睁开了眼睛。   元墨吃了一惊,立马捂住她的嘴。   然后就发现这是多余的。   美人的眼中没有一丝初醒的浑沌与迷糊,眸子清冷至极,像最寒冷天空中最遥远的两粒星辰。   这样的眼睛哪怕泰山崩于侧都不会多眨一下吧?又怎么会因为只是在一辆陌生的马车上醒来而惊呼?   可惜,太可惜了。   元墨在心里叹气。   这样的眼神太过强大,完全掩盖了美貌。   不行啊美人!你这是一双眼毁了一张脸啊!   你刚从昏迷中醒来,还跟一堆陌生人昏迷在一起,你难道不该流露出惹人怜爱的脆弱与慌乱吗?   不过,美人冷静与镇定在男人面前或许不受欢迎,但在这种情形下,却是省了元墨不少麻烦。她一声也没出,只是迅速扫视马车内的情形,然后,目光忽然落在自己的衣袖上。   那衣袖宽大,是一种美丽的深紫色,褶皱间有着上品丝绸才有的微光,乃是茉莉一直想要、而元墨却买不起的云缎。   云缎造价高昂,有“寸金寸缎”之称,有市无价,已经不是买得起买不起的问题,而是买得到买不到的问题。   美人这件外裳宽袍大袖,极其费料,光是这件衣服,应该就值好几百两银子。   好几百两啊!对于元墨来说,是天大的一笔财富!   然而美人看到这件衣裳,却像是看见了鬼,瞳孔猛地收缩一下,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这表情很难形容,好像有意外、轻蔑、厌恶、讥讽等等情绪,加上眸子里那点冷浸浸的寒意,混在一起,在美人脸上形成一种难以言喻的戾气。   像一条吐着信子的美人蛇,或是一把刃口抹着蓝汪汪剧毒的刀。   不对不对不对!元墨赶快把脑海里的蛇和刀抹掉,抹掉!   一定是她看错了看错了,这样的美人,一看就是被人千娇万宠地养着,怎么可能会有这样重的戾气?不可能!一定是她眼花了!   果然再定睛一瞧,美人脸上已是淡淡一片,整个人照旧散发着尔等凡人速速退散的冰冷气息。   美人手一撑,就要坐起来,元墨连忙按住她,就在这时,远远地忽然传来一声狗叫。   元墨动作僵住。   不是吧?   眼看这帮混蛋的老巢就要到了,这种紧要关头大王你千万不要来坏事!   然而狗叫声越来越近了,非常明显就是奔这辆马车来的。   车辕上,铁老三道:“这里怎么有狗?”   崔王八随口答:“野狗吧。”   铁老三道:“你见过这么油光水滑的野狗?”   元墨也很无奈,由于会偷食,这蠢狗比谁都油光水滑。   崔王八一声惊叫:“死狗,滚开!”   大王“嗷”地一声,大概是被踹开了。   但大王是坚贞不屈的狗,岂会因为被踹一脚就放弃狗生至爱?下一瞬它又“啊呜”一声扑了上来。   “找死!”   崔王八怒喝,“呛啷”一声,拔出了刀。   唉,没办法了。   元墨叹了口气,伸手抚上美人的眼睛。   美人好像不习惯他人的碰触,脸朝后一仰,元墨以极轻的声音道:“装昏。”   说完这两个字,元墨一跃而起,隔着车帘,精准地朝崔王八的位置踹去。   崔王八“啊”地一惨声,跌落车辕,转眼间被前行的马车甩在了后面。元墨来不及高兴,眼前已经是刀光一闪,铁老三一刀砍向元墨。   元墨疾忙后退,忘了马车里全是软玉温香,脚下一歪,摔倒在一个人身上,恰恰是那位美人。   美人脸色极不好看,元墨百忙中还赔了个不是:“对不住对不住……”正要爬起来,美人忽然抬头按住她的脑袋。   元墨心说美人你就算生气也不要挑这个时候啊喂!   然后就觉得脑后一道寒意掠过,铁老三的刀光刚好贴着元墨的头皮扫过,精心盘成的发髻登时散落下,钗环噼里啪啦往里掉,砸了美人一脸。   还来不及抬头,铁老三的第二刀就来了,快得超乎元墨的想象。   被师父踹的时候他毫无还手之力,元墨还以为他只是一头纸老虎,没想到武功竟这么厉害。   元墨贴着美人就往外滚,打算跳下马车,忽然铁老三发出一声怒吼,“死开!”   大王的牙齿死死咬在铁老三握刀的那条胳膊上。   铁老三痛得狂吼,将手臂狠命往车壁上掼。   这马车一看就造价不菲,用的是极为坚实的木料,真给他掼个正着,大王一定会脑浆迸裂。   不及多想,元墨扑到了车壁上。   然后,大王的脑袋重重地撞在她的胸口上。   胸口碎大石也不过如此了吧?元墨眼前一黑,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冰冷的刀锋停在了她的脖颈,铁老三的声音比刀锋还要冰冷:“这是你的狗?”   元墨很想说不是。但大王已经欢快地开始舔她,舔得几下,狗头一低,长嘴一拱,从她的领口里叼出一只油纸包。   这油纸包是她精心包得浑圆饱满,塞得妥妥当当,但经过这番折腾,已经挤出了领口,大王口爪并用,娴熟地撕开油纸,咔嚓咔嚓,啃掉了里面的蹄膀。   在这个瞬间,元墨明白了红姑往日揍她时的心情。   真的好想把这死狗扒皮拆骨拿去泡酒啊啊啊!   “你、你别杀我,也别杀我家狗狗,我给它带了它最爱吃的蹄膀,它才追着我……”元墨细声细气哀求,“大爷,求求你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只要你不杀我,要我做什么都行,我一定尽心尽力服侍你……”   她自问已经尽力做到了楚楚可怜,就差没挤出几滴眼泪变梨花带雨,但铁老三却无动于衷,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胸膛上,冷冷问:“你到底是男是女?”   元墨低下头,就看到自己缺了半边的胸。   元墨竭力翻出几个媚眼,细着嗓子:“大爷您这是什么话?奴家的相貌虽说不上艳惊四座,却也算得上清秀可人,我们家妈妈还说我有份上一上花榜呢!哪里像男人了?”   铁老三皱眉,在交货与灭口之间犹豫。   而就是趁着他这一瞬间的走神,元墨的右腿闪电般踹出,不偏不倚,正中他的心窝。   在跌下车辕之前,铁老三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楚天阔——”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毒。对这一招他印象深刻,永世难忘。   当初师父踹完还能施施然抱一抱红姑,元墨就不行了,这一下拼尽了全力,腿骨差点折断。   她忍着疼跳上车辕,拉起缰绳,一鞭子抽在马身上:“快跑!把那两个家伙甩掉,回去请你吃上好的草料!”   只可惜,眼下是上坡路,马儿挨了打,是拼命跑了两步,也只够两步,转瞬又慢了下来。   元墨急得要死,回头一看,差点魂飞魄散——铁老三和崔王八眼看就要追上来,尤其是铁老三,一脸狰狞,看上去像是要撕了她。   “马车太重,将这两人扔下去,才能甩开他们。”   就在元墨慌得六神无主的时候,身后一个清冷声音道。   是美人。她半坐起来,靠着车壁,声音不是一般女子的娇柔,带着几分低沉,又清冽。   红姑的声音也是这一款,沙沙的,别有一番风情。   “那怎么行?”元墨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美人冷冷:“那你就等死吧。”   元墨灵机一动,望着眼前的马臀,心想若是扎一簪子,估计能跑快了,可往头上一摸,摸了个空,才发现方才钗环全掉光了。   而在这要命关头,大王还一个劲儿往她怀里拱,要啃第二只蹄膀。   元墨计上心来,干脆抱起大王,让大王凑近马尾:“大王,咬。”   大王吸了吸鼻子,头一扭,表示出嫌弃,没下嘴。元墨从怀里掏出第二只油纸包,往马背上一扔。   大王顿时如猛龙出海,扑到了马背上。   马儿受惊,撒腿狂奔,慌不择路,直往旁边的山坡冲去。   这是西山东面的山坡,每到夏天,一来山顶冰雪融化,二来雨季来临,山上会形成瀑布,便是京城十景之一的西山银瀑。   这片山坡就是瀑布沿路冲刷后形成的溪流。据说水量多的时候,有时水能漫到路上来,现在坡上布满圆石,长满了滑不溜丢的青苔。   受惊的马,就带着马车冲上了这样一条“路”。   “啊啊啊啊啊啊!”   元墨的尖叫声被抖成了七八截,整辆马车抖得像是老天爷手里的色盅,而马车里的人无疑就是盅里可怜的色子。   两位昏迷的姑娘的被抖醒了,尖叫声顿时翻了两倍。   那位美人却是一声不吭,异常镇定,镇定得甚至有一丝厌烦。   铁老三和崔王八总算被抛在了后面。   大约是知道追不上,铁老三干脆将将刀掷了过来。   刀上挟着劲力,在风中呜呜作响,但毕竟距离远,元墨一低腰就躲过了,一面颠得要吐,一面还腾出空来朝后面做鬼脸:“没砸中没砸中——”   美人瞧着她,像瞧一个傻子:“他不是要砸你。”   “什么……”元墨还没反应过来,马儿发出一声悲鸣,往前跪倒。   ——那把刀砍在马腿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元墨和那两个女孩子再次发出尖叫。   在她们的叫声中,整辆马车如玉山倾颓,哐当翻倒,彻底散架。   元墨也快要散架了。   左臂生疼,也不知道是折了骨头还是扯了筋,抑或就是摔伤,半边身子都快要失去知觉。   怀里的美人长发如瀑,挨得肌肤上,清清凉凉。   ——马车翻倒之前,元墨扑上去把美人护在了怀里。   然而之前一直淡定的美人,猛地从她怀里挣开,呼吸有些急促,目光好像有些……惊惶?还是惊怒?   总之,很像那些被大王堵在过巷子里的猫,全身的毛都炸起来的样子。   当然了,美的人毛是不会炸的,它们好像甚至不会乱,随着美人的动作,发丝水一般覆在身上。   “蠢货。”美人她冷冷地瞧着元墨,“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还要救别人。”   元墨呆呆了眨了眨眼睛。   喂,这个“别人”,好像是你啊?   “你若是一开始把这两人扔下,我们早已经逃了。”   “我——”   “或者,你一开始便卸下马车,骑上逃走,他们插翅也追不上。”   “我——”   “你却选了最蠢的一条路,不是蠢货,是什么?”   元墨心想,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给了美人这样一张脸,就顺便附带了这样一副性子。   有你这样对自己救命恩人的吗?   你这样去做生意会把客人全得罪个精光啊姐姐!   那两个女孩子已经晕了过去,一个脑袋上肿起一只大包,一个鼻子下面挂着两道鼻血,元墨赶紧去试了试她们的鼻息——呼,还好,还活着。   “会水吗?”美人忽然问。   “会啊。”   “往水里跑。如果能入水,你大约能活下来。”   “啊?”   “明知道前面有河水拦路,他们还要伤马,就是不愿让马车近水,那两个人,至少那个铁腿的人,不会水。”美人吐字和神情一样清冷,“想活命,就快跑。”   不远处就是小河了。   比小河更近的,是身后追来的铁老三和崔王八。   元墨一瞬也没有拖延,立刻站了起来,拖起美人的手:“走!”   美人挣开她的手:“我不会水。”   “我会带你的,我水性最好了!”   红馆后院出去就是横贯京城的平江,童年的无数个午后,她都是在水里度过的。   美人看怪物似的看着她:“带上我,你就跑不了了。”   元墨急了:“那你怎么办?他们要追上来了!”   铁老三和崔王八已经越来越近。铁老三更是发狠夺了崔王八的刀,看起来准备把元墨剁成肉酱。   “他们要杀的人是你。”美人淡淡道,“至于我,眼下还死不了。”   美人身上似乎天然有一股无形威势,让元墨情不自禁就想俯首贴耳乖乖听话,同时发现美人真是外冷内热,看起来虽然冷漠,却很会为别人着想。   “姐姐人你真好。”元墨用力抱了抱美人,“你等着,我回头就带人来救你!”   猝不及防被抱了一下,美人还来不及厌恶,元墨就松开了,往河边跑去。   美人坐在马车的废墟里,看着她的背影,无情无绪,像一尊精美的木偶。   呵,好人?   蠢货,只有你把人引开,我才能从容逃离。 第五章   元墨跑出去不远,脚底就“哧溜”一滑,狠狠摔了一跤。   春天潮湿的空气滋润的青苔,一团团生得又肥又厚,铺在圆圆的河石上,把这一带全铺设成了滑不溜丢的陷阱。   左胳膊雪上加霜,刺痛难忍,元墨只能求观音菩萨保佑它没断,爬起来接着跑。   铁老三和崔王八对她紧追不舍,直接越过了马车。   很好,这样女伎们便无事了。   只是还没高兴完,铁老三一把夺过崔王八的刀,凌空一个翻身,落在元墨面前,刀搁上了她的脖子,“楚天阔是你什么人?”   完全不同于上一次虚贴着,这一次刀刃直接贴上了元墨的脖子,元墨只觉得冰寒彻骨,一动不敢动,露出一脸疑惑:“谁是楚天阔?”   铁老三手一动,元墨的脖子一阵刺痛,一定是见血了!她尖叫道:“我说我说我说!他是我的恩客,闲来无事教了我一两招,让我保命用——”   “哼,还敢扯谎,世上哪里有你这种女伎?”   铁老三“哧”地一声,撕开了元墨的衣裳,然后,猛地怔住了。   少女肤如凝脂,洁白细腻,如假包换。   元墨趁此之机,手一撑,借力旋身,右腿飞起,正中铁老三胸膛。   这大约是铁老三平生最恨的一招,却是元墨最爱的一招,也是她唯一真正下过功夫的一招。认穴奇准,力道不弱,铁老三再一次飞了出去。   元墨好想原地叉腰大笑三声,可惜,铁老三转眼就爬了起来。   不带这样的!明明师父一脚过去,这家伙就烂泥一样贴上院墙了,怎么到她这里就这么强了呢?   元墨转头就跑,脑后有风声响,回头一看,心胆欲裂。   铁老三那把寒光闪闪的刀对准他的背心掷了过来!   死定了,这回死定了!   “救命啊!师父!红姑!师兄!欢姐!救命啊!”元墨没口子乱叫,一路狂奔,扑进河里。河水温柔地将她包围住,元墨拼命往前游,一直游到了河中央,才敢回头。   这个时候才能确认,那把要命的刀还没有追上她。   它躺在远处的河滩上,不知道为什么,偏了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刀旁边有一枚漆黑的短箭,那是官衙用的短弩所射。   甬道上传来马蹄声,最先一人剑眉星目,穿着浅蓝袍子的便服,飞奔而来。   元墨飞快出水,大叫:“师兄!”   她全身湿淋淋,胸前被撕开的衣襟下露出大片肌肤,闪烁着莹然水光。   “待水里!别动!”   叶守川大喝,足尖在马背上一借力,整个人腾空而起,天神一般飞掠过来。   途中还不忘一脚将崔王八踹飞,随便借这一踹之力,落到元墨面前,解下外袍,往元墨身上兜头一罩,拉着元墨上岸,迅速将元墨上下打量,眼中全是关切:“怎么样?可有受伤?”   元墨摇摇头,又点点头,把脖子、胳膊上的伤痕展示给叶守川看:“割到了,摔伤了,疼……”   叶守川用外袍将她裹紧了些,阻止她再展示更多的地方:“老实别动!”   赵力带着人在甬道边下马,捕快们兵分两路,一路去查看被抓的女孩子,一路去抓捕铁老三和崔王八。   叶守川那一踹,才真正具有金刀龙王的风范,崔王八蜷在地上口吐鲜血,别说逃跑,爬都爬不起来。   铁老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赵力正要把他揪起来,手却停在铁老三背脊上方,顿住了——铁老三穿的是黑色衣裳,背脊湿了一圈,并不明显,赵力原以为是汗湿了,这会儿才发现不是。   是血。   他身上的碧绿青苔已经被染红,正在迅速向外扩散。   赵力吓了一跳:“老大,下这么狠手?审都不审了?”   “不是我。”叶守川说着,停下来查看。   铁老三背上的伤口极窄,只有半寸长短。   能留下这种伤口的,不是匕首就是飞刀。”   可方圆十尺之内,除了那把刀,没有任何兵器。   叶守川让捕快把崔王八带过来。   崔王八很可能被踹出了内伤,已经站不直身子,被捕快们半拖半架着走。   忽地,春日明亮的阳光下,元墨好像瞥见崔王八身后有什么明亮的东西一闪而过。   几乎是同时,叶守川弓箭射出,想击落那道明亮的物什。   但晚了一步。那道光没入崔王八后背。崔王八猛地一僵,连声哀嚎都没能发出,便软软地倒了下去。   鲜血从崔王八的背脊冒了出来,伤口的位置和铁老三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扎在崔王八的背上。   它半透明,状若飞刀,有三寸长短……不,两寸……一寸……   它在日光下飞快地消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短,不过瞬息功夫,就在阳光下消失。   冰。   冰刀。   “阴寒内力,凝水成冰。”叶守川的脸色变得异常凝重:“烟霞客……”   元墨倒抽一口冷气。   这个名字听上去像是什么浪迹山水间的世外高人,实际却是一个人见人怕的魔头。据说他武功高绝,心性孤僻,一言不合就会杀人,偏偏没人打得过他。   据说江湖上每年都会有人开赌盘:金刀龙王和烟霞客动手,谁输谁赢?   元墨以前也问过师父为什么不去比一场,她也能跟着赢点钱。话还没说完,就被叶守川喝住,叶守川道:“师父与烟霞客功力在伯仲之间,功法却截然相反,一旦动手,根本没有输赢之分,只有生死之决。”   金刀龙王当时笑呵呵:“就是就是,我还没活腻呢,干嘛去找那家伙打架?再说天地这么大,我俩也许这辈子都碰不上,上哪儿找他打去?”   现在,烟霞客竟出现了   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又为什么会救她?   难道这位传说中独来独往冷酷无情残忍川嗜杀的家伙,突然改了性子要日行一善?   叶守川向四周抱拳,提起气劲将声音远远送出去:“晚辈叶守川,肯盼前辈现身赐教。”   元墨也忙道:“是啊,前辈,你救了我的命,我要好好谢谢你!”   空山寂寂,两人的声音传出好远,良久不见回音。   就在元墨以为人已经不在了的时候,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道:“楚天阔教出来的弟子,却要我来救,这是打楚天阔的脸。你帮着我一起打了你师父的脸,还要谢我?”   声音若远若近,飘忽不定。   元墨嘻嘻笑:“师父说脸皮乃身外之物,只有这条命才是要紧。”   那声音“嘿嘿”一声。   元墨接着道:“不知道前辈来京城有何贵干?京城天气干燥,可还住得惯?胃口可还行?要是有什么事情要人差谴跑腿的,前辈千万别客气,请尽管吩咐!”   那声音不再回答。   四下里寂寂,该是走了。   要不怎么说什么对这种绝顶高手总是又敬又畏呢?他们决是不按常理出牌,实力又强到逆天,凡人在他们面前如同蝼蚁。   比如现在,辛辛苦苦得来的线索全断了。   叶守川安排几个人把两具尸体连同女伎送回去,另带着人手继续往在西山搜索,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元墨也要跟着去,叶守川道:“你到此为止,回家去。”   “喂,大哥,你这叫过河拆桥啊。”元墨嚷嚷,“好歹是我引出他们来啊,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看看我脖子上这伤,再划深一点就没救了!这是二爷我聪明机智,不然小命早交代在这里了,你还赶我走!”   赵力在旁边道:“二爷,你看不出来?正因为你差点把小命丢了,老大才不让你掺和了,这是兄弟情深!哎呀,你不知道你家那大王跑丢的时候,老大有多着急,我还从来没见过他急成那样……”   “大王跑丢了?”   元墨一愣,此时大王就在河滩上,选一块软绵绵的青苔地,爪搭油纸包,怡然地啃着红烧蹄膀——它终于找到那只蹄膀了。   “我们本来一直跟在马车后面,经过烤肉摊的时候……”赵力挠头。   元墨明白了。经过烤肉摊这种地方,大王照例是要发发疯的。   难怪所以迟了这么久才到。   “不必多说了。”叶守川看着元墨,“你先回去。一晚上没见人,红姑一定很生气。这件事交给我就行,相信我,一定会替你把茉莉找回来。”   叶守川瞳仁是一种温润的深褐色,里面永远充满真诚与关切。   元墨第一次见到金刀龙王,是在七岁的时候,见到叶守川时,则已经十岁了。   那天刚好是元墨的十岁生辰,金刀龙王牵着个孩子进来,那孩子全身上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笑起来的样子清清爽爽。   金刀龙王说:“去,带元墨玩儿吧。”   他便走过来牵起元墨的手:“元墨,我是叶守川。”   从此元墨身边除了元宝,就多了个师兄。   师兄和元宝不同,元宝永远听她的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师兄呢,则整天不让她干这,也不让她干那,每天都在元墨屁股后面提醒:   “元墨,不许爬墙。”   “元墨,不许玩水。”   “元墨,放下棍子。”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元墨都很讨厌这个不请自来的大尾巴。   直到那一天中午,她和元宝再一次背着大人偷偷下水,不知怎地两脚抽筋,整个人无法自控地往下沉,元宝吓坏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就在这此,叶守川跳了下来,托着她一直游上红馆的后苑小渡头。   三个人刚刚爬上来,红姑就过来了,气急败坏要揍元墨:“我天天说,天天说,你全当是耳边风!叫你别下水,你就是不听话!你想气死我?这么想死当初干脆就别投胎!”   一面说,一面拎起扫帚就要打。   “红姑,是我带元墨下水的。”叶守川挡在元墨面前,“要打就打我吧。”   红姑气笑了:“谁带的头我还不知道?当我傻呢?你也是!小小年纪不学坏,就知道撒谎骗人!你给我让开!再不让开,连你一块儿打!”   叶守川没有让开。   他沉默而执拗地挡在元墨面前。   小小的少年身体削瘦,却站得笔直。   元墨永远地记住了这个背影。   那天,三个人一起挨打了。   挨完打,叶守川就是这样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告诉她:“元墨,以后别下水了。”   后来她还是照下不误——毕竟,那样漫长的、炎热的夏日午后,还有什么比门后那一泓清凉柔软的江水更吸引人的呀?   但叶守川的眼神,叶守川的语气,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过,一直是这样的温暖,让元墨无比信服。   她只得乖乖点头,然后细细把一路上的事情告诉叶守川,着重提到了一块了不得的令牌。   令牌很快从铁老三身上搜到了,巴掌大,澄金色,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元墨情不自禁上嘴一咬,啊哟,清清晰晰的两排牙印。   “是真的!我的妈,这么沉,起码得有五六两,天呐,五六两黄金……”元墨的瞳仁全变成了金色的。   赵边连忙道:“二爷,这是证物,你可不能贪啊。”   “还用你说?你二爷我是这种人吗?”元墨翻了个白眼,在赵力“很明显你就是啊”的眼神中,依依不舍地把金牌还了回去,“师兄,这是姜家的吗?”   “不知道,尚需查证。”   一般令牌会刻上衙门或官职,但这块上面没有,正面刻“通行无忌”二字,背后是一只敛翅的凤凰。   通体纯金而非鎏金,可见其金贵程度,他们三个人都没有人见识过,显然也不可能属于铁老三。令牌真正的主人,应该就是幕后真正的主谋。 第六章   经过捕快们的简单救治,两个女孩子醒了过来。两人得知自己差点被黑心的人贩子拐卖,又惊又吓又后怕,同时对捕快们也充满了感激,非缠着那捕快带她们来面谢叶守川。   大约是见叶守川生得相貌堂堂,两个人神情妩媚,言辞缠绵,大有把这河滩变成乐坊之意。   元墨觉得这两个女孩子虽然相貌一般,但待客的能力还是非常不错,直接甩那位美人几条街。   等等!   美人呢?   元墨举目四顾,河滩上,捕快们或替马裹伤,或搜集证物,独独不见那袭紫衣。   “还有一个呢?”元墨问那捕快,“马车里不是有三个人吗?”   “三个?”捕快一愣,“我只看见两个啊。”   “当真还有一个?”一个女孩子道,“我当时说看到一位天仙样貌的姐姐来着,醒来又不见了,还以为是我自己看花了眼呢。”   元墨登时急了。   明明都救下来了,怎么还会不见?   难道有人趁乱把她带走了?”   难道是烟霞客干的?   不对,如果是烟霞客是他们一伙的,他们这帮人早就别想活了。   就在这时,捕快拎着铁老三那把刀跑过来找叶守川,锋利的刀背崩出一块小小的缺口。   赵力赞叹不已:“老大,你太厉害了吧?这可是一把钢刀啊!你竟然能射崩它,太了不起了!我看你不是江湖第一高手的徒弟,你就是江湖第一高手!”   “不要胡说。”叶守川的手指拂过刀刃,“官弩射中的地方在这里。”   果然,那儿有道笔直的划痕。   叶守川接着道:“这刀背有半指厚,她不可能有这力道。”   赵力道:“那就是他这把刀本来就崩了。”   叶守川摇头:“不,缺口色白痕新,比旁边的颜色都亮出一截,显然是新近留下的。”   元墨心里生起一股寒意:“所以,除了铁老三和崔王八以外,还有第三个人……”   这人带走了最值钱的货物,还用暗器射崩铁老三的刀。这样一来,即使没有烟霞客,元墨也能逃过一命,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然后,他还带走了那位美人!   “什么样的暗器,什么样的武功,能崩裂钢刀?”赵力百思不得其解。   答案很快找到了。   一名捕快在河边找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粒莹光灿灿的小石子儿,通体透明,幻彩浮动,简直像一颗掉落在他指尖的星星。   “金、金刚石……”元墨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口水也流了一地。   “金刚石是什么玩意儿?”那捕快问。   叶守川用石子在刀身上划了一下,毫不费力地留下一条深痕,道:“古籍曾载:金刚石,石而似金,有光彩,可以刻玉。因其坚利无比,故以‘金刚’名之,昂贵异常。看来,这便是那第三人所用的暗器。”   元墨想起去年评花榜时玉菰仙戴过一只八宝金簪,当中镶的就是金刚石,据说会真楼的杨婆子说,那根簪子值八百两,其中五百两,都是买那颗金刚石。眼下这粒虽然没有那颗大,但一二百两银子不在话下。   一出手就是一二百两……太气人了吧?再有钱也不能这样败家吧?   更气人的是,都这么有钱了,还要出来拐卖女伎吗?   但世上就有是有这种人,他们高高在上衣食无忧,便生出种种奇怪的癖好。也许他们拐卖女伎根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找乐子。   权贵云集的西山,显然非常适合出现这样的人。   甬道宽阔,从这里一路往上,就是权贵中的权贵。   山峰隐然在望,山林间飞翘出来的屋檐金顶朱顶,已然是皇宫的规格,当然,同样规格的不止是皇家别院,还有姜家别院。   这不是僭越。这是风家开国太祖送给姜家大小姐的礼物,名唤“炎园”。   越往前,便离炎园越近,叶守川的脸色也就越凝重。   忽地,他停下脚步,他猛然回头。   偷偷缀在后面元墨来不及躲闪,干脆大大方方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师兄,我脚崴了,扶我一下成不成?”   叶守川无奈,只得走过去,一面搀扶她,一面正要开口教训,只听元墨低声道:“师兄,东南方二十步,小树丛。”   她偷偷摸摸跟在后面,不走正路,倒获得了一个特别的角度,可以看到树丛后露出一角紫衣。   叶守川立即取出弓箭,箭上弦,向赵力等人打了个手势,然后敛去足音,一步步走向矮树丛。   赵力等人急速散开,包围矮树丛,弓箭瞄准周围三丈之地,以免凶手逃逸。   叶守川面容镇定,其实全身每一寸肌肉都已崩紧——那样锋利无匹的兵器,没有任何兵器能格挡。   三步、两步、一步,最后一步叶守川大步跨出。   愣住。   元墨连忙跑过去   美人靠在矮树下,长发如水,披了一身,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   身边,什么第三人第四人,一个都没有。   叶守川拔开水囊的塞子,准备把美人泼醒。   元墨和赵力双双出手,拦住叶守川。   元墨:“师兄,你怎么能下这样的狠手?”   赵力:“对啊,水多冷啊!”   元墨十分欣慰:“赵力,不错,有长进,懂得怜香惜玉了。”   美貌的威力无远弗界,最老实的捕快眼睛都直了。   元墨小心翼翼唤醒美人,美人睁开眼睛。   像是夜晚揭开天幕,露出一天寒冷星辰。   眼睛发直的年轻捕快们像是给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猛然回神,各忙各的去了。   元墨扼腕叹息,睁眼杀啊睁眼杀,败笔啊败笔。   叶守川问:“姑娘可看见那人的模样?”   美人摇头。   “可听见他的声音?”   美人摇头。   “他身上是否有什么特征?”   美人还是摇头。   元墨道:“那人肯定是一上来就把她敲晕了,发现没办法带走她,就把她扔在这里,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若是知道,只怕已经被灭口了。”   叶守川点点头:“也罢。姑娘是哪座乐坊的?我让人送你回去。”   美人缓缓摇头。   元墨讶异:“不是乐坊的?”难道是家伎?   只听美人开口:“我不记得了。”   “姓名?亲人?”   美人依然摇头。   有些人确实会因为突遭惊吓而失去记忆,又或是那人下手颇重,敲晕美人时用力过大所致。   这样的例子叶守川等人不是第一次碰到,按规矩都是先带回府衙安置。   元墨跳起来,激动地道:“你们县衙一帮大男人,怎么安置?当然是让她跟我回去!” 第七章   叶守川便让元墨先把人带走,待查出美人出身后再把人送回去。   元墨带着美人上马,回头吼一声:“大王!”   大王如飞一样撒开四蹄跟来。   走着走着元墨就发现一个问题。   美人身形高挑,比她高出不少,元墨抻长了脖子才能从美人肩头望出去,别说控缰,连看路都成问题。   就在这时,她听到咕的一声响,不知是来自她自己的肚子,还是美人的肚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家都是什么也没吃。   作为一个称职的乐坊坊主,元墨怎么可能让女伎饿着肚子?   她立刻勒住缰绳,解了外袍,脱了鞋子,挽起裤脚,钻进水里,不一时扔了两条鱼上来。   大王以为这是新的吃食,欢喜雀跃,但那鱼活蹦乱跳,在石上犹不住打挺,大王吓得一蹦三尺高,夹着尾巴就跑。   元墨出了水,重新披上衣裳。她不大会梳髻,撕了一截衣带把头发高高地束成马尾,反正名义上还没到弱冠,怎么梳都成。   她折了些带叶的树枝,在圆石上厚厚铺了一层,让美人坐下,然后生火烤鱼,“姐姐饿了吧?回城还有段路,姐姐可以先吃条鱼垫上一垫。”   美人看一眼火上的鱼,再看一眼元墨,没说话。   元墨有种错觉,美人看她的眼神好像同看那条死鱼没什么两样……   这种看什么都像看死鱼的眼神,是成为花魁的大忌啊大忌!   然后,美人垂下眼睛,眼睫长长,如蝶翼。   元墨顿时又想,算了吧,什么大忌不大忌的,她这么美,她愿意怎么看人就怎么看人……   只是……美人的视线,好像落在她的脚上。   她的脚肤色白皙,十颗脚趾,颗颗浑圆,像刚剥出来的莲子,只是上面还沾着些污泥水草,想是污了美人的眼睛。   元墨十分自觉,立即去河边洗脚,套上鞋子。   鱼已经在火上发出焦香,河边长着一丛紫苏,元墨过去揪了几片叶子,揉成汁洒在鱼身上,再烤了一会儿,紫苏的香气尽入鱼肉,腥气尽除,才递给美人。   美人看着鱼,目露怀疑之色。   元墨道:“这鱼胜在新鲜,现抓现烤,有清甜气,虽然没什么作料,却也勉强入得口,姐姐请尝尝。”   美人接过,端详半日,像试毒一般,小尝了一口。   然后,脸上的线条微微柔软下来,咬下第二口。   太阳已经升到半空,春日明亮温柔的阳光洒满整条溪畔,溪边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淡黄色蝴蝶在其上飞舞,空气里有浅浅的芳香。   水面的波光将阳光映照到美人的脸上,波光脉脉在美人的衣衫上流动,美人的长发水一样披在身上,进食慢条斯理,举止优雅异常,比大家闺秀还多出一股端庄之态。   这回真的是……捡到宝了……   元墨越看越开心,烤第二条时忘了翻面,顿时烤焦了。   不过元墨对吃的向来不挑,焦便焦,一样填饱肚子。   她愉悦地啃着焦鱼,美人忽然问道:“马车翻倒之际,你明明害怕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护着我?”   这个问题元墨没想过,为什么?当时哪来得及想为什么?可能是坊主的本能吧,美丽的女伎对于乐坊的坊主来说,是贵重的宝物啊。   但这话不好说出口,元墨认真地想了想:“因为你没哭。”   美人微一皱眉,显然没听明白。   元墨道:“遇上什么事,能叫出来便会好些,叫不出来,全憋在心里,才是真要命。”说着她一笑,“我小时候跟狗抢骨头,被狗追着咬,当时真是怕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那才是真怕。”   她的眉目是一种介于少年和少女之间的清朗,笑起来的样子像一株枝桠满是嫩绿的树,清新,透亮,有说不出来的舒服。   美人看着她,有几分出神,停了停,方淡淡道:“那你还养狗?”   “我本来是怕狗的,后来看到大王,那么小一只,肚子扁扁的,躺在路边就差一口气……总归是可怜,养着养着就不怕了。”元墨说着,“所以我学到了,遇上什么害怕的事,先管他娘的大叫几声,再留神把它看个仔细,多半就不怕了。总之不能逃,一逃,就更怕了。”   “错了。”美人道,“不止不能逃,还要掉过头去,伤害它,凌虐它,让它尝到什么是恐惧,从此只有它怕你,你就永远都不用怕了。”   美人的声音很轻淡,不娇柔,像冰晶碰玉碗一般悦耳,也一般清冷。   大央立国一百五十年余,平京却已经有五百多岁了,从前朝的前朝起,它就是整个国家的都城。   一条平江从西绕进京城,然后从北绕出,蜿蜒了大半座城。   北里就处在平江的最后一段,乐坊依水而建,坊中后门往往设有水榭,泊着画坊,以供客人游湖玩水。前面则俱起了画楼,争彩斗艳,一家比一家富丽堂皇。   红馆曾经是平京最辉煌的乐坊之一,画楼起得比谁都高,彩绘画得比谁都艳。只可惜,会在时光中老去的不止是美人,还有宅院。   晚上还不大看得出来,此时在正午明晃晃的日头下,画楼上的漆彩已经明显斑驳了。   美人仰头,淡淡道:“贵坊看起来略有些凄凉。”   “咳咳咳,这个,这个是我一时疏忽,忘了修缮,毕竟咱们都是晚上开业,你看整个北里,白天鸟都没有几只。”   元墨努力挽回自家的形象,“你别看这楼现在这样,以前可是平京了不得的地方,二十年前平京评花榜头一回出现了两名花魁,并列第一,名称双璧,这二位,可都在我们家。那时候,这里还不叫红馆,叫双璧坊。”   “为何改名?”   “因为双璧只剩下一个,就是红姑。”   美人的目光落在画楼的招牌上。红馆,两个大字龙飞凤舞,铁划银钩,像是要破空而去。   “这是谁的字?”   “天下第一高手,金刀龙王。”元墨一脸骄傲。   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美人的瞳孔微微收缩:“楚天阔?”   元墨又惊又喜:“姐姐你都失忆了,居然还记得我师父的名字!”听说师父风靡江湖,也曾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莫非这位美人也是其中之一?   呃,不对,这位最多比她大个三两岁,和师父差着辈数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让人难忘的名字。”美人慢慢地,一字一字地道。   美人的声音向来冷淡,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好像都格外寒冷,美人的眼角有不正常的红晕,像泣血。   元墨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忍不住颤声道:“姐姐,你和我师父……不会有什么过结吧?”   美人微微一顿,道:“我深居简出,金刀龙王周游四海,这样两个人,会有什么过结?”   这么一说,元墨顿时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两人说话之际,大王已经拿爪子一搭,拱开了大门,元墨客客气气地将美人请进来,然后就看见了元宝。   元宝跪在庭院中,身上还穿着那件女装,头上顶着一只酒缸,看见元墨,嘴巴一扁,泪眼汪汪。   元墨眼前一黑。   元宝被逮,红姑一定是知道了!   元宝昨晚回头在小巷子里找不着元墨,回府衙又找不着叶守川,只好回家来。   当时已是半夜,正是乐坊里最热闹的时候,不单是红姑,连隔壁来窜门的狗都知道了。   他可怜兮兮地看着元墨:“红姑说,你要是不回来,我这辈子就别起来了……”   “好了好了,我回来了,你起来,先送这位美人儿姐姐去厢房歇息。”说着,又向美人道,“姐姐不必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   如此交代完,她深吸一口气,准备去见红姑。   身后忽然传来美人的声音:“鞋子。”   元墨低头一看,她身上披着叶守川的外袍,头发也妥妥地扎回了原来的样式,但脚上却还穿着绣花鞋。   为了搭配粉裳,还是一双深粉色绣桃心的凤回头,十分惹眼。   元墨连忙把鞋子脱了,想了想,对元宝说:“来,给我一拳。”   元宝立刻握紧了拳头:“哪里?几成力?”   “鼻梁,五成。”   元宝扬起拳头。   元墨看着那醋钵大的拳头,连忙改口:“三成,不,两成!我说元宝你最近是不是又长肉了……”   一语未了,元墨惨叫出声,捂住鼻子,鼻血不付所托地流了下来。   元宝认真地:“红姑特别特别生气,我觉得一拳可能不够,要不要再来一拳?”   “够、够了!”元墨没浪费这点鼻血,往脸上东抹西抹,一张脸整得好像从血海里捞出来也似。   为免太过夸张,她又往脸上抹了点土,最后扯乱衣襟,抓乱头发,令自己看起来像是被七八只疯狗追着咬过。   然后瘸起一条腿往后院去,嘴里拖着长长的哭腔:   “红——姑——”   美人全程旁观,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细节。   心中生出一个疑问。   这里……是乐坊还是戏班? 第八章   红姑的年龄是个谜,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多少岁,她有着二十岁的明丽与三十岁的美艳,大笑起来的时候,天真的神情能胜过世间任何一个十七岁的少女。   但生起气来的时候,她也能胜过世间任何一只母老虎。   “你还知道回来!”   红姑的屋子永远有沉沉的酒香,红姑发髻松散,眼睛里泛着血丝,一半是喝酒喝的,一半是熬夜熬的,扑上来像是要把元墨撕了。   不过下一瞬,这样凶恶欲噬人的母老虎猛然暴发出一声尖叫:“谁?谁把你伤成这样?”   “呜呜呜,红姑!”   元墨扑到红姑怀里,除了脸上可怖的造型,她身上还有货真价实的瘀伤,全拜这一天的摔摔打打所赐,现在全被元墨拿出来卖惨。她呜呜咽咽把事情挑拣着说了一遍,把自己形容得像一个被迫上了贼船的可怜孩子。   红姑睚眦欲裂:“叶守川!他竟然让你当诱饵,这个王巴羔子!忘了他那个死鬼师父的交代了?”   事已至此,穿女装什么的,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我再三说了红姑一定会生气,我最怕惹红姑生气了,不是怕红姑你骂我打我,是怕红姑你气老了自己,我会心疼啊。可师兄也是实在没办法,再说也是为了找回咱们家的小茉莉,所以就去了……”   元墨眼角发红,有些湿润,这倒不全是演技,红姑是这世界上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让红姑生气,确实非她所愿。   她前面几番下水,衣裳全是湿的,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适时地带出了几个喷嚏。   红姑连忙把窗子关上,开柜子找干爽衣裳,嘴里隔空把叶守川骂了个狗血淋头,同时问候了叶守川的师父不下二十遍,然后又骂元墨这么大了还不知道照顾自己,简直是想死气她好早日继承这红馆……   口里不停,手里也没有停,帮着元墨换衣裳,洗脸,擦头发,拿跌打药酒给她搽瘀青的地方,念叨:“你这么大了,凡事也要知道个轻重,抓犯人这种事情是女孩子去干的吗?交代过你多少遍了,别惹祸别惹祸,你就是不听!万一给人家知道了你是女孩子,你让我可怎么办?”   元墨舒舒服服地由着红姑摆弄,明亮的光线从窗棱透进来,照在红姑身上,红姑的脸还是那么美艳,但眼角已经有掩不住的细纹。   元墨心里一阵柔软,抱住红姑的脖子,脸搁在红姑肩上,“红姑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别人知道,我一定会把红馆照顾得好好的,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香,还有甜甜的脂粉香,这是,红姑香气,也是红馆的香气。   那一年,红姑把快要冻死的她从路边捡回来,她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气。   这是她最爱、最爱的味道。   红姑板起面孔:“光知道说,穿着女装招摇过市,你这是生怕人家不知道吧?”   元墨抬起头,认认真真地道:“红姑,其实我总忘记自己是女孩子,可是你每次教训我,都是在提醒我啊!”   “你还嘴硬!”红姑抬起了手,“我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门外传来笃笃两声响,一个轻柔声音道:“红姐姐在吗?”   红姑脸色变了变。   这声音元墨认得,是红姑的旧友之一,林夫人。   红姑整日沉眠醉乡,老朋友们渐渐都不来往了,再者女伎年纪越大,生计便越是艰难,许多人都是趁年轻攒下一笔钱,寻着清静之处养老,很少会出来走动。   这位林夫人是个例外,她的马车衣装都是上等货色,想来是早年就搭上一座好靠山,早就上了岸。   可虽说是旧友,红姑对林夫人未见得有多喜欢,林夫人一年里会来个两三回,回回红姑都是板着脸,且往往要把身边的人都打发走。   元墨起身去开门,林夫人朝她微微笑:“二爷在呐?”   林夫人生得不算出挑,但五官柔和,十分耐看,最要紧的是她从不啰嗦,旁人的事绝不多问一句,在这她们这个年纪,可是了不起的美德。   元墨正要跟林夫人打个招呼,就听红姑在里头骂道:“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还嫌给我添的堵还不够?”   元墨很早就发现了,在林夫人面前,红姑好像特别暴躁,对她也格外凶。   她悄悄怀疑过,红姑是不是嫉妒林夫人?   难道林夫人跟师父有过一腿?   才离开红姑的屋子不远,元宝就急急忙忙跑过来:“不好了不好了,要打起来了!”   元墨立刻撸袖子:“哪个债主上门了?”   元宝擦汗:“不是债主,是欢姐和那个新来的!”   元墨赶到时,厅上已是剑拔弩张。   欢姐头发散乱,衣衫不整,咬牙切齿,五指箕张,要扑上去把美人撕烂咬碎,被蔷薇芙蓉玫瑰腊梅等人死死抱住。   美人安稳地坐在椅子上,端起茶盏,轻抿一口,然后,微微一皱眉,搁下不喝了。   原本午时不到,姑娘们是不会起床的,可元墨一夜未归,大家都在厅上等消息,熬了一宿没睡,然后就见元宝领着个人进来,腊梅还以为是客人上门,慌得大家避之不及——熬了一晚上的残妆,根本没法儿见人!   结果仔细一瞧,那人个子虽然高挑,身上却是女装。再把元宝拉过来一问,才知道元墨已经平安归来,并且带回来一个新人。   照规矩,每有新人进来,都要经过前辈们的查验,再给前辈们奉过茶才算。这也是教新人学规矩的第一步。   查验分三门,一为技艺,二为外皮,三为内皮。   技艺者,诗文为上,琴棋次之,歌舞又次之。当然带艺上门的人不多,大多是生伎,这一项一般略过不提。   外皮者,即眉眼五官,身形姿态,发肤气泽。美人在这方面毫无疑问地过关,欢姐虽然表面上嫌弃地说了一句“这么高,跟个男人似的”,但心底里实在是为乐坊高兴——有这种货色,还愁客人不来?   最后查内皮。内皮者,要脱了衣服见真章。内质如何,是否有瑕疵,是否有异味,腰腿是否匀称……等等等等,总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不得不查。   起先欢姐问是否会歌舞,是否认得字,美人还配合地摇头或点头,到欢姐要上来解衣裳的时候,美人怫然不悦:“放肆!”   美人之怒,气势滔天,欢姐被喝得一呆,回过神来之后,深感丢脸,恼火道:“我告诉你,想进这个门,就得过这道关,谁进来不查验过身子?谁知道你身上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这句话一出口,美人的眸子一寒,欢姐只觉得整个大厅凉嗖嗖的,像是陡然间被冰封住。   欢姐比红姑小几岁,也曾和红姑一起经历过红馆鼎盛时期,高官权贵,江湖豪客,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自谓识人无数,可此时却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心里莫名有丝骇怕,那是身为人类的本能,感觉到了莫大的危险。   退完这步她就反应了过来,自己居然在一个新人逼视下犯怂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你们几个,给我按住她!今儿验不了你,我常欢佩就不在北里混了!”欢姐咬牙道。   蔷薇等人却不大敢近前,弱弱地劝道:“罢了,要么就等二爷来吧……”   欢姐恼怒:“什么都等二爷来,还要我做什么?我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小蹄子?”不由分说,上前就扯住了美人的衣襟。   那一瞬间,据旁观者元宝描述——新人的眼睛里好像有刀子射出来,让他很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当时元宝认为他们一定会打起来,所以急急忙忙来找元墨。   而事实上,美人只是撇了撇嘴,冷冷道:“就凭阁下这副尊容,难怪这里的生意如此清淡。”   美人的身量高出欢姐一大截,占尽地利,居高临下,睥睨之气四溢横流,冲击巨大。   欢姐张了张嘴,像离水的鱼儿那样,半晌才说得出话来:“小蹄子胡说八道什么!姐姐我上花榜的时候,你还没断奶呢!”   美人点头:“以大娘这副尊容也能入榜,看来这花榜也不过尔尔。”   “老娘杀了你!”   欢姐彻底气疯了。   为免当场发生血案,大家齐心协力拉住欢姐。   欢姐动手未遂,嘴巴上没闲着,元墨赶到时,欢姐已经把美人的十代之内上下左右的直系及旁系亲戚统统问候过,口齿清晰,声音响亮,宝刀未老。   元墨连忙劝架,欢姐掉头就骂:“二爷,看你办的好事,这种人也能当女伎?你就不怕砸了咱们的招牌!”   元墨默默心想,就咱们这块招牌,不是早就砸了吗?   “咳咳,误会,误会。”元墨道,“这位美人不是我们家女伎,只是暂时在咱们家做客而已。”   此言一出,欢姐静了静,然后劈头朝元宝:“糊涂东西,话也不知道说清楚!家里养你干什么吃的?大王还会看家呢!” 第九章   红馆曾经红极一时,楼亭馆台难计其数,常用的厢房少说也有数十间,现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姑娘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到十个,就算每个人天天换不同的房间住,一个月也住不完。   且屋中陈设布置都是当年的一流水准,虽说上了年头,但质地精良,色泽如新,姑娘们都喜欢。   这差不多是红馆繁华时代最后的见证。   因此元墨颇有自信,拍着胸脯道:“姐姐你看上哪一间直管说!”   美人的下巴朝着旁边的方向一点:“那间。”   那边是墙。   墙上有道门,门后有座小院。茂盛的大树把枝桠从墙头伸出来,像一只张开来的绿色大伞,其间露出一角屋檐,白墙灰瓦,纯然是江南风格,与这边厢房的富丽大相异趣。   “呃……”元墨顿时有点为难,“那是云姨的屋子。”   “不是说哪一间都行?”   “这个……我不是说过这儿原来叫双璧坊吗?双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红的两名花魁,一个是红姑红悦天,还有一个是云姨云画情。”   二十年前,红悦天一舞倾人城,云画情一曲荡人魂,两个人情同姐妹,歌舞双绝,并称双璧,名动京师。   云画情同时还雅擅丹青,诗文上亦颇为建树,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更为文人墨客们所推崇,用红姑的话来说,就是:“什么劳什子双璧,真正的花魁只有一个,那就是画情,我就是被她拉上去凑数的。”   京师每一位花魁的诞生都要经过层层筛选,当然不可能有凑数之说。据欢姐说,当年红姑的歌喉尤在云姨之上,后来不知怎地坏了嗓子,才专攻舞技,并自创双刀舞,是为一绝,人们说即使是公孙大娘剑舞也不一定比得上。   正是因为两人皆是惊才绝艳,不相伯仲,那一年的花榜才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两名花魁。   “原来又是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伎。”美人不以为意地,“你留着这些货色,也就难怪门庭冷落了。”   元墨站住脚,唤了一声:“姐姐。”   她生得一张娃娃脸,两边嘴唇微微翘起,天生自带三分笑意,在美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一直带着笑脸,这会儿神情却颇为严肃。   “红馆不止是一座乐坊,更是我的家,我是她们的坊主,更是她们的家主。不管是云姨还是欢姐,或是其它的姐妹们,既然进了红馆的门,就是我的家人,望姐姐你莫要轻视她们。”   “家主?”   美人对这两个字颇为玩味,“家主,便是这个家的主人,这个家里所有人都该伏在你脚下,你大可随意处置她们的去留。你这里生意明显寡淡,却留着许多闲人,这生意还做得下去吗?还赚得了钱吗?”   “赚钱原本就是为了照顾她们啊。”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认真,“要是她们都不在,我赚钱又有什么用?”   美人看着她半晌,再次重复自己的结论:“愚不可及。”   “姐姐,你还年轻,你不知道女伎们老去之后有多凄惨。就在去年冬天,一个昔年花魁就冻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   元墨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冻死是什么滋味吗?先是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你的皮,割得一条条全是口子,这时候你反而觉得全身火辣辣的,只剩疼,不觉得冷。但冷气就顺着这些看不见的口子钻到你的骨头里,把血肉一点一点冻住,让你再也睁不开眼……”   美人微露嘲弄之色:“说的好像你冻死过似的。”   “可不是?要不是红姑,我早就是路边的一具冻死骨了。”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回想那种滋味,还是让元墨打了个寒噤,“姐姐你真想住这儿?”   美人望着那片白墙灰瓦:“这里很像我的故乡。”   “咦?姐姐你记得自己的故乡?”元墨道,“云姨是扬州人,这院子是仿着扬州的样式建的,难道姐姐你也是?”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美人道,“总之,若要我留下,这地方我住定了。”   元墨没奈何,想了想,道:“你实在喜欢,就住我屋吧。”   她的屋子就在小院后厢。   又交代道:“云姨身子不好,尤其是这里。”说着指了指脑袋。   美人道:“疯子也养着,迟早关门大吉。”   元墨恼了:“云姨不是疯子!”   这是元墨第一次在美人面前发怒,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陡然间炸起了毛,呲出了牙。   小院不大,整整齐齐地种着几畦菜蔬,靠院墙搭着花架,现在还没有开花,不过枝叶繁藏,绿意葱葱,也很是赏心悦目。   另一边是几株大树,树下一张石桌,一名白衣长发的女子,正在桌前提笔挥墨。   元墨向美人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轻走向那人。   还未走近,那人道:“我听到了。”搁下笔,含笑转过身来。   声音清亮悦耳,以她的年纪来说,过分年轻了。她脸上不施脂粉,肌肤却和元墨一样细腻,眸子也和元墨一样,仿佛自带着一层水光,只有笑起来眼角露出的细纹,才让人惊觉她的年岁远比看起来要大。   她向元墨张开双臂,元墨便把自己粘过去,笑道:“云姨,你是属大王的吗?耳朵老是这么灵!”   “我要是连宝宝的脚步声都听不出,还怎么辨别十六具琴音?”   参选花榜的每一名女伎都要拿出看家本领,云画情当年考的便是“听音辨曲”。   十六名琴师一起奏曲,曲目各不相同,且只奏三息之数。云画情过耳不忘,不单将十六支曲子一一辨出弹奏,还为每支曲子谱了新词,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   据说当时评花榜的文人雅客与达官豪客们全都被震得鸦雀无声,好半晌才如雷般为云姨击掌赞叹。   云画情抚摸着元墨的脸,满脸慈爱:“我专门给你做了小馄饨,里面还放了你最喜欢的蛋皮虾米,早上让齐云给你送过去,你吃了吗?吃了几只?咸淡如何?”   元墨张口就道:“一大碗全吃了,一只不剩。”   云画情欢喜不已:“好,好,好,吃得饱饱,才能长得高高。哎呀,我的宝宝可不是长高了吗?看,都有我高了。不对不对,哎呀,不对不对,比我还高呢……”   她又惊又喜,一叠声喊,“齐云,齐云,快来,快来看!宝宝比我还高了!”   一名中年男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盘里放着茶壶与茶杯。他生得清瘦,穿一身青布衣衫,通体有一股儒雅书卷气。   他放下托盘,一面斟茶,一面含笑道:“你天天给宝宝做那么多好吃的,宝宝自然长得高。”   说着,将茶杯递到云画情面前,“画了这半日,喝口茶吧。”   云画情只围着元墨转,眼里全是惊喜的光彩:“长这么高,要做新衣裳了!齐云,快去买布来,我要给宝宝做衣裳!”   齐云答应着。   美人站在一旁,看着这两人哄着这个病人,脸上微有不耐之色,元墨忙道:“云姨,衣裳不急,我有位客人,今后就住这里。”   云画情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目光落在美人身上,忽地,脸色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柳枝遇上清风,莲瓣遇上微雨,时光在此时展现出仙法,云画情好像重新回到十几岁的少女辰光,眉眼仿佛氤氲上一层朝露般鲜妍的水汽。   “你来了?”   她轻轻的,轻轻地开口,好像声音大一些,就会惊散这梦境似的。她缓缓走向美人,脚步轻移,莲步姗姗,春风抚起她的发丝,她的眸光比这春风还要轻柔。   此时此刻,美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花中魁首,名不虚传。   “云姨,她是——”元墨刚开口,齐云便止住了她,齐云的声音里有深深的叹息之意:“罢了,就让她做一场美梦吧。”   “我一直在等你,你终于来了。”云画情走到美人面前,轻轻拉起美人的衣袖。   美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打算甩开,元墨抢先一步,按住美人的手,低声道:“劳驾!看在我的面上,一会儿便好!”   美人只得耐着性子,由云画情牵到石桌前,石桌上有一幅刚刚画成的画,画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在树下执杯的模样,他的嘴角微翘,眼中带笑,冠带华贵,十分俊美。   “你以前总求着我给你画,我却总也不肯画,现在我画了,你看看,可还喜欢?”云画情低声问。   美人自然不愿意浪费这种时间,一脸无趣,元墨忙在后面推了推美人的背脊,美人不悦地回头看元墨一眼。   元墨双手合什眨巴着眼睛,无声乞求。   美人只得回过头去,勉为其难道:“喜欢。”   云画情欢喜无限,两颊浮上娇羞的红晕。   元墨趁机道:“云姨你的丹青之术妙绝天下,谁能不喜欢?这位客人累了,我先带他回房歇息好不好?”   云画情点点头,望向美人,眼中满是深情,深情得近乎于凄楚了,“你去吧,不过,可要记得,我在等你,我一直一直在等你。”   美人巴不得脱身,快步往里走,一面走,一面低声向元墨道:“这还不算疯——”   最后一个次被元墨跳起来一把捂住,元墨回头向云画情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迅速把美人拉进了屋,才松开手。   “云姨很少踏出小院,已经很久没见过外人了,从前都是见了男人才这样,今天不知怎么了,可能是看你个子像男人一般高?”   元墨打量美人,忽然发现,美人不单是个子高,那种挺拔的站姿、睥睨的神态,也实在很不女人。   不过目光一落到美人的脸庞上,元墨瞬间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无稽——要是男人能漂亮成这个样子,整个北里的女伎都要去跳河了。   小时候,云姨见了男人便会犯病,出门时经常被巷子里的顽童取笑,那便是元墨的战场,谁敢笑,她就带着元宝冲上去把谁揍得满地找牙。   当然,有时候自己也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云姨虽是神志不清,却仿佛隐约明白元墨的受伤和自己有关,好像是她一踏出小院,元墨便总是鼻青脸肿回来。   渐渐地云姨便不再出门了。   小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仿佛一只水晶盒子,盛着往日的回忆。她就活在回忆里,不知道时光流逝。   这里有一直照顾她的齐云,有她一直照顾着的宝宝,今日还有一个她一直等待的人回来了,元墨想,这也算是某种幸福吧。   云姨为什么会犯病,红姑和欢姐都不肯说,元墨大概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了真相——   云画情是女伎,也是更艺伎,也就是说,脂粉钱给得再多,也没有人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她待客只是诗酒相酬。   但某一天有个人打破了这个惯例,他在云画情房中留了三天。   这三天自然是山盟海誓恩爱无极,男人临走的时候约定十天后来接她回家。   结果,十天后,男人没有来,二十天,一百天……男人都没有来。   欢姐偶尔会用这个例子教导新姐妹们:“全天下的男人都靠不住。”   美人的观点另有不同:“女伎籍属乐府,可能是你这云姨的身价银子太高,他赎不起,干脆跑了。”   “才不是。像云姨红姑这种顶级女伎,籍册早就赎在自己手里了。她们是自由之身,想和谁走就和谁走,不是银子的事。再说了,就算是银子难凑,难道不该回来说一声吗?怎么能就这样消失不见?”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可元墨还是替云姨很生气,咬牙道,“终有一天,我要把那个混蛋揪出来,让他跪在云姨面前磕头赔罪。”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你说完没有?”美人的语气里透着一丝不耐烦,“屋子在哪里?”   元墨也很想不悦。那可是昔年花魁的情感秘辛啊姐妹!看在你是自己人的份上才告诉你的!   但看看美人即使不耐烦也依然美到无可挑剔的脸,登时气平了。   ——连生气都那么好看,当然怎样都是对的。 第十章   小院分两进,前一进是云画情的住所,门庭高轩疏朗,壁上挂着字画,槅子上有不少古董,布置得很是雅致。   显然即使是云画情风光不再、红馆江河日下,云画情的生活却依然维持着当日水准。   穿过厅堂有一个小小后院,沿墙角种了几畦韮菜,另有一棵高大的枣树,崭新的嫩叶作淡青色,在阳光下闪着清清亮亮的光泽。   树后便是三间小屋,正中一间小厅,左右各一间厢房。   “左边那间是元宝的,这间是我的。”元墨推开右边房门,“呃,比较简单哈。”   屋子不大,青纱帐,棉布被褥,一桌一椅一床一榻,别说什么古董珍玩字画,就是连件像样的用具都找不出来,茶壶盖中间有道裂缝,显然是摔坏后拼修后凑和着用的。   美人一低头,发现有条桌腿短出一截,底下垫着一只乌龟。   乌龟抬起头来,和美人对视了一眼。   比之前面那一进的清雅,或是大厢房的富丽,这间根本不是简不简单的问题,有一个词更适合用它,那就是——寒酸。   美人向来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此时也忍不住顿了片刻:“你真的是这里的坊主?”   “当然当然,如假包换。”元墨面不改色,“姐姐你不知道,我这个人生性简朴,自甘淡泊,富贵于我如浮云呐。”   窗外有水声拍岸,美人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元墨立刻伶俐地推开窗子。   窗外是一大片水面,春日午后,阳光正好,水面波光粼粼。   “这就是平江。看,那边是泊船的渡头。”   平江画舫游览,是北里乐坊很出名的揽客手段,基本上每家大点的乐坊都配有私家渡头,红馆这边泊着好几座画舫,船身有鲜艳彩绘,精致夺目。   美人道:“屋子破败不曾修缮,这画舫倒是不惜工本啊。”   “那……那是会真楼的。”元墨开始有点后悔把美人带过来了,她的底牌都快掀完了。   不过元二爷是何等人?脸不红,心不跳,对着美人坦然道,“我们家姑娘都晕船,上不得画舫,我就把渡口借给会真楼了。”   美人看她一眼:“二爷真是仗义。”   元墨继续坦然:“哪里哪里。”   窗下系着一条小舟,舟上放着鱼竿竹篓等物,倒像一条渔船,只是也太小了,概只容得下两个人对坐,靠这样的船打渔只怕要把本钱蚀光。   元墨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坦然:“这个嘛,是我偶尔兴致来了,便泛舟湖上,姐姐你不知道,每到月夜,这江上的风光便好得很呢。”   为了省钱她堂堂坊主要去钓鱼给大家添菜之类的,她才不会随便说出来呢!   美人点点头:“院子里种着菜,这里钓着鱼,坊主很会过日子。”   元墨一时不知道她是贬是赞,只觉得美人那对眸子仿佛看穿了一切,只得胡乱点头:“一般,一般,呵呵。”   然后赶紧扯开话题,“这里姐姐只怕住不惯,不如,还是去前头的厢房住吧?”   美人往榻上一坐,凭窗而望,益发显得脖颈修长:“不,就这里。”   “呃……这个,住这里出入都要经过前院,云姨的样子你也看到了,恐怕不大方便……”元墨施出浑身解数想要打消美人这念头。   “谁说一定要经过前院?”   美人一指窗下小舟,舟旁立着几根木桩,虽然不算粗大,但胜在平稳,“这里临水,这几根木桩却一点青苔也没生,上面还有几星泥土,看来是经常有人踩在上头走过。从这儿上渡头,再从渡头穿过小门,直接就出了乐坊吧?神不知鬼不觉的,岂不是方便得很?”   元墨一肚子理由全给堵住了,姐姐,你当女伎真是屈才了,要不干脆去帮我师兄查案?   元墨喊黄伯和元宝来帮忙,把大厢房里的家具搬过来。   大厢房里用的是一色花梨木,价值不菲,沉得要死,三个人才搬了几件桌椅便都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   元墨大手一挥,派元宝去衙门看看叶守川回来没有,顺便拉几个人来帮忙。   元宝去了半天,带着赵力等几个捕快过来。   赵力道:“老大刚回来就被府尹大人叫过去了,好像有什么急事。老大就让我们先来。”   元墨点点头:“查出什么了吗?”   赵力摇头:“没呢。斗爷说难,能在西山建别院的都不是凡人,神仙们往往不愿意让别人见着真面目,因此能查出来的主人很可能只是摆在台面上的下人。”   有这么多条年轻的汉子帮忙,不一时便搬好了,元墨让元宝带兄弟们去厅上喝茶,请姐妹们陪着坐坐。   以赵力为首的捕快们嘴上说着“那怎么好意思呢太麻烦了”,腿脚已经不由自主往前头去——这就是为什么红馆的差事在捕快们心中是第一优差的原因啊!   后院忙碌,美人坐在方才云姨作画的石桌旁,石桌已经收拾一新,放着几碟子细点,又精心另泡了一壶茶。   之前元墨已经注意到美人在厅上喝茶只喝了一口,想是嫌茶叶不好,于是特意问齐云想了云姨常喝的好茶叶,结果杯中的茶也只是去了浅浅一口而已。   元墨不由纳闷:“姐姐,这是上好的碧螺春,不合你的口味?”   美人道:“茶叶倒罢了,水则太次。”   “这可是现打上来的井水啊,新鲜着呢。”元墨拿起来一杯就喝了,咂咂嘴品味,不过她约等于白品,因为茶对她来说就是“苦滋滋的水”,从来没尝出过什么差别。   “水为茶之母。精茗蕴香,借水而发,无水不可论茶。泡茶的水要清、甘、活、轻,缺一不可,此地近江河,井水也为浊水所污,水质粗劣。”   元墨心说北里的人都喝这里的井水,谁也没觉得粗劣啊。   美人也没和她多说,见已搬好了,便起身往里去。   元墨又倒了一杯,咂咂喝了,清、甘、活、轻?啥玩意儿?   抬眼见美人站在厅上等她,忙放下杯子过去。走近才发现美人不是等她,而是倾听边上房子里传出来的琴音。   琴声淙淙,时断时续,是云画情和齐云在商量填词作曲,一边谈,一边挥弦。   赵力等人进进出出,难保云画情又犯病,元墨便和齐云商量让云画情待在屋里。   齐云是这世上最了解云画情的人,果然一谈到词曲,云画情便全身心投入,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一概不闻不问。   “这齐云是什么人?”美人忽然问。   元墨来到红馆之前,齐云就已经在了。据说云画情昔年对他有恩,他便留在云画情身边照顾。在云画情病情最严重的那两年,是见人伤人,谁也近不了身,只有齐云留了下来,悉心照顾。   如今云画情较之当时已经平和许多,这里面十成里至少有八成是齐云的功劳。   但要问齐云是什么人,元墨一时还真答不上来。在红馆,齐云好像并不是齐云本人,而是云画情身边的影子。   云画情就是他的天与地,他的温和与关怀全数只奉给她一个人,除了元墨,他和楼内的人平时连话也很少说。   “听说以前是个读书人,云姨帮过他,他知恩图报,便照顾云姨。”元墨只能这般简略概括。   美人道:“如此学识,不像是普通读书人。”   元墨眼睛一亮,难道美人心仪才子们?   屋内布置一新,元墨讨好地问美人如何。美人淡淡道:“勉强能住得。”   元墨对美人大约有了几分了解,觉得这个评价已经算高了。   美人也是受了一日折腾,衣摆还被树枝划破了一道,可家里没有人有美人这般高的身量,连身换洗的衣裳都难找。   元墨当即便决定出去给美人买衣裳,问美人喜欢什么样的,美人道:“身上这种就行。”   好像是很将就的意思,元墨却忍不住热泪盈眶。   美人看懂了:“买不起?”   “呃,倒也不是,就是那个……嗯……这个……”元墨支吾半天,美人一双冰雪似的眼睛看着她,那意思是“我看你怎么编”。   元墨最终放弃了,老实道:“这种料子太贵了,而且有价无市,就算我有山一样的银子,也不知道去哪儿买。”   “外衣随便,里衣照这样式买就是了。”   美人身上的里衣纽子一直扣到颔下,包得密密实实,显得颈部线条修长,别具一番美感。   料子细密轻薄,显然也不是什么便宜货色,但这回元墨没有再多嘴了,怕价钱吓到自己,赶紧应了一声就打算走。   “等等。”美人交代,“你出去的时候留意一下,看看京中有没有什么大新闻。”   “好勒!”元墨答应着,心想这位姐姐还颇为关心时事嘛。   忽地,她想到了一件事。   一件很重要的事。   她再一次回过身来,只见美人站在檐下,阳光透过枣树的树叶,斑斑驳驳地照在美人脸上,美人的脸仿佛玉一样通光透漏。   “姐姐,你既然记不得原来的名字,我替你新取一个如何?”   美人似乎没想到这点,颇有一丝意外,然后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   “我最会取名字了,家里姑娘们的名字都是我取的!”   元墨顿时兴致勃勃,摩拳擦掌,“家里的姑娘们都是以花为名,有樱花雨荷腊梅粉桃,还有樱桃蔷薇茉莉芙蓉,姐姐你花容月貌、美貌绝伦、国色天香、貌若天仙,不如就叫……就叫……嗯……”   她搜肠刮肚,抓耳挠腮,仰头望天,看到要头顶枣树,忽地,有了灵感。   “就叫‘枣花’如何?”   “咳——”美人像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不喜欢?”元墨连忙改口,“呃,那,‘牡丹’如何?花中之王,堪配姐姐你的身份。”   美人的嘴角抽了抽。   “那……梨花?”   “桂花?”   元墨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个带“花”字又不是寻常花朵的,喜孜孜道:“那,珠花?”   美人叹了口气,“今日初九,就叫阿九吧。”   呃……会不会太随意了一点?   “不如,叫九娘?”   “不,阿九。”   “九妹也成……”   美人盯着元墨的眼睛:“阿、九。”   “好吧,阿九姐姐——”   “阿九,只是‘阿九’。”美人,不,阿九一字一顿,不耐之气化为无形刀刃。   元墨后退一步,“好,好,阿九,我去去就来!” 第十一章   元墨去了一趟成衣铺,咋着胆子向老板打听阿九里衣那种料子,好在老板居然也不知道,拿出一匹匹丝绸,不是厚了就是粗了,实在找不到那般轻薄绵密的。   “那样的只怕是官用的料子呢,我们可不敢卖呀。”最后老板说。   元墨连声附和。   所以,不是她不买,是实在买不到啊。   但美人居然穿官用的料子,来历只怕不低,很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要配得上美人,自然也不能买太便宜的货色,元墨咬牙买了上好丝绸,又去了一趟裁缝铺,最后出来时钱袋瘪得一个铜子儿都挤不出来了。   元墨拎着钱袋,寻思一回,往宣德坊去。   平京城东富西贵,宣德坊就在皇城西边,是贵中之贵,姜家就在这里。   元墨不是第一次上姜家。当然,不是走正门,而是绕到侧门上,告诉门上的人,她来找十七公子。   门上的人去了片刻,请她入内。   虽然来得次数不是很多,但元墨还是感觉到了今天姜家的与众不同之处。姜家有自己的府兵,披甲执枪往来巡逻,但往常半天才能看到一队,今天她还没走到姜其昀的屋子,就已经看见两三拔了。   那门上的人本也认得她,并不像往常一样笑嘻嘻唤“二爷”,而是一脸肃容叫“元公子”,往日是直接把她带到姜其昀书房的,这次却将她带到了花厅上。   姜其昀已经在花厅上等着了。   姜其昀生就一双桃花眼,眼角眉梢,俱是风流,最会甜言蜜语哄姑娘开心,就算没有姜家少爷的身份,他也是北里最受欢迎的客人之一。   只是这会儿姜其昀正襟危坐,和那门人一样严肃,见了元墨,起身行礼:“元兄,别来无恙?自从那日和元兄秉烛赋诗,不觉已经过了大半年了。”   元墨心说我大字不识几个,你也只会些淫词艳曲,咱们在一起从来只有秉烛喝花酒,外加赌骰子,赋个鬼诗。   然而面上已经飞速反应过来,有模有样深施一礼:“可不是?姜兄高才,在下一直念念不忘。刚巧新近得了一坛好酒,欲与姜兄共饮,以助诗兴,所以特来相邀。”   听到“好酒”两个字,姜其昀眼睛一亮,飞快地望了身后一眼。   他的身边,立着一名老人,两鬓已经斑白,低眉顺眼,慈眉善目的,一声不出。   老人穿着蓝袍,元墨来姜家多了,知道这是四品内侍的服色。   四品确实地位不低,但也只是个听差的,不知为何姜其昀看向他的眼神竟有些惧怕。   “这个……”姜其昀收回视线,“元兄的好意,在下心领了,最近四伯要在下闭门读书,实在不能出门,且时时要考较功课,实在没什么闲暇,元兄,恕我失赔了。”   元墨急道:“那可是那位酿酒名师亲酿的好酒啊,在下费尽心思才得来,姜兄真的不来吗?”   “我……唉……”姜其昀一咬牙,“来不了!”   元墨道:“姜兄也该知道这酒难得,若是不来,下回可没有了。”   姜其昀的表情看上去像是快要哭出来。   姜其昀身后的老人开口了,“既然是这等好酒,十七公子为何不去?”   他的声音十分温柔,轻言细语的,只隐约有一丝尖细。   姜其昀的脸色顿时变了:“平公公说笑了,我要在家读书,绝不会擅离半步。”一面猛给元墨使眼色。   元墨客套几句,赶紧告辞。   平公公送元墨出门,姜其昀在老内监身后杀鸡抹脖子使眼色,要元墨封上嘴,什么也别提。   所谓酿酒名师,是指红姑。   红姑亲手做的桃花醉,不知道醉倒了多少人。而且红姑酿酒,全看心情,一年只得几坛。姜其昀倒不是有多好酒,他是红姑的头号倾慕者,为了买酒,出到了十两黄金。   但红姑的酒从不给外人喝,元墨一直没这个胆子打酒的主意,现在家里迎来了天仙般的美人,不置办点行头怎么行?非但要置办,还不能置办得一般。花榜上全是一双双富贵眼睛,所谓评选花魁,拼得不单是美人的姿色才艺,更是乐坊的财力与人脉。   可现在姜其昀显然是遇上了什么事,这条财路不通了。   平公公一路细细问元墨多大,哪里人,做什么,和姜其昀怎么认得的。元墨信口胡扯,编造了一段“以文会友一见如故”的故事。   到了门口,平公公站住脚,笑眯眯问道:“元公子方才说的好酒,不知道是哪个酒?”   “哪个酒?”元墨一时不明白这种问法。   老内监脸上好像永远都带着一丝祥和的笑容,“‘酒水’之‘酒’,还是‘九九’之‘九’?”   元墨益发不明白了:“酒便是酒,酒酒是什么?”   “没什么。”老内监笑容不改,“既然公子不明白,就请公子一路走好。”   天一黑,整个北里便活过来。   灯红酒绿,处处笙歌,车马盈道,语笑晏晏,满楼红袖招。   空气中到处浮动着酒的香气,脂粉的香气,人的香气。   元墨深吸一口。   这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红馆的生意还是一如往常的清淡,只得两位老客,都是外来的大商人,来这里与其说是消谴,不如说是借消谴之机谈生意,冷清的红馆没什么人打扰,正好方便他们谈正事。   姑娘们抱着琵琶,只是助兴作陪而已。   “……外面的事情大概就这么多了。”   元墨和阿九坐在二楼雅间,所谓雅间,是用一扇扇雕花屏风隔开,屏风上雕着细密的格子,一楼望不见雅间情形,雅间却可以一楼大厅情形尽收眼底。   元墨把自己在街上听到的消息一一道来,不外乎是张大人的儿子纳了一房小妾,赵老板亏了一大笔钱,王家娘子和李家娘子大吵一架之类。   然后提起酒壶,给阿九斟了一杯。瓷杯淡白,酒色却是浓重的深红色,宛如琥珀,这是她学红姑酿的杨梅酒,酒香四溢,虽然比不上红姑的桃花醉,也很不错了,毕竟以阿九之挑嘴,也没有嫌弃它。   “就这些?”阿九似乎有些不满意。   元墨给姑娘们置衣颇有经验,千人千面,每一个人都可以穿出自己独特的美。她给阿九买的衣裳既没有花纹也没有刺绣,更没有轻纱滚边与披帛,比如此时阿九身上这件通体纯色,色作淡青,衬着雪白的里衣,把阿九整个人衬得清新淡雅,像一株才出水的清荷。   其实元墨觉得,阿九根本不需要穿花哨的衣裳,老天爷给了她这样的一张脸,所有人看着她,视线都会被这张脸吸引,衣裳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元墨道:“不然还有什么?西凉人又没造反,姜家也没打算跟皇帝争天下,能有什么大事?”   话音才落,一楼传来一阵喧哗,元宝引着几个人走了进来。   “噗!”元墨一口酒水喷出来。   新、新客人?   这几个都很年轻,看衣着样式,似乎都是书生。想来是春闱刚刚结束,十年苦读告一段落,大家想出来放松放松。   阿九顺着她的视线望下去,只见女伎们含笑迎上,其中一位女伎生得杏眼瑶鼻,妩媚鲜妍,更有一股熟蜜桃般的甜馥之气,十分出众。   “那是谁?”阿九问。   元墨嘻嘻一笑:“上了妆你就不认得了?欢姐啊!”   阿九大惊一吃。再三细看那女伎,怎么也没办法同白天那个眉目黯淡的黄脸婆联系起来,这哪里是上妆,分明是易容。   不管是上妆还是易容,欢姐都是楼里姿容最出色的女伎,毕竟曾是花魁,年岁虽长,但风姿不减。   新来的客人逛乐坊,自有一套规矩,欢姐亲自奉上一杯茶。   这便是新客的点花茶。别看小小一杯茶,客人需付三千文茶资。然后登楼入座,再奉酒,酒名为“支酒”,又是三千文。   一行总共五人,一人六千文,这一茶一酒一喝,三十贯钱便进了元墨的钱袋。   当先一名书生衣饰华丽,出手宽绰,同伴都称他“卫公子”。看来这场花酒便是他请客,众人都小星拱月般将他送到主位,然后将菜式、点心、酒水流水般送上。   新客登门,往往是花销最大,这是新客在乐坊确立地位彰显身份的机会,也是乐坊了解新客的方式。这一次的花销,会决定他将来在这家乐坊受到哪一种待遇。   因为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红馆已经很久没有新客上门了,尤其还是这种有钱有闲的年轻新客,只要姑娘们略施手段,就可以将他们悉数拿下,从此成为她们的不二之臣,天天来送银子。   元墨笑得眉眼弯弯,整张脸都闪闪发光。   然而没等她笑完,不知那卫公子说了什么,姑娘们的笑声为之一滞,欢姐朝楼上看来,脸上显出了焦急的神色。   很快元墨就知道了原因,卫公子在同伴们的起哄下起身,走向厅堂的墙壁。   “糟了!”元墨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想要青壁赋诗。   时下乐坊中,最受追捧的不是美貌,不是身段,不是风情,而是才华。一个粗通文墨的女伎,比一个精通歌舞的女伎身价要高出三五倍。   原因无它,客人们来乐坊寻求的不单纯是男欢女爱,而是心灵上的知音,精神上的伴侣,要引发他们的爱恋,绝不能单靠一副皮囊。   所以在较为高等的乐坊里,点花茶与支酒之后便是青壁赋诗。   青壁,是指乐坊厅堂正中一面墙壁,上面悬着淡青色绢轴,旁边有放着笔墨,客人将诗词题在绢轴上,女伎便在其后赋诗唱和,以文相交,各见其才、其心,又风雅又美好,远胜家中女子的柴米油盐,这正是乐坊吸引着士人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的精髓所在。   可问题是,红馆,早已经不是“高等乐坊”了。   青壁虽然还在,却早已经没有了能够与客人唱和的女伎。以往的客人大多都知道,绢轴与笔墨只不过是一种摆设,算是双璧坊变成红馆之后最后的一点风雅遗存。 第十二章   卫公子来时显然已经有了腹稿,提起笔来一挥而就,绢上酣畅淋漓,写道:“柳暗花明春事深,小阑红芍药,已抽簪。雨余风软碎鸣禽。迟迟日,犹带一分阴。”   “好!”他的同伴们纷纷击掌赞叹。   卫公子把笔递给欢姐。   红融融的灯光下,欢姐的脸庞娇艳欲滴,卫公子显然对她最是心仪。   欢姐嫣然一笑,接过笔,随手搁在桌上,拉卫公子入席:“大好春光的,写什么诗?来,坐下喝酒,姐姐敬你!”   卫公子愣住了,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美人看不上我的词,不肯唱和?”   同伴中有人道:“怎么可能?卫兄的诗词可是扬州玉翁都赞过的,来日放榜,定是状元之名,小小乐坊,敢看卫兄不起?”   二楼雅间,听到“扬州玉翁”四个字,阿九神情一动。   “是是是,公子多心了,奴家哪里敢瞧不起公子?实在是才疏学浅,对不上这些个诗啊词的。”欢姐擎杯赔笑,“奴家自罚三杯,算是罚我个不学无术之罪。”说着,连饮三杯,亮出杯底,涓滴不剩。   卫公子看她的眼神,已由欣赏变为惋惜:“可惜了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竟是个庸脂俗粉。”   然后环顾场中,扬声道,“昔年双璧坊名驰天下,现在竟找不出一个可以唱和之人吗?这方青壁悬在这里,岂不是欺世盗名?”   欢姐脸上仍带着笑,去拉卫公子:“公子,男人来乐坊都是找乐子的,我们姐妹虽然不会这些个诗词,吹拉弹唱却是样样都精,不如我给公子舞一曲如何?”   卫公子甩开欢姐的手:“休要把本公子当成那种寻欢逐色的酒色之徒,本公子来乐坊是寻找知音的!”   这一甩力道不大,欢姐趁势跌在地上,指望他们生出些怜香惜玉之心,哪知道这些人纷纷离席,口里道:“玉翁还说让我们莫错过双璧坊,难道这就是双璧坊?”   “我打听得真真的,这就是,只不过改了名字而已。”   “哼,什么破地方,竟挂着双璧坊的名号招摇撞骗!”   “竟敢哄骗我们,不砸了这地方难消我心头之恨!”   一时乱哄哄,一边的商客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这是非之地。   姑娘们气不过,扶起欢姐,欢姐怒道:“你们都是读书人,难道书都白读了?认不得门额上的字?这里是红馆,不是双璧坊!要寻双璧坊,回二十年前去寻吧!”   “本公子跟你们多说一句,都是有辱斯文!”卫公子一脸不悦,愤然转身,“我们走!”   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喀拉”一声,四折的屏风被推开,一名秀丽少年郎现身,手一扬,一样东西飘然自二楼坠下,轻盈,如梦一般飘向卫公子。   卫公子不由自主伸手接住,展开先闻得一股郁郁酒香,只见是一幅淡青色丝缎,上面字迹宛然,呈淡红色。   ——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同伴们围过去细看,忍不住赞道:“好词!接得绝妙,和卫兄的词浑然一体啊!”   卫公子怔怔道:“不,此人笔力,远在我之上。”仰头望向二楼的元墨,“这是兄台写的?”   这当然不是元墨写的。   这是阿九写的。   就在欢姐跌倒的那一刻,元墨满面怒容,腾地起身,撸起袖子要下去收拾这帮家伙,阿九却问道:“他写了什么?”   元墨怒:“我管他写了什么!”   “念。”   元墨一句“念个屁”已经到了喉咙口,忽然有灵光一闪,蓦地意识到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微茫,太过惊喜,她的心跳不由加速,探出头去看那片青壁上的题词,念道:“柳什么花明春事什么,小什么红芍药,已抽什么。雨余风软碎鸣什么。迟迟日,犹什么一分什么。”   阿九瞪着她:“你知道你自己说了些什么吗?”   “反正就差几个字嘛,意思差不多行了!”元墨一脸期待,“你会写词啊?”   “诗余戏笔,何足道哉?”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声,闪闪发亮,连忙道:“我去取纸笔!”   “不必。”阿九侧头看了一眼壁上题词,撕下半幅衣袖,以指为笔,以酒为墨,转即书成,扔给元墨:“让他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阿九说话,惯常有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之气,元墨本来觉得这点目中无人很是妨碍她成为一个名伎,但现在却忍不住想拜倒在她的裙下。   此时看这帮人的反应,这词大约是很不错的。所以,阿九不单人美,还有才华!   有这样的人物在,红馆不红,天理难容!   元墨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骂人的情绪都被冲淡了,只是居高临下道:“公子求的是美人的词作,在下代笔,像什么话?”   卫公子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既有佳人在此,何不出来相见?”   “罢了。”元墨淡淡道,“公子深嫌庸脂俗粉,我们家姑娘也深嫌恶客。你既为求词而来,现已得词,不必多言了。姑娘们,送客!”   最后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欢姐等人早看这帮人不顺眼了,顿时摆出了送客的架势:“各位,请吧!”   卫公子和他的同伴人脸上都有几分尴尬。   春闱刚过去不久,隐隐有些内幕消息透露出来,这位卫公子名列三甲之内。   于是众人已先在酒楼庆祝过一番,都起哄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现在卫公子是春风得意,长安花却还没看,一番怂恿,卫公子便欣然答应请众人上乐坊。   卫公子祖上是盐商,世代豪富,到他这一辈才出了一个读书种子,自然是千般宠爱,还从来没受过什么冷眼,此时脸上便有些下不来。   同伴中有人嚷道:“既有才貌双全的佳人,何不早些请出来?分明是故意瞧不起我们!”   又有人道:“我看八成这佳人貌比无盐,所以不肯出来见人!”   元墨一听就知道这帮小子埋头苦读,全是死读书,压根儿没有正经上过乐坊。   真正才艺双绝的女伎,岂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到的?当年云画情当红之时,多少达官贵人来上十几次也不能见上一面。   再说京中女伎向来重才胜过重貌,许多人有一手精绝之艺,即使年岁大了也能被称一声“大家”,比如红姑就是现成的例子。   元墨懒得跟他们废话,挥了挥手。   欢姐领着姑娘们自行散去,聊天喝茶理簪子,只当这起人不存在。   这种无视比任何言语都来轻蔑,卫公子紫涨了面孔,怒喝一声:“都给我进来!”   像他这种豪商公子,出门在外,身边少说也会跟着十数名豪奴,头起喧哗时,豪奴们已经在外面竖起耳朵,此时闻得一声喝,外面山一般一声雄喝:“是!”   一伙高大威猛的汉子应声而入。   “给我砸!”   卫公子一声令下,豪奴们立即动手,搬起椅子就往桌上砸去。   一时杯盘与木屑横飞,桌椅与案席全垮,慌得那另外两个客人避之不及,逃之夭夭,姑娘们花容失色,惊叫连连。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一脚跨上二楼雕花栏杆,凌空跃下,一记窝心脚将砸得最卖力的那名豪奴踹飞。   那人直跌出五步开外,被同伴扶着才爬起来,捂着胸膛,脸色发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还有哪个不怕死的,他妈的再给我砸一下试试!”   元墨眼睛喷火,大声道。   气势,气势非常重要。   豪奴们不由自主,都后退了一步。   “废物!”卫公子也是气红了眼,“给我上!”   豪奴们权衡一下,彼此之间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元墨一看不好。   在被红姑收养以前,她在街头巷尾讨生活、捡吃的,常常为半块馒头就跟人打得头破血流,对于“打架”这种事情可谓是自小历练,经验丰富,深深知道有两种架人们是绝不会退缩的。   一是恃强凌弱,二是以众欺寡。   眼下元墨看起来好像挺强,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三四十双手!   果然,豪奴们大喝一声,向元墨冲了过来。   根据元墨的经验,这会儿要是退缩,铁定只剩下挨打的份,再说这是她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怎么能退?   元墨也大吼一声,冲上去。   豪奴们个个膀大腰圆,孔武有力,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胜在力气大,一拳一脚有板有眼,虎虎生风,真挨着一下不是玩的。   元墨虽是经过真正的高手指点,但自己根骨一般,兴趣也不大,半玩半学,并没有多少真功夫。   她在人群中眼观八路耳听四方,见缝插针,戳人家双眼、斩人家咽喉、踩人家脚板、踢人家下体……用的都是当年做小混混时的全套看家本领,再加上一点腿劲和轻功,时不时在柱子上一借力,飞上众人头顶然后择中其一狂踹之,以一敌众,竟然也打了个平手。   “二爷威武!”   姑娘们心花怒放,摇着帕子给元墨呐喊助威,还有姑娘抱起琵琶,弹起了十面埋伏。一时间,琵琶铮铮,厅上拳来脚来,人起人落,呼喊不绝,十分热闹。   阿九居高临下,却看出来元墨能支撑到现在,全仗着身形灵便。   对方人多势重,却毫无章法,彼此之间不能配合。往往两个人朝元墨一起出手,结果元墨泥鳅般一缩身子,那两人刹不住手,你的拳头砸中我的脸,我的拳头砸中你的胸口,被迫自相残杀,各自哇哇惨叫。   但这都是暂时的。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几个人已经会先施眼色再向元墨包抄,再加上人的体力终有极限,元墨的身法必然会渐渐慢下来,那时情形便不容乐观了。   以元墨的脑子不会不知道这点,却还是冲了上去,当真是愚蠢得紧。   可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阿九坐在二楼雕花屏风后,眉头微蹙,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续那阙词。   元墨经营无方,这家乐坊败落是迟早的事,流失这几个客人又算得了什么?再者,假如没有那半阙词,这帮人早就败兴而去,事情根本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哈啊!”   一楼,元墨大喝一声,从人群中跃了起来,一脚点在柱身上借力,凌空一个鹞子翻身,腰身柔韧至极。   她的脸色已经绯红,额角也有汗水滑下,但是眼睛依旧明亮无匹,满座的灯光好像都已失色。   阿九忽然明白了。   方才她愤怒地拍案而起时,眼睛也是这样亮,像是小小的火焰在瞳仁里燃烧。   就是因为这样的眼神吧?   不想让这团小小火焰熄灭,下意识想护住这团光芒。 第十三章   元墨踹完,后继乏力,落地时右腿微微踉跄了一下,脑后已经有风响,一条腿向她扫过来。   “啊!”姑娘们失声惊呼,琵琶受惊,崩出一个高亢的杂音,骤然断绝。   两腿微微发抖,元墨知道这一下是躲不过去了。   阿九在楼上微微抬起手。   “不许打阿墨!”   就在这时,元宝胖大的人影横冲过来,直接将那名豪奴撞飞。   “阿宝!”元墨心口一热,身体里好像再次充满了力量。   两人背靠背,这是小时候无数次被欺负时练出来的姿势,只有这样,才能挨最少的打,揍最多的人。   只可惜他们面对的不再是巷子里的小混混,而是训练有素的豪奴,元墨的体力消耗殆尽,两人很快陷入包围圈。   元宝紧紧把元墨抱在怀里,就像小时候那样,元墨手里攥住一枚瓷器碎片,眼睛死死盯着一只挥向元宝的拳头。   拳头在她的眼里放慢,放慢,她可以清晰地看着手腕上突起的青筋,只要它敢揍过来,她手里的瓷片就可以划破他的脉门——   然而拳头没有落下来,它在半空猛地一顿,一道绳索破空而来,缚住了手腕,然后拳头的主人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被拽得直飞向大门口,重重跌在地上,脑袋一歪,晕死过去。   大门口,绳子像是被驯熟的灵蛇般,“哧溜”收进了叶守川的袖子里。   和叶守川进来的,还有气喘吁吁的欢姐。   元墨松了一口气,总算赶到了。   早在那帮豪奴冲进来的时候,元墨就给欢姐使了个眼色,让欢姐去找叶守川。   有麻烦,找师兄,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欢姐这么快就能把人找来,更没想到叶守川居然不是一个人来的。   叶守川身后还跟着好些人,一个个身姿挺拔,带着兵器,全都很脸生,不是府衙的捕快。   叶守川往旁边让了让,身后走出一名衣饰华贵的锦袍中年男子,男子咳嗽一声,目光环视全场,威严地喝道:“京兆府办案,统统给我住手!”   如此官威,竟是京兆府尹章天成亲至了。   看来欢姐是半途遇上陪章天成查案的叶守川,所以才能来得这么快。但问题是章天成竟然亲自出动,这案子得有多大?   “大人,你要给我做主啊!”   不管三七二十一,元墨决定先把状告了再说。   姑娘们出纷纷跪下,盈盈泣泪:“求大人替我们做主。”   章天成也是北里的常客,花丛圣手,是声誉上佳的恩客,此时情不自禁就想把身边的欢姐扶起来,不过最后关头官威还是起到了作用,正色道:“你们放心,平京是天子脚下,胆敢在这里寻衅滋事,本官绝不轻饶。来人,全部拿下!”   “呛啷”一声,随从们拔刀出鞘。   卫公子的酒此时才醒,他的同伴们早就吓得两股战战。   马上就要放榜,如果他们此时被投进大牢,岂不是前程尽毁?   其中一人立刻跪下:“大人,我等是春闱士子,来此消谴而已。打人砸东西的都是这位卫公子的奴才,完全不干我们的事啊!”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纷纷撇清,还有人道:“卫兄,早叫你不要莽撞,这里毕竟是京城,不是扬州!这下可好,连府尹大人都惊动了,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可不要连累了我们!”   卫公子气得脸色发青:“好,好,东西是我砸的,人是我揍的,和众兄台毫无瓜葛,没有半点关系!”   众人忙向章天成道:“大人,您看,这里没有学生们的事,学生们可否先行告辞?”   章天成道:“慢着,先把姓名、籍户、在京住地报上来再说。”跟着便有一人翻开一面册子,预备记录。   学生们一看这是要留档,顿时吓了半死,一个个都不敢开口。   章天成道:“莫怕,查的不是你们,报得上来的人都可以走,只是十日内不得换动住处,本官随时会去查人的。至于报不上来的……”章天成微微一顿,“那就跟本官去衙门走一趟了。”   这话一出,学生们立刻乖乖交代。   元墨悄悄问叶守川:“这是查什么?”   “查来到京中的外地年轻男子。”   “干嘛啊?”   “不知道,上头说是绝密,我们只是带着人挨家挨户查。此时整个京城都在搜查当中。”   “阖京搜查?”   乖乖,这个场面有点大啊,元墨忍不住咋舌,她想了想,悄悄凑近叶守川的耳朵:“我知道你带来的这帮人是谁。”   “谁?”   “姜家的府兵。”   叶守川目光一震。   今天傍晚,大队人马随章天成进入府衙,章天成命每一名捕快带一队人马在各处进行搜查。他早已发现这帮人虽然身穿便服,但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每队配一名捕快,名义上是带队,实际上不过是捕快更熟悉京中各处地形,用来带路而已。   “你确定?”   “我昨天才去过姜家,认得他们的刀。”   大央王公的府兵按律不能超过两百人,但姜家是大央律里永远的例外。   他家的府兵有两千人,这只是明面上的,只不过为了让皇家颜面好看些,这些府兵平日里大部分都在北郊军营驻扎。   元墨把声音压到极低:“会不会是昨天……”   “应该不是。”叶守川知道她的意思。   昨天他们把姜家作为了假定案犯,并破坏了对方的计划,所以姜家今天忽然就有了异动,倒也说得通。但实际上,姜家要对付一个捕头、一个乐坊坊主,外加一群捕快,根本只是动动手指头的功夫,用不着搞这么大阵仗。   那边几个士子已经把十八代祖宗的底细都交代清楚了,章天成摆摆手放他们回去。   最后轮到卫公子。   “姓名。”查问的那名府兵照例询问。   卫公子紧紧闭着嘴,一言不发,好像突然变成了哑巴。   那名府兵比旁人年长一些,是个领头人,名姜名义,是姜府的一个旁支,按身手与功劳,早该升任,但因出身低微,所以一直不得提拔,渐渐养出狠厉的脾性,他盯着卫公子:“不说,还是,不知道怎么说?”   卫公子看也不看他一眼,好像还顺便变成了一个聋子。   姜义一声令下:“拿了!”   两名府兵立即上前,豪奴们也不是吃干饭的,立刻挡在自家主人面前,一时间剑拔弩张。   “别,别动手。”元墨赶紧打圆场。   开玩笑,真打起来,把这屋子拆了算谁的?再说这姓卫的砸了她半个大厅,真要被绑走,她找谁要银子去?   她赔着笑向姜义道:“这人是跟前面那些人一起来的嘛,他不肯说,他们一定知道,一问就知。”   姜义神情冷冷:“上头有令,所有来路不清、身份不明者,皆要带回去问话!”   他整个人好似铁板一块,一看就不知道“通融”两个字怎么写。   元墨只好转头去劝卫公子:“喂,这位公子,我看你敢做敢当,也是一条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懂不懂?你的名字又不是金子打的,告诉人能少一块肉?”   卫公子一张脸紧绷,还是不开口。   卫公子的心事,在场只有同样经历过科举的章天成懂。   眼下是春闱放榜的紧要关头,万一榜上有名而身陷囹圄,名字很可能会被阅卷官一笔勾销,从此无缘仕途。   所以卫公子是打定主意不开口,准备硬扛到放榜之后再说。   但他不知道的是,真要被这伙人抓去,能不能等到放榜,还得两说。   此事全城搜查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就连章天成也不知道,他也只是奉命办事,不忍心让这么一个年轻人断送了前程,道:“罢了,这人一看就是酒喝多了,就算带回去也问不出个究竟。叶捕头,你脚程快,去将那几个士子追回来,好好问问这人的来路。”   然后不待姜义反应,又咋然显出吃惊之色,望向二楼:“怎么上面屏风后头好像还躲着一个人?”   这倒不是他的眼睛有多尖,事实上近两年他的眼睛好像出了点毛病,看近的东西越来越模糊,远处倒看得真真的,比常人要清楚许多。   他一进来就注意到楼上那扇雕花屏风,镂空的纹路后,隐约透出一道淡青色身影。   元墨忙道:“那是——”底下的话还来不及出口,两道绳索已经攸地向二楼屏风飞去。   这绳索和叶守川方才用的十分相似,只是前端多了一只铁爪,屏风在两只铁爪下四分五裂,另外两名府兵已然是人随爪至,扑向屏风后的阿九。   元墨目瞪口呆,就在这瞬息之间,别说阿九不会武功,就算换成是她也没办法逃脱。   何况一楼的府兵们于同时间立即散开,把守住每一道可以逃逸的门窗,整个红馆登时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当刀搁在阿九的脖子上,四散的屏风碎片甚至还没来得及落地。   阿九的发丝衣摆受这劲风激荡,悉数向后飞扬,整个人恍若刚自云端落地,眉眼低垂,不惊不怒,明明是刀兵加身,却竟是仙气四溢。   大厅里没有一丝声音。   半是因为府兵们的卓绝的战斗力,半是因为阿九慑人的美貌。   元墨由衷地发现,阿九真宜远观,就如花宜隔着雾,月宜隔着云。   真如仙子谪人间。 第十四章   “误会!千万别动手!”元墨忙叫道,“各位大哥千万住手,这是我们家的姑娘,不是歹人。”   在发现阿九是女子的那一刻,姜义眼中已经掠过一抹失望之色,摆了摆手,府兵收刀,后撤。   阿九不发一言,转身离去。   叶守川刚带着那几个士子回来,士子们一五一十回禀:“大人,这位卫公子是扬州人士,盐商卫氏之后,名——”   “在下姓卫,名子越。”卫公子仰着头,望着二楼阿九离去的背影,目光落在那少了半截的衣袖上,痴痴,“扬州人,今天二十三岁,八月生,尚未婚配……”   傻子也知道他是对谁说的,章天成摸了摸鼻子:“罢了,说得清来路便好。”   说罢看了看姜义,姜义点了点头,意思是收兵去下一处。   章天成便要离开,元墨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大人,您还没给小民做主啊!您看看这里被砸的,还又添了一架屏风!那屏风可是紫檀木雕的,红姑当年花大价钱买的!”   章天成心说我难道还能帮你问姜家要钱去?别做梦了!   但元墨原没指望姜家,她一面说,一面不住往卫子越身上使眼色。   章天成会意,咳嗽一声,道:“卫公子,姑念你人生地不熟,又是初犯,且又行将放榜,为你的前程计,你好生向元坊主赔罪吧。若元坊主不追究,本官也便不追究了。”   元墨躬身行礼:“大人明断!谢大人!”   卫子越没有吱声。   他依然仰着脖子望着二楼,阿九早已经去得没影了,他还痴痴地望着,仿佛那里留了一道旁人看不见的残影给他。   姜义不耐,章天成也不再耽搁,叶守川向元墨点点头,一行人离去。那几名士子也跟着走了。   元墨客客气气送到门外才回来,只见卫子越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元墨走过去,豪奴们立刻护住卫子越,十分忠心。   “挡什么道?”元墨道,“难道你们想送他去大牢?还不快些让开?赔了钱你们也好走人。”   豪奴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几分犹豫,一个道:“少爷好像……好像被什么东西魇住了,我们得先抬他去看大夫,别的事以后再说。”   元墨微微一笑:“放心,不用大夫,这种病我最会治了。”   豪奴们还是将信将疑。   元墨骂道:“猪脑子,不把他治好了,我拿得到钱吗?”   豪奴们受此一吼,觉得颇有道理,让开了。   元墨端详这卫子越,只见他生得颇为俊秀,也算是一表人材,只是这会儿痴痴呆呆,眼睛都不眨一下,十足一个傻子。   然而这傻相元墨是十分欣赏的,因为这着实证明了自己的眼光不差,阿九首次在客人面前露相,就有这般效果,将来名动京师,指日可待!   豪奴们只见这两人一个傻着看,一个傻着乐,都很需要大夫的样子。   元墨自己开心了半晌,拿手在卫子越面前晃了晃。   卫子越的视线却像是穿透了她的手,丝毫不受影响。   中毒还挺深。   “这么喜欢啊……”元墨想了想,凑近他,低声道,“你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什么?”卫子越梦游般地接过话。   元墨翻了个白眼,吼道:“你把我家砸成这样,你以为我会告诉你?一个只知道打打砸砸的纨绔子弟,你配知道她的名字吗?”   卫子越恍如从梦中惊醒,看着满地的狼籍,一阵苦笑:“我真是醉了,醉到整日和那群猪狗为伍,醉到明明有才情俱佳的美人在眼前,我却有眼无珠,认不得。”   他长叹一声,跟着向元墨长揖一礼:“这全都是我的过错,是我失礼了。今日损坏之物,我会全部照价赔偿。”   元墨打铁趁热:“明天我就把单子送到府上。”   卫子越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元墨道:“你还想不想知道她的名字?”   卫子越没有回答,哂然一笑:“我自然想知道,但更想她亲口告诉我。”   元墨笑了,笑得很灿烂,毫无疑问,这位将是乐坊最受欢迎的客人。   第二天她就送了份单子到卫子越所住的扬州会馆。   她一晚上搜肠刮肚,添了许多莫须有的东西进单子,明摆是漫天要价,就等着卫子越落地还钱,然后她再来据理力争。   结果卫子越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下人准备好厚厚一沓银票,送到元墨面前。   元墨平静地接过,平静地收起,平静地告辞,平静地离开会馆。   平静地走进某条安静小巷。   “发财啦!”   元墨一蹦三尺高,大喊。   坐在门槛上洗菜的大妈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元墨身轻如燕,一溜跑出了小巷。   小巷外就是正街,一辆马车正飞驰而过,她冲得太快,险些撞上,幸好身手灵便,一个翻身躲开。   车夫也吓了一跳,马死死勒住缰绳,马车剧烈地一顿,车帘子“刷”地被撩开,里面的人骂道:“找死啊?长没长眼睛?不看路的?我告诉你,想死找别的地儿去,别脏了老娘的马车!”   车里的人五十岁上下,身子肥大,几乎占满了整座马车。   她脸上盖着厚厚的脂粉,唇上涂着鲜红的口脂,破口大骂之际,整张脸上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嘴唇上下翻飞。   是会真楼的坊主夏金仙,人称夏婆子。   夏婆子身边还坐着一位美人,冰肌玉骨,眉目如画,身上穿着最上等的玉荷裙,唇间点了圆圆的一点鲜红口脂,衬得肌肤越发赛雪欺霜,正是会真楼的花魁玉菰仙。   元墨笑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啊?”   “哟,是二爷呀!”夏婆子立刻满面堆笑,“对不住,方才没瞧清,还以为是哪个想不开的寻死呢,毕竟这年头欠债的人太多了,总有人为了逃债想出各种各样的法子。”   我这么大个人你也瞧不清你眼眶里那两只玩意儿到底是眼珠子还是绿豆呢?   肚子里虽嘀咕,元墨面上依然笑容不改:“可不是?我确实太急了,幸亏是遇上夏姐姐,要是遇上旁人,身量轻,压不住板,这马车肯定刹不住。”   别人的腰是水桶,夏婆子的腰可以抵得上两只水桶,因此最恨人家说她胖,闻言立刻要变色。   元墨不等她翻脸,马上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夏婆子咬咬牙,笑道:“啊哟,不说这个倒罢,说起这个我就头疼。这不是快要评花榜了嘛,我家仙儿前年是花魁,去年是花魁,今年说不准还是花魁,你说堂堂花魁,凭是什么好衣裳、好首饰,穿戴过一次哪能再用?给人家知道岂不要笑话死?所以可苦了我喽,隔三岔五就得带她去挑新衣裳、新首饰,费钱不说,腿都快跑断了。这不,又得上麒麟阁去。二爷你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姑娘都俭省得很,一年也添置不了几件,就算把一件衣裳连着穿一年,人家也不见怪,多好!”   元墨也被戳到痛处,恨得牙痒痒。   会真楼在红馆隔壁。当年双璧坊盛极之时,会真楼里统共只有三五个人,是个濒临关张的小乐坊。而今风水轮流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大乐坊,红馆却已经藉藉无闻,举步维艰。   夏婆子一直垂涎红馆的亭台楼阁,元墨也时不时向她抵押点钱花,让夏婆子遗憾的是,每每以为元墨还不上的时候,元墨都还上了。   两人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元墨笑眯眯说也去麒麟阁。麒麟阁是平京最大的银楼,也是最贵的银楼,夏婆子一听便撇了撇嘴,心想元墨定然是打肿脸充胖子。   玉菰仙在车内不耐烦地道:“妈妈,还买不买了?”   “买买买,这就去。”夏婆子向元墨笑道,“那咱们就在麒麟阁见啦。”   马车驶动,夏婆子放下帘子,道:“哼,穷鬼,这辈子也别想踏进麒麟阁一步。”   玉菰仙皱眉道:“一个破落户而已,妈妈何必这般在意?”   夏婆子道:“我的儿,你不知道,瘦马的骆驼比马大。咱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了,可外地来的人,还总是要去一去红馆。为什么?就因为双璧坊名气实在太大了!好在这会儿红馆不成气候,威胁不到咱们。可万一红馆要是有一天捧出个像样的人来,又有双璧坊的名头,红起来就是说话间的事。所以咱们不得不防。我想尽法子想把红馆弄到手,不单是要红馆那些房子,更是要双璧坊的名头。再说了,真把红馆盘下来,最好的屋子还不是你的?我的仙儿是全京城最好的姑娘,就该住最好的屋子不是?”   玉菰仙矜傲一笑。   到了麒麟阁,掌柜忙迎进雅间,将时新首饰一一拿出来给玉菰仙挑,玉菰仙扫了几眼,道:“掌柜的惯会拿这些不值钱的货色出来糊弄人,那些有份量的、能见人的,都放在屋子里压箱底不成?”   掌柜笑道:“这是江南最时新的样式,刚刚打出来的,京里的小姐姑娘们,还没有一个戴上呢。姑娘既喜欢贵重的,且请稍候,我立即取来。”   掌柜说着去了,夏婆子清了清嗓子,笑道:“我家仙儿花容月貌,那怕素面朝天呢,比能把那起狐媚子全比下去!要我说啊,这些就很不错!你看看,一个个又别致,又精巧,没得买那些死沉死沉的死板玩意儿做什么?戴着老气不说,累也累得慌……”   玉菰仙打断她:“妈妈,古世子说,姜家的家主今年会回京过生辰,你知道吗?”   “哦?哎呀,算起来,姜家家主今年该有二十了,是要回京行冠礼的!”夏婆子立马坐直了,声音都忍不住发紧,“那今年的花魁献艺——”   “不错,今年我要在姜家家主面前献艺。”玉菰仙深深道,“妈妈,我的对手可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而是安宁公主、文惠郡主这等人。你说,我该穿什么戴什么,才能在这些贵女面前脱颖而出,让那姜家家主看到我呢?”   “我的天爷啊!你怎么不早说!”夏婆子激动不已,“姜家家主!那跟皇帝也没什么分别了!早年间,还有谣传说什么皇帝都微服去过双璧坊,我看根本就是她们自己吹嘘,现在你要是真能把姜家家主哄上手,我的娘啊,我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我面前提双璧坊!”   玉菰仙微微一笑,并不答言。   真能得姜家家主垂青,她还会留在乐坊吗?   “掌柜的!掌柜的!”夏婆子扯着嗓子叫,“把你们这儿的好货全拿出来,要最好的!最贵的!”   掌柜连忙答应,就在推门进来之际,透过他身后,夏婆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出麒麟阁厅堂。   元墨竟然真的来了。   不仅来了,走的时候还颇拎了些大盒小盒。   夏婆子忍住有些犯嘀咕,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不会把红馆卖给别人了吧? 第十五章   麒麟阁这种烧钱的地方,元墨是不想来的。   但夏婆子给她提了醒,她得好好打扮打扮她家的姑娘。   尤其是阿九。   因此,再回到红馆时,元墨的身后跟着长长的队伍,有抬桌椅的、有抬花瓶瓷器的、有扛着锦袱坐垫的、有带着杯盘碗盏的、有捧着绸缎衣裳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看上去好像搬空了一条街。   其时黄伯和欢姐正领着元宝并姑娘们清扫昨晚的战场,一见这架势,都吃了一惊,欢姐忍不住问道:“阿墨,你不会把红馆押出去了吧?”   欢姐平日里都很给面子地喊“二爷”,情急了才喊“阿墨”,可见是真担心了。   毕竟以元墨拆东墙补西墙的花钱方式,买这么多东西只有一个可能——他把东墙和西墙一起拆了。   “放心放心,卫公子赔了大把的银子。”元墨笑眯眯,“如今咱们不单能换一个新大厅,还能把你们上上下下全换上新的!”   “当真?”姑娘们又惊又喜,扔下抹布扫帚,扑向绸缎首饰。   元墨以一种慈祥的笑容看着她们你争我夺,挑这个,抢那个,就像一只老母鸡看着小鸡们满地啄食。   最好的一份她已经挑了出来,再挑了只花瓶,去找阿九。   阿九凭窗而坐,脸望着窗外。   窗外是阳光下的平江,一望无际,闪烁着波光,波光映到屋子里,映到桌上、墙上,映到阿九的衣上、发上,到处脉脉流动。   元墨跨进来的脚步不由顿了一下。   这间屋子她住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这里,好像戏文故事里讲演的龙宫啊!   阿九回过头来,中衣的领子依然是密密地扣到了颔下,肩上披着一件藕荷色外袍。   元墨不由再次赞叹自己选衣裳的眼光。   一般女孩子多是穿红粉淡黄之类的暖色好看,望之鲜妍柔媚,能让客人大增好感,但阿九是个例外,越是清冷的色调越能突显出阿九那不属于凡尘的仙气。   “给你送宝贝来啦!”   她把手上的东西在桌上,一色色拿给阿九看,“看看这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我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贵的布料!还有只簪子,别的不说,单是这颗大东珠,就值十五两。再看看这花瓶,前朝施大师的粉彩,你看看这梅花的花瓣……”   “假的。”阿九瞥了一眼,道。   阿九呆住,“这可花了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贵,怎么可能是假货?   “施素的粉彩举世难求,拿二千两银子也没处买去,你出门逛个街,二十两就买到了,你觉得是真的?”   “可、可二十两……”   真的很贵啊……她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完全是为了能够匹配阿九的美貌才斥了这笔巨资……   “施素的笔法细腻,粉彩清雅,瓷品有莹润之气,是瓷而近玉,所以名重天下,百年不衰。你这只颜色晦暗不说,笔法更是粗劣。”   说着,抬手以指叩瓶,发出铮铮两声,阿九微微一哂,“北窑里的大路货。这种东西挂着施素的名头,施素只怕要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元墨睁大眼睛,恨不能拿眼珠子贴到花瓶上滚几滚,好看清楚阿九说的那些名堂。   可看来看去,这瓶子上花开得漂漂亮亮,瓶身也十分光洁。   哪里晦暗了?哪里粗劣了?   蓦地,她猛然惊悟:“阿九,你懂古玩?”   阿九的手指微微一顿,收了回来:“略知一二。”   古玩与诗文都是上层权贵们的风雅玩物,所以为了招揽到越上等的客人,就要教会姑娘越上等的技能。   教姑娘诗文,只要请个老师外加几箱子书本而已,但古玩,可是要货真价实一一去练手的,开乐坊的不比权贵们,权贵们吃穿用度皆是不凡,长久浸淫其中,自然而然能辨出个中真味。乐坊里练出来的顶多是具备一点眼力,不至于在真正的贵人面前出丑而已。   放眼整座平京城,还找不出一个敢说自己懂古玩的女伎。   现在,她红馆有了!   不记得名姓,不记得出身,却记得古玩与诗文,啊啊啊,阿九你是老天爷派来拯救红馆的吧?   “懂诗文,懂古玩,还长着这样一张脸……”元墨激动地握住阿九的手,“今年的花魁非你莫属啊阿九!”   阿九冷淡地抽回手:“不。”   元墨劝道:“你知不知道,一旦成为花魁,整个京城的男子都会慕名前来,到时候你的仰慕者可就不止卫公子一个,而是千千万万个!”   阿九还是那个字:“不。”   元墨更不明白了,这世上哪一个生意人不想当富翁,哪一个士兵不想当将军,哪一个女伎不想当花魁?   想了想,她拖了把椅子,在阿九面前坐下:“阿九,那日被劫的姑娘都回了家,京中再没有哪家乐坊说自家有姑娘走失的。既然没有乐坊失人,那你的出身之地便很可能不是乐坊,你既懂古玩又懂诗文,我想你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本朝权贵们要夸耀豪奢,不单要养名马,还要养美人,谁家请客时没有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家伎,简直都没脸请人上门。   “那又如何?”   元墨循循善诱:“你看,小茉莉不见了,我担心得饭也吃不下。你不见了,你的家人肯定也急得到处找。可是京城的大户太多,我们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是哪家丢了人,怎么帮你找?但若是你成了花魁,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你的家人自然会来找你,到时候你不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也省得他们担心呀。”   阿九笑了,笑得极轻极冷,像是深秋枝头的一缕轻霜:“我的家人们永远不会担心我。”   元墨讶然:“为什么这么说?你记起什么了吗?”   家人对她不好吗?   “没记起。”阿九道,“不过是推断而已。他们连报案都不曾,显然没有担心我。”   这点元墨也觉得奇怪。以阿九这种上姿色,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块宝贝,哪有丢了宝贝还不上心的?   “也许他们在用别的法子找你,只是没有惊动官府……”   阿九打断她:“你为什么带我回来,为什么处处小心殷勤,我都明白,你就是想为了替你争花魁。但我明白告诉你,不可能。我可以替你应酬题诗的人,其他的,你想也不要想。”   “我想让你当花魁有什么错?你成了花魁,你名扬京城,真正的好处全是你的,我只不过是跟着沾点光而已,还有——”   阿九抬起一根手指,止住她的话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为自己的生意着想,不管怎么利用别人,都是份所应当,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现在我们是在做交易,你收留我,我给你的客人应酬诗文,其余一概不理会。乐坊里本来就有这种女伎吧?卖艺不卖身,叫清倌是吧?”   “清倌可不是在楼上写首诗而已啊!还有,我们家的姑娘卖的从来都只是艺,不是身!”   大凡客人来到乐坊,至少要先来个四五次,才能和姑娘们单独在一起,然后才是正式的追求。追求之后是否能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全看姑娘们的意思。   乐坊,卖的从来都不是姑娘的身体,若是抱着这种念头来的客人,多半得不到姑娘们的欢心。   大家会让他出门左转,一直朝里走,走到北里最僻静的角落,那里会有最低等的娼门。   不讲什么“交心”,也不讲什么“相恋”,只要给银子,立马就能成好事,这却是最为乐坊所看不起的。   阿九的话让元墨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上哪里不舒服,阿九神情虽冷,但言语并无冒犯,甚至很斯文。   可元墨就是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上了一样不痛快。   “阿九,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伎的艺?女伎的艺不单是诗文歌舞,女伎们和客人见面、说话,献艺、示好或者由客人示好,然后让客人迷恋,沉醉,享受到寻常生活之余的快乐……这些都是艺。许多来乐坊的客人并不是想追求鱼水之欢,他们要的是寻常日子里没有的知音,要的是超于凡俗的美好。乐坊,就是贩卖这种美好的地方,所有的才艺、美貌、性情,都只是贩卖美好的手段,你懂吗?”   “以色侍人,贱役尔,说得倒是冠冕堂皇。”阿九喝了口茶,放下杯子,语气平淡,“我们只谈交易,不必多费唇舌,有些事情不管你说的多好听,低贱就是低贱。”   “低贱?”   元墨腾地站了起来。   楼里的姑娘都不大喜欢阿九,欢姐尤其觉得阿九目中无人。   元墨一直都替阿九说话,说阿九只是性子冷淡一些,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别人。现在才发现,她错了,   错大发了!   “有人靠自己的学识挣钱,有人靠自己的力气挣钱,有人靠自己的手艺挣钱,女伎们靠自己的才华和美貌挣钱,哪里就低贱了?”   阿九看着元墨,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你就说,做不做这个交易吧。”   “不做!”元墨愤愤道,“你既然觉得女伎低贱,自己还混迹在女伎之中,难道就不低贱吗?你是高人雅士,你去山里吟诗作赋去,干嘛要待在乐坊里?这个交易我不做,高攀不上!”   元墨的声音很大,人很激动,手还指着阿九的脸。   这种语气、这种姿势,让阿九感觉到强烈的不适,以及不悦。   “不做便不做。”阿九重重地搁下茶碗,“你不要后悔!”   “鬼才后悔!”   阿九冷冷地盯着元墨:“好,很好。”   起身离榻,拂袖而去。   元墨气呼呼对着阿九的背影,“走了就别回来!”   阿九大步而去,头也没回。 第十六章   晚霞渐渐褪去,夜色降临,街上的人步履匆匆。   阿九的外衫披在头上,挡住了大半面目,随着人流踯蹰在路上。   一队人带着刀走过,不时拦住人群中的年轻男子查问。虽然是穿着便服,阿九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姜家府兵,当先一人正是昨晚的姜义。   阿九转身拐进身边的小巷中。   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一个低沉声音道:“站住。”   阿九停下脚步。   “是红馆那位姑娘吧?”姜义缓缓走过来,“为什么看到我们就走?”   阿九道:“我原本就是要来这里。”   “这里?”姜义加重一点语调,环顾四周。   这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天已经渐黑,却没有几扇窗子里透出灯光,不是因为没人住,而是因为点不起灯。   即使点灯,用的也是粗劣的菜油,整条小巷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有人做饭,有人吵架,有人打孩子……十分嘈杂。   阿九问:“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姜义让开,“请。”   阿九向一户人家走去,每一步都走得很慢,长长的衣摆拖过地面,地面铺着的石板早已经破裂,或是被挖去作了别的用途,裸露出大片的黄土,昨天刚下过雨,满是泥泞,阿九的衣摆很快被玷污。   “要不要敲门试试?”姜义在后面道,“也许里面没有人,这样你就可以假装要找的人不在,便可以顺理成章地离开了。”   阿九在门前站住,一手抚过自己左手的衣袖,没有说话。   “但这招有一点要小心,那就是万一有人应门,对方不认得你,你立刻就会被揭穿。”姜义声音里带着一丝狰狞的笑意,雪亮的刀缓缓搁在阿九的颈边,“怎样?是直接跟我走,还是先试一下?”   阿九淡淡道:“你们要找的不是男子吗?为何要找我?”   “因为你不对劲。”姜义道,“知道你哪里不对劲吗?就是这一点!”   领头人的刀尖指上阿九的脸,“你没有一丝害怕,一丝紧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伎,你身上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这点我光用闻也闻得出来!”   “就算我有秘密,和大人你又有什么关系呢?”阿九道,“我并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姜义脸色一变:“你知道我们在找什么人?”   “不难猜吧?”阿九道,“一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原不在京城、最近才从外地来的年轻男人,对不对?”   姜义握刀的手紧了紧,声音低哑:“你还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猜,这个人一定很要紧,大人一定很着急找到他,时间紧迫,大人当真有空管区区一个女伎的闲事吗?”   姜义低头寻思一回,蓦地嘿嘿一笑:“险些给你混过去!敲门!你不是来找人吗?那就敲门给我看看。”   阿九看了他一眼,抬手捋了捋头发,左手袖口有意无意对准了领头人。   “你要是不敲,就是有问题,跟我回去好好审审你——”姜义说着,伸手就要来抓阿九。   阿九脸上闪来一丝厌恶,只听元墨的声音响起:“错啦,错啦,不是这家,告诉过你是巷子尽头那家啦!”   这声音就像初秋新出的莲藕一样爽脆,一样清润多汁。   元墨走巷口走过来,从头到脚罩着一件白纱,在这昏暗的小巷子里若是不提防遇见,定要以为自己见了鬼。   “咦,这位大人好面熟啊?咱们昨天是不是见过?”元墨扯下白纱,搭在臂上,很是热络地招呼,“大人也来逛窑子?”   “窑子?”姜义皱眉。   “大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元墨一脸很奇怪的样子,“我们是来找春娘的,大人你要不要一起?”   姜义当然不打算一起,把刀一摆:“好,你们去。”   因为是旁支的关系,尽管武艺超群,他也没有受到多大重用,直到他接到一个秘密任务。   ——找到那个人,杀了。   只要事成,他便能官升三级,还能从北郊兵营回姜府当差。   事关重大,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   他跟着元墨两人走到尽头一扇房门前停下,屋子里有暧昧的喘息声,以及床柱摇动的声响。只要不是聋子,大概就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元墨好像偏就是聋子,她大力拍门:“春娘,开门!”   “滚!”里面传出一声,却是男子声气。   元墨往门上踹了一脚 :“官府办差,给我开门!”   里面的动静停了停,一个黑胖男子探出头来,见不是官差,面上一松,但紧跟着他看到了姜义手里的刀,脸色立刻一变,赶忙系上裤腰带,走了。   “我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坏老娘的生意,原来是二爷呀。”   春娘三十来岁,脸上涂着脂粉,齿红唇白的,身上胡乱披着一件衣衫,发丝凌乱,一脸都是春色,目光一转,看到了姜义,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哟,这是给我介绍的客人吗?大爷,来呀,包你满意!”跟着就要上手来拉。   姜义避之不及,一连退出三步,留下重重一哼,转身走了。   春娘无比失望,转身回屋,元墨连忙跟上。   阿九有几分迟疑,但想也知道,姜义的疑虑并没有完全打消,这会儿必定还守在巷外,若不进去,势必要给他发现不对,只得皱了皱眉,跟了进去。   春娘点亮油灯,只有小小一盏,还特意把灯芯往油里拔了一些,以免灯光太亮费油,“说吧,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逛街走累了,到你这儿讨口水喝。”元墨熟门熟路地坐下,“把你炸的蚕豆也拿些出来,好久没尝了。”   “杀千刀的,老娘是欠了你还是怎地?坏了老娘的生意不说,还有脸要这要那。”春娘一边骂骂咧咧,一面倒茶上蚕豆,还加了一碟子酥饼,“喏,这原是给小豆子备的,他明天休沐回家,今儿就先便宜你这死鬼了。”   “小豆子还好吗?”   “好个屁!光长个,不长肉,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二两重,学里也不知道吃得饱吃不饱。”   小豆子是春娘的儿子,正在念书,十分用功,吃住都在学堂中,一旬才回来一次。   春娘和元墨絮絮叨叨说着,瞥了阿九一眼,问元墨:“这是新人?怎么带到我这儿来了?”   “都说了路过嘛。”元墨说着更正,“这位是阿九,是我家客人,不是新人。”   春娘点点头:“你要能找到这样的新人,就该翻身了。唉,你这死小子也该下把子力气,好好去找个像样的撑撑门面,那个茉莉一脸小家子气,不中用!照我说,还是去江南买一个,、江南的姑娘,可水灵着呢!”   “知道,春娘就是江南的嘛。”   “我就算了,残花败柳,不提也罢。”春娘一脸自嘲。   元墨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外头的姜义也该走了,便道,“这蚕豆好,春娘,给我装一袋子,我带回家去吃。”   春娘便进去装蚕豆。   元墨解下钱袋。   她今天的钱袋是千年难得一遇的丰满,白天的采买还剩了不少。她抽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又拿几块碎银子压在上面。   然后向阿九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阿九算是知道元墨为什么总是这么穷了。   元墨出了门就套上那件白纱。   阿九忍不住道:“你戴着这东西干什么?”   元墨的声音一本正经:“我是鬼。”   阿九微微一愣,明白过来之后,蓦地大笑出声。   元墨还从来没见阿九这样笑过,笑得这样爽朗,这样无忌,笑声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直达星空之上。   有这么好笑吗?元墨讪讪把白纱扯下来,好像确实有点蠢啊……   “死小子!”春娘的家门“哐当”打开,春娘大步而来,“给我站住!”   元墨拉起阿九就跑。   她还没到二十,没有戴冠,头发只束成一束马尾,一跑起来,便左右摆动。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跟在元墨身后,奔跑在黑暗的陋巷。   脚下踏过污泥,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轻盈。   这一带到底是春娘比较熟,元墨拉着阿九跑了一阵,正庆幸身后没有人影的时候,猛一抬头,春娘不知道从哪条近道上抄过来,已经抱着胳膊在前头等她。   “发财了是吧?了不起了是吧?敢大手大脚花钱了是吧?”春娘把银票连蚕豆袋子一股脑儿塞到元墨怀里,“拿上走人,再来这套就别想再进老娘的门!”   “还真发了点财,这点子银子本少爷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元墨笑嘻嘻,指着阿九,“看到这位美人了吗?我正想着有什么法子把她劝去评花榜,那就可以发大财啦,这点钱算得了什么?要不,这点钱算是辛苦费,你给我劝劝她?她不愿意当花魁呢!”   春娘看了看阿九,道:“真不愿意?”   阿九点头。   “不当也罢。”春娘道,“那就嫁给他吧。”   “当花魁有什么好?一年一个,比母猪下仔还容易。再说,当上了又如何?老娘当初也是花魁,可你看看老娘现在是什么鬼样子?”春娘道,“你既不愿当花魁,肯定也不愿意做男人生意,干脆就跟了这小子吧。这小子有良心,会疼人,不会辜负你。”   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幂篱的轻纱挡住了阿九的脸,周遭再没有扰人的视线了。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阿九轻轻“哼”了一声:“多大的世族,就有多大的龌龊。”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 第十七章   自那晚一闹,硕果仅剩的两名常客都不来了,红馆大厅里常驻的客人换成了卫子越。   卫子越再次来的时候,给每个姑娘都准备了礼物,欢姐那份格外贵重,还特地向欢姐长施一礼。   送阿九的则是一副字画。   那画纸淡淡黄,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再加上卫子越的财力,元墨可以断定这不是假货。   但阿九同样只是瞄了一眼,再也看第二眼。   “真货。不过是不怎么值钱的真货。”元墨如此判断。   后来得知这幅画五百两银子一幅,元墨差点给它跪下来。   卫子越有时会在壁上题诗,有时只是坐着喝酒,听个曲子,或者和欢姐聊聊天,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见阿九。   阿九自然也乐得清闲。   铁老三和崔王八一死,贩卖女伎的事断了线索,再加上姜家寻人的差事压下来,叶守川分身乏术,一时间腾不出手找小茉莉,元墨只能耐着性子等下去。   今天很难得,又一个客人进门了。   只是他穿着下人的短打衣裳,还戴了只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怎么看怎么不像是逛得起乐坊的客人。   他熟门熟路直奔二楼,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   元墨吓一跳:“大哥,你可是姜家十七少,怎么穿成这样?京中时尚风向变了吗?”   听到“姜家”两个字,阿九微微抬起了眼。   “快别提,提了会要人命。”姜其昀一脸不堪回首的模样,“我可是豁出性命来这一趟的,我的小厮还在床上装睡呢。酒呢?快把酒拿来!”   元墨摇头:“没了。”   姜其昀怪叫:“没了?什么叫没了?”   既然不评花榜,她就不再用花钱了,不花钱也就不用卖酒了。   “被红姑发现了。”   这个理由让姜其昀都瑟缩了一下,小小声问:“你告诉她预备卖给谁了吗?”   元墨坚定道:“我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的。”   “好兄弟!”姜其昀一拍元墨的肩,来得急,拿起桌上的杯子便喝,这才见边上有一面生的美人在座,不由一笑。   他这笑容三分优雅里混着三分从容,外加三分暖意,最后加一分魅惑,乃是自己最满意的招牌笑容,只要看到美丽女子必然赠送。   然而等看见阿九的脸,“噗”,一口茶水全喷出来了。   阿九手里的折扇“刷”地展开,才挡住这一劫。   “失礼了,失礼了。”姜其昀忙不迭赔罪。   这美人当真是美若天仙,姜其昀留连花丛,阅美无数,作为一个风流公子哥,看到这样的美人当前,不去搭讪一番,简直是人生的一种失败。   可是这种想开口却像是有人掐着喉咙不让他出声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在美人冷冷的注视下,那些温柔的话语、美丽的词章,竟然像是受了惊似的,死死扒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   “这位是阿九姑娘。”元墨很满意,在阿九的美貌面前,连身为花蝴蝶的姜其昀都震慑住了。   “阿、阿九姑娘好……”姜其昀被自己弱弱的声调吓到了。   他是谁?姜家十七少!别说在一个姑娘面前,就算在皇帝面前,也能谈笑风生!可能是最近被关太久了的关系,一定是的!   一念及此,姜其昀就要回去,元墨一把位住他:“你好容易来了一趟,我虽然不能给你一坛,但总得弄点让你尝尝。”   姜其昀知道她说的是桃花醉,眼睛顿时闪闪发亮:“速去速回,我得快点回去,要是给那老不死的逮住就惨了。”   元墨去了趟红姑房中。   红姑抱着酒坛,喝得正兴浓,她悄悄顺了一小壶酒出来,红姑也没在意。   回来只见姜其昀和阿九相对而坐,姜其昀乖乖坐得笔直,好像一个在夫子面前挨训的学生,口里道:“……我们家有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从扬州到京城来,结果刚进城,人就没了。把大家急得啊,把京城翻个了底朝天来找人。那个老内监就是他的人,非说是有人害他主子,还怀疑有内贼,把家里人一个个当贼似的盘问,一概不许出门,我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   元墨心说不是提了会要人命吗?   果然男人在美人面前果然不可能有任何秘密。   “只有这个内监在找吗?你们家主事的人呢?”阿九问,一边提起茶壶斟茶,动作与声调地都是缓慢的,茶水成一线,稳稳注入杯中。   斟满自己的杯子,阿九便放下了茶壶,姜其昀本已端起了杯子准备道谢了,这会儿只得默默放回去。   元墨及时地给他斟上酒,瓷杯淡青,酒水浅红,两厢益彰,十分娇媚。   姜其昀以赏花般的姿态凝望了它五息功夫,然后两手端起,近乎虔诚地抿了一小口,感动得快要流泪。   桃花醉,红大家亲手酿的桃花醉!   “这个大人物是谁啊?要你们满京城地找?”元墨好奇。   姜其昀严肃地想了想,道:“看在这酒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千万不能跟第二个人说。”   元墨立刻赌咒发誓。当然她的誓言基本上是不要钱也不值钱的。   姜其昀压低声音,一字一字地道:“姜、九、怀。”   元墨心说这名字有点耳熟,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哦,你们那个妖怪家主。”   阿九抬起眼:“妖怪?”   “嗯嗯嗯,听说这个家主丧尽天良,小昀小时候去扬州见他,就被他吓得尿裤——”   元墨话没说完,被姜其昀一把捂住了嘴,姜其昀咬牙低声:“这种事情怎么能在美人面前说?”   “呃呃,总之,这位家主非常恐怖,虽然远在扬州,但大名早已经在京城传开了,大家都说他生得青面獠牙,像妖怪多过像人,所以常年躲在扬州不敢回京现身。”   元墨知道的这些事情一半来自街头巷尾的风言风语,一半来自姜其昀的亲身证词,八成是错不了,“不过他既然那付德性,你们干嘛要这样一个家主?不见了不是更好?趁早换一个!”   “我的哥哥,你快别这么说,那个平公公就是这么想的!他就觉得姜家有人对家主不利,暗中对家主下了手,所以四伯派人满京城搜查,他却只在姜家搜查。还有人说,那个妖怪根本没有失踪,这一切都是他的有意安排,目的就是以欲加之罪在姜家大洗牌,现在家里是人人自危,谁也不知道这妖怪要清洗的是谁。四伯也被弄得战战兢兢,一面要按下消息稳住局势大乱,一面又要偷偷找人,忙得头发都白了。”   姜其昀的四伯姜长任是姜家在京中的当家人。姜家世代在京家耕耘,祖宅却是在扬州,上一代家主体弱畏寒,便长年在扬州休养,京中之事全交给了姜长任这个族兄。   姜长任对姜其昀极好,姜其昀常常在乐坊一掷千金,姜长任不知给他补过多少次窟窿,一句也不曾责备,姜其昀自然也对这位长辈十分敬爱。   当然因此也就对那位妖怪家主更加讨厌了。   阿九端着茶杯,微微垂目,仿佛在研究杯中茶叶的纹路,一言不发。   元墨向姜其昀打听姜家有没有人特别喜欢女伎,姜其昀想也没想,道:“我啊!”   元墨问:“除了你呢?有没有那种表面上看着不怎么喜欢但背地面很喜欢的?”   姜其昀皱眉:“何必?喜欢就喜欢,又不是花不起钱,干嘛藏着掖着?”   元墨道:“也许不是喜欢,说不定十分讨厌。”   姜其昀完全被弄糊涂了:“你到底要问什么?”   元墨便把西山的事情说了,姜其昀咋舌:“天呐,竟敢这样对待我们的姑娘,老天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他?”   又道:“你放心,绝对不会是我们姜家干的,老实说,真是姜家要出手做这种事情,管教神仙也找不到痕迹。但既有黄金令牌,身份定然不低,那种令牌不是衙门当造,而是内廷赐下,陛下高兴了便给谁一枚,有这东西的人还真不少,我少不得替你打听去。”   元墨连忙斟了一杯酒,认真地向姜其昀道谢。   这一杯也是最后一杯,姜其昀摇摇酒壶倒出最后一滴,神情既满足,又惆怅,起身告辞。   元墨送他下楼,就在这时,楼下哐当一声,厅上大门洞开,两溜人马冲了进来,步伐整齐划一。   元墨一看到这些人,头就开始疼。   姜家府兵。   并且穿的还不是便服,一色儿铠甲鲜明,手抚刀柄,杀气腾腾。   当先一人还是姜义,他换上了铠甲,整个人杀气腾腾。   最后进来的人慈眉善目,脸上好像永远带着一丝祥和的微笑,剃了头发摆到庙里,就是一具现成的佛爷。   “十七公子,”平公公道,“天晚了,风凉,老奴来接您回家。”   姜其昀腿脚一软,欲哭无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元墨一脸同情:“看来他一早就发现了,是故意让你出门,好看你到底去哪儿。”   “阴险!跟他主子一样阴险!”   姜其昀咬牙切齿。   然而走到平公公面前,还是要换过一副笑脸:“公公辛苦了,这地方我一个月不来上五六回,就浑身上下不舒服,再说我和元兄有约在先,不能不来,所以就……呵呵……”   元墨也连忙道:“公公恕罪,事情是这样的:小人这里来了新女伎,十七公子是小人的老主顾,所以那日小人特意去请十七公子做客。这个事情毕竟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就扯了几句小谎,冒犯之处,还望公公海涵。”   “不敢当。我是个当奴才的人,元公子身份再低微,还能低过一个阉人?”平公公脸色没有一丝波动,还是笑眯眯的样子,“不知道当时所说的美酒又是指什么?”   “当然是指女伎!”元墨抢先答,她可不想把红姑扯进来。   姜其昀也连声附和。   “能让十七公子不顾一切赶来,定然是绝色了。不知老奴有没有缘分一见?”   元墨忙说可以,喊了两声“阿九”,二楼无人应,大约是离开了。   元墨赔笑道:“这也难怪,我家这位姑娘在这位大人面前吃过亏,见了就怕,所以躲了。这位大人是见过她的,长相还过得去吧?”   平公公看向姜义,姜义点头道:“确实出众。”   “那便请来一见如何?”平公公一脸和蔼地问。   何个屁啊!你一个公公对一个女伎这么执著干什么?   元墨肚子里咆哮,面上笑容可掬,回身准备去找阿九。   就在这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道:“要请谁?”   这个声音,两分低沉,两分沙哑,两分醉意,剩下的全是慵懒,像一阵风拂过人的耳朵,拂过人的心尖。   红姑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拎着一只酒坛,风送来浓重的酒香,她的发髻歪在一旁,发丝有几分散乱,脸色绯红,双眸如星,忽地一笑,向平公公走来:“是请我吗?”   她的重心不稳,脚步凌乱,但身体有着奇妙的韵律感,即使是醉酒踏步,也像某种独特的舞蹈。   她的手搭上平公公的肩,摸了摸平公公的下巴,醉醺醺道:“一把年纪了,连胡子都没有一根,难不成是个太监?”   元墨暗骂一声完蛋,正要把红姑拉开,却被平公公的表情吓了一跳。   平公公脸上再没有了祥和的微笑,双唇微微颤抖,瞳孔微微收缩,像是看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事物:“红、红悦天?” 第十八章   “哟,看来还是老熟人呢!”红姑拎起坛子灌了口酒,“可我不认得什么太监啊……”   “嘴里放尊重些!”姜义喝道。   “这么大声,吓人啊?老娘是被吓大的吗?”红姑用更大的声音吼回去,然后嫣然一笑,“你们这帮蠢货,太监是这世上最好的人,假如所有男人都变成太监,这个世间可就太美好了。”说着,她再一次勾了勾平公公的下巴,“你说是不是,公公?”   “放、放开我!”平公公猛地推开红姑,脸色发白,“你为什么会在这儿?这里明明叫红馆,又不是双璧坊!”   姜义在他耳边低语一句,显然是告诉他红馆就是以前的双璧坊。   平公公大吃一惊,元墨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恐惧,他无意识四处张望,喃喃,“红悦天在这里,姓楚的呢?楚天阔呢?”   宫中内监、姜家家主近侍、认得红姑、害怕金刀龙王——   这几点在脑海里一叠,元墨立刻就想到了一直被欢姐挂在嘴上的一段往事。   事情发生在楚天阔年轻气盛的时候。他和别人酒后打赌,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守卫最为森严的太庙,还带了一样东西出来作为见证——明璃公主和姜家前代家主的庚贴。   当时公主和家主已经议婚,把庚帖放在祖宗牌位前卜吉凶是一贯的习俗,无异则吉,有异则凶。楚天阔是江湖游侠,哪里知道这规矩?嘻嘻哈哈带出来给大家看过,就打算还回去,结果却陷入了禁军的包围之中。   最后虽然全身而退,中间却狠狠得罪了一个人,那就是公主明璃。   据欢姐说,公主亲自带着人来双璧坊找楚天阔的麻烦,不但没有讨到什么好处,身边的内监还被楚天阔一脚踹出了大门。   当然楚天阔用的是巧劲,并没有伤人,但那内监落地就闭过气去,大概是吓晕了。   那个内监,不会就是平公公吧?   “楚、天、阔!”红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这个名字,好像是把这个名字揉烂了嚼碎了再一点一点从牙缝里挤出来,她猛地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刹那间酒香四溢,元墨看着地面流淌的淡红色酒液心痛如绞,全是钱呐!   “楚天阔在哪里?在哪里?”红姑抓住平公公的衣襟,“你让他出来,你让他给我出来!”   元墨连忙把红姑拉开,心说这回完蛋,平公公今非昔比,可不是任人踹飞的小内监了。   然而平公公脸色惨白,平公公镇定全无,尖声道:“我怎么会知道?晦气,晦气!走!”   竟带着人如风般地走了。   姜其昀好容易见着红姑,舍不得就此离去,然后被府兵们拉着,身不由已,只得跟上。   红姑状若疯狂:“楚天阔,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在哪里!你给我出来!出来!出来!”   叫出最后一声,红姑泪如雨下,痛哭出声。   元墨叹了口气,将红姑抱在怀里,“楚天阔马上就回来了。”   红姑抬起满是泪痕的面庞:“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元墨认真地道,“我先送你回房,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等他才是,对不对?”   红姑乖乖地点点头,又骄傲地一笑:“我本来就是最漂亮的。”   元墨把红姑送回房,回来已经是亥时,正是旁的乐坊最热闹的时候。   屋外虫声蛰蛰,遥遥地传来隔壁会真楼的笙歌,元墨额头抵着门板,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一个是疯子,一个是酒鬼,你有这两个双璧,生意怎么好得起来?”   阿九靠着倚着门,发丝垂散,阿九从不梳髻,更别提插金戴银,打扮相当随意,月光淡淡,阿九发丝和衣袖在风中微微拂动,仿佛要凌空飞去。   “唉。”元墨肚子里的气好像叹不完,倒不是发愁生意,而是不明白红姑和云姨,“我一直弄不明白,以她们两个的才情相貌,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一天换一个都成,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红馆生意冷清,不单是因为人才凋零,更是因为红姑时不时就要出来撒一下酒疯,将坊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客人赶得干干净净。   “情”之一字,像剧毒。   昔日的双璧,一个已经疯了,一个天天醉到发疯。   “痴愚。”阿九简单作评。   元墨长叹一口气,咕哝:“哎,这回姜家出事,不知道今年的评花榜还办不办得成,只怕要换地方了……”   阿九忽然抬起了头:“评花榜和姜家有关系?”   “可不是?小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他家四伯,花魁一俟选出,可以在姜家花厅献艺。那一日正是七夕,听说七夕是姜家家主生辰,每年的这一天,姜家都会大宴宾客,遥祝家主生辰快乐,所以这一天平京的权贵几乎云集在姜家。你想想,这是多大的露脸机会啊,以往的评花榜从来没这么风光过!可惜啊可惜,偏偏出了这种事……”   阿九道:“不会。”   元墨已经适应了阿九说话的风格,知道阿九说的是地方不会换,愕然:“为什么?”   “姜家家主失踪的事,始终都压着,显然是不想让皇家知道。已经定下的七夕绝不会更换,以免惹得有心人生疑。”   “咦,挺有道理。”元墨忍不住点头,点完又有点好笑笑,“哎哟,我们操的这是哪门子心?换不换地方,关咱们什么事?”   她说着便要走,身后传来阿九的声音:“我去。”   元墨不敢相信地回过脸。   评花榜首先需得递花帖。   所谓花帖,是指将女伎的姓名、出身、技艺、性情等等写在一份淡红洒金纸笺上,交到会真楼。   会真楼之所以有这个资格,一来它是京城第一乐坊,二来,它家有上一任花魁。   花帖递到上一任花魁手中,花魁于六月初一之前将进封入丝囊,盛入锦盒,交给花榜的评审官。   评审官共有十二人,有文人雅士,有江湖豪客,也有达官贵人,姜其昀便是评审官之一。   等到六月初六,所有参选花榜的女伎将在会真楼进行第一次初选,只取前十二名,名为“十二春”。   七夕之夜,会在平江之畔抬起高台,从“十二春”中选出花魁,花雨开道,金辔香车,横贯整座京城,送入姜家献艺。   届时整个京城的人都将拜倒在花魁的艳光之下,那是无数女伎都渴望的最高梦想。   元墨上会真楼递花帖的时候,夏婆子起初不敢相信,随后哈哈大笑,全身的肥肉都在震动:“小老弟,你怎么这么想不开?选花魁要花多少钱你又不是不知道,若真有捧的起来的,捧一捧赌一赌也罢了,你们家那些货色,连我家仙儿的手指都比不上,你又何苦拿银子打水漂?”   “比不比得上,等比了再说。”元墨不卑不亢。   此时此刻,她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和夏婆子的针锋相对有多愚蠢——赢不了人家,放再多狠话也是赢不了;而若是有赢的底气,又何必去放狠话?   现在她心中就充满了这种底气,整个人都和和气气,从从容容,将花帖递给玉菰仙。   玉菰仙伸出两根纤纤玉指,仿佛多碰了这帖子一分,手就脏了似的。   在玉菰仙眼里,红馆和元墨都不过是垂死挣扎而已。她讨厌红馆,因为总有客人提起昔年的双璧坊,她也讨厌元墨,因为元墨整天都是笑嘻嘻的,就好像红馆不曾败落似的。   “装模作样!”   元墨走后,夏婆子向着元墨离开的方向道,“我就不信他能折腾出朵花来。”   玉菰仙轻轻将花帖扔进丝囊里,撇了撇嘴:“他敢来,那就掏空他的家底。替我把话传出去,今年的花灯不上一百盏,就不要再到我面前来了。”   夏婆子眉开眼笑:“是。”   元墨一回红馆,就被元宝请进了大厅。   姑娘们都在,手里不是捧着衣裳,就是捧着首饰,纷纷送到元墨面前来。   元墨不解:“这是干什么?”   “我的东西也不多,全在这里了。”欢姐抚着手里的一只螺钿盒子,脸上有一丝迷濛的微笑,“当年花钱如流水,早知道该省减些,给自己多打点金银首饰,如今后悔也晚了,你先拿去用吧。”   “还有我。”元宝从口袋里掏出几串铜钱,郑重放到元墨手里,“我算过了,以后我每顿少吃三个馒头,一天就可以省十文钱,省上一年,也有好几贯呢。”   衣裳、首饰、铜钱,堆在元墨手上,沉甸甸的。   元墨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了。   花魁是选出来的,更是捧出来的,每一名花魁脚下踏着的,都是金山银山。   元墨心里微微发热,这股热流涌到喉头,让她一时难以开口。   好一会儿,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好,你们的心意,我收下了,等咱们家出了花魁,大家一起吃香的喝辣的!”   然而回到小院,脸上的笑容就垮了下来。   就是算大家倾囊而出,也只不过是杯车车薪,哪里够啊?   本打算先回屋放好东西,再去找阿九,结果阿九就在院中,立在树下,看枣树上新结的一粒粒小果子。   天更热了些,阳光也更亮了些,阿九照旧长发未梳,衣裾垂地,站在树下微微仰头,阳光洒在脸庞上,日光耀目,容光更耀目。   元墨想:就冲这张脸,赌便赌了。   阿九看了元墨怀里的东西一眼:“我不要。”   “这不是给你的。”元墨道,“是给我的。”   阿九再看了一眼:“哦,已经这般穷了吗?”   有些事情不要这么一猜就准好吗花魁姐姐!   “阿九,评选花魁不是单看脸,还要考才艺,你会歌舞吗?”   “不会。”   元墨不由有些头疼:“诗文虽好,但评选共有两场,最后还要献艺,总不能回回都是写诗。”   再者并不是人人都懂诗,总要弄些雅俗共赏的才好。   “欢姐的回旋舞很拿手,腊梅的琵琶也不错,要不要我让她们教教你?虽说是临时抱佛脚,但只要你一露脸,估计大伙儿也不大在意你到底弄了些什么。”   阿九默然片刻:“你可以买把琴来。”   “你会抚琴?”元墨大乐,“阿九啊阿九,你究竟还能给我多少惊喜?”   琴不必买,云画情屋中就有现成的。阿九在这里住得久了,云画情不再把阿九当那个男人,而是和元墨一样当作宝宝,宝宝要借琴一用,云画情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还有一件事。”阿九道,“在进姜家之前,我不能露脸。”   元墨一呆:“这……不可能啊,不露脸,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丑是美,怎么选你?”   “一切我自会看着办,准备好面纱便是。”   后来元墨想,这就叫欲擒故纵,越神秘,便越吸引人,当真是妙极。   不过在当时,阿九淡淡说出这句话,隐隐然有股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仪,她连个“为什么”都没能问出口,就乖乖去照办了。   这一去去得有点久,回来的时候,除了面纱,元墨怀里还揣着厚厚一叠银票。   她把红馆押给了夏婆子。   红馆是存是灭,就看这一局了。 第十九章   六月初五,会真楼初选。   这一场初选会持续续三天。   会真楼最角落的位置都挤满了人,点一杯花茶要五两银子,即便如此,还有大把的人客人被挤在门外进不来,抱怨不已。   “这回一定要把红馆买下来!”夏婆子暗暗发誓,明年,明年的评花榜,她的会真楼里将接纳所有的客人,只要有钱,每个人都能进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评审官们连看了三天三夜的美人,各式各样,花团锦簇,就算是再好色的人也有些疲劳了,且心中大都已经把十二春的名额定下来了。   用膝盖想也知道,这是夏婆子的有心安排,按元墨递帖子的时间,阿九应该排在最后一名。   最后一名有压轴之效,反而更引人注目,所以夏婆子把阿九排在倒数第五名,正是评审官们满脑子“快看完了马上就可以歇歇了”的时候。   评花榜还有一项,就是客人可以给自己喜欢的美人投绢花,绢花一朵十两银子,绢花多者胜出。   昨天,元墨斥巨资买了一杯花茶,进来探了探敌情。   姜其昀没来,看来是没能逃出平公公的手心。   一名中年男子取代他坐在最正中的主席上,气度不凡,温文尔雅,十分英俊,是玉菰仙最大的恩客,古清古世子。   大央只有两位异姓王,一是姜家,二便是古家。   两家的先祖都曾在开国之战中立下汗马功劳,因此被封王爵,世袭罔替。   这位世子颇欣赏玉菰仙,前两年玉菰仙成为花魁,就离不开这位世子,这次显然是因为玉菰仙的关系,所以代替姜其昀来救场。   女伎则有一半都是熟面孔,也就是去年评花榜时落选的,另一半是新面孔,要么是各家乐坊新买的,要么是去年才貌不足而今年大有进益的。   总之是琳琅满目,花枝招展,香风阵阵,整个会真楼直如天仙宝境,看得客人们心醉神迷。   当是此情景,元墨暗暗发誓:明年,明年的评花榜一定是在红馆!   选出花魁的乐坊拥有下一届评花榜的初选权,旁的不说,单只这三天的茶水钱,就能赚得满盆满钵。   此时元墨陪着阿九在厅后,隔着帘子,隐约可以望见大厅的盛况。   初选行将结束,客人们已喝得半醉,正是最热闹喧哗之时。   元墨道:“阿九,不要紧张,一定要稳住,一旦觉得自己心跳过快,便放缓呼吸,这样,呼——吸——呼——吸——”   阿九半张脸隐在面纱后,一双眼睛露在面纱外,望着元墨,就像月下的深深湖泊,无风无浪。   呃……元墨发现紧张的其实是她自己。   “红馆,阿九姑娘!”   厅上的司仪唱名。   元墨的心猛地一跳。   阿九挑开帘子,离开之前,淡淡道:“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声音是熟悉的清冽,也许是隔着一层面纱,变得有些含糊,含糊得,有几分温柔了。   然而阿九怎么可能温柔呢?声音里永远有淡淡的嘲讽,还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不屑。   元墨一听这话,顿时不紧张了。   因为紧张已经全部变成了担心——   千万不要用这种语气跟评审官说话啊姐姐!求你了!   厅上的喧闹如热浪,客人们的谈笑声、女伎们的嬉闹声、跑的唱诺声、评审官们的商议声……潮水一般布满整间大厅。   隔着细致的竹帘,元墨看着阿九走出去。   走向辉煌的大厅,走向喧闹的人群。   走向红馆的未来。   元墨整个人都在轻轻发抖。   阿九和任何女伎都不同,她根本管不了。   虽说是要弹琴,但之前在家里元墨百般央求,阿九都不肯试弹一下,琴艺到底如何,元墨压根儿没谱。   低低的议论声从外面传来,人们交头接耳:   “怎么还戴着面纱?”   “搞什么名堂?”   “哪家的?”   “红馆。”   “红馆?没听过……”   “乱来……”   “这位姑娘,这样可不成啊。”司仪拦下阿九。   司仪是天合居的坊主,姓金,一向和夏婆子共进退,这番应夏婆子之邀前来。   “咱们评花榜,先看的就是脸,你不露脸,叫评审官们怎么办?来,我替你摘了!”   她最后一句说得飞快,话才出口,手已经伸了过来。   元墨暗叫一声不好。   这姓金的向来和夏婆子狼狈为奸,好得恨不能同穿一条裤子,现在肯定是要为难阿九,打乱红馆的安排。   元墨正要掀帘子出去,夏婆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把拖住她的手:“二爷,可不能坏了规矩,那地方只有姑娘才能上去。”   说着,亲亲热热挽着元墨的手,“咱们就在这里好好看戏就成。带面纱呀,真是个好主意,男人们骨子里头都犯贱,越是看不到的东西越想看个清楚,这招最能吊他们胃口了,哎哟,真摘了倒可惜了。”   厅上“哐当”一声巨响,人群中爆发出一片惊呼声。   “啊呀!”金坊主退开一步,夸张地掩着口,“阿九姑娘,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阿九脸上的面纱尚在,琴却横亘在两人中间的地方,肯定是刚才躲避的时候被金坊主撞下来的。   元墨心头一沉。   琴弦断了两根。   原来摘面纱是假,毁琴是真!   金坊主一脸关切:“这下琴弹不成了,阿九姑娘,你还会不会别的?”   阿九还没说话,那边走来一名丫环,手上捧着一具琴,道:“这是我家姑娘的琴。我家姑娘说,若是阿九姑娘不嫌弃的话,可以用她的。”   厅上众人都认得她是玉菰仙的贴身侍女,纷纷道:“玉仙子真是菩萨心肠!”   “人美心更美,真不魁是两届花魁!”   “哈哈,过了七夕,便是三届花魁了!”   收买人心!扮善良!博美名!   好无耻啊!   元墨好恨。   阿九,别接琴,她一面博个好名声,一面要毁掉你!这琴一定有问题!   “多谢玉姑娘的好意,但此琴乃前辈所赠。这位前辈的名字,在座的也许都听过,便是云画情云大家。”   阿九俯身抱起琴,俯仰之间,动作优雅至极,音色清冷,仿佛从所有人心头流淌而过,“昔年云大家便是以此琴奏十六曲,技惊四座,名传天下。阿九无才,不能再现云大家当年之绝技,但既然携此琴而来,怎忍心让它蒙尘?”   云画情的名字,年轻一辈或许不曾听闻,三十岁以上者却是如雷贯耳,顿时对那具琴肃然起敬,刮目相看。   元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具琴是不是云姨当年用的那具,只有天知道。   但抬出云姨的名头,厅上气氛已经不同,不少人甚至放下了酒杯,端正了坐姿。   女伎的才华远比相貌重要,现今乐坊难出大才,渐渐以貌为重,但能让人尊重的,永远不是外貌,而是才华。   厅中原有桌椅,供女伎弹琴作画挥墨之用,阿九却是一拂袍袖,席地而坐,将古琴横在膝头。   这个动作若是换成别的女伎,定然会显粗野,但阿九做来,却是集潇洒放逸于一身,超尘脱俗。   元墨发现,阿九好像有一种把任何不好看的动作做得很好看的本事。   “琴弦断了,如何还能弹?”古清问。   元墨不由也在发愁,就算阿九有本事弹出曲子,只怕也要大大失色。   “伏羲制琴,舜定五弦,内合五行,金、木、水、火、土,外合五音,宫、商、角、徴、羽。后来文王思子,增一弦,为文弦,武王伐纣,再增一弦,为武弦。文武弦虽断,五弦仍在,正合演舜音。”   阿九最后一个字落地,琴音铮然响起。   元墨混迹乐坊,听过无数人弹琴。   有的人琴声轻悦,像鸟儿在枝头啼鸣,那定然是春风得意的红伎,比如玉菰仙;有人琴声呜咽,曲曲缠绵悱恻,那是情伤过后的伤心人,比如云姨;还有人琴声高旷,有高山流水之音,那是真正的雅士,比如齐叔。   但元墨从来没有听过阿九这种琴声。   阿九的琴声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每个音调和着风落在耳朵里,泠泠然,幽幽然,好听是真的好听,但总觉得隔着一段距离。   一定是她听不明白的原因!这是一首她从来没听过的曲子!   元墨这样安慰自己。   可悲哀的是,她在人群里看到了不少和她一模一样的疑惑,大家看看阿九,又看看身边,纷纷感到安慰,露出了“还好不是我一个人听不懂”的表情。   “有两下子。”夏婆子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但是可惜,谁会在乐坊听这种玩意儿!”   元墨想哭流泪。   虽然很想踹这死肥婆一脚,但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对。   女伎的技艺是为取悦他人而生,来乐坊寻求的是快乐,这首曲子好听归好听,却莫名让人想正襟危坐顺便给阿九磕头请安。   这怎么行啊?没有前途的!   “才买来不久吧?还没有调教就带出来了?”夏婆子嘴里啧啧有声,“瞧瞧那板正的样子,知道的说这儿是乐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宫里开大朝会呢!”   元墨想撞墙。   阿九原本就高,此时背脊挺直而坐,端正如崖上青松,如果是个文人墨客,这般姿态实在是很好的,可放在一个女伎身上……就说不出来的别扭。   谁家女伎会这么坐啊大姐!弹琴要展现的不止是琴艺,还有自身的体态与美貌。活络的女伎一边弹琴一边还能和客人眉目传情,就算是矜持的,也能抬眼暗送几道秋波啊!可是阿九,从坐下来开始,眼皮一直低垂,只看着琴弦,过分专注。   阿九不适合当女伎。   女伎们入了行,天然的就知道如何讨好客人,但在阿九眼里,“讨好”两个字显然是不存在的。   万众瞩目,阿九没有一丝娇羞或矜持,甚至没有一丝刻意,抬手抚琴,姿态从容自在,仿佛是一个人在山石下松风中自愉。   这些日子,元墨就像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战士终于把到了武器,然后踏上战场才发现,这把武器压根儿不适合打仗。   在会真楼的大厅里,在满堂客人的注目下,元墨终于发现了这一点。   一曲终了,厅上顿了好一会儿才传来稀稀拉拉的掌声,有好些人显然是觉着“不鼓鼓掌显得我听不懂似的”,于是跟着鼓起来。   元墨的心都碎了,长叹一声,抱头往地上一坐。   红馆,没救了吗?   “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是《南风畅》啊!”古清欣然站了起来,含笑抚掌,“阿九姑娘高艺,真没想到,能在乐坊听到这样的曲子。”   古云: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而天下治。这是赞颂南风煦育万物、恩泽万民的曲子,常在朝堂宫廷演奏,因为只有君王才当得起这样的赞誉。   换而言之,这是宫廷雅乐,而不是坊间燕乐。   大家这才明白:“难怪我没听过,原来这不是乐坊能听到的曲子啊!”   “果然不愧是云大家调教出来的人!”   “瞧这气质,一般女伎哪里在比得上?”   “不不不,这分明是出尘之姿,不是人间富贵花呀!”   元墨讶异地抬起头,……好像和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夏婆子也变了脸色,她和元墨都是坊主,只知道贵人们都喜欢会讨好的美人,却忘了,贵人还喜欢一种人。   与众不同的人。   不管她是哪里有点不一样,总之物以稀为贵,阿九是最不像女伎的女伎,只这一点便能让客人纷沓而至。   古清取出一朵绢花,微微笑道:“阿九姑娘,摘下面纱,我手里的这朵绢花,便是你的了。”   每位评审官手里都有一朵绢花,花做得十分精美,颜色淡白轻粉,鲜活得宛如才从枝头摘下。   女伎中得绢花十朵者,便算在初选中脱颖而出。客人们也有绢花相赠,以每人所得绢花之数排出先后次序,得绢花最多的前十名,便可以参加复选。   这时候拼的就是乐坊坊主的人脉与财力了。   元墨有心评花榜不是一年两年了,早就把这里头的规矩摸了个清清楚楚,私底下已经买好一批绢花,托相熟的客人赠给阿九。   因此古清话一出口,好些客人便掏出绢花,扬手叫道:“阿九姑娘,摘下面纱,我们的心也是你的了!”   元墨看着一只只手里举着的绢花,一颗心又忍不住开始砰砰跳。   娘啊,她只准备了三十朵来着,现在满场子举起来的少说也有七八十朵。   “摘面纱,摘面纱。”她握着拳头,低低叫道。   然而阿九却只是微微一笑,转身便走。   古清愣住。   评审官们愣住。   满堂客人愣住。   元墨也愣住。   阿九径自抱着琴走向大门,已是夏夜,清凉晚风吹进来,阿九的衣摆发丝尽皆飘飞,就在这风中,阿九翩然而去,没有说一个字,没有回一下头。   所有人都呆呆望着阿九离去的方向,古清轻声道:“真乃妙人也。”手轻轻一扬,绢花轻盈,落在地上。   花榜规矩,绢花落地,即为赠人。   几乎是同一时间,客人们扬起了手中的绢花,整个大厅像是下了一场花雨,密密重重,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   二楼某个雅间,玉菰仙一手重重拍案,折断了精心养护的指甲。   夏婆子咬牙:“哼,男人,就是贱!”   绢花还在不断落下,那是豪客们继续买来新的绢花。   阿九已经离去,但阿九引起的狂热还在继续。   元墨目瞪,口呆,一个字也说不出。 第二十章   “你知道有多少朵吗?”回到红馆,元墨依然不敢置信,她两眼泛光,浑身仍然在发颤,“五百七十二朵!五百七十二朵!老天爷,五百七十二朵!”   众人都在等消息,闻言顿时乐开了花。   黄伯端了面出来。   元墨和阿九自下午便在会真楼候场,虽说有点心,但哪里吃得下?这会儿是真饿了。且黄伯显然是用心准备,两大碗雪白面条在红融融的肉汤中浮沉,柔润的红烧蹄膀几乎盖住了面,再撒上几粒葱花,香气逼人。   元墨抄起筷子呼啦啦风卷残云,三下两下便吃得干干净净,抬头却见阿九那碗动也没动。   黄伯殷勤问:“阿九姑娘,怎么不吃?不饿吗?”   “嗯。”阿九随口应了一声,也不知是应前一句还是后一句。表现如此绝佳,阿九却没有一丝欢喜之色,反而一脸的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么。   “阿九姑娘累了。”元墨让大家散了,陪阿九回房,却不急着离开,推开窗子,手一撑,便跃出了窗外。   阿九吃了一惊,然后才想起窗下有船。   元墨解了缆绳,仰头笑道:“美人,今夜风清月明,可愿同我泛舟湖上,消此永夜?”   她笑起来眉眼弯弯,眸子里有细碎的光,新月当空,星辰似海,她的笑脸像一朵皎洁的花。   阿九本来打算睡了,看着这样的笑容,还是翻下了窗子。   落下时船微微摇晃,阿九腿长身高,十分不适应,元墨笑着让阿九坐下,然后一篙点在墙上,小船便轻轻荡了出去。   评花榜是乐坊盛事,有头面的客人们几乎都在会真楼,江上只有零星几只画舫,远远地传来隐约的乐声。   水波轻轻地拍着船身,片时便到了江心。   元墨停下船桨,取出一支鱼竿,再揭开一片油布,从底下掏出一只陶罐,挂上鱼饵,将钓钩甩进水里,然后把鱼竿递给阿九:“来,拿着,觉得有动静就拉上来看看。”   那油布底下好像是一个应有尽有的宝藏,元墨不一时从里面翻出一块砧板,一把刀,还有一块磨刀石,就在船上磨起刀来。   船到江心,四面无人,船夫磨刀,看起来十分像拦江打劫。   忽然手里的鱼竿微微一颤,阿九手一提,线的那头立即绷直,一条鱼摔在船上,活蹦乱跳。   船小,仅容两人,这鱼尾巴乱弹,不免碰到阿九的衣摆,阿九皱了皱眉。   元墨开心地捉住鱼,拿两根筷子捅进鱼身,然后刀下如风,刷刷刮去鱼鳞,最后开膛破肚,掏出内脏,将鱼洗净。   阿九那微皱的眉头全程就没松开过,见此场面更是十分嫌弃:“你这是要干什么?”   “客倌你就瞧好吧。”元墨笑眯眯,又从油布下变出一只盘子,然后将鱼横在砧板上,手起刀落,眨眼间,鱼便斩头去骨,变成一盘薄片,每一片皆是大小相似,薄如蝉翼,洁白如雪,晶莹剔透。   “你口味清淡,大晚上让你吃红烧蹄膀,肯定吃不下。”元墨含笑把盘子递到阿九面前,“尝尝看,刚出水的鱼,最鲜甜了。”   鱼肉细腻,但元墨的肌肤仿佛更细腻,两相都在星光下微微发着光。   原来漏夜不睡,湖上泛舟,钓鱼做鲙,都是为了这顿宵夜吗?   阿九的眉头舒展开了,挟了一筷子入口,微微一笑:“你们的招牌菜该是这道鱼鲙才对。”   这显然就是很喜欢了。   阿九喜欢,元墨就很开心了。   阿九又道:“不得其酱,不食。”   元墨虽然没读过什么书,这话还听得懂,“酱是有,只怕你不喜欢。”她翻出一只小瓷罐,用小瓷勺挑了一点放在盘沿边,阿九还没吃,先闻得一股辛辣之气冲鼻而来。   “这是?”   “我做的芥酱。”元墨露出大大的笑容,“因为太辣了,所以一般人吃不了。”   “哦?”阿九状若无意问,“你做给几个人吃过?”   “大家都吃过,这是我忙,不然姑娘们天天争着要上我的船。”元墨十分自豪地说,然后又补充,“不过你是例外,以后但凡你想,我就给你做。”   阿九慢条斯理吃鱼鲙,只“嗯”了一声。元墨莫名有种感觉,好像阿九的脸色比方才冷淡了许多。   她殷勤道:“要不你试试酱?用白梅的芥子调的,还加了蜂蜜。好吃是真好吃,就是怕辣的人受不了,元宝算能吃的了,吃这个还是不行……”   酱味虽然辛烈,但确实有股清冽果香,并一股子隐秘香甜,阿九尝了一口,然后,执筷的手顿住了。   “怎么样怎么样?”元墨期望地看着阿九。   阿九的眼睛里泛出一层水光。   元墨慌忙去找水,出来得匆忙,没备上茶水,不过倒是翻出一小坛水酒,元墨赶紧倒了一碗给阿九。   结果阿九喝了一口,“噗”,全喷了。   阿九大概也想不到自己的人生中会有把嘴里的东西喷出来的一天,惊诧莫名,不敢置信:“这是什么?”   “呃……我酿的桃花醉……”元墨声音低低,很没底气。   “这是桃花醋吧?”阿九毫不留情地道。   元墨也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步骤,同样的时间,出来的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她忽然想到了,从荷包里掏出两粒香雪润津丹,原是天气热解暑用的,有甘草冰糖等物,解辣也很不错。   阿九噙了一粒,这才安生了。   真是被辣得狠了,阿九两颊微红,双眼水光致致,让元墨产生了一个十分阴险的念头——复选的时候如果喂阿九一口芥酱,这花魁之位应该就是八九不离十了吧?   阿九再没碰那芥酱一下。好在这鲫鱼清甜绵软,入口即化,空口吃也很是不错。   “这是什么鱼?”   “你不认得?”元墨收拾刀盘,“看你钓鱼的手势,我还以为你是老手呢。”   “以前一位长辈喜欢钓鱼,有时会带我去——”说到这里阿九猛然顿住,元墨已经抬起了头,吃惊,“阿九,你记起来了?”   “没有,只是模模糊糊记得。”   大概是这星这月这天这风太清凉太舒服了吧,心变得异常松泛,忘了警戒,顿了顿,阿九把话题拽回来,“这是什么?鲈鱼?”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鲈鱼向来负有胜名。   “是鲫鱼啦。”   “甚少有用鲫鱼作鲙的,你跟谁学的?”   “嘿嘿,我自己学的。”元墨收拾好东西,摇着浆慢慢往回划,“小时候饿得没办法,就挖条蚯蚓来钓鱼,以前没有刀嘛,又不知道生火,就用生啃的。哈哈,你这付表情做什么?生啃的也很好吃啊,就是没切的鱼鲙嘛,就是刺多了些,而且那会儿不知道去内脏,一口咬到肚皮上,啧啧,那滋味,稀苦!”   阿九瞧着她,问:“你没有父母?”   元墨笑:“没有父母,我打哪儿来的?只是他们都不在了而已。”   她记得她好像有过家的。睡在干草铺好的床上,一翻身就会沙沙作响。捧着一只碗吃饭,碗里不单有白米饭,还有好几片咸菜呢,好像偶尔还能喝口热汤,那汤真好喝,当然汤里的肉她是绝对不能碰的,碰了就会挨打。   记忆太模糊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从记事起她就流浪在街头,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屋过一处又一处屋檐,偎在矮墙下躲避呼啸的寒风,心中模糊地怀念着干稻草的温暖气味,以及一碗咸菜饭。   “既然有家,为什么还要流浪?”阿九问。阿九靠在船上,双手枕在脑后,仰望满天星。   “唉,谁知道啊,后来和元宝一起被人家追着打的时候,我也很想问自己呢。”   阿九没有问她怎么遇上元宝的。想也知道,两个年幼的孩子流落在外,混混、乞丐,不,哪怕是一条野狗都比他们强些,两个极弱的存在,除了向对方靠拢,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红悦天怎么捡到你的?”   “是红姑。”元墨耐心地纠正阿九。也不知道这个毛病是怎么来的,阿九不管叫谁都是直呼其名,用欢姐的话说就是“一点规矩”都不懂。   元墨永远记得自己被红姑捡到的那天。   那是个冬天,天能冷掉人一层皮,她和元宝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三天前也只是吃过半只馊馒头,实在饿的受不了,就抓把雪往嘴里送,一面送,一面说:“这是糥米圆子,这是包子,这是饺子,这是汤饼,这是烤鸡,这是大鹅,这是肥鸭……”   这些东西他们都没吃过,然而它们听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   元宝没命地往里塞雪团,好像真的在吃那些好吃的,塞完还能打个饱嗝,好像真的吃饱了。   可是三天后,他们连往嘴里塞雪团的力气都没有了。   元墨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她和元宝靠在小巷里,雪漫天漫地下着,已经在她和元宝身上盖了一层,好像老天爷也觉得他们可怜,给他们盖上了一层被子。   元墨觉得身上的力气一点点溜走,眼皮沉沉的,直往下合。   就在将合未合之际,满天风雪中,她看到了一道红色的人影飞奔到她的面前,然后,她看到了一张漂亮得不得了的脸。   脸上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神情,这种神情她以前从来没有在别人脸上看到过。   后来,她才知道,那叫“心疼”。   “从那以后,小爷我就时来运转啦。”   说话间,船已靠到窗前,元墨一面把缆绳系在木栓上,一面道,“你看,我那么倒霉,现在一样好好的,你就更别说啦,虽然被劫,又失了忆,但好歹有吃有穿不是?比我当年好千百倍了吧?再说了,很快还能当上花魁呢!”   元墨说,露出灿烂笑容,“所以,开心点吧!”   阿九淡淡道:“我哪里不开心了?”   就是这种表情啊!   就是这种又冷清、又寂寞、又孤单的表情,试问你哪里开心过啊?   阿九说完,站起,扣住窗框,脚下一蹬,往上一翻。动作甚是生疏,但胜在手长脚长,一翻便翻进去了。   但那一下借力好像借得狠了,离身之际只觉得船身恍惚狠狠晃了一下,然后就听得元墨一声惊呼,跟着哗啦一声巨响,整只船竟然倒扣在了水面上!   “元墨!”阿九扑到窗边,大惊。 第二十一章   水波激烈地拍着船身,船底随水波动,哪里有元墨半点影子?   “来人!”阿九的声音微微发颤,“来人!快来人!”   住的最近的便是元宝,迷迷糊糊揉着眼睛推开门,跟着齐叔也披着外裳急步而来,“出什么事了?”   阿九厉声:“元墨……元墨掉水里了,快,快去救人!”   元宝一呆,齐叔也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元宝咕哝道:“阿墨掉水里就掉水里了,还用救吗?”   他打着哈吹转过身,准备回去睡觉。   阿九大怒:“给我站住!元墨是你们坊主,你们就这样看着她去死?给我下去救人!”疾言厉色,大有一股威仪。   齐叔咳嗽一声:“别吓人了,快起来。”后面的话是对着窗外说的,说完也走了。   窗外“哗啦”一声响,只见水面上冒出一只脑袋,正仰起头,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齿,笑得灿灿生光。   阿九看着这样的笑容,脑海里竟有片刻的空白,然后才明白过来,“砰”地一声,重重把窗子关上了。   “好姐姐别生气,我就是开个玩笑,想逗你开心!”元墨连忙道,“我水性好得很,出不了事的,再说船倒扣过来,底下有空气,完全没事。”   话说那年她头一次被套上女装,红姑气得把她揍了个满头包,并且揍完还不解气,一个人喝闷酒。她便用了这招,躲在船底下,红姑果然吓得半死。她再冒出头来,虽然还是挨了顿骂,但红姑的气已经撒完了,到晚上了还搂着她不肯松手。   失而复得,也算是一种惊喜吧?   可到了阿九这里,这招却不管用,窗子依旧闭得紧紧的,元墨赶紧服软,“好姐姐,我再不开玩笑了,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开开窗,水里冷得很,阿啾!”   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然而不知是看穿她在装模作样,还是阿九真生气了,窗上一暗,连灯都灭了。   不是吧?   这么狠心?   这个阿九,好像处处和旁的姑娘不一样,好难哄啊……   元墨一面想着,一面游到那边渡头,湿淋淋上岸去。   半晌,窗子“吱呀”一声打开。   阿九站在窗前,外面凉风轻拂,水波温柔拍岸,小船轻轻摇晃,天上地下,再无一人。   阿九冷着脸,再一次“砰”地一声,关上了窗。   阿墨只好去敲元宝的窗子。   屋子让给了阿九,她现在只能和元宝一起凑合。   睡下没多久,忽然听到阿九房里有动静,像是惊呼声。   难道是会真楼眼红了,对阿九下手?   元墨一下子就跃下床,直奔阿九的房间,砰一下推开房门,迅速点上灯。   屋内没有别人。   阿九猛地睁开眼,额头全是冷汗,似从噩梦中惊醒,然后,像是发现噩梦延伸到了现实之中,灯火映在阿九的眼睛里,阿九的脸上全是恐惧:“火!”   元墨一口把灯吹灭了。   室内一下子陷入黑暗中,只剩阿九急促的呼吸声。   “不怕不怕,只是个梦而已……”   元墨打叠起百样温柔,还没说完,就听阿九道:“出去。”   气息虽然略有不稳,但声音已是冷淡至极。   唉,恢复了。   本来女孩子做噩梦之后无比脆弱,若是安抚得宜,方才那件就算揭过去了。   可阿九真的是处处与众不同,这清醒得也太快了。   元墨只得怏怏回去。   心里思索,是什么样的梦,让向来淡定的阿九吓成这样?   阿九在会真楼一战成名,第二天红馆便有宾客盈门,生意好到爆。   大家都想见阿九姑娘一面。   元墨赔笑解释阿九姑娘要到七夕之时才会再度现身,若是有缘,自能相见。   倒不是她学会了吊客人胃口,实在是她根本请不动阿九。   本来就算不露脸,弹个曲子对个诗什么的,完全可留下这批客人啊!   然而阿九的房门就好像是铸死了,她怎么也敲不开。   可能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帮客人居然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果然这才是阿九姑娘啊”,即使见不着人,隔三岔五还常来,有的在青壁留诗,有的指名送给阿九礼物。总之七夕未至,红馆已经赚了不小一笔,上上下下都乐开了花。   这天卫子越来了,元墨恭喜他:“探花大人大喜呀!”   春闱揭榜,卫子越中了探花,忙着入殿奏对及吏部就职等事,有阵子没来,因此不知道评花榜的事。元墨便细细告诉了他,卫子越眼睛一亮:“七夕是吗?我必定来。”   七夕转眼即至,可阿九还是冷冷地不理人。   元墨一天到照三顿饭赔不是,又是买首饰又是买衣裳甚至斥巨资买了只古董砚台——带着齐叔一起去的,保证是真品——结果依然没能敲开阿九的门。   如果明天的评花榜阿九还是不出门……这一点元墨完全不能去想,只要一想,就觉得眼前一黑,天昏地暗。   到了七夕这天清晨,元墨早早地出了门,回来就见欢姐带着众姐妹冲向小院。   “她再不出来,我们就把她拖出来!”欢姐掳着袖子,杀气腾腾,“今儿个她是想去也得去,不想去也得去!”   元墨连忙拦住:“放心,放心,我自有妙计。”   欢姐狐疑:“你能行吗?”   元墨拍胸脯:“一准行!”   “好吧,实在不行,我们再来!”欢姐放下袖子,带着人浩浩荡荡离开了。   元墨发现,欢姐要是哪天不愿混乐坊了,出去当混混,也是很有前途的。   欢姐带着人一走,元墨就叹了口气。   其实她也没把握。   不过,总得试一下!   元墨深吸一口气,迈进小院。   前院,齐叔陪云姨摘花,手里捧着一只小篮子,已经摘了小半篮茉莉。   看见元墨,云姨微笑道:“宝宝,天热了,晚上洗澡时可以放一些茉莉花,不生痱子。”   元墨答应着往里走,齐叔唤住她,回头轻言细语交代了云姨几句,走过来,看了看元墨手里抱着的大锦盒,“送阿九姑娘的?”   元墨点点头。   “阿九姑娘……”齐叔迟疑一下,道,“不是普通人。”   齐叔是红馆里的闲云野鹤,只要和云姨无关,他极难得多吐露一个字。   “我知道。她会是我们家最红的花魁。”   “不是指这个。那夜她发号施令的样子,不像是普通女伎。”齐叔轻轻叹了口气,眼中有极其复杂的神情,“我见过一种人,从出生起,所有人就要听命于他们,所以他们早就习惯命令他人,并且容不得半点忤逆。这位阿九姑娘,很像这种人。”   可她就是个女伎啊,和一车女伎被她一起救出来的。元墨道,“那天可能真是吓着她了,她本来就性子高傲,人又有点小性子,开不起玩笑。”   而且气性很大。   元墨在心里补充一句。   “我……也说不准,只望你多留一个心眼。”   “嗯嗯,知道了!”元墨随口应着。她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哄好阿九。   门上“笃笃”两下轻响,阿九开了门,却不见人。   “喵。”   地上一只锦盒,铺着软垫,一只雪白的奶猫趴在软垫上,小嘴粉红,对着阿九,又软绵绵地“喵”了一声。   一人一猫对视了半晌。   阿九手一动,准备关门。   “这位天仙般的美人姐姐,求求你,收下我吧。”柱子后头传来捏着嗓子的声音,“等我长大了,我会给你暖床、打蚊子、捉老鼠,我会还给你唱歌,喵喵喵……喵喵喵喵……”   像是附和一般,小奶猫也“喵喵”叫个不停。   阿九没好气:“出来。”   元墨从柱子后面钻出来,把小奶猫捧给阿九看,一脸讨好:“你看,它才半个月大,毛茸茸的,软乎乎的,可爱得不得了!要不要摸一下?”   一般姑娘哪里忍得住?早就接过去抱在怀里了。然而阿九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元墨,令元墨觉得自己很像一个白痴。   元墨讪讪地把奶猫搂在怀里,低了一回头,再抬起时,一脸坚毅:“对半。”   “什么对半?”   “按规矩,评花榜时所得绢花,主办的乐坊得一半,送选的乐坊得另一半,那一半咱俩对半分。”元墨道,“不单是这个,明年要是我能主办评花榜,所有银子也是咱俩对半!”   阿九打量她:“瞧你这一脸肉疼的表情,该是真心悔过了。”   “真心真心真心!不是真心天打雷劈!”   “可我为什么要答应?”阿九问,“我去,你少一半收入,我不去,你那一半的收入都没有。我不要一半,我要全部。”   “你!”元墨不敢置信。齐叔说得没错,阿九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哪有这么狠的心?   阿九平静地回视她。   “六四行不行?”元墨哀求,“你六我四。”   “不行。”   “七三!”   “不行。”   “八二!八二总行了吧?你吃肉,总得给我一口汤啊,再说你虽然好看,可我也要砸钱啊,八二,真的不能再少了……”   阿九作势关门,元墨扑上去拦住:“九一!九一!”跟着眼眶含泪,“好阿九,红馆的情形你都看到了,我上有老,下有小……”   阿九打断她:“小在哪儿?”   元墨想了想,举起奶猫:“它!”   奶猫:“喵。”   元墨:“总之我真的不能没有钱!我至少得还夏婆子的银子,你不知道,我已经把红馆押给了夏婆子,要是赚不到钱,红馆就是她的了!”   “哦……”阿九点点头,“你还真是破釜沉舟啊。”   元墨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急道:“这事儿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千万别说出去!”   阿九看着她片刻,回身:“进来。”   元墨乖乖进去。   “坐。”   元墨坐下,抱着猫,人和猫一样乖巧,一动不敢动。   阿九倚在榻上,以手支颐,打量她:“二爷,你救过我,我不是不知恩的人。既然你的处境如此艰难,我也不能逼人太甚。这样吧,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我不单可以去应选花魁,并且分文不取。”   当当当!   元墨只觉得阿九身后冒出霞光万道,完全是菩萨再世之化身,忍不住扑到阿九身边,抓住阿九的手,热泪盈眶,:“好姐姐,我就知道你人美心善举世无双!你待我这么好,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百件,我也答应!”   “好。”阿九微微抬手,托起元墨的下巴,元墨仰头看到发丝从阿九的肩上滑下,遮在阿九的颊边,阿九的嘴角有一丝很特别的笑意,优雅矜贵之中别有一丝妖异魅惑,“可这是你自己说的。” 第二十二章   京城评花榜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平江边搭起高台,彩楼绣户,饰以鲜花繁锦,装点得十分美丽。   各地的戏班子都来此表演,两旁的杂耍摊子更是数不胜数。   百姓们扶老携幼,呼朋唤友,蜂拥往北里而来,路边早就支好了不少吃食点心摊子,更有许多卖玩意儿的、卖冰碗果浆的挑着担子在人群里出入,高声叫卖。   这一天的北里,熙熙攘攘,比过年还热闹。   叶守川带着赵力等人在附近巡逻,按照以往的经验,越热闹的地方越容易出事,小则儿童走失,中则偷盗扒窃,大则打架斗殴,桩桩件件,难以避免,能忙得捕快能头顶冒烟。   各家乐坊都在台下搭了彩楼,同时还有不少贵人豪客,专门搭了彩楼来给中意的女伎捧场。   彩楼前悬着红灯笼,上书女伎的名字。其中玉菰仙的彩楼最多,其它几位女伎难分上下,只有阿九最少,只有一座彩楼。   这位忠心耿耿的恩客,就是卫子越了。   元墨专门去彩楼拜访了卫子越一趟,卫子越笑道:“吏部外放的名册已经出来了,我不日便要去扬州赴任。天公作美,能赶上这次评花榜,也不枉我和阿九姑娘相识一场。”   夜幕降临,水面送来凉风,吹散白日里的暑气。   四下里点起烛火,将彩楼与高台悉数笼罩在辉煌的光芒下。而彩楼上影影绰绰已经能看得到粉妆玉砌的美人们,望之如神仙妃子,引得围观的百姓一阵阵欢呼。   复选者皆是才貌双全,高台上的献艺一个比一个精彩,百姓们大饱眼福,纷纷喝彩。   高台四周有巨柱,每一位女伎献艺之后,皆有精致花灯一盏盏挂上去,那就是这位女伎的仰慕者所赠,初选比绢花之数,复选比的就是这花灯之数了。   花灯比绢花贵了十倍,纯然是有钱人的游戏。   元墨把手里的钱全押了上去,倾囊换了五十盏花灯,挂在红馆阿九的名字下面。   这种花灯皆是红缎贴面,从里头透出红融融的光,可元墨越瞧越觉得这该是银光——全是银子啊。   进入复选的女伎无一不是有几位靠山的,花灯都是十盏一送,司仪高声唱出某某人送某某姑娘多少多少盏,正是给客人炫富、给女伎扬名的好时候,每一次都惹得台下惊呼连连,元墨挂上去的那五十盏很快被旁边迅速攀升的花灯甩在了后面。   就在元墨看着那可怜的花灯发愁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阿九的名字。   “扬州卫子越为红馆阿九姑娘点灯一百盏!”司仪高声。   “一百盏!”   “天呐我没听错吧?”   “一百盏呐!”   “这是谁啊?”   “哪个是阿九?”   “这卫子越是谁?这么有钱?”   台下的人们议论纷纷,从来没有人送过这么多盏,连台上的女伎并对面的评审官们都露出了惊异之色。   一百盏!   得多少钱啊!   这是!真爱啊!   元墨感动得热泪盈眶,想为卫子越开碑立传,并设个长生牌位。   然而被示爱的阿九却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静静立在一旁,一付无动于衷的模样。   元墨原打算让阿九在今晚跳舞。   想想看,一边舞蹈,脸上的面纱一边缓缓飘落,阿九的绝世之姿显露在所有人面前,万众屏息——简直梦幻!   然而阿九直接说若要歌舞,就不来了。   元墨没办法,只好问阿九还会什么,阿九道:“除了歌舞。”   有点嚣张啊。   元墨喜欢。   白天众人在红馆排演了一出曲目,由欢姐腊梅等人先在台上跳舞,阿九在幕后吹笛,随后缓缓入场。   这一安排效果极佳。   当众人努力在群舞的众位美人中分辨哪一位才是复选者时,一缕清澈笛音响起,仿佛是来自世外的清音,尘世的喧嚣都被压了下去,阿九手执长笛,踏着灯光与月色,缓步而来。   美这种东西十分玄妙,它就像是沙尘里的金子、流水中的明珠、黑夜里的星星,无论怎么掩盖,都盖不住它的光芒。   面纱遮住了阿九大半张脸,可每一根发丝、每一道衣褶、甚至每一丝经过阿九面前的风,每一道照在阿九身上的灯光,都在告诉人们,这是一个美人。   笛声暂停,人群中爆出潮水般的欢呼。   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阿九的花灯数目飞一般往上升。   元墨心中又是骄傲又是满足,就像一位亲眼看着孩子金榜题名的老母亲。   有卫子越那一百盏打底,眼下唯一能在灯笼数目和阿九匹敌的,只有玉菰仙。   玉菰仙在万众瞩目之际缓步出场,手持芙蓉扇,头戴玉琼望仙冠,那冠子精工细雕,高雅不凡,丝毫不见青楼气象,把她衬得如出尘的仙子。   阿九依旧是寻常打扮,宽袍大袖,长发披身,远望俨然是一位山林逸士。   此时大家都发现了,这两位最出色的女伎,打扮得都不像是女伎。   元墨原本还想将阿九好生打扮一场,此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不像女伎的女伎,才是最让人们喜爱的女伎。   台上两人微微颔首,彼此见礼,一派和气。   而两人身后的花灯不停往上挂,你追我逐,杀得不可开交,难分胜负。   看客们指指点点,年长一点的感慨道:“这红馆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没落至此,到底还有几分手段。”   年轻便好奇问:“这红馆是哪家啊?没听说过啊。”   “哼哼,昔年红馆双璧艳绝天下之时,你们这群毛头上子还没出世呢!”   “那您老大哥就给我们说说呗……”   议论声中,欢姐等人轻抚云鬓,娴雅非常,有压不住的娇矜。   红馆曾经的辉煌,乃是红馆众人的骄傲。   只是元墨这会儿却没功夫高兴,她紧紧地盯着阿九与玉菰仙的花灯。   两人的花灯眼下看起来虽是并驾齐驱,但阿九没有正经恩客,这会儿所得到的花灯或三五盏,或一两盏,而那边玉菰仙的花灯却是十盏二十盏的大数,显然都是大恩客,且还有夏婆子在后面狠命砸钱,只怕要不了多久,阿九很快便会被玉菰仙甩在后面。   玉菰仙显然也知道这一点,笑得优雅笃定,风姿若仙:“上次有幸目睹了妹妹的琴技,今日又能聆听妹妹的笛音,看来妹妹很擅长韵音律呢。”   元墨暗怒。这分明是嘲笑说阿九只懂音律!还击,阿九!用你凉嗖嗖的语气,不带一个脏字地把她骂成猪头!   阿九却只是站着,淡淡“嗯”了一声。   元墨顿足。你的战斗力呢姐姐?难道只用来骂自己人吗?   “但世间最美的音律应该在文字之中,不知妹妹肯不肯和我切磋一二?”   元墨但见玉菰仙姿态娴雅,每一个吐字、每一个表情都有讲究,声色俱佳,叫人心醉身迷。而反观我方阿九……   阿九:“嗯。”   元墨捂脸。   “要切磋,总该拟个题才是。”玉菰仙思索了片刻,道,“有了,如今江畔荷花开正好,不如就以‘赏花’为题如何?”   元墨腹诽:江畔荷花开得是不错,但在这里压根儿看不到。根本就是早就想好了题目吧,阿九,不要让她占这个便宜,赶快另拟一个!   阿九:“嗯。”   下人陈设书案,铺好笔墨,玉菰仙略一沉吟,提笔一挥而就。别的不说,就冲这份捷才,立刻就赢得了一大片叫好声。   下人接了墨宝,送到众位评审官面前。古世子先看时,脸上已经有一片赞叹之色。   台上,玉菰仙低低唱道:“几日赏花天,月淡荼小。写尽相思唤不来,又是花飞了。春在怕愁多,春去怜欢少。一夜安排梦不成,月堕西窗晓。”   她开口清唱,别无一样配乐,但声声宛转,缠绵悱恻,叫人只盼她不要停,一直唱下去。   元墨虽不懂这词作得是好是坏,但玉菰仙唱得这样好听,评审官们又一个个点头赞叹,显然得好得不得了了。   一定是作弊!早就请高手写好的!   元墨愤愤然想。   古世子问:“阿九姑娘,可得了?”   阿九搁下笔。   下人依样送给评审官。   元墨伸长了脖子去看,一看之下,心凉了半截。   虽然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雪白的纸上统共才十来个字,便是一首最简单的词都凑不出来。   竟然是没写完!   评审官们也十分意外。   虽说对乐坊女伎的诗文水准要求不能太高,但敢来评花榜,写不完这种情况还是头一回见到。   玉菰仙一脸关切地问道:“妹妹可是有些紧张?不如再宽限些时辰?不写完,如何显得出妹妹高才?”   欢姐在底下咬牙道:“这阿九怎么这么不中用?胡乱写几句也好,交半截子出去算怎么回事?”   腊梅小声道:“不能怪阿九姐姐,诗确实难写啊……”   这是句公道话,红馆一屋子文盲,闻言顿觉心有戚戚然。   元墨看向两边的花灯。   玉菰仙那一边已经有三百多盏,红融融一片,灯火辉煌。   阿九这边,元墨细心数过,一盏不漏,总共两百二十三盏,看上去气势也很是不弱,但比之玉菰仙,已是输了一大截。   即便阿九写完了诗,她们也赢不了。   阿九的才力有限,她的财力也有限。   元墨慢慢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出一个花中榜眼,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   古世子捧着阿九的诗作,皱眉看了半天,忽地,他哈哈大笑起来。   会真楼的彩楼里也跟着哄笑一片。   人群之中更是对着台上的阿九指指点点,有地痞高声叫道:“姑娘,别怕,不会写诗,爷也照样疼你!”   阿九站在台上,恍若未闻,低垂双眼,不言,不语。   元墨顿时大怒,高声道:“一首诗没写完罢了,谁规定天下人都会写诗?能写出一半已经很不错了!有什么好笑的?”   夏婆子甩着帕子笑道:“写不完诗,确实没什么好笑的。但半桶水还来跟人家比拼诗文,就很好笑了!”   古世子道:“元坊主请勿动怒,我只是笑自己才疏学浅,竟未读懂阿九姑娘的诗。”   站了起来,扬起手里的诗稿,“阿九姑娘不是没写完,这是一首回文诗。” 第二十三章   回、回什么?   和绝大部分人一样,元墨一脸茫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其它评审官纷纷接过去细看,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看这模样,这回文诗仿佛很厉害的样子。   玉菰仙脸色微变,笑了笑,道:“回文之诗,极需巧思,煞费心血。古世子何不让我们看看阿九姑娘的大作,也跟着长长见识?”   古世子将手中的诗稿往外一扬,缓缓向全场展示。   雪白宣纸上,字字挺拔清峻。   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暮、赏、花、归。   元墨大声道:“好诗!果然是好诗!好一首回文诗!”   腊梅悄声问道:“写的是什么啊?我怎么看不懂?好像不通啊。”   元墨小声道:“我也不懂。管他呢,夸就是了。”   毕竟气势不能输。   大家一听,纷纷拍手鼓掌,大声叫好,连大王都配合地汪汪叫。   “回文者,诗文可以环回往复,诵之成章。”古世子道,“阿九姑娘这首诗,写的是‘赏花归去马如飞,去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已暮,醒时已暮赏花归。’不知在下解得可对?”   阿九微一颔首。   元墨听不懂好坏,但是不妨事,玉菰仙会告诉她。   果然,玉菰仙脸上的笑容极不自然地僵了僵,虽然掩饰得很好,又转瞬即逝,但依然没逃过元墨的眼睛。   这足以说明,阿九的诗很好!   人群中也有不少是懂行的,看明白这诗之后,赞不绝口,阿九身后的花灯又多了几十盏。   夏婆子一看不好,再拖下去,阿九的花灯也许就要追上来了,对玉菰仙大是不利,忙道:“既比完了诗,各位便可以举灯了吧?”   每位评审官手中都有一盏金色花灯,一盏抵红花灯二十盏之数,得五盏以上者,便是花魁。   评审官中就有不少会真楼常客,且又明里暗里收了夏婆子不少好处,闻言便有人准备举灯。   古世子道:“且慢。”向阿九道:“阿九姑娘,花魁要色艺双绝,到了此时,还不让我等一睹真颜吗?”   夏婆子一听,就差没拍大腿了,道:“可不是?一直遮着脸算什么回事?就算长相欠佳,也得露出来给大家伙儿瞧瞧啊,不然还怎么评花榜?”   玉菰仙也笑道:“阿九妹妹,你瞧,世子他们都等不及了呢。”   “我一直听闻京中的达官贵人在乐坊中寻求的不是歌舞与美色,而是风雅与知音。姑且算我面纱底下面容丑陋吧,不知诸位心中的花魁,到底是重艺,还是重色?”   阿九声音清冷,算是说了上台以来最长的一句话。   元墨简直恨不得冲上去帮阿九掀了面纱。   姐姐你还不如继续用“嗯”呢。   这话是什么意思?这帮评审官都是大有脸面的人,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去乐坊是为了买醉寻欢,可这么生逼着大家选重艺,惹恼了这些大佬,将来有好果子吃吗?   再说姐姐就冲你那张脸,明明摘个面纱就能摆平一切,何必要来这么一出?   玉菰仙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空子,微微一笑,道:“阿九妹妹生就高才,难免恃才傲物,但你我身份低微,原本就是服侍人的。‘艺’固然是比‘色’更重要,却还有一样东西比艺更重要,便是‘德’,让客人忘却烦恼,心生欢喜,便是我们女伎的德行。”   这话说得评审席官们大点其头,当即便有几人起身将自己的金色花灯挂在了玉菰仙身后的柱子上。   元墨眼睛紧盯着那些灯笼,一二三四五六,竟然有五盏,一下子就过了半数!   “完了。”欢姐喃喃。   就算剩下的金灯全归阿九,红灯距玉菰仙也有近百盏之差,阿九这下是彻底输了。   玉菰仙微笑,笑得清丽无双,笑得纤尘不染。   她原以为这会是一个劲敌,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拿下了。   她甚至起了一丝兴致,想看看是怎样一张脸,让阿九在如此优势下,依然不敢露出来见人。   将对手掩盖的丑态揭露出来,公之于众,让那些曾经送过阿九绢花与花灯的人后悔得把隔夜饭都吐出来,她想想都觉得很开心。   于是她轻移莲步,走向阿九,似安抚又似拉拢般,很亲热地去扶阿九的肩。阿九微微一闪,避开她的手,她的手便好巧不巧,恰恰碰到了阿九的面纱。   玉菰仙笑得甜极了,手轻轻一扯。   面纱轻飞,被清凉的晚风托着,缓缓飘向台下。   这一瞬,像是有奇异的风拂过大地,所有的人都愣住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每个人都仰着头,睁大了眼睛,迎着那片轻纱的降临,都怀疑自己身处梦境。   因为那样一张脸根本不应该是尘世所有,只能在梦中得见。   太、好、了!   元墨双拳紧握,差点没蹦起来。   比起自己掀起面纱,这种无意简直充满了诗意。   多谢你玉菰仙!   所有人都沉沦在阿九的美貌下。   酒杯接不住壶嘴。   美酒一直空流。   扇子挥到一半便停住。   递出去的点心落在地上。   夏婆子几乎背过气去,玉菰仙僵立在原地,一时无法置信。   元墨的胸膛里豪情万丈。   万众的膜拜是美人应有的荣耀,去吧,阿九!用你的美色征服整个京城!   然而阿九却迅速背过身,以袖遮面,快步离开高台,回到彩楼。   欢姐十分意外,连忙道:“这正是你扬名立万的时候,还不快回去!”   “不急不急,惊鸿一瞥,更加要命啊。”元墨笑眯眯地斟好茶,递到阿九手里,展开扇子替阿九扇风,“阿九辛苦啦,累不累?热不热?要不要来盏冰碗?”   阿九没接茶,向元墨道:“去看看外面有没有姜家的人。”   “哎呀,不打紧不打紧,便是姜家的人看到了,也不碍着你在姜家艳惊四座。”元墨一面说,一面出去蹓跶了一圈。   近日到处可见姜家府兵四处搜查,今天这里如此热闹,不知道为何却没有人来,倒是叶守川带着人守在人群外围,视线碰到元墨,遥遥相她一笑。   元墨也向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被惊艳的人群这会儿已经回过神来,欢呼的声浪席卷全场,司仪拼命高声:“清河坊王公子为阿九姑娘点灯五十盏!”   “南城坊张老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二十盏!”   “太平坊刘公子为阿九姑娘点灯三十盏!”   “福德坊齐老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五十盏!”   花灯流水介送来,要五名下人一起动手才挂得及,司仪唱喏的声音根本没有断过。那名已经走到中途的评审官折向这边高柱,将自己的金灯挂了上去。   花灯像潮水般涌上来,人们像是疯了。   一路上人群里有无数人跟她道喜,套近乎,元墨笑得合不拢嘴,不停抱拳。   人们在片刻这前才知道红馆有这样的美人,好像也是在片刻之前才知道红馆有这样年轻的坊主。   灯烛高照,映得元墨肌肤生光,双眸如星,不少人都觉得,不单女伎清艳绝伦,这位坊主的姿色也是上佳,于是恭维话里除了“年少有才”之外,更多了不少“貌比潘安”之类的恭维话。   元墨一一笑纳,推门进彩楼,先告诉阿九外面并无姜家之人,然后一把拉住阿九的手:“你听!听到有多少盏了吗?”   阿九没有说话,目光落在被她握着的手上,虽没有抽开手,但眉头已经微皱。   元墨连忙撒手,还拿袖子垫着给阿九擦了擦手。   欢姐看不下去:“你好歹是个坊主!”   元墨笑:“坊主给花魁做低伏小,那是天经地义。”   这么一说,欢姐的脸色顿时也好看了不少,啊,红馆如果能再出一个花魁……   就在此时,只听外面司仪高声唱诺:“柳树街王老爷为玉姑娘点灯八十盏!”   “德政坊楚公子为玉姑娘点灯五十盏!”   “恭和坊薛老爷为玉姑娘点灯六十盏!”   元宝喃喃:“这,这是多少盏?”   腊梅:“见了阿九姐姐的脸,竟然还有人送灯给姓玉的,瞎了吗?”   现在还能砸钱的,只有夏婆子了。只是这婆子不要命了?这是把会真楼的家底全掏出来了吧?   “管它谁出的,现在怎么办?”欢姐着急,“阿墨啊,你还有没有钱?”   花榜评到的最后,拼的就是钱。   “那个……当不当花魁也没什么要紧,榜眼也很不错的是吧?”元墨捂着空空如也的荷包,支支吾吾。   欢姐等人一脸失望。   雄心万丈地走到了这里,最后一脚却踏了个空,元墨心里也不是滋味,但脸上的笑容依然灿烂:“再说阿九已经亮了相,谁是真花魁大伙儿心知肚明,明天咱们家一定会客似云来呵呵呵呵——”   话没说完,阿九的手送到她面前,摊开。   刹那间,仿佛所有的光明全汇集于阿九的掌心。   一粒宝石,晶莹璀璨。   元墨的瞳孔猛然放大,两只眼睛里一片金色光芒。   “金、金、金……”她吃吃地,舌头像是打了结。   “拿去买花灯。”阿九吩咐,“够吗?”   手远比脑子转得快,早在点头之前,元墨的手就已经把这粒金刚石抓了过来,“够够够!”   买多少盏都够!   “天呐,这是金刚石?”欢姐吃惊极了,乐坊为女伎砸钱天经地义,女伎为乐坊掏钱那可是亘古罕有,“姐姐我算是服了你了,从今往后,红馆你说了算。”   腊梅呆呆道:“这便是金刚石吗?听说很值钱呀,阿九怎么会有?”   元墨嘻嘻一笑,那个绑架团伙的第三人,以这奇珍为暗器,阿九险些被他劫走,趁乱捡到也不稀奇。   “快去。”阿九道,“榜眼可进不了姜家。”   阿九的眼角眉梢有层薄薄的冷气,令这话听上去特别像是下令。   欢姐心道,虽然是说了“红馆以后你说了算”,但二爷是坊主啊,好歹得客气点吧?看样子以后要跟阿九好好聊聊……   然后,就见元墨兴致勃勃应道:“是!”迅速地揣着宝石走了。   看着元墨快活的背影,欢姐在心里叹了口气。   算了,你俩高兴就好。 第二十四章   这颗金刚石成功地让夏婆子吐血三升,不单追平了花灯数,还超出玉菰仙五盏。   阿九和玉菰仙的灯柱已经加到了第五根,高台之上一片红火,人们说这是二十年来从未见过的奇景。   上一次看到这种景象,还是红馆的红悦天和云画情竞逐之时。   古清和诸评选官低声商议之后,清了清嗓子站起来。   诸评选官的金灯已经送出,单只他这一盏还在手中。   他提着金灯,走向台上。   元墨眼睛眨也不眨,差点将那盏金灯盯出两个窟窿。   玉菰仙独立于台上,双眼含着一丝泪光,楚楚动人,声音里带着轻轻的颤抖:“世子……”   元墨咬牙,这是作弊啊!   “玉仙子该知道,这回选出的花魁,是要在那位贵人面前献艺的。那位贵人眼高于顶,等闲姿色难入他的眼睛。若不是选出最好的送上去,不单是我,整个北里都失了面子。”古清温柔款款地道,“仙子已经蝉联两届花魁,这一次,不如把机会就让给新人吧。”   他把灯挂在了阿九的柱子上。   看台下欢声雷动。   元墨激动。   古清,真是胸襟开阔、品味殊佳、心地善良、明辨是非的好人啊!   古清回到坐席,环顾全场。   所有人都看到,阿九以五盏之数胜出,只要古世子一宣布,便是今年的花魁。   但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外面司仪高声道:“北里夏老爷,为玉姑娘点灯一百盏!”   一百盏!还是北里夏老爷!   “这夏婆子真是连脸面都不顾了!”欢姐忍不住骂,“就算是砸钱捧女伎也没有这么明着来的。”   斜对面彩楼上,夏婆子正盯着元墨,双眼发红。   “这是故意气我呐。”元墨咬牙,“看样子是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   一百盏……这是甩到她脸上的一记耳光。   可她偏偏毫无还手之力。   “阿九,你还没有有金刚石?”欢姐一脸急切,“夏婆子如今是倾囊而出了,只要咱们拼得过这一趟,花魁便是你了!别说两粒金刚石,便是四粒,十粒,坊里将来都还得起!”   “欢姐,你当这是捡石子儿呢?”元墨苦笑,“阿九能有一粒就不错了,哪里还能再变出一……一……一……”   元墨口里吃吃,眼睛发直。   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   阿九的掌心中赫然又躺着一粒金刚石。   “这这这……”元墨说不出话来。   “当初捡了两粒。”阿九语气平淡,抬手将金刚石掷向元墨,仿佛掷出的不是价值千金的宝贝,而真的只是随手捡的小石子儿。   元墨连忙接住。   小小一粒,躺在手心,坚不可摧,耀眼无比。   元墨眼含热泪。   这是老天爷在帮红馆!   她正要冲出去时,就听司仪以更洪亮的声音开口:“海上龙王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两百盏!”   两百盏?   红馆众人齐齐呆掉,腊梅吃吃道:“海上龙王爷是谁?”   “师父!”元墨又惊又喜,急忙出去。她没有注意到,阿九瞳孔微微收缩,像是骤然听到了什么不祥之音。   外面依然是人山人海,但金刀龙王高大魁梧,在人群中永远都是鹤立鸡群,一眼便可以望见。只是她举目四顾,看了一圈都没瞧见师父的影子,只看到师兄在人群外围抱着剑,微微含笑。   她连忙挤过去:“师父呢?”   “不是师父,是我。”叶守川道,“师父留下来的银子红姑不肯用,我便帮他花一花。”   红姑的性子越来越执拗,平时谁提一提师父的名字都让她火冒三丈,更别提用他的钱。   有时实在穷得狠了,师兄会偷偷接济,元墨也不敢多收,生怕红姑知道发脾气。   有时候元墨真不知道红姑对师父到底是爱,还是恨。   “两百盏!你知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元墨咋舌,同时做贼心虚,四下里乱看。   “别怕,红姑今日喝得大醉,不睡到明天定然醒不过来。”叶守川微笑着打量元墨。今日元墨也是格外打扮了一番,穿得崭新的团锦袍子,青葱闪金,飞彩夺目,还未到束冠之龄,头发照旧是束作马尾,不过额外加了一支白玉发簪,肌肤生光,双眸莹亮,当真是少年佳公子。   元墨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又叹息:“买那么多干什么?一百盏就赢定了!”   “那可说不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会真楼挤一挤,指不定又能挤出几十盏来。再说,明年的评花榜由你来办,想挣回来还不容易?”   元墨立刻眉花眼笑:“这倒也是!”   两百盏的数目压上来,夏婆子无力回天,玉菰仙不甘退场。   古清高声宣布:“姿容绝世,才情无双,今年的花国魁首,当属红馆阿九!”   四下里欢声雷动,无数花朵被抛上天空。   阿九登台,古清捧着花冠,替阿九戴上。   花冠由十二朵月令之花组成,制作得十分精巧,前额有一排密密的珍珠流苏。阿九脸上本就戴着面纱,流苏一遮,整张脸直如雾中花,水中月,仿佛被隔在了云端,越发清幽缥缈,遥不可及。   人们却越发疯狂,高呼着阿九的名字。   “阿九!”   “阿九!”   “阿九!”   群情高涨,到处是热烈的笑脸,清凉的晚风仿佛都变得灼热。   这是京中百姓一年一度的狂欢,即便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一生也不会有闲钱上一趟乐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今晚的快乐。   元墨叫得比谁都大声,笑得比谁都开心。   “红馆终于再出花魁了。”叶守川声音里有一丝感慨,“阿墨,你做到了。”   是啊,当年红姑捡到她,把她从阎王手里夺出来,前后有大半年的时间一直照料她。也正是在这段时间,红馆人气大跌,一蹶不振。   她发誓要让红姑和大家过上好日子,发誓要让红馆重回昔日,再续那段被她的到来打断的辉煌。   “今年花的钱,我要十倍、百倍地赚回来,我要让我家的姑娘们天天穿好衣裳,吃好东西。   ”   人群在沸腾,元墨的心也在沸腾,她的眸子晶莹灿烂,肌肤如玉,在夜色里仿佛自带一身光芒,双手握得紧紧的,全身上下充满了力气。   “等着吧,红馆一定会成为京城最有名的乐坊!”   这还远远不是今晚的高潮。   花魁游街才是。   花车由八匹骏马拉着,青鸾车盖,四角飞檐,垂下七宝璎珞。   马车由四根花柱支起,每根花柱皆是鲜花缭绕,新鲜的花瓣上还带着水珠,车还未到跟前,花香已经扑鼻而来。   车前有十名小女孩子手提花篮,抛洒花瓣。马车在这花瓣铺成的道路上驶过,车后跟着进入复选的十名佳丽在前开道,个个身姿曼妙,还不停抛送秋波,把路人折腾得骨头都酥了。   饶是安排了人手在两旁护持,险险都拦不住热情的人们。   四壁凿空,原是为了大家能一睹花魁真面目。但是本届花魁特立独行,不仅带着面纱,四壁还拉上了轻纱。   花车驶过的时候,纱帘飘飞,轻盈如梦,而帘后的美人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思慕成狂。   遵照旧例,花车要在内城绕上一圈,让整个京师的百姓都目睹花魁的光辉。   路线年年一致,沿路挤满了百姓,纵然有八匹骏马,车夫也只能一步一挪。   车夫回头道:“姑娘,这么下去可赶不上去姜家献艺了,要不,咱们抄一条近道?”   车内“嗯”了一声。   车夫甩开马鞭,扬声长喝,将马车拐进了一条小巷。   “咦,今年改道了吗?”   看热闹的人们不由道。   “管他呢,快跟上!”   大家伙儿追上来。   但车夫显然对附近的道路极为熟悉,七拐八拐,不知拐了几道弯,马车驶进一家院落,院门在车后砰地关上,大片的人群呼啦啦从门跑过去,好一会儿,门外才安静下来。   院子里更安静。   车夫既没有掉头出去的打算,也没有说话,马车里更是一片寂静。   “吱呀”一声,院门被打开,两个人走了进来。   夏婆子和玉菰仙。   “哟,这不是咱们的新花魁吗?怎么到这儿来了?”玉菰仙款款走到车旁,带着一脸完美的讶异,“阿九妹妹,你不是要去姜家献艺吗?这里可不是姜家啊。”   纱帘微微拂动,帘内没有声音。   “这是我一个客人的别院,送给我住的,平时没什么人来,甚是清净。就算死个把人在这里,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知道呢。”   玉菰仙撩起车帘,车内的人缩在一角,浑身发抖。   玉菰仙笑得更加欢畅了,“阿九妹妹,原来你也会害怕啊?也是,刚得了花魁,正在风光,准备去天下第一尊贵的门阀去献艺,结果却神不知鬼不觉地给人拉到这里来,换作是我,也会怕得发抖呢。”   夏婆子道:“跟她废什么话?快点动手。”一面吩咐那车夫去守住大门。   “妈妈,别着急,外面且要乱一阵才能发现不见了花魁,再有一阵古清他们才会收到消息。等他们求我去救场,我慢慢再出现不迟。所以,我们有的是时间。”   玉菰仙上了花车,伸手拂向柱子上的鲜花,折了一朵簪在发上,“原来的花车用的是绢花,虽然逼真,却光有姿容,没有香气。于是我告诉他们,今年要全部用鲜花。还有这八匹马,全是我让人物色的,你坐着舒不舒服?”   阿九似是怕得狠了,手掩着脸,一句也不敢开口。   “为这一切我费尽了心思,你什么也没做,却大模大样地坐进了我的花车,夺走了我的花冠!”   玉菰仙一把扯下了阿九头上的花冠,扯断了流苏,珍珠在车内四溅。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贱人,装模作样装什么清高,你哄骗那些臭男人还行,要在我面前甩这套把戏还早着呢!”玉菰仙眼睛里、声音里全是恶毒,拔下头上的发簪,一点一点凑近阿九,“你凭的是什么?不就是这张脸吗?我倒要看看,等我划花你这张脸,你还怎么装清高,怎么去献艺!”   最后一个字落地,玉菰仙手中的簪尖狠狠划下。   “啊!”   车上纱帘轻飞,传出一声尖叫。 第二十五章   事情办成了!   夏婆子恶狠狠地笑。   那张脸……那张天怒人尤的脸终于可以毁了,她的心情就无比舒畅。   只是这声尖叫……怎么那么熟悉?   夏婆子脸色剧变,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车旁,掀开车帘,整个人顿住。   车内,玉菰仙瑟瑟发抖,脸色惨白。她的手里握着簪子,簪尖对准的却是自己的脸。   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迫使她极力往后缩。   手的主人面纱已经摘了下来,披散着头发,转过脸来对着夏婆子微微一笑,笑得眉眼弯弯,光辉灿烂。   “元墨!”夏婆子尖声,“怎么会是你?”   “唉,原本我也不想来的。”元墨长长地叹了口气,“我本想着,你们一动手脚,我马上就跟师兄去逮你们。可我家阿九说,逮得了你们一次,逮不了两次,不如由我充当诱饵把你们引过来,到时候就算你们还想动什么歪脑筋,时间也来不及了。”   “你、你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夏婆子声音发颤,猛地抬高音量,“你安插了人?”   元墨心说我才没那个闲心呢,更何况人是那么好使唤的吗?我哪儿来的闲钱?   这就是阿九要她答应的事了。   话说自从阿九那夜在会真楼扬名之后,红馆有生意好了很多。   许多客人想方设法要见阿九,偏偏不巧,阿九那阵子在生元墨的气,闭门不出,别说这些客人,连元墨都见不着面。   客人们三番五次都见不到人,自然很是失望,渐渐便不来了。   却有那么两三个人,即便回回都吃闭门羹,依然再接再厉永不气馁,使尽法子甚至想往后院闯,这就很不对劲了。   摆明是替会真楼打探敌情的。   元墨当然知道,夏婆子和玉菰仙已经把花魁的位置看成了自己家的,现在陡然冒出阿九这么个劲敌,她们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东西被抢走,定然会有后招等着。   所以元墨早就拜托了叶守川,一旦有会真楼有什么异动便立即出手帮忙。   不然今夜单是巡逻镇场子,是用不着劳动叶大捕头大驾亲至的。   但阿九另有安排。   游街之前,花魁先回彩楼更衣。   但更衣的不是阿九,而是元墨。   花魁的衣裳有个名目,叫做“霞衣”,用得是最最轻盈的薄绡,层层叠叠,有如烟霞。   元墨换上之后,整个人仿佛都陷进这团烟霞里,脸颊微微发红。   不,不是害羞,是害怕。   这回不单穿了女装,还在整个京城的人们面前招摇过市……万一给红姑知道了……   当时她强烈建议换个人,比如欢姐或是腊梅,然而阿九用两个字回绝了她:“太矮。”   元墨没有做声,心里道:“不是她们太矮,是你太高了啊姐姐!”   阿九身段之修长,在女伎当中无人能出其右。云姨算是少有的高挑身材,在阿九面前都矮上一截。红馆上下也只有自己的身高勉强接近,只差半个头。   好在戴上花冠,这差距便不再显眼了。   就在穿鞋的时候元墨猛到想到一个好主意,兴高采烈地抬头:“咱们把鞋子再垫高点不就行啦?反正遮着脸,谁上都一样!”   “不一样。”阿九将花冠戴到元墨头上,理了理流苏,端详她,“正因为遮着脸,所以一双眼睛更为引人注目。整个红馆,也就你这双眼睛生得勉强还过得去。”   流苏上的珍珠沁凉,阿九的声音淡淡。比起高台上耀如白昼的灯光,房子里的光有些昏黄,元墨看到阿九的眸子里好像有浅浅的笑意。   这是……夸她吗?   元墨忍不住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珍珠有温润的珠光,白纱也有洁白的光晕,但这些光好像都比不上她眸子里闪烁的神采,她从来没有仔细照过镜子,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这样明亮。   “没有我,其实二爷可以自己来评花榜的,若是早能如此,红馆便早就有新花魁了。”   阿九声音和缓,细听一听,还能辨得出其中深藏的一丝笑意。   “那怎么行?”元墨马上大义凛然,“我可是男人!”   阿九一笑:“是吗?二爷这么一打扮,倒让我忘了这一茬。”   阿九极少笑,便是笑,也很少笑得这样轻柔温和。那一丝浅浅的笑意停驻在嘴角,就好像一汪花蜜停留在花心。   真不愧为花魁啊!   元墨心醉地想。   面纱加花冠已经将一张脸遮得差不多,元墨被扶上花车,放下纱帘,激动的人群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花魁已经被掉包了。   夏婆子和玉菰仙显然也没有。   所以这会儿才惊诧莫名,疑神疑鬼,元墨乐得成全她:“这个嘛,你猜?”   夏婆子脸上阴晴不定,估计脑子里正把身边的人全怀疑了个遍。   “那个贱人呢?”玉菰仙尖声道,“那个贱人在哪里?”   “我在这里,我家阿九当然是去献艺啦。”元墨微笑,“这会儿应该已经到姜家了吧。”   啊,她家阿九是这世上最聪明的花魁。玉菰仙和夏婆子虽有一肚子坏子,到底邪不压正,败在了阿九手下。   玉菰仙气得浑身发抖,一口咬在元墨的手臂上。元墨剧痛之下,一脚把她踹下了马车。   “杀了他,杀了他!给我杀了他!”玉菰仙滚在地上,簪环散乱,状若疯狂,“给我杀了他!”   元墨嘿嘿一笑,光是咒骂可不能反败为胜哟前花魁!应付两个女人,还难不倒她。   然后就见赶车的车夫刷地从车辕底下抽出一把雪亮的长刀,一振手腕,向元墨劈来。   元墨一个翻身上了车盖,震惊:“你们来真的?”   “快把刀收了收了!谁让你乱来的?”夏婆子一脸惊慌,一迭声叫,“他在衙门里有人,真杀了他还了得?”   “速战速决,姓叶的不会知道的。”玉菰仙喘着气,眼中有可怕的冷光,“不杀了他,难道要等红馆东山再起,压倒你的会真楼吗?没了他,红馆便是你的了,还白添一个现成的花魁!”   夏婆子顿时迟疑了。   车夫身形魁梧,刀法凌厉,竟然有两下子,是个高手。   元墨只能借着身形灵便,腾挪闪避,险险闪过刀锋,刀砍进车上的花柱,“喀喇喇”连声作响,车盖塌下来。   元墨大叫:“师兄快来啊!师兄救命啊!”   夏婆子脸色一变:“姓叶的不是好惹的,背后还有一个姓楚的,罢罢罢,毁张脸事小,闹出人命事大,快停手。”   玉菰仙不答,车夫仍旧一刀快似一刀,夏婆子怒道:“你反了天了!老娘叫你停手!你听没听见!”   玉菰仙冷笑:“聒噪婆子,烦死了。”   车夫反手就是一刀,刀柄撞在夏婆子胸口,夏婆子眼一直,脑袋一歪,栽倒在地。   元墨眼珠子都快掉了:“对自己人都下手?你可真够狠的啊姐姐。”   “二爷还是替自己多操操心吧。”玉菰仙捋了捋散乱的头发,整了整衣衫,娉婷而立,重新恢复了无限风情,“这婆子手上有你抵押的字契,等你一死,红馆就归她了,那贱人也归她了。等到了我眼皮底下,我还愁摆布不了那贱人?元二爷,你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保住了那贱人的脸,却赔上了自己的命。”   她说得不紧不慢,甚至还有心情掏出一面小镜子细看自己的仪容。   元墨心里咯登一下,一面躲避,一面笑嘻嘻道:“好姐姐,别这样,我跟我师兄说好了,他随后就来。他是名捕,就算我死在这儿,他顺藤摸瓜,早晚要查到姐姐身上。我一条贱命不值钱,姐姐你花容月貌,身娇肉贵,怎么挨得起牢狱之灾?”   玉菰仙一笑:“谁不知道叶捕头和二爷是好兄弟?今夜明明叶捕头在场,我还敢动手,你就没想过是为什么吗?”   元墨真正变了脸色,险些被车夫的刀光掠中:“你做了什么?”   “也没什么,近日衙门里不是忙得很嘛?所以花车出行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有人看见叶捕头私底下同一个脸生的年轻男子走得很近。”   玉菰仙闲闲道,“他们找人找得像没头苍蝇似的,一听信,便会奔向北里找叶捕头了吧?叶捕头一时会儿恐怕脱不了身,救不了你了。”   元墨一早和叶守川商定好,叶守川暗中跟随,按兵不动,等她尽量拖延时间,开口呼救再出手。刚才叶守川没有出现,元墨已经觉得不对了,此刻心更是沉了下去。   “住手!”她大喊一声,跟着跃下花车,“扑通”一声在玉菰仙面前。   “好姐姐,饶我一命!你不喜欢阿九,我现在就带你去找她,花魁献艺是压轴出场,现在戌时才过半,姜家的宴席肯定没开始多久,我们现在去一定还来得及!”   玉菰仙一声冷哼:“你舍得你那花魁——”   一语未了,元墨忽然扬手,满满两把尘土洒了玉菰仙和车夫一头一脸,趁着尘土迷了两人的眼,元墨使出吃奶的力气向大门冲去。   “抓住他!”玉菰仙尖叫在身后传来。   跑路是元墨的老本行,从小到大,只有打不过的,没有跑不过的。   她一阵风似地跑到门边,抽开门栓,用力打开大门——   一道刀光从天而降。   元墨下意识猛一后仰,刀尖堪堪从鼻尖划过,只要慢上一瞬,她的脑袋就会被劈成两半。   一缕头发替她往生,在刀锋下断成两截,飘散在风中。   一刀才落,一刀又起,雪亮的刀光再一次迎面斩下。   同样是刀,这把刀远比车夫那把刀快,又快又冷。   握刀的是姜义,他的目光森冷,好像从头一次见面,他就想把刀送进她的胸膛。   元墨反射性转身想跑,结果迎面又是一把刀——车夫追了上来,恶狠狠地一刀劈向她。   这回死定了! 第二十六章   “给我住手!”   远处传来这尖细的嗓音,隐约是平公公。   然后元墨脚踝猛然一紧,巨大的力道传来,整个人被拖得飞起,刚好躲过从头底斩下来的两把刀。   “呛”,两把刀都斩了空,互相砍在一起。   元墨像只风筝般被扯到半空,飘然落地,稳稳地落在一只手里,只听到叶守川的声音:“姜大人,我们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杀人的。”   师兄来了!   叶守川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嗖着大队的姜家府兵,以及平公公。   平公公两人眼直勾勾的,带着三分焦急七分迫切,待看清之后,变作十分失望,“你便是花魁?”   元墨问:“怎地?公公也想见花魁?”   “人们说那位花魁美若天仙,冷若冰霜,身形高挑,以纱覆面,可是真的?人在哪里?”   一个太监,这么急吼吼地找花魁,还真让元墨有点意外。听说某些公公虽然不能人道,对女子却有着狂热的兴趣,难道平公公就是这种人?   她绝对不会让自家女伎接待这种变态!   当下支吾道:“这个……说来话长……”   正在这当口,玉菰仙追出门来:“姓元的——”   她披头散发,两眼通红,一语未了,只见院外乌压压全是姜家府兵,蓦地呆住。   元墨朝玉菰仙一指:“花魁在那儿!别让她跑了!”   玉菰仙脸色大变,转身就跑。   姜义一个翻身落在她的面前,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将她一步一步逼了回来,送到平公公面前。   平公公看了玉菰仙一眼,微微一笑。   元墨心说这情形应该是满意了,她家阿九便安全了,谁知道平公公手一挥,两名府兵的刀就架上的元墨的脖子。   叶守川大惊,刀出鞘,指向平公公。   姜义的刀马上对准了叶守川。   府兵们的武器出鞘,一时间剑拔弩张。   “别,别动手!”元墨顾忌着脖子上的刀刃,努力挤出笑脸,“公公,您老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自然是有的。”平公公慢条斯理,“比如元坊主为何戴着花魁的花冠?又为何指鹿为马,用别人搪塞咱家?”   “冤枉,冤枉!”元墨叫,“她真是花魁,去年和前年都是,只不过今年不是而已。”   姜义沉声道:“公公要找的便是今年的花魁。那是你家的女伎吧?还不快点把人交出来!”   叶守川沉声道:“即使是姜家人,也要守国法。诸位若是伤了此人,先问我手里这把刀!”   叶守川的脾气向来很好,极少动怒,但此时元墨发现他是真的生气了。只要她脖子上这两把刀再近一点,叶守川就会和这些人拼命。   她连忙道:“大家别急啊,听我好好解释,一切都是误会,误会!”   然后忍着疼,伸出两根手指,小心翼翼把脖子旁边的刀推远一点,“大家想找今年的花魁是吧?且听我慢慢道来。”   姜义喝道:“快说!”   元墨道:“这位大人这么心急干什么?我不把话说清楚,你们怎么能听得明白?话说我家的女伎夺了今年的花魁,这位花魁心生不满,故意向你们散布叶捕头的谣言,用意是让你们绊住叶捕头,然后她就把花车劫来这鸟不拉屎的小院,预备毁了新花魁的容貌,她好接着当花魁,呐,玉仙子,是也不是?”   玉菰仙深知大势已去,无力回天,只剩满脸怨毒,死盯着元墨。   元墨自顾自点头道,“你想,新花魁是我家的宝贝,毁了新花魁,岂不是毁了我红馆?而毁了红馆,岂不是要了我的命?因此我是万万不会让她们得逞的……”   姜义不耐烦道:“快说,人在哪里?”   “咦,你这位大人真是好性急,平公公还没催,你催什么?方才也是,冲上来劈头就给我一刀,要不是我师兄在,我早给你劈成了两截。若我真的是花魁,你预备怎么向平公公交待?拿着两截子的花魁去伺候平公公吗?”   姜义僵了僵,向平公公行礼道:“属下确实莽撞了。实在是此人出来得突然,属下原没看清,只是不想走漏了歹人……”   “哦,”元墨拖长了声音,“知道的说是你眼神不济,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专程来杀花魁的呢。”   姜义眼中闪过一抹阴森之色道:“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平公公慢慢看了姜义一眼,道:“姜大人是四爷特地派给咱家的得力干将,怎会眼神不济?元坊主莫要拖延时间了。”   元墨心想,不拖怎么行?她在这里多拖一刻,阿九便能早一刻到姜家。   于是道:“不敢,我只是尽量说得详细些,免得再生误会。”顿了顿,道,“我既是豁命想保花魁,便在花车上和花魁换了衣衫,我穿上花魁的衣裳,戴上花魁的花冠,扮成花魁的样子被劫到了这里来。”   “那花魁呢?”   元墨听出平公公的声音微微发紧,心说真没想到你这家伙慈眉善目的没想到竟是个色老头!   “被我趁乱推下花车,让她赶紧逃命去了。”元墨正色道。   “推……推下马车?那岂不是要受伤?”平公公竟是结巴起来,双目圆睁,“你、你好大的胆子!”   哎哟,看不出来色老头还挺怜香惜玉的。元墨对他稍稍改观,但是不行,再怜香惜玉也是个色太监,绝不能让阿九看到这种人。   “在哪里推的?”平公公追问。   “清河坊?角门子?西大街?”元墨皱眉,努力思索状,报出几个平京城最热闹、人最多、路最杂的地名,发愁道,“当时我又急又怕,哪顾得了看外面是什么地方?实在记不清了。您老人家手下人多,要不,您老费费心,沿花车轨迹的地方都找找行不行?找到了,我一定重重谢您!”   平公公狠狠瞪她一眼,拂袖而去,临去之前,冷冷道:“你最好求菩萨保佑那花魁平安无事,不然,哼!”   姜义带着府兵连忙跟上。   “拜托您啦!”元墨假装听不出那一声“哼”里的威胁之意,恭恭敬敬地目送大队人马转过巷角,待他们彻底走了,才“呸”地一声,“妈的,死太监,竟敢觊觎我家阿九!”   叶守川扳过她的肩,盯着她的脖子,上面被方才的刀锋划了一道细细的口子,幸好很浅,只沁了点血丝,但一条红痕依然触目惊心。   “这就是你的计划?”叶守川声音中有明显的不悦,“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车夫、姜义、平公公,这三人无论哪一个都可能置你于死地!”   “是有点儿。”元墨摸摸脖子,也有点后怕,但转念一想,“幸好是我,要是阿九估计真死定了。”   “呵呵……”玉菰仙发出低低的笑声,她被姜义捆着手,同车夫一道扔在地上,再没有了昔日高高在才的冷傲劲儿,声音带着满满的恶意,“元二,你真蠢,你这女伎不简单,她早料到我会动手,还要让你来犯险,自己却安安稳稳去了姜家。你还替她糊弄这平公公,真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叶守川一震,问元墨:“真是那阿九的主意?”   “是……”见叶守川变了脸色,元墨忙道,“别听她的,阿九这么次都是为了此次献艺,才不是陷害我。她那边办成了,红馆才有救,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并不是被她卖了。”   “呵呵,呵呵,被卖了还心甘情愿,这才是她的心机手段啊。”玉菰仙低低地,仿若自语,“花魁,花魁,单靠才貌便能当花魁吗?不,花魁最重要的就是这份心机。我自以为算无遗策,每一步都安排得天衣无缝,谁曾想人家早就安安稳稳到了姜家。我输了,一开始就输了……”   她的话没能说完,元墨一记手刀干脆利落地切在了她的后颈上。   她的头一歪,晕了过去。   呼,终于安静了。   再让她说下去,师兄的火只会越烧越大。   元墨笑眯眯:“别听她的,她就是当不成花魁,心里不痛快。我们家阿九最好了,又好看,又会写诗,又会弹琴,是天底下最好的花魁。”   “你——”叶守川没好气,“下次再有这样的事,不许瞒着我!”   叶守川把倒塌的车盖掀了,将玉菰仙扔进去。   “等等。”元墨说着,从车里抱出阿九的琴。   花车变成了囚车,捆着的车夫、昏迷的夏婆子都被扔了上去,他们合谋劫车、伤人,甚至意图杀人灭口,数罪并罚,够去府衙喝一壶的了。   叶守川原本要送元墨回去,元墨连忙表示押送犯人要紧。她从拉车的四匹马里解下一匹,笑眯眯保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叶守川狐疑地看着她。   “真的!都折腾成这样了,我得回去好好歇歇,反正姜家那边自然会送阿九回来的,我回家等她就好。”   叶守川被她亮晶晶的眼睛说服了:“你知道便好。姜家乃是非之地,你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嗯!”元墨重重地点头。   等叶守川驾着马车驰离视线,并且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她翻身上马,一夹马肚,“驾!”   往姜家去。   开玩笑,花魁乃是乐坊最重要的财产,她的阿九在姜家,她怎么能不在?   没有马鞍的马匹骑起来能颤散人的骨头,好在此地离姜家并不算远。在屁股被颤成四瓣前,她在姜家侧门边下马,表明自己是乐坊的丫环,给花魁送琴。   姜家下人一脸狐疑地打量元墨。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啊,她现在头发散乱,衣上不是泥痕就是裂口,脖子上还挂着血丝,看上去活像是从江湖仇杀中幸存下来的活口,而不像是乐坊的丫环。   “嘤嘤,”元墨举袖拭着并不存在的泪水,带着哭腔,“街上人多,马受了惊,我跌下来险些受伤,本要去看大夫,可是花魁娘子献艺要紧,于是便带伤前来,还望大哥帮帮忙呀……”   一面说,一面微一趔趄,好像站不住,要往下人身上靠过来。   下人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而她的衣裳很单薄,还有几处露出了肌肤。   小伙子扶住她,很快红了脸,又收回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里面问问。”   元墨点点头,笑眯眯看着他进去。   片刻后,小伙子出来请她进去,手里还带了件外袍。   外袍半新不旧,棉布的,跟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这、这是我的衣裳,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就披一披吧,风、风大,夜、夜里冷……”   小伙子低着头,眼睛也不敢抬一下。   元墨接过衣裳,对他嫣然一笑:“谢谢大哥。”   “不、不谢。”   夜色中,小伙子的耳根都红了。 第二十七章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 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   阿九的手指凉凉的,抚得极慢,极轻,好像生怕多用一丝力便会弄疼她似的。   元墨笑:“开始有点疼,现在早不疼了。”   阿九眸深似海,不言不语。   “真的,本来也没多疼,就跟蚂蚁叮了一下似的。”元墨生怕阿九不信,认真地说。   “后悔吗?”阿九问。   “后悔什么?”   “后悔答应我的交易。”   “这有什么好后悔的?”   “你差点送命。”阿九慢慢地道,不带什么感情,灯火微微摇曳,阿九的脸一时晦暗不明,声音却是字字清冷,“若你真的死了,我希望你千万不要后悔,因为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既然做了交易,就要担起后果。”   元墨发现,自她进门以来,阿九一次也没有笑过。平时阿九虽然很少笑,但偶尔也有脸色放柔和的时候,可现在,身处姜家,阿九仿佛从里到外都冷成了一块玄块,不带一丝情绪,冷漠,且遥远。   是太紧张了吗?   毕竟今夜在姜家云集着整个平京最高贵的客人,要在这样一群人面前献艺,压力自然是不小。   “哈哈,小看我,我是谁?我是金刀龙王的弟子啊!哪有那么容易死?”元墨笑嘻嘻地,“我鸿运当头,所向无敌,逢凶化吉,长命百岁!”   阿九看了她一眼,吐出两个熟悉的字眼:   “蠢货。”   元墨却感到一丝欣慰,当然不是因为自己挨骂,而是因为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阿九的眼神好像没有方才那么幽深,也没有那么冰冷了。   总算没那么紧张了吧?   元墨拉着阿九坐下,阿九习惯性要把手抽出来,目光落到她手腕瘀青上,便不由顿了一顿,由她拉着去。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啊,你知不知道玉菰仙安排了什么等着我?我原以为就她们两个女人,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找了位用刀的高手……”元墨有意逗阿九开心,声情并茂,添油加醋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阿九听着,也不笑,也不说话,眼睫低垂,睫毛长长的,在眼窝下投出一片浓重的阴影,很是安静。   这安静是一种和缓的安静,并不冰冷,元墨判断此时阿九心情应该不算太坏,说到平公公的时候,阿九的面纱微微一动,像是笑了一下。   “阿九,别当他是玩笑,太监们原该对女人没什么兴趣,有兴趣的都是变态啊。”元墨一脸严肃,深谋远虑,“麻烦的是,这平公公还是姜家家主跟前的红人,我们也不好明着得罪,以后他要是缠着你可怎么办?”   思量半晌,道:“要不,我让师兄偷偷打断他一条腿?”   这样总没有力气寻花问柳了吧?   阿九:“……还是不要了吧?”   元墨心说我家阿九果然是心地善良,忙安慰道:“不怕不怕,只要他不缠着你,我们也不动手。”   阿九慢吞吞道:“这个,他估计是要缠定我的。”   元墨想想今夜平公公那急迫的模样,八成会如此。   “唉,真是人不可貌相,真看不出来平公公竟是个好色之徒,上回到咱们家,也没见他正眼瞧姑娘们……”   元墨猛然顿住。   他都不看姑娘,为何却心急火燎要找阿九?   墨震惊地盯着阿九,终于发现了真相。   “阿九你……你是姜家家主——”   阿九看着她,半边眉梢微微抬起。   “——的家伎啊!”   阿九定定地看着她。   元墨一拍大腿,“没错没错,我们早就猜你是大户人家的家伎,只有姜家才能养出你这样的女伎!也只因为你是跟他家家主一道进京的,所以京中没有人报案,平公公死命要找你,是因为你和家主一起失踪,找到你,就找到了家主!”   元墨破解了这桩惊世大案,激动不已。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元墨以为是阿九献艺的时间到了,结果进来的是古清古世子。   古清一脸温柔笑意,手里托着托盘,盘中有酒,有小菜。   “方才同来的时候我便想,阿九姑娘今夜只怕没有好生吃东西,席上还有好一会儿呢,不如先小酌两杯,垫上一垫。”   说完,像是才瞧见屋子里有第二个人似的,讶然,“这位是……”   元墨瞧见托盘里杯筷都是成双的,便知重点显然不是“小酌两杯”,而是“两个人在一起不受外人打搅地小酌两杯”。   作为一个乐坊坊主,这会儿她应该善解人意地成全客人才是。   可问题是,她若是走开,阿九准会送出一碗豪华冰冻闭门羹给古世子,让古世子尝到心寒意冷,让红馆损失一名大恩客。   所以元墨只有不识相地杵着,呵呵笑道:“小人是元墨啊,红馆的坊主。”   因着评花榜,各坊主和各评审官都打过几个照面,古清再一瞧,便瞧出了几分眼熟,笑道:“坊主好相貌,要是不说,谁也看不出来。”又向阿九笑道,“贵坊坊主若是女儿身,必定也能榜上题名啊。”   阿九看了元墨一眼,微微撇了撇嘴角:“差强人意。”   “和阿九姑娘比起来,世人自然都差上一截。”古清说着,提起酒壶,将两只杯子斟满,一只自己捏着,一只递到阿九面前,然后向元墨笑道,“元坊主,怠慢了,不知坊主在,只备了两只杯子……”   就算是个聋子,也该听得出这是逐客令了。   元墨不聋,却偏偏听不出来,不仅听不出来,还笑嘻嘻接过了酒杯:“世子不知,我家阿九抚琴前从不喝酒,这一杯,小的代饮了吧。”   说喝就喝,一直脖子便干了,还笑着亮了亮杯底。   古清的脸色不大好看。   废话,换你带着酒水小菜来找美人把酒话心事,中途忽然换成个穿女装的男坊主抢着和你喝酒,你的脸色能好看吗?   可元墨没有办法。阿九看着虽是端然而坐,不喜不怒,没事人儿似的,但元墨凭着这些日以来的相处,已经嗅出了阿九浑身都散发着肉眼无法可见的厌烦,这杯酒她要不接过来,就算古清一直在这儿站到半夜,阿九也不会接。   “世子可知道,小的为什么这付打扮吗?”元墨急中生智,正色道。   古清脸上不耐烦,明显将“谁管你穿成什么鬼样”摆在了脸上,元墨“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沉痛道,“其实就算世子不来,小的也要去求见世子。世子,你要为小的做主啊!要为红馆做主啊!要为阿九做主啊!”   最后一句显然打动了古清,古清朝阿九看了一眼,方问道:“何事?你慢慢说来。”   于是元墨便一五一十又将玉菰仙的事说了一遍。   这对古清来说颇是个麻烦事。新欢旧爱,就算有所割舍,也不能割舍得太明显,有损风流雅士的名头。   他是京中著名的富贵闲人,因年岁大了,家里又有悍妻管得紧,风头才被姜其昀抢过。拈花惹草那是手到擒来,为人处事却是一肚子草包,所有人都替古王爷叹息,怎么就得了这么个世子。   所以元墨根本不指望他拿出什么正经主意,只不过想拖到献艺便完事。   果然古清开捏着个杯子坐下,愁了半天,忽然惊觉自己这样在美人没有担当可不对,正要说话,元墨抢着道:“都是小的不好。这事应该归京兆府管,世子就算有主意也不好说什么,唉,都是小人病包乱投医,给世子添麻烦了。”   说着又是赔罪,又是斟酒。古清不必做出任何举动,问题便自动解决,免去了古清的烦恼,古清十分满意。   阿墨又问道:“听世子说,我家阿九是同世子一起来的?真是多谢世子了,这杯我敬世子。”   这个话题显然比方才那个成功得多,古清微微一笑,翩翩风度顿时上身:“阿九姑娘说,比起当众游街,更愿意和本世子同行。呵呵,其实本世子又何尝不是?能与阿九姑娘同车而游,才不枉今年评一回花榜。”   元墨忍不住瞟了阿九一眼。   看不出来啊,这句话三分矜持,十分勾人,作为女伎,完全满分!   阿九不动如山,只是迎向元墨的视线时,几不可见地使了个眼色。   这是要元墨把古清弄出去的意思。   可是姐姐,对方是世子啊,是她想弄就弄的吗?   阿九眉头微微皱了皱,意思很明显:弄不出去,要你好看。   阿九眼角眉梢皆是长年不化的冰雪,这一点威胁之意有冰雪加持,颇具威势,很是吓人。   元墨败下阵来,挠了挠头,正不知该怎么做才能送走古清这尊大佛,忽地,门外传来一声断喝:“姓古的,给我出来!” 第二十八章   门外有个三十来岁的妇人,手里扶着个穿淡绿衣裳的年轻女子,身边跟着七八个丫环婆子,气势汹汹。   妇人蛾眉倒竖,凤眼生威,衣饰华艳,将眼一瞪:“好啊!我说席上怎么没了人影,原来是到这里来勾搭狐狸精!”再往屋子里一瞧,愈加狂怒,“好啊,世子爷得享齐人之福了,一个不够,还要两个!”   元墨差点没笑出声,心说这真是神仙姐姐派来的救兵!   当然面上还是在屋内端端正正一揖到底:“贵人莫要误会,小人乃是红馆乐坊的坊主,如此打扮,实有不得已的苦衷,其实是我拜托世子前来,正在与世子商议此事。”   “正是!正是!”古清连忙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赶到妇人面前,“夫人别生气,是元坊主邀我来的,说的是这次评花榜的事。哎呀,夫人,不说不知道,说了你定然要吓一跳,元坊主,你快快把会真楼女伎的阴谋说给夫人听——”   “我呸!”妇人重重啐了一口,“你能有什么正经事?狗改不吃屎,你还不是为了这些狐狸精?”   这话不大好听,古清脸也不大好看:“我是花榜主审官,亲自带了花魁来献艺,这是京师一年一度之风雅盛事,再说又是元坊主相邀,我是职责所在,全无私心,怎么在夫人嘴里却如此不堪?”   “你有个屁职责!你是王府世子,你的职责就是护住王府的脸面,可你看看你干的这些是什么破事!”夫人姓蔡,是将门出身,结发多年,性子不改,扬头就往古清脸上啐了一口,“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姜家!姜家家主的生辰宴,满朝权贵都在,你也敢擅自离席?你把王府的脸往哪儿搁?”   “什么姜家家主的生辰宴?姜家家主连个脸都没露,我离个席又有什么打紧?”古清也恼了,“同样都是王府,姜家那小子还没加冠袭爵呢,不过和我一样是个世子罢了,一样的品衔,我长他一辈,他见了我也得客客气气。那姜长任算了什么?不过是代行家主之职,说白了就是个管事的,难不成我还要巴结他不成?”   “叔叔,婶婶,这里是姜家,还请慎言。” 蔡夫人身边的姑娘开口。   蔡夫人满头珠翠,煊赫非常,而这位姑娘头上只簪着一只碧玉钗,并几朵零星茉莉,除此之外,别无装饰,相形之下不免寡淡,风头全被蔡夫人夺了去,元墨一时竟没去注意她。   但她一开口,声音泠然动人,语气舒缓大方,听得元墨心中一动:这可真是一把好嗓子,若是唱小曲儿,客人的魂儿都要勾掉了。   再一细看,登时觉得眼前一亮。   这姑娘的肌肤很白,手也很白,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多皮肤白晰,但她的白不是普通的白,而是平京所有女孩子都羡慕的、那种半透明的苍白,像月光下的优昙花瓣。   她的眉毛很淡,淡如远山,底下的一双眼睛却潋着一湖秋水,宁静深邃。被这样一双眼睛望着时,好像整个人都能平静下来。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柔,举止也很舒缓,通体气度又十分高贵,整个人就像初雪一般高洁,且晶莹剔透。   美、美人啊!   美在骨子里的美人啊!   要是这样的美人能在红馆的话……   “擦擦口水。”阿九淡淡地提醒,“要流下来了。”   元墨连忙拿袖子去擦,手伸到一半才发现上当了,根本没有这回事。   “有这么好看吗?”阿九问。   “哎呀,你不知道,世上的美人有两种,一种是第一眼美人,即初望过去十分惊艳,看多了便就觉得平常;还有一种就是初看不觉得怎样,再看却是越看越美丽,越看越着迷,这位美人便是了。”元墨站在门内,遥望那美人,只恨自己是乐坊身份,不能太靠近这等贵人。   阿九看着元墨半晌,下结论:“好色之徒。”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元墨固然是爱看美人,但更爱的,是美人能带来的哗哗响的银子。   阿九顿了顿,又问:“我呢?”   元墨立即眉花眼笑:“你是初看惊艳,后看还是惊艳,每天都让人惊艳,美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乃是绝世之美,超凡脱俗,不属于这两种之中。”   她笑起来眉眼弯弯,虽然脸上还有一点瘀青,但难掩唇红齿白,笑容依然如明月破乌云,皎洁生光。   阿九看着这样的笑容,好一会儿才收回视线,淡淡道:“马屁精。”   不知道是不是这马屁奏效,此时阿九身上那种冷漠遥远的气息淡去了不少。   古世子和蔡夫人不知怎地,竟很听这姑娘的话,闻言不由自主四下里看了看,那姑娘道:“眼下还不妨事,我已让人守在门口了。”   两人松了一口气,都道:“还是碧儿想得周到。”   元墨一呆。   碧儿……天呐,她真蠢,这姑娘称古世子夫妇为叔婶,可不就是文惠郡主古凝碧?   古凝碧是全京城女孩的偶像。   这个全京城女孩子,包括但不限于平民、女伎以及官家仕女。   她穿什么衣裳,戴什么发饰,用什么扇子,第二天,满大街的女孩子都会穿上同样的衣裳,戴上同样的发饰,用上同样的扇子。比如前一阵子风行平京的荷裳,最初就是由古凝碧穿出来的。   也就是说,元墨虽然没见过古凝碧本人,却已经见过无数个模仿古凝碧的人,其中尤以玉菰仙为最。玉菰仙优雅、矜贵、疏淡,无一不是学古凝碧。   然而直到见到本人,元墨才知道模仿的永远只是模仿,古凝碧一开口,仿佛连晚风都停下来静听,连月光都清亮了起来。   古家和姜家是本朝是唯二的异姓王,同样都是在本朝开国之际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封世袭罔替之亲王爵位。不过相较于姜家的权倾天下,古家却低调得多,据说第一代古王爷获封之后就隐居山林,再也没有出来过。   古凝碧这一代唯一的孙辈,古王爷的掌上明珠,虽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却并不娇纵。她饱读诗书,棋琴书画俱绝,有平京第一才女之称,同样的称号还有“平京第一贵女”、“平京第一美女”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天神造人,总是偏心,造到古凝碧的时候,一定是偏心到了体外,把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了古凝碧。   元墨万万没想到能亲眼见到这位名驰京师的美人,此时争分夺秒,目光如矩,把古凝碧身上穿的戴的全扫了个遍,打算明日就去找裁缝订做几套,给家里的姑娘们一人一套,阿九得两套。   那边古凝碧轻言细语,三下两下,已经将古世子夫妇说得俯首贴耳,言和意顺,古清进业向阿九和元墨告辞,元墨躬身还礼。   她一直挡在阿九身前,也是怕蔡夫人找麻烦的意思,此时一躬身,身后的阿九便暴露在蔡夫人和古凝碧的视线中。   虽然只得一双眼睛,蔡夫人也微微吸了口气,低声道:“果真是个妖精!”   古凝碧没有说话。   元墨直起身,正迎上古凝碧的视线。   这视线笔直地对准阿九,混和着震惊与讶异,仿佛见到了什么不敢置信的事物。   “碧儿?”   蔡夫人唤,她和古清已经走了两步,才发现古凝碧落在了后头。   “叔叔婶婶先回吧,我有点累,稍后便来。”古凝碧口里答,眼神却是一瞬不瞬,甚至不由自主往前走了两步。   “便是歇息也不该同这些低贱之人待在一起……”蔡夫人还要说,被古世子拉住道,“姜家家主不在,碧儿去席上也没什么意思。还有,你别一口一个低贱的,花中魁首,个个都是才貌双全,碧儿留下来,是想跟花魁切磋诗文的意思……”   话没说完,蔡夫人大怒:“花魁都是才貌双全?呵呵,说得好!心里话说出来了吧?你是不是心疼你那个花魁了?”   “这都多少年的事了,还有完没完?”   两人一边吵,一边去得远了。   这回古凝碧却没有制止叔婶的意思,她一步步走进来,视门边的元墨如无物,眼神直直地盯着阿九。   果然不管男女,不管身份高低,都会被我家阿九的美貌所震慑啊!   元墨如此这般欣慰地想。   然而这位郡主眼睛发直、眼眶泛红,脸上似震惊,似不敢相信,又似感动,太复杂了,复杂得过头了。   难不成是嫉妒?毕竟她号称平京第一美人,现在发现有个人比自己还美,心里未免有点不痛快……   “你……”古凝碧连声音都微微哽咽,“你……”   “回禀郡主,这位是我红馆女伎,今届花魁,特来献艺的。”元墨忙上前见礼,跟着示意阿九,“快起来拜见郡主!”女伎无礼,男人们多半不会在意,但在女人面前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九并没有起身的意思,坐在椅上稳如泰山。   我的姐姐,文惠郡主咱们可得罪不起!元墨急了,古凝碧忙止住她:“不,不必。”   她顿了顿,像是强压下胸膛里的万丈惊涛骇浪,微微吸了口气,才开口,“我与阿九姑娘一见如故,想与阿九姑娘促膝长谈一番,不知坊主可否行个方便?”   风中暑气刚刚消散,秋意带来一丝清凉,元墨坐在房外的石阶上,内心隐隐有种困惑。   这……难道便是传说中的男女通吃?   她没给男客赶出来,倒给女客赶出来了? 第二十九章   没过多久,方才那位带路的老嬷嬷提着灯笼来了,身边还跟着一位穿着甚是体面的中年男子。   “这是我家长史,姓金。”老嬷嬷道,“时辰到了,长史请花魁去献艺。”   姜家是王府,长史掌管府中诸事,是正经有品秩的官员。元墨连忙站起来行礼,然后去请阿九。   房门在此时打开,古凝碧走出来,昏黄灯笼光芒映照下,元墨瞧见她脸上好像有泪痕。   “郡主安好。”金长史满面笑容问安,“我说怎么不见了郡主,原来是到这儿来了。”   “我听叔叔说,这位花魁学问大得很,所以赶来先见一见,姜伯伯不会怪罪吧?”古凝碧声音里带着浅浅笑意,那点泪痕似乎是元墨看错了。   长史连声道:“哪里哪里,郡主说笑。”吩咐嬷嬷:“快快送郡主入席。”   嬷嬷提着灯笼替古凝碧引路,古凝碧微微侧了脸,似乎还想回头看一眼阿九,然而她以极大的力量克制住了,头也没回,跟着嬷嬷离开。   元墨回屋内抱起琴,同着阿九出来,悄悄问阿九:“你怎么把郡主弄哭了?”   阿九似心不在焉,顿了顿才道:“不是我。她自己哭的。”   这真是标准的阿九式答案。   两人跟着金长史绕过假山,花厅便在眼前了。   花厅内灯火辉煌,衣香鬓影,谈笑飞觞,像一个幻彩凝辉的炫丽世界。   阿九在厅外站住脚,凝望它。   整座花厅都映在阿九的眸子里,眸子显得异常明亮,像是绝世名剑出鞘,锋芒能闪瞎人眼。   这就是战意啊!   她家的美人要去战斗了!   “不要怕。”元墨单手抱着琴,伸手过去握住了阿九的手,道,“咱们有真本事,没什么好紧张的。”   夏日的凉风从衣袖间穿过,轻盈得像神鸟自天而落的一片羽毛,元墨的掌心永远带着暖暖的温度,像一枚永不力竭的小小太阳。   可以驱散阴霾,可以消融冰雪。   “去吧!”元墨把琴送到阿九怀里,笑盈盈看着阿九,“我在这里等你。”   阿九接过琴,进花厅之前,深深看了她一眼,“你走吧,不必等我。”   那怎么行?美人去战斗,她怎么能临阵退缩?   元墨看着阿九的背影走入灯火最辉煌处,不知道为什么竟有一点看着战士上沙场的庄严感……可能是阿九的背脊无论何时都挺得笔直的缘故吧?总让人觉得特别庄重。   以她的身份自然进不了花厅,但花点银子换个离花厅近点儿的位置等阿九出来,却是不妨事的。   那个人收了好处,把她带到厅边上的窗子下,交代:“在这儿好好待着,千万别出声,更别乱走动,惊扰了贵人们,你和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元墨自然是满口答应,等他一走开,马上就把眼睛贴到窗缝上。   厅上歌舞方歇,古清热络地为众人引见阿九。他的地位不低,坐席却离主位有一段距离,想来中间隔着的那些都是更加尊贵的宗室皇亲。   姜其昀的座次倒是在主位旁边。   元墨听他说起过,他父亲要不是早逝,便是上一代家主了,可以算是正宗姜家嫡系。   姜其昀本人对这个身份十分满意,因为嫡得越正宗,月银及可以公帐上动用的数目便越大,他因为嫡得不能再嫡,当家的姜长任基本对他不作任何限制,在钱财上可谓是源源不尽,且又嫡而不正,不用当家作主,因此可以一味花天酒地,甚是逍遥。   大概是这些天被拘在家里闷坏了,好不容易有场宴会,姜其昀喝得满面红光,兴致高昂,见了阿九,越发兴奋,是旁边的姜长任再三以目光示意,才没有上去拉着阿九喝酒。   姜长任四五十岁年纪,生得颇为富态,一团和气,有股养尊处优久了才有的雍容气态,身在主位,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和席上众人应酬得密不透风,还能分出一眼睛看着姜其昀不让其撒酒疯。   花厅极大,数十根两人合抱粗细的巨柱擎起这华厦,当中一块波斯国地毯,巨大而浑圆,其上一圈一圈地织满牡丹,瑰丽,华美,庄严。   阿九便坐在牡丹花中央,一几一凳,抬手,抚琴。   琴声急促,像是银瓶乍裂,又像是玉珠滚盘,让人精神一振,一扫之前歌舞配乐的靡靡之气,姜其昀率先大叫了一声:“好!”仰首又喝下一大杯。   元墨虽然不通乐理,但在乐坊久了,各色曲子都听得惯熟,怎么听怎么觉得这曲子像是《十面埋伏》,是有名的琵琶曲,阿九居然谱成了琴曲,当真是别开生面。   果然,厅上原本在谈笑说话的人们渐渐静了下来,偶尔交头接耳低语一番,想必是在夸赞阿九的琴技了得。   连姜长任都停住酒杯,目光定在阿九身上。   元墨十分满意。   她听不见人们的低语。   “怎么弹这种曲子?”   “就是……”   “看来今晚的姜家不太平……”   低低的议论声如蚕食桑叶,密密麻麻地在整座厅堂传遍。   “你看,原本都传闻姜家家主今年生辰会在京城庆贺,毕竟生辰后就要行冠礼了。”   “当世能有资格为他加冠的人,除了古老王爷,就是陛下,眼下却没来,难道是不想行冠礼?”   “不行冠礼,如何继承王爵?就算是当家主也不能名正言顺。”   “那为何还不来?”   “谁知道?”   一曲终了,琴声遏然而止,余音依然绕梁,满厅仿佛都是金戈铁马纵横来回的残影。   “好!”姜其昀大赞,用力鼓起了掌。   古清也大喜抚掌,却被夫人扯了扯衣袖。   元墨倒是在窗外激动地鼓掌,却不敢发出声音。   姜长任放下酒杯,慢慢问道:“琴乃君子之音,姑娘却用来奏杀伐之声,不知道可有什么讲究?”   阿九从容道:“君前演舞,尚有《破阵子》,就是因为杀伐之声既然能震慑宵小之辈,又能增添帝王威势。尊府是何等人家?若是献上寻常靡靡之音,倒是我不懂事了。”   “看来姑娘不单琴技了得,口齿更是厉害。”姜长任笑道,“不过,既是献艺而来,为什么还戴着面纱呢?”   元墨正担心阿九又犯起犟脾气,不肯摘面纱,不由捏了一把汗。   然而这次,阿九在轻轻一顿之后,抬起手便摘下了面纱。   那张无懈可击的面容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如金刚石一般璀璨耀眼。   元墨松了一口气,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阿九,真适合这里啊。   远非常人能企及的美貌,远非常人能企及的才艺,和这远非常人能企及的华堂,多么般配。   阿九来到红馆,元墨就生出一个鲜明的感觉:屋子太小了,家具太旧了,装饰太粗糙了,得好好布置一番才行。   阿九的容貌和气度好像能令一切地方显得逼仄狭小,但在这里是例外的。   也许,是这里已经足够大,足够富丽,足够堂皇,终于配得上阿九了。   “嗒”,有人手里的酒杯落在桌案上,又从桌案上滚落到地上。   这声音将元墨唤回了魂,贴到窗缝上一看,吓一跳。   竟是姜长任。   手揽大权、惯见风浪的姜长任,在见到阿九之后,不单失手落杯,更是直接站了起来,脸上一片震惊,指着阿九:“你……你是谁?”   古清愕然:“她是今年的花魁,阿九姑娘。”   姜长任像是才反应过来,重新坐下,自嘲一笑:“阿九姑娘当真是绝色,我一介老朽都忍不住惊为天人,失态,失态了,让众位见笑了。”   大家纷纷表示英雄难过美人关,姜大人不愧是真英雄,大拍了姜长任一顿马屁,拍得引经据典,让元墨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姜长任和颜悦色问道:“阿九姑娘仙乡何处?父母是何人?家中有无兄弟姐妹?”   阿九道:“我不记得了。”   姜长任关切道:“怎么?”   阿九道:“我遭逢一场祸事,把过去之事忘得干干净净,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当真是可惜了。”姜长任十分惋惜,褪下拇指上一粒翡翠扳指,递于身边的金长史。   金长史立即捧了,送到阿九面前:“大人赏姑娘的。”   阿九顿了顿,才接过,又顿了顿,方道:“谢大人。”   唉,谢赏谢得这么磕磕绊绊的,哪像是侍奉人的?   回去果然还是要好好教导一番呐,要不要花点钱请个大官人家出来的老嬷嬷?   又转念一想,罢了,如果真的阿九真的是姜家家主的女伎,离开红馆只是早晚的事。   可要不是呢?总得教导一番……   元墨皱起脸来,左右为难。   金长史引着阿九退出来,走的却是侧门,元墨绕过花厅才跟上,只见金长史把阿九领到花园的凉亭里,跟着便退下了。   凉亭离花厅不远,透过花厅的窗子便看得到亭中情形。亭子原本也是园中景致之一,飞翘起八道檐角,每一道都挂着灯笼。   灯笼十分精致,底下垂着长长的流苏,随风飘荡,很是美丽。元墨不由驻足,心想明年评花榜可以改用这一款灯笼,一定会好看许多。   “你怎么还没走?”   阿九站在亭子里,听到脚步声回身,微有愕然。   “你在这里,我怎么能走?”元墨笑着答,目光落在亭内的石桌上,然后,顿住。   桌上有只托盘,托盘上垫着锦袱,上面各色玩意儿堆得琳琅满目,灯笼的光芒照在上面,每一样东西都闪耀着动人的宝光。   全是席上贵客们的打赏。   “这这这这这么多!”元墨眸子变成了金色,手脚根本不听使唤,自动走过去,拿起一块玉佩。   啊!最最上等的羊脂玉,润滑得好像婴儿的肌肤!   “快走!”阿九声音里全是不耐,眸子里也透着一股子寒意。   元墨多识趣的人,立马明白了,连忙放下玉佩:“误会,误会,其实你用不着赶我走,我不会分你的东西。女伎的打赏坊主可不好拿,传出去我还要不要做人?这可是规矩。不过那长史为什么把你带这里来?”   按说献艺完毕,此间事就算已了,断没有把花魁留下来的道理。难道是阿九生得太好,以至于让姜长任起了色心,不顾规矩,不择手段?   就在这时,金长史去而复返,端着一只托盘过来,。   “哎哟您老辛苦了!”元墨赶紧迎上去,只见托盘里放着一只盅燕窝,满脸堆笑,“多谢您老看顾我家阿九!您老人贵事忙,还亲自给我家阿九送点心,小人们真是当不起,小人拿过去就好。”   却接了个空,金长史避开她的手,道:“这是我家老爷的吩咐,本就是份内之事,不劳动坊主了。”   “真是多谢姜大人!”元墨笑着道,“阿九,吃了燕窝,一定要吃得向厅上行了礼再走。姜大人忙,咱们不能辞行,这个礼是不能少的。”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白,阿九不会留宿。   金长史却像是没听见,端着托盘径走向阿九,半弯着腰,恭敬谦卑,满是讨好之意:“阿九姑娘,我家老爷说姑娘献艺辛苦了,这盅燕窝,给姑娘润喉……”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姜府的长史,正儿八经的府官,连府尹都不放在眼里,而今居然对阿九如此低声下气?看来姜长任当真是要留下阿九了!   元墨心里发急,正要找个借口拉起阿九,阿九却挡住她的手,眉头微眉,一使眼色,意思似乎仍是要她走。   这……丢开坊主自攀高枝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阿九竟然要干这种事吗?   元墨震惊了。   就在这当口,一直点头哈腰的金长史忽然挺直了腰杆,从托盘下翻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猛地向阿九刺去。 第三十章   他离阿九如此之近,骤然发难,就算是武功高手也不一定避得过,更何况阿九不懂武功?只是吓得抬了抬手,眼看就要丧命在利刃之下。   这一下变化太快,元墨根本来不及思索,只觉得脑子里嗡然一声响,四指并成手刃,切向金长史的脉门,大喊一声:“撒手!”   小时候找师兄打架,师兄就是用这一招来对付她。   脉门是人体经络运气的闸门,手并如刀,一划拉过去,气脉受阻,手指即刻不听使唤,什么也握不住。   但元墨忘了自己并不是叶守川,情急之下一划拉过去,划中的不是脉门,而是手肘。   还没等元墨反应过来,金长史已经一曲肘,匕首在元墨面前划过,元墨只觉得臂上一阵剧痛,飞起一脚,直踹向金长史的肚子。   不愧是她最爱的一招,又是生死之际,用尽了全力。   这一脚踹得结结实实,金长史的身子倒飞出去,直撞上亭柱。   元墨手臂被拉了一道口子,也无暇查看伤口,一个箭步上去就扭住了金长史的胳膊:“你有病啊!为什么要杀我家阿九?”   明明主人都好端端留客,你一个听差的下这个狠手干什么?   只要差一点点她的阿九就香消玉殒了!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   金长史垂着脑袋不说话,元墨向阿九道:“快去花厅,找那个姜四爷告状!花厅那么多贵人,一定可以为我们做主!”   阿九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怎地,脸色竟未变过,依然是那个左手微抬的姿势,“不必了。”   “怎么能不必?说不定还另有赏赐压惊什么的呢!”元墨说着,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掐着金长史的咽喉逼令金长史抬起头,“你——”   金长史的脖颈软绵绵的,如同一截刚去了毛的鸭脖,抬起面庞满是鲜血,像是被谁剥去了脸皮,露出鲜红的血肉。   “啊!”   元墨猝不及防,失声松手。   金长史软软地倒了下去。   元墨腿脚发软,连退好几步,抓住阿九才站住脚,一回头,只见阿九看着她。   坊主可是女伎的主心骨,她要倒下了,阿九怎么办?   “没、没事……至、至少他杀不了你了……”元墨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抖得没那么厉害,“我们、我们还是去找姜四爷……”   “不用去了。”阿九的声音倒是比她冷静的多,朝花厅向抬了抬下巴。   元墨抬头望去,呆住。   花厅里的贵人们不知何时已经出来了,陆陆续续从厅内来到阶前,正朝这边指指点点。姜长任站在当中,气得面皮紫涨,瞪着亭中,大喝一声:“大胆刁民,竟敢在我姜家行凶!”   “不是!”元墨急了,一指金长史,“是他先动的手!”   姜长任大怒,高声:“来人!”   步履之声连响,屋檐下、大树后、花丛中、走廊里,甚至屋顶上,一时不知冒出多少姜家府兵,皆是腰佩横刀,手挽长弓,箭尖全部对准了小小凉亭。   牛筋被拉伸时特有一种滋滋轻响,密集而隐晦,像是无数毒蛇一起吐信。   这凉亭六面俱空,无遮无蔽,元墨头皮都快炸了。   “误会!误会!”姜其昀在姜长任身边,也吓懵了,“四伯先别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   “金长史就死在亭中,亭中难道还有他人吗?”姜长任怒道,“朝迁命官,姜家长史,竟然也敢杀害!如此凶徒,岂能放过?”   弓弦声更紧了。   “别!”姜其昀见劝不住,抬脚就要往亭边冲。   “拦住他!”   两名府兵依言,一左一右将姜其昀擒住。   姜其昀身量不低,但姜家府兵一个个都是千挑万选,虎背熊腰,口里说一声“十七少爷得罪”,手里拎小鸡似的把姜其昀拎开了。   姜其昀不停挣扎:“四伯,元兄是我朋友,你给我一点面子,留他一条命,是非黑白问一问就知道了,好歹听人家说句话啊……”声音渐远,被拖走了。   “诸位,失礼了,本来是想请诸位出来赏灯,没想到竟让诸位瞧见这样的恶事。”姜长任向左右道,“方才的事,诸位都瞧得清清楚楚,这金长史跟随我许久,在府中兢兢业业,从未出过错处。莫说是我姜家的一个人,便是我姜家的一条狗,被人杀死在跟前,我也不能不给他一个公道。”   众人都点头称是。青楼的坊主与女伎,在贵人眼中不过玩意儿似的东西,甚至算不得人命。   只有古世子颤声道:“方才我等出来时,瞧得清楚明白,动手的是那坊主,那位美人着实是无辜……”   姜长任断然道:“就算没有动手,也是同谋,杀我姜家的人,便是跟我姜家过不去。既跟我姜家过不去,难道还能活着走出这道门?”   元墨万万没想到,费尽心思得来的花魁献艺,竟献出这么个结果,一时之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是梦吧是梦吧,是噩梦吧?   四下里围成天罗地网,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急切间左右四顾,找不到任何藏身之处,亭内空空,只有石桌石凳……   等等。   她一把拽过阿九,“快,趴下!”   阿九试图挣开她的手。   “趴下!”元墨急急按下阿九,然后两手扶住石桌的边缘,咬紧牙关,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一掀。   石桌沉重,这一掀,元墨的脸瞬间胀得通红,受伤的左臂剧痛彻骨,血如泉涌。   石桌翻倒,与柱子形成一个小小的空间,刚够阿九藏身,能挡住左右及后方的箭矢,但前方空空,只要姜长任一声令下,两人依旧会被射成两只刺猬。   元墨喘息,臂上血流如注,疼到一定程度,脑子像是已经麻木,她笑了笑:“对不住了,是我带你评花榜的。现在倒了血霉,但好歹也可以帮你多撑一阵,希望能等到平公公回来……阿九,我想我没猜错,你真是姜家家主的人,平公公会救你的。”   “你松手!”阿九急道,“这都什么时候了!”   元墨抓着阿九的肩,脸色从来没有这么正经过:“我猜姜四爷想除掉你,你一死,他们就找不到家主了,姜老四自然就可以继续管着姜家。待会儿若是等不到平公公,咱们就只好一起去找阎王爷告状,若是等得到,我拜托你千万记得在你家家主面前美言几句,帮忙照看一下红馆,可好?”   阿九直直地看着元墨,元墨的每一次小心计小聪明在阿九的眼里都像是小孩子的把戏,可这一回阿九是真心看不懂元墨想干什么:“这时候还废什么话?给我让开!”   阿九高,平日里她都得用仰望的,现在被她按在桌内,她难得地居高临下,在这要命的生死关头,竟意外地有个念头——这样看,她家阿九的睫毛可真长啊。   元墨情不自禁,在阿九脸上摸了一把,低声:“生得这样好看,你们家主一定很疼爱你吧?”   在家主面前应该很说得上话吧?   那么,红馆里那群懒婆娘,即便没有她,也可以活得很好吧?   元墨站起来,转过身,面向箭矢,张开双臂。   阿九的眼睛倏然睁大,瞳孔收缩。   元墨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唯一的缺口。   花灯在风中摇曳,天地间的光芒缭乱,投在元墨的身上。   元墨的头发高高束起,风吹来,发尾飘荡,背影挺直如初春幼树,张开的双臂仿佛要生出羽翼,飞离人间。   忽地,她回头。   “对了,记得告诉我师兄,让他把师父找回来,宰了那姜老狗,替我报仇!”   “动手!”   姜长任一声大喝。 第三十一章   死这种事情,元墨自小很熟。冻死,饿死,揍死……有无数种死法,每一种都跟她缘分匪浅。   死,很像是好端端走在路上,突然一脚踏空,然后失去知觉。   突如其来,一片黑暗。   然而这一次和从前全不一样,这一次她是眼睁睁看着黑暗中的箭矢带着死气逼近。   猛地,一股大力自身后传来,她整个人被扯得一个趔趄,险些仰倒在地,手忙脚乱扶住了阿九的肩头。   箭矢破空而来,撕裂空气。   阿九手指抵着唇,吹出尖锐的哨音,带着某种奇异的曲调,压倒了弓弦之音。   元墨呆呆地看着阿九,阿九的目光锋利至极,像一把出鞘的绝世名刀,仿佛能斩破天地。   箭矢呼啸而过,笃笃笃连声,好几支箭扎在了柱子上。   元墨看着柱子,一瞬间,脸色全白了。   如果不是阿九拉她一把,现在被扎成刺猬的就不是柱子,而是她!   元墨整个人顿时抖成了筛子。   “阿阿阿阿九……我我我我我们要死了……”   阿九看了她一眼,也不知是好笑还是鄙夷:“现在知道怕了?”   元墨好想哭,可惜哭不出来。   牛筋弦再一次被拉动的声音传来。他们拉的哪里是弓弦?那根本就是她的脑筋!她觉得她的脑筋此时此刻被抻得笔直,只得一死!   早知道还不如让她正义凛然之际一箭穿心呢!好歹落个痛快!   第二波箭雨又至。   “啊啊啊啊!”元墨扑到阿九身上,脑筋已经被抻断,完全分不清自己是想保护阿九,还是想从阿九身上寻求保护。   箭矢破空之声不绝,但竟然没有一支射中。   元墨有点诧异地抬头,就见阿九神情镇定,明明置身箭雨之中,却连一丝害怕之色都没有,只是眉头微皱,看着紧紧扒在自己身上的元墨,说不出是什么情绪。   元墨“咦”了一声。   箭并没有停,但每一支射到跟前的箭,好像都会被另一枝射飞,小小凉亭里,无主的箭矢激烈碰撞,有两箭险些被撞到元墨这边,“咻”然一声,黑暗中又有一支箭飞来,将其撞飞。   总之在漫天箭雨之中,竟护住了两人周全。   元墨目瞪口呆,这是什么仙法?   难道真的有神仙保佑?   姜长任见箭射了半天也奈何不了亭中的两人,显然也气急了,抬起手,下人捧了一张弓来。   那张弓比寻常弓都大,背脊隐隐有金属光泽,竟是一张铜胎铁脊弓。   姜长任手上扣了三支箭,每支箭尖都泛着异样光泽,对准凉亭。   元墨心胆俱裂。   就在这时,传来尖细的一声:“住手!快住手!”   这是阉人独有的嗓音,每每为人所嘲笑,可元墨发誓,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声音!   平公公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姜义和大队府兵。   姜长任恍若未闻,控弦的手一松,三支箭如毒龙般向凉亭蹿去,方回头一笑:“平公公回来了?且看我如何处置了这两个刁民。”   平公公面无人色,尖声:“快救人!”   姜义闻声而动。   他们自门外而来,离凉亭较花厅更近,但元墨心中已经绝望,因为人的速度怎么也不可能跟上箭的速度。   三支长箭呼啸而来,恐惧到极深处,心内反而静下来。   这一劫无论如何是逃不过了。   她望着阿九。   阿九正望着那三支箭,三支箭影映在阿九的瞳孔里,由远及近,异样清晰。   元墨松开阿九的衣襟,站起身。   阿九一震,吃惊地看着她。   元墨一笑:“别怕,记着我托你的事就成。”   黑暗中有箭射来,对准了那三支长箭,但仅能将其撞得略偏,左右两支分别插进凉亭的柱子里,“扑”的一声,长箭竟生生穿透了单人环抱粗细的木柱。   元墨恍惚想起,以前听姜其昀说过,姜长任曾是一员虎将,威镇边关,后来年事渐高,放下兵权,功夫却没有放下。   只是对付一个女伎,要出动这样的大将,好像太过大材小用了吧?   最后一支长箭,业已临身。   元墨已经感觉到逼人的空气,发丝悉数向后飞起。   她睁大眼睛,全身绷紧,张开双臂,大喝一声:“呔!”   阿九这才看明白,她竟是要徒手接这杆箭。   阿九暴发出一声大喝:“你找死吗?”   元墨确实是找死。   反正是死定了,试一下又如何?   她的眼力向来极好,能清晰持捕捉到长箭的来势,只见好像有什么极细的东西明亮一闪,撞在了箭身上,然而依然无法动摇长箭的准头,长箭依然向她飞来。   她用尽全身力气,猛然一!   抓住了!   还来不及狂喜,长箭巨大的力道像狂龙出海,奔腾澎湃,她的力量根本就是蚂蚁撼树,微不足道,箭尖就像巨龙张开了獠牙,直扑她的咽喉!   “元墨!”   她好像听到了阿九的声音,声音里有一丝惊恐。   吓到阿九了。   她想。   不过没关系,只要挡下这一支箭,就足够为平公公救阿九争取到时间。   然而就在她以为这回死定了的时候,手中那头狂暴的巨龙忽然安静了下来,可怕的力道消失,它重新变成了一根木胎凡物。   长箭一动不动,一头被握在元墨手中,一头被细链拴着,细链在夜色中延伸,拉得笔直,落在姜义手里。   姜义赶上了!   手一松,长箭“哐当”落地,元墨腿脚一软,险些站不住,还好阿九在后面扶住了她。   元墨一把抱住阿九,手脚发颤,差点儿哭出来:“呜呜呜,阿九,我们得救了……”   “蠢货!”阿九一脸嫌弃,“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蠢的。”   话是这么说,却也任由她抱着,没推开她。   好在元墨对阿九的嫌弃已经十分习惯,丝毫不以为忤,再说还有命在这里挨骂,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好吗?   姜义收了细链,走进凉亭。   这人阴森森的,找过她好几次麻烦,没想到这回却救了她的命,元墨连忙恭恭敬敬地对姜义抱拳行礼:“多谢大人救命之恩,在下一定会好好报答。”   “客气了。”姜义虽是答元墨的话,视线却一直放在阿九身上,一面说,一面走近阿九。   元墨很理解,毕竟在男人心中,美色永远排在第一位。   只听姜义低声问,“姑娘可还好——”   一个“好”字还未全出,姜义的手骤然拔刀。   从走入亭中起,他的手就没有离开过刀柄。   元墨原以为这是他的习惯使然,没想到他竟然会对阿九下杀手!   和金长史的匕首不同,他的刀快得如同一团幻影,别说出手阻挡,元墨根本连看都看不清楚,全身的血液顿时凝固,想动,脚却仿佛已经定在地上生了根,全身使不出一丝力气。   她不知道这是耗尽体力之后的脱力,只觉得自己身处一个无法挣脱的噩梦里,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团幻影罩向阿九。   “去死吧!妖物!”   姜义狞笑着大吼。   “主子!”   平公公尖声大叫。   一切声音好像都变得很遥远,一切画面都变得很缓慢,元墨想冲上去,可自己的动作也变得缓慢无比,唯有阿九的眼睛真实清晰。   阿九的眼睛冰冷。   没有意外,没有震惊,没有愤怒,没有恐惧,只有冰冷。   阿九既没有哭喊也没有惊呼,只是微微抬了抬左手。   那团恐怖的刀影顿住了,随即如泡沫般消失,姜义保持着挥刀的姿势,全身僵硬,整个人凝固成一座石像。   然后,缓缓向后倒下去。   砰地一声,他瘫倒在地上,就在元墨脚边。   元墨低下头,看到他的额头上多了一只不起眼的小孔,转即,红色的鲜血那儿蜂拥而出,将他的整张面庞染得通红。   就和,之前金长史一模一样。   我一定是在做梦……   低头盯着姜仪那张鲜红的面孔,元墨脑子里只有这个念头。   “主子!”   平公公奔进凉亭,直扑到阿九脚下,脸上老泪纵横:“主子,奴才有罪,奴才有罪,奴才竟然让主子落到这种境地……”   阿九皱了皱眉:“收拾了。”   “是。”平公公立即命令,“家主有令,擒拿逆贼!”   几乎是同一时间,姜长任在花厅门前大吼:“给我杀了他们!”   两道命令在空气里相撞。   府兵拔出了刀,正要冲向凉亭,却被身边的人捅穿了心脏。屋檐下、大树后、房顶上、假山中迅速传来厮打之声,有负痛的痛呼,有濒死的惨叫,不时有人从高处跌落,或是从暗出被踹飞出来,滚了几滚之后便一动不动。   这是发生在暗处的战斗,处在灯光照耀之下的人们没有一个人能看清楚。   姜长任只知道没有一支冷箭射向凉亭,也没有一个人能冲到凉亭处。   失败了。   他的心中涌上惶恐,悄然后退了一步。   只一步,背心便被一样尖利的物什抵住。   “留步,四爷,家主可没说有人能走。”   声音低低的,轻轻的,是一直在他案边斟酒的侍女。   这个侍女是他从浆洗处亲自留用在身边,经过层层筛查,身世全无问题,从未和扬州祖宅有半分牵连。   “你……”姜长任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扼住了喉咙,粗重地喘息,“你是什么人?”   “暗卫。”   暗卫?   姜家家主手中握有一支神秘的力量,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姜长任曾经以为这是一处秘密军队,费尽心机都没能找到它在在哪里。   现在,命运向他揭晓了答案。   地上倒下大片的尸体,血液在月光与灯光下汇成暗色的溪流,一条条人影踏在这血色溪流上,却不肯走到光影下。他们有的是厨子,有的是花匠,有的是小厮,有的是老仆……平时散布在姜家的每一个角落,像一片寂静的苔藓,不会让人多看一眼。   现在,他们在屋檐下,在树影下,在廊柱下,低垂着头,单膝跪地,向着凉亭:   “恭迎家主。”   凉亭中,那个长发素衣的身影临风而立,仿若孤松生于云海之岸,声音清冷不带一丝温度:“我回来了,四伯。多谢你给我的见面礼。”   长长的风扫过凉亭,灯影飘忽,衣袂纷飞。   一切看起来都很像一场梦。   元墨腿一软,跪坐在地上。   一定,一定是在做梦吧? 第三十二章   元宝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天晚上元墨回来时的脸色。   已经是夜半了,红馆里高朋满座,宾客如云,他们在等待花魁献艺归来,每喝上一口酒都要向门口张望一下。   元墨就是在这时候进来的。   坊主都来了,花魁还会远吗?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举着酒杯,带着笑容,迎向门口。   然而只有元墨一人进来。   这位平京城里最年轻俊秀的乐坊坊主,披散着头发,披了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衣裳,梦游一样走进来。   她走得很慢,一脚轻,一脚重,仿佛每一寸关节都生了锈,脸色惨白,两眼发直,好像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   直到欢姐抓着她的肩,重重摇晃:“你怎么了?花魁呢?”   花魁呢?   花魁呢?   声音像是穿透了水面,模糊地传进来。   “花魁……”她张了张嘴,那模样像极了离水的鱼,“花魁没了……”   “怎么没了?什么没了?你倒是说清楚啊!”   “没了……就是没了……”元墨喃喃地说着,腿一软,倒了下去。   人们发出一声惊呼,这才发现,之所以看不出她身上那件外衣的颜色,乃是因为衣裳沾满了鲜血。   “阿墨!”   “坊主!”   “二爷!”   无数的声音,无数的面庞……在眼前旋转。   元墨吃力地睁开眼睛,想告诉他们,别吵了。   吵死了……   元墨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等她醒来时候,胳膊上的伤早已经裹好了,嘴里一股苦涩的药味,不知被灌过什么药。   她试着动了动手臂,哧,伤口已经包扎好,但还是生疼。   那一身血吓坏了所有人,但实际上并不全是她的,大部分是金长史和姜义的。   因为她死命想找出两人致死的原因,终于在伤口深处发现一粒眼熟的东西。   它晶莹璀璨,天下无双。   金刚石。   托着带血的金刚石,她既想大哭,又想狂笑。   从来就没有什么“女伎贩卖团伙的第三人”,也没有什么“失去记忆的女伎”,更没有什么“花魁阿九”……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姜家家主姜九怀!   “可恶,竟然把我当猴耍!”和“天呐,我竟然逼姜家家主当花魁!”这两个念头在元墨脑袋里剧烈冲撞,像是两百匹烈马在脑海中来回奔驰。   元墨把脑袋陷在枕头里。   乐声隐隐传来,让元墨稍稍舒了口气,啊,这是乐坊平常的一天,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脂粉香,乐声悠扬……   等等,这不是常听的曲子,这是……   元墨猛地坐起来。   哀乐?   大厅里人满为患,大白天的,来客的仆人和马车把廊下挤得风雨不透。   这很不正常。   屋檐底下还挂着一排白惨惨的灯笼,灯笼上写着巨大的奠字。   元墨的心里咯登一下。   进去只见厅内也是一片素白,红艳华美的大厅被布置成了白色的汪洋。   在这一片汪洋中,平京城所有喜欢留连乐坊的豪客们全都出现了,他们当有有文人雅士,有江湖豪客,有达官权贵,甚至有彼此不和的仇人,但此时此刻,他们全都静默,一脸哀戚,见了元墨,纷纷致意:“二爷,节哀啊。”   元墨一头雾水。   欢姐等人一身孝服,迎上来拭泪,“唉,我可怜的阿九妹子哟……”   “什么?”元墨怀疑自己的耳朵。   欢姐声泪俱下,“新任花魁,貌若天仙,才情绝世,冰清玉洁,天下无双,直可怜红颜薄命,怎么就这么去了啊!”   元墨这才发现这场丧事无棺无椁,在青壁下设了祭案,只有一面神主牌位,上书阿九的名字。   卫子越立在牌位之前,满面泪痕,咬牙:“佳人已杳,青词宛在,杀人偿命,罪不容诛!”   众人都道:“罪不容诛!”   元墨赶紧把欢姐拉到一旁:“快说,怎么回事?”   欢姐讶异地看着元墨,抬手就来试元墨的额头。元墨道:“我好得很,快说。”   “你糊涂了?”欢姐道,“玉菰仙和夏婆子劫了花车,谋害了咱们家的花魁啊!”   这个……也不能算错……   “多亏了卫公子帮我们打听,说是花车出了事,后来你师兄来了,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你师兄说阿九不在花车里,而是去了姜家。于是卫公子又托人去姜家打听,还特意去找了古世子,可怜哪里有音讯,都说姜家没见过什么花魁,可见定是你师兄怕吓着我们,所以编谎话哄我们来着。再看看你那日一身是血的回来,我就知道出了大事!”   姜家当然不可能打听出什么,您说的那位花魁其实是我们家主啊哈哈,这话谁敢说出口?   古世子等客人亲眼目睹了姜家家主清理门户的手段,谁又敢多提半个字?不要命了吗?   阿九宛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她的容貌有多美,她的逝去就有多动人。   已经有不少文人雅士长歌当哭,写下诗词,当场烧给阿九。   其余的人一边赞美阿九,一边赞美这些诗词,表示要去刊印成合集,以成就这桩哀婉的传说。   元墨彻底目瞪口呆。   没想到事情竟然解决得如此顺利,她原本还在发愁客人上门时,她要从哪里变出一个花魁出来。   欢姐直接将她的呆愣理解成伤心,体贴地道:“你这会子觉着怎么样?还好吗?这里的事有姐姐我呢,定然办得妥妥当当。”   元墨猛然回神:“你要办什么事?”   欢姐咬牙:“阿九尸骨无存,我已经和卫公子商量好了,咱们定要血债血偿,替她报仇!”   那边青壁下,卫子越已经振臂高呼:“诸位,会真楼夏婆子和玉菰仙蛇蝎心肠,草菅人命,但公道自在人心,在下要去府衙为阿九讨公道,将凶手绳之以法,以告慰阿九在天之灵!”   在场的不乏有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闻言纷纷响应:   “好!”   “天理昭昭,不能让阿九姑娘死不瞑目!”   “不能让阿九姑娘死得不明不白!”   “定要让恶人替阿九姑娘偿命!”   大家义愤填膺向外冲去。   若换在平时,元墨自然很乐意有人去对付会真楼,但现在不行,现在“阿九”两个字是忌中之忌,讳中之讳,眼看姜家的口风封得这么严,事情要是在她这里闹大,她还要不要活了?   元墨连忙拦住他们。   卫子越不解地道:“难道二爷不想为阿九姑娘讨个公道?还是说,在元坊主眼中,阿九姑娘只是区区一名女伎,死不足惜?”   人们对女伎的追捧如同花木仰望阳光,尤其是阿九惊鸿一现,正是追随者最为痴心盛意之事,元墨不敢犯众怒,一时又想不出好理由,顿时说不出话来。   卫子越显然当是说中了她的心事,冷冷一哼,绕过她就走。   真让这帮愣头青去闹事就完了!   元墨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下,仰头长嚎起来。   卫子越皱眉:“元坊主,你这是干什么?”   元墨哭道:“此事大有内情,可是过于离奇,就算我说了,诸位也不会相信,我只知道,阿九定然也不愿大家去府衙!”   众人不由道:“什么内情?”   “实不相瞒,那日我去西山钓鱼,钓到一尾金色鲤鱼,每一片鳞片都放着毫光,十分美丽,我心有不忍,便把它放回水中。就在回程的时候,我看见一位姑娘倒在路边,她美丽非凡,却又失去记忆,我便把她带回红馆照料……”   卫子越怔住了:“难道那便是阿九姑娘?”   接得好!   “正是!”元墨暗赞一个,现编现卖,运起三寸不烂之舌,声情并茂,将一段“金鲤报恩”的奇情演绎得凄美动人,不单是卫子越等人听得两眼微红,就连路人都听住了。   一辆马车驶入北里,马车四壁玄底金漆,四匹黑马拉车,通体无一根杂色,在阳光下油光发亮。   即使是在豪富如云的北里,也很难看到这样华贵的车子。   然而这辆华车却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去路,平公公下车看了看,躬身朝车内回道:“是那乐坊坊主,当街嚎哭。”   车内传来清冷的声音,带着一丝意外:“哭?” 第三十三章   “应是干嚎。”平公公纠正措词。   马车内静了静:“嚎些什么?”   “这个……都是些胡话。”平公公道,“主子面圣累了,奴才这就让人开路,主子也好早些回去歇息”   里面没有动静,平公公等不到吩咐,不敢擅作主张,只好退回到车辕上,心里直犯嘀咕,从皇宫出来本应走相国寺回家,不知为何主子却要绕道北里。   车窗内,一只苍白的手掀起一角车帘。   阳光正好,人群中,年轻的坊主头发有些散乱,像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左臂有点僵硬,表情随声音起伏,或喜或怒,或乐或悲,变化万端。   “……就在这弥留之际,阿九一身是血,躺在我的怀中,告诉我,她原本是东海的小龙女,化身为鲤鱼在溪中玩耍,念在我放生之德,特来报恩。她说她不是凡俗之身,不能在凡间久留,因为若是沾染了凡尘,会让灵力消散,无法再回到东海,所以只能帮我到这一步……”   元墨努力吸着鼻子,想挤出两滴眼泪,可惜失败了,好在她的声音保持了恰到好处的颤抖,周围的人早已经入戏,好些大妈和姑娘都已经掏出绢子来擦眼泪。   “就这样,她的身形渐渐化为青烟消散,每一道烟雾仿佛都有隐隐的鳞光,就像那一日我在西山溪边初见她时一样。”   元墨说完,长叹了一口气,露出一个沧桑的苦笑:“我知道,此事过于离奇,别说大伙儿难以置信,我自己都在怀疑,这一切是真的发生过,还是我在做梦?可我记得阿九的嘱托,她说她本不属于人世,人世若为她生出更多事端,是她不愿看到的。所以我在此恳请诸位,阿九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回到了东海龙宫,我们就将她永远放在心底,不要再去打扰她了吧。”   说完最后一句,元墨深深地低下了头。   四周是长长的寂静,只余抽泣之声。   终于,人群里暴发出一道哭声:“我就知道,阿九姑娘那样的容貌才情,怎么可能是人世所有!”   “竟然是龙女化生,当真匪夷所思!”   “这才对,我就说世间哪有那么美的人!”   元墨悄悄抬眼看向卫子越,只见他怔怔地,眼中含着泪光,嘴角却有一丝微笑:“原来是这样……原来她只是下凡诓了我一场……”   元墨暗暗松了一口气。   人群外,平公公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了主子要绕道来此的原因,低声道:“主子请放心,此刻光天化日不好动手,入夜之后,奴才必定将事情办妥。”   “办什么?”   “自然是……灭口。”这姓元的见过主子最不得已的落魄模样,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胡说八道,自然不能容他活在世上。   “平公公,你很闲啊。”   一听这称呼,平公公双腿一软,滚下车辕,跪在地上,狠狠掌了自己一记嘴巴:“奴才该死,奴才多嘴了!”   “你以为单凭一个姜长任就能对我下手?没有人传信,他怎么知道我时候进京?又怎么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动手?这种事你放着不管,倒有闲情理会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平福,你当真是老糊涂了!”   平公公伏在地上,冷汗从额头滑下,一声也不敢出。   马车内静了片刻,似是车内的人平息怒火,良久,传出一声:“走。”   马车掉转方向,临去之际,平公公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若不是为灭口,主子来这里做什么?   金鲤化身为人报恩的故事大获成功,原来气势汹汹的年轻男子们一个个感伤不已,怅然离去。   元墨听到马蹄声,回头张望了一眼,只瞧见四匹宝马拉着车,驶离北里大街。   马儿们皮光水滑,神骏极了。   是个了不起的大豪客啊。   元墨忍不住想。   只可惜,她家已经没有花魁能留住这种客人了。   玉菰仙自杀未遂,被判二十年监刑,夏婆子罪责轻得多,只判了个罚没家产,卷起包袱,悄摸摸离了京。   平京第一乐坊会真楼转眼便被查封,连同尚未结清的花榜之资一起。   众乐坊哀声滔天,为了捧自家的女伎,不知砸了多少钱进去。   元墨更心疼,房契地契入了官,要赎回来更麻烦。   两代花魁之间的凶杀案成为京中百姓最热衷的谈资,这一带被认为是不祥之地,上门的人渐渐少得可怜,往日还有会真楼的笙歌热闹帮衬帮衬,这下没了会真楼,红馆当真是门可罗雀。   “明明听故事的时候还哭得稀里哗啦来着,一个个竟然全都翻脸无情,唉,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元墨感慨不已。   “你那套故事骗骗小孩差不多,哪里真有人信?”叶守川面说,一面给元墨的伤口换药。   元墨道:“谁说的?卫公子就信。”   姜家那晚的事,元墨避重就轻,只说自己是被误伤,但还是被叶守川教训了一顿。   事涉姜家家主,西山女伎的案子已经全面移交给了姜家,府衙没办法再插手,叶守川只能通过江湖手段慢慢查访。   姜家恐怕没心思追查女伎的下落,他们要的是姜九怀之所以会被当成女伎送往西山的原凶。   坏消息是茉莉一时恐怕难以找回来,但好消息是有姜家在,揪出主谋定然不在话下。   卫子越每天都来红馆,一来就坐在青壁下望着当日的题词发呆。虽是只有一个人来,每回的打赏都抵得上七八位客人,托他的福,红馆勉强开得下去。   然而卫子越今天就要起程赴任,从今往后,这唯一的客人也没有了。   元墨想想就觉得前途黯淡,心灰意冷。   叶守川眼疾手快,托住她的胳膊,以免压着伤口,想了想,他道:“阿墨,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生活?”   元墨坐起来,端了杯茶喝,“换哪种?”   “随便哪种。”叶守川的目光清朗温和,就像此时窗外初秋的日光,平江的波光投映在他脸上。   叶守川在犯人面前或许凌厉狠辣,但在元墨面前,向来是温和的。只是这次的温和仿佛有所不同,更柔软,更和煦,更温暖,他道,“去乡下买几亩地,或者做些小本买卖,再或者恢复女儿身,找个人成亲过日子……”   他还没说完,元墨就“噗”一下喷了,“小心红姑听见打死你啊!”   叶守川凝望着元墨,神情异常认真:“红姑总不能让你一直这样守着红馆,你渐渐长大了,少年人好冒充,成年男子可不好办。阿墨,你该好好想想你的将来……”   “将来?将来就是做生意啊。”元墨睁着一双眼睛瞧着他,心里有些意外。师兄向来沉默寡言,难得一下子说这么多话。   叶守川看着眼前这对眸子,它们太干净,不染一丝尘埃,黑白分明清灵灵的,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没有任何分别。   忽地,叶守川的脸无端有些发烫,他不大自在地起身,借着收拾药瓶,背过身,“阿墨,你是女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和他朝朝暮暮,共度一生?”   “你是女人”,这话对元墨来说何其陌生,陌生得简直有点不适应:“你这话小心别给红姑听见,不然,打断你的腿。”   然后,她认真地想了想,认真地道:“没想过。”   “你啊……”叶守川叹了口气,像是有点失望,又像是有点好笑,“就算你还没想过,你也替家里这些姑娘们想一想。她们自然是想觅一个如意郎君的……”   “欢姐早就说过了,天下的男人都一个,喜新厌旧,得陇望蜀,再漂亮的老婆过三天就搁脖子后头了,与其成亲生子,还不如在乐坊里头快活呢!”   “欢姐久经世事,难免有此想法,那其他姑娘呢?你可问过她们愿不愿意——”   叶守川的话说到这里中断,因为元墨忽然欺近,盯着他的脸。   太近了。   近到,息息相闻。   叶守川下意识往后退,元墨却一把捉住他的衣襟,眯起眼睛:“师兄,你叽叽歪歪半天,脸又红成这样,到底是想说什么?”   叶守川强行镇定:“胡闹,还不快松手?”   元墨嘻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也不看看我是谁,便是你不说,我也猜得到。”   叶守川心头一震:“你,你知道什么?”   “说吧,你看上谁了?”元墨松开他,一双眼睛骨碌碌转,“蔷薇,还是腊梅?”   蔷薇和腊梅最漂亮了。   “不是?”元墨再猜,“难道是芙蓉?不错,她性子安静,挺配你的。”   “难不成是欢姐?”元墨微微睁圆眼,又一想,“也不是不行,虽说比你大,但年纪大的,更疼人嘛——”   叶守川把药瓶重重往案上一放:“衙门还有事,我先走了。”   他说走就走,元宝正从院外进来,两人险险撞在一起,元宝叫声“师兄”,叶守川头也没回,径直走了。   “师兄脸色好奇怪啊。”元宝一边回头张望,一边往里走。但怎么个奇怪法呢?元宝形容不出来,好像又羞又恼又有点愤怒,还有点无奈。   “哎,话也不说清楚就走,难道我会笑他不成?我家的姑娘这么漂亮,是个男人就会喜欢上,何况他天天往这儿跑,能不着迷吗?”   元墨觉得师兄的脸皮也忒薄了点,实在没有得到师父的真传,不由咬着嘴唇思索,“到底是谁呢?”   “卫公子啊!”   元墨骇然,吓了一大跳。   “那个赏钱很多的卫公子又来了,欢姐让我赶快要来喊你过去,还说这可是最后的机会!”   元墨抬手起手,在元宝脑门重重弹了一记,弹得元宝“噢呜”一声。   “叫你乱接话!” 第三十四章   欢姐所说的“最后的机会”,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   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欢姐险些当场晕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窍,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头了?中蛊啦?”卫子越走后,欢姐又气又急,“那是一百两黄金啊!黄金啊!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   岂止是撑好几年呢?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   可是!   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   ——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   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元墨讶然问。   “往扬州走的是水路,船过平江,忽然看到红馆,便上来看看。”   一夜没睡,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望着青壁,长叹一声,“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   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轩昂之气,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平添三分憔悴,倒显得成熟了几分。   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结果没曾想到,一见阿九误终身,心都碎了。   “情”这个东西十分神奇,元墨请教过许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欢姐说:“那就是男欢女爱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红姑则说:“呸,都是骗人的,就跟醉酒一样,都是自己骗自己。”   云姨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齐叔解释:“水有千千万万,但除了沧海的,别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万万,但除了巫山的,谁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万万,但除了那一个,旁的都不对。”   元墨更不懂了。   后来,她长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约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绿豆彼此看对了眼,我觉得你最英俊,你觉得我最美丽,两人便乐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对一看,发现对方王八还是王八,绿豆还是绿豆,便从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诉卫子越,你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你永远没有机会发现对方是只王八。   她编的那个故事,卫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属于凡尘的龙女,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因为龙女注定得不到的。   这是红馆唯一的贵客,姑娘们轮流献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欢心,他却谁也不要,倒是和元墨还聊得来——不聊别的,专聊阿九。   这个话题对元墨来说相当痛苦,搜肝沥胆地回忆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忆越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明明有那么多不对的地方,她却全都视若无睹,执迷不悟。   阿九的衣领一直扣到脖颈。   阿九没有耳洞。   阿九那么高。   阿九身上没有一丝女人的柔媚。   阿九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阿九那习惯了支使他人的语气。   元墨一杯接着一杯,和卫子越一起借酒浇愁,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欢姐借着添酒的机会,再三给元墨使眼色,最后还拧了元墨一把。   这一把把元墨拧醒了,道:“卫兄,时候不早了,让官船久等不好吧?”   卫子越摇摇头,口齿含糊:“官船才三间舱室,却要挤五六个人,我不耐烦坐,我坐我自家的船。”   元墨心说难怪了,官船走与停皆有时辰,哪能想上哪儿就上哪儿?   “我有两层舱室,十几个房间,来的时候我想,素闻平京美人众多,待到我衣锦还乡之日,我就带它个七八个美人回去,何等逍遥快活……可谁知道……”他一脸凄然。   “卫兄别这么说,京中美人如云呐。”元墨忙安慰他,“单是我红馆这些个就不坏,要不要我叫她们来陪你……”   卫子越忽然抬头,打断她的话:“阿九是不是死了?”   他的眼睛里血丝,吐字异常清晰,元墨看着他道:“不,阿九是龙女,她回到东海去了。”   卫子越笑了,笑得凄然,他拎起酒壶,摇摇晃晃走向青壁,“阿九,阿九,你在天上可还好?我何其有幸,这一世遇上你,又何其不幸,偏偏遇上你……”   笑到最后,颓然蹲下,抱头痛哭。   元墨看他哭得这样伤心,就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回屋把那截衣袖翻了出来,扔在卫子越面前。   卫子越捡起来,先惊,后怒:“元二!你怎么敢这样对待阿九的遗物?”   “你捡到了,就归你了。”   卫子越呆掉。   一直在二楼观望着这边的欢姐也呆掉。   “这东西我不卖。你记住了,这是我不小心弄丢的,被你捡到了,你捡到之后,就把它揣了起来,再也没有给别人看过,知道吗?”   卫子越捧着那截衣袖,泪水再一次充满了眼眶。   “别哭!”元墨忍不住骂道,“大老爷们掉什么眼泪!”   卫子越吸了吸鼻子,把衣袖揣进了怀里,仿佛揣起来不是一块布,而是身体的一部分,他长长地叹息一声,好像生命都随之完满起来。   随后,他向元墨深深一揖到底:“二爷,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必定报答。”   “不用不用。”以后你在扬州,我在京城,相隔千里,报答个鸟?元墨乐得做个大方人情,“只要你永远别让第二个人见到这东西就行了”   卫子越抚着胸口,深情地:“一定。”   元墨拉着他坐下,又喝了几杯,宽慰他:“扬州可是江南风水宝地,三千繁华集于一城。听说天下美色三分,江南可占两分,可扬州又占江南的两分,这扬州城的美人哪,在平京城都很有名呢……”   她说到这里,猛然顿住。   老天爷,扬州!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扬州自古出美人!   能让红馆起死回生、问鼎明年花榜的美人!   “再多的美人,哪里能及上阿九……”卫子越苦笑着答,然后才注意到元墨直勾勾地看着他,眼中泛着精光,“元兄,你……”   “卫兄!”元墨一把握住他的手,诚挚地、深情地,“你方才说要报答我是吗?”   卫子越的船高大宽敞,陈设也十分雅致,高床软枕很是舒适。   底层还有一个大灶房,每隔三天就靠岸采买,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卫子越是纨绔出身,斗鸡赌博虽不能说精通,却也无所不懂,和元墨在船上把世上有的花样都玩了个遍。   所以虽然是长路漫漫,却也并不无聊。   元墨只有一件事情毁青了肠子,那就是自己为什么会把那截衣袖白送给卫子越,那可是黄金一百两!   不就是卫子越哭得稀里哗啦吗?那又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说男儿除了膝下有黄金之外,眼泪里也有?   可卫子越招待得如此殷勤,两人交往得如此开心,元墨实在开不了口把东西要回来,只有假装忘记它。   啊,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阿九,她从来不曾捡到什么失忆的女伎,当然更不会有什么题诗的衣袖。   如此一想,倒安然了。   她还没出过这么远的门,一路上天开地阔,心胸都为之一朗。   行到无人处,烟波浩渺,水漫无际,难以分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晚上路过城镇,两岸灯火点缀在黑暗的夜色中,岸上是灯火,水下也是灯火,上下辉映,仿佛一场温柔的梦境。   秋已渐深,但因为一路向南,天气却不觉得冷,只见远山由青黛转分纷黄,间杂着星星点点的红叶,层林尽染,每当夕阳落山,霞光映在红叶上,整座山头便像是要燃烧起来一般。   愈近江南,便觉得水质愈来愈清澈,风也愈来愈柔软。   这天元墨表示要为卫子越展示一下绝技,两人一早就拿了根鱼竿在船头钓鱼。   钓起来的不是鲢鱼便是草鱼,元墨不满意:“鲢鱼刺硬,草鱼太腥,要鲫鱼才好,鲤鱼也使得。”   卫子越便吩咐下人:“到前面靠岸,去买些鲫鱼来。”   下人面有难色:“少爷,这一段水路不大太平,听说有水贼哩。”   “买的不行。现钓的才新鲜,做鱼鲙,最要紧的便是新鲜。”元墨说着,对水贼倒是大感兴趣,便问那下人,“什么水贼?”   “据说有个叫黑蜈蚣的江洋大盗盘踞在此,杀人越货,无所不为……”下人正说着,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歌声,芦苇荡中撑出一叶小舟,一名渔翁戴着斗笠,披着簑衣,一手执竿,昂首高歌,小舟划过平静的水面,荡出阵阵涟漪。   卫子越诗兴大发,悠然道:“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钓。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此情此景,直让人身在画中啊。”   元墨心中毫无诗情画情,她只想到一件事:“哎,他有鱼!”   下人把渔翁召唤过来,小舟驶到近前,才发现那渔翁并不能称为“翁”,乃是一条精壮的汉子,长年在水上讨生活,他的脸晒作一种亮堂的紫铜色。   舟尾一只木桶,正养着好些鲤鱼,桶不大,鱼又多,鱼儿们活蹦乱跳,十分鲜活。   元墨大喜:“来两条!”   买好了鱼,元墨还不放他走,道:“大哥我问你,你认得黑蜈蚣吗?”   汉子道:“蜈蚣倒是常见,有什么认不认得?”   “那你们这里有水贼吗?”   汉子哈哈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从来没有的事,那都是别人乱编的,真要有水贼,我还敢出来打渔吗?”   元墨一想也是。   接过钱,那汉子一撑竿,转瞬便去得远了。   元墨一时有些出神。   卫子越笑道:“哈哈,你放心,别说没有水贼,便是有水贼也无妨。我的护卫个个身手不凡,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人抓两双。还没有到任,就先得一场剿匪的功劳,我正巴不得呢!”   也是,卫子越的家丁一个个膀大腰圆,力大无穷,元墨可是亲自领教过。当下也一笑,“我就是觉得他有点奇怪,我们这么大一艘船,我只买两条鱼,他却没有趁机兜售。”   卫子越一脸向往:“江湖之上多逸士,如同闲云野鹤一般,岂会像市井小贩一般锱铢必较?”   那“逸士”竹竿轻点,小舟驶入芦苇荡。   芦苇荡中另有几人等候,一人问道:“老大,怎么样?”   汉子摘下斗笠,露出剃得精光的头皮,一道扭曲的疤纹盘踞其上,纹成一条狰狞的蜈蚣。   “底尖面阔,首尾高昂,首尖尾方,两侧的刻板上还有卫家的徽记。”他露出一口白牙,“这可是条好船,肥羊中的肥羊!” 第三十五章   新切的鱼鲙薄如纸,莹如玉,卫子越赞不绝口。   元墨自己尝了一片,评价:“这鱼虽新鲜,但在桶里圈养过,肉中泛酸,鲜甜味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卫子越:“竟然还有这般讲究?”   元墨感慨:“要做鱼鲙,最好是鱼儿刚离水,就一刀将其拍晕,趁其不备,就地片好。那时的肉才紧致鲜甜,入口即化,我上次在江里钓到一条鲫鱼……”   元墨说到猛然顿住。   她上一次做鱼鲙,就是那一夜在江上给阿九。   一想到阿九,她的胸膛里就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   阿九的事情她已经尽量告诉自己不要去想。   因为每每想起,心里就又疼又闷,既惊且恼又惧又怕,心情太过复杂,不单影响食欲,还影响睡眠。   她甩甩头,赶紧将那个人影从脑海里抹去,和卫子越吃吃喝喝,划拳赌色子,一直忙乎到晚上。   其间下人送来成挂的紫晶葡萄、烤得金黄的烧鸡、香气四溢的红烧鲤鱼、各色点心果子并好几坛江南特色女儿红。   两人一直到半夜才回房。   吃太撑,元墨在床上躺了好久,才矇矇眬眬睡去,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船身摇晃得好像有点厉害,甲船上隐约有急促的脚步声……   遇到风浪了吗?   元墨迷迷糊糊地想。不过遇上风浪也没什么,卫子越说过,这船坚固无比,别说是江湖这点风浪,就是海上的风浪也不在话下……   于是她翻个身准备接着睡,片刻后,猛然坐起来。   不对!   若是风浪,甲板上的水手定然要大声呼喝,绝不会这么安静。   她迅速披上衣裳,趴下,耳朵贴着地面。   厚实的木板却底下的情形忠实地告诉她:凌乱急促的脚步声、利刃出鞘的微响、还未正式开始便被掐断的惊呼。   水贼!   这两个字闯入元墨脑海。   他们在趁着夜色,将护卫扼杀于睡眠之中!   “快起来!”元墨放开喉咙,拼命大喊,“遭贼啦!遭贼啦!”   一面顾不得肉疼,把屋子里的精美茶具尽数往地上砸,又抡起椅子,把地板砸得“哐哐”直响。   这么大动静,便是一头猪也该惊醒了,熟睡中的人们纷纷醒来,打斗与喝骂声从一楼传来,护卫终于派上用场。   “元兄,干什么啊?”隔壁房门打开,卫子越睡眼惺忪,“叫你别喝那么多……”   话没说完,元墨已经蹿了进来,“有水贼!穿好衣裳!带上你最要紧的东西!”   卫子越这时才注意到楼下的嘈杂声响,颇为意外:“还真有水贼?元兄别慌,我那些护卫都是好手——”   一语未了,楼下传来阵阵惊呼:“水!水!怎么会有水?”   元墨和卫子越闻言一惊,扑到楼梯口,只见水从一层底板大量涌出,迅速漫过人们的脚面。护卫们本来正与水贼战作一团,此时却忍不住惊慌失措,转眼落了下风。   “他们凿穿了船底……”元墨倒吸一口冷气。   卫子越也慌了神,护卫们力大无穷不错,但水一漫上来,这里便成了水贼的天下。   仿佛感应到他们的视线,混战中,一条高大的身影回过头,看向两人。   那人正是白天那位渔夫。   他现在没有穿蓑衣也没戴斗笠,穿一身黑色水靠,越发显出精壮身形。他的头顶光洁溜溜,一道蜈蚣纹身盘踞,格外醒目。   原来他就是黑蜈蚣!   元墨拉起卫子越就跑。   “小的们,给我好好打扫,爷爷要去捉大鱼了。”   身后传来黑蜈蚣的声音。   卫子越同着元墨在走廊里狂奔,转眼就跑到了尽头,他的脸上满是绝望:“没用的,逃不掉了,这艘船就这么大——”   “跳下去!”元墨道。   这里是二层屋檐外的一角飞台,平日里可以在这里眺望远方,乘风赏月,一圈花梨木栏杆外,就是黑漆漆的水面。   卫子越舌头打结:“什、什么?”   “快跳!不然来不及了!”元墨着急地催促。   “已经来不及了。”黑蜈蚣已经追过来了,他追得不紧不慢,手里握着两支分水刺,一步步逼近,姿态甚至称得上好整以暇,他打量着两人,就像猎人打量着两只猎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船卫家只有两条,一条是老太爷的,一条是当家大爷的。老太爷的常年不离扬州水岸,当家大爷的那条给了自己的儿子上京赶考。”   他说着向两人笑了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所以,你们二位,谁是卫家那位小肥羊呢?”   “吓死我了,原来你要找的是卫公子?”元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朝房内一指,“卫公子还在房里,我们只是搭船的!”   黑蜈蚣冷笑:“骗你想爷爷,你还早八百年!白天明明只有你们两个人……”   元墨猛然朝着他身后的方向高叫:“卫兄,救命!”   黑蜈蚣瞬间转身。   走廊里空空如也。   而身后响起一声惊呼,两下水响,原本靠在栏杆上的两个人不见了踪迹。   “妈的!”黑蜈蚣的分水刺狠狠一挥,大步下楼,“给我下水!统统下水!别管这群蠢货,给我把那姓卫的小子找到!敲不到卫家十万两银子,我就把你们统统腌作咸鱼!”   秋夜的江水冰凉。   卫子越一入水就哇哇大叫,不免呛了几口水,愈加惊慌,更要叫。   元墨不得不匀出一只手捂他的嘴,“小爷!你是生怕他们追不上我们吗?”   卫子越死死抱着元墨的手,惊恐万状:“我、我不会水啊!”   “你别拽这么紧,我带着你。”   卫子越一脸感动:“元兄,你真是我命中的贵人,大恩大德,我必定报答……”   话没说完,身上“扑通”、“扑通”的落水声不停传来,那是水贼们纷纷下水。   卫子越心胆欲裂,“快,快,元兄,快!”   身上带着个秤砣似的家伙,怎么能快得了?而水贼们一个个游鱼一般,箭也似地蹿过来。   偏偏这个时候,卫子越一声惊呼:“我的东西!”   黑黢黢地,元墨隐约见到水面上有什么东西正渐渐漂开。   卫家的少爷,外衣都没顾得上穿,却也依然带在身边的东西,显然是极其贵重之物。以元墨贫穷的想象力,猜想大约是房产地契什么的,或者更值钱。   出于对钱财的尊重,元墨一咬牙,抓过一块被水贼们拆下来的船板,让卫子越趴上去,然后自己奋力向那东西游去,一把抓住,塞进怀里。   正要回身之际,忽见遥远的天边,有一片明亮的星星。   水路走多了,她已经知道,那不是星星,那是亮在黑暗里的灯火。   有人家!   元墨大喜。   有人家,就有官府,就能得救!   她立刻回身游向卫子越,手刚刚触及木板,至少有五名水贼冒出了水面,当先一人正是黑蜈蚣。   “逃进水里,可等于是逃进我的老巢啊二位。”黑蜈蚣露出一个湿淋淋的微笑,“现在可以告诉我,谁是卫公子了吗?”   元墨拉着木板,在水中缓缓后退,“哗啦”一声响,又有几名水贼冒出水面,截断了她的退路。   “不说也不要紧,反正两个一并抓起来,船上的人会告诉我答案的。”黑蜈蚣说着,扬声,“动手!”   “慢着!”   元墨与卫子越同时开口。   卫子越讶异地看了元墨一眼,忽然,他明白元墨要做什么了,他怎么能让朋友代他赴难呢,他正要喊出自己的名字,就见元墨的手指一指过来,跟着大声道:“他就是卫子越,卫家长孙,你们要的人!”   卫子越僵住。   “哈哈哈哈!”黑蜈蚣仰天大笑,“卫少爷,看来你交朋友的眼光不怎么样啊。”   “呃,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夫妻尚且如此,何况朋友?”元墨转头拍拍卫子越的肩膀,诚恳地道,“我知道卫兄你心地善良,品行高洁,一定不愿意连累我,所以我先代你说出来,你不会怪我吧?”   元墨回头向黑蜈蚣一笑:“大爷,既然这里没我什么事,那我——”   一个“我”字刚出口,她倏地钻进水下,消失不见。   众水贼吃惊,正要去追,黑蜈蚣道:“算了,杂鱼而已,大鱼在就行了。”   卫子越望着黑漆漆的水面,人生观和世界观都遭到了重创,蓦地,悲愤道:“混蛋!把东西还给我!”   这话立刻激起了黑蜈蚣的警觉:“什么东西?”能让卫家长孙念念不忘?   卫子越紧紧闭上嘴。   “还愣着干什么?”黑蜈蚣大吼,“给我追!”   水贼们立即四散开来搜寻,片刻后,一一空手而回。每个人的话都一模一样:“我操,那小子游得比鱼还快!”   元墨拼命向着那片灯光的方向游去。   水面会扭曲人的视线,很多东西看起来很近,其实十分遥远。那点灯光看上去已经那么遥远,游过去更不知道要费多少力气。   所以在摆脱水贼们之后,元墨稍稍放缓了一点速度,游了大半个时辰,元墨欣喜地发现灯火近了不少,它们看上去已经不像遥远的天边星辰了。   再游一阵,已经可以看清亮光是方形的……那是窗户的形状。   真是奇怪啊,难道是老天爷在帮她吗……   直到看清灯火的那一瞬间,元墨才明白,接近得如此之快,并不是因为她在靠近灯火,而是灯火在向她靠近。   那是一架庞然大物,一艘山一般高的巨船。   和卫子越的船比起来,乐坊的画舫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可和这艘船比起来,卫子越的船就成了玩具。   它高四十尺,长一百八十尺,高有三层,每一层都有数不清的窗户,正值夜深,绝大多数窗户一片漆黑,只有零星的几扇亮着灯。   就是这几盏灯,给了元墨希望!   “救命!救命啊!”   她抓着船侧大喊,尽量避开桨板处——这只庞然大物的桨板每只都有山羊大小,稍稍一动就能把她搅成肉泥——并不停捶打船板,以发出更大的响动。   船板坚硬如铁,才拍得几下,她的手都震麻了,而且事实证明她压根不用这么干,因为她才喊完,头顶就扎下两根长矛,矛尖上雪亮的银光在夜色中也清晰可见:“什么人?” 第三十六章   元墨被两名守卫带到一张桌子面前。   桌上点着灯,昏黄光芒让在黑暗中游了半天的元墨好一会儿才适应。   “你是何人?遇上何事?”   桌子后面有声音问。   那是一位年轻的将领,可能是当值,一身铠甲未卸,慢条斯理地拿一块绢帕擦拭手中的匕首,眉眼细长,神情冷漠。   元墨呆呆地看着他——她见过这人,就在那晚去找小豆子的路上,他正领着一队人寻找姜九怀。   竟然是姜家的船!   守卫喝令:“大胆!还不快回大人话!”   “大人救命,我是来求救的,我们的船遇上水贼了!领头的名叫黑蜈蚣,他抢了我们的人!啊大人,那艘船是卫家的,扬州卫家,卫公子还在他们手里,快,就有那边……”   元墨急切地指着自己游过来的方向,却发现面前的将领脖子都没有挪动一下,只是用那双冷冷盯着她:   “好,继续说。”   “大人!我说的是真的!”   “敢半夜混上船,算你有点胆识,要是脑子能有胆识的一半就好了。深更半夜,船只遇到水贼,你怎么就刚好能遇上我们的船?难道是早就知道今夜此时我们会经过这里?”   将领起身离开位置,在元墨面前蹲下,匕首轻轻贴着元墨的面颊。元墨下意识想退后,却被身后两名兵士压制住,动弹不得,只感到冰凉的寒意一阵阵从匕首上涌过来,比一身湿衣服给她带来的寒冷更甚。   “说,谁派你来的?”   “误会,误会!我真的是遭贼才逃出来的,不信你们派几艘过去一看便知!”   “不说实话?”将领细细地一笑,起身,“搜!”   漆黑的深夜,漆黑的水面,即使是深夜也有守卫值夜,严防不测,可就是这样,她还是从船边冒了出来,单纯只是巧合,显然不能说服这位多疑的将领。   可真的是巧合啊!   天杀的谁知道你们这是一艘船啊!我以为这是一片村子啊!   兵士的手伸向元墨的衣襟,元墨翻身一脚踢开他的手,顺手就抽出了他的刀,大喝一声:“别过来——”   这句话还没说完,眼前就一花,那名将领已经到了眼前,她的刀还没来得及挥动,他手里的匕首就贴上了她的脖颈。   元墨顿时哀叹,到底是她太弱,还是这个世界上高手太多?这个家伙明明长得细皮嫩肉的,刀为什么这么快?   而且,今年也不知是走什么运,她的脖子真的很受刀刃的欢迎。   “说!谁让你来的?”   冰冷的匕首贴着皮肤,隐隐有下陷的趋势,元墨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大声道:“你们家主!”   这话让将领的手一顿,元墨赶紧一口气说下去:“这是姜家的船对吧?你们家主今年二十,长得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冷冰冰谁也不爱理,最讨厌别人碰触到他是不是?”   将领眼中有一丝玩味:“这是想玩哪招?”   元墨诚恳地:“这位大人,您听我说,我真不是杀手,我也是真遇到了水贼,实话告诉你,你们家主是我的……呃……”   元墨不得不停下来思考一下措辞,好姐妹?不,她还想活着。好朋友?世上有谁配和尊贵的姜家家主交朋友?   “好什么?”将领眯起眼,仿佛要看她看个透彻,手里的匕首离她的脖子又近了一分。   “好、好恩客!”元墨受匕首的寒意一击,一锤定音。   将领明显僵住了。   现在无疑是个逃跑的好时机,只要一脚就可以把他踹飞,然后从窗户跳落水,一走了之。只可惜周遭无边无岸,她已经没有力气再游下去,而且卫子越还指着这些人能去救……   主意一定,元墨深深呼吸,眨了眨眼,努力想泛出一点泪光:“我叫元墨,在京中开了一家乐坊名叫红馆,夏天的时候,你们家主在我们家住了一段时日。我……悉心服侍,很得他老人家照顾。他老人家再热也扣着高领,从不吃辣,骂起人来……不不,是指点起人来,言辞十分犀利,因为老人家聪明绝顶,所有众生在他老人家眼中皆是‘蠢货’,小的无能,时常被数落……”   夏天……家主失去消息、无影无踪的那段日子!而且这言行举止确实是家主无疑,但是,恩客……   将领咬牙怒喝,杀机毕露:“满口胡言!”   眼看他又要动手,元墨急道:“我有信物!”   她伸手就想去掏,将领手立即扼住她的咽喉,匕首落在她的手腕上。   元墨吓得动也不也动,僵着嗓子道:“我荷包里有一颗香丸。”   将领盯着她,打开她的荷包,里面有几两散碎银子,并一颗香丸。   香是百合香,香型浓烈,且不持久,乃是便宜货色。   将领冷笑:“你以为我们家主会用这种东西?”   元墨示意他:“您掰开看看。”   将领两指一捏,香丸就地被粉碎,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粒晶莹璀璨的宝石。   一瞬间,将领的眼神凝固了,脸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变得僵硬。   元墨从他的反应里看出一些事。   一:这将领看来虽然很年轻,但在姜家地位应该不低,应该是属于家主的近身亲信,所以认得这金刚石。   二:这金刚石确实是那位家主大人的武器,她没有猜错。   她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我原本也不知道他老人家的身份,他老人家说家中遇人作乱,他不便露面,所以暂且在我家藏身,并且嘱咐我不得让任何人透露。大人,若不是被逼到了生死关头,小的绝不敢说出这一点。家主大人的脾气大人应该知道吧?谁要是违背了他老人家的意思……”   将领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家主大人将此物赠予我作为信物,让我危急之时可以持此往姜家求援,说就算是天大的难事,姜家也会替我办到。大人,现在您相信了吧?我真的是家主的人,我也真的是遇到了水贼,此刻同伴还在水贼手里,请大人快快派人去救我的同伴……”   将领两眼发直,抬起手,阻止她说下去,将金刚石守卫手里:“送他去见平公公。”跟着交代:“记住,我没审过他,他一上船就拿出这信物自报家门,说要见家主,你们便带他去见家主。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懂吗?”   说着,将领拿起方才擦匕首的手帕,擦了擦额角冒出来的冷汗。   “是。”两名守卫声音发颤。   家主……是一名男伎的……恩客……   这个秘密他们从来没有听过,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元墨跟着兵士,浑浑噩噩,宛如行尸走肉,。   平公公!   平公公竟然在这艘船上!   她敢撒这种谎,就是算定借一百个胆子也没人敢去找那位家主对质,可如果平公公在这里,那位家主……八成也在吧……   啊……元墨好想转身跳进水里。   不行!   卫子越那一船的人还等着她去救!   而且那位家主好不容易回到姜家,现在屁股还没坐热呢,怎么可能就回扬州?一定是只是派平公公回来办什么差事罢了。   是的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她越想越有理,一颗心渐渐落回肚子,这才有心思打量这艘船。   船楼足有三层,门户错综,仿佛是一座大型迷宫。门额与栏杆皆有金玉装饰,华贵非凡。   两名兵士把元墨带到第三层,敲开一扇房门,进去通报。   “你们好大的胆子,也不看看是什么时辰!”门内传出平公公尖细的嗓音,顿了顿,大约是那兵士在解释,平公公复道,“什么信物?什么信物都不行!家主从没给过别人什么——”   声音戛然而止,如同被刀切断一般,下一瞬,平公公“砰”地打开房门,一向凝视的面孔满是震惊,直愣愣瞪着元墨:“是你?”   “正是小人。”元墨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见过平公公。”   “此物当真是家主给你的?”平公公的指尖拈着那枚金刚石,气息都不稳了。   “是。”所谓撒谎之奥义,就是“面不改色”四字。   元墨不单面不改色,还微微低了低头。好歹是乐坊坊主,深知那一低头的娇羞如何使用。   平公公倒抽一口冷气。   “家主曾经说过,只要拿着这个信物,姜家便会帮我一个忙。平公公,现在有几十条人命等着您老人家去救,请您老人家——”   元墨话没说完,平公公把金刚石塞进她的手心:“家主既给了你这东西,你的事,我已经做不了主了。”   说完转身便走。   元墨握着金刚石呆掉。   不是……不该是这样吧?这好歹是你家家主的秘密武器啊!是金刚石,不是鹅卵石!很值钱的好吗?这么值钱的秘密之物,难道一点都使唤不动人吗?   还是她恳求得不够彻底?要不扑上去抱住这死太监的大腿并把金刚石送给他如何?   虽然有点肉疼……   “愣着干什么?”平公公不悦地回头,“还不快过来!”   “是!”元墨一看有戏,连忙跟上,正要说话,平公公在一扇门前停下来,腰半躬,声音也低了半截:“主子,红馆乐坊坊主求见。”   平公公是服侍过明璃公主的老人,天上地下,他的眼中只有一位主子!   姜家家主,姜九怀,竟然就在里面!   元墨的天灵盖都快飞起来了。   “你干什么?”平公公压低了声音喝问。   元墨已经后退了三大步,扑到了离自己最近的窗子上,一脚踩了上去,准备夺路而逃。   开玩笑!卫子越虽说落到水贼手里当肉票,但至少性命无碍,她此刻要是敢踏进那扇门,一定死无葬身之地。   想一想她刚才说了什么?她说姜家家主是她的恩客!   “不许动!”   然而她才跨出去一条腿,一层甲板上巡逻守卫就竖起了长枪,枪尖如林,在夜色中闪闪发光。   “呵呵呵呵呵……”元墨尴尬而不失优雅地收回腿,深情地摸了摸窗框上的包金兰草纹,“这窗子的木料可真好,这么踩也没事呢,哎呀这包边是真金的吧?”   平公公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房门无声地打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内侍服色,低眉顺眼道:“主子请元坊主进去。”   元墨背脊贴着板壁,一脸僵笑:“这个,深夜打扰,实在是太冒昧了,不如等家主大人睡醒了再说……”   “不妨事。主子向来睡得晚,此时还未睡。”平公公将手一引,“元坊主,请吧!”   少年退到门边,恭顺地低着头。   大门在元墨面前洞开,最深处一点昏黄的灯光透过层层的槅架与丝帘映出来,里面仿佛是一团幽深的梦境。   元墨站在门口,心中只有一句话:   这就叫:天堂有路她不走,地狱无门偏闯进来。 第三十七章   一进去,就险些跌倒。   非是陷阱,而是足下蓬松柔软,让人仿佛站在云端。   地面是一种深红的颜色,元墨还没有见过这样浓郁深沉的红,它无所不在,水一般漫在屋内每一个角落。   她见过这种地毯,名为红茸毯,据说是来自遥远异族的贡品,每一块都值同等大小的黄金。在红馆极盛之时,屋子里也铺着这样的地毯,不过等她到红馆的时候,最后一块也换成银子了。   它比皮毛细腻,比丝绸丰厚,比棉花轻盈。小时候她常常懒在红姑的屋子里,和元宝一起在这种地毯上滚来滚去。   槅架靠壁竖立,放着几部书籍并一些古玩。在这要命关头,元墨还是忍不住想,万一遇上个大风浪,这些看起来很值钱的瓷器,不是一颠就全完了吗?   后来事实告诉她,贫穷果然会限制一个人的想象力。   这艘船上所有家具都是特制的,比如这槅架另有固定的小机关,珍玩之物能妥妥当当卡在其中,别说风浪,就是船翻了它们也不见得会碎。   “你还要站多久?”   里面传出凉凉地声音,不高,带着久违的冷淡气息。   元墨深吸一口气,抹了一把脸,换上一个殷勤的笑容,迈过一架秋水远山大画屏,转入内室。   柔和的光芒在内室流泄,不是来自灯,也不是来自烛,壁上悬着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明珠,光芒不甚强烈,带着一种珍珠般的晕彩。   再加上室内处处暗彩辉煌,有不少东西元墨压根儿叫不出名目,博山炉里烟气袅袅,空气中浮动着说不出来的清浅香气,元墨莫名就有了一个念头:   ——她莫不是,误入东海龙宫了吧?   这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夜明珠?红馆就算是在极盛之时,也没能用上这样的东西,她一直以为这是个传说,没想到竟然真的有人拿它来照明!   他倚在紫檀嵌云石矮榻上,雪白里衣照旧扣到颔下,外衣只披了一件黑色丝绸外袍,长发未梳,水一般披泄在身上,仿佛与那外袍融为一体。   明明通体只有黑白二色,却压倒了这一屋子的辉煌与奢靡,所有的光都在他脸上汇聚,仿佛为他整个人镀上了浅浅一层金。   再一次见到这张天怒人怨的脸庞,元墨竟看得呆了,一时之间忘了百感交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哎呀,我家阿九真是美若天仙!   榻上的人也在打量元黑。   全身上下湿淋淋,发丝衣摆都滴着水,肌肤本就细腻洁白,沾了水,更是莹润如玉,在夜明珠的光芒映照下,仿若一块美玉。   眼睛睁得圆滚滚,自带一股久违的蠢意。   榻上人心里头不觉有一丝松泛,靠在锦袱上,懒洋洋问:“怎么弄成这付样子?难不成你是从水里游过来的?”   “可不是!”元墨脱口而出,说完才反应过来。娘咧,这位可不是流落在她家乐坊的女伎阿九,他是世间第一门阀的主人、权倾天下的姜家家主姜九怀!   她赶紧跪下,磕头请安:“小人拜见家主。”   “起来说话。”   声音从头顶飘落。   元墨凭着那段时间的相处,本能地从这四个字里嗅出一丝丝不悦的气息。   “小的不敢起,小人罪该万死!小人——”   “让你起来!”   声量抬高了一点点,不悦之气也更浓了一点,元墨不敢再多话,连忙起来,规规矩矩站好。   姜九怀心里和舒服了一些,双眸如点漆,里面有细碎的光,“你怎么找来的?一直跟着我的船?”   “不不不不,小的哪儿敢?”   打探姜家家主的行踪,撤自尾随,半夜上船……这种罪名元墨可担不起。元墨只说自己和卫子越一起下扬州,路遇水贼,跳水逃生……   “……然后就遇上了家主大人的船……”   元墨战战兢地说完,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   因为姜九怀没说话,屋中一片寂静,只有江水拍打打船身的哗哗声响。   他越是不说话,元墨就越是害怕。   谁能料到江心还有船呢?又有谁能料到这竟是姜家的船呢?   如同方才在下面面对白一的审讯一样,这他妈太巧了,她自己都要怀疑自己是上来图谋不轨的。   她是羊入虎口吧?他原本已经忘记处置她而她却自动送上门来!   他正在盘算是把她分尸喂鱼还是一把火烧了干净吧?   元墨越想,头皮越是发麻,终于在这可怕的寂静中,乍着胆子掀起眼皮往上瞄了一眼,就见姜九怀以手支颐,眼睛半垂,视线……好像落在她脚下……   元墨一惊。   一路游过来,鞋袜早踢掉了,如今赤着一双脚,站在如此珍贵的地毯上,发上衣下的水还在不停往下滴,她所站的位置,红茸毯已经湿了一圈。   “小人该死!”元墨大惊失色,连忙蹲下,试图用衣袖把地毯擦干净,结果发现衣袖也是湿的,这下是越擦越湿,元墨整个脸都皱成了苦瓜。   哧。   头顶仿佛传来一声轻笑,元墨苦着脸抬起头,才发现那是她紧张过度的幻觉,家主大人正板着一张脸,喝命:“小七。”   少年无声地走过来。   姜九怀吩咐:“带元坊主下去沐浴更衣。”   少年领命,走到元墨跟前:“坊主请随奴才来。”   “家主大人好意小人心领了,可卫家的人还等着家主大人救命,家主大人——”   元墨的话被姜九怀一个嫌弃的眼神打断,姜九怀重新拿起了书,冷冷道:“收拾出人样,再来跟我说话。”   元墨乖乖出去了,她站过的地方,还留着一圈水渍,让那一小块地毯的颜色比旁边深出一截。   那双纤秀的脚丫方才深陷其中,红茸如血,映得每一根脚趾都洁白如玉,指甲泛出淡淡的粉色,不知是因为夜明珠的光芒,还是它们生来就是那般精巧,像一片片流光溢彩的小小贝壳……   姜九怀微微吸了口气,让江面带着着清寒水汽的秋风进入肺腑,好驱散胸中那奇异的感觉——一点点酥,一点点麻,一点点痒。   然后他自己无声地笑了一下。   失态了。   还好,那蠢货看不出来。   小七不一时便准备好了浴汤,只是准备衣物的时候发了愁。   小七赶紧来找平公公:“公公公公,元坊主不曾带着换洗衣裳,怎么办?”   平公公正在屋内沉痛反省,是不是家主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他看护不当,以至于出了什么纰漏,导致家主竟然……竟然会宠上一个男伎!唉!   此时闻言,没好气道:“没带衣裳便给他找一套衣裳,这点子小事也不会办,早晚要给家主赶出来!你前面那个可是在家主身边待足了二十天,你好歹给咱家撑上半个月再说吧!”   小七惶恐,道:“是,奴才还有一身没穿过的新衣裳没,这就拿给客人。”说着便转身。   “回来!”平公公喝命,“糊涂,人家比你高一截,你的衣裳他能穿吗?”一转念,计上心头,“你把主子的家常衣裳找两件给他。”   小七迟疑:“这……主子可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   “让你去你就去,天塌下来咱家担着。”平公公说着,又交代,“你好生送客人进去,就在里头侍候着,给我仔细瞧着些,看主子待他怎么样,回来告诉我。”   “是。”小七依言而去。   浴桶深且大,元墨几乎能在里面游泳,水温恰到好处,把一身的寒冷疲乏都泡走了,若不是还惦记着救人的事,元墨差点儿就在里面睡着。   小七送了衣裳进来,隔着帘子,元墨道:“不敢劳动小七公公,我自己来吧。”   “是。”小七退了下去。   元墨发现这位小公公真是乖巧极了,一点儿也不像大人物身边的人。   确定小七关紧了门,元墨才起身穿衣裳。   小七待她穿好了才进来,抱起湿衣准备交给下人去洗,元墨忙道:“等等。”   卫子越的宝贝还在里面呢。   她的手往衣服前襟一掏,掏了个空,不由一惊,连忙把衣服抖开来摸了个遍。连裤子都摸遍了,却什么也没有。   不可能啊!   她就是怕在水中会掉,所以特意往里塞的时候,特意卡在革带下,再说上船的时候她再摸到了,虽说因为游了这么长的路有些松动,那也是躺在衣襟里,绝不会无故失踪……   难道是在前面被审讯的时候弄掉了?   元墨连忙请小七带路,去找一层的那位将领。   “哦,白一大人。”小七点点头,带着她穿过迷宫般的楼层,下到一层,敲开房门。   有着细长双目的白一拉开门,一脸焦躁,因为他想起自己方才审讯时可不怎么客气,如果那个男伎跟家主吹枕边风……   同时又天人交战,觉得家主英明神武,怎么可能跟那种人那个,一定是那个混蛋撒谎,也许他应该一刀结束那小子,而不是把那小子送到家主面前……   门开处,那该死的小子笑吟吟站在面前:“啊呀,又打扰大人了,小人掉了一样东西,不知道大人有没有看见?这么大,这么长……”   元墨拿手比划着,却发现面前的人仿佛对她的动作和声音视而不见,两只眼睛直直地盯着她身上:“这是……主子的衣裳……”   她身上的衣服有点大,有点松,质地无比精良,贴着肌肤异常柔软,这尺寸,这质量,非尊贵的家主大人不能享用,这点她方才已经向小七求证过了,并且询问了一下衣料的价格,小七虽不知道具体数目,但那个大概的数字已经让元墨呆滞了半晌,她终于知道当初斥巨资买的衣料为什么会被某人瞧不上了。   “我的衣裳湿了嘛,家主宅心仁厚心地善良仁义无双,所以就让我穿他的。”元墨解释,“呃……方才我说的那个东西,大人可曾瞧见?”   “没有。”   白一声音僵硬,两眼僵直,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他竟然穿主子的衣服她竟然穿主子衣服!   元墨心想以自己眼下的身份——家主的相好(尚未拆穿)——料白一也不瞒她,看来没有掉在这里,那就只能是掉在姜九怀的屋子里了。   元墨真是一百个不愿回到那间屋子里去,但那可是卫子越的宝贝啊,不容有失。   于是她跟着小七回到三层。   姜九怀还是倚着榻,不过手里的书换成了另一样东西。   一样很眼熟的东西。   ——那截淡青色诗袖!   怎么回事?这东西怎么会在他这里?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案上搁着一只锦封,从尺寸大小看,正是卫子越遇险之际也不愿割舍、她生死之际也拼命护着的宝贝。   敢情里面既不是地契也不是银票,就是那截衣袖!   元墨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姜九怀抬起眼,在元墨脸上看到了诸如震惊、不敢置信、恼羞成怒种种情绪,慢吞吞道:“哦,看来我看到了你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 第三十八章   姜九怀慢吞吞道:“哦,看来我看到了你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   “没有没有。”元墨立马变脸,谦卑地,“小人在家主面前绝对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一直贴身带着?”   姜九怀抬起眼,不知是不是换了男装的原因,他的眼神跟以前比起来好像也不同了。以前他的眼神风淡云轻,看谁都像是看一粒尘埃。现在他的眸子漆黑异常,而她的脸清晰投映在他的瞳仁中。   不知怎地,连声音好像都有点低哑,不再像阿九那种介于男女之间的清冷——要是当初他就是用这种嗓音说话,元墨打死也不可能把他当成女人啊!   “家主大人的墨宝,乃是稀世奇珍,贵重无比,是小人最宝贵的财产,小人当然得带着。”   姜九怀看了案上的锦封一眼:“唔,还专门做了火浣布封套。”   “家主大人的墨宝,自然不能有任何闪失。”元墨恭恭敬敬地答,在肚子里把卫子越骂了个狗血淋头。   大约是这份恭敬博取了家主大人的欢心,家主大人搁下那截衣袖,懒洋洋靠在枕上,“既收得这样妥当,那便好好收着吧。”   “谢家主大人。”元墨猫着腰上前,轻手轻脚飞快地把东西收起来,往怀里揣着,眼角余光一瞥,发现姜九怀眼睛半合,下颔线条颇为放松——根据经验,家主大人此时心情不坏。   “狐媚!狐媚!”   平公公来回踱步,气得嘴角哆嗦,“明明是个男人,竟然用这种狐媚手段!”   一定是主子平日里和女人的接触太少了,以至于对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毫无抵抗力!   “接着说!”   “然后那坊主就求主子救人,主子就让白将军带着人去了。”小七据实以答。   有求必应,昏亡之兆!   平公公踱步的速度更快了。   来回走了好几圈,见小七还在,恼怒道:“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伺候着!”   “主子说不用奴才伺候了。”   平公公一听到这句话就头疼:“你又做了什么?”   “奴才什么也没做,主子说有人伺候了。”   平公公讶异:“还有谁在哪儿?”主子向来不喜欢人在身边,小时候是他亲自在身边服侍,这两年年纪大了,熬不起,便安排一些小子听使唤,却从来没有人能坚持过一个月。   小七道:“就是那位元坊主。”   “什么?”平公公的眼睛猛然睁大了。   元墨靠在门边,身上裹着小七留下来的毯子。   为什么会从一个有人服侍沐浴的客人变成守门的下人,元墨自己也没弄明白。   趁着姜九怀心情不错,她提出救人的请求。   姜九怀脸上难得的那点轻悦之意消失了:“你当真不是跟着我来的?当真不知道我的船在这里?”   “真得不能再真,小人不敢有半句欺瞒。”元墨面上老老实实答,肚子里是腹诽滔天。   ——我为什么要跟着你的船过来?   ——你是姜家家主哎,你的行踪那是我等凡人能探知的吗?是我想跟就跟的吗?我半夜碰巧上来差点都被当成刺客就地解决了,要是明目张胆跟着你,现在早就投胎转世了吧?   ——再说您老人家一根指头就能灭了我,我为什么要跟过来送死啊?难道我看上去有那么蠢吗?   “你什么都不知道,却在深夜跃进大江,你知不知道江面如此广阔,若是没有船只经过,哪怕你水性再好也熬不到天亮吗?”姜九怀声音抬高了一点,“你不顾性命,就是为了救那个卫子越?”   元墨知道,家主大人生气了。   但家大人气什么,元墨却有些摸不准。   若说家主大人是劝她珍爱生命,远离夜泳……就算把她的脑袋锤成一张肉饼,她也是不信的。   那,定然是嫌卫子越只不是她的一名客人,为着一名客人来扰他的清梦,显得她不知轻重。   “若是一般人,小人自然也不敢过来。只是卫兄和小人是过命的交情,远非旁人可比,所以小人才甘愿冒此大险。再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区区水贼对大人来说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还望家主大人垂怜!”   元墨说着,恭恭敬敬,一揖到底。   头顶又是一片寂静。   元墨最怕这位大人不说话,不知道自己哪里又冒犯到了,心里直打鼓。   良久,姜九怀慢慢地道:“过命的交情,非旁人可比……你们何时竟这样好了?”   肯听解释就好办了。元墨忙道:“这些日子家里的生意多亏了卫兄照顾,我一路南下,吃的用的都是卫兄的,卫兄还答应我,等到了扬州,他还会帮我物色一名花魁——”   说到这里,元墨猛然发觉不对觉,但想止口已经晚了,“花魁”两个字,悠悠荡荡飘到空气里。   倚榻而坐的姜九怀姿势没有任何变化,目光却定在了元墨的脸上,元墨只觉得屋子里的空气骤然冷下来。   元墨直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双腿一软,扑通就跪下来。   姜九怀起身,一步步走向她。   她一面悔青了肠子,一面开始盘算,朝南的那面窗子好像没关,如果直接跳下去也许能逃命……呃不,她的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家主大人的夺命暗器。   只要家主大人一抬手,她的身上就会多出一个昂贵的血洞……   就在她脑门直冒冷汗的时候,清冷香气袭近,姜九怀弯下腰,两根手指捏住元墨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她看到他没有一丝表情的脸,逆着明珠的光,他微微眯起眼。   “真是感人的友情。”他一字一字地道。   这个瞬间,元墨觉得自己死定了。   但是没有,姜九怀随即便松开了手,唤白一进来,命他去救人。   小七走来,小声问道:“主子,夜深了,是不是给元坊主准备一间客房?”   小七从第一天被派到家主面前起,平公公就么复交待一句话:“主子没说话,你千万别开口,就当自己是哑巴。”   这是小七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主意,因为这位元坊主看起来深得家主大人的宠爱,这个提议想必能被家主大人认为“善体上意”。   结果,家主大人回过头了,冷冷地:“不必,你退下,元坊主在这里值夜。”   元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   她目睹了伟大家主扮作花魁的一切屈辱时刻,又不知死活旧事重提,家主大人居然没有杀她灭口。   元墨感激涕零:“呜呜,大人你真的太好了……小人这就好好给您守夜!随叫随到,哪怕一只蚊子都不会让它飞进来!”   然后就伶伶俐俐地走到门边,捡起小七的毯子。   毯子不大,也挺薄,靠着板壁又很硬,好在地毯深厚柔软,比棉褥子还蓬松,元墨折腾了半夜,几乎是一靠上去就睡着了。   不单睡着,很快便从坐姿调整为舒适的睡姿,一会儿弓得像只虾米,一会儿摊得像条死鱼。   她每换一下,躺在床上姜九怀就醒一次。   家主大人的屋子里很少留人,就是因为他的睡眠特别浅,一丝丝动静都会醒来,所以被派来的人都是千挑万选,别说乱动弹,就是透气都不敢大声。   而元墨不单翻来覆去,还说起梦话来。   “卫兄放心,全交给我——”   在梦里,元墨武功盖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把水贼们揍得哇哇喊娘,黑蜈蚣直接跪地求饶,跑着她的大腿喊“爷爷饶命”!   “呵呵……哈哈……卫兄,看到我多厉害了吧……”   然而就在她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时候,黑蜈蚣忽然用一条鞭子勒住了她的脖子,把她勒得喘不过气,她呼吸困难,就像离水的鱼,一阵挣扎,猛地醒了过来。   一醒来差点被吓昏过去——一个人影蹲在自己面前,不能呼吸的感觉不是梦境,而是真的被扼住了咽喉。   姜九怀!   他终于反应过来要杀她灭口了吗?   元墨正要反击,扼在脖子上的手松开了。   “你再敢弄出半点动静,我就把你扔进水里去喂鱼。”姜九怀声音冰冷。   元墨已经绷紧的腿赶紧卸下力道,用力点头。   姜九怀起身离开,走出两步,回头,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恶意:“连做梦都忘不了你的卫兄,还真是过命交情啊……那水贼未免太过废物,怎么不干脆让你们死在一块儿呢?”   ——小人逃生是小人的本事,卫兄活着,是因为水贼要用他换钱。   元墨想这样答,但是不敢。   她只能在黑暗中默默地目送家主大人回到屏风后。   好可怕……这起床气也太大了吧? 第三十九章   次日清早,平公公带着人进来伺候。   侍女们轻手轻脚,上茶水、换去瓶中的花、磨墨、整理书籍、擦拭棋坪与琴案……一个个像是长了肉垫的猫,悄没声息。   一名侍女跪在榻前,捧着铜盆。   平公公服侍姜九怀洗脸。   平公公脸上一贯的慈眉善目,看似目不旁视,但那双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已经将一切收入眼底。   床上的被褥算得上整洁,毫无凌乱之处。那开乐坊的蹲缩在门口,一脸痴呆,衣衫完整。家主的衣衫同样很完整。   很好,看来情况还没有到最糟糕的程度。   只是……家主大人那完美如玉雕的眼下怎么会有两片青黑?   “主子昨夜没睡好?”平公公紧张道,“这人服侍不得力,今晚还是让小七来吧……”   姜九怀抬手止住他的话头,接过茶盏,喝了口参茶,目光落在门口元墨身上。   元墨靠门边坐着,两腿伸得长长的,头发披散,两眼呆滞。   ——对于一个职业夜猫子来说,早起实在是桩苦刑,元墨的身体直想不管不顾倒下去呼呼大睡,全凭念力强撑着。   就在侍女们摆饭的时候,白一回来了。   以姜家府兵之精锐,解救卫氏众人不在话下,顺便把黑蜈蚣的老巢端了。只可惜黑灯瞎火,让黑蜈蚣逃了。   元墨心说水上是黑蜈蚣的天下,就算不是墨灯瞎火,白一只怕也很难擒住他,但这有什么关系呢?人救回来才是正经事。   白一道:“被劫的是卫家的商船,卫公子是卫老太爷的长孙,刚封了扬州业县县令,正要去上任。卫公子要来谢主子的救命之恩,此时就在门外。”   姜九怀:“不见。”   平公公劝:“主子,卫家也算是是扬州的大族,卫老太爷更是三爷的知交好友,就算看在三爷的面子上……”   元墨开口:“平公公,家主大人说了不见就不见,再说卫公子遭此大难,也该让他好好歇歇,压压惊。”   当然不能见啊!万一卫子越看到姜家家主长着阿九的脸,一定会昏过去。   平公公慢慢地看了元墨一眼,没说话。   白一站在旁边,几乎要倒吸一口冷气。平公公是谁?平公公是明璃公主的太监总管,从小看着家主长大,与其说是奴仆,不如说是半个长辈。姜家别说有人敢当面拦平公公的话了,就是说个“不”字的都没有。   愿菩萨保佑这位元坊主,不要死得太惨。   白一这样想着,悄悄地挪得离元墨远了一些。   “贼首在水上经营多年,衙门却从来没人上报,想必是早就被他打通了关节。”就像是没听到平公公和元墨的话,姜九怀吩咐白一,“你持我的令牌往附近州县调集人手,务必将此贼首生擒。”   白一依令而去。   元墨感动:“家主大人,其实人救回来了就好,那黑蜈蚣武功高强,水性极佳,再说水上又是他的地盘,要抓他可不容易。”   找死。   平公公不动声色地想。   主子要做什么,何尝会向他人解释?而主子的决定,又岂容得了旁人置喙?   使女盛好汤,送到平公公手里,平公公接过,低眉顺眼送到姜九怀面前。   就在这个时候,姜九怀道:“与你无关,你不必管。”   平公公整个人晃了晃,汤微微一荡,差点儿倾出来。   主子!竟然解释了!虽然口气说不上好,但到底还是解释了!   平公公简直快要不认识自家主子了。   元墨眼疾手快,一手扶住平公公,一扶帮忙托着碗:“公公小心!”   平公公狠狠瞪了她一眼。不用你装好心!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道:“元坊主请让让,老奴要服侍主子用早膳。”   元墨“哦”了一声便要松开手,只听姜九怀道:“平福,你下去吧,让她来。”   元墨倒没什么,毕竟夜都值过了,还差伺候个早饭?再说他把人救了回来,她也很是愿意报一报恩。   平公公却似头顶响了个晴空霹雳,呆呆地看着姜九怀,双手发颤,那碗汤在他手里岌岌可危,元墨连忙接过来。   平公公看着那碗汤,就像着看着自己被生生夺走的地位与恩宠,良久,才行了个礼:“是,老奴退下。”   他转过身,颤巍巍地一步一顿去了,单从背影看,活像个七老八十的糟老头子,哪里有当初带人到红馆查人时的威风?   “他怎么了?”元墨简直有点不忍心。   姜九怀看也没看一眼,接过碗,喝完汤,汤碗往她手里一搁,淡淡道:“他老了,越老越蠢,总是会忘记他只不过是一个奴才。”   元墨默默回想平公公望向姜九怀的眼神,那里面确实不单单只有奴仆对主子的忠诚,还有长辈对晚辈才会有的疼爱与关心。   而姜九怀从神情到声音都十分冷淡,仿佛对此很厌烦。   真是心如铁石。元墨在肚子里道。   她接过汤碗往几上一放,不提防,撞上了身边的七宝树灯,树灯稳稳地固定在地板上,她的胳膊却是被狠狠划了一下,好死不死正是当日在姜家受伤的位置,一阵钻心的疼,没忍住“嘶”了一声。   姜九怀抬起眼:“怎么样?”   “没什么没什么。”元墨忙道,“还好这灯挺稳的,没撞坏。”   姜九怀有一丝不耐:“我问的是你的手臂。”   “那就更没什么了……”   “让我看看。”   元墨摇手不迭,姜九怀没有多说,一把把她拉了过来,元墨往前倾了一下,整个人撞进了姜九怀身前,跌坐在他的腿上。   他身上浸染着清浅的香气,元墨便像是兜头撞进这团清浅的香雾里,整个人都懵了一下。   紧跟着手臂一凉,姜九怀掳起了她的衣袖。   他的衣裳本就是宽衣大袖,穿在她身上更显宽大,一掳到底,露出一条细瘦的手臂,上臂处一道明显的疤痕,才长出的新肉微微发红,显然愈合不久,昨晚上在水里泡了半夜,隐隐有红肿的趋势。   为了看个仔细,他的头离她的胳膊极近,近到,她手臂上的肌肤能感觉到他温热的鼻息喷在上面。   肌肤自动起了鸡皮疙瘩,一股奇异的酥麻感觉从那一小块肌肤扩散,瞬间传遍全身,直至头皮。   元墨猛地推开他,蹦了起来,一连退了三大步,与他远远拉开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姜九怀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   元墨也被自己吓了一跳。   不就是露了条胳膊吗?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她跟赵力他们掰腕子玩蹴鞠的时候,哪回不比这个露得多?看一眼胳膊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可心为什么跳得这么快?活像一只被追猎的兔子,在胸膛里四处狂奔,想要夺路而逃。   “这个……区区小伤,不足挂齿,不敢劳烦家主大人挂心……”元墨勉强把乱蹦的兔子按住,磕磕绊绊地开口,然后三步两步回到几案边,端起一碗粥,“家主大人您吃饭,这点心看起来不错……”   呸呸呸,差点儿咬到舌头,说的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姜九怀看着元墨,看着元墨脸上的红晕仿佛要化成水滴下来,看着元墨滚圆的眸子骨碌碌乱转……他低了低头,心里想:真像一只受惊的兔子。   “来人。”他开口。   小七应声而入,心里头有丝错觉,觉得主子这两个字好像带上一丝笑意。   但这肯定是错觉!他从来到主子身边第一天起,就没见主子笑过。   “拿药来。”   小七迟疑一下,不知是什么药,便带着几个丫环把船上的药整了几箱全抱过来:“药来了。主子要哪种?”   看姜九怀的眼神,元墨觉得他很想一脚把小七踹进水里。   “谢家主大人体恤,区区小伤,别浪费药了,大夫说了,只要我吃好喝好,这点皮外伤自然好得快。”元墨总算平静了下来,能正常说人话了,并且找回了讨好的笑容,继续把手里的粥碗往前送,“家主大人趁热吃吧,一会儿要凉了。”   “你吃吧。”   姜九怀头也没抬,把箱子里的药瓶一样一样拎出来查看。   元墨望向小七,试图从小七这儿找个答案,小七的脸色比她还要茫然。   “那,我吃了?”她试着勺起一匙,想找姜九怀确认一下,姜九怀没有理会,而粥又散发着诱人的清香,饿了一晚上的肚皮蠢蠢欲动,她啊呜一口吞了下去。   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只是粳米而已,也没瞧出有别的什么配料,但是香软稠糯,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清香。   她悄悄问小七:“七公公,这是什么粥啊?”   乐坊的菜式走的皆是这种精致路线,诸如几十条鱼才能做一盘的鱼唇、几十只鸭才能凑一盘的鸭舌,因为太费钱,元墨只能从红馆的菜单上剔除,但这碗粥只是粳米加水,便能这么好吃,只要学到手,回去就能派上用场,留住那些讲究的恩客。   小七答:“粳米用荷花清露浸泡一夜,文火熬至粘稠,出锅这时,上面覆上一片荷叶,吃时揭去便成了。”   “荷花清露是什么东西?”   “是荷花上的露珠,日出前收集好便成。”   元墨低头看着面前的粥,听着小七“便成”两个字,心情有点复杂。   荷花上的露珠……要收集多少才能做一碗粥啊!   她还不如去买几十只鱼做鱼唇呢……   不过,虽然失望,丝毫不影响元墨的胃口。姜九怀只不过略动了一点点,她却是风卷残云,每盘点心都去了大半,又满满了喝了一碗汤,最后打了个饱嗝。   小七吓得脸都白了,这是失仪啊失仪。   元墨也有点尴尬,请罪:“家主大人恕罪,小人吃得太饱了……”   “罢了,我又不是才知道你是饭桶。”姜九怀打开一只瓷瓶,“过来。”   元墨迟疑:“干什么?”   “上药。”   “不不不不不用了!”元墨立刻后退了一步,“小人自己来就好!” 第四十章   姜九怀也不勉强,把瓷瓶扔给她。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姜九怀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每一根发丝仿佛都发着光,阳光照出他下颔舒展的线条,元墨斗胆想,留到这会儿还没杀她灭口,估计是不打算杀了,胆子便也上来些,道,“家主大人,有没有治头疼的药?”   姜九怀问:“你头疼?”   “不是,给红姑,她喝多了,醒来总说头疼得要裂开。”   “那就少喝点。”姜九怀声音很冷淡,手下却没停,找出一瓶扔给元墨。   “谢家主大人!”元墨笑眯眯,“还有没有让人睡得香一点的药?”   这回姜九怀懂她的路数了:“云画情?”   云画情神志不清,有时半夜惊醒,哭闹不止。他睡在元墨隔壁,已经有好几个晚上听见哭声一起,元墨就过去安抚云画情。   在云画情眼里,除了齐云,世人分作两类,一类是“宝宝”,一类是“他”,元墨是宝宝中的宝宝,在哄云画情这方面,远比齐云管用。   这次姜九怀选了七八只瓷瓶,有药丸有膏药,“这些内服,这些外敷。小七,安神香取些来。”   小七连忙捧了一只香匣来,数十粒香丸齐整整排列在内,一股沉静的清凉香气扑鼻而来,正是这屋子里焚着的香味。   难道她昨天睡得那么快。   元墨忽然明白了:“家主大人,你……睡不好?”   姜九怀塞上手里的瓶塞,手几不可见地顿了一下,面无表情:“给你吵的。”   元墨:“那个……小人睡觉确实不老实,要不小人去下面睡?”   姜九怀抬头看着元墨。   浅色的衣裳宽大,头发胡乱用一根布带扎起,小脸皎洁,一双眼睛如漆黑玉石,莹然有光。   “还疼吗?”他忽然问,声音低而轻。   元墨愣了一下,才明白他问是臂上的伤口,刚才那尴尬的一幕又浮上心头,脸又不争气地重新热辣辣的,她假装平静:“早就不疼啦,就是长新肉,有点痒。”   姜九怀垂下眼里,把玩着手里的药瓶:“当时为什么要挡在我前面?”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元墨的肺就有自己的主意,想当场爆炸。   为什么?   因为我蠢啊!   我不知道“评花榜”、“夺花魁”、“去献艺”……这一系列事件只是你家主大人清理门户的手段,我就像玉菰仙说的那样,被你卖了还在替你数钱,从头到尾都以为你是被我带进险地的女伎,作为坊主,就算是丢掉性命我也该保你平安。   真的……太蠢了……蠢到在大王面前都觉得自卑,蠢到每天照镜子都恨不能把里面那张脸拉出来抽两巴掌。   您是高高在上的家主,是天,是神,是我这等小屁民所不能撼动的伟大存在,所以我只能告诉自己,就当是走在路上滑了一跤,又或是被狗咬了一口,还能怎么办?怨天怨地跟狗打一架吗?当然是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继续过日子啊!   但这种答案她能说出来吗?敢说出来吗?   她只能恭恭敬敬地、低眉顺眼地:“家主大人不是凡人,小人虽然有眼无珠,但那一刻仿佛听到了上天的召唤,小人这才舍生忘死保护家主大人……当然了,小人也不是没有私心,当时也说了,小人还指望家主大人您能照拂照拂红馆呢。”   元墨深喑扯谎之时务也要夹几句真话,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才能骗到人。   若是没有看见她眼皮垂下来之前,眼角那一丝忿色,姜九怀也要信以为真了。   小滑头,十句话里最多只有一句是真的。   他把瓷瓶放进箱子里,低头之际,让侍立在旁的小七大惊失色。   ——主、主子笑、笑了!   那种微微一笑,唇明齿朗,眸子泛光,是主子前所未有的笑容!   大、大事!   一定要早点去禀告平公公才行!   元墨在卫家的船上只负责吃吃喝喝玩玩睡睡,到了姜家的船上却要倒茶磨墨值夜,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此时天色向晚,夕阳向水面坠去,天上地下一片晕红,映得屋子里的一切都微微泛红,元墨趴在窗口看着夕阳,风吹动她的发丝,她的脸颊仿佛也变成了红色。   浸饱了墨水的笔在纸上随意勾勒,一道倚窗的人影冉冉出现在纸上。   人影身姿挺拔,看上去像是对着满天晚霞生出诗意,然而姜九怀早猜到了,人影的脑壳里空无一物,不,如果有的话,大概是下楼去蹦跶蹦跶,或许对着窗子大吼几声。   元墨向来是闲不住的,今天关了一整天,加之睡眠不足,吹了一阵子风,便关上窗子,恹恹地走回来。   只见姜九怀抽去了正画着的一张纸,另外开始画一幅山水。   元墨百无聊赖,便看着他画,一面顺口胡乱拍马屁:“家主大人你真是才情盖世举世无双好厉害!”   姜九怀失笑了一下。   天上水下一片绯红,仿佛世上所有生灵都在挽留夕阳不让它离去,他的笑容被夕阳染红,元墨一时之间竟有有一种心痛的错觉。   如果他是阿九,她一定要告诉他,以后多笑笑吧,因为你笑起来,真的太好看了,好看到,能让人忘记所有烦恼。   可他是姜九怀……   所以元墨只能悄悄叹一口气,并暗暗把这个笑容印在心里——若能找到一个有这等笑容的花魁,红馆复兴指日可待了!   只可惜基本等于做梦。   姜九怀有此颜色,有理可依,有迹可循。   为了使姜家长女成为皇后,每一代姜家家主娶妻务求娶绝色。而为了使姜家家主夫人姓风,只有最美丽最出色的公主才能嫁过去。一代一代,天下间最为殊丽的美色在姜家汇聚,是以姜家嫡系,无论男女都是天人之姿。   所以,元墨劝自己要求不要这么高,新花魁的美貌能有姜九怀的一半,就够称霸北里了。   第二天,白一押着墨蜈蚣回来了。   黑蜈蚣被拎到了姜九怀面前,脑袋上一大片血,黑蜈蚣像是变成了血蜈蚣。   元墨看着十分解气,笑嘻嘻蹲到他面前:“黑兄啊黑兄,你那天上船上的时候,可有想过自己会有今天啊!”   “要不是你求到姜家,谁能奈何老子?碰上了姜家,算老子倒霉,别整那些虚的,给老子一个痛快。”   墨蜈蚣怒,手上的锁链晃得当当响,眼看就要砸着元墨,元墨轻轻一跃,就闪开了。   姜九怀道:“元墨,让开。”   元墨乖乖站到姜九怀身后。   同样立在后面的平公公面无表情,心里埋怨黑蜈蚣忒不争气,那一下挥得再用力一些,就能把这姓元的砸个稀巴烂了。   “回答我一个问题,”姜九怀道:“我不单可以给你痛快,还可以把你的人都放了,再把你的财宝都还给你。”   墨蜈蚣大喜:“当真?什么问题这么值钱?快说快说,我知道一定告诉你!”   他在骗人。元墨想。   这人很能糊弄人,昨天扮成渔夫,当真就是渔夫,如今看起来又活脱脱像一个胸无城府的糙汉子。   “我要你告诉我,今年四月从这条江上过去的船只中,有没有姜家的船,船上都有些什么人,什么东西。”   元墨一愣。她以为姜九怀是问黑蜈蚣在衙门收买了哪些人。   平公公也有些迟疑:“主子……”他望向元墨。   元墨陡然反应过来——此事关系到姜家的秘辛!   而她是个外得不能再外的外人!   姜九怀摆手:“无妨。她无关紧要。”   对,姜家内斗,她哪边都不是,当然无关紧要。   同时,元墨总算是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留在这间屋子里了。合着是家主大人旅途漫漫,闲得无聊,就把她当作随便跑来的阿猫阿狗,随便撸着玩玩儿,也算打发时间。   哼,这种秘密,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就算你们愿意当着我的面说,无关紧要的本大爷还不愿意听呢!   墨蜈蚣一脸为难地开口:“大人,您这不是为难我吗?这条水道南来北往,天天的不知道有多少船只经过,我哪能都知道是什么人啊?”   姜九怀轻轻朝白一抬了抬下巴,白一抽出匕首,上前一步,雪亮刀光一闪,墨蜈蚣发出一声惨叫,抱着左手狂嚎,鲜血从指缝间滴下来。   美丽的红茸毯上,多了一截小指。   元墨直愣愣地盯着,脑子里空白一片。   “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吗?”姜九怀的声音一如往常,没有丝毫波动,依然是那凉凉的、漫不经心的语调。   “我、我说。”黑蜈蚣额头沁出豆大的汗珠,“四月间,只有一艘姜家的船去京城,那是大长公主上京采买的货船。”   “果然是晓晴阁!”平公公咬牙。   姜九怀入京当日便出事,显然是扬州有人将姜九怀的行踪透露给了姜长任,姜九怀此次回扬州,便是要揪出这个人。   平公公想了想,又道:“当初老奴写信给三爷,要三爷派人上京寻找主子,但晓晴阁几次为难三爷,拖延了三爷那边上京的时间,要不是主子您福大命大,只怕就真要趁了那老妇的愿!”   姜九怀手指轻轻叩着桌面,脸上没什么表情,忽然想起来了什么,转过头,然后就看到元墨苍白的脸色。   “小人……有点晕船。”元墨的表神有点虚弱,“能不能先行告退?” 第四十一章   到了甲板,浩荡秋风迎面吹来,元墨胸中的不适才算是消散了一点。   打打杀杀的流血场面她讨厌归讨厌,但竟然会被一截指头吓到,自己都觉得纳闷。   在船边坐了一会儿,她慢慢想明白了。   让她觉得恶心的不是那一截手指,而是眼睁睁看着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人肢体受到残害,哪怕这个人本身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不是打斗,这是杀戮。   但姜九怀下这种命令时,脸色风淡云静,没有一丝波动,显然早就司空见惯。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他真的不是阿九,那个在红馆里住着,会弹琴,会做诗,脾气有点不好,但她装死时会着急的阿九,真的不过是一副假面,是伟大的家主大人用来潜藏行迹的面具而已。   真正的姜九怀就是如此。   姜家家主,位于绝顶,举手抬足,搅动腥风血雨。   “元兄!”   一个惊喜的声音把元墨从出神中唤醒。   卫子越大步走过来,“在上面我就觉得像是你,一看果然是!哈哈,我总算把你盼着了,你可算下楼了!”   那天晚上元墨扔下他逃命,他还真把元墨当成了不讲义气的小人,深悔自己所交非人。而后面的事实证明,他当初有多鄙夷,现在就有多感激。   他深深地一揖到底:“多谢元兄救命之恩。”   “救你的人可不是我。”元墨朝楼上抬了抬下巴。   卫子越望了楼上一眼,左右看了看,将元墨拉至僻静处,压低声音:“里面当真是姜家家主?”   “嗯。”   “你见着他了?”   “嗯。”   卫子越咽了口水,紧张问:“他长得……什么模样?”   “长得……嗯……一般人不会看第二眼。”   因为第一眼望过去,就再也挪不开眼睛。   卫子越长出一口气:“果然如此。”然后肃容道:“我问过船夫,大约还有五天左右便能到扬州,这几天你就装病不出,不要再踏进那间屋子半步。”   元墨讶然:“为什么?”   “这位姜家家主……十分十分危险。”   元墨想到方才那一幕,心有戚戚然。   “我爷爷和玉翁是多年好友,这么些年,他逢年过节就带我去姜家,原是指望能见上姜家家主,两家好亲近亲近的意思,所以姜家的事,我多少知道一点。”卫子越压低嗓音,“据说他相貌丑陋,所以从来不见外人,他住的小院是姜家禁地,就算是在姜家,也没几个人能进去。而且……”   卫子越说到这里,不知想起了什么,竟打了个寒颤。   元墨听到“相貌丑陋”四个字,差点儿笑了出来,见卫子越这付模样,更是好笑,想到自己当初也听信过些传言,便道:“卫兄,传言这个东西别太当回事,谁知道是真是假。”   “你别不信,此事千真万确。还有一件事……”卫子越声音更低了,“在他五岁那年,姜家别院失火,他的父母双又暴毙,人们都说,那把火,是他自己放的。”   元墨被编故事的人震惊到了,五岁烧死爹娘!还能更夸张一点吗?   “元兄你这是什么眼神?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姜家别院就在扬州东面的小凤洲,那一晚的大火把整座扬州城都映红了,姜家的人赶到时,他的父母早已气绝身亡,他的手里还握着点火的火把。”   卫子越眼睛睁得大大的,眸子里带着股寒意。明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元墨还是给他搞得背后有点凉滋滋的。   五岁的小孩子当然不可能干这个事……但,如果那个孩子是姜九怀的话……   元墨打了个寒战,赶紧摇头:“不可能,他真干了这种事,还能好端端当家主?”   “就是因为年纪太小,再加上陛下是他亲舅舅,一力扶持,所以才让他蒙混过关了。”卫子越叮嘱,“我可不是危言耸听,姜家家主四个字,在扬州城可以是能止小儿夜啼的。他的救命之恩,等到了扬州,我自然会封一份厚礼拜谢。至于现在,咱们可得离他远远的,知道吗?”   就算卫子越不交代,元墨也是这么打算的。   她只想找个花魁回去好好做生意,压根儿不想掺乎进大人物们的腥风血雨里去。   “元兄,我的东西呢?”卫子越问。   元墨掏出那只锦封给他,卫子越急忙拆开,确认里面那半截诗袖安然无恙,长舒一口气。   元墨忍不住道:“这位大哥,要是有朝一日,你的后人发现你最贵重的遗产是半截破袖子,你猜他们会不会去挖你的坟?”   卫子越将锦封贴身收好,郑重道:“生不能同衾,死必定同穴。我若身死,怎么会把它留给他人?”   元墨真的服了。   三楼,平公公看着侍女们换上新的红茸毯,又要香炉里满满洒了几把香,风与香一起驱净屋子里的血腥气。   姜九怀站在窗前,秋风吹动他的发丝衣袂,他看到船侧某个角落,两颗脑袋挤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其中一只脑袋束着高高的马尾,不是就晃上一晃。   不一会儿,他们问人要来两根鱼竿,就地钓起鱼来,一边钓鱼还一边说话,也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话。   鱼上钩了。她跳起来,拎着鱼大笑。   阳光那么好,照在她脸上,笑容好像会发光。   “主子,都清理好了,”平公公过来,殷勤地问,“主子可要小憩一会儿?”   姜九怀夜里睡得少,午后向来是要歇一个时辰。   这几天元墨在船上,姜九怀连中觉也没歇,在平公公眼里,元墨就好比那妖姬祸君、侫臣误国,罪大恶极。   姜九怀没有说话,依旧垂眼看着楼下。   元墨一手拎着鱼,一手揽着卫子越,兴高采烈走向船舱。   卫子越也揽着元墨。   姜九怀看着卫子越的手落在元墨的肩头,眼角微微地抽动了一下。   平公公探出头去看了一眼,只瞧见最后一点衣角没入船舱,虽然不知道主子看到了什么,但主子心中不悦,这是定然了。   “新科进士按例要待三年翰林院,然后再等施恩外放,首次外放之地,不得是本籍。”姜九怀慢慢问道,“条文上写得明明白白,为何卫子越甫一登科便获外放,且放到了扬州?”   平公公有点为难。   答案很简单:定然是卫老太爷大把的银子起的作用。   “咳,卫老太爷只有这么一个独孙,自然难免溺爱些,想放在自己身边。”平公公小心翼翼道,“老奴还听说,卫老太爷跟三爷不止说过一次,要让三爷关照关照府尹,将来多提拔提拔卫公子。”   “也罢,三伯的面子总是要给。”姜九怀在书案后下,“让卫子越进来。”   卫子越被叫走的时候,元墨的鱼刚片了一小半,卫子越还没来得及吃。   “等我回来吃——”卫子越走到门口交代,最后一个字刚出口,生生顿住。   一个人走了出来,左手小指上包裹着厚厚的纱布,隐隐露出一点血迹。   竟是黑蜈蚣。   卫家人虽救回来了,但船被凿穿了底,卫老太爷送给孙儿的宝船就此沉眠江底。此时正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别这么瞪着我,我也挺惨的,本来是自由自在一沙鸥,现在变成套上了绳子的狗。”墨蜈蚣摊了摊手。   卫子越恨恨“哼”了一声,随小七上楼去。   “呦,吃鱼鲙呢。”黑蜈蚣踱进来,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拈了一片送嘴里,大赞,“好手艺,爷爷我吃了这么多年,还从没过这么鲜甜的。”   元墨戒备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儿?”   她原以为,在问完话之后,黑蜈蚣要么被就地处死,要么被押送回府衙下狱。   “因为爷爷我贪生怕死,会见风使舵呗。”黑蜈蚣在厨房里翻找,“哎,有没有吃的?这鱼鲙虽好,到底不下饭,填不饱肚子,爷爷这两天忙着逃命,就啃了一条生鱼,苦水都饿出来了。”   “来碗牛肉,三碗饭。”   门口又有人进来,往桌边一坐,赫然是白一。   得,那位逃了两天,这位追了两天,看来是一样的饿。   伙房的下人天不亮就起来忙碌,这会儿正回去补眠了。   元墨本着拿起菜刀便是下厨的精神,到碗厨里找到几碗剩菜,再把中午的剩饭全倒进去,加了几碗水,生起大火,很快便盛出两大碗满满当当的饭菜放到桌上。   白一和黑蜈蚣都惊呆了。   白一吃惊,是因为他原以为元墨忙上忙下,是做给家主大人的。   而黑蜈蚣吃惊,则是因为:“你这是人吃的吗?”   元墨:“有饭有菜有肉,有什么问题吗?”   黑蜈蚣:“我宁愿去吃生鱼——”   话音未了,脑袋“叭唧”被摁进了饭碗里。   白一收回那只手,低声:“想活命就别废话,吃!”   即使是两人死战之时,白一也没有这么郑重的脸色,黑蜈蚣莫名被感染,和白一一起埋头大吃。   直到吃完那一堆粘粘糊糊的混合物,他才仰天长叹一声:“这位大哥,你做饭的手艺跟你做鱼鲙的相差也太远了吧!”   “闭嘴。”白一搁下筷子,恭敬地向元墨一抱拳,“多谢二爷款待。不过下官想恳求二爷一件事。”   “白将军别这么客气,请尽管吩咐。”   “请二爷千万别告诉家主大人,下官和这黑虫吃过二爷亲手做的饭。下官对家主忠心耿耿,这黑虫也已投靠家主,都想再为家主多尽忠几年。”   白一说完,拖起黑蜈蚣就走,黑蜈蚣一路反抗,暴跳如雷:“妈蛋你说谁是黑虫?爷爷叫黑蜈蚣,蜈蚣!看到吗!”   留元墨一个人在灶房里,一脸懵。   这都什么跟什么? 第四十二章   当卫子越再回到灶房,鱼鲙鲜味已失,腥味渐浓,元墨道:“可惜了,待我做成鱼片汤吧,明天新钓了再做给你吃。”   “没有明天了。”卫子越勉强笑了一下,“家主让我改任苏州清江县令,一会儿便要出发,下人已经在备船了。”   元墨吃了一惊,“你是朝廷命官,也能随便改来改去的?”   卫子越苦笑:“整个江南道原本就是姜家的封邑,四品以下官员的任命悉出姜家之手,自然是想改就改,想调就调。唉,可惜了我爷爷下下打点,花了一万多两银子,这下全打了水漂。”   卫家在扬州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借着这股东风,卫子越往上爬的速度能远远超过同僚,这是卫老太爷一手为宝贝孙子铺就的青云大道,没想到突然之间,说垮就垮。   “一、一万多两……”元墨被这宠大的数目吓到了,“能要回来吗?”   “这哪能去要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卫子越说着叹了口气,“算我倒霉,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少走偏路吧。”   元墨十分同情,只好安慰他:“苏州也是鱼米之乡,富县中的富县,也不算是太吃亏。”   卫子越道:“也只好如此想了。”   元墨忽然想起来:“你方才上去,可曾见着姜家家主的脸?”   “没有,隔着屏风。他既然貌丑,自然不肯轻易见人。不过……”   “不过什么?”元墨心里一跳,莫非被发现了什么端倪?   “他的声音……”卫子越抚着胸口,衣衫底下,是那封诗袖,“不知为何,很像阿九姑娘啊……”   “呵呵呵呵,你一定是听错了。”元墨僵笑,“你因为心中有阿九,所以听谁都像阿九。”   卫子越困惑:“难道你听着不像?”   元墨斩钉截铁:“完全不像,一点都不像!”   外面护卫禀告:“少爷,船已备妥,可以启程了。”   卫子越点点头,正要同元墨道别,元墨忽然想起一件顶顶要紧的事,拉住卫子越:“你身边还有没有钱?”   卫子越不明所以地点头。黑蜈蚣当初从卫家的船上搜刮得多彻底,现在还得就有多完整。   “我这里有样宝贝,本想到扬州再脱手,但想来想去,扬州买得起的人也不多,做生不如做熟,卫兄你看看要不要。”   正是那粒金刚石。   “不错,正好给我娘镶根簪子。”卫子越笑着接过,命护卫去取来一只锦盒,从里面抓了满满两把银票,也没数有多少,塞进元墨手里。   元墨这辈子都没过这么多银票放在一起,大脑当场陷入呆滞。   “很可惜我不能到扬州一尽地主之谊了。”卫子越一抱拳,“元兄,就此别过。”   “就此别过。”元墨抱拳,“以后来京城述职,别忘了来红馆,我请客。”   “红馆,”卫子越轻声叹息,“如何能忘啊。”   小船带着卫子越走了,元墨在甲板上怅立良久,直到小船远到再也看不见,才慢慢回转身子,慢慢叹了口气。   “这么舍不得?”   元墨吓了一跳,抬头就见姜九怀负手站在身后不远处,秋风吹动他的衣摆,也不知来了多久。   “唉,倒不是舍不得,只是良心隐隐作痛。”毕竟,她和某人联手欺骗了卫子越纯洁的感情。   “哦?”姜九怀看了她一眼,“你也有良心?”   话可不能这样说,毕竟比起家主大人你,我的良心可是大大滴。   “外面风大,家主大人您怎么下来了?”元墨毕恭毕敬地,“要不小人去唤平公公来伺候?”   一面说,一面转身就要闪人。   “站住。”   元墨只得站住。   “有些事情不懂就要来问,不要自己乱想,知道吗?”   元墨:“回家主大人,小人没有什么不懂的,而且跟小人无关的事情,小人是从来不会多想的。”   姜九怀被噎了一下,在风里静了静,方道:“黑蜈蚣在这条水路上纵横多年,是一双很好的眼睛。我要给他好处,也要让他惧怕,恩威并施,方为用人之道。”   思量半天,都不知道姜九怀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个,大佬们的用人之道是她这种凡夫俗子能懂的吗?   她只有俯首称赞:“家主大人英明。”   她的脑袋低了半天,头顶上不再有下文。   好像聊僵了?   姜九怀的衣摆依然在眼前,家主大人又不曾拂袖而去,难道就在这里瞪着她的头顶发呆?   “卫子越是不是同你说了什么?”姜九怀再次开口,声音里多了一丝阴郁。   元墨心里一紧,不敢抬头:“卫兄和小人说了许多话,不知家主是问什么?卫兄跟小人说扬州有许多好去处,比如会芳楼、月心庭、一意阁,还有许多好吃的,比如烫干丝、狮子头、水晶蹄……”   底下的说不出来了。   因为姜九怀上前了两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得不能再近,他的声音就在她的耳畔,敏感的耳尖甚至能感觉到他的鼻息:“比如……扬州城里关于我的一些传言。”   “什么传言?”元墨一颗心砰砰乱跳,“小人真的不知道。”   “元墨,这种时候,你应该抬起头来。”姜九怀淡淡道,“不然会显得很心虚。”   “小人不敢抬头,乃是因为家主大人身份高贵,而小人卑贱,怎能直视大人……”   元墨嘴里的话还没编完,就觉得的下巴微微一凉,姜九怀伸出两根手指捏住了她的下巴,她不得不抬起头来,眨巴眨巴眼睛,努力扮出一脸无辜。   她在红馆鹤立鸡群惯了,这个时候才觉出低人一等的危险——姜九怀居高临下,光靠眼神,就给她极大的压迫力。   “果真是听说了,却没全信。”姜九怀眸子深深的,语气凉凉的。   元墨眨了眨眼,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惊异。   神啊,你怎么知道的?   “为什么?因为以你的胆子,若是全信了,方才早就扒上船和卫子越一道走了。”   娘啊,这个人会读心术,我要回家……   “为什么不信?”姜九怀低声问。   “因为……”元墨看着他的脸,就算是京城最好的画师,也不可能画得出这样无暇的面孔,风拂动他的发丝,云朵在他身后高远的天空上迅疾飞走,每次看到他,她都由衷地觉得这种脸不该是人世所有,“……因为那些传言说你容貌奇丑,不能见人。”   姜九怀笑了,笑声很低,从胸膛里闷闷地传出来:“真是个蠢货啊。”   又愚蠢,又可爱。   他松开手,转过身,往舱内去,行至半途,回过头:“还不过来?”   “哎,是。”   元墨只得跟上。   姜九怀却没走了,站在楼梯上,他的视线落在她的襟口,问:“这是什么?”   那是银票。   送卫子越时她难得地良心发现,生出那么一丝拉感慨,收银票便不如以前精心,胡乱全往怀里一塞,如今银票们从衣襟里探出半截脑袋,十分好奇地张望着这个世界。   元墨低头一看,迅速揣好,脑子里还没编好说辞,姜九怀已然开口:“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问完,自答,“哦,是卫子越给的。”   又问:“他为何要给你这么多钱?”   元墨生怕他又自答出一个真相,急忙道:“借的!借的!红馆的情形家主大人您也知道,而想在扬州买个才艺俱佳的女伎,价钱定然不菲,我才问卫兄借了点钱。”   “借了多少?”   元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往下问,不然他老人家掐指一算,算出她有一粒金刚石……而她还把它卖了,那可就惨了。   元墨迅速把银票掏出来点了一遍,银票全是五十两的面额,一抓一大把,竟有三千七百两!   简直要感动得热泪盈眶!   卫兄啊你是世上最好的男人!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忽地,伸手便来拿银票。   像银票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随便给人家拿走?元墨下意识后退一步,紧紧护在胸口。   姜九怀声音沉下来一点:“拿来。”   元墨立即反省到自己这充满反抗的姿势不对,换上一副笑脸:“这么点小钱,当然入不了您老人家的脸,小人这就收好,不劳您老人家烦心。”   “拿,来。”姜九怀一字一顿,声音虽不大,气势却压人。   元墨脑中想到了两条路。   一:趁其不备一脚将其踹翻,然后揣着银票跳水逃生。   二:乖乖献上银票,在家主大人脚下做一个柔顺的好奴才。   前者要钱不要命。   后者要命不要钱。   但元墨两个都想要。   “既然是家主大人想要,就算是红馆从此闭门关张,穷得揭不开锅,家里女伎饿得没饭吃,大王出去做流浪狗,就算是小人将来沿街乞讨,受尽欺凌……”元墨恭敬地弯下腰,将银票双手捧过头顶,声音恰到好处地微微颤抖,埋头努力酝酿泪意,“——小人也愿意把银票献给家主大人!”   话都说到这份上,就算您老人家的脸皮比城墙还厚,也伸不出手吧!   可下一瞬,手上一轻。   那厚重的、温暖的银票离开了她,到了姜九怀手里。   元墨不敢置信地抬起头,方才一直酝酿不出的泪意,这会儿真的要涌现了。   “想哭吗?”姜九怀问,语气很是体贴。   元墨摇头。   这时候最好的效果是泪珠儿随之落下,然后她假装毫不在意地抹去泪水,露出一个让铁石心肠也能动容的凄惨笑容。   可是那万年干涸的泪腺啊,偏偏一滴水也挤不出来。   她只好眨巴着眼睛,巴巴地看着他。 第四十三章   ——如果她是一条狗,现在定然是耸拉着耳朵,又摇着尾巴讨好乞怜吧?   定然是一条小小的狮子狗,通体雪白,只有一双瞳仁乌溜溜,圆滚滚,对着生人能汪汪大叫,伏在他手下又能盘作柔软的一团撒娇。   元墨不知道姜九怀脑子里在想什么,但见他嘴角越翘越高,眉目越来越舒展,竟在这楼梯之上大笑起来。   天色向晚,还未掌灯,楼道里原本有些昏暗,可他这一笑,像月色洗清秋,像初雪拂大地,元墨莫名想到了以前听过的一句戏词——“暗红尘霎时雪亮”。   “你知道吗?我原来养过一条狗,”他一边笑,一边道,“你跟它真的很像。”   像你个头啊!   你才像狗!   你们全家都像狗!   这赤果果的污辱,让元墨的头发都快竖起来了。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就算肚皮已经气破,脸上还是得保持微笑:“是吗?能像家主大人的爱宠,真的小人的福份。这位狗兄能投胎做您的宠物,就更是有福份了,不知狗兄现在高寿?身子骨怎么样?”   空气中像有什么东西停顿了一下,姜九怀的笑容消失了:“它死了。很早就死了。”   “小人惶恐,有罪。”元墨连忙赔不是,“请您节哀顺便。”   “狗么,很不好,养熟了还要咬人。”   元墨注意到姜九怀的一个动作——他的右手下意识按在了左手手腕上,元墨想起来了,他的手腕上有一道疤痕。   以前在红馆,她还问过当时的阿九,这疤是怎么回事,阿九淡淡地说“不记得了”,现在看来,难道是那条狗咬的?   哇啊,狗兄,好样的!   然后就见姜九怀深深地凝望着她:“你养熟了,会咬人么?”   元墨眨了眨眼。   ——还真把她当狗了啊混蛋!   她眼中的愤怒太明显了,简直像是把“生气”两个字写在了瞳仁里。那瞳仁亮晶晶的,在幽暗的楼道里微微发着光。   姜九怀微笑了一下。他自己也发现了,在元墨的面前,他好像总是不自觉地笑起来。   大概,是这个人真的很好玩吧。   “放心,这点钱我还看不上。”他说道,“你只身在扬州,钱带多了反而不安全,这些银票放我在这里,替你保管。”   姜九怀说着,转身上楼,“以后有什么开销到我这里来取吧。”   有道理,她一个人在扬州人生地不熟的,身携巨款,确实会引来不少麻烦……原来家主大人拿走她的钱,是为她打算?   后来才元墨才想到,其实,她可以存钱庄啊,还有利息呢!   墨蜈蚣下船之前,和白一约了一场架。   据说是因为他觉得之前他一面逃一面应敌,完全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准。   场地选在甲板上,守卫和水手们兴致勃勃地围观。   元墨也很想下去呐喊助威,可惜家主大人要人侍候,她匆匆磨好墨,然后将半个身子探出窗子看热闹。   隔得远,瞧不出细况如何,但见两条人影腾挪闪跃,宛如两条游龙,十分精彩。   要不是姜九怀在边上,元墨一准儿要给他们大声喝个好。   姜九怀在画画。   笔随意走,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一个凭窗而望的人影。   画五官的时候,笔却顿住。   要怎样,才能画出那幅灿烂得如同阳光般耀眼的笑容呢?   “哈哈!好!真过瘾!”元墨终于忍不住喊出来,转过脸来笑道,“家主大人,白一赢了呢!”   姜九怀“嗯”了一声,在她走过来之前,抽出了正在画的人,另铺上一张纸,开始画山水。   元墨瞧他嘴角隐隐有一丝笑意,想来也是为白一的胜利高兴吧,趁着他这会儿心情不错,她狗腿地给他端来一盏茶,然后拐弯抹角地问起姜四爷如何了。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你担心他?”   “不不不不不。”元墨连忙否认。   她想问的其实是,姜四爷审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交待出什么东西,比如关于西山女伎的事……   自铁老三和崔王八死后,京城中年轻女孩无故失踪的案子顿时少了很多,叶守川和斗爷都认为这是对方暂停了动作,后来随着姜四爷出事,类似的事情便再也没有发生了。   所以她和叶守川都怀疑背后的人是姜四爷。   不过,姜四爷摆明是想要姜九怀的命,为什么会把姜九怀打扮成女伎送往西山呢?   她对这点十分好奇,但实在没胆子问出来。   “他死了。”   元墨一愣,眼前陡然有了画面,阴暗的牢房,流血的犯人,行刑的白一,以及纤尘不染的施令者……   “不是我。”姜九怀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淡淡道,“这种人我一般要好好折磨上几年,不会让他那么容易死。”   “那是谁?”   “凶手潜入地牢,无声无息杀死了我的犯人,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只有背心一记伤口。”   姜家的地牢,守卫之森严,基本同皇家的太庙没什么差别,除了师父,天下间大约只有一个人有这种本事……   “烟霞客?”元墨试探着问。   “九成是。”   元墨吃惊:“你记不记得,那时在西山他也出手了——”   说到这里她猛然顿住,因为她想起来烟霞客杀铁老三和崔王八的时候姜九怀已经不在了。那时她以为他被人掳走,实际上那是家主大人自己在撤离。   然后她还带人把他找了回来……害人家不得不装一回失忆……   愚蠢的回忆涌入脑海,元墨登时卡壳得说不出话来。   姜九怀点头道:“我在章天成送来的卷宗里看到了。”   元墨赶紧把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扫出脑海,重新思索起来。   所以,当初烟霞客出手,根本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灭口。   贩卖女伎的事不单姜四爷有份,烟霞客也有份?   这盘子做得很大的样子啊……元墨欲哭无泪。   想去找烟霞客基本是不可能的,他们这种绝顶高手,向来是来去如风,神龙见首不见尾,凡人难得见到一面。   “侠以武犯禁,这句话诚然不假。”姜九怀一字一字地道,“总有一天,我会叫这种人知道找上姜家的下场。”   她自然盼姜家能抓住烟霞客,但考虑到自家师父同样也是“这种人”,不由又觉得绝顶高手若是能随随便便被人抓住,又怎么叫绝顶高手?   后来她才知道,她对姜家的威力真的是一无所知。   这天傍晚,元墨趴在船头吹风,遥遥看见远方灯火星星点点,像一片倒过来的星海。   一路上也见过不少城镇,两岸也有不少灯火繁华的地方,可是从来没有哪一处的灯水如此辉煌。   元墨立即问:“是不是要到扬州啦?”   “正是,过了水道,再往前就是瘦西湖了。”甲板上的水手都知道这位元二爷在家主面前甚有体面,又爱在甲板上闲逛,跟众水手们都能聊几句,水手们也跟她挺熟了,便笑嘻嘻嘻道,“那可是扬州的烟花胜地,这会儿姑娘们的花舫都该出来了,元爷要不要去找找乐子?”   当然要!她正是为此而来啊!   然而一摸钱袋——空空如也。   现在美人在望,而钱袋空空,她当即上楼去找姜九怀。   这艘楼船太大,无法泊近岸边,要乘小船才能靠岸。平公公带着内侍和侍女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尽量不打扰到正在看书的姜九怀。   姜九怀半躺在榻上,元墨先不提银票的事,斟了杯茶,殷勤地送到姜九怀面前,姜九怀抬手接了,喝一口,放回她的手里,全程眼也没抬一下。   元墨挨在榻边坐下,熟门熟路地给姜九怀捶腿,一脸诚恳地开口:“家主大人,小人日思夜想,觉得您老人家贵人多事,日理万机,还要为小人保管钱财,实在是太辛苦了。而且小人若是总为几两银子去聒噪您,也未免太不懂事了。您就把银票交还给小人吧……”   手里的书翻过一页,姜九怀打断她:“要用钱?做什么?要多少?”   能不能好好听一听别人的诉求是什么啊!   元墨在肚子里掀桌。   面上还是要乖巧地微笑:“这不马上到扬州了么,听说前面就是瘦西湖,花舫众多,小人想去见识见识。”   平公公虽然在那边忙着自己的差事,耳朵却一起竖起来关注这边的动静,听得这一句,手里的拂尘险些握不住:这货竟然想去寻花问柳,还胆敢直接问主子要钱!   这、这、这是恃宠而骄啊!   身为娈童,竟然如此胆大妄为,简直是反了天了!   平公公气得整个人都发抖,恨不能亲自去替主子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   但平公公是何等人?皇宫与姜家,乃是世间两大最深沉之地,他的城府早已修炼得九曲十八拐,不可见底,只一转念,便平静了下来。   主子是什么样的人?但凡是主子看得上的东西,别人想碰一下都不行,这小子胆敢去外面寻欢作乐,完全是自己找死。   如此一来,主子的身边便干净了。   平公公重新恢复了慈眉善目,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地交代侍女:“旁的摆件都不用动,香炉先——”   一语未了,只听姜九怀道:“嗯。”   一个字不恼不怒,平平静静地,好像对方只不过说今天晚上想多吃一碗饭。   侍女还在等平公公吩咐,平公公却已说不出话来了。   元墨得了首肯,十分欢喜:“家主大人能不能先把银子给我?马上就要换小船了。拿个一百两吧……嗯,不,也许可以多玩两艘花舫,先拿二百两吧!”   还要多玩两艘!——平公公觉得自己被雷劈中。   “好。”   又一道惊雷,劈中平公公,平公公仿佛能闻到自己被雷火烤焦的气味。   姜九怀放下书,离榻而起,元墨一脸期待地看着他,“那……银票呢?”   “在我身上。”   我知道在你身上,赶快给我掏出来啊!   “您得把银票给小人,小人才能去呀。”元墨讨好地笑,“毕竟总不能让家主大人跟小人去付账嘛,哈哈……”   “有何不可?”姜九怀道,“瘦西湖的花舫,我也没去过。”   元墨睁圆了眼睛。   “啪”地一声,平公公的拂尘失手落地。   三爷啊,不得了了,您一手带大的、清清白白、干干净净、风光霁月的家主,被这妖孽带坏了! 第四十四章   和深受打击的平公公不同,元墨很快就接受了“和姜家家主一起逛画舫”的现实。   虽然这位家主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但归根到底还是男人嘛。   而只要是男人,怎么可能不喜欢乐坊呢?   再说了,照规矩,熟客或是身份与众不同的大客,一般是第二天由乐坊将单子送去府上结账,当场除非是打赏,否则什么钱都不用出。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她一文钱都不用花,就可以玩个痛快啦哈哈哈!   元墨喜形于色、喜气洋洋、喜笑颜开地登上小舟。   姜九怀带了平公公和白一随侍。   平公公换下了内侍的蓝袍,白一也脱下了铠甲,俱穿着便服。另有一艘小船安排了十几名便服的守卫就近跟着,以防不测。   元墨喜滋滋道:“为免暴露身份,等下上了画舫再叫家主就不好了。要不这样,我就叫您姜兄,叫平公公平爷,叫白将军白兄,可好?”   “不好。”平公公生硬地道,“尊卑有别,奴才岂能和主子平起平坐?”   他这话语带双关,只可惜元墨心思早已飞到了画舫上,全没听出来,顺着他的话点点头:“那好,你们就当是姜兄的随从吧。”   姜九怀并不在乎这点小节,并未反对,白一整个人还处在“家主大人带男宠上画舫”的冲击中,无法反对。   两人都没开口,便算是默认了。   只把个平公公气到胸逆。   比起宽阔的平江,瘦西湖的水面更窄一些,黑暗中水波如细缎,每一个涟漪仿佛都透着温柔。   一只只画舫在水面上轻轻漂荡,船上红灯笼投映进水中,水上水下俱是一团旖旎的红色光芒。   就在这红融融的光芒里,悠扬的乐声、宛转的歌声、清脆的笑声……全都被多情的秋风托着送过来,同样裹在风里的还有一丝甜馥的脂分香气,这一切的一切汇成一张熟悉的、细密的大网,像一只温柔的大手,向元墨兜头罩下。   很久很久以前,她以为自己会冻死在雪地中,最后却在温暖的被窝里醒来,当感官与意识恢复的那一瞬,听到的就是笙歌与欢笑,闻到的就是酒香与脂粉香。   那个时候她就想,这一定是仙境吧?   “好香。”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舍不得把它们吐出来一般,想尽可能让它们停留在肺腑里。   好色之徒。   ——平公公心中嫌弃地评价。   过于露骨。   ——白一认为即便是喜欢,在主子面前也不该这么失礼。   姜九怀看着元墨,眸子有些深沉,没有说话。   灯笼的光红融融的,波光也红融融的,灯光与波光映在元墨的脸上,她的神情有种奇怪的柔软,仿佛远方的浪子终于回到故乡,又像是离家的孩子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深秋的寒意还不舍得侵袭江南,风拂在脸上只有浅浅的凉意,小船驶入瘦西湖,与一只只画舫交错而过。   这里的画舫和京中的有所不同。京中画舫都是乐坊的,客人们进了乐坊,献茶完毕,再与女伎登船游湖,酒菜点都是乐坊准备,画舫布置得花团锦簇,只相当于一间流动的房间。   这里的画舫却是灶火齐备,船头烫酒,船尾上菜,船夫还兼厨子,水里捞出鲜活的鲤鱼,现杀现做,不一时就香气四溢,送入船舱。   元墨都看饿了。   “白兄,你有没有相熟的姑娘?带我们去坐坐?”默默排除掉姜九怀和平公公,元墨期待地望向着白一。   白一细嫩的脸上微微泛红:“属下……不,我……我不认得什么姑娘……”   “他平时都在府内,没有时间逛乐坊。”姜九怀道。不知怎地,元墨好像听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味道。   元墨心说把手下差谴得连找女人都功夫都没有,简直没人性,还好意思说。   “那就随便找一只吧。”   一只画舫正好从身边驶过,元墨正专心致志挑画舫,忽然头上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不重,软软的,还带着一股清香,她捡起来,却是一朵木芙蓉花。   她拈着花轻嗅一下,抬眼望去,画舫二楼窗子内一张俏丽的面孔一闪而过,只闻得一道银铃般的笑声洒落。   元墨眼睛发亮,一拍大腿:“就它了!”   话才说完,又被砸了一下,这次是一朵浓丽的紫色菊花,清冽的香气袭人而来。   小船已经驶进湖心,各色画舫交错而过,各色花朵也纷沓而来,元墨接了一朵又一朵,已是被乱花迷了眼,开心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剩傻笑:“扬州的姑娘都这么热情吗?”   除了她,白一也收到好一些,虽然数量远远比不上元墨,但已经够他面红耳赤,脸如煮熟的螃蟹了。   让元墨意外的是,姜九怀竟然一朵也没有。   不对呀。四个人当中,平公公就算了,年纪摆在那里,长得像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自然没人理会,但姜九怀这眉眼、这风姿、这气度,哪一样不是如同皓月置于萤火一般夺目耀眼?   难道扬州的姑娘们都瞎吗?   元墨真的十分不解。   她这边已是身上、膝上、脚边堆得满满的,那姜九怀那边干干净净,孤伶伶地坐着,脸色虽然没有什么变化,元墨却是能用鼻子嗅出他已经不悦了。   白一也觉出一丝危机,和元墨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   “呵呵呵……扬州的姑娘们虽然热情,但扔东西的准头可不怎么好啊。”元墨把花拢一拢,抱了一大团,送到姜九怀面前,“这些一定全是扔给姜兄你的,怎么全扔到我这边来了呢?”   姜九怀看着元墨,反手拾起一旁的斗笠,盖到了元墨头上。   好吧,也是,高高在上的姜家家主,怎么能容许自己被别人比下去呢?   她还是戴好斗笠保平安吧。   白一一惊,连忙四下找斗笠——可惜只有一顶,那是船夫用的雨具。   其实他的担心多余了,姜九怀看也没看他一眼,对他毫不在意。   平公公旁观了这一切,不发一言。   白一身形笔直,生就一付小白脸模样,又难掩阳刚之气,姑娘们喜欢,自然能收到花。   元墨此人虽然厚颜无耻、贪财好色、不知好歹、祸国殃民、罪该万死,但生得比白一还要像小白脸,尤其是嘴角微微翘起,不笑也像是带着三分笑意,真笑起来,眉眼弯弯,看到这笑容的人,无一不觉得心里面像是被一阵春风拂过。   所以姑娘们没命地掷花,跟疯了似的。   而主子……啊,他家的主子啊,不管容光有多么绝世,比这容光更绝世的是他冰冷的气度。他习惯了站在高高的绝项,飞鸟绝迹,不通人烟,就算姑娘们再喜欢,也不望把东西往他身上扔——哪怕是一朵花。   但这不是主子不悦的原因。   从很小的时候起,主子就表现出异出常人的独占欲,他看上的东西,旁人别说动一动,就是看一眼都不行。   现在,这些姑娘对元墨不单看了又看,还掷花相戏,已经踩到了主子的底线。   接下来,主子是要直接回府,还是命人清空瘦西湖呢?平公公开始思考一旦主子下令,他该如何执行。   但姜九怀没有再说话。   在这夜色与波光中,元墨的脸如同一枚剥了壳的荔枝,白生生,水润润,皎然生光,此时只有他一个人能看得见了,他觉得很好,心中舒服了不少。   元墨头戴斗笠,想看画舫二楼的姑娘得把脖子仰断,便想随便上一只得了。   正有一只离得近,元墨正要抬手招呼,平公公冷不丁地道:“月心庭言妩姑娘的画舫就有前面,那是扬州花魁。”   此言一出,不单元墨,连白一都景仰地看着他。   平公公微恼:“三爷有此风雅之好,言妩姑娘又曾师从桃林居士,时常去临风轩给三爷弹琴的。”   桃林居士是江南著名的隐士,琴棋书画医药占卜无所不精,虽已仙去,但留下一批弟子,将他的名声传播得更胜生时。   元墨顶着斗笠,视线越好几只画舫,看到了一艘双层画舫,不单体格比旁边的大出一倍有余,连船楼的灯笼都比别人精致许多,四角挑起长长的流苏,在风中微微飘荡。   花魁的画舫可没那么容易上,他们是初来乍到,少不得先要献上诗文,或是以武功与酒量赢得女伎欢心,才有上船的资格。   不过元墨信心满满,论武,白一一定能让她们满意,论文,这不是有家主大人嘛。   这会儿元墨十分感激姜九怀跟着来了,如果单靠她一个人,哪怕怀里揣满银子,也只能上一上小画舫。   然而不巧的是,待得小船划到近前,一问,竟被告知言妩姑娘的今晚已经有客人了。   元墨很好说话,既然有人,那就换一艘吧。毕竟她也是做这一行的,不想为难同行。   但她忘了,姜家的人可没这么好说话。   平公公直接开口:“不管是什么客人,让他走。”   出来说话的是女伎身边的娘姨,见这船虽小,里面的人衣饰都算不凡,尤其是穿玄袍的那一个,虽然不说话,威仪却甚是逼人,连忙打叠起笑脸,再三赔不是:“真真不巧!船上是知府家的大公子,送了几十把诗扇,等了一个多月,我家姑娘才答应陪他游湖……”   “曹方的儿子么?”平公公道,“让他出来见我。”   娘姨一听这口气非同小可,连忙进去。 第四十五章   娘姨一看这架势,一听这口气,就知道不是寻常人物,连忙赔个不是,弯腰进去。   片刻出来时,身边多了一位锦袍玉带的年轻公子,公子已经喝到半醉,一脸不满:“本公子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子——”   一句话没说完,看到了平公公的脸,登时腿一软,不由自主便跪下了:“平平平平……”   扬州知府虽是朝廷任命,但扬州是姜家的封邑,曹方与其说是朝廷的官员,不如说是曹家的下属。逢年这节,曹方必然都要去行礼,得有极其难得的机会,曹公子才能进去一趟,对着姜家家主的房门磕三个响头,磕完头,代家主大人出来打赏他们的,便是这位慈眉善目的平公公。   “曹公子不必多礼。”平公公笑得如以往一样慈祥,“家中来了客人,主子命咱家带客人来湖上散散心,不曾想打扰了曹公子,还望曹公子莫要怪罪咱家啊。”   “怎、怎怎么会?”曹公子话都不会说了,他一眼瞧见平公公身边三个人中,劲瘦的白一像是护卫,笑嘻嘻的元墨像是随从,唯有姜九怀一身贵气无风自动,显然正是那位“客人”。   “贵府的客人便是我们扬州城的客人!贵客快快请进!”曹公子点头哈腰。   娘姨见曹公子如此,心下又是骇然,又是惊异,连忙满面堆笑,一路奉承着姜九怀,把姜九怀如众星捧月般迎进去。   元墨跟在后面,心里道:长点心眼啊同行,爷才是你们今晚的主客!   娘姨安排坐席,即刻有丫环上来倒茶斟酒,曹公子扬声朝楼上叫道,“言姑娘,快出来迎接贵客!”   元墨在心底里给这位曹公子打了个大大的叉,女伎又不是丫环,岂能任人呼来喝去?   果然,二楼并没有动静。   片时,一个小丫环出来行了个礼,然后向娘姨道:“姑娘说,今晚她只答应同曹公子游湖,若曹公子另有良伴,她便先回去了。”   娘姨忙道:“什么话!旁人也就罢了,贵人在此,哪容得她使这小性子?”一面向众人赔罪,一面上楼去。   元墨知道她这一上去,定然是要勉强言妩。   花魁有花魁的身份,可当客人的身份远远高于自家时,还有该有忍让牺牲,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改只能是位低者改,要忍也自然是位低者忍,女伎们看起来风光,在强权面前却不得不低头听话。   “姐姐,不必了。”元墨起身拦下她,“是我们来得冒昧,一未递诗,二未见茶,上来就要言姑娘出来见面,真是太唐突了。”   她一面说,一面拉着娘姨坐下,笑道,“扬州的风土果然养人,在我们京城,娘姨们一个个皱纹满面,腰如水桶,扬州的娘姨们却如此年轻貌美,要不是知道言姑娘在楼上,我还以为姐姐就是言姑娘呢!”   这位娘姨名叫宛娘,从前也是女伎,自然颇有几分姿色。如今刚过四旬,风韵还有几分犹存,被这俊俏的少年郎拉着手,如此一通夸,喜不自禁,甚至生出几丝久违的羞涩之意:“客人原来是从京城来的?哎哟,这般见过大世面的人,却来哄我这可怜的女子!”   “姐姐冤枉我,我这人生平从不说谎的。不知姐姐多大?恐怕还没到三十吧?”   “哎呀,客人你拿我取笑,不行不行,须得罚你喝一杯……”   “喝酒无妨,但要姐姐亲手斟的,我才喝。”   “好好好,我依你!”宛娘斟了酒,送到元墨唇边,元墨就在她手里一气饮干,还拉过她的手,在鼻尖轻嗅一下,柔声问,“姐姐用的是什么脂粉?这么香。”   宛娘含羞低头,在元墨手上轻轻推了一把,只是这推也推得太轻了,不知是摸还是捏。   白一坐在元墨对面,手里捏着一只酒杯,看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是什么本事?   平公公则快坐不住了,光天化日的!(并没有)简直不知羞耻!   姜九怀冷眼旁观,脸上没什么表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曹公子在一旁也是看得张大了嘴。这宛娘他见的次数多了,虽是笑容满面十分热情,但那也只是招待客人的亲热程度,不曾想这小白脸几句话功夫,就让她粉面含羞,竟生出几分动人之色来……   不对!   现在可不是垂涎女人的时候!   需要平公公亲自招呼的客人,又是从京中来的,身份一定是尊贵无比,他若是帮忙招待得好了,一定于前途大有益处,爹一定会好好奖赏他的!   眼见宛娘脱不开身,他决定自己上楼去把言妩拉下来。   然而刚踏上楼梯,就听一个声音道:“站住。”   声音不大,凉凉的,听不出喜怒,这是贵客第一次开口,曹公子连忙趋近:“贵人有什么吩咐?”   姜九怀看也没有看他:“出去。”   曹公子有点迟疑,不禁向平公公看去。   一看吓一跳,平公公正用力使眼色让他听话。   “是。”曹公子连忙朝往外退。   “我让你走出去了吗?”姜九怀仰首,又是一杯酒见底。   曹公子陡然见识到自己的脑子空得可怜,贵人的每一句话他好像都无法领会,只得再次向平公公求助,平公公指了指窗子。   什么?难道让他……   平公公一挑眉,示意他快一点。   曹公子咬牙,平日里他虽然是人五人六,前呼后拥,但在姜家面前,不过是只蝼蚁罢了,别说跳个湖,就算是让他当场跳崖,他也不得不跳。   “扑通”,曹公子跳了下去。   平公公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主子的气总算出了一些,不至于殃及无辜。至于曹公子是不是无辜,那远远不在平公公的考虑范围内。   只可惜罪魁祸首对此毫无反应,依然和那位娘姨打得火热,平公公气得再次胸逆。   其实元墨看到曹公子跳湖了,不过在元墨心中,“跟姜九怀说了几句话被气到跳湖”实在不是什么稀奇事,要不是她心胸宽广,每天都得照得三餐饭来跳呢。   过了一会儿,她拿了把空白的扇子,挨到姜九怀身边:“家主大人,我打听清楚了,这边讲究先递诗。就,咱们家的诗是题在青壁上,这儿是题在扇子上。总归都是题诗,还得劳动家主大人您啦。”   平公公提着酒壶斟酒,看起来若无其事,其实全身都绷紧了。   他当然乐得看见这小子自寻死路,但又不愿意看到主子着恼,一时心中十分矛盾。   然而不知是不是把气在姓曹的身上出完了,元墨一挨近,姜九怀被堵着的胸口忽然松动了,像是被一阵春风吹开了似的,看着元墨一脸的期盼,心中只想——这个可怜的小玩意儿,连找个女伎,都需要他帮忙。   平公公只见主子微微偏头端详了元墨片刻,那眼神丝毫没有怒气,反而有几分柔软,然后,接过了元墨手中的扇子。   平公公杯子里的酒漫出来,洒得桌上都是。   “平……兄?”白一提醒。   平公公这才如梦初醒,猛然住手。   姜九怀已是提笔一挥而就,元墨一脸崇拜:“姜兄真是文采风流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才气过人人见人爱!”   姜九怀拿扇子轻轻敲了一下元墨的脑门,嘴角有浅浅的笑意:“去吧。”   “谢姜兄!”   元墨把扇子交给宛娘,让宛娘送上去,然后自己过来给姜九怀斟酒,布菜,一会儿说:“姜兄你尝尝这个橘子。”一会儿说:“姜兄这个蒸螃蟹很不错。”或者:“哇,这鱼汤真是绝了!从没喝过这么鲜的!”   说是伺候,其实大半都进了自己的肚子,看得平公公恨不得把她扔下船。   偏偏姜九怀不以为忤,神情甚是闲适。   宛娘下楼时,带着方才那位小丫环,恭敬地把扇子交给姜九怀,“姑娘说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好诗了。客人远来辛苦,这是姑娘亲手泡的茶,给客人润润喉。”   小丫环跪下,将手中托盘高举过头顶。   托盘是檀木所制,份量颇重,元墨看小丫环手腕子细细的,赶紧接过茶,送到姜九怀面前。   姜九怀并没有要喝的意思,问道:“这么说,今晚是见不到人了?”   声音里有明显的不悦。   平公公下意识就想站起来。   不可能的。只要主子想见,平公公这就去把府兵调过来。   “不是不是,这都是情趣,情趣。”元墨终于发现了带姜九怀逛乐坊的坏处……让姜家家主照别人的规矩走,可真难啊。她凑近一点,压低声音道,“姜兄,求你了,若是强行把人叫下来还有什么趣味?”   她离得这样近,几乎是息息相闻,姜九怀的耳根儿微微发热,仿佛有细细电流,从她口中直劈到他的身上。这种感觉如此奇怪,如此新奇。   “那依你要怎样?”   平公公眼睁睁瞧见自家主子的语气自生硬转为柔滑,中间毫无过渡,就好像一只炸毛的猫,被人抚过一下,立即就顺毛了。   主子你到底怎么了主子? 第四十六章   “白将军。”平公公开品,声音虽轻,神情却极郑重。   白一一听不是用的化名,连忙应道:“在。”   “去查一查这人的来历,看看他身边都有些什么人,或者跟江湖上那些使毒使蛊的人有没有来往。”   果然不愧是平公公,主子逛乐坊,就要把女伎查个清楚明白,真是我辈楷模。白一这样想着,恭敬道:“是,属下定会将言妩的来历查得清楚明白……”   话没说完,就被平公公咬牙打断:“我说的是那姓元的!”   白一讶然地向元墨望去。元墨正拉着主子的衣袖,同主子咬耳朵,虽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但看主子眉眼和悦,嘴角还噙着一丝笑意,就可以知道主子的心情显然极好。   “公公,自从元坊主来到主子身边,主子笑的次数,比从前加起来都要多。”白一诚恳地道,“不论元坊主身份如何,他能令主子开心,总是好的。”   平公公一声长叹:“正是因为他太能令主子开心了。”   从皇宫到姜家,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站在顶峰的主人因为寂寞而宠信一些小人物,情绪渐渐为这些小人物所左右,最终这些小人物透过主人的手去影响大局,引发不可预测的变故。   这些小人物越能左右主人,就越危险。   平公公看着宛娘捧来一架古琴,姜九怀一舒袖,指尖拔动琴弦,琴声淙淙响起。   他竟然能说动了主子为一个女伎奏琴!   ——平公公只觉得眼前一暗。   而元墨在旁边托腮看着,只觉得,姜九怀弹琴的样子,真好看啊。   她不由又想起了当初阿九一曲倾城的模样。   他舒指、振腕、抬手……乐声仿佛是自九天之上摄取而来,透过丝弦在人间布放。   好像再没有什么能比古琴更衬姜九怀了,一样的高远、疏冷、遥不可及又美妙动人。   声艺俱佳,秀色可餐啊!   姜九怀瞥了她一眼,垂下眼睛的时候,嘴角的笑意微微加深,手一拂,曲调一变,转为明快跳脱,流丽畅达。   这曲子元墨很熟悉,是腊梅常弹的琵琶曲《黄莺啼》,没想到还能用古琴弹,更没想到姜九怀居然会弹。   平公公和白一的下巴已经双双落地。   主子!竟然!会弹这种乐坊小调!还弹得!这么!开心!   晚风微拂,船身在湖水中微微荡漾,画舫的正厅灯火又明亮又柔和,这一个瞬间世界好像变得有所不同,姜九怀带笑的目光望过来,像是春风一样唤醒她身上一种隐秘的、轻快的欢喜,它像春天的绿芽那样破土而出,从心尖一直漫到指尖。   这一个瞬间,画舫中好像只剩他们两个人了,其它人都像是消失在了空气中。   元墨端起酒杯,就以这琴声与眸光下酒,仰头一饮而尽。   忽地,楼上一声弦响,响起了琴声。   竟然也是《黄莺啼》。   元墨微笑。   成了。   姜家那位三爷人称“玉翁”,风流旷达,大有古风。言妩姑娘能入他的眼,琴艺显然非同寻常,一首诗扇敲不开言妩姑娘的门,一首琴曲说不定可以。   《黄莺啼》是初学者的入门曲目,腊梅天资有限,难的全学不会,元墨也不勉强她,反正能弹出点动听的声音能娱人耳目就不错了。   但这样简单的曲子,在两位高手的手中一下子变得好听了十倍,尤其是两琴合奏,琴声如同珍珠迸溅,颗颗饱满圆润,一声接一声,真的像是有千百只黄莺一起啼鸣,声声宛转。声音仿佛能直接形成画面,画舫中黄莺飞舞,直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好!”   元墨大赞。   她终于知道客人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听曲子了,好的曲子听了真让人忍不住多喝两杯。   而就在这个时候,又一缕琴声由远及近,飘飘悠悠,穿风度水而来。   这琴声可不是活泼稍皮的《黄莺啼》,它异常低郁,仿佛一个失落的男子在伤心之地徘徊不去,如泣如诉,如怨如慕。   楼上的琴声刹时断绝,片刻后再度响起,琴声中大有劝慰之意。   “外面是《怀君》,楼上是《明珠》。”姜九怀停下来道。   《怀君》是思念之曲,《明珠》有开解之意。   元墨点头:“不愧是扬州花魁,果然是仰慕者众多。”   即使是对音律不太熟,她也听得出外面的仰慕者对言妩用情颇深,而言妩却一直好言相拒,琴声虽然柔和,却一直很坚定。   但外面的琴声却也是不折不挠,迂回不去,并且渐渐有激烈之意。   “拖泥带水,扰人清闲。”姜九怀微一皱眉,手指拂过琴弦,杀伐之乐铮然而出,金戈铁马之意中挟带着森然怒意,仿若九天上的神明宣泄自己的不悦。   楼上与外面的琴声皆停,像是被神明的怒气镇压。   元墨更直接的印象是——好似一道惊雷,劈散一对鸳鸯。   只是,外面的琴声仅仅是暂停,旋即再次响起。   这一次,琴声徒然变得激越,像一个不屈的战士面对强敌依然浴血上前,琴声中充满强烈的不甘、忿恨以及昂扬的战意。   元墨还从来没有从谁的琴声中听出如此充沛的感情,简直叫人禁不住陪他一起长歌当哭,潸然泪下。   姜九怀微微扬眉。   琴为心声,此人心志不弱。   然而越是刚强的心志,越让人想去折断它。   “客人请息怒。”   二楼楼梯的尽头,不知何出走出一位姑娘,她大约十八九岁年纪,一身淡红色衣衫,穿戴未见得有多华美,但云鬓如雾,眼角眉梢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轻愁,她移步下楼,身姿轻盈得像云朵般飘了下来。   元墨倒吸一口气。   美,真美。   真正的美人其实不在五官,而在意态。   有许多人五官单看美则美矣,然而再看便觉得不过如此,这位美人却当真是玉作肌骨冰雪为神,整个人像一抹初春的烟雨,像一片初秋的月光,美得令人一见之下,心口生疼。   “言妩见过诸位客人。”   言妩盈盈折腰,施礼。   元墨只觉得她的每一个动作都美到了极处,单看她站着不动,便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连忙道:“姑娘客气了,不必多礼。”   宛娘扶着言妩,脸上有丝焦急,低声道:“我去跟他说吧。”   “不,我自己去。”言妩说着,向众人道,“请恕言妩失陪片刻,稍后便来向各位赔罪。”   “好的好的,姑娘尽管去忙。”元墨忙不迭道。   言妩走向船头,元墨满心好奇,扒在船厅门口,探出去半个脑袋。   平公公十分不屑:竟然光明正大听壁角,简直丢人现眼。   然后,就见姜九怀推琴而起,走到了元墨身后,跟元墨一起看向船头。   阿墨觉出身后有人,回头见是姜九怀,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的。   ——试问花魁的感情纠葛,谁不想看呢?   她向姜九怀竖起手指,示意他不要出声,然后就专心致志地听起壁角来。   风吹动元墨的头发,发梢轻轻拂过姜九怀胸前。   他会站过来,是双腿自然而然的动作,未经大脑,不曾思索,就像草木追随着阳光,只是单纯地觉得,离她近些,令人很愉悦。   他对船头的言妩,视而不见,垂下眼睛看着元墨的头顶,风吹动元墨的发丝拂到他的脸颊上,麻麻痒痒的。   身在江南这么多年,第一次发现,江南的风如此温柔。   言妩立在风中,纤弱的身子仿佛下一瞬便会随风而去。   在她的面前,灯红波影之中有一叶轻舟,一名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盘膝而坐,膝上横着一架琴。那琴颇为特别,呈蕉叶式。   男子眉目清疏,书生巾在风中轻拂,他与言妩隔水相望,眼中混合着狂喜与痛苦之色:“阿妩,你终于肯见我了。”   “季公子,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是月心庭的女伎,若要见我,只要付够银钱便可。”言妩道,“季公子是熟客,我还会格外优待些。”   男子紧紧握住了拳头,眼中痛苦之色愈浓:“阿妩,你明明知道我没有银子……”   “那便不用勉强自己。你读你的书,我待我的客,你我互不相干。”   从元墨的角度看不清言妩的脸色,只听见她的声音始终十分平稳,虽是细声细气,却是坚定不移,丝毫没有留情面,“相识一场,季公子莫要坏我的生意可好?”   这一席话,听得阿墨简直要抚掌赞叹。   从红姑到云姨,再到春娘,明明有仙姿国色,天下万万千千的男人供她们挑选,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夜夜都有新郎倌,结果,她们却不知是哪根筋搭错,纷纷自掏腰带,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结果呢?春娘甘心堕落,红姑醉生梦死,云姨干脆疯了。   “情”之一字,害人匪浅啊!   身边的惨案太多,元墨简直要以为痴情是上天对所有花魁的诅咒,但是没想到,天下间竟然还有言妩这样的花魁!   “就是她了!”   这一刻,澎湃的、火热的愿想充满了元墨的胸膛,她的眼中映出言妩的临风而立的背影,坚定地道,“我要她!” 第四十七章   “为何?”姜九怀问,“相貌平平,论琴艺,倒是那男的高明些。”   “因为她懂事啊!”元墨自动忽略“相貌平平”四个字。反正在家主大人面前,谁也不如他照镜子时看到的那张脸好看,“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脑子清醒不会为情所困的花魁!”   “不会为情所困?你是指她故意说些难听话好逼得对方嫌弃她?”   嗯?言妩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吧?她明明有理有据,温柔款款……”   “她若是真的对此人无情无义,就由他去。反正仰慕者越是痴心,女伎就越是受人追捧。反倒是她竭力劝对方远离,才是用心良苦,用情颇深。”   “你是说她喜欢他,却还要他离开她?”元墨觉得这实在不对头,定然是姜九怀又拿她当傻子骗。   姜九怀毫无阻碍地从元墨眼中看到了反对,他抬眼示意:“你看她的背影。”   背影怎样?背影很美啊,风吹动轻薄的衣衫,显出言妩美好的身形,那腰肢细得仿佛一掐就断……   “不是让你流口水。”姜九怀淡淡道,“你看她站得笔直,全身紧绷,两肩收缩,脖子一直僵着。她很紧张,也很难过。”   一个背影而已,可以看出这么多?   姜九怀淡淡道:“人这种东西,有时很蠢。他们总以为,只有嘴才会说话。”   元墨心里一紧。   所以,他无数次看穿她在想什么,就是她的身体发肤乃至动作出卖了她?   “你不一样。把你的话反着听,就是你的心里话了。”姜九怀微微一笑,“跟你比起来,这位言妩姑娘已经算得上心机深沉了。”   所以还是在骂她蠢?   湖上,男子惨然一笑:“你我……互不相干?互不……相干?”   他的神情过于悲伤,过于痛苦,元墨简直怀疑他马上就能呕出一口血来。   “我言尽于此,季公子,你善自珍重吧。”   言妩说完,转身便回。   动作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元墨赶紧回到座席,又忍不住在心里大赞,悄悄向姜九怀道:“如果她对这个人有意思,却还能赶他走,这就叫慧剑斩情丝,是大智慧啊大智慧!总之,我要定她了!”   “哦,是吗?”姜九怀不凉不淡地道,“那就要看你的银子够不够了。”   花魁的身价不菲,在银钱上元墨还真没有太大的把握,顿时萎了一半。   姜九怀显然很以使元墨枯萎为乐,嘴边笑容又深了几分。   言妩回来了,不单向众人敬酒赔罪,还唱了一支小曲,跳了一支舞。   不单擅琴擅诗,还能歌擅舞,元墨觉得言妩简直是个完人。   这种厚遇,原本应该在登门三五次之后才能有,可见言妩赔罪之诚意。   元墨不由得受宠若惊,十分感动。   同时他还发现言妩一个优点——任何人见了姜九怀的脸不免都要震颤一下,但言妩却是个例外。她看姜九怀好像跟看白一或平公公没有任何差别。   天下间竟有如此妙人!   元墨对言妩可谓是赞不绝口,爱不释手。   平公公和白一则对言妩颇为不满。   因为,区区一名女伎,竟要主子又是写诗又是弹琴才肯下楼,简直是胆大包天。   平公公从前在姜家见过言妩几面,因着三爷的缘故对言妩也颇为客气,这会儿却是好感尽失,决定以后再在姜家看到她时,绝不会再给一个好脸色。   对于始作甬者元墨……哼哼,杯酒之间,平公公已经想好了至少一百种陷阱,只待元墨进了姜家的大门,就叫他好看。   夜已至半,月上中天,画舫靠岸。   月心庭就在瘦西湖旁边,和平京沿江的乐坊一样,有自家泊船的码头。   夜深沉,姜家的人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平公公道:“不早了,主子要不先回?若有兴,改日再来也是一样的。”   姜九怀颔首,举步便走。   元墨道:“姜兄慢走啊,小弟就不送了。”   姜九怀顿住,回身:“你不跟我走?”   “姜兄莫非忘了小弟下扬州所为何来?”   除了要买到一位合意的花魁,还要了解了解江南乐坊的行事规矩,不在乐坊里住上一住,了解又从何谈起呢?   她客客气气地抱拳行礼:“一路上对姜兄多有烦扰,现在既然已经到了扬州,我就不好再麻烦您老人家了,以后就住月心庭吧……”   白一微微讶异,男宠的去留自然是主子说了算,主子还没开口,元墨哪儿来的胆子决定自己住在哪里?   平公公则是心花怒放,老天开眼,这祸害竟然没有死乞白赖要跟去姜家。   然而当他看到自家主子的神色,还来不及浮现的笑容登时消失了。   姜九怀盯着元墨,好像一时之间没听清楚元墨在说什么。   元墨还从来没有在姜九怀眼中看到这种茫然之色,他不是一向都高高在上将一切尽收眼底吗?   在这个猝不及防的瞬间,姜九怀好像剥去了那层完美坚硬的外壳,讶异、不敢置信、尴尬、恼怒、不悦……种种情绪在他的脸上如走马灯般闪过。   元墨惊讶地发现,姜九怀从来没有比这一瞬更像“人”的时候。   可惜,这一瞬很快便结束,那些情绪转眼消失无踪,那张玉雕般的面孔上一片冷淡:“随你。”   他转身便走。   “哎,姜兄!”元墨自后面追来,“姜兄请留步!”   姜九怀脸上的冰冷微妙地一滞,眸子像是解冻的湖面,柔和了不少。   不过在停下之际,他又重新板起了脸,淡淡道:“改主意了?你可知道?我最厌恶别人出尔反尔。”   “不反,不反。”元墨连忙道,“我就是想问问那个……银票……”   姜九怀倏然顿住。   解冻的湖面重新凝成坚冰,风雪笼罩大地,姜九怀的脸色铁青。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家大人生气了,元墨近在咫尺,首当其冲,差点儿被这寒意冻成冰棍。   她心里咬牙,好啊,一提银票就发火,他果然是想侵吞她的钱!   你可是姜家家主啊!为了几千两银子气得这样,至于吗?   “那个……您知道的,在乐坊过夜,价钱不低啊……”   若是旁的东西,她也就当场认怂了,但事关钱财,那就得坚贞不屈,百折不挠,她顽强地道,“您当日可是说得明明白白的,要用钱的时候问您要,小人可都记着呢。”   在家主大人的死亡凝视下,饶是元墨愿意为钱捐躯,舌头也忍不住有点打结:“那、那什么,你、您刚才不是说最讨厌别人出尔反尔吗?您老人家自己可不能……”   “闭嘴!”   姜九怀怒喝,声音大得让平公公和白一浑身一颤,双双跪了下来。   元墨看看他俩,再一想,算了,如果跪一跪能拿到钱,那跪又有何妨?于是也跟着跪下了。   姜九怀看着元墨这低眉顺眼跪着的模样,胸口急剧起伏,眼中仿佛要喷出火来。   平公公看得心疼不已。主子是他亲手带大的孩子,他再了解不过。   今天晚上,主子上画舫、题诗、奏琴,每一件事都是为元墨而做,而如此纡尊降贵放下身段,换来的的结果却是元墨要跟主子分道扬镳。   这不知好歹、忘恩负义、没良心的东西!   “听着。”平公公低声交代白一,“一会儿主子一开口,你就动手,麻利些。”以免主子后悔。   白一凝重地点点头,握住了袖中的匕首。   把主子气到这份上,元墨是难逃一死了。   他会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给元墨一个痛快。   元墨虽然还直挺挺地跪着,但心中也有点慌了。   怎么回事?不就是两千七百两银子吗?对她来说是巨款,但对姜家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再说她不是要全拿回来,只不过想要点出来花花而已,他家主大人还不是随便看着给?   为什么他的脸色比被人抢了老婆还要难看?难道他上辈子是貔貅,这辈子也是只能进不能出?   要钱,还是要命?   这个终极问题又一次摆在了元墨面前。   元墨一咬牙,做出了决定——   “小人该死,您老人家一路辛苦,现在夜也深了,小人实在不该再耽误您老人家的时间!”元墨抬起头,露出一个又诚恳、又灿烂的笑容,“银票的事以后再说吧,小人在这里恭送您人老人家回府!”   一面说,非常实在地叩了个头。   没办法,钱没了可以再赚,小命没了,一切都完了。   姜九怀怔了一下。   那明净耀眼的笑容仿佛还停留在眼前,人却已经五体投地俯在他的面前。   晚风迎面吹来,透过衣襟侵入肌骨,直至心上。   他终于感觉到了深秋的一丝凉意。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这种凉意了。   在很早很早以前,被宠爱的小狗咬伤、被信任的人刺杀、被尊敬的长辈暗算……在旁的小孩还在光屁股玩耍的时候,他已经知道怎么样在心上关起一道厚厚的门,不让自己多余的温情出去,也不让外人潜藏的恶意进来。   是在箭如雨至的凉亭中,在那道身影两张双臂护在他身前的那一刻,关闭许久的厚重心门,发出喑哑的一声“吱呀”,开启了一道狭窄的细缝。   光,照了进来。   风,吹了进来。   某个在黑暗中沉寂已久的东西,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凉亭那夜之后,他原本计划待扬州之事了结,再把元墨找到面前,财帛、土地、官职……任其挑选。   再多都不过分,因为这是忠诚的奖赏。   但元墨莫名其妙就从水里冒了出来,莫名其妙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也许是旅途太无聊了吧,也许是元墨太有意思了吧,他完全忘了本来的打算。   那扇大门一开,再开,长久不曾动用的情感自门缝中涌出,生疏而笨拙。   只想着,这个人待他不错,那么他也该待这个人好一些。   他忘了,从前的每一道伤痕,皆是源于这种念头。 第四十八章   “小公子命中带煞,刑克六亲,愈是亲近者,伤刑愈深。不如舍予贫道,让贫道带往深山,不染红尘,静心修行,方可保亲人平安。”   当时太小了,老道的面容早已模糊,命运的判词却深深地留在脑海,奇异地清晰。   也许是被这般断言不久,那件事便发生了吧……   黑暗中仿佛有一柄雪亮的刀刃,狠狠地切断了这一缕思绪。   “平福,给钱。”   在姜九怀转身的那一瞬,声音从元墨头顶飘落,带着说不出来的疲倦,“以后要银票,就找平福吧。”   平公公愣住了,白一也愣住了。   两人都没想到,主子那轰然高燃的怒火,竟然就这样轻飘飘地消散了。   “是、是。”   平公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掏出钱袋就扔给元墨,同白一连忙追上去。   元墨捏着钱袋,抬起头,只见姜九怀走向夜半长街的尽头,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有小手拉着她的心脏,轻轻地扯了扯,细细的疼。   她赶紧揉了揉心口,把这不舒服的感觉揉走,然后打开钱袋。   哇,有三百两银票,还有几两散碎银子!   再没有什么比银子更能治愈人心的了。   哈哈哈,月心庭,我来啦!   平公公回头,就看到元墨生龙活虎冲向月心庭大门,而宛娘正在门内含笑迎向他。   这没良心的狗东西。   在平公公心中,元墨当然是要离开的,但一定是被主子一脚踹开,而元墨哀求乞怜最终垂头丧气离去,就像一条丧家之犬。   可现在,原本该是丧家之犬的家伙兴高采烈地说走就走了,留主子形单影只。   看着一言不发的主子,平公公莫名有个大逆不道的念头:主子看起来,竟然更像一条丧家之犬……   平公公赶紧摇头,把这个念头狠狠掐灭。   到底是自己从小服侍的主子,不用说一句话,甚至不用一丝表情,平公公就知道主子心情甚是低落,忍不住道:“主子若是想带他回家……”   ——只要一句话,不怕他不依。就算他不依,白一也可以把他押回去。   可惜这些话平公公没有机会说出来,因为姜九怀打断了他:“我为什么要带他回去?你在路边看到野猫野狗,颇为可爱,便摸上几把,若是它们要跟来,我也不妨收留,可若是它们不乐意,我还要上赶着请它们吗?”   他的步伐很稳定,声音很平静,神情也不见波动,“平福,你觉得我看起来有那么闲吗?”   ——奴才觉得您在船上真的挺闲的。   这句话平公公差点儿说出口。他突然间明白过来,啊,主子所有的反常,全都是因为在船上的日子太过无聊啊!   姓元的根本不足以成为什么祸害,因为他只不过是主子拿来打发时光的玩意儿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平公公通体舒泰,眼前大发光明,脚步都轻快了不少,恭恭敬敬道:“主子您真是英明神武明心圣断天下无双!”   姜九怀站住脚,停了片刻,没有回身,淡淡道:“掌嘴。”   平公公愣了一下方反应过来,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   啊呸,啊呸,自己方才说话的口气活似那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月心庭是扬州最好的乐坊,坊主名叫朱大双,是个体格是十分圆润的胖子,个头比元墨足足矮了一头。   因听说她和姜家的大人物相熟,朱大双着意奉承,每天上的都是最好的菜色,元墨时常吃到一种小鱼,或红烧,或清炖,或炙或脍,每一种做法都让人鲜掉眉毛。   朱大双见她喜欢,便把厨子老林叫来,老林说,这是肺鱼,又叫气鼓鱼,因为它遇到危险会使自己鼓成球,浮于水面,因此得名。   元墨好奇,于是朱大双连忙和老林一起带她去厨房。   水缸里养着十来条小鱼,灰头土脸,背上有两道桔色纹路,颇为艳丽。   元墨拿根树枝下去戳了戳,果然很快便鼓起一只只小胖球,她看得有趣,想抓一只小来玩玩。   老林连忙拦住她,告诉她这鱼的会咬人。   元墨连送老林好几顶高帽,表示老林连咬人的鱼都会烧,当真是十分厉害,跟着便想讨教这鱼的做法。   老林笑呵呵,正要将做法全盘托出,朱大双拦下话下:“别的菜好说,这道菜可不好教,此物的内脏和鲜血最毒,一个不好当场能人要性命,是以只有资格最老的老师傅,才敢烹制此鱼。”   元墨想起来了,路上卫子越跟她说起过,江南有种鱼,名叫河鲀,鲜极,但有剧毒,吃一口要冒生死危险,所有的“拼死吃河鲀”之说。   “原来这就是河鲀啊!”   朱大双笑道,“元公子喜欢,让他每天做些就是了。敝处的河鲀在扬州城还有些微薄的名气,哪天元公子有空,不妨约些亲朋好友来尝尝,像平公公他老人家,还有那位贵客,想来也会满意的。”   朱大双笑起来两眼眯成一条线,深陷在脸颊肉里,活像庙里的弥勒佛。   这些日子,无论是什么话题,他最后都能绕到姜家头上。   元墨明白,他是把自己当成了一架通往姜家大门的桥梁。   据宛娘说,那天晚上错过“平公公他老人家”和“那位贵客”,没来得及打上一声招呼,他气得差点呕血三升。言妩他是不敢轻易动,便把宛娘骂了个狗血淋头。   元墨只管道:“好好好,如此美味,确实该当与挚友亲朋分享。”然后话锋一转,“哎呀,朱坊主,昨天的茶可不错,茶水如同浓金,茶团如同花蕾,实在是妙品,不知有什么名目啊?”   朱大双暗骂一声“滑头”。   他早发现了,元墨和旁的客人不同。别人是来看女伎的,元墨好像是来看乐坊的。乐工有什么乐器,厨子用什么食材,女伎用什么脂粉,各屋里有什么布置,待客有什么规矩……元墨一样一样都要过问,巨细无遗,好奇心高到过分。   来了没多少日子,乐坊上上下下却都是很喜欢他。这也难怪,本身就是个小白脸,嘴又甜,又肯放下身段,待谁都和和气气的。   跟女伎们在一起时,他身上自然而然有一股家人般的亲切,平易近人,每一句奉承都是诚心实意,他是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很好看,也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不容易。   别人和女伎在一起时,目光多半带有几分淫邪,他的目光却从来只有发自内心的真诚与关切。   很快,月心庭的女人们——不管是女伎、丫环,或是厨房里帮闲的大娘——都很乐于把心事讲给元墨听。   好几个红女伎拉元墨进屋一坐就是半天,却连支酒钱都不问他要。而元墨呢,则早就摸准了规矩,把赏钱维持在一个不让朱大双翻脸的最低限度。   若天下都是这种客人,月心庭就要关门大吉了!朱大双恨恨地想。   元墨在月心庭讨到了几乎所有女伎的欢心,但言妩是例外。   言妩待她既不热情,也不冷淡,说话温温柔柔的,笑起来清清淡淡的,从未害羞过,也从未生气过。   元墨拐弯抹角地问起过那位季公子,言妩只说是从前的熟人,再问,便移开了话题。元墨觉得言妩的心像一只淬过火的瓷瓶,坚不可摧,滴水不漏。   还是宛娘待她贴心,什么都告诉她。   言妩原是“瘦马”。“瘦马”者,乃是将贫家无依之女买来,教之以琴棋书画,养成之后高价卖于达官贵人或是青楼楚馆。   言妩当“瘦马”之时,养家见她容貌出众,聪明绝顶,便也舍得花心血,让她跟着当时扬州城最有名的大琴师桃林居士学琴。   桃林居士和姜家的玉翁姜三爷乃是莫逆之交,收徒一不看束脩,二不看身份,只看天资。   起初他身边共有二十个徒弟,后来便一年年减少,非是徒弟们弃学,而是桃林居士认为这些徒弟的天分只能到此为止,便一个个打发回家了。   “可就是这些弃徒,如今开琴馆的开琴馆,当名士的当名士,全都很了不起呢。”宛娘补充说。   由此可见桃林居士于琴之一道的造诣之高。   最后留在桃林居士身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言妩,一个就是那位季公子,季云安。   季家是书香门第,据说祖上也做过高官,不过现今已经没落,只是普通人家,家中只有一位寡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季云安考取举人,光耀门楣。   听到这里,元墨已经明白了。   据宛娘说,桃林居士生前所住的地方种有大片桃花,每到春来,花开遍野,是扬州胜景之一。   遥想当年,桃花树下,温雅的少年与美丽的少女相对习琴,一声声被拂动的又何止是琴弦呢?两个人说不定已经做过不少赎身之后鸳鸯白首的美梦吧?   可是很明显,一个寻常的读书人,根本不可能赎得起言妩。   最后朱大双以高价将言妩买入月心庭,季云安倾尽家财才能与言妩见上一面。   宛娘说,那一次言妩一直从晚上哭到天亮,天亮以后,言妩便像是变了一个人,当季云安再次求见的时候,吩咐人将其拒之于门外。   元墨听得心动神摇。非是为这段凄美的爱情,而是为言妩壮士断腕的绝决。   经历过世间深情,还能从中抽身而退,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女伎啊!   可无论她怎么讨好,言妩总是温柔含笑的样子,明里暗里提到过去京城的可能,言妩总是会用话岔开。   招术和她对付朱大双完全一致。 第四十九章   努力挖墙角之余,元墨在扬州城四处闲逛,过得十分充实。   扬州是江南要津,名流与豪商云集,酒楼乐坊林立,吃喝玩乐样样齐全。元墨并不是单逛月心庭一家,但一路看下来,月心庭还真不愧为扬州第一乐坊,有言妩这样的女伎不说,连河鲀都比别家好吃。   老林做的河鲀,鲜、嫩、弹、滑,四样俱美,扬州城大大小小饭庄、酒楼、乐坊,没有一家能比得上。   元墨软磨硬泡,哄到了老林的秘方。   老林说,秘窍不在烹饪之法,而在于鱼。   只有一处摊子上卖的鱼,才有这般味道。   第二天一大早,元墨就和老林一起去买鱼。   老林熟门熟路走到摊尾一个僻静角落,在那儿蹲着一个老头子,头发胡子花白,全盘虬结在一起,只看得见半张脸。   一身衣裳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已经是秋末冬初天气,清晨寒气逼人,元墨穿丝袄还嫌冷,他身上还是单衣,又坐在风口里,头发、胡子、裂开的衣角一起随风飞舞。   在他身前,有只木桶,里面有小半桶河鲀。   老林走过去递过一串钱,老头接过钱,起身便走。   从头到尾不过瞬息功夫,两人一句话没说,交易便完成了。   元墨心道,这哪里像买鱼?更像是两国密探接头。   老头大冬天还光脚穿一双草鞋,元墨想起自己小时候挨冻的时光,心有不忍,赶上前,从网兜里拎了一小坛酒给他,“老伯等等,天冷,喝点酒暖暖身子。”   老头并不说话,拍开泥封,端起来就喝。   才一口,他就“噗”地一声,全喷墙角了。   把酒坛子往元墨怀里一递,老头扭头就走。   这可是有名的杏花醉,月心庭用来待客的,口感柔和,芳香宜人,元墨很喜欢。只是月心庭卖得太贵,所以她从外面买了带回去喝。   “这酒虽好,可惜不对他的胃口。”老林道,“你看,那才是他要的酒。”   老头走向元墨方才买酒的铺子,一把把今天挣的钱拍在案上。伙计从里间摆出一坛酒,小心翼翼地斟了一碗。   老头接过来,一饮而尽。搁下碗,头也不回地走人。   元墨眼珠子已经快掉下来了。   一贯钱,只买一碗酒!   她疑心老头被坑了,过去问那伙计:“方才那老头喝的酒,多少钱一坛?”   伙计上下看她两眼:“公子,您买不得。”   呵,元墨原本只是想问个价,这回还非买不可了,一把把钱袋拍在了案上,豪气万千:“说吧,多少?”   “五十两银子一坛。”   元墨:默默地把钱袋摸了回来,从里面摸出一粒碎银子:“那就来一碗。”   伙计道:“客官,别见怪,我们家的规矩,这酒不单卖的。”   元墨耐着性子:“兄弟,你当我瞎啊?我眼睁睁看着前面有人单碗买的!”   伙计道:“我家掌柜说那人从前是我家的老主顾,一直很照顾我家生意,所以现在我们也该多照顾些他,不拘他拿多少钱来,一碗酒总是要给的。”   看来这位大爷从前也阔过,后来不知怎么败落了,混到了这个境地。   可即便是到了这个境地,对酒的要求竟然半点也没放低。   元墨真不知道是该可怜他,还是该佩服他。   元墨问老林:“这河鲀都是他养的?”   “我也不知道是他养的还是他捞的,总之这种河鲀就他一个人有,我没在别家买到过。”老林道,“你也瞧见了,他谁也不理的。别人也不理他。我当初是看他可怜,就把他的鱼买下了,没想到倒成就了我一门绝技。这可是独门秘方,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元墨点头。回想起那老头死鱼一样的眼睛,好像看什么都是死物的神情,心想确实没人会想挨着他。   老林又道:“想来应该不是养的。若是养的,每次只卖这小半桶作甚?再说养出来的没有捞来的鲜。”   元墨眼睛一亮:“那下次咱们跟着他,看他去哪儿捞鱼!”   老林呵呵笑:“这法子我早试过了,没用的,这老头鬼着呢,三下两下就把我给甩了。”   元墨心说那是你,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关门弟子,难道会连个老头都跟丢吗?   三天后,元墨站在郊外,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小路,垂头丧气。   好家伙。这次跟着老林买完鱼,她一个人紧紧钉着那老头,可才跟出城门不久,就不见了人影。   元墨不甘心,四处又翻寻了一遍,最终仍是一无所谓,只得回来。   一回来,就见朱大双坐在厅上。   元墨忍不住看了看天色。这会儿才不过巳时,按乐坊时间,现在正是睡得正香的时候。   “元公子你可算回来了!”朱大双笑眯眯起身,“我还以为你独自先去了呢!”   元墨一愣:“去哪儿?”   “哎哟,这还用说吗?”朱大双抛给她一个“你明知故问”的亲热眼神,从桌上捧起一只锦盒,从他小心翼翼的模样来看,里面的东西定然价值不菲。   瞧元墨一动不动,朱大双急了:“元公子,咱们可是说好的,一旦有机会,你就领我进姜家大门呐。现在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哇!”   元墨真的不知道:“什么机会?”   朱大双脸色变了变,将元墨上下打量,“元公子,这一大早的,您是去了哪儿?”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郊外的路稀湿,元墨的靴底全是烂泥,衣摆也溅上了不少泥点子。元墨笑了笑:“我一早出去走走,遇见一个美貌村姑,送她回家了。”   朱大双笑了一下,这一下不同于以往的谄媚,两只眼睛里的光比刀子还锋利:“看来元公子是当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顿了顿,他脸上端出一个假笑,假到连遮掩都懒得遮掩的程度:“元公子,你在我这儿可住了不少日子了,这房钱,咱们是不是该结一结了?您放在账上的二百两银子已经花完了,只要再付三百两便成,承蒙惠顾,多谢。”   别说这种上等乐坊,就算是普通客栈,这样上赶着要钱,基本等于是赶客了。   “朱坊主这是什么意思?还让不让人住了?”   元墨不悦地抬高了嗓门。作为客人,她当然有资格发火,但因为心中有鬼,所以这火发得略有点心虚——难道他知道她挖他墙角的事了?   这心虚落在朱大双眼里,却显得另有深意,他皮笑肉不笑:“元公子,话说得太白,伤脸面。我是开门做生意的,您是花钱买乐的,现在乐子您都享到了,我的银子却没挣到,您说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只要您付了钱,您还是我的爷,可您要是不付钱,那就别怪我不给面子。”   “得了得了,收个钱不必扯这扯那的,不就是三百两银子吗?我的钱都放在姜家,等我睡完一觉,自然去取来给你——”   “哈哈哈!”朱大双仰天大笑,“你小子还想骗我?你要真跟姜家有关系,会连今天大长公主过寿都不知道吗?”   元墨心说大长公主是谁,然后才想起姜家家主世世代代娶的都是公主。   姜九怀的娘是皇帝的妹妹,是长公主。大长公主,应该是皇帝的姑姑、也就是上上代姜家家主的夫人、姜九怀的奶奶。   这可真够复杂的。   “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反正银子少不了你的,等爷睡好了就去拿来给你!”元墨也懒得跟他废话了,直往里走。   “来人!”   朱大双一声喝,“你今天要是拿不到三百两,里头的东西就别想要了!”   两名护院应声而出,拦住元墨的去路。   元墨全身此时的全身家当就是一只已经瘪到前胸贴后背的钱袋,屋子里只有几件换洗衣裳,他要拿去当抵押,那可再好不过,她可以倒赚二百九十九两。   离开月心庭的时候,元墨是这么想的。   但过了一阵,怒火消退后,她就不这么想了。   大家出来开乐坊,可不是为了普渡众生,都是为了钱。当然这猪头要钱的嘴脸着实难看,可谁管他好不好看啊,要是言妩也当她是个连花资都赖账的混蛋,还会跟她走吗?   说一千道一万,都怪姜九怀。   他要不拿走她的银票,她至于落到这个地步吗?   扬州是姜家的祖宅。   本朝以前,扬州只是姜家用来祭祖的地方,姜家的重心一直是在京城,所以留在扬州的只有一些族中旁支。   但本朝的第一任皇后姜言正好是姜家扬州的旁支,她改变了这一切。   当时天下纷乱,姜皇后是如何在乱世之中,从一名不起眼的旁支之女,最终坐上皇后宝座,个中详情已经不为外人所知。   因为这位皇后的缘故,扬州在姜家的地位大大上升,年老的家主们致仕后多半会回到扬州祖宅,年少的家主幼年也多半会在祖宅中长大。   姜家的祖宅据说当初规模并不大,但经过一百多年的扩建,它已经成为一只庞然大物,雄踞在扬州城最中心的位置,森然俯视这座在它统治下的城池。   今天的姜家宾客盈门,客人们的车轿几乎把一条长街都堵住了。   元墨寻到后门上,把平公公的那只钱袋交给门上的人:“烦请通禀,在下姓元,从京里来的,你一说平公公就知道了。”说着,塞了点银子过去。 第五十章   下人进去通禀,元墨便在树下等着。   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雪,风一阵紧似一阵,直往衣裳里钻,元墨忍不住缩了缩脖颈,心想拿到钱后,得买件大毛的衣裳才成。   钱在平公公手里,应该比较好要回来吧?毕竟平公公一看见她就用鼻孔出气,好像她的存在污染了整片空气。   一次全拿完,下次就不用来拿,平公公您老人家就不用再看见碍眼的在下啦——嗯,这个理由听上去很有说服力的样子……   还没等她盘算完,那人就出来了,竟是一脸的气急败坏,将钱袋往元墨脸上一摔,“好小子,竟敢来姜家消谴人?”   元墨微一偏头,抬手接住那钱袋:“怎么回事?”   “这钱袋根本就不是公公他老人家的!他老人家根本不认得什么京里来的姓元的!”他一脚踹向元墨,“大长公主寿辰,平公公忙得脚不沾地,我还要为这点子去烦扰平公公,平白挨了一顿训斥!”   这等拳脚元墨少说也有五六种姿势踹回去,但她是来要钱的,不是来惹事的,也不打算和他正面硬扛,便一味躲避,一面“哎哟”惨叫,一面“逃”远了。   “小子别让我再看见你!”那人犹不解气,在背后大嚷。   元墨直跑过了街角,才停下来。   妈蛋,她知道平公公讨厌她,但没想到竟然讨厌到这种程度,竟敢翻脸不认人!   难道,这就是姜九怀的如意算盘——先把她的银子撸过去,然后再把锅甩到手下人头上,反正姜家深宅大院门户重重,她又不能飞进去找他对质!   太阴险了!   太狠毒了!   老天爷你怎么不放个雷劈死这个黑心人哦!   元墨一屁股在路边的石阶上坐下,痛苦地思考自己眼前的处境。   她总共还剩二两银子。   这二两银子,既不然还月心庭的房钱,也不能让她回京城。   只能让她找一个最便宜的小店住下,每天只吃一顿,每顿只吃一碗阳春面——即使这么着,也挨不过这个冬天!   天呐,她也算摸爬滚打长大的,知道防天防地防贼,就是万万没想到,她最该防的竟然是坐拥半数天下的姜家家主!   现在怎么办?先找份活儿干干?   就在她考虑是去饭馆跑堂还是去赌场当打手的时候,一个人在她身边坐下歇脚。   这边坐的人不止她一个,有靠在墙角的叫化子,有闲聊的懒汉,是以多了一个她也没怎么在意,但那人一直发出“咝咝”的吸气声,她不由多看了一眼。   那人二十上下,莫名有几分面熟,背后背着一只巨大的背篓。   当看清篓子里放着一只大酒缸时,元墨蓦然想起在哪里见过他了。   赫然是卖酒老头喝酒的那家酒铺。   酒缸虽未开封,但一股浓香压不住,还是透了出来,好像正是那老头喝的那种。   元墨同谁都能聊,何况还是认得的,当下便攀谈起来,得知这伙计名叫阿麦,母亲多病,弟妹又小,他白天在酒铺干活,晚上还要去码头卸货,昨晚上压坏了肩膀,此时已经是高高肿起,他舍不得去看大夫,今日偏巧有客人叫送酒。   那坛酒少说也有五十斤,绳死死勒进肩头,阿麦实在疼得受不了,一路走一路歇,脸上全是汗。   元墨打小吃过苦,知道吃苦的滋味,从全副家当里分出一两银子让阿麦去看大夫。   阿麦不肯收,“没事,看什么大夫,疼疼便好了。再说客人定了中午要的,我怎么也要送过去……”   “你真要送过去,这半边肩膀就废了,真落下什么残疾,以后一家老小怎么办?”元墨说着,把背上的竹篓卸下来,“罢了,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说吧,送哪儿的?”   两炷香功夫后,元墨站在了姜家厨房。   此时此刻她只想跟老天爷说声抱歉,您老人家的眼睛果然是睁开的!   买酒的居然是姜家!   为免意外,元墨换了一道侧门进府,还机智地和阿麦换了外衣——对阿表的解释是她比较爱惜新衣裳,实际的原因当然是穿着一身甜鞋净袜人模狗样的来送酒,肯定惹人怀疑。   “怎么才送来?都等了大半天了!”厨房管事的骂骂咧咧。   元墨态度十分良好地连连赔不是。   有人走进来:“小杨子,冰雪烧到了吗?”   管事脸上立刻笑出一朵花,快步迎上去:“谷嬷嬷,您怎么亲自来了?奴才正要打发人送去!”   一位高大的老妇人走进来,她有六十上下年纪,衣着甚是华贵,神情也十分庄严,便是寻常官太太大约都没有她这样的气派。她板着脸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天阴成这样,主子腿脚益发不好了,须得烈酒热敷才舒服些,怎么这半日还不见送来?非得我亲自来取!”   管事连忙赔不是,打发人抬着酒,跟谷嬷嬷回去。一转身见元墨还在,骂道:“还杵在这里做什么?银钱跟你东家月结!快走快走!”   前庭在大宴宾客,厨房里确实是一团忙碌,元墨愣愣地道:“小人不认得回去的路。”   管事头疼,随便指了个小厮领她出去。   小厮哪里耐烦给一个送酒的领路,带了一阵随便指了个方向便要走,蓦地里脖子上重重挨了一记手刀,软软地倒下。   元墨把他拖进一间空房,片时出来,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姜家一名不起眼的小厮。   时辰近午,只要摸到前厅,找到姜九怀,她就有办法把银票拿回来。   秘招就是——如果他不肯给,她就当着满厅贵客的面,大声跪求家主大人还她的血汗钱。   总之豁出去了!   原本想着请客定然是人声沸腾,再不然乐声也很好辨认,但见鬼的是,姜家大到出奇,她竖起耳朵才能听向隐隐的乐声,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胡乱兜了几圈,不单没有摸准方向,反而碰上好几拔下人盘问。   元墨想起那位谷嬷嬷十分气派,便抬出来用一用:“谷嬷嬷派奴才去取东西。”   果然这三个字十分管用,人们立即给她让路。   她以前听师父说江湖高手快意恩仇,不管对方是达官权贵还是豪商巨贾,江湖高手们都能在一个月高风黑之夜一刀取其首级。   元墨现在就有个疑问:取首级什么的就算了,请问这些江湖高手是如何准确地在一座迷宫般的宅子里准确地找到自己想的首级呢?   元墨没头苍蝇似地在巨大的宅院里转来转去,忽然,闻到一丝酒香。   冰雪烧。   等等,那会儿谷嬷嬷说什么来着?这酒是给“主子”用的……姜家还有哪个主子?   姜九怀在附近?   不过,姜九怀的腿脚有什么毛病吗?之前倒是没看出来……元墨一面顺着酒香找过去,一面在心里嘀咕。   而且这边颇为冷清,她连进好几扇门,一个人也没见着。元墨心中越发笃定。她之前的思路错了,卫子越不是说了吗?姜九怀很少见人,今天宾客如云,他定是懒得理会。   酒香越来越浓,元墨踏进一所小院,院中寂寂无人,元墨放轻脚步,“吱呀”一声,推开门。   一股浓香像是有形的云雾般,兜头罩向她。   这酒居然这么香!   这是元墨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就是——找错了。   屋中只有一个老太太,头发也没梳,歪在榻上,手里正端着一只茶杯,一见有人,连忙把袖子掩住茶杯,瞪起眼睛问元墨:“好大的胆子,谁让你进来的?”   她的头发已是花白,脸上的肌肤却是保养得甚好,依然颇为细腻,五官模子看得出从前是位美人,至今双眼都是碧清的。   元墨爱世上所有的女人,尤其爱这种不曾被年纪所打倒的女人,她不由自主就笑了:“是您让我来的啊,酒香这么浓,半边姜家都闻得到啦,可不是你把我叫来的吗?。”   老太太像是见了什么稀奇物什似的,上上下下把元墨打量了一遍,“你是从哪儿来的?”   元墨还是那句:“奴才是帮谷嬷嬷取东西的。”   老太太“哦”了一声,推了个茶杯给她,提起茶壶斟了一杯。   杯中酒色如琥珀,香气醉人,元墨先抿了一小口,入口仿佛含了一口冰雪,入腹却像是燃起了一道火焰,“果然是好酒,真不愧叫冰雪烧!”   “不错啊娃娃。”老太太又给她斟了一杯,“这酒一般人可不敢喝。”   元墨一口气连喝了几杯,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在外面吹了半日风的寒气全驱散了   她心满意足地放下杯子,道:“谢谢奶奶,下次偷酒喝别倒出来了,酒味太浓,太容易招人怀疑。我教给你一个法子,你拿一根麦管,直接插进酒坛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偷着了,谁也不会发现。”   老太太大喜:“这法子可真不错!”跟着道,“你小子以前可没少偷喝吧?”   “我家有位长辈,也很喜欢喝酒,我常偷的,她一次也没有发现。”   酒劲微微漾上来,心里一阵阵发热,元墨觉得自己有点想红姑了,想红姑的桃花醉,想红姑的怀抱,甚至想红姑的骂。   这次离家真的有点久了啊。   元墨走到门边,又折回来,露出一个甜净的笑容,“请问前厅怎么走?”   老太太指了方向,又喝了一大口酒,靠在榻上,舒舒服服地长叹一口气,“再往前有人拦你,提谷嬷嬷可没用喽,你就说是晓晴阁派你去厅上说话吧。”   “谢奶奶!”元墨深深一礼,快步穿过屋子,从老太太指点的方向离开。   老太太看着元墨离开的方向,自顾自地,又饮了一杯。   片刻后,谷嬷嬷端着一碗醒酒汤自外进来,搁在桌上时,看到桌上另一只茶杯,吃了一惊:“主子,有人来过了?”   “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娃娃。”老太太悠悠道,“今儿的前厅看来会有点意思呢……” 第五十一章   “晓晴阁”,这三个字颇为耳熟,元墨总觉得自己在哪里听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   这三个字果然比谷嬷嬷还要好使,她一路朝南,通行无阻,终于听得乐声与人声渐近,前厅到了。   到了门前才发现,高兴得太早了。   守在门前的是白一。   她急忙刹住脚,转身就走——翻脸不认认的到底是平公公还是姜九怀,她还没弄清楚,若真是姜九怀的主意,白一自然不可能让她进门,还得另想办法。   “站住!”   背后喝起低喝。   被白一发现了。   元墨背着身,听到他的脚步声,还听到细微的金属摩擦声,那是他的匕首出鞘了,“什么人?鬼鬼崇崇的干什么?”   元墨迅速打量一下四周,不单有值守的府兵,还有忙碌的下人,她就算长上翅膀也很难飞得出去,跑是跑不成了。   她痛快地转过身,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白兄,是我啊。”   白一一愣:“二爷?你……怎么这付打扮?”   “唉,说来话长。”元墨沉痛地叹息,“上次我不是惹家主大人生气了嘛,这么多天以来,我一直都想等着家主大人消气,可家主大人一直没来找我,我……我……我实在是望眼欲穿,相思成狂,做梦都想再见他一面,所以才出自下策,希望能远远地看他一眼……”   元墨说着,期待地看着他:“这种感觉,白兄你能理解吧?”   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望眼欲穿、相思成狂”,白一还真的很难理解。   但他知道一件事,在船上和元墨在一起时,主子会笑,会恼,可自从那天回来后,主子的笑与恼好像就和元墨一起离开了。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替你通禀一声。”白一沉声道。   “别!”他要真是不想见我,你通禀完了我就会被乱棍打出去吧?元墨捂着心口,心痛道,“能让我自己去见他吗?”   “我还不想死。”白一道,不过想了想,还是安慰“为情所困”的元墨,“你放心,我尽量替你说点好话。”   他说完转身进去。   元墨在原地跺脚。   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吧?   不不不,银票都没到手跑什么跑?   那么趁府兵们不备冲进去?只要进得了大厅,姜九怀就不能不顾及脸面……   还没等她思量完,白一出来了,向她点了点头。   翻脸不认人的,不是姜九怀!   霎时间,天上的阴云虽然厚重,但阳光仿佛已经透过云层洒进了她的心里,一颗心“哗”一下亮了起来。   厅外天色阴沉,厅内却是灯火辉煌,歌舞升平,宾客如云。   元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姜九怀。   姜九怀也正好抬起眼,望向门口。   视线在半空轻轻一碰。   大长公主寿辰,乃是一件大事,他头戴纯金双龙衔珠亲王冠,身穿玄底四爪金龙蟒袍,这身冠服的气势如此之足,穿着的人很容易被衣冠压住,但姜九怀不是,他的五官之夺目,已经无法单纯用一个“美”字来形容。   但凡人们所能想象的、美丽中的极致,上天全都翻了十倍,慷慨地赐于他一人。   穿衮服的姜九怀美貌太具杀伤力,元墨被有锋利刀刃迎面斩下的错觉,忍不住低下了头。   这正是厅上人的感觉。   姜九怀的这次露面,让“貌丑到不能见人”的传言不攻自破,但明明养眼如斯,却没有人敢把视线扫过去多看。   因为万一视线碰上了这位新任亲王的视线,难以言喻的冰冷锋利之意会顺着无形的视线迅速传遍全身,让人不由自主打上一个寒颤。   因此,这场寿宴的气氛十分微妙,由姜九怀领着遥向大长公主行过礼后,哪怕再以口才诙谐著称的人物,都不敢开口说话。   幸好姜家有一流的家伎,大家可以假装投入地欣赏歌舞。   于是元墨跟着白一进来时,就发现所有人都正襟危坐,一脸肃穆,直让元墨怀疑姜家今天办的其实不是寿宴,而是丧事。   更吓人的是,她和白一刚踏进厅门,所有的脸都齐刷刷转了过来。   白一倒是见怪不怪,带着元墨靠墙根走。   众人又齐刷刷把脸转过去。   元墨这才明白,并不是自己有多扎眼,而是这些客人的视线实在是不知如何安放,一有动静便要去看上一看,以示自己并没有发呆走神。   元墨低眉顺眼跟在白一身后,来到主位旁边,白一行了个礼退下。   平公公侍立在姜九怀身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他当然不会再给这妖孽祸害主子的机会,所以一看到钱袋就发了好大一顿脾气,这顿脾气自然会传到元墨那儿,让这小子进不了门。   可现在这祸害竟然还是出现在了主子面前!   平公公恨得牙痒痒。   元墨规规矩矩挨到姜九怀身后跪下。   姜九怀没有动,也没有说话,仿佛没发现身后多了一个人。   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半边侧脸,发丝全部梳起,绾进金冠之中,鬓角齐整得像是拿刀裁出来的一般。   衣领依然照旧扣至颔下,衣袍上的刺绣微微闪烁着金光。   是金线吗?   得多少钱呀!   这样的想法首先冒出来,却稀薄得如同雾气,转瞬即逝,另一个念头从心底里袅袅升起,仿佛是谁住在她的心里发出一丝轻叹:多久没见他了呢?   这样想着,一颗心微微发起颤来。   她赶紧摇摇头,把这莫名其妙的情绪甩出脑海。   干什么呢,正事还没办呢!   她本以为这样的宴席肯定是热闹非凡,那么当乐声悠扬、众人谈笑的时候,她悄悄凑到姜九怀身边,向姜九怀道明原意,银票就可以到手了。   可现在,厅上的空气仿佛能凝固成实体,虽有乐声勉力支撑,却没有一个人说话,谁搁杯子的手稍重一些,动静都要引得所有人望上一望。   要是她在这种情况下张口要钱——不,她也还想活着!   她只得跪在姜九怀身后,暗暗祈祷有人拉开话匣子打破这该死的沉寂,或者是谁喝多了被扶下去也好,总之她需要一点动静作掩护……   “咕……”   上天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赐于她一个声音,可惜是她的肚子发出的。   声音不大,平公公冷冷地斜了她一眼——连平公公都听见了。   但是还好,姜九怀端端正正地跪坐在席上,纹丝未动。   她一大早就跑去跟踪那个卖鱼老头,回月心庭跟朱大双吵了一架,找姜家又颇多波折,最后还帮阿麦背了一大缸酒……早上吃的那两个包子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胃在肚子里咕咕嘟囔,一声接着一声。   元墨不得不用手捂住肚子,暗暗告诉自己再等一会儿就好,等拿了银票就出去给你买吃的胃大人!   可是胃不听她这套,胃说:“你看看,案上那盘鱼金黄酥嫩,多么香!你再看看,那盘胭脂色的点心比姑娘们的脸颊还要好看,多么美!还有那盘牛肉……”   元墨痛苦地闭上眼睛。   没有用。食物的香气像是故意捉弄她,手拉手往她鼻子里钻。   妈的。受不了了!她要先出去找点东西吃再进来——   然而就在她睁开眼准备起身的时候,愣住了。   眼前多了一盘点心,每一只有李子大小,通体浅红,只有顶心一抹深红,一只只生得娇艳扑滴,香气袭人。   元墨看看点心,再抬头看看平公公,平公公一脸深受打击的模样——以往姜九怀在某事上顺着元墨一点,平公公便是这种“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脸色。   难道是家主大人?   但姜九怀依然端坐得纹丝不动。   “管它娘的,先吃再说!”胃大人说。   元墨稍稍把自己往姜九怀的背影里挪了挪,避开厅上人的视线,动作尽可能小地抓起两只点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嘴里一塞。   唔唔唔,这点心不单又美又香,味道更是甜而不腻,可谓色香味三样俱全。   就是元墨她饿得有点狠,塞得有点多,一时竟然噎住了。   今天这是怎么了?霉星罩顶吗?   然后,就见一只酒杯递了过来。   杯是山水错金双耳杯,花纹繁复,越发显得握杯那只手洁净白皙。   元墨呆呆地抬头,视线一点点往前,覆在手腕处的玄色刺金蟒服袖口宽大,露出里头一截雪白里衣,臂上一只团龙绣得金碧辉煌,再往上是衣领紧紧包裹的修长脖颈——姜九怀并没有回头。   是她饿花眼了吗?   高高在上连别人死活都不管的家主大人,竟然送酒给她?   “是噎死了吗?”姜九怀声音淡淡的,“还是要我喂你?”   元墨慌忙接过酒杯,一口灌下去。   其实是多余的——噎住她的那口点心,早就吓得自己钻入腹中了。   厅上所有的眼睛都望了过来。   有人目瞪口呆,有人瞠目结舌,有人只用眼角余光瞄,有人只看一眼就仿佛看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一般赶紧扭过头。   确实了不得啊!   姜家家主,在大宴之上,给一名小厮递酒!   “家主大人真是平近易人,爱民如子啊!”扬州知府曹方反应最快,立即举杯,“我等能侍奉家主大人这般仁德之人,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是啊!是啊!”人们终于找到了歌功颂德的切入点,纷纷附和,“家主大人仁义无双,天下少有!”   “家主大人心地仁善,慈悲为怀!”   “家主大人是蔼然仁者,我等远远不及!”   “家主大人施仁布德,天下幸甚!”   这下换元墨目瞪口呆。   能当官的人可真了不起,单凭这胡说八德也能出口成章的本事,一般人就远远比不上。   姜九怀脸上波澜不惊,不喜不怒,随手又从案上取了一碟牛肉,往后一递。   元墨硬着头皮接过。   吃吧,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不吃吧……这肉是看得见的酥烂浓香,半筋半肉半着汁水,捧在面前,别提那个香了……   官员们的吹捧忽然换了个方向,又是以曹方为首:“家主大人,贵府真是英才云集啊,区区一个小厮,也是如此品貌俊秀,出众脱俗,一看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必然是位俊杰之士!”   元墨:等等,慢着,吹过头了。 第五十二章   “不错,这位小兄弟一看就是聪明毓秀之辈,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在家主大人跟前服侍啊!”   “看小兄弟天庭饱满,眸子清正,将来定是大有可为!”   “哈哈,老兄这话说错了,小兄弟已经随侍在家主大人身边,这世上可还有哪里比得上吗?”   佩服佩服。   一位官员眼尖,发现了一处别人都没有发现的关窍。他连忙取了双干净筷子,双手捧过来:“小兄弟取食不便,用这双吧。”   “不用。”说话的不是元墨,而是姜九怀,他拿起自己案上的筷子,搁在元墨捧着的盘子上,眼中隐隐约约含着一丝笑意,“用这双。”   元墨露出一个笑容,“其实,都不用。”   她抓起一块牛肉,往嘴里塞。   满堂俱静,连乐声都停了。   官员们长大了嘴,显然,即便是以他们丰沛的马屁功力,也找不出什么词来搭配此种行径。   “小兄弟、小兄弟真是……”曹方绞尽脑汁,忽地灵光一现,“小兄弟可真是率性豁达,大有竹林之风啊!”   元墨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场的曹方的官儿做得最大了。   只是竹林之风是什么风?   “所谓竹林之风,是指魏晋之时的七位名士,他们狂放任诞,行世人所不敢行。”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姜九怀低低道,眸子里有细细的光,嘴角噙着一丝笑,“别说用手抓菜,就算是袒胸露腹、衣不蔽体,他们也是毫不在意的。”   所以这到底是夸人还是骂人?   算了,元墨才不想知道这种问题,反正脸都丢了,一块是吃,一盘也是吃,她再次把自己往姜九怀身后缩了缩,借住姜九怀挡住自己的身影,然后稀里乎噜干光了一盘肉,胃大人终于舒坦了。   而厅上官员们依旧聊得十分火热,话题已经谈到了“这位小兄弟可能上辈子就是个大善人做了许多善事今生才会有此福报”。   正是机会!   “家主大人……”元墨凑近一点,悄声道,“我来是……”   “平福。”姜九怀打断她,交代平公公,“带去洗手,再把人带回来。”   很明显,平公公渴望听到的命令应该是“带去丢掉,然后永远不要再回来”。   所以一路上脸非常臭。   洗完手,回来路上,元墨跟他讲道理:“平公公,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如果你痛痛快快把银票给我,我压根儿就不用混进来,你知道我跑来这里费了多大的劲吗?”   平公公恨恨地瞪着她:“你不要以为瞒得了咱家!你的心思咱家再清楚不过,银票什么的根本是你故意放在主子这里的,就是想借机会来见主子!”   这真是,天大的冤枉!   “咱们这么说吧!”元墨一撸袖子,“两千四百两,现在还给我,我马上走人!多留一刻我是你孙子!”   “咱家没有孙子。”平公公的脸更臭了。   呃,元墨发现自己失言了,“那随便是什么好了,反正你给我钱,我就走——”   话没说完,平公公猛然刹住脚,原本拉长了三尺的脸瞬间春风满面,恭恭敬敬行了个礼:“三爷,您身子还未大好,天正冷着,怎么过来了?”   一名高瘦男子含笑而来。   他身披鹤氅,气质出尘,步履矫健,足下轻盈,仿佛只有三十岁上下,面容清俊,看上去不会超过四十,但眼神旷远,仿佛已经阅尽红尘,像足七八十岁的老者。   一时之间,元墨竟判断不了他的年纪。   “今日是怀儿袭爵之后第一次露面,我想了想,还是替他照看一下,免得有什么麻烦。”男子说着,目光落到元墨身上,“这位是……”   元墨连忙行礼,正要答话,平公公道:“他就是奴才跟您提过的那个元二,本以为主子已经把他扔在月心庭了,没想到这小子又使诡计粘了上来。”   任何时候,平公公才姜九怀的事都是讳莫如深,没想到在这三爷面前却像是竹筒倒豆子一般,什么都说——而且还乱说!   “三爷您明鉴,小人实在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的。实是平公公欠小人两千四百两银子,小人现今身无分文,不得不上门讨债。”   哼,难道只有你一个人会胡说八道不成?   平公公果然急了,还是三爷打圆场:“此事回头再说,是非曲直,自然要有个公断。”   这话说得不偏不倚,十分公正。但平公公是四品太监,久在姜府,而元墨只不过是个外人,身份相差悬殊。他还能这样说话,不由让元墨心生好感。   姜家三爷名长信,人称“玉翁”,乃是扬州第一风流人物。他生在极贵之家,性情却是冲淡平和,从不以名利为绊,只以诗书为念,琴棋与丹青皆精。   他能与世外高人一起抚琴,也能与巷头俗子一处下棋,能与大儒研六经,也能为女伎谱新曲,这样的人是姜家这座深宅里的一缕清风,只要有他在,就能让每个人都宾至如归。   果然,自他到来,客人们终于不用绞尽脑汁歌功颂德,坐姿都闲适了几分,众人从京中时局谈到塞外风物,又从塞外良马谈到扬州逸闻,姜长信皆是信手拈来挥洒自如,客人们也兴高采烈十分投机。   元墨本就缺觉,如今饱餐一顿,之前喝的几杯冰雪烧好像终于融进了血液之中,她的脑子有些晕荡起来,厅上的高谈阔论之声变成一片模糊的嗡嗡响,只有膝下的地毯沉实柔软,虽比不上红茸毯,也够舒服的了……   姜九怀只觉得身后安静得有些不对劲,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元墨已经是眼皮打架,跪在地上摇摇晃晃。   忽听那边姜长信道:“家主,你意下如何?”   姜九怀父母早亡,是由姜长信一手教养长大,琴棋书画皆是出自姜长信的调教,姜长信于他而言是如师如父,但在外人跟前,姜长信从不以此居功,永远唤他作“家主”。   厅上众人商议冬日正值闲暇,不如举行一次诗会,想请姜九怀作评审官——其实这只是个过场,谁都知道姜九怀不喜欢这些应酬,只待他拒绝,大家便理所当然地推举姜长信担任。   “此事……”姜九怀也知道,正要推辞,只是才说两个字,忽地,背心一沉。   他微微前倾,随即稳住,幅度很小,外人几乎看不出来。   背心透着暖暖的体温,微沉的份量。   满厅灯火,仿佛都摇晃了一下。   姜九怀一动不动。   这反常的停顿让姜长信抬眼望过来,他的席位加在姜九怀旁边,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个元二靠在了姜九怀背上。   姜长信怔了怔。   底下的官员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但见家主大人长时间沉吟,不由也都关切地望过来,机灵点的如曹方之流,已经在想家主大人可能在为难,自己是不是该说点什么帮家主大人婉拒呢?   还没寻思完,姜九怀轻声道:“——甚好。”   官员们都愣住了。   “好!”曹方第一个反应过来,每年的诗会都是州府主办,姜长信固然是文采风流众望所归,但家主大人的身份放在这里,有家主大人当评审官,今年的诗会定然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热闹。   众人纷纷附和,正要举杯高声祝颂,姜九怀双手虚按,众人连忙噤声,不由想起之前无论大家怎么歌功颂德,家主大人好像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看来不吃这一套?当下都变得安静了不少。   姜九怀向平公公招了招手。   平公公连忙附耳过来。心想这祸害竟然靠到主子身上,纯属自己找死,主子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如此近身,哼哼,终于可以名正言顺把这混蛋扔出去了……   “取我的斗篷来。”   家主大人如此这般吩咐,声音是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柔。   元墨做了个很舒服的梦。   她梦见自己睡在大片大片的云朵上,身上也盖着软软的白白的云朵,云朵又大,又软,又香。   不知过了多久,一道尖细的嗓音直穿进耳朵:   “安宁公主驾到——”   安宁公主?谁?她又不认得……脑子里模模糊糊这样想,然后才猛然惊醒。   安宁公主!是当今天子唯一的宝贝女儿,是本朝子民唯一的一位公主。   这一睁眼,才发现眼前依然一片漆黑,她竟然被什么东西罩了起来。   难道是她酒后昏睡,平公公嫌她失仪,所以把她装麻袋了?   如此这般想着,她揭开一条缝,探出头来。   她看到一个十七八岁少女走近,那少女生得明媚鲜妍,似一朵带露芍药,嘴角正含着一朵微笑,盈盈道:“九怀哥哥……”   元墨半梦半醒,怀着纯然的心情欣赏美人,唔,这一身的衣饰可真是华丽啊,人儿也是生得玉雪可爱,笑起来颊边还有两粒小酒窝呢!   美人的视线蓦地对上了好怕,陡然间发出一声尖叫:“啊——”   元墨下意识想堵耳朵。   美人的身形娇小,元墨真想不到一具小小的身躯竟然能发出如此尖利的声响,简直要怀疑这位公主修炼过佛门狮子吼神功。   但下一瞬,她也想尖叫了。   因为姜九怀转过了脸。   被烈酒和睡眠麻痹的大脑终于恢复了正常,元墨三魂掉了七魄,发现自己竟然趴在姜九怀背上,脑袋刚好从姜九怀肩上探出来。   姜九怀这一转头,两人息息相闻,鬓角几乎要贴到对方的鬓角。   他的脸在面前放大,肌肤毫无瑕疵,光洁如玉,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脸上既不惊也不怒,甚至不像往常那样冷冰冰,嘴角还隐约带着一丝笑意。   这是梦。元墨冷静地想。   我一定在做梦。   她把脑袋从姜九怀肩上滑下去,重新缩回方才给她一片黑暗温暖的斗篷里。   等、等一会儿再睁眼,她一定可以用一种正确的方式醒来…… 第五十三章   “刚刚刚才那是什么?”   安宁公主声音颤抖,花容失色,整个人受到巨大的冲击,“有、有、有颗脑袋……有颗脑袋从九怀哥哥你肩上长了出来!”   姜九怀淡定地端起杯子,喝了口酒。   “你们、你们刚才都看到了吧?”安宁公主转而问厅上众官员。   “家主大人肩膀上冒出一颗脑袋”这种事情,大家都吓得不轻,只不过在官场混久了,早已学会处变不惊,不至于像安宁公主这般惊恐。   但到底该说“看到”还是该说“没看到”呢?   哪怕是老奸巨滑如曹方都不知道答案。   “你们是怎么回事?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吗?”安宁公主诧异极了,试图掀起姜九怀的斗篷,“九怀哥哥,我不骗你,刚才真的,就在你肩膀上……”   在离斗篷半寸的距离,她的手腕被姜九怀用力握住。   姜九怀眸子冰雪般冷然,目光刀锋般锐利,“你我虽有亲戚情份,但男女授受不亲,公主,请自重。”   安宁是皇帝唯一的女儿,是整座皇宫里唯一的明珠,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看过任何一个人的冷脸。   此时此刻,她看着姜九怀,整个人忽然打了个冷战。   她想起了那个传言。   姜家现任家主,是妖怪。   弑父弑母,六亲不认,冷血无情。   安宁一张小脸顿时变得苍白无比,红润的血色消失得干干净净。   元墨窝在斗篷里,听得出姜九怀低沉嗓音中的威慑之意,心里替这位已经说不出话来的公主喊了声“可怜”,忽听有个熟悉的嗓音道:“阿墨?”   这是……姜其昀!   姜九怀揭了斗篷,灯光下元墨无所遁形,只好从姜九怀身后挪出来。   厅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上。   姜其昀正站在安宁公主身后,显然是一道来的,只不过她脑子迷迷糊糊竟然只顾看美人去了。此时他和所有人一样,眼睛睁得老大,下巴掉下半截。   安宁公主恍然大悟,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妖怪,只不过是在斗篷里藏了个人。她就说嘛,屋子里烧着地龙,温暖如春,他居然还披着一件大毛斗篷……   等等,大庭广众之下,什么样的人,才能被藏进斗篷里?   “元二,真的是你!”姜其昀不敢置信、痛心疾首,“我听别人说起还不相信,没想到你竟然真做了人家的男宠!”   男宠男宠男宠男宠……   这两个字在厅内所有人心头回响。   “十七公子请慎言。”平公公看不得自家主子被如此诬蔑,挺身而出,“此人是主子的小厮,身体不适,不慎睡着,主子怜悯他无父无母身世可怜,所以才不曾责罚。”   话音一落,曹方等人登时醒悟,立刻大声附和。   又一轮夸赞波浪般袭来,连绵不绝,甚至有人开始编写“这位小兄弟想必是思念亲人郁结于心吃不好睡不好十分可怜”等等内情,除了把姜九怀吹捧成慈悲为怀的圣人外,顺便把元墨变成了痛失双亲苦恨无比的孝子。   早忘了爹娘的脸长什么样的元墨,不得不在内心再一次为众位大人信口雌黄的本事竖起了大拇指。   总之,男宠什么的是不存在,家主大人如此英明神武,元墨兄弟如此忠孝双全,怎么可能是那种关系呢?   姜其昀当然也不会蠢到当众坚持已见。   姜长信招呼姜其昀入座,并请平公公送安宁公主去槐荫堂——那是女眷们坐席的地方。   安宁公主却不依,手指头往元墨一点:“我要他送我去。”   平公公赔笑道:“此人刚来府中不久,对府里还不熟悉,还时老奴来吧……”   安宁公主不理他,矮身在姜九怀案边跪坐下来,拉着姜九怀的衣袖,半歪着头,一双眼睛乌溜溜地,一派天真可爱:“九怀哥哥别小器,我就借一下而已,好不好?好不好嘛?”   姜九怀将衣抽抽了回来,给她两个字:“不好。”   安宁公主一僵,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拒绝过,尤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登时下不来台,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呜呜,九怀哥哥你欺负我……”   元墨最见不得女孩子哭了,更别提搞了这么大一件尴尬事,她早就巴不得早点闪人,连忙道:“家主大人,小人愿意送公主。”   安宁公主的眼泪说收就收:“你听,他自己都说愿意!”   这种结果显然不合家主大人的意,他微有不悦,淡淡道:“速去速回。”   元墨也不知道槐荫堂在哪儿,姜其昀倒还记得,遂自告奋勇带路。   一离正厅,姜其昀就拉着元墨问开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在扬州?怎么会在他身边?”   元墨咳了两声,用眼神示神他公主还在呢。   姜其昀大手一挥:“不用管,她比我还想知道呢!”   果然,安宁公主双目炯炯,一脸敌意:“你到底是不是九怀哥哥的男宠?”   元墨长叹一口气,于是就把“自己下扬州买花魁、钱却被押在姜九怀手里、自己花光钱被乐坊赶了出来,找姜九怀是为了拿钱”的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姜其昀点头:“原来是那妖怪敲骨吸髓,区区几千两银子都不放过。”   安宁公主点头:“原来九怀哥哥喜欢的是你这种流连花丛花钱无度的类型。”   元墨:停!你们都错了!   但一时也不知道怎么跟这两人解释,她转而问道:“二位怎么来了?”   说是二位,其实问的是姜其昀。   因为安宁公主会来姜家,毫无疑问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见姜九怀。   就像姜家长女世代都要嫁给皇帝一样,皇家的公主世代也都要嫁给姜家家主。   而扬州姜家对姜其昀来说是个噩梦之地,他居然会来,还实在是出人意料。   “还不是被她逼的?”姜其昀悻悻然。   安宁公主立刻道:“愿赌服输,谁逼你了?”   “明明是你使诈!”   “明明是你手气烂到家了!”安宁公主哼了一声,“输了还翻账,真不像个男人。”   姜其昀愤愤:“我说话算话,可是把你带到扬州了!”   “你没见开席都半天了吗?你迟了!”   姜其昀脸色发青:“要不是你半路要看什么水匪,我们怎么会拖到这会儿?”   “公主”这么高贵的人物,姜其昀竟然敢用吼的,元墨一度担心他保不住狗头。   后来才知道,皇帝会找一些世家子弟入宫为皇子公主伴读,姜其昀就是其中之一。两人小时候在宫学里就照着三顿饭打架长大的。   小时候安宁公主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长大之后,经过后宫嫔妃们的教诲,学出了一门新本事,那就是——   她怔了一下,眼睛含泪:“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凶……”   “不哭不哭,公主不哭。”元墨连忙拿衣袖给安宁公主拭泪,“哭多了容易长皱纹哦!”   安宁公主立刻紧张问:“真的吗?”   姜其昀冷着脸道:“为什么拿我的袖子?”   “我的不干净嘛,从别的小厮身上扒来的。而且料子也不好啊,公主的肌肤比最上等的丝绸还要细嫩,当然要用最要用你身上这件缎袍来擦啦。”   安宁公主“扑哧”一声,笑了。   她雪白的脸上还戴着泪珠,这一笑像是金光破出乌云,元墨眼前一亮,由衷赞叹:“公主,您真好看。”   安宁公主抿嘴道:“我有点明白九怀哥哥为什么喜欢你了。”   家主大人?喜欢?   元墨被这两个字扎了一下,方才她极力想摆脱的画面又一次冲入脑海——   姜九怀回过脸,几乎要碰到她的脸。   他的肌肤毫无瑕疵,光洁如玉,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脸上既不惊也不怒,甚至不像往常那样冷冰冰,嘴角还隐约带着一丝笑意。   那丝笑意仿佛是个鱼钩,而自己的心就像是一条上钩的傻鱼,被吊在半空没命蹦弹。   姜其昀悲悯地看着元墨:“你脸红了。”   安宁公主微微激动:“所以,这就是两情相悦?”   我不是我没有你们不要乱说!   “我、我这是喝酒喝的!冰雪烧,知道吗?烈酒,烈得不能再烈的!”元墨直喘气,“公主不是要去槐荫堂吗?咱们快走吧。”   她一马当先迈步就走。   “就算是两情相悦我也不会把九怀哥哥让给你的!”安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九怀哥哥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元墨只当听不见。   把公主送到槐荫堂前,自有嬷嬷把公主迎进去,她和姜其昀往回走。   元墨问姜其昀会在这儿留多少天,她想着买好花魁后,可以搭姜其昀的船回去。   这主意和姜其昀一拍即合:“来都来了,自然要在扬州好好玩一玩再走。”   两人相视一笑。   “站住!”   身后又传来了安宁公主的声音。   姜其昀的脸顿时垮下来:“又要怎样?”   “大长公主不在这儿!”安宁公主一脸没好气,一指元墨,“你,带去找祖姑母。”   元墨道:“公主,我真的是今天才来的,门路还没摸熟呢。而且您都到了槐荫堂了,坐都不坐就出来,不大好吧?”   “哼,有个本公主最讨厌的人在里面,本公主才懒得待。”   姜其昀脸上一喜:“文蕙郡主也来了?”   元墨脸上也浮现出同样的喜色,古凝碧,京城第一美人! 第五十四章   安宁看着喜笑颜开的两人,顿时大怒,一手一个,揪住两人的耳朵。   元墨不提防这身份高贵又娇滴滴的公主竟然干得出这种事,一时疏于防范,耳朵落在人家手里,疼得哇哇叫,姜其昀更是叫苦连天,“干什么?快松手!”   安宁道:“文蕙郡主在里面,你是不是很想进去瞧瞧啊?”   姜其昀道:“我瞧不瞧干你什么事?”   安宁手里使力:“本公主讨厌的人,就不许你喜欢!”   “疼疼疼疼!”姜其昀泪眼汪汪。   元墨连忙道:“公主一定是误会了,十七公子点评天下美人,排第一的可是公主您啊,有您这样的美人在眼前,他怎么会把旁人放在眼里?”   安宁脸色大为柔和,问姜其昀:“是真的么?”   姜其昀迫于恶势力,不得不低头,从鼻子里“嗯”了一声。   安宁满意了,松开姜其昀。   元墨赶紧道:“公主有事尽量吩咐,去晓晴阁是吧?小人这就带路!”   “这还差不多。还有九怀哥哥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你全都给我交代明白了。”   元墨捂着耳朵苦笑:“公主想知道这些,应该去找平公公才是。”   “九怀哥哥可不会让平公公睡在他的斗篷里哦。”   一刀命中元墨要害,元墨觉得自己的心又变成了一条活蹦乱跳的傻鱼。   “小、小人所知不多,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公主!”   一人急步而来,声音很是耳熟,待看到衣裳,元墨就知道是谁了。   一直凭一己之力引动京城风尚的文蕙郡主古凝碧。   古凝碧向安宁公主施了一礼,道:“这位元二爷是怀兄的熟人,还请公主看在怀兄的面子上,手下留情。”   从元墨的角度,只瞧见一片层叠如荷花的裙摆,像荷裳,但又比荷裳更丰软轻盈,像是重叠的荷花,整条裙子从水红向着桃红过渡,腰间系着银红锦缎腰带,裙身有银红璎珞刺绣,好一条集明艳与清艳于一身的裙子!   很快就会流行起来了吧?   元墨脑子里飞速盘算,如何尽可能省下一些工序又尽可能保留这条裙子的特色,一时竟忘了自己耳朵还在公主手里。   公主原本已对打算松手了,闻言手上一紧:“他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不知道?郡主还真是大度呢,你以为这般护着九怀哥哥的男宠,就能讨好九怀哥哥吗?我告诉你,九怀哥哥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男宠”两个字,让古凝碧吃了一惊,不过转瞬便恢复了常态:“公主多心了,我也是为公主好,既然是怀兄的人,公主要真伤了他,在怀兄面前恐怕不好交代。再者,凝碧虽然自幼失怙,没有双亲教导,但也知道婚姻大事自有长辈做主,闺阁女子实不该自己置喙,什么嫁不嫁的,凝碧实在不懂。”   安宁公主觉得自己好像被骂了:“你——装什么糊涂?不想嫁,你千里迢迢来扬州做什么?”   “自然是来给大长公主拜寿。”古凝碧清清冷冷,气定神闲,“公主不也是么?”   对手稳如泰山,滴水不漏,安宁公主气得跳脚,气顿时撒在元墨身上,元墨只觉得耳朵快掉了。   但这会儿强挣开,安宁公主只怕更生气,元墨一闭眼,开始大声抽泣。   安宁公主一愣,“你哭什么?”   “公主殿下,小人好些天没洗澡了,一头一脸都是油,小人很怕污了公主的手,公主会责罚小人……”   安宁公主“啊”了一声,忙不迭松手。   元墨暗暗松了一口气,跟着立马道:“晓晴阁就有那边,小人认得路,这就带公主去。”   安宁公主“哼”了一声,走出两步,傲然回头:“怎么,不是说来给大长公主拜寿的吗?敢不敢和本公主一道去?”   古凝碧欠了欠身:“求之不得。”走在安宁公主身后半步的位置,丝毫不曾逾矩。   元墨和姜其昀跟着两人后面。   姜其昀低声朝元墨道:“你要小心,连那妖怪的主意都敢打的女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元墨深以为然。   一个生得花娇柳嫩,文则说哭就哭,武则揪人要害,毫不留情,当真难缠。   另一个才貌双全,看似温柔清冷,却是深不可测,好像比另一个还要厉害一点。   如果姜九怀把这两人都娶了……   那姜家的后院恐怕将会永无宁日!   元墨被自己的想象吓得狠狠一抖。   蓦地,她想起一件事,不由站住脚。   晓晴阁……是大长公主的住处?   她现在总算明白三个字为什么这么好使了。   姜九怀的祖母是上上代家主的第一任妻子,生下姜九怀的父亲姜长修之后病逝,大长公主才嫁进姜家,生下了姜其昀的父亲姜长佑。   也就是说,姜其昀才是大长公主嫡嫡亲的孙子,姜九怀其实还隔了一层。   元墨心说难怪大长公主要对付姜九怀,原来是为了给自己的亲孙子铺路。   这会儿三位主子进去拜寿,她一个不相干的下人没资格进去,安宁公主交待她:“你好生在这里等着,回头我还有话要问你。”   “是。”元墨答应得十分乖巧。   等三人的影子消失在门内,元墨拿起脚就准备走人。   她混进来是准备拿银票的,如今银票没到手,乱七八糟的事倒惹了一堆,而且,她终于想起来之前在哪里听过“晓晴阁”这三个字了。   船上,姜九怀审黑蜈蚣的时候。   “果然是晓晴阁!”   平公公咬牙切齿的模样还在眼前。   这里的水太深,她可趟不起。   然而还没走几步,背后一个硬梆梆的声音道:“元二爷留步,大长公主有请。”   是谷嬷嬷。   元墨哆嗦一下,大长公主见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龙套做什么?   难不成,大长公主讨厌姜九怀,连带跟姜九怀沾边的都讨厌?   比起元墨进来的空旷不同,阶前檐下垂手侍立着许多下人,甚至还有许多铠甲鲜明的卫士,身上穿着羽林卫才能穿的明光铠,一个个屏声凝气,搞得元墨大气也不敢出一口,走得一步三挪。   糟糕,这么大阵仗,万一大长公主真要对她做点什么,她跑都没地儿跑。   谷嬷嬷将元墨领进之前那间屋子,只见姜其昀和安宁公主一左一右坐在一人身边,古凝碧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那人花白的长发挽成家常发髻,换了件珠灰色大毛外裳,被两人左右簇拥着,正在说笑:“……等你长到我这把年纪,就知道过生辰实在没什么好快活的……”   元墨腿一软,“扑通”就跪下了。   打死她也想不到,之前偷酒喝的那位老太太,竟然就是大长公主!   大长公主和颜悦色的,“你就是那位元二爷了?听说安宁说,家主对你很是宠爱,嗯,我瞧瞧,长得果然是俊俏。”   “回大长公主,家主大人和小人只是萍水相逢,并无深交,更谈不上什么宠爱,公主殿下误会了。”元墨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今天是小人头一天到尊府,来此只为一些钱财上的小事找平公公,旁的事一概不知,不然,早该准备一份厚礼给大长公主贺寿的。”   “旁的事一概不知”——这是在向大长公主保证,她绝不会把冰雪烧的事说出去。   大长公主的脸色益发和蔼了。   元墨紧跟着道:“小人是到了尊府,才听闻今日是大长公主仙寿,小人出身低贱,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寿礼,唯有一片至诚敬慕之心,愿大长公主事事顺心,越活越乐呵,活到一百岁开始返老还童,再活一百岁!”   说毕,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   “一百又一百,可不活成老妖精了吗?”大长公主呵呵笑,“你这孩子挺乖觉,我老人家喜欢。”   元墨听着这句,心里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既然你不是家主的人,又这么合我的眼缘,不如就留在我这里吧。”大长公主慈祥地道,“我身边也没个说话的人,也怪寂寞的。”   大意了,竟没防到这一招。   若她真是姜九怀的男宠,把她弄过来,一则给安宁公主除去拦路石,二则捏住了姜九怀的软肋,三则顺便把元墨拴在身边,元墨再不敢乱跟任何人说她偷酒的事,一举三得之余,还不用吵不用闹,笑嘻嘻就把事情处理了,高,当真是高。   可问题是,她什么都不是啊。   她就是单纯来拿点钱。   拿的还是自己的钱。   元墨一肚子转过无数牢骚,口里还是毕恭毕敬道:“承蒙大长公主看重,是小人的福气——”   “那就好。”大长公主和和气气地接过了话头,“你肯留下,我很高兴。”   元墨差点把舌头咬了,脑子转得飞快,想搜寻出一个脱身之计。   一旁,古凝碧起身道:“大长公主……”   “郡主啊,你祖父的身子可还硬朗?”   元墨发现大长公主当真是截得一手好话头,单凭这老大的辈份,古凝碧便不得不答:“托大长公主的福,祖父他老人家还好。”   “可还耍枪么?”大长公主看来根本不打算给古凝碧开口求情的机会,接着又问古凝碧叔婶如何,有没有孩子云云。   古凝碧只能一一回答,叔婶还好,还没有孩子,等等。   大长公主同古凝碧闲话了好一顿家常,打了个哈欠:“人老了,容易倦,你们且去安置吧,让元二这孩子陪着我就好。”   三名晚辈乖乖起身行礼告退,同时看了元墨一眼。   安宁公主一脸得意。   古凝碧一脸同情。   姜其昀悄悄向元墨道:“放心,我奶奶心地挺好的,你跟着她不吃亏,可比跟着那妖怪强多了。”   元墨欲哭无泪。   痛定思痛,总结出一个经验——自己的钱,万万不能放到别人的兜里。   要不然,就会像眼下这样,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穷无尽麻烦。   三人正要离开,院外忽然传来喧哗之声。 第五十五章   晓晴阁阔朗深长,院外的动静听起来遥远而模糊,姜其昀、安宁公主、古凝碧都站住了。   大长公主闲闲地端起茶碗,谷嬷嬷起身出去,走到门口,一名侍女急冲冲进来,险些和欲嬷嬷撞了个满怀:“嬷嬷,白将军说有急事求见主子。”   谷嬷嬷道:“什么事这么着急?主子这儿正待客呢。”   “白将军说大厨房有个小厮被人敲晕了,衣裳被剥走了,说极可能是有刺客冒充了他的身份混了进来,此时正带着府兵在各处搜查……”   话没说完,所有人都望向元墨。   这是白一来捞人啦。   元墨一脸正气挺身而出:“大长公主,事情是小人干的,小人不能给您添麻烦,小人这就去自首!”   大长公主抬手虚按一下,阻止她,口里吩咐那侍女:“你出去告诉白一,就说我知道了,让他去忙吧。”   侍女迟疑:“白将军说那人就在这里,他要进来搜查……”   大长公主眼皮一抬,眸子霎时精光四射,强大的气势伴随着怒火腾空而起,此刻她不再是那个不修边幅偷喝烈酒的老太太,而是一位威严的公主:“他好大的胆子!   一声令下,羽林卫冲向院门外,隔着屋子看不见门外情形,但听得一阵阵呛啷之声,那是刀剑出鞘的声音。   元墨懵了,姜其昀和安宁公主也懵了,三个人面面相觑,两人不是没见过大阵仗,但在家里头几句话功夫两边就兵戎相见的,还是第一次见。   古凝碧脸上神情淡淡的,倒没有多意外。   安宁公主忍不住道:“祖姑母,这里头有什么误会吧?”   姜其昀也道:“对啊对啊,要不把人叫进来问问吧?”   “误会?”大长公主冷笑,“确实有误会。姜家很可能觉得我们风家是纸糊的,觉得我一个老婆子他们不用放在眼里!还敢搜我的院子,哼,我看他是不知道这天下姓什名谁!”   她说着,忽然转头向安宁公主厉声道:“看清楚了,安宁,这就是你要嫁的姜家!我嫁进来四十五年了,他们还是这样对待我,明璃甚至被他们烧死了!看清楚,他们就是这样对待风家人的!”   迎娶公主固然是莫大的荣宠,但本朝的驸马向来只能担任闲职,旁的王孙公子或许无所谓,姜家家主却是生来便要权倾天下,所以每一位嫁进来的公主在姜家人眼中,无疑是一条条华美的锁链,一座座尊贵的牢笼。   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元墨只知道皇后就该姓姜,姜家就该娶公主,完全不知道这种内情,内心顿时受到不小的冲击。   “给我传令下去,今儿谁要是敢进来,就给我砍了!”   大长公主怒喝。   这个命令还没有被传达下去,就听外面传来一声:   “谁敢?”   两个字咬得并不算重,声音也不大,森寒冰冷的气息却像是从声音中化为有形,笼罩在整个晓晴阁。   元墨先看见一步步倒退的羽林卫,然后是羽林卫手中的刀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姜九怀迎着雪亮的刀尖,走进来。   他衮服外系着玄狐斗篷,锋毛根根直立,无风自动。   阳光与空气触到他的身上仿佛便起了奇异的变化,化为无形的气罩,刀尖畏缩地后退,握刀的手在发抖。   白一率领府兵从他身后涌入,将羽林卫团团围住。   姜九怀一步一步走到了厅上,站在了大长公主面前,颔首一礼,神情冷漠而倨傲:“太夫人若是真想砍我的脑袋,今天可真是个好机会,不要错过。”   大长公主冷笑:“姜九怀,你不要太过分,本宫是大央的大长公主,这里是本宫的宅院!”   “孤是大央的亲王,而这里……”姜九怀环顾一圈,“是姜家的宅院。”   大长公主怒道:“难道本宫不是姜家的人?”   “太夫人总算想起自己是姜家的人了,真是难得。”姜九怀微微一笑,只是笑容里没有一丝温度,“姜家家规,谋害家主者死,违逆家主者死,太夫人可知道?”   “好大的罪名,本宫可担不起!”大长公主道,“本宫只不过是看这孩子机灵可爱,想留在身边说说话罢了,未料到家主如此小题大做,兴师动众,知道的说你是来找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弑亲呢!”   大长公主说出了元墨的心声,元墨也不敢相信姜九怀这么大阵仗是为了来找她,她几乎可以肯定,姜九怀是以她为由,借机发作,要报京城遇难之仇。   所以现在怎么办?   外面的府兵和羽林卫剑拔弩张,别说等谁一声令下了,就算哪个人手抖一下,刀光稍一闪动,很可能就要打起来。   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元墨只知道姜家和风家世代连姻,共享天下,好得像是同穿一条裤子,怎么也没想到,这两人世间最高贵的家族之间的关系居然已经紧张到这种程度。   她忍不住开始四处打量,嗯,一会儿真打起来,她可以翻窗逃走……   “元二!”元墨蓦地听到大长公主喊自己的名字,大长公主眼睛犹盯着姜九怀,口里问道,“告诉家主大人,本宫可有为难你?”   元墨赶紧道:“没有。大长公主待小人十分亲切。”   “本宫可有伤你?”   “没有。小人毫发无伤。”   “家主大人可听清楚了?”大长公主冷冷一笑,“若你真是来寻人的,那就把人领走吧!”   她的神情虽然自若,但握着茶杯的手已经微微发紧。   外面的府兵有近百人,这阵仗哪里是为寻一个男宠?   姜家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大到风家无法控制的程度,风家一直用连姻的方式来牵制姜家,姜家也一直想摆脱这种牵制,现在,姜九怀准备动手了么?   这么多年她一直为风家办事,一是仗着姜家不敢反,二是仗着自己辈份高,但她从未忘记风姜两家越来越难两立,一旦撕破脸,嫁入姜家的风家公主就是首当其冲的牺牲。   “怀兄……”一直安静的古凝碧忍不住出声。   只是唤了一声,但担忧与阻止之意尽在她微含焦急之色的双眸中。   一旦在这里对大长公主动手,那便是姜家对风家宣战。   大央表面的和平将被打破,天下将再度陷入动荡之中。   最重要的是,明面上的引子只是一名男宠,传出去实在不好听。   不知是不是听进了古凝碧的意思,姜九怀朝元墨抬了抬手:“过来。”   元墨乖乖过去。   也不敢抬头,只敢盯着姜九怀玄狐斗篷下露出来一点金线蟒纹看。   这就是传说中“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吧?   明明是姜家和风家的争斗,明明是亲王和公主的争斗,却是拿小小的她做筏子,她可真是被殃及池鱼。   “好叫太夫人得知,我的东西,从不许旁人染指,我的人,也从不许旁人使唤。”姜九怀的视线有意无意从安宁公主身上扫过,“这样的事若有下次,休怪我不客气。”   他的声音冰冷至极,眸光极其锋利,安宁公主整个人抖了一下,不由自主往姜其昀身边缩了缩。   姜其昀也被这个眼神唤醒了久远的恐怖回忆,两人鹌鹑一般缩在一起取暖。   呜呜,好吓人。   大长公主瞧他竟是要善了的意思,不禁意外,面上还是冷着脸:“哼,这里都是你姜家的,你是家主,自然是你算了说。”   就在这时,姜三爷急步而来,先喝住外面的府兵和羽林卫:“快把刀收了!大好的日子动什么刀兵?”   然后进来道:“太夫人,今日是您的寿辰,客人们已经用过午饭,此时正在看戏呢,女眷们也在小花园摆了台戏,太夫人要不要过去看看?”   太长公主也顺着台阶就下了:“天冷,戏就罢了,你们辛苦了。”   “替长辈庆贺寿辰,原是我们这些晚辈的本份,算不上辛苦。”姜三爷又说了几句场面话,给足大长公主面子,厅上紧张的气氛大为缓和。   这是来打圆场的了。   元墨看他做得纯熟,且下人们都松了一口气,就知道姜三爷没少扮演这种角色。   她悄悄看了姜九怀一眼,正好姜九怀也在看向她。   他的视线……好像是在看一件险些被打碎的瓷器。   元墨在那双永远风淡云轻的眸子里看到了担忧、紧张,甚至还有一丝害怕。   他……在担心她?   在这样大张旗鼓而来,不惜和自家的长辈撕破脸,不是因为报仇,是因为担心她?   风冷极了,但一缕暖意,像温泉自汩汩淌出地底,从心的最深处冒了出来。   “我、我没事。我好得很。”她悄声道,“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大长公主人挺好的。”   姜九怀的目光柔软起来,牵起她的手:“走。”   他带着她走向大门。   没有人敢阻挡他的道路,纷纷让开。   斗篷柔软的风毛抚过元墨手背的皮肤,很软很软。   她记得她很早以前就握过阿九的手,有好几次。   但没有一次像此刻这样,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向手心涌去,每一个毛孔都张开,每一根神经都醒来。   他手心的温度,他指尖的力道……完完整整一丝不漏,沿着肌肤直入心底。   明明天寒地冻,冷风呼啸,元墨却发现自己整个人在发烫。   他他他搞这么大阵仗,真的只是为了来接她? 第五十六章   姜家的园林是典型的江南园林,讲究十步一景以及移步换景,房屋与园林搭配得近乎完美,每走一步都能看出不同的景致。   但姜九怀的院子好像是个例外。   院子很大,但空落落的,只栽着几株松树,地上全是白石铺就,一根草都没长。   更奇怪的是院子周围方圆近百尺皆是空地,既无房舍,也无树木,甚至也花花草草都欠奉。   这座院子就这么座落在姜家最腹心的位置,孤伶伶地,十分突兀。   姜九怀的屋子和船上的奢华截然不同,陈设得十分简单,有一股清雅之气。   这个简单在元墨眼里首先就是“少”,既没有各种奇异瑰丽的珍玩,也没有与黄金同价的红茸毯,桌案几榻、文房四宝,没有一样多余之物,简素之极。   当然,等她知道屋子里最不起眼的、满身铜绿的焚香鼎都是数千年的古物时,她默默闭上了嘴,顺便擦了下口水。   唯一同船上一样的,便是屋子里没有灯,用的依然是夜明珠。   “这周围为什么没有房子?”元墨手里捧着热茶,坐在窗口,望着外面好奇地问。   姜九怀道:“拆了。”   “谁拆的?”哪个这么大胆?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   元墨立刻意识到自己说了废话,除了家主大人谁敢这么做?于是她改问:“为什么?”   “从前有人觉得我太孤单,于是帮我找了许多伙伴,说是陪我一起读书。他们就分别住在周围。”姜九怀淡淡道,“后来我不想看到他们,就让人把房子拆了。”   元墨不由想起姜其昀一起到当年那段时光就见了鬼一般的表情,真不知道他们当年遭遇了什么。   后来白一告诉她,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算是轻功绝顶的高手想要接近这里,也很难遁形。   从晓晴阁过来已经有小半个时辰了,元墨东拉西扯,七问八问,姜九怀竟也都肯答,面色算得上和悦,没有嫌烦的意思,答完了,他看着她问:“你这么辛苦才见到我,就是来和我说这些?”   元愣一愣。   姜九怀眸子里带着一丝笑意,“从踏进这屋子那一刻起,你就很紧张,阿墨。”   “没有没有,我不是……”元墨急忙否认,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阿墨。   奇怪,明明大家都是这么叫的,可是为什么,从他的嘴里叫出来,感觉就很不一样?阿——墨——两个字好像透过耳朵,直坠进心里去。   一定是因为他的声音特别好听吧?   嗯,一定是的!   “呃……其实,还真有……”元墨放下茶杯,扭扭捏捏地,“果然没什么事能瞒过家主大人的眼睛啊……”   “过来。”姜九怀倚在榻上,向元墨招了招手,元墨乖乖地过去,挨着榻身坐在踏脚上,抬起脸仰望他。   这个姿势特别能取悦姜和怀,他居高临下,手抚上元墨的头顶,姿势特别像抚摸一条小狗。   “说吧。”   这个……元墨低头犹豫,她看得出来姜九怀像是有所期待,但期待的显然不是接下来她想说的话。   但这长长的沉默在姜九怀眼中有了另一种意味。   “怎么?不敢说?”姜九怀声音里有明显的笑意,“你告诉白一的时候,不是说得很好吗?‘望眼欲穿,相思成狂’……”   轰!   一道闪电劈将元墨劈成一块焦炭。   她终于明白过来……原来白一就是这么“说点好话”的!   她后悔了,她真的后悔了……早知道这些话会传进姜九怀的耳朵里,打死她也不敢用这种借口!   “家主恕罪!”元墨慌不迭赔罪,被姜九怀一把托住,姜九怀轻声道,“说真话而已,何罪之有?”   不是的我没有……   那可不是什么真话……   “我很少听到别人说真话。从很小的时候起,我的身边就是一堆虚情假意的人,一堆虚情假意的话,他们口口声声要为我肝脑涂地,结果一个个都只是想要我死。”   姜九怀的手扶上元墨的肩,蓝色的小厮衣袍,衬得他的指尖格外苍白。   他低头凝望着元墨,向来风淡云轻的眸子漆黑深沉,像是风吹走了云,露出天空的本来面目。   元墨毫无阻碍地明白了,这可能是相识以来她最最接近这个人的一刻。   “知道为什么我的侍卫统领不姓姜而姓白吗?因为之前已经有三个姜姓的侍卫统领想杀我,他们的手段一个比一个精妙,有人用毒,有人安排陷阱,有人和刺客里应外合……后来他们都死了。他们的功劳可不小,因为教会我如何识别谎言,教会了我不要相信身边的人。白一是我捡到的,而你……你捡到了我。”   姜九怀声音很低,很轻,“我相信你们,因为你们不姓姜,你们不想要我死,所以你们不会骗我,对吗?”   外面天色阴沉下来了,仿佛是要下雪,黯淡的天光中,洁净的桌案在阴影中发着微光,墙上的山水图静静矗立,小院内有一种奇异的宁静,仿佛时光漏了一条缝,当年那个谁也不相信、谁也不敢靠近的小姜九怀悄悄探出了头,睁着一双温润稚气的眸子,充满期待地想要一个保证。   这一个瞬间,元墨终于明白听到白一转达的话,姜九怀为什么不生气。   因为没有人跟他说过那些话,从来没有。   没有人告诉过他“喜欢”两个字。他在别人眼里是妖魔,是邪恶,是诅咒,人们接近他只为除去他,他身边信得过的人屈指可数。   三爷,平公公,白一。   现在还加上了她。   他就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到糖的小孩,只要有人给了他一块糖,他就会毫不犹豫地紧紧攥住,再也不肯放手。   元墨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抱抱他。   抱抱当年那个期盼着善意与温情的小姜九怀,抱抱在暗害与谋杀中长大的家主大人。   但理智阻止了她。   理智不单阻止了她,还顺手抽了她好几个耳光:“醒醒!你那些话骗了白一,也就等于骗了他!你完蛋了!等他发现,就会送你一颗亮晶晶的金刚石——嵌进你的脑壳里!”   元墨面色惨白,泫然欲泣。   姜九怀一顿,那个从时光缝隙中溜出来的小小少年不见了,他重新变成高傲冷淡的姜家家主,松开了元墨,淡淡道:“不必如此。我还用不着你来可怜。”   “小人不敢!”元墨连忙道,“小人是……感动。小人出身卑贱,微不足道,家主大人竟然不嫌弃小人,小人感激不尽!”   “好好说话。”姜九怀道,“如今你已经走到我的面前,这里再没有旁人,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元墨知道他想听什么。   但是,打死她也说不出口。   ——说得越多,就是骗得越多,将来她就死得越惨。   大约是连上天都看不下去,门外传来一个清泠泠的声音:“怀兄在吗?”   古凝碧站在外面,眉目如画,嘴角带笑,真像一直秀丽的花枝。   手里还拎着个精精巧巧的椿箱,里面很可能是点心,且很可能是亲手做的。   正所谓“饮食男女”,这些吃吃喝喝的东西上头最容易做文章了。   比如红馆的姑娘们哪怕从来没进过厨房,也会羞答答地告诉客人“这是奴家专为郎君做的,郎君尝尝看”。   元墨十分识趣地起身,拿起脚悄悄退开,心想银票的事还是去磨平公公吧,可不能在这里碍人家的好事。   “哪儿去?”姜九怀的声音自背后传来。   元墨赶紧垂手道:“家主大人有客,小人理应回避。”   “我在怀兄这里可不是客人,二爷请坐吧。”   古凝碧进门坐下,动作当真如弱柳扶风,让人赏心悦目。   元墨看得心旷神怡,很愿意多跟这位第一美人亲近亲近,好学点东西回去调养家里的姑娘们。   但她阅人无数,早知道天底下的男人同美人在一起的时候,绝不喜欢身边还留着一位同性,因此还是打算客气客气告辞,只是没等她出言,姜九怀开口道:“既有客来,你就该当留下侍候才是。”   元墨生怕他反悔,赶紧答应了一个“是”字,接过古凝碧的椿箱。   一打开,一股甜香飘出来,里头是一碟点心,一壶清酒。   点心作梅花状,色泽嫣红如醉,阵阵梅香扑鼻。要不是知道这是点心,元墨定要以为是树上落下的梅花。   酒亦是芳香醉人,有梅香之浓醇而没有梅香的凛冽,恰似一位经历过岁月温存的美人,一眸一笑皆是风情,而不见锋芒。   古凝碧含笑问:“怀兄可还记得这是什么?”   “梅花糕,梅花露。”姜九怀点头道,“有劳了。”   “怀兄能记得,我的辛苦便不算白费。糕是今早做的,酒却是从京城带来的,已经藏了三年了。”古凝碧取出两只杯子,斟上酒,“上一回做,还是十年前。怀兄若不嫌我的手艺生疏,就尝尝看。”   十年前啊,那么早就认识,原来是青梅竹马。   ——元墨站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看起来是个十分合格的下人,实则脑子里万马奔腾。   看来想嫁姜九怀的可不止公主一个。   等等,那姜九怀还会缺人喜欢吗?   一个公主,一个郡主,一个明媚如春月,一个皎洁若秋月,一个能跟他撒娇,一个能同他谈心,他想听点好听的,这两位找谁不行啊?   为什么非要找她一个可怜的小坊主啊?   难道……他其实……就好这一口?   元墨被自己的发现震惊了。   可能是她脸上的变化太过剧烈,吸引了姜九怀的视线,他停下已经送到唇边的杯子,“过来。” 第五十七章   元墨当即回神,乖乖过去:“家主大人有什么吩咐?”   姜九怀把杯子往前一递:“喝了。”   元墨尽职学着伺候主子,料想这应该就是试毒了,接过来一仰脖子喝了,回味一下,真是满口香味,酒味却淡,难怪叫做“露”。   “应该没有毒,家主大人请放心喝吧。”   “蠢才,谁问你有没有毒?”姜九怀道,“滋味如何?”   元墨连忙道:“是是是,小人失言了,郡主仙子般的人物,怎么会下毒?”   “比冰雪烧如何?”   “和这酒比起来,冰雪烧就是给蛮牛喝的。这酒甘冽清淡,入口还有一股子梅花香气,小人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酒,郡主莫不是仙女下凡,把天上的方子带下来了,才酿得这酒吧?”   古凝碧看了元墨一眼,微微一笑:“二爷着实伶俐。”   “此人专靠一条舌头骗人,你一个字都不要信就对了。”姜九怀说着,把那瓶梅花露往元墨面前一搁,“既如此,以后别当蛮牛了,冰雪烧太烈,喝多了伤身。”   元墨一愣,他怎么知道她喝了冰雪烧?   然后,她想起来了,她窝在他背上睡了一觉,两个人离得那样近……   嘭!她的脸暴红。   “郡主的酒入口虽柔,没想到后劲却这样足。”元墨尴尬地往脸上扇风,深深感觉自己的脸皮还是太薄,“请家主大人恕罪,这酒小人不敢再喝,只怕喝惯了,以后再也喝不下别的酒呢。”   元墨深深觉得姜九怀某些方面聪明绝顶,某些方面却好像十分白痴。   比如人家马不停蹄亲手为你做的东西,你怎么能就这样当着人家的面转手赐给一个下人?   是以元墨一边说,一边拼命向姜九怀使眼色。   姜九怀却像是完全看不到,又或者他看到了,却只觉得好笑,笑意从他的嘴角漾上来,一点一点,直漫进眼睛里。   他知道元墨为什么会脸红。   那一幕同样深深停留在他的脑海,背心里一团温暖的重量,透过衣服、渗进肌肤、融入骨血,让无聊的宴席变得勉强可以忍受,让讨厌的灯火变得柔和。   他感到了欢喜。   那是一种久违的情绪。   沿着时光一直追溯,要一直跋涉十几个年头,才能在他不愿回忆的童年里找到那么一丁丁亮色——   大雪纷飞的天气,小小的男孩穿着雪白的裘衣,抱着一条雪白的小狗,一路跑向长长走廊的尽头,在那儿,有一对男女带着笑意等着他。   笑声银铃一般洒了一路。   小狗窝在他的怀里,带着温暖的重量,睁着一双圆溜溜乌润润的眼睛,吐着舌头,仿佛在陪他一起笑。   回忆到此为止,更后面庞大深沉的黑暗被及时地切断了。   姜九怀起身,拉起元墨的手,将那小小瓷壶塞过去:“给你便是给你,你既是我的人,以后想喝梅花露还不容易?”   他的指节修长,轻易地将元墨的手包裹住。   酒壶是烫过的,此时犹自温热,像一颗小小心脏被握在了手里。   趁着自己的脸再度不争气发红之前,元墨后退一步,捧着酒壶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小人谢家主大人!”   心中默默替姜九怀哀悼,女孩子的心是多么脆弱的东西啊,郡主一定会伤心得哭起来吧?   结果,只听古凝碧轻声道:“不错,你收着吧,怀兄的人便是我的人。只要我在怀兄身边一日,你便有一日梅花露喝。”   元墨愕然抬头,就见古凝碧一脸浅浅的笑意,落落大方,不仅没有哭哭啼啼,她还道:“看得出来,怀兄很是喜欢你,定然是你有过人之处。”   元墨一想就懂了,她从姜九怀的话里听出另外一番意思——姜九怀默认了古凝碧会一直在他身边。   看来,郡主比公主的赢面要大很多啊。   古凝碧一直在小院待到晚宴开席,她的嬷嬷撑着伞带着软轿来接她。   下雪了。   元墨第一次瞧见江南的雪,雪花细细柔柔的,像极了江南女孩子们轻软的嗓音,还没落到地上就化了,半日才在石阶上积了薄薄一层。   她在看雪,不知道有人在看她。   姜九怀没有再出席,客人们全交给姜长信应酬,此时在书案后抬头,门外雪花轻盈飞舞,她扬着头,眼睛里全是纯净的欣喜。   年少的自己可曾为一场初雪惊喜过?姜九怀已经记不得了。如果有的话……如果那漫长的、黑暗的、寂静的日子也有惊喜的话,应该就是此时这一种心情吧?   心中悠然、轻盈,而且温暖。   元墨起身过来为他添茶,发现纸上多了一行字。   疏疏淡淡,问阿谁、堪比天真颜色。雪里温柔,水边明秀,不借春工力。   姜九怀问:“知道什么意思么?”   元墨拼命挤压自己可怜的学识:“呃……好词啊好词,定然是写雪的对吧?家主大人对景生情,真是才情横溢举世无双!”   话没说完,就被姜九怀拿笔杆轻轻敲了一记脑门:“蠢货。”   天将黑透了,小七怯生生地抱了毯子过来,有点犹豫——既然元二爷在,这值夜的事恐怕要让贤了吧?   果然,姜九怀道:“你放下吧。”   小七连忙放下毯子,飞快地退下去。   元墨一看这地板上没有红茸毯,虽光洁但是硬梆梆,早就不干了,心中暗恨这人当主子惯了,拿谁都当奴才使唤。   一面也很想拍死自己,什么借口不好用,偏用那几句话。   这下好了,在姜九怀眼里,她彻底成了“捺耐不住内心的深情不顾一切回到他的身边”,十分形似于一条前期奔放现在幡然醒悟赶紧回到主人身边的狗子。   于是姜九怀便大度地、不计前嫌地、宽大为怀地收下了她。   在他心里,估计还等着她谢恩呢!   她委婉地道:“小人这次来只是碰运气,没想到真能见到家主大人。早知道运气这么好,我一定收拾好了东西再上门,毕竟小人是十分真心想服侍家主大人。只是小人的花魁尚没有买妥,虽有心在家主跟前当差,实在是分身乏术……”   “不就是那言妩么?让平公公去说一声就是了。”   元墨忙道:“平公公一开口,言妩不肯也得肯了,这种事情还是要心甘情愿得好,不然她跟我回了红馆日日以泪洗面什么的,我也做不成生意啊。”   姜九怀抬起头,有丝意外:“你还要回红馆?”   元墨道:“红馆是小人的家啊,自然是要回去的。”   “你既然是我的人,这里便是你的家。”姜九怀道,“红馆我自会替你照应。”   “这怎么行?”   元墨正要为自己据理力争,姜九怀端详着她的脸,忽然道,“阿墨,之前那些话,你该不是骗人的吧?”   元墨的心猛地一蹦,差点蹦出心窝。   “不不不不怎么可能?”元墨扯出一个真诚而灿烂的笑容,“就算借小人八百个胆子,小人也不该骗家主大人您呐!”   姜九怀视线定住,审视她的脸:“你既是对我望眼欲穿,相思成狂,好不容易才来到我身边,怎么还要走?”   元墨头皮发麻,他那双火眼金睛有多厉害,她可比谁都清楚!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目光忍不住开始游离,绞尽脑汁找理由:“小人……”   姜九怀忽然站了起来。   不单站了起来,还向她走了过来。   元墨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瞬间反应过来,不行!退得太心虚了!   她赶紧强撑住,寸步不移,用上生平演技,摆出一脸坦荡,迎向姜九怀的目光。   三步……   两步……   一步……   别!别再近了   元墨在心里哀嚎。   姜九怀自然是听不见,左脚迈出最后一步,将两人之间的距离缩到无。   夜明珠独有的浅碧色的光芒,仿佛是谁从水晶宫捧来的一把波光,洒满了整间屋子,于是这凡间的屋宇有了几分龙阙的飘渺清妙。   不似人间。   元墨觉得神魂好像因为他的逼近而飘然出窍,整个人骤然恍惚,有做梦的感觉。   衣角挨着衣角,气息碰着气息,她无比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独有的安神香气,像是雨后松林间的味道。   明明很好闻,她的鼻子却像是被什么东西蒙住,不敢呼吸。   又像是空气都被他夺走,她根本呼吸不到。   心脏疯狂叫嚣,跳动得格外拼命。   砰,砰,砰,像是要跃出胸膛,自己呼吸。   他低下了头,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近到,她的两条腿已经忍不住自动逃跑的程度。   腿子:不要,我好怕怕,我要逃命!   脑子:混蛋你给我老实待着,不然砍了你啊!   就在这腿脑交战中,充分暴露了元墨四肢强过脑子的本性。在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人已经“嗷呜”一声,被一双长腿带着逃向一旁,整个人快要贴到了墙壁上,大口喘气。   惊惶失措,心慌意乱。   心跳如雷,面色潮红。   脑子乱成一团麻,只剩一个念头——   完蛋,漏馅了!   姜九怀却笑了。   笑得悠然,笑得有几分满足,甚至有几分自得。   “真是没出息。”夜明珠的光芒下,姜九怀笑得清丽出尘,“原来是害羞。” 第五十八章   元墨摸了摸自己的脸,滚烫。   但这绝不是羞的,定然是吓的。   “家主大人风华绝世风采照人,小人……小人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不过家主大人都这么想了,她就顺杆儿爬吧,“所以家主大人还是不要离小人太近,不然小人受不了。”   这马屁拍得极好,姜九怀神情越发和悦,缓趟走近她,忽然伸出手,在她脸颊上捏了一下。   他的手指微凉,在她热腾腾的脸颊留下的触感鲜明到极致。   元墨的脸“砰”地一下更烫了,整颗脑袋就像一只才出锅的螃蟹,呼呼冒着热汽。   姜九怀笑了起来,笑声哑哑的,仿佛是压在嗓子眼里,沉沉的,闷闷的。   元墨觉得他就像个小孩发现了一件新玩具,眸子里闪烁着新奇又喜悦的光。   如果这件玩具不是她,她会很开心看到姜九怀这样一面,他这样笑起来的样子可真是艳若桃李。   但作为一个玩具本身,她就没这个心情,因为姜九怀又捏了一下,这回是把两边脸颊都遭殃了。   “唔,肉还是少了点。”他评价,“以后得多吃点。”   元墨欲哭无泪。   都说男宠是主子的玩物,可真是不假!   “阿墨,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位主子一边捏着她的脸颊,一边问。   元墨整个人贴在壁上,被困在墙壁与姜九怀之间,全身都被他身上淡淡的香气笼罩,仿佛禁锢一般,身心备受摧残,有气无力答:“就那样呗。”   家主大人对这个答案显然不满意,元墨脸颊被重重捏了一下。   “呃错了错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天天都要来见一见他才开心,看不见就难受,就是送许多礼物讨他欢心,就是单捧这一个,不捧其他人。”   姜九怀眯起眼:“这是喜欢人,还是捧女伎?”   元墨心说大意了,说太顺口了,连忙充满诚意地更正:“就是只喜欢你一个,不喜欢其他人。”   她的眼睛乌溜溜,屋中三颗夜明珠倒映在她的瞳仁里,像是汇集在她眸子深处的星辰。   声音太诚恳,太坦荡了,仿佛一道星光,直直贯进姜九怀心里去。   姜九怀的手顿住了,指尖明明还眷恋那又嫩又滑的手感,却再也捏不下去了。   他不大自在地松开了她。   “你尽管放宽心待在我身边,且当个贴身的小厮吧。”他咳了一声,道。   元墨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就不玩了,正喜自己脸颊脱离苦海,且松了一大口气,还好还好,只是当小厮,不是当男宠。   他莫不是被哪位仙女姐姐点醒了?   “红馆那边不必担心,”姜九怀接着道,“红馆那边我自会让人替你照应。”   一定是有哪位仙女姐姐在帮她!   元墨心花怒放。   姜家家主照应红馆,天呐,这是何等粗壮的金大腿!   她简直想扑上去一把抱住姜九怀,被捏了半天的脸颊君提醒她控制住自己,然而脸上还是笑容满面,止都止不住:“谢家主大人!小人这就回月心庭收拾东西!”   姜九怀觉得,夜明珠似乎太亮了。   不然,她的笑容为何有这么耀眼的感觉呢?   耀眼到,几乎不无法直视的程度。   他挪开视线,看了看外面:“天黑了,雪又大,让白一走一趟吧。”   元墨忙道:“有些私人物件,白将军哪里认得?不过小人在扬州不熟,天黑路滑还真怕出事,能不能让平公公陪小人走一趟?”   “嗯。”姜九怀准了。   元墨连忙告退,刚走到门边,就听姜九怀唤住她:“站住。”   元墨心里咯噔一下,疑心他要改主意,只听姜九怀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柔和,像一缕抚过柳枝的春风:   “去把我的斗篷披上。”   玄狐大毛斗篷厚实柔软,风与雪全被它挡在外面,元墨觉得从未有过的暖和。   这股暖意一股蔓延进心里,明明是大冬天的,一颗心却是热腾腾滚烫烫,还颤巍巍地胡乱扑腾。   要很用力很用力地呼吸,大口大口地吞纳风雪中的冰冷空气,才能让它稍稍冷静下来。   平公公已经在马车上等着了,打量她身上的斗篷,脸色比此时的北风还冷:“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银票,怎么不跟主子提呢?”   “公公,你是聪明人,我要是跟提了之后,能拿到银票吗?”元墨道,“不是我说你,你要是一早给了我银票,今天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要平公公陪是假,问平公公要钱才是真。   “您老要是嫌麻烦,就把银票给我呗。”   平公公气结,黑着脸道:“我可以给你双倍。”   竟有这等好事?   元墨立刻和颜悦色奴颜婢膝:“哎呀公公您真是的,其实不用这么客气啦……”   平公公朝天翻着白眼,实在不知道这贪财好色没廉耻的狗东西到底是哪一点入了主子的眼。   “银票可以给你,但有个条件。”   天下没有白拿的银票,元墨当然省得:“您尽管吩咐!”   “拿了钱,就再也不要回来找我家主子。”平公公取出银票,声音里带着一股森森寒意,“不然,咱家的手段你是知道的,管定有几百种法子叫你生不如死。”   银票有厚厚一叠,是元墨这辈子都没见过的厚度。   元墨的眼里已经开始闪烁银光,闻言却微微一顿。   再也不能去找姜九怀了……   可姜九怀刚刚还答应替她照看红馆的,有了姜家这座靠山,红馆何愁不红火啊!   她的犹豫落在平公公眼里,原属意料之中。   毕竟跟主子的恩宠比起来,银子实算不得什么。   “你现在虽得宠,可男宠终究是见不得光的,传出去于主子的名声也不好。”平公公循循善诱,“再者等到主子成婚,主子身边可就再没有你的立足之地,不管嫁进来的谁,能当姜家正夫人的,绝不是省油的灯,你可想过等着你的会是什么日子?”   元墨没有犹豫太久,很快便点头:“好,一言为定!”   答应得太爽快了,平公公倒有些信不过:“你舍得?”   “这有什么舍不得?我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条小猫小狗,现在玩玩挺喜欢,哪天腻了就扔了。”   想到姜九怀把她挤在墙角捏脸的情形,元墨就面孔发烫,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把自己埋了。   最重要的是,她撒下的谎天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戳破,在姜九怀身边越久越危险。   至于红馆,还是等她带着言妩回来拯救吧!   “你知道就好。”平公公把银票递过去,其实心里很替主子不值。   这么容易就被收买了,这狗东西果然是没有良心。   厚厚一沓银票,不止两倍,平公公给她凑了个整,总共六千两。   六千两!   元墨这辈子手里都没拿过这么多钱。   可奇异地,心里头竟没有多大欢喜。   她忍不住问道:“家主大人将来会娶古家的郡主,是吧?”   平公公板着脸:“这是你能问的吗?”   “是是是,小人多嘴了,只不过觉得他们俩特别般配,若真成了亲,生下的娃娃不知道会有多好看呢。”   这话让平公公铁板似的面孔柔和起了起来,啊,他抱大了公主的孩子,将来,很快就可以为主子抱孩子了……   看元墨不由都顺眼了一些:“你这人虽有些无耻,眼光却是不错。”   这么说,是真的了。   元墨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像是心脏最深处被拴了个绳子,绳子上坠了个什么东西,此刻那东西正不停往下,扯得整颗心都有点难过。   她深吸一口气,打起精神来,珍重地把银票塞里怀里收好,鼓鼓囊囊的银票让她整颗心安定下来。   这世上还有什么烦恼是银子不能治愈的呢?   何况还是双倍的银子!   朱大双一直在等消息,只见是姜家马车送元墨回来,元墨身上又多了一件极品狐裘,只怕不下千金,登时换了一付笑脸,远远地就出来接元墨,又惋惜地望着远去的马车,抱怨姜家的贵人怎么不进来坐坐。   晚上正是乐坊热闹的时候,朱大双点头哈腰,把元墨迎进小厅。   四周笙歌缭绕,香风阵阵,元墨不由得深深呼吸。   嗯,这才是人待的地方啊。   “朱老板动不动就要赶人,谁敢进来啊?”元墨拿出那大叠的银票,慢吞吞数了几张给朱大双,“喏,这些天的房价,您收好,以后可别再说爷赖账了。”   “哎哟,哎哟,都是小人的不是,都是小人有眼无珠!”朱大双哪里敢要,忙不迭奉还,“这银票公子一定要收回去,公子这样的贵客,小人请都请不到,公子能纡尊降贵住在这里,是小人几世修来的福气!”   元墨心想,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再看朱大双一脸的谄媚,心口顿时一阵郁闷,原来她在姜九怀面前就是这付模样?   元墨赶紧把这念头甩开,由朱大双说了几车好话,才肯坐下来。   朱大双又是端茶又是递水,十二分殷勤。   元墨有几分懂姜九怀的感受了。   好话谁都爱听,再肉麻也不要紧,听听就习惯了。   等到朱大双说得差不多了,她问道:“言妩姑娘当初是花了多少银子买的?”   她随口一问,朱大双张口就答:“哎哟,那可贵了,白银一万两,还封了大红包给她的干娘……”   说到这里,朱大双猛然一惊:“元公子你……”   元墨点头:“不错,我有意为言妩赎身,开个价吧。” 第五十九章   朱大双的表情很奇怪,介乎于发怒和哭出来中间,五官都在扭曲,很明显“妈的我要打死这混蛋”和“不行他是姜家的客人”这两种想法在他脑海中天人交战。   最终,他取出一个比较平和的路子,露出一脸苦笑:“元公子,您这不是难为我吗?月心庭没了言妩,还是月心庭吗?唉,怪就怪小人鬼迷心窍,竟然对公子不敬,您要罚我就罚吧,只求高抬贵手,留下言妩。”   他一面说,一面抽了自己几个嘴巴,苦兮兮道,“元公子,您就饶了我吧!”   他这法子算是用对了,元墨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给他拉着袖子苦哀求,便有些扛不住了,一时硬不起心肠。   算了,只要慢慢磨到言妩点头,便管不得他同不同意了。   她回房去休息。   折腾了一日,整个人往床上一瘫,过了片刻,忽然跳起来,解下身上的斗篷。   姜九怀比她高半头,这斗篷给她穿便有点长,皮毛拖地,被雪水打湿了。   她把斗篷挂起来,小心地用布巾将斗篷擦干,再用梳子细细将毛梳顺。   等到将斗篷恢复原样,耳边的笙歌都静了,已经是过了半夜。   她把斗篷折好,包进一件包袱里。这件包袱是她从京城带来的,乃是从前不知哪位女伎用旧的,内里还打了个不起眼的补丁。   而斗篷簇新、华美、丰软、贵不可言。   她忽然觉得姜九怀就像这件斗篷,而自己就像这包袱。   这两样东西,真不该放一块儿啊。、   算了,明天就这么让朱大双送回去吧,这可是他一直盼着的、进姜家大门的机会。   而这包袱嘛,还是留给她自己用好了。   人说敝帚自珍,她的敝包袱皮也挺珍惜的,毕竟凑合着还用能。   她这么想着,往床上一躺就睡着了。   睡得正香的时候,迷迷糊糊听到身边有响动,似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但睡得太沉了,不愿醒来。   猛地,一片冰冷的刺痛像鞭子一样把她从睡梦深处抽醒过来,她整个人一下子坐起,脸上、衣上、被子上都是水,还有几片茶叶。   姜九怀就站在床前,脸色沉得能滴下水来,手里捏着她睡前喝过一口的茶杯。   元墨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   忍不住又摸了摸打湿的被面,甚至拈进一片茶叶往嘴里嚼了嚼……呃,好苦。   这梦也太真实了吧?   “可是不对啊……”她疑惑,“我应该是梦见你穿蟒服的样子才对……”   那才是最适合姜九怀的衣裳,玄底,刺金,锋利,华贵,遥远,姜九怀的脸像是照神祇的模样雕刻出来的玉像,将这一身夺目的华彩镇成了寂寞清冷的底色。   她踏进大厅看到他的那一刻,心脏像是被什么暗器击中了一样,一时之间无法迈出脚步。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觉得自己更应该梦见那一刻的姜九怀才是。   但谁能跟梦一般见识呢?梦见什么就是什么吧。   姜九怀身上披着一件玄色家常外袍,领口与袖口皆露出水光柔亮的紫貂,里衣照旧是紧紧扣到颔下,发丝披散没有梳起,眉眼全是怒气,嘴角却是上翘的,这个笑容冰冷而诡异:“睡得可真香啊,二爷。”   这个神情元墨看过,就在京城姜家那间可怕的凉亭里,面对姜长任时,姜九怀就是这种神情。   这是他要杀人的神情。   那时她亲眼目睹自家清冷无害的女伎变成翻云覆雨的姜家家主,印象不可谓不深刻,再加上那一夜家主的暗卫和姜长任的手下斗得死伤遍地,一晚上见到的死人比一辈子见到的还多,元墨想忘也忘不掉。   现在,竟然连做梦也看到了!   出了这么一会儿神,姜九怀已经捉住了她的衣襟,“你不是来收拾东西吗?为什么一去不回?你竟敢骗我?”   哎,果然是梦啊。   在现实中,姜家家主怎么会在乎她是去是留?他应该像游湖那晚一样,拂袖转身就走,才不会多看她一眼。   以前好像也会梦见他,有时是阿九的样子,有时是姜九怀的样子,梦总是模糊的,就像梦见其它任何人一样,只能隐隐约约留下一个影子,还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   这样近,她闻到他身上清淡的香气,是安神香的味道。   这样近,她又一次看清他长长的睫毛根根翘挺,五官完美无瑕。   她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庞。   “因为我不能回去啊,阿九。”也只有在梦里,她才敢这样叫他,“我收了平公公六千两银子,答应他不回姜家了。”   他的脸很冷,好像刚刚从寒风中走出来似的。而她刚刚离开被窝的手十分温暖,她另一手也合上去,捧住了他的脸,露出一个笑容。   “我猜你可能会生一下气,气过便也罢了。反正我这种小人物,你身边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你还有那么多正事要办,才没空管我在哪里,对吧?再过一些日子,我可能还会像现在这样梦见你,但你可能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唉,这么想着,还真有点难过呢。”   姜九怀怒。   不仅睡得香,竟还当自己在做梦——这个蠢货!   这样胆大妄为的狂徒若不好好惩戒,他就不姓姜。   可是,温暖从她的掌心透出来,一点点融化了他脸上的冰冷,也融化了他心中的怒气。   在寒夜里一直等不到人归来,他原本已经冷冷地决定,如果这姓元的再敢出现在他面前,不管有多少花言巧语他都不会再相信,一定会让人乱棍将其打出去,或者,亲手将其掐死。   可是在床上躺了半天,翻来覆去睡不着,久违的狂躁顺着血脉涌入心中,每一个血管都开始变是灼热,他的呼吸粗重,双手产生无法控制的力量——想杀人。   血的燥动,只有用血才能安抚下来。   他现在就要来掐死这姓元的。   可是……元墨的脸好像是一块冰,或是一捧凉水,总之定然是一种清清凉凉的东西,一看到她,心中莫名的燥热得到了奇异的纡解。   她的眸子温柔而迷濛,被茶水打湿的发丝贴在皮肤上,顺着脸颊蜿蜒进脖颈……姜九怀几乎是强迫自己把视线挪开,然后就看到枕边有一团漆黑柔软的毛皮。   是他的玄狐斗篷。   这蠢货睡觉的时候……抱着他的斗篷?   最后那一点点强行保留的怒气,像滴在烧红铁板上的水,“哧啦”一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脸色彻底柔和了下来。   算了,何必同一个蠢货计较?   “六千两就能收买,你会不会太便宜了些?”   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声音柔和得过分。   “唉,可不是?”元墨重重地叹了口气,“当时平公公掏钱那么痛快,你说我怎么就那么傻,不知道多要一点?”   “因为你是蠢货。”姜九怀为她下了判词,然后道,“穿上衣服,跟我走。”   元墨一愣:“去哪儿?”   “你说去哪儿?”姜九怀直起身,瞥一眼床里侧的玄狐斗篷,状若无意地,“外头冷,衣裳穿厚些。”   他说着就出去了,门打开之际,元墨看到了在外面等候的白一和平公公。   白一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假装自己是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   平公公的脸色铁青,深深望着元墨,大约在反复挑选十八层地狱要让元墨下哪一层比较好。   “平福,原来是你干的好事。”   姜九怀在他面前停下来,声音轻飘飘的。   平公公的脸立刻变得惨白,额头触地:“老奴、老奴都是为了主子!若是公主还在,她也会这么做的!”   “好,很好。”姜九怀声音压得极低,元墨清晰地听出了底下压抑的愤怒,似乎还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带着黑暗的气息隐隐欲破土而出,他冷笑道,“去刑罚司领你的罪吧!”   平公公伏在地上,全身微微颤抖:“老奴谢主子隆恩!”   元墨看着这一切,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   眼窝好像已经生锈,嘎嘣嘎嘣,眼珠子若是有灵,一定想自己滚到地上去。   娘啊!   天啊!   地啊!   这竟然不是梦啊!   一直到坐上马车,元墨还是战战兢兢,不敢相信,姜九怀竟然亲自来抓她回去。   这深更半夜,大风大雪的,家主大人您做点什么不好啊?   “你有不满?”姜九怀看着元墨皱成一团的脸。   元墨道:“小人……小人是觉得天太晚了,也太冷了,家主大人您要是着凉受寒就不好了。”   姜九怀“一脸算你还有几分良心”的表情。   马车宽大,姜九怀倚着案,手撑着头,一字一顿,慢悠悠地问道:“经常梦见我?”   元墨的脸更皱了。   要命的来了。   “这个……家主大人,小人梦中爱说胡话,您千万不要当真!”   可姜九怀不单当真,问得还十分细致:“你为何觉得我会轻易忘记你?”   元墨苦着脸,好想扇方才的自己十七八个耳光。   “而你,既觉得我会忘了你,为何还觉得自己会时常梦见我呢?”   “家主大人……”元墨都快哭出来了,“那不过是梦话,当不得真的!”   姜九怀坐直身子,俯身靠近她:“梦话么?” 第六十章   姜九怀坐直身子,俯身靠近她:“梦话么?”   元墨下意识想往后缩,然而背心已经贴着板壁,退无可退。   平日里也不觉得姜九怀有多魁梧,此时逼到近前,才发觉他肩宽腿长,靠得这样近,马车里不论空间还是空气都在告急。   元墨把视线死死固定在车厢顶上,仿佛那里有什么绝世奇珍:“当、当然了,小人睡着了就喜欢说梦话。”   “我倒觉得是梦中吐真言呢。”   笑意仿佛是在姜九怀的胸膛里震动,透过喉咙扩散在空气里,于是空气好像也微微震动起来,他抬起手,在她唇上轻轻点了一下,“你这张嘴里平时也没几句真话,梦里倒是挺老实。”   他的指尖微凉,动作很轻,她的唇像是被蝴蝶的翅膀扇过,痒痒的,酥酥的,奇异的触感几乎是在一瞬间传遍全身。   元墨全身僵硬,一动敢动,两眼呆愣愣地圆睁,神魂似已出窍。   姜九怀再也忍不住低笑起来:阿墨啊阿墨,你要小心,露出这付模样,可别怪旁人想要欺负你。”   元墨默默地流泪。   会欺负我的只有你啊只有你!   就这样,在这个寒冷的深夜,元墨从温暖的被窝里被人挖起来,得到一个光荣的差事,替伟大的家主大人值夜。   进门才发现地上竟已铺上了红茸毯——元墨着实惊了一下,再一想,惊个屁,怎么可能是为她准备的?显然是家主大人发现大冷天的该给地板加件衣服了。   小七的毯子就在门边,元墨拎起来看了看,心想这种厚度对于南方湿冷的冬天似乎略有不敬。不过还好,她身上有件厚的。   人都被奴役了,她也不打算物归原主了,解下斗篷往身前包裹严实,然后自顾自靠在了门边上。   姜九怀回头一看,就见她已经在门边蜷成一条毛毛虫,漆黑的狐狸皮毛上只露出一张白生生的小脸。   像是有一股细细清泉从心底里缓缓冒出,姜九怀的心情止不住地好。   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姜九怀走向屏风。   屏风后就是床榻,家主大人这是要就寝了。   元墨忽然紧张起来。   往日在船上,元墨只管值夜,宽衣之类的事情自有平公公服侍,但今夜平公公不在……   所以,她要帮家主大人宽衣吗?   从小她就习惯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长大了更是成天和男人们称兄道弟,衙门里那群捕快在她面前会有什么忌讳?大热天衣服一脱就往河里跳的事情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该看的不该看的她早就看过了,可是……   一旦想象姜九怀那个样子……   元墨的脸猛地发烫,紧跟着打了一个喷嚏。   万籁俱静,这个喷嚏惊天动地。   姜九怀从屏风内走了出来。   元墨发现自己想多了,他已经换了家常衣衫,衣带还没有系上,走过来探了探元墨的额头。   宽大的衣袖比他的手更早到一步,碰到元墨的脸。   屋子里到处是安神香清冷的香气,衣料被它的味道浸透了,拂在脸上,鼻腔里全被这种好闻的气息充满了。   元墨忍不住深深呼吸了一口。   “着凉了?”姜九怀问。   浅碧色的光线里,姜九怀的眸子里有一丝关切,还有一丝很陌生的、可能是名叫“心虚”的东西。   “没有没有,小人哪有这么娇贵?”   元墨被泼湿的衣裳已经换过了,可能是头发一时没擦干,在路上又吹了点寒风,然后进到这温暖如春的室内,鼻子发痒吧。   她裹紧了斗篷,“家主大人您请早些歇息吧。”   所谓早些,已经是四更天了,若是夏天,只怕天都快亮了。   但家主大人好像没有要去睡的意思,他在元墨身边,学着元墨的样子坐下,再把元墨身上的斗篷扯过来一点,给自己搭上。   元墨惊异地瞅着他。   “怎么?我自己的衣服,自己盖不得?”   “盖得,盖得。”元墨只得把斗篷让给他,自己捡起小七的毯子。   谁知姜九怀一把把斗篷抖开。   漆黑狐裘温软厚实,如一团巨大的黑色云朵,将两人都罩在里面。   元墨眼睛瞪得圆溜溜,眼珠子都快滚出来了。   这,四舍五入一下就是同盖一床被子了。   再四舍五入一下,等于是同床共枕了!   她还要不要命了?   想了想,她轻轻把自己往外挪。   才动一下,姜九怀就淡淡道:“你不是很喜欢这件斗篷么?”   元墨连忙道:“不敢。这件狐裘是千金难买之物,只有家主大人您这样尊贵的人物才配用,小人哪里消受得起——”   姜九怀合着眼睛,语气特别不经意:“那你还连睡觉都抱着它?”   “冤枉啊家主大人!小人哪里敢啊!”   元墨叫屈。   她睡觉一向四仰八叉,从来没有抱什么的习惯。   姜九怀睁开眼,眸子里含着一丝不悦。   元墨揣摩上意,试着改口:“呃……小人不该顶撞家主大人,小人……确实是抱着它睡的……”   姜九怀眼中的不悦消失了,眸子变得柔和,甚至还有一丝玩味之意,“为什么要抱着它睡?”   “呃……这个……因为它很暖和,还很软……”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诚,元墨还摸了两把,确实是又暖又软,抱着睡觉一定不错。   “还有呢?”   还有?   “呃……还有就是……它是家主大人您的衣服。”姜家家主穿的,那是衣服吗?不,那是真金白银!全都是钱!   家主大人果然对这个答案十分满意,用一种赞许的眼神看着元墨。   元墨回之以真诚的微笑。   内心:“家主大人居然喜欢别人抱他的衣服睡觉!天呐这是什么怪癖?”   姜九怀一直看着元墨,元墨一直报以微笑,一直到,嘴角发酸,终于忍不住道:“家主大人,您还不睡?”   “错过了困头,今晚就不睡了。”   元墨微笑。   内心(抽搐):所以说好孩子就应该乖乖睡觉,大半夜不要乱跑啊!还有您老人家的困头比较容易错过,小人的困头却无处不在随手就能抓住一个呢,您要不要自己走开玩自己的?   当然,这种话哪怕是做梦,她都不会说出口。   “要不小人给您磨点墨,您写个字儿什么的?”   “不用了。”姜九怀的头轻轻靠在壁上,“这样坐坐就好。”   坐坐一点都不好……   元墨内心哭泣。   您老人家这么一坐,我还怎么睡觉?   事实证明,家主大人果然完全没让有让她睡觉的意思,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她聊些闲天,问她小时候一个人怎样活下来,可有住的地方?饿了怎么办?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怎么认识元宝的……   元墨起先还一五一十地答,后来就已经是半梦半醒,眼皮打架:“……就住破庙啊……讨饭啊……讨到就吃,讨不到就饿着……元宝么,就有一次,他和我一起被狗追……”   她迷迷糊糊地说着,见姜九怀好容易停下来没有问了,便松了口气,准备合上眼睛,却突然发现一件事——姜九怀问这些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她,而是一直看着窗子。   窗外的雪还没有停,窗子上全是皎洁的雪光,泛着微微的蓝色。   姜九怀的侧脸映着这种淡蓝色的光芒,下颔的线条比任何时候绷得都要紧,仿佛是,紧紧咬着后槽牙,竭力忍耐着什么。   “……家主大人,你怎么了?”   元墨觉得有点奇怪,她忽然想起来,方才在月心庭,姜九怀对着平公公说话时,便是此时这种生冷压抑的语气,。   “没什么。”姜九怀隔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声音里带着极低的抽气声,“去,再加一丸安神香……不,加两丸!”   姜九怀用香一向讲究,少了寡淡,多了浓重,所以向来都有定数,没有突然一添两丸的时候。   他声音急促,元墨也不敢多话,连忙去找香:“在哪里?”   “床畔柜子的抽屉里,有个螺钿盒子!”姜九怀几乎是咬牙挤出这句话。   元墨好不容易打开柜子找到了螺钿盒子,却发现盒子上着锁,“钥匙呢?”   姜九怀没有回答,元墨抱着盒子出来,只见他靠在门边蜷成了一团。   元墨大惊,张口就要喊人,一个“白”字才嚷出一半,姜九怀低喝:“别让人进来!你也别过来……”   他咬牙喘息,“香……”   元墨急道:“没钥匙!打不开!”   “平福……”姜九怀声音更低了,也更含糊。   钥匙在平公公手里?   可这会儿平公公不是在那个什么秋堂么?   眼看着姜九怀蜷成一团,仿佛在同体内看不见的痛苦搏斗,哪里还有功夫等人去找到平公公拿钥匙?   她咬牙把盒子往地上砸,偏生这盒子质地质感,做工精良,竟是纹丝不动。   猛地她想起一样东西能派上用场:“家主大人,快,用你的暗器,对准这里来一下子!”   姜九怀额头一片冷汗,尝试着抬了抬手,蓦地,面色一紧:“让开!”   他按住自己的手,剧烈地喘息,“你出去!马上出去!”   元墨有一种十分怪异的感觉:他好像正在以身体为牢笼,囚禁着某种可怖的巨兽。   那只巨兽在他的身体里左冲右突,让他的眼角发红,面色凄厉,让他像是下一瞬就会朝她扑过来,一把撕碎她。 第六十一章   元墨一咬牙,抓起姜九怀的左手,撸起他的衣袖。   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奇特的器物,像护腕一般紧紧贴合着肌肤,严丝合缝,通体漆黑,隐隐闪烁着异样的流金光彩,一层一层机件如细密鱼鳞一般贴合其上,像是把一只极其复杂的护腕变成了一只异样华美的手镯。   这应该就是那个可以射出金刚石的暗器了。   贫穷果然能限制一个人的想象力,元墨一直以为他藏了把袖弩,没想到这东西竟如此华美幽艳,又神秘摄人,她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这个怎么……”   一个“用”字还在嘴里,姜九怀猛然抓住了她,然后她只觉得肩头一阵剧痛,姜九怀竟然咬了她一口!   元墨又惊又痛,吓得半死,想也不想便挣脱了他,扑向房门猛地打开。   房外漆黑一片,空荡荡的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影。   她要逃走!   这人疯了!   只要再迈出一步,她就可以离开这里。   可那一步好像被千峰所阻,已经抬起的脚就是跨不出去。   像是有什么东西拉扯着她的脖颈,让她回头。   她看见他半趴在地上,剧烈喘息,背脊在单衣下紧绷,发丝散乱遮住了脸颊,露出苍白的下颔,皮肤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她想起她第一次在马车中见到他,他也是这样发丝横过面颊,只瞧见半张脸。   一股从未过的情绪涌上心头,它好像很苍茫,又好像很热烈,梗在她的胸口,叫她一口气上不得下不得,恨恨地关上房门,抱起被甩到一旁的盒子,走到书案旁,拿起一块玉石镇纸,“咣”地一声砸在锁上。   然后镇纸断成了两截。   能被家主大人摆在手边用的,当然是值钱的珍品,这镇纸样式古朴,光华内蕴,换作平日元墨定然要好一阵肉疼,可这会儿姜九怀看起来像是被鬼怪上身,她连心疼都顾不得,满屋子再什么能开锁的东西。   “砚台旁边……敲三下……”姜九怀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有暗格……”   老老实实做几个抽屉不好吗?放什么暗格?   元墨满心都在问候老天爷。   暗格打开了,里面躺着一把小巧的金鞘匕首,满身镶满宝石,寒光四射,一看就是个好宝贝。   只是还没等她把匕首插进锁孔,背心忽然一沉,姜九怀竟不知什么时候扑了上来,一手勒住她的脖颈,一手握住了她拿着匕首的那只手。   元墨大吃一惊,拼命挣扎,可这一次竟然没能挣脱。   姜九怀暴发出极大的力气,元墨被箍得一动不能动,眼睁睁看着他握着她的右手,把匕首对准了她的脸。   “阿九!”元墨惊恐大叫,“你要干什么?”   耳边是姜九怀沉重的喘息,不像是人所发出的,更像是他体内的巨兽终于突破了这层肉身,夺取了身体的掌控权。   匕首寒光一闪,猛然扎下来。   “啊!”   元墨惨叫。   可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她的脸完好无损,匕首直接越过她,扎在了姜九怀自己的手臂上。   姜九怀没有痛呼,甚至连一声闷哼也没有,那一瞬她只听到他在急剧地抽气,感觉到他全身绷紧。   然后他松开了她,踉跄了一步,不过很快便站稳了。   他的臂上鲜血直流,半边袖子都已经染红,但他的脸色却平静了下来,像是急剧奔跑的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可以放心地歇上一口气。   血腥气迅速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压住了安神香的味道。   元墨怔怔地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他的手臂上的鲜血争先恐后地离开身体,随着鲜血一起离开的,好像还有某种暴戾的情绪,   姜九怀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眼角诡异的鲜红色已经不见了,眼中只剩下疲倦。   他道:“盒子拿过来。”   元墨哆哆嗦嗦把手里的盒子拿到他的面前。   姜九怀抬起左手,对准锁片,“笃”地一声闷响,锁片被洞穿,掉落在地上。   元墨赶紧取出两粒安神香,投进香炉,香炉盖子不知怎么老是盖不上去,和炉口碰得咯啦咯啦作响。   一只带血的手从后面伸过来,按在她的手上,帮她盖上了炉盖。   元墨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   空气里的香气骤然变得浓郁起来,仿佛有形的烟雾般,将姜九怀笼罩住。   他的额上全是冷汗,发丝濡湿了一片,像一条细长的柳叶,贴在颊边。   漆黑的发,苍白的脸,此等容色不该存于这世间。   夜明珠把烟雾照成浅碧色,姜九怀仰起头,脖颈显得无比修长,他闭上眼,在浅碧色的烟雾中,深深地、静静地呼吸。   像吐纳日月精华的山精妖魅。   姜家家主……是妖怪啊……   再也没有哪一刻,元墨想起这句话时,有如此之深的感触。   “想活命吗?”   姜九怀没有睁开眼睛,声音清冷至极,不带一丝情绪。   “离开扬州,不要回京城,去到天涯海角,寻一处谁也不认识你的所在,把今夜看到一切带进棺材里,对谁也不要提起一个字。做得到,你就能活下去。”   元墨没有回答,姜九怀只听见什么东西翻动的声响,睁开了眼睛。   元墨蹲在地上,盒子最上层是安神香,下面还有一层,分门别类整整齐齐地放着瓷瓶、纱布和一把小剪刀。元墨拔开瓶塞,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唔,果然是金创药。”   她两手拿着这些东西站起来,试探性地问:“家主大人你要不要坐下?还是……就这么站着?”   沉默片刻:“你没听到我说话?”   “听到了听到了。”元墨连忙道,“咱们能不能先把伤口包扎了再说?你看你……还在流血。”   血顺着袖口往下滴,一滴一滴渗入丰软的红茸毯中。   红茸毯太红了,再多的鲜血滴下来,也会消失不见,好像它会吸血似的。   姜九怀慢慢地抬起受伤的右手,洁白的指尖已经被鲜血染湿,红得更红,白得更白,有一种邪恶的鲜明感。   他将手指送到唇边,轻轻地,舔了一口。   血沾上他的唇,苍白的脸诡异得不可思议,也俊美得不可思议。   “你,不怕?”   他每一个字都说得好慢,好像这几个字是从身体最深最深的地涌出,要经过漫长的时间,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抵达唇舌,来到空气中,传进她的耳朵。   “我能说实话吗?”元墨问。   姜九怀轻轻地笑了,笑得幽凉:“我这一生,最难得听到的,便是实话了。”   “那个……其实小人十分讨厌血腥味。小人从前在破庙里遇见过一个乞丐,他被人打得全身是血,只能躺在地上等死,血就是这样慢慢流,慢慢流,一点一点流光了,然后他就死了。从那以后闻见血腥味我就很想吐。”   现在,屋子里的血腥味浓重得安神香都盖不住,元墨直接撕了半幅衣袖,包住鼻子,在脑后打了个结,呼,现在终于闻不到了。   “有什么话您老人家一会儿再问可好?先让小人替你包扎一下伤口。”   她把姜九怀袖子剪开,然后就看到长长的伤口一直延伸到上臂,被血洗得鲜红,元墨几乎不忍卒睹,倒吸一口凉气。   更恐怖的,新伤底下旧的刀伤层层叠叠,显然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也不知多少年了,整条胳膊几乎找不出一块完整的肌肤。   一颗心仿佛被谁狠狠攥住了,生疼。   她的眼眶微微酸胀,这感觉极其陌生,像是久违了几百年。   姜九怀也看到,她的眼睛有些潮湿。   从前在生死关头她都没有掉眼泪,现在因为这点伤,她……哭了?   那点湿意终归没有形成眼泪,给元墨眨了几眨,便闪了回去。   可是,那微湿的眸光,已经像一柄巨锤,重重地击在姜九怀的心扉上,像最暴力的攻城器械,一举撞开了心中那扇厚重的大门。   门塌,墙倒,厚重的心防成了一片断井颓垣。   光亮剧烈涌入,血脉沸腾,骨肉灼伤,一颗心,既痛且快,几乎想狂嚎出声。   元墨皱着眉,一脸专注地,替他把伤口清理干净,再撒上金创药,然后用纱布仔细包扎好。   姜九怀全程既不喊疼也不发抖,几乎要让元墨怀疑他没有感觉。   她抬起头,发现姜九怀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目光十分奇异,似快乐,又似痛苦,两粒眸子如星辰般明亮。   这是……疼疯了?   元墨默默地把东西一样一样放回盒子里,如此齐备家伙什,显见他的自残并非一次两次。   “家主大人……”元墨忍不住道,“小人听说江湖上有些毒物会让人心生魔障,看到很多自己幻想出来的恐怖物什,听说苗疆那边还有一些蛊术,能让人不受自己控制,做出些奇奇怪怪的举动。您有没有请人验过毒,或者请人驱个魔什么的?”   说完她就觉得自己在找死。   像他这种身份的,身患恶疾是最最幽深的隐秘,知道的人立马就要被灭口,她竟然还想同他探讨探讨病因,简直是活腻味了。   “不是毒,也不是蛊,我自小如此。”   意外的是,姜九怀竟然回答了,不单答,还答得十分详尽:“三爷请过唐门的用毒高手,请过天下知名的名医,也做过许多法事,甚至还在寺庙替我买了替身,可我就是天生妖异,每隔一段时间,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在骨头里作祟,它们咬我,啃我,让我痛得恨不能全得爆裂开来。我想要血……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我的血,我想要痛,不管是别人痛还是我自己痛……”   姜九怀声音奇异地平静,眼睛里那明亮的光芒消失了,他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所以阿墨,你明白了吗?传言没有错,我就是个妖怪。”   这个笑容冰凉而绝望。 第六十二章   “你要真是什么妖怪,这道伤现在就不应该在你身上,而是在我身上!”   元墨一脸急切,“你刚才那么难受,还要赶我走,还有那次在献艺的时候,你知道有危险,也是三番四次让我离开!还有那次,我躲在船底吓你,你明明那么胆心——”   她说得又急又快,简直是语无伦次,心里头被他那个笑容堵得难受极了,眼睛莫名其妙又有点发酸,她只好更大声一点,好像要把自己的软弱打垮似的,昂扬道:“我见过太多人以别人痛苦为乐,他们把我好不容易捡来的馒头扔得远远的,看着我爬过去捡,最后干脆一脚馒头踩进泥地里,他们会把人揍到半死却不要他的命,让他一个人躺在地上号叫,一直号到死为止……阿九,你不是什么妖怪,你只是病了,你生病了!”   她的脸因为急怒而微微涨红,眸子里像是有火焰在跃动。   他轻声:“生病?”   “对!”元墨道,“你还记得春娘吗?她刚从那户人家被赶出来的时候,也是整日摔东西,扇自己耳光,拿剪刀扎自己,因为她觉得自己蠢,她恨自己,所以拼命伤害自己。”   姜九怀想,她当真是急了,直接叫了“阿九”不说,还把他和一名流莺相提并论,但他竟不觉得生气,因为她脸上全是关切和担心。   不是他从小看惯的、混合着恐惧与谄媚的虚假关切,而是明明白白地,想用她粗浅的例子劝解他。   “可是你什么都没做错,你想想,论地位,除了皇帝老子,还有谁大过你?论钱财,天下十停里的买卖少说有五停是你的!论相貌,无论男女,谁不为你倾倒?”   “然后论年纪,哎,最妙的就是在这里,有多少人拼死拼活一辈子才出点人样,还没来得及享福便撒手人寰,可你才刚及弱冠,往后还有大半辈子可以躺在金山银山上海吃海喝,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   “就你这样的,还有什么烦恼?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老实说,我要是能有你的一半,不,一成,不,哪怕只有你的一丁点儿边边角角,我都快活似神仙了呢!”   她长篇大论说完,气都不带喘的,还有商有量地问:“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不,阿墨,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错过。   大错特错,天地不容。   虽然你什么都不懂,但还是多谢你。   多谢你没有怕,多谢你没有逃。   多谢你这些长篇大套的废话。   姜九怀看着她,也许是浓郁的安神香起了作用,他此时的视线前所未有的柔和,柔和得像是蝶翼轻轻拂过花蕊。   他慢慢地问道:“无论男女,都会为我倾倒?”   元墨用力点头:“当然!”   “你也是因为容貌而倾倒吗?”   若在这种时候说“不是”,似乎也太打击人了,元墨只好期期艾艾道:“那……那自是当然的!”   姜九怀低了低头,元墨只见他嘴角微翘,有浅浅的笑意。   唇上还沾着血,但戾气已经荡然无存,方才那只凶兽仿佛再度沉睡,他这一笑如一阵清风拂面而来,清浅,轻盈。   明明是松了一口气,但元墨的心中却有了一种近乎痛楚的感觉。   真希望,他能一直这样笑着啊。   姜九怀抬起头的时候,就看着元墨这么呆愣愣地瞧着他。   像孩子呆愣愣地瞧着一朵花,像小狗呆愣愣地瞧着一只鸟。   眸子怎么那么清亮呢?   在窗上初升的晨曦中,清晰地照出他的模样。   就好像是光透过她的眼睛,照亮了他的脸。   他抬起那只没受伤的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   “阿墨,怎么办?”他叹息般道,“你这样好,让我都不舍得欺负你了。”   嘴里说着这种话,手上做着这种事,真的好吗?   她忽然想起来:“你之前……不,家主大人,那个,您方才是说让我去哪里来着?”   当时她被吓到昏头胀脑,手忙脚乱,只模糊听到他说“扬州”,又说什么“京城”,还说什么“棺材”,只言片语,模模糊糊,一头雾水。   现在想来,似乎是要流放她的意思?   “哪里都不用去。有个更好的法子,能管住你的嘴。”   “什么法子?”   姜九怀抬起左手,拿衣袖垫着,轻轻碰了碰元墨的脸颊,拭去上面的一抹血迹,那是他的手臂蹭上去的。   他的眸子温和,笑容清朗:“把你留在我的身边,让你哪儿也去不了,便再妥当不过。”   元墨恍了半天神,既为他小心翼翼的动作,更为他如此清澈的微笑。   肩上被咬的地方还隐隐作痛,熬了一夜的脑子浑沌如浆糊,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   哎,她的阿九,可真好看啊。   在这样好看的人身边,待上一辈子又何妨?   会有这样的念头,证明她真的糊涂了。   理智君猛地抬头一巴掌将她打醒:想什么呢?要不要命了?   元墨一个哆嗦,清醒过来。   她压根儿不敢接这句话茬,看了看外面天色,干巴巴地道:“天好像亮了。”   姜九怀瞧着她眼神闪烁的样子,心想,大约又是害羞吧。   “开门吧。”   屋子里密密的血腥味混在香气里,确实叫元墨头昏脑胀,正该打开房门透透气。   然而她一开门,就见白一身形笔挺地立在门外,身后跟着两溜低眉顺眼的下人,小七也在其中。   下人们从她身边鱼贯入内,一队服侍姜九怀更衣梳洗,一队收拾打扫屋子,换地毯,清理地上的玉石碎屑……有条不紊,悄无声息。   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一个人惊诧,大家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地上的血。   “带二爷回去烂柯山房,好生伺候。”   姜九怀的声音从屏风后传出来。   小七依令出来,给元墨领路,元墨一把把白一拖上。   白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避开她的手:“我自己走。”   小院只有姜九怀一个主子,并不曾备得客房,所有的屋子各有用处。烂柯山房乃是姜九怀的棋室,里面收藏着各种棋枰棋子棋谱,不乏价值千金的珍品。   但元墨全无心思打量,她挥挥手让小七先下去,然后问白一:“昨晚你在外面,对不对?”   白一神情平静:“我身负守卫之责,自然在。”   “那你还不进来!”元墨咆哮,“别告诉我你没听见动静!差点儿就出人命了你知不知道?”   白一脸上仍是古井不波:“主子心疾发作之时,一贯如此。”   “到底是怎么回事?”   “二爷,此事恕我无可奉告。”   元墨按了按额角,折腾了一晚上,她的脑仁隐隐生疼:“大哥,你别逼我。”   白一双唇紧闭,一付不打算开口的样子,十分冷酷。   元墨吐出一口气,一扯自己衣领,大声:“来人呐非礼啊——”   其实她只是做做样子,双手抓着领口还没开扯呢,但家主大人独占之威太强大了,白一脸的冷酷全盘崩塌,一把捂住元墨的嘴:“我说,我说!”   喘了口气道:“主子自幼患有心疾,一旦受到刺激便会发作。发病时头疼欲裂,不是伤人便是伤己。”   “刺激?”姜九怀昨晚受了什么刺激?   白一看她一眼:“先是你,后是平公公。”   元墨一头雾水:“我怎么了?平公公又怎么了?”   “你去了月心庭就没回来,欺骗了主子。平公公收买你,更是罪加一等。你们都违逆了主子。”白一道,“而所有违逆主子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说完,他叹了一口气,“一直以来,违逆之人同主子越是亲近,下场便越是凄惨,我原以为你活不过昨晚。”   元墨心说要是姜九怀那一记戳在她身上,她恐怕还真的活不到今天,“这病难道就没办法根治吗?”   白一摇头:“三爷请遍名医,都没有法子,最后配出了那款安神香,能略作压制。”   元墨着急:“到底是怎么得上这种病的?”   “我也不知道。”白一叹息,“我来到主子身边时,主子已然这样了。”   白一被姜九怀捡到那年,姜九怀十六岁。   十六岁的姜家家主,平日里皎然如冰雪,发作时暴戾如妖物。   这是近身之人都知道的事,但谁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所以想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   没有一个例外。   不,有一个人是例外。   元墨想。   有一个人一定知道姜九怀的病因。   离扬州城十几里,有一处采石场,犯错的下人会被送到这里来受罚。   平公公穿着粗布衣裳,穿着草鞋,头发蓬乱脸色灰败,好在眼神里对她的鄙夷和嫌弃还是那么熟悉,不然元墨差点儿认不出来了。   “落井下石?”平公公恨不能用视线在元墨身上戳出几只窟窿,他咬牙切齿,“来得倒快!”   那六千两,明名是收买,实际上栽赃,等到主子发现这狗东西竟被区区六千两收买,一定会要了这狗东西的小命。   而他虽有自作主张之过,但帮着主子看清了歹人的真面目,功过相抵,大不了自请罚个半年月俸,做做样子就过去了。   可万万没想到,元墨竟能全身而退,他自己却掉坑里了。 第六十三章   元墨才没这功夫,直接问:“你明知道家主有病,为什么还要故意刺激他?”   平公公愣了愣,脸色立刻大变,惶急道:“主子发病了了?你……你见到了?”   瞧他不像装的,元墨忍不住狐疑:“那不是你故意的么?”   “哎哟我的天爷,我要是知道动你会让主子发病,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能那么干!”平公公急得跳脚,“主子现在怎么样了?”   元墨把昨晚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英明地略去了姜九怀本来戳她一刀最后改戳在自己身上的事实,平公公没有当场跳起来打她,但眼神中仍然不住放射出“为什么受伤的不是你”这种讯号。   等到元墨拐弯抹脚想问问姜九怀这心病由来的时候,平公公眼睛一瞪:“这是你能问的吗?”   “公公,心病还得心药医,总要知道病因,才有法子帮上忙——”   她话还没说,就被平公公尖声打断了:“帮忙?就凭你?你以为你是谁?侥幸上了高台盘,还真当自己是盘菜了?”   平公公简直气得发抖,天地间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但凡有半点自知之明,也不能开这个口!   这货见到主子发病了,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只要治好了主子的病,主子一定会对自己千依百顺加倍宠爱是吧?   我呸!   平公公抡起铁锹就把元墨往外赶:“咱家这辈子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就你这点子肚肠也敢到咱家面前来丢人现眼!给我滚!再让我瞧见你,一锹拍死你!”   铁锹重,他的腕力轻,整个人给带得东倒西歪,元墨深觉没着劈她,他先劈死了自己。   唉,也是她蠢,以平公公恼她的程度,她怎么可能从平公公嘴里掏得出东西?   这会儿,平公公大约是这世上最痛恨她的人,她怎么可能从平公公嘴里问得出东西?   元墨昨天来时,费尽心机才能进门,今天回来,远远地下人们就迎上来,抢着问安道好,一口一个“二爷”,人人都是笑脸相迎。   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一个大消息:平公公被贬,元二爷上位。   如今家主身边最得意的红人,可不再是平公公啦,而是元二爷!   姜家很快就流传起“元二爷三斗平公公”的传说。   据说平公公当年害得元二爷的父亲家破人亡,十几年后,元二爷投身青楼,学得一手媚术,迷住了家主大人,为父报仇,一举夺走了原本属于平公公的地位。   这是姜其昀告诉元墨的。   姜其昀到烂柯山房来看她,坐在席上,伸着两条长腿,剥了瓣橘子高高抛起,扔进嘴里。   “据说原本元二爷要将平公公置于死地,但家主大人看在平公公从小服侍的份上,最终只是把平公公打发去做苦力。这里足见家主大人的仁德,也足见元二爷媚术之高超。”   姜其昀说着,嘻嘻一笑,凑近元墨,“元兄,你这会儿要是去逛乐坊,满扬州的女伎们都想向你讨教这媚心之术呢!”   元墨叹了口气,只能说姜家下人想象力实在是丰富,不去说书当真可惜。   “不过说真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办到的?难不成你……真出卖色相了?”   “当然不是,你兄弟我喜欢的是美人啊!”   “我想也是。可是你到底做了什么赶跑了平公公?”   元墨不答,手里捏着一只桔子,没剥开,有一下没一下地抛着玩儿,只顾出神,忽然问道:“你小时候被家主大人吓过,怎么吓到的?”   姜其昀顿时浑身不自在,“好端端问这个干嘛?”   “你告诉我,我就告诉你。”   姜其昀权衡一下,到底是好奇心占了上风。   “那年三伯说家主需要几个伴读,正好祖母也想接我在身边抚养,所以我就和几个堂兄弟来了扬州,再加上扬州同族的几个叔伯兄弟,大大小小有十来个人在一起读书,每天都很热闹。可那妖怪爱静,听不得别人吵,他一抬眼,他的侍卫统领就把吵得最凶的那一个堂兄扔出了窗外。”   “那侍卫统领可不是现在这个小白脸,当时那个可是五大三粗,长得像黑熊精一样,而且当时的书房设在临风轩,窗外就是一大片水池,那兄弟直接被扔进了水里,差点儿淹死!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话。”   元墨遥想当年,小小的姜九怀独霸一方书桌,其余小孩们战战兢缩成一团,这画面,还真是很符合姜九怀的风格。   “我猜,你肯定不服气。”   “知我者元兄也!”姜其昀赞许道,“我姜其昀顶天立地,岂能容许他这样胡来?再加上当时年纪小,别人又常说他爹害死了我爹之类的——”   姜长佑是大长公主亲生,皇家当然是力扶姜长佑接任家主之位,可惜姜长佑在一次行猎时摔下马,折断了脖颈,当场一命呜呼,家主之位便落到了姜长修身上。   这也正是京城的姜长任暗算姜九怀时需要把姜其昀推出来的原因,若不是父亲出事,这一代的家主之位应该是姜其昀。   姜其昀从小在京城也是被千娇万宠地长大,当然容不下有人比他更嚣张,再加上他身边的下人煽风点火,让他为父亲报仇,姜其昀终于决定,要好好给姜九怀一点颜色看看。   姜九怀在书房时,就算是闲下来也不跟他们说话,只是一个人站在窗前看风景,谁也不知道那片水池子有什么好看的。   所以姜其昀就跟大家商量好,到时候大家一涌而上,把姜九怀抬起来扔进水里。   那天也是巧了,姜九怀的侍卫统领告假,夫子一时又没来,姜九怀站在窗前出神,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姜其昀和伙伴们互相一使眼色,假装玩耍,冲上去抱腿的抱腿,抬人的抬人,真个把姜九怀扔进了水里。   看着那个高高在上从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家伙在水里扑腾挣扎,他们都高兴得笑了起来。   元墨脸色变了变,她忽然有点懂以前在平江她装溺水时,姜九怀为何那么生气了。   “你们就不怕真他真的淹死吗?”她皱眉问。   “你傻啊,他是姜家家主,身边侍候的人会少吗?怎么可能真出事?”姜其昀道,“不过那天还真有点奇怪,他在水里挣扎了半天,外面一直没有人进来,这时候我们这群小孩子才慌了,到处喊人,最后平公公才赶了过来。”   “那天之后,他身边的侍卫统领,还有教我们的夫子,乃至平时在书房伺候的下人,全都不见了,包括我从京城带来的那一个。”   “所有兄弟们都要被送走,祖母也把我痛骂了一顿,还让我去给他赔不是。”   “现在想想,事情很可能不是我当时想象的那么简单,应该是有人借我们小孩子的手来对付他。但当时的我哪里知道?只觉得自己的人说没就没了,还要我去磕头认错,心里当然气不过,但祖母的话我又不能不听,所以我就气冲冲去找姜九怀了……”   说着这里,姜其昀的瞳仁微微收缩了一下:“兄弟,一,我信你,才把这件事告诉你;二,你如今在他身边,说不定自己也会发现,所以就当我先给你提个醒。”   元墨点点头,手里的桔子不由自主握紧了。   “那是晚上,他的屋子里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下人也没有,所有人都不在,也没有点灯,黑漆漆的,我只听到一下一下的抽气声,像哭,又不是哭……我以为他要装鬼吓我,也因为心里害怕,当即就对破口大骂,然后……”   姜其昀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变轻,眼神紧张地盯着空气中的某一处,仿佛当年的景象就是那里重生。   他颤声道,“他从黑暗里走过来,走到我的面前,他的姿势很奇怪,好像抱着胳膊……等到他走近,我才发现,他一手拿着一把匕首,匕首划在他自己另一只手臂上,血湿透了袖子,一路走,一路滴……他走向我,一步一步走向我,他的脸色白得像鬼一样,慢慢把匕首从自己身上拔出来,然后,对准我……”   姜其昀抓起茶杯,起起脖子喝完,连喘了好几口气:“妈呀,这都多少年了,少爷我想起来还是要发噩梦。别说那会儿,就是到现在,我也没见过那么可怕的脸,不怕你笑话,我当时是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跑到我祖母面前,说什么也不肯再在这里待了,第二天我就和那些个堂兄弟一起上了回京城的船。”   元墨久久没有说话,姜其昀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吓傻了?”   元墨摇摇头,问:“那时候,你们多大?”   “我跟他同年,七岁。”   “七岁……”元墨的声音有点苦涩。   才七岁……他就受此恶疾缠身了……   那种整颗心都被人狠狠攥住的感觉又来了。   春娘自残,是因为恨自己错信了男人,那姜九怀是因为什么?   七岁大的孩子,能铸成什么大错?   元墨蓦地想到了那个传言。   “家主他……当真烧死了自己的父母?”元墨觉得每一个字都有几千斤重,说完这一句,全身几乎都要脱力。   姜其昀吃惊地看着她,“我的娘,你还真的都什么敢讲。”   明知周遭无人,他还是下意识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我跟你讲,大家都这么说!别说扬州了,连京城的人都知道!”   “可他当时才五岁,怎么可能……”   “所以才说他是妖怪——”   “他不是!”元墨猛然打断姜其昀的话,声音大得连自己都吃惊。   姜其昀吓了一跳:“喂,元兄,你该不会是在他身边待久了,也有毛病了吧?”   元墨没说话,脑海飞速旋转,五岁……那就是十五年前,十五年前的真相,有谁清楚呢?   平公公。   还是得找平公公。   小七走来,行礼道:“二爷,前头摆饭了。”   姜其昀知道元墨要去姜九怀身边服侍,也跟着站起身:“我的可是说了,你的还欠着呢。”   “知道知道。”元墨道,“明天跟你说。” 第六十四章   元墨快到门前的时候,姜家几位有头脸的人物正从门内告辞出来,见了元墨,一个个喜笑颜开,关怀备至。   “二爷,今日风大,怎么我瞧着你反倒穿得单薄了?”   元墨含笑:“江南冬日暖和嘛。”   内心:你们家主事事都要我陪着,我就算想添厚衣服,也没空去买啊!   一人呵呵笑道:“二爷年轻,风华正茂,血气方刚,哪里都像咱们这些糟老头子一般怕冷呢?”   另一人道:“正是,年轻人多是不怕冷的,就怕上火。我那里有几盒上好的雪蛤,原是要孝敬家主的,也留了一份给二爷,回头就让人送到二爷屋里去。二爷走南闯北阅历广,请二爷赏脸尝一尝,告诉我到底地道不地道,若是不地道,我掀了那家铺子去。”   元墨:“哪里哪里?小人见识短得很,好赖不分,只管一吃,可不能糟蹋了您的心意。”   如此这般,大家都认为二爷服侍家主,劳苦功高,需要多多滋补才行。   于是元墨收获雪蛤数盒,人参数枝,南海珍珠一斗。   为什么有珍珠,因为“珍珠碾磨成粉,内外兼修,最是滋养”,若要送一名男宠礼物,此物当排第一。   元墨嘴上客气,实则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一进屋内,暖意就扑面而来。   姜九怀穿着家常通肩云纹外袍,领口及袖口滚着厚厚的天马皮,未束冠,只挽着一根青玉簪,五官完美无瑕,却没有一丝表情。   他看着她,淡淡问:“收礼收得可还开心?”   元墨笑容可掬:“还好,还好,全托家主大人的洪福。”   桌上饭已经摆下,全都是元墨叫不上名目的精致菜式。   元墨已经接受过教训,知道这些东西无法移植进红馆厨房,因此也就省下了好奇心与好学心,拿起碗筷就开始给姜九怀挑菜。   旁人受了伤,大可以光明正大养伤,兼收获别人的同情关爱与礼物,但姜九怀不行,他的地位太高,高到不能有任何闪失。   若真是让外人知道他自残受伤,身患心疾,那便有无穷祸患,姜家的天都要变了。   因此姜九怀在人前没有流露出一丝痛楚,臂上有那样一道伤口,依然提笔写字,神情自若,看不出半点异样。   元墨忍不住想,这么多年,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但关上房门,家主大人就换了个样子,那条胳膊再也无法动弹,吃饭喝水全要元墨喂到嘴边。   元墨知道他的苦处,服侍起来当然也十分有耐性,从不嫌麻烦。   这会儿细细将肉从骨头上剔下来,才送到他面前:“家主大人尝尝这个,闻着挺香。”   闻着香,还能在门外同别人聊半天?   不知道他在等?   整个大央,便是皇帝也不敢把他晾在一旁,何况她就是为了那一点升斗小利!   难道他姜九怀还比不上那几只雪蛤?   一念及此,姜九怀悚然一惊。   他怎么会将自己同几只雪蛤相提并论?   真是气糊涂了。   元墨把筷子往前送了送,笑道:“真的挺香,不信您尝尝。”   姜九怀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脑子:不行,须得给她做点规矩,好让她知道,这里是姜家,可不是红馆,她也不是坊主,只是一个小厮。   心:这笑容,真是爽朗清冽,像夏天阳光下的小溪,奔流飞溅,心中不悦全都被冲走了。   嘴:好的,心大人。   等脑子反应过来,姜九怀发现自己已经一口噙住了那口菜。   嗯,确实挺香。   元墨赶紧又挟了一筷,埋头剔骨,一脸认真,夜明珠的光芒投在她挺直的鼻梁上,央出一道丰润的光,被睫毛掩映的眸子异常明净,忽闪忽闪。   虽然有些不懂规矩,那也怪不得她,毕竟乐坊可没这么多规矩。   再者她自己吃东西向来是风卷残云,服侍他的时候却能如此细致,可见甚是用心。   如此一想,心情便越发和悦,饭菜吃着甚是可口。   元墨不知道自己逃过了一场教训。在她看来,家主大人开始不高兴,纯然是因为饿了。   试问谁饿了能有好脸色呢?   看,后面吃着了,脸色不就越来越好看了么?   一时饭毕,下人收拾碗盘,姜九怀去书房,元墨在旁伺候。   他有时会看看文书,有时会下下棋,看看书,抚抚琴……总之都是些看得元墨忍不住想打哈欠的事。   元墨深深觉得这种时候实在不该是她杵在这里,很该一位红颜知己过来红袖添香。   就在这时,院里传来古凝碧的说话声。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是文蕙郡主!”元墨大喜。   古凝碧来了,她就可以趁机脱身,跟姜其昀逛乐坊去,这会儿姜家大多数人都准备着睡觉,可乐坊里的热闹才刚开始呢。   姜九怀头也没抬:“告诉她我睡下了。”   她劝道:“这不好吧?上回郡主来看您,没聊几句,您就说累了,郡主懂事,很快就走了。这会儿再不见,郡主只怕会伤心……”   姜九怀掀起眼帘瞧她一眼:“这么怕她伤心,你去陪着她可好?”   元墨:小人不敢。   她乖乖出门迎上古凝碧,赔笑道:“不巧,主子已经睡下了。”   古凝碧微微意外:“是么?这么早?”   元墨心说,就是,谁不知道家主大人睡眠浅,又不易睡,每天都到折腾到很晚?   古凝碧这么聪明,肯定看得出来这是姜九怀有意拒客。就算是他身上带伤不想给人家发现,好歹也找个像样点的理由啊。   但古凝碧当真是好涵养,脸上没有一点儿不高兴,还道:“怀兄睡得这样早,想必是累了。二爷在怀兄身边,还要劳烦二爷多辛苦一些,好好服侍。”   她身后的嬷嬷塞给元墨一只荷包,不大,但沉甸甸的,元墨一掂就知道,里面是金锭!   “谢郡主,小人一定会尽心尽力服侍家主大人。”   古凝碧微微一笑,扶着嬷嬷去了。   元墨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感慨。   这是多么温柔美丽又出手大方的姑娘啊!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姜九怀吧?   元墨回屋覆了命,姜九命只“嗯”了一声,视线抬在书上,抬也没有抬一下。   元墨继续在桌旁杵着,看着姜九怀那近乎完美的侧颜,心里不由自主,开始想象他和古凝碧成亲了以后会怎么样。   姜九怀突然抬头望向她:“在想什么?”   元墨连忙回神:“没,没想什么。”   姜九怀:“没想什么,你能这么安静?”   既没有摇头晃脑,也没摆弄砚台,更没有走来走去,明显不对。   “呃……小人在想家主大人您和郡主都生得这么好,生下的孩子一定好看得不得了……”   元墨只得据实以答,跟着忍不住问道,“您将来会娶文蕙郡主,对吗?”   “只要不是风家人,我娶谁都行。”谈论起终身大起来,姜九怀的语气平淡得如同谈论明天早上吃什么,“等我需要一名妻子的时候,郡主确实是极好的人选。”   是啊,郡主身份高贵,是第一美人,又有才名,又会穿衣打扮,还会做梅花糕和梅花露……出手还这么大方……   哪怕再挑剔的人,也不可能从郡主身上找出一丝缺陷。   更何况又和姜九怀青梅竹马。   不论从身份地位,还是私情,他们两个都配得不能再配了。   元墨垂着头,鞋尖轻轻磨着地上的红茸毯。   毯子太柔软,不论怎么磨,只要一拿开,它很快便蓬松舒展一如从前。   姜九怀看她一眼,重新拿起书:“你放心,不论我娶谁,都没人能碍着你。”   声音沉稳,像某种保证。   她一个小厮,谁会来碍她啊?   除非……他真想把她变成男宠!   元墨顿时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   完蛋,虽说这天天收礼收到手软的日子很是快活,但有朝一日姜九怀要真刀真枪把她当男宠,她就死定了!   果然还是要趁早跑路才行!   话是这么说,想想他身上的伤痕,心里还是有些不忍。   算了,帮他找出病因,就像红姑帮春娘那样,帮他医好心疾,再跑不迟。   心里有了盘算,她开口道:“家主大人,您那把匕首可真好看,能再借给小人瞧一瞧么?”   姜九怀瞧着她,心里明白:这大约是想到他迟早要娶旁人,她心下伤感,所以想要一件他的东西傍傍身。   “换一样。”姜九怀道,“除了这把匕首,什么都行。”   元墨眼睛一亮,你这么说,还非得这把匕首不可了。   她道:“家主大人莫要误会,小人知道这把匕首肯定很是珍贵,并不敢据为己有,只是想借来玩赏玩赏,明天就还给您!”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姜九怀脑子还不及拒绝,手已经自动打开了暗格。   也罢,身份所限,他自然要另娶旁人,这把匕首也不可能真的送给她,若是连把玩都不让把玩,着实可怜。   他取出匕首递给她:“此物对我来说十分重要,你玩赏便玩赏,若是有什么闪失……”   说到这里顿住,真有闪失,他该拿她怎么办?   打?骂?处死?   最后,他道:“……我就一把火烧了红馆。”   元墨果然大惊失色:“家主大人放心,小人明天一定妥妥当当把它还回来!”   姜九怀点头,心中很是满意。   有软肋就好,只有捏住它,她就得乖乖听话。 第六十五章   元墨第二天就去找平公公。   平公公被管事的带过来的时候,元墨发现他更憔悴了,灰头土脸,但眼中的嫌弃与厌恶依然不改,“走走走,不要再让咱家看到你。”   元墨没有多说,慢吞吞掏出那把匕首。   匕首的宝光在阳光下闪耀夺目,仿佛要把整个采石场照亮。   平公公的眼睛也被照亮了,眸子里的神采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直直地盯着匕首,声音颤抖:“它、它怎么会在你手上?”   元墨知道自己赌对了,那些价值千金的古董珍玩在姜九怀的屋子里也只配做日常使用,独这把匕首被收在暗格,可见地位尊崇。   于是学着姜九怀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的语气,缓缓道:“这个嘛,我想问您老一些事,家主大人就给了我这把匕首。”   天地良心,她可没有一个字撒谎。   她确实有事要问平公公。   姜九怀也确实给了她匕首。   但两件事合在一起,平公公就发出了一声浩叹。   像美人叹自己失去的青春,像帝王叹自己失去的江山。   他的声音都低沉了不少:“让我看看金螭。”   元墨把匕首递过去,心想:哟,果然有身份,还有名字呢。   平公公正要接,又缩回手,在衣上细细蹭了几下,但衣上也是灰,蹭来蹭去都一样,他没办法用这双满是尘土的手去碰金螭,眼中满是绝望。   元墨看不下去,把袖子伸过去。   平公公狐疑地看她一眼。   “借你用。”元墨道,“不用就算了。”   平公公才不会客气,捞起她的衣袖擦干净手,这才小心翼翼捧起匕首。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它了……”平公公声音里带着叹息,“公主虽是个姑娘家,却喜欢这些神兵利器,驸马爷投她所好,成婚当夜送了公主两件奇兵,一个是金麟,一个是金螭。公主极是喜欢,天天带着,从不离身……”   他说到这里,声音哽咽,拭了拭眼角。   元墨想,金麟想必就是姜九怀手腕上那件暗器。   平公公含着泪细细摩娑了半晌,才把匕首还回来,微微吸了口气,神情已经恢复了正常,淡淡道:“你想知道什么?”   元墨压低一点声音:“十五年前,家主大人的爹娘是怎么死的?”   平公公深深看了她一眼,回答:“不知道。”   元墨胸逆,难道这把金螭不管用?   还好平公公接着道:“当年先家主支开了封青,公主支开了我,我们都不在,他们用的借口都一样,就是要为对方置办一件礼物,只有我们两个他们才信得过,于是我们都走了。”   “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别院已经烧成火海,三天三夜才熄灭。是三爷带着人冲进去救回了主子,但具体情形是什么,三爷绝口不提,而主子……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才能下地,他不能回忆当晚的事,一忆及,便头痛如绞,他一睡着便做噩梦,因此便整夜整夜不肯睡……”   “他们都说是主子烧死了自己的父母,怎么可能?先家主和公主有多疼主子,主子就有多孝顺自己的父母。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恩爱和气的一家三口,只是后来……”   平公公说到这里顿住了,元墨忍不住问:“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们时常吵架,总有争执,就和之前无数姜风夫妻一样。”平公公无声地长叹一口气,“当年待嫁的公主不止一个,我也劝过公主,公主不听,她那时太年轻了,以为两情相悦就是一切……”   元墨皱眉。所以,是前代家主和公主心灰意懒,不想再为姜风两家的势力所左右,所以举火自尽?   姜九怀是因为亲眼目睹了父母亲的死亡才种下的病因?   “我技不如人,一败涂地,甘愿认输。反正已经是风烛残年,大不了早几年去地下伺候公主,也没什么差别。”平公公道,“而你,主子既然真心待你,还望你莫要让他失望。如果你一旦让他失望,你会比我如今的境地惨上十倍,百倍。”   他的眼睛冰冷不带一丝暖意,他见过那凄惨的景象,主子发作之时会失去理智,有一个与杀手里应外合企图刺杀主子的护卫统领,被主子生生凌迟。   元墨苦笑:“我没想跟你斗,当时收下你的银票,是真心不想回来。”   平公公冷冷地瞧着她,显然是一个字都不信。   元墨看着他憔悴的脸庞,花白的头发,叹了口气:“我会试试想办法让你回到家主身边的。”   “不可能了。”平公公轻声道,“我自己带大的孩子,自己清楚……主子他,还没来得及学会什么是原谅……”   就已经遭到全世界厌弃和背叛。   元墨回到姜家的时候,心情有点低郁。   她记得当是春娘出事,红姑和欢姐把春娘接回了红馆,然后轮流陪着春娘,打叶子牌、跳舞、唱曲儿、弹琴、下棋、逛街……把世上能做的都做尽了,连她和元宝都被拉过来打拳给春娘看。   春娘仍白日里也是同大家有说有笑,第二天身上却总是莫名其妙多出一些伤痕。   后来红姑她们就轮流陪着春娘睡。   有天夜里她被春娘的哭声惊醒,抱着枕头站在春娘房门口,春娘一边哭,一边扇自己耳光,红姑拦都拦不住。   后来到底是怎么变好了的呢?   元墨已经记不起了。   好像是当大夫告诉春娘她有了身孕的时候。   从那这后,春娘安安静静再也没有伤害过自己,却在某一日,不告而别,独自在外面生下了小豆子。   所以……得要个孩子?   元墨试图想象一下姜九怀一脸慈爱抱着个小婴儿的模样……   脑子:不!求求你放过我……   回到姜家已是黄昏,她原想去找姜三爷问问当年的事,但金螭镇一镇平公公还行,未必能让姜三爷买账,再说谁都问不出的真相,她一个外姓人也未必问得出来,便还是回去找姜九怀还匕首。   姜九怀却不在。   下人悄悄道:“二爷,方才传饭,您却不在,主子不高兴了,这会子估计在烂柯山房等您。”   元墨说一声“知道了”,把匕首放回暗格,回烂柯山房。   小七守在门口,远远就看见了她,差点没跪下:“呜呜,二爷您可算回来了!主子生气了,要让你背家规!”   烂柯山房内,姜九怀和姜其昀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   两个人的坐姿看起来都很随意,姜九怀是习惯性地不把旁人放在眼里,姜其昀却是硬撑着不想让姜九怀发现自己的紧张。   他本是在这儿等元墨回来继续昨天的话题,没想到没等来元墨,却等来了姜九怀。   昔日恐怖记忆涌上心头,姜其昀下意识就想拔腿往外跑,但那样做太丢脸了,他打死也不允许自己做。   于是他强迫自己镇定。   姜九怀瞥了一眼桌面,橘子皮剥了一堆,茶杯拿了两个,那是姜其昀原以为元墨很快会回来,特意给元墨倒好的。   姜九怀淡淡问:“你常来?”   “嗯嗯。”   “来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随便聊聊。”   “聊什么?”   聊你这妖怪当年就穷凶恶极吓得我尿裤子,并且唆使你的男宠早点离开你——   这话姜其昀当然不可能说出口,但在姜九怀面前支支吾吾也非常危险,所以他飞快地、胡乱地从脑海里抓了个答案,一脸镇定地道:“也没聊什么,就……讲讲故事什么的。”   “讲故事?”姜九怀微微眯起了眼睛,眸子里有寒光微微一闪,“讲什么故事?”   妈呀!姜其昀背后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同款的恐惧从当年嗖一下跑到现在,迅速上身。   他“刷”地站了起来,“没、没什么!那什么我想起祖母她老人家还在等我吃饭我先走一步了告辞!”   面子什么的滚一边去,这种时候了保命要紧!   他一面说,一面就往外跑。   就在这个时候,元墨冲进来。   她冲得很快,很急,两个人迎面撞上,到底是她的冲力更大些,姜其昀招架不住,被她扑倒在地,两个人就在姜九怀的面前滚作一团。   元墨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后衣领便人拎住往上提。   是姜九怀,竟然用受伤的那只右手!   她大吃一惊,连忙爬起来,托住他那只手:“小心!”   那边,姜其昀悄摸摸起身往外溜。   “站住!”姜九怀冷冷喝住,他的脸色淡淡地看不出喜怒,“二位不是喜欢讲故事吗?故事都还没讲完,怎么就走了?”   讲故事?   元墨莫名其妙,但一看姜其昀那张比苦瓜还苦的脸,顿时有明白了个大概,忙道:“哦,红姑的故事什么时候说都行,现在天色不早,家主大人定然是饿了吧?要不先回去吃饭?”   姜九怀望向姜其昀:“你是为红姑而来?   姜其昀点头如啄米。   元墨观言察色,只见姜九怀脸色虽然没什么变化,但空气仿佛已经重新开始流通起来,知道这个借口找对路了   她笑道:“家主大人您也知道,姜兄仰慕红姑已久,别说现在,就是从前在京城的时候,他一来红馆,不是听小人讲红姑当年的往事,就是要小人给他弄到红姑的桃花醉。”   跟着向姜其昀道:“姜兄你先回吧,红姑夺花魁的事,咱们改天再说。”   姜其昀巴不得这一句,暗暗向元墨投来一个“兄弟你真行”的眼光,扔下一句“家主大人我先告辞”,一溜烟便跑得没影了。   元墨还想请姜九怀起驾回去用餐,姜九怀淡淡吩咐:“摆饭。”   这是要在这里吃饭的意思了。   元墨也不多话,反正屋宇之下,莫非姜家的地盘,家主大人想在哪儿吃,就在哪儿吃。   她一眼瞥见姜九怀面前搁着一本厚厚的册子,锦缎作封,螺钿嵌字,装饰得十分华丽,上书两个字,她都认得。   《家训》。   据说这是姜家第一代老祖宗传下来的,瞧这厚度,怕有几万字。   元墨一想到要背书就头疼,只敢瞧一眼,连忙把桌上的橘子皮收拾进炭盆里,然后帮着下人们传菜摆碗筷,假装忙碌转移注意力。   姜九怀冷冷道:“二爷好忙啊,今天一天都不见人影,不知在忙些什么?”   元墨可不敢告诉他自己狐假虎威去了,一面盛汤,一面道:“小人……小人去逛街了。”   “哦?买了些什么?”   “没、没买什么。”这么说可太不像了,元墨急中生智,赶紧圆谎,“小人实在是喜欢那把匕首,就带出去准备找地方照样子定做一把,结果没有一家铺子做得来,所以就没买成。”   她说完十分心虚,因为这谎编得实在不妙,若是姜九怀再问一句“哦,哪家说做不来”,她就接不上话了。   但姜九怀竟没有再问下去。   不单没有问,神情不知怎地还柔和下来,若是她没有看错的话,他的眼神还带着几分——怜惜?   可怜的小东西,喜欢上了一样自己永远无法拥有的东西。   他这样想着,心里那点不悦烟消云散。   元墨把汤送到姜九怀面前,然后拿了只小碗,认认真真地挑鱼刺。   比起肉,姜九怀好像更喜欢吃鱼。   姜九怀手肘支在桌上,撑着头,闲闲散散地坐着,看着元墨低头挑刺,专心致志。   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心中这样闲适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也许从来没有过也说不定。   空气里浮动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芬芳,清新,干燥,爽朗,姜九怀问:“你点的什么香?”   “香?”元墨抽了抽鼻子,反应过来,“哦,是橘子皮。”   姜九怀从来不知道橘子皮被炭火烘烤后会发出这样好闻的香味,就像他不知道只是这样闲坐着,心情也无比轻盈,甚至连素日厌恶的灯火都变得可亲起来。   因为它们照在元墨的脸上,把元墨低垂的眼睫照得根根分明,又在眼窝投下浓重的阴影。   “尝尝看。”元墨挟了一筷子剔净的鱼肉,送到他面前。   他慢慢启唇,咬住那一筷子鱼肉,视线一直落在她脸上,一瞬不瞬。   元墨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的眸子深处隐隐燃烧,是灯火的倒影吗?看上去像是两团小小的火焰,这火焰好像能烧到她身上似的……   “家主大人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元墨忍不住道,“伤口还疼吗?”   根据她这么长时间在家主大人淫威之下苟且偷生的经验,姜九怀这表情不大正常。   正常情况下,家主大人看人,基本是从九霄云端俯视众生,众生皆蝼蚁。   偶尔仔细端详某人,那某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家主大人一定是在思索,若是将此人凌迟处死,该从哪里开始下刀。   元墨立刻自动反省,把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悉数过了一遍,摆出一副沉痛的神色:“家主大人,小人知错了,小人不该到处乱跑,害家主大人饿着肚子等小人……”   姜九怀打断她:“你再不快些,我就真的要饿肚子了。”   声音虽然还是慢洋洋的,但眼神至少没有那么灼热吓人了,元墨顿时放心不少,赶紧挑好第二筷,然后就听见门口似乎有动静,不由回头。   姜其昀站在门口,满面惊骇,目瞪口呆。   竟然!喂饭!   果然!那什么……是真的!   元墨明明显显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他灵魂在号叫。   未免饭菜掉落,她和姜九怀挨得很近,这时候筷子送到面前,从姜其昀这个角度,看上去就像是她偎在姜九怀胸前一样。   但事情不是你看到的样子!兄弟,你听我说——   元墨完全没有机会解释,姜九怀握住她的手,将筷子送到自己唇边,慢条斯理地吃了,然后悠悠道:“专心。” 第六十六章   姜其昀站在当地,哆哆嗦嗦地往旁边的柜子上一指,那儿有一架绝精致的木雕小台屏:“我、我落东西了。”   元墨正要起身拿给他,姜九怀一拉她的衣袖,她重心不稳,眼看就要栽向桌面,姜九怀抬手扶了她一把。   元墨眼睁睁看着他的脸在自己面前放大,像是在梦境那样,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跌进了他的怀里。   姜其昀僵了片刻,冲进来抱起小台屏就走,行动如风,一瞬也没有多停留。   没眼看了!   眼要瞎了!   元墨心中流泪,坐正来:“家主大人请恕罪。”   姜九怀一脸包容大度,和悦颜色:“不妨事。”   元墨接着挑菜,没喂上几口,她的肚子发出“咕唧”一声。   “你饿了?”姜九怀问。   “没有没有,小人等家主大人吃完再来。”元墨说,但肠胃大人马上发声否认:“咕噜……咕噜……”   熟悉的声音直接把元墨带回熟悉的尴尬,她现在一听肚子叫唤,就不由自主想到那天在前厅的情形。   不动声色递到身后的吃食。   半梦半醉的瞌睡。   醒来时近在咫尺的侧脸。   只要一想到这些,元墨的脸就会“砰”地一声暴红。   红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散,像是谁浓缩了时间,让一枚桃子从顶尖一直红透了心。   她强自镇定,一本正经地继续挑鱼刺,假装自己心里完全没有鬼,脸红全是因为炭盆太暖了。   可等她挑好一筷子送到姜九怀面前,就发现他的左手已经拿起了筷子,自顾自挑去了鱼刺,挟了一筷送到嘴里,又轻巧,又熟练,一点儿也不像是头一回用的样子。   “你吃饭吧。”姜九怀看她一眼,手里的筷子灵巧地虚挟两下,“你也知道,我的胳膊经常受伤。所以,这只手早就练出来了。”   那你之前要我喂什么啊!耍我吗?   姜其昀回到晓晴阁的时候,心情极度复杂。   不管旁人再怎么传,他也不信元墨真的会当男宠,毕竟元墨是陪他一起对着美女流口水的好兄弟。   可她不仅当了,好像还,十分地,乐在其中!   “好啊!说是帮我去买个玩意儿,买到现在才回来!”   夜色中,安宁披一件大红斗篷,套着手笼,劈面就迎上来,“说,是不是又偷偷去逛乐坊了?”   “真去乐坊了,怎么可能这个时候就回来?”姜其昀没好气,把小台屏往她怀里一塞。   安宁接过,在灯下仔细打量,十分满意:“江南木雕冠绝天下,果然名不虚传!”   “以后这种小事能不能让下人去办?我可不是给你跑腿的!”   “下人懂什么?哪里买得到什么像样的东西?”安宁抱着台屏,跟着他一块儿往里走,“不就是让你买件玩意儿,脸至于臭成这样吗?”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为了拿回这件玩意儿经历了什么!   发现落东西之后,他经过了剧烈的天人交战,在“重新回去面对姜九怀”和“面对一个失望恼火的安宁公主”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可是!没想到!回去要不单是“面对姜九怀”,而是“面对跟男宠调情的姜九怀”,尤其那个男宠还是他的好兄弟!   姜其昀快崩溃了,有气无力道:“想使唤谁随你的便。反正我明天就回京城。”   安宁大惊,“你明明说好陪我的!”   “我只是答应陪你过来吧?”姜其昀道,“你在这里是为了勾引那妖怪,我在这里干什么?”   “我不管我不管,你说了陪我就是陪我。”安宁跺脚,眼睛一眨,眼泪说来就来,“你说话不算数,我去告诉祖姑母……”   天呐,又来这招。   姜其昀干脆不理她,直接往里走,安宁哪里肯放?一路跟过来,姜其昀猛然停下,转身看着她。   安宁本来正打算使出眼泪大法,徒然见他一脸严肃,不由一呆。   “豆豆,我告诉你,姜九怀真的是断袖,你要是嫁给他,定然要守一辈子活寡,你自己可要想好了。”   “豆豆”是安宁的小名,自从长大以后,姜其昀已经很久没有叫过了,此时一唤,好像仿佛把两人带回了孩提时候在东宫书房打打闹闹的时光。   “嫁不嫁哪里是我说了算的?”安宁咕哝,“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自己是要嫁给姜家家主的。”   就像姜家长女的命运是入主中宫、诞下姜家血统的下任帝王,风家公主的命运,便是嫁进姜家,成为姜家的家主夫人。   “祖姑母做到了,姑母也做到了,我当然也要做到。”安宁认真地道。   ——可是,她们都不幸福。   姜其昀想这样说,但是,说不出口。   “幸福”,本来就不是风家或是姜家会考虑的事。   “从前,我总是担心,万一姜家家主又老、又丑、又胖、又矮怎么办?万一姜家家主是个瘸子、或是个瞎子怎么办。然后我母妃告诉我,就算姜家家主又老又丑又胖又矮,而且还又瘸又瞎,只要他是姜家家主,我就得嫁。”   安宁说着,忽然笑了起来,“后来,九怀哥哥入宫行冠礼,我见到他,才知道自己从前的担心有多可笑,父皇全后宫所有的美人加起来,都没有他一半好看!所以我这回可是赚大发了!”   “可是他喜欢的人是——”   “哎呀,一个男宠嘛,有什么了不起?我父皇三宫六院就不用说了,这达官贵族,谁家不是三妻四妾?他身边一无侍妾二无美婢,我已经偷笑了。哼哼,本公主深宫浸淫十数载,区区一个男宠,何足道哉……”   姜其昀绝望地听了半天,转身往里走。   安宁连忙追上去:“哎,等一等,等一等嘛!你跟那男宠不是很熟吗?你帮帮我把人拉到我这边呗……”   “啊啾!”   元墨打了个长长的喷嚏。   夜越来越深了,天也越来越冷了,她渴望钻进暖暖的被窝,做个甜甜的美梦。   但是不行。   因为家主大人大驾在此。   “给你的斗篷呢?”姜九怀倚着桌,悠然地看着书,眼皮也没抬。   元墨只得去把斗篷披上,还得谢恩:“多谢家主大人关怀。”   说完,她想了想,斟酌着道,“家主大人赐给小人的这件斗篷,确实是又软又暖。不过若论保暖,这世上到底没什么东西能比得上被褥,不知家主大人——”   姜九怀:“橘子。”   摆明没有听她说话!恨!   元墨只敢在肚子里腹诽几句,乖乖去剥橘子。   这已经是她今晚剥的第五个橘子。   开始的时候她以为他是要吃,于是依着家主大人平素吃东西的习惯,将果肉上的白筋一点一点撕得干干净净。   结果,家主大人根本没有动一片橘瓣,直接拈起橘子皮,扔进了炭盆。   元墨捧着橘子,陷入了深思……您屋里的香料成百上千,安神香那么好闻你不去闻,却在这里闻上了炭烤橘子皮?   您这是置那些贵重香料于何地啊?   于是她道:“家主大人要是喜欢,小人给您屋里也备一只炭盆?”   然后您就可以启驾回屋,我也可以睡觉了。   结果姜九怀道:“我屋里有地龙,再添炭盆便热了。”   “大冷天的,哪儿会热啊?只会暖上加暖,温暖如春……”   没等她说完,姜九怀就看了她一眼:“你巴不得我走?”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元墨一脸真诚,“家主大人大驾光临,是小人几辈子求来的福份,小人这小破屋当真是蓬荜生辉……”   “这间屋子是我的。”姜九怀提醒她,“且也不破。”   “是是是,小人失言,小人是太过欢喜,所以才失言的,请家主大人恕罪。”   “罢了,念在你高兴过头的份上,不与你计较便是。”   “……谢家主大人。”   “茶。”   “是。”   她充当了这些时日的贴身小厮,跟着姜九怀的作息走,天天严重缺觉,这会儿是哈欠连连,睡意狂涌。   偏偏姜九怀却是看了一页又一页,一本又一本,还一脸闲适,仿佛她这间只点着一只炭盆的小屋子,比他那烧着地龙的大房子还要舒服。   除了姜九怀,还有一样东西的存在让元墨不敢睡。   就是那本搁在一旁的家训。   不知道姜九怀打算什么时候祭出这件法宝,元墨一直提心吊胆,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家主大人……这本书……”   说到这儿,她实在没有勇气问下去了。   姜九怀看看看那本家训,再看看胆战心惊的元墨。   元墨瑟瑟发抖,像一个马上要被判刑的犯人。   姜九怀垂下眼睛,视线重又回到书上。   “无事,里头有些规矩不合时宜,我带来准备删改一下。”   什么?   门口的小七耳朵支棱起来,不是说要让某人学点规矩,才让他宗祠祖宗牌位前把这本书请了过来的吗?   元墨整个人宛如枯木逢春,顿时生机勃勃,喜气洋洋:“家主大人真是英明神武仁德双至实乃天纵奇英!”   姜九怀没抬头,状若未闻。   只有嘴角极轻极隐秘地,微微抿了一下。   不待姜九怀吩咐,元墨又去剥了只橘子皮扔炭盆上烘烤着,然后坐回来再给姜九怀续上茶水。   姜九怀垂着眼睛看书,感觉得到旁边的人一会儿动腿,一会儿挠头,片刻不停,但是没过多久,身边却渐渐安静下来。   他抬起眼,只见元墨两只手肘撑在桌面,双手捧着自己的脑袋,端端正正地睡着了。   这样也能睡!   姜九怀几乎失笑。   然而再看看元墨的眼窝底下一片淡淡的青黑,他忽然想到,他们的作息其实完全不同。   他向来晚睡早起,夜里几乎不睡,只在白天歇个午觉,而元墨在乐坊多年,早就习惯了晚睡晚起,白天则是压根不想睡,这些天来,她几乎没睡上一个好觉。   姜九怀的心里一阵温软,他轻轻推推她,想让她回床上睡,但元墨应手便往那边歪,他吃了一惊,连忙揽住她。   她的脑袋轻轻靠在了他的肩头。   这一瞬,时间好像被放慢。   橘子皮被炭火烘出温暖的芬芳,她整个人已经被这种香气浸透,这香气扑面而来,让人想起春天清亮的溪水,夏天灿烂的阳光,秋天高远的天空,和冬天轻盈的雪花。   世间至美,尽毕于此。 第六十七章   元墨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   她发现自己身上盖着厚厚的玄狐斗篷,就这么趴在桌子上睡了一夜,但奇怪的是从肩颈到身体没有丝毫酸痛。   睡饱一觉,神轻气爽,浑身是劲。   屋内只有她一人,想也知道,家主大人没人侍候,自然是早就回去了。   这会儿看来早饭已过,午饭又还没开始,元墨便抽空去了趟酒铺找阿麦。   阿麦自然是千恩万谢,问她那日送酒可还顺利,元墨口里说“还好还好”,其实心中浩然长叹。   唉,她哪是送酒?她分明是刀山火海走了一回。   她在柜台上放下一张银票:“以后那位卖鱼的客人来喝酒,我请了。”   阿麦告诉元墨,那老头昨儿才来过,下次只怕要等后天。   元墨原想去月心庭混一混,奈何这时辰姑娘们大约都没起床,只得作罢,打道回府。   她这边神清气爽,姜九怀却似精神不济,哈欠连连。   午饭更是草草用了些,略歇了歇便要午睡。   元墨忍不住道:“家主大人您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事。”姜九怀说着又打了个哈欠。   让你昨天晚上在我房里熬那么久,把我这个夜猫子熬倒了还不睡。   元墨暗暗腹诽,等姜九怀睡下,便带着人退出来,关上房门。   然后问小七:“昨晚上家主大人什么时候回房睡觉的?”   小七道:“卯时。”   “卯时?”   那不是天都亮了?   嗬,难怪困成这样,竟是一夜没睡——   等等。   元墨站住脚。   腿子:来个人扶我一把,我有点软。   卯时!   也就是说,他在她房里待了一晚上!   “小七。”元墨的声音异常严肃,“昨晚上是不是你替我盖得斗篷?”   “不是奴才,是家主大人。”小七答完,还一脸羡慕地补充,“昨晚二爷你靠在主子肩上睡了一夜,主子就在桌边坐了一夜,天亮才走,主子待二爷可真好。”   元墨僵住。   天啊地啊,她干的这叫什么事儿啊,她……没流口水吧?   不不不,现在可不是关心这个时候,她!居然靠着姜九怀睡了一夜,而姜九怀居然就让她靠了一夜!   他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了身,整个人变傻了吗?   想当初在船上,她单是说了几句梦话吵着他老人家,他老人家就能跳下床把她掐醒呢,这会子怎么了?竟然由着她靠了一个晚上?   元墨觉得整个神魂都受到了巨大的震荡,隐隐觉得有什么看不见摸不着却威力巨大的东西出现了,它正一点点地、悄无声息地改变着姜九怀。   是什么?   “二爷,”小七看她愣了半晌,不由有点担心,“您还好吗?”   “嗯嗯,我没事。”元墨眼睛直直地应。   小七更担心了:“您的脸好红,莫不是发热?”   元墨一把握住自己的脸,确实是滚烫发热。   嗐,哪个姑娘发现自己跟男人睡了一夜之后不脸红呢?这很正常,很正常。   她跟自己说。   然后自己愣住了。   长了十八年,她头一回觉得自己是个姑娘。   和元宝一张床上睡到天亮,她不觉得脸红。   和师兄喝一晚上酒,第二天发现两人都趴在桌上睡着了,也不觉得脸红。   请赵力他们上乐坊,醉得晕乎乎,同大家横七竖八就睡在大厅里,她也不觉得脸红。   为什么共睡一晚的那个人换成姜九怀,她就止不住地脸发烫?   因为……因为……   因为她心虚!   对,对!一定是的!   跟姜九怀睡在一起是多么危险的事,万一他动了色心,要把她当作男宠办了,她岂不是要死得很难看?   这么一想,元墨顿时想通了。啧啧,想想真是后怕。   以后须得谨记,姜九怀不睡,她就绝对不能睡!   小七拉了拉她的衣袖,小声提醒:“文蕙郡主来了。”   可不是?古凝碧正带着嬷嬷走近,元墨赶紧正了正神色,含笑迎上去:“郡主来得不巧,主子刚刚睡下。”   古凝碧穿一身雪白狐裘,发饰素净,只有耳上各坠着两颗指尖大小的深绿翡翠珠瓜棱珠,整个人通体皆是冰清玉洁之气,看得元墨眼睛闪闪发亮,顿时又偷师到一招——   从前红姑偶尔清醒时,也会教姑娘们打扮,让姑娘不要戴太多首饰,说是“少而精”,多了反而不显眼。   元墨一直觉得花枝招展甚好,不明白红姑的意思,单方面认为红姑是想给乐坊省钱。这会儿看到古凝墨,才陡然开窍,原来这就是少而精,不必多,点睛就好。   “怀兄每日午睡,雷打不动,这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我还不知道么?”古凝碧微笑道,“我是特来找二爷你的。”   映雪堂在姜府东北角,堂外种着近百株梅花,此时已经尽数开放,梅香扑鼻。   古凝碧不单是亲自来请元墨,还在映雪堂设下了酒水果馔,并请了几位江南乐师,琴瑟箫管皆备,就坐在梅花树下吹奏。   曲调古拙,元墨也听不出好坏,但酒是梅花露,曲是江南调,悠扬乐声伴着冷冽梅香送到堂内,元墨一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哎呀,论享受还是这帮贵人们懂啊。   古凝碧笑道:“这几日闲来无事,我谱了一支小调,二爷久在乐坊,必定精通音律,还请二爷指点一二。”   元墨忙道:“小人是个不学无术的,五音都辨不全,更别说指教郡主了——”   只听得堂外有人道:“他不敢,我倒是敢。”   声音清脆甜净,是安宁公主走了进来,“我听着这曲子真是俗不可耐,还不如街头的叫化子唱出来的好听,真不知道你这才女的名头是怎么来的,莫非自己花钱买的?”   安宁公主也穿狐裘,却是红狐,丰盈锋毛油光水滑,像是一团驯服柔顺了的火。安宁明眸皓齿,肌肤白里透红,唇上涂着殷红口脂,一张小口当真与樱桃不相上下,又比樱桃更胜两分,单瞧色泽,已经胜过此时的梅花。   她身后跟着个女宫,手里抱着只美人耸肩花瓶,插着一枝横斜梅花,显然是经过精心挑选,开得十分精神。   古凝碧起身行礼,款款道:“此曲是上古遗曲《清焦令》,只有半支,凝碧不才,斗胆将其补足,公主觉得难听,定是凝碧才疏学浅的缘故,不是这曲子难听,毕竟连陛下都盛赞这首曲子呢。”   安宁公主道,“就是你补的那一段不好听!”   古凝碧道:“请问公主指的是哪一段?”   安宁公主噎住了,干脆一跺脚:“我管你难听好听,你编这曲子不就是想去勾引九怀哥哥么?怎么,九怀哥哥见不着,就要走他男宠的门路?”   “怀兄精通音律,凝碧编成此曲,确实有请怀兄鉴赏之意。只可惜时机不巧,只在前两天见了怀兄一面。”古凝碧淡淡道:“公主身份高贵,又有大长公主撑腰,想必是随时都能见得着怀兄吧?凝碧可着实羡慕呢。”   这些天古凝碧好歹见着了姜九怀一面,安宁可是一面也没见着。   安宁公主登时大怒,扬起手就要抽古凝碧一嘴巴。   古凝碧不知是吓呆了还是怎地,竟没有闪避。   只是这一巴掌并没能抽下来。   安宁公主的手停在半空,元墨握住了她的手腕,且握得十分有分寸,力道不轻不重,还隔着一层衣袖,一握即松,丝毫没有多停留,十分斯文有礼。   安宁公主更怒:“是谁给你的胆子?难不成你的主子有话在你心里,让你护着她不成?”   安宁公主身为这一辈唯一的公主,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便是要星星要月亮,也有人想尽法子给她摘去,说一句万千宠爱于一身丝毫不为过。   可偏偏就在姜九怀这里栽要跟头,偏偏这又是她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使命,当下就红了眼圈,拼命忍着。   世上的女孩子在元墨心里都是花朵一般,元墨最见不得女孩子难过,柔声道:“公主莫要动怒,怒则伤肝,肝气不顺则肌肤不润,肌肤不润,则皱纹易生,所以有句老古话,脾气越大,老得越快呀。”   跟着扶安宁公主坐下:“再者公主要是真打了郡主,事情必然要闹到家主大人面前,到时候理亏的还不是公主您?”   安宁公主是在后宫中看惯风浪的人,方才是在气头上,这会儿停下来一想,确实,真闹到姜九怀面前,只不过是给古凝碧装委屈扮可怜的机会罢了,自己能讨到好处吗?   她瞪着古凝碧:“你故意的!”   古凝碧苦笑:“公主实在冤枉我了。”   元墨也帮着道:“公主确实误会了。姑娘家最宝贝的就是自己的脸,试想一下,公主您一巴掌下去,手上还戴着戒指,万一在郡主脸上留下点疤痕,郡主这辈子不就给毁了么?谁敢自己的脸犯这么大险?”   又向古凝碧道:“公主性子有些急,想来也是因着这些日子无聊的缘故,还请郡主看在家主大人的面上不要往心里去。两位都是贵客,真要闹起来,家主大人脸上终究不好看。”   要问元墨最擅长什么,除了下水和鲙鱼之外,就是替女孩子居中调和,劝架解怨,一条龙全包。   毕竟红馆是女孩子的天下,女孩子之间总有些小小摩擦,女伎们更是如此。今天我抢了你的客人,明天你又抢了我的客人,明争暗斗的事情层出不穷,元墨在中间既哄且骗,温言细语,伏低做小,总能哄得两头妥帖,天下太平。   这会儿她斟了一杯梅花露递给安宁:“这是郡主亲自做的,公主尝尝看?”   安宁折梅花的时候已经有些渴了,接过来喝了一口,不得不承认这清露幽香扑鼻,醇柔可口,确实好喝,便淡淡地道:“还行。”   古凝碧亲手捧了一碟梅花糕过去:“谢公主谬赞,公主请尝尝这个。”   安宁公主便拈了一块,“你的手确实挺巧。”   元墨在旁看着,十分欣慰。   啊,文蕙郡主和安宁公主,恰如白荷与红梅,都是容光照人的大美人,就该这样和和气气听听曲子,吃吃点心,说说话,何必要为个男人斗成乌鸡眼呢?   就像她常常用来教导家里姑娘们时说的那样——那样就一点儿也不美了啊姑娘们!   无论是古凝碧的嬷嬷,还是安宁公主的宫女,都暗暗惊落了眼珠子。   这两位主子从小就不对付,真没想到竟有这么和和气气的一天,当下不由对元墨刮目相看。   ——这么会哄人,难怪能将家主大人哄到手! 第六十八章   姜九怀醒来,不见元墨,问:“人呢?”   小七答道:“文蕙郡主请二爷去映雪堂赏曲,奴才这就去请二爷回来?”   “不必。”   古凝碧喜好的都是些雅曲,元墨肯定听不懂,一会儿自己就回来了。   外头早有禀事的在等候。因年节将近,事情还不少。   能进书房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知道家主喜简不喜繁,回事情向来干脆利落,姜九怀也甚有决断,事情裁处起来十分迅速。   一切同往常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大家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   家主大人时不时便要望向窗外,又或是看向沙漏,像是觉得他们回禀太过冗长,浪费时间。   大伙儿立即加快了语速,一度快到要结巴的程度,总算把事情办完了,出来一看,才不过半个时辰,比往日快了不少。   为什么家主大人还嫌他们慢呢?   “家主大人恐怕不是嫌我们慢,而是嫌时间过得慢。”诗会将开,曹方今日特来把诗会的章程送给姜九怀过目,他笑着道,“各位没有发现今日家主大人的书房少了一样东西吗?”   众人都不解:“少了什么?”   曹方瞧着这群老古板,心说还要把答案说出来,说不定要给家主大人招非议。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家主大人的书房少了从前那块玉镇纸啊!玉有凝气定神之用,一定是缺了那块镇纸,家主大人才心思不宁的。”   是少了什么呢?   姜九怀也在思索。   冬日的下午,日头泛着白莹莹的色泽,光柱里细尘轻轻飞舞,窗台上的兰花叶脉亭亭,他已经在这里度过十数年同样的下午,一切与从前没有什么不同,永远都如此幽深,如此安静。   太安静了。   没有人坐在窗前那块地上对着细尘以指代剑比划着玩,美其名曰练剑。   没有人摆弄兰花的叶子,美其名曰拭尘。   没有人在众人屏气凝神回事的时候猛地站正来——之前脑袋一点一歪,险些睡着了。   明明只有一个人,却像是能将这屋子的每一寸地方都填满似的。   她不在,到处空空荡荡,屋子想必都觉得寂寞了。   “小七。”姜九怀吩咐,“去映雪堂把人找来。”   “是。”   小七依令便要去,姜九怀又唤住他,“罢了,我自己去吧。”   他倒要去看看,是什么曲子勾住了元墨的魂,这么久还不回来。   映雪堂内热闹非凡。   乐声从梅花林中飘来固然可以增添许多韵味,但乐师们在寒风中却冻得十分辛苦。元墨天生是个见不得别人受苦的,遂以研讨新乐为由,请示过公主和郡主,将乐师请进了映雪堂。   先各赐了一大杯酒给乐师暖身子,元墨方道:“方才两位主子说江南小调别有一番意味,你们就拣近来的新曲子来几首吧。”   乐师便依言演奏起来。   小调与雅乐起来比来都较为短小活泼,安宁公主和文蕙郡主养在深闺,从小到大听得都是长篇大套的雅乐,即便酒席间有燕乐,也是以优雅悠扬为主,这种坊间的曲子还是头一回听,觉着十分新奇。   乐声一换,映雪堂整个空气便不同了,元墨全身都舒坦起来。   之前她担心这两人又吵起来,因此小心翼翼控制着话题不往姜九怀身上扯——一旦扯到姜九怀,这两人还能好好坐在一起吗?   因此费尽心思挑拣着两人都会感兴趣的东西说,想来想去,这两人身份高贵,生来便是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有一样,她们一定没有做过,那就是逛乐坊。   对于贵女们而已,乐坊有着神秘而邪异的吸引力,她们不敢靠近,却又十分好奇。   这个话题果然选对了,在元墨有意无意说起乐坊如何如何的时候,两人都听住了,再也没有吵过一句,完美地维持住了和平的局面。   现在小调一起,整个映雪堂的空气都变得活泼起来,元墨情不自禁先松了板正的坐姿,听到某一曲,点点头十分怀念:“哎呀,这是《摽梅》,原来你们江南也有这个,北里的乐坊最喜欢玩这个了……”   安宁公主忍不住问:“曲子还能玩?”   元墨笑:“自然。光是坐着听,岂不是太无趣了?”   安宁公主好奇:“怎么玩?”   “简单,只要四个人就能玩。”元墨道,“先取梅子十颗,选三个人出来,一人身上七颗,一人身上三颗,一人身上一颗也没有,然后蒙住第四人的眼睛,让他去抓这三个人,一支曲停,抓到多少颗梅子,就喝多少杯酒。一个没抓着,就喝十杯。”   安宁公主懂了:“就是捉迷藏嘛!”   元墨笑道:“公主您想,捉迷藏只要捉住一个便可以,可摽梅时,人们总要捉到那个身上没有梅子的才算赢,所以身上有梅子的便要想方设法他让以为自己没有梅子,没有梅子的往往要想方设法往他身上送,让他以为自己有梅子。这般虚虚实实尔虞我诈,可比捉迷藏好玩多啦!”   古凝碧点头道:“此曲大有古趣,是从《摽有梅》一诗中化来的,诗云‘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二爷说的游戏也是从诗意中脱胎化出,说不定上古先民便已经这么玩了。”   元墨还从不知道自己从小玩的游戏有这么大来头,登时来了兴致,便问乐师江南可有这游戏,乐师答道:“也是有的。不过用的不是梅子,而是梅花。”   “咱们正好有梅花!”安宁公主双目亮晶晶,“不如来试一试?”   元墨很久没玩,正是手痒,自然是附议。   只是古凝碧犹豫道:“这……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咱们把门窗关上,谁也瞧不见咱们在干嘛,就算瞧见了也没什么,你也说了这是古曲,雅得很呢,一点儿也不掉身份。”   安宁公主说着,便从瓶里撸了下一串梅花下来,数出十朵。人数不够,便把自己的宫女拉进来凑数。   元墨已经问宫女借了帕子把眼睛蒙上:“来来来,我先教你们玩几回,一会儿便轮到你们捉啦。”   古凝碧半是无奈,半是含笑,只得从安宁公主手里接过梅花。   头先几局,元墨故意输了,被灌了好几杯酒。   后来安宁与古凝碧掌握了玩法,元墨是当真输了,又被灌了好几杯。   眼睛蒙着,耳朵里全是女孩子的娇笑,指尖滑过的是女孩子的衣袖,鼻间嗅到的是女孩子清甜的芬芳……啊,元墨觉得自己又回到红馆,愉悦,轻松,快乐,无忧无虑,就算是让她喝一坛子也不妨一事!   这回又轮到元墨了。   她已经摸出了规律:安宁公主若是主动送上门,那一定是揣着七朵梅花;小宫女若是跑得远,那一定是没有梅花。只有古凝碧虚实难测,你以为她,她其实没有,若你以为她没有,她其实能给你掏出七朵来。   《摽梅》曲子用的是明亮爽朗的笛与鼓,乐声像清泉一样迸散在空气里,元墨在乐声里动如脱兔,左奔右突,哈哈大笑,觉得自己像一只重回山林的野鹿,身体矫健,心中轻盈。   手碰到了一片衣袖,袖口有厚重锋毛,定然是安宁公主!   安宁公主这一局都不怎么往她跟前凑,十分明显身上没有梅花。   “抓到啦!”   元墨一把拉下帕子。   然后呆掉了。   被抓住的人不是安宁公主。   安宁公主正缩在柱子后头,好像巴不得能钻进这根柱子里去,消失不见。   古凝碧站在元墨的身后,身体也微微僵硬。   小宫女直接“扑通”一声跪下去了。   她像是被烫着了一般松开他,然后一连后退了好几步,好像是见了鬼。   谁来告诉她,长年深居简出很少离开院落一步姜九怀会为什么会在这里?   姜九怀居高临下看着元墨。   元墨的额角微微见汗,粉色的红晕蔓延了整片脸颊,甚至连鼻尖都微微泛红,一双眸子像是被水洗过,清润湿亮,乌浸浸地泊着一团光,喘息还未平复,吐息里带着甜蜜而迷醉的酒香。   全身上下都写着“开心”两个字。   在他的面前,她好像可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姜九怀慢慢地、冷冷地开口:“二爷在这里好生快活啊。”   声音里的不悦浓得可以凝成实形。   “九怀哥哥,都是他带着我们玩的!”安宁公主把锅一甩,“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游戏,就觉得是捉迷藏而已,天冷了正好可以活动活动身子,所以才玩的。”   古凝碧也开口道:“怀兄,是我不好,原该拦住他们的。”   好,你们是主子,你们怎样说都对。   她乖乖地上一跪:“这事同公主与郡主无关,都是小人不好,是小人硬要拉着公主和郡主玩的,小人知道错了,请家主大人责罚。”   “你们都下去。”姜九怀声音里没什么温度。   安宁公主巴不得这一句,连忙带着小宫女走了。   古凝碧经过姜九怀身前,张了张嘴,似要帮元墨说句话,但看着姜九怀一身冷然肃杀之气,又止住了,留给元墨一个担忧的眼神,扶着嬷嬷离去。   乐师们更是早早就抱着乐器落荒而逃。   偌大映雪堂就剩元墨和姜九怀两个。   元墨跪在地下,战战兢兢,感觉得到姜九怀的视线落在她的头顶上。   “你是什么身份?她们是什么身份?你能支使得了她们?”姜九怀的声音从她头顶飘落,每一个字都冷冷的,“即便如此还愿意把一切都往自己身上揽,二爷,你可真是怜香惜玉!”   最后四个字一出,元墨就知道完了。   她忍不住在肚子流泪。   谁想玩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着她们一起玩了。   不论安宁还是古凝碧,都是心仪于他的女人,四舍五入,就是他的女人。   而她,一个下人,竟然敢和他的女人如此亲密,玩得如此开心。   但凡是个男人都要吃醋,何况是独占欲如此之强的家主大人。   这下她可要惨了呜呜呜…… 第六十九章   “起来!”姜九怀喝道。   元墨还想继续赖地上,诚恳地表示“小人真的有罪”,以示悔过之诚意,只是话还来不及出口,便被姜九怀握着双肩,要把她从地上提起来。   “别动!你的伤还没好!”元墨惊觉他连受伤的那只手也用上了,连忙道,“我起,我这就起。”   起来了还托着他的手:“怎么样?疼不疼?有没有伤着?”   声音是真真切切地紧张,脸上的担忧也不似作伪。   姜九怀堵在胸间的那口气略透了透,脸色稍稍好转了一些。   元墨是什么人?察颜观色看出一丝生机,连忙对姜九怀嘘寒问暖:“家主大人有什么事吩咐小人,让小七来唤小人就行了,何必大老远亲自走这一趟?”   然后又道:“其实公主和郡主都是为了家主大人,才叫小人过来的。那些乐师也是为家主大人请的,郡主说是谱了一支新曲,原本想请家主大人鉴赏,几次不得见,才让小人来听。其实郡主的意思,是让小人听完回头转告家主大人,然后家主大人便会听了。”   姜九怀淡淡道:“哦?郡主特意请乐师奏的乐坊小调给我听?”   元墨脸上一红,“咳,那是小人自作主张,都是小人的错。”说着,赶紧转移话题,案上的红梅,“您看这梅花,是公主看开得好,特意折了准备送给您的。”   这倒不是扯谎,之前说话间,公主就颇为沮丧地表示来了扬州这一阵,统共也就大长公主寿诞那日见过姜九怀一面,因此这次想寻个折花相赠的由头去见一见姜九怀。   不过后来一见古凝碧的曲子,登时把她的花比了下去,便就把这念头打消了。   姜九怀瞥了那梅花一眼:“旁人看梅花开得好,都知道送我一枝,你在这里坐了半日,难道就没想到折一枝?”   元墨本想说“公主都送您了,哪里还轮得到我?”,一想,不对,家主大人醋劲哪有那么容易过去,这是变着法子想罚她呢。   当即道:“是,小人早就想去折了,还请家主大人在这里等着。”   映雪堂外梅香扑鼻,地上积雪未化,梅红似火,映着白雪十分精神。   姜九怀并没有在堂内等着,他和元墨一起走到梅林,指着最高的一枝道:“那枝最好。”   元墨懂。那一枝是不是最好并不重要,她爬上去最费劲就对了。   其实她心中暗乐。   姜九怀若是换个别的法子罚她,保不定还有些麻烦。但上树,呵,早在她还和元宝一起流落街头的时候,就已经会爬到树上掏鸟蛋吃了。   但为了让家主大人消气,她刻意放慢了速度,爬三步歇一下,顺便喘口气,中途还表演了一次脚滑,表示自己为了这枝梅花,实在是冒了相当大的险。   她的表演非常成功。   姜九怀忍不住上前两步,在树下道:“阿墨,下来。”   家主大人的心软了。   元墨忍不住暗笑。   以前总觉得姜九怀心如铁石高深莫测,现在相处得久了,发现姜九怀的心,其实很软。   就算她做错了什么事,装装可怜,哄一哄,求一求,再没有过不去的。   当然,这仅限于她错得不是太厉害的时候。   “马上就摘到啦。”元墨的手已经快要够着那高的那一枝,“等我,我摘最好看的给你——”   喀啦。   踏着的花枝蓦地断裂,元墨脚下一空。   “小心!”   姜九怀想也没想,便张开了双臂。   元墨带着断枝的花枝从天而降,扑在姜九怀身上,带着姜九怀一起滚落在积雪上。   头顶花落如雨。   地上雪溅如星。   花瓣轻盈得像是能凝滞在半空,香气布满整个天地,整片梅林像是被神仙小心地从世俗中捧出来,自成一个小世界。   息息相闻,四眸相对。   时间仿佛凝固。   太近了。   姜九怀觉得。   漆黑光润的眸子,被雪光映出一层莹光的脸颊,因为愣神而微张的双唇……近到,让呼吸停顿的程度。   一片花瓣从元墨的发上坠下,落在姜九怀的脸。   微微凉,微微痒。   一时间竟感觉不到疼。   “阿九!”元墨惨叫一声,一骨碌爬起来,“呜呜你的手……”   神仙的术法被打破了,凝固的时光消散,断枝与花落了一地,姜九怀的右臂剧烈地疼起来。   “闭嘴。”姜九怀吃力地道,“小点声。”   元墨扶着他起来,心惊胆战,两手发颤。   “镇定些,扶我回去。”姜九怀吩咐,“不要让旁人看出端倪。”   “好、好的。”元墨声音有点发抖,她努力镇定,还扯出一个笑容,只是脸色发白,却很难遮掩。   姜九怀叹了口气,抽出被她扶着的左臂,揽住她的肩头,半边身体的重量支撑在她的身上,看起来却像是他亲密地搂着他的男宠。   于是整个姜家的人都看到了,家主对他的男宠真的是十分宠爱呢,便是走在路上,也搂搂抱抱毫不避嫌。   回房之后,元墨立刻剪开姜九怀的衣袖。   伤口果然裂开了,血已经湿透了冬日厚重的衣裳,再拖上一会儿定然会在路上留下血迹。   这样的伤口元墨处理不了,姜九怀让小七去请了姜三爷来。   姜三爷一看大惊失色:“昨天换药时都已经大好了,怎么会这样?”   元墨凄然道:“都是小人——”   姜九怀打断她的话头:“是我想去折梅,没想到雪地路滑,跌了一跤。”   姜三爷道:“那也是下面的人服侍不力,该罚。”一面说,一面已经打开医箱,开始替姜九怀清理包扎。   姜三爷聪明绝顶,琴棋书画,医卜杂术,样样皆精,尤其是因为姜九怀的缘故,医术钻研得比旁的更要精通一些。   他替姜九怀上好药,包扎好,严肃地看着元墨:“你过来。”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姜九怀便道:“阿墨,去传饭,我饿了。”   元墨左右看看,为难。   姜三爷瞪姜九怀一眼:“你太纵容他了。”   姜九怀道:“这点伤算什么?我早习惯了。”再说,元墨若是出去挨罚,谁来陪他吃饭,谁来在他身边打转?   元墨听得这句,心里面细细地一疼。   姜三爷听了显然也不大好受,淡淡吩咐元墨:“主子疼你,你也该懂得知恩图报才是,以后要好生伺候,绝不能再出岔子。”   元墨乖乖道:“是。”   姜九怀瞧着她被人训得夹起尾巴,心里不知怎地就有点不大舒服,道:“三伯,我要吃饭了。”   姜三爷犹不罢休,又叮嘱了一顿,让元墨注意这段日子姜九不得食辛辣生冷之物,不得忧愤怨怒,最好好睡早起,每顿多吃些……总之是唠唠叨叨了半天才离开。   元墨心里愧疚得要死,把他的话一一记在心里,晚饭时服侍得比平时更为细致精心。   可姜九怀大约是伤口疼,胃口并不怎么好,比往日的饭量少了一半。   元墨忧心忡忡。   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翻来翻去,好似煎鱼。   一闭上眼睛就想到姜九怀接住她的模样。   其实地上有雪,摔着也无妨,她身轻体健的,就算摔着了,过不了两天又是生龙活虎的一条好汉,可他呢?明明伤还没好,平时又睡得浅,这会儿一定还没睡觉吧?   越想越觉得睡不着,正要披衣裳去看看,忽然“呀”地一下轻响,门被推开了。   元墨一惊,难道姜家也有小偷光顾?哪个小偷这么不长眼,活腻了吗?   再一看,姜九怀手里提着一盏灯笼,走了进来。   身后一个人没有,他竟是一个人过来的。   元墨连忙披上衣裳,扶他坐下,然后关上房门,多往炭盆里添了几块碳,再照着他的喜欢多扔了几块橘子皮,然后才道:“睡不着?”   姜九怀看着她忙前忙后,衣服穿得松散,一截纤白的脖颈从衣领里探出来,甚至隐隐露出一抹锁骨,他不大自在地挪开视线,问:“被我吵醒了?”   “没有没有,本来就没睡着。”   姜九怀瞧她一对眸子莹然生亮,一丝睡意也没有,微微一笑:“担心我?”   元墨点头。   “呵,和公主郡主她们听曲作乐的时候,怎么没想过要担心我?”   元墨快要哭了:“小人再也不敢了,小人再也不会了。”   姜九怀满意地点点头:“我睡不着,出来走走,看见你这里亮着光,就过来看看。”   一定是伤口疼得睡不着吧?   元墨又是愧疚,又是心疼,平日里舌灿莲花,这会儿却想不出什么话来,只笨笨地问道:“家主大人你饿不饿?我去厨房给你找些点心?”   “不想吃。”   元墨道:“那您看书!”她帮他把昨天还没看完的书抱过来。   姜九怀笑道:“不想看。”   元墨想了想:“那小人给您剥橘子。”   可橘子已经全剥尽了,皮都在炭盆上呢。元墨便要出去拿橘子,姜九怀一把拉住她的手:“你别忙了,好好坐下。”   大约是从寒风中走来,他的手很凉。   元墨双手把它握住,“那小人给您暖暖手!”   才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手,又软又暖,把他的手团起来不断搓揉,还不时呵上一口暖气。   呵气的时候手背险险就能碰到她的唇。   手上肌肤的触觉被瞬间放大,血液争先恐后涌上被她呵过那一小块皮肤,心猛烈地跳了一下,超过姜九怀所有的经验范畴。   偏偏她两只眼睛亮晶晶地,暖手暖得一脸认真。   姜九怀:我怀疑她勾引我,但她装得太好,我没有证据。 第七十章   元墨感觉到他的体温迅速上升,手很快便暖了起来,暖到有点发烫的程度,正庆幸自己做得好,他猛然把手收了回去。   收得又急又快,好像被她烫着似的。   “我自己会暖。”声音有点硬梆梆的。   元墨:嘤嘤嘤,马屁拍马腿上了。   但她很快又有了新主意,让厨房备了一口小小的紫铜火锅,铺开菜盘,涮起锅来。   一边把涮好的肉挟进姜九怀碗里,一边道:“家主大人你晚上吃太少了,得多吃点才行,多吃点,伤口才能好处快。”   姜九怀夜里也从不吃东西,看到吃的甚至会反胃。   但此时火锅上热汽腾腾,红肉白菜在锅里翻滚不休,煞是好看。   他尝了一口,唔,竟然不错。   吃完火锅,两人下了会儿棋,权当消食。   元墨的棋艺烂到了令姜九怀惊奇的程度,然而更让他惊奇的是,他居然能跟她一直下着。   到了后半夜,元墨便渐渐哈欠连天了。   姜九怀让她去睡,她不肯,强睁着眼:“我不困,我一点也不想睡,咱们再来。”   姜九怀的心狠狠地软了一下。   “你不困,我却困了。”他自顾自在榻上躺下,还特意留出了半张床,“你也来吧。”   元墨被这强烈的暗示——不,明示——惊呆了。   “不不不不不小人小人喜欢给您值夜,真的!”她一面说,一面飞快地裹起斗篷,整个人裹得像条毛毛虫,坚定不移地把自己钉在了门边上。   “随你。”   姜九怀说碰上,翻了个身,脸朝里。   哧。   无声地,他对着床里露出一个极浅的笑容,闭上了眼睛。   姜九怀一个人度过了无数个难以入眠的长夜,黑暗强大漫长,威力无匹,好像永远不可战胜。   可是在元墨这里,黑夜可以被烫熟,可以被薰香,可以过得如此轻盈如此迅疾,像一只活泼泼的小鸟,扑啦啦就飞走了。   窗外的天色再度亮起来的时候,姜九怀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小七带着人搬了张雕花大床进烂柯山房。   元墨趁姜九怀走后扑上床补眠,这会儿醒眼惺忪:“唔我现在这张就睡得挺好,不用换……”   小七道:“这是家主大人的。”   瞌睡虫全都吓醒了好吗?   果然姜九怀要对她这只可怜的男宠下手了!   怎么办怎么办?   马上收拾东西找条船回京来得及吗?   然而很快事实就告诉她,她实在想太多了。   床是给姜九怀一个人睡的。   入夜,姜九怀怡然地靠在枕上,占据了屋子里最好的方位,一付准备在这里长期扎根的模样。   元墨起初以“小人还是不要打扰家主大人为由”,企图搬走,但姜九怀用两个字就阻止了她:“你敢?”   元墨怂。   家主大人不点头,她确实不敢。   于是开始旁敲侧击,历数姜九怀那间大屋子的种种好处:   有地龙,暖和。   各样东西应有尽有,不至于总要让小七回去拿,寒冬腊月,跑来跑去累一点也就罢了,主要是家主大人您等着用着急不是?多不方便呐……   还有最重要的,夜明珠的光线极好,不像灯火般闪烁,而且您不是不喜欢灯火吗?   姜九怀从善如流,采纳了最后一条意见,将夜明珠取了来,安放在小屋中。   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姜三爷来为姜九怀换药,见此情景也皱了皱眉,不过他旁的倒不是很担心,只瞧见姜九怀没有带安神香过来,便特意命人拿来,给姜九怀点上。   结果姜九怀道:“三伯,以后都不用这香了。”   姜三爷意外:“为何?”   姜九怀:因为我找到了更好的薰香方式和助眠方式。   一旁,元墨默默地剥了个橘子皮扔到炭盆上。   姜三爷整个人呆了呆,大约是因为家主爱上这种贫穷的薰香而震惊了。   惴惴不安地过了一夜,元墨发现一切都还了,姜九怀似乎并没有对她伸出魔爪的打算,一夜相安无事。   这天是怪老头卖鱼的日子,她特意起了个大早去菜场。   结果怪老头比她更早,她去的时候又扑了个空。   阿麦把她招呼过去,拿出一串钱:“这是今儿那老伯给你。”   “不是说了他喝酒就算在我的账上吗?”   “我说了啊,可他好像压根儿听不见。扔下钱,喝完酒,就走了。”阿麦犯愁,“所以你看你这银票还是收回去吧。”   还世上竟人有人不爱钱,还真是个怪老头。   鱼定然是老林买走了,于是阿墨又去了趟月心庭,一问果然是,元墨便让老林把今天的鱼让她一半。   老林道:“平日都好说,近日可不行。最近因为知府大人要开什么诗会,城里的读书人是到处吟诗作对,今儿已经有好几位客人订了东道,鱼要让了你,我的招牌岂不砸了嘛。”   乐坊和文坛息息相关,一般有文坛盛事,便是乐坊做生意的好时候。   大家比的不单是哪家的女伎才貌双全,哪家的丝竹班子入耳,还要比哪家的酒菜精致,总之才子们拼才气,乐坊拼人气。   对于乐坊大厨来说,也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元墨深谙其道,自然不会强求,最后老林拎了只小木桶,捞出两只给她,“只能两只,再多可不能了”。   元墨一看,里头是鲫鱼:“咦?不是河鲀?”   老林哈哈笑:“天冷了哪里还有河鲀?不过你放心,那老兄养出来的鲫鱼也是一等一,你回去一尝就知道,鲜嫩弹牙,天下无双。”   看来那老头真有什么秘法,什么鱼经他的手一养,马上就不同凡响。   元墨拎着鱼回姜家,不由开始幻想,一旦她把怪老头的秘术弄到手,可以在平江里圈一张网,鱼就养在自己窗下,随用随取,定能做成京城一绝,到时候客似云来,财源广进,呵呵呵呵……   “元二爷?”迎面一位瘦长白衣汉子走来,施了一礼。   元墨点头:“我是。”   “在下奔雷手,奉三爷之命,特来相请。”   元墨看他太阳穴高高鼓起,仿佛是师兄说过的内家高手,想来内功十分厉害。   姜三爷广交天下好友,手下网罗了不少江湖高手,这位奔雷手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姜家的嫡支人口甚是单薄,如今只剩姜九怀和姜其昀两个,上一辈全军覆没。   但姜家权倾天下,旁支甚多,嫡支人少的时候,便越发倚重旁支。比如在京城主事的姜长任姜四爷,还有在扬州这边的姜长信姜三爷,都是属于比较有头脸的旁支。   和野心勃勃的姜四爷不一样,姜三爷在先家主逝世之际,助年幼的姜九怀登上家主之位,悉心教导,一心扶持,不遗余力。   等到姜九怀长大之后,姜三爷则把权柄交还到姜九怀手中,自己则放下俗务,重新过回闲云野鹤般的闲逸生活。   不管在仕林还是在文坛,这都被引为美谈。又因为三爷面貌俊美,风度翩翩,人们便送三爷“玉翁”之号,数十年来誉满江南,风头无两。   三爷住的地方叫做临风轩,屋宇疏阔,走不多远,便看见一大片池塘,池塘里有不少残荷,背阴的荷叶上还有前几日未化的积雪。   一所房屋耸立在水边,高大轩昂。   奔雷手把元墨领到门前,朝里禀报一声,便退下。   元墨把小木桶沿墙根儿放下,才进去。   姜三爷身皮鹤氅,身前一只红泥小火炉,上面一只砂钵,他正专注地看着炉中的火。   药香从砂钵里飘出来,薰得一屋子皆是。   微微一笑,左颊露出一道笑纹,示意她坐下。   同姜九怀在一起时,元墨只觉得他像个长辈,现在单看他一人在此,元墨心想,单冲这一笑,真不亏“玉翁”之号。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药香,元墨注意到这里的窗开得极低,极大。   蓦地,她想起来姜其昀的话:“而且当时的书房设在临风轩,窗外就是一大片水池……”   原来,就是这里。   这样的式样,想来是为了方便夏日长风掠过水面,带着荷香水汽一并而来。   然而这风在夏天是种享受,在冬天却变成了一种折磨。就算四面扇子都闭紧了,寒风还是源源不断从窗缝里钻进来,元墨才坐了一会儿,便觉得手脚冰凉,忍不住问:“三爷找小人什么事?”   姜三爷拿布巾垫着手,拿起砂壶,斟了两碗,斟出两碗漆黑的药汁,递一碗给元墨,“喝了,这里冷,暖暖身子。”   要说元墨这辈子最怕什么,除了读书,就是吃药,尤其是这种又苦又黑的汤药。   她整张脸都要苦起来了:“三、三爷,小人不冷,小人扛得住……”   姜三爷道:“怕我下毒?”   这罪名可大了,元墨连忙道:“不敢,不敢。”   姜三爷把药碗往前递了递:“那就喝了。”   元墨只得皱着眉头喝了一口,却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苦涩,甚至还有丝甜味,居然不难喝。   “里面除了白术党参之类的暖气热血之物,还加了蜜枣和冰糖。”姜三爷露出一丝笑意,“怀儿小时候最是怕苦,不这么着再哄不到他喝药。”   元墨有点意外。   姜九怀虽然挑剔,但从不轻易让人知道他的口味,再不喜欢的菜,真送到面前,他也一定会吃下去。   元墨服侍了这些天,是从他极细微的一些反应来辨别出他真正的喜好。   “现在不这样了,是不是?”   姜三爷轻轻叹了口气,“现在就算是熬一碗黄莲给他,他也能面不改色喝下去,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任何弱点,更因为,他已经尝尽了这世上所有的苦,区区苦药,又算得了什么?”   冷风窗缝里吹进来,仿佛钻进了元墨的心里去,元墨不自觉捧紧了药碗,想从滚烫的药汁里汲取一点暖意。   姜三爷顿了顿,道:“我听说,你找过平福,想知道十五年前的事?”   元墨眼睛一亮,立刻点头。 第七十一章   姜三爷看着元墨:“你为什么想知道?”   元墨坐在这里其实挺惶恐,生怕姜三爷要为之前姜九怀受伤的事处置她,此刻又聊到如此敏感的话题,不由更加战战兢兢:“小人觉得……家主大人的病,可能和当年的事有关。”   姜三爷颔首道:“你想帮他。”   元墨认真地点点头。   不管将来她会不会在姜九怀身边,她都不想那一晚的事情再发生了。   想到他臂上的伤痕,她心里就很难受。   “你是个好孩子。”姜三爷轻轻叹了口气,顿了顿,道,“这里冬天冷得很,知道我为什么还住着吗?”   元墨想了想:“因为这是家主大人第一次被暗害的地方?”   姜三爷讶然:“你知道的还真不少。有人隐藏在一群孩子身后,借小孩子的手把怀儿推进了外面的池塘,如果不是平福回来得及时,这个世上,早就没有姜九怀这个人了。这都是我的错。是我看怀儿太孤单,想找几个同伴来陪他,如果不是这样,他们也没有机会下手。”   元墨道:“三爷,小人没读过什么书,也听过一句老话,世上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您为家主大人着想,怎能料到有人趁虚而入?不过小人多嘴问一句,最后主使之人可抓到了?”   在姜其昀的记忆里,事情似乎只处置到统领下人为止。   姜三爷摇头:“没有。一直都没有。这么多年来,怀儿遭受过无数次暗杀,无数次背叛,可是线索只能查到那些棋子身上,很难再追查下去。”   元墨震惊:“为什么?”   姜家查案子的本事,这么差的吗?   “因为他们人太多了。”姜三爷叹息道,“你以为是一个人,两个人?不,是所有人,所有觊觎权势、觊觎家主之位的人。姜家的家主之位,是仅次于帝位的宝座,只要身上流着姜家的血的人,就想上去坐一坐。想要彻底除去他们,除非把姜家人全部杀光。”   “……你是说,所有人都想杀家主大人?”元墨愣住了,不知是不是这里实在太冷了,元墨只觉得一股股寒意直往身上扑,“难道,只要坐上家主之位,就得过这种日子吗?”   “不。”姜三爷的声音沉痛,“从前即便有人心怀不轨,也只能在暗底里使坏,从来不敢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刺杀从来没有停过,连怀儿身边最亲近的人他们都能买通,甚至有好些根本就是他们送到怀儿身边去的……”   上一瞬还温柔地替自己盖好被子的手,下一瞬会拔出利刃刺向他的胸口……   此刻还在眼前讨好微笑的脸,转过去不知道就会和谁勾结在一起,密谋背叛……   身边宛如空气一般被忽视的小人物,会在最不经心的某一刻跳出来,置他于死地……   仅仅是稍作设想,元墨都觉得胸口压抑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这样的日子,姜九怀是怎么挨过来的?   “为什么?”元墨的拳头不由自主握得紧紧的,咬牙道,“为什么他们只对他这样?”   “因为……”姜三爷说到这里,每个字都变得十分沉重,“……怀儿得位不正。”   元墨心里“咯噔”一下,声音不自觉发紧:“难道说,十五年前,他真的……”   不,不会,绝对不会!   姜九怀,那个宁愿伤害自己也没有伤害她的姜九怀,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父母下手?更何况,那时他才五岁!   然而姜三爷的脸色沉得像是要滴下水来。   “当年,我冲进别院,大火已经烧了起来,当时我还不知道先家主和家主夫人身在火中,我只看到怀儿他晕倒在院中。”事隔多年,即使是姜三爷也无法保持平静,他的声音发紧,“他的手里……握着一只火把。”   元墨彻底僵住,寒气仿佛钻进了她的每一根骨头里,把她整个人冻得无法动弹,她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挣脱这种僵硬的感觉,摇头:“不,我不信。”   “我当时也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个五岁的孩子,如何能杀害自己的父母?当时我想,这一定是有心人的安排,先纵火烧死先家主,再嫁祸给怀儿,最终得利的会是谁?   姜九怀死了,按照顺序,家主之位会落到姜其昀身上。   难道是大长公主干的?   可大长公主既动了手,为什么会留下姜九怀?   “不对,不应该是大长公主,”元墨道,“凶手恐怕另有其人,这人不能名正言顺接任家主之位,所以才留下一个小孩,便于掌控。”   姜三爷看她的眼神带上了一丝赞许:“难怪怀儿看重你,单凭这份眼光已是难得。我也是这样想的,于是全力查证,可最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先家主和家主夫人的安排,就在事发之前的头一天晚上,他们秘密命人运了大量的硫磺和油脂进别院,然后谴走了身边所有人。”   元墨睁大了眼睛:“他们……当真是自尽?为什么?”   明明是因为两情相悦而成婚,为什么最后会走到这一步?   “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先家主性情向来温和,因为大长公主有子,所以一向觉得自己不会接掌家主之位,更有意避嫌,从不沾手家中大事。他时常和我一起读书对诗,尤爱丹青之道。想当年,我抚琴,他画画,我们不知在这池塘边消磨了多少光阴……”   姜三爷的脸上一片怅惘之色,元墨这才知道,他如此尽心尽力扶持姜九怀,并非单单只是出于对晚辈的关爱和对家主的忠诚。   “后来,他娶了明璃公主,头两年,夫妻也算得上恩爱,后来虽说感情略有淡薄,但也不算什么,明璃公主甚是贤惠,主动为他纳了两房小妾在身边。我实在想不出,他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会自尽?也正因为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一种传言渐渐出现,他们说,怀儿是妖物附体,生来便嗜血弑亲,六亲不认。”   元墨心脏收缩了一下。   原来,传言那么早便出现了,它先是传遍了扬州,然后传到了京城,几乎整个天下都知道,姜家家主是个放火烧死父母的妖怪。   “为什么不问个明白呢?”元墨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气,“你们为什么就不能问问家主大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姜九怀无奈地摇头:“我确实是想等怀儿醒来问个究竟,可这一等就是大半年。在那半年间,怀儿迷迷糊糊,身陷梦魇,时常从梦中惊醒大哭,看见灯火便发狂,高喊‘火!火!火!’我千方百计寻来夜明珠代替灯火,他才能入睡。”   “可睡着了也不安份,夜夜都是噩梦与惊呼。等到大半年后,人整个人稍稍清醒些,我们再问起当晚的事,他已经记不得了。”   “大夫说,这不是记不得,而是人为了保护自己,有意将那些过于痛苦的回忆忘记。”   “我想,忘了便忘了吧,忘了也好,至少他能睡个安稳觉了。可是,众人不这么想,众人都认为他是故意隐藏自己的罪行,众人时常逼问他,有时甚至故意点起火把吓唬他……”   元墨重重一掌拍在桌上,咬牙:“这样对待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还是不是人?”   “他们当中,有的人是真心想逼出真相,但有的人,却只是想趁机逼死怀儿。”   姜三爷说到这里,面容也颇为冷冽,“后来还是宫里来人,拿着陛下的旨意,才把这件事平息了下来,我和平福都以为一切都结束,哪里知道,就是在这段日子里,怀儿患上了那古怪的心疾。”   “开始的时候,我们以为他是中邪了,或者真如传言的那样,被妖怪附体,后来我们才发现不是,他的每一次发作都是原因的,那就是,他看重的人背叛了他。”   “也许是待他很温和很细心的一个下人,也许是在刺客来袭时保护了他的侍卫,也许是某个待他和蔼一些的长辈……小时候的怀儿是个内心十分柔软的孩子,别人只要给他一点点善意,他便会情不自禁地信赖那个人。可那样的人,不知为何,最后无一不对他拔刀相向,每个人都要让他去死。”   元墨明白,因为那些人原本就是为了要他死,而被送到他身边的。   但是小小的姜九怀不明白,他只知道那些人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却无一例外地全都想要他的命,那一定是他错了,是他不好。   元墨眼前再一次浮现姜九怀那条伤痕累累的手臂,心中酸胀,几乎无法呼吸。   “此病无药可医,发作起来头疼欲裂,我只能用安神香来减轻他的痛苦。迫不得已,我们就告诉他,不要相信世上任何一个人,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背叛他。包括我和平福。而对于那些背叛他的人,则千万不要手软,因为他们才是错的,他们应该被千刀万剐。”   姜三爷望着窗外,视线有几分迷濛,“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很快就学会了。所有的失望都来自于期望,如果从来就不对任何人抱有期望,那又怎么会失望呢?他长大了,眼高于顶,心如铁石,再多的暗杀和阴谋都不会令他发病了,我很欣慰,也很放心。”   姜三爷说着,视线回到元墨身上,“可是现在,他好像觉得你与众不同,所以,在你身上,他忘了从前的教训,有点放任自己了。”   元墨愣了一下才明白姜三爷的意思,连忙道:“小人不是姜家的人,也绝没有人指派小人,小人跟姜家半点关系都没有,绝对不会背叛家主大人。”   “想来,怀儿也是这样想的,他觉得你很安全,所以对你很是信赖,十分宠爱。” 第七十二章   “宠爱”两个字,让元墨的脸有点发烫:“三爷您误会了,小人就是家主大人身边的一个小厮……”   “我知道,你并非他的男宠。”姜三爷道,“我亲手带大的孩子,我还不清楚吗?他连旁人的碰触都难以忍受,何况是肌肤之亲?”   元墨松了一口:“您明白就好。”   “可是,他愿意和你同居一室,愿意和你朝夕相处,愿意护着你,照顾你,宠着你……你对他来说,已经足够危险了。”姜三爷深深地看着元墨,“方才你说想帮忙,元墨,你若真是想帮怀儿,就离开他吧。”   奔雷手托着一只托盘进来,盖着红绸,姜三爷掀开红绸,露出底下满满一匣子黄金,“三爷是生意人,不能做亏本的买卖,这些权作二爷回京的车马之资,还请二爷不要客气。”   元墨有点恍惚。   曾经有不少正房娘子拿着银子来乐坊找姑娘,让姑娘离自家夫君远一点,没想到今天自己也能遇上这种事。   她忍不住问道:“三爷可知道这一招平公公已经用过了?”   姜三爷点头:“那本是我的主意。我原本的打算是,你言而无信,去而不返,按常理推测,会有两个结果。一,怀儿根本不当你是一回事,走了便走了,他并不理会,这最好;二,怀儿勃然大怒,也许会心疾发作,但只要杀了你,你便不能再影响到他,这也行。可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会把你带回来,却处罚了平福,心疾发作了,你却安然无恙,他竟伤了自己。你知道为什么吗?”   杀了她也行……   元墨被震惊了,她知道在这些大人物心里,她这种小人物的人命无足轻重,可没想到连冲淡平和的姜三爷也是如此。   还好,姜九怀不这样。   “因为他心地真的挺好,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我。”元墨声音有点发涩,又有点骄傲。   “但这是错的。”姜三爷语气平淡,脸上带着淡淡的惋惜之色,“善良,重情,心软,这是寻常人身上的美德,却是姜家家主的要命的缺陷。他越是心软,越是重情,就越是危险,如今你已经是他最大的缺陷。”   元墨:倒也不必如此夸大吧?   “三爷您会不会想太多了?家主大人就是看在小人是外人的份上,对小人稍微放心一些罢了。”   “我今日请你来,便是要拉下脸面求你一次,你能不能离开怀儿?”姜三爷道,“不说怀儿的心疾,像他这样的身份,光明正大地放一个男宠在身边,声名终究不大好听。为免怀儿再去找你,你能否留书一封,就说你思前想后,还是更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想你性子跳脱,这个理由,怀儿应该会接受的。”   姜三爷说完又道道:“你莫要担心,书信由我转交,我会好好劝解他的,定然不会让他再去找你,也不会让你有任何危险。”   元墨的脑子觉得:可。   这是个多么好的机会,她能顺顺利利太太平平地离开姜九怀,姜三爷连路都给她铺好了。   她应该表示虽然自己对家主大人敬爱有加,愿意一生一世伺候家主大人,但三爷若有需要,她也一样愿意牺牲奉献,离开家主大人,哪怕离开后整日以泪洗面无心挣钱生活贫困,也没有关系……   这个时候姜三爷自然少不得会加点钱,她当然不能拂三爷的好意,最后只好委委屈屈收下,然后直奔月心庭,用黄金把朱大双砸晕,最后成功带着言妩去京城,重振红馆。   这一切是多么的完美。   可心却说:不,不行。   看到姜三爷脸色微微僵硬,元墨才发现自己已经把这话说出了口。   她索性道:“三爷,小人一定会离开家主大人,但不是现在,也不是留书信。我在这里一天,就会陪他一天,等到我要回京城了,我就亲口当面同他道别。我想让他知道,他没有错,他不是人憎鬼厌的妖魔,他有血有肉,有情有爱,他待别人好,别人也会待他好,这才是对的。”   我才不是什么男宠,说句往脸上贴金的话,我其实想当他的朋友,聚在一起的时候快快活活的,分开以后也太太平平的,这才是世间的道理。   世间一定会有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就像天空一定会有乌云飘过,但雨过之后一定会有天晴,最后终究是阳光灿烂的天下,这就是她想告诉姜九怀的。   “三爷,多谢您告诉小人这些,小人终于知道家主大人为何会如此了。”元墨说着,站起身,她终于搞明白了一直想搞明白的事,心里头十分松快,脸上露出爽朗的笑容,“其实小人有个主意,别人可以把人安排他身边杀他,您也可以多安排些人到他身边对他好啊。”   有一个人害他,就安排两个人对他好,这样他就会发现,世间还是好人比较多,这一切根本不是他的问题,不就好了吗?   “你太真了,而且冥顽不灵。”姜三爷轻叹了口气,“孩子,你这是在逼我啊。”   随着这一声叹息落地,屋内出现了几条人影。   他们出现得太突然,元墨竟不知道他们是本来就在屋内某处,还是轻功太好,她根本看不出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元墨一直知道姜三爷喜欢收集江湖高手,还一直挺欣赏姜三爷颇有江湖气,但没想到这些江湖高手会来对付自己。   奔雷手就在其中,单是这一个,元墨就对付不了。何况还有人手中长刀清亮如一泓秋水,显然是神兵利刃;还有一人身高八尺,腰围几乎和身高等宽,黑黢黢铁塔一般,往门口一站,一个人便堵了一扇门,元墨就算把自己的身子抻成面条,也不可能从他身边挤出去。   元墨顿时苦着脸:“三爷,您这是什么意思?”   姜三爷淡淡道:“你自己不肯走,我只有送你一程。”   他平日里闲云野鹤一般,脸上总淡着三分笑意,让人如沐春风,这会儿元墨才想起他可是替姜九怀执掌了姜家十数年的大佬,杀气之浓让元墨两腿发颤,她吓得狠了,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就往前栽。   姜三爷正要退后,只觉得眼前一花,元墨已经抓住了姜三爷的衣襟,一手勒住姜三爷的脖子,笑嘻嘻道:“三爷,平公公跟您说起小人的时候,没有提过小人会几手功夫吗?不才区区师从金刀龙王,当初可是我单枪匹马陪家主大人进府挑了姜四爷的老巢,您这几个手下恐怕还留不下我。”   姜三爷脸色不大好看:“金刀龙王?呵,那可真是失敬了。”   “您是家主大人最尊敬的长辈,小人是家主大人最忠心的下人,小人和三爷是一条船上的人啊。”元墨好言相劝,“您让兄弟们下去吧,不然小人一时害怕,真伤了您就不好了。”   姜三爷的眼睛是一双标准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眸子深处微微闪过寒芒:“若他们真不是你的对手,你早就可以抽身离去,还用劫持我吗?”   呃……被看穿了。   元墨努力维持笑容:“因为小人真的不想伤您,伤了您,家主大人一定会生气的。”   姜三爷不为所动:“不要管我!杀了此人,重重有赏!”   眼看这帮高手就要动手,元墨心头一怂,连忙道:“好三爷,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这就写信好不好?你让这些大哥们下去吧。”   姜三爷道:“元墨,你若是愿意离开,之前早就答应,这会子才答应,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你以为我会信你?动手!”   最后两个字,掷地有声,奔雷手率先发难,手掌眼看就要拍下来,却在半空中又生生顿住。   元墨左手手肘微抬,袖口对准姜三爷。   高手们并不知道这个奇异的姿势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看得懂姜三爷的脸色,姜三爷脸色大变,咬牙:“怀儿竟把金麟给了你?”   “不错。”元墨沉声道,“事到如今,我也不得不跟您说实话了。家主大人确实对我宠爱非常,他对我已经是生死相托,把他的护身暗器都给了我,我又怎么能离开他呢?三爷,我知道您也是为了家主大人好,我跟您保证,今生今世,绝不背叛家主大人,您可以放心了吧?”   姜三爷盯着她的眼睛,一字字地道:“你非死不可。”   元墨觉得这三爷哪哪儿都好,就是脑子只有一根筋,认了死理竟不回头了。   “那就只有对不住您了。三爷可以试试看,是高人们的身手快,还是金麟快?是金刚石硬,还是您的骨头硬?”   姜三爷无声地看着元墨,元墨也无声地看着姜三爷,两人的视线在沉默中交锋,屋中除了风声之外别无声响。   慢慢地,姜三爷笑了,左颊笑纹深深,令这笑容看起来格外俊美:“你说谎。”   元墨警告自己不要上当,她平静地、镇定地:“哦?”   “你的脉搏跳动太快了。”   元墨的脸色顿时变了。她的右手勒着姜三爷的脖子,姜三爷的手抓着她的手腕,她以为那是他徒劳的自救,没想到他竟然在听她的脉搏!   “还有,怀儿或许有可能一时纵情任性,但绝不会把金麟给你。因为他若是那么做,那可就太蠢了。我教出来的人,不会蠢到那个地步。”   元墨终于知道什么叫班门弄斧了,她干脆手上用力:“反正你现在在我手里,我看谁敢动手!”   姜三爷虽被勒得呼吸吃力,却是微微一笑。   他一笑,元墨心里就发毛,有不祥的预感,只觉得头也晕沉,手也酸软,整个人晃了晃,差点站不住。   她立刻摇摇头,逼自己提起精神。   然而这并非错觉,酸软无力的感觉一波波涌上来,双手最先失去力量,软绵绵从姜三爷脖子上滑了下来。   紧跟着双腿站立不住,眼看就要倒地的时候,一直耸立在门口的阴影压倒过来,一双巨大的、毛茸茸的手把她勒在了身前。   这是一个危险的姿势。只要那两只手一用力,她的脊椎骨就会“啪嚓”一声被折成两截,就像折断一根麻杆那样。   “你……”说话已经变成一件异常费力的事,元墨吃力道,“在药汤里……放了什么?”   “放在药汤里的,自然是药。”姜三爷的声音从容而优雅,然后向那铁塔般的壮汉微微一点头。   不!   元墨想大喊,想挣扎,但骤然加诸于身上的巨力打断了一切,她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只感到一阵剧痛袭来,脑海一片空白。 第七十三章   但这剧痛来得快,去得更快,元墨还没来得及喊出声,身后的大汉就晃了一晃,仰天便倒。   元墨随之一起跌在地上,周身无力,没办法看清身后发生了什么,但见姜三爷的脸色骤然间变得十分难看,他的高手们齐齐退到他身后。   一道影子投在元墨的脸上,遮住了冬日苍白的阳光。   元墨先看到一截天青色绣云纹的衣摆,然后看到了姜九怀的脸。   他的肌肤皎若冰雪,垂下眼睛,眸子深深:“动不了?”   元墨仰天躺着,全身连动一下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   她像是回到了许久许久以前,躺在冰天雪地里,一动不能动,然后,有人从云端俯身,来到她的面前。   以前是红姑,现在是姜九怀。   眼睛酸酸胀胀,有什么灼热的东西想要滚出来。   “不许哭。”姜九怀向元墨伸出手,低声道。   他把元墨扶了起来,元墨全身软绵绵提不起劲,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脸贴着他的衣襟,云纹用金线绣成,贴着皮肤微微有些扎人。   元墨却被扎得很开心。   如果他晚来一会儿,她便永远也不知道被金线刺绣的衣服扎着皮肤是什么感受了。   活着真好,呜呜呜。   “三伯,”姜九怀看向姜三爷,神情很平淡,既不怒也不恼,“解药。”   “怀儿,你不能留下此人!”姜三爷眼中几乎带上了一丝哀求之色,“这么多年来你还没有吃够苦头吗?你信任他,等他被别人收买的那天,你受的伤害只会越深!”   元墨:我才不会被别人收买,谁能比姜家家主更有钱?反正是抱大腿,当然挑最粗的那一条抱!   姜三爷道:“退一万步说,即使他不会背叛你,可如果别人对他下手,用他来要挟你呢?譬如此刻,我若是在他身上用上剧毒,单是你这么扶着他,自己便中毒了,你可知道?”   “三伯,你忘了,这是我的人。”姜九怀眸子里无情无绪,“若是我晚来一步,你便不是为了我好,而是害了我。”   姜三爷苦口婆心:“只不过一个下人,你又何苦如此在意?”   “若只是一个下人,三伯用得着这样对付她么?”姜九怀盯着姜三爷,眸子终于露出了一丝寒意,“三伯,你是明知故犯。若是还有下次,你便去陪平福吧。”   姜三爷万分失望,咬牙道:“我若就是不给呢?”   “那你我可能都会后悔。”   姜九怀慢慢地道。   然后,抬起了左臂,对准了姜三爷。   元墨吓了一跳。   来、来真的?   姜三爷也是一脸震惊,不过,很快便笑了起来,笑得十分欢喜:“好,好,你竟然能对我下手了!”   元墨不懂,被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拿要命的暗器对着,到底有什么好开心的?   姜三爷不仅开心,还掏出整个瓷瓶递给姜九怀:“但愿有一天,你对他也能狠下心肠。”   元墨:不要许这种奇怪的愿望!   姜九怀接过来,倒出一粒给元墨服下,元墨稍稍能站稳一些了,但还是头晕腿软,迈不开步子。   元墨:“三爷你给的莫不是假药?不怎么有用。”   “又不是仙丹,岂能立竿见影?”姜三爷冷冷道,“半个时辰后便起效了。”   姜九怀扶着元墨离开。   但有一个问题。   除非在这里等上半个时辰,否则元墨没法自己走回去。   白一一直跟在姜九怀身后,戒备地防范着姜三爷身后那几名高手。这会儿料想主子不可能愿意留下来等,便挺身而出:“属下背二爷吧。”   元墨大力用眼神表示同意。   姜九怀的右臂还没好,单靠一只左手,想要把她弄回去,只能用拖的。   她当然还是选择人肉坐骑。   姜九怀看着她眼中的殷殷期盼,脸色不自觉就沉下来几分。   元墨还没弄明白的他是哪一点不高兴,他已经一矮身,紧跟着她双脚离地,被他扛在了肩头。   在所有人惊诧的视线里,姜九怀扛起元墨就走。   元墨看姜九怀看着挺瘦的,平日里又文质彬彬,实在没想到他还真有把子力气,扛着她走了一阵,气都没带喘的。   她忍不住问道:“家主大人,您见过乡下人扛麻袋吗?”   姜九怀没说话。   “见过土匪抢女人吗?”   姜九怀不做声。   元墨便自已答:“都是这么扛的呢!”答完赞道,“我家家主大人真是文能写诗武能扛人,文武双全天下无双——”   姜九怀没好气地打断她:“三伯为什么不连你的嘴一起药哑?”   “可能是药不哑吧。”白一忽然接口,“毕竟死鸭子的嘴都很硬。”   元墨讶异。   白一是平公公训练出来的人物,身上充分体现了姜九怀近人的特色:那就是主子不让开口的时候,绝对不会开口,只是如今好像被元墨带坏了,不单开了口,甚至嘴角微翘,眼中微微发亮,显然心情不错。   元墨的心情也很不错。   死里逃生,又可以看见蓝蓝的天,又可以晒着暖暖的太阳,实在是太幸福了。   她问道:“你们知道我在这里的?”   白一道:“二爷从早上出门,久久未归,命属下去找,有人看见你随奔雷手往临风轩这边走。”   “那你们怎么知道我出事了?你们是不知道,要是你们来晚哪怕半炷香,就只能来给我收尸了……”   说到这里,白一猛给她使眼色。   其实不用白一提醒,她自己也住口了,该死,万一刺激到家主大人怎么办?   但偷眼望去,只见姜九怀脸色平静无波,显然是肩头扛着她这坨麻袋,并未将她想象成死尸。   白一也松了一口气,道:“主子原以为三爷是为了那日折梅的事要罚你,所以赶去捞人,没想到三爷这次竟下这样的狠手,也算二爷你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元墨:“呵呵,以我大难不死的次数,后半辈子还真不知道要享多大的福。”   如此走出临风轩,所到之处,万众想瞩目又不敢瞩目,低头行礼之余,恨不能将眼珠子生到头顶上,好观摩这一奇景。   天啦,家主大人扛着男宠到处走呐!   姜九怀向来视他人如浮云,如尘埃,浮云和尘埃有什么看法想法,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元墨却是被看得脸上作烧,十分尴尬,道:“家主大人,您大概也累了吧?让白一背小人吧。”   “闭嘴。”声音显然不悦。   “可您的胳膊还带着伤……”   “我让你闭嘴。”   “可是……”   “元、墨!”姜九怀从牙缝里挤出她的名字。   家主大人生气了。   元墨立即闭上嘴。   姜九怀耳边终于安静了。   只是没走出多远,元墨忽然“啊”地一声:“糟糕,快回去!不能这么就走!”   白一忍不住道:“元兄,你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小命,还敢回去?”   姜九怀深深吸了一口气:“元墨,在回去之前,如果我再听到你再出一声——”   “我是真的有事!”元墨把他后面的威胁拦截于出口之前,大声道,“我的鱼忘拿了!”   姜九怀忍不住有丝疑惑,虽然早就知道这人是一头蠢货,但能蠢到这个地步,还是叫人吃惊——为了一条鱼,她竟敢再回到自己方才险些丢掉性命的地方?   白一也露出一脸敬佩。   敢为一条鱼顶撞家主大人,元二爷真是一条汉子。   他劝道:“不过一条鱼而已,哪里没有?”   “别的地方还真没有!给你一万两银子也没处买去。”   元墨如今能略动上一动了,扭股糖似地扭了扭,把自己从姜九怀肩上挪了下来,腿犹软,忙搭住姜九怀的肩,“我特意买的,全菜场只此一家,一定很好吃,我保证!家主大人你一定会喜欢的!错过这条还得再等几天,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就这么丢在临风轩,怪可惜的……”   她的声音越说越低,倒不是因为理屈,而是姜九怀的脸色变幻得太奇怪,让她有点儿怀疑自己的眼睛。   眼睛里的恼火像春日下的残冰那样迅速地消失了,阳光溅进他的眸子里,然后折射出成倍的光,他的嘴角微微翘起,但又马上克制住,还是用那冷冷的声音问:“给我的?”   “嗯,我看家主大人这两天胃口不大好,那鱼真的不同凡响,您一尝就知道了。”   “唔。”姜九怀努力板着脸,声音淡淡地。   心里却像是有什么东西争先恐后奋勇齐发,蓬然一声响,能开出一朵花来。   怎么办?   她的手搭在他肩头,人靠在他胸前,他能闻见她身上好闻的气息。   光天化日,投怀送抱。   还小意讨好,一个夜猫大早起床给他买鱼。   姜九怀无比清晰地感觉到,他被讨好到了。   心里痒痒的,但痒处被她准确挠到了,于是通体舒泰,每个毛孔都说不出的舒服,一颗心变得又软又酥。   “白一。”他吩咐一声。   白一:“是,属下这就去。”   转身之际,白一听到风里带来主子那刻意放得冷淡的声音:   “鱼鲙。”   “我本打算烧汤……”   “我说,要鱼鲙。”   “是,是,小人知道了。”   “你来做。”   “那是自然的,试问天下间还有谁做的鱼鲙能比得上小人呢是吧!”   白一大步向来路走去,越离越远,这声音便越来越淡。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冬日凛冽清冷的空气进入肺腑,让人格外爽快。   太好了,这天气。   太好了,主子终于遇到了这样一个人。 第七十四章   半个时辰后元墨终于重新活蹦乱跳了。   她拎着那两条同样活蹦乱跳的鱼,去厨房做鱼鲙。   姜九怀坐在桌边,以手支颐,静静等着开饭。   下人们已经在摆好两副碗筷,山珍海味铺得满满的,但都不是他等的。   窗外日光淡淡,铺满白石的庭院耀眼生光,他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子,心中没有不耐,全是闲适。   脑子慢悠悠地转,不知道鱼鲙好了没有……   他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厨房的人在这里伺候了十几年,第一次看见家主大人出现,唬了一大跳,才齐刷刷跪下行礼。   姜九怀摆摆手让他们下去,走进去。   元墨正在鲙鱼,袖子挽到肘上,露出一管手腕,像是一截新挖洗净的新藕,润白如玉,身上系着围裙,她已经听见他进来的动静了,但鲙鱼讲究的就是一个手起刀落,慢上一分口感都有变化,因此头也没抬:“家主大人可是饿了?鱼鲙一会儿就好。”   姜九怀没说话,只站在一旁袖手旁观。厨房本是烟尘腌臜之地,但她清清爽爽地站在这里,动作行云流水,眸子凝定专注,姜九怀觉得这里头的赏心悦目之处,不下于国士拈子,高士抚琴。   不一会儿,鱼肉已经片片如花瓣,晶莹柔亮地在铺了一盘,元墨拈了一块送进嘴里一尝,唔,果然鲜嫩弹牙,即便不是现钓现做,也依然鲜甜可口。   怪老头果然有一种将所有鱼都养得好吃的秘方!   她拈起一块送到姜九怀嘴边:“家主大人尝尝看,味道真不坏。”   这纯属是自然而然,从前她那条小船装备未足的时候,片好鱼鲙在厨房里就能和元宝一人一片拈完了。   姜九怀凝眸瞧着她,不言,不语,   一旁的蒸笼里热汽腾腾,把她身后渲染得像是云间仙境,她半歪着头,眸子光润,笑意盎然。   这个小玩意儿讨好勾引人的手段还真是层出不穷。   元墨被他眸子里那点微热的温度惊着了,猛然反应过来。   该死。   他可不是元宝,他是家主大人!   她竟敢先于家主大人吃第一口,还敢用手拿东西喂他,不要命了!   然而就在她准备缩回那只胆大包天的手时,姜九怀微微低头,噙住了那片鱼肉。   不单噙住了鱼肉,还噙住了她的指尖。   不单噙住了指尖,将鱼肉勾起的时候,舌尖好像还碰到了她的指尖。   “唔,味道确实不坏。”姜九怀低低地道。   热汽从那一点轻微的碰触迅速朝全身扩散,呼哧呼哧直往头顶冒,元墨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厨房里另一只冒热汽的蒸笼。   脑子宛如成了一团浆糊,浑沌一片,什么也不知道想,她僵硬地道:“鱼、鱼鲙好了,可以开饭了。”   然后端着鱼鲙夺门就走,落荒而逃。   姜九怀负着手,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从这个角度,还可以看到前面的人已经通红的耳尖。   风还带着冬日特有的凛冽,心却已经怡然开出一片甜净花香。   勾引而已,谁不会呢?   元墨一路火烧尾巴似地飞奔,走到门口却顿住。   屋里有人。   大长公主和安宁公主。   她连忙停下来行礼。   安宁公主亲亲热热地叫道:“九怀哥哥!”   姜九怀像是没听见,拉了元墨的手腕,带往屋内,口里淡淡道:“太夫人,真是稀客啊。”   大长公主道:“我一来,是望候望候你,许久不曾来,这里倒是改了不少样子。哟,家主大人还喜欢饭后小酌几杯了?”   地上铺了红茸毯,明明有地龙还是点了个小小炭盆,上面烘着橘子皮。   饭桌上除了每日例菜,还添了三四样干果点心,并一小瓶梅花露。   元墨安安静静缩在一旁,尽量假装自己不存在,心里却是一阵发虚。   家主大人没有吃点心的习惯,饭后小酌的也是她元墨。   还好这个话题没有多进行下去,姜九怀直接问:“二呢?”   “二,就是你那个姓白的统领查我四月上京采买的船只,怎么回事?你们姜家内讧,你当是我也掺了一手?”   “谋害家主之事牵连甚广,我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找出与姜长佑勾结之人。”姜九怀道,“我是姜家家主,查的是整个姜家,太夫人若是姜家人,我便查得。”   他底下的话没查出来:若觉得自己不是姜家人,那便请回风家去。   大长公主给这一句话堵得胸逆,就要拍案而起,安宁公主急忙拉住大长公主的衣袖,低低唤:“祖姑母……”   她们这趟来可不是找姜九怀吵架的。   大长公主一想,只得忍了这口气,道:“你自然查得,只是查出什么来便罢,查不出来,我可不会轻易干休的。”   然后顿了顿,道,“我今日来,其实是听说你前几日在映雪堂摔着了,安宁急得跟什么似的,早就想来探望你。可你这里的门槛太高,她只能干着急,我老婆子实在看不过,便带她来瞧瞧。”   元墨懂了,安宁公主一直进不了这扇门,于是把大长公主当作了敲门砖。   毕竟是姜家的太夫人,即便是姜九怀也不好将人拒之门外,他客客气气地道:“有劳太夫人挂怀,有劳公主惦念,我一切都好。”   安宁公主脸上显出羞怯的微笑,恰到好处地露出两粒深深的酒窝:“九怀哥哥安好我就放心啦。”   她回头向大长公主道:“祖姑母,既已知道九怀哥哥没事,我心中大石便放下了,咱们不要多打扰九怀哥哥,回去吧。”   大长公主道:“如今正是饭时,空着肚子走回去,吸了一肚子冷气,回去再吃东西,定然要闹毛病。你们年纪人不妨事,我年纪大了却受不了这个折腾。”   元墨在心里“哦”了一声,原来不是敲门砖,还是敲饭砖。   下人们都是机灵体贴的,瞧着姜九怀略一颔首,便布上碗筷,安宁公主扶着大长公主入席,甜甜地冲姜九怀笑道:“多谢九怀哥哥!”   只是还未等众人提筷,又有客人来了。   这回是姜三爷带着古凝碧。   元墨心说:害,不就是块敲门砖嘛,谁还没有呢?   姜三爷的借口找得更随便,更直接:“今日想过来同怀儿一道用饭,正巧遇着文蕙郡主,便一起来了。”   大长公主皮笑肉不笑:“那可真是巧得很。”   安宁公主对着古凝碧翻了个白眼,哼,定然是听说她靠着大长公主混进来了,古凝碧便也有样学样,找了姜三爷来。   古凝碧对这个白眼视而不见,同姜九怀寒暄说话,笑意温柔。   安宁公主更气了,两腮都要鼓起来。   元墨在旁边,暗中叹息。   好可惜啊,为什么不能像那日在映雪堂一样好好地玩耍呢?   啊,好饿……   今儿这满桌的菜是没她的份了,中间那只胭脂鹅是还她最喜欢的呢,唉,现在她只盼这帮贵人们早些吃完,这样她就可以去厨房吃了。   “愣着做什么?”忽听姜九怀向她,一点下颔,示意她坐到他身边。   元墨这下还真愣住了。   往日里她可以坐那儿,是因为要服侍他吃饭,而且自从他暴露了自己会用左手,喂饭这项劳役她便算是卸任了,只顾自己吃。   但那是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只要家主大人高兴,怎么着都好。   现在高朋满座,一个个都是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她一个小厮坐过去算怎么回事?   “还不过来?”姜九怀催促。   元墨磨磨唧唧挪过去,满心忐忑,实在不晓得姜九怀这是在唱哪一出,不敢抬头,只侧着脸向姜九怀使眼色。   姜九怀像是看不见她眼中的疑问,也看不见还有两位长辈在座,拿起筷子,一样一样往碗里挟,把饭碗堆得山一样高,最后在山尖尖上搁了一只老大的胭脂鹅腿。   在座的都是见过大场面的大人物,已经能对世上一切怪事见怪不怪,哪怕碗里蹦出一只青蛙,他们也能安然地保持着优雅的仪态。   只有安宁公主修为尚差一丝丝未到家,虽是慢条斯理吃着饭,两只眼睛却写满了“我天他在干什么”。   难道九怀哥哥私底下都是这么吃的吗?   然后就见姜九怀把那只山一样满的饭碗推到元墨面前。   元墨心中是拒绝的。私下逾矩不算什么,公开逾矩麻烦可就大了。   但菜堆得太满了,那只可爱诱人的鹅腿摇摇欲坠,她连忙一筷子把它稳住。   这一稳,便是接了碗。   姜九怀侧脸看着她,眼中有淡淡的笑意。   鹅腿浓香扑鼻,元墨心一横,叉起来痛快一啃。   管他娘,吃就是了。   “咳咳咳咳……”安宁公主一口饭险险喷出来,宫女连忙又是倒水,又是替她拍背顺气。   大长公主瞪了安宁一眼。   安宁顿时羞愧地低下头。   其实所有人都在感谢安宁,因为她的失态,掩盖了他们的失态。   古凝碧筷子在盘子里挟了个空,大长公主挑起了半边眉毛,姜三爷忍不住道:“怀儿,你这是干什么?”   “试毒。”姜九怀悠然地答。   众人齐齐看向自己手里的筷子。   姜九怀道:“大家都知道想毒死我的人有点多,所以我吃饭总是不大放心。”   安宁公主脸色变了一下,忽然觉得来找姜九怀一起吃饭好像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元墨心说,胡扯。   厨房有专人试毒,一道菜能端到姜九怀面前,早就经过了十几道验查,别说下毒了,往里头多加点糖都不行。   不过有这个借口,她倒是吃得名正言顺,大块朵颐,十分痛快。   只是心中略有遗憾,就是鹅肉没吃够。   哼,今天且放过这只鹅,明天再让厨房做。   就在她准备扒完这碗饭的时候,另一条鹅腿从天而降,落进她的碗里。   姜九怀淡淡道:“肉里的毒不易发作,你要多吃些,才能试得出来。”   元墨一脸肃容:“是。小人一定尽力而为。”   姜九怀旁单吃鱼鲙,一口一片,津津有味。   姜三爷道:“怀儿,冬日天寒,鱼鲙生冷,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还是少吃点吧。”   姜九怀道:“珍馐难得,即便有碍,也让人禁不住。”   安宁公主听他这样说,忍不住跃跃欲试,筷子伸过去想挟一片。   姜九怀筷子点住盘子,往自己这边拉了一点,道:“公主,冬日天寒,鱼鲙生冷,还是少食为妙。”   安宁公主:我怀疑你在吃独食,并且握有证据。   古凝碧关切道:“怀兄,鱼鲙不用试毒吗?”   姜九怀道:“已经试过了。”   元墨想到方才厨房那一幕,脸“砰”地一下又要暴红,连忙把脸埋进碗里,飞快扒完最后一口饭,低头道:“都试好了,小人并无不适,应是无毒。”   姜九怀“嗯”了一声。   元墨正要起身退后,姜九怀递了一杯梅花露过来,“酒还未试,就想擅离职守?”   元墨连忙接过,一口饮尽。   哇,饭后一杯清露,快活似神仙。   她尽忠尽职当完了差,只剩嘴皮子有点痒痒,若能再照往日那样来点干果点心磨一磨就完美了。   正这么想着,姜九怀一指桌上的干果点心:“试毒辛苦了,赏你的。”   元墨大喜,恭恭敬敬行礼:“为家主大人效劳,不辛苦!”   小七把干果点心收进椿箱,元墨拎着椿箱回烂柯山房。   心情愉悦。   啊,今天也是吃饱喝足的一天。 第七十五章   天越来越冷了,年节也将近,元墨开始发愁。   她后来又去过月心庭几次,朱大双照例装聋作哑,要不就装哭装可怜,还哭得挺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让元墨自愧弗如。   言妩本人也是清清淡淡的,一句“身似柳絮,难由自主”便将元墨打发了。   宛娘劝元墨:“阿妩虽好,但扬州城好的不止她一个,坊主非要不肯,你何不去别处看看?”   元墨不是没去别处看过,江南人杰地灵,自然不乏才情容貌样样出众者。可看来看去,还是只中意言妩。   原因无它,女伎们整日风花雪月,往往是真爱至上,能像言妩这般头脑清醒的,可谓是凤毛麟角。   不单言妩这边毫无进展,怪老头那边,元墨也是屡屡碰壁。   好几个清早,元墨特意挑着他入城卖鱼的日子去菜场,十分热情地请他喝酒,但怪老头却好像是个聋子外加瞎子,目不斜视,不发一言,喝完酒,扔下钱就走,迅速就没有人影,元墨想跟都跟不上。   总之,此番南下是一事无成。   沮丧。   和她同样发急的还有姜其昀。   京城每到年节就热闹非凡,年底乐坊和戏班子还有捧箱之说,即各家女伎会凑到一处献艺,以谢一年来捧场的众恩客。这时节往往是精彩纷呈,不下于评花榜,对于姜其昀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可安宁公主不走,他便没得走。   而安宁公主之所以不走,是因为姜九怀不走。   据姜其昀说,姜九怀如今已经袭了亲王爵,按律是要列席每年初一的大朝会,是以历任姜家家主大半时间都会留在京城。   但姜九怀不走迟迟没要动身的意思。   元墨猜测,大约是因为与姜长任勾结的人还没有揪出来。   她还问姜其昀:“老实说,有没有可能是大长公主帮你抢位置?”   姜其昀将脑袋摇得拨浪鼓也似:“鬼才要当什么家主,单只要娶公主这一条就要了我的命了。”   当初他可是抱着“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美梦来的,结果呢?扬州确实是乐坊多,美人多,但架不住有一个安宁公主,天天使唤他干这干那不说,还不让他上乐坊,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我决定了,明天晚上一入夜就走,船就靠在湖边,你来不来?”这天趁着姜九怀午睡,姜其昀过来问元墨。   元墨十分意动,但她比姜其昀多一分脑子,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自然是回京城快活呀!”姜其昀一脸憧憬。   “不,是你被安宁公主打死,我则被家主大人打死。”元墨说着长叹一口气,“别做梦了。”   姜其昀不信,并且认为元墨是被姜九怀吓破了胆。   他决定一意孤行。   临走还乐呵呵地道:“那你就在这儿熬着吧,哥哥我可要回去享福了!”   是夜,晓晴阁人头涌动,火把光耀,动静不小。   第二天整个姜家便知道了,十七公子半夜偷偷回京,被安宁公主带着羽林卫抓着个正着。   元墨吓一跳,没想到羽林卫都出动了。   她担心姜其昀,便去了趟晓晴阁。   姜其昀住在晓晴阁的偏院,元墨还没走进,就听见姜其昀在里头叫嚷:“什么叫半夜偷偷回京?我是去游湖的!还准备上画舫呢!都是什么胡说八道!明天就是诗会了,如此风流雅事,怎么能少了我姜其昀?”   “逛画舫用得着带行李吗?”安宁公主冷冷地道。   “我、我喜欢多换几套衣裳给姑娘看,不行吗?”姜其昀梗着脖子道。   然而这句硬话放完不到瞬息,他的声音便软了下来:“哎,哎,你别哭啊……”   看来是安宁公主又使出了眼泪大法。   “呜呜呜,我在这里连九怀哥哥的面都见不到,天天关在屋子里给人家看笑话,你倒好,也不知道陪着我,还扔下我就跑,没义气!”   “唉,好好好,算我没义气,你别哭了行不行?”   “那你诗会也不许去!”   “好好……呃,为什么?”   “有姓古的在,我还去什么诗会?我不去,我也不许你去!”   “喂,这就过分了啊!”   “嘤嘤嘤,你看你还大声……”   “啊,又来了!”   元墨抱着手臂在门外听了半天壁角,发现里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担心姜其昀的功夫,她还不如多担心担心自己呢。   她长吁短叹,一步步回到烂柯山房。   小七递给她一封信:“刚才有人送来的。”   话说元墨自从荣升家主大人身边的红人之后,就经常会收到各色信件,邀她上门做客,着意结交。   元墨一概都推了,不是她有多清高,而是姜九怀不放人。   信多半写得文绉绉的,元墨字都认不全,一般瞄几眼就扔开了。   但这封却写得简单便利,一看就是一个和她差不多的文盲写的。   瞄了一眼之后,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朱大双竟然松了口,约她明日湖上相见,谈一谈言妩的事。   她一连看了三遍,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登时“哇哈”一声,跳了起来。   老天开眼啦!   她拿着信就准备去找姜九怀,走到门边,站住。   不行,姜九怀不想她再去打理红馆,肯定不同意她去。   不如……来个智取。   捏着信,元墨有了主意,踢掉鞋子往床上一躺,被子拉过头,吩咐小七:“我晚上不吃了,若是家主大人问起,你就说我身子不适,躺下了。”   小七点头,担忧地:“要不要替二爷请个大夫瞧瞧?”   “不用不用,我睡一觉就好了。”   一觉睡不好,那就再睡一觉。   反正肯定是赶不上明天一早去扬州府衙。   诗会从早开到晚,只等姜九怀前脚走,她后脚就去找朱大双,然后在姜九怀回家之前回来。   神不知,鬼不觉,就把事给办了。   完美。   元墨躺在被窝里,为自己的智慧折服了。   原是装模做样躺一躺,奈何瞌睡虫们都十分健壮,当真昏昏欲睡起来。   迷迷糊糊间,隐约觉得有人摸向自己的额头。   她衣裳都没宽,裹在被子里原觉得有些热,这手凉凉的,很舒服。   “……什么时候……”   “一回来就……”   声音模糊地落进元墨的耳朵里。   她猛地清醒过来,睁开了眼睛。   姜九怀坐在榻前,外面天色尚未全黑,正是黄昏晚饭时候,他这是……饭都没用就过来看她?   他手还抚着她的额头,正在向小七吩咐:“——去请大夫来。”   “不用不用,不用大夫。”元墨连忙道,“家主大人我没什么大事,您先去吃饭吧。”   姜九怀迅速回过头来,见她眼神清明吐字清晰,神情略有放松,眉头却皱了起来:“出门可有多穿点?可有披斗篷?江南的湿冷比京城的干冷更容易让人受寒,你还穿这么单薄,在屋子里倒罢了,出门怎么受得了?”   元墨恍惚觉得在他身上看到了红姑的影子,从前每一回生病,红姑就是这么叨念的。   姜九怀又道:“爱俏也要看看时节,你难道就没有几件大毛厚衣裳?”   元墨默默道:“没有。”   她错误地估计了形势,原以为秋天就能把事情办好回去,压根儿没收拾大毛衣裳。   然后到在姜九怀身边,大部分时间窝在暖暖的屋子里,出门也有那件玄狐斗篷御寒,便正好省下了买厚衣裳的钱,因此身上穿的还是夹棉的。   姜九怀忍不住瞪了她一眼。   明明是有几分凶相的,不知怎地,元墨却觉得……有点可爱,忍不住笑了起来。   姜九怀狐疑一下,再一次探了探她的额头,怀疑她可能是病糊涂了。   以前怎么会觉得他心思难测呢?他的心思明明这么明显地摆在眼睛里了,以前她怎么就看不明白呢?   眉头皱起或扬起的弧度,眸子或深或暖的温度,嘴角勾起的程度……没有一处不写明他的喜怒,明明白白,一看就知。   此时此刻元墨有一种感觉,她好像是经过漫长的挑灯夜读,终于读懂了姜九怀这本书。   对里面的每一帧图画,每一字文字,都了然于胸。   清楚地读懂了他的关切,也清楚地读懂了他的担忧。   现在提出明天在家养病不去诗会,姜九怀绝不会说半个“不”字。   大夫来了,先向姜九怀请了安,再给元墨诊脉。   大夫是扬州名医,常来姜家走动,但进到家主大人的院子还是人生第一次,不免战战兢兢,然后摸着元墨的脉活泼健旺,实在摸不出一丝病症,不免又更加战战兢兢。   姜九怀问道:“如何?”   大夫只得搜肠刮肚寻些话来,编出一个冬日人们常有的体相:“病人左寸关浮浅,右寸关略疾,应是胃气不和加之寒气入体,以致元气不足之相……”   姜九怀皱眉:“你只说怎么治,吃什么药。”   大夫正待说一个温补养身的方子,元墨忽然开口道:“家主大人,其实……我没病。”   姜九怀道:“胡说,有病就得好好治。”   元墨:“……我是真没病,我是骗你的!”   一句话惊住了屋内所有人。   大夫很想割掉自己的耳朵。   小七很想假装自己不存在。   姜九怀慢慢地看着她,忽然轻轻叹了口气:“药还是要吃的,我会给你准备好过药的蜜饯。”   才不是!   元墨从床上爬起来,挥挥手让大夫和小七离开,然后关上房门,走到姜九怀面前,“扑通”一声跪下。   姜九怀一惊,就算是不想吃药,也不必做到这个地步吧?   “家主大人,我是装病的。”元墨低着头,将心一横,“朱大双约我谈言妩的事,我不想去明天的诗会,所以想装病不出。”   头顶一片静默,空气沉重地压下来。   良久,姜九怀慢慢地、低低地开口:“所以,你在骗我?” 第七十六章   元墨一咬牙:“我原本是这么打算的。”   姜九怀蓦地俯身,一把捉住她的衣襟:“你好大的胆子,为一个女伎骗我!难道在你心里,我比不过区区一个女伎?”   他的气息不稳,眼角隐隐发红。   他的心疾,隐隐被触动。   元墨无视了他的愤怒与攻击性,轻轻抱住了他:“不是的。去诗会我只是您的小厮,但言妩却事关红馆的生死。明天我不去诗会,您只是少了一个小厮,可明天我不去月心庭,红馆就少了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所以我原本是想趁着您去诗会的时候把言妩买下来,然后等您回来,我又可好好服侍您。我是家主大人的奴仆,也是红馆的坊主,我替红馆打算,并不是不想服侍您,并不是想离开您,更不是您对我来说不重要。”   她的声音清晰、缓慢、温和、坚定,比她的声音更温和坚定的,是她的拥抱。   姜九怀已经开始紧绷的身体,在这个拥抱里慢慢地、慢慢地松弛下来。   就像一只已经张开的弓,渐渐消弭了杀机。   就像一只已经弓起学的猫,放放地收起了自己的爪子。   姜九怀的声音闷闷道:“明明已经骗过我了,为什么不骗下去?”   因为我一醒来你就坐在我身边。   就像小时候生病红姑做的那样。   因为你如此担心我,我便不想让你担心。   还因为……   “……我不想骗你。”她低声道。   他的人生里已经有太多的欺骗,她何必为这种小事来给他雪上加霜?   她的声音低低的,脑袋也埋得低低的。   姜九怀的心不可阻挡地软下去,仿佛软成了一滩水。   “你就不怕明天去不了月心庭?”   “我还是想去。”元墨低头道。   “好,若是我不肯,你怎么去?”   “和朱大双改天再约,趁您午睡的时候去。”元墨说着,叹口气,“但我很担心他现在只是一时糊涂,万一醒悟过来,我就又没戏了。”   “你真想要,我让人去说一声,他自会把人送来,不必跑这一趟。”   “家主大人您发了话,这就不是买卖了,言妩只怕也不会乐意……”而她要个不乐意的女伎做什么?   姜九怀冷然道:“所以你总归是要去的?”   元墨悄悄抬眼看了他一下,他的神情虽然冷,但眼中已经没有一丝戾气了。   “那个……小人不想去诗会,还有一个原因。”   “说。”   “小人字都认不全,诗会什么的,去了也是想打瞌睡。”元墨实话实说,“一边是听穷酸们赋诗,一边是去见花魁,小人想都不用想,肯定选花魁。”   姜九怀瞪她半天,没好气:“你倒老实,也不怕把我气死。”   元墨一瞧他这神色,立即笑嘻嘻地打蛇随棍上:“家主大人胸怀宽广宽宏大量,才不会被这等小事气着呢对吧?”   姜九怀阴阴地看着她半天:“元墨,姜家有地牢的,你可知道?”   元墨点点头,小七告诉过她。   “你就不怕我把你关进去,让你哪儿都去不了?”   “怕的。”元墨捏住两根手指,比出一眯眯那么大的量,“这么怕。”   姜九怀一怔,感觉到自己要被气昏。   元墨连忙解释:“小人想过了,这会儿跟家主大人坦白,总比明天真骗了家主大人的好。家主大人想一想,如果我继续装病,明天趁您不在,溜出去把事办了,您回来什么也不知道,您喜欢那样吗?”   姜九怀感受了一下,若真是那样,他大约要将她剥皮拆骨。   而现在这样,则只是想捶扁她的狗头。   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么一想,她此时的所作所为,倒没那么可恶了。   脑子:但是不对啊,她明天还是选择去月心庭,而不是跟咱们去诗会。   心:我知道,不能这么轻易放过她。   他起身,从案上取了一本书,递到元墨面前。   元墨愣住。   这是一本……药书。   “抄完这本书,明天就让你去。”姜九怀淡淡道。   元墨惨嚎:“一晚上?”   你杀了我的吧!   “不抄?”姜九怀作势收回书,“那就别去了。”   “不,我抄,我抄。”元墨抓住书,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道,“就算我是章鱼,一晚上也抄不完它,要不打个商量?我今晚先抄十页?”   姜九怀发现自己不能看她委屈巴巴的神情。   看了便有笑意清泉一般止不住从心里冒出来。   他用力板着脸:“是你有负于我,还敢讨价还价?”   “不敢不敢。”元墨哀求,“这不是讨价还价,这是量力而行。小人是什么水准家主大人您是知道的,一本书,小人抄上一个月还差不多,一个晚上,实在是做不到啊!”   “那就半本。”   “二十页?”   “说了半本就是半本!”   “要不三十页?已经快半本了,家主大人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小人真的很怕抄书了,这辈子最怕了……”元墨拉着姜九怀的衣袖嘤嘤嘤。   姜九怀拂袖而起。   元墨心里“哎哟”一下,完了,撒娇这招果然对红姑她们才有用,家主大人不吃这一套。   然而姜九怀冷冷的声音从头顶飘下:“就三十页,不能再少了。”   说完,他大步离开。   走得再慢一点,真怕会被她磨到十页。   更怕会被磨到不抄。   那他的威严何存?   最后元墨抄了二十页。   单是二十页,已经抄到大半夜,眼皮困到千斤重,脑袋晃啊晃,手抖啊抖。她的字本来就是鬼画符,现下更是抖得连鬼都不认识。   姜九怀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不想写了?”   元墨:“呜呜呜……”   真的不想写,从头发丝到脚指头都不想写。   “还剩多少?”   “还有十页……”元墨一脸苦相。   姜九怀想了想:“我允你用十盘鱼鲙换这十页书……”   元墨眼睛一亮:“成交!”   别说十盘,二十盘,三十盆……一百盘都行!   只要别再让她抄书!   姜九怀接着说下去:“换到明天再接着抄。明日我回来之前,把这三十页交齐。”   又满怀善意地提醒她:“别着急,你还有一整本,慢慢来。”   元墨:哭。   第二天她起床的时候,姜九怀已经去了府衙。   小七带着抬了好几只箱子过来,里面都是丰软厚盈的大毛衣裳,不是天马就是狐裘,油光水滑。   “这是主子的衣裳,说让二爷先穿着,二爷的衣裳已经让做了,恐要一阵子才得。”小七说着,掏出一只小匣子,“这是主子给二爷的。”   元墨打开来了一看,顿时宛如他乡遇故知,十分感动。   是她那可怜的两千四百两银票,漂泊多日,终于回到了她的身边!   姜九怀终于良心发现了!   其实真相是姜九怀觉得她之所以没有厚衣裳,乃是因为没有钱。   她把银票和平公公收买她的六千两放在一起,足足八千四百两!   啊,感觉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   姜九怀不单准备衣物和钱财,元墨出门还看见一辆马车在等她,元墨顿时觉得让她抄书的姜九怀没那么可恶了。   最后还看到白一牵着马停在马车旁边。   元墨这下真的是受宠若惊,忍不住道:“不会吧?他连你都留给我使唤了?”   “不,我是来请二爷帮忙的。”白一说着,掏出一封信,递给元墨。   信封上写着“白爷启”,元墨有点奇怪,“你的信,给我做什么?”   “之前平以公让我去查一件事,如今结果已经来了,我想劳烦二爷把它交给平公公。”   “你干嘛不自己去交?”   白一声音有些低沉:“今日有事,脱不开身。”   元墨了然,收好信:“放心吧,我一会儿办完事就给你送去。”   她说着就要上车,白一忽然道:“二爷。”   元墨望向他。   白一定定地看着她,两人就这么在寒风中对望,让元墨对望出一种错觉,“白兄,你……”该不会也和家主大人一样有断袖之癖吧?   白一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那狐疑的眼神让他迅速回神,他深吸一口气:“二爷,这封信里的内容,其实你也看得。”   “哦。”元墨心说我才没心情看书信呢,昨天抄书抄得头都大了,看见字就想吐。   可说完这句,白一好像还是没有要走的样子,他又凝神看了元墨良久,看得元墨忍不住再度怀疑他的程度。   然后他低声道:“我想求二爷答应一件事。”   原来是有事求她。   元黑顿时心里一松。白一最好面子,认识这么久,元墨还从来没有听他嘴里冒出过“求”字,难怪这么欲言又止,十分纠结。   她忙道:“你说。”   “主子他……不能经受更多的背叛了,你千万不要离开他。”   这句话,白一说得很慢很慢。   元墨没想到他求的是这个,一时间,既意外,又感动。   认真地点头:“我答应你。”   她早已经想好了,即便有离开,也是好聚好散,绝不会让姜九怀难过。   “那我就放心了。”白一翻身上马,朝元墨一抱拳,深深道,“二爷慢行,我先走一步。”   他打马离开,马儿带着他的背影迅速消失在大道上。   元墨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心中有点感慨。   白一,真的很忠心呢。   姜九怀从前受的背叛,吃的苦,现在上天都在慢慢补偿他吧? 第七十七章   马车又安稳又暖和,可比走路好太多了。   元墨靠在软软的锦垫上,穿着厚厚的大毛衣裳,舒舒服服地瘫成一条咸鱼。   快过年了,街上采买年货的人多,摊子也摆得多,马车的速度便慢了许多,元墨掀开帘子看了一会儿街景,无聊起来。   她掏出了怀里的信。   信上的蜡封已经拆开,显然白一已经看过。   平公公让查的,她也能看……   是什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元墨把信纸抖了出来。   老天给面子,写信的人不是文绉绉的书生,一笔一划简单利落,用词也大多简单,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   信上说查到了一个叫韩家庄的小村落,事情便发生在那里。   多年前,韩家庄有一户人家,男主人叫韩阿牛,娶了一个妻子,生了两个女儿。韩阿牛家家境贫寒,夫妻俩起早贪墨,靠卖豆腐挣钱,勉强度日。   忽然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子来到他们家里,送给他们一个男孩,还送给他们一笔钱。韩阿牛家的生活一下子富裕起来。   韩阿牛说那女子是他们的远房亲戚,那男孩子是送给他们收养的,就这样,韩阿牛家便有了一个儿子。   这儿子送来的时候只有几个月大,养到三四岁的时候,忽然生了一场重病,花了许多钱都没有治好。   韩阿牛便决定搬家,说要带孩子去京城找大夫看病。   但在他们走后,韩阿牛家的空屋子里传出了嘶哑的哭声。   韩阿牛确实搬家了,但并没管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被遗弃了。   元墨抱着看话本的心情看这封信,看到这里,心想信上说那名女子每年春天都会去韩家庄,韩阿牛显然是怕没法儿跟那女子交代,所以才跑路的。   村里有其他人想接手这笔“生意”,但又怕孩子最终死在自己家里,没法儿向那个女子交代,这样一犹豫,孩子就不见了。   后来据人们回忆,那天似乎有个乞丐经过村子,大家都说孩子定是被乞丐拐走了。   第二年春天,那女子像往年一样来到村子,发现这一切之后她痛不欲生,到现在村子里的人们还说从来都没过哭起来也那么好看的人。   韩阿牛走了,孩子走了,女子也走了……村子安静下来,就像他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很明显,一个漂亮的女人生下了孩子却没办法抚养,所以把孩子送给了别人,但别人最后遗弃了这苦命的孩子。   故事有点让人伤心,但世间伤心的事多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平公公查这个做什么?   元墨想不明白,也懒得想了,反正又不关她的事。   她把信纸折吧折吧装回信封,忽见里头还有一张纸单独折作一处,元墨打开来,整个人猛地顿住。   这是一幅小像。   小像上的人容貌娇艳如盛开的芍药花,眉角眼梢俱是风情。   这笑起来的模样,元墨再熟悉不过。   这是——红姑!   小像底下一行小字:“画像已经村民辩认,确属当年那名女子。”   马车不知是磕到哪块石块,在此时猛然一震,元墨不提防,脑袋重重撞在窗框上,但完全顾不得,重新把那封信打开了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养父母……   两个女儿……   乞丐……   昏黄的灯火,高高的饭桌,饭菜要桌上冒着热汽,两个姐姐扎着小辫跑来跑去,她想追上她们,奈何腿脚太短,最终一屁股坐在地上。   大雪的天气,世界是一种苍茫的白色,她一脚高一脚低,腿已经冻得麻木,前胸贴着后背,前方好像有一道衣衫褴褛的人影。   模糊的画面在脑海里一掠而过,太快了,快到抓不住,快到元墨不知道这些是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还是单纯因为看了这封信而产生的想象。   只有红姑的画像,确凿无误,板上钉钉。   平公公要查是她的身世!   那个先被母亲送人,又被养父母遗弃的小男孩根本不是真正的男孩,而是因为母亲嘱托而一直被当作男孩养的女孩子,就是她!   马车已经驶进了月心庭,朱大双在下面亲手给元墨打帘子,元墨看得见他堆满笑的脸,看得见他嘴唇一张一合不停说话,但他到底说了什么,她一个字也听不见。   她是,红姑的孩子!   小时候,她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如果她有个娘就好了,如果她的娘是红姑就好了……没想到,梦想竟然成真了。   她真的是红姑的孩子!   “哈哈哈哈哈!”元墨放声大笑,笑容无比灿烂,她觉得她能跳,能蹦,能翻跟斗,能飞!而这车厢太过狭窄了,狭窄到根本盛不下她的快乐!   她轻轻盈盈地跃下马车,无论看什么都觉得十分可爱,连朱大双的肥头大耳都显出一种动人的圆润之美,她开心地揽着朱大双的肩,态度之亲热,让朱大双受宠若惊。   宴席设在言妩的画舫之中,席上皆是老林精心炮制的拿手菜,月心庭里同元墨交好的女伎都来相陪,言妩更是坐在元墨身边,足见朱大双今日之诚意。   元墨看什么都觉得满意,觉得天是格外地蓝,酒是格外地香,姑娘是格外地美。   姑娘们也觉得今天的宴席着实快乐,与其说是陪客,不如说是大家一起玩耍,有元墨带领着,大家猜枚行令,玩各种把戏,便是平常过年过节都玩不到这么开心的。   这顿酒直喝到午后,朱大双一个劲儿地敬酒,元墨酒到杯干,越喝越高兴。   朱大双却是陪得满面潮红,口舌不清,他说自己思前想后,觉得不该辜负元墨一番心意,元墨既然看中了言妩,君子成人之美,只要言妩愿意跟元墨走,他只收言妩的身价银子,一文钱也不添。   元墨一听竟然有这种好事,自然喜之不尽:“当真?”   朱大双拍胸脯:“在下说话算数,只要二爷明天带着银子来,在下绝没有半个不字。”   元墨便笑嘻嘻问言妩:“阿妩,你听见了吗?你可愿意跟我去京城?”   言妩微微一笑,并不说话。   朱大双哈哈笑道:“二爷,你也是个明白人,怎么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问人家?人家就算是肯,也不能就这么点头啊。”   姑娘们也都起哄:“就是,二爷该罚。”   于是元墨又笑嘻嘻被灌了一轮。   朱大双再陪了一阵,摇摇晃晃站起来:“阿妩啊,你好好陪陪元公子,元公子可是我们乐坊的贵客,可千万不要慢怠了。”   姑娘们见说,纷纷起身,一个个口里叫着“小心肝”、“小没良心”、“小二爷”,又来同元墨喝了一通。   等她们走的时候,元墨整个人瘫在坐席上,直吐舌头:“我的妈,要不是我常来,还以为你们这是黑店呢。”   宛娘在旁边拧了热手巾给她擦脸,元墨拉着宛娘的手:“还是宛娘疼我。”   宛娘笑着戳她一下子:“你心心念念要带走阿妩,这会子心愿得享,可开心了吧?等你回了京,哪里还会记得我?”   元墨立刻道:“宛娘,只要你肯,我带你一块儿走。”   这不是谎话。   她原本估摸着言妩的身价朱大双最少会要到一万五千两,没想到他竟然一笔未添。她如今银票有八千四百两,屋子里还收了好些重礼,无论典当还是发卖,再凑个几千两银子绰绰有余,连带为宛娘赎个身不在话下。   宛娘见她说得真挚,不由一阵感动:“二爷的好意我心领了。若是再年轻个十岁,就跟你走了。如今年纪大了,再做得几年,再攒几两银子便去乡下买几块地,养老去。”   说着一笑:“我给二爷做碗醒酒汤去,今儿可真喝了不少。”   宛娘去了,屋子里便只剩元墨和言妩两个人。   言妩坐在一旁调琴弦,眉眼宁静,腰肢纤弱,仅可一握。   元墨越看越爱,道:“朱坊主下猛子灌我酒,我还以为他想灌醉了我好抬价,没想到竟然分文不添就走了,阿妩,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是不是有谁给朱坊主递过话?”   她能想到的,就是有人知道她此前时常留连月心庭,并且中意言妩,因此透过朱大双来讨好她。   “二爷说笑了,卖家出价是贵是贱,岂是货物能知道的?”   这些话如果换一个女伎来说,可能是自怜身世,也可能是尖酸讽刺,但言妩神情端凝平淡,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是,没有自怜,也没有不满,说完一笑,“其实以二爷在姜家的地位,想要得到一个女伎,不过一句话的功夫,不知道二爷为什么放着近路不走,偏要去和朱大双磨嘴皮子呢?”   “你知道我也是开乐坊的,大家都是同行,天天跟三教九流打交道,最怕别人以势压人。朱大双要肯,那这是买卖。要姜家发话,那就成抢了。”   元墨说着,认认真真看着言妩,“阿妩,就算朱大双肯了,只要你自己不肯,我也不会强求,我要的不是一件随人买卖的货物,而是一个开开心心跟我去京城的姑娘。”   “开心?”言妩纤指拂动琴弦,琴声悠悠流淌,她轻轻地,轻轻地笑了,“恐怕要叫二爷失望了,我早已没有心了,在扬州还是去京城,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分别。”   她的笑容笼着一层淡淡的轻愁,如柳枝笼着烟霞,美极了。   元墨轻声道,“当然有分别,比如说,京城距此有千里之遥,那位姓季的公子就算再痴心,总不能跟去京城找你,自然也就老老实实回家读书去了。”   “铮”,琴声划出一个尖利的错音,言妩的笑容顿住,睫毛飞颤。   元墨那开视线,把视线远远地放在湖面上,画舫悠悠荡向湖心,冬日天气寒冷,湖上画舫比元墨第一次来时少了许多,湖面阔朗,天蓝如玉,天气很不错。   良久良久,言妩再次开口,声音镇定轻柔,她低声道:“二爷,你说得很有道理,我愿意跟你去京城。”   元墨回过头来看着她,眼中有欣赏,也有理解,还有一丝温柔的关怀。   言妩终于明白为什么坊中的姐妹一个个都那么喜欢元墨,元墨好像比任何男子都要懂她们。   “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元墨温柔地看着她,“只要力所能及,我一定为你办到。” 第七十八章   居仁巷是一条狭长的小巷,巷子尽头是有一户人家,门前挂着两盏白灯笼,表明家中刚刚办完丧事。   元墨拉起门环的时候,发现上面已经有一层铜绿,很显然,这户人家的来客极少。   她叩响门环之后,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应门。   门开处,季云安面容清峻,不知道是因为削瘦的原因,还是因为一身孝服,元墨觉得比上一次见面时,此人苍白冷峻的许多。   元墨行礼:“下在姓元名墨,我家主人闻得季公子才高八斗,风采绝世,特意派我来请季公子前往府衙赴今日的诗会。”   “贵主怕是找错人了,我无权无势,也没有达官贵人引荐,恐怕没有与会的资格。”季云安说着,便要关门。   元墨也是不久前才知道这所谓与民同乐的诗会,其实门槛极高,若非达官权贵,则需要在乐坊摆上几天流水席,先攒出几本诗集子,然后还要有人引荐,才能参加。   总之,与会之人,要么有权,要么有钱,要么抱住了达官贵人的大腿。   元墨忙道:“哎,别急别急,我家主人乃是姜家家主,今日诗会的裁判官,我要找的就是季公子,绝对不会认错。”   “姜家家主?”季云安吃了一惊,只可惜这点吃惊不足以化解他脸上的冰封般的冷漠,他摇头,“多谢贵主好意,但家母过世不久,在下重孝在身,不便前往。”   说着,他又要关门。   元墨干脆把一条长腿伸进门槛,挡住了门板,季云安显然是第一次遇见这一款的客人,顿时一脸吃惊,不知道怎么应付。   元墨毫不客气地逼到季云安面前,一字一顿地道:“季公子,真孝顺就去完成你母亲生前的心愿,出人头地,光耀门楣,不然莫说守孝三年,就算你守上三十年,她在地下一样合不上眼睛!”   这话就像是一条鞭子,抽在了季云安身上,季云安的眸子猛地颤了一下。   马车抵达府衙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   季云安从马车上下来。   他已经换下了孝服,一身儒装,头戴书生巾,儒雅飘逸,十分出众。   元墨心想:难怪言妩为他心动。   丝竹之声从府衙内飘出来,季云安脸上有丝犹豫:“元兄,看起来诗会怕已经是最后一轮了……”   诗会分三轮,第一软选出十人,第二轮选出六人,第三轮选出三人,这便是三甲了。最后再三甲中选出一人。   他错过了前面两轮,最后一轮从天而降,恐说不过去。   元墨一笑:“所以咱们得快些,要是最后一轮都过了,可就真没办法了。”   今日的府衙果然是热闹非凡,诗会在前厅举行,不单扬州,整个江南的文坛士子皆聚于此。后花园的花厅里则是女眷,不少才女们况相献诗,仆人在前后两厅之内不停奔走,不断地将两边的诗互相传送。   也有那只是来图热闹的,徜徉在府衙各处。扬州府衙乃是姜家一力兴建,亭台楼阁之胜,在江南颇有盛名。   元墨是家主大人身边的新一届红人,一路上有无数人上来打招呼,元墨大半不认得,笑嘻嘻地应付回去,众人不知道她连脸都认不全,还道这位红人十分平易近人。   半路上遇见一个认得的,正是那位送她雪蛤的姜家长辈,名叫姜长伦,他见了元墨,亲亲热热地问她怎么来得这样迟。   元墨道:“这不是主子有事交待么,所以来晚了。”   姜长伦连忙让路:“那我不耽误二爷了,二爷快请。”   元墨正要走,忽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什么味儿?”   姜长伦身后跟着一队下人,两人一队,抬着几只大桶,姜长伦呵呵笑:“这不是今夜难得热闹嘛,所以准备了一些烟花,到时诗会三甲选出,此地放得是满天烟花,何等喜庆。”   元墨一听便来劲了:“什么时候放?记得叫我一声,我最会放烟花了。”   姜长伦笑道:“一定,一定。”   元墨含笑告辞,拉了季云安就走,季云安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些大桶,张口欲言,大厅已经在眼前了。   诗会已经进行到高潮,士子们轮番上阵,出口成章,声情并茂,还有人颇具创意,一边抚琴一边吟诗,相当之风雅,博得了阵阵掌声。   白一守在厅外,看见元墨,十分意外:“二爷怎么来了?”   “回头再跟你细说。”说着把季云安交代给白一,进去之前,忍不住拍了拍白一肩,笑道,“信我看啦!多谢你了兄弟!”   大厅里座无虚席,元墨悄悄地贴着墙根儿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主席上的姜九怀。   诗会非是政事,他没有穿亲王蟒服,而是穿一件天青色通肩大袖圆领袍,整个人清逸出众,如明珠般耀眼,与会的年轻士子虽都是刻意打扮过,却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他的分毫。   元墨想起她那天去姜家要钱,也是这般悄悄溜进大厅,然后第一眼就看到姜九怀。   依然是威仪赫赫,面无表情,看上去喜怒难测,深不可知。   但他的视线几次从那些诗人们身上移开,元墨打赌他心中正不耐烦,估计打算离开。   不知是不是感觉到了她的视线,姜九怀几乎是立刻望了过来,越过整间大厅,和元墨的视线撞在了一起。   元墨不由自主就笑了。   作为一个看到主子的下人,元墨的笑容太过爽朗了,可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一看到姜九怀,嘴角就会忍不住往上翘。   她避开席面,贴着墙根小跑着向姜九怀靠近,姜九怀的目光追逐着她,眸子微微发亮,倦意一扫而空,整张脸焕然生光。   等到元墨来到身边,他方收住过分好看的脸色,淡淡道:“二爷贵足幸临贱地,姜某真是不胜荣幸。”   “哪里哪里,这不是事情办好了,就马上来找家主大人了吗?”元墨跪坐在姜九怀席后,“小有人件事情,特求家主大人帮忙。”   此时在献诗的是曹公子,大约是在自己地盘,他十分夸张地带了一队女伎出场,不单给自己的诗文配乐,还给配舞,声势浩大。   元墨不想高声,只得凑近姜九怀一点,“阿妩有个要求,只要让季云安在诗会上露脸现诗,事情便算是成了。”   太近了……姜九怀想。   温热的鼻息喷到他的耳垂上,像是小小的火焰隔空燃烧,元墨的气息也一起送了过来,带着酒气,还有浓浓的脂粉香。   “喝了多少?”他问。   朱大双今天不要命地敬酒,元墨还真喝了不少,不过酒虽多,却不烈,对于元墨来说,就和带酒味的蜜水差不多,喝再多都只是微薰而已,离醉远着呢。   “小人没醉,小人清醒着呢。”元墨说着,露出小狗般的哀求神色,“家主大人,求求你了……”   姜九怀忍不住一笑,还好,及时地低下了头,众人只看得到他敛开的下颔,和微翘的嘴角,忍不住暗暗交换惊异的目光。   早听说那位男宠很得家主大人宠爱,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你看家主大人坐在这儿半日,脸上冷得像块冰疙瘩,他一来,家主大人就笑了!   季云安很快便排了了靠前的位置。   因是姜九怀亲自吩咐,曹方着意拉拢,亲自问他准备献什么诗,可需要笙歌伴奏,季云安恭敬地说不用,曹方又细问季云安是怎么来的,如何认得家主大人。   其实季云安自己也十分疑惑,他家道中落,家境贫寒,师父名头虽大,但已经去世多年,他哪里认得姜家家主,姜家家主又怎么是从哪里听说过他?   元墨是家主大人的心头宠,而季云安是元墨带来的人,前来寒暄的人一波接一波,全都声称早就听说过季公子的大名,对季公子仰慕已久,今日得见,果然仪表非凡,名不虚传。   待打听得季云安曾经师从桃林居士,众人更是对他赞不绝口,有些心急的,甚至开始打听季云安有没有婚配。   厅上,曹公子终于吟完了诗,带着他的女伎们下去了,季云安走上厅来。   姜九怀看了元墨一眼。   她满脸都是喜色,脸颊是蔷薇一般的绯红,眼睛明亮得不可思议,像是把满天星辰化成水,全倾在她的眸子里。   “这么高兴?”姜九怀狐疑地看了看季云安。   元墨一瞧他这神情,就知道他想歪了,连忙道:“不是不是,小人高兴不单是为这个,小人有件大喜事!”   “什么喜事?”   那个秘密一直像鸟儿一样在元墨心中扑腾跳跃,她恨不得告诉天下每一个人,如今见问,哪里还忍得住,她紧紧地拉住九怀的衣袖,压得低声音,却压不住心中的雀跃:“阿九,我有娘了!”   “我娘是红姑!”   “红姑是我娘!”   “我有娘了!”   她的激动与欣喜,像是被她握着的衣袖,从她的身上,毫无保留地传到了姜九怀身上。   姜九怀自己从来没有生出过这样强烈的欢喜,但此时此刻,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   他由衷地道:“恭喜你,阿墨。”   元墨眉开眼笑,整张脸都笑成了一朵花儿,“是白一查的,不,是平公公让白一查的,啊,白一真好,平公公也是个大好人!阿九,让平公公回来吧?他在那儿天天采石头可苦了。”   这一天,元墨觉得天真蓝,云真白,世上每一个人都真的好可爱,她愿意天底下的人都像她一样快活开心,以至于忘记了干涉家主大人对他人处置是多么放肆的事。   但姜九怀看她这样开心,心情也很不坏,便没有计较这一点,只道:“他一日不认错,便一日休想回来。不过看在他年纪大,可以给他换个轻省差事。”   元墨赶紧道:“家主大人英明!”   季云安吟诵了一首长诗,元墨一个字也没听明白,但还是给面子地大力鼓掌:“好!好诗!”   二爷既然叫好,底下当然是从者如云,场面十分热烈。   且以诗论,季云安也当真是冠绝群伦,座中那些清正不喜阿谀之辈,也拈须点头赞叹。   元墨一边鼓掌一边悄悄问姜九怀:“家主大人,他这诗怎么样?”   姜九怀道:“尚可。”   “嘻嘻,家主大人眼高于顶,家主大人说尚可,那他就是才高八斗啊!”   姜九怀瞧她今日欢喜,也替好高兴,道:“就让你送个满情如何?”   元墨眼睛一亮:“怎么送?”   姜九怀另取了一只酒杯,往元墨面前一放。元墨懂了他的意思,大喜过望,提起酒壶斟满杯子,正要起身,姜九怀道:“嗯?”   元墨一瞧,家主大人的杯子还空着呢。   她连忙给姜九怀的杯子斟满,然后才端起那只只酒杯,高声道:“家主大人给季公子赐酒!”   擎着酒杯,送到季云安面前。   这便是主审官已经选定今日诗会的魁首了,众人纷纷喝彩,恭喜季云安。   季云安恭恭敬敬接过酒杯:“谢家主大人!”一口饮干,然后低声向元墨道:“谢元兄。”   他看得出为元墨在姜家家主面前十分有脸,而自己今天能站在这里,显然是元墨一手促成。   “哪里哪里。季公子今日一举成名,将来飞黄腾达,青云直上,指日可待啊。”   季云安越是露脸,言妩自然就越是满意。反正夸人又不要花钱,她乐得一顶顶高帽子往外送。   但季云安却没有喜色,他借还杯之时,压低声音:“在下有要事相告,元兄能否借一步说话?”   他的神情郑重,好像有什么要紧事的样子,元墨点点头,回到座位边同姜九怀说了,姜九怀点头:“速去速回。”   元墨出厅里出来,季云安在不远处的假山等着,她走过去问:“什么事?”   季云安道:“在下一直在想,方才遇见的那些人,他们抬的可能不是烟花。”   元墨一愣:“不是烟花是什么?”   “在下不知。”季云安道,“曾经有做烟花的匠人赁了我家的院子住,他们装烟花的是木箱,不是桶,而且重量也不像,那桶里的东西好像比烟花重很多。”   元墨想起来了,当时那些抬桶的下人们一个个额头冒汗,都在喘气。   她明明闻到了硫磺的味道,不是烟花,会是什么?   这会儿天已经黑透了,元墨向府衙的下人借了一盏灯笼,来到当时那道走廊上,蹲下来一寸寸仔细查看,终于发现地面上有几点水印子。   她拿手蹭了蹭,再用力闻了闻,好像是……油?   硫磺……   油脂……   她的脸色大变:“不好——”   仿佛为她的话作注脚一般,隔着假山楼阁,远处的大厅爆发出一声摇天动地的巨响,艳红色火焰在黑暗中冲天而起,仿佛一头猎猎燃烧着的巨龙,一口将整间大厅吞了下去。   元墨心胆俱裂:“阿九!” 第七十九章   火势突如其来,烧得又快又猛。   尖叫声四起,人们仓皇奔逃。   元墨转身就往回冲。   “元兄!”季云安拉住她,“火太大了!”   季云安看着削瘦,力气却不小,元墨一时竟挣不脱,怒道:“若是阿妩在里面,你去不去?”   季云安一怔。   只一怔,元墨便甩开了他,冲向火光的方向。   到处都是惊慌抱头逃蹿的人群,有好几次元墨都险险被撞倒,耳边充斥着惊恐的尖叫,曹方站在假山旁边高喊:“莫要慌!不要逃!不要挤!快去救火!”   可惜人们都被吓破了胆,没有人听得进去。   雍容高贵的官员、优雅从容的书生、姿色撩人的女伎……在大火面前全都变成了一个模样,脸色发白,两眼发直,不住口尖叫,拼命往外逃,混在惊惶失措的仆役堆里,根本分不出谁是谁。   元墨四处张望,没有放过身边任何一张脸,都没有看到姜九怀。   火舌像是直接烧进了她的胸膛,舔着她的五脏,烤得血肉滋滋作响。   ——“因为他们人太多了。你以为是一个人,两个人?不,是所有人,所有觊觎权势、觊觎家主之位的人。”   姜三爷的叹息还响在耳畔,此时此刻元墨才真正明白姜九怀一直以来过着怎样的生活——被委以重任、日日同他语笑晏晏的慈祥长辈,身后却带着硫磺和油脂,要烧死他!   照着这些日子她观摩到的情况看,姜家内斗的恐怕不止一把火这么简单,姜长伦很可能还有后手——比如趁着火势汹汹众人慌乱之际,安排下杀手趁乱刺杀。   想到这点,元墨心里就狠狠打了个突。   没事的,没事的。元墨用力安慰自己,一定会没会事的,他有金麟,没人能进他的身,何况还有白一,忠心耿耿的白一,一定会保护好他!   她在人流江中逆行,不知挨了多少记挤踩冲撞,终于接近了着火的大厅。   火是从外面烧起来的,门口尚未全封,还有一道缝隙,大约能容一人通过。   但火光熊熊,像巨龙一样发出咆哮,人类对于火的天然恐惧霎时涌出,元墨不由自主停下脚步。   就在这个时候,里面传出姜九怀的一声惊呼:“——是你!”   这一声里饱含了惊讶与震怒,还有一丝痛楚。   元墨一咬牙,冲了进去。   灼人的热浪轰然袭来,每一下呼吸都十分艰难,烟雾缭绕之中,她看到地上瘫倒着两具尸体。   一个是女伎,一个是小厮,片刻之前他们就在这大厅里侍候,一个弹箜篌,一个斟酒,现在却仰倒在地,眉心俱有一粒深深的血洞。   果然有安排了杀手!   看来就是他们拖住了姜九怀,以至于姜九怀没能在第一时间逃出去。   火焰和烟雾阻隔了视线,到处烟火燎人,什么也看不清,她不敢大叫,怕这场危机四伏的火光里还有潜藏的凶手。   再往里走,隐约看清眼前景象,元墨的眼睛猛然睁大。   火光扭曲了空气,眼前的景象仿佛不是真的,而是自地狱中浮现。   白一的匕首刺进了姜九怀的胸膛,姜九怀的金麟对准了白一的心口。   白一正对着元墨进来的方向,他看到了元墨,嘴唇无声地嗫嚅一下,脸上浮现出一个奇异的笑容,胸口绽放出灿烂的血花。   整个人软软地倒了下去。   不!   元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对姜九怀下手的人,竟然是白一?   一条横梁轰然倒下,天堑般横在元墨面前,火光冲天,火舌狂舞,烟雾弥漫,方才还歌舞升平的大厅恍如人间地狱。   姜九怀就站在这地狱深处,一动不动。   “阿九!”元墨试图冲过去,却被火舌燎得生疼,她大叫,“快出来!”   姜九怀像是没听到她的声音,慢慢地低头看看胸前的伤口,在他低头的那一瞬,头上的金冠裂作两半,满头长发水一般散开,遮住了面颊。   “呵呵呵呵……”   他慢慢地、低低地笑了起来,声音冰凉,不带一丝人气。   隔着火光,元墨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发寒,眼前的人好像不是姜九怀,而是一只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他的笑声越来越大,几乎是狂笑。   火光扭曲了空气,扭曲了姜九怀的身影,他的手抚过胸前的伤口,沾满了血迹,他对着这双血红的手狂笑起来,“来啊!杀了我啊!都来啊!”   他看向地上的白一,眼眶隐隐有可怖的血红色,眸子诡异地明亮,他抓住白一的衣襟,用力摇晃:“杀了我!来,杀了我!你不是要来杀我吗?你们不都是要来杀我吗?杀啊!杀啊!不要让我活着!快来杀了我!”   隔着火光,元墨的心重重地沉了下去。   他的心疾发作了。   他从来不信任姜家人,白一和元墨一样,都因为“不姓姜”而占了不少便宜,更得姜九怀的信任。   但,平时有多信任,今日便有多痛苦。   他俯身捡起白一的匕首,眼神已经狂乱,眼中掠过嗜血的光。   头痛欲裂,像是有人用刀砍、用斧头劈、用针扎……每一寸血肉都疼到沸腾,心里只有一个巨大的渴望,血,有血就好了,要血,要痛,要伤害,要毁灭,要世上所有一切都为他的痛苦陪葬!   元墨再也等不得了,拿袖子护住头脸,冲过面前这道火墙。   灼热的火焰逼得她尖叫出声,烟雾与热浪中根本没有办法认清方向,她整个人朝姜九怀扑了过去,死死抱住他:“阿九不要!”   姜九怀被她扑得后退了一步,感官变得异常迟钝,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的双臂被抱住,然后才慢慢低下头,看见一张小脸被烟薰得黑一块青一块,几乎看不出是谁,只有一双眼睛那么明亮,那么熟悉。   像是赤红地狱裂出了一丝缝隙,他认出了这双眼睛的主人,“阿墨……”   “是我,是我!”元墨的嗓子被薰得火辣辣疼,每说一个字都像是刀刮过喉咙,“我来带你走!”   可惜,姜九怀眼只有清明只有短短一瞬间,可怕的血色泛出他的眼角,他的身上迸出一股大力,挣开了元墨,手里的匕首狠狠朝自己挥下。   元墨骈指如刀划过他的脉门,他的手再也握不住,匕首“当啷”落地。   元墨还来不如及松口气,刚抬头,他的左手便对准了她的眉头。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冰冷至极的笑容:“原来,你也是来杀我的……”   “我杀你个头啊!”元墨快疯了,“我要是想杀你,直接在门外等着你被烧死,不是更容易?”   姜九怀的眸子动了一下,像是才看到周遭的火光,然后,他的脸扭曲了起来,血色在一刹那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他双手抱头,发出一声尖叫:“火!”   元墨从来不知道,短短一个字里能蕴藏这样巨大的恐惧。   这一刻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姜家家主,他好像重新回到了五岁那年,变成了那个眼睁睁看着父母被大火吞噬的小孩。   “阿九别怕。”元墨心里有巨大的痛楚,像是有火舌舔进了心里,焦灼难忍,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稳定些,尽量让自己的眼神柔和些,慢慢向姜九怀伸出手,“没事,没事,我来带你走,带你去个没有火的地方,好不好?”   姜九怀惊恐地看着她,她保持微笑:“来,听话。”   不知是她的微笑感染了他,还是火光让他迫不及待想逃离,他试探地、缓慢地伸出手。   一点一点接近元墨停在半空中的手。   元墨的眼中满是鼓励,满是温柔,满是心疼。   阿九,来。   我带你离开这地狱。   就在姜九怀的指尖将将要搭在她手的一刹那,“喀啦”一声巨响,一根柱子倒了下来,剧烈的火焰“轰”地一声,腾空而起。   姜九怀猛地缩回了手,拼命往后缩:“不要……不要……火……火!”   就在这时,烈火哔剥声里,外面传来喧哗。   “快快!家主大人还在里面!”   “用水龙!”   “水!水!池塘就在那边!”   “再快一点!”   “救出家主大人者重重有赏!”   曹方终于控制住了混乱的局面,水洒在火焰上滋滋作响,火光顿时小下去很多,只剩浓烟弥漫。   是到了这一刻,元墨才明白布局的人有多么可怕。   放火只是第一步,如果前面两名杀手能杀死姜九怀,计划便成功了。   就算他们杀不死姜九怀,至少能把姜九怀留在火中,计划也成功。   即便他们留不住姜九怀,白一会进来补上致命的一刀。   白一失手也无妨,因为白一背叛,姜九怀会被刺激得心疾发作,无法逃出火海。   就算姜九怀被救出去,人们很快就会发现,他们的家主大人是一个发狂杀人、被火海逼得神智错乱的疯子。   于是所有人都知道姜九怀身患恶疾,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将他赶下家主之位。   朱大双突然的邀约,将她调离姜九怀身边,只怕也是这场精密到无懈可击的杀局中的一环。   他们没有错漏一个变数,严丝无缝地堵住了姜九怀所有的生机。   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意外。   在火光与浓烟之中,元墨咬着牙,恶狠狠地笑了。   那就是原本该和言妩荡舟湖上的她出现在了火场中!   老子就是那个变数! 第八十章   厅上的火势终于慢慢小下去。   精雅的大厅被烧成了焦黑的废墟,火已完全扑灭,只余几缕青烟。   “快!快去救人!”   火势并未波及后院,古凝碧的发髻却已经散乱了一缕,那是跑过来时被撞散的。   这位金枝玉叶的郡主脸色惨白,被她喝令的曹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在这滴水成冰的大冷天里,他已经汗湿重衣。   如果姜家家主被烧死在府衙里,他就算有九条命都不够死的。   火势控制住之后,州府的衙役和姜家的府兵一起上前,每个人的脚步都异常沉重,但是还没等他们踏上石阶,里面忽然传出“咔啦”一声响。   好像是踩断木炭的声音。   所有人都僵住。   紧接着,又是“咔啦”一声。   一条人影走了出来,一步一顿,摇摇晃晃,两腿拖地,诡异到极点,更可怕的是,它似乎有两颗脑袋!   是被烧死的家主大人的冤魂吗?   “诈尸啊!”   不知是谁惊恐地尖叫一声,人群顿时混乱起来。   “诈个屁啊!“   一声喝骂来自厅内,那条诡异的人影终于来到了阶上,在满院火把的照耀下,显出了真身。   是灰头土脸的元墨背着姜九怀。   姜九怀双眼紧闭,无知无觉,他比她高,也比她重,与其说是被她背着,不如说是被她拖着,便形成了这么一道惊悚的人影。   不管怎样,她终于把姜九怀弄出了这可怕的地狱,鼻尖终于不再是呛人的浓烟,元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呼,从来没有觉得冬天的寒风这么可爱过,甚至还嗅得到一丝梅花的香味。   “二、二爷,”曹方迎上来,满头是汗,艰难开口,“家主大人他……”   可还活着?   这样的话,他实在没有力气问出口。   “怀兄!”古凝碧迎上来,双眼含着泪,焦急地望向元墨。   厅前密密麻麻围拥着无数人,都在等元墨的答案。   元墨的视线一一从这些人脸上扫过,正是火起时疯狂逃跑的那些人,火灭之后他们想明白了,如果姜家家主真的死在里面,他们就算逃脱了大火,也不可能活着离开,于是他们又回到了这里。   这里人里,有多少人是真正担心姜九怀的安危,又有多少人只是考虑自己的生死,其中,又有多少就是姜长伦的同谋,混在人群中查看最后的结果?   只在这一个扫视间,元墨忽然明白了姜九怀素日的眼神为什么那样淡漠。   因为,目之所及,没有一个人可以相信。   所有人都顶着一张恭顺的面具,面具底下全是盘算计。   元墨嗓子被浓烟薰坏了,喉咙里像是卡着一把钢针,然而她还是用尽了最大的声音道:“家主大人无事,只是被浓烟薰晕了!”   古凝碧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双手合什,默诵一句“菩萨保佑”。   曹方也抹了一把的汗,呼,今番少不得要被治罪,但脑袋总算是保住了。   其他人当中,不管是不是有人暗戳戳失望,所有人面上都松了一口气,脸上浮现喜悦的神情,表示天佑江南,天佑家主大人,又纷纷感谢元墨救了家主大人,引经据典,把元墨恭维成古往今来第一义士,忠勇双全,天下无双。   曹方带着人,帮着元墨安置姜九怀。   古凝碧跟上一步,又止住。   男女有别,纵然她再关心,也没有名份跟过去。   有懂事的曹家女眷上前,轻言软语,扶着她回后院梳妆。   曹方把府衙最好的屋子腾出来,然后急命人去请大夫。   元墨一把拉住他,开玩笑,大夫能乱请吗?   “曹大人先把三爷请来,然后再看看季公子在不在。”   桃林居士既然是琴棋书画、天文星相、医药占卜无不精绝,季公子一看就很聪明的样子,估计也会点儿。   曹方点头:“季公子就在外面,下官这就让人请他过来。为免走漏凶手,下官已经封锁了整座府衙,二爷还要找谁,下官都可以为二爷找来。”   元墨大喜:“还有姜长伦!”   曹方道:“火起之前,八爷因家中有事,已经离开了。”他说着,蓦地一惊,“难道……”   元墨点头:“我亲眼看见他带着人抬了硫磺与火油进来。”   姜长伦与姜三爷同辈,乃是姜家族谱里排得上号的人物,他带进来的东西,谁也不敢查验。   事涉姜家内斗,曹方只听得脸色发白,不敢做声。   昏迷可以掩饰姜九怀的心疾,但白一的匕首在姜九怀胸前留下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却无从遮掩。   好在大厅里死了两名杀手,元墨便含含糊糊把伤害家主大人的罪名推到那两人身上。   季云安很快被请了过来。   元墨没有猜错,他在桃林居士身边日久,所学的不单只是琴而已,医术一样颇为精湛。   只是他一诊脉,眉头就皱了起来。   元墨给他皱得胆战心惊:“季兄,家主大人到底怎么样?”   季云安皱眉思索:“家主大人的脉很是奇怪,像是中毒。”   元墨吓了一跳:“难道烟雾里有毒?”   不对啊,她也是从火里逃出来的,除了咽喉难受外,并没有别种难受。   “说不准……家主大人的脉相极不稳定,是在下生平仅见,若不是内腑遭受重创,便是心绪极度紊乱,受了什么重大刺激……”季云安语气十分不确定,“惭愧,是在下学艺不精。”   元墨心说你已经很了不起了,姜九怀的心疾刚刚发作,可不是受了重大刺激?连这都诊得出来,可见名师出高徒,不是虚言。   曹方着急道:“季、季公子你别急,你、你再诊诊看,家主大人可千万不能出事!”   “这脉相想来非是一日两日,今日大体无事,外伤看着虽厉害,伤口不算深,昏迷可能只是因为被浓烟呛晕了,”季云安道,“伤口先用金创药,我再开副方子。”   这话终于让曹方和元墨的心同时放回了胸膛里,曹方让人准备热水、金创药和干净纱布,府衙原备有不少药材,此时正好派上用场,曹方亲自带着季云安去挑药。   元墨交待:“药材、药钵、药炉全拿过来,就在这里煎。”   不知不觉,她有了姜九怀的思维——谁也不能相信,每一个小地方都有可能被人动手脚。   曹方一听这意思,连忙大声表忠心,保证药材绝无问题,自己绝对不会对家主大人不利。   元墨温和地点点头:“以曹大人的智谋,若是真想谋害家主大人,怎么可能会在自家动手?这场火就算放成了,曹大人也是第一个陪葬,我想大人应该不会做这种赔本买卖。”   这话真是撞在了曹方的心坎上,他感激涕零:“二爷明鉴。有二爷这句话,下官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曹方带着季云安出来,长叹一声:“季老弟,你找到了一座天大的靠山呐,来日飞黄腾达,可别忘了老哥我。”   季云安怔怔地看着脚下,脑子里还在思量姜九怀那奇特的脉相,好一会儿才回神道:“曹大人,在下和家主大人真的不熟,今日才第一次见。”   曹方心想,还真是个书呆子,他指的不是家主,而是元墨。   元墨显然并非一个只会媚上的男宠,此次又有救主之功,将来前程远大,不可估量,他可要好好巴结这位二爷才是。   姜九怀仰躺在枕上,发丝披散,脸色苍白,眼睛闭着,睫毛长长,如一具安静的佛像。   但身上一道伤口从左肩一直劈到了胸口,浅蓝衣料染着鲜血,变成一种触目惊心的紫红色。   元墨解开他的外袍,里衣扣结细密,被血浸透,又腻又滑,一时解不开,她寻了一把剪刀,打算直接剪开。   但就在剪刀刚刚碰到衣裳的时候,姜九怀毫无预兆地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便看到了自己胸前剪刀,寒光闪闪。   眼眶泛着血色,眸子里全是狂乱。   元墨想退开已经来不及了,姜九怀的手狠狠扣住了她的手腕,左手微抬,袖口对准了她。   元墨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阿九,别,是我!”   “是你……”姜九怀声音低低的,语气极度危险,他冷冷地看着她手里的剪刀,眼神不带一丝温度,“我真没有想到,来杀我的人是你……”   “没有没有!”面对金麟,元墨急得舌头都快打结了,“这剪刀是剪衣服的,你受伤了,我要给你上药,我在救你!”   “哈哈,哈哈……”姜九怀大笑起来,慢慢坐起,血迅速打湿衣襟,他却像是毫无感觉。   “不错,我救过你,你不过是个收钱买命的杀手,一朝失手,重伤逃离,昏死在路边,是我刚好经过,顺手将你救起,让你养伤。你说你要报答我,愿意一生追随在我的身边,我想江湖果然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一个杀手也懂得知恩图报。我想你跟他们不一样,于是我允准了你的请求,让你成了我的侍卫统领,官加四品威武将军,我甚至还想过将来是不是要给你一个世袭……”   元墨知道了。   他听不见她的声音,看不清她的脸,他还没有从方才的狂乱中醒来,恶疾控制了他,他的脑海浮现的依然是那片熊熊烈火,将世界燃烧成猩红的地狱,到处都是鲜血与背叛。   他的左手一点点抬起,对准她的额头,“——可是你却背叛了我!”   下一瞬,她的脑门就会多出一个血洞!   元墨可不想用这种方法拥有一颗金刚石,一咬牙,避开姜九怀的左手,扑向了他的怀中。   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一个能避开的办法。   姜九怀受伤后的身体虚弱,经不起她这一扑,仰倒在高床软枕之上,伤口震动,他痛苦地皱起了眉头。   以免他再次发难,元墨眼疾手快,死死扣住他的手,人坐在他的腰上,腿努力压住他的大腿,将自身当作武器,把姜九怀固定在床上。   这一下先机抢占得很好,姜九怀被全面压制,动弹不得。   就在这时,房门打开,曹方抱着药材走进来:“二爷,药材都配齐——”   看清眼前景象之后,曹方脸色一变:“下官打扰了,二位请继续。“   然后迅速收回已经迈进来的那只脚,“砰”地一声关上门。 第八十一章   外面传来季云安讶异的声音,只是还没来得及出口就被人捂住,变成了含糊的“唔唔声”。   曹方压低声音:“走走走,快走,等会儿再来。”   “别走!”元墨在里头大叫,“给我拿根绳子过来!”   外面寂静半晌,响起曹方的声音:“这不大妥当吧?毕竟是家主大人……”   “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元墨无力,堂堂知府,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难怪儿子整天留连乐坊,看来都是祖传的家风。   然而外面根本没有人接话,敢情是真走了。   元墨在肚子把曹家七八代的祖宗都问候了个遍,不过冷静下来之后,发现曹方歪打正着,阻止了她的蠢主意——如果真的让人进来拿绳子捆姜九怀,姜家家主身患恶疾的秘密就守不住了。   那她之前的努力岂不是全都白费?   可现在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这么压着他吧?姜九怀一直在挣扎,伤口的疼痛虽然限制了挣扎的剧烈程度,但他的伤口一直在流血,让元墨十分不忍。   这个时候就很后悔以前没跟师父学些点穴之类的功夫了,不然戳上几下,姜九怀就老实了。   “阿九别动了好吗?”她几乎是在哀求他,“你脑子清醒一点,我不是白一,我也没有要杀你,我是元墨,阿墨,阿墨啊!”   阿九……   阿墨……   不知是血液的流逝消耗了他的体力,还是她的声音唤醒了他的神志,姜九怀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弱,最终停了下来,视线落在元墨脸上。   元墨的脸被烟薰火燎,黑一块,灰一块,仿佛套上了一只丑陋的面具,已经看不出原貌,但那双眼睛莹然明亮,里面全是担忧与关切。   这眼神唤醒了深埋在的记忆。   许久许久以前,在人生还没有被黑暗覆盖的时候,当他跌倒,当他生病,当他醒来……好像就有这样一双眼睛注视着他。   脑海里的火光和血色渐渐被驱散,他的瞳孔慢慢放大,然后闭上眼睛,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睁开。   这一次,眸子里再也没有狂乱的情绪,只有疲倦。   “阿九……呃不不,家主大人?”元墨惊喜地小声唤,“您好了?”   姜九怀看看压在自己上方的元墨,再看看自己被迫四仰八叉的姿势。   “呵呵呵呵……”元墨发出一阵极度尴尬的干笑,然后一个翻身下地,腿太软了,下地险险跌跤,扶着床架才站稳。   姜九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剧烈的疼痛提醒他所经受的背叛,心中那头巨兽在咆哮,恨不得一寸寸将白一撕成碎片才解宣泄胸中的暴戾。   但就在刚才,她的手握住他的手,即便是在那样的混乱中,那双手的触感也清晰地保留了下来。   他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她的手不大,满是烟黑色,还带着血迹,任何时候被这样肮脏的一双手握着,他都不会有好心情,可是这双手带给他温暖和安定的力量,让他留恋。   她抓住的好像不是他的手,而是他心中的怪兽,怪兽试图挣扎,试图咆哮,却终就敌不过她掌心的暖意,一点一点蜷起身子,睡着了。   心疾的发作彻底结束了。   他想起来了,在那片猩红的火海,有人奔向他,有人叫着他的名字,那个名字,只有她会叫。   他的声音疲惫而沙哑:“是你打晕了我。”   元墨还没从“以极其不轨的姿势扑倒家主大人”的罪名中洗脱出来,马上又获得一项打晕家主大人新罪名。   更糟糕的是,这是真的。   当时他状若疯狂,而火又快被扑灭,外面的人眼看就要闯进来,放任他发狂,片刻之后所有人都会知道姜家家主疯了。   唯一阻止他的方式,就是从后面给了他一记手刀。   她还以为他那会儿神志错乱,一定记不清呢,甚至还想好了,就算他怀疑,她也可以无辜地睁着眼睛说瞎话:“什么?打晕您?小人怎么敢啊?借一百个胆子都不敢啊!您是自己晕倒的,对,烟太浓了,被呛晕的。”   可事情跟想象的有点不一样,他的语气笃定,并没有一丝怀疑。   他什么都记得。   就这么僵了一下,元墨就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最佳的否认时机,而且想在姜九怀面前耍花招真的太难了,她只好扑通一声跪下:“家主大人饶命!当时小人实在是没办法,要是不是这么着,就没办法把您带出来——”   她的话没能说完,肩头便被姜九怀扶住。   姜九怀从床上坐起,他的两只手紧紧地抓着她,直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随着这个动作,他胸前的伤口再一次涌出鲜血。   “家主大人!”元墨吃惊地要阻止他,却被他拦住,他拉着她在床畔坐下,手一直没有离开她,目光笔直地望进她的眼睛。   元墨觉得他的眼神极其强大,又无比脆弱,太矛盾了。   “元墨,你要杀我吗?”   元墨愣住了:“为什么?”   为什么要杀你?为什么要这样问我?   “因为我是个妖物,杀我是替天行道。”姜九怀道,“我原以为只有姜家人想杀我,现在才发现不是。白一可以杀我,你也可以。”   他的声音很平静,神情也很平静。   这种平静并非真的不在乎,而是剧烈的痛楚在心里酝酿得太久,已经开始沉淀,沉淀成一种深深的悲凉,悲凉到寂静的程度。   像是上天施过了什么秘法,他的痛苦、悲哀和疲惫,好像全数流进了她的心里,她的心从来没有承受过这样巨大的难受,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时难以呼吸。   她有一种疯狂的冲动,很想去抱住他。   很用力很用力地抱,把自己的体温熨到他身上的那种,想要挤走他身上和心上所有的悲伤失望,想要他变成那个在灯下含笑的姜九怀。   她把拳头捏得紧紧的,紧到指节发白的程度,才阻止了自己这个愚蠢的念头。   “我不会。”她看着姜九怀的眼睛,一字一字认真地道,“家主大人,我永远不会。”   姜九怀伸手,轻轻抚上她的面颊,声音轻得像梦呓:“我真想相信你……”   “信就是信,还有什么想不想?你想啊,我要是想杀你,干嘛要冲进大厅去找你?”元墨大声道,她的眼睛明亮,目光澄澈,像小小太阳,能照进一切黑暗,“反正你信我就对了!现在要紧的是你的伤,你看你还在流血!”   姜九怀久久地看着她,然后,轻轻地吐出一口长气,靠回了床上。   这是配合包扎的意思。元墨立刻捡起剪刀。   “元墨。”   “唔,家主大人有什么吩咐?”布料被血湿透,粘连在一起,她如临大敌,战战兢兢,专心致志,顺着衣裳的裂口一点一点剪开。   “以后没人的时候,你可以叫我阿九。”   冬日淡淡的阳光照进屋内,清冷的梅香驱散空气里的焦味,姜九怀的声音和梅香一样清冷。   元墨愕然抬头。   姜九怀的眼睛没有看她,而是看着窗外,他皱了一下眉头:“剪刀。”   元墨一看,方才失神,剪刀碰到了伤口。   “对对对对对不起!小人小人——”   “也不要自称小人了。”姜九怀道,“你一着急就喊我阿九,可见从心里就没把我当家主,我在你心里,还是那个你捡到的花魁吧?”   元墨很想解释一下“怎么可能我哪儿来的胆子把你当花魁”,但又不得不承认家主大人明察秋毫,她确实心口不一,恭敬卑谦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所以一时也不知道这是家主大人的格外恩宠呢,还是只是嘲讽她?   不过眼下也顾不得这些,她终于剪开了衣服,看清了姜九怀的伤口。   几乎可以想象白一的出手:他凌空跃起,以匕首代替长刀,向姜九怀斩下。   匕首将金冠斩成两半,然后尾锋划过胸膛,留下一道狭长的伤口。   看着很吓人,但不算深,也没有刺中要害。   真是老天保佑。   她上药已对很顺手了,只是现在有一个难题,胸前的伤口想要包扎,势必要把姜九怀的上半身扒光。   这种事情本来对她来说也没什么难度,天气热的时候,不管是大赵还是元宝,那伙人哪个没有光着膀子在她面前晃荡过?   可是一旦换成了姜九怀,感觉好像就有点不一样了,心里面好像被谁点了一小簇火焰,一直烧到脸上来,耳根直发烫。   好在这会儿一头一脸的灰,就算是红成了煮熟的螃蟹,旁人也看不出来,她道:“这个伤口太长,我不大会扎,还是去请季公子来吧。”   “不必包扎。”姜九怀道。   “可是……”   “先让伤口静置,有助于止血,你不知道吗?”   是、是这样吗?   感觉好像不大对的样子……   元墨第一次用金创药,是在十来岁的时候。她带元宝下水摸鱼,元宝的小腿被水底的石头拉出一道口子,叶守川告诉她,先清理伤口,再洒上药粉,然后用干净的纱巾包扎……   她仔细回忆,好像师兄确实也说过要静置不能乱动的话……   瞧着她一脸的疑惑,姜九怀淡淡道:“这都不知道,看来光让你抄药书没用,该抄些医书。”   一提到抄书,元墨立即诚恳地点头:“家主大人您说的都对,我想起来了,伤口确实是要静置的。”   姜九怀看着她半晌,眼神渐渐变得十分柔和,声音也是:“阿墨,现在没人。”   你可以,唤我的名字。   那个,只有你会唤的名字。 第八十二章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高兴了,急了,“阿九”两个字情不自禁就脱口而出了。   但每一次脱口完,她其实都十分后悔。   都是脑子没管住嘴的错。   而这会儿她的脑子好端端地管着嘴,“阿九”两个字便有几百斤重,要把这两个字说出口,让她深深地有了一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感觉。   这种恩宠既胆大包天又华而不实,实在不适合她。   “家主大人……能换个别的吗?”元墨小心翼翼地道,“小人所求不多,随便赏个千八两银子,小人就很满足啦。”   姜九怀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元墨,你知不知道好歹?”   给出去的恩宠人家不要,他的心情之差,可想而知。   但,她还想好好活着。   所以只能小小声道:“小人知道,但这恩宠太大,小人要不起。”   姜九怀瞪着她。   她可怜巴巴地瞅回去。   两人对望之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季云安端着药碗进来。   曹方跟在他身上,还试图拉住他:“哎呀,都说叫你等一会儿……”进来只见姜九怀与元墨两两对望,深情无限(误),顿时又想把季云安拉出去。   季云安不为所动:“家主大人该吃药了。”走过来发现姜九怀的伤口似乎没包扎,但他没有机会看清楚了,因为姜九怀已经揭过被子在身上,问:“什么药?”   “理中调气,清热解毒,养肺润喉。”季云安道,“家主大人受了火气,喝完药会好些。”   姜九怀点点头,下巴一点元墨:“你喝。”   元墨一愣:“季公子熬的药,应该没问题。”就不用试毒了吧?   曹方也道:“家主大人请放心服用,这药下官已经用银针试过了,管保妥当。”   “再去熬一副。”姜九怀不耐烦地吩咐,“这副给她。”   季云安便把药送到元墨面前,单是闻见那苦涩的药味,元墨就情不自禁后退一步:“不用不用我好得很……”   姜九怀淡淡道:“嗓子都薰成公鸭了。”   我怀疑你在针对我。   只不过是有点沙哑罢了,有那么难听吗?   但她前面刚拒绝了家主大人一次,这一次要是再不听话,用膝盖想也知道定然会死得很惨。   于是她克制住夺门而逃的冲动,两手微微颤抖,捧起那碗药。   勉为其难,强迫自己喝了一口。   哇,苦得她整张脸都皱了起来,找了个借口道:“太烫了,小人、小人等一会儿再喝……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转头问曹方:“有银子么?”   曹方心头一惊。   上峰问下属这个问题,可是暗藏玄机。   若是真的掏出大额银票,说不定便要被怀疑是贪赃枉法,不够清正廉洁;若是摸出几枚铜板,那又太过虚伪,且有藐视上峰之嫌。   “有有有。”就在这一个思忖之间,曹方已经打开钱袋,掏出几两散碎银子,“下官身上只有这么多,下官这就回去再取些来……”   “够了。”姜九怀伸出一根手指,把那几块银子拔到一起。   银子滚一下,元墨的眼珠子便跟着滚一下。   它们多么美丽,光滑明亮,在灯光下散发着温柔的光泽。   “喝完药,这些就是你的了。”姜九怀慢吞吞地道。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下亮了。   这些银子虽然散碎,加在一起也有八九两呢!   她立即端起药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元墨豪气干云:“季兄,还有吗?”   她一顿可以喝十碗!   二十碗也行!   姜三爷赶到的时候,第二碗药还没有熬好。   他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姜九怀的伤势,然后掏出安神香让元墨点上,接着便问元墨事情起末。   在安神香清幽的香气里,元墨一五一十把自己知道的说了。   姜三爷点点头,对元墨露出嘉勉之意:“你不畏生死敢闯进火海,算头功一件。”   姜三爷说话的时候,姜九怀就看着元墨。   因为之前的顶撞,他对元墨并没有好脸色。   但这会儿,元墨却觉得他的眼神好温柔,温柔得像是拂过花枝的微风。   一定是她脑子被银子收买了的原因。   这时季云安熬好了药送来,元墨正要接过来给姜九怀,姜三爷先她一步接过药,向她道:“家主的伤势不宜挪动,你回去一趟,替把家主常用的东西取些过来,这几日家主就在这里养伤了。”   元墨懂。取不取东西倒是其次,重点是他们两个要商议正经事,以她的身份地位实在不方便在场。   她也乐得避嫌。   走到门槛的时候,身后传来姜九怀慢悠悠一句:“把自己洗干净了再来。”   果然之前的温柔都是她看花了眼。   元墨低头看看自己一身乌漆抹黑的,心说您又比我好得到哪里去?咱们谁也不要嫌弃谁。   季云安有些怔忡,出来之后,还若有所思:“方才屋里薰的是什么香?”   元墨心说不愧是桃林居士的弟子、言妩的心上人,眼力真好,不,鼻力真好。   “好闻吧?三爷做给家主大人安神用的。”   元墨看着他削瘦的脸,想他永远得不到心上人,母亲又过世了,说不定也是夜夜无眠吧?于是道,“那香挺好的,回头我问家主要些给你?”   季云安点头:“先谢过元兄了。”   三爷既然在,季云安便回家去,两人在府衙门口分道扬镳,元墨上马车的时候,季云安忽然折身返回,隔着车窗问道:“是阿妩让元兄帮我的吧?”   元墨心说不好,定然是她在火起之时那句话露了馅,她这情急之下乱张口的毛病真是害人不浅。   但面上还是一片坦荡:“怎么会?其实今天原非你我初见,早在我到扬州的第一天,就见过季兄湖上奏琴了,家主大人当时也在,是以对季兄印象深刻。”   这招“一字不谎之谎”又一次获得了成功,季云安被她坦荡的神情折服,深施一礼:“多承二位青目。”   元墨刚到姜家,就被姜其昀劫到了晓晴阁。   府衙那场大火,举城皆惊,大长公主也被震动,元墨拣着能说的说了些,只说姜九怀无大碍,被火薰晕,这会儿已经醒了。   大长公主点点头,慢慢地道:“看不出来,姜长伦竟有这个胆子!”   安宁公主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九怀哥哥没事就好。”   姜其昀也是长出一口气:“我的娘,这家主可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安宁公主向他道:“看吧,幸亏你没去,不然那把火说不定能把你头发都燎了。”   姜其昀道:“那可不一定,本公子身手敏捷,说不定还能放倒一两个刺客。”   安宁公主“哼”了一声,正要开口,大长公主“咳”了一声,问元墨:“你回来了,谁在那里伺候?”   元墨道:“小人回来取东西,一会儿还要再过去。”   大长公主点点头:“到时让公主同你一起去吧。”   元墨答应着退出来,回房洗澡。   小七往洗澡水里加了一大盆风干的玫瑰花瓣,泡完出来,什么焦糊味、血腥味、烟薰味,全都去得干干净净,整个人香喷喷地,若放在春天,定然能招蜂引蝶。   出门的时候,安宁公主已经在马车上等着了。   身边的宫女还拎着一只椿箱。   元墨猜:“参汤?”   安宁公主道:“好灵的鼻子!”   还和闻吗?   元墨微微一笑,心道我不单知道这是参汤,我还知道这参汤一定是公主你“亲手”炖的。   安宁公主志得意满,觉得这次真是个绝好的机会,待会儿她定要好好展现她温柔体贴之处。   哪知到了府衙才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古凝碧近水楼台先得月,坐在床前的杌子上同姜九怀说话,一碗参汤搁在案上,兀自冒着热汽。   安宁公主恨得咬牙切齿,进了门还是露出一脸笑容,先问对姜九怀嘘寒问暖一番,再端出自己亲手熬好的参汤。   古凝碧提醒她:“怀兄刚喝了药,参汤且要等要一会子才能喝呢。”   安宁公主微微一笑:“我原以为诗会不干咱们女孩子家的事,见郡主来,还觉着郡主是来凑热闹,现在才知道郡主真是高瞻远瞩,真是佩服得很。”   古凝碧也微笑:“我比不得公主,公主有十七公子相伴,便是整日窝在晓晴阁也不会寂寞,我独个儿一人,难免冷清,所以一听有诗会,便忍不住来凑个热闹。”   姜九怀半靠在高枕上,雪白的里衣一直扣到颈子,外面披了一件大毛外袍,发丝束在脑后,整个人清清洁洁干干净净,失血之后脸色有点苍白,让他整个人更像是高山上的积雪,晶莹冰寒,高不可及。   只是——   什么“伤口静置,有助于止血”,骗鬼的吧?   不是不包扎,只是不想她来包扎吧?   就这么不想被我碰吗?我把你从火场里拖出来的时候,早就碰过了呢!   元墨在肚子里抱怨得震天响。   面上还是乖乖把带过来的东西一一归整,笔、墨、纸、砚、书、衣物、夜明珠……一样不缺。   忽听姜九怀问道:“怎么没有橘子?”   元墨这才知道他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回道:“点着安神香呢。”   姜九怀不听:“取橘子来。”   安宁公主闻言,连忙吩咐宫女去取橘子来,古凝碧也道:“曹夫人送了一篓柑橘在到我房里,十分甘甜,我这就让人取来。”   元墨不好意思告诉她们误会了,忙道:“不用劳动二位,小人这就去取。”   待取了橘子来,屋子里只剩姜九怀一人了。   “人呢?就走了?”   好可惜,两位贵女唇枪舌剑明来暗去的战斗,让她十分想念红馆的姑娘们。   “太吵了。”姜九怀揉了揉眉角。   元墨惊,不会是被你赶走的吧?对女孩子要温柔一点啊家主大人!   那两碗参汤还搁在案上,像两颗无人理会的芳心。   姜九怀见她视线落在参汤上,端起一碗,送到她手里:“喝了。”   元墨连忙道:“不不不不,这可是人家专门送给您的。”   “你觉得我喝得了两碗?”   元墨一想也是,喝不完也是浪费。   遂接过,一口气喝了。   这汤炮制得法,参里的药味并不重,反而甜丝丝的,叫人喝了还想喝。   她情不自禁看了剩下那碗一眼,姜九怀从善如流,端起给她。   这可真使不得,可不得元墨开口,姜九怀道:“我讨厌参汤。你不喝,便拿出去倒了吧。”   这么贵的参汤,怎么能倒了?   秉着浪费什么也不能浪费银子的精神,元墨把第二碗也喝了。   唔,看来还是大长公主的厨子手艺更好些,公主那碗明显更香甜。   喝了两碗参汤,五脏六腑都变得暖融融的,元墨勤快地剥好了橘子,橘子果肉也没有浪费,全进了她的肚子。   姜九怀忍不住看了一眼她那平坦的小腹,真不知道那么多东西都吃到哪里去了。   元墨把橘子皮搁在炭盆上,独有的清新香气顿时在室内弥漫开来,姜九怀嫌味杂,让她把安神香灭了。   元墨有点犹豫:“这是三爷给您安神的……”   “灭。”姜九怀道。   元墨只得乖乖灭香。   姜九怀看着她的背影,目光温柔。   其实我已经用不着安神香了。   因为有你在,我的神魂便觉安定。 第八十三章   姜长伦像是消失在了空气中,姜家寻遍了整个扬州城,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姜三爷派奔雷手带着人赶往月心庭,本指望从朱大双身上寻出一点蛛丝马迹,结果有人比他更快一步,朱大双已经身首异处了。   奔雷手便把朱大双的妻小连同月心庭上上下下全锁了。   元墨连忙找姜九怀求情:“应该不关姑娘们的事。如果言妩也替姜长伦办事,就不会求我带季云安来府衙了。”   至于朱大双,他太想搭上姜家,姜长伦这种大佬一开口,他自然是拼命巴结,从头到尾都只是个棋子而已,除了绊住元墨,估计什么都不知道。   就这样,还把一条命搭了进去。   姜九怀点点头,很快传下话去,把朱家和姑娘们放了。   伤口不算深,姜九怀恢复得很快,不久之后便能起居如常,他身姿挺拔,步伐稳定,仪态优雅,单从外表,谁也看不出他身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尚未完全愈合。   这天姜九怀支使元墨回姜家取书,元墨捏着长长的书单在书房里找了半天,眼看天都黑了,还没有找全。   她干脆去找姜其昀拉来帮忙。   姜其昀一面帮忙,一面道:“这地儿真是没法儿待了,八叔那样笑嘻嘻的人竟然说放火就放火,一点儿看不出来。哎我说,你去给咱们家主大人吹吹枕边风呗,让他早点儿起程,都要过年了真是的!”   元墨给他“枕边风”三个字戳了一下,手里的书险险没抓牢。   姜九怀让曹方在屋子里加了张矮榻,两人日日共处一室,府衙上上下下都把她当作货真价实的男宠,尤其是她那天为月心庭求情,前脚张口,姜九怀后脚放人,大家都说这世上果然最厉害不过枕边风。   曹方还拐弯抹角劝她“家主受伤了”、“身体不好”、“有些事情急不得”、“还是暂缓为妙”,最后拍拍元墨的肩,语重心长地道:“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要知道,细水方能长流啊二爷!”   还在这些流言蜚语对她来说无关痛痒,听听也就罢了。   姜九怀不知从哪里听见几句,回头问她:“你是不是不喜欢他们那样说你?”   元墨老实道:“不喜欢也谈不上,但也没多喜欢就是了。”   当晚她就得到了一间单独的客房。   元墨震惊了。   姜九怀道:“从今往后,不喜欢听的话,你可以不听。”   姜九怀“不听”的方法十分直接,所有爱嚼舌根的家伙都被打发出了府衙。   曹方立刻知机地闭上了嘴。   元墨明显发觉姜九怀对她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   这会儿她终于把姜九怀要的书收齐了,带回府衙。   姜九怀却不在屋内,坐在案后的人是姜三爷。   元墨放下书:“三爷,家主大人呢?”   姜三爷目光落在那箱书上:“他是用这个借口支开你的么?”   姜三爷轻轻叹了口气:“他去大牢了。”   元墨心里咯噔一下。   白一在大牢里。   那一颗金刚石避开了心脏要害,白一没有性命之碍,但转即被投入了大牢,府兵们把守得十分严密,元墨想进去看看都不行。   这么些天过去,白一……还活着吗?   或者说,姜九怀去过之后,白一……还能活着吗?   白一曾经是杀手,原本就经受过最严苛的训练,也经历过最残酷的追杀,他艰难地活了下来,最后却想杀死他的救命恩人。   也许,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   不是姜九怀无意中捡到一个垂死的杀手,而是,有人把那个杀手送到姜九怀的身边?   是谁?有如此深重的机心,如此长远的耐性,和如此匪夷所思的手段?   “三爷,”元墨喉头有点凝滞,“白一是姜长伦安排的人吗?”   姜三爷长长地叹了口气:“孩子,我不知道。”   除了白一,没有人知道。   姜九怀就是要去问这个答案的。   若是姜长伦,则一切都结束了。   若不是姜长伦,后面还有硬仗要打。   大牢设在府衙西北角,屋檐低低的,挂着两盏灯笼。   灯笼在风中摇晃,好像随时都会被吹得掉下来。   元墨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上,夜很深了,风很大,石阶像冰一样冷。   她在这里已经坐了大半个时辰,姜九怀还没出来。   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   就在她手脚快要冻僵的时候,风里传来了脚步声,以及,一丝血腥味。   她立即站起来,踉跄了一下才转过来身,看见姜九怀从里面走出来,幽暗昏黄的灯笼把他的影子长长地投在石阶上。   他仿佛不是从屋子里走出来,而是从无边的黑暗里走出来。   忽然,他看到了外面的元墨,站住了。   两人一个在门内,一个在门外,万籁俱静,天地无言,只有寒风吹过,灯笼忽明忽暗。   “那些书应该够你找到亥时,”姜九怀慢慢地道,“你现在就回来了,是找了旁人帮忙么?”   元墨没有说话。   她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浓重逼人,看到他袖口的雪狐锋毛上凝着一颗颗血珠,血顺着指尖滑落,一滴,又一滴……   她脸上的怔忡太明显了,姜九怀忽然笑了一下,笑得十分短促。   他举起自己沾血的手:“何必如此惊讶?你难道没有见过我发作?还是你以为我留下他一条命是为了放他生路?阿墨,你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吧?”   元墨说不出话来。   深夜的寒风吹在脸上,肌肤生疼,这冷与疼透过肌骨直入心底。   他明明站在火把下,她却只觉得他周身全是黑暗,又深沉,又绝望。   姜九怀被她眼中那点怜悯刺怒了,他逼近她,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元墨感觉得到肌肤上传来湿冷的触感,血腥味骤然加重了。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巡逻,眸子深黑且冰冷,嘴角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害怕吗?”   元墨摇头,有什么东西哽在她的喉头,又紧又涩,她要深深呼吸,才说得出话来:“那两个刺客伤在额头,可见即便再危急,金麟依然能不失准头。可是你当时一如此之近,金麟却没有命中白一的要害,这说明,你手下留情了。”   姜九怀淡淡道:“不错,我是故意留他一命,因为死太便宜他了。”   “其实白一也同样没有尽全力。”元墨道,“他用的是匕首,如果用的是直刺而不是像刀一样竖劈,你碎掉的就不止是金冠了。”   “那么,我得感谢他背叛得有情有义了?”姜九怀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慢条斯理,声音平静得近乎轻柔,“阿墨,这种时候你应该害怕,除了恐惧,一个字都不要多说,否则早晚会把自己害死,懂吗?”   这轻柔的声音里带着可怕的寒意,元墨的心脏又像是被谁捏住了,那只手一定是用冰做的,让她的心又冷又疼。   姜九怀带血的手抚向元墨的脸庞,在她玉一样细腻的皮肤上留下了血痕,仿佛给瓷瓶描上朱砂,有异样的美感,他忽然深深地笑起来,“你只要记住一件事,如果哪天你背叛了我,这就是你的下……”   元墨再也忍不住,扑上去抱住了他。   最后一个“场”字梗在姜九怀的喉咙埋在,像一只气泡,还没升到水面便告破灭。   风像是停了,整个世界凝定。   姜九怀的手徒劳地搁在空气中,全身心的每一寸骨血都被强行征用,去感知这突如其来的重量和温度。   “别说了好吗?”元墨低声道,“这种话说了只会让自己难受。”   姜九怀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那日午宴,她靠在他背上睡着的辰光,一点点新奇,大量的温暖,以及异样的安适,心里被这些东西充满,原本那些又沉重又冰冷又绝望的情绪,不知不觉像潮水一样退去了。   明月在天,光洁的枝桠衬着背后深蓝的天空,空气寒冷而干爽,血、痛、黑暗、背叛……好像全都被埋在了身后。   姜九怀的手动了动,缓慢地、有点生疏地、试探地,想找到它们想安放的地方。   然而还没等它们碰到元墨,元墨却是如梦初醒,疾忙退开,这一退就是三大步,她简直不敢想象自己刚才干了什么!   抱了姜九怀!   被鬼神附体了吗?   不管你有多担心多难受,姜家家主是能说抱就抱的吗?   “小人一时情急冒犯了家主大人,小人该死!但小人是真心实意想宽慰家主大人,请家主大人莫要怪罪!”   她悔恨交加,就差没磕头认罪了。   姜九怀的手再次僵在半空。   这个蠢货。   你若站着不动,便是宽慰了。   他收回手,转身朝前走。   走出几步,发现元墨还杵在当地。   “还不跟上?”   元墨一听这声音十分松动,再不像方才那般冷冰冰的样子,登时放心了不上,连忙跟上。   “家主大人……”   “就算情非得已,就算手下留情,背叛也依然是背叛。”姜九怀打断了她的话头,静静道,“要是再敢为他求情,我就送你去陪他。”   他若是情绪波动,元墨说不定还能有办法,一旦如此冷静,那可真是刀枪不入无懈可击,元墨顿时不敢再开口了。   月光自身后照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拖得很长,他刻意地放慢一点脚步,两条影子看上去就像是并肩走在一起。   很快元墨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赶紧落后两步,以便和尊贵的家主大人保持距离。   蠢货。   姜九怀不由在心里轻轻道。   ——又愚蠢,又珍贵。 第八十四章   深夜,元墨悄悄推开房门出来,再轻轻关上。   全程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以免惊动隔壁的姜九怀。   她蹑手蹑脚,直到离开一段距离之后,看看身后没有动静,才放下心来。   “这么晚了,二爷要去哪里?”   前方花厅上,没有点灯,只有一团红融融的炉火,空气里隐隐飘来一股酒香,大约是用小泥炉温着酒。   元墨走过去行礼:“三爷怎么在这里?”   姜三爷叹了口气:“怀儿去了地牢,我担心他今夜会发作,因此便留在这里。看起来还好,是我多虑了。”   说着,将元墨上下打量:“你往西北方走,是要去大牢吗?”   元墨发现这位三爷其实和姜九怀拥有同款的火眼金睛,只得道:“是。”   “怀儿下了严令,只怕你进不去。”   元墨打算狐假虎威,佯传家主的命令,以她目前的红人身份,只要演技到位,威逼利诱之下,该有五六成的把握。   可就在这个时候,姜三爷递给她一样东西。   一面令牌。   家主令。   “拿着这个,你便能进去了。”   元墨大喜:“谢三爷!”   “不必谢我,我今夜没见过你,这块令牌是我不小心遗失,不曾想被你捡了去。”   元墨省得:“是,小人今夜也没见过三爷。”   她正要转身,三爷唤住她:“等等。”自袖中掏出一只小瓷瓶,“这个,你或许用得上。”   元墨接过来,瓷瓶很小巧,托在手心里只有一点点大:“这是?”   “鹤顶红。”   元墨手一僵,差点没握住。   “用与不用,你自己定夺吧。若你看到他的样子,就会知道,这是对他的恩赐。”姜三爷轻轻叹了口气,“我并非同情他,我只是不想看到怀儿手上再沾血。”   元墨沉默,姜九怀从大牢出来的样子……她也不想再看到。   有了这块家主令,元墨顺顺利利进了了大牢。   大牢里光线幽暗。   越往里走,血腥味越浓。   最终元墨停在一间牢门前。   狱卒打开门,退下。   元墨僵在当地,一时忘了进去。   牢房里有一只木架,架子上绑着一个人,他垂着头一动不动,身上的囚衣已经变成深红色。   被血染红的。   “……吓着你了?”被绑着的人慢慢抬起头,声音虽虚弱,却还清晰,“其实还好,他要问出我背后的人,所以没有对我下最狠的手。”   元墨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打颤:“最狠的……是怎样?”   白一静了片刻,吐出两个字:“凌迟。”   元墨的喉咙好像被冰块封冻住,良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二爷,你的审问比他差远了。”白一无声地笑了一下,“原因从来就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元墨的声音有点苦涩:“这话,家主大人也说过。”   “他的话总是对的。”   “那到底是谁把你送到他身边的?”   “我不能说。”   “你也是用这句话回答他的?”   “二爷,相信我,我是杀手出身,就算是凌迟之时流到最后一滴血,我也还是这句话。”   “你对那人就这么忠心?”元墨忽然就生出一股怒气,“难道他家主对你还不够好,还不够信任?”   白一的瞳孔收缩一下,随后涣散,他喃喃道:“是啊,他在这世上信得过的没有几个,我恰恰是其中之一……”   “那你还要背叛!”元墨的声音极大,牢房里激起阵阵回音:背叛……背叛……叛……叛……   白一眼神苍茫:“我这一生,从来都是身不由己……”   “你只要告诉我是谁指使你,我就想办法救你出去!”元墨盯着他的眼睛,“告诉我是谁!”   白一只是给了她一个短促的微笑,拒绝回答。   元墨来回踱步,试图梳理一下思绪:“你是被别人安插在他身边的,当初在京城把他的行踪告诉姜长信的人就是你?”   “是。”   这回答干脆得让元墨意外。   白一道,“二爷,不要浪费我的体力了,你问得出来的,他早已经问出来了,他问不出来的,你也不可能问得出来。我需要休息,需要养好精神,按照惯例,他明天还会来找我。”   忽地,他看到了她手中的瓷瓶,眼中有一抹精光闪过,“这是什么?”   “毒药!”元墨没好气。   “为我准备的吗?”白一脸上竟有一丝渴望,“砒霜,还是鹤顶红?快给我,二爷,给我!”   元墨终于明白了姜三爷的话。   小小的瓷瓶已经被她握得发烫,仿佛能灼伤她的手。   她想起了船上初见时冷厉的白一,想起了画舫上拘谨羞涩的白一,想起了在姜家把她领到姜九怀面前的白一,想起来姜九怀扛着她时,走在后面微笑起来的白一。   这瓶药喝下去,这个世界就没有白一了。   “到底是为了什么,宁愿死,也要背叛呢?”元墨声音发抖,“命只有一条,为什么不肯好好活着?”   “因为他是妖物,人人得而诛之。”白一道。   “你撒谎!”元墨厉声,“如果你真的想杀他,为什么匕首只劈开了他的金冠,而不是刺进他的胸膛?”   “那并没有什么不同,反正就算杀不死,也会因为我的背叛而发疯。”白一低声道,“这几年他发作时已经越来越疯狂了,离最后的狂乱只差一步……如果这次没有你在他的身边,他就彻底疯了。”   如果这次没有你在他的身边……   这句话扫过元墨的脑海,隐隐让元墨产生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好像极重要,但太模糊了,她抓不住。   “有时候,我真替他庆幸,因为有你在他身边。但有时候,我也真替你担心,因为留在他的身边,说不定哪天你就会变成我这样。”   白一说着,再次望向她手中的瓷瓶:“二爷,既然已经准备好了药,就给我吧,我承你的恩情。”   不,应该是我承你的恩情才对,是你让我知道红姑是我娘。   元墨看着他,缓缓松手。   瓷瓶坠向地面,发出清脆的碎裂声,药水迅速渗进砖缝里。   白一发出一声绝望的嘶吼:“不!”   姜九怀照例醒得很早,元墨却迟迟没有过来伺候。   算了,估且让她睡个懒觉。   家主大人大发慈悲地想。   可直到日上三竿,元墨房中还是没有动静。   家主大人的慈悲是有限度的。   他起身去叩元墨的房门。   房中毫无动静。   睡得这么沉?   姜九怀想象着元墨那习惯性四仰八叉的睡姿,嘴角忍不住微微翘起来。   他推开房门。   房内,空无一人。   被褥有被动过的痕迹但冰冷,意味着它们只是短暂地被使用了一下,然后人就离开了。   刹那间,寒气如同暴风雪,席卷了姜九怀的胸膛。   “来人!”他大喝一声。   曹言立即带着人过来。   “封锁全城,无论是官道、水道,只要能通向城外的,一律封锁!”姜九怀疾声吩咐,“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把人找回来!”   曹方看看家主大人杀人般的脸色,再看看空空荡荡的房间,心里明白了大半:“是!”   他急急忙忙布置人手去了。   老天爷,家主大人追拿姜长伦都没有封城,这位元二爷不知是干了什么事让家主大人这样生气。   然而府兵和衙役齐出,在扬州城翻了一整天,不敢说掘地三尺,一尺是差不多掘到了,却没有发现元墨一片衣角。   曹方一直忙到天黑,空手而返,不敢一个人去面对失望的家主大人,遂搬了姜三爷同自己一道。   姜三爷进门的时候,坐在书案后的姜九怀猛然抬起了眼睛,待看清了来人是谁之后,他眼中的光芒迅速熄灭,垂下眼睛。   姜三爷叹息着开口:“怀儿,人没有找到……”   “我知道。”姜九怀平静地道,“若是找到的话,曹方早来献功了。”   曹方跪下,沉痛道:“家主大人恕罪,是下官无能!”   他将详尽细禀,出乎他意料的是,家主大人却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大发雷霆,他静静地跪坐在案后,背脊挺直,身姿优雅,如同任何一日。   连声音都像平日一样古井不波,毫无情绪:“去查一下她昨晚去了哪里。”   这个不难查,巡逻的衙役、大牢的府兵和狱卒都有亲眼见证,曹方很快就回来禀告:“二爷昨天半夜去了大牢。”   姜九怀静静地坐着,只有心脏,狠狠一坠。   果然,如此。   她去了大牢,她见到了白一。   然后她逃了。   曹方只见家主大人的脸色迅速苍白,眸子却格外漆黑,寒气逼人,心头不由打了个颤,声音都低了些:“……二爷在大牢待了约有一盏茶功夫,便出门了。门口的守卫说是看见二爷往西走的,可下官在城西来来回回找了十几遍,都没有见着人影……”   甫一离开大牢,便直接走了么?   她那么喜欢的金银财宝,都舍下了么?   这么迫不及待?   这么恐惧?   说什么不害怕,原来都是假的啊。   敢把那些虚假的诺言说出口,都是因为她没有见过真正的他。   再多的诺言都比不过一个血淋淋的现实。   她害怕了。   她逃了。   不顾一切,毫不回头。   心脏狠狠收缩,头颅像针扎一样疼痛。   这感觉他无比熟悉,是心中的凶兽,正在醒来。   以往每到此时,他都是狠命压制,希望能抑止胸中狂暴。   但这一次,不了。   “我早就说过,不要对谁抱有期望,因为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姜三爷担忧地看着姜九怀,“怀儿,你还好吗?”   姜九怀道:“好,我好得很。”   他起身,大步走出门外,“呛啷”一声,拔出一位衙役腰间的配刀。   “怀儿!”   姜三爷急忙追出来。   “家主大人!”   曹方连忙带着人跟上。   声声在耳,姜九怀恍若未闻。   他什么也听不见。   心中有人滔天杀意,是那只凶兽在畅快嘶吼。   他拖着刀,闯进大牢,直接踹开最深处那间牢房门。   木架上,白一脑袋低垂,头发遮住了面颊,一动不动。   姜九怀大步踏入,扬起刀,劈面就朝白一斩了下去。   “不要啊——”   “白一”蓦地抬头,发出一声尖叫。 第八十五章   姜九怀眼睛倏然睁大。   刀刃停下,距离眼前人的发丝不到一寸。   眼前的人一身血衣,头发散乱,但肌肤如玉生光,眸子温润莹亮,哪里是白一?赫然是元墨!   “别杀我别杀我!”元墨三魂吓掉了七魄,一口气险些喘不上来,“家主大人快救我,我是被——”   她的话没说完,“当啷”一声,姜九怀手中的刀落地。   他张开了双臂,将她整个人地抱在了怀里。   抱得很用力,抱得很紧,好像生怕一松手,怀里的人就会消失不见。   元墨想提醒一下他的伤,可他身上的味道太好闻了,被血腥味和霉味薰了一整天的鼻子得到了最好的救赎,她几乎是贪婪地吸了口气。   他好暖啊……她穿着一身湿哒哒的血衣站了这么久,全身上下已经找不出一寸地方有知觉,浑然冻成了一条人形冰棱子,现在被他身上的暖意一捂,春暖化冻,知觉终于慢慢地恢复,首先是手脚开始刺痛,然后——   “啊啾!”   她打了个长长的喷嚏。   姜九怀回过神来,帮她解开绳子。   元墨甫得自由,他的外袍羽翼般落在她身上,厚实柔软,犹带着温热的体温。   “别,我身上有……有……啊啾……有血!”元墨是不打则已,一打起来,喷嚏们接二连三,排着队出来一串,一面打着喷嚏,一面试图躲开那件外袍,“阿啾!你这个天马皮!啊啾!好难洗!啊啾!好……啊啾!贵的!”   这么乱七八糟的一大通,姜九怀竟然听懂了。   这种时候,她居然还惦记着天马皮值钱。   一时间,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   像大地上的冰封被暖阳消融,化作春水,渗入心底,渗入血脉,紧缩的心脏开始舒展,那只凶兽敛起了利牙,变成温顺的一团。   他用了点力气,连人带衣服一起裹住:“闭嘴。”   明明是凶巴巴的语气,却是又低,又轻,好像生怕再大声一点,就会惊破眼前的梦。   元墨从未听过他这样说话,也从未见过他此时这样的神情,忍不住有点发怔。   牢房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姜三爷和曹方带着人赶到了,见此情景都愣住,曹方失声道:“二爷?”   姜三爷也吃惊道:“怎么是你?白一呢?”   曹方大声道:“定然是白一趁二爷探监的时候暗算了二爷,让二爷在这里李代桃僵,他自己则假冒二爷,逃了出去!”   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元墨昨天披的是那件心爱的玄狐斗篷,府里人人都认得,白一的个子和元墨差不多高,斗篷一披,兜帽一戴,黑灯瞎火的,便浑然就是元墨,府里谁敢拦这位第一红人的去路,白一连盘问都不用受一句,便轻悄悄地走了。   姜三家皱眉:“元墨,可是如此?”   元墨点头:“嗯嗯,曹大人真是明察秋毫。”   曹方谦虚道:“哪里哪里,下官只不过是断得案子多了,熟能生巧而已。”然后道,“实在没想到这恶徒如此胆大包天,下官这就发下海捕文书,一定要将这恶徒缉拿归案!”   姜三爷也急道:“我去写信通知附近州府,还有姜家各地商行,一旦看到白一,务必将其推擒拿!”   元墨低头紧了紧衣裳,没做声。   “不必了。”头顶忽然飘落这三个字,姜九怀淡淡道,“逃便逃了,他那条命我便不要了。”   元墨愕然抬头。   曹方和姜三爷也一呆,怀疑自己听错了。   姜九怀没有多言,他牵起元墨的手,“走吧。”   元墨愣愣地被他牵着,看着他刀裁般整齐的鬓角,好像又回到了那天,他牵着她离开晓晴阁。   指掌相握,肌肤贴着肌肤,心意仿佛也能相通。   此刻的姜九怀,好温柔啊。   元墨泡在浴桶里,热汽氤氲,脑袋上敷着热布巾,头昏脑胀,努力思索一件事。   姜九怀是……怎么了?   白一背叛在先,越狱在后,按照姜九怀的性子,怎么可能这么轻轻松松就放过?   下人推门进来,隔着屏风伸过一只手,手里是一只丝绸包袱。   元墨沐浴当然不会让人近身侍候,下人也都很听话,说不过屏风,便绝不会上前一步。   元墨脑子里正想着事,伸手便去接,手碰到好像挺轻,“什么东西——”   一语未了,她看到了包袱后面的手,指节修长,根根白皙,再往上是一截玄底团花衣袖,袖口出着蓬松的锋毛,根根都在灯下闪着油光,一看就是贵得不能再贵的珍品。   “我让小七拿来的。”低沉轻悦的声音揭晓答案,“你喜欢的东西。”   元墨不由自主一沉,整个人差点儿在浴桶里灭顶,狠狠呛了一口水才冒出头来:“咳咳咳……”   灯光在屏风上投出的人影动了动,声音里有丝关切,“怎么了?”   “别、别过来!”元墨死死抓着那只包袱,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又像被包围的残兵抓着最后一块盾牌,“你,你别动啊!”   不对!昏沉的脑袋激灵一下,她太紧张了,这不正常!   她应该冷静一点,淡定一点,毕竟一个男人就算是给人看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暗暗吸了一口气,用力镇压一下受到惊吓的小心脏,尽量做出轻松的语调:“是家主大人吗?”   “唔。”姜九怀的声音听上去没什么不同,应该是没察觉出不对。   丝绸包袱浸了水,一两片东西漂了出来。   她喜欢的东西?   她把包袱打开,一大蓬的玫瑰花瓣在水面上散溢开来,浓郁的甜香顺着湿润的空气充盈了整间屋子。   她什么时候说过她喜欢?统共只泡过一次,还是为了去掉身上的血腥味……等等,不会就是那次他记住了吧?   明明当时闻见也没什么反应啊……怎么就记住了呢?   元墨忍不住一阵后悔。失策啊失策,当初用什么不好,怎么偏偏就选了玫瑰花?这实在是太可疑太不男人了!   屏风上的人影小了一些,元墨原以为他要走了,结果人影矮了一截之后就映在屏风上不动了。   这是坐着不走了吗?   家主大人难道有观摩别人出浴的爱好?   不是吧?   空气里太安静了,安静得让元墨欲哭无泪,她僵硬地发出一点水声,以示自己在正常沐浴。   然后努力找个话题:“家主大人,你为什么放过白一?”   是不是他终于觉得她昨天说的有道理,因为最后关头,他们毕竟都对彼此手下留情了……   心里的念头还没有转完,就听姜九怀的声音隔着屏风传来:“我若是把他抓了回来,岂不是白费了你这番苦肉计?”   “呵呵呵,家主大人您这是开什么玩笑……”   不等元墨虚假地笑完,姜九怀平静地问道:“你好歹会几招三脚猫的招式,而他已经身受重伤,他是怎么暗算你的?就算暗算成功,你清醒以后,为什么不向狱卒呼救?你为什么一直乖乖待在牢房,没有惊动一个人?”   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好比一把接一把的飞刀,把元墨的子脑戳出一只只窟窿。   她的计划有这么多漏洞吗?   原来,他是来问罪的。   可真会挑时候啊,她压根儿不敢离开浴桶,连跑路都不行……   外面不会已经安排好府兵了吧?只待他一声令下,就冲进来把她抓住?   “你穿着单衣在阴冷的牢房里熬了近十个时辰,直到刀快劈到你身上,你才出声,这是铁了心要为他争取时间,拖到最后一刻。”   姜九怀的声音不紧不慢,“阿墨,你为了他竟然可以做到这种程度。”   话说到这个地步,傻已经装不下去了,元墨干脆豁出去了,“我不想看着他死,更不想看到他死在你的手下。”   手上多沾一滴血,你的心疾就会严重一分。   因为被凌迟的不单是那些背叛你的人,还有你曾经付出的信任。   每付出一次,就被凌迟一次,慢慢地,你就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再也不会付出任何一丝温情。   那就真的成了一个妖物了。   屏风外陷入沉默,玫瑰花瓣在热水中饱满而舒展,香气怡人。   良久,姜九怀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西山的一辆马车里。”   对,你那个时候一身女装,美貌绝伦,我一心一意想把你培养成花魁……元墨不由又回顾起自己这段蠢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落到那种境地吗?”   元墨大概知道,不由低下了头。   “因为白一。”姜九怀的声音很平静,“我初到京城,只带了白一和平福,想四处走走,路上遇到一队地痞打架,我们三人被冲散,我闻到一种奇怪的香味,当即便失去了知觉。当我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穿着女装躺在了一辆马车上。”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那种奇怪的香气。   真奇妙,原来在他们还不认识的时候,就已经在同一个夜晚有了同一种遭遇。   “姜长任不可能只是为了羞辱我,他把我扮成女子送往西山,一定是给我安排了某种特别的死法,这种死法一定很隐秘,很安全,绝不会让人怀疑到他的头上。就因为白一泄露了我的行踪,所以姜长任的人把我带走,如果不是你,我已经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西山。”   姜九怀说到了这里停了一会儿,才接着说下去,“你说,我该不该杀他?”   “我……我觉得如果他死了,他永远就是一个背叛你的下属,但如果他活着,他还可以改过,做点别的事挽回自己的过错……”   “比如再杀我一次?”姜九怀打断她的话,声音里多了一丝嘲讽,“阿墨,我给你一次机会,如果让你再选一次,你还会不会放走白一?”   元墨的手慢慢在水中握紧。   “我会。”   “不管他以前做了什么,但在火场之中,他宁愿死在你的手下也不愿杀你。”   “而且,虽然你不愿承认,但你也不愿杀他。”   “但不管怎么说,人是我放的,大丈夫敢做敢当,要打要罚要杀,都随你了!”   这话说得豪气干云,但实际上心里直打鼓,她果然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受点苦就能骗过姜九怀,真是愚蠢。   屏风外久久没有声音,若不是那道影子还在,元墨几乎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姜九怀慢慢地、一字一字地道:“你对他还真是不薄啊……他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要这么护着他?”   他顿了顿,像是忍了忍,终究没忍住,他的声音里满是不悦,“你喜欢他?”   元墨愣了一下,哪怕他认为她是白一的同觉,也比这个结论合理一点吧?他到底是怎么想到这上头的呢?被她气昏了头吗?   “……你默认了?”他的每一个字好像都结着冰。   “怎么可能?”元墨想也没想就反驳,然后又补上一句,“我是男人,我只喜欢女人!”   屏风后再一次沉默了。   元墨怀疑他在思考是扒了她的皮还是拆了她的骨头……或是把她重新绑回牢房,照白一的样子为她制作一件血衣……   光是用想的,整个人就激灵了一下,打了个喷嚏:“啊啾!”   屏风上的影子顿了一下,站了起来:“水凉了,别泡了。”   他打算走了?   并且这声音听上去好像还有一丝关心?   对哦,他一开始就发现了是她放走白一,如果要抓她,根本不用把她带出大牢。   他牵着她的手,指掌间的温度仿佛还残留在指尖……   “家主大人!”   元墨突然开口。   屏风上,准备离去的影子停下了脚步。   “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屏风上的影子静静的,一时没有回答。   元墨心口发紧,像是被绳子紧紧缚住,但这绳子好像沾过蜜水,缚得越紧,那丝奇特的甜意就越浓。   “你如此违逆,我本该将你锉骨扬灰。”姜九怀开口,声音里仿佛有一丝笑意,“但你在犯下大错的同时,立下了大功,功过相抵,不赏不罚。”   说完,他走了出去。   隔着屏风,元墨愣住。   大功?   什么大功?   姜九怀带上房门,外面月色皎洁,梅花香气扑鼻。   即便看不到,也可以想象得出元墨一头雾水的模样。   他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了起来。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背叛、被欺骗之后,心中却没有怒火。   阿墨,你最大的功劳,就是没有离开。 第八十六章   饶是泡完澡喝了一碗热腾腾的姜汤,元墨第二天还是头重脚轻,涕泪涟涟。   她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次生病是什么时候了,不由一声长叹:“真是岁月不饶人呐。”   小时候天寒地冻缺衣少食的,好像也没怎么生过病嘛。   曹方带着下人过来送药,正好听见这句,笑道:“二爷都叹岁月不饶人,下官岂不是要寻个地方把自己埋了?”   药汁又黑又浓,光用闻的就知道有多苦,元墨看一眼,嘴里就泛苦水。   然后曹方笑眯眯打开钱袋,取了一锭五两重的元宝,放在药碗旁边,“家主大人说了,二爷喝药,需要一点过药的东西。”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下就亮了:“家主大人英明!”   她痛痛快快喝了药。   曹方又道:“家主大人让二爷喝了药好生歇息,不用过他那边侍候了。”   元墨省得,风寒过给家主大人就不好了。   但好生歇息什么的,对元墨来说可太难了,书也不会看,棋也不爱下,觉也不能一直睡,只能把曹公子抓来一起玩骰子。   曹公子对她着意奉承,亲亲热热地,以至于发展到想认她当干爹的程度,曹方还十分赞成:“我与二爷情同兄弟,他原该叫声叔叔,认作干爹,咱们就更亲近了。”   元墨看着比自己还大的曹公子。   别。   因为不想当爹,都不好拉曹公子玩了。   元墨实在闲不住,心说出去走走,就在园子里散散心。   结果两只脚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等她反应过来,已经顺着脚到了姜九怀的屋子外面。   守卫的府兵自动让开道路,元墨瞧见姜三爷同着姜家几位长辈都在里面,神情都颇为严肃,显然在商量正事。   元墨贴着门边,尽量伸长脖子,把视线往里送,终于在众多衣袍的缝隙里看到了一截玄色团龙雪狐袖,一只苍白修长的手。   姜九怀。   像是干裂的大地终于得到了雨水,像是阴处的草木终于得到了阳光,虽然少,元墨心里却莫名舒坦,好像终于完成了一件很要紧的事。   “颁家主令,缉拿姜长伦者赏银一万两,报讯者赏银五百两。”姜九怀声音传出来,冰冷,“包庇隐匿者,杀;知情不报者,杀;接济救助者,杀。   “遵令。”众人齐齐躬身,退了出来。   大佬们鱼贯而出,元墨连忙闪在一边,姜九怀一眼瞥见了她的影子:“阿墨进来。”   “不了不了,小人只是路过,小人没什么事……”   姜九怀打断她:“我有事。”   元墨还是不肯:“小人过了病气给家主大人就不好了。”   姜九怀索性命府兵:“把人押进来。”   府兵听令便要动手,元墨赶紧道:“不用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其实在姜九怀出声的时候,一股莫名的开心和期待就已经油然而生。   她狠狠鄙视了一下自己,:难道她已经被家主大人使唤出了奴性,才半天不见使唤,就生出了怀念之情?   于是进门之前先深深呼吸一下,努力让脸板下来,然后才踏进房门。   可里面的人一抬头,她这番努力就全然白费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露出笑容的,等发现的时候嘴角都快翘到耳根上了。   大概是因为姜九怀先对着她露出微笑吧。   然而真相是,她一进来就眼睛发亮,嘴角上翘,像是有快乐的清泉以她整个人为中心,汩汩往外冒,姜九怀被这口清泉溅了一身,不知不觉也微笑了起来。   两人相对而笑,笑了一阵才发觉,此情此景,颇有几分傻气。   元墨连忙收敛心神:“家主大人有什么吩咐?”   姜九怀也顿了一下,问:“药喝了吗?”   “喝了。”   “早饭吃了吗?”   “吃了。”   “吃了什么?”   “早上吃了两只大汤包,一碗烫干丝,一盅茯苓汤,还吃了一颗红烧狮子头。”   姜九怀皱眉:“风寒才好,谁给你吃这些油腻的?”   “家主大人您不知道,生病了就该多吃,多吃才好得快。”元墨道,“要照厨房的,只给我准备白粥小菜,照那么吃小人的且得病一阵子呢。”   姜九怀看她虽然鼻尖和眼眶微有点发红,嗓音也微有点哑涩,但中气充足,精神饱满,眼睛明亮,便点点头:“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吧。”   元墨在府衙这些日子,火里来血里去的,早就想走了,闻言大喜:“好勒!”   她去收拾,姜九怀自去看公文,但她的身影一直在旁边忙碌,他的视线便不由自主落在她身上的。   为她订做的那一批冬衣已经好了,她今天穿的是一身藏青色通肩圆领袍,里子是兔绒的,袖口与领口皆翻出一道白线,袖口贴合着手腕,腰上系着鎏金蹀躞带。   往日看她穿他的衣裳,因为宽大,总有几分魏晋人物的风流气,现在衣裳合身,益发显得腰细腿长,整个人如同一头轻盈的小鹿,她手脚麻利地收拾着东西,嘴里还哼着小调,可见心情十分快活。   “哼的是什么?”姜九怀问。   元墨立刻顿住了:“呃,就普通的坊间俚曲。”   “是么?”姜九怀公文是看不下去了,索性扔在一边,撑着头看着她,微微笑,“别是什么淫词艳曲吧?”   元墨脸上一红。   别说,越是淫词艳曲,曲调越是上口,在坊间越是流行。   但她当然不会承认:“没有没有,当然没有。”   她手脚麻利,不一时便把东西收拾好了。   姜九怀招招手。   她以为还有什么东西漏了,走过去看时,姜九怀解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挂在她的蹀躞带上。   又打开她才收好的盒子,取出一支缠丝白玉发簪,换下元墨头上的木簪。   元墨捞起那块羊脂玉佩,身心都被那温润的触感征服,颤声问:“家、家主大人,这是赐给小人的吗?”   姜九怀没有回答,后退一步,端详她。   还是不够。   他的阿墨是一块美玉,理应用世上最珍奇最美丽的东西妆扮。   而他向来不喜金玉,所以这类东西不多。   看来需要去采买一些了。   几天后,姜长伦在一条无人的渔船上,用一把刀捅进了自己的胸膛,然后随水漂荡,直到被一个渔民找到。   消息送来的时候,姜九怀正在和古凝碧下棋,看完之后,随手把信扔进了炭盆。   信纸很快化为一团灰烬,只有橘子皮依然散发出清新的芬芳。   “恭喜怀兄。”古凝碧今天穿一件浅绿外衫,领口袖口皆露出一圈雪白柔软的皮毛,清丽出尘,拈起一枚白子,落在棋枰上。   “恭喜?”姜九怀轻轻地笑了,不过这笑意没有抵达眼睛,“何喜之有?这种人以前有很多,以后也不会少。”   元墨侍立在旁边,看着炭盆里那点灰烬,心里面有点难过。   阴谋背叛,好像就是姜九怀生活的一部分。一个姜长伦死了,还会有数不清的姜长伦冒出来,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他的血缘之亲,也无一例外都在他面前俯首贴脸,笑脸相迎。   元墨无声地、慢慢地叹了口气,忽然看见窗外有什么东西缓缓飘落。   雪!   她的眼睛一亮。   下雪了!   江南的雪可真是难得,这个冬天都快过完了,才来第二场雪。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见她整个人都快贴到窗子上,不由失笑,旋即收住嘴角,吩咐:“这里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元墨大喜,低头答了个“是”字,缓缓退到门边,转身就跑。   “既然此间事了,怀兄打算什么时候返京呢?”古凝碧问。   姜九怀收回望向门边的视线:“已近年关,过完年再回吧。”   古凝碧笑道:“江南的冬天确实比京城暖和许多,我若是生在江南,也不愿回京城过年呢。”   “我待要留你做客,只怕你家老王爷舍不得。”   你若是愿留,怎知我祖父许不许?   棋子在指尖拈得久了,都被体温捂得温热,这一步,古凝碧沉吟许久也没有落子。   姜九怀微微意外:“这一步还难不住你吧?”   古凝碧微微一笑:“我胆子小,总是思前想后,犹豫不决。”   姜九怀一看,点头:“但一落子,却有石破天惊之功,让人无法小觑。”   古凝碧笑容浅浅:“怀兄过奖了。”   她的棋艺名闻京城,连陛下都亲口称赞,翰林院也找不出几个她的对手,但如此高明的棋艺,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他的面前多周旋一会儿,这样,她便能名正言顺地多陪他一会儿。   “孩子,你叔叔是个草包,不给咱们家丢人就算不错了,古家的未来,还得落在你的身上。”   宗祠里,须发皆白的祖父握着她的肩,“姜家不会想娶公主的,在陛下把公主塞进姜家之前,你先抓住姜家家主的心,把古家牢牢地系在姜家身上,咱们古家才不致于败落。”   古家其实早就开始败落了,从第一代王爷起就犯了两个错误,一不抓兵权,二不抓银钱,代代只靠着那点封邑挥霍,到如今外面看起来虽然依旧风头,其实内里只剩一个空架子。   所以她七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扬州,名义上是跟着姜三爷学琴棋书画,实则上只不过是要跟姜九怀做个伴而已。   然而她来得好像很不凑巧。姜九怀在临风轩落水,一直在小院养病,她直到半年后才看见他。   他的头发漆黑,眼眸漆黑,肌肤比羊脂玉还要白,坐在窗前,整张脸仿佛被阳光照得半透明。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   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漆黑的眼珠里全是冷漠。   “去跟他玩,陪他说话,亲近他,也让他亲近你,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是最好的感情。”这是祖父的交代,也是随行的嬷嬷反复提醒的。   然而她没有照做,一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理会她,他的视线望向她的时候,好像穿透了她望到了别的地方。   二是,她不敢惊动他,她甚至不声大声呼吸,只怕自己万一弄出一点什么声响,他就会赶她离开。   她就这样远远地陪着他,和他一起学琴,学棋,学画,学书……她很快发现他最感兴趣的是下棋,而且他远比一般同龄人聪明,棋风在布局时深沉,出手时锋利,她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她找来无数棋谱,私下花重金与名家对弈,就这样日追夜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是花了多少力气,才做终于能坐到他的面前,得到一个和他对视的机会。   祖父已经第三次写信来问她的进展。   她已经十九岁了,这对于十五岁就开始议亲的贵女来说,已经是大龄,时间拖得越久,将对她越不利。   尤其安宁公主也来了扬州。   安宁公主的母亲魏贵妃圣宠多年不衰,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生下了陛下唯一的公主,另一方面也因为她容貌美艳,性情娇憨,即便是当了母亲的人,在陛下面前也是说哭就哭,说笑就笑,陛下常常觉得她心无城府,因而格外垂爱。   深宫之中当真会有心无城府之人吗?没有城府,命早就没了吧?安宁公主受自小母亲熏陶,这方面的本领当然也不会差,是个劲敌。   因此古凝碧不得不格外小心谨慎,要在抓住安宁公主破绽的同时,不能被安宁公主抓住自己的破绽。   姜九怀既然要留在扬州过年的话……她也应该想办法留下来才是。   “咳咳。”她捂住心口,低咳了几声。   若是姜九怀问起,她便状若不经意地说这几日好像有点不舒服,晚上回去冻上一夜,明日定然便生病了……   人生如棋局,她对人生的掌握绝不比棋枰上来得弱。   可是,姜九怀没有问。   他甚至没有看她。   他看着窗外。   窗外飘着细碎的雪花,下人们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笑声远远地送进来,因为遥远,笑声传到屋里已经十分模糊,但对于长年寂静的小院来说,这也是过分吵闹了。   但向来喜欢安静的姜九怀却没有出声阻止他们。   雪花在院中覆了浅浅的一层,下人们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嘻嘻哈哈地,从枝上和石阶上收拢一捧雪,然后跑回廊下,廊下有人早早就伸长了手,接过雪。   那是元墨。   作为一个下人,她的穿着过于豪奢,锦缎外袍下翻出厚实蓬松狐狸毛,根根风毛直立,拥着那张明净的面颊,肌肤如玉生光,仿佛要被暖暖的狐裘捂化了。   她的头发高高束起,发带上镶着一枚红宝石,足有鸽子蛋大小,在雪光中极为耀目。   蹀躞带上系着荷包、香囊、玉佩等物,每一件都是珍品中的珍品。   看上去活脱脱便是一名权贵之家的少年公子,哪里像个下人?   古凝碧忍不住道:“怀兄对元墨,着实疼爱。”   元墨的身影清晰地映在姜九怀里的眸子里,姜九怀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微笑了起来,他的声音柔和:“这是她该得的。”   这么多年来,古凝碧从来没有看过姜九怀这样温柔的神情,从来没有听过姜九怀这样温柔的声音。   他在她心中是远峰上的积雪,冰冷孤绝,遥不可及。   可现在,那片积雪好像开始融化了。   古凝碧的手忍不住一颤,棋子落错了位置,竟是自填一眼。   一子落错,满盘皆输。 第八十七章   元墨带着人一番忙碌,收集了院子里所有的雪,最终堆出一个五寸来高的精致雪人。   下人们都很开心,让元墨颇生出几分怜悯——可怜的江南人啊。   姜九怀走过来,见她一脸遗憾的模样,便问:“怎么?嫌小?”   元墨叹了口气:“有什么法子?江南的雪统共就这么点大,能堆出这么个小玩意儿已经不错了。”   姜九怀问:“京城的雪大么?”   “那可不?这时节,京城的屋顶、树桠、路面该都是雪了,红馆院子里的雪,一夜就能积上尺来厚,大王扑进去能埋了半截。”   说起京城的雪,元墨就滔滔不绝,“这边的雪到底是小了,要堆雪人还是得回京城才有意思!家主大人您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到时候我给您堆一个比阿宝还要大的。”   姜九怀看着她眼中有亮晶晶的光,问:“你想回京城?”   被发现了……   元墨还觉得自己引诱得挺自然的呢,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元墨低下头,叹了口气:“我都出来好几个月了,再不回去,马上都要过年了……”   正月里可是乐坊生意兴隆的时候,旁的乐坊一个月里挣的够维持一年,红馆不才,半年也是勉强可以撑得下去的。   再说离家这么久,她想红姑,想云姨,想元宝,想欢姐,想姑娘们,想大王……过年不回红馆,还能叫过年吗?   “那便回去吧。”   元墨猛然抬头,大喜过望:“真的?”   姜九怀微微一笑。如果他说是假的,她的脸是不是又要垮下去?   “真的。”   “太好啦!”元墨喜不自禁,“什么时候动身?”   “你想什么时候?”   “自然是越快越好。”   “那便三天后吧。”   “好勒!我这就去收拾!”   元墨转身飞跑出去,比兔子迅疾,比鹿矫健,穿过游廊,直奔后院,中途还用力跳了一下,伸手拍到头顶的月洞门。   姜九怀的目光悠然追逐着她的背影,他身体里面大概有一部分落在她的身上,和她一起飞奔、跳跃,不然,他心中怎么会有这样的轻盈和快活呢?   不管在哪里过年,对他来说都一样。   一样冷清。   一样孤独。   他的世界很大,拥有姜家无垠的权力,他的世界也很小,从来就只有一个人。   是到此刻,他才发现原来在哪里过年,对元墨来说竟有这么大的不同。   在扬州过年,元墨的脸会一直垮到胸脯上,在京城过年,她就会开心得像个小孩。   真是又愚蠢,又奇妙。   姜家家主出门,行装少说要收拾了好几天的,三天后动身,已经是十分仓促了。   姜三爷第一个不满,因为桃林居士忌日正在这几日。   玉翁和桃林居士的知己之情,乃是江南人人交口称赞的一段佳话。桃林居士已经死去数年了,但每一年祭日,姜三爷都会去他的墓前结庐而居,伴上几天,以寄哀思。   但这样一来,便无法为姜九怀送行了。   送不送行,姜九怀并不介意,让姜三爷只管去。   元墨收拾东西的时候,问姜九怀:“这回去京城,要不要把平公公接回来?”   姜九怀不置可否。   元墨明白这其实就是松动的意思了,回头让小七悄悄把平公公接来。   小七一脸感动:“二爷您真是以德报怨宽宏大量慈悲为怀!”   元墨:这句式怎么这么耳熟?   平公公来了,却没有好脸色。   元墨道:“先委屈公公几天,等上了船,再让公公去服侍家主大人,可好?”上船之前,一切都是变数,上船之后,姜九怀总不能让平公公扔下水。   平公公冷冰冰道:“如今是二爷说了算,二爷怎么说,咱家怎么办。”眼神却是“咱家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你那点弯弯道道根本不够咱家看的”。   元墨的想法很简单。   白一不在了,她肯定有一天也会回红馆,姜九怀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了。   不管怎么样,希望平公公能一直陪着他。   但平公公不信。   平公公终生都在皇家与姜家这两处浸淫,多年来见惯尔虞我诈,有一条道理最清楚,那就是——自己送上门的好处,往往都是陷阱。   他满心都在提防元墨搞出什么妖蛾子。   元墨一要收拾行李——可不只是来时的那只包袱,如今的二爷拥有好几箱子的财富,全是各色人等孝敬的。   二要去月心庭替言妩赎身,三还有七七八八的杂事,总之是忙得不可开交。   朱夫人原想接手月心庭的,但朱大双见罪于姜家,月心庭的生意一落千丈,朱夫人支撑不下去,顿时打起了退堂鼓,准备关了月心庭,收拾东西回娘家去。   乐坊关张,坊里的姑娘,或转去别家,或自赎其身,皆由自便。   月心庭在扬州独占鳌头这许多年,一朝风流雨散,须得将新老恩客普同一请,让姑娘们与恩客话个别,也是让姑娘们另寻生路意思,这便是“谢花宴”。   元墨来为言妩赎身,正赶上这场谢花宴。   元墨本要带言妩回姜家,言妩道:“姜家规矩大,我住过去有诸多不便。这里关了张,我就去师父的桃林住两天,等要动身的时候,二爷派个人来唤我一声就是了。”   她是在离开扬州之前,想去缅怀一下自己最快乐的年少时光吧?   元墨当然不会拒绝,还把季云安在诗会上的表现细细讲给言妩听,又告诉言妩,曹方已经给季云安安排好了差事,有曹方提携,再加上季云安自己甚有才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言妩轻轻点了点头:“多谢二爷,这样,我便能心无挂碍地离开了。”   元墨瞧她眉宇之间好像有化不开的悒色,还想坐下来同她好好说说话,结果底下大厅一片喧哗,是曹方等众官绅到了,曹方笑道:“二爷好快活,来这里也不叫上我们!”   自家主大人上京的消息传开,曹方等人便纷纷递帖子表示要给元墨饯行,元墨没空,一概都推了。   这会儿大家听说二爷在今日的谢花宴上,远的近的、有空的没空的,全都来了,各自都备着厚礼,抓紧这最后一次机会巴结家主大人身边的红人。   些权贵高官纷纷到来,便是在月心庭全盛之日,也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生生将谢花宴喝成了元墨的送行宴。   不过让人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场谢花宴盛极一时,比月心庭最红火的时候还要热闹,且有元二爷带着众位达官贵人捧场,月心庭见罪姜家的流言不攻自破,生意竟又一天天好起来,重新回到了扬州第一乐坊的地位。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元墨这天一直喝到深夜才回来。   一面摇摇摆摆往里走,一面哼着小调:“……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啊啊破……”   她的脚绊到门槛,整个人向前栽倒,还好一只手伸过来托住了她。   这只手修长稳定,元墨扶着它试图站稳,可惜这地面、这屋子总是晃来晃去,她花了好大力气才把视线对准面前的脸,这张脸五官完美,无懈可击,就是眉头紧皱在一起,看上去好像十分不高兴。   “阿九啊,笑一个嘛……”元墨口齿不清,“我今天收了好多礼啊,要不要分一点给你?你喜欢什么?古薰?字画?美女?”   “有人送你美女?”姜九怀眉头皱得更紧了。   “看来你也喜欢美女啊……可惜没人送,不要不要紧,我收了那么多礼,随便卖掉几件,就可以……可以给你买一个,哈哈,你喜欢什么样的?”   喜欢什么样的?   夜明珠的光芒清凉如水,眼前人白皙柔嫩的脸颊泛着红晕,嘴唇鲜红欲滴,眼睛里像是含着一层水光……   这个问题一下子变得很遥远,久等的怒气像落入水面的雪花一样消失了,此时此刻,姜九怀只有一个想法——   伸出手,轻轻戳一戳这红扑扑的面颊。   然而没等他真正付诸行动,元墨脚下一个不稳,一头栽倒。   他一把伸手把她捞住。   她的重量和温度撞进他的怀里,仿佛也撞进他的心里,心重重地、狠狠地、用力地跳了一下。   姜九怀无声地叹了口气,打横将她抱到床上。   然后坐在床头,慢慢地抬起手。   一根手指,轻轻戳了戳元墨的面颊。   软软的,弹弹的。   他的嘴角慢慢浮现一丝笑容。手感……过分的好。   于是他戳了一下,又戳了一下。   “二爷,”他低声道,声音含着浓浓的笑意,“方才哼的是什么曲子?”   元墨趴在床上,闭上眼睛,咕哝着道:“我、我侬词。”   姜九怀循循善诱:“唱一个听听?”   元墨便唱:“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   姜九怀:唔,正是她那日在府衙哼的调子。   这么趴着唱,她觉得不舒服,挪了挪,寻到一样温暖的物什,便把脑袋搁上去,侧着继续唱道,“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   姜九怀很厌恶喝醉的人。因为世人在他眼里,醒时已经是丑态百出,醉了更是不堪入目。   但看着枕在自己腿上的元墨,他忽然觉得,酒确实是个好东西,难怪那么多人想求一醉。   若是清醒,她哪里有胆子把他的腿当枕头?还蹭了蹭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大概是太舒服了,曲子唱到后头,已经成了哼哼,再过得一会儿,哼哼也没有了,只剩细长的呼吸。   屋内安静下来,隐隐地可以听到远处巷子里的更声。   他之前等得太漫长太无聊,炭盆里几乎堆了满满一盆橘子皮,清冽的香气比任何一次都要丰盈,充满了整间屋子。   所有一切都浸润其中,包括他和她。   他轻轻抬手,再一次戳了戳她的面颊。   元墨咕哝一下,还接着唱:“……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蹭了蹭,又没动静了。   姜九怀再也忍不住,低笑出声。   果然,是淫词艳曲。 第八十八章   元墨很久没有宿醉过了,几乎忘记这种斧头劈脑壳的头疼的什么感觉。   然而她还是不得不顶着被劈过的脑壳早起。   小七进来服侍,对她一脸景仰:“二爷您可太厉害了,昨晚上我还以为家主大人要打断您的腿。”   元墨一愣:“他为什么要打断我的腿?”   “您那么晚才回来,不知道家主大人等了您多久!”   元墨吃了一惊,捧着脑袋仔细回忆,脑袋只肯回以她一片混乱的“二爷干了这一杯”,其余的记忆半点也吐不出来。   哎,想不出来便不想了,反正这两条腿尚健在,并没什么大问题。   她还有事要办。   昨天她出门之前,就让小七备了两套棉衣,两双棉鞋,并几件单衣,这会儿鼓鼓囊囊装了一只大包袱,扛起来去菜场。   晨雾还未散尽,元墨终于等到了怪老头。   严寒已经入骨,他身上还是一身单衣,脚下还是一双草鞋,且还是视她如空气,喝完酒,放下酒碗就走。   “大叔大叔等一等!”   元墨扛着包袱追上去,怪老头大步流星的,她得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她一面跑,一面道,“大叔你别跑,你那养鱼秘笈我是无缘了,我明天就要京城,再不会来找你了。”   说着,把个巨大的包袱往老头身上一砸,“这是给你的,拿着吧。”   怪老头大概掂得出包袱里是什么,微微一愣。   “大叔啊,你既然会养鱼,你就多养一点呗,三天才拎那么几条出来,真的只能换一碗酒钱,你平时吃什么?用什么?不是我说你,你看你也一大把年纪了,心里好歹也该有点成算吧?日子总得好好过才行啊。你多养点鱼,每天卖一趟,攒点钱,吃饱穿暖不说,将来说不定还能娶一房媳妇呢……”   怪老头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他的眼睛微微睁圆了,瞪着元墨,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东西。   元墨也发现自己有点啰嗦,但有什么办法呢?实在没见过这么不会过日子的人。   唠叨得差不多,她便也住了口,拍拍怪老头的肩:“我走啦。”   也不指望怪老头会跟她依依惜别,她转身就走。   街上的人熙熙攘攘,她走出不远,背后传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你跟着我就是为了学养鱼?”   元墨愣愣地回头,只见怪老头不知何时跟在了她的身后。   她十分震惊。   大叔你不是哑巴啊?   城东三十里的地方,有一条小溪,溪水从山顶蜿蜒而下,最后在半山汇成一只小水潭。   小水潭里养了几条鱼。   元墨想起自己当初居然能追到城西去,真是蠢得可以。   附近树高草长,藤蔓与丛林之间露出大片大片的瓦砾,断壁残垣随处可见,隐隐留下了焦黑的痕迹,像是着过一场大火。   靠着一片残壁,搭出了两间茅屋,那显然就是怪老头的家了。四下里悄然无声,荒山野地,最近的邻居大概是树上的松鼠。   这水潭只有五尺见方,清澈见底,统共加起来也养不了几条鱼,元墨又忍不住唠叨了:“大叔,你可以把鱼塘挖大一些嘛。”   怪老头像是没听见,他站在潭边,慢慢抬起手掌,然后缓缓向着水面往前推出,“这就是秘笈。想学吗?”   秘、秘在哪里?   元墨看了半天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心里有一种恍然的感觉——难怪这位大叔这么奇怪,原来是脑子不大好……   怪老头感觉到了她同情的视线,忍无可忍出声指明:“看鱼。”   元墨望向水面,然后,整个人都呆掉了。   水面起了一圈圈涟漪,鱼儿纷纷往溪流上游,一直往上,一直往上。   鱼、鱼跃龙门?   不过越往上,游动的速度便越来越慢,怪老头的脸色也越来越凝重,当他收回手,鱼儿们急速顺流而入,重新回到水潭,四下里奔蹿,显然给吓得不轻。   元墨终于明白为什么别家的鱼比不上怪老头的鲜弹——废话,谁家的鱼会被迫天天跳龙门?   元墨内心的震撼实在难以平复,喃喃道:“这不是养鱼的秘笈,这是武功秘笈吧?”   “这套掌法名叫‘溟海’,水是天下至沉至静至清至宁之物,力有万钧,但善处弱势,可化绕指之柔。若是你愿意留下,长则十年,短则五年,能练到送一条鱼逆流而上而不伤及鱼身,便算略有小成了。”   她听过不少江湖传说,据说有很多前辈高人性情古怪,择徒十分严苛,一百个人里面能有一百个人铩羽而归,只等那第一百零一个有缘人做了一件莫名其妙的小事,忽然就入了高人的法眼,学得绝世武功,称霸江湖。   元墨万万没想到,这种事情竟然是真的。   而自己居然就是那第一百零一个的幸运儿。   但是,作为金刀龙王的小弟子,她缺的难道是秘笈吗?   她缺的是下苦功的毅力啊!   练武真的好难,这种内家掌法更是难上加难,等她熬出怪老头这份功力,头发都白了,还有几年好活?称霸江湖还有什么意思?   “你不想学?”怪老头冷冷问。   “大叔你这个掌法真的好厉害,但我真的是来学养鱼的……”元墨踌躇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然后赶紧猛拍马屁,“像您这么有本事的人,一定会有天纵奇材来当您的弟子的!”   怪老头看着她,像看一个黄金送到手边却不捡的傻子。   良久,他叹了口气:“罢了,我原本也没打算收徒,这一套掌法,只不过是谢你的棉衣。”   “不用客气,两身衣服花不了多少钱。”元墨道,“我知道大冬天穿单衣是什么滋味,知道双脚被冻得麻木是什么感觉,所以也不想让大叔你冻着……”   但她万没想到,人家可不是冻着,人家是内功深厚,根本不惧寒暑。   元墨被自己蠢哭了。   “你是个好孩子。”怪老头看着她,慢慢地道,“那个孩子比你大不了两岁,只是,他永远也不可能像你这样心善……”   “谁?大叔你的孩子吗?”   “我没有孩子。”怪老头望向那片瓦砾废墟,“那是我主人家的孩子。”   “你主人家是……”   元墨完全没有刺探隐秘的意思,纯属瞎聊天,但怪老头的脸色却猛然一变,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冷冷道,“你既不学,可以走了。”   难道高人们都是这般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吗?   元墨只好默默走人。   转身之际,忽然听得脑后风响,她反应快,转身抄在手里。   是一小块碎掉的五彩琉璃片。   琉璃是值钱的,但碎成这样,和瓦砾也没有多大分别了。   “以后若是有事,拿着它来找我,我允你一件事。”   原来是信物。   嗯……按江湖传说,高人一诺值千金,无论多难的事也必然会办到,比如帮人报仇雪恨或者灭人家满门什么的……   但她一个老老实实的乐坊坊主,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机会使唤这位高手。   不过不学掌法已经拂了高人的面子,她可不敢再拂第二次,恭恭敬敬将信物收进贴身的衣袋里,“谢大叔!”   元墨回到姜家,门上的人告诉他:“有位季公子找二爷,一直等不到二爷回来,只得走了。临走时让小的转告二爷,他明日此时再来,请二爷万勿走开,他有要事与二爷商量。”   元墨点点头,季云安找她有什么要事?   莫非是知道她赎了言妩?   这点元墨可是早有成算。头可断,血可流,花魁那是万万不能放手。   还未到房门,只见院子里站着几队府兵待命,一个个铠甲森严,一动不动,也不知在这里等了多久。   姜九怀端坐在房中,见她回来,一脸不悦地道:“你还知道回来?”   这句话的语气,不知怎地,让元墨想起了那些久候丈夫不归的怨妇们。   “这不明天就要走了嘛,小人出去办了点事……”   元墨如今已经很知道怎么对付不高兴的家主大人,她上前给姜九怀殷勤地捏捏肩,一脸讨好,“有劳家主大人久等了,是小人不好,小人给家主大人赔罪,今晚给家主大人做鱼鲙怎么样?”   早在她挨过来的那一刻,姜九怀就发现自己的脸绷不住了,更何况她还在耳边这样轻言细语,他的心早就不听话,一味地软下去。   但家主大人的威严还是要支撑,他淡淡地道:“既要做鱼鲙,我便带你去钓鱼如何?”   “现在?”元墨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出门天就要黑了吧?   “雪夜垂钓,也别有一番风味。”姜九怀起身,牵起她的手,“走吧。”   府兵见两人出来,列队跟随。   元墨讶然地看向姜九怀。   他早就安排好了,一直在等她?   天已经黑了,月亮还没有升起,天空像一片巨大的玄狐皮毛,其中点缀着一粒粒金刚石般的星辰,淡淡星光洒下来,马车停在一座凉亭旁。   元墨跳下马车,入目处只见蓑草连天,群山隐隐,耳边传来哗哗的水流声。   元墨十分不解,钓鱼就钓鱼吧,来这荒郊野干嘛?   姜九怀命府兵在这里等候,元墨提了只灯笼,还想扛两根鱼竿,结果姜九怀道:“用不着。”   不用鱼竿怎么钓鱼?元墨越发不解了。   姜九怀领着走向乱石滩,风很大,灯笼忽明忽暗,水声越来越明显,水汽也渐浓,元墨猜想他们这是走向了江边。   果然,出了乱石堆,眼前豁然开朗,无边无际的水面跃入眼帘,一轮明月从天边缓缓升起,银辉在水上投出粼粼的波光,像是无数片琉璃漂浮在水面上,闪烁不定。   姜九怀回过头,只见元墨站住脚,看着天边,眼睛睁得圆圆,一脸呆样。   姜九怀嘴角有丝笑意:“如何?”   元墨喃喃:“真好看。”   “怎么个好看法?”   这可把元墨难住了。此情此景,按说该赋诗一首才对,然而元墨的脑子里俚曲小调一大堆,诗文却是半句都欠奉,沉吟良久,道:“特别好看。”   “比之平江如何?比之瘦西湖又如何?”   “平江灯火辉煌,好比是雍容高贵的仕女,瘦西湖风流蕴藉,好比是清丽脱俗的歌女,这里嘛,”元墨道,“江面无垠,强大,神秘,美丽,只能是天上的仙女。”   姜九怀失笑:“看江河都能想到美女,果然是好色之徒。”   江风浩荡,元墨跟着姜九怀走过长长的江岸,原以为可以停下来钓鱼了,结果姜九怀步伐轻松,一直往前,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长长的江岸在月光下无限延伸,仿佛永远没有尽头,江好大,地好大,天好大。   而她和姜九怀好小。   明月、江畔、流水、长风……千古以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这里盘旋,它们曾经抓住过许多了不起的文人又骚客,现在又抓住了元墨,元墨心中涌起了一种苍凉又凄然的感受。   要多少缘分,才能让如此渺小的他们,在如此广大无垠的天地间,在这样一个夜晚,一前一后地走在这片江水之畔?   这是元墨从来没有过的感受,看着姜九怀的衣摆在风中翻飞,她心里竟然觉得有种细密的疼痛。   今夜是她陪他走在这里,一年后呢?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   当他像今夜一样走在江边时,陪在他身边的人,还会是她吗?   这种感觉太陌生了,陌生得让元墨觉得自己都不像是自己了,连忙甩甩头,长出一口气,把这些奇怪的感觉全扔到江风里去。   转过一道弯,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点灯火。   一叶扁舟泊在岸边,随着江水的起伏微微晃荡,一盏气死风灯搁在船头,有人坐在船上,白衣鹤氅,面容清峻。   赫然是姜三爷。   元墨十分意外,姜三爷这两天不是应该给桃林居士守墓吗? 第八十九章   “我本来已和怀儿说好,明日就不送他了,只是忽然想起很久没有陪他在月夜泛舟,一念即起,便再难遏止,想来想去,还是想在他走前见他一面。”姜三爷看见元墨有也有点意外,笑了笑道,“你既来了,便一道来吧。”   元墨将灯笼放在岸边,和姜九怀一起上船,姜三爷一桨点向岸边,小舟向江心荡去。   船很小,姜三爷在船头,姜九怀坐中间,元墨坐船尾,两人相对而坐,是个促膝长谈的姿势,略动一动,膝盖就要碰到对方。   船头放着两根鱼竿,一只鱼篓,元墨便拿起一根,挂上鱼饵,递给姜九怀。   姜九怀将钩子甩出去,手法娴熟,动作流畅。   元墨忽然想起来,当初她带姜九怀泛舟湖上,钓鱼做鱼鲙,姜九怀便说起过,家中有位长辈喜欢钓鱼。   原来是姜三爷。   想想也是,在姜九怀的人生中,唯一一位带来暖意的长辈,就是姜三爷了   姜三爷道:“元墨,你脚边有酒。”   姜九怀的影子挡住了灯光,元墨弯下腰去摸酒,脑袋不可避免地碰到姜九怀的胳膊,姜九怀侧过身来,伸手和她一道去摸,两人的手在黑暗中摸到了同一只圆溜溜的酒坛。   酒坛冰凉,而对方的手指温热,触觉在黑暗中仿佛分外清晰。   元墨飞也似地缩回了手,姜九怀把酒坛拎出来,还拿出酒盏。   元墨一看,只有两只盏。   姜三爷向元墨笑道:“我这条船上,还从来没上过第三个人,要委屈你了。”   “小人昨晚喝多了,这会儿看见酒,脑袋还晕呢。”元墨笑着给两人斟上酒,觉得酒香倒是颇为浓烈,只是昨天实在喝伤了,提不起胃口,她道,“二位慢慢喝,小人伺候二位就好。”   姜三爷接过喝了一口,和姜九怀闲话当年:“怀儿可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来吗?”   姜九怀没有答话,元墨注意到他端酒碗的手顿了一下,立刻觉出内中有名堂,赶紧竖起了耳朵。   “你吓得一直哭,抱着我不肯撒手。”姜三爷一脸怀念地笑,“后来来得次数多了,才渐渐不怕了。”   元墨假装认真钓鱼。——哇呀,看来自曝小辈的糗事是所有长辈的爱好,连姜三爷这样的人都不例外。   好想看小小的家主大人抱着别人的手哭着不肯松的模样……   姜三爷感慨:“那还是你七岁时候的吧?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七岁?   元墨心头一动。   会不会是姜九怀被推落荷花池之后?   他险些淹死,当然怕水。   忽然之间,好奇就变成了心疼,如果七岁的家主大人就在面前,她一定忍不住想去抱抱他。   “你可知道为什么明知你怕水,我还是要带你来这里吗?”   姜九怀看了元墨一眼,她看似端端正正扶着鱼竿,实在眼睛闪闪发亮,现在正听得起劲。   他咳了一声:“三伯,往日泛舟江上,你我吟诗作对,壮兴思飞,今天怎么这些旧事来了?”   元墨心想,可别,你们真吟诗作对,我就给你们当场昏睡过去。   这时候鱼线一动,元墨迅速收竿,一条鲤鱼咬着钩子活蹦乱跳,元墨手忙脚乱拿鱼篓,鱼拍着尾巴把水甩了姜九怀一身。   元墨一面笑一面赔罪:“对不住,这船实在太小了……”   姜三爷道:“船尾有羊皮筏子,解下来吧。”   羊皮筏子不大,只坐得下一个人,不过这样一来小船就不必这么挤了。元墨解下筏子正要爬上去,姜三爷道:“不懂规矩,难道要一直要我这个老人家划船不成?”   老人家既已发话,元墨当然只有让贤。   姜三爷上了起身迈上筏子,船晃,筏子也晃,姜三爷的身形却十分稳当。   元墨大为佩服,看来姜三爷深藏不露,不是水性好,就是功夫到家,是个高手。   只是高手三爷忘了放下手里的桨,看上去略失飘逸。   就在这个时候,风声水声里隐隐“啪”地一声轻响,系在筏子上的绳子断了。   还好筏子尚来不及漂远,姜九怀和元墨几乎是同时开口:   “三伯回来!”   “三爷小心!”   姜三爷有片刻的恍神,筏子眼看着开始漂离,他向着姜九怀轻轻叹了口气:“方才说到哪儿了?对了,说到明知你怕水,我还要带你来,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这会儿离岸边已经很远了,一只失去桨的小船,和一只失去船的筏子,在江上会漂荡出个什么后果,谁也料不到。元墨急忙向姜三爷伸出手:“三爷等会儿再聊吧,快把桨给我,我拉你过来!”   这话说出之后,元墨有了一种奇怪感觉。   她抬起头,发现姜三爷与姜九怀互相凝望,好像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那不是平日里那种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平和对视。   船头的风灯发出一团圆弧形的光晕,光晕之外,江水无边无际,黑暗也无边无际。   江水拍打着羊皮筏,渐渐将它推得远离小舟的光晕。   照在姜三爷脸上的灯光逐渐黯淡,但他望向姜九怀时,眸子却慢慢有了一抹以前从未有过的奇特精光。   姜三爷看着姜九怀,姜九怀也看着姜三爷,   姜九怀明明全身都笼罩在灯光中,眸子却无比深沉,那里面似乎有灯光照不进的黑暗,墨一样浓郁,他的声音低低的,几乎要被风声掩盖:“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随意一个邀约,就让你来到这里,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姜三爷的脸在月色下慢慢露出一丝笑意,不同于以往的风淡云轻,这丝笑意森冷而诡异,嗓音却是一如既往的柔和,“呵,你还带上了你最喜欢的小玩意儿,很好,就让他陪你一起上路吧。”   元墨心里滑过一种说不出来的寒意,这寒意比此时的江风还要冷,冰棱一样直扎进她心里。   不,不可能。   不会。   不应该。   不能!   像是回应她惊骇到极点的表情,姜三爷微微一笑,猛然挥起手中的船桨,重重地拍在小船的船弦上。   刹那间,大力传来,小船整个翻倒,轰隆倒扣在水面,水花四贱。   元墨整个人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江水迅速淹没她,冰冷刺骨。   姜九怀和她一起落入水中。   “去死吧,妖物!”   姜三爷的声音透过浑沌的水面传来,含而模糊,像一句来自远古的诅咒。   不!   元墨不敢相信,这个一手将姜九怀从火场里带出来的姜三爷,这个费尽心思想为要姜九怀治病的姜三爷,这个对姜三爷无微不至的姜三爷,竟然会对姜九怀下手!   姜九怀落入水中,本能地挣扎。   元墨迅速向他游过去,抓住了他的手,想将他拖往水面,还来不及冒头,一道黑影雷霆般向她狠狠砸下来。   是船桨!   江水像是粘沉的巨网,而她像是被粘在网上的小虫,双腿用尽全身力气往前一蹬,避开了头顶要害。   这船桨来得又急又快又准,仿佛是经过了精密的计算,重重砸在元墨的肩膀上。   元墨一声闷哼,大口的江水灌进嘴里,整个人带着姜九怀石头般往下沉。   恍惚间,元墨想,这不会是报应吧?   她钓了那么多次鱼,做了那么多鱼鲙,现在她好像也成了一条鱼,成了渔夫砧板上的肉。   身体里的空气被这一击耗尽,肺再也榨不出一丝空气,它缩成一团,硬得像石头一样梗在胸膛里。   她就要这么被憋死吗?   忽地,有什么捧住了她的后脑勺,她猛地睁眼,姜九怀的脸庞浮现在她的面前,脸上无悲无喜,仿若俯视众生的神祇。   他轻轻低下头,唇贴上她的唇。   一股气息涌入,收缩到极点的肺腑如饥似渴地吞噬了它,重新舒展开来。   月光透过水面,水中的一切像是蒙着一层缥缈的轻纱,星星点点的辉伴着波光闪烁,她看到他的发丝衣带在水中飘动,翩然欲飞。   如梦如幻,似假还真。   姜九怀的手慢慢地松开了她,整个人向着更深的水底坠落。   元墨猛然明白过来——这一口气息,是姜九怀肺中最后的空气。   她迅速抓住他的手。   他挣了挣,像是想甩脱她。   元墨不理会他这点挣扎,拖着他迅速向上游去。   头顶有两团阴影,小一点的是姜三爷的头皮阀子,大一点的是那只倒扣过来的小船。   她的动作尽可能小,带着姜九怀潜进了小船的阴影底下,控制好力道,一点一点浮出水面。   急速倒扣过来的船身扣着一点空气,水面与头顶的船身之间刚好可容下一头的距离,这是她多年唬人得出的经验。   只是从前这么游上去,心底全是兴奋,而此刻,心底全是恐惧。   姜三爷深藏不露,也许他这么多年来收集江湖高手,不一定只是当护卫用,说不定已经跟着高手们学了不少武功。   出水的同时,两人窒息已久的肺腑猛然得到空气,无法控制地深吸了一口。   风声水声里,这点声音原本微不足道,但姜三爷忽然开口:“怀儿,是你吗?”   他竟然听到了!   看来内力不是一般的高深,一旦冒头,两人绝逃不过他的追击,必死无疑。   元墨紧紧在水底抓着两侧船舷,一动不敢动。 第九十章   “怀儿,你是注定的不祥之命,身边的人终将弃你而去,你父母是这样,平福是这样,白一是这样,我也是这样……你根本就不应该再活在这世上,死了倒能一了百了,永无烦恼。”   姜三爷的声音一如既然往地温和,丝毫听不出恶意,“你以为这个姓元的待你有多真心?他无一日不想早点离开你,带着他新买的花魁回京好好做他的生意。谁要和你在一起呢?在你的身边,灾厄源源不断,无穷无尽,只有你死了,一切才能结束。”   姜九怀闭上了眼睛,那种熟悉的痛苦又来了,水面上传来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刀,将他割得体无完肤。   元墨摇头,只苦于没办法开口。   不,不是这样。   我确实想回京,但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   你身边才不是灾厄!   “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要杀你?”   “或者你已经猜到了,白一是我送到你身边的。”   “你是我一手带大的,我知道你外表看起来越是冷酷,心里面那深的那一处地方就越是柔软。你对这个世界的失望越大,心底里的期望就越大。你想找到一个人,他与姜家无关,与阴谋无关,与背叛无关。”   “于是我就安排了白一,他晕死在你的必经之路上,你心底那一点善念会让你收留他,他完全符合你的要求,对不对?你很信任他,结果呢?他一样还是背叛了你。”   元墨心底里发冷,比被江水冻得刺痛的四肢还要冷。   她真想冲过去抓住姜三爷的衣襟逼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不是你亲手带大的孩子吗?你有病吗?”   “你原本该在诗会那天发疯,当着所有人的面发疯,这样我会把你带回家,好好照顾你,依然是你的好三伯。可是你偏偏没有。唉,你这样不听话,真的很叫我为难。”   姜三爷的声音充满叹息之意,“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元墨,对不对?唔,要是当初在临风轩能除去他就好了……他可真是个犟骨头,死到临头,还是不肯离开你,这份真心真令我感动,原本想着今夜解决你之后,再回去送他下去陪你,没想到老天爷安排得更妥当,你自己把他带来了。”   “他是个机灵的孩子,方才被我击中,这会儿想必已经沉尸在江底了,真是可惜啊,明明还那么年轻。”   元墨惊异地发现姜三爷的声音里竟然满是悲天悯人之意,忍不住从脚底到头顶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妈蛋说得好像对我下狠手的人不是你一样……我都沉尸江底了你还不滚?准备等到我发胀泡熟了漂起来吗?   “所以怀儿,你看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命,所有真心对你的人,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比如你的父母,再比如这个元墨……是你害死了他们,是你害死了他们啊!”   元墨感觉到姜九怀的手在发抖。   她忽然明白了姜三爷为什么要在这里废这么久的话——他要激姜九怀现身。   他的语气虽然轻柔无比,但眼神一定像鹰隼一样搜视着这一片水域,一旦姜九怀失控,他就可以补上一记,让姜九怀彻底消失。   太狠,太毒,太深沉!   元墨伸出一只手,在黑暗中摸索到姜九怀的手,紧紧握住。   他的手冷得像块冰。   她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寒冬腊月的江水冰寒刺骨,她觉得自己正在一寸一寸地被冰冻住。   更要命的是,船在缓缓下沉,可容抬头的空间越来越小,元墨不得不仰面朝天,鼻尖已经碰到了船底的木块,呼吸间全是木料陈旧的气味。   空气马上就要不够了!   “唉,是我想太多了,怀儿你不会水,如何能在水下活下来呢?”姜三爷长叹一声,“我走了,明日会来替你们收尸的。”   几下划水声传来,一声比一声小,看来是越来越远了。   太好了!   元墨精神一振,就想从船底钻出去透气,但姜九怀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轻轻地,对她摇了摇头。   元墨明白了他的意思,一惊。   姜三爷没走?   这是想诱他们现身?   她已经用尽全力仰头,水还是不依不饶地没到了下巴,全脸就剩鼻子一块高地,而毫无疑问,这块高地很快也会沦陷!   明明知道越是紧张,呼吸就越是费力,心里的恐惧却是怎么都压不住。江水很快盖过了鼻孔,她吸进最后一口空气,沉在了水中,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对面的姜九怀。   他双眼紧闭,嘴唇抿得很紧,作为一个不喑水性的人,也许是当年那次落水的经历教会了他在水下一定要屏住呼吸。   做得很好。   元墨在心里对他说。   她悄悄离开船底,望见不远处的水面有小小的暗影,那是姜三爷的羊皮筏子,他果然还在。   且依然留在这片区域,一旦有风吹草动,他立马能将他们收拾掉。   砰,砰,砰……心脏缓缓跳动,时间一点点流逝,肺里的空气一点点耗费。   再过片刻就是她的极限,在那之前,姜九怀会率先没命,而姜三爷像一个沉稳老练的猎人,耐心守在旁边。   不出水,她和姜九怀就会活活憋死。   出水,就会死在姜三爷手里。   难道老天爷真想要他们的命?   肺里的空气行将耗尽,姜九怀睁开了眼睛。   水中的光线幽暗,像是夜明珠蒙上了厚厚的绿纱。   元墨的五官全皱在一起,满是痛苦。   姜长信,说得没错啊。   他真的是妖物。   以元墨的水性,一个人悄悄潜游出去,姜长信未必追得上,但拖着一个他,就必死无疑。   如果没有遇见他,她早已经带着言妩回到京城,回到大雪纷飞的红馆,堆出一个比元宝还要高的雪人。   她一定会大笑起来,神采飞扬。   那才是她该有的模样。   而不是在这里陪他等死。   是在水下的缘故吧?   他的眼睛异常酸涩。   离开吧,阿墨。   我放你自由。   心绪已经狂乱,心魔已经被唤醒,在那熟悉的暴戾掌控他的身体之前,他松开了船舷。   身体在水中飘落,心中竟有一丝奇异的轻松。   终于结束了。   这被诅咒的一生。   然而下一瞬,他下坠的身形猛然一顿,元墨抓住了他的手。   她一脸焦急,明明已经那么痛苦了,还把力气浪费在他的身上,抓得那么用力。   他挣开她。   再见了,阿墨。   离开我,活下去吧。   元墨大惊,她猛然明白过来,和之前他松开她一样,他不是脱力,而是放弃。   不!   不要!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很用力很用力,像是要把无法说出来的话化成力量,渡进他的身体里。   不,不,就算老天爷想要我们的命,也要看我们肯不肯给!   她用另一只手在姜九怀手背拍了拍,示意他等一等,然后,她在水中解开了斗篷、外袍,让身体尽可能轻盈。   不去在意肩头的剧痛,也不去在意江水的冰冷,更不去在意已经麻木的四肢,在这一瞬间她好像变成了一条鱼,冷血冷身带着一身滑腻的鳞,水从她身边淌过而没有带给她任何阻力。   从小时候第一次下水以来,她第一次在水中体会到这种感受,在胸膛里最后一口气吐尽之时,她轻轻地贴着船边,将仰起脸,将鼻尖露出水面,尽可能深长地吸了一口气。   羊皮筏子离船有一定距离了,船身露在水面的阴影掩护了她。   整个过程,不会比一条鱼摆尾更长,所有动静,不会比一条鱼吐出水泡更大。   她重新潜入水下。   姜九怀双臂在水中张开,正在下沉,他的长发散开,眉眼安详,像是被祭献给水神的完美祭品,毫无怨念地坠向死亡的怀抱。   元墨像鹰一样俯冲,抓住他,贴住他的唇,将那一口新鲜冰冷的空气,渡进他的嘴里。   他的眼角恍惚有什么晶莹的东西一滑而过,化在水中,再也找不出痕迹。   “哼。”   上传来一声轻哼,经过层层水面传下来时,已经变得十分含混。   但里面的阴冷与讥诮却丝毫没有受损。   “永别了,我的怀儿。”   头顶传来划水声,羊皮筏子的影子在水面上向岸边漂去,渐行渐远。   这回是真的了吧?   元墨又等了等,估摸着他走得足够远了,才悄悄地借着小船的遮挡冒出头。   冷月无声,寂静高悬,江面无边无垠,空空荡荡。   除了这艘小船和他们两人,别无一物。   终于走了。   元墨长长地、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试图爬上翻倒的小船。   船底湿漉漉滑溜溜,没有借力之处,她手上又拉着不谙水性的姜九怀,单靠一只手,努力半天,好容易才够着一点船缝,正要往上一攀,小船轰然翻转,兜头向她罩下,正砸在之前被姜三爷的船桨击中的左肩胛。   “唔!”   剧痛传来,元墨直直地朝水里沉下去。   “阿墨!”   姜九怀声音被水面隔绝,含浑而模糊。   这是元墨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 第九十一章   水冰冷。   又深又冷。   她拼命往上游,离水面却越来越远,好像永远都不可能浮到它的上面。   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她无法控制地张开嘴呼吸,大量的水灌了进来——   “咳咳咳咳……”   元墨咳嗽着醒来,猛吸一口气,然后忍不住深深呼吸。   第一次知道吐出一口气之后还能吸入下一口气,原来这么幸福。   然后,昨晚的一切才闯进脑海。   姜三爷……   那个在背后谋算这一切的人竟然是姜三爷姜长信!   十五年前,先家主和明璃公主举火自尽,是姜长信第一个赶到,是姜长信带走了姜九怀。   那日在临风轩,姜长信有意把这个人引向大长公主,但元墨一直认为此人不是嫡系,论嫡庶,家主之位永远轮不到这个人,所以他需要一个年幼的家主当傀儡,需要打着家主的名义,去对抗大长公主。   可先家主去世而姜九怀尚小的那些年里,真正掌管着的姜家的不就是姜长信吗?只是他隐藏得太深,声名太好,甚至舍得将已经到手的权利还给姜九怀,哪怕是疑心再重的人,也不会想到他身上。   他在等。   在姜九怀长大后的这些年,他一直在等。   等着姜九怀发疯。   只要姜九怀发疯,他就可以名正言顺接掌姜家——十五年前的姜长信可能不是大长公主的对手,但十五年后的姜长信早已经培植出自己的势力,足以与大长公主一争长短。   他甚至不用争,家主身患恶疾,需要静心调养,这位名满天下的江南玉翁会理当所然地临危受命,再度被推举出来执掌姜家。   可是因为元墨这个变数,他一次又一次失望了。   于是他动用了最后的杀招。   那让姜九怀念念不忘、心怀暖意的泛舟垂钓,只不过是一个精心布下的杀局,只等时机一到,便能让姜九怀沉尸水上。   而这一切和他完然无关。众所周知,他这几日刚好在故友墓前追悼,是最后才闻听噩耗,他说不定还会悲痛欲绝,然后打着家主报仇雪恨的旗帜,迅速在姜家清除异已,用不了多久,便能彻底掌控姜家。   这个算盘早在姜九怀上京时,他估计已经在打着了。   姜九怀死在京城,他悲愤交加,查出大长公主的船只刚好在那段时间进京,轻轻松松将谋杀家主的罪名往大长公主身上一扣,大长公主就算能为自己洗去罪名,也已经身处下风,再难与他争锋。   而没有大长公主,姜其昀又哪里可能是他的对手?   这盘棋,他已经独自下了十几年,每一颗棋子,每一种变化,都已经了然无胸,算无遗策。   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他都稳操胜券。   可怕,太可怕。   一个人心机城府竟然能深到这个地步!   而姜九怀,就是在这样一个人身边长大,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将他的生活变成了永无止境的杀戮与阴谋了,终于养成心疾。   姜九怀就在她的身边,眼睛紧闭,陷入了昏迷。   但即使在昏迷中,他也是一手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另一只手死死抠进船侧。   正因为如此,她现在才能醒来,才能重新感觉呼吸的滋味是多么美好。   她看着他,眼眶酸胀发烫。   当时在船下,他已经不想活了。   可是,在漫长的黑夜里,在冰冷的江水里,在无边无际的波涛中,他死死抓着船,一直没有松开。   因为他想要让她活下来   “阿九,”她轻声唤,一声又一声,“阿九,阿九……”   他想要她叫他“阿九”,她之前为什么不听呢?为什么不能多叫几声呢?   他的生命那么暗那么沉那么冷,只想从她这里得到一点光和暖,她为什么就那么吝啬,一直不肯给呢?   “阿九,阿九……”   这两个字好像是从她的心底最深处涌出来,带着一股滚烫的热流,直冲眼眶,自作主张,不问情由,奔流而下。   “阿九你醒醒,你醒醒啊!”   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知道眼泪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它并不能叫旁人可怜她,反而会叫那些欺负她的人欺负得更起劲。   可是现在,她守在姜九怀的身边,无法控制自己的声音,它们被拖成了哭腔,没用的眼泪流了又流,好像要把这些年的份在这一刻补齐。   这么多年的日子好像全白活了,她在这一刻变成了那个最初流落街头满心恐惧不知所措的小孩。   就在她的哭声里,姜九怀微微睁开了眼睛,“阿墨……”   他的眼神十分虚弱,声音也是。   元墨连忙将耳朵凑近他,只听他道:“别哭……”   明明他已经醒了,她开心得不得了,可不知为什么,一听到他说这两个字,她居然又想哭。   元墨不允许自己这么没用!   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没有,我才没哭,刚才是清嗓子呢,你什么时候见我哭过?”   朝阳刚刚升起,照在她的笑容上,也照在她腮边的泪珠上,那滴泪仿佛蕴出了五彩的光。   姜九怀神思已经昏沉,在这最后一刻,还能看到她这样的笑容,真好。   她活着,真好。   “船……”他吃力地挤出一个字。   元墨连忙道:“放心,船好好的,还能用,我一定会带你回去……”   姜九怀挣扎着摇了摇头,“不……烧了……”   元墨一愣。   这周围群山环绕,不见人烟,是货真价实的深山老林,水路是唯一的路,要回姜家,怎么能烧船?   然而只一瞬,她明白了他的意思。   姜长信一定会沿江搜寻他们,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真从水路逃,那就是自投罗网,自寻死路。   留着它在这边,也会成为一个显眼的靶子,一旦有人找到船,便能找到他们。   “好,烧,烧,我会烧的。”   姜九怀神色一松,像是放了心,轻声道:“我死之后,把我……一起……烧了……”   全身所有的力气耗尽,他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姜九怀是被热醒的。   干热。   仿佛有谁把他架在了火上烤。   这就是……炼狱吗?   他睁开眼睛,瞬间又闭上。   太亮……亮到眼睛刺痛的程度。   好一会儿,眸子才适应这样的明亮,然后就看到了洞口燃烧着的火堆。   他的眼睛猛然睁大,在他惊呼出声之前,一个人扑到面前,安抚一般将他按住:“不怕不怕,这是我点的,天太冷了,没有火,我们会冻死在这里。”   这张脸上又是泥,又是灰,但长眉飞扬,眸子莹亮,是元墨。   “我没死?”姜九怀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声音十分沙哑。   “也不看看我是谁,怎么能让你死?”元墨笑得一脸爽朗,“小爷我药书可不是白抄的,就在水边发现好几种止血清热的药材,全给你敷上了。”   姜九怀愣了愣,看向自己胸前。   他的衣襟敞开,里面露出一层又一层的布条,从纹样看,原属于他的外袍下摆,现在齐齐整整裹在他的胸膛上,底下隐隐透出草药的苦味。、   他的脸色大变,猛地站了起来。   动作太急,牵动伤口,整个人都晃了晃。   元墨连忙扶住他,他用力甩开了元墨的手。   他猛地坐了起来,脸色变了。   像是有什么比火光更可怕的东西驱走了他唇上最后一点血色,他的脸苍白无比,眸子冷到极点:“你看到了?”   元墨顿了一下:“……嗯。”   他胸前那道伤口裂开了,伤口被江水泡得发白,已经开始红肿,所以才导致他高烧。   她解开他的衣襟为他包扎的时候,终于知道他以前为什么不让她包扎。   ——除了那道长长的伤口,他的胸膛几乎没有一寸完整的肌肤,疤痕像花枝一样开遍,像是某种诡异的纹身。   “知道是怎么来的吗?”姜九怀的声音里全是寒气。   元墨不知道。   “是火,是十五年前那场大火。”姜九怀看着火堆,火光在他的眸子里跳跃,他说得极慢,极慢,好像每一个字都是从记忆最深最深的地方掏出来,“那个传言是错的,不是我烧死我的爹娘,而我的爹娘想烧死我。”   元墨震住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为、为什么?”   “呵呵……”姜九怀笑了,笑得苍凉,笑得疯狂,“因为我是天地不容的妖物,所以谁都想要我死!”   胸前布条上迅速渗出一抹鲜红,像是上天提笔醮着朱砂在他身上画了一笔,可他好像完全感觉不到,他的长发披散,火焰为他脸上镀上了一层妖异的光,“元墨,看到了吗?生我的人,养我的人,帮我的人,害我的人……每一个人,都想要我死!”   元墨的心像是被谁狠狠捏住,疼得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想她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姜九怀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他的眸子一下子变得更加幽深,一步一步走向元墨。   元墨下意识后退,但山洞太小了,几步之后便被逼到了山壁之间。   姜九怀端详着她,脸上带着狂放的笑意:“怕了?怕为什么还待在这里?你还想做什么?难不成,你还有更好的法子,能让我死得更特别?”   “我不是……”   “住口!”   姜九怀右手狠狠掐住她的脖颈,左手袖口对准了她的眉心,“你以为我还会蠢到再相信别人?我数到三,你要么走,要么滚!一,二——”   “我滚。”元墨半点都没有犹豫,甚至还举起了双手,以示顺从。   姜九怀的怒气消失了,像是鹰收敛了张扬的羽翼,眼中似失望,又似释然,悲喜不甚分明,疯狂之色渐渐消褪,他慢慢地松开她,声音低哑冰冷:“很好。” 第九十二章   元墨一时没有动,她道:“不过,小人在家主大人身边服侍这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却还没领过月钱。现在说滚就滚,似乎有些划不来,但我也知道,家主大人身上肯定是没有银子的……”   姜九怀不耐烦地打断她:“你到底想说什么?”   元墨试探着道:“能不能把家主大人的金麟赏给小人?这应该是家主大人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姜九怀露出一个冷冷的笑容,抬手除下左腕上的金麟,扔给元墨。   元墨珍重地接过,戴在手上,恭恭敬敬施了一礼:“小人告退。”   直起腰,转身就走,身影迅速消失在沿洞外,一下也没有回头。   姜九怀身形晃了晃,扶住了石壁,才没有倒下,一手捂住伤口。   胸前剧痛,不单是伤口的痛,还有一种痛来自更深更深的地方,没有药草可以敷,没有办法可以治。   忽地,他站直了身体,站得挺拔笔直,好像方才那个快要倒下的人不是他一样。   “那个……”洞口有人去而复返,探进一颗脑袋,“家主大人,外面好像真的有狼……”   姜九怀冷冷道:“那是你的事。”   “是是是,这是小人的事,小人是想提醒家主大人小心火堆,柴禾就堆在那边角落……”   姜九怀:“滚。”   “是是,小人这就滚。”元墨说着,没影了。   姜九怀轻轻地吐出一口气,还没等他扶墙,洞口的脑袋又探进来,“对了,火堆边上那些陶碗还没烤过,千万别盛水,一盛就变回稀泥了,靠里面那只陶缸是能用的,里面盛的是净水,家主大人可以喝……”   “——滚!”姜九怀一声断喝,胸前伤口仿佛又撕裂了几分。   门外的人影“嗖”地一下,不见了。   姜九怀站着,站了一炷香,两炷香……洞外寂寂,除了风声,再没有别的声响。   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他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当姜九怀再次醒来,洞外已是一片漆黑。   但火堆依然将洞内照得明亮,火上还烤着一只兔子。   兔子身上的油脂滴进火堆里,火光一蓬一蓬地旺出明亮的光,元墨抱膝坐在火堆前。   他的胸前包扎的布条,洁净如新,丝毫没有流血的痕迹。   姜九怀几乎要怀疑,昨晚的自己根本不曾醒来,只不过做了一场梦。   然而左腕空空,金麟是确确实实戴在了元墨的手上。   “元、墨!”他低低地咬牙道。   “家主大人您醒了?”元墨回过脸,语气一如往常地轻快,“饿不饿?兔子马上就烤好了。”   又道:“话说家主大人您这金麟真好使,射兔子那叫一个准!就是射完之后找金刚石有点麻烦,能不能用石子儿替代啊?不然太费钱了,一只兔子一颗金刚石,唉,我还没吃过这么贵的兔子……”   “闭嘴!”姜九怀额头青筋直跳,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一口气,“你怎么还在这里?”   “家主大人,小人也不想的啊,可这深山老林,荒郊野外,黑咕隆咚,实在是太吓人了。小人便擅自决定在这里借住几日。家主大人请放心,小人不会白住的,您的吃穿用度小人全包了,您估且就当被小人包养了吧。”   姜九怀重伤未愈,一口气没接上来,直接晕了过去。   姜九怀再次醒来,眼睛还没睁开,心中的怒气已经升了上来。   可当他睁开眼,发现火堆已经化为灰烬,寒风吹过,一室幽冷,元墨已经不在了。   空空荡荡。   走了……   很好。   他重新闭上眼睛。   长风呼啸,仿佛要将这个世界掀翻。   风声里,忽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就听到有人道:“糟糟糟糟糟糟糟!妈的又要生火了!”   清朗的声音里全是懊恼。   元墨!   姜九怀猛地睁开眼睛。   元墨一个箭步蹿进山洞,身上七七八八堆了无数东西——一捆柴、一大把草药、几串带着泥土的茎块,还有两条鱼。   她把东西放下,然后坐下来愁眉苦脸开始生火。   姜九怀怔怔看了半晌,才确定这不是自己的幻觉,他挣扎着坐起来,“你给我……滚出去!”   元墨这才发现姜九怀醒了,道:“先等等啊,总得把火生起来,太冷了。”   她堆了一窝枯草,拿两块石头不停敲击,“我今天走到南边那个山谷了,居然挖到了一大堆野山药,还有茯苓,成片成片的,够咱们过冬了,就是有点远,来回要近两个时辰,我差点儿就迷路了……”   姜九怀咬牙:“元、墨!”   石块上溅起的火星引燃了干枯的芦苇,火舌重新在山洞里蹿起来,带来温暖和光亮。   “好啦。”元墨像是完全看不到姜九怀已经快要扭曲的脸,笑嘻嘻问,“饿不饿?我给你烤几块野山药吧。”   她手脚麻利得很,一面说,一面就把那弯弯绕绕盘曲成团的野山药掰成几截,埋进火堆里。   然后拎起鱼,一条放进陶罐炖汤,一条架在火上烤,食物的香味很快弥漫开来。   无由地,姜九怀觉得她好像会仙法,她一来,一处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山洞,眨眼间变得热热闹闹香香喷喷。   不一时,她便端着两只陶碗过来,一只碗里是去了皮的熟山药,一只碗里是鱼汤:“家主大人吃饭啦!”   姜九怀冷冷地瞪着她:“你是不是觉得我奈何不了你?”   元墨叹了口气:“这不是明摆着吗?金麟在我手上,家主大人您还是认命吧。”   姜九怀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脸色一阵发青,差点儿又昏了过去。   元墨看着姜九怀,轻轻叹了口气。   他真是太虚弱了,脸色苍白如雪,连唇上都没有半点血色,整个人就像是用白纸糊成,好像风再大一些,便能把他卷走。   她搬来一大捆枯草铺在土壁前,假装它是靠枕,然后扶起姜九怀,让他靠在上面。   姜九怀无法挣扎,无力反抗,整个人陷在草木干燥的芬芳里,仿佛嗅到了阳光的味道。   元墨勺起一匙鱼汤送到姜九怀唇边,姜九怀别开脸。   单是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让他一阵头晕,他咬牙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要你活着。”元墨脸上是罕见的认真,眸子漆黑温润,牢牢地望定他,“我不要你死。”   姜九怀的瞳孔剧烈地收缩了一下,眸光比刀锋还要冷漠:“谁说我会死在这里?”   这种目光可以让姜家那些大佬畏惧地低下头颅,但元墨不避不让,戳穿他:“你连金麟都可以给我,摆明是不想要这条命了。”   姜九怀顿了一下,冷冷道,“我是死是活,关你什么事?”   “当然关我的事!”元墨睁大了眼睛,大声道,“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你死了我岂不是要难过死?”   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这是姜九怀一直以来最想听的话。   可是,不应该是现在。   现在他跌落尘埃,一无所有,跟着他,她朝不保夕,迟早会丧命。   她应该趁早离开,赶快回到红馆,没有人敢轻易动手。   他清晰地知道可这一点,可是这句话的威力太过强大,如同千军万马奔腾而至,将他心中的冷漠、痛苦还有绝望冲得溃不成军。   脑子:让她走!   心:不,她说她喜欢我!   我喜欢你。   她对他的痴心,他一早便知。   原来,知道是一回事,听她亲口说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亲耳听到这一句的力量,远远胜过暗暗的测知。   这句话就像是春风,而他的心则像是被春风催发的种子,呼啸着抽枝,发叶,开花,眨眼间绽放出满室芳香。   不应该这样,不应该啊。他紧紧握起了拳头,脑子声嘶力竭地大吼,可声音无法传到心间。   心上在开花。   不停地开,不停地开,源源不断,无穷无尽,止不住。   元墨虽然不知道他心里面到底在想什么,但火光下,清晰地瞧见他苍白的脸颊微微透出了一丝血色,幽深的眸子也隐隐亮起了一点光。   呼,看来有用。   乐坊是销金窟,也是销愁窟,每一个女伎皆是一处温柔乡,无论客人有多少愁绪,她们都有法子将它们一一抚平,让客人开开心心离开。   元墨一度很好奇她们是怎么做到的,客人们愁眉苦脸来,满面春风走,简直像是被施了法术。   欢姐道:“简单啊。告诉他们,他们高大英俊有才华,你仰慕他,喜欢他,他是这世上最好的人,是你的天你的地你的神,一天见不着他,你就吃不下睡不着,只有见到他,你的世界才能重新晴朗。”   元墨觉得:“嗯……有点夸张……”   欢姐道:“夸不夸张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他知道他被人喜欢,不管他在官场在家里是有多抬不起头,但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他就是唯一,就是全部。呵呵,一个男人的烦恼,用这一招至少能解决一半。”   姜九怀的烦恼有没有解决一半元墨不敢说,看起来了,好歹解决了十之一二?   不知道这十之一二,能不能让姜家大人吃点东西? 第九十三章   “你不怕死么?”姜九怀看着她,嗓子干哑,“一旦被姜长信的人找到,你就得给我陪葬。”   “嗐,这有什么好怕的?当初我在西山遇见你的时候,也没比现在好多少嘛。再说了……”   元墨还想说,他们现在藏得这么深,姜长信怎么可能找得到他们?   她还想说,所以现在要赶紧多吃点东西,养好伤,回去收拾姜长信。   可她什么也没来得及说,姜九怀忽然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元墨“啊”地一声叫出来。   一是因为手里的鱼汤险些洒了。   二是因为,他揽着的是她受伤的那边肩膀。   姜九怀迅速松开手,元墨一口气还没缓过来,他忽然扯开了她的衣领,她肩上的伤暴露出来,那是被船桨砸中的地方,有一大片瘀青,肌肤高高肿起,触目惊心。   若她是只猫,这会儿全身的毛都炸起来了,什么也顾不得,猛然后退。   这下鱼汤真的洒了。   姜九怀的手依然停在半空,整个人僵住。   她的肩膀先是挨了船桨一击,后来又被翻过来的小船砸中,她当场就昏了过去。   然而她捡柴生火做陶碗,挖山药抓鱼,样样都来得,看起来就像个没事人儿似的,没有提过一个字。   这就是他的蠢货,他的阿墨,眼里心里只有他,连自己的伤势都不顾。   其实真相是,元墨不认得消肿化瘀的药……便是这蓟草,也是因为它有止血生肌,是治姜九怀外伤的配药之一,所以才记住了。   她险险露馅,这会儿慌慌张张地拉好衣领,心肝都快从胸膛里蹦出来了,十分后怕——要是退得再慢些点,或是他拉得力气再大一点,她就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姜九怀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陶碗,将里头的鱼汤一饮而尽,然后抓起烤山药,大口大口吃起来。   家主大人做什么都是仪态高贵风姿优雅,元墨还从来没见过他吃得这般凶猛,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才赶忙又递了一碗鱼汤给他,怕他噎着。   他大口地吃,用力地嚼,好像嚼得不是山药,而是姜长信的骨头。   仔细看,他的眼眶微微发红,不是心疾发作时的异样红晕,而是……好像要哭了?   元墨疑惑,自己盛了一碗鱼汤,一喝下去,终于明白了。   妈呀,没佐料没盐,元墨知道这汤不会好喝,但没想到能难喝成这样,又腥又苦,完全是鱼的洗澡水。   她是有口吃的就满足了,再难喝也能咽下肚,可对于一直是玉粒金莼养着的姜九怀来说,要把这碗汤喝下去,委实太辛苦了。   她忍不住有点心疼:“家主大人……”   姜九怀打断她:“阿九。”   元墨从善如流:“阿九,这荒郊野地什么也没有……”   话没说完,姜九怀塞了一截烤山药到她手里,“吃。”   元墨看着姜九怀,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   他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他的脸上多了一丝从未有过沉毅之色,眼神却无比温和。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他的心魂仿佛经历过一场剧烈的蜕变,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打磨过,变得沉稳深沉,像是一棵一直飘忽的种子,终于在土里扎下了根,根须直入大地最深处,变得坚不可摧。   元墨一面吃着烤山药,一面微微地发着怔。   不过很快烤山药就把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咦,这个倒是香甜粉糯,意外地好吃。   两人吃好这一顿,天色也黑了。   元墨白天拾了不少树枝,堵在门口挡住了不少风,火堆也能防住野兽,在这寒冬腊月,小小山洞算得上是福地洞天了。   “以前我和元宝最怕冬天了,冬天太冷了,又是风,又是雪,好容易天晴了,雪就开始化了,想找块干爽点的屋檐都不容易,要是能找着这么个山洞,我们肯定要乐坏了。”   元墨一面说,一面替姜九怀把干草堆铺铺平,然后扶他坐下,“好好睡吧,阿九。”   她起身离开之际,姜九怀拉住了她的手。   不单拉住,还使了点力气,将她往下一带。   元墨吃了一惊,但怕扯动他的伤口,不敢用力挣,整个人倒在了干草堆上。   草堆干燥、蓬松、芬芳。   火光温暖、柔和、明亮。   “阿九?”   这是干什么?   “睡觉。”   姜九怀一手抖开外袍,盖在了两人身上。   她全身都僵了:“我我我的草堆在那头……”   “你见过兔子吗?”姜九怀忽然问。   “见过……”元墨莫名其妙。   “天寒地冻,兔子尚知道挤在一处取暖,你虚长十八岁,难道连只兔子都不如?”   元墨:“可是咱们身上都有伤……”   一起睡什么的真的不行的!   “正因为你我身上都有伤,所以更要好好歇息,养精蓄锐。”姜九怀躺得四平八稳,安稳合目,“不要再浪费口舌,耽误时间。睡觉。”   最后两个字带着家主大人天然的威势,且说得确实也有道理,元墨只好弱弱地闭上嘴巴。   不知道是不是姜九怀的烧没有全退,元墨觉得他身上滚烫,比火堆还暖和。   两个人一起睡……还不坏……   她躺在蓬松的干草上,就着温暖的火光,全身每一寸骨肉都发出舒服的叹息,很快就睡着了。   还做起梦来。   元墨是很少做梦的,通常是往床上的一瘫,瞬息就能入睡,一夜无梦直到天亮。   但这回不单做梦,还做了两个。   头一个,她梦到姜九怀从她手上夺回了金麟,对准了他自己的额头。   一颗金刚石洞穿空气,在他的额头留下一处深洞,血迅速涌出,濡湿了他的面颊。   “不!”她在梦中痛嚎出声,“阿九不要!”   这正是她之所以要走金麟的原因,梦清晰地展现了她最担心的那一幕。   “阿墨,阿墨,”有声音轻轻响在耳畔,有人轻轻拍着她的肩,“睡吧,我不会有事。”   这声音异常温柔,温柔得就像小时候红姑摇着扇子哄她睡觉时一般。   她的心便像小时候被红姑安抚时那样平静下来,再度睡过去,这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了红馆。   红馆照旧没什么生意,女伎们坐在一起聊天磕瓜子儿,红姑在喝酒,齐叔在磨墨,云姨在画画,大王跑来跑去,元宝在追大王。   一切就是往日里最熟悉的模样。   她笑眯眯地在旁边看着,手里端着一碗鱼汤。   鱼汤又腥又淡,根本不能称之为汤,只能算是鱼的洗澡水。   于是她大喝一声:“黄伯,你忘放盐啦!”   黄伯面无表情,又端给她一碗,照样腥而无味,让人作呕。   “我不要喝!”她转身就逃,黄伯追在她的身后,手里的鱼汤越来越多,一碗又一碗,散发着浓重的腥气。   “救命啊!”   元墨挣扎着醒来,发现洞外已经几天现显天光,火光温暖地照耀着山洞,鱼汤什么的,只不过是一场梦。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勺鱼汤送到嘴边。   元墨盯着这勺汤。   这是她做的汤匙,粗陶所制,歪柄斜口。   视线往上,是握着汤匙的苍白手指,再往上是一截雪白里衣的衣袖,再往上是空洞的空气,这只胳膊好像是从身后伸过来的……   背后一片温暖。   姜九怀抱着她!   喂她喝汤!   元墨这才真的醒了。   整个人差点跳起来。   怎、怎么回事?   “别动。”姜九怀道,“你嚷着喝鱼汤,我便喂你喝一点。”   声音就在她的耳后,他温热气息喷到元墨的耳尖上,从耳尖到脸颊,像胭脂化在水里,嫣然扩散。   元墨恨不得把脑袋低到胸口,僵硬地:“哪有人会把梦话当真的……”   “我会。”姜九怀的声音意外地认真,“相由心生,梦亦由心生。阿墨,梦里的人,就是你心里的人。”   他的嘴角带站一丝笑意,因为他想起那晚在月心庭,她以为他入梦了。   而昨晚,他是真的听到她在梦里叫他的名字。   他在她心里一定住得很深很深,深到,可以进入她的梦境中。   一颗心柔软极了,仿佛能化成水。   我的阿墨,又愚蠢,又深情。   元墨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恨不得睡过去重新再醒一次,梦里是什么情形早就模糊了,现在只是满脸作烧,拼命埋着脑袋,却没想到露出了一截白生生的后颈,此刻全作胭脂色。   姜九怀禁不住有几分心猿意马。   春天里初天的桃花,便是她此时脖颈的颜色吧?   “我、我自己喝!”   元墨终于寻到了脱身之计,接过碗,咕咚咕咚喝了。   本打算喝完了就起身,此时却呆住。   “咦?”   昨晚还又腥又苦的鱼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喝了?虽然还是淡淡的,但满口都是鱼肉本身特有的清润甘甜,回味无穷。   等等,昨晚的鱼汤不是喝完了吗?   元墨看看手里的空碗,再看看火上的陶罐,然后再看看姜九怀,他袖口明显多了几道灰痕,脸上也蹭上了一些。   “阿九,”元墨震惊了,“这汤是你做的?”   “唔。”   “你你怎么做的?”   “用昨日烤好的那条做的。”   家主大人居然会做鱼汤!   还做得这么好喝!   元墨有点怀疑自己没睡醒。   她其实还在做梦吧? 第九十四章   “我、我去打只兔子!”元墨终于找到了脱身之策,离开姜九怀的怀抱,起身就要出去。   姜九怀道:“不必。这三天你不用出门了。”   “那怎么行?不打猎,我们吃什么?”   “你昨日挖到的茯苓山药够吃上几天,陶罐的水也够用,你我身上都有伤,眼下当务之急,是把伤养好,再作打算。”   再次见到他头脑清晰,指挥若定,元墨被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心中十分欣慰。   啊,她的阿九应该算是恢复了。   只是食水虽然够,草药却不多,只够换一次。   换药之时,元墨把捣好的草药糊在他的伤口上,手指不免碰到他的肌肤,她很快发现被碰触的地方起了一粒粒鸡皮疙瘩,他的声音隐隐紧绷:“快些。”   元墨知道。她其实已经用了最快的速度,毕竟寒冬腊月,袒着身子上药,自然是冷得难受。   元墨心里想着,看来这山洞还缺一扇门。   上好药,姜九怀重新披上衣服,问:“除了蓟草,你还采到什么药?”   那些日子被押着看医书,元墨基本是装模作样,过目就忘,勉强只认了几种草药,这次能找到蓟草,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   姜九怀看她这欲说还休的模样,就知道她也不认得,抬手在她头顶敲了一记:“让你好生看书,偏不听。”   这一下敲得并不重,声音里也不见怒意,敲完,指尖还从她的鼻尖滑过一下。   一时间,元墨不知道这是责备她,还是夸奖她。   所以到底该不该好生看书?   “你好生在这里守着。”   姜九怀吩咐,说完,踏出山洞。   元墨目瞪口呆,说好的三天之内不出门呢?   你不是要养伤吗?   不过很好,她才不想在洞里闷三天呢,于是立即跟上。   姜九怀站住脚:“你回去。”   元墨可怜兮兮:“我陪你。”   “回去,躺着,不许起来。”   姜九怀的声音不容反驳。   元墨只能委委屈屈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   嘤嘤嘤,太不公平啦。   姜九怀没有在外面转太久,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把草药。   元墨懂了,多半是他嫌她采的药不对,所以自己动手了。   她立即接过捣好,一面捣,一面虚心求教:“这是什么?”   姜九怀靠在草堆上,强撑伤体出门,脸色苍白,声音有几分虚弱:“莲草。”   莲草?有点熟悉,她肯定抄到过。   元墨用可怜的脑子拼命回忆那本药书。   好像是活血化瘀的?   他那伤口止血都来不及,还用活血的?是嫌血流得不够多不够快吗?   “好了么?”姜九怀问。   “好是好了……”她迟疑。做旁的事都好,只对读书认字这项十分没有信心,饶是有疑惑,也觉得是自己记住了,可是万一是姜九怀受伤过重失血过多记糊涂了呢?   “过来。”   元墨便过去,姜九怀伸手拉开她的衣领,元墨反射性往后退,差点一脚踏进火堆,头发都快竖起来了。   又又来?   想想自己的反应好像有点夸张,元墨勉强挽回一下:“阿九你要干什么?”   姜九怀看着她,“你以为我要干什么?强暴你?”   “没有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阿九你怎么会是这种人呢?绝对不可能!”   而且你现在的伤势,就算有心也无力啊……   话虽如此,她还是抱着陶碗隔得远远的,活像一只弓起背的猫。   姜九怀嘴角隐隐有一丝笑意,又止住,淡然道:“过来,给你上药。”   元墨一愣,这药是给她的?   她的肩膀红肿瘀青,这药确实是合她用没错……可姜九怀带着伤在寒风中找药,竟然是为了她么?   元墨就像是给了抽了一鞭子,这一鞭直接抽在心上,鞭梢还浸了一抹蜜糖,又疼又甜。   “我、我自己来就行……”   只是这山洞就这么大,她要上药,必然得宽衣,而一宽衣不就什么都暴露了吗?   要不去外面?   她看了看洞外,阴沉沉地,寒风呼啸,想想就打了个寒战。   “我有些乏了,要小憩片刻,你动静小些。”姜九怀说着,真个闭目养神起来,甚至还翻了个身朝里。   太好了!   元墨赶紧拉开衣领,草药一敷上去,肩膀一阵清凉,疼得好像没那么厉害了。   三天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只困了一天,元墨便生出度日如年之感。   先是将柴禾从高到矮排到队,然后将每一块茯苓与山药都洗刷得干干净净,甚至做了一只扫帚出来,没事扫扫地,当她想用树枝编一扇门出来的时候,姜九怀忍无可忍道:“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静养?”   元墨只得停下来,可没多久,她又发现了柴禾底下堆着些泥,咦,正好可以再做几只陶盘……她轻作尽量放到最轻,以免吵到姜九怀。   然而姜九怀还是发出一声长叹:“过来。”   元墨苦着脸:“阿九,要我一动不动,还不如再我搞一道伤。”   姜九怀瞪着她半晌,终于无奈地揉了眉心,“去搓些棋子,一半圆的,一半方的。”   “是,阿九!”元墨兴高采烈。   搓好棋子,再在火中烤硬,这显然比做盘子有意思得多,等棋子们全盘出炉,姜九怀的棋盘也画好了:“来,你先下。”   元墨兴致勃勃,“啪”一下落子。   片刻之后,她重新唤醒了在烂柯山房夜夜被姜九怀杀得片甲不留的悲惨回忆。   姜九怀摇头:“毫无长进。”   元墨气得要弃子。   但被杀虽然痛苦,总胜过百无聊赖。   于是她一咬牙:“这局不算!我们重来!”   元墨掳袖子,哼,她的棋艺可是得尽了齐叔真传,打遍北里无敌手,她就不信翻不了盘!   第二局,她坚持了一炷香。   第三局,她坚持了一炷半。   第四局,她一炷香都没扛住。   她屡败屡战,愁眉苦脸,头发都挠成了鸟窝,看上去又是不服,又是颓丧。   真是可怜啊。   但不管怎样,总算让她安静下来了。   姜九怀嘴角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拈起棋子,落在元墨苦心经营了半天的要害处。   “啊啊啊!”   毫不意外地,收获了元墨的嚎叫。   将养了几日,元墨肩上有红肿已经消退,虽然还有瘀青,但已经无碍她上蹿下跳,挖茯苓打兔子摘草药,忙得不亦乐乎,还用树枝拼了一扇门,能挡住寒风,日子很过得去。   再过了一阵,姜九怀也能出门了。   元墨把金麟还给姜九怀,两人一起去打猎时,姜九怀让元墨负责赶兔子,姜九怀则负责射猎,一射一个准。   元墨远远没有这么好的准头,之前射空过好几回,然后又掘地三尺把金刚石找回来,十分辛苦。   现在她开开心心地捡起兔子奔向姜九怀:“三只啦!吃不完的还可以风干!干粮也有了!”   出门是打猎,也是为了找路。姜九怀把那条小船烧了,断了姜长信追踪的线索,水路既不能走,便只剩山路了。   只可惜到今天为止,依然没有看到一点人烟。   两人没能找到更合适的住处,每天奔波之后,还是要回去睡觉,第二天再接着出门。   元墨跑过来时喜笑颜开,高高的马尾一晃一晃,在姜九怀的眼里,很像一条摇个不停的狗尾巴。   “坐下。”姜九怀忽然笑道。   “不用不用,我不累!”元墨快活地说。   姜九怀笑而不语。   好几天之后,她才发现真相。   ——她好像、可能、大概,当了猎狗的差?   而当时,元墨只觉得天光淡淡,草木衰败,天地间只有他的笑容皎洁,她失了好一会儿神——这段日子明明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苦,但姜九怀却好像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多。   元墨一面替他高兴,一面又替他发愁——大哥,你落到这个境地,姜家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了,你的心情怎么还能这么好?   元墨有好几次建议收拾收拾沿着某个方向上路,一直走一直走,她就不信走不出去。但姜九怀好像一点儿也不着急,一时说伤口疼,一时说天气冷,愣是没有动身。   这可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两个人打猎远比一个人强,所获骤然丰厚了许多,兔子肉除了烤和炖之外,还能拿去当鱼饵。皮毛风干了,元墨将之一块一块缝起来,拼成了两件斗篷,出门可以御寒,晚上能当被子,十分暖和。   日子等闲易过,这天除了猎到两只兔子,元墨还发现了一头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往姜九怀那边赶,姜九怀一击即中,鹿翻身倒地。   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丰收。   两人扛着猎物往山洞走,还没走近,忽然隐隐听到人声。   自从来到这里,元墨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到人。   有人就有路。   有路就可以离开这里。   但此时真听到人声,元墨心里猛地沉了一下。   人声来自溪边。   他们漂上岸的地方。   站在这边山头,借着树木的隐蔽,可以清楚地看到两条小船驶进这条支流。   船上齐整整站着数十人,一色地装备精良,铠甲鲜明。   是姜家府兵。   他们竟然找到这里来了。 第九十五章   “是你的人还是姜长信的人?”   明知道隔这么远那边听不见,元墨还是忍不住压低了声音。   姜九怀没说话。   但元墨从他凝重的神色中看出了答案——   十五年来,他和姜长信已是一体,他的人即是姜长信的人。   而很快,元墨看清了船头上的人一身白衣,是奔雷手。   姜长信的人!   这么偏僻的支流都没有漏过,姜长信还真是无孔不入,巨细无遗。   他们不上岸则罢,一旦上岸,很快便会发现那个山洞。   为了方便在山间行走打猎,姜九怀和元墨穿的都是兽皮斗篷,姜九怀华贵的锦缎外袍就在山洞里!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元墨才这么想,就见两条船渐渐靠岸。   “完了,我们快走!”元墨紧紧抓住姜九怀的手。   一旦等姜家府兵开始追杀他们,就插翅难飞了!   姜九怀没有动:“阿墨,你这些天你是怎么找猎物的?”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管我怎么找猎物,你——”元墨说着,猛然顿住。   最近她得出一个找猎物的经验,就是看鸟。   鸟儿突然呼啦啦飞起的地方,多半是有猎物经过。   ——如果他们在山林间奔逃,鸟儿会为追兵指路。   元墨的心重重沉下去:“那、那怎么办?”   姜九怀看着她,没有说话。   他披着兔皮斗篷,是最普通的野兔皮,灰扑扑,但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奇样的华贵之感。头发和元墨一般高高束着,元墨的永远乱成鸟窝,他的却是永远丝缎般柔亮顺滑。   明明身处落魄,却有一股骨子里带来的高贵,让他看起来像是深林之中走出来的异域之王。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布衣荆钗难掩国色。   太阳行将落山,夕阳斜斜照在他的脸上,为他的脸镀上一层软红的光芒。   他的眸子就在这层光芒里微微闪动着温柔色泽:“你放心,我自有办法,保你无事。”   “真的吗?”元墨又惊又喜,“阿九真是聪明绝顶智计无双天下第一!”   她的笑容真灿烂,灿烂得胜过此时的阳光。   眉眼弯弯,牙齿雪白,唇湿润而柔亮。   眸子里有星辰般的光。   他愿为保住这笑容,不惜一切代价。   “过来,靠着树坐下。”   元墨立刻配合地坐下。   姜九怀解下捆鹿的草绳,将她捆在树上,还绑住她的手,打了个死结。   “这是哪一招?”元墨第一次瞧见这种路数,十分好奇,“哦,我知道了,是不是要让我扮成诱饵,让奔雷手过来,然后你一记金麟射死他?”   这主意好是好,就是怎么才能把奔雷手一个人引过来呢?   府兵太多,一时解决不过来啊。   但她解决不了的,姜九怀一定解决得了,没错阿九就是这么厉害!   姜九怀没答话,他撕下自己的衣袖,团成团,“张嘴。”   元墨看着那布团,犹豫一下:“别塞这么大行不行?假装而已,没必要搞这么真吧?”   姜九怀看着她,目光无比温柔,声音更是:“阿墨,乖,张嘴。”   元墨如受蛊惑,不由自主,乖乖听话。   布团真的大,堵在嘴里,舌头都动弹不了,只能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阿墨,是不是我叫你做什么,你都肯?”   元墨:“呜呜呜呜呜呜呜……”用眼神大力表示:现在还聊什么天啊大哥,还不快去干正事!   姜九怀却像是看不明白,蹲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顶。   元墨觉得他的眼神很奇怪。   好像有点温柔,又好像有点悲哀。   元墨怔住了。   “绳结就在你手边,是死结,你解的时候耐心些,不要急,大概半个时辰能解开。”姜九怀轻声道,“他们要找的人是我,只要你不出来,就没事,知道吗?”   风拂过林间,枝叶哗啦啦作响,像是千峰万壑的青松一起哀鸣。   元墨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呜呜呜呜呜!”   她拼命挣扎,扭动,试图解开绳结,然而那绳结系得紧紧得,怎么也找不到绳头。   不,不,不!   “我走之后,水路便安全了。你一路向北,回红馆吧。”姜九怀道,“我知道你惦着回家很久了。”   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大冷的天,元墨挣出了一身的汗,她头一次恨自己对他竟然这么信任:“呜呜呜呜呜!”   混蛋放开我!   不用回头,姜九怀也知道她眼中有多少怒气。   她的眼睛笑起来亮,生起气来,更亮。   本来不觉得死有什么遗憾,但此时此刻,衷心明白,再也见不到这样一双眼睛,着实遗憾。   身后那个人身上似有万千情丝缱绻,绑在他的身上。   他站住脚。   山风吹过,他的发丝轻飘。   “阿墨,最后告诉你一件事好了,其实我……”   山风把他的声音带给元墨,到这里却中断了。   元墨自挣扎扭动间抬起头,就见他临风而立,定定地看着某处。   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元墨看见了一只白鸽在空中盘旋了片刻,然后一头俯冲,扎向岸边,落在奔雷手的手上。   是信鸽!   这样的信鸽乃是姜九怀和姜长信所用,信件往来用的是一种特别的密语,只有极为信任的腹心才能使用。   元墨在姜家的时候就不止一次看见白一手上停着一只信鸽,取下信件送进书房,交给姜九怀。   奔雷手本已上岸,拆信看了片刻,招呼一队人乘船先离开。   看来是姜长信有事召唤奔雷手。   不过有点奇怪,这时候还有什么事比寻找姜九怀的下落更重要?   而且这信鸽来得也太巧了吧?简直是老天爷专门派它来救姜九怀的。   另一队人大约是眼看天色已暮,且四处并渺无人烟,再加上这段日子已经沿江水做过无数次无用的搜查,十来个人只在岸边兜了一阵子,便也上船走了。   元墨这才松了一口气。   姜九怀已经快步回到她身边,拿下布团。   元墨口角酸麻,气到了极点,张口就骂:“你这混蛋——”   姜九怀猛地抱住了她。   抱得紧紧的。   紧到她担心会硌到他才愈合不久的伤口。   明明那么生气,恨不得锤爆他的脑袋,可是被这样抱着,清晰地感觉到他的体温,他的力量,知道他活生生、好端端的,所有的骂便堵在了嗓子眼。   她感到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其实她自己也是。   如果没有那只信鸽,她可能永远都见不到这个人了。   还能怎么样?当然是把他原谅掉啊。   “咳。”元墨咳了一声,清了一下微微哽住的嗓子,“抱好了的话,能不能先把我解开?”   姜九怀松开她,去解绳子。   他的脸似乎有些发红,且有一丝罕见的情绪,在脸上一闪而过。   虽然短暂,元墨还是看到了。   情绪非常复杂,似乎是羞惭、后悔与尴尬等等等等,综合起来,就是人们在丢脸之后常常出现的那个“妈蛋刚做了一件蠢事,好希望看到的人全都消失”的神情。   旁人可能这样想想就算了,家主大人这样想,还真能随时随地让人消失。   杀人灭口这种事,家主大人真的干得出来。   可元墨迟钝地没有半分害怕。   她的目光追随着他,直到脖子再也扭不过去。   满心只觉得:阿九……脸红的样子……怎么……这么可爱……   由衷地觉得,阿九不是女儿身,真的是暴殄天物啊。   就凭刚才那个似羞似惭似恼的表情,就能让多少人心动!   不知是他情绪不佳,还是草绳真的系得太紧,姜九怀解了半天,眼看天都快黑了,还没解开。   偏偏这草绳编得十分结实,扯还扯不断。   姜九怀抬起手腕,准备给它一记金刚石。   元墨连忙阻止他:“我衣袋里有块琉璃片,你用那个。”   琉璃片虽说不上锋利,但切草绳还甚是有用,元墨很快松了绑。   夕阳已经彻底坠下山头,西边一片淡紫色接近蓝色的暮霭,鸟儿扑拉拉飞回巢中,山林的夜晚降临了。   两人在漫天暮霭里相视一笑。   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应该有“虚惊一场”。   两人继续抬起鹿,往山下走。   他没有被抓走,真好。   她也不用孤单一个人,真好。   还能这样抬着鹿一起走,真好。   “晚上吃蜜炙鹿肉吧?”元墨说,“上回我掏的蜂蜜还没用完呢。”   姜九怀“嗯”了一声,虽是短短一字,却也十分轻悦。   “阿九你来烤哦。”   “自然是我。你的手艺,也就鱼鲙还吃得。”   “胡说。”元墨义正辞严,“我烤山药也是一流的。”   姜九怀没有说话,在夜色中无声地笑了。   是快到春天了吗?   山风虽冷,吹面好像已经有几分温柔了。   天已黑透,月光洒下来,将两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那个,阿九你想告诉我什么事情来着?”   元墨十分好奇:“说嘛说嘛。”   姜九怀:“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   元墨顿时:“……没有。”   “那我也没有。”   “喂,这是耍赖啊!”   “你告诉我一件事,我告诉你一件事,这才公平。”   “好吧。”元墨想了想,“其实上次掏的蜂蜜不止一罐,我自己在路上忍不住吃了一大块。”   姜九怀仰头笑了:“你这才是耍赖啊元墨。”   月光幽幽,山风清冷,风中满是草木干燥的清香,两人抬着鹿,在月下渐行渐远了。 第九十六章   元墨觉得女娲在造姜九怀的时候,一定费了特别多的心思,不单悉心捏出这副皮相,还朝他的双手吹过一口仙气。   不然怎么解释他这双手又会抚琴、又会画画、又会下棋、又会写字,现在还会烤肉呢?   蜜炙鹿肉好吃得元墨能把舌头一起吞掉。   姜九怀还将鹿肉与野葛根一起炖汤,热腾腾暖融融,元墨吃得一本满足,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幸福地叹息。   府兵们已经上岸搜查过,这片山林算得上是彻底安全啦。   姜九怀忽然道:“阿墨,你那块琉璃片哪里来的?”   元墨道“别人给的。”   “让我看看。”   元墨便掏出来递给他。   他接过,就在火堆边,细细审视,神情异常专注。   琉璃片呈淡蓝色,映着火光,晶莹剔透,十分美丽。   元墨也凑过去看:“好吧看?你看一块碎片尚且如此,真不知道它原本有多好看。哎,这么好看的东西怎么就碎了呢?”   “它本是一块龙凤呈祥琉璃摆件,是南伽国送给我父母的新婚贺礼。”姜九怀拈着琉璃片,轻声道,“我父亲对它甚是喜爱,这件东西就搁在他的案前,我小时候刚开始学写字,还曾经在它上面乱画过。”   他抬起眼,望向元墨:“给你这个的人,是不是姓封,单名一个青字?”   元墨惊了,怎么也没想到这片琉璃竟是这样的来历,连忙把怪老头的事情告诉姜九怀,然后道:“他没跟我说他的名字,我也没问。”   毕竟是江湖高人,姓名什么的不一定愿意告诉别人。、   不过“封青”这个名字,她好像听平公公提起过……   “城东二三十里,一片废墟……”姜九怀凝望着琉璃,眸子一瞬不瞬,仿佛已经透过它看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阿墨,那是城东小凤洲,那片废墟,就是十五年前被被烧毁的含璃山庄。”   元墨定住,一时无法言语。   她之前一直拼命打听十五年前的一切,原来,命运早就让她靠近她一直想要寻找的真相了吗?   “封青年轻的时候纵横江湖,后被仇家暗算,命在旦夕,我父亲救了他,他便从此效忠于我的父亲。”   就像白一和你。   元墨有几分恍然地想。   “后来蟠璃山庄出事,他便不见了踪影,没想到一直留在那儿。”姜九怀把琉璃片还给元墨,“收好,封青一诺千金,这东西很有用。”   元墨眼睛一亮:“封大叔的武功很厉害,我们要不要求他杀了姜长信?”   “单取姜长信一条性命,动不了他留在姜家的根基,我要将他的势力全盘清除,单用杀人的方式可做不到。”姜九怀道,“他藏得太深,根也扎得太深,我得等,等他按耐不住自己的野心,暴露自己的全部实力,然后才能将他一举铲除。”   听上去好有道理好厉害的样子!元墨深深点头,“只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姜九怀道:“不急。我消失得越久,他便越放心。”   元墨恍然大悟。不错,按照常理,人若被害,只要活着,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尽快回去报仇,久久不回,只能说明这人已经没有回去报仇的能力,很可能已经死了。   “我说你怎么一点儿也不着急,原来是早有打算!”元墨忍不住道,“你好歹跟我说一说啊,害我急得要死。”   姜九怀微微笑,不答。   我就喜欢看你为我着急的样子。   两人说了会儿话,照例下了两盘棋,元墨再次被杀得片甲不留,十分愤怒。   姜九怀知道再杀下去她就真急了,便含笑住手,收拾睡觉。   如今草堆已经铺上了兔皮褥子,盖着兔皮毯子,十分温暖舒适。   只有一样,元墨睡相不好,每天都睡得四仰八叉,必然有一条腿搁在姜九怀身上。   元墨十分不好意思,表示她还是睡回自己那只草堆,但姜九怀认真地道:“比起感染风寒,被压上一压也无妨。”   现在又多了一个理由:“毯子只有一条,若是只给我用,传出去岂不说我苛待你?”   元墨心道:你想多了,这荒山野岭的谁会传出去?而且苛待人什么的,你以前不是做得很顺手嘛。   虽然清晨必然反攻,元墨睡前还是老老实实将自己弓成一只虾米,尽量少占点位置。   和她截然相反,姜九怀的睡姿永远是端端正正,双手合拢在胸前,夜里躺下去什么样,醒来定然还是什么样。   只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姜九怀一直翻来覆去睡不安稳。   元墨忍不住问:“阿九,你是不是想起从前的事了?”一定是因为那块琉璃吧?   “没有。”姜九怀的声音听上去不知为什么有几分压抑的味道,“你睡吧。”   因为有点担心,元墨也睡得不是很踏实,半梦半醒间,听到他姜九怀起来喝了几次冷水。   这么渴吗?   又没吃盐……   然后还听到他深深呼吸,好像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从前在姜家,他在半夜时常醒来,但到这山洞倒是夜夜一觉到天亮,且以前醒也是悄然无声,并没有这样大的动静。   “阿九,你怎么了?”元墨迷迷糊糊问。   “无事。”姜九怀答。   “哦。”元墨埋头又接着睡,片刻后,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的声音低哑而紧绷,明显不对劲!   果然,火光映照下,他的脸微微泛红,嘴唇更是红如血,额角还有一层薄汗,莹然湿亮。   “阿九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元墨十分紧张。   再严重的伤,姜九怀也能瞒得妥妥的,不让任何人看出来,现在能让他如此失态的,一定是无法掩饰的痛苦,她想到某种可能,伸手就扯开他的衣襟。   伤口已经结痂,并没有崩裂的迹象,那会是什么问题?   元墨还没思量出个所以然,两手就被姜九怀按住。   他的手……好烫!   他呼出来的气息也是滚烫的,眼神灼热,火光仿佛烧进了他的眸子里,他整个人像是要燃烧起来。   他握着她的手,一点一点,将她拉近。   两人越来越近,他的气息触到她的面颊,像溅出来的火星,仿佛要把她烧着。   她的脸小小一只,像一块美玉,双唇饱满湿润,呈一种极其美丽的淡红色,像尚在含苞的芍药,又像是初初转熟时的樱桃,光是看看着,也知道有多可口。   那晚在船底,生死之际,她的唇覆上来,带着清新空气,赋他以生。他永远都记得,江水都多寒冷,她的唇就有多柔软……   姜九怀的喉节急剧滑动,无法自控地低下头。   “阿九,你是不是想女人了?”   像是梦境骤然破裂,姜九怀猛地抬头。   “放心,我好歹是开乐坊的,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很正常。”   元墨一脸“我都懂”的神色,眼神充满宽容和体贴,然后委婉地提醒,“可是那个……我不是女人啊……”   不过姜九怀一向都是谪仙下凡,灭净了七情六欲,别说想女人,被人碰他一下都难掩不悦,怎么今天突然——   蓦地,她望向石壁,那儿,还剩着半边鹿肉……   要死!她怎么忘了?鹿肉吃了能壮那个啥!   姜九怀还是握着她的手,不过眼神好像不似方才那般灼热了,眸子深处甚至还有一丝杀气,似乎在“亲她”和“捏死她”之间徘徊。   最终,他松了她,冷着脸道:“睡你的觉。”   元墨默默地躺下了,并且深深觉得自己不大安全,尽量朝向里侧。   忽然,她想到,姜九怀根本不碰女人,会不会还是个雏?   耳朵听着姜九怀转辗反侧,元墨思忖良久,出于同情,终于还是用一个行家的身份给出建议:“那个……阿九你知不知道没有女人的时候,其实还有别的法子,比如,用手……”   身边静了一静,然后,底下的干草沙沙作响,元墨感觉到姜九怀滚烫的身体贴近了自己,声音低低响在耳畔:“你又知不知道,没有女人的时候,其实男人也一样可以用……”   吓得她差点滚下草堆!   姜九怀长臂一伸,把她揽了过来,整个人撑在她的上方,逆着火光,他的眸子隐隐发亮,声音有些喑哑:“你是乐坊坊主,久经风月,可知道怎么个用法?”   元墨摇头,拼命摇头。   不,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你不肯教,我只好自己摸索了……”他的声音喑哑,口齿缠绵,慢慢地,慢慢地低下头。   先是发丝滑过元墨的面颊,然后他的唇落在了上面。   好烫。   元墨觉得整个人都被烫得烧起来,他的气息笼罩了她,她呼吸不畅,全身发热,脑子里嗡嗡响,像是有千百只蜜蜂要把她抬往云端。   可是这迷乱之中,脑子里闪过红姑的声音:“要是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你就从红馆滚出去,永远也别想再回来了,知道吗?”   她知道床事是怎么一回事,他真要做下去,她的秘密就守不住了!   “不要!”元墨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带着几分惊恐地摇头,“阿九不要。”   姜九怀悬在她的上方,停住了,盯着她。   短短的一瞬仿佛有一千年那么长,姜九怀慢慢地开口,语气低而轻,话却极其不客气,:“趁我还没反悔,滚回那边去。”   元墨感觉得到他身体的僵硬,仿佛他体内有两个神魂,更接近平日里的那一个此刻占据了上风。   她想也没想,当即麻溜地滚了。   才滚到自己的草堆,兔皮被子就从天而降,把她埋了起来。   她好不容易把脑袋露出来,有点担心他会着凉,然而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   这当口让他凉一凉挺好的!   她把被子拉过头顶,真相让她整个人都颤栗了。   天呐,难怪他从不介意她假扮男宠,他真的就是好这一口! 第九十七章   第二天元墨特意起了个大早,出去钓了两条鱼。   回来的时候,姜九怀刚起床。   他一脸木然,眼下一片青黑,眼睛里有不少血丝,十分明显地那啥不满。   “阿九早!”元墨笑得一脸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我做了茯苓汤!一会儿还有鱼鲙!”   姜九怀抬头看她一眼。   以往最少要睡到日上三竿,今天居然起这么早,还一脸元气十足……   ——有异。   他迅速扫视了洞内一遍,然后发现有东西少了。   “那半边鹿肉呢?”   “我不知道。一早起来就没了,不知是被什么叼走了。”元墨答得面不改色,还做出一脸惋惜的样子,“真是可惜了那么大一坨肉……”   姜九怀看着她,眸子静静地,仿佛能透过她的脸看透她的脑子。   元墨不怕,元墨一脸大无畏。   就算被戳穿她也不在乎,反正她才不会再让他吃成一头衣冠禽兽的!   不知道是给她坦然的眼神打败,还是实在提不起力气将她戳穿,姜九怀撑着脑门,无声地笑了一下。   昨日收获颇丰,虽然鹿肉不翼而飞,还有两只兔子足以裹腹,再加上外面天色阴沉寒风阵阵,隐隐要下雪的样子,两人决定今天暂不出门。   一般这种决定,都是姜九怀单方面做出。   元墨热爱出门蹦哒,刮风也好下雪也好,在山林间奔跑,追逐猎物,山形再崎岖陡峭也乐不知疲。   不过现在洞里的活儿也不少,干草堆该整一整了;兔皮也该剥了风干,加上之前攒的,刚好可以再缝一床毯子;火堆灰该清理一下了;前几天不知是什么东西从树枝的缝隙里蹿进来,把盘碗打翻了几只,今天正好做几只补上。   她上上下下地忙碌,一会儿干这个,一会儿干那个,身影布满洞内,无处不在。   姜九怀真不知道她哪儿来这么多精力。   待事情做得差不多,便盘腿往火腿边一坐,开始做陶碗。   这会儿姜九怀已经把兔子放在火上烤,   隔着火堆,只见元墨脸上溅了一点泥点子,手上捏着泥条,哼着小曲,凝神细听,只见哼的是:“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   还真是喜欢这曲子啊。   姜九怀嘴角不自觉翘起来,起身在元墨身边坐下,学着元墨的样子,将泥块搓成条。   元墨看他面带微笑,眸子柔和,心情显然不很错的样子,笑道:“想学吗?我教你!”   然而不等她教,就见姜九怀搓出来的泥条均匀平顺,盘作一圈,密实而浑圆,竟然比她手里那只歪歪扭扭的碗坯好看不少。   元墨:女娲娘娘你还能再偏心一点吗?   “怎么不唱了?”姜九怀问。   元墨便又唱道:“旧酒投,新醅泼,老瓦盆边笑呵呵,共山僧野叟闲吟和。他出一对鸡,我出一个鹅,闲快活……”   她的声音清脆爽利,唱什么都好听,姜九怀静静听完,手里的陶杯也趋于完整,他道:“前面那支好听。”   前面那个曲子不甚文雅,在上等乐坊里,女伎们是不唱的,唱了会掉身份,她们唱的那些文绉绉的曲子,元墨一个也记不住,这种活泼爽快的,倒是朗朗上口,一听就会。   元墨顿原以为以姜九怀的身份与学识,定然看不起这种曲子呢,没想到人不可貌相,他居然喜欢听这个,顿时大起知音之感,唱给他听。   “……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姜九怀听着,火光映在他的眸子里,瞳仁深处仿佛也有一团火光跳跃,温暖却不灼人。他伸手在她鼻尖上轻轻一点,留下一个泥印子,笑道:“这可是你说的。”   这个笑容异常灿烂,洞外的黑暗仿佛都要被映亮了。   元墨十分不争气地被这个笑容晃了心神,喃喃:“我说什么了?”   姜九怀看着她的眼睛,宣誓一般:“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元墨愣住了。   大哥你还好吗?   就算你好男风,也不可能娶个男人吧?跟你生同衾死同椁的只能是你妻子啊!   姜九怀瞧着她呆愣愣的,眼睛圆圆,嘴也圆圆,让人真想拉过来揉一揉,搓一搓,捏一捏。   他抬起手,又在她左右脸颊上各划了一道。   元墨脸上又多了两条泥印子。   这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家主大人吗?阿九你这样很不家主大人你知道吗?   姜九怀还要在她的额头再点一点,元墨大喝一声,张开两只泥手,报复回去。   论身手还是元墨敏捷,且手上泥多,很快占据了上风,但姜九怀力气比她大,两人满山洞打闹,她正要糊姜九怀一脸泥,却被他捉住了手腕便动弹不得,抵在了山壁上。   火光融融,一洞皆暖,山壁仿佛都有了温柔色泽。   姜九怀的脸近在咫尺,气息相闻,他脸上被抹了一道,颈上也被抹了一道,眼神明亮,全是笑意。   恍惚间,元墨觉得自己看到的好像不是眼前这个姜九怀,他一点点变小,在时光的慢慢回溯,变成了那个直接被剥夺了童年、从来没有和同伴打闹玩乐过的小姜九怀。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在这个温暖的山洞,小姜九怀从他心里跑了出来,才有这场快活的玩闹。   元墨的心里变得好柔软好柔软,想要好好地抱一抱他,又想再陪他多玩一下,让他再快活一点。   她不知道她的眼神也变得好柔软,柔软得像是能化成水,直接淌进他的心里去。   姜九怀的眼神慢慢变了,火堆猎猎地燃烧,火光在他脸上跳跃,他眸子里的火焰像是轰然燃烧成漫天的大火。   握着她手腕上的手微微收紧,姜九怀朝元墨贴近了一步,这一步,将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为无。   他的气息笼罩了元墨,他的脸一点点在元墨面前放大。   元墨心跳加速,手脚酸软,脑子里模模糊糊觉得,不对,玩闹可不包括这款……   姜九怀低下头。   遥遥地,传来“轰隆”一声响。   这声响应该很剧烈,但因为隔得远,听上去闷闷的。   打雷了?   元墨的脑子迟钝地想。   不是吧?现在是冬天……   且轰隆连响,一串串的,不像是雷声。   猛地,她清醒了过来,睁大了眼睛。   “阿九!”   她大吼一声。   姜九怀眸子一片浓暗,唇已经到了她的唇边,被她一吼,生生顿住。   “是鞭炮!是鞭炮!”   元墨激动得快要跳起来,“快,快!”   姜九怀猛一激灵,回过神,松开手。   元墨拉着他往外冲,外面寒风凛冽,群山静静伏在黑暗之中,像是不愿意放他们离开,将这遥远的声音扩散在四面,到处都是闷响,辨不清到底来自哪个方向。   元墨恨不能多长出几只耳朵。   忽地,远远地有亮光一闪,又一闪。   “是焰火!”   元墨狂喜地喊了出来。   焰火的光芒在黑暗中极为显眼,像是天神为他们指出了方向。   正南方!   人家在正南方!   出路在正南方!   “今天是过年啊!”元墨浑身发抖,声音打颤,跳起来一把抱住了姜九怀,“阿九,今天是过年啊!”   姜九怀含笑抱住了她。   群山仿佛是安详的宾客,看着这两个人在焰火的光芒下静静相拥。   千百年来,人们在这一天除旧迎新,用鞭炮和焰火驱除年兽,为大地迎来光明和吉祥,这一天是真正的普天同庆,就连迷失在大山深处的人也能受到福泽。   唯一的遗憾是,等他们回来,兔肉已经烤焦了。   所以他们的年夜饭就是一顿烤焦的兔肉。   洗了手脸,两人坐下来把兔肉撕开。   即使是烤焦的兔肉,姜九怀也吃得慢条斯理,从容优雅,元墨常常觉得看他吃东西真是一种享受,尽得“秀色可餐”四字精髓。   但今天她却看得有点不安。   姜九怀只见她的目光总在自己身上打转,望过去的时候她又挪开,便道:“想说什么?”   “我想……这该是你吃过的最糟的年夜饭吧?”元墨声音有点低,“要是早知道今天是过年……”   我就不扔那鹿肉了……还要再弄点别的好吃的……   “不。”姜九怀微笑道,“这是十五年来最好的一次。”   元墨看看手里有一半焦黑的兔肉,十分怀疑。   姜家是什么人家?平日里就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到了过年,什么山珍海味龙肝凤脑没有?   不过她家阿九还真是善良啊,吃得这么难吃的东西,为免她难过,居然能扯这么违心的谎。   元墨简直有点感动。   姜九怀等了半天,见她只是埋头狂啃,把半只兔子啃得只剩一只骨架了,也没再开口,忍不住问道:“你不问问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想安慰我啊。”元墨吃完兔子,擦擦手,“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出发!”   然后就去收拾了。   姜九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叹了口气。   笨蛋。   这是十五年来最好的年夜饭,是因为我遇见了十五年来最好的人。 第九十八章   要收拾的东西不多。   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好带走的。   元墨把山药茯苓之类洗吧洗吧烤了,准备带在路上当干粮。   姜九怀坐在火堆前,又做了一只陶杯。   元墨道:“都要走了,还做这个干什么?”   姜九怀不答,拈起树枝,还在杯子上写了个字。   元墨凑过去,只见写的是个“怀”字。   再拿起之前做的那个,写的是个“墨”字。   元墨端着两个陶杯爆发出一阵狂笑。   “哈哈哈哈,阿九,原来你也有犯傻的时候,都要走了,你还怕用错杯子吗哈哈哈哈!”   姜九怀看了她一阵,像看一个傻子。   然后他面无表情地把杯子拿过来,放在火上烤干。   火焰的热度烘干的泥中的水分,陶杯变得坚固稳定,两个字深入陶中肌理,刻骨铭心。   怀。   墨。   怀与墨。   他把两只杯子放在靠山壁的最深处,还拿干草厚厚地垫了一圈,便是山崩地裂,这座山洞倒塌,这两只陶杯谅也无碍。   元墨在一旁看得偷笑。   她真的觉得姜九怀越来越像小孩子了,捏出个玩具还要好好藏起来。   啊,真的好可爱!   第二天,元墨又烤了几条鱼,补充干粮大军。   然后把东西往身上一背,意气风发,大步流星:“走啦!”   姜九怀却没动,他站在洞中环视良久,目光从干草、陶碗和火堆上一一扫过,仿佛在进行一场无言的道别。   元墨在外面叫:“阿九快点啦!”   早一点出发,就能早一点走出大山。   就能早一点让姜九怀回到姜家收拾姜长信。   好容易姜九怀终于离开了山洞,元墨赶紧往前走,走出一阵才发现姜九怀没跟上来。   回去一看,发现姜九怀盖好树枝门,又捡了许多枝桠将其掩住,这还不够,他还搬了许多石头围着洞口堵了一大圈。   元墨好奇,折回去也帮着一起去堆石头:“这是做什么?”   “不让别人进去。”姜九怀道。   “深山老林的哪有人啊!”   “兽也不行。”   不得不说,家主大人的独占欲,真让元墨叹为观止。   洞门完全堵上,确认哪怕是头狼也拱不开,是只老鼠也钻不进,姜九怀才离开。   饶是离开,也一路回望了三五次。   元墨忍不住问:“是不是有东西落里面了?”   姜九怀目光深深,点了点头。   元墨意外,她只不过是随口问问,两人身无长物,哪里有东西可掉?   “落什么了?”   姜九怀没有回答,反问:“你没有?”   元墨检视自己,干粮、兔毛斗篷、琉璃片,一样不缺。   姜九怀叹了口气。   这没心没肺的蠢货。   看到第一缕炊烟,已经是十天后的黄昏。   一处茅草房子坐落在大树下,篱笆围出一块院子,种了几畦菜,养了几只鸡。   在落日最后的余晖里,群鸟投林,炊烟袅袅升起,一个老妇人正在院子里喂鸡,鸡们咯咯叫个不停。   元墨第一次发现鸡叫得这么好听。   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经过这些时日的跋涉,她的头发早就蓬成了鸟窝,脸上也不知道蹭了多少道泥灰,但一双眼睛永远清澈明亮,笑想来两眼弯弯,张开双臂冲过去。   热水们!我来啦!   米饭们!我来啦!   加盐的菜菜们!我来啦!   老妇夫家姓毛,同着儿子阿虎一起过活。   元墨自称和姜九怀是两兄弟,头一次出门做生意,结果遇上山匪,被打劫一空,迷失了道路,好不容易才下山。   毛家是猎户,深山里一年到头难得见到外人,何况又是落难的年轻人,毛大娘又是备热水又是杀鸡,好好招待了两人。   待两人洗了热水澡出来,元墨眉目如画,明净清冽,姜九怀五官绝美,风姿胜仙,把个毛大娘看呆了,怎么也不相信他们两个是兄弟。   毛大娘道:“别哄我老婆子,世上哪有这样好看的男子?我猜到了,一定是你们小两口私定了终身,背着家人偷跑出来的,是不是?”   元墨忙道:“没有没有……”   几乎是同时,姜九怀微微一笑,道:“是。”   元墨:是什么是啊!   毛大娘冲元墨道:“看你一个大男人,还没人家大姑娘胆子大!”   姜九怀嘴角的笑意微微僵住。   情况和他想象的好像有点不一样。   元墨差点把饭喷出来,赶紧埋头喝汤。   啊,有盐的汤是多么好喝!   她要是会写诗,一定要为盐写上一百首!   毛大娘挟起一只大鸡腿到姜九怀碗里,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姑娘,吃!多吃点!哎呀,我老婆子活这么久,还是头一回看见这么俊的姑娘。要不是已经有了人,我非要留下来给我做儿媳不可。”   元墨:不,慢着,大娘,虽然你给我们吃了鸡,但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讲。   外面传来了篱笆门的吱呀声,毛大娘笑着起身:“我家阿虎回来了。”   毛家在深山,毛阿虎时常拿猎物出去换些米面油盐,今日一早出门,迟迟未归,毛大娘已经在聊天的间隙里抱怨过好几遍了。   这时儿子回来,她赶忙迎出去,只听她道:“哟,换了这么多,够吃好一阵子了——”   “多个屁!”毛阿虎生得三大五粗,一面进门,一面咕哝,“忙了十来月,就得这么点东西,喂鸡都不够,他娘的什么时候能发个横财就好了,我今天在镇上,看到好多……”   这才瞧见桌上有两个人,顿时愣住,眼睛都直了。   元墨心想:又一个被家主大人美色所迷的。   她连忙起身跟毛阿虎打招呼,又把“两兄弟落难”的故事讲了一遍,在“兄弟”两个字上咬字格外重些,以免毛阿虎闹什么笑话。   然而毛阿虎的眼神好像更直了,眸子深处还有了一股隐隐的精光。   毛大娘替儿子盛了饭来,四个人坐下边吃边聊。   一顿饭功夫,元墨已经把这一带的情形打听清楚了。   此处是毛家岭,朝南走个三十来里,有个青水镇,青水镇上有官道,有马车,往西走半日就能到清江县,过了清江县,就是苏州府。   从毛大娘口里听到“苏州”两个字的时候,元墨和姜九怀都吃了一惊。   苏州距扬州有四五百里,他们居然顺水漂了这么远。   不过青水镇既然有官道,那么他们可以直接弄辆马车,从青水镇回扬州,早晚赶路,五天左右可以应该就可以了。   毛大娘把毛阿虎叫到自己屋里打地铺,把屋子腾出来给元墨和姜九怀。   元墨再三道谢,然后往床上一滚。   啊,身下是厚厚的褥子,身上是蓬松的棉被,元墨幸福地叹了口气,几乎是一合上眼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被姜九怀推醒。   窗外月光淡淡,不知是什么时辰,姜九怀在竖起一根手指在唇间,示意她安静。   墙壁单薄,隔壁的说话声隐隐传来。   “画像……悬赏……五百两……黄金……他们两个……明天……”   声音断断续续,元墨起先迷糊,随后猛地睁大了眼睛。   有人悬赏他们,足足五百两黄金!   原来毛阿虎神情有异,并非是因为阿九的美色,而是因为他们的赏金。   五百两黄金!   “天呐我居然值这么多钱……”元墨喃喃。   隔壁在争执。   毛大娘虽是压低声音,但听得出是疾言厉色:“他们是咱们家的客人,自古以来,哪有用客人换银钱的道理?”   毛阿虎道:“他们不是好人,特别是那个弟弟,画像上写得清清楚楚的,镇上的兵大爷都给我们说了,他是江洋大盗,犯下了滔天大罪,才被通缉的。”   “是不是好人我看得出来,那孩子眼神正,不是坏人!”毛大娘怒道,“你要敢去,我就没你这个儿子!”   “哎哟我的娘,您小点儿声行不行?当心把人吵醒了!”毛阿虎说,“行行行,都听您的,那赏金我不要了,就当没这回事行了吧?”   毛大娘又念叨了几句,声音较低,听不清,毛阿虎不耐烦地咕哝道:“行了吧说够了吧,我要睡了。”   隔壁安静下来。   元墨望向姜九怀,用眼神问:“怎么办?”   连这么偏僻的深山都有人认出他们,姜长信在外面肯定已经是漫天撒网,布局严密,一个不慎,他们就会自投罗网。   巨额赏金会把百姓都变成姜长信的眼线,他们俩个人一旦出现,在百姓眼里就是一堆会走路的黄金。   这毛阿虎虽然表面上被毛大娘压了下来,但听他的语气,只怕未必死心。   一旦他去通风报讯,他们两个好不容易隐匿住的行踪就会暴露,姜长信的人很快就会找到他们。   姜九怀的长发披散在颊边,垂顺如丝。   窗外月光清冷,他的眸子更冷。   身为家主,姜九怀还有最后一张牌,那就是暗卫。   但要使用暗卫,他必须先回到姜家。   要回到姜家,就必须神不知,鬼不觉。   不能让任何人泄露他的行踪。   元墨见过他这样的眼神。   当日在京城姜家的花厅外,他便是这样的眼神。   他走向房门,背脊挺直,微微抬了抬左手腕。   ——他要去灭口。 第九十九章   姜九怀走到门边,停下。   元墨抓住了他的手臂。   抓得很紧。   他的视线顺着往上,落在她的脸上。   月光透过窗子照在她的脸上,煞白。   她的手也微微发抖。   她知道姜九怀的行踪绝对不能暴露,可是,她也没办法看着毛大娘死在自己眼前。   哪怕只是除去毛阿虎,毛大娘也会一世伤心。   她同样也没办法开口求姜九怀放过毛大娘母子,那很有可能置姜九怀于死地。   姜九怀看着她,无声地叹了口气:“不然,你去?”   元墨的脸更白了:“我、我不行……大娘她……”   她说不下去了。   姜九怀挑起半边眉:“一记手刀敲晕他们,你也做不行?”   她的眼睛迅速亮了起来,忙不迭道:“我会我会!”   正要过去,又站住了,“可是……万一毛阿虎醒来去报讯……”   姜九怀走近她,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还知道为我着想,算你还有点良心。”   他靠得太近了,声音也太低了,闷闷地含糊在嗓子里,带着几分笑意,仿佛能直接送进元墨的耳朵里去。   元墨立刻发现自己的耳尖相当不合时宜地发红了。   要很用力才能将这奇怪的感情压下去,元墨心里直打突:“真的放过他?会不会太过犯险?”   “犯险也无妨。”   这句话甚是笃定,声音虽轻,却有一股睥睨之气。   元墨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元墨脸上露出了灿烂笑容,“我家阿九真的是才貌双全才高八斗才华盖世!”   为免吵到隔壁,她的声音也压得很低,只是声音里的飞扬却怎么也压不住。   姜九怀笑着摸摸她的头:“去吧。”   元墨伶伶俐俐地去了。   待她回来时,姜九怀已经收拾好了行装。   两人趁着月色,悄悄离开。   青水镇紧挨苏州通往扬州的官道,往来商旅不绝,沿街都是商铺,看上去十分繁华。   元墨和姜九怀抵达的时候,天才蒙蒙亮,街上人不多,一家家商铺卸下门板准备开张,早点铺子热气腾腾,冒着包子的香气。   两人在深山日久,陡然见到繁华人世,不由自主,都生出一丝感慨。   然后元墨就看到了自己和姜九怀的通缉令。   它被贴在大街上最醒目的地方,一干江洋大盗凶巴巴的脸都靠后,只有她和姜九怀的脸独领风骚,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十分有排面。   “通缉我就罢了,怎么连你的画像他也敢到处贴?”难道姜长信已经完全掌控了姜家,一个人说了算?   “你忘了,见过我的人可不多,而且画像上只有赏金,没有罪名。”姜九怀脸上有淡淡嘲讽,“把画像贴出来之前,我那三伯说不得还要演一出好戏,掉几滴眼泪,表示自己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如何都要把我找回来吧?”   元墨咬牙,真是心机深沉。   凶手扮演着痛失至亲的长辈,一心想寻回家主大人,可不能把家主大人打成通缉犯,但底下人办事不力,竟然把家主大人的画像跟通缉令上的画像贴在一起,那就不关玉翁的事了。   上层办事向来是诲莫如深,个中详情一概含糊,消息一层层往下传,最后的人们只知道这两个江洋大盗特别厉害,赏金特别高。   元墨恨不得把画像撕了。   但想也知道,一处离扬州几百里外的小镇都贴满了画像,整个江南只怕到处都是了。   元墨仔细研究了一下,同旁边那些爹妈到场都未必认得的画像比,她和姜九怀的画像可谓工笔细绘,最少有七八分相似,难怪昨晚毛阿虎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阿九,我们得改个模样。”元墨道,“不然恐怕寸步难行。”   姜九怀颔首。   但有个问题。   他俩身无分文。   虽有金刚石,一旦出现,便是致命线索。   姜九怀沉默了,姜家家主的人生里,还从来没有为钱而烦恼过。   元墨却是一脸轻松,“这事包我身上。”左右看看,房屋与房屋之间隔出一条夹道,居民用它来堆柴,十分偏僻,她把姜九怀拉进去,顺手把柴堆上一顶破草帽压在头上,道:“你在这里等我。”   有那两张通缉令在,整座小镇不异于虎狼堆,姜九怀不放心:“我同你一起去。”   元墨叹了口气。   他可能是没发现,虽然他披着斗篷,罩着兜帽,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无奈那张脸太过醒目,单是兜帽下只露出来的一截下颔就白皙如玉,线条优美至极,一旦天色大亮,肯定是见者回头,太过引人注目。   “我怕带着你去就办不成了。”元墨实话实说,说完就跑。   姜九怀留在原地,难以置信。   他这是,被嫌弃了?   街上渐渐开始热闹起来,人来人往,不时有人从巷口路过。   姜九怀藏身在一堆木柴后面,盯着巷口,一直没见到元墨回来。   不该放她一人去。   他越等越后悔。   一颗心从未如此焦急过,每一个瞬间都是煎熬。元墨被人发现,元墨被人追拿,元墨被人围攻……种种画面在脑海飞旋,他再也忍不住,踏出小巷。   一出来,就见一名绯衣女子迎面而来,头戴幂篱,一步步把他逼回小巷,捏着嗓子娇滴滴道:“小哥哥,这么着急去哪儿啊?”   焦灼的心上像是被观世间洒下一片杨枝甘露,姜九怀长出一口气:“你可算回来了。”   元墨撩开幂篱上的面纱,好奇:“……我哪里露馅的?”   “不是哪里,是所有。”   不知从何时起,在他的眼中,她周身仿佛有一层光,雾蒙蒙地发着亮,清晰地将她与旁人区别开来。   “这么失败?”元墨解下背上的包袱,取出一面手镜,对着自己左照右照,不会啊,明明打扮得花娇柳嫩的,胭脂涂起来不惜血本,脸上浅红,唇上深红,红红白白,煞是好看。   她这模样,不由让姜九怀想起了西山的初遇。   那是老天爷怜惜他一生所受的苦,故将她送到他身边,而他竟然让她当诱饵去引开铁老三。   他人的性命对他而言如同草芥,那时的他绝对想不到,就是这区区一棵草芥,会开出他生命中最美丽的花。   元墨打开包袱,包袱里衣裳首饰、胭脂水粉,应有尽有,十分齐全。   姜九怀问道:“你哪儿来的钱?”   元墨头也没抬:“善心的大老爷借的。”   “借?”姜九怀道,“你干了什么好事?”   很简单,元墨经过一家乐坊,正遇见一位大老爷醉薰薰出来,不小心踢着了路边靠着的一个乞儿,脚下一歪,摔了一跤。   大老爷顿时大怒,说那乞儿故意绊他,要乞儿磕头认罪,还要乞儿赔他的衣裳。   乞儿当然不陪,两人便厮打起来。   元墨这么热心肠的人,当然要去劝劝架。   她身上是一件粗制兔皮斗篷,头上是一顶乞儿都未必肯要的破草,那大老爷对她自然没有好脸色,不仅恶言相向,还打算拿她疏散疏散筋骨。   就在这疏散筋骨的过程中,元墨把他的钱袋拿到了手。   姜九怀迅速将她上下打量:“可有受伤?”   元墨哈哈笑:“他得有三百斤重了,又喝了一夜的花酒,站都不大利索,怎么可能伤到我?”   姜九怀这才放心,微微一笑:“二爷真是侠肝义胆身手矫捷武功高强,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元墨想了想,晃了晃钱袋,认真道:“不会还。”   姜九怀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姜九怀换上裙裳,元墨替他把头发梳成髻,簪上绢花和钗环。   戴好之后她仔细端详,心里十分感动:啊,她的阿九回来了……   姜九怀瞪她一眼:“继续。”   还得上个妆。   旁人上妆是尽可能变得更美一些,但姜九怀则相反,花魁阿九姑娘再现尘寰,美色杀伤力太大,万一半条街的男人都疯了,他们还怎么逃命?   于是元墨将姜九怀的眉毛画得又粗又黑,再厚厚地、不要钱似的涂上一斤粉,再用胭脂描出一只桃心形的口唇。   可如此作孽的妆容,放在姜九怀脸上居然不显丑,且还生种一种奇异的美感,似乎能引得人一直看下去。   元墨叹了口气,把幂篱往他头上一扣。   总之还是尽量不要露脸吧。   片刻后,夹道里走出来的就是两名女子,“她们”身形高挑,头戴幂篱,汇入渐渐热闹起来的街头人流中。   画像上通缉的是两个男人,那么谁也不会将两个姑娘同通缉令联想起来,就这么回扬州,万无一失。   元墨这样想。   她方才已经打听过了,租马车的地方在镇子东头,那儿有一家镖局,租马车的都围在镖局外等生意。   就在去镖局的路上,前方岔路口上传来一声惊呼,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横刺里冲出来,险些撞着一位姑娘,那姑娘骂了几句,壮汉充耳不闻,径直急冲冲往前。   毛阿虎!   他还是来报讯了!   元墨敲晕他之后,还在他身上加了道绳子,原本估计他至少要大半天才能醒来,就算找到镇上,他们也早就坐着马车走了。没想到他竟然来得这样快!   元墨想也不想就要冲上去,姜九怀一把拉住她:“干什么?”   元墨急道:“拦下他!”   “在这里惊动了人,更不好脱身,静观其变。”   几句话的功夫,毛阿虎已经冲向了前面一所宅院。   那宅院应是青水镇上最气派的一座,此时大门从内打开,一队人走出来。   看清这队人,元墨的心重重地沉下去。   那是一队姜家府兵,领先一人,一身白衣,太阳穴高高隆起,正是奔雷手。 第一百章   看来这一带都归奔雷手负责搜查,位居官道通衢所在的青水镇就是他的落脚点。   毛阿虎想凑上去,起先被府兵拦下,随后奔雷手命府兵放开,招招手让毛阿虎到他身边。   “快走。”   几乎是同一时间,姜九怀拉起她,快步向镖局走去。   身后传来奔雷手的大声疾令:“你们都给我听着,贼人就在这座镇子里,给我一家一家搜!所有面生的男子,一个都不要放过!报讯举发者,重重有赏!”   姜家府兵轰然应声,他们铠甲森然,势不可挡,整条街上顿时兵荒马乱,鸡飞狗跳。   元墨和姜九怀快步把这一片混乱甩在身上。   元墨一面走,一面看向姜九怀。   他的脸隐在幂篱中,看不真切。   她想,她可能错了。   她的声音有点发颤,“阿九,怎、怎么办?”   他一定有办法吧?   他明明那么肯定地说了“犯险也无妨”,一定是有应对之策。   “快。”姜九怀道,“只有快。赶在奔雷手追查到镖局之前,离开青水镇。”   这不是办法,这是赌命!   元墨心里像是狠狠被猫爪挠了一下,她终于明白,姜家的夺位之争是真刀真枪血海尸山里堆出来的,根本容不下半点一念之仁。   她难过得快要哭过来:“阿九,我……”   “放过他的人不是你,是我,你无需道歉。”姜九怀脚下不停,“若我昨晚灭了口,你定会难过。若你难过,我便会后悔。所以,你现在不用内疚也不用难过,因为犯险是我自己的选择。”   身后一片喧嚣,他的脚步很快,语速也很快。   元墨却觉得一切好像都慢了下来。   她把他的每一个字掰开揉烂了听,真正明白了他的意思。   灭口是上上之策,一举铲除,永无后患。   但,他不想她难过,所以,宁愿以身犯险。   元墨的眼睛迅速泛红,还好有幂篱挡住,看不见。   她深吸一口气,用力回握姜九怀的手,加快脚步将他带往镖局。   放心吧阿九,就算拼了这条命,我也一定会让你回到扬州。   府兵们一时还没搜到东边,镖局附近尚算安静,车夫们靠着车辕聊天,见到元墨和姜九怀往这边来,便有人上来问要不要用车,去哪里。   姜九怀道:“清江。”   这答案出乎元墨的意料之外,不是应该去扬州吗?   “哎呀,清江可不近呐,这会儿动身总得酉时才能到,我还得住上一天才能回来……住一宿,外加三餐,还要马儿要吃料,两位小娘子,这趟至少得十两银子。”   这分明是敲竹杠,若换了平时元墨一定同他理论,但这会儿哪怕他说一百两,她也不会说半个不字,点点头就上了车。   阿弥托佛,菩萨保佑,不管是扬州也好清江也好,马上离开这个青水镇!   可就在马车掉头的时候,后面忽然传来一声暴喝:“所有马车,全给我停下!”   元墨本就是浑身紧绷,这一下险些跳了起来。   姜九怀按住她的手:“镇定。”   他的手照旧微凉,声音却很温和,元墨深吸一口气,不错,越慌张,越容易露出马脚。   车夫停了下来,府兵呼喝着让车夫和客人全都下车。   一下车,元墨就看到了奔雷手,身体忍不住再次僵了僵。   别的府兵也许好糊弄,但奔雷手可是见过她和姜九怀的。   府兵把镖局的人全都叫了出来,乌泱泱地在门前站了一大片人。   府兵喝问:“有没有去扬州的马车?出来!”   元墨这才明白姜九怀报给马夫的目的地为什么是清江。   奔雷手自然会循着扬州这条线去找,因为无论如何,姜九怀的目的地都是扬州。   去扬州的客人和马车立刻被被拉了出来,有人稍加反抗,便换来一顿拳打脚踢,镖局的镖师看不过去,想要动手,他身的人按住他,低声道:“莫惹事!那可是姜家!”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被吓得哭起来,母亲搂在怀里,又急又怕:“别哭,别哭。”父亲急坏了,伸手去捂小女孩的嘴。   小女孩哭得越发厉害。   元墨陶出一只胭脂盒子,递给小女孩:“送给你,要不要?”   但凡是女孩子,没有不喜欢这些的,何况这胭脂盒子上面描着艳的牡丹花,十分好看。   小女孩子一下子忘记了哭,呆呆地望着胭脂盒。   元墨把胭脂盒往前递了递,小女孩正要接,一只手却比她快一步,接过了那盒胭脂。   那只手比常人的要大上一圈,小蒲扇也似,元墨毫不怀疑,被这样的手拍上一下,一定能叫人五内摧伤而死。   “哟,这位爷这是做什么呀?”元墨娇声道,“这是奴送给这小妹妹的,她可吓坏了。”   奔雷手拧开胭脂盒,里面确然是胭脂,并无异样。   他沉声:“去哪里的?”   “回大爷,去清江。”   “去清江做什么?”   “找人。”   “找什么人?”奔雷手问,“你们又是哪里人?”   元墨顿住了。   “有什么不能说的么?”奔雷手声音猛然抬下,“摘下幂篱!”   姜九怀微微抬起左手。奔雷手定知他有金麟,能不能一击得手,姜九怀也没有多大的把握。但此时此刻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元墨猛地回身,扑到她身上,看起来像是害怕得不得了,实则刚好按住了姜九怀的手,她尖声哭道:“姐姐怎么办?看来是坊主报了官,他们是来抓我们的!”   奔雷手皱眉道:“怎么回事?我们不是抓女伎的。”   “当真?回大爷,我们是扬州月心庭的女伎,老坊主死了,新坊主又把花魁卖了,眼看接下来就要打发我们,我们也不知会被卖到哪里,实在是怕得不得了,只好趁夜逃出来,想往清江去找卫公子。”   元墨说着摘下幂篱,露出一张面孔,努力哭了这一阵,泪水冲化了妆容,哭得五官扭曲,大概红姑过来都认不出她。   她甚至很有诚意,连阿九头上的幂篱都摘了下来。   见她如此自觉,奔雷手疑心去了大半,略瞧了“另外一名女伎”一眼,只见“她”发丝垂在两颊,脸上浓妆艳抹,倒也有几分动人心处,确实配得上月心庭的名头。   他问:“哪个卫公子?”   “就是卫家的卫子越公子,听说他在苏州府的清江县当官儿。当初他最喜欢我们姐妹俩了,他为人又好,出手又大方,一定会为我们姐妹赎身的!”   卫家独苗卫子越出手大方是全扬州都知道的事,月心庭也是刚刚换了主人,这一切都对得上。   元墨瞧出奔雷手神情已经放松,再加上一剂猛药,扑上去抱住奔雷手的腿,“大人您就行行好放过我们吧!我们也不图大富大贵,只要能长伴卫公子左右,这辈子就心满意足了……只要您放了我们,我们都可以为你做……”   这一蹭,一来蹭糊了自己的妆,二来把脂粉及鼻涕眼泪都蹭到奔雷手的衣摆上,奔雷手一把年纪了,还穿着一身白衣,显然十分爱洁,顿时一脚踹开了元墨:“滚!”   元墨如奉纶音:“谢大爷开恩!大爷一定长命百岁!”   一面说,一面拉着姜九怀麻溜地滚了。   姜九怀透过面纱,深深地看了奔雷手一眼。   奔雷手没有注意这一下回眸,他正用手帕擦衣摆上的污痕。   待所有人被搜问完毕,已经是大半个时辰后。   奔雷手带着人前往下一处。   马车重新上路。   元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十分感慨:“哇,会哭真好。”   她发现她那干枯了十多年的泪水好像在那水岸边被激活,只要再想到姜九怀当时躺在岸边无知无觉的样子,它们就能哗哗往下掉。   十分好用。   姜九怀没有说话,伸手去撩她的裙摆。   元墨下了一大跳,车厢狭窄,躲也躲不过,裙摆被撩到膝盖,露出小腿。   小腿光洁修长,只是多了一块微微发红的痕迹,要不了多久,这微微红便会转为瘀青。   正是方才被奔雷手踹着的位置。   姜九怀的手指,轻轻抚过那一块位置。   元墨强忍着他的手带给她的一片战栗,赶紧将裙子放下去。   “我要杀了他。”姜九怀低低地道。   这点元墨相当赞同:“对,连他的主子一起!”   马车内光线黯淡,姜九怀看着她,眸子里面有什么东西浮浮沉沉,终于凝结成一种非常非常深沉的温柔。   之前那一幕又一次涌进脑海,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凌厉的痛楚。   明知她是演戏,明知那只是她的手段,他心中还是恨极。   他是父亲唯一的儿子,生来就知道自己将来会是姜家的家主,那个位置对他来说天经地义,没有惊喜,也没有期待,即使是这次回扬州,也是复仇多过于夺权。   但此时此刻,他想要那个位置。   只有将姜家牢牢地抓在手中,他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才能撑出一方天地,让元墨不用向任何人低头,免受一切风雨。   不一时到了中午,歇脚的时候,车夫熟门熟路地跟元墨两人套近乎:“原来两位姑娘是去找卫大人呐!你们可真是找对人了,咱们有缘呐!卫大人我熟着呢,每个月都要打从他府衙后门过……”   元墨问姜九怀:“咱们真要去清江?”她一直以为姜九怀说去清江只不过一个幌子。   姜九怀点头:“找卫子越。”   “找卫子越干嘛?”   “物尽其用。”   元墨:啥?用什么?怎么用? 第一百零一章   到了清江之后,姜九怀没有直接去清江县衙,而是找了间客栈,洗净脸上的脂粉。   再问小二要纸笔,开始写信。   他要是写旁的,元墨不一定认得全,但此刻他写的东西,烧成灰元墨也认得。   ——就是他当初题在衣袖上、又被她送给卫子越、还被他误会她一直珍藏着的那半阙词!   因为做贼心虚,元墨有几分结巴:“阿、阿九,你不会是打算对卫子越使美人计吧?可、可我早就告诉他,当初那个花魁阿九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知道,报恩的龙女最后回到东海了。”姜九怀写完提笔,笑笑,“二爷以后不开乐坊了,去做说书先生,想来也很有前途。”   元墨:“你、你怎么知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莫要忘了,我的画像已经贴遍大街小巷,卫子越是县令,更是早就看到了。”   姜九怀将信封好,交给元墨,元墨给了小二一串钱,让小二送去县衙。   回来依旧忧心忡忡,不论是姜九怀发现诗袖在卫子越那里,还是卫子越发现阿九是家主大人,后果都十分糟糕。   也不知道是小小县城的公务太过轻闲,还是那半阙词的威力太大,没过多久,卫子越便来了。   他穿着便服,身上背了一只包袱,为官数月,身上已经有几分县令大的气势,捏着信道:“你是何人,写这信的人呢?”   元墨一笑:“卫兄,别来无恙。”   这一笑清冽爽朗,一如当初在船上分别时那般熟悉,卫子越才将她认了出来。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打开门查看外面有没有人,然后栓上门,急道:“我的爷,我就知道是你,除了你再也没有人知道这半阙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就成了通缉犯,还谋害了姜家家主?”   元墨看了看屏风后。   姜九怀在那里。   这是元墨再三恳求的结果,她担心卫子越进来见到阿九,会直接晕过去,好歹让她先铺垫铺垫,让卫子越有个心理准备。   “我知道那妖怪肯定是作恶多端,让你忍无可忍才下手,可那到底是姜家家主啊,你这不是把自己往死地里送嘛……”   卫子越还自顾自往下说,元墨连忙拦住他的话头:“卫兄,卫兄,先别急,事情不是你想象得那样,你先跟我说说现在姜家怎么样了。”   以卫子越的官阶恐怕听不到多少内幕,但想着卫老爷子多半会给宝贝孙子通通气,所以元墨才这么问。   哪知道卫老爷子这次别说通气,就连卫子越写信去问,卫老爷子也一个字没说,还让卫子越闭上嘴少打听。   因此卫子越也只知道一些上面的人肯让他们知道的东西。   据说年前某一个晚上,姜家家主带着的他的男宠元墨出城,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府兵将消息报给为故为守墓的姜三爷。   姜三爷带着人四处寻找,最后在江畔找到一只熄灭的灯笼,上面有姜家的微词,据府兵们说,正是男宠元墨所拎的那一支。   姜三爷痛心疾首,带着人不眠不休四处搜查,终于从蛛丝马迹之中拼出真相——元墨其实是江洋大盗,他杀了家主,然后逃之夭夭。   姜三爷发誓上穷碧落下黄泉,定要把凶手千刀万剐,为家主报仇。   卫子越最后道:“海捕文书和通缉令已经发遍了江南大地,姜家悬赏千金缉拿你和你的同党,我以为你逃出去了,没想到你还在!”   他一面说,一面放下包袱,一样样往外拿东西:“这里是五千两银票,你来得太突然,我手边只有这么多,你凑合着用。这是通关文牒,连你同党那份也准备好了,你们赶快逃命去,记得千万要往北走,最好能出关,才能保得住这条小命!”   苏州是江南六府之一,是姜家的封邑,卫子越一旦被发现私纵要犯,定然要被治罪,前途就算完了。   元墨一阵感动,抓住卫子越的手:“卫兄,你真是太够朋友了——”   “咳。”有人咳了一声。   卫子越看了屏风一眼:“你同党?”   “嗯嗯……”元墨含糊应着。   卫子越凑近一点,压低声音问道,“你那同党,画像为何和阿九姑娘有几分……”   “相像”两个字,他没能说出来。   因为,屏风后的人走了出来。   嗒,卫子越手里的通关文牒跌在地上。   魂牵梦萦的容颜出现在面前,卫子越声音轻轻颤抖,“阿、阿九姑娘……难道是我在做梦吗?”   这是元墨心中的噩梦场面之一,她好想自挖双目。   其实她觉得姜九怀完全可以不露面,不需要美人计,单凭卫子越的义气,就已经帮他们弄到了通关文牒,他们可以一路北上回京城,打姜九怀的皇帝舅舅做主。   当然,路上确然有不少风险,但就眼下看来,似乎比直闯扬州更安全些。   姜九怀道:“我是姜九怀。”   这三个字杀伤力太大,卫子越浑身一震:“姜家家主?”他望向元墨,“这怎么可能?”   元墨也没想到姜九怀竟然不用阿九的身份,顿了一下才点头道:“卫兄,是真的,他就是姜家家主,你所知道的‘真相’全是姜长信捏造的。”   跟着,便把事情原原本本跟卫子越说了一遍。   从月夜游江说到姜长信突然变脸,从身陷深山说到逃离青水镇,直说得她口干舌燥,抓起茶碗咕咚咕咚一口喝尽。   卫子越听完,目瞪口呆:“可、可阿九为什么这么像家主大人?”   元墨忍不住叹气,这家伙还真是个痴情种子,明明是惊天大阴谋,他心里眼里居然只有阿九。   “阿九是舍妹。”姜九怀道,“双生妹妹。”   卫子越震惊,喃喃:“从来没听说过……”   元墨也震惊,我也没听说过……   “姜家的秘辛,外人又能知道多少?”   事实证明家主大人骗人的本事从来都在元墨之上,姜九怀淡淡道,“双生子不可养在一处,舍妹一直在京城长大,去年春天,我入京行冠礼,舍妹前来迎我,不想遭了小人暗算,舍妹失去了记忆,流落民间,我派人到处寻访,却迟迟没有找到……”   卫子越迅速回想起,那段日子里姜家府兵四处找人。   “谁知机缘巧合,舍妹被元墨所救,并成为花魁,到姜家献艺。那时我才知道她那几个月都在红馆。”   姜九怀说着轻声一叹,“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姑娘断不可能成为女伎抛头露面,这点望你能体谅。”   卫子越顿时明白了,难怪,去姜家献艺之后,世上就再也没有了花魁阿九……   “这么说……”卫子越满怀希冀,“她还活着?”   姜九怀道:“回家之后,她身染沉疴,药石无灵,一个月后便离世了。”   元墨心道,这个时候你应该面色哀伤啊家主大人!这么面无表情地说起自己的妹妹死了太假了吧?   然而卫子越根本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姜九怀接着道:“她去世之前,一直念叨那半阙词,我一直不解何意,直到遇到元墨,我才知道,那是她题给你的词。”   卫子越如泥胎木偶般呆立于原地,一动不动:“她……她一直念着那阙词?”   “我如今众叛亲离,在重重搜拿之下依然想来见你一面,不是为了要你出手相助。说实话,你只是区区一介县令,就算是帮,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姜九怀慢慢道,“我来,只不过是想见一见让阿九心心念念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顿了顿,他道:“如今既已见到,我心愿已了,就此别过,卫公子就当从来没有见过我们,后会无期。”   说完,他转身便走。   元墨全程看得叹为观止,呆滞了片刻才跟上他的脚步。   然后就听卫子越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一丝明显的哽咽:“家主大人,请留步!”   这天,不少人看到县令卫大人微服进了一家客栈,接了两名女伎回衙门。   卫大人虽然年轻,但为官算得上清正,官声不坏,人们也只当作一件风流韵事在传。   定然是两个美若天仙的娇娘吧,大家都这样猜想,只可惜两名女伎从头到尾都带着幂篱,谁也没瞧见她们的真面目。   过了几天,卫大人接到家书,闻知母亲有疾,卫大人便向上峰告了假,回家探亲。   走的是水路,船只破开水面,帆尽数张开,顺风疾行。   水路上盘查得十分严密,几乎每隔十几里便有姜家的船只。   这条是苏州的官船,船头打着清江县衙的字号,大家都知道卫家太爷与姜三爷交好,就是冲姜三爷的面子,也不会正经搜索,只查了查船上男丁便放行了。   元墨和姜九怀照旧做女子打扮,浓妆艳抹,以至于搜查的人离去之际悄悄议论:“回乡探病还带着歌伎,这卫家少爷可真是风流。”   可以想见,卫子越未来的官声堪忧。   但卫子越本人对此一无所知,他整日整日坐在室内怅然出神,手里拿着那半截题字诗袖。   每看这袖子一次,元墨就心惊一次,生怕给姜九怀瞧见。她道:“卫兄,这个可千万莫在外人面前拿出来。”   尤其是在姜九怀面前。   卫子越黯然道:“放心,家主大人交代过,阿九姑娘命格特异,她的事一概不能提起。”   不愧是家主大人,骗人都骗全套的。   卫子越此举冒了天大的风险,在姜家夺权之争之中,他已将整个卫家压在了姜九怀身上,一旦姜九怀落败,卫家也要跟陪葬。   但他的心意好像完全不在这上头,他凄然叹息:“当初你说阿九姑娘是龙女,我竟没听懂,以为她当真是海里的龙女,没想到你是指她的身份尊贵,与真龙之女无异。” 第一百零二章   离扬州越近,元墨就越紧张。   但姜九怀看起来却十分悠闲,拿根鱼杆让元墨去钓鱼,做鱼鲙。   江南春早,风吹在脸上已经没有了刀刮一般的寒意,岸边的柳树也隐隐笼罩上了一层青烟,元墨坐在船头垂竿而钓,原本是图画一般的景象,只可惜元墨的愁眉苦脸破坏了这一切。   钓了一上午,元墨耸拉着脑袋,两手空空回来。   只听得一阵扑啦啦振翅声,抬头就见姜九怀倚窗而立,好像有一只信鸽飞出去,太快了,没瞧清。   大概是她看错了吧。   姜九怀眼下已经是个孤家寡人,哪里还有人给他发信鸽?   “又没钓着?”姜九怀道,“阿墨,你钓鱼的水准几时变得和你下棋一样了?”   现在怎么可能有心情钓鱼!   元墨好想吼他。   但她不能,她得保护好落难的阿九脆弱的小心灵,她叹了口气,担忧地道:“阿九,你可有什么主意了么?就算卫子越带着他们混进了扬州,接下来又怎么混进姜家?”   她所能想到的,就是跟着卫子越进卫家,然后跟着卫老爷子进姜家。   但卫老爷子不肯将姜家情形告诉卫子越,便是不想趟这淌浑水,这条路恐怕行不通。   她甚至在想,姜九怀是不是打算又祭出“亡妹阿九”这一招,让卫子越一哭二闹三上吊,去逼卫老爷子就范?   “放心吧,船到桥头自然直。”姜九怀一手接过她手里的鱼竿,一手牵了她的手,“走,咱们钓鱼去。”   几天后的夜晚,官船驶入瘦西湖。   多日不见,瘦西湖风光如初,画舫相错,丝竹渺渺,空气里仿佛都是脂粉香。   但除了画舫,湖上还有不少姜家的船只,来回游弋。   更可怕的是,元墨在其中一艘上看到了奔雷手。   在苏州那边找不到人,所以回来了,还是……已经查到某些蛛丝马迹,在这里等他们?   元墨被后一个猜想吓到了,针扎一般跳了起来,转身往回跑。   房间里,姜九怀坐在案后,卫子越站在下首,正在听姜九怀吩咐些什么,元墨“哐当”一下推门进来,“不好了,前面都是姜家的船!我还看到奔雷手了!”   姜九怀问:“你看清楚了?”   元墨道:“天黑看不清脸,但他穿一身白衣服,特别显眼,看身形应该是他!”   “他在船头巡视?”   “对!很可能是一路从青水镇往扬州追,结果没追到人,然后怀疑咱们走水路,所以在这儿堵咱们。”   姜九怀道:“姜长信手下那几个人里面,奔雷手最为自矜,能让他在船头巡视,只有一个可能,姜长信在那艘船上。”   元墨倒吸一口冷气,在这里遇到奔雷手已经够倒霉的了,竟然还有姜长信?   “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专程等我们送上门?”   “我们在清水镇现身不久,卫大人便从清江县返乡,再加上你们是旧识……你说这好不好猜?”   元墨惊了:“你知道会露馅还坐这船回来?”   姜九怀看着元墨急得团团转,慢慢地道:“姜长信心计深沉手段狠辣,现在又有备而来,我只怕是在劫难逃,阿墨,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卫子越听得这一句,心说按元兄的性子,当然是先脱身为上,再想法子来救你。   姜九怀又道:“他要的人是我,只要抓到了我就够了,你可以……”   他的话没说完,元墨忽然眼睛一亮,抓住了姜九怀的手,向卫子越道:“卫兄,赶紧去封住你好些下人的嘴,就说你不敢真带着两个女伎回家探病,因此半路上便叫她们散了!我们先走一步,后会有期!”   她说着,拉起姜九怀就往船尾跑。   水波拍打着船尾,哗哗作响。   夜色深沉,水色与天色一般浓黑,偶用画舫经过,将灯光投进波光。   “阿九,下水!”   姜九怀道:“你知道我不会水。”   “对,正因为你不会,所以姜长信不会搜水下!下水了就安全了!”   元墨的眼睛明亮,两颗眸子好像是星辰化成,“只要避开这一带水域,他就找不到你!”   姜九怀道:“可我不会水,会淹死。“   “放心,我可以给你渡气,你忘了上次我——”   元墨说到这里,猛然卡住。   清冷遥远的月色,冰冷的水,生死之间交换的气息……都是一回想便能叫脸烧成熟螃蟹的画面。   还好天黑,脸红成熟螃蟹也不看不出来。元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自然一点,爽朗一点,“总之,我保你没事!”   姜九怀看着她:“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下水,一个人会逃得更快。”   “你说什么蠢话?”元墨回头看看那边湖面,姜家的船家已经往这边驶过来,她急道,“我怎么可能扔下你不管?”   “不会扔下我?”姜九怀的目光定定地落在她脸上,“永远都不会?”   “是是是!”元墨急得不得,“快!”   姜九怀身处无边黑暗,风吹动他的发丝衣摆。   他的眸子里却有微光,嘴角甚至还有一丝笑意:“好,我把这条命交给你了。”   “扑通”。   姜九怀跟着元墨,坠入水中。   水是姜九怀的噩梦,永远冰冷恐怖。   但这一次,他觉得水那么没有那么冷了,它们甚至有几分柔软,就像江南初春的风。   如果让元墨来回答,她会告诉他,天下的水好像都有自己的性情,各处的水不一样,天晴和下雨时不一样,春天和冬天不一样……此时的春水柔软清寒,像竹篱之后的青衣女子,清静自在,禀性平和,笑起来带着几分温柔。   姜九怀从来没有发现水这样温柔过,它们抚过他的面颊,穿过他的指尖,像江南春天里湿润的空气。   船上的灯光间或透过水面照进来,元墨拉着他的手,一力往前游。   她的衣袖在水中浮动,像羽翼。   姜九怀肺腑中的空气慢慢耗尽。   熟悉的窒息感开始出现,却没有一丝恐慌。   他静静地看着她浮上水面换了一口气,然后一点一点俯近他,像从天而降的仙子。   她的手轻轻捧住他的脸,他先她一步,将她揽下来。   像从云端揽下一位仙子。   像从天上摘下一枚星辰。   水,柔软至极。   唇,比水还要柔软。   清新的空气,甜美的味道……   在这漆黑的水底,姜九怀闭上眼睛,看见了光明。   她自天而降,照亮他的人生。   元墨只觉得他的力气大得超乎想象,她几乎踩不住水,而且——   气息已经渡完了,为什么还不松开她?   仿佛是想要向她索取更多的空气,姜九怀分开了她的唇,像是吸食花蜜,渐渐用力……   “哗啦”,元墨带着他浮出水面,夺回了自己的呼吸。   “你、你想憋死我啊……”元墨大口喘息。   “对不住,”姜九怀的手在水下揽着她的腰,发丝湿漉漉地贴在颊边,眉目经了水,鲜明夺目,声音微微沙哑,带着一丝笑意,“一时没忍住。”   元墨被这明丽至极的笑容晃得失了一会儿神,然后才庆幸他们运气够好,旁边就是一只画舫,挡住了姜家的视线,不然光是这个出水的动静就能引来杀身之祸。   元墨游到船边,悄悄探出脑袋看了看,姜家的船和卫子越的船已经靠在一起。   奔雷手先踏上卫子越的船,然后姜长信才步出船舱。   他果然在!   卫子越恭恭敬敬把姜长信迎上船,也不知他应付得怎么样,片刻之后,姜长信离开,卫子越在后恭送。   既没有动手也没有争执,一切看起来太平无事。   元墨心想,这算是糊弄过去了吧?   “他没找到我,很快便会搜索整片湖面。”姜九怀轻声在她耳边道,“现在你要怎么把我带出去?”   “只、只要你别像刚才那样,我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把你带出去。”   这话元墨说得中气不是很足,黑暗中脸烫得能火烧整条船。   姜九怀低笑一下:“我尽量。”   这种事情怎么能尽量?事关生死啊大哥!   而且人家正布下天罗地网追捕你,你还能笑得出来?   难道这就是大佬的气度?   就在无墨怀疑人生之时,忽然听得头顶有声音飘落:“没有,没有,说一百遍还是没有!都说了那鱼要明日才得,前几日买的早已经做完了!让客人换别的菜!”   十分熟悉,是月心庭的老林。   元墨吃了一惊:“糟,这是言妩的画舫!”   姜九怀点点头:“甚好。”   “好什么好?这条船上的人都认得我们!”   而且就这个位置,若是有要站在船舷,略一低头,就能看见他们。   元墨拉着姜九怀就要离开,姜九怀道:“正因是言妩,所以可以为我们所用。”   元墨呆呆地看着他,一时间,有点怀疑他在水下太久,脑子进了水。   难道他是用卫子越用上了瘾,觉得谁都可以拿来用一用?   还是说他觉得就冲言妩和她的交情,能让言妩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包庇他们两个通缉犯?   以言妩的聪明和冷静,会比任何人都更愿意把她交出去。   如果说有人能从她的死里得到好处,除了姜长信,就是言妩——言妩的身契在她手里,她一死,言妩便能重获自由。   姜九怀却像是不知道这一点,元墨还来不及阻止,姜九怀就拍响了船身。   “谁?”   船上立刻飘落老林的声音。   元墨心下一声惨呼。   完蛋! 第一百零三章   “我为何要帮二位?二位的通缉令已经贴满扬州城,只要我把二位送上去,就是一千两黄金。”   月心庭的生意颇有起色,朱夫人便不忍关张,所以央求言妩帮扶一阵子,许久不见,言妩还是风姿楚楚,说完她看了元墨一眼,“何况,还能重获自由身。”   元墨湿淋淋站在言妩面前,心中只觉得——说得好有道理。   完全找不到理由反驳啊!   姜九怀同样一身是水,气度风华居然没有一丝受损:“因为季云安。”   言妩淡淡道:“我不明白的你的意思。”   “姑娘若是真不明白,此时就应该向船外示警,黄金与自由身唾手可得。”姜九怀道,“我一日不能复起,季云安就一日不能出头,这个道理姑娘不会不知道吧?”   元墨恍然大悟。   诗会上,谁都知道季云安是元墨引荐,很得家主大人看重。如今家主大人生死不明,元墨成了杀人凶手,季云安自然是前途尽毁。   “袖手旁观可帮不了你的情郎。”姜九怀慢慢道,“是到了下注的时候了。”   言妩脸上瞧不出端倪,但元黑注意到她握着绢子的指尖微微发白,就知道姜九怀赢定了。   果然,半晌之后,言妩低声问:“我要怎么做?”   姜九怀微微一笑:“先借姑娘古琴一用。”   言妩不单送来琴,还送来干净衣物。   元墨已经发现了,她的思路完全跟不上姜九怀的思路,便也索性懒得费这个脑子,走进屏风内换好了衣裳。   乐坊都会备几套男子的衣衫给客人用,取的是中等尺寸,两人身形都颇为高挑,下摆都短了一截。   但这会儿哪里还有什么讲究?   姜九怀试了一下琴弦,道:“弹首曲子给你听可好?”   话音才落,忽听得楼下响起喧哗声。   元墨原以为是言妩打发客人,但一想不对,以言妩的手段要打发客人走,绝不至于闹了这么大动静。   于是扒在门缝上往下一看,吓得倒吸一口冷气。   上船的是姜家府兵,领头那一个,是奔雷手。   真他娘的阴魂不散!   言妩不敢深阻,只打叠起笑脸温柔款款招呼奔雷手,奔雷手却是冷着脸,手一挥,府兵们如入无人之地,搜查屋子的每一处,桌底柜角等等没有一处遗漏,转眼便将大厅搜查完毕,很快就要上二楼了。   元墨大惊失色,这会儿再跳进水里藏身都来不及了。   姜九怀却是气定神闲,手指拂过琴弦,圆润琴音流泄而出,颗颗轻盈跳跃,赫然是《黄莺啼》。   大哥你竟然还有心思弹琴,而且弹的还是这种异常轻快的曲子!   府兵们蹬蹬蹬上二楼。   元墨满屋子都找不到一样能用的家伙,只得抄了两把圆凳在手。   进来一个拍一个,进来两个拍一双。   她在这边急得满头大汗,那边姜九怀看她一眼,道:“你准备拿两把凳子硬扛我家的府兵?”   元墨看看这两把凳子,欲哭无泪。   姜九怀嘴角含笑,目光柔和,肌肤犹带水色,泛着玉光,好像不知道自己身在险境。指下愈发轻快,真像有一只只黄莺从他的指下飞出,绕室盘旋,宛转啼鸣,目中有浅浅笑意。   这笑意太温柔,没有一丝恐惧,也没有一丝紧张。   元墨本来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见他如此,整个人反倒静下来。   怕什么?   怕又有什么用?   打不过就打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罢了!   府兵们已经冲到了房门外。   元墨提起案上的酒壶,猛灌一口。   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就在这个时候,窗子上“嗒”地一下轻响。   姜九怀正好弹到最后一串流丽的尾音,手按琴弦,停下,然后,摘下了左腕的金麟,递给元墨:“去,给外面的人。”   元墨已经放弃的脑子又开始轰轰响。   谁?给谁?这可是金麟啊大哥!   所幸时间紧迫,脑子也没能轰鸣多久,她打开窗子,就见窗子底下抓着一只黝黑的铁爪。   这东西她十分眼熟,当初墨蜈蚣带着水匪杀上卫子越的船,用的就是这玩意儿。   果不其然,铁爪下连着一道绳索,一个人挂在绳索上,穿一身黑色水靠,头顶盘踞着一道蜈蚣般的疤痕,正是黑蜈蚣。   黑蜈蚣朝她展齿一笑,在黑夜中无声地开口:“二爷。”   元墨发现,当意外和吃惊来得太多的时候,脑子便会麻木。   她麻木地把金麟扔下去,黑蜈蚣一把抄住,收回铁爪,迅速入水,半点水花也没有溅起,人就没影了。   几乎是同时,不远处一道烟花蹿上半空,“啪”地一下炸开,湖上所有人一齐注目。   那道烟花像是在瞬间吸引了姜家所有船只的注意,湖面上的姜家船只迅速调头,向着烟花的方向追去。   门外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原本已经快到搜到这扇门外的府兵蹬蹬蹬下楼。   奔雷手的声音传来:“有船拒绝搜查,正在往南方逃逸,给我去追!”   他们来得比去得还快,画舫顿时安静下来。   不单是画舫,整片湖面都安静了许多。   远远望去,姜家船只密密麻麻地缀在一条小船后面,那船虽小,速度却快,乘风破浪,将姜家的船只带向运河。   湖面上还剩下几只姜家的船在游弋驻守,大约只是防范突如其来的意外,已经没有兵力一一搜查画舫了。   元墨长长地松了口气:“阿九啊,你下次有安排,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胆子小,都快吓死了好吗?”   姜九怀笑:“二爷可是打算用板凳硬扛姜家府兵的人,侠肝义胆,豪情绝世,世所罕有。这样的胆子还小,谁家的胆子敢大?”   “哈哈哈哈,”元墨大笑,“不要以为拍我马屁我就会原谅你!”   两个人刚逃过一次危机,心情都十分轻松,元墨还想问问接下来怎么做,忽觉船身微微一顿,没错,就是船只与船只相靠时特有震颤感。   元墨惊恐,娘啊,不会又是姜家的船吧?   结果证明,她这是杯弓蛇影。   靠上画舫的是一条小船,小船上的是一位熟人。   季云安。   元墨忽然想起,她第一次来到扬州,也是遇上季云安来找言妩。只不过那时季云安是以琴诉心声,船与船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而这一只,他直接靠了船,跃上了言妩的船头。   元墨义愤填膺。   她看季云安其实挺顺眼,但季云安做什么都行,跟她抢花魁,那是万万不行!   她一掳袖子就要下楼,姜九怀按住她的手,示意她先按兵不动。   元墨一想,也对,她家言妩最是沉着冷静,一定会妥妥地拒绝季云安。   如此这般,倒平静下来,扒在门缝上看热闹。   果然,言妩不负她所望,冷冷地道:“季公子擅闯画舫,意欲何为?”   这冷漠的神情,这疏离的语气,让元墨点头激赞。   但季云安却没有像当初地样忧伤离去,他看着言妩,深深道:“阿妩,你放心,我再不会来打扰你了,我要走了,今夜来见你最后一面。”   言妩似怔住了,一时没有说话。   季云安道:“元兄出了事,若是有心人构陷,我也难逃一死,扬州我恐怕待不下去了,临走之前,有一事嘱咐你。”他说着,看了看左右,“此事关系重大,能否单独同你说?”   元墨心情有点复杂。   她的通缉令都贴满大街小巷了,季云安还肯唤她一声“元兄”,可见义气深重,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   但这种“摒退左右私下单聊”的手段,分明就是图谋不轨啊!   阿妩,挺住!别听他的!   他肯定是人快要走了,想在最后一晚遂了心愿!   然而这次言妩挥了挥手,真的让厅上的服侍的人离开了。   偌大厅堂,顿时只剩他们两个人。   元墨觉得十分危险,想去解救她的花魁。   姜九怀再一次按住她的手:“阿墨,将心比心,难道你不想成全他们?”   元墨震惊了。   一者,哪个坊主愿意成全女伎的私情?   二者,神啊,阿九的脑子一定是进水了,竟然说得出这种话!   将心比心……比什么心?比谁的心?   楼下,季云安上前一步,就在元墨脑中警钟长鸣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并没有近到过份的距离,然后道:“阿妩,元兄不在,你大约也不会去京城了,但有一点,以后若是姜三爷请你去弹琴,你能拒则拒,千万离他远一些。人有千面,姜三爷绝非看起来那般超凡脱俗。”   言妩道:“你想说什么?”   “为了你的安危,我不能多说。”季云安道,“总之请你千万记得,离姜三爷远一些便好。”   他的眼中的痛楚、思慕与绝望仿佛要冲破身体的束缚,奔涌到言妩身上,但季云安最后还是克制住了,向言妩深施一礼:“阿妩,你我就此别过。”   说完,像是不敢再看言妩一眼,他转身就走。   言妩上前一步,张口欲言,却又止住。   但有人说出了她想说的话。   “等等!”   元墨从二楼飞奔而下。   季云安回头,吃了一惊:“元兄!”再看到她身后的姜九怀,“家主大人!”   他太过震惊,一时有些语无伦次:“你们没事?你们……怎么在这里?”   “我问你,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元墨紧紧地盯着他,“出事那天你去姜家找过我,是不是想告诉我什么?”   那一晚姜长信的布置可谓天衣无缝——所有人都知道三爷当时正在城外悼念故人,谁也不知道是他把姜九怀约去了江边。   季云安却对姜长信存了戒心,定然是知道些什么。   “正是。”季云安收敛心神,道,“我当时便是想去告诉元兄,家主大人所用的安神香,大为不妥。”   那是姜长信给姜九怀的东西,能妥当就有鬼了,元墨急急道:“快说说,怎么个不妥?” 第一百零四章   “这款香是先师所制,先师原本将它点在琴室,让我们先养神,再抚琴,后来发现,那香初闻虽能安神,但久闻能让人心神不稳,一遇刺激,极易发狂。因为有此隐患,先师便弃之不用了。“   季云安道,“姜三爷是先师至友,对这点应当深知,却还是给家主大人用了。在下当时便觉得有点奇怪,以为姜三爷改良过香方,是以问元兄要了一些,带回去同师父当年所剩的残香一比照,气味相差无几,用料却更重了几分,家主大人日日都薰它,日积月累,心性定然大异于常人,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出事。”   元墨心里面轻声道:原来如此。   姜九怀在红馆时从未发作,因为红馆没有安神香。   姜九怀宿在她房中时也从未发作,因为她房中没有安神香。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姜长信那次在临风轩便准备对她下杀手,因为有她在,姜九怀便不需要安神香。   元墨忍不住望向姜九怀。   姜九怀脸上无情无绪,看不出喜怒。   城东。   天上星月淡淡,地上荒凉一片,草木黑沉沉地伏在地上。   元墨回头看,言妩的画舫已经去得远了,只剩远远的一点亮光。   一路上遇见了姜家两次盘查,但姜九怀的主意太好了,他让季云安扮作恩客,与言妩坐在一处抚琴对诗,那两人不用说话,单只望向对方的眼神,就能叫人知道,这两个人之间柔情缱绻,容不得第三人打扰,因此盘查进行十分得松快,画舫顺利驶向清冷的城东。   元墨当时躲在二楼看着底下那两人,十分感慨。   她很怀疑那两人是假戏真做,厅上的每一寸空气仿佛都冒着粉红色泡泡。   离船的时候,姜九怀向季云安道:“你可以择地暂避,倒也不必急着离开。”   这是家主大人要将之纳入麾下的意思了。   季云安一时尚未反应过来,言妩先深深一福,道:“恭候家主大人佳音。”   这会儿船离得远了,元墨叹息地道:“不论是卫子越还是言妩,如果心里从来没有喜欢上什么人,日子一定能太平许多。”   这样就不会被抓来“物尽其用”了。   我的阿妩你可要把持住啊!千万不要被那小白脸骗了!   姜九怀问道:“你这是后悔了么?”   元墨好像也变成了季云安,一时反应不过来:“后悔什么?”   姜九怀慢悠悠道:“后悔喜欢上了我,日子过得不太平。”   元墨的心“咚”地一声,猛然跳了一下,连忙道:“没有没有。”   她的意思是“没有喜欢”,但姜九怀显然听成了“没有后悔”,微微一笑。   元墨话是说出口了,心里却微微一动,望向姜九怀。   月色下姜九怀人面如玉,微带笑容,这样的姜九怀,从前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   千秋万载,只得这一个,刚好叫她遇上了。   真的……不喜欢吗?   可喜欢,又是怎么样一回事呢?   她头一次想着这复杂幽微的心事,脚步不由自主放慢了。   姜九怀回头见她罕见地露出了一脸深思,不由笑问:“想什么呢?”   元墨回过神,迅速摇头,快步跟上。   “没什么。”   她可真是疯了,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想的?   且不说她区区一介平头百姓怎么能去喜欢位列亲王的姜家家主,就算喜欢上又怎样?人家喜欢的是男人!   唉,她还不如多想想将来怎么脱身呢……   月色照着大片废墟,断墙颓垣静静卧在草木之中,仿佛睡着了。   但当两人靠近,封青便无声无息地出现了,像鬼魅一般,依然是穿着破旧的单衣,顶着一头凌乱的鸟窝。   “大叔!”   元墨招呼他。   封青打量她,目中有赞许之色:“好小子,我没有看错人,你竟然替天行道杀了那妖物,还能全身而退。”   这是这么久以来她收到的第一份夸奖,只是万没想到是这种内容。   她看了看身边的“妖物”,“呃……封大叔,我是被冤枉的,家主大人也好端端的,你瞧……”   她的话没能说完,封青的脸色已经大变。   他一认出姜九怀,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一下,几乎是跳了起来,声音里挟着极其浓烈的憎恨与怨毒,“你这弑父弑母的妖物,怎么还不去死?”   姜九怀身形挺拔,森冷之气无风自动,淡淡道:“既是妖物,哪有那么容易死?”   封青大怒:“你还有脸来这里?”   元墨忍不住道:“”封大叔,你听我说……”   姜九怀打断她的话,直接向她伸出手。   她掏出那片琉璃,放在他的手上。   姜九怀拈着琉璃片,向封青道:“我不是来同你废话的,封青,这片琉璃,我要你为我做件事。”   封青浑身都是抗拒:“这是我给这小子的!”   姜九怀平静地道:   “她的便是我的。”   封青立即望向元墨。   元墨点点头。   封青一脸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你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要平白让给别人?”   元墨还没答,姜九怀道:“她的人都是我的,何况是一片琉璃?”   封青整个人呆滞了片刻。   元墨悄悄地替他的心脏默个哀。   “你……你……”封青面对姜九怀,竟是辞穷了。   姜九怀淡淡问:“办,还是不办?你自己立下的规矩,是破是守,你自己定夺,我只等你三息时间,一,二……”   “三”字还没未口,封青一把夺过那片琉璃。   “算我倒霉!”他恶狠狠地道,顺便恶狠狠地瞪了元墨一眼。   元墨知道,他是把她前面的所作所为全当成了姜九怀的安排。   我冤枉啊……   元墨还待解释,姜九怀一把拉住她的走,走向那间茅屋。   茅屋内只放了一领草席,没有床没有桌椅,甚至连灯都没有一盏,放眼处空无一物,屋顶还破了个大洞,星光轻盈地坠下来。   元墨朝外面看看,已经不见了封青的人影。   姜九怀在竹席上靠墙坐下,“别看了,他不会和我同在一个屋檐下的。”   “为什么?”元墨东摸摸西摸摸,在墨漆漆的角落找到一只眼熟的包袱,打开一看,正是自己送给怪老头的棉衣,崭崭新新,纹丝未动。   “因为他觉得是我烧死了他的主子,而他却不能杀了我替主子报仇,他只好惩罚自己,你看看,便是囚犯也过得比他好些。”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你才该和你的母亲一起去死!而不是他!”   ——“都是因为你!因为你们!你们,你和你的母亲一起逼死了他!逼得他不得不去死!”   ——“风家的人和姜家的人在一起就是诅咒,是诅咒!”   ——“是你们害死了他!”   隔着多年的光阴,封青的话还响在耳边,他当时身上有浓重的酒气,五官扭曲,脸上有泪痕。   平福把他赶出去,气得大骂:“灌足了黄汤不知道老老实实挺尸去,偏要来跟一个小孩子过不去,一把年纪全活到了狗身上!”   想想,还是气不过,尖声道:“当初是谁死乞白赖非要取我们家公主的?是你主子!他自己发疯,一把火烧死了我家公主,咱家还没找他算账呢!”   在姜九怀的记忆里,平福和封青一直是不和的。   就算是应各自主子的要求,也只不过是在重要的节庆之日向对方扯出一个又硬又假的笑脸而已,平福还会附赠一个白眼,封青则低语:“娘娘腔。”   作对多年,他们当然知道怎么戳对方会比较疼。   平福被戳得当即炸毛,家主和公主又要准备劝架。   而他则坐在父母的怀里,笑嘻嘻看着这两人吵吵闹闹。   当时觉得,好热闹,好好玩。   “那次他们大吵了一场,从来没有吵得那么厉害过,因为一直以来为他们充当和事佬的人已经不在了。”   姜九怀声音像屋顶漏下来的星光一样淡薄,“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面前,姜长信说,原本给他安排了一份差事养老,但他不要。”   于是他便理解为,封青不要姜家了,走了。   这便是姜长信一贯的风格,他不说谎,他只是说出想让你知道的部分,其余的,由你自己去补充。   “我们可以跟他说清楚啊!”元墨道,“当年你昏迷了,事情如何全是姜长信一张嘴说的,谁知道是真是假?不,肯定是假!凶手不是你,你为何要受他的骂?”   姜九怀良久没有开口:“他是第一个冲进来不错,但封青只比他晚一步,两人是前后脚,姜长信没时间动手脚。”   这就是原因吗?   元墨沉默下来。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害死父母的凶手。   “姜长信当年一定做了什么,他的布局如此深远,你父母的死跟他一定脱不了干系。”元墨看着姜九怀,认真地道。   星光照在她脸上,她认真的模样让姜九怀心中微微一暖:“傻阿墨。”他揽住她,让她靠在自己的肩头,“睡吧。现在无凭无据,再多的解释也是无用,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无需解释,他也会明白。”   这一番折腾,元墨确实也累了,靠在姜九怀肩上,打了哈欠,“是不是回了姜家,你就可以吹个口哨,然后暗卫们就会冲出来,把姜长信抓起来?就像你在京城做的那样?”   姜九怀失笑:“被你一说,好像很简单。”   元墨也笑了,确实,单是进入铜墙铁壁一般的姜家,就难如登天。   以前姜九怀是借助花魁献艺的身份,这一次,姜九怀要怎么进去? 第一百零五章   “那艘船上是几个水匪,来扬州是为了销赃。他们以为搜画舫是为了捉他们,所以惊慌逃蹿,属下已经里里外外搜查过,除了一些赃物,没有任何可疑之物。”   姜家,临风轩。   炭火在红泥炉中微微闪着光,炉子上的药咕咕冒着热汽,姜长信依然是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听着奔雷手回禀,“有没有可能是调虎离山?”   “属下在湖上留了不少船,且在岸边严密布防,别说是个人,就算是只鸟也飞不上岸。”奔雷手道,“其实属下后来去那猎户家查了,那猎户的老母亲都说,是那猎户想钱想疯了,脑子有点糊涂,若不是为着三爷您的声名,属下早就杀了他以儆效尤。”   害得他们马不停蹄奔波这么多天,奔雷手想想就气。   姜长信注视着炉火,不说话。   奔雷手道:“三爷,寒冬腊月,两个人身上都带着伤,定然是早就尸沉江底了,怎么可能还活着?”   姜长信淡淡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什么都没见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奔雷手低头应个“是”字,一名江湖高手在门外探了一下头,唤了声“雷爷”,奔雷手走过去:“什么事?”   那人道:“我等追拿水匪,回程路上,在芦苇荡里发现两具死尸,其中一人手上,带着这个。”   说着呈上一物。   奔雷手心中一跳,不大敢确定,双手捧到姜长信面前,“三爷……”   后面的话不用说了,因为姜长信的目光一落在这东西身上,眸子立即收缩,暴发道一道精光。   那是一只通体漆黑的“手镯”,远比一般的手镯要宽得多,如一件束袖。它通体漆黑,隐隐闪烁着异样的流金光彩,一层一层机件细密贴合,像一片片龙麟。   姜长信一把抓起它,翻来覆去飞快看了一遍,厉声问:“尸首在哪里?”   那人略有为难,答道:“尸体在水里少说也有一两个月了,实在烂得不成样子,就算打捞过来,恐怕也辨认不出来了。”   一两个月?   正是姜九怀落水的时间!   姜长信的脸色迅速柔和下来:“不妨事,诸位辛苦了,下去领赏吧。”   奔雷手带着高手抱拳告退,临风轩只剩姜长信一个人,开春了,从窗缝里钻进来的晚风还是有明显的寒意。   但是无妨了,他再也不用装模作样睡在这个鬼地方了。   他所畏惧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姜九怀突然回到府中,调动暗卫;二,就是姜九怀手上这件无坚不摧的暗器。   现在,姜家被他守得铁桶一般,而金麟,也到了他的手上。   这一定是天命所归,他苦心布局二十载,终于要得偿所愿。   “哈哈哈哈哈……”临风轩内响起低低的笑声,姜长信把金麟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语气轻柔,“你是时候换一个新主人了……”   元墨忽然醒了。   她睡得一向深,难得这样突然惊醒。   原以为是冷醒的,但不是,她发现那包袱里的棉衣不知什么时候盖到了她的身上,身上暖洋洋的。   但身边空空,姜九怀却不见了。   难道是和封青杀去姜家了?   不可能啊,她好歹也是个人手,就算打架不管用,也能当个鱼饵吸引姜长信的注意力什么的——姜九怀向来是物尽其用,绝不会把她这么大一个人漏了。   她披着棉衣出来。   满山俱静,星光好像更亮了些,像水一样,将整个世界浸泡起来。   她找了一阵,在废墟的最深处看到了姜九怀。   他坐在一块残壁下,石缝中已经布满青草,他的头就靠在这片青草上,脸上明明没有什么表情,整个人看上去却是疲倦至极。   这块地方,是他小时候的床吗?   还是从前他最爱的地方?   以前那个小姜九怀,是不是也是最爱这一处呢?   元墨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微微发疼,轻轻地解下棉衣,盖在他身上。   棉衣犹带着她的体温,一覆上去,姜九怀就睁开了眼睛。   像是一场遥远的梦境中醒来,他伸手抱住了元墨:“阿墨……”将她连人带棉衣,一起裹进了怀里。   “阿墨,这里就是蟠璃堂,” 他在这里不知坐了多久,身上很凉,声音也凉凉的,“当年,火就是从这里烧起来的。   元墨抱紧他,感觉到他被风吹冷的肌肤一点点变得温暖,头一回,她没有因为过近的距离而紧张慌乱,心里面只觉得又是酸楚,又是凄凉。   她很少会有这样的情绪,这应该是他的情绪,它们沿着相拥在一起的身体,从他的身上爬到了她的身上。   冷月在天,星辰无语,长风过境。   天地间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   “那天,他们两个穿着成亲时的吉服,父亲一手牵着母亲,一手抱着我,当时这里所有的灯都亮着,鼎中焚着百合香,空气里都是浓香,可那么浓的香,还是压不住一股奇怪的味道。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火油和烈酒混合起来的味道……”   当时他问过母亲,母亲却不答,她点燃了一支火把,递到他的手里,对他说:“怀儿不是很喜欢火吗?想不想玩?”   是的,那时他很喜欢火。因为火与世上一切东西都不同,它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又那么好玩,可变成烟花,也可以拿来烧封青的胡子或是平福的拂尘。他觉得火是世界最有意思的东西。   于是他开开心心地接过火把,然后又小心翼翼看了父亲一眼。   父亲向来是不许他玩火的,每玩一次就要被训一次。   但是那一次,父亲没有训他,反而还对他说:“去吧,随便烧什么都行,高兴烧什么就烧什么。”   那时,小小的姜九怀以为自己听到了这世上最动听的话。   他真开心啊。   他最先点燃了帐幔,因为他知道布料烧得最快,然后又点燃了椅子、桌子,它们轰地一下烧了起来,像一个巨人,迅速蹿了起来,比他以前偷偷烧过的任何东西烧得都要快,都要厉害。   他十分惊奇,又隐隐有点害怕。   这个时候,父母手牵着手,对他说:“怀儿过来。”   于是他便跑向他们,忘了手里还举着火把……   “他们的衣服着火了,可是他们好像一点儿也不害怕,一点儿也不疼,他们脸上还带着笑……我很害怕……很害怕……拼了命往外跑,火很大,我分不清方向,我不记得自己怎么跑出来的,只记得到处都是火……”   这就是弑父弑母的真相。   在那场长达半年的昏睡中,这段记忆被他埋进了心底最深处,亲手锁上那道厚重的大门。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蠢货,又懵懵懂懂又风风火火,撞开了这扇门。   元墨抱着他,抱得很紧,脑袋搁在他的肩上,久久没有说话,只有肩膀微微颤抖。   姜九怀皱了皱眉,拎着她的衣领想让她抬起头来。   元墨抱得更紧了,八爪鱼一般,用力摇头抗拒他的手,有明显的抽气声。   “我还没哭呢,你哭什么?”姜九怀无奈道,“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哭了?”   元墨也不知道!   这种时候,她明明应该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最好再来壶酒,一醉方休。   再不然,她就学学家里那些姑娘们,她们安慰那些失意的男人,温柔款款,轻言细语,抚平他们内心的创伤……对,她明明可以像在山洞时那样,大声告诉他,她喜欢他,她记得这招哄他很管用的。   可这会儿,她心里难受,难受的整个心像是被人紧紧揪住了一样,那些眼泪仿佛是从心里被挤出来的,怎么都止不住。   她的眼泪根本就是个不肯听话的毛孩子,该哭的时候一滴没有,不该哭的哇哇不休。   真他妈丢脸。   她用力吸气,拼了老命才止住这莫名其妙的痛苦,胡乱在他肩膀上蹭了蹭眼泪,抬起头,大声道:“我明天就陪你杀进姜家!为你父母报仇!”   “你觉得是姜长信搞的鬼?”   “不然还有谁?”元墨道,“他们连死的时候都穿着吉服,那是下一世还想做夫妻啊!明明这样恩爱,怎么可能会凭空自尽呢?一定是姜长信做了什么,也许就像对付你一样,也给他们用了那种安神香!”   “有可能。”姜九怀轻声道,“但就算没有姜长信,他们也不会善终的。”   元墨不解:“为什么?”   “因为他们一个是姜家的家主,一个是风家的公主,这两个人结成夫妻,就是一个诅咒。姜九怀道,“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即使他们强行在一起,他们身边的人也会让他们反目成仇。”   他们终于找到了解脱的办法,那就是一起离开这个世界。   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起。   元墨愣了好半晌,才隐隐明白了原因。   天下由风家与姜家共享之,明是君臣,暗中却是平分秋色。天下就这么大,万事万物,风家多一些,姜家自然就少一些,姜家多一些,风家也自然就少一些。   这个矛盾,无可调和。   两家的联姻不管有着怎样风花雪月的开始,最终都将以痛苦收场。   “难怪你说,除了风家的公主,娶谁都可以……”元墨喃喃。   姜九怀将她的脸捧在手心,一点一点拭净上面残留的泪痕。   他的动作无比轻柔,好像手底下是块绝世美玉,一个失手便会打得粉碎。   “阿墨,你不是风家的公主,这可真是太好了。”   他的声音比他的手指还要轻,还要温柔。   元墨心说她怎么可能是风家的公主呢?她只是一介草民,跟皇家八竿子都打不着啊,然后才从他的神情语气里悟出一点点不同,她试探着道:“阿九……我是男的。”   我当然不可能是公主!也当然没有什么好不好的。   姜九怀看着她,忽然微微一笑:“不用你提醒,我自然知道。”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元墨松了一口气。   知道就不要把她和风家公主什么的相提并论好吗?   算了,估且当他是心绪不宁,所以才口不择言吧。   她认真地想了想,问:“阿九,你准备怎么混进姜家?有什么是我能做的?”   才哭过,她的眼睛水汪汪,鼻头红红的,还带着一丝鼻音。   有什么情绪满满地涨在姜九怀心间,他轻声道:“阿墨,你已经在做了。”   元墨愕然,她做什么了?   姜九怀发现自己真是太喜欢看她这种眼睛微圆圆、嘴巴圆圆的模样了。   还有她神采飞扬的模样。   眨巴着眼睛讨好的模样。   使出小小心计的模样。   收到银票一脸满足的模样。   总而言之,他发现他找不出不喜欢的模样。   真好。   我能这么喜欢你。   “我到底做什么了?”   元墨非得问个清楚不可,这样才能做事情做得更好啊。   姜九怀却没有回答。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裹紧棉衣,将她抱在怀里。   你做的事啊,没有其它任何人能做到,连我自己也不能。   那就是,让我想活下去。 第一百零六章   这处断壁避风效果似乎比封青那破烂茅草屋子还要强些,两人便干脆在这里凑合了半夜。   睡着之前,元墨还叹了口气,心想照从前,姜九怀死都不可能就这么席地而睡,现在却是无比自然,   没过多久,耳边好像一直有什么东西在嗡嗡响,把元墨吵醒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眼前已经大亮。   太阳从山间升起,是一种微醺的暖暖的金色,照在姜九怀脸上,像是给他的脸镀了一层金。   他还没有醒,合着眼睛的模样真像一尊金漆的佛像。   她整个人缩在姜九怀的胸前,那件蓬松柔软的棉衣裹着两个人,自成一个小小天地,又安稳,又暖和。   好像她第一次去姜家,睡在他斗篷下的时光。   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密不透风。   金色的阳光仿佛化成了水,她的心便浸在其中,又温暖,又软和,还有一丝滚烫。   心好像也要化成水了。   喜欢吗?   心里好像有个声音,这样问。   是啊,是喜欢。   这都不是喜欢,还有什么是喜欢?   另外一个声音,这样答。   如果不是喜欢,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不惧生死,舍命相随?   在这个初醒的辰光,元墨陡然发现了这个要命的事实。   整个人都被惊了一下,撑起手就想起身。   哪知才一动,整个人便被搂紧了,贴进他的怀里。   “别动。”   声音低沉,好像是从心脏透过胸膛传过来。   元墨的脸就贴在他的胸膛上,甚至能清晰地听到他心脏的跳动,砰,砰,砰。   元墨也是心跳如雷,根本不敢抬头。   怂得自己都嫌弃。   “我……”   她刚开了一个头,就被自己这蚊蚋一般的声音惊呆了。   从前在家里,姑娘们看见客人,都要低下头,放软声音,说话轻得像蚊子,她之前还建议大家说话大点儿声,免得客人近不见。   后来被欢姐她们教训了才知道,原来客人就喜欢这一款,因为这说明姑娘们心悦于他,所以才分外害羞。   所以……她现在……是害羞了吗?   姜九怀轻轻在唇间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她别出声。   元墨这才发现,她梦里听到的嗡嗡声不是别的,是有人在吵架。   在离这片矮墙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咋咋呼呼,不肯消停。   一个声音尖细,一说一长串。   一个声音沙哑,蹦不了几个字,却能激得前头那个哇哇叫,声音愈发尖了。   两个声音她都熟。   前者平公公,后者封青。   “……主子尸首都找到了……我家公主……咱家不活了……就死这儿……去陪公主和主子……”   “不行。”   “关你什么事……”   “不行。”   “……你算老几……”   “不行就是不行。”   元墨维持着趴胸口的姿势,心情好生复杂。   原来是她想多了。家主大人只不过不想惊动那边的两个人而已。   不过,尸首?   姜九怀好端端在这儿,哪来的尸首?   不知是不是姜九怀特意叮嘱过,还是封青就乐意看自己的死对头跳脚伤心,压根儿没提过姜九怀的事,只是道:“要死死远一点,别脏了我的地方。”   平公公更气了:“这是你的地方吗?你算什么东西?”   她悄悄探头去瞄一眼,脑袋一动就被按住了,脸只得贴在他胸口,低声问他:“怕什么?反正都是你的人。”   “平福城府浅,一旦知道我活着,容易在姜长信面前露马脚。”   元墨脑海里浮现平公公那张不论做好事还是做坏事都慈眉善目的脸。   那样的城府算浅,她这样的算什么?   废墟吗?   姜九怀看着她脸上的表情,无声轻笑,胸膛微微震动。   于是元墨的脸,也微微震动。   甚至心也在震动。   不好……若这便是喜欢,那这喜欢,也太危险了。   那边的吵架最终以平公公气得跳脚离去而告终。   估摸着封青也走开了,姜九怀才带着元墨出来。   两人吵架的地方,地上插着几根香烛,摆着几盘瓜果,旁边还有一堆烧成灰烬的纸纸。   另外还一根绳子拴在旁边的树桠上,风吹过,微微晃荡,应该就是平公公求死未遂的作案工具。   姜九怀看着那绳子,轻声问道:“我若是死了,你会怎么办?”   “你才不会死。”元墨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光是用想的就觉得十分难受,“再说,以你老人家的城府,谁能搞死你?”   姜九怀轻声道:“有,比如姜长信。”   姜长信是他最信任的人,姜长信的背叛,也是他最痛苦的事。   元墨握拳:“所以我们就去搞死他!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搞死你了!”   姜九怀揉了揉她的脑袋,忍不住笑了。   考虑到姜九怀将要行大事,元墨找到封青,表示自己当初真是有眼无珠,那么厉害的掌法也不知道学,现在幡然醒悟,想要求教……   话还没说完,封青眼睛一瞪,冷冷道:“你的琉璃已经用掉了。”   元墨瞧他这么冷淡,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大叔你别误会,我一开始找你,真的是为了学养鱼……”   “呸!”封青简单明了地吐了口痰,“老子再信你,就不姓封!”   也罢。   求人不成,只得转而求己,她有事没事便把师父教她的一招半式拿出来练一练。   封青路过,瞥了几眼,忽然皱眉:“这功夫谁教你的?”   “我师父,金刀龙王。”   封青震惊:“你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元墨,哼哼哼,厉害吧?   然后只听封青接着道:“他竟然没杀了你,还容你在身边?”   这个他,自然是指姜九怀。   元墨道:“封大叔,你若是愿意好好去了解他,就知道他和你想象得不一样。”   封青冷哼:“我为何要去了解他?”   “不然你怎么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传闻足矣。”   元墨叹了口气:“传闻,都是骗人的啊!”   封青对此的回答是一声冷哼,然后看着她道:“姓楚的功夫是不赖,但你这东一麟西一爪的,练死了也练不出名堂,省省力气,别丢人了。”   说完,施施然走了。   元墨:气!   你给我等着,回头我让平公公骂死你!   封青的日子其实也不容易,最近每天都活在震惊之中。   他是不可能和姜九怀同一个屋檐下的,天天都是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这一天他一回来,就闻见一股烤肉的浓香,心想元墨这小子手艺还算不坏。   然后就见烤肉的人是姜九怀,流着口水在旁边等的则是元墨。   封青脑袋上像是当头挨了一棒。   他是服侍过姜家家主的人,知道姜家家主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现在,姜九怀亲自烤肉?   主子看到了定然要心疼吧……心中莫名就滑过这个念头,不过他转即冷酷地制止了它,冷着脸经过,目不斜视。   “封大叔来吃肉啊!”元墨一面说,一面从姜九怀手里接过一条兔腿,毫不客气地啃了起来。   封青脸上虽然冷酷,但脚下差点一个趔趄。   主子在上!您的不肖子竟然堕落到了为下人烤肉才能留住人心的地步!   也许,这便是报应吧。   封青沧桑地想。   江南的春天脚步密集,一天比一天暖,元墨每天都在等着姜九怀大手一挥杀向姜家,但姜九怀都没有动静。   元墨也不敢催问。   毕竟,以一人之力硬扛整个姜家,这可是逆天而行,姜九怀压力之大,她无法想象。   忽然有一天,姜九怀问:“阿墨,我若是死了,你会怎么办?”   元墨心里一惊,果然是压力太大,这话他明明之前就问过,居然又问。   她清了清嗓子道:“阿九别担心,其实我有个主意,我们不如让封大叔去趟京城,找你皇帝舅舅搬救兵如何?这样咱们就不用单枪匹马硬闯姜家了。”   姜九怀微微一笑:“我的阿墨定然是日夜殚精竭虑,才想得出这主意。”   元墨连忙谦虚地道:“没有没有。”   她觉得这法子应该是最稳妥的。   “皇帝是我的舅舅,更是风家的皇帝,让风家的皇帝来处理姜家的内务,将来就算我夺回位置,也势必会成为风家的傀儡,懂吗?”   元墨……不大懂。   外甥出事,舅舅帮忙,怎么就变成傀儡了呢?   “姜家是风家的心腹之患,每一代风家的帝王都想割除这祸患,可是姜家与风家牵连得太深,一旦割除,风家很可能自己也要陪葬,这才同享天下,同享了这么多年。一旦被风家抓到机会,姜家就真的完了,与其如此,还不如让姜长信当家主。”   元墨听得两眼圆睁,难道他打算放过姜长信?   “我只是说说而已,属于我的东西,我自然是要拿回来的。”姜九怀被她的表情惹笑了,“我只不过是想知道,万一我不在了,你会怎么样,阿墨,好好答我。”   他的眼中全是认真,当真是想要问她要个答案。   元墨便低头想了好一会儿,道:“如果你真的……我就去找我师父。以我的本事恐怕杀不了姜长信,但我师父可以。”   姜九怀道:“不能学学平福,去下面陪我?”   元墨想了想,坦承道:“还是不要了吧?我活着,年年清明还能给你上供呢。”   姜九怀笑了,笑容清浅而温柔,轻轻抱住她:“没良心。”   我的小蠢货,终于聪明了一回。   若是从前,他该是愿意看到她肯为他殉葬吧?因为只有这样,他才知道他对她来说有多重要。   但是现在,他只想要她要活着。   活着就好。   活着才能看到高天厚地,才能看到四季更迭,才能看到世间的欢乐。   阿墨,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   元墨一直记得这个拥抱。   其实姜九怀抱她不是一次两次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拥抱却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又温柔,又凄凉。   像诀别。 第一百零七章   第二天清晨,元墨便不见了姜九怀。   她找遍了整片废墟,都不见他的踪影。   连封青也不见了。   封青向来恨不得离姜九怀三丈远,能和姜九怀一起离开,只有一个原因——履行诺言,助姜九怀回姜家。   这本应该是好事,姜九怀终于开干了!   但想到昨天那个拥抱,元墨脑仁就突突跳。   她拔腿朝外跑。   没跑出多远,就看到两道人影渐行渐近。   她正要松一口气,但近了才发现并不是姜九怀和封青,而是另外两个熟人。   一人一身黑衣,头上顶着一道蜈蚣般的狰狞疤痕,赫然竟是墨蜈蚣。   另一人眉清目秀,目光冷冷,居然是白一。   元墨觉得自己眼花了,“白一,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敢来?   白一正要答言,黑蜈蚣先开口道:“嗐,二爷你不知道,这小子因师门全在那狗屁三爷手里,所以不得不乖乖听话。后来我跟他回师门一看,早就死得一个都不剩了好吗?这么多年他收到的平安信都是假的。”   元墨望向白一,白一垂下了眼睛,元墨瞧他这神情,也不愿戳他的伤口,转而问道:“你们俩怎么在一起?”   黑蜈蚣在替姜九怀办事,怎么还敢收容白一?   说到这个,黑蜈蚣就笑得露出一口白牙,一脸灿烂:“这个嘛,谁叫当初他逃命的时候走的是水路呢?”   她早该想到的,就算她放了白一,一个带伤的白一怎么可能逃得出姜家的手心?   当时黑蜈蚣大喜过望,心想这回不单能一报当初被白一带兵追拿的旧仇,还能在家主面前立一桩大功。   于是他赶紧派人给家主大人送信,结果得到的回复是:“放他走。”   黑蜈蚣拿着信,当场就呆了,茫然望向白一:“咱们这位主子什么时候这么善良了?”   白一没有说话,袖中的手慢慢收紧。   主子要放过的人,黑蜈蚣自然也不能再趁其病要其命了。   黑蜈蚣下了逐客令,白一却没走。   不单没走,还霸占了一间屋子,似乎要在船上扎根。   黑蜈蚣觉得这是挑衅,大怒,挑战之。   败。   再挑战。   再败。   三败之后,黑蜈蚣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小白脸虽然生得比他小比他嫩,但手上功夫着实挺厉害。   于是他动了另外一个心思,开始旁敲侧击,问白一有没有在水上讨生活的打算,他这里尚缺个副手……不,以白爷的功力,当副手实在太委屈了,不如同他义结金兰,平起平坐……   白一告诉黑蜈蚣,他留下来是为了等一个机会。   从前的算计与背叛已经过去,主子饶恕了他的罪过,他却没有饶恕自己。   他刺主子一刀,主子却饶他一命。   那他便欠了主子两条命。   他得还。   元墨虽然不懂白一是怎么做的算术,但之前许多不懂的事,这会儿终于懂了。   她可真是蠢啊。   她现在才想到深山里如同神助的飞鸽,想到湖面上恰巧逃逸的船只,想到一路上姜九怀悠然的神态……   为什么皇帝不急,太监却总被急死呢?   因为皇帝早就把什么一切都安排好了,而太监却什么都不知道。   这会儿她将手臂一抱:“说吧,家主大人有什么安排?”   白一和黑蜈蚣相互看了一眼,同时出手,一左一右,架起元墨往草屋去。   这两人都是一流高手,拖元墨如同拎小鸡,元墨徒然地挣扎:“干什么干什么我自己会走!”   黑蜈蚣笑:“二爷别怪罪,这就是主子的安排。”   两人把元墨拎回了草屋,白一手里一只拎着一只椿箱,此时打开,香气扑鼻,菜一碟一碟地往外拿:“长丰楼的蟹粉狮子头,月心庭的红烧河鲀和酒糟蹄膀,还有杏花醉,你看看我没买错吧?”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要管吃的?”元墨简直怒了,“你不是说自己欠了他两条命吗?他现在就是去干要命的事,你怎么还能坐在这里?”   白一一脸平静:“我听命行事,这都是主子的交代。”   姜九怀的交代?   元墨愣了一下,目光落在一桌的佳肴上。   忽然之间,她懂了。   这是,最后一顿。   她再也没有多废话,拎起酒壶,仰头灌下去半壶。   然后拿起筷子,风卷残云一般,先干掉一盘河鲀,再干掉一盘蹄膀。   在白一和黑蜈蚣的惊异目光中,她勺起一颗小儿拳头大的狮子头,往嘴里一塞。   她觉得她气能吞山河,但不知怎么搞的,今天的河鲀一点也不鲜,蹄膀十分油腻,连狮子头都吃出满口肉渣,卡在脖子里难以下咽。   她再灌完剩下的半壶杏花醉,把在喉咙里翻滚的狮子头冲进肚子里。   然后一抹嘴,朝两人道:“说吧,要我怎么做?是跑到姜长信面前叫嚣,还是让他的手下发现我的行踪?”   白一和墨蜈蚣瞪着她,表情一模一样,都觉得她好像疯了。   元墨呵呵笑:“不要太震惊,跟着家主大人混了这么久,小爷我难道连这点事也不晓得?”   当初可以让她引开玉菰仙,现在当然也可以让她引开姜长信。   她的画像可是贴遍了扬州城的大街小巷,只要一露脸,姜家府兵定然蜂拥而至,这样一来,他不管做什么都能顺利很多。   以家主大人的城府谋略,做此安排实在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   “可他为什么自己不说?为什么要你们来传令?”   杏花醉入口柔甜,余韵绵长,从来只会让人觉得心头微醺,而不会酩酊大醉。   这回可能是喝得急了,元墨只觉得心里头有什么东西一波波往脑袋上冲,把个脑袋冲得又胀又大,像是要爆裂开来,她重重把酒壶掼在地上,摔得粉碎,“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告诉我?难道是怕我不肯,要你们两个押着我去?”   可恶!   墨蜈蚣道:“你这是撒哪门子酒疯?主子只命我二人看住你,不让你离开此地。”   “看住我?”元墨有些吃力地抬起头,不大明白,“看住我,做什么?”   “免得你一时冲动跑出去送死。”白一叹了口气,“还有,主子有命,若酉时之前不见讯号,便让我们带你离开此地,想法子去找楚天阔。主子说,楚天阔和皇帝有交情,只要把你送到他身边,便可保你无虞。”   元墨完全地、彻底地怔住了,“什么?”   “说来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二爷你跟我的主意一样。让你在街头露脸引开府兵,然后我们同主子杀进姜家,多轻便。” 黑蜈蚣道,“可主子偏不,还把我们两个派到你这边,你说这是有多想不开?”   元墨捧住脑袋,拼命开动,想用里头干巴巴的脑浆去揣摩姜九怀高深的谋划。   一定……一定是有什么后着吧?   在这样的紧要关头,抽调两个如此重要的高手到她的身边,肯定是要派上更大的用场吧?   可她的城府和姜九怀的城府之间隔着天堑,她真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想干什么。   “元兄,你还没有发现吗?现在的主子,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   白一脸上神情温和,和从前他跟在她和姜九怀身后时一样,“他要我们保护你,我们便保护你,你就乖乖受我们保护便好。”   保护……   他自己以身犯险,却把最得力的帮手派过来,就是为了保护她?   元墨怔怔地坐着,终于明白了昨天那个拥抱的含义。   他早就安排好了,哪怕他一去不回,粉身碎骨,也要力保她安然无恙,回到京城。   元墨一个人干掉了酒菜,自家撑得要死,白一和黑蜈蚣的饭食还没有着落,元墨便打算去捞两条鱼,再采些野菜。   白一和黑蜈蚣立即跟上,看样子生怕她会乱跑。   元墨道:“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就我这点身手,全没章法乱冲过去,哪能帮上什么忙?只会坏他的事吧。”   黑蜈蚣松了一口气:“你知道就好。”又问,“拔哪种?这种能吃么?”   元墨便耐心地教给他,有人帮忙,很快就收获了一篮子野菜,还打了两只兔子。   元墨回来洗洗切切,拾掇出一碗红烧兔肉,一碗鱼汤,一盘炒野菜,外加一锅大米饭,给两人盛上。   白一问:“元兄,你不吃么?”   元墨苦笑,指了指喉咙:“那颗狮子头还在这儿呢。”   黑蜈蚣已经操起筷子稀里呼噜扒饭,一面道:“谁让你那么胡吃海塞的?就像吃最后一顿似的。”   元墨赧然。她确实是抱着最后一顿的心情去吃的。   其实想想,就算是去引开姜长信,有这两个高手帮忙,也未必就是死路,可当时不知怎地就是满腔悲愤,不吐不快。   兔肉又老又硬,鱼汤又腥又咸,野菜又涩又苦。   当初在船上尝过元墨的手艺,黑蜈蚣原也没抱什么期望,这会儿吃到一半,还是忍不住道:“二爷,你这手艺……”   白一瞅了他一眼。   他强行改口,竖起大拇指:“……真是越来越好了。”   开玩笑,这位可是主子心尖尖上的人,他怎么会得罪?马屁反正不要钱,能拍多少就拍多少。   “是吗?”元墨闻言开心地笑了,端起盘子,把野菜给两人分一分,黑蜈蚣碗里明显要多一些,“那就多吃点。”   看着盖满米饭的野菜,黑蜈蚣。   我怀疑二爷在整我,但是我不敢说。 第一百零八章   黑蜈蚣一埋头,一碗野菜连同饭一起下肚了。   再难吃又如何?反正又吃不死人。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好像错了。   饭菜才下肚,肠胃便做起怪来,他捂着肚子:“茅、茅厕在哪里?”   元墨指给他。   他蹲下之后不久,白一也来了。   出来之后,两人的脸色同样难看。   半是为肠胃,半是为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着了元墨的道!   元墨一定是用这招甩脱他们,去找家主了。   “快追!”   两人都是身手不凡,运起轻功飘然如飞,疾行过草屋时,同时一愣,刹住脚。   元墨好端端在屋里,正拿着一块布巾收拾碗筷。   “就好了?”她头也没抬,“我劝二位最好还是不要出来了,吃了半斤岌岌草,半个时辰内最少要拉上八九次呢。”   “你——”黑蜈蚣只来得及冒出这一个字,肚子咕噜一声响,顿时溃不成军撤了。   白一也没比他好多少,抱着肚子共赴前程。   两个人再度回到了屋子里,面色惨白。   黑蜈蚣有气无力:“你我无怨无仇……”不,想一想,“虽说我从前打劫过你,最后不是什么也没成嘛,就算我出主意让主子拿你当鱼饵,主子不是没肯嘛……”   有必要下这么狠的手吗呜呜呜……   白一道:“你这是干什么?你自己也说了,凭你的身手跑去姜家无异于送死。”   “所以还得你们陪着我去胜算更大。”元墨诚恳地道,“只要你们答应,我马上奉上解药。”   “违逆主子是什么下场,不会有人比我更清楚。”白一道,“元兄,想都不要想。”   “好吧,那你们就在这里慢慢拉肚子,我自己走一趟。”元墨长叹了一口气,“不过我要是死在姜长信手里,你们没能保护好我,算不算违命?”   白一黑蜈蚣两人脸色难看至极。   去也是违命,不去也是违命。   黑蜈蚣此时才后悔莫及,咬牙向白一道:“我们应该一进来就把他捆起来的!”   白一咬牙:“解药!”   元墨:“你们先发个誓。”   她的誓言可以下饭吃,江湖人士却是一诺千金,十分看重。   两人沉着脸各自发了誓,元墨才笑眯眯送上解药——热水两碗。   岌岌草只不过是大寒的草药,并没有毒性,拉了几通自然就没事了。   入城前,元墨特地跟田埂上的农人换了衣裳,戴上斗笠,脸上还抹了点泥,以便进城的时候蒙浑过关。   但这一切都白费了。   因为就在他们准备进城的时候,城中传来一声嘹亮的声响,一朵烟花在半空炸开,燃起一团淡红色的烟雾。   元墨吓了一跳,直觉以为是姜长信发现了她的行踪,马上就有府兵一涌而上。   然后才看到白一脸上的喜色:“成了!”   所以这是……阿九的讯号?   今天是姜家新任家主的接任大典。   日前,姜三爷沉痛宣布,家主大人的尸身已经找到,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于是召集众人,商议新任家主的人选。   照嫡庶之别,姜九怀不在了,家主之位该是姜其昀接任。   但众所周知,姜其昀和谋害家主的凶手元墨是知交好友,还有人翻出临风轩当年那场落水旧案,明里暗里指出早在十几年前姜其昀就蓄谋除去家主了。   于是四下里流言暗起,一盆盆脏水往姜其昀头上泼。说姜其昀为了得到家主之位,十几年来处心积虑划算了无数次谋杀,包括当初府衙那场大火,和姜其昀也脱不了干系,姜长伦只不过明面上的棋子,真正的幕后主使另有其人,云云。   这一招将姜其昀逼入了绝境,若是他真的接任,那就是坐实了这些罪名。   安宁公主也十分担忧:“怎么办?你要是当了家主,我就得嫁给你了。”   姜其昀道:“你放心,就冲这,我打死也不会当家主的!”   两人被大长公主一手一个,赏了两个大栗子。   “没出息的东西!”大长公主怒。   然而除了怒,大长公主也没有法子。   她固然可以请皇帝来为姜其昀主持公道,但如此一来姜其昀坐上家主之位,流言坐实,民心顿失。   再者风家直接插手姜家内务,姜其昀在众人眼中便成了风家的傀儡,在姜家难以服众,只怕会引起姜家内乱,家主之位早晚坐不稳。   她只能淡淡地向众人道:“我们小昀说了,家主大人死得蹊跷,且尸身都泡坏了,又不能确认,如何就要另立新家主?着实是对家主大人不敬。小昀决意闭门吃斋三月,为家主大人祈福,祈望家主大人早日归来。至于什么接任大典,你们要弄便弄去,我晓晴阁不趟这淌浑水。”   这话显然是句句都在打姜长信的脸,但姜长信不在意。   姜九怀已经死了,姜其昀自动出局,他还有什么好在意?   余下的皆是旁系,论辈份论年资论声望,家主之位,非他莫属。   果然,他只是让心腹略作怂恿,便得到了众人的大力支持。   而他带着一脸的谦虚与悲伤,辞之再三,到底辞不过,只得勉为其难,接任家主。   姜长信再三表示痛失怀儿,接任虽可,但接任大典切记不可大肆铺张,一切从简。   老百姓的从简是真的从简,姜家的从简只是没有奢华到闪瞎人眼而已。   他已是家主,该是家主配享的尊荣,一样也不能少。   姜家的大厅是整个江南的权力中心,地位不亚于京城的乾正殿,雕梁画栋极尽辉煌威严之能事,多年来被人们精心养护,找不出一丝瑕疵。   他终于坐上在这座大厅的主位。   所有人在面前俯首,恭贺他登临家主之位。   就在这时候,大长公主来了。   姜其昀扶着大长公主,他头戴帷帽,遮住了脸,姜长信想,大约是之前已经许下了闭门的诺言,所以这会儿暂不见人,以示不曾破誓吧。   姜长信微微笑,破不破誓,其实他毫不在乎。   如今大局已定,这对祖孙俩这时候来找碴的,只怕是自讨苦吃。   但明面上他还是本着一名晚辈的本份,含笑欠身:“太夫人……”   这一欠身尚未了,忽然听得一声尖利的哨音。   姜长信神魂一震。   暗卫掌控之法,家主与家主之间代代传承,这么多年姜长信借着姜九怀的名头做了一切家主可以做的事,独独没能涉足暗卫。   这是他最大的心病   脑子尚不知这声音是什么,直觉却已经明白:这便是召唤暗卫之法!   也是在同一时间,恐惧洗净了被得意蒙蔽的双眼,大长公主身边的人身形比姜其昀略高,略瘦,那步伐身姿,分明是——   那人已经先他一步,摘下了帷帽,向着他慢慢露出一个笑容:   “三伯,别来无恙。”   元墨同着白一和黑蜈蚣赶到的时候,一切已经结束了。   只有地毯上尚未来得及清洗的血迹、门框与柱子上留下的刀痕,无言地诉说着这里刚刚经历的厮杀有多么激烈。   “恭迎家主!”   姜长信一派被全面清洗,剩下的人正欢欣鼓舞,一齐举杯,声振屋宇。   元墨在门外就看见姜九怀身穿亲王衮服,头戴金冠,坐在大厅深处的主位,眉目皆冰雪,像一座精雕玉像摆在座上。   安宁公主和古凝碧分别坐在他的左右两席,两人一般地花容月貌,通体丝罗,妆裹得好似天仙一般美丽。   就算是过年买年画,也很难买到这样好看的三个人儿在一起呢。   所有的担忧和焦急都在这一刻化作了欢喜。   元墨想,真好啊。   他穿衮服的模样可真好看,又美丽,又尊贵,他就应该和这些同他一样美丽尊贵的人在一起。   真好啊。   虽然经历过凶险,但此时他衣袖上一丝褶皱也没有,鬓角整齐得像是用刀裁出来,他好端端的,没有受一点苦。   真好啊。   他终于回到了他的世界。   “你……”黑蜈蚣奇怪地看着她,“哭什么?”   元墨这才发现脸上一片湿热,眼泪这玩意儿完全是乱来。   抹一把,泪混着泥,掌心像是蹭了一层黄浆。   她转身就走。   黑蜈蚣一把拉住她:“你不进去?”   “就我光棍泥腿子,别弄脏了里头的地毯。”元墨对他笑笑,挣开了他的手,打算先去洗洗,也不知道她的屋子还在不在……   “二爷留步!”   平公公急步追出来,脸上是对元墨从来没有过的和颜悦色,“主子有请。”   她只朝里瞄了一眼,就被姜九怀发现了?   眼神太好了吧?   她指指自己糊上泥点子的脸,正要说话,平公公已经拉了她往厅里去,“快去,莫让主子久等。”   哎喂你们姜家大厅若是有灵,一定会被气哭吧?它那凿花地板有生以来何曾被一双草鞋踩过啊!   有这种想法的显然不止她一个,厅上所有人都望了过来,只见平公公急急拉了个头戴斗笠的农夫进来,纷纷吃了一惊。   厅上花团锦簇,光华灼灼,元墨每走一步,就离姜九怀近了一分。   每近一分,心里就紧张一分。   又紧张,又激动。   明明已经是这样熟悉的人,元墨的心却有说不出来的雀跃欢喜,只觉得这乐声如此悦耳,这灯光如此明亮,这满厅的衣香鬓影如此动人,总之万事万物皆好,天公大大方方地把一美好尽数撒在这一刻。   她的阿九,回到了自己位置上,夺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   又能看到他端坐主位,威仪赫赫的模样,真是,太好了。 第一百零九章   元墨一步步走近,姜九怀的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眸子里带着温暖的笑意。   平公公上一次在自家主子眼中看到这样的笑意,还是在十几年前,主子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平公公又是感慨,又是唏嘘。   今天注定是平公公一生难以忘怀的一天。   以为已经不在世上的主子竟然回来了。   以为是个祸害的小混蛋竟然同主子生死相随,不离不弃,一直陪着主子走到了这里。   姜家的大厅很大,从门口到姜九怀的主位,距离很远。   元墨的脚步渐渐慢下来。   姜九怀所在的位置,璀璨、华美、耀眼、高不可攀。   而她,灰头土脸,一脸是泥,为了逼真地骗过搜查,脚上还穿着一双草鞋。   从来没有哪一刻,如此清晰地感觉到两人之间巨大的差距。   不能再往前了。   他已经回来了,他不再是她的阿九,他是姜家家主,是世袭亲王。   而她,是平头百姓,经营着一家小小的乐坊,一生都不可能真正走进姜九怀的世界。   她站住脚,停在大厅中间,恪守住了一个下人的本份,恭恭敬敬地跪下:“小人拜见家主大人。”   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元墨身上。   有没见过元墨的,不知道这破衣烂衫、头发蓬乱、脸上还泥点子的家伙是谁,又好奇为何这么得脸,能让平公公亲自请进门。   有那见过元墨的,如曹方之流,连忙告诉他们,这便是家主大人的心爱男宠,名满扬州的元二爷,此次更是陪着家主大人出生入死,这份宠爱只怕是要蒸蒸日上,如火如荼,且看着吧,家主大人不知该怎么赏他呢。   大家纷纷推测,便是赏个有四品官儿,也不为过。   元墨也在等。   若是从前,她得好好盘算一下能得什么赏赐,如此大功,要个几万两银子当无问题。   可这会儿她跪在当地,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赏什么无所谓,快点把事情搞完,让她下去。   她连谢赏的吉祥话都准备好了。   可迟迟没有听到头顶传来姜九怀的声音。   低垂的视线里倒多了一截黑缎衣摆,以金线绣着海水江崖纹样,一只手伸到她的面前。   这只手修长白皙,掌心朝上,如一朵花开的姿态,伸到她的面前。   元墨愣愣地抬头,看到姜九怀离开了席位,站在她的面前,低头含笑。   笑意比此时窗外的春风还要柔和。   眸子比此时的灯亮还要明亮。   元墨觉得,他就像一颗被放置在日光下的金刚石,璀璨耀眼到让她无法直视。   “还要跪多久?”姜九怀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笑,“不累么?”   元墨的手迅速背到身后,顺从地站了起来:“谢家主……”话没说完,姜九怀的手绕到她的背后,将她的手拉了出来。   她手上还有泥呢!   元墨下意识就想挣脱,才发力,姜九怀更瞬间握紧,低身在她耳畔道:“别闹,这么多人看着。”   元墨:你也知道这么多人看着吗?   说话就说话,赏赐就赏赐,麻烦搞快点!   这些话她当然只敢用眼神发射,可惜姜九怀好像看不到,他的心情显然非常之好,牵着她的手就走。   元墨全身僵硬,手腿都不听使唤,整个人像是具提线木偶,被姜九怀牵着走向主位。   这绝对不行!   元墨试图抗拒,姜九怀的手却握得极紧,不容她逃,将她按在了主位上,然后才在旁边坐下。   主位的席案原本就宽大,坐两个人绰绰有余。   厅内安静如鸡,笙歌都错漏了几拍。   上次她就是躲在这个位置后头,与整个大厅之间隔着一个伟大的家主大人,她在他身后吃吃喝喝还睡睡,虽说有些惶恐,更多的还是惬意。   而这次,她直接和姜九怀并肩而坐,直面大厅里无双数视线。   当然,能来到这里的人绝不会有傻愣愣盯着她看的失礼之辈,可是那眼神中的惊异是怎么也掩不住的。   元墨知道自己现在看上去有多糟糕。   凭心而论,现在再糟糕,比当初在山洞里还是好上一百倍,可那时姜九怀也和她一般穿得像个野人,大家一碗水端得很平,要糟一起糟,没什么大不了。   可现在,姜九怀金冠玉带蟒服,同她比起来,一个是云,一个是泥。   平公公也讶然,这是正经八百的“平起平坐”,可是天大的恩宠。   但讶然归讶然,平公公觉得,元墨既然有护主之功,主子破例一次,也是使得的。   于是他立刻一使眼色,小七连忙添上酒杯碗筷。   元墨如坐针毡,尽量把自己往旁边缩了缩。   姜九怀靠近她些,低声道:“讯号才放出,你们就来了,倒是比我想象得快。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元墨只觉得周身的空气都被他夺走了大半,不由自主再往边上挪了挪:“没、没做什么。”   姜九怀声音微沉:“那就是他们自作主张带你来的?”   厅外,白一和黑蜈蚣同时鼻尖痒痒,打了个喷嚏。   两人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推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好在元墨总算有点良心,老实道,“不是不是,我……就煮了一碗岌岌草给他们吃。”   流落在山洞的时候,姜九怀教她辩认了不少野菜与草药,哪些能吃,哪些有毒,一旦吃错将有性命之忧,元墨学得十分认真。   姜九怀笑了:“我就知道是你搞的鬼,旁人绝没有这个胆子。”   他一面说,一面提起酒壶,把元墨的杯子斟满,放下酒壶之际,身子又靠过来一些,元墨还要再往边上让,他在案下按住了她的手:“再挪,就出席了。”   大概是厅内太暖了,元墨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烫:“你、你这么挤着我,我都坐不下了。”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往回挪了些位置出来。   元墨这才安生一些,终于能自由呼吸。   这一幕落在不同的人眼里,情形各有不同。   安宁公主气得脸发白。她以公主之尊,在这厅上也不过忝为侧席,元墨区区一个男宠,竟然坐在了主位上!   古凝碧倒是落落大方地举杯:“此番怀兄能归来,二爷劳苦功高,我敬二爷一杯。”   安宁公主更气了,离九怀哥哥最近的位置被抢了不说,连卖乖都被人抢了先。   她也连忙举杯,亲亲热热地道:“阿墨,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谋害九怀哥哥,当初通缉令贴出来我便觉得不对,现在能看到你们平安归来,可太好啦。来,我也敬你一杯。”   这两位身份尊贵,元墨连忙端起酒杯,正要起身喝了,姜九怀却按住:“坐着。”   元墨一愣,公主和郡主敬酒,她哪敢坐着?   古凝碧微笑:“二爷今日可是身在尊位,不必同我讲这些虚礼。”说毕,掩袖一饮而尽,亮出杯底,“二爷,请。”   安宁公主在肚子里翻了个白眼,心道好话全给你说了。当然她也不甘人后,甜笑着道:“二爷确实不必拘礼,请。”   元墨躬身把酒喝了,恭敬地道:“谢公主,谢郡主。”   众官员们也纷纷敬酒,曹方道:“二爷对家主大人生死相从,这份忠肝义胆,实为我等之表率,更应名垂青史,我等敬二爷!”   又一人道:“如此嘉话,应为千古美谈,下官不才,有诗献上,以表今日之盛事。”   宴上献诗,乃是古来惯例,文官们若是作不得诗,那就好比武官上不得马一样,是要惹人耻笑的。   而且同样是拍马屁,用诗文来拍马屁,那可就高妙了许多,上位者历来都十分欢迎。   因此这人也不待人首肯,接着便“咳”了一声,端起架势就要开吟,姜九怀道:“不必了。”   那人的诗句卡在喉咙口,上不得上,下不得下,一脸呆滞。   曹方暗笑,这就叫马屁拍在马腿上,殊不知,二爷根本不懂诗。   果然姜九怀接着道:“从今往后,宴会可多些笙乐歌舞,吟诗就不必了。”   许多年以后,对于姜家第十代家主姜九怀,传闻是这样的——   玉容天姿,励精图治,以一己之力平定内乱,还姜家数十载太平安宁,然心性鄙陋,不喜诗文,江南献诗之风为之断绝,数十年间,江南盛宴再无名诗出世,可叹。   元墨自然料想不到姜九怀这一句话会给后世留下多大的影响,一听不用听诗,她顿时松了一口气,这会儿位置也坐了,酒也喝了,她自觉差不多完事了,便低声向姜九怀道:“家主大人,小人不胜酒力,请恕小人先行告退……”   姜九怀看她一眼:“你不胜酒力,骗谁?”   元墨叹了口气:“我这么一身是泥坐您旁边,你就不嫌弃?”   “你就是你,清清爽爽是你,一身是泥也是你,我为何要嫌弃?”   这话他说得平淡,好像谈论天气一同,元墨却听得心里狠狠一动,立即用力镇压下去,面上装出风轻云淡的洒脱笑容:“您不嫌弃,小人自己却要嫌弃了,请容小人回去梳洗一番如何?”   姜九怀道:“还未得赏赐,就要急着走?”   元墨口里道:“是是是,小人失礼了,小人等着。”   心里:那你倒是快点赏啊!   厅上诸人都竖起了耳朵,这份赏赐很有可能诞生一个真正的大人物,左右江南时局。   姜九怀却是好整以暇,慢慢喝了一杯酒,向元墨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与我同甘共苦,同生共死,这份恩情,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啪”,那边安宁公主手里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古凝碧握杯的手也微微僵了僵。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知道吗?   她好容易才将被震得四碎的脑子捡起来,十分勉强地笑道:“家主大人您是不是喝醉了?”   “不,我很清醒,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姜九怀的声音前所未有的郑重,眼中有丝笑意,比外面的春光明亮,比眼前的美酒醉人,   他看向元墨,声音抬高了一点,“从今往后,有我姜九怀的,便有你元墨的。若有人对你不敬,便是对我不敬,若是有人与你为敌,便是与我为敌,孤之尊荣,与汝同在。”   厅中一片悄然,丝竹不敢发声,唯有姜九怀清冷的声音回荡,响彻在每个人的心头。   形同诏告天下。   孤之尊荣,与汝同在。   孤之心意,汝可明白? 第一百一十章   “孤之尊荣,与汝同在。”   和所有人一样,元墨呆掉了。   姜九怀看着她,目光是前所未有的郑重,也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恭喜二爷,贺喜二爷!”   曹方等人的声音轰然响在耳畔,把元墨唤回神。   平公公带笑提醒她:“二爷,快谢恩。”   这可是了不得的恩宠,有了这句话,元墨在江南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对于一个男宠,这种恩宠太过隆重了,但平公公只要想到若没有元墨,这世上便没有了主子,那么再大了隆恩,元墨都当得起。   元墨连忙跪下,姜九怀托住她:“你我一体,从前往后,不需跪拜。”他说着,微微笑道,“你还有什么想要的,不妨说来,只要是你的心愿,我都可以为你达成。”   这话让厅上众人羡慕到了痛心疾首的程度。   姜家家主让你许愿!   名利、财富、官爵、前程……那还不是应有尽有!   安宁公主也嫉妒得咬帕子,呜,什么时候九怀哥哥能让她许愿呢?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嫁给九怀哥哥!   元墨想了想,认真地问:“什么都可以?”   姜九怀微笑:“什么都可以。”   这一刻的心柔软得能化成水,想所她要的都给她,要把这世上最好的都给她。   元墨道:“我想回红馆。”   这种小事,姜九怀想也不用想,道:“好。”   “谢家主大人!”   然后呢?   众人挠心挠肺,等了半天不见下文。   还好,姜九怀也忍不住问了:“还有呢?”   “没有了。”元墨说。   众人险些晕厥。   曹方跌足。二爷啊,往大一点要,你可以请家主大人处置姜长信一党时不要牵连太广,只要这一句话,马上可以收获在座的大部分人心;往小一点,你那么喜欢金银珠宝,随随便便要它个十几万两银子,家主大人难道还会不给吗?   什么叫“没有了”?   曹方恨不得抓着元墨的肩晃醒她让她重说一遍。   姜九怀也疑惑:“没有了?”   “嗯,只要能回去,我就什么都不想啦,过年都没回去,她们一定担心坏了。”元墨认直会道,“所以能回红馆就很好啦。”   姜九怀道:“你可以再想点别的。”   声音里不知怎地就有几分不甘心的样子。   他又加重一点语气,“什么都可以。”   泼天的财富。   鼎盛的权势。   甚至包括,我的未来……   元墨看着他。   不知从何时起,他在她面前再没有了秘密,他的心事好像全部都写在一对眸子里,用的是她所熟知的最简单的文字,无遮无挡,一目了然。   他想给她。   给她很多很多。   只要她开口,他就能给。   哪怕是她说明自己女扮男装的身份,哪怕是她要一直留在他身边,他都会肯。   可是,越是这样,她越不能要啊。   你给的太多,太好,我要不起。   元墨慢慢地道:“我想到一个,但怕你不肯。”   姜九怀笑了,笑容比春风还要柔和:“只要你说出来,我便答应。”   “那太好了。”元墨想要做出喜形于色的表情,但是脸上的肌肉太僵硬了,光是嘴角上翘就十分困难,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轻松一些,笑道,“你也知道红馆那头事情多,等回了京城,我怕是不能再在家主大人身边伺候了……家主大人,您能答应放我走吗?”   咚,席上当真有人晕过去了。   曹方等人目瞪口呆。   饶是见惯风浪的平公公,也忍不住愣在当地。   安宁公主直接道:“元墨,你莫不是醉了?”   和姜家家主平起平坐的隆宠,只有在江南才能真正起作用,京城是天子脚下,难道元墨还能要江南官员去京城给她叩头问安不成?   再说,这隆宠是家主大给的,在家主大人身边一日,她就能受宠一日,一旦离开家主大人,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不是自己生生把天大的馅饼扔地上吗?   是得有多想不开啊!   姜九怀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眸子瞬间变冷。   元墨试探地问:“阿九……你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不、会!”   这两个字好像从万年玄冰底下挖出来两粒冰坨坨,硬梆梆地砸向元墨,“既然这便是你想要的,我自然要成全你!”   元墨大喜,离席行礼:“多谢家主大人!”   这一行,姜九怀没有再阻止她。   他猛地起身,重重一拂袖,大步离去。   步子迈得又大又急,谁都看得出来,家主大人很生气。   平公公连忙追上去,追上去之前,还扔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元墨。   不识抬举的东西!   你有功劳,主子给你恩赏便是了,怎么能拿着这恩赏去砸主子的脸?   果然儿狼心狗肺就是狼心狗肺!   一场宴席不欢而散,人们都向元墨投以或同情或奚落的目光。   曹方临走的时候拍拍元墨的肩,沉痛道:“唉,二爷,回去喝点醒酒汤,醒醒酒,去家主大人那里陪个罪,看看能不能挽回挽回。”   经此一役,还想要那泼天隆宠是没有了,但求能保住一条小命吧。   元墨点点头。   脑袋像是有几百斤重,每次一点下去,好像就要抬不起来似的。   打起精神来,阿墨。   她对自己说。   看,你的心愿实现了,你马上就可以回到红馆啦。   而且和姜九怀说得清清楚楚的,比起有朝一日被他发现自己是女扮男装,然后被厌弃,还不如这样顺顺利利分开呢。   多好啊!   你可以过回从前的日子啦。   可是心好像听不到这些声音,它像是被灌了铅,变得又冷,又硬,还一个劲儿地往下沉。   屋子完全保留了元墨离去时的模样,只是那一箱又一箱的古玩却不见了。   小七告诉她,在她成为“谋害家主的凶手”的那段日子里,东西被姜长信充了公。   小七原担心,以元墨的贪财如命,会心疼得痛哭流涕,但元墨没有,她就好像没发现那东西消失了似的,只吩咐小七准备热水。   小七乖乖地去准备了一大桶热水,以及,水面上泡着的一大片玫瑰花瓣。   想告诉小七她真的不喜欢这玩意儿,转念又一想,罢了,都要走了,小七估计也不再给她准备了。   元墨泡在浴桶里,无聊地一片一片把花瓣捞出来。   香气已经化在了水里,郁郁清甜。   忽然就想到了在府衙的那一晚,她放走了白一,姜九怀把她从地牢抱出来,她泡在热水里,他递给她一包袱花瓣。   回忆到此为止,被她猛然掐断。   她整个人沉进水底。   “笃笃”,门上两下轻响,大约小七又给她送什么东西来了。   “还没好,等会儿。”她有气无力地应着,半晌才披衣披起来,开门一看,暮色已经降临,一道修长人影立在淡淡月光下,回过头来,一张脸宛如美玉无瑕。   姜九怀!   完了,他来找她算账了!   元墨有一个冲动——逃之夭夭,缩回屋里,关上房门,最好拿桌子把门抵上。   全身每一寸地方都在一刹那之间紧张了起来,双手好像成了凭空多出来的,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她下意识拢了拢衣领,其实衣裳穿得好好的,全用不着去拢。   江南初春的月色可真温柔啊,是一种浅白的、泛着微粉的色泽,雾气一样缓缓地洒落,在姜九怀周身都笼上了一层雾蒙蒙的光辉。   元墨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在他面前抬起头。   连声音都显得畏畏缩缩:“家主大人……”   “去披件斗篷。”姜九怀淡淡道,又加上一句,“要大毛的。”   这时节已经转暖了,原用不上大毛斗篷,但家主大人既然说要披,元墨自然得披着,这种时候可千万不能和家主大人对着干。   “跟我来。”   姜九怀说着,转身就走。   元墨举步跟上。   越走越觉得不对,这是……去地牢的路。   元墨站住脚。   姜九怀回头:“还不跟上?”   元墨哭丧着脸:“阿九,就算我没有功劳苦劳吧,我好歹抓了那么多条鱼,给你做了那么多鱼鲙,我还给你缝了兔毛毯子呢……”   姜九怀嘴角微微动了一下,旋即压住了,淡淡道:“进不进?”   “先说好,在里面关两天可以,但不许用刑……”   元墨哆哆嗦嗦地说着,还没说完,便给姜九怀一把揽住了肩,拉了进去,“再啰嗦,当真就要关你了!”   沿着石阶一级级往下,阴寒之气越来越重,元墨忍不住拢紧了斗篷。   好冷。   不过心里倒是一松,姜九怀既然会担心她冷着,自然就不会对她下手了。   平公公和封青等在里面,最深处的牢房里,元墨看到了姜长信。   姜长信身上穿着团花锦袍,虽不是团龙衮服,但也有几分相像了,一改往日身披鹤氅的清逸模样。   今天原本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一天,却生生从云端被打入地狱。   姜长信头发披散,脸颊带着血,扣住手脚的锁链被挣得咣啷作响,他死死盯着姜九怀。   姜九怀也看着他。   松油火把猎猎作响,火光不住晃动。   良久,姜九怀开口道:“三伯。”   “哈哈哈哈哈……”姜长信抽搐般地笑了起来,“我错了,我错了!我当年就不该留下你,当年就该让你和他们一起去死!”   “你不会。当初若是没有我,家主之位会落在姜其昀身上,你没有半点指望。”姜九怀声音轻飘飘地,脸上也没什么怒意,仿佛说的都是旁人的事。   牢房四壁皆是刑具,姜九怀抽出一把刀,刀刃薄而锋利,搁在了姜长信的脖颈上,刀锋在上面轻易印出一道细长的红丝,姜九怀的声音低沉悦耳:“三伯,你知道我的性子不大好,有几句话要问你,若是你肯好好答,我会让你少吃点苦头。”   姜长信的眼中出现了一丝恐惧。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姜九怀疯起来是什么模样,他亲手养成的一头凶兽,此时把獠牙抵在了他的咽喉。   姜九怀慢慢问:“我父母…到底是怎么死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这个问题一出口,牢门外的平公公和封青同时变了脸色。   “这得问你自己啊,怀儿。”姜长信慢慢地道,“你是怎么烧死他们的,自己才最清楚不是吗?”   “一定是你搞得鬼!”元墨一听就来气,“你这老混蛋能给他用有毒的安神香,一定也在先家主身上动了手脚!”   姜长信淡淡道:“二爷莫要血口喷人,现有人证,封青当时也在场,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刚刚从蟠螭堂跑出来,手里还握着火把。”   他向姜九怀道,“怀儿,我说得没错吧?那些年你做梦都忘不了自己是如何烧死父母的,对不对?怎么时间一久,你就忘记了——唔!”   他最后一个字蓦然变成痛呼,姜九怀的刀锋一转,深深陷进他的肩膀,血迅速涌出,染红衣料。   血的甜腥味浮动在空气里。   “看来你听不懂我说话。”   姜九怀的眼角微微发红,眸子里隐隐有熟悉的狂乱。   再来一刀……心里有个声音迷醉般地道,再来,再来,一刀,一刀,又一刀,把这个背叛者千刀万剐,让他流干身上最后一滴血。   元墨忍不住踏上前一步。   在那诡异的香气里薰了十几年,不可能说克制得住就克制得住,尤其他要面对的人是姜长信。   害死他父母的姜长信。   让他从小生活在背叛中的姜长信。   披着亲人的画皮将他推入江中的姜长信。   他要报仇,他要杀戮,他全身每一根骨头都在渴血。   连她都恨不得杀了姜长信,何况是他?   刀锋离开伤口,搁到了姜长信的另一边肩膀,姜九怀冷冷地道:“我再问你一遍,我父母到底是怎么死的?”   “你真的想听吗?”姜长信咬牙看着姜九怀,“好,你记不记得,你父母死前那一两年,他们总是吵架?其实不管成亲的时候有多恩爱,他们注定最后都会相看两厌。我对你父亲做的,其实和对你做的事情一样,安神香确实会让你渐渐发狂,但一个人若是心志坚毅单纯,安神香再怎么影响,也不会让他成为一个疯子。如果安神香让你发疯,那只有一个原因,你原本就是一个疯子……”   “怀儿,你的出生就是个错误,如果没有你,你父母最多和离便是,为什么会走到双双惨死的那一步?是,我是在每月给你父亲的酒里下了点东西,日积月累,他的情绪会渐渐不受控制,易怒易悲,可是,这关药酒什么事呢?是他自己本来就要怒要悲,是他自己给自己选了一条死路……怀儿你一定记得吧,若不是你跑了出来,他们原本还想带你一起死呢!”   姜长信的声音轻柔,他脸上也带着一种迷梦般的神气,“你这样的妖物,活着干什么?不如去地下陪你的父母,他们可是在下面等了你十几年呢!”   “住口!”   元墨和平公公几乎是同时出声。   但是晚了,姜九怀挥刀,重重斩在姜长信另一边肩膀,血花四溅,有几点溅上姜九怀的面颊,他呼吸急促,眼角隐隐发红。   姜长信痛嚎出声,眸子里却是精光暴涨:“对,对,怀儿乖,怀儿做得对,就是这样,来啊,下一刀可不要太重,你得留着我的命,一刀一刀地割……”   姜九怀再次挥起了刀。   “阿九不要!”   元墨扑过去,从后面紧紧抱住了姜九怀。   她终于明白了姜长信的险恶用心,他要用自己的死,把姜九怀激疯!   “我是妖物……”姜九怀低低地、无意识地道。   “不是,不是,不是!”元墨心痛如绞,“不要再上他的当了,你不是!”   “你也要离开我……”   “我没有!我、我不是离开,我、我只是……”元墨心里头乱极了,脑子里嗡嗡响,“我只是害怕……”   “害怕什么?”   “我……”话到嘴边,元墨却无法说出口。   姜九怀再次扬起刀,就要向姜长信斩下。   元墨死死抱住他,尖声道:“我害怕我太过喜欢你!”   就像云姨喜欢那人一样。   就像红姑喜欢师父一样。   她很怕。   这句话像是从心底最深的地方掏出来的,它埋得太深,连她自己平日里都没有察觉。   这会儿喊出口,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似的,一阵虚脱。   好在,姜九怀紧绷的身体放松了,握刀的手也垂下了,她轻轻松了一口气,就见姜九怀回头瞧着她,问道:“当真?”   “当然是真……”   元墨话没说完,猛然发觉不对。   他这两个字说得太清晰,情绪太正常。   再一看,他的眼眶里也没有了异色,眸子温润和煦。   元墨:卧抄。   上当了。   受骗了。   姜长信内心显然有和她同款的台词,脸色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愕然。   姜九怀微微一笑,揉了揉元墨的头,然后向姜长信道:“三伯,还有别的招数吗?这一招对我已经不管用了。”   姜长信脸色变幻,最终变得又青又白,他死死地盯着元墨,眼中露出杀人般的寒光。   都是这个人!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多年苦心布局,会毁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身上!   如果他早知道,他一定在第一时间将这个人千刀万剐!   封青大步走了进来,捉住了姜长信的衣襟,恶狠狠道:“你跟主子,明明是好兄弟,你怎么能下得了手?”   “我跟他当然是好兄弟!就因为是好兄弟,所以我才不能眼睁睁看着他错下去!”   姜长信咬牙道,“他最大的错,不是娶了风家的公主,而是竟然真的爱上了风家的公主!为了她,他不止一次让姜家给风家让路,他当家主一日,姜家便要受制于风家一日!姜家没有这样窝囊的家主,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姜家!”   “那阿九呢?你杀阿九又是怎么回事?他又没娶风家的公主!”   元墨从姜九怀身后探出头,怒道,“说来说去,你还不就是想自己当家主?还扯这么多名堂!”   “他确实没娶风家的公主,可是,他身上流着一半风家的血。”姜长信转头盯着姜九怀,“就因为这一半的血,你永远也不可能真的对风家下杀手,对不对?”   元墨震惊了,风家可是皇家,对风家下杀手——姜长信要造反?   “你太蠢了,三伯。风家一直忍着不动姜家,为的便是天下太平。姜家如果真的犯上作乱,天下就真要大乱了。”   姜九怀冷冷地看着他,“最后再送你一个秘密,姜家经历数百年,有无数人觊觎家主之位,最终却没有一个人成功,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姜长信痛到五官扭曲,带着无限怨毒咬牙挤出两个字:“暗卫!”   “不错,暗卫。召唤暗卫之法,家主代代相传,像你这样登上家主之位的,永远也号令不了暗卫。如果我真的死了,姜家从此失了暗卫,如同斩断了一支臂膀,还是风家的对手吗?”姜九怀冷冷地看着他,“姜长信,你口口声声为了姜家,可你自己险些亲手毁了姜家。”   姜长信如受雷击,冷汗涔涔而下,用力摇头,声嘶力竭:“不,不……我没有!我没有!我全是为了姜家,全是为了姜家!”   他仿佛已经觉不出痛,脖子上的血顺流而下,迅速染红衣襟。   姜九怀示意封青让开,将刀尖对准了姜长信的胸前,慢慢地问道:“三伯,你说说看,我现在该从哪里割起?你知道我一向很听你的话,一定会照办的。”   蓦地,姜长信狂笑起来,“哈哈哈,想将我千刀万剐是吧?来啊!是我害死了你父亲,还有你那死蠢的母亲,她并没有喝药酒,只是厌倦了夹在风姜两家之间的日子,自己愿意陪着你父亲一道死!说到头,其实也不是我杀了他们,早在他们两人成亲的那一刻,他们就走上自己选定的死路!哈哈哈,这是天意,天意要他们死!”   他放声大笑,笑得恶毒而张狂,往日里清淡飘逸的假面尽数撕裂:“怀儿啊怀儿,三伯给你最后一个忠告,你这辈子就守着你这男宠终老吧!可千万莫要步你那蠢货爹娘的后尘,自己逼死了自己,莫要怪旁人——”   元墨向来很讨厌见血,但这会儿却恨不能拿烙铁堵上他的嘴。   他是嫌姜九怀受的刺激还不够吗?   刀光就在此时一闪而过,姜长信的声音生生断绝。   一缕发丝随着刀锋扬起,缓缓飘落。   姜长信吃惊。   元墨也吃惊。   刀尖停在姜长信的胸口,隔着一层透明的空气,虽然在微微颤动,但没有再前进一寸。“说这么多,就是想求速死对吗?”   姜九怀的声音里夹着一丝喘息,额角有细汗沁出,鬓角一片湿漉,整个人像是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战斗。   “我确实想杀你,但我不会。我会把你交给曹方,让他用《大央律》一条一条判你的罪,你会戴上木枷,坐上囚车,经过扬州城的大街,让所有人看清你江南玉翁的真面目。”   “三伯,感谢你多年教导,也感谢你以身试法,让我明白,只将人千刀万剐太小器了,真要惩治一个人,就要将连同他的心、他的骄傲、他的一生全碾进土里。”   姜九怀说完,脸色虽有一丝疲惫,眸子却如月光般清亮。   “恭喜你,姜长信,你将成为被载入家史的叛徒,只要这世上有姜家一日,你就要被咒骂一日。”   “这样的惩治,三伯你可还满意?”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不——”   走出天牢,仿佛还能听见姜长信那声野兽般的嚎叫。   扬州玉翁,名重江南,无数人称扬他的名字,但从今以后,他留下的只有骂名。   元墨想起初见姜长信,他身披鹤氅,微带笑意,是个多么清俊美好的大叔。   如果他真的是个淡泊名利的玉翁,该有多好?   姜九怀忽然站住脚,回过头来,端详她:“你哭什么?”   元墨赶紧摇头:“我没哭。”   她真没哭,眼眶虽然在发热,但被她强行忍住了。   她仰脸看着他,江南的春夜,月色柔美到极点,他的脸庞在月下好看得如梦如幻。   “恭喜你,阿九。”   恭喜你战胜了心中那头嗜血的凶兽。   恭喜你战胜了多年来的梦魇。   恭喜你铲除了心腹之间的大患。   明明是件大喜事,可不知怎地她的眼眶再一次又酸又热是怎么回事?   姜九怀轻轻叹了口气:“你的眼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值钱了?”   他上前一步,抬起手正要替她拭泪,元墨立即后退一大步,袖子胡乱一抹:“没有没有,就是被风吹的。”   姜九怀的手顿在半空,半晌,收了回去。   元墨不敢抬头,道:“事情已了,小人告退。”一面说,一面准备跑路走人。   姜九怀悠悠道:“跑得再快也没有用,你说过的话,我可都记着了。”   元墨的脸砰然作烧,跑得更快了。   要死,作孽,完蛋!   她什么时候才能管住这张嘴哟!   这一晚上元墨都没睡好,第二天起床,眼神涣散,一脸呆滞。   小七手脚轻快地忙上忙下,又是备水给她梳洗,又是张罗早饭,好像一只快活的小鸟,且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府里好一批人倒霉啦,哼,谁让主子一出事,他们就火烧屁股似地去巴结姜长信呢?   有个生得怪模怪样的老头儿在主子房外跪了一晚上,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二爷你知道吗?   哎呀,二爷您能和主子一起活着回来,真是太好了,小人早就知道二爷您福大命大,一定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平公公也回来了呢,咱们这院子可算是人都齐全了……   元墨知道这是小七很开心,但脑子实在吵得有点受不了了,把小七抓过来,塞了一只包子,堵住他的嘴。   待他咽下去,元墨便向他打听昨天的事。   夺位之争,十分惊险,小七一说起便来劲了,“哎呀二爷您是没见着啊,三爷、啊呸,姜长信他不是养了许多江湖高手吗?原来都是为了对付暗卫!天呐,我都不知道跟我一起扫地的大叔竟然是暗卫!原本还想再去找他来着,可惜就不见了……”   元墨心说他不是不见了,只不过是换了个身份继续在暗处生潜伏,没有人知道而已。   “二爷你是不知道,主子出来那一刻,我都快哭了。”小七说着,眼含热泪,“主子就像天神一样,一现身就荡平了宵小!”   我知道啊。   我知道他通体散发着锋利光芒的模样,我知道他的眼底一定有着森寒的光,我知道他整个人就像一把出鞘的名剑。   元墨微笑,心里又是骄傲,又是满足。   事后说起来仿佛是听故事,但她在京城可是亲身经历过姜家的夺权之争,个中危险不亚于宫廷政变,一个不慎就要身首异处,当初她可是好几次都以为自己会死在那座凉亭中。   可这一次,她却被保护得妥妥当当,没有经受一丝风雨,他甚至连事败之后的退路都给她安排好了。   元墨的眼眶微微发红。   “二爷你也很感动是不是?”小七掏出手绢,拭泪,“咱们主子真是太了不起了。”   “是啊。”元墨笑。   她的家主大人,是个很了不起、很厉害的人,他生来就站在云端上,俯视众生。   而她啊,她就站在地上仰望他好了。   不过有件事她想不明白。   如果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就算大长公主肯和姜九怀同仇敌恺,但姜长信把姜家守得铁桶一般,姜九怀是怎么搭上大长公主混进来的?   小七也说不上来:“晓晴阁一直挺安静的,大长公主、十七公子还有公主都没怎么出门。对了,前天酒铺还送来一坛冰雪烧给太长公主热敷,想来大长公主的腿脚可能不舒服了。”   说着,点头赞道:“世上的事真是说不清楚,从前咱们都以为是晓晴阁暗地里使坏,没想到真正使坏的人是姜长信。而大长公主腿脚不舒服,还强撑着出来了帮主子的忙,真真是咱们误会了。”   元墨心想姜九怀和大长公主的关系如此紧张,姜长信只怕是居中做了不少事情,功不可没。   原本有什么不明白的,大可以去问姜九怀。   可她心里有鬼,能离他多远就想离多远,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反正大局已定,她明不明白都不妨事。   正说着,门外传来平公公的声音:“二爷在吗?”   这嗓音和悦得哟,简直能滴下水来,一面说,一面已走了进来,笑容可掬,“哟,还在吃饭呢?吃好了吗?”   又看了看桌上的菜上,向小七道:“二爷这回陪着主子出生入死,很吃了些苦,你让厨房多炖些人参肉桂之类的,给二爷补一补。”   元墨看惯了平公公的冷眼,头一回受到如此春风般的关怀,简直有点不习惯。   平公公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跟着一个人。   那人身形挺拔,十分脸生,手里拎着个大酒坛子,道:“二爷,我这个一根筋,认死理,误会了小主子这些年不说,前儿还误会了你,把你的好心都当作了驴肝肺,真是混蛋。”   他将酒坛子往前一送,道:“二爷曾经请我喝了不少酒,这一坛,算我回请二爷吧。”   他一开口,元墨吓了一跳,这声音,竟然是封青!   他的头发用一枝乌木簪绾在头顶,胡子修剪过,脸上的五官终于水落石出,重见天日,一双浓眉虽已花白,仍是朝上斜飞之势,气概不凡。   身上也换了一件青色长袍,束着箭袖,长年练武的身形挺拔矫健,丝毫不输给年轻人。   和当初缩在墙角卖鱼的怪老头判若两人。   元墨接过酒坛,笑道:“我虽然请了,可封大叔你一直没喝啊,我这可是无功不受禄了。”然后真心感慨道,“封大叔,你这么一收拾,我都认不出来了。”   封青摸了摸脸,“我十几年没梳头了,还真有点不习惯……”   平公公道:“不习惯也得习惯!从今往后你可是要在主子面前当差的,总不能还是那付德性,那不是丢主子的脸么?”   封青道:“我是凭本事当差,脸蛋收拾得再光溜又有什么用?”   脸蛋比谁都光溜的平公公:“你——”   “啊哟,这是什么酒啊,这么香……”元墨连忙打岔,拍开泥封,一股浓香透鼻而来。   “是冰雪烧。”封青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过来,他一脸郑重道,“二爷侠肝义胆,是我辈中人,一定会喜欢这酒的。”   这股香气像是有形的物质,迎面扑向元墨,元墨整个人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姜九怀是怎么和大长公主接上头的,她好像明白了。   她问道:“封大叔,我听大长公主说,一位朋友教会她喝冰雪烧了,那个朋友是不是你?”   封青难得地怔了一下:“你知道的倒挺多。”   平公公在旁凉凉地道:“哼,二爷不知道吧?咱们封爷交游广泛,和大长公主的交情也很不错呢。”   元墨十分意外,封青是先家主的护卫,大长公主是想挤掉先家主让自己儿子上位的人,不管从身份地位还是从年龄看,都不像是能成为朋友的人。   封青显然已是将她当作了自己人中的自己人,也不避讳,直接道:“当时先主子接位的时候,大长公主三番四次找先主子的麻烦,于是我便想替先主子除掉这个麻烦……”   封青出身江湖,思路简单粗暴,他选了个月黑风高之夜,潜入晓晴阁,准备直接干掉大长公主。   然后发现大长公主一个人偷酒喝。   “一个人喜欢喝酒,总归是不大坏的。何况她尝了一口冰雪烧便绝不绝口,便算是我的半个酒友了。”   封青这般道。   大叔我认为你的人生观和酒观可能有一点点问题……   不过她一直以为姜九怀找封青是为了封青的战斗力,现在看来真是错得离谱。   她蓦地就一惊。   以家主大人的聪明,只要有所怀疑,很快就能发现她是女扮男装。   啊妈呀果然还是走为上策趁早离开!   平公公见她脸色变幻,以为她同自己一样,对封青很不以为然,顿时生出几分知己之感,他正了正脸色,深深朝元墨一揖:“我从前有眼无珠,错把二爷当作那等攀龙附凤的小人,对二爷多有不敬,在这里给二爷赔个不是。”   他说着,掏出厚厚一叠银票:“这次若不是二爷,这世上只怕就没有主子了。我心里头感激,这是小小心意,不成敬意,二爷请收下吧。”   封青冷冷一哼,心说你这死阉鬼少来这套,元墨是个光明磊落一身侠气的好儿郎,怎么可能会收你的银票?   然后就见元墨的眼睛“叮”地一下变成了金色,元墨笑嘻嘻一面道:“哎呀无功不受禄这怎么好意思呢?”一面已经把银票接了过来。   那边,元墨已经和平公公亲亲热热地手拉着手,平公公道:“二爷,有一事请教你,主子早起说过几天就回京,你可知道是为什么?是不是京城出什么事了?”   按说大朝会早已过了,这边局势初定,实在没什么理由值得姜九怀这么急着去京城。   元墨又惊又喜。   先喜后惊。   喜者:什么?可以回京城啦?   惊者:什么?姜九怀也要去? 第一百一十三章   姜长信原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多年潜藏的势力悉数浮出了水面,谁是姜长信的简直一目了然,一个都没有逃过,全被姜九怀揪了出来。   姜九怀先整顿了姜家府兵,剔净了所有姜长信的心腹,然后这支清洗后的队伍成为最锋利的兵器,将所有有嫌疑的人抓进了大牢。   审问持续了一天一夜,由姜九怀亲自主持,整个江南道所有四品上的官员兼刑名属官全部陪审,所有人以离开阴冷的大牢时,背心都汗湿了一片。   这么多年来,姜九怀被姜长信挡在身后,人们对姜九怀的印象,一是来自于传闻,二是来自于想象,一面觉得他性情暴戾难测,一面又觉得,只不过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么多年若不是姜长信扶持,他能撑得起姜家?   但经此一役,所有人都领教了姜九怀的厉害——娘啊,同样是脑子,家主大人是的怎么长的?不论从律法还是从人心,家主大人都是刀刀直命要害,犯人连辩驳的余地都没有。   姜长信受刑那天,陪着他一同受刑的队伍占据了一整条长街,被流放的尚不在其内。   据说很多年后,那条街的砖缝还是红色的。   姜九怀能止小儿夜啼的名声更上一层楼,据说现在是连狗听到“家主大人”四个字都不敢叫唤了。   姜家几位大佬委婉地劝姜九怀可以稍示怀柔,以免伤了自己的声名,失了民心。   姜九怀道:“我只想要大家知道一件事,这就是犯上作乱的下场。若还有谁敢觊觎家主之位,尽管来试试。”   他神情平淡,眼神也不见得有多锋利,但大佬们不知为何,后脊背却一阵发凉,这寒意直冲脑门。   眼前这位年轻的家主,像是浴火重生的凤凰,强大而深不可测,无形威压无风自动,叫人不得不俯首。   这方是,真正的姜家家主,大央暗处的主人。   “至于民心,江南减赋一年便是。”   “遵家主令。”   众人低头行礼,心悦诚服。   这场大清洗空出了不少差事,家主大人既这般雷厉风行,众人也不眠不休,挑灯夜战,拟妥了候补名单,第三天一早就送上去。   午后,姜家的快马疾驰向各衙门。   名单上录用者用笔圈出,驳回者划去了名字,另拟了姓名,且有些划去时还有标注,某人品行不佳,某人能力不足,甚至某人是被靠关系被趁机硬塞进来的,名字不单被划去,拟名单的上官还被罚了半年月俸,官降一级。   “我怀疑家主大人是天上神仙,开了天眼!”曹方这般道。   元墨听了微笑。   这句话虽说体显了曹方浑厚深沉的拍马屁功力,但元墨觉得并不夸张,她很早就发现姜九怀是火眼金睛了好吗?   人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姜九怀不是,他只烧了一把火,不过连烧了三天。   这三天,整个江南道,但凡头上有官帽的,就没能睡上一个安稳觉。   到了第三天,来江边送行的官员一个个脸色青白,眼眶发红,脚步虚浮,宛如一群活僵尸。   他们原先都觉得家主大人离开得太突然,怕姜长信的势力会死灰复燃竭力反扑,现在他们只觉得庆幸,太好了,家主大人只打算花三天时间。   要是再这么干下去,他们就要熬成干尸了!   反扑是什么?死灰是什么?姜长信的势力根本就已经被清洗得干干净净,一点渣渣都没留下!   曹方亲切地拉着元墨的手:“二爷啊,在京城可要好好照顾家主大人啊!家主大人身子金贵,你可千万不要惹他人家气恼,最好是什么都顺着他老人家,让他老人家舒舒服服开开心心的,我等就在此多谢二爷了!”   众人都暗暗点头,对,最好让他老人家乐不思江南,千万要多待些日子,可别太早回来!   卫子越因此次之功,补了扬州的缺,官也升了两级,这次能来送行的都是高官,他在其中算是最年轻的,也是人人称羡的,只是他神情落寞,同元墨道别的时候,低声道:“元兄,托你一件事。等你回了红馆,能不能把当初我常坐的位置留出来?银子我已经备好了,就在饯行礼里头。”   官员送行,当然都有礼物,一份是送给家主大人的,一份就是送给代家主大人来受礼的,这可是一份大大的油差,又实惠,又体面,要是不能当这份差,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主子跟前的红人。   元墨收礼收到手软,只有卫子越这个请求让她生出几分心虚,顿时没了和众官员寒暄的心情,含糊着点头答应,然后向众人拜别,在众人的恭送声里,回身就走。   卫子越对着她的背影犹道:“元兄,千万记得啊!”   元墨走得更快了。   回到船上,先把众人的献礼给姜九怀过目。   姜九怀头也没抬:“你收着就好。”   书案前堆着山一样高的文书,他打开一本,迅速扫过,疾书几笔,扔到一旁。   平公公带着两三个侍女收拾文书,先摊着晾开笔记,再一一装进信匣,分门别类,再送出去。   一层甲板上随时有信使待命,趁着船还没有开拔,送信更方便,文书几乎是流水一般从三层送下去。   姜九怀本就睡得少,这三天加起来还没睡到三个时辰,虽不像岸上众官员那般面无人色,眼下也有一片淡淡的青黑了。   元墨斟了一杯茶,放到他手边。   姜九怀原没打算喝,眼角余光瞥见一截衣袖,是元墨的,方搁下手里的文书,端起茶杯。   元墨忍不住问道:“既这么忙,为什么这么急着去京城呢?”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这不是你的心愿么?”   他他他这么不眠不休雷厉风行鏖战,就是为了送她回京?   她立马道:“我我我可以自己回的,家主大人你还是忙你的吧!”   “我说过,只要是你的心愿,我都可以为你实现。”   “不用不用真不用,我可以搭小昀的船回!”   姜九怀就搁下杯子,看着她。   元墨顿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果然姜九怀淡淡道:“我不走,安宁便不会走,安宁不走,姜其昀会走?你还想搭他的船?”   元墨心说只要有钱,难道还怕搭不到回京的船?   但家主大人这语气已经不大对头,平公公更是在旁边杀鸡抹脖子使眼色,叫她少说两句,她只得低关道:“是是是,其实能有家主大人护送,小人实在是求之不得,只是怕耽误了家主大人的正事,所以有点惶恐……”   话没说完,脑袋上挨了一下,拿文书拍的,轻轻的并不疼,姜九怀道:“再不好好说人话,那堆礼物还想不想要了?”   姜九怀对“说人话”的要求很简单,像当初流落山洞时那样说话就行。   但这对元墨来说,万万不行。   旁的不说,单是想象一下,尊贵的家主大人睥睨众生,她走过去来一句“阿九吃了没”,让众生们怎么想。   再说了,马上就要划清界限了,还是保持一点尊卑有别的距离好。   元墨捂着脑袋,迅速找了个借口:“我去看看言妩来了没有!”   然后也不等姜九怀再发话,飞快地遁了。   三天前她就知会了言妩,今天出发。   这会儿楼船泊在水中央,已经是整装待发,就等言妩一个了。   但元墨在甲板上左等右等,就是不见言妩的影子。   明明一早就让小七去接人了。   好容易,岸边终于有了小七的影子,元墨扒在船舷边,看着小七乘小船靠近,上船,急忙问:“怎么只有你一个?言妩呢?”   小七哭丧着脸:“二爷,言妩姑娘不见了!”   元墨大惊:“什么?”   “小人先去月心庭,月心庭的坊主说这两天言妩都在城东桃林,小人便去桃林,可桃林已经是人去屋空,桌上只留了这只匣子。”   小七说着,捧出一只小木匣。   “上面贴了张字条说是给二爷的。”   元墨急忙打开匣子,入目首先就看到一封信,写着“元二爷亲启”。   信只得一封,信纸却有好几张,分别出于季云安和言妩。   两个人的信都是统一地字迹好看,文采斐然,完全不知道元墨肚子里没有半点墨水,文绉绉写得洋洋洒洒,元墨竟找不出几个自己认得的字。   就在元墨头疼的时候,一只手伸过来,把信拿走了。   元墨回身,看到了姜九怀。   他不知什么时候下来的,春衫轻薄,风吹水面来,袍袖当风,整个人像是会随着风飘然而去。   姜九怀一目十行,看过多了信,道:“你去点点银票。”   元墨这才发现匣子里还有一叠银票,点了点,心里一沉。   这数目,是言妩的身价   不、不会吧?   “言妩为自己赎了身,和季云安走了。”姜九怀把信还给元墨,“他们说无颜见你,不敢面辞,希望你能原谅。”   元墨眼前发墨,两眼发直,整个人摇摇欲坠。   天呐,这是什么世道?   难道就没有一个女伎能逃过这个诅咒吗?   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个男人身上吊死,风风光光地当一个花魁不好吗?   不好吗?   言妩,你是言妩啊,你是能挥慧剑斩情丝的言妩啊!   “她、她不是早就拒绝了他么……”元墨颤巍巍道,“她明明说了不让他来找她啊……”   难道就是因为去城东那一晚,他们俩假戏真做、旧情复燃,言妩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还是因为他们双双回到了桃林,重新回到了少年时代的美好回忆,让他们不想离开?   “阿墨,你难道不知道,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你拒绝不了的?”   风吹过姜九怀的衣摆,他看上去很轻逸,脸上的表情也很清淡,只有眼神深深,比瘦西湖深,比运河深,比海深,甚至比天空还深。   这有什么拒绝不了?做人就要说话算话,说到做到,说了跟她去京城,就要跟她去京城啊呜呜!   姜九怀看她哭丧着脸,叹了一口气。   这蠢货,还真不知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他伸出两根手指,揉了揉她皱起来的眉心:“罢了,你真要她,我让人去把她找回来就是了。”   他的指尖是微凉的,是一种让人清明的温度,元墨长出一口气,“不,不用了。”   姜九怀笑了。   春风拂过,他笑得比春风还要温柔。   “二爷终于开了窍,知道成全那对有情人了?”   元墨叹气:“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牛不喝水,我总不能强按头,言妩自己不愿意,我又何必勉强她?再说就算勉强了,她到了京城愁眉苦脸的,也没有客人会喜欢呐,唉,算了算了。”   姜九怀皱眉:“人生在世,能找到一个喜欢的人,已经很难了,这个人也刚好喜欢自己,更是难上加难。他们找到了彼此,你难道不替他们高兴?”   元墨吃了一惊,这种话若是卫子越嘴里说出来,倒没什么,从姜九怀嘴里说出来,就……有点吓人。   姜九怀自己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挽回一下:“君子成人之美,懂么?”   元墨:我可不是什么君子,我只是一个小人……   不过她并没有沮丧多久,眼中很快又重新涣发出光彩:“我想了想,家主大人你还是派人去找他们吧!找到他们后,告诉我他们住哪儿,将来他们散伙,我照样可以请言妩出山!”   姜九怀皱眉:“散伙?”   “嗐,家主大人你不知道,这男男女女爱得死去活来的,全都是因为没办法在一起,真能在一起了,过个一两年心思自然就淡了……言妩还年轻,一两年后照样艳冠群芳哈哈哈——”、   姜九怀瞪着她道:“朽木不可雕。”   元墨无辜,她做错什么了?她是受害者好吗?   姜九怀瞪完她,转身就走。   走出三步,又复返身,拿走她手里的盒子。   这可是她将来请言妩出言的本钱呐!   姜九怀将盒子在她面前扬了扬,一字一顿:“叫错了,罚没。”   急忙追上:“我错了我错了,阿九我错了,叫家主大人什么的实在太见外了,你我过命的交情,怎么还能这么见外呢?阿九,好阿九,银票还我吧!”   头可断血可流,她的钱不能当着她的面活生生被拿走!   姜九怀没有回头   但嘴角已经高高地翘了起来。   姜九怀公务十分繁忙,启程之后,送信与禀事的船只在水面上往来不绝,元墨若在,他都要分出几分心神同元墨说说话,后来元墨干脆就少去了。   姜其昀的船跟在后面,比姜九怀的要小了几圈,但里面显然就是纨绔做派,吃喝玩乐,应有尽有,最妙的是姜其昀临行前还买了几名女伎,一路上吹拉弹唱,好不热闹。   元墨的一天是这样的:   早上起来同姜九怀一起吃过早饭,姜九怀开始忙碌,她便去甲板上跟水手们聊聊天,或是去船尾看白一和黑蜈蚣过招,再不然就和封青喝顿酒——最糟糕的就是被平公公抓住,关起房门细聊,学习“如何成为一个恭顺贴心的男宠”。   中午,同姜九怀一道吃饭。   午后,姜九怀小憩片刻,她就去姜其昀的船上。   这一去,便要到晚饭再回。   其实照元墨的意思,晚饭都不想回。   啊,笙歌那么悦耳,胭粉那么香浓,女伎们的手又香又滑,嗓音又娇又软……真真是温柔乡,让人留连忘返。   一天到晚充实归充实,等到闲下来,虽说能用“将来等他俩散伙”来安慰自己,但这趟江南之行空手而返是事实,重振红馆的希望泡汤,想想就不免低落。   姜九怀批复文书之际,看见元墨对着窗外发呆,就知道她又在发愁了。   他咳了一声:“磨墨。”   元墨便耷拉着脑袋走过来,只见砚台里的墨水其实还有不少,但家主大人既然让磨,那就磨呗。   她一面有气无力地磨着墨,一面只见姜九怀搁下手里的文书,却没有拿起第二本,而是在桌面摊开一大张白纸。   然后开始画画。   平公公是何等人物?一见姜九怀放下文书,也不待吩咐,便即招招手,领着下人无声地退下。   画画这个事情,元墨从小看到大,云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来同有消停过。   姜九怀偶尔也会画画,但画得多是山水之类,这一次画的却是人像。   云姨的人像画得十分细致,每一道衣褶都要细细描绘,因此便画得很慢,一幅画得画好多天。   姜九怀却快得多,几笔勾勒,在道人影便跃然纸上,人脸也宛然如生。   元墨“咦”了一声:“好像!”   他画的竟然是云姨常画的那一幅!   元墨顿时来了劲,离家还没有这样久过,平时倒也不觉得有多想家,现在家中景象突然出现在眼前,蓦地里心头一热,她连忙过去站在姜九怀身边,细看。   姜九怀画完最后一笔,停了一停,给画中人加上一抹胡子。   还能这样玩儿?   家主大人什么时候这么有玩心了?   加完胡子之后,还加了一顶发冠。   这发冠的样式十分奇特,元墨从来没见过——从顶上延出一道宽板,然后垂下几道珠玉流苏,把人脸挡住了一半。   还在衣袍上若隐若现地画了一条龙。   元墨越发惊呆了。   家主大人不止玩心重,品味还颇为独特。   “这……是龙袍吗?”元墨猜,听说天底下只有皇帝的衣服上能绣龙。   “对。”   元墨悄悄偷看了姜九怀一眼……家主大人,您这是……要反?   姜九怀画完最后一笔,看着画中人,“你知道这是谁吗?”   “那还用说?云姨的心上人嘛!”   “阿墨,你既认得出龙袍,难道就没有想到他是什么人?”   元墨疑惑,这龙袍难道不是你画着玩儿的吗?   姜九怀道:“去年七夕之后,陛下在宫中为我行冠礼,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陛下,他就长样。在云姨的画上添上胡须,戴上冠冕,换上朝服,便是这样。”   元墨的眼睛一点点睁圆,嘴巴一点点张大,吃吃地:“你是说……”   姜九怀看着她圆溜溜的眼睛,点头:“你云姨心心念念,疯了也不曾忘记的心上人,是陛下。”   元墨腿一软,抓稳了桌面,才没瘫到地上去。   “我的娘啊……原来欢姐她们没有吹牛,皇帝真的去过我们红馆!”   天呐,云姨的心上人是皇帝!   “当年你师父取庚帖还庚帖,出入禁中如入无人之境,陛下微服私访,寻到红馆,和你师父喝了一整晚的酒,倾盖如故,许他无召出入之权,这件事在禁中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你师父颇为低调,没有在坊间宣扬罢了。”   元墨嘿嘿笑道:“那啥,说句不好听的,不管陛下许不许,我师父其实都能自由出入的。”   “那可不一样,擅自出入,皇家可以追杀他直到天涯海角。”   元墨嘻嘻一笑,心说师父可是绝顶高手,就算皇家追到天涯海角,也杀不了他呀。   “所以,就是在那个时候,陛下认识了云姨?”   “应该是。”   元墨出神半晌,怅然叹了口气:“我从前还想过,有朝一日等我知道是谁这样让云姨伤心,一定要把他暴揍一顿,现在看来,是揍不成了……”   姜九怀道:“庚帖是在头一年六月,据齐云说,云画情发病是在第二年三月,距离陛下见云画情已有近一年,云画情的病因应该不是陛下。”   元墨点点头,从她到红馆起,云姨就是病着的,她从来没有看过云姨清醒的模样,真不知道是有何等风情,能让见惯天下美色的皇帝陛下在红馆留连了三天。   忽地,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个,阿九……你是不是还想找我师父算账?”   姜九怀沉吟:“这个么……”   “那个……红姑既然是我娘,我爹便很有可能是我师父,毕竟这世上,只有师父能让红姑甘心为他生孩子。”元墨越说,声音越低,“其实,不管他是我爹还是我师父,我都不想……”   不想看到你们俩之间反目成仇。   不想看到你们俩两败俱伤。   姜家固然有能力对付师父,师父也有本事叫姜家吃不了兜着走。   这不是她头一次想到这件事,事实上她早就想说了,但姜九怀对于往事的介怀,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因此一直能以启齿。   这会儿好不容易期期艾艾地开了口,姜九怀却没有说话。   他沉沉地看着她,让她的心一直往下沉,脸色忍不住发白。   姜九怀忽地一笑,轻轻在她脸上捏了一下:“阿墨啊阿墨,他既是你爹,我还能算什么账?”   还敢算什么账?   元墨这才明白过来。   元墨也不知道是不是了却了一桩心事之后太过放松,还是被戏弄之后恼羞成怒,总之她不知是哪里来的胆子,也去捏住了姜九怀的脸颊,“好啊,你敢吓我——”   姜九怀的尊脸,生平第一次负痛,不由自主凑近了她。   这一凑近,彼此的脸近在咫尺,息息相闻。   她一定是吃了玫瑰糕。   呼吸间全玫瑰的甜香。   他向来觉得那些点心又甜又腻,从来不碰,但此时此刻,却是口舌生津,生出一股强烈的食欲——   一定,很好吃吧?   就在这个时候,黑蜈蚣一脚跨进来:“主子,到地儿了,这就上岸吧——”   一个“吧”字,永远地卡在了喉咙里。   元墨受此一惊,急忙缩手。   白一只落后他一步,一见屋中情形,迅速拖了黑蜈蚣就走。   出手如闪电一般,完美展现了一流高手的绝佳身手。   黑蜈蚣被拉到僻静处,抹了把脸,惊魂未定问道:“姜家家规里,撞破家主和男宠亲热,怎么处置?” 第一百一十五章   淮安位于运河中端,虽不及京城与扬州那般繁华,也算一座大城了。   城大,就意味着人多,店铺多,以及,乐坊多。   “淮安的乐坊,就属这天香楼第一了。”   黑蜈蚣将功折罪,引荐得十分卖力,“阿云的琵琶弹得好,阿蛮的绿腰舞也是一绝,还有小凤珠的羯鼓,那也是极好的……”   姜九怀一进来便包了场子,整个天香楼的姑娘盈盈而立,被黑蜈蚣点到的便含笑上前施礼,一是因为淮安到底比不得京城与扬州,女伎们端不起让客人求见的架子,二则是黑蜈蚣乃是水路一带著名的恶棍,就算是想端架子,也不敢在黑蜈蚣面前端。   后一条是元墨猜的。   证据之一,就是黑蜈蚣一进来,十分有气势地抚了抚自己光洁溜溜的大好头颅,客人们就惊恐地消失了一半。   另一半不认得他的,也给另外一半的反应吓得消失了。   不过黑蜈蚣凶名虽盛,但出手大方,在乐坊的声名十分不坏,天香楼的坊主亲身出来招待,埋怨黑蜈蚣好一阵不来,又嗔着让黑蜈蚣引荐席上诸位。   这坊主三十岁上下,美艳而丰腴,大约是从女伎转行的,说话间眼波欲滴,举手投足俱是动人风情。   黑蜈蚣从前跟她是无所不至,但今天却板起了脸,道:“引荐什么引荐,你只要晓得是贵客就好,别的一个字不要多问。”   坊主知道这是客人来头极大的意思,立即知机地转换了话题,姑娘们也像蝴蝶飞入花丛一般,纷纷选了位客人傍着坐。   白一微有些不自在,但有了上次在画舫的经验,这点不自在控制得极好,等闲看不出来。   封青则道:“姑娘不用,拿酒来便好。”   平公公更是挥挥手,表示自己不用姑娘伺候。   那两名女伎极年轻,还没有练出宠辱不惊的圆滑手段,被拒之后一时有些不知所措,元墨连忙道:“两位姐姐不嫌弃,就到我这里来坐吧。”   她生得唇红齿白,笑得又明净讨喜,更兼一身锦衣,富贵逼人,服侍这样的客人比之前面那个老头子强多了,两个女伎顿时笑容满面,提着裙摆,轻盈盈在元墨身边跪坐下。   原先那个在元墨身边的女伎斟了杯酒递到元墨面前,娇嗔:“好呀,公子看着一表人才,原来一肚子花花肠子,有我一个还不够,还招了两个来……”   她的话还没说完,那边主席上,姜九怀开口:“去那边。”   坊主特意给姜九怀安排了两位女伎,皆是色艺双绝的丽姝。   两人安心要施出浑身解数,留下这位气度不凡的贵客,哪知人还没来得及坐下,就给逐到了元墨身边。   元墨受宠若惊:“这也太多了吧?”   五位美人,左右环绕,听到的是莺声燕语,闻见的是阵阵幽香,各色绮罗裙摆和衣袖围在她的身边……这也,太幸福了吧?   元墨快要感动哭了。   姜九怀瞧着她笑得见牙不见眼,实是上船以来最开心的模样,他不由自主微微带笑:“嫌多?那便请几位下去吧。”   元墨连忙否认:“不多不多!一点儿也不多!”   平公公在旁边看得一脸纳闷。   元墨这边左拥右抱,按主子的性情定然是心下不悦,可这会子竟然主动给元墨送人,还送得一脸开心,是怎么回事?   主子什么时候转性了?   黑蜈蚣讶异:“二爷,你那小身板,吃得消吗?”   元墨哈哈大笑:“莫说五个,就算再来五个,爷也消受得起!”   姜九怀微微一笑:“这可是你说的。”命坊主,“此地有几家乐坊?今夜我要请淮安所有女伎,在此过楼。”   “过楼”乃是一句乐坊行话,指请甲家女伎到乙家会客。过楼之例,乐坊向来有之,不过大多都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   一是因为年节下客人们以此会友,要图个热闹,二是因为过楼的支酒钱比平时贵上十倍不止,乃是乐坊销金第一小能手,不是年节,客人一般也难舍得。   更何况平常的过楼,顶多只是女伎们分头去各家,像这样全城女伎齐来一处过楼的,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   元墨、黑蜈蚣、坊主还有女伎们这些懂行的,顿时被这巨大的手笔给镇住了。   而平公公、封青及白一这种不懂行的,则隐约觉得自家主子仿佛搞了个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不是很正常的么?   不搞点大事情,怎么配得上家主大人的身份?   坊主震了片刻才惊醒,急急忙忙去张罗,连曼妙风姿也顾不得,出门的时候险些撞着一个人,口里兀自道:“快,快去各家送信,有贵客要请全城的姐妹们来咱们家过楼!”   “什么? ”被她撞着的人失声惨叫,“谁要请全城女伎过楼?”   是姜其昀。   同他一起来的还有安宁公主和古凝碧,两人都作男子打扮。   其实大多数女子穿男装的时候,一眼就看得出来。   不单是因为明眸皓齿双颊如玉,更因为女子一旦穿上男装,好像就会更加明显地意识到自己其实是个女子,女子身上的柔美温婉,遮都遮不住。   两人只说在船上闷了这些时日,想上岸透透气,不意看到天香楼外有府兵,虽说是穿了私服,她们还是看了出来,遂猜大家都在这里,因此进来瞧一瞧。   这话当然是古凝碧说的,说得十分得体,无懈可击,安宁公主难得地没的挑刺,连连点头附和。   两人都在姜九怀的船上,但姜九怀的忙碌大家有目共睹,两人最多聊表心意,送送汤汤水水,连话都没同姜九怀说上几句。   所以元墨想也知道,这回得知姜九怀离船上岸,安宁公主第一个不会放过机会,定然会缠着姜其昀带她来。   至于古凝碧是用了什么法子同她一起,且两人配合得如此默契,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三人身份尊贵,除姜九怀外,大家都移了席。   安宁公主和古凝碧一左一右靠近姜九怀而坐,姜其昀的案席则靠着元墨,向元墨道:“好你个元二,来逛乐坊竟然不叫上我!”   元墨冤枉,她也是上了岸才知道要来的地方是乐坊。   黑蜈蚣就坐在元墨下首,闻言笑道:“十七公子误会了,是主子让我寻一处热闹乐坊,让二爷开开心,我想二爷是谁?二爷可是在京城开乐坊的行家,这一路上怕只有淮安这里勉强得能入二爷的法眼,所以就带二爷来了。”   黑蜈蚣内心的潜台词是:我本来以为是陪二爷玩玩,没想到忙得连觉都没得睡的家主大人竟然也来了。   这……二爷可以当玩伴,家主大人可就只能当佛爷供着了。   特别这位佛爷身边一个女伎都不留,搞得黑蜈蚣都不敢狎玩,只敢拉拉女伎的小手说悄悄话。   不过,元墨壮了他的胆。   请看元二爷左拥右抱,珠翠绕,莺声燕语,好不热闹!女伎们敬酒的敬酒,喂果子的喂果子,捏肩膀的捏肩膀,这也太舒服了吧!   黑蜈蚣当场就流下了羡慕的口水。   不一时,香风阵阵从门外飘来,过楼的女伎们陆陆续续到了。   这一次,除了姜九怀,每个人身都至少都围坐了好几位女伎。   黑蜈蚣乐开了花,然后才发现一个之前没有发现的问题。   白一,好像更僵硬了。   起初他以为白一这么端着,是因为家主大人在场,现在一看,姑娘多了,白一却好像更放不开了。   他悄悄把脖子伸过去向白一道:“姓白的,你不会是不行吧?”   话音刚落,白一手里精光一闪,匕首抵上了他的脖颈:“你要不要试试?”   黑蜈蚣连忙缩头:“你行,你行,你最行。妈的,在乐坊动什么刀子?有病么!”   过楼并非只是多几个人服侍,每位女伎过楼之际,还需要与别处的女伎斗艺,此时全城女伎汇聚,真个是法宝尽出,元墨看得眼花缭乱,心醉神迷。   姜其昀则是一面神迷,一面咬牙。   姜其昀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请全京城的女伎过楼。   元墨也因此有了一个梦想,希望姜其昀在红馆实现他的梦想。   两人闲来无事,甚至还想拟定过场的新规则,大有一改京城乐坊气象的宏图大志。   但,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它真的很像一个梦。   即使是以十七公子花钱之大手大脚,“请全城女伎过楼”也是难以想象的天价。   此时,姜其昀望向姜九怀:“嘤嘤嘤,原来当家主这么好的吗……”   元墨安慰他:“没事,这样想,你不花一文钱就看到女伎过楼了呢!”   只是姜九怀这一下手笔太大,惊动了整座淮安城。   一是有些人想要结交这位豪客,二是有些人被抢了姑娘,要教训这位豪客。   两拔人目的虽然不同,但下场完全一样——连乐坊的大门也没能进,就被门口的府兵赶走了。   是以厅上歌舞升平,半点没受影响。   只是没过多久,门口忽然隐隐有喧哗声传来。   不很明显,却十分嘈杂,不一时甚至有兵器交加之声夹在里面。   竟然跟府兵动上了手,好像还没有落败象?   元墨有点好奇。   封青坐在脂粉堆里正嫌无聊,便推案起身出去看看,白一立即起来跟上。   黑蜈蚣一看这情形,总不好再赖着和美人调笑,也不得不跟上。   元墨原以为这三人一出,就算是一支军队来挑事,也该平服得了,哪知道打斗声竟然还是持续了好一阵子,然后三人才回来,身后还押着两个人。   元墨一见这两人,惊得站了起来,失声:“师兄,阿宝!”   正是多日不见的叶守川和元宝。 第一百一十六章   话说元墨下了江南,到过年都没有回红馆,众人便觉得不对。   元墨最喜欢过年,过年都不回来,一定是出事了。   红姑和欢姐等人当即拜托叶守川来扬州找元墨,其实不用她们托付,叶守川一过完年就打算动身。   元宝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和元墨分开过这么久,眼泪汪汪缠着要和叶守川一道来找元墨。   正遇着有官员往扬州赴任,叶守川便带着元宝坐上了官船。   可这位官员交游太广,每到一处,都有亲朋贺喜送行,一停便是好几天,接着上路之后,复又得暂停。   照这个速度,等他到扬州赴任,估计得是小半年后了。   叶守川遂带着元宝寻了条私船,一路南下。   到了扬州,两人才知道元墨过年也回不来的原因——她卷进了姜家夺位之争!   好在最后总算是有惊无险,二爷之名传遍江南,叶守川一打听,就知道元墨已经随姜九怀回京,两人便又急急登船,一路紧赶慢赶,终于追上了姜家的船,寻到淮安。   “呜呜呜阿墨我可算见到你了……”元宝扑在元墨身上,哇哇大哭。   元宝瘦了不少,也晒黑了不少,可见这一路吃了不少苦。   元墨十分心疼,抱着他:“不哭不哭,我好好的呢,这不正要回去嘛……”   还没抱完,忽然怀里一空,元宝被白一和黑蜈蚣一左一右架起,扔在了旁边的坐席上。   望向姜九怀,姜九怀垂着眼睛,脸上没有表情。   平公公今夜头一回觉得舒坦——哎呀,这才是他一手带大的主子啊。   把女伎让给元墨、又给元墨把满城女伎叫来什么的,根本就是主子撞邪了嘛!   元宝向来是个百折不挠的,眼看着还想再蹭过去,元墨忙道:“阿宝你饿不饿?”   她不说“饿”字还好,一说他就发现自己饿了,然后就发现面前的席案上全是好吃的。   在元宝埋头大吃的功夫,女伎们的斗艺已经结束,一名女伎折了一枝海棠花进来,笑盈盈道:“枯坐无趣,既然人多,咱们来玩击鼓传花如何?”   击鼓传花乃是乐坊里最常见、也最不容易出错的游戏,席上传花,鼓停时花在谁手里,谁便要饮酒一杯,然后不拘做点什么,歌也好,舞也好,打拳也好,哪怕说句笑话都行。   传花时规矩是尊者先得花,坐主位的人要先饮这第一杯酒,因此海棠花传到姜九怀手里时,便恰到好处地止住了。   那枝海棠花拈在姜九怀手里,花瓣娇艳欲滴,姜九怀清冷如月,莫名有股反差,让人很想将这一幕搬进画中,终身供奉。   每一个进来的女伎,都渴望能坐到姜九怀身边,可惜他的身边好像有一层无形的结界,没有人能进得去,大家只好眼巴巴看着,此时却是能明目张胆笑道:“恭喜贵客拔得头筹,不知贵客要做点什么?”   歌?   舞?   打拳?   讲笑话?   元墨光是用想的,嘴里的酒就差点喷了出来,平公公更是冷冷一哼就要站起来,元墨连忙道:“不拘什么都好,不如,就问姜兄一个问题吧!”   女伎们都是察言观色的行家,见此一说,立即从善如流,低头商议一阵,一名女伎大着胆子问道:“敢问贵客,可有心仪的女子?”   元墨忍不住佩服这帮姐妹,还真敢问!   平公公又不满意,一声“放肆”已经到了嘴边,主位上,姜九怀拈着花枝,慢慢吐出一个字:“有。”   女伎们激动们激动不已,又问:“可在席上?”   平公公喝道:“一个问题已经问完了……”   姜九怀再次开口:“在。”   女伎们像是炸开了锅。   席上并无女客——当然有两位明显是穿男装的姑娘,女伎们选择性无视了,激动地问道:“是哪一位?”   是哪一个幸运儿,能得到这般人物的喜欢?   姜九怀轻轻一笑,没有再说话,鼓声再起,他将花枝顺手递给了旁边的古凝碧。   古凝碧接过的时候,指尖微微发颤。   安宁公主则瞪着古凝碧,十分恼火。   心仪的女子,哼,多半不会是自己。   元墨给慢慢喝了一杯酒。   阿九有心仪的女子啊……   定然是古凝碧了。   门外不时仍有女伎过来,加入这击鼓传花的行列,席上的人大多都轮到了一遍。   白一和墨蜈蚣过了趟招。   封青则当场表演一口气喝完一坛酒。   平公公僵着脸说了个笑话,大家都很捧场地发出了几声假笑。   古凝碧吟了一首诗。   安宁公主要来箜篌,奏了支曲子。   元墨就拿筷子敲着酒杯,唱了支小曲。   叶守川舞了几式刀法。   轮到元宝,元宝不知道做什么好,女伎见他肉呼呼生得可爱,且有几分天真痴愚,便道:“那便说个秘密好了啦”   元宝问元墨:“可以吗?”   元墨笑道:“自然可以。”   女伎们有心逗他,又道:“要别人都不知道,只有你知道的那种哦!”   元宝便想了想,认真道:“阿墨没有小玑玑。”   刹那间,举座皆静。   “噗”,元墨一口酒喷了出去。   叶守川喝道:“阿宝,不能乱开玩笑。”   他虽是想帮元墨挽回,但语气太过严厉,元宝吓得一抖,问元墨:“我说错了吗?不能说这个吗?”   算了,这下是八匹马刀拉不回来了。   如果前面还能说是元宝不懂事,现在可就是板上钉钉了。   万万没想到,她一直守得严严实实的秘密,就这么给元宝无意中叫破了。   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也罢,叫破就叫破吧,姜九怀自然是要恼她欺瞒,那也没事,她跟师兄一道走就是了……   就听姜九怀的声音打破这诡异的寂静,他“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原来是天阉?”   元墨没想到绝处还能逢生,低下头,一脸沉痛地道:“我……确实自小如此。”   她没撒谎,但听上去,这便是承认了。   在座的男人都露出了一丝同情的神色,平公公的目光更是极其复杂,有同情有怜爱,还有惋惜。   女伎们纷纷施出浑身解术,重又把气氛拉了回来,大厅里重新充满欢笑与歌舞,方才那尴尬的一幕好像是大家的错觉。   元宝可怜兮兮地蹭到元墨身边,小声道:“阿墨,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元墨压低声音,恶狠狠道:“是!再敢提小玑玑的事,你这辈子都没有肉吃!”   元宝面色惨白:“我再也不敢了!”   女伎们虽是竭力活跃气氛,但服侍元墨的那几个到底是有所不同了,一般地也温柔劝酒,但不会故意把手往往元墨手上蹭上了。   元墨不由暗暗叹了口气,一抬眼,忽见姜九怀看着自己,连忙扯出一个灿烂笑容:“姜兄,来,我敬你一杯!”   姜九怀没碰杯子,看了她半晌,收回视线,淡淡道:“今天就到这里,散了吧。”   女伎们还有些舍不得,黑蜈蚣使了个眼色给坊主,坊主知机,忙领着女伎们服侍客人们起身,一直送到门口。   “二爷!二爷!”   院子里另一头的屋檐下,忽然有一人冲了过来。   白一与黑蜈蚣拦下她:“什么人?”   夜色昏暗,灯笼隐约照出是个身形削瘦的女孩子,穿一身青布衣衫,手里抱着一只套着锦兜的琵琶,那琵琶都穿得比她好些,显然是过楼女伎随行的下人。   她被白一与黑蜈蚣拦着过不来,尖声高叫,“二爷,是我啊,茉莉,是茉莉啊!”   元墨晚上喝了不少酒,脑子有几分晕晕荡荡,疑心自己听错了,“你是谁?”   “茉莉!”她哭叫道,“我是茉莉!”   元墨浑身一震,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她的面前,抬起她的下巴。   确实是茉莉!   只是她的茉莉十指不沾阳春水,每天都用牛乳兑在水面洗脸,肌肤比豆腐还要嫩滑,身形虽说纤秀,该有肉的地方却不少一分。   而眼下这个女孩子,脸色黯淡发青,头发干枯发黄,一双手更是连指甲都开裂了,摸上去比仆妇的手还要粗糙。   元墨下意识捏一捏她的手腕,只觉得比在红馆时细了不止一两分,茉莉忍不住“嘶”了一声,似是受痛。   元墨撸起她的衣袖,只见手臂上东一块西一块,一片青紫。   “怎么回事?”一股怒气直冲元墨心头,“谁打得你?”   谁敢打她的宝贝女伎?   大约是这一声杀气太重,人群里一位女伎颤巍巍站出来,“不关我的事……她是才来服侍我的,做的都是些粗活,今日是赶着过楼,一时来不及,才让她帮着抱琵琶,平素时我都很少见她,我什么也不知道……”   元墨厉声道:“你是哪家乐坊的?我倒要去会一会你们坊主,向他请教请教,好好的女伎为何要让她做粗活?即便是做粗活,又为何要打得她伤痕累累?”   茉莉拉着元墨,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二爷,不关旁人的事,都是我的错,都是我自己的错……”   大约是哭得太狠了,元墨只觉得手上一沉,茉莉竟晕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元墨连忙扶起茉莉。   看着自己寄予厚望的女伎变成这般模样,元墨心都痛炸了。   她强压下怒气,把茉莉交给元宝,然后走到姜九怀身边,低声道:“阿九,你们先回去吧——”   姜九怀抬手,轻轻在她唇上点了一点。   他指尖上微凉的温度,莫名让她的心情没那么焦灼了。   不过,虽说院子里灯火昏暗,这个动作还是被旁边的人看在了眼里,大家都很有默契地望天,表示自己什么也看不见。   古凝碧微微挪开了视线。   安宁公主则觉得今晚实在糟透了,前有古凝碧被表白,后有元墨受宠爱。   姜九怀止住了元墨的话头,朝平公公吩咐了几句,平公公便忙碌开了。   立时天香楼便备好了房间给茉莉休息,随后大夫也来了,更没想到的是,姜九怀还让那女伎把自家坊主找来了。   元墨觉得姜九怀除了有火眼金睛,恐怕还有读心术。   怎么她想要什么,他都知道!   那坊主被带到房门外。   元墨一看,顿时火大。   大夫说茉莉是劳累过度,气虚体弱,以至于晕倒,元墨大步走出去,喝问:“就是你这混蛋锉磨我家茉莉?”   这坊主听说有贵客请全城女伎过楼,正庆幸有肥羊送上们可以宰一笔,又见到好几个精壮仆从送自家女伎回来,还以为自家女伎搭上了贵客,从此要给他挣大钱。   结果大钱没挣着,自己却被只小鸡似的被拎到了天香楼。   坊主吓得一头是汗,只见黑蜈蚣那般凶神恶煞的人物只守在门外,里头的人不知是什么来头,更不知找自己有什么事,顿时腿脚发软。   此时一见到元墨杀气腾腾,坊主当场就跪下了:“冤枉啊!那茉莉自到我家乐坊,工钱可是一文都没少给,都没有打骂过她,她身上的伤可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十有八九是她男人打的!”   元墨一惊:“她嫁人了?”   “是呀,她男人叫许泰,原是说要把她卖到我家当女伎,可又拿不出她的身契,那我哪儿敢要啊?没过多久,她男人又带着她来了,说不做女伎,打杂也行。”   许泰?   元墨皱眉,这不是那个先围着欢姐转后围着茉莉转的客人吗?   自从茉莉失踪,许泰也消失不见,元墨还以为是茉莉不见了,他才不上门的。   坊主说着也颇有几分唏嘘,“他们头一回来时,这茉莉可还水灵着呢,要是有身契,我也愿意下点本钱捧她做个头牌,可第二趟再来就是这般模样喽……”   这时床上的茉莉皱了皱眉头,睁开了眼睛。   坊主立即道:“茉莉你快给人家说说,可不是我打了你呀!”   茉莉虚弱地点头:“二爷,事情同这位坊主无关,放他走吧。”   元墨一听是场误会,倒有几分不好意思:“对不住,得罪了。”说着躬身一揖。   坊主哪敢受她的礼?能全须全尾脱身就不错了!连忙告辞走了。   厅上,安宁公主等坐着,百无聊赖:“什么时候才能好啊?不过一个下人,要我们等多久?”   古凝碧道:“二爷在怀兄心中可不是下人,公主千万要小心,打狗尚须看主人面,薄了二爷,恐怕怀兄会不开心。”   安宁公主冷哼一声:“你倒是贤良得紧!别以为九怀哥哥心仪你,你就稳操胜券了,告诉你,姜家家主的婚事,从来不是他自己能做得了主的!”   姜其昀陪着这两位贵女,一个头,两个大。   正所谓,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贵女会吵架。   他忙道:“咱们都上岸了,要不要我陪二位去街上逛逛?两岸繁华热闹,可不是单在乐坊呢。”   逛街可比坐在这里枯等有意思得多,安宁公主立即一口答应:“好!我要上回在扬州你给我买的那个糖人儿!”   古凝碧微笑道:“二位去吧,我有些倦了,等会怀兄他们出来,便回去了。”   姜其昀还想劝劝,安宁公主一把拉了他就走,“她爱等,就让她等去!”   “哎哎哎你轻点儿!衣裳要扯皱了——”   两人一面拉拉扯扯,一面去了。   厅上只剩古凝碧一人,她静静地坐着,之前击击鼓传花的热闹仿佛还在眼前。   、   “贵客可有心仪的女子?”   “有。”   “可在席上?”   “在。”   姜九怀绝无可能喜欢安宁,那么,便只有她了。   那一刻,她是这样想的。   可是,明明忙得几乎无法脱身的姜九怀,为什么会上岸逛乐坊?   为什么会请全城女伎过楼?   为什么会为一个低贱的女仆费心安置?   她想到了在院子时里,姜九怀轻轻点在元墨唇上的那一下。   姜九怀一直不喜欢碰触旁人,可那个动作,他做得自然而然,不带一丝杂念也不带一丝刻意,仿佛已经对元墨做过无数次一般。   元宝的话在耳边响起。   “阿墨没有小玑玑。”   当时她和安宁公主一样为这粗俗的言语红了耳朵,此时想来,心里却是微微一动。   在席上的心仪女子……真的是她吗?   厢房里,茉莉抽抽噎噎把事情道来。   原来当初她失踪并非是被铁老三等抓走,而是自己跟着许泰离开的。   许泰当时对她许下千般诺,说只要她跟了他,他就名媒正娶迎她做正房,包她一世穿金戴银吃香喝辣。   茉莉也是年轻,没见过什么世面,想着就算当了花魁,所图的也不过是这个,现在有人已经将现成的送到她跟前,她又何乐而不为?   正好那日和欢姐拌了几句嘴,她索性就赌气走人了。   可没想到许泰根本没有带她回扬州,只说淮安有生意,先让她在淮安落了脚。   茉莉觉得不大对劲,话里话外同人打听,才知道他在扬州早就有了妻子,且妻子颇为凶悍,许泰只敢在外面乱来,绝不敢把人带回家里去。   茉莉同许泰闹了几场,但她一个弱女子,独身在淮安,样样都得靠许泰,终究还是不了了之。   再说在淮安她也算宅子的女主人,过得确实比乐坊要强,便也一心一意同许泰过起日子来。   可不久之后,许泰在生意上亏了一大笔钱,欠下不少债,对手趁机落井石,短短几个月,许泰便溃不成军,他在坐困愁城之时,目光望向了茉莉。   他要将茉莉卖了。   没有身契,乐坊坊主不敢收人,一向温柔体贴的许泰回来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对茉莉拳打脚踢,骂茉莉是个蠢货,人跟出来,却不知道将自己的身契偷出来。   说到这里,茉莉已经泣不成声:“他成日里喝酒,喝醉了,就拿我撒气,说我是丧门星,是我带坏了他的运气,坏了他的财运。他家中大妇一个劲写信催他送钱,他拿不出,每每便打我,骂我,还让我出来做工养活他……二爷,我的命真的好苦啊!”   元墨每听一句,胸膛便气炸了一分,待到听完,她脸上已经没有一丝表情,生硬地问道:“他住哪里?”   茉莉说了地方。   元墨冷冷道:“很好。”   她说着起身便走,忽然手臂被拉住。   她猛地回头,脸上的戾气几乎四溢:“不要拦我!”   姜九怀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炸毛的猫,他柔声道:“我只是想告诉你,骑马会比你走过去快很多。”   叶守川道:“我同你一道去。”   一道去的不单是叶守川,还有姜九怀和白一黑蜈蚣。   还带上了大夫。   那大夫根本不会骑马,坐在白一身后胆战心惊,脸色惨白。   叶守川不知道姜九怀为何要带上大夫,难道这是姜家家主出门的习惯?不过这会儿最让他担心的是元墨,姜九怀哪怕把带十个大夫出门,也不关他的事。   淮安不大,几匹马驶过长街,转眼便到了茉莉所说的地方。   据茉莉说,许泰原本住的是个大宅子,但败落之后,只赁得起一间破旧的小院。   元墨翻身下马,根本没打算拍门,一脚踹向大门。   那两扇本就不甚牢固的大门轰然倒下,里头有个男人喝得醉醺醺,摇摇晃晃出来:“谁啊!谁私闯民宅,要不要命了——”   元墨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许泰。   他倒是发福了许多,一张脸喝得涨红。   元墨沉着脸,大步走进,直接提住他的衣襟,照脸上就是一拳。   许泰杀猪般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   他挣扎叫唤的力气可不小,瘦成那样的茉莉在他手下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元墨一拳又一拳,连揍了他四五拳,直揍得他脸上开花,鼻血喷了一脸,再狠狠一脚将他踹进了墙根。   许泰已经不敢喊救命了,他缩成一团,颤声道:“大爷饶命!大爷饶命!我欠的钱早晚会还上的!再不然这样,我有个女人,她来是京中的女伎,我让她去陪陪大爷,大爷且宽限宽限可好?”   “住口!”元墨杀人的心都有了,“你看看我是谁?”   许泰睁了半天眼,终于认出了她,吃惊道:“二爷,别误会,是你们家茉莉硬要跟我走的,她说乐坊里人人都排挤她,她再也待不下去了,所以求着要跟我走的!不关我的事啊,我那日就要离京了,带走她真的是顺手的……”   元墨一脚踹向他,一把从地上拾了块砖,抬手就扬了起来。   许泰尖叫:“不要!”   “阿墨,出出气便够了,真打伤了人要吃官司的。”叶守川抓住元墨的手,“私下拐带有藉女伎,够他在牢里住个几年了。”   几年?他毁了茉莉!   茉莉原本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女伎,替红馆去评花榜的!   元墨怒不可遏,用力挣开叶守川的手。   叶守川有些意外,但瞬间又抓住了她:“阿墨,不要冲动!”   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师兄总是管着她,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   她知道他是为她好,可是这一刻,她不想忍,也忍不了,“师兄放手!”   叶守川待要不放,脑后忽然风响,叶守川迅速闪身避开。   偷袭的人是白一,一击之后便收了手——他并不是要真要的伤叶守川,只不过是让叶守川松手。   果然,叶守川一松手,元墨手里的砖就重重砸了下去。   许泰搂着膝盖,发出一声惨叫:“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姜九怀负手踱进来,语气十分温和地问元墨:“砸好了吗?”   这声惨叫将元墨从狂怒中唤醒,看着滚地痛嚎的许泰,第二下,再砸不下去了。   她的手一松,砖块掉地上。   姜九怀道:“带进来。”   黑蜈蚣带着大夫进来。   姜九怀道:“给他治伤,好生治,治到看不出一点伤。”   大夫应个“是”字,开了医箱,替许泰上药治伤,手法十分娴熟,片刻便包扎完毕。   许泰瑟瑟发抖,完全摸不清姜九怀的路数,比起把他揍到满地找牙的元墨,他恍惚觉得这个一直从从容容站在旁边看戏的人更可怕。   元墨原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着带着大夫,这会儿才明白过来。   他什么都安排好了。   她怔怔地看着他,低声道:“多谢费心。”   “以后记住了,下去砸人,千万要带上我。”姜九怀微微一笑,低头靠近她一点,轻声道,“我再为你费点心如何?”   他的气息间有淡淡的酒气,飘散在春夜温暖的风里,声音低,口齿缠绵,元墨忍不住脸上一红,但依然强自镇定:“哦?要怎样?”   姜九怀吩咐吩咐黑蜈蚣和白一,“拿着我的名帖,把他送到淮安府衙去,再去一封信给他扬州的恶妻,让她来府衙捞人。”   黑蜈蚣和白一应命,弯腰抬起许泰。   许泰惊恐挣扎:“不,不!不要送信!不不,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不要送信去扬州!二爷!真的是你家茉莉自己要跟着我的,真的不关我的事!”   黑蜈蚣嫌他吵得慌,干脆在后脖颈切了他一记手刀,抬着他走了。   小院彻底安静下来,元墨神情气爽,喜笑颜开:“家主大人真是天纵英明神机妙算古来今来第一聪明人!”   春天的夜晚,春风柔和,星子明亮。   比星子更明亮的,是她的眼睛。   能看到她这样笑,便是费多少心也值得。   他嘴角的笑容微微加深:“叫错了,要罚钱的。”   “我家阿九真是神机妙算!”元墨心情大好,同着姜九怀向门外走去,走到门边,回头,“师兄,走啊!”   叶守川怔在当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嗯。”   回到天香楼时,茉莉已经服了药睡下了。   天香楼坊主着意讨好,道:“夜也晚了,我收拾出了几间屋子,管保干干净净妥妥当当,几位爷不如就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元墨看元宝已经坐在茉莉床前打起了瞌睡,便向姜九怀道:“要不,我和师兄留下来,你们先回去?”   姜九怀道:“今夜就歇在这里吧。”   “可是……”可是他向来有择席之症,这些日子本来就没睡好,真歇在这里,更睡不成了。   姜九怀知道她要说什么,一笑:“我干草堆都睡得下,还有哪里睡不得?”   当下就这么定了。   经过厅上时,姜九怀才发现古凝碧,微微讶然:“郡主还没走?”   古凝碧低头道:“十七公子同公主出去了,我一个人回去不便……”   姜九怀颔首,转头向元墨道:“你到我房里来睡,腾一间屋子给郡主。”   古凝碧和叶守川也是一惊。   元宝揉揉眼睛:“阿墨要同我睡一屋的。”   姜九怀道:“阿墨大了,不能再同你睡一屋了。”   元宝道:“不要紧,我也大了。”   姜九怀道:“正因为你们都大了,你在床上又占了太多位置,所以阿墨睡不下了,知道吗?”   元宝想了想,回忆一下自己在床上所占的宽幅,不由点头:“对哦。”   姜九怀微微一笑:“阿宝甚乖。”   这抹微笑在夜色中看来简直像是会发光。   到了厢房,姜九怀朝众人略一点头,拉了元墨就要进去。   叶守川一把抓手元墨的衣袖,道:“不如这样,我同元宝挤一晚,阿墨睡我房里。”   姜九怀目光落在他的手上,慢慢露出一个笑容:“你既然已经去过扬州,当知道阿墨和我的关系,我与阿墨同床共枕,非止一日两日了。”   这个笑容十分缓慢,隐含着一股极其危险的味道。   元墨夹在两人中间,隐隐觉出一丝火药味,连忙挣开叶守川的手:“师兄放心去歇息吧,有什么事明天一早再说。”   她说着就把姜九怀推进了屋内,转身关门之际,见叶守川还怔在门外,小声道,“放心吧我没事的!”   门在面前关上,叶守川依然没有回过神。   这是今夜元墨第二次挣开他的手。   他在扬州当然听说过元墨和姜九怀的事,但他以为那只是谣传。   元墨是女儿身,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男宠。   可是,阿墨方才挣脱的手,眼前这扇关上的门,却像是一记耳光,抽在他脸上。   “叶捕头和二爷感情真好。”古凝碧开口道,“不过请叶捕头放心吧,怀兄对二爷很是宠爱,他们在姜家也是同行同止,形影不离。”   叶守川只觉得一股苦涩的滋味在口内弥漫,“是么?”   “是呀。若二爷是个女子,这么没名没份跟着怀兄确实不妥,但二爷是个男子,本就不讲什么名份,也就无妨了。”古凝碧说着微微一笑,“叶捕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她的目光和笑容都十分温柔,温柔得像邻家的小姑娘,纯净而不带一丝恶意。   但叶守川却莫名觉得出了这片目光里的探寻之意,他迅速挣脱那些苦涩的情绪,摇头道:“老实说,即便是男子,这样也不太好。唉,罢了,原本想着多日不见,能同师弟秉烛夜谈,看来是不能了。”   说着,向古凝碧抱拳行礼:“郡主,告辞。”   古凝碧看着他走开的背影,脸上微笑一点一点消失。   同床共枕什么的,元墨确实是很有经验了。   她铺好床,先让姜九怀睡下,然后打算去让坊主再送一床被子来,还未直起身,衣袖忽然被姜九怀拉住。   她本就半弯着腰,姜九怀只轻轻一扯,她一个重心不稳,眼看便要跌在他的胸前。   还好她手脚远比脑子快,间不容发之际,双手在他身侧撑住了。   姜九怀看看手里握着的衣袖,再看看她居高临下的姿势。   身手太伶俐,也是不好。   元墨只当他那一下是无心的,稳住之后便要起身。   只才微微一动,姜九怀便握住了她的肩膀,她还来不及反应,姜九怀便带着她翻了个身,连人带被子,将她压在了身下。   乐坊之间多用红色,红色丝缎软枕,绣着鸳鸯戏水,红色轻绡帐,透着红烛温柔的光,一切都是红融融的,又喜气,又勾人。   元墨的肌肤本来就细腻,映着这大红缎被,更像是一块美玉,通光透漏,细致生辉。   姜九怀伸手轻轻扶上她的面颊,指腹下传来的触感,比玉还要润,比丝还要滑,比水还要柔软。   “阿、阿九……”   元墨明显觉得姜九怀的眼神不大对,眸子好像都比平时深了许多。也不知是因为这姿势还是这神情,元墨觉得姜九怀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给她极大的压迫力,“……你是不是喝醉了?”   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酒气,今晚其实两人都喝得不少,但她酒量不坏,又揍了一顿许泰,酒气早就撒得差不多了。   而姜九怀平时就不怎么喝酒,之前她就觉得今夜的姜九怀好像过分温柔了,这会儿才明白过来——他根本就是酒劲儿没缓过来吧!   元墨尝试着从他的压制下钻出来:“你、你等着,我去给你弄碗醒酒汤……”   “别动……”姜九怀嗓音也有点不对,带着几分沙哑,他的头低下一点,“你一个乐坊坊主,该当知道,要解酒不一定得醒酒汤吧?”   元墨只觉得他的气息喷在自己脸颊上,半身子都微微酥麻,强撑着道:“我懂,我懂,你放开我,我去给你找女伎过来。你有没有喜欢的?阿云?阿蛮?还是小凤珠?想要别家的也行!我一准给你找来!”   “喜欢的……”姜九怀的声音低到了极点,每一个字都像是含在唇齿间然后直接送进她的耳朵里,“不就在这里么……”   他的头低下来。   唇落在她的唇上。   红绡帐暖,鸳鸯枕软。   红烛光芒微微晃动,像是烛火也懂得了害羞。   姜九怀闭上了眼睛。   他觉得自己像是变成了一只蝴蝶,在晨曦刚刚升起之时,去探采初放花蕊之中的甜蜜。   用力全身的力气克制,才能不碰坏了那柔软的花蕊。   但心中有有强大的贪婪,渴望尽数采摘,涓滴不剩。   元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脑子里空空的。   在他的唇碰上来的那一瞬,神魂好像一下子从躯壳里逃逸,直直地飞了出去。   她是乐坊坊主,见惯风月,姑娘们闲来无事,还会彼此研讨哪位客人功夫了得。   她和姜九怀水下渡气好几次,明明也是唇碰唇,可没有哪一次,会像这次一样,这样的……这样的……这样的……   她那空白的大脑完全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受。   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周身开始发烫,好像突然之间获得了某种疾病,让她昏昏沉沉,喘不过气来。   “阿墨……”   姜九怀的声音听上去比她还要烫,还要热。 第一百一十九章   他叫她的名字,后头好像还说了句什么,但元墨听不清楚。   她竭尽全力睁大一双眼睛,想从这汹涌的昏沉中找回一丝清明。   好在姜九怀终于放过了她,抬起头来,手撑在她的上方,他的发丝有些散乱,面色潮红,目光在她脸上巡梭,声音绷得极紧,微带喘息,“阿墨……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同我说?”   元墨睁大眼睛看着他,好一会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   不不,我没什么话想同你说。   我只有是有点事想同你做——   她的腿一曲,正中姜九怀的要害。   姜九怀一声闷哼。   元墨趁机掀翻他,手足并用,落荒而逃,直退到门边,颤抖的神魂这才归位,然后就看到姜九怀倒在床上,脸色煞白,咬牙瞪着她。   呜呜呜,娘啊,现在是跪下磕头求饶还有救吗?   “我、我、我去给你找大夫!”   慌乱间元墨终于得了个主意,正要拉开门的时候,姜九怀犹自压抑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要敢去,我回京就拆了红楼!”   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制住元墨。   元墨乖乖松开门,贴着墙根走到桌边,倒了杯茶,站在离床三尺远的地方递过来:“阿、阿九你还好吗?”   姜九怀恶狠狠瞧着她:“你说呢?”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   元墨都快哭了,她说的是实话,那一膝盖顶上去的时候,根本没有过脑子。   “唉,阿九,以后你别、别这样对我行不行?我觉得我可能有这个毛病,你一亲我,我就管不住自己……”   姜九怀咬牙:“你这毛病还真是别致。”   元墨在肚子里流泪,她也不想啊!   总归是深深感受了家主大人的恐怖,男人什么的果然都不能相信!明明这么多久以来一直相安无事,到头来他还是对她这个男宠下手了!   姜九怀又瞪着她:“站那么远干什么?不会离近些?这么远,能奉得上茶么?”   元墨连忙挨近。   就算是近,离床边也有一尺远,弯着腰,手臂抻长了把杯子送过去。   姜九怀恨得牙痒痒:“元墨,我再问你一遍,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同我说?”   元墨先是摇头,复又点头。   姜九怀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接过茶杯,“说。”   元墨有点踌躇:“我要说了,你不许生气。”   姜九怀眼一瞪:“你还敢讲条件?”   元墨立即萎了:“不敢不敢。”低了一回头,她鼓足了勇气,望定姜九怀。   姜九怀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郑重与认真,脸色柔和了许多,眼中有了一丝期待。   元墨一字一字问道:“阿九,我能不当你男宠吗?”   这话她是硬起头皮说的。   毕竟当初假冒他男宠身份的人是她,这会儿不想要这身份的人也是她。   或许她真的是太渣了吧,元墨就见姜九怀脸上从期望转失望,从失望转为恼怒,又由恼怒转为无奈,最后他端起杯子,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把杯子往她手里一放:“滚。”   元墨从来没有见过姜九怀的神色如此清晰地变幻过,接了杯子兀自呆呆的,好一会儿才转身往外走。   “哪儿去?”姜九怀的声音响起,带着明显的不悦。   “就……滚啊。”元墨喃喃道。   “让你滚你就滚,干别的怎么没见你这么听话?”此时的姜九怀仿佛成了个火炉子,一点就着,一烧就旺,他怒道,“你离了这里预备去哪儿?”   元墨老实答:“去找元宝和师兄挤一挤……”   姜九怀一口气给她堵在胸口,生生背过去。   元墨也发现他好像被她那一下子伤得狠了,看上去仿佛随时都能昏厥过去,连忙改口:“那……我去女伎房里睡?”   姜九怀深吸一口气。   他发现他早晚会给她气死。   “让人送一床被子过来!”   元墨刚想说不是你老人家让我滚的吗?   才张了张口,姜九怀立即道:“不许再废一句话,否则我回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拆了红馆!”   元墨默默地闭嘴。   默默地想:请问除了这一招,您还能来点别的吗?   等被子送过来,她抱着被子犹豫了一会儿。   姜九怀留她睡下,不会是想把前面没办完的事办完吧?   不过,再看看姜九怀发青的脸色,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多虑了。   作案工具已遭重创,她应该是安全的。   就算不安全,她也可以再给他来一下子。   反正无论如何都不能给他发现她是女扮男装!   第二天清晨,整座乐坊都在寂静之中,姜九怀睁开了眼睛。   门口有脚步声徘徊。   门扇撼了撼。   外面的人在推门,但因为拴了门栓,没推开。   枕边,元墨呼呼大睡,脸颊睡得红扑扑的,一条腿搁在他的腿上。   姜九怀端详着她的睡颜,下了四字判语:   没心没肺。   笃笃,门上两下轻响。   姜九怀眉头皱了皱,元墨睡得正香,丝毫不察。   他轻轻把她的腿拎开,披衣开门。   门外是茉莉。   她显然已经梳洗过,有了脂粉的装饰,比起昨日的憔悴,今日的她虽削瘦但清秀,确实像一朵在清晨含露的茉莉花。   见了姜九怀,她微有一丝意外,不过还是盈盈一礼:“奴家见过恩公。”她一手端着铜盆,一手提着铜水壶,臂上搭着布巾,行礼之时却不显累赘,细细腰身一侧,倒显出十二分的窈窕。   姜九怀淡淡道:“恩公?帮你的人可不是我。”   “帮奴家的人是二爷,但二爷只是一介坊主,若非恩公的权势富贵,事情哪能办得这么顺利?”茉莉含笑说着,朝屋里望了一眼,“二爷可起了?奴家借天香楼的厨房做了二爷最喜欢的早点,还请恩公赏脸一道尝尝。”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走出来,带上房门,“跟我来。”   茉莉连忙跟上,“恩客可有什么吩咐?”   姜九怀走出一阵,在走廊上站住脚。   春天,庭院中草木繁盛,姜九怀道:“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陶潜这句诗写得当真是不错。”   茉莉忙点头道:“陶潜的诗自是很好,很衬这景色呢。恩公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   姜九怀没有回头,冷冷道:“跪下。”   茉莉一惊,娇怯怯跪下了:“恩公……”   “你一大早起来想去服侍你家二爷?”   茉莉颤声道:“……是。”   “你连她起床的时辰都不知道,还谈什么服侍?在红馆的时候,她什么时候在巳时之前起过床?”   “这……奴家离开乐坊太久了,一觉醒来只想好好报答二爷,一时记不得二爷还没起,确实是奴家错了……”   茉莉的声音带着重重的鼻音,眼睫着悬着晶莹的泪珠。   姜九怀居高临下看着她:“这般会演戏,怎么还是没能哄住许泰?难道是他落魄之后你露出了本来面目,终于让他看清了你?”   茉莉整个人都在颤抖,泪如雨下:“奴家实不知哪里做错了,恩公要打要骂要罚都好,可不能这般冤枉奴家啊。奴家身上的伤恩公也瞧见了……”   “别来这一套,我不是你家二爷。”姜九怀淡淡道,“你昨天昏倒是真是假且不说,醒来之后说了半天你受许泰欺凌的事,可有半句问过你走之后你家二爷可曾担心你?”   茉莉:“奴家……奴家当时只顾着自己的伤心事了,确实是奴家不对……”   “我来告诉你,你走之后,你家那个傻二爷以为你被人贩子抓走了,不惜以身为饵,引蛇出洞,要不是运气好,她那条小命早就交代在西山了,这次就没有人能救你出火海了。”   姜九怀声音冷淡,“你家二爷真傻,对不对?她自从买到你,就被你哄得团团转。你说要学诗文,她便请人教你诗文,你说要学歌舞,她便请人教你歌舞,你抢姐妹的客人,她也只当你年少任性,一味纵容你,只指望你能在评花榜的时候给红馆争口气。   可她不知道那些都是假的,你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平时哄哄人还行,真到了评花榜之际肯定得露馅。于是你就趁着有食人鬼的传言之际,悄悄傍着许泰离开。   你故意没带身契,带了身契,可不是把自己变成了一样货品?你才没那么傻,对不对?再说一旦带了身契,你家二爷就知道你是自己离开,便不能被食人鬼混淆视线,万一找着你可就大大不便,碍了你的远大前程,是不是?”   他虽是每一句都是疑问,但每一句都笃定。   茉莉浑身发抖,连胭脂都盖不住脸上的苍白:“你、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才不是……”   姜九怀打断她:“许泰还在牢里,你要不要也住过去,和他对对质?”   茉莉整个人都软了,如烂泥一样瘫在地上:“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么会知道……”   “你的手段并不高明,欢姐不就早看透你了么?你之所以能哄住你家二爷,不是因为你聪明,是因为你是她的女伎。她当你是家人,你说什么她信什么,疼你顾你,一心想要捧红你。结果你是怎么对她的?”   姜九怀扫了一眼她手里的铜盆和铜壶,眼中露出了浓浓的厌恶:“一大清早来服侍你二爷?你是打听得我在这间房里吧!”   茉莉从这一眼里读出了一种庞大的森冷,带着浓烈的杀气,让她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深深的恐惧,她不由自主,磕头如捣蒜:“饶命!饶命!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敢算计到她的头上,你原本难逃一死。但你若真死了,那个蠢货只怕也要跟着伤心。”姜九怀吐出一口气,“罢了,念在你也算做对了一件事,估且给你一条生路吧。” 第一百二十章   元墨睡足一觉,日上三竿才起。   起时精神饱满,昨夜的事情已经忘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略一回忆,便得出了结论——姜九怀身边待不得,得赶紧分手保平安!   她吃过早饭,就去看茉莉,要带茉莉回京城。   谁知茉莉不肯,说自己已经被男人伤透了心,再也不想回京城了,从今往后只想吃斋念佛,以度余生。   元墨大惊:“你还这么年轻!跟我回去养几年,待你忘了这件事,咱们再作打算。”   茉莉低着头,心中微微一动。   但眼角余光只见门外有人踱进来,藏青色衣摆上有月白色刺绣,正是姜九怀早上披的那一件。   茉莉立即打了个哆嗦,任元墨再怎么说,她都只是摇头。   姜九怀道:“这也是她的善缘,她今世可怜,所以修一修来世,阿墨你又何必拦着她?”   元墨:“可是……”   “你硬要把她带回去,让她看着乐坊里的灯红酒绿,她只怕会永远陷在伤痛之中。那对她反而不好。”   元墨呆了半晌,长叹一口气,拉着茉莉的手:“也罢,一会儿我回船上取点银子给你,等我回京城,再托人把身契还给你。”   元墨的手那样温暖。   茉莉想起在红馆的那些个日,她假装上进以图好吃好穿,哪怕红馆再艰难,只要是她想要的,元墨都极力替她办来,咳嗽一声,元墨便比谁都紧张,嚷一声累元墨便立马让她休息。   她当时觉得,这人真好骗。   现在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二爷,”茉莉紧紧握着元墨的手,眼眶含泪,“你要保重。”   元墨不由也眼圈发红:“你也是。”   “还有,”茉莉凑近她的耳边,压低声音,“千万要离这人远一些。”   这人太强大,太可怕,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   这话正中元墨心窝,她用力点头:“放心吧我一定!”   姜九怀带着元墨离开了,离开不久,便派人送了银子过来,数目足够茉莉衣食无忧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天香楼的坊主也得了钱财和吩咐,像照顾亲女儿一样照顾着茉莉,喂茉莉吃了药,陪茉莉走在廊中走走。   茉莉望向庭院,喃喃念道:“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   坊主笑道:“姑娘喜欢谢灵运的诗?”   茉莉怔了一下,是谢灵运的,不是陶潜?   原来,她就是在这句诗上露了馅,叫那人看出来她从前上进学诗文根本就是敷衍元墨的。   那日就是在这道走廊,他要她终生不得再回京城,不得让元墨知道她曾经欺骗过元墨,如此,他便放她一条生路。   他走开的时候,她忍不住问道:“你说我做对的事,是什么?”   春风拂来,他随意披在身上的衣袍微微拂动,散落在肩的发丝也轻轻飞扬。   他的声音在春风里落下来,带着一丝如春风般柔和的笑意:   “你若是不失踪,我和她怎么相逢?”   姜九怀的船只虽然够大,但上上下下住了姜九怀和两位贵女,三个主子连同无数仆从,饶是巨舰也给塞得满满当当。   姜其昀的船却是空空荡荡,巴不得有人做伴,和叶守川元宝又都是旧识,遂力邀二人住到他的船上去。   平公公觉得这个安排很好。别说大船上不好住,便是好住,平公公也愿意他们两个住远些。   原因无它,元宝仿佛同元墨连体生出来的,巴不得时时刻刻挨在元墨身边。   那个叶守川虽不像元宝那么粘人,但对家主大人毫无恭顺之意,看着家主大人的时候,平公公总觉得他随时要拔刀的样子。   封青这一点上终于和平公公达成了一致。   “此人对主子有杀气。”封青告诉白一和黑蜈蚣,“一有异动,立即斩杀。”   元墨还不知道自家师兄已经被列为头号危险人物,时不时便去姜其昀船上玩。   平公公说过她几次,让她好好当差,不要擅离职守。   但自从天香楼回来后,元墨就发现姜九怀总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她。   好像有点恼火,又好像有点期待。   总之十分不对头。   但元墨一想就猜到了原因——他还想把她吃干抹净,但又怕她再给他来一下!   所以才会有如此矛盾的眼神!   就这,她还敢好好当差吗?当然要抓住一切机会擅离职守啊!   但这话当然不能跟平公公说,一旦平公公知道她对家主大人做过什么,一定会伙同封青一起把她的脑袋拧下来给家主大人当球踢。   于是她只得用“家主大人忙嘛,我在旁边反而碍事”之类的苍白且无力的借口搪塞过去,然后仗着自己身手敏捷开溜。   这一日她还想往姜其昀的船上去,在甲板上被平公公抓了个正着。   平公公没像往日那样急着说教,反而把她带回自己房内,然后翻箱倒柜,找出箱底的一只锦匣,放到元墨面前。   元墨:“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元墨便打开了。   不打开便开,一打开吓一跳。   里面是一叠纸,她原以为是银票,谁知不是。   是比银票更值钱的东西,房契和地契。   有扬州的,有京城的,还有苏州、徐州和淮南的……元墨还没翻完,就已经看到差不多半个大央都有平公公的产业。   口水不由自主哗哗流淌,“呜呜呜平公公你好有钱……”   平公公叹了口气:“这里头,有些是主子赏的,有些是旁人送的,还有些是我年轻的时候自己置下的。”   元墨立刻明白了。   这是红果果的炫富啊。   并且试图用“你看我在主子身边这么多年随随便便就攒下了这么多产业,你也一定可以的”之类的激励她吧?   但她怎么和平公公比?平公公身上又没有一个随时会被拆穿的秘密!   于是元墨深吸一口气,打算用“其实我向来视富贵如浮云,这些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呢”对付平公公。   然后听就平公公道:“……我一生无儿无女,这些东西留着将来也不过是带进棺材里,不如都给你吧。”   视富贵如浮云的元墨:“咳咳咳咳!”   被口水呛着了。   平公公瞧着她,带了一丝笑意,又有点儿叹息:“我从前总说是贪财,其实想想,你我这样的人,既不能图女色,也不能图儿孙,除了钱财,还能图什么呢?”   换作从前,元墨一定要抱紧了这只箱子死不松手,可现在,她还有一点清醒残存,问道:“全送我?白送我?”   平公公道:“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那就是好好陪着主子,永远不要离开他。”   他说着轻轻叹了口气:“我的年纪已然这么大了,还能陪主子多久呢?幸好主子遇上了你。我从前防着你,一是怕你是那等攀龙附凤的小人,二是怕你将来有了妻儿,主子就不再是你最心疼的人了,可现在我知道了,你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前都是我多心了,从今往后你只要好好当差,这些就都是你的。”   他满以为元墨会开心地答应,哪知道元墨怔了半晌,手一点一点松开了锦匣。   平公公意外:“怎么,你不想要?”   元墨喃喃道:“不,我想要。可是,家主大人已经答应让我回红馆了。”   平公公道:“嗐,这有什么,你只要略去求一求,主子一定会留你在身边。”   元墨没说话,平公公蓦然回想起来,那日在大厅上,她正是用主子的恩赏换了回红馆的机会。   所以,她是打定了主意要离开主子!   平公公“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当初不知羞耻缠着主子的人可是你!现在怎么能说走就走?你变心了是不是?那人是谁?那个叶守川?还是那个元宝?”   一直知道平公公的想象力很丰富,但没想到有这么丰富。   “您想太多了,都不是。反正这事儿已经定下了,公公您就别再费心了,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一面说,一面抬脚就往外闪。   她动作极快,人已经闪出去了,平公公的骂声才传出来:“这个没良心的杀千刀哟!我家主子怎么就这么命苦!”   十天后,楼船驶进平江。   站在甲板上极目远眺,已经隐约能望见北里。   “回家喽!回家喽!”   元宝开心得手舞足蹈。   元墨也是笑容满面,离家这样久,终于回来了。   叶守川已将她的行李打点齐备,向她微微一笑,“一会儿便下船了,做好准备,红姑定然是要揍你的。”   元墨嘻嘻一笑,好久没被红姑揍了,还真是怀念啊。   她抬眼望了望三楼。   从甲板望上去,楼船高大峥嵘,最高的地方,便是姜九怀的屋子。   她想了想,转身就要上楼。   叶守川拉住她:“阿墨。”   元墨道:“别担心,我就是去辞个行。”   “你不怕他不放你走?”   “放心吧他答应我的事从来没有不算数的。”   元墨说着,挣开叶守川的手,上了三楼,叩了叩门。   平公公黑着一张脸来开门,元墨道:“我一会儿就要下船了,来跟家主大人说一声……”   “不必了。”   元墨:“好公公,别生气,我说一声就走。”   平公公冷冷道:“主子说不必了。”   姜九怀应该就在里面,平公公万不敢当着他的面扯谎的。   所以,他是真的不想见她。   元墨心重重往下沉了一下,又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   明明隔着门,她却像是能看到他的模样。   这会儿他一定是在书案前批复公文吧?   江南的局面越来越稳定,与江南往来的信件比开始的时候已经少了大半,但他每日还是要花上不少时间坐在书案前忙碌。   她从来没告诉过他,其实她挺喜欢在他批公文的时候在旁边。   倒倒茶也好,磨磨墨也好,反正抬头就能看到他专注的侧脸,就觉得心里面很安稳,很舒服。   但以后都看不到了。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朝里道:“阿九,我走啦!”   她从来只敢在没人的时候唤他“阿九”,这下还是头一次被平公公听见。   果然,平公公立刻双目圆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不等平公公开口,她大踏步走了。   不知是她走得够快,还是平公公实在太过震惊,直到她彻底离开,身后都没有骂声传来。   楼船已经靠近红馆的码头。   元墨三个人从舷梯上下去,轻轻松松跳下码头。   在后院扫地的黄伯先看到她,扔下扫把就迎了上来。   然后是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大王,直身猛扑向元墨,把元墨当场扑倒在地,照脸狂舔。   姜九怀站在三楼窗前,明明隔那么远,绝不可能听到任何声音,但耳边却清晰地响起了她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   笑得,可真开心呢。   “主子……”平公公过来,瞧主子的视线一直落在那边码头上,忍不住道,“既然喜欢,强留下便是了,他还敢不留不成?”   姜九怀没有说话。   良久良久,直到楼船驶过,那片小小码头再也看不见了,他才轻声道:“正因为喜欢,才不能强留。”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元墨回到红馆,姑娘又是抱,又是笑,又是哭,又是骂。   欢姐红着眼圈,咬牙骂道:“我还道你这小短命鬼出事了呢!过年也不回来!”   “嗐,别提了,算我倒霉,正要回来的时候偏遇着姜家出事,江南全境出入都十分困难,所以才耽搁到现在,这幸好是师兄去接我,不然不知道还得拖到什么时候呢。”   叶守川看向元墨,难掩诧异。   按元墨的性子,便是出门买菜遇个小偷,回来都能讲得天花乱坠,这次是货真价实的出生入死,她居然提也不提。   出来的时候,他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说?”   “过都过去了,有什么好说的?”   元墨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来。这会儿江南的春天已经很深了,京城的春天才开始不久,树木刚披上一身新绿,蔷薇结着细细的花苞,在风中晃动。   回来啦。   这是她的红馆,她的家。   她本来应该待的位置。   姜九怀也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他们就像鸟和鱼,一个上云端,一个下水底,再也不会遇上了。   叶守川看着她良久,抬手轻轻揉了揉她的脑袋,声音微微深沉:“阿墨长大了。”   “去去去,爷本来就不小好吗?”元墨故意赶他,“快回你的衙门去,别耽误我认亲!”   叶守川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   这样跳脱明亮的,才是本来的元墨。   送走了叶守川,元墨直奔红姑的屋子。   红姑还没醒,屋子里是沉沉的酒香杂着阴阴的脂粉香。   这是世上最最好闻的气味,每次闻到她的心里都会安静下来。   她悄悄把地上滚的酒坛扶正放好,一个,两个,三个……啧啧,看来红姑的酒量又见长了。   床上,红姑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声里发出含糊的声音:“……不行……不行……呜呜……我答应你……我答应你……”   一道泪水从红姑紧闭的眼角流下,红姑在噩梦中挣扎。   “娘!”元墨连忙摇醒她,红姑半梦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只见元墨坐在身前,穿着一身前所未有的华衣,脸颊如明珠生晕,双眸璀璨如星,冲着她喊,“娘!”   “阿墨,”她半醒半梦半醒,“你叫我什么?”   红姑怔了一下,猛地清醒过来:“你还知道回来!”抓起鞋子就要去打元墨。   元墨抱头满屋子逃蹿,“呜哇娘你不要这么狠心啊!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打我你会心痛的!你心痛我会心疼的!”   红姑边追边骂:“胡说八道什么?谁是你娘?”   “你啊!”元墨眉开眼笑,“哈哈,韩家庄的事我都知道啦,这下你可瞒不了我啦!”   “韩家庄”三个字,让红姑整个人顿住,“你、你怎么会知道?你都知道什么了?”   “嘻嘻,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我都知道啦!”元墨道,“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爹是师父吧?还是你不小心跟别人生下了我,不想让我师父知道,所以才把我送给别人养?”   红姑怒道:“老娘才没有跟别人生!就算跟别人生了,老娘有什么好怕的?瞒着那死鬼作甚?”   师父是红姑的死穴,一碰就炸,元墨连忙道:“那就是你们俩想要个男孩子,不想要女孩子?”   红姑不说话,只怔怔看着她,眼圈儿渐渐发红。   元墨从来没见过红姑这样的眼神,那双眼睛里有愧疚、不舍、为难、矛盾、痛苦……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仿佛要撑破她的双眼汹涌而出,扑向元墨。   “哎,别哭别哭,”元墨连忙过来,把红姑搂进怀里,“你不想说就不说,反正我知道你是我娘就好啦。你要是还想瞒着,我就还叫你红姑,不会让师父知道的……”   “唉……”红姑长长地、长长地一叹,仿佛要把十几年来压在心头的重负在这一口气里叹尽似的,“罢了,你就当我是你娘吧。”   元墨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紧紧抱住红姑。   红姑轻轻在她背上拍了一下:“人前别乱叫,知道么?不能给外人知道。”   元墨心头闪过一个知道这事的“外人”的影子,不过转瞬便用力地扔开了。   她有娘了。她回家了。她还有钱了。   老天爷待她真的是太好了,她什么也不求了。   元墨赖在红姑房里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神清气爽地开始检视自己从扬州带来的行李,把那些古董珍玩悉数送去当铺,换成了银票。   身怀巨款,感觉就是不一样,元墨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地,先去衙门把红馆的地契房契赎回来,然后请工匠将红馆里里外外修缮装饰一新,同时还给姑娘们从头到脚添置衣裳首饰,忙得不亦乐乎。   一个月后,红馆从里到外都焕然一新,开门纳客。   然而同元墨想象当中客似云来的情况完全相反,她在二楼雅间坐了一整晚,愣是一个人都没有进来。   不来就不来吧,经过的时候还指指点点的,指点完还摇摇头。   元墨快要气炸了,半年没见,京城的人眼睛都瞎了吗?   看不出她的红馆现在已经又阔气又豪华又气派了吗?   欢姐告诉她真相:“二爷,其实这半年来,一直都是这样的。人都说那晚阿九是死在姜家了,你又是一身血地从姜家回来,谁也不敢来咱们这里,生怕惹姜家不高兴……”   元墨在肚子里捶胸顿足。   假的!   都是假的!   她不单没有得罪姜家,她还救过姜家家主,好几次!   可惜这话不能说,她只有打落牙齿往肚里吞,还要安慰欢姐:“别怕,现在咱们有本钱,一定会有法子的!”   她回房苦思冥想一夜,第二天晚上,红馆门口多了只牌子,上书:“花茶免费,支酒对折。”   花茶乃是入乐坊必付的第一道赏钱,光是这一道,就能将许多有心无力的客人拦在门外,永远见不到乐坊里头的风光。此招一出,顿时有那不怕死的愿意来见识见识,红馆总算有了点人气。   但很快元墨又发现,会被小便宜吸引来的,最终也只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已,他们既舍不得花那一半的支酒钱见女伎,也舍不得花钱听支曲子,就知道一杯又一杯地喝那不要钱的茶水,顺便拼命吃配茶的不要钱的点心。   元墨气得胸逆。   这天姜其昀来看她,总算给红馆正经开了个张。姜其昀见她如此烦恼,因道:“你何不去求求姜九怀?只要他来上一趟,谣言便不攻自破了。”   元墨想也没想就摇头:“不行不行。”   她先假冒男宠,后挟功离开,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姜九怀始乱终弃,打死她也不敢再去见姜九怀。   再者,姜九怀也不会想见她吧?   心情陡然间更加郁卒。   姜其昀也没法子。他虽是姜家人,但人人都知道他是个不管正事的闲散人儿,他去哪里不去哪里,完全不能代表姜家的立场。   只能坐在这里陪元墨喝喝闷酒。   楼下,两个喝着免费花茶的客人滔滔不绝长谈,一副要坐到天亮的架势,聊天便聊天,声音还震天响,仿佛将这里当作了菜市场。   元墨被迫听了一晚上吹牛皮,听得一肚子气,决定明天就把牌子收了。   “哟!一百两!老兄你可赚翻了!”客人甲道。   “哪里哪里,运气而已,正好有人收,收得又急,我也是意思意思抬了点价,谁知人二话没说就给银子了。”客人乙笑眯眯地掏出一张银票,“要不是特地去验过,我还当这银票是假的呢,给得也太爽快了。”   元墨怒,有银子还白来蹭茶,无耻啊无耻!   不过到底什么东西这么值钱?   这些日子她花钱如流水,靠礼物换来的银票已经快要告罄,对所有赚钱的事都十分感兴趣。   听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是最近有人四处求购古墨,价钱十分可观。   据这两人分析,一般出现这种情形,多半是有背后有大人物生出这个喜好,他们所遇见的只怕还是二道贩子,所有的古墨最终会像百川归海一样向那个大人物手里流去。   两人决定四处出击,趁着这位大人物的兴致还没过,赶紧多挣一点,又彼此提醒,眼下古墨的价格已经翻了两倍不止,再不下手就可晚了。   元墨听得心痒痒,忽然想起来姜其昀也曾附庸过一阵子风雅,收集过这玩意儿,便问:“你手里头还有多少古墨,要不匀两块给我?”   姜其昀奇怪地看她一眼:“你不是不去找姜九怀吗?”   “这跟找不找他有什么关系?”元墨问完,才惊住,“别告诉我,是他在收古墨……”   “除了他还有谁?”姜其昀提起姜九怀就没好气,“收古墨就收古墨吧,非要高价悬赏,恨不能把天下间的古墨都据为己有似的!家里专空出一间库房,单给他放古墨!”   说着,姜其昀忍不住露出了仇富的目光,恨恨道:“有钱了不起啊!”   所有他喜欢的古墨,要么已经被姜九怀收进了库房,要么已经贵到他买不起了!   元墨哑然半晌。   眼前的金光顿时黯淡了下去。   “要不你去跟他说说,让他别这么收了行不行?”姜其昀道,“他再这么收下去,就没人买得起……”   “古墨”两个字还在喉咙里,姜其昀的视线定在了门口处。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回头向下望去。   一位客人长身玉立,踏进厅来。   他通体素雅,头束白玉冠,发丝漆黑,人面如玉。   姜九怀。   元墨整个人僵住。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第一百二十二章   姜九怀一进来,便抬起头,视线望向二楼。   为了令一楼喝免费茶的客人们自觉些,元墨故意撤去了屏风,坊主天天看着,你们总不好蹭太多吧?   结果要蹭的人还是蹭,撤了屏风根本没有起到作用,反倒是这会儿,一上一下,无遮无挡,瞬间对上了姜九怀的视线。   她就像个没有挖好战壕的兵士,陡然间面对了敌人,不由一阵心慌失措,下意识想临阵脱逃。   可心又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让她整个人定在座位上,一动也不能动。   多久没见过他了?   心中自然而然浮现这个问题。   又自然而然地答了:一个月,零七天。   不,仔细算起来,其实是零八天,因为下船的那一天,她并没有见到他。   他最后留给她的,还是那种又期待又失望的眼神。   但在此刻,两人视线越过辉煌明亮的大厅,越过焕然一新的陈设,越过悉数点亮的七宝树灯,在半空中笔直地撞在一起,像是有看不见的烟花倏然绽放。   也不知道是谁先露出第一丝笑意的,总之在对视上的那一个刹那,元墨就莫名发现自己的嘴角轻轻盈盈一个劲儿往上翘。   她看到姜九怀的眼睛也在这个刹那间变得明亮柔和,里面的光芒仿佛能压倒厅上的灯光。   “本尊来了!”姜其昀捅她的胳膊,“快,赶紧下去巴结巴结,莫要错失良机。”   元墨当然知道,只要她下去高声喊一句“家主大人您来了”,底下那两个聊天的大嘴巴明天就能把事情传遍整个北里。   是啊,这千载难逢的良机自己送上门来了!   可两条腿却动弹不得,费了好大的劲,她才从位置上站起来,趁下楼的功夫,将自己的嘴角用力往下压,等走到姜九怀面前时,人已经变得客客气气,十分端庄,抱拳行礼:“姜兄,有何贵干?”   姜其昀在楼上捶桌子。   你脑子坏掉了吗?姜兄什么姜兄?天下姓姜的人那么多,这么叫鬼知道这是姜家的家主来你乐坊啊?   姜九怀瞧得恭恭敬敬的元墨,脸上也冷淡下来,淡淡道:“我来取东西。”   元墨愕然:“什么东西?”   “我在你这儿住了一阵,总归落下了一点东西。怎么?二爷不让我取?”   元墨哪里敢?“不不不,姜兄尽管取。”   姜九怀:“带路。”   元墨心里想说你在这儿又不是住了一天两天,还要人带什么路?   但一想算了,家主大人嘛,自然要有家主大人的排场。   平公公和封青跟在姜九怀身后,一起往后院去。   平公公对这里依然十分畏惧,旁敲侧击打听红姑在不在,得知红姑喝得有点多,不大会出来时,才松了一口气。   然而等到了后院,这口气马上又提了起来。   “主子从前就住这里?”平公公尖声,“这屋子这么旧,这么破,怎么住人?”   元墨默默地想,还好你没见过你主子住过的山洞……   姜九怀留下的不过几件衣裳,因是照他的身量做的,也没有人穿得了,都收入了包袱塞在柜子里。   这会儿元墨把包袱取出来交给平公公,心里直犯嘀咕,不知道姜九怀把这些女装要回去有什么用。   平公公看了看里头的衣裳,衣料没有一样能入平公公的眼,他垂泪道:“主子真是……受苦了……”   元墨心想可惜了,应该把山洞里那件兔皮斗篷给平公公过过目的。   大概可以让平公公哭出半缸眼泪。   姜九怀看着元墨。   元墨不太敢看他,只敢向平公公道:“东西都在这儿了。”   姜九怀道:“我的施素粉彩。”   您当初落难了都看不上的赝品,这会儿还要它干什么?   姜九怀淡淡道:“二爷当初可是斥了二十两巨资买来送我的,不会舍不得了吧?”   “不不,舍得,当然舍得。”元墨抱下案上的假施素粉彩,交给封青。   平公公拎着一包袱女装,封青抱着一只假粉彩,相视一眼,心情都十分迷幻。   “家主大人还有什么要带走的么?”元墨问。   姜九怀目光落在她身上,深深的。   他的眼神隐隐有一丝炽热,让元墨一惊,赶紧道:“要是没有的话……”   我就恭送家主大人了!   “有。”   姜九怀嘴里吐出这个字。   元墨头皮发麻,恨不得原地消失。   不,不,家主大人,你没有。   你明明已经答应放我回红馆的!   姜九怀居高临下,看着她快要耷拉到胸口的脑袋,慢吞吞道:“我的猫呢?”   元墨抬头,愣住。   “二爷以前送过我一只猫的,忘了么?”姜九怀淡淡道,“我可还记得那是只不错的小猫,听说又会打蚊子又会捉老鼠,还会暖床和唱歌,我甚是喜爱。”   当初是谁看都不看人家一眼的?   元墨十分怀疑姜九怀今天来是砸场子的。   或者是被她始乱终弃之后决定要好好整治她。   谁让自己有错在先呢?元墨只得道:“别的都好说,这猫……”   姜九怀立即道:“怎么?猫不见了?”不知为何元墨听出一丝期待意味,顿时明白过来,好啊他在这里等着呢,一旦猫不见了他就可以找她麻烦了!   “没有没有。”她连忙道,“只是现在不在,它出门了。”   姜九怀挑起了半边眉毛,平公公也一脸怀疑,就连封青脸上都是“编借口也得编个像样点啊孩子”这样子的表情。   元墨冤枉。   猫是真不在。   这猫整日跟大王混在一起,毫无身为一只猫的自觉,大约是已经误认自己是一条狗,天天跟着大王出去走街串巷圈地盘,白天黑夜见不着猫,只有饿了才会回来喵喵叫要吃的。   “是么?”姜九怀道,“那明日等他回来了,你可得把送还给我。”   元墨忙道:“是是是,一定一定。”   姜九怀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走到院子里的时候,他站住脚,仰头看了看头顶的枣树。   一阵风过,枣树的叶子沙沙作响,有什么细碎的东西随风飘落,带着一阵幽淡的清芬。   是枣花。   夜色中一切大树看起来都是黑色,但他的眼前却仿佛出现了一株青绿透亮的大树,迎着风,每一片叶子都闪闪发光。   那是去年的枣树。   春末,夏初。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一年。   时间又过得真慢,一年抵得上之前长长的二十年。   元墨在后头,只见他在黑暗中仰头望着那株枣树,心说不好,他定然是记起当初她要给他取名“枣花”,指不定要把这棵树怎么地。   结果,姜九怀站了半晌,便离开了。   离开得干干脆脆的,头都没有回一下。   元墨释重负。   但又隐隐地,若有所失。   回到厅上,那两个蹭茶喝的还在,姜其昀也还在,一脸关切地问:“怎么样怎么样?他肯出面帮你澄清谣言吗?”   元墨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不给她加几条谣言,就已经算是十分地宽宏大量了。   她问姜其昀:“你院里有多少个下人?”   “二十来个吧,怎么?”   “借我十个。”   “干嘛?”   元墨长叹一口气:“找猫。”   除了姜其昀的十个人,元墨还问叶守川借了几个捕快,满北里翻了个遍,找了大半天,一无所获。   最后还是黄伯烧起了蹄膀,香气透屋而出,被风不知带向何方,传到了大王的鼻子里。   然后就见大王撒开四蹄飞奔而来,后头跟着一只和它同样矫健轻盈的猫。   片刻后,猫被关进了早已备好的笼子。   元宝把笼子交给姜其昀的下人:“你们家家主大人要的,你带过去吧。”   下人看着笼子里凄厉尖叫的猫,不知道自家家主大人为何会要这种东西。   不过即便是在姜家,家主大人也是遥不可及的存在,能在家主大人面前露露脸,实在是天大的机缘,下人连忙接过笼子。   下人这边拎了笼子走,大王就在后面呲着牙追。   大王是北里一霸,膘肥体壮,两脚离地人立起来,比那下人还高,下人吓得两股面色参白,元墨只得让元宝陪着去。   有元宝拎笼子,大王不敢呲牙了,但依然呜呜低吠,一直跟在后面。   看着这一行人远运去,元墨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大王,对不起了。   现在最后一样东西都给他送了过去,他就再也没有理由找过来了。   这样她就……   就怎样?   安心?还是失落?   她自己也分不清。   干脆懒得分了,活动活动腿脚,她决定把免费的我牌子摘了,然后去别家乐坊看看能不能去挖个有前途的女伎过来!   乐坊,终归是要靠女伎才能撑起来的!   到时候她就搞一个小型的花魁游街,让她家女伎们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在她的带领下穿得漂漂亮亮,花枝招展地逛逛街,准能让街上掉一地的眼珠子。   正这么想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元宝同着那下人回来了。   下人哭丧着脸:“二爷啊您可不能这么害我,家主大人说了,要是找不到他的猫,就连我一块儿罚,要打我三十大板呢!”   元墨诧异:“猫不是已经送去了么!”   元宝道:“姜兄说不对,不是他的猫。”   他在淮安听元墨叫过姜九怀“姜兄”,便也跟着叫了,毕竟和四个字的“家主大人”比起来,两个字的“姜家”显然要简单得多。   下人直听得心惊胆战,怀疑自己的三十大板在劫难逃。   元墨沉默半晌,道:“罢了,我跟你走一趟。”   下人问:“那猫呢?”   哪里关什么猫的事?   他要整治她,是不是那只猫,都不是问题!   不给他出尽这口恶气,这一关怕是过不去了。   元墨离开之前,抬头望天。   她小时候在茶馆里听书,说书先生说到荆珂刺秦王,燕丹子在易水过给荆珂送行,念过两句诗,叫做“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她向来记不住诗,这两句却不知怎地记住了,只是一直不明白什么意思,反正和元宝玩你扮荆珂我扮秦王的游戏时,嘴里总要嚷嚷着这两句。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   这两句诗,说的就是她现在的心情。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初夏的阳光洒遍花园,猫在花丛中扑蝴蝶,大王懒洋洋趴在树阴下。   元宝坐在凉亭里大口大口吃着冰碗,呼啦啦一碗转瞬即空。   姜九怀轻袍缓带,穿一件家常绡袍,大袖宽宽,随风欲举,他问元宝:“还要么?”   元宝狂点头:“唔唔唔!”   平公公吩咐下去,侍女很快又送上一碗。   元墨原以为迎接自己的会是一群严阵以待的府兵,说不定连刑具都准备好了,万万没想到入目尽是一片闲适的消夏图。   这凉亭正是当日那一座,显然经过了精心修缮,刀光剑影的痕迹不复存在,四角檐下挂上了琉璃风铃,风来铃铃作响,煞是清脆。   元墨原以为自己再度踏入这里会有心理阴影,结果发现人的忘性真是可怕,记忆中腥风血雨的场面迅速消散,褪色,只觉得这里花开得真好,风都是香的。   踏进亭中才发现有问题。   元宝手边居然堆了好几只空碗。   “阿宝!”元墨大喝一声,“你吃了多少?”   冰碗里有各色水果外加红豆莲子银耳凉粉等甜食,密密地撒一层糖,再撒一层冰,是元宝的最爱。   但元宝不知是不是和冰碗不对付,一吃就要拉肚子,从无例外,所以家里人都管着不让他吃。   这会儿听得元墨一声喝,元宝委委屈屈地放下了碗。   姜九怀道:“他喜欢便让他吃吧。”   元墨道:“他吃了会拉肚子!”   “外头的东西不干净,难免于肠胃不和,在这里吃,你放心就是。”   “才不是干不干净,他就是吃不得冰,就像我吃不得——”元墨说到这里,猛然发现这情形有点诡异。   他是要整治她的,她是来受整治的,结果为什么他们俩此刻却活像街头巷尾为孩子吵嘴的夫妻?   “你吃不得什么?”姜九怀问。   元墨飞快道:“吃不得亏。”   开玩笑,他正要对付她,她难道还会自己给他递刀吗?   姜九怀看了她一眼,问元宝:“阿墨吃不得什么?”   “花生。”元宝已经被冰碗收买得服服帖帖,想也不想,马上道。   元墨:用力瞪向元宝。你到底要害我几次啊兄弟?   元宝已经趁着两人说话的功夫飞快干完了最后一只冰碗,接收到这杀人的视线,摸摸肚子就去把猫抱过来玩。   元墨忙道:“家主大人,这猫真是当初那一只,绝没有搞错,只不过比当初长大了一些而已……”   姜九怀点头:“我知道了,阿宝已经告诉我了。”   元墨一脸戒备,他不可能这么好说话,到手的借口不要,是不是给她想好了什么新罪名?   姜九怀又道:“阿宝的话我总是信的,因为他不像旁人那样喜欢骗人,二爷你说是不是?”   姜九怀的目光落在元墨身上,见她和那日一样,穿的又是从前的衣裳,淡淡问:“我给你的衣裳呢?”   元墨赔笑道:“家主大人给的东西自然要妥妥珍藏,免得穿坏了。”   姜九怀看着她,口里道:“阿宝。”   元墨忙道:“我说,我说,唉,这些日子家里花钱似流水,我手边实在没钱了,就……”   “卖了?”姜九怀声音抬高了一点,有明显的不悦。   “不不不,是当,是当,等有钱了我就把它们赎回来!”   平公公一瞧不好,自家主子只怕要当场给元墨气死在这里,遂打了个岔,以缓和一下两人之间暗潮光泽剑拔弩张的气氛:“主子,您瞧这猫着实可爱,取个什么名儿好呢?”   “没、良、心。”姜九怀盯着元墨字一字地,给猫赐了名。   猫:喵……   我不要!   元墨:猫大人,您受累了。   “既然这猫没错,那小人就先告退了。”   元墨说这话的时候有几分胆战心惊,隐隐提防他又抛出什么新问题。   但姜九怀没有,他只是略点了点头,道:“元墨,你见我不必像老鼠见了猫似的,我若要整治你,根本不需要借口,你也根本逃不掉。虽说你的作为我有几分着恼,但说到底你仍是功大于过,我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他这话说得淡淡的,眸子凝定:“我姜九怀想要一样东西,绝不会强人所难,更不会死缠烂打,即便得不到,也不可能伺机报复,你放心吧。”   元墨得了这话,一时间百感交集,感动得快要哭了。   呜呜呜,她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错怪阿九了!   “你我到底相识一场,以后若有什么难处直管来找我,阿宝甚得我心,以后我会常让他上门,你也不必担心,即便吃坏了肚子,我这里也有最好的大夫。”姜九怀声音轻淡,“你有事便先去忙吧,我的东西皆已拿了,以后不会再去叨扰你了。”   元墨又羞又愧,在他面前简直抬不起头来,“是我不好……”   “不必。”姜九怀阻止她的话头,“请回。”   呜呜呜,阿九对她下逐客令了。   按说她该十分开心才是,她一直以来可不就想着离他远一些吗?   可转身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竟然狠狠地难过起来。   从前哪怕他让滚的时候,她都没么难过过。   大概是知道,那时他嘴上让她滚,心里面却渴望她留下。   而现在……   哎,罢了罢了,当她决定回红馆的时候,就该想到有这一天的。   “人找得怎么样了?”身后,姜九怀问平公公。   平公公一怔,这没头没尾的,找什么人?   面上还是接口:“回主子,还在找呢。”   姜九怀道:“三百两银子的月例,还找不到一个小厮?平福,你是怎么办事的?”   三百两!   元墨耳朵震了一下,情不自禁站住了脚。   平公公瞧一眼元墨的背影,顿时明白了八九分,遂叹道:“找个小厮容易,可要能得主子眼缘的就难了。”   姜九怀道:“只不过是替我看守那些古墨而已,一个月也见不了我一面,要什么眼缘?你速速去把这事办好,便是月例再加些也无妨。”   元墨把心神从“三百两月例”里拉回来,心说自己想什么呢,自己还有红馆呢,哪里还能来挣这个钱?   她抬脚正要走,又听姜九怀道:“去告诉他们,夜里有府兵值守,他们不必当值,每逢时节皆有一个月月例的赏钱,有事告假也不妨事。还有什么要求也只管提,一切都好商量。只要速速当差便好。”   什么?   只要白天当差,那晚上她正好可以回红馆!   平公公连声答应个“是”字,端着拂尘便要出去寻人,元墨已经眉开眼笑回过身:“家主大人要寻守库房的小厮?家主大人看我怎么样?”   姜九怀淡淡看了她一眼:“二爷身在红馆,日理万机,哪有空来替我守库房?再说二爷对我已是避如蛇蝎,我可不敢再劳二爷的大驾,万一二爷又以为我在打二爷的主意怎么办?”   “没有的事!”元墨一阵脸红,“家主大人你千万别多想,想想我们这些时日同生共死,是过命的交情,我定然会替你将那些古墨看守得妥妥当当的。”   白天守库房,晚上开乐坊,这门差事简直太适合她了!   等等——   会不会也太适合了一点?   “还是不了。”姜九怀迟疑道,“你连字都认不得几个,怎么守古墨?”   若是姜九怀立马点头答应,元墨定然要大起疑心,但他一再拒绝,反而打消了元墨最后一点疑惑,且她也很想用行动挽回一下之前对姜九怀的防备与疏离,连忙道:“这话说的,墨是墨,字是字,字不认得多少,一点儿也不碍着守墨啊。再说你看我名字就是个‘墨’字,可见天生就是要给家主大人守这些古墨的!”   姜九怀看着她半晌,还是摇头:“那此古墨是我心头宝爱,月例银子开得这样高,原是要考四书五经兼文墨书法的。”   元墨一听还有这要求,顿时垂头丧气。   “不过……”姜九怀顿了顿道,“看在你我交情深厚的份上,我可以给你开一次后门。”   元墨立刻抬头,眼睛亮亮亮。   姜九怀再也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有多久没有见到她这样明亮的眼神了?   明亮得,好像连夏日的阳光都比了下去。   这笑容……太好看,太温柔了。   温柔得,让元墨想起了他待她所有的好。   心里面陡然一下子变得柔软而脆弱,忽然怀疑自己争着要来当小厮是不是个错误。   也许他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但她不能保证自己全然没有旁的想法……   姜九怀收敛了笑容,命平公公去书房取了本书来,随手翻到了某一页,递给元墨:“三日之内,你若能将这首诗背下来,便算是有资格了。”   元墨接过来一看,那诗足足有五六页,顿时将心事抛到一边,只剩下震惊:“什么?这也叫诗?”   诗不都是只有几句话的吗?   “不得无礼。”姜九怀道,“《长恨歌》乃是诗魔白乐天得意之作,你要看守古墨,怎能随意菲薄先人?”   元墨拿着书离开姜家的时候,心情有点沉重。   姜九怀一旦对她笑,她就忍不住想逃。   他这么冷冰冰同她说话,她反而觉得颇为安心。   有病吗? 第一百二十四章   红馆众人也觉得元墨病得不轻。   从来看到书就头疼的元墨,竟然吃饭睡觉手里都捧着一本书,捧着也罢了,口里还念念有辞,翻来覆去地背个不停。   叶守川知道了这件事,顿了半晌,道:“有没有可能是圈套?”   元墨一愣:“什么圈套?”   “他想让你回到他身边。”   话说元墨之前也怀疑过,毕竟这份差事实在太过美好,美好得就像上老天爷专门为她量身打造的一枚大馅饼,所以特地拜托姜其昀留意平公公的动静。   姜其昀告诉她,这几日平公公确实十分忙碌。不停有读书人出入姜九怀的书房,甚至姜家下人都知道了,过几天会有一次选拔,要专门选一个人为家主大人守宝贝古墨,月例银子高达三百两,这消息已经震惊了整座京城。   “就是守个库房而已,白天去,晚上回,可能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他的面,这算什么回到他身边啊!”   元墨想到凉亭中姜九怀说话时的淡然情形,忽然发现这其实是最好的机会,她可以挣到钱,又可以离他不远,却不用被他看见,简直完美。   “其实我算个什么玩意儿,他可是姜家家主,要什么样的人不行,犯得着找这么多人演戏给我看么?”   元墨说完,埋头又赶紧背诗。   开玩笑,一个月三百两,别说一首诗,哪怕是三百首,她不吃不喝也得背下来不可。   叶守川轻轻叹了口气:“有个消息,陛下打算给姜家家主和安宁公主赐婚。”   元墨一下子抬起头,“那怎么行?”   叶守川正在心中暗叹,就听元墨道:“他要娶的是郡主啊!”   叶守川离开后,元墨发现那些字好像在眼前跳舞,原本就背得磕磕绊绊,这会儿更加头昏眼花,背不下去了。   她扔下书,抱着膝盖,坐在床上。   想去看看姜九怀。   这个念头从心里一冒出来,立刻就被脑子掐灭了。   脑子:想什么呢!陛下想把女儿嫁给他又是一天两天了,他定然有应对之策,要你瞎操什么心?   心:陛下提起赐婚的事,他一定想起他的父母了,心里一定不好受吧……   脑子:那同你又有什么关系?你想进府当一个小厮还要老老实实背书呢,你看看清楚,他同你的交情不过如此,少去自作多情!   总归还是脑子占了上风。   元墨叹了一口气,正准备拾起书,就听门外有人道:“好啊,偷懒了。”   元墨望过去,姜九怀站在门外。   太阳已经落山,绯红晚霞布满天空,他逆着这霞光临风而立,衣袂飘飘,仿若仙人。   元墨保持着捡书的姿势,一时间,觉得那道人影并非真人。   应是从她心里走出来幻觉。   然后这幻觉就走了过来,拾起那本书,淡淡道:“连书都扔了,二爷是不想要这份差事么?”   “没有没有,我这不是试试能不能背出来嘛。”元墨忙道,“家主大人来做什么?”   该不会来查她的背书进度吧?   在不在这么上心?   姜九怀道:“有点烦心事,想来尝尝你们的招牌菜,散散心。”   元墨立即明白了,想必是为赐婚的事,赶紧道:“我这就让黄伯做蹄膀……”   她说着就要走,姜九怀拉住她,“谁说要吃蹄膀了……”   声音不由自主顿住。   元墨也顿住。   随意一拉,拉住了她的手。   手上仿佛也有着自己的记忆与感情,瞬息之间将两人拉进从前那些日子。   还时元墨先反应过来,瞬间抽回了自己的手。   抽得太快,反应太大,自己都觉得不对。   好在姜九怀像是没注意,他只是朝窗外点了点下巴,道:“你的鱼鲙,才该是这乐坊的招牌菜。”   平江之上,半天都是行将落去的霞光,天上水下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另一半,则是淡淡的暮色,外加一片薄薄月亮。   元墨不知道该怎么宽慰他,她已经退回了自己的位置,有些话再说出口,就是逾距了。   她只好默默地挂饵,垂钓。   姜九怀也没有说话。   乐坊的画舫还没有出门,整片平江上只有他们两人。   灼人的暑气已经随着太阳的逝去而消退,风吹过水面,带来阵阵凉风。   一叶小舟随风荡向江心,两人的衣衫和发丝都微微飘动。   霞光、水光、清淡的月光,将昼夜相交的江面映成一片琉璃世界,两个人,一叶舟,像是盛进了这片琉璃盒子中。   这样,真好。   他将手枕在脑后,靠在船头上。   他自小受的教导便是君子站有站像坐有坐像,任何时候都不能失仪,很少有这么放松的时候。   元墨看了他一眼,递过来一只小小酒坛。   姜九怀接过,一口酒下肚,霞光渐淡而暮色渐深,月亮渐渐地镀上了一层银白清辉,舟行水面,仰面朝天,只觉得天大地大,无处不自由。   真好。   他一面喝着酒,一面瞧着元墨静静垂钓,心头仍是道:真好。   这世上,原本山就是山,水就是水,但一定会有一个人,让这山水不再寻常,让你觉得天上地下,一切都是神仙造化,再也没有比这好的世间。   只是他的这个人,属猫。   一旦靠得近了,便会跑。   所以他只能不动声色,广织罗网,将她一点一点收入网中。   元墨不知道身边的人打的什么主意,只觉得他以手支颐,靠在船上,支着一条腿,看上去好像十分悠闲。   这样的话,心情也该好一点了吧?   她手起刀落,鱼鲙很快便好了。   江面上,各家的画舫也渐渐出来了,丝竹之声穿风度月而来,竟比平时听着更好听些。   元墨情不自禁和着拍子,轻轻哼起曲子来。   哼到一半,大约是突然想起姜九怀还在旁边,戛然而止。   姜九怀暗暗一笑,口中语气疏淡,曼声顺道:“你诗背得如何了?”   问到这个,元墨就怂了:“呃……”   “背背看。”   元墨:“……能不背么?”   姜九怀淡淡道:“哦,随你。不想要这份差,就不背罢。”   元墨挣扎一下,绞尽脑汁,往外挤:“汉、汉皇重色思……思倾……倾国,御宇……多年……求……求……不得。那个,杨家有女……”   结结巴巴,异常辛苦。   姜九怀也不打断她,只静静听着,很快,元墨便再也挤不出来了,干巴巴道:“后面的还没背会。”   姜九怀听着这可怜兮兮的声音,要很用力很用力,才能克制住自己,不让笑意浮在声音里,他道:“这首诗最后四句乃是千古名句,旁的倒罢了,这四句是务必要背会的。”   元墨一听有折扣可打,顿时来了兴致:“好好好,我回去就背这四句。”   姜九怀道:“反正闲来无事,我教给你吧。跟我念,在天作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元墨便有样学样:“在天作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黑暗中,姜九怀却好一阵没有开口,元墨忍不住问:“我念错了么?”   “……没有。”姜九怀声音微微低沉,“再念一遍。”   元墨便念:“在天愿做……愿做什么来着?”   姜九怀:“比翼鸟。”   元墨:“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什么枝?”   姜九怀:“连理枝。”   元墨咕哝:“又是当鸟,又是当树枝,这是要做什么?”   姜九怀道:“这是说两个人上天入地,都不愿意分开,做鸟儿要共用一对翅膀,做树枝也要长在一起。”   元墨:“好好做人不行吗?”   姜九怀,“背你的诗。”   费了好大功夫,元墨总算记住了这两句,姜九怀再教她下两句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元墨跟着念了一遍,自觉颇有所获,道:“我懂了!他们好好一个人,一会儿又要当鸟,一会儿又当树枝,真觉得这日子长得望不到头,简直没法儿过了,真是恨得不行。”   说完,问姜九怀:“我说得对不对?”   姜九怀面无表情:“对,你都对。”   元墨顿时信心大增,觉得念诗也没什么难的嘛,遂在舟中,高声吟诵:“在天不做比翼鸟,在地不做连理枝,天长地久永无尽,一生一世好快活!”   姜九怀惊了:“你这背得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做的诗。”元墨大言不惭,“你看看是不是很有道理?比这白乐天有道理得多吧!人嘛,就该好好活着,该吃吃,该喝喝,该乐乐,干嘛要一时当鸟,一时当树枝呢……”   姜九怀伸出一只手,捏住了元墨的两颊,捏断了她底下的厥词。   “回去。”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元墨从这两个字里听出了明显的恼火和失望。   元墨惭愧:“那个,你别生气,我会好好背的……”   不,不行了。没用了。   那些美丽的诗句从她嘴里吐出来,再也不是动人誓言,而是“一生一世好快活”……   回程时元墨嘴里还在不停念叨这几句诗,人生头一次,姜九怀对自己的头脑产生了怀疑。   怎么会想要让她背诗呢?   有病吗?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三天时间转眼过去,元墨一首《长恨歌》背得半生不熟,忐忑地坐进了姜家的偏厅。   偏厅上已经有不少人在,一个个生得文质彬彬,正在攀谈,满口之乎者也,且从他们彼此套交情的话来看,不是某某书院的学生,便是某某大儒的高徒,一个个寒窗苦读不说十载,六七八载是最少的。   只苦读了三天的元墨越发忐忑了。   偏厅不远是书房,每隔一阵便有一个人被下人引着进书房去,不一会儿,便从另一头离开。   好容易轮到了元墨,进去一看,书房的摆设与扬州姜家十分相类,看来这便是姜九怀的书房了。   书案后无人,只立着一张紫檀木嵌云石的屏风。   平公公和封青坐在下首,元墨视线转了一圈,没见着姜九怀,心中顿时大喜。   除开姜九怀,旁的人就比较好糊弄了。   她先亲亲热热跟两人打招呼,然后道:“主子怎么不在?前天他可是亲口说了,要听我背前四句和后四句呢!”   平公公狐疑:“只背八句?怎么可能?要知道今日来的全是才子,你要是一首诗都背不全,就算咱家有意放水,对主子也交代不过去吧?”   封青看平公公一眼,用眼神发射:主子不是交代无论如何都要把他留下么?他真背不出来怎么办?   平公公发射:我心里有数,你少管。   封青:你不就是气不过家产送出去都没人要吗?   平公公:哼,看我怎么收拾这个不知好歹不识抬举的东西!   元墨和平公公扯了半天,最后各退半步,背半首。   虽说中途漏句一次,忘词两次,但好歹磕磕绊绊背下来了。   平公公眯着眼,看着元墨背得如此艰辛,不由神清气爽。   然后,淡淡道:“行了,你先回去等消息吧,若是用你,自会让人去通知你。”   待元墨走后,平公公和封青走到屏风后。   在那儿,姜九怀靠在椅上,刚写完面前的文书。   平公公期待地问:“主子,明天再派人去通知二爷如何?”让那小子好好尝尝等得心急火燎的滋味。   姜九怀道:“不,再等五天。”   封青一怔,这么久?主子处心积虑,不就是为了让元墨早日来府中吗?   平公公却是眉开眼笑,好好好,主子终于能下狠心整治那没良心的东西了。   “喵……”   没良心在门口叫了一声。   形影不离的大王出现在它身后,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不知道有没有闻出主人残留的气息,然后大模大样地走了出来。   没良心也跟轻手轻脚跟进来,在姜九怀腿边绕来绕去,“喵……”   平公公心中感慨,这年头,猫比人懂事多了。   没良心简直是人精,来这里第一天就知道谁是主子,缠在主子身边十分粘腻。   它整天跟着大王在街头巷尾打混的时候,身上的毛黄不黄,灰不灰,拎过来时平公公十分嫌弃。   但一洗澡,顿时露出雪白轻盈的原身,黑溜溜的眼睛,粉红的小嘴,“喵喵喵”轻声叫唤,能把人的心喊化了去。   只是一旦跟大王混在一起,它又变成了一只上墙钻地的野猫。一狗一猫满姜家飞奔,无处不至,在厨房偷吃的,在园子里啃花草,在书房里乱扒拉……所行之处鸡飞狗跳,惊叫连连,麻烦不断。   平公公曾婉转地表示主子你要的是这猫,留下猫便是了,狗可以撵回去。姜九怀却是微微一笑,没当一回事。   有了家主大人当靠山,这对猫狗越发肆无忌惮。   姜九怀把腿边的没良心捞起来,抱在怀里轻轻捏着它的头颈。   没良心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大王也把个大脑袋搁姜九怀腿上,求摸。   姜九怀便摸了摸它的脑袋,大王顿时摇头摆尾,快活地蹭来蹭去。   姜九怀低头笑了。   平公公原本心中正在感慨,元墨人还没来,他的小畜牲们已经侵占了姜家,真不知道人来了会怎么样。   但看到姜九怀此时的笑容,平公公又想,罢了,能让主子开心的,都是好物,管他是人还是猫猫狗狗。   元墨在家等了五天,终于盼来了传讯的姜家下人。   以及一份长长长长的文书。   “平公公说了,在这里签字画押,二爷就能随我回府了。”   红馆众文盲聚在一起,试图搞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然而大家加起来也认不全里头的字,最后元墨大手一挥,摁上了自己的手印。   欢姐急道:“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就乱摁!”   元墨道:“管它是什么,反正我定是要这份差事的。”   一能挣钱,能解红馆燃眉之急。   二能晚上回来看顾红馆,再方便不过——且无侍寝之虞。   三,只要她进了姜家的门,“红馆得罪姜家”的谣言将不攻自破,红馆的生意一定会好起来!   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差事吗?   元黑之前以为的“守库房”,乃是一整天守在库房里头。   她还特意向齐云打听了一下古墨存放保养的事情,齐云告诉她,存放古墨的地方不能太热,不能太冷,不能太湿,不能见风,也不能见阳光。听上去就像一个暗无天日的牢房,元墨表示暗一点也没事,正好适合补觉。   到了库房和发现她想多了,姜家的库房共有二三十间,独占了一座小院子,库房多是门窗紧闭,每间库房都有各自的通风打扫时间,根据里头的东西而定。   比如藏古墨的这间,因为保持恒温恒湿,三五天人才能进去扫一扫盒子上的灰尘,平日里有一位府里专管文房的老供奉来打理古墨古籍,防贼防盗又有府兵,她这个看守根本没什么事,十分轻闲。   院子里有一排小屋,乃是给各库守卫们住的,元墨单得了一间。   开门正要进去的时候,隔壁一人正推门出来,两人打了个照面,元墨含笑点头,对方却是脸色大变:“你——”   对方大约二十上下,生得淳朴憨厚,元墨隐约觉得有点面熟,只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见他如此,便问:“你认得我?”   那人点点头,又摇摇头,脸上慢慢红起来,露出几分忸怩之态:“那个……不知道你有没有一位姐妹,生得和你差不多?”跟着又补上一句,“是不是在乐坊做丫环?”   想起来了。   去年七夕,花魁献艺之夜,就是因为求了一位守卫的下人,她才能踏进姜家大门来着。   他还把自己的衣裳给她披来了呢。   除了红姑、师父和师兄,他位恐怕是这世上唯一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人了!   换作从前,元墨大概会忍不住有点着慌,但现在的元墨可谓是久经风浪,更何况,还有高人的示范在前可供学习呢。   于是她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吃惊与沉痛:“你是谁?竟认得我那苦命的妹子?”   下人名叫阿方,自去年那天见过那个娇俏可爱的侍女之后,便一直心心念念,此时结结巴巴地说明原由后,元墨发出一声叹息:“是她没福。本来在红馆做得好好的,去年冬天得了一场急病,没了。”   说着,老气横秋地拍拍阿方的肩:“多谢你还惦记着她。”   阿方整个人愣在当地,好一会儿才露出了心碎的表情。   心碎归碎,对元墨却是十分照顾,领着元墨去吃饭拿衣裳见同伴,元墨本就是自来熟,何况又有人引荐,不到半天,就把库房上上上下混熟了。   众人问她月例是不是真有三百两,元墨道:“怎么可能?你们多少我就多少。”   阿方点头道:“就是,守一个月库房,哪怕是给陛下守金库,也拿不了这么多钱。”   “可外面传的真真的,听说还有很多读书人来应试呢。”   “你们都听岔了,那些是献墨的,一块古墨,三百两起价。”元墨道。   这话十分合情合理,打消了众的疑虑,元墨自己却狐疑起来。她原以为这差事要研究古墨或者保养古墨什么的,所以姜九怀开价高,且十分挑人,但这会儿看起来全没必要。   可若说是姜九怀有意安排,迄今为止又没传唤过她,好像就当没她这个人似的,似乎犯不着花几百两银子把她安置在这里。   她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干脆就不去想了。   到了酉时三刻,元墨交班。   欢姐带着一班女伎在姜家门口已经等了半日了,见元墨出来,一个个娇笑着迎上去,香风一般,把个元墨摄走了。   元墨便在女伎们的簇拥下打道回府。   如此这般招摇过市几日,人们很快知道红馆的元墨如今在姜家当差,得罪姜家什么的,原本是一场误会,红馆的生意顿时有了起色。   一个月后,元墨领到了月钱,足足三百两。   天气已经渐渐炎热,白花花的银子冰冰凉凉的,拿在手里别提有多舒服了。   但为免太过显眼,元墨还是请账房换成了银票。   揣着银票回到红馆,客人们已经上门,再也不是光来蹭茶喝的小气客人,这些客人挥金如土,纵情买欢,红馆夜夜都是销金窟。   这就是幸福吧。   元墨捂着怀里的银票,再看着不停打赏的客人,油然生出这样的感悟。   自元墨进了姜家,元宝来得越发勤快了。   说来也奇怪,元宝哪家的冰碗都吃不得,偏偏就是吃姜家的没事,所以时不时便上姜家借探望猫猫狗狗的名义蹭吃蹭喝。   现在借口又多了一个,那就是“找阿墨”。   据欢姐分析,大约是外头做生意的为挣钱,用些坏烂了的果子,所以吃了有事,姜家的果子又鲜又好,当然不会有事。   于是元宝便蹭得更欢了。   蹭完吃喝就赖在元墨屋里不肯走,表示也要住下。   平公公亲自过来拎人,道:“三爷你是主子的客人,如何能住在下人房里?主子已经命下备下客房了,点心都做好了,正等着三爷呢。”   元宝顿时被“点心”两个字勾去了魂魄,乖乖跟着平公公走了。   元墨看着元宝如今的受宠程度,恍然便像是看到了当初的自己,顿时悚然一惊。   姜九怀是一直好这一口的,难道……这回他看上了元宝? 第一百二十六章   元墨酉时三刻交了差,便在门口等元宝。   左等等不来,右等等不来。偏偏姜家家规森严,她一个守库的,活动范围有限,到不得后院,只能使钱托人打听,好不容易得来回话,说“三爷已经在厢房歇下了,不回去了”。   元墨心凉了半截:“那家主呢?”   那人奇怪:“家主怎么了?”   “家主……歇在哪里?”   “大胆!”那人眼一瞪,“这是你能打听的吗?”   下人动问家主确实是忌讳,可元墨心急如焚,红馆的笙歌都无法让她平静下来,第二天一大早就心急火燎地来上工,等了半日,耳朵捕捉到一声狗叫,她急忙蹿出来,只见元宝同着一猫一狗正撒欢儿跑得开心。   元墨一把把元宝揪进自己屋里,“我问你,昨天家主有没有和你一起睡?”   元宝道:“没有啊。”   “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对我很好啊。”   “他有没有……有没有……”元墨咬咬牙,豁出去了,“他有没有摸你脸?”   元宝道:“他没有摸我,他摸没良心。”   元墨稍稍松了一口气,但是等等,最开始的时候,姜九怀也守规矩得很,并没有对她动手动脚。   可是后来就……   而且,就算姜九怀真的看上了元宝,她又能怎么样?   她可以借着同生共死的功劳换来自由,但元宝呢?   她心里像压了块石头一样沉重:“阿宝,你想不想娶媳妇?”   元宝连连摇头:“不要不要,媳妇会打人。”   她又问:“那你……喜欢家主吗?”   元宝眼睛都亮了:“姜兄最好了!”   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气哪个,她恨恨道:“他最好?那我呢?”   元宝道:“阿墨也最好!”   忽然很想揍这货一顿怎么办?   这一日,平公公派人来传话,让元墨挑两块松烟墨送去书房。   姜九怀的古墨收藏极多,极丰。分松烟墨、桐油烟墨、漆烟墨和古油烟墨。松烟墨的制法最为古老,但不如桐油烟墨色泽黝黑,而是偏一种蓝黑色,所以多用来写字,不宜用来画画。   元墨闲来无事,跟着那供奉学了不少东西,也从姜九怀的用墨种类上分辨姜九怀最近的忙碌程度——只要松烟墨,想来他很久都没有闲情画画了。   不过要用墨时,他向来都是派人来取,指名要她送,倒是头一回。   元墨进府之初还有几分悬心,下意识提防姜九怀会对她做什么,现在被晾了一个月,又遇上元宝的事,心里头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是失宠了,被传唤也没什么波澜,挑好墨便跟着来人往书房来。   “主子,墨来了。”下人在门口回禀。   里头传出一声:“进来。”   声音清清冷冷的,还是那么熟悉,元墨本已经平静的心,猛地蹦了一下。   下人示意元墨自己进去。   元墨暗暗平复一下呼吸,低头入内,轻轻将墨放在书案上:“家主大人,您要的松烟墨。”   她没敢抬头,视野只局限在半幅桌面小小一片,看见他在批复公文,笔势原来如行云流水,她一开口,便忽然顿住了。   元墨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连忙收回手:“小人告退。”   “回来。”姜九怀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规矩都忘了?换墨。”   他换墨便是重新取一只砚台磨一池新墨。   这活儿在扬州的时候元墨也常干,一边干一边抱怨“有钱人事儿真多”。   她四处看了看,照着扬州的格局找到了放砚台的位置,取出一块,加了点清水,开始在旁边磨。   她看不到,姜九怀的手虽是照旧批复公文,眼角余光,却全在她身上。   她入府一个月没见过他,他却是时常见到她。   库房旁边有一座小楼,楼高两层,透过二层的窗肩,刚好可以看到库房的院子。   他看到她在库房里进进出出,看到她跟老供奉把墨盒搬出来晒,看到她跟库房的下人坐在院子里聊天,看到她在院子里逗大王……   她不会知道,那是他每天最好的消谴。   有时也会恼她没心没肺,也不知道偷偷摸摸来见一见他,有时候又一想,她现在就在他眼皮底下,他想见她就能来见一见,已经不错。   他的计划是,再把元墨晾上一个月,等她认为他对自己已经彻底死心,他再把她调到自己身边。   可是现在,他后悔了。   她就在他的身边,额上的碎发有几分散乱,大约是在太阳底下走来,脑门上还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袖子挽上去一截,露出细白手臂,并非一般姑娘那种纤弱,而是有着漂亮的线条,特别是磨墨的时候有了点力,感觉得到那肌肤之下特有的力道。   姜九怀心里痒痒的,喉咙里有点发干。   之前的一个月,他到底是怎么忍过来的呢?   他搁下笔,起身。   元墨看起来是全神贯注磨墨,其实全副心神都放在他身上,他一动,元墨便发现了。   然后就感觉到他走到自己身后,伸手,握住了自己磨墨的那只手。   “告诉过你多少次,磨墨之时,用力不可过轻,也不可过重。”姜九怀握着她的手,让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动,“用力过轻,费时且易浮墨;用力过重,墨粗而生沫,且墨色无光。”   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胸膛贴着她的背脊,两人几乎是亲密无间,偏偏声音十分稳重,说的又都是正经事,元墨完全拿不准他是在吃豆腐还是没注意,心怦怦乱跳,脸上作烧,“谢大人指教,小人、小人知道怎么磨了。”   “谦虚些,好好学。”   姜九怀看着身前人红起来的耳根,声音里的愉悦险些压不住。   她的脑袋已经快要低到胸口,却不知道自己露出了一截长长的颈子,白皙如玉,此时也微微泛起红晕,看上去异常可口。   心中绮念如藤蔓般疯狂生长,姜九怀忍不住低下头去。   克制不住,也不想克制。   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   就在手边。   就在怀中。   他是风尘仆仆的旅人,因为漫长的路途和等待而又干又渴,而她是最鲜美多汁的果子,就挂在触手可及的枝头。   “主子,古世子来、来——”平公公执着拂尘而入,愣在当场,“来”了好几下,“拜”字愣是没出口。   不是说要再晾一个月的吗?   怎么现在就登堂入室了?   元墨连忙便要挣脱,姜九怀的手却握得更紧了,另一手还搂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揽在怀里,口里道:“让他进来。”   你想干什么?   “二爷不会以为三百两银子的月例那么好拿吧?”姜九怀贴在她耳边道,“古清是京城有名的大嘴巴,有些事正好可以借他的嘴一用。”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到为零,他说话时嘴唇几乎碰到了她的耳朵,元墨神魂都快出窍:“我我我我把银子还你行不行?”   “不行。”姜九怀微笑,依旧握着她的手,慢条斯理磨着墨,“那份契约书你没找个人帮忙看看?你已经将红馆抵押给我了,一旦违约,可是要赔的。”   “轰隆”——   元墨只觉得五雷轰顶,脑浆全被这句话给烤焦了。   那边厢,平公公已经引着古清进来。   换作常人,见主人家正搂着一位清秀小厮,恐怕要失色告辞。   但古世子可不是常人,他久经风月,对这等事情司空见惯,非但不觉得尴尬,反而生出一股亲切之意——咦,原以为这家主大人冷傲逼人、高不可攀,原来也是个会怜香惜玉的风流主儿,是同道中人呐!   “哎呀,许久不见,家主大人兴致越发好了!”古清笑呵呵道,“炎夏昼长,家主大人有如此美貌娈童做伴,磨墨写字,当真是风流雅事。”   再一瞧,这娈童十分眼熟,竟是当初红馆的坊主,心下顿时恍然大悟,他是少数几个知道姜家家主为除内乱扮过花魁的人,一联想,姜九怀定然是在红馆期间,就和这坊主好上了,所以才这般你侬我侬,如胶似漆。   他还同元墨打招呼:“二爷这是来府里了?红馆的生意不做了?”   元墨无语问苍天,古凝碧那么冰雪聪明的女孩子,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拎不清的叔叔!   有事儿赶紧说事儿,说完赶紧走人好吗!   姜九怀却不着急,他心情十分好,问道:“世子到该,不知有何要事?”   古清这才想起正事,满脸堆笑道:“舍下有件小小喜事,家父治几桌酒席,想请列位亲友赏光聚一聚。”说着,递上大红烫金帖子。   平公公双手接过,打开呈给姜九怀。   姜九怀“哦”了一声:“原来令郎已经这么大了。”   古清笑道:“哎呀,此事说来直如做梦一般。父亲与我皆为古氏一脉后嗣烦恼了这么多年,谁知道突然发现我昔年的一位红粉知己早在多年前便为我诞下孩儿,如今正是要让这孩子认祖归宗,所以想请各位做个见证。”   和姜家的枝大叶大不同,古氏人丁一向单薄,有个儿子从天而降,古清当然是喜不自禁。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古清走后,姜九怀松开了元墨。   再不松开,她只怕要炸毛。   她的脸涨得通红,一半是羞的,一半是气的。   气自己的蠢!   她居然会相信他真的对她放手了啊……   居然真的相信单管个守房能拿到三百两一个月啊……   居然真的给什么就签什么啊……   她恍恍惚惚回头,发现自己就像一头被吃食引诱着的猪,一步一步走进了他的圈套里。太!蠢!了!   姜九怀只觉得元墨就像一只河豚,已经气到圆滚滚了。   为免她把自己气炸,姜九道:“阿墨,你听好,一,你洗脱了红馆开罪姜家的污名,红馆又有生意做了;   二,你一个月三百两,已经实打实到手了;   三,只是要你装扮我的男宠而已,又不来真的,你其实也不会有太大损失,对不对?   四,我早说过了,若嫌少,月钱还是可以加的。不如这样,你的月例提到五百两,然后还能在公账上提银子,每月额度,就和姜其昀并肩吧。”   元墨还是很气,非常气,并且发誓言绝对不会再相信眼前这人,但拼命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问道:“小昀一个人能提多少?”   姜九怀伸出一只手。   元墨只觉得肚子里的气顿时开始咝咝往外漏:“五百两?”   月例五百两,再加公账上五百两,那那那岂不是一千两?   每个月!一千两!   元墨眼前直冒金光。   姜九怀更正,“十七是除我之外唯一的嫡脉,区区五百两怎么能够?”   元墨只觉喉咙发干:“那、那是……”   “五千两。”   当当当当!   元墨只觉得一只巨大的纯金元宝自云端落在她的头顶,把她砸得头晕脑胀,差不多已经无力思考。   姜九怀又道:“文书的事我也是没有法子,得罪之处,还望你海涵。对了,我日前已经让人在江南采买了一批女伎,现在应该已经在来京城的路上了,不日便可以送到红馆,聊表我的歉意,希望能让二爷你消消气。”   女伎!   一批女伎!   元墨彻底被砸晕了。   “家主大人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呵呵呵,你这么照顾小人小人哪里还敢生气呢呵呵呵,不过咱得说清楚,真的是假扮哦?”   这点很重要哦!   “我若是真想要你,早就写进文书里了不是?”姜九怀微笑着解释,“阿墨,你于我有救命之恩,万一不肯假扮,我也不能强人所难,可是眼下我又实在极需一位男宠,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   “为什么?”元墨愣了愣,找男宠就找男宠,眼下极需是什么意思?   “陛下打算为我和安宁赐婚。”姜九怀叹道,“其实我早已有了心仪的女子,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安宁……”   元墨心中低声道,我知道,你要娶的人是郡主。   “我要让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我只好男风,不近女色,陛下赐婚便是将自己的女儿送过来守活寡,陛下就算真想这么做,多少也要顾忌几分颜面,赐婚之事,必能暂缓。”   “那万一他不要颜面呢?”毕竟颜面才几个钱?把公主嫁进姜家,才有实打实的好处啊。   姜九怀笑了:“不要以为帝王无所不能,其实位置越高,所受约束便越大。他若是明知如此还要强行赐婚,不单要受御史进谏,百姓非议,还得被写进史书里去,千百年后都得受人唾弃,他不敢。”   元墨讶然,皇帝哎,还得受这么多人管的吗?   不过她还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是我?”反正都是假扮,随便找个人假扮就是了,干嘛要这么大费周章来给她下套?   姜九怀叹了口气:“因为整个江南的人都知道我只有一个男宠,那就是你。”   原来这个坑是她自己挖的吗?   “我原以为你对我是真心实意,哪知道你到头来还是离开了我,唉,我原本也想过换一个人,但若是朝三暮四,实在显不出我对男宠的用情之深,难以取信于人。”   姜九怀的声音里有一丝无奈。   元墨顿时心虚地低下了头,心中满是愧疚,好想把当初那个爬上姜家大船的自己抓过来打死。   “我知道世间只有感情之事不能勉强,你既无心,我也不会强求。这一切都是假的,如非必要,我绝不会冒犯你。”   姜九怀说着,脸上半是诚恳,半是凄然,“阿墨,你信得过我吗?肯帮我渡过这一难关吗?”   脑子:醒醒你被骗得还不够吗?   心:嘤嘤嘤都是我不好是我坑了他……   “……好。”元墨慢慢地吐出这个字。   姜九怀眼中闪过一抹亮光,神情却越发凄苦:“这一回,你可不能半路丢下我,戏要是演不完,就是欺君之罪。”   “我会好好扮的。”元墨认真地、缓慢地道,“直到你成亲为止。”   等你娶到郡主,就再也不需要她了。   “很好,直到我成亲为止。”   姜九怀脸上尽量克制,眼中却有无法掩饰的喜悦,未免她看出这喜悦太过庞大,他一把把她拉进了怀里。   元墨:“现在好像没人吧?”也要扮吗?   “你要好好适应一下,阿墨。”   姜九怀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双手抚在她的背脊上,像一个猎人终于猎到了他千辛万苦追逐的猎物,下手极为轻盈,不敢弄伤了一丝皮毛。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压抑着不让狂喜溢出来,“记住了,我抱你的时候,你要回抱的。”   元墨慢慢抬起双臂,缓缓搂住了他的腰。   她抱得很慢,也很轻。   但姜九怀感觉到了一股结结实实的欢喜,心中有兽张牙舞爪,想要更多。   他深深吸呼。   不,不行,现在还不行。   慢慢来,不能把她吓跑了。   古清果然是个大嘴巴。   且正好又四处送礼,可以想象,他每到一处人家,便要大声放送一番:“知道吗?姜家家主好男风!有个着实疼爱的男宠!”   三天后,元墨同姜九怀一起出现在古家大厅上的时候,立刻就受到了无数视线的扫视。   世间养男宠的人不少,带男宠出门却绝无仅有,便是七老八十的贵人生活无法自理,出门带个男宠服侍,也是当仆从使唤,毕竟世所公认,男宠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真带出门,着实是一大失仪。   但姜九怀不单带了,还让男宠和他同席而坐。   他是姜家家主,当然是坐首席。   要论身份尊贵,除非陛下亲至,否则谁也越不过家主大人的秩序去,大家坐在姜家家主的下首,坐得理所当然,但元墨一来,情形就不同了。   性子清高些的已经拂袖而起,干脆避席走人——和男宠同席已是奇耻大辱,更何况还屈居男宠之下!   当然更多的还是不敢得罪姜家家主,委委屈屈地坐着,宴面上原本的欢乐气氛一扫而空。   大家不敢怪家主大人昏庸,一个个只对元墨怒目而视。   元墨气定神闲。   看就看呗,还能少块肉咋地?   她今夜衣衫华贵,发束明珠,蹀躞带上镶金嵌宝,一双眼睛在七宝树灯的映照下晶莹璀璨,最难得的是顾盼之间别有一种爽朗洒脱,同一般男宠眉宇间明显谄媚讨好完全不同,若是不知情,一定会将她当作一名王孙公子,绝不会将她同卑微的男宠联想到一处。   所以,人们怒视归怒视,心里头还是忍不住有点感慨,这么好的相貌,这么好的身段,姜家家主眼光可真好啊……   再看看姜九怀头束金冠,人面似玉,单凭容光就能镇住这满厅的灯火,人们又觉得……嗯……这男宠真有福气啊……   所以到底该羡慕哪一个啊摔!   不对!不能因为长得好看就允许他们为所欲为!京城的风气绝不能被他们带坏了!   人们心中发出这般正义的声音,然后去找古清。   古清过来赔笑劝道:“家主大人,偏厅有我新请的一班小戏,都是出挑的孩子,就是没大见过世面,能不能劳驾二爷过去给我掌掌眼?”   姜九怀道:“他不能去。”   古清笑道:“家主大人放心,我绝不会委屈了二爷……”   “我的人,倒不怕世上有人敢给她委屈受。”姜九怀含笑看着元墨,眼中的宠爱几乎化不开,“我只不过是舍不得她离开我身边,哪怕片刻也不行。”   明知道这都是假的,元墨的脸还是止不住发红。   又一想,这一表现正是姜九怀想要的效果,遂坦然地脸红着,心里面颇为轻松。   太好了,在他面前脸红的时候终于不用找地缝钻了。   姜九怀微微一笑,在桌案下伸过手去,找到她的手,轻轻握住。   她的手像一只柔软的鸟儿,轻轻缩了一下,旋即安安稳稳地待在他的手心。   没有躲闪,没有逃避,只有脸好像更红了。   真好。   古清只觉得两人之间的情愫如蜜一般粘稠,且旁若无人地暗自涌动,他一个风月老手都快吃不消了,也不敢跟姜九怀硬刚,遂败下阵来。   好在,此次宴会的重头戏马上就要来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两百年前,古家的古清微和姜家的姜炎一起辅佐太祖风朔日开创大央帝国,为自己的家族挣来了世袭罔替的亲王之位。   但古清微并没有子嗣,承继王位的是他的弟子,现在的古氏一脉,皆是从那位弟子生发而来。   从此以后,古家好像就中了一种“随时都可能会绝后”的诅咒,不论每一代王爷多么努力,两百年来永远单传,到了这一辈,古清已经年近四十,犹自膝下空空。   当初古清留连花丛的时候,古王爷并没有阻止,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鼓励——反正想他成大器是不可能了,那么努努力为古家开枝散叶也是功劳一件。   结果古清留连了半天,什么也没留下,古王爷一气之下,便把他捉回家成亲了。   成亲也没用!古王府里有琴声有歌声,就是没有小孩子的笑声。   然而就在上个月,古清无意中遇到了自己当年的相好,竟然在对方的屋子里发现了一位身段形容和自己年幼时有几分相像的少年,他连忙回家把这事儿一说,古王爷立刻拍板:管他是不是,先带过来让我看看再说。   这一带来,古王爷就眼含热泪了。   岂止是有几分相像,根本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古王爷盼了这么多年的大孙子从天而降,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立马满京城撒帖子,要让这孩子认祖归宗。   古王爷牵着那孩子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元墨正在给姜九怀倒酒。   她先斟了一杯,正要递给姜九怀,姜九怀道:“你尝尝看。”   元墨便抿了一口,品了品,唔,甘甜清冽,好酒!   她正要一口喝完,姜九怀握住她的手,将手带杯子送到自己唇边,就贴在她方才喝过的杯沿上,慢慢地将这杯酒喝了。   他的眸子在灯下极黑,极透,里头有一丝丝笑意,还有一丝丝她看不太明白的东西,深沉而浓烈,几乎要溢出来。   不行了不行了!   元墨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要溢出来了。   这招太厉害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接!只知道脸红!一张脸真的太辛苦了,整晚都在扮演煮熟的螃蟹。   厅上的人饶是各自城府深沉,也被这一幕惊呆了,或明或暗的目光齐刷刷从门口收回来,扫向这两人身上。   众人:天呐,没眼看啦!   姜九怀低低在元墨耳畔笑道:“实在太害羞,可以躲进我怀里。”   不行。   他的身体对她有着奇怪力量,越是靠近,她好像就越是头晕,好像他身上藏着某种磁石,一靠近就能把她的魂魄吸过去。   就在她顽强同这股力量抗争的时候,古王爷已经牵到那孩子走到了大厅中央。   那孩子十二三岁的样子,身体正在抽条,身形瘦长,面容清秀,被古王爷牵在手里,安安静静的,一看就是个乖巧孩子。   元墨一愣。   这孩子……怎么这么像春娘的小豆子?   错了错了,她可能真是头晕了,小豆子最好的衣裳也不过是夫子发下来的蓝袍,哪里有这么孩子的福气,通体锦袍玉带,鞋面上都镶着一块翡翠。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那孩子看到了她,微微站住脚,唤到:“元墨哥哥。”   天,真是小豆子!   古王爷还不知道厅上的事,见元墨容光似玉,风采照人,气质清朗,又兼衣着华贵,还坐在姜九怀身旁,只道她是姜家某位很受姜九怀看重的子弟,想来也是前程无量,不由微笑着向元墨点点头,然后低头柔声问小豆子:“冲儿认得这位小哥哥?”   小豆子点点头:“元墨哥哥经常去看我和我娘。”   古王爷听得“我娘”两个字,脸上微有不喜,但大孙子在手,再多不喜也都转瞬即逝,他慈祥地笑道:“冲儿真乖,以后爷爷会带你认识更多的小哥哥。”   小豆子点点头。   元墨呆呆看着小豆子同着古王爷走向主位,呆呆看着古王爷牵起小豆子的手,向举座京城中身份最尊贵的一群人宣布:“诸位,这便是我古王府嫡孙,古冲!”   小豆子……成了古冲?   当年对春娘始乱终弃的人,就是古清?   那个“出身世族高贵美丽”的新妇,就是蔡夫人?   元墨的脑子被震成了一锅粥。   厅上是欢声雷动,众人都为古家感到高兴。   门外猛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小豆子!”   一个仆妇打扮的女子待要冲进来,却被门口的下人抓住,古清吃了一惊,待要上前,古王爷一声暴喝:“给孤拿下!”   女子拼命挣扎,不管不顾地想爬进大厅:“小豆子!小豆子!是娘啊!你不要娘了吗?跟娘回去,跟娘回去好不好?”   下人将她捆了起来,拿麻布堵住她的嘴,她拼命摇头,想要出声,嘴角竟隐隐撕裂开来。   小豆子眼圈一红,古王爷低声道:“好孩子,忘了爷爷的交代吗?”   小豆子含泪。   古王爷向众人道:“唉,各位都知道孤这孙子从小流落在外,他生母已死,是这女子抚养他长大,孤已酬她重金作谢,谁知她贪心不足,非要以生母之身进门做正房,一点妄念,竟成疯癫,也是可怜……”   他话没说完,元墨就忍不住站了起来:“胡说八道!春娘就是小豆子的亲娘!”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汇聚到元墨身上,都充满了幸灾乐祸的意思。   谁家没有一笔烂账?这女子到底是不是小豆子的娘,实情到底如何,都是古家的事,跟旁人有什么关系?   看来这男宠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嫌日子过得太顺,竟要自找苦吃。   古王爷怒。   接回小豆子之初,古清也想把春娘接回来,古王爷也不反对,但当他知道春娘这些年来都是做什么的时候,顿时让古清趁早打消这念头。   冲儿是谁?是将来要承继古王府的人,这样的人,怎么能有一个娼门女子做母亲?   他已经想好了,会为冲儿造出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皆精的清高女伎做“生母”,以古清寻花问柳的个性来说,冲儿会有“生母”合情合理,再合适不过。   “生母”生子之后死去,这春娘只不过是冲儿“生母”的仆妇,因为有养育之恩,冲儿以后怎么照顾她都是一段佳话,不单不会累及冲儿的身份,反而能显出冲儿的仁孝。   他也将自己的打算同冲儿完全坦白,冲儿被教育得极为通情达理,自然懂得这是最好的方式——只要冲儿好好承继王府,春娘将来定有好日子过。   然而这春娘却偏偏不肯忍耐,要死要活闹着要见小豆子,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亲娘,古王爷已是十分后悔自己的仁慈——他根本不应该让春娘活着。   此时元墨跳出来的这句话,正戳中古王爷胸中逆鳞,古王爷怒不可遏,正要开口,元墨已经起身离席,大步走向门口,下人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来头,见她位次尊贵,不敢还手,顿时让开来了。   元墨解开春娘身上的绳子,拿下春娘口里的麻布,春娘像是没认出她,眼睛里只望着厅内,仿佛那里头才是她人生唯一的光,一得自由就往里冲,“小豆子!”   这声音凄厉至极。   她没能冲到小豆子跟前,古清拦住她,叹气道:“唉,春娘你这又是何苦?冲儿跟着我,将来整个王府都是她的,跟着你却是什么也没有,你真为他好,就不要害了他!”   古王爷冷闷   春娘摇头:“小豆子,我要我的小豆子。”   古王爷道:“春娘,你抚养冲儿一场,孤定有重赏,但你若真心为冲儿好,就一定知道把冲儿留在你身边,只会毁了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但孤绝不容许毁了冲儿!”   春娘道:“不,不,他不是什么冲儿,他是我的小豆子,我只要我的小豆子。”   她的头发披散,脸色苍白,反来覆去都是念叨着小豆子。   元墨知道小豆子就是她的命根子,如果不是小豆子,春娘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   元墨忍不住问道:“小豆子,你也不肯认你娘吗?”   小豆子拳头在袖中死死攥着,含着泪,踏上前一步。   古王爷立刻紧紧地拉住了他:“冲儿!别忘了爷爷是怎么教你的!”   春娘见小豆子踏出那一步,脸上本是一喜,眼珠子都多了一丝人气,但古王爷这一拉,春娘整个人再度陷入绝望,尖声喊道:“小豆子,我是娘啊!你不要了我吗?”   元墨看着古王爷,无比愤怒:“你教他不认亲娘,这才是毁了他!连生身母亲都不认,还是个人吗?”   古王爷狠狠瞪了元墨一眼,向姜九怀道:“不知这是尊府何人?”   这是要姜九怀管束的意思。   “她叫元墨,是我的男宠。”姜九怀道,“她这个人生来就爱多管闲事,还请古爷爷多多包涵。”   竟然只是区区一个男宠?古王爷顿时为自己先前的顾忌感到可笑,他喝命:“来人!”   数名府兵自外涌入。   古家的府兵虽然不如姜家的那般装备精良杀气腾腾,但也阳经过精挑细选,一般地都是人高马大,威势慑人。   “将这两人拿下,轰出去!”古王爷下令。   府兵轰然应诺,就要动手。   “我说了,她是我的男宠。我此生挚爱,为此一人。”姜九怀站起来,“谁敢动她一根头发,就是与我姜家为敌。” 第一百二十九章   他这话并非单纯威慑,而是已经带上了一丝锋利战意。   任何人对元墨无礼,就如同对他无礼。   元墨一听这话,猛然一惊。   她只当是北里,对与错,是与非,痛痛快快讲出来,大家讲道讲道自有公断,她忘了这里是权贵云集的康宁坊,每一句话牵涉的不止是简单的是非黑白,而是极其复杂的权势纠葛。   古王爷也是一惊。   这世上绝对没有人想同姜家家主当敌人,更何况他还想把孙女嫁给姜九怀,可谁也没有想到姜九怀对这男宠竟如此认真。   但若此时改口,也未必太下不来台了。   就在这时,元墨上前一步,低声道:“王爷,看得出来您是真心疼爱小豆子,春娘所求的只是同小豆子在一起,她生养小豆子一场,这点心愿难道过分么?您当着小豆子的面逼走他的生母,小豆子心里难道就好受?不管是母亲是谁,小豆子都是您的孙子。您苦苦盼望的这点血脉,是春娘拼尽一切留下的,她为养大小豆子不知吃了多少苦,您真的忍心让他们母子分离?”   她真正想说的是:你真的要这样抢走她的孩子?   古王爷暗道这男宠果然有几分眼色,不仅没有恃宠生骄叫板,话头反而软和下来,他便也顺着台阶下,叹道:“你说的何尝没有道理?孤自然感念她的辛苦,孤这样做也是为了冲儿好……”   “父王!”蔡夫人大步从门外闯了进来,身后跟着古凝碧。   古王爷不让春娘进门,一是嫌春娘堕了娼门,二是蔡夫人乃威远侯之女,家世颇盛,把小豆子养在蔡夫人名下,自然能得到威远侯府的助力,于古王府的前程大有好处。   但若是留下春娘,亲母在侧,小豆子怎么可能同蔡夫人亲近?   蔡夫人也是这个主意,一听说春娘来闹,便急忙赶过来打听情形。   前面听得古王爷赶人时还好,但后来见这男宠跳出来,姜九怀又发了话,古王爷的语气便不如之前坚实,这话里竟有认下春娘是生母的意思,蔡夫人登时大怒,闯了进来。   “父王且慢!儿媳是后院主母,她是一个被逐出门的妾室,且又身份低贱,怎能在堂上闹事?请父王把她交给儿媳发落!”   古王爷看了古凝碧一眼,眼神微有不满。   古凝碧知道蔡夫人性子暴躁,所以才特意跟来,但方才姜九怀那句“此生挚爱,为此一人”传出来,她一时竟恍了心神,没能拉住蔡夫人。   此时她向众人盈盈一礼,“家中杂事,扰了诸位雅兴,凝碧向各位赔个不是。”然后道,“祖父,您和叔叔好好待客吧,这后宅中事自然该回后宅去处置。”   说着,便让仆妇来拉春娘。   春娘受惊,躲在元墨身后,紧紧拉着元墨的衣袖。   元墨道:“郡主您一向是通情达理的,现在应该瞧得出来,不管在这里还是回后宅,春娘只要小豆子……”   蔡夫人打断她:“哪里有什么小豆子?谁是小豆子?这是我的儿子古冲!”   春娘眼中露出母兽般凶狠的光:“小豆子是我的!是我的儿子!”   蔡夫人被她吓得后退一步,“父王您瞧,她已经疯了!疯子如何还能做冲儿的母亲?”   春娘浑身都在发抖,嘴里一个劲儿念叨:“小豆子是我的,小豆子是我的……”   元墨知道再耗下去,春娘只怕真的要疯了。她紧紧握住春娘的手,向小豆子厉声道:“你这么多年的书都白念了吗?圣人有一句教你不要母亲?还不快过来!”   小豆子再也忍不住,古王爷却没有松开他的手,小豆子流泪道:“爷爷……”   古王爷向他摇头,当着这么多人,这一过去,他就丢不开这个低贱的生母了。   元墨再也忍不住,一脚飞踢向古王爷。   这一脚是虚踢,人在遇险时自然而然会缩身闪避,趁着古王爷一松手,元墨一把把小豆子拉了过来,推进春娘怀里。   母子两个抱作一团,小豆子哭着喊道:“娘!”   这声一喊,春娘生母身份便算是过了明面。   蔡夫人大怒,抬手就要掌元墨的嘴,“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来管我家的闲事!”   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目光顺着这只手往上,看到了姜九怀冰冷的目光。   姜九怀用力掷开她的手,蔡夫人一时站立不稳,跌在地上。   “婶婶!”古凝碧连忙去扶她,向姜九怀道,“怀兄勿怪,婶婶她也是一时情急……”   被抢了儿子要被赶出门,抢人家儿子的倒情急起来!   元墨胸中压着一团火,为免真惹得姜古两家不和,死死忍住。   姜九怀道:“古王爷,此事无论如何了结,请给我一个薄面,让这对可怜的母子团聚一天,如何?”   蔡夫人听得“母子”二字,又是一阵抓心挠肺,古凝碧连忙按住她,她也知道姜九怀惹不得,便冲缩在一旁的古清道:“看看你干的好事!招惹这些疯疯癫癫的女人,腥的臭的全往屋里拉,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了!”   古清有一点比蔡夫人太平,那就是不管母亲是谁,都不妨碍他当这个父亲,因此对冲进来的蔡夫人本就不满,此时更是大怒:“儿子本来就是她生的,她见一见就见一见又怎样?若不是你儿胸狭窄不能容人,我的冲儿至于在外面流落这么多年吗?”   蔡夫人跳起来:“好啊这是怪我了?当初赶她走的人可不是我!”   古清道:“还不都是你闹的?你但凡大度一点,能连个妾都容不下?现在老天爷把他们母子送回我身边,我再也不容你乱来了!”   蔡夫人嘴皮子上头显然不是丈夫的对手,她气得大叫一声,向丈夫扑过去。   两人一边相骂,一边扭打,生生将王府的大厅变成了泼妇无赖的巷战现场。   古王爷气得脸色发青:“给我住手!”   众宾客都替古王爷叹了口气,一直都知道古家的儿孙运不好,但没想到,能这么不好。与古清相熟的都去劝架,仆妇们也去拉扯,但这夫妻俩积怨已深,动起手了根本顾不了旁的。   最后还是古王爷命府兵进来,把这对活宝夫妻押回去了。   古王爷疲惫道:“家门不幸,让诸位见笑了。”   众人忙道:“世子定然是心里高兴,酒喝多了些,谁还没有喝醉的时候呢?”   古王爷向姜九怀叹道:“家主大人既开了口,谁人敢不从命?只是劣子的德性家主大人也看到了,将来这世上有没有古王府,全是冲儿一人身上,还望家主大人能成全我这暮年之人的一点心愿,一天便是一天,一天之后,我便让人接冲儿回来。”   春娘自搂住了小豆子起,整个人便奇迹便地清醒过来,她紧紧握住小豆子的手:“一天便一天,一天也好。”   一天,一个时辰,一个眨眼,只要小豆子在她眼前,在她手边,都是好的。   原来自从小豆子被接回王府,春娘已经来找过小豆子好几次,但每次都在门上就被拦住了,根本见不着面。   后来还是有个当面服侍过她的老嬷嬷看不过去,让她扮作仆妇混进了王府。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整个人就像是被鬼蒙了眼睛,脑子里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想见小豆子。”   马车上,春娘一手握着小豆子的手,一手紧紧揽着小豆子,好像恨不能把小豆子化为那个小小胎儿,重新塞回自己的肚子里去。   元墨有种感觉,春娘仿佛已经是小豆子的部分,小豆子在,她才是活着的,小豆子离开了,她就没办法活下去。   她真替春娘担心。   姜九怀轻轻拍了拍她的手。   她紧张地问小豆子:“小豆子,你真要去王府吗?你跟娘走吧,娘带你走得远远的,让他们再也找不着咱们好不好?”   小豆子慢慢地摇头。   春娘脸色一白:“你、你真的不要娘了?”   小豆子摇头。   春娘急道:“你倒是说话啊,你现在找你爹了,就要不要娘了是不是?你图那王府的富贵是不是?”   “我要回王府,因为我再也不要娘辛苦,再也不要娘做那种事养活我!”小豆子再也忍不住,脸上的泪直流,“我想让娘过上好日子!”   古王爷告诉他,等他长大当了王爷,就可以好好孝敬娘了。但在当王爷之前,不能让人知道他是娘生的。   春娘听得这一句,似哭似笑,叹息一声,泪如雨下,重新把小豆子搂进了怀里:“我的小豆子……”   元墨把母子俩送到小巷。   两人的身影紧紧依偎在一起,春娘进去先点着灯。和王府辉煌的大厅比起来,这点灯光多么昏暗,但夜色中看来,却十分温暖。   元墨替他们关上门,将这个小小世界留给他们母子俩。   一天,只有一天时间……一天以后,他们该怎么办?   她回到马车上,姜九怀还在等她。   马车震动,驶往红馆方向。   元墨轻声道:“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   姜九怀无声地笑了一下。   元墨微愣:“笑什么?”   “一,得罪古家,算不上麻烦。二,即便是麻烦,解决就是了,你不必担心。”   其实他会笑还有一个原因,她眼睛睁得圆圆的,脸上满是不好意思和内疚,让他实在很想好好欺负她一下。   如果以此为由,要挟她给他一点补偿怎么样?   单是这样想着,笑意便像水中的气泡一样浮了上来。   但是,已经骗得她这么苦,还要乘人之危,会不会太过分了一点?   小小的良心在姜九怀心中冒泡。   元墨不大信。得罪古家怎么会不算什么……那可是古凝碧的古家啊!   他想娶古凝碧,却把古王爷得罪了,这下是不是娶不成了?   不知怎地,心里莫名一松,觉得不坏。   啊呸呸呸呸,她在肚子里大声痛骂自己,元墨啊元墨,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黑心眼?   小巷离红馆不远,很快便到了。   元墨弯腰正要下车,手腕被姜九怀拉住。   她回头,姜九怀已经倾身过来,带着淡淡的酒气,吻住她的唇。   元墨头昏脑胀,脑壳里一片浆糊。   发、发生什么事了?   这是演给谁看?   有谁在旁边?   姜九怀慢条斯理,细细品尝,良心什么的早就被压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不趁着她心虚愧疚赚些甜头,怎么对得起自己? 第一百三十章   元墨昏昏沉沉下来。   北里的夜晚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真不知道是演给谁看。   她也没脸细问,待他好不容易松开,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了。   心中满是怯战之意,呜呜,平日里都还好,一旦有肌肤之亲,元墨就觉得自己好像变得了猎人手下的小白兔,在他面前毫无还手之力,只知道瑟瑟发抖。   真有点不想干了……   但一回来,见到姑娘们陪着客人寻欢作乐,不由又燃起了战意。   嗯,姑娘都这么努力,她这个坊主也要努力才行啊!不就是亲个嘴儿嘛,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没给钱!   次日上工,她向姜九怀请教春娘的事该怎么办。   要小豆子放弃前程跟春娘走,先不说小豆子愿不愿意,就算小豆子愿意,古王爷也绝不会放过这个独孙,天涯海角都要把人寻出来,春娘走不到哪里去。   而且小豆子将来可以当王爷,春娘却要带着他一辈子隐姓埋名不能抬头做人,似乎也不大好……   可如果劝春娘放手,那也绝对不行,没有小豆子,春娘就完了。   所以元墨思来想去,觉得唯一的法子,就是劝春娘和小豆子一道回去。   可那曾是春娘的伤心地,春娘未必愿意回去,而且看蔡夫人那暴躁样子,春娘回去了恐怕也没有好日子过……   姜九怀抬手抚住她的脸,“你就是为这事没睡好?”眼下一片青黑,十分明显。   元墨确实是翻来覆去一夜没睡好,但并不是全为了春娘,还有一小半,一时在想他那句“此生挚爱,为此一人”,一时又在想马车上那个吻……   当然打死她也不可能说出来,只胡乱点头:“嗯嗯嗯。”   “她若是回王府,只怕是死路一条。”姜九怀道。   元墨吓得睁大了眼睛:“我知道蔡夫人可能容不下她,但她真敢要人命吗?”   “阿墨,你看蔡夫人的样子,像是当年安排出失窍害古清震怒赶春娘出门的人吗?”   不像,确实不像。按蔡夫人的性子,要赶春娘走,很可能是直接找古清干仗。   “所以当年安排那件事的另有其人。这个人当初赶春娘走,是为了古蔡两家的联姻稳固,现在除了古蔡两家的关系,还牵涉到古王府的将来,只要春娘消失,一切问题就解决了。所以,这个人一定会要春娘的命。”   “是古王爷?”元墨浑身发寒,终于明白姜九怀当初的话:多大的世家,就有多大的龌龊。   “说不准,古家有理由做这件事的人,不止他一个。”姜九怀道,“其实春娘若真是为小豆子好,就应该走得远远的。她离得越远,小豆子的前程才越好。她离小豆子越近,自己便越危险。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他发现元墨眼睛瞪着他,里头有大大的不满。   “怎么?”他问,“你觉得我说得不对?”   “不敢。”元墨硬梆梆地。   凭心而论,姜九怀说得没有错,但这个“没有错”,是站在他们上位者的角度。   他们觉得这块美玉放在穷人手里真是太可惜了,我拿过来将这块美玉好好珍藏,便是这美玉天大的福分,这穷人也该欣喜美玉得到了更好的前程,满怀感恩地将美玉拱手相让。   可是,这穷人呢?   美玉本就是穷人的,不论借口是什么,穷人的失去是切切实实的失去,痛楚是切切实实的痛楚。   但是他们看不见。   姜九怀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不愿看着她耷拉皱着脑袋发愁,道:“你去找姜其昀。”   元墨愣愣:“找小昀干嘛?”   “让他认春娘当干娘。”   元墨吓了一跳。   “姜家嫡系、大长公主之孙,认一个干娘,风风光光接回来孝顺,乃是一桩美谈不是么?”   真能这样,确实是大大地给春娘抬了身份,不单古家的人不敢再对春娘动手,对于小豆子的前途其实也有益。   只是……姜其昀为什么要把这个炭篓子戴头上?   “他混迹花丛,向来怜香惜玉,春娘也是前代花魁,也该归他怜惜照顾。”姜九怀说着补上一句,“他要是不肯,你就告诉他,认个干娘,他从前在公账上开锁的四万七千两银子都不用还了。”   最后这句,让元墨眼睛一亮。   “阿九你真的天纵奇英聪明绝顶诸葛再世天下无双!”   姜九怀看着她急冲冲出门去,微微一笑。   他的小兔子又活蹦乱跳了。   从前姜长任有意纵容,姜其昀花钱无度,在公账上随意领钱,已经挖出了一个无底大洞。现在家主归来,一看账目,姜其昀才发现自己被自己埋在了坑底。   元墨来的时候,姜其昀正愁眉苦脸翻箱倒柜,把自己心爱的珍玩古董拿出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卖掉哪一件都舍不得。   元墨先不说明来意,宽慰他几句话,然后长叹一声,说道:“近日的大新闻你听说了没有?古王爷找到了孙子。”   姜其昀应得有气无力:“知道,哪又不怎么地?古世子一辈子都扑在青楼,才得一个孙子,战力已然很弱了知道吗?”   元墨道:“你知不知道,这孙子的母亲是是个美貌无双的花魁?”   姜其昀登时来了点兴致,“你认得?”   “岂止认得!”元墨长叹一声,“唉,这事话说话长,正可谓是天妒红颜,天意弄人呐……”   小半个时辰之后,姜其昀拿着块手绢哭得稀里哗啦:“呜呜……真是,太可怜了……”   元墨问:“小昀你愿意帮帮她吗?”   姜其昀点头:“你说吧,要我怎么帮!要多少钱!”这话一出口,猛然回神,顿时僵住。   他……正欠着一屁股债,根本没有钱。   元墨冲他微微一笑,“很简单,小昀,你一文钱也不用出,还能倒赚很多钱呢!”   为什么他觉得她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姜九怀?   一看到这个笑容他就腿脚发软有点想逃怎么破?   一入夜,元墨便来找春娘。   走到巷口的时候,却看见有一辆马车停在夜色中,旁边还有几名古家的府兵,拦着不让闲杂人等过去。   但这难不倒元墨,她对这一带熟得很,悄悄绕到另一边翻过一道院墙就进了巷子,矮身蹲在墙根下。   屋子里亮着灯,窗上映出两个坐着人影。小屋墙壁薄,声音清晰地传出来,古家来的人是古凝碧,她正在劝春娘回王府。   “……从前的事叔叔也十分后悔,如今又有了冲弟,婶婶你回去正是份所该当,到时候你是生母,夫人是嫡母,两边一般大,冲儿就有两个娘亲,得两份疼爱,岂不是两全俱美?”   春娘沉默了良久,慢慢地道:“郡主,我当初刚嫁过去的时候,你也是这般唤我婶婶的。”   古凝碧道:“碧儿自小父母双亡,那段日子里很得婶婶疼爱,碧儿一直记得,所以才愿婶婶在外头受苦。”   春娘复又沉默了更长时间才开口,声音幽幽地:“我初到王府,自诩嫁得良人,终身得靠,看郡主你生得玉雪可爱,聪明伶俐,也着实可人疼,因此有什么好吃好玩的,都要喊你来我屋里。所以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蔡珍珍陪嫁的御赐碧玉麒麟放在我的枕头底下?”   元墨震动一下。   古凝碧?   设局的人是古凝碧?   怎么可能?   当年古凝碧才不过七八岁大吧?   果然古凝碧也道:“婶婶你为何会这么想?我当时才多大,哪里知道这些?”   春娘道:“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我先是觉得蔡珍珍做的,恨了她好些年,后又觉得她又蠢又暴躁,想不出这个法子,而且我早就防她防得滴水不漏,她的人根本进不了我的院子。   所以后来我怀疑是你爷爷,但你爷爷顾及名声,向来不管后宅的事,且为着子嗣起见,并不拦着你叔叔纳妾。所以后来我又疑心你那草包叔叔。   但他当真是只草包,他起初连这麒麟是御赐的都不知道,直到麒麟碎了,他才知道是毁了御赐圣物,是大罪,这才慌张起来,求蔡珍珍替他瞒住。蔡珍珍要他逐我出门,他为了保住自己,也就当真逐我出门……”   春娘说到这里停了一下,隔着多年的时光,仿佛还是被这件事所伤,隔了好一会儿,她才道,“我想来想去,都想不通到底是谁,所以这些年里我便想了又想,终于想明白了。是你,郡主,那个安排这一切的人是你,是你吓得哭起来,扑到我怀里,我才不小心打碎了碧玉麒麟。”   “婶婶你真的误会了,我那时真的是吓着了,从来没有见过大人们生那么大的气……”   春娘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自顾自道,“那件之前,你是个没爹没娘的可怜孩子,古王爷重男轻女,并不将你这孙女放在眼里,那些下人待你也随意得很,十月了还不给你拢炭盘,被子也薄得很,是我看不过去打骂了她们一顿,你才有了一间暖一点儿的屋子,有了厚一点儿的衣裳。从前的你,哪里像是王府的郡主?比我们乐坊里的丫环过得还不如……”   窗上,古凝碧的影子猛然站了起来,不过很快,她又坐下了,柔声道:“婶婶,你总说这些旧事做什么?眼下最要紧的是为你自己作打算……”   “可是后来你不同了,听说古王爷突然对你上起心来,给你请这样那样的老师,将你养成了京城第一才女,整个京城的女子都学你说话的样子,学你打扮的模样。我就在想,是什么事情,让你这个没爹没娘小可怜,突然飞上枝头成凤凰了呢?   就是那件事吧?不动声色地替你叔叔摆平了后宅,稳住了古家和蔡家的连姻,让你爷爷看到了你是个可造之材。那对草包夫妇被你收拾得服服帖帖,言听计从,到这会儿还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婶婶……”   “别叫我婶婶了,你叫我婶婶,回头见了蔡珍珍,又叫什么?”春娘淡淡道,“你放心,这里没别人,小豆子已经在马车上了,咱们说的话,谁也听不到,你那聪慧娴雅的名声绝坏不了。我既已把这件事埋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会翻出来跟人讲去?讲臭了你的名声,连累了古王府,便是连累了我的小豆子,我舍不得。”   “你到底想怎样?”   古凝碧冷冷道。   这是元墨第一次听到古凝碧这样说话。古凝碧的声音一直是温婉的、柔和的、带着一丝清淡的甜美,声如其人,听了让人觉得心里面说不出的舒服。   可这一句话,却是又沉又冷,每一个字都像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第一百三十一章   屋内灯火昏黄,古凝碧和春娘相对而坐,桌上只有一壶茶,一只杯。   “我什么也不想,告诉你这些,只不过是不想看你在我跟前装模作样。”春娘轻声道,“我不会回去的。我回去做什么?我就死在这里,不用等你们动手,我自个儿就会死得干干净净的。”   古凝碧声音里透着狐疑:“你什么意思?”   “看见这壶茶了么?郡主大驾光临,我却只自顾自己喝,而没有给郡主倒上一杯,郡主是不是觉得我很失礼?”春娘的声音有点散漫,有点沙哑,“其实我原想给你倒一杯的。若不是你,我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可我知道你,你为来为去,就是想要护住你的古家,因为古家在,才有你的一切尊荣,所以我留着你,护着古家,便是护着小豆子,你好好待他吧。”   古凝碧吃惊地站了起来,“你……你在里面放了什么?”   春娘轻轻道:“砒霜。”   这声音刚落,窗上猛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直接撞破窗户,滚了进来。   守在门口的府兵听得动静,迅速闯来,双刀出鞘,护在古凝碧身前。   但人影压根儿不是冲古凝碧去的,她一把抓住春娘:“春娘!”   古凝碧看清了她的脸,浑身一震,失声道:“是你?”   元墨根本听不到她的声音,她痛心疾首:“春娘你怎么这么傻?我有办法让你和小豆子在一起,永远在一起,谁也欺负不了你!”   春娘脸色惨白,露出一个惨淡的微笑:“一个做暗娼的生母,会让我的小豆子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我不要那样。二爷啊,这些年,我和小豆子多承你照顾了……”   元墨大吼:“你干的这是什么傻事?你哪怕带着小豆子逃了,也比这一百倍!”   春娘微微一笑,眼神有点迷濛:“昨天我是真的想带他逃的……可睡觉的时候,我用金银花泡了水给他擦身子,发现他背上的痱子一颗都没了。你知道的,他一到夏天,身上就长痱子,痒了就挠,一挠就破皮,自小过夏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   我好生奇怪,他告诉我在王府的时候,屋子里有一大盆冰,还有两个人流轮在冰后面打扇子,那风凉凉的舒服极了,在王府新做了许多衣裳,每一件都很软,一点儿也不磨皮肤,原来的痱子既不疼也不痒,没几天就褪了。”   “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我不该把他带回来,他原该在那里,原该过那样的生活,若是我早一点把他送回古家,他也不用跟着我长这么多年的痱子……”   她说着,喘息了两下,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整个人再也坐不住,滚在地上,口里蓦地尖声道,“古清,你好狠的心!你竟然赶我走,竟然赶我走!”   她疼糊涂了,又回到了被逐出门的那一刻。   元墨急得心头直跳,喝命府兵,“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找大夫!”   府兵看向古凝碧,古凝碧略一点头,一名府兵转身去了。   元墨转身去厨房弄了一大盆淘米水,向古凝碧和府兵:“不想将来小豆子找你们算账的话,帮我按住春娘。”   小豆子是古王府未来的主人,春娘若真死在古凝碧面前,古凝碧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当即依言按住春娘。   春娘已经痛得满得是汗,不停挣扎,元墨咬牙:“春娘忍忍!”捏开春娘的下颔,用勺子直压到春娘舌根,迫使春娘把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然后一碗又一往春娘嘴里灌淘米水,然后再催吐。   如此来了几次,春娘迷迷糊糊失去了意识。元墨背上的衣裳被汗水湿得透透的,全粘在身上,她正要站起来,脖颈旁就多出一截明晃晃的刀尖。   元墨吃惊地抬头。   刀握在府兵手里。   古凝碧站在府兵身后,看着元墨,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她要灭口!   元墨就地一滚,想躲开脖子上的刀,然而那把刀如同附骨之蛆,紧紧跟随着她,高高扬起,猛然斩下!   就在元墨以为自己的小命要交代在这里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一抹流水自窗外飞射而入,笔直扎进那名府兵的心窝,府兵高大的身形晃了晃,举着刀轰然仆地,要不是元墨闪得快,险些被他砸个正着。   一条清瘦的人影略一矮身,从破开的窗子里钻了进来。   “白一!”元墨死里逃生,又惊又喜,“你怎么在这里?”   “我从昨晚起,就守在这里了。”白一道,“主子说有人可能很不想春娘活着,而二爷你却是很想春娘活着。”   阿九……   元墨心中滑过一阵感动,又暖,又甜。   阿九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他什么都替她想到了。   古凝碧整个颤抖了起来了。   情况越来越不可控了,那件事,春娘知道了,元墨知道了,白一知道了……姜九怀也一定会知道。她强自稳定心神,脸色惨白,几乎站不住脚:“怎、怎么回事?他为何要向二爷动手?”   她脸上又是震惊又是害怕,柔弱得能让世上心肠最硬的人心疼,若是从前,元墨一定要温柔呵护,告诉她不用怕,这府兵一定是暗中得了别人的吩咐,现在已经没事了。   但现在,元墨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直盯着古凝碧的眼睛:“因为我知道了郡主小时候的丰功伟绩,而且还占了家主大人的宠爱,郡主只怕早就想给我这一刀了吧?”   古凝碧颤声,眼中含泪:“我没有,从前的事真的是误会,这会儿我也真的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闭嘴!”元墨终于明白了春娘方才的心情,“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装模装样的样子真的很恶心?而且你装也没有用,我会把你陷害春娘还有想杀我灭口的事全告诉阿九,一个字都不会漏!”   古凝碧整个人像是被鞭子抽了一下,美丽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涌出了无限的怨毒。   元墨戳中了她最大的恐惧。   “哐当”一声,门自外打开,府兵带着大夫进来。小豆子在马车上看见大夫背着医箱,大吃一惊,也跟了过来,此时一见春娘,吓得扑到春娘身上大哭:“娘,娘你怎么了?”   元墨把他拉起来:“小豆子乖,快让大夫给娘看看。”   大夫听说是服了毒药,连忙让准备甘草绿豆汤解毒,又化开解毒丹给春娘灌下去。   元墨松了一大口气。   小豆子守在春娘身边痛哭流涕:“我不去王府了,我不去王府了,我就在这里陪着娘,永永远远陪着娘!”   古凝碧道:“冲弟,这里样样东西都不齐全,不如带你母亲一道回府,在府里好好照顾她。”   元墨刚想冷冷开口说“春娘不愿意回去”,小豆子已经哭着道:“我娘不想我去王府,她自己也不想去!我一开始就不该去,我再也不去了!”   元墨摸了摸小豆子的头:“咱们不去,去元墨哥哥那儿养伤吧。”   “去姜家。”白一道,“主子有交代,万一出了什么事,让我把人带回姜家。”   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比姜家更稳妥了,任谁也不敢随便上姜家抢人。   古凝碧忙向小豆子道:“冲弟,你是古王府的人,自然该回自己家去……”   小豆子哭道:“我不!王府不是我的家!这里才是我的家!”   “说得好!”元墨揽着小豆子,给他打气,“你跟你娘在这里喝稀饭吃咸菜的时候,王府的人可曾管过你们么!走,哥哥先带你找个地方住,等你娘好了,再送你们回来。”   她带着小豆子往外走,走到古凝碧面前,冷冷道:“麻烦郡主让让。”   古凝碧深深看了她一眼,旋即低下头,让到一边。   白一抱起春娘,跟上。   元墨把春娘母子安顿好,来见姜九怀,把春娘的事情说了。   姜九怀只点了点头,看看她:“你有没有事?”   元墨已经梳洗过,换了衣裳才来的,通体洁净,在夏夜里像一株散发着清香的茉莉,“我好得很,这次真是多谢你……”   “怎么谢我?”   一般这种时候难道不是说一声“不用谢”吗?   她认真想了一下,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谢他,他权势滔天,富贵无极,她能谢他什么?   姜九怀扬了扬眉毛:“哦,你只打算在嘴上谢谢我。”   元墨十分心虚,寻思要不再去做个鱼鲙,就听姜九怀道,“其实嘴上谢谢,也使得。”   他说着,伸出一根食指,点了点自己的面颊。   眼睛看着她,眸子里有深深的笑意。   元墨反应过来,“轰”地一下,脸上又开始作烧了。   这这这屋里就他们两个人,不用如此表演吧?   姜九怀一见她左右看,便知道她在想什么:“在无人之时多多练习,旁人面前才能亲密自如。何况,你不是要谢我么?”   元墨深吸一口气,一握拳。   豁出去了。   嘴都亲过了,亲个脸还怕什么?   她大义凛然地走近,可越近,他身上那种奇异的吸引力就越强大,那种熟悉的晕眩感又来了。   她飞快凑上去,唇在姜九怀右边脸颊上贴了一下,迅速缩回来。   速战速绝。   可人还没直起身子,便给姜九怀手臂一揽,搂在了怀里,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闷闷的低笑:“谢人可不能这样敷衍啊二爷,要不要我教教你?”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不不不不不不用了!”元墨一脸惊惶,要他教,恐怕就不是亲脸那么简单了!   她捧起他的脸,重新在上面亲了一口。   这一口亲得结结实实的,发出“吧唧”一声响。   呼,这下够有诚意了吧?   姜九怀抱着她,带着一丝笑意摇头,“阿墨,你家姑娘接客的时候,你就没有观摩观摩?”   元墨懂了,这是亲得不满意的意思?   他微微低下头,一个吻轻轻落在她的面颊上,像蝴蝶的翅膀轻轻抚过花瓣,又酥又麻的感觉从那一小块肌肤扩散,元墨只觉得瞬间半边身子都麻了。   他的唇却没有离开,轻轻落在她的额头,她的眼角,最后落在她的鼻尖。   他停了下来,元墨感觉到他的呼吸微微粗重,视线落在她的唇上。   书房里的空气仿佛变得炽热起来。   明明一开始只是带点玩闹,身体却轻易地被唤醒。姜九怀只见她的面色绯红,像一朵开到最盛时的桃花,而那两片唇嫣红柔润,就像是最柔弱最甜美的花蕊,满含清甜花蜜。   他就是只蝴蝶,愿意终生溺毙其中。   “我我我知道了!”   元墨大喝一声,在他再度低头之前,捧住他的脑袋,学着他的样子凑上去,在他的额头、眼角、鼻尖,各亲了一下,“这下总行了吧?”   姜九怀看着她半晌,也分不清是气恼还是无奈,待要强吻下去,又有点舍不得,只得重重在她脸上捏了一记:“算了,放过你。”   元墨从此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厚道,要谢就好好准备谢礼,千万不要试图只在嘴上谢谢。   姜九怀一松手,原以为元墨会像兔子一样逃蹿,结果元墨没有,不单没有,还乖乖取了块墨,在一旁磨起墨来。   姜九怀:“……有话同我说?”   “呃……有一点点……”元墨斟酌着,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古凝碧的事。   在古凝碧面她是说得掷地有声,说要把事情统统告诉姜九怀,但真到了他面前,却有点说不出口,   他和古凝碧青梅竹马,感情非同一般,一旦知道古凝碧的真面目,会不会大受打击?虽说他不会像从前那样犯心疾了,但心里头难过是免不了的……   思来想去,元墨决定旁敲侧击。   “是这样,我认得一对有情人,男女都是出身名门世家,身份十分高贵,两个人情投意合,十分般配,虽然没有明说,但都已经打算这辈子就是和对方成亲了。   可是我无意中发现,那位姑娘从小心计深沉,为了给自己铺路,不惜踩着对自己好的人上位,很是坑害了一对可怜的母子……你说我该不该告诉——”   她的话还没说完,姜九怀便点点头,“原来当初设局的人是郡主。”   她……说得这么明显吗?   而且……你怎么能这么平静?   她试探着问:“你……不怪郡主吗?”   “我为何要怪她?”姜九怀道,“你不知道在世家大族之中立足有多难,何况她小小年纪便没了父母,幼年艰辛虽比不上你,但也好不上多少。”   元墨:“哦。”   她好像,多事了。   他和古凝碧有着同样的成长经历,懂得同样的生存法则,彼此更加了解彼此。   心计深沉,在他们看来说不定还是一份能耐,便于在世族中出头。   她脸上的精气神几乎是肉眼可见地消失,姜九怀托起她的下巴,审视她:“不高兴?想让我帮你教训她,替春娘报仇?”   “没有没有没有!”元墨忙不迭否认,“绝对没有!”   春娘自己都为着小豆子放过了古凝碧,她还有什么资格揪着她不放?   她也不可能再多事地说古凝碧要杀自己,他和古凝碧才是一体,她不过是个外人罢了。   深吸一口气,她强打起精神,磨好一池墨,然后告辞回房去。   姜九怀看着她的背影,若所有思。   过了片刻,他把白一叫了进来。   第二天,古凝碧收到了姜家的请帖。   她换上最美丽最时新的衣裳,临到出门的时候,又急急退回来脱下,换上寻常衣妆,且妆容格外素淡,眼圈儿上还扑了点胭脂,整个人看起来随时都泫然欲泣。   姜家的花厅里,平公公笑眯眯地迎接她:“主子还有点事,一会儿就来,郡主请稍候。”   不管元墨有多得宠,在平公公眼里,最适合的姜家家主夫人只有清蕙郡主,出身高贵,知书达理,温柔贤惠,对主子又一片痴心,比那个总想往外跑的没良心要好上一百倍。   但谁叫主子就宠那个没良心的,平公公也没法子。   比如这会儿,因为听说元墨睡到此时还没起,主子便去了后院厢房看元墨,把已经到门口的客人丢在了脑后。   平公公已经想好了,元墨是男宠,郡主是家主夫人,等郡主嫁进来,他可得千万要同郡主讲清楚,动谁都好,千万不能动元墨,只要容得下元墨,她这家主夫人的位置便是稳稳当当的。   因此他各种旁敲侧击,悉心暗示,说男宠不过就是个玩意儿,好比猫猫狗狗,人能同猫猫狗狗置气吗?不能吧?   古凝碧微笑道:“公公您这样说,二爷要着恼了。其实高门大户,哪一家不是三妻四妾,女子本应有容人之量,二爷同怀兄出生入死,陪伴怀兄多日,其实我……”她低头含羞一弄衣带,“我……非常地感激。”   平公公一脸感动。   啊,多么好的姑娘啊。   下人送了点心过来,一小碗绿豆汤,一小碗八宝羹,皆是冰镇过的。古凝碧赏了下人,端起一碗八宝羹。   所谓“八宝”,是指八样干果,红枣、莲子、红豆、花生、枸杞、葡萄干、核桃、银耳等物。   古凝碧一勺起,却发现姜家的八宝羹里没有花生,却是添了一味酸梅,尝起来酸酸甜甜的,含笑道:“贵府的厨子手艺倒是别致,我还没尝过这样的八宝羹。”   下人得以重重一锭赏钱,忙笑着答道:“因二爷吃不得花生,所以府里一概没有花生,这是甜浆厨子试了好久才配出来的新八宝羹,望郡主喜欢。”   古凝碧含笑点头:“我尝着甚好,多谢。”   平公公道:“郡主可有什么忌口的?说给老奴,老奴交待下去。”   古凝碧道:“多谢公公,我在吃食上向来不怎么在意,以后若有了,一定告诉公公。”   这边平公公又陪着聊了好些家常,姜九怀才过来。   一过来,便道:“平福,你下去。”   这是想要二人世界!   他的主子终于开窍了!   平福眉开眼笑地离开,还把下人们都打发得远了些。   古凝碧暗暗打量姜九怀的神色。   他知道了吗?   知道多少了?   当年的事无凭无握,她可以抵死不认,杀元墨的事,她也可以推到府兵身上……   “郡主可知道我为什么要让平福走?”姜九怀的声音同他的脸色一平静而冷淡,听不出一丝端倪。   古凝碧的声音有一丝恰到好处的疑惑:“碧儿不知,还请怀兄见告。”   “这是看你多年陪伴的份上,给你留点颜面。”姜九怀道,“若你再敢动元墨,不论你对她做什么,我都会一一从你身上讨回来。”   古凝碧咬了咬牙,抬头的时候眼中一片水光:“我、我什么也没做……昨夜事发太突然了,二爷从窗外闯进来,我的府兵以为她是刺客,所以才向她动手的,就算白一没赶到,我也会命他住手的!”   “郡主,你做过什么,没做过什么,打算做什么,我并不关心。”姜九怀的声音冷若冰雪,不带一丝感情,“春娘的死活,小豆子的去留,古家的兴衰,我同样不关心。我会管他们,只因为一件事,他们和元墨有关。”   古凝碧摇头,眼泪落下来:“不管我做了什么,我都是为了能好好活下来!你也是深宅大院里长大的,难道你不知道……”   “郡主,好好听人说话。”姜九怀打断她,“你应该庆幸元墨没事,不然的话,你今天在这里等到的就不是我,而是昨夜砍向元墨的那一刀。”   古凝碧心痛如绞。   他在跟她划线。   他的线,就是元墨。   古凝碧泪如雨下:“是,怀兄,我知道了。”   “知道便好。”姜九怀冷冷道,“你记着,没有下次了。”   他转身便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停:“郡主也该到了婚嫁的时候,我已心有所属,郡主莫要再荒废光阴了。”   “怀兄!”古凝碧再顾不得,从后面扑上去抱住她,“我知道你喜欢元墨,可是你又不能娶她,你终归还是需要一个妻子,我会扮好你的妻子,我再也不会动元墨了真的——”   温热的身子贴上自己的后背,全身肌肤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陡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股熟悉的恶心之感油然而生。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不讨厌旁人的触碰了,原来不是,原来他只是不讨厌那一个人而已。   他重重甩开了她:“郡主自重!”   一面迈过门槛,一面已经解下被碰过的外袍,掷在地上。   夏日的外袍轻薄,因风轻举,翩翩而动。   古凝碧腿脚一软,跌坐在地上。   嫁给他,是她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希望。   今天,这个希望当着她的面,被他亲手掐灭了。   平公公远远地瞧见姜九怀掷衣离去,跌足长叹。   哎哟我的主子,你再怕再宠元墨,也不能娶个男宠啊! 第一百三十三章   屋子里很热闹。   没良心站在床上,居高临下和大王骂战,尾巴不时扫到元墨脸上。   元墨眼望帐顶,摊成一条死鱼。   “喵喵喵喵!”   “汪汪汪汪!”   狗同猫讲,也不知吵个什么鬼,听起来都十分义愤填膺的样子。   忽地,门猛地被推开,元墨侧过头去,就见姜九怀大步走进来。   吵得正欢的一猫一狗瞬间改了调子,叫得格外情义绵绵,跟在姜九怀脚边绕来绕去。   元墨不由睁大了眼睛。   他居然没有穿外袍。   明明之前来看她的时候穿的妥妥的啊。   而且眉头还紧皱,仿佛强忍着什么极严重的不适。   衣衫不整、面色不愉——   这是……被人非礼了?   元墨还没震惊完,姜九怀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到了床边,一把把她捞起来,搂在怀里。   这是……被别人非礼完了,在她这儿找补回来?   床上垫的是玉石编嵌的凉席,触手生凉,元墨一上午就躺在这上头,一面躺热了就翻个面继续凉,整个人躺得凉沁沁的,凉意一丝丝透过衣料、透过肌肤,渗透到姜九怀心里。   那挥之不去的恶心感终于被驱散了,姜九怀轻轻舒一口气,一时还不想放手,脸在她的头颈间蹭了蹭,汲取一点凉意,口里问:“还不起,要赖到什么时候?八宝羹已经冰镇好了,再不吃就要全进元宝的肚子了。”   这声音就在元墨耳畔,低低的带着一丝笑意,实在温柔得不像话。   元墨给他又抱又蹭的,头脸都有点发热,含糊道:“嗯嗯,你先松开,我这就起。”   姜九怀便松了手,元墨刚坐正,元宝就跑了进来:“醒了醒了,春娘醒了!”   “真的?”   元墨大喜,一跃而起,外衣也来不及披,踩了鞋子就走。   “衣裳!”   姜九怀抓起她的外衣,追上去。   走廊处,平公公手里搭着姜九怀扔了的那件外衣,一转过拐角就看见元墨“嗖”一下从前头飞跑过去,身上只穿里衣。   随即,姜九怀大步跟上,手里倒是拎了件衣裳,身上也是里衣。   他在皇宫和姜家混了几十年,万万没想到有生之年能看到主子这种光天化日穿着里衣飞奔的景象。   “都给我站住!”平公公大喝一声。   在平公公的强力干预下,两人都穿上了外衣。   姜九怀拒绝穿那一件,元墨便把自己的给了他,把他那件拿过来。   、姜九怀重又给她订做了一箱又一箱的衣饰,大多是照着他的衣料款式来。这两件衣裳皆是同款,长短相差也不是很大,一件淡青,一件淡蓝,皆是大袖长衫,衣带当风,清淡飘逸,入目一片清凉。   平公公看着这样两道修长人影在朱栏间远去,只觉得赏心悦目,甚是般配。   咦——不对!   他迅速纠正自己,哪能跟一个男宠般配?他家主子是要娶正妻的!   王府有两名太医,住在西院,为了便于救治,春娘便安置在西院,离后院有一段距离。   元墨和姜九还还没走到,一名下人飞快走来,回禀:“古王爷来拜,已到厅上了。”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这是来要人了。   古王爷和姜九怀品阶一样,都是亲王,虽说古家远不如姜家势大,但古王爷大上两辈,姜九怀少不得还是亲自去见。   能忍到将近中午,而非一大早或是连夜上门,已经是古王爷极尽忍耐之后的礼数。   古王爷的来意很简单,听说春娘病重,毕竟春娘是古王府的人,他特来接春娘和古冲回府。   姜九怀的答复也很简单,正因为春娘病重,所以不便挪动,古冲要在病榻前尽孝,恐怕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去。   两人正说僵了的时候,元墨走来,向古王爷深施一礼:“王爷要见小豆子,请随小人来吧。”   古王爷跟着元墨去西院。   元墨在前边引路,身段修长,气质清朗,怎么看不像一个以色媚人的男宠。古王爷不由想起了古凝碧。   在他进姜家的时候,古凝碧刚刚出来,脸色神情虽是自若,但仔细一看,还是看得出眼角微红,似是哭过。   “孙女有负爷爷所托,让爷爷失望了。”古凝碧低声道。   旁人家门前,他也不便教训孙女,只得将恼意放在肚子里,吩咐她:“回去再说。”   他对古凝碧最大的期望,就是她嫁给姜九怀。   姜九怀拒绝她,就因为这男宠么?   哼,卑贱之人自然是不择手段,什么风光霁月全是装模作样,背里地还不知道怎么妖妖调调迷惑主子。   好比那春娘,为了留住他的冲儿,竟连砒霜都服得下。   “我不要!我不要!”   刚走进西院,便听到小豆子的哭声。   古王爷脸色一变,急急大步进门。   才踏进门槛,“嚯啷”一声,药碗便砸在了地上,瓷片四溅,药汁横流,春娘在枕上,虽虚弱却是咬牙切齿,指着小豆子,“你不听话,这药我便不喝了。”   古王爷见小豆子哭得满面泪痕,已是心头火起,再听得这一句,勃然喝道:“贱妇尔敢!你不过区区一条贱命,死便死了,竟敢要挟冲儿,毁他大好前程,当真无耻!”   一面喝骂,一面去搂小豆子。   哪知小豆子拼命挣开他,哭道:“我不要!我不要!你走,你走!我再也不要见你了!我再也不会去你家了!”   古王爷这一下气恼,非同小可,差点气晕了过去,不舍得恼孙儿,一腔怒火直瞪着春娘:“贱妇!你便是这般教儿子的吗?由他跟着你吃糠咽菜,看着你做皮肉买卖养活他!虎毒尚不食子,你却要亲手毁了他,简直是禽兽不如!”   “小豆子你、你怎么这么不听话……” 春娘原本就十分虚弱,急恼攻心,登时晕了过去。   太医正拿着针囊进门来,见此立马又是诊脉,又是扎针,向小豆子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知事?交代你顺着些你娘,让她喝完药我好替她行针,怎么又把人气晕了?”   小豆子哭得浑身抽搐:“娘要我去王府,一定要我去王府……我不想去,我真的不想去,我不想等到哪天回来,就再也见不到娘了……”   太医道:“不管去不去,你何妨先答应她,让她把药吃了?”   小豆子哭道:“娘教过我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不能说话不算数,答应了我就得走!”   元墨深深叹了口气,将小豆搂在怀里:“小豆子很乖,你娘把你教得很好。你直管跟你爷爷去,哥哥答应你,一定好好照顾你娘,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都能见着她,好不好?”   “娘不让我回来,她要我就当她死了,忘了她,再也不要回来找她……”说到这句,小豆子肝肠寸断,抱住元墨,哇哇大哭,“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什么王府,我只要我娘!长这么大,我只有我娘!”   古王爷看着哭得泪人儿一般的小豆子,再看看床上昏死过去的春娘,怔住了。   他自诩老谋深算,但这一回,事情同他想的,完全相反。   元墨将古王爷送到门口。   “王爷,人的地位或许尊卑有别,但人的感情不会。或许您觉得尊贵之人感情也更加尊贵,卑下之人感情也更加卑下,但您看到了,春娘为了小豆子可以倾尽一切,不惜性命,事实上,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风从树阴下吹来,元墨轻声道,“如果春娘真的死了,或是母子永世不再相见,只怕会成为小豆子心中永远的痛处。以小人的愚见,小豆子回王府享福自然是好的,但又何必硬要他斩断母子骨肉亲情?说句该死的话,王爷您已是花甲之龄,就算再疼小豆子,终于离他而去的一天,等到那一天,春娘若在,世上不就还有一个人疼您的孙儿吗?”   古王爷发出一声长叹,抱拳拱了拱手:“如此,便拜托二爷,多劝劝他们母子,只要能让冲儿来王府,其他都好说。”   元墨长施一礼:“小人定当从命。”   十五天后,春娘恢复得差不多,乘上了前往扬州的商船。   她怎么也不肯留在京城,也不愿认姜其昀当干儿子,她笑着向姜其昀道:“多谢十七公子好意,但没得坏了十七公子的名头。”   元墨心中叹息。   她是不愿自己的身份连累了小豆子的声名吧?   小豆子终于肯去王府,并答应春娘好好读书,乖乖听话,这样的话,明年春天就可以去扬州看春娘。   这是春娘和小豆子的约定。   也是元墨想出来的折衷法子。春娘不用以死成全,小豆子也不用放弃前程。   只是,他们母子朝夕相处相依为命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上船那日,小豆子来给春娘送行,身后跟着古王爷。   古王爷对这个孙子当真是疼到了骨子里,日日跟得寸步不离,生怕一个转身,大孙子就不见了。   天气炎热,下人替小豆子打着伞,小豆子穿着极轻盈极凉快的绡衣,小小发髻上束着书生巾,嵌着块极润的白玉,脸上白白嫩嫩的,仿佛比那块玉还要白些。   春娘这些日子为了赶他去王府,不是斥骂就是训话,这会儿行将远别,她拉着他的手,抚着他的头,抱了又抱,亲了又亲,好半天,才依依不舍地放开手。   小豆子眼圈儿一红:“娘,你等着我。”   春娘眼里含着泪,笑着答:“哎,我定然等着你。”   “你要是死了,我就逃出王府,到街上去做乞丐,跳到这河里去做水鬼,总之我也不会好好活着——”   “呸呸呸童言无忌!”   两个人的声音重在一处,春娘和古王爷异口同声,脸上都是一模一样的焦急。   春娘忙道:“我好好的,你也好好的,我还等着你娶妻生子,给我抱大孙子呢。”   古王爷不知是不是遥想到了那一幕,露出一脸向往的表情,向春娘点了点头:“这么多年,辛苦你了。”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也委屈你了。”   春娘淡淡道:“没什么好委屈,是我有眼无珠,看错了人。”   最后看一眼小豆子,像是要把小豆子的模样刻进脑子里,才一咬牙,转身上了船。 第一百三十四章   扬州那边一切已经打点妥当,平公公派了个得力的下人陪着春娘一道同去。   上船之后,春娘向元墨道:“二爷回吧,江南春天美极了,明年可以同小豆子一起来看我。”   元墨点头,“是啊,江南的春天真的是美极了。”   她想她永远都忘不了今年在江南度过的这个春天。   春娘低了一回头,道:“二爷,尊卑有别,须得守住自己的心。”   她初初清醒时,发现姜家家主竟是当日那位“姑娘”,可是吃惊不小,再看到元墨成了“男宠”,更是担心。   “我年轻的时候不信这个邪,可现在是什么下场,你也看到了。你眼下虽得宠,终不是长久之计,要知道为自己早做打算。”   元墨点点头,低声道:“我知道。”   水载着船远去,元墨心中一片怅然,回到姜家,在门口站住脚。   姜家的正门一共有五扇,朱漆铜钉,气派非凡,但平日里不开,出入皆是走侧门。   她退后两步,端详这座峥嵘宅院。   它像一头巨兽,威严、高贵、美丽、奢华。   和她的世界,相去万里。   “二爷您回来啦。”门上的人笑着行礼,“大毒太阳的,怎么还不进来呢?”   元墨点点头,道:“替我跟平公公说一声,家里有点事,我今儿先不去了。”   下人连忙答应着。   这辰光,红馆诸人大概都还没起床,她回去也是无趣,便去酒铺拎了两坛酒,去找叶守川。   叶守川在县衙后院有一间屋子,不过他常年在外头办案,这屋子用得不多,只有几件简单家具,椅背上搭着一件家常蓝袍。   元墨在椅子上坐下,拍开泥封,喝了口酒,才发现自己忘了买下酒菜。   也罢,没菜便没菜吧。   她一个人坐着,一个人喝,等到叶守川回来的时候,两坛酒已经只剩小半坛了。   “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让人去告诉我一声?”叶守川出外巡街回来,换旁人一定是满头大汗,他内功了得,看上去仍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一身官服穿在身上,益发显出剑眉星目,十分精神。   元墨笑嘻嘻道:“师兄,别住这里了,去置办个院子吧。”   “我一个人,置办了也是空着。”   “置办了就成个家呗。”元墨说着,手在他面前一撑,“说吧,我那些姑娘,你到底看上哪一个了?只要你说出来,我身契银子都不要,一定成全你们两个。”   浓浓的酒气喷到面上,叶守川看了看酒坛子,皱了皱眉:“怎么一个人喝这么多酒?有什么事?”   “没事!”元墨“咚”一下又倒回椅子上,摇头晃脑,“完全没事!绝对没事!”   这还没事?   她喝酒向来是怡情用的,吃吃菜,唱唱小曲,划划拳,人越多越好,越热闹越好,叶守川还从没见她一个人这样闷头喝过。   “是不是在姜家受气了?还是……他对你做了什么?”   叶守川这话问得咬牙切齿。   他是后来才看到那份契约书,差点没当场把元墨画押的那只手给拧下来。   那哪是什么守库的契约,根本就是一份元墨的卖身契。   这笨蛋三百两银子就把自己卖了!   他还把契约书给掌管刑名的师爷看过,想寻一寻有没有什么空子可以钻,师爷叹道:“别说这封契约书是在姜家手里,就算是在一个叫化子手里,你也拿它没法子——啧啧,真是滴水不漏!我干刑名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这么厉害的文书,这是谁写的?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叶守川淡淡道:“姜家家主。”   师爷手一抖,差点没捏住。   那份契约书在叶守川眼里,只有八个字:   图谋不轨,居心叵测!   “没有……阿九待我挺好的……”元墨打了个酒嗝,眼睛有点发直,“就是……太好了……”   好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阿墨,你可知道他对你没安好心?”叶守川担忧,“再者一旦他知道你是女扮男装骗了他,你可想过后果?”   说到这个,元墨就叹了大大一口气,抱起酒坛,往里喝灌。   叶守川便要去夺她的酒坛:“别喝了!你不能再留在他的身边,实在太危险了!我带你走,我们去找师父——”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府尹章天成的声音:“……您瞧,就是这里了,小心台阶……”   章天成官威不小,能让他这般做低伏小的人可不多。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章天成满面笑容:“叶捕头啊,来来来,快来拜见家主大人……”   话未说完,姜九怀已经迈了进来。   一进来,便看到元墨喝得醉醺醺,抱着酒坛不放手。   姜九怀声音大寒:“怎么让她喝这么多?”   叶守川脸上也是一片冷意:“我们师兄弟喝酒,同家主大人有什么关系?那份契约书可没有规定阿墨不能同旁人喝酒。”   姜九怀冷冷道:“你信不信我这就加上?”   两人之间剑拔弩张,杀气四溢,把个章天成吓得半死。天爷啊,他还以为姜家家主和叶守川有私交,才会寻到门上来呢。   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有私仇!   怎么办怎么办?不会连累他的府衙吧?   他杀鸡抹脖子给叶守川使眼色,让叶守川服软。   叶守川恍若未睹,只盯着姜九怀,眸子冷若寒冰。哪怕是面对再穷凶极的匪徒,章天成也没有在叶守川脸上看到过这种眼神。   就在章天成以为家主定要大怒、府衙行将不保的时候,抱着酒坛的元墨开口了:“阿九啊,你来了……”   这声音口齿缠绵,含含糊糊,那声“阿九”尤其叫得章天成心惊胆战,心说叶守川一个乱来还不够,又多了个找死的,结果,家主大人的怒气却像是瞬间被什么戳漏了一样,弯腰去夺元墨手里的酒坛子。   元墨立刻抱得紧紧的。   姜九怀:“松手。”   元墨可怜兮兮摇头:“还没喝完,不能浪费,都是钱。”   钱你个头!   姜九怀恨不能敲她几个爆栗子,但她这般眨巴着眼,声音里还有一点点不自觉的撒娇乞怜,姜九怀只觉得一颗心不可阻挡地化成了一摊水,只想把她抱在怀里好好疼上一疼:“乖,听话,这坛给我,我买十坛给你。”   章天成打死也没想到,冷然如云上冰雪的家主大人声音能软和成这样,一时被惊得呆住,后知后觉地想起了京中最近很盛的那个传闻。   姜家家主不近女色,只好男风,有一男宠,受他百般宠爱,无法无天。   元墨眼睛亮了亮,跟他讨价还价:“二十坛?”   姜九怀点头:“二十坛。”   元墨的眼睛更亮了:“三十坛?”   “三十坛。”   “四十坛?”   “四十坛。”   贵人们身边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传闻流出来,章天成是个十分稳当的人,对这些东西差不多是听一半,信一半,此时此刻他才知道,原来传闻都是真的!   你一个姜家家主,跟他一个醉鬼玩得这么起劲干什么?还脸带笑意我的妈呀……章天成简直看不下去了。   两人一直玩到“一百坛”,元墨终于心满意足,把酒坛交给了姜九怀。   姜九怀把酒坛一递,章天成愣了愣,连忙上前接过,远远放开。   姜九怀弯下腰,抱起元墨:“走,我们回家。”   “放下她!”   叶守川就要动手,唬得章天成一把把他抱住,低声:“我的爷,那可是姜家家主!你不要命,我还想要命呢!”   叶守川咬牙看向元墨:“阿墨,下来。”   元墨脑袋晕晕乎乎,下意识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脑袋搁在姜九怀肩窝,还蹭了蹭,咕哝:“不要。”   这一瞬,章天成很难形容姜九怀脸上的神情。   一个将军百胜归来,估计就是这种表情。   混合了骄傲、得意、满足,意气风发。   姜九怀睥睨叶守川,道:“阿墨,我们要回家了,跟师兄道个别。”   元墨“嗯”了一声,“师兄……”只见叶守川睚眦欲裂瞪着这边,酒顿时醒了三分,“师兄你怎么了?”   姜九怀:不好,玩脱了。   她没有等到叶守川的回答,姜九怀已经抱着她迈步出去。   叶守川待要追出来,被章天成死死抱住,声音还从里面传出来,“我的爷,被姜家家主看上,那是元坊主的福气,你可别拦着这福气——”   “师兄……”元墨迷迷糊糊犹往后看。   “师兄喝多了,章大人在帮他醒酒。”姜九怀道,“不用管他,咱们回家,你也喝多了,回去给你醒醒酒……”   他的话没能说完。   元墨搂住他的脖颈,在他怀里抬起头,凑上来。   脑子已经约摸知道这动作是要做什么,但一时不敢相信,竟愣住。   她的唇吻住他的唇。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吻他。   夏夜清凉,风中带来茉莉的香气,府衙的后院郁郁葱葱,一株大树将茂盛的枝叶张在他们的头顶,月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洒下来,轻纱一般笼在他人身上。   她的唇带着浓浓的酒气,却是丝毫不妨碍她原有的甘甜,姜九怀觉得他正噙了一粒酒酿圆子,唇齿之间,又香,又甜,又软,又糯。   想要,一口吞下。   大约是他有些急了,元墨低低哼了一声,松开他的唇,仰起了头。   酒气仿佛渡进了姜九怀的身体,他只觉得周身狂躁,血脉贲张,恨两手抱着人,不能扣住那颗中途逃逸的小脑袋,哑声道:“阿墨,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嗯。”元墨搂着他的脖颈,重重在他脸颊上又“叭唧”了一口,“醒酒。” 第一百三十五章   她的声音里有浓浓的鼻音,说完,脑袋一歪,又搁在了他的肩上。   看来即便醉成了这样,还记得在淮安那一夜。   姜九怀无声地笑一下。   她安安稳稳地窝在他怀里,他抱着她,像小孩子捧着一块最爱吃的点心,既想吃,又舍不得吃。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夏夜的晚风带着茉莉的清香,透体而入,安抚那难耐的躁动。   马车就在门外,下人撩起车帘,姜九怀待要放下元墨,元墨却搂着他不肯放手,咕哝道:“阿九。”   “我在。”   “做我的花魁吧?”   “做你的家主不好么?”姜九怀失笑,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给你衣裳首饰,给你发钱,给你买女伎……做花魁可给不了你这些。”   “那些都很好,可是,我还是喜欢花魁。”元墨两眼懵懂,一脸认真,“跟我回红馆吧,你还住我屋里,我去跟元宝住,我们没事就翻窗出去钓鱼做鱼鲙,再听你弹弹琴,多好啊。”   姜九怀爱极了她这呆呆萌萌的样子,一颗心软得一塌糊涂,“我们现在也可以去钓鱼做鱼鲙,你若想听我弹琴,我回去便弹给你听,好不好?”   “不好,不好。”   元墨摇头,头脑本就昏昏沉沉,一摇就更昏了,心底那些自己都没有细想过心事,像气泡一样往上浮。   “你当家主,离我太远了,好远啊……就跟天上的月亮那么远……”   夏日火热,车上换了轻软的竹帘,又透风,又凉快,元墨靠在车壁上,透过车帘的缝隙便可以看到天上一轮明月。   姜九怀,真像那一轮月亮。   又高,又远,明明就在眼前,日日受它的光芒照拂,仿佛伸一伸手就能碰得到,可是心里面再清楚不过,她永远也碰不到。   姜九怀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这种无奈与哀伤,忍不住抱住她:“阿墨,我就在你身边,触手可及,永远都在。”   “怎么可能啊……”元墨轻声道,“家主大人永远也不可能是我的,只有阿九才是我的……”   “我便是阿九。”姜九怀道,“永远是阿九。”   若是元墨现在够清醒,一定能发现姜九怀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但现在她瞪着眼睛看了他半天,不满地摇了摇头:“阿九不戴冠,阿九穿女装的。”   没好气地把她的脑袋往怀里一按:“睡你的。”   元墨虽是晕晕乎乎,但并不肯老实睡觉,一面挣扎,一面嘟囔:“我不要……你放手……”   姜九怀按住她:“老实点,别乱动。”   元墨哪里能老实?她手脚并用地挣扎,把车壁踢得砰砰响。   车夫挥着马鞭驾着车,听着车内的动静,面无表情目不斜视。   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个没得感情的赶车机器。   元墨醒来时头疼欲裂。   忽然就想起,去年在扬州宿醉,她就发誓不要再喝这么多酒,但事实证明她的誓言果然是给狗吃的,半点用都没有。   身子底下是冰冰凉凉的玉席,她捧着脑袋仔细回忆,昨天她是拎着酒去找师兄来着,然后呢?   怎么回来的?   想不起来了。   还是小七告诉她:“是家主大人抱二爷回来的,还在这里守了好久呢,等二爷睡稳了才走的。”   他说完,赞叹道:“大伙儿都说,从来没见过家主大人待谁这么好过,哎,二爷要是个女人就好了,家主大人一定会娶你的!”   元墨给他话里的前半截轰得一惊,后半截刺得一痛,唉,傻孩子,家主大人喜欢的是男人你知不知道?要是知道她是女人,家主大人根本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吧?   也不知是因为这场宿醉,还是因为春娘母子的分离,元墨接连几日都是恹恹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来。   平公公将之归结为“苦夏”,吩咐厨房准备清热解暑汤水,这点和黄伯不谋而合,红馆的厨房里也端出一碗碗绿豆汤银耳汤以及苦瓜汤。   于是元墨蔫得更厉害了。   往常有元墨一人在,低得上十个人的热闹,她一蔫下来,姜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安静,只是这安静让平公公都有点不习惯了。   就在平公公打算请太医给元墨开个方子调养调养的时候,姜九怀打算去避暑,让元墨收拾东西随行。   元墨的眼睛里露出了这段日子久违的光彩:“去西山吗?”   随贵人去西山避暑,是乐坊女伎每到夏天必然要攀比的事,一个夏天过完,没有邀约的女伎身价定然要失色,得了邀约的则定然要上涨,且看邀约之人的身份地位、在西山待的时日长短,上涨幅度又各有不同。   发出邀约的客人身份越高、随侍的时日越长,身价便涨得越是厉害。   是以北里又将西山称为“试金石”,一个女伎能不能红起来,且看她的夏天在哪里度过就知道了。   而红馆诸人的夏天……就永远是在红馆……   所以每到夏天,红馆上上下下都情绪不佳,瞪着门外一路路往西山去的车水马龙,在欢姐的带领下骂那群狐狸精把客人都抢走了。   “走走走走,最好这辈子都住在西山不要回来了!”   也不能怨欢姐她们红眼病,实在是那些女伎太过招摇,去西山便去西山吧,还特意绕个道来红馆门口打声招呼辞个行。   一般这种情况,元墨就拿个扫把在门口扫地,扫得烟尘四起,看那帮精心涂过五层粉的狐狸精们还敢不敢过来。   作为一个过气乐坊的贫穷坊主,元墨还没见过西山那些别院长什么样呢呜呜呜……   激动之下一把就抓住了姜九怀的衣袖,想求他把欢姐她们都带上。   但目光一对上姜九怀的,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吐不出来。   姜九怀嘴角有丝笑意,目光温柔,含着鼓励之意。   可他越是温柔,越是鼓励,元墨就越说不出口。   最后她露出一个笑容,轻轻拍了拍他的衣袖,假装上面有不存在的灰尘。   姜九怀看着她,目光有点深沉:“阿墨,你有心事?”   元墨笑:“你不是说我没心没肺么?哪儿来的心事?”   姜九怀没有再说话。   第二天一早便要出发,元墨便没回红馆,睡足一觉起了个大早,带着元宝、大王和没良心上了马车。   只是还没坐稳当,平公公便来唤:“二爷,主子让你坐前面那辆车。”   前面那辆是姜九怀的车。   姜家的车队招摇过市,当然是传扬他深好男风的好机会。   道理元墨都懂,但就是打心眼儿里不想过去,自己也知道逃不过,毕竟拿人家钱就得给人家办事。   她一步三挪挪过去,一掀车帘,就见姜九怀盘膝而坐,膝上横着一架古琴。   大约是出门避暑,他没有束发,发丝尽数披在身后,如丝缎一般,身上穿一件淡青色丝质外袍,衣袖宽大,可男可女,低眉垂目,指尖在琴弦上轻轻一拂,发出“铮”地一声。   元墨只觉得这一声好像是拂在了自己的心上。   她好像又看到了当初的花魁阿九。   姜九怀眼也没抬,问道:“二爷,想听什么曲子?”   元墨手脚并用上了车,动作十分轻快,满面笑容:“什么都好。”   姜九怀听出这声音里的喜悦之意,看了她一眼。   她喜孜孜地,眉眼好像都在发光。   手轻轻拂动琴弦,整个车队在琴声中向着城西进发。   元墨还在马车里发现了几色小点心,并一小壶酒。   她歪在车上,吃吃点心,喝喝小酒,听听琴曲,顿时觉得这些日子以来的抑郁长上翅膀,扑啦啦全从车窗里飞走了。   啊,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能高兴一天是一天,那些事情反正想了也没用,又何必去多想?   她和着曲调,拿指尖轻轻在酒壶上敲着拍子,摇头晃脑,断断续续哼着词儿。   姜九怀抚着琴,垂下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这才是他的阿墨该有的样子。   每年夏天都是西城门特别忙碌的时候,贵人去西山的车队,每家少说也得十来辆马车,带着家眷、下人和行李,若是有两三家同时出门,路上再攀谈起来,城门口少说也要堵上小半个时辰。   姜家的车队快到西门的时候,城门口便堵住了一长串。   平公公驱马过去看了看,回来道:“有两家抢路,车辕驾在了一起,一时分不开,老奴已经命他们拆了,主子请稍候。”   姜九怀“嗯”了一声。   拆、拆了?   元墨目瞪口呆,探出头去:“拆什么?”   平公公慈祥地告诉她:“自然是拆马车。”   虽然在姜家待了这久,这么典型的姜家行事风格,她还是有点不适应呢……   前面的马车尚未拆完,车队后面又起了喧哗,元墨趴在车窗上往后一望,呆住。   后面有几辆马车围在一起,车内的人正掀了帘子说话,其中一个成熟明艳,正是欢姐。   再仔细一瞧,不单有欢姐,蔷薇腊梅等人好像都在。   元墨震惊。   老天爷,终于有哪位贵人开了眼,请红馆的姑娘去西山了吗? 第一百三十六章   “哟,这是哪位贵人发的善心,请姐姐去西山呀?”   元墨跳下马车往过来的时候,就听到隔壁马车的女伎笑吟吟问。   “别问,说出来怕吓着你。”欢姐在车内同样笑吟吟答。   另一辆马车里的女伎“扑哧”一笑,同先头那个女伎道:“确实不用问,红馆的客人里头哪个在西山有别院?姐姐们大概是自己想去溪边钓钓鱼吧。既然如此,更该给我们让一让路呀,我们可是接了文华长公主的帖子,要去席上献艺的。”   这位文华长公主是陛下的亲姐姐,姐弟两个自幼十分亲厚,远非旁人可比,文华长公主的封邑丰厚得连一般亲王都要暗羡,可以说是本朝最有权势的女子没有之一,她的府上永远有最热闹的宴会,最丰盛的食物,最能歌善舞的女伎,是整个大央人人向往的地方。   元墨也忍不住暗暗地酸了。   文华长公主的府上永远有高朋满座,皆是了不得的权贵,能在长公主的宴席中受邀,即能在许多权贵面前露脸,但凡有点本事,定能揽下许多大恩客。   “哦,长公主府啊,那可是好地方,各位妹妹可得卖力些呢。”欢姐摇着扇子,风轻云淡地道,“我们就没这么好命了,上不了长公主的台面,只能去姜家的炎园唱唱曲儿这样子。”   另外两名女伎正要笑,笑容出来一半,僵在脸上,“什么?”   元墨和她们的心情非常一致,也很想问出这两个字。   不过很快,两名女伎便轰然而笑,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向旁边的马车道:“姐妹们,快来瞧呀,红馆的各位姐妹们说她们要去炎园呢!”   周遭马车里,响起阵阵轰笑声,有人讥笑道:“吹牛也要有个限度,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炎园是什么地方?比天子行宫也不差了,便是最红的花魁,也不敢夸这种海口,欢姐,你莫不是老糊涂了吧?”   毫无疑问,“老”是世上最能戳痛欢姐的一个字,她脸上顿时变了颜色,正要开口,元墨从旁边走过来,朗声道:“家主大人已经让前面拆车让路,大家安静些等候就是。家主大人喜欢清静,最厌聒噪。”   欢姐领着车内众姐妹,会心一笑,一齐拖长了声音:“是,二爷。”   元墨点点头,转身离开,留那几个女伎面面相觑,脸都都有点发白。   世上的大家族有无数个,可能每个都有一个家主,但被人们称为“家主大人”的,只有那一个。   因为“姜家的家主”,远比大央的亲王权势更盛。   一个女伎颤声问道:“欢姐,你们当真是要去炎园?”   “你们都听见了,家主大人不喜聒噪,我们要去炎园侍奉,当然要以家主大人的喜好为尊,请恕我们不能多陪了。” 欢姐慢条斯理,扫了女伎们一眼,“还要我们让路吗?若要的话,我让我们二爷给家主大人说一声?”   “不不不不,自然是姐姐们先请。”   “是是是姐姐先请,姐姐先请。”   女伎们立刻吩咐车夫退到一旁。   欢姐雍容大方地一点头,“有劳诸位妹妹了,回头北里见。”   女伎一叠声地赔着笑脸:“北里见,北里见。”   欢姐放下车帘,恶狠狠咬牙:“他娘的,这么多年,老娘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腊梅激动握拳:“多亏了二爷争气!”   蔷薇道:“唉,男宠哪里是那么好当的,我看二爷近日都恹恹的,在姜家不定受了什么委屈呢……”   众人脸上的喜气都开始消散,有点发愁。   传闻中,那姜家家主心狠手辣,丑陋无比,据说还来过红馆两次,可惜那段日子红馆只有上门蹭免费茶的客人,她们压根儿连大厅都没去,就在屋子里摸牌,都没见着人,不知是怎么个狠法,又是怎么个丑法。   姜家的马车先行而过,那几名女伎远远地看着车队的背影,脸上神情一个比一个震惊。   她们隐约听说红馆坊主当了姜家家主的男宠,听说还十分受宠爱来着,原以为是红馆为了洗去得罪姜家的污名招揽生意想出来的招数,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其中一名女伎撇了撇嘴,道:“沾坊主的光才能进炎园,那也没什么意思。”   “就是就是。”女伎们随声附和。   但心里,都纷纷尖叫。   换我!我也想沾坊主的光去炎园!   跟炎园比起来,大长公主的宴席但凡有点能耐的都能去,算什么啊!   不知道现在去跟红馆的人交好还来不来得及?   女伎们嘴上同样鄙视抱怨,心里却不约而同,都在转着这个主意。   元·受委屈·墨跳上马车。   姜·狠辣·丑陋·九怀拿起扇子,给她扇风:“天热,别下去了。”   元墨连忙夺过扇子,一面给他打扇:“阿九,你弹了一路琴,手指疼不疼?”   姜九怀懒洋洋点点头:“嗯,略疼。”   元墨连忙捧起他一只手,轻轻替他搓揉着指尖。   姜九怀眸色微暗。   他发现了,他不能和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一旦肌肤碰到肌肤,血液便迅速升温,心中那头兽便会被唤醒,张牙舞爪。   可是要他把手抽回来,他可舍不得。   元墨给他两只手都揉了一阵,还往他手上不停吹气,小嘴撅得圆圆的,如一颗饱满红润的樱桃。   姜九怀已是心痒难耐,口干舌燥。   元墨又问:“渴不渴?饿不饿?”   他一定是为了她,才请欢姐她们上西山的。   她也要为他做点什么才行。   于是又是递水,又是送点心,好一团忙碌,直到车上已经寻不出什么东西能侍候的,她殷勤问:“阿九你还想要什么?”   想要你。   姜九怀眸子沉沉。   该怎么做,才能逮住这只兔子,而不把她吓跑?   这是个难题。   炎园位于山西最高处,旁边便是天子行宫。   元墨当初查拐卖人贩的同伙,也只不过是追到半山腰,愈往上,树木便愈是葱郁,庭院也愈是精巧。   和去年那会儿不同,此时的西山正是最热闹的时候,整个山仿佛都有笙歌在飘荡。   平坦的甬道七拐八拐,终于到了山顶。   元墨先跳下马车,然后向车上伸出手,扶姜九怀下来。   姜九怀搭着她的手,并没有借力,却是顺势牵住了她的手,走进大门。   别院下人齐齐跪在门口:“恭迎家主!”   元墨给这么多人跪着,有点不习惯,想挣脱。   才一动,姜九怀便捏得更紧了。   欢姐第一个马车,一下来,腿脚一软,差点歪倒。   其它的女伎连忙扶住她,但当看清前面牵着元墨的人之后,齐齐腿脚发软,“啊哟”一声,跌作一团。   “我的天爷啊……”欢姐失声,“那不是阿九吗?”   当夜,元墨被拽进了厢房,欢姐带着女伎们将她团团围住。   “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起初,元墨打算使用姜九怀骗卫子越那招,但欢姐第一个不信:“呸,就算是双生,哪能到这个程度?你莫要哄我们!”   元墨道:“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家主大人跟阿九很不一样吗?阿九一向不拿正眼看人的,家主大人可温柔多了……”   “那是对你!”欢姐道,“从我们进这院子起,除了你,他还拿正眼看过谁?”   元墨没办法,只得和盘托出。   这一托,就托出了一个漫长的故事,直讲得元墨口干舌燥,有些细节有心要蒙混过关,却被欢姐等人一把揪住——没办法,她们对他太熟悉了,一听就知道不对。   如此这般,欢姐们听得一脸震荡,大家的神魂都受到了不少的冲击,少不得追问得更详细,元墨被放出来的时候,感觉已经用光了一个月的话痨量,整个人都快虚脱了。   回到屋里,小七已经体贴地给她准备好了衣裳:“二爷,这里有最好的温泉,就引在后院,您要不要去泡一个解解乏?”   元墨当然很有兴致,跟着小七在迷宫般的院子里绕来绕去,小七把她带到一扇门前:“就在里头了,您自己进去吧。平公公还有事吩咐,我这就得过去。”   元墨接过衣裳,心说平公公不叫你,我也不用你啊。   她沐浴的时候身边从来不留人,小七早就知道她有这个习惯,后头解释这句,实在有点多余。   她若是能朝小七多看一点,一定能发现小七脸上有丝紧张。   但她才被欢姐等人逼过供,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脑浆已经被榨干,抱着衣裳就推开那扇门。   小七看着她进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溜烟快跑到平公公屋子里。   平公公迫不及待问:“进去了?”   小七连连点头:“进去了进去了。”   “上锁了么?”   小七:“……还要上锁?”   “蠢才,不上锁,跑了怎么办?”   小七:“小的这就去!”   “唉,算了。”平公公一拂袖,“咱家自己去。”他从柜子里掏出一把牛心般的大锁。   小七看着那把锁,震了震,就算是锁犯人,也用不着这么大的……   平公公语重心长:“你不懂,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毕竟那没良心的会几下子,主子偏又总对他心慈手软,难保不会放过他。   可主子这些日子越来越浓烈的眼神,平公公全都看在眼里呢!   放心吧主子,今夜一定叫你得偿所愿!   门里隔出好好几间屋子,元墨一间一间寻过去,穿过好几扇门,鼻尖才闻到一丝特殊的水汽。   转过一道门,就见眼前一片柔和的光。   壁上嵌着夜明珠,地上铺着汉白玉,四下里柔柔亮亮,墙角有四只三足大铜缸,盛满冰块,令室内格外清凉。   正中一池热水,冒着氤氲水汽,一左一右两条金龙两开嘴,水哗哗地从龙嘴里流出,注入池内。   那龙身金光闪闪,通体都发出极其美丽的光,这是纯金才有的光泽啊!   元墨情不自禁就下了水,朝金龙趟过去,小心翼翼伸出手,哇,这手感,该不会真的纯金打造的吧?   就在她情不自禁想啃上一口确认一下的时候,蓦地,原本只有水声哗哗的室内,一个声音低低响起,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笑意:   “别咬,是金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元墨手里抓着一根龙须,保持着一口行将咬上去的愚蠢姿势,一点一点僵硬转头。   水汽氤氲中,对面那条金龙的脑袋旁边,姜九怀靠着池壁,双臂搁在汉白玉石阶上,带着一丝笑意看着她。   之前那颗硕大的纯金龙头挡住了她的视线,她竟然没有看到这里有人!   身体的反应远比脑子快,想也没想,元墨已经手脚并用跃出水池,直扑大门。   “莫要白费劲。”姜九怀的声音慢悠悠自身后传来,“他们会让你进来,自然不会轻易让你出去。”   像是为了验证他的话,她明明用尽力气,两扇大门依然只能拉开一条缝,门上一只沉甸甸的铁锁,随着门板的开合“咣咣”直响。   “你怕什么?”姜九怀道,“我又不会吃了你。”   “没有没有!”元墨紧张到已经快要咬到舌头,强迫自己转身面对他,表情尽可能地淡定,“我我我我这不是怕打扰你泡澡嘛。”   她的衣裳已经湿了,紧紧贴在身上,往日宽大的衣裳遮住了美好的身段,只知道她腰细腿长,现在才发现自腰到腿的线条柔美到极点,能让铁石人儿也心动神摇。   姜九怀的不是铁石,而是一团自己死死捂着火星的干柴堆。   现在,那灼人的火星再也捂不住了,心中火焰,轰然燃烧。   “不打扰。”姜九怀声音沙哑低沉,张开双臂朝她游过来,“他们将你送来,真是再好不过。”   回头重重有赏。   我没有我不是!   元墨在肚子里疯狂反对。   脸上还是得努力镇定。你是个男人!男人跟男人泡个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行的阿墨!   可这回脑子没办法被说服。   他的黑发濡湿,贴在颊边,唇比常日红艳许多,眸子更是无比深沉,仿佛能让人淹死在其中。   如果说平时的姜九怀飘逸清冷如仙,此刻的姜九怀便是妖艳魅惑如魔,有股极其危险的气息自他周身散发,源源不断地向她汹涌而来,她的背脊紧紧贴着门,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想夺路而逃。   天爷啊你别过来了!   姜九怀的手已经碰到了池边,眸子里有极其明亮的神采。   他很兴奋。   像凶兽去捕猎,像将军上战场,体内每一个血管都在发烫,叫嚣着要去战斗,要去征服,   要将眼前这个人剥皮拆骨,一口吞下!   “阿嚏!”   元墨打了个喷嚏。   空气被四大缸的冰块染得冰凉,以便泡温泉时能有最舒适的享受,但穿着一身湿衣服站在这冰凉空气中,又是另外一回事。   元墨只觉得身上滑过一阵阵寒颤,喷嚏接二连三,又打了好几个。   姜九怀的脸色微微一变:“下来。”   元墨急剧摇头:“不不不不不用了。”   “再不下来,扣你月例。”   元墨一阵肉痛,但还是咬牙坚持:“真的不用了……阿嚏!”   姜九怀闭了闭眼睛,吐出一口长气,抓起池边的宽大布巾,往腰上一围,踏着玉阶走上来,一步步走近她。   元墨整个人贴到门板上,恨不能突然之间学会某种仙法,能从门缝里钻出去。   “我走,行了吧?”姜九怀的声音没好气,是凶兽不得不收敛爪牙的不甘、将军不得不收起刀兵的无奈,“还不快下去?”   元墨呆呆地看着他,一是为他竟然放过她,二是为他胸前的疤痕。   那些疤痕凌乱蔓延,像疯狂生长的藤蔓,曾经是他藏得最深的秘密,此时却袒露在她的面前,坦坦荡荡,没有分毫遮掩。   他对她没有一丝隐瞒,最幽深的秘密都摊开来给她看。   可她却还有秘密死守着不肯告诉他。   姜九怀拍了拍门,大喝:“平福,开门!”   平公公出现在门外,手里拎着钥匙,眼神幽怨而无奈,如果硬要表达的话,大概就是“恨铁不成钢”、“烂泥扶不上墙”这种。   “等等!”   元墨忽然开口。   平公公在门外攥着钥匙,心中汹涌:啊我错怪你了二爷,原来你是如此善解人意,大大地有良心!   姜九怀回身,迎上元墨的视线。   元墨的眼睛里有一种剧烈的挣扎,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挣脱出来。   他想到了某种可能,瞬子里瞬间燃起了期待,声音都有些发紧,“有话要跟我说?”   “嗯,我……我想告诉你……”   每一个字好像都生了倒刺,死死卡在喉咙口,想把它们说出口,异常艰难。   如果我告诉你,我其实不是男人,你还会用这样温柔的目光看着我吗?   还会这样对我好吗?   还会喜欢我吗?   是不是现在有多喜欢我,到时候就有多讨厌我?   “我我我就想说这池子这么大,两个人泡完全没有问题,一人一头就行了你觉得的呢?”   元墨一口气说完,直接跳进了温泉池,“喏,我在这头就好,你也接着泡吧。”   他迅速掉过头去,对着门外大喝:“开门!”   平公公便开门,钥匙捅了半天,“哎呀”一声,“主子恕罪,老奴好像拿错钥匙了,老奴这就去找。”   一面说,一面后退。   姜九怀大怒:“平福!”   平公公已经退得没影儿了,外面静悄悄没有一丝回应。   冰凉空气朝着他湿漉漉的身体侵袭,这回轮到姜九怀打了个喷嚏。   元墨小小声:“……阿九你还是下来吧……”   姜九怀走下玉阶,直趟到水池最深处,靠在池壁,一言不发。   生气了。   很生气。   “那个……平公公毕竟年纪大了,天又黑,拿错钥匙什么的,也情有可原……”元墨试图帮平公公讲讲情,哪怕话还没说完,姜九怀就冷冷喝道:“闭嘴。”   喂,惹你生气的可不是我啊。   不过家主大人浑身上下的怒气仿佛让温泉都冷了几分,元墨默默地缩到龙头旁边,挡住彼此的视线,假装看不到他。   呼,平公公,你惨了。   炎园是太祖为他的皇后所建,所以实际是皇后行宫,这位皇后可不是养在深宫的,而同太祖一起打天下的,行宫无论位置、规格、大小,全部和天子比肩,同天子行宫一个礼制。   因为规格太高,除家主亲至之外,没有人敢动用,炎园因此空了近二十年,此时重开,整座西山都惊动了。   避暑的贵人连忙停下笙歌和酒杯,整肃衣冠前来拜望,得到的全是统一的答复:家主大人路途辛劳,暂不见客。诸位的好意心领了。   大家纷纷感慨,姜家的门槛难进,原以为到了西山会好些,没想到同样难进,看来见姜家家主,竟比见天颜还难呐。   大家口里虽是一个个都在抱憾,回到家后,却都发出了一致的命令:   “马上给我查清楚那男宠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越快越好!”   因为各家门上的下人都看到,姜家家主是牵着那男宠的手进门的。   于是元墨很快就收到了一大堆礼物和请帖。   这情形她在扬州已经司空见惯,这帮人请不动姜九怀,便都来请她。   但问题是姜九怀不去,她怎么好去呢?   自从那次泡温泉之后,姜九怀就一直心情不佳,平公公更是直接被赶回了京城,据说还扣了一年的月例。   想想都替平公公肉疼。   因为姜九怀好像见谁都不高兴,她也不敢去捋老虎须,整日就在屋里同姑娘们厮混,偶尔碰见姜九怀,也是能少说话就少说话,匆匆就闪。   可即使她如此小心,姜九怀的心情却好像更差了。   这天,她在屋里同姑娘们玩叶子牌,小七过来:“二爷,家主大人请你呢。”   元墨便连忙过这边书房来,进门问了安,自动自觉开始侍候磨墨。   姜九怀看她一眼:“二爷很忙啊,我是不是打扰二爷了?”   元墨忙道:“没有没有,我就跟姑娘们喝茶聊天来着。”   “只是聊天?”   “还玩了会儿牌。”   姜九怀看她一眼,终于还是忍不住道:“过来。”   元墨便凑过去,姜九怀抬手,从她脸上取下一小片红纸条:“玩就玩吧,还必要带出幌子来,是生怕我不知道你玩得有多开心?”   这是元墨输得惨了,被贴了满脸的红纸条,来时胡乱一扯,原以为全扯了,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她讪讪地把那纸条拿过来揉揉扔了:“我这不是见你心情不好,不想来烦你嘛……出门那些贵人又得盯上我,我想着还不要出门惹事儿,闲着无聊,就随便里玩玩喽……”   “知道我心情不好,那你可知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元墨立刻道:“其实我也觉得,平公公这回着实是过分,不过看在他一把年纪老糊涂了的份上,就不要同他太计较吧?再说罚也罚了嘛,你就消消气,啊?”   姜九怀看着她,忽然有种捏死她的冲动。   元墨明显从他眼里看出了杀气,连忙一缩脖子,继续磨墨,生怕平公公惹祸,殃及她这条池鱼。   姜九怀瞪了她半晌,看来除非拿把斧头劈开她的脑袋,否则她永远开不了这个窍。   “更衣。”姜九怀冷冷道。   元墨连忙替他拿衣裳,问:“去哪儿?”   “你不是闲得无聊么?带你出门。” 第一百三十八章   文华长公主的别院是除行宫与炎园以外最好的位置,但文华长公主犹嫌小,陛下便在旁边划了一块地方给文华长公主,那儿地方极大,极平坦,文华长公主不单修了别院,还建了马场。   此时水草丰美,正是马儿骠肥体壮的时候,文华长公主遍撒请帖,广邀宾客,别院日日都是高朋满座,美伎如云,是整座西山最热闹的地方。   姜家家主大驾光临,所有的客人都被惊动了,大长公主亲自接出门外,满面笑容将姜九怀迎进来,让到首席。   姜九怀牵着元墨的手坐下。   那日到过古家的客人都已经见怪不怪,头一回见到男宠与主人同席的客人都有几分目瞪口呆。   女眷的席面在后院,虽然不方便亲至,但贵女们也纷纷使下人过来打听,下人们将消息带过去,贵女们纷纷惊诧:“真有此事?”   因古凝碧在座,大家便七嘴八舌问道:“听说当日在王府,他二人便是如此,可是真的?”   古凝碧微微点头:“确实如此。”   大家纷纷咋舌:“听说,他还给人的男宠挟菜呢。”   古凝碧道:“怀兄对他的男宠确实极为宠爱,他的男宠不能吃花生,他府里的厨房便再也没有花生了。”   贵女们又是感慨,又是艳羡,“听说这男宠是乐坊出身,定然是一身狐媚功夫,才能将姜家家主迷得这般神魂颠倒。”   有人道:“咱们去瞧瞧他到底生得什么模样,好不好?”   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附和,有几个胆大贪玩的便拿着团扇笑嘻嘻往前院去,欲要隔着屏风一观这天下第一男宠的风姿。   古凝碧坐在椅上,慢慢给自己斟了杯茶,一口饮尽,眉眼间有淡淡的冷意。   一名宫人走来,道:“和妃娘娘请郡主过去说话。”   和妃人如其名,为人甚是和气,人缘也甚好,比起盛气凌人的魏贵妃,大家显然更愿意同和这位和妃亲近。   魏贵妃是权贵之后,出身高贵,和妃的出身却是成谜,既没有外戚也没有亲朋,说得好听点,是冲淡平和与世无争,说难听点,其实就是争不过。   不过,也许正因为和妃的母族没有任何威胁,陛下对和妃反而比对任何人都放心,所以,和妃才能分走魏贵妃的圣宠,在宫中站稳了脚跟。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因与魏贵妃不睦,作为安宁公主嫁进姜家的最大对手,古凝碧一向很得和妃关心。   古凝碧走进里间,脸上露出温柔清雅的笑容:“见过娘娘。”   和妃坐在窗下,身上的夏衫对她的身份来说过于素净了,发饰也极为简单,但就是这股小家碧玉般的温婉气质让她在争奇斗艳的后宫中脱颖而出,讨得了陛下的欢心。   她的贴身太监逢春正替她打着扇子,矮身向古凝碧见礼。   “有一阵子不见郡主了,怎么瞧着好像瘦了些?”和妃含笑打量古凝碧,“是不是天太热,胃口不好?”   “谢娘娘关怀,娘娘真是体贴入微,这些日子确实是没什么胃口。”   和妃用银签叉了一块蜜瓜递给她:“尝尝这个。这是北狄国王子这回带过来的,吃着比咱们这里的脆甜。”   古凝碧谢恩接过,两人坐着又说了一会子家常,外面那几个去偷窥的贵女回来了,女孩子们便围了下去,叽叽喳喳的如同一群小麻雀。   两人坐在里面,只听得她们好像是在争执。   “不对!是左边那个!左边那个才生得倾国倾城,定然是那男宠了!”   “那是姜家家主!右边和是男宠!”   “才不是!右边那个通体那气派,明摆着是个公子哥儿,哪里像男宠?”   “左边的!”   “右边的!”   “这些孩子,一个个都见过多少个男宠似的。”和妃笑道,“方才你跟她们说什么宠不宠爱的,就是这个男宠了?”   古凝碧脸上微微一红:“这些我原也不知道,都是听人家说的。”   和妃捏着银签子,随意叉一块蜜瓜,“听说是乐坊出身?哪家乐坊?叫什么名字?”   “听说是红馆的,叫元墨。”   “叮”,银签子从蜜瓜上滑了开去,重重戳在盘子上,发出清脆的一声。   古凝碧心头微微一跳,低垂着眼,没有泄露一丝意外。   只听和妃问道:“他……吃不得花生?”   和妃说话原本就和缓,但这一句比平时更加缓慢。   “是。”   “吃了会怎样?”   古凝碧摇头:“这倒不知。娘娘想知道?”   和妃叹了口气,放下银签子,眼圈儿微有发红:“不瞒郡主,我有一个故人的孩子,从小儿就是吃不得花生,略尝一点点便会全身起风疹,喘不过气来,有一次不小心喝到了花生糊,那孩子……唉……竟自去了。”   古凝碧安慰道:“娘娘,定是这孩子太过可爱,神仙要去做仙童了。”   和妃点了点头:“但愿如此。郡主你同姜家家主相熟,可要千万提醒他,莫要让他男宠吃到花生——”   一语未了,有人走过来道:“真是稀奇,妹妹也关心起姜家家主来了?难道妹妹也有个女儿,想嫁进姜家不成?”   来人衣饰华贵,容貌美艳,眼角眉梢仿佛天生带一股艳丽的逼人锋芒,安宁公主扶着她,道:“母妃别忘了,人虽没有女儿,却有个郡主啊。只要郡主嫁进姜家,虽然她也没得什么好处,但至少我嫁不进去,便够她开心的了。”   “姐姐。”和妃起身见礼,然后向安宁公主笑道,“安宁这张嘴呀,真是叫人怕又不是,爱又不是。可不能这么乱说,姜家家主的婚事自有陛下定夺,我哪里敢置喙?”   魏贵妃冷冷道:“你不敢置喙,打听人家男宠做什么?”   “这……那男宠实在风头太盛,叫人不得不注目呀。”和妃说着,颇为担忧地看了安宁公主一眼,“我打听这些也是为了公主,为着皇家着想,公主嫁进姜家自然是好,可是……姜家家主既然这样,只怕公主嫁过去会受委屈,我有点担心呢……”   魏贵妃一口打断她:“我女儿的事,论不到你来操心!她是风家唯一的公主,注定就要嫁给姜家的家主,做姜家的家主夫人,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有男宠也罢,没男宠也罢,没有人能挡我女儿的路!”   和妃温顺地低头:“是我多事了,请姐姐恕罪。”   贵女们面面相觑,大家都知道魏贵妃骄横,但没想到骄横到这个地步,和妃只不过低她一阶,当着这么多人,她竟然半点面子都不给。   魏贵妃重重地“哼”了一声,还要再说,门口有人笑道:“你们两个呀,在宫里有多少嘴拌不得?偏要到我这里来拌嘴,还给这么些小孩子看着,岂不叫人笑话?”   自然是有机灵些人去通知了文华长公主,长公主过来笑道:“走走走,咱们也该入席了。”   魏贵妃和文华长公主在闺中便是密友,交情同别人不同,嗔道:“旁人刺我呢,你不帮着我,倒向着别人!”   文华长公主道:“哎哟我的姐姐,这大央谁敢动你呀!你可是陛下的心头宠,马上要又当姜家的丈母娘。”   魏贵妃给她逗得一笑,挽住她的手:“告诉你,要不是你,我才不来西山呢,什么了不得的地方,路又难走,蚊虫又多,给我十座院子我也不爱住……”   早年魏贵妃看中了一座西山别院,向陛下讨要,陛下没给,过了一阵子,不知怎地却给了和妃。   从此之后和妃就成了魏贵妃的眼中钉,西山也成了魏贵妃的厌憎之地,要不是听说姜九怀来了西山,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想来的。   她低低教导安宁公主:“为了把你嫁进去,母妃吃了多少苦,你可得争气些!今儿他来了这里,晚上断乎不会翻山越岭再回去,少不得要住上一夜,这可是天大的好机会……”   安宁公主垂头丧气:“母妃,您又不是没瞧见,他疼那元墨疼成了什么样儿,我看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呸呸呸,要他喜欢干什么?只要他娶你就好了!听母妃的,母妃准给你安排妥当。”   这边古凝碧扶着和妃往席上去,低声道:“娘娘受委屈了。”   和妃拍了拍她的手,无奈地笑了笑,“不妨事,我早就习惯了。唯一的公主,是大央最最值钱的宝贝珍珠,她有我没有,只怪我命不好。”   “娘娘您信命么?凝碧却不信。”   古凝碧扶着她,看着前面安宁公主的身影,微微眯起了眼睛。   若是信命,她现在还在古王府忍饥受寒,被仆人欺凌吧?   和妃看了她一眼。   古凝碧迅速垂下眼睫,恢复了素日的清雅之态。   但和妃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执拗、坚忍和痛苦,以及,不甘。   不甘心认下这种命,所以,要殚尽竭虑、不顾一切、逆天而行。   “孩子……”和妃轻轻握住古凝碧的手,“你辛苦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元墨在席上看到了姜其昀。   之前她和姜九怀来西山的时候,她还特意去邀姜其昀,结果正遇上姜其昀着急出门不知办什么事,只匆匆扔给她两个字:“没功夫!”   他显然是今天才得了功夫,没有去炎园,想必是直接来的这里,朝元墨举了举杯,算是打过招呼,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又倒上一杯,一饮而尽。   元墨看着他一口气连喝了三杯,终于确定,这家伙有心事。   姜其昀的座次和姜九怀隔得有点远,元墨想过去还不大方便,正想寻个机会过去,姜九怀忽然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扳回来,声音里有淡淡不悦:“看哪儿?”   差点儿忘了还要伺候这位大爷!   元墨连忙回神,殷勤斟酒好一杯酒,自己略尝了一口,然后送到姜九怀唇边,姜九怀就在她手里一气喝了。   这对元墨来说已经是例行公事,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打哈欠,但举座依然有了不小震动,她在“扮演极度受宠的男宠”这件事上,又一次大获成功。   瞧着元墨的样子,姜九怀略有点头疼。   她总有一种本事,以无形化有形,有无招胜有招,不论多么有情趣的事,给她三下两下一搞,顿成公事公办。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黑影飘然而入,掠过众人头顶,直取姜九怀。   “小心!”   元墨想也不想,扑在姜九怀身上。   姜九怀被她扑倒在地。   她也因为用力过猛,自己狠狠趴在姜九怀身上。   唇轻轻碰在一处。   元墨大惊,便要抬头,姜九怀已经抬手扣在她的脑后,将她压得离自己更近些。   元墨脑子里晕晕荡荡,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轻轻地覆在了自己身上,晴朗的日光顿成被阻挡,眼前顿成一片五彩斑斓的世界,一片辉煌的彩光。   这个吻极轻,极快,极温柔。   待元墨回过神来,头顶的东西已经被揭去,姜九怀已经松开她,看着她,眸子里含着深深笑意。   他方才那一点点头疼,已经烟消云散。   因为她还有一种本事,就是将一切小事、蠢事甚至坏事,都做得这么可他的心。   元墨的脸“嘭”地一下胀得通红。   不单是因为这个吻,还因为——那个东西根本不是什么刺客也不是什么暗器,而是一只蝴蝶大风筝,绘得五颜六色的,足有半张床那么大,   大厅为着受风,两边的窗子都打开了,清凉山风都吹了进来,也正因此,这大风筝才会被风送进来。   下人从外面带进来两名女伎,两名女伎吓得花容失色,簌簌发抖。   元墨一瞧就明白了,长公主请的女伎多,总在厅上伺候的人不多,于是这两个女伎便生出一点小心思,想趁捡风筝之机进来露个脸,再带着四分惊三分怕两分羞,眼眶里娇怯怯含着一点泪,贵人们定然舍不得责骂她们,说不定还会留她们下来伺候。   可是她们一定没想到,这风筝太大,闹出来的动静远比她们想象得中,不单直接飞进了大厅,还扑住了姜家家主的坐席那这一片。   坐席挨着姜家家主的,身份都是贵中之贵,比如旁边那个穿着异域服色的,便是北狄的都连王子。他桌上整壶酒都被蝴蝶的翅子扫翻了,刚好洒在不可说的位置,慌得下人想替他擦又不是,不擦又不是。   更别提姜家家主都直接被扑倒了。   这一下弄巧成拙,两名女伎顿时面无人色。   主人乃是文华长公主的驸马威远侯,一见这两名女伎得罪了两名贵客,顿时大怒,正要发落,元墨“哈哈“一笑,朗声道:“恭喜王子,贺喜王子,风筝传情可是我们乐坊最新的玩法,女伎们的风筝只献给自己心仪的人哦!”   她一面说,一面暗暗向两名女伎使了个眼色。   能收到长公主请帖的,一个个皆是业内翘楚,立即会意,向都连王子送出娇怯的秋波:“王子勿怪,实在是我等姐妹太过仰慕王子,所以出此下策,以求能见王子一面。”   另一个道:“请王子让我们姐妹将功折罪,服侍王子更衣。”   元墨道:“王子,在平京,只是最最英俊最最受欢迎的男子才能收到这么大的风筝,即便是我们家家主大人——”   她原想说“家主大人也没有收到过这么大的”,但又一想,哪怕是撒谎,她家阿九也不能输,遂改口道,“——也才收到三只这么大的。”   都异王子眉目深邃,身形挺拔,有一股中原男子身上所罕有的剽悍之气,肤色微黑,抹额上镶着宝石,确实算得上是深具异域风情的美男子。   被两名女伎宛转讨好,都异王子的不悦已经消了一半,再听得姜家家主如此身份如容貌也才收到三只,自己才来中原便已收到一只,另一半顿时也冰消瓦解,哈哈一笑,拥着两名女伎去了。   威远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众人觑着这机会,都举杯遥敬姜九怀,夸他这身边人收得十分有水平。   元墨心说当男宠真是没前途啊,明明是她干了好事,结果被夸的居然是姜九怀。   不过风筝传情,听上去还蛮有意思啊,是时候给乐坊来点新花样了……   午宴之后,客人们或在花厅听戏,或回房小憩,一时都散了。   姜其昀和姜九怀被安排在同一座小院里,一左一右两间精舍,中间隔着一座小小花园,左院是姜其昀,右院是姜九怀。   元墨服侍姜九怀睡下,带上门便打算来找姜其昀,出门就见古凝碧带着嬷嬷走来,进了姜其昀的屋子。   古凝碧找姜其昀做什么?   按常理她不是该来找姜九怀吗?   元墨一时有点疑惑。   花园中有一株桂花树,枝叶浓密,长风吹过,十分清凉,元墨三两下便爬上去,翘起腿,享受这夏日凉风。   古凝碧没有在里面待多久便出来了,只当元墨准备下去找姜其昀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这一回是安宁公主。   安宁公主和古凝碧打了个照面,安宁冷冷道:“哟,来得倒勤快。”   古凝碧微微一笑:“公主又何尝不是?”说着,微施一礼,便即离开。   安宁公主瞪了瞪眼就要找她开仗,身边的宫人拉住她:“公主,别忘了娘娘的交代……”   “知道知道,少拿母妃压我。”安宁公主一咬牙,“哼,等我嫁给九怀哥哥,我看你还敢不敢在我面前张扬!”   她说着就往左走。   宫人道:“错了,公主,奴婢打听过,姜家家主住的是右边。”   “蠢才!没见刚才她是从哪边出来的?”   安宁公主一提裙摆,大踏步进了左院。   进门之前,她拿出一颗药丸,看了片刻,一咬牙,吞了下去。   然后才轻轻推门进去,   她这一进去,许久都没出来。   元墨躺在树上都快睡着了,心想算了兄弟,不是我不关心你,实在是你太忙了。   她轻手轻脚回到右院,纱帐里忽然传出姜九怀的声音:“过来。”   不知是迷梦中,还是才睡醒,他的声音格外低沉沙哑。   元墨才撩开纱帐,手腕上便一紧,整个人被拉到了被子上。   纱帐轻飞,帐内全是他的气息,密不透风。   元墨慌乱地撑在他的胸膛上,他握着她的手,低声问道:“那三只风筝,什么时候给我?”   家主大人您这是趁火打劫吗?   “两国邦交无小事,你不想都异王子有一天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然后大发雷霆,最后兴兵南下吧?”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二爷不会想赖账吧?”“   不是,她什么时候欠上这笔账的?   “难道我堂堂姜家家主陪着你扯谎,这么不值钱?”   不是,你堂裳家主跟我争这三只风筝难道就很值钱了么?   元墨肚子里腹诽得震天响,嘴上却是可耻地一个字也说不出。   环境太密闭,姿势太亲密,好只觉得被握着的不止是一双手,整个人好像都给无形的藤蔓捆住了,一重又一重地,脱不得身。   “还是说,你只打算嘴上谢谢?”   这一声问得更低沉了,   元墨猛烈地摇头,终于给吓出一句话来,“我送,我回去就送!”   真遗憾,其实嘴上谢谢也挺好。   不过……何妨都要呢?   元墨不知道他在转什么念头,只觉得他眸子好像更为深沉,手上的力道也微微加重。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跟着“砰”地一房,房门被推开。   隔着一层纱帐,元墨只见一名衣饰华贵的妇人惊慌失措地闯进来:“安宁,安宁,你在哪里?”   紧跟着文华长公主带着人入内:“打扰家主大人了,魏贵妃因不见了安宁公主,十分担心,四处都找了个遍,也没见着人影,敢问家主大人可曾看见安宁公主?”   “偌大别院,这么快就把四处都找了个遍,长公主真是雷厉风行啊。”姜九怀的声音全没了方才的低哑温柔,带着冷意与讥诮,“不过各位可真是打扰到我了,坏了我的好事,大长公主打算怎么赔我?”   文华长公主连忙赔罪,魏贵妃只见纱帐后影影绰绰,明显有两条人影纠缠在一起,上前一撩纱帐:“这不是——”   一语未了,看清了帐内景象。   元墨趴在姜九怀胸膛上,姜九怀衣衫不整,元墨脸颊泛红,一看就知道两人在做什么。   没有安宁。   魏贵妃整个人顿住:“怎么会……” 第一百四十章   “去那边搜搜看。”门外,有温和轻柔的声音这样吩咐。   魏贵妃猛然一震,转身出去。   文华长公主十分尴尬,连忙向姜九怀赔罪。   外面只听魏贵妃喝问:“你来干什么?”   “听说公主不见了,我也心急得很,就想帮着找一找。”那声音和和气气的,“姐姐搜右院吧,我来搜左院就好。”   元墨只觉得这声音十分熟悉,只一时想不起是谁,爬起来想去看看,姜九怀道:“莫要趟浑水。”   元墨点头,心说这浑水可是皇宫里发出来了,她一进去非得淹死不可,才不会去趟呢,最多看看热闹罢了。   魏贵妃和文华长公主已经带了一大伙人,现下又来了一大伙,把这小院挤得水泄不通。   元墨踩在门槛上,居高临下,视线越过魏贵妃的背影,看到了古凝碧,古凝碧扶着一名温婉清秀的女子,女子三四十岁年纪,看上去有几分弱不禁风的样子。   竟然是常去红馆找红姑的林夫人!   元墨大吃一惊,差点儿从门槛上跌下来,还好姜九怀在她身后扶了她一把。   “她是谁?”元墨抓住姜九怀的手问。   “和妃。”姜九怀答,“怎么?”   和妃?   妃?   元墨一直猜林夫人的靠山一定不错,但没想到,林夫人的靠山竟然是皇帝!   一个女伎,嫁进了皇宫!   元墨整个人都被惊呆了,林夫人刷新了她对女伎生涯巅峰的想象。   “你认得她?”   元墨连忙点头,把林夫人常去红馆的事说了。   姜九怀微微皱眉。   和妃的出身向来是个谜,大约曾经有人提过,最后都被陛下处置了,渐渐地就再也没有人提起。   不过大概猜得到,无父无母,无亲无友,想来不会是什么好出身。   但没想到,和妃竟然是从乐坊里出来的。   魏贵妃冷冷道:“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请回吧!”   和妃道:“姐姐说的这是什么话?公主可是咱们大央的公主,万一真有个什么闪失,叫陛下怎么受得了?”   说着,吩咐身边的太监逢春,“快去看看公主在不在?”   “是。”逢春带着人就要上前推门。   魏贵妃叫道:“住手!”急得直向文华长公主使眼色。   文华长公主也看出和妃是有备而来,心知大约是事情走漏了风声,被和妃抓住了什么把柄,忙命人拦下逢春,然后拉着和妃的手笑道:“其实这都是贵妃娘娘性急,她午间不过略说了公主几句,公主便负气走了。其实仔细想想,公主想散心,大约也是在前后几座花园里,怎么也不会到旁人的屋子里去,咱们还是去园子里找找吧……”   “长公主有所不知,之前凝碧来问十七公子借过东西,离开之时,见到公主进这院子,所以还是看看得好,再说即便公主不在,十七公子大约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公主的人,应该知道公主的去向。”   古凝碧这番话无懈可击,魏贵妃和文华长公主本就是打着寻人的名义大张旗鼓来的,这会儿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急得竟没法儿阻拦。   古凝碧说着已经走到了左院门口,一推门,门纹丝不动,从里面闩上了。   “十七公子可在?”古凝碧朝里道,“长公主同两位娘娘都在外面呢,十七公子可曾见过安宁公主?”   门内悄无声息。   元墨暗暗为姜其昀的脑子流下一滴同情泪。   你都闩了门,还装什么不在家?   果然,古凝碧向众人疑惑道:“闩了门却没声音,莫不是有歹人在里面?”   和妃大惊:“快,再多叫些人来,把门撞开。”   魏贵妃急得直嚷:“谁敢?”又一想这话说太急了不好,补上一句,“这可是长公主的院子!”   文华长公主也忙劝说,还有一些后面闻讯而来的不明就里,纷纷表示最好砸开门看看,还要派人守住窗子以免对方逃逸。   正乱作一锅稀粥的时候,元墨大喝一声:“不要吵了!”   她身形本来就高挑,这会儿踩在门槛上,更是高人一等,一时间所有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   和妃也望向她,视线与她的碰在一起,还朝她笑着点了点头,那模样温和亲切,就像以往任何一次在红馆遇见时一模一样。   元墨吸了口气,大声道:“公主确实来找过十七公子,但没一会儿就走了,大家还是去别处找找吧。”   魏贵妃和文华长公主得了这一句,连忙就要带着人离开。   “慢着。”古凝碧道,“不管公主在不在,屋内只怕有歹人,总得开门看一看,免得十七公子有什么危险。”   “郡主对这十七公子还真是上心啊。”魏贵妃道,“也许人家是喝多了睡死了呢?还是莫要进去扰人家清梦了。”   和妃道:“姐姐,郡主的担心也有道理,找公主是要紧事,十七公子的安危也很重要。逢春,破门。”   逢春得令便要动手,魏贵妃这边的人连忙去拦,场面又一次混乱起来。   元墨再次大喝:“都听我说!”   她的中气比谁都足,嗓门比谁都大,哪怕是在院外挤不进来的人也听得清清楚楚:“十七公子不开门,是因为他屋里有女伎!公主走后还有女伎进去了!你们现在闯进去干什么?看春宫吗?”   姜九怀已经一整衣衫,在书案前坐下,挽袖正要往笔架上取笔,闻言不由一笑。   可怜的姜其昀。   这飞来横瓜让院外的看客们吃得滋滋有味,产生了许多的感想。   啧啧啧,姜家家主这男宠还真不愧是乐坊出身,当真粗鄙。   哇,十七公子的桃花运真是强到不行,一会儿是郡主,一会儿是公主,原以为这两位贵女是冲姜家家主来的,没想到全进了十七公子的屋子。   有了郡主和公主,十七公子还找了个女伎……嗯……精力果然十分旺盛呢。   左院屋内,姜其昀和安宁公主缩柜子里,衣衫不整。   姜其昀握紧了拳头,咬牙:“我要杀了这混蛋!”   安宁公主:“笨蛋!她是在救咱们!”   “是救你不是救我!”他跟女伎们向来是以琴棋书画论知音,才没有这么穷凶极恶,歇个午觉还要拉上床!这下声名全毁了!   “笨!救了我不就救了你?难道你真能娶我不成?”   姜其昀看了看她云鬓微偏衣衫凌乱的模样,不管是看第几眼,心中都是陡然受到剧烈的冲击,一时快要跳出胸膛,声音低得仿佛只能在喉咙里咕哝,“都这样了……能不娶么?”   安宁公主怔住。   母妃给了她一种药,服下之下周身散发出异样香气,闻到这香气的人便会春念如潮,遏止不住,原是要她过来同姜九怀把生米做成熟饭,可没想到她会被古凝碧故意误导,进错了房间。   在张帘幕低垂的大床上,在奇异的浓香下,她和姜其昀无法控制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   该清醒过来,外面已经是一片喧哗。   两个人都是三魂飞了六魄,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一来是因为干了根本不应该干的事,二来是因为这不该干的事马上就要被发现了。   从前小时候,两人打碎了御书房的花瓶,也是吓得这般躲进衣柜,企图能逃过一劫。   后来到底是受了什么责罚,两人都不记得了,一起手牵着手紧紧缩在一起的感觉,却永远地留在了心头。   只是这一次,他们打碎的不是陛下的花瓶,而是陛下把公主嫁进姜家当家主夫人的计划。   他们想都不敢想这后果。   更不敢想象,让这些人闯进来看见他们现在的模样该怎么办。   安宁光是用想的,就快要哭了。   好在元墨这番话虽然是把姜其昀打入了“白日宣淫好色无度”的深渊,但至少在场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谁也不好意思去砸门了。   魏贵妃更是巴不得这一句,连忙道:“走了走了,快随我去找公主,莫要打扰了十七公子的雅兴。”   和妃道:“是,天热,大毒太阳下的,晒坏了公主可不好,咱们快些去找吧。”   魏贵妃“哼”了一声,懒得理她。   古凝碧经过元墨身边,盯着元墨的眼睛:“你可知道,只要那扇门一打开,姜兄便永远都不用娶风家的公主了?”   “郡主难道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开门?”元墨笔直地迎上她的视线,不避不让,“既然开不开门,公主都嫁不成阿九,又何必再当众羞辱他们?”   “死灰能复燃,咸鱼能翻身,不到板上钉钉盖棺定论,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古凝碧冷冷道,“将来若是怀兄不得不与风家联姻,你便是罪魁祸首。”   这话让元墨心里打了个突。   扬州城东那片废墟如在眼前,姜九怀父母的结局让她触目惊心。   “此事与郡主无关,不劳郡主费心。”姜九怀在屋内淡淡道,“阿墨,过来磨墨。”   “哦。”元墨乐得扔下古凝碧,转身进来。   古凝碧在外低声道:“怀兄,你如此纵容她,将来定会后悔。”   姜九怀没有理会。   元墨磨了一会儿墨才抬头,古凝碧已经不见了。   “阿九……”元墨忍不住问,“我做错了吗?”   “嗯,若是砸开大门,就是一劳永逸,永绝后患。牺牲姜其昀一个,换取整个姜家以及我个人的幸福。”姜九怀据实以答,“以往姜家也有这样的例子,让优秀的子弟先迎娶公主,然后再立另一个韬光养晦的子弟为家主。”   元墨苦着脸,“对不起。我以为,经此一事,公主反正是你不可能嫁给你了……”   “若是知道,你便会让人砸门吗?”   元墨认真想了想,还是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姜其昀和公主被大庭广众公开处刑,摇了摇头。   “那不就是了?”姜九怀笔杆轻轻在她脑门敲了一下,“错便错了,反正我也不怪你。”   因为,没有办法怪你。   哪怕明知道你做的并非最好,但因为是你做的,便是站在门槛让大吼着不让人看春宫,也是……有趣的。   所以,做你想做的就好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长公主的马场就在西山之畔,正对着西山十景之一的西山银瀑,现在正是雨季,从这个角度过去,一道银练自山顶而降,飘飘洒洒像是要化成一片银雾,美得如梦如幻,诞生过不少著名诗篇。   马场绿草如茵,健壮的马儿来回奔跑,骑手在马背上做出种种惊险的动作,惹来亭中贵女们的阵阵惊呼。   男子的长亭设在另一边,席上有美伎奏乐捧酒,席外有骏马奔驰,宾主尽欢,气氛一派和乐。   另有那些着实爱马的,靠在场上栅栏外,正在下注赌骑手的输赢,输的人置之一笑,赢的人也大方地将彩头全赐给骑手,一时间欢呼阵阵。   后来都连王子忍不住技痒下场,连赢了好几场,喝彩声更是四起。   元墨也在栅栏外,不过她主要是来安慰姜其昀。   魏贵妃一早就带着安宁公主离开了,对外的说辞是“山间风大,安宁公主偶感风寒,回宫调养”。   其实姜其昀之前没来,是因为安宁公主要他帮她淘一件奇珍,腾不出来身。   昨天正要淘着了,特意送进宫给安宁公主,结果被魏贵妃迎头撞见,将安宁公主一顿大骂,也指桑骂槐着实奚落了姜其昀一顿,说他“破罐子破摔,上不了台面”、“手伸得够长,尽贴着旁人的东西”,还厉声教训他:“从来只有当了家主来娶公主的,可没有靠娶公主去争家主之位的!”   姜其昀当场气得半死。   可现在,生米成了熟饭,魏贵妃按在他头上的骂名,全部坐实了。   姜其昀不想活了,抱着栅栏一脸的了无生趣,对身边的热闹置若罔闻。   元墨开解他:“你发愁,公主岂不是更难受?魏贵妃回去还不定怎么教训她呢。”   说完就觉得这一句不大高明,姜其昀时时都想摆脱安宁公主,公主怎么想,他大约并不在意。   可这话一出口,姜其昀猛然抬起了头:“对,我得去提亲,不能让她一个人挨骂。”说着起身就要走,元墨一把拉住他:“快写信给大长公主!”   大长公主辈份高,身份尊贵,是姜其昀的亲祖母,且不大赞成公主嫁进姜家,一定会大力站在姜其昀这一边。   姜其昀眼睛一亮,重重一握元墨的手:“好兄弟!”   马场上,都连王子已经赢到了第九场。   起初人们还为都连王子的骑术赞叹,后来便有不服输的贵人下场,接二连三都输给都连之后,大央的年轻子弟们便有点坐不住了,纷纷要向都连挑战。   都连视线扫了一圈,却打马朝元墨过来,“你,敢不敢同我比一场?”   元墨左右看了看:“我?”她弱弱道:“我只是个男宠,不大会骑马。”   都连傲然道:“你们央人都不会骑马,他们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要是同我比试,跟得上我一丈之内,便算你赢,我之前赢的彩头全部归你。”   元墨恭谦地道:“那小人便陪王子玩一玩。”   “不过话得说在前头,你要是跟不上我一丈之内,怎么办?”   “愿赌服输。”元墨一笑,“王子说怎么办,小人就怎么办。”   她这一笑晴光朗朗,肌肤如玉,风吹得高高的马尾轻轻飞扬。   都连王子怔了一下,不由想,难怪姜家家主这样宠他,这笑起来竟比昨日那两个女伎加起来还要好看些。   元墨去挑马,向马夫道:“这一比可是关系着咱们大央的颜面,给我把最好的马挑来!”   “可不是嘛,那蛮子气焰也太嚣张了。”马夫开了小门,从一间单独的马厩里牵出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这是长公主最喜欢的马,名叫琉璃雪,那可是千里挑一选出来的,二爷骑上它,准保能赢。”   元墨便牵着这头神骏宝马入场,都连看了,露齿一笑:“骑术比得是术,光靠马是赢不了的。”   元墨笑道:“小人不敢奢求赢过王子,只求不要输得太难看就好,还望王子手下留情。”   都连贴向她,低声道:“你昨日当着众人糊弄我,说什么风筝传情,若不是有人提醒,我还当了真。在我大狄,敢戏弄本王子的全都要在马后拖死,你是姜家家主的人,我不能弄死你,但输了之后,你得在我马拖上两圈。”   元墨心里一惊,哪个混蛋没事找事去提醒他这种事?   但脸上还是带着笑:“王子,谁告诉你的风筝传情是假的?”   都连道:“这你不用管。”   “王子,小人怕您上了人家的当。小人出身乐坊,乐坊的事,谁能比小人更清楚?风筝传情是近来兴起的,有些人不知道也有可能。但要说小人骗您,那可就太冤枉小人了,就算小人借了一百个胆子来骗您,姜家家主也犯不着帮小人说话啊。”元墨一脸诚恳,“两名女伎而已,在诸位贵人眼中只不过是两个玩意儿,小人再不识大体,也不能为两个玩意儿开罪贵人不是?”   “还真是伶牙俐齿,巧舌如簧。”都连王子点头,“那人提醒得果然不错。”   元墨道:“那人是谁?小人愿意同他当面对质。”   “你是觉得本王子有多蠢,能由得你一再哄骗?”都连王子放下脸,狠狠道,“那两个女伎我已经审过了,风筝传情,根本就是你编出来的!你最好祈祷上天庇佑,让你跑进我一丈之内,否则就算是姜家家主也救不了你!”   元墨叹了口气:“是非曲直,自有公断。若我没有欺瞒王子,上天一定会帮我的。”   都连王子冷冷一哼,摆明不信。   马夫的哨声响起,两匹马箭也似地向前蹿出去。   亭中,威远侯向姜九怀道:“这都连为何指名要与二爷赛马?莫不是想为难他?”   其实他想问的是,要不要叫停?   那男宠是家主大人的心肝宝贝,可不能在他这里有任何闪失。   姜九怀看着场中,慢慢喝了一口酒:“让他试试看。”   威远侯不太明白这句话,难道说家主大人对这男宠不过尔尔,真被为难了也不放在心上?   不过很快威远侯就明白了。   之前几场赛马,大央子弟几乎都是一出线便被都连甩下,但元墨的白马始终紧贴在都连身侧,紧咬不放。   都连也才震惊地发现,她的控缰之术十分娴熟,身体在马背上显得格外轻盈,这是老手才有的能耐,根本不像一个很少骑马的人。   元墨微微笑,还有空说话:“实不相瞒,我小时候一爱下水,二爱骑马,我师父曾经有一匹西域得来的宝马,我从小骑到大,还给它养老送终了。”   至于师父还教她在马背上用轻身功夫,那就不必说了,说出来简直是欺负人。   虽然她只学了点皮毛,也足够应付这种马赛了。   一丈之内?呵呵呵呵。   都连气得火冒三丈,发现自己又上了她的当。   她的骑术不单十分精湛,马匹更是神骏,简直是如虎添翼,且后力悠长,看样子很快便能越过他。   在马背上长大的王子,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手里的鞭子重重地抽在马臀上,马儿拼了命往前,可惜的是,他前面已经赛过好几场,马儿后继乏力,只痛嘶了一声,并未蹿出多远。   而元墨则轻轻一鞭,白马迈开四蹄,仿佛要离开而起一般,向前跃去,瞬前把都连甩在了后面。   她正要朝都连嘻嘻一笑表示多谢承让,就感到琉璃雪猛然在加速。   琉璃雪已经是千里良驹,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般,前面已经快到马场边缘,围着一圈极粗的栅栏,琉璃雪却像是没看到,脚下快到不可思议,依然往前冲。   “停下!”元墨用力勒紧缰绳,琉璃雪发出一声长嘶,脚下却是半点不停,隐隐还有加速的趋势。   都连勒住了缰绳,一时间涌上心头的不知道是震惊还是其它情绪——从来没有人可以跑过他的马,尤其是跑过这么多!   除非是——疯马……   亭中,眼前大央人头一回跑赢了都连,人们纷纷击掌赞叹,向姜九怀夸耀元墨的本事,姜九怀却猛然扔开了手里的酒杯,直接推翻几案,离席而起,冲出亭外,翻身就上了一匹离自己最近的马。   “来人!截住那匹白马!”   这个命令还落在风里,姜九怀已经连人带马远远地冲了出去。   人们还来不及为姜家家主的精湛骑术表示惊叹,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元墨的那匹琉璃雪,一往无前,马上就要撞上前方栅栏,却依然没有减速!   西山多古木,马场的栅栏就地取材,用的都是又粗又长的圆木,排布得又密集,不异于一座紧硬厚实的墙壁。   以琉璃雪此时的冲力,如果真撞上去,一定是马毁人亡!   女眷那边的凉亭那边也起了一阵骚动,文华长公主顾不得皇家的风姿仪态,竟是提着裙摆跑了过来。   威远侯也已经下了席,两夫妻口中的命令如出一辙:   “快!拦下琉璃雪!”   没有哪匹马能跑得比琉璃雪还要快,更何况琉璃雪还领先了这么多。   骑手们虽然是依令上马,但心里都明白,那匹马,还有那马上的人,恐怕是保不住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琉璃雪失控了。   元墨心里狠狠一沉,缰绳已经控制不住这匹马,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弃马,可是琉璃雪的速度太快,就算她一跃而下,也很有可能被这巨大的冲力掼断脖子。   不弃马是死,弃马很可能死,元墨咬了咬,只能赌一赌。   “阿墨!”   风里远远传来声音,“伏低!”   是姜九怀!   这声音给了元墨莫大的勇气,有阿九在,事情总是很容易解决。   她立即听话地伏在马背上,回头看见他从后面追来,左腕一直保持着抬起的姿势。   琉璃雪一直昂首狂奔,她一伏低,他就可以用金麟射穿琉璃雪的脖子!   好主意!   元墨想。   至于隔这么远、又在马背上颠簸,姜九怀射不射得中……没事!阿九让她伏低,她就只要伏低就好了。   前方的人影乖乖地伏倒在马背上,露出了前方马儿的脖颈和头颅。   但两匹马正急速狂奔,身体起伏不定,相隔这样远,只要有毫厘之差,金刚石便很可能命中在元墨身上。   姜九怀在惊怒忧心中极力保持镇定,整个人好像被撕成了两半,心中如被沸油浇灌,脑中却要强行镇定如遇冰雪。   琉璃雪离栅栏越来越近,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反而跑得像求死一样迅猛。   阿墨,阿墨,你绝不能有事。   绝不能!   金刚石脱离金麟,撕裂空气,一切仿佛都忆变慢,它带着姜九怀的强大执念,越过元墨的头顶,没入马儿的头颅。   元墨感觉到琉璃雪颤了颤。   这点震颤不足以让琉璃雪停下来,它依然在巨大的惯性下向栅栏冲去。   但对元墨已经够用了。   她的脚尖离开马蹬,在琉璃雪背上一借力,整个人跌落马鞍,冲力让她整个骨架都快撞散了,即便沾地就滚了几滚,依然不能化解。   轰,琉璃雪撞上了粗大的栅栏,像是玉山倾倒,头颈折断,脑袋就倒在元墨身边不远处,额头有一粒深深血洞,血正源源不断往外流。   她想她大概和它差不多。   因为她的鼻子也一样不停有热热的东西涌出来。   天空在她面前摇晃,大地在她身上旋转。   “阿墨,阿墨!”   她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无比凄厉。   然后她看到了姜九怀。   姜九怀的脸上全是惊恐,全是惶急。   元墨觉得他这时候真不像是高高在上的姜家家主,他好像当初那个孤单又无助的小孩子。   她真想抱抱他,叫他别难过,可她的力气仅够维持说话:“我没事……我就是一时起来,等一会儿就好了……”   话没说完,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元墨再醒来的时候,听见有人嘤嘤地哭。   心里一惊,难道是姜九怀?   再一想就觉得自己真是摔糊涂了,姜九怀怎么可能哭?   果然,哭的人是小七。他正守着一只药炉,正哭得抽抽咽咽。   元墨撑着坐起来:“我还没死呢……”   “二爷醒了?”小七顿时破啼为笑,惊叫连连,“我去告诉主子!”跑到门口,猛又折回来,倒药,“大夫说了,这药一醒得就喝。”   元墨看见药就想逃,但看小七哭得这么惨,她怕是活不久了。   她端起药碗,一脸沉痛地喝了,问小七:“大夫有没有说我还能活多久?”   小七一愣:“大夫说您摔下马的时候震动了脏肺,可能还摔伤了脑子,若是三天之内能醒,便没有大碍,若是不能,便很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至于能活多久,您第二天就醒,应该没什么大事吧?”   “不早说!我没事你哭什么丧!”元墨伸手就要去打他,害她喝那么苦一大碗药。   小七捂着脑袋就闪,但他闪快了,因为元墨伸出来的胳膊僵在当地——那么摔一下可不是玩的,她现在只觉得自己全身好像都散架了。   小七委委屈屈道:“我不单为为您哭的,是因为主子……唉不是,是为您哭,因为我觉得您是可怜,伤成这样,主子却去找别人……”   “找谁?”   小七一咬牙:“主子一早就去找郡主了!”   呜呜二爷真是太可怜了,前脚受伤,后脚就失宠。   几乎是立刻,元墨明白过来,   那个向都连告密的人,是古凝碧。   那琉璃雪发疯呢?   也是古凝碧做的吗?   “不是我不是我!”   古凝碧跌在马场上,昨晚下过一场雨,青草漉湿了她的衣裙,往日她绝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但此刻整个人却跌在地上,拉着姜九怀的袍袖。   “怀兄你相信我,都连王子同我聊起风筝传情之事,我确实说了几句实话,那是因为我不知道元墨在席上骗过他的缘故。我知道,虽是无心之失,给元墨惹了麻烦,我回头便去找他赔罪,可那马发疯的事真的和我没关系,我什么都不知道!”   “很好,你与都连在花园偶然相遇,偶然便说到风筝,偶然便说出了真相,你冰清玉洁,心无杂念,绝不会使下作手段。”姜九怀声音冷得像一块冰,“郡主,你是什么人,我再清楚不过。你那些在大家后宅里练出来的小聪明,在我面前最好趁早收起。我带你来这里,不是为了听你哭哭啼啼演戏。”   马夫牵了一匹马过来,这匹马高大神骏,也是通体雪白,和琉璃雪有几分相像。   古凝碧惊疑不定地看看马,又看看马夫。   “不必看了,被你买通的那名马夫已经下黄泉去照顾琉璃雪了。”姜九怀淡淡道,“你给他的药我也找到了,已经喂这匹马吃下,算算时辰,差不多也快开始发作了。”   古凝碧情不自禁退一步:“你……你要干什么?”   “郡主,看来你忘了我说过的话。”姜九怀看着她,目光冰冷至极,“我早就告诉过你,你再敢动元墨,不论你对她做什么,我都会一一从你身上讨回来。”   古凝碧惊恐地看着他。一直以来,他在她心中代表着无上的荣华富贵,至纯的美好向往,他像就一座被她供在心间的神祇,可是这一刻,神祇成了阎罗,要来索她的命。   “不……不!”古凝碧转身要逃,没跑出几步,便给那马夫抓了回来,强行扶上马。   古凝碧疯狂挣扎:“怀兄,饶了我,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你让她骑上疯马,现在,自己试试看吧。”姜九怀的声音低低的,冷冷的,像是从地狱最深处传来,“她的恐惧和痛楚,我要你连本带利还回来,一分都不能少。”   “不要——”   古凝碧尖声喊叫,马儿已经狂躁地蹿了出去。   文华长公主的宴席年年都有热闹嘉话传出,但今年却是个例外。   先是安宁公主抱病而归,后是清蕙郡主在马场不慎摔断了双腿。   剩下的客人虽尚算太平,接下来还不知道有什么事发生,大家都有点人心惶惶的,哪怕女伎表演得再卖力,席上的气氛终究是回不到最盛之时了。   元墨不知道这一点,她被迫躺在厢房养病,只听见笙歌阵阵,如往常一般飘来,就觉得心动神摇,很想去看看女伎们今日跳的是什么舞,席上又是有什么佳肴。   然后在碗漆黑的药汁送到面前。   元墨的脸瞬间苦了起来。   碗旁边多了一只小巧秀丽的金元宝。   不管多少次,金子总能立即让元墨的眼睛发光。   看着元墨痛快地喝完了药,姜九怀一使眼色,小七连忙把一碗冰镇着的红枣核桃浆端给元墨。   元墨这两天天吃斋,甜的冰的一概没沾牙,这会儿忍不住欢呼一声,接过来就喝了一大口,呼,只觉得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核桃浆,除核桃的香味以外,还另有一股说不出来的、从未尝过的味道,又醇厚又香浓。   “不愧是贵人家啊,一碗核桃浆都做得比外面好喝。”元墨意犹未尽,“再来一碗。”   “不行。”姜九怀道,“你还在吃药,凉东西少吃。”   “那来碗热的也成。”元墨笑嘻嘻,“阿九,你最好了,就给我一碗嘛,外面的核桃浆没这里的好吃。”   她一面说,还一面拉了拉姜九怀的衣袖。   小东西撒娇要吃的,怎么办?   给她呀。   姜九怀吩咐小七:“再取一碗,不要太冰。”   小七抿着嘴去了。   “我就知道阿九对我最好了。”元墨蹭吃成功,心情十分好,嘴角翘得高高的,上唇还有一抹湿亮的痕迹,正是核桃浆。   姜九怀低声问:“当真有这么好喝么?”   “可不是?我喝了那么多核桃浆,再没有一家有这个味儿,这味道真是异香扑鼻,让人欲罢不能,我从来没吃过……”   她一面说,一面发现姜九怀靠近,手揽住了她的脑勺。   元墨脑中警声大作:“你、你要干什么……”   “味道既然这么好,我自然也要尝一尝……”   姜九怀的声音含着一丝低笑。   窗外绿树成荫,随风扶摇,树枝上的两只鸟儿仿佛看到了什么让人害羞的事,吱吱喳喳飞走了。   良久良久,姜九怀抬起头:“唔,确实不错,我也从未尝过这么好喝的核桃浆。”   元墨全身软绵绵地提不起力气,气都快喘不上来。   “快,快放下。”门外有焦急的声音响起,却是小七已经端着核桃浆准备进门,却被人追上来拦住。   那人急步而来,在太阳底下跑出了一层细汗,竟然是素日温婉贞静的和妃,她气喘吁吁迈进来,“还好我来得及时,二爷还没吃。”   姜九怀问:“怎么了?”   “那里头有花生!”和妃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我因这道甜浆做得好,便叫厨子上来领赏,厨子说这道核桃浆里添了花生,所以风味甚佳,是他祖传之方。”和妃急急道,“我上回听说二爷吃不得花生,所以特地来告诉一声。二爷你有没有觉得怎么样?”   元墨记忆里其实没有花生的味道,也没有发作的感觉,可能是小时候发作过,红姑接她回来后,她从没吃到过花生。   这会儿在头昏脑胀中回回味,除了觉得挺好吃的,好像没有什么别的感觉。   和妃松了一大口气:“我曾见过一个孩子,只吃了一丁点儿花生露,便浑身起疹子喘不过气来,最后竟生生死于此症。二爷没事,实在是太好了……”   她的话没说完,姜九怀猛然握住了元墨的双肩:“阿墨你怎么了?”   阿墨好想捂住他的嘴。   还问!她不就是被他吃豆腐之后一旦没能缓过来嘛。   每死被亲,她总觉得要窒息而死……现在这种窒息的感觉还在,让她总觉得下一口气喘不上来。   等等……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吸入口中的空气好像没办法抵达肺腑,又或者是谁掐住她的喉咙,她的每一次呼吸好像都是无用的,喘得越急,吸入的空气越少。   “叫大夫!”她听到姜九怀的声音里有一丝凄厉,他的手指直接伸进她的嘴里,压住她的舌根,“吐!快吐出来!”   别,你最怕脏了……   脑子里还转着这样的念头,人已经不由自主吐了。   耳边嗡嗡作响,已经听不太清外面的声音,身体所有部位仿佛都开始罢工,全部的力气只供给喉咙,要它拼命给身体吸入一点空气。   幼年时的发作早已经没有了印象,但身体仿佛还记得这种不管怎么喘都喘不上气的感觉,唤醒了脑海中深深的恐惧,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像是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朝深渊滑去,手边抓不住任何东西。   “阿……阿九……”   她吃力地开口,手立刻被紧紧地抓住。   “我在。”他的手好像在发抖,声音也是。   “我可能……要死了……”元墨每一个字都说得很艰难,“我死之后,你能帮我照看红馆吗?”   “你不会死,也休想死!”姜九怀握着她的手,用力之大,已经到了捏疼她的程度,他的脸色非常可怕,那天在马背上回头,她看到他就是这样的脸色,极度的焦急,极度的恐惧,“你要是敢死,我回去就烧了红馆!”   她知道他不会的。   她不在了,他一定会好好照看红馆,就像一直以来照看着她那样。   有他的照顾,即使她不在,大家也能过得很好。   “别难过……等我投胎转世,来做你的孩子吧……”   她猜他一定会是个好父亲,可能不会把孩子顶在肩上追逐玩耍,但在孩子跌跤的时候一定会扶起孩子,然后轻轻擦干净孩子的手,温和地告诉孩子下次要小心。   可惜她看不到了。   “家主,帮二爷松松衣领,”迷糊中,元墨听到和妃的声音,“这样二爷会好受些。”   衣领随即被松开了一些,元墨心里一惊,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可惜没有力气阻止。   但还好,姜九怀只松到衣领,并没有扯开她的衣襟,她一直守护的那个秘密依然在。   难道她要一直带着这上秘密去死,欺骗他一生吗?   脑海中滑过这个念头,她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量,死死抓住姜九怀的衣襟:“阿、阿九,我……一直有事瞒着你……”   每一口空气都异常稀薄,她觉得自己就像一条离水的鱼,每个字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可是不说的话,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你别怪我……我答应过红姑,不告诉任何人……其实我,我是……”   她要说出那个秘密,她要告诉他,她是个女孩子!   可是那巨大的深渊没有再给她机会,全身的力气都在一瞬间骤然消失,所有的念头一并被切断,她陷入黑暗,失去了意识。   西山一定是她命中的不祥之地……   元墨再次醒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灯光静静笼罩着屋子,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药味,一切和她吃那碗核桃浆之前没有什么不同。   她动了动手指,捏了捏自己的脸。   哎,疼!   看来是活着没错了!   略一回忆,顿时惊魂未定,她好像差点儿就把老底兜给姜九怀了。   怎么这么想不开啊!要是真说出来了,姜九怀还会替她照看红馆吗?直接就让红姑来替她收尸了吧?   是女孩子,是一层,瞒骗了他这么久,又是一层……姜九怀一定无法接受,也无法原谅。   他的心疾已愈,大概不会凌迟她了,但世上的死法千千万万,聪明如阿九,一定能找到又新鲜又别致的一种给到她。   不过幸好,老天有眼,没让她说完。   元墨这样想着,心中满是劫后余生之感。   门“吱呀”一声推开,姜九怀手里拿着一只小小药罐,走进来。   元墨的视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近乎贪婪的停在他身上。   他的眼睛里布满血丝——他没睡好。   他的衣裳是皱的——他衣不解带地照顾着她。   这些都是微小的念头,只有一个想法,像鸟儿一样在心中张开了双翅,占满脑子。   又可以看到她的阿九啦!   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   姜九怀一进门便迎上了她的视线,整个人剧烈地一震。   下一瞬,他飞步而至,元墨只觉得身上一轻,就被他抱进了怀里。   起初那一刻,他几乎是想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抱得很紧很紧,但瞬即便像是克制住了,放松了力道,生怕弄疼了她似的,轻轻抱着她。   元墨感觉到他全身紧绷,并且在微微发抖。   “阿九……”   “别说话。”姜九怀短促地命令,声音极为压抑。   元墨乖乖地没再开口,双手在他的背后环抱住他,两人的身体像是嵌在了一起,圆满,完整。   眼眶忽然有点发热。   那时候,她原以为,再也不能像这样抱着他了。   真想多抱一下,再抱一下……一直就这么抱着,再也不松手了。   姜九怀不知是不是也是这般想的,也没有松手。   虽然元墨也很愿意一直抱着,但就这么抱着不说话,好像有哪里不大对。   “阿九?”她试探着唤。   姜九怀没有说话,她听到他的呼吸,微微破碎。   元墨大惊:“阿九,你不会哭了吧?”   “闭嘴!”姜九怀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狠意,还有一丝无法掩饰的……鼻音。   “阿九你放心,我现在知道花生是什么味道了,下次一吃到就吐出来。”   元墨心中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柔软,想要亲亲他,抱抱他,让他忘记一切忧愁,可是她没办法动弹,姜九怀扣住她的后脑勺,保持着这个固定的姿势,一动也不让她动。   姜九怀的情绪终于平复下来,除了眼睛有些发红外,再找不出什么异样,他咬牙道:“不会有下次,永远不会有下次。”   元墨深以为然,正要点头,就听姜九怀道:“以后你再也不许喝甜浆。”   元墨一惊:“所有甜浆?”   “所有甜浆,所有糕点,所有有可能放花生的东西,都不许吃。”   都不吃的话……那也太惨了吧?元墨正要叫唤,就听他接着道,“以后想吃什么就回家做,再不能在外面吃。”   元墨一口气顿时顺了,眉开眼笑:“行。”   有得吃就好。   姜家的厨子可是一等一的好手艺,做得比外面好吃多了。   姜九怀问:“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就是有点儿痒。”   其实不止一点儿,是很痒,全身都起了风团和疹子,让她恨不得给挠下一层皮来。   姜九怀点点头:“趴下。”   趴下难道就不痒了么?   元墨心中虽有这种疑惑,身体却是自动自觉地听话趴着了,然后就见姜九怀拿起方才那只药罐,道:“解开衣裳。”   她瞪大了眼睛,视线在他身上和药罐上来回晃了几圈,“你你要给我搽药?”   姜九怀再自然不过地点点头。   元墨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全身……都搽?”   姜九怀道:“自然。”   不!   元墨整个人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姜九怀一只手按住她的背:“别动。”   能不动吗?   这一搽,什么馅不都要漏光了吗?   “我我我我自己搽就可以!”   “后背也可以?”   “当当当然可以!”一定可以!绝对可以!不能不可以!   “别闹了,趴好,上了药你就不痒了。”   不不不不不不,其实痒痒也没什么关系,痒痒挺好的,能感觉到痒,证明我还活着嘛。   元墨试图反抗,不知道是不是姿势不对,她只觉得姜九怀手上的力道大得惊人,不管她怎么挣扎,都没办法脱离他的手心。   “快点。”姜九怀催促,“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   元墨神魂都要出窍:“不用脱!我不痒了,一点儿也不痒了!真的!完全不用搽药!”   姜九怀看着她手腕和脖颈上的风团,叹了口气:“要不然,换个人给你搽?”   元墨脑子里已经是一团浆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   “小七,还是和妃?”姜九怀道,“你更愿意让谁知道你其实是个女孩子?”   元墨心里还在想,小七是个内侍,和妃是个女的,都比姜九怀好多了……然后他后面那句才进入脑子。   脑子:我是谁我在哪里发生了什么?   元墨僵硬地、一点一点地转过头,脖子几乎能发出生锈般的咔咔声。   他、他说什么?   “你、你……”   元墨舌头打结,已经说不出一句全乎话。   姜九怀点头:“对,我知道。”   “你、你……”   姜九怀再度点头:“对,我一直知道。”   元墨只觉得无数道焦雷打在头顶,脑浆全数被烤干,脑子已经停止了思考,“你……你不是喜欢男人吗?”   “你是男人,我便喜欢男人,你是女人,我便喜欢女人。”姜九怀的声音低沉温柔,“阿墨,无论你是什么人,我喜欢的都只有你一个。”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元墨完全呆掉。   全身僵硬,目光呆滞,神魂离窍。   忽地,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翻身坐起,直接扑倒姜九怀,抓住他的衣襟,怒吼:“混蛋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啊!”   你知不知道因为怕被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啊!   你知不知道只要一想到你知道以后会讨厌我,我有多难过啊!   姜九怀猝不及防,仰躺在床上,发冠摔散了,发丝如墨一样流泄在锦被上,他道:“因为我一直在等,等你这个没良心的什么时候能良心发现,亲口告诉我。”   这次他差点儿等到了,但她差点儿死掉。   如果这没良心真的非要等到死亡来临才会开口,那他宁愿她永不开口。   ——“阿墨,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她想到了好几次,他说起这句话的神情,满是温柔,满是期待。   但无一例外地,她每次都让他失望了。   元墨的怒气顿时小了很多,只剩下咕哝:“你要是早点说你知道了,我不就老实交代了么……”   姜九怀一皱眉:“哦,那倒是我的不是?”   家主大人雄威仍在,元墨立刻干笑,“没有没有,都是我的错,我答应过红姑绝不告诉旁人……”   姜九怀打断她:“我是旁人?”   “没有没有,”元墨忙道,“你自然不是旁人,你是……”   她顿了一下,这样居高临下,看着姜九怀,手里能抓着他的衣襟,耳朵里能听到他说话,他还说他喜欢她!只喜欢她!元墨的心里涨得满满的,有什么东西都快要淌出来了,她重重地在他唇上亲了一口,大声宣布,“你是我喜欢的人!”   姜九怀的眼睛,一下子被点亮了。   元墨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就给姜九怀压在了下面。   他的唇随即而来。   从前每次被亲,她都有几分迷糊几分惶惑,但这一次,她搂住了他的脖颈,主动凑近他。   姜九怀快要疯了。   若早知有此刻,他为什么要等这蠢货开口,纯属浪费光阴!   好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手已经自动摸到她腰间的衣带,手指忽然碰到一样凉凉的物什,是那只被打开了药罐,里面的药膏已经溢出来一点。   姜九怀瞬间清醒过来,只是声音还有点沙哑:“阿墨,先搽药。”   元墨听得“搽药”两个字,也回了魂:“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好真的——”   “少废话。”姜九怀气息不大稳,“旁的地方我不能碰,给你搽好后背,剩下的你自己来。”   这话大大安抚了元墨,对,只是搽个背,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真等开始搽的时候,两个人都发现自己错了。   元墨的衣衫褪到腰下,整片背脊虽有风团,但通体洁白如雪,线条流畅,至腰间形成一个温柔的弧度,只有纤纤一束,比那日在温泉池旁看到的还要细一些。   一时间,姜九怀只觉得口干舌燥。   元墨等了半晌,扭过头去:“怎么还不搽?”   “嗯,就来。”姜九怀的声音明显低沉,格外暗哑。   随即,药膏涂到了她的背上。   药膏是凉的,能迅速缓解皮肤上的麻痒,但他的手是热的,热到让她觉得有点发烫的地步。   所有被碰到的肌肤好像要在他手底下融化了。   元墨把整张脸埋进枕头。   他的动作飞快,搽好药之后迅速起身:“我去看看药熬好没有。”   他的声音十分生硬,起身的姿势也是。   元墨也忙道:“好好好你快去。”   温药的小炉子就在屋子里,但两个人好像都没有看见。   姜九怀走到门外带上房门,元墨捂着衣裳翻身坐起。   隔着一道房门,里外的两人同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又同时低下头,露出了笑容。   元墨把整张脸都埋进被子,才能阻止自己笑出声。   阿九不好男风!   阿九喜欢她!   只喜欢她!   啊啊啊啊她好像爬到屋顶上昭告天下,阿九喜欢她,喜欢是个女孩子是她!   她终于不用再瞒着阿九啦!   开心!   家主大人心爱的男宠有疾,前来探望的人络绎不绝,不过姜九怀以“元墨病重宜静养”为由谢拒了绝大部分,只有文华长公主夫妇与和妃一起进来看视。   元墨在枕上谢过三位贵人的关怀之意,和妃握着元墨的手道:“想吃什么?告诉我,我让人做来给你。”   元墨见过不少出身低微后来发达的人,无一例外都很想将自己的过去一笔抹煞。像和妃这种已经入宫为妃、还时常回去找从前友人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文华长公主笑道:“娘娘真是心慈仁善,待这孩子真好。”   和妃握着元墨的手叹息:“长公主不知道,这孩子同我有缘。”   说话间,小七捧了新的药罐进来。   三人知道元墨要用药,便起身告辞了。   元墨看着姜九怀接过药罐,心里面就有一阵慌张。   姜九怀吩咐小七:“出去,关门。”然后吩咐元墨:“趴下,宽衣。”   元墨还想挣扎一下:“我可以自己试试……”   “昨天你说自己试试,结果一晚上都在挠后背,今天还要试试,背上就没有一声好皮了。”姜九怀板着脸,“快点,少磨蹭。”   元墨再一次把脸埋进枕头里当驼鸟,心中暗暗发誓:妈蛋她要再吃花生她就是小狗!   姜九怀搽过一次,动作已经娴熟了许多。   雪白的背脊挠出显眼的红痕,他心里有点恼,有点疼,还有点……别的想法。   明明已经被深深镇压的绮念,止不住又纷纷冒头,在这些念头失控之前,他迅速将药膏涂完,替她掩上衣裳,声音沙哑:“阿墨,回去告诉红姑,我下个月会上门提亲。”   元墨吓了一跳:“提什么亲?”   姜九怀道:“我要娶你,自然要提亲。”   元墨吓得更狠了:“你你干嘛要娶我?”   姜九怀眯了眯眼,微微不悦:“你我两情相悦,又有了肌肤之亲,难道你还不打算嫁给我?”   元墨知道家主大人不高兴了,但她的脑子全是懵的,“两情相悦,又有肌肤之亲,就一定要成亲吗?”   女伎们天天都有两情相悦又肌肤相亲的人,谁也没成亲啊。   姜九怀皱眉:“你难道从来没有想过和我在一起?”   “我们这不就在一起吗?”元墨嗫嚅道,“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很好,我们就这么喜欢着好了,成亲什么的,就算了吧……”   她是一介平民,他是姜家家主,这身份也太悬殊了吧?当然他可以纡尊降贵,娶她过去当一房妾室,给她一个名份,可那样哪有现在这样自在?   她可以姜家红馆两头跑,还能领那么高的月例银子,等等,不知道大户人家的妾室一个月能有多少月例?应该没有三百两吧?   姜九怀虽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看得出来她是着实不乐意,重重捏了一下她的脸:“你记着,我最多只能给你一个月。一个月后,我要娶你进门,一个时辰也不能耽搁。”   依他心中所念,最好明天就能把她娶进姜家。   但是不行。   他要给她最最盛大的婚礼,他要娶她做他的妻子,将她的名字昭告天下。   他要给她准备世上最好的一切,等她进门。   他的目光强大、坚定、温柔,元墨被他这样看着,拒绝的话一时说不出口,喃喃道:“我……我试试看……”   这一脸的不情愿!   姜九怀把药罐重重往她手里一塞。   心中恨恨。   没良心的永远都没良心!   待风疹褪得差不多,元墨迫不及待地回了京城。   西山根本就是和她八字犯冲,她再也不要来了!   姜九怀将她送到红馆,在她下车前,抓住她的手叮嘱:“一个月后,可记得了?”   “嗯嗯嗯。”元墨含糊点头。   点完头,发现姜九怀犹不松手,直望着她。   元墨觉得这眼神仿佛大有深意,只是她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遂一脸探究地回望他。   姜九怀心想眉目传情什么的,这货估计是终身不能领悟了,手上轻轻一使力,将她带进怀里。   这下元墨明白了。   她主动搂住他,吻上他的唇。   姜九怀对她的主动是又爱又恨,爱自然是爱这销魂滋味,恨则是恨仅此一吻,无法尽兴,反而变成了一种折磨。   待松开她,他的气息已经乱了,低声道:“明早别忘了来上工。”   元墨眼睛一亮,她以为要提亲就是不要她当男宠的意思呢。   这么说还有一个月的男宠月例可以领!   “是!明天一准来!”   姜九怀看懂了她这个眼神,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他要回去拟一份她拒绝不了的聘礼单子。   元墨下了车,和欢姐等人笑笑闹闹进了红馆。   原以为女伎们不在,红馆定然是一片冷清,结果厅上灯火通明,至少十几二十名女伎,一个个花枝招展,笑容相迎,齐齐福身行礼:“见过二爷。”   元墨又惊又喜,“好,好好,都好。”   原来是姜九怀让人采买的江南女伎送到了,她们是跟着卫子越的船一道进京的,白一将她们接到红馆,元墨忙命让欢姐带女伎们去安置歇息,   白一要回府复命,也告辞了。   卫子越却是坐在那块青壁下睹物思人,一面喝着闷酒,一面怅然叹道:“一转眼,已经一年了。”   她坐下来陪卫子越喝酒,一面喝,一面聊,告诉他京中又开了哪几家乐坊,每一家乐坊又出了新的头牌,今年的评花榜眼见就要开始了,让他一定要看完了再走。   总之啰啰嗦嗦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京城的女伎这么多,你可以慢慢挑啊大哥!   可惜一番苦口婆心全都白费,卫子越喝到伤心处,自怀中掏出那截淡青色诗袖,含泪吟道:“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   造孽哦,这货不会这辈子都醒不过来吧?   元墨拍着他的肩:“兄弟,过去的事就过去算了,你可是你们老卫家的独孙,就算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要为你们卫家着想啊,你也该到成亲的时候吧?旧人什么的该忘的就忘了,别放在心上……”   她还没劝完,忽然发现门口多了道人影,是姜九怀。   他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目光正落在卫子越手中那块诗袖上。   元墨浑身一震,连忙去抢诗袖。   偏生卫子越握得死紧,不肯松手。   元墨哄他道:“好卫兄,把我的东西还我吧。”   卫子越咕哝:“这是我的,我问你买的,你忘了么……”   元墨:不!没有!绝对没有!你喝醉了记错了!这诗袖我一直妥妥地收在自己身边,绝对没有卖给过任何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   姜九怀一步步走了进来,面沉如水。   白一跟在他身后,眼中有一丝同情之色。   不知道是同情姜九怀,还是同情元墨。   “阿九……”元墨试图挡在卫子越面前,遮住姜九怀的视线。   姜九怀拔开她,笔直在停在卫子越跟前,卫子越的视线迟钝地落在他脸上,整个人像是坠进了迷梦中,喃喃:“阿九姑娘……”   “这衣袖你花了多少银子买的?”姜九怀问道。   卫子越仿佛是问神明问询,一五一十答:“这是元兄给我的,不是买的。”   元墨好想带着卫子越一起钻地缝。你不是喝醉了吗兄弟?答得这么清楚干什么?   “什么时候给的?”   “我回扬州那天。元兄给了我这片诗袖,成全我对姑娘你的一片痴心……”   “她还给了你什么?”   卫子越仔细思索:“还卖了一颗金刚石给我。”   完了。   “阿九姑娘……”卫子越颤抖的手伸向姜九怀,只是还没有碰到姜九怀的衣袖,便被白一一记手刀切晕,直接拎了出去。   厅上只剩元墨和姜九怀两人。   姜九怀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说的都是真的?”   元墨苦着脸点点头,人证物证俱在,做亏心事而被抓了个现行,她就算是再怎么巧舌如簧也没法分辩了。   唯今之计,只能装装可怜,撒撒娇什么的,也许能蒙混过关。   再不行,就亲他一口,不管他说什么全给堵回去。   她盯着他的脸虎视眈眈,随时打算扑上去。   “你在江上爬上我的船,自称是我的男宠,只是为了救卫子越?”   被戳穿是件很难受的事,但同时也隐隐感到一种轻松,她再也不用瞒着他了,干脆点点头,“是。”   “当时那截衣袖为何会在你身上?”   “卫兄托我保管的……”   姜九怀笑了一下,只是这笑意短暂而冰冷,还没有抵达眼角就消失了:“所以你一上岸就要去月心庭,根本不想待在我的身边。后来去找我,也不会真有什么‘望眼欲穿相思成狂’,都是为了银子吧?”   他总觉得她蠢,她傻,她不开窍,原来不是。   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他自作多情。   元墨有点慌了。   他这语气,他这笑容,好像都不是亲一口能摆平的。   她急急道:“起初确实是误会,可是后来我就、就有点喜欢你了,从前是假的,现在是真的!”   “我知道,若没有半分真心,你也不可能跟着我出生入死。”姜九怀轻声道,“只是这点真心,远远不够让你心甘情愿嫁给我。”   她那样犹豫支吾,他以为她是害怕露出女子身份,红姑责骂,于是快到姜家了,还是特意掉转车头过来。   他不想让她一个人面对红姑,他会陪着她,同红姑把话说清楚。   但现在才知道,她烦恼的也许根本就不是红姑,而是她不想嫁却不知道如何拒绝。   不,其实她已经拒绝了,只是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对他情根深种,根本没想过这一茬。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   “阿九!”元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感觉到了一股浓重的寒意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她扑上去一把抱住他,“别生气别生气!那真的都是从前的事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骗你了好不好?”   姜九怀低头看着她,低声道:“好,你回答我,你是愿不愿意嫁我?”   元墨张了张嘴,他立刻道:“我要实话,你要是再给骗我一句——”   “不会不会!我绝不骗你!”元墨连忙道,“我跟你说实话,我,我自己更喜欢像现在这样,但你若一定要成亲,我也愿意。”   “哈哈。”姜九怀仰头笑了两声,用力推开了她,“不,我从不强人所难。”   他转身离开,头也没回,最后一句,随风飘来:   “成亲的事,就当我没有提过。”   元墨怔怔地站在原地。   他那一下推在她的肩上,肩膀上仿佛还残存着他的力道。   那个一直都喜欢抱着她的人,推开了她。   厅堂寂寂,隐隐飘来别家乐坊的笙歌,元墨站在大厅里,觉得这座大厅从来没有这么空旷过。   她的心也从来没有这么空旷过。   蓦地,她追了出去。   姜九怀已经到了马车前,准备上车,元墨鹿一般从来后跑来,也不管路上有多少双眼睛看着,一把从后面抱住他的腰:“阿九我错了,你骂我吧,你罚我吧,你扣我月例也行,只要你别生气!”   姜九怀声音冷冷的:“放手!”   元墨摇头:“我不放,我放了你会更生气的。你消消气行不行?不管从前怎么样,现在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一连三句,是三记重拳,捶得姜九怀一颗心胡乱摇晃,他强自稳住心神,“喜欢到不肯嫁给我?”   抱在腰间的手臂微微一僵。   姜九怀冷笑:“所以你的喜欢也不过如此!”他高声:“白一!”   白一出现在元墨身后:“二爷,放手吧。”   姜九怀怒:“同她废什么话?”   元墨死死抱着他:“我不——”   后颈被敲了一记,元墨的手无力松开,晕过去之前,只听得白一一句:“得罪。”   第二天,红馆元二爷失宠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北里。   不少人亲眼目睹元二爷跪地求搂,又哭又闹,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姜家家主的心。   本来已经准备上门结交的众女伎顿时止住了脚步。   欢姐等人齐齐围在元墨的房前,“吱呀”一声,元墨推门出来。   欢姐等人一脸担心:“二爷,你有没有怎么样?”   “好得很。”元墨看上去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我去上工了!”   一觉醒来,元墨神清气爽,对未来又充满了信心。   阿九什么时候真生过她的气?她只要再去磨磨他就好了。   可是到得门前,元墨被拦下。   “二爷,家主大人吩咐,不让您进去。”门上的人客客气气地说,手上却绝不含糊,将一扇大门守得像铜墙铁壁一般,任元墨怎么软硬兼施都没用。   这是真不想见她?   动、动真格的了?   元墨信念微微动摇,但马上告诉自己,不慌。   她去衙门找叶守川借了一套装备,叶守川皱眉:“姜家守卫何等森严,就算是我也不一定潜得进去,何况是你?”   元墨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等到半夜,她将飞爪往墙上一甩,试了试绳子,气定神闲,慢吞吞往上爬。   一,二,三……   “什么人?”   府兵们出现,把元墨逮了个正着。   元墨很满意,很好,果然守卫得十分森严。   但府兵们却犯了难,“二爷,怎么是你?”   元墨脚踏在府内,心里十分安适,“呵呵呵,闲来无事我爬爬墙练一练,毕竟像咱样这样的年轻人,天天吃喝玩乐闲垮了身体可不行……好了好了你们去忙吧,我也要回去睡了。”说着就要往后院去。   “呛”,两把刀交错在她的面前。   两名府兵一左一右架起她就往外拖,口里道:“二爷,家主大人吩咐过,不管在哪里看到您,一律逐出门去。”   不不不不,阿九你真的一点退路都不给她吗?   “等等!按照家规,你们抓住了自外潜入的小贼,难道不是要交给白统领审一审吗?”元墨大叫,“万一我有同谋呢?万一我有什么阴谋诡计危害家主大人呢?姜家家规第二百七十八条,私纵人犯以身替之啊兄弟们!”   头一回看到这样替他们考虑的“人犯”,府兵们面面相觑。   这位二爷往日里有多得宠,大家可是有目共睹的,现在看起来是失了宠,但难保有死灰复燃的一天呢?   元墨看出他们犹豫,再掏出早已备下的银子。   府兵分队巡逻,一队十个人,她是有备而来,十只荷包不多不少,笑眯眯道:“这是我家姑娘们亲手绣的,她们早仰慕兄弟们多时了,还请兄弟们收下她们的一片心意。”   荷包沉甸甸的,且还香喷喷。   府兵们宝贝般地收起,认真思索了一下,纷纷表示确实家规森严,不能轻易违背,遂将元墨带到了白一面前。   白一看着这只烫手山芋,揉了揉眉心。   元墨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你知道家主大人在生我的气,其实还不是气得他自己难受?万一气到心疾又发作了怎么办?不如放我过去,我把他哄好了,他不气了,你也好当差不是?”   白一想起今天被砸的若干古董,被责罚的若干下人,叹了口气:“二爷,你有这会儿来爬墙的,昨晚怎么就不知道哄好主子呢?”   元墨的声音低了下来,鞋尖蹭了蹭地毯:“我不想再骗他了。”   白一一口气堵在胸口,那从一开始就别骗啊!骗都骗到这份上了,还差这最后一下下吗?   他抹了把脸,道:“二爷,我还想活着。主子已经下了死令,我是万万不敢把你带到他面前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元墨的心哪有那么容易死:“不妨,你带我去找平公公试试。”   这个要求白一倒是能满足。   看着她进入平公公的房门,白一心里松了一口气。   呼,这烫手山芋终于送出去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平公公劈头就把元墨痛骂了一顿。   怎么能把主子气成这样?昨晚上眉眼都变了!简直是罪大恶极!   元墨由他骂了一炷香功夫,提醒他:“平公公,再骂下去,主子就要上床了。”   平公公一瞪眼:“那又怎样?难不成你还敢去见主子?”   元墨道:“不为这个,我大半夜跑来干嘛?”   平公脸色略为缓和:“算你还有点良心。”   只是平公公也有和白一一样的难处,那就是平公公也想活着。   片刻之后,元墨悄悄推开平公公房门离开。   房内,平公公被五花大绑,捆在床上。   嗯,很好,他是因为被绑起来才没办法阻止无墨的,才没有为虎作伥哦。   姜九怀的屋子就在前面,夜明珠的光芒将他的人影映在窗上。   元墨站住脚。   她这一天满脑子都是怎么混进来,也没空想旁的,此时见到这道人影,才突然觉得,一天没见,有点想他。   心里面酸酸胀胀的,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准备上前推开房门——   背心忽然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僵硬之感迅速自那一点扩散,她愕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能动了!   这这这不会是传说中的点穴吧?   封青从一旁走了出来。   元墨流泪。   忘了还有一个。   封青自从回到姜九怀身边,一直担任护卫之责,白一则卸向这项差事,专门负责统领府兵。   幸好黑蜈蚣已经回了水路上,不然还得再攻克一环。   封青一把把僵硬的元墨拎起来,轻飘飘送到院墙外,搁下,解了穴,道:“别费劲了,主子说了不想见你,就是不想见你。”   说完,又轻飘飘地回去了。   元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用来爬墙的装备还挂在墙头。   她不由愤然。   啊啊啊最讨厌你们这群高手了!   一只手握住绳子,收回了飞爪。   是叶守川。   元墨有点意外:“师兄巡夜啊?”   叶守川没有回答,仔细收妥飞爪,放进囊夹,背在身上,然后抬头看着她,问道:“他既不想见你,为何还要死缠烂打?”   “我……想见他。”   夏夜的晚风贴着院墙吹过,清凉如水,元墨的声音有点低。   想见他。   这个念头牢固地霸占在脑海。   想见他,见到他,让他别生气,别难过。   让他像之前那样对着她笑起来。   “阿墨,你知道姜家的门槛有多高吗?”叶守川的声音轻得像叹息,“如果他不想见你,你便永远也见不到他。”   “不,”元墨道,“我知道他其实是想见我的,他只是还没消气。”   她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叶守川,叶守川沉默了半晌,带着她转身往外走,“阿墨,你有没有想过,也许这才是你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元墨没说话。   她有想过另一个结局,她嫁给姜九怀当妾室,姜九怀娶了正房大老婆,她一定出身高贵,也肯定会一手大家子贵女特有的勾心斗角的本事,也许她会像春娘一样被赶出来。   当然也许不会,因为阿九那么聪明,对她又好,一定会分得清是非。   不过,当时的春娘,一定也是这样信赖着古清的吧?   有永远不变的爱情吗?   只依靠爱情可以永远在一起吗?   这些元墨都想过。   但所有这些加起来,都抵挡不住心中强烈的愿望——她,就是想见他!   回头望向姜家高大的院墙,元墨握拳。   我还会回来的!   第一次虽是铩羽而归,但元墨得到了平公公的助力,平公公让人给她送来一条消息:明日一早,姜九怀要入宫。   元墨重赏了送信的下人,跳起来就往外冲,正值叶守川捏着一封信走来,两人差点儿撞在一处。   叶守川脸上洋溢着笑容:“阿墨,好消息。”   “哇,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又有好消息,是什么?”   叶守川扬了扬手里的信:“师爷要回来了,这两天应该就能到。”   “真的?”元墨一下了跳了起来,抢了那封信,“我去告诉红姑!”   叶守川看着她奔跑起来背影,脸上的笑意微微加深。   这才是元墨,永远飞扬跳脱,意气风发。   昨晚那个那着高大院墙呆呆出神的元墨,简直不像是她。   不一会儿,元墨就跑了出来,兴兴头头往外走。   叶守川拦下她:“又去姜家?”   叶守川打算同她好好聊聊,姜家可不是谁都能进去的地方,一次两次还罢了,若一而再再而三乱闯,只怕会惹来大麻烦。   “不是。”元墨微笑,“去西市买东西。”   只要不是去姜家便好,叶守川松开她,只是叮嘱:“师父一回来,你马上让人去告诉我。”   元墨没口子答应:“放心吧!”   御街尽头,便是皇宫。   都连王子带着十几名随从纵马踏过长街,驰向宫门。   马是高头大马,人是异域壮汉,所过之处人人避让,十分威风。   都连王子高呼:“都给我打起精神来!今天我可要把我们大狄的面子讨回来!”   区区一个男宠也敢戏耍他不说,那姜家的家主还一味偏袒,竟然要他向男宠赔罪,他是大狄高贵的王子,怎么可能向低贱的男宠低头?当然不肯!   结果姜家就要加重边关的关税,奏折已经呈了陛下案前。   世人都知道北狄急缺中原的茶叶、糖、盐、丝绸等物,偏偏就是这几样赋税加重,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这些东西齐齐涨价,坑的还不是北狄老百姓的钱?   都连王子立刻让人也上了个折子,状告姜家家主纵奴辱及友邦,要陛下替他主持公道。   陛下便召见两人,想来是要两人当堂对质的意思。   都连王子心想不能输,遂全副武装,一身披挂,率众而来,威风凛凛。   只可惜在宫门口就被拦了下来:“车马不得入内,王子请下马。”   北狄基本上人不离马,都连王子有点不乐意,但瞧见上朝的百官都纷纷下马步行,也无可奈何,只得入乡随俗,正要翻身下马,忽见一辆马车长驱直入,眼见就要进宫门,却无人阻拦。   都连王子大声道:“车马不是不能入内吗?那辆怎么可以?”   守将看了看这异域来的土包子,勉为其难解释:“那是姜家家主的马车。”   姜家家主,进宫门不下车马,见君王不行叩拜,是从太祖爷起就有的恩宠。   都连王子一听“姜家家主”四字,冷冷一哼,纵马就挡在马车前:“停!”   车夫勒住缰绳,马车稳稳停住,车帘一动不动。   上朝的百官看见这边动静,纷纷止步望过来,暗自议论。   都连王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身正不怕影子歪,这姜家家主休想用权势压倒他!   他清了清嗓子,待要将此事原委当众道来,让百官都知道姜家家主纵容手下男宠干的好事。   就在这时,御街上传来一阵阵喧哗,伴随着阵阵赞叹惊呼,好像比他方才经过时制造的动静还要大。   都连王子不悦。   这是谁?   竟比他的出场还有排面?   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伸长了脖颈望去。   远远地,先瞧见了三只风筝。   一只大蝴蝶,一只软翅子凤凰,一只九节大蜈蚣,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飞得高,俱在半空花枝招展,张牙舞爪。   三只风筝的线皆汇在一只线轴上,线轴握在一个人的手里。   都连王子见了风筝就来气,见了这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来的不是别人,就是那个骗他什么“风筝传情”的死男宠!   元墨挽着这三只风筝,穿一身淡蓝轻绡圆领夏袍,容光照人,坐下一匹高头大马,通体胜雪,是文华长公主送给她压惊的礼物,据说是琉璃雪一母同胞的兄弟,外形脚力都十分相近。   她打马而来,当真是人如玉,马如龙,许多年后,人们还会指着那一段御街对后人说:“当初元二爷就在这里追上家主的……”   府兵们一时有点懵。   家主大人下过令,不让二爷进门,但现在不在姜家门内,这道令还算不算?他们要不要拦?   只这么一个犹豫的功夫,元墨的马已经靠近了马车,她掀开车窗上的帘子,将线轴递了进去,“阿九,给!”   马车内幽暗阴凉,车帘一掀,外面的阳光骤然照进来,有点耀目。   比阳光更耀目的,是元墨的笑容。   视线自发变得贪婪,恨不能让这笑容永远停在面前。   他静静地、贪婪地看着她。   三天没见她了。   感觉上,却像是过了三年。   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都在为她的出现而无声欢呼,明明是静坐不动,心头已经沸腾。   她自窗口伸出来的那只手,白皙,修长,经不住他轻轻一圈,却又不是普通女子的弱若无骨,它有着清秀却挺拔的骨架,像初春冒出来的枝桠,秀丽之中带着勃勃的生机。   要很用力很用力,在袖中将手紧紧握成拳,才能克制住握住那只手的冲动。   不能,不能去握住她。   他的权势太大,一旦他握住她的手,她就无法挣脱。   哪怕心中再不愿意,她也得乖乖奉迎他,讨好他。   就像她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   光是想到这一点,姜九怀的心脏就狠狠抽痛了一下,像冷不丁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   “你来干什么?”他冷冷问,眸子里的情绪经过了最初一瞬的千变成化,最终静静变作一片冷漠。   “送你风筝,我答应你的,还记得吗?”这样冷漠的姜九怀让元墨有点难过,但她不气馁,重新露出了笑容,“我挑了西市最大最好看的三只,你来看看!”   姜九怀看着她手里的线轴,半是心动,半是心痛。   怎么能不记得?   这是他半哄半骗、胡搅蛮缠得来的风筝。   如果他不说,她一定不会给。   他的目光顺着线望出去,透过车窗只瞧得见风筝的一角,绚丽斑斓十分美丽。   只可惜,都是他强求来的。   一如她的喜欢。   “玩笑而已,二爷不必当真。”   他说着,一把掀开了车帘,向外道:“王子挡驾,有何指教?”   都连王子望着那三只风筝,久久无法回神。   我去,风筝传情,是真的?   是他错怪这男宠了?   他错怪了姜家家主最心爱的男宠,姜家家主给他机会赔不是,他还不要,姜家家主于是对他出手了,他还嗷嗷叫去找皇帝陛下告状?   都连王子只觉得一盆凉水兜头泼下,万千威风,尽数化为乌有。   “呵呵呵呵……”都连王子露出了卑谦而又不失诚恳的笑容,“我是……来说家主大人驾车的,我驾车的手段非常不错,家主大人要不要试一下?” 第一百四十七章   乐坊的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   太阳升到中天,姑娘们才起床梳洗,新添了十几二十号人,红馆的厢房差不多住满了,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吃过早饭,欢姐便把新人领到厅上教导,一进门,大家就见元墨坐在二楼老位置上,面前桌上搁着三只老大的风筝,也不知在这儿坐了多久,人与风筝都是同款的丧眉搭眼,一起打着蔫儿。   “二爷?”欢姐拿手在元墨面前晃了晃,元墨嘴里“嗯”了一声,眼神却兀自发直。   欢姐吃了一惊,正要去探探她的额头看看可有发烧生病,元墨忽然捉住了她的手:“把人都喊来,咱们议个事儿。”   红馆上一次所有人齐集议事,还是大家把自己压箱底的私房钱送“阿九”去评花榜的时候。   这一次,元墨面色郑重,神情严肃,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诸位,你们自接客以来,有没有遇到起初待你们很好,后面突然就将你们拒之门外的客人?”   欢姐道:“嗐,我还以为是什么呢!不就是男人变个心嘛,这种事谁没碰见过啊。”   果然没找错人,谈情说爱这种事情女伎们最有发言权。元墨连虚心求教:“那该怎么办?”   大家使给她分析:变心分两种,一是突然变心,说不来就不来了,二是慢慢疏远,渐渐地不来了。”   “突然变的。”元墨说。突然得不能再突然了,一夜之间,天差地别。   “这也分两种,一是突然看上了旁人的好处,见异思迁,二是突然看到了你的短处,处久生厌。”   元墨:“……好像是第二种。”   “第二种又分两种,一个是余情未了,二个是恩断义绝。”   元墨沉思了良久。虽然她不想承认,但姜九怀对她真看不出还有半点余情的样子,她叹道:“大概是恩断义绝。”   “唉呀,这可是最最难办的一种,一般到这份上是很难回头了。”女伎们纷纷叹息。   欢姐将女伎们打发出去,凑近元墨:“我瞧着倒不像。姜家家主若对你恩断义绝,还会把这些女伎留在咱们这里?你看阿宝还时不时带着大王去看猫呢。”   她有说是她和阿九吗?   “其实你这种情况,只要一招就成了。”欢姐又道。   元墨立刻来了精神:“哪一招?”   “脱光衣服,走到他面前!”欢姐掷地有声,“但凡他对你还有一丝余情未了,指定忍不住,只要他忍不住,事情就办妥了。”   元墨给这个念头轰得脸上发烫,“他他他要是忍住了呢?”   “那就是真没戏了。”欢姐道,“穿上衣服回来呗,还能咋地?”   元墨觉得很有道理。   脱一脱衣服而已,又不会少一块肉,反正他已经知道她是女孩子了。   他若是不理,顶多是没面子,但面子这东西值不了几个钱,没了就没有,有什么要紧?   他要是理她的话……   元墨捂住了脸。   就这么干!   元墨行动迅速地备好了衣裳,还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买了两本春宫,仔细钻研了一番。   一切就绪,就剩一个问题。   不管穿不穿衣服,她要如何突破重重封锁,走到姜九怀面前呢?   西市有一家点心铺,做得果酱甜饼最好吃,因为元墨喜欢,所以姜九怀交代过,这家铺子隔些日子便要往姜家送一趟货。   元墨来到这家点心铺,发现铺子里生意兴隆,门联上挂着一块牌子,上书“姜家指定供奉”六字,掌柜的一见元墨,远远地便满面堆笑迎上来:“今儿吹的是什么风?二爷怎么亲自来了,可是家主大人有什么交代?”   元墨见状心中顿时稳了,看来她失宠的消息还没有传到这里来。   元墨只说是顺路路过,随便挑挑捡捡,挑了一大堆,掌柜祭出店里最大的椿箱才装得下,让人抬着,亲自跟在元墨身后送货。   中途元墨回乐坊更衣,顺便请掌柜进去歇息,还让姑娘们陪掌柜喝了两盅,最后一名美艳女伎道:“二爷有事绊住了脚,有劳掌柜先把点心送过去。”   伙计们重新抬起椿箱,只觉得好像比之前沉了许多。   美艳女伎道:“二爷另添了一些东西进去,是给家主大人的,你们可千万小心,好生抬着。”   掌柜被迷得神魂颠倒,连连称是。   椿箱抬到姜家,照例要开箱检查。   不过这点心铺子是常来的,掌柜也都是认得的,箱子里照旧是码得齐齐整整的点心盒子,府兵们打开略看了看便放行了。   元墨整个人缩在点心盒子底下,一动不敢动。   感觉到箱子重又被抬起,才松了一口气。   只是好景不长,没过多远,箱子再一次停住了。   有人敲了敲箱壁,“打开。”   怎么回事?平公公呢?   明明已经说好让平公公来接应的,为什么来的是封青?   他们这种级别的高手耳力非同寻常,定然是听到了椿箱中的心跳声。   好在元墨早有准备。   椿箱打开,左上角的点心盒子忽然动了动,一样东西把它顶了起来。   是一只圆溜溜的小酒坛。   坛口开了一半封,浓郁香气混在点心的甜香里,透骨而来。   封青情不自禁,重重吸了一口气。   香浓醇厚,一闻就是极品佳酿,辛烈或许比不上冰雪烧,香浓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打哪儿来的?”封青问。   掌柜的忙答:“全是二爷挑好的点心,让小人送来。”   封青大约心中大约是在天人交战,元墨在箱子里举酒坛举得手酸,等了半日,手上一松,酒坛子被取走了。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封青说。   这时候平公公才姗姗来迟,让掌柜的退下,换了府里的抬箱子进去。   封青和平公公并肩走在箱子旁边。   封青道:“你这样帮着他瞒骗主子可不好。”   “哦,那日日看着主子死气沉沉就好?”平公公翻了个白眼,“再说了,一坛酒就把你买了,你还好意思说咱家?”   封青“咳”了一声,“回头帮我问问这酒是哪儿买的。”负手走了。   元墨窝在箱子里被抬进了姜九怀的房门。   按计划,一会儿平公公会把人全带出去,然后她便能钻出箱子,要不了多久,姜九怀会回房午睡,到时候她就……咳咳咳咳……   然而情况好像有点变化,她在箱子里明显感觉到抬箱的人脚步一顿,然后就听到平公公吃吃的声音:“主、主子您怎么在这儿?”   元墨也大惊,这会儿他不是应该在书房批公文吗?   “去外书房来回费时,以后把公文全送到这里来。”姜九怀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隐约有一丝淡淡的倦意。   元墨的心轻轻抽了一下,单听声音,就知道他这阵子一定没睡好。   “这是什么?”姜九怀大约是看到了箱子。   “这是……”平公公到底还是没胆子,迅速地选择了自保,“这是西市那家铺子送来的点心,老奴来请求主子如何处置。”   姜九怀顿了良久,淡淡道:“扔了。”   平公公无声地“哎”了一下,想说点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向抬箱的府兵挥挥手:“抬出去抬出去。”   这就抬出去?   那她费这么大劲儿进来是干什么的?   装箱一日游吗?   就在元墨在箱子里怀疑人生的时候,姜九怀忽然道:“等等。”   箱子顿住。   “放下吧。”这三个字伴随着长长着一口叹息。   平公公暗自长舒一口气,让府兵把箱子搁下,然后迅速带着两名府兵撤离,还找了个借口:“老奴这便去搬公文。”   屋内极安静。   元墨缩在箱子里一动不敢动。   时机完全不对,她的头发早就窝得散乱了,衣裳也皱得乱七八糟,姜九怀再不离开,她就没机会整理仪容,没办法干净漂亮地出现在他面前。   再说这么窝着,也不好脱衣服……终极杀招没办法祭出来。   时间一分分流逝。   姜九怀为什么留下这只箱子呢?难道是不想浪费?或者是他饿了,正好想吃点心?   元墨已经无聊到开始胡思乱想。   就在这个时候,箱子“咔嗒”一下,被打开了。   元墨整个人僵住。   上面传来细微的动静,像是姜九怀的指尖抚过那些点心盒子。   这家的点心盒子十分考究,皆是用红漆木盒,绘着深红浅粉的牡丹花,十分符合元墨浓艳华彩的审美,她本就是先看上这盒子才尝这点心的。   一尝才发现,不单盒子好看,点心也好吃,遂指名要这个。   身上微微一轻,其中一盒被取走了。   接着她听见了细微的沙沙声,那是裹在点心上的糯米纸发出的声音。   姜九怀,在吃点心?   元墨微微讶异。   姜九怀向来不喜欢吃甜的,什么时候改性子了?   “这么腻,亏你吃得下。”   隔着箱壁,他的声音传进元墨的耳朵,轻极了。   有一个瞬间,元墨几乎以为他已经发现她了,后来才发现不是,这是他在自言自语。   她不在,他还在同她说话,吃她喜欢的东西。   元墨只觉得像是有谁的手紧紧握住了她的心脏,狠命一挤。   心中又紧又疼,还有什么东西被挤出直涌出来,再也控制不住。   姜九怀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把盒子搁回箱子里。   忽地,盒子动了。   整箱的盒子都动了。   它们微微晃动,然后乒乒乓乓滑出箱外,掉了一地。   然后有东西自箱内涌出,那是层层叠叠的淡粉色轻绡衣裳,像极了夏天傍晚铺满天空的瑰丽云霞。   元墨就陷身在这团云霞中,发丝有几分凌乱,微微遮住面颊。   她的脸颊绯红,双唇柔润,眸子如星,就像一个刚刚从云端坠落的仙子,经由天神之手,送到他的面前来。 第一百四十八章   元墨发现姜九怀睁大了眼睛。   哪怕是泰山崩于侧,姜九怀都不会被震到这种程度。   元墨有点惭愧。   在箱子里闷了半天,她的衣裳是皱的,头发是乱的,脸大概也憋红了,看上去很可能像个疯婆子。   可现在顾不得这些了。   她急急跨出箱子,裙子太长,一时不习惯,踩着了裙摆,整个人不由自主往前栽倒。   姜九怀下意识便伸手扶她,待反应过来,元墨已经扑进了他的怀里。   燕燕轻盈,抱了个满怀。   身体里莫大的空虚骤然被填满,心中涌现难以言喻的满足,明知道这时候应该推开她,双手却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只想抱得更紧些。   元墨的感觉同他一模一样。   一对眼珠子仿佛不够用,怎么也看不够面前这张脸。   明明才几天功夫没见,她为什么觉得有好几年那么长?   她已经憋了无数的话要对他说,憋了无数和问题想要问,她也知道重要的事情应该抓紧说完,以免下一瞬他就让人把她赶走,再也没有机会开口。   可此时此刻,扑在他的怀里,她只想干一件事——   那就是,先亲他娘的再说!   她轻轻踮起脚尖,重重吻上去。   几乎是同一时间,他的手在她的腰上收紧了,她的脑后被他托住,身子仿佛要被他掐断在怀里,呼吸悉数被他夺走。   恍惚间,元墨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些时候,有些话,根本不用问的。   他手上力道,他急促的呼吸,他比她还要迫不及待的深吻,全都告诉了她答案。   “阿九,你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良久良久,两个人松开彼此,都有几分喘息,元墨更是喘得狠,胸膛急剧起伏,“我也喜欢你,一直喜欢你!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是那次你陪我逛画舫的时候,可能是那次在厅上靠在你身后睡着的时候,也许还要更早一点也说不定,反正我就是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后面的话她再也没能说出来,全给姜九怀的唇堵住。   姜九怀觉得自己要疯了。   自制力在面前全成了笑话。   她单只这般模样出现,他就已经无法控制自己,哪更堪她还要说上这些话?   全身的血脉贲张,仿若已经化身为一头凶兽,只想撕碎她,揉烂她,一口吃了她!   这个吻前所未有的迫切和深入,元墨给他吻得脑袋一阵阵发晕,抽身之后大口喘息:“等等……”   姜九怀哪里肯等?他将元墨拦腰抱起,放在了床上。   元墨抵住他的胸膛,“先别着急,我都准备好了,不差这一会儿,等我先说完!”   “有什么话,等会儿再说。”姜九怀的声音喑哑至极,这几天的思念已是江河决堤,滔滔难止。   “我得说清楚,不然你又生气。”元墨道,“阿九,我想过了,若你一定要娶我,我也勉强能嫁你。但我们得说好,等你的正房妻子一进门,我就要走了。”   姜九怀的动作顿住,抬头:“你说什么?”   “我不想当第二个春娘。”元墨心中有一丝凄然,“我喜欢你,愿意和你在一起,可我不喜欢跟旁的女人勾心斗角争夺你。等你娶了正房,麻烦你看见我们彼此喜欢过一场的份上,让我走。”   她的目光认真而又坦荡。   姜九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柔情抓住了,体内凶兽悄然收起了咆哮,他轻轻抚着她的脸,如猛虎轻轻捧住一朵蔷薇,“你以为我要娶你,是要你做妾?”   “不然呢?”元墨道,“难道我还能当家主夫人不成?”   姜九怀看着她,心中柔软至极,竟生出一丝辛酸和痛楚。   他的阿墨,他飞扬跳脱的阿墨,竟然愿意给他做妾。   “怎么不能?”姜九怀轻声道,“我要提亲,本就是要明媒正娶,迎你入门做姜家的家主夫人。”   “家主夫人?”元墨被震住了,那可几乎是同皇后一样尊贵的位置啊,“我我我就一开乐坊的……”   “那又怎样?”姜九怀轻轻吻她,这一吻和之前不同,他吻得轻柔,吻得珍重,像对待某种易碎的珍宝,好一会儿才结束这个吻,额头抵着元墨的额头,“你开乐坊也罢,开酒馆也罢,是贵女也罢,是庶民也罢,我要娶从头到尾都只是你这个人而已。”   元墨还是懵。   好比有人给她一颗芝麻,她虽然颇为不乐意,但还是说服自己接受了这颗芝麻,结果发现人家要给的她根本不是芝麻,而是一颗大西瓜。   现在她就捧着这颗西瓜,不敢相信。   太玄乎了吧?   姜九怀给她一脸呆滞的模样逗乐了。   真是,他是怎么舍得冷落了这宝贝好几天的呢?鬼迷心窍了吗?   他翻身在她身边躺上,侧身看着她。   他总共见过她两次女装,但那两次她脸上都是乱七八糟的浓妆,这一次,她脸上却是干干净净,肌肤细腻如婴儿,还泛着一层漂亮的粉红色。   指腹轻轻抚过她的脸颊,指腹下的触感比豆腐还要软滑,美玉还要光润,人生是到了此处,才懂得什么叫爱不释手。   元墨犹自追问:“你真要娶我当夫人?”   姜九怀笑:“是。”   元墨一脸严肃:“我做了大房,是绝对不会让你纳妾的。”   姜九怀暗道他连碰一下别人都觉得恶心,还纳什么妾?   但脸上还是表现得若有憾焉:“不纳也不是不行,不过,夫人你可要加倍补偿我才行。”   元墨拍胸脯保证:“放心,我是开乐坊的,这方面是行家。”比如为着今天她还特别学习过,技术一定不坏。   说到这,她才反应过来,方才不是打得火热吗?他怎么躺到一边去了?书上可没有这种姿势啊?   “阿九你不要了么?”她直接问。   问得这么露骨,偏生眸子还这么清澈,姜九怀一时不知道自己是想吃了她还是想掐死她,他的声音微微喑哑,“我有个习惯,喜欢把最好吃的,留到最后一口吃。”   元墨知道有些人是有这样的习惯,但不知道这个习惯同床上活动有什么关系,根据女伎们教给她的经验,一般男人中途停下来,只有一个原因。   “阿九……”元墨忍不住问,“你是不是有什么隐疾?”   姜九怀惊了。   元墨还怕他不明白,“比如说,那个不太行……”   她还想告诉他北里的大夫治这个特别有一手,她可以介绍他去试试,然而话没出口,姜九怀已再度翻身而上,把她压在了下面。   “我想给你最完美的婚礼,最完美的洞房,我想把我们之间最好的第一次留到最完美的那一天……”姜九怀的气息灼热,低下头,“但若你实在想要,我也不用忍了……”   “阿墨!”   就在他快要碰到她的唇的时候,门外有人喊。   隔得远,且尾音被迅速而含糊地截断了,大概是被捂住了嘴,但床上的两个人都听到了。   是元宝。   还伴随着大王的汪汪声。   还有没良心的喵喵叫。   “等等,”元墨手脚并用从床上溜下来,“我去看看什么事儿,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说着就打开门,就见平公公和封青正拖着元宝往外走,元宝的嘴还被封青捂在手里。   见了元墨,元宝呜呜叫。   平公公和封青则呆掉。   这这这这这衣衫不整、面若桃花的姑娘是谁?   元宝终于把封青的手拉下来了,“阿墨,师父回来啦!红姑让我来找你。”   元墨眼睛一亮:“好的等我一下!”她急忙回身去找姜九怀。   姜九怀手按着脑仁儿,只觉得里面一阵阵疼。   “我先回去,晚上再来陪你!真的,等我!包你满意!”元墨说着,捧起他的脸,重重在他脑门上“吧唧”了一口,“我先走了!”   她说着就要走,姜九怀将她拉进怀里,狠狠吻了一顿,哑声道:“三天后,我去提亲。”   咦,这么快?   上次不是说一个月吗?   姜九怀咬牙:“下辈子换你当男人试试,看你能忍多久。”   元墨想说,其实她这辈子也当自己是男人来着……   为免太过惊世骇俗,元墨走到屏风后,找了套姜九怀的衣裳换上才出门。   门外,平公公和封青依然呆若木鸡,视线僵硬地看着男装的元墨离开。   元墨一脸含笑向两人点点头,施施然带着元宝走了。   两人僵硬地收视视线,再僵硬地对望在一起。   几乎是同时,两人猛然一震,回过神来,大步冲向姜九怀的屋内:“主子——二爷是女人?”   姜九怀正拾起元墨换下的衣裳,那一团轻盈的云雾像是随时会化成水从指尖溜走,上面还带着她身上独有的清冽芬芳,让他有一种将脸深深埋进去的冲动。   “嗯。”   这个字,应得又爱又恨。   爱则,想把她揉在怀里疼个不休,恨者,则想打断她的腿将她锁在身边,哪里都不让去。   心思一向细腻的平公公,这次却没能揣测出主子心情十分糟糕,他一脸激动,热泪纵横,紧紧握住了身边封青的手。   封青也是虎目含着泪光。   呜呜呜,二爷是女人……   呜呜呜,主子喜欢的是女人……   呜呜呜,主子终于能有后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楚天阔好像永远不会老的。   他依然是随随便便穿了件粗布衣裳,头发依然是随随便便用一根布条扎着,笑声依然那么豪迈,眼睛依然那么洪亮。   他看上去好像前两天才离开红馆,今天又回来了,一点儿也不像已经离开了好几年。   除了在海上晒得久了,肤色有些变化,变成一种特别的紫铜色。   他跟大家讲海上山一样高的海浪,比船还大的鱼,黑得看不见一点光的风暴……红姑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眼角眉梢全是笑意。   从前元墨小,只知道师父一来,红姑心情就会很好,现在她才能看懂红姑望向师父的眼神,混和着崇拜与恋慕,甚至还有一丝怜爱。   今天红馆不做生意,关起门来自己取乐,连云画情都过来了,她似乎还认得楚天阔,既没有把楚天阔当宝宝,也没有把楚天阔当成画中人,安安静静看了楚天阔半晌,问:“你的刀呢?”   楚天阔哈哈大笑:“掉海里了。”   席上的菜式流水介端上来,黄叔忙得脚不沾地,女伎们也纷纷下厨帮忙,做几道自己的家乡菜,元墨也起身准备去钓一条鱼来做鱼鲙,叶守川道:“我帮你划船。”   夏天是平江画舫最多的时候。   风从水面吹来,带着清凉的水汽,舒服极了,江上画舫往来交错,窗内灯红酒绿,丝竹声声,好不热闹。   元墨是最喜欢这种热闹的,但太热闹的地方往往钓不到鱼,叶守川将船划得远一些,寻了处安静所在,停下手里的桨。   元墨忽然想起上次给姜九怀背诗时,船也是泊在这里。   而想到姜九怀,不由自主就笑了。   天上一弯新月,并不十分光亮,但叶守川练武之人的眼力异常敏锐,清晰地看到了元墨嘴角的笑意。   这笑意清甜甘冽,让叶守种也忍不住跟着一起微笑起来:“师父一回来,大家都很开心。”   元墨点头,:“是,红姑最开心。”   她真的太久太久没有看到红姑这样开心的笑容了,红姑的魂魄好像有一部分生在了师父身在,师父离开,红姑便整日魂不守舍,醉生梦死,而师父一回来,红姑便完整了,重新变得明媚鲜妍,不可方物。   她好像有点明白姜九教她的那几句诗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那是说不论模样怎么变,两个人都要在一起。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那是说不论时间怎么变,两个人还是要在一起。   这是每一对相爱之人最强烈的愿望吧?   “师兄,”元墨钓着鱼,忽然道,“我要成亲了。”   叶守川正在替她准备刀和砧板,一闻此言,手里的刀不由脱手,还好他反应敏捷,在刀落下的之前,迅速抄在了手里:“和谁?”   元墨听出了他声音里的紧绷和意外,挠了挠头。   确实太突然了吧?她在师兄和长辈们的眼里还是个假小子,突然之间竟然要成亲了,连她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和阿九,他知道我是女孩子,说要成亲来着,我还不知道怎么跟红姑说呢。不过师父回来了,红姑的心情应该好很多,我再多拍拍师父马屁,让他帮我说说好话,应该就成了吧?”   鱼儿上钩了,元墨一手把鱼摘下来,一手要问叶守川拿砧板,砧板在叶守川手里却是纹丝不动。   “……师兄?”   叶守川如梦初醒,松开手。   元墨手起刀落中,开始切鱼鲙,切到一半,发现船一动没动,叶守川在看着她发呆,似神魂出窍。   “不会被我吓着了吧?”元墨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叶守川低声道:“你竟然甘心给他做妾?”   元墨笑了:“是吧?他说要成亲的时候,我也以为是要做妾来着。”   “难道不是?”   “嗯,他说只娶我一个,我,马上就要当姜家的家主夫人啦!”   最后一句,她是止不住地开心。   “阿墨!”叶守川声音抬高了一点,“你清醒一点,你和他身份天差地别,他怎么可能真的娶你做正房?你不要被他骗了!”   “我信他。”   元墨明白,她此刻这种笃定的信任,春娘对古清一定有过,云姨对皇帝一定有过,她们当初一定也是和她一样,全心全意地相信着那个人一定会给她们幸福。   这种笃信来自于全部身心,不会也不愿去怀疑。   叶守川已经是厉声:“你就不怕他将来变卦,对你始乱终弃?”   元墨笑了:“师兄,你有喜欢的女伎,对吧?若是老天爷告诉你,你跟她只能做十天夫妻,你做是不做?”   叶守川道,“不,我从来不曾喜欢什么女伎,我……我同喜欢的人若是不能长久,那又何必开始,徒增伤心?”   “这你就不懂了哟师兄,人生得意须尽欢呐,我跟阿九成亲,能做十天的夫妻,我就快活十天,能做一个月的夫妻,我就快活一个月。一生一世一双人自然是好,那万一不能一辈子白头到老,在一起过总好过什么也没有嘛。”   元墨一面说,一面料理鱼鲙,口齿清晰,下手利落,“男女之情,你情我愿,谁也不能保证一定会喜欢谁一辈子,所以我不怕什么始乱终弃,我只知道现在他喜欢我,我喜欢他,我们两个就要成亲了。”   说话间,鱼鲙已成,叶守川还瞪着她,没有回神。   元墨拿刀背敲了敲船舷:“划船啦师兄,鱼鲙要不新鲜啦!”   元墨的鱼鲙永远都大受欢迎,楚天阔赞到:“在海上什么都好,就是谁做的鱼鲙都比不上我家阿墨。”   元墨笑嘻嘻:“那师父你下次出海记得带上我。”   楚天阔一个“好”字还没说完,手背上就被红姑敲了一记,“好什么好?才回来就想走?”   然后元墨的手背也挨了一下,红姑骂道:“出什么海?生意不做了啦?”   元墨揉着手背,才想起来,对,她就要成亲了,恐怕出不了海了。   但师父把海上的事情讲得太过惊心动魄,她还真有点想去看一看呢。   也许哪天可以撺姜九怀一起去?   云姨吃了一片鱼鲙,因沾多了芥酱,辣得直吸气,齐叔先给她漉梨浆解辣,然后再给她清水漱口,动作细致周到,充满耐心。   红姑和师父对饮一杯,两人眼中都满是笑意。   女伎们语笑晏晏,不时掩嘴大笑。   元宝啃蹿腾啃得一嘴油。   黄叔又端了一大钵汤进来。   师兄起身接过汤,安放在席上。   元墨觉得,自己大概是喝得有点醉了,不然怎么会觉得飘飘忽忽,好像人在仙境呢?   太好了,这一刻。   所有她喜欢的人,都在她身边。   只差一个阿九。   此时此刻,强烈地想念着阿九,想念到想把他从姜家拎出来,放到这席上。   大家都玩得太疯太开心,一时都没有听到门外的喧闹声,直到大门被重重拍响,元墨才去应门。   “抱歉抱歉,今儿个有人包场了……”   元墨说到一半顿住,来的人是都连王子。   莫不是来踢馆的?   哼,无妨,师父和师兄都在,她还有阿九撑腰,别说一个异域王子,就算是皇帝陛下亲自来踢馆,她也是不带怕的。   哪知都连王子客客气气道:“打扰了二爷发财,是我的不对,今天我是专程来找二爷的。”   他说着,一挥手,随从们抬上来几只大箱子,又送上两位美女。   “我打听过了,人们都说,二爷最喜欢的东西有两样,一个金银财宝,二是美女,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这两样东西我也喜欢得很!还望二爷看着你我品味如此一致的份上,高抬贵手,宽恕我的无礼吧。”   这是什么跟什么?   闹了半天,元墨才知道姜九怀要给边关货品加税的事,都连王子也顾不得什么礼节,揽着元墨的肩嗷嗷叫,若不是因为有随从在旁边,他能直接下去抱元墨的大腿,“二爷,你说,还有什么是你想要的,只要你想,我就能给你弄过来!只要你能帮我在家主大人面前说上话,我都连的性命就是你的!”   元墨道:“就算我去说,他也不一定听啊……”   “他说了只要你点头就可以!”都连王子说着,解下腰下一把错金镶宝石的小刀,塞进元墨手里,“黄金刀是我族最贵重的信物,持着这把刀来找我,千难万难的事我也会为二爷你达成,只求二爷帮我这个忙!”   信不信物的元墨倒不是很在意,关键是这把小刀入手沉重,看来是纯金的!   元墨眉开眼笑:“都是自己人,王子千万别客气,王子的嘱托,我一定倾力照办!”   都连王子也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方在极度融洽的气氛中分手道别,元墨邀都连王子以后常来,都连王子也保证明天就来捧场。   元墨带着新得的美人一起入席,几箱东西搬进厅内,开箱后发现多是金银首饰,女伎们个个喜欢得不得了,元墨心情好,大手一挥,“随便挑,喜欢就拿去!”   “谢二爷!”   “二爷最好了!”   “二爷财源广进!”   “二爷发财!”   女伎们一个个跑来在元墨脸上亲了一口。   元墨顶着一脸的红唇印子,看着女伎们叽叽喳喳地抢首饰,心中十分快活。   红姑问:“哪儿来这些东西?”   元墨心说师父回来了还真是不一样了,红姑居然也会关心过些来,忙道:“都连王子送的。”   “什么王子?他为什么送你这些?”   元墨正要解释都连王子是谁,欢姐在那头笑道:“啊哟,别说什么外路来的王子了,咱们二爷现在可是姜家家主的心头宝,在西山的时候你是没瞧见,任他什么王公大臣啊,公主啊,娘娘啊,一个个见了二爷都和和气气的,谁不送礼物给咱们二爷?礼物差一点儿的,咱们二爷还看不上呢!是吧二爷?”   “没有没有,贵人们的礼物怎么会差呢?”元墨笑眯眯地答,却发现红姑脸色发白。   元墨忙道:“红姑你放心,我只是收收礼,并没有做一件歹事。你看现在红馆再也不缺钱了,又有了这么多姐妹,将来一定能追上当日双璧坊的——”   她的话没能说完,红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力道大得吓人,声音无比紧迫:“再说一遍,你是姜家家主的什么人?”   元墨还从来没见过红姑这般模样,一时间也不敢多说:“就……我在姜家当了一份差……”   “辞了!”红姑厉声道。   “为什么?”元墨一脸懵。   “没有为什么!”红姑整个人像是陷入了极大的焦躁之中。   楚天阔拍拍她的手,红姑深吸一口气,抓起元墨,“跟我来!”   叶守川下意识就要起身跟上。   “守川,”楚天阔道,“坐下。” 第一百五十章   元墨被带进红姑的屋子里,红姑“砰”地关上房门。   一般关门关出这么大动静,就表示红姑十分火大,元墨要挨打了。   但这次红姑没有打人,她在屋子里急步走来走去,像一头困兽,片刻后,她停下来:“阿墨,我知道你不明白,我也没办法跟你解释,但你一定要辞了这份工,离开姜家,知道吗?”   “你是不是担心师父的事?”元墨试探着问道,“阿九已经答应我,师父盗他父母庚帖的事,他不会计较的。”   “阿九?”   “就是姜家家主。”   红姑倒吸一口冷气:“你叫他阿九?”   糟,漏馅了。   “你同他到底什么关系?”红姑看上去像是要急疯了。   “我……”元墨一咬牙,索性豁出去了,“我同他,是马上要成亲的关系。”   红姑整个人晃了晃,跌坐在床上。   元墨只见她脸色煞白,没有一点血色,连忙急急把和姜九怀怎么认识,怎么在江上重逢,怎么在扬州一起同生共死,怎么在京城被挑破女儿身,怎么求亲的事全都说了。   她以为这样能减轻红姑的担心和焦躁,可没想到红姑的脸色好像更难看了,口里喃喃道:“冤孽,真是冤孽……”   元墨忍不住问:“我和阿九是两情相悦,有什么冤孽?”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   “正因为不知道,你才要告诉我啊!”元墨大声道,“你告诉我我不就知道了吗?”   红姑摇头:“我不能说,阿墨,你听话,你真的不能和姜九怀在一起,绝对不能!”   元墨看着红姑惨白的脸色,蓦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我爹……该不会是姜九怀的爹吧?”   红姑一怔:“胡说八道什么?”   呼,不是就好,不是就好。   元墨拍拍自己的胸口,呼呼,差点吓死了。   “可要不是这点,我为什么不能嫁给阿九?”   “你别问了,总之,不能就是不能!”红姑的声音疲惫而凄厉,“你嫁给他,这辈子就毁了!”   “要毁也是毁我的一辈子,我自己难道都不能知道原因吗?”元墨也忍不住火大,“为什么一定要瞒着我?你是我娘,却一直不告诉我!谁是我爹,也一直不告诉我,现在拦着我嫁人,什么原因还是不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不是一只狗一只猫,给根骨头给条小鱼都乖乖听话,我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   红姑愣住了。   元墨说完也后悔了,她不该对红姑这么大声。   深深调整一下呼吸,元墨上前一步,抱住红姑。   “红姑,我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小孩子了。”元墨低声道,“我有我的想法,我有我的人生,说句难听的话,就算你再为我好,你难道能陪我一辈子吗?我的一辈子还不是要自己过?这辈子要毁要活,都是我自己的事啊红姑,你得告诉我,我才知道要怎么做。”   红姑靠在她的怀里。   是啊,这个孩子长大了,长得比她还高,比她有力量,在她醉生梦死的时候,一个人撑起了红馆。   可是孩子,有些选择,不是“知道”或者“不知道”就能做对的。   “阿墨,你要相信我,我绝不会害你,你真的不能和姜九怀在一起,从今往后,姜家的边你都不要挨,好吗?”   红姑声音低哑,眼睛睛含着泪,“是我的错,是我要一直在这里等那个冤家,不舍得离开,所以你才会遇上姜九怀!我们走,我们明天就走,红馆关张,女伎们解散,我带你离开京城,再也不要回来!”   元墨诧异到极点,到底是什么原因,红姑连红馆都不要了?   夜已深,但姜家书房灯火通明。   王府长史领着数十名账房先生清算家主的私产,这项工程一般是三年一次,一次盘三个月。   但这一次命令来得极为突然,家主大人立时三刻便要结果,虽说只是要个粗略的数字,也够众人忙得汗流浃背了。   这是姜九怀要给元墨准备聘礼。   原本按平公公的想法,娶一个庶民哪用得着这么大的架势,家主大人指缝里随便漏点东西出来,对元墨来说就足够风光了。   “不得胡言。”姜九怀道,“她是未来的家主夫人,怎能轻慢?”   平公公差点儿没站稳,忍不住想劝姜九怀,娶来放在身边倒也罢了,正妻的位置怎么能给庶民呢?身份悬殊太大,恐怕难以服众啊,等等等等。   封青拦住了他。   封青的理由有三。   一,你瞧主子看着账本都能笑出来的模样,劝他有用么?   二,主子除去姜长信与姜长任,手段狠辣,雷厉风行,现在他要娶一个庶民为妻,虽说确实不如娶贵女好,但这种事情姜家有人敢反对么?   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只要不娶公主,娶谁都好。现在主子能有个老婆,而不是整天想着个男宠,你就知足吧!   平公公听了,倒有几分讶异,将封青上下打量一下:“你这老货竟也说出得几句人话了。”   封青白他一眼:“你有空在这儿想东想西,不如赶紧去收拾屋子,我瞧主子这意思是迫不及待,巴不得婚事越快越好。”   平公公连连点头:“确实确实。”   不单要准备喜房,还得再收拾出一所干净院子,小床小桌小椅都得准备起来,奶娘和善于照顾孩子的下人也该物色起来了,保不齐明年就多了个小主子呢呵呵呵呵……   平公公乐陶陶去忙了。   封青在窗外看着书房内的姜九怀,不由就想到了二十多年前那个同样年轻的身影。   他也是同此刻的姜九怀一样眉目含笑,准备迎娶自己的心上人。   当时的他绝没有想到,他满怀幸福开始的婚姻,会走向那样惨烈的结局。   封青无声地吐出一口长气。   所以,庶民有什么不好?   未来的家主夫人不姓风,这就足够了。   元墨就是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和离开时的满面笑容不同,元墨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进去就把自己往榻上一扔,长叹一声,好像要把肚子里的闷气一口吐尽。   姜九怀抬抬手让长史和账房先生们都下去,然后唤她:“过来。”   元墨闷闷:“不去。”   姜九怀起身,拦腰将她抱起,在书案前坐下,元墨窝在他怀里,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东西透过这拥抱进入她的身体,如果说她是一株枯萎的植物,那这些东西就是阳光和雨露,让她精神了不少。   书案上堆着高高三叠账本,姜九怀道:“拿。”   元墨随手拿了一本:“做什么?”   姜九怀道:“再拿。”   元墨不解何意,但这样同他在一起,再无聊的小事也都变得兴致盎然,她又拿了几本。   “够了?”姜九怀含笑问,眸子里有细碎的光芒,整张脸像是块发着光的美玉,元墨油然便想去亲一亲他,但又一想这人不能随便亲,亲了就没完没了了,遂忍住,道:“够了。”   姜九怀低笑出声:“你会后悔的,再拿点。”   元墨便又拿了些:“说吧,到底是干嘛?”   姜九怀搂着她,将她拿过来的账本照样分作三分,道:“这是田庄,这是铺子,这是屋产,拿到的便都是你的了。”   元墨倒吸一口冷气,迅速数了数面前的账本。   七间铺子!   四所房屋!   三处田庄!   就在这一瞬间,全都归她了?   “真的?”穷惯了的元二爷眼睛睁得圆滚滚。   太可爱了……姜九怀把她的脸扳过来,亲了亲她的额头,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笑意:“要不要再拿一点?”   “不不不不了,这这之些就很够了。”元墨感慨地发生,自从跟在姜九怀身边,发财好像就变成了一件很容易的事。   姜九怀没有告诉她这桌面上的都是给她准备的,剩下的还在账房先生们的盘算中,他抚着她的头发,问:“心情好些了么?”   元墨点点头,又摇摇头,抱着姜九怀的脖子,郁闷地叹气:“阿九,红姑让我辞工,再也不要来姜家了。”   “她不同意我们的亲事?”   元墨听他声音毫无波澜,看他脸上也不见惊讶,疑惑:“你知道?”   “她连你们的母女关系都瞒着,显然有不能告人的心事,你嫁给我太过招眼,恐怕她的心事会瞒不住。”   “可不是!”元墨说来就生气,“偏偏她还不说!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么娘?什么都不告诉我!”   姜九怀笑:“那便不要她,你直接来同我成亲,一样做我的家主夫人。”   那可不行。元墨也只是口头上说说气话而已,好不容易才有个娘,再怎么着也得好好哄着不是?   “放心吧,你先顺着她回去,过两日我便去找她。”   元墨眼睛一亮:“你有法子?”   姜九怀微微一笑:“世人都有弱点,有弱点就会有法子。”   元墨想起姜九怀对付卫子越和言妩的手段,眼睛更亮了:“红姑的弱点就是师父!”   姜九怀在她额头亲了一下:“多谢你出卖师门。”   元墨解决了一桩心事,心情顿时大好,窝在姜九怀身前翻开那些账本,问一问这铺子在哪里,卖什么,一年有多少入账,再看看那一处田产在哪里,多少亩,有多少人种……姜九怀便一一细细告诉她。   两人聊着这些鸡毛蒜皮,也有无穷的话说,絮絮叨叨的,停不下来。   平公公端着托盘进来,笑道:“主子和……”   现在不能再叫二爷了,平公公改口得快,“主子和夫人想必都饿了,老奴让厨房做了两碗夜点心。”   这声“夫人”叫得姜九怀心中大悦,元墨心里面也十分欢喜,就是脸上还有点不好意思,咳了咳,“那个,还没成亲,公公别乱叫。”   平公公笑道:“老奴早些儿改口,将来也顺嘴些。这早晚都要做的事儿,当然是越早做越好,二位主子你们说是不是?”   他说着就退下了。   元墨有点扛不住,不行,这嘴改得也太快了!忍不住有点怀念当初平公公对她翻的那些白眼。   托盘里是几碟小菜,并两碗小巧玲珑的水饺,元墨勺了一个尝尝,顿住。   鹿肉馅的。   再去看那些小菜——秘制鹿肉脯、酱烧鹿蹄筋、青瓜鹿肉卷、凉抖鹿肉丝。   平公公你给我回来把话说清楚!   那“早晚都要做的事”到底是什么事! 第一百五十一章   元墨当真乖乖回了红馆,再没去姜家。   红姑一改醉生梦死的常态,时不时便要过来看看元墨在不在。好在元墨不是同欢姐一起调教新女伎,便是和元宝混在一起,晚上也是乖乖是上床睡觉,看着元墨窗子上的灯很快熄灭,红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转身回去。   元墨趴在门缝上,瞧着院门口那道人影离开,微微一笑。   她推开窗子,月色如水,在水面上投入粼粼的波光,小舟荡漾在这片波光中,姜九怀便站在小舟上,容光胜过世间一切月光、水光,他仰起头来看着她,张开双臂,脸上露出了笑:“下来。”   这张脸无论看多少回,元墨脑海中生出的都是同一个念头——我家阿九怎么这么好看?   她轻轻一跃,落在他的怀里。   小舟微微晃动一下,荡出一圈圈涟漪。   姜九怀忍不住轻轻地叹息。   她好像是他身体中缺失的一部分,看不到她的时候,心中总是空落落的,好像弄丢了什么东西,这样抱着他,心中才觉得完满。   元墨一站稳,便发现船上多了一只椿箱,那椿箱精致典雅,当然不是她这条小舟上能有的东西,“是什么?”   “你爱吃的点心。”   元墨欢呼一声,正要打开的时候,顿住:“谁买的?”   平公公吗?   她可不想吃鹿肉味的点心!   “我。”姜九怀微微一笑,然后道,“我罚了平福一年的月例,如何?”   一年?好像太多了吧?   但转念一想平公公身上那丰厚的私产……哼,随便扣吧!   远处的一艘画舫中,平公公和封青坐在船头,远远地瞧着那一叶小舟,封青表示不解:“直接上这儿来不好么?”   这艘船又大,东西又齐全,不比挤在那条小舟上强?   平公公冷哼:“你懂什么?这叫情趣。”   封青瞧他一眼,上下打量他一下:“你懂?”   这目光不言而喻,平公公大怒,船头上立时吵得热闹起来。   这边元墨也带了点东西,那是两小坛桃花醉,先把一坛放姜九怀边上,“这坛给封大叔吧,咱们喝这一坛就好。”   能这么容易偷到酒,全是托了师父的福。师父一来,红姑的酒喝得大为减少,倒是师父喝得比较多,不过要从师父那里骗酒喝可比从红姑那里容易多了。   两人喝着酒,吃着点心,   元墨仰头躺倒,头枕在姜九怀膝上,看着头顶的星空,却无心赏这美景,问道:“阿九,你什么时候去找红姑啊?”   “明天。”   “明天是黄道吉日么?”   “不,因为今天有事。”他的声音低沉柔和,眸子全是温存之意。   “哦。”唉,元墨心想阿九他也是很忙的,她还是得自己想想办法,劝住红姑的死脑筋。   红姑真的打算解散红馆!甚至已经开始物色接手的下家,每天都有同行上门接洽,偏偏红姑还不让她过问,把她急得不行。   再不快点搞定这桩婚事,红馆就成别人的了!   姜九怀看了她半天,见她没有别的反应,半是恼怒,半是无奈,捏了捏她的脸颊,“我让白一查清楚当年你被送出去收养的事,等消息传回,我便会解决这件事。”   元墨一想就明白了,红姑的秘密可能和她的身世有关,她的父亲可能真的不是师父。   但红姑怎么可能同别的男人生下孩子?   这点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姜九怀汪定会解开的,这就叫,阿九出马,一个顶俩。   小舟轻轻摇晃,随波逐流,漂到一处,岸边的灯光好像比别处更亮些,乐声也比别处更悠扬。   元墨抬起头,看到了眼熟的高台、宫灯,以及彩楼。   她一骨碌爬起来,天呐,她这些天到底在忙些什么?连今天评花榜都忘了!   “要不要去看看?”姜九怀问,声音低沉轻柔。   元墨正要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睁圆了眼睛。   今天是七夕,是阿九的生日!   姜九怀看着她,那意思是:你总算想起来了。   元墨默默低下头,她最近真是昏了头了。   “阿九……”她弱弱地问,“你吃过长寿面了么?”   姜九怀:“吃过了。”   其实不用问,家主大人过生辰,该吃的该受的该有的,他肯定一样也不落地都有了。   她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地方,然后将起抓起船桨,划得飞快,小舟飞一般驶过评花榜的高台。   姜九怀:“不看了?”   “回头再说!”   元墨一气儿把小舟划到西市附近靠岸,然后拉了姜九怀就跑。   姜九怀由她拉着,看着她跑在他的前面,高高束起的马尾左右晃动,甩来甩去。   夏夜,又逢七夕,街上人流如织,店铺挂出一盏盏千姿百态的花灯,在奔跑的视线里划出一道道瑰丽的光亮。   元墨拉着姜九怀,跑进了麒麟阁,大声嚷嚷着让老板把最好的货色拿出来,然后向姜九怀道:“阿九,喜欢什么你尽管挑,只要你喜欢,我全都给你买下来!”   这口气,怎么那么像恩客对女伎?   老板是认得元墨的,见她如此大方,姜九怀的容貌又出此出众,不免想歪了,奉承道:“二爷真是好眼光啊,这位小郎君生得比那花魁还好看,再配上我们家的宝贝,一定能颠倒众生。”   元墨笑:“我爱阿九不用你家宝贝,也一样能颠倒众生。”   老板连声道:“是是是,有如此男宠,难怪二爷这般疼爱,来来来请看这边,这里是带钩、冠玉、扇坠,玉佩……应有尽有,二位请随便挑。”   元墨差点喷了。   不是,就想问问老板你这眼神到底是怎么把麒麟阁开到这般大的?   姜九怀的眸子里却是有一层戏谑笑意,一手将揽着她的腰,将她揽近,低头贴在她的耳朵上,却是指着另一边,低声:“二爷,我想要那个。”   温热气息全扑上耳朵,元墨半边身子都酥软了,无语凝噎。   大佬,扮男宠好玩吗?   老板将姜九怀看中的盒子捧过来,赞叹:“二爷这位男宠,可真是知情识意啊。”   元墨一瞧,盒子里放着一条华丽珠链,由红宝石与珍珠串成,每隔一段便坠着一只金铃铛,远比一般的项链要长得多。   这是……腰链。   一般是在床帏间使用,戴在腰间,随着腰肢轻摆而泠泠作响,倍添情趣。   元墨:心想姜九怀大概是随便挑的,低声告诉他: “换一个吧,这个你用不了。”   姜九怀看着她,眸子微微暗沉,声音放得有点低,慢慢道:“谁说我用不了?据我猜想,它定然十分好用。”   好吧,哪怕品味再特殊,既然他喜欢,元墨当然还是痛快地买了下来,离开麒麟阁之后,将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认真地道:“阿九,生辰快乐。”   街上人来人往,灯光耀眼,但这热闹的世间全成了模糊的背景,灯光在元墨的眸子里投出莹然的光亮,姜九怀在那明亮的眸子深处找到自己的身影。   他知道,他的眸子深处,也一定是她的影子。   自五岁之后,他就讨厌过生辰,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出生就是一场错误。   但是现在,他由衷感激父母将他带到了这个世界,这样,他才能遇到她。   他微微含笑,将她抱进怀里:“阿墨,谢谢。”   因为有你的陪伴,我的生辰才能快乐。   元墨觉得十分羞愧,她差点儿忘了他的生日,而且还送了件明显不适合他用的礼物。   “你还想不想要别的?我给你买!啊对了,我们去买墨!买最好的最老的古墨!”   她说着就要走,被姜九怀拉了回来,重新圈了怀里,姜九怀头埋在她的肩窝,发出一声低笑。   “笑什么?”   “阿墨,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收集那一库房的古墨?”   知道啊,“因为你喜欢。”   “是啊,因为我喜欢。”姜九怀捧着她的脸,目光在她脸上巡逻,“现在,我最喜欢的那一块,已经在我手里了。”   元墨愣了愣,才听懂他说的是什么。   红晕顿时从脸上炸开,脑袋变得又热又烫,心里鼓鼓胀胀的。   她克制住低头的冲动,左右瞧了瞧,将他拉进旁边的小巷。   姜九怀还来不及说话,便被推到了墙上,然后元墨的唇便吻了上来。   小巷幽暗,有星星点点的光芒轻盈飞舞。   是萤火虫,它们似乎也在好奇,围着两人一闪一闪,像是要将两个人织进一处梦境。   这个吻悠长、甜蜜,街上的喧哗全都变得极其遥远,他们两个仿佛是与世隔绝,置身云端。   良久良久,姜九怀停下来,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元墨手里。   元墨手还有点软绵绵的,接过来一看,顿时醒了几分:“金螭?”   姜九怀低声微笑:“七夕礼物。”   “可这是你父亲送给你母亲的定情信物……”   “正因为它是我父亲送给我母亲的定情信物,所以我才要送给你。”姜九怀搂着她,心中有一万种娇宠她的方式,不知道该先用哪一种才好,“懂吗?”   元墨懂。   正因为懂,才觉出他这份感情的庞大深沉,庞大到超出她的想象。   姜九怀见她低着头,“怎么?你不是一开始就很喜欢它么?”   是啊,这么美丽的东西,谁不喜欢呢?只不过当初的她,绝对不敢想象自己能有拥有它的一天。   “我们去买礼物吧!”元墨蓦然抬头,“我也要送你七夕礼物!”   姜九怀再一次抱住她,抚着她的头发,感觉到她的额头抵着他的脖颈,细碎的头发让那一块肌肤微微发痒。   心也发痒。   “不用了。”   你就是最好的礼物。 第一百五十二章   这一晚两人就像平京无数情侣一样,直玩到后半夜才回来。   他们像大家一样买了花灯去江边放,然后又混在人流里手牵着近去江畔看评花榜,分吃了一串糖葫芦。   元墨心中感慨,怪不得女孩子都喜欢过七夕呀。   梦里都是甜甜的。   而且浑身上下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哪怕是睡得最晚的,第二天中午还是第一个起床,刷刷刷先把院子扫了。   开门的时候,发现门缝里飘落一封信。   这几天有不少乐坊的同行打听红姑要将红馆出售,不停地有信送来,毕竟红馆地段极佳,且双璧坊留下的名头甚大,同行们都十分感兴趣。   元墨捡起来正打算悄悄扔了,但一看,发现信封上一片空白。   拆开来,信上六个大字:   西山银瀑之巅。   另有一行小字:三之后,酉时三刻。   元墨横看竖看看不出什么名堂,疑心是什么古怪的江湖切口,遂来找楚天阔。   红姑才起,正对镜理妆,楚天阔站在她身后,替她簪上一支发簪,两人在镜中相视一笑。   但见了信,楚天阔的脸色立刻变了,元墨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到过这么凝重的神情,他捏着信疾步来到大门外。   红姑和元墨都吃了一惊,赶紧跟上。   红馆的大门才翻修过,漆涂得又红又亮,楚天阔的手抚向门上某一处,出神半晌,忽然哈哈大笑:“好,好,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动手了呢。”   那一处隐隐像是像人划了一道线,凑近细看才发觉是用极薄的利刃直插了进去,利刃消失,留下一个肉眼几乎察觉不了的痕迹。   元墨想到了一个人。   凝水成冰,以冰为刃。   “烟霞客?”她试探着问。   楚天阔眼中豪情涌动:“不错,这是他下的战书。”   “不行,绝对不行!”红姑道,“你若是要去,除非我死!”   “嗐,不就是比个武嘛,我也确实想试试那家伙的冰刃……”   “以前是你说的,你们功法相克,一旦动手,便是性命相搏,无冤无仇的,为什么要去搏这个命?”   “以前是以前,现在战书都下到我手上了,难道我楚天阔要当缩头乌龟不成?”   “他下归他下,不理他便是了!”   屋内的争执已经持续了半天。   元墨站在院子里,她虽然和红姨是一个心思,但也知道师父是江湖中人,下了战书却不迎战,乃是江湖中最为不齿的行径,师父一生光明磊落,绝对不愿落下这种骂名。   但如果真的动手,就是生死之争,谁也没有把握说哪个一定能赢。   叶守川匆匆从衙门赶过来。听了听屋里的情形,皱眉问道:“烟霞客和师父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突然下战书?”   元墨摇头。   在西山消暑的那段日子,她留心过烟霞的消息,结果西山无论是贵人还是下人,谁也没有见过这个人,有人甚至听到他的名字就瑟瑟发抖,颤声问元墨这魔头真的在西山?   也许那天在西山出现,烟霞客真的是路过吧。当时元墨这样想。   可这决战地点赫然又是西山!   “烟霞客一直在西山!” 叶守川迅速得出结论。   那辆马车就是送往西山的,烟霞客杀了送女伎的崔王八和铁老六,又杀了指使崔王八和铁老六的姜长任,显而易见全是为了灭口。   难道烟霞客是女伎失踪案的主谋?   屋内,不知楚天阔是怎么哄的,红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不一时门开了,红姑再没有反对,只是眼圈发红,显然才哭过。   叶守川道:“师父,烟霞客是重案嫌犯,三日之后徒儿可否带人随您一起进山?”   元墨眼睛一亮,很好,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楚天阔道:“上山可以,不得接近银瀑一步。生死相决,天地作证,老子的名声可不能坏在你们这两个小坏蛋手里。”   这两日,红姑在楚天阔左右寸步不离,望向楚天阔的眼神简直叫元墨心碎。   元墨问红姑为什么会肯,红姑凄然道:“我不肯,他便真的不会去吗?他哪里是那种人?现在我只盼他赢过这一战,然后说话算话,退隐江湖,终身长伴我左右,再也不离开。”   元墨没想到师父为这一战竟然肯许这样的诺言,看来这两大绝世高手在心中无时无刻不想着和对方一决高下吧?只不过靠理智生忍而已,现在烟霞客率先豁了出去,师父是无论如何都要应战的。   楚天阔像个没事人似的,照旧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搂着红姑道:“红儿乖,别老哭鼻子,哭着可没有笑着好看,这我还没死了,就算我死了,难道临死前你要给我一直看一副哭相么?”   红姑趴在他肩上狠狠咬了一口:“你这杀千刀的!”   去西山赴约的头一天晚上,云姨抚琴,红姑起舞,元墨终于见到了二十年前双璧合艺的盛况。   云姨的琴声真美,和姜九怀比起来,她的琴声深情满溢,琴弦的每一次震动都是在向着某人发出一声倾诉。   而红姑剑舞则真是矫若游龙,翩若惊鸿,红衣飞舞,似乎随时都会凌空而去。   元墨眼睛有点酸涩。   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的琴,也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美的舞。   平京双璧,名不虚传。   第三天,楚天阔一大早便离开了红馆。   他需要前往西山,保持最佳的状态,迎战最强的敌人。   叶守川准备带着人去山下布防搜查,一来看看能不能查出什么蛛丝马迹,二来也能第一时间知道战况。   元墨也要去,但就在这个时候,姜九怀来了。   长长的队伍跟在他的身后,一色儿系着红绸,执事也都穿着红衣,一看就是姜家家主要办喜事。   叶守川挡在门口,淡淡问:“家主大人这是干什么?”   “下聘。”姜九怀道。   “今日不宜,家主大人请回吧。”   姜九怀微笑:“宜与不宜,似乎不是叶捕头说了算。”   元墨瞧这两个男人你来我往之间,似有刀光剑影,连忙把姜九怀拉到一边:“ 阿九,你也不看看时候!这时候她哪有心事管我的事儿?你快回吧,别找骂了,红姑可不管你是家主还是亲王,一准把你骂到狗血淋头。”   姜九怀轻轻笑道:“必须今天,今天最有可能成功。”   “真的?”元墨将信将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元墨想了想,带他去见红姑。   红姑正在喝酒,端着酒坛的手微微发颤,姜九怀轻声道:“红姑是担心龙王会遭不测?”   红姑像是这才发现他站在面前,冷冷道:“与你无关。”跟着瞪向元墨,“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为什么还跟他在一起?”   元墨小声:“红姑你只是让我别去姜家,又没说他不能来这里……”   “你!”红姑大怒。   “你先出去等我。”姜九怀柔声道,“我一会儿便会来找你。”   他的语气温和,眸子镇定,好像不论任何事情交到他的手里都能办得妥妥当当。   元墨点点头,走到门外。   姜九怀道:“关上门。”   元墨关上门。   姜九怀道:“不许偷听。”   门外贴着门板上的元墨。   姜九怀打开窗子,下巴点了点院中一株大树,“乖,去树下等我。”   那个位置离屋子够远,可又正对着窗口,里面的人一眼就可以望得到。   元墨不甘心地挪过去。   大树在太阳底下投出一片浓阴,元墨忽然想起小时候和元宝捣蛋,红姑便是罚他们两个跪在这棵树下,头上还要顶着酒坛。   明明当时跪得苦不堪言,现在回想起来,却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她抚了抚树干,树干大了很多,她也大了很多。   红姑,却在慢慢老去。   窗子里,红姑坐在椅上,姜九怀站在红姑跟前,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见他神情平静,斯文有礼,想来一切进行得还算顺利。   菩萨保佑阿九能搞定红姑。   她是真心想娶阿九,也是真心不想让红姑难过。   红姑怒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有些旧事,想请教红姑。”姜九怀道,“请问红姑当真是阿墨的亲生母亲吗?”   红姑道:“这同你有什么关系?”   她的声音里满是不耐,但姜九怀丝毫不以为忤,彬彬有礼道:“我要娶阿墨,自然要弄清楚我的岳母大人到底是谁。”   “自然是我,怎么样?你可以走了么?”   “十九年前,正是红姑风华最盛、名头最重之时,那一年,京中诸权贵家中的宴席上若是请不到红悦天,便不好意思请客,红姑你几乎是日日都要出门应酬,敢问哪里来的时间生阿墨?”   红姑冷哼:“这可用不着家主大人操心,我自有我的法子!”   姜九怀取出一卷纸,轻轻抖开,其上是长长一排名字,密密麻麻写着日期。   “这是当年红姑上门献舞的日期,以及主人和客人的名字。”姜九怀道,“毕竟时隔多年,或有错漏之处,还望红姑指出来,我会让人再去查一遍。”   红姑只是匆匆扫了一眼,便知道大体无误,她心中生出一股寒意,单单一个人,面对姜家这种庞然大物时独有的寒意。   “阿墨不可能是红姑你的女儿。”姜九怀的声音清晰笃定,“但十九年前,红馆确实诞生过一个婴儿,我的人找到了当年的稳婆,据她所说,那个婴儿的母亲是云画情。”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个孩子早已经死了。”红姑冷冷道。   “她和阿墨一样吃不得花生,在一次不小心吃着之后窒息而死,是么?”姜九怀慢条斯理将名单卷了起来,“然后就在那个春天,阿墨被你送到了韩家庄。”   红姑斩钉截铁道:“阿墨同那个孩子全无关系!”   “那为什么阿墨要被扮作男孩养大?你不单想隐瞒她的出身,还想隐瞒她的性别,红姑,阿墨到底是什么身份,要让你如此费尽周折替她隐瞒?”   红姑的手微微颤抖,咬牙:“她是我的孩子,无论我对她做了什么,都不关你的事。我说了不许她嫁你,便是不许她嫁你,除非她不要这个家,否则便永远不会嫁给你!”   “宫里有位和妃,姓林名知意,她没有母族,偶尔出宫,会来红馆坐一坐,听说云画情有个丫环也姓林,叫林小意,不知两人之间有什么关联?为何入宫的不是云画情而是她?云画情又为何会疯?”   “家主大人想打听宫里的事应该去找宫里的人,我哪里会知道?画情的事同家主大人的婚事无关,也不劳家主大人操心了。”红姑生硬地道,“家主大人,多言无益,你请回吧!”   姜九怀没有动怒,他道:“红姑,你看看阿墨。”   红姑有心不听他的,目光却情不自禁,望向窗外。   大树下,元墨靠着树干半坐在地上,嘴里叼着一片树叶,“噗”一下将它吹飞。   发现屋里的两人都在看这边,元墨一下子露出笑容,想往这边来。   姜九怀给她做了个止步的手势。   元墨立刻垮下脸,回到树干下,继续往往嘴里叼了片树叶。   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元墨就会玩这一招。   有时候明明是让元墨和元宝罚跪,最后却变成两个人顶着酒坛玩树叶。   她的阿墨,哪怕在最苦最难的环境里,都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做,自得其乐,活得开开心心。   “红姑是不是觉得她挺开心的?”姜九怀道,“是不是觉得她没心没肺,即便不能和我成亲,最多也就是难过一阵子,很快就会好起来?”   红姑没说话,但眼神已经说明了答案。   她养大的孩子她清楚,在元墨心中,最重要的始终是红馆,无论如何元墨都不舍得放下这个家,有她在,有家在,元墨哪怕再难过,也能慢慢恢复过来。   “她不是真的开心。她如果真的开心,现在已经爬到树上去了。”姜九怀看着窗外的元墨,眸子专注,声音低沉,“她现在既担忧龙王的比武,又担心我来找你的结果,现在还能玩玩树叶,只不过是她不想让自己太焦躁。”   红姑沉默。   姜九怀轻声道:“红姑,元墨确实没心没肺,但这种没心没肺,是因为她小时候过得颠沛流离,把胆子过小了,不敢要太多东西。她确实舍不得红馆,只要你不肯,她就真的不会嫁,因为红馆是她的救命稻草,她会抓得紧紧的,死也不放手。而旁的东西,她也许会试着抓一抓,可一旦发现抓不住,便放手了。”   很不幸,他便是这“旁的东西”。   金银财宝也是。   美人宝马也是。   元墨都很喜欢,可一旦会危及到红馆,她一定撒手得比什么都快。   若是可以,他真希望时光能回到十几年前,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来到京城,在那场大雪中找到那条小巷,找到那个快要冻死的小女孩。   他会把她带回家,给她暖暖的屋子,软软的床,香香的饭菜,让她吃得饱,穿得暖,让她感觉到幸福。   那样,她便会把他当作她的命,不论有多少艰难阻隔,都不能把他们分开。   就像他对她一样。   红姑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一种极致的深沉温柔,他的视线落在元墨身上,好像天地之间只有元墨一个人。   红姑阅人无数,一看这种眼神便明白,这位姜家家主的求亲是发自真心,而不是一时兴起的玩笑。   但越是如此,越让人难过。   “你走吧。”红姑轻轻叹了口气,“我这也是为了你们两个人好,如果你们真的成了亲,到时候遭罪难受的可不止阿墨一个。”   “因为阿墨是风家的公主?”   红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惊到了,像是被谁狠狠敲了一棍子,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   这反应给了姜九怀答应,他垂下头,低笑了一声:“……还真是。”   这笑声没有一丝温度。   只有公主的身份,值得红姑藏得如此之深,也只有公主的身份,能让红姑如此反对他们的婚事。   红姑声音里有丝涩然:“你既然已经猜到了,便不用我多说了吧?阿墨那边我自会料理,你走吧。”   “我来求亲,求的是阿墨。”姜九怀一字一字郑重道,“她是不是庶民不重要,是不是公主也不重要,只要她是阿墨便好,我便要娶。”   红姑吃惊地看着他,“你、你昏头了?她是皇家的公主,一旦你们成了亲,你现在能查出来的东西,皇家一样能查得出来!到时候阿墨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我知道。”姜九怀的声音沉静。   “那你可知道这后果?”   姜九怀慢慢地笑了一下:“没有人比我更知道。”   红姑不敢相信:“那你还要娶她?”   姜九怀叹息般地笑了一下,这一下笑容带着温暖之意。   红姑不会明白。   捡到阿墨的是红姑,捡到他的是阿墨。   是阿墨将他从原来那个漆黑冰冷的世界带了出来,让他看到了阳光,感觉到了风,是阿墨给了他新生。   如果说红馆是阿墨的天宫,那么阿墨身边,便是他的天宫。   有哪个凡人,在登上天宫之后,舍得离开?   “对,我要娶她。不论身份,不论贵贱,不论生死,我要娶。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也要把她留在我身边。”   外面树下的阿墨听不到姜九怀在说什么,但看到他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认真,认真得锋芒毕露,整个人仿佛像烈日般耀眼。   “你、你疯了!”红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混乱了半晌,“不,不,别傻了,不可能的,你爹娘那会儿有多恩爱?被盗了庚帖双双带着人要来找那冤家算账,他们也是不计代价要在一起,可结果如何呢?不,不能,就凭阿墨那点小聪明,真进了你们姜家的门,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来……”   她越说越坚定,最后抬头道:“家主大人,放过阿墨,也放过你自己,请回吧!”   姜九怀微微吸了一口气,换了个方式:“红姑,龙王与烟霞是当世绝顶高手,一旦动手,便是以命相搏。烟霞客突然挑战,说不定已经有了什么万全的布局,红姑你就不担心龙王的安危?”   红姑这几天来无时不为这件事情忧心,现在从他口里说出来,直如往她心上捅了一刀,脸色不由惨白。   “龙王和烟霞客是绝顶高手,一旦他们动手,就没有人能阻止他们。但若是现在赶过去,我能阻止这场决斗。”   红姑明白姜九怀的意思,这是个交换,他用她最最想要的交换他最最想要。   “不……”红姑咬牙挣脱这强大的诱惑,摇头,“我不能用阿墨去换天阔……阿墨和你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天阔……也不会愿意有人阻止这场决斗,他早就想跟烟霞客比一比了……”   “你走吧,不要再做无谓的努力,不管阿墨是不是我亲生的,她都是我的孩子,我绝不会看着我的孩子自寻死路。”   元墨一直盯着门内,只见姜九怀出来,连忙跑过来,打量他的神色:“怎么样?”   姜九怀看着她,目光深深。   元墨几乎是立刻看懂了这目光,看懂了里面的温柔、不舍和痛楚:“红姑不许?”   “只是这次不许。”姜九怀道,“我会求到她点头的。”   元墨心底隐隐生疼,高高在上的姜家家主,哪里会求人呢?   她一咬牙,拉着姜九怀的手,大步踏进屋内,道:“红姑,我要嫁给他。”   红姑正在拭泪,那泪痕叫元墨差点没办法说下去,但这次不说,以后还是得说,那些话充盈在她的胸口,咕嘟咕嘟直冒泡:“我喜欢阿九,只喜欢阿九,以后都不会再喜欢别人了,除非红姑你准备让我一辈子不嫁人,不然要嫁我就嫁他!”   红姑气得怔住:“你非不听我的话是吗?非要气死我是吗?你嫁谁都行,就是不能嫁他!”   “可除了他我谁也不想嫁!”元墨脱口而出,“我跟旁的男人都是兄弟,只有阿九,只有阿九是不一样的!”   只有阿九让她觉得做个女孩子也很不坏。   只有阿九让她脸红心跳,让她舍不得放不下。   红姑气急:“你这孩子能不能懂点事?都跟你说了不行,为什么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红姑你又为什么要等师父这么多年?换一个人不行吗?”元墨声音有点发颤,好气,有点想哭了,她努力吸了口气,“从前我觉得红姑你好傻,云姨也好傻,可我现在明白了,不是你们要不要换,是根本换不了,是除了那一个,旁的全都不对!”   红姑又急又气:“我和你师父,同你们两个不一样!”   “到底哪里不一样?难道只有你们的喜欢是喜欢,我们的喜欢就不是了——”   元墨的话没说完,整个人被姜九怀一把抱住,抱得很紧。   元墨愣住,她这儿正讲道理呢,单从气势上,很快就能吵过红姑了。   现在当着红姑的面被这么一抱,气势什么的很快就弱下来了,她挣了挣,压低嗓子:“快放开我。”   姜九怀没有放,反而抱得更紧了。   他先前一直以为元墨痴恋他,后来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场误会,然后他又以为她对他的喜欢和对钱财的喜欢恐怕没有太大分别,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   “别说了。”   再说,他的心就装不下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被姜九怀带着离开红姑的院子,元墨还是懵的。   她觉得红姑的气势不大对,她只要再乘胜追击一下,就算磨不到红姑同意这门婚事,至少能逼问出红姑反对的真正原因吧?   不过再一想,姜九怀生平头一位求亲,就吃了这么一份巨大的闭门羹,长长求亲队伍后面跟出了更长的围观队伍,领头的平公公和封青都有点灰头土脸,姜九怀一定更加心塞吧?   “没事没事,”元墨安慰他,“就算红姑不同意也没关系,我这辈子就当你的男宠好了,反正成不成亲也就只是个名份,只要我们两个人能在一起,名份要不要也无所谓。”   “名正才能言顺,该给你的,我都要给你。”姜九怀道,“这件事你不用管,也不用再和红姑争执,一切有我。”   他抬眼看了看日头,吩咐平公公先带着聘礼回去,封青整顿府兵,随他上西山。   方才用“阻止决斗”来换红姑同意,某种意义是在诓红姑。   就算红姑不同意,他也要去找烟霞客。   先是杀崔王八和铁老六,后是潜入姜家杀姜长任,烟霞客同绑他为女伎的事脱不了干系,背后甚至可能有更大的阴谋。   只不过绝顶高手行踪难觅,现在有了确凿消息,他自然不能放过。   叶守川道:“这是我师门的事,还望家主大人不要插手。”   姜九怀瞥了一眼他身后:“师门中事,你带捕快做什么?”   “我怀疑烟霞客与女伎失踪一案有关,一旦比武结束,便要他推拿归案。”   “不谋而合。”姜九怀道,“我也怀疑烟霞客背后另有主使,那块金令牌的主人便是幕后操控这一切的人,你我正好可以合作,将人揪出来。”   叶守川道:“事有先后,先让我们解决师门之事,家主大人可以随后再来。”   元墨有点奇怪,师兄平时可不是这么一板一眼的人,她凑近一点低声道:“师兄,姜家府兵一个个都很厉害,有他们帮忙不是很好吗?”   叶守川看着她,她的头发还是像平常一样胡乱束作一个马尾,从前他还想过,等到二十时她束上发冠是什么情形,但现在想来是不可能看到了,她马上就要恢复女儿身,再也不会束男子的冠吧?   她能过得像个女孩子,本来是他一直所盼望的事,可此时此刻,他宁愿她真是个男孩子,这样便不会被任何人娶回家中,他便可以永远陪在她的身边。   元墨被他眼中强烈的痛楚震慑住了:“……师兄?”   叶守川重重抽了一记马鞭,马儿嘶鸣一声,一马当先直奔向前。   元墨一脸不解,望向姜九怀,指望聪明的阿九能给她一个答案。   “大约是忧心龙王吧。”姜九怀脸上带着一丝诚恳,“你还是离他远一些,让他一个个静一静的好。”   元墨点点头。师兄已经十分烦忧,她还在旁边问东问西,确实太不像话了。   西山银瀑之巅颇为险峻,常人难以登顶,但但为了让陛下和贵人们欣赏到颠峰美景,已经修了一条小路上去。   马停在山下,众人步行上山。   还未走近,就听见瀑布巨大的水声,再到半山,水汽已经是飘浮在空中,迎面而来,周身的树木都是湿漉漉的。   忽地,有什么响动破空而来。   “伏身!”封青和叶守川同时暴喝。   元墨立刻去按姜九怀,脑袋同时也被姜九怀按下,各个人按着彼此的脑袋趴在地上,明明情形颇为惊险,但看着对方,眼睛里却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两样东西几乎是同时抵达众人面前。   一样是一枚小石子儿,在石上几乎撞出了火星,深深嵌入了石阶。   另一样是一块薄薄的冰刃,在夏日的烈阳下迅速融化,给石阶上留下了一抹深痕。   不论府兵还是捕快,多少都懂几分武功,当即就被深深地震住了。   这是两们顶级大佬不让他们这种闲杂人等靠近的意思。   姜九怀问封青:“你能靠多近?”   封青低声:“顶多再往前一丈,再近就会被发现。”   封青深深地盯着那石阶,他一直以为自己虽未臻绝顶,但离绝顶应该不会太远,但此刻才知道,绝顶境界已是非人之境,就算穷尽一生,他也不可能做到。   绝顶之争,一定已经超越了人力的极限,该是何等的炫目?   姜九怀命封青留下,叶守川武功不弱,也留了下来,其余人都退回山腰。   但山腰处雾遮树挡,什么也瞧不见。   元墨忽然起:“去文华长公主的马场,那儿正对着银瀑。”   马场离顶峰虽然更远,但视野确实比这山半腰要好上许多,隐隐可以看见顶峰有两条人影纵横交错。   金刀龙王与烟霞客在西山银瀑这一战,势必要成为江湖上的传说,不论府兵还是捕快,想到自己能亲眼见证这传说的诞生,不由都有几分激动。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隔得太远,两位高手的身法又太快,他们连哪个是哪个都分不清,更别提看清招式了。   这一战从黄昏一直打到深夜。   月色半圆不圆,天空还不时飘来几朵云挡道,元墨睁着一双眼睛,看得十分吃力,勉强能借凌空跃起的人影确认这场决斗还在继续。   忽地,一条人影跌下了瀑布,手里好像挥舞着长长的藤蔓,裹住了另一条人影,双双坠入泄洪般的瀑布之中。   “啊!”元墨失声站了起来。   姜九怀喝命:“下水救人,捉拿烟霞客!”   府兵与捕快轰然应声:“是!”   元墨也要走,姜九怀拉住她:“你不许去。”   “这里面谁有我的水性好?我不去谁去?”元墨急道,“师父不能出事!他出了事,红姑肯定也不想活了!”   师父不在的日子,红姑整日醉生梦死,一是受相思之苦,二是总担心师父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死在了外面,而她还不知道。   红姑和云姨是同一种人,她们的爱太浓烈,像惊涛骇浪,连将她们自己一并淹没。   姜九怀知道劝不住她,咬牙放了手,元墨即刻奔去救人。   姜九怀又调来西山炎园并各别院的下人,除了沿水路寻人之处,每一处山头都没放过。   这一夜,西山到处人头攒动,火把如龙,把整座西山照得耀如白昼。   但,一无所获。   无论是楚天阔还是烟霞客,一点影子也没瞧见。   天色大亮,元墨已经沿着瀑布的水流下了五六趟水,最后一次浮出水面,人已经是筋疲力尽:“怎、怎么可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可能找不到?”   姜九怀解下外裳盖在她的身上,“别慌。你忘了当初姜长信是怎么找我们的么?也许你师父也像当初的我们一样,漂到了某个地方,所以一时间才找不到。”   元墨摇头,不一样的,他们那次是骗过姜长信,让姜长信以为他们已经淹死在水底,然后才能顺水而下逃脱。   可这次,这么多人即刻下水,没有理由找不到。   而且师父在海上漂泊多年,水性极佳,西山这条河对他来说大约跟洗澡水差不了多少,按说落入水里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优势,更容易逃生。   封青急步而来,元墨一把抓住他:“怎么样?是谁先跌下瀑布的?”   “是烟霞客。”封青道,“金刀龙王险胜,但也负了重伤,烟霞客坠落之际用藤蔓卷住了金刀龙王,要金刀龙王跟他同归于尽。”   烟霞客临死之前,还说了一句话。   “我已受了一年血食的供奉,当然要把事情办成,不然怎么对得起祖师爷?”   关于烟霞客,江湖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离奇传说。   其中最离奇的一个,就是说烟霞客师从一个极为诡异的门派,门派的祖师立下规矩:若有人取门下弟子办事,须得供上血食一年。   血食者,原是神话里祭妖魔用的活物,不拘鸡鸭,活的便好。这一门派却比妖魔还要可怕,他们要的血食是人。   所以有人传言说烟霞客是吃人肉的。   也有人说这个门派是拿活人来练功。   这个传说因为太过离奇和血腥,在烟霞客诸多传说中被列为可信度较低的那一类。   然而现在看来,最不信的,竟然是真的!   “血食”、“一年”都在元墨和姜九怀脑海中激起了巨大的风暴。   从去年的女伎失踪案,到崔王八、铁老六和姜长任的死,再到现在这场决斗……一切就像是四处散落的珠子,被这根线串了起来。   真相已经隐约可见了——令牌的主人和姜长任勾结在一起,利用姜家对暗处势力的掌控,暗中偷运女伎入西山,送给藏身其中的烟霞客。   姜九怀当时就是送给烟霞客的“血食”之一。   这样的死法,不单极为痛苦,而且完全不会在外界落下任何痕迹——烟霞客是武功逆天的存在,就算最后被查出来姜家家主死在烟霞客手中,也没有人能将他抓捕归案。   除了金刀龙王。   若有人杀得了金刀龙王,那一定是烟霞客。   若有人杀得了烟霞客,那一定是金刀龙王。   这本就是江湖上人人公认的事实。   令牌的主人要女伎,姜长任要借用烟霞客,两人一拍即合,制造了京城女伎失踪案。   而令牌主人做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烟霞客杀金刀龙王。   “来人!”姜九怀喝命,“封锁整个西山,给我搜!”   背后的主谋给烟霞客的供奉之地,就在西山。   只要找到那座别院,就能找到那个令牌的主人! 第一百五十五章   当初叶守川搜查西山的时候只能拿着京兆府的令牌,在这贵人云集的西山,即便能敲开门,能查的地方也十分有限。   后来元墨暗中打探,但她不能明着来,拐弯抹角的也没探出什么名堂。   只有这一次,姜家府兵出动,西山所有的别院变成了一只敞开的口袋,随便搜,随便看。   夏天尚未结束,不少贵人尚留在西山,其中一家别院,一名太监领着下人拦在门口:“放肆!这是和妃娘娘的别院,你们就算要搜,也搜不至皇家头上来!”   府兵来回姜九怀,元墨同姜九怀过去,只见那门口的太监是和妃的近侍逢春,逢春见了姜九怀,脸色立刻软和了:“不是不让让搜,我们娘娘病了,近日都睡不好,好不容易才睡下,这能不能晚一点再搜……”   “逢春,不得无礼。”轻轻软软的嗓音传来,和妃扶着宫女的手走来,“别耽误家主大人的要事,快让开。”又向姜九怀道,“家主大人,请随意吧。”   姜九怀客气了几句,挥手让府兵进去。   “二爷也来了?”和妃朝着元墨微微含笑,她身上穿得越发素淡,手上笼着一串念珠,脸上未施脂粉,看上去略有几分憔悴。   元墨忍住已经冒到喉咙口的“夫人”二字,问:“娘娘病了?”   和妃笑笑,“也不算病吧,我这身子向来如此不争气的。近日贵妃娘娘心情不大好,我留在她面前总惹她厌,所以就来这里躲躲清静,没想到连西山都这般热闹了,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安宁公主的事虽未摆上台面,但安宁公主到底是嫁不成姜九怀了,魏贵妃的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元墨想着和妃是女伎出身,能走到这一步着实不易,在宫里想必也是举步维艰,再想她和红姑是闺中密友,师父的事她一定也知道,便都告诉了她。   和妃吃惊:“竟然是楚大哥?你们四处都找了吗?可别漏了什么地方!”回头急命逢春带人四处查找。   和妃又道:“这下可怎么好?楚大哥是你红姐的命,他要真有个三长两短,红姐她……”说到这里,眼圈儿都急红了。   元墨也在这为这个悬心,眉头紧紧皱在了一起,姜九怀抬手就想替她揉揉眉心,当着众人,到底还是克制住了,只轻轻抚了抚她的头顶:“先别急,整座西山已在我的封锁之中,消息传不出去,只让人回去告诉红姑比武尚未结束就好。”   高手大战,战个三天三夜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总之他们还有时间,还有希望。   元墨这样给自己打气。   可即使动用了姜家的府兵,接下来的两天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一未能找到楚天阔或烟霞客,二未能找出烟霞客曾经的受供之地。   那么多个女伎成为“血食”,总归会留下一点痕迹,可是所有的别院看起来都没有什么异样,顶多发现一两处背着正妻金屋藏娇的,或是性子严酷弄伤了下人的,叶守川再三盘查,这一切都和烟霞客没什么关系。   之后的几天,元墨不知下了多少趟水,最后她想试着从顶峰跃下,看看同样的冲击力下她能漂多远。   叶守川也是找得疲惫不堪,听到这个法子还是被吓了一跳,正要劝阻她,姜九怀直接走过来,将她拦腰抱起。   元墨讶异:“阿九你干嘛?让我试试看。”   “试你个头。”姜九怀冷冷骂。   他一路把她抱进炎园,放进温泉池。   温暖的泉水浸泡着僵硬的身体,连日的疲劳仿佛都被激发了出来,元墨忍不住“嘶”了一声,一时之间分不清是难受还是舒服。   姜九怀命人取了衣裳来,还取来一壶酒,他斟了一杯递到她面前,“喝几杯解乏就好,别多喝。”   元墨就在他手里喝了一口,然后抱住他的手臂,将脑袋搁了上去。   姜九怀抬手抚了抚她的头顶,才抚得两下,手忽然顿住——被他抱着的手臂上,有什么东西温温热热,透过衣料,渗进皮肤。   “阿墨……”   姜九怀想抬起她的头,元墨不肯,死死抱着他的手臂不肯松,哭出了声,“阿九,我找不到师父,怎么办?”元墨哭出了声,“我师父明明那么厉害的,可我怎么就找不到他?”   姜九怀只觉得一颗心都揪起来了,疼得说不出话。   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找到令牌的主人,将之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该来的还是要来,元墨不得不回到红馆,把这个消息告诉红姑。   她特意省去了“坠崖”一节,只说师父和烟霞客都不让他们靠近,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三天后跑上顶峰,两个人都没影了,他们怎么找都找不见。   红姑想过很多种可能,要么输了,要么赢了,要么受伤了,要么死了……怎么也没想是是这种,愕然:“怎么可能?”   “是啊,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他们武功太厉害成仙了吗哈哈哈哈!”   进门之前,元墨特意收拾了了仪容,抹了一把脸,尽量振作精神,使自己看上去没有那么消沉,这会儿笑了一阵,她向旁边的叶守川道,“不信你问师兄,师兄带着人把西山上上下下翻了个遍,现在也没有看到人影。”   叶守川点头:“我们确实没找到人。”   可即使是叶守川的保证,也没有让红姑松开眉头。   “我想师父也许是激战之后,武功又有新突破,所以找了个地方闭关去了吧。”元墨忙道,“红姑你就当师父又去江湖上闯荡了,也许过一阵子他就回来了。”   “带我去看看。”红姑道。   元墨和叶守川只得带着红姑去了银瀑之巅。   顶峰上山石崩裂,树木倒塌,一片狼藉,无一处不显示出这一战之惨烈。   红姑一寸寸巡梭,在一堆乱石间蹲了下来,扒开石头。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过去帮着把石头推开。   乱石底下,压着一束已经枯萎调零的野花。   红姑捧着野花,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泪水潸然而下,“他来的时候,我告诉他,西山这时节野花开得好,让他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一把。他总记不得这些事,没想到这回竟记住了……”   元墨和叶守川都有点发急,他们已经清理了这片战场上的血迹,万没想到石头底下的野花露了馅。   “他死了……你们还要骗我他不见了……”红姑捧着那把干枯的野花,喃喃,“若不是死了,怎么会把花扔在这里?他怎么死的?说,他是怎么死的?”   她的眼神已经有了狂乱之色,元墨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再也不敢隐瞒,急急把那一晚的情形说了一遍。   “掉下去了……”红姑喃喃,缓缓往崖边走,“就是从这里走的么?”   “师兄!”   元墨心胆欲裂,大叫一声。   叶守川极为迅速地拦住了红姑,出手封住红姑的穴道,红姑软软地倒了下去,元墨连忙扶住她,接住了她手里滑落的那束野花。   红姑神思昏沉,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清醒时便要去找楚天阔,将西山每一寸都翻遍,糊涂时便只想上银瀑之巅纵身一跃。   最要命的是上一瞬清醒,下一瞬就糊涂,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发作。   这天元墨陪红姑在西山找人,找着找着,红姑忽然脸色一变,又要往山顶去。元墨又是拦又是劝,抱着红姑不放手,红姑没命挣扎,一辆马车从路边经过,和妃从车内探出头来,吃惊问:“这是怎么了?快,快扶红姐过来。”   红姑糊涂起来谁也不认,逢春带着几个人帮忙,才把红姑弄到了马车上,和妃把红姑送回屋,红姑渐渐安静下来,和妃在床头低低地宽慰开解她,等红姑睡着了才出来。   和妃向元墨道:“红姐到底怎么办?大夫怎么说?”   元墨叹气,大夫开了药,除非让她昏睡,否则一概无用。   和妃叹息:“你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楚大哥若是还活着,怎么可能不现身?怕是早已经……唉,人死为大,即便寻不见尸首,也该给他立个衣冠塚,好让红姐心里踏实下来。”   元墨苦笑:“师父一日找不着,红姑就一日还有个指望,我真怕衣冠塚一立,红姑就完了。”   和妃点点头,“红姐用情太深了。”和妃说着,拉了元墨的手,“二爷,方才红姐告诉我一件事,你真的是个女孩子吗?”   元墨一愣,这可是红姑三令五申不让她告诉别人的秘密,怎么自己反倒说出来了?   再一想,和妃入宫也不忘故旧,红姑显然是很信得过和妃的为人,说不定清醒之时知道自己的景况,还托和妃照看她。   元墨心里一阵感伤,点点头。   和妃道:“好孩子,这些年你受苦了,红姑已将你托付给我,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多谢娘娘好意,我挺好的。”   现在需要照顾的人是红姑。   红姑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人也迅速消瘦下去。她往日也并不管事,但只要她在,红馆便是红馆,现在她一倒下,整个红馆都人心惶惶,再加上不断有人来问价,大家都觉得红馆可能朝不保夕。   元墨先关了大门,不做生意,也不做出让,红馆彻底安静下来。   姜九怀怕她太劳累,拔了一队府兵过来替她守着红姑。   姜家家主的求亲队伍停在红馆门口,消息早在几天前就飞遍了京城,现在府兵又入驻红馆,人们纷纷猜测,家主大人一定是看上了红馆之中的某人。   有猜元墨的,人们反驳道:“从来没听过男宠还用娶亲的,定然是红悦天!别忘了府兵可是专门守着她!”   北里再度哗然。   消息不知怎么传进了宫里,红馆迎来了一位稀客。 第一百五十六章   安宁公主进了大厅,四下打量:“红悦天呢?”   昨晚红姑闹了一晚上,元墨倦得很,挥挥手道:“红姑病了,不见客。”   安宁公主“哼”了一声,“我倒要看看红大家是怎样的天仙绝色,前头能迷得姜其昀死心踏地,后头又能让姜家家主上门求娶。”   “所以公主到底是为哪一个来的?”元墨问。   这个问题像是扎了安宁公主一下,安宁公主差点跳起来:“我不为谁!我就自己来看看不行么?”   元墨揉了揉眉心,行行行,你是公主,你怎样都行。   她看了看门外,就在这个时候一条人影急匆匆冲进来。   呼,总算来了。   自从西山回来后,姜其昀整个人陷入了巨大的消沉之中,因为安宁公主再也不肯见他了。   从前那个把他使唤得团团转、让他烦不胜烦的人,突然之间像是打定主意要从他的世界消失,他顿时十分不习惯,来找元墨诉了好几回苦,奈何元墨自己也是一肚子苦水,两人除了互相倾倒垃圾以外,起不到任何安慰作用。   所以这次安宁公主一来,元墨立刻就让人去给姜其昀报讯了。   姜其昀一来,元墨就打算功成身退:“我还有事,先失陪一下——”   安宁公主见了姜其昀就像见了鬼一样,一把抓住她,躲在她的身后:“你你你不许走!”   姜其昀一脸急切:“豆豆!”   安宁公主道:“不许这么叫我!”   姜其昀一愣:“为什么?我一直这么叫的。”   安宁公主跺脚:“不许就是不许。”   姜其昀:“好端端为什么不许?”   安宁公主:“谁跟你好端端?你走开离我远一点!”   姜其昀低声:“你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讨厌也好,不讨厌也好,就想问一下,你们两个纠缠不休的,为什么要把我夹在中间啊!   两个一个进,一个退,像捉迷藏似的,元墨就是那个被夹在中间的盾牌,喊了好几次“松手”,偏偏这两个人耳朵里好像只听得到对方的声音地,都没理她。   元墨忍无可忍,正要暴喝一声,就听门外清冷的声音喝道:“松手!”   一听这声音,厅上两个人顿时呆住,乖乖松开元墨。   姜九怀把元墨拉了出来,吩咐平公公:“十七公子同公主有许多话要说,你守着厅门,让他们好好说话,说完才能离开。”   “是。”平公公笑眯眯在外面关上门,“十七公子辛苦了。”   十七公子赶快把公主娶走吧,家主大人娶元墨就再无障碍了!   姜九怀在追查令牌的下落。   这样的令牌宫中总共发出十七枚,只要将这十七枚全部收上来,就知道丢的那块令牌是谁的。   能拿到令牌的人皆是贵中极贵,绝大多数是宗室皇亲权贵,明天是陛下寿辰,这些人必然齐聚皇宫,到时候姜九怀呈上物证,请这些人拿出令牌自证清白,拿不出来的,便是幕后主使之人。   以往姜九怀做事从不跟任何人解释,元墨当惯了那个被急死的太监,这会儿听他坐在身边,一五一十细细道来,倒有点不习惯,愣愣地跟着点点头。   姜九怀又问:“陛下的寿礼,你说我送什么好?”   元墨:“这我哪知道?反正都是些奇珍异宝吧?”   姜九怀点点头,轻轻亲了亲她的额头:“有道理。我家二爷真聪明。”   额头那一点肌肤微微温热,带着一股晕眩,元墨忽然明白过来,他是不想她难过,有意要招她开心。   两人坐在树下,头顶的枣树密密地结着青色的果子,风拂动枝桠,阳光从树叶的间隙洒下来,落在姜九怀的脸上。   姜九怀的脸上全是温柔。   元墨轻轻把脑袋埋进姜九怀的肩膀,搂住了他的脖子,“阿九……你放心,我没事。”   她这些天忙着找师父,忙着照顾红姑,忙得脚不沾地,甚至没有同他好好说过几句话,没有注意到他的关切和担忧。   “我知道。我会为你找到你师父的,红姑我也会让人好好照顾。”姜九怀抱着她,“你要知道,你现在有我了,不必把担子全扛在自己肩上,知道么?”   风轻轻吹过,元墨靠在他身上,听着他的声音响在耳边,心里觉得又安稳,又柔软,轻轻“嗯”了一声。   陛下寿诞,万民同欢,北里更是热闹异常。   红馆是这片热闹中突然凹下去的一块,大家围坐着闲聊打发时光,都说陛下的寿辰不知该是怎样的光景,若是能去见识见识,便是少活几年也行。   欢姐同元墨坐在一旁看账本。   家里新添了这些人口,又不做生意,只出不进,开支惊人。   元墨现在不愁钱,但看着这些账目也是心惊,想了想还是重整旗鼓,趁着眼下热闹的好日子,明日便开张。   女伎们得这了句都开心不已。女伎吃的青春饭,时光宝贵,浪费不起。   这边才说要开张,外面就有客人叩门。   大家索性收拾收拾,在元墨身后一字排开,元墨道:“开门!”   送上门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客人走进来了,红馆众人却傻了眼。   先进来的是一队数十人的羽林卫,分两排在院中相对而立,然后是一队十人的蓝袍内侍,手持拂尘,依然是分两排相对而立,再进来一队十人的宫女,手持香炉宫灯等物,分两排站定。   这么多人往院子里一站,红馆原本挺气派的院落顿时显得满满当当。   这还没完,两顶轿子抬了进来,后一顶帘子一掀,宫人扶出来元墨的一个熟人,乃是和妃。   和妃今日衣饰颇为华贵,有几分妃位的尊荣,她笑元墨微微一笑,前行几步,掀起前面那顶轿帘。   一只手伸出来,搭在和妃的手上。   这只手修长,保养得极好,食指上戴着一枚碧绿欲滴的翡翠扳指。   一名中年男子扶着和妃下了轿,他身穿月白袍服,头顶绾着白玉簪,看上去就像一位文士,但文士绝没有他身上这种难以言喻的威严与华贵。   这张脸元墨见过无数回,在云姨的笔下。   当然那是更年轻的容貌,但现在模样并未大改,只是更加成熟更加威严,除了没穿龙袍没戴帝冠,一切和姜九怀所画的那张一模一样。   太监唱喏:“圣驾临,跪——”   一语惊醒了红馆众木鸡,大家稀稀拉拉慌慌张张地跪下。   元墨脑子受惊太大,呆呆地看着男人走到自己面前,才迟钝地跟着胡乱跪下。   还没接跪稳住,那只戴翡翠扳指的手便托住了她的手臂,男人打量着她,视线混合着惊喜与怜爱,问和妃:“便是这孩子?”   和妃抿嘴笑:“是。陛下瞧着像么?”   “眼睛像画情,鼻子像朕。”皇帝端详许久,道。   和妃笑:“陛下心里想着像,有意在她脸上找你和小姐的影子,所以觉得像,其实阿墨一点都不随你们两个,不然这么多年臣妾能看不出来?”   元墨已经完全呆掉了,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和妃道:“孩子,红姑那日托我照顾你,终于说出了你的身世。你的母亲是你云姨,父亲是陛下。”   元墨左右看了看,掐了掐自己的脸。   疼。   竟然不是做梦。   可哪怕是是荒谬的梦,都不可能出现眼前的景象。   皇帝笑了:“傻孩子。”   “这怎么可能?”元墨摇头,“我娘是红姑,不是云姨,我爹更不可能是陛下,娘娘你一定是搞错了。”   “错不了。”和妃笑着拉住元墨的手,“小姐怀你的时候,我一直在旁边服侍,生你的时候,还是我去请的稳婆。只可惜小姐性子执拗,逼我发下毒誓,让我不要告诉陛下,我原想等小姐的病好些,便把实情禀告陛下,可后来红姐偷梁换柱,假称你死了,我怕陛下知道之后,也只是陡增伤心,所以就没再提起。   没想到红姑是偷偷将你送了出去,没隔两年将你捡回来,扮作男孩,又有元宝在旁边做遮掩,我一时没想到这么多年在红馆长大的两个男孩子里头,竟有一个是当年的女孩,直到前些日子红姑自知神志不清,才趁着清醒的片刻,将事情源源本本告诉了我。   阿墨,你不是红姑的孩子,你是我大央的公主,是陛下的亲骨肉。”   元墨摇头,全部的脑筋都被调动起来,不对,不对,一定有哪里不对,她不可能是什么公主。   “我要是云姨的女儿,云姨为什么要不告诉陛下?”   别家或许是重男轻女,不把女孩子当回事儿,但皇家不同,皇家的公主专为姜家家主准备。   她出生的时候安宁公主应该还没出生,皇帝膝下尚无一个公主,云姨若生了女儿,皇帝一定是求之不得。   “唉,这就是小姐自己太犟了。”和妃叹息,“她恼陛下一直不曾过去看过她,以为陛下已经忘了她,遂因爱生恨,命我进宫向陛下归还信物,与陛下断情绝义。阿墨,你要怪就怪我吧,别怪陛下,陛下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也恨我那时太年轻,小姐说什么,我便听什么,只知道照小姐说的去做,等我后来有了自己的主意,红姑又说你已经死了,唉,这一切全都是阴错阳差。”   和妃说着,滴下泪来。   皇帝也有几分感慨,轻轻按了按她的肩:“画情眼高于顶,心高气傲,红馆一别朕便忙于国事,冷落了她,她心生不满也是难免,说到底还是朕的疏忽,才让这孩子受了这么多年的苦。”   他望着元墨,柔声道:“和妃说你叫阿墨是么?阿墨,朕的女儿,朕来接你了。”   他的手伸向元墨,眼中带着柔和的神情,他要给她所有她应得的尊荣与富贵,去补偿这么多年的父女别离。   元墨无法自控地后退,脸上全是震惊,全是恐惧。   不,不,这不是真的!   她不可能是风家的公主! 第一百五十七章   元墨猛然推开皇帝的手,往外跑。   和妃惊叫:“快拦住她!”   宫女们、内侍们和羽林卫们在元墨面前组成重重的人墙。   元墨记得自己推开了两三个内侍,踹翻了几个羽林卫,但无论踹开多少个,都有更多的人挡在她的面前。   从院中到大门不过一两丈的距离平时飞跑几步就能出去,现在却像是天堑,院门就在前方,她却像是永远也到不了。   “阿墨,我来帮你!”元宝大喊着过来,想帮元墨冲开人墙的阻挡。   女伎们已经被吓懵了,弄不清楚眼下到底是什么状况。   来的是皇帝陛下?   二爷怎么突然成了公主?   欢姐乍着胆子道:“那个,林夫人,呃不不,林娘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搞错了?”   “此事关乎天家血脉,岂会搞错?”和妃说着,走向元墨,柔声道,“傻孩子,这可是好事,你跟你父皇回去,便是天潢贵胄,金枝玉叶,那是何等的尊贵,和这乐坊有云泥之别!姜家家主不是很宠你吗?你现在是公主,天生便是要嫁给他的,一旦回宫,你父皇立即便为你和姜家家主赐婚,你们是名正言顺,天作之合,谁也不说半个不字,岂不是遂了你的心愿?”   她的脸上全是关切,声音里全是温柔,元墨却觉得恐惧一层层从心底涌起,彻彻底底将整个人淹没。   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也没有这么绝望过。   ——“只要不是风家人,我娶谁都可以。”   ——“阿墨,你不是风家的公主,这可真是太好了。”   姜九怀的声音响在耳畔,元墨的脑子嗡嗡作响。   “不可能……”她的声音发抖,“我怎么可能是公主?怎么可能是陛下的女儿?搞错了,绝对是搞错了!”   “没有错。”有人缓缓走来,低声道,“陛下确实是你是生身父亲。”   元墨回头,看到了齐云。   齐云走向皇帝,恭恭敬敬行了叩拜大礼,然后又向和妃行礼,和妃忙扶住他:“表哥不必多礼。”   齐叔是和妃的表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元墨的脑浆已经快要糊了。   “云大家虽是出身乐坊,但从头到尾只有一位入幕之宾,那便是皇帝陛下。”齐云神色镇定,不卑不亢,“陛下当年七月驾临,云大家八月觉察有身,公主次年三月出生,当属无误。”   皇帝和颜悦色颔首:“你是何人?”   和妃道:“这是臣妾表兄,齐云。”   皇帝道:“原来你还有表兄?看齐先生一表人材,和妃怎么不为朕引荐入朝?”   “草民才疏学浅,不足以踏上仕途,这么多年,一直在云大家身边侍奉。”齐云道,“云大家当年生产之际,因难产诱发癫疾,从那之后便神志不清,终日弹琴作画,只画一人,陛下可愿随草民去看看?”   “齐叔!”元墨震惊地看着他,你的脑子也糊了吗?   你也知道云姨只画皇帝一个人,皇帝这一去,以后还有你什么事儿吗?   皇帝吃惊:“难道那封信是她发作后写下的?所以才那般决绝?”不,不对,信上字迹端正,一如往常,显然是清醒时所书。   “今日与君诀别,此生不复相见。”   他此刻还记得看到那封信时的感觉,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人拒绝,也是唯一一次。   “带路。”皇帝喝命。   不行!   元墨心中生出一股巨大的恐惧,转身想逃。   和妃拉住她的手:“阿墨快来,今夜正是你们一家三口团圆的好日子。”   不!   元墨一甩手就挣脱了她,但两名羽林卫迅速出现在她身后,看起来是扶持,实际上形同压制。   元墨挣扎,“放开我!”   “退下。以后公主要去哪里,便去哪里,谁也不得阻拦。”皇帝温和道,“阿墨,以后整个天下都是你的花园,你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这些人只会保护你,不会阻碍你。”   元墨下意识摇头,一步步后退,翻身往外跑。   她不要什么花园。   这个天下也同她没什么关系。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她只想逃开,逃得越远越好。   当姜家那座峥嵘轩昂的门楼出现在视野时,她才发现身体原来比脑子更明白自己要去什么地方。   她直奔姜九怀的房间,差点撞翻了准备往里面送茶的平公公。   平公公揉揉被撞疼的肩,再看看碎了一地的茶碗,然后看看“砰”一声撞开房门冲进去的元墨。   啧啧,二爷这么如狼似虎地投怀送抱,主子定然是要心花怒放,一只茶碗算得了什么?砸一百只也成啊。   他挥挥指法,命下人也收拾瓷片,然后守在了院外,气场全开,一片森然。   这一回,他绝不会允许任何人闯进去坏了主子的好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白一偏偏要来回事。   平公公挥挥手:“去去去,主子在忙着呢。”   白一脸色沉重:“红馆的府兵前来回禀,有件事主子必须得知道。”   屋内,姜九怀只听见门上一声响,然后眼前一花,元墨就扑进了他的怀里,“阿九,我们私奔吧!”   她就像一轮小小太阳,无论什么时候扑入他的怀中,都让他由衷地感到一阵暖意和欢喜,他微笑,“这么着急嫁给我?放心吧,用不着私奔,婚礼我都已经准备妥当,只等你什么时候有空,立时三刻便能成亲……”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元墨从他怀里抬起了头。   元墨脸上满是泪痕。   “不要婚礼了,阿九,我们现在就走,走得远远的,走到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我们去那个山洞好不好?”   那里什么人也没有,谁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不是姜家家主,她也不是风家公主,他们不是被诅咒的一对,他们做陶打猎,做兽皮衣裳,盖兽皮被子,冬天在山洞里点起一堆火,整个世界便暖洋洋的。   姜九怀审视着她的脸:“阿墨,出什么事了?”   “砰”,房门再一次被撞开,这一次,冲进来的人是平公公。   “主子!”平公公面无人色,“今夜陛下去红馆认亲,元墨是陛下和云画情的女儿,是风家的公主!”   元墨全身僵了僵。   这种感觉,就像被捅了一刀,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僵硬。   又像是做贼的被当场人赃俱获,又羞又愧,难以自容。   老天,她在干什么?   撺掇姜九怀和她私奔……要姜九怀抛下整个姜家和她走?   她的脑子在红馆被搅成一锅稀粥,一路来的路上这锅粥都在咕嘟咕嘟直冒泡,直到平公公喊出这句话,她才彻底清醒过来。   “对、对不起……”她像是烫着一般要起身,姜九怀一把捉住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阿墨,别慌,也别怕,一切有我。”   “主子!”白一急匆匆而来,“陛下亲临,要来接……”他看了元墨一眼,神情复杂至极,“接公主回宫。”   元墨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难道,皇帝是故意放她走的?   他知道她会来找姜九怀,然后他再来接人,兴师动众,闹得满城皆知?   元墨的脑子乱了一个晚上,都在为自己竟然是公主这件事烦乱,现在才猛然想到,认公主只是第一步,认下她这个公主之后,接下来便是名正言顺地给姜九怀赐婚!   “迎驾。”姜九怀起身,吩咐,忽见元墨一点一点抽回手,一步步后退。   她的脸色苍白,眼眸格外显得漆黑,“我从后门走,你们就当我今晚没有来过!”   她说着转身就走。   “阿墨!”   身后传来姜九怀的声音,但平公公拦住了他。   “白一,拦下她!”姜九怀喝命。   白一没有动。   做得好,两位。   哪怕是违逆,也要阻止他。   绝不能让他重蹈上一代家主的覆辙。   她也一样!   上一代公主犯过的错,她绝不会再犯!   羽林卫是在北里一家烤羊铺子里上找到元墨的。   圣驾随后赶来的时候,元墨正捧着一烤羊腿狂啃,酒也喝了两坛,身边是一大群人,有地痞流氓,也有街头乞丐,大家都喝得满面红光,纷纷举杯高喊:“敬公主!”   “公主喝一个!”   “谢公主请客啊哈哈哈!”   老板烤着羊腿,忙得不亦乐乎,谁管客人是谁,做什么?只要付钱就好,何况元墨给的银子足够买下他这间这小店,元墨就算是自称皇后,他也没意见。   谁还没有个别致的发酒疯方式呢?   “去!”元墨醉醺醺地又拍了一张银票在桌上,“去请人来喝酒,请得越多,赏得越多!”   地痞的朋友,大多都是地痞,乞丐的朋友也大多是乞丐,不一时,半个京城的地痞与乞丐都得到了消息,知道红馆的元二爷喝酒了酒,说自己是公主,还撒大把的银子在这间店里请客,遂蜂拥往这间店铺涌来,把一条街都挤得水泄不通。   羽林卫光是开道就费了好大的力气,更别提阻挡这些已经喝得半醉的酒鬼们,虽不至于丢盔弃甲,一身气派煊赫的光明铠也给扯得帽歪领斜,偏偏陛下有令,不得伤人,羽林卫们是气成河豚累成狗,一腔怒火全都暗暗朝向里面那位罪魁祸首。   什么公主?哪有这样的公主?   偏偏被拦住的人们还十分好奇:“天呐,这真的是皇帝吗?不是戏台上假扮的吧?”   “皇帝都来了,那二爷真的是公主?”   “可二爷明明是个男的啊!”   “对啊,他还是姜家家主的男宠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混蛋这是我的羊腿!”   “你明明也偷喝了我的酒!”   这一夜的北里无比热闹,一条条消息像插上翅膀一般四处乱飞,最后汇聚成一条惊人的新闻,传遍京城:   ——天呐,皇帝为了和姜家家主抢男宠,竟然不惜封这男宠为公主! 第一百五十八章   元墨听到这个消息,已经是第二天上午。   元墨表示,嗯……群众的想象力果然比她想象得还要优秀。   连她自己都被这惊爆的消息惊住了,她想传播的本来应该是:“天呐,本朝公主新鲜出炉,热腾腾快来看!”   这是从姜九怀那里学来的招术——只要她的名声够臭,皇帝总要顾及民意,不会把她强塞给姜九怀。   就算皇帝能厚着脸皮强塞,姜九怀也能名正言顺地拒绝。   百姓们都地站在姜九怀这一边,是呀,看过这位公主的德性,谁愿娶这样的老婆啊?   完美。   昨晚她喝得大醉,人是怎么被带进皇宫的,已经不记得了,隐约觉得自己吐过一次,好像是吐在皇帝的身上。   唔,吐得很好。   元墨对醉中的自己也有这样的准头颇为赞许。   这里是和妃的寝宫,据说皇帝已经分别赐下宫殿给云姨和她,命人重新装饰布置,待一切全备后再让她们过去住,现在嘛只能先在和妃这里先“委屈委屈”。   经过姜家豪宅的洗礼,皇宫的富丽对元墨也并未产生多大冲击,和妃说委屈委屈是谦辞,可在元墨心里,着实怪委屈的。   姜九怀给她安排的屋子可比这偏殿大,而且凉席都是玉石编的!   思绪一到这里便给自动掐断了。   不,不她不能想,不能想这些,不能想姜九怀……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作天作地,把新任公主的名声彻底作践完,便算是大功告成。   她仔细回忆戏台上的奸妃是怎么干坏事的,再结合一个北里以作出名的某些女伎的所作所为,迅速制定了一个方略,那就是,从虐下人开始。   许多消息都是从下人嘴里传播,主子越不让说的,他们往往说得越开心,传得越远。   宫人上前服侍元墨梳洗。   元墨看看捧洗脸水的宫女。咦,生得白嫩秀丽,像一朵刚含苞的白荷,若是掀翻铜盆倒她一身水,看着有点可怜。   再看看这个替她挽袖子的,迎着她的视线还讨好地一笑,嘴角露出一个小酒窝,妈呀,甜!   元墨一念犹豫,就错过了第一波发脾气的时机,给引到了妆台前。   好机会,她可以掀翻妆台,砸坏镜子……等等,这妆台上镶的是玉石么?这这这这发簪上的红宝石是真的吗?居然这么大!还有这珍珠,一颗颗这么圆!啊还有这镯子……   “这些都是陛下早上赐下的,还有各色衣裳玩意儿并宫女太监。”宫女回道。   元墨抓着满手的珠宝,忽然觉得,当一个公主其实是还不坏。   尤其是在和妃告诉她公主的采邑有多大,年俸有多少之后。   “这些啊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和妃自宫女的捧盒中取出一只八宝累丝嵌凤大钗,替元墨戴上,“等你嫁给姜家家主,天下都有一半是你的。”   宛如一盘冷水兜头泼下,元墨瞬间清醒了。   什么珠宝封邑都是浮云,她绝不能拖累她的阿九。   和妃扶着元墨的肩,含笑端详:“这是我受封妃位时陛下赐的,你林姨没福气,生得本就平平,戴这样的东西只会惹人笑话,但我家阿墨生得这样好,正适合用它来锦上添花。”   元墨看着镜子里的人,觉得好像是另一个人,根本不像是自己,轻轻晃了晃脑袋:“好沉。”   “今天是陛下的寿宴,陛下要你出席,便是要向天下昭告你的身份。你可知你的身份有多贵重?安宁公主显然是嫁不成了,你便是陛下唯一希望,只要你嫁进姜家……”   元墨摇头,认真道:“娘娘,我不想嫁进姜家。”   “傻孩子,你同姜家家主那般要好,眼下正好有了能与他般配的身份,多么好!”   元墨低头。   不,跟这公主的身份比起来,她更愿意当红馆的元二。   元二可以当姜九怀的小厮,可以当姜九怀的男宠,但公主,只能当姜九怀的枷锁。   一名宫人急急走来,轻声唤:“娘娘,那人贵人闹着要找人,奴婢们怎么都拦不住。”   “她定是想见陛下。”和妃微笑,“你去给陛下送个信,让陛下来一趟吧。”   宫人摇头:“不是,贵人要找的人叫‘齐云’。”   多年来齐云一直照顾着云画情,寸步不离,只有齐云能安抚她,一旦身边没有齐云,云画情自然不习惯,元墨道:“那就把齐叔找来啊。”   和妃脸上有为难之色:“这……无职外男,怎么能入后宫?再说表哥离小姐太近,其实是个忌讳,于宫规不合……”   元墨眼睛一亮,太好了,机会终于来了。   要的就是这个不合!   元墨兴冲冲赶到宫门口,才发现她一未受册封,二没有通行令牌,竟然出不去。   她只得折回来,想了想,去找皇帝。   皇帝正在御书房召见太常寺卿并宗室耆老,要为元墨立册封,名字载入宗谱。   见了元墨,皇帝满面笑容,“吾儿,到朕身边来。”   元墨瞧这位新出炉的亲爹笑得一朵花似的,心想昨晚上那一吐看来还是不够。   她大大咧咧走过去,手一伸:“我要令牌。”   这举动让一屋子的大人们惊掉了下巴,有人“放肆”两个字已经到了喉咙口,就见皇帝笑眯眯问道:“吾儿要什么令牌?”   “金的,哪儿都可以去的那种。”   片刻之后,元墨拿着一块熟悉的金令牌出了门。   在她的身后,众人暗中交换一下视线,纷纷庆幸自己刚才那声“放肆”没有出口。   能得到这种令牌的,要么是有大功者,要么是得隆宠者,这位新公主初来乍到,又与姜家家主有渊源,看来是不日就要为风家立下大功。   既有大功,又有隆宠,宫中第一红人,就此诞生。   元墨还不知道她已经在大臣们心中从“一个刚捡回来的公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公主”,出了宫直奔红馆,把齐云带回了宫。   回寝殿的路上,遇上了安宁公主在花园赏花。   元墨看看头顶的大毒太阳,心中毫不怀疑,安宁公主一定是故意在这里等她。   安宁公主看她的目光十分复杂。   当然了,原定夫君的男宠成了自己的姐妹,这事换谁身上都会心情复杂。   比如元墨自己的心情也够复杂的。   按说多年失散的姐妹聚首,大约要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一番,但两人都做不来这事儿,复杂的视线对望了一眼,元墨决定还是各走各的吧。   擦肩而过之时,安宁公主忽然道:“小心,水有问题。”   安宁公主已经扶着宫女,去得远了。   云画情一见到齐云,顿时安静了下来,乖乖坐下由齐云给她梳好了头发,还拉着元墨的手:“宝宝今天真好看。”   元墨一路急奔,这会儿衣服也汗湿了,头发也散乱了,心想自己同“好看”两个字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但在云画情的眼中,她可能永远都是好看的。   她做了云画情这么多年的宝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也许母女连心,云画情纵然糊涂,却一直认得她。   只是她却一直不知道,云姨就是她的母亲。   云画情安安静静坐在镜前,齐云替她梳好头发,对着镜中微微含笑。   一切就像红馆小院里无数个日夜一样,没有任何分别。   元墨油然感一种安心,就像她原来的世界并未全数打破,还有什么东西被妥当地保存了下来。   “好大的胆子!”   一声厉喝打破这片温柔宁静,魏贵妃满面怒容,带着人走进来,“贱胚就是贱胚,入了宫竟然还敢带着野男人,当真是胆大包天!来人,给我把这对秽乱宫廷的狗男女拿下!”   和妃一路急追在魏贵妃身后,喘吁吁抓住魏贵妃的衣袖,“姐姐息怒!姐姐息怒!事情不是姐姐想得那样,实在是云妃娘娘患有宿疾,只有这位齐大夫才治得好,所以才请齐大夫进来治病的——”   “云妃?”魏贵妃柳眉倒竖,“皇后病逝,本宫主理后宫,竟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位云妃,不知陛下是什么时候下得旨?还是你和妃有这么大脸,能擅自册封旁人了?”   和妃吓得跪倒在地:“是妹妹失言了,望姐姐饶恕。是陛下昨日提过一句,妹妹才敢这么开口的,实不是妹妹的主意……”   魏贵妃冷哼:“我谅你也没这么大胆!来人,动手,将这对狗男女绑了去见陛下!”   她身后走出七八个身强体壮的太监,正要向云画情和齐云动手,云画情吓得扑进齐云怀中,齐怀将她护在怀里。   “当啷”,一只香炉砸倒一名太监,滚倒在地上,又一只花瓶飞来,那太监躲过,花瓶顿时在地上砸得粉碎。   宫中之物,皆是奇珍,元墨一手扔了一个,拿到第三个的时候,心中略有不忍,但还是咬牙砸了出去。   去他的,就怕事情搞不大!   “住手!快住手!”   元墨接二连三、拿起东西就砸,那些东西里头还有不少御赐之物,魏贵妃与和妃都吓得花容失色,一迭声疾呼。   元墨只当听不见,把那七八个太监砸得抱头鼠蹿,还抽冷子“无意”砸了魏贵妃几下子,把个魏贵妃砸得四处躲闪,披头散发。   “齐叔是我带进宫的!有本事就冲我来!抓他们干什么?有本事抓我啊!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来啊!”   元墨一边砸,一边骂。   “反了!反了!”魏贵妃气得脸色发白,尖叫,“给本宫抓住她,本宫要带她去见陛下!”   动静闹得这样大,早就惊动了皇帝,他急步而来:“怎么回事?”瞪了魏贵妃一眼,“让你找公主去合血,怎么弄成这般模样?”   元墨已经听和妃说过,合血认亲上太庙祭祖,乃是公主认祖归宗的流程。   一旦合血无误,名字落在宗谱,再祭过祖先,她的公主身份便是铁板钉钉,再也无人能撼动。   元墨当时想的那是——那就不要让这块铁板被钉上!   魏贵妃显然和她是不谋而合,且也当真是豁出去了,有好几次故意显得躲闪不及,额头成功地被瓷片擦破了一点皮,见了血,她哀哀哭倒:“陛下,臣妾有付所托,臣妾实在是拿公主没法子,公主非要将这外男留在宫里,臣妾主理后宫以后从来没遇上过这种事,求陛下替臣妾做主啊!”   “轰隆”,元墨一脚踹翻了桌子,在所有人震惊的视线里怒喝一声:“他妈的这是什么狗屁皇宫,老子不玩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胡闹!”   皇帝御宇多年,大约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元墨满以为他会震怒,没想到吼完这两个字他便掉头向和妃,“带公主去梳妆,这般模样像什么话?如何见列祖列宗?”说完竟是转身就要走。   元墨:这脾气也太好了点儿吧?   还好魏贵妃不负元墨所望,跪在地上大声道:“陛下,这秽乱后宫的外男是公主带进来的,臣妾该如何处置?”   “公主长在外头,不知事,你们身为长辈,要多多教导,不能再让她出差错。”皇帝说着,望向齐云,“至于你,身为外男,擅入后宫,罪该处死,但念你是初犯,留你一条性命,发配岭南。”   和妃急向齐云道:“快谢过陛下不杀之恩!”   “慢着!”   “慢着!”   两个声音叠在一处,元墨发现齐云几乎是和自己一起开口。   “当年是云大家救草民一命,草民为报救命之恩,追随云大家。从侍奉云大家的第一天起,草民就知道她是陛下的女人,”齐云深深道,“草民对宫中规矩略知一二,不敢毁坏云大家清誉。陛下若是不信,可以让人为草民验身。”   元墨还没明白“验身”是什么意思,齐云便自己跟着皇帝身边的太监走了。   片时回来,太监回皇帝:“验明无误,确实是干干净净的妥当人。”   皇帝脸色大为好转:“齐云忠心护主,德行可嘉,赏五品执事,以后就留在宫中吧。”   又道:“吾儿孝心可嘉,朕定会好好奖赏。”   事情怎么会这样?   是和妃解释之后,元墨才明白什么是“干干净净的妥当人”。   据和妃说,齐云是她的远房表哥,赴京赶考,因为染病花光盘缠,被客栈赶了出来。和妃便将他带回双璧坊照料,他由此认得了云画情。   这和红姑说的略有不同。   不知是不是为了替和妃隐瞒出身,红姑没有提和妃与齐云的关系,只说齐云是赶考的学子,病倒在路旁,云画情将他捡了进来,悉心照料,并甚是欣赏齐云的才学,让齐云在红馆住下温书,以备来年再考。   可是第二年开考之日,云画情发病,齐云弃考回到红馆,一心一意照顾云画情,直到今日。   元墨心里有点难过。   之前红馆生意惨淡,穷得都要在后院自己种菜吃,当时她天天发愁怎么翻身挣钱,现在回头去看,却发现那竟是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   那时云姨在树下画画,齐叔给她送茶。   那时红姑一边喝着酒,一边等待着师父回来。   那时茉莉还在,女伎们聊天斗嘴,每一天都很热闹。   那时她还没有遇见姜九怀。   那时命运的帷幕还没有拉开,一切都安静美好,像一幅着墨不多的水墨画。   去太庙的路上,和妃叮嘱她:“后宫处处是杀机,你今天是运气好,我也没想到表哥能为小姐做到这一步。以后你若再这么莽撞,再给魏贵妃抓住把柄,可是要把你往死里推。你以为她今天只是来收拾齐云吗?一旦齐云秽乱后宫的罪名坐实,你母亲便也保不住了,知道吗?”   这种勾心斗角的地方让元墨十分烦躁。   公主认祖归宗,太庙前,风家的宗室耆老和太常寺的官员几乎都到了,又因皇帝寿诞,百官皆来贺寿,皇帝大手一挥,便命众官随行。   太庙巍峨,贵人云集,声势浩大。   和妃同魏贵妃一左一右导引着元墨踏上太庙石阶,和妃悄悄地告诉元墨,平日里只有大朝会祭天时,才有如此盛况,可见陛下对元墨的看重云云。   元墨明白,这一方面是让她感恩戴德乖乖听话,一方面是敲打魏贵妃,毕竟三人走在一处,哪怕再小声,魏贵妃又不是个聋子,当然听得见。   但这次魏贵妃好像偏偏就是个聋子,全程毫无反应,眼皮都没有多掀一下。   皇帝在太庙正殿等着元墨。   堂上站着宗室耆老,最年轻也有六十多了,头发一个比一个白,胡子一个比一个长……蓦地,元墨的视线顿住。   姜九怀穿一袭玄底团龙的海水云崖蟒袍,站在离皇帝最近的位置,看着她走近。   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不是风家的祖宗们待的地方吗?   像是看懂了她脸上的震惊与疑惑,皇帝微笑着答:“风姜两氏不分你我,情同一家,彼此有大事,向来都都是要请对方观礼的。更何况你与九怀本是旧识,得见你认祖归宗,他自然也很为你高兴,是不是,九怀?”   姜九怀从元墨踏上石阶第一刻那一刻起,他的视线便落在她身上挪不开。   他一直都知道,他的阿墨是世间最美的那块玉,要用最明亮的珠宝最耀眼的锦缎披挂,这些东西能让常人的容颜失色,并且反衬出容貌的平庸,但阿墨不是。阿墨的容貌像是火中烈焰,衣饰就像木柴,木柴越多,火焰便越高。   风家自谓是凤鸟之后,尚正红色,元墨通体像是被红色火焰包围,乌发挽出繁复的高髻,一只展翅的凤钗盘踞在发间,高傲地昂着头,赤金凤首下衔着一串流苏,底下坠着一粒水滴状红宝石,红到惊心耀目,正垂在元墨的眉心。   元墨有一对飞扬的长眉,再加上一管挺直的鼻梁,让她整个看起来神清骨秀,扮成男孩子的时候只觉得清爽至极,没有一丝脂粉气,此时衬着这盛烈红装,别有一股冰清玉洁的妩媚。   元墨一眼就看出了他眼底专注和灼热,顿时有点心惊肉跳,喂,你表现得太明显了大哥!   但姜九怀好像丝毫没有要掩饰的意思,颔首道:“陛下说得是。”   这个时候他们俩不是应该装出不是很熟的样子最好当众反目成仇吗?   你这么配合,小心皇帝当场就塞给你一个公主啊朋友!   太常寺卿过去请示皇帝,得到允准后,太常寺卿朗读了一篇长长的祷文,用词又拗口又艰涩,元墨一个字也听不懂,不过用膝盖猜也知道,大概是告诉风家的列祖列宗,皇帝陛下捡回了一个女儿,现在要在诸位面前检验一下,看看这个女儿是不是风家血脉。   两名宗亲托着一只托盘上前,托盘里放着一把匕首,一只金碗。   金碗盛着半碗清水。   ——水有问题。   元墨蓦地起了安宁的话。   元墨悄悄看了魏贵妃一眼。   魏贵妃脸上看不出什么不同,但放握在身前的手却微微发紧。   尤其是发现元墨在打量她的时候,她的嘴角微微僵硬,弯出一个不甚自然的微笑。   非常地心虚。   但是完全不必啊。   元墨非但不怪她,反而想给她放串鞭炮送个礼。   贵妃娘娘干得好!   皇帝拿起匕首,在指上轻轻划过,一滴血滴进水中。   和妃连忙上前替皇帝包扎。   元墨心想幸亏和妃包扎得快,不然伤口都愈合了呢。   魏贵妃在这方面显然晚了一步,绢子才掏出一半,和妃已经过去了,魏贵妃脸上掠过一丝恼意。   但就在和妃替皇帝包扎的时候,一时动作过大,竟不小心碰倒了金碗,金碗里的水洒了一地。   “臣妾罪该万死!”和妃立即跪地请罪。   “罢了。”皇帝虽然不悦,但在这大喜的日子也不便发作,命人再换一碗清水,然后重新滴了一滴血。   这一刻,魏贵妃的脸色有多难看,元墨的脸色就有多难看。   还我那碗有问题的水啊!   如果心能发声,元墨和魏贵妃一定能异口同声。   元墨心不甘情不愿地拿起匕首,大约是脸上不情愿太过明显,皇帝柔声道:“别怕,虽有些疼,忍一忍便过去了。”   元墨很想对天翻一个白眼,轻轻拉了一下指尖,也滴了一滴血。   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水中。   元墨也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盼着两滴血不能相融。   但人目睽睽之间,两滴血入水即化开,缓缓融合在一起。   “血脉相合!”捧托盘的宗室耆老大声宣布。   众人行礼高呼:“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宗室耆老也齐声道:“列祖列宗保佑,恭贺陛下拾得遗珠,恭喜公主归宗!”   元墨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消失,垂着脑袋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视野里忽然多了一截海水云崖的衣摆,跟着一只手握住她的手,轻轻用手绢裹住她指尖那道小口子。   他的动作缓慢细致,神情专注温柔,好像这小小伤口是世上最重要紧的事。   元墨的神魂好像被劈成了两半。   一半在咆哮:混蛋你在干什么啊!还嫌皇帝赐婚的企图不够强烈吗?用得着这么暗示鼓励他吗?   另一半却是看着近在咫尺的姜九怀迷迷瞪瞪,心思飘忽,如在云端。   啊,最喜欢看阿九穿蟒袍了呜呜呜,高贵、遥远、深邃,异常美丽,像受世人供奉的神祇。   姜九怀感觉到她想缩回手,手上用了点力气,不想松开。   她的手就在他的指间,能碰触到她让他觉得安心而愉悦。   他的心也被分成了两半,一半表示能这样握着她的手就很好了,另一半却恨不得在场所有人全都消失,整个世界只剩他和她两个。   她的人就在他面前,明明一伸手就能抱住她,低头就能吻住她,但他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借着这只手帕的帮助,贪恋她指尖的一点温度。   她的唇上涂着鲜红的口脂,红得明艳,红得饱满,像枝头结得最好的那一颗樱桃,让他想一口吞下去。   “阿墨,”他低低地开口,眸子里隐隐有火星四溅,“你穿这红衣极美,穿嫁衣也一定很好看。” 第一百六十章   周遭都是歌功颂德之声,应该没人听得清他在说什么。   但问题时根本不用听清,只看他那滚烫的眼神,大家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元墨咬牙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回来,退后一步,声音尽量客气冷淡:“多谢家主大人。”   “吾儿,风姜亲如一家,你与九怀不必如此客气。”皇帝嘴角已经露出了欣喜的笑意。   把公主嫁进姜家是风家帝王必行的一项政命,数代风家帝王前仆后继,为此奋斗终身,他之前也为此绞尽脑汁,始终不得其法,但现在,只是换了一位公主,事情便有了大大的转机。   将来在列祖列宗面前,他也说得上话了。   姜九怀道:“恭喜陛下寻回公主。”   皇帝满面笑容:“朕愿与卿同喜。”   和妃望着皇帝和元墨,露出温柔笑容。   魏贵妃也是笑着的,只不过笑容有点僵硬。   皇帝带着元墨在祖宗灵位前上了香,大太监捧出圣旨,和妃示意元墨快跪下接旨。   圣旨册封元墨为公主,封号“永宁”,划永州为采邑。   太庙内外再度响起恭贺之声,只不过这次是恭贺元墨。   元墨捧着圣旨起身,有点不知所措。   这十几二十年都在为挣个几十几百两操碎了心,陡然间得到一座城,顿时有点换算不过来,这、这得多少钱?   姜九怀就站在她身边,身子向她俯近一点,低声道:“永州多山珍,各地前往永州采买的商人络绎不绝,光是这一项赋税,一年大约就有十来万两银子。恭喜公主,你发财了。”   太急了!   温热气息几乎触到了元墨耳尖上。   元墨下意识想捂着耳朵逃开,好在最后一丝理智提醒她这可是太庙,让她控制住了自己。   但还是忍不住用力瞪了姜九怀一眼。   你是不是傻?   这是在干什么?   姜九怀回以微微一笑。   他的容光耀目,这一笑更是让人挪不开眼,元墨忽然觉得,腿一点软。   好想抽打自己,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腿软个鬼啊!   回宫之后,晚上的寿宴尚未开始,元墨趁回寝殿更衣的功夫,火速让人去把平公公找来。   入宫赴宴,自然少不得带平公公随行,平公公很快就来了,原本还想划清界限,刻意疏远地行个礼,结果元墨一把就抓住了他,急问道:“家主这是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打雷劈坏了脑子?我现在是公主啊他怎么就不知道避点嫌?”   风家为了把公主嫁进姜家,两百年来是各种花招层出不穷。平公公一度认为,从去年春天主子出事到被元墨捡进红馆,根本就是风家的花招。   他们故意留了一位公主在宫外,让她照着主子的喜好长大,最后制造机缘,让她完全走进了主子心里,让主子心甘情愿上钩。   但此时元墨一脸焦急,发自内心,全无虚假,平公公长舒了一口气,还好,是他多想了,原来元墨即使成了公主,也依然跟他站在同一个战壕里。   他脸上那卑谦的虚假面具顿时卸去,露出一脸愁苦和不解,“咱家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主子的性情他是知道的,不动心则已,一动心便是一往情深,要主子立刻挥慧剑斩情丝,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平公公已经做了准备,连夜收拾行囊,只要主子一声令下,便能马上回到江南,靠时间与距离治愈主子心上的伤口。   主子一定会痛苦难受,说不定还是因此生病,所以他足足打包了两大箱药材,并通知家里两名太医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   结果,所有的不敢置信、痛苦、忧愁、夜不成眠、食不知味……全部只存在于平公公的想象中,姜九怀照常入睡,一夜安眠,丝毫看不出有哪里不对。   不但没提回江南的事,还挑了好几身衣裳准备入宫赴宴,最后选了一件玄底蟒袍,不知是想起了什么,嘴角还带着一丝隐隐的笑意,一如从前主子放下公文去找元墨时的模样。   这丝笑意彻底轰碎了平公公的神经。   “听说人在骤闻噩耗时,会痰迷心窍,因为太不愿意接受事实,从此脑子便糊涂起来,干脆拒绝那个事实,只当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还同原来一样。”平公公眼圈发红,“我瞧主子的模样,真有几分像这个症候……”   元墨想到姜九怀那极不合常理的举动,心里也是咯登一下,“请大夫看了么?吃药了么?”   “唉,主子已经迷了心窍,只当自己无事,我才开口就被斥了出来。”   元墨皱着眉毛思量半晌,“这样吧,一会儿开宴之后,你想办法把他带到御花园。”   平公公连忙答应,临走之前,忍不住问道:“二爷……不,公主,您对主子的情意咱家这么久以来是看得一清二楚,您现在能明正言顺嫁给主子,真要放弃?”   “你这是信不过我?”元墨没好气,“前面翻那么多车,我又不是没长眼睛,也没跟阿九那样痰迷心窍,干嘛要嫁他?姜家还有几庄别院够我烧的?”   “您是这么多年来,风家最清醒的一位公主。”平公公深深向元墨施了一礼,“老奴替主子谢过公主。”   皇帝同宗亲百官的宴席设在泰和殿,后妃同各命妇的宴席设在丽正殿,正好隔着一座御花园遥遥相望。   皇后已于数年前病逝,后宫以魏贵妃为尊,往常每逢大宴,魏贵妃都是人人奉承的对象,一枝独秀,无人敢争锋。   但今天,和妃如异军突起,不单和魏贵妃平分秋色,还隐隐有压过一头的趋势。   人人都知道眼下最受宠的新受封的永宁公主,而将永宁公主找回来的人,就是和妃。   永宁公主的生母据说是个疯子,比如像今日这样的场面,她根本就没有现身,倒是和妃将公主视同己出,等到永宁公主嫁进姜家,以后和妃这阵东风,便要压倒魏贵妃那阵西风了。   就在这个时候,元墨踏进大殿。   殿中的妃子与命妇如潮水般她涌来,目光所及,全是讨好的笑脸,一个比一个笑得灿烂。   魏贵妃撇了撇嘴:“哪里有上赶着娶公主的姜家家主?人家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这伙人还当真了。”   “话不能这么说,永宁还是女扮男装时,姜家家主就对她怜爱有加,你我可是亲见了。”大长公主道,“风水轮流转,如今风在那头,娘娘,咱们过去打个招呼吧。”   魏贵妃变色:“要去你去!烟花巷里出来的货色,本宫懒得搭理。”   大长公主没有再说什么,真个起身去了。   魏贵妃看着众星捧月般的元墨,瞅了一眼身边的安宁,见她怔怔对着桌子发呆,一脸魂不守会听模样,忍不住心中有气,戳了她一指头:“都是你!教了你十几年,比不过一个贱货!”   安宁被戳得醒过神,也不敢反驳,魏贵妃看了越发来气,待要将她大骂一顿,终究顾忌颜面,生生忍住了,听得泰和殿钟声传来,擎起酒杯先带领众女眷遥敬陛下千秋,吩咐开席。   等着吧,她背后有强大的母家,她一定能将这一局扳过来。   不就是姜家家主么?   等安宁嫁给姜其昀,她就给姜家换一个家主!   说到这里她又来气,她原先当然是瞧不上姜其昀的,可现在木已舟,她也只得退而求其次,先把安宁嫁过去再图谋后事。   可安宁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一反常态,对姜其昀避而不见,   魏贵妃低声道:“姜其昀这会儿就在泰正殿,一会儿我派人将他唤出来,你务必见他一面,你一定比那新来的先嫁进姜家,不然天下人都要笑话你是姜九怀不要的,不得已才退了姜其昀……”   安宁心里想,本来就是不得已,她是不得已,姜其昀更是不得已。一旦娶了她,母妃一定要逼他上位,他那闲散性子怎么可能乐意?   魏贵妃瞧出她一脸不乐意,还待再说,前面大太监来传令:“陛下有旨:席上但凡有御赐金令者,皆请取来一观,陛下要看的。泰正殿的都得了,现命奴才来取这边的。”   元墨知道,姜九怀开始了。   她是早已准备好的,随手就拿了出来,放到垫了鹅黄垫子的托盘里。   和妃和魏贵妃都吩咐下人回去拿。   和妃向元墨解释道:“我那块其实不是我的,是当初陛下给小姐的。当年小姐让我拿这块令牌入宫给陛下送信,唉,若是早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我是万万不会进宫来的……”   元墨忍不住问道:“信上写了什么?”   “我也不大清楚,陛下看了好生气,却把我留下了……现在想想,大约是小姐知道自己难产危险,怕自己命不久矣,所以给陛下写了许多绝情话。小姐待我亲如姐妹,她放心不下我,便用那块金令换陛下收留我,照顾我。”   和妃说着,眼中微微含泪,“我这都是我猜的。后来金令陛下也没收回,便一直在我这里。你知道出宫要问魏贵妃求出宫令牌,但她向来同我过不去,多亏了这块金令,我才能出得去。”   魏贵妃自己主理六宫,出入随意,其实是不需要这块金令的。但魏贵妃的想法是:“那不知来历的小娼妇能有的,本宫凭什么不能有?”遂缠着皇帝要了一块,要来摆了两天,到底没什么用处,很快便搁进不知哪一处压箱底了。   此时和妃的令牌很快取了来,同样搁进了托盘里,魏贵妃打发去的宫人却是空手而返,魏贵妃怒道:“这点子事都做不好,怎么会不知道在哪里?箱笼全翻一遍不就找到了?”   宫人急急而去,再回来的时候哆哆嗦嗦:“回、回娘娘,真没有。”   魏贵妃拍案而起:“一群废物!”她向大太监道,“劳公公回皇上,本宫的金令一时找不到的,待散了席,本宫回去找着了,亲自给陛下送去。”   她的神情恳切,不似作假。   但后宫之中,每个人都有精湛演技,真真假假,谁分得清?   原来是你。   元墨盯着魏贵妃,一字字咬牙道:“娘娘的金令,是找不到了,还是给什么人用丢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魏贵妃怒道:“御赐之用,找不到便是找不到,怎么会丢?更不会给旁人用!”   大太监道:“此令关系到一件大案,是相当紧要的一桩证物,现在每个人的都在,只有娘娘拿不出来,还请娘娘跟奴才走一趟吧。”   他一挥手,几名羽林卫进来,大步走向魏贵妃。   “你们要干什么?本宫是贵妃!你们好大的胆子!”魏贵妃这才慌了起来,安宁公主也吓了一跳,大怒,“大胆,都给我退下!小心我告诉父皇治你们的罪!”   这些羽林卫从前在她们眼里不过是听话的奴才,她们用得顺手极了,现在才发现他们的力气大得惊人,她们根本无法反抗。   魏贵妃纵横后宫二十年,安宁公主也是从出生起就被捧在手心上,这对母女自来风光无限,大概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天,两个人都是花容失色,抱作一团,怎么也不肯走。   满殿贵人都被吓呆了,长公主急忙道:“公公,到底是什么事?何至于闹到这般境地?快让他们助手,真吓坏了娘娘和公主,皇兄可是要心疼的。”   大太监行礼道:“回公主,这便是陛下的意思。人证物证俱在,交不出金令的便是凶犯,即刻交付刑部审讯。”   贵人们第一时间使出去打听消息的下人也差不多回来了,片刻之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魏贵妃牵扯进一桩惊天大案,用御赐金令给人贩子开口,在西山给恶名昭著的烟霞客供奉血食,让烟霞客杀害金刀龙王。   “我没有!我没有!”魏贵妃被带下去的时候,尖声喊叫,“我根本不认得什么烟霞客,也不认得什么龙王,我为什么要杀他?我没有!”   “母妃!”安宁公主泪流满面,待要追出去,文华长公主拉住她,“傻孩子,你现在要做的是替你母亲洗脱罪名,而不是跟着她一起进刑部!”   和妃的手一直抚着胸口,直到这时才长舒一口气,轻声道:“阿墨,你看好了,这便是失去圣宠的下场。”   “不,这就是作恶多端的下场。”元墨盯着门外魏贵妃离去的方向,“人在做,天在看,只要做过坏事,就一定会有报应。”   和妃顿了顿,握住元墨的手:“我知道你师父和红姑出事,你心里难受……现在好了,罪魁祸首已经找到,陛下会还你师父一个公道的。”   说着,和妃抬高了一点声音,“今天可是陛下的好日子,大家莫要为不相干的人坏了兴致,来人,把酒满上,替陛祝寿。”   魏贵妃倒台,和妃顿时成了后宫中最为炙手可热的人物,她一发话,筵席上再一次热闹起来。   笙乐阵阵中,元墨心有气恨,也有不解。   她和姜九怀、叶守川一起分析过很多遍,金令的主人费尽心思置楚天阔于死地,一定是要什么解不开的冤仇,所以三人从认识楚天阔、又持有金令的人身上着手,发现符合条件的人还不少。   因为能有金令者多半有权有势,而楚天阔是绝顶高手,正是这些人想要招揽的对象,多多少少都有点交集,最低程度也在当年的双璧坊同楚天阔一起喝过酒。   她以为今晚会是哪位王公大臣的金令交不出来,万万没想到会是魏贵妃。   魏贵妃和楚天阔有什么仇?   难道说魏贵妃知道她的身世,想除掉她又怕得罪楚天阔,所以绕了一个大弯,先除掉楚天阔然后对她下手?   可问题是她的身世连和妃都是最近才知道,魏贵妃又是从哪儿得知呢?   想来想去,总觉得有点不对。   酒过二巡,快到和平公公约定的时间,元墨借口更衣离开大殿,来到御花园东北角上,两名太医已经提着一只小椿箱等着了。   开宴前,平公公前脚离开,元墨后脚便召了太医,告诉他们有一名病人痰迷心窍而不自知,有没有什么方能让他改过脑筋,回心转意,认清现实?   两名太医你看我,我看看你,犹犹豫豫道:“便是同样的迷症,下药也有所不同,还是要诊一诊脉才更为稳妥。”   嗐,元墨心道姜九怀觉得自己十分正常,怎么可能让你们把脉?我能哄得他吃药就不错了,“所以我请了你们两个人嘛,宫里人都说你们口碑好,娘娘们都很满意,你们两个商量着来,方子不就开出来了?”   两位太医惯在后宫诸位娘娘面前奉承,比旁的大夫确实多几分揣摩人心的本事,这次眼看元墨是宫中炙手可热的新宠儿,彼此看了一眼,都坚定了卖力巴结这位新公主的决心,问道:“请问公主,病人身量几何?年岁多大?体壮体弱?公主最好给个差不多的样子,臣等也好下药一点。”   元墨道:“你们比照姜家家主就是。”说完赶紧补充,“我不是说他啊,我是说差不多的人。”   两人听得“姜家家主”四个字,顿时眼前一亮,露出顿悟的表情:“臣等知道了!臣等这就去开方子!”   元墨叮嘱:“一定要在二巡酒的时候熬好药送来,知道么!”   两人大力应承:“定不负公主所望!”   元墨当时觉得这两位太医好像和姜家那两位老太医不大一样,不是很靠谱的样子,奈何时间也来不及了,再想想宫里用的人还能差到哪儿去?就这么用着吧。   这会儿见他们来得及时,元墨放心了一半,接过药,一摸,竟是凉的,“咦,这是刚熬好的?”   一太医笑道:“自然。天热,怕药烫不好入口,一熬好放下就放进冰桶降温。”   另一太医也忙道:“里头还加了桂花糖,入口清甜不涩,滋味是很好的。”   元墨大开眼界,赞不绝口:“难道都说你们好,果然有些门道!回头我重重有赏!”   两太医连忙行礼:“为公主办事,乃是臣等的本分,不敢再领赏赐!”   “公主信得过臣等,便已是最好的赏赐!”   “臣等愿为公主肝脑涂地——”   “等会儿等会儿,”元墨发现这两人拍马屁的功力比曹方还要厉害,连忙打断他们,“小点儿声!”挥挥手让他们下去,两人立即领悟,蹑手蹑脚正要走开,元墨忽地唤住他们:“二位,这药对身体无害吧?”   两人忙道:“无害无害,绝对无害!”   “用过的都说好!”   “包公主满意!”   “公主一定能得偿所愿!”   “行行行行行。”元墨赶紧让他们走开。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们是靠嘴皮子厉害当上太医的么?   她跟平公公约在假山附近,这一带人少,她跟姜九怀在一起不容易被人看见。   只是她提着椿箱还没走到假山,忽然听得一声喝:“站住!”   元墨回头,安宁气势汹汹走到她面前,“姓元的,你不要逼人太甚!”   元墨想了想:“一,不管我愿不愿意,我现在可能都得姓风了。二,这话应该是我说才是,贵妃娘娘跟我师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要这样对付我师父?”   “鬼跟你师父有深仇大恨,我听都没听我母妃提过什么金刀龙王,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他!”   安宁怒道,“你有本事,你嫁进姜家就是,我已经不会挡你的路的!甚至我母妃想动手脚我都告诉了你,我做得还不够吗?你们是不是非得将我们母女连根铲除才肯放心?”   元墨气笑了:“我今天才知道什么叫贼喊捉贼。有在我这里喊的,你直接去刑部说吧,会更快点。”   元墨提着椿箱就要走,安宁一把抓住她衣袖,“别走!”   元墨正要挣开,安宁忽地往地上一跪,哭道:“元墨,我知道九怀哥哥都是为了你,只要你点头,他一定会放过我母妃的。求求你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嫁人了,我母妃在后宫也生不出什么风浪,求求你给我们一条生路,我和母亲一定会吃斋念佛,再不出寝殿一步,再不然我和母亲就去天凤寺出家,一定不会扰了你们的清静!”   元墨愣住了。   她还记得初见安宁的第一眼,天真娇纵的小公主,金枝玉叶高高在上,身受万千宠爱,就算在姜九怀那里碰了钉子,也有大长公主宠着,还有姜其昀可以给她欺负出气。   现在这个跪在地上哭得伤心又无助的,真是那个安宁吗?   元墨弯腰扶她:“你先起来。”   安宁摇头,泪水飞溅:“我不起!我母妃从来就没吃过什么苦头,牢里的刑求她一样也熬不过,到时候肯定是说什么就认什么,可她真没指使那什么烟霞客,那块金令我先前还拿着玩来着,后来不知是哪个宫人不小心弄丢了……”   元墨矮下身,跟安宁蹲了个齐平,声音微微发紧:“你最后一次看到那块金令是什么时候?”   安宁努力回想了一下:“去年夏天……那时候小昀不是被禁足了么?我偷偷拿了金令出宫去看他,后来被母后发现,狠骂了我一顿,把金令收回去,不知锁到哪一个箱子里,就再也没用了。”   去年夏天?   可他们截到那块金令的时候是去年春天……   元墨抬起安宁的下巴:“你没撒谎?”   安宁咬牙道:“我要是有一字虚言,就让我和母妃一起蒙冤而死!”   “还要再加上姜其昀。”   安宁顿了一下,毅然道:“好!”   元墨因为自己发誓如喝水,对于别人发誓的真假倒是更能辨别得出来,一看安宁这壮烈的模样,想来是真的。   “好,你先回去,查清楚金令到底是经了哪些宫人的手,到底是什么时候丢的。如果你母妃真是别人拿来顶缸的,我绝不会让那人得逞。”   安宁记得初见元墨时,元墨还是个低眉顺眼的小男宠,可此时此刻的元墨身上有股无形的气势,安宁说不出来这是什么,只觉得跟她素日在宫中常见的命妇贵女们身上那种气势不同,让人无由地便觉得很安心,不由自主想要服从。   那是一种从生死与爱恨中淬炼过的气势。   安宁乖乖地离开。   只是这一耽搁,已经错过了和平公公约好的时间,再过一会儿皇帝便要领着众人看烟花,姜九怀只怕已对回去了。   果然,假山附近一个人影也没有,既没有平公公,也没有姜九怀。   元墨叹了口气,正要转身离开,忽然一只手臂从假山内伸了出来,捞住她的腰,将她带了进去。   元墨正要一脚踹出去,那人像是料到了她这一招,发出低低一声笑:“是我。” 第一百六十二章   “阿九?”元墨既惊且喜,“你还在?”   “佳人有约,我怎能辜负?”宫殿屋檐下皆张着灯笼,光芒透过山石的缝隙照进来,把假山内的黑暗切割得一块又一块,姜九怀眼睛里有满满的笑意,“你不来,我自然要一直等下去。”   “阿九,你喝了多少酒?”元墨凑上去吸吸鼻子,想闻闻他身上的酒气。   有道光打在她的脸上,她的唇比白天看到时更加娇艳欲滴。   姜九怀的手还搂在她的腰上,轻轻用了点将她扣向自己,一手托住她的头,微一低头,终于噙住了那颗让自己神魂颠倒了一整天的樱桃。   甘,甜,柔,软,鲜,润,多汁。   无上美味,尽在唇齿间融化。   元墨给他吻得昏头转向,好半天才想起该推开他,然而一只手被他扣在腰间,另一只手给那只椿箱占住,她“嗯嗯唔唔”了半晌试图让姜九怀放开她。   姜九怀惦记许久的美味甫得到口,哪里肯轻易放过?里里外外全尝了个尽兴透彻,才松开她。   元墨肺腑里的空气已经耗光,力气只够用来喘息,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幸好选在了假山,不然给人看见,那还了得?   姜九怀不知是喝多了还是脑子当真不大清楚,元墨只觉得他扣在她腰间的那只手滚烫,呼吸也灼热,眼神暗沉,盯着她片刻又要低下头来,她连忙抵住他:“等等!我约你来不是来幽会的!有正事儿!”   她打开椿箱,端出那碗药:“这个是……呃……”一时不知道怎么编才好。   “给我的?”姜九怀问。   “嗯,这个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姜九怀就把药碗接了过去,仰起头,一口喝尽。   这么简单的吗?   “你就不怕我下毒?”   “你舍不得。”姜九怀一笑,重新将她揽进怀里,“现在可以幽会了么?”   元墨:你脑子里除了幽会还有别的吗?   在他再度狼性大发之前,她赶紧把安宁的话说了,姜九怀将下巴搁在她肩上,轻轻蹭着她:“不是魏贵妃。”   “你这么肯定?”   “你想想,若是魏贵妃有如此手段,连你师父都能除去,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除去一个和妃?”   元墨想想魏贵妃最后被带走时那种惊惶失措的模样,好像确实没有本事将两大绝顶高手操控于指掌之间,且连姜家都查不出她的把柄。   “所以,是有人偷了她的金令嫁祸给她?所以真凶偷到了金令,尚在这筵席之上,还没有被揪出来?”   元墨的眉头皱了起来,心中感到了一股寒意,太可怕了,那个人好像料到了他们会用金令逼他现身,所以早就准备好了对策。   “你说会是谁?”   “当我们不知道是谁开始的时候,不妨想想最后是谁结束。”姜九怀声音有几分低哑,“魏贵妃被推出来当了替罪羊,谁的好处最大?”   魏贵妃倒台,后宫从此以和妃为尊。   可这个念头刚闪过就被元墨甩开了:“不对不对,和妃娘娘是咱们这边的,她干嘛要去害我师父?”   “在宫中,魏贵妃盛气凌人,新人又一茬茬地送进来,和妃既没有孩子也没有母族,眼看着就要被魏贵妃打压到底,却奇迹一般地为陛下寻回了一位公主。   这位公主已经得到了我的心,随时都能嫁进姜家,公主的生母又恰好神志失常,于是公主的一切便都由她来打点。   某种意义上,她获得了一个孩子,获得了一座最稳固的靠山,做成了魏贵妃一直想做却没做成的事,那就是成为我的丈母娘。这个身份,这个功劳,足够她在皇宫安享一世尊荣。   更何况现在魏贵妃获罪,整个后宫很快便是她一个人的天下。——这份心计手段,才是那个金令主人应有的水准。”   姜九怀的声音很低,语速很快,好像有什么东西催促着他,要他赶快把话说完不可。   “可是……”元墨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在她的心里,和妃是自己人,自己人怎么可能对自己人做出这种事?而且就算是要她进宫,为什么要害死师父?这两件事根本没什么关系啊!   “你不信也没关系,就当我随口一说吧。因为从今往后,你就是和妃一生荣宠的来源,她会用尽全力保你平安,护你荣华。她会成为你最强大的助力,最锋利的刀。一旦有人想谋害你,她会先一口把那人咬死,因为谋害你,就是谋害她。”   姜九怀的声音低得像呓语,“这样一条好狗,可要好好利用啊,阿墨……”   最后两个字已经变成唇齿间的一声呢喃,姜九怀的鼻息火热滚烫,一连串的吻落在她的颈间。   元墨只觉得他的怀抱好像变成了一座熔炉,热力足以让自己融化,她艰难地捧起他的头:“说、说正事呢……”   姜九怀的呼吸粗重,眸子里的火焰已经是压都压不下来,他低声道:“你下的是什么药?”   元墨心虚:“就、就一般的清热解暑的药。”   “还撒谎。”姜九怀擒住她的两只手,迫得她整个人贴近他的怀里,两人之间的距离近至乌有,他的声音沙哑至极,“我的小蠢货,你的人就是我的药,还用得着给我下药吗?”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   那两个天杀的太医!   太医院里,两名太医一脸志得意满的笑容,举杯对饮。   “呵呵呵,风家的公主要给姜家家主用药,用什么药我们还不清楚吗?”   “就是,看来这位永宁公主手段可比安宁公主厉害得多了。”   “越厉害的主子越要巴结,你我这回可是要立下头功了。”   “哈哈哈哈,不知道事成之后公主会给你我什么赏赐呢?”   赏你们两个去见阎王!   元墨在肚子里咆哮。   姜九怀的吻滚烫灼热,已经深陷其中,元墨几次想祭出大招,又怕弄疼了他,但再犹豫下去,事情真的怕是要搞到无法挽回了。   她是来让他回头是岸的,可不能让他越陷越深!   “阿九,我是为了你好,你忍一忍,忍一忍就过去了……”元墨喃喃说着,一咬牙,曲膝一顶。   姜九怀发出一声闷哼,动作一僵。   元墨抓住这一时机,推开他落荒而逃。   刚冲出假山,只听得一声巨响。   “倏——啪”!   一朵巨大的烟花升至半空,炸出万千道银光,在这一瞬强光的照顾下,整个御花园耀如白昼。   泰正殿檐下站满王公大臣,以皇帝为首,丽正殿檐下站满妃嫔命妇,以和妃为首,整个大央所有贵胄尽毕于此,无数道视线向假山望过来。   元墨想,就算很多年以后,她回望自己的人生,一定都能得出一个鲜明的结论——这是她一生当中最尴尬的时刻,没有之一。   脑子完全来不及思索,下意识就要往假山里逃,就算里头有个药效发作的姜九怀,也比这么多眼睛安全得多。   然而才转身,便给姜九怀抱了个满怀,姜九怀咬牙笑:“还想跑——”   又一朵烟花升空,接二连三,将皇宫的黑夜逆转成白天,众目睽睽,元墨觉得每一双眼睛好像又瞪大了几分。   她错了……   这个世界,没有最尴尬,只有更尴尬!   姜九怀迅速回身,将衣衫不整的元墨挡在了自己身后。   所有人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公主和家主这般出现在大家面前,没有人能够说得出话。   烟花体贴地表达了所有人的心情,那就是爆炸,不停地爆炸!   “真是胡闹。”   皇帝大约想板起脸,可这声音里的轻松快活彻底出卖了他,他拈着胡须,要拿出许多的自制力,才能控制住嘴角不要翘得太高,“九怀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元墨缩在姜九怀的身后,也好想问老天爷,这是怎么回事啊!   她看到平公公在人群中向她投来了惊异且谴责的眼神,平公公一定已经在心里扎她的小人,因为她明明说过让姜九怀清醒过来,结果——结果现在却搞成了这副局面。   她要杀了那两个太医!   “陛下恕罪。”姜九怀挡在她的面前,药效尚在,他的呼吸微有一丝不稳,但声音极为清晰,他一字一字道,“臣倾慕公主,情难自禁,还望陛下能恕臣无礼,臣对公主一片痴心,恳请陛下成全!”   “这……”皇帝努力矜持道,“你要朕如何成全你啊?”   “臣恳请陛下,将公主嫁与臣为妻!“   听、听到了。   就是、就是这一句!   多少代风家帝王,多少年来,盼的就是姜家家主口中这一句!   这一瞬间,皇帝几乎有了一种死而无撼的心情,大手一挥,正要铿锵有力地吐出一个“好”字,忽然有人道:“不行!”   所有的视线再次集中到姜九怀身后,元墨从姜九怀肩膀后头探出头,大声道:“父皇万万不可!姜家家主是中了春药才会如此失态,根本不是真心想娶我!”   烟花持续在天空炸裂,一声又一声,一朵又一朵。   姜九怀朗声道:“陛下明鉴,臣对公主的恋慕之心,可昭日月。”   皇帝点头:“永宁,你也是心许九怀,才出此下策,虽然不懂事,但朕念在你们两情相悦的份上——”   元墨不容他说完:“我喜欢的人不是他!我这春药原本是给另外一个人准备的!”   皇帝道:“永宁莫要胡闹,你与九怀已有肌肤之亲,如何还能再嫁他人?乖乖听话……”   “我喜欢的人不会在乎这点小事!”元墨大声道,“他喜欢的是我的心!家主大人是无意间闯入,喝了我为心上人准备好的药,所以才如此失态!”   皇帝这辈子被人打断的次数都没有这一晚多,终于忍不住有了一丝怒气:“朕倒要看看,这人是谁!”   元墨毫不怀疑地读出了皇帝的语气——只要你敢指出来,朕就敢弄死他!   “阿墨!”和妃连忙带着人过来,拿外衫裹住元墨,“你是不是酒喝多了?快随我去醒醒酒,婚姻大事,自然是要听你父皇的。”   姜九怀也回过头,看着元墨,那眼神和皇帝的如出一辙——“你说说看,喜欢谁?”   元墨裹着外衫,目光从人群中一一扫过,忽然指着其人一人道:“我喜欢的人是都连王子!”   正抄着手在人群里看热闹的都连王子:嘎? 第一百六十三章   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到都连王子身上。   都连王子虽然一直以来都在追求这种排面,但当这些视线里还包括皇帝和姜九怀的之时,情况就有些不同了。   他在这足以杀人的视线中走到元墨面前,道:“公主,我以为你收下了我的礼物,西山的事便已经翻篇了。”   “是翻篇了呀!”元墨紧紧盯着他,一脸真挚,“王子送我的那把黄金刀,我一直妥当珍藏。”   她的意思很明显——都连说过拿着黄金刀可以让他做一件事,现在这件事来了。   但偏偏有意说得跟定情信物似的,故意误导众人。   都连王子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那把黄金刀代表着是家族的荣耀,代表着男子汉大丈夫的尊严……   “王子,婚姻大事,不可轻忽,你可要慎重。”皇帝威严地道。   “王子的婚姻可是关乎子民的生计,王子最好想清楚了再答。”姜九怀在旁边,一字一字地道。   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近的原因,都连王子只觉得姜九怀的视线仿佛要能将他冻成冰棍,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公主请放过外臣吧!”都连一脸沉痛,高声道,“那把刀是为当初在西山赛马赔罪用的,公主当时还是男儿身份,外臣可没有某些奇怪的嗜好。”   元墨咬牙,“北狄男子,都是像王子这般言而无信的吗?”   都连无奈地眨眨眼。   没办法啊,荣耀与尊严诚可贵,但是免税价更高。   这边姜九怀与皇帝对视了一眼,风姜两家之间的气氛达到了两百年来最为友好的程度,皇帝清了清嗓子正要开口,就见元墨大步走向泰正殿檐下,笔直地从人群里揪出了姜其昀。   姜其昀晃晃歪歪,显然已经喝得不少,醉得不轻,大家都是兴致勃勃地看热闹,只有他在后面靠着门板摇摇欲睡——他心情不佳,要不是皇帝亲自领着大家看烟火,他早就想告退了。   这会儿被元墨拎出来,他一头雾水,“干什么?”   元墨问他:“小昀,从你那年踏进红馆,你我相识有多少年了?”   姜其昀迷迷糊糊想了想:“八年?七年?”   “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这个姜其昀倒是很肯定:“那是自然的。”   “现在兄弟有难,你肯不肯帮我?”   姜其昀拍胸脯:“为兄弟两肋插刀,不在话下!”   “好!”元墨把他拉到皇帝面前,认真道,“父皇,我想过了,既然都连王子辜负了我,我也醒悟了,发觉还是十七公子比较适合我,我同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肝胆相照,感情深厚,我要嫁他。”   现在连天上的烟花都后继无力,零星放尽之后,天空一片沉默。   姜其昀方才靠在人群最后,只听得阵阵烟花炸顶,一面昏昏欲睡,一面被吵得两耳发聋,根本知道外头出了什么事。   此时闻言,顿时酒醒了大半,震惊地瞪着元墨。   “假的!不是真要嫁你。”元墨凑近他耳边低语,“你不是发愁安宁不肯见你吗?相信我,这样一来,她一定会来见你。”   这是眼下姜其昀最大的心事,闻言心中一动。、   太近了。   姜九怀盯着两人。   明知道是假的,可看见两人近到几乎是耳鬓厮磨和地步,姜九怀的声音低沉至极:“姜其昀……”   元墨根本不敢让姜九怀说完,猛地拉着姜其昀跪下,大声道:“父皇!我非小昀不嫁,还请父皇成全!”   头顶上久久没有发话,空气有些凝滞。   众人面面相觑,都知道皇帝对这场闹剧的忍耐度接近极限。   从来都是风家愿嫁,姜家不愿娶,如今全反了过来,姜家愿娶,风家却不愿嫁,皇帝怎么可能容许公主如此胡来?   “阿墨,你自小流落在外,没有人好好教导你,所以你如此不懂规矩,朕也不怪你。”皇帝沉声道,“和妃,带公主回去,好生教导。”   和妃答应一个“是”字,带着宫人上前就要扶起元墨,手还没碰到元墨的胳膊,元墨骤然起身,“呛啷”一声响,手里多了一把晶光耀眼的匕首:“都不许过来!”   皇帝震怒:“你反了不成?”   “你再逼我嫁,我就反了!”一股气梗在元墨的心头,冲口而出,“你是我父皇,我有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当父亲,可是我流落街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娘发疯的时候你在哪里?现在你告诉我你是我父亲了,可你认我难道就是为了把我嫁给姜家家主吗?”   和妃惊呼:“阿墨不可!快快放下刀!”   然后急向皇帝跪下:“陛下,永宁才进宫,样样都不懂,陛下息怒,臣妾一定会好好教导她的!”   “不必!”元墨道,“我生在民间,养在民间,你们皇宫的规矩我不懂,也不想懂!”   她手中的匕首倒转,对准了自己的喉咙,“我的命就一条,既然是父皇你给的,那就还给你吧!”   说关,匕首狠狠刺下!   “不可!”皇帝失声惊声,无数人同时惊叫。   很好,是她要的效果。   元墨心里想着,手上速度依然快,但力量已经放轻了,到时最多在脖子上划条红线,就足以镇住场子了。   一只手捂住她的脖颈,掌心温热,她的手来不及停下,划在这只手背上。   她划得不算用力,但金螭削铁入泥,手背上顿时鲜红一片。   元墨震住。   姜九怀却像没什么感觉,他用那带血的手握住她持匕首的手,低声道:“我送你金螭,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谁也没想到,一场喜事竟以流血收场。   和妃带着元墨回宫,握着元墨的手柔声道:“阿墨你怎么能这么傻呢?难道你看不出来姜家家主对你情根深种?你不嫁他嫁谁?”   元墨坐在床上,垂着脑袋不说话。   姜九怀最后说那句话的样子,让她很难过,心很疼。   和妃道:“你就算不为你自己,也该为你娘想想啊。”   元墨咕哝:“我娘有父皇照顾。”   和妃叹了口气:“阿墨,你哪里知道后宫的水有多深?我初入皇宫不知深浅,误饮了一杯茶水,便终生不能生养。你不知道我是吃了多少苦才走到眼下这个位置,你母妃眼下刚来,陛下自然宠她,可陛下只有一双眼睛两只手,照看不到后宫所有人,君恩这东西,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只有孩子才能稳固后宫女人的地位。你是她唯一的指望和依靠,你若是能嫁进姜家,你娘才是真正的终生有靠,谁也不敢欺凌,你懂吗?”   元墨喃喃道:“要用孩子才能保住的爱,是爱吗?”   和妃叹息:“后宫之中,自来如此。”   “那就不要留在后宫。”元墨反握住她的手,“我带你们一起离开,好不好?”   和妃震住了:“这怎么可能?你这孩子脑子了里想的是什么?你和姜家家主两情相悦,嫁进姜家,既成全自己,又成全你娘,这是两全其美之事,何乐而不为?”   “因为这不是成全,是牺牲。”元墨慢慢道,“我比谁都希望娘好好的,可是谁也不能只为了自己好,就牺牲别人的幸福。”   和妃又好气,又好笑:“我的傻阿墨,你嫁给姜家家主,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怎么叫牺牲了?”   元墨看着她道:“娘娘,那么多公主嫁进姜家,你看见哪一位公主真正过得开心?那么多姜家家主娶了公主,你看见哪位家主过得幸福?”   和妃一时顿住,叹了口气:“阿墨,等你再大些,你就会明白,幸福这东西不是谁都能有的,但权势富贵,只要你努力,便能抓在手里,那才是实打实的东西。”   元墨问:“娘娘嫁进皇宫,也是为了权势富贵吗?”   “我?”和妃摇摇头,“我是被逼无奈。也不知道小姐当初在信里写了什么,陛下看完信后,就把我留下了。唉,那都是陈年往事了,不提也罢,你先好好睡一觉,睡好觉,心气自然就顺了,明天一早快去给你父皇认个错,知道么?”   元墨一把揭起被子盖住头顶:“我没错。”   和妃无奈,隔着被子拍了拍她,命宫人好好照顾元墨,方起身离开。   宫人吹灭了灯,关上门。   黑暗中,元墨慢慢拉下了被子,睁开眼睛。   姜九怀被留在宫中养伤,据说皇帝亲自看着太医包扎,包扎好了之后还坐下陪了姜九怀半天,甥舅两个看起来感情极为融洽,人们暗暗惊叹这真是史无前例,匪夷所思。   三更天,各宫都已经熄了灯,皇宫深陷在一片黑暗中。   “咯哒”,窗子轻轻被推开,元墨穿了一身太监袍服,翻了进来。   清幽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像是浸在一片清凉的水中。元墨轻轻关上窗子,蹑手蹑脚走近床帐。   绢帐低垂,里面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单只是这样靠近,元墨心里面已经又酸楚,又难过,好像谁往她的心里塞了一颗酸梅子。   厚厚的地毯吸去了所有足音,她轻轻掀开绡帐,看见姜九怀安稳合目躺在枕上,手搁在被子外头,右手裹着厚厚的纱布,帐子里透着一股清苦的药味。   能睡着,便说明情况还好。   元墨站在床前,几乎是放肆地看着他,绡帐将月光又筛了一层,洒到床上的光更加幽暗,但是无妨,他的脸早就刻进了她的心里,哪怕周遭全是漆黑,她也能凭着记忆勾勒出他的模样。   对不起,阿九。   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道。   对不起,阿九,我弄伤了你的手。   对不起,阿九,我不能嫁给你。   对不起,阿九,我让你伤心了……   泪水从眼眶里冲了出来,元墨拿袖子擦了擦,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清冷的声音在帐内响起:“半夜潜入,只打算看一眼就走么?” 第一百六十四章   元墨吓了一跳:“你、你没睡?”   “没有人在被拒婚的当晚能睡着的。”姜九怀半坐起来,看着她,“过来。”   他的发丝披散,衣襟微微敞开,露出一线白皙的胸膛,声音低沉,眸子里有幽暗的光,他的视线仿佛是有形的,缚住了元墨,元墨不由自主上前两步,又强行顿住,“我、我就是睡不着,过来看看你怎么样,你没事就好。我,我先走了。”   先是喝错了药,再被划伤了手,他今夜可算是倒了大霉。不过看起来宫中还是有靠谱的太医,   她刚转身,便被姜九怀自后面抱住,姜九怀叹了口气:“你都打扮成这样了,就算在这里待上一晚上,也不妨碍你立志不嫁我的决心。”   他的怀抱温暖坚定,舒服得叫元墨舍不得挣脱,元墨鼻子一酸,又想哭了,“我真的没想伤你……”   姜九怀的声音响在她的耳畔,微微低沉:“我知道,你这么怕死的人,怎么可能为这点事就自尽?你只是想做做样子,弄出一道小伤,吓唬吓唬陛下。”   元墨一愣,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阿九这双火眼金睛,可是,你既然知道干嘛还拦我?”   “因为,哪怕是小伤,我也不愿你受。”   呜……   元墨差一点在他怀里哭出来。   但是脑子让她克制住了,她深呼吸,再深呼吸,把心中那澎湃汹涌快要溢出来的热流暴力镇压住:“自尽是演戏,但我的话是真的……”   “阿墨,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只要喊一声,你半夜投怀送抱的事实马上就会被传到人尽皆知?到时候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元墨:我去,没防到这一招。   姜九怀看着她眼睛陡然睁大,圆滚滚的眸子里满是惊恐,一缕清甜在心中扩散,随血脉运至四肢百骸:“阿墨,别闹了。你点头,就是风风光光地嫁,你不点头,就是身败名裂地嫁,反正是嫁定了,何必浪费时间?”   元墨转过头,瞪着他:“阿九,你脑子是不是真的糊涂了?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是谁?我是风家的公主啊!”   姜九怀微微挑眉:“哪又怎样?”   “我,风家的公主,你,姜家的家主,我们俩真成了亲,能有好日子过吗?”元墨好想劈开他的脑袋,帮他把里面进的水全倒出来,“你难道就不怕我们重蹈你爹娘的覆辙?”   “怕。”姜九怀道,“但更怕失去你。”   元墨的心被狠狠烫了一下,又暖,又疼。   她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挣开了他:“姜九怀你醒醒!这世间不止是儿女情长,没有你我照样能活得好好的,你也一样!你能别跟着皇帝陛下起哄吗?你明天一早就上折子,说我荒淫无耻不守妇道,撤回求婚,你这辈子不就安生了吗?”   “……没有我你照样能活得好好的?”   姜九怀低低地说着,声音与气势不知哪里有点不一样,他向她踏进一步,元墨就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我、我是说,做人……还是要坚强一点,想开一点,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她一步步后退,小腿被什么东西抵住,才发现自己已经退到了床榻前,偏偏姜九怀还是步步逼近,身上散发着浓重的压迫力,元墨腿一软,全靠手撑住才没有躺下。   姜九怀盯着她,“你这不叫坚强,叫没良心。”   “你……你都知道我是风家公主了还不放手,这这这不叫痴情,这叫死脑筋!”元墨嘴上反击,但被他这么居高临下,搞得她气势全无,这反驳听上去很像蚊子哼哼,姜九怀无声地一笑,幽暗光线中,他俯近,“我就是死脑筋,怎么样?”   元墨强撑着道:“你你你明明说过不娶风家公主的!”   “若公主是旁人,我自是不娶,可公主是你,又另当别论。”姜九怀捏住她的下巴,不容她的眼神游离闪避,“我说过,我要娶的人是你,你是不是公主,对我来说没有差别。”   太太太太近了!   他的声音,他的气势,他的眼神,近在咫尺,交织成一张绵密的大网,将她兜头罩住,她。   元墨忽然想到一件事,哆哆嗦嗦问道,“阿、阿九……太医有没有给你喝点什么解药之类的?”   他他他他身上的春药,不会还在吧?   姜九怀微微一笑:“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我试你个大头鬼!   元墨正要挣扎,门上忽然传来“笃笃笃”三下轻响,跟着有人道:“家主大人,您醒了么?是不是有人在屋子里头?”   是皇帝身边的大太监。   元墨全身僵硬,一动不敢动,疯狂用眼神向姜九怀表示:没人,没人,快告诉他没人。   姜九怀看着她的眼睛,眼中全是笑意,口里道:“进来。”   “老奴遵命。”   外头大太监答应一声,推门进来。   绡帐轻飘,室内无声。   在门被推开的那一瞬,元墨被姜九怀带进了怀里,被子裹得严严实实,与他的怀抱之间形成一个隐秘的小小的天地。   “你去看看窗子是不是没关好,风声响,吵得人睡不着。”   姜九怀淡淡地吩咐。   元墨窝在他的怀里,感觉到他胸膛微微震动,里面传出有力的心跳,砰,砰,砰,在这密闭的空间,响得仿佛能激起回声一般。   也许,会有回声的感觉,是因为她的心跳也很快。   一下一下地,好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脑子:镇定点!他没有让大太监捉奸在床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说明还有救,别慌!   心:我我我我没慌,完完完完完完全没在慌的……   “家主大人,和妃娘娘那边说不见了永宁公主,不知家主大人可曾见过公主?”   大太监的声音骤然跳起在床畔,元墨的一颗心真要跳出来了。   “永宁公主宁死也不肯嫁给我,怎么可能半夜跑到我的房中来?”姜九怀的手指细细地抚着元墨的下巴,曼声道,“公公应该去姜其昀房里找找才是,陛下不是特意把他也留下来了么?”   “公主行事是有些任性,家主大人切莫放在心上,十七公子早已睡下了,永宁并未去那边。”   “哦,你们公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上谁的屋子就上谁的屋子,我管不着。”姜九怀口里说着,在元墨的下巴上轻轻捏了一下。   元墨待要捉住他的手,又怕弄出动静暴露行踪,但他玩着她的下巴,就跟玩只猫似的,麻麻的痒痒的,她也不乐意,他再抚上来的时候,她看准了就是一口咬上去。   姜九怀明显僵了一下,倒抽一口气。   全身的神经仿佛都向着被咬的那点地方涌去。   大约是窝在被子里的缘故,她的唇好像格外地烫,又烫,又软,夹着牙尖上传给他的一点点疼,姜九怀觉得自己要疯了。   大太监原先听他语气似有不善,正赔着小心说好话,陡然听得这一声异样的抽气声,一愣:“家主大人?”   “……不小心碰着伤口了。”姜九怀的声音极力压抑,带着明显的紧绷,“你下去吧。”   “是,是。”   任谁求婚之际被划拉一刀,心情都好不到哪里去,和妃娘娘还说公主有可能会在姜家家主这里,看来真是想多了。   门再一次被关上,被子里的两个人都竖起耳朵,听得脚步声渐远,两人同时动了。   元墨一骨碌从旁边滚下了床,姜九怀伸手去抓她,迟了一步。   “回来!”姜九怀恨声道。   “才不!”元墨已经跳上了窗台,“阿九,我是不可能嫁给你的,你趁早死心吧!”   窗子关上的那一瞬,里面传来重重一下捶床声。   可能和妃正在到处找人,皇宫里的灯明显多了一倍,到处都是羽林卫在穿梭。   元墨差点儿和一队羽林卫迎面撞上,连忙闪到墙壁后面,不料撞上了另一个人。   那人也跳了一大跳,张嘴就要喊出来,还好自己捂住了。   “怎么是你?”   元墨和对方的声音撞在一起。   是安宁,和她一样穿着小太监的服侍,一样鬼鬼祟祟藏头露尾。   两个人就像照镜子似的。   元墨“哦”了一声,“你去找小昀了?”   安宁也打量她:“你去找九怀哥哥了?”   “什么?”   蓦地里一声暴喝,一队羽林卫奔过去,刀剑出鞘对准了两人,只是灯笼一照,羽林卫愕然,“公主?”   “知道是公主还不快把刀子收起来?”元墨按住吓得胡乱蹦跶的小心脏,赶紧把新得的身份拿出来用用,“有你们这样对公子的吗?”   安宁也道:“以下犯上,你们好大的胆子!”   元墨暗暗给她竖了个大拇指,不错不错,当公主还是安宁比较有经验,训人比她有水平。   “臣等冒犯,望公主海涵!”羽林卫们连忙收了刀,然后问,“深更半夜,二位公主为何会在这里?”   安宁语滞:“我……我们……”   “我们是出来赏月的!”元墨接过来道,“你们不觉得今夜的月色很好吗?”   今夜并非满月,天空还有几片云,实在不是赏月的好时候,羽林卫们都露出了一脸困惑。   “今夜是父皇的寿诞,天地同庆,月色自然与众不同,难道你们看不出来?”元墨斥问。   羽林卫们连忙请罪:“是臣等蠢钝!今夜月色确实极好!”   元墨暗暗松了一口气,只听羽林卫又问道:“只是,二位公主为何这副打扮?”   安宁怒道:“你们有完没完?我们姐妹赏月,爱穿什么衣裳就穿什么衣裳,你管得着吗?”   哟!原来这样也可以,元墨立刻学到了新技能,叉腰道:“我们为什么穿成这样?还不就是怕被你们这些人跟着扰了我们的清静?快快快退下,别打扰我们赏月!”   羽林卫们落荒而逃。一个安宁公主已经是骄纵无比,再来一个永宁公主更是无法无天,以后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啊。   这里元墨和安宁互相看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从来没有姐妹……从前那些人,只知道跟在我后面,一点儿也不好玩。”安宁低了低头,不大好意思地道,“原来有个妹妹也挺好的……”   “等等。”元墨问,“你多大?”   “十八。”   “呵呵呵,”元墨微笑,“叫姐姐。” 第一百六十五章   皇帝寿诞那晚发生在烟花下的故事,迅速传遍京城。   每条街头巷尾都在谈论这桩事,大家对“姜家家主喜欢永宁公主,永宁公主喜欢姜家十七公子,十七公子喜欢安宁公主,安宁公主喜欢姜家家主”这条死循环热情高涨。   宫人们也在暗中议论纷纷。   按皇帝的意思,那当然是即刻给元墨和姜九怀赐婚,三天之内送入洞房,板上钉钉,尘埃落定,万事大吉。   但姜其昀是大长公主的亲孙子,身份也不低,再加上元墨那把匕首一划拉,皇帝也有几分顾忌。   便在皇帝左右为难之际,文华长公主献策,让姜九怀和姜其昀比试一番,胜者便是永宁公主的驸马。   皇帝一听,眼睛便亮了,即刻旨意便传了下去。   接旨的时候,元墨同姜其昀在一处。   因是一大早,姜其昀还裹在被子里,坐在床上发呆,目光迷离,笑容飘忽,“呵呵呵,你说得真不错,我一答应娶你,豆豆就来找我了……她让我不要掺乎进你们的事,她担心我被姜九怀那家伙玩到渣都不剩,呵呵呵呵,她还是很在乎我的啊……”   但顿了顿,他忽然又满面愁容:“可她说将来要出家,她为什么宁愿出家也不愿意嫁给我?”   换作以前,元墨定然是和他同样困惑,觉得女孩子的心思真是变幻莫测,但是现在,她已经知道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于是便阻碍地懂得了安宁的心情。   “因为她不想你迫于无奈娶她啊,”元墨拍拍他的肩,“你只要让她明白,你是真心喜欢她,而不是因为那天的事不得不对她负责,便能抱得美人归了。”   姜其昀脸上忽然一红:“我是真心喜欢她没错,但确实是因为那天的事,我才知道自己一直喜欢她……”   元墨好想抽他一巴掌,你就是这样才抱不到美人你知道吗?   算了,这事由他折腾去吧,元墨是为正事来的,她问姜其昀在姜家公账上欠了多少银子,打算帮他还了。   姜其昀感动得热泪盈眶,握着她的手:“呜呜元兄你对我真的太好了!我就算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不客气,我也是为我自己。”   不这样的话,姜九怀一句让姜其昀还公账,姜其昀就萎了,还怎么和姜九怀斗?   圣旨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大太监宣了旨之后笑吟吟道:“陛下对公主可真是宠爱非常啊,若是换一个人,今天老奴来宣的定然是赐婚的圣旨了。这可是陛下给公主的机会,公主可要好好把握呀。”   元墨拿着圣旨,只想呵呵。   比试分三场,一场诗文,一场射艺,一场武艺,三局两胜则迎娶公主。   听上去文武皆有,十分全面,且公平公正公开,一碗水端得很平。   但若是将姜家家主的能耐算进去,就会发现皇帝就差没有有亲手把这碗水全端到姜九怀面前了。   “完了。”姜其昀简明扼要地下结论,“要不你那笔银子还是省了吧,就算替我还了公账,我在第一局就得直接认输了。”   “不能认输!”元墨握住他的衣襟,“搏一搏还有机会,认输就什么都没了!”   贵人们的比试不必本人亲自下场,手下人的能耐就是贵人的能耐,元墨让姜其昀即刻去把京城那些有名点的文人墨客全请过来,自己则动身去京兆府衙找叶守川。   没想到扑了个空,叶守川不在。   “大人一大早就带着老大去吏部了,还没回来呢。”赵力说着,眼神闪闪烁烁,“那个……二爷,你……真的是公主啊?”   “嗯。”元墨打着扇子,她在宫外依然作旧日打扮,一身淡蓝色圆领长袍,束一条蹀躞带,仍是一名玉树临风的少年郎,“怎么你们老大出去办事,你们倒在这里闲着,街巡了么?案子查了么?”   把一脸惊奇的捕快们赶跑了,元墨坐在叶守川的屋子里等了会儿,不知不觉就想起那天她在叶守川这里喝酒,姜九怀来找她的事,一时间有点烦乱,打着扇子寻了座茶楼坐坐。   茶楼里十分热闹,中庭大堂人满为患,只听当中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你道怎地?那假山里头出来的人,正是杨家家主和长宁公主!”   “噗!”元墨一口茶水全喷了出去。   叶守川此时刚好上楼,这口茶水一点不落地全喷在了叶守川的衣摆上。   “对不住对不住,”元墨连忙拿下小二肩上的手巾,替叶守川擦,“你怎么自知我在这儿?”   “我回来路上碰到赵力,他说你来找我,我回去没看到你,就猜想你在这里。”叶守川接过手巾,自己擦了擦,坐下来,声音温和,“你最爱吃这家的五香蚕豆,每次来府衙,总要来这里坐一坐的。”   “还是师兄最了解我。”元墨顿了顿,“那个,师兄,我现在在宫里当公主了……”   叶守川点点头:“我知道,宫里传话,提拔我去羽林卫当偏将,今日已去吏部入了职,明日便正式入宫当差。”   元墨又惊又喜:“真的?那我以后可以常在宫里看到你了!”   后来元墨才知道,这是皇帝亲自发的话,他昔年和楚天阔布衣论交,若说皇帝这辈子有过朋友,那应当就是楚天阔。昨日听说楚天阔出事,皇帝十分震怒,震怒之余,也十分伤感,打听得楚天阔有一弟子名叶守川,在京中当捕快,立时便下令擢升到羽林卫。   两人聊了一会儿,元墨把比试的事情说了,但楼下说书先生洪亮的声音十分抢戏,只见他唾沫横飞,将元墨拒婚的情态描述得万分仔细,增添了许多长串的台词,诗句就引用了不下五首。   然后又是大篇对姜其昀的真情告白,最后姜其昀和姜九怀拔剑相向,眼看就要血溅五步的时候,皇帝一声令下,喝一声住手。   “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   昨晚整个京城的权贵们都在场,元墨知道这事儿肯定会闹得人尽皆知,但没想到会这么快,才这过去了一个晚上啊大哥!   虽然改换了关键人物的称呼,但人人都知道假名后对应的是谁。姜九怀成了觊觎公主美色、不择手段的大反派,在故事里,设局的是他,下药的是他,强行要娶公主的也是他。   百姓们早就习惯了传闻中这位姜家家主的大魔王形象,认为他做得这种事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一个个听得拍手称赞,赏钱给个不停。   元墨忍不住心头火起,一拍栏杆,大骂:“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哪只眼睛看见姜家家主下药了?那药是公主下的好吗?就算是听人家的二道消息也拜托你听真一些!公主也没有痛恨姜家安主,她只是不能嫁他,你懂不懂?”   一楼所有人都朝二楼望来,忽然有个人道:“这不是元二爷么?”   举世皆知,元二爷……就是才被皇帝认回去的永宁公主啊!   “是二爷!”   “是公主啊!”   “哎哟二爷在呐,他说得不对那您给我们说说!”   一时间众人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一楼群情沸腾,还有一些人反应快,不满足于听八卦,他们纷纷冲上楼梯,想同尊贵的公主套上关系,高喊:“公主,是我啊,我们还喝过酒的记得么?”   “我们一起赌过钱!”   “我们一起吃过饭!”   元墨被这情形震得愣住。   在那些人冲上来之前,叶守川握住她的手,带着她从二楼直接跃下街面,“走。”   “哎——”小二的尖叫,“还没给结账呐!”   三天后,比试正式开始。   为公主选夫婿,乃是一桩大事,后宫和礼部皆有份参与,布置得十分热闹,选在最是疏朗空旷的清凉殿,皇帝坐主位,和妃与元墨分坐左右,姜九怀和姜其昀在堂上相对而坐。   屏风后还有不少嫔妃,诸官员在厅上充作见证。   此情此景,使元墨产生了一个感想——若是学着评花榜那样用宫灯决胜负,这票能挣多少钱?   但转念一想,不说皇帝一定会买姜九怀赢,单是姜九怀自己就能将自己的宫灯一直排到宫门外。   元墨立刻哆嗦一下,还是老老实实比赛吧。   她已经安排好了,第一场诗文姜其昀下场,射艺和武艺则由师兄下场。   姜其昀虽然只会吟风弄月,但有花重金请来的众才子做智囊团,想必不会输得太难看,后面两场,只要姜九怀派出封青,叶守川便有很大的胜算。   但是没想到,姜九怀的诗一出来,这边的才子们一个个捧着诗赞不绝口,并声称自己不敢献丑,有几个还写了诗相和,还有人表示回去应该出个集子,以纪念此次盛会。   盛会个屁啊!   元墨气得掀桌。   诗好不好元墨是不知道,但一看这些人如此不遗余力地拍马屁,用膝盖想也知道,在收了她的钱之后,这帮人又被姜九怀收买了。   第一轮惨败,姜其昀拍拍元墨的肩,那意思是:“保重吧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元墨恨恨地瞪着姜九怀。   他今天穿一身淡青夏衣,头束碧玉冠,看上去如一株池上青荷般清凉怡人,但她不会被他的外表所迷惑,他果然还是那个阴险狡诈的姜家家主!   姜九怀感觉到她的视线,只觉得她那两只眼睛有无数的话要说,却无苦于大庭广众不好上前,因此憋得十分辛苦,瞪着眼睛有几分泪眼汪汪的意思。   他的小可怜。   也罢,那他便给她制造一点机会吧。 第一百六十六章   姜九怀同旁边官员略聊了几句,借口更衣,起身离席,从后殿离开。   清凉殿是先帝暮年养老之所,殿外大树如盖,一片阴凉,有长风吹过时,阳光才能从碧绿枝叶间筛下来,散成一地碎金。   不一时,元墨拎着衣摆出来。   宫里时新的夏衣,襦裙用的是层层叠叠的轻纱,行走之间轻盈如梦,元墨这件是树叶最清亮进的碧绿色,衬着雪白肌肤,仿佛像收纳了一泓清水般,入目就让人觉得心头一阵清爽。   她梳着双环髻,两边各戴一把碧玉插梳,露出修长白皙的天鹅颈,正扭着头四下里张望。   姜九怀从前觉得女子那么多心思和时间在衣装发饰上,甚为可笑,现在却巴不得她们的心思再多一百倍才好。   世上女子的发式越多,衣裳的款式越多,他便能看到元墨更多不同的模样了。   “找我?”   就在元墨以为自己跟丢了的时候,姜九怀从大树后走了出来。   “对!”元墨找准了人,大步流星,气势汹汹走过来,全然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娇俏。   但在姜九怀眼里,这模样却可爱极了,真像一只直直朝他蹦过来的小兔子。   元墨虽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但见他脸上全是笑意,眸子里有光辉灿烂,树叶在他头顶沙沙作响,风吹动他的发丝衣摆,一瞬间,心中的怒气陡然一空,杀气莫名其妙消失了,“我……我就是来问问你……”   醒醒!不能为美色所迷啊元墨!   元墨发现自己声音都低了下来,连忙甩了甩头,重新振作:“你花了多少钱收买那些文人?”   “我没有。”   “你以不我会信?”   “我真的一文钱也没有给他们。”姜九怀很有耐性地告诉她,“我只不过告诉他们,不久之后我会在府中举办一场诗会,希望他们来参加而已。”   算她误会那帮文人了,他们并非是纯然地见钱眼开,因为姜家的诗会,比钱还要值钱……   “阿墨,别浪费力气了。”姜九怀道,“你已经输了第一场,剩下两场,你只得叶守川一个人能用,你觉得你还有几成胜算?”   “那也不劳你操心。”元墨顿了顿,问,“你……下一场用谁?”   这算是探听敌情了,但姜九怀不以为意,十分配合:“白一。”   “封大叔……”   “封青第三场。”姜九怀微笑。   元墨闭了闭眼,有点想原地死去。   就算叶守川赢得了白一,也不可能赢得了封青。   难道她真的输定了?   “二位主子原来在这里,陛下已经在前面寻二位了。”平公公走来,道。   元墨只得垂头丧气回席上去,她走在姜九怀身后,忽地,平公公塞了一样东西给她。   她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两个字:“泄药。”   她不解,向平公公望去,平公公一脸淡然,持着拂尘走在姜九怀身后,只是左手却伸到背后,比出三根手指。   第三场的封青已经被平公公下了泄药!   元墨差点儿跳起来去亲平公公一口!   第二场射艺,叶守川对白一。   白一的武功和叶守川当在伯仲之间,相差不多大,但叶守川练的是重刀,而白一练的是匕首,叶守川腕力更浑厚,用了重弓,依然命中靶心,以明显优势胜出。   叶守川与白一向彼此抱拳行礼,回到各自的席位。   虽是胜了,但叶守川脸上没有喜色。在西山,他见识过封青的武功,比师父和烟霞客或许还差上一等,但要胜他绰绰有余。   元墨正要喜孜孜告诉他封青已经被下了药,一定不是他的对手,结果,就见对面席位上,平公公忽然脸色大变,捂着肚子,用一种诡异的步调离开大殿,片时回来,还没站稳,又苦着脸捂着肚子离开。   平公公第三度离开的时候,脸都快绿了,狠狠瞪了封青一眼。   封青立在姜九怀身后,不动如山。   那什么,给江湖高手下药什么的,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泄药没戏了,只能靠真功夫。   眼下是一输一赢,第三局是最关键的一局,却也是最艰难的一局。   元墨沉吟一阵,抬起头:“师兄,一会儿会摔跤,你扶我下。”   叶守川一时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元墨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新点子层出不穷,他永远也跟不上,多年来已经习惯照她的话去做。   元墨起身,忽然踩到裙摆,整个人向前栽去。   好巧不巧,脑袋正对着御案,紫檀木的桌角坚实无比,硬逾岩石。   “阿墨!”   同时有好声道惊呼响起,元墨敏锐地分辨出了姜九怀的那一声,带着一丝惊恐之意。   很好。   叶守川本就眼疾手快,何况这次早有提防?轻轻松松便捞住了元墨。   满座的人都吓了一跳,和妃急忙过来看视,皇帝也一脸关心。   元墨假做一脸惊魂未定,偷眼向姜九怀看过去,他的脸色煞白,眼中还有一丝惊恐来不及散去。   很好。   “师兄,第三轮我来。”元墨做了决定。   叶守川吃惊:“你要对上封青?”   元墨点头:“嗯。”   “不行,太危险了。”叶守川道。   “而且必输无疑啊。”坐在旁边的姜其昀道,“你还不如直接认输呢。”   元墨一翻白眼:“小昀,你能不能配合一点?我们是一对有情人你知不知道?现在你马上就要输了,你还有心情在这儿喝酒吃菜?”   姜其昀放下筷子,肃容:“我错了。”换上一脸哀戚,“那现在彼办?那个封青真的很厉害了,厉害了好几十的了,我们真的是输定了。”   “乌鸦嘴。”元墨活动活动手腕,盯着已经下场的封青,咬牙,“且看你二爷的手段!”   元墨换了一身短打,手里拿着一把刀,一把剑,站在封青面前,道:“封大叔,我知道你武功高强,但我用兵器你不用,显得我有点欺负人,不公平,刀还是剑,你随便选一个吧。”   封青一脸疑惑,他什么也不用,就能打十个元墨,不,二十个,三十个,都不在话下,要不要武器根本不重要。   但人都发话了,为着公主的面子好看,封青还是接过一把剑。   和妃有点担心:“这刀剑无眼,阿墨会不会有事?”   皇帝道:“既然是九怀的人,应当知道轻重。”   元墨有几斤几两,封青自然是一清二楚,他打算给这位新晋公主一点面子,十招过后再夺下她的刀。   “啊!”元墨挥起刀,劈头就朝他斩下。   这一招大开大合,没有一点防守,全身上下空门大开,到处都是漏洞。   封青忍不住有点不忍直视,只要用剑身一拍元墨的手腕,元墨手里的刀非落地不可,这已是他能想到的、杀伤力最小的法子。   “封青!”一身低喝响至身后席位,声音发紧,全是担忧,来自姜九怀。   因为元墨中途竟然变招,看起来手腕像是迎着剑身挥过去,封青若不收手,她的手腕当场就要断成两截。   封青反应极快,立即将剑撤了回来,但这时刀已经砍到,饶是他闪得快,衣袖上也多了一道口子。   “好!”姜其昀大叫。   叶守川手心里早捏了一把汗,眼看着元墨再一次挥刀砍向封青,再一次露出全身的破绽,再一次奇迹般地逼得封青不得不回剑撤招,衣袖上又留下一道口子。   姜其昀一时看得忘形:“哇哦,二爷厉害啊!”   叶守川的手心缓缓松开。   他现在知道元墨为什么要亲自下场了。   因为她在赌姜九怀不舍得伤她。   果然,元墨越是不要命地往前冲,封青便越是退得厉害,最后竟险险被逼到台下,封青忍无可忍,弃剑用掌。   他的掌法已臻化境,掌力绵长柔和,收放自如,元墨的刀还没劈到他面前就歪了,竟倒回去砍向自己的脖颈。   “小心!”姜九怀猛地站了起来。   封青立即去救元墨,哪知刚握住元墨的手腕,那把刀忽然拐了个弯,落在封青的脖颈上。   跟封青过了这么多招,元墨的额头上全是汗水,气喘吁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封大叔,承让了。”   姜其昀兴奋地拍案而起:“我们赢了!”   叶守川眉头皱起:“不。”   “公主,别高兴得太早。”封青示意元墨低头,“只要我内力一吐,公主这条胳膊可就废了。”   元墨的视线往下一看,就见封青的手扣住了自己的脉门。   元墨咬牙,“那就看是我的胳膊先废掉,还我的刀先砍下去!”   “住手!”皇帝发话,“比试而已,点到为止,切不可伤人。此局就算作平手吧。”   和妃也忙道:“快,别伤了公主。”   平局虽然有点遗憾,但总好过三局两输,元墨和封青各自松开手,退到两旁,抬眼就看到姜九怀瞪着她,眼中是火冒三丈。   元墨鼓起勇气瞪回去。哼,虽然她不是凭真本事赢的,但掐中了他的弱点,也是一种能耐。   姜九怀气结。   只是现在是一胜一负一平,要分出胜负,还是得加试一场才行,就在皇帝和众人商议是加试棋琴书画还是加试御术占阵的时候,元墨朗声道:“父皇,这次选是我的驸马,说到底还是得合我的心意。不如第四场就让他们两人各选择一件礼物,谁送的讨我喜欢,谁便胜出。”   众人心说这不是明摆的作弊么?你喜欢十七公子,十七公子哪怕送一张白纸你都说喜欢,姜家家主岂不是输定了?   皇帝也觉得不妥,正要开口,姜九怀已道:“就依公主。”   皇帝劝道:“九怀啊,此事还是再斟酌斟酌得好。”   “不必了。”姜九怀看向元墨,“我既然要娶公主为妻,讨公主的喜欢便是此生最重要的事,无论公主要什么,都依公主。” 第一百六十七章   药有些烫,元墨拿扇子扇凉了,再喂到红姑嘴边。   红姑靠在枕上,药来便张嘴,但眼神直直地穿透了元墨,一片空洞。   元墨喂完药,替红姑擦了手脸,开始发怔,喃喃道:“红姑,你说你早点告诉我该多好?我肯定早早就离他远远的了。”   红姑这辈子只要她做两件事,一是不暴露女儿身,二是离开姜九怀。   她两件都没做到。   她拉着红姑的手,轻轻把脸埋进去,“我真是太不乖了,红姑你醒醒吧,打戒尺也好,罚跪也好,顶酒坛也好……我都可以……”   红姑的手动了一下。   元墨惊喜地抬头。   红姑的眸子转了转,整个人像是陡然活了过来,只是眼神转即变得狂乱,她猛然推开元墨就往外走,“天阔在哪里?天阔!”   红姑犯起糊涂来,劲儿特别大,元墨一个人根本按不住她,大声叫元宝和欢姐她们来帮忙,大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红姑安静下来。   “这可怎么办才好?”欢姐落泪,“她成这个模样,你又入了宫,咱们家以后可怎么办啊?要不干脆关门算了……”   关门?   关门是不可能关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关门。   “今晚就开门做生意!”元墨抹了一把方才累出来的汗,咬牙道,“不管我和红姑怎么样,红馆就是红馆,要红馆关门,除非天塌下来了!”   她的红馆,就是要夜夜笙歌,欢腾热闹,就是要做一座俗世里的天宫,充满笑容和快乐。   “是,二爷!”欢姐有点儿激动,已经习惯了的称呼又溜出来,连忙改口,“不对不对,是公主……”   “别。”元墨听见这两个字就头疼,“还叫二爷。”   元墨回到红馆只觉得如鱼得水,呼吸都顺畅了不少。   想想当公主也不是没好处,现在银钱是大大地管够,她便大把地塞给欢姐,让欢姐缺什么就添置什么,千万别省着花。   然后去了一趟厨房,给黄叔添了两个打下手的老妈子,最后把元宝叫到面前,语重心长:“阿宝啊,我走了,家里的男人就只有你了,你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了,一天到晚别老往姜家跑,多在家里帮帮欢姐,知道么?”   元墨还想让他把大王从姜家带回来,彻底同姜家划清界限。   但形容一个人没良心的时候一般都说“狼心狗肺”,大王确实狗得很,元宝好不容易强行把它拖回来,没两天它又自己跑去姜家了。   元宝一脸怅然:“姜家的肉可好吃了,大王在姜家一天吃五顿,一日三餐外,下午和晚上还有点心。”   元墨假装没看见他脸上浓浓的怀念之情。   献礼的日子很快到了。   元墨头天晚上歇在红馆,起了个大早回宫。   她告诉自己,无论姜九怀送什么,她都能克制住。而无论姜其昀送什么,她都得热泪盈眶才行。   不过宫里向来人人都早,皇帝更是寅时就要早朝。她昨晚照红馆习俗睡得很晚,虽说是早起,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了,她一路急奔赶回寝殿更衣,进门却发现一人凭窗而立,回过头来。   是姜九怀。   “你、你怎么在这儿?”元墨跑得气喘吁吁,话都说不利落,“你们贵人不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吗?”   “是和妃娘娘让我在这儿等你的。”姜九怀微微一笑,“你没发现吗?整座皇宫都盼着你能嫁给我,每个人都想成全我们。”   元墨迟钝地发现了,寝宫内外一个宫人也没有。   有必要做得这么明显吗?   元墨震惊。   就算是乐坊都做不到这个地步啊!就算再怎么想搓和女伎与客人,也要假惺惺摆一个侍女在旁边呢!   姜九怀上下打量她,看她一身男装,脸颊上因奔跑而变得绯红,益发显得眸子莹亮,“公主是不是要更衣?这里也没有旁人,要不要我来服侍公主?”   “不不不不不用!”   元墨一下子连退了三大步,差点想夺门而逃。   姜九怀负着手,一步步逼近她,“真的不用?”   “真真真的不用!”你你你你别再过来,再过来我就要逃了!   姜九怀已经将她逼到了墙角,只要再近一点点,唇就要碰到她的额头,元墨整个人缩成一团,像一只受惊的猫。   他家阿墨,还是这么不经逗。   “真不用,那我就去外面等你了。”姜九怀直起身,神情端凝,一派正人君子的风范,好像方才把人堵到墙角的不是他一样,“公主可要快一点,我为公主准备的礼物,公主一定会喜欢。”   他说完,走出殿外,带上了房门。   绝、绝不!   元墨冲上房门无声暴喝。   她一定会控制住自己的!   姜九怀的礼物是安放在小车上推进来的。   小车被压得“吱呀”作响,显然上面的东西份量极沉。   礼物上盖着鲜红的缎子,相当高,是个大物件。   元墨有点紧张。   姜九怀太了解她了。   他一定知道她喜欢什么,比她自己知道得还要清楚。   皇帝等人已经在座,含笑望着姜九怀,等他揭开红缎。   “等等!”元墨一把抓住姜九怀的手,“小昀还没有来!”   姜九怀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她的体温好像一直比他要略高一些,每一次被她握住,接触的地方都觉得要着火一般滚烫。   “好。”他低声道,“公主说等,我等着便是。”   他的眼睫低垂,在元墨这个角度看来真是风情万种,元墨的心不受控制,剧烈地跳动,似要挣扎出胸膛的禁锢,蹦到他身上去。   呜呜,她家阿九为什么要这么好看?   好看到,让她很难把持得住啊!   元墨心中,天人交战。   和妃轻声道:“这十七公子是怎么回事?这么重要的日子,怎么还没来?”   “其昀生性风流,这会儿可能还在哪家乐坊没睡醒吧。”皇帝道。   元墨对两人的双簧置若罔闻,一面暗暗把姜其昀骂了个狗血淋头,一面急忙派人去姜家找姜其昀。   不多久消息回来了:“十七公子不见了。姜家下人说,十七公子昨日上午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   元墨想到姜其昀素日的行径,忍不住扶住太阳穴:“你带着人去把京城的乐坊都找一遍,给我把人拖过来。”   那人依令而去。   皇帝咳了一声,心情很好地开口:“阿墨啊,朕知道你心中更向着其昀,但其昀连如此重要的日子都忘记,显然不如九怀对你上心。规矩都已经立下了,你就先看看九怀的礼物吧。”   元墨还没说话,文华长公主从殿外急急走来:“陛下!安宁不见了!”   大家都一惊。   和妃即刻问道:“是不是昨日上午出门,至今未归?”   文华长公主顿了顿:“娘娘怎么知道?”   元墨心中暗道一声“完了”。   这两货八成是私奔。   和她同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一个人,皇帝将安宁身边的宫人传来问话,贴身的宫女抽泣道:“公主这些日子一直想找到那块金令,忙得茶不思饭不想,昨日十七公子来找公主,说是得了线索,公主便跟着十七公子一道出门了。”   和妃担忧道:“昨日安宁确实问我要了出宫令牌,只是我不知道她是跟十七公子走的,是我疏忽失察,望陛下恕罪。”   这时元墨派出去的宫人也回来了,果然京城乐坊都没有姜其昀的影子。   两人若是私奔倒也罢了,出不了什么大事,但如果是追查金令失去了踪迹,便很有可能陷入了极大的危险之中。   元墨立刻道:“父皇,现在要紧的是赶快把他们俩找回来,礼物的事以后再说!”   皇帝沉吟一下,问道:“九怀你意下如何?”   姜九怀道:“公主言之有理。”   皇帝点点头。   元墨转身就要走,皇帝招招手,让她到御前,握住她的手:“吾儿,朕想让你嫁给姜家,固然是因为例来如此,单从一个父亲的身份来说,朕也觉得九怀对你用心良苦,你莫要执拗了。”   他这几句话说得低沉诚恳,元墨沉默了半晌,道:“陛下若真想做一个单纯的父亲,盼着女儿婚姻美满幸福,就请取消女儿的封号,降女儿为庶民吧。”   没有了公主的头衔,便不用承担风家公主的责任,她和姜九怀也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受到离间,渐生嫌隙,步上先一代姜家家主和风家公主的旧尘。   皇帝脸上微微僵了僵,显然是不愿意。   也是,他要嫁的可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枚放在姜家的棋子,这枚棋子就像他搁在姜家胸口的一把刀,随时都能帮他压住姜家一头。   和妃道:“孩子说什么傻话呢?你嫁得意中人,又替风家连姻姜家,这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啊。”   元墨道:“娘娘是不是真的觉得我傻,可以用这种话骗我?两百年了,风姜两家连姻,有没有出一对好结果?”   和妃一滞:“你是风家的公主,总有一些责任你要承担……”   “我长了十九年,今天才知道自己是风家的公主,风家给过我什么?今天却要我担责任?”   元墨在宫里这些日子过得有点累了,每一天睁开眼都希望自己是在红馆那间小屋子里醒来,而不是在这金碧辉煌的寝殿。   在红馆,她是元墨,是二爷,是当家的,是跑腿的,什么都要操心,什么都要干。   在皇宫,她养尊处优,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用,只是,没有人把她当人。   她只是一个将风家势力植入姜家的工具。   她的神情冷漠,声音也是,“父皇,你要当一个好皇帝,我没有话说,但你不是一个好父亲,就别在我面前扮慈父了。”   皇帝有生之年,还没有人敢当年这样跟他说话,愣了愣之后,勃然大怒,重重一拍案:“放肆!”   “陛下息怒,陛下息怒,阿墨流落民间,不懂规矩,性子是野了性,只要给她点时间,她一定会学好的。”和妃连忙去替皇帝顺气,然后连忙忙朝元墨使眼色,“你不是说要去找人么?还不快去!”   元墨没说话,一低头一福身,退了出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元墨找到叶守川,带人来到姜家,细问姜其昀离开的情形。   但姜其昀得力的随从都跟着他一道离开,留下的人里头都不知道详情,只知道姜其昀打算先去宫里接安宁,然后再从南门出城。   对于那枚金令,叶守川的看法与姜九怀的相同,都认为幕后之人老谋深算,不会像魏贵妃这般轻易落网。   那么,两人的失踪有很大的可能是遭了那人的毒手。   皇帝派了几百名羽林卫给叶守川,让他务必将两人好生带回来。   羽林卫战斗力或许更强悍,但若论寻人追踪,还是捕快更拿手,叶守川遂调了赵力等人来帮忙,没多久,赵力等人发现了车轮的痕迹。   姜家的车轮皆是特制的,很好辨认,只是车轮痕迹到了郊外便突然消失。   “这一带的土是松的,这里被挖开过,然后又填埋起来。”赵力道。   也就是说,有人故意给出线索,然后引诱他们到这里,再设下陷阱擒住两人。   一个是风家公主,一个是姜家嫡子,那人真是胆大包天,对这两人也敢下手。   南郊较西山要荒凉得多,只有零星几处村落,更远一点苍莽群山,在暮色中连绵起伏。   只能一处处找过去了。   元墨深吸一口气。   希望姜其昀和安宁能坚持住。   火光跳跃,偶尔发出“哔剥”一声响。   这是一处山洞,姜其昀和安宁手拉着手紧紧靠在一起,缩在角落里。   山洞的另一边,坐着一个黑衣蒙面人。   就是这个人!用陷阱弄翻了他们的车马,还带着人打晕了他们的随从,最后把他们掳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这地方是深山老林,大约只有打猎的会进来,他们来的路上还蹿出一头狼,两人差点当场晕过去,然后就见黑衣人一伸手,拧断了狼的脖子。   “咔嚓”一下那种。   姜其昀和安宁互相看了一眼,整齐一致地晕了过去。   醒来时就在这处山洞了。   那些同伙好像都不在,只有这黑衣人坐在洞口,合着眼睛。   姜其昀和安宁直勾勾盯着他半天,也没见他动弹一下,应该是睡着了。   姜其昀悄悄抱起一块大石头。   计划是:把这黑衣人砸晕,然后带着安宁逃跑。   石头挑得很重,他一步三挪,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不敢喘息,把黑衣人听见。   安宁捂着嘴,心快从胸膛里蹦出来。   近了,近了,姜其昀已经走到了黑衣人面前,姜其昀举起了石头,姜其昀就要砸下去了——   黑衣人蓦然睁开了眼睛。   姜其昀大喝一声,猛地砸下去。   石头是砸得很准,但黑衣人像泥鳅一样溜了开去,姜其昀克制着心听恐惧,一咬牙,抱住黑衣人的大腿:“豆豆快走!”   安宁呆了呆,转身跑开。   姜其昀看着她的背影,松了一口气,又有点哀伤。   他再也见不到她了……   然后就见安宁跑了回来,手里搬着一块更大的石头,“啊……”拖长了声音,向着黑衣人砸过来。   黑衣人大约也没想到这一出,愣了愣才闪开,手臂还是给石头沾了点边,他“嘶”了一声。   一路上他都是粗着嗓子说话,听起来十分浑雄,这一声“嘶”,姜其昀却觉出几分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是个熟人?   但这时候也没功夫想这个,姜其昀大喊:“笨蛋,你快走啊!”   安宁满面泪痕:“不,我要和你在一起。我们说过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姜其昀看着她的脸,只觉得心都碎了:“那都是小时候的玩话,作不得数的,你快走!”   “我走也走不出去,我又不认识路,山上还有狼,”安宁扑过来,哭道,“要死就一起死吧,小昀你别丢下我!”   姜其昀眼睛里也含着泪,握住了安宁的手:“豆豆……要是有下辈子,咱们从小就订个娃娃亲好不好?”   安宁点头:“好!下一辈我们还要在一起,从很小很小就在一起!”   黑衣人看着腿上多出的这两个挂件,一时倒不知道处置,忽然听得三个乌鸦的叫声。   这是信号。   有人上山了。   墨衣人甩开两人,抽身就走,只听得脑后风响,一支箭破空而来。   我去,来得这样快!   黑衣人连忙避开,但这一箭比一般的箭重,来势又急,比他想象中速度更快,箭尖擦着脑袋掠过,要不是裹着头巾,非要擦破一层皮不可。   但饶是如此,头巾也给箭扯了下来。   黑衣人不敢多留,迅速闪身,消失在山木间。   那一箭是叶守川的重弓所发,元墨落后他一步,只瞧见一个长手长脚的漆黑背景,以及,一颗光溜溜的脑袋。   淡淡的月色照上脑袋,似乎有一条眼熟的疤痕。   黑蜈蚣?   回程的马车上,姜其昀和安宁双手交握,四目相对,视线像是被粘到了一块儿,分都分不开。   元墨算是给两人留了时间,可眼看到都到城门口了,两人好像还是没有看一眼旁边的打算,元墨咳了一声。   两人猛然惊醒,姜其昀顿时回神:“那个,元兄,算我对不起你……”   元墨抬手,对不起就对不起吧,不用再说一遍了,她问安宁:“金令的事到底查得怎么样了?”   安宁道:“我母妃宫里有位赵姑姑,去年秋天告病出宫,就是打她离开之后,宫人再没见过那枚金令,我便让人去她家乡打探,结果发现她并未回乡。”   姜其昀点头:“昨天我收到消息,这赵姑姑一直隐居在南山附近的一处村落里,我便马上带上豆豆去找她,可结果人没见着,还差点儿把命交代在这里。”   安宁一阵后悔,姜其昀连忙握住她的手安慰她。   元墨最近情路不顺,瞧着这场景心情十分复杂。   这场“遇险”可能是假的,但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真的。   元墨先让叶守川送安宁回宫,自己和姜其昀一道去姜家。   “兄弟,这次我不能帮你了,我要去向陛下求娶豆豆。”姜其昀道,“她母妃入狱,她的日子定然不好过,我早日求亲,那些人知道她有了我,多少会忌惮一点。”“   元墨点点头,叹了口气。   论斗智,她果然不是姜九怀的对手。   这一招釜底抽薪,他彻底把她的帮手抽没了。   “你要不干脆就从了他吧,”姜其昀道,“从本朝开国至今两百年,还没有哪个姜家家主上赶着要娶公主的,你可能是大央运气最好的公主。”   “那他就是姜家最倒霉的家主。”元墨道,声音太低,姜其昀没听清,问,“什么?”   元墨摇摇头:“你回去吧。”   姜其昀一愣:“你不跟我一道回?”   元墨本来是想去找姜九怀问个究竟的,但事已至此,再问又能怎样?   “不了。”元墨道,“我只是送你一程。”   姜其昀感动了。他坏了她的事,她不单没生气,还亲自涉险来救他,又待他这样好。   “好兄弟。”姜其昀拍拍她的肩,“除了这件事,以后旁的事我准定帮你!”   元墨笑笑,走了。   姜其昀总觉得她的笑容和平常好像有点不一样,有几分沧桑。   元墨不愿回宫,马车驶向红馆。   才进门,欢姐便迎上来,满面笑容:“来得正好!快,红姑醒了,正等你!”   “红姑醒了?”元墨又惊又喜,这个醒显然是是指神志清醒的意思。   “多亏了家主大人专程从江南请来的名医,服了一帖药,扎了几针,红姑便不犯糊涂了。”欢姐同着元墨一头走,一头道,“不过大夫说了,这法子维持不了多久,心病还需心药医,恐怕要看到楚大爷,红姑才能彻底清醒。”   元墨脚下为她头一句顿了顿,然后进了小院,才发现这位名医是个熟人。   赫然是季云安。   言妩陪在他的身边,穿素白衣衫,通体打扮得十分清淡,身上那种如云如雾的气质犹在,却又好像比从前更加温婉柔和,美貌竟更胜当初。   元墨的目光一直子落在她宽大衣衫下,那儿小腹已经明显隆起,“阿妩你……你怀孕了?”   言妩微微一笑,季云安道:“原本阿妩有孕,在下不愿她长途奔波,但因是家主大人相请,治的又是二爷的家人,我便还是来了。”   三人久别重逢,元墨安排两人住下,季云安道:“二爷,针炙维持的时间不多,你抓紧些。”   里间,红姑半靠在床上,元宝正服侍她喝水,看见元墨进来,红姑一声长叹,朝元墨伸出手。   元墨握住红姑的手,眼眶发热。   “我的孩子,苦了你了。”红姑含泪道,“画情就是不想有这样一天,才让我隐瞒你的身份,我才会将你扮成男孩,可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兜兜转转,你还是被人发现,成人风家的公主!”   元墨心里一直隐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这一个误会,希望有人能告诉她,这一切都搞错了,她根本不是什么公主。   红姑这番话,把她最后一丝希望都打破了。   “红姑,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元墨低声道,“如果云姨真的是我娘,你们为什么还要把我送人?我比安宁大,当时皇帝膝下没有一个公主,我娘生下了我,皇帝应该会高高兴兴将她接进宫里的。”   “孩子,你不懂,画情恰恰就是因为这一点,才不愿让人知道你是她的孩子,因为她不想凭着你入宫,也不想你将来变成风家的棋子,她希望你能开开心心长大,无忧无虑一辈子。”   云画情心高气傲,虽是女伎,却从未对任何人留情,只有那鱼龙白服的皇帝让她动了心。   他们在一起三天,三天后皇帝离开,也许是繁忧国事,也许是从来没有把云画情放在心上,总之,皇帝一去不回,再也没有音讯。   皇帝临行前留了一枚金令给云画情,告诉她,她可以随时入宫见他。   这枚令牌云画情一直没有动用。   起先期盼着皇帝回来,不屑去用。   后来是发现有了身孕,但自己形貌丑陋,不肯在心上人面前出丑,不敢去用。   再后来大夫诊出可能是个女胎,云画情便彻底陷入了纠结忧愁之中,将金令扔进了箱子深处。   是到了生产发动的前夕,大夫诊出她脉相不稳,恐怕有难产之兆,她才猛然变了主意,无论如何都想见皇帝一面。   因为那很可能是最后一面。   她让侍女小意带着她的信和金令入宫,请皇帝来见她,可是,皇帝没有来。   不单没有来,皇帝还看中了小意的温柔乖巧,要留小意在宫中。   “那时你娘生你难产,听到这个消息,诱发了癫疾。”红姑轻声道,“从那之后,她就疯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姜其昀刚回来,便被平公公请进姜九怀的书房。   姜其昀有丝讶异,这货也知道他经历了艰险,想要关心关心他?什么时候这么有人性了?   然后就见姜九怀望了望他身后,眉头微皱:“阿墨没有和你一道回来?”   人性什么的,早就被狗吃了吧!   “她送我到门口就回红馆去了。”姜其昀打了个哈欠,“还有别的事么?没事我要回去睡觉了。”   姜九怀点点头,加了一句:“听说你和公主历经艰险终于在一起了,恭喜。”   这话顿时让姜其昀脸上有了笑容。   确实,如果不是这次险境,他和豆豆都不知道彼此对对方而言有这么重要。他们既然从很早就在一起了,以后也要一直这样下去。   “同喜。”他向姜九怀眨了眨眼。   看着姜其昀离开的背影,姜九怀沉吟良久,问:“她当时明明看到你了对不对?”   屏风后,墨蜈蚣走了出来:“当时我的头巾掉了,以二爷的眼力,应该是发现了。”   已经看到了黑蜈蚣,已经到了门口,为什么没有来找他兴师问罪?   姜九怀揉了揉眉心,仿佛能看见元墨在门口时的纠结,以及离去时的绝然。   这蠢货,还真是犟。   红姑的清醒只维持了两炷香时间。   元墨请教季云安,若是因癫疾长期头脑不清醒,施针是否有用。   季云安问:“患疾多长时间?”   “十九年。”   季云安叹了口气:“这套针法只能短期压制,尊亲是因病的时日短,且症状不是很严重,所以才能奏效,时日太长或是病情太重,都没什么作用。”   元墨有点失望。   十九年前送进皇宫的那封信,到底是像红姑说的那样请皇帝出来见一面,还是像皇帝说的那样,和他断情绝义?   她们都没有看过信的内容,里面写的到底是什么,只有娘自己知道。   言妩从里间走出来,季云安连忙扶着她,言妩向元墨深深一礼:“二爷,昔日不告而别,还望恕罪。”   元墨回想起当初那个心心念念要把言妩拐回来当花魁的自己,不由一笑。   才过去几个月而已,那样单纯的心境已是恍如隔世,现在的她好像被无数道看不见的线缠在一起,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茧正在成形。   真想回到那个时候啊。   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知道,什么还没有发生。   让这两位舟车劳顿的夫妇赶紧歇下,元墨习惯性到了大厅二楼的雅间。   托那批新女伎的福,红馆生意兴隆,厅上十分热闹,当然也有她这个新晋公主的传奇加持,就算平时不大逛乐坊的,也想看看这位公主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   灯红酒绿,笙歌阵阵,这本来是她最喜欢的东西,可现在连这些都不能让她开心。   如今生意好了,银子要多少有多少,她还变成了高高在上的贵人,可是,她还是不开心。   不开心!   从前的她一直以为没有什么事情是一笔银子解决不了,如果有,那就再来一大笔银子。   可现在她懂了,哪怕再有钱,再有权,发愁的事情并不会少,甚至还会更多。   她一杯又一杯地喝酒,把自己灌得头晕眼花,她以为醉了就可以忘记这一切,哪知不知,她满脑子还是——阿九是姜家的家主,而她是风家的公主。   忽地,她随手抓住身边经过的一人:“去,给我买碟花生。”   “花生?”那声音有丝迟疑。   “对,快去……”她从怀里往外掏银票,如今她不缺钱了,再也不会缺钱了,一掏一把,全是面额一百两的银票,“去,去买花生……”   “你找死么?”那声音有点恼怒。   “不是,你不知道,那个公主吃不得花生,一吃花生就喘不过气来,我得试试,兴许我吃得呢?那样我就不是公主了……”   “不是公主又如何?”   “不是公主,我就可以嫁给阿九啊!”元墨打了个长长的酒嗝,一肚子的酒都涌到了胸口,她强行把它们按回肚子里去,长长地叹了口气,“阿九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阿九,可我是公主,我就不能嫁,我……我想嫁……”   那人矮身在她跟前蹲下,仰脸看着她:“不管你是不是公主,你的阿九都愿意娶。”   “不是,不是,哎,你不知道……”元墨摇头,整个红馆的大厅好像都随着视线在摇晃,眼前的人脑袋也生出好几个重影,她伸手抓住他,“你、你先别晃,你听我说,我这也是没办法,你不知道,阿九真的太厉害了,我斗不过他,不管我做什么都会给他吃得死死的,你看小昀就给他做掉了,都连王子更是怂得连黄金刀都不敢用,我拿什么跟他斗啊,我只能躺平等死了……”   那人似乎笑了一下,“错了,是躺平嫁人。”   “不行不行,不能嫁,绝对不能嫁!”元墨严肃地竖起一根手指,“你,去给我买花生,只要我吃了没事,我就不是公主,就是红姑捡错人了,那个公主已经死在了韩家庄,我就一个一个街上的流浪儿,随便就给捡回来了,对,一定是这样!”   “阿墨……”那人轻轻唤了她一声,起身将她揽在怀里,“我的阿墨……”   这个怀抱是这样熟悉,带着世间最清冽的气息,穿透浑身的酒气,直抵元墨的神魂。   她怔怔地抬起头,视线不再晃动,获得了片刻的清明,她看到了姜九怀就在她面前,而且还抱着她。   “放、放手!”   元墨的酒顿时醒了,手脚并用想挣脱。   “我不会放的。”姜九怀低声道,“你自己也说了,你斗不过我的,就乖乖从了我吧。”   “我没说,我什么也没说!”元墨手脚酸麻,怎么也逃不了,干脆放弃了,捉住他的衣襟,“姜九怀,你睁开眼睛看清楚,我不是阿墨,我是永宁,永宁公主,风家的公主!风家的公主是什么,是一把风家插进姜家的刀!你难道真的愿意被插吗?”   “我愿意。”姜九怀看着她,“因为插的人是你。”   “可我不愿意当插你的那把刀!”元墨的心像被煮沸了那样难受,眼睛酸涨,泪水涌出眼泪,划过面颊,“阿九,放过我吧,也放过你自己……”   “然后呢?”姜九怀紧紧地抱着她,他曾经发誓再也不要看到她落泪,可是没想到今天让她落泪的竟然是自己,他的声音微微发涩,“然后我要一个人渡过漫漫余生,而你就准备夜夜像这样喝得酩酊大醉?”   “那总好过以后我们俩自相残杀彼此伤害!”元墨嘶声道,“我不会嫁你,绝对,绝对不会嫁你!”   姜九怀盯着她:“好,好!”   他一把拉了她往外走,外面停着马车,白一和墨蜈蚣骑在马上待命。   “下来!”姜九怀一声低喝,两人迅速下马,姜九怀牵过其中一匹,扶元墨上马,元墨但姜九怀嫌慢,直接扶元墨上马,元墨大叫:“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姜九怀脸色铁青,没有回答,元墨即便半醉,也清晰地记得从来没有看过他这么难看的脸色。   马鞭重重挥下,马儿吃痛,长嘶一声,极其迅速地迈过长街,直奔城门。   姜九怀的目标是城门。   到了城门口,他翻身下马,元墨一路给颠得七晕八素,昏头胀脑,姜九怀一把抱下她,带她上了城墙。   巨大的平京铺展在眼前,万千灯火闪烁,如一片坠落在地的星海。   “知道北里在哪儿吗?”姜九怀冷冷问。   北里在平京的最北面,也是灯火最灯亮的地方。   姜九怀又问:“知道红馆在哪儿吗?”   隔得这么远,当然无法确定具体的位置,不过红馆在北里的西南面,靠近平江,大约的位置还是可能确认。   只是,他问这些做什么?   “你你到底要干什么?”元墨强忍着胃里的翻涌,咬牙问。   “你看仔细了就好。”姜九怀手上多了一枚烟花,“待这枚烟花升空,红馆就会变成一片火海。”   元墨震惊地睁大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说过好几次烧了红馆,但那不是气话就是玩话,元墨没是想到竟然有一天他真的会这么干。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嫁不嫁?”   姜九怀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眸子一瞬不瞬,亮得惊人,“答应我,红馆便无事,再不肯,这世上就没有红馆了。”   “不,阿九,你不能,你不能……”元墨完全慌了,被酒麻醉过的大脑想不出半点主意,只会语无伦次。   “我数到三。”姜九怀的声音紧绷,“一,二……”   “不!”   元墨扑上去抢那枚烟花,姜九怀哪里肯让?两人争夺间,元墨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想推开姜九怀,却被姜九怀抓得牢牢的。   “呜哇……”   胃里的东西乘风破浪,汹涌而出。   “阿墨!”姜九怀扶住她,手上一下没抓牢,元墨想去抓那枚烟花,抓了个空。   两人的手掌交错间,烟花落地。   “咻——啪!”   一团耀眼的光芒升天而起,炸裂成炫烂花朵。   与之相呼应的,平京最北面、灯火最盛的方,轰然爆出一团火光。   红馆,燃烧了起来。 第一百七十章   据说每一个酒鬼在宿醉之后都会头痛欲裂地发誓再也不要喝酒,元墨没想到自己也是其中一员。   她按着脑门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脑袋里起码有五名樵夫在里头伐木,脑壳脆弱得像层薄绝,轻轻用力就能撕开。   头顶是熟悉的青纱帐,而不是宫中华美的丝帐,她在红馆。   心中莫名便安宁一点,她扶着脑袋坐起来,脑海里有零星画面闪过。   她好像做了一场相当剧烈且纷杂的梦,一会儿梦到姜九怀来找她,一会儿梦到自己吐了,甚至还梦到姜九怀当着她的面烧了红馆……   还好还好,只是一场梦。她的红馆还在,她的缺了一角的小桌子也还在,桌脚底下的那只乌龟也还在。   但吐恐怕是真的,因为她身上的中衣明显换过了一套,不是昨日那件了。   就凭她现在头疼成这款,显然自己是不可能想到换衣裳的,大约是真吐了,然后欢姐帮她收拾过了。   她一面想,一面下床,心里面还有隐约的悸动,梦太真实了,到现在闭上眼睛好像还能看到红馆在火焰中燃烧。   算了算了梦而已,她给自己打气,还是早点回宫去找齐叔,也许他知道那封信的事——   忽地,整个人顿住了。   有人躺在她的床上,躺得板板正正,双手搁在胸前,安稳合目而睡,修长的身子结结实实挡住了她下床的去路。   姜九怀!   元墨揉揉眼,再揉揉眼,还是姜九怀。   她乍着胆子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   手感太过真实,一点儿也不像梦,他甚至还睁开了眼睛,目光落在她身上。   捏了捏自己的脸,哇,痛!   所以这是真的?   元墨彻底混乱了,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梦境,什么是现实,“这、这是怎么回事?你、你怎么在这儿?”   “你不记得了?”姜九怀半支起身子,歪过头斜睨她,“昨晚上做了那么多,你全忘了?”   他的发丝如瀑,其中一缕斜伸进衣襟,襟口半松,露出一线胸膛,配上醒来时微微喑哑的嗓音,让元墨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恍惚间就觉得他可真像乐坊头牌花魁,而自己,则像一个第二天醒来就翻脸不认人的无情恩客。   “是、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元墨一边说,一边把自己往外挪,试图越过姜九怀,离开这张危险的床榻,然而跨到一半,姜九怀的长腿忽然在被子里一屈,元墨顿时重点不稳,趴在在他身上。   姜九怀的胸膛里传出一阵沉闷的低笑,微微震动她的面颊:“阿墨,你这是想还想再来一次么?”   元墨整张脸都红得不成样了,僵硬地爬了起来:“我们……我们真的……那个了?”   “昨天我来找你,刚好碰见你喝醉了,还吐了,我便扶你回房,替你脱衣服的时候……”姜九怀的声音一顿,元墨没脸再听下去了,“停!别说了……”   所以,是她酒后乱性,吃掉了阿九?   姜九怀慢慢地道:“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阿墨,你现在不嫁可不行了。”   “煮不煮饭,跟嫁不嫁有什么关系?”元墨道虽然又羞又窘,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脑子却还清醒,“姑娘们煮了那么多饭,也没见要嫁给哪一个。”   姜九怀目光顿了一下,凝在她的脸上。   “其实不成亲我们一样可以在一起,以后你想我了,就来乐坊找我吧,我们可以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情人……”只除了,做夫妻。   姜九怀忽然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困在了怀中,轻轻抚住她的脸:“所以,你是宁死不嫁了?”   元墨心中有一线细细的疼痛,但目光凝定,一字字道:“宁死不嫁。”   “我上辈子一定造了很多孽。”姜九怀低低道,眼中全是无奈,也全是深情,“所以这辈子才会遇上你这头心如铁石的犟驴。”   元墨心中酸涩,不能看他这样的眼神,别开了脸。   姜九怀放开她,起身,“我骗你的。昨晚在城墙上,你吐得一塌糊涂,吐完就呼呼大睡,什么也没发生。”   城、城墙?   元墨的嘴巴一点一点张大,那就是说,昨晚上的一切,并不是梦?   “你、你真烧了红馆?”   姜九怀的外袍早已被污了,好在元墨不知穿了他多少衣裳回来,他打开衣柜,随手取了一件,语气平淡:“你说呢?”   元墨跳下床,直冲出门外。   一路冲,一路看。   小院,在。   后厢房,在。   渡口,在。   厨房,在。   大厅,在。   门楼,在。   红馆完完整整,一点没缺,像往常无数个清晨一样,在初升的阳光下静静安睡,姑娘们尚在梦乡,一切安然无恙。   元墨愣愣地杵在庭院中,感觉脑子里的樵夫不单没有消停,反而伐得更卖命了。   姜九怀走过来,展开手里的外衣,披在她肩上。   元墨梦游一般茫然:“我记得,火真的烧起来了……”   姜九怀叹了口气,下巴朝隔壁点了点。   元墨顺着他的指点望过去,吓了一跳。   隔壁是原是第一乐坊会真楼,后来夏婆子遭了事,另外给人盘去重新开张,虽比不上当日盛况,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亭台楼阁处处精雅华美,在北里也算得上是头一份的。   可现在,那傲视京城的、富丽高轩的主楼,已经成了一具焦黑的空壳子,被烧了个彻彻底底,还不时冒出一缕零星的青烟。   “怎、怎么回事?”元墨呆掉,“你烧错了?”   “这还能烧错?”姜九怀在她脑门拍了一记,没好气,“我买下它了。”   元墨捂着脑门,迟钝地运用起被宿醉搅成豆浆的脑子,吃力地想——   姜九怀买下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却跟她说是烧红馆。   难怪要拉她去城墙上看,隔那么远,谁分得清?   “你……骗我?”元墨总算明白过来。   “我要真烧了红馆,你还能嫁我?”姜九怀半是无奈,半是叹息。   他原以为红馆是她最重视的东西,说不定可以逼她就范,黑蜈蚣对这个思路表示了极高的崇拜,并发散开来,建议他还可以把红馆的人抓起来,元墨不点头,就杀一个,还不点头,就再杀一个……   然后黑蜈蚣就被他赶出了京城,继续滚回他的水路上了。   其实不用在红馆杀人,单是从皇帝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助攻,让元墨嫁进姜家,只要他愿意,终有一天,元墨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连红馆都没能让她动摇,说明她是真铁了心,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回心转意?   夏末秋初,早上的阳光清冽极了,照在元墨的脸上,她的每一寸肌肤好像都会发光,连那毛茸茸的额前细发,都被染上了一层碎金。   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最好最好的人,他怎么能让她有一丝勉强,受半分委屈?   “不嫁便不嫁吧。”他身处高位,世间一切都任他予取予求,但这一次,她教会他什么是放手,他轻轻抱住她,抱得轻而暖,如同抱住这世间最最贵重的珍宝,“即便不嫁,你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依然会用一生来爱你,哪怕不能以丈夫的身份。   “阿九……”元墨眼眶发红,心头哽咽,再也忍不住,扑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爱你,最最爱你!”   我永远也不会像爱你这样爱上任何一个人,我永远永远都爱你,虽然,不能用妻子的身份。   阳光洒在北里,洒在庭院,洒在两人身上,光芒晕在两人发上,仿佛在空气出凝出一道彩虹。   “是什么?”   姜家书房,一屋立在当中,红缎从上到下遮得严严实实,正是姜九怀送她的礼物。   元墨捏着红缎子,又是好奇,又是兴奋,看看这高度:“该不会是个人吧?”   但显然是胡猜,是人哪能这么僵立不动,一点气息也没有?   “是你一定会喜欢的东西,而且是最喜欢的。”姜九怀微笑,“掀吧。”   元墨一咬唇,用力掀开红缎。   红缎如云般飞离,满屋金光耀眼。   是人像。   黄金人像。   元墨张大了嘴,两只眸子“叮”一下全成了金色,本能地牙痒痒,想去咬一咬。   “不用啃,十足真金。”姜九怀在她身边悠然道,“喜欢么?”   “喜、喜欢……”元墨的声音像是迷梦一般,“这得……多少两?不,多少……斤?”   “两千四百二十一斤。”   “两两两两……”元墨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这个数字吐出口,淡定!你是公主!你有采邑的!   她喘了好几口气才缓过来,“这数字有什么讲究么?”   “没什么讲究。”姜九怀道,“这是照着我的身形体重打的,换成黄金便是这个重量。”   元墨睁了睁眼,迅速地看向金像的五官。   姜九怀,“你该不会没发现吧?”   这这这怎么能怪她?这么大一坨黄金摆在面前,谁还有空看脸啊?   现在一看,果然塑得惟妙惟肖,赫然是照姜九怀的模子来的,那嘴角上翘微微含笑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看向她时的姜九怀。   最喜欢的黄金。   最喜欢的人。   果然是最喜欢的礼物。   元墨搂住姜九怀的脖子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谢阿九!”   “你喜欢就好。”姜九怀抱着她,看着这个人在自己面前露出笑脸,便是世上最好的礼物,“只是,你是喜欢黄金多一点,还是喜欢我多一点?”   “那当然是你!绝对的!”元墨的语气斩钉截铁。这不废话么?没有你,哪来的黄金呢?   姜九怀满意了,“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便让它陪你吧。”   “好好好!”元墨喜不自禁,让姜九怀生出一丝狐疑——他不会被这尊金像夺宠了吧?   元墨端详着金像,越看越喜欢:“他这个手伸出来是什么意思?不该空着的,该雕个扇子啊什么的上去。”   姜九怀微微一笑,搂着她来到屏风后。   屏风后,同样有一尊罩着红缎的雕像。   元墨倒抽一口气,嘴角开始抽搐。   这壕无人性的雕像,居然还有一尊!   “别流口水,这尊是我的。”姜九怀掀开红缎,另一尊雕像显出真容,这一尊的身量比之前一尊要纤秀一些,全然是按照元墨的身形模子,也是一脸笑意,笑得眉眼弯弯。   这一尊的手也是微微伸出。   两尊金像太重,搬挪不动,底下装了轮子,姜九怀将两尊推到一起,两尊金像伸出的手握在了一起。   姜九怀伸出手,牵住元墨,姿势与金像的如出一辙,“这份礼物的名字,原本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元墨看看面前的金像,再看看他,又一次眼眶胀热,想哭了。   姜九怀柔声道:“现在咱们既然不成亲了,你便给改个名字吧。”   “嗯。”元墨吸了吸鼻子,将那点泪意倒回去。   两尊金像立在面前,它们风雨不侵,岁月无害,也许千年万年都能在这世上存在下去,它们比他们更坚强,更幸福。   “……就叫阿九和阿墨吧。”   没有姜家,没有风家,没有家主,没有公主。   只有阿九,只有阿墨。   永永远远,都在一起。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还有一样东西要给你。”姜九怀道。   元墨震惊。   难道——还有一座金像?   这回不是金像,而是一个人。   是个女子,四十来岁,长相甚是普通,衣着也甚是普通,属于扔进人堆估计就找不回来的类型。   姜九怀道:“这位便是弄丢了金令的赵姑姑。”   赵姑姑是魏贵妃宫中的掌饰。   金令对于旁人来说是出入通行的紧要物什,但对掌管整个后宫的魏贵妃来说,不过是件使性子得来的玩意儿,随意便丢进了妆奁匣子。   赵姑姑敢动金令,一来是见魏贵妃不在意,二来是对方开出的价码太动她的心,于是趁空儿偷拿了金令,换取了厚厚一叠银票,便借口告病还乡,顺利出宫。   可是出宫之后,她就发觉好像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   到底是在深宫浸淫多年的人,赵姑姑立刻觉出不对,在上船之后借机和旁人掉换了衣衫,然后趁夜跳下水,洇到岸边。   果然,第二天便听到那艘船不知何故沉到了船底,有好几名中年妇人淹死了。   赵姑姑不敢回乡,身上的银票也不敢去兑换,她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遂选了个与自己归乡路线完全相反的城外南郊住下来,一直以来惴惴不安,直到被姜九怀的人找到。   “收买你偷金令的人是谁?”元墨沉声问。   “和妃宫中内侍,逢春。”   和妃!   元墨立刻想到了姜九怀当时在假山里说的那些话,当时他身中春药,声音含糊,口齿缠绵,她以为他神智并不是很清楚,类似于胡言。   姜九怀挥手让赵姑姑下去,然后道:“和妃姓林名小意,是你母亲的侍女,十九年前替你母亲送信,却被皇帝留在宫中,只是一直是低阶贵人身份,无人问津。五年后有马匹发疯,冲向陛下,她舍身相护,感动君心,始受恩泽,从此在宫中站稳了脚。”   所以,一切都是从那封信开始……   “我去问问陛下,只有他看过那封信!”   元墨说着就要走,姜九怀一把拉住她,“你要小心,莫要打草惊蛇。和妃出身低微,没有后台,是他最放心最信任的妃子,而且和妃心计深沉,只要有一点异样,都会惊动她。”   姜九怀说着,微微一顿,“此人将来会是你的一条好狗,你真要除掉她?”   元墨怒道:“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她害我娘发疯,害死我师父,又把红姑害成这样,我怎么能放过她?”   呵,这可真是他的阿墨,和他见惯的那些贵人不同。   他忽然低下头,吻住正在暴怒中的元墨。   元墨胸中的怒气原本像一座快要喷发的火山,可给他一亲,那些火焰像是被雨水浇得滋滋作响,化作缕缕青烟消失了。   只剩下一对眸子愕然,圆溜溜地瞪着他。   姜九怀松开她,手抚过被他吻过的唇,声音有点低哑,“笑一个。”   元墨笑不出来。   姜九怀指尖点住她的嘴角,给她轻轻往上推了推,推出一个微笑的弧度,“记住,你什么也不知道,你只是好奇自己父母当年的故事,所以随口提起当年那封信,最好当着和妃的面问。”   “为什么?你不是说一有异样便会惊动她么?”   “以她今时今日的地位,陛下身份肯定早就有她的人了,你避也避不过,更容易让她起疑,不如光明磊落,假装什么也不知道,随口问起,她反而不会戒备。”   元墨来皇帝寝殿的时候,姜其昀和安宁刚从里面出来,   两人脸上满是笑意,可见皇帝已经准了这桩婚事。   姜其昀拍拍元墨的肩,元墨垂下眼睛,一脸哀伤地避开,幽怨地走进去。   “元兄这是怎么了?”昨天不是都说好了么?姜其昀疑惑着,一回头,就见安宁瞪着他,眼中有杀气:“你之前真的是假装在帮她?”   “那当然!绝对纯假,没有一丝儿真的!”姜其昀指天曰誓。   “那她为什么这副表情?”安宁狐疑。   且不论姜其昀后面需要花多少时间来解释,元墨反正是确定了今天的情绪基调:那就是因为姜其昀的另娶而心中烦忧,且对陛下的准婚不无抱怨。   皇帝正是龙颜大悦,和妃在旁边伺候,也是眉眼带笑。姜其昀娶了安宁,元墨和姜九怀之间就再无障碍,大家都觉得十分完美。   看元墨黑着一张脸进来,两人都十分体贴地收敛了笑容,和妃还说要陪元墨去赏花,元墨看着她脸上温柔的笑意,一时间真的有点疑惑,这一切的幕后主使,真的是这个看起来温婉柔弱的女子吗?   元墨摇摇头,表示没心情赏花,顺嘴抱怨了几句,将话题引到当年的事:“父皇,当年你收到我娘的信,信上说和你断情绝义,你是不是心里也很难过?”   “是呀,小姐那个心高气傲的性子,换谁谁不难过,何况是陛下?”和妃说着,柔声向皇帝道,“好在现在发现一场只不过是一场误会,陛下和小姐有情人终成眷属,臣妾也很替陛下和小姐高兴。”   皇帝轻轻握住和妃的手:“论温婉贤良,再多世家女子也不及你。”   和妃脸上微红,轻轻挣脱:“陛下,孩子在还在这儿呢。”   皇帝呵呵一笑。   元墨托着腮,闷闷道:“娘在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你娘怨朕一直没去看她,说今后也不必去了,说若朕还念着一两分故旧之情,就收下她的丫环,权当她在朕的身边了。唉,她哪里知道,那段日子为了明璃嫁入姜家的事,朕是忙得焦头烂额,又逢南伽国在边境作乱,黄河水患,朕哪里有空顾念儿女私情?”   女伎同恩客不欢而散,确实是赠礼断情之事,但送侍女这种还是前所未有,应该是和妃改动了信中的内容。   元墨尽量克制住心里的怒意,向和妃微微一笑:“还好娘娘温柔体贴,一直陪在父皇身边,我娘才能跟父皇团聚。”   和妃眼圈泛红:“别这么说。我只恨自己知道得太晚了,若是早些知道,也不会叫你们娘俩吃这么多苦……”   皇帝拍拍和妃的手,叹了口气:“说来也是朕的不是。当时虽是收下了你和妃娘娘,但因心头有气,只不过是把她丢在后宫,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一次。后来有一次,有马匹受惊,眼看就要伤着朕,那些后妃一个个吓得四处逃蹿,只有她挡在朕的身前,那时朕才知道她的好。”   姜九怀说得没错,和妃估计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她没有母族,没有子女,全身心依附于他,对他死心塌地,没有任何私心。   若没有实证,单凭一个赵姑姑的证词,和妃只要把逢春推出来挡罪即可了事。   “和妃娘娘确实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子,”元墨微微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父皇好福气。”   和妃脸上有一丝不好意思:“公主别打趣我了。”又笑道,“不是说过了么?没有外人的时候,叫林姨就好,叫娘娘生份了。”   林姨!   呵,我这辈子最倒霉的,就是有你这么一个姨!   指尖狠狠掐进掌心,元墨克制住掐断和妃脖子的冲动,道:“那可不行,娘娘教我的,宫里有宫里的规矩呢。”   “你啊,当男子养了这么多年,竟还知道规矩。”皇帝打趣她,寝殿里一时间语笑晏晏,气氛十分融洽。   宫人进来回禀:“公主,家主大人在寝宫等您,说是想请您去西山避暑。”   元墨顿时拉下脸,眉头一皱:“夏天都要过完了,还避什么暑?让他走,我不去。”   “才说你懂规矩,怎么又任性了?”皇帝忙道,“九怀亲自来请,可见诚意,莫要辜负了他的心。”   和妃也款款劝道:“当初你和他在西山的时候是何等好法?怎么现在就使性子不理人?他不请你去别处,只去西山,那是要同你重温旧梦的意思。”   元墨扭着脖子,只说不去,和妃苦口婆心劝道:“十七公子就要娶安宁了,你不嫁家主,还要嫁谁?家主想娶而没娶到的女人,谁敢娶?”悄悄在她耳边道,“你父皇向来耐心有限,可别惹他发火。”   元墨看了皇帝一眼,皇帝脸上确实有不耐之色,只不过一直克制着没有发作。看来她装腔作势装得差不多了,遂委委屈屈道,“一定要我去,也可以,但我要父皇也去。”   和妃道:“傻孩子,你父皇日理万机,哪里有空?”   “若皇帝都没空,西山的行宫是造来做什么的?”元墨低声道,“我从小羡慕人家都有爹,可以骑在爹肩膀上看灯会,看花榜,我从来没有过,现在好不容易回到父皇身边,父皇又着急把我嫁出去,真等嫁了,我便又要离开父皇了……”   这话不全是假的。   还在街头和元宝流浪的时候,两个人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骑在大人脖子上的小孩,他们手里往往还能拿串糖葫芦,简直是神仙日子。   后来到了红馆,她下意识将师父当作父亲来崇拜,来敬慕,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在她的心里,红姑永远是娘,师父永远是爹。   现在,她真正的爹就在眼前,没有人能比她爹尊贵,没有人能有她爹强大,她爹是站在世人头顶的天子,可是,他只想把她嫁进姜家。   大约是她声音里的失落之意太浓厚,皇帝也有了一丝动容,握住元墨的手:“好,朕便陪你去。”   这一个瞬间,他不再是只拿她当棋子的风家帝王,而是一个父亲。   元墨离座行礼:“谢父皇。”   成了。   要治和妃的罪,必须找到最力的证据。   烟霞客一直在西山,这证据也定然在西山。 第一百七十二章   皇帝御驾离京是件大事,哪怕只是去京城旁边的西山,也够宫人与六部忙碌一阵的,至少需要三五天来准备。   姜九怀表现得十分迫不及待,再三催元墨同他先去西山等皇帝,元墨自然是一百个不乐意,但到底挨不过皇帝的意思,还是委委屈屈上了马车。   还没到炎园,好巧不巧迎来一阵暴雨,平公公连忙就近寻了处院落给主子避雨,正好敲开了和妃别院的大门。   即便不下雨,拉车的马也有可能失蹄,或是车拔了缝,或是公主突然不适,或是家主大人吩咐休息……总之他们的马车一定会在这座别院门前停下。   别院的管家带着人急忙迎上来,将姜九怀和元墨请入厅中奉茶。   叶守川带来的羽林卫被迎入东院,白一带着的姜家府兵则被迎入西院,别院不算大,两拔人马人数不少,顿时将别院挤得满满当当。   上次来的时候,府兵并没有搜出什么名堂,元墨和姜九怀也只是在门口同和妃略说了几句话,未能一睹这座别院的真容。   进来只见厅上陈设雅设,不见一丝儿奢华,壁上挂着观世音画像,案上供着香炉瓜果等物,檀香的气味化在雨汽中,无所不在。   “坐了半日马车,我骨头都颠散架了,要歇歇。”元墨摆出娇弱的公主款来。   管家连忙引着元墨去后院,交给接领的嬷嬷方退回去陪姜九怀。   姜九怀自然有一百种法子绊住管家的脚,元墨状若无意地向嬷嬷打听,发现这里侍候的人大多是新来的,“娘娘嫌从前看屋子的那起下人惫懒,虽说娘娘难得来,但窗上的灰都积上了,所以娘娘动怒,替换了一批人。”   是替换,还是灭口?   不过据嬷嬷说,管家倒还没换,希望姜九怀那边能打探出一些名堂。   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东壁上也供着菩萨和瓜果,整座别院好像都被檀香味笼罩着。   院子里种着一大片木芙蓉,或红或白的花朵缀满枝头,开得格外繁盛,即使是在阴雨天里也明媚动人。   元墨把侍候的人打发了出去,不多时,门被悄悄推开,姜九怀带着叶守川和白一走进来。   “怎么样?”元墨问。   叶守川和白一都摇头:“没有秘室,也没有暗格,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也许我们来得有点晚了。”元墨皱眉。   师父和烟霞客决斗之时,和妃就在这别院,定然是在处理罪证,如果当时他们能搜索得细致一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现在时隔这么多天,以和妃的慎密心思,该收拾的大概都已经收拾完了。   “那管家还是旧人,可以从他入手。”姜九怀道。   白一点头:“属下这就去把他带过来。”以主子审人的功力,应该很快就能问出点有用的东西。   “不。”姜九怀止住他,“其他人都被换走,只有他还在,一是说明和妃留着他有用,很可能这院子里依然有某些秘密需要他看守,二是说明和妃对他颇为放心,大约手里已经捏住了他的命门,他不敢背叛。”   叶守川颔首:“对这样的犯人,若是硬审,恐怕会狗急跳墙,一死了之。”   “那还是先别审了。”元墨赶紧道。除了赵姑姑,这管家很可能是唯一的人证,不能有失。   可不审的话……难道指望他自己突然良心发现,自首告白?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座别院什么东西最多?”姜九怀忽然道。   元墨的视线顺着他的,落在东边的香案上,“……佛像?”   说起来,和妃在宫中也是每逢初一十五必然持斋,手腕上整日戴着一串念珠,十分虔诚的模样。   叶守川皱眉道:“旁人信佛,会在家里辟出一间佛堂,这里却是每间屋子都有香案,不大对劲。”   白一道:“我问过下人,他们说这是管家的意思,因为山里蚊虫多,所以四处点香,除了礼佛,还能驱蚊……”   白一说到这里顿住,四个人视线碰到一起,都明白了一件事。   这是管家的借口。   山里蚊虫多,但主人不在,他们只要薰自己的屋子就可以了,没必要将檀香点得到处都是。   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他在害怕。   怕什么?   黄昏时雨渐渐停了,但公主午睡懒怠起身,大家也不好催促,且下过雨之后路滑,车队也不好上路,遂留在别院过一夜。   平公公担心这边的下人准备得不够周到,命人去炎园唤了一大波下人来,将别院的下人都打发出去,赫然是将这里当作了主子的临时行馆。   别院的下人倒乐得自在,服侍贵人虽是脸面,指不定哪句话没说对就要倒大霉,他们索性待在下房里懒得出来。   管家拈着香,在佛像前暗暗祈祷,在素日的经文之外,外加求明天一定要天晴,好让这两位祖宗上路。   这一夜也不知是担心还是紧张,管家只觉得睡不安稳,半梦半醒间,隐隐约约听到哭泣声,还有惨叫声。   这些声音都很远,像从前很多次一样,穿过了好多层门缝才传到他的耳朵。   他猛地惊醒了。   室内寂寂,檀香浓郁。   他爬起来在佛像面前上了一炷香:“菩萨保佑,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救救我……”   一丝低低的呼救声响在耳边,管家回过身,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一条人影从暗处幽幽地浮现,她的发丝披散,衣裳凌乱,全身都是血迹,她的脸色铁青,七窍都是血,双手直直地伸出管家:“救救我……救救我啊……我好痛……好痛啊……”   管家看着她离地的双脚,再看看她飘忽的身形,心胆俱裂:“不是我!不是我!你要索命也不要来找我!我什么都没做!不关我的事!”   “你看见了……是不是?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我一点一点被折磨死……烟霞客已经受报应了,他在十八层地狱里下油锅……”   女鬼的语气森然到极点,一点一点向他飘近,“现在……轮到你了……”   “我没有!”管家的眼珠快要惊出眼眶,拼命往佛像身边缩。   元墨觉得再吓下去,他恐怕就要吓疯了。   她阴阴地道:“我知道你不是凶手……可我还是死了……你现在去我尸骨前上一炷香,替我超度,我要是能转世投胎,就放过你……”   “好,好!”管家宛如将要溺死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我这就去!”   他的神志已经被冲跨了,拈着香就冲了出去。   房梁上,叶守川和白一缓缓放下手中的黑色绳索,姜九怀从门外进来扶住她,元墨双脚落地,呼,扮女鬼可真不容易。   叶守川和白一已经追了出去,元墨和姜九怀也快步跟上。   那么多女伎失踪,他们一定要为烟霞客处理尸骨,元墨原以为管家会去西山某处,哪知道管家直奔后院,把手里的香插在那片木芙蓉花前,鼻涕眼泪全吓了出来,全身都在发抖:   “我也是没有办法,我的老婆孩子都在主子手里……我只能照主子的意思做……你们是苦命人,我又何尝不是?这么久一来,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我我我明天就请高僧来超度你们,明天就给你们做水陆道场,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说着,磕头不止。   待管家走后,四个人从屋檐下走了出来,都有点不敢相信。   竟然就埋在后院?   难怪管家会怕成这样。   难怪旁的别院没有查觉一点异常,一切就在这座别院里悄然发生,每间别院相隔都十分遥远,谁也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   白一带着府兵开始挖开树下的土地,大概一炷香之后,花海下的泥土全被挖开。   不知是谁先吐了出来,即使是训练有素的姜家府兵,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   月光穿过繁盛的花树,照出一片人间地狱。   尸首与尸首相叠,断骨与断骨交错,层层叠叠不知叠了多少重,每一具骸骨在生前就被折断了每一个骨头,每一枯断骨都诉说着主人生骨的痛苦。   “挖出来……”元墨已经吐过两遍,从嘴里到胃里全是酸的,连牙根都软了,她死死咬着牙,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全都挖出来……我要带给父皇看看,看看他宠信的妃子到底是什么心肠!”   “不可。”姜九怀拿帕子替她擦拭嘴角,“就算把这些带到陛下面前,她只要推说一概不知,把罪责全往管家身上推,你要怎么办?”   而管家为了保住妻儿,真的可能会一口认下这罪名。   这就是和妃留下他的原因,这片罪恶的地狱需要有人看守,免得被人无心翻动,而看守的人绝对靠得住,关键时刻还能成为她的替罪羊。   “那你说怎么办?”只要想想她和姜九怀也曾经上过那辆马车,曾经差一点儿就被埋进了这片花下,她的胃里就不断翻涌,“我要看她下地狱!”   “阿墨,别怕。交给我,我会让她人赃并获,逃无可逃。”姜九怀的声音镇定,清冷,一如既往,他轻轻抱住她,声音变得轻柔,“谢谢你,阿墨,如果当初不是你,我很可能已经是那里面的一具枯骨。”   元墨心中的恐惧再也忍不住,紧紧抱住了他。   去年三月十七,假冒女伎被掳上那辆马车,是她人生当中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没有之一。 第一百七十三章   皇帝两天之后才率领大队人马驾临行宫,阖宫妃嫔,只带和妃同行。   以往皇帝身边以魏贵妃为尊,现在是和妃独领风骚,所过之处人人俯首贴耳,恭敬异常。和妃与皇帝携手同行,俨然有后位之尊。   元墨和姜九怀在行宫门前迎候,看着春风满面的和妃,咬了咬牙。   姜九怀握住她的手:“阿墨,忍住。”   皇帝与和妃走近时正瞧见两人的手握在一起,不由都露出了笑容,和妃含笑问道:“到底还是山上凉快,虽说近秋,城中还是暑气逼人。你们在山上玩得可好?”   “还行,”元墨道,“那日上山的时候下大雨,我就在娘娘别院里住了一夜,父皇,娘娘别院里的木芙蓉开得好极了,我带您去赏花吧!”   皇帝笑着称好,和妃笑道:“你就算要孝敬你父皇,也要先让你父皇先歇一歇,明日再去吧。”   元墨不想露了行迹,也没多说,同和妃一道扶着皇帝进入行宫。   炎园是太祖开国后才建造,行宫却是前朝本就留下来的,到本朝只是稍加修缮。   前朝末代安宁帝性喜豪奢,又喜宴饮巡游,在位二十年,南巡八次,各地行宫无数,百姓建行宫、修运河、筑长城、造寝陵……劳役深重,苦不堪言。   太祖风朔日是在这种情况下,才顺应天命,揭竿而起,当时就是在这西山,和姜炎带着小股精锐突入行宫,杀了安宁帝,最后奇迹般地全身而退,开创了大央帝国。   “据说西山有一条秘道直通外界,当初前辈就是靠这条秘道脱身的,只是秘道在何处,现在已经无人知晓了。”   入夜,灯下,姜九怀抽了本《西山地志》,跟元墨讲起当年的旧事打发时间。   他讲得引人入胜,元墨却是心神不宁,“你说林小意晚上会有动作么?”   “她白天拦你,显然是做贼心虚,定然要趁明天皇帝驾临之前处置那片骸骨,或是做别的什么安排。”姜九怀合上书,“白一和你师兄都守在别院,就等她自投罗网,抓个现形。你也莫要过于担心,早些睡吧。”   话虽如此说,元墨怎么睡得着?   姜九怀离开了好一阵,她还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形同煎鱼。   山中寂静,只有虫声蛰鸣,忽地,对面宫殿传来一下极低的开门声,元墨一下子坐了起来。   皇帝此行只带了和妃一人,和妃自然要在皇帝身边伺候。为了能就近监视和妃的动向,元墨借着“想和父皇多多亲近”的名义,留在了皇帝寝宫的偏殿中。   她立即披上衣裳,眼睛贴在门缝里,只见窗外月色淡淡洒下来,一个人轻手轻手带上殿门,转过身时,月光照在她的脸上,正是和妃!   果然!她有动作了!   和妃四下看了看,向外走去。   元墨保随后跟上,中间保持了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羽林卫正在巡逻,看见和妃,纷纷行礼,和妃随口吩咐了他们几句,隔得远,元墨听不清,按照和妃装好人收买人心的手段,肯定少不得说他们辛苦了之类。   元墨待羽林卫走开,借着树下阴影的遮掩,继续跟上。   和妃的身影离了宫门,往右走。   元墨愣了一下。   别院地势比行宫低,去别院应该是往左。   往右……那只有更高的银瀑之巅。   难道……和妃要去见什么人?   难道……烟霞客约的和妃?——那混蛋还没死?   元墨越想越惊,回身抓住守门的羽林卫:“快去告诉家主大人,就说我出了宫门往右走!”   羽林卫被这命令搞得一呆,元墨低喝:“快去!”   旁人听到这种话或许会一头雾水,但姜九怀一定在右边所有路径都布置人手。   但如果烟霞客真的活着,她就要千万小心。   元墨离和妃更远了一点,遥遥地缀在和妃身后。   和妃确实是去银瀑之巅,越近水声越大,在静夜中听起来更像是万马奔腾,哗哗作响。   但和妃的身影只晃了一晃,便不见了。   元墨借着山石的遮挡悄然靠近,只见顶峰上空无一人。   元墨一愣,正要左右查看的时候,一把冰冷的匕首搁在了她的脖颈上。   和妃的声音的声音响在耳边,不带一丝温度:“阿墨,真的是你,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林姨,你这是干什么?”元墨慢慢直起身子,发现除了和妃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心里松了一口气,声音里满是困惑,“我是担心你出事,才跟来的……你放下刀好不好?怪吓人的。”   “阿墨,你林姨豁出命去骗圣宠的时候,你还在街头要饭呢。”   和妃慢慢挪到面前面前,匕首却是镇定如亘,一动不动,她的手稳定极了,“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没有去别院,反而来这里?”   月光下,元墨看见了真正的和妃,她的脸上没一丝柔弱,全是冰冷,像一块坚冰。   “不是因为我要父皇去赏花吧?”元墨自问这事不算太招眼,在西山,谁家别院花开得,那是要开宴请大家来赏的?   “因为我早就有命在先,不论我什么时候来西山,管家都要第一时间来找我,若是不来,他的老婆孩子就活不了。可今天,我等了半日也没见他的人影,再加上你明天要带陛下去赏花,你猜我会怎么想?”和妃道,“他落在你们手里了对不对?该看到的不该看到,你都看到了,对不对?”   “所以你是承认了?”   “承认什么?承认是我给烟霞客供奉血食,是我让烟霞客杀了你师父?还是承认是我换掉了你娘那封信,让她一疯到如今?”   “我要杀了你!”   元墨再也控制不住,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掐死她!杀了她!要她的命!   然而只是轻轻一动,匕首就在她脖子上拉出了一道血痕,和妃轻轻道:“好孩子,姜九怀没教过你别冲动么?你也真是的,云画情疯了又如何?楚天阔死了又如何?他们并不能妨碍你我的荣华富贵,我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应该共甘苦同进退才是,你为什么非要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想要毁了我?”   “为什么?”元墨牙根快要咬断,此生所有的恨意都在此刻汹涌澎湃,“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问得真好,当年,我也是这样问的,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明明是我发现了齐云,是我要救齐云回来养伤,云画情只不过是替他请了个大夫,连看都没看过他一眼,他怎么就对云画情死心塌地了?”和妃低声道,“那个时候我的还很年轻,最大的梦想只是找个稳妥的男子共度一生,我看上了他,救了他,为什么他最后谢的还是云画情?只因为云画情比我美是不是?”   元墨怒道:“你只是瞧见齐叔而已,请大夫救人的本来就是我娘!要不是我娘,你再瞧见一万遍也救不了人!齐叔哪里做错了?”   “啪”,和妃抬手就给了元墨一巴掌,“闭嘴!如果不是我,你娘根本就不知道他,是我求你娘救的人,如果不是我,他早就死在路边了!   还有你娘也是,明明看出来我喜欢他,嘴上还说要给我准备嫁妆,却任由他喜欢她,假惺惺拒绝过两次,弄得齐云更加神魂颠倒,这些女伎们常用的手段,难道我不知道?开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后来我知道了,就因为我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丫环,所有谁都可以来轻贱我,谁都可以来欺负我!我那个时候就发誓,一定要往上爬,把他们全都踩在脚下!”   她微微吸了口气,平复下略显激动的神情,微微一笑,“你看,我做到了。我换了那封信,然后告诉她,皇帝不会来看她,永远都不会来看她,她那时候的表情,精彩极了……哈哈哈,她抢走我的齐云,我就抢走她的皇帝,一报还一报,很公平不是么?”   “你就是个疯子!”元墨呸她一口,“齐云哪里是你的?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没人抢你的东西,因为你根本就什么都没有!”   和妃变色,抬手又要甩耳光,却又自己止住,她嫣然一笑:“我不同你生气,你只不过是个傻孩子罢了。”   “我师父跟你又有什么仇怨,你为什么要让烟霞客杀他?”   “哦,这个话说来就长了。”和妃淡淡道,“我虽换了信,但红悦天是知道云画情想见陛下的,万一陛下和红悦天见上了面,一对词,我的戏就唱不下去了,她就是埋在我身边的一桶火药,随时都会爆炸。所以,红悦天的话永远不能传到陛下的耳朵里。”   元墨明白了。   皇帝恼了娘,应该不会再踏入红馆一步,但红姨依然有可能向皇帝传话,因为,红姑有师父。   师父与皇帝布衣论交,有出入禁中之权,只要师父愿意,随时可以进宫找皇帝喝酒聊天。   虽然他之前从来没用这权力,但不代表他以后不会用。   只要他一说起,和妃的阴谋就无所遁形。   所以,她一面时常来红馆,同红姑维持着旧日交情,稳住红姑,一面苦心布局,要娶师父的性命。   师父死了,红姑与宫中有可能搭上的那根线,便彻底断了。   更何况师父一死,红姑长年被烈酒麻醉的神志定然要出乱子,于是当年的一切都会被彻底掩盖。   人的心,怎么能缜密到这个程度?狠毒到这个程度?   和妃看着她,叹息道:“你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该有多好?其实我本来了不大肯定,可我一出来,你就跟上了,我就知道你要对付我。可惜了,我原想与你共享富贵,你偏偏不要,那就别怪我了。”   “姜家家主已经知道我来这里了,你要是敢杀了我,你也逃不掉!”   “岂止是姜家家主?羽林卫也知道你永宁公主约我来这银瀑之巅了,出来前我特意跟他们交待的。”和妃微微一笑,“杀你?犯不着。”   匕首微微用力,她逼着元墨一步步退到瀑布边,“底下的潭水很深,深到见不到底,一会儿我们两个就从这里跳下去,放心,准保出不了人命。我们俩都得活着,到时候你去御前揭发我的罪行,我什么也不用说,只需要告诉陛下,你厌烦我总劝你嫁进姜家,且想除去我,为你母亲挣来后宫第一人的尊位,所以在我的别院埋下尸骸,准备明天陷害我,没想到被我发现,遂把我带到这里,准备杀我灭口,还好我受龙泽庇佑,捡回一条性命,从此再也不敢管你的事,只求你给我一条生路。你看,这样的说辞可好?”   元墨气到胸逆,大声道:“你以为父皇是蠢货吗?这么容易骗?”   “呵,世上最好骗的,就是皇帝了。我说小姐心高气傲不要他了,他信了;我让人弄疯马匹,然后挡在他身前保护他,他也信了;我拿走了魏贵妃的金令陷害魏贵妃,他也信了,明天这样一说,他一准信,为什么?因为我无依无靠,我只有他一个人,他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怎么也离不开他,怎么也不会害他,所以,他会信,永远都会……”   “是么?”元墨忽然笑了一下,“不见得吧?”   和妃脸色微微一变,顺着元墨视线的方向,回头。   瀑布的声呼掩盖了脚步声,顶峰上不知何时多出了数不清的羽林卫和姜家府兵,它们簇拥着两个人,一个是姜九怀,另一个,是皇帝。   皇帝面沉如水,死死盯着和妃。 第一百七十四章   元墨想趁着和妃失神之际脱身,但和妃反应太快了,她的身形才一动,匕首便立刻用力,和妃倏然回头看着元墨:“你玩我?”   元墨的只觉得脖子上一阵刺痛,一定是见血了,但心里面痛快极了,“林小意,只许你玩别人,不许别人玩你吗?现在就让你尝尝,被人算计是什么滋味!还想骗父皇吗?哈哈哈,去骗啊!看看父皇还会不会再信你!”   “你给我闭嘴!”和妃气急败坏匕首抵着元墨的咽喉,整个人缩到元墨身后,向皇帝哀声道,“陛下,那都是臣妾的气话,臣妾实在没有法子——”   “住口!”皇帝暴怒,“再不放开永宁,朕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羽林卫与姜家府兵刀出鞘,弓上弦,箭尖对准了和妃。和妃原就比元墨矮小,此时躲在元墨身后,只露出一只握匕首的手,羽林卫和府兵都不敢轻易手动。   和妃在元墨背后尖声道:“果然男人都是无情无义!齐云是这样,你也是这样……我辛辛苦苦服侍你这么多年,还替你寻回了一个能嫁进姜家的公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就这样对我的么?”   元墨提醒她:“如果没有你,我父皇早就有一个才貌双全的妃子,我这个公主也能一早长在他身边,你还好意思提?是不是想在自己死前把我父皇气死?”   “你闭嘴!”和妃大怒,“难道我就该任人欺凌,被别人夺走一切也该忍气吞声?”   “我呸你有什么一切?齐叔只不过是你早看见一眼而已,那就是你的了?你用一个谎言毁了我娘,毁了齐叔,又为了这个谎言不被戳穿,你丧心病狂害死了多少无辜女伎,还毁了我师父和我红姑。林小意,别给自己找借口,你为了得到那些不属于你的东西,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死已经是便宜你了!”   元墨明显感觉到和妃的呼吸乱了一阵子,但还不够,和妃很快便镇定下来,并不理会元墨,直接朝皇帝和姜九怀道:“都给我让开!给我准备好马匹,不然我就杀了她!”   她绝不是说说而已,一个“杀”字出口,元墨脖子上又多了一道红痕。   “住手!”   “你放开她!”   皇帝和姜九怀的声音重叠在一起。   和妃冷冷地笑了:“这可是我的护命灵符,我怎么能放手?不想看着她死在你们面前,就乖乖照我说的做!”   “她保不了你的命。”姜九怀的声音听上去清冷如常,镇定无比,只有元墨听得出他声音深处的一线紧绷,他道,“姜家没有人愿意我娶她,今天把你和她一起射死在这里,还能美其名曰忠心护驾,没有人会追责。”   这是真相没错,但从来没有人敢明着说出来。   “换我。”姜九怀上前一步,“我做你的人质,我是姜家家主,没有人敢要我的命。”   和妃警惕地扫了姜九怀身后一眼,平公公、封青、白一……包括人府兵,皆是虎视眈眈。   和妃明显意动了。   元墨急道:“你更不行!风家巴不得姜家死家主乱成一团,正好可以趁机吞并!你要是过来,一准会被羽林卫射成刺猬,说不定还要被打成和她一党!”   公主,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啊!瞎说什么大实话?   “放心,就算想我死,也不会让我死在西山,姜家一乱,大央就乱了,陛下不会冒这个险。”姜九怀说着,又上前一步,“林小意,你是个聪明人,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   “你站住。”和妃将匕首贴紧了一点,“你来换她可以,先把腕上金麟摘了。”   姜九怀微微一顿,站住脚,除下金麟,扔在地上。   元墨就知道,和妃和姜长任合作过,不可能不知道金麟,姜九怀想接近和妃然后用金麟将其暗算的计划行不通的。   姜九怀一步步走近。   月光为他身上披了上一层清辉,他的眼睛望向,眸子里全是关切。   不能,不能让代她犯险!   “知道为什么不论是齐云还是我父皇,他们都喜欢我娘,而不喜欢你么?知道为什么明明你那么想要,却没人愿意给你,你只有去伤天害理才能得到我娘轻易就能得到的东西么?”   元墨低声在和妃耳边道,“因为你长得不好看。不论是在乐坊还是在皇宫,你的身边应该全是美人吧?你知道美人都是怎么个美法吧?那你照镜子的时候有什么感想?看看自己这张扔进人堆里找不回来的脸,连根华丽点的珠钗都不敢戴,生怕显出了你的平庸,啧啧,也是可怜……”   和妃眼睛里射出怨毒和痛楚的光,元墨知道自己终于踩中了她胸中腐烂得最深的那个伤口,声音越发轻蔑,“你和我娘站在一起,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存在,每个男人都只当你是丫环老妈子,而我娘却永远都是他们供在心中的仙女,你想跟我娘比?真是太可笑了,一个天上,一下地下,怎么比?你再怎么折腾都没用的,父皇这么多年都没忘了我娘,齐叔为了我娘更是可以放弃一切,你这辈子都比不上她——”   “住口!住口!住口!”和妃疯了似的挥起了匕首。   姜九怀脸上的镇定悉数被轰飞:“阿墨——”   元墨要的就是这一刻!   袖中金螭出鞘,刺穿空气,刺穿月光,比有生以来任何一次出手都要准确,都要有力,都要迅速。   削铁如泥的金螭,像切豆腐一样,瞬间没入和妃胸膛。   和妃的匕首挥到了元黑颈边,只要再进上一分,锋利的刀锋便会切开元墨的咽喉。   但这一分它永远也进不了了。   “哐啷”,匕首落在岩石上,溅出几粒火星。   和妃圆睁着双眼,整个人向后倒去,她身后,是飞流直下的西山银瀑。   元墨握着金螭,回身,一笑,“阿九……”   才说了两个字,整个猛地向后倒去。   “我就算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巨大的水声里,和妃怨毒的声音回荡在元墨耳边,元墨整个人急速下坠,心中只有一句话:   卧槽!   “阿墨!”   她听到了姜九怀的声音,这声音几乎是撕心裂肺。   要死了么?   再也见不到阿九了吗?   她无可阻挡地向着深深水面坠落,这个念头像气泡一样疯狂地冒了出来。   再也,再也见不到了吗?   不——   她不要死,她要活着!她不要离开阿九!   月光与水汽交融,她的视野前迷濛一片,像一片奇异梦境,在这梦境里,姜九怀纵身跃下,仿佛是九天之仙纵离开高高在上的云端,来到她的面前,握住她的手。   “阿墨……等等我……”姜九怀的眼中有泪,“别留下我一个人……”   元墨糊涂了。   这是梦,是醒?   是生,是死?   初升的阳光洒遍山谷,稻子已经成熟,稻穗上结完沉甸甸的谷粒,放眼望去,一大片金黄,连绵起伏。   元墨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她躺在稻田边的一间凉棚里,旁边是一柱巨大的槐树,槐树下一间小小的土地庙,里面供着土地神。   更远一点的地方是零星散布的房屋,炊烟正袅袅升起。   再一侧头,就见姜九怀和她并排躺在一起,双目紧闭,脸色苍白。   “阿九!”元墨猛地坐起来,这才觉得周身酸痛,不知怎么回事多出了许多瘀青,好像给谁装在麻袋里拿擀面杖敲了十七八个来回,但这会儿可顾不得这个,她摇了摇姜九怀,姜九怀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元墨“哇”地一声欢呼,扑上去抱住他。   “唔”,姜九怀一声闷哼。   “怎么了怎么了?”元墨连忙松开他,解开他的衣裳,只见他胸口一大片瘀青,比她身上要明显得多。   姜九怀没有回答,哪怕胸前疼痛,也一把抱住了她。   元墨想抱他,但不敢用力,怕弄疼他,可心里头高兴,像是有一百只鸟在心里唱歌,一百头鹿在心里奔跑,一百个美少女在心里跳舞。   “我们好像没死哎!”   “嗯。”   “我们还活着!天呐,这是神仙庇佑啊!”   “嗯。”   “不过这是哪儿啊?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这次姜九怀没有再“嗯”,只是抱着她不松手。   元墨终于从他微微急喘的呼吸地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试探着唤了一声:“阿九?”   姜九怀没有应声。   “好啦,”元墨的声音放得轻柔,轻轻抚着他的背脊,“我没事,我们都没事,我们还可以长长久久,活他个一百年呢。”   元墨这么跟他抱了半晌,眼眶也有点发红了,声音有点低哑:“阿九,你干嘛跳下来啊?你自己都说了,你要是死了,大央定然要大乱……”   “那种时候,谁还有空想这么多?”姜九怀终于松开了她,除了眼圈微微发红以外,脸上看不出任何异样。   元墨道:“咱们得说好,如果有下次,你得答应我——”   “不会有下次,我也不会答应你。”姜九怀没等她说完,看着她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向没良心,可我不行。你可以没我,我却不能没有你。”   你是我唯一的光,唯一的亮。   如果你消失,我的世界便永坠黑暗,那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元墨毫无障碍地读懂了他没有说出来的话,心头像是被重重地捶了一下,又重,又疼,又热,有什么原先梗在心口的东西,被这一击之下,溃散四溢。   “我们成亲吧。”她浑身颤栗,声音有点发抖。   姜九怀正在查看她颈间的伤口,大约是泡了水,伤口微微发白,他正想去找点草药,听到这句话,直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怔怔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们成亲,阿九,我们回去就成亲!”元墨的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是个蠢货,蠢得不能再蠢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姜九怀一把抱住了她,抱得又重又紧,两个人身上都带着伤,这样的拥抱让全身剧痛,可连这痛都快活的,   “你总算知道自己蠢了混蛋!”姜九怀喜极,这个没良心的,竟然会有良心发现的一天!   元墨发现他一直以来都骂得对。   她怎么就这么蠢,这么傻呢?   连生死都不能分开他们,何况是区区权势?   姜家又如何,风家又如何?那些算什么啊!   他是她的阿九,她是他的阿墨,这就足够了。   阿九和阿墨,要永永远远在一起! 第一百七十五章   就在姜九怀准备去采些草药的时候,有脚步声传来。   一个农人扛着锄头经过,见两人坐起来,“哎哟”一声,“灵了灵了,土地公公又显灵了,他们醒了!大家快来啊!”   他一阵大呼小叫,村落里跑来不少人。   有老有小,都像看稀奇似地围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七嘴八舌说个不停,元墨被吵得昏头胀脑,勉强听明白了。   元墨和姜九怀是土地庙后头的小河边被发现的。   据村人们说,这条河是神河,许久许久以前,还有天兵天将从这条河里上岸,拯救苍生。   所以元墨和姜九怀也被认为是神人一属,也没有动用凡间的救治,直接把他俩搁在了凉棚里,等他们“仙气复苏”。   元墨:我可谢谢你们了。   大家乱了一阵,有人道:“咦?那位神仙哪里去了?”   其他人都说没看见,一个老太太一拍大腿:“哎呀,一定是去我家偷酒喝了!”   大家连忙去她家,边走还边教育她:“神仙喝你的酒是看得起你,怎么能说偷呢?那是咱们孝敬他老人家的……”   方才村民们也说了,就在不久之前,神河里还有神人出现,现被他们供奉在村子里,保他们四季丰收,五畜平安。   不一会儿,这位神仙被请了过来,果然是喝得一身酒气,满面红光,一身衣裳随随便便披在身上,大老远就听到他洪亮的嗓子:“在那儿我看看——”   话没说完,一团人影扑到了面前,他出手极快,一下子捉住了来人的衣领:“干什么呢?”   元墨吃力地:“是我啊,师父,你先松开……”   那人一愣:“我是你师父?”   元墨比他还要愣:“你不记得了?”   这位神仙自然就是楚天阔。   据姜九怀分析,西山银瀑底下的深潭很可能有一道暗流,与这土地庙后面的河相通。   这就是史书没有记载的那道秘道,当年太祖和姜炎在千军万马层层防护之中刺杀安宁帝,就是借这条水道脱的身。   只是从瀑布顶峰直坠深潭,即使是楚天阔这样的高手,也不可能保持清醒状态,昏迷中随水奔流,横冲直撞,全都身不由己。   运气好的就像元墨,顶多是擦破点皮肉;运气中等的如姜九怀,直接撞到胸口内伤;运气差的就如楚天阔,据将他捞上来的村民说,当时他脑袋上被撞出一相碗大的口子,血是哗哗地淌,如果不是神仙,指定挨不下来。   楚天阔挨下来了,但脑袋空空如也,什么也记不得了。   好在他一身武功还在,开山劈路,手挽疯牛,力能扛半仓谷子,遂被村民奉为天神,家家户户出好鱼好肉供奉,听说还声名远播,不少附近的乡民也会带着牛羊供品前来求保佑。   “金刀龙王?”听元墨说完自己的英雄事迹,楚天阔摸摸自己的下巴,“唔,这名号还蛮威风的。”   “烟霞客呢?”元墨问。   “哦,那个跟我一起漂过来的死人?”楚天阔一直田埂那头,“埋那儿了。”   田头有两座坟。   一座略旧一些,坟头黄泥已经长出了细细青草。一座还十分崭新,盖上去的黄泥犹未全干。   村民们的想法很简单。   这条是神河,突然出现在河里,能活下来的是神仙,不能活下来的自然是妖魔鬼怪,自然是趁早埋了了事。   两座坟只随便拿黄泥盖了盖,没有墓顶也没有墓碑,谁也不知道,躺在里面的,一个是让江湖人闻风丧胆的大魔头,一个是孤心造诣机关算尽的后妃。   没有人在乎他们,也没有想念他们,他们很快就会化成大地的一部分,尘归尘,土归土,再也不复存在。   几天之后,元墨和姜九怀恢复得差不多,便向西山进发。   村民们泪眼汪汪,苦留楚天阔。   楚天阔大手一挥:“乡亲们!吾乃西海金龙,命中有此一劫,是你们救了我,所以我留下来给你们报恩。如今劫已过。恩已报,上天派了两名仙僚接吾回仙府去了。”   姜九怀看了元墨一眼,低低道:“原来二爷信口胡诌的本事,也是师门传承啊。”   元墨谦虚道:“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是学了点皮毛而已。”   果然那边楚天阔和村民们挥泪而别,场面一度十分感人。   接下来的路程证明姜九怀的猜测没有错,翻过两座山头之后,西山银瀑便乍然出现在眼前。   “什么人?”   三人还没钻出山林,就被一队羽林卫团团围住。   “你们要找的人。”元墨摘下草帽,璨然一笑,“快去把你们叶偏将找来。”   叶守川看到元墨和楚天阔同时出现,整个人一震,走过来时差点同手同脚,“师父,阿墨……”   他看上去憔悴了好多,双目深陷,脸颊削瘦,元墨知道自己重蹈师父的覆辙在西山失踪,师兄一定是操碎了心,正想安慰师兄两句,姜九怀咳了一声:“叶大人,快去准备马车,公主要回宫。”   叶守川回过神:“是。”   很快马车便准备好了,叶守川和楚天阔骑着马走在前头,楚天阔听闻这是自己的徒弟,颇为满意,拍拍叶守川的肩:“我的眼光不错嘛,小子,你的刀法练到第几层了?”   元墨掀开车帘,看见师父和师兄两个人在刀背上拆招,恍然便是小时候在红馆的饭桌上,师父也是兴致一来,跟师兄两个人的筷子就能拆招,然后就被红姑一人一记爆栗子:“给我好好吃饭!”   等师父回到红馆,红姑一定就会好起来的!   “停。”姜九怀忽然出声。   马车依令听下,姜九怀先下马车,然后张开双臂。   元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还是很配合地跃进他怀里:“怎么?”   姜九怀微微一笑,吩咐马车先走,然后牵着她的手,离开甬道下了岸,向水边走去。   岸边布满光溜溜的石头,再往前是波光粼粼的水面,向前奔流,哗哗作响。   元墨猛然就明白了,转过脸向姜九怀笑道:“姐姐饿了吗?要不要我烤条鱼给你垫一垫肚子?”   这是当初她带他回红馆,给他烤鱼的地方。   现在是雨季,水面比当时宽阔了许多,元墨脱了鞋袜,挽起衣袖和裤腿,开开开心心地捉鱼去了。   姜九怀替她抱着衣裳,在岸边看着她。   时光像流水一样从他身上淌过,他仿佛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冷冷打量着那个捉鱼的女孩子。   当时的他,只觉得她有点蠢,有点傻,是个很容易摆布的棋子,绝没有想到,她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光和亮。   若是早知道的话……他一定要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不过没关系,他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一生一世那么长。 第一百七十六章   据说,楚天阔回到红馆,见美女如云,美酒无数,当场乐不可支,大赞:“这可真是人间福地!”   然后他就看到了红姑。   红姑当时头发披散,神思半昏,但楚天阔愣在当场,喃喃:“妈的,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红姑冲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然后抱着他痛哭起来。   楚天阔当时就有个疑惑——为什么他会躲不开如此简单的一巴掌?难道她是深不可测的武功高手?   据说,也是据说,最初的楚天阔也是挨了一巴掌之后爱上了红姑。   为什么都只能是据说,是因为元墨都不在场。   当年不在,现在也不在。   她回京之后直接入宫。   魏贵妃已经被放出来了,正在皇帝身边侍候,经此一事,性子大为收敛,开始学着和妃低眉顺眼的样子,皇帝十分唏嘘,反倒怀念起她原本的样子。   皇帝受和妃的触动似乎颇大,向元墨道:“从前我觉得人人都该像和妃那样,一心为朕着想,不要母族不要靠山,不培植自己的势力,不妒不闹不争,现在朕才知道,真正能做到这一点才叫可怕。唉,是朕害了你娘,若收到信时朕能亲自去问一句,也不会有今日。”   “父皇,就算重来一次,您也不会问的。”元墨道,“因为您先是一个帝王,再是一个情郎。”   情郎或许愿意去求证,但帝王的尊严允许他这样做。   皇帝怔了一下,愣住了。   元墨没有多说,直接开始提婚事。   这显然是历代风家帝王最热衷的话题,皇帝很快便精神一振,立刻召来礼部与太常寺官员。   公主与家主的婚事,对于风家的重要程度不下于皇帝的大婚,所有的东西从公主出生时就开始准备,到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现在,这阵东风来了。   皇帝还一不做,二不休,将安宁与姜其昀的婚礼安排在在同一天。   也就是说,这一天将有两位风家的公主嫁进姜家。   百年之后,他也是一位傲视群伦的帝王呢。   皇帝微笑着想。   公主大婚,要先在太庙斋戒三天。原本是公主一个人孤伶伶地守在祖宗牌位前发呆,现在因为有两个人,至少还能聊聊天。   ——安宁公主如是想。   永宁公主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她听说要在太庙被关三天,当即在公主的礼服袖子里缝了几处袖掖,塞了个满满当当,等到众人关上大门出去,她抖开袖子,在安宁的惊诧的目光中,掏出吃食点心、小酒坛子、叶子牌……还有许许多多看不出什么用途的小玩意儿。   于是这神圣的三天,安宁和元墨就在祖宗们的注视下,吃吃喝喝打打牌,不亦乐乎。   “这些是干嘛的?”安宁摆弄着那些东西,里面有用五彩丝绦编成的小鞭子,有短短的小棍子,还有看不出名堂的瓶瓶罐罐,甚至还有几本小书。   安宁和元墨是差不离的不学无术,看到书只想躲远一点,但这几本书小小的,画着些图形,似乎不是常见的书本,她翻起一本翻了翻,只见每一页都是一对男女,做出一些奇怪姿势,不知道在干什么。   蓦地,她想起了西山长公主府里那一个午后。   轰,安宁脸红了:“这这这这个是……那个?”   “嗯。”这些东西都是红馆的姑娘们送给元墨的,具体功用元墨也不是太清楚,因为姑娘们一面说,一面吃吃笑,说一半漏一半的,谁知道到底是什么?但作为姐姐,元墨不能露怯,她胸有成竹地道,“这些都是我们洞房里要用的东西。”   安宁吃惊:“这、这么多?”   “哎,世间男子大多是不行的,所以闺中需要助兴。”元墨一脸“我是专业人士你听我的准没错”,“据我看,不管是阿九还是小昀,两个人都是养尊处优的,连桶水都没挑过,只怕没什么力气。你不知道,男人做这种事情是很需要体力的。”   说完她才想起,安宁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一个,连忙问道:“姑娘们说第一次会有点疼,后面就好了,你也是这样么?”   安宁的脸已经红成了一颗柿子,“开始确实是有点疼……后来……”   “后面就舒服了是吧?大家都这么说。”   “后面……就来人了……”安宁脑袋都到低到胸膛上去。   元墨顿时想起当时那帮扫兴的家伙,安慰她:“没事没事,等你洞房的时候,再没有人会打扰你们了。”   安宁好奇地看着她:“你不怕么?”   “哧。”元墨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你姐姐我可是开乐坊的,这种事我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倒是阿九,他连别人抱一下都受不了,定然是毫无经验一片空白。   元墨看看眼前琳琅满目的工具,心想:该从哪一样开始教他好呢?   风家两位公主,同时嫁给姜家的两位嫡子,这场婚礼的盛大,数十年后依然为人们所津当乐道。   好不容易完成冗长繁复的礼节,将新人送入洞房之后,平公公感动得掏手绢擦眼泪。   呜呜,主子终于苦尽甘来,等到这一天了。   叶守川在席上喝完最后一杯酒,离席。   他没有回皇宫,也没有去红馆,他带着他的刀,走向城门。   夜间出门需要出城令符,他没有。   但已经无所谓了,他已经卸下所有官职,又何必再按官府的规矩办事?   借着酒气,他轻轻一纵,上了城墙。   身轻如燕,悄无声息,没有惊动任何一名守卫。   这便是江湖人的方式,他要去往遥远的江湖。   当初师父交代他,要照顾阿墨,保护阿墨,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原本以为可以一直这么做下去,可是现在,这件事已经有人比他做得还要好。   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闯荡江湖?”   数天前,他向元墨道别,元墨眼睛大亮,“你终于要去当第一少侠了吗?名号想好了吗?就叫玉面小龙王如何?”   叶守川,“再想想吧。”   “哈哈哈,一定要想一个响亮一点的才行!我可等着呢,到时候红馆里的人高谈阔论,开口闭口都是‘玉面小龙王最近如何如何了得’,我就可以大喝一声,呔,那是我师兄哈哈哈哈!”   元墨被自己的想象的画面逗乐了。   “对了,你不是喜欢我们家的姑娘吗?到底是谁?快说出来,她说不定也喜欢你呢,我让她跟你一道去好不好?”   叶守川看着她的笑容,目光深深。   这笑容一如既往的清澈爽朗,像春日里阳光下的清泉,将永远在他的心里闪烁着最动人的光芒。   “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也很喜欢她。”叶守川轻声道,“我只盼她能幸福快乐,那便够了。”   此时,叶守川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最后一次回望这座京城。   灯火最盛之处,烟花不停升空,一朵又一朵接连不断地绽放。   那是今夜的姜家。   再见了,阿墨。   愿你一直幸福,永远快乐。   他纵身跃下城头,去往那个师父曾经抛洒过青春与热血的江湖。   那里天大地大,四海皆可为家。   金刀龙王归隐,烟霞客已死,江湖上,很快会有新的传说。   元墨和姜九怀喝过交杯酒后,喜娘带着众人退下。   红烛的光芒将屋子里照得暖意融融,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元墨自诩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可此时此刻,心里头还是莫名紧张,自己又倒了一杯喝了。   在她想倒第三杯的时候,姜九杯按住了她的杯子,“我可不想同醉鬼洞房啊,夫人。”   他的眼睛好像有什么东西能漫出来,声音微微低沉,最后两个字更是在舌尖上缠绵了又缠绵,听得元墨心跳得更快了。   “咳咳咳,我没醉,我就有点口渴。”元墨将心比心,只见他的眼睛有点直勾勾的,大约也是紧张吧。   她搬出自己带来的装备,一样一样在桌上铺开,“阿九,你看看,你喜欢哪一样?我们……慢慢来,不着急。”   “我家阿墨真是贴心……”姜九怀声音发紧,元墨只觉得他的眼睛好像更直了,他打横将她抱起,隔着吉服,她能感觉到衣料底下,他的身子滚烫。   他的声音沙哑灼热“我全都喜欢,我们慢慢试怎么样?”   一样一样来,一天一天来。   慢慢试,试一辈子。   元墨想发表一点专业的意见,告诉他这样对腰不好,但话还没出口,唇就被他吞没了。   红色喜帐缓缓一般垂下,整个世界如同一场绮丽梦境。   洞房之后。   第二天,新婚夫妇按规矩要入宫向皇帝谢恩。   姜其昀挽着安宁出门的时候,只见姜九怀是一个人走出来的。   “阿墨呢?”姜其昀问。   姜九怀看上去神清气爽,每一根头发丝儿都透写着“人逢喜事”四个字,眼角眉梢皆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飞扬之态,“叫嫂子。”   两人虽说是堂兄弟没错,但姜其昀还真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和他兄弟相称,舌头打了个结才唤出来,“嫂子……怎么没来?”   “她起不来。”姜九怀脚步轻快,轻轻一跃,上了马车。   安宁见姜其昀一脸凝固的表情,嘴巴张得能塞下一颗鸡蛋,拍了他一记:“发什么呆?”   “太过分了过分了!”姜其昀跳脚,把安宁往门内推,“你也回去接着睡!”   安宁甜蜜地一笑:“真不用我去?”   姜其昀斩钉截铁:“不用!”   这事关男人的尊严,他不能输!   元墨补好觉之后,回了红馆。   她坐在大圈椅内,神情萎顿,脸色肃然,面前搁着一只小箱子。   欢姐道:“人都在这儿了,二爷你有话就吩咐吧。”   红馆的生意蒸蒸日上,女伎们又多了好几个,元墨回过神,视线从众人脸上扫过,把面前的小箱子推过去:“这里是十万两银票,你们拿去分一分,干别的营生去吧。”   女伎们大惊,欢姐道:“怎么回事?家主大人不让你开乐坊了?”   “不是,没旁人什么事,是我错了,一直以来都错了。”元墨愁眉苦脸,都快哭出来了,“我一直都不知道,原来这种事情这么辛苦……我竟然一直让你们做这么辛苦的事,是我的错……”   大家一头都听得一头雾水,面面相觑,还是欢姐率先反应过来,使了个眼色让众人出去,然后笑眯眯拉起元墨的手,“二爷,洞房花烛夜过得可还好?”   不说这个还好,说起这个,元墨真要哭了。   昨晚……那些东西还没开始用,她就已经溃不成军了。   姜九怀也不知是憋得狠了还是怎地,平时多温文尔雅的一个人,上了床就变了一个模样,那份如狼似虎的狠劲儿,让元墨觉得自己像就是他嘴里的一块肉,一会儿被他生吞活剥,一会儿被他煎炒烹炸,总之是翻来覆去,吃个没完,直折腾了大半夜,她现在还浑身酸疼,骨架都快散了。   “总之,我从前不知道,所以辛苦你们了,现在知道了,就不能再让你们受苦。”元墨坚定地道。   欢姐笑得直打跌。   这件事情后来成为了红馆里的经典笑话。   后来,元墨也发现自己确实是闹了笑话。   但还是第一时间将那些瓶瓶罐罐外加小鞭子毁尸灭迹。   姜九怀微微一笑:“那些不用也罢,但这样东西,我们可是准备了很久了。”   他说着,拿出一根珍珠腰链,上面的红宝石莹然闪烁,轻轻一抖,金色的小铃铛清脆作响。   不!   她到底给自己挖了多少坑?   生命不息,挖坑不止。   二爷,要开心哦。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三月是江南最美的时节。   姜其昀和安宁的船正在下江南的路上。   一路春风拂面,两岸垂柳成荫,燕子在柳枝间穿梭不停,忽尔冲向高空,忽尔又拍打着翅膀飞下来。   花开遍地,风轻软,衣轻软,人轻软,正是好春光。   但姜其昀和安宁的心情却很沉重。   他们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   京城连月以来,朝堂上的官员们、街巷里的百姓们、御书房的大佬们……所商讨的只有一件大事,那就是设立疏浚司,疏浚黄河。   黄河为中原大地带来千里沃土,却也带来了年年的水患,每到汛期,官员与百姓皆提心吊胆,生怕它泛滥。大央自开国尹始便有治理黄河的打算,但此事一来耗资巨大,二来外敌未清,境内未平,一来二去便拖到了如今,此时四海升平,国富民强,这件事终于提上了议程。   因是早就打算办的事,各部的条陈已经拟了几十本,最后归纳总结,留出两份,就在这两份当中最终留用哪一份的时候,事情卡住了。   为什么会留两份?   因为一份对风家有利,一份对姜家有利。   如同以往任何国家大事一样,出资多少、选派哪一方的人物主理、最终得益如何划分……最最让人头大,因为两家名为君臣,实为共治天下,向来是你争我夺,寸步不让。   现在这两份条陈就在船上,姜其昀和安宁坐在窗下,对船外的春光几乎是视若无睹,因为两个人肩上都担着同样的使命。   姜其昀要说服姜九怀用利于姜家的条陈。   安宁则要说服元墨用有利于风家的条陈。   几年来,每逢大事最终推到姜九怀和元墨面前,结果都是各有偏向,有时偏向风家,有时偏向姜家,可以想见,两人之间一定经过了剧烈的争斗。   这就是姜家家主与风家公主的悲哀。   姜其昀和安宁很同情他们,又很庆幸自己不用经历这些争斗。   “哎,咱们别管了吧。”姜其昀和安宁对坐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握住安宁的手,“要吵要闹要争都是他们的事,我们再发愁也没什么用。上回来江南还是那一年给祖母过寿,天又冷,也没能好好玩,这一趟咱们把条陈送到就算完,给他们两个去定夺,我们就在江南玩个痛快。”   这话大合安宁的意思,不过安宁在宫中受教多年,比姜其昀多一丝责任感,于是道:“这……不大好吧?”   毕竟来时父皇可是叮嘱了又叮嘱,让她务必盯紧了元墨,让元墨使尽浑身解术,一定要像上次的户部之事一样,帮着风家把姜家压倒。   “有什么不好!”姜其昀大手一挥,“咱们就算是苦哈哈对着坐上一个月也没用啊,要怎么着还是那两口子说了算不是?”   姜其昀说着,整个人往安宁身上粘过来,“我不管,反正我今晚不要再分房了,我要睡到你房里……”   安宁脸上飞红:“小声点!”   侍候的宫人们还在呢。   宫人们职业素养一流,全都是眼观鼻观心,绝对不会多抬一下眼。   只有看着安宁长大的姑姑,脸上微微露出一一丝欣慰的笑意。   幸好,公主嫁的不是姜家家主。   那些近乎是诅咒一般争执和纠结,不用公主承担。   船快到扬州的时候,遇上了古家的船。   小豆子今年头一次参加科考,名次不错。他爹娘俱是容貌出众,到他这里可谓是身集两家之长,出落得修长秀雅,端然是一个美少年。人也比几年前高了许多,姜其昀之前还是在他认祖归宗时见过,现在差点儿认不出来了。   小豆子每年会回江南一个月左右见母亲,这次考得不错,便比往年提前了一些。他是古家唯一的孙子,原有跑不掉的世袭,却仍旧愿意从科举出身,皇帝大为褒奖,前途不可限量,连安宁都听皇帝提过几次。   两家的船便一路同行,在一个温暖的黄昏靠了岸。   平公公站在岸边,依旧是笑眯眯慈眉善目的样子,将人迎到月心庭。   姜其昀来到乐坊,基本是鱼儿回到水中,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安宁跟着他混了这么久,对乐坊也很是感兴趣,夫妻俩兴兴头头地往里走,看到身边如初春小树般挺拔的小豆子才发现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不能带坏了小孩子啊喂!   两人正想让人送小豆子离开,小豆子却一脸乖巧地问平公公:“公公,我娘今天也在么?”   平公公:“在里面呢,春大家的琵琶可着实不错,技惊四座啊。”   姜其昀和安宁互相望了一眼。   月心庭里香风阵阵,乐声飘飘,似一处神仙境地,只是姜其昀走进去才发现,今天没有一个客人,席上坐的全是女伎,大约全扬州的女伎都在这里了,桃红柳绿,千姿百态,姜其昀差点儿没看花了眼,直到耳朵上一疼。   “轻点儿轻点儿……”他叫唤。   “这边。”安宁拧着他的耳朵,令他的脑袋转了个圈儿。   元墨坐在主位之上,穿一身男子华服,秀美俊俏,神采飞扬,身边女伎环绕,整个人几乎被那些霓裳翠袖、云鬓花颜所淹没,她笑着向他们招手:“小昀,安宁,快来。”   又向身边的两名女伎道:“替我照顾小豆子,记住不许给他酒喝。”   两名女伎便笑吟吟起身走向小豆子,小豆子神情坦然,规规矩矩施了一礼:“有劳二位姐姐了。”其它女伎见他生得又好,人又乖巧,没得元墨吩咐的,也有好几个笑嘻嘻坐在了小豆子身边。   把个姜其昀看得又惊又羡,想当初他这么大的时候第一次逛乐坊,可是全程红着一张脸呢,哪有这么自如?   元墨告诉小豆子,下一个上台的就是春娘,所以正在楼上做准备。   小豆子乖乖点头,接过身边女伎递过来的糕点,道谢。   春娘初回江南时很是消沉了一阵子,后来元墨也来了,带她认得了宛娘一干人等,几位女伎年岁相似出身相似,又都经受了一些岁月和风浪,一聊便是很投机,索性就同宛娘等人住到了一处。   元墨一见如此,索性大宴宾客,专请女伎,在这里,女伎们便是客人,她们的才艺与歌舞只献给自己,而无须应酬客人。   原本只是大家乐一乐,在席上不免切磋技艺,后来却渐渐地引起了整个江南乐坊界的重视,若是哪个花魁没有收到元墨的请帖,便有名不符实之嫌,因此大家想方设法,也要来元二爷的席上。   起初的切磋只是为了玩乐,后来女伎们发现这样的聚会彼此都可长进,一些早就退出风月圈的女伎,如春娘等人,各有绝技在身,有不少后进专程过来拜师学艺,声名再次大振。   很快春娘便抱着琵琶下楼了。   姜其昀当年还听过春娘的凄惨故事,为春娘掬过一大捧同情泪,后来也见过春娘披头散发宛如疯癫的模样,此时再见春娘,大吃一惊,明明已经长了数岁,但春娘却像是变得更加年轻了,春风满面不说,眼角眉梢俱是笑意,尤其是见到小豆子时,眼睛明亮得能盖住所有人的风头。   难怪当年能成为花魁啊。   这边姜其昀正感慨不已,安宁忽然拉了拉他的袖子,悄悄道:“看起来不大妙。”   姜其昀一脸问号:“什么不大妙?”   这里的一切看上去都很妙啊。又有女伎,又有安宁,世间美好的东西都在这里了呢。   “笨蛋。”安宁瞪他一眼,“九怀哥哥和姐姐不大妙,你看,他们根本没有在一起,只有姐姐一个人在这里。”   对哦。   姜其昀不由点头,但看了看一旁的平公公,又觉得不对,同样压着声音道:“你看平公公脸色好得很,他们俩不像吵架的样子。”   “笨,就算是吵架,能天天吵么?”安宁皱眉,“平公公这么平静,定然是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么一说,两个人的心头陡然沉重起来。   那两封条陈就在姜其昀身上,很可能会让这对原本就已经不甚和睦的夫妻雪上加霜。   元墨发现了两人的消沉,问:“是不是累了?要不我让平公公先送你们回去歇去?”   两人忙说不用,然后拐弯抹角想打听一下情况,安宁问道:“九怀哥哥……不是,姐夫在忙什么呢?怎么没来?”   春娘的献艺已经结束,正时正在小豆子身边坐下,母子两个许久不见,越发亲昵,元墨笑眯眯地看着那母子俩,随口答道:“他啊,忙着玩泥巴。”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心情越发沉重了。   向来高贵如同活在云端上的姜九怀怎么可能玩泥巴?这显然已经是彼此感情破裂,已经不惜恶言相对了。   月心庭的歌舞结束,月儿已上中天,平公公备下马车,元墨带着姜其昀和安宁回姜家大宅。   一路上,安宁都握着元墨的手,用一种“姐姐你的苦我都懂我都知道”的眼神望着元墨,就差没有当场掉下泪来。   元墨,“有事么?”   “有。”安宁老实答,但想了想当年明璃公主的结局,安宁咬了咬牙,“其实……也不算有。”   元墨:“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原本有,但也可以没有。”安宁毅然道,“姐姐,比起两个家族的未来,我更希望你能幸福。”   虽然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还是有点小感动呢!   元墨于是一把揽住安宁,下巴朝姜其昀点了点:“他有没有欺负你?”   “哼,他敢!”   “我哪儿敢!”   姜其昀和安宁两人同时开口,声音叠到了一块儿。   元墨笑了:“不敢就好。要是他敢,我就替你教训他。”   姜其昀不乐意了:“喂喂喂还是不是我兄弟了?”   安宁则窝在元墨肩上,笑吟吟看着他。   她想好了,到时候就说路上翻了船,条陈落了水,元墨根本没看到那两封条陈,也就无从选择无从劝说。   至于到底用哪条,让朝堂上的大人们继续争去吧。   而你,我的姐姐,我只希望你幸福。   最好,能和我一样幸福。   姜其昀和安宁见到姜九怀的时候,大吃一惊。   姜九怀,真的在玩泥巴。   玩陶泥。   泥土先拉出粗坯,然后一点一点塑成形状,全程精工细制,不单弄得双手是泥,衣上与脸上都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泥点子。   两人当场呆滞,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姜九怀身禀天人之姿,无论衣饰,一向考究到极点,以前别说玩泥巴,就算是鞋尖上沾到一星半点泥,立即都要更衣。   两人互相望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里找到一丝深沉的痛惜。   ——果然,又疯了一个吗?   以前是明璃公主,现在是姜九怀……   “做了几个?”元墨问。   语气听上去轻松自在,倒不像是已经反目的样子。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姜九怀已经疯了,她又何必同一个疯子计较呢?   安宁痛心地如是想。   如果不是元墨,守着一个疯夫君的人就是她。   “三个。”姜九怀答,然后望向姜其昀和安宁两人,“二位所为何来?”   哪怕脸上还带着泥点子,姜九怀多年积威犹在,姜其昀不由自主就掏出了那两封疏浚黄河的条陈,大概地把事情说了一遍,说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安宁想拦都无从拦起。   元墨点点头,问:“那个是风家的,哪个是姜家得?”   这话问得太直白了,要知道在朝廷上无数次的争论中,谁也不敢直接这么说。   姜其昀老实地将两份条陈分开:“这是风家的,这是姜家的。”   说着便将皇帝看中的那一份递给元墨,元墨却没接,向姜九怀道:“那就来吧。”   姜九怀道:“我这一手的泥。”   元墨道:“有什么要紧?一会儿我帮你洗。”   姜九怀微微一笑。   这一笑直有明月之清辉,刹时间安宁仿佛又看见了从前那个高高在上一尘不染的九怀哥哥,但又比从前那个要温暖许多。   “好。”他道,嘴角的笑意比江南的春风还要温柔。   然后和元墨同时伸出手。   元墨出了剪刀。   姜九怀出了布。   “我赢了。”元墨说着,取走了风家那份条陈,“另外一份可以烧了。”   姜其昀完全反应不过来。   安宁也一样。   两人当场呆滞成两坨陶泥。   “你们……”良久,姜其昀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只是发现它僵硬得好像不是自己的,“一直都是这么干的?”   元墨点头:“唔。”   “上次的户部的也是?”   “唔。”   “上上次北狄的事也是?”   “唔。”   “上上上次……”   “都是。”元墨笑道,“哈哈,吓着你了么?别说出去啊,你们知道就行了。”   姜其昀呆呆地看着她和姜九怀半晌,然后,掉头就走。   不,他没有被吓着。   他只是愤怒!   光为了疏浚黄河这一桩,他都跟安宁分了半个月的床了!   而这两个人,只需要玩一次剪刀石头刀!   苍天啊,赐我一把刀吧!让我砍死他们!   “他怎么了?”元墨不解。   “不知道。”安宁也木然地往外走,“大概是想砍人吧。”   安宁的人生遭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诅咒什么的,发疯什么的,统统都不存在的,要解决风姜两家之间的纷争,原来只要一次剪刀石头布就可以?   元墨的想法很简单,反正天下是风家和姜家的,今天你赢一点子,明天我赢一点子,反正都坏不了事,公平得很。什么你争我夺,统统交给剪刀石头布之神。   两位客人看上去好像受了不小的刺激,她正要跟过去看看两人,背后传来姜九怀悦耳的声音:“说好帮我洗手的,说话不算话么?”   元墨转身,露出一个明亮的笑容:“不敢,小的这就来侍候家主大人。”   她走向他,而他也含笑望向她。   风拂‌她的的发丝与衣角,很‌轻,很‌软。   春天了,江南的风永远这么轻,永远这么软。   人,永远这么温柔。   风姜两家延绵了数百年的争端又如何?不过是云烟而已。   她只要她最‌好的幸福,以及,最‌好的家主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