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作者:清汀之音   文案: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   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   ①女主白切黑,男主无脑宠女主。   ②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   内容标签: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凝瑶,傅十冬 ┃ 配角: ┃ 其它:   一话简介:在年代文里被反派二流子宠宠宠!   立意: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第1章 穿书 在一条蜿蜒曲折的村路上一辆牛车……   在一条蜿蜒曲折的村路上,一辆牛车正晃晃悠悠地前行。   几个身穿绿色军装的下乡知识青年挤坐在一起,冷冽的寒风刮在脸上硬生生地疼,这么冷的天谁都没有想要聊天的欲|望。   随着牛车经过,道路两旁的山丘上,原本含苞待放的梅花在同一时间竞相绽放,粉色红色花团锦簇,远远望去美不胜收……   可惜,大家只顾着缩起脖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并没注意到这一奇特景象。   牛车上的几人当中有一个姑娘蜷缩在角落里,她把脸埋在腿间,就算道路再怎么颠簸都没有想要抬头的迹象。   凝瑶假意昏睡,实则还有点接受不了自己穿书的现实,她不是应该被贬下凡间吗?怎么会来到这个小世界?   一定是那可恶的天帝故意整她才把她弄到这本书里的,而且还保留了自己在仙界时的记忆,就是为了践踏她的自尊!   可恶!   脑海中还在闪现出许多陌生的画面,断断续续的,凝瑶黛眉轻蹙,只能平复思绪慢慢把它们捋顺。   这些画面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她现在所处的世界是公元一九七五年的华国,原身的名字叫叶凝瑶,和她的长相有九分相似。   这姑娘原本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长大,父母哥哥都对其疼爱有加。   本该顺风顺水的人生在下乡插队之后就戛然而止了……   据书中介绍,原身只是这个世界的女配,马上要去大洼村当知青,接下来的剧情是:她会被未婚夫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调戏轻薄,半年过后大病一场撒手人寰。   凝瑶现在变成了原身,而她在这本书里的命定结局是无法改变的,也就是说她还能在书中世界再活半年时间。   然后在这个小世界周而复始地轮回此命运,直到天帝大发慈悲放过自己。   想她乃是天上的百花仙子,仙界第一美人,竟然会有这么憋屈的时候?凝瑶在心里又把天帝那个色批咒骂了千遍。   现在唯一能活下去的办法……   从原身的记忆中回过神,她缓缓抬起头看向前方赶牛人的背影,目测身材很高大,洗得泛白的棉袄穿在身上短了一截,肩膀很宽,就是不知道长相如何……   他是书中的最大反派,傅十冬。   被养母捡于十冬腊月,也是全书中唯一不受天道控制的男人。   如今之计,只有两种选择。   第一,按照原身的既定命运在这本书中无限轮回,直到天帝满意为止。   第二,嫁给这个在书中直到结局都孑然一身的大反派,也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凝瑶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正当她还在神游太虚的时候,一张大胖脸突然映入眼帘。   “叶知青,你醒了?”周铁军腆着脸往这边凑过来,微眯眼睛尽是讨好之色。   “你是?”凝瑶不动声色地身子后倾,眼底的厌恶一闪而过。   她对这个人身上的怪味道很不喜欢。   “我叫周铁军。”怕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又补充道:“公社革委会主任是我爹。”   “你好,周同志。”她记得这人应该是书中女主的表弟。   只是个寥寥几笔带过的角色。   从周铁军的角度,凝瑶那张白皙的小脸儿被一条大红色的围脖捂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清澈灵动的眸子露在外面。   婀娜的身段勾得他魂儿都快没了!   “你好你好,以后你叫我铁军就行。”   如果能把这样的漂亮姑娘娶回家,让他干啥都行!   另外三个新下乡的知青听说周铁军是革委会主任的儿子,他们看向凝瑶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凝瑶能敏锐地感受到周围的恶意,她莞尔一笑撇清关系,“咱们都是革命同志,直呼其名不太恰当。周同志,请问傅十冬是在你们村吧?”   她话音儿刚落,只见前面赶牛人的身子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但没有回头。   “是啊,他是我们村的。”周铁军偷瞄一眼傅十冬,脸色变得不太好,“你是他什么人?怎么会认识他?”   见周铁军瞬间变脸,凝瑶只觉得好笑,她看向前方那道略显单薄的背影故意说道:“我是他的旧识。”   定力不错!还是没有回头,怕不是耳朵有毛病吧?   凝瑶突然对这个傅十冬产生了兴趣,在书中,这个大反派怼天怼地怼空气,就连男女主这种天选之子都拿他没办法,如果不是后来大反派突然归隐,男女主根本没有机会走上人生巅峰。   这样的狠角色,她很欣赏。   一听是旧识,周铁军吓得不敢再往前凑,他不自觉地又看向傅十冬,见对方没有什么反应忙挪到傅十冬的旁边小声问道:“你听到没?车上的叶知青说是你的旧识,你真的认识她?”   浓密的睫毛轻颤一下,傅十冬终于回过头,正好对上凝瑶那双美眸,波光潋滟十分勾人。   两人对视三秒后,傅十冬收回目光,冷漠开口,“不认识。”   “真的不认识?”周铁军忍不住又确认一遍,如果这女知青真和这只狼崽子有什么关系,就算是天仙下凡他也不敢再继续招惹。   傅十冬只用眼尾扫了他一眼,就让其乖乖闭上嘴巴。   凝瑶单手托腮,樱红色的唇瓣勾起一抹笑意,对自己的目标还算满意。   一头短发根根站立,狭长锐利的凤眸里只有冷意,棱角分明的轮廓近乎完美,气质冷傲却又显得咄咄逼人。   就像一匹伫立于雪山中的孤狼……   比起天界那些小白脸儿,肤色偏黑的傅十冬让她感到新奇。   和这样的男人结婚,自己并不排斥。   身后的目光毫无收敛之意,傅十冬蹙起剑眉,紧了紧手里的缰绳……   从县里到大洼村坐车要两个小时,等牛车到达村口的时候,周铁军迫不及待地从牛车上跳下来,“冬子哥,你自己把他们送去知青点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在没弄清楚之前,他可不敢再招惹叶知青!   算上凝瑶,大洼村一共来了四个下乡知青,傅十冬只要把他们安全送到知青点就能挣十个公分。   本来这种好事是轮不到他的,但原先赶牛的田老汉前几天摔断了腿,这头老牛除了田老汉只听傅十冬的话,所以村里才会派他去接人。   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地方,几个知识青年同时松了口气,傅十冬把牛车停到知青点的门口,“都下来吧,到地方了。”   凝瑶不急不缓地走下牛车,待其他人都已走进知青大院的时候她才从车上拿下行李。   慢吞吞的动作惹来傅十冬轻抿薄唇,刚想催促,就见凝瑶走到他身前笑吟吟地问:“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要说认识你吗?”   一阵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傅十冬忍不住深深吸气,他紧拧眉心,刻意忽略心中的波动,眼底划过一丝戒备,“为什么?你到底是谁?”   这个女人怎么会认识他?   见男人的表情终于有所变化不再只是冰冷,凝瑶望向那双深邃的眼眸,红唇轻启,“因为我以前见过你一面,从此之后就对你念念不忘,来这里下乡就是想嫁给你,做你媳妇。”   以前在仙界时,那些围绕在身边的臭男人说话都是这种调调,凝瑶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   花界,鲜花求偶的时候都会散发出比以往更为浓烈的香气,凝瑶的真身是佛前的七色莲花,她身上的幽香就像雨后的清晨,清冽芬芳,沁人心脾。   即使穿到书中,这些特性依然存在。   “……”鼻息之间的花香变得愈加浓郁,露骨的表白让傅十冬愣怔一瞬,他不由得红了耳尖儿,最后露出一个看神经病似的眼神。   “有病!”   敢说她有病?!真是好样的!   见自己的表白没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还弄巧成拙,凝瑶紧攥着小拳头默念清心咒,就怕自己一时没忍住会冲动揍人。   万一把人吓跑了,她找谁帮自己改命?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忍下心底的火气,勉强扯出一抹笑容,“我身体挺健康的,倒是你面色发红像是有病的样子,应该是肝不好,要注意好好休息哦,咱们明天见。”   说完,立刻转身走人,只留给傅十冬一个娉娉袅袅的背影。   傅十冬:“……”   回去的路上,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布满薄茧的双手和一身破旧不堪的衣服,想不通这个城里来的女人为什么会说出那样大胆的话,也许真是个脑袋有毛病的……   凝瑶是最后一个走进知青大院的,她刚走进院门,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往她这边看过来,目光中有好奇,有惊艳,有冷漠,也有敌意。   她手里提着行李迎向所有目光,落落大方地走到他们面前自我介绍道:“你们好,我是新来的知青,叶凝瑶。”   既来之则安之,从今天开始这个世界就是她要生活的地方,自己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凝瑶仙子,而是个毫无法力的普通人,叶凝瑶。   “小姑娘可真能墨迹,快去那边站着吧。”孟迎武笑呵呵地给她指了个方向,待她站到队伍之中才继续说道:“新来的同志你们好,我是这里的生产队队长孟迎武,欢迎大家来到咱们大洼村下乡插队。”   后面的话叶凝瑶没有仔细去听,她看向眼前这个滔滔不绝的男人冷笑一声,这人就是书中女主的亲大哥,笑面虎一个,原身会那么悲惨和这个男人脱不开干系。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这个简短的会议才结束。   “叶知青你过来一下!”孟迎武对叶凝瑶招了招手,向她介绍身旁之人,“这是你们知青点的点长,江淮。”   “江点长你好。”叶凝瑶看着眼前的男人,和原身记忆中的一样,谪仙般的气质清越脱俗,可惜就是不干人事! 第2章 灵力 “你好。”江淮只是淡淡地打声招……   “你好。”江淮只是淡淡地打声招呼便没有了下文。   孟迎武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穿梭,最后眉头一松笑着说:“我还要去趟麦田,江点长你给新来的知青们安排一下住处。”   “嗯。”   目送孟迎武离开知青点,江淮扫视一下四周,大多数知青都已各忙各的,他神色自然地靠近叶凝瑶的身边沉声问:“你为什么不我的听话非要来这里?”   没错过他眼底那一闪而过的厌烦,强硬的语气更像是在发号施令,叶凝瑶很想给他两个巴掌。   不过原身的温柔人设暂时还不能崩得太厉害,她只能把这笔账先记在心里。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你是我什么人?”   “……”江淮被怼得一愣,以他在信中提出的分手要求,自己现在的确没有权利再干涉她的自由。   “女知青宿舍在哪儿我知道,就不麻烦江点长帮忙带路了。”叶凝瑶故意扬起声音不想再和他谈论那些无意义的事。   她刚刚穿越过来,和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融合,而且原身的身子骨有点儿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没空和他叙旧。   随着她的声音,有两三个知青已经朝他们这边看过来,江淮定定地看着她,只能把一肚子的话重新咽回肚子里。   此时,在村东头的孟家,孟迎武把妹妹叫到里屋,两人小声嘀咕半天才从房间里走出来。   陈玉茹见状,忍不住问道:“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老娘们家家问那么多干嘛?赶紧做饭去!”孟迎武虎目圆睁的样子哪还有在知青点时的半分随和,陈玉茹被丈夫的凶相吓得缩了缩肩膀,不敢再多问一句,并暗怪自己不该好奇心太重,不然最后只会吃苦头……   这个年代的一切对于叶凝瑶来说,只存在于原身的记忆里。   如今身临其境地感受,所有一切都变得新奇有趣。   这座知青点是两排土房子,女知青住前院,男知青住后院,中间是一块自留地,东北三月初的天气还很寒冷,自留地里仍是光秃秃一片的土坷垃。   她走进女知青宿舍,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墙上贴满了颜色泛黄的报纸,伟人头像高高挂在屋子的正中间,长长的火炕足有五米多。   摸上热烘烘的大炕,她还没睡过这种东西。女知青一共有六人,叶凝瑶来得最晚,只有炕尾的位置还是空置的。   其他五个人见她回来了谁都没有先说话,但余光都在偷偷打量这个新来的知青。   叶凝瑶先把自己的行李放到炕尾,当她把挡在脸上的围脖拿下来时,屋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一抹惊艳。   这也太漂亮了吧!   精致的五官如玉雕冰塑,丰胸细腰很勾魂,可整个人的气质却是清丽脱俗的,很矛盾!   如同仙子般的容颜可比村花孟迎莹好看百倍!   平时和孟迎莹关系不好的莫小青主动走到叶凝瑶的面前打招呼,“你好,我叫莫小青,下乡一年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是叶凝瑶。”她看着眼前的短发姑娘莞尔一笑,回以同等的善意,“我也…很高兴能认识你。”   “哇~你身上真香啊!”莫小青把鼻子往前凑了凑深吸一口气,“你擦的是什么雪花膏啊?真好闻!”   “嗯……友谊?”叶凝瑶认真回想半天才记起名字。   莫小青被她那懵懂的小模样逗得“噗嗤”一笑,瞬间对这个新来的知青好感倍增。   她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的衣袖,皱起鼻子问:“我也擦友谊雪花膏啊,怎么没这么香?”   “……”叶凝瑶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体香。   莫小青没再追着这个问题不放,而是笑盈盈地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一个水煮鸡蛋递给她,“从今天开始咱们就是革命同志,这个送给你吃!”   叶凝瑶接过鸡蛋偷偷打量半天,她知道这是鸡蛋,但是没吃过,比起这种东西她更喜欢吃各种新鲜瓜果和清水。   不过,这个季节好像也弄不到什么瓜果梨桃,自己总不能天天喝清水吧?   叶凝瑶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一丝彷徨……   她对这个世界的物价还不太懂,于是从行李袋里拿出一袋牛肉干递给莫小青作为回礼。   其他几个知青一直在注意他们这边的动静,见叶凝瑶这么豪爽都被吓了一跳。   要知道七几年还处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他们连粮食都要省着吃,更不用提吃什么牛肉干了!   莫小青被吓得连忙把肉干往回推,“这个我不能要!你自己留着吃吧!”   “礼尚往来而已,如果你不要,那个鸡蛋我也不能要。”   正当两人互相推让之时,屋里有人小声嘀咕道:“显摆啥啊?资本家的作派指不定哪天挨批|斗呢。”   “刘美玉你说啥呢?!你不会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莫小青瞪向炕上躺着的女人,白皙的小脸儿气得通红。   “我难道说错了吗?咱们工人阶级谁会吃这么贵的东西,还说她不是资本家?”刘美玉腾地一下从炕上坐起来,梗着脖子狠狠瞪向他们。   有原身的记忆在,叶凝瑶是知道什么是资本家的,这是个言语能杀人的世界,眼前的女人还真是恶毒!   “这些吃喝是我大哥受伤严重,他的战友们送给他的。”原身的哥哥是个妹控,不管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留给妹妹吃,叶凝瑶举起手里的牛肉干看向刘美玉,“你把保卫国家的军人污蔑成资本家,我可以举报你。”   原本还一副“我没错我有理”的刘美玉一听这话吓得小脸儿刷白,她紧紧攥住被角没再说话,无比后悔自己刚刚的冲动。   “你要向叶知青道歉!”莫小青难得看到刘美玉吃瘪的样子,心里暗爽得不行,这个女人平时仗着和村花交好,天天在这里狐假虎威,她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刘美玉刚想脱口而出“凭什么”,见叶凝瑶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那不达眼底的笑意让她心里没底,万一真去举报自己……   “叶知青,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来日方长,在没弄清楚这个新来知青的底细之前,她可以忍!   见对方认错态度还行,自己又是初来乍到,叶凝瑶还不想太快树敌,她大方地摆摆手,“没关系,下次说话之前先想好再说,万一哪天招来口舌之祸就不好了。”   “……”   最后,莫小青只从叶凝瑶那袋肉干里拿出一小块当作回礼。   开春之后为了省柴火,火炕不会烧得像冬天那样热,没过午夜炕尾就已经冰凉。   叶凝瑶喜凉,穿书为人的第一天,她对这个温度适应良好。   小憩一会儿后,感觉身体没有之前那么疲累,叶凝瑶这才有心思去看跟随自己而来的小法器。   神识中,某一处正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这是她在天上无聊时做出来的,一个能采集并释放灵力的小玩意儿,十分认主。   花瓣状的法器现在发出来的光是紫色的,也就是说它里面所蓄的灵力所剩无几,什么都做不了。   据她观察,这个世界灵力稀薄,如无必要,她不能随便浪费这近乎于无的灵力。   ……   马上就要到春耕时节,天还没亮,知青点的人们就已起床干活。   习惯睡到日上三竿的叶凝瑶对这样的生活节奏非常不适应。   早餐只吃了莫小青送给她的那颗水煮蛋,怪怪的味道,她还是更喜欢吃新鲜瓜果,可惜没有……   不吃就会饿肚子,凡人叶凝瑶必须要对现实妥协。   今天生产队给她安排的工作是垒猪圈。   猪圈是在村东头的一个破院子里,她手里拿着工具,和里面那头脏兮兮的母猪对视五秒后轻轻叹气。   “他们只是让我来帮你盖房子,不动你。”   老母猪“哼哧”两声像是对她有所回应,随后转身离开特别安分守己。   垒东西,叶凝瑶还是会的,她蹲下身猪圈垒到一半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道清冷的男声,“瑶瑶,咱们谈谈。”   叶凝瑶随声转过头,只见江淮正伫立在那里神色复杂地看着自己。   如今养足了精神,她放下手里的工具站起来,“请叫我叶知青,咱们没那么熟。”   “……”江淮觉得叶凝瑶是在跟自己怄气,自知理亏的他只好软下语气说:“好,叶知青,请跟我过来一下。”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院墙外的一片树林中,周围还都是枯枝,只有近距离看才能找到树上将要冒头的叶芽。   脚步刚停下来,憋了一夜的话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你这么任性来这里下乡,有没有考虑过叶叔和叶婶的感受?”   江淮那张白皙清冷的俊脸上没有久别重逢后的激动,更谈不上喜悦。   “我在响应国家号召,我爸妈是支持我的。”叶凝瑶唇角微翘故意嘲讽道:“你不会以为…我来这里是为了你吧?还是说你有什么事是不想让我知道的?”   之前男主只在信中写到要和原身分手取消婚约,并没有提他移情别恋的事,所以原身才会对家里有所隐瞒追到大洼村想要弄清楚这个男人为什么会说变心就变心。   结果却命丧于此。   正当两人说话的时候,谁都没注意到在不远处有个男人正在弯腰捡柴禾,并把他们的话一字不差地听入耳中。 第3章 分手 江淮不自觉地双手紧握成拳,叶家……   江淮不自觉地紧握双拳,叶家对他有养育之恩,却也让他倍感压力,那种感觉就像心口压了块大石头,让人喘不过气来。   “叶叔叶婶知道你为什么下乡吗?”   “你觉得呢?”叶凝瑶紧绷着小脸儿反问道,对这个男人还抱有一丝幻想的是原身而不是她,她打算明天就写信回去通知叶家两人分手的消息。   “……”江淮紧抿起嘴唇,这才发现眼前的女孩儿好像和以往有所不同,变得伶牙俐齿了,“你之前答应过我,暂时不会告诉他们。”   她以前很温柔,笑起来梨涡浅浅,令人心动。   如果不是……   也许他们将来会是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曾经的叶凝瑶有多么喜欢自己他是知道的,就是因为知道,他才想要暂时逃离,弄清楚自己的内心。   但现在的一切再也回不到过去,他只能心怀内疚继续前行。   叶凝瑶被他的无耻要求气笑了,“人是会变的,我来这里下乡是国家把我分到这里跟你无关。还有顺便通知你,分手的事我同意,咱们以后一别两宽,就当作是陌生人吧。”   她现在既然占了原身的身体苟活于世,就有义务帮其完成遗愿。   这本书的作者为了体现女配的恶毒,在书中有过这样一段描述:原身在临死之前仍对男主念念不忘,最后更是诅咒男女主终有一天反目成仇,不得善终。   像这种小儿科的心愿,叶凝瑶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帮忙实现的。   大洼村是女主的地盘,即使她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前揭穿这对狗男女的苟且之事,也不会有人相信她这个外来人所说的话。   还不如趁现在成全他们,来日方长,终有一天报应会来。   没想到她能轻易答应分手,江淮倍感意外的同时心像被蜜蜂蛰了一下,微疼,久久不散。   自动忽略那微不足道地疼痛,他沉默一瞬态度软了下来,“我们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兄妹。”   “你觉得咱们可以做兄妹?”叶凝瑶嗤笑一声,眼底尽是促狭,“如果让我爸妈知道咱们取消婚约的真正原因,你觉得他们还会认你这个干儿子吗?”   “什么意思?”江淮听了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她这么快就已经知道了?   “字面上的意思。”叶凝瑶懒得再跟他攀扯下去,短期内如果这对狗男女不来招惹她,自己也不会动他们,如果非要犯贱,那就休怪她不客气。   “我父母那边,请你以后别再跟他们联系,这样对谁都好。”   如此盛气凌人的叶凝瑶让他感到不适,这样的她反而比以前更加生动明艳,江淮情不自禁地晃了下神。   见她态度坚决,他心中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好,我答应你。”   瑟瑟的三月风让叶凝瑶拢了拢衣领口,目送江淮离开后,她转过身看向树林中的某个地方扬声说道:“偷听这么久也该出来了吧?”   这时,傅十冬从一棵树后缓缓走出来,他轻咳一声,“我不是有意的。”   一见是他,叶凝瑶弯起嘴角语气变得轻柔,完全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惊慌,“咱们真是有缘,居然在这里也能遇见。”   今天的她没有系那条红彤彤的围巾,如今距离拉近,欺霜赛雪的肌肤好似发着光,耀眼夺目。傅十冬不自觉地心头一荡,错开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不打算继续逗留下去,他从地上拎起装柴火的背篓背在身上,临走之前不忘又重新解释一遍,“刚刚……我只是在这里捡柴火。”   “听到也没关系的。”叶凝瑶被他窘迫的样子逗得笑容更加灿烂,“如果我听到外面有关于我的风言风语,我就找你算账~”   “……我不会管闲事。”   “那你要和我拉勾,如果村里出来什么流言…你更要对我负责了。”叶凝瑶伸出青葱般的小手指在他眼前晃啊晃,虚无的目光中是隐藏起来的心虚。   长这么大第一次干这种厚脸皮的事,她也是没办法。   “负责什么?”傅十冬看着那只嫩白的小手,悄悄把自己那满是薄茧的双手插进裤兜里。   “当然是负责娶我啊。”叶凝瑶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一双水盈盈的杏仁眼忽闪忽闪,勾得人心尖儿微颤。   “其实我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绝对不会做出和前一任对象藕断丝连的事,这一点你可以放心的。”   “……”联想到她昨天说的那些似是而非的话,傅十冬默不作声地轻拧剑眉,仿佛没听见一样,加快脚步越过她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之前有未婚夫,还说喜欢他?撒谎精。   看来这城里女人确实病得不轻!   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叶凝瑶轻咬贝齿,不禁怀疑自己的魅力来到凡间是不是出了问题?   不然这男人怎么毫无反应就跑了呢?   她说得很真诚啊?   想不通的问题,叶凝瑶决定不耻下问。   回到知青宿舍,她把莫小青拉到没人的地方说出心底的疑惑。   “你们这里的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啊?”   莫小青以为她是问知青点的男人们,眼里瞬间燃起八卦之火,“怎么?你相中咱们知青点的谁啦?不过我可先警告你啊,千万不能喜欢江点长,他的对象是这个村的村花,有主的人。”   “你说江淮?我不喜欢他。”   “那我就放心了。”莫小青夸张地拍了拍胸脯,又补充道:“千万别去招惹他们。”   能感觉到对方的善意,叶凝瑶点点头,“嗯,好。”   正在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欢笑,莫小青随声看过去眼底划过一丝厌恶,“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江点长的对象来了。”   叶凝瑶转头看过去,一个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人站在人群中非常出挑。   白皙的鹅蛋脸配上一双凤眸说不出得媚。   原来书中女主就长这样?叶凝瑶没觉得她哪里能比得过原身。   就算书中女主是个穿越人士,也不过尔尔。   可能这就是家花不如野花香吧?   所以江淮才会背着原身偷偷和书中女主走在一起?   莫小青见叶凝瑶看得愣神,忙拽了拽她的衣袖说:“别被这女人的外表所迷惑,她可阴着呢。”   叶凝瑶微不可察地挑眉,书中没写过莫小青和男女主有什么恩怨,不过直觉告诉她,他们之间一定有矛盾。   “我不会的。”她转回头向莫小青认真请教,“你还没告诉我,究竟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异性?”   三千年来第一次主动追求男人,还是一个凡人,傅十冬今天的反应让她感到困惑并沮丧,是不是自己表现得太过激进了?   以前那些神仙追求自己的时候都是那些套路啊?难道不对?   还是说天上和凡间的男人是有区别的?   莫小青如看傻子似的看向她,语气颇为惊讶,“他们当然是喜欢你这种漂亮女人啊!应该没有哪个男人能抵挡住你的魅力吧?”   “是吗?”那他为什么没有一点回应呢?   “当然,除非眼瞎才看不见你这样的大美人。”莫小青调戏般地用手指挑起她的下巴,嘿嘿一笑。   “……”叶凝瑶提起的一颗心轻轻落下,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那男人的视力好像不错,不过耳朵可能不太好使。   “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莫小青对她的感情生活特别感兴趣,能在短短一天就成功俘获美人芳心的,想必对方一定是个能人。   “你再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告诉你他是谁。”叶凝瑶狡黠一笑,故作神秘。   “还想知道什么随便问。”   “你知道在咱们队里什么工作是最轻松的吗?”通过垒猪圈这活儿,叶凝瑶深刻意识到自己这小体格子根本就干不了力气活,如果她能恢复法力该有多好!   “有是有,不过应该轮不到咱们。”莫小青收起脸上的笑意,抬起眼梢望向孟迎莹那边,“听说村里的赵会计岁数大了要退下来,现在有好几个人盯着那块肥缺呢,其中就有咱们村的村花。”   “是吗?”叶凝瑶用手指轻轻点了点下颌,正在回忆书中有没有这段剧情,如果自己和书中女主一起竞争工作,胜算会是多少呢?   另一边,江淮走进女知青宿舍的院门,他神色冷漠地走到孟迎莹的身前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呀,怎么表情这么严肃?”孟迎莹旁若无人地揪了揪他的衣角,凤眸下的一粒泪痣格外醒目,透着妖娆。   “下次最好别来这里找我,影响不好。”江淮抬起眼不自觉地四处寻找着什么,待他看到不远处那道俏丽的身影时,薄唇抿成一条线,身体绷得笔直。   “你在看什么呢?”孟迎莹把他的反应看在眼里,内心已是滔天的怒火,可表面却不动声色。   “没什么,如果有话去我屋里说吧。”江淮打心底里排斥她和叶凝瑶见面,更不想让她知道瑶瑶的真实身份。   “好啊。”在离开之前,孟迎莹不忘看向不远处那抹身影,眼底划过一抹愤恨之色。   两人来到男知青宿舍,刚刚进屋,她便迫不及待地伸出手臂攀上了江淮的脖子问:“你这两天怎么没去找我?我都快以为你要变心了。”   江淮紧拧眉心,想把她的手臂拿下来,“门没锁,被人撞见对你影响不好。”   “反正咱们也要成亲了,你怕什么?”孟迎莹定定地看向他,仿佛想透过表情探到一丝蛛丝马迹。   江淮没有直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岔开话题问:“你来是什么事?我一会儿还要去县里办事。”   见他不愿意说实话,孟迎莹只好忍下怒意,勉强扯出一丝笑容,“赵会计下周就会退下来,我打算明天带你去村支书家里坐客。”   “什么意思?”江淮一怔,不明白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你是我男人,赵会计的工作,我觉得你特别适合做。”   原本是为自己谋划来的工作,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她准备下一步让江淮搬出知青点,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中离那女人越远越好。   她慢慢收紧胳膊把男人拉向自己并媚眼如丝地仰望着他,“咱们早已有了夫妻之实,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不要拒绝这份好意可以吗?”   说完,她踮起脚吻上那略显凉薄的唇。   起初,江淮抿紧嘴唇不作任何回应,奈何温香软玉在怀,最终还是抵不过诱惑败下阵来…… 第4章 家人   第二天,叶凝瑶听从安排又去……   第二天,叶凝瑶听从安排又去垒猪圈。   村东头只住着几户人家,三三两两的泥房子破败不堪,透着一股冷清劲儿。   比起村口那边的热闹,这里就像是被人遗忘的地方。   除了母猪“哼哧哼哧”的声音再无其它。   她放下手里的工具,找出昨天用过的破木盆开始和泥巴,一边干活一边看向自己那双白嫩细滑的小手心疼不已,更是下决心一定要把村里的那份会计工作争取过来!   这时,不太高的院墙外传来一阵轻轻地哭泣声和几个少年的喧哗。   “小哑巴,你快说话啊!快去找你那个二流子叔告状去啊!”   “对呀,咋不说话?哈哈哈~”   “大疯子生出来的小疯子!疯病会传染,你们老傅家赶快滚出俺们村!”   “对对对!滚出去!”   这么恶毒的语言引得叶凝瑶轻蹙细眉,她站起身透过墙头望过去,只见有四个貌似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把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儿围堵在墙角,边骂还边往那男孩儿身上扔小石子。   男孩儿却木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反抗,眼底的惧意是他身上唯一的反应。   眼看着他们还要继续扔石子,叶凝瑶连忙出声阻止道:“你们在干嘛?!快住手!”   几个孩子被这一声呵斥吓了一跳,他们转过头待看清墙头另一边是谁后顿时松了口气,同时又恢复刚刚那副嘻嘻哈哈的样子。   “你谁啊?少管闲事,你个外来户!”   “是啊,我爹可是生产队的大队长,小心我让他扣你公分!”   “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快滚!”   叶凝瑶对那个自称是孟迎武儿子的小胖子多瞧了两眼。   长得一脸蠢相,看起来就不是个好东西!   “你爹那么能,就让他扣我公分吧,我倒要看看整个大洼村是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她的手上还粘着泥巴,只能摊开两只小手儿走出院门,步履生风的架势把院墙外的几个人看得一愣。   刚刚隔着院墙没看清,现在离近了看才发现对方是一个漂亮姑娘。   他们不自觉地红了脸,倒是没了刚刚那副咄咄逼人的模样。   孟小伟从惊艳中回过神来,见对方是第一个听到他的身份却毫无波动的人,不禁挠了挠头发,“我爹是孟迎武,你不怕?”   “就算你爹是玉皇大帝我也不怕。”叶凝瑶朝他们走过去,并用身体挡在小男孩儿的身前,冷声警告,“如果你们再敢欺负人,我就去找公安抓你们!”   一听“公安”两字,几个人你瞅瞅我,我看看你一时慌了神。   像他们这些小混混平时最怕的就是公安,万一被抓去劳改……想想就发怵!   只有孟小伟听了没什么反应,他双手叉腰道:“这小哑巴的娘是个疯子,一家子都有病,这样你还要护着他?”   “人家有没有病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叶凝瑶都快被这些凡人的脑回路气笑了,“他是吃你家米饭还是喝你家水了?”   “……”   “行!我记住你了!你给我等着!”孟小伟被气得用手点了点叶凝瑶,没敢再上前去欺负人,万一事情闹大,闹到公安那里还是小事。   最怕的是被傅十冬那头狼崽子知道真相,那他们几个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行,我等着你,快回家告诉你爹去。”叶凝瑶摆动着自己那只小脏手,并没把对方的威胁放在眼里。   在书中,原身一直安分守己,照样被孟家人整得很惨,她可不想活得那么被动,如果孟家敢打什么坏主意,她一定双倍奉还回去。   直到把这些人气跑,叶凝瑶才回过头看向眼前的男孩儿,“他们打你你为什么不反抗?”   傅年抬起头看她,空洞的眼神中不见一丝涟漪,半晌过后才用手比划出一个“谢谢”的手势。   “那些人经常欺负你吗?”   这句问话他就像没听见一样,又恢复成最开始那副呆呆的样子。   叶凝瑶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心里有了主意。   看他挨欺负的样子不像是只有一次两次,自己有必须告诉这个孩子的家长。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怕他不同意,她又补充道:“万一那几个家伙回来,我还能吓走他们。”   半晌过后,傅年朝她轻眨一下眼睛并径直往前走去。   “……”叶凝瑶只好跟在他的身后没在言语。   越过三户人家,傅年在最东头的那户止住脚步进了院子。   整洁干净的院子里是一个青砖瓦房,虽然不大,但在整个村子里它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好房子。   叶凝瑶走进屋,屋里的母女两人惹来她轻拧眉心。   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炕上,怀里还紧紧抱着一个鸡毛掸子望向门外,眼底是一片死寂。   而炕沿边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儿正在小心翼翼地给她喂水。   轻颤的小手儿抖得汤匙里的水仿佛快要漾出来似的。   女孩儿闻声转过头看向他们,乌溜溜的大眼睛里瞬间升起警惕,“你是谁?”   “请问他是你的家人吗?”叶凝瑶指了指身旁的傅年,心里划过一丝疑惑。   “他是我哥哥。”傅媛放下手里的汤匙朝他们走过去,她仰起头看向叶凝瑶奶凶奶凶地问:“你到底是谁?如果你敢打坏主意,我叔会揍你的!”   “你叔是谁?”叶凝瑶轻笑出声,觉得这孩子特别像一只小老虎,獠牙还没长全却总想干些吓唬人的事。   “你不知道我叔是谁?”傅媛皱起小脸儿显然是不太相信,“他是傅十冬,全村最厉害的二流子!你没听过?”   她那傲娇的小模样,仿佛当个二流子是件光荣的事。   “原来是他啊……”叶凝瑶忍住笑,心底的疑惑终于解开,忽然明白眼前这母子三人为什么会给她一种熟悉感。   据书中介绍,傅十冬是在一岁多被养母从大山里捡回来的。   从小到大,抱养他的这户人家对傅十冬视如己出,尤其是那个比他大了将近十八岁的大哥,在养母去世后更是把他接到自己身边照顾。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几年前一场意外夺去了他大哥的生命,而他大嫂也因为丈夫的死变得疯疯癫癫。   从那天起,傅十冬就担起了养家的重担,一直照顾这母子三人到现在。   在书中,也是因为这三位亲人后来所遭遇的不测才使得他一点点黑化,最终成为一个大反派。   正当叶凝瑶神游太虚之际,傅十冬从外面走进屋,待看到家里多出来的人,他先是一怔,随后瞬间沉下脸,眉眼间透着凶意,“你怎么会在这?”   叶凝瑶被他眼中的敌意气得心头一滞,嘴角勾起一抹轻嘲,“你不会以为我是跟踪你过来的吧?我还没那么变态。”   “……”傅十冬收起那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尖锐,他停顿几秒后才说:“我没那么想。”   “我有事跟你说,你出来一下。”叶凝瑶白了他一眼,心里对这个男人的好感大打折扣。   浑身是刺,和他生活一辈子,估计会很累吧?   傅十冬冷着一张脸跟在她身后走出屋子,神色中的戒备已渐渐消散。   “你侄子天天被人欺负,你知道吗?”两人站在墙角下,叶凝瑶双手环于胸前,准备把事情说清楚就走。   她堂堂一个仙子竟被误认为是跟踪狂,如果被天上那些人知道,她以后还怎么混?!   听了这话,傅十冬瞬间抬起眼,幽深的眸子里是抑制不住的怒火,“是谁欺负他?”   男人狠戾的样子叶凝瑶还是第一次见,她把那双已洗干净的小手背于身后,挺起胸脯摆出一副说教的模样,“一共有四个孩子,我只知道其中一个是孟迎武的儿子,听他们的话可不止一次欺负人,作为家长你实在不合格。”   这样的批评,傅十冬无法反驳,他紧握双拳声音低沉,“刚刚…对不起。”   “知错能改就好。”叶凝瑶弯起唇角,为了能够逆天改命,决定先原谅他这一次,“下次如果再敢误会我,我一定不再理你了。”   “……”傅十冬看向那张因为生气而艳丽无双的小脸儿,心脏遂不及防地漏跳了半拍,“谢谢你,我送你回去。”   “嗯,好~”叶凝瑶笑吟吟地点点头,绝不错过任何接近他的机会。   回去的路上,她把自己方才看到的画面向男人讲述了一遍,末了还不忘提醒道:“你回去之后最好检查一下他的伤势,那几个人很聪明,就算扔石子也绝不往脸上扔。”   傅十冬“嗯”了一声,想到长期以来侄子所受的委屈,他不禁自责不已。   两人沉默不语地走到垒猪圈的院子,叶凝瑶侧过身刚想和他告别,就见男人直接越过她来到猪圈旁边蹲下身,挽起衣袖就开始和泥巴。   结实有力的手臂因为动作而青筋裸|露,修长的手指上还有几道皲裂的伤口。   叶凝瑶被他的举动弄得一愣,随之反应过来,“这些活我自己能干,不需要你帮忙。”   傅十冬仿佛充耳未闻,依然动作麻利地垒猪圈。   每一块石头在他的修葺之下,无比整齐地越垒越高,没出半个小时,就把叶凝瑶需要干一天的活都干完了。   叶凝瑶呆愣愣地咽了下口水,不得不佩服这男人的行动力,在体力活上自己就是个渣渣!   她从挎兜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绢递过去,“谢谢你的帮忙,快擦擦汗吧。”   盯着那块绣有莲花图案的手绢,傅十冬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薄汗,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皮糙肉厚,用不着擦。” 第5章 上山 从古至今,手帕是传递感……   从古至今,手帕是传递感情的信差。   叶凝瑶哪会管他要不要,美眸流转,一抹狡黠划过眼底,直接把手绢塞进男人的手里,“它现在属于你的,是留是丢,你说了算。”   洁白的手绢就这样被沾染上了污泥,傅十冬不自觉地紧了紧手,他神色复杂地抬起头,“我会赔你一条新的。”   “如果是你送给我的……”叶凝瑶眉眼弯弯,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我倒是可以勉为其难收下它。”   她傲娇的语调就像空谷里的湍湍溪水,清脆动听。傅十冬攥紧手绢,浓密的睫毛轻轻扇动一下。   见男人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叶凝瑶很喜欢他这副害羞的模样,实在可爱!   “谢谢你帮我干这么多活。”   傅十冬把所有工具都收拾好,后退两步拉开彼此间的距离又恢复以往的冷漠,仿佛刚刚害羞的人不是他,“现在两不相欠。”   言外之意就是让她别想太多?还真是不解风情!   以前在仙界只要她眨下眼勾勾手指,各路男人无不神魂颠倒,屁颠颠地跑来献辛勤,怎么到他这里就不灵了呢?   “的确两清了,你可以走了。”她肃起小脸儿不再搭理这块木头,至少今天不想再和他说话!   傅十冬扯了扯嘴角,最终还是攥着那块手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叶凝瑶气闷地拿起工具往另一头的知青点走去,并在心里发誓三天之内,绝不和这个臭男人主动说一句话,如果违背誓言她就变成他的土狗!   ……   傅十冬回到家,在进屋之前只犹豫一瞬便把手里的那块手绢揣进兜中。   傅媛见他回来了,忙走上前好奇地问:“叔,刚刚那个姐姐是谁?”   她方才有问过她哥,可傅年不告诉她。   “你哥呢?”傅十冬没正面回答问题,他往屋里扫视一圈,没找到傅年的身影。   “咦?他之前还在这里?”傅媛也跟着四处张望,“人呢?”   “你先去照顾你娘,我去找他。”傅十冬揉了揉发疼的眉心走向院子里的地窖。   每次那孩子有什么心事,这里是他唯一藏匿的地方。   果然不出所料,这次依然在。   顺着梯|子走下地|窖,傅十冬看向那蜷缩成一团的小人儿,心里酸酸胀胀,“怎么在这里?你是不是有话和我说?”   傅年闻声抬起头,空洞的眼里多了一抹微弱的光芒,他摇摇头,显然是不想说出事情的真相。   “就算你不说我也能自己查出来。”傅十冬径直走到他面前撩起他的衣服,只见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深深浅浅都是伤痕。   “这些伤都是他们弄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见侄子依然毫无反应,傅十冬放下衣服黑沉着一张脸走出地窖,那模样就像是将要发起攻击的狼,周身满是煞气。   ……   三月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这一天,叶凝瑶随着几个知青一起来到仙桃山上抓兔子。   这座山的位置正巧也在村东头,山脚下不远处就是傅家,在途经傅家门口时,她目不斜视地从门前走过。即使三天过去了,心里仍对傅十冬充满怨念。   就在她愣神之际,莫小青攀上她的胳膊小声说着村里的八卦,“欸!你听说了吗?孟迎武的儿子昨晚摔深沟里啦,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地方,可惨了!”   “是吗?”叶凝瑶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暗自思忖这事有没有可能是那个男人干的?   如果真是他做的,估计孟家绝不会善罢甘休。   “好像腿都摔骨折了,正在县里医院住着呢。”莫小青没注意到她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担忧,仍在自顾自暇地继续往下说。   “你知道吗?村里人都说这仙桃山上有神仙。”   现在正破四旧,这种话题莫小青只敢在叶凝瑶的耳边悄悄说,“如果能让我碰到就好啦,我真想看看神仙长什么样。”   叶凝瑶还沉浸在刚刚的那个话题里,“你知道大队长的儿子为什么会掉沟里的吗?”   “这个谁知道,可能是天太黑没看见吧。”   在他们身后,江淮一直在偷偷关注叶凝瑶这边的动静,当大家来到山脚下时,他抬起手制止道:“山上可能会有野猪出没非常危险,你们两男两女四人一组,现在开始分组。”   “我要和叶知青一组。”   “我也是!”   “还有我!”   这样的分组让几个男知青变得蠢蠢欲动,大家都想和叶凝瑶一组,有美女陪在身侧,上山充满动力!   女知青们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眼里的嫉意却怎么都掩饰不掉。   “……”无辜躺枪的叶凝瑶看向他们,在心里把江淮咒骂了八百遍。   “你们怎么回事?”看到他们明目张胆的爱慕,江淮心里生出一股无名之火,他寒着脸安排道:“谁和谁离得近就组成一组,子安你跟我过来。”   林子安挑眉走过来问:“什么事?”   “你和我同叶知青、莫知青他们一组。”   轻松一句话让大家震惊无比,再看向叶凝瑶时眼神中多了一丝意味不明的色彩。   “江知青,你是个有对象的人,我觉得你应该和我们这些单身女知青保持距离,要懂得避嫌。”叶凝瑶没弄明白他这么安排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想把她逼走,离开大洼村?   可惜,她想走却走不了……   “大家都是革命同志,只有肮脏的人才会产生龌蹉的想法。”江淮定定地看她,语气中是不可忽视的霸道,“咱们走吧。”   其他人一听这话哪还敢有乱七八糟的想法,立刻各自分组准备上山。   如果再继续反驳,大家一定会认为是她心里有鬼,叶凝瑶紧抿着嘴唇拉着莫小青径直往山上走去。   江淮和林子安跟在他们身后保持着一定距离。   “我说,你和叶知青是不是认识?”作为好友,林子安自认为还算了解江淮,他感觉这小子看叶凝瑶的目光和别人有所不同。   “……”江淮收回看向某处的余光,矢口否认道:“你想多了,不认识。”   “我想什么了?你这话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有句话叫言多必失,江淮用拳头抵在唇边轻咳一声,“我是有对象的人,你这么问对叶知青影响不好。”   “有对象的人……”林子安嗤笑一声,不留情面地继续说道:“如果不是姓孟的村花故意设计你,你会和未婚妻分手吗?也就是你把她当成对象,如果真娶了那种女人回家,以后的日子有你受的。”   “她没你想的那样不堪。”虽然是句反驳的话,但江淮明显底气不足,“时间久了你会发现她的优点。”   关于江淮和孟迎莹的事,林子安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见好友不再追究过往,他只是个局外人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言尽于此,未来是好是坏都怪不得别人。   走在前面的叶凝瑶并没有听见他们的对话,此时,她被山路两旁的梅花吸引了注意力。   这些梅花比正常的花期提早了半个多月。她不知道它们的盛开和自己有没有关系?   而且在那香味清甜的花蕊中,她竟然能感知到微弱的灵力。   叶凝瑶压下心底的激动,走向其中一棵梅花树,用手指轻捏一朵梅花低头闻了闻,可以确定花中真的有灵力存在。   “你干嘛呢?”莫小青好奇地走过来,也有模似样地学着她的动作,“这花儿可真香!”   “是啊,很香。”叶凝瑶用手指轻轻拂过花瓣,只见整棵梅花树微不可察地轻颤两下,一眨眼的功夫又恢复了平静。   树上的灵力已被她收集到法器之中,虽然只是杯水车薪,但积少成多终有一天会攒够的。   可惜她现在只是肉眼凡胎,根本就没办法和它们交流……   如果能够沟通,也许收集灵力会变得轻松许多。   有了这些灵力,叶凝瑶终于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点点归属感。   “你们两个干嘛呢?赏花啊?真有闲情逸致。”林子安走近他们探过身子也跟着闻起花香。   “怎么哪都有你呢?该干嘛干嘛去!”莫小青把叶凝瑶护在身后,很怕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神经病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   林子安弯下眼角歪着身子向她身后打招呼,“你好,叶知青,我是林子安。”   男人肤色很白,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如果不开口说话……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斯文。   “你好。”叶凝瑶嘴边扬起微笑,对书中的这个悲剧人物赋予一丝同情。   林子安看着她那明媚的笑容晃了下神,于是凑过去问:“叶知青,你有没有对象?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这只癞□□快走开!”莫小青上手推向他的胸膛,“林子安你能不能注意点影响?!”   “怎么哪儿都有你呢?”林子安不客气地拍掉她的手,“男女授受不亲,你别碰我!”   叶凝瑶站在一旁嘴角紧抿努力憋着笑,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这个男人还挺逗!   “咱们快走吧。”江淮见她一直盯着林子安笑,上前两步装作不经意般,用半边身子隔开两人的视线。   讨厌的人过来了,叶凝瑶收起脸上的笑容,重新拉上莫小青往山里走。   四周的梅花树有好几棵,但现在不是收集灵力的好时机,她只能先眼馋地看一看,等找到机会再单独行动。   身后那俩男人还在不远不近地跟着,莫小青眼珠儿一转,握住叶凝瑶的手快走几步躲进旁边的林子里暂时甩开他们。   “那个林子安太烦人,你以后离他远点儿,就是个花心大萝卜。”   “好。”忆起林子安在书中的悲惨命运,叶凝瑶没想过和他走得太近,自己都自身难保,她又能救得了谁呢?   这片林子有四五棵梅花树,趁现在这里只有莫小青一个人,她假装摸上花瓣赏花,实则迅速收集那微不足道的灵力。   “对了,我听说村花带着咱们点长去了支书家,估计那份会计工作已经内定了。”莫小青朝江淮会走过来的方向望去,又接着说:“这只是小道消息,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我劝你最好打消之前的念头,孟家可不好惹。” 第6章 通知 叶凝瑶沉思一瞬点头,“……   叶凝瑶沉思一瞬点头,“嗯,我会好好想想的。”   树林里静悄悄的。   莫小青无意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忙怼了怼旁边的叶凝瑶,“欸!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咱村里的二流子傅十冬?”   “在哪儿?”听到男人的名字,叶凝瑶心头一慌,第一反应是三天之期到没到?自己要不要搭理他?   “就在前面呢!”   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高大清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弹弓正神色凝重地寻找猎物。   叶凝瑶没有主动上前去打招呼,而是装作不经意地往他那边挪动,身上的缕缕幽香犹如从沉睡中苏醒一般,争先恐后地飘向男人那边。   “也不知道咱们刚才说的话他听没听见?”莫小青懊恼地挠了挠头发,又小声嘀咕道:“他应该不会乱传闲话吧?”   “他不会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叶凝瑶相信就算他听到什么,也会装作没听见。   “嗯?你身上好香啊。”莫小青惊奇地低下头闻了闻她的发间,“刚刚我怎么没闻到这么香?”   “可能是出汗的缘故吧。”叶凝瑶扯出一抹笑,心底发虚。   其实,她也不想这么明目张胆地散发香气,可是它们七色莲花只要确定了配偶,体内的花香就如认主一般,只要见到对方会不由自主地释放,并且越来越浓郁。   熟悉的香气在鼻端萦绕,傅十冬想假装没看见他们都不行,他放下举起弹弓的手转过头,目光正好对上那张娇艳欲滴的小脸儿。   站在逆光之下,男人乌黑深邃的冷眸轻眨一下,就在叶凝瑶以为他不会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忽然从地上拎起一只受伤的兔子塞进她的手中,“这个给你。”   “送给我的?”叶凝瑶把兔子搂进怀里,通身雪白,毛茸茸软乎乎的,可比天上的玉兔可爱多了。   “嗯。”傅十冬见那兔子在女人饱满的胸脯前拱来拱去,喉结一动,耳根子瞬间变得通红。   他说完,忙拿起地上的其它猎物匆匆离开。   “……”   “……”   莫小青从叶凝瑶身后探出头,拍了拍自己的心口窝,“我每次看到这个傅十冬都觉得他挺吓人!”   “不过这人是啥意思?”她看向那只肥兔子,打趣地问:“他是不是喜欢你啊?不然怎么只送给你却没有我的份呢?”   “有可能。”叶凝瑶忍住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其实心里非常清楚那个男人送自己兔子只不过是为了感谢她救过他侄子。   之前还说两不相欠呢?口是心非……   不过,她才不要承认男人的真正用意,最好让全村人都误以为他傅十冬喜欢自己才好!   “你这表情是怎么回事?你不会是也喜欢他吧?”莫小青原本只是说句玩笑,见叶凝瑶并不否认,惊讶地张大嘴巴,“那人就是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一家子老弱病残,咱们将来是要回城的,你可千万别干傻事。”   “老弱病残”几个字听起来十分刺耳,想到几天前傅年被扔石子的画面,叶凝瑶紧拧眉心,“世间万物都会经历生老病死,难道他们只是生病了就活该被人轻视吗?”   “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说话。”莫小青挠了挠短发解释道:“我只是怕你真的喜欢上傅十冬,那以后就不能回城了。”   叶凝瑶知道她是真心为自己考虑,于是软下语气拉起她的手说:“谢谢你的关心。”   “呦呵!你俩哪弄来这么大一只兔子啊?!”林子安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他们面前,看向兔子的眼神中仿佛冒着绿光。   江淮也看到了那只兔子,他疑惑地看向叶凝瑶等待答案。   “好心人送的,你想吃?没戏!”莫小青狠狠瞪了他一眼,小声骂道:“馋鬼!”   “不是,莫知青你是不是跟我有仇啊?”林子安摸摸鼻子,觉得自己在喜欢的美女面前失了颜面,“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了?你提醒提醒我?”   叶凝瑶侧过头也挺好奇莫小青对林子安的态度为什么会这么差。   “滚开,懒得理你。”莫小青不为所动,对他的态度依然非常厌恶。   “……”林子安显然没想到这人会这么讨厌自己,于是不服气地凑到她面前挑衅道:“走,咱们找个地方唠唠,我咋觉得你对我因爱成恨呢?”   “你快闭上那张臭嘴吧!”莫小青恼羞成怒地挥出拳头就要揍人,可惜被对方灵巧地躲开了。   两人一前一后你追我打,一会儿功夫跑出去老远……   叶凝瑶:“……”   “这只兔子是谁给你的?”江淮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空气中弥漫的余香让他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   “虽然你是知青点点长,但没有权利过问我的隐私。”叶凝瑶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和他拉开一定距离。   “你非要这样吗?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你哥。”   这个男人还真是虚伪!叶凝瑶对他冷笑出声,“我有亲哥,你可千万别往自己脸上贴金,因为你不配。”   送他一记白眼,她抱着兔子径直往前走去。   江淮望向她那决绝的背影,硬生生地压下想要脱口而出的解释……   在东北,三月初的寒冷天气还没到正式春耕的时节。在大家伙儿没开始忙碌之前,大洼村的村委办贴出一张通知,准备在村里选出一个会计,条件没啥要求,只要会算账就行。   这张通知一贴出,在村子里引起不小的轰动,之前大家都以为这个肥缺已经内定好了人选,如今这样倒是不像。   凡是肚子里有点儿墨水的,都开始动了心思。   通知里只写到去村委办报名即可,叶凝瑶抱着宁可放手一搏也不错过的心态去村委办报了名。   整间办公室里只有一张办公桌,却坐了三位村干部。   “您好,我是村里知青叶凝瑶,是来报名会计工作的。”三个人中她只见过孟迎武,其他两个岁数大的,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村支书刘永春和将要退下来赵会计。   刘永春见屋里来了一个漂亮小姑娘,转头问向孟迎武,“这女知青是你们知青点新来的?”   “对。”听到村支书的问话,孟迎武连忙点头,笑呵呵地招呼道:“来来来,叶知青,到赵会计那里登记。”   “好的。”通过他们方才的对话,叶凝瑶可以肯定刚刚和孟迎武说话的人就是村里的支书。   她走向赵会计又做了一遍自我介绍,和其他两人的态度不同,赵会计只抬眼瞅了她一下,便把一沓信纸放到桌前,“把名字填上。”   “加减乘除啥的会不?家是哪的?家里成分是啥?什么学校毕业的?”   一连串的问句差点没把叶凝瑶问懵喽,她露出一抹礼貌性的微笑一一解答:“我是高中毕业,家在京市,父母都是工人阶级,哥哥在部队当兵。”   “那你到底会不会算数?这个咋不回答?还是说你心虚?”   老头子绷着个脸,问的问题让叶凝瑶很想怼他两句。   “赵会计,我上学十多年,数学不是体育老师教的,除了加减乘除以外,我还会求阴影面积。”   “你……”头一次被人怼,赵会计气得脸色胀红,用手指了半天也没说出个一二三来。   这一幕倒是把旁边的刘永春逗笑了,他笑呵呵地对叶凝瑶说:“这老赵就是个一根筋,叶知青你别见怪啊。”   “我没事儿,我也只是对赵会计的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不是为了少干点儿体力活,她才懒得面对这个老顽固呢!   就这样的人都能当会计,她突然对这份工作没了那么大的兴趣。   刘永春无奈地摇摇头,心想这丫头还真是个小辣椒。   孟迎武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嘴边勾起一抹得意的笑,本来他还打算找个理由把叶凝瑶赶走,如今来看反倒省事了。   龙飞凤舞登记上自己的名字,叶凝瑶走出村委办,觉得整个人都轻松许多。   迎着太阳小幅度地抻了个懒腰,她刚想离开就和行色匆匆的傅十冬撞了满怀。   “你干嘛呢?走路都不看道吗?”叶凝瑶揉了揉发疼的肩膀,瘪着嘴很不高兴。   “对不起。”傅十冬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她,他看向一旁的村委办,心里猜了个大概。   见他的神色不似往日的淡定,叶凝瑶蹙眉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圆圆发烧,我来卫生所弄点药。”因为跑步而来,傅十冬的额头上早已布满一层薄汗,他任由汗水打湿鬓角,眼底是化不开的担忧。   这样的傅十冬,不再像只刺猬。   傅媛的小名叫圆圆,叶凝瑶正色说道:“我刚刚路过卫生所大门锁着呢,我那里有退烧药,你跟我来吧。”   “好,谢谢。”   两个人一路小跑回到知青点,傅十冬止步于女知青宿舍门前,叶凝瑶独自回到房间从行李袋里翻找出装药品的盒子,匆忙中就连袋子的拉链没拉好都没有注意到。   她拿着盒子快步走到男人面前,“我陪你一起去吧。”   想到自己是个大老粗,这药片吃多吃少只有她清楚,傅十冬点点头:“好。” 第7章 提醒 到达傅家时,傅年坐在炕……   到达傅家时,傅年坐在炕沿边正守着傅媛,因为发烧,女孩小脸儿通红,整个人蔫蔫的。   他们的母亲庄秀芝呆呆地坐在火炕的另一边,对所发生的事情充耳不闻,仿佛把一切都屏蔽在自己的世界之外。   “你去找水,我喂她吃药。”叶凝瑶用掌心抚上傅媛的额头,烫得吓人。   “嗯。”傅十冬转身去厨房倒水,家里没有暖水瓶,早上烧开的热水放凉一上午,现在喝刚刚好。   端着倒满水的饭碗,他重新回到炕前,“我来喂她吧。”   叶凝瑶把退烧药放到他手里,退到一边。   只见男人慢慢地扶起孩子的头,喂药喝水,动作一气呵成,一看就是经常照顾病人的熟练。   他眉眼间的温柔让叶凝瑶微微挑眉。   傅年趁他喂药的功夫端来一盆温水,把毛巾沾湿后开始给傅媛擦额头和手脚。   一遍一遍,面无表情,动作却又小心翼翼。   “谢谢你的帮忙,我把药钱给你。”傅十冬把水碗放到一旁,就要掏兜拿钱。   “你之前送我兔子,和药钱抵清了。”叶凝瑶又从口袋里拿出两片退烧药和一包感冒药放进他的手里,“这个给你,明天高烧退不下去,一定要送医院不能耽误。”   如果她有法力该多好,那样不用吃药就能把人医治好。   “嗯。”傅十冬把药紧紧握在手里放进挎兜,然后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毛钱,“这是药钱,我是个男人不能占女人的便宜。”   为了他所谓的男人自尊,最后叶凝瑶还是把那一块钱收下了。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你还是照顾圆圆吧。”这种情况下,她哪好意思霸占他的时间。   “走吧,我送你。”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傅十冬径直走出屋子,高高的个子在越过低矮的门框时还要颔下头。   叶凝瑶跟在他身后把这一幕看在眼里不禁吐槽:长得高也有缺点,天天这样弯腰低头多累啊,像她一米六五的身高就刚刚好,完美!   村东头比较僻静,两人并肩默默前行,宁静的氛围让暧昧在彼此间缓缓萦绕。   男人轻咳一声装作不经意地问:“方才见你从村委办出来,是想要当村里的会计?”   “是啊,不过我把那个赵会计得罪了,估计选不上。”对于自己的做法叶凝瑶不后悔,就算生活再不易,她也不允许自己受这种委屈。   “村里的大事小情最终做决断的是刘支书,他的背景…就连孟迎武都不敢惹他,你可以从他那方面争取一下,刘支书那人不喜吃穿,最反感别人走后门,对字画有些痴迷……”多余的话,傅十冬没有多说,他相信这个城里女人是个聪明的。   叶凝瑶挑起眉毛,惊诧地看他,“你这是在帮我吗?”   “嗯。”   “你是为了今天的退烧药才帮我吗?那天在山上我和莫知青的话你是不是都听见了?”   她知道这男人目前还没爱上她,但还是希望他能对自己多少有一点点好感,不然要等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嫁给他?   剧情不等人啊……   傅十冬被问得一怔,然后点头承认。   “谢谢你的提醒。”叶凝瑶说不好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按理说她应该开心男人的帮助,可他背后帮助自己的原因却令人很气闷。   难道她就这么没有魅力吗?   见她肃着一张小脸儿,傅十冬不自觉地舔了下嘴唇,没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不高兴。   正在这时,一道调侃的声音忽然传进他们的耳朵里。   “哎呦,冬子哥这是你媳妇吗?长得可真漂亮!”   叶凝瑶随声看过去,只见村路旁边蹲着一个男人,样子看起来三十多岁,可能是长时间不洗头的原因,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缕缕贴伏在头上,看起来油头粉面的。   嘴里叼着一根旱烟卷,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傅十冬转过头冷冷地扫过他的面庞,同时把叶凝瑶护在身侧,挡住那人色眯眯的视线。   只这一眼如冰刀子般的狠戾,就把汪大顺吓得缩了缩肩膀。见傅十冬不屑搭理自己,他望向两人远去的背影撇撇嘴,狠狠抽了口旱烟小声骂道:“不就是搞到一个漂亮娘们儿吗?有啥了不起的,狼崽子!”   “刚刚那人是谁?三十多岁的人竟然管你叫哥?”刚刚这男人有护着她,这让叶凝瑶心情大好,她弯起嘴角仰头看向傅十冬侧脸,很英俊,长得一点都不老。   自己好像还没问过他今年多大?不过不管多大,和她比起来都很年轻。   “他叫汪大顺,不是个好人。”傅十冬侧过头与她对视,眉宇间刻着川字,“以后碰到要离他远点儿。”   这个城里女人太过漂亮又是个外乡人,很容易成为那种无赖的目标。   “汪大顺?……”叶凝瑶微怔,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碰到了书中调戏原身的懒汉汪大顺。   如果她不加快速度嫁给傅十冬,是不是就意味着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被那个恶心男人羞辱?就算想摆脱这种命运都摆脱不掉?   思及此,她决定再次主动出击,叶凝瑶突然伸出小手握住男人略显粗糙的手掌问:“如果他欺负我,你会保护我的,对吗?”   望着她那双充满信任又清澈的眸子,傅十冬喉咙一紧,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叶凝瑶用手指轻轻挠了挠他的掌心,眼底划过一丝狡黠。   被那双杏仁眼勾去七魂八魄的傅十冬这才发现,两人的手不知何时紧紧握在了一起,他只觉得脑袋“嗡”得一下,整张脸红得好似关公一样,“你放开手。”   叶凝瑶当作没看见他的窘迫,勾起他的小手指,笑意盈盈地说:“如果以后遇到危险你一定要陪着我,咱们拉勾不许反悔。”   “……”男人的脑袋还有些懵,他迷茫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却不知道该如何阻止。   见目的已经达到,叶凝瑶慢慢松开手,装作娇羞的样子没再言语。   柔软的触感还留在掌心,傅十冬蜷起拳头,心脏如撒了欢的野马不受控制地跳个不停。   此时,在孟家。   孟迎莹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梗着脖子对孟迎武质问道:“那个刘永春是什么意思?我和江淮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了,为什么还要贴出那种通知?咱们村里还有谁能比过江淮?”   “你别急啊,兴许这只是走个过场。”孟迎武坐在她旁边,他端起桌上的搪瓷茶缸喝了口水,“不过你们没送礼之类的吧?那老东西正直得很,如果送礼反倒会惹他反感。”   “没有,我听你的话只买了二斤水果糖,但他没收。”孟迎莹深深吸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   “再看看吧,你放心,村委办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成这个会计。”孟迎武的眼底精光一闪,又问道:“那个叶凝瑶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放任不管?”   “她刚到村里我暂时什么都不能做,先让她蹦哒两天吧。”孟迎莹摆弄着自己的指甲,神色已恢复如常,“到了大洼村,会发生什么事可不是她能说了算的。”   “我真是弄不明白,江淮就是个下乡知青,你为啥非要嫁给他呢?比他条件好的小伙子能从咱家排到村口。”为啥非要抢别人的男人?   最后一句话孟迎武没敢问出口。   “以后你就知道了。”孟迎莹没有正面回答,想到那个男人将来富可敌国的财富,她露出一抹得逞的笑容。   上辈子她只不过是个十八线的小网红,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熬到能买得起房子,老天爷却让她穿进一本年代文里,作为穿书者她当然要得到最好的,作为书中男主的江淮,是她最好的选择。   至于村里这个叶凝瑶是不是书中女主叶凝瑶,因为剧情有变化,她暂时还不敢确定。   不过不管是谁,江淮这辈子只能是她的!   ……   被傅十冬送回知青大院,叶凝瑶笑吟吟地邀请他,“想不想看你送给我的那只兔子。”   “……你没吃?”   “你送的,我舍不得吃,我要好好养着它。”叶凝瑶用手指轻轻绕着自己胸前的麻花辫,说起谎话张口就来,“看着它…就好像见到你一样……”   其实三千年来她很少吃东西,即使吃也只是吃些瓜果,兔子她没吃过也不想吃。   食物对她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工具,至于吃些什么都一样的。   这样的情话,傅十冬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被人珍视的感觉犹如一束阳光照亮心底那最阴暗的角落,他的喉咙上下滚动两下说:“我要回去了。”   想到傅媛还在发烧,叶凝瑶没再继续留他,“嗯,你快去吧,如果需要用药,我这里还有。”   “好,谢谢。”说完,傅十冬快步离开,颇有一种落荒而逃的意思。   和他分别后,叶凝瑶回了知青宿舍,自己的行李袋因为出去时太匆忙还放在炕上,拉链仍是敞开的状态。   她轻拧细眉,低下头检查着行李袋里的东西。   所有物品都没有少,不过原身的日记本却被人翻阅过。   在这本日记中夹着一张黑白照片是原身和她哥哥还有江淮的合影。   她清楚记得这张照片夹在日记中的45页,可它现在却在52页。   叶凝瑶阖上日记,打量一圈四周,屋里除了她只有莫小青一个人在。   “小青,刚才除了你,宿舍里还有其他人吗?” 第8章 自荐   “没有啊。”莫小青见她正在……   “没有啊。”莫小青见她正在整理行李袋便问:“怎么?丢东西了?”   “没有,我只是随便问问。”偷看日记的人在打什么主意暂时还不明朗,哪怕平时和莫小青关系不错,她也不打算把这事说出来,以免打草惊蛇。   把行李收拾好放回原处,叶凝瑶找出信纸和钢笔坐在炕桌前开始练字。   认真回忆原身的记忆,一笔一划都在模仿原身的笔法。   在天上,每当她无聊的时候就会和其他神仙比拼琴棋书画,书法对她来说只是小意思。   只不过仙界的字和凡间的字有所不同,她还需要好好练练。   “你这是干嘛呢?练字?”莫小青好奇地凑过来,纸上的字行云流水、刚劲有力,和叶凝瑶给人的温柔形象完全不符。   她忍不住夸道:“凝瑶你太厉害了!没想到你人美字也漂亮!”   “还不行,需要继续练。”叶凝瑶拿起纸对自己写的字不太满意,她要做到和原身的字百分百相似才行。   毕竟这里有个对原身颇为熟悉的江淮。   “你可真谦虚。”莫小青在她旁边坐下,手掌托住下巴问:“你那只兔子真不打算吃肉?全知青点的人可都看着呢,你可不知道他们每次经过你那兔笼子都两眼冒绿光。”   在这个缺吃少喝的年头,那只肥兔子简直是挑战人性。   “不吃,那是傅十冬送给我的。”叶凝瑶没抬头,她笔下一顿,说:“谁敢吃我兔子我跟谁玩命。”   “啧啧啧,看来那帮人要彻底失望了。”莫小青用手指轻轻点着桌沿,吞吞吐吐地问:“你真的……喜欢傅十冬?”   自从知道叶凝瑶和那个男人有瓜葛,她再也不敢叫傅十冬“二流子”。   “嗯,我一定要嫁给他。”不嫁给他就活不了!   “你想嫁给他?!”莫小青惊讶出声,她本以为两人只是还处在暧昧期,怎么发展得这么快?   “对呀,谈恋爱不以结婚为目的,那都是耍流氓。”叶凝瑶放下钢笔,目光坚定,“而且不出半年时间我一定会嫁给他的。”   “……呵呵,好,等你结婚我一定要去吃酒席。”莫小青讪笑一声挠了挠短发,想不通那个傅十冬给这丫头下了什么迷魂汤,竟然非他不嫁?   ……   用了三天时间,叶凝瑶才把字体练得和原身一模一样,她洋洋洒洒写了三篇信纸放进信封,然后背上挎包去了村委办。   刘永春和孟迎武见她来了都很诧异。   因为叶凝瑶之前的言行太过与众不同,刘永春对她的印象很深刻。   “小姑娘,你来这里有事?”   “刘支书,这是我的自荐信,我觉得自己非常适合会计这份工作。”叶凝瑶掏出信封双手递给他,“麻烦您能给我一次机会。”   “不是让你回去等消息吗?你咋又来了?”孟迎武双手叉腰,故意板起脸吓唬道:“你这是违反纪律,小心我扣你公分。”   刘永春冲他摆摆手接过信,笑呵呵地解围,“没那么严重,那我就看看。”   叶凝瑶展露笑颜,真心说了句,“谢谢您。”   刘永春从信封中拿出那封自荐信展开,笔走龙蛇的瘦金体瞬间映入眼帘,他的眼底划过一抹惊艳,“这是你写的?!”   由于太过激动,他的声音中微微带着颤音儿。   “对,是我写的。”叶凝瑶挺直腰杆透着一点小傲娇,同时把村支书的反应看在眼里。   看来傅十冬说得都是真的,如果这事成了,她一定要请他吃饭!   “嗯,不错!非常不错!”如果不是办公室里还有孟迎武在,他真想拿放大镜过来好好研究一下。   字里行间铁画银钩,笔势飘逸洒脱,漂亮!   孟迎武见刘支书这种反应心里咯噔一下,他忙从椅子上坐起凑过来想一探究竟,“写得什么呀?把您乐这样?”   “是伟人语录,这小姑娘的思想觉悟不错!”刘永春只给他看了五秒钟就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伟人语录可不能弄坏喽,你看两眼就得了。”   “思想觉悟是一方面,咱们招的是会计,是不是应该招个男同志比较好?”孟迎武板着脸瞪向叶凝瑶,心想这个女人还真是会钻营,他之前真是看走眼了!   “孟队长你这话说得不对吧?主席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你是瞧不起女性同志吗?”叶凝瑶笑里藏刀,几句话怼得孟迎武哑口无言。   有时候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她不是原身那样善良无害的人,早晚要翻脸,她才不惯着他呢!   “叶知青说得对,都新社会了,孟队长你的思想觉悟还有待加强啊!”刘迎春拍了拍兜里的信封,特别想现在就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孟迎武一直是个趋炎附势的人,见刘迎春替叶凝瑶说话,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支书说得对,是我的想法狭隘了。”   他现在只盼望叶凝瑶当不成这会计,不然孟迎莹那边他还真不好交代!   “刘支书,孟队长,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信已经送出去,究竟能不能得到这份工作她只要耐心等待就好。   “行,你先回去吧。”此时刘永春对叶凝瑶怎么看都顺眼,“这几天村里就决定会计的人选,祝你能够成功。”   “谢谢支书和孟队长,如果我当选一定会把村里的账目做好。”   孟迎武烦躁地抓了一把寸头,目送叶凝瑶离开后才不死心地问:“支书,你真想让那小丫头当会计?”   “不是还没到报名的截止日期吗?一切皆有可能。”刘永春哪会不明白孟迎武在想什么,就算不用刚刚那姑娘,他也不会用江淮。   他们大洼村还没到孟家一手遮天的时候!   从村委办出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的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自从上次分开之后那个男人一直没来找过自己,看样子是真的不喜欢她……   叶凝瑶深深吸了口气,保持着最优美的姿态朝村东头走去。   在经过路边的梅花树时,她还不忘收集灵力,走走停停半个多小时才到傅家。   她刚走进傅家的院子,就见傅媛正蹲在菜园子洗菜,干巴巴的小细胳膊一晃一晃的,看起来让人心里酸酸胀胀。   “你怎么在干活?病好了吗?”叶凝瑶走近她身前,用手指尖儿探了一下洗菜盆里的水,“这水太凉容易生病。”   “姐姐怎么来啦?”傅媛抬起头眼前一亮,那你放下手中的菜从旁边拽过来一个小板凳,“你坐!”   叶凝瑶被她的态度弄得有些受宠若惊,她扫视一圈干净整洁的小院问:“你叔呢?”   “他在他自己家呢,没在这儿。”傅媛用手指向院墙外的小土房,和青砖瓦房比起来,那个小破屋就跟间仓房似的。   “他不和你们一块住?”叶凝瑶望向那个房子,轻挑一下眉毛。   “不,我叔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傅媛耐心回答问题,和上次那副小老虎的模样截然不同。   前几天发烧,虽然烧得很糊涂,但她知道是眼前这个姐姐救了她,所以现在她已经把叶凝瑶划分为自己人。   “原来是这样……”叶凝瑶没在纠结傅十冬住哪儿的问题,她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掏出一瓶山楂罐头和几块大白兔放到装菜的竹篮里,“这是给你的,生完病需要好好补补。”   傅媛看着它们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但还是把东西拿起来想要还回去,“我叔说过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别人,放心吧你叔不会说你的。”叶凝瑶从小板凳上站起身,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你要好好养身体,如果有什么事就去知青点找我,我叫叶凝瑶。”   叶凝瑶吗?这名字真好听!   平时外面那些村民都只会欺负她和哥哥,这个姐姐是第一个喜欢他们的人。   傅媛眨巴眨巴自己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对眼前这个漂亮又干净的姐姐好感倍增。   她又瞅了一眼那些吃喝,看起来特别好吃,于是紧咬着嘴唇没再继续坚持。   等到叶凝瑶离开,她苦着一张小脸儿纠结半天,还是抱着这些东西去了隔壁的小土房。   傅十冬见她跟个小旋风似的跑来,忙提醒道:“你慢点跑,别摔到。”   “叔,这是刚刚姐姐送的。”傅媛在他面前停住脚步,小小的身子因为跑得太急,说起话来气喘吁吁,“我……我能吃吗?”   “哪个姐姐?”傅十冬看着竹篮子里价格不菲的东西紧拧眉心,“我说过不能随便收别人东西。”   傅媛被他严厉的面庞吓得缩了缩肩膀,说话的音量如蚊子一般细小,“姐姐说她不是别人是叶凝瑶,她说你不会说我的。”   傅十冬愣怔一瞬问:“她人在哪儿?”   “刚走不久。”傅媛偷偷打量着他,见他没有想象中那般动怒,这才长吁一口气。   “你先拿着东西回去,我出去一趟。”说完,傅十冬迈开大步走出院门朝知青点的方向追了过去。 第9章 交锋 他追出去很远站在村路上……   他追出去很远站在村路上绕了一圈并没有寻到人,望着四周空旷无比的黄土地,傅十冬抓了一把根根站立的短发,耷拉着脑袋放弃再寻找下去。   三天后,叶凝瑶接到村里通知,她被选为村委办的下一任会计。   这一消息引起整个大洼村一片哗然,谁都没想到村里会选一个新来的女知青委以重任。   如果不是刘支书平时为人刚正不阿,他们会以为其中有什么猫腻。   尤其是知青点的这些知青们,他们本以为这会计工作会是江点长的,结果却被叶凝瑶这个程咬金截胡了。   为此,平时和江淮关系处的不错的几个知青看叶凝瑶的眼神儿都变了,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叶凝瑶可不会管他们乐不乐意,反正工作已经到手,她以后就可以轻松愉快地挣公分了!   来到村委办,她还需要和赵会计做一个交接工作,以往的账目没有两天是整理不完的。   从她走进办公室,赵会计拉长个脸跟座山似的,把一堆账本往桌上一扔做起了甩手掌柜,“账都在这儿呢,你慢慢对吧,对完告诉我。”   说完,端起一旁的大茶缸就要走人。   叶凝瑶看着这一桌子账本只觉得太阳穴抽疼,玩乐了三千年,突然让她面对这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就算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也不太适应。   “赵会计,我初来乍到对这里都不太熟,这些账估计要核对几天,也许一个星期,也有可能是一个月。”   听说这老头儿准备去城里找儿子,他想把轻轻松松撂挑子走人那可不行!   “啥?!你对啥账啊?要对这么久?!”赵会计牛眼一瞪,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气得通红。   “我这人做事比较认真,您不能跟我一起核对,我当然只能慢慢对。”叶凝瑶的小脸儿上盛着笑意,那模样颇有一种气死人不偿命的架势。   “如果发现哪笔账对不上,估计核对的时间还要很久,您也不想在离开前出现什么差池吧?”   “你这小丫头片子!”赵会计用手指了半天,被气得哑口无言,他“哐当”一声把大茶缸放到桌子上,拉来一个凳子坐到叶凝瑶的旁边,“咱们一起核对,有啥不明白的地方问我。”   “好的,赵会计。”叶凝瑶得逞一笑,先找出库存账本开始核对起来。   此时,在男知青的宿舍里。   孟迎莹双手紧紧搂着江淮的劲腰神情沮丧,“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刘支书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把工作给了叶知青。”   见她充满自责,江淮不由得软下语气说:“没关系,其实我不是太喜欢那个工作。”   “是吗?”孟迎莹抬起眼,眸子里带着探究,“你是真的不喜欢?还是因为抢了你工作的是叶凝瑶所以无所谓?”   “你什么意思?”江淮紧皱眉心,松开搭在她肩膀上的手。   男人的脸上找不到半分心虚,孟迎莹压下心底的怒火,勉强扯出一抹笑,“没什么,我只是开个玩笑。”   “下次别开这种玩笑。”江淮肃着脸,很反感她提到叶凝瑶,“没什么事你先回去吧。”   说着,便把她的手臂从自己的腰身上拽了下来。   这让孟迎莹的愤怒更盛,“你怎么了?是生气吗?我只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你是不是之前认识叶知青?”   江淮愣怔一瞬,矢口否认道:“不认识,有些玩笑会要人命,你不是三岁孩子,应该知道祸从口出的道理。”   叶家人对他有养育之恩,如果瑶瑶因为自己受到伤害,那他怎么和叶叔叶婶交代?   孟迎莹被他的态度气昏了头脑,心里话脱口而出,“不认识吗?那你是不是喜欢她?”   “你这是在无理取闹。”他心头一梗,眼底划过一丝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慌乱。   “江淮,你好样的!”孟迎莹定定地看了他五秒,最后不顾男人的脸色微沉,愤恨转身摔门而去……   时间一晃而过。   只用了两天,叶凝瑶和赵会计就做好了交接工作。   通过这两天相处,赵会计对她的印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观。   这丫头不但脑瓜聪明记忆力好,而且对每一笔账都认真负责绝不马虎,是个当会计的好苗子。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他嘴上绝不承认!   和叶凝瑶共处一室两天,孟迎武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女人碍眼,如果不是因为她,自己妹子也不至于在家里天天抽疯。   在赵会计临走前,孟迎武把人拉到一边小声询问道:“那个叶知青怎么样?工作上有没有啥毛病?如果有你可要说出来,不然万一以后犯事你也是有责任的。”   赵会计瞅了瞅他,阴阳怪气道:“人家小姑娘刚上岗,你就盼着人家犯事?你什么心态?那孩子能力不错,你就别瞎惦记了。”   “我惦记什么啊?”孟迎武被怼得一愣,忙解释道:“我这不是为你好吗?”   “我用不着你为我好,你还是管好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吧。”赵会计白他一眼,拎着空茶缸双手一背,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孟迎武盯着那道远去的背影,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老东西!”   ……   在知青点里除了莫小青以外,其他女知青都认为是叶凝瑶抢了江淮的工作。   以至于,大家开始渐渐冷落叶凝瑶,有时候就连吃饭都不叫她。   我行我素三千年的叶凝瑶并没把这当回事,在下乡前叶家人给了她很多粮票,村里有食堂,这里吃不了她可以去食堂吃,只要他们别没事找事,她完全可以当他们不存在。   这一天,她和莫小青一起来村里食堂吃饭,除了清凌凌的萝卜汤还有干巴巴的苞米面窝窝头。   莫小青掰着手里的窝窝头感叹道:“唉,什么时候才能吃口肉啊?我这腮帮子都肿了。”   “怎么肿了?”叶凝瑶喝了口萝卜汤,对这清淡的菜色很满意。   “馋肉咬腮帮子咬肿的,嘿嘿~”莫小青见她吃饭总吃那么一点点,而且吃什么都没怨言便好奇地问:“你平时都不馋肉吗?”   “只要填饱肚子就好。”在叶凝瑶的认知中,没有馋不馋这一概念,也不会贪吃,一切以产生饱腹感为基准。   “你还真是好养活,如果将来哪个男人娶了你,一定是祖坟烧高香了。”莫小青笑嘻嘻冲她眨眨眼,打趣道:“这么一看,傅十冬真是好命。”   “嗯,我也觉得他命不错。”叶凝瑶与她四目相对,两人默契地“噗嗤”一笑。   门口处,孟迎莹刚走进食堂一眼就看到了叶凝瑶,瞧她那笑得没心没肺的模样,心里充满怨恨。   她打了一碗萝卜汤,端着碗朝他们那边走过去,“请问这里没人吧?”说完把碗往桌子上一放,一屁股坐在叶凝瑶的对面,眼中尽是挑衅。   叶凝瑶抬起头扫视一圈,周围空着两三张桌子她不坐,非要往这儿凑合,是想找茬?   “你都坐下了,问这种话还有意义吗?”   孟迎莹装作没听出嘲讽,介绍道:“你好,我叫孟迎莹。”最后还不忘刻意强调,“是江淮的未婚妻。”   “嗯,你好。”叶凝瑶揪着手里的窝窝头小口小口地吃着,举手投足间气质空灵优雅,并没有因为她的话作出任何反应。   哪怕是一丁点儿的难过,错愕都没有。   这让孟迎莹不自觉地蹙眉,难道这个叶凝瑶真的不是书中女主?不可能啊?她可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那么多巧合。   按书中介绍,女主叶凝瑶和男主江淮是青梅竹马,江淮十五岁时父母双亡,在二十岁之前是叶家人扶养他长大的。   之后江淮下乡,他和女主异地恋两年,高考回城后才结婚生子。   前几天还听刘美玉说,叶凝瑶的哥哥是个军人,同是京市人,这和书中女主的人物背景是一样的,自己绝不可能认错人!   桌上的萝卜汤没动,孟迎莹用食指轻轻敲着桌面,凤眸中尽是倨傲,“叶知青,我哥是你们生产队队长,如果生活中遇到什么麻烦,你尽管找他帮忙,我一定会让他好好照顾你的。”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叶凝瑶终于吃完饭放下手里的汤匙,清澈的美眸里笑意满满,“如果谁敢找我麻烦,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所以还是不劳烦你费心了。”   “是吗?”孟迎莹不自觉地蜷起手指,若有所思地看向她,“那样再好不过,希望叶知青不会有遇到麻烦的一天。”   莫小青听着他们的对话是一头雾水,总觉得这女人不会无缘无故跑来说出这番言论,她厌恶地看向孟迎莹,拉起叶凝瑶的手,“有些人挺喜欢把自己当盘菜,其实就是一颗老鼠屎,凝瑶,咱们走。”   “莫小青!”   “叫我干嘛?我跟你没那么熟。”   “你……”   见孟迎莹被气得脸色胀红,叶凝瑶坏心眼儿地轻笑出声,任由莫小青把自己拉出食堂。   两人走出很远,叶凝瑶才问出心底的疑问,“我一直都想问你,你和村花之间是不是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第10章 搬走 莫小青止住脚步看她,神……   莫小青止住脚步看她,神色渐渐变得凝重,“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去那边说吧。”   她指向田地旁的打谷场,那里空旷,有没有人偷听一眼就能望见。   “好。”   两人来到打谷场,在树荫下随便找块空地坐下了来,她这才把压在心中许久的秘密说了出来。   “我来大洼村插队已经两年,刚来那会儿和孟迎莹相处得不错,她那时候的性格很可爱,虽然长得很艳丽,但其实性格单纯还有些迷糊,后来我和她还有陈玉茹,我们三人成了最好的朋友。”   莫小青神情落寞地顿了顿,“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性格说变就变了,即使这样我仍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你知道她做了什么事吗?”   叶凝瑶很配合地问了句:“什么事?”   “她竟然在村里造谣说陈玉茹和她那个鳏夫哥在处对象!当时陈玉茹在老家是有对象的,可惜村里是他们孟家一手遮天,他们就是看中玉茹长相漂亮,性子软好欺负!”   “你说的陈玉茹是孟队长他媳妇?”叶凝瑶惊讶地高高挑眉,这些内情书中根本没写,怪不得孟迎武一个三十好几的二婚男能娶到一个二十出头的下乡女知青!   “对,后来陈玉茹实在抵不过村里的流言蜚语和孟家施加的压力嫁给了孟迎武,并给他那混混儿子当了后妈。”   忆起孟迎武那傻儿子的德行,叶凝瑶无比认同地点点头,“那姑娘的确可怜。”   “之前我也想过帮她,可孟家根本不让她和我见面,如果孟迎武在外面听到什么不好的话回去还会打她,所以我只能把真相憋在心里没有地方说。”   见她一脸沮丧,叶凝瑶轻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我相信这世界有因果报应,作恶的人早晚会有报应的,你别灰心。”   “嗯,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会的。”   他们一同回到知青点,十分默契地谁都没再提起这件事。   这天夜晚,叶凝瑶像往常一样趁睡觉时间查看神识中的法器。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采集,她的法器已经由紫色渐渐变浅,隐约泛着蓝色的光芒。   等到春暖花开的季节,无需太久她的法器就能恢复曾经的赤焰之光。   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叶凝瑶嘴边勾起一抹甜笑,慢慢进去梦乡……   第二天一早,大家刚刚吃过早饭还没上工,就迎来了大队长孟迎武。   “你们都来院子里集合,我给大家开个会。”   知青们一头雾水面面相窥,谁都不清楚孟迎武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等所有人都排成两列站好后,他先是寻到人群中的叶凝瑶,见江淮不在,才轻咳一声开口。   “最近有同志向我反应,说咱们知青点有人不团结大搞特殊化,此事我进行了核实,结果确实有人把歪风邪气带到知青点,经过村里研究决定,叶凝瑶同志需要搬离知青点,去村东头闲置的房子居住,直到认清自己的错误为止才能搬回知青点。”   叶凝瑶怎么都没想到,孟迎武大动干戈开个会竟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她嘴角抿成一条直线,看起来面无表情,实际心里早已激动不已!   等待已久的主线剧情终于来了!她盼着这一天盼了好久!虽然和书中写的有些出入,但它还是来了!   在穿书那天开始,叶凝瑶就盼着能早点搬出知青点,所以才会任由其他知青冷落她而不作为。   本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没想到孟迎武这么给力,现在就帮她达成心愿。   压下心底的雀跃,叶凝瑶故作气愤地问:“孟队长,请问我带来了什么歪风邪气?”   “听说你生活作风奢靡,平时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是不是有这回事?”孟迎武沉下来,决不允许他人的质疑。   叶凝瑶看向一旁的刘美玉,见对方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不禁冷哼一声,“请问我怎么铺张浪费了?那些东西都是我家人不偷不抢,辛苦劳动所得,难道我不吃,要把它们放坏吗?”   见她还敢顶嘴,孟迎武怒目圆睁,“这年头饭都吃不上,你在他们面前吃牛肉干,你说你抱着什么心态?!”   莫小青本想替她说两句却被叶凝瑶拉住手制止。   村东头的房子她是一定要去住的。   如今孟家已经不打算放过她,叶凝瑶才不当那颗软柿子。顶撞孟迎武只不过是不想让他太得意而已,她不想因为这事连累别人。   “你这种想法真可笑,全村人都没有自行车,我怎么看你天天骑个自行车晃悠呢,比起我的牛肉干,你的生活作风更奢靡!”   本来站在一旁看热闹的知青们听到这里都忍不住“噗嗤”一笑。   “你……”孟迎武被气得一口老血顶在喉咙处不上不下,“叶知青,你的思想很不端正,从即日起搬离知青点!”   “我只是个初来乍到的小知青,如果你非要这么武断我也没有办法。”叶凝瑶偷偷狠掐自己一把,逼得两眼含着着泪花,那小模样谁看谁心疼,“不过我相信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谁是谁非一清二楚。”   大家偷偷瞅了瞅孟迎武,又看看叶凝瑶,突然觉得孟大队长这事办的有失公允,可惜江点长去市里买种子不在,他们这些人根本说不上话。   会议结束后,叶凝瑶忍住笑意回到宿舍开始收拾东西,之前就知道自己在这里住不久,她的所有物品扔在行李袋里很好收拾。   莫小青走过来懊恼地说:“对不起,刚刚我没有帮上忙。”   “这事和你没关系,不用说对不起。”叶凝瑶转过身拍拍她的肩膀正色说道:“记住!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帮我!”   孟迎莹是书中女主,主角光环强大,这本书的主线剧情暂时无法更改,谁帮忙都只会受牵连。   像是看出她的疑惑,叶凝瑶只能随便找个理由,“你应该不想因为自己,让孟迎武迁怒于陈玉茹吧?”   想到这一点,莫小青烦躁地挠了挠短发,咬牙切齿地说:“这孟家人早晚会天打雷劈遭到报应。”   “我帮你搬家吧,这些东西你自己一个人搬不了。”   “行,你帮我拿兔子和这行李袋,我来抱被褥。”叶凝瑶没跟她客气,把手里的行李袋往她手里一递,便弯下腰开始整理被褥。   没用十分钟,两人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抱着行李,叶凝瑶毫无留恋地离开了知青点。   原本还想趁临走之前吓吓那个刘美玉,可是直到离开那丫头都没敢出现在他们面前。   村东头的住户没几家,大队给她安排的小土房就在傅十冬的房子旁边。   在书中,原身虽然也被安排在村东头,却不是傅十冬的邻居。   想到马上就能成为那男人的邻居,叶凝瑶的心底是抑制不住的兴奋,来日方长住得这么近,离日久生情还远么?   “这里也太破了吧?孟迎武还真是缺德!”莫小青看着眼前的小土房整颗心都凉了,这是给人住的地方吗?还不如村里的猪圈。   土房不大屋顶是破的,院子里除了一棵枯树都是杂石,就连院门都是一晃就能掉下来的那种。   这里应该很久没人住过。   叶凝瑶打量着眼前的一切,神色淡然。   见她不为所动,莫小青怼了她一下,“你吓傻了啊?走!我带你去找孟迎武说理去!”   “这里挺好的,我很满意。”叶凝瑶不为所动,住处好坏对她来说就是个栖息之所,只要能住在傅十冬旁边一切不是问题。   “我看你是真的傻了。”莫小青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愣怔半天才得出这一结论。   “你不是还有一堆活没干?”叶凝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而是拿过她手里的东西催促道:“快回去吧,等我收拾好改天请你吃饭。”   “那好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一定要找我。”莫小青看着这处破败不堪的房子,心里把孟迎武又狠狠咒骂了一遍。   “嗯,好,谢谢你。”   把人送走之后,叶凝瑶把所有行李搬进小土屋,屋里只有一个小火炕,其他什么都没有。   她从行李袋里找出两个水煮蛋,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浅笑拿着它们去了邻居家。   “砰砰砰”几声敲门声把傅十冬从睡梦中吵醒。   他打了一个哈欠,用手掌使劲儿搓了两把脸才让混沌的大脑清明一些,随手拽过一件衣服披在身上,下地开门。   当院门打开时,叶凝瑶看着男人裸|露在外的八块腹肌,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不好意思,是不是打扰你睡觉了?”   男人惺忪的睡眼渐渐对焦,待看清来人后瞬间清醒过来,初春的寒风拂过胸膛冰凉一片,傅十冬慌乱地系上纽扣。   “你找我有事?”因为宿醉的关系,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慵懒的样子莫名平添一抹性感。   活了三千年,第一次看到如此衣衫不整的男人,叶凝瑶红着小脸儿屏住呼吸道:“这个给你,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邻居了。”   她把那两颗鸡蛋塞进男人的手中,心里默念清心咒迅速收回手。   此时,傅十冬早已整理好衣服,他拧紧眉心问:“怎么回事?” 第11章 食欲 叶凝瑶把早上的事情简单……   叶凝瑶把早上的事情简单叙述一遍,末了还不忘委屈地瘪瘪嘴,只为能让这男人产生怜爱。   怜爱也是爱,只要有了同情心,那么离喜欢也就不远了!   傅十冬听完,眼底闪过一抹寒光,他紧握鸡蛋沉声说:“走吧,我去帮你把房子修一修。”   “那就麻烦你啦。”叶凝瑶眼前一亮,没想到他会这么上道没主动提出帮忙,这个男人真不错!   被她炙热的眼神烫得心头一荡,傅十冬连忙错开脸,越过她径直朝那座小破屋走去。   院门要修,院墙一圈要埋上玻璃碴子,屋顶要修,如果想种菜,这一院子的石头都需要清走。   傅十冬目光冷凝地看着这一切什么都没说,撸起袖子就开始干活。   他闷声弯下腰,搬起石头往一处扔,身上的粗布衣衫打了好几个补丁,随着动作衣服伏贴在身上,勾勒出的臂膀结实有力。   叶凝瑶跟在他身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本来是想找机会和他多多相处培养一下感情,结果这男人还真是实在,反倒让她有点无所适从。   “我应该做些什么?”   “都是体力活你干不了,你去忙别的吧。”他没有抬头,粗声说道。   想到男人刚刚起床应该没有吃饭,叶凝瑶拿过他放在石头上的两颗鸡蛋,轻轻一磕仔细剥开蛋壳。   青葱细指下一颗嫩白Q弹的鸡蛋暴|露于眼前。   拿着剥好的鸡蛋,她走到傅十冬面前,“张嘴。”   鼻息间暗香浮动,男人停下动作盯着她那葱白似的手指,喉结一动。   “快张嘴啊,我都举半天了。”叶凝瑶又把那颗鸡蛋往前送了一些,蛋白和男人的薄唇只有一线之隔。   “我自己吃。”傅十冬悄悄红了耳尖儿,平时犀利的目光根本不敢和她那双水盈盈的眸子对视。   “你手上都是土,我这里没水。”潜台词是:只能我喂你才可以吃。   没再给他犹豫的机会,叶凝瑶掰开一小块儿直接送到男人的嘴里,指尖划过他的薄唇,娇嫩的触感让傅十冬瞬间神经紧绷大脑变得一片空白,嘴里含着鸡蛋完全忘记该怎样吞咽。   看他傻乎乎的样子,叶凝瑶浅笑,声音甜得能掐出水儿来,“你快吃吧,辛苦你了,冬子哥~”   “咳咳咳……”傅十冬差点没被这声称呼呛死,胡乱把鸡蛋吃完,他立马逃也似的大步往院门方向走去。   叶凝瑶只是想逗逗他而已,没想到自己却把人吓到了,忙伸手扯住他的衣角问:“你干嘛去?”   他脚下一顿,唇上那抹柔软的触感还在,他头也不回地说了句:“我回去拿工具。”   在叶凝瑶看不见的地方,男人的脸色涨得通红,眼底尽是慌乱。   只用一天时间,两个人把整座房子修葺完成。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土房,叶凝瑶对傅十冬衷心感谢道:“谢谢你帮我,今天没有准备,明天我请你吃饭吧,把嫂子他们也叫上。”   近几年来,她是唯一一个把他大嫂当成正常人来对待的好人。   傅十冬心中一暖,语气不自觉地软下来,“不用,我回去了。”   他用手背擦了下额头上的薄汗,忍着身上的粘腻,只想快点回家冲个凉。   “如果你不带他们过来,我买好东西过去找你也是可以的。”没再给他反驳的机会,叶凝瑶把他推出院门,“就这么定了,明晚在家等我。”   “……”怕和她有过多的肢体接触,傅十冬只能任由她推着自己走。   直到被推出院门,才想起自己的回绝被这个城里女人否定了。   也就是说,他们之间还要继续牵扯下去,傅十冬蹙了下眉随即又舒展开,嘴边是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意。   第二天清晨,喂完那只白白胖胖的兔子,叶凝瑶被兔窝旁边的那棵枯树吸引了注意力。   昨天一直忙碌无暇顾及,如今看它孤零零的伫立在院中,落败凋零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悯。   这棵桃花树的年龄差不多十年有余,她伸手抚上树干,树体僵硬毫无生机。   叶凝瑶静默一瞬,从法器中输出一缕缕灵力灌入树干内,“咱们相遇即是有缘,希望有一天你能繁花似锦,恢复往日风光。”   直到感受树中隐约有一丝生机出现,她才收回仅剩不多的灵力。   神识中的法器又恢复成黯淡无光的紫色。   此时,在十几公里外的县城,傅十冬站在供销社的柜台前认真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售货员见他洗到泛白的褂子上左一块补丁又一块补丁,眼露一抹不屑,但畏惧于男人不怒而威的气场,这抹不屑她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出来。   “同志,你看半天了,到底想买啥啊?”   傅十冬没找到自己想要的,这才从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块干净的手绢展露在售货员的眼前,“你们这里有这种样式的手绢吗?”   售货员瞄了一眼手绢再瞅瞅傅十冬摇摇头,“我们这儿可没这么好的款式,看着像是苏绣,这种手绢老贵了。”   “谢谢。”傅十冬收起手绢又揣回兜里,买了一斤水果糖便走出供销社直接去了不远处的黑市。   买不到同样的手绢他只能买些吃喝把这钱补回去。   还有上次的罐头钱和奶糖……这么一想他好像欠那城里女人挺多的。   三斤猪肉,五斤精白面,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   拎着它们徒步回到村里已是下午三点。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净手开始和面。   待面团发酵的时候,又从地窖里拿出一颗红萝卜,把它和买来的猪肉分别剁碎再拌成馅料。   傅媛听到剁菜的动静走出屋,看着菜板上的猪肉馅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叔,还没过年,你咋做这么好的东西吃?”   “这是要送人的,你和傅年一人一个,再给你妈留两个。”傅十冬把所有馅料放进一个大铝盆里搅匀,平时舍不得用的调料放得足足的,他用筷子尖挑起一小块儿尝了下咸淡,最后满意地放下筷子去看面团发酵得如何。   “叔,我那份给你吃吧。”每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她叔都会把这些让给他们吃,之前傅媛还小不懂事,现在终于明白,她叔不是不爱吃,而是舍不得吃。   面对突然这么懂事的侄女,傅十冬老怀安慰地用手腕揉了揉她的头发,“不用,叔不爱吃。”   “那我来帮你包包子吧。”在农村,七八岁的孩子已经学会生火做饭,傅媛因为家庭原因本就早熟,像包包子这种活儿对她来说是小意思。   “我自己包吧,你去把你哥找回来。”从回来到现在,他一直没看到傅年的身影,那个孟小伟还在医院里躺着,所以他倒不担心自己侄子会再外面碰到什么麻烦。   “行,我这就去!”傅媛一路小跑出屋,没一会儿的功夫就跑没影了。   估摸好时间,傅十冬开始揉面包包子,宽大的手掌揉在雪白的面团上,黑与白的对比反差极大。   当叶凝瑶被傅媛领进屋时,正好看见男人这副贤惠的模样。   在原身的认知里,这个年代做饭几乎都是女人干的活,第一次看见男人做饭,叶凝瑶的眼里充满好奇。   “叔,你看谁来了?我在外面碰到叶姐姐,她说要来咱家吃饭。”   傅十冬抬起头与那双满是笑意的眸子撞在一起,他迅速闪躲开那道视线,说:“今天队上没事?”   “没事,你这是干嘛呢?这是咱们晚上要吃的吗?”叶凝瑶凑到他身边探了下头,精白面的肉包子,看来这男人还挺重视这顿饭的。   “不是。”傅十冬直接打碎她的自作多情,如实说道:“我没买到手绢,这些包子能代替它吗?”   叶凝瑶本想说不能,但想到这男人的执着劲儿,于是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可以啊,我那条手绢不值多少钱,这么一看我好像赚到了。”   由于她的靠近,傅十冬加快手里的速度,只盼自己体内冒出来的那团邪火能尽快被压制下去。   叶凝瑶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反常,此刻她的所有注意力都在包子身上。   一个个圆滚滚的肉包子在男人的拿捏之下排成排,特别可爱。   灶台里的柴火烧得“噼里啪啦”响,傅十冬把包好的包子放进冒着白汽的大蒸锅里。   没用十分钟,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从锅里慢慢飘散到空气中,叶凝瑶不自觉地深深吸气,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饥饿感。   她和傅媛眼巴巴地坐在旁边等待包子煮熟那一刻。   这种感觉让叶凝瑶感到新奇,想她活了三千年,这是第一次对食物产生了渴望。   待锅盖打开,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味儿立刻充斥在鼻息之间。   叶凝瑶偷偷咽了下口水,问:“我能尝尝吗?”   “嗯。”傅十冬把锅屉上的包子捡入盆中,然后推到她面前,“这些都是你的。”   “谢谢。”叶凝瑶喜滋滋地用筷子夹起一个放到傅媛的碗里,随后才给自己夹了一个。   咬下去的瞬间,包子里油汪汪的肉汁溢满味蕾,猪肉的浓香和萝卜的清香混合在一起香而不腻。   她微微眯起眼睛,吃得一脸陶醉,这副馋猫儿样看在傅十冬的眼里,嘴边勾起一抹温柔笑意。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做的食物还不错,挺有成就感。 第12章 做梦 一个包子下肚,叶凝瑶意……   一个包子下肚,叶凝瑶意犹未尽地舔了下嘴唇,她侧过头看向身旁的傅媛,只见小丫头双手捧着大包子正小口小口地吃着。   那样子仿佛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东西。   和傅媛一对比,叶凝瑶突然觉得自己就像那猪八戒吃人参果,毫无优雅可言。   她再看向傅十冬,那男人又去蒸包子没发现自己的蠢相,心中长吁一口气,又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自打穿越过来后,叶凝瑶每天吃的都是萝卜白菜窝窝头,再好一点是高粱米饭。   她以为人间的食物差不多都是一个味道,原来是她见识少了。   想到自己这段时间吃的东西,她真后悔没去国营饭店尝尝其他食物。   手边是她为今天请客带来的食材,从村里食堂拿粮票买来的萝卜汤和窝窝头……   和这肉包子一比较,它们简直是无法入口。   傅媛把那个包子吃完,便乖巧地从凳子上跳下来,准备去给灶台添柴火。   叶凝瑶又从盆里拿起一个包子伸手挡住她的去路。   “喏,再吃一个,你太瘦了。”   盯着眼前的包子,再抬头瞄了一眼傅十冬,傅媛怂怂鼻子,口是心非道:“叶姐姐,我吃饱了。”   “快吃吧,包子有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叶凝瑶把包子放进她的碗里,“吃没了咱们再做。”   傅媛又看向傅十冬,见她叔没有反对这才敢吃。   “你怎么不吃包子?”叶凝瑶看向忙碌的男人,怎么看怎么顺眼,就是不知道他还会做什么好吃的?   “我不爱吃。”傅十冬把蒸锅盖好盖子,又给他们倒了两碗白开水。   这份细心让叶凝瑶心里暖烘烘的,她仰起头把一个包子抵在他的唇边,“你吃一个吧,很好吃的。”   她才不信有人不爱吃肉包子,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可能不喜欢?   傅十冬想躲开,却又听她说道:“包子上已经沾上你的口水,没人会吃的,快吃。”   “……”他只能接过包子咬了一口,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男人的吃相很有修养。   “真乖~”见他还算听话,叶凝瑶满意地点点头,脸上的笑容灿烂如阳。   傅十冬挪开视线一口一口咬着包子,心跳如鼓般的悸动让他根本尝不出包子的美味。   晚饭时,傅年看着桌子上的肉包子皱皱眉,一脸疑惑。   傅十冬见他不吃,只能耐心解释道:“这是你的,快吃吧,你娘和圆圆都有。”   傅年紧了紧手中的筷子又看向叶凝瑶,比起对别人的冷漠,他无神的双眼中有一丝波动一闪而过。   “叶知青是来咱家坐客的。”只稍微一个眼神,傅十冬就能猜到他的想法。   对家人如此温柔的男人可不多见,如果有一天他也能像这样般对待自己,叶凝瑶觉得以后和他相敬如宾过日子,不妨是个很好的选择。   不过想归想,她更喜欢一个人恣意潇洒地活着!等自己改命成功她一定找个灵气充沛的地方颐养天年。   傅家大嫂庄秀芝一直坐在炕头,即使今天改善伙食仍然不为所动。   傅媛吃完之后像平时一样拿起碗去喂饭。待食物放到嘴边,庄秀芝才张开嘴咬了口包子。   “嫂子的病去医院看过吗?”叶凝瑶看向那对母女,心里酸酸胀胀。   她的灵力只能医治植物,凡人的毛病她也爱莫能助。   “看过,吃了不少药,但没有任何起色。”提起这个问题,傅十冬语气平淡,曾经的满怀希望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殆尽。   “我相信大嫂有一天会好起来的。”只要她能攒够灵力再借助其他外力,一切皆有可能。   “嗯,谢谢。”傅十冬只当她这是安慰话,并没往心里去。   吃过晚饭天色已经昏暗下来,他把之前蒸好的包子装进一个搪瓷盆里,虽然两家是邻居,但傅十冬还是坚持要送她回去,叶凝瑶只能“勉为其难”地答应。   回去的路上,叶凝瑶盯着脚尖儿有些纠结要不要趁此机会一举拿下这个男人。   还没等她有所抉择,只听男人焦急出声:“小心!”   下一秒钟她就被带入一个炙热的怀抱里。   叶凝瑶下意识地摸上那硬梆梆的胸膛,只觉得手感不错。   她仰头看他,脉脉含情,红透的小脸儿娇艳得想让人染指。   浓郁的花香在这夜色中幽幽浮动,傅十冬不自觉地收紧手臂,怀中的娇软让他脑子嗡嗡作响,一股邪火由下至上来得猛烈又措手不及。   自己那处的变化使他骤然清醒,忙松开手,眼神闪躲着叶凝瑶的目光出言解释,“前面是柴火垛,你快撞上了。”   “谢谢你。”叶凝瑶随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和墙边的柴火垛只有半步距离。   如果真的撞上去,那可真是太丢人了!   这里离她家还有五步之遥,刚刚差点儿出了大丑,叶凝瑶哪还有心思勾引他,急忙拎紧手里的包子道别,“我到家了,咱们明天见!”   “嗯。”傅十冬神色复杂地看向她,猜不准自己方才的龌龊举止有没有被发现。   回到家里,他身上的燥热随着夜晚的凉风已渐渐消退。   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而已,可晚上躺在炕上他如烙饼一般,翻来覆去却怎么都睡不着。   只要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的都是那女人笑盈盈的小脸儿。   无奈之下,他侧身面对土墙在心里默默数数,直到天露鱼白才勉强入睡。   睡梦中,傅十冬游走在一片花海之中。   粉的红的,各色花朵团团锦簇。   他望向这看不到边际的鲜花眼底除了惊讶还有一丝戒备。   就在这时,画风突然一转,自己被束缚在红罗帐中动弹不得。   傅十冬不甘心地再次用力挣脱,仍是徒劳。   随着轻纱曼舞,一个身穿红裙的古代女子慢慢朝他走来,直到走近他才看清来人。   “叶知青,这是哪里?”   女人对他的话毫无反应,而是在床边轻轻坐下,用青葱细指勾起他的下巴,一双波光潋滟的美眸满含深情地看着他。   傅十冬喉结一动,声音变得低哑,“为什么我不能动?你怎么……”还没等他把话说完,两片温热的唇瓣瞬间堵上他的唇,让他再也发不出声音。   从清浅转为浓烈,从被动转为主动,他最终还是失了控。   空气中弥漫着阵阵花香,红罗帐中已是一室旖旎。   “瑶瑶……”一记闷哼出声,傅十冬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某处的粘腻让他不得不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龌龊无耻。   他狠搓一把脸,再无睡意……   在一墙之隔的小土屋里,叶凝瑶也在做着美梦。   在梦里,她一袭霓裳在万花丛中翩翩起舞,变幻莫测的彩霞染红整个天际,美不胜收。   如雨般的樱花瓣漫天飞舞,叶凝瑶伸出纤纤手指托起一瓣樱花,她试图放在鼻间轻闻,结果那片花瓣突然一颤,变成了一个白白胖胖的肉包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漫天的樱花雨通通变成大包子朝她砸来。   眼看就要被包子砸中,叶凝瑶吓得猛然睁开眼,身上已是冷汗涔涔。   她拍拍剧烈起伏的胸脯,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无比庆幸这只是个梦而已。虽然喜欢吃肉包子,可她一点都不想被包子砸死!   此时,天已蒙蒙亮,叶凝瑶赖在炕上一点都不想起来。   屋外静悄悄的,这时从隔壁传来一阵“砰砰”的声响,一声还比一声高,扰得她烦躁地挠挠头发,一个翻身从炕上爬了起来。   “吱呀…”打开木门走出屋子,叶凝瑶透过低矮的墙头看向隔壁的院子。   只见傅十冬穿着一件破了个窟窿的白背心,裤腿高高挽起正在院子里劈木头。   随着斧头抬起落下,他的额头沁出一层薄汗,狠戾的模样仿佛这些木头是他的仇人。   “你怎么醒的这么早?”叶凝瑶捂住嘴打了个哈欠,慵懒得像只猫儿。   甜糯的声音让傅十冬身子一顿,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小女人在自己身|下娇|喘连连的画面,他强忍着那股躁动,扔下斧头匆匆离开。   叶凝瑶:“……”   昨天还好好的,这人今天是怎么了?   想不通他在犯什么病,叶凝瑶气鼓鼓地回了屋。   直到隔壁传来关门声,傅十冬这才敢重新走回院子,盯着那些没劈完的木头,自嘲一笑……   清晨的春风吹得树枝“沙沙”作响。   在不远处的村口,江淮用自行车驮着两大袋种子进了村。   等他骑到知青点的时候,大家都已经起床各自忙碌着,林子安见他回来了,忙走过去帮忙抬种子。   “你怎么才回来啊?我以为你直接回城不回来了!”   见他说话阴阳怪气,江淮拧紧眉问:“你哪来那么大怨气?”   “我喜欢的姑娘被人欺负走了,我当然有怨气。”想到叶凝瑶走的那天自己并不在场,林子安悔得肠子都青了。   都怪自己贪酒喝得烂醉,结果等他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江淮被他这没头没脑的话弄得一愣,侧过头看他,“谁是你喜欢的姑娘?”   “叶凝瑶啊,你不会不知道吧?”   “她怎么了?”江淮立刻扔下袋子,双手扶上他的肩膀问得急切,“谁欺负她了?” 第13章 开始 平时江淮是个喜怒不形于……   平时江淮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林子安定睛看了他好几秒,“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激动?”   “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江淮对他的疑问充耳不闻,只关心他口中的答案。   林子安心底的疑惑越来越大,见他不肯说只能如实回答道:“孟队长说她生活作风奢靡,把她弄去村东头的小破屋了。”   “你怎么没帮她?”江淮放开手眼底尽是自责,如果让叶父叶母知道,他还有什么脸面对他们?   “我那天有事不在场。”林子安心虚地摸摸鼻子,明显底气不足。   “一会儿我去问问孟队长究竟是怎么回事。”江淮拍拍他的肩膀,心思颇为复杂。   他猜不准是不是孟家人已经知道自己和瑶瑶曾经的关系。   如果真的知道了……为什么孟迎莹没找自己问清楚?   而孟迎武的行为,是想替他妹出头?   抱着这样的疑问,江淮直到晌午才在孟家附近堵到孟迎武,见他特意来找自己,孟迎武已经猜到了大概。   “妹夫,都到家门口了,你怎么不进去?”   “我来是想问你,为什么让叶知青搬出知青点?”江淮没想和他绕圈子,和这种小人多说一句话,他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为什么?”孟迎武冷哼一声,被他不屑的神情伤到了自尊心。   不就是个城里人么?有啥了不起的?来到这里还不是被他管着?   如果不是他妹非要喜欢这个小白脸,他早就下绊子了!   “你和那叶凝瑶是什么关系当我不知道?你以为我们孟家人都是傻子?江淮我可告诉你,如果你敢让我妹受半点委屈,我让你和那女人走不出大洼村。”   “这么说你是故意的?”江淮瞬间沉下脸,眼底迸发着愤怒,“我已经和瑶瑶分手,孟迎莹她还想怎么样?”   “这事和我妹没关系,一切都是我做的。”孟迎武挺起胸膛把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叶凝瑶生活作风有问题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我只是公事公办,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不亏心。”   “好一个公事公办。”江淮气得脸色涨红,理智告诉他不能再强出头,如果自己再帮瑶瑶说话,只会让她的处境更加艰难。   他紧了紧拳头,最终还是没有选择撕破脸,转身离开朝村东头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孟迎武使劲儿往地上啐了口吐沫,按原路返回家去找孟迎莹。   此时,在孟家。   孟迎莹坐在炕头,晶莹的泪水围在眼圈打转,泫然欲滴的模样少了几分艳色,多了几分柔弱。   刘美玉坐在旁边看得直心疼,“没想到那个叶凝瑶竟然是个狐狸精,从京市来这里就是为了拆散你们吧?”   “江淮应该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可叶知青明显不是这么想的,不然谁家妹妹会追到这里下乡?”孟迎莹吸了吸鼻子,拉起她的手抽噎道:“幸好你告诉我那女人有和江淮的合影,不然我还被她蒙在鼓里呢。”   “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那种狐狸精称心如意的,她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就应该拉出去游|行!”刘美玉义愤填膺地拍拍她的手,眼底的恨意仿佛她才是被撬墙角的那个人。   “她毕竟是江淮认识的人,要不还是算了吧。”嘴上这么说着,孟迎莹却轻勾嘴角,心里对刘美玉的反应十分满意。   “不能这么心软!你可真傻!这事交给我,你就等着瞧吧!”   “什么等着瞧?”孟迎武刚一进屋正好听到了这句话,他偷偷打量着刘美玉那饱满的胸脯,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孟迎莹见他一脸色相,不禁皱眉,“你怎么出去又回来了?”   “没啥,回家喝口水。”有外人在,孟迎武没办法说实话。   “孟队长,你和迎莹还有事吧?那我先回去了。”刘美玉哪会感觉不到那灼热的视线?孟迎武的好相貌在村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可惜只是个乡下人,还是已婚的。   即使心里再有好感,她也未曾想过破坏别人的婚姻,更不会在这农村扎根。   怕她哥坏事,孟迎莹忙解围道:“行,你先回去,明天我去知青点找你玩。”   “好的,明天我等你。”   送走刘美玉,孟迎莹回到里屋,一巴掌拍在她哥的后背上怒斥道:“你都有个漂亮媳妇了,怎么还这么色?我现在只有美玉这一个朋友,你可不能把人吓跑咯!”   “你放心吧,我有分寸。”后背火辣辣地疼,孟迎武呲牙咧嘴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什么事?快说吧!”孟迎莹坐回炕头,用手绢擦掉那好不容易攒出来的泪水,神色又恢复成平时的慵懒。   “刚刚江淮那小子来找我,他知道那女人的事了。”孟迎武双手叉腰,哼笑一声,“就是个怂货!”   “你没把我卖出去吧?”孟迎莹对这个便宜大哥鄙夷得不行,可表面仍维持一副“兄妹情深”的假象。   “你放心,他以为是我在难为人。”孟迎武从桌上抓起一把瓜子大大咧咧地嗑了起来,“姓叶那女人我已经帮你弄到村东头了,你是不是该给我点儿好处?”   孟迎武用拇指和食指做了个撵钱的动作,脸上露出贱兮兮的笑容。   “给,省着点花。”孟迎莹从衣服兜里掏出五块钱放到桌上,又交待道:“过几天村里应该会传出一些流言,你要帮我把流言控制得恰到好处,一定不能把火烧到江淮身上。”   “你放心吧,这点事还难不倒你哥。”孟迎武把钱拿过来收进兜里,临走前不忘再抓一把瓜子,“这毛嗑挺香,小伟还在县里住院,你这个当姑的多给他买点儿吃喝送过去吧。”   “……”孟迎莹被他的厚脸皮气得心头一梗,全当没听见直接把他赶出自己的小屋。   桌上还放着刘美玉刚刚拿来的一瓶山楂罐头,她很意外书中女主还是个挺有心机的人,如果不是刘美玉看到那张合照,也许到现在她也不敢确定村里的叶凝瑶就是女主。   想到叶凝瑶这个威胁还在村里住着,而江淮仍对那个女人念念不忘,孟迎莹气得手掌一挥把桌上所有的东西打翻在地,当玻璃碎成一地的瞬间,她心里终于畅快几分。   ……   在村子的另一头,江淮敲响小破屋的院门,心底的自责达到了顶峰,当叶凝瑶打开门时,他肃着脸没头没尾地说道:“我明天会给家里写信,让叶叔想办法把你调回城。”   这是书中的一句台词,叶凝瑶记得非常清楚,当时原身对男主还未死心,便直接拒绝了他,以至于接下来的命运无比悲惨。   叶凝瑶很想点头答应,可惜……命定的轨迹并不会因为一两句话而改变。   她挑眉看向他,语气平淡,“如果你能早点向我和家里人坦白,也许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对不起,瑶瑶。”江淮从没想过他们的关系会被孟家人知道,而且还是这样迅速。   “我说过咱们以后只是陌生人,你只要把你的未婚妻管好就行,如果有一天她发了疯出来乱咬人,连同你,我一样不会放过。”说完,叶凝瑶当着他的面把木门又重重关上。   原身会那么悲惨,江淮绝不无辜,如果不是他没有担当说得不清不楚,原身根本不会下乡。   在大洼村这段阴暗的岁月里,哪怕他能顾念一分旧情,原身也不会受尽羞辱最后郁结而终。   门外,江淮颓废地靠在院墙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崭新的香烟,打开封条从里面拿出一颗点燃。   由于以前没抽过烟,第一口抽得有点用力过猛,连续咳嗽好几声才缓和下来。   随着烟雾渐渐升起,曾经的美好如电影一般一帧帧浮现在眼前,直到猩红的小点儿燃尽,他才踩灭烟头慢慢离开。   ……   在春耕之前,为了让知青们收收心好好干活,大队特意安排两辆牛车拉送他们去县里采买东西,其中一头牛还是从邻村借的。   本以为赶牛的人会是傅十冬,直到牛车缓缓前行,叶凝瑶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莫小青挽上她的胳膊坐在车尾,从头到脚关心一遍,就怕她在那个破房子里一个人住受到什么委屈。   “我在那里挺好的。”周围都是耳朵在听是非,叶凝瑶很想告诉她傅十冬给自己做包子的事,可一直没有机会开口。   到了县城,大家各自散去下午再集合。   叶凝瑶看了眼周围,这才把包子的事告诉莫小青,末了还不忘大方邀请道:“中午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肉包子。”   “啧啧啧,这年头会做饭又愿意做饭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看来真让你捡到宝了。”莫小青忍不住咋舌,那么一个凶巴巴的二流子竟然会做出美食?她觉得有可能是叶凝瑶情人眼里出西施,说得太夸张了。   “我的眼光一直不错。”叶凝瑶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两人相视一笑,嘻嘻哈哈地朝供销社走去。   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叶凝瑶曾把原身的记忆反复研究多次,所以她知道供销社是买卖东西的地方。   只不过里面的东西实在太过粗糙,比如那布料就没有一块是细腻柔软的。   摸起来还不如原身带来的那些衣服质量好。紧贴肌肤的东西必须要特别好的材质才行!   于是她打消了买布料做衣服的想法。   “你都转一圈了,想好买什么没有?”莫小青给自己买了一盒蛤蜊油还有二斤槽子糕当零嘴,一会儿他们还要去邮局,时间不是很充裕。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此时,叶凝瑶被一双黑色布鞋吸引了目光,她指着鞋问售货员,“这鞋最小码是多少?” 第14章 破裂 “最小码是35码。”   ……   “最小码是35码。”   “给我来一双。”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钱递过去,又四处寻找半天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蜡笔和摞在一起的图画本,“还要两本图画本和一盒蜡笔。”   在书中,傅年虽然不能说话并且反应迟钝,却在艺术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叶凝瑶想投其所好刷刷好感值。   “你穿35码的鞋?”莫小青看到她买的东西是一头雾水,哪一样都不是他们会用到的。   “嗯。”叶凝瑶含糊其辞应付着,并催促她道:“你都买完了吗?咱们快走吧,还要邮信呢!”   今天来县里最重要的事,是往叶家寄封家书,在原身的记忆里,她的家人真的对她宠爱有加,如今自己占了她的身子,除了帮其报仇以外,还有义务替她照顾其父母。   在信中,叶凝瑶只提到和江淮分手的消息,具体什么原因她不打算告诉他们。   原身的哥哥是个暴脾气,如果知道真相没准会找男女主麻烦,书中男女主那都是天选之子,找他们麻烦最终只会成为炮灰。   她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想牵连其他人。   两人寄完信又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包子。   叶凝瑶刚咬下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肉包子吗?好难吃啊?”   莫小青被她的举动弄得一愣,忙拽拽她的衣袖小声提醒道:“叶同志,你干嘛呢?你看那服务员咋瞅你呢?”   这年头浪费粮食可耻,说肉包子难吃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话!   “这和傅十冬做的包子不一样啊?”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些包子突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那个二……”莫小青把“二流子”及时咽回去问:“傅十冬做的真有那么好吃?”   她疑惑地咬了一口包子,挺好吃的啊,叶凝瑶这是什么味蕾?   “根本没办法比。”叶凝瑶瘪瘪嘴,原来不是所有包子都是一个味道,浪费好几毛钱,心疼!   从县里回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见她来了,忙笑盈盈地跑来迎接。   在这个小姑娘的认知里,除了家人以外,叶姐姐是对她最好的人!   “叶姐姐,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叶凝瑶笑着抱住她,再低头看向她那双被大脚趾顶坏的鞋尖儿,说:“今天去县里看到了这个,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说完,从布兜子里掏出一双黑布鞋放到她手里。   “是要送给我吗?”傅媛瞅着手中的布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穿上新鞋。   “对呀,送给你的。”叶凝瑶帮忙解开鞋带,并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试鞋。   “怎么样?喜欢吗?”鞋子有点大,不过小孩儿的脚长得快,买大一点儿明年还能继续穿。   脚趾终于能在鞋里自由伸展,因为兴奋,傅媛的小脸儿粉嘟嘟得可爱。“喜欢!谢谢叶姐姐。”   上次收了那瓶罐头,她叔并没有说什么,她便以为自己是可以收礼物的,小心翼翼地摸着新鞋,傅媛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你哥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他。”傅媛摇摇头,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双新鞋上。   “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叶凝瑶又从布兜子里拿出图画本和蜡笔放在一旁,“这是送给他的礼物。”   “叶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哥喜欢画画?”可惜家里没钱,她哥都是拿树枝在地上画。   “呃……”叶凝瑶把碎发别到耳后,心思一转说:“傅年看起来很像个艺术家。”   “啥是艺术家?”傅媛仰起小脸儿,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十分好奇。   书中写过,傅年如果没出那场事故,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至于什么是艺术家?叶凝瑶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和这孩子解释,因为她也不是太清楚。   最后,她摸摸傅媛软软的头发,故作老成地说:“等你长大就会懂了。”   傅媛本想继续追问下去,这时,家里的院门响起,傅十冬一身灰扑扑的扮相回来了。   当他看到叶凝瑶时不自然地收紧手指,目光闪躲着她的注视。   “叔,你快看!这是叶姐姐送给我的新鞋!”傅媛穿着布鞋一阵小跑来到他身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傅十冬随着她的声音低头看过去,薄唇抿成一条直线,浓眉紧皱。   因为太兴奋,傅媛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又指了指一旁的笔和本,“那是叶姐姐给哥哥买的!”   傅十冬看着它们,再看向那双换下来的旧鞋,两者之间形成一个极强的反差。他沉默一瞬抬起眼对叶凝瑶说:“叶知青,咱们谈谈吧。”   “嗯,好。”他的不悦已经让叶凝瑶明白他想要说些什么。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说完,他肃着脸大步走向土房。   “叶姐姐,我叔是不是生气了?”这时,傅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男人的情绪不对,“这鞋我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没事,你放心穿,我和他是有别的事要聊。”叶凝瑶拍拍她的肩膀,心疼她的早熟。   五分钟后,两人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傅十冬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毛票递给她,“这是鞋钱和书本钱。”   叶凝瑶盯着那一叠五分一毛的钱币有些微怒,“你非要和我算得那么清楚吗?再说那些东西又不是给你的,这钱我不要。”   因为生气,她的小脸儿绯红,傅十冬稳住心神直接把钱塞进她的手心里,“太贵重的东西我们不能要,还有,以后……你还是别来了。”   “你什么意思?”叶凝瑶紧紧攥住钱,定定地看着他,仿佛要扒开他的胸膛看一看这个男人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我们都是穷惯了的人,和你不是同一个世界,希望你别对他们太好。”傅十冬语气一顿,神色复杂地对上她的目光,“所以,如果没有必要,大家最好不要再见面。”   叶凝瑶被这番言语气得心头一梗,“傅十冬你就是个孬种!”   她宁可在这书中轮回千百次,也不想再搭理这个狗男人!   傅十冬别过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直到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才转过头。   哪怕四周都是光秃秃一片的黄土地,也掩盖不了她的出众。   傅十冬望向那抹袅袅婷婷的背影强行压下想把人留住的冲动。   这么美好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属于他……   时间如流沙,一晃已是清明。   清风徐徐,四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叶凝瑶院子里的那棵桃花树因为有灵力的灌溉,早已恢复往日的生机。   满树桃花,灼灼其华,花香醉人。   远远望去,给这个简陋的小院子增添不少亮色。   清晨,叶凝瑶挎着一个小竹篮,小心翼翼地采摘东南方向枝条上的桃花。   桃花有消食顺气,美容之功效。   初苞绽放的花朵,是最佳采摘时间。   一朵朵摘下,直到装满整个篮子她才笑意盈盈地收回手。   这时,隔壁院子传来“吱呀”一声开门声,叶凝瑶只当作没听见,目不斜视地拎着篮子回了屋。   听到她那边的关门声,傅十冬脚步一滞,抡起铁镐搭在肩膀上,匆匆赶去地里干活。   叶凝瑶把所有鲜花放进坛子里铺平,再把从县里买来的白酒倒入坛中密封好。   正常情况下,如果想要把它们酿成桃花酒需要三十天。   但这棵桃花树是由她的灵力所滋养,比起普通的桃花树,它的花朵开得更艳丽,花香更加浓郁,而药性也更强。   与白酒一同浸泡七天就可以达到浸泡一个月的口感和功效。   俗话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想酿出最好的桃花酒在这人间最少需要五年时间。   这里不比天上,物资匮乏各种条件有限,叶凝瑶只能用最简单粗糙的方法酿制她最爱的桃花酒。   把小坛子放到厨房的角落里,她换好衣服走出家门去村委办挣公分。   四月已是春耕时节,叶凝瑶的工作除了负责账务还要管理村里那个不太大的库房。   库房门前有棵大榕树,平时大家干完活都会聚在榕树下侃大山,甭管那些家长里短是不是真的,反正都只图一时嘴上乐呵。   有时候流言蜚语就是一把无形的刀子能杀人,叶凝瑶很反感他们这些毫不负责的言论,所以平时如无必要她很少会来库房这边。   只不过今天有些反常,当她来库房取东西时,树下只坐了两三个人,大家一见到她立马闭紧嘴巴不再说话。   可眼神里的鄙视却让人无法忽视。   此时,在田间地头有几个妇女正围坐在一起,唠着村里最新传出的八卦新闻。   “欸!你们听说了吗?咱村那个叶知青真是不要脸!长得一脸狐狸精相,你们可点把自家男人都看住喽!”   “她咋地了?我瞅那姑娘挺好的,一说一笑可随和了。”   “可拉倒吧,你是不知道,她啊~从城里跑到咱们这就是为了江知青。”   “江知青?江淮?那不是咱村花的对象吗?”   平时他们最爱聊知青们的八卦,尤其是这种关于情情爱爱的,几个人一听皆是眼前一亮来了兴趣。 第15章 流言   “对呗,可不就是他,听说叶……   “对呗,可不就是他,听说叶知青和江知青以前是认识的,那个狐狸精来这里就是跟咱村花抢人的,真是不要脸!”   说话这位是村里的小寡妇赵小莲,二十出头刚结婚就死了丈夫背上一个克夫的名声,但因为娘家人在村里硬气,又守寡多年没再嫁,平时大家对她还算和善。   “听说老孟家那闺女不是要和那男知青结婚了吗?咋还出这种事了?”   “这样的狐狸精就应该挂个大牌子抓出去游|行!”   “对!咱们村可不能放过这样的祸害不管!”   虽然几个人说得义愤填膺,可谁都没那闲心去找村里领导说这事儿。   流言嘛,痛快痛快嘴就行了。   赵小莲见自己煽动得还不到位,眼珠一转又开始想其它主意……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整个大洼村都听说了这条流言。   包括知青点也在偷偷议论着。   傍晚在饭桌上,女知青钱玲忍不住好奇心问向江淮,“江点长,你和叶知青是啥关系啊?村里传的是不是真的?”   “什么?”江淮眉头一皱,没明白她的意思,“村里什么传言?”   见他不知道,钱玲挠了挠头发,纠结自己要不要告诉他。   “怎么了?村里发生了什么事?”莫小青听她提到叶凝瑶的名字,心底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你没听说?”见大家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钱玲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村里都在传叶知青下乡来大洼村是为了江点长,说她是狐狸精,不要脸!”   “是谁在传闲话?吃饱了撑的吧?”莫小青听了起初是不敢置信,随即被气得够呛,面色因为激动有些发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压根没这事,村里怎么不传别的女知青呢?”刘美玉朝莫小青翻了个白眼,嘴边扬起一抹嘲笑。   江淮紧了紧手中的筷子,眼里含着冰渣,“这种没根据的话最好少传,作为知识青年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说完,他“啪”得一声撂下碗筷,阴沉着脸离开饭桌。   其他人缩缩肩膀,面面相窥。见他不承认也不否认,大家都隐约察觉到村里的传言有可能是真的。   “我相信凝瑶不是那种人,有功夫谈论这些,你们还是多看看伟人语录吧!”莫小青腾得站起身,没心情再继续吃饭,转身离开饭桌准备去村东头问个清楚。   大家都知道她和叶凝瑶的关系很好,目送她离开,钱玲摸摸鼻子小声问:“你们说村里那传言到底是不是真的啊?之前叶知青还抢了点长的工作?怎么看都不像是喜欢啊?”   刘美玉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你没听过因爱成恨这句话吗?没准这狐狸精就是想引起江点长的注意呢?”   好像有点道理?大家附和地点点头,也认为是这么一回事,只有钱玲歪着头还在思考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从知青点到村东头要经过一个小木桥,莫小青气冲冲地跑出来不久便在桥头碰到了江淮,“江淮,你站住!”   此时,她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看到这个始作俑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江淮回过头,没心情和她解释,出于涵养他还是问了句,“有事?”   “你是去找凝瑶?正好我也是!我倒要看看你要怎么解释!”莫小青在越过他时狠狠瞪了他一眼。   “随便你。”江淮紧了紧眉心,跟在其身后沉默前行……   白天村里人的反常叶凝瑶看在眼里,心中早已生出一丝警惕。   在书中,孟家把原身从知青点赶出去没多久,村里的懒汉汪大顺就跑来上门提亲了,虽然原身把人赶跑了,却在村里受尽冷嘲热讽。   如今叶凝瑶搬到村东头差不多有一个月,那个汪大顺她只见过一面,也没人上门提亲,那么……   正当她陷入沉思时,门外“砰砰砰”的敲门声打断了思路。   起身开门,外面的两人让叶凝瑶微微挑眉,“你们…一起来的?”   “当然不是!”莫小青又瞪向江淮,见对方直勾勾地盯着叶凝瑶看,忙挪动身子挡住他的视线,“凝瑶,村里传的那些话你听说了吗?”   “什么话?”面对男主的凝视,叶凝瑶只当作看不见,她的全部心思都在莫小青的问话上。   看来她的猜测是对的,书中女主应该是出手了。   “你是绯闻男主角,这事你来说!”莫小青双手叉腰,看向江淮的厌恶之情十分明显。   原本她以为江点长虽然和村花搞对象,但品性是好的。   但今天这么一看,总算明白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瑶瑶,对不起。”江淮抿着嘴,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即使心中有千言万语,都是他欠她的。   “光说对不起有啥用啊?”莫小青都快被他气死了,只能上前一步看向叶凝瑶把话说明白,“村里都在传,你是为了江点长下乡的,骂你是狐狸精,说你要破坏别人感情。”   原来是这样……   叶凝瑶在心里冷笑一声,问向江淮,“江点长你觉得这些失真的传言会是谁传出来的?”   “……”江淮攥紧双拳,沉默不语。   “作为过错方,你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比如说,让你的未婚妻不要再造谣生事?或是向村里人解释清楚?”   她可不信这个男人会一点都不知道孟迎莹的所作所为,他只不过是自我蒙蔽,逃避现实罢了。   “这事我会调查清楚,给你个交代。”江淮错开眼,受不了她那冷漠的目光,心底的苦楚让他如鲠在喉。   “希望你能做到大公无私。”叶凝瑶终于展露一抹笑颜,只不过这笑意不达眼底。   目送江淮离开,莫小青把人拉进屋里这才小声询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啊?你真和江点长认识?”   “嗯,他是我前未婚夫。”事到如今没有瞒下去的必要。   “啥?!他是你未婚夫?叶凝瑶你藏得够深啊!”莫小青拍拍受惊的小心脏,脑瓜转得极快,“也就是说,孟迎莹才是狐狸精?”   “嗯,对。”叶凝瑶点点头并嘱咐道:“这件事你先不要和别人说,我倒要看看孟村花还憋着什么坏招儿?”   “江淮真是瞎了狗眼才会放弃你看上她!”   见她小脸儿气得通红,叶凝瑶心中一暖,拍拍她的肩膀安抚道:“狗喜欢吃屎,他们正好一对,别气了,我这里有好吃的桃花粥,你要不要尝尝?”   一听有吃的,莫小青眼前一亮猛点头,“我刚刚吃一半饭跑出来的,快点拿出来让我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傅十冬的好?”   听到这个名字,叶凝瑶瞬间沉下脸,“别提他,以后我和他没任何关系。”   “怎么了这是?”莫小青睁大眼睛脸上写满八卦问号,“之前不是挺好的吗?还给你做肉包子。”   “包子也不许提!”叶凝瑶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呜呜呜~她好想吃肉包子!   没了傅十冬的厨艺,她每天吃东西如同嚼蜡一般,有时候真想放下脸面求他帮忙做顿好吃的。   见她一脸痛苦之色,莫小青以为这是受了情伤,忙闭紧嘴巴没再追问,自动把傅十冬划进坏男人的行列当中。   从厨房盛出两碗桃花粥放到炕桌上,叶凝瑶递给她一个汤匙,“你肤色不太好,喝这个粥正合适。”   莫小青用没拿汤匙的那只手抚上脸,眉眼间尽是苦恼,“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脸上起了好多包,幸好我还没处对象,不然一定会把人吓跑的。”   叶凝瑶仔细看了看她的气色,认真说道:“如果半个月后你的脸不见好转,我有办法能医治它。”   “真的吗?你家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秘方?”莫小青兴奋地抓住她的手腕,一时脑补过多。   叶凝瑶美眸眨呀眨,最后心虚地“嗯”了一声。   她做的东西这世间绝无仅有,应该和祖传秘方大同小异吧?   第二天清早,叶凝瑶如常去村委办挣公分,在路过小木桥的时候,远远听见旁边的树林中隐隐约约传来一阵求饶和咒骂声。   她好奇地走过去,却意外听到自己的名字。   “那个叶凝瑶就是个破烂玩意儿,她是不是也给你灌迷魂汤了?你竟然为了她揍我!”   “冬子哥,田哥只是开玩笑呢,你可别打了!你那拳头重,万一出人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叶凝瑶随声走过去越来越近,只见树林中有两个男人正在打架,其中一人是傅十冬,还有一个劝架的人是周铁军,刚穿越过来的那天她见过。   至于和傅十冬打架的男人,面孔很生,她不认识。   此时,傅十冬猩红着眼,脸上充满戾气,“你tm的找死!”   还在两眼冒金星的田广平被他这副样子吓得嘴唇轻轻打颤,心里暗骂这个狼崽子的拳头是真硬!不禁后悔惹了这么一个阎罗。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为了面子他仍是硬刚到底,“咋的?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就算那女人是烂货,你傅十冬也配不上!”   话音刚落,一记勾拳狠狠打在他的鼻梁骨上,鲜血从鼻孔中双管而下,田广平疼得弯下身不敢造次。   怕男人再打下去会惹祸上身,叶凝瑶赶紧跑过去拦人。 第16章 和好 【入v公告】   她上前一步挡在傅十冬的身前,对他们怒斥道:“你们干嘛?是想合伙欺负人吗?”   被扶起的田广平和周铁军皆是一愣,尤其是田广平,他不可思议地颤着手,指向自己流血不止的红鼻头,“我被他揍成这样,你瞎吗?!”   “你少胡说,谁知道你是不是摔了一跤磕到的?”叶凝瑶护犊子似的把傅十冬护在身后,犯起浑来毫不心慈手软。   长这么大第一次被女人护着,傅十冬闻着那熟悉的花香,嘴角边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你这臭娘们就是找揍!”田广平捂住鼻子,每说一个字鼻子就会跟着疼痛不已,他怼了怼身旁的周铁军说:“你告诉她,究竟是咋回事?!”   无辜受到牵连的周铁军眉毛一皱,内心纠结不已,这两位一个打架凶狠无情,一个平时总给他好吃的,如果可以他谁都不想得罪。   最后他看向傅十冬,畏惧于男人凶神恶煞的眼神,支支吾吾地说:“我刚才没看清楚,不知道。”   田广平没想到他会背叛自己,捂着鼻子一手把人推开,骂骂咧咧道:“周铁军你tm的就是个孬种!”   “田哥你说的话确实不中听,这不能怪冬子哥。”周铁军缩起肩膀闪躲他的目光,自觉站队。   三比一,孤立无援的田广平嘎巴嘎巴嘴,最后指着他们三人撂下狠话,“好,很好,你们给我等着!”   说完,怕傅十冬再次翻脸,田广平忍着痛踉踉跄跄地离开了树林。   “冬子哥,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啊。”周铁军脸上堆着假笑,边说边朝田广平的方向追了过去。   为了以后还能有好吃的,也不知道他现在去哄人还来不来得及!   直到树林恢复以往的寂静,叶凝瑶才转回身,同时面色上有些担忧,“刚才那个男的会不会报复你?”   “不会。”见她这么关心自己,傅十冬耳尖儿一红,恨不得掐自己两把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他们已经十三天零六个小时未曾说过一句话。   “真的没事?”叶凝瑶不想因为自己让傅十冬遭遇麻烦,方才的对话她有听见,如果不是为了维护她,傅十冬也不会出手伤人。   像是看出了她的心思,傅十冬沉声安慰道:“放心,他不敢找我麻烦。”   见他说的不像是假话,叶凝瑶松了口气,不过她没忘记自己和这男人还没和好呢,“既然没事我先走了,下次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要再这么冲动。”   见她要走,傅十冬不禁脱口而出,“村里的流言,你不要听。”   叶凝瑶止住将要迈开的脚步,转过头凝视着他,“你不是说大家做个陌生人吗?为什么还要关心我?”   凡人的感情真是复杂多变。   傅十冬那双深邃的凤眸里泛起一丝涟漪,紧抿的薄唇轻启,“上次说的那些话,对不起。”   听到这句“对不起”,叶凝瑶原本平静无波的内心竟然生出一丢丢委屈,“你只不过说了心里话而已,没什么可对不起我的。”   “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他不知道还能怎样表达自己。   “你是不是看我可怜哄我的?”叶凝瑶不太理解这男人的态度为什么说变就变,现在又因为她和别人打架,他到底喜不喜欢自己?   傅十冬扯了扯嘴角,摇头否认,“不是。”   作为仙界第一美人,叶凝瑶也是有脾气的,绝不会因为一句对不起就轻易原谅他。   她忍住心里的雀跃,高高扬起下巴问:“你今天说句对不起,不会隔天又要反悔吧?”   女人红扑扑的小脸儿娇俏无比,就连灼灼的桃花在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傅十冬望向那双秋水般的杏眸,心底一片柔软,“我以后不会再说那种话。”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村子里,他只想护她周全,直到她平安回城。   想到跟这个男人和好就有包子吃,她的嘴角偷偷上扬,“我要看你的表现再决定要不要原谅你。”   她双手背于身后往林外退去,离开前不忘嘱咐道:“你放心,村里的谣言打击不到我,你千万不要再打架,如果再和别人动手我以后都不会理你。”   “嗯,好。”   今天把自己凶狠的一面暴露在她面前是一个意外,傅十冬很庆幸她没有因此而害怕自己,目送她走出林子,他狠搓一把俊脸,眼底溢出一抹温柔的笑意。   ……   随着流言越传越邪乎,村里开始有人传叶凝瑶是黄大仙转世,来这里就是为了迷惑村里的男人。   因为这年头破四旧,这种话他们只敢小范围地在背后叨咕两句,没人会傻呵呵地把它搬到大庭广众下说。   叶凝瑶还在等待一个合适的契机,至于村里又传了啥她懒得知道。   此时,她正在家里鼓捣一堆瓶瓶罐罐研制桃花丸。   上次莫小青的那张脸给了她启发,在天上玩乐三千年,除了琴棋书画就是摆弄花草,没有人比她更懂得各种花草的药性。   桃花是美容的佳品,天上的仙女没有容貌方面的苦恼,但凡间的女人有啊!   据书中介绍,过几年这个国家就会改革开放,所有人都可以自由买卖。   如果她能成功活到那一天,做些关于美容的东西卖出去,不妨是一个很好的挣钱方式。   她所做的桃花丸是以桃花为引,再搭配几味草药炼制而成,这和凡间的桃花丸有很大的区别,除了能改善肤质和女性疾病以外,她的桃花丸还具有增强体质的功效。   土房本就不隔音,半夜三更传来研磨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晚显得异常清晰,傅十冬躺在炕上,半边身子正对着那道土墙眉心聚拢。   直到半个小时后对面才恢复宁静,他双臂交叉渐渐阖上眼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听到公鸡打鸣,傅十冬从炕上翻身而起,他先是洗了把脸然后开始做包子。   知道叶凝瑶喜欢吃肉包子,为了表现和好的诚意,他昨天特意去县里买的白|面和猪肉。   把包好的包子放进蒸锅,他又到院子里拿些腌制好的咸菜。   十五分钟后,他把煮熟的包子和咸菜放在一个搪瓷盆里,并把盆放到矮矮的墙头,然后转身回了屋。   他知道叶凝瑶有个规律,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院子里的桃花树,估摸着时间,她也该出来了。   如猜测的那样,没过多久,叶凝瑶打着哈欠从屋里走出来,刚走出屋门便闻到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肉香味儿,她怂了怂鼻子抬眼便看见墙头上放着一个搪瓷盆。   疑惑地把盆子拿下来,里面是六个精白面的包子,还热乎乎的。   叶凝瑶张望一下四周,见隔壁的屋门紧紧关着,她咽了下口水轻唤傅十冬的名字。   粮食这么珍贵,一下就是六个肉包子,就算她再贪吃也不能占人家这种便宜。   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和面粉?   过了一会儿,傅十冬拿着刮胡刀从屋里走出来,青涩的胡茬旁边有一道细小的伤口还冒着血丝,这样的他多了一丝成熟感和桀骜不驯的野性。   他越过墙头望向她,浓密的睫毛轻颤一下,“怎么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叶凝瑶举起搪瓷盆,目光正好对上他坚毅的下巴和凸起的喉结,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才视线上移望向他那双黑黝黝的眸子。   “送给你吃的。”傅十冬不自然地绷直身体解释道:“圆圆想吃包子,这是多出来的。”   这种破绽百出的谎话,差点儿没把叶凝瑶逗笑了,他是把自己当傻子吗?   “你等我一下。”叶凝瑶转身回屋取了一块钱探过墙头递给他,“这是包子钱,我还没原谅你呢,不能白吃你的东西。”   傅十冬烦躁地挠挠寸头,怕她不收包子只能乖乖接过钱。   再次吃到朝思暮想的肉包子,叶凝瑶只觉得浑身上下哪哪儿都舒畅。   这段时间她也尝试过找别人帮忙做包子,可谁都不如傅十冬做的好吃。   六个包子她吃下两个,还没等她吃第三个,院门就被人“砰砰砰”地敲响了。   她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钱玲一把拽出门外,“凝瑶,快跟我走!莫小青因为你和孟村花打起来了!”   “我去屋里拿点东西,你在这等我。”叶凝瑶紧拧细眉匆匆回了屋。   等他们来到田间地头时,四周已经聚满了人。   “这城里来的女知青就没一个好东西,一个外乡人竟然敢欺负咱当地人,给她脸了!”   “可不是吗,和那狐狸精是朋友,这姓莫的能是啥好货?!”   “狐狸精就应该拉出去批|斗!”   “对!批|斗!”   大家你一言我一句说得热热闹闹,当看到叶凝瑶走过来时个个眼里冒火,仿佛她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坏人。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叶凝瑶冷着脸穿过人群来到莫小青身边,“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放心,我没事。”   此时,莫小青和孟迎莹黑沉着一张脸,大眼瞪小眼互不相让,那副画面就像两只将要战斗的公鸡蓄势而发。   江淮把孟迎莹拽在自己身侧,神情紧绷一直没开口说话,当看到叶凝瑶时他倦怠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心虚。   见自己等的人终于来了,孟迎莹硬生生挤出几滴眼泪,扬声斥责道:“叶知青,你太过分了吧?是不是你在莫小青面前搬弄是非?” 第17章 解决 [三更合一]   叶凝瑶都快被她这倒打一耙的说辞逗笑了,她嘲讽地看向眼前他们,“你现在是贼喊捉贼么?”   感受到江淮握在手腕处的力道渐渐加重,孟迎莹气得用力甩开他的掌控。   她挺起胸脯迎上叶凝瑶的目光,故意扬起声音,“你以为追来这里江淮就会喜欢你吗?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我劝你还是打消念头,别竟干些勾引人的事。”   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好似对方真的抢了她的男人一样。   之前都只是流言蜚语,如今当事人亲自印证了那些传言,大家一片哗然。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无不一脸痛恨地看向叶凝瑶,而男人们则偷偷羡慕江淮的好艳福。   “这话什么意思?你最好说明白些?”叶凝瑶微微挑眉,暗自佩服孟迎莹在故意诱导和措辞上的滴水不漏。   难怪善良的原身不是她的对手,有时候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你到底想要干嘛?”江淮转过身想重新拉住孟迎莹,眉宇间透着一丝薄怒。   想到他们原本就是一对,而自己就算失身又失心仍抹不去那女人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孟迎莹不自觉地手握成拳,指甲狠狠嵌入掌心。   “你不想帮我就别插嘴,万一我被你气到了后果自负。”她轻轻抚上自己的小腹,故意把肚子显露在他眼前。   江淮盯着她的肚子,眼底闪过一丝挣扎,最后撇过脸不敢再看向对面的叶凝瑶。   他的选择让孟迎莹的心里无比痛快,她知道江淮是个特别渴望亲情的人,肚子是她唯一的杀手锏,只要有“它”在,不论何时何地自己都是赢家!   戏还要继续演下去,她看向众人哭诉道:“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还被瞒在鼓里,叶知青,你为什么非要拆散我们?”   梨花带雨惹人怜,大家伙儿在一旁边看热闹边小声嘀咕着。   “啧啧啧,老孟家这丫头可是咱村最漂亮的姑娘,非要喜欢外乡人干啥?你看这不知根知底的,麻烦这不来了?”   “可不是,如果嫁给咱庄稼汉子,就这小模样必须要天天宠着!”   “要我说就那狐狸精最坏!丧良心的玩意儿!”   即使声音再小,这些话还是传到了叶凝瑶的耳朵里,莫小青紧紧拉住她的手,略显英气的脸上尽是愤愤不平,“我刚刚跟这帮人解释你不是狐狸精,可是他们都不信!”   叶凝瑶对她露出一抹安抚的浅笑,“没事,我来处理。”   在人群外,傅十冬带着村支书从远处匆匆赶来,刘永春见所有人扎堆在一起不干活,立马出声呵斥道:“都围在这里干什么玩意?活都干完了?!”   大家见他来了,自觉让出一条通道,个个噤声不语。   “你们孟队长呢?都不干活他不管管?!”因为生气,刘永春的脸色通红,平时总爱驼背的身板儿此时挺得笔直。   “孟队长不在这儿……”不知是谁在人群中出声解释。   刘永春扫视一圈,背起双手走向叶凝瑶他们。   “究竟是怎么回事?谁能给我讲讲?”他先是看向江淮等待答案,结果还没等江淮开口,孟迎莹首先抢白道:“刘支书,村里女知青品德败坏,这事你管不管?”   “你说谁品德败坏呢?”莫小青听了这话一股火气“噌噌”地往上攀升,如果不是有叶凝瑶拽着,估计她又要动手。   “究竟是谁的品性不好,谁心里清楚!”   这种毫无营养的争吵让刘永春皱紧浓眉,干瘪的嘴唇动了动又把同样的问题仍给叶凝瑶,“叶知青,你来说说。”   “嗯,好。”在大家的注视下,叶凝瑶不卑不亢地走向孟迎莹,冷凝的表情仿佛下一秒就会上前揍人,孟迎莹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和她拉开一定距离。   见她这种反应,叶凝瑶嘴边泛起冷笑,“孟同志,你口口声声说女知青道德败坏,麻烦说清楚点,你指的是谁?”   身旁的江淮在这女人面前连头都不敢抬,孟迎莹心底泛酸,浓浓的醋意快要把她淹死了,“我指的就是你,勾搭别人的男人你不要脸。”   叶凝瑶嗤笑一声,转过身面对刘永春,“刘支书,我要举报本村村民孟迎莹散播流言,中伤下乡知青。”   大家听到这里皆是一愣,这叶知青咋还贼喊捉贼呢?明明她才是狐狸精,她现在竟然要举报别人?   有一些“正义人士”忍不住发声,“你咋这恶毒呢?勾引男人还举报原配,快滚出大洼村!”   “可不是,咱们村可不能留这种祸害!”   孟迎莹也被她这操作弄懵了,急忙向刘永春解释道:“村里那些流言不是我传的,叶知青来咱们村下乡就是为了江淮,这事大家都知道。”   “我可以向主席保证,我下乡只是凑巧被分到这里,和江知青一点关系都没有。”叶凝瑶拿出兜里的红本本一脸正色,“如果谁再乱传闲话我一同举报!”   这年头谁都不想摊事儿,人们一听“举报”俩字都乖乖闭上了嘴巴。   收到孟迎莹的暗示,刘美玉突然从人群中站出来质问道:“你胡说!你敢说你以前不认识江点长吗?我都看见你行李袋里的那张照片了!”   原来是她翻了自己的行李……   看着这个跳梁小丑,叶凝瑶故意板起脸吓唬她,“你怎么看见的?翻了我的行李?你这是偷啊?”   “我没偷东西,你胡说八道!”刘美玉气得跺了跺脚,她心虚地缩回肩膀,有些埋怨孟迎莹让自己强出头。   “你和江知青以前到底认不认识?”刘迎春听了这么半天,隐约猜到个大概,男女间的情爱虽是私事,但上升到道德问题,他还是要管的。   “我和江淮是旧识,从小指腹为婚,他是我前未婚夫。”叶凝瑶语气淡淡,仿佛谈论的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在今年除夕前,他突然传来消息要和我分手,具体为什么,我想大家应该比我看得明白。”   孟迎莹和江淮是去年九月份处对象的,原来孟迎莹才是那个撬墙角的人?   这个信息量有点大,众人皆是一惊。   “你血口喷人,江淮在下乡之前就已经和你解除婚约了!”孟迎莹眼圈发红,关键时刻把身旁的男人推到人前,“江淮,你告诉大家她是不是在撒谎?”   叶凝瑶也在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她倒要看看这个对她说过无数次“对不起”的男人在这一刻会说什么?   江淮用余光瞄了一眼孟迎莹的肚子,身体绷直沉默不语。   “你说话啊~”   “你让我说什么?”江淮侧过头怒视她,双眼猩红。   事实究竟是什么?她孟迎莹不是比谁都清楚么?   叶家对自己有恩,无论怎样他都不会伤害瑶瑶!   孟迎莹见他指望不上,心里的怒火越烧越高,“你是不是还喜欢她?”   无奈地揉了揉发疼的眉心,江淮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你别无理取闹!咱们回去吧。”   突然知道叶凝瑶是自己的前未婚妻,她没有安全感他可以理解,但凡事都应该有个度。   “我不走!”孟迎莹躲开他伸过来的手,不甘心地问向对面,“空口无凭的话谁都会说,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我和江淮的婚约所有人都知道!”   俗世间的情爱叶凝瑶没有经历过,所以无法理解原身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   在她的眼里,江淮根本配不上原身的喜欢。   而孟迎莹是个既自私又恶毒的人,更不配提爱情二字。   “你既然这么想要证据我就给你证据。”说着,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叠信递给刘永春,“支书,这是我和江知青近一年的书信往来,最后两封都有提到分手的事情,相信您看了之后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刘永春接过信又从挎兜里拿出放大镜,一一展开那些信,越看下去眉头皱得越深。   最后,他紧握着它们举到江淮面前质问道:“你还有啥可说的?”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骗了他们。”江淮紧抿嘴唇,把所有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并没有说出实情。   揽下这种事会是个什么后果可想而知。叶凝瑶挑眉看他,只觉得他对孟迎莹一定是真爱。   把目光转向失神的孟迎莹,叶凝瑶嘴角噙着笑,“这本来是我的隐私,如果不是村里的谣言太离谱,我不会把它们拿出来,毕竟我和江知青已经取消婚约,现在只能算旧识。”   说着,她看向人群中的傅十冬,眉目含情,“而且……我现在有喜欢的男人,孟同志介意我和江淮的关系大可不必。”   大庭广众之下被表白,傅十冬心头一震,剧烈跳动的心脏“怦怦怦”节奏混乱。   她喜欢的男人指的是他吗?   肯定的答案呼之欲出,却像美丽的泡沫让人不敢碰触……   喜欢的男人?江淮听到这句话猛得抬起头望向她,他喉咙一动,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此时,人们还没有从这反转中回过神来,更加接受不了江淮脚踏两只船的真相。   明明挺好一个小伙子,咋就干这种缺德事呢?   老孟家的小闺女难道真的不知道江知青有对象?   “从今天起,江淮不再是本村知青点点长。”刘迎春捏着那些信背着手,一脸严肃,“今天这事在村里影响严重,其他处分等村里研究之后再决定。”   叶凝瑶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男女主是天选之子不是轻易就可以搬倒的,有了这个处分,估计他们会消停几天。   “慢着!这结果我不同意!”   突然,林子安从人群中冲到前面,他梗着脖子喊道:“江淮是受害者,凭什么要受处分!”   原本想散去的人们又重新聚到一起,个个充满好奇。   这江知青咋又成受害者了呢?   “子安,这事你别掺和!”江淮知道他想说什么,忙过去阻拦,可惜哪怕动作再快还是没能堵住他的嘴。   “你被孟迎莹坑得这么惨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如果不是她当初趁你喝醉酒爬了你的床,没准你现在都和叶知青结婚了!”因为激动,林子安双眼赤红,看向孟迎莹的目光好像能吃人一样。   醉酒爬床?这也太刺激了!   大家听了皆是一惊,谁家好好的闺女会干这种事?这点多着急嫁人啊?   “林子安你瞎说!”孟迎莹看向四周的窃窃私语,紧咬着嘴唇,目光中迸发出恨意,“我跟你有多大的仇你要这么埋汰我?”   “难道我说错了吗?你明知道江淮有对象却三番四次表白,结果都被他拒绝了,你敢说这事没发生过?”   这些话憋在心里太久,如果不是有江淮阻拦,他早就忍不住了,“孟迎武叫我和江淮去你家喝酒,结果可倒好,你趁机讹上江淮真是缺德!”   怕他再爆出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孟迎莹急忙冲过来怼了一下江淮,“你就任凭他这么诬陷我吗?”   怕她动作幅度太大闪了肚子,江淮及时把人扶住,并对林子安撒谎道:“一直以来是你误会了,我和迎莹处对象是我先喜欢她的。”   见他还要维护这个女人,林子安只觉得自己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你tm的就是个孬种!以后你的破事我不会再管了!”   江淮扯出一抹苦笑,“好。”   叶凝瑶被这突如其来的爆料弄得一乐,没想到原来书中女主是这样把男主拿下的啊……   虽然书里没写过这段,但她相信林子安的话,以孟迎莹的性格这种事她真有可能干得出来。   这么猛的爆料,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热烈讨论,比起江淮的否认,林子安的话更加可信。   所有人都没想到,孟村花竟然这么不要脸?!   孟迎莹感受到他们的目光都变了,她死死咬着嘴唇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随着日头越升越高,在刘迎春的催促下人们不情愿地渐渐散去,回到地里干活。   事情出乎预料地圆满解决,叶凝瑶喜滋滋地走向傅十冬,“谢谢你把刘支书带来这里。”   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是孟迎武,事情的发展肯定不会这么顺利。   “不客气。”傅十冬望向她那秋水盈盈的杏仁眼,心尖儿颤了颤。   “我刚刚说的你有听见吧?”叶凝瑶把双手背于身后,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怕他不知道是哪句还特意提醒道:“就是我说喜欢……的那句话。”   “……”傅十冬凝视她的眼神讳莫如深。   女人如凝脂般的肌肤映在春日的阳光下耀眼夺目,却和这片黄土地格格不入。   她的美好,那个江淮配不上,自己也配不上……   此时,在孟家。   孟迎莹故意扶着腰怒气冲冲地走回家中,身后还跟着沉默不语的江淮。   孟迎武看见他们回来了,忙看向自家妹子使了个眼神儿。   有江淮在,孟迎莹只回了他一记白眼,刚坐在堂屋的椅子上,那泪水就跟不要钱似的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那个林子安是不是想要害死我?难道要我一尸两命他才高兴吗?”   “他没那意思。”见她又哭了,江淮轻蹙眉头,心底升起一丝厌烦。   “为什么你总是帮着外人?”他的云淡风轻让孟迎莹心凉,“我才是你以后的妻子。”   孟迎武察觉到气氛不对,提着嗓门问道:“这是咋了?出啥事了?”   被问的两人怒目相对,都懒得和他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江淮沉着脸抚上额头,试图让自己能够好言相待,“事已至此,咱们以后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不行吗?”   “你的意思是让我背负外面的流言蜚语就这样混日子?”孟迎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气得心脏直抽抽儿,忽然有些后悔选了他作丈夫,“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和那狐狸精一直有通信往来?难道还想破镜重圆?江淮你真不是个男人!”   “随你怎么想。”江淮感到无语,难道这一切不是她孟迎莹自己作的吗?   “我还要去找刘支书接受处分,如果不想见我最近尽量少去知青点。”   他这么说只是不想让她在这风口浪尖的时候遭受别人的有色眼光,可听在孟迎莹的耳朵里却变了味。   “你给我滚!我现在就不想看到你!”   她的暴怒,江淮只当她是孕妇的正常生理反应,怕让矛盾升级,他抿嘴沉默一瞬,转身离开。   “欸?这人怎么走了?”孟迎武站在旁边一头雾水,他抓了两把头发问向妹妹,“到底咋回事?你倒是说说啊!”   “你今天怎么没去帮我助威啊?你妹都快被人埋汰死了!”因为方才受得刺激太多,孟迎莹的脸上早已不似平时的淡定,通红的双眼泛着浓浓的恨意。   “不是…”孟迎武被她的倒打一耙气得七窍生烟,“不是你让我别去吗?说你自己能解决问题,不能让大家伙儿觉得是咱孟家欺负人。”   今天孟迎莹和莫小青打架只是个局,为的就是把叶凝瑶引出来,结果却把自己搭进去了。   “你闭嘴!我要静一静。”孟迎莹捂着耳朵扭身回了屋,徒留孟迎武眨巴眨巴眼,不明白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   他这小妹最近两年的变化忒大了,简直就是个疯子!   ……   在东北,桃花的花期很短,如果想做桃花丸,就要采摘很多的桃花,光靠自家院子里的那棵桃花树根本不够用。   这几天清晨,叶凝瑶会趁着桃花开得最娇艳的时候偷偷跑去山上采摘。   听到旁边院子有响动,傅十冬望了一眼外面蒙蒙亮的天色,如之前那样披上一件衣服偷偷跟了上去。   她刚和孟家结仇,这么早出门不安全。   大洼村的仙桃山,传说这里是王母娘娘遗落在凡间的桃核幻化而成的,曾经山上的桃树覆盖一整座山,结的果子味美汁甜。   如今这座山虽然不再有往日的辉煌,但随着徒步上山,一阵微风拂来,淡淡的桃花香仍会萦绕在鼻息间,清新淡雅的味道使人心旷神怡。   叶凝瑶在一片桃花树前停下脚步,忽然转身问向某一处,“你还要偷偷跟我多久?”   “……”隐于树后的傅十冬惊诧一瞬缓缓走出来,撞上女人玩味的眼神,他不自然地轻咳一声,“我来山上捡柴。”   见他不愿承认,叶凝瑶直接拆穿他的谎言,“每天跟在我后面捡柴呀?还真是巧~”   其实从第一天上山她就知道他跟在自己身后,以为时间久了他会主动走出来,结果这男人还真是做好事不留名,性格闷得很。   “你来山上是为了摘桃花?”傅十冬装作没听出她的打趣,目光锁定她那个空空如也的竹篮子。   “嗯,你能不能帮帮我?”鱼儿主动上钩,她这个渔翁当然要把握机会。   “好。”傅十冬迈着大长腿走过去,非常自然地拿过她手里的竹篮子。   叶凝瑶悄悄勾起唇角,对他的表现很满意并主动坦白道:“我想拿它们做些东西,桃花的花期很短,所以要抓紧时间采摘。”   想到最近半夜三更听到的动静,傅十冬心里了然,“以后我可以帮你。”   “好呀,谢谢你。”叶凝瑶偷偷拉近两人的距离,心里已是美滋滋的。   如果这男人一直这么好说话,相信用不了多久,她一定能拿下他的!   走在桃花树下,女人的身段婀娜,举手投足间仙气袅袅。   脑海中遂不及防地闪过那个春|梦,傅十冬刻意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不敢再有一丁点儿非分之想。   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摘花,在离开之前叶凝瑶还不忘拿出一块破布盖在竹篮子上,这才和傅十冬一前一后下了山。   ……   知青点里,孟迎武又在给知青们开会,因为有村支书发话,他不得不给其面子撤了江淮点长的职位。   今天开会的目的就是正式撤下他的职位并从所有人中选出新的点长。   “最近村里发生的事想必大家都知道,因为造成的影响恶劣,村里决定撤掉江知青的点长职务,同时写出一份千字检讨贴在村口的公告栏上供大家以后监督。至于点长职务……就由刘美玉接替他的工作。”   他的话音刚落,下面已是一片哗然。江淮的事现在整个村子人尽皆知,他被撤职处分在意料之内,可凭什么让刘美玉接任啊?   不论是思想觉悟还是平时干活,她都不是最出彩的,村里的这个决定不能服众。   “孟队长,咱们知青点很多人比刘知青来得年头长,比她干得好的更是大有人在,凭什么选她当点长?”林子安双手叉腰,眼底尽是不屑,谁不知道刘美玉和孟迎莹的关系好?   他们孟家还真是一手遮天!   “不是,怎么哪都有你呢?”孟迎武脸色一沉,狠狠瞪了他一眼。   如果不是这家伙多管闲事,自家妹子的名声也不会臭!   “这是村里一致决定,如果你有啥意见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   这笃定的态度间接打消了很多人的心思,谁也不会因为一个点长的职务去招惹生产队的队长。   刘美玉在人群之中胸脯挺得高高的,心底的雀跃让她面色微红,孟迎武眯着眼看她,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小娘们儿真是越瞅越招人稀罕,总有一天他要尝尝滋味如何……   林子安气愤地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江淮及时拦了下来,“你如果不能回城就别去招惹他。”   “他是你大舅子,你愿意忍他我可不愿意!”林子安对这样的江淮感到失望,曾几何时他也变得这样庸俗?   望着他忿忿离开的背影,江淮动了动嘴唇,默不作声。   “你小子这次是有我们孟家保你,不然以你的作风问题早就被拉出去批|斗了。”孟迎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耳低语,“以后你可要对我妹好点儿。”   江淮厌恶地挡开他的手,语气冰冷,“真相是什么你比谁都清楚,我不动你不是我怕,而是为了孟迎莹,你最好少说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话。”   孟迎武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心里冷哼一声:就算一身傲骨又能咋地?还不是坏了名声?   看他以后还有啥可傲的?   平时有几个对江淮崇拜不已的知青在得知他脚踏两条船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   在他们心中,江淮是光风霁月般的存在。   正所谓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这种落差让大家有点接受不了。   感受到旁人异样的眼光,江淮不想多作解释,这个世界他唯一对不起的是叶家人,其他人怎么想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   在大洼村,春耕以种植小麦为主。为了能多挣几个公分,村里的男女老少只要还有劳动能力都会拿起锄头去地里干活。   叶凝瑶没什么大志向,在不吃包子的情况下她的饭量不大。会计工作所挣的公分足够自己吃饱肚子,地里的公分她是一丁点都不惦记。   自从流言澄清之后,村里人看她的目光变得颇为复杂,有同情、有不屑、还有幸灾乐祸……   只要不在她面前刻意挑衅,叶凝瑶没想过和这些凡人一般见识。   可是有时候,你不惹事,总会有不长眼的来主动招惹你。   这一天,她刚从村委办出来准备去仓房清点库存,忽然一个女人怒气冲冲地朝她这边跑过来,还没等她看清是怎谁,就那人劈头盖脸地一阵骂,“叶凝瑶,你个狐狸精!凭啥不给我发手套?你看我这手都磨出泡来了!”   女人举起自己那双不算细腻的手,杨柳细腰别有一番风情。   这个女人她记得,是村里的寡妇赵小莲。   被骂作“狐狸精”的叶凝瑶细眉紧蹙,对这个称呼非常不满意。   在仙界她和青丘那些狐狸精关系不怎么好,到了凡间却要被凡人这样叫,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这个时间段大家都在干农活,周围一圈见不到几个人,叶凝瑶还有正事要办懒得和她在这里扯皮,于是肃着脸解释道:“村里有规定,满三年才能领新手套,你去年已经领了新的,今年没有。”   “还有,你再敢给我起外号,小心我扇你。”   她那不怒而威的气场让赵小莲的心里“突突”了一下,但仍然硬着头皮继续耍横,“谁说我去年领了?我没领。”   双手掐腰,就要撒泼打滚。   “村里有账,不是你说没领就没领的。”叶凝瑶总觉得这女人是在故意找茬。   白线手套就那么几副,给谁用都是有数的,她不会记错。   两人站在那里一直争执不下,这时傅十冬赶着牛车从他们身边经过,叶凝瑶闻声抬起头正好和男人的目光撞在了一块。   她刚想出声打招呼,原本在自己身前胡搅蛮缠的赵小莲突然身形一动,早已搔首弄姿地走向傅十冬。   “冬子哥,你这是干啥去?”   无缘无故被一个比自己年龄大且不熟的女人叫哥,傅十冬眉心聚攒直接越过她在叶凝瑶的面前停了下来。   “你去哪儿?我捎你一段。”   “好呀,谢谢你。”叶凝瑶直接跳上牛车,刚刚被破坏掉的好心情又回来了。   “冬子哥,你也拉我一段呗,叶知青去哪我去哪。”赵小莲眼尾上挑,暗戳戳地抛过去一个媚眼。   “你跟着我干嘛?”叶凝瑶哪会看不出她的小心思,突然冒出来个情敌使人心生郁闷,“手套不可能再给你,村里的规定你不服气就去找村支书或孟队长去说理吧。”   话音刚落,傅十冬非常配合地赶动牛车缓缓前行。   有傅十冬在,赵小莲不得不表现得温柔大方,见他们越走越远她只能气得干跺脚,别无他法。   晃晃悠悠的牛车上,叶凝瑶坐在男人旁边故意掐着嗓子问:“冬子哥~你这是要干嘛去啊?~”   傅十冬被喊得身子一顿,舔了下嘴唇解释道:“我和那人不认识。”   “不认识人家会管你叫哥?”叶凝瑶撅起嘴,对这个竞争对手很重视。   在改变命运的道路上,谁都别想成为她的绊脚石!   叶凝瑶吃味的样子让傅十冬耳尖儿微红,心里更是软得一塌糊涂……   牛车还在前行,一路上暗香浮动,不太宽敞的村路扬起尘土,灰秃秃的,仿佛看不见尽头。   他手持赶牛用的鞭子,忽然希望这条路能再长一些。   “我真的不认识她。”他不希望被误会。   男人矢口否认的态度成功取悦了叶凝瑶,她扬起唇角展露一抹甜笑,“好吧,我就相信你这一次。”   随着牛车的晃动,那笑容在傅十冬的眼中荡来荡去,最后化成璀璨的光一点点融进他的心里,他不自觉地喉结一动,冷厉的俊脸划过一抹温柔,“嗯。”   因为叶凝瑶刚经历过一场流言蜚语,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傅十冬把她放在仓房附近的小树林中便驱车离开了。   四月的东北,树木早已抽出新的枝芽,树下各种野花吐露芬芳。叶凝瑶沿着羊肠小道一边采集灵力一边往仓房的方向走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采集,神识中的法器已从紫色转化为蓝色,并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这具身体因为有灵力孕养,她的五感渐渐变得异常灵敏,体质也比从前好了很多,就连气质都愈发飘着仙气。   等法器积攒灵力达到顶峰发出赤炎之光时,它所能发挥的作用会更加多。   幻想着这种可能性,叶凝瑶的脚步变得更加轻快。   远远望去,只见仓房门外,莫小青正低头蹲在那里拿着一根细树枝逗蚂蚁。   “你干嘛呢?今天怎么没上工?”自从上次谣言一事,如今叶凝瑶已把她当成可以真心相待的朋友。   过去三千年,她的朋友不多,凡人朋友莫小青算是第一个。   听到头顶传来的软糯嗓音,莫小青哭丧着脸抬起头,在见到叶凝瑶的瞬间整个人都崩溃了。   “凝瑶~我怎么办呀?你看我这脸!林子安那缺德鬼都笑话我一早上了!”   只见她整张脸又红又肿,密密麻麻的疹子看起来十分瘆人。   叶凝瑶忍不住打了个激灵,问:“你这是怎么弄的?”   “我也不知道……”她以前没这毛病啊?   说着说着,莫小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你身上有没有疹子?”叶凝瑶还算适应良好,她探过头仔细辨认那些红疹子是什么东西。   “手臂上也有。”莫小青不自觉地伸手抓了抓,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叶凝瑶用手指轻点下巴,回忆那些曾经看过的医书,最后确定这姑娘应该是对花粉过敏。   见莫小青还在抓呀抓,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小包桃花丸递过去,“这是我家祖传秘方,你拿回去试试吧。”   这个配方只不过是她平时无聊研究出来的小玩意,虽然它所用的药材没有仙界的好,但用在凡人身上应该也能起到一定的功效吧?   莫小青接过小纸包打开闻了闻,一股淡淡的幽香钻入鼻息间,她随手拿起一粒就放进了嘴里嚼了嚼,“嗯,真好吃,比水果糖还好吃,一点都不苦。”   “……”叶凝瑶没想到她会这么信任自己说吃就吃,急忙伸手拦住她再吃第二颗。   “这药丸药性比较强,一天只吃一颗就行,如不出意外到了晚上这些疹子就能全部下去。”   “真的吗?!”莫小青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她紧紧攥住叶凝瑶的手不撒开,“如果我的脸能好起来,以后你就是我亲姐!”   看着比自己还要年长一两岁的莫小青,叶凝瑶在心里缓缓打出一排问号。   凡间的人都是这么不分长幼的吗?   “如果脸上的疹子下去也不要停药,再连服一周,你以后都不会花粉过敏。”   “好好好,我一定照办!”莫小青对这种祖传秘方有着迷之崇拜,所以才会想都不想就把药给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   她只觉得药丸吃下后通体舒畅,脑瓜仁都比刚刚清明许多!   “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要及时来找我。”以前这种药丸叶凝瑶只拿它当糖球吃,这是第一次在凡人身上使用,虽然吃不坏身子,但她还是稍微有些担心。   “好的。”莫小青把纸包小心翼翼地放进挎兜里,满脑子想的都是脸上这疹子过多久会下去。   只要能下去,哪怕让她身体不舒服她也乐意!   “对了,谁问都别提祖传秘方这几个字,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家的秘密。”叶凝瑶会这么说,主要是为了防着江淮。   书中男主和原身从小一块长大,对叶家的情况了如指掌,祖传秘方这种谎言只会让他起疑。   “你放心吧,我绝对不说。”莫小青做了一个封嘴的动作,面色已变得没有那么红。 第18章 交易 [二更合一]   把她送走之后,叶凝瑶留在仓房里清点库存,同时又把所有农具擦拭一遍。   直到太阳下山屋子里越来越暗,她才想到要回家了。   从仓房到村东头要穿过一片空旷的田地。   夕阳的余晖下,叶凝瑶的身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光,圣洁而美好。   因为有灵力加持,即使干了一天的活,走起路来依然身轻如燕。   四月的轻风拂面而来,她微眯着眼,感受着春天的盎然。   在灵力的催使下,泥土的潮湿,木头的清香,花朵的芬芳,一缕缕气息犹如游水的鱼儿争先恐后地钻进她的鼻息之间,只为能得到这位百花之神的一点点偏爱。   就在此时,一缕不寻常的气息袭来,叶凝瑶轻蹙一下眉头。   身后“窸窸窣窣”的声响让她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   不知道跟踪自己的人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她逐渐加快脚步,只希望尽快能走出这片田地。   法器里的灵力只对植物有作用,如果碰到坏人像她这种小身板儿根本招架不住袭击。   放眼望去,各家各户都已是炊烟袅袅,浓浓的烟火气给这片寂静带来一丝感全感。   藏在暗处的人随着她加快速度开始步步紧逼,就在叶凝瑶想要使用灵力的时候,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个身影晃动。   那张越来越清晰可见的俊脸让叶凝瑶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由于太过激动,来不及刹住的脚步使她直接扑进男人的怀里,鼻尖儿撞上那硬邦邦的胸膛,温暖又安心。   傅十冬下意识地扶住她的肩膀,沉声问:“怎么了?”’   “有人跟踪我。”刚刚一瞬间的慌乱已被这温暖的胸膛抚平,可她的表情依然看起来惊慌失措。   傅十冬听了,立刻警惕地望向四周,冰冷的暗芒在狭眸中闪烁。   感受到那股不寻常的气息已经消失不见,叶凝瑶松了口气,同时仰起小脸儿委屈巴巴地抱着男人不撒手,“刚刚吓死我了,幸好有你出现。”   观察一圈没有发现异常,傅十冬这才收回暗芒低头看向女人巴掌大的脸蛋儿。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双手环上自己的腰间,温香暖玉在怀让他不由得滚动一下喉结,立刻放下扶在她肩膀上的手,并从嗓子眼里挤出几个字,“那人可能跑了,你可以松开手了。”   为了表现矜持,叶凝瑶恋恋不舍地松开手,“你这是准备去哪?能麻烦你先送我回家吗?我还是有点害怕。”   “……好。”傅十冬不敢正视她的双眼,就如同他不敢告诉她,自己其实是来接她的。   见男人这么轻易答应下来,叶凝瑶展露一抹甜美的笑颜,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一点点。   两人一前一后沿着羊肠小道慢慢走回家,沉默的氛围里带有一丝暧昧在他们之间轻轻萦绕。   傅十冬盯着她那乌黑漂亮的麻花辫,眼底是旁人看不见的柔情……   第二天一早公鸡刚刚打鸣,院门就人“砰砰砰”地敲了个震天响。   叶凝瑶听见声响醒来,不禁埋怨是谁一大早就来扰人清梦。   莫小青一脸兴奋地站在门外,双手时不时地摸上自己那张光滑细嫩的脸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揉着惺忪的睡眼,叶凝瑶慢悠悠地走到门口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人一把抱在怀里猛拍,“瑶瑶谢谢你!你简直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从今往后你就是我亲姐!”   “……”她被莫小青拍得直想咳嗽,好半天才从对方怀中挣脱出来,“你身上的疹子都下去了?”   “嗯嗯,不但疹子下去了,你看我这皮肤好像都变得光滑了!”莫小青拉起她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让其摸上自己的脸颊,那双含笑的眼睛“卟灵卟灵”冒着崇拜的小星星。   “嗯,效果不错。”她仔细帮她检查一遍,看见没有任何副作用心里总算放心了。   “我还有点事想跟你说,咱们能不能进去说话?”莫小青难得露出一副羞涩的表情,扭捏的样子让叶凝瑶细眉轻挑,“好,进来吧。”   两人进屋刚关上门,莫小青就已迫不及待地开口央求道:“瑶瑶,你这药丸还有没有?我想买。”   “你买它做什么?昨天给你的量足够治愈你的过敏问题。”   “我这不是想多备一些嘛?”莫小青不好意思地挠了挠短发,脸色微红,“你也知道我这张脸总爱起痘。”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叶凝瑶能理解她的小心思,不过有些事还是要解释清楚,“这个桃花丸药性很强,不易多吃,等你下次起痘我再帮你调理。”   这几天的药量吃完,如无意外,她在半年内都不会出现任何肌肤问题。   “行!我听你的!”通过这桃花丸,莫小青简直把叶凝瑶当成了神医,神医说东她绝不说西!   “你都不知道,我的脸一夜之间变成这样可把知青点那些人吓了一跳,现在都在问我怎么回事?我能告诉他们吗?”   “可以。”她本来就打算用它挣钱,虽然和那些人相处得不怎么样,但一码归一码,完全不影响自己挣他们钱。   “那成,我知道了!”莫小青秒懂她的意思,“我跟他们说这是你给我的,但绝口不提它是祖传秘方,你看这样行吗?”   “行!”   两个人一起吃过早饭,又顺便一起上工。   在临出门前,叶凝瑶用小石子扔向隔壁土房子的门板。   待傅十冬从屋里走出来时,她探过墙头小声低语,“我今早和莫小青一起走,暂时先不用麻烦你。”   说到这个,其实她还挺不好意思的,昨天她费了好多口舌才让男人答应每天接送自己,结果第一天自己就对人家放鸽子了。   傅十冬轻眨一下睫毛,淡淡开口,“嗯,晚上我去接你。”   莫小青还在门外等着,怕让人等急了,叶凝瑶朝门口望去并没有注意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落寞,“好呀,我在村委办等你。”说完,忙冲他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被抛弃的傅十冬:“……”   在去往仓房的路上,叶凝瑶假装和莫小青聊得火热,实际正凝神感受着周遭,除了大自然的气息,她并没有察觉到一丝异样。   难道昨晚的人看到傅十冬害怕了?   和莫小青在仓房附近分别,叶凝瑶继续昨天的清点工作。   以前村里采买都是由江淮负责,如今他已经不是知青点点长,这份工作也同样要交接给刘美玉。   怕刘美玉不知道要怎样采买物资,孟迎武特意安排江淮教她几天。   刘美玉会当上点长,叶凝瑶颇感意外。   孟迎武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虽然有孟迎莹的关系在,但她可不相信这人会凭白无故把点长的工作交给刘美玉。   其中有什么猫腻暂时还想不明白。   看着仓房里到来的两位不速之客,她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比起当知青点点长,其实刘美玉更羡慕叶凝瑶的工作,风吹不到雨淋不着,什么活都不用干公分还不少挣,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人四目相对,互看两相厌。   “叶知青你天天躲在这里不闷吗?偷懒你倒是有一套。”刘美玉高傲地扬起下巴,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四周。   所有东西摆放的杂乱无章,一看就是偷懒!   “偷翻我东西的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劝你最好别在我这儿找存在感。”叶凝瑶斜视她一眼,根本没把她当盘菜。   作为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刘美玉气得直跺脚,“我没偷你东西。”   叶凝瑶懒得和她继续这个话题,转过头问向江淮,“你们来这儿干什么?”   只不过是几天不见,江淮的眉宇间尽是疲惫之色,他目光幽深地看着她,解释道:“孟队长让我带她熟悉一下村里需要采买的物资都有些什么。”   “那你们看吧,不过东西别随便乱动,我正在清点库房。”说完,叶凝瑶手里拿着大账本走到另一边不再理会他们。   “切,有什么可狂的!”刘美玉撇撇嘴,到目前为止她依然坚信孟迎莹才是整件事里的受害者。   “你到底还学不学?”江淮冷冷地看向她,神情中透着不耐,“如果你还是这种学习态度,就去找孟队长亲自教你吧。”   虽然自己不是故意抢他职位的,但面对江淮,刘美玉是心虚的,“江知青不好意思,还是你来告诉我吧。”   最近孟迎武总是无缘无故对自己献殷勤,刘美玉哪会看不出他的想法?她一点都不想和那有妇之夫有过多亲密接触。   两人的音量不算小,叶凝瑶手持账本正在全神贯注地加减数目,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对话而分神。   江淮用余光望向那道婀娜的身影,心底有很多话想要问出口。   二十分钟后核对完账目,叶凝瑶才把目光从账本上挪开,她这才发现仓房里除了自己以外只剩下江淮一人。   “刘美玉呢?你怎么没走?”   “瑶瑶,我有事想问你。”见她终于注意到自己的存在,江淮神色凝重地朝她走过来。   “什么事你快说吧。”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这是嫌身上的绯闻不够多?   看出她的不耐,江淮迟疑了一下,“你上次说有喜欢的人,他是谁?”   这个问题一直在脑海中绕来绕去,不问出口他总是心绪不宁。   “我凭什么告诉你?”叶凝瑶快被这人的自作多情气笑了,“可别说你是我哥啊,我不认。”   “……”她的话直接把江淮想要脱口而出的理由噎了回去,“瑶瑶,咱们能不能别这样?”   “这件事我只能说无可奉告,没有别的问题你可以走了。”叶凝瑶双手环于胸前,冷漠的语气让江淮喉咙一梗,他思忖一瞬,苦涩出声,“我只是希望你别因为我而做傻事,这村里的男人没一个值得托付终生。”   “请别自作多情,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叶凝瑶为他打开仓房的大门,赶人的意思十分明显。   江淮定睛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沉下脸离开了。   ……   因为有莫小青这个活例子在,整个知青点的女知青很快都知道了叶凝瑶那里有能够改善皮肤的药丸。   只要吃几粒,那效果可比擦一瓶雪花膏好使多了!   平时和叶凝瑶关系处得不好的女知青如今都非常纠结,谁不想变得漂亮?   可让他们撂下面子去求药,谁都不想第一个出头。   平时态度比较中立的钱玲先是找到莫小青,希望她能帮自己问问叶凝瑶那药丸怎么卖,结果莫小青直接把人带到叶凝瑶的住处,让她亲自去问。   小土房里,三个人坐在炕上,钱玲摆弄着自己的麻花辫有些不好意思,“叶知青,我今天来是想问问你给莫知青的药丸是在哪里买的,我也想买。”   女孩的脸蛋圆圆,叶凝瑶对其的印象不算深刻,不过这人有可能会是潜在买家,因此,她脸上盈着笑意客气地说:“药是别人送给我的,她在哪里买的我也不知道。”   钱玲一听,面色有些急,“那你能不能匀我一些?我可以给你钱。”   叶凝瑶看着她脸颊上冒出来的痘痘,故作为难地说:“匀你一些可以,但这药丸不怎么便宜。”   这是她研究千年的药方,可不是那些俗物所能比的。   “要多少钱?”钱玲家里条件不错,也算见识过不少好东西,一瓶雪花膏是两块五毛钱,一盒乌鸡白凤丸是一块五毛钱,这药还能贵到哪去?   “药丸分药效显著和药效普通两种,不知道你想要哪种?”   药效显著的是由院子里那棵被灵力滋养的桃花树所做,数量有限。   其他效果普通的药丸是用山上的桃花做的,数量有很多。   “莫知青吃的是哪种?”   叶凝瑶看了眼莫小青,笑吟吟地回复道:“她吃的是药效普通的那种。”   “还有更好的?我要买!”莫小青在一旁眼前一亮,这药的神效她比谁都清楚,如果这都算普通药效,那药效显著的岂不是等同于神丹妙药?   “我也想买好的。”本来还有些犹豫的钱玲被莫小青这一起哄,瞬间下定决心想买贵的。   要吃就吃最好的!   “普通的,吃七天的量要用三斤大米或精白面换,更好的那种是它的五倍。”   “啥?!”两个人不约而同惊呼出声。   看着他们那副快要惊掉下巴的样子,叶凝瑶“噗嗤”一声抿嘴轻笑,“你们可以好好考虑一下,不换也没关系。”   这年头不允许买卖,为了防止被有心人抓住把柄,她只接受以物换物。   钱玲眨眨眼,脑子里迅速换算着价钱,普通药丸的价格她还能接受,药效更好的那种也太贵了吧?   几粒药值十五斤粮食?吃的怕是金子吧?!   和她有同样想法的还有莫小青,十五斤粮食能顶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真心吃不起!   不过想到那效果,又挺纠结……   “叶知青,我还是先换点普通的试试吧。”钱玲红着脸,手指交错在一起轻轻绞动着。   “可以。”叶凝瑶从炕箱里拿出一个小纸包递给她,“一天一粒,这是一个星期的量。”   “我粮食还没给你呢。”钱玲盯着她手里的药很想去接,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道理还是懂的,“不然我先给你打张欠条吧。”   “不需要那么麻烦。”叶凝瑶直接把药塞到她手里,“你先拿回去吃吧,如果没有效果就当我白送给你的,如果有效,粮食过几天给我也成。”   平时知青们吃的粮食有限,如果他们想改善生活都要去县里额外买粮。从大洼村到县里坐牛车要两个小时,叶凝瑶不会上纲上线让钱玲立刻去买粮食。   做生意也要有同理心才行。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钱玲笑嘻嘻地接过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叶知青,你真是个大好人!”   “不客气。”见她这么激动,叶凝瑶淡淡一笑,发现凡间的人好像都很情绪化?   莫小青是这样,这个钱玲也是这样。   脑海中突然闪过傅十冬那张冷脸,她不自觉地轻轻甩头,否定了这个认知,那个男人可一点都不情绪化,看来是自己以偏概全了。   把他们送走之后,叶凝瑶拐了个弯走向傅家大嫂的院子。   随着这段时间的相处,傅媛对她这个知青姐姐好感度爆棚。   只要有叶姐姐在,她叔就会做好吃的,家里也比平时热闹许多,她真希望叶姐姐能永远留在村子里。   见叶凝瑶来了,傅媛立刻蹦蹦跳跳地跑过来问:“叶姐姐,今天咱们晚上吃什么?”   为了不做饭,如今叶凝瑶的晚饭几乎都在傅家吃,她对傅十冬的厨艺非常满意,而那男人也默许了自己这死皮赖脸的操作。   “你叔呢?”她揉了揉傅媛的头发,手感特别好。   “他出去还没回来,可能去县里了吧?”傅媛仰起小脑瓜笑得特别甜,萌萌的,都快把她的心甜化了。   “他怎么总去县里?你要不要偷偷告诉我他在忙什么?”   其实叶凝瑶一直都知道傅十冬在干投机倒把的买卖,她这么问只不过是想逗逗这小丫头。   果然,傅媛听了连忙用小手捂住嘴,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纠结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我叔说他跑城里跟别人喝酒去了。”   怕把孩子吓到,她没再追问,“原来是这样,那好吧,咱们一起等他回来。”   见她真的信了,傅媛这才放下小手重新咧开嘴,“叶姐姐,你继续教我识字好不好?昨天你教我的字我练了好多遍呢!”   说着,她随手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认真地写了个“花”字。   字体还算工整,“嗯,写得不错,不过你怎么不拿我送给你的本子写?”   “我的字还没练好,舍不得用那么好的本子。”在地上能反复写字还不用花钱,傅媛挺直腰板儿,觉得自己是个勤俭节约的好孩子!   有句话叫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叶凝瑶心疼她的早熟,“等叶姐姐以后有了钱,一定给你和傅年买很多本子让你们写字画画。”   “叶姐姐我太喜欢你了!”傅媛扔下树枝一把抱住她的腰撒娇,“你能不能嫁给我叔?这样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这么小的岁数就要给别人做媒?叶凝瑶揽住她神色一窘,刚想说些什么就听见门口传来轻咳声,“圆圆,你别瞎说话。”   一大一小随声看过去,是傅十冬回来了。   傅媛吐了吐舌头,立刻松开放在叶凝瑶腰上的手,“呲溜”一下跑掉了。   瞬间,干净整洁的小院里只留下这对男女四目相视。   傅十冬拎着一个竹篓朝叶凝瑶走过来,最后在她身前停下脚步,“童言无忌,刚刚那话你别往心里去。”   “可惜晚了,我已经往心里去了。”把双手背于身后,叶凝瑶略带笑意的目光中透着一丝狡黠。   如果不是他突然出现,没准现在傅媛已改口叫她婶子了,讨厌!   “……”傅十冬微微一怔,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这副无措是叶凝瑶最喜欢的样子,就像一株非常敏感的含羞草,总让人忍不住逗弄。   就在以为他又要害羞逃跑的时候,男人突然说了句,“对不起。”   这反倒让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只是在跟你开玩笑,没有其它意思。”   玩笑话吗?傅十冬那绷紧的身子慢慢放松下来,同时一抹失落绕上心头。   “那就好。”   他紧了紧手指,狠狠甩掉脑海中那些不该有的妄念,把手里的竹篓递了过去,“这是晚饭,你看有忌口的东西吗?”   叶凝瑶疑惑地接过竹篓,一股腥味扑面而来,她皱着鼻子打开来看里面是一条草鱼和很多虾爬子。   “这些东西很好吃吗?”她只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对原身曾经吃过的食物是不具备感同身受的,而且原身也没吃过虾爬子。   这么臭竟然能吃?叶凝瑶觉得不可思议。   这年头,虾爬子没几个人爱吃,到了夏天渔民们都用它沤肥。   大洼村的隔壁县沿着海边,这些虾爬子是别人送的,鱼是从黑市买的。   见她苦着一张小脸儿,想到京市不临海,傅十冬好笑地拿回竹篓保证道:“它们很好吃,你会喜欢的。”   “好吧,我信你一次。”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仍保持怀疑态度。   直到晚饭上了桌,那弥漫在屋子里的鲜香瞬间让叶凝瑶狠狠咽了下口水。   这味道也太好闻了吧?!一点都不腥!   她身旁的傅年和傅媛乖巧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可那两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却在直勾勾地盯着这些鱼虾流口水,每年他们最盼望的时节终于来到了!   隔三差五就能吃到美味的虾爬子是他们一年当中最惦念的时光。 第19章 说亲 [二更合一]   见他们都不动筷子,自己也不好意思先尝,叶凝瑶舔了下嘴唇问:“你们怎么不吃?”   傅媛抬起头向她解释道:“等我叔剥。”   “啊?”叶凝瑶一脸茫然,没太听懂。   孩子们都在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傅十冬摆好碗筷后拿过那一大盆虾爬子,又把鱼推到几个人的面前,“你们先吃鱼吧,小心鱼刺。”   记忆中原身是吃过鱼的,叶凝瑶用筷子尖儿轻轻在鱼身上夹了一小块放进口中,瞬间鱼肉的鲜嫩充斥整个味蕾。   因为她的五感敏锐,草鱼的鲜美被无限放大,简直是美味之极!   叶凝瑶微眯着眼一脸享受,“这鱼真好吃!”好吃到快要赶超肉包子了!   “等一下,我去拿点好东西!”说着她撂下筷子匆匆走出房间。   “叔,叶姐姐她干嘛去了?”傅媛手里的筷子一顿,比起美食她更关心她的叶姐姐。   “不知道。”傅十冬侧过头望向窗外,语气平淡如常。   一会儿的功夫,叶凝瑶抱个小瓦坛快步回来了。   她把坛子小心翼翼地放到饭桌上,然后对傅十冬笑盈盈地说:“这是我自己酿的,你一定会很喜欢。”   说完,她打开坛子盖,瞬间酒香四溢,淡淡的桃花香萦绕鼻端,令人心旷神怡。   闻着迷人的酒香,傅十冬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随后默不作声地拿出家里仅有的两个酒盅,把其中一个递给她。   “喝酒伤身,别喝太多。”   “我酿的酒只会养人不会伤身,配这条鱼刚刚好。”   以前在天上,她喝这种酒千杯不醉,想到曾经的恣意潇洒,再看这副憋屈的样子,她忽然心生郁闷,给自己和傅十冬各倒了一盅酒。   见她不听劝,傅十冬无奈地轻叹一声,并打消了继续劝说的念头。   坐在一旁的傅媛和傅年已经开始吃上了。   苞米面大饼子就着鱼汤吃,这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   傅十冬一边剥虾,一边看他们吃得喷香,嘴角边露出一抹浅笑。   男人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把虾爬子的头和触角掰掉,然后再掰开虾背上的壳,里面的虾肉就全露出来了。   他掰开一个,依次往三人的碗里放。   两个孩子像只小仓鼠似的,嘴巴里塞得鼓鼓的,十分投入的样子让叶凝瑶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她夹起碗里的虾肉尝了一口。   肉质柔韧,鲜美,竟然比鱼还美味!   叶凝瑶品着桃花酒,再咬一口虾肉,心底的郁结之气早已随着美食烟消云散。   傅媛吃完饭非常懂事地拿起装满饭菜的碗去给妈妈喂饭。傅年也不知道跑哪去了,饭桌上只留下叶凝瑶和傅十冬。   刚刚和孩子们在一起,被傅十冬投喂还不觉得难为情,此时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叶凝瑶没来由得小脸儿一红,不好意思再吃。   “不然我来剥,你吃饭吧?”   这男人到现在一口饭还没有吃,如果自己再没心没肺地吃下去,好像显得自己像个饭桶。   “不用,快剥完了。”傅十冬看出她的窘迫,悄悄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叶凝瑶摆弄着指下的酒盅,望向男人有些出神。   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嫁给他,他会不会为自己剥一辈子虾呢?   一辈子?她被心里的这个词语惊到了。   虽然想要嫁给他,可叶凝瑶却从没想过要和他白头偕|□□度一生。   看着碗里的虾肉,她的眼底有一丝迷茫快速闪过。   傅十冬并不知道她的心思所想,煤油灯下,女人的小脸儿酡红,艳若桃花,迷离的眼神波光潋滟勾人心魄。   他错开眼,把剥好的虾肉放到桌上,在她对面坐下。   杯中的酒透着淡淡的粉色,傅十冬端起酒盅一饮而尽,灼热在身体里横冲直撞,他不敢细想这份热度是因为这酒还是因为她。   酒不醉人人自醉……   叶凝瑶用筷子夹起一块虾肉放进他的碗里,“剥了这么久,辛苦你了。”   低头看着碗里的虾,傅十冬紧了紧筷子,心底那份妄念最终冲出牢笼,令他夹起那块虾肉慢慢放入口中。   “谢谢。”低沉的声音配上这朦胧月色透着一丝性感。   叶凝瑶沉醉在这迷人的声线中笑眼弯弯,“你的声音很好听。”   烛火在轻轻摇曳,忽明忽暗的光影里,傅十冬微微红了耳尖儿,他不自然地轻咳一声,嘴里的美味如同蜜糖,甜化了他那颗骚动的心。   夜晚的风吹得树木沙沙作响,吃过晚饭,两人一同离开傅家,想到自己在他家白吃白喝好几天还没有掏饭钱,叶凝瑶从挎兜里掏出五块钱,“这是最近几天的伙食费,鱼和虾我不知道要多少钱,这些够吗?”   看着钱,傅十冬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抚上眉头,他忽然扬起下巴指向一旁的小树林,“你知道为什么村东头没几户人家吗?”   “啊?”叶凝瑶被他的话弄得一愣,他们不是在说饭钱的事吗?   但还是下意识地问:“为什么?”   “这里到了晚上偶尔会有狼出没,所以没人愿意跑来这边住。”男人的俊脸在凉凉的月色之下看不清神色,叶凝瑶一听有狼被吓了一跳。   联想到恶狼那尖利的獠牙,她不自觉地往傅十冬身边靠了靠,一双眸子朝树林那边张望着。   如今她只是个毫无缚鸡之力的凡人,可经受不住被狼啃咬。   直到被傅十冬送回自己的院子,叶凝瑶的手里还攥着那五块钱,这时她才想起来自己的伙食费忘记交给他了。   ……   在大洼村有个王媒婆,十里八乡保媒拉纤的事都是由她一手张罗。   这一天,村民们正弯着腰在地里耕种,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抬起头看见王媒婆领着懒汉汪大顺穿过田间地头,脸上尽是喜气洋洋。   “你们这是干啥去啊?瞅这高兴的,是不是有好事了?”   其他人听到声音也朝他们这边望了过来。   汪大顺今天穿了件灰扑扑的破外套,难得一身衣服洗得干干净净不像平时那样邋里邋遢。   他的春风得意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也不知道是哪家姑娘这么不长眼,会被这无赖相中?   “确实有好事!我带这小子说门亲事去!”王媒婆笑呵呵地走在汪大顺前面,主动代其发言。   两人是表亲关系,虽然平时不咋走动,但也比村里其他人亲近一些。   他们这个方向是往村东头去的,村东头就那几户人家,没有哪户是有待嫁姑娘的,于是有人疑惑问道:“谁呀?老马家的二丫?”   马二丫是村里的老姑娘,就因为平时傻乎乎的又能吃,所以到现在也没人敢去她家说亲事。   “说啥呢?我咋能看上她呢?!”汪大顺听人们提到她,立马就不乐意了。   “那你快说说究竟是看上谁啦?”   汪大顺刚要开口回答就被王媒婆拦了下来,“去谁家现在可不能告诉你们,如果成了准保给大家发喜糖吃!”   人们一听这话除了那一点的好奇心,谁都没功夫继续死缠烂打地追问。   看这阴沉沉的天气像是马上就要下雨,有那时间还不如趁没下雨之前多挣点公分来得实在。   直到两人走出这片田地,汪大顺才不满地问:“刚刚为啥不让我告诉他们呢?这是好事。”   “啥好事啊?如果人家叶知青同意了那是好事,如果不同意呢?”王媒婆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略显刻薄的脸上早已没了方才的笑容。   看在是亲戚的份上,自己厚着脸皮帮他去提亲已经仁至义尽,还想让她和他一起丢人?没门!   自己还有求于人,汪大顺嘎巴嘎巴嘴没敢反驳。   因为天气不太好,叶凝瑶把账目整理完便早早地回家了。   跟踪她的人只出现过那一次,之后就没再出现过,现在正是春耕时节,从昨天开始她没再让傅十冬接送自己。   屋外已经开始下起毛毛细雨,叶凝瑶又做了一些桃花丸,抻懒腰的间隙抬眼望向窗外,才发现不知何时已下起了雨。   想到院子里的衣服还没有收,这时院子外传来一阵阵敲门声,“叶知青在家吗?”   平时除了知青点的知青和傅家人,她在这村子里不认识谁,冷不丁听到陌生人的声音令她心生警惕。   “谁?”叶凝瑶走出屋子并没急着去开门。   “是我,我是咱村你王婶子。”王媒婆在门外慈眉善目地介绍道,可心里却在犯嘀咕,这个女知青真没眼色!自己在外面站半天了还不快点开门!   “什么事?”村里姓王的人她不认识,叶凝瑶轻拧细眉,总觉得眼前这副场景有些熟悉。   “你能不能先把门打开咱们进去说话?”王媒婆脸上的笑容快要维持不住了,像这种没礼貌的人她还是头一回见,城里女人就是傲!   “你不说什么事我进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还在下着,叶凝瑶可不打算和她继续耗下去。   “欸?你别走啊!”王媒婆一听人要走终于急了,她先是瞪了一眼旁边的汪大顺,随后好言解释道:“王婶想给你介绍一门亲事,你看咋样?”   亲事?   书中的另一条剧情终于还是来了,叶凝瑶心里咯噔一下,冷声拒绝,“不咋样,我没打算现在找对象,就不劳烦你费心了。”   还没说是谁就被这丫头拒绝了,王媒婆的面子有些挂不住,她瞅了瞅旁边的汪大顺,语气变得不再像刚刚那样和颜悦色。   “嫁到咱们村的女知青可不是一个两个,小日子过得要多红火有多红火,你不再考虑考虑?女人的青春就那么几年,万一以后回不了城,到时候想找婆家可就要难喽!”   就算长得跟天仙儿似的又能咋样?以后还不是要嫁给这里的庄稼汉?   叶凝瑶知道门外除了这个王媒婆,应该还有那个懒汉汪大顺。   据书中描述,原身给他们开门后,因为不同意这门亲事,汪大顺便和原身拉扯起来,以至于原身在拉扯当中衣服的纽扣崩坏毁了清白,而且还被旁人看了笑话。   这种剧情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改变,所以这门绝不能开。   “当不当老姑娘跟你没什么关系,你还是去操心别人吧。”说完,叶凝瑶转身往回走不打算再搭理他们。   “顺子,人家叶知青的话你也听到了,咱们回去吧,哪天婶子再给你介绍个好的。”王媒婆本来就对这门亲事不报什么希望,如今还被落了面子,打心眼底里更懒得掺合了。   “不行!”汪大顺突然梗着脖子朝院子里大喊道:“叶凝瑶,你开门!有话咱们当面说!”   他的声音很大,足以惊扰附近的左邻右舍,叶凝瑶止住进屋的脚步转过身高高挑眉。   啧~这个汪大顺怕不是疯狗转世吧?   既然他非要往枪口上撞,那自己就成全他。   叶凝瑶正准备回屋多穿几件衣服再出来会会这条疯狗。   忽然院子外面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低沉的嗓音如同一缕阳光给这阴霾的天气带来一抹亮色。   “你们想干嘛?”刚从外面回来的傅十冬看向他们眉心聚拢,犀利的目光瞬间让那疯狗安静下来。   想到自己曾经吃过的拳头,汪大顺不自觉地往王媒婆身后躲,心里暗自懊恼孟迎武为啥要把叶凝瑶安排在傅家的隔壁住?   “呦,冬子回来了,那什么,婶子有事先回去了,你们聊哈!”王媒婆讪讪一笑,被这狼崽子瞅得心里发毛,她可不想在这里继续呆下去。   待她挪动身子没了遮挡,汪大顺不得不面对傅十冬那张冷脸,“冬子哥,我没想干嘛。”他脸上堆着笑尽是讨好之意。   见王媒婆要溜,傅十冬肩上抗着锄头挡住她的去路,“不说清楚谁也别想走。”   高大的身影挡在眼前,王媒婆脸露急色,她猜不准这狼崽子和那女知青是什么关系,不然咋会管这闲事?   眼珠儿一转,温声温气地说:“真没啥事,这不是顺子嘛,找我帮忙求个亲事,不过叶知青没答应,我们正要回去呢。”   傅十冬看向汪大顺的眸子里染上一抹阴鹜,紧抿的薄唇一张一合,“你想娶谁?”   小雨拍打在脸上引起阵阵凉意,汪大顺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被吓得脑袋里嗡嗡作响,“我没想娶谁啊……”   “劝你最好说实话。”傅十冬把肩上的锄头拿下来杵在地上,问:“刚才在喊什么?”   “冬子哥我错了还不行吗?”忆起之前看到狼崽子和叶知青在一块走的画面,汪大顺忽然顿悟了,他哭丧着脸求饶道:“我真不知道你和叶知青在处对象。”   “你tm的放屁!”本就压着一股火,傅十冬听到这句口无遮拦的话,扔下锄头一记拳头挥了过去。   还没等汪大顺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上手又补了一拳。   “哎呀!别打了!你咋还打人呢?”再怎么说汪大顺也是自家亲戚,王媒婆即使再不想掺合这事也点意思意思劝劝架。   怪就怪汪大顺送自己的二斤白面早就吃进了小孙子的肚子里。   这记拳头打在汪大顺的肚子上,疼得他躺在地上“哎呦哎呦”直叫。   叶凝瑶听到外面的动静不对,立刻打开院门冲了出去,见被打的是那懒汉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她走到傅十冬身边很自然地拉起他的手一脸心疼,“你没事吧?手疼不疼?”   万一手受伤了不能给她做好吃的怎么办?   在场的另外三人:“……”   “我没事。”傅十冬红着脸抽回手,待他转过头面对汪大顺又换成一副凶神恶煞的神色,“滚!如果还敢打什么歪主意,下次揍得可不是肚子。”   “冬子哥我再也不敢了!”汪大顺呲牙捂着肚子被王媒婆扶起来,心里暗暗叫苦。   他刚要离开,就听傅十冬警告道:“如果我在村里听到什么风言风语,后果你知道的。”   那狠戾的目光让汪大顺忍不住缩了缩肩膀,一心只想赶快离开,“放心放心,我绝对不会瞎说话!”   说着,也不管王媒婆走路快不快,自己捂个肚子先溜了。   王媒婆见这小子跑得比兔子还快,气得跺了跺脚骂骂咧咧道:“呸!我就不该陪你来这一趟!”   说完,拢了拢头发也快步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见他们都走了,叶凝瑶眨眨眼,发现了神奇之处。   剧情好像因为傅十冬的插手,真的发生了变化。   自己并没有和汪大顺起争执,衣服的纽扣也没有崩坏。   这是不是说明,如果自己嫁给傅十冬,真的能够改变命运?   想到这种可能性,叶凝瑶的眉眼间尽是兴奋之色,“刚刚谢谢你。”   “不客气。”被她的喜悦所感染,傅十冬嘴角勾笑,“从明天开始我继续接送你回家。”   “那就麻烦你了。”如无意外,之后的剧情仍会按部就班地进行。   有了这次的改变剧情,她决定当好傅十冬的小尾巴,他去哪里自己就去哪里。   这一天下了一夜小雨,第二天清晨才放晴。   晌午,人们干完农活便在仓房旁的大树下歇息,有人的地方就会聊起八卦。   村里的蔡大婶先是往仓房那边望了望,感觉里面没人才故作神秘地说:“你们知道昨天王媒婆带着汪大顺去哪了吗?”   “去哪了?”昨天有好几个人在田地里正巧看见他们,当时因为着急干活,谁都没多寻思,现在闲下来了,好奇心一个比一个盛。   “他们去的是叶知青的住处。”蔡大婶挺着胸脯,仿佛自己知道的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   “啥?是叶知青?!这不可能!”几个人当中有人眼珠儿瞪得溜圆,觉得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叶知青人家是京市来的城里人,有文化长得还像个天仙儿似的,咋可能看上汪大顺那个无赖。   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   “如果是真的,汪大顺这人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其他人也跟着附和,“他那张老树皮似的脸和叶知青的小脸儿搁在一起咋瞅都不般配。”   “我看还是江知青和叶知青最般配!”如今村里人都知道叶凝瑶曾是江淮未过门的媳妇。   金童玉女似的组合硬生生被他们村花搅和黄了,想想就觉得可惜。   “小点声儿,别让旁人听了去。”队上的公分记多少都是孟迎武说了算,他们可不敢轻易得罪孟家人,谁会和自己的公分过不去?   “怕啥啊?孟迎莹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得了便宜还卖乖真是缺德!”老崔家的小闺女丫蛋不屑地撇撇嘴,平时最看不上孟迎莹那副妖里妖气的作派。   “可不是嘛,江知青真是瞎了眼,那么好的媳妇不要,非要当个负心汉。”   “这就叫王八瞅绿豆,对眼了呗~”   “哈哈哈……”   几个人聊得热火朝天,谁都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孟迎莹正站在树荫下把他们的话听进耳朵里。   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煞是精彩。   她紧握着双拳,气鼓鼓地转身离开。   自己会有被人说三道四都怪叶凝瑶那个女人!   想到她在这里倍受煎熬而那女人却能轻松自在地过日子,孟迎莹紧咬着嘴唇忽然改变了方向。   此时,在汪家,汪大顺正躺在自家大炕上哼哼唧唧叫个不停。   汪母一脸心疼地给他冲了碗白糖水,无奈骂道:“天天说你就是不听,没事你去惹那狼崽子干嘛?”   “我没招惹他,谁知道他会那么护着姓叶的女人?”汪大顺挺尸般躺在炕上不想动换。   平时啥活都不干,如今受了伤,更像个大爷似的当起了甩手掌柜。   “我之前就跟你说过,别占那便宜你偏不听,你看!为那五斤白面被揍一顿犯得上吗?”汪母眼泪围着眼圈转,暗怪自己当初没阻止他。   “这伤两天就能好,白面咱们能吃好几顿,下回有这好事我还干。”幻想着用白面做出的馒头,汪大顺不自觉地舔了下嘴唇,就连肚子都跟着“咕咕”直叫。   “啥?你还敢出去惹事?!”汪母被儿子的没心没肺气得够呛,她一个寡妇带大孩子不容易,没想到孩子大了还这么不省心。   正当她拿起鸡毛掸子打算敲醒儿子时,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汪母见孟迎莹还敢登门,立刻用手里的鸡毛掸子指着她骂道:“你来我家干啥?要不是你我儿子也不会伤成这样!”   见财神爷来了,汪大顺眼珠一转,立马“哎呦哎呦”叫得更加起劲。   “你这是怎么了?”孟迎莹疑惑地看向躺在炕上的男人,心里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都赖你出的馊主意,我被傅十冬揍了!”汪大顺哭丧着脸,身子动一动,胃和肚子仍在隐隐作痛。 第20章 担忧 [万字①]   “傅十冬?”孟迎莹轻皱一下眉头,忆起那男人的长相,心底的疑惑更大。   那人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为什么打你?”   “你让我去找叶凝瑶提亲,结果在那儿碰到了那狼崽子,也不知道因为啥就被打了。”提到这个,汪大顺语气中满是委屈。   “收你这点好处可真不容易。”   “他和叶凝瑶什么关系?”   见他被打成这副德性,孟迎莹终于明白为什么村子里关于汪大顺去提亲的传闻会这么少。   原来是他被人打怕了,不敢传。   这个汪大顺还真是废物!   姓叶的女人竟然和二流子搞在一起?   是为了气江淮吗?   想到这种可能性,孟迎莹在心底冷哼一声。   傅十冬的警告还在耳边回荡,汪大顺摇摇头故作一脸茫然道:“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   看不出他是真傻还是装傻,孟迎莹的眼底划过一抹精光,“咱们聊聊吧。”说着她用眼尾扫了一眼汪母,那意思再明显不过。   像汪大顺这种人精立刻懂了她的意思,忙对汪母说:“娘,你去给我整口饭,我饿了。”   汪母听了抿抿嘴,最终什么都没说走了出去。   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想到之前白来的那五斤白面,汪大顺捂着肚子慢悠悠地起身靠坐在被垛上,“迎莹妹子,你想跟我说啥啊?”   孟迎莹并没有急着回答他,而是从旁边抻过一个凳子坐下并翘起二郎腿,然后才冷声冷气地说:“之前我让你去找叶凝瑶提亲只是想羞辱她,结果这么点小事你都办不好,那七斤白面你是不是应该给我还回来?”   七斤白面有二斤已经给了王媒婆,另外五斤虽然还没舍得吃,可让他拿出来绝不可能。   “我被打成这样,还没管你要医药费呢!你想让我还粮食?没门!”汪大顺梗着脖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吼道:“反正我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敢让我还粮我就把这事宣扬出去!”   没想到他还挺刚,孟迎莹嘲笑出声,“你可以去外面瞎说,不过你觉得村里人会信你还是信我?”   汪大顺被问得一怔,他烦躁地挠了挠油腻的头发,没好气地问:“咋样你才能不让我还粮?”   “我的目的很简单,只要让叶凝瑶不好过我就开心,如果让我开心,那七斤白面我可以不要。”   “这……”汪大顺颇有些为难,想到傅十冬那记硬拳头,他摇摇头,“那女人有傅十冬护着,我真的不敢惹。”   “既然不敢就把白面还我。”孟迎莹把双手环于胸前又抛下诱饵,“如果能让叶凝瑶丢脸,除了白面我还可以另外给你三十块钱。”   从古至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她可不信这懒货不动心。   “三十块?”汪大顺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就算累死累活种一年地也挣不来三十块钱啊?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不干我也可以去找别人,到时候这三十块可就是别人的了。”   三十块钱能买很多东西,汪大顺一听快要到手的钱要飞,立马点头答应下来,“行!我干,这事包在我身上,你就瞧好吧!”   “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因为有上次的经验,这次孟迎莹并没有提前给他好处,只答应事成之后一分不差地给他三十块钱。   ……   自从钱玲买了桃花丸之后,她每天起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照镜子。   脸上那几个青春痘在服药的第二天就已经消退了,不算细嫩的肌肤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好。   这肉眼可见的变化在整个知青点引起不小的轰动。   如果只是一个莫小青,他们还可以当作这只是巧合,如今就连钱玲都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他们不得不承认叶凝瑶手里的药丸是真的管用。   难道她下乡之后没被晒黑仍保持美貌,也是吃那药丸吃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变美和面子问题上,多数人选择了前者。   在村子里干活风吹日晒的,几个女知青皮肤粗糙的脸上早就挂上了高粱红,即使擦再多的雪花膏也不能擦掉那两朵羞人的红晕。   如今莫小青和钱玲的皮肤变得那么白皙,这让他们更加觉得难以接受自己的形象。   除了刘美玉以外,几个人坐在炕上商量之后决定一起去找叶凝瑶买点药丸试一试。   这一天,叶凝瑶从村委办回来见到家门口出现好几个熟悉的面孔,她轻轻挑眉,随即神色淡然地走了过去。   “叶知青你回来了?”有人看见她立刻拎着粮食满脸笑容地迎过去。   “你们找我有事?”   “我们能进去说话吗?”撂下面子来求人,他们还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叶凝瑶语气淡淡的样子更让他们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嗯,进来吧。”其实这会儿功夫叶凝瑶已经想到他们的来意,有人主动送粮食,她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几个人进了屋先是抬眼好奇地参观四周,这里虽然没有知青点的宿舍敞亮,但是收拾得却干净整洁,处处透着温馨。   “你们坐吧,有什么事可以开诚布公的说。”   他们随着示意随便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为首的知青周娟笑呵呵地说明来意,“是这样的,我们听说你那里有一种药丸可以让皮肤变得越来越好,所以大家都想换点回去试试。”   周娟这个人很聪明,言谈间只提“换”字不提“买”字。   像他们都是两面三刀的作派,药丸卖出去之前有些话必须要说清楚,叶凝瑶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我这里的确还有,不过数量不太多,我自己还准备留一些用呢。”   “叶知青你就换给我们一点吧,你也知道咱们天天风吹雨淋条件有多恶劣,如果真有办法,大家都想变回下乡之前的样子。”   “是啊,你就匀我们一些吧。”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怕叶凝瑶真会不给面子直接拒绝他们。   “匀你们一些也可以,不过丑话我要说在前头,如果以后谁要是拿这件事在背后起什么幺蛾子,到时候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以后你们再想换到药想都不要想。”   警告已经说出口,周娟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拍着胸脯保证道:“你放心,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做了缺德事,就算你不说其他人也不会袖手旁观。”   “对!我们都不是那样的人!”   这次是他们有求于人,所以不管在什么状况下都不可能做那忘恩负义的事。   有了这个保证,叶凝瑶也没再难为人,收下粮食便把药丸换给了他们。   至于以后这些人会不会反悔今天立下的承诺,那就要看他们还想不想买到这药丸了。   ……   此时,在距离几千里地的京市。   钱淑华手里捏着一封信脚下生风地朝重型机器厂疾步走去。   门卫的田大爷看见是她来了,不由得缩了缩肩膀,脸上堆满假笑,“钱主任您是来找我们厂长的?”   “他人呢?在厂里不?”钱淑华阴沉着脸,没了平时的笑模样,有心事的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把眼前的老头儿吓得不轻。   在他们机器厂,人人都知道叶厂长他媳妇是个母老虎,不发飙的情况下那是一个笑脸相迎让人如沐春风。   可一旦发飙,谁都不敢大喘气儿,就怕不小心踩到雷。   瞅这架势,田大爷已在心里暗自替他们叶厂长默默点蜡,只希望钱主任能看在夫妻多年的份上下手轻一点。   “厂长在办公室呢,这个时间应该是刚开完会。”   钱淑华还不知道自己母老虎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她紧抿着嘴直接越过门卫走向办公室的方向。   办公室里,叶正言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刚想起身给自己倒杯热水暖暖身子,办公室的门就被人从外面“砰”得一下推开了。   敢这么干的,除了他媳妇,没别人。   “你这是怎么了?谁得罪你了?”见媳妇脸色不好,叶正言的心里是发怵的。   “你看看这个。”钱淑华把手里的信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随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桌上的茶缸,“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白开水才压下心底的火气。   叶正言拿起信展开来看,原本舒展的眉心渐渐聚拢,最后合上信神色不明。   “我当初就说过,不想让瑶瑶下乡去找江淮,可是你们一个个的偏偏都不听,如今俩孩子在那边分手了咱们想问个清楚都做不到!”   作为父母,夫妻二人对女儿的心思最了解不过,如果不是碰到什么事,叶凝瑶根本不可能和江淮轻易分手。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担心。   “我给江淮写封信问问。”叶正言走到妻子面前,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膀,“你也别太着急,也许俩人只是闹了点小矛盾而已,现在有可能都和好了。”   钱淑华气得拍开他的手,言语中颇有微词,“就你闺女的性格,你觉得她是那种任性的人吗?当初我就不同意把瑶瑶嫁给他,可你非要一意孤行,你看吧?现在俩人还不是黄了?”   妻子的话就跟机关|枪一样句句怼得他哑口无言,叶正言抚上眉心也有些后悔当初撮合女儿和江淮的婚事。   他只希望再见江淮,那孩子别有什么心理负担。   “这俩人都分了,再让瑶瑶呆在那里不合适,不如你托人找个工农兵大学把她调回来吧。”钱淑华嘴上不说,心里却把江淮埋怨了一番。   她敢肯定一定是那臭小子做了什么事,不然自家闺女不可能刚下乡就分手。   如果他真的做了对不起瑶瑶的事,自己绝不会轻饶!   回城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却很难,叶正言只能耐着性子说:“不如这样吧,等凝远放假我让他亲自过去看看情况,到时候再把女儿调回来也不迟。”   平时他们夫妻二人都很忙,虽然儿子也挺忙,但是这个时候不指使儿子跑腿还能指使谁?   由叶凝远出面,钱淑华还是挺放心的,她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丈夫的建议。   “那行吧,等老大过几天放假就让他赶紧过去看看。”   见妻子的火气渐消,叶正言偷偷松了口气,想到女儿在那人生地不熟的村子里无人照顾,他望向窗外的春色,心头染上一抹担忧。   ……   时间如流沙,一晃而过。   如今在众多女知青心中,叶凝瑶那可是个香饽饽,只因为她卖的桃花丸是真的好用,一个星期过后这些人的小脸儿个个都是粉嘟嘟的白。   这么明显的变化看在刘美玉的眼里心中满是疑问,她曾套过几次话,可惜没人愿意搭理她,最后只能把疑惑压在心底不了了之。   一天,莫小青来到村委办神秘兮兮地把叶凝瑶叫了出去。   在阳光的照耀下,两人站在一棵垂柳旁,叶凝瑶看向眼前的短发少女问:“发生什么事了?”   除非有急事,莫小青很少会跑到村委办来找她。   “你今天有空吗?”莫小青环顾一圈四周,靠近叶凝瑶的耳畔小声说道:“我这里有桩买卖非常安全,你有兴趣吗?”   “什么买卖?”叶凝瑶细眉轻挑。   “一会儿你回去多拿些药丸跟我去趟县里,我给你介绍个人。”这里不是讲悄悄话的好地方,莫小青对她使了个眼神,叶凝瑶默契地点点头没再追问。   过了晌午,他们坐着牛车来到县里的一家招待所,招待所位于火车站附近,几间破旧的平房连在一起,墙面上是一句醒目的红|字标语“为人民服务”。   莫小青走进去和服务人员攀谈几句后领着她往东边的房间走。   一路上,叶凝瑶已经对整件事情了解个大概。   据书中介绍莫小青在原身下乡之后没多久就回了城,今天他们要见的人是莫小青的堂姐。   难道这位堂姐除了买药,来这里是劝她回城的?   几下敲门声响起,叶凝瑶回过神这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到了门口。   “吱呀”一声房门轻启,给他们开门的是一位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的女人,绿色军装穿得英姿飒爽,一头短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紧抿嘴唇的模样看起来有点不怒而威。   而她那双犀利的凤眼让叶凝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堂姐,我把人带来了。”莫小青在看到这个女人时不自觉地绷直身体,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大气儿都不敢多喘一下。   “嗯,进来吧。”女人侧过头看了一眼叶凝瑶,随后点点头把他们让进了屋。   “你好,我叫莫晚霞,是小青的堂姐。”莫晚霞伸出右手,修长的手指挺得笔直,叶凝瑶握上她的手同样作了个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叶凝瑶。”   穿越过来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严肃的女人。   和这种人打交道,叶凝瑶直接了当地问:“堂姐,我听小青说你想买桃花丸,请问你是想自己用还是给别人买?”   莫晚霞让他们在房间里的椅子上坐下,然后迎上叶凝瑶的目光问:“我自己用,听小青说你的药丸是祖传秘方,所以也想试一试。”   眼前的女人皮肤白皙,气息平稳,可以说是非常健康,叶凝瑶暂时猜不到她为什么要买药。   “是的,这桃花丸是我家老祖宗传下来的,至于效果你看小青就知道了。”   “嗯,我在这里不会逗留太久,听说你的药丸分两种,这两种我各要十个疗程的,至于粮食,我明天能全部给你。”说话间,莫晚霞给他们倒了杯水,“如果不要粮食要其它东西也可以。”   “正常情况下,这药吃一个疗程就可以,你不需要买这么多。”叶凝瑶轻拧眉心,直觉告诉她对方买这些药的目的没那么简单。   “如果效果不错,我要拿它送礼。”像是猜到她会这么问,莫晚霞给出的答案很完美。   既然人家这么说了,叶凝瑶忽然莞尔一笑,“行,桃花丸我现在就能给你,粮食我要大米或白面,明天上午过来取。”   目前,两人之间谈不上信任。   虽然要粮食来回转手会很麻烦,但是为了不给任何人留下把柄,她只能这么做。   大米和白面的价格比粗粮稍微贵点儿,这样数量会少一些,转手也不至于那么费劲。   “你不怕我今天拿了药坐火车跑了?”莫晚霞那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一抹惊讶,“到时候你可没地方哭去。”   “你是小青的堂姐,如果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我还做什么生意?”   心思正不正,叶凝瑶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人的气息不含污秽,而且以她的言谈举止,在这个世界里非富即贵,应该不屑于干那种龌龊事。   “好,冲你这么信任我,明天上午九点你过来取粮吧。”   两个人都不是磨叽的性格,很快这笔交易就达成了。   直到走出招待所,莫小青还没在震惊中回过神来,她挠挠头心虚地对叶凝瑶解释道:“凝瑶,我事先不知道她会买那么多桃花丸,如果你不想卖她我现在就去把桃花丸要回来。”   “为什么会这么说?”叶凝瑶侧过头看她,嘴角微微勾起。   “其实…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莫小青闪躲着她的目光,支支吾吾道:“其实,我堂姐的外公家是个中医世家,她刚开始说买药时我真的没多想,可一下子买这么多,我……”   她的坦白让叶凝瑶脸上的笑容变得更深了,“嗯,没事,你不用担心。”   自己的桃花丸可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就能破解的,关于这一点她从来没有担心过。   “真的吗?”莫小青长吁一口气,就怕因为这事影响了他们的友谊,“你放心,我堂姐为人挺正派的,她不会仿药来卖。”   “你堂姐是做什么的?”叶凝瑶忽然对这位堂姐很感兴趣,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是自己忽略掉的。   莫小青以为她是为了摸清底细,于是急忙解释道:“其实她在公安局工作,研究中药材只是业余爱好,这次来咱们这里是为了寻找她家失散多年的亲戚。”   至于是什么亲戚,因为堂姐之前警告过,莫小青也不方便向叶凝瑶全盘托出。   回想莫晚霞的气质,确实很像一个军人或公职人员,别人的家事叶凝瑶不打算多问,想到明天会换来一百八十斤的粮食,她的脑海中忽然闪过傅十冬那张俊脸。   作为这个世界中唯一能够信任的男人,她打算明天分他一些好处让其帮忙把东西卖出去。   不过,那男人把自己投机倒把的秘密捂得严严实实的,自己求他帮忙会不会显得太突兀?   傍晚回到村里,她拿出今天在县里买的槽子糕去了傅家。   自己的伙食费傅十冬只象征性地收取一点点钱,她只能用其他方式再把钱补回去。   “你叔呢?”此时都快到了做饭时间,叶凝瑶东张西望半天也没看见人,只能出声问傅媛。   “我叔他在自己那屋没过来。”傅媛瞅了瞅家里的冷锅冷灶,苦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先和嫂子还有傅年吃些槽子糕。”说着,叶凝瑶把手中的纸包裹递给她,“我去看看你叔怎么回事?”   “谢谢叶姐姐。”傅媛怀里抱着点心,原本皱在一起的小脸儿立刻舒展开来。   叶凝瑶被这副人小鬼大的样子逗笑了,她嘴边噙着笑揉了揉傅媛那柔软的发旋去了隔壁的院子。   冬至过后,天气渐渐变得昼长夜短,五点钟的太阳仍然亮晃晃的。   叶凝瑶敲了敲破旧的木门,隔了三四分钟后男人才慢悠悠地出来开门。   “你在家干嘛呢?怎么这么久才出来?”叶凝瑶明显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弱,同时,空气中还隐隐透着一丝血腥味。   “你受伤了?”   “没有。”傅十冬的睫毛轻颤一下,双手不自觉地紧握成拳。   可惜,他这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更加肯定了叶凝瑶的猜测。   她上前一步靠近男人,并顺着血腥的味道把目光停留在他的上臂。   “胳膊怎么了?我看看。”   “……”傅十冬忍不住向后倾过身子,和她拉开一定距离。   “我没事。”   叶凝瑶不顾他的躲避,直接上手撸开男人右手臂的衣袖,紧接着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暴露于人前。   “这样还叫没事吗?”   伤口虽然不算太深,但长度却有一掌长,“怎么不包扎起来?”   “只是小伤而已,明天就能结痂。”手臂被她握在手中,温热的触感就像冬日的暖炉一点点沁入灵魂深处。傅十冬不自觉地紧绷身体,贪恋着那抹温度。   “跟我过来。”叶凝瑶板着个小脸儿拉着他,转身往自己的院子里走。   “去哪儿?”淡淡的幽香在鼻端萦绕,他在恍惚间回过神来,人已出了自家小院。   “别问那么多,跟我来就是。”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傅十冬很少来她的院子,更不用说是进入她最私密的屋子里。   待他被女人摁坐在炕沿边,耳根子已是通红一片,那紧绷的神经在她握向自己到现在就没松弛过。   叶凝瑶从炕箱里拿出纱布和碘伏,神色自然地坐到他旁边用棉球沾着药水,探过身子帮他处理伤口。   两人的距离不足十厘米,傅十冬的胸膛上下起伏得厉害,他紧抿薄唇才没让口中的粗喘溢出来。   “你的心跳好快啊~”这么好的机会,叶凝瑶哪会轻易放过他,借着处理伤口,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他结实的肌理,抬眼望向他的眸子里透着清澈无辜,仿佛那只作乱的手不是她的。   身体里的火燃得炽烈,强忍到涂抹完碘伏,傅十冬忙抢过她手里的纱布慌乱地往手臂上缠,“我自己弄吧。”   “好啊。”叶凝瑶不会缠纱布,她坐在一旁看着他利落地往手臂上缠绕两圈,一看以前就是经常受伤的主儿。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会受伤?”   话语软糯轻柔,傅十冬抬起头对上她那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眸子说:“没什么,去城里干活不小心刮到的。”   在村子里,人人都知道傅十冬很少干农活,就是个不务正业天天去城里喝酒玩牌的二流子,这是他给自己立的人设。   叶凝瑶没想到他会主动坦白自己的秘密,于是假装惊讶出声,“原来你每次去县里都不是去喝酒?”   “嗯。”把自己的秘密告诉给喜欢的人,他的心中有一丝窃喜。   这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叶凝瑶喜滋滋地望向他,语气又软糯了几分,“你经常去县里吗?我能不能求你帮个忙?”   “你说。”   怕隔墙有耳,叶凝瑶往他身前凑了凑,附其耳旁低语,“我明天要去趟县里收一批粮食,你有没有认识的人,我想把它们卖掉。”   幽幽的淡香喷洒在他的脸颊上,傅十冬忍住想要把人拥进怀里的冲动,滚动喉结,“嗯,好。”   “你不问问别的?”叶凝瑶眨眨眼,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痛快。   “问什么?”每晚如捣蒜般的动静让他已猜出个大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不主动说,他不会随便问。   “没什么。”见他一点都不好奇,她负气地拿回他手里的纱布,“噌”得站起身把它们重新放回炕箱中。   傅十冬:“……”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叶凝瑶带着傅十冬和莫小青坐上牛车去了县里。   为了避嫌,一路上傅十冬只跟在他们后面并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莫小青见他不说话,便偷偷怼了怼叶凝瑶的胳膊,小声嘀咕道:“他跟来是帮忙抬粮食的吗?你俩现在啥关系啊?”   什么关系?想到这个问题,叶凝瑶回过头瞅了一眼傅十冬不禁有些气馁,她无精打采地回了句,“邻居关系。”   这样的答案还真是毫无进展……   莫小青撇撇嘴有些愤愤不平,“他是不是眼睛瞎啊?这么漂亮的美人天天在身边晃悠都不动心?”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叶凝瑶无比赞同地点点头,想她一个人见人爱的仙子竟然在这臭男人的身上碰了钉子,实在是憋屈!   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可随着微风有些词汇还是钻进了傅十冬的耳朵里,他身形一顿,心里变得五味杂陈……   到了县里,三人去招待所见莫晚霞,可刚进去就被服务人员拦了下来。   “你们是找莫同志的吧?她有急事凌晨就离开了。”   “啥?她走了?去哪了?”莫小青瞪大双眼一脸震惊,她不自觉地拽住服务员的胳膊问:“她离开之前有没有什么交代?”   见她比自己还紧张,叶凝瑶轻笑出声把她那八爪鱼似的爪子从人家服务员的身上扒拉下来,“你先别急,听听人家怎么说的?”   “凝瑶,我事先真不知道她要走。”莫小青看向叶凝瑶,眼泪围着眼圈转快被急哭了。   她堂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靠谱了?   “小姑娘你别急啊,莫同志有东西让我转交给你们。”服务员从柜台里拿出一封信递过去,“你们谁是莫小青?”   “我是。”莫小青吸了吸鼻子,赶紧把信拿过来打开。   看完信,她的神情终于多云转晴,眼泪也都憋回去了。   原来莫晚霞突然接到京市的电报有重要的事要处理,所以才会不告而别。   给叶凝瑶的米面她已经买好,放在供销社的朋友那里,他们只要过去取就行。   县城里的大街小巷没有人比傅十冬更熟悉,他看了一眼信上的地址淡淡开口,“咱们走吧。”   县里的供销社不大,虽然叶凝瑶去过一两次,但是路痴体质的她换条路就记不住道。   由傅十冬的引领下,他们走了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才到达目的地。   莫晚霞的朋友是这里的供销社主任名字叫李建军,三十多岁的年纪,在看到他们时脸上堆满了笑容。   “你们就是小莫的亲戚吧?粮食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需不需要我找人送你们一趟?”   “不用不用,谢谢你了。”叶凝瑶连忙摆摆手,很怕这位太过热情的主任同志真的要送他们回村。   那样自己还怎么卖粮?   形形色色的人见识多了,李建军也算是个人精,他没再继续客气,让人帮忙把米面抬到傅十冬借来的自行车上,然后又给莫小青和叶凝瑶装了二斤水果糖。   叶凝瑶先是看了一眼莫小青,见对方让自己收下糖,她这才把糖块装进挎包里。   三人走出供销社,傅十冬把身上的外套盖在那些粮食上说:“县里有个小公园,你们可以去那里逛逛,咱们两点钟在回村的站点见。”   “好,你要注意安全。”明知道他是天道不可控制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不会发生任何意外,但叶凝瑶还是忍不住担心。   傅十冬扬起嘴角,“嗯”了一声。   目送他推着自行车离开,莫小青难得夸奖道:“你家傅十冬朋友很多嘛,随随便便就能借到一辆自行车。”   “他还不是我家的。”叶凝瑶瞬间红了脸,独自生活三千年,“家人”这个称呼对她来说相当陌生。   傅十冬会成为她的家人吗?   仍是个未知数……   另一边,傅十冬七拐八拐来到一处僻静的胡同,这里住着四五户人家,他在最靠里的那户门前停下自行车。   把车停好,曲起中指在院门上轻敲三下再重敲两下,反复三次之后院子里才传来一句警惕的男声,“谁?”   “我,冬子。”傅十冬把车上的粮食搬下来摞在一旁,等待里面的人开门。   “吱呀”一声厚重的木门打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先是向外望了一眼,然后才看向他,“今天咋来了?快进来吧。”   两个人把粮食抬进院子,傅十冬直起腰有点微喘,“老何呢?在吗?”   “在,屋里呢。”男人打量着地上的粮食,好奇问道:“这些都想卖?”   “嗯,你可以先过下秤。”   “那行,我先去过下秤。”   双方已经认识多年,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傅十冬走进屋子,一个老汉正侧卧在火炕上边嗑瓜子边听收音机,见他来了,忙坐起身把装瓜子的簸箕往他那边推了推,并笑呵呵地问:“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过来卖批粮食。”傅十冬坐到炕沿边,又把炕桌上的簸箕推了回去。   他从兜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粮食的种类和斤数,“老吴已经去量秤了。”   何老汉拿过那张纸瞅了老半天,又拿过算盘扒拉一遍,最后试探性地说了个价钱,“七十块钱,只能这个价了。”   “看来我今天是来错了。”傅十冬从他手中扯过那张纸,没多说一句废话起身就要走人。   “别别别,咱们好说好商量啊!你咋气性这么大呢?”何老汉见状,立马从炕上轱辘起来拦下人,并暗自责怪自己竟然被金钱迷住了眼,敢和这狼崽子耍心眼儿。   万一把他得罪了,自己以后可会损失不少生意,哪头大哪头小,是个生意人都能拎得清。   “多少钱?”傅十冬冷着脸,神色有些不耐,这副样子是他发火的前兆,何老汉猛咽一下口水,不敢再随便开价,“八十块,这个价钱总行了吧?”   “九十块钱,一分都不能少。”本来还想让他挣一点,既然做人不实在,那么一分钱都别挣了。   “行!九十就九十!”只要不得罪这祖宗,哪怕再往上添俩钱何老汉也认了。   回村之后两人来到傅家,傅十冬把九十块钱交到叶凝瑶的手里,按照之前的想法,叶凝瑶从中抽出一张十块钱递给他当作酬劳。   盯着那钱,傅十冬愣住了,心口有些发闷,他抬起眼看她,“这是什么?”   “辛苦你帮我卖粮,这个是谢礼,拿去买酒喝吧。”叶凝瑶眉眼弯弯,见他有点不高兴,心里暗自猜想是不是这钱给少了?   “我不要,你拿回去吧。”说完,他转身走去厨房做饭,高大的背影透着一股子落寞。   叶凝瑶手里攥着钱,有些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难道男人的心思都这么难猜吗?   把想不明白的事情暂时抛于脑后。   挣来的钱被她放进一个铁盒子里再藏入炕砖后。   想到莫小青帮自己拉来这么大一笔生意,她准备哪天去县里买两块布,给那姑娘做两件新衣服作为答谢。   ……   随着夜色越来越浓,整个大洼村都变得静悄悄的。   此时,在村东头一处僻静的土房子里隐隐约约传来阵阵不堪入耳的声音。   一对男女正在奋力耕耘,如果仔细辨认就会发现,他们分别是孟迎武和村里的小寡妇赵小莲。   一番云雨过后,两人抱在一起谁都不舍得撒手。   “小莲儿,我都想死你了!”孟迎武在那张白嫩的小脸儿上亲了好几口,浑身舒坦。   野花是比家花香,那滋味实在销魂。   “那么想我就离婚把我娶了呗~”赵小莲仰起头送他一记大大的白眼。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如果自己信了才是真的傻!   孟迎武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似笑非笑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傅十冬那狼崽子,你会想嫁给我?玩我呢?可惜人家看不上你啊。”   被说到痛处,赵小莲立刻沉下脸想要挣脱他的桎梏。   “你这是提上裤子翻脸不认人吗?松开我,我要回家!”   “别啊,我跟你开玩笑呢。”好不容易找到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只吃一回肉,孟迎武连忙把人搂得更紧开始哄人。   “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如果好好伺候我,等过段时间我就把家里的婆娘休了娶你进门。”   说着,又是一顿猛亲。   “可拉倒吧,你会放着那么漂亮的女知青不要?”赵小莲承受着他的吻,身子渐渐发软。   “比起你,她就是条死鱼,换作任何男人都知道该选谁。”为了达到目的,孟迎武那张嘴就跟抹了蜜似的,“小莲儿你咋这么香?我都快稀罕死了。”   守寡多年,赵小莲哪受得住这个,她红着小脸儿最后沦陷在这浓情蜜意之中。   黑漆漆的屋外,孟迎武的媳妇陈玉茹站在窗户下一动不动。   她直勾勾地盯着那昏黄的窗户纸,眼底充满恨意。   这不是她第一次发现孟迎武背着自己同别的女人乱来,从最初的伤心再到绝望,现在已是麻木。   哪怕听到那些龌蹉不堪的声音,心中也不会再起波澜。   她只希望有一天能和这男人离婚,让孟迎莹那个小婊子付出代价,并离开这个没有人情味的大洼村! 第21章 陷阱 [万字②]   翌日下午,赵小莲穿着一件碎花衬衫走在田间地头,粉嫩嫩的颜色招来很多男人的眼光。   像是习惯了被人注目,她把碎发别到耳后径直往村委办走去。   此时,在村委办里,支书刘永春正在对叶凝瑶说着软和话,只为求一篇《沁园春·雪》的诗词。   “小叶啊,你看刘叔平时都不求人,你就帮我写一篇吧?”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两人在,刘永春泡了一缸绿茶端到叶凝瑶的眼前,那过分慈爱的态度让人看着直发毛。   就算对方有事相求,自己也不能毫无眼色地让领导倒水,叶凝瑶连忙接过茶缸,说:“没问题,不过我只会写钢笔字的?”   这年头,可不是展示才艺的时候,毛笔字画她暂时不会写。   “行行行,只要你写就行。”刘迎春是个喜好字画的痴人,一听她答应下来了,嘴咧得都快到了耳后根。   “回去我写好,明天给你。”   “成!”   两人说话之际,赵小莲扭着腰走进了办公室。   她眼底的嫉妒一闪而过,再看时脸上已挂着笑,“呦,咱们刘支书和叶知青在这唠啥呢?这么热闹?”   “来办公室有事?”刘迎春收起脸上的笑容,整个人又恢复成往常严肃的样子。   “我想找叶知青帮个忙,不知道她有没有空?”赵小莲转过头冲叶凝瑶笑了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自然些。   “什么事?你说吧。”叶凝瑶对上那双笑眼,心底尽是疑惑。   这女人上次还和她吵架,现在竟然变了一副嘴脸,绝对没安什么好心眼。   “是些女人的私房话,不如咱们去外面说?”赵小莲看向刘迎春,意思十分明显。   “你们聊,我还要去地里看看。”女人家的事,他确实不适合听,刘迎春背着手给两人腾出安静的空间。   “有什么事,你说吧。”叶凝瑶端坐在凳子上喝着茶水,端庄优雅的模样是赵小莲所望尘莫及的。   刻意忽略心底的自卑,赵小莲开口说道:“村里今天晚上放电影,咱俩都在村东头住着,一起去看怎么样?”   “电影叫什么名字?”叶凝瑶心里咯噔一下,某种猜想浮上心头。   一听有戏,赵小莲瞬间眼前一亮,“叫《闪闪的红星》,听说特别好看。”   据书中介绍,原身就是因为去看了这部电影,才会被汪大顺轻薄的,从此彻底坏了名声。   眼前的女人一言一行都透着诡异,叶凝瑶凝视着她,目光变得犀利,“村东头住着好几户人家,你为什么想要找我去,咱们好像不太熟。”   之前猜到她会这么问,赵小莲干笑两声解释道:“上次那事,咱们是误会,我想和你多走动走动,交个朋友。”   “不好意思,我对看电影没什么兴趣。”不管这女人说的是真是假,看电影她是绝对不会去的。   “你是不是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赵小莲的笑容淡了几分,语气也变得有些急,“看在不打不相识的份上,你就不能帮我一回吗?咱们那一片到了晚上特别瘆人。”   “我晚上有事,真的去不了。”叶凝瑶都快被这人逗笑了,不敢走夜路就别去,难道有人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逼她看?   求助无果,最后赵小莲悻悻地走了。   关于电影,叶凝瑶从原身的记忆中见过,她对此一点都不感兴趣。   怕对她影响不好,傅十冬每次都是在村委办门前不远处的林子里等她,然后两人在一前一后回家,今天也是如此。   可能是大家都准备晚上去看电影,等他们路过田间地头时,远远望去四处早已没了人影。   叶凝瑶故意放慢脚步和身后的男人拉近距离,待两人只隔半米的距离时,她好奇地问:“你晚上去看电影吗?”   傅十冬脚步一顿,问:“你去吗?”   “我不去,没什么兴趣。”那个地方说什么她都不会去。   “嗯,我也没兴趣。”   一问一答,两人就这样把话题唠死了,叶凝瑶见他也跟着放缓脚步,刻意拉开彼此的距离,于是赌气般加快脚步,一眨眼的功夫走出很远。   “……”   傅十冬望着她的背影,犹豫一瞬,最终没忍住快走几步追了上去。   晚饭吃的是菜包子,本来叶凝瑶是不想搭理那个男人的,可闻着那香喷喷的包子味,她的肚子没出息地“轱辘”一声,小脸儿瞬间就红了。   她快速看了一眼傅十冬,故作淡定地解释道:“我只是饿了。”   她才不会承认是自己馋了,那样太丢人。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让傅十冬轻笑出声,他把包子盆放到桌子上,眉宇间透着宠溺,“这是野菜做的,你尝尝。”   四月满山遍野长满了野菜,村里人都会趁着休息时间携家带口拿着小铲子和竹篮去山上挖野菜。   在东北,春天的野菜是家家饭桌上的必备菜。   叶凝瑶刚想夹起一个包子,一听是野菜馅的,她放下筷子,抬起头不禁问道:“那不是草吗?不苦吗?”   想象它的味道,她嘴边不自觉地泛起一股苦味,有点不敢吃。   “不苦,你尝一口。”像是怕她不信,傅十冬从铝盆里拿出一个包子咬了一大口。   包子的香味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叶凝瑶看着男人,慢慢夹起一个试着咬了一小口。   野菜的清香和白面的麦香混杂在一起,令人食欲大增。   她忍不住又咬了一口,这味道真心不错!   马上就要开饭了,这时两人才发现本应该上桌吃饭的傅媛并不在这里。   “小年,你看到圆圆了吗?”傅十冬问向呆呆坐在那里的傅年,眉心紧拧。   傅年看向他们,过了十秒钟后才慢吞吞地摇摇头。   “圆圆刚刚还在?这会儿功夫她能去干嘛?”连她最喜欢的包子都不吃了?叶凝瑶望向外面灰蒙蒙的天色,不由得心急。   那小丫头会去哪儿呢?   傅十冬把傅年留在家里看家,然后穿上一件藏蓝色的外套就准备出去找人。   “我和你一起去!”叶凝瑶也从饭桌上站起身没有心情再吃东西。   村东头到了晚上静得吓人,她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实在危险,如果碰到什么坏人后果不堪设想。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傅十冬睇给她一个安抚性的眼神,实则心里有些急。   那孩子自打出生以来都很懂事,从来没有乱跑过,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看他们傅家不顺眼的大有人在,万一……   这样想着,他已疾步往外走。   “圆圆找不到我哪能坐在这儿干等着,人多力量大,咱们一起能找得快一点。”想到书中傅媛的悲惨结局,叶凝瑶很害怕她的命运会重蹈覆辙甚至提前。   她拿着手电筒,两人先是把村东头这一片全都翻遍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他们一无所获。   沿着羊肠小道,两人一路向西往村口的方向找去。   “这样也不是办法,不如咱们分开找速度能快点。”村路渐渐变得宽敞,叶凝瑶伸长脖子向四周望去,这里已多了一丝人气,不再像村东头那样阴森恐怖。   “一起找吧。”傅十冬肃着脸,哪放心让她单独行动,他们并肩走在一起,叶凝瑶听着彼此的呼吸声,一种安全感在心底孕育而生,“我去南边,你去北边,半个小时之后咱们在村口的大树下汇合。”   说着,她已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四月的春风要比前段时间温暖许多,晚间的这个时候,路上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的村民。   叶凝瑶把周围找了一圈,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整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   越向前走行人越多,这时她才发现今天的村庄有些不对劲儿。   “叶知青,你也是来看电影的吗?”村里有人见到她,笑呵呵地出声打招呼。   听到“电影”两字,她的心没来由地一慌,“什么电影?在哪里播放?”   “听说叫什么红星?就在前面的空地上播放!”那人还赶着去看电影,没功夫再解释太多,“我先去了,不然可就没地方了!”   “好……”望向周围人手里拿着的小板凳,叶凝瑶呆呆地站在那里,感觉有些天旋地转。   明明书中写到这场电影是在村子北边的打谷场上播放,怎么会突然变成这里?   杀千刀的天道!   待心情平复好,想到傅媛有可能去看电影,她犹豫一瞬,还是毅然决然地走向放电影的地方。   在路上,她顺手抄起一块锋利的大石头放进挎包里,心底已做足了准备。   既然躲不掉,那么就来吧。   原本空旷的场地,人头攒动。   村里好不容易播放一场电影,几乎整村人都来了。   电影已开始播放,黑乎乎的夜色中只有电影的幕布忽明忽暗,震耳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叶凝瑶猫着腰每处地方都找了一遍,并没有看见傅媛的身影。   她失望地走出这片场地,只能按照之前的约定往村口走,至于接下来会不会发生危险,只有天知道。   电影的声响渐渐消失在耳畔,叶凝瑶紧紧攥着手里的手电筒,凝神感受着周遭的气息。   黑夜中,只有树木还在发出“沙沙”的响动。   这时,几只惊鸟扑闪着翅膀把她吓了一跳,在心惊之际,一道声音横插进来,“呦,这不是叶知青吗?咱俩可真是有缘。”   望向汪大顺那张恶心的嘴脸,叶凝瑶蹙起细眉满是疑问。   为什么刚刚没感觉到这人的气息?   难道是被天道干扰?   懒得理会他,她收回目光径直往前走去。   “…?”这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汪大顺愣了一下,有些气急败坏。   “你走什么呀?没看见老子吗?”他上前一步想要拦住人,结果还没等挨近了,就被叶凝瑶身上的挎包抡了个眼冒金星。   “救命啊!!!”叶凝瑶把装有石头的挎包狠狠往他身上砸,如果有人路过一定不会想到平时温声细语的叶知青还有这样狠戾的一面。   “你他娘的打我干嘛?”汪大顺从最开始的懵逼状态反应过来整个人都快气炸了,他身上的旧伤刚好利索如今又添新伤,这娘们儿太欠揍。   心里这样想着,一记拳头已经毫不犹豫地挥了过去。   叶凝瑶五感敏锐,她刚想躲开他的攻击,那记拳头就被人用力包住拦了下来,紧接着一拧,只听汪大顺“哎呦”一声,瞬间脸色变得刷白。   “冬子哥,你放手!疼疼疼!”   顺着那只藏蓝色的衣袖抬头看上去,叶凝瑶眼前一亮,随后眼泪汪汪对傅十冬告状,“这无赖欺负我!”   “!!!”汪大顺被这女人的变脸技术惊到了,明明上一秒钟还在狠揍自己,怎么瞬间就哭了?他还没哭呢!   虽然自己确实想干点啥,但这不是还没干成吗?   看着小女人委屈巴巴的样子,傅十冬的心里泛着疼,他望向汪大顺的眼神中仿佛含着冰渣,“把我的警告当成耳旁风,我看你是活腻了!”   说完,他一记硬拳打在汪大顺的鼻梁骨上毫不手软。   “哥!我错了!你别打了!”汪大顺捂着鼻子,整个人蜷缩在一起都快哭了。   想到叶凝瑶差点被他轻薄,傅十冬的拳头越来越凶狠。   “到底是谁让你这么做的?”叶凝瑶在一旁冷冷旁观,心里无比爽快,按照这人贪生怕死的性格,这一切绝不会是他自己的主意。   傅十冬听了这话,眉头皱得更深,“快说!”   “都是误会,我只是过来和叶知青打声招呼。”想到孟迎莹答应自己的二十块钱,汪大顺咬咬牙,宁愿挨打也不想说出实情。   可惜,那拳头就跟雹子般落在身上简直是要人命!   叶凝瑶见了,不由得担心会出人命,她抬眼看向傅十冬想说算了。   傅十冬像是看懂了她的意思,送她一抹安慰的目光。   “既然活够了,我就送你一程。”   “送哪儿?”汪大顺这下慌了,他知道这个狼崽子是个狠人,难道还敢杀、人?   “我说!我说还不行嘛!是那个小寡妇赵小莲让我这么干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出卖毫无背景的赵小莲,而不是去得罪孟家。   “是她?”叶凝瑶轻拧眉心,想到白天那女人约自己看电影,这个答案有几分可信度。   看来赵小莲和孟家之间应该有什么隐秘的关系?   经过这顿打,估计汪大顺要养十天半个月才能下来床,怕真闹出人命,她决定见好就收。   至于原身的仇,早晚有一天她会变本加厉地找回来。   叶凝瑶走上前,俯视着躺在地上的汪大顺,“如果你敢告诉别人是谁打了你,我就去革委会告你耍流氓!”   说完,她不忘在那命根子上狠狠踩了一脚。   “嗯……”本来汪大顺就已经被打得出气多进气少,如今又被补一脚,整个人差点没晕过去。   “……”傅十冬瞳孔一缩,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走吧,咱们还要找圆圆。”叶凝瑶上前拽住他的衣角,又恢复成以往温柔的样子,仿佛刚刚踩人的不是她。   “嗯,好。”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任由她带自己离开。   “我刚刚是太气愤了,其实我平时没那么暴力。”怕把他吓跑,叶凝瑶只能讪讪一笑解释道。   “自保没有错,你那么做是对的。”不然那个赖皮赖脸的东西不会长记性。   “谢谢你的理解。”第一次觉得这个男人的三观和自己相符,她的小脸儿上露出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见俩人不顾自己抬腿走人,汪大顺忍不住哀嚎道:“你们别把我扔这啊!我怕黑!”   可惜,留给他的只有两道无情的背影和一片寂静…………   如今,整个村子都找遍了,只有一个地方还没找,那就是村里的仙桃山。   他们先是回傅家看了一眼,见傅媛并没有回来,这才上山。   除了火把,傅十冬还带了匕首,如有危险,这些东西都能用得上。   “你先回家吧,我自己去找,山上有狼。”   男人的劝说,叶凝瑶全当听不见,她越过他,径直往仙桃山的方向走。   一意孤行的她让傅十冬无奈叹气,只能紧跟其后护她周全。   在黑夜的笼罩下仙桃山透着一股神秘,四周是阵阵花香,叶凝瑶深深吸气,神识中的法器泛着莹莹绿光若隐若现。   这里的气息很纯净,她并没有感觉到危险,两人肩并着肩一路寻找,一直走到半山腰仍是毫无发现。   “你说圆圆到底去哪了?”这段时间的相处,叶凝瑶和傅媛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如果傅媛真出什么事,那离傅十冬黑化也就不远了。   “别担心,她很机灵的。”这句话是在安慰她,也是在安慰自己。傅十冬拿着火把照亮这黑漆漆的夜色,前方不远处有一个猎人挖的陷阱,还没等他出声提醒,叶凝瑶无意识地往后挪动两步,一个不稳整个人向后仰去。   他眼疾手快地去捞人,结果也跟着掉进这陷阱里。   情急之下,他只好伸出长臂把人护在怀里,争取把伤害减到最轻。   陷阱是以前捕猎人挖的,很深,当两人落地时,傅十冬忍不住闷哼一声。   感受到他胸腔的震动,叶凝瑶抬起头,这才发现自己被男人紧紧护在怀里。   “你有没有受伤?”傅十冬低下头定定地望着她,眉宇间尽是担忧。   “我没事。”她有法器护体,即使受伤也会很快复原。   “你呢?有没有伤到?”   “我也没事。”男人撒起谎来面不改色,右手臂疼得钻心,他怀疑是脱臼了。   见他不像是说谎,叶凝瑶从怀抱中站起身,先是捡起地上的手电筒,然后观察四周。   微弱的灯光配上外面的朦胧月色,让她对目前的状况有了一定了解。   这坑挖得是真深!   “咱们怎么出去?”   傅十冬忍着痛从地上坐起来,火把已经灭了。   目测高度,他手臂还有伤,他们爬上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只能等明天来人救。”   “今晚咱们要困在这里?”叶凝瑶不禁惊讶出声,她真是太倒霉了!难道是自己没被懒汉轻薄成功,而受到的惩罚?   想到这种可能性,她有种想骂人的冲动!   “嗯,只能这样。”傅媛还在某处生死未卜,傅十冬抬头看向头顶的天空一脸凝重。   理智告诉他,现在做什么都是徒劳,他唯一能做的只有保存体力,以应付这一夜有可能会碰到的突发状况。   最不想听见的回答就是这个,叶凝瑶身子一颓,无力地坐到地上,“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   接受事实的两人各坐一边,保持着一定距离。   可能是受到的刺激太多,心太累,叶凝瑶坐着坐着便打起盹来。   见她睡着了,傅十冬脱下外套小心翼翼地披在她的身上,然后紧挨着她闭上眼睛假寐。   夜里的气温还是很低,睡梦中,叶凝瑶不自觉地拢了拢身上的衣服,整个人蜷缩在一起。   正当她睡得香甜的时候,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砸在脸上,一股寒意使她瞬间清醒过来。   “怎么下雨了?”   “有可能是阵雨。”傅十冬把那件外套抻起来挡在她的头顶上,自己却只身在外被雨水无情地拍打着。   雨势渐渐变大,叶凝瑶高举手臂,把他拉进衣服下,“雨这么大,你会感冒的。”   狭小的空间里,两人头贴着头,暧昧像藤蔓一样慢慢萦绕在他们之间。   “怦怦怦……”听着彼此的心跳声,男人不自然地轻咳出声,“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跟我上山。”   “这不怪你。”温热的气息扑在脸颊上带走了少许凉意,也许这一切是她连累了他也说不定。   这一刻,叶凝瑶第一次对自己的目的产生了质疑,如果娶了她,这个男人以后会比书中描述得还要凄惨该怎么办?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被她否定了。   人定胜天,她不信自己会抵抗不过天道的玩弄。   雨水落在地上,很快地面汪出一圈水坑,周围慢慢变得泥泞不堪,藏蓝色的外套已经承受不住大雨的袭击,穿透外套,他们的身上渐渐湿透了。   这里四面都是黄土,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叶凝瑶今天穿了一件白色长袖衬衫,衣服伏贴在身上特别粘腻和冰冷。   她用双手抱紧肩膀,洁白的牙齿忍不住轻颤。   “我能抱抱你吗?实在太冷了。”   如果照这样下去,自己不冻死也会因此生场大病,她绝不能认输,不然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女人的脸色苍白,原本樱红色的唇瓣已变得发紫,傅十冬只挣扎一瞬便用那只完好无损的手臂揽过她的肩膀把人拥进怀里。   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柔声安慰,“咱们会没事的。”   感受着男人胸膛前的炙热,叶凝瑶不自觉地紧紧搂住他的劲腰,想要寻求更多的温暖。   孤男寡女抱在一起,本就让气氛变得更加暧昧不清,而她现在又毫无防备之心地贴近自己,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受不住。   傅十冬喉结一动,刻意忽略体内疯狂乱窜的燥热。   身体终于不再那么冰冷,叶凝瑶抬起头想道声感谢,唇瓣无意间轻轻擦过他的脸颊,两个人皆是一愣,瞬间红了脸。   “傅十冬,我嫁给你怎么样?”她软糯的声音中带着一点点鼻音,这样的气氛是绝好的机会,她不想错过。   “为什么?”这个疑问藏在他心里已经许久,傅十冬凝视着她想要一个真实的答案。   他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她是因为喜欢自己。   雨势渐渐地变小了,叶凝瑶对上他的视线嫣然一笑,精致的小脸儿上找不出一丝伪装,“因为你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过了今晚不出意外,他们被困在陷阱里的消息会传遍整个大洼村,即使两人清清白白也不会有人相信。   傅十冬紧抿着薄唇,心下有了决定,“如果想嫁给我,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女人,你懂吗?”   他的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仿佛下一刻就要跳出胸腔一般。   等待答案的时间是那么漫长……   “我懂,你愿意娶我吗?”想到无限循环的悲惨命运,叶凝瑶毫不犹豫地选择嫁给眼前的男人。   至于将来会怎样,一切都是未知数……   男人点点头,重新把人搂紧怀里,十分珍重地亲吻着她的额头,在其看不见的地方,他的眼底露出一抹狂喜,“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嗯,我相信你。”终于把这个男人拿下,叶凝瑶眉眼弯弯,她准备速战速决,等从这里出去之后就去县里领证结婚。   各怀心事的两人相拥在一起平安度过了这个不眠夜……   第二天一早,雨后的空气特别清新,山上的野菜就跟催了肥似的“噌噌”往外冒。   村里不用去麦田里干活的老弱妇孺拎着篮子争先恐后地往山上走,都想占地盘挖那些又大又水灵的野菜。   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傅十冬望向陷阱外,单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外面有人在吗?”   叶凝瑶这时才注意到他的反常,这男人好像一直没有使用过右手,想到昨晚摔下来时的那声闷哼,她来到他身边,轻轻抚上那只胳膊一脸担忧,“你是不是受伤了?”   见她发现了,傅十冬尴尬地摸摸鼻子,点头承认道:“嗯,不碍事。”   如果不是有他,叶凝瑶不敢想象自己会摔成什么样子,她的心底暖暖的,对自己的选择更加信心百倍。   连着喊了五六声,才有个看似机灵的小男孩儿闻声跑过来,他蹲下身望向陷阱里的两人,大大的眼睛里充满好奇。   傅十冬一眼认出这是张老汉的小孙子张铁蛋,他单手叉腰对这孩子说道:“铁蛋,帮冬叔叫一下你家大人。”   张铁蛋是认识傅十冬的,他眼珠儿一转,立刻站起身跑了。   “……”叶凝瑶眨眨眼,脸上挂着不可思议,“他怎么走了?”   “别担心,他去叫人了。”如今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傅十冬忍住想要摸头的冲动,耐心解释着。   被淋了一夜雨,叶凝瑶觉得浑身上下哪哪儿都难受,她现在只想赶快回家痛痛快快地洗个澡。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铁蛋领着好几个人朝陷阱这边走过来。   当大家看到陷阱底部的男女时皆是一愣,谁都没想到和狼崽子困在一起的漂亮女人会是叶知青。   此时,叶凝瑶身上穿着傅十冬的外套,原本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干得差不多,凌乱的碎发伏贴在额头上显得特别狼狈。   两人的裤脚沾满了泥巴,他们仰头望向众人神色坦荡。   “你俩咋掉坑里了?困在这儿多久了?”说话之人是张铁蛋的爷爷张老汉,今天他难得陪着孙子来挖野菜,却没成想碰到这种事。   “张叔,我们是出来找圆圆的,结果不小心掉到了陷阱里。”虽然两人已私定终身,但傅十冬仍然不想被人误会太多。   “圆圆?昨晚她和小年来我家找过你,看那样子都快急哭了。”   “真的?!她回家了?”傅十冬眼前一亮,听说她安全无恙,忍不住长吁一口气。   见男人终于舒展眉心,叶凝瑶那颗高高悬起的心也跟着落了地。   因为傅十冬的手臂受了伤,大家伙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从坑里拉出来,叶凝瑶从坑里爬出来的瞬间,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既视感。   两人长相出众又一身狼狈,站在一块却异常般配。   在场的几个人你瞅瞅我我瞧瞧你,眼底闪烁着对八卦的炙热。   孤男寡女在这荒山野岭共处一夜,想想那画面就很香艳!   “冬子,你和叶知青是啥关系啊?她咋会和你一起出来找孩子?”村里的包大婶,人送外号“包打听”,她再也忍不住了,不问清楚她浑身难受。   傅十冬看向叶凝瑶,正好对上那双笑意盈盈的眸子,见她没有反悔的意思他正色地向大家宣布道:“叶知青是我未过门的媳妇,过些日子我俩请大家吃喜酒。”   这个消息简直是平地一声雷,火乍得大家全都懵了。   一个是被捡来的狼崽子,一个是城里来的漂亮女知青,两人的身份摆在那里,怎么看怎么不般配,难道是叶知青因为未婚夫被人抢走受到刺激了?   “到时候大家一定要多喝两杯。”叶凝瑶小脸儿微红,一颗心脏“扑通扑通”跳得欢快。她并不在意别人的想法,日子是给自己过的,好与坏都和旁人无关。   “哎呦,那恭喜你们!到时候我们一定去!”最先开口说话的是铁蛋的奶奶张大娘,其他人这时候也都反应过来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吉利话。   此时,在山下的孟家。   孟迎莹躺在炕上面色苍白,江淮被孟迎武找来一脸焦急地坐在炕沿边,因为是一路跑过来的,他的额头上还挂着一层薄汗。   “都赖你,如果不是你成天和我妹耍脾气,这孩子也不能没!”孟迎武在一旁叉腰站着,脸上的表情又凶又狠。   “对不起……”江淮自责地低下头,目光看向她那平坦的肚子心痛不已。   曾经那里住着他唯一的亲人……   “哥,你别怪他,这事和他没关系,是我不小心。”孟迎莹紧抿着嘴唇,眼角悄悄滑下一滴泪。   “是我没照顾好你。”江淮抬起头,见她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更加自责,“等你养好身子,不如咱们早点结婚吧。”   “你是认真的吗?”孟迎莹微不可察地勾了下嘴角,神情依然苦楚。   脑海中一张娇俏的小脸儿一闪而过,江淮愣怔一瞬,笃定地点头,“嗯,结婚吧。”   ……   叶凝瑶和傅十冬刚走到家门口,就见傅媛如一股小旋风般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叔,叶姐姐你们回来了?!”她在两人身前站定,双手背于身后,十指轻轻搅动。   “圆圆,你昨晚去哪了?你叔很担心。”叶凝瑶见她真的没事,心中最后一抹担心终于消失了。   傅媛低下头盯着脚尖儿沉默不语。   见她不想说,傅十冬压下火气,侧过头对身旁的叶凝瑶柔声说道:“你先回去换身衣裳,一会儿我去找你。”   “好。”身上实在难受,他们叔侄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有什么话要好好说,别冲动。”   “嗯。”   待叶凝瑶离开,傅十冬肃着脸问向傅媛,“说吧,昨晚到底去哪了?”   “我和蚂蚱去看了电影……”傅媛的声音越说越小,“结果……碰到了我小姨。”   “你去了庄家?”他蹙起剑眉,心里已有答案。   “嗯,叔我错了。”   “记住,下次去哪儿一定要和家里人说。”至于庄家的事,他沉着脸没有多问。   走进屋子,大嫂庄秀芝坐在炕上正呆愣愣地看着傅年玩噶啦哈。   傅十冬看向他们神色复杂,傅媛长大了,已经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渴望亲情亲近庄家人没有错,错就错在那庄家太不是个东西!   如今他们又想和圆圆套近乎,看来是别有心思……   想到前几年发生的事,他揉了揉发疼的眉心转身去给他们做饭。   叶凝瑶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烧水洗澡!   这年头洗澡的条件有限,她只能先洗个头,再用毛巾沾着热水擦擦身子。   当傅十冬来找她时,她刚刚擦拭完毕换好衣服。   女人的小脸儿酡红,出水芙蓉的模样勾人心魄,傅十冬压抑着心中的悸动,把手里的饭盆放到炕桌上,“快吃饭吧。”   因为是在家里,衬衫的纽扣叶凝瑶并没有系到最上面,天鹅颈下是漂亮的锁骨,白得晃眼。   他错开眼,帮她盛饭。   他们一人一碗高粱米饭,吃饭的间隙,叶凝瑶咬着筷子尖儿忽然开口说道:“估计村里人明天就会知道咱俩的关系,不如咱们明天去领结婚证吧。”   傅十冬手里的筷子一顿,无奈轻笑,“这些事应该是我主动提出来才对,你把我要说的都抢光了。”   “有吗?”叶凝瑶眨了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表情很无辜。   关于男女的相处之道,通过原身的记忆她只是一知半解,看来以后要学习的知识还有很多。   她的小模样可爱得要命,男人的眉眼间透着一抹温柔,“明早我来接你。”   这一夜,两个人隔着一堵墙都不约而同地失眠了……   第二天早上,傅十冬穿得很正式,黑裤子蓝外套绿胶鞋,难得一身衣服没有一个补丁。   他特意向村里借来牛车等在门前。   今天是个很重要的日子,叶凝瑶换上一件嫩黄色的布拉吉,站在清晨的微风中有些瑟瑟发抖。   好看是好看,在屋子里的时候没觉得,出来才知道,忒冷!   傅十冬的眼底闪过一抹惊艳,紧接着眉头轻皱,“怎么穿得这么少?”   “好像是有点少,等我一下。”叶凝瑶是个利己主义者,为了漂亮而委屈自己的事,她绝对不干。   五分钟过后,她又重新换了件长袖连衣裙走出来,嫩嫩的淡蓝色配上她仙气飘飘的气质,显得整个人清尘脱俗,人比花娇。   这条裙子是她亲自设计找裁缝做的,布料是原身母亲从京市寄过来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这样的她,仿佛从梦中走出来的一样,傅十冬直愣愣地凝视着她,体内一股热气向上翻涌。   “漂亮吗?”叶凝瑶用指尖儿牵起裙角在原地转了个圈,长长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舞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傅十冬红着脸轻咳一声,毫不吝啬地赞美道:“很漂亮。”   以后这样漂亮的她,会是他的媳妇。   犹如踩在云端一般,是那么的不切实际……   这个时间段,村民们都已去田里干活了。   牛车慢悠悠地走在村路上仍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见傅十冬身后坐着叶知青,人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昨天传出来的八卦新闻。   看来这俩人是真处对象了?   “冬子,你这是干啥去啊?!”有人抻长脖子好奇地问。   今天傅十冬穿得板正,再加上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奕奕的样子比平时更帅气了几分。   “带我媳妇领证去。”   “啥?你媳妇?叶知青?”昨天才听说俩人处对象,今天就要领证了,这速度也忒快了吧?   “嗯,回来给你们发喜糖。”此时,他的心就像徜徉在大海上,忽忽悠悠的。   “哎呦!恭喜你们啊!”大家还算接受能力挺强,有人已经出声道喜。   当傅十冬赶着牛车到达县里的时候,他们将要领证的消息在整个大洼村已经传遍了…… 第22章 结婚 [万字③]   村里人都知道叶凝瑶和江淮以前是什么关系,大家就算想讨论也都是背着他的。   而此时,江淮还在为昨天的事而难过,以至于周围人的窃窃私语他并没有注意到。   见他还在傻了吧唧的干活,林子安一把夺过他的锄头,恨铁不成钢地质问道:“叶知青都要和村里的二流子结婚了?你还在这老神在在地干活,你到底有没有良心?!”   这段时间,两人的关系疏远很多,有些观念不一致,说再多都没用。   “什么?”江淮愣愣地转过头,一脸茫然。   “叶凝瑶要结婚了,你不知道?”林子安双手叉腰感到意外,“就算你们做不了夫妻,你也不应该不闻不问吧?”   “她要和谁结婚?”江淮立马扔下锄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拽住林子安的肩膀,催促道:“你快说啊?和谁?”   见他这副德行,林子安有些无语,“和村里有名的狼崽子傅十冬。”   “是他……”江淮轻声低喃,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瑶瑶从小娇养着长大,怎么会看上村里大字不识的莽夫?   一定是那男人胁迫她的!   “她现在人在哪儿?”   “听说去城里领证去了。”林子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自己能做到的已经尽力了,至于他会怎么选择,作为朋友他无权插手。   “谢谢。”江淮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往村口急奔而去。   ……   和风徐徐,道路两旁的树木早已抽出新芽儿,一片翠绿。   牛车慢吞吞地赶了两个小时的路程才到县里。   下车的瞬间,叶凝瑶的半边屁股都坐麻了。   她主动握住男人那只未受伤的左臂从牛车上蹦下来,然后使劲跺跺脚,那酸爽的感觉才有所缓解。   他们面前是县里的民政局,青砖瓦房,青底红字,看起来十分威严。   在农村,像他们这样领证结婚的人不多,大家更看重摆喜宴。   两人走进去,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办公,平时来登记结婚的人不算多,叶凝瑶和傅十冬的长相又属于众人中拔尖儿的那种。   俊男美女走在一起,那就是吸睛的发光体。   工作人员听到动静抬起头,眼底尽是惊艳,年龄比较小的那位工作人员热情地问道:“你们是来登记的?”   “嗯,对。”傅十冬把早已准备好的资料递给对方,眼底是无法掩饰的喜悦。   “好的,两位稍等一下。”   如今是七五年,结婚证上还没有结婚照片,过程也非常简单,只用了五分钟,一张跟奖状似的结婚证书就到了他们的手中。   叶凝瑶举起那张证书好奇地看了半天,不禁感叹命运的奇妙。   单身三千年,自己竟然在凡间和一个男人结了婚,那种感觉怪怪的。   “恭喜你们啊~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工作人员瞅着这对小夫妻是怎么看怎么喜欢,态度更是热情得不得了。   “谢谢。”傅十冬从挎包里掏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喜糖放在桌上,平常冷峻无比的俊脸泛着红晕,就连拿糖的动作都失了冷静。   早生贵子?想象自己和小女人生出来的孩子,他不自觉地高高扬起嘴角。   把那种结婚证书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两人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水果糖准备回去送给村民们。   今天是个好日子,傅十冬领着媳妇去黑市买了三斤猪肉,准备晚上包一顿纯肉丸馅的饺子好好庆祝一番。   待他们采购妥当,时间已过去半天的光景。   回村的路上,傅十冬嘴角边的笑容一直没有淡去,叶凝瑶坐在他身后看不到其表情,这时候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切都跟做梦似的,一点都不真实。   前两天他们还只是邻居,没想到只不过是几天的时间就成了夫妻。   他为什么会答应娶她呢?   怕她的名声受损吗?   这是叶凝瑶能想到的唯一解释,之前自己勾搭他那么多次,这人都是铁石心肠的,绝不可能是因为喜欢才娶她。   这个大大的人情已经欠下,如果自己能够成功改变命运,不管他以后想要什么,自己都会尽力回赠给他。   牛车慢慢驶进村口,正当她思绪万千之际,一个人影突然窜到牛车前面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瑶瑶,下来。”江淮死死盯着傅十冬,以往清冷无比的眸子里喷着火。   这声昵称听起来十分刺耳,所谓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傅十冬用身子把叶凝瑶护在身后,狠戾的目光中带着刺,“滚开。”   叶凝瑶探出头看了江淮一眼,不明白这人现在唱得是哪出戏?   “瑶瑶,你真和他结婚了?是不是他逼你的?”江淮握紧拳头,满腔怒火无处发泄。   他已经在这里守了很久,远远看见傅十冬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只觉得非常碍眼。   “没人能逼我,我嫁谁跟你没关系。”   叶凝瑶那淡漠的眼神,陌生的口吻无不刺激着江淮的神经,他深深吸气试图以理服人,“如果让叶叔叶婶知道你嫁给一个二流子,我该怎么向他们交代?”   “我和我父母之间的事就不劳你操心了,你给我让开。”大喜的日子冒出这么一个人来找晦气,叶凝瑶沉下脸,最后那点耐心被消耗殆尽。   见他仍然不为所动,傅十冬从牛车上跳下来,一身煞气逼得江淮不自觉地后退一步。   “这是法治社会,你想干什么?”因为过于愤怒,江淮的眼底布满血丝,他此刻心乱如麻,理不清任何思绪。   傅十冬走到他身前,只是淡淡地看着他,“瑶瑶现在是我媳妇,如果你还来骚扰她,我不管你是谁家的女婿,今后都别想有好日子过。”   “你们不会有结果的,叶叔叶婶绝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你这种村野莽夫。”江淮紧咬牙槽,一字一句打击着男人的自尊。   只可惜,这个村民口中的狼崽子并没有像想象般的暴怒,傅十冬盯着眼前这个小白脸眼露不屑,“如果你真为瑶瑶好就不会在这里胡搅蛮缠,假如我今天在这里揍了你,只会让她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话,所以你该庆幸我今天不打算动你。”   在两人针锋相对的时候,叶凝瑶早已从牛车上走下来,她上前拉住傅十冬的手,毫不留情地和江淮划清界限,“姓江的,咱们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你再闹下去我就给家里发电报,到时候什么后果你是知道的。”   “你非要这么说话吗?”江淮不可置信地看向她,无法理解曾经温柔爱笑的女孩儿怎么会变成这样?   “你到底让不让开?”叶凝瑶懒得再和他废话,谁知道这书中男主抽得什么疯?   威胁摆在那里,江淮知道现在的叶凝瑶真会做得出来,想到叶家如果知道自己变心的事……   他慢慢挪动脚步,退到了路边。   行驶的牛车渐渐离开视线,江淮独自站在原地,心里空唠唠的……   牛车上,叶凝瑶见男人脊背笔直一声不吭,心里把江淮来来回回骂了八百遍,原本好好的气氛都被那个不长眼的人给破坏掉了。   “他方才那些话你别忘心里去,我和他早就没关系了,我父母那里…他们平时都很尊重我的意见,今年过年我带你回去见见他们。”   傅十冬转过头,定定地看着她,浓密的睫毛轻眨一下,“嗯,好。”   见他不像在生气,叶凝瑶终于安下心来。   进村的路上碰到村民,傅十冬都会抓出几块糖递过去,一路上热热闹闹回了家。   一对新人喜滋滋地刚进院门,傅媛立刻从屋子里跑出来,还没站稳就已着急忙慌地问:“叔,你和叶姐姐真的结婚了吗?”她终于有小婶了?!   由于刚犯过错误,她不敢接近傅十冬,只能无意识地朝叶凝瑶的身边靠了靠。   “嗯,你以后要改口叫小婶。”最后两个字傅十冬故意加重字音,嘴角抑制不住地向上扬起。   傅媛乖乖地弯腰鞠躬,“小婶~”那态度特别一本正经。   “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放进她的手里,叶凝瑶不好意思地红了脸,第一次当人家的长辈,感觉很微妙。   想比于傅媛的热情,傅年对家里多出来的成员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大家早已习惯他的沉默,没人刻意去强迫他接受这个改变。   晚饭吃的是纯肉馅的饺子,一颗颗圆滚滚的饺子下了锅,叶凝瑶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她忽然发现嫁给这男人的好处又多了一条,那就是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吃饭问题了!   有傅大厨师在此,各种美食可以天天吃到。   如今,他们虽然是正经八百的夫妻关系,但在农村只有摆过酒席才作数。   两人商量之后,婚宴定在谷雨那天,宜嫁娶。   吃过晚饭,把叶凝瑶送回她的住处,傅十冬从挎包里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饼干盒子。   “这里面是我的全部积蓄,虽然不多……喜欢什么你就买什么吧。”他把铁盒子塞到她的手里,还没等叶凝瑶反应过来,就听他继续说道:“你早点睡,明天我来接你。”   说完,眨眼的功夫就跑回了傅家。   叶凝瑶:“……”   她还没问盒子里是多少钱呢?而且他也没说接自己去干嘛?   怎么跑得这么快?!   带着疑问进了屋,叶凝瑶洗漱之后才去打开那个饼干盒子。   里面零零碎碎一堆毛票和粮票,加在一起竟然有五十多块钱!   据她所知,傅十冬很少去地里干活,他又没有金手指,并且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能攒下这么多钱实属不易!   把这些钱都重新装进盒子里并妥善地收藏好。叶凝瑶躺到炕上很快就睡着了,而在不远处的傅家,傅媛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紧咬着嘴唇一脸忧愁。   把厨房收拾干净后,傅十冬穿上外套刚要离开,就被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姑娘拦住了去路。   “叔,你能帮我个忙吗?”   “嗯?”他止住脚步看向她,小姑娘眉眼已经长开,越来越像他大哥了。   傅媛支吾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傅十冬见状,弯腰坐到她旁边的板凳上,语气微凝,“是不是村里有人欺负你?”   “不是不是。”她忙摆摆小手解释道:“村里那些孩子没人敢欺负我的!”   见她不像是撒谎,傅十冬这才舒展眉心。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叔,我……能叫你一声爹吗?”傅媛神色紧张地看着他,眼底尽是期待,见傅十冬半天不吭声,她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小声央求道:“我只叫一声就行……”   她叔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了,从小到大她真的很想叫他一声爹……   哪怕只叫一声。   这样的她看着让人心疼,傅十冬喉咙一梗,哑着声音说:“圆圆,我不是你爹,你爹生前…很爱你的。”   这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对她爹没有感情可以理解。   当初大哥有多喜欢圆圆他是看在眼里的。   无论如何,这事他无法应承下来。   “真的不行吗?”傅媛眼里蓄着泪花,不懂为什么叔叔平时对她那么好,却不答应这个小小的要求。   “圆圆,你爹娘比任何人都要爱你。只不过他们现在没办法陪伴你而已。”   傅十冬声音哽咽,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我懂了……”傅媛耷拉着脑袋,又恢复成平时乖巧的模样。   像傅媛这么小的年纪正需要大人的关爱,傅十冬觉得自己平时对他们的关心还是太少了,所以才会让两个孩子缺乏安全感。   直到他们入睡之后,他才放心离开傅家回到自己那间土房子。   环顾四周,这里马上要迎来它的女主人,他叉着腰总觉得屋子里好像缺了点什么。   这一夜,傅十冬鼓捣半宿,公鸡快打鸣了才满意地躺回炕上睡觉。   一个是没有长辈在世的孤儿,另一个是孤苦伶仃的外乡人,谁当婚礼的主婚人,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村支书刘永春。   只睡了两个小时的觉,傅十冬用凉水洗了把脸,又去隔壁接叶凝瑶去上工。   他手里还拎着一包糖和一包槽子糕,想得十分周到。   见他拿着这些吃喝,叶凝瑶才反应过来昨天商量的事,忽然明白这男人特意说来接她是什么意思?   现在他们是新婚夫妻关系,这种关系上的变化昨天还没觉得怎样,经过一宿的沉淀,傅十冬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大胆地走到她身前拉住她的手,“咱们走吧。”   以前他们都是一前一后十分避嫌,叶凝瑶瞅了瞅那只被人握在掌心里的小手点点头,“好啊,咱们走吧。”   一路上,他们又迎来一波关注。当人们看到这对毫不般配的组合时目光中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不看好。   来到村委办,刘永春和孟迎武都在办公室里,叶凝瑶无视孟迎武的存在直接朝刘永春走过去。   俩人领证的消息在村子里已经传开了,刘永春也是知道的,见她后面还跟着傅十冬,他脸上的笑容都快堆成了一朵花,“哎呦,结了婚是不一样,看这脸色都跟挂了粉似的。”   “村支书,我家男人给您送喜糖来了。”叶凝瑶笑吟吟地把傅十冬往前推了推,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十分怜人。   傅十冬听着那句“我家男人”有些心潮澎湃,他的嘴角高高扬起一个弧度,眉宇间尽是幸福的喜悦,“这是喜糖,您也跟着沾沾喜气。”   他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办公桌上,又继续说道:“日子定在谷雨,不知道您那天有没有时间,我们想请您当婚宴的主婚人。”   之前,也有人请刘永春当过主婚人,不过他本身不爱凑热闹就都婉言谢绝了,这次却意外点头答应下来,“成,我这老头子还没干过这差事,正好尝试一下多沾点儿喜气!”   “那就这么说定啦,谢谢支书!”   这边一团和气,另一边的孟迎武看到这一幕心里却恨得牙痒痒。   好歹自己也是个生产队的大队长,这俩人竟然不把他放在眼里,看来是不想在村里混了!   他大摇大摆地走向三人,脸上堆起假笑,“呦,恭喜两位啊!真没想到冬子还挺有两下子,竟然把叶知青这个大美人娶到手了。”   有傅十冬在,他也不敢把话说得太难听,只能委婉地过过嘴瘾。   一股臭味扑鼻而来,叶凝瑶嫌恶地傅十冬身边靠了靠,毫不留情地促狭道:“队长,你早上大蒜吃多了吧?要不你出去溜达溜达散散味儿再回来?”   “?…”孟迎武砸吧两下嘴,被怼得无言以对,他早上的确吃蒜了,可村里老少爷们哪有不吃的,就她这个城里女人瞎矫情。   傅十冬在一旁没吭声,而是顺手把旁边的窗户打开,瞬间一股凉风吹进屋里,空气立刻清新了许多。   “……”这俩人一唱一和,把孟迎武气得够呛,脸色立马涨成了紫茄子色。   他负气地背过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   讨厌的人终于离开了,叶凝瑶又重新展露笑颜,洋洋洒洒几个大字写下一张请假条和村支书请了几天假。   在婚姻大事上,刘永春二话没说准了她的假。   和傅十冬双双离开村委办,叶凝瑶抬头看向她家男人问:“咱们现在去哪里?”   结婚都需要买什么东西,有哪些讲究,叶凝瑶只在原身的记忆中找到一些零散的信息,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婚宴该怎么办,她不是很懂。   这一切只能全权交给傅十冬去处理。   “我去县里买东西,你先回家等我吧。”   村里的牛车还要干活,不可能经常借出来用,从村子到县里来回要好几个小时,如果平时不常走路,一个来回下来,两只脚非磨出泡来不可。   “可我都已经请好假了啊。”她还想去供销社买块布料做件嫁衣呢。   一阵微风吹来,吹乱了叶凝瑶额前的碎发,傅十冬磨搓一下手指,忍不住伸出左手帮她把碎发别到耳后,“明天我再带你去。”   布满薄茧的手指轻轻划过小巧玲珑的耳廓,叶凝瑶本能地轻轻闪躲了一下,耳尖儿瞬间染上了红晕。   “那我先回去,你……早去早回。”   “好。”细腻的触感还留在指间未消退,傅十冬不自在地收回手,不敢再看向她的美眸。   两人分开之后,叶凝瑶先回家取了卷尺,紧接着去了傅家。   在喜宴之前,她想给大嫂和两个孩子做件新衣服,现在自己是傅十冬的媳妇不再是外人,就算为他们花钱,相信那个男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刚踏进院门,傅媛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如同一只小云雀般飞奔而来,以为那孩子在睡午觉,她的脚步刻意放缓放轻。   距离土房子越来越近,里面忽然传来一阵欢声笑语,这让叶凝瑶不禁挑眉。   平时没见傅家来什么客人,会是谁呢?   带着疑惑,她走进土屋,除了傅家人,长长的火炕上坐着两副陌生的面孔。   听到动静,几个人一同看向叶凝瑶,原本的欢笑戛然而止,傅媛惊慌失措地站起身喊了声“小婶”。   坐在她旁边的年长女人,吊着三角眼仔细端详半天才说话,“呦!这就是冬子的媳妇吧?长得可真俊!”   “你是?……”   叶凝瑶同样打量着他们,对方气息中有一丝污秽若隐若现,绝非善类。   “我是圆圆她姥,那是她老姨,以后咱们也算是亲戚了。”周大花在炕上盘腿大坐,那模样仿佛这里就是她的家。   她怼了怼一旁坐着嗑瓜子的庄秀春,呵斥道:“别吃了!就知道吃!没看到家里来客人了吗?”   “……”叶凝瑶轻挑一下细眉,对这句话颇有微词。   她落落大方地坐到炕沿边,想看看这俩人来这里是想要唱哪出戏。   “我现在和傅十冬结了婚,和大嫂就是妯娌关系,也不算是外人,大娘你不用这么客气。”   关于傅家大儿媳的娘家书中没有提及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和傅十冬结婚,所以改变了某些命定的轨迹?   都说城里来的知青脸皮薄,周大花眼珠儿一转,说起话来荤素不忌,“冬子家的,你跟大娘说实话,你俩咋突然就结婚了呢?是不是有了?”   说完,她眼皮一搭,瞅着叶凝瑶的肚子,表情变得意味深长。   “什么有了?”孑然一身三千年,叶凝瑶一时没反应过来她这话是啥意思。   看样子真的不懂?周大花自来熟地往她跟前凑了凑,“傻闺女!就是有娃了啊!”   “!!!”神特么地有娃了?你才有娃呢!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她可知道这年头没结婚就有娃是要被人唾骂的!这女人安的什么心?!   叶凝瑶故作一脸迷茫,不耻下问道:“大娘,在你们这里流行先有娃后结婚吗?难道你当年就是这么干的?”   说到最后,她惊讶地看向周大花仿佛对方是个稀有物种。   “……”周大花砸吧砸吧嘴,被怼得哑口无言。   没成想这小丫头片子还有一张巧嘴,嘴上吃了亏,她只能找自家人撒气,“还吃!你也是跟人家唠唠嗑!”   半天没抬头的庄秀春气呼呼地扔下手里的瓜子,不情愿地开口,“说啥啊?人家结婚都没告诉你信儿,竟用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可能是平时吃不到什么零嘴,扔完瓜子有些后悔,随手抓起一把就往挎兜里放。   那是傅十冬昨天给孩子们买的,如今不大的簸箕里被连吃带拿弄走一大半瓜子,叶凝瑶沉下来脸有些不乐意了。   挺大个人还和孩子抢吃喝,真是不要脸!   她伸手挡掉庄秀春那只还要抓瓜子的手,声音微冷,“瓜子吃多了胖人,你这体重还是少吃点吧。”   庄秀春因为常年干农活,长得膀大腰圆,还晒了一脸的雀斑,和她姐的模样一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   也因为这样,二十五六的年纪,今年才说成一门亲事,不过男方家里一点彩礼都不想给,所以她这才会答应她娘,来傅家划拉一些有用的东西回去撑撑门面。   此时被戳到痛处,庄秀春攥紧那双粗糙有力的拳头,恶狠狠地瞪向叶凝瑶,“我乐意吃!这是我姐家!你算哪根葱哪瓣蒜?!”   见识过不要脸的,这女人算是其中翘楚,叶凝瑶不怒反笑,“不好意思,这瓜子是我男人花钱买的,我倒是好奇你来你姐家给孩子们买啥了?”   庄秀春不自觉地看向傅媛,见小姑娘正睁着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她,心里有些心虚。   “你…你管我买啥了?过好你自己的日子得了!”   “瓜子吃着是不是挺香?掏钱!”叶凝瑶伸出小手,掌心向上动了动手指,“五毛!”   “啥?!你咋不去抢!”庄秀春腾得从炕上站起来,把傅媛和傅年吓了一跳。   周大花见状,立刻出来打圆场,她这废物闺女就是个脑子不转轴的,万一真把狼崽子的媳妇给惹急了,那以后他们甭想进傅家大门。   “这是干啥呢?!你嚎啥啊?嫌你嗓门大啊?!”她一巴掌拍在庄秀春的后背上,拍得手生疼。   忍不住甩了甩手,周大花笑呵呵地解围道:“冬子媳妇,你别跟她见识哈,我这闺女从小脑子就不太好使。”   想到大女婿死后留下不少好东西,她抠抠搜搜地从兜里摸出两张毛票,“那个…大娘兜里只带了两毛钱,这钱留给圆圆他们买点吃喝吧,下次来我再多给些。”   老太太这么痛快地把钱拿出来让叶凝瑶很意外,不过有钱不要王八蛋,她接过钱递给傅媛,“圆圆,你还不快点谢谢姥姥,她这是给你买瓜子的钱呢。”   第一次收到姥姥给的零花钱,傅媛激动地小脸通红,她忙鞠躬道:“谢谢姥姥!”   来趟傅家不仅啥也没捞到还倒搭两毛钱,周大花和庄秀春的脸上都不见了笑模样,怕一会儿傅十冬那个瘟神回来把他们堵在这,周大花又说了几句客套话便领着闺女灰溜溜地走了。   目送他们离开,傅家的屋子里又恢复成往日的宁静。   见傅媛一直低着头闪躲自己的目光,叶凝瑶感到疑惑,“圆圆,你是不是有什么话对我说?”   傅媛是个藏不住心事的小丫头,她惊讶地抬起头,不明白小婶为什么会知道。   “说吧,什么事?”   “我……”傅媛站在那里来回摆弄着手指,圆圆的脸蛋快要皱成包子状,“小婶,他们来咱家…你能不能别告诉我叔?我叔…讨厌他们。”   这样的请求是叶凝瑶没有想到的,看来大嫂娘家人和傅十冬应该真有什么瓜葛在里面。   她没有急着答应,而是问道:“你叔为什么讨厌他们?”   “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常来看望我们。”这是傅媛能想到的唯一理由,她见娘的亲人,虽然她叔没说什么,但她能感觉到他是不开心的。   “圆圆,这件事我没办法答应你,家里来了外人,作为监护人你叔是有知情权的。”叶凝瑶摸摸她的小脑瓜儿,心里再猜想庄家那边究竟想干什么。   见她不答应,傅媛耷拉着脑袋没再说什么,傅年一直在听着他们的对话,平时平静无波的脸上有一抹厌烦一闪而过。   傅十冬从县里回来已是晚上,见他推回一辆自行车,叶凝瑶看了看他那只受伤的手臂惊讶出声,“你就用一只手扶着车把骑回来的?”   “嗯,借了一辆车。”他把自行车停放好,又从车上拿下来一些东西,叶凝瑶见状忙帮他分担一些。   忽然想到明天自己要和他去县里,有可能这男人会骑车载她去。   叶凝瑶打量着他那只受伤的手臂,说得很委婉,“你的手伤成这样需要静养,别太逞强。”   “不碍事。”见媳妇这么关心自己,傅十冬的心里一片温暖。   “不行!你要赶紧把手臂养好了才行!”万一把她摔到沟里怎么办?她一点都不想坐……   结果,第二天叶凝瑶还是坐了……   只因为去县里的老牛生病了,而自己又不想走着去,婚宴迫在眉睫,她只能认命地坐上那辆自行车。   怕发生突发情况,她的手一直紧紧拽着傅十冬的衣角,还好男人骑得很稳一路顺利到达县里。   除了给自己买布,叶凝瑶还给傅家老小每人都扯了一块布。   不出意外,这次的婚礼会是她这一生当中仅有的一次,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让她对结婚的流程兴致勃勃。   身上的布票是傅十冬弄来的,刚好够用。俩人从供销社买完所需要的东西,叶凝瑶提议去县里的公园逛一逛。   上次她和莫小青去过一次,收集了不少灵力,现在正是各路鲜花开花之际,凡是有花开的地方她都不想错过。   “好。”   他们把东西寄存在供销社便骑着自行车去了县里唯一的公园。   这时候的天气已经很暖和,城里人闲来无事都会来公园溜弯,锻炼身体。   碧绿的湖水上是三三两两的木船,傅十冬指向它们问:“想坐吗?”   “我晕船。”叶凝瑶随便扯了个谎,坐船就收集不了灵力,那自己今天就白来了。   把晕船这事默默记在心里,傅十冬陪着她去了鲜花最多的小树林。   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倒是有一种出来约会的氛围。   只是这种好气氛只维持了二十分钟,叶凝瑶就被另外两人吸引了目光。   光天化日之下,她竟然在公园里碰到了赵小莲和孟迎武,这俩人站在一起,瞬间让她联想到了什么。   只不过胆子这么大来这里偷|情,也是没谁了。   傅十冬也同样看见了他们,这里是树林的最深处,周围有两棵百年老树挡着,的确是一个绝佳的偷|情地点。   虽然这两人没做什么过分的亲密举动,但知道他们身份的人一定会浮想联翩。   傅十冬是个聪明人,有些事和叶凝瑶想到了一块去。   他望向她,“你想怎么做?”   “你说呢?”叶凝瑶狡黠一笑。   虽然不能把这对狗男女怎么样,但吓吓他们也是好的。   半个小时之后,好几个红袖标急色匆匆地赶到这片树林,正好把孟迎武和赵小莲堵在这里。   “有人举报你们乱搞男女关系,你们是哪的人?都叫啥名字?”其中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姑娘,厌恶地看向他们首当其冲质问道。   赵小莲哪见过这种阵仗,她吓得小脸儿刷白,不自觉地往孟迎武的身后躲,“咱们现在该咋办?”   孟迎武听了并没有搭理她,而是看向这帮半大孩子笑呵呵地说:“你们可能是误会了,这位是我媳妇,她说喜欢看花,所以今天带她过来逛逛。”   “问你叫啥名呢,哪来那么多废话?!具体你们啥关系,我们会调查!”   见这帮人油盐不进,孟迎武脸色微沉,“要不这样吧,我想见见你们革委会主任,到时候再告诉你们我的名字。”   “我们主任是你想见就见的吗?”   “对!快说叫啥名?!”   “不如这样,你们把我带回去,先把我媳妇放了,她胆子小有心脏病。”孟迎武耐着性子和他们周璇,心里把举报之人狠狠骂了一通。   “哎呀~我心口难受,是不是快要死了啊?”赵小莲得到暗示,忙捂住胸口处发挥自己的演技。   几个红袖标你瞅瞅我,我看看你面面相窥,都只是十五六岁的年纪,遇到这种事一时没了主意。   “要不带他们去见主任吧?”有人忍不住小声问询着。   他们解决不了的事,主任一定有办法解决!   最后几个人一商量,有了决定,“放人可不行,带你们去见主任,跟我们走吧。”   公社革委会主任是孟迎武的舅舅,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嫌,回村的路上俩人是分开走的,好好的约会就这么被破坏了,赵小莲气闷地撅着嘴却又无可奈何。   谁让自己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情人呢?   孟迎武可没功夫管她的多愁善感,他猜了一路都没猜到究竟是哪个男的这么缺德举报他?   看来去县里和赵小莲见面也不安全……   而且村里好像有人发现他们的关系了,这该怎么办?   ……   农历三月初十,谷雨,天气晴朗。   叶凝瑶穿着一身红色喜服端坐在炕沿边,村里的女知青们围坐在她旁边都是一脸喜气洋洋。   莫小青望着她那张明艳动人的小脸儿不由得感慨万千,“瑶瑶,恭喜你!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快成家。”   前些日子这对新人还只是普通邻居关系,一转眼就要结婚了,当初听到消息时,她的下巴都快惊掉了!   其实何止是她惊讶,整个知青点的人都挺意外的。   一个城里来的漂亮知青嫁给村里家徒四壁的二流子,虽然大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在替叶凝瑶委屈。   “小青谢谢你。”叶凝瑶眉眼含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这是她改命的第一步,成功了。   喜宴是在院子里摆的,一共五桌,隔壁是叶凝瑶曾经住过的土房子已经被傅十冬买了下来,院墙被打通,摆五桌宴席还是很宽敞的。   这年头办喜事不允许大操大办,就算允许,每家每户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操办。   主婚人是刘永春,一对新人站在春日的阳光下,暖暖的照在身上如同披了一层圣洁的光。   在刘永春的祝福下,两个人拿着红本本承诺着这世间最动听的誓言。   谁也没注意到,在高高的院墙外,江淮正紧握拳头,双眼猩红。   某些情感他一直选择逃避,如今想通了,却也晚了……   院墙里,婚礼还在热热闹闹地举行着。除了两道肉菜还有两盆汤菜,一共八道菜,大家都吃得十分满足。   赵小莲坐在众人之中,表面维持着笑容,心里却被嫉火烧去大半的理智。   当一对新人敬酒敬到这一桌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站起身来,“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一定要敬你们一杯沾沾喜气。”   这女人会来这里参加喜宴,叶凝瑶并不觉得意外,她倒是挺好奇孟家又准备作什么妖?   “谢谢你啊,我也祝你早日碰到意中人。”叶凝瑶笑吟吟地意有所指。   她很希望赵小莲和孟迎武这对狗男女能紧紧锁死。   敬酒的酒盅不大,两个人举起杯一饮而尽,叶凝瑶喝完酒刚要走又被赵小莲拦了下来。   “叶知青,不如咱们再喝一杯吧。”   叶凝瑶目光灼灼地看向她,细眉轻挑。   傅十冬刚想出言阻止,就听他媳妇点头答应下来,“好啊,不过酒盅喝着不过瘾,不如咱们换碗喝吧。” 第23章 喜宴 [万字④]   这是要拼酒?   同桌的客人一看有热闹瞧,都撂下筷子,酒也不喝饭也不吃了,伸长着脖子等着两人下一步的动作。   更有好事者拿过来两个干净的空碗起哄道:“这俩碗没人用,正好装酒。”   叶凝瑶接过碗,挑衅地看向赵小莲,“拿这个喝怎么样?”   赵小莲看着桌上的空碗,舔了下嘴唇,“行,咱们就拿碗喝,喝着痛快!不过,上一杯是新娘子给我敬酒,这次怎么地,也该换成我敬二位新人的了。”   说着,她拿起桌子上的白酒瓶,给双方斟满一大碗白酒。   斟酒的过程中,手指微颤一下,差点没把酒洒到外面。   叶凝瑶盯着她的手,脸色微凝,只是一瞬就又恢复了刚刚的笑容。   “这碗酒我敬你,祝你们早生贵子。”赵小莲端起其中一碗酒,紧绷着神经不敢松懈半分。   “谢谢你的祝福。”叶凝瑶接过酒刚端起来,就被傅十冬阻止了。   “我来喝这碗酒。”   “那怎么能行?!”见他要去拿酒,赵小莲立马伸手阻挡,“这是我敬新娘子的,你想喝等下一碗。”   见她这紧张劲儿,叶凝瑶在心里嗤笑一声。   “没事的,我自己喝吧。”她拍拍傅十冬的胳膊给予安慰。   就在这时,一阵春风轻轻拂过院子里的桃花树,只见树枝轻轻一颤,瓣瓣桃花纷纷落下,那画面美不胜收。   这棵桃花树是以灵力滋养,不论是花色还是香气都是普通树木所无法比拟的。   粉粉的花瓣有些落在桌上,有些落在肩膀上,幽香阵阵使人心旷神怡。   大家的目光都被这一美景吸引过去,无不惊叹它的美丽。   趁此机会,叶凝瑶偷偷把两碗酒对调一下位置,直到人们都回过神来,她才笑眯眯地催促道:“赵同志,别的桌还等着我俩敬酒呢,不如咱们快点吧。”   刚刚的美景还在脑子里回荡,赵小莲又对叶凝瑶恨上几分,凭啥都住在村东头,这女人不但拥有了傅十冬,还能得到一棵这么漂亮的桃花树?   她端起酒碗,扯出一抹笑,“叶知青,干杯。”   “干杯。”   一声碰撞,两人皆是一饮而尽,旁边人见了纷纷叫好。   傅十冬无奈地拿过她手里的酒碗,轻柔低语,“走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不吃东西喝酒烧胃。”   叶凝瑶乖乖点头,和大家又客气两句就去了别的桌。   赵小莲望向他们那夫唱妇随的身影,拳头紧了又松。   心里暗自得意:看着吧,马上这狐狸精就要当着众人的面出丑了!   只是直到喜宴结束,赵小莲都没等到叶凝瑶出丑的那一幕。   难道孟迎武给她的是过期药,虽然她不知道那药是干啥用的,但是只要能让叶凝瑶不好受,任何方法她都愿意尝试。   没等来自己期待的画面,吃过喜宴赵小莲不甘愿地和大家一起走出傅家,刚出傅家门口,她忽然感觉身子滚烫,体内好像有千只小虫子在咬,难受得松了松领口,她现在急需喝几口凉水去去火气。   再走四五分钟就能到家,赵小莲头重脚轻地往家走,路途中又不自觉地解开了两颗扣子。   理智渐渐崩塌,恍惚中觉得前方有一个人影掠过,她犹如看见了救命稻草,立刻飞身扑了过去,嘴里喃喃自语道:“好热啊,有没有水?”   一瘸一拐的汪大顺本来是想偷偷过来看看傅十冬和叶凝瑶的喜宴办得怎么样了,经过上次的一顿暴打,他可不敢再招惹叶凝瑶,却没想到半路突然跑出个投怀送抱的。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性格,他色眯眯地把赵小莲紧搂在怀里悄悄占着便宜,“小莲妹妹你这是咋的啦?身子咋这么热啊?”   这里是村路旁边,就算汪大顺有色心也不敢有色胆。这时从远处走过来好几个村民,他忙松开手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说:“赵小莲同志,你要注意影响,你占我便宜是不对的。”   此时,赵小莲已经理智全无,她抱着汪大顺就啃了上去。   仿佛那张喋喋不休地嘴里是她所需要的源泉。   众人:“……”   平时,看似本分的赵小莲竟然看上了汪大顺?!   几个人互看一眼,表情皆是震惊。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汪大顺,他万万没想到,忍着伤跑出来一趟还能碰到这等好事!   虽然赵小莲是个寡妇,但模样好身材也不错,自己娶她不算吃亏。   这么想着,汪大顺心中暗喜,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躲开啃咬暧昧说道:“你喜欢我也不能这样啊,快别亲了!”   大家看着赵小莲那副衣衫不整的样子只觉得有些辣眼睛,谁都没注意到她的神色反常便匆匆离开了。   一边走有人一边小声嘀咕道:“看来这小寡妇以前都是装的,你看那迫不及待的样子,真替死去的猛子寒心。”   “可不是嘛,在马路牙子上就抱着啃,啧啧啧……丢人!”   “不行!我点告诉大队长去!这样的事简直伤风败俗!”   见他们渐行渐远,汪大顺这才敢重新把人抱进怀中,正当他想把人带进旁边的树林子里,一个大嘴巴子扇了过来,瞬间就把他打懵了。   “汪大顺,你个狗杂种!你想干嘛?”药劲儿虽烈,时间却非常短暂,赵小莲从一片混沌之中慢慢清醒过来,待她看清抱着自己的男人,整个人就像一只炸毛的母鸡,随时都想啄人。   这一巴掌她用上了全力,药劲儿没有全消,脑袋还在嗡嗡作响,浑身再无力气。   同样嗡嗡作响的还有汪大顺,他捂住脸,眼里尽是委屈,“你干啥打我?是你先勾搭我的!”   为啥挨打的总是他?旧伤没好现在又添新伤,他这是流年不利吗?!   “我勾搭你?你睁大狗眼看看自己是个什么德行?除非我瞎了才会看上你!”赵小莲都快气疯了,瞅着汪大顺那排大黄牙她就想吐!   头一次被个女人这样打击,汪大顺不可思议地看向她,怒火中烧,“你个臭娘们儿占我便宜还倒打一耙,我看你是欠揍!”   正当他们争执不休的时候,有村民带着孟迎武朝这边走了过来。   见到来人,赵小莲仿佛看到了主心骨,整个人委屈巴巴地扑了过去,“孟队长,有人对我耍流氓!”   那甜到发腻的小声音含糖量能有四个加号,在场的几个男人同时腰背一震,孟迎武赶紧避嫌地躲开,与她保持一米半的距离。   “你俩刚才在这儿干嘛来着?”   一想到刚刚村民说的话,孟迎武的脸都快气绿了。   再怎么说,赵小莲也算是自己的女人,她现在竟然背着自己和别的男人亲到一块儿去了,难道当他死了?   瞅着汪大顺那排大黄牙,孟迎武被隔应得不行!   汪大顺见赵小莲竟然不要脸地先发制人,心里急得不行,于是口不择言道:“队长,你别听她胡说八道,是她说喜欢我非要跟我处的。”   孟迎武的目光从汪大顺的脸上掠过,冷冷地问向赵小莲,“他说得是真的?”   怕这臭娘们儿再语出惊人,汪大顺连忙抢白道:“当然是真的,刚刚大牛他们可都看见了!”   把孟迎武带来的人叫大牛,他附和地点点头,算是印证了汪大顺所说的话。   “你胡说!”赵小莲气得涨红了脸,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孟迎武身上,“难道你也不信我吗?你觉得我能看上他这只癞□□?”   暧昧的语调令人充满遐想,最近孟迎武和知青刘美玉打得火热,如今有了下家,这让他瞬间起了甩掉赵小莲的心思,“赵小莲,你说话严肃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在狡辩什么?说!你和汪大顺到底是不是对象关系?”   这年头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如被发现会受所有人唾弃,聪明人都知道应该怎么说。   看出孟迎武没有想帮自己的意思,赵小莲咬牙问道:“你打算和他们一起合起伙儿来欺负人?”   “说啥呢?啥叫欺负人啊?你把我给亲了,我还想没说你欺负我呢!”汪大顺梗着脖子青筋暴露,心想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在大洼村,孟家可以说是一手遮天,孟迎武根本不怕得罪赵小莲。   她一个小寡妇就算本事再大,也翻不出他的五指山。   撇开脸懒得看女人那张略微红肿的小嘴,如果让他再去亲这张被汪大顺啃过的嘴,他会想吐!   “赵同志,俗话说三思而后行,你想好再说话,你和汪大顺这点破事明天传出去咱们村里的脸可就丢尽了。”   话里的含义让赵小莲恨得牙痒痒,如今自己处于劣势,她深吸一口气,不情愿地认下和汪大顺的对象关系。   “对对对!我们是已结婚为目的处对象呢。”白来一个媳妇,汪大顺赶紧点头应道,很怕这娘们儿再临时变卦。   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完,孟迎武双手背于身后,哼着小曲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望着他那决绝的背影,赵小莲攥紧拳头,眼底尽是恨意。   ……   傅家。   此时,叶凝瑶坐在炕上累得“砰砰”捶腿,心里挺好奇喜宴时赵小莲究竟下得是什么药,她的药又是从哪里弄来的?   如果是什么要命的毒药,也只能说是她自作自受,活该!   傅十冬把五桌宴席都收拾完,正好把她这副小狐狸似的奸诈样子看在眼里,他微不可察地挑眉,不明白她为什么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小小的土房子里,四周墙壁都被他贴上了崭新的报纸。   被褥都是喜庆的红色,带喜字的暖瓶、脸盆、蜡烛,无一不提醒他们,今天是两人的大喜日子,今晚是他们的洞|房花烛。   煤油灯下,小女人仍穿着那身红彤彤的喜服,如凝脂般的小腿露在外面又白又细。   傅十冬不自觉地喉结一动错开眼,外面的天色已是漆黑一片。   “我去给你弄水。”   每天叶凝瑶都有洗澡的习惯,之前都是烧了热水擦身子,现在是四月末,天气已经没那么冷,只要把炕烧得暖烘烘的就可以在家里洗澡。   叶凝瑶曾经住过的土房子放着一个大木桶,是傅十冬找木匠做的。   见男人一直忙前忙后,她有些过意不去,“我自己去弄吧,你歇一会儿。”   “不用,你等一下。”   可能是干活累的,男人的脸色布满潮红,叶凝瑶拿出一块崭新的手绢递给他,“喏,擦擦汗。”   盯着手绢上的喜字,他神情微窘,快速接过它轻声说了句“谢谢”。   趁傅十冬弄洗澡水的功夫,叶凝瑶把身上的喜服换下来,穿上自己平时睡觉才穿的褂子。   白色的棉布面料质地非常柔软,为了让它好看一些,她还在上面绣了两朵粉色莲花。   一朵开得正艳,另一朵含苞待放。   当傅十冬走进屋,只觉得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砰”得绷断了。   如果刚才那身喜服是端庄艳丽,那么这身白色褂裙就是清新脱俗。   无论是哪一种的她,都那么美。   “你去洗澡吧。”哑着嗓音,傅十冬压抑着上涌的冲动,不敢再多看她一眼。   “好呀,你等我回来。”想到接下来的洞房花烛,叶凝瑶眉眼弯弯,有点小忐忑。   过了今夜,一切皆有可能!   如果改命成功,有仇报仇,谁欠了原身的,她都会一一讨回来!   变成杂物间的土房子里,大木桶盛满了清凌凌的洗澡水,叶凝瑶用手试了下水温,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   不由得夸赞傅十冬的细心,能嫁给这样的男人还是挺不错的。   洗过澡已是一个小时以后,为了睡觉舒服,叶凝瑶披散着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轻手轻脚地走回屋。   因为开门,烛火在风中轻晃一下,忽明忽暗。   不大的火炕上已铺好红彤彤的被褥,傅十冬弯着腰正在炕箱里找东西,听到动静回过头,深邃的眸子中闪过一抹惊慌。   这个表情很耐人寻味,叶凝瑶轻轻挑眉,好奇地走过去,“你找什么呢?”   想到炕箱里的东西,傅十冬立刻收回手把箱子盖重新盖上。   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更加勾起她的好奇心,叶凝瑶歪着头调侃道:“怎么,秘密?”   “……”他默默杵在那里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儿,很怕小女人会不管不顾打开箱子。   如果被她发现了……她会怎么想他?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见他仍不想告诉自己,叶凝瑶摆出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说:“不想说就算了,咱们早点睡觉吧。”   日子还长,她若想知道,不急于一时。   以为还要多作解释才能过关,傅十冬猛地抬起眼,眸子里划过一丝感激,同时重重地松了口气……   第一次和异性同炕而眠,叶凝瑶多少有些紧张,为了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她指了指厨房,“你先睡,我去喝口水。”   “好。”   亲眼看着叶凝瑶走出屋,傅十冬连忙打开炕箱,从中翻找半天才从衣服的最底下翻出一本小人书。   这书是前几天别人偷偷送的,一直没来得及看。他刚要拿出来换个地方藏起来,想了想又重新放了回去。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看他媳妇的态度应该不会那么好奇。   重新又关上炕箱,他脱下干活穿的褂子露出麦色的腹肌,随着脱衣服的动作,手臂上的肌肉勾勒分明,充满力量。   叶凝瑶喝完水进屋时正好看到这副画面。   她顿时小脸儿一红,忍不住又多看了两眼。   一时之间,气氛变得尴尬又暧昧,平时傅十冬习惯了光着膀子睡觉,现在家里多了个人,他忙从旁边抻过来一件背心罩回身上。   漂亮的腹肌瞬间消失在眼前,叶凝瑶眨眨眼,颇觉遗憾地收回视线。   在大洼村有个风俗,新婚之夜烛火不能熄灭。   昏黄的屋子里,两人并肩躺在炕上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静悄悄的夜晚,所有的声音被无限放大,即使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屏住呼吸,轻浅的呼吸声仍在彼此的耳畔回荡。   喜被只有一条,傅十冬紧绷着身子一动不敢动,想到县里那些过来人荤素不忌的“教导”,被子下,他忽然紧紧握住女人的小手,声线低沉有些哑,“媳妇,咱们睡觉吧。”   本来就很紧张,被他这样一握,叶凝瑶身子一顿心底泛起一丝疑惑。   这人睡觉喜欢握着别人的手睡?   想到今天是洞房花烛夜,她很给面子地没有抽回手。   “嗯,好~”   甜糯的嗓音再配上那幽幽的暗香,傅十冬只觉得体内的无名之火越烧越烈,得到这句肯定的答复,他不禁喜上眉梢。   无须再刻意忍耐,一个拉扯把娇软的人儿拥进怀中,薄唇覆上那诱人的唇瓣,简短的轻尝之后他杂乱无章地加深这个吻。   炙热的喘息喷洒在脸上,叶凝瑶瞪圆美眸,感受到那只作乱的大手,整个人都被吓傻了!   他这是要干嘛?!   不是拉拉手就可以了吗?   作为一朵花,单身三千年。没人告诉她洞房花烛夜的内容,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过这种画面,虽然书上描写过男女主恩爱的场景,但也都是脖子以上点到为止。   从懵逼中回过神来,叶凝瑶下意识地挣了挣,泪花已围着眼圈转啊转,心里暗骂这个臭男人实在是太重了!   从浑然忘我中察觉到她的排斥,傅十冬松开她的唇瓣勉强找回一丝理智,他这才注意到小女人委屈巴巴的模样,“媳妇,你怎么了?”   “你还好意思问?”叶凝瑶用小手捂住他的嘴,然后使出吃奶的劲想把人推开。   “你在干嘛?为什么摸我?”   “……”凝望着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傅十冬忽然有一种百口莫辩的感觉。   半晌过后,他才翻开身平躺回炕上,“对不起,是我冲动了。”   叶凝瑶满头问号,没明白他冲动什么?不过今天是个好日子,她不希望两人新婚第一夜就发生口角,那样简直太晦气。   在花界,它们最反感的就是外来者的碰触,尤其是凡间那种揪花瓣算着对方爱不爱自己的桥段,对它们来说简直是十级酷|刑!   长此以往就产生了抵触心理。   作为佛前莲花,叶凝瑶一直都是清冷孤傲的,如今不和这男人计较,她都快为自己的善解人意而喝彩了!   都说环境能改变一个人,看来这话真没错!   既然对方态度良好,自己也不会继续咄咄逼人。   “嗯,睡觉吧,下次别这么冲动了,我不太喜欢别人碰我。”   闻言,傅十冬侧过头定定地看着她,喉结一动,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一夜,某人失眠了……   听着身侧平稳的呼吸声,淡淡的花香萦绕在鼻端,手指尖儿那细腻的触感仍未消退。   傅十冬压下那股无名之火,无奈地揉了揉眉心,不知道这种甜蜜的煎熬自己能忍受多久。   第二天清晨,伴着几声麻雀叽喳的叫声,叶凝瑶从睡梦中睁开眼,模糊的视线正好对上男人那双略含幽怨的眸子。   她微眯着眼,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早呀~”   见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傅十冬既生气又好笑,“你再睡一会儿,我去做饭。”   “嗯,好,谢谢。”   叶凝瑶抻了个懒腰,又把头缩进被窝准备再睡个回笼觉。   婚假条是请到明天的,直到暖暖的阳光晒进屋子她才悠悠转醒过来,此时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她空无一人。   逐渐清醒的脑海中闪过昨晚的画面,叶凝瑶不自觉地抚上肚子温柔一笑,也许再过不久,就会有个圆滚滚的小宝宝喊她作娘了。   ……   而此时,村子里正疯狂传播着昨天赵小莲和汪大顺的艳事,一听说这俩人搞到了一起,村里的女人们通通松了口气,只要和自家男人扯不上关系,他们巴不得她赶紧嫁人!   昨晚赵小莲憋屈得一宿没合眼,天还没亮就去孟家堵孟迎武。   见她敢明目张胆地找到家里,孟迎武黑沉着脸把她拉近自家柴房,压低声音咬牙质问:“你来干啥?给我戴了绿帽子还敢过来?”   “我没给你戴绿帽子,昨天都是误会!”赵小莲不想嫁给汪大顺,就算心里再恨,现在唯一能帮她的只有孟迎武。   她想了一夜,唯一能解释的理由是:孟迎武给她的药,昨天太慌下错了对象,所以自己才会从傅家出来后那么反常。   “啥误会?那么多人看见能有啥误会?”反正这女人自己不打算再要,他才不管是不是误会。   见他不信,赵小莲抓住他的胳膊继续解释,“你给我的药可能被我自己吃了,那个到底是干嘛的?”   “啥干嘛的?那只不过是普通的营养药,你就别找那些乱七八糟的理由了。”   孟迎武的表情已露出不耐,赵小莲听到这里算是看出这个男人是铁了心和自己撇清关系,一口怒气顶在嗓子眼儿整个人快要气炸了。   “姓孟的,你当我是傻子吗?!我弄成今天这德性都是因为你!”   “赵小莲,咱俩只是露水姻缘,既然你有了下家,咱们就好聚好散,别给彼此找不痛快!还有,药的事你胆敢说出去,小心我让你在村里呆不下去。”   以前觉得挺好看的小脸蛋上已挂满了泪水,现在再看真是腻歪。孟迎武冷哼一声走出柴房,一点都不担心这女人会拎不清同自己作对。   破旧的柴房里只剩下赵小莲一人,她用力擦干眼泪,目光中尽是不甘,“孟迎武,早晚有一天我让你断子绝孙!”   第二天,村里便传出消息,小寡妇要和懒汉汪大顺成亲了!   这一切,叶凝瑶是在上工之后才知道的。   看向办公室里如没事人一样的孟迎武,她很好奇这对狼狈为奸的狗男女怎么会散伙?   如今自己的命运走向已与书中完全不同,也是时候该做些什么了。   叶凝瑶坐在办公桌前双手托腮,她望向窗外思绪正在放飞。   现在的天气越来越暖和,山上的花朵都已经竞相绽放。   她在开心的同时又很发愁,随着花开,面对满山遍野的灵力,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挨个采集到,如果单靠两条腿天天往山里跑,就算跑断腿,也不一定能在整个夏天把法器蓄满。   该用什么办法解决呢?   正在这时,一只蜜蜂轻盈地落在窗外的牵牛花上,叶凝瑶忽然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听说媳妇要养蜂,傅十冬是惊讶的。他用手指搓了搓坚毅的下巴,言辞委婉,“你以前养过蜜蜂吗?想吃蜂蜜?”   养蜂她当然是没养过,但不会养可以学呀,为了灵力,她一定可以的!   “嗯,我想吃蜂蜜,你要不要帮我?”现在自己是他媳妇,叶凝瑶在不知不觉间,说话的态度要都比从前理所当然许多。   “嗯,好。”为了早日赢得媳妇的芳心,就算让他摘天上的月亮,他也要想办法摘到。   比起叶凝瑶的口嗨,傅十冬的行动力惊人。   没过几天就准备好所有养蜂的东西领着叶凝瑶去了仙桃山。   为了不引人耳目,天色蒙蒙亮他们就出发了。   从山脚下走到密林深山,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叶凝瑶采集很多灵力,她望向四周长相差不多的树木好奇地问:“你不会迷路吗?”   作为百花仙子,能辨认出每一棵花草树木不论是形态还是气味都是不尽相同的,这对于她来说很简单。   可傅十冬一个凡人钻进这密林当中却面不改色,还真是稀奇!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傅十冬的右臂已经健康如初,他一手拎着工具另一只手拿下脖子上的军用水壶递给她,“喝口水吧,我对这里很熟。以后没我陪着,你不能自己进山。”   会选择在深山里养蜂的最重要原因是:去往深山的山路非常难走,很容易迷失方向,这样就可以避人耳目。   叶凝瑶去接水壶的小手一顿,勉强点头答应下来。   反正自己不需要天天跑山上来收集灵力,和他一起也不是不可以。   又走了一段路,七拐八拐之后,他们来到一处十分偏僻的山边,这里向阳背光,冬暖夏凉很适合养蜂。   除了一座草房子四周布满了蜂箱。   “这些都是你弄的?”叶凝瑶兴奋地跑到蜂箱旁边,想要一探究竟。   怕她一时疏忽被蜜蜂蛰到,傅十冬一直紧跟在她左右,“嗯,我在山里放了几个诱蜂桶,应该很快就能有收获。”   这些蜂箱做的有模似样,在大洼村没人养蜂,叶凝瑶很好奇他的养蜂知识从哪里学来的,“你家以前养过蜂?”   “没有。”傅十冬明白她在问什么,于是解释道:“县里认识的人中有会养蜂的。”   “原来是这样~”趁着说话的功夫,叶凝瑶往每个蜂箱上加注了一些灵力,这样做可以让蜂箱里涂抹的蜜蜡气味变得更加浓烈诱人。   同时又朝里面撒了少许含有灵力的草药水以减少蜜蜂的得病率。   “这是什么?”傅十冬见水滴呈透明状,不禁挑眉。   “自制的草药,可以预防它们生病。”关于自己的能力,叶凝瑶没想对他藏着掖着,而且两人同在屋檐下朝夕相处,这种秘密也藏不住。   傅十冬没再追问任何问题,他捡起一旁的工具又开始“乒乒乓乓”地开始干活,这副认真的模样让叶凝瑶感到自愧不如。   主意是她出的,结果所有活都是让男人干的,这似乎有点不太地道。   为了好好答谢他,叶凝瑶特意去县里买了二斤猪肉,晚上亲自下厨给傅家人包了顿饺子。   虽然卖相不怎么样,不过蒸出来的味道还不错,至少没白瞎这二斤猪肉。   包饺子的技术是她最近和傅十冬学的。   至于为什么学它,她只不过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想到终有一天会和这个男人分开,叶凝瑶紧咬着筷子尖儿,心情变得颇为复杂。   “小婶儿,你包的饺子真好吃!”傅媛嘴很甜,吃过晚饭她抱住女人的胳膊撒娇道:“我能去春丫家玩一会儿吗?”   小孩子的观察力总是惊人的,只不过是寥寥数日,傅媛就已看出他们家不再是小叔说得算,小叔都是听小婶的。   叶凝瑶被她晃得心底一片柔软,可窗外天都黑了,想出去玩那是不可能的。   一听不能出去,傅媛苦着脸委屈得不行。   在农村,到了晚上什么娱乐项目都没有,小孩子的精力旺盛,太早睡觉根本睡不着。   “不如这样吧,我带你和傅年玩跳棋怎么样?”跳棋是她之前在县里看到觉得很新奇所以买的还没玩过,正好现在可以用它来哄孩子。   “啥是跳棋?”新鲜事物让小丫头眼前一亮,皱在一起的小脸儿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模样。   “你等着,我去拿。”   叶凝瑶从炕上下来穿上鞋,那样子看起来比傅媛还兴奋。   傅十冬在一旁看见刚想放下手里的活帮她回家去拿,结果只是一个转身的功夫,他媳妇已经跑没影了。   平时她的东西,叶凝瑶都会把它们放在靠门边的木柜里,可这次她翻找半天也没找到那盒新买的跳棋。   家里只有两个柜子,这边没有,那就一定在炕箱里。   叶凝瑶关上柜门又去翻炕箱,里面几乎都是傅十冬的衣物还有她的两件裙子,找了半天忍不住小声嘀咕道:“真奇怪,哪儿去了?”   刻意不去看男人的那些贴身衣物,本打算再翻找两下如果没有就放弃。   这时,手上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以为是跳棋盒,当她把东西从一堆衣服里抽出来时第一反应是一脸茫然。   一本小人书?   傅十冬平时还看书?   叶凝瑶下意识地翻开一页,轻拧眉心。   待她又往后翻看几页,忽然顿悟,只觉得脑袋“嗡”得一声,脸色爆红,整个人都不好了!   傅十冬这个大色批!臭流氓!   香|艳无比的画面,露|骨的旁白,就算叶凝瑶再白痴仍看懂了书上的小人在干什么。   忆起洞房花烛那晚的情景,她顿时脸色涨红,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原来,同房不是手拉着手睡觉……   想到这些日子,每天晚上自己都会拉着男人的手安然入睡,叶凝瑶生出一种想死的冲动。   另一边,傅十冬和傅媛等了很久都不见她回来,心中不免有些担心。   把两个孩子安顿好,傅十冬拿起外套匆匆回到自己的小家。   不大的火炕上棉被拱成一团,他走过去轻轻扯开被角,只能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后脑勺,“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我就是困了。”叶凝瑶把头埋在被里,暂时无法直视眼前这个男人。   见她不想说话,傅十冬沉默一瞬,脱了鞋钻进被窝。   只是他刚要躺下,身旁的小女人如同碰到瘟疫一般,立刻连人带被滚出老远。   傅十冬动作一滞,眼露迷茫。   “天气越来越热了,咱们还是分开点距离睡吧。”   她的声音闷声闷气,却一字不落地落在了傅十冬的耳朵里。   牵强的理由无法说服男人,他追过去再次拉开被角,目光灼灼,“你究竟怎么了?”   那些画面还在脑海里反复闪过,叶凝瑶紧紧拽住被角,鼻端是渐渐浓烈的男人气息,她情不自禁地喉咙一动,觉得自己污透了。   见傅十冬不依不饶,她只好抬头,眸子里冒着火,“我没事。”   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小女人的脸色红扑扑的,看上去很想让人一泽芳亲。   忍住冲动,仔细端详半天,看出她是真的没事,傅十冬霸气地连人带被抱起来挪回原来睡觉的位置,“怕热明天我去买条毛巾被。”   叶凝瑶:“……”   “睡觉吧。”傅十冬重新钻进被窝,非常自然地拉起媳妇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阖眼入睡。   叶凝瑶眨眨眼有些欲言又止,她屏住呼吸不敢乱动一分,就怕男人一个没忍住扑过来对她做那些羞人的事。   各怀心事的两人笔直地躺在炕上紧绷着神经。   傅十冬侧过头,透过月光见她紧闭着双眼睫毛轻颤,心底的疑惑越来越大。   他搞不明白,这小女人为什么会突然害怕自己?   这一夜,注定又要失眠了……   时间匆匆而过,一晃已是半个月后。   除了春耕,最近公社正组织社员修桥铺路,只要劳动半天就有七个公分可以拿。春耕之余,村里的男女老少都争着抢着去修桥,就为了秋收之后能多分点粮。   同大家的眉开眼笑比起来,叶凝瑶这几天都是紧锁眉头,如果不出意外,再过几天这里会下一场罕见的瓢泼大雨,到时候桥会塌,村民会因此不同程度的受伤,不过他们都无大碍,只有林子安会因此意外身亡。   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会计,没有本事阻止公社修桥铺路。   为今之计,也只能尽量提醒林子安不要去修桥,上次这男人在众人面前也算是帮过自己,叶凝瑶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这次就当还他的人情。   等到傍晚下班,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去了知青点。   院子里,人们正在洗漱、做饭,各自忙碌着,见叶凝瑶来了,有人首先想到的是莫小青。   “小青!凝瑶来找你了!”   “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钱玲笑吟吟地凑过去,对叶凝瑶的态度如同知己好友。   “我最近又研制出一种驱虫香囊,拿过来送给你们,这样平时睡觉干活都不会被蚊虫叮咬。”   像他们农村到处都是蚂蚁、蜈蚣、跳蚤之类的,时不时就会弄得一身包,有了这个香囊能解决很大问题。   叶凝瑶有法器护体,蚊虫只会惧怕她而不会近身,她会想到做这个是因为傅媛和傅年总被咬,本来白嫩嫩的皮肤被咬得全是包,看着就心疼。   听说又有好东西,钱玲的眸子里尽是惊喜,紧接着一脸神秘地小声问道:“我能看看吗?”   她潜意识里认为,叶凝瑶做出来的东西绝非凡品!   “当然可以呀,喏,这个送给你。”   香囊的款式很特别,是一朵彩色的五瓣花,叶凝瑶从挎包里只拿出来一个,清冽的花香随着微风扑鼻而来,钱玲忍不住曲了曲鼻子,只觉得这味道令人心旷神怡,特别好闻。   她赶紧接过香囊道谢。   “你们这是干嘛呢?又有什么好东西?”莫小青也闻到了空气里的香味,她看向那只香囊刚想拿过来看看,就被钱玲灵巧地躲开了,“凝瑶那里还有,你抢我的干嘛?”   “我只是瞧瞧,你这也太抠了吧?”   “就是不借你看,爱咋咋地。”钱玲把香囊宝贝一般护在怀里,不为所动。   “见者都有份,这是给你的。”叶凝瑶又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塞到莫小青的手中,然后装作不经意地说:“我正好有事找你,你跟我出来一下。”   “啊?嗯。”莫小青举起香囊放到鼻尖闻了闻,对方说了些什么根本没注意听。   两人来到知青点外的大槐树下,见她这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叶凝瑶伸手握住那只香囊警告道:“你如果再不听我说话,我就把香囊收回来。” 第24章 救人 [万字⑤]   “别呀,您说!我听着呢!”莫小青终于回过神来一脸笑嘻嘻地看向叶凝瑶。   见她终于正视自己,叶凝瑶松开握住香囊的手,清了清嗓子,“是这样的,我想找你帮个忙。”   “什么忙?你说吧。”   “我想让你陪我去见一下林子安。”   “林子安?”莫小青睁大眼睛,不禁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叶凝瑶为啥要见他?   心里这么想的,她忍不住脱口而出,“你找他什么事啊?”   叶凝瑶观察一圈四周,见周围没人才小声说道:“我前几天做了个噩梦,梦见他在修桥的时候摔死了,没想到现在公社真的组织修桥,我怕噩梦成真,想提醒他一下。”   这是她琢磨半天才编出来的谎话,以为说的时候会磕磕绊绊,没成想还挺顺口。   “原来是这样……”莫小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随即答应下来,“那行,你在前面那片树林等着,我现在去找他。”   “嗯,好。”两个人分工合作,一前一后离开大槐树下,只是叶凝瑶刚走出几步路迎面就撞上了她家男人。   “你怎么会来这里?”她笑眼弯弯,双手背于身后朝他走了过去。   “出来找你的。”家里的饭已经做好了,许久没等到人,傅十冬担心她再碰到像汪大顺那种不长眼的玩意,于是便穿上外套出来寻人。   “我刚刚有事去了趟知青点,现在要去前面的小树林。”叶凝瑶本来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打算让他参与进来,现在正好撞见了,告诉他也无所谓。   “嗯,我陪你去。”傅十冬帮她整理好额前凌乱的碎发,没去过问是什么事。   “你都不问问我是什么事吗?”她很好奇,这个男人究竟有多信任自己?   拉过她的手,傅十冬轻勾唇角,“应该过一会儿就能知道吧?”   “……”叶凝瑶眨眨眼竟然无法反驳,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等到他们走到树林里时,莫小青带着林子安正从远处不急不缓地走过来。   傅十冬看向林子安,一丝疑惑闪过眼底。   林子安也同样看见了他们,在这之前,他和傅十冬没打过交道。   在村子里,人人都说傅十冬是个只知道逞凶斗狠的二流子、没人要的狼崽子,这让不知内情的下乡知青们对他都没什么好印象。   林子安就在其中之内,他刻意忽视男人的存在,满脸堆笑地问向叶凝瑶,“叶知青,你特意找我来是什么事?”   看出他对自家男人态度不好,叶凝瑶不免有些生气,自己都还没对傅十冬甩过脸子,他以为他是谁啊?   护犊子的心态让她脸上的笑容瞬间隐去,一心只想还完人情赶紧走人。   “我前几天做了个梦,梦见你参加这次修桥铺路一不小心摔死了,啧啧啧,浑身是血,脑|浆都崩出来了,那眼睛瞪得简直是死不瞑目,唉~死状特别惨……”   叶凝瑶双手环于胸前,轻描淡写地陈述事实,仿佛她所讲述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在场的另外三人:“……”   “叶知青,你这是在咒我吗?”林子安不自觉地滚动两下喉结,想象着那副画面只觉得脚底发软,浑身无力。   这女人是魔鬼吗?   莫小青在一旁盯着林子安的脑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捂上嘴有种想吐的感觉。   明明刚才叶凝瑶说得没这么吓人的啊?   而傅十冬听完这些话心里却颇不是滋味,媳妇梦里没他却有别的男人,这一壶醋呛得他脸色发沉!   “你爱信不信,反正我好心好意告诉你了,如果你非要去修桥,死了以后可别来找我喊冤。”叶凝瑶自认为不是那种爱管闲事的人,自己该说的话都说完了,至于会不会相信那是他的事。   林子安砸吧砸吧嘴,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还有些消化不良,等他回过神想多问两句的时候,那对小夫妻早就走没影了,身旁只有莫小青还在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你长点儿心吧,听听劝,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说完,短发一甩,头也不回地走了。   寂静的树林里,只留下他一人呆呆地站在那里怀疑人生……   第二天清晨,顶着乌青的眼圈,林子安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仍没缓过劲儿来。   可是是受到的刺激太大,他昨晚做了一宿的噩梦,今早孟迎武给大家开会,他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直到身旁的江淮用力怼了他几下,才让他从神游太虚中回过神。   “咋了?”   “孟队长问你话呢?”江淮轻拧眉心,在猜想他的反常是因何而起?   “林子安,我喊你半天你听不见吗?”孟迎武双手叉腰,对这个很爱多管闲事的男知青一点好感都没有。   “您这声音太小,我还真没听见。”在众人面前,林子安并不想给他留面子,管他孟家有什么背景,在他这儿通通不好使!   孟迎武紧咬着后牙槽,眼底闪过一抹阴毒。   如果不是他妹要求,像修桥这种好事他绝不会给这疯子半分名额!   好不容易把心底的怒气压下去,他勉强露出一丝笑意,“为了响应号召,公社最近组织全员修桥铺路,我今天要进行登记报名,大家都报了名,林知青你呢?”   如果在昨天之前,林子安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报名,谁会和公分过不去?   可叶凝瑶的话犹在耳畔,想象脑瓜崩裂的画面,他揉揉鼻子还是认怂了,“我最近身体不太好,还是把机会留给其他人吧。”   和预想的答案不一样,孟迎武脸上那抹假笑快要维持不下去了,“林知青,你这思想觉悟不高啊?人人都在积极报名只有你落于人后,你对得起上级对你的信任吗?”   只不过是不想去修桥,说得好像自己对不起全世界似的,林子安不耐地反问道:“我都说了身体不舒服,你非让我去修桥,是不是没安好心啊?”   “……”这一句话成功让孟迎武心头一梗,恼羞成怒道:“你怎么说话呢?让你积极劳动就是没安好心?我看你真是思想觉悟有问题!”   见两人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江淮赶紧站出来打圆场,“林知青这几天的确身体不舒服,他不想去也情有可原。”   江淮马上就会是他妹夫,这点面子孟迎武还是要给的,他单手拿着登记用的本夹子往另一只掌心敲了敲,扬声说道:“修桥铺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作为知识青年一定要具有集体荣誉感,这里可不是你家炕头想咋地就咋地!”   最后一句明显是搞针对,如果不是有江淮拦着,林子安这火爆脾气早就忍不下去了。   从莫小青那里得知林子安不会去修桥,叶凝瑶不禁松了口气,打心底里希望天道别那么变态,能给林子安留一条活路。   ……   在孟家,孟迎武也正在和孟迎莹谈论这事,末了还不忘给江淮上点眼药。   “你说你俩都快结婚了,他咋成天胳膊肘往外拐呢?”   此时,孟迎莹表面看似平静,心里却把这个便宜大哥从头到尾骂了遍。   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就是个没用的饭桶!   “江淮和那姓林的一直关系不错,为他说话只能说明我挑的男人重情重义,那个林子安不去修桥,咱们也不能逼着他去,不去就不去吧,以后整他的机会有很多。”   “妹儿,你为啥想让他去修桥啊?”这是近几天困扰在孟迎武心头上的疑问,虽然知道他妹是想整治林子安,可具体怎么整治,他却没想通。   忆起那段书中剧情,孟迎莹坐在椅子上低头摆弄着手指,态度有些敷衍,“也没什么,只是想让他多干点活,别每天跟在江淮后面膈应人。”   “就这?”孟迎武明显不信。   “嗯,不然还能有什么?”她抬起眼,神色坦然。   能弄个假怀孕把江淮耍得团团转的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简单的心思?孟迎武平时也是个人精,见她不想说实话也就没再追问,“嗯,我还要去工地看看,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   两个人早就是捆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虽然各有所图,但也要抱作一团才行,这最基本的厉害关系他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所以哪怕有什么利益冲突,也不会傻到伤其根本。   这其中就包括赵小莲和孟迎武的关系。   话说赵小莲会和孟迎武有牵扯,那还是因为孟迎莹。   在孟迎莹刚穿过来时正是原身掉进河里快要溺亡的时候,如果不是赵小莲及时搭救,也就没有今天的孟迎莹。   后来俩人关系处得不错一直都有走动,一来二去,赵小莲和孟迎武就勾搭到一块去了。   前些日子,孟迎武刚把人甩掉时,赵小莲也试图找过孟迎莹帮忙,可在自身利益面前,孟迎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个曾经的救命恩人。   这让赵小莲把全部孟家人都恨上了,如果不是为了帮他们这些白眼狼,她也不会弄到今天这种地步!   今天是赵小莲和汪大顺成亲的大喜日子。她手里摆弄着一把小刀,脸上看不出一丝喜气。   “媳妇,你干嘛呐?外面的人等着咱敬酒呢。”汪大顺瞅着她手里的刀有些眼晕,可是为了抱得美人归,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汪大顺,别以为你娶了我就能过上好日子,如果我不能把你们汪家搅得天翻地覆我就不姓赵!”从孟家那里受到的委屈没地方发泄,赵小莲只好把一腔怨气都撒在汪大顺的身上。   好不容易弄到个媳妇,哪怕是撒泼看起来也是分外可爱。汪大顺歪着头用手指抠了抠耳朵,并不想和她一般计较。   “等宴席结束你想咋样都行,都这时候了你也不想让外人看咱们的笑话吧?”   他难得思路这么清晰,又句句都在点子上,赵小莲不情愿地收起小刀,跟在他身后去了前面的院子。   由于汪大顺平时又懒又馋,风评太差,他们的喜宴只摆了堪堪两桌,和当初傅十冬的宴席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两个人各怀心思把婚礼应付下来,直到宾客都走光了,家里的活,赵小莲连瞅都没瞅就进了屋。   汪大顺是个懒货,更不会管这些收拾碗筷的事,最后家里所有的活都是汪母拖着疲惫的身子独自一人收拾的。   汪母因为身体不好有些活干起来吃力,本来不想去打扰儿子和儿媳妇的好事,可家里的柴火一点都没有了,自己腿脚不灵活只能找儿子帮忙。   屋里,赵小莲正跟只斗鸡似的看着汪大顺,仿佛下一秒钟就要干架。   汪大顺只是色眯眯地看着她,却不敢真的过去,毕竟这女人兜里揣着刀,他怕死!   听到汪母叫他,汪大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一脸笑嘻嘻地和赵小莲套近乎,“媳妇,你在这等我,我去瞅瞅咱娘找我啥事?”   赵小莲眼皮一翻,只送给他一记白眼儿……   本应该是洞房花烛夜,汪大顺穿梭在树林中,手里拎着个镰刀满肚子憋屈无处发泄,只能拿路边的花花草草泄愤,他一边乱砍一边骂骂咧咧道:“臭婆娘不让摸不让碰的,下次再给我脸色看,我非强了你不可!”   “你要强了谁?”傅十冬和叶凝瑶正好从仙桃山上缓缓地走下来,他看向汪大顺的眼神中透着狠戾。   出门遇瘟神,汪大顺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双腿打颤,“没,没谁啊?”   叶凝瑶望向他肩上背的柴火,眉眼弯弯地走了过去,“这不是汪同志吗?出来砍柴啊?”   说着她抬手摸上那些刚被人砍下来的松树枝,两秒之后放下手。   汪大顺如被定住一般,惊恐地看着她,一动不敢动。   许是上次受得刺激太大,他忽然觉得蛋疼,不自觉地夹紧裤裆,态度伏低做小。   “叶,叶知青,我是不是碍着您走路了?”   “咱们走吧。”见到媳妇对别的男人笑,傅十冬醋意横生,哪怕知道那只是假笑,也很碍眼。他拉起叶凝瑶的手,用身子把两人隔开。   目的已经达到,叶凝瑶没再多说什么,随着自家男人离开了这片树林。   见他们走远了,汪大顺提了提肩上的柴火,重重地松了口气。   回到家,汪母早已累得回屋躺下。想着新婚头一天要在媳妇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自己,没准赵小莲一高兴就从了自己。   汪大顺弯下腰用木棍捅捅炉子准备生火,想象着在暖烘烘的屋子里自己抱着媳妇可劲儿稀罕,他往炉子里扔起柴火来毫不手软,就差没把松树枝全都扔进去。   炉子里的松树枝被火烧得“噼里啪啦”作响,火苗越烧越旺,正当他撅着屁股想看看还要不要往里加柴时,突然一股火苗从里面窜出来直接燎到他的眉毛。   汪大顺吓得跌坐在地上,根本顾不得自己有没有没烧到,他眼睁睁地看着火星燎到炉子外面的松树枝和干草上,忙出声呼救,“娘!娘啊!着火了!”   平时,家里家外的活他从来不干,这种时候更是吓得不知所措,待汪母和赵小莲跑出来时,他还傻傻地坐在地上任由火苗越窜越高。   “你是傻子吗?还不灭火?!”赵小莲就是个泼妇,只是在人们面前会装而已,她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把汪大顺打得两眼冒金星。   汪母一看宝贝儿子被打了,心疼地抡起旁边的扫帚就要往儿媳妇的身上打。   一来一回的功夫,厨房里已黑烟滚滚。   “咳咳~你们娘俩是有病吧?赶快救火啊!我可不想和你们死在一块儿!”赵小莲捂住口鼻躲开攻击去水缸里淘水样火上浇,这时,汪大顺他们才反应过来,也赶紧来帮忙。   十分钟之后,三个人瘫坐在地上望着黑乎乎的土墙心情不一。   儿媳妇刚进门,好好的家就变成了这样,汪母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赵小莲你个丧门星!你克死猛子现在又来克我儿子,你咋不去死!”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说人不说短,这几句话句句往赵小莲的心窝子里戳,她猛地站起身叉腰吼道:“你以为我乐意嫁到你们汪家来啊?就算我死也会拉着你的懒儿子一起陪葬!”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汪家墙外已聚集不少人,大家都只是看个热闹,谁都没想进去拉架。   同住在村东头,叶凝瑶也听说了汪家的事,她嘴边勾起一抹得逞的坏笑并不打算过去凑热闹。   这段时间因为有蜜蜂帮忙,她法器中的灵力又积攒了许多。   方才她只不过是用灵力唤醒松树枝里的怨念,没想到真的把汪家弄得鸡飞狗跳,幻想着他们狗咬狗的样子,她心中十分解气!   ……   随着时间的推移,书中那场罕见的大雨如期而至。   望着外面黑压压的天气,叶凝瑶望向窗外被风吹弯的小树不禁蹙眉。   今早她已劝说村支书改变原定的修桥计划,相信以村支书的能力应该可以阻止孟迎武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带大家去修桥。   可事实并非如此,当刘永春提出今天修桥计划暂停时,孟迎武说啥都不同意,他觉得这天气就是看起来吓人,其实啥事没有。   平时两人各在其位,很少有矛盾冲突,孟迎武不同意的原因之一是觉得在众人面前自己的权利被剥夺,很没面子!就算刘永春有通天的背景也不应该越权管他负责的事。   “如果真出什么事你能负责吗?”刘永春没想到他会这样执拗不顾人们的安全,枉为一队之长!   “负责就负责!如果真出什么事我兜着!”当着大家的面,他说得掷地有声,这让原本有些犹豫的人们一颗高悬的心落了地,七八个干活麻利的汉子选择跟着他去了桥边。   其他比较惜命的人留了下来各回各家等待大雨的来临……   村里所修的木桥地处月牙河上,是连接大洼村和隔壁石磨村的唯一交通枢纽。   因为年久失修给两村人带来很多不便,公社这才拨款让大家修桥铺路解决问题。   抬头望着越来越黑的天色,周铁军担忧地问向孟迎武,“表哥,要不咱们今天还是回去吧,你看这天太吓人了。”   “胆小鬼!害怕就赶紧滚!”孟迎武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开始指挥人们干活。   “那我了就先滚了啊,你们慢慢忙。”周铁军很惜命,家里又不差他那几个公分过日子,于是毫不犹豫地摆摆手走人了。   自家的亲戚都不支持自己工作,这差点没把孟迎武给气晕过去,于是为了证明自己,平时干活不伸手的他主动拿起锤子修木桥,就为了争一口气!   知青点里。   林子安嘴里叼着一根枯草杆,正悠哉地平躺在炕上神游太虚。   这么多天过去,叶凝瑶所说的忠告还清晰地印在他的脑子里,他坚信只要不去修桥自己就不会出事,尤其像今天这种天气,很适合呆在屋里睡懒觉。   雨点“嘀嗒嘀嗒”拍打在窗户上,这时,江淮疾步走进屋,脸上是前所未有的焦急,“林子安,快起来!木桥那边出事了!咱们赶紧去帮忙!”   “出啥事了?”听到“木桥”俩字,林子安心里咯噔一下,他忙从炕上坐起身,心里有些发慌。   “桥突然断了,听说有人受伤很重。”江淮也是听从桥边回来的人说的,具体那边什么情况他也不清楚。   想到叶凝瑶说的那个梦,林子安有一丝犹豫。江淮并不知道这事,他把人从炕上拽起来,语气中含着怒意,“人命关天,你还在犹豫什么?”   林子安被他吼得一愣,不知道该怎样解释清楚,只能任由他拉着自己往出走。   外面风大雨大,拍打在脸上很疼,俩人戴上草帽身披一块塑料布急冲冲地朝木桥方向走去。   听到消息的村民们不约而同地走出家门去帮忙,在半路上他们还碰到了傅十冬,傅十冬只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径直往前走。   待大家赶到桥边时,都被眼前的景象弄得一愣。   只见七八个人都在顶着风雨修桥,根本没发生什么意外。   “你们咋都来了?”孟迎武听到动静抬起眼,一脸茫然。   “周铁军告诉我们山上有人受伤,到底是咋回事?!”村里的孙大柱从人群中站出来,脸上尽是愤愤不平。   这种鬼天气把他们骗到这里来,是觉得好玩吗?   “啥?!”孟迎武快被气到吐血,那小兔崽子竟然啥玩笑都敢开,村民们该咋想他?   “他竟敢开这种玩笑,这事我真不知道。”   见所有人默不作声地盯着自己,他有种百口莫辩的感觉,“真的,不信你问问他们。”   其他几个干活的汉子闻声附和地点点头,算是当了个证人。   “周铁军那小子真有病!”孙大柱撇撇嘴抬手一摆,扬声说道:“咱们还跟傻小子似的站这干嘛?走!回去找周铁军那兔崽子算账去!”   “走!咱们找他去!”   被白白溜了一圈,换谁心里都不舒服,平时仗着自己有个革委会主任的爹,小打小闹的事情他们可以不计较,但这次是真的过分了。   就在大家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阵突如其来的狂风刮过把所有人都吹了个趔趄。   这时,有人高声呼喊道:“不好了!桥要断了!”   林子安所站的位置离桥边不远,本来他觉得自己挺安全的,谁知道会刮来这么一阵风,而他又是个瘦子,直接被风吹得后退好几步来到了桥边。   紧接着再被这一声惊呼吓到脚底一个没踩稳,整个人直朝一旁湍急的河水中栽去。   大家的注意力都还在那声“断桥”上,只有傅十冬看到了这一幕,电光石火之间,他立刻飞扑过去及时拽住了林子安的手。   “你们快过来帮忙救人!”傅十冬的另一只胳膊紧紧抱着一块大石头,可因为之前手臂受过伤,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林子安已经被吓傻了,他根本不敢低头去看下面的河水。   江淮是第一个听到傅十冬这声呼救的,他这才发现林子安此时身处险境,于是连忙飞奔过去帮忙救人。   两个人齐心合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拽上来。   其他人也在这时围了过来,都是后怕不已,如果林子安真的掉下去,那是必死无疑。   当事人无力地躺在地上缓了半天才颤巍巍地开口,“傅十冬谢谢你救了我。”   “没事。”傅十冬能这么及时去救他,也是因为叶凝瑶讲述的那个梦,正因如此,刚刚他才会关注林子安的动向并及时救了他。   见人没事,大家都长舒一口气,同时又心有余悸。   木桥的确是断了,幸好当时没人在桥上所以没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鬼天气如果再继续修桥,那人一定就是活够了。   原本选择和孟迎武来修桥的七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围住他想要停工回家。   从早上就开始气不顺的孟迎武黑沉着脸,想发怒却又无可奈何,最终只能点头答应。   大家三五成群的往村里走,傅十冬走人群最后面,冷着一张脸若有所思。   林子安被江淮扶着行走的速度也不快,他时不时地望向身后的傅十冬,最后停下脚步,表情微窘。   被人挡住去路,傅十冬抬起眼浓眉紧蹙,“有事?”   “那个…麻烦你替我谢谢叶知青,上次你们走得急,我还没来得及道谢。”其实上次他都被吓懵了,哪还有那闲心道谢,如今被叶凝瑶说中了,而自己又被她男人所救,如果不说句谢谢,他会良心不安。   “嗯,好。”傅十冬敷衍地应了一句,并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一个男人想通过自己给媳妇传话,除非他脑袋有病才会照做。   见他点头答应下来,林子安终于放下心和江淮一同离开了。   ……   五月天,草长莺飞。   跟农田里忙碌的人们比起来,叶凝瑶算是轻松那么一点点。   除了平时要忙于整理账目,隔三差五她还要跟着傅十冬去山上照顾蜜蜂,顺便收集灵力。   现在她的法器隐隐透着暖光,估计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呈金黄色,到那个时候也许自己能和这些花草树木沟通交流也说不定。   自从上次修桥差点出事,孟迎武不可避免地受了处分,他倒是比从前低调不少,就连办公室都很少去了,就怕碰到刘永春闹个没脸。   没有烦人的苍蝇在耳边“嗡嗡嗡”,叶凝瑶只觉得整个世界宁静又美好。   心情大好的她,用粮食从隔壁村偷偷换回来一条大鱼,四斤多重足够他们一大家子吃了。   待她拎着鱼回到家,门外杵着两个门神令人为之一怔,“你们怎么来了?”而且还是一起来的,就很奇怪?   莫小青白了一眼身旁的林子安,出声解释道:“我原本是想过来陪你聊天的,谁知道这个癞皮狗非要跟着,我也没有办法。”   被唤作癞皮狗,林子安只是微微一笑完全不为所动,他从挎包里掏出一盒酒心巧克力和一包香烟递过去,态度十分谦和,“第一次登门拜访,小小心意请你收下。”   有原身的记忆在,叶凝瑶还是知道它们是什么的,这个礼物有点贵重,她不打算收下。   莫小青在一旁看得咋舌,比起自己空着手来,她怎么觉得林子安这么能显摆呢?   “你是啥意思?带礼物也不提前告诉我,是想看我笑话吗?”   一通指责弄得林子安莫名其妙,他不顾叶凝瑶的拒绝直接把东西塞到她手里,紧接着转身问向莫小青,语气恶劣,“我带不带礼物跟你有关系吗?你跑别人家来白吃白喝你还有理了?”   见俩人有越吵越来劲的趋势,叶凝瑶只好一手拎着竹篮一手拿着礼物,用胳膊肘把他们推进院子。   “你们渴不渴?不如进屋喝杯水吧。”   轻柔的声音如一缕和煦的微风拂过,瞬间缓和了他们的剑拔弩张。   莫小青气呼呼地撇开头不再看向他,而林子安毫不客套地走进屋四处张望着,“傅十冬呢?他怎么不在家?”   “他去县里还没回来。”其实傅十冬是去山上照顾蜜蜂了,叶凝瑶并不打算告诉他们实情。   至于以后会不会说,还要再看。   村里一直在传傅十冬天天不务正业去县里喝酒打牌,于是林子安很自然地联想到了别处。   “好男人都是靠管出来的,主席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你这太温柔的性格可不行。”   他的语气颇为严肃,叶凝瑶听完很懵,没明白这些话的含义是什么。   反倒是莫小青听明白了,她眼睛一瞪反驳道:“你有那闲功夫不如去管管你那好兄弟的破事,凝瑶可用不着你来操心!”   “我是拿他们当朋友才这么说的,你这人怎么回事?”   见这俩人又杠上了,叶凝瑶渐渐地没了耐心,她眉心微皱出声警告道:“如果你们再吵就都回去吧,想留下吃饭就闭嘴。”   林子安今天来的目的,除了想感谢他们夫妻以外,也是想和傅十冬交个朋友,当事人暂时还没见到,他只好安分地闭上嘴巴不再说话。   而莫小青还有事想跟叶凝瑶说,就更不会走。   于是三个人好不容易维持一团和气,一直等到傅十冬归来。   看见家里来了客人,傅十冬以为是叶凝瑶请过来的,他放下手里的农具,表情淡淡地和他们打了声招呼。   怕有自己在,他们会呆着不舒服,他拿起屋里的暖瓶又去了厨房。   “凝瑶,你男人会不会不欢迎我们?”每次见到傅十冬,莫小青都会不自觉地发怵,她也知道这人和传闻所说的不一样,可就是忍不住。   “没有,他只是不善言辞,如果相处久了就会知道他是个很好的人。”在外人面前,叶凝瑶就是个护犊子的老母鸡,只要谁敢说傅家人不好,她就跟谁急。   听她这么维护,莫小青暧昧地看了她好几眼,然后背着林子安小声问道:“欸,你俩打算什么时候要小孩啊?”   “嗯?”话题跳转的太快,叶凝瑶有点反应不过来。   怎么又扯到孩子了?   如果换作没发现傅十冬的小人书前,她一定会傲娇的说:现在正在要。   如今明白了怎么回事,只能尴尬一笑说了句,“顺其自然”。   那种事太羞人,她做不来。   晚上这顿饭仍是傅十冬做的,自打两人结婚以后,这还是莫小青第一次同叶凝瑶坐在一起吃饭。   忍下心底的雀跃,她坐在叶凝瑶的旁边嘴角噙着笑,不过看到傅十冬那张冷脸,又不敢太造次。   有客人就要有酒,叶凝瑶拿出自己珍藏的桃花酒给每个人斟满,“用它配鱼很不错,你们尝尝。”   这酒酒精浓度不高,林子安平时喝酒都喝50度以上的,在他眼中这桃花酒就跟饮料差不多,不过怪好喝的,一盅接一盅,有种停不下来的节奏。   莫小青在一旁撇撇嘴,不屑地嘟囔道:“酒蒙子。”   平时吃饭,叶凝瑶都会小酌一杯桃花酒,今天碰到个和她一样喜欢桃花酒的人,两人三番两次碰杯,喝得就比平时多了一些。   傅十冬在旁边默默帮她夹菜,他知道这酒酒劲儿很小,也就没有阻止她的畅饮。   “傅十冬,这杯我敬你,感谢你上次救我一命,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你是我亲兄弟!”林子安举起酒盅,说得慷慨激昂,白皙的脸上隐隐透着醺红。   “……”傅十冬用指尖儿摸着酒盅的边缘,两秒过后举起杯,“不客气,只是举手之劳。”   言外之意是,换作别人他也一样会去救。   可能是酒喝得太急,叶凝瑶只觉得头有点晕晕的,她不自觉地把头靠在男人的肩膀上,在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很甜蜜。   之前林子安一直以为她嫁给村里人是为了气江淮,现在这么一看,可能真是自己想错了……   直到夜深了,这顿饭才结束。当傅十冬去隔壁院子收碗筷回来时,叶凝瑶早已换好衣服躺在炕上闭目养神。   女人的小脸儿俏生生得粉,他忍不住上手轻轻掐了一下,还没等收回手,手腕就被握住了。   叶凝瑶忽然睁开眼,清澈的眸子里透着一丝茫然还有冷,待她看清来人时才展露笑颜,“你干嘛掐我?”   因为醉酒,声音娇软低哑,仿佛是在撒娇。   男人定定地看着她,喉结滚动。   想到她不喜欢别人的碰触,只能硬生生地忍下冲动。   “时间不早了,咱们睡吧。”   手拉着手入睡,是两人每天的日常,也仅仅止于此。   待他躺到炕上,叶凝瑶忽然钻进他的怀里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睡姿。   傅十冬屏住呼吸,不自觉地心跳加速,“想让我抱着睡?”   他傻乎乎地等了半天答案,最终回应他的,是轻浅平稳的呼吸声……   美人在怀,却不得不做个柳下惠,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受不了这种折磨。   抱着媳妇,支棱着,傅十冬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叶凝瑶睡醒之后映入眼帘的是男人坚硬的胸膛,她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脑袋有些发懵。   “醒了?”头顶传来男人的声音,低沉又性感。   “嗯。”昨晚有没有?……她不敢抬头。   此时,男人克制许久的冲动已达到顶峰,他忽然伸手抬起她的下巴,低头便吻了上去。   热烈的,仿佛要把怀中的人儿拆吃入腹。   叶凝瑶绷直身体承受着,她紧紧拽着男人的衣角,被吻得七荤八素,脑袋有些昏昏涨涨。   她难得的配合,对男人来说是莫大的鼓舞,直到几分钟过后,他才恋恋不舍地挪开唇,又在她的额头上留下轻吻。   “你真是个折磨人的妖精。”   “?”叶凝瑶眨眨眼,没明白他这是夸还是损。   嘴唇被亲得麻酥酥的,洞房那夜也是这样。   自己欠了他一个大大人情,如果他喜欢这样,叶凝瑶想了想,觉得自己勉为其难还是可以配合他的。   “你下次亲我能不能小点力气?有点疼。”   听到她的控诉,男人的睫毛轻颤一下,凤眸中染上一抹难掩的喜悦,“嗯,下次我轻点儿。”   两人又在炕上腻歪一阵才起床。   每天他们都会去隔壁院子做早饭,今天也是如常。   平时这个时间,傅媛早就把家里收拾妥当等待傅十冬过来做早饭,可今天却也不见了踪影。   望着家里另外那一大一小,叶凝瑶有些担心,“才六点多钟,圆圆她会去哪儿?” 第25章 使坏 [三更合一]   “她没事,不用担心。”今天是庄秀春结婚的日子,傅十冬紧薄唇抿成一条直线,已经猜到她去了哪里。   隔壁王家村。   王二黑家门里门外贴着大红喜字,一派喜气洋洋。   傅媛站在外面东张西望纠结好一会儿才走进去。   庄王两家人都在为喜事忙碌着,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穿过长长的院子,傅媛径直走向门框两边挂着大红花的喜房。   她摸了摸装在挎兜里的红鸡蛋,准备第一时间把这两颗鸡蛋送给小姨当作新婚礼物。   蛋是从她平时的吃喝上省出来的,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喜欢。   喜房里好像很热闹,从外屋就能听到欢声笑语。   傅媛刚想要推门进去,就听里面传出一声尖锐的调笑,“秀春,你这大喜的日子咋没看到你姐家的人呢?”   说话这位是王二黑的表姐,她嫁到大洼村许多年,明明知道傅家的事,却非要当着众人的面问,她存的心思让庄秀春有些下不来台。   二十五岁才找到婆家,庄秀春打心底里认为是庄秀芝连累了她。   “一个寡妇又脑袋有病,她过来干啥?添乱吗?”有个疯婆子姐姐让她在大家面前抬不起头来,只好极力撇清和傅家的关系。   “欸,你姐家那俩孩子也挺大了吧?摊上这么一个亲姐,以后可都是你和亮子的负担。”   亮子原名庄秀亮,是庄家的老来子,今年刚满十八岁。   自从有了小儿子,庄家姐妹就成了庄秀亮的保姆,尤其是庄秀芝,没嫁人之前,这个弟弟她是去哪儿都要带着。   庄秀春一听这话立马就不乐意了,她拉长个脸扬起声音,“傅家人又没死绝!凭啥他傅家的女人让我们照顾啊?他们做梦!”   “呸呸呸!大喜的日子提啥死不死的?晦气!”   屋外,傅媛站在门边把这段对话通通听进耳朵里,她不明白为什么平时对她还算不错的小姨会这么说她娘?   小叔说过,凡是说她娘坏话的,都是畜牲!   傅媛紧咬着嘴唇,猛得踢开屋门,怒气冲冲地朝庄秀春走了过去。   还没等庄秀春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两颗红红的鸡蛋飞快地砸了过去,正好砸在她过分宽阔的脑门上。   “哎呦!小兔崽子,你有病吧!”   “你才有病!说我娘坏话的畜牲!”砸完人回骂一句,傅媛含着泪花转身跑得无影无踪。   徒留一屋子人尴尬地站在那里,面面相窥。   恶毒的话语还在耳边回荡,傅媛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直到看见家门口那道熟悉无比的身影,强忍的泪水就像一座决堤的大坝终于再也控制不住了。   她飞奔跑过去,抱住叶凝瑶就不撒手,“小婶,他们为什么都欺负我娘?!”   “你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叶凝瑶摸摸她的头,被这阵仗吓了一跳,同时心里的担忧终于散去了。   平时傅媛很少挨欺负,更不会在大人的面前哭,像今天这样哭泣还是头一遭。   因为哭得太凶,她一边哽咽一边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一遍,末了还不忘恶狠狠地补充道:“我真后悔刚刚扔得是熟鸡蛋,如果是颗生鸡蛋该多好!”   那样的话,看庄秀春哪还有脸办喜事!   这孩子是真心把那些人当亲人看待,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叶凝瑶很能理解她的心情,这种时候说再多安慰话都没用。   “走吧,咱们去找你叔,估计他还在四处找你呢。”   那男人嘴硬心软,虽然猜到傅媛去了哪里,但还是去她经常玩的地方看了看,就怕孩子真出什么意外。   “嗯!”听到傅十冬在找她,傅媛除了心虚还有些内疚,默默下定决心再也不和庄家人往来!   ……   京市。   叶凝远穿着一身军装休假回家,手里的行李袋还没放稳,他妈就已经怒气冲冲地过来了。   “你怎么才放假啊?快!收拾收拾去大洼村!”   他爸已往部队里去过电话,叶凝远知道个大概,一个是自己妹妹另一个算是发小,两人会分手很出乎意料。   “妈,我今天回来只是换几件衣服,下午还要赶回部队,瑶瑶的事等我下次放假再过去。”   最近部队在集训,在国家大事面前,他只能把担忧压在心底牺牲小我。   “什么?你还要走?!”钱淑华本以为等回儿子他就能下乡,结果等了个寂寞。   这段时间她天天晚上做噩梦,竟做些女儿在乡下受欺负的梦,有时候气得她真想在梦里揍人!   “那你下次放假是什么时候?”   “这个说不准。”熟知母亲的脾气,叶凝远紧接着出声保证道:“我一定尽快完成部队交给我的任务,早日下乡找瑶瑶。”   钱淑华沉着脸瞪了他一眼走了,她也只能干生气,没辙。   ……   几天之后。   仙桃山上,叶凝瑶蹲在蜂箱前看似在观察蜜蜂,实际正在采集灵力。   蜜蜂是种温柔的动物,它们的蜂针连接着心脏,蛰人之后必死无疑。所以只要你不主动攻击它,它轻易不会蛰人。   因为叶凝瑶有法器护体,这些蜜蜂看到她都是绕道走,这让她收取灵力的效率大大提高许多。   正当她收集最后一缕灵力时,忽然身子一晃,整个人眼前一黑跌坐在地上。   “小心!”傅十冬在不远处见到这一幕立刻扔下手里的工具飞奔过来去,及时把人接住。   女人紧闭着双眼,脸色苍白。他一把将她抱起,朝旁边的木屋疾步走去,眉宇间是浓浓的担心还有慌张。   把人放到木屋的小床上,傅十冬抚上那滚烫的额头轻轻唤着她的名字,可不管他多么焦急对方都没有任何反应。   此时,叶凝瑶的神魂处在一片荒芜之地,过分炙热的太阳照在身上快要把人烤干。   她轻轻舔了下嘴唇,不知道这是哪里?   放眼望去,四周的破败让她心惊,只有一块残壁龙飞凤舞写着“功德碑”三个大字。   作为百花仙子最看不得这寸草不生的景象。   就在她试图想要使用法器修复的时候,突然身子一晃,神魂又回到了现实中。   而神识中的法器正发出耀眼的金光,绚烂夺目。   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傅十冬那双充满焦急的眸子。   “你醒了?”男人神色紧张地又重新抚上她的额头,很奇怪,烧退了……   “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我没事。”叶凝瑶握住他的手腕露出一抹浅笑,“可能是血糖低,所以才会头晕。”   她记得原身以前犯过这种毛病,正好现在能用这个理由搪塞过去。   “我背你下山。”怕她再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傅十冬准备带她去卫生所好好检查一下。   “不用背,我没事。”为了证明自己真的很好,叶凝瑶从床上坐起故意活动两下胳膊,“你看,什么事都没有。”   以为傅十冬会就此作罢,结果等到两人下山时他却弯下腰拍拍自己的肩膀示意她上来。   那态度很强势,叶凝瑶实在拗不过他,只好爬上后背,任其背着自己前行。   男人身材劲瘦,肩膀很宽,她用双臂紧紧攀着他的脖子,思绪却被周围的花草树木所吸引。   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耳边萦绕,虽然很微弱,但她还是听懂了它们在说些什么……   这些花花草草在讨论自己。   叶凝瑶拍拍傅十冬的肩膀轻哄,“你放我下来吧,我想自己走,万一碰到村里人多难为情啊?”   这个理由成功地打动了傅十冬,他把人放下来后还有点不放心,“拉着我走。”   下山坡陡,万一她在这个时候再晕倒,后果不堪设想。   “好~”叶凝瑶很自然地拉上他的手,朝一旁的杏树走去。   这里是深山,如果不熟悉地形很容易迷路,所以这里很少有村民会来。   树上的杏子已有成熟的,黄澄澄的,看着让人猛咽口水。   傅十冬以为她想吃杏,于是摘了一颗用身上的手绢擦了好几遍才递给她,“吃吧,这里的杏不太酸。”   “不如你多摘一些拿回去给圆圆他们吃吧。”叶凝瑶接过杏子没急着吃它,而是偷偷摸上杏树的树干,心里默念:“如果再敢八卦我的事,小心我把你劈了当柴烧。”   话音刚落,只见枝干微微晃动一下,她满意地收回手,笑吟吟地站在一旁看着傅十冬摘杏。   植物之间的交流不同于动物,不出十分钟,整个仙桃山的花草树木都知道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高高在上的百花仙子虽然被贬下凡间却依然能听懂它们的语言。   一时之间,所有草木都噤了声,就怕惹仙子一个不高兴,将来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感受到今天树林里出奇地安静,傅十冬疑惑地向四处望去,并没有发现可疑的猛兽出现。   深山里的杏和山腰下的没什么区别,有人见到他们拎着篮子从山里出来,再看那半篮子的山杏,谁都没有多想其上山的目的。   至今两人在深山里养蜜蜂还是个秘密。   如今叶凝瑶能和这些植物交流,就更加不用担心这秘密被人发现。   “呦!咋摘这么多大黄杏啊?叶知青是不是有了?”走在半路碰到村里的周大婶,她瞅瞅篮子再瞅瞅叶凝瑶的肚子,觉得自己简直是火眼金睛。   “……”当事人被问得一怔,叶凝瑶首先反应过来忙解释道:“我没怀孕,这杏是给家里孩子摘的。”   周大婶又多瞄了一眼她那杨柳细腰,算是勉为其难相信了她的话。   “你和冬子可要加把劲儿啊,早点抱上娃,小日子过得才热闹。”   叶凝瑶不自觉地望向傅十冬,正好撞上男人炙热的眼神,她立刻收回视线含糊其辞道:“嗯,婶子我们还有事,咱们有空再聊。”   平时周大婶对她不错,哪怕现在尴尬得要命,叶凝瑶仍是盈盈一笑给足面子。   “那你们快去忙吧,我也去山上摘点儿杏。”   目送周大婶风风火火地离开,叶凝瑶心虚地低着头沉默不语。   见她一直不说话,傅十冬红着耳尖儿轻咳一声解围道:“咱们走吧,去卫生所检查一下。”   “嗯,好。”叶凝瑶轻咬着嘴唇跟在男人身后还在想生孩子的事。   她猛然发现,自从洞房花烛那晚后傅十冬没再碰过自己,就算那天清晨的亲吻手脚也是规规矩矩的。   生孩子的步骤,她猜想他一定是知道的,难道是因为不太想要?   不知道为什么,有了这样的认知,叶凝瑶没觉得半分轻松反而心里有一丢丢不舒服。   不过转念想到傅家的经济负担,她那莫名窜起来的火气又无声无息地散去了。   傅十冬走在前面,根本没察觉到媳妇内心世界的百转千回,脑子里想象着两人以后的孩子,他勾起嘴角,眉眼间是无尽的温柔……   村里卫生所平时没啥人,可今天却非常热闹。   远远望去,不大的土房子门前里里外外挤满了人。   两人互视一眼,默契地没往跟前凑合,而是拐了个弯直接朝家走去。   如果这个时候过去凑热闹,只会头更晕。   山上的杏子酸甜可口,吃多了却容易上火,回家之后叶凝瑶给傅媛和傅年每人分了四五颗,其余的都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留着明天再吃。   傅媛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晃动着小脚丫,一边吃杏一边说着自己刚刚得知的八卦,“小婶你听说了吗?汪大顺他老娘和他媳妇今天打起来啦!”   叶凝瑶听了侧过头好奇问道:“知道是因为什么吗?”   “好像是因为谁当家的事吧?我听蚂蚱他娘说汪家几口人都打到卫生所去啦!”   原来卫生所门前被围观的对象是他们?   真是善恶报应,祸福相承。   看到汪家这出闹剧,她在心底冷笑一声没再去想。   这天夜里,趁着傅十冬熟睡的时候,叶凝瑶通过神识再次来到那片刻有功德碑的荒芜之地。   经过一下午的分析,她猜这个地方应该是自己重返仙界的媒介。   具体应该怎样回去,她还没想到。   这里的惨败景象是用灵力恢复不了的。   而自己会发现它,是因为法器中的灵力聚攒到一定数值所促发的。   这一切也都是猜测,如果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能用时间去印证。   最近值得开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叶凝瑶的嘴边勾起一抹甜笑,不知不觉间进入了梦想……   春天的清晨一切都是那样的生机盎然。   天刚刚蒙蒙亮,叶凝瑶就已经起床洗漱。   傅十冬做好早饭,搓了搓手又摸上她的额头,体温正常。   “我一会儿要和圆圆去趟仙桃山,你今天还去县里吗?”叶凝瑶小口吃着手里的苞米面饼子望向窗外,今天天气还不错。   “我陪你们去山上。”傅十冬不知道这一大一小上山做什么,放任他们去自己又不放心。   一听他也要跟着,叶凝瑶惊讶抬头,“我记得你昨天说今天要去县里呀?我和圆圆去就可以了,不需要你特意陪我们。”   去山上采露水的事,她暂时不打算让傅十冬知道,只盼着这人能按照原定计划该干嘛干嘛去。   拒绝的态度过于明显,傅十冬沉默一瞬后点头答应,“我送你们到山脚下再走。”   这么早就能出来玩,最开心地莫过于傅媛,她蹦蹦跳跳地走在两人前面,哼唱着这个年代的童谣。   傅十冬把他们送到山脚下,忍不住又问了一遍,“真的不用我陪?”   “叔,我和小婶不会丢的。”傅媛也不太愿意让他留下来,做什么都不自由,还是只和小婶在一起最开心。   一个两个都这么嫌弃自己,傅十冬哪还好意思强留下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手挽手上山,徒留他在山脚下郁闷非常。   清晨,树林里的空气清新潮湿,幽幽的花香浓郁好闻。傅媛到了山上就像一只被放飞的小鸟,这瞧瞧那看看,完全忘了自己上山的任务。   叶凝瑶从挎包里拿出两个小竹筒,把其中一个递给她,“咱们开始吧。”   “小婶,这露水真的能治病吗?”傅媛接过竹筒,大大的眼睛里尽是好奇。   她低头看了看脚下花草上的露水,就连挪动脚步都变得小心翼翼。   “露水也叫无根水,是一种药材。”叶凝瑶蹲下身耐心解释道。   如果他们行动速度,在露水消失之前应该可以把这两个竹筒灌满。   “那咱们采它也是为了做变漂亮的药吗?”平时莫小青总会过来找叶凝瑶聊天,傅媛在旁边听着对桃花丸一知半解,只知道那是能让人变得很好看的药。   叶凝瑶停下手里的动作犹豫一瞬,最终没有告诉她自己采集露水的真正目的。   万一这露水毫无效果,只会让孩子更加失望。   “嗯,是做漂亮药的,圆圆咱们加把劲儿,争取在它们消失之前收集好。”   被委以重任的感觉让傅媛弯起嘴角,她兴奋地举起手里的竹筒保证道:“好嘞,小婶你看我的!”   两个人埋着头,一个小时后才收集竹筒的三分之一。   把竹筒封好封口,他们又挖了些野菜才下山。   回去的路上,傅媛像一只小麻雀似的“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都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叶凝瑶很有耐心地向她讲述很多药理知识,如果将来这孩子对医药方面真的感兴趣,她不介意倾囊相授。   傅媛听得很认真,这时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对话打断了两人的思路。   相较于叶凝瑶的佛系,傅媛踮起脚尖儿四处张望着,“小婶,是江知青和孟迎莹。”   村子里的事她都知道,自然也知道叶凝瑶和江淮曾经的关系。比起自家小叔,她觉得那个江淮一点都不帅,根本配不上小婶!   书中男女主?   叶凝瑶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巧江淮也看见了他们。   “瑶瑶。”他下意识躲开孟迎莹攀过来的手臂,痴痴地望着不远处的人儿有些失神。   孟迎莹今天梳了两条漂亮的麻花辫,耳边还别着一枚红色小花,那娇艳的模样是个男人都会多看两眼。   原本笑意盈盈的小脸儿听到这声称呼瞬间表情一僵,她侧过头看向叶凝瑶,眼底尽是敌意。   叶凝瑶被这俩人瞅得一愣,自己走在路上也没去招惹他们,女主这副德行真的很欠揍。   村路本来就是一条羊肠小道,看来狭路相逢是避免不了的,叶凝瑶挺直腰杆儿大大方方走过去,江淮那声呼唤全当听不见。   “叶知青你这是从哪回来啊?”为了彰显大度,孟迎莹堆起假笑主动打招呼。   “跟你有关系吗?”连友善的面孔叶凝瑶都懒得装,她的目光扫过女人耳边那朵小红花,眼底闪现一丝狡黠。   被怼得一滞,孟迎莹睁大双眼看向江淮,那意思是在指控叶凝瑶的小心眼儿。   可惜,江淮的心思并没在她身上,他站在一旁嘴边勾起一抹苦笑沉默不语。   见他像根木头似的杵在那里,孟迎莹快被气死了,但一想到对方将来会是商界大佬,她紧紧握住拳头,只能把所有委屈都忍下来。   “叶知青,咱们之间都是误会,其实以你我的性格,完全可以变成好朋友。”   好朋友?叶凝瑶细细品着这三个字,和这女人结交朋友的人,好像都没什么好下场。   如果她是正大光明的坏,叶凝瑶还能敬佩她是条汉子,可她每天都在利用别人达成自己的目的,这种就是真小人了。   “做人能别太虚伪么?我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朋友,至于为什么,我想你比任何人都清楚。”   就算脸皮再厚,孟迎莹还是被怼得满脸通红,她愤恨地瞅了一眼仍是无动于衷的江淮,迈开脚步不想在这里多待一秒。   “你媳妇跑了,还不快追?”叶凝瑶双手环于胸前,似笑非笑。   这是她自从结婚之后第一次同自己说话,此时听起来却十分刺耳。江淮动了动嘴唇,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朝孟迎莹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小婶,你以后离孟迎莹远点儿,他们孟家没有好人。”傅媛抬起头,似懂非懂地说出忠告。   其实为啥不是好人,她也不清楚,反正村里人背地里都这么说。   “嗯,放心,她不能把我怎么样的。”被这么一个小可爱关心,叶凝瑶摸摸她的头,心里暖烘烘的。   另一边,江淮快走几步终于追上孟迎莹,忙拽住她的衣袖沉声说道:“迎莹,你别闹了。”   “你说什么?”孟迎莹不可思议地停下脚步转过身,“你这双眼睛都快长在那女人身上了,你现在却说让我别闹了?”   “咱们快要结婚了,你怎么还是不信任我?”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要吃这种莫须有的酸醋。   “你也知道自己快结婚了呀?我看这婚还是别结了,咱们分手吧。”   孟迎莹的本意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能有点危机意识,可没想到男人沉默一瞬后认真说道:“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可以成全你。”   “……”孟迎莹被气得差点没吐血,她使劲儿跺了跺脚,骂道:“江淮,你就是大渣男!”   说完便哭唧唧地跑走了……   江淮皱紧眉头,不明白“渣男”是什么意思,这次他没再追上去。   方才孟迎莹提分手的时候,他心中没有一丝难过,反而有种解脱后的轻松。   或许他们都该冷静一下对彼此都好。   在孟家的院子里,潘桂芬正在晾衣服,见闺女气鼓鼓地从外面跑回来,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迎了过去。   “这是咋了?出啥事啦?!”   “我没事。”孟迎莹绷着个脸,眼底划过一丝不屑。   一个农村妇女,管得倒是挺宽。   由于平时掩饰得好,潘桂芬并没察觉到她的心思,“你这脑袋上放的啥玩意啊?”   说着,她伸手想要去摘,却被对方嫌弃地躲开了。   “什么呀?”孟迎莹顺着她的目光摸上自己的耳边忽然明白过来,“这是我从树林里摘的花,很漂亮吧?”   潘桂芬仿佛在看神经病般看向她,“你说这是花?闺女你是不是发烧了?”   “怎么了?”孟迎莹一脸疑惑地拿下它,摊在手心里一看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明明她别在耳边时还是一朵红色的小花,怎么现在会枯萎成一根花梗?   “呀!闺女!你的脸是咋了?”潘桂芬像是受到了惊吓,跳起脚奔过来,摸上孟迎莹的脸颊快被急哭了,“娘带你去卫生所看看吧。”   说话间,孟迎莹只觉得脸上的肌肉有些发僵,她伸手摸上肌肤,凹凸不平的触感让她心里咯噔一下。   “你快把小镜子拿来我要看看!”   命令的口吻让潘桂芬微微一怔,她立即跑进屋里去拿。   镜子中的自己,整张脸高高肿起,肿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肌肤上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疹子。   这副鬼德行差点没把孟迎莹吓死,她立马扔掉镜子人已慌乱得不行,“怎么会这样?我没乱吃东西呀?”   风疹?过敏?还是中毒?   母女两人不敢再耽搁下去,立刻收拾东西去了卫生所。   在临出门前,孟迎莹还不忘找出一条红色的纱巾罩在脸上,就怕被别人认出来,自己会成为大洼村的笑话。   ……   当天中午,叶凝瑶把清晨采集的露水倒进两个小酒盅里分别给庄秀芝和傅年饮用。   掺进少许灵力的露水和普通的井水从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   庄秀芝今年三十五岁,可时间仿佛在她身上静止了一样,外人看了只会以为她只有二十八岁左右。   叶凝瑶把酒盅放到她的唇边,柔声轻哄,“嫂子,喝点水吧。”   平时吃饭喝水这种事都是傅媛来做,庄秀芝紧紧盯视她好几秒钟才张开嘴。   见庄秀芝这么配合,叶凝瑶顿时松了口气。   紧接着她又拿起另一个酒盅去找傅年。   那孩子蹲在院子的角落里正用枯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叶凝瑶慢慢走到他身边蹲下,然后小心翼翼地举起酒盅,用另一手轻轻怼了怼他的肩膀示意他喝掉。   可傅年只是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她,并没有张嘴的意思。   “这是甜水,很好喝的。”怕吓到他,叶凝瑶只是举着酒盅并没有硬往前凑过去。   这露水只是一个引子,不能光靠它治病。每天还需要搭配两颗自己研制的醒神中药丸,她才能知道有没有效果。   傅年紧抿着嘴唇,盯着那盅水仍是不为所动。   两人就这样僵持半天,最后叶凝瑶颓下肩膀威胁道:“如果你不喝,我就去你叔那里告状喽?”   少年黝黑的眼神终于有所波动,他慢吞吞地接过酒盅高高举起一饮而尽。   那样子仿佛是在喝毒酒,颇为悲壮。   拿过空空如也的酒盅,叶凝瑶满意地点点头。   看来晚上喂他吃中药丸,还是要搬出傅十冬吓唬他才行。   “凝瑶,凝瑶!出大事了!”莫小青手里捏着一封信,如一阵小旋风似的冲进来,剧烈起伏的胸膛平复好久才变成微喘。   叶凝瑶给她搬来一个小板凳,望着那一头凌乱的短发只觉得好笑,“发生什么事了?看把你急的。”   “你猜!”莫小青一屁股坐在板凳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脸上洋溢着莫名的喜悦。   “你手里的信是不是给我的?”叶凝瑶视力极好,上面写着“转叶凝瑶”四个大字她看得清清楚楚。   “对对对!这个给你,我堂姐让我转交给你的。”莫小青讪讪一笑,双手把信奉上,“我太高兴,竟把这事给忘了。”   叶凝瑶接过信封,撕开封口把信纸拿出来展开。   粗略扫过,看懂了大概。   过段时间,莫晚霞会带人来县里买桃花丸,希望她看其面子能与那人见上一面,并做成这桩生意。   这年头不允许投机倒把,没人敢和陌生人做生意。莫晚霞的人品她是信得过的,她给自己介绍的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想到不久之后又会有一笔钱进账,叶凝瑶眉眼含笑,心情大好。   “我堂姐在信上说啥了?”莫小青虽然好奇,却没有抻过头去看,她的修养让叶凝瑶对她好感更甚,“她说过段时间会来。”   “还来?”莫小青不由自主地想到别处,喃喃自语道:“难道是有那人的消息了?”   “什么?”因为声音太小,叶凝瑶听得不是太清楚。   “没什么事。”有些事不能往外说,莫小青连忙转移话题道:“你还没猜我为什么高兴呢!”   “能让你这么高兴的人……不会是孟迎莹出事了吧?”   “天呐!你猜得真准!”提到孟迎莹,莫小青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你都不知道,她现在那张脸都快成猪头了!”   叶凝瑶想说这事是她干的,根本就不用猜。   可表面上还是露出一抹惊讶,“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成猪头?”   “听村医说,应该是对花粉过敏,而且还中了虎刺梅的毒。”这件事现在整个村子都知道了,孟迎莹躲在家里根本不敢出来,想到那画面,莫小青只觉得心里痛快无比。   “害,挺惨~”   “的确挺惨的。”叶凝瑶认同地点点头。   两个人相视一笑,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幸灾乐祸。   此时,在孟家。   孟迎莹用厚厚的围巾紧捂着脸整个人都处在崩溃状态。   方才去卫生所看病,那庸医只给开了一片药就给她打发回来了。   可药已经吃下去两个多小时,她这张脸仍不见起色,从担忧到恐慌,她只能拽着孟迎武的胳膊让其带自己去市里医院看病。   曾经如花似玉的妹妹变成现在这副鬼德行,孟迎武撇开眼,看着想吐。   “从咱村去市里要四五个小时,现在时间这么晚了,咱们明早再出发吧。”   “不行!我现在就要去!”因为眼皮肿得老高,那双漂亮的眼睛被挤成一条缝儿,看起来有些滑稽。   “不如让江淮陪你去?我真的脱不开身。”孟迎武晃动着胳膊,想脱离她的魔爪,可这人就跟个八爪鱼似的,紧紧攀着他不撒手。   无奈之下他只能搬出江淮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   有对象不用,总指使他干啥?   “不能让他看见我!”听到江淮的名字,孟迎莹变得更加激动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今天刚刚和那男人闹分手,万一他看见自己这副模样真想分手该怎么办?   “行行行!咱不见他。”孟迎武无奈地掏了掏耳朵赶快把人哄好。   “要不这样吧,让你嫂子陪你去,两个女人一起出门,做什么事也方便。”   被孟迎武点名,陈玉茹愣怔一瞬,哪怕心里再不愿意还是点头答应下来。   ……   接下来的日子只要天气不错,叶凝瑶每天清晨都会带着傅媛去采集露水。   通过治疗,最近两天庄秀芝已对外界稍稍有了点反应。   这是个好现象,上山采集露水的事,叶凝瑶没再刻意瞒着傅十冬。   他想陪着,也就没再阻拦。   和当初傅媛的反应一样,傅十冬见他们是来收集露水忍不住问:“你们上山就是为了它?”   “对呀,你快过来帮忙。”叶凝瑶朝他摆摆手,这么好的劳动力不能浪费。   接过她手里的竹筒,傅十冬乖乖蹲到草丛中学着傅媛的做法,用竹筒接住每片叶子上的露珠。   “收集它们是做什么用?”   怕被傅媛听见,叶凝瑶在他旁边蹲下低声耳语,“我在用它治大嫂和傅年的病,目前有了一点成效。”   “真的?”傅十冬停下采露水的动作,握住她的手,常年没有表情的脸上多出一抹喜色。   “嗯,相信我吧,他们会好起来的。”庄秀芝的细微变化给了她信心,看到男人这么高兴,叶凝瑶嫣然一笑,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我之前带他们去大医院也看过病,吃了无数的药都没什么成效。”   他话中的意思虽然委婉,但叶凝瑶还是听明白了。   如果不是他有恩于自己,以她的小暴脾气,换作别人这么质疑,她早就甩头走人,半分面子都不留。   “如果不信,你可以等上一个星期,到时候有没有效果一目了然。”   说完,叶凝瑶挣开他的手站起身朝傅媛那边走去。   还是傅媛小可爱最乖,自己做什么都支持。   傅十冬还算没傻得彻底,他立刻重新抓住对方的手,低三下四地哄人,“我没有不信,只是之前抱过太多希望都破灭了……”   他这副模样像极了一只摇尾乞怜的大狼狗,叶凝瑶也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见他态度还算不错,她终于软下口吻,“好啦,你快收集露水吧,我去圆圆那里帮忙。”   三个人的干活效率要比两个人时快得多,平时他们收集露水要一个多小时,今天却用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任务,叶凝瑶毫不吝啬地把傅十冬一顿夸赞,并让他明天继续过来帮忙采露水。   “叔,你以后都会陪我们来吗?”傅媛问得小心翼翼,今天她就没敢撒欢儿似的在山里跑,如果以后每天都跟着……呜~她想哭!   “嗯。”傅十冬勾笑点头。   最后一丝幻想破灭,下山的路上傅媛独自走在两人前面,悄悄撅着嘴巴望风景。   叶凝瑶“噗嗤”一笑,忍不住问傅十冬,“家里这俩小家伙为什么都那么怕你啊?”   自从嫁过来,她从没见过这男人对孩子说过一次重话,不说有多温柔,但绝对谈不上严厉。   “……怕我吗?”傅十冬眉心聚拢陷入沉思。   “你平时要多笑笑,好看,他们也不会再那么害怕你。”   她很喜欢看他笑,不过他笑得次数不多。   过了好半晌男人才开口,“那你呢?怕我吗?”   “我嘛……你觉得呢?”叶凝瑶笑吟吟地对上他那双深邃的凤眸,不由得赞叹这个男人越看越好看。   “我希望你别怕我。”他定定地看着她,想到每天晚上这女人都跟只鹌鹑似的躲着自己,不禁有感而发。   脑回路不在一个频道上,只会让一些真相渐行渐远。   叶凝瑶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被前面的傅媛给拉走了,“小婶你快来!我发现那边有只小兔子正好抓回去给乖乖做伴。”   “乖乖”是傅十冬当初送给叶凝瑶的那只兔子,她一直没吃养在家里,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宠物。   他们放轻脚步悄悄来到它的周围,叶凝瑶用手示意傅媛停下脚步,自己则慢慢蹲下身,从旁边摘下一颗草叶朝兔子伸了过去。   叶子上有一点点灵力。   只见那只兔子忽然停下吃草的动作,鼻子耸动,红红的眼睛望向她手里的草叶,迅速张开三瓣嘴吃了起来。   趁它吃草的功夫,叶凝瑶把它抱起来递给傅十冬。   “交给你看管,不要让它跑掉。”   傅十冬用麻绳捆住它的腿,本想把它扔进篮子里带下山,可里面有竹筒,最后他只能屈服于叶凝瑶的淫|威之下,把它抱在怀里。   一个面色冷凝的大男人抱着一只小白兔,那画面怎么看都突兀。 第26章 接走 [二更合一]   在去往村东头的路上。   周大花拽着小儿子的衣袖急色匆匆地往前走。   边走还边念叨着:“快点的吧!一会儿你可要硬气一点儿!别被那狼崽子吓得屁都不敢放一个!”   “娘,咱们还是回去吧,这事肯定不能成。”庄秀亮想挣脱她的束缚,脸上尽是为难之色。   “你不想娶媳妇了?”周大花紧紧抓着他不撒手,就怕他半道又跑喽。   不算这一次,他已经逃跑两回了,自己咋就生出这么一个废物?   “我宁愿不娶媳妇,也不想让傅十冬揍。”小时候他在那狼崽子手底下吃过亏,可能是那时候年龄太小造成了阴影,他现在看见傅十冬就发怵。   “看你那窝囊样!快些走!”不顾儿子的反抗,周大花硬是把人拽到了傅家大门口。   她用力推了推木门,结果门从里面上了锁,没推开。   “圆圆啊!快给姥开门!”周大花只能从外面重重拍门,并扯着嗓门召唤里面的人。   可惜,手都拍麻了也不见有人出来开门。   “奇怪,咋都没人开门?”她踮起脚往院子里四处张望着,见里面静悄悄的,不禁小声嘀咕道:“傅家这帮人都干啥去了?”   见没人回应,可把庄秀亮高兴坏了,他拉住周大花的胳膊喜滋滋地说道:“你看咱们也进不去,不如还是先回家吧。”   “不行!咱俩就在这儿等着。”周大花往门边的大石头上一坐,颇有一种将要英勇就义的架势。   当叶凝瑶他们从山上回来时,正好看见这对母子堵在大门口不知道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庄秀亮是第一个看到他们的,避开傅十冬那冷飕飕的目光,他下意识地往周大花身后躲,低下头如同一只鹌鹑。   “你们来干什么?!我家不欢迎你们!”傅媛挺起身板,小脸胀得通红,犹如一只处于战斗状态的小鸡崽。   “不是,你这孩子咋说话呢?我可是你姥!”庄秀春结婚那天的事,周大花是后来才知道详情的,如今见到外孙女,脸皮厚的她并没觉得尴尬。   那些话都是小闺女说的,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没你这种亲戚,别在我家门前堵着,晦气!”傅媛攥着小拳头,孩子的世界非黑即白,她现在一点都不想见到庄家人。   被亲外孙女这样一通怼,周大花的脸面渐渐挂不住了,她轻咳一声看向傅十冬,“冬子,我是来看秀芝的,顺便再跟你商量个事,咱们进屋说吧。”   傅十冬面无表情地扫视他们一眼,越过两人走向木门,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只是轻轻一晃动,门插就在里面打开了。   “你们进来吧。”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是叶凝瑶第二次见到周大花,估计她来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好事。叶凝瑶紧绷着小脸儿连余光都没给他们一个,紧跟傅十冬的脚步径直进了屋。   一个两个都没有好脸色,周大花紧咬着后牙槽,努力说服自己再忍忍。   听到动静,傅年只是探头看了一眼,在见到来人是周大花和庄秀亮时,他立刻重新低下头玩起手里的嘎拉哈。   傅十冬把怀里的兔子递给傅媛,随后坐在凳子上开门见山道:“找我什么事?说吧。”   不怒而威的气场让这对母子犹豫片刻,谁都没想先开口。   最后,周大花实在憋不住了才主动开口,“冬子,大娘今天想跟你唠唠知心嗑,不如你让你媳妇带着孩子们先出去?”   通过上次吃瘪,周大花知道叶凝瑶不是个省油的灯,这时候她只想把人支走,以防多生变故。   “有什么知心嗑是我不能听的呀?”叶凝瑶抱着肩膀站在一旁,似笑非笑地说:“大娘你这样说话不是让我们夫妻打架吗?”   反正想让她回避,那是不可能的。   庄秀亮站在周大花身后一直在偷偷打量着叶凝瑶,之前他只在取农具的时候匆匆见过她几面。   此时近距离一瞧,心里嫉妒得半死!   傅十冬的命也太好了吧?!竟然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也不知道是靠什么手段得来的?   不过这种想法他可不敢表达出来,只能暗怪父母没把他生得再帅气一点。   自己的媳妇被别的男人偷看好几眼,傅十冬沉下脸,猛得站起身走向浑然未知的庄秀亮,“滚出去。”   “啊?”庄秀亮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缩了缩肩膀,只能用眼神向周大花求救。   周大花也被他弄懵了,刚想开口问就被傅十冬的话怼了回去,“如果还想说事,就让他滚出去。”   傅十冬的臭脾气周大花还是很了解的,此刻正事要紧,她只能拍拍儿子的肩膀嘱咐道:“要不你先出去等我,有啥事我再喊你。”   在这么多人面前失了面子,而他娘又不帮他,庄秀亮被气得半死,冷哼一声转身就走,一刻都不想多待。   待他出去之后,傅十冬才寒着脸问道:“究竟什么事?”   “那个……”周大花不自觉地舔了下嘴唇,目光变得有些闪躲,“冬子,你现在已经是有家有口的人,这么多年大娘谢谢你替我照顾秀芝他们母子三人,以后你们也会有自己的娃要养活,我打算把秀芝他们娘仨接回去,不让他们再拖累你了。”   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个人皆是一愣。   反应最大的是傅媛,她气呼呼地跳起脚来扬声喊道:“我们不跟你走!你们家没一个好人!”   她会这么好心?叶凝瑶是不信的。   作为傅十冬的妻子,她莞尔一笑,“大娘,你这话说得真见外,我很喜欢大嫂和两个孩子,并没觉得他们是拖累,反倒是你,年岁大了又能照顾他们几年?”   傅十冬紧紧攥着拳头,浑身上下充斥着戾气。   这副罗刹模样吓得周大花脸色发白,可一想到小儿子就要说亲事,她壮起胆子继续说道:“傅老大死得早,秀芝到底还是我们庄家人,我们不能不管她,这样吧,明天我就叫人过来帮他们娘仨搬家,换个环境住下来,也许秀芝的病还能好呢?”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傅十冬紧拧眉心,盯着她的目光中仿佛含着冰渣。   “我…我能有啥目的?我可是秀芝她亲娘。”周大花猛咽两下口水,时刻盯着对方的拳头,就怕下一秒会挨揍。   “亲娘?呵~如果你能在当年说出这句话,也许我嫂子也不会疯。”   想当年,傅十冬只有十五岁,也还是个没长毛的半大小子。   他大哥因为一场意外去世得很突然,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和庄秀芝两个人都是懵的。   因为受不了打击,没隔两天庄秀芝就病倒了。   大哥的丧事,嫂子的医药费,各种花销压得傅十冬喘不过气来。   傅家祖上是个外来户,在这个村子里没什么亲戚。他只能厚着脸皮去庄家借钱。   可周大花夫妻二人一听他的来意,立刻用扫帚赶人,当时还说了很多狠话,意思就是:嫁了人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不管是生是死都和他们庄家没有关系。   庄秀芝还没从丈夫突然离世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家人的冷漠和绝情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就这样,她的神志越来越混乱,最后变得疯疯癫癫,谁都不再认识。   十五岁的年纪承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可想而知有多难,幸好傅十冬咬着牙硬生生地挺过来了。   而自打那以后,庄家人就没来看过大嫂和孩子一眼。   现在想堂而皇之地把人接走,简直是做梦!   “这事没得商量,因为你是我嫂子的亲娘,之前才一直忍让,如果现在还不赶快滚,别怪老子不客气!”傅十冬一个拳头砸在桌子上,“砰”得一声把周大花吓了个心惊肉跳。   她立马从凳子上弹起来,用手掌心顺了顺心口窝。   “冬子,你咋不知道好赖呢?我这不是为你好吗?”   “没听到我叔的话吗?快滚!”不知道什么时候,傅媛从厨房里端出来一大盆污水,她高高举起盆,大声威胁道:“如果再不滚,我就泼你!”   周大花看着那盆脏水直眼晕,瞅这架势小丫头片子不像是在开玩笑。   她吓得后退两步,用胳膊挡住脸,“圆圆你可别胡闹啊~我是你姥!”   “我没你这种姥,快滚!”说着,傅媛作势要泼水。   这脏水也不知道洗了什么,灰突突的里面好像还有泥巴?   周大花身手矫捷地转过身往门边小跑过去,边跑边骂:“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活了这么多年一点家教都没有!”   骂声太刺耳,叶凝瑶从傅媛手中抢过盆,快走两步,双手一扬,整盆水都浇在了周大花的身上。   泥水里散发着淡淡的臭味,水珠儿顺着头发“嘀嗒嘀嗒”往下掉。   周大花整个人都傻掉了,她没想到傅家人真敢这么对她……   叶凝瑶把水盆往旁边一放,双手叉腰笑骂道:“我们傅家人可不是你想骂就能骂的!如果以后你还敢往俩孩子跟前凑,我见你一次泼你一次。”   “你…你们给我等着!”周大花被气得语无伦次,一身脏水泼在身上让她快要崩溃了,这一家子都不好惹,她只能哭丧着脸出去找儿子。   可外面,哪还有庄秀亮的人影?   生出这么一个窝囊废,周大花狠劲跺了跺脚,急忙低下头怒气冲冲地往家走。   把人赶走后,叶凝瑶轻轻搂住傅媛安抚道:“这种人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小婶,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对我娘?我娘不是他们的亲人吗?”傅媛紧紧搂住她的腰,仰头哭诉。   那晶莹的泪花惹人心疼。   叶凝瑶揉揉她的头发望向傅十冬,那男人也在看着他们,“我带圆圆去洗把脸,你好好陪陪傅年。”   虽然傅年看起来呆呆的,其实心里什么都懂,十分敏感。   傅十冬点点头,走向另一边去安慰那个过分安静的少年。   ……   自从被泼过一盆脏水,庄家人没再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现在全村人都在热烈讨论着孟村花和江知青的婚事。   上次孟迎莹因为中毒去了市里看病,前几天才回来。   可回村之后那脸上仍然系着纱巾,神秘兮兮的。   昨天有人无意间看到孟迎莹纱巾下那张脸差点没吓尿喽!   虽然那脸现在是不肿了,可上面密密麻麻的疹子却让人看着头皮发麻。   这哪还是村花啊?简直快成了全村的笑话。   那些平时和孟家相处得不太融洽的村民无一不是幸灾乐祸的心态。   如果孟迎莹那张脸以后都是这副德性,他们不信江淮还会要她。   因为这事,大家在仓房门口的大树下还偷偷弄了个无伤大雅的赌局。   大多数人压的是会结婚,只有少数几个人压的是不会结婚。   听说这个赌局,江淮揉了揉发疼的眉心,原本打算和孟迎莹分手的心思只能搁置到一旁。   自己已经负了一个人,不能再负第二个。   从供销社买来一瓶雪花膏,他去了孟家。   自从孟迎莹的脸毁了,性格不但变得暴躁易怒,而且还天天躲在屋子里不出门,没人敢进去,谁都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孟家人看见江淮来了,犹如遇到了救星,潘桂芬立刻走过去拽着他的手就不撒开。   “江淮啊,迎莹心里苦,你一定要帮婶子好好劝劝她。”   明明那脸在市里治好了七分,没成想回来后又复发了,唉~   “嗯,好。”   门没反锁,江淮推门而入,不大的房间里,孟迎莹蒙头盖着棉被整个人蜷缩在一角。   他在炕沿边坐下,轻拍棉被,“你躲我这么久,是不是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   被下的人因为他的碰触,身子一顿,只听里面传来闷闷的声音,“我都毁容了,你还来找我干嘛?”   “咱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就算你真的毁容也是我的妻子。”江淮一直耐着性子柔声说话,他不想再做些无意义的争吵。   “我用不着你同情!你还是先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再说那些虚情假意的话吧!”   只见她猛得撩开被角坐起身,一张布满红疹的面容瞬间暴露于人前。   江淮呼吸一滞,沉默半晌才出声,“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你问我我问谁?!现在这样子你还敢和我结婚吗?”孟迎莹瘪着嘴,欲哭无泪。   各种方法都试过了,可脸上的疹子就是不下去,她能怎么办?   毕竟是自己曾经有过好感的女人,江淮把她拥入怀中,轻声安抚,“我会陪着你,别灰心,一切会好的。”   明知道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孟迎莹还是心生感动。   她搂住江淮的腰把脸埋进他的胸膛,认真承诺道:“我以后再也不会和你生气了,咱们两个好好过日子,你说好吗?”   脑海中一道倩影闪过,江淮定了定神,勉强扯出一抹浅笑,“嗯,好。”   两个人的婚事不变,孟家人是最开心的。   如果这时候江淮悔婚,那他们孟家可就丢死人了!   在东北,春天特别短暂,上个星期也许还裹着毛裤,没准下个星期就换上了短袖。   周末,叶凝瑶和莫小青相约一起去县里买布。   原身的夏装没有几件,多数都是裙装,平时穿它干活很不方便。   她想做两条长裤和一条短裤。   同时,还想再给傅十冬做两件短袖背心,那男人的衣服,除了打补丁的,就是洗得泛白快裂开的。   有时候,叶凝瑶真怕他走在路上会衣服开线,突然走光。   最近村里正在传江淮和孟村花的事,为了避嫌,她没去知青点找人,而是和莫小青约在村口碰面。   六七点钟的太阳才刚刚升起,叶凝瑶站在村口,婀娜优雅的身姿新来无数路人的目光。   牛车就停在她的旁边,赶牛人是村里的田老汉。   “冬子呢?咋没跟你一块来啊?”   听到有人和自己说话,叶凝瑶转过头礼貌地颔首示意,“今天家里有活,他忙着呢。”   田老汉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见远处走来一个罩着红纱巾的女人,他立刻闭上嘴巴噤了声。   不同以往,孟迎莹在看到叶凝瑶的时候只是嘴角一动,然后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她坐上牛车柔声问:“田大爷,这车什么时候出发啊?”   冷不丁被这么礼貌地称呼,田老汉咧开嘴笑得尴尬,“再等五分钟,马上就走。”   这是孟迎莹“毁容”之后两人的初次见面,叶凝瑶嘴边噙着笑回以无视。   又过了两分钟,莫小青才匆匆赶来,在她身后还跟着林子安。   “不好意思啊,瑶瑶,出门的时候有事耽搁了。”   她口中的事情,就是身后的林子安。   也不知道这男人抽什么疯,今早突然向自己表白要和她处对象。   莫小青虽然性格大大咧咧,但对于感情方面却非常保守还有一丢丢浪漫。   这个林子安一点诚意都没有,张口就要处对象,想得美!   “没事,咱们快上车吧。”叶凝瑶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同进同出,在莫小青不告诉她实情之前,她也不打算多问。   牛车不大,除了他们三人和孟迎莹,还有村里的包大婶。   包大婶扫过他们几人,眼底尽是八卦之光。   “老孟家的,你这是干啥去啊?脸上的包还没下去呐?”   隔着纱巾,孟迎莹不自在地伸手挡住脸,“嗯,还没好,我这是去县里买结婚用品。”   说到后面,她抬眼看了下叶凝瑶,音调轻轻向上勾,让在场的人听个清楚。   “呦,你和江知青真要办喜事啦?那可真是恭喜你们!”之前村里的人打赌,包大婶压的是俩人会结婚,如今当事人亲口说要办喜事,那她不是赢了?   哪怕他们赌注只是两块水果糖,也足以让她喜笑颜开。   “谢谢婶子,记得到时候来我家吃喜酒。”   听着两人的对话,莫小青坐在一旁撇撇嘴,她扭过头只当作没听见。   因为有叶凝瑶的谆谆教诲,莫小青现在说话办事不再像从前那么冲动。   孟村花和江淮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可懒得掺合这种闲事。   孟迎莹本以为这一路上会听到不少酸话,到时候自己可以在包大婶面前卖卖惨,让她把自己受欺负的事传回村子去。   结果直到牛车来了县里,莫小青都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下了车,莫小青挽着叶凝瑶的胳膊终于再也板不住笑,“孟迎莹那张脸可真吓人,她不会以后就变成这德行了吧?真惨!”   “谁知道呢?也许吧。”叶凝瑶微眯着眼睛,不打算说太多。   只要孟迎莹不搬离大洼村,她那张脸就不会好。   这种过于玄乎的事估计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叶知青,傅十冬怎么没和你一起来?”林子安一个大男人跟在两个女人身后,稍稍有些不自在,他挠了挠头发只能没话找话。   “你干嘛?”两个女人同时回过头,倒把林子安吓了一跳。   这也不能怪他们会大惊小怪,自从林子安被傅十冬救过以后,这男人就跟只苍蝇似的围着傅十冬打转,叶凝瑶现在对他没啥好感。   她的男人谁都不许靠近!   如果不是最近他改成围着莫小青打转,她真的会找机会整治他一顿。   “你们这是要吃人啊?我就是随便问问。”林子安挑高眉毛,难以理解他们的反应。   “快走吧,早知道你这么磨叽,真不应该让你跟着。”莫小青剜了他一眼,理不清自己的心思究竟如何,只能暂时这么暧昧着走一步算一步。   他们几个去供销社传了一圈没有遇到太喜欢的布料,叶凝瑶只给傅十冬买了几米青色的棉布。   紧接着他们又去了黑市。   现在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黑市里已经开始偷偷卖起了蚊帐、蚊香和敌|敌畏。   这年头鼠蚁蚊虫多,如果价格便宜,城里人都舍得花这份钱,尤其是家里有孩子的。   白白嫩嫩的皮肤让跳蚤蚂蚁一咬那都是成串的包。   想到自己也做了不少驱蚊香囊,叶凝瑶走到一个商贩面前好奇地打听道:“蚊香和香包都卖多少钱?”   农村驱蚊虫,家里有条件的一般都是挂蚊帐,没有条件的都烧艾草,像她做的那种香囊如果拿到城里来卖,不知道会不会有销路?   商贩是个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他瞅瞅眼前这三人的打扮,干净整洁没补丁的穿着和文邹邹的谈吐,一看就是从大城市来的下乡知青。   放下戒心,他笑呵呵地说道:“蚊香三毛一盒,香包是我闺女自己做的,可以算你们一毛钱。” 第27章 起色 [二更合一]   “麻烦给我来一盒蚊香。”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三毛钱递给对方。   同时,那个商贩把一盒跃进牌的蚊香送到她的面前。   她接过来好奇地看了看,盒身背面是伟人诗词,很有这个年代的气息。   “你买它干嘛?现在也用不上?”因为周围还有外人,莫小青问得很委婉。   叶凝瑶做的香囊不仅美观好闻,就连驱虫效果都特别明显。   最近一段时间她再也没让跳蚤咬过。   再买蚊香,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我想试试看它的驱蚊效果。”把蚊香装进挎包里,叶凝瑶只解释这么多,然后又旁边卖布的地方找布料。   “你看这块布做裤子怎么样?”   她指着一块棉麻面料的灰布,有些意动。   没下乡之前,莫小青最大的爱好就是逛百货大楼,什么样的料子都见识过,她用手指捻了捻布料,在这种地方买东西也不敢要求太高。   “还行吧,夏天穿应该应该很凉快。”   “可是这块布面料好像有点粗。”这是叶凝瑶最为烦心的问题,   在仙界穿了三千年的霓裳羽衣,如今穿这么糙的布,特别磨身子。   “的确不太软和。”莫小青知道她在穿着方面从来都不委屈自己,于是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不如这样吧,过几天我堂姐会来,到时候我发电报让她带几块好料子过来怎么样?不过价钱应该不便宜。”   “真的吗?那太好了!价钱不是问题!”俗话说有钱难买心头好,叶凝瑶就是这种情况,兜里装着钱,却买不到自己喜欢的布料。   从县里买完东西,几个人还需要坐牛车才能回村。   同行回去的仍是孟迎莹和包大婶。   孟迎莹左手拎个暖瓶右手拎着脸盆,见叶凝瑶可怜兮兮地只买了两块布,她忍不住说起了风凉话,“叶知青,你嫁到傅家后日子一定过得很辛苦吧?”   这女人一天不挑衅自己,可能就活不了?   叶凝瑶抬起眼看她,微微挑眉,“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没想到她会这样问,孟迎莹愣了一下,只是她还没想出说辞,就听叶凝瑶又继续问她,“自己一个人出来买结婚用品,我觉得你比我更辛苦才对。”   孟迎莹原本得意洋洋的脸上神色一滞,过了好几秒才接话,“江淮很忙,可不像村里的二流子只知道到处惹是生非。”   啧,看来这一脸疹子也没能让这女人醒醒脑子。   看来还是自己太心慈手软了。   叶凝瑶定定地看向她,脸上的浅笑不达眼底,“希望他结婚那天别再这么忙,万一新郎忙忘了,作为新娘…想想都尴尬。”   论踩人痛脚,没人能比得过叶凝瑶。   “你!”这不是在咒她吗?   孟迎莹紧紧咬着嘴唇,纱巾下的脸扭曲得不成样子。   如果不是怕江淮生气,她真想上去撕烂那张巧嘴!   在场的另外几人见状,谁都没敢吭声。   莫小青忍下冲动也没帮腔,她知道以叶凝瑶的战斗力对付村花就跟玩似的,如果自己也跟着参与其中,只会起到拖后腿的作用。   毕竟他们人多,对方就会卖惨。   包大婶在一旁看着这出针尖对麦芒的好戏,真想把挎兜里的瓜子拿出来一边吃一边看。   见孟迎莹只说了个“你”字半天整不出一个字,她都替她着急!   “劝你还是好好在家养养脸,万一结婚那天把宾客们都吓跑,那就不好了。”叶凝瑶朝她眨眨眼,说着气死人不偿命的话,表情冷漠。   敢埋汰她男人?真是给她脸了!   每一句都跟刀子似的扎在心上,孟迎莹被怼得轻轻发抖,她深深吸气半天才开口,“叶凝瑶,在你嘲笑别人的时候,终有一天你也会变成一个笑话!”   叶凝瑶白她一眼冷笑出声,“我只相信因果报应,善恶到头终有报,有些人早晚会自食恶果的。”   她笃定的态度让孟迎莹的目光闪了闪。   不确定叶凝瑶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林子安坐在一旁看得十分过瘾,他不明白有这么好的未婚妻,当初江淮怎么会舍得下乡,现在被小家子气的孟迎莹给套牢了,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   牛车还在缓缓前行,可车上的气氛却特别压抑。   田老汉从挎兜里摸出一根旱烟刚想点燃,见车上都是女人,他犹豫一瞬便把旱烟夹在了耳朵上。   直到牛车在村口停下,才敢偷偷地长舒一口气。   牛车一停,孟迎莹立刻从上面跳下来,头也不回地离开。   和莫小青他们在村口分别之后,叶凝瑶又悄悄上了山。   这个时间段她家男人应该还在山上。   他们在深山里养的是土蜂,采集的是百花蜜。   因为有灵力滋养,这些蜜蜂个个身体强壮,尤其是蜂王,依然是整个蜂群的定海神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分家的预兆。   傅十冬每天都来山上一两回,如果想要割蜜还要等到仲夏秋初。   穿过茂密的树林来到那一方天地,只见那男人正坐在小板凳上编草帽,修长的手指飞快地绕来绕去,动作十分老练。   叶凝瑶放轻脚步慢慢走过去,本想吓吓他,却被男人识破了。   他抬起头,犀利的目光瞬间变得柔和,“怎么上山来了?渴不渴?”   说着,把自己的板凳让给她坐,又把未编完的草帽放到一旁,去木屋里倒水。   望着男人忙碌的背影,叶凝瑶心中一暖,坐在板凳上摆弄着那顶草帽。   “给,喝吧。”傅十冬拿着茶缸从木屋里出来递给她。   水是山里的山泉水,清甜解暑。   叶凝瑶很爱喝这里的水,如果不是路途遥远,她真想把水运到山下天天饮用。   举起茶缸慢慢喝下一口,凉爽的感觉沁入心脾。   “怎么编起草帽来了?你真是手巧。”   “送给你的,喜欢吗?”女人脸小,他特意把头围编小一圈。   叶凝瑶惊讶地看向他,“我平时也不下地干活,用不到的。”   “咱们这里到了六月太阳会很晒。”他把草帽拿起来往她脑袋上一扣,大小刚刚好。   紧接着又拿下帽子,从别处抻过来一张三条腿的板凳在她身旁坐下。   也不知道是怎么练的平衡,没摔倒。   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叶凝瑶不自觉地往一旁挪了挪,脸色微微发红。   可她刚挪动半分,傅十冬也跟着挪动半分,那样子颇为霸道。   眼看自己就要被挤到蜂箱旁边,她侧过头怒视着他,“你干嘛总挤我呀?”   傅十冬盯着那红彤彤的小脸儿,不自觉地喉结一动,“我想亲你。”   “什么?”她不敢相信地睁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一遍,“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想亲你。”话音刚落,男人倾过身子薄唇已经凑了过来。   叶凝瑶用小手抵住他的嘴唇,不想让他得逞,如果不是这个世界没什么牛鬼蛇神,她真怀疑这人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光天化日的,你干嘛亲我?”   想到林子安前两天偷偷塞给自己的小人书,傅十冬心虚地错开眼,“没什么,就是想亲。”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要送他这种东西,难道自己平时看起来很欲|求不满吗?   还是……媳妇和莫小青说过什么,让其通过林子安给自己传话?   要不然他实在搞不懂,林子安那家伙为什么送给已婚男人这种东西?   叶凝瑶被他的话弄得一怔,瞬间捂住滚烫的脸颊,含嗔得瞪向他,“你想得美。”   经过这几天的认真思考,傅十冬觉得自己作为男人在两人的关系上应该主动一点。   既然已迈出了第一步,哪还有后退的道理?   他重新探过身子把女人的双手从脸颊上拿下来,再紧紧握在手心里,薄唇轻吻她的耳边慢慢厮磨,轻咬……   纵使活了三千年,叶凝瑶哪经历过这种挑拨勾|引?   她忍不住嘤咛一声,身子有些发软。   周围的一切静悄悄的,安静得仿佛所有生灵都在偷偷观赏这出少儿不宜的戏码。   不知何时,傅十冬已啄住她的唇瓣。   经过这几次的实践,他吻法变得愈发老练。   只用了片刻功夫,叶凝瑶已被他吻得七荤八素,完全忘了刚刚自己是多么义正言辞地说“不行”。   幽幽的花香在鼻息之间轻轻萦绕,舌尖甜美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傅十冬紧紧把人搂在怀里,身体里的火在熊熊燃烧着。   就在两人吻得浑然忘我,欲罢不能的时候,只听“咯吱”一声。   还没等叶凝瑶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两人已跌坐在土地上。   这一摔,倒是把她瞬间给摔清醒了。   “傅十冬,你干嘛呢?!”叶凝瑶伸出拳头重重捶在他的胸膛之上。   只觉得活了三千年,第一次这么丢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森林里的花草树木一定会笑话她的!   傅十冬忍着疼把人从地上扶起来,暗怪自己干嘛要坐那三条腿的板凳,原本好好的气氛就这样被破坏了。   因为有傅十冬护着,其实叶凝瑶哪都没摔着,她撅着嘴站起身直奔前面的小木屋走去。   “媳妇,我错了。”傅十冬紧跟在她身后,只想尽快挽回一些好感。   “你别跟着我,该干嘛干嘛去!”她现在需要好好冷静一下。   傅十冬执拗地站在门口,直到木屋的门关上,也未曾离开。   木屋里除了平时干活用的农具,还有一张不大的木板床。   叶凝瑶坐到床边,手指不禁轻抚嘴唇。   想到刚刚那个吻,她脸上的红晕还未消退。   她偷偷伸长脖子望了一眼门外,见那男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不禁有些心软。   如果不是那个板凳腿突然断了,两个人还会发生什么,她也不敢保证。   平复好心情,叶凝瑶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敢走出去。   终于把人给盼出来了,傅十冬杵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紧抿的嘴唇微微下弯,看起来有一丢丢委屈。   她闪躲着男人灼灼的目光,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咱们下山吧,我在县里买了两块布,回去给你量下尺寸。”   见她不再生气,傅十冬舒展眉心,嘴角又微微上扬,“嗯,好。”   一段不太和谐的小插曲就这样悄然翻篇,两个人并肩走下山,各怀心事。   傍晚吃过饭,叶凝瑶拿出从黑市买来的蚊香,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弄明白它应该怎样使用。   因为那个吻,她和傅十冬之间还有一点点小尴尬,其实是她面对他很尴尬。   所以像这种弄不明白的小事,她宁愿自己瞎鼓捣也不打算去找那男人。   “小婶,你干嘛呢?”傅媛走过来蹲在她身边,脸上充满好奇。   圆圆两圈?这是什么?   “这是蚊香,我在看它要怎么弄。”蚊香的味道很冲鼻子,她后仰身体,有点后悔买它回来。   “这个是不是要掰开用?”傅媛指着两圈合在一起的蚊香,觉得应该就是这么回事。   一大一小蹲在一起鼓弄着半天引来了其他人的注意。   庄秀芝原本望向窗外的眼睛慢慢转回来,目不斜视地盯着他们手里的动作,随即微不可察地动了下嘴角。   就在两人不注意时,她已缓缓地从炕沿边站起来走到他们身旁,只迟疑一瞬,弯腰拿过傅媛手中那盘快要掰断的蚊香。   只是轻轻按了几下,两盘合在一起的蚊香就这样轻松地分开了。   傅媛睁大眼睛张着嘴巴望向她,傻在那里已经忘了该说些什么。   庄秀芝把蚊香掰开后又把它们放回到傅媛手中,然后面无表情地朝火炕的方向走去。   她的一系列动作都很轻,很慢。   可又目的性极强。   面对这种变化,叶凝瑶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悦的笑容。   这说明她做出来的药和采来的露水对傅家大嫂是很有效果的。   不过,好像对傅年没什么用处。   “小婶小婶!刚刚是不是我娘过来了?!”傅媛激动地拉着叶凝瑶的胳膊,急得直跺脚。   自懂事起,母亲就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形象,刚刚她娘帮她掰蚊香?   她是不是在做梦?   “是的。”叶凝瑶感受着她的快乐,温柔地摸上她的头发,“不如咱们过去和她说说话?”   “可以吗?”傅媛仰起头,面露怯意。   “当然可以,她是你娘。”叶凝瑶揽过她的肩膀,把她推向炕沿边。   “你叫她试一试。”   能否有反应,其实叶凝瑶也是心里没底,现在只能放手试一下。   傅媛受到鼓励之后,往庄秀芝身前蹭了蹭,怯生生地小声喊着“娘。”   庄秀芝听到这声称呼并没有什么反应,她仍如往常一样目光冷淡地望着某一处,毫无反应。   仿佛刚刚过来掰蚊香的举动只不过是他们出现的幻觉。   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傅媛眼里蓄着泪蹲下身捂住小脸儿低声哭泣,“小婶,我娘她不理我……”   此时,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觉得自己还不如一盘蚊香。   傅十冬带着傅年从河边洗澡回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他拢起眉走过来问:“这是怎么了?”   “刚刚嫂子帮圆圆把这个拆开了。”叶凝瑶蹲在旁边把人搂在怀里,用目光示意还握在傅媛手里的蚊香。   傅十冬惊诧地看着蚊香,随即反应过来,眼底流露出一抹狂喜。   “你说的…是我大嫂?”   叶凝瑶把他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有些不忍心打击他,“可是,刚刚圆圆试图和她说话,大嫂还是没有反应。”   瞬间,男人眼底的光芒暗了暗,他抬起手轻拍傅媛的肩膀安慰道:“你娘的病会好的,咱们慢慢来。”   “嗯!我不哭!我娘她会好的。”傅媛吸了吸鼻子,用袖口猛擦眼泪,红红的鼻尖儿看起来像一只小兔子。   把这丫头安抚好,叶凝瑶又看向傅年。   傅年站在一旁,听到他们的对话看似平静,可那略显僵硬挺拔的站姿却出卖了他的内心世界。   两人默契地互视一眼,紧接着,傅十冬便把侄子带去了自家院子。   为了夏天可以在院子里纳凉避暑,前些天他找人做了两把藤椅,分别放在两家的院子里。   他让傅年坐在藤椅上,自己则从旁边抻了个板凳坐下。   十四岁的年纪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他相信有些道理只要好好说,这孩子是能听懂的。   “最近你小婶找到一个药方能治你娘的病。今天好像见到一点成效,虽然还没有痊愈,但咱们要对你娘有信心,你觉得呢?”   傅年坐在藤椅上,扶在椅把上的手指悄悄收拢,墨色的眸子里一道微弱的光芒一闪而过。   过了半晌,才点点头。   傅十冬见他听懂了,欣慰地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你是圆圆的大哥,她还小,有些事情你不能再选择逃避,不然等你娘的病好了,看见你现在这样她会内疚的。”   从小,傅年就是个很乖的孩子。可惜,五岁那年他发了一场高烧,不但烧坏了脑子还因为治疗不当夺走了他说话的权利。   因为这个,他大哥活着的时候带着孩子走遍了各大医院,可几番治疗之后却一点效果都没有。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场病只是让傅年变得反应迟钝了点,却没影响他的智力。   一大一小,一个说一个听,也算是把这场谈话谈明白了。   ……   两天后的周末。   叶凝瑶和莫小青又去了县里,这次不是买东西,而是去见人。   莫晚霞在昨晚来了县里,住宿的地方还是上次那个招待所。   他们约见的地方仍是之前的那个房间。   叶凝瑶敲了敲紧闭的房门,只是来给他们开门的并不是莫晚霞而是一个陌生男人。   她一怔,后退两步看了眼房间号,103号,没走错。   莫小青也不认识眼前的男人,她礼貌问道:“您好,我想找一下莫晚霞。”   高天宇收回还停留在叶凝瑶身上的眼神,看向他们露出一抹绅士的笑容,“晚霞姐去食堂吃饭了,你们是她堂妹和朋友吧?”   “对啊?你是哪位?”莫小青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打量着对方。   心中已有了猜测。   “我叫高天宇,是晚霞姐的朋友,咱们之前有过一面之缘。”高天宇伸出右手,态度谦和。   可他这文邹邹的样子却让莫小青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心想:这男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吗?也不知道堂姐看上他什么了?   她不伸手回握,他也不收回手就此放弃。   一时之间,两人就这样站在那里僵持着。   这时,莫晚霞从食堂回来打破他们的执拗。   “你们两个干嘛呢?有屋不进站这儿凉快?”   说完,她走向叶凝瑶亲切地打招呼,“好久不见,怎么觉得你比以前更漂亮了?”   “好久不见,晚霞姐,你这新发型真好看。”   女人之间的恭维很简单,只要你能说出对方一些细小的变化,就能让对方心花怒放。   哪怕像莫晚霞这种平时不爱打扮的大女人,如果有人这样夸她,她也会非常开心。   “你这记忆力真好,还记得我上次什么发型?”   “当然记得,上次的也很好看,不过这个新发型和你更配。”   谈笑间几个人走进房间。   莫晚霞让他们坐下来,并给叶凝瑶介绍自己身旁的男人,“他是我发小,叫高天宇,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他不是你对象?”莫小青在旁边突然插话,只见两位当事人同时露出一副吃了屎的表情。   “他只是个弟弟,别瞎想。”   “对对对,我可配不上莫晚霞同志。”   莫小青挠了挠头发,看着他们没再说话。   叶凝瑶在观察对方气息的同时,做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   高天宇的背景单纯,生于一个医药世家,从他爷爷那辈就是军医,如今到了他这一辈儿,除了他以外,周围的兄弟姐妹也都在各大军区医院工作。   而他在京市打理着一家不大不小的中药堂,虽然是公家买卖,他却做得挺认真。   听说莫晚霞手里的桃花丸效果神奇,他便缠上莫晚霞弄来一个疗程的药做实验。   结果效果的确神奇,这就成了他今天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买药。   因为莫晚霞在信中提到过前因后果,所以叶凝瑶今天带来很多桃花丸准备卖出去。   因为交易的数量太大,和上次不一样,她这次没换粮食,而是让对方拿钱交易。   一场交易下来,足足挣了一千块钱。在这个年代,一千块钱相当于一笔巨款。   “咱们不可能只合作这一次,不知道叶同志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   其实高天宇会问这个也有一点小私心,他单身二十多年没结婚的主要原因就是觉得自己出身好长相佳,一般女人都配不上他。   过高的眼光让他宁缺毋滥,刚刚在见到叶凝瑶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单身这么多年还是值得的。   他要追她! 第28章 合作 ――   虽然这个人是可以相信的,但叶凝瑶并不想暴露太多真实信息。   于是把傅十冬搬出来当挡箭牌,“不好意思,我家男人是个醋坛子,如果以后你有事可以让晚霞姐转告我。”   “什么?你结婚了?”高天宇神情一凛,刚刚萌动的心直接碎成了两半。   这句话问得比较突兀,不像是他平时的处世风格,莫晚霞微不可察地挑眉,心中猜到了大概。   “嗯,已经结婚了。”叶凝瑶不想和陌生人解释太多,反正要地址就是没有。   她又从挎包里拿出几个驱虫香囊递给他们,“这是我自己做的小玩意儿,避蚊虫很有效果,送给你们。”   莫晚霞接过来放到鼻端闻了闻,香味很淡,闻不到艾草的味道,和平时见过的驱蚊香包不太一样。具体里面是什么材料,她竟然闻不出来。   高天宇和她做着同样的动作,也是一样茫然。   “谢谢你的小礼物。”   两个人都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不会因为一个香囊就表现得咋咋呼呼的。   目送叶凝瑶他们离开之后,莫晚霞轻轻拍了拍高天宇的肩膀警告道:“不该有的心思最好尽早掐灭,可千万别犯思想上的错误。”   “什么?”高天宇眨了下眼,装起了糊涂。   莫晚霞嗤笑一声看着他,到最后还是给他留了几分面子。   ……   兜里揣着一千元巨款,莫小青要比叶凝瑶还紧张,“要不咱们去把钱存上吧,万一弄丢了怎么办?”   叶凝瑶侧过头忽然问她,“小青,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挣钱?”   “一起挣钱?”莫小青惊讶出声,虽然自身家庭条件不错,但刚刚在看到那一千块钱的时候,她的小心脏还是跟着颤啊颤的,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对,一起挣钱,你主外我主内。”叶凝瑶不是那种喜欢应酬的人,她更喜欢退居幕后。如果以后有人帮忙应付那些琐事,她会有更多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   曾经她想过让傅十冬帮忙,可又觉得夫妻两人最好还是保留一点私隐比较好。   过度重合的相处空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你觉得我能行吗?”莫小青被说得有些心动,在知青点平时吃喝都需要靠家里补给才够用,她也希望有一天能靠自身的努力自给自足。   “当然能行,怎么样?有兴趣吗?”   其实莫小青很有自知之明,在合伙做买卖这件事上,她一没钱二没技术,人家愿意拉上她,那是对自己莫大的信任。   “成!只要你不嫌弃,我愿意跟着你干!”   “那以后咱们合作愉快!”叶凝瑶一本正经地伸出手,心中已经开始筹划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东西卖。   “合作愉快!”想到未来就要一展身手,莫小青激动地一阵傻乐。   直到回村,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消散。   为了庆祝这一喜事,两人决定去邻村偷偷换一只老母鸡回来炖,到时候再整两杯桃花酒,简直完美。   从大洼村到隔壁石磨村要经过上次断桥的那个月牙河。   如今木桥已经修好,可莫小青走在桥上还是会胆战心惊,脑海里不由自主地闪现出林子安惨死的样子。   叶凝瑶不知道自己那几句话会给这丫头造成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见她过桥慢吞吞便拉过她的手吓唬道:“你快点走,小心河里有女鬼向你索命!”   本来脑子里就都是一些血|腥画面,再被这样一吓,莫小青瞬间小脸儿苍白,“你不带这么吓唬人的!”   “不信,你看看桥下~”叶凝瑶朝她顽皮地眨眨眼,指着桥下故意逗弄道。   莫小青随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嘴角微微抖动着,“凝瑶,下面真的有人……”   叶凝瑶挑高眉毛往桥下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女人正从河岸边慢慢往河中央走。   由于距离有点远,女人的碎发又遮挡在脸上,根本看不清那人是谁?   “咱们快下去看看吧!”   这种状况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将要发生什么,叶凝瑶拽着莫小青的胳膊立刻往岸边跑去。   只不过是两三分钟的时间,河水已漫过女人的膝盖。   距离近了,莫小青才看清自杀的人是谁,她急得大声制止道:“陈玉茹!你要干嘛呀?赶紧给我回来!”   河水中,陈玉茹直勾勾地盯着水面缓慢前行,对岸边的呼喊充耳不闻。   叶凝瑶见状,只能淌进水中去救人,莫小青也在这时反应过来紧跟其后。   五月的河水不算刺骨却很凉。   两人顾不得那么多,一左一右拽住她的胳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拽上岸。   “你咋这么傻啊?就算活够了也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去死啊!”莫小青眼里含着泪,用手掌重重拍在陈玉茹的身上,试图让她清醒过来。   幸亏他们发现的及时,如果再晚个五分钟,等人走到河中央再想救,就没这么容易了。   从被救起到上岸,陈玉茹一直呆呆的,不哭不闹不说话。   叶凝瑶盯着她左脸上那过于明显的巴掌印儿紧紧蹙眉。   “你的脸是怎么了?”   莫小青也看到了那处伤,她扳过陈玉茹的肩膀问:“孟迎武打你了?快说话啊!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说我就去问他!”   听到这话,陈玉茹终于有了反应,她抬起眼望着莫小青忍不住抽噎出声,“别去找他,你会被我连累的。”   “他真是个渣子!”   三个人的裤子都是湿漉漉的,河岸旁边就是树林,叶凝瑶指着那片树林说:“咱们去那边说话吧。”   这里的确不是说话的好地方,莫小青点点头,先把湿透的裤腿挽起来,再拉着还在魂不守舍的陈玉茹往树林里走。   “说吧,他为什么打你?”自从陈玉茹嫁进孟家,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莫小青仍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   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女人的泪水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见她越哭越来劲,叶凝瑶只好出声打断,“哭解决不了问题,你不想说我们也不逼你,如果觉得我们可以信任,就别再哭了把话说清楚。”   陈玉茹闻声一顿,止住哭声,她看向叶凝瑶没说话。   对于这个新来的女知青,她很有好感。   只因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凡是能让孟迎莹不自在的人她都喜欢。   见她终于止住泪水,叶凝瑶长舒一口气。   “我是真的活够了,在那个家除了挨打就是做苦力,根本看不到一点希望,我想回城!想回家!”说到这里,陈玉茹又有些哽咽。   “走!我带你去告他!”莫小青握住她的手腕就要往外走,“他凭什么打人?”   “小青,不能去!”陈玉茹挣了挣手腕,往后退了两步,“这是我自己的事,不能连累你们,我只是一时没想明白,现在没事了,你们快走吧!”   “你就那么怕孟家人吗?”莫小青难以理解她的懦弱,连死都不怕的人,为什么不敢大胆地站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你不懂,今天就当你们没看见我吧。”   女人的神情不悲不喜,情绪调整得特别快,仿佛刚刚哭起来没完的那个人不是她。   知道再问下去她也不会告知真相,叶凝瑶拉住还处于激动状态的莫小青,对陈玉茹说:“你的路别人不能帮你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算是死,你也应该先想想值不值得。”   想到还在等她回城的寡母,陈玉茹紧紧攥住身体两侧的衣角,“今天谢谢你们,有些事我会认真想清楚的。”   “你不能再干傻事,如果你死了,对孟家根本毫无影响,没准第二天孟迎武就会再娶个人进来,你知道吗?”   “嗯,我懂。”陈玉茹掩下眼底的恨意看向莫小青,“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说完,她便强作镇定地朝森林外走去。   莫小青本想拦住人问清楚这话是什么意思,却被叶凝瑶及时阻止了。   “她不会有事,你让她冷静一下。”   刚刚叶凝瑶没错过她眼底那浓浓的恨意,只要有这恨意在,就不会再干傻事。   希望她能尽早拿出勇气解决问题吧。   “孟迎武真是个烂人,连女人都打算什么男人!”莫小青双手握紧拳头,目视着陈玉茹离开的背影,又气又无奈。   “孟家人早晚会有报应的,别急。”叶凝瑶拍拍她的肩膀,一脸笃定。   “对!他们会有报应的!”   此时,在村里的卫生所,人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村医周仓满看着眼前嗷嗷叫的三人,无奈地扶了下眼镜框。   “你们还是快去县医院吧,大顺这情况我治不了啊。”   “仓满啊,婶子求求你快救救我儿子吧!我给你磕头!”汪母的两条胳膊被人架着,毫无血色的脸上除了泪水还有好几道触目惊心的抓痕。   而在一旁的诊床上,汪大顺早已疼得昏厥过去,身上的衣服被扯开几条口子,敞露在外的下半身血肉模糊,看起来触目惊心。   “婶子,我是真没有办法,您快别耽搁时间了,再晚,大顺有可能就没命了。”周仓满只是把伤处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其它的他也无能为力。   一听会“没命”,汪母又开始嚎啕大哭,她仰起头指着赵小莲的鼻子大声骂道:“都是你这个毒妇!你陪我儿子的命!”   站在对面的赵小莲也是浑身是伤,其中半边脸红肿得厉害,她冷冷地看着这对母子,咬牙切齿地回怼道:“你们活该!我赵小莲可不是被欺负大的!我咒你们老汪家从今往后断子绝孙!” 第29章 太监 ――   这么恶毒的话一出口,在场的众人皆是倒抽一口凉气。   汪大顺的那处还在外面晾着,几个大老爷们儿把爱热闹的女人们堵在门外,一个个表情凝重,仿佛那伤处是在自己身上一样。   有人为此愤愤不平,对赵小莲怒骂道:“你这女人真是太缺德了!老汪家哪对不起你?凭啥让人家断子绝孙?!”   只会耍嘴把式,赵小莲回以一个白眼,“我们的家事用不着你来多管闲事,这里到底会不会瞧病,不会瞧我把人搬走。”   这时,孟迎武听到风声朝卫生所赶过来,刚进屋就被眼前的画面惊得瞳孔微缩。   在来的路上,有人已经把事情的大概和他讲述了一遍。   他没想到赵小莲的性格这么生猛,庆幸自己和这娘们儿早黄了,不然今天躺在这里的有可能就是自己。   赵小莲随声望向赶过来的男人,眼底的恨意一闪而过。   “孟队长,你可要给我们孤儿寡母作主啊!~”汪母见到孟迎武犹如见到救星一样,嚎得更加哭天喊地。   孟迎武一直闪躲着赵小莲的目光也没去搭理汪母,而是问向周仓满,“现在啥情况?人怎么搁这儿不管了?”   “队长,这不怪我啊~我跟他们说了我治不了。”周仓满一脸委屈,这汪家三天两头的打架,打伤之后就跑他这里看病,卫生所的碘伏都用他们身上了!   “你们还愣着干啥?赶快帮忙把人送去医院啊!”   几个男人听到孟迎武这声怒吼立刻把人送诊床上抬到担架上。   过程中有人还不忘用汪大顺的外套把伤处盖上。   “孟队长,你快救救大顺吧!到县医院要三个多钟头,万一半路上他出啥事该咋办?”这也是为什么汪母不积极送儿子去医院的原因。   “能有啥事?难道你想让他死在这儿?”孟迎武眼珠一瞪,汪母立刻噤了声。   作为汪大顺的媳妇,赵小莲本应该跟去,可这人是她打成这样的,汪母说什么都不让她再靠近自己儿子,赵小莲只是冷嗤一声,推开人群扭身便回了家。   一出闹剧就这样短暂地落下了帷幕。   第二天,汪大顺被打成太监的事传遍了整个大洼村。   而赵小莲也在处处找人诉苦,说汪家母子如何欺负她,自己只是正当防卫一时失手。   村里有人同情汪大顺的,也有人心疼赵小莲的,大家各执一词,都在等汪大顺出院,看汪家这日子要怎样过?   汪家的事,叶凝瑶也有听说。她没料到赵小莲会把汪大顺弄成太监。   其疯狂程度着实令人意外……   不过,她也只是惊讶几秒,随即就把这事抛之于脑后。   此时,她正坐在自家院子里看着傅十冬鼓捣艾叶。   前几天男人看到她买来的蚊香用得只剩下小半截,便以为她平时害怕蚊虫叮咬,今天默不作声地去山上割了两捆艾叶回来,具体要干嘛她还在猜。   六月初的天气已经很热,只见傅十冬上半身穿着一件跨栏背心,小麦色的臂膀暴|露于阳光之下,结实有力。   他举起一块大石头先把艾叶的根茎砸得稀巴烂,然后再把它们分成几股编织在一起挂在晾衣杆上。   叶凝瑶双手托腮,目光从他浓密的睫毛划到高挺的鼻梁,再到那张紧抿的薄唇。   怎么看都好看。   “你准备晒干它熏蚊虫?”六月份蚊子比较少,他准备的是不是有点早?   这艾叶烧起来特别熏人,还是蚊香的味道淡一些。傅十冬点头,“嗯,先用这个,等过两天去县里我再买些蚊香把它换掉。”   “家里暂时还没蚊子,你浪费那钱干嘛?”自从做了凡人,叶凝瑶觉得自己适应能力极强,现在已具备勤俭持家的优良品质。   傅十冬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可能是相处久了会让人心灵相通,他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让叶凝瑶微微一怔,瞬间恍然大悟。   “你不会以为我买蚊香是为了熏蚊子吧?”   “嗯。”男人没有否认。   原来真是这样……   叶凝瑶笑眯眯地看向他,“我买它只是想研究一下,结果发现没什么可研究的。”   原本她是想自己学着做蚊香再拿到城里去卖,不过很快就否定了这一想法。   成本过贵又耗时费力,不划算。   傅十冬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已经习惯她时常会冒出那些古灵精怪的想法,他勾起浅笑来到水盆旁边把那双沾满草汁的双手洗净。   叶凝瑶拿过一条毛巾递给他,“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好意。”   “谢我吗?”   “嗯。”   “我想亲你。”   “……”叶凝瑶眨眨眼望着他,怎么觉得这男人最近有点放浪形骸呢?   每天以各种理由索吻,   让她有点吃不消。   不过可能是习惯了他身上独有的气息,对于他的碰触,她还算接受良好。   顺着毛巾趁她不备,傅十冬一个用力把人拽进自己怀中,还没等叶凝瑶反应过来,唇瓣已被堵得严严实实。   开满鲜花的小院里,一对男女相拥在一起,吻得忘我。   徐徐的微风吹来,娇艳的花朵随风摇曳,浓郁的香气萦绕四周,久久不散……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已是端午。   被废掉下半身的汪大顺在前几天终于从医院养好伤回了家。   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最近汪家过分消停,渐渐的,村里讨论他们家的话题越来越少,现在男人们见到赵小莲都是绕道走。   众所周知,孟迎莹和江淮就要结婚。最近孟家人的脸上个个喜气洋洋,尤其是潘桂芬,逢人便夸自己闺女和江知青如何如何般配。   大家听了也只是呵呵一笑,不发表意见。   之前撬叶知青墙角,首先就是人品不行,如今还满脸大包看着就恶心人。   也就是江知青脑袋被驴踢过还要她,谁不知道她孟家的小闺女在大洼村的名声已经臭了,换作外人谁会娶?   不过碍于孟家在村子里的势力,没人会把这心里话说出口。   端午节吃粽子是这里的习俗,粽子叶是傅十冬新摘下来的芦苇叶。   叶凝瑶为傅媛和傅年每人编了一条五彩绳,门楣上挂着布条做的扫帚和五颜六色的纸葫芦,节日气氛很浓。   带孩子们把所有东西挂好,她又去帮男人包粽子。   前几年粮食短缺,很多人会自动忽略端午这个节日。   近两年家家户户的日子没那么紧巴了,有些人又重新开始包起了粽子。   黍米是黄澄澄的,用翠绿色的芦苇叶包裹好,再用细绳系紧,一个鼓鼓的黍米粽子就这样做好了。   家里人多,除了傅十冬,每人分到两颗粽子。   这年头糖贵,傅媛和傅年只往碗里倒了一丁点白糖,每蘸一下都不忘细细品味,直到嘴里的甜糯香味彻底消失,才去吃第二口。   “我吃一个就行,这个给你。”叶凝瑶把自己那份的其中一个放到傅十冬的碗里,对这种食物不感兴趣,太粘。   傅十冬盯着碗里的粽子,心里滚烫。   把它剥开粽皮又推了回去,“你吃吧,我不爱吃。”   和他成亲这么久,叶凝瑶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如果家里做什么好吃的,他从来都是说不爱吃。   这样的他,不禁让人心疼。   她用筷子夹起粽子蘸了少许白糖放到他嘴边,“不爱吃也得吃。”   被媳妇投喂,傅十冬张开嘴咬了一口,瞬间被甜化了心。   暧昧在两人之间轻轻萦绕,叶凝瑶立刻放下被咬过一口的粽子,刻意忽略那道炙热的目光。   傅媛坐在对面,一边吃粽子一边看着叔叔婶婶的互动,她忍不住翘起嘴角偷笑。   这时,屋外传来“砰砰砰”地敲门声,木门被敲得震天响非常嚣张,傅十冬拧紧眉头,放下筷子站起身,“你带孩子先别出来,我去看看。”   “好。”叶凝瑶点点头,再看向傅媛他们安抚道:“也许是谁找你叔有急事,咱们别管它,快吃吧。”   可是两个孩子都属于早熟型,来者不善的敲门声让他们不约而同地放下碗筷,紧紧盯着外面一脸严肃。   屋外,傅十冬走到院门前并没有急着开门,他拿过杵在门边的铁锹冷声问道:“是谁?”   “冬子是我啊,快开门!”有村领导在这儿,周大花脸上堆着假笑,恨不得傅十冬能当着外人面和自己发飙。   傅十冬站在门里并不知道外面都有谁,他只听出应该不只周大花一个人来。   “你来有什么事?”   没听到一句不中听的话,周大花颇为失望,不能让领导们干等着,她只能实话实说,“你打门让我们进去说话,支书和孟队长也都在这儿呢。”   听到这两人也在,傅十冬已猜到了他们的来意,他把铁锹放回原位,然后才不疾不徐地打开门插。   除了这三人,外面还站着周大花的儿子庄秀亮和外甥二愣子。   他猜想刚刚敲门的应该就是这个被人当枪使的二愣子。   “过节来我家,想蹭饭?”   刘迎春和孟迎武:“……”   对呀,今天是端午节,这周大花非把他们拽过来说是主持什么公道,咋就这么没有眼力见? 第30章 赶人 ――   周大花还不知道两位领导已经对她心生不满。   她讪讪一笑,抻长脖子往里面望,“俩孩子呢?我就寻思过节来看看他们娘仨,顺便当着支书和队长的面把上回没唠完的事唠完。”   自上次回去之后,可把周大花愁坏了。儿子马上就要相亲,家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   而傅十冬这头狼崽子他们又不敢惹急喽,想来想去,只能找村领导出面,准备以理服人。   傅十冬侧开身子把他们让进院子,周大花直奔屋里走,却被男人叫住了去路,“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   整洁的院子里有藤椅,有板凳,傅十冬在藤椅上坐下,并没有那种尊老爱幼的自觉性。   孟迎武本来就看他不爽,此时见他一点待客之道都没有,更是气得心头一梗,语气变得有些不好,“周婶,你叫我们来到底什么事?”   周大花偷偷瞄向傅十冬舔了下嘴唇,联想到儿子的亲事,咬咬牙把上次和傅十冬说过的话又重复一遍。   老太太要把傅家这娘仨接回家去养,这事怎么听怎么玄乎,如果真的这么心善,早五年前咋没接呢?   刘永春和孟迎武都是个人精儿,哪怕周大花把话说得多么冠冕堂皇,这里面恐怕也不会这么简单。   不过能让傅十冬和叶凝瑶吃瘪,孟迎武很乐意帮周大花得偿所愿。   “周婶,你这个想法好啊!按理说你才是秀芝的亲人,没准她跟你回去病就好了。”   “是吧?”见孟迎武帮着自己说话,周大花眼前一亮,对自己更有信心了,“可是我和冬子说完,他却不同意,愁死我了!”   “你愁什么呀?是愁你小儿子没房子住吧?”叶凝瑶从屋里出来,正好听见他们的对话。   孟迎武就是个搅屎棍,她男人平时寡言少语的,她怕他挨欺负。   “啥房子啊?我咋听不懂呢?”被人戳穿心思,周大花的眼底划过一抹心虚,她挺起胸脯涨红了脸。   “听不懂就算了,今天当着支书的面,我替我男人给你个准话,想要大嫂和孩子跟你们走?没门儿!”   在大洼村生活的这段时间,叶凝瑶觉得自己别的本事没学会,怎样掐架倒是学会了十成十。   反正谁想要欺负她的人,就是不行!   “孟队长,你看看他们,这根本就是不把你和支书放在眼里啊!”   今天周大花带着儿子和外甥来,是做了两手准备。   第一是以理服人,说服村领导帮自己把人讨过来。   如果第一个办法行不通,那她就挑拨傅十冬和村领导的关系,趁机胡搅蛮缠把人抢来。   谁能想到,原来自己的心思早就被人发现了。   知道叶凝瑶和村支书的关系不错,孟迎武见刘迎春要开口说话忙抢白道:“叶知青,这是人家的家事,你一个新嫁进来的媳妇咋啥事都管呢?”   “你不也在这掺合呢吗?我家男人都没嫌我管得宽。”叶凝瑶抱着肩膀瞪了他一眼,完全不把他当回事儿。   刘迎春知道这俩人平时面和心不和,刚刚自己被抢了话,他对孟迎武的不满又加深了几分。   看见他被怼,心里很舒爽。   在这么多人面前折了面子,孟迎武彻底黑下脸,只能拿庄家那几个人撒气,“你们到底咋回事?不是来接人的吗?有啥问题赶快解决!”   傅十冬早已从藤椅上起身,他把叶凝瑶护在身后,冷漠地看向他们,“当年我嫂子生病的时候,庄家就已经和她断了关系,这几年两家的关系怎么样?咱们村的人都看在眼里不用我多说,现在想把他们接走不可能。”   当初庄家干的事,了解情况的人没有一个不骂他们狼心狗肺的。   孟迎武很清楚,他也曾经狠狠骂过,但此刻还是装出和事佬的样子替周大花辩解道:“是人都会犯错,人家现在想弥补错误把闺女外孙接回去照顾,你们拦着干啥?”   “如果他们有良心就不会一直不闻不问,他们是傅家人,今天就算说破天我也不会让你带他们走。”   在上次周大花来要人之后,傅十冬找人打听过,她小儿子最近在说亲事,他们家只有两间小土房,现在要把大嫂和孩子接走,可想而知背后的目的绝不单纯。   有孟迎武的支持,周大花勇气十足,她梗着脖子据理力争,“那是我亲闺女和亲外孙,身上留着我的血,倒是你!一个捡来的野种!凭啥管我们家的事!”   这话一出口,她身后的庄秀亮和二愣子皆是屏住呼吸,不可置信地猛盯着她瞧。   上次敢骂傅十冬野种的人还要追溯七八年前,到现在那人的嘴巴还稍微有点歪。   庄秀亮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觉得他娘是真的疯了……   “你才是野种!”男人被骂,叶凝瑶立马就怒了,她上前一步双手叉腰,伶牙俐齿的样子完全不见平时的温柔与斯文,“人家都说虎毒不食子,你连亲闺女都能见死不救,简直就是狼心狗肺!”   被媳妇护着,傅十冬微不可察地扬起唇角,哪怕被骂作“野种”,听起来都没有往日那样刺耳。   被一个小辈儿这样骂,周大花眼珠儿一转,立刻瘫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起来,“哎呦!~这是啥世道呦~想把闺女接回去养咋就这么难!我不活了~”   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在村子里经常上演。   附近的邻居听到动静都跑出来看热闹。   经过打听,大家都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人觉得周大花说得占理,有人认为她目的不纯,另有图谋。   一时之间说啥的都有,傅家门前热闹非常。   就在这时,原本紧闭的屋门从里面打开,只见傅媛小心翼翼地牵着庄秀芝的手走出来,她那双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小脸儿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悦之情。   “我们不会跟你这老巫婆走!赶快从我家滚出去!”   又来个小兔崽子骂自己,周大花气得差点没翻白眼,脑子里已开始幻想把人弄回去之后要怎样磋磨才能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这么多人看热闹,周大花就算再生气也只能继续装下去,她指着傅媛向周围的人哭诉道:“大家看见没?这就是大狼崽子教育出来的小狼崽子,连她姥都骂!如果我不接回去,以后就是个女流氓!”   在人们的普遍认知里,小辈儿顶撞老辈儿,不管什么原因都是不对的。   有人听到这话连连点头,也觉得傅十冬确实没把人家孩子教育好。   见大家都很认同,周大花嘴边勾起一抹得意的笑。   一直被所有人忽略的庄秀芝由傅媛牵着,慢慢走到周大花面前。   在大家疑惑万分的时候,本应得了疯病的她突然开口,“几年前你亲口说过没我这个闺女,不管你今天有什么企图,我劝你别再闹下去。”   神色平静,说话条理清晰。   周大花瞪大眼睛如见鬼一般,“你…你的病好了?!”   其他看热闹的人们也都是震惊无比,疯了这么多年都能好,还真是神奇!   傅十冬和叶凝瑶并没有表现得太惊讶。   最近庄秀芝的每一个细小变化都被他们看在眼里,今天清晨人就已经彻底清醒了,只不过因为病得太久,叶凝瑶又给她熬了碗安神汤,本打算让她养精蓄锐好好睡一觉,却没想到醒来之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这些极品亲人。   “嗯,好了。”这个答案,庄秀芝是说给周大花的,同时也是在告诉村里人。   “那…那太好了!”周大花讪笑道:“我这就回家给你做点好吃的补补!”   说着,也不在地上撒泼了,一个翻身站起来,拽着还处于呆若木鸡的小儿子就要往家走。   “还愣着干啥?给不赶紧走!”   庄秀亮和二愣子都不明白为啥这就走了。   而周大花也没有功夫和他们解释太多。   在这之前,她的目的是把傅家的房子骗过来给儿子当喜房,然后再把庄秀芝嫁给邻村的鳏夫换点彩礼钱。   可这一切在庄秀芝病好之后都成了泡影。   她那大闺女从小就聪明,还很有主见,可不是那种好摆弄的人。   目送周大花他们逃也般的离开,在场最尴尬的非孟迎武莫属。   他不自在地轻咳一声,看向庄秀芝,发现几年不见这女人还是这么漂亮,“秀芝,你的病刚好,要多注意休息才行。”   “嗯,谢谢。”因为生病,庄秀芝并不知道孟迎武已是生产队的队长,见他帮着庄家人对付自家人,便对他心生厌恶。   再呆下去只会让自己更尴尬,孟迎武双手背于身后,对周围的人怒斥道:“你们还看啥热闹啊?该回家的都回家去!”   每个人仍处在震惊中迟迟没有回过神来。不过闹事的人跑了,再无啥热闹可看,门口的人群渐渐的,也就散去了。   刘迎春拍拍傅十冬的肩膀,没说什么便背着手离开了。   几个人回到屋,叶凝瑶上前拉住傅十冬的手在旁边坐下沉默不语。   粗糙的手掌被握在她那细嫩的小手中,黑与白的对比十分明显。   会这么主动靠近,傅十冬心里清楚她这是在无声地安抚自己。   不过,是他媳妇想多了。   小时候被骂“野种”,他会觉得这话像刀子割在身上那般疼,如今长大了,只会觉得它不中听,却不会再往心里去。   见小两口手拉着手这么恩爱,庄秀芝坐在一旁微笑着对傅十冬说:“冬子你能带孩子们先回避一下吗?我有事想和你媳妇单独说。” 第31章 哥哥 [三更合一]   叶凝瑶微微挑眉,松开他的手,“你先出去吧,我和嫂子说会儿话。”   “嗯,我在外面等你。”至于两人要说什么难免会好奇,但傅十冬没有多问。   他把孩子们带去屋外扫院子,屋里只留下两个女人相视一笑。   “冬子他媳妇,我有些东西想给你,你稍等一下。”感谢的话清醒过来时已经说过,庄秀芝翻身下炕,当着叶凝瑶的面从炕沿下方的两块土砖里扒拉出来一个小铁盒。   这墙里竟然还藏了东西?   不会是什么金银财宝吧?   叶凝瑶眨眨眼,所有的好奇都被勾了起来。   因为年月太久,盒盖有些发锈,庄秀芝把它放到炕桌上开了半天,才把那盖子打开。   映入眼帘的,只是一块淡粉色的手帕,其它什么都没有。   和想象中的差距太大,叶凝瑶不禁有些失望,“这是什么?”   “这是当年冬子被捡到时带在身上的手帕,本想等他长大后再交给他,没成想自己先疯了……”庄秀芝拿出手帕,自嘲地笑了笑。   这块手帕质地柔软、轻薄,看起来应该价格不菲。   在手帕的右下角绣着一个娟秀的“东”字。   叶凝瑶接过她递来的手帕,端详半天没想出“东”字的准确含义。   有可能是姓氏?有可能是名字?也有可能是一种排列顺序?   “这手帕关系着冬子的身世,我怕自己哪天又疯了,你是他媳妇,以后就交给你来保管吧。”   “你为什么不直接交给他本人?”叶凝瑶把手帕放到炕桌上,有点不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为什么会这么信任自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   “之前咱们婆婆活着的时候想过帮冬子找亲人,可冬子对这事反应很大,不想找,所以这么多年这块手帕才会偷偷藏着。”   原来是这样……   叶凝瑶轻皱一下眉心又舒展开来,她把手帕小心翼翼地放回铁盒里,答应道:“我会好好保管它的。”   如果将来有一天,那男人想找回亲生父母,她会尽力帮他实现愿望的……   经过一天的纷扰,这天夜里两人躺在炕上,傅十冬把叶凝瑶紧紧搂在怀里,心中出奇得宁静。   本以为他会像每天那样给自己一记深吻再睡觉,叶凝瑶等啊等,等了半天也不见男人有下一步动作。   于是仰起头,含蓄地问:“你不困吗?”   夜晚静悄悄的,她的声音透着几分慵懒。傅十冬垂眸与她视线相对,“媳妇,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这是我应该做的。”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他帮自己逆天改命,她只是为其做这点小事,叶凝瑶觉得这没什么。   可这句话听在傅十冬的耳朵里却又是另外一番意思。   他放在她腰肢上的手指紧了紧,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不如…我们要个孩子吧。”   “!!!”叶凝瑶瞳孔微缩,磕磕绊绊地问:“你怎么会突然提到这个?”   生孩子岂不是要做小人书上的那些事?   想到那一幅幅辣眼睛的画面,她的小脸儿瞬间爆红。   “你不喜欢孩子吗?”傅十冬小心翼翼地开口询问,心中设想着任何一种可能性。   “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你问得有点突然。”她屏住呼吸,不自觉地闪躲他的目光。   紧紧攥在一起的手心已冒出一层薄汗。   见她没有立刻反对,傅十冬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   他倾下身子轻吻她的眉眼,流连于鼻尖,紧接着啄上唇瓣,温柔又眷恋。   叶凝瑶被他亲得身子发烫,本以为男人准备造娃的时候,他却停下动作,轻抚她的秀发,柔声说道:“咱们睡觉吧,孩子的事…慢慢来。”   “……”   神志渐渐恢复清明的叶凝瑶把头埋在他的胸膛里轻轻点了点,因为害羞,淡淡的红晕顺着耳根蔓延全身。   ……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已是六月中旬,正是莲花盛开的季节。   今天是村花孟迎莹和江淮结婚的大喜日子。   为了彰显他们孟家的实力,孟迎武请了□□桌的村民来吃喜宴。   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让他们隔应到不行的叶凝瑶。   现在正是农忙的季节,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可没空去参加这种喜宴,这以至于来孟家的吃喜的全是一群每天挣不了几个公分的老弱妇孺。   潘桂芬看着这一院子的人忍不住有些埋怨孟迎武,“你看这都来的什么人啊?我说秋收之后再结婚,你们偏不听!”   “……”忙前忙后最后还落下个埋怨,孟迎武无奈扶额,“就您那闺女现在的模样,你不怕夜长梦多?”   “那是你妹,你咋说话呢?”潘桂芬气得在他后背猛拍一下,可又不得不承认儿子说得是实话。   江淮现在会娶自己闺女是因为还有一点感情在,可如果再隔几个月呢?   那种假设她不敢细想。   村上的男人都在地里干活,女人们绝大多数都去吃喜宴了。   一时之间,每条村路上都静悄悄的。   一辆军|牌的吉普车在村口处停下,叶凝远身穿笔挺的绿色军装,手里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行李袋从车上一个健步迈下来。   望向前方黄土满天的村口,他浓眉紧皱,大步流星地朝村里走去。   一路上,除了虫鸣鸟叫,他没遇到一个村民,疑惑的神情渐浓,直到望见不远处的农家小院出来一个人,他快步走过去打听道:“婶子你好,麻烦问一下知青点怎么走?”   大洼村很少来外乡人,周大婶闻声看向眼前这位俊朗正气的军人先是一愣,随即问道:“你来我们村找谁啊?”   “我想找江淮。”叶凝远没提妹妹的名字,在见到叶凝瑶之前他想问问江淮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知青啊?呦!你是来吃喜酒的吧?真是巧了,我正要去孟家呢!我领你去!”见对方是军人,周大婶没想太多,她走在前面为叶凝远带路,“你也是从京市来的吧?你们京市的水可真养人!一个两个都这么俊!”   叶凝远大步跟在她身侧,表面未动声色,内心却震惊无比,“是吗?江知青今天结婚?和哪家姑娘?”   “你不知道他结婚?”周大婶抿了抿嘴,不由得猜想自己有没有说错什么话?   “我前几天出任务,应该是他没联系到我。”看出周大婶面露犹豫之色,叶凝远淡定地做出解释。   “原来是这样啊~”周大婶偷偷松口气,语气恢复如常,“他娶的是我们村的村花,以前挺好看的,不过和叶知青一比,那可就差远了。”   这句话信息量很大,叶凝远心头一滞,同时有一种不好的猜想在脑海中闪过,“婶子你说的叶知青是叶凝瑶?”   “你认识叶知青?”周大婶忽然反应过来真想自打嘴巴,她这张嘴呦~太欠了!   “你是叶知青什么人啊?”   她问得小心翼翼,叶凝远展开微皱的眉心没说实话,“我和他们是朋友。”   聊天的这会儿功夫,两人已到了孟家门前,比起全村的土房子,孟家的砖瓦房要比其它显眼得多。   木门上贴得喜字,红得刺眼。   一墙之隔的木门里,孟迎莹头上披着红色面纱,身穿一件红色连衣裙,收腰的设计显得腰肢纤细,身段婀娜。   江淮是白村衫黑裤子,黑得锃亮的皮鞋穿在脚上一看就是个城里人。   院子里的酒席上,把孩子也带来吃喜宴的人居多。   过分嘈杂的声音使得主婚人的一番贺词根本无法听清。   孟迎莹闭紧嘴唇烦躁得不行,如果不是结婚对象是书中男主,她一定不会这样随随便便就嫁人,想到离改革开放还有好几年,这种情绪又向上攀升了一些。   新婚的两人站在主婚人的旁边,江淮双眼放空不知道在想什么,更加没有注意到身旁的新娘。   这时,门口处忽然出现一阵骚动,他闻声望过去,整个人如被定住一般,呆若木鸡。   村子里难得来个外乡人还是个军人,大家都充满了好奇心。   有人问向站在一旁的孟迎武,“这人谁啊?你家亲戚?真了不得,还是个军官呢!”   孟迎武没见过对方,但面对疑问却没急着否认,而是嘿嘿一乐算是默认。   他快步迎过去满脸堆笑问:“请问您找谁?”   作为军人的敏锐,叶凝远对眼前的男人没有一丝好感,“我找江淮。”   “找他?”看对方的年龄应该只有二十四五岁,来找江淮又是个军人……   孟迎武不禁多看他两眼,心中猜到了几分。   正当他还在琢磨的时候,叶凝远已经越过他径直朝新郎新娘的方向走去。   距离渐渐拉近,江淮终于从慌乱中回过神,不顾主婚人还没有讲完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撂下身旁的新娘走向叶凝远。   “你怎么会来这里?”   “你结婚?”两人认识多年,除了是发小,关系更像是兄弟。   叶凝远定定地看向他,穿得人模狗样看起来很欠揍。   军人不怒而威的气场让周围的气压变得很低。   主婚人话还没说完新郎就撂挑子走了,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在这两个男人身上。主婚人被这一突发状况卡到忘词,望向孟迎莹问:“这咋回事?”   孟迎莹紧咬着嘴唇假装没听见,立刻追过去也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原本热闹的院子此时变得鸦雀无声,比起当事人,这些旁观者们对来人更加好奇。   片刻间,江淮垂眼又抬眸,语气颇为坚定,“对,是我结婚。”   叶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家,虽说叶凝瑶和他有一纸婚约,但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江淮真有喜欢的人他们也乐意成全。   可这一切都建立在两人没有真正处对象的情况下。   “你跟我出来。”叶凝远肃着脸神色冷凝,关于一些疑问似乎已找到答案。   从小到大,江淮都把他当成亲哥看待,除了尊敬还有崇拜,比起自己优柔寡断的性格,他更羡慕对方的刚毅果决。   “好。”   但他刚要迈开脚步,就被孟迎莹伸手拽住了衣袖。   “主婚人还没讲完话,宴席快开始了,你干什么去?”   新娘头上盖着红纱巾,叶凝远冷冷地扫视她一眼,紧抿着嘴没说话。   江淮神色一顿,他快速拿下孟迎莹的手轻拍她的肩膀,“我出去和他说几句话,你先帮我招待大家。”   一种强烈的羞辱感在心底油然而生,孟迎莹紧攥拳头问:“他是谁这么没有眼色?喜宴还没结束你说走就走,江淮你太过分了!”   “大家都在看着你呢,不然去把婚礼举行完再说?”叶凝远板着脸目光戏谑,不太喜欢自己成为众人的焦点。   “他是我朋友,等我十分钟,回来再跟你解释。”   江淮的选择把孟迎莹气得心头一梗,为了不成为全村人的笑柄,她只能强颜欢笑道:“既然是朋友更应该喝杯喜酒。”   “我去外面等你。”叶凝远从小就是个魔王性格,当兵几年原来的臭脾气已经收敛很多,他现在能这么心平气和的说话实属不易,想让他留下来喝喜酒?   简直做梦!   第一次见到这么没有礼貌的人,孟迎莹哀怨地望向江淮,“你快去快回。”   如果今天的婚事出现任何状况,到时候丢人的只会是自己,她拉住想要上前拦人的孟迎武,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   在众人的小声议论下,孟迎武把妹妹拽到一边低声质问道:“那人应该是叶凝瑶他哥,放江淮和他谈,你是不是傻啊?”   “你怎么知道的?”听到那个让人讨厌的名字,孟迎莹的脸色沉得更深,只是挡在面纱后面别人看不见罢了。   “看年龄看身份,估计着差不多……”   他们究竟会谈些什么,两人心中皆是摸不着底。   孟家门外,叶凝远站在柴火垛的边上与江淮相视而对,“和瑶瑶分手,是你见异思迁吧?”   虽是疑问句,但他的语气却非常笃定,自己妹妹有多喜欢眼前这个男人他很清楚。   “对不起。”江淮垂下眼眸,没有作出否认。   即使心中早就猜出来了,但当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叶凝远紧握双拳尽力克制揍人的冲动。   “你应该庆幸我当兵多年性子改变不少,不然以我从前的脾气你不可能完好无损地站在这里和我说话。”   江淮仍站在那里沉默不语,他这副窝囊样子让叶凝远恨得牙痒痒,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当年瑶瑶想和他交往的时候,自己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   “瑶瑶现在在哪儿?我要见她。”   原本毫无反应的人终于抬起眼,江淮动了动薄唇,过了五秒才开口,“这个时间她应该在村委办,你到那儿应该能找到她。”   身为军人,叶凝远的观察力很敏锐,他微不可察地轻蹙眉头,“你是不是还有事瞒着我?”   “其它事还是让瑶瑶亲自告诉你吧。”想到叶凝瑶现在只把自己当作陌生人对待,江淮的心像被什么扎了一下。   有些感情只要不去面对,他仍会继续装聋作哑,骗别人也骗自己。   见问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叶凝远仅存不多的耐心渐渐消失殆尽,“最后两个问题,瑶瑶是不是因为你要分手才下乡的?她下乡之前知道你变心了吗?”   该来的,还是来了……   江淮这次回答的倒是挺痛快,他那微微蜷起的手指放松又收紧,“我给她写过分手信,但没说什么原因。”   “江淮,你就是个杂碎!”得到这样的答案,叶凝远紧咬着后牙槽,目光中裹着一层冰。   被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妹妹因为这个窝囊男人来到乡下吃苦,   他以前真是看错他了!   “这件事我不会轻易就这么算了,如果将来你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那也是你自找的!”   “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他不知道还能解释什么。   叶凝远厌恶地看向他,以往的交情在这一刻恩断义绝。   “从今以后你和我们叶家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要点脸就别再和我父母联系。还有,把你身上的皮带和鞋脱下来,那是我父母送你的吧?穿着它们结婚我看着碍眼!”   “……”   时间过去十分钟后,孟迎莹这才把人盼回来,见他身后没有跟着叶凝远,偷偷松口气的同时还要装作不经意地问:“怎么只有你回来?你朋友呢?”   这时她才发现男人光着脚,手拎着裤腰样子十分狼狈,“怎么回事?裤带和鞋呢?”   “继续婚礼吧。”望着一院子窃窃私语的宾客和身旁的新娘,江淮漠然地看着这一切,怅然若失……   大洼村的村路正南正北只有那么几条,叶凝远不需要怎么打听,非常轻松便找到了村委办。   那条晦气的裤带和皮鞋让他随手送了路人。   此时,叶凝瑶正在办公室里整理账目,听见有人敲门抬眼望去愣怔一瞬。   大敞四开的门外站着一位军人,面相眼熟,应该是她认识的人。   见她愣在那里不说话,叶凝远只当是许久未看见自己,对方太吃惊了。   “看见我,傻了?”他嘴边噙着笑,大步走过去很自然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从原身的记忆中快速找到这人的信息,叶凝瑶躲开他的碰触,从旁边搬来凳子,扯出一抹浅笑,“哥,你怎么会来这里?”   刘迎春去了县里开会,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叶凝远把行李袋放到脚边,坐姿笔挺地凝视着她。   这眼神把叶凝瑶看得直发毛,心中不断猜想是不是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   “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我?”她双手捂脸,掩去心虚。   “你和江淮的事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往家里发电报,让父母找机会把你调回城。”他妹从小没什么主见,叶凝远习惯了帮其做决定。   可现在的叶凝瑶不是原身,这里未解决的事情太多,她不可能离开。   “哥,我不走,我在这里结婚了。”   她的这句话犹如平地一声雷,把叶凝远从凳子上火乍了起来,“什么?你再说一遍?!”   原本刚毅冷峻的人被自己弄到失态,叶凝瑶忍不住轻笑,“我说我结婚了,不能回城。”   “是谁?你和江淮到底怎么回事?”原本以为自己知道的是全部真相,此刻,叶凝远却不再那么确定。   “我来这里之后发现他背着我出轨就和他分手了,其实我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喜欢他。”   提及过往,她语气轻松不像是说假话,叶凝远聚拢眉心忍不住又问:“真的不喜欢他了?”   “真的。”她淡定地点头。   不管是真是假,此时,叶凝远最关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和你结婚那男人是谁?为什么没和家里说?”   如果父母知道了,估计会被气死。   “他叫傅十冬,是当地人。”提到那男人,叶凝瑶的眉眼间是她未曾察觉到的温柔。   这副小女人的娇态让叶凝远有些相信了那句话:她真的不再喜欢江淮。   他神色复杂地看向叶凝瑶,一时猜不准她是因为受了情伤才鲁莽嫁人,还是被人忽悠的意气用事。   “带我去见见他。”   “好啊,你一定会喜欢他的。”   叶凝远见她笑得一脸傻气,心里更气:喜欢个屁!   ……   只是一下午的功夫,叶凝远的身份便在村子里传开了。   原来这位长相俊朗的军人根本不是江知青的什么朋友,而是叶知青她哥。   想到婚宴上的那段小插曲,大家心中满是各种猜想。   傅十冬从县里回来时正巧碰到了周大婶,周大婶见到他尴尬一笑,随即走上前打招呼。   那叶知青的哥哥是她带去见江淮的,早知道是这身份,说啥她都不会掺合这事。   “那个…冬子啊,今天你家来客人,要是缺啥少啥就去婶子家拿。”   “?”傅十冬挑起眉,眼底划过一丝疑惑,“好,谢谢婶子。”   带着这丝疑惑回到家,刚进家门就看到平时跟陌生人凶巴巴的傅媛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双手托腮仰头望向一个身材高大的军人,一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崇拜的小星星。   军人闻声朝他这边看过来。   四目相对,都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到了犀利。   听到门外的动静,叶凝瑶从屋子里走出来,笑吟吟地奔向傅十冬,“你回来了?快过来给你介绍个人。”   说着,她拉着男人的手腕朝叶凝远走去。   “哥,这是我丈夫傅十冬。”   “他是我哥,叶凝远。”   简短的介绍之后,两个男人的神色不一。   傅十冬伸出布满薄茧的右手,主动示好,“大哥,你好。”   如果说之前来到这处小土房,已经让叶凝远心生怒意,如今再看到自己这个妹夫,他心中的怒火达到了顶峰。   两个人除了相貌算是般配一点以外,其它任何方面都不般配。   自家妹子从小被娇养长大,下乡没几天把自己嫁给这么一个糙汉子,换作任何人都不可能像他此时这样冷静。   面对男人的示好,叶凝远重重握上傅十冬的手掌,用足了力道。   “我是瑶瑶的亲哥,没我父母同意,你这声大哥叫得有点早。”   言外之意就是:即使你俩结婚了,只要叶家人不同意,这门婚事也可以不作数。   手掌被人死死攥着,傅十冬的脸上没露出半分痛苦之色,对方的敌意实在过于明显,是个傻子都能看出他的来者不善。   “瑶瑶的大哥就是我大哥,咱们进去坐吧。”   他的临危不乱让叶凝远颇感意外,见叶凝瑶盯着他们的手看,他只能松开手,不敢做得太过分。   两个男人之间的波涛暗涌,叶凝瑶也有察觉到,自家男人受了欺负,她立刻肃起小脸儿心里颇不舒服,如果不是看在对方是原身的大哥,换作另外一个人她早就怒了。   “对呀,院子里风大,咱们进去吧。”   对于叶凝瑶来说,一个是只见过一面的便宜大哥,另一个是朝夕相处又对自己有恩的丈夫,她当然毫不犹豫地偏心于傅十冬。   几个人回到屋里,不顾叶凝远在场,叶凝瑶拉起傅十冬的手一脸心疼,“你手疼不疼?都红了。”   “没事,不疼。”傅十冬眉眼温柔地看向媳妇,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这副你侬我侬的画面看在叶凝远的眼里只觉得过于辣眼睛。   如果之前还怀疑妹妹对江淮放不下,此时他算是彻底相信了她的话。   “我根本没用力,你至于吗?”   “用没用力你自己知道,如果你再挑事就赶紧回京去。”叶凝瑶不是原身,她可不会为了那所谓的亲情隐忍一切。   “……”叶凝远眨了下眼,不敢置信自己的妹妹变得这么泼辣还会怼人了。   难道是女大十八变,性格也跟着变了?   “你看我干嘛?我可没吓唬你。”叶凝瑶以为他看出了什么,这才后知后觉地想到原身的性格很温柔,她这么说话有点崩人设。   叶凝远定定地看她五秒钟后忽然笑了,“如果咱妈知道你的变化一定会老怀安慰的。”   他家钱淑华同志这辈子最愁的事就是自家闺女的性格太绵软,容易挨欺负,天天盼着她能硬气一些,多有点主见。   忆起原身母亲的样子,叶凝瑶对他的话半知半解,凭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她没有接话。   晚饭是傅十冬做的,庄秀芝作为男方长辈在面对叶凝远时多少有些紧张。   她暗自告诫自己不能在亲家面前掉链子,于是脸上一直保持微笑。   “亲家大哥,我家冬子是个好人,这几年如果不是有他,我们娘仨能不能好好活着都不一定。他对凝瑶是真心的,还望亲家能多了解他的为人。”   傅家的事,叶凝远听妹妹说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对叶凝瑶的婚事没有强烈反对的原因。   一个对家人温柔以待的男人,他的为人不会差到哪里去。   只是他们的身份实在不般配,婚姻不是儿戏,光有感情没有共同语言不会长久,至于傅十冬到底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还有待观察。   “我妹从小没吃过苦,她这次的任性家里暂时还不知道,如果我母亲知道,估计明天就会杀上来把人带走。”   他这话不是危言耸听,以他妈的性格真能做得出来。   “要不我给亲家母写封信好好解释一下?”庄秀芝小学毕业多年,有些生僻字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不过写封信应该还是可以的。   京市那么远,她能够做到的也只有这个。   “军人叔叔,我小叔真的是好人,你千万不要带我小婶走!”傅媛很聪明,大人说的话她都能听得懂,想到小婶有可能离开这个家,她眼里急出了泪花。   这一大一小都巴巴地看着自己,叶凝远就算再冷硬的心也架不住这番攻势,他尽量维持着柔和的态度不想吓到他们。   晚饭是两菜一汤,再加上一锅雪白宣软的馒头。   几个人落座之后,叶凝瑶拿起一个馒头犹如献宝似的递给叶凝远,“你尝尝,这是我男人做的。”   在京市,叶凝远也算是尝过不少美食,他接过馒头随意咬了一口,柔软香甜的口感让他微微一怔。   随即忍不住吃上一口,这和国营饭店卖的馒头完全不一样!   “这馒头是用什么做的?”怎么这么好吃?   “保密,我不告诉你。”叶凝瑶笑吟吟地故作神秘,灵动清澈的眸子里透着一抹狡黠。   她男人在馒头里面掺了蜂蜜,口感当然好!   看来还在气自己之前欺负了傅十冬?叶凝远舔了下嘴唇欲言又止,这次他深刻意识到他妹妹的确是变了。   “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叶凝瑶一边揪着馒头一边问他,坦坦荡荡的样子让叶凝远有些拿不准这丫头是在赶自己走还是单纯的询问。   “部队准我一个月假,我打算在这里住段时间。”   其实部队只给了他一个星期的假,为了不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他决定不说实话。   “一个月?”叶凝瑶抬起眼惊讶出声。   这人也太闲了吧?部队不是应该很忙吗?   想到这段时间自己吃了人家不少好东西,她也不好意思出声赶人。   “对啊,今后我和傅十冬住一个屋就行,不用再帮我另安排地方。”   他的话成功引起傅十冬的注意,男人放下手里的筷子很不赞同,“家里还有一间空屋子,吃完饭我去把它收拾出来。”   “那样多麻烦,在部队集训时无论什么样的环境我都能够适应良好。”   “不麻烦,我这人睡觉磨牙、打呼噜声音太大,你来者是客不能受委屈。”   叶凝瑶在一旁听得很茫然,他什么时候磨牙打呼噜?她怎么不知道?   一顿饭吃下来,桌上的几个人心思各异。   叶凝远跟着傅十冬走向对方为自己准备的小屋,准备和他来个秉烛夜谈。   不大的屋子里只有一张木制单人床,其它空间只够放一把凳子。   望向四周墙面上的黄土,叶凝远冷着脸语气淡淡地问:“瑶瑶从小没吃过苦,你觉得自己能给她幸福吗?”   傅十冬收拾被褥的手一顿,直起身对上他审视的目光。   “我可以。”   “说得真轻巧,将来你用什么养活她?养活将来的孩子?如果没猜错,你可能连初中都没读过吧?以后你们会有共同语言吗?”   叶凝远的话字字珠玑敲打在傅十冬的心上,他神色一凛,停顿几秒后说道:“我会努力的。”   这天夜里,叶凝瑶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都不见男人回来,最后实在熬不住就先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她习惯性地往旁边的位置看了一眼,平整的枕头和被褥说明那男人一宿没回来。   竟然敢夜不归宿?他胆子挺大!   快速收拾利落走出屋,叶凝瑶看见那个胆大包天的男人正和叶凝远坐在桃花树下,不知道在用铅笔写着什么。   见妹妹过来了,叶凝远快速把纸张收进挎兜,随即神色自然地扬起嘴角,“看来下乡还是有好处的,至少你这爱睡懒觉的臭毛病改了不少。”   “我一直都这样,怕是你之前对我有什么误解吧?”叶凝瑶盯着他的挎兜,很想知道这两个人背着她是不是做了什么约定?   她在傅十冬的旁边坐下来,然后侧过头用旁人听不清的声音小声质问道:“你昨晚干嘛去了?”   “和你哥打了一夜的花牌。”刚说完,他打了一个哈欠,神情有些倦怠。   “打牌?耍钱那种?”如果这男人敢说是,一个月内她绝对不会再让他进屋睡。   到时候去跟叶凝远打牌打个够!   “当然不是,我全部家当都在你那里,怎么可能和他耍钱?”   这么说好像也对?叶凝瑶暂时忽略心底的疑问,把他们领去傅家大嫂那边做早饭。   傅家院子的屋顶上冒着缕缕青烟,傅媛搬着小板凳坐在烟台前,样子非常乖巧。   “大嫂呢?怎么只有你在这里?”叶凝瑶走过去帮忙添柴火,一大清早没有见到庄秀芝,反倒有些不太习惯。   “我娘去河边打水了,她让我留在这等你们过来。”   自从庄秀芝病好之后,每天都会抢着干活,这让叶凝瑶多少有点无所适从。   之前家里家外的活都是傅十冬干,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如今很多活都被庄秀芝抢去干,这倒是让叶凝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懒惰。   后来还是傅十冬出面劝说,庄秀芝才没再什么活都抢着干。   “你去河边接她吧,两个水桶怪沉的。”   “嗯,我这就去。”傅十冬把刚从园子里摘下来的黄瓜放到桌上,转身出了屋。   清凌凌的月牙河边,庄秀芝弯下身把水桶放进河中荡了两下装满水再拎上岸。   由于常年不干体力活的原因,两桶水拎上来,她的额头上已沁出一层薄汗。   用扁担吃力地挑起水,她刚想离开就被人摁住了肩膀。   “秀芝,这是男人干的活,我来帮你吧。”孟迎武脸上堆笑,抚在她肩膀上的手指微微动了两下。   庄秀芝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水桶里的水因此晃晃荡荡撒出去不少。   她忙挣开男人的手,眼底充满戒备,“谢谢孟队长,我自己能行。”   “你一个女人能有多少力气,还是我来吧。”孟迎武讪讪收回手,又去拿她肩上的扁担。   “唉~如果当初你肯嫁给我,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   想当年,庄秀芝是十里八村有名的漂亮姑娘,孟迎武一直默默喜欢着人家,可惜当时家里太穷,而庄秀芝又不喜欢他,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嫁给别人。   知道她病好的那一刻,他比任何人都高兴。   这个男人的心思,在没嫁人之前庄秀芝是知道的,如今听到这种不知廉耻的话,她脸色气到泛红,“请你说话自重!”   “秀芝,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会娶家里那女人就是因为她跟你长得像。如果你肯跟我,我立马就和她离婚。”在白月光面前,孟迎武心潮澎湃,尤其是看到她那婀娜的身段还和当初一样勾人,他变得更加心猿意马。   自己的模样也不差,现在还是村里的大队长,只要再加把劲儿,他不信她会一直无动于衷。   “孟迎武,你给我滚开!”庄秀芝轻颤着手指要把扁担夺回来,“你再这么侮辱人,我就去革委会告你!”   孟迎武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有些气急败坏,“你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我会把你那俩孩子当成亲生的。”   “你快放手!再不放我可喊人了!”   这个时间段常常有人过来挑水,孟迎武恋恋不舍地松开手,本想再说点什么,却换来一个清脆利落的巴掌。   脸上瞬间火辣辣的疼,如果换作其他女人,孟迎武早就动手了。   可对庄秀芝他却下不去手,见远处有人影浮动,孟迎武舔了下嘴角,冷声说道:“这一巴掌我不跟你计较,你早晚都是我的人,先冷静一下好好想想吧。”   远处的人影越来越近,他说完立刻钻进旁边的树林,徒留庄秀芝一个人呆呆站在那里一脸愤怒。   当傅十冬走过来时,只看到庄秀芝在那里发呆,桶里的水只剩下一小半。   他在她眼前摆摆手,拧眉问道:“嫂子,你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有点头晕。”庄秀芝故意抚上太阳穴,掩下心底的慌乱。   孟迎武的事实在太丢人,她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你坐旁边的石头上歇一会儿,我打完水咱们再回去。”   “嗯,好。”庄秀芝在旁边的石头上坐下,她双眸放空望着不远处的河水陷入了沉思……   好不容易来趟外省,叶凝远可没闲着,附近的村子让他走了个遍,同时对妹妹和江淮之间的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之前没大闹婚礼现场,是他留给江淮的最后一分体面。   可有的人非不要这份体面,硬是往枪|口上撞。 第32章 知道 [三更合一]   在江淮心里他一直把叶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如今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弄个众叛亲离的下场,未来何去何从他很无措。   孟迎莹是他的责任,只不过这个责任太沉重,让他失去太多珍贵的东西,如果自己能早一点认清自己的内心,那么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   而孟迎莹把他这副状态看在眼里气在心上。   自从结婚那天开始,这男人就一直闷闷不乐,婚已经结了,就算现在后悔也不应该表现出来吧?   像江淮这种人她还是知道要怎么对付的,于是这天早上两人洗漱完毕,她忽然提出一个贴心的建议只为彰显自己的大度。   只要能把这个男人治得服服帖帖的,无论什么事她都可以无所谓。   听到孟迎莹提出买些礼物给凝远送过去,江淮先是一愣,第一反应是她又要起什么幺蛾子。   随即想到现在他们已经结婚,要相互信任,他又把那种想法压了下去。   孟迎莹那温婉的态度仿佛回到了两人刚认识时的模样,“以前是我不知道你和叶家的关系,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误会,现在我是你妻子,你的恩人就是我的恩人,我一定会和他们解释清楚的。”   男人最怕女人的温柔小意,江淮也不例外,哪怕心里没有爱,好感还是有一点点的,他拉起她的手,第一次非常真诚地说了句“谢谢”。   为了避免见到叶凝瑶会尴尬,两人特意挑选她工作的时间去了傅家。   当叶凝远打开门看到门外这对夫妻和他们手里的东西时,脑海里浮现的四个字是:厚颜无耻。   “你们有事?”   还没等江淮说话,孟迎莹已经笑吟吟地抢先回答道:“我们买了些礼物想请你帮忙带给叶叔叶婶,也想过来看看你在这里住得习不习惯。”   虽然叶凝远常年在部队生活见不到几个女人,但是识人方面可比江淮强多了,他冷冷地看向孟迎莹开口说道:“我爸妈和你们没什么关系,至于我更和你们没关系,在我没发脾气前赶紧滚。”   “你……”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孟迎莹都是男人吹捧的对象,她哪在异性面前受到过这种窝囊气?   于是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淡,强忍着心中的怒意继续虚以委蛇,“咱们之前有误会,不管怎样,我希望你和江淮还能是亲人。”   叶凝远双手叉腰,都快被这女人的大言不惭气笑了,庆幸自己的妹子不在家,不然一定会被恶心到。   他嗤笑一声,眼里的不屑毫不掩饰,“呵~咱们?…你算得上哪根葱这么跟我说话?”   外人不了解叶凝远的性格,可江淮却是十分了解的,从小到大,叶凝远都是个我行我素的存在,对自己不待见的人特别毒舌,即使当兵多年,这一点仍然没变。   知道再说下去也不会有好果子吃,江淮拉拉孟迎莹的衣袖淡淡开口,“咱们回去吧。”   “不行,我今天一定要把误会解释清楚。”孟迎莹的本意就是想让江淮对自己起怜惜之情增进好感,现在正是好机会,她可不想错过。   没完没了的在这里攀扯,叶凝远眉头越拧越紧,已经失去最后那份耐心,“什么误会?你蓄意勾引江淮是误会?还是造谣我妹是第三者是误会?都说相由心生,怪不得你长得这么丑,江淮是眼睛瞎,就这德性也能下得去嘴。”   “别以为我现在不对付你们就可以在这蹬鼻子上脸,如果再敢来这里,江淮你应该知道我发起狠来是什么样?”   噼里啪啦说完这些,他“砰”得一声把木门关上,大摇大摆地进了屋,慵懒的样子和平时的形象完全不一样。   被隔绝在木门外的两人神色各异。   因为见识过叶凝远毒舌的攻击力,江淮对他这番话还算适应良好。   同时也知道他的警告不是在吓唬人。   比起江淮的冷静,孟迎莹都快被这一席话气炸了。   说她长得丑?   他是神经病吗?!   不自觉地抚上脸上的红疹,她下意识地想要抓破。   江淮见状连忙出手阻止,“你这是干嘛?抓破会留疤的。”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丑?”隔着纱巾,孟迎莹定定地看着他,不想错过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五秒后,她才等来答案,“不丑,一切会好的。”   可男人迟疑的态度,让她想要发疯,“江淮,你就是个肤浅的人!”   说完,扔下手里的东西转身就跑,直到江淮反应过来,人已不见了踪影。   ……   只用了两天时间,几乎整个大洼村的人在见到叶凝远时都会和他说上一两句话。   他和叶凝瑶有五分相像,不管走在哪里都是气宇轩昂的帅哥,这让村里的姑娘和那些女知青们个个春心萌动。   最近,傅家非常热闹,大家有意无意都在打听这个兵哥哥有没有对象。   叶凝瑶知道在这个年代军人职业很受人尊重,可她哥会吃香到这种程度却让她倍感意外。   这一天,莫小青终于甩掉林子安那条大尾巴,偷偷自己一个人来到傅家,也想打探一下叶凝远的情况。   弄明白来意,叶凝瑶忍不住惊讶出声,“你喜欢我哥?那林子安怎么办?”   两人坐在火炕上,莫小青放下手里的瓜子急忙摆手,“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我没喜欢你哥。”   “哦~”叶凝瑶耷拉下肩膀,不免有些失望,她倒是希望像莫小青这种女孩儿能做自己的嫂子,“那你打听他干嘛?”   “你先告诉我,他到底有没有对象?”   “应该是没有吧,我也不太清楚。”叶凝瑶没和叶凝远谈论过这种话题,在原身的记忆中好像也没有答案。   “如果没有的话…你觉得我堂姐和你哥般配吗?”这就是莫小青今天过来的目的。   家里有个处处管着你的姐姐,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嫁出去。   “你说晚霞姐吗?”叶凝瑶忆起莫晚霞的样子把她放到叶凝远旁边一比较,也说不上是不是般配。   “我姐虽然年龄大了点儿,但那都是工作给耽误的,都说女大三抱金砖,年长三岁刚刚好。”莫小青巴巴地看着她,卖力推销。   只有她自己知道,莫晚霞哪是因为工作才不结婚?其实就是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才单身多年。   这种事情叶凝瑶不想瞎掺合,书中并没有交待叶凝远的妻子是谁,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毁人家命定的姻缘,只能退而求其次道:“这样吧,等我哥回京的时候,我让他帮我给晚霞姐送点东西过去,俩人有没有缘分就让它顺其自然吧,你觉得怎么样?”   “行!如果这事真成了,我一定给你封个大红包!”莫小青对这件事比较有信心,因为叶凝远的长相完全符合堂姐的审美。   只要这事成了,她就再也不用受那女人摧残了!   想到这里,莫小青咧嘴一笑,心情大好。   此时,林子安的心情却不那么美丽。自从莫小青跟着知青点里的这些女人一起谈论叶凝远的时候,他心里的醋意就没消散过。   今天从早上就没看见人,心里更是郁闷非常。   他站在女知青宿舍的门外,紧抿着嘴不说话,那样子倒是变得斯文了。   刘美玉从屋里出来时把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在眼里,突然“噗嗤”一笑,免不了几句冷嘲热讽。   “你可真痴情啊,被莫小青耍得团团转……别等了,估计她这会儿正在傅家见心上人呢。”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你该干嘛干嘛去。”林子安厌恶地白了她一眼,心里却在打鼓。   如果莫小青真的喜欢上叶凝瑶她哥,那他该怎么办?   心里的不安让他不自觉地挪动脚步走出知青点朝傅家的方向而去。   和叶凝瑶聊完,莫小青没再多呆,她刚出门口正巧看到叶凝远和傅十冬从外面回来。   自动把人代入到准姐夫的角色,笑得亲切,“你们回来了?”   叶凝远对她没什么印象,不过看在妹妹的面子上还是打了声招呼。   本来莫小青还想再闲扯几句套点有用的信息,可是还没等开口,就被人揽住肩膀拉走了。   她见来人是林子安,瞬间沉下脸挣脱道:“你干嘛呀?男女授受不亲。”   叶凝远不知道两人的暧昧关系,刚想出手相救就被傅十冬及时阻止了,“他们没事,咱们进去吧。”   待他们离开,林子安猩红着眼质问道:“你就那么喜欢他?还追到这里来了!”   “你说什么呢?我喜欢谁啊?”好不容易挣脱他的桎梏,莫小青揉了揉肩膀,脑袋被他搅得装满浆糊。   “你不是喜欢叶凝瑶她哥吗?我哪一点比不上那男人?如果你喜欢当兵的,我现在就去报名参|军!”   莫小青怔怔地看着他,总算明白这男人为什么犯神经病。   真是既生气又好笑!   “谁告诉你我喜欢他了?真是有病!”   “对!我是有病!我得的还是相思病!”林子安重新揽上她的肩膀,表白道:“我就是喜欢你才得的这病!”   之前莫小青一直没答应他,就是觉得他的喜欢很随意,让她不确定这男人对自己的感情有多深。   这一刻凝望着男人焦急的神情,她忽然莞尔一笑,反问他,“难道我喜欢的是谁你看不出来吗?傻瓜~”   聪明如他,林子安立刻反应过来喜出望外地问:“你愿意和我处对象?”   “嗯!我愿意~”   艳阳下,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的心中只剩下甜蜜。   ……   自从上次被骚扰之后,庄秀芝一直没敢出门。   她想不明白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寡妇,到底是什么让孟迎武对自己念念不忘。   这种事情说出去太丢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麦子秋收的时节,作为家里的一员,庄秀芝也想出份力,不能光靠弟弟弟媳帮自己养家糊口。   可是一想到孟迎武那张恶心的嘴脸,她又有些犹豫不决。   菜园子里的豆角都已成熟,庄秀芝手里端着菜盆一边摘豆角一边愣神。   摘了半天连十根豆角都没摘下来。   她这副愁眉不展的模样正好落入叶凝瑶的眼里,“嫂子,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给叶凝瑶的印象是:善良,内向,有主见。   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她不会是这种状态。   庄秀芝闻声回过神来,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   纠结一瞬后勉强扯出一抹笑,“家里没事,我就是在想过些日子秋收的事。”   “你的病才刚好不能过度劳累,秋收的话…家里还有十冬呢,你别想太多。”叶凝瑶知道她心思重,不想成为家里的负担,不过大病初愈一切要循序渐进慢慢来才行。   见弟媳相信了自己的话,庄秀芝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强迫自己不再想那些烦心事,摘豆角的动作也比方才利落不少。   在大洼村,主要的农作物有小麦、高粱和玉米,秋收之前都是农忙。有叶凝远在,傅十冬最近几天没去县里转悠,而是和大家伙儿一样去地里挣公分。   在外人看来他这突如其来的勤奋只是做给大舅哥看的,于是背地里无不调侃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面对这样的玩笑话,他只是沉默不语没做解释。   换作以往,去田里送水的活都是傅媛来做。但最近天气越来越热,叶凝瑶便主动把这份工作揽了下来,反正他们村委办离傅十冬干活的地方不算远,来回只不过七八分钟。   就这样,在一望无垠的麦田里,每当晌午休息的时候,都能看见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每到这时,农田里的这些汉子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往叶凝瑶那边看上两眼,心里无不羡慕傅十冬的福气。   “明天你不用再帮我送水了。”两个人坐在大榕树下休息,傅十冬拿出兜里的手绢为她擦拭额头上的薄汗。   叶凝瑶今天穿了一件短袖棉褂,肥肥大大的,穿起来很舒服。她抬起眼打趣道:“怎么?不想看到我?”   “不是,怕你辛苦。”傅十冬垂眸看她,浓密的睫毛轻颤一下。   其实他只是吃醋了……   “我不辛苦啊,我喜欢给你送水。”这样她还能出来放风不用成天面对孟迎武,而且锻炼身体都有了。   傅十冬听了嘴角上扬,忍不住拉起她的手,“我这几天没在屋里睡…你有没有想我?”   自从叶凝远来了,天天晚上拽着他玩花牌,玩跳棋,要不就是聊人生。   存的什么心思,有点智商都能想明白。   叶凝瑶也是过了两天才看出来的,她朝傅十冬轻轻眨眼,真心说道:“有想你。”   没有他这个大抱枕,她很不习惯。   “我也想你。”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会亲她。   “……”面对男人灼热的目光,叶凝瑶快速低下头,只当没看懂他那赤衤果衤果的意图。   从田里回来,叶凝瑶没有直接回村委办,而是换条路去往木桥的方向。   ……   枝叶茂密的树林旁,庄秀芝再一次被孟迎武堵在河边。   她原本是过来洗衣服的,却没想到这个时间段能在这里遇见他。   “你是不是在跟踪我?”   因为天气炎热,河边只有他们两人,这让庄秀芝不自觉地后退一步,眼底充满戒备。   “我说是咱俩有缘分,你信么?”孟迎武身材高大,他把女人罩在自己的影子下,嘴角勾笑。   河里的衣服洗到一半,被水溅湿的白衬衫伏贴在身上,使得胸前的饱满若隐若现。   孟迎武情不自禁地瞄了好几眼,步步紧逼,“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你赶紧滚!不然我就喊人了!”庄秀芝双手紧握着洗衣服用的棒槌,只要他敢过来,自己就揍下去!   不过这种小儿科的自卫动作,孟迎武还不看在眼里。他上前两步不顾她的反抗抢过棒槌扔到了地上。   “你就不能心平气和地从了我么?”说着,他一把把人抱紧怀里就要亲上去。   温香软玉,使人疯狂。   庄秀芝没想到他真的敢这么做,恶心的感觉让她不受控制地战栗,情急之下只能用尽全身仅存的力气,抬起膝盖顶向裤|裆处……   巨痛来袭,孟迎武瞬间松开手,捂住伤处弯下腰。   “庄秀芝,你她娘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趁此机会,庄秀芝连个眼神都没给他,立刻端起洗衣盆快步逃离。   孟迎武惨白着脸,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越跑越远……   直到跑出百米远,庄秀芝才敢放缓脚步,回想刚刚那一幕,心里越想越憋屈,眼泪像雨线一样哗哗地往下流。   村路的另一端,叶凝瑶本打算去邻村偷偷买只鸡回来改善一下伙食,视力极佳的她在距离很远的时候就看到了庄秀芝。   她衬衫领口的纽扣松开两颗,头发凌乱,眼睛通红,这副样子很容易让人遐想,叶凝瑶心里咯噔一下,立刻快步迎过去问:“嫂子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见到亲人,庄秀芝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哭起来,“瑶瑶,我没脸再活了!”   “是谁欺负你?”叶凝瑶紧拧细眉,双手揽过她的肩膀严肃问道。   庄秀芝的身子还在不自觉地轻颤,她动了动嘴唇终于鼓起勇气倾诉道:“是孟迎武,他说他想要娶我。”   “是他?!”叶凝瑶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怎样都没办法把那渣滓和自家嫂子联系在一块儿。   “他有没有占你便宜?”   “他……”庄秀芝深深吸气,红着脸咬牙切齿地说:“他抱了我一下还想……不过被我踹了一脚。”   家人被这么欺负,叶凝瑶立马就怒了,“他在哪儿?带我找他去!”   这种事传出去吃亏的永远都是女方,庄秀芝拦住她吸了吸鼻子,“还是算了,估计我踢他那一脚,他以后应该不敢了,万一被村里人知道了我还怎么活?”   叶凝瑶不太认同地看着她,“如果他下次还来骚扰你怎么办?不会每次都能那么幸运成功脱身的。”   “瑶瑶,我……”庄秀芝眼泪汪汪地对上她的目光,哽咽出声,“如果被外人知道,我怕傅年和园园会在听到一些不好的流言,本来我这个做娘的就一直都在拖累他们,如果再让他们增添新的痛苦,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所谓人言可畏,有些人不会探究事实的真相是什么……   想到书中原身所遭遇的一切和庄秀芝的经历极其相似,叶凝瑶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她拿过庄秀芝手里的洗衣盆,思忖一瞬,“咱们先回家吧,至于那个孟迎武,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不行!你可不能干糊涂事!我听人说孟家这两年在村子里横行霸道,你和冬子都别招惹他!”庄秀芝一脸焦急地看着她,不想因为自己连累任何人。   大不了她带着孩子搬到邻村去,离那男人远远的。   怕吓到她,叶凝瑶只能勉强点头答应下来,“嗯,我听你的,不去招惹他。”   这件事算是他们之间的秘密,想到傅十冬的暴脾气,晚上回到家叶凝瑶并没有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一切。   本来想着孟迎武最近比较消停没来招惹自己,她还能任由他再嘚瑟几天。   没想到这人现在竟然敢把手伸向自家大嫂,某些计划只能提前进行。   在整个大洼村最恨孟迎武的人,莫过于赵小莲和陈玉茹。   经历上次跳河自杀那一遭,最近陈玉茹和莫小青走动频繁,叶凝瑶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找莫小青牵线搭桥,想和陈玉茹好好聊一聊。   第二天,叶凝瑶在村委办守了半天时间也没能等来孟迎武,打听之后才知道原来那人请假去了县里看病。   至于瞧得什么病,看来她大嫂那一脚确实是用足了力道。   不知道陈玉茹有没有跟着孟家人去县里,她借着去地里给傅十冬送水的间隙去另一头的麦田找莫小青。   六月份的麦田绿油油的一片,叶凝瑶找了好久才在一处垄沟旁找到莫小青。   远远望去正好撞见她和林子安两个人不好好干活,站在那里腻腻歪歪十分辣眼睛。   “咳~”叶凝瑶使劲儿咳嗽一声,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还是出声打断了他们,“那个,小青我找你有点事。”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两人吓了一跳,莫小青随声转过头见来人是她顿时松了口气,连忙甩开林子安的手,快步走向叶凝瑶这边。   爆红的小脸儿,扭捏的态度和平时爽朗的样子大相径庭。   叶凝瑶把她这副小女人的娇态看在眼里,忍不住轻笑出声,“你俩什么时候好上的?你竟然没告诉我?”   “就前两天的事,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呢~”莫小青摸了摸鼻子,眉眼间尽是幸福的神彩。   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叶凝瑶真心替两人高兴,见林子安在不远处一直望向他们这边却没敢过来打招呼,她诧异挑眉,没想到平时不按套路出牌的男人竟然也有害羞的一面。   想到正事要紧,叶凝瑶敛去笑容,正色问道:“小青,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你现在方便吗?”   “当然方便,出了什么事?”她认真的样子把莫小青弄得莫名紧张。   “这里人多嘴杂,咱们去别处说话。”关于接下来的每一步,她并不打算瞒着她。   两人来到叶凝瑶管理的库房,这个时间大家都在田里忙碌,和平时不同,库房门前冷冷清清,叶凝瑶先是张望一眼四周,然后才把门关严。   十分钟后,待莫小青听完叶凝瑶的讲述,整个人气得暴跳如雷,口中不断骂着孟迎武的坏话。   同时又为陈玉茹可惜,摊上这么一个男人后半辈子可怎么过?   “我想和陈玉茹见一面,不过如果我亲自出面的话,估计孟家会很警惕,你能帮我把人约出来吗?”   “没问题,我这就去找她!”   由于昨天孟迎武受了伤,今天孟家的院子静悄悄的。   莫小青偷偷来到后院的墙根处双手合拢学了几声猫叫,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里面传出的女声,“谁在哪儿?”   “是我~”最近两人经常这么对暗号已经形成默契,一听是陈玉茹的声音,莫小青把脸贴在墙上小声问道:“你现在能出来吗?我找你有事。”   “能,你等我一下。”   自从孟迎莹结婚之后就搬出去住了,孟迎武的儿子天天在外面鬼混不回家,其他人都跟着孟迎武去了县里,家里只有陈玉茹一个人在。   五分钟后,陈玉茹从后院的小门走出来,神色中透着一缕轻松自在。   莫小青没敢耽误时间,直接单刀直入道:“凝瑶想见见你,你愿意去吗?”   叶凝瑶说过,如果对方不愿意来也不勉强,她只要把话传到了就行。   陈玉茹神色一顿,问:“她找我什么事?”   “关于孟迎武昨天受伤的事,她说你如果感兴趣就见她一面,如果没兴趣就算了。”提到孟迎武她面色平静,一时之间莫小青也猜不透她的心思。   孟迎武是怎么伤到命根子的,陈玉茹不是很清楚也不敢问,听到莫小青这样说,她睁大双眼,情绪有些激动,“是不是他又在外面招惹了什么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如去见见凝瑶。”言尽于此,莫小青希望她能勇敢一点儿。   在大洼村有个风俗,如果当媳妇的无法给夫家留后,将来死后是不能跟着近祖坟的。   陈玉茹嫁给孟迎武这么久一直都没有怀孕,这也使得她在孟家的地位就是个有名无实的外人,就算孟迎武再怎么欺负她,也换不来其他孟家人的袒护。   生活的磋磨令这个不到二十五岁的女人看起来犹如三十多岁。陈玉茹犹豫一瞬重重点头,“好,我跟你去。”   三人约见的地方在仙桃山上,有树林作掩护,叶凝瑶不怕被周围有其他人出没。   莫小青把人领来之后去了一旁把风。   与上次见面那副憔悴的样子比起来,陈玉茹现在的精神状态要比之前好很多。   叶凝瑶站在她的对面,细细打量着她。   之前没有注意过,如今再次相见,她这才发现陈玉茹的长相和大嫂有五分相似。   难道孟迎武还是个痴情种子?   没有多余的客套,叶凝瑶直接了当地问:“如果我能帮你回城,你愿意跟我合作吗?”   “什么?”陈玉茹定定地看向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回城?那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你真的能帮我回城?为什么要帮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愿意跟我合作吗?”上次的自杀事件,叶凝瑶敢肯定这个女人是恨孟家人的。   现在唯一不能确定的是她有没有勇气改变自己的命运。   “你想让我做什么?”不能怪她多疑,在这个无亲无故的村子里,除了莫小青以外,陈玉茹不敢相信任何人。   女人充满戒备的眼神让叶凝瑶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之前一直以为她是个懦弱老实人,看来不一定是这样。   “我想知道孟迎武所有的事,作为回报,我会帮你离婚回城。”   “就这么简单?能回城你自己为什么不回?”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把陈玉茹砸得有点懵,她恨不得立刻答应下来,可又怕自己再次落入别人的圈套。   其实叶凝瑶能理解她的小心翼翼,这年头回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换作是自己也会不相信有这种好事。   “我和我男人的感情很好,暂时不打算回城,你也知道我哥在咱们村,这次他来就是想带我回去的,我可以把这个回城的名额让给你,不过你要拿孟迎武的所有秘密来换并且跟我合作。”   这样的诱惑没人会不动心,在孟家的每一天都犹如炼狱一般,陈玉茹巴不得立刻就能回城,可是孟迎武会放过她吗?   “他不会跟我离婚的。”   上次提离婚,她就挨了顿打。   “你放心,我会让他跟你离婚的,只要你能信任我。”   叶凝瑶笃定的态度给了陈玉茹莫大的信心,她紧咬着嘴唇下定决心赌一把,“好!我跟你合作!他的事我都告诉你!”   ……   从山上下来,叶凝瑶去了邻村买老母鸡。   为了计划能顺利实施,她又打了二斤白酒,就是不知道叶凝远是个什么酒量?   反正上次那一斤白酒,他和傅十冬都没喝多。   最近两天叶凝远神出鬼没地天天出去,因为有大嫂的事情需要分神,叶凝瑶也没去问他在外面做了些什么。   做菜这方面,叶凝瑶只能指望她家男人来干,她只要把食材都准备好就可以。   傅十冬见她两只手拎满东西回来,立刻上前几步帮忙,“这种活下次我来干就行,手疼不疼?”   “……”只是一只鸡和二斤酒,叶凝瑶觉得他这反应有点夸张,自己又不是三四岁的孩子,不至于那么娇气。   “什么都要你来干,如果以后你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   她这句玩笑话只是随口说说,傅十冬身子一顿,拎过东西后抬起眼凝视着她,“没有那种如果,别做这样的比喻。”   见男人一脸严肃,叶凝瑶偷偷吐了下舌头,她心虚地讪笑道:“我只是开个玩笑,你这么认真干嘛?”   想到自己在叶凝远面前签下的保证书,傅十冬忍下想表白的冲动,转移话题,“这只鸡你想怎么吃?”   刚刚男人眼中的情绪让她有些无所适从,见他不再谈论那个话题,叶凝瑶平复好心底那抹慌乱,装出一副很自然的模样说:“你决定,我都可以。”   随着夜幕降临,庄秀芝带着两个孩子吃完晚饭就回去睡觉了,饭桌上只留下叶凝远和傅十冬还在推杯换盏,叶凝瑶在旁边作陪。   他们几杯白酒下肚,神志依然清晰。   叶凝瑶一直在等庄秀芝离开,终于把人盼走之后她才开口,“哥,我想求你件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帮忙。”   说着,她把对方的酒盅斟满酒,讨好的意味十分明显。   “什么事?你说吧。”几两酒喝下去,叶凝远只是觉得有点头脑发胀,不过整个人还是清醒的。   如今鸡肉他吃了酒也喝了,他妹这才说有事相求,真是鸡贼!   “我想求你给家里打个电话,让父母那边帮忙给一个人办回城。”叶凝瑶双手合十,态度虔诚。   如果他不肯帮忙,自己以后都不搭理他!   “给谁啊?不会是他吧?”叶凝远用手指向傅十冬,一股怒意渐起。   他们叶家绝不要吃软饭的男人!   叶凝瑶瞧出他脑补得有点过,连忙打断他的胡思乱想,“什么呀?当然不是!是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女知青,她家也在京市,你就说帮不帮忙吧?”   在书中,叶凝远对原身有求必应,所以她才会提出这种请求。   如预想的那样,叶凝远并没有直接回绝她,而是又问:“你为什么要帮她回城?”   “之前我在村里受过她很多恩惠,她是个很可怜的人,前几天差点自杀死掉,所以我想帮她离婚回城。”为了营造气氛,叶凝瑶狠狠拧了把大腿,为求自己泪眼朦胧,可怜兮兮。   看见媳妇要哭,傅十冬立刻放下酒杯探过身子,“你哭什么?你说的是谁?”   怕他坏事,叶凝瑶只好把掐自己的那只手偷偷伸向他的腰侧轻轻拧了一把。   感受到那轻微疼痛,傅十冬不自觉地坐直身子,看向她的目光饱含着千言万语。   叶凝瑶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仍然在那里卖力表演,“如果有一天她真死了,我一定不会原谅我自己,哥,你就帮我这一次吧。”   “你自己怎么不跟爸妈说?”叶凝远目光炯炯地审视着她,心中在猜想这些话的可信度。   “我和十冬的事家里还不知道,我可不敢往家里打电话。”   原身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面对她的父母,叶凝瑶出于本能地心虚。   如果可以,她暂时还不想面对爱女如命的叶家父母。   叶凝远品了品她这话,觉得也是,婚姻大事她竟然敢瞒着家里偷偷做决定,估计是不敢往家里打电话的。   “这个忙我可以帮,不过你也要想好怎么对父母坦白从宽,我不可能帮你瞒太久。”   “谢谢哥!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叶凝瑶举起酒壶笑嘻嘻地又为他斟酒。   这副娇俏的模样看在傅十冬眼里却心生醋意,虽然知道对面坐的男人是媳妇的亲哥,可至于笑得这么灿烂么?   叶凝瑶的注意力还在叶凝远身上,以至于身旁的醋意她并没有察觉到。   这天夜晚,叶凝瑶睡得正沉,恍惚之间只觉得脸颊被什么东西轻轻碰触,温热柔软。   她瞬间睁开眼,正好撞进男人深邃的眸子中,“你怎么在这?”   因为刚睡醒,声音有点糯糯的。   “嗯,大哥睡觉了,我想回来陪你睡。”傅十冬双手撑在她肩膀两侧,浓重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鼻息间飘着淡淡的酒味儿。   他有多想她,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两个人已经好几天没有同床共枕,叶凝瑶感受着他身上的雄性荷尔蒙,忍不住微微别过头,小脸儿染上一抹红晕。   烛火下,傅十冬慢慢低下头,薄唇在女人白皙的天鹅颈间流连。   叶凝瑶情不自禁地抚上他后背,呼吸渐渐变得急促。   吻着吻着,两人愈发动情想要更多,正当某人的手想更进一步时,窗外响起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傅十冬,家里还有蜡烛吗?我那屋的蜡烛烧没了。”   混沌的大脑瞬间清明,叶凝瑶眨眨眼,脸色爆红,她赶紧把人推开埋在被里不想见人。   好事被打断,傅十冬就算再好的脾气也会发怒。   忍下心里的火气,他隔着被子轻轻安抚那个还在害羞的小女人,“我出去看看,你先睡吧。”   “嗯。”叶凝瑶闷声点点头,脸颊是火辣辣得烫。   从炕箱里找出两根蜡烛,傅十冬黑着脸走出屋子,看向叶凝远的眼神中透着冷意。   叶凝远从小到大没怕过谁,他双手环于胸前促狭道:“你不是答应和我一起玩跳棋吗?怎么趁我不小心睡着就溜了?”   自打来了大洼村,他没睡过一天好觉。   反正自己在乡下的这段时间,这小子别想碰他妹一根毫毛!   有时候傅十冬挺不能理解他做这种事有什么意义?   自己和叶凝瑶是合法夫妻,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娘家人的面子上,他才懒得配合这种把戏。   “给你蜡烛,眼圈这么黑还是别熬夜了。”   “我不困,走吧,陪我玩两局。”叶凝远无声地打了个哈欠,准备继续和他耗到底。 第33章 协议 ——   这个季节,仙桃山上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草药。   因为精力有限,叶凝瑶只挑了几种从山上移植到小院里,以灵力滋养使其茁壮成长。   清晨醒来,叶凝远见自家妹子在她那一方天地里伺候着那些花花草草,惊诧挑眉。   他走过去,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心中的疑惑更浓。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妹子喜欢鼓弄这些草药了?   听见动静转过头,叶凝瑶对上他那双略带审视的目光,心里咯噔一下。   “哥,你那么看我干嘛?”   闻声回过神,叶凝远半开玩笑道:“在家时我怎么不知道你喜欢研究这个?”   “你天天在部队,不知道的东西多了。”叶凝瑶放下手里的铲子站起身,合掌拍了拍手上的土。   “在乡下没什么娱乐活动,我只能自找乐子呗。”   她的解释成功打消了他的疑虑,叶凝远打趣地问:“不如…跟我回城?”   “我要留在这里发光发热,才不回去。”没完成原身的遗愿前,她是不会离开的。   叶凝远撇撇嘴,只觉得她这只想着谈情说爱的脑袋瓜儿一点都没变。   随意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他忽然开口,“我后天就要回去了,你有没有什么话让我代为转达?”   “回去?你不是要在这里呆一个月吗?”叶凝瑶不禁睁大眼睛,语气中透着欢快。   “我怎么感觉你很开心呢?”   “没有啊,我只是惊讶~”叶凝瑶偷偷吐了下舌头,默默告诫自己要冷静。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叶凝远白了她一眼,正色说道:“你朋友回城的事,等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发电报的。”   “谢谢你,大哥。”这句感谢发自真心,叶凝瑶心里核计着该给他带些什么土特产回去。   “你帮我向爸妈问好,今年除夕我会带傅十冬一起回去过年。”   “嗯,你们的事我会暂时保密,不然咱妈明天就能杀上来把你领回去。”   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   叶凝瑶第一次觉得这个便宜哥哥还有可爱的一面。   第二天一早,叶凝远仍然穿着那一身象征身份的军装,只不过比起来时,那张俊脸不仅消瘦了一圈,还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哪儿出了机密任务。   天还没大亮他坐上了去往县里的牛车,傅十冬坐在赶车人的位置,嘴边隐约挂着笑,神情轻松愉悦。   他的笑看在叶凝远的眼里无比碍眼,如果不是部队催得急,他一定会多呆些日子再走。   “你小子不用太得意啊,如果你敢对我妹不好,我一定会让她跟你离婚。”   “我们不会离婚。”傅十冬侧过头冷冷地看他,眼底充满警告。   经过这一个星期的相处,两人算是对彼此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叶凝远挑眉回瞪他,提醒道:“别忘了,你是签过保证书的,如果一年内你还像现在这样就必须和瑶瑶离婚。”   在叶凝远来大洼村的第一天晚上,两人便签了一份秘密协议。   协议的内容是:在一年内,傅十冬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并且有能力给叶凝瑶安逸幸福的生活。   如果做不到,两人必须离婚。   而叶凝远承诺在这一年内,替他们保守秘密不告诉叶家父母实情。   在这个年代,叶家父母算是比较另类的,他们并不觉得子女离婚是一件罪不可赦的选择,如果婚姻给不了你幸福感,还不如不结婚。   这种观念也在叶凝远的思想里根深蒂固,如果自家妹子和这男人过得不好,那他宁愿养他妹一辈子也不受这种委屈。   因为有这份协议在,这段时间他才会这么消停,没给傅十冬下绊子。   “放心,不会有那种可能。”傅十冬剑眉拧紧,他使劲儿拽了一把缰绳,牛车忽然偏离原本的轨迹走向旁边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哐当”一声颠簸,毫无所觉的叶凝远身子一晃,远差点儿没被颠出去。   屁股颠得生疼。   “姓傅的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没注意到。”傅十冬淡淡地瞥他一眼,不再说话。   临近火车进站的时间,忍着屁股痛牛车还要继续坐,叶凝远沉着脸懒得和他一般计较。   待一年之后,看他还怎么嚣张?   把人送到县里火车站,傅十冬没有直接回村,而是赶着牛车去了一家废品收购站。   这年头,家里不看的旧书废报都会卖到废品站换钱。他走进院子,问向守在门口的老头,“大爷,你们这里有初中教科书吗?”   老头儿抬起眼,好奇问道:“给孩子买?”   “嗯。”傅十冬脸一红,没好意思告诉人家是他自己要看。   “你往头去,好好找找应该有。”老头儿用手指了个方向,还不忘提醒道,“那里还有画册啥的,估计小孩子也都喜欢。”   “好,谢谢您。”   四周除了残破不堪的家具,还摆放着不少将要支离破碎的陶瓷瓦罐。   不远处是高高摞起的书本,他绕开地上零散的纸屑和废弃的瓶瓶罐罐走过去,然后弯下身开始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因为收购站里的废书太多,傅十冬撸起袖子找了半天才从众多书中找到两本初中语文和数学。   因为时代的原因,在一九六六年后他们这里的所有学校,包括小学都停了课。   那时候傅十冬才十岁出头的年纪,被迫休学没几年好不容易盼来学校复课又赶上大哥出事。   一边忙着挣钱一边还要照顾家人,就这样他再也没去过学校读书。   在初中课本旁边还有几本高中教科书,外面的封面被损坏严重,里面的书页却有八成新。   傅十冬迟疑一瞬,然后把它们从书堆里捡出来放到一旁。   除此之外,他又翻找出好几本画册和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一并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布兜子里。   回到门口处,老头儿连瞧都没瞧一眼他拿的是啥,过秤收钱就放人走了。   临了还不忘多句嘴,“小孩子还是多读书好,如果有条件要送去学校才行。”   “……”   下午回到家,叶凝瑶不在,傅十冬把那些书放进炕箱里,单挑出那几本画册给傅年送了过去。   两个孩子都出去玩了,家里只有庄秀芝在。   他把画册放到桌上后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出声问道:“嫂子,你说咱们把傅年送去学校读书怎么样?”   “读书?”庄秀芝惊讶地抬起眼,脸上露出一丝犹豫,“他能行吗?”   先不说有没有学校愿意收,傅年有生理缺陷会不会被别人欺负?   其实傅十冬也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孩子今年十多岁了,如果再不读书,将来只会和他一样。   “最近傅年的反应好像比从前灵敏很多,我觉得不如咱们试一试。”   今年秋天,傅媛也该上小学了,傅年还在村子里闲晃只会被耽误。   庄秀芝蹙起眉,思虑再三,最后点点头同意了,“那就让他试试吧,等到了秋天让他和园园一块上学。”   ……   一天后,京市。   伴随着鸣笛声火车缓缓驶入站台,叶凝远扶了下帽檐深吸一口气,拎着行李下了车。   他没有直接回部队或回家,而是坐上公交车去往市里的机器厂找父亲叶正言。   之前离开时,叶家父母都知道他哪天回来,钱淑华像是猜到了他的举动,早晨跟着丈夫来到机器厂,一屁股坐在办公室里就没挪过坑。   叶正言抽抽嘴角,敢怒不敢言。   叶凝远风尘仆仆地赶来,一进办公室正好对上他妈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   “呦,你离开之前是怎么跟我说的?怎么刚下火车就跑这来了?”   “妈,我猜到你会来这儿就没回家。”叶凝远心虚地摸上鼻尖儿,眼神闪躲着母亲犀利的目光,讪讪一笑。   “你可真会猜。”钱淑华没去拆穿儿子的谎言,家里这俩孩子从小到大都跟他们的父亲关系更好一些,这种醋吃多了也就麻木了。   “快说吧,你妹现在怎么样?”   “她挺好的。”叶凝远含糊其辞地说道,同时从行李袋里拿出不少东西放到办公桌上,“这都是她让我带回来给你们的。”   除了一些当地的土特产,还有一大罐蜂蜜、香囊和好几瓶桃花丸。   他随手拿起一小瓶桃花丸递过去,“我妹说这个吃了美容养颜,让你一天吃一粒,连吃七天。”   钱淑华接过药瓶放到旁边没多看一眼,此时更关心女儿的近况,“你还没告诉我她现在怎么样,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知道他妈没那么好糊弄,叶凝远强作淡定,“我能瞒你什么啊?她过得真挺好。”   钱淑华仔细打量着他,见他不像是撒谎,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那你说说,她和江淮为什么分手?”   提到这个话题,叶凝远不自觉地看向父亲,钱淑华女士不但脾气大心脏还不太好,也不知道随身带没带救心丸,他有些犹豫要不要现在就说出事实真相。   两父子默契地交换一个眼神,他心思一转有了说辞,“江淮和我妹都是那种闷声不吭的性格,两块石头在一起早晚会分手,他俩现在各过各的挺好。”   “就这样?”钱淑华显然不信他这些胡言乱语,她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一脸严肃地说:“叶凝远同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军人你可不能撒谎隐瞒事实真相。”   “我没撒谎啊。”他说得就是事实,只不过是个笼统的事实。   “不说是吧?行!我明天买火车票亲自过去查。”钱淑华这个妇女主任可不是白当的,直觉告诉她,女儿在那边肯定吃了亏,她会和江淮分手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第34章 调离 ——   叶正言一听这话立刻反驳道:“你干啥去啊?别给孩子添麻烦!”   “你是不是知道出了什么事?”钱淑华瞪向他,仿佛要穿过外表看到本质。   “你们有事瞒我?今天不把话说清楚谁都别想走!”   “我知道什么啊?你一天竟瞎想。”叶正言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其实他是真的啥也不知道,为了清者自清,只能睇给儿子一个自求多福的表情。   看样子糊弄不过去,叶凝远重重叹气,“妈,你要不先吃一颗救心丸吧。”   啥事听了需要救心丸?夫妻二人心里皆是咯噔一下。   “我用不着吃,你快说!”   叶凝远瞅瞅她只能老实交代道:“瑶瑶和江淮确实分手了,而且江淮在那边还结婚了。”   “啥?结婚!”听者同时出声。   俩孩子刚分手,男方就另娶他人,这其中的猫腻明眼人一目了然。   感受到妻子的愤怒,叶正言心里乱得不行,他不禁喃喃自语道:“也许不是你想的那样,江淮不是那样的孩子。”   “当初我就说别整亲上加亲那一套,可你偏不听!”想到女儿在那人生地不熟的乡下遭遇背叛,她恨不得马上坐火车过去问个清楚。   “到现在你还替那臭小子说话,难道你儿子还能说假话骗你?!”   叶凝远一直在旁边注意母亲的一举一动,见钱淑华因为生气脸色通红,他立刻贴心地倒了杯白开水,并出言相劝道:“妈,你别那么激动,我妹现在变得可凶了,没人能欺负她。”   “凶点儿好,凶点儿好…不然挨欺负了都没人能帮她。”钱淑华感觉自己憋屈得不行,眼泪围着眼眶转,“我辛辛苦苦养大的闺女,凭啥让人欺负?江淮那个白眼狼最好别回京市,不然我跟他没完!”   “凝远,到底怎么回事?真是江淮见异思迁了?”叶正言仍是一脸不可置信,他不相信平时品行端正的孩子能干出这种缺德事。   “爸,我在那里呆了一个星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得差不多才回来,这件事上,的确是江淮做得不对。”   叶凝远知道,其实这件事对他爸的打击是最大的,江淮可以说算是叶家的半个儿子,谁会想到有一天双方的关系会落个这样的处境?   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叶正言颓下肩膀,仿佛整个人被抽走了力气,他紧抿着嘴从椅子上站起身往外走。   落寞的神情令人心疼。   叶凝远刚想追过去就被钱淑华一把拦住了,“你让他自己一个人静静吧,亲手养出个这样的玩意,估计他心里比谁都难受。”   虽然他们夫妻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被最亲近的人这样捅一刀,换成是谁都需要适应一段时间。   “你妹在那边真没事?我明天去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回城的名额把她调回来。”   叶凝远眨了一下眼睛,没敢对视她的目光,“她在那里挺开心,我也提过回城的事,她说她要为国家做贡献,暂时不打算回来。”   “她真这么说的?还是她对江淮仍旧不死心?”钱淑华对女儿这种思想觉悟感到意外,难道受一次打击真的能让人快速成长?   “绝对没有!她对江淮早就放下了,你放心吧。我妹她现在变化很大,等春节回来的时候她说要送你个惊喜。”想到那有可能是惊吓,叶凝远不厚道地笑了。   “啥惊喜?我用不着她给我惊喜,她只要开开心心的比什么都强!”想到女儿还和江淮在一个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就觉得气儿不顺。   敢欺负她钱淑华的闺女,管他是谁都甭想有好果子吃!   ……   一个星期后,一份《知识青年调动通知单》从市里派发至大洼村,这份通知把孟家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只见上面写道:“根据市劳动局第三号通知,大洼村生产大队知识青年江淮同志调至余家村生产大队另行分配工作,请即通知本人办好有关手续,于七月一日前去余家村报到。”   余家头距离大洼村45公里远,来回一趟要七个小时。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可不管是地理位置还是物产资源都差异极大。   如果说大洼村的土地能让人填饱肚子,那么余家村就是个贫困村,吃不饱穿不暖是常态。   平白无故被调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最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的人是孟迎莹。   新婚燕尔就要两地分居,她只能把气撒在孟迎武身上。   “为什么江淮会被调走?你怎么当的大队长?”   “这关我啥事啊?我本事再大还能管到市里去?”孟迎武瞥她一眼,最近心情沮丧有些受够了她的臭脾气。   “他是你妹夫,难道你要看着我们两地分居吗?”江淮的心没在自己这里,如果两人再分开住,孟迎莹对未来的变化没有什么信心。   万一那男人又喜欢上别人该怎么办?   “你不会搬过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不是挺正常么?”   村里的女人都以夫为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不跟着她家男人走,难道还想赖在娘家是咋的?   “我不去!”孟迎莹曾经去过一次余家村,那破地方还不如大洼村,如果让她在那种环境生活几年还不如弄死她算了。   “别忘了大队长这职位你还是靠我才得来的,反正我不管,江淮不能被调走!”每次在争执不下的时候,孟迎莹都会说这句话,而孟迎武也是理亏地随她使唤。   可这次的确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他一直沉着脸最终爆发隐忍的怒意,“每次都这是这句话,你腻不腻?要不大队长给你来当,我是没本事帮你!”   在这个村子里,孟迎莹能仰仗的人只有这个便宜大哥。见他真的动怒了,理智勉强在线的她只能撂下面子赶紧哄人,“我这不是着急嘛,你看你这脾气,怎么?最近谁又惹你了?”   最近孟迎武是吃不好睡不好,俗话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庄秀芝。   哪怕命根子差点被那女人废了,依然还是想得到她。   可算有人愿意和自己唠唠知心嗑,他往外望了一眼小声请教道:“你说……怎样才能打动一个女人的心?”   以往,孟迎武都是靠抢的,女人嘛,睡几次她的心就跟着你了。   他也想睡庄秀芝,可惜却碰了钉子。   有傅十冬那个狼崽子在,用抢的显然是行不通。   “你又相中哪家姑娘了?”上次受伤,孟迎武一直牙关紧闭套不出任何信息,孟迎莹倒是很好奇那个女人是谁?   “先不告诉你,等事成了再跟你说。”知道她对傅家人的意见很大,他才不会说出来任其瞎捣乱。   对于自己的调离,江淮可以说是毫无反应,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内。   孟迎莹问过他多次,想知道是谁故意整他,不过直到七月一日江淮拎着行李离开村子,她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   七月的天气热得像个蒸笼。   到了晚上人们会拿着大蒲扇跑到院子里乘凉。   在傅家的小院里,傅十冬带着两个孩子坐在桃花树下看书,每人腰间都挂着一个驱蚊香囊。   叶凝瑶坐在藤椅上,看着眼前认真学习的三人,还是有点不适应傅十冬的这种改变。   前几天她从炕箱里无意翻出好几本教科书,本来以为是买给傅年的,没想到竟然是傅十冬自己要看的……   书中曾经提过,过几年这个国家就会恢复高考,她要不要也跟着学学?   感受到媳妇目不转睛的注视,傅十冬从书中抬起头,神情微窘,“怎么了?想吃水果吗?”   七月正是西瓜成熟的季节,家家菜园子里都会有西瓜藤。   闷热的夜晚吃几块被冷水拔凉的西瓜特别解暑。   “你们好好学吧,我去切。”为了支持他们学习,叶凝瑶从椅子上站起来准备去切西瓜。   “你切不动,我来吧。”傅十冬放下手里的铅笔追了过去。   因为夏天太热,叶凝瑶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碎花长裙。   纤细的腰肢显得更加盈盈一握。   傅十冬走近她,闻着那若有似无的香气忽然拉住她的手紧了紧。   “嗯?”叶凝瑶侧过头,疑惑挑眉。   “你听说了吗?那人被调去其它村了。”至于是谁这么厉害,傅十冬心里清楚,同时对于自己的未来很有压力。   她美眸流转,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嗯,我听说了。”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叶凝瑶还挺遗憾的,其实她巴不得书中男女主再起点什么幺蛾子对付自己,这样她打他们的脸才痛快!   见她一脸冷漠,傅十冬舒展眉心,愉悦之情偷偷藏在眉宇间怎样都抑制不住。   把西瓜从水桶里拎出来放在菜板上,刀起刀落整个瓜被分成了几瓣。   他从旁边拿过一个大碗把两瓣西瓜和汤匙放进去,然后递给叶凝瑶,“吃吧,吃完早点回屋睡觉。”   从结婚那天起,这个男人一直都很细心,把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   叶凝瑶接过大碗,心里泛着甜意。   她剜起一块递到他嘴边,问:“很晚了,你还要继续看书吗?”   其实,她挺奇怪这男人怎么会突然想要学习?   “嗯,我还要再看一会儿,有些地方不太懂。”傅十冬张嘴含住那块西瓜,从喉咙到心口窝都是甜甜的。   “要不然…我陪你看吧。”有原身的记忆在,叶凝瑶觉得自己应该还是可以看懂的。   “好。”   凉凉的月光下,一个仰头,一个垂眸,四目相对,一丝情愫在彼此间缓缓流动…… 第35章 撞破 ——   随着夏日的来临,田地里的春小麦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今年风调雨顺,小麦的长势非常不错,为了让大家更有干劲儿,在麦子秋收前,市里特意派下几个工作人员带着一批农用物资挨个村子进行慰问。   这种好事可不常有,为了欢迎市里领导,孟迎武特意在村里食堂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饭。   午饭吃什么,那也是有讲究的。   不能太好更不能太破。   最后一琢磨,食堂准备的午饭是苞米面大饼子配蘸酱菜,酱做的是青椒鸡蛋酱,除此之外还有鸡蛋羹和汆丸子汤。   几道菜很低调,又不至于清汤寡水。   市里来的四位领导分别是革委会和农业局的小头头,为了欢迎他们莅临,村口锣鼓喧天排场做得很足。   刘迎春和孟迎武站在村口等了很久才把人盼来。几个人寒暄几句之后,孟迎武喜滋滋地收下那些农用物资,然后便带着他们去村里食堂吃午饭。   另一边,在打谷场上,村民们三三两两席地而坐,等待市里领导的慰问讲话。   今天的天气阴沉沉的,有人害怕下雨,非常聪明地戴起了斗笠。   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抬头望着天色不禁有些担心。   好不容易粮食大丰收,马上就要秋收了,可别再出现什么纰漏才好。   叶凝瑶和莫小青坐在打谷场的角落里,头上也戴着一顶大大的草帽,因为天气闷热两人的小脸儿上皆是染着红晕。   “你说领导们怎么还不来啊?这种天气最适合在家睡觉了。”   莫小青用手指摆弄着额前的碎发,眼神中透着不耐烦,如今她的头发已经长了许多,为了迎合林子安的喜好,她准备留一头长发。   “估计快了吧。”叶凝瑶放眼望向四周,不经意间和陈玉茹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只一个眼神,她便挪开了视线看向别处。   又过去十分钟,孟迎武才笑呵呵地把人带到打谷场。   见大家早就等在这里,市里革委会的冯副主任双手合十态度谦和,“真是不好意思,让大家伙儿久等了!”   一句抱歉,听得大家既消气,又烫贴。   孟迎武站在一旁心里不得不佩服人家当领导的气度确实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   并告诫自己一会儿讲话也要展现出这种气度才行。   好不容易轮到他了,刚开口,忽然天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闪电,紧接着“轰隆”一声雷鸣,响彻整个打谷场。   随之而来的是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下来,下个不停。   被雨势袭击的人们开始坐立不安起来,刘迎春见下面骚|动不已立刻打断孟迎武的话,“雨越下越大,今天的会议就到这儿吧。”   准备一肚子的草稿一句都没用上,孟迎武气闷得不行,可在市里领导面前他只能勉强点头同意散会。   本来四个人是准备慰问完村民就离开大洼村回县里的,但因为雨势太大,他们只能临时改变计划打算在这里住一宿,第二天一早再离开。   为了尽地主之谊,孟迎武主动把人请到家里招待他们。   招待的饭菜是潘桂芬和陈玉茹做的,和以往不同,陈玉茹只是帮着洗好菜就谎称自己不舒服进屋去了。   潘桂芬瞧她脸色的确不太好,又瞅瞅她的肚子,板着脸同意了。   直到人进了屋,她才偷偷摸摸地把孟迎武拉到一边问道:“你媳妇咋了?是不是肚子里有了?”   “她就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能有啥啊?我看她就是偷懒!”孟迎武连想都没想就立刻反驳道。   平时那女人躺在那儿就跟条死鱼似的,自己根本都懒得碰,如果真有了,那也是跟其他野男人的。   “看你这话说的,不是当年你非要娶人家的时候了?”潘桂芬剜了他一眼,觉得自己家这俩孩子哪个都不让人省心。   那不是…不知道庄秀芝的病能好嘛?   孟迎武在心里暗暗吐槽道。   想到那个女人,他动了动嘴唇,很想告诉老娘,自己准备给她再换个儿媳妇。   不过这事现在说还不是时候,需要再等一等。   晚饭过后,孟迎武带路,把领导们送去村里的知青点住宿。   那里环境干净还宽敞,可比老百姓家强多了。   临出门前,他特意嘱咐陈玉茹,自己会回来的晚一些,让她准备好宵夜他回来吃。   陈玉茹闷声点点头,眼底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   黑夜里,雨势已经渐渐转弱变成了蒙蒙细雨。   把人送到知青点,孟迎武迎着小雨没有回家,而是换了个方向往村东头走去。   晚饭喝了点白酒,身子有些燥,想到即将要发生的,他不自觉地加快脚步。   直到走近一处空置已久的院子,他放缓步伐走了进去。   刚推开房间,一双不算纤细的手臂就迫不及待地缠了上来。   “你怎么才来,我都等你很久了。”   孟迎武对上那双含嗔的小眼神儿,笑呵呵地搂上她的腰,“我要把那几个人安顿好了才行,怎么?就这么想我?”   “你说什么呢?讨厌~”漆黑的屋子里,刘美玉脸色发烫,任凭男人对自己上下其手,她只是羞涩承受。   片刻功夫,两人已滚到屋子里的干草垛上,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下了一天的雨,空气中弥漫着潮湿又有些许凉意,可激烈运动的两人却浑身滚热,非常投入。   正当他们忘乎所以的时候,不知是谁在外面惊呼一声:“救命啊!有狼啊!”   那嘹亮的嗓门在这寂静的夜晚非常刺耳。   孟迎武隐约听到动静差点儿没吓颓了。刘美玉连忙推推他一脸也是惊吓,“快起来啊~你听外面是不是有声音?”   孟迎武竖起耳朵听了半天,回应他的只有一片寂静,紧绷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   箭在弦上哪有不发的道理,色字头上一把刀,就算现在天塌了也要等会儿再说。   他捂上她的嘴,在其耳边小声安抚道:“我啥也没听到,乖~再让我好好稀罕稀罕。”说着,又开始了动作。   他会这么有恃无恐,也是有原因的。当年庄秀芝和傅家老大结婚之后,孟迎武就开始放飞自我,不论是在第一任媳妇死之前还是死之后,他一直在外面乱搞女人,可这些年来却从来都没有出过事。   他找的这个地方,以前传过闹鬼,没人会闲着没事往里进,因此就算外面有什么动静也和他无关,他并没有把这一切和自己联想在一起。   此时,村东头这边已聚满了人,叶凝瑶一脸惊恐地缩在傅十冬的怀里,肩膀还在瑟瑟发抖。   有人拿着手电筒照亮黑漆漆的四周,大家的脸上都充满戒备。   除了村东头的村民,莫小青和陈玉茹领着几个人也在他们其中。   谁都没去细想,为什么一时之间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这里有狼。   莫小青上前一步,假意关心道:“凝瑶你没事吧?狼在哪儿呢?”   “我…我没事,十冬把它吓跑了,我看它往那边跑了。”叶凝瑶手指的方向就是孟迎武所在的那座房子。   因为傅十冬“狼崽子”的称号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所以大家并没有质疑他是怎么把狼吓跑的。   现在狼进了村子还躲进民宅,这可把大家吓坏了,万一跑去自己家那不是要人命吗?   “哎呀!这个咋整?!咱们还是找找吧!”人群中,周大婶双手使劲拍了下大腿,脸上焦急万分。   其他人跟她一样的想法,都不约而同地嚷嚷道:“对对对!咱们人多快找找!”   说着,有人拿着手电筒率先往那座土房子走去。   叶凝瑶和陈玉茹无声地交换了一个眼神,跟在人群之后神色坦然。   傅十冬依然搂着媳妇的肩膀,虽然心底满是疑惑,但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多问。   屋子里的孟迎武和刘美玉还不知道他们的龌龊事就要曝光于人前。   俩人一番风流之后衣服还没穿好,就因为一些事开始争执起来。   “你到底什么时候离婚?我什么都给了你,你不会是在糊弄我吧?”刘美玉紧紧拽着他的手臂,眼底尽是愤怒。   刚刚俩人还是好好的,她只不过是甜蜜地畅想一下他们的未来,这男人的脸立马就沉下来了。   这让她能不生气吗?   虽然当初刘美玉是被半逼半哄才会和孟迎武睡在一起的,   可时间一久却对他动了真感情。   如果不能嫁给他,以后该怎么办?   在男女关系上,孟迎武最烦这种死缠烂打型的女人,人已经睡够了也就那么回事儿,他用力抽回自己的手臂,一脸嘲讽道:“我啥时候说要离婚?如果受不了这委屈咱俩以后还是别见面了。”   就算离婚,他要娶的只有庄秀芝,其他人都靠边站!   刘美玉没想到他不但不哄自己,还说出这么无情的话,整张脸被气成了紫茄子色,“孟迎武,你简直不是人!”   说着,挥起拳头就往男人的肩膀上砸。   孟迎武哪会任她打,举起手就是一巴掌,正当他准备再扇一巴掌的时候,土房子的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了,踹门的人举起手电筒看到里面这副场景先是一脸懵逼,随即朝身后大声喊道:“你们快过来啊!这里有人!”   突如其来的状况把将要干架的两个人都吓傻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门口处已围满了人。   方才一个手电筒的亮光太微弱看不清楚。如今好几个手电筒一起照亮,只见不大的小屋里孟迎武和刘美玉衣衫不整地抱在一起,身上所能看到之处都是暧昧的痕迹。   这俩人在这里干了什么,可想而知。 第36章 举报 ——   孟迎武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立刻推开身旁的女人,慌乱之中整理着衣服。   陈玉茹隐在人群之中冷笑一声,随即狠掐一把大腿冲了出去,“孟迎武!你咋能背着我偷人呢!你真是太不要脸了!呜……我的命太苦了!”   说着,她扑向对方就是一顿捶打。   长这么大,今天被两个女人轮着打,孟迎武气得想骂娘。   他立刻桎梏住她的双手骂骂咧咧道:“你有病吧!在这发什么疯?”   在众人面前他还算理智在线,并没有反手揍人。   可陈玉茹哪会因此善罢甘休,这是她好不容易盼来的机会,能不能成事在此一举。   “我发疯?你背着我偷人,还说我发疯?好!我今天就疯给你看!”说着,她忽然低下头狠狠咬上对方的手腕。   孟迎武一吃痛,抓起陈玉茹的头发就是一个大嘴巴,“你她娘的敢咬我?!”   在这之前,村里人也时常听到孟家传出骂骂咧咧的吵闹声,可这是第一次看见孟迎武当着这么多人面前打女人。   大家都被这一巴掌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搞破鞋的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地打人?简直就是个畜牲!   莫小青见状,立刻蹿到他们面前把陈玉茹拉到自己身后,扬起下巴咬牙质问道:“孟迎武,你想干啥?你搞破鞋还搞出理来了?!”   “这是我们家的事,你该干嘛干嘛去!”局面已经这样,孟迎武知道自己就算解释再多都没用,他只能先让陈玉茹安分下来再处理其他事。   被捉奸的刘美玉胆战心惊地缩在角落里心乱如麻,她下意识地想跑,可浑身早已没了力气,根本就动弹不了。   “你敢揍陈玉茹,我就要管!你们这对奸|夫淫|妇,我要去革委会举报你们!”莫小青揽住陈玉茹的肩膀据理力争,正义凛然的样子使她的形象瞬间变得非常伟岸。   本来大家的关注点全都在孟迎武一个人身上,听到“奸|夫淫|妇”这个词才想起来还有那个刘美玉呢。   在场的所有知青总算知道为什么孟迎武非让刘美玉当这个知青点的点长了,原来这俩人早就偷偷摸摸睡到一块去了!   “你们这对狗男女真不要脸!”   “就是!”   “就这样还当啥大队长啊?我去找刘支书评评理!”   孟家在村里的名声早就臭了,有这么好的扳倒机会,有心人哪会放过?   就算有个当革委会主任的亲戚又能怎么样?   难道在众目睽睽下还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只是片刻功夫,孟迎武已从方才的慌乱中稳住心神,他把衣服整理好,不管旁人说什么都没有再生气。   有莫小青护着陈玉茹,他只能先随便找个借口替自己辩解几句,“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和刘知青是清白的,我只是来这里避雨的。”   “呦~这避雨避得衣服都脱了?说瞎话都不打草稿!”   “这也没下多大雨,有啥可避的?”   “玉茹跟我回家!回去我再跟你解释!”孟迎武也知道自己找的借口不可能让人信服,他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再想办法。   他能这样镇定,也是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孟家在村里可以说是一手遮天,就算自己有错,村里这帮人也奈何不了。   “我不跟你走,我知道等回去之后你一定又会打我!”陈玉茹躲在莫小青身后害怕地摇摇头。   在大家面前给他上眼药?   孟迎武气得准备上前抢人,就在这时,不知是谁把刘永春找来了,跟在他旁边的还有市里过来的那几位领导。   几个人看见这副香艳的画面只觉得辣眼睛。   刘永春背着手黑沉个脸问向孟迎武,“这是咋回事?你解释解释?”   当孟迎武看到他旁边那四个人的时候,原本平复好的心情又慌乱一瞬。   他倒是把这四位市里领导给忘了。   “冯主任,刘支书,我和刘知青只是在这里避雨,我们真是清白的!”孟迎武用余光瞄向一旁的刘美玉,见那女人跟个傻子似的还愣在那里,他偷偷挪动身子把人挡在身后,试图给她争取整理衣服的时间。   可惜,刘美玉已经吓傻了,她紧紧揪着衣领不为所动。   “你家和知青点都不在这个方向,你跑这避什么雨?”刘迎春把眉头皱得死死的,见他还敢死鸭子嘴硬,心里更是怒不可歇,“你不说,就让刘知青说,你让开!”   被点名的刘美玉被吓得一哆嗦,混乱的大脑因为这一声呵斥终于清明了一些。   她垂下头,思绪百转千回。   假如自己现在承认一切,那么将要面对的后果不堪设想……想到孟迎武刚刚还提出分手并且打了自己,她心思一动,猛得站起身拨开孟迎武面对众人一边哭一边反咬道:“各位领导一定要替我作主啊!是孟队长他强|奸我!”   在场所有人一听,瞬间哗然!   叶凝瑶在人群中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没想到事情发展地有些出乎预料。   她和陈玉茹默契地对视一眼,唇角微勾。   孟迎武也被她这句控诉弄得一愣,随即怒目圆睁道:“刘美玉,放你娘的狗屁!”   在这种时候,刘美玉只求自保,既然孟迎武对她不仁就别怪自己翻脸无情,怕这男人发起疯来会动手,她忙小跑至刘迎春和市里领导面前寻求庇护,“是孟队长以工作为由把我骗到这里的,我想反抗他还打我!”   说着,刘美玉梨花带雨地抬起下巴,让大家看清自己脸上的巴掌印和手腕上因为太过激情而留下的红痕。   通|奸和强|奸可不是一码回事,脸上和其他地方的证据确凿,就足以让孟迎武百口莫辩。   “刘美玉,我tm的弄死你!”这是孟迎武第一次在女人身上栽跟头,他双眼猩红,仅剩的一点理智快要下线。   作为市里革委会的工作人员,冯副主任看着这一切对两人说道:“你们跟我走一趟吧,孰是孰非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冯主任,是她冤枉我!”孟迎武还想为自己辩解几句,他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跟着去了恐怕是凶多吉少。   见他还在垂死挣扎,刘迎春狠狠瞪向他,“有啥话去革委会说,你还不觉得自己丢人吗?村里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孟迎武紧紧攥着拳头被怼得哑口无言。   就在他认命般要和刘迎春他们离开的时候,一直沉默的陈玉茹忽然开口说道:“支书,我跟你们一起去革委会。”   孟迎武侧过头疑惑地看向她,“你去干嘛?”   “我是你媳妇,有权知道真相。”陈玉茹屏住呼吸迎上他的目光,眼底毫无惧色。   “陈知青有知情权,跟着我们走吧。”冯副主任瞅瞅这三人,重重叹口气率先离开了这间土房子。   孟迎武被村里的几个壮小伙儿押着走在人群中间,而刘美玉则慌慌张张整理好衣服,低着头紧跟在刘迎春身侧。   有些好热闹的村民也跟着他们去了革委会。   边走边小声讨论着。   “这孟迎武胆子也忒大了,竟然敢犯法!”   “谁知道是不是那姓刘的知青在撒谎,这都是说不准的事儿。”   “这孟迎武可真不是个东西!看把他媳妇打的,我估计他平时也总动手!”   目送他们一群人离开,莫小青悄悄凑到叶凝瑶身边,以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问:“你说玉茹能成事不?”   “如果她能狠下心,就没问题。”叶凝瑶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一点都不担心接下来事情的走向。   第二天,一夜没阖眼的孟迎武强打着精神和刘迎春说起软和话,“支书,我想给我舅打个电话,你能不能通融一下?”   “现在这种情况,我通融不了,你还不知道吧?你媳妇昨晚已向市里革委会举报你曾经强|奸她,并且长期家庭暴力,她表明态度要和你离婚。”刘迎春睇给他一个看人渣的眼神又补充道:“一会儿县里的公安同志会带你走,曾经犯下的错误以后一定要知道悔改才行。”   如今可不是刘美玉一个人说孟迎武强|奸她那么简单。一个两个女知青都举报他,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够他吃一壶的……   “她放屁!”孟迎武抬起眼一脸震惊,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枕边人会举报他,乱哄哄的脑子怎么想都想不明白,陈玉茹为什么要这么狠?   不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和自己离婚她就能活得好?想得美!   “我没强|奸过她,当初我俩是自由恋爱,她想离婚我不答应!”   之前孟迎武是想和她离婚,不过现在那臭娘们竟然敢举报他,就算他好不了,她也别想好!哪怕是死她也是孟家的鬼!   “这可不是你能说得算的。”刘迎春冷冷地看着他,对其反应大失所望,“你这几年的贪污受贿也在她的举报范围内,她作为举报人,就算你现在不想离婚都不行。”   “……”孟迎武狠搓一把脸,在心里把那两个女人咒骂百遍,“我能不能见见我妹?”   他现在只能采取迂回战术。   “不能。”   “……”   风雨过后便是晴天。   经过一天一夜雨水的洗涤,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香气。   泥泞的土路上,孟迎武被公安人员押着往村口走去,村口两旁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一上午时间,革委会在孟家搜出不少东西,大家这才知道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孟迎武会贪污这么东西,金元宝、字画、古董应有尽有。   真是革委会革啥,他藏啥! 第37章 坐牢 ——   这几年,村民们在孟家那里受过不少气,如今孟迎武被抓了起来真是大快人心!   有些小孩儿壮着胆子朝他吐口水,嘴里骂道:“真不要脸!死强|奸|犯!”   孟迎武一直目视前方沉默不语,他觉得自己这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心中颇为悲壮。   直到看见人群中的孟迎莹,眼睛里的聚焦才有所变化。   “公安同志,我想和我妹说两句话。”   负责押送他的公安人员板着脸没答应,“有啥话让她去公安局说,这里可不是你们谈话的地方。”   无奈之下,孟迎武只能收回眼神,他很想问问孟迎莹,为啥她让自己帮忙收藏的东西,陈玉茹会知道在什么地方?   眼下自己被抓了,她这个当妹妹的可不能不管他啊!   就在他暗自着急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从人群中蹿出来,一把小刀直直捅进他的肚子。   剧烈的痛处从腹部蔓延至全身,孟迎武不可置信地看向汪大顺,只觉得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哎呀妈呀,杀人了!”   不知道是谁惊呼一声,本来看热闹的村民们都被这一突发状况吓傻了眼。   汪大顺竟然捅了孟迎武一刀,这是为啥啊?!   在公安人员眼皮子底下捅人,还没等汪大顺再捅第二刀,他就被人制服了。   “别拦着我,我要杀了这个狗娘养的!”汪大顺拼命挣扎着,他手上的刀被人打落在地上,上面的血渍还没有凝固。   此时,村路上已经乱作一团。   孟迎武的白背心已被鲜血染红,刘迎春协同两名公安人员赶紧把孟迎武抬去卫生所急救,另外两名公安给情绪激动的汪大顺带上手铐押走了。   孟家人见孟迎武受了伤,都哭天喊地的跟去了卫生所。   有人立刻跑去汪家告诉汪母,汪大顺杀人的事。   经过这场闹剧,大家心中久久未能平静,都在猜测汪大顺和孟迎武会有什么恩怨。   村里的闹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孟汪两家因为这事结下了仇。   过后人们才知道,原来汪大顺之所以会捅孟迎武是因为自从他变太监之后,赵小莲每天必提她和孟迎武过去的种种,提完之后还不忘埋汰他一顿骂其不是个男人。   汪大顺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赵小莲曾经和姓孟的有过一腿。   这绿帽子戴得实在憋屈,再加上赵小莲周而复始地用言语暴力他,慢慢的,他对孟迎武和赵小莲简直是恨之入骨。   听说孟迎武犯了事,汪大顺觉得自己报仇的机会来了,于是终于鼓起勇气先是把赵小莲狠揍了一顿,当他想对赵小莲动刀的时候却还是没舍得下手。   最后他只能拿着刀来捅孟迎武。   结果孟迎武比较命大,那一刀不在要害,没死了。   一个星期之后,县里传来消息,孟迎武因为强|奸罪和贪污受贿罪被关了起来,没有个十年二十年估计出不来。   而汪大顺因为杀人未遂也将要被判刑,具体会坐几年牢暂时还不得而知。   知青刘美玉被调去了外省。   一切仿佛都已尘埃落定……   但是有些人仍是不甘心。   孟迎武不仅要坐牢,还差一点因此丢了性命,这可把他娘潘桂芬给哭坏了,每天必骂的两个人分别是陈玉茹和汪大顺。   为了能帮帮儿子,她每天都要去周家堵那个在革委会当主任的亲弟弟。   想当年,算卦的说她和周满粮命里犯冲,因此她不但改随母姓,还把他含辛茹苦地拉扯大。   现在他外甥出了这么大的事,可不能说不理就不理!   但周满粮也有自己的苦衷,这事已经惊动了市里领导,就算他权利再大也无可奈何,解释八百遍他这大姐也不听。   偏偏觉得是他不作为?   一来二去,两家渐渐心生嫌隙,为了避开孟家人,周满粮更是动了搬出大洼村的心思去县里住。   ……   自从成功举报孟迎武之后,陈玉茹就再也没回过大洼村,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原本想把她狠揍一顿的孟家人,一直等啊等,结果等了个寂寞。   此时,在县里的某处青砖瓦房里,叶凝瑶和陈玉茹对立而坐。   叶凝瑶从挎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对方,“这是京市纺织厂的介绍信,祝你回京之后一切顺利。”   从举报孟迎武的那天起,陈玉茹一直觉得自己好像踩在棉花上,一切都那么美好得不真实。   不但成功摆脱孟家,还能回城得到一份工作。   所有这一切,她都要感谢叶凝瑶。   轻颤着手指接过信,陈玉茹红着眼睛真心实意地说了声“谢谢。”   “如果生活中遇到什么麻烦,你可以去市妇联找钱淑华帮忙,她是我妈。”   “嗯嗯,我会的,谢谢你。”陈玉茹终于忍不住,围在眼圈里的泪水轻轻滑落。   这眼泪里包含着感激,也有对自己命运拨开云雾见月明后的喜悦。   她把介绍信小心翼翼地放进挎包里,随即又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叶凝瑶表示自己的谢意,“这镯子是孟迎武送我的,原本是一对,当初嫁进孟家前被孟迎莹骗走一个,这个我想送给你,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能用它表示我的心意。”   叶凝瑶看着她手里的银镯子,直接拒绝道:“我会帮你也有我自己的目的,这份谢礼我不能要。”   “请你收下吧,其实是我不想存着那男人送的东西。等你将来有了小孩儿可以拿它打个银锁之类的。”说着,她把镯子又往前推了推。   “如果隔应它是孟迎武的东西,你也可以送给别人作人情。”   知道她不想和孟家再有任何瓜葛,叶凝瑶攥紧手中的镯子,犹豫一瞬还是把它收下了。   看着她那张被孟家磋磨得不像样的小脸儿,又从挎包里拿出一小瓶品质上乘的桃花丸放到桌上,“这个是桃花丸送给你,它能改善肤质和体质,每天一粒要按时吃。”   之前陈玉茹在莫小青那里听过这个药丸,不过具体都有什么功效她只是一知半解,更不知道它的价钱,以为只是和外面卖的乌鸡白凤丸差不多,于是便欣然接受了。   亲自把人送上回城的火车,叶凝瑶没有回村而是去了黑市。   在黑市外的路口,傅十冬推着家里新买的自行车在等媳妇。   买车用的工业票是他攒了好几个月才攒够的。   当初把车推回家的时候,可把村里的人们都羡慕坏了,都夸他找了一个好媳妇。   还有人在背后偷偷骂他是个吃软饭的。   对于这些,傅十冬没打算解释。   “都忙完了吗?你在这等很久了吧?”叶凝瑶远远走过来,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笑容。   为了庆祝彻底解决孟迎武这个人渣,她决定多买点肉让傅十冬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嗯,我也是刚过来,她走了?”   他说的是谁,叶凝瑶心领神会地点头,“走了。”   傅十冬也是后来才知道整件事情的经过,对于媳妇的胆大妄为,他是又气又无奈。   幸好过程中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如果她出了什么事……这种假设他不敢深思。   “咱们去买肉吧,晚上我给你们包饺子。”傅十冬主动伸出手掌拉住媳妇的小手,另一只手扶住车把缓缓前行。   在不大的黑市里,两人属于引人瞩目的存在,尤其女方一看就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叶凝瑶来这里多次也算是混个脸熟,一些商贩会主动往他们跟前凑推销自己的东西。   一圈下来,他们的车把上挂满了东西。   在角落里,有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见他们光顾那么多商贩却没来自己这里买点东西,心里急得不行,于是也顾不得四周有没有红袖标,扬起声音朝他们喊道:“卖泥鳅喽!刚从河里捞的,可新鲜了!这对小夫妻你们买点不?”   泥鳅?没吃过……   叶凝瑶侧过头看向身旁的男人,那意思是:你吃过吗?咱们买吗?   可傅十冬却会错意,以为媳妇想吃,于是朝那个商贩走过去问:“泥鳅怎么卖的?”   “五分钱一斤。”商贩见他俩有心思买,咧嘴一笑,“如果买两斤我再给你搭半斤。”   泥鳅这种东西河里有多是,如果想吃自己就能下河抓,他也不敢卖得太贵。   “行,给我秤二斤。”家里人多,一条泥鳅也没有二两肉。   商贩从篓子里捞出泥鳅装好过了秤递给他,眼睛示意脚边的白酒桶笑嘻嘻地小声说:“小兄弟,秤点白酒不?这是我自己家酿的,大补!”   说到最后两个字,他还不忘睇给傅十冬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眼神儿。   可惜傅十冬还是个处,没看懂其含义,他本来不想买,不过叶凝瑶在一旁听完却来了兴趣。   大补那就是补酒喽?在她的认知里这应该是和桃花酒一样,都是对身体好的酒。   于是她拽拽男人的衣角,“咱们买点回去吧,家里都没有酒了。”   “嗯,好。”傅十冬掏钱,除了泥鳅又买了三斤白酒回去。   回到家,几个人分工合作,傅十冬负责弄泥鳅,庄秀芝负责剁肉馅,叶凝瑶去菜园子割韭菜。   因为有灵力滋养,她家菜园子种的菜和中草药长得特别好,就连韭菜都是又壮又嫩。   傅媛帮忙把韭菜放在一旁的竹篮子里,好奇地问:“小婶,咱们不是要吃饺子吗?这些韭菜要怎么吃啊?”   “你叔说晚上给咱们包韭菜馅的饺子,我没吃过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我也没吃过。”傅媛盯着篮子里的韭菜,想象着它包在饺子里会是什么样的味道? 第38章 良辰 [三更合一]   在大家的忙活下,一顿丰盛的晚饭终于做好了。   饺子是韭菜鸡蛋和猪肉馅的,另外傅十冬还往里面放了一些红蚶子肉,除了蘸酱菜,饭桌上还有一盆清炖泥鳅汤。   几个人落座之后,傅十冬给叶凝瑶和孩子们的碗里倒上醋,然后夹起一颗放进媳妇的碗里说:“你尝尝看。”   每次吃饭,男人所夹的第一口菜必定是给叶凝瑶的,其他几个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各自伸长筷子夹了一颗饺子吃了起来。   自从嫁了人,叶凝瑶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没长大的孩子,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被他细心照顾着。   她羞红着脸夹起饺子尝了一口,嗯,真鲜!   鲜香里还透着肉香味,特别好吃!   “怎么样?”傅十冬紧紧盯着媳妇等待点评。   叶凝瑶把饺子咽下肚,对他竖起一根大拇指,“不错,你真是太厉害了!做什么都这么好吃!”   紧接着她夹起一颗放进他的碗里,礼尚往来,“你别光顾着看我吃呀,快吃饭吧。”   俗话说饺子配酒越过越有,叶凝瑶拿出在黑市买的补酒给自己和傅十冬各倒一杯,只喝了一口就被呛到了。   这酒的度数太高,只一口就辣进了嗓子眼儿。   傅十冬忙给她盛汤递过去,“喝口汤缓缓。”   把汤拿过来喝了好几口,叶凝瑶红着脸把自己的酒杯推给傅十冬说什么都不喝了。   又辣又呛,太难喝!   无奈之下,傅十冬只能把她的酒拿过来倒进自己的杯子里喝掉。   清炖的泥鳅汤一点都没有土腥味,庄秀芝喝了几口忍不住夸赞道:“冬子,你厨艺这么好,都是在哪儿学的?”   “自己悟的。”男人扯出一抹淡笑,没有解释太多。   在过去的几年里,两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家里又没钱,他只能反复琢磨把各种食材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手艺。   一顿饭下来,所有人都吃了个满饱。   闷热的夜晚,稍微一动就是一身汗。   傅十冬带着傅年冲过凉水澡之后便回了自家的小屋。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或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即使冲了一个凉水澡,他仍然感觉燥|热难当。   昏暗的屋子里点着叶凝瑶自制的蚊香。   淡淡的熏香在空气中缓缓萦绕,躺在炕上的叶凝瑶怀里抱着一本书,早已陷入梦乡。   傅十冬走过去把那本书收起放到一旁,然后脱掉背心在其身旁躺下,屋外黑漆漆的,他却怎么都睡不着觉。   某些地方忽然支棱起来,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叶凝瑶一直在等他回来,睡得并不是很熟,感觉到有人回来了,她迷迷糊糊地掀开眼皮问:“你洗完澡了?”   说着,不自觉地往男人怀里靠了靠,头抵在他的胸膛前想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继续睡觉。   淡淡的体香随着她的动作钻进男人的鼻息之间,傅十冬屏住呼吸把人搂进怀里,心猿意马。   这么热的天被他搂在怀里很不舒服,叶凝瑶拱了拱身子想让男人不要抱着她,可换来的却是越来越有力的桎梏。   睡意渐渐消失,叶凝瑶揉着惺忪的眼睛,仰起头看他,“你不热吗?”   烛光下,巴掌大的小脸儿明艳动人。傅十冬盯着她那张樱红的小嘴,只觉得身体里的那股火越拱越高。   “媳妇,不如咱们现在要个孩子吧。”   这个念头就像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挣脱出牢笼。   他无意识地往前贴近,当叶凝瑶感受到那处炙热时整个人瞬间清醒了,小脸儿刷得一红,之前看过小人书,她知道那是什么……   彼此的呼吸渐渐加重,交|织在一起一起的目光仿佛黏住了一般,叶凝瑶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男人那含有侵略性的目光盯得人心里发慌。   她轻启红唇刚想说点什么,傅十冬已低下头把那些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通通堵了回去。   叶凝瑶被吻得一怔,想躲开他的围剿却换来男人更加强有力的攻势。   渐渐的,她抬起发软的手臂攀上他的脖子,承受着这一切的狂风暴雨。   撕裂般的疼痛传来,忍不住呜咽出声,她赶紧咬住嘴唇满是怨气地看向男人,眼底蕴满了水汽。   好疼呀!怎么这么疼?   傅十冬停下动作,吻上她的眼睑轻声哄着,直到小女人有所缓解才继续。   月光下,细白的腿晃呀晃。   逐渐适应的女人轻咬他的肩膀,小声求道:“你轻一点儿。”   可这种事哪能轻得了?傅十冬放缓节奏埋头轻咬她的耳垂,浓重的呼吸声在耳畔回荡,异常性感。   待一切结束,天色已露鱼白。   叶凝瑶把头歪向一侧趴在那里,身上早已没了力气。   男人看着那光滑白嫩,线条流畅的美背还有些食髓知味。   他伸手抚上女人纤细的腰肢,心底有些发虚,“媳妇,你还疼吗?”   叶凝瑶无声地抬起头,媚眼如丝,随即一个巴掌挥过来“啪”得一声拍开男人的手臂。   撅着嘴又重新躺回枕头上,双眼紧闭懒得再搭理他。   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就累到睡着了。   傅十冬收回手,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也知道自己刚刚的确有些过分。   他当时真的控制不住……   轻手轻脚地从炕上下来,他冲了个澡,又帮媳妇擦拭一遍身体,待家里的一切收拾完之后才恋恋不舍地拎着镰刀去了麦田。   直到日上三竿,叶凝瑶才从熟睡中悠悠转醒,身上的衣服被男人换成了棉质睡裙。   望向四周刚要坐起身,腰间的酸痛让她不得不重新躺回炕上。   忽然间,昨夜的画面在脑海中一帧帧回放,叶凝瑶羞得把脸埋进被里,心中暗骂傅十冬就是个臭流氓!   她这个样子,今天是不打算出门了。   想到一天时间都挣不到公分,心里又把男人骂了n遍。   同时又有些欲哭无泪,原来要娃竟然这么遭罪!   此时,傅十冬突然打了喷嚏,手上割麦子的动作一顿,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嘴边不禁勾起一抹笑意……   田地里其他人都在弯腰割麦子,谁都没注意到他今天的反常。   自从孟迎武被抓走以后,生产队队长这个职位就空了出来。   如今正是秋收,队里虽然暂时没人领导工作,但关乎下半年的口粮,大家干起活来还算自觉。   没了孟迎武的孟家最近行事作风比较低调。   潘桂芬算是认清了事实,已经不再找亲弟弟帮忙。   现在家里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孟迎武的爹孟大海,前两年伤了腿走路都不利索,更不用说干活了。   另一个是孟迎武的儿子孟小伟,自打他爹出事以后更加不爱回家了,尤其秋收这几天根本找不到人影。   可是不秋收就没有公分,想到下半年的口粮,潘桂芬只能求助于小闺女。   孟迎莹听明白她的来意,立刻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落魄的孟家对她来说毫无利用价值更是个拖累,她也不用再继续伪装下去了。   “娘,我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你让我帮孟家秋收干农活,我怕江淮对我有意见。”   来之前潘桂芬设想得很全面,猜到她也许会这么说,于是抿抿嘴不得不低三下四道:“我去跟江淮说说,那孩子是个好人,他总不能眼看着这一大家子人饿死吧?”   “你找他干嘛啊?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把你那宝贝孙子找回来干活!”让她去地里给他们挣公分?想得美!   懒得再虚以委蛇,孟迎莹抬起眼没好气地说道:“孟家的农活我是不会干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潘桂芬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反应,哪家闺女嫁了人不是帮衬娘家一把?这话说得实在绝情。   “你咋能这么说话呢?你大哥没出事之前对你多好啊?家里也没让你干过重活,难道你就不能帮家里度过一下难关?”   说句良心话,她这闺女算是被自己娇养着长大的,现在翻脸不认人,这不是白眼狼么?   “孟迎武那是自作自受,管不住下半身那二两肉你能怨得了谁?”现在村子里的人见到他们孟家人都是指指点点地看笑话,她受到牵连该找谁埋怨去?   还有自己好不容易淘来的那些古董字画全因为孟迎武被没收了。   想想就一肚子火!   被小闺女气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潘桂芬用手指点她半天,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把潘桂芬送走,孟迎莹烦躁地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心口窝那股憋屈劲儿却怎么都消散不掉。   之前有孟迎武在,她不用干什么脏活累活就有公分拿。   而她这人惜命,在这个年代投机倒把的买卖一直没敢干,只从废品站淘来一些古董字画想来个躺赢的人生,后来因为盯上江淮,更是没了做买卖的心思。   如今在这大洼村没了靠山,而江淮在那鸟不拉屎的余家村又自身难保,她不想办法弄点钱,这日子真的没办法再维持下去。   上辈子她是个美妆博主,有自己的化妆品作坊,沉思许多之后她心里有了主意。   ……   在炕上躺了小半天,感觉身体好多了,叶凝瑶这才揉着腰起床。   桌上的饭菜已经凉了,她拿起饭罩子下面被压着的纸条,一行不算工整的字体映入眼帘。   [媳妇,对不起!锅里有你爱吃的鸡蛋羹,晚上回来给你包肉包子吃。]   叶凝瑶快被这一行字气笑了,他把自己弄成这样,竟然想用包子来哄人,她看起来像个只知道吃的饭桶吗?   “咕噜”一声,早已饥肠辘辘的肚子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拼命叫嚣着。叶凝瑶低下头盯着那些饭菜,果断地转身离开。   她来到厨房不争气地从锅里拿出那碗鸡蛋羹回到桌前就着饭菜吃了起来。   晚上下工回来,傅十冬推开自家小院的木门,见小媳妇正坐在桃花树下摘菜,那模样不像在生气,他默默地松了口气。   慢慢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手已伸过去拿过菜主动摘了起来。   “媳妇,你好点了吗?”   其实叶凝瑶在他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了,只不过经历昨晚之后再见面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所以一直低着头假装在干活。   此时男人没羞没臊的一句话,瞬间把她弄了个大红脸。   她侧过头紧咬着嘴唇,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羞人的问题。   满是红晕的小脸儿娇俏无比,傅十冬见她不回答,忽然倾过身子轻啄她的唇瓣,柔声哄道:“如果累了就进屋歇着,这些活我来干就行,嗯?”   都说男人只要开了荤,在哄女人方面就会突飞猛进地成长。   本来叶凝瑶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的,怎么也要和他约法三章才行。   可此刻却心中一暖,昨夜被折腾得够呛的小身板儿好像也变得没有那般不舒服了。   心里的怨气有些消了,她对上男人含情脉脉的眸子忽然感到有一丝心慌和无措。   刻意忽视他的目光,叶凝瑶伸手推开那张俊脸,支支吾吾地说:“那你慢慢摘吧,我去找圆圆。”   说着站起身也不管男人还有没有话说,逃也般地跑掉了。   “……”望着媳妇的背影,傅十冬揪着手里的菜,只能将一肚子贴心话又都通通咽了回去。   ……   京市。   最近这段时间,叶凝远除了去部队训练,平时一有时间就是回家安抚那对老夫妻,尤其是他妈,万一气愤不过坐上火车去了大洼村,到时候他妹自作主张的婚事可就瞒不住了。   这天周日,趁着钱淑华女士和朋友去登山散心,叶凝远终于空闲下来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情。   忽然想起妹妹交待的任务还没有办,于是他从大洼村带回来的行李中翻找出一个布包,拿着它匆匆出了家门。   叶凝瑶给他的地址是在城西的一处胡同里。   手里攥着纸条找到地址,叶凝远敲响那扇红漆木门,隔了很久门才轻轻开启。   “你找谁?”莫晚霞看着门外的军人,只觉得他看起来有点眼熟。   “你好,我想找莫晚霞同志。”此时,叶凝远也在打量着她,女人年龄不大却表现得特别老成。   如果不是在部队多年,她那犀利的眼神儿确实伪装得挺像那么回事的。   听到是找自己,莫晚霞更加疑惑了,轻拧眉心问:“我就是,你是哪位?”   没想到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叶凝远扶了一下帽檐,礼貌微笑道:“我是叶凝瑶的大哥叶凝远,她让我过来送点东西。”   把拎在手里的布袋递过去,结实有力的手臂连接骨节分明的手掌形成一条笔直的线,莫晚霞垂下眼眸盯着他那修长的手指接过东西,“谢谢,我收到了。”   叶凝远收回手站得笔挺,本以为眼前的姑娘还会跟自己客套几句,结果人家拿走东西后退两步直接把木门关上了……   他不可思议地眨眨眼,傻傻地伫立在那里不知道该去该留,沉默几秒后见木门没有重新打开的迹象,他摸摸鼻子这才转身离开。   此时,在红漆木门内,莫晚霞靠在门边,平时比较严肃的脸上多出两抹红晕。   像莫小青说的,莫晚霞这么晚还不结婚的主要原因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妥妥的颜控,更准确的说她是个非常严重的手控。   刚刚在见到叶凝远的那双手时,二十多年来她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心动的感觉。   捂上发烫的脸颊,莫晚霞轻轻念着,“他叫叶凝远吗……”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已是秋收过后。   经历整个夏天的积累,叶凝瑶体内的法器已呈橙色,离发出赤焰之光只有一步之遥。   之前在菜园子里种的草药已经小有收获。   认真回忆曾经看过的医书,她挑出几种晾晒好的草药按照比例分别把它们捣碎,这是个力气活儿,每次捣药她的手臂在第二天都会跟废了一样。   接着,再按照草药的份量从废弃的罐头瓶子里掏出蜂蜜。   蜂蜜是山上那些土蜂产的,香味芬芳品质上乘。   然后是熬炼蜂蜜,炼蜜主要是掌握火候,如果火候不对就做不出药丸。   最后边倒蜂蜜边调药,调和完毕后再把它们过秤搓成药丸。   整个过程,傅媛都在一旁学习。   之前叶凝瑶就已发现这孩子对草药很感兴趣,她平时炼药都会让傅媛在一旁学习。   如果以后这孩子依然想学医,她会把这一身炼药的本事全部传授给她。   “小婶,今天这个药丸是治什么病的?”傅媛坐在凳子上搓药丸,那动作已经非常熟练。   “你看我捣碎的那几种草药都有什么功效?”叶凝瑶并没有直接告诉其答案,而是想让她学会思考。   “唔,这里有桔梗和甘草,能宣肺…利咽……其它的我不记得了。”傅媛歪着头皱眉思考半天只记得这些。   她这样的年龄能记住这些已经很不错了,叶凝瑶满意地点点头,“嗯,不错!你要继续努力哦~”   这时庄秀芝朝他们这边走过来,精神奕奕的样子早已不见当初的病容,“圆圆你又在跟你小婶学知识呐?要好好学,可不能捣乱。”   “娘,我知道啦!”傅媛咧开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曾经在梦里才会出现的画面如今变成现实,这让她倍加珍惜。   庄秀芝在一旁坐下,见叶凝瑶这么有耐心教女儿药理知识,便打趣地说道:“你和冬子结婚这么久,准备什么时候要个娃啊?”   要娃吗?   叶凝瑶不自觉地抚上小腹,小脸儿染上一抹红晕,嘴角微微上扬,“我们正在要呢,不过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   最近傅十冬天天黏着她,他们的孩子应该……很快就会有了吧?   脑海里想象着他们俩的娃,她嘴角的弧度更甚。   “等你们有了孩子,嫂子帮你们带。”长嫂如母,庄秀芝一直把傅十冬当半个儿子看待,而弟媳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真的很想为这个家多做贡献。   秋收那些日子忙活起来还不觉得,等以后冬天农闲了,她不想成为家里吃闲饭的。   “谢谢嫂子。”叶凝瑶明白她的心思所想,不过大嫂的岁数还很年轻,帮自己带孩子只会蹉跎了大好时光,她沉思一瞬,试探道:“我最近在研究一些关于养颜的东西,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干?”   家里两个干投机倒把买卖的,庄秀芝很清楚他们两口子天天都在忙什么。   听到弟媳有意拉扯自己一把,她惊诧抬眼,“我能行吗?”   自己的病就是弟媳治好的,庄秀芝很清楚她做出来的可都是好东西。   万一自己给人家拖后腿怎么办?   “行啊,当然行,只要你敢干不害怕就行。”这个年代的平常老百姓没有几个人敢偷偷做生意的,叶凝瑶想着如果大嫂不愿意参与她也不勉强。   “那…我试试?”因为激动,庄秀芝腰背挺得很直,两眼放光。   见她愿意从固有的生活圈子中迈出一步,叶凝瑶也替她开心,“好,从明天开始,咱们一起干。”   再过半个月就是中秋,俗话说秋高气爽,现在早晚天气已出现温差。   晚上吃过饭,叶凝瑶拿出白天搓好的药丸拿给傅年,傅年看着它立刻抿起嘴唇苦下脸,面部表情比从前丰富很多。   “这是补药,快吃吧。”她没告诉他这是治嗓子的药,反正这孩子吃补药已经吃习惯了。   只见傅年虽然一脸不情愿,但还是主动拿过那颗药丸,乖乖放进嘴里咀嚼几下乖乖咽了进去。   叶凝瑶笑着揉揉他的短发,又把一碗胖大海递给他,“这个也要喝掉。”   傅年抬起眼定定地看了她好几秒钟后才接过碗“咕咚咕咚”喝了个一干二净。   “真乖~”   傅十冬站在一旁看到这一幕只觉得有点好笑,他走过去帮忙收过碗,拍拍傅年的肩膀,“早点休息吧,明天我送你和圆圆去上学。”   前几天两个孩子正式去公社小学读书,因为傅年之前没上过学,再加上身体的特殊原因,他和傅媛同读小学一年级。   原本小学校长是不想收这个特殊学生的,傅十冬带着孩子通融半天才让对方妥协并承诺如果以后成绩好,可以跳级。   家里人都比较担心他上学后会被同学欺负人,不过以目前的状态来看暂时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傅年默默地点头,乖巧的样子和他叛逆的年龄一点都不符。   目送他离开,傅十冬揽住叶凝瑶的细腰,忽然小声说道:“谢谢你,媳妇。”   “嗯?谢什么?”她仰起头对上他那双深情的眸子,忽然心脏小跳了一下。   单说谢谢她治疗傅年的病好像有点太见外了,傅十冬斟酌用词,把人搂进怀里,“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对他好吗?   这样的感谢听在耳朵里,总有那么一点心虚。   她对他的好,不及他对自己的十分之一。   学着放开心怀,叶凝瑶主动攀上他的脖子轻吻一下略带胡茬的下巴,决定以后要对这个男人更加好。   ……   经过近一个月的折腾,孟迎莹终于鼓捣出一小罐自制的雪花膏。   因为脸上的疹子太多,她也没办法拿自己做实验,想着上辈子这个配方已被做成成品卖出去很多都没事,也就没再另找别人实验。   这一天她拿着雪花膏来到知青点推销,曾经还算热闹的地方因为江淮和刘美玉的离开冷清了不少。   在整个村子里,能舍得花钱买雪花膏的也只有这里了。   想到这是自己创业的第一步,孟迎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刚进门,迎面便走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女知青钱玲。   之前孟迎莹不太喜欢和知青点里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一起玩,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挣钱,就要在这些人身上薅羊毛。   “钱知青,你这是干嘛去呀?”隔着红纱巾,一脸笑眯眯。   走在路上,钱玲的心里正寻思事儿,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抬头望去这才看见对方。   以前无比傲慢的村花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还真是反常。   “我去县里,你找谁?”   如今在这个知青点里她真想不出这女人会是来找谁的。   “正好,我也想去趟县里,不如咱们一起走吧。”推销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孟迎莹一直保持微笑,态度前所未有的好。   这让钱玲有些受宠若惊,同时又心生警惕。   之前陈玉茹和刘美玉跟她关系那么好,全栽在孟家人的手里了,她可不想做第三个。   “那个,我和莫小青约好了,咱们同路可能不太方便。”   一听有莫小青,孟迎莹脸上那抹笑意有些维持不住,“是吗?那真是不巧。”   钱玲站在那里自觉有点尴尬,赶紧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准备走人。   这时,孟迎莹从挎兜里拿出一个曾经用来装雪花膏的小铁盒递过去,“这是我研制出来的保湿霜,很补水的,送给你。”   “什么是保湿霜?”这个词挺稀奇,钱玲顿住脚步好奇地看过来。   想到这个年代没有保湿霜这个词,孟迎莹轻咳一声装作很神秘地解释道:“这名字是我起的,它擦在脸上很补水,能让你的皮肤永远都水嫩嫩的,不会像咱们平时用的雪花膏那样油。”   “哦,原来是这样啊~”钱玲眨眨眼,望着孟迎莹手里的东西没去接,“谢谢你的好意,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留着用吧,我不需要。”   自从吃了桃花丸,她的皮肤好得不得了,不需要再擦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更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孟迎莹听了这话,瞬间脸都黑了。   什么叫自己留着用?   是看她满脸疹子不配卖化妆品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送给你,你竟然讽刺我?”她紧咬着牙,尽力克制自己暴走的冲动。   孟迎莹算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现在没人能护着她,她也知道不能轻易惹事。   “我没讽刺你啊~”钱玲连忙摆摆手,“你误会了,我真的是因为不需要才这么说的,不信你看我皮肤不是挺好的吗?”   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把怒火压下去,孟迎莹白了她一眼,语气仍然不善,“不要就算了,真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自己解释这么多,她还这样说话,钱玲也是个有脾气的,小脾气上来懒得再和她多说一句废话转身就走。   被人无视的感觉把孟迎莹气得直跺脚,想着知青点里还有六七个女知青在等着自己,她这才勉强露出一丝微笑。   可惜,希望而来,失望而归。   半个小时后,她从知青点里气急败坏地走出来,忍不住感叹: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卖点东西这么难?!   白给都不要?这些女知青真是一群傻子!   创业受挫,如今能想到可以安慰自己的人也只有江淮。   ……   公社小学。   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傅年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端坐在最后一排,听得十分认真。   和他同桌的是石磨村大队长的儿子石超,小男孩儿八九岁的样子,个头不高,却是班里的霸王,如果谁不听他的都要挨欺负。   在傅年刚入学的时候,这孩子惧于傅十冬的名字没敢招惹傅年。   最近几天见他老实得不像话,心里那点邪恶的小心思就冒出来了。   讲台上,老师讲得慷慨激昂,石超歪着身子单手托腮听得百无聊赖,见身旁的傅年都快学傻了,他眼珠一转,用手中的铅笔怼了怼他的胳膊。   “小哑巴,陪我玩会儿呗?”   感觉到有人碰触,傅年侧过头正好对上那双戏谑的眼睛,他轻轻蹙眉没有搭理,紧接着又把头转向黑板神情专注。   第一次被这样无视,石超立马就不乐意了,他又用铅笔怼向傅年,见对方仍不搭理他,直接在对方的书本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傅年看见自己的书本被划破了,平静的眸子终于有了波动,他看向石超,眼底划过一丝愤怒。   石超被他的盯得有些心虚,可想到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于是挺起胸膛回瞪他,“你瞅啥?小哑巴!”   之前在村子里孟小伟他们欺负人都爱骂这句话,已经听麻木了。此刻,傅年只是紧抿着嘴唇把书本扯回到自己的怀里仍然不多给他一个眼神。   两人相差好几岁,傅年只把对方当成一个没长大的孩子而已。   犹如拳头打在棉花上,自己挑衅这么久都没换来半分关注,石超鼓起腮帮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下课铃声响起,待所有小朋友放学回家后,傅年才从书包里拿出那本被划破的语文书。   然后又找出一块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书本,直到把那两道铅笔道擦拭得一干二净,手上的动作才停。   低头看着那处被划破的地方,他伸手摸了摸,仿佛只要这样,那破损的地方就能恢复如初似的。   他和傅媛虽然都读一年级,却不在同一个班级,他在一班,傅媛在二班。   每天放学他们会一起回家。   下课铃声响起没多久,傅媛背着军绿色的书包“噔噔噔”跑来一班的教室气喘吁吁地在门外喊道:“哥,咱们回家了!”   把语文书装进书包里,傅年一如平常地走出教室和妹妹并肩离开。   至于在课堂上发生的事他没有提及半句。   自从俩孩子上了学,每天晚饭过后的两个小时是傅家人的学习时间。   昏黄的煤油灯下,傅十冬领着两个孩子围坐在炕桌边认真学习,叶凝瑶坐在他们旁边辅导功课,而庄秀芝一边缝补衣服一边看着他们学习。   碰到自己也不懂的地方还会跟着学一学。   “你这道题做的不对。”身为辅导老师,叶凝瑶当得十分认真,因为有原身的记忆在,这些题她看两遍就能明白,看到傅十冬做错的地方,她板起小脸儿指出错处,“这个字念旖旎的yi,不念qi。”   傅十冬抬头瞅着媳妇那认真的小模样故意问她,“旖旎是什么意思?”   意思嘛~叶凝瑶一时也想不起来,她灵机一动,从桌子上拿过一本《新华字典》拍在他面前,严肃说道:“你自己查吧,我还要辅导圆圆他们写作业呢。”   其实傅十冬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只不过就是想和媳妇多说几句话而已,结果一本字典横插进来打乱了他接下来想说的话。   “你快查吧,学习态度要端正啊~”   “……”在媳妇的严厉注视下,傅十冬只好翻开字典装装样子。   坐在一旁的傅年偷偷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怕被其他人发现,他直接翻过破损的那一页看得是后面没讲到的知识。   傅媛无意间瞄到他所看的书页忍不住出声,“哇,你们老师教得这么快?我们才学到第12页。”   傅年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怕被看出异常他重重点头。   见大家都没说什么,心里暗暗松气。   ……   自从嫁给傅十冬,叶凝瑶在家里没干过什么活,最近她家男人白天要去县里挣钱,回来还要上山视察一圈,晚上更是雷打不动的学习知识。   别人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他恨不得拿秒计算,十分忙碌。   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所有的家务事叶凝瑶主动揽在身上,这样贤惠,她自己都倍感意外。   周末趁着休息,叶凝瑶给家里来了个大扫除。   为了美观,她还买来两块布,增添了新的窗帘。   淡蓝的颜色使整间屋子显得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上午刚收到的包裹也被她打开摊在炕上。   里面除了很多吃喝以外还有一封来自原身父母的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一些关心话,还说他们已经知道了她和江淮的分手原因。   不得不说,原身的父母都是有涵养的人,哪怕江淮做得再不对,在信中也没写出半句脏话。   在信里,原身的母亲还夸她给的桃花丸非常好用,这让叶凝瑶抿嘴一笑,准备这几天再给他们邮一些东西过去。   现在原身的父母就是她的父母,为原身尽孝道是自己的责任,而且他们都是好人,她更会真心对待。   吃的东西被叶凝瑶收纳在厨房的橱柜里,像布料和一些日用药品被放进炕箱中,之前陈玉茹送给她的那个银镯子还在炕箱的角落里安静地躺着。   叶凝瑶垂下眼眸看了几秒钟,随手把它拿起来,开始琢磨要把它改成一件什么样的首饰。   银镯子的周身雕刻了一圈非常古朴的花纹。   在花纹中有一小颗红豆般大小的蓝宝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个年代,世面上能看见的首饰一般都不会镶嵌宝石,叶凝瑶猜测这镯子应该是孟迎武跟着革委会那帮人抄家得来的。   就在她沉思之时,那颗宝石忽然变得流光溢彩,十分诡异。   叶凝瑶惊诧地松开手把它放在桌上,只是一瞬,它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眼花?   她不信邪地重新把它拿起来,没过一分钟,那颗宝石又像刚刚那样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镯子上的花纹隐隐浮动,看起来特别像仙界的一种法器。   至于它是个什么法器,叶凝瑶打量半天暂时还没弄清楚。   当初陈玉茹会把镯子送人,说明这镯子在她手里时应该没显露过异常。   难道是因为自己体内那个灵力充沛的法器把它唤醒了?   法器?镯子?   忽然,书中的一段剧情在脑海中闪现,叶凝瑶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它在这个世界起到怎样的作用。   据书中介绍,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龙凤呈祥”。   除了这只以外,另一只在女主孟迎莹的手里,那只镯子的宝石是红色的。   把它们分开的情况下,它们只是普通的手镯。   如果把它们按对应的纹路合在一起并滴血认主,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有灵泉空间的法器。   在书中,女主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秘密,并把镯子从陈玉茹手里骗过来,最后就是靠它发家致富的。   啧,能让孟迎莹不痛快的事,她都非常乐意干。   现在知道了这个秘密,叶凝瑶重新把手镯小心翼翼地藏好。   同时确定,单只手镯会出现异象的确和自己体内的法器有关。   这辈子没了这个金手指,她倒要看看女主还能有什么本事过上富裕的生活?   此时,在去往余家村的路上,孟迎莹突然捂嘴打了喷嚏,她手腕上戴的正是另外一只银镯子。   为了见江淮,她特意好好打扮了一番。   自从结婚,两人就没有再同房过,今天去找他,孟迎莹抱着两个目的,其一是想要个孩子把人拴住;其二就是管江淮要点生活费,上次和潘桂芬闹僵之后她就再也没去孟家蹭过饭。   家里菜园子的地她不会种,又挣不来公分,之前攒下的钱是越来越少了。   作为男人,江淮理应养她,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 第39章 买花 [三更合一]   和大洼村比起来,余家村四面环山,能耕种的土地特别少,山虽多却都是石头山,种不了什么植物。   因为交通不便利,这里的知青也很难能去县里一次。   由于这个地方太穷,很多村里姑娘都嫁到了外村,这使得当地的光棍汉特别多。   哪怕像孟迎莹这种“破了相”的女人走在路上也会勾来好几个老爷们围观。   “小娘们儿,你来我们村找谁啊?哥可以帮你带路。”   孟迎莹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长得又黑又壮的男人正笑嘻嘻地瞅着她,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行为举止粗俗不堪。   她拧紧眉只当作没听见,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去。   余大勇见她根本不搭理自己,立刻过去拦人,“别走啊~哥跟你说话呢,你跑啥?”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找出个路人都没有,孟迎莹望向略微荒凉的四周,屏住呼吸说道:“麻烦你让开,我是来找我丈夫的。”   怕男人听不清,她特意把“丈夫”的字音咬得极重。   “呦呵,就你这满脸大包还有人娶啊?你男人口味儿挺重啊!”余大勇也就只敢嘴上花花,真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也不敢。   几句挖苦差点儿没让孟迎莹背过气去,这种光有力气不长脑子的男人是她从前最鄙夷的,不过她又怕对方真的做出什么下流的事来,于是只能咬着牙好声好气地说:“我男人是这里的知青江淮,我认得去知青点的路,就不麻烦你了。”   平时江淮待人谦和,余大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但最近因为那小子多管闲事让他没了面子。   于是他看向孟迎莹的目光忽然变了,调笑中添了一抹嘲讽,“那你快去吧,不然哪天你男人被别人抢跑了可就有你哭的喽~”   “你这话什么意思?”孟迎莹的心咯噔一下,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啥意思你去知青点就知道了,可别怪哥没提醒你,你长得这么丑更应该把自家男人看住了,那帮城里人没一个好东西!”   懒得再听男人的喋喋不休,孟迎莹压抑着怒火一心只想赶去知青点,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余家村的知青点在村子的最西边,比起大洼村的大院,这里只有一排残破不堪的土房子,歪歪斜斜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倒。   当孟迎莹走近知青点的时候,掉了半扇门页的木门半敞着。   从里面传出一阵欢笑声,具有磁性的男声无比熟悉,这还是孟迎莹第一次听见江淮笑得这么畅快。   想到刚刚余大勇说过的话,她“砰”得一声推开门,紧握双拳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除了江淮还有一男一女。   三个人坐在院子里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其中那个女知青紧紧挨着江淮,眉眼间的柔情蜜意看起来十分刺眼。   门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惊扰了他们,三个人闻声转过头,江淮原本充满笑意的俊脸立刻沉了下来。   “你怎么会来这里?”   其他两人的目光在江淮和孟迎莹之间来回穿梭,皆是一脸疑惑。   “你是我男人,我来看你不是应该的吗?”这话虽然是对江淮说的,但孟迎莹的目光却在打量那个女知青。   长得人模狗样、娇里娇气,一看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这位是?……”冯雪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却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们好像不认识吧?干嘛瞪自己?   “咳~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孟迎莹。”江淮抬起右手握拳抵在唇边,内心其实很排斥介绍他们认识。   具体因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嫂子好,我是这里的知青赵鹏。”那个男知青是先反应过来的。   他和冯雪都是新下乡的知青,之前只听说江淮结了婚,却不知道他的妻子竟然是这么个形象。   两人站在一起,真不般配。   因为太惊讶了,冯雪张张嘴脑子有点卡壳。   关于江淮的妻子,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不在意,却没想到这么快他们就碰面了。   “你好,我是冯雪。”   孟迎莹冷冷地看着他们没有回应,她径直走到江淮面前说:“咱们进去说话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么不给面子,瞬间让场面变得有些尴尬。   赵鹏摸摸鼻子勉强扯出一丝笑容,“那个,你们两口子聊,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说完,他还不忘偷偷怼了怼一旁的冯雪。   待他们离开后,不大的院子里只剩下这对夫妻,江淮突然侧过头质问道:“你在外面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能不能把没素质的一面改改?”   说她没素质?孟迎莹立马就怒了,原本压抑的怒火在一刻通通爆发出来,“你背着我勾搭女人,还说我没素质?如果不是因为太有素质,我早就伸手揍人了!”   江淮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又生气,他揉了揉发疼的眉心,感到无可奈何,“我勾搭谁了?咱们能不能别一见面就吵架?你不觉得累吗?”   如今能在余家村生活,其实对江淮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他更庆幸孟迎莹吃不了苦不愿意跟来,这里简直是一片净土,是可以让他人心放松的地方。   “你那意思是跟我在一起很累?怪不得会变心……”作为穿越人士,孟迎莹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自从“毁容”之后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毫无安全感。   本以为可以依靠的男人现在觉得她只是个累赘,这让她的内心瞬间崩溃,强忍着将要流下的泪,也顾不得男人还想解释什么,一个转身便跑出了知青点。   “……”江淮望向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本想追过去的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迈出。   每次见面没说两句话便会发生争执。   就算去追又能怎样?还是争吵。   不如让她冷静一下吧。   ……   之前叶凝瑶说过想让庄秀芝和自己一起干。   平时她还要去村委办工作没有时间教,只能趁清晨早起的那一会儿功夫多教一些药理知识。   然后白天的时间庄秀芝再自己琢磨研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等叶凝瑶下工之后再询问。   如此几天下来,庄秀芝的进步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叶凝瑶不用上工,也会坐下来和她一起研究。   在这样一个年代,很多村里人就连洗脸水都是一家几口人同用一盆水,更不会花钱买香皂之类的生活用品。   如果做护肤养颜的消费品,针对的人群就变得十分有限。   由莫小青主外,客源方面,叶凝瑶倒是不太担心。   她认为,外敷永远比不过内调。   只有身体达到一定程度的健康,人的肌肤才能真正变好。之前做的桃花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一次,叶凝瑶想做一款排毒丸。   像芍药花,蒲公英花还有一些中草药都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   她完全可以就地取材制作一些药丸来卖。   叶凝瑶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庄秀芝听,因为有桃花丸那个例子在,庄秀芝对这个建议是举双手赞同的。   如果想大批量制作,自己家种的这点草药肯定是不够的。   山上虽有却还缺几味药。   两人一商量,叶凝瑶准备找个时间去市里的药店买些药材回来。   周末,由傅十冬陪着,叶凝瑶坐上了去市里的火车。   第一次坐这种交通工具,除了新奇还有一点无法适从。   火车上人挤人,喧闹、鸡飞狗跳、空气中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每一样都让叶凝瑶生出跳车的冲动。   看出媳妇难受,傅十冬揽过她的肩膀让其靠在自己身上,“睡一会儿吧,到地方我喊你。”   “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害羞,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叶凝瑶环上劲腰缩进他的怀里深深吸气。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两人的举动无疑很大胆。   见周围人都在看他们,傅十冬怕叶凝瑶会不好意思,于是出声解释道:“我媳妇晕车。”   一听是夫妻,人们的目光变得不再那么犀利,坐在对面的老太太还不忘调侃自家老头儿,“你看这小伙子多知道疼媳妇,我跟你过了四十年也这待遇。”   老头心虚地拿起报纸挡住半边脸,过了好几秒才甩出一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跟人家年轻人比啥?平时没短你吃喝就行了。”   听到这话,老太太撇撇嘴不作声了。   火车“咣咣当当”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市里。   因为是长途车,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傅十冬让叶凝瑶走在前面,自己用身体护着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当叶凝瑶走下火车的瞬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这是两人第一次来市里,比起漫天黄土的大洼村,这里的街道宽敞整洁,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干净利落,衣服上几乎都没有补丁。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豆浆和油条,他们一路打听来到市里最大的国营药店。   今天除了买药,傅十冬还抱有和媳妇约会的小心思,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像什么电影院,公园,百货大楼都要去到才行。   叶凝瑶不知道他把行程安排得这么满。   从药店买完药走出来,她这才有心思打算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手里有介绍信,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招待所住下来,安顿好后傅十冬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任其选择。   结果,这些选项叶凝瑶通通没有选,不论是逛街还是看电影她都没什么兴趣。   每天穿梭于仙桃山,对于公园就更加不想去。   “这里有没有花市?不如咱们去看看?”   天河市是省会城市,傅十冬也不知道哪里有花市,他微微一怔,随即点头,“嗯,好,咱们找找看。”   同时又有些懊恼自己的不细心,媳妇那么喜欢花,他怎么就没想到带她去花市逛逛呢?   一路打听之下,他们找到本市最大的花市。   地点在一处不起眼的胡同里。   卖花的都是附近村子的村民,简陋的摊位上没有几盆鲜花,反倒有好几个商贩在卖手工做的假花。   叶凝瑶拉着傅十冬逛了几个摊位,不禁大失所望。   这里卖的花仙桃山上几乎都有,没什么可买性。   “咱们走吧,我逛够了。”   “里面还有,不再看看?”傅十冬指向不太亮堂的前方。   叶凝瑶本想说“不看了”,这时,一缕羸弱的气息飘至面前在向她求救。   气息来自不远处,她凝视前方蹙眉点头,“那咱们过去看看吧。”   随着那缕气息前行,叶凝瑶在一处摊位前停下脚步。   说是摊位,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人捧着一盆快要死透的花蹲在路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十分抢眼。   “你这花怎么卖的?”   男人闻声抬起头惊讶出声,“你想买我的花?”   “你不卖花吗?”叶凝瑶盯着他手里的兰花,只觉得他这个问题问得有些莫名其妙。   来花市不卖花,那占着摊位干嘛?   “卖卖卖!”男人激动地站起身,随即又有些良心不安,“姑娘,你知道这是啥花不?它可不太好养。”   他是个养花爱好者,这盆花是托了很多关系花费不少钱才弄到的。结果没养几天花就快死了,知道自己养不活它,所以才趁休息时间来花市想把它卖给会养的人。   “我知道啊,这是素冠荷鼎,兰花的一种,多少钱卖?”叶凝瑶神色淡淡,心里挺诧异他会告诉自己花不好养。   见对方是个内行,男人眼前一亮,“姑娘,你懂得挺多啊~那这花咋养活你知道不?”   “它喜欢温暖的环境,需要遮荫,平时要多浇水,土壤也要好。”对方也算是个爱花之人,叶凝瑶对他知无不言。   听完这些,男人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也是这样养的,没错啊?可怎么就养不好呢?   “你能把它养活吗?如果能就卖你。”   如果这盆兰花让男人继续养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叶凝瑶对他笃定地点点头,“我养,它不会死的,你打算多少钱卖?”   “你给我三毛钱就行,连花带盆都拿走。”虽然舍不得,但男人还是狠狠心把花盆捧了过去。   “嗯,好。”叶凝瑶不太清楚花的市场价是多少,她从挎兜里掏出三毛钱递给他,傅十冬见状从男人手中接过花盆。   从花市中走出来,叶凝瑶摸上蔫蔫的花叶注入了一丝灵力。   现在时间还早,不过要抱着一个花盆到处走,她可舍不得让她家男人受这份累。   “咱们回去吧,坐了一天火车有点困。”为了让他相信,她还故意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傅十冬原本还想带她多转一转,看她这么累只能作罢。   现在正值九月,天气渐渐转凉。   待两人回到招待所,外面的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   傅十冬出去买饭了,叶凝瑶把兰花放在桌子上又给它注入了一丝灵力。   这个品种的兰花对土壤和湿度的要求很高,看来卖花之人把它从南方运过来应该费了不少心思。   正当她出神的时候,傅十冬端着饭盒从外面回来了,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待走近了,叶凝瑶才看清是什么。   一顶婴儿戴的老虎帽?   “哪儿来的呀?不会是你买来的吧?”叶凝瑶红着脸,很想从他手里拿过帽子看一看,却又觉得不好意思。   “嗯,挺可爱,就买了。”傅十冬把饭盒放到桌上,然后把那顶老虎帽扣在叶凝瑶的头上,笑得灿烂。   叶凝瑶从头上抓下那顶帽子,左看看右看看,喜欢得不得了。   虎头虎脑,好可爱!   女人眼中无意间泛起的母爱犹如璀璨的星光,美好而耀眼。   “媳妇,你喜欢男孩女孩?”傅十冬在她身旁坐下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肩膀上,好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令人毛孔战栗,身子发软。   叶凝瑶把手里的帽子放下,脸色爆红,她侧过头想逃离男人那张薄唇若有似无的碰触。   “好痒啊,你能不能放开我?”   “你还没回答我。”   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哪里是敏感点,男人一清二楚。傅十冬埋头吻上她的颈窝,引来女人的轻声嘤咛。   “别闹了,我喜欢女儿,好了,告诉你了,快放开我啊。”   原本他只是想享受这片刻温存,却没想到叶凝瑶在怀里动来动去,反而蹭得他邪火上涌。   有些念头起了就刹不住闸。   没过五分钟,安静的房间内,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清清白白的叶凝瑶把手背抵在唇边,竭尽全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可在男人猛烈的攻势下,那仅存的理智最后却化成娇喘微微……   第二天,清晨的一缕阳光穿透窗帘的细缝撒落在凌乱的床尾。   白皙的玉足攀在男人的腿上,黑与白的交|织十分醒目。   叶凝瑶把头埋在被里睡得正沉,脸上突如其来的痒意让她不禁蹙眉,半梦半醒间只觉得脸颊湿漉漉的,昨晚过于激烈所余存的怨气让她在睡梦中抬起手就是一挥。   “别闹啦!如果你还敢再来,我就离家出走!”   “啪”得一声,那一巴掌正好挥在傅十冬的手背上,因为没有防备手一松,沁过温水的毛巾正好掉在了叶凝瑶的脸上。   他想伸手去捞,结果没捞到,反倒是把媳妇彻底弄清醒了。   叶凝瑶下意识地拿开脸上的毛巾,惺忪的睡眼中露出一丝茫然。   她侧过头盯着手里的毛巾愣了半天,慢慢回想起刚刚说过的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如果有法力,她真想立刻消失在男人面前。   “我睡觉呢,你干嘛呀?”她娇软的语气中透着一抹心虚,早没了刚刚的怒意。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傅十冬拿过她手里的毛巾放到一旁的水盆里,然后倾过身子与她对视。   宠溺的眼神仿佛要把人融化。   叶凝瑶慢慢的,把头缩回棉被里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杏仁眼,眼神很慌,那颗小心脏更是“怦怦怦”跳得厉害。   这种感觉很新奇,她搞不懂这是为什么,甚至怀疑是不是这具身体出了毛病。   夜晚的她,妩媚动人,此刻又变成了纯情懵懂的模样,不管是哪一面,傅十冬都爱得不行。   知道昨晚把她累坏了,他只是低下头轻吻她的脸颊,毫无杂念。   “再睡一会儿吧,中午我叫你。”   “嗯…”   回村的火车是下午一点,到时候又要颠簸好几个小时,想到这些,男人掖了掖被角,直到叶凝瑶重新闭上眼睛睡着才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   ……   因为有灵力滋养,再加上叶凝瑶的精心伺弄,之前买的那盆兰花早已恢复生机,如今含苞待放,姿态优美。   庄秀芝搓了半天药丸,抬起头休息的片刻,望见窗台上的兰花忍不住称赞道:“当初你拿回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这盆花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叶凝瑶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是淡淡一笑,“等它开花了,会比现在更漂亮。”   从市里回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这盆素冠荷鼎生命力这么顽强她也很意外。   庄秀芝笑呵呵地还想再问问这花要怎样养,可话刚到嘴边,突然肚子“咕噜”一声有些抽痛,“瑶瑶,我要去趟茅房,你先歇一会儿,等我回来再继续。”   说完,赶紧从凳子上站起身往茅房的方向跑去。   最近几天,庄秀芝每天最少要去三次,只因为排毒丸已研发出来,她和叶凝瑶都在试药阶段。   由于叶凝瑶有法器护体,自从穿越过来之后,这具身体里的有害物质早已排出体外。排毒丸对她来说跟糖丸没什么区别。   反观,庄秀芝就不同了。疯疯癫癫好几年身体里积攒不少毒素,所以吃了排毒丸的她反应才会这么大。   不过,这排毒丸是真的不白吃,庄秀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美变苗条。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愿多跑几趟厕所也要继续服用的原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等庄秀芝回来,叶凝瑶已把搓好的药丸纷纷装进小药袋里。   同样分成两种价钱的,用灵力滋养过的要普通的稍微贵一些。   “你说咱们这些药能卖出去吗?”不是庄秀芝不相信这药效,而是这个年代的人连肉都吃不起,怎么会买这么贵的药调理身体?   “之前在我这里买过桃花丸的人前两天来信说我的药在那边卖的不错,他还想再进些其他药。”叶凝瑶嘴里说的是上次莫晚霞带来的那个男人,好像叫高天宇。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所有业务上的事都是莫小青去沟通的,这还是莫小青过来告诉她的。   庄秀芝听得一知半解,不过知道这药有销路,心里的那份担忧终于放下了。   随着如秋转凉,又到了百花凋零的季节。   最近几天,孟迎莹惊奇地发现自己脸上的疹子比以前少了很多,虽然还有一些,但已不那么吓人。   因为当初太痒,有些地方被她抓破了。有几处还是留下了疤痕,深浅不一,看得让人抓狂。   最后没办法只能用粉盖一盖,这样才能不戴纱巾出门。   这个年代的化妆品有限,不复当初的容貌,即使她曾经是个美妆博主,现在走在人群里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这样的落差让孟迎莹很不甘心,这一天她坐着牛车来到县里,主要目的就是想找到卖高档化妆品的地方,只要东西好,不管多少钱她都舍得买。   像这种小县城,供销社就不用指望了,如今能让她抱有希望的只有黑市。   在黑市,有些二道贩子会偷偷倒卖南方货,如果黑市再没有,她也只能暂时死了这份心思。   穿过人来人往的黑市,孟迎莹刚想继续往前走就被人拍住了肩膀。   “姑娘,你钱包掉了。”   她闻声回过头,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手里拿着她的钱包正笑吟吟地看她。   斯斯文文,气质儒雅。   “谢谢你。”孟迎莹接过钱包微笑道谢,因为心里还惦记着买化妆品的事,她一心想要赶快离开。   见她要走,男人忽然伸出手拦人,“姑娘稍等,能麻烦你帮我个忙吗?”   阳光下,他手腕上戴的那块梅花牌手表格外醒目。   孟迎莹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目光从手腕移到身上。   黑皮鞋,衣服干净整洁,还很新。   穿着讲究的人在这小县城里不太多见,估计对方非富即贵,她忍下不耐问:“你想让我帮什么忙?”   “你好,我叫裴松国,在公社小学工作。”男人态度谦和,紧接着拿出自己的工作证又说道:“我妻子马上要过生日了,能麻烦你帮我挑件礼物吗?”   孟迎莹扫了一眼那张工作证,上面的“校长”二字让她微不可察地挑眉。   怪不得气质这么好,原来职位还挺高。   给妻子挑礼物?在这样的年代浪漫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想到自己从来没收到过江淮送的礼物,她抿了抿嘴,心中一抹失落划过。   “可以,小事一桩。”这是自己结交权贵的好机会,孟迎莹扬起笑容,装出一副很纯净的样子。   “谢谢你。”   见她答应了,裴松国十分欣喜,领着人往供销社走。   供销社里能买来当礼物的东西有限,孟迎莹左挑右选之下选中的是一支女士钢笔。   这个选择让裴松国颇为惊讶,孟迎莹看出他在想什么,只是抿嘴一笑,“比起那些雪花膏和纱巾之类的,我觉得钢笔更实用一些。”   她会这么选只是为了显得自己逼格能高一点。   如预料般的,裴松国看她的目光多了一分欣赏,“真的谢谢你,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如果以后遇到什么麻烦尽管说。”   孟迎莹等的就是这句话,压下心底的雀跃,她摆摆手拒绝道:“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其实我挺羡慕您妻子的,能碰到你这么好的丈夫。”   一边说着,眼底还蓄满了泪光。   泫然欲滴的样子我见犹怜,恰到好处。   裴松国皱了皱眉,猜想这姑娘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他们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如果自己表现得太热情容易惹人遐想,于是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递过去,用长辈的语气柔声说道:“你这样的年纪就应该每天开开心心的,如果不介意,有什么烦心事可以跟我倾诉。”   只能说这个年代的人还是太单纯,虽然裴松国已经尽量小心说话,可孟迎莹还是看出了他目的不纯,像这种蔫了吧唧又有点权利的色鬼很有利用价值。   “真的吗?”她抬起眼,用手指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还是算了吧,太麻烦你我会过意不去。”   女人眼角的泪痣很勾魂,有一瞬间,裴松国看痴了。   待他回过神后才磕磕绊绊地说:“没关系,能倾听你的苦恼是我的荣幸。”   四目相对,一缕暧昧若有似无地在两人之间萦绕,作为过来人他们很清楚对方眼神中透露出的讯息是什么……   半个月后。   公社小学迎来一批新老师,这其中就有孟迎莹。   这天清晨,傅年刚进教室坐稳,班主任老师就领着孟迎莹走了进来。   和傅媛不同,在这之前,傅年很少关注村里的人和事,虽然觉得她看着眼熟,却不知道眼前的女人和自家有着怎样的纠葛。   听到台上在介绍这位新来的数学老师,傅年只是多看两眼记住长相便低下头算起了数学题。   这一节课是数学课,终于给自己谋到一份轻松工作,孟迎莹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她拿起讲台上的本子开始点名,当点到傅年的名字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联想到叶凝瑶那副嘴脸更是恨得牙痒痒。   “谁是傅年?怎么没人喊‘到’?”   “老师,他是个小哑巴,不会说话!”石超伸长脖子大声起哄,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哄堂大笑。   傅年面无表情地站起身,向孟迎莹举手示意。   第一天走马上任,孟迎莹收起眼中的敌意,挥了挥手让他坐下。   “不好意思,傅年同学,老师不知道你不能说话。”   她这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很拉好感值,教室里孩子们嘻嘻哈哈,在下面窃窃私语。   有人在讨论傅年,但更多人都在夸这个新来的老师看起来很不错。   放学回家时,傅媛牵着哥哥的手,好奇地打听道:“听说你们班来了新的数学老师,长什么样?脾气好吗?”   因为不同班级,他们的数学老师并不是一个人,所以她暂时还不知道新来的那位就是孟迎莹。   傅年听到问话只是点点头,见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傅媛偷偷松了口气,准备回去和家里那三个大人如实报备。   每天写完作业后,叶凝瑶都会单独把傅年叫到屋里,帮其练习发声。   药丸吃了这么久却一点效果都没有,虽然她表面淡定,心里却很急。   如果,这孩子重走书中的命运该怎么办?   “你试着发音,a……”叶凝瑶指着本上的拼音,尽量让自己吐字标准清晰。   每天这个时间段是最难捱的,可傅年却不敢反抗半分,他把眉头锁得死死的,试着发音。   尝试半天仍然发不出一个音节,因为着急,额头上已布满薄汗。   “慢慢来,别急,你可以的。”叶凝瑶试着放柔声音,她知道这种时候自己更不能表现得太着急。   傅年抬起眼瞅了瞅,欲言又止。   随后,他端起桌上的胖大海喝了两口,屏住呼吸继续试着发音。   就在叶凝瑶以为今天又要前功尽弃的时候,突然从傅年的嗓子眼里蹦出一个“卡”字。   虽然声音哑得像破锣似的,却让她激动万分。   叶凝瑶双手揽上傅年的肩膀,两眼放光地说:“傅年你太棒了!再慢慢地说一遍!”   被小婶这样目不斜视地盯视着,傅年腼腆地低下头,双手不自在地扣着裤缝线。   以为他要放弃,叶凝瑶管不了那么多,直接绷起脸威胁道:“如果你不配合,我喊你叔喽。”   傅年舔了下嘴唇,试着张口,“ka…a……”   这一遍要比刚刚好很多,付出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叶凝瑶激动地把他抱进怀里,轻背他的后背,“你能发声音了!傅年,你的病快好了!”   当傅十冬进来的时候,屋子里便是这样一副画面。   见媳妇抱着侄子不撒手,他走过去把两人分开,并轻拭掉她眼角喜极而泣的泪珠,“怎么还哭了?”   “傅年刚刚会读拼音了!”叶凝瑶抓住他的手,想和他分享自己的喜悦。   怕是幻觉,傅十冬那平时不喜于形色的脸上此刻只有深深的震惊和不敢置信,“是真的吗?傅年。”   知道家人们都在为自己高兴,少年的嘴边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然后点头。   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很快,庄秀芝和傅媛也知道了。   周围浓浓的喜悦感染着傅年,他忽然发现原来这么多年自己也在盼望开口说话的那一瞬间……   第二天。   因为莫小青有事,叶凝瑶只能亲自去见高天宇。   早晨把两个孩子送到公社小学,傅十冬骑着自行车载她去县里。   高天宇这次从京市而来主要是来买药丸,顺便还抱有一点点私心想看一看叶凝瑶过得好不好。   他们约见的地点还是上次那家招待所。   之前都是莫小青和自己谈业务,当高天宇打开房门看清来人是叶凝瑶时,眼底尽是惊喜。   可这惊喜还没过去两秒钟,一个高大的男人突然挡住了他的视线。   “你好,我是凝瑶的丈夫傅十冬。”   高天宇抬起眼愣怔一瞬,他曾幻想过叶凝瑶说已结婚的那些话是在骗人,却没想到这么快幻想就破灭了。   正事要紧,收起那些不该有的心思,他伸出手介绍道:“你好,我叫高天宇,你们快进来坐吧。”   最近这段时间,桃花丸是他们药店最畅销的药品,很多人慕名而来买药,因为这个,上级领导还夸他能力强,是块当店长的好料子。   有桃花丸这个例子在,听说叶凝瑶又研制出一种排毒丸,高天宇怕被人捷足先登,立刻从京市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跟随他的脚步,两人走进房间。叶凝瑶侧过脸在傅十冬耳边小声问道:“我发现你对他挺热情嘛,为什么啊?”   她家男人在外面很少会主动介绍自己,难道是对高天宇另眼相看?   傅十冬轻眨一下睫毛,垂眸看着眼前的傻女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叶凝瑶拿过她男人手里的兜子放在桌子上,“这是排毒丸,价钱还和桃花丸一样,具体的使用说明我已写在纸上,你可以多做几次实验确认药效之后再卖。”   “嗯。”高天宇点点头,眼神忍不住往傅十冬那边飘,并在心里把自己和对方放在一起比较了一下。   不论是家世还是能力,他觉得自己都更胜一筹。   唯一差一点点的,也只有长相,综合来看还是自己完胜。   这么想着,他心里舒服了许多,同时又替叶凝瑶委屈,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一块牛粪上,真是让人心疼!   “你做这些药丸也不容易,每颗的价钱我再多给你五分。”   “啊?”叶凝瑶被他的神操作弄得一愣,听说过买家讲价的,这还第一次遇见往上抬价的。   以为是看在莫晚霞的面子上才这么做的,她连忙拒绝,“不需要,你不用看在晚霞姐的面子上帮我,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傅十冬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一直都在保持沉默。   男人最了解男人,对方存的心思,他一清二楚。   没想到走了一个江淮,又多出一个高天宇。   为了不在媳妇面前表现得小肚鸡肠,他只能把那满肚子醋意自行消化。   这笔单子轻轻松松又挣了一千块钱。   从招待所出来,叶凝瑶摸上挎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傅十冬也在悄悄摸着自己的挎兜,那里面是自己这段时间挣来的三百块钱。   本来是想给女人一个惊喜的,可如今却有些拿不出去手。   三百和一千的差距有点大,想到和叶凝远的那个一年之约,他紧抿着嘴唇,告诫自己还要更加努力才行…… 第40章 说话 ——   每到周五,公社小学都会组织一次周末大扫除。   今天一班的班主任不在,带领孩子们扫除的是孟迎莹。   虽然比不上原来孟迎武给安排的工作轻松,但学校的整体环境要比村里干净整洁得多,孟迎莹对自己现在的这份工作还算满意。   自从和裴松国扯上关系,她更加没心思去哄江淮。   明明是他在外面不干不净,凭什么让她先服软?   “孟老师,你们班准备什么时候擦玻璃?我想借几块抹布。”隔壁二班的班主任走过来笑吟吟地求助道。   “我们先把教室打扫干净中午再擦,你们先拿两块去用吧。”为了显得为人师表,孟迎莹特意把头发高高盘起,看起来端庄又不那么死汽沉沉。   教室里,傅年正拿着一把拖布拖地。作为全班年龄最大的学生,什么脏活累活都是由他干。   用孟迎莹的话叫作能者多劳。   傅年刚拖完一排地,孟迎莹双手环于胸前踢了踢脏水桶说:“傅年同学,这水脏了,去换一桶新的过来。”   能把傅家的孩子拿捏在自己手里特别爽,她发现这老师当得挺值。   默默地放下拖布,傅年慢慢走到教室门口拎起那桶水连头都没抬就往外走。   这年头,学校里取的还是井水没有自来水。   井边站着好几个学生在井然有序地排队打水。   把脏水倒掉,他拎着空桶站在人群之后眼神放空有些愣神。   就在快轮到他打水的时候,石超从远处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插到他前面,“你去后面排去,让我先打一盆水回去。”   虽然傅年平时不言不语,但某些原则上的问题绝不让步,他站在那里身体挺得笔直一动不动,而石超因为年龄小个子矮,就算再怎么用力推也不能把人推开。   平时在家被大人们惯坏了,石超忽然觉得自己在众人面前很没面子,于是抡起脸盆就往傅年身上砸。   这可把周围的孩子们吓坏了,大家避散开,都怕一不小心牵连自己。   “你个臭哑巴!让你在这儿装聋,我打死你!”   如果只是打一下,傅年不会跟他一般计较,毕竟自己比对方年长许多。可这人一下接一下用水盆砸个没头,就算是再好的脾气也有被激怒的时候。   就在石超又要把盆砸下来时,傅年一把摁住他的手,气血上涌忽然从口中蹦出一个“滚”字。   话音刚一出口,他和石超皆是一愣。   紧接着,石超像见了鬼似的拿着盆撒开腿就往教室的方向跑。   傅年抿了抿嘴半天才回过神来,他小心翼翼地试着又发出一声“滚”字,清晰流利,不是幻觉。   喜悦从眼底慢慢升起,胸膛剧烈起伏着,后面的人都在催促他赶紧打水,他轻颤着手指把水桶扔进井里,望着井中飞溅起的水花儿深深吸气……   待他拎着水桶回到教室,全班同学不约而同地看向他,安静得有点反常。   孟迎莹见人回来了,立刻沉下脸,厉声斥责道:“傅年,你过来!为什么要欺负同学?!”   傅年把水桶放到一边慢慢走过去,石超正躲在孟迎莹的身后幸灾乐祸地笑着。   “我……”他发出一个单音,紧接着又用手比划着[没有欺负他]。   这小子竟然能开口说话了?   孟迎莹震惊之余,冷嘲热讽道:“什么意思?我看不懂。”   她扬起下巴耷拉下眼皮瞅人,那样子和之前平易近人的形象大相径庭。   周围的孩子们全部噤声,大气儿都不敢多喘一下。   傅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那眼底的犀利和傅十冬很像,只不过因为年纪小震慑力有限,孟迎莹也只是心虚了一秒。   走上讲台,傅年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没欺负他]。   写完便放下粉笔静静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透着一丝倔强。   对于孟迎莹来说,真相不重要,只要能看到傅家人吃瘪她就高兴。   “都这时候了你还撒谎?你看石超哭的!你家长是怎么教育你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回家之后写一份500字的检讨书,明天交给我。现在你给我上外面站着去!”   此时她已经忘了,这些孩子刚上小学一年级,让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写500字检讨,简直就是难为人。   傅年紧绷着身体站在那里没动,孟迎莹见状伸手就要推人,这时一声怒斥响起,只见傅媛手里攥着两块抹布如小旋风似的冲了进来。   她是按照班主任的指示来一班归还抹布的,却正好看到这一幕。   平时护犊子的她哪忍得了这个,立刻挡在傅年身前怒视着孟迎莹,那样子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你这个丑八怪为什么会在这里?不许欺负我哥!”   突然冒出一个小煞星,孟迎莹气得翻了个白眼,有裴松国在背后撑腰,她一点都不怕傅媛会回家告状。   “跑这里来顶撞老师,你是哪班的?把你们班主任叫来!”   因为一班和二班并不挨着,之前傅媛一直都不知道新来的数学老师就是孟迎莹,此时听到她以老师自居,整个人都快傻掉了,不明白这种恶毒的女人怎么会成为他们的老师。   “你管我哪班的,反正欺负我哥就不行,如果你再敢欺负人我就告诉我叔和我小婶!”   在傅媛心中,傅十冬和叶凝瑶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也是她的依靠,如今也只能把他们搬出来吓唬人。   可惜,孟迎莹听到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胳膊哪能拧得过大腿。最后,孟迎莹叫来了二班的班主任,仗着傅年口齿不清一顿扭曲是非黑白。   结果两个孩子被罚站在教室外面直到放学才能离开。   受了这种委屈,傅媛刚进家门就哭了起来。   傅年跟在她身后,眉头皱得死死的,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的神情有些自责。   见他们一个哭着回来,另一个黑沉着脸,叶凝瑶走上前关心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在学校遇到了什么事?”   终于见到亲人,傅媛哭得更大声了,“小婶,那个孟迎莹欺负人!你要替我们报仇!”   “她怎么你了?”叶凝瑶把俩孩子带到院子的藤椅上想问个清楚。   这时,傅十冬和庄秀芝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庄秀芝见女儿哭得这么厉害,心里泛着疼,“圆圆别哭了,告诉娘出啥事了?”   被这么多人关心着,傅媛吸了吸鼻子把今天发生的事讲述了一遍,提到孟迎莹更是咬牙切齿。   叶凝瑶听完诧异挑眉。   那女人真不愧是书中女主,竟然又跑到小学里当老师去了?厉害!   傅年就不是那种会欺负人的孩子,这其中孟迎莹抱着什么心思,不需要转动脑筋也能够想明白。   她看向傅年,语气坚定地问道:“你告诉小婶,你和同学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是老师的错,我们一定帮你讨回个公道。”   傅年先是望向傅十冬,随后才转过头垂下眼眸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半晌在大家的注目下,他缓缓抬起头,紧抿的嘴唇忽然张口,“我…没……”   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怔在那里吃惊不已。   庄秀芝上前一把抱住儿子泪眼朦胧,“你终于…终于能说话了!呜~”   傅年绷直身子,过了两秒回抱住母亲,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看着这幅母子情深的画面,叶凝瑶也被他们所感染,她不自觉地望向身旁的男人,并紧紧拉住他的手。   感受着手心处传来的温暖,傅十冬侧过头对上她的视线,心里充斥着满满的幸福。   如今,傅年能吐出一个字到两个字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在书中,几年之后傅年会碰到一次意外,当时因为不能开口说话所以消防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他,最后得来一个葬身火海的命运。   叶凝瑶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能像正常人一样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不会再让命运重蹈覆辙……   孟迎莹要求那500字的检讨书,傅年并没有写。   第二天,叶凝瑶和庄秀芝带着两个孩子亲自找到学校,想会一会孟迎莹,看看她究竟想要怎么样?   知道他们来,孟迎莹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意外。办公室里,她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茶缸,轻轻吹去浮在水面上的茶叶,派头十足。   “你们是傅年的家长?找我什么事?”   叶凝瑶快被她装b的样子气笑了,都在一个村子住着,装作不认识也只有这种厚脸皮的人才能干得出来。   “我们今天来是想问清楚傅年和傅媛究竟犯了什么错,你为什么让他们罚站?”   办公室里除了他们还有两三个老师在。   孟迎莹慢悠悠地放下茶缸,睇给叶凝瑶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傅年小小年纪不仅殴打同学还撒谎,作为老师,我有责任把他教育好。傅媛她辱骂老师,昨天一班的同学都有听见,这样的学生更应该好好管教,我这几天正想去家访呢,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家长是怎么教育孩子的?”   这一通指责下来,庄秀芝听得心肝乱颤,她刚想出声骂人就被叶凝瑶及时拽住了胳膊。 第41章 跳级 ——   每个班级都有几个顽劣不堪的孩子,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傅年在学校还是挺出名的,不过没听说这孩子是那种会欺负人的学生啊?   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都竖起耳朵在听他们的对话。   大家都想看看这个新来的老师会怎样处理问题。   叶凝瑶抬眼看了下周遭,然后扯出一抹笑走过去,“既然你觉得是我们家傅年撒谎,不如把两个孩子都叫过来对质一下就清楚了,作为老师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吧?”   据这段时间的接触,石超就是个撒谎成性的熊孩子,孟迎莹倒不担心他会拖后腿,于是为了服众便点头答应下来。   五分钟后,两个孩子并排站在教室里,石超偷偷瞄了一眼傅年的家长,心里慌得不行。   他不是怕这两个女人,而是怕那个没有来的傅十冬。   谁能成想这点小事会被大人知道啊?明明之前欺负那个哑巴一直都没事。   “石超,你跟傅年的家长说说,昨天傅年是怎么欺负你的?”   在孟迎莹殷切的期待下,石超咽了下口水,支支吾吾道:“老师,都是误会,昨天傅年没欺负我。”   “你说什么?!”孟迎莹不自觉地扬高声音,快被这个临时叛变的熊孩子气死了,“你昨天可不是这么说的,别怕,说实话!”   她不懂,这小兔崽子为什么会突然改口。   “老师,我说的就是实话。”比起傅十冬那可怕的铁拳头,他宁愿被老师骂一顿。   只能说傅十冬的某些形象深入人心,叶凝瑶也没搞懂这个小孩儿为什么会这么说,一肚子草稿突然没了用武之地真是让人有点不太适应。   傅年侧过头望向石超,眉头蹙起又松开,最后垂下头没吱声。   如今当事人都出口否认了,孟迎莹就算再不甘心也只能认了。   可惜,叶凝瑶并没打算就这样放过她,“孟老师,既然是误会,那五百字的检讨应该没有再写的必要吧?”   当着众人的面前,孟迎莹被怼得很没面子,但不得不点头承认,“500字检讨不用写了。”   接着,又对两个孩子厉声说道:“你们都给我回教室去。”   “慢着!昨天傅年和傅媛无缘无故被罚站,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个说法?”   本来就一肚子气,孟迎莹见她不依不饶,一股火顶上来也顾不得自己为人师表的形象,“给你什么说法?我这里没有说法能给你,不服气你可以去找校长!”   这个年代当老师其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如果稍有不慎就容易被斗,平时他们几乎不会和家长硬刚,家长们也没有几个会重视教育的,这就形成了老师家长一派和谐的景象。   像今天这种针尖对麦芒的画面真是不多见,教室里的其他老师有的便坐不住了,走过来劝叶凝瑶,“这位家长,您看这都是误会,我想孟老师也知道自己在工作上有疏忽,不然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她这一次吧。”   公社小学是离大洼村最近的学校,毕竟傅年还要在这里继续上学,其他老师的面子多少还要给一点儿。   叶凝瑶看向那位劝和的老师给足了面子,“唉~那我就听您的,不跟她一般计较。”   “不过,通过今天这事我也算是意识到了就算再好的学校也有鱼目混珠的存在,孩子被这种人教育真是让人不放心。”   话里话外指的是谁不言而喻,孟迎莹紧咬着嘴唇彻底丧失了理智,“你既然这么说就赶紧转学,我也教不了这样的学生!”   其实来这里,叶凝瑶和庄秀芝还抱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傅年跳级。   傅年虽然平时反应慢了点,却智力超群,尤其在服了有灵力的露水之后,这种能力也渐渐显露出来。   之前让他读一年级只是想希望他能慢慢融入集体生活,现在碰到孟迎莹这个毫无师德的人,跳级这事必须提前了。   “转学是不可能的,不过以你的能力确实教不了我家孩子。”   叶凝瑶懒得再搭理她的跳脚,反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教书育人自己却一点涵养都没有,那就不配为人师。   见他们要走,孟迎莹嗤笑一声,心想:如果傅年调去二班,自己就去二班当数学老师,她就是要和傅家杠到底!   从那里出来,叶凝瑶把傅年带到校长办公室,正好裴松国也在。寒暄几句后说出了目的,裴松国并不知道昨天和刚刚发生的事情。   听说傅年要跳级,他挑眉打量着来人,有些不敢相信。   虽然这孩子已经十四五岁,但之前一点基础都没有,这才开学几天啊,就要跳级?   “你们想跳到几年级?”   按照傅年的年龄,现在正应该读初二,庄秀芝和叶凝瑶对视一眼,用商量的口吻说道:“我们想让他跳到四年级。”   “四年级?”裴松国忍不住惊讶出声,“如果跳级,四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试卷必须要得到双百才行,他能行吗?”   “不瞒校长说,这孩子现在在家学的是五年级课本,不如您让他试试吧。”作为一个母亲,提到这个,庄秀芝满是骄傲地挺起胸膛,很想告诉全世界她的儿子有多么棒!   在教育方面,裴松国当然希望自己的学校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他点点头叫来四年级的任课老师找出一份期末考试卷放到他们面前。   “两张试卷一个半小时,如果全对,马上就能办理跳级手续。”   为了不影响考试,除了四年级的任课老师,其他几个人都走出办公室在外面等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庄秀芝紧紧拉着叶凝瑶的手,整颗心都揪在一起。   如果这次傅年能通过考试证明自己的能力,那么对他以后建立自信心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总算熬过这一个半小时,任课老师拿着两张考卷喜滋滋地从里面走出来,见到裴松国的第一句话就是,“校长,这孩子真不错!两张试卷都是满分!”   傅年跟在她的后面一直默不作声,像是早已猜到自己的成绩,他的脸上并没有太多吃惊。   庄秀芝听到这个成绩,唇角微颤,她上前抚上儿子的头发关心问道:“你渴不渴啊?”   说着拿过叶凝瑶递过来的水壶,拧开壶盖送到他的嘴边。   裴松国低下头认真检查了一遍,字迹工整,的确没有错处。   于是神情愉悦地抬起头,兑现了自己刚刚的承诺。   儿子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场的人中当属庄秀芝是最高兴的。   她一把把人抱在怀里,激动得热泪盈眶,“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如果你爹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想当年,不论风霜雪雨,傅家大哥带着孩子到处看病,盼得就是能有今天这一幕。   傅年被母亲的喜悦所感染,嘴边扬起一个发自真心的微笑。   温暖的阳光下,母子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一个哭一个笑,画面温馨感人。   叶凝瑶凝视着他们,忽然觉得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孩儿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之前一直觉得顺其自然就好,这一刻她想要娃的心情忽然变得有点迫切。   可她和傅十冬结婚这么久,怎么还不怀孕?难道是因为她体内有法器的原因?   又或者是贼老天不想让她心想事成,不论是哪种,她总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这天晚上,傅十冬洗漱过后刚进屋,一缕幽幽的花香便飘进了他的鼻息之间。   还是熟悉的香气,今天却格外地让人骚|动。   他轻拧眉心不急不缓地走到炕沿边,只见叶凝瑶把身子蜷缩在棉被里,埋着头,露在外面的是如海藻般的长发。   “干嘛呢?被窝里空气不好。”傅十冬想掀开被角,却被叶凝瑶一个翻身躲了过去。   “你上来~”   “?”突如其来的邀请让傅十冬一愣,但还是乖乖地脱鞋上炕想知道自己的小媳妇到底想要干嘛。   待傅十冬刚躺好准备拉过被角的时候,叶凝瑶突然转过身一把抱住他,红彤彤的小脸儿微微仰起,看不出是在被窝里捂的,还是羞的。   这时男人才看清,煤油灯下小女人穿着一件桃红色的肚兜,上面还绣着一朵娇艳的牡丹花。   白皙纤细的手臂攀在他的脖子上,妖妖娆娆的就像一个女妖精。   他不自觉地喉结一动,克制着冲动,一本正经地问:“怎么了?”   还问她怎么了?叶凝瑶不敢置信地眨眨眼,自己都这么主动了,难道不应该立刻回抱住她开始造娃吗?   为了顾全大局,她忍下心中的小脾气又往他怀里拱了拱,“你觉得我怎么了?”   “……”傅十冬还是不太敢相信,媳妇会主动投怀送抱,于是抚上她的额头,温的,没发烧。   “你干嘛呀~”叶凝瑶含嗔地瞪了他一眼,抬起小手握住他的大掌,迟疑一瞬,咬咬牙,把它带向自己的浑|圆。   “!!!”   如果这一刻还不明白,那就不配当男人。   虽然不懂媳妇今天为什么会这么主动,但此时此刻当然是吃肉要紧,傅十冬俯下身子,再也顾不得多想。   夜色中,两颗滚热的心在碰|撞,直到日上三竿才偃旗息鼓。   一脸疲倦的叶凝瑶在入梦之前还不忘抚上腹部,心想:自己被这臭男人折腾得这么狠,这一次总该有了吧? 第42章 火灾 ——   傅十冬哪知道自己媳妇的小心思,一整天他还在回味昨晚的种种,叶凝瑶的主动热情和平时简直判如两人,让人受宠若惊。   中秋已过,现在正是枣子成熟的季节。   从养蜂的地方回来,他一边往山下走一边摘枣子,直到走到山脚下,原本空空如也的篮子里已装满了枣,一颗颗红彤彤的,看起来特别有食欲。   因为昨夜的折腾,今天叶凝瑶并没有去上工,她单手托腮望着外面的天空愁眉不展。   透过窗户见男人从外面回来了,她也只是挑了下眉梢,继续放空思绪。   昨晚还好好的,今天就变了副模样,傅十冬摸上鼻尖儿有些拿不准女人的心思,他只能把那一篮子红枣放在炕桌上,讨好道:“媳妇,这是从山上摘的,我去给你洗点儿。”   叶凝瑶垂下眼眸看了一眼,本想说不吃,不过转念一想,吃枣对女人好有助于受孕,于是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很快,一盆洗好的枣子放到眼前,傅十冬在她身旁坐下,纠结一瞬还是问出口,“是不是我昨天把你弄疼了?”   “嗯?”叶凝瑶还在想孩子的事,这句话在脑海里转了两圈才反应过来男人的意思,瞬间就弄了个大红脸,“傅十冬,你是流氓么?你羞不羞呀?~”   “……”傅十冬觉得自己挺冤,主要是他媳妇这副蔫蔫的模样不由得不让人瞎想。   “那你有什么烦恼也可以和我说说。”   叶凝瑶从盆里捡起一颗枣子放在嘴边欲言又止。   怀孕是两个人的事,但她不想给男人徒增压力,那样反而会适得其反。   唉~想要个娃实在是太难了……   傅十冬见她一会儿愁眉,一会儿咬唇,面部表情分外精彩。   这一盆枣分给孩子们一些也就没剩下什么了。为了好孕,叶凝瑶又弄来一袋子黑豆。   为了腌制黑豆,她还特意买来两瓶山楂罐头。   待把山楂吃完,剩下的两个罐头瓶子让她用热水洗净,然后再晾干。   而黑豆先是用水泡发,再翻炒,晾凉后再把它们装进这两个罐头瓶里。   最后再倒进陈醋和姜片,放置一个星期就可以吃了。   就算不是为了受孕,平时吃黑豆也是补的。   傅十冬见她每顿晚饭都要吃上一小把黑豆还以为她是因为喜欢才吃的,没两天不知道从哪又弄来一袋,让她管够吃。   半个月后,叶凝瑶瞅着没下去多少的豆子开始眼晕,黑豆、红枣,她现在只要听到这几个字就想吐。   不过,食补不能只她一个人补,菜园子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全进了傅十冬的肚子。   补肾的药丸也是一颗接一颗。   因为韭菜和中药都是被灵力滋养过的,在某些方面的药性要比普通凡品增进几倍。   一时间,两人就这样过起了没羞没臊,夜夜|笙歌的生活。   终有一天,傅十冬还是发现了这些反常之处。   虽然他之前看到叶凝瑶会控制不住自己欲|望,却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管不住下半身。   有时候要狠了他都觉得自己挺不是人的。   带着心中的疑惑,他只能偷偷找到卫生所,想咨询一下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隐疾。   像这种私房事,傅十冬说得很隐晦,但周仓满还是听懂了,他没想到傅十冬结婚这么久还挺纯情的。   “你最近都吃了些啥?”   媳妇给的药丸不可能往外说傅十冬沉思一瞬,只说了个“韭菜”。   周仓满只懂西医,中医是一知半解,但也知道韭菜是壮|□□,偶尔吃一顿没事,如果天天吃那也容易拉肚子呀。   “你啊,应该是韭菜吃多了,你家菜园子没别的菜吗?光吃韭菜不腻?”   傅十冬当然知道他家菜园子有很多菜,可是他媳妇不给吃。   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傅十冬只能回家问个清楚。   而此时,叶凝瑶正板着个小脸儿把那两罐子黑豆装进兜子里,准备一会儿拿去知青点送给莫小青吃。   她吃这玩意儿都快吃吐了,照这样发展下去,她估计自己还没怀孕就已折腾掉了半条命。   “怎么把黑豆都装起来了?”傅十冬走进来正好看见这一幕,媳妇脸上那副嫌恶的表情太过明显,难道是天天吃黑豆吃顶着了?   “从今天开始我不吃黑豆了,你也不要再吃韭菜了,这破玩意爱谁吃谁吃!”说着,鼓起嘴被气成了河豚状。   傅十冬听出了弦外之音,他拉住叶凝瑶的手,蹙眉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背着我干了啥?”   反正已经失败了,叶凝瑶也不怕再给他什么压力,于是实话实说道:“我想要个孩子,可是吃了这么黑豆都不管用。”   语气中透着委屈,说着说着,眸子里渐渐氤氲着水汽。   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傅十冬既生气又心疼,“这么说,让我吃那么多药丸和韭菜也是为了要小孩?”   “嗯,我也想有一个像圆圆和傅年那样聪明漂亮的小孩。”男孩像他一样帅气,女孩像她一样聪明。   把人搂进怀里,傅十冬轻吻她的额头安慰道:“咱们以后会有的,只是缘分暂时没到而已。”   “真的吗?万一这辈子都没有孩子怎么办?”叶凝瑶有种直觉,天道一定会做出点什么,不让自己顺利怀上孩子。   “没有就没有,我有你就行。”这算是两人认识许久,傅十冬说过最露|骨的一句话。   可惜,女人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也就没能领悟男人的真心。   为了转移注意力,叶凝瑶主动承担起去上山养蜂的工作。   到了秋天,仙桃山上的鲜花逐渐变少了。蜜蜂采不到蜜,便进入到了半越冬期。   叶凝瑶把林中的小屋收拾一通后,躺在木床上感受着清凉的微风,神情十分惬意。   清风徐来,外面的树叶“沙沙”作响。   就在她将要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然有几缕求救的气息从四面八方传来,瞬间把她从梦中惊醒。   因为有灵力加持,她的五感十分敏锐,怕刚刚的只是幻觉,她坐起身重新闭上眼睛认真感知。   这一次,救助的气息又多了很多,来自的方位都是西面的树林。   这样的情况很不对劲,叶凝瑶立刻穿鞋下地往木屋外跑去。   直到跑出十米多远,抬眼望去,那边的树林正冒着浓烟,现在这个季节天干物燥,很容易引起森林大火,这样的画面让她心里咯噔一下,再也顾不得其它直奔着火的方向而去。   而另一边,江淮手里拎着行李从余家村回来正往仙桃山上走。   他和孟迎莹已经冷战很长一段时间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思考,他觉得既然两人结了婚就应该好好过日子,就算有再多不合适也只能忍下来。   孟迎莹平时爱吃枣,为了求和,他准备上山摘点枣子再回家。   这时,一阵风吹过来,空气中飘来一股烟味儿,在山中出现这么大的烟味儿可不是一件好事。   他立刻抬起头,警惕地看向四周,想找到这股味道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只见不远处的树林中一团团火苗越烧越高,周围很多植物都遭了秧。   如果放任这火继续烧下去,估计这场大火有可能从山上烧到山下去。   这么想着,他连忙扔下手里的行李袋,脱下外套快跑几步开始救火。   叶凝瑶也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里,两人听到动静互视对方皆是一愣。   “这是怎么回事?火是你放的?”   不然怎么会无缘无故发生火灾?   面对她的质问,江淮心里发苦,“不是我,我也是刚到这里。”   现在不是争论谁是谁非的时候,叶凝瑶没再追问,而是捡起地上的枯枝开始拍打有火苗的地方。   两个人的力量哪比得过火的速度。   这边拍灭了那边又燃了起来。   眼看火势变大,叶凝瑶心里急得不行。   “瑶瑶,你去山下叫人,我在这里还能顶一阵。”在这种危机时刻,江淮不想让她受到一丝伤害。   火越烧越旺,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两人吞噬。   “不行,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救不了它们。”言语间,叶凝瑶暗自催动法器里的灵力,尝试着让周围的树木通过灵力自救。   正常情况下,只有法器发出赤焰之光时她才能掌控这些树木。   可现在情况紧急,她只能把死马当作活马医。   正当她催动灵力之时,一根被火烧断的枯枝从树上坠落,所掉落的位置正好在她的头顶。   江淮一直在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他见状立刻飞扑过来,“瑶瑶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抱在一起滚到一旁的草丛皆是心有余悸。   而在叶凝瑶没有察觉的时刻,一丝灵力钻进江淮的体内,让他瞬间为之一怔。   “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叶凝瑶推开他从地上爬起来,因为浓烟越来越多,只能捂住口鼻连连咳嗽。   从愣怔中回过神,江淮一跃而起摇摇头,“我没事。”   见他是真的没事,叶凝瑶又重新催动法器,只求这一次能够成功。   经过三番五次的尝试,她终于成功了!   随着一缕缕灵力的输出,在烈火中原本被烧黑的树木镀了一层水光,因为有火作掩盖,江淮并没有发现异常。   而火苗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慢慢减弱。   为了不让江淮看出异常,叶凝瑶只能趁此机会拼命扑火。 第43章 表白 ——   在山下正有十多个人也在往着火的地方赶。   会发生这场大火是因为村里的李老汉在林子里抽了一根旱烟,正巧碰到一只野鸡经过,他随手便把烟头扔进枯草里去逮野鸡。   等他把野鸡逮到了,火也起来了,本想用脚把火踩灭,可是风太大那火苗窜得飞快,吓得他拎着野鸡就往山下跑想找人帮忙。   田里的人们一听山上着火了都扔下农具准备去救火,这其中就有傅十冬。   知道叶凝瑶每天都要上山养蜂,这一刻他比谁都心急。   不顾人们还在找灭火工具,他已飞奔而起,跑在人群的最前面。   当他跑到着火地点时,原本熊熊燃烧的大火已剩下零星火苗。   叶凝瑶和江淮的脸颊上黑乎乎一片,多多少少都挂了彩。   在见到江淮的那一瞬间,傅十冬蹙了下眉头,紧接着跑过去揽上叶凝瑶的肩膀,焦急地问:“媳妇,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叶凝瑶望向他那张惊慌的俊脸,再看向他身后赶过来的人们终于神经一松晕了过去。   “瑶瑶!”两个男人同时出声。   傅十冬急忙把女人一把抱起,抬眼看过去江淮挡在前面一脸关心,这让他瞬间怒意上涌,犀利的目光中含着冰渣,“让开!”   “瑶瑶应该是被烟呛到了,你带她去卫生所看看吧。”江淮忍住想上去抢人的冲动,目不转睛紧盯着他怀里的女人。   如果不是时机不对,傅十冬一定会上手揍人,“她是我媳妇,不需要你来指手画脚,滚!”   身后的人们已经渐渐走近,怕这人脑子抽疯又给叶凝瑶带来一些不好的流言,傅十冬用力撞开他的肩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片树林。   因为用力过猛,江淮被撞得后退几步,他转过身望向他们的背影,心里很空……   昏迷中,叶凝瑶梦到自己光脚走在一片雪地里,周遭是冷冽的寒风呼啸而过。   她抱着肩膀只感觉无尽的冷。   前面是一望无垠的雪地根本看不见尽头。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除了惶恐这一刻她脑海里只有傅十冬的身影。   如果从今以后,自己的神识被困在这里,那他该怎么办?   在不久的将来,如果那男人忘记自己又另娶他人……   只要一想到那样的画面,叶凝瑶紧攥着小拳头只觉得怒火中烧。   她的男人谁都别想惦记!   可能是怨念太重,她猛得从睡梦中惊醒,正好对上男人焦急疲惫的眸子。   “你醒了?还冷不冷?”傅十冬用手掌贴上她的额头再转移到脸颊,还是凉凉的,不过要比刚刚的冰冷好上许多。   “我怎么了?”叶凝瑶握住那只宽大的手掌,这时才发现自己被他紧紧抱在怀里,贪婪地在吸取他身上的温暖。   “你刚刚晕到了……”傅十冬凝视着她苍白的面容喉咙一梗,忽然说道:“叶凝瑶,你以后不能再这么吓唬人。”   “……”她眨眨眼,被他眼底的泪光震慑到了,沉默一瞬后,像是承诺,她轻轻“嗯”了一声。   不远处站着庄秀芝母子三人,见叶凝瑶醒了,他们赶紧走过来一脸担忧。   “瑶瑶你可算醒了,如果再不醒冬子可就要把你转去市里医院了!”   当时从山上下来后,傅十冬在第一时间便把叶凝瑶送到了卫生所,周仓满检查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毛病,只说应该是低血糖,让他带着媳妇回家好好休养就能醒过来。   因为有上一次晕倒的例子,傅十冬对村医的话半信半疑,于是便从村里借来牛车把人拉到了县医院。   县里的医生检查一番也没能检查出个所以然来,谨慎起见,叶凝瑶被留在医院观察一天。   叶凝瑶从男人怀中抬起头看向四周,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家里,而是在医院病房。   这年头身体没有大毛病谁都不会来医院瞎花钱。简陋的病房里除了她以外没有别的病人。   她冲庄秀芝他们露出一抹浅笑,声音轻柔地说:“我没什么事,让你们替我担心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去叫大夫给你瞧瞧。”   估计俩人会有很多话要说,庄秀芝十分有眼色地把孩子们带出病房,留下空间给他们独处。   片刻功夫,病房里只剩下这对夫妻。叶凝瑶想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解释清楚今天发生的事情。   可是男人的手臂并没有放松半分,她疑惑地仰起头,瞬间就被傅十冬堵住了唇。   这个吻很热烈,却又带着一份小心翼翼。   感受到他的不安,叶凝瑶轻轻闭上眼睛,温柔回应。   从激烈转为缠绵,傅十冬轻咬她的耳尖儿低声诉说压抑许久的情感,“瑶瑶,我爱你。”   这个年代的人都不善于表达,他不是不善于,而是不敢。   可今天当他知道叶凝瑶处于危险的那瞬间,心里却无比痛恨自己的懦弱。   这个世界没有后悔药可以吃,此刻他不想再懦弱下去。   耳畔是男人流连的薄唇,叶凝瑶的心跟着这句表白猛跳了一拍。   除了慌乱还有一丝喜悦。   过了二十分钟后庄秀芝才带着一名医生回到病房。   由于刚刚有些失控,叶凝瑶的嘴唇微微红肿,颈间还挂着两颗淡淡的草莓印。   这个时候来医生检查,她只能把头埋进被里继续装睡。   在棉被的下面,她还不忘偷偷在男人的腰间狠狠拧了一把。   如果被看出来,那简直是太丢人了!   幸好医生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便出去了。   “瑶瑶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原本刚落地的心又重新提起来,庄秀芝想凑过去看个仔细却被傅十冬用身体挡住了。   “嫂子,她没事,可能是白天受得刺激太大,你带孩子们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行。”傅十冬忍着腰间的疼痛,仍然面不改色。   怕两个孩子打扰到病人休息,庄秀芝点点头,临走还不忘嘱咐道:“医院外面有一家国营饭店,如果瑶瑶饿了就给她买碗粥,大夫说可千万不能吃太荤腥的东西。”   “行,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好不容易盼到关门声,叶凝瑶立刻睁开眼一脸郁闷,“都怨你,我还想和嫂子说说话呢。”   傅十冬盯着那几处暧昧的痕迹轻笑出声,“嗯,怨我,乖~不气了。”   满满的宠溺让叶凝瑶小脸儿一红,突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   想到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叶凝瑶不自在地轻咳一声,于是转移话题道:“今天山上那场火,我也不知道江淮在那里。”   她不想他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夫妻之间贵在信任。   “嗯,我知道了。”就算心中有再多醋意,傅十冬也只是脸色微凝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在叶凝瑶昏迷的时候他想得很清楚,就算他们之间存在暧昧那也是姓江的剃头挑子一头热。   他相信,媳妇对自己是有感情的。   见他只说了一句就轻轻揭过了这个话题,叶凝瑶轻轻扬眉,悄悄在心里把男人夸奖了一番。   晚上,怕她再有什么异常,傅十冬在她身后挤出一小块地方,然后把人搂在怀里一直到天亮。   这一夜,闻着身旁清冽熟悉的男人气息,叶凝瑶睡得格外香甜,哪怕发现自己的灵力已然散尽也依旧没能影响她的好心情。   另一头,在大洼村。   孟迎莹黑沉着脸正和江淮对峙。最近有裴松国的滋润,她对自己和江淮之间的感情看淡了很多。   明明知道他不爱自己,可今天听说他和叶凝瑶一起救了森林大火,心中的嫉妒如藤蔓一样疯长,让她还是失了理智。   “为什么你就不能相信我?每次见面就吵架,你不觉得腻吗?”江淮单手抚上眉心,后悔自己一时心软回到这个家。   他是真搞不懂这个女人的脑子里每天都在想什么?   “你为什么会去仙桃山?是不是跟那女人约好的?”叶凝瑶就像是她的心魔,孟迎莹厉声质问,彼此间早已没了信任可言。   江淮看着她这副面目可憎的面孔只觉得心冷,于是放弃再解释下去,重新拎起行李踏入夜色,漠然离去。   第二天上午,经过一番身体检查后,叶凝瑶终于出院了。   回村的第一件事就是上仙桃山去看看那些花草树木怎么样了。   如今法器中的灵力所剩无几,她只能靠肉眼去检查它们的情况。   幸好山上的蜜蜂平时还能采一些花粉回来供她提取灵力。   一切只不过是从头再来,结果不算太坏。   因为救火有功,村里特意为她和江淮开了一个表彰大会,但是江淮并没有到场。   红红的奖状握在手中,叶凝瑶还有点懵,能成为村里的英雄还挺意外的。   得来的奖品是两本信纸,回到家她分给傅年和傅媛一人一本,而奖状被傅十冬裱了框挂在墙上。   叶凝瑶每次看到那张奖状多少有些心虚,当时会救火只是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百花仙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其它,像什么集体精神之类的,她还真没有那种意识…… 第44章 朋友 ——   自从救了山火,村里的人们对叶凝瑶的态度要比以往热情许多。   这是个崇拜英雄的年代,叶凝瑶的英雄事迹被刘迎春报告给了市里。   为此,市里发来通知让叶凝瑶在这个周五去市|政|府学习演讲,这张通知单轰动了整个大洼村。   去市里开会,这种殊荣连生产队队长都没有,大家更是对她另眼相看。   之前和傅十冬去过一趟市里,这一次叶凝瑶说什么都没让他陪自己。   前一段时间为了要孩子,两人天天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现在想开了,趁此机会她只想好好歇一歇。   其实傅十冬非常想跟着去,可媳妇不让,他也只好忍气吞声去给人家准备行李。   庄秀芝把家里母鸡下的蛋煮了五六颗,同时又带了一大盒米饭配红烧肉让其留在路上吃。   带了两网兜的吃喝把人送上火车,直到火车缓缓前行,傅十冬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月台。   叶凝瑶透过车窗回望他的背影,渐渐的,那道影子消失在视线里,她收回目光,转头轻笑。   “妹子,那是你男人吧?你们看起来感情不错。”   抬起眼看过去,坐在叶凝瑶对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保养得宜衣着讲究,上衣口袋里还插着一支女士钢笔,一看就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   对方在对她表达善意,叶凝瑶也不是那种高冷的性格,于是微笑着点点头说:“嗯,他是来送我的,怪傻气的。”   说完,她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甜蜜。   “年轻真好~”女人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目光望向车窗外,眼底划过一抹悲凉。   他们只是素不相识的路人,叶凝瑶很好奇她身上的故事,但也仅仅只是好奇而已。   过了好一会儿,女人回过神来冲她笑了笑,两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在聊天中他们才知道彼此都是来市里开会的。   这让两人的共同语言又多了些。   三个多小时一晃而过。   这次开会,除了大洼村,其他村县的人也有。   这里距离市政府的礼堂很远,叶凝瑶转过身问向紧跟着她下车的女人,“姜楠姐,咱们怎么去礼堂?”   “在这等一等,一会儿有车过来接咱们。”姜楠在叶凝瑶旁边站定,目光从容地望向前方。   话音刚落,一辆小轿车便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这年头能开得上小轿车的都不是一般人。   像原身的父亲,一个国营大厂的厂长平时工作也只是自行车代步。   看出叶凝瑶的惊讶,姜楠微笑着说:“我这是借了我哥的光,咱们走吧。”   对方的气息没有一分邪念,叶凝瑶只是犹豫一瞬便上了车。   因为是全市演讲大会,等他们到会场时里面已坐满了人。   习惯了清净,叶凝瑶望向这些攒动的人头有些眼晕。   两人各自拿出介绍信,工作人员打开来看了一下,便把他们领了进去。   座位都是随便坐的,靠近主席台的位置已经没有地方,因为叶凝瑶一会儿还要讲话,他们找了个紧靠过道的座位坐了下来。   “真没想到,咱俩还挺有缘分,如果以后想出去逛街什么的,可以随时来找我。”趁会议还没有开始,姜楠把自己的地址写在一张纸上递给叶凝瑶,好看的眉眼间尽是真诚。   把那张纸接过收好,叶凝瑶告诉她自己在大洼村村委办工作,算是结交了这个朋友。   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话,即使是天上的神仙也难免会紧张。   深深吸气走上主席台,叶凝瑶抬眼的瞬间恢复了淡定。   发言的稿子是之前就已写好的,看了两天现在能倒背如流。   在场的众人听说她救了山火都挺惊讶,谁会想到这样娇滴滴的女知青竟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救火?   待她发言完毕,底下是一片如雷般的掌声。   就这样,叶凝瑶又领了一张市里发给她的奖状和一个搪瓷洗脸盆回了大洼村。   怕家里人担心,她开完会并没有留宿市里,而是和姜楠告别后她坐上客车回了家。   幸好现在时间不算太晚,到了县里还有去大洼村附近的牛车。   之前定的是第二天回村,所以傅十冬并不知道她会回来,当叶凝瑶踏着夜色推开家门的时候,男人早已躺在炕上睡着了。   初秋的夜晚气温很低,坐了一路车,风尘仆仆的她身上带着凉意。   媳妇不在家,傅十冬睡得很浅,听到动静的瞬间立刻睁开了眼。   “谁?”锐利的目光中带着冷。   怕吵醒他,她的动作已经很轻了,见男人醒了,叶凝瑶奔向炕沿边把自己那双小凉手往他脸颊上一贴,坏笑道:“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吗?”   熟悉的花香萦绕在鼻端,傅十冬展开眉心,冷峻的表情被柔情取代,可仅维持了两秒,眉心又重新皱起,他握住她的双手,坐起身一脸严肃,“外面晚上不安全,你怎么回来的?不是说明天回来吗?”   连续发问把叶凝瑶弄得一愣,想抽回手又抽不回来,她只能主动贴近男人,额头抵着额头,破天荒地撒娇,“因为我想早点见到你啊。”   这句话说出口,两人反应皆是脸红。   叶凝瑶是被自己臊的。   傅十冬是因为太过于激动。   “下次别做这么危险的事,我会害怕。”男人的声音不禁软了下来,借势在她的唇瓣上轻轻一吻。   见他不再追究,叶凝瑶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这招还是她从莫小青那里偷学来的,没想到还挺管用。   这让她仿佛找到了降伏男人的诀窍……   这一夜,两人相拥而眠,有彼此在身边都觉得安心,温暖。   睡梦中,叶凝瑶又一次来到那个刻有功德碑的地方。   和之前的荒凉景色不同,她意外发现这里竟然有了一线生机。   翠绿的小草点缀在这片光秃秃的土地上,眼前的画面终于有了色彩。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事出必有因,叶凝瑶用手指轻点下巴思索半天,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变化应该和自己有关,功德碑……难道是因为自己之前救了山上的花草树木?   有了这种猜测,她准备明天找些东西试一试,如果真如所料,那么当这里变成繁花似锦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呢?   周末,傅十冬去了县里。   最近黑市的买卖红火,他跟人倒腾半导体收音机又挣了一些钱。   来到那处偏僻的平房,他刚进院门就被何老汉兴奋地往屋子里拉。   “兄弟,最近又有一桩好买卖,老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咋样?干不?”   “什么买卖?”傅十冬现在一心只想多挣钱,虽然知道自己比不过媳妇的挣钱速度,但是能把差距拉近一点儿,他才有底气去见叶家父母。   提到这桩买卖,何老汉用手附在他耳边故作神秘地说:“最近大城市在卖两种药丸,叫什么桃花丸和…那个排毒丸的,听人说这药在城里都卖断货了,这几天好几个人跑我这打听的,你如果能弄来药,咱们可就发啦!”   “……”傅十冬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家媳妇做的药丸会成为黑市求而不得的存在。   具体情况还需要和叶凝瑶商量,傅十冬只能先点头应付下来,“嗯,我寻寻看能不能弄到。”   何老汉很相信他的能力,怕他不知道那药丸长得什么样,于是从炕箱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两副药摊在桌子上。   “这是我托人弄到的,不能给你,你仔细瞧瞧吧。”   平时没事傅十冬会帮忙搓药,那药丸是圆是扁他一清二楚,怕惹来怀疑,他还是装腔作势地打量了一番。   不得不说,叶凝瑶所做的药丸有一种很特殊的香味,这是其他人想要模仿都模仿不来的地方。   因此到目前为止,市面上还没出现过假冒伪劣产品。   晚上回到家,傅十冬就对媳妇说了这事。   多一条销路,有钱挣,当然好。   叶凝瑶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三天之后,傅十冬拿着二十副排毒丸和桃花丸来找何老汉。   “我暂时只能找到这么多,价钱和药店里一样。”   拿太多药出来只会惹人生疑,每样十副不多不少刚刚好。   何老汉打开一包药丸和自己手中的对比一下。   气味,颜色,大小都对得上。   谨慎起见,他捡起一颗放进嘴里咀嚼,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嘴上不禁夸赞道:“还是你有办法,别人都不行!”   说完,从一旁拿过算盘“噼里啪啦”拨拉半天,算出钱数的那一瞬间忍不住肉疼,但还是乖乖地往出掏钱。   傅十冬数过钱也没多作逗留,只说等有了货再卖给他。   如今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没有农活就只能在县里找挣钱的道。   把药钱妥善地收好,他七拐八拐来到黑市旁边的柳树下。   有一个三十多男人,身穿一件夹克衫,脚下是锃亮的黑皮鞋,左顾右盼一脸焦急。   见傅十冬来了,他连忙迎过来,颇为抱怨地说道:“你咋才来啊?刘哥等你半天了,咱们快走吧。”   两人都有自行车,傅十冬没说话,他跟在男人后面朝运输队的方向骑去。 第45章 分别 [三更合一]   县里的运输队不大,安静的院子里停着两三辆大货车。   之前做投机倒把的买卖,傅十冬和这里的人都很熟。   给他带路的男人叫强子,是刘哥的徒弟。   强子过几天结婚,有一趟远途活跟不了车,于是他想到了傅十冬。   刘哥是认识傅十冬的,平时对他很是欣赏,见人来了,便笑呵呵地走过来打招呼。   两三句话进入主题,傅十冬本以为是一趟不出省的短途,没想到会去鲁省那么远。   这一刻他有些犹豫。   再找一个合适的人选可不容易,强子在一旁很是心急,“冬哥,这还有啥可想的?咱不说一趟活下来能挣多少钱,到了那边你能带回不少货呢!”   跟车是次要,带货是关键,但傅十冬还是没给他一个准话,“我回去和我媳妇商量一下。”   现在县里这些人都知道傅十冬是个怕老婆的人,他的回答没人感到意外,刘哥只好点点头,“行,你回去和媳妇商量好,明天给我个准信儿,如果同意咱们后天就出发。”   “嗯,好。”   人还没走,他的心里就已经生出离别的愁云。   当叶凝瑶下工回来时,家里的桌子上摆满了菜。   “做这么多好吃的是有什么好事吗?”一桌子都是她爱吃的,叶凝瑶挑高细眉,很惊喜。   “嗯,坐下吃饭吧。”傅十冬把人摁在凳子上,然后为大家盛饭。   庄秀芝瞅瞅两人只是笑呵呵地没有搭话,这么重要的事还是本人说最为妥当。   饭桌上吃了半道饭,傅十冬犹豫再三才开口,“媳妇,运输队有个跑长途的活找我,如果去的话要一个月才能回来……”   刚想夹菜的手一顿,叶凝瑶抬起眼满是惊讶,“去哪里?怎么去那么久?”   “去鲁省,如果你不想让我去,我就不去。”说实在的,把媳妇一个人扔在家里,他也不太放心。   叶凝瑶收回筷子,心下有了决定,“那你去吧,路上要注意安全。”   虽然心里有一点点难受,但这是正事,她觉得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嗯。”傅十冬垂下眸子盯着自己的饭碗,沉默了两秒后点头,“你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   说完,两人陷入了沉默。   庄秀芝见气氛不对,忙笑吟吟地打圆场,“只不过是一个月时间,看你俩现在就开始难舍难分的了~冬子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你媳妇的。”   “那麻烦大嫂了。”傅十冬重新抬起头,满眼真诚。   次日,夫妻二人去了县里。   过了今天会有一个月见不到面,走在路上,叶凝瑶越想越难受。   为了眼不见为净,快到运输队门口时,她拽了拽男人的衣角,“要不,你自己进去吧,我去附近的黑市逛逛。”   听说跟车这活特别累人,她想给男人多买些零嘴在车上吃,省着犯困。   “咱们一起去黑市吧,你在这里等我两分钟就行。”说着,男人抬起脚快步朝里面走去,很怕媳妇会说出一个“不”字。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叶凝瑶动了动嘴唇,最后“噗嗤”一声笑了。   两分钟过后,男人如自己承诺的那样从里面急匆匆地跑了出来。   他推上自行车,拍拍后车座,“走吧,咱们去买东西。”   “好~”   明媚的阳光下,叶凝瑶坐在车后座,微风轻轻吹过脸颊,她单手环住男人的劲腰,把头靠在他的后背上,倍加珍惜独处的时光。   随着夜幕降临,能够在一起的时间又少了一半。   两人躺在炕上只是相拥在一起,一片静默。   换作平常,这个时间叶凝瑶早就睡觉了,可今天却怎么都睡不着,心里莫名堵挺慌。   傅十冬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半晌过后低声说道:“我不在家的日子,晚上不许走夜路。”   其实他想问:不在家的日子,你会想我吗?   可脸皮太薄,话到了嘴边的就变了。   “嗯,你人在外地,不能招惹其他姑娘,如果让我知道你就完了。”叶凝瑶仰头与他对视,盈盈目光仿佛要看透对方的内心。   “好。”傅十冬轻声一笑,又说:“家里新腌的咸菜过些日子就能吃了,吃饭别糊弄,要按时吃。”   “嗯……”叶凝瑶终究抵不过心中那份不舍,用额头蹭了蹭他的胸膛闷声闷气地说:“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等你回来。”   “好。”一股暖流在心底缓缓流淌着,傅十冬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慢慢低下头凝视她那双秋水般的眸子,“我会早去早回,等回来咱们继续造娃。”   本来很温馨的气氛瞬间被他最后一句话给破坏掉了,叶凝瑶羞红着脸刚想推开他,就被男人往上一提,翻身|压制。   煤油灯不知道什么时候灭了,片刻功夫,黑漆漆的屋子里传出一阵隐忍的呜咽声。   许是离别在际,他每一下都带着狠劲儿,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女人牢牢记住自己。   第二天,当叶凝瑶醒来时身旁已是空的,她的心一紧,立刻抓过一件外套披在身上从炕上下来。   “怎么起来了?现在还早,再睡一会儿吧。”傅十冬听到动静从厨房来到门口,手里还拿着菜盆。   见他还在,叶凝瑶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我睡不着了,你在干嘛我来帮忙。”   “不用,你去洗脸吧,洗完咱们吃饭。”   把饭菜端上桌,一瓶刚做好的肉酱开着盖子正散发着阵阵香气。   为了能让媳妇天天吃到自己的手艺,傅十冬早早就起来开始做肉酱,现在东北天气已经很冷了,只要放在凉快地方,吃上一个月应该没什么问题。   之前叶凝瑶吃过他做的肉酱,她轻轻拨出一些放在碟子里,馋虫瞬间被勾了起来。   “吃饭吧,这肉酱做得稍微咸了点儿,差不多够你吃一个月的。”傅十冬把筷子递到她手中,每一个动作都无比温柔。   有时候叶凝瑶觉得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小孩子,什么事都替自己做了,马上就要分开一个月,有些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把这个家料理好。   “这肉酱你拿去吃吧,长途跋涉吃不好睡不好的,你比我更需要吃点好的。”她轻轻咬着筷子尖儿,不让自己的真实情绪表露太多。   “不用,你给我买的那些吃喝足够了。”   叶凝瑶没再说什么,而是一个劲儿地给他夹菜,在傅十冬临出门时偷偷把那瓶肉酱放进了他的行李袋里。   晌午,在村口。   叶凝瑶伴在他的身旁等村里的牛车。   就要分开了,傅十冬紧紧拉着她的手,觉得还有好多话没有说。   叶凝瑶也在沉默着,心里酸酸胀胀不太舒服。   这时,傅媛走过来,仰着头鼻尖儿红红,“叔,你一定要早点回来。”   两个孩子知道傅十冬要出门一个月,心中尽是不舍,尤其是傅媛,她算是男人一手拉扯大的,感情无比深厚。   “嗯,等叔回来给你们带礼物,在家要听你娘和你婶的话。”   傅媛重重地点头,随后就被她娘拉到了一旁。   “冬子,家里你就放心吧,我会替你照顾好瑶瑶的。”庄秀芝把自己昨晚做好的大饼子塞到他手里,算是唯一没哭丧着脸的人。   “麻烦你了,大嫂。”   直到牛车来了,傅十冬紧握的手才松开,他忽然低下头在叶凝瑶的额头上留下一吻,并小声低语道:“媳妇我会想你的,你也要想我。”   在大庭广众下听到这样的表白,叶凝瑶红着脸看他,紧咬着下唇轻轻“嗯”了一声。   像是想要记住对方此时此刻的样子,傅十冬定定地看了她好久才转身坐上那辆去往县里的牛车。   赶牛人见他上来了,便驱赶牛车缓缓前行。   渐行渐远的道路上,两人隔空相望,谁都不想先行挪开目光。   慢慢的,身影变成了小黑点儿,叶凝瑶垂下眼眸,鼻子有些发酸。   庄秀芝知道她心情不好,忙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回去吧,冬子很快就能回来的。”   叶凝瑶深深吸了下鼻子,任由庄秀芝和孩子们把自己领回家。   另一头,傅十冬到了县里只休息了十分钟便坐上货车准备出发了。   不像后世有监控有高速跑长途没什么危险性,如今的年代像他们这些老司机,车上都会备跟棍子之类的,只因为在经过一些偏僻地方,经常会碰到劫道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觉得傅十冬是合适人选的原因。   司机刘哥见傅十冬拎着两袋子东西上车,忍不住嘿嘿一乐,“你这媳妇可真知道心疼人,给你带这么多东西呐?”   “嗯,她很心疼我。”提到叶凝瑶,他的眉眼都是柔和的。   “怪不得你怕老婆,如果我能娶个知冷知热的媳妇,我也愿意听她的。”想到家中那个母老虎,刘哥无奈地摇摇头,拉起手动挡就上路了。   路边的风景缓缓掠过,傅十冬望向窗外微微泛黄的树叶已经开始想媳妇了……   没有傅十冬的日子,叶凝瑶连吃肉都不觉得香了。   为了能数清楚日子,她还特意去供销社买了一本日历。   今天天气不错,庄秀芝也跟着她出来逛逛,见她买这种东西没多想便惊讶出声,“再隔两三个月就要过年了,你买这玩意不是浪费钱吗?”   叶凝瑶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为了傅十冬才买的,于是挠了挠头发,随便找了借口,“我就是想算算还有多久才能回家。”   之前叶凝瑶和她哥保证过今天除夕会带着傅十冬回去见父母,庄秀芝是知道的,以为她是紧张,于是笑呵呵地打趣道:“那你也应该买明年的日历啊,今年的可算不到除夕。”   一旁的售货员见他们是真心想买,便拿出来年的日历再搭上一本今年的说:“如果你两本都要了,今年的日历我算你半价。”   “欸?这么买倒是挺合适。”庄秀芝仍然没有看出她的小心思。   “……”叶凝瑶不太想买明年的日历,但眼前的俩人都在用期待的眼神儿瞅着她,她也只能掏出钱把它们买下了。   马上就要深冬,两人又买了些粗布,外面卖的棉花特别贵还需要票不好买,他们只能把旧的褥子重新再换个布面接着用。   女人逛街,看见什么都想瞧一瞧。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眼看着傅年他们就要放学了,叶凝瑶这才提醒庄秀芝,“嫂子,时间不早了,咱们快去接傅年和园园放学吧。”   “为啥接他们?”平时俩孩子都是自己上下学,庄秀芝愣了一下。   “他俩回家也是冷锅冷灶,不如咱们去接他们,然后去国营饭店吃。”   “那也行,去国营饭店吃。”自从跟着叶凝瑶做买卖挣了钱,庄秀芝觉得自己终于活得有底气了,偶尔去国营饭店吃一顿,她还是能承受的。   从供销社到公社小学,骑车也要十五分钟。   当他们到达学校门口时,学生们正好放学。   庄秀芝抻长脖子往校园里望,孩子没瞧见却看到了学校的校长裴松国。   “欸?瑶瑶你快看,裴校长旁边那个应该是他媳妇吧?”   这年头,不论是谁都会多多少少有点那八卦之心,庄秀芝也不例外。   叶凝瑶随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惊诧挑眉。   走在裴松国身旁的人她是认识的,就是那次开会结识的大姐,姜楠。   他们不会是夫妻吧?   就在这时,她感受到一股浓重的怨气来自不远处,叶凝瑶随着怨气转过头,刚好看见孟迎莹紧攥着拳头目视前方,她所看之人正是姜楠,那眼底的嫉恨十分瘆人。   这书中女主为什么会这样看姜楠?   叶凝瑶心思转了转,暂时还理不出头绪。   因为在她看来,就算女主再恶毒,对江淮的感情应该是真的,不可能会给男主戴绿帽子才对。   “瑶瑶你怎么啦?”庄秀芝见她在一旁紧皱眉头,以为是哪里不舒服了。   “我没事。”叶凝瑶微笑着摇摇头,抬眼再朝孟迎莹看过去时,那里早已没了人影。   “凝瑶,你怎么在这儿?!”姜楠今天穿了件驼色呢子大衣,素花的丝巾系在脖子上特别突显气质。   这样的打扮在这个小县城里很少见。   她笑吟吟的模样让身旁的裴松国颇为意外。   有裴松国在,作为学生家长,叶凝瑶原本是想要避嫌的。现在被人看见了,她只能假装惊讶颔首微笑,“裴校长您好,姜楠姐好巧啊~你怎么在这儿?”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丈夫裴松国,这是我朋友叶凝瑶。”姜楠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叶凝瑶和庄秀芝的身上,对于口中的丈夫没给他半分好脸色。   在学生家长面前这么不给面子,裴松国摸了摸鼻子没敢吭声。   察觉出他们之间不太对劲,叶凝瑶只当作自己没看见,“裴校长我们之前在办公室见过的,真没想到我和姜楠姐这么有缘。”   姜楠对叶凝瑶很有好感,不过前段时间一直在忙就没能抽出时间找她,现在意外碰上了就很惊喜。   “你们是来接孩子放学的吗?这段时间你怎么都没去找我玩?”   每天都要忙着赚钱挣公分,叶凝瑶是真的把人给忘了,于是心虚一笑,“嗯,我来接我侄子侄女放学的,最近比较忙所以就想着忙完了再去找你,结果咱们这里遇上了。”   这时,俩孩子放学看到他们走了过来,她趁机和姜楠告别,“姜楠姐,那我们先走了,等有空咱们再聚。”   这里的确不是叙旧的好地方,姜楠点点头,“那行,等哪天我去你们村找你?”   目送他们离开后,裴松国才敢开口询问,“你和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这和你有关系吗?”姜楠瞪了他一眼径直朝前方走去,见男人还跟着自己,立刻转过身厉声警告道:“别跟着我,你在外面干得那些勾当最好快点解决,不然等我亲自出手没你好果子吃。”   裴松国的脚步一顿,眼底划过一抹心虚,他想上前解释两句可又没那胆量,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离开。   他颓着肩膀回到校长办公室,孟迎莹早已气鼓鼓地等在那里。   刚从妻子那里受了气,裴松国的脸色也不算太好看。   “你不下班,在这干嘛呢?”   “怎么?刚见完老婆,就用这种态度对待我?”孟迎莹慵懒地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歪头冷笑。   “我用什么态度对待你了?”想到自己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裴松国只能软下声音主动求和,“你也知道我妻子是个很敏感的人,你来这里如果被发现了,最后吃亏的只能是你。”   虽然两人算是各取所需的关系,但孟迎莹还是心里有气,尤其是看见姜楠那副用鼻孔看人的高傲样子更是让人抓狂。   “她有三头六臂吗?我干嘛要怕她?再说,她也不知道咱俩的关系……”   想到刚刚姜楠的警告,裴松国拿不准对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他蹙起眉肃着脸说:“以防万一,以后不是工作上的事你少来办公室找我。”   这种高高在上的口吻让孟迎莹非常不舒服,上次这么跟自己说话是因为傅年跳级的事。   她没想到这狗男人还挺大公无私,自己在他心目中还比不过一个小哑巴。   如果不是为了这份工作,她才不会跟这种没用的色批虚以委蛇。   “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想我吗?”知道这男人还没彻底臣服于自己的石榴裙下,她站起身来到男人面前双手环住他的腰,然后轻吻他的下巴。   这年头民风淳朴,裴松国哪受得了这样的撩拨,他看了一眼门口,见房门紧关着,终于大着胆子把人搂在怀里上下其手。   此时,江淮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正在和别的男人苟合。   秋收之后余家村的知青们也没闲着,不多挣点公分快到年底的时候就只能饿肚子。   因为最近几天太累,他随便找了个废弃的牛棚想假寐一会儿,却没想到不知不觉间真的睡着了。   在毫无所觉的情况下,他体内的那缕灵力慢慢游走全身,最后消失在他的脑海里。   江淮伫立于梦中,白茫茫的一片,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忽然那层白雾退散,眼前的画面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他看了自己,还有叶凝瑶,以及眉眼和他们很相似的孩子。   三人走在绿荫下有说有笑。   “爸爸,妈妈说如果你再欺负我,她就让你睡客厅。”小孩儿拉着他们的手,前后摇晃着。   “你小子别胡说八道!你妈才舍不得。”说完,梦中的自己送给那个孩子一个脑瓜崩,然后爽朗大笑。   “妈~你看他又欺负我!”   “你们父子俩能不能别闹了,再闹你们都睡客厅。”   梦里的叶凝瑶很温柔,眉眼间尽是幸福的笑意,江淮想走近看清楚她,可身子却无法挪动。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家三口渐渐远去消失在自己面前却无能为力。   这个画面太温馨,他还想继续看下去,情急之下,江淮猛得睁开眼,梦就这样醒了。   他迷茫得望向周遭,缓了好一会儿才弄清此刻自己在哪里。   刚刚的一切是那么美好而又真实,仿佛那不是一个梦,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一样。   忆起梦里的叶凝瑶和男孩,他的心脏没来由得一阵抽痛。   可惜,美梦终不能成真,他只能把这一切当成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   上次叶凝瑶买来的日历已被她打了好几个红叉,距离傅十冬回来的日子还有二十二天。   可能是心事太重,最近几天她一直吃不好睡不好,有时候肚子还会一抽抽的痛,因为心情不好,只是细微的疼痛她也就没当回事。   这天早上,庄秀芝做的早餐是菜馅包子,包子是叶凝瑶的最爱,她用筷子夹起一个刚放到嘴边,一股很怪异的味道袭来,瞬间把她恶心到了。   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她已经快速跑出屋蹲在脏水桶旁干呕。   庄秀芝跟在她身后跑出来,见状立马伸手帮忙拍背,“你怎么吐了?早晨起来吃没吃别的东西?”   “没有。”外面的空气清新,闻不到那股怪味,叶凝瑶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舒服多了。   “瑶瑶,你是不是怀了?”庄秀芝问完,越看越觉得像。   当初她生圆圆的时候也是闻了饭味就吐。   叶凝瑶被问得一愣,整颗心在“怦怦怦”得狂跳着,这种感觉就像突然中了大奖一样。   她直起身子,说话有些发飘,“能吗?”   “有可能,咱们去隔壁村的卫生所瞧瞧吧。”隔壁村的许大夫会把脉,不像他们村的周仓满啥也不懂。   “那行,嫂子你一会儿陪我去看看。”她现在毫无灵力,只能靠医学才能知道答案,叶凝瑶特别后悔当初在仙界时怎么就没学学怎样把脉呢?   早饭也没心情再吃下去,两个孩子上学后,庄秀芝骑上自行车载着她去了石磨村。   和大洼村差不多,石磨村的卫生所就在村委办不远,许大夫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中医看得特别好,十里八乡有啥大病都会跑他这里瞧。   当他们到了卫生所,屋子里有两三个人也在等着看病。叶凝瑶现在是重点保护对象,庄秀芝赶紧找来一个小板凳让她坐下等待。   这让叶凝瑶很不好意思,自己没那么脆弱,就算怀孕了这么小的月份还不至于这么娇气。   庄秀芝见她不坐,直接把人摁在凳子上,“这几个人还不知道要看多久,你先坐着,现在月份小更不能累着。”   过了二十分钟,好不容易轮到了他们。叶凝瑶伸出手臂,神色紧绷。   “不用这么紧张,想想别的事放轻松。”许大夫把手指搭在她的手腕处,一会儿沉思一会儿皱眉,看得叶凝瑶更紧张了。   “大夫,我家瑶瑶咋样了?”庄秀芝在一旁看得很心急,见这医生半天不说话只能出声询问。   又过了半分钟,许大夫收回手笑呵呵地看向他们,“恭喜这位女同志,你怀孕了。”   可还没等俩人高兴两秒,他又继续说道:“不过胎儿有点虚,平时要多注意休息,不然有可能会保不住。”   一听保不住,叶凝瑶瞬间红了眼眶,她抚上肚子问对方,“您有没有什么方法能保住它?”   这是好不容易盼来的孩子,她不想失去。   庄秀芝也很焦急,“大夫,那咋整?有没有啥药可以吃?”   “是药三分毒,会对胎儿不好,你们也不用太着急,回去多吃有营养的东西,好好养着吧,没准过两天胎就稳了。”   见惯了形形色色的病人,医生的表情一直很淡然,平稳的语气很有说服力。   叶凝瑶和庄秀芝对视一眼,只能先行回家再另作打算。   其实叶凝瑶心里清楚,有天道在捣乱,自己想留下这个孩子一定会十分艰难,但她不会放弃!   接下来的几天,叶凝瑶拜托莫小青从县里买来很多猪肉和粮食。   医生让她补充营养,就算泛着恶心,她也要掐着鼻子强迫自己能吃进一点是一点。   平时没事也不再到处乱跑,而是留在家里静静养胎。   炕箱上的日历牌又被她划掉了几天,想到男人回来后得知这个喜讯,叶凝瑶不禁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幸福的笑。   此时,在遥远的鲁省。   傅十冬把双手放于脑后,疲惫地靠坐在副驾驶上想媳妇。   他已经出来半个多月了,也不知道家里面现在是什么情况?那小女人有没有好好吃饭?   “干啥呢?又在想媳妇呢?”刘哥手里拿着几根油条从外面回来,打开车门的瞬间还带进一股子凉风。   他把油条递给傅十冬调侃道:“快吃吧,咱们再在这里呆两天就能回家了,你有啥想倒腾的货可点抓紧置办。”   “嗯,好。”傅十冬接过油条,心中有了大致的计划。   ……   日子在吃吃吐吐中又过了一个星期。   就算叶凝瑶再多加小心,在一天清晨孕吐之后,她还是流血了。   这让她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慌了神,只能急切地唤来庄秀芝一同想办法。   傅年虽然还小,但也到了懂事的年纪,他立刻听从安排骑上自行车去石磨村请大夫。   火炕上,叶凝瑶蜷缩着身子躺那里不敢乱动分毫,很怕一动,孩子会真的没了。   庄秀芝端过来一碗红糖水,坐在她旁边舀出一勺递到她的嘴边,“喝点糖水缓缓,别怕,孩子不会有事的。”   叶凝瑶张开嘴把水喝下去,紧接着又喝了好几口,她那颗慌乱的心才慢慢平复。   “嫂子,如果……这孩子真保不住,等十冬回来,你能不能帮我瞒住他,就当…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庄秀芝收回勺子把碗放到一边,心底因为她这话而感到难受,“呸呸呸,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它一定会好好的。”   为了不影响胎儿,叶凝瑶一直试图让自己内心平和,直到傅年把许大夫请来进了屋,她的心中才再起波澜。   许大夫对叶凝瑶还是有印象的,怕耽误治病,他忙坐到炕沿边开始把脉。   随着他的面色越来越凝重,其他几个人的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儿。   诊完脉,许大夫掏出纸和笔,边写药方子边说:“胎儿很虚弱,我给你开副药,多少会有点毒性,如果不敢吃,我建议你这胎就别要了。”   在他看来,流产是生物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只不过为人医者还是要顾及病人的感受,不能把话说得太直白。   对方的潜台词叶凝瑶还是听懂了,虽然心里很痛,但她已经能够面对,“谢谢大夫,我想试一试,不想放弃它。”   对于病人的选择,许大夫并不会多言,他把药方撕下来递给叶凝瑶,然后起身离开,“这药方你先吃一个星期的,最好卧床休息别乱动,只要能挺过前三个月这孩子也就保住了。”   “嗯,我一定会多加注意的。”叶凝瑶拿过药方,粗略地看了一眼,上面的草药都是安胎止血用的,有的草药她这里就有现成的。   以后少不了麻烦人家,庄秀芝脸上堆着笑,从家里拿出好几个鸡蛋放进蓄满枯草的篮子里送给对方,“真是太谢谢您了,傅年你快送许大夫回去。”   傅年在一旁听到后赶紧过来送人,稳重的样子俨然像个小大人。   等到他们离开,庄秀芝好奇地拿过那张药方看了看,因为做排毒丸的缘故,她对上面的草药还算有点了解,“瑶瑶,大夫开的这张药方怎么样?会有用吗?”   “应该有点用。”叶凝瑶也不敢确认,天道在使坏,一切皆有可能。   她现在只能期盼在傅十冬回来前,他们的孩子会没事。   其实有一点是庄秀芝没弄明白的,于是也没想太多便问出了口:“你为啥不自己开个方子保胎呢?”   在她的认知里,叶凝瑶能治好自己和傅年的病,那简直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怎么可能不知道怎样保胎?   “呃……”叶凝瑶摸上鼻子尴尬一笑,“我之前没研究过关于这方面的药方。”   仙界三千年,她连男女之事都不懂,更不会看凡人那些保胎的医书。   如今后悔也没用。   家里的草药都是被灵力滋养过的,庄秀芝拿着那张药方按照比例去熬药。   叶凝瑶望着灰突突的屋顶,思绪放空。   她不自觉地摸上小腹,轻声细语道:“你既然选了我做母亲就应该从一而终,不能现在反悔再去选别人,听到了吗?”   可惜,回应她的只不过是一片静默……   一个星期一晃而过。   因为需要养胎,叶凝瑶天天躺在炕上没再去村委办工作。   幸好现在是农闲,村里没什么事,刘迎春体谅她的难处,不但准了她的假也没再找人顶替那份工作。   喝了一个星期的中药汤,她的身子有所好转不再见红,孕吐也比之前的次数少了。   看着日历牌上越来越近的归期,叶凝瑶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模样。   弟媳天天盯着它瞧,庄秀芝终于明白她当初为啥会花钱买个快过期的日历了。   这小两口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如果丈夫和婆婆在泉下有知,应该也会替他们高兴的。   “瑶瑶,快把这鸡蛋吃了,吃完再睡一觉。”   看着碗里的俩鸡蛋,叶凝瑶深深吸气笑得牵强,“嫂子,我早上刚吃过两个,中午不用再吃了吧,你给圆圆他们留着吧。”   鸡蛋好吃有营养,但架不住每天三顿那么吃,她都能闻到自己嘴里的蛋味儿。   在这个缺吃少喝的年月,鸡蛋就是最补的东西。   孕妇生产吃鸡蛋,老人小孩吃鸡蛋,感冒生病还是吃鸡蛋。   庄秀芝觉得鸡蛋吃得越多越好,现在家里最应该吃它的就是叶凝瑶,于是把鸡蛋剥好皮,放到她的嘴边,“俩孩子想吃以后再吃呗,你快吃吧。”   盛情难却之下,叶凝瑶伸手接过它慢慢吃了起来,想到自己漫长的吃蛋之路,她嘴边勾起一抹苦笑。   ……   回往大洼村的路上,傅十冬望向周遭熟悉的景色,心情格外激动。   出门二十五天,他无时无刻都在想家,想他的小媳妇。   平时习惯了他的淡漠表情,冷不丁见他这么高兴,刘哥还有点不适应,“就这么想媳妇,啧啧啧,我倒是挺好奇弟妹长得多漂亮能把你迷成这样。”   傅十冬侧过头只是嘴角上扬没有接话。   媳妇有多好,自己知道就行了,他可不希望让别的男人看见。   “刘哥,我进的那批货麻烦先放你那儿,明天我会找人拉走。”   “没问题,你这回可帮了我大忙,那都是小事。”   在去往鲁省的路上,他们碰到过两拨劫道的,最后都是傅十冬帮忙解决的。   这个人情他正好想还上。   “如果运输队里有需要跟车的活,到时候我还找你。”   挣钱的方法有千百种,跟媳妇分开一个月的日子太难熬,傅十冬没打算再继续干这活,不过他还是感谢道:“谢谢刘哥。”   他让货车停在村口,便拎着行李下了车。   行走在路上,好几个村民和他打招呼,大家知道傅十冬出了远门才回来,都好奇地问东问西。   因为叶凝瑶怀孕的事暂时还没几个人知道,所以也就没人跟他提。   好不容易走到家门口,傅十冬屏住呼吸推开门。   今天是周末,可院子里静悄悄的一点声响都没有,难道都出去溜达了?   他眉心聚攒,继续往屋里走。   不大的火炕上,叶凝瑶正捂着棉被睡得正熟,乌黑的头发披散着,衬得小脸白皙粉嫩。   好像瘦了一圈……   现在是下午一点,村子里都有睡午觉的习惯,傅十冬也就没多想。   他悄悄脱下鞋,躺在媳妇旁边,也不困,就是想静静地看着她。   庄秀芝每天都会掐点儿过来给叶凝瑶补餐——送鸡蛋。   知道这个时间段弟媳正在睡觉,又隔了半个小时才过来。   她端着碗推开屋门,火炕上突然多出个大老爷们儿着实给她吓了一跳。   “妈呀”一声,碗落地,碎了。   叶凝瑶被这一声惊醒,缓了好一阵心脏才不“突突”得乱蹦。   这时,她才发现一缕熟悉的气息萦绕在身旁。   抬眼望去,朝思暮想的男人正冲着她温柔的笑。   熟悉中还带着一丝陌生。   “冬子,你可真是吓死人了!你回来咋不招呼一声呢?”庄秀芝蹲下身把碎碗和鸡蛋捡起来。   幸好鸡蛋没剥壳还能吃,可这碗却不能用了。   见大嫂一脸心疼,傅十冬尴尬地笑了笑,“我们是提前回来的,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们。”   其实他是想给媳妇一个惊喜,结果变成了惊吓。   夫妻俩刚见面还没说上话,庄秀芝笑呵呵地把两颗鸡蛋往男人手里一塞,然后故作神秘地说:“你们两口子唠吧,这俩鸡蛋记得给你媳妇吃了,她呀~害,让瑶瑶亲自告诉你吧。”   说完,拿着破碗转身出了屋。   不是大嫂亲自喂鸡蛋,这让叶凝瑶眼前一亮,她凝望着傅十冬,温柔开口,“一路上辛苦了,你快把这两颗蛋吃了吧。”   她算是耍了一点小心机,如果被男人知道自己怀孕了,一定不会帮自己解决这两颗鸡蛋。   “我不吃,嫂子让我喂你吃。”小女人醒来这么久一直躺着,没有想要起来的意思,这让傅十冬隐隐感觉到一丝怪异。   这一点都不像活泼好动的她。 第46章 分肉 [三更合一]   叶凝瑶眨眨眼,心思一转,抓着男人的衣角委屈巴巴地说道:“我最近经常吃鸡蛋真的不想再吃,你替我吃了吧,不信你闻闻,我觉得我身上都是鸡蛋味儿。”   说着,她双手攀上男人的脖子往自己身前带。   迎面而来的,是芬芳的花香,傅十冬不自觉地绷紧身子,变得有些心猿意马。   他放下手里的鸡蛋,双手快速撑在女人肩膀两侧,垂下眼盯视着她,眼神炙热。   叶凝瑶是真的想让他闻闻鸡蛋味儿,并没有想要勾搭他的意思。   可惜,男人想得比较多,以为媳妇想要亲热便俯身吻了上去。   旱了一个月,很容易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刚开始,还只是温柔的吻,叶凝瑶也是比较享受的。   可随着男人想要更多,她才从迷离中惊醒,她阻止他的动作,哑着声音说:“不行,你不能碰我。”   心里想得慌像要火乍掉一般,傅十冬喘着粗气不想停,“为什么?”   一个月没见,他不信她没想。   说着,又重重吻上她的颈间。   叶凝瑶真怕他伤到胎儿,于是闭着眼睛大声说道:“我怀孕了!快松开我呀~”   等她重新睁开眼睛时,傅十冬正用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着她,“你说的…是真的?”   “是呀,你要当爹啦。”叶凝瑶白了他一眼,轻轻怼了怼男人的肩膀,“你还不快点起来?”   傅十冬这才反应过来,再也顾不得其他立刻坐起身,挠了挠寸头开始笑得像个傻子。   看到刚刚放下的鸡蛋,他赶紧拿起一颗剥了起来,“怪不得嫂子让你吃鸡蛋,确实需要好好补补。”   “!!!”   怎么又拐到鸡蛋上面来了?   叶凝瑶连忙摁住他的手,郁闷说道:“我真的不想吃!求求你了,我不吃!”   “鸡蛋有营养,为什么不吃?”傅十冬不知道内情,见媳妇一脸嫌恶的表情,还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自从怀孕之后,我每天吃六个鸡蛋,我真的不想再吃了。”叶凝瑶瘪瘪嘴,想到这一个月的经历,在男人面前忽然委屈上了。   傅十冬见她要哭,忙放下鸡蛋,抚上她的脸轻哄,“行,咱不吃了,乖~别哭了。”   此刻,她有一肚子话想要诉说,于是吸了吸鼻子,语气中透着无助,“大夫说咱们的孩子很虚弱,前些日子还差一点流产,我天天盼着你回来,可是你就是不回来。”   可能是怀孕的关系,叶凝瑶的情绪变得愈发敏感,就像此刻,她本不想哭,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傅十冬望着她那双泪眸,心脏跟着抽痛,他没想到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家里会发生这么多事,愧疚自责占满了整颗内心,他俯下身把人抱在怀里声音发哑,“媳妇,对不起,都怪我没能照顾好你。”   积压许久的情绪终于发泄出来,整个人都舒服了。   叶凝瑶擦拭着眼角,忧心说道:“我现在就担心它会再出什么意外……”   傅十冬是天道都无法控制的人,那么只要有他在,天道会不会就此放过这个孩子呢?   她只能希望男人对天道是有震慑力的。   “从今天起我会好好照顾你们娘俩,一定不会再让你们出事。”   如他保证的那样,接下来的日子,傅十冬从庄秀芝手中接过了照顾媳妇的重任。   大到洗衣做饭,小到刷牙洗脸,都是他一手包办。   这让叶凝瑶有一种生活不能自理的错觉。   这一天,叶凝瑶在家里百无聊赖地躺着,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   傅十冬听见动静,示意她不要动,自己去开门。   过了两分钟,姜楠跟在男人身后走进来,这让叶凝瑶颇感意外。   “姜楠姐,你怎么来了?”她小心翼翼地坐起身靠在炕箱旁。   “我今天去村委办找你,听村支书说你在家里养胎,所以就过来看看你。”姜楠笑吟吟地走到炕沿边,然后把一篮鸡蛋放到旁边,“事先也不知道你怀孕,时间太匆忙,这是我让你们村支书帮我收来的。”   叶凝瑶看见鸡蛋只觉得眼晕,但还是礼貌微笑,“你不用这么客气,这鸡蛋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一颗鸡蛋一毛多,这一篮子鸡蛋怎么也要三块多。   “贵重什么啊,别跟我这么见外。”姜楠一边说笑一边打量四周,最后又重新看向叶凝瑶,“瑶瑶,其实我今天来是想向你打听一些事,不知道你现在方不方便……”   见他们有话要说,傅十冬很有眼色地出了屋子去外面劈木头。   叶凝瑶转身从炕箱上拿过一簸箕瓜子和水果糖放到姜楠面前,说:“你想打听什么呀?咱们边吃边聊。”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姜楠思忖一瞬后,避重就轻地问道:“我想向你打听个人,她叫孟迎莹,你和她熟吗?”   其实她可以花俩钱找别人打听,但是却觉得这事越少人知道越好,而且她也不太相信外人的说辞。   “不是特别熟,你怎么会打听她?”   “我和她有些过节,所以想了解一下她是个怎样的人。”   叶凝瑶见她不想多说是什么原因,也就没再多问。   “原来是这样…其实我和她也有过节,平时见面都不会说话。”   “你是因为什么?”姜楠挑眉。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也不打算瞒你,我和她的过节…是因为她抢了我的未婚夫。”   姜楠望向她,很想说一句:同命相连。   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难道她现在的丈夫就是你以前的未婚夫?”会知道那女人有丈夫,还是听学校里其他眼线说的。   “嗯,对,她丈夫姓江,在余家村当知青。”叶凝瑶十分坏心眼儿地作出了详解,管他们有什么恩怨,只要能让男女主不自在,她都乐见其成。   “原来这个孟迎莹还是个惯犯……”姜楠嗤笑一声,眼底划过一抹冷。   两个人好不容易见一次面,直到傅十冬把院子里的木头都劈完,姜楠才起身准备离开。   傅十冬替叶凝瑶把人送到门外,等他回屋时小女人正坐在那里摆弄前几天他买回来的布料。   他上前把布料拿走,语气略显无奈,“坐了这么久,躺下休息一会儿吧,孩子的衣服不急着做。”   “你说它会长得像咱俩谁?”她每天都在好奇,肚子里这个小娃娃会是什么样的,是男是女?长得和谁比较像?   “一定和你很像。”傅十冬揉上她的头发,眼神宠溺。   “你怎么知道?”叶凝瑶眼前一亮,很喜欢这种恭维话。   “女孩儿像你会很漂亮。”   “万一是儿子呢?”   “不会,一定是个女儿。”傅十冬会这么笃定,是因为昨晚做了个梦,梦中有一朵洁白的鲜花绽放得特别美丽。   他觉得这一定是个有寓意的胎梦,所以他们的孩子必定是个女儿。   “不如咱们打赌好了,我赌儿子你赌女儿,输的人要答应获胜的人一个要求,怎么样?”其实,叶凝瑶也很想要个女儿,不过保胎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她只能找这种幼稚的乐子。   “嗯,好,以后输了可不许哭。”傅十冬知道她无聊,于是点头答应了这个赌约。   “你才哭呢,等着输吧。”   ……   天天躺在家里,时间是漫长的。   好不容易熬过三个月,外面已是冬天,叶凝瑶也长胖了十来斤。   许大夫说她的胎儿很健康,这让傅家大小都松了口气。   现在的她已经不吐了,食欲也越来越好。   傅十冬会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就连不好买到的水果都是备得足足的。   自从食欲大增后,叶凝瑶的口味也变了,她现在特别喜欢吃酸的,越酸越好。   家里之前采摘的山楂还有很多,在吃食上,傅十冬特别省得花钱,又从供销社买来很多白糖熬成糖浆做起了冰糖葫芦。   叶凝瑶没吃过冰糖葫芦,但原身的记忆中有吃过,在京市一到冬天,大街小巷都会有冰糖葫芦的吆喝声。   两个孩子也都没吃过,他们现在都放寒假了,一大两小围在男人身旁都想看看这玩意是怎么做的。   家里没有竹签子,傅十冬只能用筷子代替,一根筷子串三个,做好后递给他们每人一根。   叶凝瑶试着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的,特别开胃。   这一吃起来就有点控制不住,接连又吃了七八个,如果不是傅十冬喊停,她还能继续吃。   俩孩子也被她的食量惊呆了,圆圆歪头看她,忍不住问:“小婶,你肚子里的是弟弟吗?”   她听村里人说酸儿辣女,小婶这么能吃酸的应该是弟弟。   “不是,是妹妹。”傅十冬揉了揉她的头发,语气轻柔,“你喜欢吗?”   “妹妹吗?我喜欢!我以后要给她扎小辫儿!”   “嗯,好。”   叶凝瑶看向他们,心里更加肯定傅十冬将来一定会是个很好的父亲。   肚子里的娃要等到夏天才能卸货。在屋子里躺了三个月,她现在觉得外面凛冽的寒风都是可爱的。   吃完糖葫芦,小脸儿趴在窗边,眼底尽是对外界的向往。   “想出去?”傅十冬来到她身边,帮她把领口松开的纽扣系好。   “可以吗?”她多少有点胆怯。   好不容易保住孩子,万一出门再碰到意外该怎么办?   “明天我陪你出去溜达一圈。”傅十冬知道她在屋子里憋坏了也很害怕,但总在屋子里猫着也不是办法。   第二天,天气晴朗,可能是知道他们要出门,就连天公都作美。   远走那是不可能的,傅十冬只是领着她在村子里瞎溜达。   怕把人冻着,衣服更是穿得里三层外三层,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大棕熊。   因为胎儿才三个月,叶凝瑶又穿得厚重,走在路上倒看不出有了身孕。   村里人多少听到一些风声,见到这对小夫妻都会笑呵呵地走过来打声招呼。   怀孕是喜事,见有人打听,叶凝瑶也就点头承认了。   村里的大闺女小媳妇看见傅十冬一直护在媳妇身边陪着遛弯,无不羡慕叶凝瑶的好眼光。   想当初大家惧于傅十冬的身世和脾气,没人敢动嫁给他的心思。   如今一看,不管人家是不是二流子,宠媳妇那劲头却是真真的。   告别村民们,两人又往桥边走,现在是七六年的一月份,桥下的河水已经结冰。   冰面上有几个小孩儿正在玩冰车,嘻嘻哈哈的喧闹声响彻整片树林。   叶凝瑶望向他们扬起笑容,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柔。   男人紧紧拉着她的手,问:“还想再看一会儿还是回家?”   冷不丁出来,溜达的时间最好不要太长。   叶凝远回过神点点头,“咱们还是回家吧。”   今年的冬天还没有下雪,空气干冷,她缩了缩脖子感觉还是在家里呆着比较舒服。   回去的路上会经过一片枯树林,干枯的叶子铺在林中小路显得异常萧瑟。   林子前面有一排土房子,是村里前两年盖的,其中有一家是孟迎莹和江淮结婚用的新房。   叶凝瑶从来没刻意打听过男女主的事,所以也不知道这里是他们的家。   这么冷的天,家家户户几乎大门紧闭。在经过那排房子时,她隐约听到一阵吵闹声,声音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自从怀孕后,叶凝瑶的五感变得更加敏锐。   傅十冬看了眼四周摇头,“没听见。”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男人匆匆忙忙地从其中一家跑了出来,因为方向问题,他并没有看到自己身后的人。   虽然只是个颇为狼狈的背影,但叶凝瑶还是认出了他,公社小学的校长裴松国。   他怎么会来村子里?家访?   没听说他也有教课啊?   “挺冷的,咱们走吧。”傅十冬也看到了裴松国,不过他对别人家的是没有任何兴趣,而且他对这个地方也没有一丝好感。   叶凝瑶收起好奇心,拉着男人的手离开了这排土房子,可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直到快走到自家门口的时候,她忽然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孟迎莹的家是不是就在刚刚的那排房子里?”   “嗯。”之前一直把江淮当成情敌,傅十冬很清楚那对男女婚后的住处,媳妇问这个,他稍微有些吃味。   “你问这个干嘛?”   “原来是这样……”叶凝瑶紧锁眉头,简直是对女主另眼相看,这一刻,她忽然觉得江淮也挺可怜,摊上这么一个媳妇。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的怜悯也只有两秒,剩下的都是爽快。   他们的结局已经能够预见,如果原身能看见这一切该有多好~   见媳妇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傅十冬用双手捧起她的脸,又生出一丢丢醋意,“想什么呢?”   “没什么啊,咱们快点进屋吧,怪冷的。”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叶凝瑶没打算告诉他,她把男人的手扒拉下来,拉着他往屋里走,边走边说道:“孩子她爹,我想吃烤地瓜~”   这声称呼叫得他身心舒畅,那么一丁点的醋意也跟着烟消云散了,傅十冬任由她拉着自己走进屋,嘴边勾起宠溺的笑意,“好,我现在就烤。”   叶凝瑶最喜欢的冬天美食就是烤地瓜,如今她食量大增,一根地瓜肯定是不够的。   傅十冬洗干净五六根地瓜放在火炉上面,直到地瓜烤出浓浓的香气,紧接着又从瓦坛里夹出一碟小咸菜放到桌上,“一会儿少吃点,吃多了烧心。”   “嗯嗯,我知道了。”叶凝瑶坐在炉火旁深深吸气,馋虫勾得她恨不得现在就开吃,可惜没有烤好,还需要再等一等。   大洼村的地瓜也算是他们当地的特产之一,个儿大瓤甜,傅十冬数了数家里所剩不多的地瓜,准备明天再收些回来,媳妇爱吃不说,等下个月陪媳妇回娘家还要带一些,第一次见老丈人和丈母娘,他要把见面礼备足了才行。   此时,县里。   裴松国骑着自行车从大洼村回来,在自家楼前犹豫半天才敢上楼。   打开家门,姜楠正端坐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   “怎么?跟你那个小情人说清楚了?”   “什么小情人啊?别胡说八道。”裴松国的眼底划过一抹心虚,他垂着头根本不敢看妻子的表情。   “不是情人,那你和姓孟的女人是什么关系?”姜楠气他的狡辩,如果不是因为两个女儿年龄太小,她绝不会选择这样算了。   “我让你开除她,你开除了吗?”   想到刚刚在大洼村没谈拢的条件,裴松国感到身心疲惫,如今妻子又一次施压,更让他一个头两个大,“我和她真的没什么,人家工作干得好好的,开除她也要有个理由吧。”   “你们两个搞破鞋就是理由,姓裴的,别以为不承认我就没办法治你,你这个校长的位置是我们姜家给你的,我能把你捧上去也能把你拉下来,你好自为之吧。”   姜楠轻飘飘的几句话很有震慑力,裴松国用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终于服了软,“不是我不作为,而是那女人威胁我,她说如果敢开除她,就去革委会告发我,她还管我要两千块钱精神损失费。”   这年头,两千块钱可是巨款,就算他们家有,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给个外人啊。   “呵~你还有碰钉子的一天?”姜楠冷笑一声,心里发苦。   这不是裴松国第一次在外面乱搞,最开始的时候她也哭过闹过,觉得自己一个天之骄女下嫁给他这个农村穷小子,不珍惜就算了,还出去乱扯?   悲愤比其它任何情绪都来得强烈。   可看在两个女儿的份上她还是强忍了下来。   好不容易把上一个解决了,现在又来个新的,没完没了,令人绝望。   裴松国低眉顺眼地走到她身前,蹲下来仰视着她,神情尽是无奈,“姜楠我是爱你的,可我妈那边三天两头犯心病,你又不跟我再生个儿子,你让我能怎么办?”   “咱俩都多大岁数了?你想让我再生那是要我的命!我是母猪吗?你们裴家穷得就剩间土房子,为什么非要我生儿子?”姜楠被气得直掉眼泪。   他们两个从高中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整个青春都耗在这个男人身上,如果说没有一点感情那都是骗人的,就是因为有感情,她才没把丈夫干的这些勾当告诉家里人知道。   可是,现在换来了什么?只不过是一次次的伤害。   再这样下去,那点感情总有消失殆尽的一天。   “对不起……”除了对不起,裴松国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一边是父母一边是妻子,他简直就是两面不是人。   ……   到了年关,村子里的人们开始置办年货。因为今年除夕叶凝瑶会带着傅十冬回京市过,在临行之前他们准备给大嫂一家人置办齐年货再走。   腊八这一天,到了村里杀年猪的日子。   傅十冬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县里购置年货,庄秀芝要去村头领年猪肉的,叶凝瑶在家里呆着太闷也跟着她去了。   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叶凝瑶把大红色的围脖裹在脖子上,做好所有保暖措施才出门。   庄秀芝扶着她走得十分小心,到了村口人很多,他们排在队伍的最后面,莫小青站在队伍中间,一眼就看到了他们。   她兴冲冲地朝叶凝瑶他们招招手,然后怼了怼站在自己前面的林子安不客气地说:“你去和瑶瑶换个位置,我要跟她聊天。”   “……”林子安眼神闪烁,他也想和莫小青聊天不太乐意换,可架不住莫小青一直瞪他,于是摸摸鼻子只能离开队伍往后走。   “嫂子,小青让你去她那里,她想跟你聊天。”林子安现在和傅十冬处得不错,前段时间忽然改口叫上了嫂子,当时把叶凝瑶整得挺惊讶的。   看出他有点憋屈,叶凝瑶笑着摆摆手拒绝道:“我站在这里挺好的,晚上让她去我家里聊。”   “你过去吧,看在冬哥的面子上,我也不能让你站这冷飕飕的风里排队。”   这时,莫小青已跑过来不由分手把她拉向前面,边走边说道:“你跟他墨迹什么呀?他一个大老爷们多排会儿队又不能冻死。”   “……那好吧。”叶凝瑶迈着小碎步紧跟在莫小青身后来到队伍中间,庄秀芝在旁边提心吊胆地看着,很怕叶凝瑶一个不小心会摔倒。   这么冷的天,大家的心思都在猪肉上,比如谁分的肉多谁分的肉少,盼了一大年,如果少分一口肉那都是不行的。   在队伍最前面是孟家人,此时,潘桂芬正和新上任的大队长孙正涛磨嘴皮子,只因为队里给分的肉少了。   潘桂芬双手叉腰怒目圆睁,“我家迎武之前在队里累死累活的,凭啥分肉不给他算里面?”   孙正涛都快被她这胡搅蛮缠的样子气笑了,他扬起声音说:“孟迎武现在是犯罪分子,人也不在村里,为啥要给他分肉?”   “孙队长说得对,潘桂芬你还领不领肉,不领我们还领呢!”   “是啊,你别站那儿耽误事啊~”   现在孟迎武坐牢了,她那革委会的弟弟也搬去了县城,村里人没人再怕孟家人。   外面天寒地冻的,谁有那闲工夫陪她在这里磨洋工!   潘桂芬见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在说自己,五十多岁的人了被气得直跺脚,最后她只能拿起分好的猪肉灰溜溜地走了。   人们见她走了,议论纷纷。   “竟然还想着孟迎武那份,也不知道她咋想的,一家子都没好人!”   “唉,不过她也够命苦的,儿子坐牢,闺女不认她,孙子更是天天在外面混,我看孟小伟那样早晚也点出事!”   “那个孟迎莹心可真狠,跟娘家说不走动就不走动了,啧啧啧,亏她爹娘以前对她那么好,真没良心~”   听着他们聊这些八卦,莫小青轻轻怼了怼叶凝瑶,小声说道:“最近孟迎莹总往知青点跑,不是卖这就是卖那,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她都卖什么了?”想到书中剧情,难道女主开始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了?   “之前卖过擦脸的,我听钱玲说最近在卖口红还有她的一些首饰,也不知道要想干嘛,她怎么那么缺钱?”   听到有首饰,叶凝瑶忽然想到陈玉茹给她的那只镯子,于是她踮起脚尖儿在莫小青的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耳语了几句。   莫小青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行,她再来我卖帮你留意一下。”   “那行,我先谢谢你,不管她卖多少钱我都买。”   叶凝瑶不知道孟迎莹卖的首饰里有没有那只带有宝石的镯子,如果有她就买过来。   很快,轮到了莫小青分猪肉,她一个人也分不了多少肉,还不够做一顿菜打牙祭的,叶凝瑶见状请她晚上来家里吃汆白肉。   有地方混饭吃,莫小青立刻两眼放光,把自己那块没有食指长的猪肉块放进庄秀芝的篮子里。   “那敢情好啊,这块肉你也顺便炖了得了,我现在回去收拾收拾,一会儿去你家找你!”   “肉你拿回去留着明天吃吧,我家里还有肉呢。”叶凝瑶又把那块肉放回她拿来的饭盒里,虽然肉少,但也够改善一顿伙食的。   莫小青挠挠头发,笑嘻嘻的只能作罢。   因为两个孩子只能算一个人数,傅家分到的肉也不太多。分完肉,庄秀芝一手提着篮子,另一只手扶着叶凝瑶慢慢往家走去。   这天的晚饭非常丰盛,除了汆白肉还有皮冻和苞米面的粘豆包。   豆包里面都是红豆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吃。   除了莫小青,林子安也厚着脸皮跟了过来,为了蹭饭他还拎来二斤白酒和一瓶山楂罐头。   怀孕了身子重,叶凝瑶吃过饭就独自一人回屋睡觉了,其他几个人吃到几点她也不太清楚。   等她睡醒一觉的时候,傅十冬打来一盆热水正准备帮她擦身子。   见她醒了,眼底透着温柔和笑意。   “他们都走了?”   “嗯,都走了,怎么睡这一会儿就醒了?”男人把毛巾浸湿,坐过来,一点点仔细擦拭着她的脸颊,动作很轻。   “嗯,有点口渴。”可能是晚上吃咸了。   “好,我去拿水。”   过了一会儿,叶凝瑶端着茶缸慢慢喝水,傅十冬蹲在水盆旁帮她洗脚。   男人的手掌有薄茧,每碰触一下她都觉得痒痒的。   “下次村子里有啥活动,我陪你去吧。”知道她今天跟去分猪肉了,他是一阵后怕,万一谁家孩子耍闹间把媳妇碰了可怎么办?   “有嫂子陪我没事的。”叶凝瑶能猜出他在想什么,暗自吐舌赶紧撒娇。   她倾下身轻吻男人的额头,声音柔得仿佛能掐出水儿,“我知道你很担心,不过你放心,无论我以后去哪儿都把你带着。”   傅十冬握着她那白嫩嫩的小脚儿,再被她这样撩拨,整个人热得不行。   他想要她。   可如今,也只能想想而已。   怕这女人再没心没肺的瞎撩,他胡乱地又洗了两下,然后急忙端着盆跑了。   叶凝瑶望着他的背影忍不住轻笑出声。   她男人害羞的样子真是可爱啊~   ……   这天休息,孟迎莹拿着自制口红和一个小包裹又来到知青点。   上次有女知青看到她的口红有想买的念头,她准备这次多忽悠两句,一定要把口红卖出去。   因为条件有限,她做的口红不是管状的,而是装在[万紫千红]的废弃小铁盒里,看起来有点不太正规。   大冬天的,女知青们聚在一起,有的人在看书,有的人在缝补,习惯了她总往这跑,大家谁都没主动说话。   莫小青见人来了,便对钱玲使了个眼神。   钱玲收到暗号,主动打招呼,“孟迎莹,你今天打算卖什么啊?”   “怎么?你想买东西?”自从上次和钱玲闹得不愉快,孟迎莹对她没什么好感。   “那要看你卖什么了,如果有我喜欢的就买呗。”钱玲举起手招呼她过来自己这边,态度还挺真诚,“主要还是看你的东西好不好。”   孟迎莹在她对面坐下,把自己要卖的东西通通拿出来放在炕上,“我卖的都是好东西,你可以随便看。”   除了三盒口红,还有两对银耳环,一条金项链和一只银镯子。   钱玲拿起那只镯子仔细看了一眼,问:“这镯子怎么卖?”   “镯子是纯银的,卖二十块钱。”其实孟迎莹很喜欢这只镯子,如果不是急着用钱,她还真舍不得卖。   “这么贵?”钱玲故意放下镯子,表情满是惊讶。   “它上面是带宝石的,你嫌贵可以不买。”说着,作势要把镯子收走。   “十八块钱吧,十八我就买了。”钱玲摁住她的手,继续说道:“我买来是想过年送给我妈的,在这大洼村你可碰不到第二个能买这镯子的人。”   她这话倒是说到了孟迎莹的心坎里,这年头吃口肉都费劲,谁会舍得花这么贵的钱买首饰?   “十九,一分都不能少了。”   “行,成交!”   钱玲把事先准备好的钱数出十九块钱递给她,然后把那个镯子小心翼翼地收好,提起来的心也终于落了地。   莫小青见事成了,这才笑吟吟地凑过来,她看了一眼炕上的东西撇撇嘴,“孟迎莹你最近很缺钱啊?难道平时江淮都不给你生活费?”   两人闹掰后,江淮真的没再给过她一分钱,被说中心事,孟迎莹有些恼羞成怒,“要你管!”   “我这不是关心你吗?怎么?不会是让我说中了吧?啧啧啧,江淮这事办得可真不地道。”莫小青摇了摇头,就是为了故意气她。   原本还想再推销口红,可此刻孟迎莹都快被气死了,挣了十九块钱也算不错,便打算收拾起东西准备走人。   “我劝你少关心别人家的事,真爱多管闲事!”   “同志之间要互相关爱,你下次来我还关心你。”莫小青抱着肩膀笑得狡黠。   直到把人气跑了,钱玲才朝她走过来,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屋子来到柴房,钱玲把买来的镯子和剩下的钱交给她,“你怎么相中这么丑的镯子啊?样式太土了,还这么贵!”   莫小青也不知道叶凝瑶为啥会相中这只镯子,所以只是笑了笑说:“其实挺好看的,反正我是给我妈买,这样的款式正合适她戴。”   把东西装进挎包里,她告别钱玲去了傅家。   叶凝瑶没想到会这么速度东西就到手了,她实在好奇女主那么急需用钱是干什么?   另一头,兜里揣着十九块钱再加上原来的积蓄,孟迎莹坐着牛车去了县里。   她轻车熟路地找到一处平房,进屋第一句话就是:“同志,那个桃花丸和排毒丸还给我留着呢吗?”   孟迎莹来过很多次,也算是混了个脸熟,卖货的大婶冲她点点头,把药拿了出来,“幸亏你今天来了,如果再晚来一步我可就卖了。”   黑市里,桃花丸和排毒丸的价格要比世面上卖的稍微贵一点,这两种药丸,孟迎莹各自买了二个疗程的,总共花了二十块钱。   终于买到朝思暮想的东西,她连忙把药妥善地放进包里,准备马上回家试试药性。   一副留着自己吃,另一副打算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破解药丸秘方,把这东西归为己有。   到时候发家致富那是分分钟的事。   如果一副破解不出来就再买几副继续研究。   药丸的功效她也是听学校里的同事说的,刚开始还有些不太相信它能有那种奇效。   可身边的人一个两个用了皮肤变得又白又滑,她不得不相信这药确实神奇。   此时,她已归心似箭,可回到村里还没等进了家门口,就被人拦住了去路。   “孟迎莹,你的心咋这么狠?”潘桂芬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上来就是对她一顿锤。   最开始,孟迎莹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等她回过神来,肩膀后背哪哪儿都疼。   “你干嘛啊?我招你惹你了?”   为了让这个便宜妈住手,她只能抓住对方的手腕不松开。   “你给我松开!你这个白眼狼!”见打不着她,潘桂芬急得满脸通红,嘴里继续骂骂咧咧的。   由于声音太大,一会儿的功夫,两人周围已聚满了人。   百善孝为先,平时孟迎莹的所作所为大家都看在眼里,这会儿看到他们母女打架,更是惹起了众怒。   “这丫头咋还和她娘动手呢?”   “是啊,连娘都敢打,这样的货色咱们大洼村可放不下她!”   孟迎莹懒理这七大姑八大姨的质疑声,她紧拧着眉问:“你找我究竟要干嘛?”   “你大哥因为你才坐的牢,你说你还是不是人?”潘桂芬的手动不了,就抬起腿踢她,那样子如魔怔了一般。   “你别胡说半道!什么叫因为我呀?难道是我让他管不住自己那二两肉强|奸妇女的?”孟迎莹都快被这人的强盗逻辑气笑了。   幸亏以后不打算和这一家脑残走动,不然早晚有一天被他们同化了。   周围人一听这其中还有故事,都不约而同地竖起耳朵想听个真切。   “你放屁!”潘桂芬往地上啐了口唾沫,看她如看仇人一样,“原来上次抄家那些东西……”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自己的嘴就被人堵上了,“家里的事咱们进去说,你非要在大家面前丢人现眼吗?”   也不管潘桂芬乐不乐意,孟迎莹已把人拽进了自家院子里。   “砰”得一声关上门,黑沉着脸特别吓人。   “你不用给我摆脸色看,我什么都知道了!”前一段时间,她终于可以和牢里的儿子通信了,也正因为孟迎武给她写了信,她才知道原来上次抄走的那批东西,有一多半都是孟迎莹的。   如果不是落实了这一重罪,她儿子也不会判了这么多年。   实在是太冤枉了!   这年头,犯人往外寄信,写得内容都要经过审查,孟迎莹不信孟迎武会这么没脑子把所有的事都明明白白写在信纸上。   “我行的端坐的正,这其中是不是有误会?你都知道什么了?”她现在只能赌孟迎武在信里写的内容含糊其辞。   潘桂芬从兜里把信拿出来,拍在她身上,“还不承认?你自己看!” 第47章 回家 ──   孟迎莹展开信大致地看了一下,嘴角微勾,上面只写了句[那些东西都是我妹的,娘你帮我问问她,那丫头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坐牢?],只这一句话根本不能证明什么,也就是说一切都是潘桂芬在脑补。   而她也算是看明白了,孟迎武这是在威胁她,想管她要好处呢!   “娘,你是真误会了,我哪有那个胆子收来那么多犯法的东西,我知道他在里面日子过得苦,马上就过年了,明天我找人做件棉袄给他寄过去,你看怎么样?”   在没想到办法解决孟迎武之前,她只能先稳住他们。   闺女从小就没啥胆子,潘桂芬也不太敢相信她能把这么大的罪安在自己亲哥哥身上,可儿子信里的确是那么写的啊?   “那你说说,你哥那话是啥意思?”   结合信上的内容,孟迎莹狡辩道:“我哥的意思是,陈玉茹那些没带走的东西不是都给我了吗?我不能白拿。”   潘桂芬想了想,好像这样也能解释得通,于是神色有所缓和。   “我们全家人真是都白对你好,你就是个小白眼狼!”   为了转移话题,孟迎莹故意反驳道:“我怎么白眼狼了?难道这一切不是怪他自己吗?如果当初他能和陈玉茹好好过日子那就什么事都不会有!”   “别提那小贱人!一想到她我就来气!”   果然,潘桂芬如自己预料的那样没再追究信上的事而是又骂起了陈玉茹,孟迎莹得意地微微挑眉,准备趁机把人打发走。   “行了,我现在在公社小学当老师也能挣来俩钱,这里有一块钱你先拿去花吧,可别再说我是白眼狼。”   第一次收到闺女给的零花钱让潘桂芬有些受宠若惊。   此刻,她算是彻底相信了闺女的话,也许儿子提的并不是那批被革委会收走的东西。   “你没啥事先回去吧,以后我每个月给你两块钱零花,自己想吃啥买啥,别舍不得吃给孟小伟攒着。”如今之计,孟迎莹打算先用金钱迷惑人心,只要能从裴松国那里得到两千块钱,这些也都是小钱而已。   一听每月能有两块零花钱,潘桂芬忽然心里生愧,之前一直以为闺女嫁了人就不孝顺了,原来是自己误会了。   母女关系缓和了,她想到牢里的儿子便又有了找闺女帮忙的念头。   “娘能求你件事吗?”   “什么事?”孟迎莹蹙起眉渐渐有些不耐烦。   自己每月白掏两块钱怎么还不知足?能不能别烦她?   “是这样的,这不是马上过年了嘛,我想求你去监狱里看看你哥,给他带点吃喝。”   最近潘桂芬总能梦到儿子,每次都是从梦中哭醒过来,这让她吃不好睡不香,心里的郁气一直憋在那里散不出去。   “过几天我们学校有事,这个忙我还真帮不了。”孟迎莹双手环于胸前,语气淡漠。   她才不去那种晦气的地方。   潘桂芬抿了抿嘴,退而求其次,“那我去求求女婿呢?”   她还不知道两人陷入冷战的事,一心把江淮当成自家人来看待。   孟迎莹听了愣怔一瞬,她和江淮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这几天和裴松国闹得不愉快,这让她又想起了江淮的好。   “那你就去问问他呗,你是他丈母娘,不管怎样他也能给你这个面子。”   “那行!改天我去问问!”潘桂芬喜滋滋地点点头,心里已经开始核计要给儿子带些什么吃的过去。   ……   还有不到十天就是除夕了,傅十冬和叶凝瑶准备回京去过年。除了两人以外,林子安和莫小青也同他们坐一趟火车回家。   傅十冬和林子安去县里蹲了两天才买到四张去京市的卧铺票。   火车的时间是下午一点钟,到京市是次日清晨,在车上睡一宿觉就能到地方了,什么事都不耽误。   票是挨着的,四个人在同一车厢,倒是少了面对陌生人的不自在。   因为叶凝瑶有孕在身,又刚过了前三个月的危险期,傅十冬让她睡在下铺自己在中铺。   一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莫小青看在眼里羡慕得不得了。   这叫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之前她一直觉得林子安对自己还算不错。   可是跟傅十冬一比较,简直啥也不是。   有莫小青陪着聊天,这一路上叶凝瑶没觉得无聊。   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仅限于原身的记忆,路途经过的每一站都能勾起她的好奇。   莫小青见她望向车外时眼睛亮晶晶的,于是忍不住打趣道:“怎么感觉你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之前还没看够啊?”   “嗯,上次坐火车没仔细看。”叶凝瑶口中的上次是原身下乡的那次,当时原身沉浸在分手的痛苦中,确实没仔细看过周遭。   不知为何,林子安忽然想到了江淮。   自从江淮被调走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也不知道他这个年打算在哪里过?   此时,在余家村的知青点。   江淮躺在炕上正在熟睡,同一宿舍的男知青对他这种状态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   梦中,他又看见了自己和叶凝瑶以及他们的儿子。   这次的场景是除夕的夜晚,团圆的日子里叶家父母为他们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   江淮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其乐融融一起过年的样子,心里很苦,苦得他眼睛发涩。   这时,叶凝瑶不小心打碎了酒杯,见她想要弯腰捡地上的碎片,他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想要帮忙,可却忘了在这梦中自己只不过是一缕幽魂,什么忙也帮不上……   “江知青,你快醒醒!再不起来去县城的车可就走了!”男知青小刘轻轻怼了怼他的胳膊,看着挂钟一脸着急。   这江知青最近是怎么了?不干活的时候就是睡觉,饭也不好好吃,怎么看怎么觉得邪性。   美梦突然不见,江淮被吵得睁开眼,神色中带有一丝厌烦。   缓了好一阵,才冷着声音开口,“嗯,谢谢你,我这就收拾东西。”   前两天,潘桂芬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帮忙去省城的监狱看看孟迎武,顺便再送些吃喝过去。   虽然和孟迎莹矛盾重重,但一个长辈低三下四地求你,江淮没能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马上就要过年了,知青点里的人们已经走了一大半。   原本他的计划是先去见孟迎武然后再回村独自过年,但刚刚的那个梦让他对京市还抱有一丝幻想。   他想偷偷回去看看叶家父母。   哪怕是远远地看一眼也好。   收拾几件简单的行李,江淮坐上去往县里火车站的牛车,心情既忐忑又激动。   ……   清晨的列车缓缓进入站台,叶凝瑶打了一个大大哈欠,可眼睛里却散发着兴奋的光芒。   京市对她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每一砖每一瓦都和大洼村有着千差万别的不同。   下了火车四个人便分开走了。之前往部队发过电报,叶凝远开着一辆吉普车早早就等在了火车站门前。   “瑶瑶,哥在这儿呢!”因为不知道叶凝瑶怀了身孕,他只是坐在车上冲两人摆摆手,没有想要下车的意思。   瞅着傅十冬手上拎满东西那样儿,他感觉身心舒坦。   和这个便宜大哥相处过一个月,叶凝瑶还算对他有所了解,此时见他坏心眼儿地不过来帮忙,忍不住对他生气喊道:“你快来帮忙啊?如果不过来我现在就会大洼村。”   看出自家妹子是真的生气了,叶凝远摸着鼻子不敢再嘚瑟,赶紧下车帮忙。   傅十冬拿了许多大洼村的当地特产,两袋子东西很沉,叶凝远接过一袋子东西拎了拎,很纳闷他咋把这么沉的东西搬上火车的。   以为妹妹也伸手帮忙了,叶凝远颇为心疼。   “京市什么都有卖的,你们回来过年怎么还拿这么多东西?”   “这是我们的心意,对了,爸妈知道我们回来吗?”发电报时叶凝瑶没要求她哥瞒着家里人,所以现在也不知道这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把东西放上车,叶凝远小声对她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妈的脾气,我没敢说。”   谁能想到敢怼天怼地的叶营长会这么怕他妈呢?   有原身的记忆在,叶凝瑶对叶家父母的感情比较复杂,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上车的时候,傅十冬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这时候叶凝远才瞧出来不对劲儿。   “瑶瑶,你咋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什么,恭喜你,你快当舅了。”   “……”叶凝远张大嘴巴被吓得不轻,过了半晌才找回声音,“你怀孕了?几个月了?”   说完,转过头悄悄怒视着傅十冬,仿佛他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已经三个多月了。”提到肚子里的娃,叶凝瑶的脸上露出一抹浅笑。   偷偷结婚也就算了,现在还怀孕了,想到家里的钱淑华女士,叶凝远不自觉地喉咙一动,很想脚底抹油溜回部队去。   也许是心里发虚,这趟路程比平时延长了十多分钟才到达目的地。   叶家所住的楼房是叶父厂里所发的职工宿舍。   三室一厅算是很宽敞了。   他们下了车心思各异,叶凝远走在前面领路,随着楼梯来到二楼,望着自家房门他深深吸了口气,慢吞吞地找出钥匙开门。 第48章 见面 ──   今天正好是周末,马上就要过年了,钱淑华逼着自家男人一起洗床单被罩。   听到门口有开门声,便大声嚷嚷道:“叶凝远!你一大早上跑哪儿去了?有活你就跑,这耍奸的劲儿随谁?!”   在妹夫面前被自己老妈说成这样,叶凝远使出吃奶的劲儿咳嗽一声,壮着胆子扬起声音说道:“爸妈,瑶瑶他们回来了!你们别忙了!”   说完,他跑到书柜旁拿出救心丸先为他妈准备好。   “你说啥?瑶瑶回来了?!”钱淑华立刻放下手中的被单从卧室里跑了出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圆滚滚的叶凝瑶,倒不是她胖了多少,而是穿得太多再加上怀孕,整个人看起来比较臃肿。   “瑶瑶,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就回来了?”看见女儿的瞬间,钱淑华已是热泪盈眶,她快走几步抱住人,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一遍。   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强烈的母爱,叶凝瑶有些手足无措,她紧绷着身子轻声喊了句“妈”。   “坐火车累吧?快进去歇一会儿。”钱淑华的注意力都在女儿身上,再加上有叶凝远挡着,所以并没看到站在门口的傅十冬,“老叶啊!你干嘛呢?快出来,咱闺女回来了!”   叶凝瑶见她要把自己推进客厅忙止住脚步,“妈,你先别急,我给你介绍个人,十冬,你快过来呀~”   钱淑华明显一怔,随着闺女的目光看了过去。   被点名的傅十冬从叶凝远的身后走出来,挺直腰杆礼貌微笑,“妈,你好,我是傅十冬。”   “你是……”钱淑华的小心脏“腾腾”地乱跳,瞬间有了一个不太好的预感,“饭能乱吃,妈可不能乱叫,小伙子你谁啊?”   “妈,他是我丈夫,我在大洼村已经结婚了。”叶凝瑶倒不像其他人那样紧张,她的男人简真完美,相信他们会喜欢的。   这时,叶正言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当见到女儿的那一刻,他的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再望向傅十冬,这笑瞬间一滞,不知道该不该收。   气氛多少有些尴尬,叶凝远见状把药丸先塞到母亲手里,然后打圆场,“都是一家人,别都站在门口,咱们先进去再说话。”   叶家父母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没有因为突然多出个女婿而失了涵养,夫妻两人不约而同地对视一眼,心中皆是疑惑万分。   见他们没有表露反感,傅十冬略微松了口气,至少第一步算是踏出去了。   几个人在沙发上坐下,钱淑华强扯出一抹笑容,说:“瑶瑶,你先跟你爸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去给你们倒杯水。”   那和蔼然可亲的态度和平时差距很大,这反应让叶凝远感到不可思议,难道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他刚想借尿道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听钱淑华又继续说道:“凝远,你过来帮妈打个下手。”   知母莫若儿,叶凝远哪会不知道他妈想要干嘛,于是讪笑道:“我还有事正想出去呢。”   “快点儿的,别磨叽。”钱淑华说得咬牙切齿。   无奈之下,他只能垂着头跟他妈去了厨房。   客厅里留下三个人,叶正言打量着傅十冬,心情颇为复杂,“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怎么没跟家里说一声呢?”   “我们结婚有一段时间了,我觉得信里说不清楚,所以想着过年把人带回来让你们见面更好一些。”叶凝瑶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微笑,疏离又礼貌。   哪里更好了?这丫头还学会强词夺理了。   叶正言在心里撇撇嘴,表面却要保持风度,“那个,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爸,我叫傅十冬。”管一个长辈叫父亲,这对被养母独自带大的傅十冬来说还是第一次,他屏住呼吸站起身难免会有点紧张。   “嗯,你是大洼村当地人?”听到这声称呼,叶正言没像妻子那样大惊小怪,而是想多打听一些关于男方的情况。   此时,在厨房里。   叶凝远正被他妈厉声盘问情况。知道早晚都要经历这一遭,他耷拉着脑袋态度非常卑微,“那个傅十冬人挺好的,至少比江淮强,我妹能换个人喜欢这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呀?这事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一直瞒着我和你爸,胆子挺大啊!”钱淑华越想越生气,合着被瞒的只有她和她家老头子。   “你别气了,傅十冬人品不错,对我妹也好,事已至此你还能怎么样?”虽然他也会气不过那男人把他妹骗跑了,但不得不承认傅十冬是个不错的男人。   “那小子是干嘛的?家里还有几口人?你给我讲讲。”   为了家庭和睦不牵连自己,叶凝远只能把在大洼村发生的事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末了,还不忘又夸赞道:“如果不是有傅十冬护着,瑶瑶在那村子里必定会受到不少排挤。”   钱淑华紧抿着嘴一直保持沉默,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表情终于有个一丝波动。   “走吧,你拿着茶盘咱们出去。”   再出来时,钱淑华脸上堆着笑,虽然不算非常热络,但态度要比刚刚真诚许多。   “叫傅十冬是吧?你想吃什么呀?我去买菜。”   “妈,我出去买吧。”叶凝远不想放过任何逃跑的机会,主要是因为他妹那里还有一个大雷没炸呢,也不知道他爸妈能受得住不?   “我跟大哥出去买菜吧。”傅十冬从沙发上站起身,因为个子高大再加上性格使然,给人一种很强烈的压迫感。   他知道丈母娘还有很多话想要问媳妇,有他在不太方便开口。   “那行,你跟凝远出去遛达一圈,也认认这附近的路。”见对方这么有眼色,钱淑华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婿暂时还算满意。   叶正言在一旁看着,挺惊讶妻子的转变,都让人家熟悉地形了,这是同意了这门婚事?   在陌生的环境当中,其实叶凝瑶并不想让他离开自己,不过也看出了原身的父母有话要说,有些问题最好一次性解决最好。   目送他们离开后,钱淑华一边扒着桔子一边问道:“刚才你哥把你和那小子的情况说了个大概,妈知道你在乡下不容易,我就是想问一句,你是因为真喜欢人家才结的婚,还是因为别的?”   叶凝瑶接过母亲扒好的桔子,轻拧眉心认真想了一下,最开始的时候她的确是带有目的才结婚的,可现在……她是喜欢的,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   弄懂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叶凝瑶感到豁然开朗。   “妈,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听到女儿不是因为报复江淮或是别的原因,提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那就好,我和你爸不是那种有门第之见的人,既然你们已经成家,也不可能再把你们拆散了,以后好好过日子吧。”   会轻易同意,这其中也有叶凝远的功劳,从他的描述中钱淑华觉得傅十冬可以说是个不错的青年,人长得也精神,只要能对女儿好,其他的都无所谓。   家里的事都是妻子说了算,叶正言抬起眼欲言又止。   “谢谢妈。”坐了一夜火车,叶凝瑶感觉腰部有些发酸,她单手撑腰缓慢地换了个坐姿。   作为过来人,钱淑华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她的心颤了颤,“瑶瑶你是不是怀孕了?”   “嗯,三个多月了。”叶凝瑶微微一笑,很乐意和他们分享这个好消息。   这一天的“惊喜”太多,不吃颗救心丸真的会要人命。   钱淑华从药瓶里拿出一颗药仰头吃了进去,勉强保持和眉善目的样子,“那你怎么没早告诉我呀,是不是累了?赶快进房间睡一觉吧。”   ……   在千里之外的大洼村。   孟迎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喜滋滋地坐着牛车准备去县里取那两千块钱。   她没想到裴松国会这么好说话,说给两千都没和她讨价还价。   看来是真的怕他老婆知道他们的关系。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公社小学附近的一处平房里,周围的住户不多,他们也曾在这里恩爱过一段时间。   门没有锁,她推开门没有多想便走了进去。   平房不大,穿过厨房就是卧室,一个女人正端坐在炕沿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眼底尽是不屑。   在孟迎莹看清是谁的那一刻,她便知道自己这是被骗了。   “怎么是你?裴松国呢?”   面对她的反应,姜楠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比起上一个狐狸精,眼前的女人还真是淡定。   “你知道我是谁?”   一时间,孟迎莹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话接下去,好像不管说什么都不对。   两人距离很近,这是姜楠第一次仔细打量眼前的人,长相不错,算是个美人坯子,不过目光中的精明和市侩却破坏了这份美感。   “算了,我还是不逗你了,直接跟你说吧,裴松国是不会来的。”   对方的高高在上刺痛了孟迎莹那敏感的神经,她扬起下巴狠狠瞪向姜楠,也不再藏着掖着,“你们骗我过来究竟想干嘛?” 第49章 除夕 ──   姜楠翘起二郞腿,倾过身子对她似笑非笑,“听说你管我们家老裴同志要两千块钱?那钱都是我的,你觉得我找你能干嘛?”   “两千块钱是我应该得的,如果他不给,我就去举|报他。”孟迎莹很奇怪对方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如果哪个女人知道自己老公出轨不说一哭二闹三上吊,也不可能像她这样平静才是。   “你举|报他?呵~”姜楠冷笑一声,反问:“看来你不太在乎自己的名声啊~”   这年头,男女之事不管是谁的错,都能被唾沫星子淹死,她不知道这人是真聪明还是天真。   其实孟迎莹的打算是要来这两千块钱后就搬去余家村和江淮和解,如果江淮执意要离婚,那她就投奔亲戚去别的地方生活。   反正有两千块钱在手,再凭借她对后世的未知一样可以活得很好,等恢复高考改革开放,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没有?   只能说她的想法太美好,可惜姜楠不愿意做那个冤大头。   “你破坏了我的婚姻还想从我这里拿走两千块钱全身而退,你是看我好欺负吗?”   从小到大有家人的保护,姜楠没受过一丁点委屈,她有时候觉得这场婚姻简直是自己的劫难,所有曾经没经历过的龌龊事都统统经历了一遍。   这让她不禁自嘲以前的自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果你非要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这钱你们必须给我。”孟迎莹挺起胸脯迎上对方的目光,“除了举|报这条路我还有很多办法,你也不想让你那两个女儿知道他们有个强|奸犯的爹吧?”   听她提到两个女儿,姜楠的眼神瞬间变冷,“你是不是从来没打听过我的身份?看来不给你这种人一点苦头尝尝,你是无法清醒的。”说着,从门外走进两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其中有一个孟迎莹认得,是公社小学食堂的采买员,听说是裴松国的远房表嫂。   这两个女人长得膀大腰圆,孟迎莹不禁后退两步一脸警惕,“你们要干嘛?如果敢动手,我可就大声喊人了!”   “有能耐你就喊啊,你个狐狸精!”表嫂往地上用力啐了口唾沫,不忘在姜楠面前努力表现自己,谁不知道裴松国的位置是靠媳妇得来的,如果自己表现好,没准还能谋个比现在更好的工作。   这么想着,她上前一步抓住孟迎莹的头发就是一个大嘴巴,这一下彻底把人给打蒙圈了,孟迎莹抚上脸拼命喊道:“救命啊!有人要杀人啦!你们想干嘛?!”   两个女人见状敢紧捂她的嘴巴又是一阵猛打猛掐。   姜楠在一旁冷冷看着心底悲凉,她替自己感到不值,不禁自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像个泼妇一样处理问题了?   可是没办法,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受人指指点点地活着。   哪怕这场婚姻已经发烂发霉,烂到了根子,她也必须继续维持下去。   很快,孟迎莹被打的蜷缩在地上只能抱住脑袋求饶。   “你以为裴松国找你只是为了贪图你的美色吗?又或者喜欢你?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只不过是想借你的肚子为他生个儿子而已。”姜楠俯视着她,嘴角扬起一个极具嘲讽的笑容,说完便转身离开了这个肮脏的地方。   至于那个肮脏的男人,她也不会再碰了。   ……   此时,在不远的省城。   江淮拖着疲惫的步伐来到位于西山的监狱。   孟迎武在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异常激动,长长胡茬盖在脸上早已没了当初意气风发的样子。   “你怎么会来?我娘他们怎样?孟迎莹呢?”   面对他的连续发问,江淮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出声解释:“你娘让我过看给你捎些东西,孟迎莹没来。”   两人对孟迎莹都有所了解,她不会来其实在预料之内,不过孟迎武还是很气愤,自己坐牢和她多多少少有些关系,这人做事实在是太绝情了!   “你在里面怎么样?还适应吗?”他们在接见室里隔着桌子对立而坐,虽然之前有过很多矛盾,但江淮看着他那憔悴的样子仿佛苍老了十多岁,心中不免动了一分恻隐之心。   孟迎武挠了挠自己精短的寸头,自嘲一笑,“就那样吧,争取好好表现早点出去。”   “嗯。”许久不见,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说的,江淮还要赶下午的火车去京市,于是起身准备离开,临走时不忘嘱咐他,“除了你娘给你带的吃喝,我刚刚去百货大楼给你买了件棉袄也不知道合不合身,在这里好好改造吧,别想太多过个好年。”   一件棉袄怎么也要十几块钱,外面的人想给狱中的人带东西都要接受检查才能送进去,虽然还没看到行李但孟迎武仍然心生感动,“谢谢你还能想着我。”   其实江淮这么做只是为了还潘桂芬的人情,一直以来,不管孟家其他人怎么样,潘桂芬对他还是不错的,自己来这一趟算是把人情还了,接下来就是和孟迎莹离婚了。   “不用客气,我也只不过是不想看见你娘伤心。”   这句话让孟迎武愧疚难当,见他要走忙站起身出声拦人,“江淮你等一下!”   江淮停下动作侧过头,等待他还有什么事情代为转达。   孟迎武看着他,只是犹豫一瞬,便说出了真相,“其实当初你和迎莹那事,是她指使我做的,还有……她上次怀孕流产也是假的,是骗你的。”   既然孟迎莹这么绝情,他也没有必要再帮忙瞒着,如果不是看在家里爹娘的面子上,他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易放过她!   “你说什么?”江淮神情一凛,握紧拳头试图保持冷静,“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是个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欺骗,他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就算对方又重复了一遍他也只是看着那一张一合的嘴,听不真切。   “不得不承认我那妹子是个狠人,只能说你被她看上了是真的倒霉。”   因为愤怒,江淮的额头上青筋暴露,他再看向孟迎武的眼神仿佛要吃人的样子,第一次见他这样,孟迎武心虚地往后退了一步,讪笑道:“那什么,我该说的都说完了,你路上小心,我先进去了。”   如果不是有公安在,他还真怕这小子跟自己动手。   木然地看着人离开,江淮记不清自己是怎么走出接见室的,等回过神时人已站在寒风瑟瑟的街道上。   望着这座陌生的城市,他苍凉一笑。   原来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谎言,他就是个笑话!   ……   除夕这一天,天空中飘着小雪。   街道上的行人很少,三三两两的孩童穿着一身新衣服,手里拿着糖葫芦嘻嘻哈哈地玩闹着。   家家户户都已贴上了春联,红彤彤的,特别喜庆。   钱淑华一早起来就开始蒸馒头,图的是新的一年里小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傅十冬在旁边打下手,画面看起来一团和气。   “十冬啊,你进屋歇着吧,这里没什么活了。”如今钱淑华对这个女婿简直满意得不得了。   人不但正直善良还勤劳,又做得一手好饭菜,可比自己那个没用的儿子强多了。   “平时在村里习惯了,我不困。”傅十冬把馒头一个个摆在蒸锅里,白花花的热气扑在脸上倒是把脸上的凌厉遮掩住了几分。   钱淑华笑呵呵地看着他那熟练的动作都觉得自愧不如,“我那闺女从小娇生惯养着长大,平时辛苦你了。”   “不辛苦,瑶瑶现在怀孕在身才辛苦。”知道自己平时不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凶,在丈母娘面前,傅十冬的脸上一直挂着浅笑。   见他这么谦虚,钱淑华的笑容更甚,心中已经开始核计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把俩孩子弄来京市。   如今闺女的肚子越来越大,不放在自己身边照顾她还真是不放心,不过这事她暂时还没和家里人商量。   一切都只能等到过完年再说。   因为过年,最近叶家的亲戚总有过来串门子的。知道叶凝瑶在乡下结了婚,无不惊讶万分。   尤其是知道新郎不是江淮而是另外一个农村小伙子时,个个都颇有微词,但人家叶家夫妻俩觉得女婿好,他们也不会多嘴瞎掺和。   不过,这其中也有例外。   每年除夕,叶正言的弟弟叶正平都会带着一家几口人来这里过年。   就这一个兄弟,平时来了连吃带拿的,钱淑华也没说过什么。   可现如今家里有了个新女婿,他们这帮人蹭吃蹭喝还对傅十冬没一个好态度,这让钱淑华窝了一肚子火。   在北方,年夜饭吃的是饺子,在开饭之前,叶正言给每人发了一把花生,花生又叫长生果,过年吃它寓意着长命百岁。   发到傅十冬那里时,叶正平的儿子叶凝川探过身子伸手就是一把,然后笑嘻嘻地说道:“姐夫,你吃不了这么多吧?我帮你分担点儿。”   傅十冬只是一怔,没说什么。   如果是十岁的小孩儿没人会和他一般见识,可都二十出头的人了,也没比傅十冬小几岁,还干这种事那就膈应人了。   钱淑华本来就窝着火,见他这么没礼貌,伸手就在他胳膊上来了一巴掌,“你不够吃就跟你大爷要,你干嘛抢别人的?是看我家十冬好欺负吗?”   这一巴掌火辣辣得疼,叶凝川赶紧缩回手,支支吾吾地说:“我哪敢欺负他啊,这一巴掌打的,真疼~”   他妈吴梅英在一旁看了极为心疼,可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于是悄悄怼了怼自家男人,希望他能为儿子出头。 第50章 逃跑 ──   大嫂的脾气叶家众多亲友都曾经领教过,叶正平装作不懂妻子的暗示,埋头剥着花生不吭声。   见男人这么窝囊,吴梅英只能壮着胆子开口:“嫂子,凝川只是和你女婿开玩笑呢,你怎么还打人啊?”   “我也是和他开玩笑呢,你没看出来?”钱淑华抬起眼语气发冷,了解她脾气的人都知道这是她发火的前兆。   吴梅英缩了缩肩膀没敢再吱声,可心里却忍不住抱怨道:为了个外来的穷女婿,至于这样护着吗?   等以后凝川有了出息,她才不来这里受这窝囊气!   “大家把桌子收拾收拾,咱们该开饭了。”见他们都消停了,钱淑华也没再多言语,毕竟大过年的弄得太尴尬对谁来说都不好看。   虽然这年头物资短缺,但今天的年夜饭还算丰盛。   六菜两汤再加一盆饺子,多数都是傅十冬做的。   叶凝瑶有孕在身,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大家忙忙碌碌。   刚刚在大嫂那里受了气,想到侄女是个嘴笨老实的,吴梅英忍不住凑过来说起了酸话,“瑶瑶,你说你这么漂亮,等以后回京想找个啥样的男人没有?非要想不开嫁个乡下人,你跟婶说实话,是不是江淮做了啥事把你刺激到了?”   叶凝瑶可没有原身的好脾气,大过年的当她面前说这种话,这不是想找不痛快吗?   “婶子,不管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傅十冬是我丈夫,如果你瞧不上他就是在瞧不上我,为了彼此都舒坦,你以后别来我们家了。”   亲戚之间的相处方式,她不懂也懒得学,如果对方不说人话,哪怕是长辈她也照怼不误。   吴梅英不明白,以前不管自己说什么这丫头也只是笑笑不回嘴,这怎么嫁了人性子也跟着变了呢?“不是,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你怎么说话我就怎么说话,如果不想在这儿过年就赶紧走。”   两人的声音不算小,钱淑华端着一盆饺子从厨房走进来,脸色立马沉了下来,“老二家的,你刚刚跟我闺女说的啥?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吴梅英本就心虚,再加上惧怕这个大嫂,哪还敢再说第二遍,她瘪瘪嘴坐到一旁当起了鹌鹑。   叶凝瑶不想让傅十冬见到这一幕,见她怂了也只是瞪了她两眼没再追究。   等大家在饭桌前落座,叶正言举起酒盅笑呵呵地说道:“今天是除夕,一家团圆的日子,我先祝在座的各位新的一年里健康顺遂,再祝我的小外孙能够平安出生,快乐长大。还有欢迎咱们家的新成员,傅十冬,最后祝他们小两口和和美美,恩爱一生。”   这一番话可以看出叶家对这个新女婿有多么的重视,叶正平诧异地看向他大哥,算是彻底明白了自己之前的猜想都是错的。   见妻子还一脸别人欠她钱的样子,他只能偷偷怼怼她,“大过年的有点笑模样,大哥都这样说了,你还没看出是咋回事吗?”   吴梅英是真的没看出来,不过她家都是丈夫说了算,就算心里再憋屈她也没敢再作妖。   叶正平也站起身提起杯,敬向叶正言他们夫妻二人,“大哥大嫂这一年辛苦了,恭喜你们马上就要当姥爷姥姥了,我也祝大家新春快乐,事事如意。”   叶凝瑶坐在那里看着他们推杯换盏其乐融融的样子,觉得很新奇,这可能就是凡人所谓的天伦之乐?   桌子下,她偷偷握住傅十冬的手掌,侧过头看他嘴角盈着笑,男人也转过身,对上她的眸子一脸柔情。   这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节,只盼往后的人生岁岁年年长相依。   夜色渐渐变深,大家围坐在饭桌旁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吃着喝着,一片喜气洋洋。   窗外的雪花还在飘着,路灯的照耀下,每一朵都是那样的晶莹剔透。   江淮孤单地站在叶家楼下抬头往上痴望,他不知道自己站在这里的有什么意义,可就是不想离开。   那扇透着橘黄色灯光的窗户后面是他生活了好多年的家。   里面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摆设他都无比熟悉,可现在却再也回不去了。   雪花落在脖颈之间有些冰凉,他仍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听见楼梯口处传来说话声才立刻躲进暗处不敢露面。   从楼上下来的人是叶正平一家三口。   他们家就在这附近住着,吃过年夜饭准备回家守岁。   终于从大哥家里出来,叶正平再也忍不住脾气对妻子发起火来,“你是不是缺心眼儿啊?你看不出我哥和我嫂子挺宝贝那个傅十冬吗?你还傻呵呵地跑去拱火,是不是嫌好日子过够了?”   “我咋缺心眼了?那个农村女婿有什么好的?江淮那孩子多好啊,最后竟弄个大老粗回来当宝贝,这一家子人都有病!”吴梅英回瞪着他,心里特别不平衡,在楼上已经受了一肚子气,没想到出来还要受自家人的气,这日子没法过了。   “你以后少提那个江淮!当初大哥要养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以后会是个白眼狼,可那两口子就是不听劝,有那冤枉钱给咱家凝川花该多好。”   天气太冷了,叶凝川抱着肩膀冻得直打哆嗦,见他们越走越慢吵起来没完,于是不耐烦地问:“你们还有完没完?这冷飕飕的天你们不赶紧回家,我可走了。”   见他缩着脖子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吴梅英急忙跟了上去,“儿子你慢点的,妈都追不上你了!”   片刻功夫,刚刚还吵吵嚷嚷的小路又恢复了平静,江淮从暗处走出来望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心中不禁怅然若失。   叶家女婿的位置本应该属于他的,瑶瑶也应该属于他,是自己不懂珍惜把这一切都弄丢了。   此时此刻,他非常嫉妒傅十冬,嫉妒得简直快要发疯了。   重新望向那扇窗户,他真希望所有发生的事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等自己醒来,瑶瑶还在,家还在……   如今在这座城市,他能找的人也只有林子安。   看在以前的情分上,林子安把他安排在自家闲置的平房里。   大年初一,怕他一个人在外太孤单,还特意拿来家里包好的饺子给他吃。   昨夜在寒风中站了一宿,江淮躺在炕上有点发烧,滚烫的脑子里想的都是叶凝瑶的一颦一笑,梦与现实交替让他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林子安进屋看到他烧得满脸通红吓了一跳,连忙放下手里的饺子去摸他的额头,特别烫手。   “你咋还突然发烧了呢?你等着我去给你买药。”   俩人很久没有联系,其实林子安也不清楚他现在和孟迎莹到底是怎么回事,知道从他嘴里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只能忍下好奇心,没去追问他为什么不留在大洼村过年而是回来京市?   由于烧得有些糊涂,江淮拽紧林子安的手不让他走,口中不停在呓语叶凝瑶的名字。   林子安弯下腰听了半天才听清说的是什么,瞬间把他气得够呛。   人家叶凝瑶和傅十冬小日子过得好好的,他这大过年的还在心里惦记人家,这不是裹乱吗?   “你醒醒,别说胡话。”林子安气得伸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见他没有要醒的意思,只能先去给他买药再回来问个清楚。   这一场高烧足足烧了一整天才下去,等晚上人清醒了,林子安才问:“你发烧时为啥会喊冬哥媳妇的名字?你可别忘了,你是结了婚的人。”   江淮紧抿着嘴沉默不语,其实发烧的时候他是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的,面对林子安的质问,他除了心虚还是心虚。   “对不起,我是无意的。”   “你和孟村花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过年没在一起过?”现在涉及到傅十冬他们两口子,林子安觉得自己必须要问清楚才行。   两边都是朋友,但他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江淮干出破坏别人婚姻的事。   “我明天会回大洼村,我俩会离婚。”   在见到孟迎武之前,江淮就想得很清楚,他和孟迎莹就算勉强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   现在知道了真相,这个婚就更要离!   “什么?离婚?!”虽然林子安看不上孟村花那个女人,但婚姻不是儿戏,这才结婚多久啊?   “离了婚你不会去打扰叶凝瑶吧?”   “……”江淮沉默半晌才开口,“嗯,不会。谢谢你这段时间收留我。”他不想解释太多,回村的车票早就买好了,现在他只想快刀斩乱麻结束这一切。   有了这个保证,林子安算是放心了。   第二天上午,两人道别后,江淮又去叶家楼下默默站了许久,他打算多呆一会儿再去火车站。   就在他转身想要悄悄离开时,叶家夫妻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站在街对面正看向他。   尤其是对上钱淑华那双冒火的眼睛,他瞬间错开眼心虚地垂下头,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而他也的确这么干了,还没等钱淑华走过来开骂,江淮已经迈开步子快速溜了。   “……”叶家夫妻见他逃得比兔子还快,心中不免五味杂陈。   “大过年的,他还敢有脸来?”钱淑华双手叉腰只觉得晦气,“如果再让遇见他,一定不能再让他跑喽!”   “走吧,咱们进去吧。”叶正言沉着脸,背着手径直往前走。   曾经以为那小子是个有担当的人,可如今再看……他心里难受得狠。 第51章 拒绝 ──   两个人回到家中,傅十冬正坐在沙发上给媳妇剪指甲,叶凝瑶见他们神色不太对,便出声关心道:“你们怎么啦?”   有傅十冬在,钱淑华没提刚刚碰到江淮的事,而是走到他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如今女儿和女婿的感情好着呢,再提江淮只会让人心里添堵,想到方才出去办成的事,她笑呵呵地对两人说道:“妈有件事想跟你们说,至于最后怎么决定你俩可以好好商量一下。”   听到有正事要谈,傅十冬把最后一个指甲剪好后放下指甲刀,叶凝瑶也坐直身子挽住男人的胳膊认真聆听,“妈什么事,您说吧。”   “是这样的,你爸的厂里现在正招焊工,我觉着十冬干这个挺合适。虽然暂时是临时的,但只要干得好,明年差不多就能转正,我们想着把你俩调回京市,这样将来孩子出生也能有个照应。”   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换作别人一定会立马点头答应下来,傅十冬和叶凝瑶默契地对视一眼,瞬间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妈,你和爸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我和他暂时还不打算回京。”未来几年,叶凝瑶有自己的计划。   她体内法器中的灵力已经所剩无几,只能靠养蜂才能快速积攒灵力,如果回京市还要重新找养蜂的场所。   京市虽好,但圆圆和傅年他们还都在大洼村,她猜她家男人就算来了京市也会放心不下他们母子三人。   据书中描述,再过一年国家就会恢复高考,到时候再回京也不迟,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她想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没料到他们想都没想就拒绝了,钱淑华舔了下嘴唇轻声责怪道:“人家十冬还没说话呢,你怎么就自作主张了?”   “……”叶凝瑶眨眨眼,心想平时在家作主惯了,确实忘了出门在外应该给她男人留些面子。   “妈,瑶瑶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我们暂时还不打算搬。”傅十冬委婉地表达着自己的意思。作为男人,他想靠自己的努力给妻子和孩子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靠其他人。   钱淑华还想再劝说两句,就被叶正言打断了。   男人最了解男人,傅十冬是怎么想的他能理解也很欣赏,于是点头说道:“行,我们尊重你们的决定,不过机会不是常常有,以后可不能后悔。”   “谢谢爸妈的理解,我们不会后悔的。”对于这一点,两人还是有信心的,他们都在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   另一边,江淮终于坐上了回余家村的火车,直到上车他的心仍很慌乱。   忆起叶母看自己的眼神,他抬起手狠搓了一把脸,眉宇间尽是痛苦。   待他到达余家村的时候已是次日下午,身心疲惫的他没有精力再去找孟迎莹,只能先休息两天,再去大洼村谈离婚的事情。   除夕刚过,知青点里的知青大多数还没有回来。   冯雪今年没有回家,知道他回来了,立刻开心地跑来男知青宿舍找人。   自从经过孟迎莹那一闹,每次江淮看到冯雪都会觉得很尴尬,见她在知青点里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像之前那样热络。   冯雪心里很难受,却只能装作什么都看不出来,“你不在的时候,有个女人来找过你,她说初五还会再来。”   “你知道是谁吗?”除了孟迎莹他想不出别人。   冯雪是见过孟迎莹的,显然不是她,于是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以前没见过她。”   “好,谢谢。”   江淮低着头,没精打采地走回屋子,并不关心那人是谁,反正该来的还会再来,瞎猜也没用。   初五这天,江淮本打算去大洼村找孟迎莹,刚穿戴整齐准备出门,就被告知有人来找他了。   昨夜下了场小雪,知青点被一片雪白覆盖着。   江淮走出门外,只见一个穿着得体的城里女人站在那里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是您找我?”在他的印象中,自己没见过这个人。   姜楠认真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   这就是叶凝瑶的前未婚夫?   好好一个小伙子眼睛可真瞎,放着那么好的未婚妻不要,竟然会看上孟迎莹那个市侩的货色。   “对,是我找你。”她扫视着四周问:“我想和你聊些私事,咱们在这谈?”   外面人多嘴杂,不管对方要说什么,这里都不是谈论事情的好地方。江淮把领到一处闲置的牛棚,“您可以说了,找我什么事?”   姜楠捂住鼻子对这个地方有些嫌弃,但正事要紧她也没工夫瞎矫情。   “我今天来是想请你管好自己的妻子,如果再让她跑出来勾引我丈夫,那么下次可不只是挨一顿打。”   “这话什么意思?”就算江淮抱着离婚的心思也无法接受这从天而降的绿帽子。   他紧紧攥着拳头面色发沉。   “孟迎莹和我丈夫勾搭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难道你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姜楠嘲讽地看向他,心里无比舒爽。   眼前的男人也不是个好东西,不值得同情。让他陪自己一起痛苦,感觉真是好。   “你告诉我这些究竟想要干嘛?”江淮没错过她眼底的恶意,更不会天真地以为对方只是为了告知他真相。   “我说过了,让你管好你的女人,不然后果自负。”目的已经达到,姜楠懒得和他再多费口舌,如果对方什么都不做,只能说明这个男人是属王八的怂货。   无论用什么方法,她都要把孟迎莹变得一无所有!   凭什么自己受到伤害,其他人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过日子?想得美!   看着女人那一张一合的嘴,江淮只觉得浑身发冷,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出了牛棚他也没能回过神来。   他就这样站在牛棚里许久,久到冻得嘴唇发紫,才想起挪动脚步。   从余家村到大洼村要好几个小时的路程,等江淮进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这几天,孟迎莹一直躲在家里养伤没有出过屋,哪怕是除夕当天都没去孟家混吃混喝。   潘桂芬问她,她也只是解释说:自己在外面得罪了人。   因为这个,她在心里把裴松国和他老婆统统诅咒了一遍。   听到院门外面有开门的动静,孟迎莹胆怯地缩着肩膀躲了起来,很怕又是姜楠找上门来。   直到江淮走进屋她才敢露面,“你怎么舍得回来了?我以为你都快忘了这里是你的家。”   上次被揍得有些狠,她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江淮冷冷地看向她那副鼻青脸肿的样子只觉恶心。   “明天拿着户口本,咱们去把婚离了。”   “你要离婚?!”其实刚刚看到他回来时,孟迎莹的心里是有一丁点儿开心的,可是还没开心两秒钟就被这个消息震惊到了。   虽然他们之间已经冷战很久,可凭什么他想离婚就离婚?!   “对,我要离婚。”他冷漠的态度犹如回到了刚相识的当初。   孟迎莹深深吸气,瞪向他,“劝你别做梦了,我是不会离婚的。”   自己能成功勾引他一次,就能再勾引第二次,她并不觉得两人的婚姻已走到了尽头,她还想再努力尝试一下。   “如果你因为两地分居,我可以跟你去余家村生活。”   那里现在也比较安全,姜楠那个女人应该不会把手伸得那么长。   江淮蹙起眉看她,第一次发现曾经的自己真是愚笨,竟然会和这种女人结婚,“你不用去余家村,这个婚离定了。”   说着他望向四周,庆幸这个家里早已没有他的东西,这倒是让他省去很多麻烦。   “你凭什么要离婚?如果非要离婚我就去找妇女主任评评理。”   这年头离婚可是大事,多数人都会劝和不劝离,江淮一个外乡人,想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碰到这么一个胡搅蛮缠的主儿,他的脸沉下来,忽然冷笑,“孟迎莹,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非要撕破脸才肯离吗?”   孟迎莹还不知道他已经了解所有真相,见他执意要离婚,心中难免胡乱猜疑,“你是不是和余家村的那个冯雪好上了?我就知道像你这种男人能出轨一次,就会出轨第二次!”   “你真是有病!”江淮紧咬着牙差点没被她气得背过气去,于是再也不给对方留什么脸面,“孟迎武已经把所有事都告诉我了,你说我当初为什么会背叛瑶瑶?如果不是你设计我,没准我现在儿子都有了!”   每次想到梦中的一切,他都无比痛恨当初的自己。   孟迎莹先是愣怔一瞬,随即像是恍然大悟,“原来你是因为这个要和我离婚,孟迎武一肚子坏水,你宁愿相信他也不相信我?”   “我问你,你当初怀孕是不是真的?”江淮只是淡淡地看着她,那目光仿佛要穿透内心看到本质,孟迎莹不禁咽了下口水,勉强辩解道:“我那时候是真的以为自己怀孕了,不是想要故意骗你的,难道咱们结婚你只是因为我怀孕了才结的吗?”   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不再信任她,再骗下去没什么必要,还不如趁现在摊开所有一切。 第52章 回村 ──   以为她会心虚,会惊慌,结果是自己想多了,看着她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江淮更觉得自己傻透了。   “如果不是因为怀孕,我不会娶你。”人在强烈的刺激之下,可以说出无比恶毒的语言,看着眼前的女人,江淮的心里只有恨。   “江淮,你不是人!”孟迎莹没想到他会这样说,她觉得就算这些都是事实,但他们曾经也是有感情的,怎么可以全盘否定?   “如果你非要把离婚的事闹到村委办,那就别怪我不给你留面子。”江淮被她震得耳朵发疼,但仍不急不缓地继续说道:“你在县里干的那些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如果不离最后丢人只会是你自己。”   听到“县里”这两个字,孟迎莹的瞳孔一缩,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这样决绝。   这时她才感觉到心慌,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想离婚,“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见和她说不通,江淮也不再执着于对牛弹琴,“明天早上八点咱们在村口见,我不觉得这段婚姻还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地方,大家都是成年人,别让彼此太难看。”   说完,便转身离开。   孟迎莹望着他那绝情的背影,很想上前拦人,可心里却清楚就算自己再不愿意放手对方也不会再回头了。   她该怎么办?离还是不离?   这一夜,无眠。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第二天,两人刚出村子,他们离婚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洼村。   当潘桂芬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刚开始还不敢相信,可大家都这么说,这让她不得不信。   年前她才求江淮去监狱看了儿子,当时还好好的,怎么刚过完年就要离婚呢?   有人见她急匆匆地往孟迎莹的住处走,便好奇地打听道:“这是干嘛去啊?你闺女和江知青真要离婚了?”   潘桂芬哪好意思告诉别人自己啥也不知道,她只能支支吾吾地说道:“别听外面的人瞎说,我这是去迎莹家看看。”   “哎呦,那你还是别去了,听人说你闺女一早就去了村口,你现在上她家也是扑个空。”   没理会那人的阻拦,潘桂芬闷头继续往前走,直到看见闺女家的大门挂着锁,她那仅存的一点希望就这样破灭了。   此时,在县里。   孟迎莹在民政局门前止住脚步,她望着门口两旁的大字标语问:“你真的要跟我离婚?”   江淮拧紧眉心看她,不知道这人又要起什么幺蛾子。   今早她能来村口就挺让人意外的,一切都太过顺利了。   “真的要离婚。”不管她要干嘛,这个婚必须离。   “离婚也行,你必须给我两千块前补偿费。”孟迎莹想,既然从裴松国那里要不来这钱,就让江淮给,有了钱她就离开这里远走高飞。   或者,留在村里忍耐一年参加高考后再走。   江淮都快被她的无耻气笑了,把他卖了也不值两千块钱,这种要求她是怎么说出口的呢?   “我没有钱。”   “没钱就别想离婚。”   “进不进去随你,如果不离,我会像陈玉茹当初举|报你哥那样去举|报你。”古董的事他是知道内情的,当初他们两兄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也就没掺和,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拿这事威胁人。   “江淮,你真卑鄙!”孟迎莹紧紧握起拳头,心彻底凉了。   她狠狠瞪向对方,越过他径直往民政局里走去。   离婚不比结婚速度快,办公人员瞅着他们这对怨侣,问:“想清楚了?真要离婚?”   “对。”江淮出声。   不过,这年头要保护妇女权益,不能一方说离就离。   办公人员又看向孟迎莹等待回答。   事到如今也只能离婚,孟迎莹板着脸说:“对,离婚。”   办公人员又象征性的劝了几句,见他们执意要离便给他们办理了离婚。   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他们的神色不一,孟迎莹心里存着怨气,江淮懒得再多看她一眼,两个人谁也没和谁说话,相背而行各走一边。   从此以后,再见就是陌路。   ……   在千里之外的京市,叶凝瑶和傅十冬踏上了回大洼村的火车。   钱淑华心里舍不得,她让叶凝远陪着亲自把这对小两口送上火车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叶凝瑶也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来看待,如今就要分离,她的心里酸酸涨涨得难受。   知道媳妇心情不好,傅十冬握住她的手,轻声安慰道:“别难过了,等孩子出生,咱们再回来看他们,你昨晚和妈聊得那么晚,现在睡一会儿吧。”   “嗯,好。”   两个人买的还是卧铺票,叶凝瑶把头靠在他的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假寐。   最近她能吃嗜睡,又长胖了好几斤。   为了让傅十冬省点力气能更好的照顾孕妇,钱淑华把给他们的东西直接拿到邮局邮。   虽然邮过去的时间长了点儿,但都是些经得住放的东西,不能坏。   这倒让傅十冬省事不少,就算媳妇睡觉的时候也能安心去外面打水而不用担心行李会丢。   这次回来两人没和莫小青他们一路。没了能陪自己聊天的人,叶凝瑶几乎睡了一路,直到下车人才彻底清醒。   这一路上,其实傅十冬一直都提心吊胆的,有时候不禁怀疑自己媳妇是不是晕过去了?   见她终于清醒过来,他那颗高高悬起的心终于落了地。   东北和京市的气温差了好几度,叶凝瑶下车的时候不禁打了个哆嗦。傅十冬帮她把脖子的红围巾又掖了掖,恨不得能带她立刻飞回家去。   幸好过年这几天走亲访友的人多,去大洼村的牛车又加了一趟,他们下了火车正好遇到回村的车。   如今叶凝瑶怀孕,村里人都知道。见他们小两口回来了,牛车上的人给叶凝瑶腾出一块宽敞的地方。   怕路太颠簸,傅十冬把行李垫在她的屁|股下面,自己则坐在旁边小心翼翼地把人搂在怀里。   他这番操作看在其他人眼里无不羡慕叶凝瑶的好福气,于是有人便提到了村里的事,“你们刚回来还不知道吧?孟家那小闺女和江知青离婚了~啧啧啧,也不知道是因为啥?”   叶凝瑶抬起眼,对这个消息挺惊讶,之前预料到他们会离婚,却没想到会这么快。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男女主离婚,这本书的剧情算是彻底崩了吧?   虽然心里好奇得要死,但她并没接话,自己和那两人的关系太敏感,她可不想无缘无故惹来一身腥。   傅十冬微不可察地蹙了下眉,也没说话。   见他俩对这话题都不感兴趣,牛车上的人纷纷收起八卦的小眼神,没再继续谈论下去。   两个小时的颠簸到了地方,傅家母子三人早早就在家里等待,见他们回来了,傅媛兴冲冲地从屋子里跑出来,离叶凝瑶半米远的地方突然止住步,“小婶,我想死你了!”   叶凝瑶见她半路停下很疑惑,便打趣地问:“想我,你怎么不过来啊?”   “不行,我怕撞到妹妹。”傅媛盯着她微鼓的小腹很想摸一摸,但也只是想想而已,不敢瞎摸。   叶凝瑶被她的话逗得轻笑出声,“没关系的,过来让我抱抱你。”   傅媛转过头看向庄秀芝,见她娘点头同意才敢过去。   庄秀芝笑呵呵地走过来帮忙拿行李,嘱咐傅十冬带他媳妇去火炕上暖和暖和,然后去给他们煮饺子。   和两个小家伙儿挨个稀罕够,叶凝瑶坐在火炕中间感受着身下的热度,整个人都舒畅极了。   傅十冬把碗筷摆在炕桌上,见她微眯着眼犹如一只慵懒的小猫,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快吃饭吧。”   在饭桌上几个人聊天,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村子里最近发生的事,比如说孟江两人离婚的八卦新闻。   刚刚在外面叶凝瑶没问,现在是在家里没有那么多顾忌,于是好奇地问:“他们怎么说离就离,是因为什么呀?”   “这个还真不知道,江知青自打离婚那天就没再见过人影,孟迎莹天天猫在家里不出屋,大家也没处打听去。”   现在村子里传什么的都有,所有人都想知道原因。   傅十冬吃味地抿起嘴,故意转移话题道:“嫂子,我明天会去趟县里,你有什么要买的东西吗?”   “有有有,俩孩子的作业本没有了,你明天去帮他们买几本。”庄秀芝没有多想,之前的话题就这样被带过去了。   可叶凝瑶却看出了他的醋意,见他那别扭的样子只觉得好笑。   晚上,两人躺在炕上,烛火轻轻摇曳,窗外的风声很大,听起来有点吓人。   叶凝瑶睡不着觉,她侧过身子面向男人,见他也没睡于是故意提起白天的话题,“你说……江淮和孟迎莹怎么会离婚呢?”   醋意又起,傅十冬看着她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硬邦邦地说道:“别人家的事,我怎么会知道。”   “我提他们,你是不是吃醋了?”叶凝瑶冲他眨眨眼,决定对她家的傻男人表个白。 第53章 告白 ──   傅十冬定定地看着她,想违心地说没有,可话到嘴边转来转去,还是点头承认了自己的醋意。   这样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叶凝瑶捧起男人的俊脸,清澈的眸子里脉脉含情,“你难道到现在还不懂我的心意吗?”   “什么?”傅十冬搂住她那不再纤细的腰肢,眼神渐渐变得热切,内心深处涌动着莫名的情绪。   男人的眉心轻轻蹙着,叶凝瑶伸出食指帮其慢慢抚平,微勾的唇角盈满温柔,“傻子,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你,所以从今以后不许再胡乱吃醋,知道吗?”   等待这么久,终于盼到了这句话。   因为过于激动,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叶凝瑶被那炙热的目光烫得想收回手,却被傅十冬紧紧抓在自己的手掌之中。   紧接着一个吻忽然落下来,急切而又霸道。   爱意在彼此心间流动,这一刻的悸动让他们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因为怀孕,叶凝瑶的身体异常敏感,只是几下撩拨,就已忍不住嘤咛出声。   一吻过后,傅十冬的薄唇在她颈间流连,低哑的声线使她半边身子一片酥麻。   “瑶瑶,我想要你。”   此刻的他想占满她的身心,可又怕伤到肚子里的孩子,只能靠那零星肉沫安抚自己那颗躁动的心。   之前去医院孕检时,大夫曾经说过怀孕三个月后可以行房事,此时叶凝瑶也很想要,她红着脸埋头钻进男人怀里算是默默同意了。   傅十冬本就忍得辛苦,如今得到媳妇的允许,他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每一个动作都是万般地小心翼翼。   屋外的北风还在“呼呼”地吹着,暖洋洋的屋子里已是一室旖旎……   此时,在余家村。   江淮嘴角含着笑又进入了梦乡。   他本以为这次和往常一样会梦到叶凝瑶还有他们的儿子,三个人幸福开心地生活在一起。   可梦里的一切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他疑惑地望向周遭无比熟悉的景色,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梦到大洼村。   就在这时,画面一转,只见叶凝瑶正被村里的汪大顺欺负。   虽然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但江淮还是急了,他想过去阻止可根本迈不开脚步。   原本的美梦变成噩梦,他强迫自己从梦中醒过来却无能为力。   这一夜,很漫长。   漫长到仿佛过了一生。   待他从梦中醒过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望着灰突突的屋顶,江淮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是绝望。   为什么瑶瑶会死?   为什么他会被孟迎莹蒙蔽一生,还傻呵呵地以为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自己又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一切疑问,他找不到答案,也不敢去找答案……   此时此刻,他只想去见叶凝瑶!   看看她好不好,是不是平安无事。只有这样,他才能安慰自己昨晚所看到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如今在大洼村,江淮算是大家平时八卦的焦点,人们仍在猜他和孟迎莹离婚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为了不给叶凝瑶带去麻烦,他只好拎着二斤白酒去知青点找林子安。   明面上是找人喝酒,实际是想看她一眼,哪怕只是远远一眼也好。   现在村里都在传他离婚的消息,林子安也是知道的。   之前在京市听到江淮在发烧时喊过叶凝瑶的名字,这让他不得不对此事比别人深思一层。   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林子安趁着酒劲儿试探道:“你现在又恢复了单身,以后有什么打算?”   “没有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吧。”江淮嘴上敷衍着,整颗心早已飘向了村东头。   知道林子安和傅十冬的关系不错,他并不打算把自己做的那个梦说出口,更不会把对叶凝瑶的心思表露出来。。   因为心中的思虑过重,他的神色略显憔悴,林子安看在眼里不免有些担心,总感觉眼前的江淮不再是从前的他了。   好不容易熬到晌午酒过三巡。   江淮抱有那不可告人的目的把林子安灌迷糊了,他走出知青点一路张望着奔向傅家。   这个时间段,人们不是在家吃饭就是在睡午觉,村里上碰不到几个人。   由于走得快,只用了五分钟,他便来到了傅家门口。   紧紧盯着那扇闭合的大门,江淮只能靠幻想来勾勒叶凝瑶的容貌。   这时,院子里传出几声动静,他立刻躲到一堆柴火垛后,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过了很久,直到外面恢复宁静,他才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然后从柴火垛后走出来。   可他刚挪动两步,视线就撞上了叶凝瑶那双犀利冷漠的眸子。   “你怎么会在这儿?”   眼前的女人胖了,原本巴掌大的瓜子脸变成了鹅蛋脸,江淮扯出一抹笑意,举止有些拘谨,“瑶瑶,好久不见。”   “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要藏在这里?”刚刚叶凝瑶察觉到一缕不寻常的气息在这附近,追踪过来看到的竟然是他。   这让她十分意外,这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他身上的气息会和其他人的一样呢?   面对这样的质问,江淮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深深地凝望着她,仿佛是在透过眼前的人和梦里的那个她对话,“瑶瑶,对不起。”   无缘无故跟自己道歉,叶凝瑶只觉得这人的脑袋有点不正常,难道是因为和女主离婚,受到刺激了?   不管是为什么,都和她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如今这俩人离婚,原身的仇算是报了一半,这也印证了那句老话,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在不远的将来,他们的结局必定不会善终。   就算说一万句对不起,原身也活不过来了,自己和他注定不能和解。   见她看自己犹如仇人一般,江淮心虚地垂下眼不敢再正视,嘴边不由得露出一抹苦笑,“我知道你们都在恨我,所有事情都是我的不对,看到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瑶瑶,我爱你。”   说到最后,他终于抬起眼眸,眼底的悲伤让叶凝瑶觉得很别扭。   以书中的剧情和自己的所有认知来看,男主对原身的喜欢并不是很深,不然也不会移情别恋了。   那他现在是要玩什么把戏?   不会是自己离婚了也想搅和别人的婚姻吧?   叶凝瑶警惕地看了下周围,然后冷冷地说道:“你的爱只会让我觉得恶心和廉价,如果以后你还敢出现在我家门前,我就去报公安。”   说完也不管对方的表情是伤心还是错愕,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徒留江淮在原地,脑子里只想着“恶心”这两个字。   最后他自嘲一笑,颓下肩膀浑浑噩噩地走了。   对叶凝瑶来说,这只是个意料之外的小插曲,至于男女主的心理活动她没那闲工夫研究。   在春耕前,村里又传出消息说孟迎莹被公社小学开除了,具体原因没人知道。   又离婚又丢工作,只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没了收入来源,孟迎莹只能回到孟家继续啃老。   可她心里却非常不甘心,还在惦记裴松国答应给她的那两千块。   自己因为这个色批和江淮离了婚又挨顿打,凭什么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   越想越生气,于是心下有了决定。   这一天,她瞒着孟家人再次来到公社小学想堵裴松国。   三月份的公社小学,孩子们都已经开学了。   就算裴松国再想躲,也不可能天天不来上班。   既然姓姜的女人如此对待她,那她就把裴松国彻底抢过来,到时候看那女人还怎么嘚瑟!   由于对学校坏境的了解,孟迎莹很轻松地避开耳目,找到校长办公室把人堵了个正着。   多日不见,当裴松国看到孟迎莹的那一瞬间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才板起脸问:“你来干嘛?”   看着眼前装腔作势的男人,孟迎莹在心里暗骂不已,可脸上仍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人家说一夜夫妻百日恩,怎么?你这变心的速度也未免太快了吧。”   原本心里就有一点点愧疚,裴松国不自然地轻咳一声问:“咱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我劝你还是走吧,不然我妻子的娘家可不是吃素的。”   他自认为所说的这些都是好意,但听在孟迎莹的耳朵里就成了挑衅。   她气愤地用手抚上肚子,抬起下巴高傲地告知道:“我怀孕了,是你的,你说怎么办吧?”   “我的?”中奖的感觉突然从天而降,把裴松国砸得有点分不清东西南北,他激动地走过来问:“真的确定是我的?”   “我和那人长时间分隔两地,现在又离婚了,你说呢?”之前因为江淮,孟迎莹也装过孕妇,撒这种谎话对她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这老色批不是想要儿子吗?那自己就送他个儿子。   等解了恨,报了仇,到时候被拆穿也无所谓。   刚刚还是形同陌路冷然绝情,如今再看,裴松国把人搂在怀里,柔声细语嘘寒问暖,之前种种已是一笔勾销。   此刻在他心中,早就忘了自己是别人的丈夫,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更加忘了他是怎样向妻子作的保证…… 第54章 生女 ──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凝瑶的肚子渐渐隆起,转眼已是怀胎七月。   五月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山上的蜜蜂越养越多,但是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可能跑到深山里去采集灵力,这就使得灵力积攒的速度变得很慢。   到目前为止,她的法器只能发出莹绿色的光芒。   虽然只是一点点灵力,但因为有它的滋养,即使怀孕,叶凝瑶走起路来依然很轻盈,并不像其他孕妇那样笨拙。   还有两个月孩子就要出生了,傅家一家大小都在为这个新成员做着准备。   在北方有个习俗,当姥姥的要给新生的娃娃做一套被褥。   因为京市太远,叶凝瑶本想不麻烦钱淑华,自己做一套得了。   可还没开始动手呢,来自京市的包裹就到了。   包裹里除了钱淑华所做的百家被,还有三四套婴儿穿的小衣服和一堆像麦乳精之类的营养品。   除此之外是一封信。   信中提到,等七月份的时候钱淑华会来大洼村伺候月子,并嘱咐叶凝瑶这段时间要把心态放稳,不要害怕。   平淡无奇的言语中尽是满满的关爱。   叶凝瑶看完信,心中充满感动,她终于能理解为什么凡人的世界千百年来一直都在歌颂亲情的伟大。   就在时间快到六月初的时候,村里来了好几个红袖标不由分说便把孟迎莹给带走了。   这件事在村子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谁都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有些好奇心重的人便跑到村委办找刘迎春打听原因,更有甚者托关系去革委会打探消息。   没过两天,全村人都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是孟迎莹和县里的一个有妇之夫扯在了一起,并且还慌说自己怀孕了逼着人家两口子离婚。   而那男人的媳妇也不是个善茬,反手一个举报,把自家男人和孟迎莹都送进了革委会。   虽然革委会主任是孟迎莹的亲舅,但惧于原配的背景,他也只能秉公办理。   这年头,男女作风问题是大事,像孟迎莹这样有恃无恐又兴风作浪的可不多见。   经过一番调查之后,举报内容属实。男方被免去了校长职务并和孟迎莹一起下放到了千里之外的七河里农场。   那里是全省最穷的地方,一般都是罪大恶极的坏分子才会被下放到那里去。   叶凝瑶和其他人一样,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惊讶的,不过她惊讶的是:姜楠终于能认清事实选择了离婚,并把这对狗男女送到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孟家也因为这事在村子里变得更加抬不起头来,如果平时不干活,孟家人会躲在屋子里避风头。   潘桂芬也想过找她弟弟通融一下,给孟迎莹下放到好一点的地方,可去革委会多次都吃了闭门羹。   这让她把自己的弟弟彻底恨上了,从此以后再也没去过县里找人。   孟家这件丑事足足在村子里传了两个多月才渐渐消停下来。   如今叶凝瑶的肚子已经足月,在某一天的中午,她刚吃过午饭正想美美地睡一觉,忽然下面一湿,就这样羊水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破了……   人生第一次经历这些,她心头猛跳,连忙大声喊着男人的名字。   这段时间,傅十冬一直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听到呼喊声他立刻放下手里的碗筷奔过来问:“媳妇,出了什么事?”   “我好像要生了。”叶凝瑶眼巴巴地看着他,僵着身体一动都不敢动。   虽然之前有过许多心理建设,可当这一刻真的发生时,不免有些抓瞎。   傅十冬很快反应过来,他上前揽住她的肩膀让她得以支撑,“别怕,咱们先去炕上坐着,我去找嫂子过来。”   有他在,叶凝瑶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她深深吸气告诫自己要冷静。   “嗯,你去吧,大夫说过羊水破了也没那么快生。”   很快,庄秀芝随着傅十冬赶过来,她见叶凝瑶紧绷着神经不敢坐不敢躺,忙上前帮着换衣服,“冬子,你快去村里借辆牛车,咱们这就去医院。”   在村里,多数人都会找产婆接生,可傅十冬怕在家里生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在生子前他们就已经商量好了,生产要去县里的正规医院生。   这个时候,傅十冬已经恢复了以往的冷静,他深深地又瞅了一眼媳妇,然后才转身跑去找牛车。   庄秀芝在一旁看着,忍不住调侃道:“你看还是冬子沉得住气,想当年我生孩子那会儿你大哥就跟个傻子似的,往那儿一杵光会苦脸看着,我都比他有主意。”   想象那样的画面,叶凝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模样同时又为傅家大哥的早逝而难过。   为了避免大嫂伤心,她忽然转移话题道:“嫂子,一会儿我和十冬去医院就行了,您留下来看家吧。”   “那可不行,你俩都是没经验的,我不放心。圆圆和傅年都大了,他们在家不会有事的。”   直到傅十冬回来,他们还在谈论去不去的问题。   最后少数服从多数,庄秀芝留下看家,傅十冬一手拎着被褥一手搀着媳妇上了牛车。   幸好白天的路比较好走,只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到了地方。   之前来过几次做检查,两人轻车熟路地找到妇产科,医生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见他们来了,语气熟稔地问向傅十冬,“怎么回事?你媳妇有反应了?”   这位医生会熟知他们是因为平时很少有人会来医院做产检,而且这对小夫妻男俊女俏,想让人记不住都难。   终于见到了医生,傅十冬那颗高高悬起的心算是落下了一半,他点点头忙说:“我媳妇羊水破了,大夫你快给她看看吧。”   “行,这里有我呢,你先去挂号吧。”医生不慌不忙地拿出听诊器问诊,叶凝瑶深深吸气,那颗心脏还在“怦怦”乱跳,她看向傅十冬故作淡定地催促道:“你快去吧,有医生在没问题的。”   此时,叶凝瑶的宫口已经开了四指,等傅十冬挂完号回来时,她早被医生送进了产房。   望着紧紧关闭的产房大门,傅十冬非常后悔没能早点回来见媳妇一面。   路过的护士见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言道:“生孩子一时半刻出不来,那边有椅子你坐一会儿吧。”   傅十冬侧过头望向不远处的木椅子说了声“谢谢”,但脚下像生了根似的没挪动半分。   一门之隔的产房里,叶凝瑶躺在产床上,整个人还有点懵逼。   因为有灵力护体,她并没觉得宫缩有多痛,以为还要熬很久才能生,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要生了。   整个房间内只有她一个人生孩子,旁边还站着两个助产的护士,她看向他们,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要配合人家的工作,该脱的衣服脱掉,随着指挥调整呼吸。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傅十冬在门外来回踱步,每走一步都不忘往门口瞄一眼。   现在正值七月,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节,这时候的医院没有风扇更没有空调,闷热的天气动一动都会浑身是汗。   更何况是来回走路?   不知是热的还是急的,他的额头布满了薄汗,汗珠儿顺着鬓角滚落下来,他也没有想要擦拭的意思。   直到一声不算嘹亮的啼哭声忽然响起,傅十冬的身子瞬间一顿,立刻改变方向大步朝产房门口走了过去。   门仍是紧闭着,里面的每一丝细微声响都在牵动着他的内心。   又过了将近十分钟,门才终于打开了。   一位护士抱着孩子走出来,脸上的表情颇为复杂,“谁是叶凝瑶的家属?”   “我是!”傅十冬上前两步举起手,他把护士的表情看在眼中,心里忍不住咯噔一下,“大夫,我媳妇怎么样了?”   多数男人在产房门前问的第一句话几乎都是:我媳妇生得是男是女?   没几个人会关心给自己生儿育女的人是生是死。   像他这种问媳妇的倒成了稀有物种,护士对眼前的男人不由得赞赏有加,“放心吧,母女平安,再观察半个小时你就能接她回病房了。”   说着,她把孩子递到傅十冬的面前,一脸笑意,“恭喜你是个女儿,身体健康,体重五斤,只要以后好好喂养,她会胖上来的。”   傅十冬垂下头,看着眼前这个犹如猫崽般羸弱的小家伙儿,浓眉凤眸充满了柔情。   “谢谢大夫。”他屏住呼吸接过孩子,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地小心翼翼,很怕一个不小心会伤到她。   由于没有人能够帮忙,他只能抱着孩子站在无风的地方等待叶凝瑶从产房里出来。   小家伙儿在他的怀抱中闭着眼眸睡得香甜,偶尔动一动小嘴,粉粉嫩嫩,分外可爱。   “叶凝瑶的家属,你可以进去接人了!”   傅十冬听闻抬起头,立马往产房里走去。此时,叶凝瑶早已穿戴好衣服等在一旁,因为刚刚生完孩子,她整个人还很虚弱,苍白的小脸儿上见不到一丝血色。   在见到男人的那一刹那,她原本隐隐担忧的目光中多了一抹安心。 第55章 赠予 ──   两人深情地凝望着彼此,浓烈的爱意在心间流动。   “把闺女抱过来让我看看吧,我刚刚都没仔细瞧清楚。”叶凝瑶弯起嘴角,目光从他的脸上挪到他的怀中,那是他们的女儿,感觉很神奇。   傅十冬抱着孩子走出去,一脸心疼,“你身子还虚,咱们回病房再仔细看吧。”   可叶凝瑶执意要现在看,最后傅十冬只能无奈地把孩子慢慢放到她的怀里。   小家伙儿抱起来很轻,好像还没有她家那只大肥兔子重。   叶凝瑶低下头,美眸中渐渐起了一层水汽。   瘦瘦小小的个头儿,皱皱巴巴的小脸儿,明明自己怀孕时补充了很多的营养,为什么她的宝贝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作为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这样瘦小,她心里难过得要命,眸子里的水汽越攒越多,最后留下两行泪水。   因为是低着头,傅十冬并没发现她的异常,直到眼泪掉落下来,他才心慌地揽住她的肩膀问:“你怎么了?好好的怎么还哭了?”   叶凝瑶抬起头,语气颇为委屈,“她长得好小啊,咱们要不要去问问医生?”   原来是因为这个难过,傅十冬轻柔着声音,耐心安慰道:“别担心,大夫说她身体很健康,以后好好喂养会胖上来的。”   说着,他把人从产床上小心翼翼地扶起来,然后缓缓走出产房。   叶凝瑶知道他只是在安抚自己,但心里已比方才感受了不少。   这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暗沉下来,把老婆孩子安置好,傅十冬又跑出去买晚饭,由于是刚刚生产,医生嘱咐病人只能吃些小米粥,医院附近的胡同里就有买,等他把饭买回来时,叶凝瑶正侧卧在病床上搂着孩子睡得香甜。   他轻手轻脚地把饭盒放到桌子上,然后在病床旁坐下,目光所及之处只有床上的这两个小人儿。   此时此刻,他眉眼带笑,心中的某个地方更是柔软的一塌糊涂。   待叶凝瑶从睡梦中醒过来时,窗外已是漆黑一片。   傅十冬见人醒了,便伸手抚上她的额头问:“感觉好点了吗?是不是饿了?我去热饭。”   睡醒一觉,叶凝瑶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很多,她看向还在熟睡中的女儿问:“她一直都在睡觉吗?”   “嗯,刚出生的小孩儿睡眠时间会很久。”傅媛算是他一手带大的,所以怎么照顾婴儿,傅十冬要比她懂得多。   听到这个解释,叶凝瑶微微松了口气,“我还不饿,不想吃饭。”   她凝视着犹如小猫崽般的女儿,忽然决定道:“不如咱们以后叫她猫猫吧。”   猫有九条命,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平安健康地长大。   媳妇说啥是啥,傅十冬对这个小名没什么意见。   可能是睡饱了,正当傅十冬热完饭准备开吃的时候,猫猫咧开小嘴一声啼哭,瞬间让两个大人放下手里的碗筷都围着她转。   “她好像饿了,你喂她吃一口吧。”面对哭声,傅十冬要比叶凝瑶淡定得多,他轻轻打开孩子的尿布,里面很干爽,那就应该是想吃奶了。   叶凝瑶愣了一下,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傅十冬让她靠坐在床头,再把孩子抱起放到她的胸前,接下来的步骤他俊脸一红,不自在地轻咳出声,“你喂她吧,我来喂你吃饭。”   因为怀孕,叶凝瑶的胸|脯比从前大了两圈,她红着脸撩开衣服,只觉得无比尴尬。   怀里的小家伙儿像是闻到了奶香味儿,闭着眼睛张开小嘴精准地找到了奶源。   “咕叽咕叽”的吞咽声在这个静悄悄的病房里显得异常清晰。   叶凝瑶错开眼,根本不敢看向男人的表情。   “来,吃饭吧。”知道她脸皮薄,傅十冬端起温热的小米粥,盛起一勺递到她嘴边故作轻松地问:“咱妈具体哪天来?我好去火车站接她。”   叶凝瑶害羞地张开嘴,小米粥很香,惹得她更加饥肠辘辘。   把粥咽下肚,她回忆着信中的内容不确定道:“信里没提,她只说是这个月过来。”   接着两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气氛活跃了不少,没再像之前那样尴尬。   此时,在开往大洼村的列车上。   叶凝远无奈地望向母亲,搞不明白她咋这么兴奋,坐了一路火车这个时间段了还不睡觉!非要拉着自己唠嗑,话里话外都是让自己赶紧搞对象。   说人家傅十冬二十岁就知道娶妻生子了,他这二十四五的人了还是个老光棍。   反正语气中竟是对他的各种鄙夷和嫌弃。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他只觉得身心俱疲。   前段时间,县里通了去大洼村的客车,叶凝瑶在回信中特意提到过。   下了火车,叶凝远扛着大包小裹领着钱淑华往汽车站点走。   这条路线开通的时间不算长,再加上村民们都舍不得花那份钱坐汽车,所以来坐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叶凝远穿着一身绿军装,谁见了都会多看两眼。他们刚来到站点就有人认出了他,“咦?你不是叶知青她哥吗?这是要去大洼村?”   叶凝远不记得眼前的大婶是谁,但还是礼貌地打招呼,“对,去看我妹。”   问话的大婶正巧也住在村东头,昨天很多人都看见了傅十冬带着媳妇去医院,她就是其中之一,于是连忙说道:“你们别等车了,快去医院吧,估计叶知青这会儿都生了!”   “您说我女儿现在在医院?”钱淑华站在一旁颇为激动,她是算好的日子才来的。   以为还要过几天才能生,怎么就提前了呢?   “是啊,你们快去医院吧,别在这里耽误工夫了。”   和那位婶子道别后,两个人又着急忙慌地往县医院赶。   等他们到了,叶凝瑶正坐在病床上看着傅十冬收拾东西准备出院。   七月的桑拿天又闷又热,可她的头上还裹着围巾,长衣长裤能闷死个人。   钱淑华走到病房门口,见到女儿女婿和那怀里的小娃娃,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笑呵呵地扬声说道:“瑶瑶、十冬,妈来了!”   她的声音洪亮透彻,中气十足,叶凝瑶闻声抬起头一脸惊喜,“妈,你什么时候来的?”   傅十冬看见丈母娘和大舅哥,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去帮叶凝远分担一些行李。   叶凝远悲催地看着他一肚子委屈,好几袋子东西差不多有六七十斤重,从火车站一路背到医院,他实在太不容易了。   幸亏自己是军人出身,这个重量还能承受,换成是普通人非累趴下不可。   而他妈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他!   傅十冬刻意忽略他那憋屈的表情,接过行李对钱淑华一口一个“妈”字叫着,嘴甜得不得了。   钱淑华被叫得心花怒放,合不拢嘴。   她走上前去看叶凝瑶怀里的小娃娃,立马就被这孩子的小模样萌到了。   粉嘟嘟的小脸儿,眉毛和眼睛随妈,鼻子和小嘴随爸,现在就能看出来以后的相貌一定错不了!   这个年代的新生儿体重普遍都轻,她倒不担心孩子瘦小,只要奶水足就一定能找补回来。   “我的小心肝儿呦~来,快让姥姥抱抱。”钱淑华张开双臂,叶凝瑶顺势把孩子给了她。   “妈,她是个女孩儿,小名叫猫猫。”   “猫猫?”钱淑华用手指逗弄着外孙女,夸赞道:“这名字寓意好,真不错!”   叶凝远抻长脖子很想摸摸外甥女,可刚伸手就被他妈毫不留情地打掉了,“瞎摸啥?你洗手了吗?那么喜欢就自己生一个去!”   “……”当着妹夫的面被自己亲妈这样数落,叶凝远尴尬地收回手挠了挠头发,小声反驳道:“您不也没洗手吗?”   声音虽小但钱淑华还是听到了,在女婿面前她还算给些面子,如果换作平常她早就上脚踹这不孝子了。   很快,几个人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坐着牛车回了村。   生孩子是喜事,进了村子傅十冬一边赶着牛车一边给过路人发喜糖。   叶凝瑶和孩子裹得很严实,大家有心想瞧瞧孩子长啥样,可谁都没看清楚。   倒是牛车上的另两个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其中一个是叶凝瑶的大哥,大家都认识,另一个是谁只能靠猜。   钱淑华是妇联主任,最能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她一脸亲切地向人们做了个自我介绍,村民们这才知道原来是傅十冬的老丈母娘来了。   庄秀芝一直呆在家里等他们回来,听到门外有动静她立马跑出去开门,得知亲家来了,也顾不得多看孩子两眼,忙前忙后又是沏茶又是倒水。   太过热情的态度反倒把钱淑华弄得很不好意思,她是来帮忙的可不是来裹乱的。   于是两人你来我往互相客气,一时之间屋子里变得热热闹闹的。   叶凝瑶刚生完孩子需要静养,傅十冬陪着他们母女回到小屋,直到两人都睡着了才出去招待丈母娘和大舅哥。   其实叶凝瑶只是装睡,并没有睡着。等到男人离开后,她立刻睁开眼坐起身去炕箱寻东西。   翻找半天才从一堆衣服的最下面找到那对带有宝石的银手镯。   据书中介绍,这对手镯里有一个灵泉空间,灵泉可以治百病更能使人延年益寿。   能不能得道成仙书里没说,还是个未知数。   这么好的东西虽然对自己的用处不大,但对普通的凡人来说却是金手指般的存在。   她女儿的身子骨实在是太羸弱了,是不是天道在从中作梗还不太清楚。她想把这个空间赠予她保命,只是整个过程需要滴血认主……   该怎么办?   她下不去手。 第56章 过渡 ──   这个灵泉空间只能认主一次,刚刚叶凝瑶有想过先滴自己的血开启空间取灵泉也是一样的,可这样的话,如果将来再想把这法器赠予女儿那是不可能的。   她犹豫再三,最后只能暂时作罢。   在灵泉空间未开启前,想把猫猫养得壮实一些,看来还要再另想办法才行。   叶凝远在大洼村只呆了三天就回去了,人生中第一次当舅,他在临走前送给猫猫一个平安锁,锁身是纯银打造的,看起来特别可爱。   叶凝瑶帮女儿把锁妥善收好,对他不能参加满月宴感到遗憾。   其实叶凝远也不想走,可军令如山不得不走。   钱淑华见他这么喜欢猫猫一脸不舍的样子,忍不住又开始催婚。   叶凝远见状,掏了掏耳朵赶紧溜了。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满月宴。   终于不用再坐月子了,叶凝瑶只觉得身心无比舒畅,不管看啥都顺眼。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照料,猫猫比刚出生时胖了十多斤,小小的身子比从前壮实了许多。   除了平时的喂养,这主要归功于叶凝瑶在月子期间研制出的大补丸。   这种药丸主要是由虫草花炼制而成的,它有助于产后恢复元气,补血补气,其他中药也都是被灵力滋养过的,其药效不能等同于其它凡品。   她每天都会吃一颗大补丸,药效再通过奶水补给女儿,效果不错。   吃这种药丸对孕妇本身也极有好处,经过这一个月的调理,叶凝瑶的皮肤变得比孕期更加光滑细腻,就像剥了壳的鸡蛋,整个人容光焕发。   钱淑华把这些变化看在眼里,不得不相信这大补丸是真的有用。   之前她吃过桃花丸,效果非常不错,一直以为是闺女买来孝顺她的。   却没想到这些东西都是叶凝瑶自己做的,现在京市卖得最火的就是桃花丸。   这孩子怎么会做这种药丸呢?   下乡前她可是一点药理都不懂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钱淑华趁猫猫睡觉的时候问了叶凝瑶。   自己做的药丸早晚会被家里人知道,叶凝瑶未雨绸缪早就想好了说辞。   只说自己在废品回收站无意间得到一本古代医书,然后在村子里无聊时就迷上了炼药。   谎话说得跟真事儿似的,钱淑华对自家孩子又有着迷之自信,听她这样说也就信了。   并且无比后悔前二十年没能好好培养女儿的兴趣,如果早早栽培,以女儿的天分,没准现在就是第二个李时珍!   满月宴当天,傅家来了不少人,其中就有姜楠,由于每次来村里行事作风都比较低调,所以在场的村民没人知道她就是大家口中传了很久的原配。   家里摆了五六桌酒席,傅十冬和钱淑华在院子里招待客人,叶凝瑶留在屋里哄孩子。   村里的人除了刘迎春,姜楠谁也不认识,于是也留在屋子里没有出去吃席。   这是两人自从孟迎莹出事后的第二次见面。   关于裴松国和孟迎莹的事,叶凝瑶一直都没朝她瞎打听,她觉得当事人如果想告诉你就一定会说,如果不想说你去问,换来的只有尴尬。   之前姜楠没说是还过去心里的那道坎,如今时隔这么久,有些事情想通了,看淡了,也就放下了。   于是主动提到了他们。   “相信你也听说了之前你们村里姓孟那女人的事,其实和她有私情的那位有妇之夫就是裴松国。”   叶凝瑶没想到她会突然聊到这个,只能装作很惊讶地问:“怎么会是他?”   这些私隐其实姜楠一直想找人好好聊聊,可她不知道该把这丢人的事说给谁听,和叶凝瑶接触的这段期间,她能看得出来对方是个好人,也不是那种乱嚼舌根的人,这让她终于找到了倾诉的对象。   望着窗外喜笑颜开的人们,姜楠深深吸气吐露心声,把之前那段糟心的经历说给叶凝瑶听。   自从孟迎莹撒谎说自己怀孕后,裴松国就跟打了鸡血似得兴奋,不仅不爱回家了,就连女儿发烧住进医院都没空理会。   姜楠是个聪明人,最开始的那几天就察觉到了猫腻,但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拆穿男人的谎言,直到女儿生病也不见裴松国的踪影,埋在心底的炸|弹这才彻底爆发出来。   不管多深的感情总有磨没的一天,之前她不离婚的原因只是想给两个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可裴松国现在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担起一个做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她还守着这段婚姻有什么意义?   而另一头孟迎莹也在向裴松国施压,她逼男人离婚,如果不离婚就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去死。   裴松国从来没想过真的离婚。一直以来他的想法是留孩子不留大人,等将来孩子出生如果是儿子就抱回去让妻子养,对外就说是他妻子生的,只要计划周详,一切都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可现在孟迎莹要死要活的,他彻底没了主意,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就在这个时候,一封举报信把两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而姜楠在举报他们之后,就把渣男出轨的事跟家里说了。   在姜家的支持下,裴松国和孟迎莹都落了个下放偏远农场的下场。   裴松国也是这一刻才知道原来孟迎莹根本就没有怀孕,一切都只是她报复自己的手段,可惜一切都晚了……   虽然心里解了恨,离了婚,但姜楠的心里还有些阴影,如今能和亲近的人吐槽这种龌龊事,她忽然感觉如获新生。   叶凝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没想到离婚的背后竟然这么复杂。孟迎莹可真是疯,就连假怀孕这种拙劣的事都敢干。   她知道姜楠和自己说这些并不是想要得到任何安慰,而是希望她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树洞而已。   满月宴结束后,叶凝瑶把人送到村口,想了想,还是对姜楠说出了自己的忠告,“你现在离婚了,有没有想过带着女儿搬去市里投奔娘家?”   虽然姜家很有背景,但天高皇帝远,如果她仍留在县里,免不了以后会受到裴家人的不断骚扰。   姜楠最近正被前婆婆骚扰,也正有此意,语气中带着不舍,“如果我真的搬去市里,咱们以后想常见面可就难了,好不容易才结交到你这个朋友,还真是舍不得。”   “咱们以后写信常联系,等孩子再大一点儿我去省城看你。”   关于未来,叶凝瑶相信他们还会见面的,在不久以后国家就会恢复高考,紧接着是改革开放,到时候的政策要比现在宽松许多,好像交通也会很便利,只要情谊还在,见个面那是分分钟的事。   不过这一切都是她透过书中剧情知道的,现在男女主的命运走向都和原来的不同,她也不敢肯定国家的政策还会不会按原来的设定走。   接下来的一年里,叶凝瑶除了卖药之外还开始复习高中的文化知识,她准备和傅十冬一起考大学,体验一把上学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在猫猫八个月的时候,叶凝瑶终于通过体检采耳血的方式使那对手镯认主成功。   而她因为有法器和灵力傍身,再加上自己是猫猫的血缘至亲,很轻松便进入到了女儿的灵泉空间。   空间不大,只有一口古井冒着灵泉,比起自己做的药丸,灵泉的功效要更为突出一些。   叶凝瑶每天都会给猫猫喂一点点灵泉水,在她的努力下,女儿的身高和体重都变得更加优秀了。   自从那次救了林中大火之后,叶凝瑶神识里的那个功德园便有了生机。   如她猜想的那样,这点点生机的出现是因为自己做了好人好事的原因。   而这个功德园就是回归仙界的唯一途径。   具体要做多少好事才能开启回仙界的大门还是个未知数,她现在能做到的就是,尽自己所能保护好家人。   至于什么时候回仙界,接下来的七八十年她是不打算回去的。   ……   1977年十月。   华国终于恢复了中断十年的高考制度。   这一消息通过报纸,收音机传遍了全国的大江南北。   所有知识青年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在家准备了一年,叶凝瑶对自己的悟性很有信心,就算考不上大学应该也能读个中专。   原本傅十冬没想过要参加高考,第一是自己没那么高的知识水平,第二他还要养家糊口,如果上大学了还怎么挣钱?   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叶凝瑶打定主意非让他陪着,就算他不愿意也不行。最后迫于无奈,傅十冬只好临时抱佛脚勤奋读书,争取和媳妇考到一个学校去。   因为是十年来的第一次高考,全国各教育部门都没什么准备。   一时之间,《数理化自学丛书》成了断销货,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傅十冬曾在废品回收站买回来一套,书中的内容他都学了个差不多,只要再巩固一下就可以了。   至于以后真的考上大学学什么专业,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叶凝瑶和他大眼对小眼,也是一脸茫然。 第57章 高考 ──   几番探讨之后,叶凝瑶决定学化学,这是从前未接触过的知识,看起来挺有意思,她很感兴趣。   傅十冬只对挣钱养家感兴趣,他想了想,找林子安帮忙分析半天,最后选了金融专业。   至于能不能考上再另说。   这一年的冬天,注定会让每位莘莘学子终身难忘。   两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12月10日这一天,叶凝瑶和傅十冬走进了考场。   经历人生这么大事,钱淑华特意从京市过来给他们加油打气。   另一方面是和他们商量搬家事宜。   如果这次能通过高考回城,叶凝瑶想在京市买个房子安家落户。   具体买什么样的,在哪里买,她没什么概念,于是只能写信找她妈帮忙出主意。   钱淑华早就盼着他们回京了,收到信后她立马向单位请假来了大洼村。   此时,她抱着一岁多的猫猫站在考点门外一脸焦急。   庄秀芝在一旁也跟着神色紧张,她望向静悄悄的校园连大气儿也不敢多喘一下。   考试要考半天时间,他们也不能干站在这里等着,过了一会儿,钱淑华对她说:“秀芝啊,咱们咱们去附近的国营饭店坐一会儿,猫猫也该到时间吃点东西了。”   庄秀芝见猫猫正用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点头说道:“行,咱们顺便再给他们买点吃的。”   下午还要继续考试,营养要跟上才行。   决定之后,两人带着孩子便朝国营饭店走。   这样的日子,很多人和他们有着同样的想法,饭店不大,五六张桌子坐满了人。   幸好有一桌在他们进门的时候正准备起身离开,不然想吃口饭连休息的地方都没有。   钱淑华给孩子点了一份小米粥,她和庄秀芝一人要了碗馄饨,另外点了两屉包子是给叶凝瑶他们吃的。   这一坐就是小半天儿,直到考试的时间快到了他们才起身离开。   庄秀芝走在前面,钱淑华抱着孩子跟在她后面,突然庄秀芝脚步一顿,钱淑华没反应过来也跟着顿了一下。   她以为前面有路障,抬头望过去路障没瞧见却看到了江淮。   如果换作是在一年前她一定会走上前揍这小子一顿以泄心头之恨,但如今女儿过得很幸福又把这人忘得一干二净,她没必要和一坨臭狗屎一般计较,那反倒会惹得自己一身骚。   江淮也看到了她,是像以前那样逃跑还是过去打招呼,一时之间纠结不已。   可算鼓起勇气想过去说两句,结果钱淑华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直接越过他走了。   江淮一急,脱口而出,“妈,你等一下!”   钱淑华本来已经走远,听到这声称呼差点没气晕过去,她折回来怒目圆睁,问:“你瞎叫什么啊?我可当不了你的妈!”   江淮神情一怔,也没想到自己会把梦中对钱淑华的称呼,在现实世界中叫出来。   面对对方的气愤,他垂下眸子说了句“对不起”。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火气被拱了上来,钱淑华哪可能就这样放过他,她怀里的孩子递给庄秀芝,然后掐着腰走了过来。   当初在叶家生活多年,江淮熟知钱淑华是个什么脾气,见她直冲着自己而来,他忍不住后退两步,喉咙一动,“叶婶,是我对不起你们,你和叶叔能原谅我吗?”   “江淮,这么多年以来,你觉得我和老叶对你怎么样?”钱淑华强忍着怒意,尽量让自己以德服人,“你究竟有没有把我们当成你的家人?”   这里是饭店附近,路过的人络绎不绝,有几个好奇的路人还朝他们这边望了几眼。   此时,江淮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脑子里想得都是过去种种。   那时候他父母刚过世,两边亲戚没人想要他这个白吃饭的,是叶叔把他领回了家,给他吃穿送他继续上学,对他好得如亲生儿子一般。   回忆起这些,他的声音变得哽咽,“你们对我很好,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不对,但我是真心把你们当成家人来看的。”   “错!其实你根本就没把我们当家人来看待。当初你和瑶瑶订下亲事,如果你不喜欢为什么不说?后来又非要下乡,你这是在躲着谁?不就是刚刚”钱淑华的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   每句都仿佛在江淮的心里划了一刀,并让他无从反驳。   “就因为你和瑶瑶的事,有段时间,老叶天天晚上抽闷烟睡不着觉,像你这种没担当的男人幸亏瑶瑶没有嫁给你!”这样一对比,傅十冬简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女婿,钱淑华倒是非常庆幸女儿和他没成,不然将来结婚再离婚,更闹心!   江淮默默听着,心里特别难受,可事已至此,错了就是错了,自己解释再多也没有用。   钱淑华看了下手表,女儿女婿马上就要考完试了,她可不想再耽误自己的宝贵时间,于是挽上庄秀芝地胳膊头也不回地走了。   江淮静静地伫立在那里,直到冯雪他们过来找他才有所动作。   “你不是来买馒头的吗?怎么傻站在这儿啊?”冯雪望向眼前这个异常消瘦的男人,心里泛疼。   就在高考之前的昨天,她向江淮表白了,可他却拒绝了自己,这让她一上午的时间都是在恍惚中度过的。   “你刚刚考得怎么样?有没有信心考回城?”   江淮听见她的话回过神来,直接摇摇头,淡淡开口,“没什么信心。”   现在他每天最盼望的事就是早点睡觉,这样才能早点在梦中和自己的妻子孩子相聚在一起。   能不能回城,对他来说没那么重要。   另一头,叶凝瑶考完试后便等在学校门口与傅十冬回合。   她环顾四周,找了半天没找到钱淑华他们的身影,不禁纳闷这人都去了哪里?   过了五分钟,钱淑华气呼呼地赶回来,见女儿已经从考点里出来了,忙收敛情绪扯出一抹笑容,“你考完啦?怎么就你自己站在这儿?十冬呢?”   为了不影响叶凝瑶的心情,她没打算提江淮,庄秀芝就更加不会提。   她从挎包里拿出包子递给叶凝瑶,“饿了吧?给,你先吃个包子。”   叶凝瑶接过包子并没有急着吃,她转过头又瞅了眼考点,回答道:“我考得还行,十冬还没出来呢,我也在等他。”   猫猫看见妈妈兴奋得不得了,她张开小手臂就要妈妈抱,叶凝瑶笑吟吟地把她抱过来就是一通稀罕。   钱淑华把这幅温馨的画面看在眼里,眉眼间尽是感动,方才被江淮气到的小心脏瞬间就被治愈了。   忽然觉得,有女儿孙女在身边已经足矣,为了那些不值得的人伤心难过真的犯不上!   两天考试结束后,傅家开了一个家庭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搬家的问题。   叶凝瑶的想法是不管考没考上大学,她都要搬回京市。   原身的父母就是她的父母,现在他们的年纪渐渐都大了,作为子女她有义务照顾他们的后半生。   傅十冬一直都支持她的所有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而且他干得是投机倒把的买卖,种地不是他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哪儿挣钱都是一样的。   庄秀芝和俩孩子更是没啥意见,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只剩下买房了。   别看现在是七十年代,但京市的房价仍算得上是全国数一数二的贵。   钱淑华的意思是,让他们暂时先置办个小一点的房子住下来,等将来稳定下来后再另作打算。   但叶凝瑶想一步到位,这两年来她和傅十冬做买卖挣了不少,就算京市房价再贵,买个房子的钱他们还是有的。   而且京市的房价只会越来越贵,无论如何都是赔不上的。 第58章 新家 ──   再说她还要养一些花花草草和中药材,地方不够大可养不下。   因为跟着叶凝瑶做买卖,这两年庄秀芝也攒了一些钱,虽然不多,如果买个小一点的平房还是够用的。   搬去京市的计划中,叶凝瑶本打算让庄秀芝带着孩子和自己一起住,但庄秀芝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活,就想着能在他们的房子附近买套房是最好的。   听了他们的需求,钱淑华沉思一瞬,心想着如果闺女以后手头缺钱她这里有,想买个大房子就买吧,于是拍板决定道:“行,我回去帮你们看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要卖,尽量让你们再继续做邻居。”   现在高考已经结束,钱淑华又呆了两天便要回京了,在临走前,叶凝瑶把存着多半积蓄的存折拿出来递给她,“妈,这里面是买房子的钱,如果不够你就给我发电报,我这里还有。”   她做的药丸在京市卖的很好,并创下了好口碑,她打算剩下的积蓄以后在京市开家药厂。   钱淑华打开存折看着上面的五千块钱差点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你哪来这么多钱啊?!”   她和老叶攒了一辈子钱都没有这上面的多。   “这是卖药挣的。”自从她做的大补丸在药店售卖后又为她带来一笔不菲的财富。   这年头活得不能太高调,存折上的钱只不过是她积蓄的一部分,傅十冬挣的钱她还没动呢。   “你卖那药丸能挣这么多?”钱淑华不禁睁大眼睛,觉得自己以前还是小瞧了闺女的本事。   “以后还会更多的,到时候你和我爸早点退休,呆在家里享福就行,我养你们。”叶凝瑶挽上她的胳膊,笑嘻嘻地撒娇。   钱淑华被闺女的话哄得眉开眼笑,但嘴上却说:“我俩可不用你养,只要你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我和你爸就觉得很幸福了。”   “妈,谢谢你。”   人世间走一遭,能遇到这样好的父母,叶凝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送走钱淑华后,傅家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日子一天天过去,就在年终岁尾的时候,像雪片一般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筒传递到全国各地。   如预料的那样,叶凝瑶和傅十冬考进了同一所大学,而且还是京市鼎鼎有名的华大。   莫小青和林子安考得也不错,前者是京市师范,后者是沪市的一所大学。   离别在即,莫小青情绪不佳,因为学校的事她跟林子安生了好几回气。   她不懂,为什么他不能像傅十冬迁就叶凝瑶那样,和自己读同一所学校。   因为这个,她哭丧着脸去找叶凝瑶吐槽,言语间又把那男人骂了一顿。   其实叶凝瑶对这对欢喜冤家的相处方式也很迷惑,时而吵架没两天又和好,难道这样不累吗?   莫小青吸了吸鼻子,面对她这样的疑问,忍不住批评道:“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天下情侣间哪有不生气吵架的,只能说是你家傅十冬太宠着你了。”   叶凝瑶眨眨眼,对她的话竟无从反驳,她家男人的确是处处让着自己,如果有一天傅十冬不再爱她宠她,那样的假设她不敢深思。   不过她对自己有信心,如果傅十冬敢变心,她就把女儿一起带走,让他这辈子都别想见到他们。   好不容易把莫小青安抚得当重展笑颜,叶凝瑶和她分开后便去了仙桃山。   过完年他们就要搬离这里,路途太远山上的蜜蜂不可能带走,和它们朝夕相处,马上就要离别多少都有点舍不得。   来到山上的小木屋,傅十冬正坐在小板凳上烤地瓜。   见叶凝瑶来了,惊诧挑眉,“外面挺冷的,你怎么跑山里来了?”   “过来接你回家啊。”叶凝瑶笑吟吟地在他旁边坐下,她看向周围被搬到木屋里的蜂箱,不自觉地问:“等咱们走后它们该怎么办?”   现在是越冬期,蜜蜂在零下五摄氏度以下会被冻僵,在冻僵的情况下它们吃不了蜜糖补充体力,久而久之便饿死了。   这么多的小生命,就算他们要搬离大洼村,也要善始善终才行。   关于这一点,傅十冬早就想好了对策。村支书的小儿子喜好养蜂,现在国家政策宽松了很多,养鸡养鸭什么的不再像从前那样严苛,送给他们继续养正合适。   叶凝瑶听了他的回答终于放心了,心思一转,忽然问道:“你平时总是忍受我的坏脾气,会不会觉得腻?”   这是一道送命题,傅十冬捏在地瓜上的指尖一顿,抬眼看她,“我怎么没发现你脾气坏?你这是听谁说的?我找他去!”   叶凝瑶被他这假惺惺的说辞逗得一笑,伸手就往他手臂上掐了一把,“你说得好假啊~我感觉不到真诚。”   傅十冬轻笑出声,把烤好的地瓜剥好皮吹了吹递给她,“快吃吧,别胡思乱想一些有的没的,我对你这辈子都不会腻。”   叶凝瑶接过地瓜咬了一口,热乎乎的,特别甜……   这一年的除夕,他们是留在大洼村过的。过了初五,京市那边发来电报,钱淑华已经买好房子,问他们什么时候过去?   傅家几个人商量之后,决定初十就动身出发。   随着这次高考回城,村里的知青走了大半。   全村人都没想到以前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傅十冬竟然能考上大学,而且考上的还是京市最好的大学。   之前通知书下来时,这一消息简直轰动了整个大洼村,如今他们又要搬家了,说不羡慕那都是骗人的。   在众人的关注下,傅家人终于踏上了去往京市的火车。   一路上,三个孩子坐在一起对所有新鲜事物都非常好奇。   尤其是猫猫,竟然一点都不认生,不管看到谁都会咧嘴笑,因为长得粉粉嫩嫩又圆滚滚的,火车上的婶子们这个给块糖那个给块槽子糕,都对她喜欢得不得了。   叶正言一直没见过外孙女长什么样,知道他们今天到京市,特意请好假和妻子早早来到火车站守候。   二月的京市还很冷,钱淑华裹着军大衣见他只穿了一件中山装哆哆嗦嗦地站在晨风中,忍不住吐槽道:“让你多穿点衣服再出来你偏不听!都多大岁数了还这么任性!”   虽然冻得瑟瑟发抖,但叶正言觉得自己心里是热乎,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女儿女婿还有那可爱的小外孙女,他根本感觉不到冷。   “先别说我了,你快看着点出站口,万一他们没看到咱们怎么办?”说到这还不忘埋怨道:“也不知道凝远那臭小子大过年的能有啥事,他妹回来都没空来接站。”   “谁知道呢,最近他是有点神神秘秘的,你说他是不是搞对象了?”   “你可拉倒吧,就你儿子什么样你还不知道,指望他我还不如指望瑶瑶和十冬再生个孩子。”   就在这个时候,出站口处涌出人潮,叶凝瑶他们坐的那趟列车到站了。   钱淑华抻长脖子越过人群张望着。   在众人之中,女儿女婿的颜值非常显眼,她很轻松就找到了他们,于是用胳膊肘怼了怼身旁的丈夫,“他们在那边呢,咱们快过去帮忙!”   话音刚落,已迈开大步朝那边走去。   叶凝瑶也看到了他们,她笑着招手,第一次对这个城市有了一种归属感。   多数的行李都落在傅十冬和傅年的身上,她怀里抱着猫猫迎了过去,待来到叶正言的面前时,不忘对女儿柔声介绍道:“猫猫,这是姥爷,叫姥爷。”   猫猫只有一岁多,她忽闪着大眼睛对叶正言一脸好奇,可小手却伸向旁边的钱淑华要抱抱。   这可把钱淑华激动坏了,她连忙张开手臂把孩子抱过来一顿稀罕,“猫猫,姥姥可想死你了!”   叶正言在一旁看着既心急又眼馋,他扒拉一下妻子的肩膀,求道:“你让我抱抱呗,我还没看清楚猫猫长什么样呢。”   自己都没稀罕够呢,怎么可能让给他?钱淑华瞪了他一眼指责道:“你没看见女婿和亲家侄子拿了那么多东西吗?还不赶快过去帮忙!”   叶正言是第一次和傅家人见面,他摸了摸鼻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够理智。   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望向其他人,他微笑寒暄着并要拿过傅十冬身上的行李。   老丈人都快六十岁了,傅十冬哪会真让对方帮忙,他错开身连说“不用”。   钱淑华抱着孩子领他们先去了新家,买的两所房子只隔了一条胡同,位置有点偏不在市中心。   大家首先来到的是庄秀芝的房子,一进一出的小院子,母子三人住挺合适,院墙红砖青瓦比较高,环境幽静还很安全。   望着眼前的新家,傅媛和傅年都很喜欢,这瞧瞧那看看,心中充满欣喜。   自己的五百块钱能在京市买到这么好的房子,庄秀芝难以置信地问:“亲家母,这么好的房子真是花五百块钱买的?”   “对,这里地方偏,房价便宜,怎么样你们还满意吗?”   其实这房子是花一千块钱买的,叶凝瑶知道庄秀芝手里没什么钱了,便瞒着她又往里补了五百块钱,这才买到了这栋一进一出的四合院。   这么好的房子,庄秀芝还有啥不满意的,她忙激动地点头应道:“满意,特别满意!”   叶凝瑶的房子靠近湖边,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当初钱淑华在选房子的时候觉得这处地方住他们一家三口实在是太大了,可叶凝瑶就相中了它的大,这里不止是她的家,还会成为她工作的地方。   虽然贵了点儿,五千块钱没打住,但每天都要在这里生活,贵也值了。   院子里除了种花还可以种草药,每一个房间都各有用处,简直完美。   之前只是看到信中的描述,如今见到实物,叶凝瑶瞬间爱上了这里的一砖一瓦。   古色古香的设计,每一处都长在她的审美上。   这真是一院一世界,一界一清雅。   在傅十冬的眼里,这栋房子只比农家大院大了一点儿,房子多了一些,像什么假山,影壁之类的他也不懂欣赏,心中也就没有那么多感慨。   见媳妇喜欢,他就喜欢。   叶正言是第二次来这里,每一次来心都直突突。   前十年的光景到处都在斗这斗那,虽然现在形势变了,但他仍然害怕叶凝瑶因为买这么大的房子而出事。   反观钱淑华的心就挺大,她坚信曾经的灰暗已经彻底成为过去,未来只会越来越好。   看着院子里的某一处空地,她已经开始规划那里该给小外孙女种些什么菜了。   接下来的日子,几家人过得异常忙碌。   有叶家的帮忙,傅年和傅媛的学校已经找好了,这倒省去不少麻烦。   叶凝瑶和傅十冬趁天气晴朗的时候,骑着自行车熟悉附近的地形和去往学校的路线。   平时还要和庄秀芝一起布置工作场所,方便之后继续制作药丸。   总而言之,每天的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在开学的前一周,他们终于适应了新环境,并决定请父母和朋友们吃顿饭,以感谢所有人的帮忙。 第59章 按摩 ──   二月末的天气还很冷,傅十冬给大家做的是铜火锅。   除了叶傅两家人以外,莫小青和莫晚霞也受邀在列。   前几天林子安已出发去沪市读书,莫小青还没从离别中缓过神来,心情十分沮丧,但她还知道来别人家作客要有礼貌,不能哭丧着脸。   于是,叶凝瑶就见她一直和自己强颜欢笑,那样子看起来有点楚楚可怜。   “心情不好就别装了,我能理解。”   自己的伪装被揭穿,莫小青肩膀一颓,整个人像泄了气的气球委屈巴巴地看着她,“瑶瑶,你说我和林子安是不是要分手了啊?”   上大学要四年时间,这四年里只能靠书信往来,他怎么就这么狠心呢?   “……”叶凝瑶不知道该怎么分析他们的感情,只能说:“你要对他有信心,也许分开这四年,你们的感情会变得更加牢固呢?别多想了,不如好好想想以后要怎么跟着我一起挣钱吧。”   “对!不如想想怎么挣钱!我要努力读书,努力挣钱!”莫小青重重地点头,非常认可她的提议,“如果他敢变心,我以后就找个比他更好的!”   “这么想就对了,不过你也要多给林子安一些信任,其实他那人还挺老实的。”   其实莫小青也是相信他的,只不过冷不丁分开还有些无法适应,见叶凝瑶也在夸他,心里好像也没那么纠结了,“嗯,我会的。”   见她不再愁眉苦脸,叶凝瑶终于松了口气,这才注意到莫晚霞答应要来却一直没有过来。   “你堂姐怎么没和你一块儿来呢?”   “我不知道啊,她说她可以找到你家的地址。”莫小青把苦闷倾诉出来后,心里好受了许多,此刻她抬头打量着这栋大房子忍不住咋舌,“你们家可真大,买完房子你还有钱办工厂吗?”   两人合作这么久,挣了多少钱各自都非常清楚,虽然她也攒下不少积蓄,但她可舍不得拿出来买房子,觉得还是存在银行最稳妥。   “暂时没有,不过不急,慢慢来。”这栋房子几乎把她和傅十冬的积蓄都花光了,不过钱这东西,有花才有挣,现在还没到改革开放,办工厂的事不急。   因为莫晚霞还没有来,两人便想着去门口迎迎她,说话间来到门口处,还没推开门,红漆大门就从外面被推开了。   来人正是莫晚霞,她身边还跟着高天宇。   叶凝瑶并没有邀请高天宇,当见到他时先是愣怔一瞬,随即微笑道:“我正要出去迎你们呢,快进来吧。”   莫小青性格比较直,见两个人是一起来的,便问:“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这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莫晚霞微红着脸给大家介绍着高天宇的新身份,“他现在是我对象,小青你态度要好点儿。”   “什么?你和他?!”   闻言,叶凝瑶和莫小青面面相觑,心里都被惊到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这俩人不是认识二十来年了吗?   这样还能在一起?!   “瑶瑶,不好意思,我没问过你的意见就把他带来了。”关于这一点,莫晚霞也是颇为无奈,谁让自己最怕家里的那个老爷子呢?   高天宇尴尬地轻咳一声,看见叶凝瑶的那一瞬间,心情有一点点复杂,不过也仅仅只是一瞬间。   既然自己答应家里和莫晚霞好好相处,就要全心全意对人家好,他们认识这么多年,就算没有爱情也要有哥们义气才行。   叶凝瑶领着他们穿过回廊,忙笑呵呵地客气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呀,多亏了高同志,我的药丸才能在京市卖得这么好,要不我也想改天再单独请你俩吃饭呢。”   叶家人早早就过来了,叶凝远逗完猫猫从屋子里出来正好瞧见他们几个。   时隔两年再见,他早就忘了莫晚霞这么一个人,但莫晚霞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手指不自觉地收拢,眼神忍不住瞄向他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   这一举动除了高天宇以外,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他吃味地偷偷怼了怼她的胳膊,小声说道:“你瞅哪儿呢?既然同意和我处对象,最起码要专心一点吧?”   莫晚霞只觉得他行为很幼稚,她收回目光刚想怼他两句,余光中的身影却把她定在原地忘了反驳。   傅十冬把火锅的食材都准备好了,听到外面有人来了就想着礼貌性地出来寒暄两句。   见莫晚霞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他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   两人之前是没见过面的,叶凝瑶见她傻站在那里也是一脸疑惑,“晚霞姐,你怎么了?你认识十冬吗?”   几个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莫晚霞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平复好心情,扯出一抹笑,“他就是你丈夫?你眼光真不错!我刚刚看错人了,他和我认识的一个人长有点儿像。”   想到傅十冬的老家就在那个县城附近的大洼村,她心情非常激动,以防自己弄错,她只能把这份激动先压抑下来,等回去之后和老爷子商量一下再另作打算。   万千世界相似的长相大有人在,这个解释还算合理,叶凝瑶也就没太在意。   她把他们带到饭厅,热情招待道:“你们都快坐吧,先暖和暖和咱们就开饭。”   高天宇一直跟在莫晚霞左右,心里被气得不行,这女人连续对着两个男人发愣,这是当自己不存在吗?   直到所有人都落座了,他的神色还有一些不自在。   此时,莫晚霞哪会管他的心情是好是坏,也没有工夫再去欣赏叶凝远那双好看的手,她所有的心思都在傅十冬身上,如今冷静下来再分析,她更加确定这就是自己一直以来要找的人。   饭桌上都是年轻人,钱淑华和叶正言吃完饭便带着猫猫先回屋休息了。   没了长辈在,他们所聊的话题更加多了起来,莫晚霞沉思一瞬,笑着对庄秀芝说:“秀芝姐,你来京市还适应吗?如果想去哪里逛逛可以随时来找我。”   在这之前,庄秀芝只和她见过一次面,见对方这么热情邀约,她连忙客气道:“我们还挺适应的,谢谢妹子的好意了。”   接下来的话题多数都围绕在曾经生活过的大洼村,莫晚霞从中还是了解到一些细微末节。   直到晚饭过后出了四合院,她的思路才算捋顺。   这一晚上的心不在焉看在高天宇的眼里,就变成了另外一层意思。   俗话说酒壮熊人胆,喝多了的高天宇把人拦在胡同的角落,目不斜视地盯着她问:“你这么多年不搞对象是不是有事瞒着我?破坏别人家庭可是不道德的!”   “你说什么呢?”莫晚霞被他弄得一愣,没能理解他的意思。   “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傅十冬?他可是结了婚的男人,不该有的心思你可不能有。”当初莫晚霞提醒他的话,他又原句奉还回来了。   莫晚霞被气得不清,根本理解不了他这奇奇怪怪地脑回路,“你真是有病!”   高天宇听她骂自己,心里的火气就更盛了。酒意上头就容易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他想也没想,一把拉过人对着那张樱红的小嘴狠狠吻了上去,两个人的脑子里同时“嗡”得一声响。   可亲都亲了,高天宇狠下心继续这个热吻,心悸不已。   “啪”得一声,忽然一个大嘴巴子扇过来,打断了这一片旖旎。   莫晚霞怒目圆睁地瞪向他,浑身气得直哆嗦,还没等高天宇从火辣辣的疼痛中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人已经跑远了。   ……   忙碌了一整天,叶凝瑶为了感谢她家男人的辛勤付出,在睡觉前,她坐在男人的旁边认真地给他按摩。   空气中弥漫着阵阵花香,傅十冬微眯着眼趴在炕上一脸享受。   从头顶到太阳穴,再到肩膀,青葱般的手指碰触着他温热的肌肤,每一下都无比舒服。   再配上媳妇那软糯的声音,一切都是那么美妙!他觉得就算干再多的活儿都是值得的!   “怎么样?舒服吗?”叶凝瑶见男人一直不吭声,有点拿不准自己按摩的力道够不够,这手法是她在仙界无聊时从一本书里看来的,不过在这之前她只给猫咪按摩过,凡人是第一次。   “舒服。”傅十冬慵懒地抬起眼,更加肯定自己娶到的一定是天上的仙女,不然他媳妇怎么什么都会?   简直是无所不能!   自己皮糙肉厚的,按时间长了也是个力气活儿,他转过身问:“媳妇,我也来帮你按按吧。”   见男人挺上道,叶凝瑶求之不得地欣然接受,“好呀,如果你按摩得好,有赏~”   傅十冬被她的话逗笑,一双凤眸含着柔情看她,犹如夏日炙热的阳光,电得人心底发烫。   叶凝瑶有些受不了这样的眼神,她收回小手在他身旁趴下,红着脸埋头说道:“你要小点力气,我怕疼。”   昏黄的灯光下,叶凝瑶只穿了一件棉料背心,圆润的肩膀白皙如雪,单薄的脊背下是盈盈一握的细腰,这样趴着,玲珑的曲线一览无遗,修长的双腿勾得人心痒难耐。   傅十冬不自觉地喉结一动,原本很单纯的思想被眼前的美色迷得不再单纯。   但他已经答应媳妇要帮忙按摩,就只能把身体里的邪火先压制住。   粗糙的手掌慢慢抚上她那光滑的肩膀,一下,又一下地按着。   力道刚刚好。   叶凝瑶舒服地口申|口今出声,她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男人已被她撩得双眼猩红,仿佛下一秒就要扑上来一般…… 第60章 开学 ──   困意渐渐袭来,叶凝瑶的意识慢慢发散,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觉得多了一份重量,男人轻咬着她的耳尖儿声音惑人,“说好的打赏还没给我。”   某些刻意的提醒让人瞬间清醒过来,她动了动,想要逃离那份桎梏却挣脱不掉,“你不困吗?我好困啊~”   女人的尾音透着说不出的魅惑,傅十冬被撩得再也顾不得废话,薄唇轻触,带来一片酥麻……   叶凝瑶把头埋在枕头里死死咬着自己的手指,感受着男人带来的热意,脑海中如千百朵烟花竞相绽放,不能自已。   夜还很漫长,她就像一条被海浪拍打的小船,飘荡着,看不到尽头……   酣畅|淋漓得结束后,窗外已经天亮。   傅十冬把人紧紧搂在怀中继续温存,知道小女人累坏了,他只是浅尝辄止,便哄着她睡着了。   直到叶凝瑶熟睡,他才小心翼翼地起床给家人们做早饭。   这个时间段,猫猫都已经醒了。钱淑华见他们那屋一直没有动静也就没过去打扰两人休息。   年轻人嘛,正是爱胡闹的年纪,好不容易能二人世界了,起得再晚也可以理解。   这会儿看见傅十冬醒来了,她笑呵呵地把怀里的猫猫递给他,“这孩子跟着我们睡还挺适应,一觉睡到大天亮,你和瑶瑶不用再担心了。”   傅十冬接过孩子,现在她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对岳母感谢道:“妈,辛苦你了。”   “都是自家人,别跟我这么客气!”钱淑华是个别人对她一分好,她会还二分的人,这么好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她只希望自己在力所能及之内能帮助女儿女婿解决所有困难。   前几天在叶凝瑶的劝说下,钱淑华和叶正言已经搬过来与他们同住。   本来钱淑华是不想过来给女儿添乱的,可后来一想,猫猫还太小了,这么大点儿如果送去托儿所吃不好睡不香,她可舍不得。   于是便答应了叶凝瑶,拉着她家老头子就搬了过来。   至于叶凝远……留在家里自生自灭去吧,没准没了家人的照顾,他就能知道搞对象了。   ……   此时,经过一夜的分析,莫晚霞胸有成竹地骑上自行车去找老爷子。   清晨的京市,街道上飘着炸油条的香气,小贩的叫卖声给这座历史古城平添了一份烟火气。   东南礼从公园锻炼身体回来,正巧和莫晚霞碰了个对面。   见她一副急匆匆的样子,他连忙喊住人,“丫头!你干什么去?没看见我吗?”   一路上,莫晚霞一直在寻思事儿还真没注意到他,此时见到要找的人,她刹住自行车迈开长腿跨下来,直奔主题,“姥爷,我正要去找你呢,有正事和你说。”   “什么事啊?”很少能看到外孙女一脸严肃地面对他,东南礼收敛笑容,忽然冒出一种强烈的直觉。   难道是那孩子找到了?   外面人多嘴杂,不是说话的地方,莫晚霞走到他身边看了一眼周围,“咱们先回家再说吧。”   “是关于那孩子的?”   “嗯。”   几分钟的路程,东南礼欲言又止,他已经找了二十多年了,现在终于有了消息却不能立马知道,实在是憋特慌!   老爷子体格硬朗,平时又爱锻炼身体,他迈着大步往家奔,连莫晚霞都有些追不上。   十分钟的路程硬是五分钟就到家了。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书房,身子刚坐稳,东南礼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快说说,究竟怎么回事?”   知道老爷子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莫晚霞用最简洁的语言把傅十冬的情况讲述了一遍。   听到这些信息,东南礼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找出上衣口袋里的手帕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又确认道:“你说的那孩子真和你大姥爷长得特别像?”   “不如您把那张照片再让我看一眼,我再确认一遍。”上次见到那张照片还是几年前的事,此时她外公这样激动,她忽然不敢百分百确认了。   东南礼从身后的书柜里小心拿出一个木盒,里面除了一叠书信之外还有几张黑白照片。   其中一张是个三世同堂的全家福。   在众人之中有个身穿中山装的男人怀里抱着一个两岁大的孩子,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   虽然照片中每个人的名字东南礼都已经讲过很多次,但他还是再一次伸出手指告诉莫晚霞,“这怀里抱的就是那孩子,穿中山装这个你应该叫他舅。”随后他又指向男人旁边坐着的长者说:“这是你大姥爷。”   莫晚霞看着这张年代久远的老照片,一眼便能肯定傅十冬确实和照片上的人长得非常想像。   尤其那双漂亮的凤眸,简直是一模一样。   “应该就是他,不会错的!”   “真的?”喜悦染上心头,东南礼嘴角轻颤,忙指使道:“你再帮我跑一趟大洼村,务必把事情查清楚。”   在整个东家,莫晚霞是唯一能让他信任的小辈儿,这件事只能交给她去办自己才能放心。   “行!我今天就出发。”莫晚霞点点头,脑子里已经开始计划这件事要怎样调查。   把人送走之后,东南礼颓坐在椅子上,他轻抚那张旧照片神色悲痛,口里念的都是他们的名字。   ……   一周的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时间。   钱淑华马上就要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了,现在工作比较轻松可以帮忙照顾猫猫。   因为这样,叶凝瑶和傅十冬才可以毫无顾虑地去读书,为了减轻她妈的负担,叶凝瑶还特意找来一个婶子帮忙一起带孩子。   华大位于京市的西北郊,平时两人上学都是骑自行车去。   由于他们不在同一个区域,傅十冬把媳妇送到化学系之后便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迎着和煦的春风,走在这充满活力的校园里,叶凝瑶的脸上笑意盈盈。经过几天的适应,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她的倩影楚楚动人,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仙气。她只知满园的春色渐浓,却不知自己已成了画中人。   东正阳看着不远处的叶凝瑶,心脏不自觉地漏跳了一拍。   好看的姑娘他见过很多,却没有哪个人会让他产生这种感觉。   身旁的好友见他看痴了,忙用胳膊怼了怼他,一脸促狭,“瞅什么呢?如果你这德性被你对象瞧见了,小心她再一哭二闹三上吊。”   东正阳嫌恶地皱了下眉,抬起眼皮白了他一眼,“我会怕她吗?如果不想处就赶紧分手。”   说完便没再理会对方,而是朝叶凝瑶的方向追了过去。   “同学,麻烦你等一下。”   听到有人叫她,叶凝瑶回过头,只见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直奔过来,气喘吁吁。   “有事?”   看出对方很戒备自己,东正阳露出一抹憨笑,问:“不好意思,我想打听一下,实验室的方向怎么走?”   虽然他表现得人畜无害,但叶凝瑶还是从此人的气息中感受到了一缕污浊之气,像这种心思不正的人,她根本就不愿意搭理。   “不知道。”   叶凝瑶的语气很冷漠,东正阳长这么大没被谁这样无视过,瞬间被顶得一怔,心底有些恼,忽然觉得这女人很不识抬举。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的?”平时东正阳为人处事都很端着,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气急败坏地问出这种弱智的问题,当他脱口而出时就已经后悔了。   叶凝瑶也被他这傻叉言论惊到了,这人也太自以为是了吧?   光天化日之下,量对方也不敢做出什么下流的事。懒得再理会,她径直朝前走去并没把眼前的男人当回事儿。   “不好意思,我刚刚那么说不是故意的。”见她要走,东正阳情不自禁地上前拦人。   “你让开,再纠缠我,我可喊人了。”叶凝瑶沉下小脸儿被扰得不胜其烦。   东正阳的朋友见状,赶紧过来打圆场,“同学,不好意思啊,我朋友他脑子有时候不清醒,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可千万别喊!”   这年头,如果被安上流|氓罪,这辈子就算完了。   见还算有个会说人话的,她心中的怒意减了几分,临走前还不忘警告道:“脑子不好使就去治病,如果再跟着我,就算他是个神经病我也要会让他好看!”   莫名其妙被安了个“神经病”的头衔,东正阳狠狠瞪了朋友一眼,怕再惹怒佳人没敢再追上去。   望着那渐行渐远地背景,他紧抿着嘴,有些不甘心,“你去帮我查查那女人是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   如今只是刚开学不久,互相不认识也很正常。既然她误会了自己,那他就努力解开这误会。   “行,我帮你查查。”虽然不太看好两人之后的发展,但迫于东家的背景,这位朋友还是点头答应下来。   此时,莫晚霞也从大洼村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   她脸上洋溢着大大的笑容,恨不得自己能长出一对翅膀瞬间飞到外公身边去报喜。 第61章 身世 ──   莫晚霞不在的这几天,东南礼的心情一直无法平静下来,为了不惹来小辈们的注意,他没敢擅自去见傅十冬。   如果一切都如预想的那般,就算这些兔崽子们再想惦念那些不属于他们的东西,也是白惦记。   只要他还活着一天,就一定会把他大哥的那些东西都守住喽。   东南礼早年丧妻,现在独自一人生活在一处四合院内,平时有保姆照顾,等到了周末,那些小辈们会轮番过来照顾他。   比如今天,就轮到东正阳。   白天因为在叶凝瑶那里受了气,傍晚来到二爷爷家,他不自觉地板起脸,那样子看起来像别人欠他钱似的。   东南礼的心情也不好,此时见他这副德行就更加不好了。   “如果不乐意陪我这糟老头子你就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儿跟我摆脸色!”   其实东正阳对这个二爷爷有很大意见,觉得这老头子太爱多管闲事,大爷爷家的财产没人继承,凭啥他一直霸占着不给小辈们分分?   说没有私心,谁信啊?   可惧于东南礼的严厉,这些心里话只能烂在肚子里也不能随意表现出来。   “爷爷,我没不乐意,就是今天学习有点累。”老一辈儿的东家人都非常团结,东正阳的亲爷爷是东南礼的弟弟,前几年过世了。   这两年他才开始改口从“二爷爷”变成了“爷爷”,只为了多亲近些,到时候能分到更多的家产。   对方是人是鬼,老爷子一看便知,这小子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其实他很清楚。   毕竟是弟弟的血脉,平时做人做事太嚣张跋扈他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听到这种毫无诚意的解释,东南礼只是蹙着眉,背起手回了书房。   见老爷子终于走了,东正阳这才敢喘口大气儿,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说什么他都不会来这里受气的。   天色渐渐暗沉下来,莫晚霞知道今天是东正阳陪住的日子,所以她先是回家换了身干净整洁的衣服,然后拎着一筐鸡蛋才过来。   那样子看着不像是出过远门的人,深更半夜来这里也只是为了送吃的而已。   在见到外孙女的瞬间,东南礼的眼底划过一抹激动,但有外人在场,他只能谨言慎行。   东正阳瞅着那筐鸡蛋不禁在心里撇撇嘴,暗自吐槽道:大半夜的送什么鸡蛋?显得她孝顺?真是会装!   可惜,外姓人就是外姓人,想跟着分家产,门儿都没有!   莫晚霞把他的神情看在眼里,没好气地说道:“你看到我都不知道打招呼吗?”   按年龄算,她在小辈儿里排行老二,虽然不姓东,可底下的这些弟弟妹妹多少都有点怕她。   东正阳也是如此,他往老爷子那边瞄了一眼,见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这才识趣地开口叫了声“姐”。   “没什么事早点回屋睡觉吧,别从这儿晃悠,晃得人头疼。”东南礼用手指戳了戳眉心,只想赶快把人支走。   “……”再一次被人嫌弃,东正阳动了动嘴唇,最终没敢说些什么便离开了。   瞧他走没影了,东南礼轻叹一口气,随即对莫晚霞低声说道:“咱们去书房吧。”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书房,莫晚霞警惕性地观察一会儿,见东正阳真的回了房间这才把自己所调查的结果说出来。   从傅家捡到傅十冬的那天起,都发生过什么事,认识些什么人,她调查地清清楚楚。   东南礼默默地听着,每一条讯息无不触动着他的神经。   时间,地点,年龄,长相都对得上,如果那个叫傅十冬的年轻人腿根处也有一块月牙型的胎记,那么就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就是自己寻找多年的人。   “晚霞,我要见见他。”东南礼看向外孙女,语气中是不容置疑得牟定。   莫晚霞抿了抿嘴唇,还是比较谨慎,“不如我先问问凝瑶,她男人身上有没有胎记?”   胎记长在这么私密的地方,大洼村的那些人谁都不清楚。   看来这世上只有当事人才能给她答案。   和叶凝瑶打了这么久的交道,她知道那两口子都是善良的人,如果傅十冬身上没有胎记该怎么办?   这亲是认还是不认?   她就怕到时候弄得尴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东南礼知道她的顾忌,于是点点头说:“行,你打听一下吧。”   带着老爷子的殷切期待,第二天,莫晚霞去了四合院。   傍晚时分,叶凝瑶正领着猫猫在院子里蹒跚学步,见她来找自己,惊诧挑眉,面对那神秘兮兮的样子更是摸不着头脑。   “晚霞姐,你今天来是有什么事?”   一时之间,莫晚霞不知道要怎么开口问那么隐私的部位,纠结半天终于还是问了,“我想问你个事,可能有点冒昧,但你一定要如实告诉我哈。”   放眼望向四周,除了他俩就是猫猫,不见傅十冬的身影,莫晚霞松口气的同时舔了下嘴唇,“我想问……你丈夫的身上是不是有一块月牙形的胎记?”   某一处在脑海中闪现,叶凝瑶瞬间红了脸,“嗯,是有一块,在腿上,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是不是在左腿的腿根处。”听到答案,莫晚霞异常激动,也顾不得姑娘家的矜持,急切问道。   “你怎么会知道?”叶凝瑶忍不住惊讶出声,那个地方除了她和傅十冬应该没人知道才对。   “真的长在那个地方?”莫晚霞平时清冷的脸上露出一抹狂喜,她伸手揽住叶凝瑶的肩膀,自言自语道:“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了!”   猫猫仰着头看着这个古怪的阿姨,圆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嘴瘪着,仿佛下一刻就要嚎啕大哭。   见女儿被吓到了,叶凝瑶连忙把人抱起来轻哄,再问向莫晚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你都快急死我了。”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凳子上,莫晚霞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地叙述了一遍。   在很久以前,东家是个医学世家,祖祖辈辈都是悬壶济世的医者。   等到了东南礼这辈人时却发生了改变。他上面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弟弟,自己排行家中老二。   从小,他哥就不爱学医反而喜欢鼓弄算盘做生意。   东家的长辈劝说无效后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弃医从商。   只能说东南礼的大哥真的是个商业奇才,在那样动荡的年代,短短十年时间就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自己的工厂,商铺,地产。   为了支持革|命,更是把一半挣来的钱全都捐了出去。   解放后,他也一直坚持带着儿子儿媳到处捐粮捐款,一心为国家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可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在一次外出捐粮的路上,自己的孙子竟然丢了。   为此,儿媳妇像疯了一般到处寻找,可换来的却是一次次失望,为了让她从伤痛中走出来,儿子便带其出去散心。   一场车祸,两人同时没了。   一系列的打击差点没让东南礼的大哥一病不起。   从此以后,他生命中唯一做的事就是找孙子。   一日复一日,直到去世,他还不忘嘱咐东南礼要帮忙继续寻找下去。   而傅十冬就是当年走丢的那个孩子,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人。   叶凝瑶把整个故事全部消化完毕后,忽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如果让她男人知道身世的真相,估计他一定会很伤心吧?   把莫晚霞送走之后,叶凝瑶抱着猫猫回了屋,傅十冬从她怀里接过孩子问:“你朋友走了?”   “咦?你知道晚霞姐来过?”叶凝瑶的内心有点忐忑,猜不准他有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   不过,以傅十冬的反应来看,他应该是没有听到。   傅十冬点点头“嗯”   了一声,见媳妇正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表情看着自己,他伸手摸了摸下巴,问:“她都跟你说什么了?怎么见完人变得愁眉苦脸的?”   事到如今,叶凝瑶只想把对男人的伤害减到最低。   于是她深深吸气,定定地看向他说:“今天晚霞姐告诉我一件事,是关于你身世的,嗯…不管你想不想找到他们,都请你听完我接下来所要讲的话。”   听到“身世”二字时,傅十冬浓眉轻皱,虽然心里不太愿意站在这儿,但还是很给面子耐心聆听。   叶凝瑶把莫晚霞对自己讲的故事又重新转述一遍,末了还不忘认真观察男人的表情。   傅十冬如局外人一般把整件事听完,表面依旧神情淡淡。   可心里却酸胀得厉害,从小到大,他曾试想过无数种父母丢弃他的理由,却没有一种像现在这样。   思绪还处在混乱之中,他又听叶凝瑶说:“晚霞姐的外公想见你一面,你想见吗?” 第62章 相认 ──   想见吗?   傅十冬紧抿薄唇沉默一瞬,然后抬起眼对上叶凝瑶的视线,“嗯,见见吧。”   当家里的其他人得知这件事的时候都颇为吃惊。   尤其是钱淑华,之前好友生病经常往来于医院,东南礼的大名她还是听说过的。   谁能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女婿竟然是那种大人物的亲人?   这可真是世间之大,什么奇事都有可能发生。   对于傅十冬能找到自己的家人,庄秀芝是真心替他高兴,如果天上的婆婆和丈夫得知这一消息,一定也能安心了。   约见的地点定在西郊的一家私房菜馆里。   为了显得重视,叶凝瑶特意给男人买了一身中山装,傅十冬的肩膀很宽,高大的身材把这身衣服穿上身,整个人的气质立马就变了。   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叶凝瑶看着这样的傅十冬,眼底露出一抹惊艳。   长这么大除了结婚那天,第一次穿得这么正式,傅十冬不自在地轻咳一声问:“你觉得还行吗?”   “行!太行了!”叶凝瑶用力点点头,以表达自己的满意,“你之前穿得太糙了,以后我要好好打扮你才行。”   这样自己就能天天一饱眼福了。   “……”傅十冬轻眨了下眸子,不敢想象每天都穿这种别扭的衣服会是个什么样的画面?   他连忙扶着媳妇的肩膀,转移话题道:“咱们赶快走吧,让别人等久了不好。”   这里距离私房菜馆要骑车半个小时,等他们到达的时候,东南礼和莫晚霞早已等在那里神色紧张。   这家菜馆开在一个二进二出的四合院里,位置很隐蔽,老板是有名的川菜传人,平时只招待两三桌客人,前两年因为形势不好还关门过很久。   因为东南礼和老板熟识,今天这里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叶凝瑶和傅十冬由人领着走进一间设计古朴的包厢,四目相对的刹那,东南礼变得热泪盈眶。   他紧紧攥着那张黑白照片,喃喃自语道:“像!真的太像了!”   这孩子简直就是他侄子的翻版。   见老爷子快要哭了,莫晚霞忙站起身调解气氛,“瑶瑶,你们来了?快过来坐!”   屋子的正中央放着一张实木圆桌,两碟奶糖瓜子摆在上面丝毫未动。   叶凝瑶能清晰感受到傅十冬的情绪有所变化,她拉起他的手,笑吟吟地朝桌边走去。   作为中间人,莫晚霞为他们做了个简单的介绍。   东南礼还没从激动的情绪中走出来,他手指捏着照片,颤巍巍地说道:“正庭,我是你小爷爷啊~你还记得不?小时候总抱着你遛弯的小爷爷!”   “……”傅十冬紧了紧握在叶凝瑶手心里的手指,面对老人的提示,他脑子里什么都想不起来。   莫晚霞见状,轻轻怼了怼老爷子的胳膊扯出一抹笑意提醒道:“那时候人家才一岁多,怎么可能记得住?”说完,又对傅十冬笑言道:“我五岁还不记事儿呢?老爷子是高兴得糊涂了,你们坐,咱们边吃边聊。”   “好啊,咱们先点菜。”不管这里菜多贵,作为小辈儿,叶凝瑶觉得这顿饭都应该他们请才对,幸好有点菜这一环节,经过这一打岔,当事人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了。   在陌生人面前,傅十冬一般都是冷脸对待,东南礼是长辈,他尽量减弱脸上的凌厉,侧头聆听他们的对话并没有发言。   东南礼有心和他交流,千言万语堵在一起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忽然想起手中的照片,他抬起手把照片递到傅十冬的眼前,“你和你爷爷还有你父亲长得很像。”   叶凝瑶好奇地探过身子看了一眼照片,如东南礼所说的那样,上面那个穿中山装的男人和傅十冬长得的确很像,不止相貌,就连气质都有几分相似。   傅十冬随着他的手指紧紧盯着照片,那上面是与自己血浓于水的亲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自己和他们认识了很久,虽然从未见过面却觉得无比熟悉。   “说起来你现在的名字和你本名还挺有缘,都带个dong字。”   此时,东南礼对傅十冬是越看越喜欢。   不愧是他大哥的亲孙子,举手投足间就能看得出这孩子将来必成大器。   “请问,他本名叫什么呀?”叶凝瑶对这个挺好奇,她想知道她家男人的所有事情。   东南礼看向这个笑得很甜孙媳妇,慈眉善目地说道:“你们现在是东家人,说话不用这么客气,如果不嫌弃我这个老头儿,你可以叫我一声爷爷。”   叶凝瑶先是看向傅十冬,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噙着笑喊了声“爷爷”。   虽然不是傅十冬喊的,但俩人是两口子,四舍五入也就相当于是他喊的了。   东南礼笑呵呵地答应着,刚刚平复好的心情又变得有些激动。   “像他们这一辈儿的名字中间都带个正字,十冬的本名叫东正庭。”   “东正庭……”叶凝瑶小声念了一遍,觉得这名字还挺好听的。   东南礼本想借机提改名的事,但傅十冬的不为所动让他只能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看来现在提还有些唐突,慢慢来吧。   接下来在饭桌上,几乎都是东南礼在说从前的事,而傅十冬坐在一旁认真听着,一顿饭的时间他对东家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饭局结束前,老爷子终于提出了此行的第二个目的,那就是希望傅十冬能够认祖归宗,这样他大哥留下的遗产才能顺利地交到傅十冬的手中,其他人就算再怎么惦记都是白扯。   为了能令其答应,他继续补充道:“你爷爷在临终前有几样东西想让我帮忙转交给你,家里那帮小兔崽子个个都盯着呢,你应该也不想把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拱手让人吧?”   具体都有什么东南礼没有明说,彼此是第一次见面,他要给俩孩子留点缓冲的时间。   傅十冬没有即刻答应他,只说回家要商量一下便带着叶凝瑶离开了。   家里的人都在等消息,他们刚迈进家门口,钱淑华和庄秀芝就围了过来。   “怎么样?那家人到底是不是冬子的亲人?”   作为全程的记录者,叶凝瑶向他们讲述了一遍见到东南礼后自己所了解到的一些事。   末了还不忘问:“他们想让十冬认祖归宗,你们觉得怎么样?”   “当然要认,我特别能理解当父母的心思,如果他们在天有灵,一定也希望唯一的儿子能认他们。”   庄秀芝也跟着附和道:“我也觉得应该认,冬子,你不需要顾忌咱娘和你大哥,相信他们也和我的想法一样。”   叶凝瑶当然也是希望他能认亲的,多一个亲人互相照应,何乐而不为呢?   ……   如今,莫晚霞和傅十冬也算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再加上又有东南礼的授意,莫晚霞来找叶凝瑶的次数比以往多了许多。   平时休息如果不搓药丸,叶凝瑶最大的兴趣就是伺弄那些花花草草。   曾经买的那盆素冠荷鼎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二十多盆,挺秀的株杆埋在花土中,虽然还没开花却依然轻盈优雅,让人一眼望去就被它深深吸引。   莫晚霞今天过来,主要是想和他们两口子定一下认祖归宗的日期。   在院子里散步时见兰花这么漂亮,她没有深想便问道:“这是什么花?长得真漂亮。   平时东南礼在家就爱鼓捣这些花草,她在耳濡目染之下对这方面也渐渐变得很感兴趣。   叶凝瑶见她是真的喜欢,伸手指向地上的其中一盆说:“这是素冠荷鼎,兰花的一种,喜欢吗?送你一盆。” 第63章 被骗 ──   “真的吗?那就谢谢你了!”莫晚霞露出一抹笑意,爽快地收下了。   其实她是想以傅十冬的名义把这盆花送给外公,相信那老爷子看到花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临走的时候,叶凝瑶搬出两盆花和一张折叠好的信纸交给她,“一盆是送给你的,另一盆是送给爷爷的,具体怎么养我都写在纸上了。”   莫晚霞接过花盆惊诧挑眉,脸上尽是惊喜,“你怎么知道老爷子喜欢养花?”   她好像从来都没说过啊?   “我猜的。”叶凝瑶对她俏皮地眨眨眼,并没有告诉她,东南礼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花香,这是普通人所闻不到的。   认祖归宗的日子定在五月初,距离那天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为了不打草惊蛇,东南礼并没和家里的那些小辈儿提这件事,所有的计划都在秘密地进行当中。   为防止到时候再出幺蛾子,除了东家众人外,他还偷偷邀请了几位他大哥生前的知己好友来坐镇。   关于东家小辈儿的那些事,莫晚霞从来没和叶凝瑶他们提起过,以至于叶凝瑶以为认祖归宗就是个普通的家庭聚会,双方认识一下就算成了,所以也就没把这个当回事。   春天的校园到处都是一片生机盎然,朝气蓬勃。   这一天下课,她刚走出教室就被两个女生叫住了。   他们系男多女少,叶凝瑶也想多结交几个女同学平时可以一起学习,逛街之类的。   可开学这么久以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系里那些女生都不太爱和她讲话。   而叶凝瑶的性格也不是那种特别热情的人,顺其自然是她的处世之道,而且她也已经适应了这种独来独往的学习生活。   此刻竟然有两个女生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她觉得挺稀奇。   “找我有事?”   “那个,我们能邀请你一起去划船吗?”   两人身上的气息还算纯净,看不出有什么坏心思,叶凝瑶疑惑开口,“划船?去哪儿划?”   自从开学后,她所有心思都在学习和家庭上,玩乐方面还真是没有研究。   “就在咱们学校旁边的那个公园里,离这里很近的。”说话这个女生叫唐娜,想到她哥交待自己的事,她只能硬着头皮邀请道。   如果成了,自己也算红娘,应该不算是做坏事吧?   另一个女生叫周小萍,对于唐娜所策划的一切她仍被蒙在鼓里,于是傻乎乎地点头附和,“是呀,咱们一起划船吧,听说那里的景色很美的。”   平时叶凝瑶给人的感觉有点高冷,就像一朵清尘脱俗的高岭之花。其实她之前也想过搭讪,却一直没能鼓起勇气,如今有唐娜撺掇,她终于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女同学说上话了!开心!   划船?这个邀请还挺吸引人的。   叶凝瑶也想和他们处好关系,想到傅十冬今天有事不能陪自己一起回家,她爽利地答应道:“好呀,咱们一起去吧。”   四月的天气,清风拂过,湖面上波光粼粼,两三只木船随着水波荡漾。   可能是天气太好的原因,岸边有好多人在排队坐船,一大部分都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在队伍边上有几个小商贩在买吃的,有看起来就倒牙的青杏,还有箱子里捂上棉被卖冰糕的。   叶凝瑶看着那些青杏不自觉地咽了口酸水,于是连忙错开眼不敢再看。   而挪开的视线正好对上不远处某个男人的目光,对方正笑嘻嘻地瞅着她,看起来十分油腻。   只是一眼,叶凝瑶便认出他就是前段时间纠缠自己的那个神经病。   在这里遇到讨厌的人,她瞬间被败了兴致,“你们玩吧,我还有事要回家了。”   唐娜和周小萍一听她要走都急了。   “马上就轮到咱们了,现在走太可惜了,不如坐完船再走吧!”周小萍眼巴巴地看着她,想上前拉人又有些胆怯。   唐娜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对某处使了个眼色,随即也跟着出言劝阻,“对呀,不如划完船再走吧,这里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就在这时,东正阳领着两个男人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男人正是唐娜的哥哥唐建华,他笑呵呵地走到妹妹身前,装作很惊讶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呢?”   “放学没事来划船的,你呢?”在这么多人面前演戏,唐娜多少有些紧张,说话间她根本不敢去看叶凝瑶的眼睛,很怕对方发现自己在撒谎。   可叶凝瑶哪是随便就能糊弄的?眼前唱的是哪出戏,在唐建华过来搭话时就已经看明白了。   她侧过头看向一脸懵懂的周小萍,心里暗自说了句:还好。   还好,这个小姑娘应该是不知情的,没和自己耍什么心眼儿,不然今天可就真的失望透顶了。   “我先走了,你们聊。”对欺骗自己的人没必要留面子,叶凝瑶淡淡地看着他们,脸上早已没了笑意。   因为心虚再加上叶凝瑶平时的高冷形象深入人心,唐娜觉得自己做到这种地步已算是仁至义尽,于是她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根本不敢上前阻拦。   眼看喜欢的姑娘就要离开,东正阳抛开虚伪的面具,赶紧拦人,“叶同学,你还记得我吧?咱们之前见过一面。”   由于叶凝瑶的相貌出众,再加上周正阳在学校里响当当的名声,等船的华大学生中有几个人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都不约而同地支楞着耳朵想听清楚这其中有什么八卦新闻。   叶凝瑶一脸嫌恶地看着他,理解不了这人哪来的自信会觉得自己能记住他。   既然今天是被设计的,对方知道自己姓什么也就不奇怪了。   懒得和这些人兜圈子,她冷着声音问:“你们费这么大劲,到底想干嘛?”   在场除了周小萍以外,其他人的心里皆是一惊,尤其是唐娜,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煞是精彩。   “叶同学,你的话什么意思?我没明白。”   东正阳也怔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玩的这点小心机会被当场拆穿,他白皙的脸庞瞬间涨得通红。   “是啊,我也没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两人一唱一和倒是配合得挺不错,叶凝瑶见他们不打算承认,冷笑一声,“不明白就算了,我还有事没空陪你们玩。”   说完,抬腿要走。   第一次追女人就出师不利,东正阳又羞又恼,他身子一挪再一次拦住人,同时尽可能表达着自己的诚意,“你别走,骗你过来是我不对,但我是真的喜欢你!”   这个女人不但漂亮,现在看来还很聪明,不论哪方面他都很满意,同时更加肯定了要把人追到手的决心。   “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麻烦你让一让。”在这么多人面前,叶凝瑶给彼此留了一份体面,如果他不领情,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什么?你结婚了?!”东正阳不自觉地扬高声音,瞬间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他那略显狰狞的表情把周小萍吓得够呛,怕这男人对叶凝瑶不利,她犹豫一瞬后最终选择了挺身而出,“叶同学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你们赶快走吧!不然我可喊人了!”   说着,她把叶凝瑶拽到自己身后,扬起下巴,小脸儿上露出一抹将要英勇就义得悲壮。   突如其来的保护让叶凝瑶心中一暖,她轻轻拍了拍周小萍的肩膀感谢道:“谢谢你。”   “别怕!他们要敢欺负人我就喊!”这个时候,周小萍已经反应过来今天是怎么一回事。   之前她一直把唐娜当成朋友,觉得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可如今一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好好的一段表白落个这样的结局,东正阳不知该把这股怨气撒在谁的身上,他只能狠狠地瞪向周小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周围那么多人看着,本来就已经够丢人了,他要是再强抢民女,那只会更丢人现眼。   如果这个八卦新闻被传回家去,自己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至于叶凝瑶是真结婚还是在骗自己,他会调查清楚的!   见东正阳不发话,另外两个男人也不好多说什么,任谁都想不到他会相中一个有夫之妇!   这事儿整得就挺尴尬的。   见他们木愣愣地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叶凝瑶拉住周小萍的胳膊说:“咱们走吧。”   “嗯,好!”周小萍巴不得赶紧离开这里,两个人走出很远,见那几个人没有追上来,她才重重地松了口气。   而另一边,唐建华见叶凝瑶大摇大摆地走了,忍不住问向东正阳,“就这么算了?”   今天这事儿把他妹弄得里外不是人,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   唐娜在一旁苦着脸,为了帮她哥,她不但失去了朋友还惹了他们系的学霸,真是得不偿失!   东正阳心里窝着火,侧过头见他们一个个愁眉苦脸的,那股气瞬间被点爆了,“不然呢?难道你想让我上去抢人?!”   守着他家老爷子在,就算他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呐。   ……   接下来的日子,叶凝瑶并没有再受到任何骚扰,就算在校园里碰到东正阳,两人也只是擦肩而过装作谁也不认识谁。   时间匆匆而过,一晃就到了傅十冬认祖归宗的那一天。   地点定在东南礼所住的四合院内。   具体需要进行什么仪式,他们夫妻二人谁都不清楚,作为最直系的亲人,叶父叶母和庄秀芝也受邀在列。   东家众人是在举行仪式的前两天才知道这个消息的,消息一出,那效果如同原|子|弹般,把所有人都火乍了个四分五裂。   在他们的认知里,大爷爷的家产都应该是他们的,好不容易快熬出头了,却突然冒出个亲孙子,将要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任谁都不能忍!   家里有几个沉不住气的小辈儿已经开始打探那人到底是谁。   可东南礼把这事儿瞒得特别严实,他们完全查不出来,只能认命地等待认祖归宗的那一天再另想办法。 第64章 认亲 ──   从前几天开始,东南礼就没睡过一夜好觉,心心念念的都是认祖归宗的这一天。   好不容易熬到公鸡打鸣,他再也躺不住,起床开始收拾房间。   家里只有一个叫周婶的保姆一直在照顾他的起居。这个时间点她也已经起床了,见老爷子一大清早就开始折腾,她立马上前阻止,就怕这老头磕了碰了没法和他家里人交代。   东南礼的体格还算硬朗,不干点什么转移注意力,他觉得这时间过得真难熬。   距离上午十点还有六七个小时,想想都觉得漫长。   最后,周大婶没办法,只能由他去了。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宽敞素雅的院落里渐渐热闹起来,最先来的是莫晚霞,今天是出重头戏,如果她不早点过来,那帮小兔崽子万一把老爷子气病了怎么办?   紧接着家里的小辈儿也来了五六个人,大家都在翘首等待主角的到来。   东南礼把每个人的小心思看在眼里,一直绷着脸不动声色。   直到今天受到邀请的文老爷子来了,他脸上才露出一丝笑模样。   文泽林是他大哥生前的至交好友,虽然现在从官场上退下来了,但在京市的地位依然很高,无论是谁都会给他几分薄面,这也是东南礼请他来的原因。   放下手里的花铲,东南礼从一堆花草中站起身,眼底尽是笑意,“你和嫂子怎么没早点过来?我起早买了城墙根旁边的豆浆,现在应该还是热的,你们快进去喝吧?”   文泽林扫视一圈四周,然后才对上他的视线,“豆浆可以改天再喝,你还能搬家不成?那孩子人呢?”   “还没来。”东南礼搬来板凳让他们坐下,自己拿起花铲又开始伺弄这些花花草草。   两人算是旧识,平时总约在一起喝茶遛鸟,那些对外人才有的客套也就省了。   在场的小辈儿们见文泽林来了,心里都是咯噔一下,瞬间明白了老爷子今天的目的和决心。   “你这是鼓捣什么呢?”文泽林探过身子见他手里捏着一张信纸对着花盆这翻翻那弄弄只觉得好笑,像这种考验耐心的活儿他这辈子都干不来。   反倒是他妻子刘慧兰对他手里的花草很感兴趣。   老太太把板凳往前挪了挪,一脸惊喜地问:“这是兰花吧?你从哪里买的?”   提到这个,东南礼脸上的笑容更盛,“这是那孩子他媳妇送给我的,怎么样?不错吧!小姑娘心细,怕我养不好,还特意给我写了张说明书,你别说,这姑娘的字是真得好。”   说着,他把手里的信纸递过去,那神情颇为骄傲和得意。   刘慧兰接过纸,微眯着眼睛瞧了半天,对上面的养花小妙招频频点头,而身后的文泽林却比她激动得多,他立刻把纸夺过来想看个仔细。   “这字写得妙啊!笔锋刚劲有力,没有个几十年的功夫真是练不出来。”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东南礼和刘慧兰只爱好养花弄草,也就看不出这字好在哪里,他们只单纯地觉得字好看而已。   而文泽林的最大爱好就是书画,前几年形势不好,这点小兴趣不敢表现得过于明显,如今雨过天晴,他平时又开始和那些兴趣相投的老友们聚一起舞文弄墨。   如果能求到一幅这样的字,足够让他回去和那帮老家伙吹嘘几天的了。   “他们什么时候到?你去催催!”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见一见字的主人。   趁文泽林不注意,东南礼把那张信纸抽回来,随即好笑地问道:“怎么催啊?难道发电报?”   “我发现你这张嘴是真能气人。”文泽林笑着摇摇头,这才反应过来的确是自己太心急了。   正说着,院子里又来了几个小辈儿,跟在他们身后进来的是孟老和徐老。   这两位也是傅十冬爷爷的生前好友。   东南礼不顾文泽林欲言又止的眼神把那张信纸妥善地放进兜里,紧接着走过去迎人。   见院子不是说话的地方,他们便挪步到正厅,都是许久没见的朋友有太多知心话想要聊。   又过了一会儿,门口处传来莫晚霞的笑声,能让那丫头开怀一笑的没有几个人。   “他们应该是来了,你们坐,我出去看看。”东南礼闻声望向院子,脸上的笑容早已抑制不住。   叶凝瑶他们被莫晚霞领进门,刚走两步,周围的目光就跟探照灯似的,全部“刷刷刷”地看了过来。   而这些目光的背后恶意满满。   傅十冬拉着媳妇的手,紧抿着薄唇神色淡定。   叶父叶母和庄秀芝跟在两人身后,也只是把这次的见面当成一场普通的聚会来看待。   之前彼此见过一面,东南礼迎上前先和叶正言寒暄了几句,随后带着他们走进前厅。   当傅十冬迈进门槛的那一瞬间,原本坐在椅子上老神在在的几位长者全都看傻了眼。   之前他们曾怀疑过东南礼会不会认错人,毕竟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能找到人的概率真的很低。   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百分百肯定眼前的年轻人就是老东的后代。   只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就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见他们跟自己当初见到傅十冬时的神情一样,东南礼笑呵呵地为他们作了一番介绍。   傅十冬礼貌性地依次和老人们打招呼,刚落座,他们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开始问话。   其实文泽林也想和叶凝瑶说两句,交流一下彼此对书法的理解。   可身旁这两个老头子平时也挺喜欢琴棋书画,万一他们和自己抢人怎么办?   于是他多了个心眼儿,准备等这场认亲宴结束后再找这孩子交流心得。   傅十冬敏锐地察觉到了他对自己媳妇的打量,虽然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但看得出来没有恶意,他也就没说什么。   几个人坐在一起闲聊的画面一片祥和,可看在其他人眼里却十分刺眼,东正阳的母亲邱雪梅坐在他们身后的偏座,脸色早已黑沉下来,她使劲怼了怼身旁的丈夫,小声嘟囔道:“二伯这是什么意思?人来了为什么不给大家介绍一下啊?弄得咱们好像是外人似的?”   东堂升也在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老爷子这是什么意思。   他抬头往那边望了一眼,心底有些慌,“你小点声,别让人听到了。”   “就你胆子小,你看你那两个兄弟,谁不比你心眼多?”   东家人分三支,傅十冬他爷爷是家里老大,一辈子只有一个儿子,也就是傅十冬他爸。老二是东南礼,育有一子一女,女儿是莫晚霞的母亲。而老三有二子一女,小儿子正是这个胆小的男人东堂升。   孙子辈的孩子有十多个,只有少数几个人还在从医。   被妻子这样数落,东堂升抿了抿嘴,觉得这是妇人之见懒得和她一般见识。   可看在邱雪梅的眼里却觉得自己男人窝囊得狠,于是撇撇嘴继续埋怨道:“如果不是因为你没用,咱们儿子也不用天天和这些人虚与委蛇。”说着说着,她忽然想起了东正阳,“欸?咱儿子怎么还没来?”   “谁知道他干什么去了?”   虽然他们声音细如蚊子,但是仍然传到了东南礼的耳朵里,他在心中冷哼一声。   见人都差不多到齐了,东南礼这才对东家众人扬声说道:“之前我跟在座的各位提起过,你们大爷爷的亲孙子已经找到了,今天我请文老、孟老还有徐老来这里,也是希望他们能帮忙作个见证。”   在所有人的小声议论下,他朝傅十冬抬手示意,“十冬,你站起来和大家认识一下。”   傅十冬点了下头站起身,迎着敌视的目光,冷淡开口,“你们好,我是傅十冬。”   在这些小辈儿里,有几个人因为年龄小,对大爷爷的印象早已变得模糊。   所以打心底对这个突如其来抢家产的人是一百二十分得不喜欢。   “爷爷,您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东家人啊?”   “是啊,万一他就是个骗子呢?”   有一个人牵头,其他人马上随声附和,这其中就有东南礼那不到十六岁的亲孙子。   见小孙子傻了吧唧的是非不分,他气得差点晕过去。   眼看着吉时就要到了,东南礼为了一排众议,向他们说出傅十冬身上有胎记的事实。   可这些人并不买账。   这个年代还没有验DNA的技术,这就使得认亲这事出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而此刻面对他们的质疑声,东南礼也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傅十冬就是东家人。   这一刻,叶父叶母和庄秀芝才算真正地意识到,今天这场认亲宴原来没有这么简单。   叶凝瑶把每个人的举动看在眼里,忍不住猜想为什么这些人会想阻止她家男人认祖归宗?   按理说不应该啊?   忽然想起自己带来的东西,她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多此一举”。   “爷爷,我这里有样东西可以证明十冬是您的亲人。”   说着,她从军绿色挎包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木盒,在大家的注视下递到东南礼的面前。   “听我大嫂说,这是当年捡到十冬时他身上带的,您打开看看吧。” 第65章 字画 ──   傅十冬在一旁听着,轻拧眉心,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自己身上曾经还有过这件东西。   大家好奇地抻长脖子想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东南礼接过盒子疑惑地打开它,入目眼帘的是一块淡粉色的手绢。   他一脸惊讶地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并展开,只见在手绢的右下角绣有一个“东”字。   东南礼伸手抚上那字,眼底是旁人看不见的怀念。   “对上了,这是我大嫂当年绣上去的,他就是正庭。”   傅十冬的奶奶年轻时候是绣女出身,老来闲来无事会绣各种花样打发时间,刚出生的小辈儿们都会有一块这样的手绢,而傅十冬的是淡粉色的,其他人的颜色也不尽相同。   因为老太太的绣工独特,别人想仿是仿不出来的。   “你们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如果有就一并说出来,别在背后玩心眼。”他肃着脸,把手绢展示给所有人看,尤其是上面那个“东”字,明晃晃地打了所有人的脸。   大家面面相窥,没再吱声。   如今认亲的事已经算是板上钉钉,聪明人都不会再执着于此,那样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   可这其中不包括邱雪梅,她一脸焦急地怼了怼丈夫,希望对方能提出个反对意见。   之前她听说大伯留下的财产这辈子都花不完,这其中本应该有他们的一份,可凭什么现在要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人啊?   就算有手绢正身,她也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变数。   东堂升所思虑的要比她长远,他知道家里这些人会有现在的前程全靠大伯和二伯的人脉才成事的,比起那些道听途说的瞎话、虚无缥缈的财产,他更看重眼前的利益。   “你总怼我干嘛?别人都不吱声你干嘛要强出头?”他真是后悔娶了一个这样没脑子的媳妇。   “……”邱雪梅怒其不争,但也不敢强出头,见儿子还不来,她心里急得够呛,仿佛自家的财宝就要被人搬走了,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此时,人在学校的东正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站在树荫下揉了揉鼻子,继续问唐建华,“查得怎么样?叶同学到底结婚没有?快说!一会儿我还有事呢。”   被他像狗皮膏药般盯视着,唐建华只感觉亚历山大,“我去查了,叶同学…她没有撒谎,的确是结婚了。”   最后一丝幻想就这样破灭了,东正阳瞬间沉下脸,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她什么时候结婚的?和谁?”   那么漂亮的女人,就应该嫁给像他这样有背景有学历又有前途的男人。   也不知道是谁走了狗屎运,竟然能把她娶回了家?   唐建华见他仍然这么执着,只好无奈开口,“什么时候结婚的不知道,不过有人看见叶同学曾坐过傅十冬的自行车,而且还不止一次。”   大家都是新入学的学生,彼此都很陌生,但是叶凝瑶和傅十冬的颜值都很高,他们不知不觉间就成了这所学校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而且傅十冬在入学不久就被教授夸过多次,因此他在金融系很出名,想打探他的事很容易。   但在这之前,东正阳没听说过,“谁是傅十冬?咱们学校的?”   “对,金融系的。”   出于某种不服气的心态,东正阳对傅十冬充满了好奇,“行,哪天我去会会他。”   瞧她那德性还不死心,唐建华只觉得无语,实在理解不了人家都结婚了他还要横插一杠子算怎么回事?   ……   笑声不断的前厅里,东南礼把那块手绢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里,重新还给叶凝瑶。   在前厅旁边有一间正房是专门用来供祖宗牌位的。   东南礼把众人带到牌位前,向傅十冬依次介绍东家的先祖,在介绍到他大哥时,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你爷爷在临终前心心念念的就是你,没能把你找回来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十冬你来给你爷爷磕三个头吧。”   傅十冬望向供桌上的牌位,神情肃穆。   他先是给列祖列宗上了柱香,然后屈起膝盖毕恭毕敬地跪在蒲垫上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每一下都沉重有力。   待他重新站立起来时,眼角泛红。叶凝瑶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当着众人的面前她只能选择默默陪伴。   拜了先祖牌位,正常情况下,下一步骤应该是入族谱。   傅十冬的本名叫东正庭,族谱上一直都有他的名字,来这之前他就已经和东南礼商议过,认亲可以,但名字不会改。   想到他都这么大了,再改名字确实会影响日常生活,东南礼也就没再强求,而猫猫却从原来的“傅”姓改成了姓“东”。   这场略显温馨的认亲宴直到下午才接近尾声,宴席上东南礼领着傅十冬和叶凝瑶认识了一圈人。   事已至此,东家的这些人也只能认了,在老爷子面前更是强颜欢笑地同傅十冬示好,仿佛之前咄咄逼人的并不是他们。   这副虚伪的嘴脸,看在傅十冬的眼里并没把它当回事。   他对这些人而言,本来就是一个陌生人,只要他们不没事找事,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看不出那些小心思。   宴席结束后,送走所有客人,东南礼把傅十冬叫到书房,两人在里面足足谈了半个钟头才走出来。   具体都说了些什么,他没说,叶凝瑶也不打算主动问。   几个人回到家,钱淑华瘫坐在椅子上,只觉得这一天下来比在妇联忙碌一天还累,主要是心累!   “冬子的那些亲戚看起来都不是善茬,平时走动你们可要多加注意,如果遇到什么麻烦,还有我和你爸呢!”   如果谁敢欺负他们,自己也不是吃素的!   被母亲这样护着,叶凝瑶心中一暖,连连点头答应下来。   “您放心吧,有东爷爷和那几位爷爷在,他们根本不敢胡作非为。”   说到这,她才想起自己答应给文老爷子写一幅字画。   字画好写,只不过该写些什么,她一时半刻还没想出来。 第66章 香水 ──   夜幕降临。   劳累了一天,傅十冬蹲在水盆边给叶凝瑶洗脚。   她认真打量着男人的表情,却从中找不到一丝开心或难过。   “你这样一直盯着我看,容易让我瞎想。”   傅十冬用毛巾擦干她的小脚儿,站起身把水盆放到一边。   被他噙着笑意的坏样儿看得心热,叶凝瑶不自在地别开脸,小声反驳道:“胡乱瞎想什么啊?臭流氓~”   傅十冬挑了下眉,故意逗弄道:“那你说说,我怎么流氓了?”   无论怎么说,都暧昧。叶凝瑶咬着嘴唇,狠狠瞪了他一眼。   见媳妇将要恼羞成怒,他没敢再逗,而是在她旁边中规中矩地坐下,神色变得一本正经。   “我有些事想要告诉你。”   “嗯?什么事?”忽然改变话题,叶凝瑶隐约猜到了一些。   傅十冬拉起她的手,语气依然平静,“今天爷爷找我聊了很久,他准备把我亲爷爷留下来的财产交给我处理,你有没有兴趣明天陪我去看看?”   至于老爷子为什么这么着急,估计也是怕日长梦多会有变数。   “去哪儿?”其实叶凝瑶还挺好奇的,前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搞批|斗,她家男人的亲爷爷真的很厉害,能在这种情况下保全整个家族,那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办到的。   “爷爷给我一个地址,明天他会在那里等咱们。”地点是在郊区,具体是个什么地方他也不太清楚。   第二天,当两人来到那处地址时,东南礼还没有到,给他们开门的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   傅十冬报出姓名后,老人看向他的目光略带深意,同时把两人让进院子里后便进屋忙活别的事情去了。   这里是一处有五间屋子的北京平,小院被打扫得非常整洁,傅十冬和叶凝瑶坐在院子中央的葡萄架下等待东南礼的到来。   绿泱泱的葡萄藤爬满整个木头架子,温暖的阳光透过缝隙照进来,一片暖意。   叶凝瑶闲来无事随手往藤上施了一缕灵力,只见藤蔓微不可察地轻颤一下对百花仙子表示感谢。   刚刚开门的那位老人从离开直到东南礼来了才再次出现。   他对东南礼比划几下后走出院门去外面守着,这一刻傅十冬和叶凝瑶才知道原来这位老人不会说话。   “这儿是你爷爷生前买的房子,现在我把他交给你,关于其它留给你的东西……”东南礼望向四周,刻意压低声音,“都在那棵葡萄架下。”   叶凝瑶不自觉地睁大眼睛,惊讶于藏宝的地方很出乎意料。   “老刘守在这里半辈子了,也是时候该功成身退了,那里面的东西你们想什么时间取出来,或是房子怎么处理,自己作主就好。”   东南礼口中的老刘就是此时守在门外的那个老人。东家的那些小辈们都不知道有这所房子的存在,他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后便带着人先行离开了。   宁静的小院里,叶凝瑶盯着那棵翠绿色的葡萄架,问向身旁的男人,“你说咱们现在把它挖出来吗?”   如今这里不再有人看管,再把东西放在架下那肯定是不安全的。   傅十冬找来被放置在一旁的铁锹,然后按照东南礼之前所说的方位用力挖了下去,随着时间慢慢推移,他们挖了好一会儿才从一堆松软的土里挖到宝贝。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紧接着伸手一起把它扒拉出来。   这是一个鞋盒大小的木箱子,傅十冬把箱子从土里搬出来,手上分量还挺沉。   这里不是一探究竟的好地方,于是他又把它搬进屋放在火炕上,因为在土里埋得时间太长,箱子看起来有些陈旧。   傅十冬用东南礼给他的钥匙轻轻一扭,那上面的铜锁就被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几个青色碎花布的包裹,他打开其中一个,瞬间愣住了。   只见里面是好几根金条,金灿灿的,长这么大第一次见。   叶凝瑶帮忙打开另外几个,分别是玉器,金元宝,字画和几捆大团结。   这年头能偷偷藏住这些东西而不被发现是非常不容易的,她抬起眼问向傅十冬,“咱们现在怎么处理?”   “放这里不安全,先把它们带回去吧。”   至于这些东西是继续藏起来还是用作其他,现在没有太好的主意,只能留着以后再说……   几天后,叶凝瑶从供销社买来宣纸,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将进酒》给文泽林送了过去。   陪她一起来的还有傅十冬,正巧这一天是文家的家庭聚会,叶凝瑶自觉来的不是时候,准备把东西交给对方就离开。   文家人也早已听说了傅十冬认祖归宗的事,都挺好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俊男美女往那儿一站,怎么看都抢眼。   在文老爷子的极力挽留下,叶凝瑶和傅十冬只好留下来参加了人家的家庭聚会。   把人留住了,文泽林立刻拿着叶凝瑶赠送的书画,笑呵呵地跑回房间研究去了。   刘慧兰见状,对他们无奈一笑,“这老头子就这点爱好,人都快魔怔了,你们进来坐。”   文家小女儿文玉琪在文工团里工作,平时见到的漂亮姑娘多得是,但她还是被叶凝瑶的美貌惊到了。   唇红齿白,亭亭玉立,尤其是那种文工团姑娘身上所没有的脱俗气质更是让人深受吸引。   文玉琪十分自来熟地走上前,向他们作了一番自我介绍。   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位和蔼可亲的阿姨,礼貌性地嫣然一笑。   女人之间闲话家常,傅十冬站在一旁有点尴尬,刘慧兰便领着他去和家里其他小辈儿结识。   文家住在一个二层小楼里,小楼后面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蔬菜,有几个小孩儿正在那里嬉笑玩闹,文玉琪把叶凝瑶带到这里,见他们把好好的菜园子踩踏得不成样子,立刻扯起嗓门,几声怒吼就把人都吓跑了。   吼完了,她才侧过头又恢复刚刚的谈笑风生,“姑娘,没吓到你吧?我平时都不这样的。”   “没事,我胆子还挺大的。”叶凝瑶打趣说道,脸上一直盈着笑。   两个人找来凳子坐下来聊天,虽然年龄相差是两代人,却颇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文玉琪本来还想着问问她愿不愿意进文工团,一听人家是华大的大学生,立马就歇了心思。   为了表示自己的好感,她特意跑回房间拿了一瓶外国香水送给叶凝瑶。   这年头,喷香水的女人几乎见不到,叶凝瑶接过来左看右看,瓶身上都是外文字,她一句都不明白。   “你打开闻闻,香不香?虽然没有你身上的香水味好闻,但我觉得这个应该也不错,我把它送给你当作见面礼吧。”   这年头连花露水都很少有人用,更何况是香水。   文玉琪平时没用过香水,也不好意思用。这还是别人出国演出带回来送给她的呢!   今天她闻到叶凝瑶身上有淡淡的香气,便以为这姑娘是个喜欢用香水,特别新潮的人,于是就想着借花献佛把它送给懂它的人。   叶凝瑶举起瓶身,用手晃了晃,歪着头打量它那琥珀色的水波,眼底充满好奇。   文玉琪见状,不免有些犯嘀咕,在见到叶凝瑶打开盖子不知道该怎么使用的时候,心里的疑惑更甚,“你没用过香水吗?”   “没用过啊,第一次见。”叶凝瑶眉眼含笑,大方承认自己的孤略寡闻。   “按一下那个按钮就行。”别人送她时对方教过怎么用,文玉琪曾经往身上喷过一次,那味儿实在太香了,她都不好意思见人了。   按照她说的那样,叶凝瑶按动上面的按钮,由于用力过猛,一道细密的水雾喷洒出来直接落在了地面上。   栀子花、玫瑰、茉莉。   明媚的花香中带有一丝甜腻,让人仿佛置身于花海之中。   原来这就是香水的奥妙……   叶凝瑶闻着空气中的幽香,感到很新奇。   “你平时往脖子上喷一点,听说这香味能挺好几天呢,不过你这孩子身上没喷香水怎么还这么香呢?”文玉琪平时用惯了化妆品,还是能分清她身上的味道绝不是洗衣粉和花露水的香味。   叶凝瑶也知道随便编个瞎话肯定不行,她忽然灵机一动从挎包里拿出自己平时随身携带的香囊,“我是因为带着它身上才会有香味的。”   香囊里的草药是她平时最喜欢的几种,它们搭配出来的味道和自己的体香有几分相似,这种时候拿出来应付这个问题刚好适合。   “这个香囊是我新做的,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就送给您。”叶凝瑶能猜出这瓶香水应该很贵,如果不是她想要拿回去好好研究一下,换作平时她是不会平白无故收别人东西的。   除了香囊,她又送给文玉琪两副自制的药丸。   文玉琪一听说这药丸是目前京市最有名气的桃花丸,立马开心地收下了。   时间匆匆而过。   随着傅十冬认祖归宗的事情在京市某些圈子里传开,有很多人都在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这一天,东正阳终于按耐不住自己那憋屈的心情,决定去金融系会一会这个叫傅十冬的男人。 第67章 调香 ──   虽然傅十冬户口本上的名字没有改,但是在东家,每每提到傅十冬大家都会顺着老爷子的心思管他东正庭,以至于在整个圈子里,大家知道东正庭是谁,却没人知道傅十冬是谁。   上次认祖归宗那天,东正阳抱着一种微妙的心理并没有到场,所以他也就不知道自己要找麻烦的人是自己的堂哥。   华大的学生来自于全国各地,马上就要暑期放假了,休息的时间里,大家开始整理东西衣服,准备放假回家。   一直忙于学习赚钱,这个暑假傅十冬打算带媳妇好好逛一逛,至少京市周边的名胜古迹都要逛到了。   为此他还从学校附近的书店买了两张地图,一张是京市的,一张是全国的。   刚从新华书店里出来,他正准备骑上自行车接媳妇去东家那边吃饭,就被人故意撞上来拦住了去路。   对方是三个年轻人,看起来应该也是学生。   这人无缘无故往车上撞,是想碰瓷?   傅十冬定睛望向几人,确定自己没见过他们。   从小打架打到大,对方只是三个瘦如弱鸡的男人他还真没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儿。   傅十冬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冷酷,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儿,跟在东正阳身后的两个人不自觉地后退一步,不禁有些发怵。   东正阳见他们一个个怂得不行,气得挺起胸膛用力握住了自行车的车把。   “别想走,方才你撞到我了。”   大白天的被碰瓷儿,傅十冬冷声开口,“让开。”   东正阳以为他会知道自己是谁,结果不但不知道还对自己这么不屑,作为心高气傲的他,哪能忍受这种无视?   尤其想到这个男人是叶凝瑶的丈夫,他的怒火更盛。   “你撞了人还挺有理呀?我要是不让呢?”东正阳会这么说,诚心是想惹怒对方,如果眼前的男人敢打人,自己立刻就去学校举|报!   像这种农村来的土鳖没什么背景,到时候一定逼得他退学不可!   可惜,傅十冬只是冷嗤一声并没上套儿,见东正阳还握着车把不撒手,他用力掰向对方的中指,使其手掌不得不因为疼痛而脱离车把。   此刻,东正阳疼得直咧嘴,他只能朝身后两人呵斥道:“还愣着干嘛呢?快过来啊!”   那两人一听,这才反应过来立刻想要上手帮忙。   三对一,一触即发。   在外人看来,傅十冬将是那个被欺负的人。这时一个套着红袖标的大妈板着脸走过来,张嘴便对东正阳他们厉声斥责道:“你们站这儿干嘛呢?这里可是新华书店的门口,绝不允许你们打架斗殴!”   “我们没打架,他撞了人,我就是想跟他说道说道。”东正阳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种难缠的老太太。   如今碰上了他只能暗叫倒霉。   “撞谁了?我咋没见到有人受伤呢?”最近京市的大学生们在搞运动,红袖标大妈一天能逮着好几起闹事的,像他这样的谎言一天能听到好几遍,如果再信那就是傻子。   东正阳假装揉上胳膊,说:“我被撞了,到现在这里还疼着呢。”   大妈抻长脖子瞧了一眼,用力拍向他的后背道:“这也没啥事啊?挺大小伙子咋这么娇气呢?你可别没事找事啊!”   说完,她又看向傅十冬,“瞅他那样没事,你赶紧走吧,下次骑车可要注意点儿。”   面对大妈的好意,傅十冬真心感谢道:“谢谢您。”   想到媳妇有可能等着急了,他没时间再和这几个人继续耗下去,长腿一跨,骑上自行车便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东正阳本想把人拦下来,可红袖标大妈那壮硕的身材却挡住了他的去路,无奈之下,他只能另行打算。   ……   叶凝瑶在他们系的楼门口等了很久才等到傅十冬,见男人终于来了,她心底微微松气,“你怎么才来啊?”   “刚刚路上碰到一点状况。”怕她担心,傅十冬并不打算告诉她出了什么状况。   “自行车坏了?”叶凝瑶以为他指的是这个。   而男人默认地点头没有过多的解释。   两人骑上自行车来到东南礼的住处,半路上还碰到了莫晚霞和高天宇。   比起上次见到他们那略带别扭的相处方式,这一次叶凝瑶明显感觉到他们之间那若有似无的甜蜜。   四个人说说笑笑走进宅子,东家其他人已来了不少。   今天东南礼只邀请了孙子辈儿的人,就是为了促进小辈之间的感情。   众人看见傅十冬来了,原本挂在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   至今为止,还没听说老爷子给了他什么东西,大家便以为大爷爷的那些财产暂时还没到傅十冬的手里。   虽然他们每个人表现得都不太热络,但也能在面子上过得去。   东南礼扫视一圈院子,见小辈儿中只有东正阳没有到,于是黑着脸沉声问道:“正阳呢?他怎么没来?”   见大家都不作声,东正阳的妹妹只好站出来替她大哥开脱,“我哥有事,可能要晚点来。”   话音刚落,门口处就传来了他的说话声,“爷爷,不好意思,我有事来晚了!”   大家闻声望过去,傅十冬和叶凝瑶皆是一愣,同时为之愣怔的还有东正阳本人,他也同样认出了他们。   “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你们认识?”东南礼挑了下眉,随即想到三个人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便明白了,他朝门口招招手说:“正阳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东正阳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慢慢走过去,气势上早没了平时的嚣张气焰。   “这是你堂哥傅十冬,另外一位是你堂嫂叶凝瑶,你们之前是不是在学校见过?”   “没见过。”叶凝瑶和傅十冬异口同声道。   “……”东正阳见他们根本不屑于和自己认识,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我也不认识他们。”   双方都矢口否认了,东南礼也就没有再多问。   东正阳跟在人群后面,望向老爷子对傅十冬那和蔼可亲的态度内心有些愤愤不平,他妹看出他心情不好,忍不住在一旁提醒道:“爸说了,让你和这个堂哥好好相处,他现在是老爷子眼前的红人,如果你敢得罪了他,到时候可吃不了兜着走。”   “……”想到自己刚刚在书店门前的所作所为,东正阳动了动嘴唇,暗自庆幸下午多亏那个大妈阻止了自己,不然让老爷子知道,估计他爸又会胖揍他一顿。   想到这些,他死死盯着傅十冬的背影,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还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   随着暑假的来临,傅十冬带着叶凝瑶把京市周边好玩的地方都玩了个遍。   原本他打算带着媳妇多再去几个地方,可叶凝瑶却说什么都不玩了。   只因为她现在有更有趣的事情要做。   这个暑假,周小萍没回老家而是留在京市干起了临时工。   叶凝瑶知道后找到她,希望她能和自己一起工作,用学到的化学知识共同研发香水。   香水是什么东西?周小萍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不懂,但因为是叶凝瑶邀请的,她便立刻点头答应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一边学习一边研究香水的做法。   整个暑假过得快乐又充实。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们终于研制出一款香水,取名叫作《凝香》。   香水的前调是柑橘等,香味比较轻盈;中调以莲花为主,清冽中带着一些甜味,很像叶凝瑶给人的感觉;后调他们用了一点点麝香,淡淡的,安静又低调。 第68章 结局 正文完   这个年代,连花露水和香皂都是奢侈品,谁都不会花那闲钱去买香水。叶凝瑶研制它的原因不是为了挣钱,仅仅是爱好使然。   比起之前文玉琪送给她的那瓶香水,他们制作的香水持香更长久一些。   淡淡的馨香,让你仿佛置身于花海之中。   她有信心,终有一天自己会研制出一款多功能型的香水,不仅能令人增添魅力,还可以使人心情愉悦,强身健体。   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家里有两间屋子是叶凝瑶的工作室,周小萍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被震撼到了,之后来的次数多了才习以为常。   香水成功研制出来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把所有的朋友聚在一起好好庆祝一番。   至于要怎么庆祝,吃饭太俗,还不如大家一起去游山玩水。   只不过众口难调,每个人想去的地方都不一样。   最后还是傅十冬拿着地图一锤定音,在冀省有个夜北坡,听说那里有峡谷峭壁,景色优美,正是夏天避暑的好地方。   众人一听来了兴趣,终于统一想法,都非常期待这场夜北坡之旅。   这个暑假,林子安从南方大学回京了,他和莫小青小别胜新婚,两个人天天腻歪在一起,就像连体婴儿似的。   每次来傅家,叶凝瑶都被他们那副甜蜜的样子酸到倒牙。   如今定好了想要游玩的地点,出发这一天,俩人更是在火车上一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旁若无人。   七十年代末还是物资匮乏的年代,这时还不流行旅游,所以去夜北坡的旅客并不是很多。   一群人里,只有叶凝远和周小萍是单身狗,面对这种虐狗画面,他们只好酸溜溜地望向窗外,全当自己没看见。   火车“哐哧哐哧”慢悠悠地向前行驶着,叶凝瑶坐在他们的正对面,心底有一丢丢羡慕。   平时她忙,傅十冬比她更忙,他们差不多有半个月没坐在一起好好说说话了。   之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此时跟对面一比较,忽然发现他们好像进入到了老夫老妻的生活状态?   平平淡淡,毫无波澜。   这么一想,她撇过头看向傅十冬,男人正坐在一旁看书,时不时还轻皱一下眉心,神情颇为严肃。   这样的他,和当初那个赶着牛车,穿着泛白上衣,浑身是刺的傅十冬有着很大的差异。   忆起当初男人对自己凶巴巴的样子,叶凝瑶莞尔一笑,察觉到她的笑意,傅十冬从书中抬头一脸疑惑,“怎么了?”   “没什么呀,你继续看书吧。”叶凝瑶沉浸在过往的回忆中懒得理他。   两人才结婚几年啊?这男人就开始淡着她了,她才不要理他!   明面上这是一句很正常不过的话,但傅十冬还是从话中听出一丝不对劲儿,他放下手里的书,侧过身子眉眼间带着浅笑,“书只是打发时间才看的,你饿吗?我给你剥颗鸡蛋吃吧。”   “不饿。”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越哄就越来劲,此时叶凝瑶看着对面那对恩爱的小情侣,心里更是难受。   以前不用自己说他就会主动剥吃的,现在竟然还要问?   都中午了,她饿不饿,这还用问吗?   “那你想吃什么?”傅十冬哪知道这些弯弯绕绕,见她冷脸拒绝,他心里咯噔一下。   媳妇好像生气了,为什么生气?他想不通。   怎么办?哄呗。   “都说了,我不想吃。”叶凝瑶随手拿起他刚刚放下的那本书,假装翻看起来不再说话。   傅十冬轻眨一下睫毛,忽然有些明白过来,他望向对面那对“虐狗”情侣,忽然问向林子安,“你哪天回学校?”   林子安正在给莫小青夹黄桃罐头,他听了这话以为是男人舍不得他走,心里有些感动,“周一就该走了,早知道我就不考那么远的学校了,南方的气候和伙食真是太难适应了,见不到你们还挺想的。”   “这么快就走了?”傅十冬拿起桌子上的香瓜掰开一半递给正在看书的叶凝瑶,又继续说道:“事到如今后悔也没用,前两天我们系还有两个男同学在打听莫小青有没有对象,你要努力把人娶回家才行。”   “……”林子安一听有人想撬墙角,神色立刻紧张起来,“是谁那么不要脸?”   这让他怎么安心回学校?   “小青,我走了之后你可不能变心!”   “我不会的,你放心吧。”见男友这么紧张,莫小青的心里乐开了花儿,无比感谢傅十冬的助攻。   “真的吗?我还是不放心。”之前没听说有人追自己女友,他还能把脖子伸进土里当只鸵鸟,如今知道了,他心里忍不住犯嘀咕。   “真的啊,别人都没你好。”   “不可能所有男人都比我好,不如咱俩先把结婚证领了吧?”   “那怎么能行,等大学毕业再说吧。”   “毕业后咱们都老大不小的了,还不如现在早点结婚。”   “不行,等毕业以后的。”莫小青被他磨得不行,只能找借口去上厕所躲清静。   林子安见状,立马跟了上去,两人这一走老半天都没有回来。   叶凝瑶瞪向他嗔怪道:“你是不是故意的?”   “什么?”傅十冬见媳妇终于搭理自己了,提起的心落下了一半。   “你别装傻,你就是故意的。”但她想不明白,这男人掺和人家情侣间的事干嘛?   “让他紧张一点不好吗?”傅十冬嘴角噙着笑,不再否认,“这样他在那边上学时刻惦记着莫小青就不会轻易变心。”   叶凝瑶歪头想了想,好像有几分道理。   “把香瓜吃了,我再给你剥个鸡蛋。”傅十冬从行李袋里掏出两颗水煮蛋,轻轻一磕蛋就裂开了。   “这俩人怎么还不回来?该不会是你故意把他们支走的吧?”叶凝瑶瞅着他手里的蛋,总觉得这男人不会突然这么好心。   “当然不是,我平白无故支走他们做什么?”傅十冬面不改色心不乱跳,剥完鸡蛋又取水壶,一连串的举动殷勤无比。   叶凝瑶吃着鸡蛋,对他的表现还算满意,脸上终于多出了一抹笑模样。   等莫小青和林子安回来时,列车已经快进站了。   他拉着莫小青的手神采飞扬,在下车之前向大家宣布自己的喜讯,虽然莫小青不答应嫁给他,却同意订婚了!   傅十冬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本以为这小子还要磨几天才能成功,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订婚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这趟旅行多了一层意义,其他几个人听到后都纷纷表示恭喜。   叶凝瑶是看着他们相知相爱的,此刻也替两人感到高兴。   几个人下了火车,面对的是一片冷清。当地人见到有外乡人来,都是一脸好奇,傅十冬随便找了一个路人问路,待问清楚了,便领着大家朝最近的村庄走去。   现在已是是午后四点,如果想要游玩只能等到明天,他们只能先找到住的地方再另作打算。   这年月全国各地都没开始发展旅游业,夜北坡附近的村子还很穷,傅十冬掏出五块钱住宿费有好几个村民争着抢着收留他们。   最后他们选了一家院子最大房间最多的村民家住了下来。   坐了一天火车,几个人简单洗漱一番,早早就躺下了。   叶凝瑶换了新环境有些失眠,想到猫猫也许在哭着找她,就更加没了睡意。   傅十冬见她翻来覆去地折腾,伸出手臂从她颈间穿过,把人轻轻搂在怀里问:“明天还要早起,睡不着吗?”   “嗯,我想猫猫了。”叶凝瑶把右手搭在他的手背上,有些后悔出来游玩的地方太远了,第一次和女儿分开,她内心深处怅然若失。   “她和咱妈睡得很习惯,不会有事的。”他也想女儿,但这种时候说出来无疑是火上浇油。   怕她会哭,傅十冬转移话题道:“林子安他们订婚,你准备送什么礼物?”   “这个我还没有想呢。”想到那两人甜蜜的样子,叶凝瑶有些羡慕,“他们的感情真好,林子安这人确实不错。”   在他面前夸奖别的男人,男人有些醋,“咱们的感情也很好,难道我不好吗?”   “这个嘛……”叶凝瑶故意拉长声音,卖起关子,“不知道该怎么说,时好时坏?”   傅十冬都快被怀里的小女人气笑了,他耐心请教道:“那你说说时坏是什么时候?”   其实这句话她是胡乱说的,见男人这样认真,她反倒有点心虚,“这还要问我吗?你自己应该好好反省一下?”   “好,我反省。”傅十冬轻吻她的额头,眼底尽是宠溺。   不管媳妇说得占不占理,都是对的。   “每对夫妻的相处方式都一样。你如果喜欢他俩那种高调型的,我也可以改。”   “……”叶凝瑶在脑海中想象一下自己和傅十冬在众人面前腻歪的样子,忍不住一激灵,她双手抱住胳膊小声说道:“我又没说要和他们一样,只是你最近太忙了,都没时间和我说话,如果以后一直这样,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仙界三千年,对于钱财她看得很淡,如果因为挣钱而影响生活质量,那她宁愿少挣点钱。   终于把心底的怨气说出口,叶凝瑶觉得瞬间轻松很多。   以后她再也不要藏心事了,太难受。   傅十冬没想到是因为这个,表情明显一怔,随即反思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忙碌生活,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的确忽视了妻子的感受。   他只是想多挣点钱,尽早让妻儿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再富足的生活也换不来夫妻和睦,他差一点儿就做了得不偿失的事。   “媳妇,对不起,我以后会注意的。”   见他态度良好,叶凝瑶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她用额头轻轻蹭了蹭男人的胸膛,语气娇软,“咱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坦诚相待,不要把它们烂在肚子里,好吗?”   男人抱紧她,说了声“好。”   夜渐渐深了。   最后,两个人相拥而眠,这一觉睡得无比香甜。   第二天清晨,大家起床后收拾好行李便上路了。   替所有人的安全着想,傅十冬雇佣这户人家的男主人为他们当起了向导。   这里的山峰陡峭险峻,绿树成荫,小溪在山涧流淌,本该夏日炎炎的天气,可这个地方却无比凉爽。   几个人一边走一边欣赏此处的美景,无不感叹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叶凝瑶望向周围的景色非常喜欢,小路崎岖难行,一路上,傅十冬一直拉她的手小心护着,可就算是这样,她还是一个不小心把脚扭到了。   “嘶……”她紧紧抓住男人的手臂,疼得皱了下眉。   “伤到哪儿了?我看看。”傅十冬眉头一皱,赶紧把她扶坐在一旁的石头上蹲身查看。   其他人见了,也都围了过来。   “瑶瑶,你怎么样?没事吧?”   “你哪受伤了?”   面对大家的关心,叶凝瑶感到非常不好意思,她露出一抹笑,故作轻松地说:“我没事,只是扭了一下而已。”   傅十冬掀开裤腿,仔细查看着,稍微有些红肿,他摸上她的脚踝问:“疼不疼?”   那里只有点疼,为了不扫大家游玩的兴致,叶凝瑶摇摇头,“不疼,咱们继续走吧。”   “我背你。”傅十冬明显不信,把自己宽厚的脊背面对着她,神情异常严肃。   “我真没事,咱们赶快走吧。”   叶凝远在旁边看着,同样深拧眉心,“你不让他背,那就哥来背你。”   “不用!还是让十冬背我吧。”听她哥这么说,叶凝瑶赶紧趴上傅十冬的后背,不再推辞。   这次来,也是受了钱淑华女士的嘱托,想给叶凝远和周小萍制造些机会,看看俩人有没有可能产生好感?   她可不做那锃亮的电灯泡!   感受着后背的柔软,傅十冬表情严肃,眉宇间藏着担忧。   叶凝瑶看不到他的神情,想到还要继续游玩,也不能一直让男人背着,于是她在他耳边小声说道:“你放我下来吧,我没事。”   “不放。”   “……”   见男人真的没有把她放下来的意思,她只能退而求其次,“不如咱们在前面的瀑布旁休息一会儿吧。”   夜北坡除了山峰陡峭,还有大大小小好几个瀑布。他们眼前这个不是最大的,但气势依然磅礴,即使离得很远,仍然让人无法忽视。   傅十冬点头同意。   最后大家商量决定,其他人跟着向导继续前行,等游玩回来后在这处瀑布旁集合。   目送所有人离开,叶凝瑶把遗憾咽进肚子里说:“都是我连累你,好不容易来这一趟,却什么都没玩到。”   “没你陪着,这些景色对我来说和大洼村的乡路没什么区别。”   “花言巧语……”叶凝瑶红着脸,心里却很甜蜜。   瀑布由上而下,哗哗地流淌着,细密的水珠儿弥漫在空气之中,给这片青山绿水披上了一层薄纱。   傅十冬把手帕打湿,轻轻敷在叶凝瑶的脚踝处,冰凉的触感让她忍不住缩了下脚,瞬间火辣辣的疼痛感被凉意取代,舒服得让人轻叹。   男人的手掌很宽,显得她小腿儿异常得纤细,叶凝瑶垂下头看他,声音轻柔,“我自己扶着就行了,你坐旁边歇一会儿吧。”   “不用,我不累。”   傅十冬仰视着她,那双漂亮的凤眸好似通了电一般,一颦一笑都无比勾人。   虽然他们结婚多年,但被这样盯着瞧,叶凝瑶只觉得心在打鼓,“怦怦怦”跳个不停。   不知道是心里作用还是冷敷起了效果,脚踝那里好像也变得没那么痛了。   等众人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   叶凝瑶觉得自己这脚没问题,可傅十冬却不同意让她走着回去。   她拗不过,最后还是被男人背着走出了夜北坡。   前面就是他们所住的村庄,夕阳染红了晚霞,分外美丽。   两人找到一块大石头坐下来歇息。   望着天边的美景,叶凝瑶不由得开起玩笑,“你说等咱们老了,到时候你背不动我了该怎么办?”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嘴角勾着浅笑。   这个问题让傅十冬轻轻蹙眉,他揽上她的肩膀,语气笃定地说:“不会的,不管什么时候我都能背得动你。”   “这么肯定?”   叶凝瑶抬起眼,充满好奇。   是人都会老去,她家男人还真是信心十足?   “你放心吧,你男人很壮实的,不会把你扔地上。”   他还年轻,可以未雨绸缪,可以努力锻炼好身体,随时都保持最好的状态。   只要她需要,他永远都在。   被他这句话逗笑,叶凝瑶伸出小指晃了晃,“要不咱们拉个勾吧,咱俩要健健康康地一起活到一百岁,等到了那个时候你也一定要背得动我。”   “好。”傅十冬嘴角噙着笑,   伸出手指勾住她的,作出这辈子最慎重的承诺。   晚风徐徐吹起,四周的花草树木随风摇曳,沙沙作响,好似一首动人的歌谣。   四目相对,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瑶瑶,不如咱们回京之后每天都去公园锻炼身体吧。”   “呃……我才二十一岁。”   “咱俩刚刚拉过勾。”   “……那好吧。”   说着话,两人从石头上站起身,手拉手,走向那炊烟袅袅的村庄。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