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漂亮作精》 作者:雪也也    文案: 作精江茉穿书了,穿成年代文里继姐的对照组,两人命运的分歧点从嫁人开始。 继姐是书中女主,抢了原身的婚约,嫁去军区大院,从此福星高照,风生水起,过得幸福如意。 而原身,嫁给了隔壁村的糙汉。虽然糙汉以后会发家致富,赚大把大把票子。 可原身嫌他只会赚钱却不顾家,既没有姐夫的温柔体贴,也没有姐夫的幽默风趣,最后原身不甘寂寞,出轨被抓,夫离子散,穷困潦倒。 江茉:……从不回家的丈夫每月按时给自己打款十万块,还有这种好事?!打死不离婚! 第1章 第 1 章 对象成姐夫   江茉的对象要娶她姐姐了。   这事儿在江宁生产大队,传得火热。   村口那棵老槐树下,大伙儿上完工吃过饭,闲来无事聚在一块,都忍不住说道几句。   有人可怜,“江茉那孩子两岁就没了娘,窝囊爹又给她找了个泼辣后娘,日子是真不好过啊。”   有人愤怒,“可不是,没娘的孩子像根草。江茉那后娘刘菊香最会算计,自己的亲生儿女当金疙瘩养,江茉就当丫鬟使,家里什么活儿都让江茉一个人干。”   有人不平,“别说,我看江桃使唤江茉,就像那千金小姐指使贴身丫鬟似的,上回我还见着江茉在河边给江桃洗贴身衣裤呢。”   有人叹气,“江茉性子软,又能干,江家的早中晚饭,从劈柴烧火到煮饭洗锅,都是她一人包圆的,这是逮着一只羊使劲儿薅呢。”   有人补充,“可不止这些呢。江家的前后院子、屋子、柴房灶屋、鸡圈狗窝,哪个不是江茉天天打扫得干干净净。那孩子是真勤快啊,每天起得比鸡还早,带个干饼就去上工,回家就被呼来喝去干活,睡得比狗还晚。”   有人不以为然,“江茉做这些事,也没抱怨过一句啊,再说她爹都不心疼,咱们管这么多作甚?更何况,女娃多干点活儿,锻炼锻炼,也是好事……还是说说她对象的事儿吧!”   年纪最大的陈婆婆白了那人一眼,叹气道:“还以为江茉熬到十八岁,得了她爷爷和老战友定的那门好亲事,苦日子就算熬过去了。谁知她爷爷临走之前给她说好的对象,转眼就成江桃的未婚夫了。江老头要是知道,棺材盖都得气到掀咯!”   也有刚嫁来江宁生产大队的陈家小媳妇,好奇问,“这怎么结婚对象还能换?”   多好的结婚对象啊!   上回那小伙子来江家相亲,大伙儿都瞧见了的。   一身军装,高大挺拔,相貌堂堂,一看就知道以后前途无量啊!   听说人家住的是军区大院,拿的是国家饭碗,每个月发的粮票、油票、布票使劲儿花都花不完!   真可惜,江老头拿一条腿救了人家爷爷的命,好不容易结了这门亲事,却白白给了外人,真是气不活了。   怎么就被抢走了呢?   陈家小媳妇这问题,把大家都问住了。   沉默一阵后,有人撇撇嘴,“谁知道呢?准是没瞧上江茉,瞧上江桃了吧。毕竟江桃嘴甜会说话,江茉那闷葫芦,换成是我,我也不乐意娶。”   队里的老光棍田有财提着酒瓶笑,“你不娶我愿意娶啊,江茉多漂亮啊,也就常年干活皮肤差了点。”   陈婆婆抽了田有财一拐杖,“白天化日喝了酒又在这儿说胡话!江茉一个小姑娘,你说这话,你臊不臊得慌!”   田有财色眯眯地讪笑着,“前几天,我不是瞧见那小伙子去江家待了一下午么?那小伙儿出来的时候,江茉正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哭,那可怜样儿,老招人心疼了。”   “那也轮不着你来疼!”赵富贵的媳妇儿白他一眼,又郁闷道,“刘菊香本来就爱嘚瑟,最近更是不得了,逮着人就炫耀,说她女儿江桃要嫁去城里享福咯!”   有人同样不爽,“她家江桃这未婚夫还指不定怎么得来的呢!你们说说,江桃没江茉漂亮,也没江茉能干,人家小伙儿就为了她那一张巧嘴愿意娶她呀?!”   还有人压低声音,开始嚼舌根,“你们说说,会不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那小伙儿才要娶江桃的?他走的时候,我可瞧见了,脸烧得跟猴屁股似的,江桃出来送他,那脸也红,眼睛水汪汪的,辫子像是刚梳过,衣裳也不是早上穿的那一身……大伙儿猜,他俩干啥了?”   “陈大脚!”忽然传来一声尖利泼辣的嚎叫,众人回头一看,刘菊香正叉着腰,一脸愤怒,唾沫横飞,“你个*娘们!居然敢编排我家桃儿的闲话!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   被称为陈大脚的陈家大媳妇陈秋菊,她和刘菊香名字里都有一个“菊”字,都是从隔壁西丰生产大队嫁过来的,命里犯冲,一直就不对付。   陈秋菊最讨厌别人叫她“陈大脚”,可偏偏刘菊香每回都这样叫她,站在人群里,陈秋菊一挑眉,一瞪眼,也不甘示弱叉腰吼道:“嘴长在老娘身上,爱说什么你管得着吗?再说了,要是你家桃儿正正经经清清白白的,你气急败坏跳什么?别是被我说中了,你这臭不要脸的娘教你家桃儿做了不要脸的事,抢了人家的对象吧!”   “你——!”刘菊香气得心口一把火烧起来,正想冲进人群里撕了陈秋菊那张臭嘴,可转念一想,她要真闹起来,不就证实陈秋菊说的是事实吗?   桃儿的名声不能坏。   刘菊香一团闷气憋在胸口,端着盆冷笑,“我家桃儿清清白白的,是个最守规矩的姑娘,你们这些背地里说闲话的,都是眼红嫉妒!也是,我家闺女成了山窝窝里飞出去的凤凰,要去城里享福了。你们闺女呢?一辈子土里刨食!真可怜啊!”   说完刘菊香就扭头走了,大家伙儿望着她那尾巴快翘到天上去的背影……呸!   -   刘菊香一路上回家,越想越气。   刚刚那些闲话实在不好听,江宁生产大队的人就是欺负她这个外来媳妇……后娘就是后娘,再怎么养,也只能养出一个白眼狼!   刘菊香气到大步走回家,一脚踹开江茉的门,破口大骂,“你个赔钱货!我是少你吃还是少你穿了?成天在外头摆出那可怜样儿,要乡亲们戳我的脊梁骨骂是吧?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白养你这么大了!”   刘菊香一股脑骂完,才算顺了一口气,定睛一看,发现江桃也在,手心里拿着几颗大白兔奶糖,好像正打算递给江茉。   这糖是聂士忠送的,农村人哪见过这么漂亮的糖,都被刘菊香藏金疙瘩似的藏到了铁罐里,舍不得吃。   看到这糖,刘菊香那火气又蹭蹭地往上冒,大步并过去抢走,瞪了江桃一眼,“给她吃这金贵玩意儿作甚?!她这不识货的东西,只会白糟蹋好东西!再说了,她都去外面说你的闲话了,把脏水往你这姐姐身上泼啊!说你用了不要脸的手段,抢了她的好对象呢!”   江桃一听,瞪眼看向江茉,声音和脸都急得有些变形,“江茉!你答应过我,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的!”   刚从顶级豪门文里穿过来的大小姐作精江茉,还有些懵。   -   五分钟前,她刚睁开眼,就看到扎着麻花辫戴着大红花打扮土里土气的女孩子,正眉飞色舞地向她炫耀。   “看见这几颗大白兔奶糖了吗?这是士忠哥特意买给我吃的,可贵了,一颗抵得上一块肉呢。”   “瞧瞧你,看得都呆了,没吃过这种好东西吧?以后我嫁去县城,好东西可多着呢,你到底是我妹妹,以后和士忠哥家里偶尔也要打打交道的,可别显得太土鳖,丢我的脸。”   “……”江茉无语地白了她一眼,这位便宜继姐拿着几颗大白兔奶糖就像孔雀开屏似的,当成宝恨不得向全世界炫耀,这是多没见过世面啊,真应该带这位继姐去看看自己以前的生活。   大白兔奶糖?她都不稀罕吃,太甜,腻牙。   她几千平方米的豪宅内,永远7°低温冷藏的甜品柜里,码着的糖全是一盒盒黛堡嘉莱巧克力,那是法国最古老、最著名的皇室巧克力品牌,三千五百块一盒。   要吃,她就只吃最好的。   江茉没想到,便宜继姐炫耀的手还没缩回去,那个便宜后娘就冲进来,指着自己鼻子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本来江茉刚梳理清楚这本书的剧情线,知道自己的娃娃亲对象被继姐用不要脸的手段勾走了,她还挺满意的。   原本想感谢继姐无偿奉献,为她处理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男人。   谁知道,她们居然骂她!   她们居然骂她!!!   江茉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小脸一垮,直直往外冲。   刘菊香一脸意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江茉居然还会发脾气了?   她望着江茉冲出院子的背影,冲出去操起院墙底下的木棒。   可惜跑慢了,没打着江茉。   刘菊香只好举着木棒大声骂道:“嘿你个白眼狼!你真是翅膀硬了?说你两句就敢给我甩脸子?!你给我滚!滚出去就别回来了!”   -   村口的老槐树下,大家伙儿看天快黑了,正要回家去。   忽然看到一个小姑娘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哭得那个伤心哟。   小姑娘本来就长得俊,再加上那双湿漉漉的眸子噙着汪水,俏生生的小脸布满泪痕,剔透的眼泪珠子一颗颗的,就像往人心上砸。   众人一下子就站不住了,连忙发问。   “江茉啊,这是怎么了啊?哭成这样?”   江茉梨花带雨,抽抽搭搭说了事,“我娘打骂我,怪我不该要姐姐的糖,还让我以后别回家了……”   她的声音压得低,又轻又委屈,听得大伙儿一阵心酸。   这叫什么后娘呐!把人家那么好的亲事给抢了,连颗糖都不肯给人家吃,这么晚了还把人小姑娘赶出家门?   刘菊香这次真是太过分了!   大伙儿乌泱泱围着江茉,又是安慰,又是出主意,最后集体拱着江茉往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张友福家走。   “咱们找大队长评理去!” 第2章 第 2 章 后娘快气死了   刘菊香望着江茉带回来乌泱泱一群人,彻底傻了眼。   尤其是大队长张友福也来了,他指尖夹着正燃的旱烟,冲进院子里对她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   “咱们生产大队正在评先进,那块‘平安大集体’的牌子就快下来了,你在这节骨眼上闹什么闹?我警告你啊,那块牌子一发,每家每户都能分三十斤高粱米,要是被你闹没了,我看你拿什么赔!”   张友福这么一说,大家伙儿听着都急了。   原以为只是刘菊香没良心,欺负江茉那小可怜,他们跟着来评评理。   谁知道还关系到了自家的高粱米?   这可千万不能被刘菊香搅没了!   于是你一句我一句地指着刘菊香骂起来——   陈大脚抢先发难,“刘菊香你个杀千刀的没良心!你要是搅坏了咱们大队的好牌子,我跟你没完!”   其他人也跟着骂,唾沫星子飞了刘菊香一脸。   刘菊香抹了一把脸,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她整个人还有些发懵。   被骂了半晌,她才看到人群中众星拱月般站着的江茉。   那小蹄子眼圈泛红,可怜兮兮站在那儿,白生生的小脸写满委屈。但仔细看,又总觉得那双水汪汪会说话的眼睛里藏着得意和嘲讽。   刘菊香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她连忙呸了一口,大声反驳道:“我闹什么了我闹?肯定是这白眼狼又在外头胡说八道!”   光骂不过瘾,刘菊香气急败坏地撸起袖子,想冲进去把江茉拽出来。   却不知怎么被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院子今天没有原身江茉打扫,正到处都是鸡屎狗尿呢。   刘菊香这么一摔,正正好屁股墩儿坐在狗尿上,手心糊了一团鸡屎,恶心得她直反胃,但嘴里还不住嚷嚷着,“我命苦啊!我怎么就千辛万苦养大了这么一个白眼狼,竟然去外人面前编排我,把脏水使劲往我身上泼啊!”   大伙儿听得直翻白眼。   他们本来就不喜欢刘菊香那势利眼又刻薄的样子,之前碍着面子,没撕破脸,可现在她破坏了集体利益,那就彻底不给她留脸了。   大伙儿把她围了一圈,继续飞唾沫星子。   “刘菊香,你也和大家一样,天天吃的是高粱馍,喝的是平河水,你这心肝怎么就黑成这样?”   “你千辛万苦养大江茉?你厚着脸皮说这话你臊不臊?”   “江茉四五岁就开始给你做饭,洗衣,读了三年书你就停了她的学,让她干活挣工分,你这后娘也忒狠了些!”   “就是,你亲女儿抢了人家江茉的未婚夫的算了,这大冷天的,你居然还把江茉赶出来,不准她回家?你是想冻死江茉啊!”   “有些话咱们早就想说了!哪有这样当后娘的!”   院子里的一番动静,把屋里正烧炕取暖的江铁国、江桃还有江梁都引了出来。   江桃见自己娘被欺负,惊呼一声跑过来,想扶,可看着刘菊香一身的鸡屎狗尿,又怏怏地缩回了手。   江梁远远看着,缩在屋檐下,没过来。   江铁国半只脚还留在门里,那窝囊懦弱的大方脸在夜色中,显得更黑了些。   刘菊香见到家人都出来了,又开始底气十足地哭爹喊娘,“我可没有赶她出去啊!是她自个儿跑出去的啊!我冤枉啊我是真冤枉!这小蹄子长大了,会使坏了!”   江茉呜呜咽咽地小声啜泣着,“是娘拿棒子抽我,让我滚出去,以后别再回家。”   她声音跟猫儿似的,缩成一团躲在人群中央,谁见了不叹一声可怜。   邻居周和平的媳妇儿嚷嚷道:“江茉没骗人,这话我可听得真真儿的,刘菊香那杀猪似的嗓子嚎起来,周围几家估计都听见了。”   旁边几家邻居也都附和起来,和刘菊香喊冤吵闹的声音汇杂着,特别闹人。   江铁国……这位大家心中公认的窝囊废软蛋,居然在这时候破天荒开了一嗓子,喊了三个字——   “别闹了!”   刘菊香难以置信地回头看向他。   最后,在大队长张友福沉得不能再沉的脸色中,刘菊香无奈地低头认错,“我错了,这事儿是我不对。”   张友福轻哼一声,刘菊香又好言好语哄江茉,“孩子,赶紧回家吧,是娘不该骂你,以后娘对你都好好的啊!”   -   一场闹剧总算收尾。   张友福千叮咛万嘱咐,在“平安大集体”的牌子下来之前,生产大队的家家户户都要团结和睦,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刘菊香差点成了众矢之的,关上门后,仍是胆颤心惊,看向江茉自然更没什么好脸色。   可刘菊香没想到,自个儿只是瞪了江茉一眼,江茉那白眼居然就要翻到天上去了。   “江茉!”刘菊香叉腰瞪眼,“你疯了吗?把家里的事闹出去,都是一家人,我脸上没光,你又讨着什么好了?!”   江茉不搭理她,自个儿去厨房里盛了碗粥,又夹起两块坛子里腌好的豆腐块,撒着红彤彤的辣椒片儿,滴着红油,配着粥吃。   刘菊香瞪圆眼,那豆腐乳是她特意做了封起来,留着过年吃的!用了好些油呢!   可江茉居然一边吸溜着粥,一边皱着鼻子嫌弃道:“这粥熬得太稀了。豆腐乳味道也淡,怎么不放盐啊?”   刘菊香气极,冲过去抽走江茉的筷子,“你以为盐不要钱呐?站着说话不腰疼!”   江茉正好吃完,于是把碗也塞到刘菊香手里,捏着鼻子微皱眉,“喏,给你。你身上太臭了,你离我远点。”   刘菊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气得把碗和筷子一放,从墙根那儿操起木棍,又想冲过来招呼江茉。   没想到江茉一挑眉,“你敢动我试试?家家户户三十斤高粱米啊,好像咱家赔不起吧?”   “你——”刘菊香气得扔了那木棍,冲回屋把门一关,气得七窍生烟!   江桃和江梁还有江铁国都望着这一幕……看看刘菊香那屋紧闭的房门,再看看江茉。   她正弯着唇角,微微翘着指尖擦完红润的小嘴,又接了一碗山泉水漱口。   刚升起的月光照在她弯腰时露出的纤细脖颈上,像镀上一层细绒绒的光。   好像……有什么不太一样了。   -   第二天,刘菊香起了个大早,望着乱糟糟的家,心口又是一阵堵。   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江茉今天没有早起烧水煮饭,家里到处都冷嗖嗖的。   灶是凉的,锅碗瓢盆都没刷,残羹冷炙黏糊糊的,几只鸡饿得在那嗷嗷叫,院子里的鸡屎狗尿又多了好几堆,连落脚的地儿都没有了!   炕也快冷了,刘菊香去柴房里想添些火,却发现江茉前几日劈好的柴火也都用完了,真是糟心。   劈柴是个力气活儿,刘菊香不想干,把江铁国叫起来帮忙,又去掀江茉的被窝。   “睡睡睡!你就知道睡!还不起来洗碗干活?!”   “阿黄。”江茉嘟囔一声,把大黄狗叫进来。   阿黄威猛又争气,连着几声狗吠把刘菊香吓出去,江茉摸摸它的狗脑袋,又打了个翻身继续睡。   刘菊香气得在院子里骂骂咧咧一阵,最后在柜子里找了几个冷冰冰的干饼揣进兜里,气鼓鼓出门上工去了。   上工的时候刘菊香又如何被乡亲们冷嘲热讽一番,自不必说。   但说江茉刚穿过来,根本受不了这么差的条件,睡的床板硬邦邦的,被褥也像铁块似的,怎么睡都睡不暖。   所以她折腾到半夜才睡着,早上又被刘菊香闹醒了一会儿,所以这一睡,就睡到了中午时分。   江茉撑着懒腰推开房门,就看到江桃正在院子里喂鸡。   江桃一言难尽地看向江茉,沉默几秒,才说道:“娘让你把锅碗瓢盆都涮洗干净了,再做好饭,待会儿我和江梁去给爹娘送饭。”   虽然是冬天,但生产大队最近接了公社里的任务,开凿东边那片山的土地,所以大伙儿仍然每天去那边上工。   江茉原身也每天去的,但现在的江茉,当然不可能愿意去做那种又脏又累的体力活儿。   大黄狗摇着尾巴跟着江茉走进厨房。   江茉望着江桃攒在那儿的一堆锅碗瓢盆,明显就是等着她起来给收拾呢。   她是真想不通,既然重组成了一家人,江桃比原身还大两岁,怎么就所有活儿都留给江茉这妹妹一个人干,江桃对这一切都理所应当呢?   就因为江桃是女主,而原身是对照组?   江茉替原身感到委屈,她不高兴了。   于是,江茉咬着唇角,走过去,拎起一个脏兮兮的碗。   然后——松手——“啪”地一下,碗摔到地上,开了花。   -   刘菊香辛苦劳动一天,回到家里,只盼着吃碗热粥饭,吃口蒸得热腾腾软乎乎的烤红薯和玉米窝头。   可刚踏进家门,满院子的鸡屎狗尿熏得她睁不开眼,再使劲睁眼瞧瞧,满屋狼藉!   江桃和江梁从屋子里跑出来,轮番告状。   “娘!江茉把碗摔了!摔坏了好几个!”   “娘!江茉差点把厨房烧了!”   “娘!江茉把柴火都弄湿了!”   刘菊香一阵晕眩,扶着门站定,狠声道:“江茉那个死蹄子在哪呢?!看我不教训死她!”   “娘!江茉去大队长张友福家吃饭了。”   刘菊香气得差点没晕过去,回过神来,她一手拉住江桃,一手拉住江梁,“亲娘诶!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咱不过了!走!带你们回姥姥家去!” 第3章 第 3 章 江茉是祖宗   踩着黄昏的尾巴,刘菊香拖儿带女回到娘家。   一进门就鞠了把辛酸泪,喋喋不休抱怨起来。   “娘!我命真苦啊!我怎么就遇上了这么个天杀的拖油瓶!喂不熟的白眼狼!她现在真是翅膀硬了,能上天了啊!”刘菊香脱了鞋,坐上炕抱着脚,把心里的苦水一股脑倒了出来。   她重点讲江茉有多不识好歹,把家里搅得如何鸡飞狗跳。   旁边江桃也时不时添油加醋一番,哭哭啼啼抹着眼泪,“都怪我不好……要是士忠哥没那么喜欢我就好了,他就不会非我不娶,被家里人骂成那样……茉儿也不会伤心糊涂得昏了头,惹得咱们一家子都不开心。”   刘菊香她娘原是坐在炕上倚着靠背的,这会儿忽然俯身过来,拉住江桃的手,“桃儿啊,你、你怎么就那么糊涂……还没进门就……万一他赖账,不肯娶你怎么办?”   江桃脸上泛起可疑的红晕,埋头低声道:“士忠哥不会的……他说了,他一定会娶我。”   刘菊香轻哼一声,“他聂士忠要是不认,我就去他部队闹去!”   刘菊香她娘叹了一口气,“行了,他既然是军人,答应了的就肯定会办到。我只担心江茉也知道这事儿,她会不会捅出去,损了我们家桃儿的名声。”   “她敢!”刘菊香声音变得尖利,“她要是真说出去一个字儿!看我不撕烂她的嘴!”   “可是。”江桃明显底气不足,“队里已经有闲话传开了……”   刘菊香见女儿害怕,翻了个白眼,“怕什么,她们就是嫉妒你,眼红你,空口说白话呢!实际上除了咱们两家,谁知道那事儿?”   江桃稍稍安了心,却听到姥姥仍在叹气,“那个江茉,对你们心里存了怨,以后这样天天吃家里的,喝家里的,不去挣工分,也不帮衬着家里的活儿,实在不是个办法。”   刘菊香撇撇嘴,“可不是么?所以我带桃儿和粱儿回来住住,让江铁国好好教教她女儿!”   “就江铁国?他那八棍子闷不出一个屁的性子,还是算了吧。”刘菊香她娘搓搓脚皮,对这个半路女婿,没有半点好感。   想了想,她琢磨道:“咱们生产大队那个齐家,他家侄子已经二十多了,还没娶媳妇儿。我寻思着,把江茉嫁出去得了!可别再白白浪费你家粮食,也免得她在你们生产大队真把那事捅了出去。”   刘菊香一愣,反应过来,“就那个克死了爹娘,一直住在他叔婶家的齐晔?”   “是啊,这名字老难听了,也不知道他爹娘取的什么字儿。”刘菊香她娘皱皱眉嫌弃,放下手里正纳着的鞋垫子,“走,咱们这就去打听打听。”   刘菊香和她娘都是文盲,连人家名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倒是很快把齐家的事打听得一清二楚了。   齐晔三岁的时候没了爹娘,叔婶就把他接过来住,虽说是养他,但心也黑。   孩子刚四岁,就开始在家干活,被打骂倒是没见过,但叔婶厚着脸皮压榨他倒是真真儿的。   直到齐晔现在二十二岁,也还没分家出来,挣的工分和钱都上交给他叔婶。   就因为这样,他到现在都没娶上媳妇儿。   知道情况的人家谁愿意把闺女嫁给齐晔啊,那不是把自家闺女往火坑里推吗?!   更何况,齐晔长得凶。   络腮胡,大浓眉,虽然有把子力气,但衣裳都遮不住那一身腱子肉,梆硬。听说他曾经斗过野虎,还掰断过牛角!   他那脾气也硬,沉默寡言,像块石头疙瘩,压根就没人见他笑过。   娇滴滴的姑娘嫁给他这样的糙汉子,甭说其他,只说那炕上生娃的事,只怕也受不住他。   所以,认识齐晔的人都知道,他这一辈子,是注定娶不上媳妇儿了。   谁知,还真瞎猫遇上了死耗子。   刘菊香见着江茉就头疼。   又心虚自个儿千方百计抢了江茉的娃娃亲,本就不占理儿,还被江茉捏了把柄,家里被闹得鸡飞狗跳的。   刘菊香恨不得赶紧把江茉嫁出去,越远越好。   而齐家叔婶呢,也正想给齐晔找一个媳妇儿,如今生产大队里的闲话越来越多,都说他俩苛待齐晔,连生产大队的大队长都找他们谈过话了,说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不能再搞以前那一套,只有资本主义才兴压榨人。   这帽子扣下来可不得了。   齐晔叔婶找隔壁生产大队打听了一嘴,都说那江茉漂亮又能干,而且不要彩礼,不办酒席也肯嫁。   虽然不知道江家那么好的闺女怎就急不可耐地要嫁出来,但……管他呢!   总之那肯定是赚大了!   刘菊香见识到齐家叔婶的嘴脸,其实很不愉快。   对方真是死抠死抠的,连彩礼和酒席都不肯办,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两个周扒皮!   但转头一想,江茉又不是她亲生女儿,嫁过去要受多少委屈都不心疼!   甚至,刘菊香还幸灾乐祸起来——她这主意真是极好,不仅把江茉这块烫手山芋甩了,以后还能看江茉的笑话!   江茉,敢和她这后娘斗,还嫩了点!   -   江桃路过村口,又听到大伙儿在议论。   “你们知道不?江茉也说了亲,要嫁去隔壁西丰生产大队了!”   “听说了,好像是个又老又糙的穷光棍,二十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儿呢!啧啧……”   有人看着江茉长大的,这会儿倒也心疼起来,“江茉那孩子实在心地不错,怎就遭了这么个后娘磋磨?”   有人冷笑,“还不都怪江铁国太窝囊,他在家里连屁都不敢放一声,这回江茉的亲事,也是刘菊香一个人当的家。”   有人幸灾乐祸,“我看呐,还是江桃命好,她人乖嘴甜,嫁去城里正适合。就江茉那性子,就算嫁去了城里,也得被人抛弃。”   还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诶?她们两姐妹还都是挑的同一个黄道吉日结婚呢,到时咱们都去江家讨杯喜酒,看看热闹啊!”   江桃听着乡亲们八卦热议,没走过去,但忍不住得意地抿了抿唇角。   她就要嫁去城里享福了,日子可想而知,一定是顺风顺水,越过越好。   江茉呢,只能在土里刨食,受尽那糙汉和他叔婶的折磨苛待。   从今往后,她终于可以把江茉狠狠踩在脚下了。   -   让刘菊香提心吊胆的,是怕江茉知道这门亲事之后,会闹,会吵。   谁知江茉不吵不闹,只是牙尖嘴利,又懒又作,时不时嫌弃这个,挑剔那个。   为了保住生产大队的那块牌子,为了让江茉乖乖出嫁,别再留在家里祸害自个儿,刘菊香只能忍气吞声,一忍再忍。   家里的鸡圈狗窝,她来扫!   家里的灶和饭,她来烧!   家里的柴,她来劈!   对于江茉各种各样的挑剔要求,她也都无奈咬牙,有求必应。   直到江茉嫁出去的前一晚,刘菊香想着这日子总算要熬到头了,忍不住松泛了一口气。   江桃有些看不下去,“娘,你现在都把江茉当祖宗似的供着了。”   “她得意不了两天了,去了齐家,我看她怎么哭!”刘菊香也是咬牙切齿的,“算了,不说她那*蹄子的事儿。桃儿啊,你明天就要出嫁了,过来,娘和你说几句体己话。”   江桃眼眶微酸,不舍家的情绪涌出来,被刘菊香拉到小屋里,娘俩说了一堆子掏心窝的话。   不过说着说着,也不知怎么,又偏到了江茉身上,娘俩都恨极了江茉,一人一句,狠狠咒骂着江茉。   忽然这时候,屋内的油灯“唰”地一下亮起来,江茉提着那灯,正幽幽看着她们。   刘菊香和江桃都吓了一大跳,反应过来,刘菊香正想破口大骂,又想起明天是重要的日子,还是不要节外生枝。   江桃奇怪地看着江茉,“你在这儿做什么呢?”   江茉拿着灯,照了一下墙边整齐摆好的系着红绸的各种物件儿,语气轻快,“我来看看我的嫁妆呀。”   这回刘菊香忍不住了,跳脚道:“什么你的嫁妆!这都是桃儿的嫁妆!是我给她攒了十几年的!你想要嫁妆?去找你那埋在土里只剩下一把骨头的亲娘要去!”   江茉不理她,把油灯放好,掏出笔和纸开始记,“我先写写嫁妆单子啊,一台缝纫机,一个脸盆架,两把椅子,一个八仙桌,哟,还有一个收音机呢。”   写完,她扭头朝刘菊香笑道:“娘,都是江家的女儿,江桃有的,我也该有一份吧?”   “没关系,我知道明天就要出嫁了,再去置办,估计也来不及了,这些嫁妆都换算成钱或者粮票就行。”江茉晃了晃手里的纸,“赶紧准备,我明天出嫁的时候带走。别漏了啊,我可记得清清楚楚的呢。”   江桃气得脸色涨红,“江茉,你别做梦了!”   刘菊香也呸了一声,“你这赔钱货,你还想要嫁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大不了你不嫁了!”   “不嫁了?”江茉挑挑眉,殷红的唇弯得更深,“不嫁了好啊,我挺喜欢待在家里的,每天不用干活儿,有人给做饭,有人给洗衣,没事的时候还能去村口聊聊天,和大伙儿说说那个聂士忠怎么就忽然变了心,死心塌地要娶我姐姐的故事。”   “大家一定很好奇聂士忠那天下午在咱家干了什么呢,姐姐和娘说,是不是?” 第4章 第 4 章 心跳加速(修)   被江茉这么一威胁,刘菊香气得差点七窍生烟。   可在屋子里焦急地踱了会儿步,却发现拿江茉无可奈何,只好咬咬牙妥协道:“给你!”   刘菊香弯腰脱鞋,从鞋底掏出一叠钱,手指伸到嘴里沾沾唾沫,再数数刚从鞋子里掏出来的钱,抠抠搜搜数了半天,甩到江茉面前。   江茉无语后退,嫌弃地皱起眉,“我才不要这些,好臭。你先写个欠条,等我回门的时候,准备好崭新的钱和布票,不能有一点点脏和褶皱。”   “你让我给你写欠条?”刘菊香瞪大眼,“我是你娘!”   江茉撩着头发微笑,“你不想写可以不写。”   说完,她转身出去。   刘菊香的鞋接着就飞到了门外,伴随着她中气十足的咒骂声,一句比一句骂得难听。   江茉又重新出现,朝刘菊香挑眸道:“你再骂一句试试?我今晚有点睡不着,正好想去找乡亲们聊聊天。”   刘菊香哑然无声,气得脸色铁青,浑身颤抖。   可张开口,又把话全咽回了喉咙里,眼底快喷出火来。   最后,还是江桃写了欠条,让刘菊香摁了手印,乖乖给江茉送过来。   月光静悄悄的,落地成霜。   江桃眼眶微红,楚楚可怜,“江茉,你明明答应过我——”   话没说完,江茉把欠条收走,直截了当地关门,“砰”的一声,她没空和江桃废话,有那功夫还不如多睡睡美容觉呢。   江桃的鼻尖差点被门撞上,吓了一跳,心有余悸地望着那扇紧闭的破木门。   -   当晨曦的微光照亮江家的院子,江家的两个女儿都要出嫁了,结婚对象还如此悬殊,这一段生产大队里津津乐道的闲话,迎来了最热闹的时候。   一大早,聂士忠就坐在四个轮子的小卡车上来接亲了。   这年头,连拖拉机都难得一见,乡亲们望着那辆小卡车,全都看直了眼。   虽然那车闻着一股猪臭味,是聂士忠散了不少喜烟,请肉联厂专门拉猪的司机朋友开过来的,但也足足镇住了一大片人。   江桃非常享受大伙儿这样的眼神,她是全场瞩目的焦点,大家都望着她,羡慕她。   她扶着聂士忠的手臂,跨上那小卡车的车厢,就好像在跨越一个高高的门槛。   她确信,她的命运从这一刻起就彻底改变了,她永远高这些人一等,优越感油然而生。   而江茉……   趁着江铁国和刘菊香还在卖力往卡车上放嫁妆的时候,江桃得意地看向江茉。   江茉走出来时,齐晔穿着洗得发白的衣裳迎过去,手足无措地捧着那一簇山茶花,脸一下子就红了。   他没想到,他要娶的媳妇儿这么好看。   他没读过两年书,形容不出来,就觉得,她像天上掉下来的仙女,好像会发光。   齐晔的心直接漏跳一拍,手心沁出薄薄一层汗。   即便江茉压根没正眼瞧他,他仍感觉眼中的世界开始翻滚。   江桃将齐晔眼中的惊艳一览无余。   她垂下眼,心中又泛起嫉妒,大家总是拿她和江茉比,光是相貌,她就从来没比赢过江茉。   聂士忠当时第一眼看见江茉,也是这样的反应。   只不过后来因为江茉懦弱沉闷,而她热情大方,会些花样,才得了聂士忠的欢心。   想到这里,江桃忍下心中愤懑,喊了一声,“江茉。”   江茉看了一眼站在小卡车上的江桃,眼神毫无波动。   江桃咬咬牙,她觉得,江茉在故意假装没看到她这辆拉风的小卡车。   于是,江桃清清嗓子,趾高气昂地炫耀道:“江茉,我和你姐夫回县城也要经过西丰生产大队呢,要不要坐我们的车,捎你一段?”   齐晔站在江茉身边,望着那辆擦得锃光瓦亮的小卡车,默默把自己准备的那捧山茶花,藏到身后。   自责、愧疚、无措全都涌上心头,这是齐晔生平第一次,低下他硬挺的脖颈。   是他对不住江茉,接亲连个像样的车都没有,让她受委屈了。   齐晔攥紧衣角,却忽然听到身边江茉娇滴滴的声音,带着明晃晃的嫌弃,“不要,你这车是拉猪的,太臭了。”   他愣住,扭头看过去,阳光之下,江茉白生生的脸像被朝霞镀了一层浅浅的光。   她没有嫌弃他,理所当然站在他身边补了一句,“这移动猪圈,有什么好坐的?”   正在小心翼翼试图摸一摸小卡车的乡亲们:……?默默缩回了手。   猪圈?这可不兴摸!   而江桃,气得表情险些失控,死死攥着卡车车厢的边沿,她就在车里,江茉这意思是在骂她是猪?!   聂士忠穿着一身崭新亮堂的军装,站在江桃身边,胸前还别着一朵大红花,本来还觉得自己威风凛凛,现在忽然也有些不是滋味。   早知道就不找朋友借这车了,本以为可以挣挣面子,没想到因为江桃想显摆,反而闹了笑话。   他瞥了一眼江桃,按捺下心中那点儿刚浮上来的不满,扭头朝前头的朋友说道:“嫁妆都放好了,开车吧。”   在乡亲们从羡慕到复杂的眼神里,他一刻都不想多待。   江桃也是。   -   江家放了一串噼里啪啦的鞭炮。   江桃和江茉两姐妹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里,出嫁了。   江桃坐的小卡车开得很慢,几乎是龟速,农村的路不好走,到处都坑坑洼洼,司机小心翼翼避让着那些坑,免得颠坏嫁妆。   而江茉,也走得慢。   走了没两步,她就委屈起来了。   以前她哪里受过这种罪,吃得那么差,睡得也不好,还要走黄土路,前边小卡车扬起的泥尘,吹得她一身都灰扑扑的。   “齐晔!”她停下来,委屈巴拉的腔调微微下压,软软的音,明明在生气,却听得人身子都酥了半边。   齐晔从来没被人这样喊过名字。   叔婶只会大声喊他齐晔,叫他干活。   齐晔知道她不高兴,却不知该怎么哄。   血液都冲到大脑,他手忙脚乱地递给她那束山茶花。   他穷,但是有心意,这十九朵山茶花都正好是九枚花瓣,他精挑细选一路,才挑拣出开得最饱满最漂亮的这些,寓意着他和她,要久久。   可他嘴笨,舌头像抽了筋,说不出心里那些好听话。   齐晔手心的汗快捏出水来,闷声憋道:“今天委屈你了,都是我的错。”   江茉不在意地接过山茶花,拿着挥了挥面前的黄沙,被齐晔这么一说,她的语气也确实委屈下来,“我不要走这条路。”   齐晔揪起浓黑的眉,语气无措,“我带你走山路,可以吗?”   江茉轻哼一声,算是应答。   -   去西丰生产大队的土路虽然又脏又烂,但是方便。   如果走山路的话,得翻过一座山,累得很。   江茉并不知道这一点。   不过进山走了没两步,她又不乐意了。   “齐晔!”   明明是不高兴的语调,也娇气得很。   却不知为何,快把齐晔的心都快喊化了。   他有些热,扯开领口。   “这路太难走了。”江茉皱起眉,对路边的一颗小石头发脾气,踢了一脚。   没想到把自己的脚踢疼了,她委屈得直掉泪,哭腔灌着浓浓的软音,“什么呀!我要回家呜呜呜……”   她说的不是回江家,却让齐晔彻底慌了神,以为她不想嫁了,下意识就抬起手想给她擦眼泪。   可瞥见自己掌心那些厚厚的茧子,又怕刮疼了她的脸。   齐晔急得心里直打鼓,怏怏收回手,红着脸俯身半蹲在江茉身前,衣裳扯紧的时候,勾勒出他后背遒劲结实的倒三角肌肉,手臂线条绷得很紧快要爆出来,强健匀称的公狗腰挺得笔直,而粗犷的声线却透着不能更温柔的小心翼翼。   “我、我背你走,行吗?” 第5章 第 5 章 婶婶被怼(大修,建议重看……   江茉只知道齐晔以后会挣钱,却不知道他的身材这么好,妥妥的荷尔蒙炸.弹。   对于这种男模身材,她很欣赏,毫不矫揉造作地爬上去之后,还忍不住顺手捏了捏。   真硬啊。捏得她手指头都疼了。   江茉收回软软的手指,没察觉到齐晔的身体已经紧绷得不像话。   以往翻这座山,即便拎着一头两百斤的野猪,齐晔也能步伐矫健,像腾空攀越的豹子,一身劲儿多得没处使。   可今天这么一路,就像轻飘飘踩在棉花似的云里。   -   齐晔的后背坚阔宽实,很好睡,臂膀也梆硬有力,莫名给江茉十足的安全感。   所以江茉刚趴上去没多久就睡着了,她睡得沉,回齐家的路上遇到乡亲们,她都没醒来。   有人调侃齐晔真会心疼媳妇儿啊,这就背了一路。   有人羡慕齐晔这媳妇儿真俊啊,这真是老天爷开了眼,天上掉馅饼!   也有人嘴碎,说齐晔这媳妇儿太娇气,走路还要背的,也不和大伙儿打招呼问好,看上去完全不像会干活儿的,瞧齐晔小心翼翼背她那样,像娶了个祖宗回来供着似的。   这些闲话,江茉一概不知。   齐晔背着江茉回到齐家院里,看江茉还在睡,想把她放回屋里的炕上睡一会儿。   谁知江茉刚离开他这个人形靠枕,就醒了。   她瞥着满头大汗的齐晔,不高兴道:“我很重吗?”   “不重。”齐晔连忙摇头,生怕她以为他嫌弃她。   江茉挑了挑眉,收回还搭在他肩上的手。   谁知手背擦过他的下巴时,被那些硬茬茬的胡须给扎疼了,她娇痛地喊了一声,捂住自己被胡须茬刮红的手背,瞪了齐晔一眼。   那眼波含泪流转,齐晔急得拍了自己下颌一巴掌,仍然嘴笨,不知说什么,埋头就冲了出去。   再回来时,他把胡须都剃得干干净净,整个人陡然精神起来。   连江茉都非常意外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居然还有着被胡须封印的颜值。   现在刮了胡子,露出流畅漂亮的下颌线条,加上那一身遒劲匀称的肌肉,帅得阅男无数的江茉都愿意给他九十九分。   剩下的一分她给自己,她江茉永远最漂亮,超出满分的漂亮。   “你刮了胡子多好看呀,以前怎么不刮?”江茉好奇地打量着这间屋子,顺便问他。   齐晔被她随口一夸,脸就红了,他挠挠头,“活太多。”   忙得连剃个胡须的时间都没有?   江茉讶异地看了他一眼,不过没仔细问,她视察完要住的屋子,虽然条件不好,但收拾得还算干净温暖,摆了不少好看精致的木雕、还有用草编出来的花草动物。   快要天黑,齐晔给江茉热了一碗稀粥,半根玉米和一个窝窝头。   江茉很挑嘴,可她知道年代文就是这样,吃的住的都惨不忍睹,在江家就已经习惯,不过她发现,齐家的伙食好像比江家还糟糕。   起码那儿还有咸菜、豆腐乳。   这边,就是配着粥干噎。   吃了两口,她就不想吃了,碗筷一扔,“这就不是人吃的东西!”   齐晔心头一跳,沉默半晌,忽然放下碗,仿佛下定很大决心似的,转身去地窖里取了一小块腊肉出来,又从地里掰了几根蒜叶,洗干净,拿回来炒。   他的手艺很好,没几下就满屋肉香。   江茉都不知道多久没吃肉了,馋得不争气的眼泪都从嘴边流了下来。   不过腊肉很少,也就几片,盛在碗里就更显得少得可怜。   齐晔放下炒好的腊肉,又把江茉扔在地上的筷子重新仔细洗干净,递还给江茉。   “你不吃?”江茉咬着肉,香得眯起眼。   “我吃饱了。”齐晔闻着肉香,别过头,默默洗碗。   “肉是哪儿来的?”   “我猎的一头野猪。”论这本事,方圆几个生产大队齐晔是头一个,说起这个,他身后仿佛多了条尾巴,在朝着江茉撒欢炫耀。   -   月牙爬上树梢,家里还是静悄悄的。   齐晔洗完碗,劈了柴,关好鸡,烧过炕,又开始铺床,江茉闲着没事,在一旁搭话,“你不是和叔婶一块住么?”   齐晔抖被褥的动作顿了顿,“他们去镇上吃喜酒了,明天才回。”   江茉撇撇嘴,说起大家都知道的这一点,“你叔婶似乎……不是什么好人啊。”   齐晔彻底停下,明显他也知道这一点,闷了好半晌,才瓮声道:“他们对我有大恩。”   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报答他们,偿还他们的恩情。   铺好床,齐晔正打算脱鞋上炕,忽然脚底扔过来一床被子,还有一个枕头。   江茉轻飘飘的娇音传过来,“你打地铺,我睡床上,快点吹灯,别耽误我睡美容觉。”   齐晔:……   -   第二天,江茉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正撑着懒腰,外头响起杀猪般的嚎叫。   “哪个天杀的动了我的腊肉?!我那么大一块漂亮的腊肉啊!现在缺了一个角!”叫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和刘菊香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齐晔的婶子叫王红芬,嗓门大,也小气,爱占别人便宜,自个儿却吃不得一点亏。   听她在外面那么急吼吼的样子,江茉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当即冷哼一声,打开门怼道:“那腊肉是齐晔猎回来的野猪!熏腊肉的柴火是他劈的!烟都是他熏的!我是他媳妇,就算吃了那一整块腊肉,又怎么着了?”   这话说得王红芬一噎,绞尽脑汁还了一嘴,“你这话说得,难不成齐晔猎的猪我这当婶婶的还不让他吃一口啊?可那腊肉是留着过年吃的,现在吃了,咱们过年就只能馋别人家的肉了!”   江茉已经扎起马尾,没搭理她,去厨房让正在烧饭劈柴的齐晔给她洗个干净的碗,她拿去刷牙,又倒了不少热水洗脸。   这下又把王红芬看直了眼,在旁边阴阳怪气的,“这是哪家的新媳妇啊,见到长辈也不知道叫人?”   “睡这么晚才起,要我家齐晔把饭做好了端你手上?”   “哟,这又刷牙又洗脸的,我还以为哪个城里姑娘来了呢。”   王红芬从不讲卫生,刷牙洗脸那是她几辈子都没干过的事情,这会儿叉腰瞥着江茉,说话时露出几颗黄黄的门牙。   江茉看得反胃,翻了个白眼,“有些人顶着长辈的身份,却从来不干长辈的事儿,我叫人怕是要折了她的寿。”   “齐晔是我丈夫,他做好了饭不端我手上,难不成端别人手上?”   “还有,大队长都说了,现在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人人都要讲卫生,爱干净,你要是觉得大队长说得不对,那我赶明儿去和他说说。”   王红芬没想到齐晔这个新娶的媳妇居然这么牙尖嘴利,她一时气急,指尖颤抖指着江茉,“你——!”   在齐家顺风顺水了大半辈子,丈夫随便使唤,齐晔那更是随意欺负,王红芬还没受过这样的气!   “你”了半天,她发现自己已经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被骗了!!她被天杀的江家给骗了啊!!   是谁告诉她江茉能干软弱好拿捏的?!这完全恰恰相反啊! 第6章 第 6 章 姐夫的靠近   按照习俗,结婚的第三天,新媳妇要回门。   王红芬终于盼到这天,迫不及待打发齐晔陪江茉回娘家。   江宁生产大队离西丰生产大队有几十里路,坑坑洼洼的黄土路不好走,一来一回至少得花上两三个时辰。   但王红芬咬咬牙,宁愿走这么一遭,耽误赚一天工分,也要赖着脸,跟齐晔江茉她们俩小夫妻去一趟江宁生产大队回门。   她心里盘算得清清楚楚,一定要想办法把江茉这个倒霉玩意儿送回江家去!可别再祸害她们齐家!   她可悄摸注意了,江茉和齐晔还没圆房呢!还能退!   -   那么远的路,江茉没走两脚就喊累。   齐晔又是背她,又是给她摘花,忙得俊脸微红,鼻尖沁出薄汗。   王红芬瞧着齐晔那心疼劲儿,一时也不知是该酸还是该气,仿佛又想起了当年齐晔他爸细心疼媳妇的那模样,把她家齐振华比得哟……   陈年旧事在肚子里泛滥成一肚子酸水,王红芬心底轻哼,还不是两个短命鬼。   -   江家。   刘菊香的脸真是笑开了花,自家女儿嫁到县城,风光无限,今天回门,更是提了不少好东西回来。   烟、酒、茶叶、水果糖等等,都是城里时兴的好东西,看得刘菊香直了眼,只会乐呵得合不拢嘴,“好啊!好啊!桃儿你说说你,回来就回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这么多好东西,哪儿吃得完呐!”   刘菊香刻意站在院子里扯开嗓门喊,生怕左邻右舍听不见。   她家江桃,出息了!   正得意着,刘菊香扭头看见江茉那丧门星也回来了,顿时笑容消失,心里堵得慌,气冲冲往屋里走。   江桃和聂士忠正坐在椅子上喝茶,还不知道什么回事,纷纷朝外看去。   正好看见江茉和齐晔一块走进来,江茉美,齐晔俊,阳光照在两人身上,似乎格外般配。   江桃皱起眉,差点没认出来,上回见齐晔还蓄着络腮胡,像个糙汉,怎么今天这样一瞧,刮了胡须后他穿着那一身洗得发白的衣裳,竟比聂士忠穿着军装的样子还阳刚好看了一大截?   聂士忠也默默捏紧了手中的茶碗,几天没见,江茉怎么又变漂亮了。   那水灵灵的肌肤看上去能掐出水来,手感一定比江桃好很多,他忽然有些遗憾,没有亲手摸过。   两人心思各异地沉默下来,直到江茉和齐晔并排坐下,才发现齐晔的婶婶王红芬也跟了过来。   江茉回门的礼是齐晔提着的,与江桃摆了满桌子系着红绸的篮子相比,少得可怜。   只有两颗鸡蛋,两斤高粱米,还有自家酿的一小瓶米酒。   就这些,还是齐晔找邻居借的。   王红芬一毛不拔,心想自个儿是要退货的,还送什么回门礼!   刘菊香见着齐晔手里那点寒酸玩意儿,轻嗤一声,开始捧高踩低,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着江铁国抱怨,“这后娘和亲娘的差别啊,果然在这儿摆着呢,瞧瞧咱们桃儿拿回来的,再瞧瞧江茉……”   赔钱货三个字她就不说了,今天是江桃回门的好日子,说了不吉利。   刘菊香话锋一转,拉着江桃的手说道:“算了算了,也不能怪你妹妹,齐家穷,没办法,还是你福气好啊,嫁了个好人家,娘今天看着你和士忠一块骑着自行车回来,真是打心眼高兴。”   江桃甜甜笑着,能把江茉比下去,她也高兴。   江茉被齐晔背着,睡了一路,还困着,这会儿微垂眸子,暂时没兴趣搭理这些人。   倒是齐晔,被这样的对比羞愧得抬不起头来,藏在椅子两侧的双手悄悄攥紧拳头,那份无形的自卑和自责又开始在心头蔓延。   王红芬脸上也挂不住,其实齐家不穷,有齐晔这样的壮劳力,日子还挺好过的,所以她不乐意听刘菊香这么看不起自家。   “亲家,你要是瞧不上这些回门礼,那我拿回去吧。”王红芬起身,想去拎齐晔放在地上的篮子。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刘菊香可舍不得,她脸色微变,眼疾手快的抢先拎起来,“到底是俩孩子的心意,我怎么会瞧不上呢?江茉虽然不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可我一直疼她。”   王红芬挽起袖口,似笑非笑道:“看得出来,你家江茉被你宠得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连饭都要喂到嘴边,我可没见过哪个农村里的姑娘像她这么挑剔娇气的。”   这话阴阳怪气得刘菊香心里咯噔一声,有苦说不出,只能强颜欢笑,她心里甚至开始疯狂担忧,王红芬不会想把江茉这祸害又塞回来吧!   江桃看见王红芬的眼神,悄悄抿起唇角,看起来,江茉被齐晔叔婶嫌弃厌恶,日子肯定也不好过。   气氛正僵起来,江茉忽然把手边茶碗里的茶泼到地上,皱眉道:“这茶也能喝吗?”   刘菊香的鞋差点被泼湿,望着一地狼藉的茶叶片和水渍,气得直跳脚,“你这败家玩意儿!这茶叶你知道多贵吗?!卖了你都买不起!”   江桃扶着刘菊香的胳膊,“娘,你别怪江茉,她哪会品茶。”   不过,江桃还是看向江茉,用姐姐教导妹妹的语气说道:“江茉,这些茶叶很贵,你就算不喜欢喝,也不应该浪费的。”   刘菊香还气得直抽抽,这么好的茶叶,她是想显摆一番才忍着心疼拿出来招待齐家人的,没想到江茉这不识货的玩意儿居然倒了这么大一碗!   江茉见刘菊香瞪着自己,顿时不高兴了。   她还没怪这茶叶搅得她舌头发酸呢!   江茉虽然不爱喝茶,但从小跟着爷爷品茶,家里雇专人采购的茶叶都是六位数一斤的,好茶有很多种,各有各的好滋味,但糟糕的茶叶她能一秒就品出来。   她皱了皱好看的鼻子,嫌弃道:“这茶色泽灰暗,叶表粗糙,香气低沉,喝进嘴里还有股青味……这也算是好茶?”   这话听得刘菊香和江桃一愣一愣的,下意识就反驳道:“你别瞎说!这可是士忠从省城带回来的!”   聂士忠没想到江茉居然懂茶,他假装辨认了一会儿才道:“江茉没错,好像是我拿错了,把那些好茶叶落在了家里。”   都怪他妈,一直就不喜欢江家,这次回门也故意给他备下的一些次品茶叶,说反正江家都是些种庄稼的糙人,哪能吃出茶叶好坏。   不过这些茶叶也算不上太差吧,竟然被江茉贬得一无是处,一时间聂士忠也有些抬不起头。   刘菊香和江桃面面相觑,正诧异着,忽然又听到江茉娇滴滴的声音。   “哎对了,娘,出嫁前你还说回门的时候,要打发我钱和布票的呢。”   她摸出那张欠条,抖了抖。   刘菊香气得脸都快要变形,咬牙看着她。   江桃安抚地拍拍刘菊香的手背,转身从她椅子后背上挂着的军绿色大包里,取出一团蓝白小花图案的布,“江茉,你数数,这里面一共大概一百块钱,都是崭新的钱和票,是娘托我在县城里找人换的,都是一家人,我们——”   话没说完,江茉不耐烦听江桃说那些姐妹情深的假惺惺的话,直接拿了那一包零散票子,放到齐晔跟前,“数数。”   齐晔最听话,立刻就认真仔细地点起来。   江茉看向望着她的一大家子,“你们刚刚聊到哪儿了?继续聊啊,别管我。”   刘菊香心中一梗,看着那一堆拱起来的块票、毛票、分票,心都在滴血。   那本来都是她的啊!就这么白白给了江茉,她不甘心!   可谁让江桃抢这门亲事的手段不光彩,叫这小*蹄子抓住了把柄!   反观王红芬,看着齐晔数钱的样子,眼睛都在放光。   她没想到齐晔娶个媳妇,一分钱彩礼不花,居然还能白白挣回来一百!   原本想继续把江茉贬得一无是处,然后借机退货的王红芬,忽然就眉开眼笑起来。   “亲家,你家江茉我真是特别喜欢,一见到这孩子,我就知道,我家有了她啊,那是有大福气的!”   江茉要笑不笑,“可我从来不干活,特别爱挑剔,要求贼多,还懒到午饭做好才起床。”   王红芬脸上笑容分毫未变,笑得那叫一个和蔼灿烂,“没关系啊,你是嫁到我齐家来享福的,又不是来干活的,婶婶疼你,啊!”   “不过婶婶觉得你还是应该早点起,要是不吃早饭,婶婶怕饿坏了你啊。”   王红芬的态度突然转变,江桃在一旁听得垂下眼,又泛起酸意。   听齐晔婶婶的意思,江茉在齐家还和祖宗似的被供着?   江桃想到自己,嫁给聂士忠看起来风光,可婆婆却不是好相与的,这才嫁过去没几天,她手心就已经磨出了血泡。   她低头揉着手心,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   齐晔还在数钱,王红芬可了劲儿地夸江茉,唾沫星子横飞,余光瞥着那堆钱,那真是越说越起劲。   江茉听得没趣,走出屋子透透气,去后院逗逗大黄,吹吹风。   没想到,聂士忠却忽然出现在自己身后。   “江茉——”   他出声喊她,声音压得很低,含情脉脉。   江茉皱眉,回头看他。   聂士忠一张脸方正阳刚,浓眉大眼,确实长得还行,不过比齐晔干净利落的长相,还是差了一截。   尤其当他用这种殷切又自以为深情的目光看着自己时,就更恶心。   江茉不想理他,可他却走近一步,心疼又愧疚地细细打量着她。   她似乎比之前几次,都更漂亮了。   皮肤更白,眼神更亮,就连她品茶、说话时的语气,都让他觉得她变得很不一样。   让他开始好奇,想要靠近,想要了解,甚至,想要好好补偿她。   “江茉,是我对不起你,让你受苦了。”   “你在齐家过得不好,我知道……”   “要是你有什么不开心,有什么困难,只管和我说,别憋在心里,好吗?” 第7章 第 7 章 好馋啊(修)   对于这样的普信男,江茉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愿意浪费在他身上。   她牵着阿黄,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后院。   可聂士忠愣是觉得她这一眼,水波流转,媚意横生,像在给他暗送秋波。   她心里还是有他的。   聂士忠怔怔望着江茉的背影,心里因她起的波澜,又何止千层浪。   -   托了江桃的福,这次的回门宴摆得很丰盛。   有肉丸子、有烧鸡、还有一条豆豉清蒸鱼,这以往在江家,是过年才能吃上的好菜。   江茉吃得津津有味,筷子一戳就是一大块肉,刘菊香瞧得直肉疼。   那个亲家王红芬也是,一点儿都不客气,只捡肉吃,刘菊香暗地里把牙根都快咬碎。   吃过饭,好不容易把江茉这祖宗打发走,回头一瞧,桌上已是杯盘狼藉,一块肉都没剩下!   江桃勉强笑笑,“娘,我在聂家吃得好,住得好,顿顿有肉吃。你别生气,下回回娘家,我给你带几块大肉来。”   刘菊香总算舒心,拉着江桃的手站在院子里大声喊,恨不得嚷嚷到整个生产大队都能听见。   “还是亲女儿知道疼亲娘啊!要不怎么都说继女是白眼狼!是赔钱货呢!果然嫁出去了就不认我这娘了啊!”   -   江茉吃饱喝足,对隐隐约约传来的刘菊香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充耳不闻。   走出村子,她就朝齐晔伸出手,白生生的小脸上浮起困意。   齐晔很自然地蹲下身,背起她,单手托着她,力量十足。   要是换了平时,王红芬肯定又要阴阳怪气地说,只有生产大队的那几头猪才吃了睡,睡了吃呐!   可现在,瞥着齐晔口袋里那鼓鼓囊囊的一堆票子,王红芬乐得嘴都合不拢,殷勤地扶着江茉的细腰。   “茉啊,你只管睡啊,等回了家,婶子再叫你啊!”   江茉倦倦地掀了掀眼皮,轻嗯一声,趴在齐晔坚实硬阔的后背上,继续睡美美的养颜觉。   -   齐晔力气是真大,劲儿也足。   背着江茉走了一路,都不用停下歇一口气的。   只是回到齐家后,放下江茉,才开始揉着发酸的手,青筋在荷尔蒙十足的小麦色小臂上微微暴起,很有男人魅力。   江茉欣赏地看了一眼,忽然王红芬凑到两人中间,“晔啊,你这钱……”   以往,齐晔都会把手里的钱主动上交,反正都是一家人,他吃穿开销都是婶婶安排的,他没有花钱的地方。   可是今天,回门的时候被姐夫那么一比,齐晔心里头忽然有了点想法。   男人口袋里还是得揣几块钱的。   不然,连给媳妇挣面子的本事都没有……   齐晔捂着口袋里的一大堆票子,这样一犹豫,惊得王红芬心中警铃大响。   这傻小子居然不愿往家里交钱了!肯定是这个主意大毛病多的小蹄子教坏了他!   王红芬脸上保持着和蔼的笑容,转向江茉道:“茉啊,你刚来咱们家或许不知道,咱们一家人,钱啊票啊粮食啊……那都是放在一块用的。”   江茉打着哈欠,“待会再说,齐晔,我饿了。”   齐晔听到江茉喊他的名字,立马挺直身子,再听到江茉饿了,神色陡然严肃,立马着急忙慌地进厨房里烧火做饭去了。   王红芬要钱的事被打断,笑容一僵,她就知道这个小蹄子没这么好哄!   哼,走了这么久,她也又累又饿。先吃饭,吃完看这小蹄子一张巧嘴,还能编出什么理由!   -   家里的活,都是齐晔一个人干。   他劈柴,他添火,他烧水,他煮粥,他炒菜。   齐晔的叔婶齐振华和王红芬,都在屋里纳鞋底子、做凳子套,这手工活儿轻省,拿到镇上去还能偷摸换些吃穿零用。   至于齐晔叔婶唯一的儿子,齐杰,今年才八岁,被家里宠得跟宝贝疙瘩似的,从不干活。他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这会儿正在屋里写作业。   江茉,则躺在院子里齐晔编的藤椅上,看黄昏的夕阳。   齐晔怕她冷着,还特意拎了火盆出来放在她腿边,时不时出来给她添柴火。   用的是最规整最好的那批柴,看得王红芬在心里不停碎碎骂——   这败家玩意儿!院子里冷不知道进屋么?!非要浪费柴火!看什么劳什子夕阳!那玩意儿看了能吃吗?能换钱吗?!   要不是那笔钱还没哄到手,王红芬现在就想冲出去掀掉那火盆!   -   齐家院里飘出玉米粥清甜的香味。   齐杰早就饿了,心不在焉地写完作业,溜出来一瞧,江茉坐那儿竟然抱着碗先吃上了!   看起来,她吃得很香,用勺子舀出软嫩香滑的蒸鸡蛋羹,还沾着棕褐色的酱油,吃得小嘴砸吧几下,惬意得眯了眯眸子。   齐杰一愣,反应过来后,立刻喊道:“娘!她把我的鸡蛋羹吃了!!!”   那叫声,撕心裂肺,惊天动地,吓得江茉手一抖,软软滑滑的Q弹蛋羹又掉回了碗里。   她不悦地回头,不明所以,“你叫唤什么?一人一碗,你的还在锅里呢。”   齐杰肥嘟嘟的小脸涨红,满是生气,“鸡蛋都是留给我一个人吃的!你不准吃我的鸡蛋!”   王红芬急吼吼地穿上鞋跑出来,哎哟一声,“江茉啊!你怎么把我家小杰的鸡蛋给吃了?”   这是齐家的规矩,家里就几只老母鸡,都不爱下蛋,一天一般也就捡两个蛋。   齐杰早上吃一个煮鸡蛋再去上学,晚上吃一碗鸡蛋羹再睡觉。   偶尔多捡一个,也会给齐杰留着,让他带去学校中午吃,没人和他争。   “呜呜呜你还我的鸡蛋!”齐杰从小霸道惯了,这会儿嚷嚷着要江茉还他鸡蛋,不然就在地上打滚。   王红芬又是心疼又是气愤,念着那笔钱,才略微收敛了语气,“江茉啊,我家小杰读书费脑子,他得吃鸡蛋补补。咱们都是大人,也不好意思吃他的鸡蛋,对不对?”   这话听起来客气,可属实是不要脸。   江茉翻个白眼,直接开怼,“他吃了那么多鸡蛋,还成天跟那儿个位数的加法都算不清,你确定吃鸡蛋不是越补越蠢?”   王红芬被反问得语气一塞。   江茉又道:“再说了,你刚还说咱们钱都一块用,东西都一起吃呢,怎么鸡蛋就只有齐杰能吃,没我的份了?”   王红芬憋了一会儿,咬牙道:“我家小杰吃鸡蛋那是为了长身体!吃了有用!你吃鸡蛋不就是嘴馋么?何必浪费呢?”   江茉点点头,放下空碗,“也是。”   随后,她起身从齐晔那儿拿走那堆钱,拍了拍,拿进她和齐晔的屋里。   “我这一百块钱是我娘给的,也有我的用处,可不能给别人浪费了。”   江茉扭着腰回了屋,王红芬气煞,咬牙切齿。   这小蹄子牙尖嘴利的,编出来的理由她偏偏还没法反驳。   王红芬头一回无语地瞪了她的宝贝疙瘩儿子一眼,小声呵斥,“吃你一个鸡蛋怎么了?你瞎嚷嚷什么?”   这下好了,本来可以到手的一百块钱,就这么白白飞了!   齐杰也郁闷得不行,他的鸡蛋被吃了,还要被娘瞪!   他从小到大都没遭过这种待遇!都怪那个江茉!他讨厌那个坏女人!!!   -   江茉闹生气,不肯出去吃饭。   齐晔给她把饭菜端进来,看到她正在一个发黄的小本子上狠狠写字。   江茉看了一眼饭菜,又转头继续写。   写了一会儿,转头问齐晔,“你晚上吃的也是这些吗?”   齐晔一愣,垂眸道:“我还没吃饭。”   江茉更生气了,语气抬高几度,“他们不给你吃饭?”   齐晔好开心啊,她会关心他吃了什么,会在意别人有没有欺负他,这是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他俊脸微红,小声解释,“没有,你别生气,我、我是怕饭菜少了,等你吃完,我再吃。”   江茉无语,齐家,抠抠搜搜得连饭都不让人吃饱。   她扭头,在本子上又添了一句。   齐晔虽然好奇她在写什么,可他认识的字不多,所以不敢问,怕问了她会瞧不起他。   更何况,他觉得江茉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对的,也是好的,他不必多问,只管支持她就行了。   齐晔默默把屋里的油灯添亮些,免得江茉写字伤眼睛。   耐心等她写完,又守着她吃饭。   他悄悄地看她,却又不敢多看,灯火微微摇晃中,他把沁出薄汗的手心,在衣角擦了又擦。   -   第二天。   齐晔进了一趟山。   西丰生产大队西边的那座大丰山,高耸入云,巍峨险峻,据说有猛兽蛰伏,危险重重。   可这也是一座没有经过开采挖掘的宝库,像齐晔这样身体强壮有力气又经验丰富的好手进去,总能带回来一些好东西。   不过,今天齐晔的运气不算好。   一家子在门口巴巴望了半天,才等到齐晔回来,竟然两手空空。   齐杰直嚷嚷,“肉呢?我想吃肉!”   齐晔大多数时候,都会带些野味回来,给一家人解解馋,可今天,怎么回事儿?   “冬天冷,山上都光秃秃的。”齐晔低声解释完,走进厨房开始煮今天的饭。   -   夜晚。   江茉刚写完自己的小本子,翘起脚,放进齐晔给她打好的热水里泡着。   刚没过小腿肚的四十三度热水,泡到毛孔微微舒张,鼻尖沁出薄汗,正是最惬意舒适的时候。   齐晔忽然小心翼翼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热滚滚的绿壳鸡蛋,献宝似的捧到江茉面前,眸中微浅笑意荡漾,“我藏起来,给你吃的。”   江茉:?   齐晔知道藏私了!不再为他的救命恩人叔叔婶婶无私奉献。   江茉忽然有一种“孩子大了,让妈妈省心”的快乐。   她看着齐晔正低头认真仔细地给她剥鸡蛋壳,“这是山里找到的?”   “嗯,野山鸡下的蛋。”   鸡蛋剥开,江茉咬了一口,比家养的鸡蛋香多了!   蛋白又嫩又细腻,蛋黄的口感也更浓郁香纯,小小一颗,真是满嘴留香。   “你慢慢吃,我还有四颗。”齐晔抿唇,从口袋里小心翼翼把那些鸡蛋摆出来,“昨天你受委屈了,小杰那样吼你。”   所以,他才忍不住把鸡蛋都藏起来,只给她一个人吃,无忧无虑地吃,可劲儿吃,吃再多也不会有人怪她。   齐晔仍然舍不得吃半口鸡蛋,但如果江茉能一口气把五颗都吃掉,他会很高兴。   -   大概江茉不会想到,王红芬一家子还能极品到趴到门边来听他们屋里的动静。   王红芬本来只是想探听探听,他俩到底圆房没有。   没想到,居然听到齐晔带回来五颗山鸡蛋,全偷摸给了江茉一个人吃!   她心里那个气啊!只想戳着齐晔脑门骂他个狗血喷头。   这傻小子娶了个漂亮媳妇儿就被迷得五迷三道了,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学会背地里藏好东西了!以前他可完全不会做这种事!   再说了,这愣头青,结婚这么多天了,天天打地铺,被人家呼来喝去使唤,却连人家手都没摸过一下,还对她这么掏心掏肺恨不得把命都掏给她……!齐家的种可不带这么傻的!   王红芬趴在门边,又气又恼,胸口起伏。   这时候,齐杰好奇,也窜了过来,趴在门口一听,他们居然在偷偷吃山鸡蛋!   齐杰这个馋啊,当即就想推门进去。   可是,却立马被王红芬给拽住,捂住了嘴。   因为里面在说——   “山鸡今天不在窝,我过两天再去抓。”   王红芬本来也是想推门进去,质问一番的。   可现在,听到齐晔过两天要去抓那只野山鸡,她顿时打消了冲进去的心思。   齐晔老实,听话,但不傻,要是逼得太过分,撕破脸,他也是会反抗的。   少吃一两个鸡蛋就少吃一两个鸡蛋吧,让齐晔乖乖把肥美的野山鸡抓回来更重要!   齐杰被王红芬使劲箍着,闻着屋里似有若无飘出来的山鸡蛋的清香,馋得不争气的眼泪全从嘴角流了下来。   他忽然开始后悔,昨天不该为了一个鸡蛋,吼那个江茉。   江茉不生气的话,齐晔哥就不会生气。   齐晔哥不生气的话,就不会把山鸡蛋藏起来,不给他吃。   山鸡蛋闻起来真的好香啊!好馋。   齐杰馋得一整晚没睡着,做梦都是江茉那个坏女人坐在自己面前吃山鸡蛋,好多好多颗山鸡蛋,齐晔哥耐心温柔地给她剥着鸡蛋。   左一颗,右一颗,就是不给他一颗!   齐杰好气啊!气到他做梦都哭醒了! 第8章 第 8 章 遭报应了(结尾大修,狠虐……   江茉并不喜欢待在齐家。   王红芬不讲卫生又嘴碎,齐振华爱抽旱烟还总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看,至于齐杰,那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她看着就来气。   所以齐晔要是不在家,江茉就出去玩。   她嫌累,不爱走太远,在附近几户人家里交到了两个朋友,都是十七八岁还没出嫁的小姑娘,一个叫王春雨,一个叫宋秋。   短短没几天,她们就非常喜欢江茉,张口闭口就是“江茉你好厉害”“江茉你好漂亮”“江茉你好聪明”。   江茉就喜欢听人夸她,就喜欢和吹她彩虹屁的人玩,这一点她非常勇于承认。   这天,江茉和王春雨在宋秋家的院子里正说着话,忽然看到齐晔经过。   他进山抓到了那只野山鸡!   齐晔不经意扭头,一看见江茉,眼里就仿佛有了光,可又略显局促地提着那只山鸡的翅膀,停下来红着脸问江茉,“你回、回家吗?”   江茉点头走过去,和他并肩回家,身后王春雨和宋秋羡慕地看着,她们心里悄悄想,以后也要像江茉那样,找一个像齐晔哥这样长得俊、力气大,又疼媳妇儿的!   怎么以前就都没发现齐晔哥是这样的呢?   江茉望着那肥嘟嘟的山鸡,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能吃顿好肉了。”   齐晔又开始心酸,觉得江茉嫁给自己真是受委屈了,那天听说江桃顿顿吃肉呢。   而且,这山鸡,也不确定能不能吃……   他忐忑地低头道:“它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得再养两天。”   江茉也发现这山鸡确实没精神,遗憾地点点头,拉住齐晔的袖角,“那我想吃烤红薯。”   齐晔因为她指尖的碰触而浑身一僵,喉咙发紧道:“好,我给你烤。”   “我不要在炉子里烤出来的。”江茉皱皱小鼻子,“今天下午我看到有人放野火呢,当时我就觉得,要是扔几个红薯进去烤,一定特别香。”   齐晔一愣,满口答应,“好。”   他把野山鸡放回后院的鸡窝里单独关着,从柴房里抱出几大撂秸秆,去田里烧。   本来这些秸秆是留着当燃料的,但江茉想烧,那就烧,而且烧完也能剩下一些草木灰,可以当肥料。   幸好王红芬她们不在家,不然知道齐晔烧这么多秸秆,只是为了博江茉一笑,给她烤几个红薯,肯定又要骂江茉败家玩意儿,骂齐晔冲昏头了。   -   齐晔一共烤了三个红薯,都给江茉吃。   但江茉哪吃得了这么多,齐晔帮她剥了一个烤得烫手焦黑的红薯,露出里面金灿灿酥软软的肉,还淌着蜜,咬一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齐晔给她剥完,不知怎么好看的下颌线条也染上黑黢黢的色儿。   江茉忍不住扑哧一笑,“你也吃一个。”   齐晔被她的笑容惊艳得不敢再抬头看她,几乎快把脸埋进红薯里啃着。   他发现江茉说得没错,这样烤出来的红薯,真的好香,仿佛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甜的红薯。   -   黄昏时分,江茉和齐晔踏着灿灿晚霞回家。   还没进院子里,就闻到了喷香扑鼻的鸡汤味。   齐晔脚步陡然加快,一进门,就看见一盆飘着山鸡毛的浑浊热水,而正屋,叔婶一家子都已经吃得撑着肚子歇在那儿,正剔着牙,桌上摆满了鸡骨头。   “哟,你们回来了啊。”王红芬吃得饭饱,打着嗝,“还以为你们不回来吃饭呢,我们就先把鸡炖了,吃了。”   江茉听得直想笑,平常这个时候,他们仨还等着齐晔烧火做饭呢,哪这么勤快。   齐晔没说话,眸色微沉,抿着唇角走进屋里。   桌上的汤碗里,山鸡肉已经没剩下一块,只有薄薄一层汤底。   他又转身去厨房,除了王红芬炖鸡留下的一片狼藉,连根鸡毛都不剩。   江茉盯着齐晔的背影,怕他还没清醒地认识到他的叔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便又添油加醋说了一句,“齐晔辛苦抓的山鸡,胳膊上划了一道呢,他都没吃一口。”   她软软的声音,就像踩在齐晔的心上,酸楚得不行。   可他心疼的不是自己,而是她,他好像……又让她受委屈了。   王红芬剔着牙,把牙缝里挑出来的鸡肉又放进嘴里继续嚼着,“江茉,你什么意思啊?我们这不是给你们留了一口么?你们过来吃啊。”   她端着那剩下一小口汤的碗晃了晃,见江茉和齐晔站在原地不动,“你们自己不喝,能怪谁?”   说完,她仰头把最后一口也喝了,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齐晔攥紧拳,说话的声音很缓、很沉,“叔、婶,那是我特意抓来给江茉补身子的。”   王红芬笑出声,“她一天天什么活儿都不干,又不累的,补什么身子啊,可别浪费了这么好的野山鸡。”   江茉挑眉,“那齐晔呢?他每天干那么多脏活累活,你们也不给他留几块鸡肉。”   她又在关心自己,齐晔内心暖流涌动,可接下来齐振华的话,却瞬间让那些暖流冻结成冰。   “齐晔这孩子从小就不爱吃肉。”   齐晔沉默了。   他从小懂事,知道肉金贵,即便再馋,也不敢说自己喜欢。   见叔叔婶婶吃着高兴,他就高兴,只吃一小口解解馋,剩下的肉都留给他们吃。   后来,叔婶有了齐杰,更是宝贝,他想着自己是哥哥,也要心疼弟弟,把自己仅有的那一小口都给了齐杰吃。   原来,这些付出,从来没被放在心上,全是理所当然。   江茉直接被气笑,“真是破了天荒了,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有人不爱吃肉的,他傻啊。”   王红芬阴阳怪气来了句,“他就是个傻小子,不傻,也不会被媳妇儿的炕都没上过,还成天屁颠屁颠跟在后头当奴才!”   这话让江茉迅速反应过来,气势夺人地质问道:“你偷看我们?”   王红芬心虚了一瞬,很快又理直气壮,“门缝儿大,不小心就看到了呗。眼睛长在我自己身上,你管我啊?”   “行。”江茉直接进了王红芬的屋里,抓起里面的东西就往地上扔。   王红芬眼皮子一跳,连忙往里冲,“你这是做什么?啊?!”   “手长在我自己身上,你管我啊?”江茉用同样的话回敬她,气得王红芬手直抖。   “诶那个别扔啊!啊!你给我停手!”王红芬急得脸都快烂了,弯腰把江茉扔的一个个东西从地上心疼地捡起来。   江茉解气地扔着,一不小心还从被褥底下掀出了几封陈旧发黄的书信,上面似乎提到了齐晔的名字,没仔细看,趁王红芬不注意,收了起来。   -   深夜。   齐晔被王红芬打发去了山里挖菜,江茉没等他,睡得正香。   齐家院子里忽然响起了哀嚎声,疼得嗷嗷直叫娘的三道声音,此起彼伏。   “好疼啊!爹!娘!我是不是要死了?!”齐杰声音都是抖的。   “小杰,别急,咱们这就去卫生所啊!”王红芬那大嗓门也疼痛难忍到变了个调。   至于齐振华,扶着墙喘粗气,豆大的汗珠往地上掉。   王红芬过来拍门,伴着抽泣声喊,“江茉!起来!快找人送我们去卫生所!”   江茉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好吵啊!   谁要送他们去卫生所,自作自受。   王红芬见里面没反应,捂着翻江倒海的肚子狠声骂,“这小蹄子!准是装睡呢!”   齐振华忍痛哑声道:“咱们自己去找人吧!”   三人扶着墙往外走,心中那个悔呀!   怎么齐晔就不在家呢?!不该打发他出去的,家里没有壮劳力,真的不行。   隔壁王有财家,也静悄悄的。   三人又是一阵鬼哭狼嚎的敲门声,对方仍然没有开门,似乎像江茉那样,也睡熟了。   江茉躺在炕上,还能听到远处王红芬杀猪般的痛苦叫声,晚上就是这点不好,太空寂,声音传得这么远,吵死人了。   江茉不耐烦地捂了捂耳朵,可惜,隔音效果太差,她还是听到了王红芬三人的动静。   她们敲不开王家的门,又去敲宋家的,可都不理他们。   谁也不敢摊上这对恶夫妻,送他们去卫生所?万一被讹上可怎么办!这俩人什么都做得出来!   最后,王红芬三人又叫又闹,鸡飞狗跳,也实在没辙,只好相互搀扶着,忍着腹中那刀绞斧凿般的痛意,颤颤巍巍,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卫生所走去。 第9章 第 9 章 想分家了   齐晔回家后,才知道,叔婶去卫生所了。   他垂下眸,只说了一句,“那山鸡果然不干净。”   江茉翘着脚,试探地问他,“要去看看你叔婶吗?”   齐晔一愣,沉默半晌,摇摇头,破天荒地说道:“他们……是自作自受。”   王红芬她们几个确实是因为那野山鸡的身体里有毒素,鸡还没消化掉,而她们就把鸡吃了,所以才被牵连中.毒。   三人因为自私,偷着先把鸡吃了,可真是遭了报应,在卫生所里齐齐躺了三天,交了一大笔钱治病,还受罪得很,着实用“自作自受”来形容他们三个非常准确。   这几天齐晔没来照顾他们,也不送饭,王红芬饿得不行,只好蔫蔫儿请卫生所里的护士帮忙带饭来,三张嘴就要收她们一块钱!   可把王红芬心疼的,精神稍微好点儿了,她就躺在病床上大声咒骂齐晔和江茉。   骂江茉是个扫把星!败家玩意儿!又懒又坏又好吃!自从她来了齐家,齐家就没安宁过!   也骂齐晔傻!被个狐狸精迷得团团转,连自家叔婶都不管了,只知道对那个狐狸精好,苛待他们自家人。   -   这些话,很快就在西丰生产大队里到处传开。   有人谴责,“齐晔这回确实过分了,连叔婶生病都不管,到底他还是他叔婶养大的呢!一点都不孝顺,不知恩!”   有人调侃,“这江茉娶回来,哪是当媳妇的啊,那是当祖宗的吧!”   有人看笑话,“齐家这些日子,确实不太安宁啊,时不时就听到王红芬在院子里骂得跳脚,唾沫星子都快飞到我家来了。”   也有人不太相信,“齐晔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他不是那没心没肺的人,再说那江茉,瞧着白白俊俊的,见着我就喊大娘,那小嘴儿沁甜,也不像王红芬说的那样啊。”   大伙儿闲着没事,都忍不住说一嘴这事。   三天后的黄昏,王红芬一家子从卫生所回来,经过村口,见大伙儿都在,王红芬又开始抹着眼角抱怨,“我命苦啊!辛辛苦苦把侄子拉扯大,人家娶了媳妇儿,管都不管我了!”   齐振华也在旁边帮腔,“咱又不是他爹娘,他哪记着咱的好。”   队里的人听着,也都忍不住开始搭话,王红芬正想添油加醋,再细说说江茉是怎么又懒又坏又好吃的,忽然听到人群里传来江茉一声娇娇脆脆的声音。   “叔叔婶婶,你们怎么这就回来了呀?我和齐晔正说套了牛车去接你们呢。”   王红芬冷笑,“牛车呢?我可没见着!在卫生所住了三天!连你们个人影都没见着!”   人群里的议论声渐起。   江茉忽然红了眼眶,“婶婶,都怪我不好,是我没告诉你,那山鸡不能吃。”   王红芬一听,立马身子都竖得笔直,“你知道?!你知道那山鸡不干净?!你多坏的心啊!!你成心想我们死是不是?!”   旁边大伙儿也炸开了锅。   江茉知道山鸡不能吃,却不说,让王红芬她们三个差点没了半条命?!   这小姑娘看着漂漂亮亮的,心居然这么黑!   难怪她和齐晔半点事都没有呢!   谴责声,质问声,都落在江茉身上,她纤细的肩线微微颤抖,看起来像是被大家骂得要哭了,眸子湿润带着水汽。   齐晔听不下去,一把护住江茉的脑袋,埋在自己怀里,沉声道:“……我原本是要告诉我叔婶山鸡不干净的!可是我回家放山鸡的时候,他们还没回,等我出去一趟再回来,他们已经把山鸡炖了吃了。”   “听说,那山鸡身体里虽然有毒,但少吃些,就没有事,可他们把山鸡吃光了!吃太多了!才中.毒的!”   众人听得哑然无声。   所以这事……是王红芬她们三个好吃贪婪又自私,先偷偷吃了整只山鸡,而且还没给齐晔和江茉留一口?!   什么人呐这是!   望着江茉埋在齐晔壮实的胸膛里,正微微颤抖的侧脸,她好像在哭。   小姑娘娇娇弱弱的,哭起来让大家心里更不是滋味,毕竟好多人刚刚都不分青红皂白谴责了她,一时也忍不住愧疚懊恼。   大伙儿只能把气撒在王红芬一家子身上。   “王红芬!你还好意思怪齐晔江茉没来照顾你呢?”   “就是!齐晔以前辛辛苦苦进山一天带回来的东西,你哪次给他吃过一口?这次遭报应了吧!我早就和你说过,人在做,天在看!”   “你家江茉多好啊,又俊又懂事,你们三个把山鸡都偷吃光了,中.毒了,她还想着接你呢!”   “红芬啊,你这次真是过分了,你和齐晔江茉道个歉吧。”就连王红芬当生产小队长的哥哥王建华也这么劝她。   王红芬郁闷差点没晕过去,怎么唾沫星子都往自己脸上飞了!她不就偷吃了山鸡嘛!不就没给江茉齐晔留一口嘛!还正好让她们没受这罪呢!   难道就没人在乎江茉在齐家不干活,天天白吃白喝,没事就掀掀屋子,还和长辈顶嘴的事儿了吗?!!!   王红芬一家三口都气得牙关颤抖,刚刚从卫生所里折磨得脱了层皮出来,又要在村口被众人指责,还要和江茉道歉???   平日里熟络的乡亲邻居,这会儿没有一个人为她们说话,还露出那种“活该”的眼神……真是没天理了!   -   齐晔娶了江茉后,才发现,他和叔婶,从来都不是一家人。   江茉会关心他,会每天问他吃了什么,会问他做了什么活,然后都认真记在她的小本子上。   齐晔越来越觉得,江茉和他,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他不想她再受委屈,红一下眼圈都不行。   第二天吃过晚饭,齐晔陪着江茉出去散步消食,两人走到离齐家不远的一处菜地上,一直沉默着的齐晔忽然开口,“你想搬出来住吗?”   江茉诧异地看他一眼,心中一喜,娇气地点头,“当然呀。”   齐晔捏紧拳头,眸色沉凝中,仿佛也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他指着这片菜地给江茉看,“其实这是我爹留给我的宅基地。我想在这儿起个房子,和叔婶分家。” 第10章 第 10 章 分家,从柴火开始!   江茉打量着这块宅基地,很喜欢,估摸着能起个不错的房子。   可是,她也知道,这宅基地,没那么容易要回来。   现在田地都归集体所有,种出来的粮食、蔬菜都得上交,只有屋前屋后那点儿自留土地的蔬菜瓜果,可以留着自个儿吃。   像齐家能有这么一大片宅基地用来种菜,自给自足,王红芬绝对不会愿意轻易交出来。   哪怕这宅基地是齐晔他爹留下来的,王红芬也肯定能找出一万个理由搪塞过去。   分家,没那么容易,她和齐晔现在所有身家加起来,也就百来块钱。   ……她得一边多攒点起新房子的钱,一边想个法子,等待时机,让王红芬求着她和齐晔拿着那块宅基地分家出去!   -   冬天的西丰生产大队,是一年四季中稍微清闲些的时候。   昨天夜里,簌簌落了一夜的雪。   第二天早起时,村子里家家户户的房屋上都积起厚厚一层雪,齐家屋旁的瓜架藤不知何时全悄悄枯萎了,养的那几只老母鸡也变得懒洋洋的,躲在温暖的鸡窝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啄着垂下来的瓜藤。   气温再次陡然变冷,江茉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   她穿书以前住的大别墅里,管家总是贴心地按照她的喜好,把她所有活动区域的温度都控制成恒温的二十六度。   一个火盆不够,齐晔同时烧了三个火盆,都围在江茉身边,烤得她一身都暖烘烘的。   而且江茉嫌柴火烧起来烟味重,残灰多,飞到身上脸上都脏死了,还容易爆火星子,怪烦人。   才嫌弃了一句,齐晔这一天就什么事都没干,在后院劈柴、烧柴,再搭了个临时泥窑闷烧柴火,把柴火都烧成木炭,干干净净的,给江茉取暖。   对于齐晔这一屁颠颠的行为,又被王红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吃完饭的时候便开始嘴碎嘀咕。   “冷就多穿点呗!有些人还真把自己当城里姑娘了,金贵成这样。”   “十斤柴火才能烧出一斤炭啊!真以为柴火是天上掉下来的?就知道浪费!”   ……   王红芬是真看不惯江茉这做派,多烧个火盆就算了,今年冬天格外冷,全家人也正好跟着暖和暖和,可这小蹄子居然还要烧那金贵的木炭!   柴火难道不行吗?不就脏了点,熏了点,农村不都这样么?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哪家大小姐落难了呢。   江茉当然不会任人骑到自己头上,她直接把筷子一扔,冷脸道:“柴火都是齐晔从山里背回来的,他乐意给我用多少就用多少。”   王红芬气急败坏,“这些柴火都是咱们一家人过冬用的!按你这烧成炭的用法,咱们冬天还怎么过!”   江茉睇了她一眼,“那行啊,现在就把柴火分了呗,我用我的,你们用你们的。”   分家,先从柴火开始!   王红芬回头看了一眼柴房里还摆得满满的柴火,咬牙道:“好啊!分就分!以后各用各的柴火!你这大手大脚地烧完了,以后可别来哭着求我!”   她倒要看看,等江茉用完柴火,冷得直哆嗦的时候,嘴还能不能这么硬!   -   满满一屋子柴火,江茉和齐晔只分了四分之一,因为王红芬把今天齐晔烧的那些也全都算了进去。   江茉根本不在意,因为齐晔告诉过她,放心烧,他在山里还收了很多柴火呢。   分开用柴火之后,王红芬一家三口围着火盆直哆嗦。   齐杰羡慕地望着江茉屋子那边,三个火盆烧着炭火,烘出迥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忍不住小声道:“娘,多放两根柴吧,好冷啊。”   王红芬帮他搓着手,“娘给你搓搓就不冷了,你别看现在柴火多,咱们要用一整个冬天呢!”   齐振华也哈了口暖气,冻僵的手伸到微弱的火焰上烤着,“是要省着些用,可你这柴火放得……也太少了,是要冻死我们爷俩啊?”   主要前两天跟着江茉烤火,那暖和劲儿,实在太舒服,现在这么一对比,忽然觉得很遭罪。   王红芬瞪他一眼,“怎么着?你也跟着那小蹄子学会享受了?你别看她现在舒坦!我告诉你,等她的炭用完了,你看她怎么哭!”   -   几天后,江茉收拾着,打算跟齐晔进山去逛逛。   王红芬在院子里冷嘲热讽,“叫你们省着点用吧?瞧瞧,炭这么快就烧完了,以后冬天可怎么过呐。”   “山里的柴火早就让生产大队里这么多人捡完了,你们进山那是白耽误功夫!这样吧,我们柴火还有富余,可以分你们用,不过那一百块钱……”   江茉翻了个白眼,闹了半天,还惦记着那一百块钱呢。   她没搭理王红芬,和齐晔进了山。   齐晔果然是山神眷顾的孩子,一入山,就如同一头敏捷的豹子,脚步轻快游走在起伏的山岭中,臂膀结实有力拨开一丛丛树叶。   知道江茉娇气,怕脏怕累,齐晔选的都是最干净最好走的路,没走多久,就到了一个山洞里。   只见那山洞干燥温暖,里面码放着整整齐齐的柴火,还有一张小矮桌,一把小板凳,放着一盏破油灯。   齐晔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平时进山,我都在这儿歇脚。每回柴火砍得多,懒得背,就都存放在这里。”   这儿地形隐蔽,从来没被其他人发现过。   这里仿佛就是齐晔的一方小天地,是他最安全的秘密。而现在,他全分享给江茉。   江茉点点头,不甚在意地表示自己知道了,看到还有这么多柴火,她很放心,可以放肆烧一整个冬天。   她随意逛了逛,看到山洞深处散落的一堆碎石头时,忽然一滞,停顿半晌后——   她弯起漂亮的眉眼,灿然一笑,“齐晔,我们或许有钱起新房子了!”   -   人逢喜事精神爽。   回去时,江茉笑吟吟的,齐晔跟在她身后,结实壮阔的后背上架着足足两百斤柴火。   柴火很重,但他背得轻松,臂膀抬起时衣服绷紧,勒出漂亮的肌肉线条,他这样高大有力气的男人,沿路瞧得不少小姑娘都微微脸红,后悔以前怎么他没刮胡子的时候没发现,他这么俊呐。   也有人好奇,他们这柴火哪儿来的,冬天最缺柴火,可近边山上能捡的,能砍的,都搜罗得光秃秃的了,怎么还有这么多柴火?   回到齐家,更是差点惊掉了叔婶的下巴。   王红芬差点摔一跤,扶着墙,惊呆了看着齐晔背回来的那些柴火,心里头又开始滴血。   这么多柴火啊!怎么江茉齐晔进一趟山,这么快就背回来这么多柴火!!   早知道就不分开用了!这比她辛辛苦苦攒在那儿留着过冬的柴火可多多了!   王红芬真想抽自己一嘴巴,当初干嘛脑子一热,答应江茉分开用柴火呢?!这不是给自个儿一家三口找罪受嘛! 第11章 第 11 章 只要江茉开心   齐家的两个屋子,就像两个世界。   那边炭火充盈,温暖如春,江茉在屋里脱了棉袄,吃着软糯糯金灿灿的烤红薯,不亦乐乎。   另一边,柴火的星子微薄,愁云惨淡,王红芬一家三口搓着手,哈着气,讨论今天这事儿。   王红芬咬牙切齿,“他们哪来的柴火?你瞧瞧那小蹄子那得意劲儿,真是气死我了!”   “要我说,当时你非要和她分开用柴火干嘛?”齐振华刚说了一句,发现王红芬狠狠瞪着自己,立马又道,“我可能知道,那小子从哪儿来的柴火。”   王红芬精神一振,听齐振华接着寻思道:“有回我和齐晔进山,见他似乎去了一个山洞,当时没想太多,今天再仔细一想,那小子干活快力气大,每回进山砍的柴火那么多,估摸着囤了不少柴火在那山洞里!”   王红芬一拍大腿,“指不定还藏了什么别的好东西呢!那傻小子现在有了媳妇,可不傻了!他和那小蹄子才是一家人,藏着柴火都不告诉我们!”   害得她以为柴火不够用,气冲冲和江茉吵一架,还分了柴火,现在就是后悔又丢人!   王红芬把受冻受寒的一腔怨念都撒在齐晔和江茉身上,恨声道:“明天咱们就进山!齐晔背回来这两百斤柴火也不够那小蹄子挥霍的,瞧他们那大手大脚的模样,山里估计还有不少呢!”   齐杰眼巴巴在旁边插话,“娘,我冷……既然明天咱们就有很多柴火了,那现在能不能多烧点柴火啊?”   “烧!”王红芬忽然阔气起来,“咱们也摆三个火盆!不!摆四个!烤得身上暖烘烘的去睡觉!”   冷了好几天,她手脚都是僵的,到了半夜都睡不着。   现在好了,马上就有用不完的柴火了,使劲儿烧!可劲儿烧!她们一家三口也过过暖和日子!   -   第二天一早,王红芬和齐振华刚准备出门,生产大队的广播忽然响了,叫大伙儿都去打谷场集合。   就连江茉也破天荒起了床,跟着齐晔一块去。   免不了王红芬又要阴阳怪气,“哟,今儿太阳这是打西边出来了?”   江茉连一个眼神都不搭理王红芬。   到了打谷场,人一齐,西丰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张金财就满面红光地宣布了这个大喜讯,“东丰江的水终于结冰了!咱们生产大队要成立一支冬捕小队!”   众人听着,也是兴奋不已。   这是一年一度的大事,东丰江物产丰饶,每年冬天,大江大河大水泡子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后,就是捕鱼的最好时节!   不过,这是个力气活儿,每家都得出一个壮劳力,出去好几天才能回。   捕回来的鱼儿也爱死个人,一条条肥嫩嫩的,活蹦乱跳堆成小山,出了壮劳力的每家每户不仅能算不少工分,还能分上七八条鱼,炖着新鲜鱼汤,贴上苞米面大饼子,连菜带饭香得没话说,剩下的鱼腌成腊鱼,过新年的大鱼大肉也就有了一半的着落!   王红芬兴奋得双眼直放光,大嗓门喊道:“我家齐晔今年还是冬捕小队长吧?”小队长能多分两条鱼呢!   齐晔力气大,眼光毒,每年冬捕他能最快最好地找到鱼窝子,带领大家捕回满网的鱼,所以他当小队长大伙儿一向心服口服。   众人正要点头,却看到齐晔那个娇滴滴的漂亮小媳妇皱起鼻子,“齐晔,你不要去。”   大伙儿还懵着,就见齐晔问都不问,一脸“我媳妇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媳妇的话就是圣旨”的虔诚神色,毫不犹豫地说:“好,我不去。”   ……???   王红芬心肝肺都快被齐晔这愣头青气炸了,“你这傻小子!她让你不去你就不去啊?!你凭什么不去?你问都不问一声就答应了?你什么都听她的,还是不是个男子汉!”   齐晔沉默着,油盐不进,“我不去。”   王红芬气结,齐家还出了个痴情种是吧!   -   其实,江茉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去东丰江进行冬捕的人们,都会出事,谁让她的继姐有着女主光环呢?   在书里所描写的剧情中,她姐夫聂士忠的部队今年正好驻守在东丰江旁,他会因为救援有功而升职,江桃也跟着春风得意。   配角们的伤亡无所谓,更何况这一群在小说里连姓名都没有的炮灰村民,那都是用来当男女主的垫脚石的。   可江茉望着生产大队里这些一天天熟悉起来的面容,还是好心提醒了一句,“最近天气有点反常,这次冬捕有危险。”   当即就有人嗤笑一声,正是刘菊香她娘,“你这话说得可有意思了,咱们年年冬捕,年年好好的,年年冬天天气都这样,怎么就有危险了?你不让齐晔去,还不让我们去啊?”   “就是,你这也管太宽了,再说,你家齐晔傻才听你的话,别以为我们也信你神神叨叨那一套!我们靠天吃饭多少年了,还要你这小丫头片子来教?”村东头的刘翠花叉着腰,生怕自家男人去不了。   也有人替江茉说话,比如邻居王有根,王春雨她爹,“江茉这孩子可能没说错呢?昨晚我听外头那风,嗷嗷的,怪吓人。”   有人若有所思,有人嗤笑不屑。   江茉无所谓地耸肩冷笑,“我随便说说,你们也就随便听听,你们去不去和我没关系,反正齐晔听我的就行。”   王红芬面容扭曲,质问齐晔,“你是猪油蒙了心,还是脑子进了水?你干嘛非听她的?别人想当这小队长都当不成呢!十条鱼!十个工分!你不想要啊?!”   齐晔仍然冷着脸,无动于衷,“不想要。”他只想要江茉开心。   王红芬差点气得背过气去,以前那听话孝顺的傻小子呢?早知道就不该给他娶媳妇!   其他人还在看笑话,“人家齐晔好不容易娶上漂亮媳妇,这大冬天的,搂着媳妇热炕头不比去那冰天雪地里捕鱼强啊?”   也有人说:“齐晔真倒霉啊,以前那样就算了,还娶了个不明事理的媳妇,这么好的赚工分、分大鱼的机会都不让他去,尽说些胡话,她到底怎么想的?”   王红芬咬牙切齿,问了最后一遍,“齐晔,你到底去不去?”   齐振华也着急啊,从一开始就一直在齐晔身边小声劝他。   可齐晔真就左耳进右耳出,像没听到似的,仍然斩钉截铁两个字,“不去。”   “行!”王红芬这暴脾气,也懒得再说,叉腰狠狠道,“齐振华,你去!到时候咱们家分了大鱼,他们俩一口都别想吃!” 第12章 第 12 章 冻哭、摔断腿、晕过去(……   齐振华走后,王红芬请她大哥陪着进了一趟山,打算背柴火。   然而,大丰山那么大,齐振华所说的那个山洞又隐蔽,他自个儿都不太确定在哪,只是走之前和王红芬说了个囫囵位置,她两眼抹黑找了一整天,连根鸟毛都没找到!   不仅如此,她还被大哥训了一顿,本来说得信誓旦旦,到时候给他分一些柴火,结果反而白耽误他一天功夫,屁都没有!   王红芬大哥王立德也不吃亏,气冲冲从齐家柴房里薅了几捆柴火回家。   这下,王红芬欲哭无泪地望着几乎快空了的柴房,完了完了!   昨天以为能拿回来大把柴火,她们一家三口大手大脚把剩下的柴火用了大半,现在又被拎走几捆,这个冬天可怎么过啊……!   -   晚上,齐杰嚷嚷着冷,要烤火。   王红芬拿了个小火盆,烧了几根柴火,少得可怜,冻僵的手靠过去,几乎感觉不到温暖。   齐杰一直哼哼唧唧,“娘!我好冷啊!我手不听使唤,没法写作业了!”   王红芬又一次没忍住,对自己的宝贝疙瘩发了脾气,狠狠瞪他一眼,“行了!别吵了!有火烤就不错了!”   再过几天,等柴火用完,还不知道怎么过呢。   齐杰不满地嘟囔,“凭什么那个坏女人就有用不完的柴火!”   王红芬莫名心塞,“问你齐晔哥去!”   -   齐杰当然问不到什么,反倒是五天过去了,冬捕小队还没回来,而王红芬娘俩的柴火,倒是用完了。   本来就冷,彻底没了柴火,更冷。   齐杰蜷在王红芬怀里直哆嗦,忍不住埋怨,“娘,你当时为什么要和那个女人分柴火用啊?”   瞧瞧那女人,屋子里多暖和,再瞧瞧他们,齐杰快冷哭了。   王红芬又气又心疼儿子,她搓搓满是冻疮的手,直接冲去了江茉她们屋外,使劲敲门。   隐约听见里面江茉娇声嫌弃着“好吵呀”之类的话,齐晔过来打开门,看到王红芬,下意识皱起眉。   王红芬更气,以前她这侄子哪用这种眼神看过自己,都怪这个狐狸精小蹄子!不知道给齐晔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和小杰都快冻死了,你就这么狠心,看着我们受罪?”王红芬不信,这傻小子明明一直很善良的。   谁知齐晔还没说话,屋里江茉那轻飘飘娇滴滴的嗓音就传过来,“哎呀,你们冷就多穿几件衣服嘛,又冻不死人的。”   这是把之前王红芬说的话,全回敬给她。   王红芬气煞,什么都不说了,扭头就走,不争馒头还争口气呢,她宁愿花钱去买柴火,拿粮食去换柴火,也不求他们一个字儿!   -   第二天晌午。   江茉打着哈欠起来洗漱,忽然看到王红芬腆着脸凑过来,一脸殷勤的笑。   她忽然就非常无语,原来人的脸皮可以厚到这个地步。   “茉啊,来,喝口热水,婶婶特意给你烧的。”王红芬语气软和。   江茉嫌弃地拒绝,“我只喝齐晔去山里接的山泉水,要用纱布过滤三遍,烧开放凉再喝。”   “……”王红芬听得心里想骂娘,就你金贵!就你事多!但脸上还是保持着和蔼的笑容,“那咱就先不喝水,婶婶想和你商量个事儿啊,你说说你那屋子那么大,烧得又暖和,是不是别浪费了,让我和齐杰也进去烤烤火。”   “他这孩子爱学习,每天手冷写不了作业,急得直哭。都是一家人,你也不忍心是不是?”   江茉笑笑,“行啊,一捆柴火八毛钱,你自己拿吧。”   王红芬惊愕不已,“你怎么不去抢啊?!你这柴火比猪肉都贵!你以为是金子做的啊!”她真想挖开江茉的心看看,怎么这么黑呐!   江茉懒得搭理她,买不买无所谓,也不差王红芬这块儿八毛的,但想占便宜?没门儿!   -   后来,王红芬还是咬咬牙,死撑着,舍不得拿钱、票或者粮食去换柴火。   多穿几件衣服,多盖几床被子,哆嗦哆嗦挺过去就行了!等到齐振华回来,找到那个山洞,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到时候还能分几条大鱼,熬出一锅又浓又白的鱼汤,滚烫滚烫的,馋死齐晔和江茉那俩兔崽子!   盼星星盼月亮,又过了几天,终于算算日子,冬捕小队应该快回来了!   王红芬那个高兴啊,收到消息就立马奔到村口,双手插到袖子里,伸长了脖子盼。   不仅是她,还有不少出了壮劳力的人家,都来这儿等着了。   他们高兴,马上就能分到好几条大鱼,今晚能喝上新鲜鱼汤!丰收总是让人喜悦。   大伙儿聚成一团避着风,说着话,看到王红芬时,忍不住调侃一句。   “你家齐晔今年没去,不然你家分的鱼啊,肯定又是最多最好的!”   王红芬说起这事就气得直翻白眼,“刘家婶子,你可别说了,还不是都怪江茉那小*蹄子,不知道抽什么风呢!我和你说啊,待会儿振华带回来的鱼,我一口都不给她吃!馋死她!”   那刘家婶子就是刘菊香的亲戚,听刘菊香说过江茉的事,也一直不待见江茉,“我估摸着江茉现在就已经肠子都悔青了吧?瞧瞧,她都没好意思来,这会儿肯定在家里后悔得直跺脚,怎么没让齐晔去冬捕呢!”   不少人附和着笑,笑江茉当时不知道说什么胡话。   可是笑着笑着,忽然觉得不对劲儿了。   这天都快黑了,怎么冬捕小队还没回来啊?可别真出了什么事吧!   说笑声越来越小,大家的神色都逐渐凝重起来,在夜幕拉开的黄昏晚照里,叽叽喳喳热闹无比的村口竟变得鸦雀无声。   终于,夜幕彻底降临时,大家看到远处一盏灯,摇摇晃晃走近。   是王家的王春分,他一脸疲惫,狼狈无比地出现在大家面前。   大伙儿慌忙围住他,立刻七嘴八舌问:“怎么就你一个回来?其他人呢?出什么事了?”   王春风被风割得干裂的脸皮渗出血珠来,哑声道:“我们捕鱼的时候,冰面忽然开裂,大伙儿都掉进冰河里了……不过运气好,附近有一支部队驻扎,把大家都救起来了。”   “大家身上有伤,走得慢,估计得很晚才能回来,怕你们担心,让我先回来报个信。”   “哦,对了,齐叔他伤得最重,摔断了腿,被送到了县城医院,今天怕是回不来了。”   “谁??”王红芬眼冒金星,勉强扶着她大哥王立德才能站稳。   “春分喊齐叔的,除了你家齐振华,还有谁啊?”王立德冷不丁在旁边搭腔一句,“摔断腿了,真严重,得养多少天啊。”   王红芬:???   亲大哥这补刀,彻底让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第13章 第 13 章 扫把星到底是谁   王春分的话像春天里的惊雷,炸得村口的大伙儿开了锅。   除了王红芬已经晕过去,被她大哥抬走之外,其他人继续紧紧围着王春分,不停问自家人的情况。   上回生怕自个儿男人去不了的刘翠花抹着眼泪,听说她男人脚崴了,正一瘸一拐走回来,她心疼得眼泪完全停不下来。   刘菊香她娘家也去了人,而且还去了两个!听说一个砸伤了头,一个划破了胳膊,刘菊香她娘郁闷不已,眉头皱得死紧,脸黑成了锅底。   其他人也是一片哀鸿遍野,忽然有人奇怪道:“春分,你怎么没受伤啊?”   春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爹说,最近天气不好,让我冬捕的时候小心点,我当时注意着呢。”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众人一回味,是江茉说的啊!当时大家都不信,就王有根信了,还叮嘱了他儿子春分!   还真神了!江茉的嘴是开了光吗?   一时间,大伙儿心中颇不是滋味,七上八下,复杂得很,早知道……早知道就信一下江茉。   可世上,哪有这么多早知道。   这一晚,西丰生产大队不知多少人,心有戚戚,彻夜难眠,心中想得最多的,竟都是后悔当初没有听江茉的话。   就算没有齐晔那么幸运,彻底不沾上这倒霉事,也至少能像王春分那样,安然无恙地早早回家啊!   这下倒好,鱼没捕一条回来,工分也没捞着,反而白白受了伤,还耽误这么多天功夫!   -   所有人里,王红芬是最气的。   她家齐振华摔断了腿啊!多严重!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不仅耽误工,还浪费钱!   县城医院那种金贵地方,那哪是她们这种庄稼人住得起的呀,王立德正好要去县城,王红芬托他给齐振华把住院费捎去。   掏出那一沓辛辛苦苦攒起来的票子后,王红芬的心疼得那叫一个直滴血。   清早,她上工的时候,又忍不住开始和旁边人说道江茉的坏话。   “我们齐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扫把星!坏媳妇!”   “自从她嫁过来,我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王红芬一口气堵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光是想起江茉,她身上就不痛快!   谁知,刚说完江茉坏话,一扭头,就看到这小蹄子走过来,齐晔那傻小子护花使者般小心翼翼跟在她后边,还生怕她在路上走着摔了似的。   这宝贝劲儿,看得王红芬白眼翻得更厉害。   “你们瞧瞧她!那脸蛋,那腰,那腿,活脱脱狐狸精样儿!这哪是正经过日子的啊!”王红芬捶胸顿足,当初干嘛要给齐晔说这门亲事。   现在想想,倒贴都不该要!   众人都沉默着,不搭王红芬的话。   昨天的事过后,大家心里都忍不住想,江茉说的话也太神了。   虽然之后他们问过和江茉走得近的王春雨和宋秋,她俩只是一脸崇拜地说“江茉姐知道得可多了,她看过很多书”,预知天气不好,冰面开裂也是书里的知识。   可靠山靠水靠天吃饭的人们无知落后,看到江茉,总忍不住细细揣摩。   江茉不管其他人的眼神,路过时,她只是抬起下巴飘飘然看了一眼王红芬,“又在说我和齐晔的坏话呢?”   王红芬咬牙切齿瞪着她,“你们又要去哪?!你叔还躺在县城医院呢,两个没心没肺的,就彻底不管他了是吧?我们齐家自从有了你,真是烂瓜皮当帽子,霉到头了!”   “你自己倒霉,别怪在我身上。”江茉站在田埂上,居高临下睨着王红芬,要笑不笑,“齐晔,你说是不是?”   齐晔听到江茉喊自己,立马直起身子,沉声道:“是,能娶这样的媳妇儿,是我齐晔的福气。”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样的话,齐晔还怪不好意思的,脑袋一热说出口后,俊脸唰一下微红,青筋鼓鼓。   其他人一愣,反应过来后一对比,是啊,齐晔又不倒霉!   他前些时日没吃山鸡没中毒,这些天又没去冬捕,没吹那些冷风冰雹子,也没受冻受伤受罪,跟着江茉烤得暖烘烘的,不知道多快活呢。   反观王红芬一家三口,那才真叫自作自受,倒霉催的——   偷吃山□□,中了毒。   大手大脚烧完过冬的柴火后,天天冻得唇色乌青,全身哆嗦。   冬捕这样的大好事吧,齐振华都能摔断了腿!   仔细想来,该怪齐振华扫把星才是!   年年冬捕都没事,怎么齐振华一去,就出了事?!   -   众人心思各异的想着,王红芬也懵了。   江茉却扭头走了,她还要和齐晔去县城,有大事干呢。   去县城很远,要先从西丰生产大队走差不多个把小时,走到镇上,才能坐上两小时一趟开往县城的班车。   江茉当然不会走,齐晔背她。   两人刚出村口,就有好事者去告诉王红芬了。   “你家侄子侄媳妇好像往镇上去了!齐晔背着她,走得那叫一个飞快!”   王红芬翻个白眼,“那小蹄子没长脚的!稍微一点儿路就让齐晔那傻小子背背背,娇气得很!”   “他俩是打算去县城?去镇上不用起这么早啊,不会是看望齐振华吧?还挺有心的。”   王红芬撇嘴不屑,“他俩有这么孝顺?不可能的事。”   刘菊香她娘也在,挑拨道:“他俩去县城能有什么事?肯定和你家齐振华有关,别是去讨医药赔偿费了吧?我听我家菊香说了,江茉那小算盘,打得可精了!”   王红芬一惊,“还有医药赔偿费?”   “那可说不准。”王红芬的大嫂弯腰拔着杂草,“听立德说,这回大伙儿耽误不少天工,又没捕回来鱼,公社里正商量着怎么大家补偿补偿呢。”   王红芬听到这话,急得不得了,什么都管不上了,撒丫子就往村口的方向追。   那是她家齐振华断了腿才换来的赔偿费啊!可不能白白被那小蹄子抢先拿去了! 第14章 第 14 章 坏人哭了   事实上,江茉和齐晔这趟去县城,是为了发财的。   那天江茉在山洞里,在一堆碎石头里,她一眼就看出来,因为这儿矿物质丰富,其中竟然有两块翡翠毛料!   江茉穿来这里之前,哥哥喜欢玩石头,上亿的翡翠毛料不眨眼地买回家堆着,她也跟着练出些火眼金睛的本事。   起码,一块石头里有没有翡翠,翡翠好不好,她很快就能判断出来。   现在还是1979年末的冬天,市场尚未自由,坚决抵制投机倒把。   江茉打听了一会儿才知道,她白高兴了,这两块翡翠毛料不能买卖,必须上交国家!   不过,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江茉和齐晔都不是那种小心眼儿只顾蝇头小利的人。   他俩商量一番,把翡翠毛料送到了县城的银行里。   这年头,翡翠珍贵无比,虽没有几个人买得起,但更没人会把捡到的翡翠毛料上交!   行长听闻这事,亲自接待了江茉和齐晔,还奖励了他们五十块钱以及一堆粮票、布票、肉票、糖票等等,笑得那叫一个阳光灿烂。   虽然翡翠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这些,但江茉和齐晔依然很开心,这些钱和票,能让他们过个富裕的新年!   和行长依依惜别后,齐晔陪江茉到了县城里最大的百货大楼。   女人的天性就是热爱逛街,江茉也不例外,尤其她都好久没逛街了。   虽然这儿比不上她穿书前的高级商场,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楼里一个个琳琅满目的柜台,也足够让人眼花缭乱。   齐晔跟着江茉,不停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江茉娇声喊出来,他手忙脚乱——   “齐晔,我要吃糖,你快去排队呀!”   “齐晔,这个布好漂亮呀,我每个色都要一匹!”   “齐晔,这鞋子好不好看?你帮我穿一下。”   -   就在江茉和齐晔逛得正高兴的时候,王红芬也赶到了县城。   她慢了江茉和齐晔一脚,没赶上班车,又怕耽误了时间,只好咬咬牙狠狠心,在路边拦了一辆来县城的马车。   那马车脏得呀,又臭又挤,还趁火打劫!见她着急,收了她一块钱才肯捎她来县城,气得王红芬又是一阵咬牙切齿,在路上不知咒骂了江茉多少坏话。   一切都怪这小蹄子!   到了医院,王红芬找到齐振华的病房,一把扑进去,哭天抹泪嚎,“振华啊!你命苦呐!辛辛苦苦养大的侄子娶了媳妇就不孝顺了啊!只有我这糟老婆子关心你啊!”   嚎完才发现,江茉和齐晔似乎不在?   齐振华疼得直抽气,“你压到我腿了!!嚎什么嚎!我还没死呢!”   医生正好也在,不悦地皱起眉,“病房内请保持安静。”   王红芬抹了把泪,朝医生伸手道:“我男人的医药赔偿费呢?有多少钱?”   医生觉得这又哭又闹还找自己要钱的女人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多少钱?既然家属来了,那我正好通知你一声,赶紧去把欠的医药费交了。”   王红芬瞪大眼看着他,“前几天我才托我大哥过来交了十块钱!”   她重重咬着“十块钱”这三个字,生怕医生听岔了。   可医生点头道:“我知道,但动个手术不便宜,每天的药费、病床费、伙食费加起来大概也要两块钱一天,零零总总算下来,你们还欠医院十块。”   王红芬简直快站不稳,“那我男人摔断了腿,没医药赔偿费啊?”   “这不关医院的事。”医生冷冰冰地回答,完全不想再搭理这个女人,“你男人这腿至少还得住院一周,你赶紧去交三十块钱吧,多退少补。”   说完,医生走了,王红芬也气不活了。   所以她这风风火火赶过来,一分钱没拿到,反而是来交钱的?!!!   -   与医院里王红芬和齐振华哭丧着脸,互相怨怼的气氛不同。   江茉和齐晔从百货大楼走出来,小脸微红,如沐春风。   她自然地挽住齐晔的胳膊,“中午我们在县城吃一顿好的!”   齐晔因她的靠近而僵着挺拔身姿,点点头,喉咙发紧,不知该说什么。   这时候,忽然一个冒冒失失的男人跑过来,齐晔下意识抬起坚实有力的臂膀一挡,防止那人撞到娇滴滴的江茉。   谁知齐晔力气太大,像牛似的,把那人撞得一屁股摔到地上。   齐晔又突然不好意思,想弯腰去扶他。   那男人面色惨白,麻溜爬起来,掉头就跑。   江茉皱皱眉,觉得这人神情有点怪异,再低头一看——   她新买的小包包被划了一道口子!里面的钱全不翼而飞了!   活了两本书都没遇见过扒手的江茉生气了,委屈了,皙白指尖指着跑得一阵风似的那个男人,娇音颤抖道:“齐晔!快抓住他!他偷了咱们的钱!”   齐晔迅速反应过来,皱起眉,如同一头猛虎出笼,玩了命似的追。   他急死了,江茉要掉眼泪了。   齐晔这辈子都没跑得这么快,越过人山人海,在广场边缘就追到了那个扒手。   扒手这辈子都没见过跑这么快还这么卖命追他的人,丧着脸哀求道:“大兄弟,我把钱还你行不行?我也没办法啊,我家里穷,我娘她八十岁了,我——”   话说一半,他猛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冷不丁刺向齐晔。   可齐晔那是真在山里和一群狼打过群架的,动作、反应都敏捷得不像话。   零点一秒的时间,齐晔就反应过来,扭身一转,力大无穷的两只手分别扣住那男人的脖子和手腕,就像拎小鸡仔似的,把扒手拎了起来。   扒手绝望到要哭了,他怎么这么惨,刚出来就遇到这么个硬茬子!这是正常人的力气吗???   手腕都快被捏碎了,扒手的小刀哐当掉在地上,面衰如土色。   这会儿江茉也终于走过来了,她皱着眉,指着扒手的鼻子生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坏?!”   “你赔我新买的包!赔十个!”   “我心情也不好了!你还得赔我一斤糖!一斤饼干!我吃了才开心!”   “送你去派出所还得浪费我时间!时间就是金钱,你自己算算,你还得赔我多少钱?”   江茉气呼呼的娇声骂着,每骂一句,齐晔捏着那扒手的手劲儿就重一分。   扒手嗷嗷直叫,彻底疼哭了。   他怎么就这么倒霉,这两人也太可怕了吧!   以后他再下手的时候一定……不不不不没有以后了,他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敢干这行了!! 第15章 第 15 章 江茉太会气人了   今天大概是某扒手人生最灰暗的一天。   惨兮兮地赔完乱七八糟一大堆东西,底裤都差点当掉后,又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巧的是,派出所最近接到不少报案,百货大楼附近频频出现失窃案,但那扒手滑溜得很,跑得特别快,身上还有凶器,非常难抓。   所长正为这事儿头疼呢,没想到天降馅饼,居然有人把那扒手直接送来了派出所。   扒手已经被折磨得唇色发白,进了派出所反而如蒙大赦似的,举起手道:“我招!我什么都招!快把我关起来吧!”   关哪都行!只要别再和这女人在一块。   她实在太会作了!都快把他作死了!   派出所所长李解放讶异地看了看那扒手,还没见过这么主动的罪犯。   他又扭头打量着齐晔和江茉,好奇道:“你们是怎么抓住他的?”   江茉弯着眉眼,条理清晰,声音娇软地描述了一遍事情经过,重点夸了夸齐晔的勇猛神武。   夸得齐晔颇不好意思,悄悄红了耳根,也让李解放对齐晔刮目相看。   “这位同志,你制伏这扒手的那几招,能不能再使给我看看?”   齐晔挠挠头,红着脸道:“是我在山里打猎的时候,闲着没事,瞎琢磨出来的。”   “没事儿,我就想见识见识。”李解放今年快四十岁,一脸正气凛然,笑呵呵地看着齐晔,目光里止不住的欣赏。   他在派出所干了这么多年,阅人无数,眼光毒辣,一看就觉得这小伙子身上有股子龙虎之气,绝非池中之物。   -   江茉和齐晔帮派出所逮住了这个扒手之后,派出所上上下下也松了口气。   年关将至,解决了这么一桩大麻烦,不仅是他们,县城的百姓们去百货大楼采买年货时,也能安安心心。   不会再出现有人钱被偷,哭得撕心裂肺,连年都过不好了的局面。   李解放心情大好,送江茉和齐晔走的时候,已经拍着齐晔的肩膀一口一个“小齐”,喊得非常亲热。   他还特意从所里拨了五十块钱经费,以“见义勇为奖”的名义,奖给了他们,还送了一手提袋的新年礼物,让他们回家再看。   来一趟县城,虽然没有发财,但给国家上交了翡翠,又前后被奖励了一百块钱,不少票证、礼物,还采买了一堆过年的物资。   江茉和齐晔也心情大好,坐着最后一趟班车,踩着黄昏的夕阳,回到了家里。   -   奇怪的是,家里冷冷清清,王红芬和齐杰似乎都不在家。   江茉正乐意这样,今天两人打包了县城里的饭菜回家吃,齐晔不用忙活,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采买回来的好东西全藏了起来。   江茉瞧着他在屋子里四处找地方藏,生怕被他叔婶发现的样子,实在好笑,这傻子倒是越来越机灵了。   她忍不住打趣道:“这些不给你叔婶尝尝呀,他们对你有恩。”   齐晔顿了顿,垂下眸道:“只给你吃。”   他们不配。   -   齐振华在县城住到将近除夕才回家,一脸病容,仿佛瘦了整整一个圈。   王红芬也不好受,整个人憔悴不少。   就连齐杰那小胖子,也消瘦了,脂肪全用来御寒。   他们仨现在看到江茉,就仿佛随时会点燃的炸.弹似的,浑身竖起来倒刺,防备到了极致。   江茉则只能甩个白眼,只差说一句“你们瘦了这么多,是不是该给我一点减肥费?”真是不懂感恩。   除夕这天,难得五个人都聚在堂屋里,一块吃年夜饭。   还没分家,年夜饭的肉和蔬菜都是王红芬置办好,齐晔掌勺。   有腊鱼腊肉,还宰了一只新鲜的老母鸡,蔬菜瓜果最多,反正菜地里种了不少,初冬的时候都腌、晒、泡好,这会儿随随便便一摆,就凑了一桌子饭菜。   王红芬一家三口不说话,使劲儿夹肉吃,吃相十分难看。   江茉无语地皱皱眉,筷子一扔,“不吃了!”   这可把王红芬一家乐坏了,夹菜的速度更快,狼吞虎咽,生怕江茉后悔。   腊鱼腊肉还有老母鸡啊,全进了他们肚子里,撑得圆鼓鼓的,还有那些蔬菜也舍不得浪费,塞都要塞进肚子里,绝不能便宜了江茉!   吃完年夜饭,王红芬一家三个躺在椅子上,都走不动道儿了。   谁知齐晔忽然起身,回了一趟他屋里,又去厨房,不知鼓捣了些什么,没一会,就传出了阵阵香味。   香啊,那是真香,即便王红芬一家刚吃饱,也被这香味馋得坐直身子,眼巴巴望过去。   只见齐晔又端过来好几盘菜,红烧蹄髈、梅菜扣肉、珍珠丸子、叫花鸡、鲫鱼豆腐汤。   全是硬菜!   齐家过年就没吃过这么好的菜,比刚刚那些干巴巴的腊鱼腊肉还有那又柴又老又没什么油盐的老母鸡,香了不知十万八千里。   好馋,好想吃。   齐杰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下来,王红芬和齐振华也直直望着——可是肚子被最后那些瓜果蔬菜撑得完全没有一丝缝隙了啊!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江茉大快朵颐,吃得漂亮的唇瓣泛着油光,没人和她抢,她吃得慢条斯理,十分优雅,又得意。   王红芬一家子又馋又气,因为这些菜太香,正屋里味道一晚上都没散,他们也跟着难受了一晚上!   -   三个小时后,齐振华总算消了些食,忙从屋里捧出一堆他从县城回来时,去百货大楼买的守夜零嘴。   有瓜子、花生,还有炸出来的一包爆玉米花儿,以及一小袋大虾酥糖。   这可都是过年斥巨资才吃的好东西,平日里舍不得吃,齐杰迫不及待抓起一把爆玉米花,塞进嘴里,一下子软软融化,香味漫在舌尖,美得很。   江茉忽然伸手,“给我也吃一口。”   “不给!”护食的齐杰立马抱住那一袋爆玉米花,“这是我的!”   王红芬也忙收起瓜子花生,齐振华捏着大虾酥糖,防贼似的看着江茉。   江茉似笑非笑,“都是一家人,你们确定不给我吃?”   王红芬得意轻哼道:“怎么着?你还想威胁我啊?不给你吃怎么了?这会儿知道和我们是一家人了?那一百块钱怎么没见你拿出来?柴火怎么不分给我们用?”   齐杰也跺脚,“这些都是我的!我的!”   “好啊。”江茉反而笑着看了齐晔一眼。   齐晔转身回屋,再过来时手里提着几个尼龙网兜。   江茉接过来,从里头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样样他们见过却没吃过的好东西。   大白兔奶糖、麦乳精、奶油冰棒和双棍儿、荔枝罐头、糖精面球……   王红芬一家三口的眼神,一个比一个震惊,一个比一个后悔。   江茉、她怎么又这样!也太坏了!太会气人了! 第16章 第 16 章 冰棍到底谁偷了……   这是江茉穿书后过的第一个年,条件虽然艰苦,但她一边吃着零嘴,一边看着王红芬一家三口眼馋又气愤地望着自己,那看不惯自己又干不掉自己的委屈郁闷模样,她就开心了。   这个年,过得还挺快乐的嘛。   齐杰最后气不过,哭哭啼啼睡觉去了。   还被王红芬训斥了几句,“大过年的哭什么哭?不就两口吃的吗?你馋成这样,以后有什么出息?”   王红芬和齐振华是大人,不像齐杰那样馋得受不了,但也很生气,没想到江茉真不给他们一点儿面子,是真要撕破脸住在这个家里?   比着江茉那边各式各样的零嘴,王红芬觉得手里的瓜子花生一点都不香了,和齐振华沉默着坐了一会儿,也无趣地回屋睡觉。   堂屋内重新安静下来,没了三个讨人嫌的东西,油灯照得通亮,一下子多了抹温馨团年的气氛。   齐晔又返回屋里,从窗台上取了一个手提袋出来,这是李解放送给他们的新年礼物,里面都是些精致昂贵的零食。   比如抹茶脆皮雪糕、虎皮肉松卷、酒心巧克力等等。   刚刚齐晔没敢拿出来,那些稍好的零嘴都让齐杰馋成那样,他怕齐杰看到这些,会不管不顾在地上打滚闹着要吃,烦人得很。   “雪糕留着明天再吃。”江茉挑了几枚巧克力和一个小蛋糕,让齐晔把剩下的重新收起来。   两人围着火炉,闲谈夜话,虽然大多数时候是江茉说,齐晔听,但齐晔眼角眉梢,总藏了几分令人难以察觉的开心。   这是他二十二岁以来,头一回觉得,过年,真好。   -   自从见着江茉吃奶油冰棍儿以后,齐杰就馋得不行。   做梦也梦见,馋哭气醒,口水流了一枕头。   大伙儿都流行冬天吃冰棍儿,天寒地冻的,屋外就是纯天然的冰窖,不需要那死贵死贵的冰箱和电费,所以这时节冰棍儿是一年里最便宜的。   拿上一支冰棍儿在暖烘烘的炕上吃,是过年时最大的快乐之一。   齐杰忍不住,吵着嚷着,拉着王红芬的衣角不断叫唤,“我要吃奶油冰棍儿!我要吃奶油冰棍儿!”   王红芬实在心疼钱,今年家里出了不少事,吃山鸡中毒去卫生所花了不少钱,齐振华摔断腿住院又是一笔钱,买柴火也花了一些钱,她心都在滴血。   可她也疼家里这唯一的宝贝疙瘩,被齐杰吵得实在没法,大年初二去镇上走娘家亲戚时,她给齐杰带了两支奶油冰棍儿回来。   加了奶油的冰棍儿格外贵一些,要一毛钱一支,但也比白糖冰棍儿好吃不少。   王红芬警惕看了一眼江茉静悄悄的屋子,心想:这么好的奶油冰棍儿,得藏好,千万不能被那好吃懒做的小蹄子看到!   -   王红芬又出了一趟门,回家时看到齐杰已经他爹走亲戚回来了。   她笑盈盈地招手,“小杰,快过来瞧瞧,娘今天去镇上,给你带奶油冰棍儿。”   齐杰双眼放光,激动得嗷嗷直叫,可王红芬转身去拿的时候,却愣住了。   她那么大两支奶油冰棍儿呢?!怎么不见了!!!   王红芬本来是特意装了一脸盆雪,把冰棍儿埋在雪里,既能保证冰棍儿不化掉,还能防止被江茉看见,毕竟平时她也偶尔用脸盆接一些干净的雪,烧开成水用。   可现在冰棍儿和雪都消失得彻彻底底,王红芬懵了,齐杰也跟着懵了。   正这时候,江茉踢着拖鞋,穿着大袄子,从屋里悠闲地走出来,嘴里还叼着一根快吃完的冰棍签儿。   齐杰瞪圆了眼,立刻指着江茉哭道:“娘!她、她偷了我的奶油冰棍儿吃!她现在吃的肯定是你给我买的冰棍儿!她自己的那两支,那天都吃完了!”   他当时可看得清清楚楚,馋得连眼睛都没眨,绝对没记错,江茉这个坏女人的冰棍儿早就吃完了。   王红芬反应过来,当即拉着齐杰,破口大骂,“江茉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   她这大嗓门,吼得江茉脚步一顿,眼神微妙地停下来看着王红芬,正要说话。   齐振华听到吵闹声,匆匆从后院跑过来,擦着手上的水,“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王红芬大声道:“你瞧瞧你侄媳妇干的好事!她把我买给小杰的两只奶油冰棍儿都偷吃了!我就没见过她这么臭不要——”   “算了,你别说了!”齐振华忽然紧声打断了王红芬的话,“你少说两句,都是一家人,给她吃了算了,那冰棍儿吃了牙齿多凉啊,小杰不吃也好。”   齐杰不相信地看着他爹,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他眼泪掉得更狠,不停嚎着,“爹帮外人了!爹不管我了!”   王红芬也气不过,直接拧住齐振华的胳膊,疼得他直抽气,“你什么意思?你脑子被门夹了还是被驴踢了?你居然帮着这个狐狸精?你也和你侄子似的,被他迷得五迷三道了是吧?”   齐振华疼得想哭,直喊冤枉。   他倒是想被迷一下,可她从来连个正眼都不给他啊!   这样一闹,王红芬更气了,连齐振华都开始胳膊肘向外拐,帮这个小蹄子说话?真是邪了门了!   那些积攒了不知道多少时日的怒火,在这一刻,让王红芬想狠狠宣泄出来。   她气势冲冲,把周围几户邻居都喊到院子里来评理,“你们说说,我齐家这是得罪了哪位神仙,居然娶了个这么媳妇回来!好吃懒做就算了!她现在连小杰的冰棍儿都偷!我都不知道她怎么脸皮这么厚?!”   齐杰配合着,嚎啕大哭,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来看热闹的邻居越来越多,齐振华别过脸,神色无奈窘迫,不停地叹着气。   王红芬嗓门大,人来疯,来看热闹的乡亲聚在院子门口,快挤得密不透风,她就更得意,今天就要让大伙儿评评理,瞧一瞧,撕开江茉的脸皮,让他们看清楚江茉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对于王红芬两支冰棍儿就闹成这样,大伙儿也是颇无语,也稀奇,江茉真偷小孩东西吃?不至于吧。   可王红芬说得唾沫星子横飞,那愤怒,那泼辣,瞧起来煞有其事。   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江茉身上,等着她解释。   江茉耸耸肩,漂亮的脸蛋满是不屑,“真好笑,谁要偷你那一毛一根的冰棍儿了?送到我手里我都不稀得吃。”   王红芬气冲冲的指着江茉,“那你现在手里拿着的冰棍签儿是什么?你这睁着眼说瞎话的本事跟谁学的啊?证据都拿手里了,还敢狡辩!我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见过你这么——”   砰地一声传来,打断了王红芬接下来要骂的话。   在外头做工的齐晔听说家里闹起来了,匆匆赶回来,听到他婶婶敢对江茉骂难听话,冲发一怒,直接把院子大门踹成了两半。   那大木门齐齐断开的轰然巨响,惊得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齐晔脸色沉得不像话,大步走进院子,却什么都没说,转身去了他屋里。   不过片刻,他重新出现,手里拿着一个漂亮精致的雪糕纸盒,甩在王红芬面前。   江茉状似不经意地拨弄着手里的冰棍签儿,轻飘飘地鄙视着王红芬,“看清楚了吗?我吃的抹茶脆皮雪糕,三块钱一盒。”   她这话就像石头砸在水面,在人群里掀起波澜,议论声纷纷涌起。   还有这么贵的雪糕啊,真是开了眼界了,江茉她也真舍得吃。   看着江茉傲慢又漂亮的神色,没人觉得她在说谎。   可王红芬咬着牙,还在嘴硬,“我不信!这纸盒说不定是你去县城里捡的呢?你这冰棍签儿,就是我买的奶油冰棍签儿!”   “你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江茉轻嗤一声,把冰棍签儿也扔到王红芬脚边,“你不识字总会看图吧?冰棍签儿上面的标识和纸盒上是一样的。”   王红芬连忙从地上捡起来,比着一看,彻底慌了神。   好像还真是一样!她总不能再咬江茉这冰棍签儿也是捡来的吧,江茉刚刚还吃着呢!   大伙儿也看得稀奇,都挤过来瞧,一个雪糕纸盒还有冰棍签儿轮番在各人手中传递着,打量着。   王红芬反应过来,忽然又厚着脸皮道:“既然不是江茉偷的,那肯定是哪家小兔崽子嘴馋偷的!也不知是谁家小孩,这么小就会偷东西了,长大还得了?”   她怀疑的目光从众人身上掠过,彻底激怒了大家。   “王红芬你什么意思?”   “王红芬你阴阳怪气说什么呢?”   “一毛钱一支的冰棍儿是贵了点,但谁家也不至于缺这一毛钱给孩子过年买一根吃吧!”   见自己好像引起众怒,王红芬缩缩脖子,也知道怕了,硬着头皮小声道:“你们急什么?我又没点名道姓说是谁,只不过提醒你们看好自家小孩,别走了歪路都不知道!”   可她这话说得,大伙儿更生气了,正想说她怎么和疯狗似的,胡乱咬人。   忽然,吵得口干舌燥去厨房里找水喝的王有根,拿着两根化得只剩下纸皮连着的冰棒棍儿走出来,“王红芬你可别再往大伙儿身上泼脏水了,你两支冰棍儿不是在这么?”   王红芬彻底懵了,齐杰大哭大喊地跑过去,“我的冰棍儿!我的冰棍儿怎么化成这样了!我一口都没吃呢!”   趁王红芬总算消停下来,齐振华一脸嫌弃地捂着脸,压低声在她耳边道:“我早和你说了,小点声,别闹了,你就是不听,刚刚我扯你多少下了,你哪怕听我说一句呢?”   “到底怎么回事?”王红芬差点站不稳,声音拔高八度,“齐振华!是你?” 第17章 第 17 章 回娘家打脸   齐振华没想到,他都压低声音让王红芬小声点儿了,她居然还这么大声!是耳朵聋了还是听不懂人话啊?   本来心虚的齐振华,火气也一下子冒上来了,他黑着脸,开始埋怨指责王红芬,“你还敢问我怎么了?你说说你是不是有病?冰棍儿你放窗台上就好了啊,你非要埋那放雪的脸盆里做什么?我哪知道那里头有冰棍儿,全倒锅里烧水去了。”   大伙儿一听,简直大无语,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合着闹了半天,是大水淹了龙王庙啊。”   “真是可怜了江茉,被你不分青红皂白一顿骂,你瞧瞧人家,委屈得眼眶都红了,也没说你半句不是。”不少人都安慰江茉,让她别和王红芬一般计较。   最近大伙儿都觉得,王红芬真是越来越疯了,不知道到底受了什么刺激。   “你这冰棍儿是你家齐振华偷的,可别再胡乱攀咬了啊。”王有根还特意强调了“偷”这个字。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把王红芬说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臊得慌,她实在没脸接话,只能低着头受大伙儿指摘。   等到人都散了,王红芬和齐振华关起门来,又忍不住开始责怪对方,吵得鸡飞狗跳。   冰棍儿化了,宝贝儿子眼睛哭肿了,把乡亲们都得罪了,还丢了这么大的人……大过年的,这叫什么事!   -   这大概是王红芬一家三口过得最难受的一个年。   他们依旧把这一切都怪在江茉身上,自从她来了齐家,他们真是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   好不容易盼到大年初六,江茉应该回娘家的日子。   王红芬赶紧打发江茉这瘟神快点回去,只盼着她能在娘家多住几天才好。   现在没有分家,所以王红芬必须给江茉准备回娘家要带的东西。   王红芬抠抠搜搜地装了些吃剩下的瓜子花生,还有过年没用完的红纸、春联,以及一小串去年的腊肉。   齐晔望着这些,想起上回聂士忠和江桃回娘家时那大包小包的气派样子,眸光微微沉下来。   他不想让江茉被比下去。   可江茉却挺满意,又拿出小本本写了几笔,才随口道:“没事,他们不配,我们也不和垃圾人比。”   垃圾人。   齐晔默默念着这三个字,若有所思,仿佛又学到点什么。   -   江宁生产大队,江家。   路上齐晔背着江茉,又是摘花,又是绕路看风景,所以来得晚一些。   他们走进院子里,就看见刘菊香宝贝似的摸着院子里停着的那辆自行车,眼珠子都快黏上去了,“桃儿啊,你现在真出息了,娘真高兴!瞧瞧,这自行车,娘以前摸都没摸过呢!”   “娘,士忠教会我骑这车了,我现在天天骑着去买菜呢!”江桃甜蜜蜜地笑着,眉飞色舞,“要不待会我载着你去外头骑一圈,兜兜风?”   “这敢情好啊!”刘菊香笑得合不拢嘴。   她们娘俩都爱炫耀,看到江茉回家,更是情不自禁就放大音量,生怕江茉是个聋子。   聂士忠站在一旁,忽然就觉得她们的声音很尖锐,庸俗又聒噪。   一辆破自行车,高兴成这样,真没见过世面。   再一看见出现在门口的江茉,他彻底怔住。   一个多月不见,她又变漂亮了。   肌肤莹白剔透,吹弹可破,漂亮的脸蛋儿像桃花,眸子波光潋滟。   身上那花袄,衬得她小脸巴掌大,娇俏可人。   相反,江桃也穿着花袄,却显得又土又俗,涂着庸脂俗粉在那儿巴巴个不停,和江茉比起来,简直像粗鄙的村姑在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前班门弄斧。   聂士忠皱皱眉,心里渐渐泛起一个后悔的念头——为什么他娶的,不是江茉。   江桃正说得起劲,嘚瑟地瞥向江茉,然后愣了几秒,眸底掠过一抹诧异和嫉妒。   她记得江茉以前常年干活,虽然五官精致,但因为干活儿日晒雨淋的,气色不怎么好,皮肤也略显粗糙。   可现在,江茉脸颊白里透红,气色极好,一看就知道婚后在齐家过的是怎样舒心的日子,还有齐晔那小心翼翼护在她身后的模样。   江桃忽然就觉得好扎心,想起自己那刻薄婆婆,总是变着法儿地折磨自己,恶心自己……江桃更不甘心了。   凭什么。凭什么江茉过得这么好?   明明她才是那个嫁去县城好人家,人人都该羡慕向往的对象。   看出江桃的情绪变化,刘菊香也讶异江茉怎么短短一个多月就养得这么水灵灵的了。   她想起江铁国那个短命前妻,也是这狐狸精的模样,死了那么多年,还让江铁国那窝囊废一直心心念念着,她又是一阵心塞。   刘菊香接过齐晔手里那点儿东西,掂量着嫌弃道:“哎呀,你们回来怎么就带这么点东西呀,是不是看不起娘家人?”   “你们看看桃儿带回来的,喏,那摆在桌上的都是,乡亲们谁见了不夸一句咱家桃儿孝顺,女婿士忠有出息呀。”   聂士忠被这样一捧,脸色总算好了些。   江桃更是得意地剜了一眼江茉,在江茉经过她身边时,小声狠狠道:“江茉,你永远比不过我的!”   江茉抛过去一个无语的眼神,“谁要和你比。”真是丑人多作怪,闲着没事干。   -   吃过饭。   江桃从带回来的大包小包里翻出一盒金币巧克力,只有十枚左右,她依次分给刘菊香、江梁还有江铁国,递到江茉手边,动作却顿了顿,又收回去。   江桃笑着说道:“江茉,你没见过这个吧?这个叫巧克力,吃起来又苦又甜,是不是想象不出那是什么味道?”   江茉翻了个白眼,江桃却好像没看到,还在继续说:“虽然我也想给你吃一个,但一共就十枚,咱们做女儿的,还是留着孝顺给爹娘比较好,你说是不是?”   “咱桃儿就是孝顺啊。”刘菊香感慨着,手里捏着那金币巧克力翻来覆去地看,却舍不得吃,“桃儿啊,这玩意儿多贵啊,瞧着像金子做的一样。”   “娘,这个你就别问价钱了,这是士忠的朋友从国外捎回来的,别人有钱也买不到的。”江桃笑得自信又嘚瑟。   刘菊香和江梁都惊讶不已,一时间更舍不得吃,小心翼翼掂量着那巧克力,像捧着什么黄金宝贝似的。   江桃看着她们这土包子样儿,又噗嗤一声笑了,“娘,粱儿,你们只管吃,咱家还多着呢。还有一款叫酒心巧克力的,更好吃,不过可惜那个更贵重,我也只尝了半颗,有机会也带一个给你们尝尝。”   刘菊香和江梁张着嘴,像在听天书,感觉江桃进了城,就摇身一变成了上等人,见到的,吃到的,听到的,和她们成了两个世界。   就在江桃重点描述那酒心巧克力有多好吃的时候,江茉忽然伸手,“她说得我还挺想吃了,齐晔,你给我剥一颗。”   江桃听到这话,轻蔑的笑意才刚浮现在脸上,正想嘲讽两句,却看到齐晔真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酒心巧克力。   他认真撕开漂亮的包装锡纸,递到江茉唇边,喂她吃下去。   江桃:???   她死死盯着那包装,确实是国外进口的没错,不是那种滥竽充数的便宜货。   江桃掉转头,小声问聂士忠,“你给她的?!”   她就知道江茉是个狐狸精,自从聂士忠今天看见她,就一直魂不守舍的!   聂士忠无语地睨着江桃,“什么我给她的,你自己看看清楚她还有多少颗。我托人带回来的那些酒心巧克力都送人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以前觉得江桃温柔懂事嘴又甜,怎么现在活脱脱一无知妇人!   江桃再一看,齐晔正掏出一把酒心巧克力数着,她头晕目眩地揉了揉眉心,却听到江梁小声在问。   “姐,你说的酒心巧克力就是江茉姐吃的那个吗?看上去好好吃哦,我能找她要一颗吗?”   江桃狠狠瞪了一眼弟弟,“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不准要!吃你的金币巧克力去!”   -   江桃的炫耀在江茉面前,彻彻底底输了面子。   聂士忠却想在齐晔面前扳回一城。   他看着齐晔和江茉恩恩爱爱,互喂酒心巧克力的样子,心里头酸水直冒。   江茉这样的大美人,娇滴滴的眸光不经意流转,都能让人身子酥了半边……齐晔这土里刨食的穷酸小子,怎么配得上她?!   聂士忠不甘心的想:她本来应该是属于他的。   遗憾在他心中蔓延,扩成快要吞人的巨兽。   第二天一早,院子里,聂士忠正好看到齐晔在锻炼身体,强健有力的身躯站那儿仿佛立成一杆枪,动起来时又如猛虎刚劲。   他忽而清清嗓子,打断了齐晔,“连襟,我看你身体不错,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城里见见世面?”   “过段时间,我驻扎的部队正好要征兵,我带你去报个名?”   说这话的时候,聂士忠优越感十足。   江桃在一旁听着却急了,使劲儿朝聂士忠使眼色。   见聂士忠无动于衷,又连忙拽着他小声道:“士忠,你干嘛帮他啊?”   江桃好担心,这年头当兵可是让人最羡慕的事,要是齐晔也去当兵,那江茉岂不是也要跟着飞上枝头变凤凰了?那她还怎么处处压江茉一头?!   聂士忠却甩开江桃的手,继续问齐晔,“怎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看到齐晔似乎心动,并且开始沉思的表情,聂士忠心底冷笑。   你齐晔算个什么东西,也配碰一下江茉?   你的人生,一辈子就是土里刨食,当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糙汉。   我聂士忠能随随便便改变你的命运,带你去城里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天,也能再轻易把你踩在脚下,让你一辈子都在山沟沟里翻不了身。   -   院子门口忽然有人拍门,大队长张友福气喘吁吁地跑来,“快,你们准备一下!村口来了个大领导,坐着小轿车来的呢,正要来你们江家呢!”   刘菊香匆匆从灶屋里出来,都听傻了,她哪见过这阵仗,“多、多大的领导啊?”   “比公社书记还大呢!你们赶紧好好接待!”张友福郑重得不得了。   “那么大领导怎么会来我们江、江家?”刘菊香吓得有点结巴。   “娘,这还用想?当然是因为我们家士忠呀,除了士忠,谁能认识大领导。”江桃又开始嘚瑟,挺起胸脯,清清嗓子。   聂士忠也忍不住挺直腰杆,隆重地站到院子门口等着。   却听到张友福急声道:“不是找聂同志的……齐晔,你还等什么呢,人家大领导是来找你的!你快去穿个外套啊!”   紧张无措的刘菊香、春风得意的江桃、翘首以盼的聂士忠齐齐回过头看向齐晔:??? 第18章 第 18 章 要分家了   齐晔也摸不着头脑,什么大领导来找他啊,他也不认识什么大领导啊。   他一头雾水的时候,江茉听说有大领导来,也起床洗漱起来。   她记得原书剧情里,过年时也没有这一茬啊,只有原身江茉在娘家被江桃比得抬不起头,看到姐夫体贴风趣幽默的样子,心里更是又酸又气,回去后对齐晔发了好大一场脾气。   也是因为这件事,齐晔不想再待在家,求着姐夫进了部队,待了两年后退伍,又和部队里认识的朋友一起做起了生意。   不过,江茉发觉,自从她穿书进来,剧情线已经开始不太受控制了。   比如现在。   原来张友福口中的大领导,是李解放。   除了李解放,还有一个穿着一身军装,腰杆挺得笔直的军人,大概四五十岁,国字脸,眉眼都是盖不住的凛然正气。   两人和笑盈盈地走进来,聂士忠下意识立定,失声喊道:“……领导?”   -   聂士忠认得其中一位大领导,这是他直系领导的领导,那名号说出去都震人。   他只偶尔远远见过,却从没资格上前打过招呼。   没想到,今天这位不苟言笑的大领导竟然纡尊降贵到了这种穷乡僻壤,还笑得这么和蔼可亲。   听说,还是来找齐晔的?   这怎么可能!聂士忠绝不愿意相信。   他攥紧拳头,垂着眼,掩住自己嫉妒羡慕的神情,装作很不经意地听他们说话。   他们很亲热地喊齐晔叫“小齐”,一副长辈欣赏优秀晚辈的模样。   原来,年前齐晔在县城抓了一个小蟊贼,好巧不巧,当时还是派出所所长的李解放就和他一见如故。   当时齐晔和江茉都不知道,李解放的调令早已下来,年后他就要升任公安局长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李解放上任后的头一件大事,就是要全面提升全县警察的综合素质,从政治思想、文化水平到实战能力……   关于最后一项,他第一个就想到了齐晔。   见识过齐晔自己琢磨出来的擒拿功夫,还听说齐晔身体这么强健,是因为他小时候在山里捡到过一套锻炼身体的小册子图,又知道齐晔还和狼干过群架,成功逃生,并且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   这么好的人才资源,一定得用起来啊!   他当时就特意问了齐晔家住哪儿,想着年后可以邀请齐晔去公安队伍里传授传授经验。   恰巧李解放和聂士忠所在部队的大领导董建国是老乡,他闲聊时把这事一说,爱才心切的董建国也来了兴趣,说要来瞧一瞧。   ……望着他们几人在那儿聊得热火朝天,聂士忠听得越发酸溜溜的。   齐晔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凭什么?三脚猫的自创野路子比得上他正经学的擒拿术?还有那什么强身健体的小册子……呵!他就吹吧!   谁知两位大领导看了齐晔在空地上演练一番后,夸赞之色更是溢于言表。   聂士忠看不惯齐晔被夸得腼腆害羞的样子,他松开拳头,大步走过去,“领导您好,也许您不认识我,但我是您手下的兵!我叫聂士忠!今天能在这儿见到您大驾光临,我——”   董建国不爱听这些虚话,扬手打断,“小聂是吧?我知道了。你是齐晔同志的……?”   “我们是连襟。”终于和大领导说上话了,聂士忠心跳突突地介绍。   董建国点头微笑,“不错,你有一个好连襟啊!我打算到时候也邀请齐晔同志来咱们部队讲讲课,你多向他学习学习,争取进步!”   聂士忠心里翻江倒海,那复杂滋味简直难受得不知道如何形容。   一旁江桃、刘菊香一家子都傻眼了,这么大领导来了,她们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吓得连话都不敢说,说的那些话也大多听得一头雾水,只是最终忍不住泛起疑惑。   明明聂士忠这个女婿才是最有出息的,怎么一下子……还要向齐晔好好学习才能进步了?   -   有两位大领导赏识邀请,齐晔当然却之不恭。   但他红着脸,提出唯一一个要求,“我能不能带我媳妇儿一块去?我不在的话,她肯定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李解放和董建国哈哈大笑。   “你们这小夫妻啊,我懂,当年我和我爱人……”李解放说着说着也不好意思了,这么大一个领导,居然有点脸红。   董建国也打趣他,“爱老婆是好品德,也应该在你们公安系统内发扬光大!”   旁边江桃和聂士忠却酸得很,一个心想凭什么自己夫妻感情都没这么好,一个心想齐晔这癞□□根本配不上江茉!   至于江茉,则在旁边挑眉轻笑,懒洋洋的她没有解释。   她吃不好饭是因为齐晔手艺好,细致又干净,所以她只吃齐晔做的饭。   睡不好觉也是因为睡觉前齐晔会给她准备温度适宜的泡脚水,会帮她把被子烤得暖烘烘的,还会给她哼睡前小夜曲!   -   齐晔和江茉在县城的招待所里,住了十来天。   齐晔每天早出晚归,但江茉吃饭、睡觉的那些细致事儿,他忙得再晕头转向,也一天都没落下过。   虽然辛苦,但两边报酬也给得毫不吝啬。   除了授课费,以及粮票、布票、肉票这些常见的票外,李解放知道他们正筹备着分家盖房子的事儿,所以还给了不少他们马上要用的,比如木头、油漆床铺、衣柜、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等等票证。   起房子得用木头,以后家里添置家私摆设,除了钱,也都得要票证才能买到。   不得不说,李解放确实很关照他们,他真心把他们当成自家晚辈。   不止是因为这一对郎才女貌,更因为看到他们,他就想起了他和他爱人年轻时候。   相濡以沫这么多年,李解放夫妻仍旧恩爱如初,也抱着同样的希冀,祝福齐晔和江茉,亦能如此。   -   从县城回来,江茉和齐晔没有先回江家,而是去了趟镇上的卫生所。   因为……齐晔感冒了。   身体再好的人,一年也总有个头痛脑热的,更何况这十来天,齐晔确实累着了。   他实诚,从来不偷懒,教动作时很卖力,每回都讲得口干舌燥、喉咙沙哑。   齐晔本来不肯去卫生所,他这些年从来没看过病,王红芬说吃了药不好,他身子壮,感冒发烧撑两天,多喝热水就好了。   可江茉坚持要去,还让医生开了药。   医生说:“这是流感,得注意一下,你照顾他的时候,别被传染了。”   齐晔很惊讶,“这病会传人?”   他吓得立马远离江茉,把鼻子嘴巴全捂得严严实实的,也不敢看江茉一眼,好像怕会通过视线传染。   江茉直想笑,她拉拉他的衣角,“没事儿,传人才好呢。”   齐晔错愕地看着江茉,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笑得像漂亮小狐狸似的。   “齐晔,想分家吗?我有主意了,等你回家以后,就躺在床上别动,多咳嗽,喘不过气的那种最好。”   齐晔眉眼微动,还惦记着给江茉做饭的事儿,“那你晚上吃什么?”   江茉想了想,“你可以一边咳一边做饭烧水,这个不影响。”   “好。”齐晔还捂着嘴,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不耽误这些大事就好。   “等会儿。”江茉还特意买了一盒搽脸的珍珠粉,给齐晔的脸颊、嘴唇都涂白。   她化妆技术一流,没几下,齐晔那副活脱脱病入膏肓的模样,就彻底呈现了出来。   -   回江家的一路上,江茉又手把手教了一遍齐晔怎么演,怎么说。   齐晔认真学习,努力想要反抗叔婶、迫切分家的意图让江茉非常满意。   等到家后,齐晔病病殃殃四肢无力的样子,果然让王红芬一家大吃一惊。   王红芬伸手到齐晔额头一摸,“这么烫?生病了?”   “在县城里染上的。”江茉轻软的语气带着哭腔,低落凄然,“医生说,这病会传人的,婶婶你小心点。”   “什么?!”王红芬吓得连忙缩回手,“这么严重?开药回来了吗?这得花多少钱治病啊!”   江茉更难过地摇摇头,拿出几包药,“医生说,这病无药可救,只能开些药缓解一下痛苦。”   本来流感也是没有特效药,只能吃吃药缓解缓解症状嘛,江茉既没撒谎,自然说得非常顺口。   王红芬大惊失色,听起来……怎么像是要准备后事了啊?   她心惊胆颤地看着齐晔进了厨房,一边扭头咳几声,一边炒菜,明明都站不直了,还坚强地拿着锅铲。   王红芬越发心惊肉跳,这齐晔炒的菜还能吃吗?   最后,齐晔炒的菜他们一口没吃,王红芬在厨房里重新鼓捣了一锅稀粥出来,将就着喝下。   晚饭吃得太少,王红芬和齐振华饿得半夜都没睡着。   听到西屋里,齐晔居然还在咳!这病也太凶险了。   他们最担心的,是齐晔的病会传给自己。   齐晔咳成那样,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了,这还有几天好活啊?   可别连累了他们!   王红芬和齐振华思来想去,商量了一整晚。   第二天天刚亮,他们就敲开了齐晔的房门。   “齐晔啊,你瞧瞧你这病,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又会传人,弄得咱们都紧张兮兮的,尤其是小杰,他还小呢,万一染上,那岂不是一辈子都毁了……所以你叔和我商量了一下,想把你挪去后边住,你看行不行?”   “不行!后边不就是一间草屋吗?”江茉娇声接话,“你们这也太欺负人了。都是一家人,齐晔病了,你们不想着怎么照顾他,反而把齐晔扔后边去,那不就是让他自生自灭吗?有你们这样当叔叔婶婶的吗?”   江茉的一连声质问,堵得齐振华和王红芬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王红芬才干巴巴地道:“总不能让他待在这儿,把病传给咱们,一家人都给他陪葬吧?”   “我不走。”齐晔咳着,艰难从炕上翻过身来,哑声说道,“我生是齐家的人,死是齐家的鬼,我就算死,也要死在这个屋里,这儿才是我的家。”   见齐晔这么犟,王红芬也来气了,“你就是自己活不久了,想让我们和你一块死是吧!我告诉你,没门!你今天愿意走最好,不愿意走,那也得走,咱们齐家,容不下你这早死鬼!你别想死赖着不走!”   “容不下我。”齐晔沉潭般的眼睛直直看向王红芬,“……意思是,要分家?” 第19章 第 19 章 【一更】叔婶求江茉分家……   王红芬听到“分家”两个字, 眼皮子一跳。   分家?当然可以!   她恨不得把齐晔这个半死不活的病鬼,还有江茉这个倒霉狐狸精马上赶出去!   可是,分家意味着什么?   家里的一切都得分一半啊!   那些钱、票、吃的穿的用的, 都得分给齐晔和江茉一部分,王红芬怎么舍得。   她和齐振华对视一眼,然后命令式的口吻变成商量的语气,“分家不是小事, 现在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分出来,咱们还是先把齐晔挪去草屋住着,再慢慢商量分家这事儿吧?”   江茉轻声冷哼, “不去, 既然没分家,我和齐晔就能住在家里, 凭什么赶我们走?”   齐晔咳了几声, 抿唇垂眸, 乌沉沉的眸子里满是坚定,“我死也要死在家里。”   王红芬气得动了肝火,指着齐晔的鼻子骂道:“行!那你就死在这儿!你要是传给我们, 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齐振华离开之前,回头痛心地看了一眼齐晔,“你太让叔叔失望了……你怎么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只顾自己, 都不管你叔叔婶婶还有你侄子的死活了!”   齐晔无动于衷,神情漠然。   -   回到东屋, 王红芬和齐振华仍旧火冒三丈,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起来。   “齐振华,你这侄子现在真是翅膀硬了啊!说什么他都不听了!早知道就不该给他娶媳妇!以前都好好的,江茉一来, 他就彻彻底底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他就是脑子都烧坏了!非要赖在那屋子里,反正要死的,他去那草屋里死了多清静!在这儿成闹挺呢!”齐振华骂骂咧咧,忽然想起自己那命不好死得早的大哥,齐晔他爹,临死前也是闹腾得家里鸡犬不宁。   父子俩都这个德行,都是祸害!   王红芬怒笑,“齐晔傻,江茉可精得很!那小蹄子最会算计,肯定想着趁齐晔死之前,和咱们分了家。等齐晔一死,就拿着那些钱改嫁呢!”   “那可不行,咱们齐家的钱,绝对不能落到外人手里。”齐振华更加坚定决心,“这家不能分!”   “打死不分家!”王红芬也斩钉截铁地点头。   过了一会儿,她起身瞧了瞧齐晔屋子里的亮光,幸灾乐祸地撇嘴道:“江茉那小蹄子天天睡那屋,说不定很快也会染上那病!他俩一块死了最好!一了百了!”   -   第二天。   齐晔病容苍白地出现在灶屋里,一边咳,一边熬粥,蒸窝窝头。   王红芬心有余悸,可不敢让他再浪费粮食,他煮的早饭没人敢吃啊!全便宜了他和江茉那个小蹄子!   她连忙跑过去,“你还病着呢,快去歇着吧。”别出来瞎晃悠害人了!   齐晔睫毛颤了颤,想起以前他发烧到全身滚烫仍要洗衣服做饭,忽然就学着江茉那样,嘲讽地勾了勾唇角。   王红芬现在总不是良心发现,开始关心他了。   只是怕他把病传给他们罢了。   齐晔又想起江茉说的话,不能让垃圾人得逞,垃圾人难受了,她就高兴了。   所以王红芬让齐晔走,他都当耳旁风,偏不走。   不仅不走,还对着王红芬熬粥的锅里使劲咳。   王红芬简直气得心肝脾肺肾都要炸了。   以前齐晔多老实巴交啊!怎么变成这样了!跟个无赖似的!气死个人!   肯定是江茉那小蹄子教他的!   想起齐晔没娶媳妇前那听话懂事又孝顺的样子,王红芬眼角直抽抽,第四百三十九次后悔,当时怎就觉得给齐晔娶媳妇能娶回来一个能干贤惠的媳妇,帮着家里做事……   失算啊!太失算了!   她王红芬大半辈子算计别人,占别人便宜还没输过,这次在江茉身上,真是栽大了!   -   王红芬心惊胆颤熬完那锅粥,纠结了半晌,也不知道齐晔咳出来的病星子有没有飞进去,还能不能吃。   但粮食不能浪费,她和齐振华硬着头皮吃完,终于还是忍不住商量一番,找齐晔说道。   “齐晔,我和你叔想了想,分家可以,但你们俩必须净身出户。”   江茉立刻把手里的筷子往地上一扔,啪啪响,“凭什么?分家分家,家里什么都不分给我们,这也叫分家?我们净身出户,等着饿死啊?”   王红芬也来气了,“你能饿死?你手里还有你娘给的一百块呢!齐晔去城里当什么老师,赚的钱也一分都没交给我!这还哪是一家人的过法!分了算了!”   江茉冷笑,也不知道王红芬脸皮能厚成这样,“我娘给我的嫁妆钱,齐晔拼了命赚来的钱,你也好意思要?”   王红芬挺胸抬头,振振有词道:“你们吃穿住用都在家里,钱本来就都该上交归我管!”   “齐晔这些年给家里赚了多少工分,上交了多少钱,吃穿住用又是什么样的,咱们算算?”江茉捏紧口袋里的小本子,漂亮的眸子里满是嗤意,准备好随时甩出来。   可齐振华已经因为江茉这句话而心虚了,他拉扯着王红芬,“行了!别和她计较了!咱们不分家!”   本来就不占理,分家肯定不可能让齐晔江茉净身出户的。   还是再忍忍,忍到齐晔撑不下去了,一分钱不花把他裹在草席里一埋。   再赶紧让江茉改嫁出去,江茉这么漂亮说不定还能再收一回彩礼钱,多好!   -   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如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小孩子抵抗力弱,齐晔这病会传人,又要命,他们连夜把齐杰送回了王红芬她娘家住。   本以为齐杰不在,就再无后顾之忧。   谁知道几天过去,王红芬彻底扛不住了。   齐晔在家里病病歪歪地咳,不去上工了,也不干家里的活儿。   除了煮饭这事很积极之外,齐家里里外外的事都压在王红芬身上。   以前松快惯了,现在齐晔这么一撂挑子,王红芬很不习惯,累得够呛。   更重要的是,齐晔江茉这夫妻俩屁事不干,还要吃家里的,用家里的,王红芬心里越想越不甘心。   凭什么她跟个老妈子似的伺候这两个祸害!   她又拉着齐振华连夜商量了一番。   -   第二天清早,齐振华和王红芬再次进了齐晔和江茉的屋子。   他们不是敲门进来的,而是直接闯进来!   看到躺在地铺上苟延残喘的齐晔,王红芬和齐振华先是一愣,怎么病成这样还睡地上,江茉好狠的心呐!   但转念,两人又觉得关他们什么事?还是先把齐晔弄出齐家再说!   齐晔和江茉也愣了。   没想到王红芬和齐振华居然这么不要脸,过分到这个地步,居然想强行把齐晔拖出去。   幸好齐晔身子强壮力气大,他死死赖在地铺的褥子里,腱子肉又硬又厚。   王红芬和齐振华使了吃奶的力气,才拽着他连人带被移了半寸。   “……”   他们不死心,喘着粗气问:“齐晔,你去后边草屋养病又怎么了?亲戚一场,我们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非要闹得这么不好看?”   齐晔反正不说话,闭着眼,按江茉教他的那一套,假装睡得死沉,就是不醒。   老实听话了这么多年,齐晔最近才发现,原来装傻充愣去气人,这么畅快!   感觉到叔婶在身边咬牙切齿、气急败坏地跳脚,齐晔心里偷偷乐着。   江茉也没在旁边看热闹,她去队里摇人了。   披着小花袄,乌黑长发散乱地垂下几缕,眼角微湿,一副被黑心叔婶欺负的小可怜模样,谁见了不生起一抹怜惜同情。   等到王红芬和齐振华费了老鼻子力气,终于把齐晔的半边身子拽到门槛边,满头大汗停下来歇一会儿的时候——   就看到江茉哭哭啼啼跑回来,身后跟着乌泱泱一群人。   “齐晔病了?哟!怎么病成这样啊!”   “这孩子,平时壮得像头牛,现在……现在都快认不出了。”   “齐振华,齐晔病了你就不管了,把他扔去草屋里自生自灭?他到底是不是你亲侄子啊,这么狠心!”   “王红芬,当初齐晔没了爹娘,你和齐振华巴巴地抢着照顾齐晔,当初你们俩多好的人啊,怎么现在越活越回去了呢?!”   “齐振华,你大哥大嫂要知道你这样对齐晔,只怕要从棺材板里跳出来骂你!”   ……   乡亲们你一句,我一句,话里话外对齐振华和王红芬都是谴责质问,问他们为什么不照顾齐晔,反而还要把他扔出去,唾沫星子喷得她们抬不起头。   终于大伙儿骂累了,歇口气的间隙,王红芬愤愤不平地回了一句,“他那病传人!会死人的!难不成我要留着他在家里,害死我们一家人吗?!”   众人一愣,就听到江茉娇软的声音轻轻响起,“婶婶,我不怕齐晔把病传给我,也不怕他害死我,我一个人照顾他就行了,求你了婶婶,你就让他留在家里吧。”   江茉的哭腔是颤的,眼角微红,无助可怜,又让大伙儿心疼怜惜了一把。   王红芬被江茉这一变脸,彻底镇住了,江茉什么时候这么低声下气说过话?   这小蹄子变脸比那翻书还快啊!她真是狐狸精变的吧?!   瞧瞧这哭哭啼啼的委屈样儿,把队里这些男人心疼得哟!就连那些妇女们也心软了,实在看不下去。   唾沫星子再次飞到王红芬和齐振华脸上。   “齐晔这媳妇儿真好真懂事啊,对他真是掏心窝子的好。齐振华你是齐晔的亲叔叔,怎么对齐晔反而还比不上你嘴里的一个外人?”   “我算看出来了,人活这一辈子,还是得靠夫妻俩相互扶持。”   “王红芬,齐振华,你俩要是就这么把齐晔赶出去,那真叫丧尽天良的啊!人在做,天在看,会有报应的!”   “……”   一人说一句,沸反盈天,说到天彻底黑下来的都不带停的。   王红芬和齐振华心累无比,最后再三保证,绝对不会把齐晔赶出家门,绝对让他好好养病。   大伙儿总算满意,消停下来,各回各家。   等到齐家院里重新安静,王红芬气冲冲回屋,开始收拾起衣裳细软。   齐振华跟进来,诧异道:“你这是干什么?”   王红芬将包袱一挎,白他一眼,“我干什么?我回娘家!他们不走,我走!我走总行了吧?总不可能留在这儿受苦受累,吃不好,睡不着,成天担惊受怕会染了那病!”   齐振华反应过来,也连忙收拾起来,“行!咱们赶紧走!把齐晔赶走这事,咱们确实不占理,咱们走总没人说了吧?”   “就是。”王红芬骂骂咧咧,“既然江茉愿意照顾他,那就留这儿照顾他好了!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屁事都不会干,我倒是要看看没了我们,这家里要乱成什么样!”   齐振华一边收着东西一边提醒道:“家里值钱玩意儿都带走,免得咱们不在,被他们偷偷藏起来,占了便宜!”   想到这里,他忽然回头道:“之前齐晔他——”   王红芬忙打动齐振华的话,“你小点声!别被听到了!放心吧!我都带上了,那些宝贝哪能忘了啊,快走吧,咱们走夜路回去,这家里我真是一晚上都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你说咱连自个儿家都待不下去,这叫什么事啊?”齐振华附和着,抱怨着,挎着王红芬的胳膊,急急地迈出屋子,朝外走去。   两人连背影都透着十足的郁闷,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   王红芬和齐振华一走,江茉就觉得连空气都变得新鲜自由起来。   齐晔也松快了,不用总装咳。   单独过了几天日子,他才发现,没有叔叔婶婶在的生活,有多自在快活。   可是齐振华在王红芬娘家却有些坐不住。   那儿毕竟不是他家,且他一个大老爷们儿住在丈母娘家,总有人说闲话,看不起他。   王红芬娘家在隔壁生产大队,他和王红芬每天来西丰生产大队上工也远,天不亮就要起,摸着夜路吹着寒风走上一个多小时。   一天两天还好,捱久了,真受不了。   于是乎,齐振华和王红芬每天上完工都要回齐家看看,惦记着齐晔到底怎么样。   倒不是关心齐晔,只是那心一直在油上煎熬着。   盼着齐晔能痊愈是最好,还能给家里赚工分赚钱,真病死了也就罢了,只能怪他自个儿命不好。   但现在这么不上不下,他明明油尽灯枯却又死赖在家里,张口吃饭闭口要钱,什么事都干不了,还不能赶走他,不然会被唾沫星子喷死。   唉……王红芬和齐振华闲下来就想这事,成宿成宿叹气,真不知道要怎么办。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着都快开春了。   生产大队里安排的活儿越来越多,春耕又要好一阵忙活。   王红芬和齐振华回家越来越晚,脚步拖沓,倦容难掩。   这天关上灯,两人又忍不住合计起来。   齐振华在被窝里抠着发干的脚皮思索,“齐晔到底怎么回事啊?瞧着那么严重,成天咳咳咳的,像是没几天好活了,可这都过了多少天了!”   王红芬也纳闷,“别说那小蹄子想出法子,骗咱们的吧?她鬼主意多着呢!”   齐振华想了想,摇头道:“不可能,齐晔那傻小子咱们看着长大的,你什么时候见他撒过谎?他是最老实巴交的一个。”   王红芬翻了个身,冷哼道:“你也太相信你那蠢侄子了,他现在就是那小蹄子养的一条狗似的,叫他干啥就干啥,让他骗骗咱们那还不是洒洒水似的?”   “……”齐振华想起齐晔疼媳妇儿那模样,也忍不住皱起眉,“他们好像是在镇上卫生所看的病吧?咱们明天找队长请个假,去镇上问问?”   王红芬猛地坐起来,“不行!谁知道那小蹄子有没有和镇上卫生所的医生商量好!咱们直接去县城!去大医院问去!”   两人一拍即合,第二天就火急火燎去请了假,赶去县城医院。   耽误一天工,王红芬又是心疼,但她最着急的,还是想知道齐晔这病到底怎么回事,会不会死……万一传人也是骗人的呢?!   -   县城医院。   王红芬来了才知道,想找医生问问还得先交挂号费!   这她哪舍得出钱啊,在医院大门口站着,进退两难。   正这时候,齐振华忽然拽着她道:“你瞧瞧!那边走过来那个医生,是给我治腿的那个!你上回也见过的,咱们要不找他问问?”   王红芬眼睛一亮,“你总算聪明一回了!都是熟人了,他给你治腿收了咱们那么多钱,现在随便问问,总不至于再找咱们要钱吧?”   王红芬理所当然地想着,大步跨上去,挡住了那位医生的路。   “陈医生还记得我吧?”齐振华也过去,弯腰拍拍自个儿的腿,“上回我腿断了,就是你给我接的!”   陈医生当然记得他们两个,并且印、象、深、刻。   他皱皱眉,神情淡漠道:“什么事?”   王红芬连忙接着说道:“是这样的,我侄子病了,他每天发烧,没力气干活,咳得厉害,听说那病还会传人!”   齐振华眼巴巴接话,“陈医生,真有这样的病?他都病了好多天了,还有多久好活啊?想治好的话,得花多少钱呐?”   “……”陈医生沉默半晌,从这对不要脸的夫妻神情和语气里推断出。   他们不关心那位侄子的病,只关心他会不会死,还有多久死。   但他们口中侄子的病……   陈医生何等聪明,当即垂下眼,反应过来后轻哼一声道:“的确有这样的病,花钱治这样的病那就是无底洞。至于活多久,得看命……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一辈子。”   说完,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转身走了,留下王红芬和齐振华如遭雷劈,愣在原地。   一、一辈子???   两人齐齐傻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绝望。   齐晔还不知道多久死呢!   他们总要回家,回家就得面对齐晔,既要担心被他传染,又要花钱给他治病。   万一那病要治一辈子,家里就得不停花钱,那真是无底洞啊!   可不管他吧,肯定要被人戳脊梁骨骂死!   完了完了,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王红芬心如刀绞地咬着牙,“回去分家吧……分了得了。”   齐振华也是无精打采愁眉苦脸,“好,赶紧送走这瘟神。”   -   王红芬和齐振华奔波一天,心情比身体更难受。   回到自家院里,看到齐晔又病歪歪在后院那些枯藤底下咳着,更是一阵头晕目眩。   江茉看见王红芬回来,立刻伸出漂亮白净的手掌,“婶婶,齐晔的药吃完了,你得给我们钱去买药。齐晔这些年都在给家里赚钱,总不至于到了他需要买药救命的时候,你们不管吧?”   王红芬彻底崩溃,几乎是嘶吼着喊道:“分家!以后日子分开过!”她是真不想管这摊子烂事。   江茉一愣,“分家?我们没想分家啊,为什么要分家啊?”   她这迷茫又无辜的样子,把王红芬差点气炸,“当初可是你们要分家的!”   “喔,但我们现在后悔了,不想分家了呀。”江茉灿烂的笑容气死个人。   齐振华算是听出来了,“我知道了!你们就是想赖在家里!让我们挣钱!供你们吃喝!给你们买药!被你们拖累一辈子!”   江茉懒洋洋地拨弄着手指尖,“是婶婶说的,都是一家人,当然要一辈子不分开啊。”   王红芬气得胸腔剧烈起伏,真的快要炸开,“你休想!你们俩今天这家,分也得分!不分也得分!”   “哪有逼着一家人分家的啊。”江茉像是被王红芬吓到了,拍拍胸口道,“现在都提倡和睦团结,要是我和齐晔不愿意分家,叔叔婶婶又要赶我们走,还不知道要挨什么批评呢?”   齐振华同样气得直翻白眼,他也不傻,听出江茉的话里有话,就是想拿捏他们呗。   “你说!到底要怎么样才愿意分家?”   江茉又娇又作的性子上来了,掀掀眼皮要笑不笑道:“是你们想分家的呀,怎么语气那么凶,一点求人的态度都没有呢?”   王红芬和齐振华死死瞪着江茉,眼里快喷出火来。   真是气不活了,愿意分家已经是她们做出最大的让步,想到家里不少东西要分给江茉齐晔,心里头正疼得直滴血。   没想到江茉居然还拿乔上了?!真是不知好歹的*货!   江茉忽然又委屈巴巴地啧了一声,“我最讨厌别人这样瞪我了,你们到底有没有诚意啊?多求我几句,我可能就愿意分家了呀,你们不试试吗?”   王红芬气得脸红脖子粗,眼睛瞪得更大了。   和江茉分家分钱分物什还得求着江茉?!这叫什么理啊!   王红芬正想破口大骂,却被齐振华死死牵住,“忍一忍!等把家分了,她们搬去那茅草屋住,没日子好过的!”   王红芬一想,也是,现在低声下气说两句没什么,以后看谁笑得久笑得好!   她捏紧拳头,压着声音道:“茉啊,算婶婶求你了,求你分家,成吗?”   齐振华也郁闷地耷拉着眼角,“叔也求你,你就带着齐晔一块搬出去吧,以后各过各的日子。”   “可我们不能一辈子住草屋呀,听说齐晔他爹还留了块宅基地……”   “那块地你们拿回去!上头种的菜!都归你们!”王红芬咬牙切齿,心如刀割。   “家里这些家什我也不喜欢,就算分给我,我也不会要——”   “我们换算成钱和票,补给你,行了吧?!”齐振华声音发抖喊出这句话。 第20章 第 20 章 【二更】   江茉看到那块宅基地的时候就想过, 到时候一定要让王红芬和齐振华求着她分家,乖乖把这块地送到她手里。   如今愿望实现,江茉开心地翘了翘嘴角, 对这两个垃圾人又有了祝福。   希望他们分家之后,日子越过越糟,一地鸡毛,悔不当初, 报应不爽。   -   分家不是一件容易事。   光是清点家里那些物什,就花了整一天功夫。   不过齐家也没太多东西,无非就是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坛坛罐罐、柴米油盐、针头线脑的鸡零狗碎。   江茉全看不上眼, 站在院里看王红芬和齐振华忙得满头大汗地清点完, 她摆摆手道:“这些全换成钱和票,我要用新的。”   江茉对物价不清楚, 但齐晔门儿清, 他还在咳, 并且盯着齐振华一个个在算,这个罐儿值几两米,那个被褥值几匹布。   王红芬牙关紧咬, 恨恨地想:用新的用新的!你这败家玩意儿就使劲造吧!倒要看看你们以后日子过成什么糟糕样儿!   到了第二天,才彻底分算好。   江茉不急不忙拿了钱和票,瞥一眼王红芬, 洞穿一切的笑,“婶婶还藏了不少私房钱没分给我们吧?”   其实分家肯定分得不公平, 江茉早就知道。   这些明面上看得见的物什,王红芬没办法,只能清清楚楚地分给他们一部分,可这些年来, 王红芬捏在手里的钱,齐晔可不知道有多少。   乡下人又不会记账的,王红芬也没那精巧心思。   反正就是一家子一块挣,一块花,剩下的钱和票都攒在她那儿。   齐晔以前傻,不会过问这些,家里的钱给他花多花少也不介意,只要有口吃的,有衣穿,就行了。   王红芬听到江茉这样问,立马板起脸,仿佛尾巴被谁踩了似的,色厉内荏地大声道:“你说话注意点啊!又往我身上泼脏水!这些年来我辛辛苦苦操持着这个家,我图什么了我?还要被你血口喷人,说我私底下藏钱?我真是冤枉啊我!”   眼看着王红芬说着说着,就要哭天抹地,赖在地上撒起泼来,江茉也是烦得很。   反正她是不相信,王红芬这些年总共才攒了五十块钱,分到她和齐晔手里,才二十块?这是哄鬼呢!   不过,算上那些零零碎碎的物什,换算出来的钱和票证,还是有一些的。   所以,江茉也只是顺嘴提了一句,没打算现在就和王红芬算总账,非要王红芬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羊毛是要薅的,但也不能一次性就把王红芬薅秃噜了皮。   让王红芬一家子再修养修养,下次再来薅,薅个大的!   江茉想起自己还藏在手里的那些“证据”,连齐晔都没告诉过的,到时候肯定能送王红芬和齐振华一个大惊喜~   -   江茉和齐晔就带着一些随身衣物细软,离开了齐家。   走的时候,王红芬正在用竹篾编成的大扫帚洒扫院子,恨不得直接把他们俩抽出去。   瞧那小狐狸精得意的样子,她那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回分家,真是亏大了!   钱、票都给了不少出去,而且以后齐晔不给家里干活了,挣回来的工分和钱都少了一大半!   可是也没辙,齐晔得了这病,要是赖在家里不走,除了多两张嘴吃饭之外,成天让人担惊受怕之外,没有任何用处,江茉又好吃懒做,牙尖嘴利,成天惯会气人!   王红芬盘算了一阵,望着江茉那扭着细腰的背影,还有齐晔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样子,直接呸了一口。   两个祸害!总算走了!   几户邻居这两天,也都看到了齐家的动静。   这会儿王家大媳妇也忍不住探出脑袋,在墙头问道:“齐婶子,你们这是彻底分家过了呀?”   “那是。”王红芬收回目光,总算松了一口气,捶了捶这段日子累得酸痛的后腰,“唉,这事儿总算翻篇了,我以后也能好好过日子了。”   “你们家最近,是挺闹腾的。”有人多嘴说了一句,语气里满是幸灾乐祸。   王红芬翻了个白眼,“还不是江茉那小蹄子命里带衰!自从她来了齐家,什么好事都没有!成天鸡飞狗跳!你们瞧瞧,她都快把齐晔克死了!”   众人一愣,想想王红芬说得有道理,也都奇怪。   齐晔从小身体那么好,长大后更是生产大队里卖力气的一把好手,怎么就得了这种怪病呢?   王红芬仍旧嘴碎,喋喋不休,“你们也都注意着,离那两个丧门星远点啊!别被他们传了病,又跑来怪我。”   大伙儿脸上神情忌惮,颇为复杂。   见大家都不说话,王红芬说得更起劲儿了,她这段时间忙里忙外,累得跟陀螺似的,都好久没和大家闲话家常了。   索性放下扫帚,走到门外,插手说道:“我和你们说啊,那江茉离了我们家,齐晔又病着,她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的,以后咱们就等着看吧,看她怎么天天哭。”   有人也小声道:“确实,我想想都难捱,齐晔那样子也不像能下地干活的,你们说她那柔柔弱弱的样子,以后可怎么撑起一个家?”   “还是她姐姐命好啊。”有人的娘家在江宁生产大队,对江家也算是知根知底的,“她姐姐嫁去了县城,住进了军区大院,现在每天舒坦着呢!”   “哟,这都是两姐妹,怎么……”   “我和你们说,这事啊,说出来肯定吓你们一跳,她姐姐嫁的人啊,本来还是江茉的结婚对象呢!”   “啊?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啊!”   几个妇女围在一块,闹闹哄哄地唠起嗑来,说长道短,越发热闹。   -   另一边。   江茉和齐晔浑然不知自个儿又成了生产大队里热议的对象。   不过也早有预料,乡下没什么大事发生,生活平静,日复一日,哪家的狗生了几个小狗崽子,谁家的夫妻拌了两句嘴,都值得拿出来说道半天。   更别提分家这样的大事,肯定很快便会传开。   此时的两人,并没心思理会那些背后的闲话,他们站在荒废的宅基地前,望着那被风吹得摇摇欲倒的草屋,还有一大片空旷的菜地。   最冷的冬日已经过去,再过两天,就是立春。   菜畦里还没开始播种,现在看上去光秃秃的,去岁收获的那些大白菜、芥菜都收在了齐家地窖里,他们一颗都没要。   可就是这样一副百废待兴的景象,江茉正瞧着,却听到身边的齐晔在憨憨地笑,劲壮的肌肉笑得一鼓一鼓的,看上去十分好捏。   江茉奇怪地看他一眼,顺手捏捏他的胳膊,“你笑什么?”   齐晔浑身僵直,俊脸微红,眼角眉梢的笑意还未退去,脖子上青筋暴起,磕磕绊绊回道:“我、我就是想起了毛.主.席说的那句话,所以高兴。”   “哪句?”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江茉眉梢扬了扬,“不错,越来越有文化了呀。”不愧天天在她身边耳濡目染。   齐晔脸上不好意思的红晕越发明显,黑沉沉的瞳眸往下压,挠挠头,假装看向旁边。   他就是不经夸。   江茉弯起唇角,拍拍他的胳膊,开始拉着他规划起来,“你瞧瞧,咱们接下来,就在这儿起一幢小木屋,怎么样?”   现在这个年代生产大队里起房子,没有水泥钢筋,就是用木头、泥土堆砌出来的。   江茉想着,正好起一栋田园风格的小木屋,干净简单又别致。   她想要的,是二十一世纪度假村里还能见到的那种漂亮小木屋。   才不要像村里其他的土屋那样,灰扑扑的,又土又丑。   不过,齐晔肯定是理解不了的,他使劲点头,眸子里闪着对未来美好憧憬的小星星,“我要起一幢最结实的房子!”   “还要最漂亮。”江茉纠正他。   他更傻乎乎地卖力点头,“好,最漂亮最结实的房子。”   江茉又拉着他挪了几步,“后边这片地方,可以用竹篱笆围起来,咱们每天吃的菜肯定还是要种的,可以再养一条狗看家护院,但鸡就不要了,它们太臭。”   “还有这里可以盖个双层的狗窝,我们养两条狗吧,两只一起玩儿。要是有多余的木料,再给它们建个滑滑梯或者跷跷板之类的,肯定很有趣。”   “这儿要单独圈一片小平地当院子,放两张躺椅,种葡萄藤,夏天在这儿乘凉看星星。”   “外面露天的这个地方也可以搭个灶台,天气好的时候,你就在外头做饭,正好可以陪我说说话,解解闷儿。”   “对了,还要有片小花园,种种花,不然家里颜色太单调,丑死了。”江茉思忖着,指着东南角,“就种那边吧,多弄几片,可以种不同的花木。”   齐晔不停点头,认真盯着江茉的唇瓣开阖,努力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   “要是这里能挖个水池子就最好了。”江茉脚尖轻点,指尖朝地画了好大一个圈。   “养鱼?”齐晔长睫轻颤,试探地问道。   “游泳!”江茉知道他肯定无法理解,只好解释道,“游泳池你知道吗?”   江茉喜欢游泳,对于她来说,这是最好的健身方式,还能减压,很舒服。   齐晔却摇头,游泳池是什么,他听不懂,他知道东丰江里能游泳,村外那条小河也能游泳。   但他下意识觉得危险,这两个地方,每年都要淹死不少人的。   齐晔想了想,忽然觉得江茉好聪明。   挖个水池子游泳,没有礁石暗流,就不会出事,非常安全。   齐晔悄悄下定决心,起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给江茉挖个游、游泳池!   -   “齐晔。”江茉又在喊齐晔的名字。   齐晔回过神来,看到江茉背着手,笑容十分漂亮,“你呢?关于咱们的新房子,你有什么要求和想法,尽管说,以后那是我们俩的家,你也要住得快快乐乐的才行。”   齐晔内心一动,小声试探着看向江茉,“我、我想一个宽敞点的地铺。”之前那个地铺都打不了翻身,齐晔长手长脚,睡得挺不舒服的。   听到齐晔的话,江茉忽然扑哧一笑,“你就这么点出息啊?”   齐晔红着脸,眸光里全是倒映出来的江茉的笑容。   “咱们这么大的新房子,当然要一人一间房呀!你还睡什么地铺啊?”   “以后你就有自己的房间了,比齐家的那间大多了,而且还会很漂亮!怎么样?你期不期待?开不开心?”   江茉伸手比划着,笑靥如花,以为齐晔会很高兴。   “……”齐晔却忽然垂下眸子,唇角紧紧抿着。 第21章 第 21 章 【三更】   两人在草屋里将就了一晚上。   早上起来, 江茉还没说什么,齐晔就板着脸,皱起眉, “这地方咱们不住了。”   江茉赞同地点头,她也觉得这儿简直不是人睡的。   可她不知道,齐晔皮糙肉厚,什么苦都能吃, 在哪都能睡着,再差的环境对他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他只是心疼她, 觉得她不该睡在这种破草屋里, 跟着他吹风受冻。   但是两人商量了几句,发现似乎没地方可去。   新房子还没盖好之前, 除了这间破草屋, 两人无家可归, 简直非常心酸。   江茉想了想,决定去她的小姐妹王春雨还有宋秋那儿打听打听,生产大队里哪儿还有空房子可以借住一段时间, 或者看谁家有多余的屋子。   而齐晔,则担着两个水桶和铁锹,去村外那条小河边挖泥。   盖房子的第一步就是要拓土筋, 这是个费时费力的大工程。   齐晔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和江茉的房子了,他一天都不想多等。   幸好那条小河边都是黄油泥, 粘性好,结实耐久,生产大队里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盖房子,都是从那儿挑土回家, 拓土筋。   齐晔力气大,脚程快,他强健有力的臂膀挑着两个水桶,去河边用铁锹把桶装得满满的,又飞快地运到打谷场那边。   这季节才刚开春,打谷场上空空如也,正好有一大片空地,可以敞开了拓土筋。   当然,见着人的时候,他还不忘咳嗽两声,假装病还没全好。   等到江茉逛了一圈,去找齐晔的时候,他在打谷场上的黄泥已经堆了大大一堆,正把小麦的外壳子和担来的河水拌进去。   这会儿冬末的寒气还未散尽,他却热得只穿了一件背心,肌肉线条流畅而漂亮的膀子一下又一下地甩着,汗水肆意洒开,荷尔蒙的力量涌动在空气里,挥舞着那铁锹,将黄泥拌得黏糊均匀。   看到江茉过来,他连忙放下手里的铁锹,擦擦满额头的汗,笑得露出白牙,“你饿不饿?”   抬头看了看天,已是正午,她肯定饿了。   “我吃过了,来给你送饭的。”江茉背着的手露出来,还提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放了一碗粗粮饭,一碟小咸菜。   干力气活儿吃这种没有油水的简陋饭菜,肯定很快就饿。   但齐晔过惯了苦日子,以前在齐家干很多活儿,一日三餐吃的也是这些,所以他早就习惯了。   他抿唇害羞地笑了笑,因为江茉第一次给他送饭,所以心里止不住的乐。   接过竹篮,他拿出饭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江茉瞧他这样,心里却轻轻叹了一口气,这大傻子,有口吃的就乐得找不着北。   可想而知以前他在齐家遭过多少苛待。   不过幸好,一切都过去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江茉抿了抿唇角,继续说道:“王叔人好,咱们的灶台没起好之前,都可以去他那儿吃饭。”   王叔就是王有根,他家院子就连着齐家。   自从上回江茉说准了冬捕有危险,而王有根又叮嘱了他儿子王春分,成了冬捕小队里唯一没受伤的人之后,王有根看江茉的那个眼神……   虔诚又隆重,活脱脱像是见到了活神仙。   正好王有根的小女儿王春雨和江茉关系也好,王有根更是热情,今天一见着江茉就说:“你们住在那个茅草屋又开不了伙,吃什么啊?这样吧,以后你俩就在叔这儿吃!多煮你们一口饭,也不算什么。”   齐晔听着江茉这样说,扒饭的动作顿了顿。   原来有时候,随口喊出来的一个“叔”,竟比亲叔还好多了。   江茉摸摸他的脑袋,打断他的胡思乱想,“你累不累?下午继续干活儿?”   “嗯。”齐晔重重点头,嘴里还包着饭,便迫不及待地回答江茉的话,声音听起来颇有些含糊不清,“我找队里借了土筋模具,待会儿把这些都拓好,正好可以让它们都晒一下午的太阳。”   江茉对这些事不懂,但她知道齐晔是生产大队里一等一的能干人儿,肯定能把土筋拓得很完美。   上午还听王春雨说,生产大队里有几户人家盖房子,都是请齐晔去帮的忙,他盖出来的房子特别结实牢固,谁见了都要称赞一句。   不过,除了结实,江茉对房子最在意的一点,还是它漂不漂亮。   这一点,江茉知道不能依靠齐晔这七八十年代的直男思维,还是得靠她自己。   给齐晔送完饭,江茉下午继续和王春雨还有宋秋她们唠嗑打听,顺便在脑海里构思构思房子的设计。   她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衣食住行,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衣、食、住这三点,若是不满意还可以随时更换。   可房子在“住”的这方面上,却是一锤定音,如果这次的新房子不满意,她短时间内可换不了了。   所以江茉对这事儿特别上心,不止昨晚拉着齐晔一直聊她的构想聊到大半夜,今天还在想有什么可以改进的,或是遗漏的。   -   黄昏将近。   齐晔把拓好晒得凝固的一块块土筋搬回宅基地上,继续风干着。   干完这些事,他又去河边洗了洗,换了身干净衣服,刮掉新长出来的胡须,才来王家接江茉。   王家的人看到齐晔过来,除了王有根、王春分和王春雨,其他人都下意识捂住口鼻,想起王红芬说过的话。   齐晔的病可是会传人的!   不过……好像没看到他咳嗽了?怎么回事?   “齐晔,你的病好了?”王有根关心地问他,可还不等齐晔回答,他眼底的那些诧异就都化成了理所应当。   他就说嘛!江茉这么神,齐晔怎么可能真病死?!就算有病那也很快就会奇迹般地好了呀!   王家一大家子脸上的惊容倒是还保持着,望着齐晔生龙活虎,面色红润,穿着刚换上的衣服都遮不住他身上那股子力量勃发的气韵,一个个都非常不可思议。   这就好了?   这还是他们前几天看到的那个病病歪歪咳得半条命都快没了的齐晔吗?   齐家院子里,王红芬和齐振华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动静,也都出来了,踮脚抬头朝这边张望着。   齐晔病好了?   就出去一天,这就好了?!   不!这不可能吧!!!   在王红芬和齐振华不可置信的目光中,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是江茉教他的那套说辞,“我也不知道,还没去卫生所看看呢,不过今天强撑着身体拓了一天土筋,出了几身汗,好像就不咳了。”   众人虽然惊讶,却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个,都是乡亲,病好了当然更好。   可是那边王红芬和齐振华却彻底傻眼了,要崩溃了。   齐晔的病,他们才是看得最清楚的,当时那个要死要活啊,怎么刚分了家就好了?可以干活了?能挣工分了?   王红芬后悔得差点要咬掉舌头,齐振华也是宛如头顶劈下来一个晴天霹雳。   半信半疑之间,两人对视一眼,压低声音商量起来。   “齐晔病这么快就好了?我怎么瞧着那么玄乎呢?”   “别是真骗了咱们,为了和咱们分家吧?”想到自己低声下气求江茉分家的样子,王红芬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怎么就被那小蹄子给骗了呢?明明知道她惯会骗人的!   “可上回那个陈医生也说有这样的病啊!总不可能陈医生也和他们合起伙来诓我们吧?”齐振华还是有点不相信。   王红芬瞪他一眼,“真有这病,但齐晔也可以装病啊!”她气得直跺脚。   齐振华仍然瞠目结舌,“齐晔那傻小子,真这么会骗人?别说撒谎,他以前连绕弯子说话都不会的。”   “就是跟江茉那个狐狸精学坏的!”王红芬翻了个白眼,叉腰道,“不行,我得让他们搬回来住!别想分家!”   “……这家都分了,哪能再搬回来啊?”齐振华想想那诡计多端的江茉,就觉得头疼,“再说了,他们千方百计分了家,怎么肯再回来。”   王红芬咬牙切齿,“那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这两个畜生!他们居然敢骗我!敢骗我!”   王红芬气得浑身颤抖。   齐振华依旧有些难以置信,“万一、万一他真是干活出了几身汗,病就好了呢?”   “这鬼话你也信?”王红芬伸手去戳齐振华的脑门,“你们齐家人脑子都不灵光,齐晔被那小蹄子迷得晕头转向的,你也被他们三言两语就骗了!真要这么容易就好了,那还那么多钱看病买药干什么?”   “可……”齐振华被批得垂下脑袋,想起来就没脸,“当初是咱们苦苦求着她分家的啊,这会儿还怎么反悔?就算豁出去咱们两张老脸,除了被人看笑话,也不能让他们回来啊。”   王红芬咬着牙,“你放心!我都已经想好了!”   她急匆匆迈出院子,冲到王有根家。   齐晔他们还在说话,正准备去堂屋里吃饭,就看到王红芬一脸堆笑地喊道:“小晔啊,茉啊,怎么忙了一天都不回家吃饭,还到邻居家来串门来了?”   “……”江茉就静静地看着她表演。   果然,王红芬非常不要脸地伸手来够齐晔的胳膊,“小晔啊,家里饭菜都凉了,走啊,快回家吃饭。”   齐晔躲开,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已经分家了。”   王红芬一愣,表情流露出一秒的尴尬后,又满是笑容,“你这孩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啊,你可是我和你叔的亲侄子!分这么清楚干嘛?”   她想拉齐晔,可齐晔灵活得很,她努力够了好几下,连齐晔的衣角都碰不到。   但是王红芬没有气馁,又把视线转向江茉,“茉啊,回家吃饭吧,你瞧瞧你们老吃别人家的,这多不好意思啊。”   江茉没动弹,问出一句让王红芬很没有面子的话,“吃饭不会还要收我们的钱和粮票吧?”   王红芬脸上的笑差点就绷不住了,几乎是磨着后槽牙在说:“瞎说什么呢,你呀就是爱开玩笑,一家人还收什么钱呐?我是瞧你们俩盖个房子多难啊,又没钱又没吃的,还睡在那草屋里,多可怜啊。”   “所以你们呐,就还是回来吃回来住吧,啊?”王红芬终于说出她的目的。   谁知道,齐晔立马就拒绝了,“不用,我们待会去镇上招待所住。在新房子盖好之前,我们一直住那。”   王红芬瞪圆了眼,怀疑自个儿耳朵出了问题。   啥玩意儿?招待所???   那种金贵地方,还要天天住?这是人住得起的吗?日子还过不过了?! 第22章 第 22 章 【四更】   招待所在这个年头, 简直非常稀有。   王红芬无法想象那里头是什么样子,但她知道,死贵死贵的, 根本不是她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能住得起的!   “你花那钱干嘛啊?”王红芬仿佛听到自己心里在滴血的声音,“家里又不是没地方住!你说说你这孩子,是钱多了,烧得慌啊?!”   她现在觉得, 迟早要把齐晔和江茉弄回来的,分家给出去的那些钱,也得要回来。   所以听到齐晔和江茉要是去住招待所, 王红芬就觉得像在花自个儿的钱似的, 那个心疼呀,眉头皱得死紧。   齐晔却无动于衷, 看了一眼天色道:“不早了, 我们吃了饭就要赶路, 先不说了。”   王红芬气得牙痒痒,挡在齐晔面前,“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家里的屋子明明能住, 你非要去花那冤枉钱!招待所就那么香?”   “起码没有烦人的苍蝇呀。”江茉轻飘飘的经过,拉拉齐晔的衣角,“进去吃饭吧, 别耽误时间了。”   江茉的话那就是圣旨,齐晔一听, 立马掀开王红芬,朝屋里走。   王红芬被齐晔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摔跤。   最后她反应过来,一屁股墩儿坐在王家院子里, 开始哭天抢地,“这侄子养大了没用啊!他都对我动手了!把我推到地上!还有没有人管了?!”   王春雨端着碗,小脸煞白地看了一眼王红芬,无语道:“江茉姐,我亲眼看到她自个儿坐在地上的,她脸皮怎么这么厚呀?”   王春雨一直在县城读初中、高中,高考没考上大学才回家,也很少和婶子婆子们八卦,所以对王红芬的极品事迹不怎么了解。   江茉翻了翻眼皮,懒洋洋道:“由着她去吧,闹一会儿没人理她,就回家了。”   王家人上上下下都很无语。   王红芬也太闹腾了,都闹到别人家里来了,要不要脸啊。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王红芬这是又后悔了,不想分家了,想让江茉和齐晔又住回去呗。   呸。   王家大媳妇感慨道:“江茉,幸好你们分家出来了,摊上这么个叔叔婶婶,日子得多糟心啊。”   王春雨也是不停念叨,“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人啊,真是开了眼了,书上我可从来没见过。”   江茉抿唇轻笑,“书上没写的,还多着呢。”   -   果然,王红芬闹了一阵子觉得没劲了,王家人都在屋子里吃饭,没人管她。   她嚎得喉咙又干又痛,彻底没劲,灰溜溜地回家去了。   齐家堂屋里,饭菜也早已经凉了。   齐振华和王红芬食不知味,就齐杰大快朵颐地吃着,他开心得很,江茉那个坏女人走了,再也没人和他抢菜吃了。   王红芬瞧着齐杰那不知愁的滋味,心中一股邪火又涌上来,筷子朝齐杰扔过去,“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以后家里要少挣多少钱,少多少肉!少多少菜!你知不知道?”   齐杰被吓得碗差点掉了,齐振华也是眼皮子一跳,忙去拉王红芬,“你发什么疯啊?对着小杰发什么火?”   有齐振华这样一护着,齐杰立刻“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王红芬心火更旺,反手对这齐振华就是一捶,“是!都怪我!怪我没看出来那小蹄子在哄着齐晔骗我!怪我不愿意住在娘家,就想搬回来住!怪我主动求着江茉分家!都怪我!就没你什么事!”   “你这阴阳怪气说什么呢?”齐振华也不高兴了,垮起脸,和王红芬大声吵起来,“你意思就是全怪我呗?觉得我不该劝你回家?劝你求她分家?”   “……”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伴随着齐杰不顾一切的哭声,真闹得鸡飞狗跳。   -   江茉和齐晔在王家吃过饭,道谢离开时,似乎听到齐家院子里传来吵闹哭喊的动静。   两人对视一眼,非常默契的一起沉默着,走向村口。   天边的晚霞还灿灿地卷积着,烧出一片糜烂的红。   映着江茉娇俏的小脸,眸底满是熠熠的碎光和笑意,“齐晔,我们真去住招待所啊?”   “嗯。”齐晔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介绍信,“我已经找大队长开好介绍信了,我们可以在招待所一直住到房子盖好。”   这是中午江茉和齐晔商量过的。   她告诉他,生产大队里大多数人家都没有空闲的屋子,就算有,那也是又脏又乱,得收拾好一阵才能住的。   再则,寄人篱下,总归不舒服,而且也不可能白住,得出钱。   江茉顺嘴说,既然都要花钱,那还不如去镇上住招待所好了。   不过,她也没打定主意,毕竟镇上挺远的,齐晔脚程那么快,也得走上一个多小时。   他每天都得来盖新房子,一来一回就得耽误快三个小时。   而且在镇上吃住都贵,又要花上一大笔钱,他们本来因为盖新房子就要花很多钱,已经是捉襟见肘。   江茉没想到,她还在考虑的时候,齐晔却已经斩钉截铁做了决定,“我们就去镇上住招待所。”   他不想她跟着他吃苦受累,钱不够可以借,以后他扛着压力慢慢还。   但江茉受过的气,流过的汗还有吃过的亏,却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   如今这年头,去哪都得要介绍信。   更别提在镇上住宿。   不过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一直很欣赏齐晔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听说他去镇上住招待所是因为在盖新房子没地方住后,也只是劝了两句,说去镇上住多浪费钱啊,而且每天这样来来回回,既耽误时间,也非常累。   可齐晔坚持,他也就没有多劝,很利索地给齐晔开好了介绍信。   兜里揣着介绍信,背上扛着媳妇儿,齐晔一路走得飞快。   赶到镇上时,才七点多,天已经蒙蒙黑。   纺织厂、粮机厂、啤酒厂、无线电厂这些一个个庞然建筑,分布在道路两旁,高高的烟囱里仍往外冒着滚滚黑烟。   除了这些三班倒的工厂,镇上其他地方几乎没有夜生活,都很安静,灯火熹微。   齐晔打听了才知道,镇上一共就两家国营招待所。   他们先经过的是开得比较久的那一家,江茉进去看了一眼,就皱着眉出来了。   里头收拾得乱糟糟的,也不通风,总觉得有一股难闻的酸腐味。   桌椅板凳也都陈旧发黄,要是住在这儿,那真是花钱找罪受。   另一家国营招待所开得比较远,他们几乎走过了整个小镇,才到了长街最东头的这家国营招待所。   接待她们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打扮得简洁干净,说话也利落。   “两位同志,请给我看一下你们的介绍信,标间一张床铺是八毛钱,四人间便宜一点,床铺六毛一张,还有更便宜的。”   不过看了看江茉嫩得出水的脸蛋儿,女人没有再说。   凭感觉,这漂亮小姑娘也不像是会和别人挤大通铺的,连她想想都委屈。   齐晔想都不想,“我们不住四人间,不过,有单间吗?我不用睡床铺的,我打地铺就成。”   女人愣了愣,“有一个小单人间,不过也得要一块三毛钱一晚。”   她说着拿出钥匙,带江茉和齐晔去瞧瞧这间房。   就在二楼楼梯间的拐角处,像是特意隔出来的,既不在一楼,也不在二楼,比较清静。   里面确实不大,只有一张单人床,铺着干净的小蓝花床单,似乎下午刚晒完太阳,还散着松绒绒的淡香。   桌椅刷着崭新的红漆,擦得锃光瓦亮,地面也平整光洁,不像上一个国营招待所那样,地上坑坑洼洼的,瞧着都难受。   江茉眼里难得露出满意。   齐晔一直偷偷瞥她,这会儿立马斩钉截铁道:“我们就要这间。”   他睡地铺就行,能省多少是多少,但不能委屈了江茉。   他扛着大包小包,开始在小单人间里拾掇起来,把桌椅地板都重新擦一遍,又铺上新的床单被褥。   这些再干净,江茉也不愿意睡别人碰过的东西。   带他们过来的女人介绍完自己叫罗苹,和丈夫一起负责这家国营招待所的经营。   这时候,不能自己做生意,也只有国营招待所,她们收的钱都会交上去,再领工资票证,也算半个拿国家铁饭碗的人。   罗苹带着江茉在招待所里转了转,吃喝拉撒的地方都交代清楚后,回到小单间里,齐晔还在呼哧呼哧收拾。   再看看江茉空着手,神情懒散漂亮的模样,罗苹眼里微微露出些迷茫。   哪有让男人干活的?他们不怕被人背后笑话吗?   不过看着江茉那坦荡荡的神情,罗苹又觉得,可能他们并不在乎吧。   这是一对很特别的小夫妻。   认识江茉和齐晔的第一天,在国营招待所阅人无数的罗苹,这样评价他们。   -   齐晔来了镇上,才知道江茉的人生原来还可以这样活。   他每天天不亮就悄悄起身,赶去宅基地盖新房子。   江茉则会睡到晌午才起,揣着钱和票证在镇上的国营小饭店去点吃的。   不用动手,不沾油烟,就有不同的菜式花样,被人端着送到她嘴边。   吃过午饭,她就回招待所睡个午觉,下午三四点闲来没事,她就会去百货商店逛逛,买些她感兴趣的小玩意儿。   黄昏,江茉会到小镇西边来,在长街路口等齐晔。   江茉永远都不知道,齐晔在晚霞将散的余晖里,看到她纤细美丽的身影站在晚风里,那一刻的胸腔被填得有多满,心跳得有多快。   后来,他都是从西丰生产大队一路跑过来的。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他生生减到了半小时不到。   为了早点见到她,怕她吹风怕她饿,不想她等他太久。   等他走近时,江茉会弯唇问他,累不累。   齐晔也总会笑着露出白牙,回一句,不累,你呢?   江茉点头,累,玩得太累。   齐晔就笑,蹲下身背她走,两人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很长,穿过镇上唯一的这条长街,时光都好像变得慢起来。   江茉娇软的声音贴在他耳边,有说有笑,无所不谈,到了国营小饭店饱餐一顿,再回招待所。   齐晔明明累成狗,却比任何时候都开心。   他觉得,江茉就应该过这样的日子,远离喧嚣焰火,没有黄土漫天,漂亮得无忧无虑。   他多想江茉天天过这样的日子啊。   开始有个朦胧的意识在他心里生根发芽,直到长成参天大树,横在齐晔心里。   他每天睡不着地想,怎样才能有好多好多钱和票证,让江茉怎么花都花不完呢?   -   就在齐晔每天生产大队和镇上两头跑,累得半死不活,心里却快活得不得了的时候。   西丰生产大队最热议的话题,也在他和江茉身上。   有人就当在看笑话,“齐晔还真能折腾的,盖房子没地方住就去他叔婶家住呗,还跑去镇上招待所住。”   有人眼红羡慕,“上回我去镇上瞧见江茉了!都快认不出来了!真和城里姑娘似的,穿着裙子打着伞,正从百货商店里买了好大一堆东西出来!还听说她顿顿都在国营饭店吃呢!”   有人倒吸一口凉气,“这得花多少钱啊?他们俩这么有钱呢?”   王红芬也在,真是听得快要气死,那些都是分家分给他们的钱啊!那是她的钱!!就这么霍霍掉了,她心里头滴的血就一直没停过。   王红芬翻着白眼,气冲冲说道:“那两个败家玩意儿!一点都不知道省钱,就知道大手大脚浪费!他们能有多少钱啊?还不是从我这儿骗走的!”   “等着瞧吧!等他俩钱花光了,就会灰溜溜回来了,到时候肯定哭着求我收留他们呢!” 第23章 第 23 章 【五更】   1980年的春天, 已经有春风不经意间吹到了这个偏远的北方小镇上。   市场自由即将打开,小镇的东南角也出现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小集市。   它没有被称之为黑市,而是集贸市场。   在里面买卖交易小东西也不用偷偷摸摸, 担惊受怕,更没有人来抓那些小商贩,骂他们是投机倒把的坏分子。   甚至,镇上的人们都开始来这儿赶集, 瞧瞧有什么百货商店里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集市的时间也开得广泛,从早上天不亮,一直到天擦黑, 都有人挑着扁担竹篮, 或是支着一个小架子,吆喝买卖。   这天齐晔回来得早, 两人吃过饭, 江茉拉着他去集市上散步, 顺便逛一逛。   集市确实热闹,有推着小推车卖茶叶蛋的,有支着煤炭炉和一口大铁锅煮馄饨的, 有磨刀霍霍的磨刀匠,也有巧手翻飞的裁缝在帮人缝补衣服。   卖豆子的大娘,不知提了多少编织袋过来, 放了一地。   卖小人书的大爷,搬了几条板凳过来, 不少小孩坐在上头,捧了本小人书如痴如醉地看着。   卖老鼠药的男人,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吼着十分押韵的顺口溜。   还有专门帮人写字的, 伏在桌上,也有搬来躺椅,靠手艺帮人刮胡须剪头发的。   这样的场景,江茉穿书前确实没见过。   她以前不爱这种嘈杂熙攘的地方,现在却发现,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集市,逛一逛还能偶遇乡亲邻里,唠唠嗑,还挺有意思的。   这年头的集市,人人淳朴,也没有会缺斤少两的。   不过大伙儿都喜欢讨价还价,为了一两分钱说得口干舌燥,谁也不肯让谁。   江茉和齐晔一转头,就看到王有根的二儿子王春华正在买烟叶,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终于便宜了五分钱,屁颠屁颠掏出钱来。   一回头,他就看到了齐晔江茉,立刻笑着打招呼,把刚买的烟叶朝齐晔面前递了递,“卷点儿抽抽?”   齐晔和王家两兄弟交好,从小就是朋友,一块长大,打架他都罩着他们。   他没钱抽烟叶子,但偶尔王春分和王春华抽烟,他也跟着卷点烟叶子抽抽,干活得劲儿。   不过,自从有回江茉随口说了一句“抽烟有害健康”之后,他就再也不碰这玩意儿了。   倒不是在意健康不健康的,主要是江茉不喜欢。她不喜欢的,他都心急火燎想远离。   王春华的手一顿,看出齐晔偷瞄江茉那小心思,撇撇嘴道:“以前倒没看出来,晔哥你还是妻管严呐?”   齐晔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好的词,他坦然地抿抿唇,“嗯。”   这个字把王春华噎得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了话题,“晔哥,你房子还有差不多小半年才能盖好吧?你就打算一直住镇上招待所啊?”   “嗯。”齐晔再次应声,没什么多话。   王春华知道齐晔的性子,还是能自然地接话,“你婶婶在队里到处说呢,说你的钱很快就用完了,过不了多久就要灰溜溜去求她收留你们了。”   齐晔眉眼微动,“不至于。”   “……”王春分又关心地问道,“那你钱还够用不?不够用的话,兄弟想办法给你凑点,我就见不得她那得意嚣张的嘴脸!”   齐晔正要硬着头皮说够用,其实这样坐吃山空,他和江茉存的钱一天比一天少,但他不愿意麻烦别人。   江茉却先替他回答,声音娇娇软软的,“暂时够用的,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再找你帮忙呀春分。”   王春分高兴地“嗳”了一声,收拾收拾他早上带过来卖自家种的瓜果蔬菜的篮子,屁颠颠回西丰生产大队去了。   齐晔望着他的背影,有点儿莫名其妙,找他帮忙就这么高兴呀?   ……有种莫名其妙的危机感在齐晔心中蔓延,以至于他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   回到国营招待所里,已经天色大黑。   只有门口和走廊、楼梯处点了几盏小灯,光线有些昏暗。   江茉下午去逛了好久的百货商店,晚上又逛了集市,累得很,抬腿走十几级台阶都不愿意,伸手找齐晔,“背我上去。”   齐晔当然乐意效劳,俯身让江茉趴在他背上,刚要站起,忽然楼顶上传来一阵叮当哐啷的响声,与此同时,不少滚烫的热水顺着楼梯台阶淌下来。   幸好齐晔反应快,躲闪及时,没有烫到江茉。   可他下意识伸手挡住江茉的脸时,手背却被飞溅起的开水烫到了,瞬间泛起水泡。   罗苹着急的脚步声紧跟着响起,她从二楼慌忙跑下来,焦心地问道:“怎么样?你们没事吧?”   “齐晔的手烫到了。”江茉奇怪地望了一眼上面,“怎么了?”   罗苹沉默着摇摇头,抿唇不语,转身到柜台抽屉里找了找,很快就翻出一支药膏,“这个治疗烫伤很有用的,搽两天就好了……对不起,都怪我不小心。”   她正说着话,从二楼又下来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比齐晔还高,还壮,一脸横肉,看上去很是凶神恶煞。   他走到罗苹面前,敲了敲柜台,“钱呢?”   罗苹的头垂得更低,死死咬着唇角,不说话,可她微微颤抖的肩线显露着,她有多害怕。   男人很没耐心,直接把罗苹掀翻。   罗苹一个趔趄,扶着柜台的角勉强站稳,男人却已经在柜台里东翻西找,掏出一把把的钱放进兜里。   “齐晔!他抢钱!”江茉就说了简单的五个字,齐晔就已经伸手,钳住了那男人的脖子。   齐晔手背上的血泡还十分明显,触目惊心,明显不太能使上力气。   可那魁梧男人还是像小鸡仔被捏住脖子似的,被他捏在手里,完全动弹不得,一点儿招架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疼得嗷嗷直叫。   江茉:……这牛高马大的,怎么这么弱鸡?   齐晔没松手,一旁罗苹急得快哭了,“江茉,齐晔,你们弄错了,他、他不是抢钱,他……是我男人。”   罗苹艰难地说出最后几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   齐晔一愣,男人终于找到机会挣脱,拔腿就跑,有些钱没揣好,他也顾不上再捡,念着罗苹的名字,骂骂咧咧跑出了招待所的大门。   昏暗灯光下,罗苹蹲下来,捡起地上的钱,低声说道:“谢谢。”   她又转身上楼,去收拾二楼的一地狼藉。   被洪金摔破的开水壶,撒了一地的水银内胆碎片,还有被砸掉一个角的红漆板凳,也得找机会再填补。   这样绝望的生活,罗苹早已习惯,却不甘心。   所以她即便起早贪黑,累得喘不过气来,她还是会把麻花辫梳得一丝不苟,每天都换新的衣服,穿不同的鞋和袜子搭配。   她还会在后院种花,把每一朵花都送给她喜欢的客人。   罗苹不明白,她明明已经在那么努力的活着,试图让心情一天天变好。   为什么洪金的每一次出现,又要让她狼狈地回到原点,告诉她,一切都不可能好起来。   罗苹死死攥着手里的那块碎片,锋利的棱角几乎快要把她手心里的厚茧子磨破。   -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小单间里。   齐晔正闷声不吭地垂着眼,单手放在桌上。   今天的他享受特殊待遇,江茉亲自给他手背的血泡上药,还对他的水泡温柔地吹了几口气,像春天里最轻柔的风,能把人的每一个细胞都吹得飘起来。   “还疼不疼?”   “不疼。”齐晔皱着眉,飞快回答,生怕江茉觉得他疼。   江茉早就习惯了他这不喊疼不怕苦的硬汉脾气,挑了挑唇,懒得多问。   收起药膏,她去关门之前,看了一眼楼上。   二楼的走廊里,罗苹还跪在地板上擦着水渍,背影纤弱无助,甚至能看到她似乎在偷偷地抹眼泪。   齐晔也看到了,他低声道:“罗苹同志她……”   江茉把门关上,一脸漠然,“让她自己哭会儿,清醒清醒。”   显而易见,罗苹夫妻俩的矛盾,已经积年累月。   这个年代人们固化的思维,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   江茉才懒得管那么多,她和罗苹也不算太熟。   罗苹不太爱说话,总是沉默地忙活着,打扫招待所上上下下的卫生,或是煮饭,要不就是坐在柜台那埋头数钱。   在这儿住了快十天,她和罗苹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只知道她有个男人,明明说是一起经营招待所,却从没露过脸。   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江茉和齐晔也是今天见了才知道。   不过,罗苹总是会用那种羡慕又难以想象的眼神,悄悄打量江茉和齐晔。   她羡慕江茉有这样好的男人,齐晔体贴勤快又有本事,还长得俊,眼里仿佛只有江茉一个人。   但也不理解他们的相处模式,不明白江茉为什么从来不干活儿,每天只会花钱,顿顿都去国营饭店花销,还时不时就去百货商店买东西。   从小到大,罗苹只知道一个好媳妇儿要贤惠能干,吃苦耐劳,操持一整个家,把男人伺候得服服帖帖,打点好里里外外。   她从没想过,女人也可以像江茉这样,双手从不沾油烟污秽,无论何时何地都漂亮从容又自信,男人伺候她,她仿佛完全理所当然。   江茉明明没有一条符合一个好媳妇的标准,却能那样被她男人宠爱着,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啊。   那自己呢?自己明明对洪金那样掏心掏肺,自问再没有一点错处,为什么换不来他的半点尊重,反而是拳打脚踢?   罗苹低声啜泣着,彻底迷茫。   -   关上门后。   齐晔单手给江茉铺好床,又单手拎起开水壶,把江茉泡脚要用的水调成她喜欢的水温。   不过今晚,江茉没有让他哼唱她喜欢的小夜曲,而是泡得小脸通红地问他,“今天去集贸市场逛了,你有什么感想?”   齐晔一愣,他没想到江茉会问他,又或者她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   他其实,脑海里一直有好多话盘旋着,想和江茉说,又怕她笑话他。   沉默半晌后,他终于说道:“我发现,咱们种的菜、存的棉花还有那些收集起来的鸡毛鸭毛兔毛,在山里砍的木头柴火,摘的草药、野果子在城里都能卖钱。”   “嗯哼。”江茉点头,半眯着眼,显然没打算接话。   齐晔脑子飞快运转着,继续道:“不过乡亲们每天要上工,家里的事儿也多,来镇上赶集的话,来回就要花两个多小时,太耽误功夫,所以即便他们有不少要卖的,也只能攒一块,挑时候来。”   “那些不经放的瓜果蔬菜还有草药等等,放着放着就卖不掉了。我想着,既然我每天都要回镇上,不如帮他们带一些过来卖。”   齐晔一股脑说完,江茉轻轻一笑。   不得不说,齐晔脑子还是很灵光的,不然在原文里,他也不能靠自个儿成为首富了。   江茉如果不管他,以后也肯定能过上好日子,不过那都得二十年后了。江茉想让这好日子来得更快一些。   齐晔正紧张兮兮地看着江茉,生怕自个儿说错什么,闹了笑话。   他知道,他媳妇儿可聪明,懂得可多了。   果然,江茉一开口,就是一个齐晔没听说过的名词。   “跑腿费,你知道是什么吗?”   齐晔摇头,但仔细琢磨着这三个字,好像又琢磨出点意思来。   他跑腿帮大伙儿带东西来赶集,帮他们把东西卖了,再把钱送回去给他们,他们就应该给他跑腿费。   齐晔重复念着这三个字,心里头大概清楚,该怎么和乡亲们开口,说服他们了。   江茉又道:“集市开一天,你总不能一直守在集市里卖东西,还得盖房子呢。”   齐晔也想到了这个,他皱紧眉,还在思索。   江茉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这个我想到办法了,你先不用管,困了,关灯睡觉吧。”   “好。”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江茉说话,齐晔总是很安心。   他抿了抿唇,躺倒在他的地铺上,被子暖烘烘的,他也跟着做了一个暖呵呵的梦。   他梦见自己赚了好多好多跑腿费,数都数不清,花都花不完。   每天交了招待所的住宿费,吃三顿国营小饭店的饭菜,还给江茉买了堆成小山似的漂亮衣服和各种她喜欢的小玩意儿之后,还剩下好多好多!   齐晔在梦里笑着笑着,被自己笑醒了。   一看外头,估摸着才三四点。   他睡不着了,迫不及待起来洗脸刷牙,穿上衣服,直奔西丰生产大队而去! 第24章 第 24 章 【六更】   清晨的西丰生产大队, 伴随着一声声鸡叫,天光照进了家家户户的院子里。   齐晔来得太早,他摸着蒙蒙亮的天色, 去山里砍了几捆木头,到宅基地上为新房子又添了几根房梁之后,才擦擦手,大步朝王有根家走去。   这会儿天才擦亮, 大伙儿正在家里吃着早饭,收拾收拾准备去上工,忙忙碌碌, 匆匆忙忙。   齐晔和王有根的两个儿子关系最好, 所以想着先找他们开口,最有成算。   果然, 他把自个儿的想法说完后, 正在堂屋里喝粥的一家子人, 王春分和王春华齐齐看向王有根。   “爹,我觉得齐晔这事挺好的啊!”   “这时节家里收的瓜果蔬菜都多,偶尔没事还能去山里挖挖春笋, 摘摘野果子,这些都能拿去集市上换成钱和粮食啊,也不用咱们耽误功夫去镇上吆喝一天。”   王春华也点头, 他昨儿刚背了瓜果蔬菜去镇上卖,一来一回走了那么久不说, 清早到傍晚才卖完,嗓子都快冒烟了,还耽误了一天的工。   齐晔说他才收一毛钱的跑腿费,一毛钱就能换回一天上工的空当, 还能保证这些瓜果蔬菜都卖个精光,多划算啊!   王有根叼着旱烟,点点头,“不错,那就这么说定了,小晔,辛苦你了啊。”   王家两个媳妇转身去后院里,摘了一大篮子菜,有韭菜、油菜、还有香椿芽,都是春天里一割一大把的菜。   尤其是香椿芽,这时节最好吃,又嫩又香,城里那些条件好的人家最喜欢吃这个,用香椿芽煎两个鸡蛋,盖在大米饭上,那滋味简直美得不得了。   齐晔接过那篮子,刚走出王家的门,就碰上一伙儿扛着锄头正准备去上工的乡亲。   看到齐晔出现在这儿,众人纷纷打起招呼。   “这不是齐晔吗?怎么没去盖新房子,反而到这里来了?”   “这是来你叔婶家?哟,这新摘的菜可真新鲜呐,王红芬今儿良心发现不抠门儿了?舍得给你这么多菜。”   “……”齐晔回头瞥了一眼齐家门口,摇头道,“不是,各位婶子伯娘,这些菜,是王叔托我带去镇上集贸市场去卖的。”   有人立刻道:“哟,这么好呀,你天天要去镇上,确实手上也空着,要不帮我们也带些菜去卖呗。”   不少人应声,这倒是好主意。   齐晔不太好意思地挠挠头,“可以,但是要收一毛钱跑腿费的。”   他这话一说,大伙儿都愣了几秒。   马上就有人说了,“齐晔,我们都是看着你长大的,帮这么点忙,你就要收钱呐。”   “你在镇上住了些日子,就掉钱眼里去了是不是?张口闭口都是钱,这也太伤感情了。”   大多数人都不乐意了,“你本来就要去镇上,顺手帮我们带些菜去怎么了?就当做做好事,帮帮我们这些大娘大婶呗,还要什么跑腿费?齐晔,你以前可不这样的啊。”   甚至有人小声嘀咕起王红芬上工时经常说的话,“齐晔娶了江茉那个会算计的媳妇之后,果然变了,心眼都变小了,再没以前那样舍得帮咱们干活出力气了。”   不少人点头,说了一阵,不太高兴地走了。   只有宋秋她娘留下来,眼角弯出褶子,笑呵呵地道:“齐晔啊,晚上你回镇上之前,来婶子家拿些菜去集市上卖啊,一毛钱跑腿费婶子愿意出,不让你白跑。”   齐晔勉强抿唇,“多谢婶子。”   其实齐晔已经猜到了这一点,这年头,谁的日子都不好过,所以西丰生产大队里的大多数人把一分一厘都算计得清清楚楚。   以前,不管谁家里有事喊他帮忙,他都会去帮一把,报酬要不要都无所谓,反正拿回家也是上交给叔婶,还不如多积点福。   因此,叔婶还常骂他蠢,尽傻乎乎给别人家干活儿。   齐晔提着菜篮子,无奈地抿了抿唇,不去想从前那些糟心事儿,继续去敲其他人家的门。   把刚刚在王家的那番话,再拿出来又讲一遍。   与此同时,齐家院子里,齐振华和王红芬一直在竖起耳朵听外边齐晔的动静,见他走远,两人埋头小声议论着。   王红芬掰着手指,算得飞快,“江茉怎么这么精呐!现在把齐晔也教得变聪明了!他反正天天来回镇上的,赚那跑腿费纯粹就是白赚!帮一家跑腿就是一毛钱,那十家就是一块钱,二十家就是两块钱啊!”   齐振华羡慕得紧,眼巴巴道:“一天挣两块钱,比城里那些工厂里拿铁饭碗的工人了还挣得多了!”   不过这活儿虽然挣钱,可只有齐晔这样力气比牛还大的,才能拉上那么多乡亲们的东西去赶集。   “不行!不能让他们挣这个钱!”王红芬咬牙切齿,“本来估摸着他们钱都快用光了,得灰溜溜回来住了,可要是让他们挣到钱,不又得住在镇上不回来!等他们把新房子盖好,这家就彻底分了!”   “对,得让他们回家来住,还得重新把钱上交给咱们!绝对不能分家!”齐振华还对之前分家的事忿忿不平,无比后悔,“要是没分家多好,江茉这个主意,能给家里挣多大一笔钱呐!”   王红芬冷笑,放狠话道:“你以为能挣多少?咱们生产大队里那些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哪个不精得跟什么似的啊!再说了,咱们还没出马呢,你等着吧,我出去掺和几句,绝对把这事儿搅黄了它!”   她要说什么都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乡亲们听了,肯定没一个愿意去找齐晔跑腿的!她敢保证!   -   就在王红芬四处背地里搅合齐晔的事之时,齐晔也在西丰生产大队里跑了一天。   盖房子的事耽误了,可他一共也才收到三家的菜篮子,托着他去镇上帮忙卖。   早上还意气风发脚步飞快地赶路,到了傍晚,齐晔回镇上时,提着那三个菜篮子,总觉得沉甸甸的,心情沉闷。   远远看见江茉在路旁等他的身影,齐晔心里更愧疚了。   看到齐晔手里提着三个篮子,江茉不用问就知道,今天收获如何。   她翘翘唇角,什么都没说,只道:“饿不饿?”   齐晔摇摇头,他现在没胃口,吃不下东西,眉头皱得紧紧的,几乎形成一个“川”字。   但江茉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身为对照组炮灰,她和齐晔做什么事,肯定都不可能一帆风顺。   她踮起脚,拍拍齐晔的肩膀,“没关系,失败乃成功之母。”   江茉不管说什么,齐晔总感到安慰和窝心,他点点头,提着三个菜篮子,和江茉到了国营小饭店。   不过,他还是发愁,找什么时间去把这三个菜篮子里的菜卖掉呢。   就算明天早上去赶集,卖掉这三篮子菜也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他还来得及赶去西丰生产大队盖房子吗?   可如果不去的话,这三篮子菜很快就会蔫儿了,不新鲜的菜更卖不出好价钱。   齐晔的眉头越锁越深,可这些糟心事,他都没和江茉说,不想让她跟着他一块烦。   没成想,在国营小饭店里,等菜端上来的间隙,江茉提着那三个菜篮子去了一趟后厨。   再回来时,三个菜篮子空了,她手里攥着一把,弯唇笑道:“菜都卖掉啦。”   齐晔愣愣地看着江茉,乌沉沉的眸子里颇有些惊诧。   江茉娇声道:“我天天在这儿吃饭,还不能在我这儿买点菜咯?”   好像随时一副“你不买我的菜,我就跟你生气的”骄纵模样。   其实齐晔现在已经能看出江茉是假装的,但他还是跟着心里一慌,下意识就想哄她,却又手足无措。   -   从国营小饭店里出来,江茉还是没问齐晔今天的事儿。   她和他聊天上的星星好不好看,要他一颗颗数,她和他比赛。   她数月亮,他数星星,谁输了谁就要学小狗,汪汪叫几声。   不出意外,当然是齐晔输了,但他还是认真数完了天上的星星。   这个年代,满天繁星几乎让人眼花缭乱,璀璨闪烁在漆黑夜幕里,他仰得脖子都酸了,一路从国营小饭店回到了招待所门口,才勉强数清楚了那些星星。   不知为什么,心里那些烦心的事儿,好像也随着空旷的月色星子,变得轻盈起来。   江茉闹着要他学小狗汪汪叫,齐晔愿赌服输,当真叫了几声。   学完小狗,江茉还没笑,他反倒被自己的蠢劲儿逗笑了,抿起唇角,漆黑的瞳眸微微下压,极不好意思地走进招待所大门。   -   招待所的柜台边,洪金正拽着罗苹的衣领,逼问她什么。   听到门口有人回来,他转头瞧了一眼,看清是齐晔后,下意识松开了手。   自从被齐晔揪着脖子抓过一回,他对齐晔,已经有了一种本能的恐惧,但脸上露出的情绪却是记恨与不忿。   洪金觉得,这男人只是趁自己不注意,占了先手而已,再来一回,他绝对打得他找不着北!   抱着这种极度的自信,洪金对着齐晔,直接挑衅地比了一个中指。   江茉扭头和齐晔说:“软饭男又来了诶,好烦人。”   “软饭男?你说谁是软饭男?软饭男是什么意思?”洪金粗着嗓子,挡在两人面前,一脸横肉朝着江茉抖了抖。   “我又没说谁的名字,你自己对号入座,那就是你也觉得你是软饭男咯?”江茉一向牙尖嘴利,怼起人来毫不留情,“不过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反正咱们招待所里住过的人都知道,你就是一个软饭男。”   “每天什么活儿都不干,就等着吃一口媳妇煮的软饭,吃完了,就拍拍屁股出去鬼混!你把‘软饭男’这三个字,真是诠释得淋漓尽致啊!”   江茉说话的时候,配上她轻飘飘的娇软语气,还有气死人不偿命的小眼神,短短几句,就把洪金的滔天怒火掀起来了。   他想对江茉动手,一边怒吼道:“你——”   才说了一个字,忽然又被齐晔掐住脖子,像小鸡仔似的,脚都悬到了半空中,那些熊熊燃烧起来的怒意,瞬间被掐断,只剩下恐惧和绝望。   他终于知道,原来并不是齐晔抢占先手,而是他与齐晔的实力,有着不可跨越的天地鸿沟。   等到洪金卡着嗓子,声音哑涩艰难地求饶一番,齐晔才慢悠悠将他放下来。   齐晔眸底全是冷意,言简意赅地说了四个字,“别想动她。”   远处的罗苹瞧着,悄悄捂了捂手腕上的伤口,好羡慕江茉有人这样护着。   看到洪金吃瘪,正脸色铁青地捂着吃痛的脖子,更有一丝解恨。   她甚至想,齐晔怎么没更用力一点,把这畜生的脖子扭断呢?!   因为是洪金动手未遂,他不占理,所以他只能气急败坏地说一句,“你要是再敢动我,我就报警,把你抓进派出所!”   齐晔没说话,仍板着脸,冷冷盯着他。   洪金后背又起了个寒颤,他咬咬牙,狠狠回头瞪了一眼罗苹,厉色道:“给我把钱准备好!我后天来拿!”   说完,他火急火燎跑了。   虽然临走前放了不少狠话,但仍然能从他恼羞成怒的背影里,看出他的色厉内荏、外强中干。   罗苹喉咙发紧,干巴巴地说道:“谢、谢谢你们。”   她又擦着衣角道:“我、打算烙几个槐花饼,你们也来尝尝吧。”   齐晔看向江茉,见江茉点点头,他才说:“好的罗大姐,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   招待所的小院子里,春日夜晚,风凉如水。   两把竹藤摇椅慢慢晃着,躺在上头,天上的星子仿佛跟着悠起来。   罗苹还在小院旁的厨房里忙活着,今早起来,看到招待所外边那条长街上种着的槐花开了,满街飘香。   路过的人们都忍不住驻足,摘些槐花回家,蒸槐花饭、做槐花奶茶都是人间美味。   罗苹也摘了不少,把花苞洗得干干净净的,和上白面粉、盐和新鲜花椒芽,烙成槐花饼,谁见了都要馋一口。   这年头,白面粉在乡下珍贵得很,但对于罗苹这样领国家粮的,偶尔吃一两顿不算什么。   她扭头又拿起几个鸡蛋,咬咬牙,全狠心敲开,金灿灿的鸡蛋黄和亮晶晶的蛋清流进白花花的面粉里,瞧着就叫人欢喜。   罗苹恨恨地想,反正赚了钱也要被那挨千刀的抢了,还不如全吃掉呢!   或许是看到江茉坐吃山空,却依旧每天吃吃喝喝,活得那么滋润。   罗苹那颗安分守己宁愿累死自己也要伺候好她男人的心,那些固化的封建思维,正在隐隐被撼动。   她烙成一个又一个淡金色大圆饼皮里嵌着漂亮槐花苞,盛在印青花的瓷碟里,赏心悦目。   正端着走到小院,她看到江茉正支着下巴和齐晔聊天。   江茉很漂亮,眉眼生动,在朦朦夜色里的辨识度仍然很高。   她好像永远自信,永远正确,永远身上散发着光芒。   她娇娇软软却又十分笃定的声音响起,指尖轻点,很有条理地嘱咐着齐晔。   关于如何能从乡亲们那儿收到东西去集市上卖的一二三四点。   如何协调齐晔盖房子和跑腿赚钱这两件事的一二三四点。   那些奇思妙想,罗苹听得嘴巴微张,怔在院子门口。   罗苹难以想象江茉的脑子到底怎么长的,为什么那么好使?   但她好像忽然想通了之前那些想不通的事。   比如为什么齐晔这么紧着护着江茉,把她放在心尖尖上似的。   比如为什么江茉每天吃喝玩乐,花钱飞快,却从不紧张着急。   因为,江茉如此特别。 第25章 第 25 章 【七更】   针对齐晔说的那些收东西的难处, 江茉一一对症下药,给他想了不少办法。   齐晔一点就通,她只要稍微说说, 他就能明白她话里背后的意思,眸光更亮地盯着她。   他总是在想,一定是他上辈子,上上辈子, 还有这辈子积攒了太多福气,才能娶到这样好的媳妇儿。   她总是给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齐晔沉沉的目光一直锁定着江茉,直到她说完最后一句, 他立刻递过来一杯冒着热气的槐花茶, 给她解解渴。   江茉抿了一口,看向小院门口的罗苹, “不好意思啊罗姐, 让你久等了。”   “没事。”罗苹笑笑, 难掩眼睛里的惊艳和诧异,“今儿我也算是开了眼了,就收个东西跑个腿, 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人生艰难,困难那么多,总不能寄希望于它们自己消失。”江茉随口说着, 接过罗苹递来的槐花饼。   罗苹被江茉这话说得仿佛怔住了,不知在想什么, 瞳眸颤动。   江茉没理会,把青花碟往齐晔手里一放,“我累了,你喂我。”   要是王红芬在, 肯定又要跳脚碎碎念,这小蹄子真是没手没脚啊!她怎么不长齐晔身上得了?   不过,齐晔却是认真端过青花碟,垂眸用筷子仔细将槐花饼戳成小块,再送到江茉身边。   江茉半眯着眼品味着槐花香,被里头的新鲜花椒芽一衬,更显得清香可口。   瞧她舒服得像个太后似的,罗苹也忍不住抿唇笑,“你要是喜欢吃,我再给你烙几张。”   江茉摆摆手,又说起罗苹听不懂的话来,“不用,就尝个新鲜,吃太多碳水容易发胖。”   罗苹只听懂了“容易发胖”这几个字,她又弯唇笑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害怕发胖也很正常。   想起她没嫁人前,那也是……想到这里,罗苹脸上的笑意又淡下去,化为苦涩,不再回忆。   -   第二天。   齐晔又起早摸黑,准备去西丰生产大队时,忽然听到江茉在床上懒洋洋翻了个身,睡意深浓的嗓音娇娇软软的,“用不用我陪你去啊?”   料峭春寒,齐晔瞧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替她掖好被子,“你只管睡。”   要是连这样的小事他都办不好,要让她跟着他奔波受累,她还嫁给他干什么。   其实,江茉也没什么不放心齐晔的,她随口问了一句,听到他的回答后,就重新一秒入睡了。   齐晔蹑手蹑脚出了房间,洗脸刷牙,披上薄外套,又提着那三个空了的菜篮子,揣着兜里的一把毛票,脚程飞快地走回西丰生产大队。   这次,他没有直接去谁的家门口。   而是先去砍了一会儿木头,运到宅基地里,又开始定木桩,量尺寸,忙到晌午。   估摸着这会儿生产大队的人们都正在地里吃饭,他才往大家伙儿都在上工春耕的那一大片田地里走去。   远远瞧着,不少人都坐在田垄上,正端着饭碗,一边吃一边闲聊。   每天忙忙碌碌,面朝黄土,也就吃饭这会儿才能休息休息,说说闲话。   齐晔还没走近,就故意喊道:“王叔,宋婶,张婆婆,你们的菜都卖完了,这些钱,你们点点。”   他掏出那把已经分成三摞的毛票,放在三个空竹篮里,分别递给昨天托他跑腿的三户人家。   王有根喜笑颜开,接过那些毛票随便点了点,又抽出一张一毛钱,“齐晔,这是你的跑腿费,谢谢你了啊!”   宋秋她娘也是笑呵呵的,跟着递过去一毛钱,“这么快就卖掉了啊?还以为要等好多天呢!那些菜不少呢,你这么就全都卖光了?”   张婆婆还在一张又一张地点,她数了好几遍。   有人探头问:“婆婆,是不是齐晔给少了?”   张婆婆抬起头,愣愣地反应了几秒,看向齐晔道:“我的菜不值这么多钱吧?你这孩子,是不是算错了,给我给多了?”   齐晔笑道:“没有,昨天的菜卖给了国营饭店,他们本来就大方。”   张婆婆这下放心了,也给了齐晔一毛钱,“辛苦你了啊,跑这一趟。”   齐晔接过,还没说什么,当即就有人故意冷哼道:“他辛苦什么啊?反正也就是顺路的事,我看这钱,倒是赚得轻松。”   “是啊,每天都要走的路,随便拎几个菜篮子,一下子就赚了三毛钱呢!”刘翠花眼红得紧,叉着腰就大声说了出来,语气里酸得直冒泡。   王春华不乐意了,力挺齐晔,“有本事你们也去挣这钱啊,谁羡慕谁挣呗。”   这话说得,众人一阵无语,都没法接。   谁没事天天折腾去镇上啊,也就齐晔这脑子进了水的,娶了个好吃懒做要去城里享福的媳妇儿,人家在镇上招待所里享福,国营小饭店里好吃好喝,他还能每天屁颠颠地当牛做马,也不嫌累。   说实话,大家都不知道齐晔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他们也没见过谁的日子这样子过。   就如同齐晔这帮忙去集市上卖东西跑腿的事,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新鲜玩意儿。   齐晔见大部分人都在,而且都注意着他,清清嗓子道:“乡亲们,你们以后想托我带东西去集贸市场卖的,都可以提着东西来我家宅基地找我。天黑之前,我都在那儿盖房子。”   有人看到王、宋、张在那儿数票子,其实是心动的。   大丰山物产丰饶,山里那么多野菜草药春笋可以挖,家里自留地的菜也不少,比如那韭菜,十几天就长一茬,割都割不过来,拿去城里都能卖不少钱呢!   堆上满满一大篮子,只要往齐晔手里一交,就能卖个精光,换回来一把毛票。   给齐晔一张,也不算什么,可又还是忍不住犯嘀咕,“你家那块宅基地,又偏又远,从我家提着东西走过去,多累得慌。昨儿你还上老王家收的呢,怎么今天就变了?”   其他人也附和,就是,明明是你跑腿,怎么反倒我们还跑上了?   齐晔脸上毫无波澜,心里想着江茉教他的法子,果然有用。   你眼巴巴上门别人反而觉得你占了多大便宜,总觉得你要骗人似的。   等你爱答不理,随他们爱来不来的时候,反而又会开始走俏。   起码现在,大伙儿对请他跑腿这件事,似乎更上心了,一个个表现出愿意给跑腿费,只是不愿意提着东西跑那么远去他宅基地的样子。   不过,这步没法退让。   齐晔盖新房子,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干,他帮着跑腿只是捎带的事儿,不能舍本逐末。   生产大队那么多户人家,他要是个个上门去领东西,东跑跑,西跑跑,一天就全浪费在这上头了。   大家其实也就多走几步路,并没什么,只是觉得自己既然出了跑腿费,就得利用到极致,才算对得起这一毛钱而已。   但,齐晔才不在乎他们愿不愿意,江茉都说了,到时候他们肯定会求着抢着塞给他跑腿费。   江茉的话在齐晔心里,那比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各路神仙说的话,还要灵验可靠。   大伙儿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了一会儿,见齐晔根本不肯让步,也不接茬,也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心思。   算了,大不了不找他了,真牛气得和城里那些国营商店的售货员一个样儿呢!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去镇上赶赶集不也差不多!   -   大部分人,仍旧不愿意请齐晔跑腿。   这一天来宅基地找齐晔的,只比昨天多了两户。   王家还是来了,王春华提着一大篮子菜,不过今天篮子里大多都是山里薅出来的,像芥菜、榆钱新芽、洋槐花、苦钱、野笋这些,都是城里人爱吃的。   他和王春分两兄弟早起一两个小时,趁上工前进山搜罗几个小时,就满载而归了。   给齐晔带去集市上卖,起码有块儿八毛的进账,就算给齐晔一毛钱,也赚了呀。   王家兄弟都不蠢,会算账,该花就花。   齐晔却说:“最近不收你们的跑腿费了,你们帮我一个忙。”   他凑到王春华耳边悄悄说了一通。   听完,王春华诧异地看了齐晔一眼,“行啊你齐晔,什么时候这么贼了你?”   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没说这是江茉教的。   但王春华能猜出来,“我是发现了,自从你娶了个好媳妇儿,这脑子是转得越来越快了呀。”   以前的齐晔,虽然做什么都是一把好手,但从来不替自己着想,让别人占了不知道多少便宜,经常让王家兄弟说他太傻太憨。   这下,王春华笑得露出大白牙,“傻狍子居然变成狐狸了。”   -   第二天晌午。   齐晔提着五个空篮子,再次出现在大伙儿在田埂上休息吃饭的时候。   还是一把毛票,卖得精光的篮子。   票子总能第一时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当大伙儿都盯着瞧的时候,王春华咋呼出声,“这两天就赚了一块多钱了啊,齐晔,你以后天天帮我带成吗?”   “山里到处都是宝,随便进去搜罗一会儿就能凑上一篮子,哎呀这每天不就多了一笔进项了吗?真好呀。”   王春华碎碎念着,其他人都竖起耳朵听,忍不住心动。   要不,咱也找齐晔帮忙跑跑腿?   王红芬鼻孔一横,看大家沉默着似乎有了想法,立刻打破道:“我们自己有手有脚的,攒几天去镇上一趟卖不就行了?干嘛非要让他挣这个一毛钱!”   ……众人继续沉默着,王红芬说得也有道理,一毛钱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啊!   齐晔没说话,王春华已经反驳起来,“王婶你说得倒轻巧,去镇上不得耽误一天工啊?一天工可不止挣一毛钱呐。”   “再说了,你担着那些篮子,走上一两个小时,你不累啊?”   “何况城里人都只爱新鲜菜叶子,你那攒了几天的蔫了吧唧的菜,谁要买你的,怕是在集市上蹲个一天都卖不完呢!哪像齐晔回回都能全卖掉!”   ……众人听着王春华说得头头是道,也不断跟着点头。   这样一盘算,似乎给齐晔一毛钱跑腿费,的确挺划算的啊!   王红芬看大伙儿又被说动,气不打一处来,又大声嚷嚷道:“谁知道他是不是只收一毛钱跑腿费啊!都是他拿去镇上卖的,他说卖了多少钱就卖了多少钱,万一他偷偷昧了你的,你都蒙在鼓里呢!”   ……众人一阵心惊,差点就没想到这点呢!   齐晔走到人群中央,终于开口说话,“你们的东西卖多少钱,咱们提前定好价格。”   王红芬立马就翻白眼,“那你也能卖得比定给我们的价格高啊!你多收的钱可不都进了你的口袋里?!”   “队里总有人去集市上,如果有人发现我卖得比给你们的价格高,偷偷昧了钱,我直接赔一百块。”   ……众人都被齐晔这句有骨气的话给惊到倒吸一口凉气。   一百块???   话到说到这个份上了,大伙儿真不觉得齐晔会昧大家的钱。   他一直就是个老实人,做不出来这事儿。   齐晔好看的眉宇镇定道:“我收跑腿费,就只收跑腿费,多余的钱绝对不会要大家的。”   话音刚落,王春华就鼓起掌来,“好!齐晔这事儿也是给我们造福啊!真好!”   ……众人也晕晕乎乎地跟着王春华一块鼓掌。   似乎是个好事,下工回家就拾掇拾掇,托齐晔跑腿去!   王红芬在一旁挤眉弄眼,简直气不活了。   一群蠢到家的,让齐晔挣那么多跑腿费,居然还给他鼓掌?   瞧把他能耐的! 第26章 第 26 章 【八更】   傍晚黄昏, 霞光万道。   齐晔刚找队里借了一辆牛车,因为来托他跑腿的乡亲们太多了,一个篮子又一个篮子, 他两只手根本拎不下。   不过,牛车也不是免费借的,这是公家的牛车,得用工分来抵。   可齐晔没有工分, 今年开春后,他一直都在盖自家房子,到了年底, 这些工分都得交钱来抵。   牛是春耕时的重要生产力, 所以这牛车换算下来,租一天得花一块钱。   齐晔挺心疼的, 盘算在镇上能不能找个便宜些的交通工具长期租赁着。   乡亲们还围在他的牛车边, 你一句我一句地叮嘱着。   “齐晔, 我的是这一篮,你别弄错了啊。”   “齐晔,明天中午就能拿到钱吗?”   “齐晔, 我这鸡蛋别磕了破了,你仔细着啊。”   齐晔正一一应付着,忽见王红芬远远挎着篮子走过来。   “齐晔啊, 帮我也捎些东西去卖呗。”她那大嗓门隔了老远就让人听了烦。   齐晔每天微皱,“车满了, 带不了了。”   王红芬眼睛一瞪,“你什么意思?你故意的是不是?我可是你婶婶,你帮着外人带,都不帮我捎带?”   齐晔眼神冰冷地看着她。   在他心里, 她早就不是他婶婶了。   任王红芬如何跳脚,齐晔也无动于衷,连正眼都没再瞧她一下,架着牛车飞快离开。   -   江茉笑眼瞧着齐晔把一个个装着绿油油蔬菜瓜果的菜篮子从牛车上往下搬。   她弯弯唇角,数了一遍,一共二十六个呢,“能赚两块六毛钱了。”   齐晔低眉,“牛车大概要抵一块钱。”   “没事。”江茉笑笑,“再看看,要是每天都有这么多篮子要带,咱们再去租一辆马车的。”   马不是生产力,比牛便宜。   齐晔点头,两人商量着这些琐事,走进国营饭店。   这儿无论是服务员还是经理,或是后厨们,都和江茉很熟了。   本来一个个牛气的服务员是瞧不上江茉的,但她们现在都爱和江茉说话,问她什么颜色的衣服搭什么样的鞋,扎什么颜色的头花最好看。   后厨们本来也不喜欢江茉,觉得她嘴挑,总是嫌他们这个菜做得难吃,那个菜切得不好看。   但后来,他们按着江茉说的改进之后,厨艺居然精进不少,饭菜变得又好看又好吃,来这儿的客人也越来越多。   所以江茉现在在这家国营小饭店里,可谓是春风得意,如鱼得水。   江茉随便说说,他们就把那牛车上的全部菜都买了。   反正在哪买菜都是买,刚何况这些乡下的菜又新鲜又嫩,炒出来一盘盘的,顾客都格外喜欢。   接下来两天,齐晔每天来回,都能收到两三块钱的跑腿费。   西丰生产大队那么多户人家,总有新鲜的瓜果蔬菜要送到镇上来卖。   再不济,也能去大丰山上,刨啊挖的,总能凑齐一大篮子。   齐晔和江茉一块儿商量商量,去镇上找人家租了一辆马车。   只要五毛钱一天,比生产队的牛车划算,不过马吃的草料要自个儿弄。   这一点对于齐晔来说倒不算负担,他每天都要去山上砍木头,顺便割些新鲜草给马儿吃,它反而吃得更高兴,跑起来也更卖力。   有马车了,能装更多的篮子了,齐晔却发现,来托他跑腿的人却少了。   他每天在宅基地忙活着盖房子的事儿,收东西也是大伙儿送过来的,并没在村里走动,所以直到王春华告诉他,他才知道。   有人有样学样,也开始收钱跑腿了!   这人叫赵大勇,齐晔也认识,都是一个生产大队里长大的,从小就一块玩儿呢,只不过没有和王家兄弟走得这么近。   赵大勇从小脑子就灵光,最擅长学别人,也喜欢学别人,小时候还有一个外号,叫“学人精”,也没什么褒义贬义的,都是一群小屁孩,学就学呗,有什么好学的。   只不过是别人喜欢玩什么,他就说自己喜欢玩什么,别人喜欢去哪儿玩,他就喜欢去哪儿玩。   “赵大勇这事,是真不厚道。”但提起这跑腿的事,王春华义愤填膺坐在石头上,拍着大腿说话。   齐晔还在埋头整理坑底的一堆碎石,没空搭话,就听着王春华在说个不停。   “你是捎带着跑腿,他倒好,连工都不上了,不知从哪儿套了一辆马车来,每天上门上户收菜呢,拖去镇上卖呢!”   反正都是请人跑着,除了和齐晔关系好的那几家,现在都懒得跑来齐晔的宅基地了,让赵大勇捎去不也一样。   王春华拉长着脸,“他把你那些路数,是模仿得一模一样啊!什么一个篮子收一毛钱的跑腿费啦!什么定好价格,撒谎就赔一百块钱啦!真是学人精!自个儿都不动动脑子的!”   齐晔抿唇没说话,今天他只收了五个篮子,偌大的马车上显得空落落的。   赚的五毛钱,刚好是马车一天的租金,相当于白忙活。   -   回到镇上,江茉果然皱了皱漂亮的小鼻子,嫌弃地看了一眼马车,“怎么越来越少了呀?”   齐晔低头,把事情和江茉说了一遍。   江茉挑挑眉,并不意外有人会学这一招,这么赚钱的事儿,谁不学那才是傻子。   只不过……哼,对方看起来不太有礼貌的样子,事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不来道谢,也不来交学费!   那么,她就要教教对方什么叫天真。   江茉勾勾齐晔的脖子,“你蹲下来一点。”   齐晔以为她要他背,听话地半弯下腰,江茉却是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   说完后,齐晔乌沉沉的瞳眸微微晃动,略显诧异,“可是,如果卖不出去的话……”   江茉回正身子,语气娇软又委屈,“齐晔,你不相信我?”   这一个个字眼仿佛踩在齐晔心窝子上说的,他心疼得不得了,连忙叠声摆手解释道:“没有,我没有。”   江茉扑哧一笑,“看把你急的,逗你玩儿的,知道你肯定会信我。”   齐晔重重点头,终于松一口气,擦擦手心里急出来的汗。   江茉眯起眸子,眼底敛着更深的笑意,她觉得捉弄一下齐晔,看他为她着急上头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   第二天。   齐晔又选在晌午时候,去大伙儿上工的农田里。   没想到,居然在岔路口遇到了赵大勇。   赵大勇刚从一户人家里收了东西出来,左右手都拎着菜篮子,正笑得合不拢嘴。   最近他赚大发了!这么好的主意,也不知道齐晔怎么想出来的,不过可惜,齐晔忙着盖房子,不能上门收东西,大伙儿懒得跑,所以他才捡了这么个大便宜!   赵大勇正笑着,一转身看到齐晔远远看着自己,沉默着,目光也沉。   赵大勇脸上的笑容当场僵住,他提着两个篮子,放也不是,走也不是,打招呼也不是,装作没看到也不是。   总之,非常尴尬。   齐晔收回冷冷的目光,赵大勇提着篮子,硬着头皮,和齐晔擦肩而过。   他张嘴欲言,却又把话全咽了回去,实在心虚得开不了口。   -   晌午的日头升起来,还是春天,不燥不热的,大伙儿吹着凉风吃着午饭,在田间地头闲聊几句,正是一天里最舒畅的时候。   看到齐晔,众人也只是随意打着招呼,“齐晔,怎么又来这儿了?我们最近都托赵大勇去镇上跑腿呢,他腿脚也快……你这样子,不是生气了吧?”   “赵大勇跑腿有什么好的。”王春华也在,立马就反驳道,“他收一天东西,再去镇上卖一天,要等两天才能收到钱呢!哪像齐晔,我昨儿下工给他的菜,今天中午就拿到钱了,喏,这票子早点攥到自己手里不好哇?”   王春华接过齐晔递来的一沓票子,故意当着大伙儿的面数。   ……众人觉得,钱能提前到手,似乎是挺好的,要不,还去齐晔那里?   可是,王红芬第一个反对。   齐晔从始至终都不肯帮她把菜送去镇上卖,但是赵大勇却每回屁颠屁颠儿来收。   明明一个是亲侄子,一个是外人,这对比让王红芬郁闷得没法说!   她本来算盘都打好了,她是齐晔的婶婶,她托齐晔跑腿,难不成他还好意思收她的跑腿费?那不就每回能省一毛钱了嘛!   可齐晔最近真不知道怎么就变得那么精明了,他直接不肯收她的菜篮子!   之前赵大勇还没开始跑腿的时候,她去齐晔盖房子的宅基地找过好几回,每回都碰了一鼻子灰。   想起这事儿,王红芬就来气!   她当着众人的面,就开始说齐晔的坏话,“人家赵大勇那才叫跑腿的呢!亲自上门来收!齐晔呢?还让我们提着菜篮子送去他那宅基地!他还收一毛钱跑腿费呢,敢情我们才是跑腿的,真好意思!”   ……众人又觉得,也是,反正都要出一毛钱,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等着人家上门呢?   又不是非得让齐晔赚这一毛钱。   齐晔忽然开口道:“以后,一个竹筐,收一毛钱。”   他这话一出,大伙儿一愣,反应过来。   竹筐?竹筐可比竹篮子大多了!能装更多的东西啊!   那岂不是比赵大勇那儿划算多了?赵大勇一个竹篮子就收一毛钱呢!   大家想了想,行!以后还是去齐晔那儿吧。   王红芬一看,着急了,她宁愿让赵大勇挣钱,也不想看齐晔挣到钱。   她就想齐晔灰溜溜地回来求自己,不再出去分家,替齐家干活,把挣的钱和工分都上交,还像从前那样。   王红芬咬咬牙,大嗓门尖声道:“什么竹筐竹篮啊!我们哪有一竹筐的菜要卖?你这不明摆着就是想骗我们去你那呗!你要是真想便宜,怎么不一个竹篮子收五分钱就成呢?不也一样吗?”   在这种事情上,王红芬的脑瓜子一向转得快。   她这么一说,众人也犯糊涂了。   是啊,一个竹筐那么大,他们哪有那么多菜卖啊,齐晔这是在糊弄人?为什么不少收点跑腿费呢?   这时候,齐晔清清嗓子道:“不止是瓜果蔬菜,还有那些你们家里用不上的东西、囤的木料石块、破铜烂铁,只要是有用处的,放在竹筐里,我都可以帮你们卖掉,”   ……众人按捺着心动,这么能耐?全能卖掉?   要知道,想在集贸市场卖点东西并不容易。   全都五花八门的,有的格外便宜,有的质量好,有的态度好,谁也不是非要在谁这儿买东西。   就连一日三餐都要吃的瓜果蔬菜,那集贸市场上卖这些的也一抓一大把,齐晔能直接销给国营小饭店,赵大勇则是靠在集贸市场蹲上一整天并且嘴甜会说话,才能卖光。   这跑腿的活儿,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更别提齐晔说不管什么东西都能卖掉?   这说法,也太过天方夜谭。   王红芬翻了个白眼,呸了一口,“齐晔,你这孩子从小就老实,什么时候居然学会撒谎吹牛了?还夸下海口,说全都能卖掉?为了赚这一毛钱跑腿费,你骗这些看着你长大的乡亲们,你亏不亏心呐?”   刘菊香她家那几个亲戚也不肯相信,扛着锄头附和道:“你骗人这就没意思了,万一卖不掉怎么办?你不收跑腿费啊?”   齐晔却还是那句话,“一定能卖掉。”   刘翠花嗤之以鼻,“你的意思就是卖不掉的话,还是要收跑腿费咯?真有意思,你这吃相也太难看了,我还不如请赵大勇跑腿呢。”   不少人点头,主要齐晔这话说得,挺不靠谱的。   但尽管这样,那些一直和齐晔交好的,很相信齐晔的人家,还有半信半疑想试试的人家,都送了竹筐来。   竹筐里放上一大半的瓜果蔬菜,再放些用不上的东西,反正卖不出去又拉回来也不亏,也比花一毛钱装在竹篮子里的蔬菜多。   林林总总的,堆在马车里,竟也装了整整一马车。   -   傍晚时分,齐晔驾着马车,回到镇上。   说实话,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马车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怎么卖。   但江茉说可以卖光,他就无条件无理由地相信她,并且愿意在乡亲们面前用他的人品做担保。   江茉看了那一马车上的东西,也没说什么,两人吃过饭,拉着马车回招待所的小院里。   自从租了这辆马车后,他们就和罗苹打了商量,在后院里腾出了一小片地方,齐晔打了一个拴马柱在这儿。   每天晚上,马儿就在这片小角落里吃吃草料,睡觉休息。   马车板子上的东西则都搬到他们二楼那个小单间里去,免得被人偷了。   这次,那些瓜果蔬菜还有鸡蛋之类的,江茉都没卖给国营小饭店,而是让齐晔全搬上去。   齐晔反正浑身上下都是劲儿,也不在乎多搬几趟。   就在他哼哧哼哧搬着东西,江茉坐在小院里吃着罗苹给泡的槐花奶茶,守着那马车上还没搬完的竹筐时。   洪金又来了。   他看到江茉,就如同见了瘟神似的,眉头下意识就皱起来。   他现在已经彻底知道,这女人不好惹,因为惹到她,她那个可怕的男人就会对付自己。   想到之前被捏得骨头都像是要碎了的痛苦,洪金眼底闪过一缕恨意和忌惮。   他不敢这时候去欺负罗苹,但看到齐晔在忙上忙下搬东西,他想起前几天回来时听罗苹说过,这对小夫妻好像是在收了那些乡下人的东西,再到集市上去卖。   洪金在大门口望着那马车上一堆破坛子烂罐子,还有生了锈的斧头,一堆烂石头,断成奇怪形状的木料。   就这些破烂,也能卖得出去?   放在马车上都没人偷吧! 第27章 第 27 章 【九更】   洪金看到齐晔还一竹筐一竹筐的东西从马车上往招待所里搬。   他直接就笑出声, “这些破烂玩意儿,整得谁乐意偷似的。乡下人就是小家子气,你不知道咱们城里人根本就瞧不上这玩意儿?”   江茉捏捏耳垂, 嫌弃皱起漂亮的眉,“哪里来的苍蝇,好烦人呀,一直嗡嗡嗡的, 还让不让人好好喝奶茶了。”   齐晔一听到江茉说“烦”,冰冷的目光立刻扫向洪金。   洪金后背一凉,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头隐藏在草丛后的猛虎盯上, 那感觉, 怎么说怎么腿软。   他强撑着,色厉内荏道:“你不能对我动手啊!你要是动手, 我就报警!把你抓派出所去!”   先动手的人, 就是大错特错!   齐晔没动, 乌黑的瞳眸紧紧锁定着洪金。   洪金硬着头皮,僵着声音嚣张道:“我就知道,你不敢动我!”   不过, 他那外强中干的模样,简直像个跳梁小丑。   江茉放下槐花奶茶,比他更嚣张, “你不是很爱赌吗?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听到“赌”这个字眼,洪金就下意识问道:“赌什么?”   江茉轻轻挑眉, “赌明天,我们马车上这些东西能不能全部卖掉。”   洪金嗤笑,“真不知道你有什么自信跟我赌这个,你不会真觉得有人买你这些破烂玩意儿吧?”   “行啊, 那如果全部卖掉了,你就一直待在招待所里,给我当牛做马,随喊随到。”   “做梦吧你!”洪金磨着后槽牙,狠狠说出四个字。   “那就是你觉得我能卖掉咯?这都不敢赌,难怪你赌什么输什么。”江茉趾高气昂的嘲笑,让洪金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他几乎咬牙切齿地说道:“你说谁不敢赌呢?这世上就还没我洪金不敢赌的!”   赌徒心理一上来,洪金的眼中就泛了红,“要是你输了,我也不要你当牛做马,你直接给我钱!给我一百块!”   江茉掀起眼皮,双手交叠,笑容冰冷,“希望你,愿赌服输。”   洪金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齐晔,又朝江茉放狠话道:“到时候你可别输了就赖账,让你男人对我动手!”   罗苹看看江茉,又看看洪金,从始至终都没说话,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唇瓣抿得泛白,不知在想些什么。   -   第二天。   江茉让齐晔驾着马车,送她去了集贸市场。   扯开一张从罗苹那儿借来的花布,随便选了个位置摊开,把马车上竹筐里的东西一样样摆上去。   全部摆好后,集贸市场的人流还不大。   江茉懒洋洋扯住齐晔的衣角,娇声道:“忙活了一早上,好累呀,我要吃一碗小馄饨,多放葱花,不要撒胡椒,汤要用山泉水煮出来的,盛在碗里,要把油滤掉再端过来。”   明明马车是齐晔架过来的,摊是齐晔摆的,东西是齐晔搬的,她除了在旁边喊了两声“齐晔齐晔”之外,什么事都没干。   可她就要喊累,偏偏齐晔也觉得她累,既心疼她起这么早,也愧疚居然要劳动她来摆摊。   齐晔叹了一口气,再次责备自个儿没用,并且把江茉的要求一一认真记住后,找馄饨摊子给江茉买早餐去了。   旁边那个小摊上的大婶却看傻了眼,她是一直把这一切尽收眼底的。   “妹子,这是你男人啊?”   “对呀。”   “你男人对你可真好呀,你可真有福气。不过婶子我是过来人,还是得劝你一句啊。这男人呐,那不是用来使唤的,他是一家之主,你得顺着他,捧着他,多伺候他,你现在这样反过来,日子肯定过不好的。”   这大婶一副我是掏心掏肺对你好的样子,见江茉漂亮的小脸满是漠然,她更着急了,恨不得立马扔下自己的小摊过来教育江茉。   江茉一个字都不想听,要笑不笑地说了句,“能娶到我,是他的福气。”   正好齐晔回来了,端着热腾腾的馄饨,江茉就顺嘴问道:“齐晔,你说是不是?”   齐晔根本没听清江茉刚刚在说什么,但无论江茉问他什么,反正他下意识就是点头。   大婶神情一僵,旋即无奈地摇摇头,背过身去。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妹子肯定是仗着自个儿脸蛋漂亮,才这样任性,却没想过等以后变成黄脸婆了,男人也受够她了,不要她了怎么办……   大婶叹了好几口气。   唉,不听劝呐!   -   江茉吃馄饨也很挑剔,虽然馄饨五毛钱一碗,但她仍然只咬一口,把馄饨里的那一口肉吃掉,那片薄薄的皮就剩了下来,给齐晔吃。   以前在齐家,能吃一口沾了肉和油星子的汤都难,更别提现在既有白面擀出来的馄饨皮,还有香气四溢的汤喝。   等江茉吃饱了,齐晔端着剩下的没几下就全吃完了,连碗底的一颗葱花都没留。   吃完馄饨,江茉还要用干净的纸巾擦嘴,从水壶里倒出干净的山泉水洗手。   那金贵样儿,旁边的大婶又看不下去了。   她实在忍不住,回身道:“妹子,你这、你这吃的用的倒掉的,都是钱啊!多浪费啊!”   大婶又看了看江茉面前那块花布上,摆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又好心提醒道:“妹子,你这些菜啊蛋的,倒是能卖出去,其他东西,只怕是没人买的。你说说你这一天赚得又不多,这么大手大脚的,你男人要是不高兴了,不要你了,再娶个贤惠媳妇儿,你怎么办?”   “那就把他凉拌好了。”江茉笑盈盈地看了齐晔一眼。   齐晔陡然僵直脊背,莫名慌张无措。   他哪有这样的心思啊!怎么这大婶偏要多嘴,胡说八道,他真的好气好委屈。   别人多嘴的错,却要他来承担。   这时候,江茉又说话了,“齐晔,你回生产大队吧,这里没你什么事了。”   齐晔抬起紧张兮兮的眸子,抿唇道:“我不走。”   她一定是生气了,要赶他走!   江茉看他这如临大敌的样子,噗嗤一笑,拍拍他的后背道:“行了行了,不会不要你的,只是这儿不需要你帮忙了,你赶紧去盖新房子吧,说好了咱们立秋就要搬进去住的,要是晚了一天,你拿什么赔我?”   齐晔挺直身子,立刻道:“好。”   但他还是不放心地一步三回头,磨磨蹭蹭一段路走了好久,才消失在集贸市场外。   那位大婶在旁边,真是都怀疑自个儿耳朵出问题了。   这妹子是真没有自知之明,还说她不会不要她男人?   听着真是好笑,到底谁不要谁啊?   -   大婶也不再自讨没趣,只当看个笑话。   她倒要瞧瞧,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摆在这儿,谁会蠢了吧唧来买。   等齐晔走后,来逛集贸市场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江茉转身,从编织袋里翻出她找罗苹帮忙弄来的一块硬纸板,上面还有她昨晚借来记号笔写的几行大字。   正要放到摊位前,没想到就来人了。   来的还不是别人,居然是……洪金。   他搬了条小板凳放下,一脸横肉地坐在江茉的摊位旁边,双手抱胸道:“我倒要看看,你今儿怎么把你这些东西卖得一个不剩!”   洪金咬着牙说完这些话,他是今天早上才想起来的,他要是不跟过来,谁知道江茉会不会骗他,没卖完也说卖完了。   所以,他得来盯着。   为此,他还拒绝了一帮子狐朋狗友的邀请,又专门从招待所里找了半天找了条小板凳,一路拎到集贸市场来。   洪金往这儿一坐,抖着腿,瞧起来又凶又横。   路过的人们都不由自主敬而远之,不想往江茉这边的摊位靠近。   就连那大婶也受到了牵连,骂骂咧咧几句,但洪金充耳不闻,就一个劲儿瞪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们,眼神警告他们,不准来这摊买东西!   江茉也没想到,洪金居然还这么恶心的一招。   她冷冷笑了笑,没搭理他,继续做自己的准备工作。   从编织袋里又翻出一沓小纸条,每张上面的数字都不同,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往后顺延。   她在每一样物品下,都压上一张小纸条,也顺便数了一下,大件小件地加起来,一共三百一十五个号码。   她想了想,又掏出一张大团结,用一块石头压着,顺便放上最后一个空白小纸条,写上号码,316。   洪金不知道她在干嘛,皱眉冷哼道:“你在玩什么把戏?”   江茉懒得搭理他,继续做准备工作。   她又拿出一个纸箱,只有一个开口,里面是她昨晚让齐晔写好的小纸条,搓成了小圆球,也是从“1”开始往后顺延的号码。   因为昨天只估摸了一下大概三百来件物品,所以她只让齐晔写到300,这会儿又添了十六个新的号码进去。   这样一来,摊位上的物品编好,和纸箱里面的号码球就一一对应了起来。   洪金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这是在搞什么鬼,但他心里隐隐感觉到不安。   甚至有一种强烈的不妙预感:江茉不会真把这些破铜烂铁卖掉吧?   但是,他马上又摇摇头,自我否定。   不可能的,谁这么傻,花钱买这些破烂啊?!   他洪金打赌,总不可能输给这么个小丫头片子!   正这样想,江茉已经把纸盒摆在地上,又转身拿出一块硬纸板,上面的字,洪金也认识——   大抽奖!大抽奖!一毛钱抽一次!!   一毛钱就有机会抽到大团结了啊!!   还有更多精美奖品!价廉物美!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第28章 第 28 章 【十更】   硬纸板上, 那几个大大的红色感叹号,非常引人瞩目。   字写得也好看,摆在摊位上, 就已经赏心悦目。   更别提上面的内容,瞧一眼就心动。   给一毛钱就有机会抽到一张大团结?哪来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这不得去试试?碰碰运气?   就连洪金盯着那硬纸板瞧了一会儿,也差点没按捺住自个儿那赌徒心理。   要不是想起和江茉的赌约,心口堵着那一口气, 他绝对第一个冲上去,先抽一把!   尽管洪金仍然凶巴巴地坐在摊位旁,但还是有人壮着胆子走过来, 靠近打量。   实在是摊位上摆着的那一张大团结太吸引人的目光了, 不一会儿,就围了好些人。   也有不识字的, 向旁边打听, “这纸板上写的什么啊?怎么围这么好些人盯着瞧呢?”   识字的人帮忙解释, “这上面的意思呢,就是咱们可以花一毛钱,在这儿抽奖, 运气好呢,能抽到那张大团结。”   “那要是运气不好呢?”有人赶紧问。   “不好的就抽到其他东西呗。喏,你看, 这儿摆着两三百号东西。”   “咱们抽啊?”   “好像是给一毛钱,就可以在那纸盒里抽一个球……快看, 有人抽了!”   一个穿着衬衫套毛衣的圆脸男子捏着一毛钱,觉得新鲜,递给江茉,“我抽一个试试。”   江茉笑眯眯地指了指纸箱, “您自个儿伸手进去拿一个吧。”   男子默念着“316、316”,然后伸手进去一掏,掏出一个小圆球,打开一看,上面的号码赫然是——35。   男子失落地叹了一口气,把号码给江茉看,“同志,我抽到的是35号。”   大伙儿都开始找,35号是什么呀?   很快有眼尖地看到,“35号是一壶白酒呢!”   人群中响起一阵阵的讶异声,羡慕声,圆脸男子的心情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这会儿又高兴起来,拎着那壶白酒,掂量掂量,笑开了花。   江茉也介绍道:“这是乡下大伯亲自酿的白米酒。”   既好吃,也不便宜,这一壶要是单卖,至少五毛钱。   圆脸男子一下子赚了四毛钱,其他人也羡慕不已,立刻又有好几个人异口同声道:“我也抽一个!”   江茉笑笑,“不着急,大家都排队呀,一个个抽。”   说完,大伙儿都连忙过来排队,一下子就排成了十来个人。   洪金看得眼睛都直了,心里那股不妙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她不会……不会真把这堆破烂玩意儿卖出去吧?!   不,不可能,大家又不是傻子,一毛钱抽到一块破石头,肯定要闹的。   果然,大概又有十个人抽了之后,有人看前面那个人一毛钱抽了三个鸡蛋,高高兴兴地走了。   而轮到自己,居然只有一块形状非常奇怪的木头。   “这能有什么用啊!一毛钱呢!就这?”那人立刻就大声抱怨起来。   “你可以拿回去垫桌角呀。”江茉弯着唇角,一只手遮着太阳,随口道,“愿赌服输,你既然想抽到那张大团结,就也要承受抽到这些东西的可能。”   那人脸色铁青,还是很生气,正想要捣乱耍无赖,不管怎么说,得把这一毛钱退给自己。   可是眼睛一瞥,忽然就看到人群间隙里,坐在摊位旁,一直盯着这边的洪金。   这人……看上去好凶,而且似乎就是特意守在这摊位上的。   为了防止有人捣乱?这位不甘心的顾客一瞬间脑子里胡思乱想了一大堆。   自己要是泼皮耍赖的话,能讨着好吗?   最后,他捏着那块木料,怏怏地走了。   还在期待他闹事的洪金:?   他完全不知道那人是因为顾忌自己而灰溜溜地离开,他只是啧了一声,胆小鬼,孬种,有本事质问江茉你就直接把她的摊子掀了啊!   洪金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继续咬牙切齿守在一旁。   他倒要看看,到底会有多少蠢货上当!   殊不知自己坐在这儿,又默默吓退了好些抽到便宜东西想要耍赖的人。   -   摊位上的东西卖了将近一半。   那张大团结居然还在,没人抽到。   这时,有人开始质疑,“那个316的号码到底在不在这纸箱里啊,你不会是骗我们的吧!”   江茉当然不会做黑心生意,也不会糊弄人。   她虽然很作,也很容易生气,但从来都讲良心。   只是,那人质疑过后,旁边看热闹的人,抽过奖的人,有几个还聚在这儿,也忍不住开始附和着。   “你说不定根本没把那个号码放进来!你骗人!”   “就是,咱们这么多人都抽了,根本没大团结!”   “你现在就把纸箱打开,让我们检查检查!”   洪金坐在小板凳上,混在人群旁,也偷偷跟着嚎了几嗓子,显得更乱。   都闹起来!让她这摊位摆不下去了才好!   看着江茉一毛一毛钱地收,现在收的那些毛票一只手都攥不下了,洪金真是又眼红又着急。   他最害怕的就是江茉真卖光了这些,他就赌输了啊!   江茉等着大伙儿哄闹一会,趁消停的那几秒钟,她站起身,沉声道:“这纸箱,从抽奖开始,我就再没动过,之后也不会动,你们都可以留在这儿监督我。”   “如果到抽奖结束,这张大团结还没被人抽走,我赔给在场所有人,一人一张大团结!”   这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滞,随即忙不迭说道:“这可是你说的啊!”   “那这热闹,我今天就看定了!”   洪金简直看傻了眼。   闹这么一出,非但没妨碍江茉摆摊卖东西,聚在这儿的人反而越来越多了。   要知道,大伙儿就爱凑热闹,看到这摊位围着这么多人,不少人蜂拥过来,都来瞧瞧是怎么一回事。   看到那张大团结,当然会心动,于是抽奖的人也越来越多。   排队的人成了一条长龙,江茉数钱都数不过来。   旁边那位大婶,也从来没见过这阵仗,嘴巴渐渐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她拾掇起自己的东西,走到江茉身边,脸上的每一个褶子都透着讨好的笑意,“妹子,你有能耐啊!你咋这么有能耐呢?你说说你这些东西都快卖完了,要不你帮我把我这些菜也放你这儿,当那什么,奖品一块抽了吧?”   她今天在这儿都快半个上午了,扁担里的蔬菜瓜果一样都没卖出去。   集市上的人,全来江茉这摊子上抽奖看热闹了!   大婶也急啊,要是东西卖不完,她耽误一天工来镇上,不就亏大了吗?!   江茉数着钱,似笑非笑地瞥她一眼,“我没能耐的,我只是得赚点钱,免得被男人说我大手大脚,不要我了,把我赶出家门。”   江茉记仇得很,别人说过的什么难听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非要找准时机回敬回去。   大婶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尴尬得僵着脸笑笑,又抿抿唇,才道:“我当时也不知道你这么会挣钱啊!像你脑子这么灵光的,男人都喜欢的!能给家里挣这么多钱,谁不喜欢呀?”   “你这主意啊,我真是闻所未闻,今儿算是开了眼了,原来东西还能这么卖呢?你咋这么厉害?”大婶还在厚着脸皮夸江茉。   之前那些女人就应该在家里好好伺候男人,省吃俭用,不配穿好的,不配吃好的等等这些言论,仿佛是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的。   反正不是她。   现在的她,一个劲儿说,“现在我算是明白了,要不怎么大队长老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呢!瞧见你这脑袋瓜这么聪明的妹子,我才明白大队长那话的意思啊。”   不过可惜,她再怎么说也没用。   江茉记仇,她随口说了一句,“纸箱里的号码不能再加了,不然他们以为我捣鬼呢,一人一张大团结,你来出呀?”   她漂亮的小脸冷漠得毫无波动,接过排队的人给的一毛钱,随手往口袋里一扔。   钱也懒得弄平整了,那么多,数来数去累死人了,等齐晔回来,让他整理去。   大妈说得口干舌燥,自讨没趣,也灰溜溜地坐回自己的摊位上去了。   郁闷今儿早上自己怎么就嘴欠了,这妹子这么俊,一看就应该知道不是普通人儿啊!   她只能继续羡慕地看着江茉这边,彻底接受这个现实,自个儿今天算是白耽误工了!   -   大团结终于在最后还剩十来样东西的时候,被抽走了。   众人一片哗然,抽到的那个人更是欢天喜地,高兴得说不出话来,连路都快走不直了!   江茉也高兴,真是天助她也,大团结这么晚才被抽走,带来了很多客流量,刺激大家都忍不住抽了一把又一把。   现在虽然只有十来样,但还有比如一袋豆子、半篮春笋、一斤陈粮这种价值大于一毛钱的。   所以虽然没有大团结那么吸引人,但还是有人愿意花一毛钱,来抽一下试试。   这就像宋朝的扑卖那样,因为加上了运气成分,新奇又有趣,所以比一本正经的买卖更博人眼球一些。   一直守在这儿的洪金快到结束时,才从别人忌惮自己的眼神里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合着他本来是想来妨碍她做生意的,靠自己的凶恶面相把人吓走的,结果反而帮了大忙了?   让人不敢耍赖皮,不敢赖账,抽到最差的东西也只能灰溜溜地走人?   在这儿坐上一天,看着她收了那么多钱,自个儿却连一分钱都分不到,以后还得给她当牛做马???   洪金恨不得抽自个儿一个大嘴巴子,叫你胡乱打赌!赌什么赌!   -   抽到最后,只剩下一块破石头没被抽走。   大家一看,都不乐意抽了。   不就相当于花一毛钱,买块石头吗?谁也不会犯这个傻。   洪金本来想到自己要给江茉当牛做马,已经郁闷得心头直滴血了。   谁承想,最后居然出现了这样的局面。   洪金猛地一下乐了,自己肯定能赢!   没有人会买这个石头!江茉没有把所有东西卖光,就得给他一百块!   峰回路转,洪金一直僵硬铁青的脸色终于重新有了笑容。   没想到,江茉却不慌不忙,娇声问旁边人道:“你见过心形的石头吗?”   那人摇摇头。   其他人也跟着摇头。   江茉又拿出一张大团结,“现在谁要是能拿出一块心形石头,我出十块跟他买。”   大伙儿倒吸一口凉气,十块?买块破石头?   “心形石头非常罕见,也有收藏价值的。”江茉从善如流地告诉大家,“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一句话,物以稀为贵嘛。”   围观的不少都是城里人,初中、高中毕业的都有,对于“收藏价值”还有江茉的话,一下子就理解了。   石头虽然到处都有,没什么价值,但因为它的形状,它就有价值了呀!   江茉看到大家的反应,已经收到了满意的效果,她收回了自己的大团结,放回口袋里,还轻飘飘地添了一句,“看来,大家都没见过心形石头呀,那我这块石头,就是独一无二的咯。”   毕竟,齐晔也不会乱收东西,如果别人随便去河边捡一堆石头就让他带来镇上卖,那不是坑人吗?   所以,大伙儿放在竹筐里的东西,齐晔都会先过目一遍,不管是破铜烂铁还是废弃木料,都得有说得上的用途。   至少木料还可以用来垫桌脚,破铜烂铁也还有回收的价值,都不能说是完全的废物,只是大约很难碰上愿意买的人罢了。   所以这块心形石头,也是有人在河边捡到,觉得很漂亮就收了起来,这回也是拿给齐晔碰碰运气,万一有城里人喜欢呢?   -   确实有人喜欢。   江茉的话音刚落,就有人举起一毛钱,抢着说话道:“我要抽奖!我想要这块石头!”   很快又有人说:“我出两毛钱!让我抽!”   还有人脸红脖子粗地喊道:“我出五毛钱!我要买回家送给我媳妇儿!你们都别和我抢!”   洪金得意忘形的笑容彻底僵住,看着这群人甚至有人开出一块钱的天价,买一块破石头。   他想,这些人是疯了吗?!   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实,江茉是真能说啊,死的都能说成活的,破烂石头都能让人哄抢,   他这当牛做马的日子,怕是跑不掉了……   洪金坐在人群里,听着大伙儿嗡嗡的声音哄抢那块石头,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   西丰生产大队里。   齐晔忙碌了一天,踏着黄昏的霞光,刚要走出村口,就被不少人围住了。   大伙儿都很关心,“齐晔,咱们那一堆东西,真能卖出去?”   有些人甚至都不信自己拿出去的那些东西会有人要,只是纯粹碰碰运气。   齐晔口吻笃定,黑眸深沉,“大家放心,肯定能卖掉的。”   当然,也有很多本来就不相信齐晔的人,比如刘菊香的几个亲戚,听到齐晔这么说,直接就嗤之以鼻,“别说大话了!就那些破烂玩意儿,也能卖掉?”   王红芬也把那白眼翻到了天上去,“说这些大话有什么意思,等明天不就知道了吗?有些人不会打肿脸充胖子,自个儿买下那堆破烂,骗大伙儿说卖光了吧?”   没等齐晔回答,那边王春雨就笑了出来,“齐家婶子,你这话说起来挺好笑的,齐晔哥哪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啊,就算为了面子骗大家一回,也不可能每天都说把大家的东西卖光了吧?”   王春雨这话说得很有道理,明眼人都点点头,期待地看向齐晔。   至于那些不相信齐晔的人,更是一个个鼻孔朝天,朝齐晔瞪得眼睛珠子都出来了。   其实除了刘菊香的亲戚和王红芬之外,还有些人和齐晔并没有多大仇多大怨,但有些人,就是见不着人家好。   齐晔赚这么多钱,就是眼红,就是嫉妒,所以,就想证明齐晔没有能力,让大伙儿都不要请他跑腿,不让他挣这么多钱。   齐晔也无所谓,他随便那些眼神里的冷刀子落在自己身上,言简意赅道:“明天就知道了。”   一切,都让事实打脸。   这也是江茉告诉他的。   不过江茉的原话是,“你哪里说得过那些长舌妇呀,到时候就让事实把她们的脸打得啪啪作响就好了。不过,你得记住哪些人说了咱们的坏话,回来告诉我,我都记小本本上!”   想起江茉那凶巴巴的护短眼神,齐晔心中又是一暖,忍不住弯起唇角,抿出一个浅浅的弧度。   朝镇上赶路的脚步,也忍不住快了又快,催促着马儿,快一点,再快一点。 第29章 第 29 章 【十一更】   看到江茉从柜子里拿出一沓又一沓的毛票时, 齐晔一点都不意外。   他早就知道,这世上就没有江茉做不成的事情。   看着江茉漂亮的笑容,满满的幸福感再次在齐晔的胸腔里蔓延, 扩成一个大大的满足的漩涡。   他想,能娶到江茉当媳妇儿,真是他齐晔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江茉掰着指头数给齐晔听,“我一共做了三百一十六个号码球, 所以应该收到三十一块六毛钱。”   “不过,最后一个号码球让大家小小地竞拍了一下,最后那个号码球卖了一块钱, 所以咱们一共赚了三十二块五毛钱, 你数数。”   江茉向来是动嘴不动手,麻烦的事儿都交给齐晔。   齐晔也是任劳任怨, 从不多说一句, 把那一大堆毛票的每个褶子都弄平整, 每九张叠在一起,再用一张毛票把这九张折起来。   很快,他就把乱糟糟皱巴巴的一堆毛票都收拾得妥妥帖帖, 平平整整。   江茉拿走十堆毛票,放回自个儿的口袋里,“为了吸引大伙儿来抽奖, 我花了一张大团结,所以都收回来。”   齐晔点头, 又见江茉拿走五堆,“这是我的辛苦费。”   齐晔再次点头,数数剩下的钱,还有十七块五毛钱, 差不多正好他给乡亲们送来的那些东西的定价,明天拿回去给他们,刚刚好。   原来,江茉早就算好了这些吗?   齐晔惊艳又崇拜地看了一眼江茉,听她讲今天卖东西的事情,简直难以想象。   今晚不知道第多少遍感叹,他怎么能娶到这么好的媳妇儿?   江茉撑了个懒腰,齐晔就知道江茉困了,忙起身,要去给她打泡脚的水。   江茉却按住他的手腕,“你动什么?你忘了?咱们现在有当牛做马的了。”   她朝齐晔眨着眼,齐晔才想起来江茉和洪金的赌约。   他打开门往外一瞧,洪金正站在二楼的楼梯口,用一种要死不活的眼神死死盯着他们的门口。   “……”齐晔动作顿了顿,江茉骄纵的语气从里头传出去。   “洪金,我的洗脚水怎么还没送过来?让你去旁边机电厂里的医务室借个温度计来,你借了没有啊?我的泡脚水要四十三度,一点儿不能多,一点儿不能少,知道吗?”   洪金狠狠捏着口袋里借来的水银温度计,感觉自个儿的心肝脾肺肾全要气炸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事儿!随便倒个泡脚水不就得了?还要量什么温度!   他洪金哪看得懂温度计啊!   洪金气得牙痒痒,却还是沉着脸,提着开水壶和冷水壶以及脚盆到江茉的房里,弯下腰来,先倒冷水,再慢慢掺热水进去。   搅合一会儿,就拿出温度计来量一量,巨大的屈辱笼罩着他,让他甚至不敢抬起头,看一眼江茉的眼睛。   他可以想象出来,那女人的眸子里肯定全是高傲的讽刺,居高临下又挑衅的看着自己。   明明那么漂亮的一张脸,却那么气人!   洪金越想,越是气得连握着温度计的手掌都在颤抖。   可他洪金,一向愿赌服输!   所以再气,再憋屈,再丢脸,他也没有耍赖,而是在这儿给江茉当、牛、做、马!   就连江茉也没想到,洪金居然赌品还挺好。   听说洪金一向愿赌服输,从不耍赖,所以其他人赌输了就跑,耍无赖的时候,他却老老实实还债。   不过,江茉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表扬的事情。   洪金这样的人渣渣滓,再怎么欺负他折磨他都不为过。   她把他当下人使唤,让他干这个,干那个,他脸色越来越难看,黑成了锅底,却还是在老老实实干着她安排的活儿。   跑腿、打扫,应付她那些刁钻矫情的要求。   不知以后如何,但起码他已经坚持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   江茉记仇的小本本上,关于洪金的那一页,早就写满了!   她倒是想,洪金能快点儿受不了,快点儿反抗耍赖。   这样的话,她就可以让齐晔好好地、狠狠地揍洪金一顿了!   -   第二天一大早。   齐晔就套了马赶去西丰生产大队。   因为昨天大家伙都在观望,所以他昨天没带东西回镇上,江茉今天也没什么事干。   她继续在招待所怎么欺负洪金的,自不必说。   总之,她很解气,罗苹也眼眶微红地躲在远处,抿唇攥着拳头,神情复杂中带着一丝释然。   而洪金,那则是一个头两个大,脸色阴沉得铁青铁青,趁无人的时候抽了自己好几个大嘴巴子。   犯什么贱!打什么赌!   至于齐晔那边,还是盖了一上午的新房子,到了晌午时分,才慢悠悠地朝大伙儿吃饭休息的田垄上走去。   看到齐晔过来,众人都沉默了,心想着,他是会解释呢,会道歉呢,还是会……   齐晔直接拿出来一沓票子,厚得让人瞧直了眼,他放慢动作数着。   两百多张一毛钱呢!可不数都要数一会儿么。   刘翠花咽着口水,小声问道:“齐晔啊,这是、这是真把东西全卖完了?”   “嗯。”齐晔随口答着,把钱数出来,分给前天托他带去跑腿的那七八户人家。   大伙儿放在竹篮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各有不同,有的定价比一毛钱贵,有的定价比一毛钱少,差不多匀一下,那十七八块钱分给大伙儿就刚刚好。   反正都是按集贸市场的物价来的,也不存在齐晔坑了谁。   那七八户人家对自己拿到手里的钱都非常满意,笑得乐开了花。   而之前那些看不起齐晔的,也同样看直了眼。   那些眼红齐晔能挣跑腿费的,这会儿又眼红起这几户人家。   当时那竹筐里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破铜废铁什么都有,竟然还有人塞了石头去卖的,这也能卖出去?也能还钱?   宋家婶子激动地数着自己手里的三块八毛钱,数了好几遍,忍不住颤声道:“齐晔,你这钱……是不是给我给多了?”   齐晔回道:“没有,宋婶儿,您的那块石头不好定价,所以当时没告诉您能卖多少钱,但昨天拿去集市上,卖了一块钱。”   这话,简直石破天惊,大伙儿都愣愣地看着齐晔。   什么?是他们的耳朵出问题了吗?   一块破石头,怎么还能卖出一块钱的天价。   这样的话,那谁还上工呀,谁还种地啊,都去河边捡石头得了!   宋家婶子也愣得半晌才反应过来,她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再次磕磕巴巴地问道:“真、真的?”   “当然。”齐晔点了点头,转身回宅基地,“我先走了,各位乡亲们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捎去镇上卖的,仍然可以来宅基地找我。”   “……不过,以前经常托我捎东西的人家优先。”   他这一补充,顿时让之前那几户一直看不起他,说过风言风语的人家都尴尬了。   怎么觉得,齐晔这话,就是在记仇呀?   ……不会不给他们捎东西吧?!那可不行啊!破石头都能卖钱呢!   谁会和钱过不去,见齐晔真能什么都卖出去,大家连下午的工都不急着上了,一个个撒丫子往家跑。   王红芬也一直看着这一幕,她震得半晌没说出话来。   看起来,她好像再怎么说,大伙儿也不会信他的,以后都会找齐晔跑腿,谁让齐晔能帮大伙儿挣到钱呢!   她恨得咬牙切齿,齐晔以后跑腿费只会越来越多,想让他在盖好新房子前搬回齐家住的想法,算是彻底泡汤了!   王红芬第一万遍开始悔恨,当初就不该给齐晔说江茉这个媳妇儿!   那小蹄子鬼主意多,脑子里的想法一个又一个,简直像个妖孽!   比如这次的事儿,齐晔能把那些破铜烂铁还有石头都卖出去?王红芬知道他肯定没那个能耐。   绝对都是江茉那个小蹄子干的好事。   王红芬恨恨地想,齐晔……还真是走了八辈子大运,娶了个好媳妇啊!   -   王红芬没跟着那群人乌泱泱一块跑去齐晔的宅基地。   她知道,齐晔现在不把她当婶子了,甚至不给她好脸子看了,这种好事,也自然轮不上她。   她懒得去丢人,叫人看笑话!   而齐晔的宅基地前,除了常让他帮着跑腿的王家、宋家、李家等等,之前那些看不上他的人家,也来了。   比如刘菊香她娘一家,就来了好几个人,手上都抱着一个大竹筐,笑脸盈盈道:“齐晔,我们可是你丈母娘的姊妹,虽说之前没来过你这儿,但说起来,你那马车里还是得给我们几个的竹筐腾出个位置吧?”   也有那些犯红眼病的人家,这会儿倒是眼睛不红了,一个个殷勤得不得了。   “齐晔,之前是我们不对,不该说你骗人,但我们这也是实在没法想象,一块破石头还能卖出一块钱不是?”   “叔是看着你长大的,小时候还给你吃过烤红薯呢!你肯定不记得了,但没事,这种都是小事嘛,你帮叔跑个腿,把这些卖了,也是小事,对吧?”   齐晔冷冷看着这些人,目光再扫过他们带来的竹筐。   里面全是些卖不起价的东西,什么破烂玩意儿都往里面塞。   一张张贪得无厌的嘴脸,就算在灿烂地讨好地笑着,也让人觉得恶心,不想再看。   齐晔别开眼,不说话,转身去接那些常来他这儿托跑腿的人家的竹筐。   除了齐晔特别交好的几家,其他人家也都是西丰生产大队里很淳朴善良的人家。   他们不会往竹筐里全放那些破铜烂铁,他们放的大多还是瓜果蔬菜,从山里挖的春笋,摘的野果子,采的草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家里用不上的物件,或者是想不到有什么用处但确实有一定价值的东西。   齐晔只接了这些人的竹筐,自动忽视了那些曾经眼红现在又贪婪的人们,包括刘菊香她娘一家。   今天,同样满载而归,马车上装得沉甸甸的,幸好昨晚齐晔把马儿喂得饱饱的,所以它牟足了劲儿,跑得飞快。   那些被齐晔冷落的人们,只能怏怏地看着齐晔的马车扬起尘埃,消失在地平线的那一头。   有人懊恼,有人悔恨,有人叹气。   有人硬着头皮,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有什么了不起的,咱家又不缺这几块钱!这些东西不卖出去,放在家里说不定成传家宝了呢!”   其实,心里早就想扇自己几个巴掌。   -   从这天开始,赵大勇那儿的人气,再也比不上齐晔。   齐晔每天在西丰生产大队收了东西,带回招待所。   第二天,江茉就去集贸市场摆摊,还是抽奖那一套把戏,人们目前的新鲜劲儿还没过,最近每天都眼巴巴盼着江茉来。   有时候一天赚了,有时候一天亏了,但那其中的乐趣,就已经让他们无法抗拒。   有了洪金当牛做马,江茉去集市上,也不用齐晔做苦力耽误功夫了。   齐晔每天要盖新房子呢,房子最重要。   她就逮着洪金使唤。   让洪金去找他的狐朋狗友借来小推车,把东西都送到集贸市场上。   她就坐在小板凳上,吃洪金洗干净的水果,让洪金给一样样东西贴上小号码条,再摆整齐。   抽奖的吆喝、收钱、招呼顾客,她全都使唤洪金。   反正他就在她眼皮子底下,也捣不了鬼。   洪金都记不清自个儿有多久没和他的狐朋狗友们一块去玩儿了,心痒痒得厉害。   只有每天在摊位上看着大伙儿抽抽奖,才能勉强止止痒这样子。   可他还是受不了,想亲自参与其中,每次看到有人赢到那张十块的大团结,他就会想,为什么不是他呢?他扔一毛钱进去,说不定也能赢到这张大团结呢?!   然而,江茉并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她只会无情又傲慢地叫他名字,用趾高气昂的眼神瞪着他,骄纵得不可一世地使唤他做这做那。   除了摆摊,她还有各种各样挑剔又磨人的要求,就像是在刻意针对他。   虽然洪金自作多情了,江茉并没有太故意,她只是纯粹真的就非常作,非常挑剔,非常事儿多,并且顺便用这些细致的要求,折磨到了他。   反正无论怎样,这样被折磨了几天之后,洪金终于受不了了。   他在一个清晨,正当牛做马拉着那个沉重无比的小推车时,忽然猛地松开手,狠狠踢了那小推车一脚。   “老子不干了!”他恶狠狠地瞪着江茉,脱下外套也往地上一甩,咬牙切齿地踩了几脚,仿佛那外套就是江茉一样。   他没胆量对江茉动手,怕被抓进派出所,也怕齐晔报复,只能对着外套狠狠泄愤。   江茉皱皱漂亮的小鼻子,嫌弃地看了一眼洪金,“愿赌服输,你这是不愿意履行赌约了?说好了要给我当牛做马,直到我家盖好新房子,我离开招待所的。”   “老子就是不服输!要耍赖,你能拿老子怎么样?!”洪金啐了一口,彻底嚣张起来,大步流星,朝远处走去。   给江茉当牛做马的这几天,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他洪金就算不要脸了!就算所有人都说他是个赖皮孬种,再也不和他赌了,他也不可能再跟江茉履行赌约。   大不了他躲在他一堆朋友那儿,都是一群壮汉,打起架来从不手软!   要是江茉敢让齐晔来揪他回去,他就正好可以报之前的仇,让那个姓齐的看看,什么叫人多势众!   -   江茉望着洪金走着走着越来越大摇大摆的嚣张姿势,甚至他头也抬起来了,胸口挺得老高,大步流星消失在街角。   她讥诮地勾了勾唇角,有些人渣,真是又蠢又天真呐。 第30章 第 30 章 【十二更】   洪金跑掉的这一幕, 被偷偷躲在后面的罗苹尽收眼底。   等洪金走了,她才跑出来,帮江茉捡起地上几样被洪金一踢而掉下来的东西。   “对不起……”她习惯性地帮洪金和各种各样的人道歉。   江茉眉眼淡淡, 看不出她因为洪金的事而有什么情绪,“和你没关系。”   罗苹下意识低头,帮江茉推着小推车,“你力气小, 这小推车这么重,我送你去摊位上吧。”   “好啊,谢谢。”江茉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弯唇轻轻一笑, 很自在从容地走在罗苹旁边。   罗苹这些日子对江茉的了解越来越多,她也知道, 江茉不会和她客气。   她甚至有点理解齐晔, 她也觉得, 像江茉这种漂亮又特别的女孩子,就应该天生被偏爱,被捧在手心, 被娇宠得一点儿活都不用干。   而且,江茉也并不是那种很娇纵的人。   等罗苹帮她把摊位整理好,她笑盈盈地背着手道:“我请你吃馄饨吧。”   罗苹真喜欢她的笑容, 又漂亮又干净,好像天底下就没有会让她烦心的事情。   可是罗苹不行, 她摆摆手,小声道:“不用你破费了,我还得回去守招待所呢。”   “没关系的呀。”江茉非拉着罗苹,塞给她两碗馄饨钱, “我走不开,您帮我买一碗过来,行吗?”   罗苹擦擦衣角,她不知道怎么拒绝江茉,犹豫半晌,只能应了一声。   没过多久,罗苹端着两碗热腾腾的馄饨过来,坐下陪江茉吃。   吃着吃着,也不知道是不是馄饨汤的热气熏了眼睛,她的眼眶渐渐泛起了红。   江茉当没看到,继续吃。   罗苹的声音像蚊子似的,几乎在沸腾的闹市中不可闻。   “洪金他以前……不这样的。”   罗苹一边小口咬着馄饨,一边小声和江茉说话。   “娶我的时候,他和我说,男主外女主内,我们一起把日子过好。”   “那时他还是厂里的工人,我是农村来的,嫁给他,才到了城里。他起早贪黑干活,给家里挣钱,我就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做饭洗……那时候多好啊。”   罗苹眸中露出一抹怀念,却又化成叹息,“可后来,他不知在哪认识了一帮朋友,回来和我说他朋友帮我们弄到一份新工作,就是经营这家国营招待所,累是累了点,但挣得比厂里多。”   “一开始我是很高兴的,想着我也能挣钱了。帮他减轻些负担,他也不用那么累了,可是我没想到……”   罗苹的声音越压越低,渐渐带了哭腔。   她没想到,洪金和那帮朋友越混越熟,后来招待所也不管了,每天就是出去鬼混,回来就是找她要钱,仿佛变了个人似的。   她一个人支撑着招待所,每次说洪金,他就只会说,这么好的工作都是人家给我们安排的,我陪人家玩玩还不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吗?   后来,洪金输红眼的时候,更是会嫌她啰嗦。嫌她烦人,直接朝她动手。   她的柜台里,常备着各类药物,治烫伤的,治跌打的……   上次齐晔手背被烫伤,她拿出的那个烫伤药,就是她不知被烫伤多少回后,已经试出了最好用的药膏。   想起这些,罗苹肩线微微颤抖着,脸几乎快埋进碗里。   忽然,她听到江茉娇声问她,“你现在对那个人渣还抱有希望吗?”   罗苹懵懂地抬起眸子,里头蕴着破碎的泪花。   她望着江茉,从江茉没什么波澜甚至有点儿盛气凌然的眼神里,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力量。   认识江茉后,罗苹才渐渐觉得,女人就应该像江茉这样活着,这辈子才不算白活。   如果是江茉,会怎样做呢?   罗苹下意识问了出来。   她已经对他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可她却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无助地看着江茉。   江茉耸耸肩,漂亮得无可挑剔的脸蛋上,露出一抹冷笑。   “你知道他们一般在哪玩吗?”   罗苹攥紧指尖,有些紧张地说出一个地名,“我去那里找过他。”   江茉细白手指打了个响指,笑盈盈道:“那么告诉你吧,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送他坐牢。”   罗苹目光颤颤地看向江茉。   江茉勾唇问她,“舍不得了?”   罗苹仿佛做了一个异常艰难的决定,死死咬着唇瓣,半晌才站起身道:“我现在就去找公安特派员,举报他们!他们那一群人每天都在那间小房子里赌博。”   罗苹下定决心后,眼睛里似乎有了光,多了一簇悄悄燃起火星子的火苗。   火光很微弱,但无论多大的风,也不能再将它吹灭。   -   一个小时后。   洪金屁滚尿流出现在江茉的摊位前。   他似乎被吓得丢了魂似的,颤颤巍巍看着江茉,嘴唇抖得直哆嗦。   他半哑的嗓子也因为恐惧而异常发紧,终于扯出声音,却破了音,“是你干的?是你干的对不对?!”   江茉正懒洋洋守着钱晒着太阳呢,这会儿看见洪金,也是很不耐烦。   “你怎么还没被抓呢?”   洪金恐惧的目光发直,不停重复着,“是你!果然是你!”   他今天被吓傻了。   好不容易和那群朋友重新聚在一块,说好要玩场大的。   大家都说他好久没来了,不讲义气,得补偿大家。   他只好去买汽水和香烟,没想到买完回来,还没进那院子,就远远看到镇上的公安特派员周志元带着十几个武.装民.兵,把那围得严严实实的。   他那些朋友,双手全被拷着,抱头走了出来。   一个个脸色难看得不要不要的,都知道赌.博被抓,那可能要被判.死.刑的!   逃过一劫的洪金差点吓尿了,拔腿就跑,一路上腿软得几乎走不动道儿了,三魂七魄都快吓没了。   路过集贸市场,他忽然想起来,这不会是江茉那个女人捣的鬼吧!   冲进来一问,听到江茉这句话,洪金那可怜的一点儿魂,彻底吓飞了。   他早该知道的。   早就该知道这个女人有多可怕,有多会算计。   早就该知道他斗不过她,不愿意履行赌约,就只会下场更惨。   要不是他去买香烟汽水,要是他早回来一步,要是朋友们供出了他……   洪金不敢再想下去,腿肚子直抽抽,心里头也拔凉拔凉,冷嗖嗖的。   他只是想,要是再早一点知道就好了。   早知道的话,他绝对不会招惹江茉这个可怕的女人!   ……真的太可怕了!!!   -   洪金的朋友们都被抓走之后,洪金就彻底老实了。   他认清楚自己完全斗不过江茉这个女人的事实,终于认命。   开始面无表情、生无可恋、茫然若失地给江茉当牛做马。   江茉指东,他就往东。   江茉提什么要求,他累死自己也尽力去完成。   总之,听江茉的可能会很痛苦,但不听江茉的,会更痛苦。   洪金在这样的水深火热中,度日如年。   明明才过了一周,他却感觉自己像是老了十岁。   这天,洪金照常摆好摊位,江茉在一旁吃着他买来的早餐馄饨,香气扑鼻。   洪金郁闷地拿起自己那个硬邦邦的玉米窝窝头,默默咬着,硌得牙疼。   他心里暗暗咒骂,罗苹那个蠢女人现在和江茉走得近,也学会欺负人这一套了!   以前多温顺多听话,家里的钱都上交给他,他喜欢吃什么早餐都变着花样儿给他做。   现在呢?   早上就给他这么一个冷窝头,还是客人咬了一口不吃的,跟打发叫花子似的。   可他偏偏还只能没骨气地吃着,不然就得饿一天肚子。   洪金越想越心酸,不明白自己的日子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他想着想着,开始怀念从前。   从前他在厂里的时候,虽然三班倒,很辛苦,但比现在……   砰——   一声巨响,打断了洪金的回忆。   他简直憋屈得快吐血了,怎么现在连他回想一下从前都不行吗?   老天爷到底还让不让他活了!   洪金欲哭无泪地抬起头,发现是几个男人正站在摊位前,把他们抽奖的纸盒都给踢倒了!   这几个男人没洪金高,也没洪金壮,但仗着人多势众,说话很不客气。   “喂,集市上只能有一个抽奖的摊位!现在我们在搞抽奖,你们这破烂摊位可以撤了!”   洪金回头看了一眼,江茉还在吃馄饨,漂亮的小脸隐在水蒸气里,好像没听到似的。   他只好硬着头皮,粗声粗语道:“谁规定一个集市上只能有一个抽奖摊位的?再说了,先来后到,你们凭什么让我们撤了?还讲不讲道理了?”   几个男人双手抱胸,嗤笑道:“我们规定的,不行吗?什么先来后到,我们只知道,谁拳头硬,谁就可以讲道理!”   洪金又回头看了江茉一眼,见江茉还在吃馄饨,他着急地跑过去,低语道:“他们几个好像是学着你摆摊抽奖的,不过他们收两毛钱一次,所以大家都不去他们那。估计是这样,他们才来逼我们,不准在这里摆摊的。”   江茉终于吃完了。   她把筷子一插,起身拍了拍手,抽出纸巾擦擦嘴,只说了三个字,“洪金,上!”   ……那语气,和关门放狗没什么区别。   -   洪金被逼无奈、逼上梁山、苦大仇深地和几个男人的打了起来。   也说不清是谁动的手,反正最后都被带到了公安特派员周志元的办公室里。   现在还是1980年初,镇上还没有成立派出所,只有一名公安特派员,叫周志元,是县城派出所下放过来的,负责着整个公社两万多人的治安。   周志元实在忙不过来,听说集市上有纠纷,也是请了武.装民.兵过去,先把人带回来,关在他办公室里。   这会儿,周志元还在外头忙,没赶回来。   江茉随意坐在办公室里的红漆长椅上,她倒是毫发无损,因为一直在观战,洪金却被揍得鼻青脸肿。   那三个男人也不好过,一个被薅秃了一大块头皮,一个被扭伤了手臂,还一个被踩了一脚,现在脚背肿起老高。   江茉也是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洪金不是个花架子。   他那么高那么壮,打起架来,还是有两下子的。   他只是单纯打不过齐晔而已。   于是江茉又狠狠鄙视地瞪了洪金两眼。   洪金经常被江茉鄙视,他已经习惯了,只是在心疼自己。   这当牛做马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宁愿重新投胎,真去当一匹马,做一头牛,也比现在跟着江茉被各种折磨要好。   那三个男人也在旁边,狠狠瞪着洪金,还有江茉,“你们等着吧!我们在县城派出所可是有亲戚的!和周特派员也熟得很。等他回来,看他怎么教训你们!” 第31章 第 31 章 【三更合一】   那三个人的嘴脸非常之嚣张, 仿佛县城里头那派出所就跟他家亲戚开的似的。   不过到了公安特派员的办公室了,也不至于打架,只是嘴上一直喋喋不休罢了。   江茉眯着眼, 闭目养神,懒得和他们浪费口水和精力,只是默默在心里记仇的小本本上,给他们多画了几笔。   对了, 洪金也多加了几笔。   谁让他不帮她骂回去的,当牛做马非常不及格!   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周志元终于回来了。   他一打开办公室的门, 那三个男人就像苍蝇见到了有缝的蛋似的, 一窝蜂拱上去。   “周特派员,你认识我不?我可认识你们张所!你们张所是我二叔!”   “对对对, 我们都是他侄子!”另外两个男人也着急地附和着, “你们张所, 张和平!”   周志元一脸平静地打量了一下他们,又瞥了瞥江茉和鼻青脸肿的洪金。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好,从警服上衣口袋里取出夹着的英雄牌钢笔, 又掏出那本厚厚的蓝皮本,公事公办地准备记录。   “先说说你们的情况,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打架?”   那三个男人有点傻眼, 怀疑这个周特派员是不是耳朵不好使。   尤其对面江茉微微挑了挑眸,露出那种“你们和周特派员看上去也不是很熟的样子呀”的挑衅眼神。   他们几个更站不住了, 上前一步,重新强调道:“周特派员,我们二叔是张所!张所你不会不认识吧?”   周志元的脸色沉下来,手指在桌上敲了敲, 严肃道:“我现在不是在调查户口,我问的是,你们为什么打架?”   “你们三个老说张所张所的,意思是你们这次打架,和张所有关系?”   这话哪敢接啊!三个男人连忙摇头摆手,“不是不是。”   江茉在一旁瞧着,弯弯唇角,迅速判断出来。   周特派员肯定是一个正义的好警察!讲究公平公正!   这样就好办了。   她颤了颤眸子,低眉道:“警察叔叔,事情是这样的,早上他们三个过来我的摊位上,不准我再摆摊。我不答应,他们就动手了。”   江茉说得很清楚,言简意赅,并且把责任都干干净净地甩到了对方身上。   三个男人当即就跳起脚来,大声反驳,“她胡说!明明是她让她的狗腿子先对我们动手的!”   “对!那个狗腿子推了我一把!我差点摔了一跤!我才推回去的!”   江茉笑得像个得逞的狐狸,“你们下意识反驳我的后半截话,意思就是我前半截说得没错咯?”   周志元干了好些年的特派员,这样的小纠纷他也处理过百八十件。   通过这么几句话,他就已经大概清楚。   是这三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不准人家摆摊,才引发的这场纠纷。   ……这么三个大男人,还真不害臊!   周志元内心鄙夷,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朝洪金问:“你先动的手?”   洪金被那三人一口一个狗腿子已经叫得够郁闷了,这会儿哪能承认,忙道:“我没动手!是他踩着我们摊位上的花布了,我才叫他让开些,也就随便碰了碰他的胳膊,都没用力气!”   那三个男人一听,忙嚷开,“就是他先动的手!”   “他就是那个女人的狗腿子!那个女人叫他上,他就冲过来了!”   “哎呦我这脚都感觉被踩断了,动不了了……”   周志元揉揉眉心,清清嗓子,无奈道:“这样吧,大家都各退一步,先互相道个歉。集贸市场摆什么摊是个人自由,你们几个不该去打扰人家摆摊,不然那就是扰乱市场公平!”   “还有你。”周志元看向洪金,“你也不该去推人家,什么时候都应该好好讲道理,君子动口不动手。”   三个男人一脸不服,“我们不道歉!她们先动的手!她们得跟我们道歉!还得赔偿我们医药费!”   洪金也愤愤扭头,“我也不道歉!凭什么他们来找茬,都不让我们摆摊了,拳头都快伸到我脸上来了,我还不能推他一下?又没打他!”   两边都僵持住,这种情况周志元也见多了。   他掏出钥匙,“那行吧,你们都去后边待会儿,冷静冷静,我去通知你们家属来领人。”   家属里总有明事理的吧。   其实这种矛盾啊,纠纷啊,只要明事理的人来了,很快就能解决。   周志元的办公室就在公社大院里。   两排红砖瓦房,他一个人占了三间。   前面一间是他的办公室,后面两间治安室已经打通,改成了县城派出所里拘留所的样式,有桌椅板凳和硬板大通铺床。   不过用的只是木栅栏隔断,反正被关在这儿的也没有敢再打架斗殴或是逃跑的,那样的话,性质可严重多了。   见到周志元要把自己关进去,三个男人都慌了,忙凑到周志元耳边道:“周特派员,你得帮我们啊!我们可是你们张所的亲侄子!”   “都是自己人,你向着我们说几句,她们肯定就会乖乖赔偿医药费的!到时候我们分你一点啊?”   周志元的神色蓦然肃冷下来,冷冰冰地说道:“收回你们这些混账话,我是公安特派员,肩负的是红旗公社两万多老百姓的信任,谁来了我都不可能徇私枉法!”   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坚决维护每一个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这是周志元进入警察队伍第一天,站在红旗下发的誓。   这么多年,他也一直坚守着,不忘初心。   周志元刚毅不阿的脸上露出对三个男人的不悦,冷着脸把他们仨单独关在同一个木栅栏里。   三人灰溜溜的,还凑一块嘀咕,看样子似乎是被拒绝了,觉得丢脸了,正小声骂骂咧咧说周志元的坏话去了。   周志元目光微冷,干这一行,他也不怕得罪人。   转身看向江茉时,他却客气不少,给她安排了单独的木栅栏,又把她要坐的桌椅都擦了一遍。   在他看来,这小姑娘挺无辜的,老老实实摆摊,怎么就遇上这么几个混球。   至于这个洪金……   周志元瞪了洪金一眼,这就是个好赌斗勇的!   洪金在周志元这儿,可是早就列上关注名单的。   周志元知道,镇上有伙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甚至隐约听说他们还私下聚众赌博,不过他一直苦于没有证据,镇上的人们就算知情,害怕被报复,也不敢说。   前几天终于有人举报了具体的地点,周志元连忙向公社里申请带了一队武.装民.兵过去抓人,还真把大部分都抓了回来!   只可惜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比如这洪金,就是其中一条!   周志元毫不犹豫,把洪金和那堆抓回来的赌鬼放到了同一个木栅栏里。   前几天抓回来的那群人,还在这儿拘着呢,因为涉案人数多,性质恶劣,所以得等县城里来人,把这些人带走。   这些都是洪金的好兄弟,这几天在这儿过的日子那个苦呀,睡的床又硬又冷,吃的更是只有那么一点点,饿不死就成,别提多久没洗漱了,身上一股子酸臭味。   他们平日里,过得可都是养尊处优,个个看上去都是人模狗样的。   以至于洪金看到他们,都没认出来是谁。   还是一个卷毛问了声,“洪金?你怎么也进来了?”   洪金一愣,“卷毛哥?”   对方几个脸上脏兮兮的,跟乞丐似的,洪金一开始是真没认出来。   但这会儿,和他们轮番打过招呼,坐在墙根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聊起来。   江茉在另一边的角落里冷眼瞧着,有点想笑,这是都赶到拘留室里来认亲了?   周志元已经走了,他们聊天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洪金说,他是跟人打架进来的,为了集贸市场的摊位。   那个卷毛一愣,瞥了眼江茉,“你打赌就是输给了那个女人?天天跟她那儿当牛做马呢?”   其他几个人哄笑着洪金,嘲得洪金惭愧又丢人,直抬不起头。   他小声说:“你们不知道,她太厉害太可怕了……我是不敢再招惹她了……”   瞧他这怂样,那些个朋友笑他笑得更欢了。   “洪金你是怎么了?被个女人吓破了胆儿啊?”   “洪金,你也太给咱们男人丢脸了!以后出去别说你是我朋友啊!”   “切,一个女人能有多大能耐,洪金你真是没见过世面啊,真给我兄弟我丢脸。”   ……洪金被一堆人嘲得忍无可忍,攥紧拳头,终于压着声音吼出来。   “我告诉你们吧!你们被抓到这里来,就是她举报的!你们全都折在她手里了,还好意思一个个笑我呢?!”   “……”这话喊出去后,现场不知道沉寂了多少秒。   直到卷毛往地上啐了一口,狠狠看向江茉,“是她?艹踏马的她为什么要针对我们?”   其他人也是一个个死死瞪着江茉,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了。   江茉也不意外,洪金会告诉这些人,给她拉仇恨。   她挑挑眸子,一副“就是喜欢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嚣张跋扈模样,弯唇道:“不用谢谢我啊,你们既然这么高兴这么喜欢,我待会再送你们一程?”   洪金几乎听到卷毛哥的牙咬得嘎吱嘎吱响。   他低下头,开始灭自己人威风,“她特别牙尖嘴利会气人,我们这么多张嘴,加起来也说不过她的。”   卷毛紧紧捏着拳头,狠狠砸了一下木栅栏墙,透过木栅栏缝隙望着江茉漂亮又嚣张的脸,他从小到大,还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气。   “等我爸来了,我要她还有那个什么狗屎特派员,都跪着送我走出这个门!”   江茉神情散漫,笑容不屑,显然没把卷毛的话放在心上。   卷毛信誓旦旦放完狠话,却发现江茉连正眼都没瞧自己,他更加咬牙切齿。   洪金说得没错,这女人真的会气人!就好像使劲挥拳打在一团棉花上那么气人!   卷毛又恶狠狠地捶了一下木栅栏,“你知道我爸是谁吗?他可是县里的大领导!说出来吓死你!”   “等他打点好了把我救出去,看我怎么弄死你这个举报劳资的*货。”   “我好怕怕喔。”江茉拍了拍胸口,夸张地表演出一瞬间的害怕,又瞬间变成更嚣张的傲慢,“刚刚我的表演你满意吗?”   表演是要收费的喔,一个字十块钱。江茉数了数,好的,这个卷毛欠她五十块,先记在心里的小本本上。   没想到这个年代也有坑爹的呀,真有意思。   至于卷毛,已经被江茉气得脸上红黄蓝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有了。   江茉笑笑,跟她斗?上一本豪门文里,她开局可是混过十八线小野模的,那些黑粉键盘侠的难听话她什么没听过?随便拎出来几句就能把人气得乳.腺.癌发作当场去世。   相比之下,现在这些八十年代的人们还是太天真太单纯,骂来骂去也是那些听腻了的话(指指点点)   实在太低级。江茉撇撇嘴,细白手指抚着眉角,侧脸漂亮的每一根棱角都透着不屑。   -   半小时后,治安室门口再次传来动静。   周志元把门打开,和另一个男人一前一后走进来。   蹲在墙角骂累了的三个男人立马来精神了,趴到木栅栏这边招手,“三叔,你终于来了!”   “三叔,你终于来救我们了!你快帮我们主持主持公道啊!”   被他们视若救命稻草的张和平,这几天正好放假回老家休息,所以没穿警服,而是穿了一身的确良衬衫,戴着手表。   张和平走到他们的木栅栏前,审视的目光在江茉身上划过,问那三个男人,“对方什么身份?”   “三叔,我们都打听过了,那女人就是西丰生产大队来的乡下人,没背景,她男人也只是一个庄稼汉。”   “至于那个男人,叫洪金,经营一家国营招待所,不过他就是一软饭男,每天和一帮狐朋狗友吃喝玩乐赌,也没什么靠山。”   张和平一听,立刻懂了,清清嗓子回头道:“志元同志,情况我都了解了,我这三个侄子确实不太懂事,才把事情闹到了你这里,但现在,还是辛苦你把他们放出来吧。”   周志元对于放人没意见,可是他犹豫道:“那这纠纷解决……”   “这事也好办。”张和平挺胸抬头,露出和蔼的目光,“我这三个侄子都是好说话的,只要这个……小江对吧?只要她保证,以后不再在农贸市场摆抽奖的摊位,并且道歉赔偿我这三个侄子治病买药的全部医疗费就行了。”   三个男人站在张和平身后,露出一脸“我有靠山我牛.逼”的表情,终于在江茉面前扬眉吐气了一把。   那边木栅栏里,洪金的一帮朋友也幸灾乐祸地笑起来,江茉越惨,他们笑得越慌。   “这……”周志元皱了皱眉,“这是不是不太合规矩?抽奖的摊位,是这位江茉同志最先想出来的。”   “世界上又不是所有的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张和平自信满满地背着手,站在周志元面前,低声道,“你来我们派出所多少年了?还不是只在这种地方当个小小的特派员?我记得李局就是和你同一批进来的吧,人家现在都是咱们的一把手了。”   周志元眉宇间透露出倔强,“张所,这两件事根本就不是同一回事。”   “怎么就不是同一回事了?”张和平隐约露出些不悦,“周志元,你可是和我一个所的!我虽然不是一把手,只是副职,但在所里说话还是有分量的吧?你连我说的话都不听吗?”   张和平身后的三个侄子看到周志元吃瘪,脸上那小人得志的笑容更深。   刚刚这个周志元不是还挺牛的吗?切,还不是咱叔叔的属下,咱叔叔随便说说话,就压得你抬不起头来!   若是换了其他趋炎附势的人来,早就附和着张和平的话,把这事处理了。   可周志元有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心,并且不畏强权,说难听点,那就是死犟死犟的,太固执,只认他心目中公平公正的那套死理儿。   所以,他才越混越差,明明和李解放是同一批的,却沦落到了这种偏僻乡镇来当特派员,一干就是好多年。   反正也得罪那么多人了,周志元并不怕再多得罪张和平一个,还能怎样更差呢?开除他吗?   如果要他为了巴结领导而让一个小姑娘受委屈,他周志元干不出这样的事来!他宁愿被开除!   因此,周志元沉默了半晌,沉着脸色说道:“江茉同志并没有错,她不该承担这么多责任。她唯一错的,是没有管束好手下,让洪金和他们打了架。”   “赔偿费,也应该是洪金出。”   墙角的洪金瞪直了眼,凭什么?他又不是为了自己的摊位打架的,赚钱没他一分,赔钱反而就轮到了他?怎么什么倒霉事都围着他转啊!   不过,此刻洪金的委屈和郁闷并不重要。   张和平的三个侄子,也同样忿忿不平。   张和平更是,脸色沉得比锅底还黑,“你确定不给我一点面子?”   “人民警察不给任何人面子,只讲道理,维护公义。”周志元说得斩钉截铁,没有半分退让的打算和余地。   张和平气极反笑,“好!好一个人民警察!我倒要看看,你这个人民警察还能干几天?!”   就在张和平放着狠话的时候,齐晔急匆匆出现在门口。   江茉一看到,原本骄纵嚣张的声线忽然微微颤起来,喊他,“齐晔,你终于来了。”   她那样子,看起来跟在这儿受了多大委屈似的。明明不久前她还把人一个个气得七窍生烟。   可齐晔不知道,看到她泛红的眼眶,听着她娇软的声音,他的心就仿佛被狠狠捏了一把。   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戾气从他心底升起来。   张和平和周志元也回头看过去,纷纷一愣。   齐晔冷沉的眸子,那一闪而过的戾气,差点让他们以为认错了。   但江茉喊他,齐晔……这模样,绝对没错,真是他!   过完年,李局刚邀请过他给系统里上上下下的同志们传授过强身健体、自由搏斗的小窍门,他们现在每天都还练习呢!   这个李局都格外器重欣赏的年轻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周志元一脸懵,但张和平则是警铃大作,他刚刚可看得清清楚楚,那个江茉,在朝着齐晔撒娇。   所以……他们是夫妻?   这踏马叫做毫无背景?   张和平后背冷汗直冒,回头狠狠瞪了三个侄子一眼,恨不得今天从来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他的三个侄子却不知道其中门径,还在小声嘀咕着,“三叔,那个周志元他不听你的话怎么办啊?”   “三叔,你直接开了他啊!”   “三叔,你、你干嘛这样瞪着我们?是我们做错什么事了吗?”   张和平气得吹胡子瞪眼,“我开什么开?你以为派出所是我家开的啊?……这次,说不定要被你们害死了!”   他懊恼地跺跺脚,换了一副表情,走上去和笑盈盈地伸出手,想要和齐晔握手,“齐老师,好巧啊,居然能在这儿遇到您。”   齐晔目光微沉,瞥向张和平身后的三个男人,“是他们欺负我媳妇儿?”   给他通知报信的人都把事情告诉了齐晔,他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把这几个人往死里打。   江茉在一边煽风点火,可怜的声线软软拉长,“他们不准我摆摊,还差点把我打死了。”   那三个男人看到自己的三叔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就已经从诧异到震惊再到后怕,心里头都在颤抖,这回怕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了!   再听到江茉这么说,他们简直要气晕过去。   什么叫差点把你打死?你自己看看你有伤到一根头发丝吗?说这话你怎么连大气都不喘一下啊?!   三个男人看到齐晔仇恨的目光盯着自个儿,简直欲哭无泪。   江茉又说:“这个张所他一来,就让我以后不许摆摊了,还要给他这三个坏侄子道歉,赔医药费。齐晔你在县城公安局也待了好几天,你说说有这样的道理吗?”   张和平忐忑不安地看着齐晔,刚想开口解释。   齐晔却已经转身朝周志元道:“周大哥,你能带我去公社办公室,借电话用一下吗?”   “好啊,没问题。”周志元也很喜欢齐晔,他觉得这年轻人本事强,心也静,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不过他对齐晔好,不像张和平还有许多人那样,是看齐晔和李解放关系好,才想着巴结齐晔,让他在李解放那儿没美言几句。   周志元就是纯粹地欣赏齐晔这样的年轻人,他听到齐晔要借电话,立马就带着齐晔走了。   望着他俩的背影,张和平彻底傻眼,唇色渐渐发白,并且颤抖。   齐晔……齐晔怕不是找李解放告状去了吧!   完了完了,彻底完了。   -   张和平心如死灰地站在门口,觉得人生从此一片灰暗。   他甚至都没心情回头去骂自己的三个侄子,怎么一天到晚尽会给自己惹祸,要是李解放真护着那个齐晔,追究下来,他这后半辈子就完了啊!   另一边的木栅栏里,一直盯着这边动静的洪金还有卷毛一众人,也小声议论起来。   卷毛冷笑着盯着张和平,“也就一个小小的副所,瞧他牛的,没想到根本压不住事儿啊!”   “那个女人到底什么背景?”有人紧张兮兮地问卷毛,“咱们不会斗不过她吧?”   卷毛不屑,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你踏马是不是有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有人立刻开始吹捧,“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卷毛哥他爸是干什么的!人家可是县城里的大领导!他来了,公社书记都要给端茶送水的!”   卷毛对此得意洋洋,眉梢一扬,不可一世,“管她什么背景,反正我没听说过,就肯定没我爸厉害!等着吧,等我爸来了,咱们就能出去了。”   -   另一边。   齐晔刚通过转接,从话筒里听到了李解放的声音。   “小齐?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李解放那边听起来挺忙的,还有翻动文件的声音。   齐晔顿了顿,把语言组织了一下,“解放叔,我要举报……”   他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半晌,那边传来李解放盛怒的声音,“岂有此理!张和平,我记得他,平时看上去挺低调的,没想到他在老家这么胆大妄为!真是反了天了!还真以为那一身警服穿在身上是为了显得自己多有本事?那是让他为人民服务的!”   听着话筒里李解放怒吼出来的滋滋电流声,齐晔抿紧唇瓣,捏着话筒,“那……”   李解放深吸一口气,平静下来,想了想,指点道:“我今天还有几个会要开,赶过去怕是来不及了。这样,正好今天省城有个大领导要去乡镇视察调研工作作风,我给他打个电话,请他去你们那儿看看。你把情况和他说说,他是一个公正廉明的好领导,肯定会为你们主持公道的。”   “好。”齐晔抿唇记住李解放描述的那位大领导的样貌,道了谢,挂断电话,周志元还在一旁等着。   “李局怎么说?”   “热爱人民,忠于法律,秉持公正,惩恶扬善。”   虽然齐晔没读过什么书,甚至连这些字里都有好几个不会写,但他把李解放说的这十六个字牢牢记在心里,一字一顿,郑重地念了出来。   -   周志元和齐晔往治安室走,却看到公社书记许永昌正着急忙慌,往他们同一个方向走去。   “许书记?”周志元愣愣地问,“您要去治安室?”   “是啊。”许永昌脚步一顿,忽然想起来,“你前几天,不是抓了一伙儿聚众赌博的么?”   “嗯。”周志元说起这事也有点郁闷和忐忑,“他们那伙人现在还被关在治安室呢,我一直等着县局来人,把他们几个抓回去审,这样我也好交差,不用天天看着他们。”   “还审什么呀!”许永昌着急地跺了跺脚,“你知不知道,那伙人里有一个头发卷卷的年轻人,他是杨力主任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周志元慢半拍地反应过来,“是县城的那位大领导杨力?”   “那还能有谁啊!杨主任都过来了,正在治安室里头,这不是他通知我过去的吗?”许永昌叹了一口气,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   治安室里,张和平已经彻底偃旗息鼓。   尤其看到站在中间那位穿着中山装的男子,知道对方的身份后,张和平更恨不得钻进木栅栏里,和几个废物侄子挤在一块,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这位身份在县城,那可是响当当的啊!甚至能压李解放一头!   有他在,这回那个江茉肯定要吃瘪了,就算齐晔搬出李解放来也没用!   张和平悄悄幸灾乐祸地想着,迫不及待想要看到江茉和齐晔吃瘪。   这时候,杨力看到公社书记许永昌带着周志元和一个他不认识的年轻人进来,只是稍稍扬了扬眉,双手背在身后,等着他们主动问好。   许永昌跨进门来,先是露出一个殷勤的笑,然后明知故问地说道:“杨主任啊,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杨力没给他面子,而是朝周志元道:“你是红旗公社的公安特派员?请您马上把我的儿子放出来。”   杨力回头看了看卷毛,自己的儿子当然心疼,他过了好几天才收到消息,立马赶过来,见到儿子脏兮兮地窝在这木栅栏里,似乎消瘦不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怒火在心中燃烧,几乎快要吞噬杨力的冷静和理智。   周志元却不卑不亢地回道:“抱歉,您的儿子涉嫌赌博,正在扣押,我没有权力放走他。”   “谁说他涉嫌赌博了?证据呢?”杨力的声音变得冷厉。   “有人证,也有物证。”周志元继续语气中肯地说道,“那天围捕时,他们正在赌,我们查获了不少赌.博用具。”   杨力脸上的冷笑泛起,“他们不过是一些小孩子家家,玩玩游戏逗逗趣罢了,又不玩钱的,怎么就说他们是在赌博呢?”   周志元:“桌上有钱。”   杨力继续道:“那也只是他们摆在桌上,准备拿去买汽水喝,买香烟抽的,谁说是赌资了?”   这样牵强的理由,就连许永昌脸上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   他正要插一句,却听到卷毛撕心裂肺地哭诉道:“爸!就是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举报我们的!”   终于有人来撑腰,见到自己亲爸,卷毛的声音都底气充沛了不少,几乎都快喊破音了。   杨力的目光顺着卷毛颤抖的指尖,看向角落里的那个女人。   他第一眼判断,很漂亮。   第二眼判断,看起来家境不错?   这时候,卷毛又喊了,“爸,她男人好像认识李解放!”   李解放?   杨力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不过是一个刚提拔上来的,这会儿正自顾不暇呢。   更何况,听起来也只是认识而已,又不是多亲的关系,李解放位置都没坐稳,绝对不可能为了这件事和自己闹开。   杨力笑了笑,脑海里一瞬间百转千回后,扭头朝周志元说道:“她是人证对吧?”   周志元愣了愣,他记得来报案的,明明是另外一个女人,怎么就……   江茉却已经挑眸轻笑,丝毫不怯地对上杨力的目光,“是我又怎么样?你儿子这么犯浑,你居然还偏袒他维护他,难怪他会变成一个人渣。你以为你很成功吗?”   她的声音很轻,却每一个字都像把尖锐的刀,“你教育儿子,简直太失败了。当领导?也不见得有多成功。心是黑的,根是歪的,迟早要倒台。”   江茉是真敢说,杨力的脸色也是真难看。   这么多年,他忙于工作,一直愧对于儿子,也确实没有把他教育好,成天给他惹是生非,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头疼地给他擦屁股。   擦完再打骂,打骂也没用,下次还是会这样。   可杨力自己怎么打骂儿子都无所谓,却不允许别人说他儿子的半点坏话,也听不得说他管教儿子是失败的,更受不了有人诅咒他会倒台。   他无法容忍!   杨力脸色铁青,咬牙看着江茉,“好一个牙尖嘴利的小姑娘,你这么会说,作伪证只怕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吧?”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害我儿子,但你竟然敢作伪证……”   “周特派员,我现在命令你,立刻通知县公安局来人,把这个江茉,给我抓进女子监狱!” 第32章 第 32 章 【三更合一】   杨力正在指手画脚的时候, 又有人来了。   他站在治安室门口往里瞧,中等年纪,大众脸, 穿着蓝色的普通工作服和绿油油的解放鞋,看上去就是个朴素的工人。   杨力不在意地瞥了眼,没当回事,继续指指点点。   “我儿子, 还有他的这些朋友,都是正经人,偶尔聚在一块玩玩, 怎么就是赌博了呢?”   “这个江茉这么诬赖他们, 往我儿子身上泼脏水,影响非常恶劣, 必须把她送进女子监狱, 让她好好反省!”   江茉挑了挑眉, 好整以暇地听他继续跳脚。   她懒洋洋的目光从杨力身上移到齐晔身上,却发现齐晔正抿着唇,偷偷瞄了几眼刚来的那人。   他不自觉地绷直身子, 乌沉沉的眸子里写满郑重。   齐晔藏不住事,江茉也了解他,就这么一看, 她顿时明白,这是来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这年代的大人物, 都是朴素低调的。   江茉也坐直了身子,原本支撑着下颌的指尖在颊边点了点,决定给杨力再添添火。   她清脆的声音不屑地在治安室里响起,“真好笑, 你说把我送去监狱就送去监狱?你说我作伪证就是作伪证?你以为你是谁啊,一个人就说了算?”   “当然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杨力冷哼一声,牛气哄哄地说道,“你不知道我是谁?只要我跺跺脚,你们整个红旗公社的天都得翻过来。别说只是随便惩罚一个像你这样的人。”   他的话音刚落,齐晔身边站着的那个中年男人,忽然鼓起掌来。   “好啊好啊,要是不来这儿我都不知道,原来有些人戴着乌纱帽,不是给人民谋福利,也不是为百姓谋幸福,而是利用权力搞这种手眼遮天,颠倒黑白的丑事?!”中年男子的话里含了愤怒,额间隐约有青筋暴起。   杨力心里泛起一些不妙,皱起眉道:“你是谁?”   “我?”中年男子同样紧紧皱着眉,“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叫陈兴邦。”   杨力脸色微白,“您、您是陈兴邦陈副书记?”   陈兴邦冷冷看了他一眼,“没想到来东林省的第一个月,就让我长了这么大的见识。杨力,你真是人民群众的好领导啊!”他故意把几个字咬得格外重。   这句沉甸甸的话,仿佛一块无形的石头压下来,压得杨力的腿脚莫名其妙发软,倚着木栅栏才没有倒下。   他似乎有些不可置信,还在喃喃着,“您怎么、怎么穿着工人的衣服?”   “怎么?工人的衣服不能穿?”陈兴邦板着脸,“我们虽然是干部,但同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才能干好工作,明白老百姓们的苦处和难处!”   陈兴邦本来今天是到这个小镇的各家工厂去视察视察情况,深入基层,了解一下大家的工作作风。   没想到,居然有了意外的收获,竟然发现了一只干部队伍中的蛀虫!   杨力已经脸色发白,嘴唇颤抖,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往下冒了。   这时候,他还想出声辩解,找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刚要开口,却又被江茉抢先一步。   “陈书记,幸好世界上还有您这样的好干部,不然的话,只怕我现在已经被送到女子监狱去了。”江茉红着眼眶,颤声道谢,漂亮的脸蛋上全是心有余悸的后怕,瞧着就可怜兮兮,无辜又无助。   杨力差点咬了舌尖,他看到陈兴邦那双沉默的眸子里,怒火已经烧得更旺了。   他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重新组织语言,试图重新为自己辩解。   又被江茉截了胡,“陈书记,他们那些人赌博,确实是我举报的,但我也是为了他们好!毕竟他们的工作都是领国家粮的铁饭碗呢,明明应该好好工作,为国家做贡献,怎么能天天领了工资就去赌呢?您说是不是?”   陈兴邦的眉头皱得更深,“他们,一群赌徒,都是吃国家粮的?”   “是呀。”江茉挑挑眉,“还不都得谢谢卷毛有个好爸爸。杨主任那么能耐,随随便便安排一下,就能给他的儿子还有他儿子的好朋友们都安排一个好工作呀。”   这都是江茉刚刚听着卷毛炫耀的,现在原封不动地说出来。   可卷毛的脸色,却已经不像刚刚那样眉飞色舞了,简直已经面如土色,魂不附体。   杨力也是,垂在腿侧的手不停地抖,越抖越厉害。   他现在,连解释的语言都组织不起来了。   陈兴邦目光冰冷地看过来,“我宣布,就地解决杨力的一切职务,将他暂时留在治安室,等待上级来人,带走他接受调查!”   就这么一句话,杨力好像就老了十岁,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呆若木鸡,被周志元推搡着关到了和他儿子同一个木栅栏里。   如果人生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不会再纵容他的儿子,胡作非为。   以前总以为,自己有本事,有地位,又亏欠儿子太多,所以无论儿子做了什么错事,杨力都会想尽办法去解决。   现在他才知道,原来大错特错的,不是他儿子,反而一直是他自己!   那个女人说得对,他教育儿子,太失败了,失败到连累他的后半辈子,也整个一起毁掉了!   面无表情的陈兴邦,还在继续说:“至于这些赌徒,同样继续留在治安室里,等待县公安局量刑。”   卷毛哭丧着看了他爸一眼,其他几个刚刚还在得意的兄弟们,也彻底没了嚣张气焰,都像被霜打了的茄子,蔫蔫儿地蹲在墙角。   江茉小声道:“陈书记,您能让他们赔我一点精神损失费吗?您没来之前,他们凶巴巴地骂了我好久,还让我下跪,我特别害怕,眼睛都哭肿了,您瞧。”   她指着自己泛红的眼眶,因为皮肤白净细腻,所以眼圈周围泛红的一块也就特别醒目。   而且,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蒙上一层水雾,谁瞧着都要可怜这个小姑娘,想到她一个孤零零地坐在治安室的木栅栏里,被一群恶徒赌鬼口无遮拦地辱骂。   陈兴邦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杨力,又看了看杨力的混账儿子,“赔,让他们赔,你确实受苦了,这个我做主,他们必须赔你。”   “谢谢陈书记。”江茉脆脆甜甜的声音道谢,破涕为笑,“我不要太多的,让他们赔我五十块钱就好。”她小本本记得清清楚楚的账,谁也别想赖掉!   陈兴邦满意地点点头,小姑娘不贪心,懂进退,有颗明白心。   卷毛在不远处看着,眼睛狠狠瞪大,这个女人!她什么时候哭惨了?!真是说谎不用打草稿,张口就来!   他快被气死了,却不敢再说什么,要是再惹这个姓许的生气,又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怀疑他爸会直接一头在木栅栏上撞死!   陈兴邦解决完这边,又扭头,看向另一个木栅栏里,正看热闹的张和平,还有他的三个侄子。   张和平本来看着杨力这后果严重几乎是生不如死的惩罚,也兔死狐悲一般,想到了自己。   他似乎……似乎刚刚没有杨力那么嚣张,而且这位姓陈的大佬来了之后,他一直都没吭声,应该和他没什么关系吧?   顶多是齐晔跟李解放告个状,但齐晔一张嘴,他也一张嘴,拼命解释解释,也顶多被训斥几句。   张和平正忐忑不安地想着,忽然发现陈兴邦在看自己,顿时警铃大作,下意识站直了身子。   “你们几人的纠纷,我也听说了。”陈兴邦开始主持公道,“你们三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做生意也应该靠自己的头脑,而不是去打压同行,更不应该欺负一个小姑娘。所以,你们还是先和人家小姑娘道个歉吧。”   那三个男人能说什么呢?他们心目中八米高的牛.逼二叔在这位大佬面前都不敢抬头,他们就更不敢说什么了。   只能连连点头,朝江茉的方向鞠躬道歉,“这次是我们不对。”   他们保证了以后各做各的生意,再也不会来打扰江茉之后,江茉勉强原谅他们的眼神,再次气得他们牙痒痒。   陈兴邦又道:“至于你们打架都受了伤,就各付各的医药费吧,也算长个教训。以后都要讲道理,争当新社会的文明人,别再动不动就动手了。”   “是是是是,陈书记您说的是,我这三个侄子他们都记住您的话了,以后肯定不敢了。”张和平搓着手,腆着脸,殷勤地回。   旁边几个侄子也连忙附和着点头。   可陈兴邦并没有因为张和平的满脸堆笑,而顾及他的面子,直挺挺说道:“现在再来说说你的事。你们李局请我帮忙宣布一下他的决定,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员。”   “警察,是人民的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而不是你这种仗势欺人,阿谀奉承,欺压百姓的败类!”   张和平彻底傻眼,整个人都如遭雷劈,愣在原地。   几个侄子更是羞愧得抬不起头,要不是他们打着二叔的旗号,要不是二叔为了来捞他们,怎么会……   这次回家之后,只怕全家人都要戳着他们的脊梁骨骂了!   陈兴邦又拍拍周志元的肩膀,鼓励道:“你是个好警察,好好干,你们李局鼓励你参加一下年底的竞选,争取肩章上,再多一条杠!”   周志元受到鼓励,激动地捏紧拳头,神情却忍不住越发郑重起来。   -   周志元打开木栅栏,江茉走出来,齐晔迫不及待迎过去,紧张兮兮地上下打量着她,生怕她哪里受伤。   “我没事。”江茉示意之后,看向洪金,正挑眉要说话,治安室门口,忽然传来小心翼翼的女声。   “周特派员您、您好,我是洪金的家属。”罗苹声音发紧地出现,手里攥着包了一堆钱的手帕,额心沁出薄汗。   她其实是最早收到通知的,听说洪金和人打架了,她慌忙去凑了一堆钱,准备赔给对方,所以来得最晚。   周志元也拿不准要把洪金怎样,求助的目光看向陈兴邦。   陈兴邦正沉吟着,他也清楚,当时抓到这些赌徒时,洪金并不在现场,虽然没有证据,但他确确实实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现场非常安静,罗苹忐忑地看了大家一眼,她刚来,还搞不清楚状况,却听到洪金低声朝她喊道:“罗苹!快救我!!”   罗苹抿起唇,犹豫着走过去,揣着那一沓钱。   洪金摆手道:“你把钱收起来,有江茉和齐晔在,我都不用赔别人医药费,各付各的!”   罗苹悄悄松了一口气。   洪金又道:“你不是和那个江茉关系好吗?你快去和她说说,让她帮我美言几句,你不知道,她有背景啊!她——”   软性子的罗苹深吸一口气,生平头一次打断洪金的话,“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洪金一愣,旋即看着罗苹一步步朝江茉走过去的背影,欣慰地笑起来。   现在想想,这个女人还是挺好的,一直都很懂事,很听话,会努力解决他的所有麻烦事儿。   要不……以后和她好好过日子?反正那帮兄弟都被抓了,也没地方玩了。   洪金正这样盘算着,却看到罗苹并没有走到江茉面前,反而在公社书记许永昌面前站定,从她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   她郑重其事地打开那张纸,用他从未见过的严肃语气说道:“永昌书记,麻烦您,给我的离婚申请书上盖个章,行不?”   “你说什么?”洪金差点失了声,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罗苹,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要和我离婚?我同意了吗?”   罗苹没有回头看他,而是看了一眼江茉,就像看着一团指引方向的光,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   罗苹这个人,从小就没什么主见。   嫁人之前,她一切都听父母的,就算这时候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她也没有自己做过主,而是听父母的,嫁给了他们选的人,洪金。   嫁人之后,她更是什么都听洪金的,他说什么,她做什么。   后来,洪金一次次地伤害她,她痛苦,她流泪,却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就连举报洪金和那群人赌博,也是她问过江茉之后,靠江茉给出的答案,做出的一次勇敢决定。   而现在,是她第二次勇敢起来,也是她人生第一次拿定主意,明确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她要和洪金离婚。   洪金嚷嚷开来,“我不同意离婚!我不会和你离婚的!”   罗苹垂下长睫,慢慢地,挽起长袖,露出她的手臂。   现场出现一片寂静,因为罗苹的手臂震惊到了所有人。   这不像是女人的手臂,又太像女人才会有的手臂,上面有烫伤的疙瘩疤痕,也有还未消去的青紫,还有烟蒂留下的豆大疤痕。   一条条新伤旧疤加起来,触目惊心。   许永昌沉默半晌,拿着那份离婚申请书,低声道:“好,我给你盖这个章。”   “我不同意!我不离婚!”洪金扯着嗓子,“什么时候规定丈夫不能打妻子了?我是她家人,难道她惹我生气的时候,教训她一下也不行吗?”   “罗苹!我都打算和你好好过日子了!咱们一起回去好好经营招待所啊!你还闹什么闹?”   洪金简直不敢置信,觉得罗苹绝对是脑子进了水,干嘛要和自己离婚。   他都已经改邪归正了,以后再也不赌了,日子会一天天好起来,可她非要和他离婚?   她和他离婚有什么好日子过吗?一个离婚的女人,身上那么多疤,谁会要她!   “罗苹,赶紧把离婚申请书收起来!”洪金越想越激动,声音也不稳,“你过来,在这么多大领导面前,你别发疯了!”   “……我没疯!”罗苹终于扭头,看向洪金,语气里同样夹杂着一两缕歇斯底里的情绪,眼眸红着,“我就是要和你离婚!离婚!”   喊出这句话,罗苹发现,压在心底那些沉甸甸的石头,竟好像少了几块似的,身上轻松不少。   洪金则仿佛不认识罗苹这个人了似的,诧异地望着她,一脸愕然。   陈兴邦轻咳一声,沉声道:“情况我已经大致清楚了,最后这个洪金……就送去农场好好改造吧。”   说完,陈兴邦背着手走出去,公社书记许永昌忙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走着,顺便汇报汇报自己的工作。   周志元侧身,让江茉、齐晔还有罗苹都出去,他则仔细给每个木栅栏重新检查了一番,上好锁后,才走出治安室的门,又上了一道厚厚的铁锁。   罗苹拿着那份离婚申请书,看向江茉。   江茉漂亮的脸蛋上,神情还是那么散漫、从容,似乎什么事都不放在她心上。   但此时,她却伸手,朝罗苹竖了一个大拇指,“干得漂亮。”   罗苹本来还紧张得不得了,做了一个人生这么大的决定,这会儿心里还直打鼓,整个世界都是飘的。   不过江茉这样一打趣,罗苹又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她眼里含着碎光,炽热地望着江茉,一直笑。   笑着笑着,眼泪不知怎么,落了下来。   -   解决了一摊子糟心事,江茉提议,一块儿吃顿火锅,庆祝罗苹同志脱离苦海,踹掉人渣,从此开始美丽人生的新篇章!   罗苹笑着说,江茉像个大学生似的,说起话来,真是一套一套的。   齐晔在一旁若有所思地抿着唇角,眼里有笑意,更多的是迷惑。   他记得听江桃说,江茉只是小学二年级毕业,和他应该是一样的文化水平。   可为什么她说的那么多话,他都听不懂……   他没有怀疑江茉什么,也不会把江茉往不好的方面想。   他只是再次被一种无形的自卑环绕着,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这种低落感,一直持续到火锅沸腾开来。   今天他们就坐在招待所的院子里吃火锅。   罗苹手艺很好,她用猪骨熬出来的清汤打了底,再放些剁碎的豆瓣酱,切成小段的干辣椒,以及大葱姜片进去,煮沸后再洒些花椒、蒜头,就成了一锅麻麻辣辣的锅底。   在后院里摆上一张小桌子,三把椅子,桌上放好炉子,添上几块炭火,再把锅子一架,没多会儿就咕嘟咕嘟冒出人间烟火的热气来。   春末夏初的黄昏傍晚,天儿还不热,凉风习习,很是惬意。   罗苹带出去的那些钱,没用作赔偿医药费,她也没省下来,全拿去买了菜。   平日里偶尔才吃一顿荤腥,这今天,她却下了血本了,用攒的肉票和钱,买了一大堆肉回来。   什么毛肚、鸭肠、牛肉、羊肉……应有尽有。   至于瓜果蔬菜,那更是数不胜数,豆腐、鱼丸、香菇等等这些也都买了不少。   江茉以前和罗苹嘀咕过一回,怎样涮火锅才好吃。   没想到罗苹竟然把那些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完美还原了江茉在现代对火锅的所有要求。   齐晔还买了冰镇汽水来,有荔枝味的,橙子味的,菠萝味的。   江茉和罗苹一人一瓶,齐晔却没舍得喝他那瓶,打开后默默放到了江茉的手边。   对着咕嘟嘟冒着热气的火锅,汽水瓶上沁出冰凉小颗的水珠。   江茉举起自个儿那瓶荔枝味的汽水,声音透过烟雾,显得又娇软了几分,“来干杯!祝罗平同志离婚快乐!万象更新!”   罗苹愣了愣,她一个初中毕业生,却没听懂江茉说的“万象更新”是什么意思。   问出来后,江茉懒懒道:“就是你的生活变了样子,有了一番新气象呀,你说是不是?”   听到江茉这样描述,罗苹的唇角也忍不住勾起来。   是啊,她从没觉得,生活像现在这样有指望过。   也从未像现在这样,从傍晚就开始期待明天,期待后天,期待即将到来的每一天。   罗苹也举起汽水瓶,和江茉的汽水瓶碰了一下,“江茉,真的要谢谢你,要不是你……如果能早点遇见你,就好了。”这是罗苹这些天来,反复在心里盘旋的话。   因为有了江茉,仿佛朦朦胧胧活在一个玻璃罩子里的她,才仿佛彻底清醒过来,有了勇气和追求,去拥抱她的万象更新。   江茉笑笑,把汽水喝出了酒的豪迈,“话不多说,都在汽水里,干杯!”   两个汽水瓶碰在一块,江茉扭头看向还在发呆的齐晔,“你在想什么呀?干杯呀!”   “我……”齐晔动动喉咙,本想说,他不喝汽水。   可被江茉漂亮的眸子一瞪,他大脑一片空白,说不出话,下意识拿起他的那瓶汽水,仰头喝了起来。   这是齐晔这辈子第一次喝汽水。   他永远忘不了那橘子甜香的口味,沸腾的火锅红油,还有那个黄昏,温柔晚风里,漫天霞光映着的,她的侧脸。   -   经过这件事后,罗苹彻底脱离苦海。   江茉没了当牛做马的狗腿子,也不可惜,洪金这种人渣,她天天见着都嫌烦呢。   不过国营招待所里,又分配了一个人来顶替洪金的工作。   原本罗苹是一个人干两人的活儿,特别累,现在来了一个新同志,勤快又老实,罗苹一下子就轻松起来。   她特意和对方协商好,她上晚班,对方上早班。   这样的话,罗苹就有了空闲,早上可以帮江茉去摆摊。   其实,江茉并没有主动让罗苹帮忙,但罗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感激江茉,想报答江茉。   尽管江茉并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事情。   她只是一直在做她自己。   集贸市场里,张和平那三个侄子再也没有摆过抽奖的摊位,每次看到江茉,都是灰溜溜的,夹起尾巴做人。   江茉摆摊的生意仍然一如既往的好,周围风气也越来越好。   还有人想学江茉搞抽奖的时候,想起张和平那从前风光无限现在却被开除在家的衰样,也就都是来试探性找江茉取经。   话说得好听,还备了薄礼,等江茉说“都是公平竞争没关系呀,你们摆就是”之后,他们才敢同样摆起了抽奖的摊位,也确确实实公平竞争,没有再闹过什么幺蛾子。   江茉的生活平静下来,每天就是和罗苹一块去摆摊,再一块回来。   她现在甚至都不再去国营饭店吃,罗苹的手艺也很好,每次非要拉着她一块吃家常饭菜,怎么推都推不掉。   齐晔则每天两天一线,很早起来去宅基地上盖房子,拿着江茉给他的画的图,一点点把新房子努力打造成江茉喜欢的样子,认真细致,不放过每一处细节。   那些托他跑腿的乡亲们也渐渐发现齐晔真的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从来不会捣鬼,而且也不会黑心占便宜。   他明明能赚更多钱,却愿意带着大伙儿一块赚钱。   比那个总是爱占点小便宜的赵大勇好多了。   所以,托齐晔跑腿的人也越来越多,齐晔不得不把马车的那块木板加宽了又加长,只为了能拉回更多的竹筐。   生意越来越好,江茉和齐晔攒下的钱也越来越多。   不仅能填补上在招待所每天住宿的亏空,足够在镇上吃穿住用的开销,而且还有富余。   齐晔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忙了一天回到招待所的那个小单间里,点上一盏小灯,看着江茉趴在床头数钱。   一张又一张,他的心也跟着飘了起来,唇角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别的不说,起码新房子的各项材料、家什、摆设,都能买最好的了!   -   然而,无论什么时候,坏人总不可能灭绝。   这天,江茉的抽奖摊位在早上九点左右,就已经被抢售一空了。   她是最开始在这儿抽奖的,大伙儿跟她都熟,而且多看她几眼都觉得赏心悦目,奖品也丰厚,就算抽到最差的物件,江茉也能给说出花儿来,让人觉得不亏。   所以大伙儿自然都愿意来这儿抽奖。   等江茉这儿的奖品都抽光了,他们才恋恋不舍地去其他抽奖摊位玩儿。   可江茉刚等罗苹收拾好东西,打算走的时候,有人围了上来。   “就是你!我吃了你这儿的菜之后,在家拉了一整天的肚子!你得赔钱!”一个女人捂着肚子,身后跟着好几个她的亲戚,都是大男人,拿着棍子,一副气势冲冲找茬的模样。   尤其是看到江茉和罗苹两个女人,柔弱无依之后,他们的气焰也就更嚣张了。   甚至有个屠夫,也是那女人的亲戚,还拿着一把菜刀,头顶扎着一块方布巾,耀武扬威地挥着。   看到这儿开始吵架,集市里的人们最喜欢看热闹,很快便围成一圈,开始指指点点。   江茉漂亮的眉梢微挑,视线在那女人发白的脸色上逡巡了一会儿,冷声笑道:“你吃的什么啊?”   “就是昨天在你这儿抽到的半斤土豆!我回去炖了吃了,就开始拉!到这会儿肚子都疼呢!你得送我去医院,还得赔我医药费!”女人虽然捂着肚子,神情很难受,但话却说了一大堆。   江茉身子感兴趣地往前倾,“哦?我这儿抽出去那么多土豆了,还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呢。”   “那只能说明你以前不是黑心人!昨儿说不定就黑心了一把呢?!”女人咬着唇,半弯着腰,继续把肚子捂得死紧。   “是吗?”江茉漫不经心地问道,“那你昨天只吃了土豆这一个菜吗?家里几口人啊,都只吃了土豆?都拉肚子?去医院看了没呀?医生有没有说是食物中.毒呀。”   “拉肚子可是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引起的呢,你怎么就这么断定,一定是我这儿的土豆有问题呢?土豆坏没坏,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呀,你难道没做过饭,分不清楚?”   江茉一连串的问题,把女人的脸问得白了又白,最后甚至额头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哑口无言。   女人使劲儿朝身后的几个大男人使眼色。   他们也被江茉这些话问得有点懵,但和女人对过眼神之后,又反应过来,色厉内荏道:“我们不管,反正你得赔我们钱!你卖的东西就是有问题!”   江茉轻哼道:“你说有问题就有问题呀,那我还说你们喷出来的空气有问题,我闻了就肚子疼,你们也得赔我钱!”   “你——”几个大男人包括那女人都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这个小姑娘,也太牙尖嘴利了一些吧!   怎么那么多歪理?根本说不过她!真是气死人了!   几人对视一眼,只能用第二招了。   吓唬她!   菜刀都拿出来了,这种小姑娘,娇滴滴的,肯定不经吓!   到时候,肯定哭哭啼啼赔钱了事,不敢再还嘴。   那蓄着络腮胡的屠夫,光着膀子只穿一条黑色围裙和高筒长靴,举着菜刀就从不远处冲了过来。   “赶紧赔钱!不赔钱的话,我们跟你没完!”   屠夫高声吼着,菜刀挥舞出平时杀猪的架势,虽然不敢真的伤人,但他觉得,把这小姑娘吓得哭个鼻子,跪地求饶,不是什么难事。   罗苹紧张地拉着江茉,竟也鼓足勇气,冲那些人喝道:“你们敢!”   江茉见惯了大风大浪,连动都懒得动弹一下。   这菜刀,估计连她一根头发丝都不会砍到,吓唬谁呢。   可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都紧张了,甚至有人尖叫起来,有人捂住眼睛,生怕看到血腥的一幕。   忽然,一道军绿色身影在众人面前闪过。   眨眼间,拿菜刀的屠夫被制服了。   菜刀“哐”的一声掉在地上,屠夫被反手拿住,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擒着他,侧脸很刚毅,动作很潇洒。   众人不由鼓起掌来。   这年头,军人本来就容易让人肃然起敬,更何况他平息了这么一场血光之灾!   那脸色发白的女子扶着自家亲戚站着,屠夫像杀猪似的叫了几声,终于被松开,连忙捏住自己的手腕。   罗苹也长长松了一口气,正要说话,却惊诧地叫了一声,“他、他受伤了!”   众人这才发现,那位高大军人的手背被菜刀划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现在正往下滴着血呢!   几滴血珠在地上渗开,瞧上去怪疼的。   罗苹低声问江茉,“咱们,是不是要上去道个谢?”   却发现江茉眼神微妙地盯着对方,半晌,才无语地用骂骂咧咧的口吻说了三个字。   “真晦气。”   罗苹一头雾水:?   ……对方似乎对自己受伤滴血的手背也不关心,大步流星走过来,眼里满是温柔和热烈的关切。   “江茉,你没事吧?”   江茉没说话,他又接着道:“我这点小伤没关系,你不用担心。重要的是,你没受伤就好。” 第33章 第 33 章 【一更+二更】……   江茉无语地盯着聂士忠, 正想问问他,谁担心他了?谁给他脸了?怎么那菜刀没滑到他手腕的动脉上呢?   聂士忠仍然在自我感动,语气放轻, 温柔体贴地说道:“幸好刚刚我及时赶到,不然的话,看到你受伤,我会内疚自责一辈子的。”   他的目光在江茉嫩得快滴出水来的脸蛋上逡巡着。   在镇上住了这么久, 江茉变得更水灵了,肌肤像剥了壳的嫩鸡蛋,细腻得完全看不到毛孔。   眼睛也更清亮, 望向人时, 就像星光搅碎了一池水。   尽管她的目光那么高高在上,那么冷傲, 也依然让聂士忠难以掩盖眼底的炽热和贪婪。   江茉冷眼瞥他, 很快又懒得再看。   她是真不明白原身到底看上了聂士忠这种恶心东西的哪里, 以至于念念不忘那么多年。   最后竟然还和他做那档子出格不要脸的事,伤害齐晔这么好的人。   江茉拳头硬了,捏了又捏, 漂亮的小脸覆着一层越来越厚的冰霜。   可她越是这样,聂士忠越是着迷。   他以前看不上江茉,虽然江茉长得不错, 却太小家子气,只会唯唯诺诺, 像个老妈子,又没文化。哪里比得上热情奔放的高中毕业生江桃。   所以那天他在江家,当他的衣服被江桃不小心泼湿,江桃带着他去屋子里换时……   她忽然伸手帮他脱, 又贴上来,火热的身躯难以抗拒。   他也就半推半就,直接办了她。   后来,老爷子逼着他娶江家的女儿,他不同意,差点闹翻。   最后,只好各退一步,他愿意娶江桃。   江桃会的花样儿多,嘴也甜,比江茉那个榆木疙瘩好多了。   谁能知道,江茉因他退婚另娶江桃这件事,彻底破罐子破摔了,性情大变,竟成了现在这样浑身带刺的美人儿。   像又冷又傲的玫瑰,沾一下,都要刺出血来。   聂士忠垂眸看了一眼自己满手背的血,轻笑一下。   男人是不是都这样犯贱,失去后,才珍惜。   她越是用这样的眼神睨着他,他越觉得神魂颠倒。   聂士忠轻吸了一口气,闻到空气里好像隐隐约约有江茉身上的香味。   浅浅的茉莉香,沁人心脾。   他往前走了一步,想靠得更近些,仔细点闻。   江茉却忽然转身走了。   罗苹一愣,推着小推车,赶紧跟上江茉。   两人拨开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热闹的人群,走出去。   聂士忠一愣,回头看了几眼那噤若寒蝉的几个来碰瓷的人,冷声道:“以后再来闹,你们知道是什么后果。”   几人抖成了筛子,连连点头。   聂士忠没有要他们赔偿医药费,而是拖着滴血的手,径直走出人群,快步追江茉去了。   -   罗苹和江茉走得并不快,一边走一边还在说话。   “江茉,刚刚那人他……”   “是我姐夫。”江茉掀掀眼皮,面无表情。   罗苹的嘴微微张大,非常讶异这其中丰富的信息量。   她如果刚刚没看错的话,怎么觉得江茉的姐夫对她……   有几分肖想的味道?   “江茉,你等一下。”聂士忠宽厚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江茉似乎没听到,脚步更快了。   “……”罗苹也默默加快脚步,小推车的轮子在青石地面上滚出呼噜噜的声响。   可聂士忠还是三下五除二地追上了她们,手背上的血还滴着,才几秒钟,就在地面上晕出一小片红艳的血花。   他拦在江茉的面前道:“能陪我去一下医院吗?”   不等江茉回答,他似乎觉得江茉会拒绝,又补充了一句,“去你们招待所帮我包扎一下也可以。”   江茉无语,可聂士忠却用那种“这只是我为你受的一点小伤你不要愧疚”的眼神,理所应当地挡着她。   旁边的路人回头率极高,都忍不住盯着他还在滴血的手背看。   罗苹看看江茉,又看看聂士忠,咬唇轻声道:“要不,我送您去医院吧?今天多谢您了。”   聂士忠瞥了江茉一眼,朝罗苹笑容温和道:“你们招待所有纱布吧?我去你们招待所简单处理一下就行了。”   “……有的。”罗苹迟疑着点点头,推着小推车重新动起来。   聂士忠特意并排走在江茉的旁边,忍不住露出心旷神怡的微笑,连呼吸的空气都带了茉莉香,他竟好像感觉不到手背上的疼痛了。   江茉真好闻,一点儿都不像江桃,要么身上就是刺鼻庸俗的香水味,要么就是一股子油烟煤气味!   聂士忠再次在心里,把两姐妹悄悄比较着。   -   国营招待所里。   聂士忠坐在大堂,一边包扎着伤口,一边往一楼和二楼之间的那个小单间张望。   自从回来后,江茉就一句招呼也没打,直接钻进了她的小单间里,完全把聂士忠当空气。   可聂士忠发现自己就是犯贱,江茉越不搭理他,他就越想多和她说几句话。   问问她,在齐家过得怎么样。关心她,齐晔对她好不好。   如果她有什么难过不开心的,他都愿意听她说。   如果她有什么困难或危险,他还是会像刚刚那样,挺身而出。   然而,江茉似乎并不打算给他这样的机会。   聂士忠直到包扎完伤口,也没等到江茉下楼。   “……”罗苹把用剩下的纱布重新卷好,放进木箱里,看到聂士忠还坐着不肯走,正犹豫着该怎么请他离开。   一个肚子微微隆起的孕妇忽然出现在招待所门口。   她扶着大铁门,第一句话就是,“士忠?你怎么在这儿?”   来人正是江桃,她手上提着尼龙网兜,里面放着几瓶药,是她刚从医院开回来的。   江桃刚刚路过招待所门口,看到一个身穿军装的人坐在这儿,第一眼就觉得像聂士忠,可又觉得不可能是聂士忠。   因为聂士忠说,他部队有事,所以先回县城了。   而她因为身体不舒服,先去了趟医院,还打算在亲戚这儿借住一天再回去。   她知道喊出聂士忠的名字,也仍然不敢相信。   他怎么会在这儿?又为什么要骗她?   江桃下意识看向站在聂士忠身边的女人,随后皱起眉。   这女人长得还不错,就是太瘦,都快瘦脱相了,一看就是劳碌命。   她一瞬间放下防备,聂士忠不可能对这种女人感兴趣。   江桃的目光重新看向聂士忠,走近了才发现,“士忠,你受伤了?!”   聂士忠把包扎了纱布的手藏到身后,“没什么,一点小伤。”   这种遮遮掩掩的态度,让江桃更加疑神疑鬼,进一步抓住聂士忠的胳膊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受伤的?”   聂士忠只能用无奈的口吻回道:“小事,懒得说。你检查怎么样了?”   “也是小事。”江桃狐疑地看着聂士忠,脑袋里那根紧绷的弦,却因为聂士忠的态度而越发绷紧。   她依稀记得,聂士忠就是听说江茉在镇上摆摊之后,开始不对劲的。   江桃把尼龙网兜往桌上一放,劈头盖脸问道:“是不是因为江茉?她就住在这个招待所吧?!”   戳破这一切后,聂士忠的神色反而从容起来,轻咳一声道:“是啊,我路过集市的时候,看到有人拿着菜刀要砍她。到底是你的妹妹,我要是不管,也说不过去。”   他的表情,俨然又是一个和善正直的好姐夫了。   江桃压着心里那股嫉妒和愤怒,心想怎么不砍死江茉那个狐狸精呢?!   一天到晚就知道勾引男人,死了倒清净!   重新整理了一下情绪,江桃重新提起尼龙网兜,“江茉在哪个房间?都到这儿了,我这做姐姐的,自然要去看看她的。”   江桃还仰仗着聂士忠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尽管她再生气,也不敢和聂士忠撕破脸,更不敢朝聂士忠发脾气。   她狠狠捏着尼龙网兜的提手,压抑着心中翻涌着泛滥着的那些酸涩。   罗苹当然不会说,她已经拿起抹布,打扫卫生去了,就当没看到这两人。   脑海里冒出一句:两只烦人的苍蝇,快滚出招待所吧!不知何时,她似乎越来越被江茉影响、同化。   可惜,聂士忠和江桃两人听不到罗苹的心声,也没有离开的觉悟。   反而聂士忠指了指一二楼之间的那个小单间,“她就住那儿。”   江桃心里简直酸得直冒泡,他那么关心江茉啊,连她住哪个房间都一清二楚,不会在她来之前,他已经上去坐了一会儿,甚至和江茉……?   她不愿意再想,狠狠咬着牙,大步朝楼上走。   “砰砰砰——”小单间的门,被拍得震颤起来。   “谁啊?干嘛啊?”江茉一脸不耐烦地过来开门,看到江桃和聂士忠站在门口,她漂亮的小鼻子瞬间皱了起来。   “怎么是你们?”她下一秒就想重新把门合上。   江桃却连忙用手抵住,“江茉,我来镇上走亲戚,正好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啊。”   江桃强行挤进来,打量着江茉住的这个小单间,发现这儿布置得温馨漂亮,空气里散发着淡淡的花香,床头的桌子上竟然还插着几只滴着露水的花儿,竟然比她在县城的家看上去还要舒服!   江桃心里的酸水是彻底泛滥沸腾起来。   再回头一看,聂士忠也在使劲儿打量这里,尤其那目光,明显在对江茉打着主意,还有从未对她这个妻子有过的爱慕和欣赏。   江桃那泛滥起来的酸水都快咕嘟到嗓子眼儿了!   “现在看完了,还有事吗?没事就赶紧走吧,我要睡觉。”短短几秒,江茉就下了逐客令。   江桃却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抚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道:“江茉啊,我怀孕了,不能累着,你就不能让我在你这儿歇会,喝杯茶再走吗?你就这么想赶我走吗?”   江茉彻底无语,瞥了瞥江桃的肚子,又看到她手里还提着几瓶药,只好让她继续坐着。   孩子是无辜的,江桃看样子确实人不太舒服,一直扶着桌沿,另一只手轻轻抚着小腹,眉头微微皱起。   但尽管人不爽利,还是不影响江桃这张嘴讨人嫌。   她见江茉没说话了,又说道:“江茉,你这肚子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啊?我们可是同时嫁人的,你瞧瞧,我这孩子都五个月了。”   江桃觉得在生孩子这事儿上,自己彻底扳回一城,就单独说这个,就能把江茉比下去。   “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事啊,就是开枝散叶,你也得上点心!”江桃把自己婆婆经常在耳边念叨的话,重复给江茉听。   说起来也很得意,自从她怀孕后,她那刻薄婆婆对她就好多了,再也不使唤她做这做那,反而让她好好休养。   尤其找人瞧过,说她可能生一个儿子之后,她更是成了宝贝疙瘩似的,一家子人都对她格外照顾。   想起这些,江桃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反观江茉,这么久了肚子都没个响动,她家男人只怕也开始嫌弃她了吧,真可怜。   长这么漂亮有什么用。   江桃抿起唇角,正得意地笑着,却看到江茉对她露出一丝怜悯的神情。   她错愕了一下,江茉这是什么意思,她凭什么可怜她?   江茉开口了,“开枝散叶?你一个高中毕业生学文化就是为了学这种成语?”   “生孩子是好事,但你很明显就只是一个生育的工具,居然还这么沾沾自喜,你知道你有多蠢吗?”   江桃被说得眉心一跳,愤怒地捏住桌角,“江茉!你这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你不会是压根生不了孩子吧?所以就嫉妒我?故意说这种酸溜溜的话来气我?”   自我安慰过后,江桃又笑了笑,情绪稳定下来,“也是,你要是生不了孩子,那这辈子多可惨啊,你男人肯定会不要你的。你离过婚,又生不了孩子,其他男人也不会要你,你就等着一辈子孤零零到老吧!连死了都没人给你养老送终。”   江茉再次对江桃的脑补能力彻底无语,她翻了个白眼,言简意赅道:“把女人一辈子的所有价值都放在生孩子上,我觉得你才是最可悲的。”   江桃不以为意,嗤之以鼻,认定江茉就是在吃不着葡萄吃葡萄酸。   现在挺着肚子站在江茉面前,她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优越感,终于把江茉比下去,她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她站起身,挽住一直没说话的聂士忠的胳膊,“随便你怎么说,说我可悲也好,说我愚蠢也好,反正我有孩子,你没有。别人都只会说你可怜,齐晔可怜。只会羡慕我和士忠过着好日子,儿孙满堂!”   “……”聂士忠还是不想说话,被江桃挽着,他从内心深处感到一股由衷的厌恶。   但没办法,她肚子里还怀着他的孩子,如果是儿子,那就是他们聂家最宝贝的存在,所以他不能对她怎样,甚至不想惹她生气,免得影响胎儿的发育。   于是,他只能僵着身子,任由江桃挽着他,说些贬低江茉的话。   他很想安慰江茉,就算生不出孩子也没关系,他不在意这个,如果她和齐晔离了,他可以对她好,甚至在县城里给她安排一套房子。   他有空就可以去照顾她。   可江桃在这里,这些话不方便说,只能留到下次,找机会单独再说。   江桃仍旧在挺着肚子耀武扬威道:“自从我怀了孩子后,士忠对我可好了。”   她炫耀了一二三点,江茉听得简直想笑,连齐晔对她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这也能算好?   而且不过是看着江桃肚子里的孩子罢了,江桃真以为这好能持续多久呢?   等她生完孩子,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足够她疯掉。   江茉懒得再浪费口舌,掀掀眼皮,正打算他们不走她走的时候,忽然看到齐晔站在门口。   他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了,也不知道听了多少话去,总之脸色非常不好,眸子沉得吓人。   江茉喊他的名字时,那乌沉沉的瞳眸微颤,才总算有了一两缕的柔光。   但也只是对着江茉,当他站到江茉身前,不着痕迹地把她护在身后,并且看向江桃和聂士忠时。   眸子里的冰霜冷冷覆成一片,冻得江桃磕巴了一下。   她、她怎么这么久没见齐晔,觉得他都不像乡下的泥腿子了?   聂士忠也觉得齐晔似乎变了,让人越来越看不透了,他也皱起眉头,冷冷回望着齐晔。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呀?”江茉对齐晔笑,漂亮又生动,看得聂士忠心尖一抽,再次狠狠地忌妒齐晔。   而江桃看出聂士忠眼底里的忌妒,心里也十分不是滋味,抚着自己的肚子,难受地皱起眉头。   齐晔听到江茉和他说话,身上冷沉的气场一瞬间全都褪去。   他转头,和江茉轻声说话,“新房子完工了。”   江茉眼前一亮,也顾不上江桃和聂士忠,和齐晔专心说起话来,“真的?”   “嗯。”   “都是按我给你的图纸盖的房子?是我想要的那种小木屋吗?”   “嗯。”看到江茉兴高采烈的样子,齐晔的唇角也情不自禁跟着弯起来,目光柔软。   旁边,江桃和聂士忠已经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心中那股子滔天的酸味了。   江桃想,聂士忠从没这样看过她,齐晔对江茉的满满爱意,体现在每一个眼神和语气里。   而聂士忠对她那些好,她刚刚还拿来在江茉面前炫耀,现在却忽然明白,江茉为什么那么不屑。   聂士忠永远不可能这么爱她,他最爱的只有他自己。   江桃心酸地攥紧衣角,哪怕没有爱,能在县城过日子,也是很好的。   这是她费尽心机得到的好日子,是江茉和齐晔这种生活在乡下的人,永远比不上的!   刚这样想着,江桃就看到江茉转身,从床头的枕下拿出几张大团结,“走,咱们待会儿就去置办家私物件去!”   江桃按捺着酸意,嗤笑道:“农村的房子还置办什么家私呀,再说了,你这几十块钱,也只够去木料厂弄几件边角料啊!唉,不过你们农村的房子,也就配得上那些了,你们又不像咱们城里的小洋楼,我听士忠说,我们那幢的家私物什都花了七八百呢!”   江茉没搭理她,从枕头里又取出一沓百元大钞,一张张蓝澄澄的,都是崭新。   这是今年最新发行的一百元人.民.币,正面是四位伟人的精美肖像,背面则是风光秀美的井冈山主峰,特别漂亮。   这些钱都是江茉从银行里用她摆摊赚的那些毛票、分票、块票换回来的,扎得整整齐齐,粗略估计一下,居然有上万块!   江桃直接看傻了眼,她没看错吧?江茉、江茉她怎么有这么多钱?!这怎么可能?   江桃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饶是见过世面的聂士忠,也忍不住讶异了一下,摆摊这么挣钱?他倒是听说齐晔除了帮乡亲们跑腿挣钱,江茉的抽奖摊位也总会出些新鲜的玩法,很有意思,抽奖的人也日渐增多。   但他一直以为只是小打小闹,直到看到这一沓百元大钞。   他震惊了,看向江茉的目光又多了些别的复杂意味,那是刮目相看的眼神。   他没想到,江茉除了长得漂亮,居然还这么聪明,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   她比江桃好了简直太多太多啊!聂士忠再次在心中懊恼、悔恨当时怎么娶的不是江茉。   江茉却没搭理他们,完全当他们不存在,拍拍那些钱,和齐晔慢条斯理道:“咱们也不用买太多,花个万把块钱,就差不多得了。”   齐晔在旁边配合地点头。   江桃又酸又气,这随随便便的语气,简直抽得她脸火辣辣的疼! 第34章 第 34 章 【三更+四更+五更】……   望着江茉那一大堆的票子, 江桃彻底偃旗息鼓,说不出话来。   别说在江家,就是嫁人以后, 在旁人看起来这么风光无限的聂家,她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呐!   尽管怀着孩子她觉得高江茉一等,但面对这么多钱,看着江茉和齐晔正喜滋滋地商量着待会要去哪哪采买, 她挽着聂士忠,灰溜溜地走了。   走出招待所大门。   聂士忠忽然说了一句,“以后你别对江茉说那种话了, 都是一家人, 和和气气的不好吗?”   江桃一愣,松开聂士忠的胳膊, 声音里有几分不敢置信, 委屈地吼道:“你心疼那个狐狸精了是不是?你后悔没有娶她了是不是?”   街上人来人往的, 都因为江桃忽然放大的声音,而看过来。   主要是这话里的信息量挺丰富的,爱八卦的天性让人们的目光都忍不住变得复杂起来。   聂士忠很要面子, 最受不了这样的目光,尤其看到江桃激动,又怕她影响肚子里的孩子, 实在头疼得紧。   只好拉住她的胳膊赶紧走,压低声音道:“行了, 你小声点,别让人看了笑话。”   看到聂士忠心虚,声音放软,江桃就更加蹬鼻子上脸, 跺跺脚不肯走了,“我不走!你要是没做亏心事,你干嘛心虚成这样?你还没说你为什么骗我呢?!你不是说部队有事,先走了吗?”   “你撒这么大的谎,就是为了去见那个狐狸精?!”   江桃恨得牙痒痒,胸口剧烈起伏着,刚刚在江茉那儿受的刺激,加上此时的情绪波动,让她的肚子又一阵阵剧痛袭来。   “啊——我的肚子……”江桃脸色泛白,豆大的汗珠从额间冒出来。   “怎么回事?”聂士忠也乱了手脚,连忙去扶她,一边扶一边喊,“来人啊!有没有人帮我们喊辆车!什么车都行!”   -   两人狼狈的一幕,落到了后脚从招待所里走出来的江茉和齐晔眼里。   齐晔唇角抿着,一直盯着他们那边。   江茉却不在意地勾勾他胳膊,“走了,咱们先去百货商店瞧瞧吧?”   其实百货商店江茉隔一两天就去逛逛,里面的商品都快被她挑烂了。   想买的,早就看上眼了,这回带着票和钱去,短短二十分钟,就全挑出来放在了篮子里。   不过到底是镇上的百货商店,还是小了些。   家具都是老几样,又贵又难看,江茉的审美比八十年代的大众审美不知高了多少,自然看不上那一个个老气横秋的写字台、大衣柜……   其他锅碗瓢盆也没怎么买,都是花里胡哨的,碗沿边印了一圈的花,就连筷子的末梢都是花花绿绿的。   江茉喜欢简约风,她实在接受不了这些,所以只买了几样有趣的小摆设,只花了十来块钱。   两人又去了集市。   集市上的东西比国营百货商店里便宜不少,有人弹了上好的棉花,两人买了几床被子。   齐晔又选了一口大铁锅还有锅铲,那些过日子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都置办了起来。   但集市上没人卖家具的,因为那玩意儿笨重又占地方,稍有不慎磕坏一点边边角角就卖不出好价钱了,摆摊根本不方便。   最后,两人在集市上还是买了不少东西,但齐晔精打细算,货比三家,江茉和不少摊位上的人也熟,还价还得特别轻松。   所以虽然装满了一个小推车,但加起来也只花了五十块钱不到。   路过布店,江茉还扯了几块布,选的就是最素净的浅色。   罗苹有一台缝纫机,她打算请罗苹帮忙裁成床单被褥,颜色选得好,就算没有任何花纹,也比那些大红牡丹、凤凰的床单洋气多了。   -   第二天。   两人没有着急回西丰生产大队,而是齐晔先起了个大早,把昨天采买置办的那些东西运回家。   然后又架着马车来招待所接上江茉,一块儿去县城。   镇上的东西比县城少多了。   县城里的百货大楼有三层,家具、物件都齐全很多,种类也丰富。   反正有马车,两人去县城也方便,把东西运回来也方便。   到了县城,齐晔把马车栓在专门的地方之后,就和江茉一块直奔百货大楼了。   百货大楼有个专门的一层,可以买到所有日常起居的必需生活品,包括家具也在其中,还有油漆、壁灯、装饰画等等。   齐晔盖房子的期间,西丰生产大队就通上电了,他也在房子里跟着埋了线和开关。   不过这灯,还是要选江茉喜欢的才行。   他跟在江茉后边,看着那些不同款式的灯,有点儿眼花缭乱,再看价格,贵得让人直咂嘴。   只是想到自己反正赚了不少钱,大不了这回全用掉之后,齐晔那颗窘迫的心跳得也就没那么慌张了。   -   其他东西都选得差不多了,就连一些小摆设小装饰都选好了,能想到的日用品也都采买齐全了。   唯独还剩下一个家最重要的两类东西没选好,一是家具,二是电器。   江茉心想着,既然通电了,那就得买个彩电冰箱电风扇啊。   可是这时候想要这些,那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还得要票。   当她和齐晔围着家电柜台转了好几个圈之后,柜台上的店员宋红终于忍不住了。   今天是工作日,百货大楼里人不多,尤其家电柜台这一块,就更清静。   宋红很愿意享受这样的清闲,却被这两人围着她面前这个柜台转悠得头都晕了。   她憋着气,声音说不上温柔,甚至有些尖锐,“你们俩到底买不买啊?要是没票,就赶紧去别的地方吧,别在这儿瞎晃悠了,烦不烦呐?”   宋红端的是铁饭碗,态度一向不好,爱买不买,不买拉倒!   江茉和齐晔正说着话,被这店员突如其来的脾气一吼,脚步顿住。   “……”江茉眼神微妙地看过去,就见那店员倚在柜台边,眉眼不耐地看着她们,“你们两个农村来的,就别想买彩电冰箱了,这些票多难得啊,就是好多城里人也分不到这样的票。”   宋红是看齐晔的穿着打扮看出来的,这男人虽然俊,但她在百货大楼干了这么些年,眼光自然准。   而且,她在家电柜台也干了不少时间了,像这种农村没见过世面的,就爱在这儿来凑热闹,看这些彩电冰箱。   就算买不起,看看新鲜,摸一摸也觉得有趣极了……宋红撇撇嘴,一群土包子,浪费她时间。   江茉冷笑,“你家户口往上翻三代不是农民?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农村人城里人呢?你瞧不起农民?”   “咱们城里人当然比你们这些土里刨食的农民金贵!”宋红鼻孔朝天,继续不屑。   “你吃的粮食蔬菜不是农民种的?你穿的衣服盖的被褥不是农民种的棉花养的蚕?”江茉嗤笑,“你一整个都靠农民养活呢,你应该叫农民爸爸,懂吗?”   宋红一时被堵得懵了,欲言又止,还没想出该说什么反驳,就又被江茉劈头盖脸怼。   “更何况,连毛.主.席都说他是农民的儿子,把他的儿子送去向农民学习。”江茉看向宋红,眼尾带着一抹挑衅,“那你也看不起他老人家?还是觉得农民低人一等。”   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宋红简直吓傻了。   嘴唇哆嗦着,连一点儿声音都不敢发出,后背冷汗直冒。   她甚至开始懊恼,刚刚说这些话干嘛呀,这小姑娘看着年纪轻轻的,长得又漂亮,怎么还那么伶牙俐齿呀?   宋红暗恨着,差点把牙根咬碎。   江茉却轻飘飘甩了个看不上她的眼神,拉着齐晔,“我们走。”   -   看到他们离开,宋红失去了全身力气似的,失魂落魄地长叹一口气,扶着柜台,半晌回不过神。   “小宋,刚刚怎么回事啊?又和客人闹了不愉快?”百货大楼的经理走过来,目光颇为不虞。   虽说大家都是铁饭碗,不靠业绩吃饭,但他不喜欢自己的店员总是和客人们吵吵嚷嚷的,像个菜市场,哪里还有县城里最高档的商店的样子!   宋红心虚地低下头,小声道:“就、就随便说了两句,那小姑娘牙尖嘴利的,我说一句,她说了十句。”   “你说不过人家就算了,别吵起来。”反正这么多店员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经理也不在意这个,楼里的商品都紧俏,都是客人来求着买。   “只是快到年中了,你不是还想升个柜长当当吗?”经理手指扣着柜台的玻璃面儿,提点道,“平时里的一言一行都要注意,任何一点细节,都可能影响你这次晋升,明白吗?”   宋红一愣,随即从经理的眼神里看出点什么,喜滋滋道:“经理,我这次晋升的事,是不是妥了?”   经理不着痕迹地点点头,“板上钉钉的事,但你不要太张扬。”   宋红脸上的高兴更明显了,连忙应声。   经理叹了一口气,转身去别的柜台巡视,要不是看在他俩沾亲带故的份上,他真不愿意说这么多……   这边经理刚走,宋红就到另一边的柜台上,开始炫耀起来,“朱红,你知道吗?我要当柜长了,以后柜台上的事,你都听我的。”   朱红也是家电柜台上的老店员了,但她负责的那一片,是最没人要的一些小众家具,还有贵得要命的进口彩电和冰箱,根本没人去买。   而且,朱红年纪比宋红稍大一些,但家庭条件却很一般。   在城里的人,也分三六九等,宋红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经常使唤朱红帮她干着干那。   朱红脾气性子好,又看着宋红年纪轻,每每都让着她,这也让宋红越来越嚣张,对朱红更加颐指气使,柜台上什么脏活累活都推给朱红。   而那些有功劳的,能往面上贴金的,宋红却都揽到自己身上,这不怎么才三十来岁就能升上柜长了呢。   趋炎附势、捧高踩低一直是宋红这种自诩高贵城里人的一贯升迁法则。   -   江茉教训完宋红,也没把这种势利眼放在心里。   她和齐晔刚刚转了那么好几圈,已经打定主意要买哪些了,不过票还是一个问题。   幸好,在县城里她们还是有熟人的。   当然不是江桃聂士忠那种晦气亲戚,而是像李解放这样的好长辈。   齐晔和江茉本来就想要感谢上次李解放帮她们在治安室解围的事,刚刚在百货商店顺手买了一斤用油纸包着的桃酥,两斤苹果橘子,还有一罐乐口福麦乳精。   提着这些东西去李解放的办公室拜访他时,他反而不高兴了。   差点把这些东西连带着齐晔一块掀出去。   “退掉,你们赶紧去退掉!”李解放气得吹胡子瞪眼,“你不是还在盖新房子么?成家立业哪样不要花钱啊,怎么还学会瞎花钱了?”   齐晔有些慌,不知所措地埋头捡东西。   还是江茉反应快,连忙说,“解放叔批评得对,我们下次再也不敢了!”   说完,江茉又朝齐晔使眼色,“你赶紧把东西都收起来呀,待会儿咱们去退掉,省下钱还能多买一把椅子呢!”   李解放终于转怒为笑,“还是你这姑娘聪明懂事,齐晔这傻小子能娶到你,真是他的福气。”就像他当年,娶到他的夫人一样。   齐晔听到李解放这句话,也忍不住抿唇,小心翼翼偷瞄了江茉一眼,又迅速收回目光,认真捡地上的苹果。   -   李解放给他们俩都泡了一杯茶,问他们最近过得怎么样。   听说齐晔江茉那抽奖的摊位摆得有趣,最近县城里也流行起来了。   他又夸了两人一番,觉得他俩都是真有才的年轻人,以后前途定然不可限量。   又听说新房子也盖好了,他乐呵呵地笑,“找个机会,要去你们那新房子坐一坐,讨口茶喝啊。”   再听说齐晔和江茉是来县城买家具电器的,他马上就意识到了问题,“冰箱彩电的票可难弄啊,你们俩没有正式工作,只怕没有那票吧?”   齐晔为难地点点头,他嘴笨,不会说,还是江茉声音清脆又甜软地说出来意,“解放叔,您在县城人脉广,朋友多,能不能帮我们问问,谁家有多余的票呀?我们愿意出钱买的,不会让他吃亏。”   李解放轻笑道:“还不用问别人,我这儿就有多余的!”   “……不过那些衣柜茶几的票,我倒是没有,你们等会儿,我找人问问。”李解放非常热心,是真把他俩当成自己的晚辈来疼了。   不止彩电冰箱,什么都往齐全了想。   -   在李解放这儿坐了一个小时,江茉和齐晔走的时候,手上捏着好多票证。   李解放慈爱的目光一直目送着他们离开,“等有机会,再来县城玩啊,别来我办公室了,去我家里,让你们婶子给你们做一桌好吃的!她做的饭可香了!那可是国营饭店都没法比的!”   说起自己的爱人,李解放仿佛成了炫妻狂魔。   要不是看江茉和齐晔还忙着去百货大楼,怕人家下班了,李解放还能滔滔不绝说上几个小时,描述他爱人做的饭怎么个好吃法!   离开县公安局,江茉想起来问道:“对了,忘了问问那些人渣赌徒,还有那些败类现在怎么样了?”   齐晔一愣,回想道:“好像听解放叔说过,那些赌博的都判了十几年的刑,那个卷毛最严重,他是带头的,判了无期。”   “他爸呢?那个杨力。”   “也是无期,听说他还做了很多坏事,都被查出来了。”   江茉听完忍不住鼓掌,简直大快人心,又想起来,“那个张和平呢?那个县城的派出所副所长,他不是被撤职了吗?后续调查怎么样?”   “也判刑了,他包庇坏人,还……”齐晔不记得那些个成语怎么说的,明明在解放叔的嘴里那么顺溜,可他说起来,舌头却像是打结。   憋了半天,齐晔也没想起来是怎么说的,毕竟他也不认识那些字。   江茉却接着说道:“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营私舞弊?”   “对。”齐晔大受震撼,这些字,他都不知道怎么写,见到了也认不出来,更别提说得这么流畅。   他黑沉沉的眸子微微颤动,盯着江茉瞧了又瞧,直到走到了百货大楼的楼下,他才终于忍不住低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啊?”   明明他也是小学二年级呀。   江茉一愣,看着齐晔认真小心地看着自己,黑黢黢的眸底藏着不易察觉的诧异,还有那么点儿自卑……   她拍拍齐晔的胳膊,安慰道:“我虽然没上过几年学,但我爱学习,和我们那儿的知青们学了不少。等以后有空了,我教你呀,你很聪明,肯定一下子就学会了。”   齐晔抬起头,抿了抿唇,被江茉说他聪明之后,眼底的光就好像瞬间全都点燃了。   只差没有安一条尾巴,在他身后摇呀摇。   -   重新回到百货大楼,已经是下午三点。   这儿五点准时下班,只剩两个小时,两人也没再多逛,直接捏着钱和票,走到卖家电的柜台。   宋红正在那儿打着哈欠,端着一杯朱红给她泡的菊花茶。   她都已经快是柜长了,所以这种端茶倒水的小事,当然可以指挥别人给她干。   正嫌朱红泡的菊花茶味儿太淡了,准备说她几句,宋红一扭头,却又看到了刚刚那个牙尖嘴利的小姑娘,正上了楼梯,往她们这边走。   她皱皱眉,不悦道:“怎么又来了?两个土包子,没见过冰箱彩电就算了,怎么还看个没完了?”   烦人。她嘀咕了几句,捂着肚子对朱红道:“我肚子疼,你守一下。”   半小时前,经理还提醒宋红,最近商业局的领导要来百货大楼视察,不知道要视察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   但直觉告诉宋红,最好不要和这个能说会道的小姑娘撞上。   宋红一走开,朱红就到了柜台前边。   看到江茉和齐晔,不说别的,就是这长相,女的美男的俊,那也是一对璧人,赏心悦目呀。   朱红不像宋红那样势利眼,也不管谁是农村的谁是城里的,谁买得起东西,谁买不起东西,她总之都是一视同仁地服务。   这会儿江茉和齐晔走过来,她脸上就泛着笑问道:“二位同志,你们要买什么呀?”   江茉瞥她一眼,觉得这位看上去淳朴老实的大姐比刚刚那位狗眼看人低的好多了。   她也弯了弯唇角说道:“您好,我们想买彩电、冰箱、电风扇,还要一整套家具,沙发、茶几、衣柜、床、床头柜、餐桌、书桌这些都要。”   听到江茉一连串的说完,朱红诧异地看了她一眼,“这位同志,你买这么多,票证和钱都准备好了吗?”   她问这个,倒不是看不起江茉和齐晔,只是善意的提醒。   江茉点点头,让齐晔把准备好的票证和钱都拿出来,里头甚至还有外汇券。   她指了指道:“我要这个冰箱和彩电。”   朱红再次愣住。   因为江茉指的,是进口的彩电和冰箱,最贵的,几乎无人问津的,放在柜台上要让经理发愁会不会一直都卖不出去反而生锈的那两款。   毕竟这儿也只是小县城,能买得起进口彩电冰箱的,几乎都在省城里!   这个松下牌的双门冰箱,就要两千元!   还有这台21寸的索尼彩电,那得三千元啊!   这对小夫妻看上去,年纪轻轻的,这么有钱呀?   朱红还在愣愣地看着柜台上一沓的钱,正打算伸手拿过来数的时候,宋红忽然回来了。   她笑着迎过来,抢先朱红一步,把柜台上摆开的那些钱、票还有外汇券都揣到自己怀里,语气也不如之前那么嚣张,反而都是笑意,“原来你们有这么多钱呀,钱啊、外汇券都有啊,真好,那是能在我们这里买到冰箱彩电的。”   “想要这个进口的松下牌双门冰箱是吧?我和你们说啊,这冰箱特别好,制冷效果杠杠的!还有这个索尼彩电,那画面效果好呀,你们知道怎么用不?过来,我教一下你们这些啊。”   宋红仿佛已经忘记了两个小时前,她和江茉的种种冲突。   反正伸手不打笑脸人呢,进口彩电冰箱,还要买一大套家具?她先把这个大单子抢下来再说!   虽然百货公司里不在乎每个人的销售业绩,既不和工资挂钩,也不和评先评优有关,但她马上就要晋升柜长了啊!   如果有这么一笔业绩,谁还敢在背后说她闲话,说她是靠和经理的亲戚关系才晋升的?!   更何况,要是今天商业局的领导们过来视察,看到她这么好的表现,说不定也会给她奖励的!   宋红心里的算盘打得叮当作响,以为自己笑得这么灿烂,一改之前的态度,这对小夫妻这么年轻,脸皮又薄,肯定不会和她计较的。   可她哪里知道,江茉是一个多么记仇的人。   看到她之后,江茉立刻把脸一甩,扭头道:“齐晔,我们不买了!走!”   宋红一下子傻眼,手里还揣着那厚厚一沓钱和票证呢,愣愣地问道:“怎、怎么不买了?这我马上就给你们开好提货单啊,当场就能带走,今晚你们就能看上电视用上冰箱了,干嘛不买啊?!”   “我们两个乡下人,哪配在你手上买东西啊。”江茉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伸手道,“你快把钱和票证还给我们,我们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钱和票证都收了。”宋红紧紧捂着钱和票证,不肯给,另一只手去推朱红,“还愣着干什么呢你,是不是傻了?快给我去拿空白提货单和笔啊!”   朱红反应过来,正要去拦,却被江茉伸手拦住,“不要开了,我们就不买了!你现在拿着我们的钱和票证不肯还给我们,你这是打算明抢吗?”   宋红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因为江茉的声音有点大,好多人都看过来了。   她连忙压低声音道:“您是姑奶奶行吧?我之前不该那样说你们,我、我真以为你们和其他乡下人一样,就是来看看热闹啊。要是知道你们这么有钱,能买这么多,我哪会说那样的话啊!我和你们俩道歉行吗?”   宋红脸上挂着势利眼的标准微笑。   江茉却扭过头,还在阴阳怪气,“我们两个乡下人,哪敢承受您这种高贵的城里人的道歉呢?”   “……”宋红真是肠子都悔青了,哪知道这小姑娘心眼那么小!不就说了她几句吗?至于吗?   早知道她就不过来抢着开提货单了,闹个没脸,多丢人。   宋红脾气也上来了,把钱和票证往柜台上一扔,“行吧,你想买我还不卖了呢!你拿着这些臭钱走呗!有本事就别买了!”   江茉轻哼一声,没去收拾柜台上扔得零零散散的钱,反而扭头张望了一眼,看到穿着百货大楼的制服并且戴着经理胸牌的中年男人正往这边走。   他似乎刚刚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过来疑惑地问道:“这是怎么了?”   还不等宋红说话,江茉就道:“我要买那个进口彩电和冰箱。”   经理一喜,这是来了大客户啊!他正愁这几样堆在柜台上没人卖,很影响他年终工作总结的。   谁知,江茉又委屈巴拉地道:“她说我想买她都不卖,让我拿着我的臭钱走。”   经理愣住,看向宋红,用指责严厉地说道:“宋红!你一向就对顾客态度不好,今天更是彻底无法无天了是不是?你对顾客说这样的话,是想干嘛?”   “我没——”宋红下意识辩解,却被江茉打断。   “你敢说你没说过这样的话?在经理走过来之前,你刚和我说过这话。”江茉也鼻孔朝天,扭头拽拽的。   宋红瞪大着眼,百口莫辩!   她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可、可、可……   憋了半天,她都不知道怎么解释,最后跺跺脚,咬牙切齿道:“她就不是诚心诚意来买东西的!”   “怎么就不诚心了?”江茉挑挑眉,“我们的钱和票证都在这儿呢。”   经理一看,确实柜台上都已经摆好了,他又一次狠狠瞪了宋红一眼,压低声音道:“你怎么回事呢?”   宋红欲哭无泪,她总不能说是两个小时前嫌弃过这对小夫妻是乡下人,只看不买,把她们得罪狠了,所以她们不愿意在她手上买东西了吧!   她嗫喏了好半晌,经理再次无语地摇摇头,对一旁沉默老实的朱红道:“朱红,你招呼一下这两位同志吧,态度一定要好,千万别再犯错误了啊。”   朱红点点头,听到江茉也在旁边点头,“这位朱红同志就很不错,态度好,还仔细,比你们这个宋红售货员好多了!”   宋红简直气歪了脸,看到江茉这指指点点的样子,她真想冲上去大吵一架。   可经理在旁边皱眉瞪着自己,还有商业局的领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视察,她不敢在这时候闹事。   只好忍气吞声,咬牙切齿地盯着江茉买东西。   -   买好彩电、冰箱、电风扇之后,江茉又选了一整套家具。   也是百货大楼完全卖不动的那一批,因为它不是常见的八十年代那种老古董老干部风,而是带点儿森系木的味道,只有简约的线条。   颜色也不是那种老旧的黄漆红漆色,而是偏向现代很流行的那种原木色。   但这种色在这年头叫什么颜色,就连经理都说不上来,他只知道这批家具不时髦,不流行,而且还贵,所以大伙儿都不买。   没想到这位小姑娘居然喜欢,经理简直快感动得要烧香拜佛了,连忙让朱红给人开提货单,并保证会让人小心翼翼地开着小卡车把这些货送到西丰生产大队,他们宅基地新盖的房子那儿。   这些家电林林总总加起来都七八千了!就算是他亲自开小卡车,也得给人家开过去啊!   临走前,江茉站在百货大楼门口,经理亲自送她们出来,后面跟着宋红和朱红。   朱红笑眯眯的,祝福江茉这对小夫妻乔迁新居,宋红却恶狠狠的,还在记恨着,心中咒骂着,这么大一个功劳,经理肯定记在朱红身上了!   这时候,江茉轻飘飘地叹了一口气,对经理道:“经理,我觉得您是一个好人,所以我想提一个小小的建议。”   “您说。”经理也很客气。   江茉顿了顿,把之前宋红看不起农民的那些话,全都重复了一遍。   经理都到这个位置了,不用江茉提醒这些话要是被有心人做文章,有多严重,他的脸就已经彻底垮了下来。   江茉又道:“咱们虽然是乡下人,但手里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挣下来的,怎么反倒让人瞧不起了呢?”   经理冷着脸,扭头道:“宋红,过来赶紧道歉!”   宋红迟疑着,想拒绝,可又发现经理似乎真的生气了。   亲戚一场,他还没用这种眼光看过她。   她无奈地咬了咬唇,走过来,对江茉低头道:“抱歉,我不该说那样的话,也不该看不起农民。”   江茉无所谓地撇撇嘴,也不管宋红到底是真心诚意还是虚情假意的道歉,反正她也没把宋红这种势利眼放在心上。   她转过身,和齐晔离开了百货大楼,两道养眼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广场上的人山人海中。   她们不知道的是,三天后,百货大楼的家电柜台,宣布了新柜长。   不是之前已经到处嚷嚷开来自己要当柜长了的宋红,而是那个默不作声很没存在感,但总是会对顾客腼腆微笑的朱红。   大家都很诧异,有人去问经理,为什么要让朱红当柜长啊?   她既没背景,也没本事,总是闷声不吭的,连话都很少说。   经理却回答她们,“愿意对顾客微笑,就是她最大的本事。”   这也是他刚悟出来的道理。   那个小姑娘轻描淡写的一句建议,让他发现了百货大楼里,一直被他忽略的致命缺陷。   商品紧俏,不是店员们目中无人的理由。   真心服务,才能让百货大楼被人人赞不绝口。   ……至于宋红,她躲起来偷偷哭了好几天,无数次懊恼那个下午自己的行为。   她什么时候还能再碰上当柜长的好机会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她永远,再也,不会也不敢瞧不起乡下人了。   -   县城外,马车疾驰。   齐晔拉着马缰,江茉坐在他旁边的木板子上,啃着苹果看夕阳。   “齐晔。”   “我在。”   “好想看看新房子是什么样呀。要是和图纸不一样,我会生气的哦!”江茉不知是不是提前知道了什么,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齐晔眸子里闪过一丝忐忑,默默捏紧缰绳,欲言又止,耳尖紧张地憋得通红。 第35章 第 35 章 【六更】   踏着黄昏的最后一点光, 江茉和齐晔回到了西丰生产大队。   江茉也在晚霞残照里,看清楚了她未来可能要住很长一段时间的房子。   首先是一圈竹篱笆,连形状都和她在图纸上随手画的一模一样, 她很满意地挑了挑唇,打开竹篱笆之间的那扇门,进入了院子。   院子里都贴了打磨光滑的木地板,这些木头都是齐晔去山里砍了, 再雇小卡车运去木料厂加工出来的。   因为原材料是自己出的,只要出一些工钱和机器损耗钱,所以比买实打实的木地板要省了好多钱。   就算铺满了院子和所有的房间, 加起来也只花了小几十。   院子旁, 有一个游泳池,不过这会儿县城都还没有游泳池专用的瓷砖可以买, 齐晔只好把它做成小池塘的样子, 但水很清澈。   江茉还是有点遗憾, 只能在这儿养养鱼养养花,游泳她总觉得怪怪的。   不过她没让齐晔看出自己有一点儿的遗憾,继续一边走着一边看着, 一边满口夸赞齐晔。   院子的后面,是开垦得整整齐齐的一片菜地。   齐晔在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提前把菜籽种上了, 这会儿都已经长得绿油油的,看上去很喜人。   最左边还有齐晔用剩下的木头边角料做出来的一个狗窝, 多余的绿色油漆给刷了狗窝的外墙和屋顶,不仔细看,狗窝就像是融入了一片菜地里,完全看不出来。   露天的厨房也有, 搭的是稻草雨棚,看起来只是铺着一层薄薄的稻草,但其实底下是防雨布。   就算下雨天,也可以让齐晔在这儿的灶台做饭。   旁边的桌椅板凳是在县城采买的那套餐桌,木系森林风格的,但是还没送过来,所以显得有些空。   江茉抿起唇角,越发满意。   这幢房子的外观看起来和她的图纸也是一样的,有那种森林小木屋的感觉。   齐晔的手真巧。   这种自己只是一点建议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奇思妙想的建议,画出别人都觉得奇奇怪怪的图纸,但有人却会认真帮你实现,哪怕只是一个小细节也反复琢磨好久,不愿偏离的感觉,真好。   -   在外面转了一圈,江茉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弯起唇角道:“齐晔,我们进去瞧瞧吧。”   “嗯。”齐晔点头,把房子大门的钥匙给她,垂下眼,那抹忐忑深深藏在眼里。   江茉拿着钥匙打开大门,瞬间眼前一亮。   这里面的样子,也完全和她想象中的一点儿不差!   齐晔真是把她给的图纸贯彻得非常彻底,任何细节都没放过。   客厅的大落地窗,是齐晔跑了好多趟玻璃厂才请工匠做出来的大玻璃,又花了好多功夫,伤透了脑筋才运回来。   这些难题,他都没有和江茉说。   看到江茉这会儿脸上露出的笑容,就好像一切都足够了。   因为家具都要明天才能运过来,所以家里还是显得空落落的。   可齐晔是特别细心的人,他怕江茉看到家里什么都没有会不开心,所以提前摘了好多不同的花儿,都去掉了枝叶,摆在家里显得空荡的位置。   新鲜的花瓣或娇艳或清雅,点缀在家里,暗香袭人。   江茉抿起唇角,穿过客厅,就是小餐厅。   平时在外面吃饭,但冬天太冷或是夏天太热的时候,就可以挪到这儿来吃。   厨房就连着餐厅,本来江茉想弄成开放式厨房的,可80年代的农村既没有天然气,也没有抽油烟机,只有土灶台,她不得不放弃这一点。   至于厨房里面,她没去看,那是齐晔的地盘,所以里面装修成什么样子,怎么摆设,她都没有要求。   毕竟是齐晔做饭,只要他喜欢,他顺手就行了。   洗手间在餐厅的另一边,因为江茉用不惯农村的厕所,所以她费了不少力气,才让齐晔明白了她想要的洗手间是什么样子。   马桶倒是不必,她可以用蹲厕。   但她一定要有浴缸,而且要干湿分离。   这年头浴缸也是新鲜玩意儿,齐晔也是费了不少功夫,用木头打了一个漂亮厚实的浴桶出来。   江茉伸手捏了捏,确实很结实,可惜就是不能自动控温。   算了,这年头,她也不能要求太多。   江茉心中悄悄叹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   穿过餐厅,就到了三个房间。   等等……只有两个房间?   一个书房,一个卧室。   江茉是画了两个卧室的,现在却少了一个。   书房、卧室里的家具都还没有来,不过今晚要睡觉,所以齐晔已经在卧室里开好了地铺,两个并排在一块,铺在干干净净甚至有点儿透亮的木地板上,就像日式的榻榻米。   江茉回头看向齐晔。   齐晔正一脸做贼心虚,低头望着地上木地板之间的缝隙。   “齐晔,怎么少了一间卧室呀?”江茉清清嗓子,声音清脆地问他。   齐晔挠挠头,小声道:“材、材料不够了。”   “……”江茉勾勾唇角,没说什么,抚了抚地铺的柔软被褥。   齐晔忐忑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不是生气了。   望着她沉默而漂亮的侧脸,他心里慌乱得一塌糊涂,甚至手心里已经飞快沁出了薄汗。   忽然,外头传来了一阵呼喊声。   “齐晔?齐晔在家吗?你们回来了吗?”   齐晔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道:“有、有人来了。”   江茉瞥他一眼,转身朝外走。   齐晔连忙追上她,心里打鼓似的,敲个不停,敲得他脚步都乱了。   差点儿左脚绊了右脚。   出去才看到,来喊齐晔的是宋家婶子。   她正站在门外,踮脚朝里头张望着,手里提着一个大竹筐,还盖着一片宝蓝色小花的布。   宋家婶子看着齐晔和江茉走出来,笑盈盈地问:“你们今天这是搬回来了呀?”   “嗯,宋婶,家具明天才来,家里还什么都没收拾呢。”江茉也笑着回答。   宋家婶子就是宋秋她娘,一直挺照顾江茉和齐晔的,人也和气,江茉挺喜欢她的。   “宋婶今天过来是?”   “这不是齐晔托我的嘛,喏,给你带来了。”宋家婶子弯腰,把竹筐上盖着的大花布一掀——   嚯,好家伙,竹筐里居然是七八只毛绒绒的小奶狗,眯着眼睛挤成一团,拱来拱去,鼻子蹭着鼻子,可爱挤了。   江茉猝不及防,被萌得心都化了!   宋家婶子还笑眯眯地说着,“你家齐晔是真会心疼人呀,他知道你喜欢狗,特意来找我说了好几回,让我家里的大狗生了小狗崽后,先别送人,都拿来给你挑,看你喜欢哪个。”   江茉弯着眸子,看着那些可可爱爱的小狗崽,目光发直。   齐晔见她这样开心,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走过来小声问:“我们选两只?”   他记得江茉说过,想养两只狗,一起玩儿,就不会孤独。   所以他的狗窝也特意盖得大了些,等这些巴掌大的小奶狗一起慢慢长大,还能挤在里头一块睡。   “嗯。”江茉是真的很开心,尾音上扬,眸子里闪着碎光,“齐晔,我们一人选一只吧。”   她从这堆萌化了的小奶狗里,纠结地左挑右选,最后终于选了一只黑白花色的小奶狗。   它很特别,浑身都是奶黑奶黑的,只有四只狗爪子是白色的,还有脑袋额头的正中间,有一团白。   齐晔看了一眼江茉选的,也选了一只小黑狗。   他选的是全身都黑,没有一根白毛,毛色黑得发亮,又奶绒绒的。   江茉爱不释手,左手抱一只,右手抱一只,两只小奶狗在她怀里拱来拱去,互相蹭着耸动的小鼻子。   她什么都顾不上了,抱着它俩到院子的葡萄架下去玩。   齐晔则拿了两个小红封,送给宋婶。   宋婶也没客气,领养小狗的人家,都要意思一下,这样小狗才能茁壮成长,这是乡下的规矩,所以她自然不会推辞。   她把两个小红封揣在兜里,又挎起那个竹筐,笑呵呵地说道:“知道你们今天忙,那我先走了,等你房子收拾好了,可要请婶子我来坐坐呀。”   “肯定会的。”齐晔认真地点头答应,又和宋家婶子道了一次谢。   等他拉上竹篱笆的大门,再回头走回家里的小院时,正好看到江茉半弯下腰,给两只小狗喂水喝。   房子门前也装了一盏灯,暖黄色,照在江茉漂亮的侧脸,还有两只小奶狗蓬松毛绒的尾巴上。   一晃一晃的,忽然让齐晔有了家的感觉。   这么多年,他到了此时此刻,好像才终于拥有一个家。   胸腔里那颗热烈狂跳的心,一遍又一遍的满足地告诉他。   有家,真好。   有江茉,真好。   -   江茉图纸上的所有内容,齐晔都尽力地做到了完美。   包括她在图纸上随手画的两只小奶狗,也仿佛从图纸上到了现实里。   根据它们的花色,江茉很随意地给它们俩取了名字。   那只全身都黑黢黢的,就叫乌云。   而那只全身都黑,只有四只狗蹄子是雪白雪白的,就叫踏雪。   在现代都挺烂大街的名字,齐晔却又被震撼到了,他反复念了两遍这个名字,再次觉得江茉真的好厉害。   随口说的名字,都那么有深意,可以细细品味。   齐晔下定决心,等他闲下来了,也要去知青站里找知青们学习学习。   起码要在江茉说话的时候,能听懂她每一个字的意思,能明白那些个成语怎么写!   -   第二天   从县城里买的家具都装在小卡车里运过来了。   帮忙搬运的师傅都好几个,里里外外的忙活。   江茉则端着一杯羊奶,装在奶瓶里,一边喂着怀里的小奶狗,一边指挥着。   “诶,这个桌子放这儿。”   “呀,那个柜子是摆着这儿的。”   “嗯嗯,沙发的方向是朝这边,要对着这个大落地窗的。”   搬运师傅也是一头汗水,头一回遇见这么精细的客人。   这房子也奇奇怪怪的,还从来没见过这样式儿的房子,却又说不出来的漂亮。   这回来一趟,他们也算长见识了。   尤其在乡下,这样的新房子和主人,都足够他们回去茶余饭后说道好一阵子了。   搬了那些零零碎碎的家具件儿,到了最后,就只剩下大件,冰箱和彩电没搬进去了。   生产大队里的不少人都来看热闹。   搬家这可是大事,尤其齐晔盖的新房子外观逐渐成型之后,大伙儿偶尔路过的,看着就好奇。   这到底盖的是什么房子啊?虽然看起来很奇怪,和村里家家户户的房子都不一样,但也怪好看的。   这会儿,院子外围了不少乡亲,就连齐晔的叔叔婶婶,齐振华和王红芬也在这儿围着看热闹。   正好,刘菊香也回娘家,听说这儿有热闹看,她也来了,再一瞧,居然还是她女婿家!   这个江茉,新房子都盖好了,她这个当娘的都没听着说过一声,这是防着她呢?   刘菊香也忿忿不平地站在人群里。   看到小卡车里运下来一个冰箱,一台彩电,人群沸沸扬扬简直炸开了锅。   “我的天老爷啊!那是彩电吗?我只在城里的亲戚家见过,听说死贵死贵的啊!一台就是一两千呢!”   “江茉这个还不止呢!她的是国外进口的,要三千块。”读过书的王春雨默默补了一句,又引来一片惊叹声。   “那个大铁块是什么啊?”   “那是冰箱。你这土老帽不知道了吧?我和你说啊,那冰箱里头冷飕飕的,什么菜啊鸡蛋啊放进去,能好多天都不坏呢!”   “还有这种事?那不就是咱的冰窖子吗?”   “你那冰窖子哪能和冰箱比啊,人家的冰箱也要两千块才能买到嘞!还是个电老虎,可耗电了!”   “妈呀,齐晔和江茉这是挣了多少钱啊,怎么买得起这么多好东西啊?”   “谁知道挣了多少呢,你瞧瞧江茉,浑身上下都像极了城里的千金大小姐。”   “就是,只有城里人金贵,会把狗抱在身上呢!”   “她在喂狗喝羊奶?我的天老儿,我儿子从小到大都没喝过几口呢!”   “齐晔娶了江茉可真有福气啊,江茉那脑瓜子真是一等一的聪明,她那些点子,我怕是下辈子也想不出来。”   “江茉嫁给齐晔也有福气呀,旁的不说,齐晔干什么都是一把好手,木工、农活、打猎、冬捕、盖房子还有家里那里里外外的活儿,咱们生产大队谁能比得上他?”   “……”   众人说得唾沫星子横飞,有人羡慕,有人眼红,有人惊叹,有人唏嘘。   刘菊香在一边听着,却很不是滋味。   以前江茉那榆木脑袋,在家里除了干活勤快利索点,哪有这么多赚钱的主意啊,江家天天穷得叮当响!   自从江桃和聂士忠那事过后,江茉就被刺激得性情大变呀,脑袋瓜怎么就一下子这么灵光了?   可她刘菊香也没跟着享到福,江茉那小嘴叭叭的,实在气人呀,也太烦人,她不得不把江茉嫁出来。   没想到江茉居然还是一棵摇钱树?   她望着那流水般的漂亮家具还有那死贵死贵的家电被抬进去,心里又痒又气,后悔当时怎么就没发现江茉这么会挣钱!   一旁,王红芬和齐振华更是眼红得快滴出血来。   要是没分家……要是没分家的话,现在这些好东西,这好日子,就是她们一块享用的啊!   怎么当时就一时糊涂,被江茉给骗了,还没皮没脸地求着分了这个家呢?   旁边大伙儿还在商量,待会和齐晔说说,要去他的新房子里面也瞧瞧。   外头这么好看,里头肯定也不赖。   王红芬忌妒得心里酸水直冒,出声道:“那可不一定,里头指不定多破败呢!”   “你们真以为她挣了多少钱啊,江茉那么会败家,在城里吃好的住好的,又买了这么多好东西,那兜里早就花得底朝天了!” 第36章 第 36 章 【1.5更】众人羡慕的……   王红芬这明显酸得都能当醋的话, 大伙儿根本不当回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房子有多好。   那木地板还上了蜡的,打磨得光滑又精致,还有那做饭的小露台, 多好看啊。   一瞧就和他们村里这些土房子不一样。   说实话,站在这儿想起自家那破落房子,一个个都有点儿心塞。   自己住的地方不过是为了挡挡风遮遮雨罢了,人家住的这才叫房子呀。   只有刘菊香, 也酸里酸气地附和了一句王红芬的话,“就是,我看他们就是把钱都花在外头了, 想让咱们羡慕他们过得有多好, 里头指不定什么样呢。”   小卡车卸完货,轰隆隆地开走了。   大伙儿围住还没走回去的齐晔, 一个个都七嘴八舌地问他, “齐晔, 你这房子里是什么样啊?”   “我们能进去瞧瞧吗?”   “你这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钱呀,怎么盖的呀?以后我家起新房子,你也来教教咱吗?”问话的是张婆婆, 她家几个儿子也快分家了,瞧着齐晔这房子,实在喜欢, 都移不开眼,笑得眼角都堆出了褶子。   齐晔有点为难地回头, 看向小露台上站着的江茉。   江茉还抱着小奶狗,微抬下巴道:“家里待不了那么多人,只能一拨拨地进来。”   她知道,要是不让这些乡亲们看看, 以后也会一直好奇,一直惦记着,索性不如让他们都看个干脆,以后也就没事了。   听到江茉答应,齐晔这才转身道:“每回进去一拨吧,这是鞋套,你们穿在脚上。”   生产大队的人们哪见过这玩意儿,一个个都问:“齐晔,这是什么呀?”   “木地板容易脏,你们穿上这个,我能省省事。”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些鞋套也是江茉用多余的布的边角料,请罗苹帮忙做出来的。   也是江茉教他的,家里有客人的话,都穿上鞋套,就不会弄脏地板,他也方便打理。   乡亲们都一脸稀奇,但也没捣乱,都对齐晔这新房子好奇得心痒痒呢。   而且鞋套也不难穿,就像穿鞋那样,套在脚上就行,还怪稀罕的,大伙儿拿到了鞋套的都穿上,蜂拥而入。   剩下的却还眼巴巴地站在门口,催促着那些进去的人,“你们快些出来啊。”   “别在齐晔家待太久,咱们也想进去看呢!”   王红芬、齐振华和刘菊香三个没拿到鞋套,正站在人群里,又愤愤不平地说道:“齐晔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嫌我们的鞋脏呐?”   “我还是你亲叔叔呢!你这么嫌弃你亲叔叔?”   “我还是他丈母娘呢!不也照样被嫌弃?”刘菊香一脸郁闷,刚刚她打算不穿鞋套冲进去,被齐晔面无表情地拦下,好像不认识她这个丈母娘似的,弄得她在一群人面前非常没脸。   王红芬也很不高兴,碎碎念道:“乡下人哪有这些金贵玩意儿!又是江茉这败家玩意儿!做作得很!就她花样儿多!”   “……”众人都不接茬,这会儿都想进齐晔家看看呢,谁敢说他家不好啊,也就左耳进右耳出,听着王红芬三人在那儿骂骂咧咧。   -   没过多久,就有人出来了。   一边脱鞋套,一边不可思议地感叹,“那房子里头是真漂亮啊!又香又干净!我都不敢碰一下,生怕弄脏了!”   “真好看!这房子真好看!等咱有钱了,齐晔你教咱也整一个啊!”   齐晔弯唇腼腆地笑道:“是我媳妇儿设计出来的。”   设计,这也是他在江茉那儿学的时髦词汇。   乡亲们愣了半晌,才听懂什么叫“设计”,懵懵懂懂地问道:“你这意思,这房子是江茉整出来的?”   “嗯,她教我整的。”齐晔点点头,望向不远处,根本没关心这边,还在快快乐乐逗着两只小奶狗的江茉,唇角弧度弯得更深。   原来是江茉啊。   她总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这大半年,大伙儿早就见识过了。   听到是江茉,他们就更不稀奇了,只啧啧称奇道:“江茉这主意可真多呀,还都挺好。”   “就是,齐晔你娶到这媳妇呀,真是赚大了,跟仙女下凡似的。”   “她是怎么想出来盖这样的房子的?那屋子里真漂亮啊。”有人从房子里走出来,一脸震惊,好像在梦里。   其实房间里也说不上用了多贵的材料,只是很有新意和心意而已。   新意出自江茉的现代思维和见识,心意则靠齐晔一遍遍反复的打磨钻研,把房子的每一处细节都完善到了极致。   大伙儿见那房子又新又漂亮又干净,也不敢多留,甚至都不敢上手去碰碰。   毕竟刚上完工,手指甲盖的缝里都是泥,也怕弄脏了,赔不起。   很快,几乎都参观了一遍,除了王红芬、齐振华和刘菊香,一直都没拿到鞋套。   她们甚至怀疑齐晔是故意的,可是齐晔那闷葫芦似的,你和他说话,他要是不想回答,就可以一直都装作没听到。   你就算把嗓子眼都说得冒火了,他也可以一脸坦然地不理你。   像是对着一堵土墙说话,又气又急,最后无济于事。   刘菊香彻底闹了个笑话,自家女儿女婿盖了新房子,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只能听出来的人说里头有多好看,有多不一样。   她好想进去看看!可是在齐晔面前跳了一会儿脚,齐晔仍没动静,她受不了旁边人指指点点的,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王红芬和齐振华更是觉得丢大了人!   养了这么个侄子,分了家,反而连他家的门都进不去!这叫什么事啊!   王红芬在一旁念叨着,“这侄子养大了有什么用啊?娶了媳妇就翻脸不认人了!”   王春雨就站在旁边,居然来了一句,“这不是防着你们进去肯定要偷偷摸摸拿些东西么,里头好东西可多了,你要是进去,肯定就要说,这都是我侄子的呀,拿几样也没关系呀,不得顺一大堆东西回家呀?”   居然还有不少人点头,同意王春雨的猜测。   “你——”王红芬气炸了,指着王春雨骂,“你嘴皮子什么时候也学得和江茉这么坏了?你一个小辈,敢对长辈这么说话,我今天就代替王有根教训教训你。”   王红芬刚把袖管撸起来,两只手腕就被王家两兄弟一人钳住了一个。   “我们小妹,用不着你来管!”   “你要敢碰我家小妹一根头发,我们王家跟你没完!”   王家两兄弟又凶又狠地推了王红芬一把,差点把她掼到地上。   齐振华连忙扶起她,正想说话,可看到王家两兄弟两个人高马大地站在那儿,想起齐晔也不管他们了,家里只有齐杰那么个十岁的孩子,哪能和人丁兴旺的王家比啊!   最后,齐振华和王红芬也夹着尾巴走了。   乡亲们又看了场热闹,纷纷议论着什么“人在做天在看”“坏人没好报”之类的话,满足地散去。   -   看热闹的人们散去,院子里,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人。   有王家兄弟,还有王春雨、宋秋。   他们都是受邀留下的,江茉说盖房子这段时间,麻烦了他们不少事儿,所以今晚请他们吃一顿饭,就算庆祝一下她们搬新家了。   齐晔已经点了柴火,开始在小露台旁边的稻草棚下,烧火煮饭。   王春分和王春华两兄弟就在他旁边,一个帮着看火,一个帮着洗菜。   至于王春雨和宋秋,则和江茉一块,在小露台的葡萄架下,和小奶狗玩儿。   这两只小狗崽子就是宋秋家的大母狗下的崽子,宋秋和它们很熟,它们看到宋秋也摇着尾巴跌跌撞撞地跑过来。   奶萌奶萌的,连路都走不稳,总是摔到江茉的拖鞋上,像绒绒的毛球。   三人玩得不亦乐乎,银铃般的笑声洒在院子里。   罗苹提着乔迁新居的贺礼从镇上赶来,到了院子门口,望着里面这美好的一幕时,忍不住停下,站在那儿,脸上挂着平和又感慨的笑容。   “萍姐,你来了?”江茉一抬头,看到了她,忙过去开门,请她进来。   罗苹也是头一回来这儿,看到这新房子,迫不及待逛了一圈,忍不住赞叹,“这房子真漂亮,江茉,你真厉害。”   好像不管什么,都能做得特别好,而且那么自在从容,就像是毫不费力的事情。   罗苹很羡慕,也向往,也慢慢从江茉的身上汲取到了好多。   她由衷觉得,江茉住在招待所的这半年,是她这辈子最宝贵的回忆和财富。   -   小院里升起炊烟袅袅,饭菜的香气开始蔓延四溢。   天上星光璀璨,桌旁三五好友,闲聊几句,佳肴满盘,两只小奶狗在脚边不停地跑着,闹着,偶尔哼唧叫几声。   江茉惬意地勾着脚,端起手边的荔枝味冰镇汽水,“谢谢你们呀,来干杯!”   王家两兄弟喝的是酒,这会儿也已经有点上头,脸颊通红,“干杯!齐晔这傻小子,以后是享福了啊!”他们羡慕,但是没有嫉妒,只有祝福!   王春雨和宋秋也捧着汽水喝,脸蛋儿不知道为什么也泛着红晕,可能是被桌上摆的火锅子烫的,“江茉姐,你好幸福呀。”   她们不知多少次发誓,也要像江茉这样,找一个齐晔这样的男人。   能干勤奋又会心疼人,长得还这么俊,简直打着灯笼都难找!   罗苹也端着茶水在旁边喝,唇角带着笑容,水雾袅袅,似乎蒸得她的眼眶有些发酸,鼻尖也是,酸酸胀胀的。   她忍住,这样的好日子,她没有哭。   她熬到头了,江茉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   她要相信,以后这样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   一群人聚到了挺晚的,后来都各回各家。   天色太黑,罗苹被留在了新家住,和江茉一块睡。   罗苹还怪不好意思的,把齐晔的位置给占了,害齐晔只好睡沙发。   不过江茉晚上后来高兴,也喝了一点酒,眯着眼躺在床上,似乎醉醺醺的,不太清醒。   罗苹本来想问问江茉她和齐晔的事儿,什么时候要孩子呀,以后打算怎么办呀。   但看江茉很快就睡得那么香,她也就没问了,洗漱睡下。   -   第二天,罗苹早早起来。   她还要赶去招待所上班,只能匆匆打个招呼,就走了。   江茉睡到很晚,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齐晔闲不住,他不仅在家里收拾了一番,还去上了半天工。   中午正好赶回来洗完手,准备给江茉做饭。   看着江茉打着哈欠从房子里走出来,在小露台的躺椅上坐下,他忍不住弯起唇角,黑眸中藏着悄悄的温柔。   齐晔因为怕江茉饿着,时间匆忙,就只做了两道小菜,都是家里后院他亲手种的,小丝瓜和小青菜。   还扯了两个辣椒,炒了点儿昨天罗苹带过来,放在冰箱里冷藏着的肉。   蒸上一锅玉米窝窝头,打个蛋花汤,江茉就着吃得很香。   看到江茉吃得香,齐晔就觉得自个儿不吃也饱了。   一边吃着,一边齐晔道:“过几天彻底稳定下来,我还去镇上跑腿?”   江茉碗筷一顿,轻哼一声道:“还收了乡下的菜或者其他东西,去镇上摆抽奖的小摊么?”   “嗯。”齐晔点点头,沉声道,“我不用盖房子了,可以在摊位上守着,你在家和乌云踏雪一块看电视就成。”   想到半年能赚一万块,齐晔就非常心动,这在当前的年代来说,可是一笔让人想都想不到的巨款。   说实话,他都不知道自己每天跑跑腿,摆摆摊,居然能赚这么多钱。   而且一天比一天多,后来江茉带着他数钱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么好的事,当然不能放下,就算他现在住回来了,还是想每天往镇上跑。   江茉掀掀眼皮,懒洋洋道:“你会给人抽奖吗?”   齐晔一愣,随即摸摸头,“我可以学的。”他学东西很快。   江茉弯弯唇,只说道:“咱们不摆那个摊了,我也不想你那么辛苦。”   其实,江茉也知道,齐晔肯定还想赚这个钱。   可是齐晔并不知道,这个一万块,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初期,江茉的抽奖摊位上,实物偏多,抽奖方式也很固定,也就一毛钱一次,抽取编好的号码球。   然而到了中后期,更多的都是她用不同的抽奖方式,和很多很多人在玩钞票游戏罢了,还得运用到心理学、博弈论,以及不少数学理论。   光是想那些法子,她就费了不少脑细胞,当然,付出也有回报,每天收到的钞票也越来越多。   不然,她也不可能小半年就赚到上万块,不仅能填补在镇上好吃好住的亏空,而且还能买这么多好家具,手上还剩了大几百块钱。   只不过,这些钞票游戏,小打小闹还可以,赚一小段时间也行。   但江茉有预感,如果长期以往这样下去,在这个年代,出于种种原因,肯定要被管控,要被禁制的。   如果想赚钱,她有的是很多办法,没必要冒这个险。   但江茉又想,她穿书进来是当首富老婆的啊,她辛辛苦苦费尽脑筋赚钱干嘛,等时候到了,齐晔不就自己努力变成首富了?   她可以偶尔帮齐晔出出主意,提提意见,加速一下这个过程。   但自己亲自上,那就没必要了。   江茉一向懒散惯了,最喜欢的姿势就是躺赢。   她想起自己在镇上摆了那么久的摊,虽然什么累活都没干,只要坐那儿说说话,收收钱,也觉得自己好辛苦,好委屈。   被自己的努力狠狠感动。   -   脑海里的各种理由,江茉昨晚就想过了。   但她懒得费口舌和齐晔说,而且也会暴露她的秘密。   所以她对齐晔就只是一句话,不摆摊了,怕他辛苦。   齐晔对江茉向来言听计从,她说不摆那个摊了,他就算再心痒痒,也直接在心底完全选择了放弃。   听到江茉心疼自己,他心里更加暖洋洋的,感动得紧。   再次偷偷地想,他齐晔真的是十辈子的福报,才能有这样好的媳妇儿!还对他这么好!   齐晔和江茉不知道的是,他们正说话的时候,王红芬正躲在他们的院子后头偷听呢!   白日朗朗,晴空万里,王红芬爱偷听的毛病又犯了!   她还拉着齐振华在这儿一块听——   听到江茉和齐晔说摆摊的事儿,她更是竖起耳朵听,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把江茉这棵摇钱树给挖回家!   齐振华也听着,听到江茉说不摆摊了,恨恨地跺脚,跟是自己的钱飞了一样,“半年就能赚一万块呢!她是不是疯了?这钱不是跟大风刮来的一样吗?她为什么不要?!”   王红芬也是气得脸色铁青,咬牙切齿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毛病多,又挑剔,指不定是嫌摆摊太累,不愿意去了呗!只有她会那些花样,齐晔那傻小子哪里学得来?”   齐振华低头深思,“他们不干了,要不咱们干吧?他们刚刚不是还商量那马车要转租吗?我们就去租了!我们是他叔婶,那马车租金就算咱们不给他,他也没办法找咱们要是吧?”   王红芬眼睛一亮,“的确是个好主意!就算咱们不会她后来的那些花样儿,就弄那个一毛钱抽一次的那个,也能每天赚几块钱吧?”   “那肯定的!我上回去偷偷瞧过,知道江茉是怎么给人抽奖的!我们再找乡亲们收些东西去卖,正好还能赚些跑腿费呢!”   两人一拍即合,躲在江茉她们后院的篱笆外偷偷商量着,兴奋不已,仿佛看到无数钞票从天上掉下来,捡都捡不过来! 第37章 第 37 章 【3更】既然送上门来找……   一大早。   齐晔正打算套了马车去镇上, 看看有没有人要转租他这辆马车。   他这辆马车前不久续租到了这个月底,现在还差二十来天呢,要是一直放在家里, 每天五毛钱的租金也就浪费了。   没想到刚拉着马车到了村口,就碰到王红芬和齐振华,似乎是故意在这儿等他。   “齐晔呀,你这是去镇上呀?”   “去镇上干嘛啊?”   “去把这马车租掉?”   “其实你也不用费那么老大力气了, 租给我们就成了啊!这还省得你往镇上跑一天呢,说不定都没人租你这马车!”   王红芬和齐振华你一言我一语,都不用齐晔回话, 他们就已经把意思说得明明白白。   齐晔垂眸, 声音很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想租我这马车的人多得很。”   现在市场打开, 到处缺的都是交通工具, 像马车、牛车、拖拉机这些,在镇上都特别紧俏。   齐晔很肯定,自己把这马车拉去集市上, 绝对不到半小时就能租出去。   反倒是王红芬和齐振华,他们俩就算想租马车,也不一定能租到, 说不定跑断了腿都没用!   他们倒是也清楚这情况,所以还缠着齐晔, 不让他走,“齐晔,咱们叔侄一场,也不废话了, 你就说你这马车多少钱愿意租给咱们吧?”   “二十块钱。”齐晔眼皮也不抬,直接报了一个价,“能用到这个月底。”   惊得王红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二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呢?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马车顶多也就五毛钱一天租来的!”   齐晔心中微微诧异,不知道王红芬是从哪儿打听来的。   齐振华已经在悄悄扯王红芬的袖子,把王红芬扯到一边。   王红芬急得要命,眼看着她让开之后,齐晔马上牵着马就走了,她拼命拍齐振华的手,“你干嘛啊?我正说着话呢!我们是他叔叔婶婶,他还要那么多钱,你说说他良心是不是被他家里养的那两只狗给吃了!”   “你别说了!再说他都走远了!”齐振华对王红芬也是一阵无语,翻着白眼道,“你忘了咱们来的时候怎么说的?你管他要多少钱呢!反正咱们先欠着账,到时候不还,他也不好意思找我们要啊,他也就我这么个亲叔叔了,难不成还为了二十块钱和我彻底撕破了脸啊?”   王红芬一听,一拍大腿,“没错!差点儿把这茬给忘了!走,咱们赶紧去追他!”   因为齐晔拉着马车,在村里的土路上并不好走,他只能牵着那马,仔细着它踩到田里去。   所以王红芬和齐振华很快就追上了他,“齐晔啊,你要二十块钱是吧?我们同意了!就租你这个马车到月底,二十块钱就二十块钱吧!”   齐振华伸手,就想去接齐晔的缰绳。   可齐晔却往回缩,黑眸沉沉道:“叔,你先把钱给我。”一手交钱,一手交马,这是规矩。   齐振华的手落了空,瞪眼道:“我们身上没钱啊,先欠着不行啊?怎么着,要我给你打个欠条?”   “不用了。”齐晔回答。   王红芬笑起来,“咱们齐晔还是孝顺的。”   没想到齐晔马上接着说,“打欠条的我不租,我只要现钱。”   王红芬和齐振华傻眼,“齐晔,我可是你亲叔叔!”   翻来覆去就是这句话,真没意思,齐晔垂着眼,当做没听到。   王红芬见齐晔这么油盐不进,尖声道:“齐晔!我们可以一手把你养大的!你怎么这么不知道感恩呢?!”   这句话更没意思,齐晔心中毫无波澜,不为所动。   他想,这二十多年,恩早就报完了,以后不变成仇人才好。   -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个人加起来都没齐晔力气大。   他们拿不出钱,想口头打欠条,从齐晔这儿租到马车,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最后,齐晔把马车拉到集市上去租,因为现在马车紧俏,养马的人又少,所以马车都涨价了,涨到了一块多钱一天。   他租的这辆马车也是因为很早之前就开始租,那户人家人也好,一直没给他涨价,不过租期也到这个月底就结束了。   他这马车还能使二十天,以一块钱一天的价格租出去,居然同时好几个人都想要。   最后齐晔也没有趁机涨价,而是只收了二十块钱,租给了一位他觉得眼缘挺好的大哥。   这样反而还倒赚了十块钱,齐晔很开心,在镇上顺手买了不少吃的零嘴回家。   心想着江茉在家里看电视、玩狗的时候,嘴里也无聊,给她买了一斤糖棍儿,还有半斤山楂片、半斤果丹皮,还有一大包瓜子花生。   江茉对前面这些倒是不怎么感兴趣,但瓜子花生闲起来的时候磕一磕,还是挺解闷的。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代的瓜子花生炒出来都特别香,比她在现代吃过的都要香,有一种很淳朴天然的味道。   那斤糖棍儿,江茉提去送给了王春雨。   王春雨也就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今年还在家里复习准备高考呢,这会儿正是冲刺阶段。   见到江茉给她提了糖棍儿过来,开心得不得了,“江茉姐,你真是太好了!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吃这个?”   复习写题的时候,要是困了,啃上半根糖棍儿,她立刻就精神抖擞,还能多看好几页书呢!   王春雨拉着江茉,说道了好一会儿,忽然道:“江茉姐,你知不知道,隔壁齐叔齐婶好像打算也去镇上摆摊呢!他们今儿都上我家来收菜来了!”   江茉意外地挑了挑眉,又听王春雨继续道:“不过我爹没给他们!我爹说就算不卖钱,也不要他们这两个黑心人帮忙跑腿!”   江茉笑了笑。   王春雨还在说:“而且他们似乎也学你弄了抽奖的那一套,真恶心!”   -   江茉串门的时候,乌云、踏雪两只小奶狗都跟着她来了。   在王春雨骗吃骗喝了小半根糖棍儿,半片红薯干,又吃了一小碗甘蔗水后,又顶着圆滚滚的小肚子拱在江茉脚边,陪她回家。   一回家里的院子,两只小狗就撒了欢儿似的跑。   江茉还纳闷它们俩去哪呢,没想到居然是去找蹲在后院角落里的齐晔。   江茉诧异道:“齐晔,你蹲在这儿干嘛呢?”   齐晔指了指这块篱笆后边的土地,上面好多杂乱的脚印,他皱着眉,“我怀疑我叔婶上回在这儿偷听了我们说话。”   “……”江茉一贯知道她俩爱偷听厚脸皮的毛病,她回头看了看。   从这块偷听确实很容易听到前院的动静,只不过视线被房子拦住了。   王红芬倒还挺有做贼偷听这方面的天赋,这么会选地方。   江茉一阵无语,齐晔还在琢磨着,“希望乌云、踏雪快点长大。”   以后变成两只看家护院的好狗!   像他们的妈妈就特别凶,守在院子里的时候,只要有人靠近,都会一直叫个不停,叫唤得全家人都听见。   江茉笑着,摸摸两只小奶狗毛绒绒的小脑袋,语气轻飘飘地道:“没事,就让他们偷听呗,他们这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下回他们再来,咱们数钱给他们听,气死他们!”   齐晔愣了愣,望着江茉狡黠得像小狐狸的漂亮眼睛,也忍不住跟着抿唇轻轻笑。   -   齐晔恢复了在生产大队里上工、挣工分、集体劳动的日子。   有人问他,怎么不去镇上摆摊了呀。   他没说江茉不让,只说没住在镇上了,就懒得来回跑了。   有人笑他,是要每天中午给媳妇儿做饭吧?去镇上摆摊中午肯定回不来,怕她饿着。   他也就笑笑不说话。   还有人可惜,那么挣钱一个摊儿呢,说不摆就不摆了,还真舍得不要那些钱啊。   另外的人搭腔,那不是王红芬和齐振华准备去镇上摆摊了么?这几天正在置办马车啊那些家伙什呢。   大伙儿都以为齐晔叔婶是从齐晔这儿得到了什么摆摊的诀窍,又或者干脆就是从齐晔他们这儿接下了这个摊子,都挺羡慕的。   齐晔薄唇抿成一条线,没有解释。   昨天他叔婶还又来找他了,镇上租不到马车,他们还真拿着二十块钱,又回头想租他这辆。   齐晔说他那辆早就租出去了,王红芬当时那脸黑的呀。   听说他们后来跑断了腿,终于租到了一辆马车,要一块五毛钱一天!   最后狠心咬咬牙,还是租了下来!   齐晔正一边锄着地,一边听身边的乡亲们闲聊,一边分神地想着。   忽然有人跑过来通知他,“齐晔,大队长找你,叫你去公社里接个电话!”   齐晔一愣,不知道什么事,放下锄头赶紧去了。   西丰生产大队里是没有电话的,只有红旗公社的永昌书记那儿,才有一部电话,格外珍贵。   现在许永昌和齐晔也算相熟,看到他就笑着道:“你总算来了啊,快,县公安局的李解放同志找你,也不知道什么事,你给他拨过去吧。”   “谢谢许书记。”   齐晔拨通电话,那边传来李解放的声音,他没有寒暄,而是直接问道:“齐晔,你那抽奖摊儿,可别再摆了啊!”   “我和你说啊,最近县城里也多了不少这种抽奖摊位,有群众举报反应,这些抽菜抽钱的,都是另类赌博!上面目前正在定性,万一真定成了另类赌博,公文定性函彻底下来,以前那些就算了,但到时候所有还在摆摊的,肯定都要抓起来!”   李解放语气严肃地说完,又叮嘱道:“你和江茉收拾收拾,还是回家好好种地吧,或者做些正经生意也成。”   齐晔握紧话筒,“解放叔,你放心,我和江茉搬回新房子后,就没再摆摊了。”   李解放挺意外,“哟,你们这还是未卜先知了?不错不错,那就好,踏踏实实靠力气挣钱,比什么都强。”   齐晔又道谢,“解放叔,还是要多谢你提醒我。”   “咱们就不客套说这些了,等过年时候,你来县城,来我家吃顿饭,别忘了啊!”李解放爽朗雄厚的笑声通过话筒传来,“你们婶子手艺可好了,那我真不是吹的。”   两人寒暄几句,挂断电话。   齐晔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正热火朝天筹备着要去摆摊的叔叔和婶子。   他晃晃脑袋,把浮现在脑海里的他们两人抛到脑后,又忍不住想——   媳妇儿好厉害啊,她是不是早就提前猜到,这些抽奖摊位以后不能摆了?   -   回到家。   齐晔把这事说给了江茉听。   江茉果然露出了在齐晔眼里,那种她早就猜到了的笑容。   这让齐晔心里的江茉,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缥缈的纱。   他有时候甚至一个闪神会怀疑,江茉不会真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吧。   两人聊这事的时候,谁都没说要去提醒齐振华和王红芬。   同时默契地选择了,不管他们。   有时候,人要自作孽,那是没办法的。   -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真不知道这个消息。   因为集市上的抽奖摊位,目前仍然摆得热火朝天,人来人往。   她们也去摆了一个,第一天开张,打着江茉那摊位的亲戚名号,收了不少钱!   刨去那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净赚了五块钱!   这把齐振华和王红芬乐得呀,一整晚都没睡着。   躺一会儿就爬起来,数数床头的钱,嘴合不拢,互相掐对方,生怕这是一场梦。   第二天,两人又屁颠颠儿去摆摊。   路过那些村口的时候,尾巴都快翘到了天上去,牵着马车,走路的姿势大摇大摆,还带着风。   五块钱,愣是走出了万元暴发户的气质。   -   世上的事,总有乐极生悲。   比如王红芬和齐振华没摆两天摊,就遇上了一场大雷雨。   这样的雷雨天气,集市上自然是没人去的,摆了一天的摊,那些货物还有身上的钱,都浇得湿透透的,两人落汤鸡似的回到家里。   这还不算惨,更惨的是,大雷雨还把他家年久失修的屋顶给冲垮了!劈裂了!雨水倾盆似的往屋里倒,很快家里就蓄起了水,都快淹到门槛儿上了!   王红芬还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傻了眼,丢了魂似的牵着齐杰,愣愣地看着。   齐振华穿着斗笠,顶着豆子大的雨珠,几乎把他冲得眼睛都睁不开的大雨,想要搭个梯子去修屋顶。   没想到梯子都没爬上去,就摔了下来,还崴了脚!   他直接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双手抓着头发,第一万遍后悔,“你说说咱们当时是不是脑子进了水啊?!干嘛要分这个家啊!!”   没分家前,齐晔把家里的一切,上上下下都收拾得特别好。   屋顶也是隔三差五就上去填填补补,所以齐家虽然是三十几年的老房子,却一直没漏雨,王红芬和齐振华住在里头都舒舒服服的。   可现在,不是漏雨就是漏风!平时咬咬牙,想办法堵一堵,或者放个盆啊桶的接接水,倒是能撑过去。   今天更糟糕,屋顶缺了那么大一块,根本就不是他们能补好的!   眼瞧着屋里的水越来越多,都没过脚踝了,湿腻腻的,特别难受。   齐杰忍不住大哭道:“我不要住这里了!凭什么齐晔哥和他的新媳妇住那么好的房子!我们就住在这里啊!我也要住那种好房子!”   每回放学回家,和同学们路过那栋漂亮的房子,大家都会羡慕向往,想象着那里面该有多漂亮。   齐杰说过一次那是他堂哥的房子,可别人问他里头什么样,他完全说不上来,因为他都没有进去瞧过!   后来因为这事,同学们都说他是撒谎精,齐杰想想都好气!   他现在跺着脚,水花四溅,吵吵嚷嚷着,“我要去住齐晔哥的房子!我是他弟弟!我就可以住!”   齐杰这一嚷,让王红芬和齐振华对视一眼,一合拍道:“是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没错!我可是他亲叔叔!现在房子漏雨住不了人了,我们去他那儿住住怎么了?”   “走!我们这就收拾东西,去他家!他要是敢不收留咱们,就等着全村人戳他们的脊梁骨吧!”   -   王红芬一家大包小包冒雨出现在江茉齐晔的家门口,当真是摆出了搬家的架势。   能想到的,都带过来了,他们就想以后一直住在这儿!   这里这么好,以前那个房子还修什么!   漏雨就漏好了,反正他们以后也不会回去住了。   王红芬使劲儿拍着竹篱笆的大门,“齐晔!开门!齐晔!我是你婶婶!快点来开门啊!你管不管我们呐?”   -   客厅里,外面的狂风暴雨似乎完全被隔绝在外。   江茉正趴在沙发上看书,齐晔在雕琢着手里的木头,做手工活儿。   若隐若现的声音传到客厅里,齐晔手里的动作一顿。   江茉翻了个身,手背撑着漂亮的下巴,伸了个惬意的懒腰,打着哈欠道:“外头的雨真大呢。”   “是啊。”齐晔吹吹木屑,小心翼翼把它们吹到放在装垃圾的纸盒里。   江茉语气轻飘飘的,“大到外头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啊,只有哗啦啦的雨珠子声音,真好听。”   齐晔抬起头,“嗯。”   江茉坐起来,轻轻踢开脚边正在互相咬着脖子的两只小奶狗,理了理膝盖上搭着的小软毯子,娇声道:“齐晔,我之前在齐家经常用的那个小本子呢?”   “我收在抽屉里了。”齐晔立马会意,起身去拿给江茉。   江茉放下手里的书,拿起这小本子,一页页的翻着,漂亮的唇角勾起一抹嘲讽冰冷的笑意。   最近挺无聊的,既然他们要送上门来找虐,那就解解闷吧。 第38章 第 38 章 【1.5更】这真是亲侄……   王红芬一家在暴雨中吹得都快不成人形了, 风那么大,把头发吹得乱糟糟的,头皮都像要被吹起来了。   手在竹篱笆上拍得通红, 被雨水浸泡得又肿又白,嗓子也嚎哑了。   可院子里没有任何动静,静悄悄的,似乎里面根本听不到。   王红芬不信这个邪, 想翻进去,让齐振华帮着推她一把。   谁知道那竹篱笆又高又滑,还刺人得很, 雨还那么大那么急, 冲刷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她一不小心划破了手, 血流如注!   齐杰吓傻了, 嚎啕大哭!   王红芬疼得龇牙咧嘴的, 不敢再翻那竹篱笆,但今天这一切都不顺遂的事情,也压得她心里头沉甸甸的, 又烦又乱,最后忍不住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扇了齐杰一巴掌。   “别嚎了!哭什么哭!你娘还没死呢!”   齐振华心疼儿子,连忙抱住齐杰, “你又发什么疯?这和儿子有什么关系?你别有气就往他身上撒啊!”   以前齐晔在家里,王红芬没什么不高兴的, 每天称心如意,见了谁都笑盈盈的。   可自从齐晔娶了媳妇后,她真是处处都不顺心,分家之后, 没了齐晔这么一个壮劳力,家里都要她操持,更是烦得很,所以动不动就打骂齐杰。   齐振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何况现在这么大的雨,是个人就难受。   他也受不了了,语气很重地对着王红芬发火道:“你自己没长眼,又凶又坏,这张嘴巴更是不饶人,气走了齐晔和江茉,现在倒好,拿你亲生儿子撒气!你怎么这么有本事啊???”   王红芬也不乐意了,连手上的伤都不管了,推搡着齐振华,“是是是!你有本事!你有眼睛!当初那些事,难道是我一个人做的?不是你在旁边撺掇我?你要和我掰扯是吧?那行啊!咱们就掰扯掰扯呗!”   两人你来我往地骂起来,嘴上越骂越难听。   齐杰看着爹娘吵架,哭得也更大声了。   狂风暴雨之下,三人站在竹篱笆前,情况简直不能更乱更糟糕!   -   傍晚时分,雨终于停了,天空的云重新聚拢起来。   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开始准备晚饭。   齐晔也打开房子的门,准备去小露台旁的厨房做吃的。   谁知道,一开门就看到院子的竹篱笆外,趴着三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身影,差点儿把他吓了一跳。   定睛一看,居然是齐振华王红芬齐杰他们三个还没走呢!   王红芬披头散发的,面容跟鬼似的。   齐振华脸色和嘴唇都苍白无比,齐杰除了脸色嘴唇都白,眼睛也肿成了核桃。   衣服都还在湿哒哒的往下滴水,像在水里泡开了似的,一个比一个狼狈,一个比一个凄惨。   看到齐晔走出来,三人连忙拍打着竹篱笆,几乎是鬼哭狼嚎,“齐晔!齐晔!齐晔哥!”   生怕齐晔看不到他们。   齐晔:“……”   王红芬那大嗓门在雨后的院子里,扩出空旷的回音。   “齐晔,我们家的屋顶破了!住不了人了!只能由你收留我们了啊!”   “是啊,你这房子这么大,我们一家子住进来也不会挤的。以前你在齐家,也是我们收留的你啊,你没忘吧?”   齐杰拉着竹篱笆使劲儿吼,“我要住新房子!我要住大房子!”   齐晔皱皱眉,扭头去灶台边,烧水煮饭,完全当没看到他们。   只要他不想听,他可以完全忽视掉这些吵吵嚷嚷的声音。   但是江茉不行,没过一会儿,她就很烦地走出来,皱起漂亮的小鼻子,“你们几个烦不烦啊?凭什么要收留你们?你们怎么这么会白日做梦呢?赶紧走!”   她打发叫花子似的神情,再次让王红芬和齐振华感到无比耻辱。   王红芬趴在竹篱笆上,用无比幽怨的眼神盯着她,“江茉,你这是什么意思?赶我们走?我们房子都没法住人了,你怎么这么狠心呀?”   齐振华也气得直哆嗦,“我们把齐晔养这么大,他在齐家有单独的屋子,每天供他吃喝,现在反过来,我们过来避避难也不行?”   齐杰大声指责道:“坏女人就是故意的!她让我们在外面淋这么久!她肯定早就听到我们的声音了!”   江茉掀掀眼皮,好整以暇道:“是又怎么样呢?”   她这大大方方的承认,反而气得王红芬直接说不出话来。   齐振华也是,他现在浑身又冷又湿,只想进这漂亮房子里,换上一身干燥的衣服,再吃一口齐晔做的热乎饭。   可齐晔和江茉根本不打算放他们进去!而且这竹篱笆该死的紧!怎么拉拽都弄不开!   王红芬气急败坏,回过神来,直接往大门口一坐,隔着竹篱笆喊道:“我今儿还就不走了!你们两个做晚辈的,既然不管我们长辈,那就让我们死在你们家门口好了!反正你们两个没良心的,也无所谓!”   她一副委屈极了,哭天抹泪怪齐晔和江茉不孝顺的样子。   齐振华也有样学样,往地上一坐,“对,我们不走了!反正也没地方去,要么你让我们进去,要么就看着我们死了算了!”   “……”江茉还真不受这威胁。   她漂亮的脸蛋依旧冷漠无比,毫不动容,捏紧口袋里的那个小本子,再次问道:“你们真不走是吧?”   不知为什么,王红芬看着江茉这神色,心里忽然有些发憷。   她凭什么威胁他们呢?   齐振华却没想这么多,直挺挺往地上一躺,“我们就不走!你能拿我们怎么样啊?这外头又不是你家的宅基地,我还不能躺躺?”   王红芬看齐振华这样,也没有再胡思乱想,拍拍他压低声音道:“干得好!你继续在这儿躺着,我去叫其他人来评评理!”   -   今天下了一整天的大雨,大家伙儿在家里早就憋坏了。   王红芬在村里嚷嚷了一圈,再出现时,身后跟了一大帮来看热闹的人。   不止这样,她还把大队长张金财也请过来了。   一到院子门口,王红芬就哭哭啼啼开始恶人先告状,“大队长您说说,您是不是瞧着我和齐振华一把屎一把尿地把齐晔拉扯大,辛辛苦苦这么多年,他娶了媳妇,居然不管咱们了!”   齐振华也心酸地点头,“是啊,这哪有叔叔的房子漏雨漏得住不了人了,这亲侄子宁愿看着叔叔淋雨着凉,连一小块地方都不给叔叔住的啊?”   他现在浑身都还是湿的,说完就打了个喷嚏,把那可怜劲儿都显出来了。   王红芬继续道:“他那房子那么大,怎么就容不下我们了?大队长,您以前可常夸齐晔孝顺的,可你看看他,娶了个媳妇,怎么把我们撇得这么干干净净了?!”   张金财轻咳一声,实在头疼,瞥向院子里的齐晔和江茉道:“你们叔婶现在确实困难,齐家那老房子里全是水,我刚去看了,实在没法子住人。”   后边,也有不少人附和着点头。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王红芬嗓门大又聒噪,还爱占小便宜,又虚荣爱吹嘘,但她到底也养大了齐晔。   齐晔没了爹娘,也没旁的亲戚,就这么一个亲叔叔了,实在不该做得这么过分,总不能真让他亲叔叔睡那泡了水的房子吧?   很多人和齐家不太熟,也不清楚齐振华和王红芬以前对齐晔的细节到底如何,这会儿一张嘴,都是忍不住跟着劝齐晔的,言语间还颇有些谴责之意。   觉得他太不念情分。   江茉挑挑唇,“他们不是摆摊挣钱了么?可以去镇上住招待所啊。”   王红芬下意识就反驳道:“你以为我们都像你这么败家啊!我们可都知道一分一厘来之不易!”   齐振华点头,“有齐晔这大房子住,我们干嘛要去浪费那钱啊?”   齐晔拎着锅铲走过来,脸上毫无表情,“我们家的房子不大,已经住不下了。”   “怎么就住不下?”王红芬虽然没进去瞧过,但是她可找人打听过了,“你那房子的叫什么,客厅能住人啊!那书房不也可以住人吗?我们三个人躺下睡觉能占多少地儿啊?”   “齐晔,你要是真不想管你叔婶,你就直说,别拐弯抹角地找这些理由。”   “……”江茉清脆的声音响起,她手里忽然多了一本发黄的小本子,“好啊,你们住进来也可以的,不过,也得帮家里做点事。”   王红芬听到江茉忽然让步,心中狂喜,连忙道:“这有什么问题,咱们都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家,当然能做的都会做。”   “嗯,那我先说说要做些什么啊。”江茉垂眸看向手里的小本子,一条条念道,“第一,以后家里的柴火归你们上山砍,砍回来要劈好,以后烧柴火的事情,都归你们负责。”   “第二,家里自留地的那些瓜果蔬菜,每天都由你们去泼水施肥,除草除虫,要是遇上下雨落冰雹子,更要仔细注意着。”   “第三,家里的饭由你们做,一日三餐端上桌。吃完饭的桌椅板凳还有锅碗瓢盆,也归你们洗。”   “第四,里里外外的地,你们每天都得扫干净,家具物什,也每天都擦一遍。”   “第五,家里没有鸡,就不用喂了,但狗每天要吃三顿,你们也得把狗食准备好,顺便把狗窝也清扫干净。”   “第六,我和齐晔的衣服,全都由你们洗,而且要清早去村外的那条小溪洗,早点去,要是晚了去的人多了,就洗得不干净了。”   “第七,你们每天上工,赚的工分都归我,如果有什么要吃的要喝的要穿的,我会再给你们买。”   “第八——”   王红芬见江茉念个没完,这些要求一条条的,念得她头晕,而且越听越离谱。   “江茉!你什么意思呢?你让我们把这些事都做了,那你和齐晔做什么?你当我们是长工呢!”   齐振华也气得面红耳赤,“要是在过去,你就是那狠毒地主,就该被抓起来,狠狠批你!”   其他人包括张金财队长,都觉得江茉这些话,提的要求,有点太过分了。   张金财小声和江茉商量着道:“江茉同志啊,你这些事,是不是能再少几件?都是一家人,也不能把活儿都压在他们身上,你和齐晔享清福吧?”   “是啊,这要干的活儿也太多了,哪能干得完啊?”   “就是,他们也是你们叔叔婶婶啊,又不是牲畜,干这么多活儿。”   大伙儿都七嘴八舌地说着。   “很多吗?”江茉诧异地翻了翻自己的小本子,一脸怀疑。   “多!当然多!你是想累死我们吗?”王红芬看着这么多人替她说话,腰杆也硬了,底气十足地质问江茉。   其他人也点头,“确实太多了,你们再商量商量吧。”   “这么多活儿,的确有点过分……”   江茉更加震惊地捂了捂嘴,皱眉道:“可、可这些都是齐晔在齐家的时候,每天都干的呀。”   “……他干的还不止这些呢,要不我再给你们念念?”   众人的表情一瞬间从义愤填膺,变得惊讶无比。   什么???   王红芬被说得一怔,还在仔细回想着。   齐晔平日里干了这么多活儿吗?她都根本没在意!   难怪说分家之后,齐晔不在了,她每天那么累得慌呢!   一旁,齐振华明显也愣住了,两夫妻还在拼命回想着,又或者是在想该找个什么理由反驳一下。   江茉已经清了清嗓子,继续念道:“十二月十五号,晴。齐晔今天干的活儿有:劈柴、喂鸡、扫地、烧水、煮饭、洗衣、洗碗、上工、擦洗柜子、缝补破旧衣裳、熏制腊肉、翻土、施肥、腌大白菜。”   众人沉默了。   原来齐晔每天干这么多活儿?还真辛苦啊……   那家里的活儿齐晔都干了,齐振华和王红芬那两口子干啥啊?   正疑惑着,江茉又给了大家解答。   “叔叔和婶婶今天干的活儿有:上工、坐在炕上做鞋垫。”   众人保持沉默,面上却露出些许不屑。   就这?   还真会给自己找轻省的活儿干啊!   而且当时他们还没分家,赚的钱都归王红芬管,所以他们做的鞋垫赚的钱,也是到了自个儿手里。   齐晔呢?累死累活,估计什么都没捞着呢!   江茉还在念,“今天齐晔的早饭是:两个粗粮馒头。午饭是:一碗玉米粥和两个粗粮馒头。晚饭是:一碟咸菜和两个粗粮馒头。”   众人脸上的迷惑更深了,用非常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向王红芬。   “齐晔每天干那么多活儿?就吃这些?”   王红芬彻底懵了,她没想到江茉那小蹄子居然这么精啊!连这些事都记下来了?   而且当时一直憋着不说,居然到了今天,在这么多人面前揭出来!   齐振华捂着脸,已经有点不太好意思见人。   这是他的亲侄子,别人背后要怎么说他,他已经不太敢想象。   可这还不算完,江茉居然补充了一句,“婶婶还嫌齐晔吃得多呢。只要齐晔吃第二个馒头的时候,她就要说齐晔是个饭桶!”   “……可我不吃没力气干活的。”齐晔小声解释,垂着黑沉沉的眸子,语气压低,显得非常可怜。   众人的拳头硬了,没想到齐振华和王红芬还真厚着脸皮做得出来这种事!这真是亲侄子吗?!   王红芬眼里快喷出火来,狠狠盯着江茉,随时打算冲上去撕了江茉似的。   江茉却还捧着她的小本子,继续念道:“这一天,叔叔婶婶和齐杰吃的是:早饭是小米粥配玉米窝窝头,一个咸鸭蛋,一碟咸白菜。齐杰吃了一个煮鸡蛋。午饭是——”   “江茉!你别说了!”王红芬歇斯底里地吼出来,还披头散发着,整个像一疯了的女人。 第39章 第 39 章 【3更】主感情线进展,……   王红芬心虚又歇斯底里的大吼声, 让江茉停了下来,也从侧面证实了她有多心虚。   江茉拎着那小本子甩了甩,神色又傲又冷, 高高在上地朝她笑了笑,道:“这里面还有很多呢,住在齐家的每一天,我都记录了, 不要我念念看吗?”   王红芬被江茉那神态,那语气,几乎气得快要抖成筛子, “你个小蹄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你那小本子, 就是瞎写的!你念什么念!有什么好念的!”   “对!就是她敲脑门瞎写的!她在诓骗大伙儿呢!大家都别信她!”齐振华面色铁青,也附和出声, 只不过明显底气不足, 最后的尾音很飘。   “我证明!江茉姐写的都是真的!”王春雨勇敢出声, “我们是齐家的邻居大伙儿都知道的,他们那边的动静,我们王家多多少少也能知道些。”   “你怎么就证明了你?谁不知道你和江茉穿一条裤子啊!肯定是她教你这么说的!”王红芬直跳脚, 破口大骂,就是不愿意承认。   其实,也不用王春雨在证明什么了。   看王红芬这心虚无比的表情, 这气急败坏的态度,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齐振华王红芬这夫妻俩是真的黑心!就是按江茉本子上说的那样欺负齐晔的!   自家齐杰就当宝贝疙瘩疼,每天只需要吃喝拉撒玩。   齐晔呢?那真是被压榨得一点余地都不剩!   他们自己都知道那是当长工呢!长工的活儿都没齐晔这么多这么重!   大伙儿都义愤填膺地指责起来。   “齐振华,齐晔真是你亲侄子呐?你这么对他,还好意思总拿这个说事?”   “王红芬, 你怎么能这么对齐晔啊?以前只以为他在家里干活儿多,被你们偶尔欺负欺负,没想到这么惨!这哪是人过的日子!”   “干那么多活儿,吃那么少,连点油星子都不见。咱们生产队的驴也没有这么使的呀!”   “你们家齐杰吃鸡蛋的时候,好意思吗?脸上不火辣辣的烧吗?”   “呸!这种叔婶,幸好分家了!不然要被磋磨一辈子的呀!”   “可能老天爷也看齐晔吃的苦太多了吧,这不让他娶了个好媳妇儿吗?盖了这么漂亮的房子,以后日子也会越来越好的。”   “说起这房子就来气。齐振华王红芬你们良心真是被狗吃了!以前那么对齐晔,怎么着,现在看齐晔的新房子这么漂亮,又想来蹭吃蹭喝了?”   “这房子你们出钱了吗?出力了吗?怎么好意思腆着脸闹得大家都来帮你评理啊?真不要脸!”   “还闹着想住进来呢?你们不配!”   “我看哪是你们养齐晔啊,明明是齐晔一直养着你们三个不要脸的!”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唾沫星子喷了王红芬和齐振华一脸。   两人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被骂得抬不起头来。   此时惹了众怒,王红芬也不敢说什么,齐振华更是不敢吭声。   江茉在一边看着,好看的眸子挑出讥诮的笑意。   乡亲们都是好样的,把她想骂的话都骂出来了!   爽过之后,江茉又回房子里和乌云踏雪一块看电视了。   乡亲们也骂爽了,站在道德高地指指点点了好一通。   直到王红芬和齐振华那脸色惨败得像是被霜打过的茄子似的,牵着齐杰灰头土脸地回了齐家,那泡了水的房子里,众人才三言两语散去。   王红芬回到家里,看着发了洪水似的院子,那股糟心劲儿简直憋屈到了极致!   屋子里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被冲了出来,到处都是狼藉,家具也都被雨水浸泡得变了样儿,锅碗瓢盆更是飘了一地。   王红芬憋着气收拾了几下,忽然就受不了了,把手里的脸盆狠狠往地上一砸,骂了几句难听的脏话。   齐振华看她把塑料脸盆都掼烂了,连忙走过来推她,“你这败家娘们儿你是不是疯了!这盆不要钱买的啊?你还说别人败家呢!我看你也是个败家玩意儿!”   “齐振华!”王红芬甩着披散的头发,像个疯子,“你凭什么骂我?我看就你败家!你最败家!当初要不是你撺掇着我求江茉分家,咱们现在至于这样吗?”   不分家,齐晔经常修补屋顶,房子就会好生生的。   不分家,江茉那棵摇钱树就在齐家,现在说不定就是万元户了!   不分家,也不会有刚刚那一出,刚刚乡亲们看自己的眼神那都快鄙视到土里去了!以后在生产大队还怎么做人啊!   王红芬越想越气,悲从中来,更是有气没处撒,直接朝齐振华扭打了上去。   齐振华脖子忽然被挠了一道,疼得直吸气,“你真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他也不是泥人,刚刚被骂了那么久,也是一肚子气,再被王红芬这么一打,他更是怒不可遏,伸手扯住王红芬的头发,狠狠一薅!   王红芬疼得头皮都要掉了,一边掉眼泪一边捶,“齐振华!你居然对我动手!”   “动手怎么了?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训你吃这个疯婆子!”   王红芬当然不可能白白挨打,她那么泼辣蛮横,和齐振华彻底扭打起来。   齐杰看傻了眼,再次吓得哇哇大哭!拼命嚎叫着。   -   新房子里,当人们都三三两两散去,小院周围重新恢复了静谧。   齐晔从冰箱里取出一块猪里脊肉出来,打算做锅包肉吃。   江茉说以后齐振华和王红芬肯定没脸再吵着闹着要来他们这新房子住了。   就算他们还敢,也得顾忌顾忌今天生产大队长张金财那难看的脸色,斥责他们“太离谱了”的那句话。   所以要吃一顿好的。   齐晔也是去了镇上,和罗苹学做的这道菜。   里脊肉得用鸡蛋腌着,裹上淀粉炸浆,过两遍油。   第一次炸熟,第二次上色,再翻炒烹入糖醋汁儿。   出锅时色泽金黄,口味酸甜,喷香扑鼻。江茉很喜欢吃。   而且这菜不仅讲究手艺,用料也金贵。   肉、鸡蛋、淀粉、油、糖醋汁儿,哪样都不是人们随随便便舍得吃的。   要是让旁人瞧见,定然又要眼红羡慕,说这哪是菜,怕是金子做的了。   不过江茉爱吃的,齐晔从来不会小气。   江茉当然更不会在乎这些钱。   人生在世,她最不想辜负的就是自己。吃穿住行,都是如此。   除了锅包肉,齐晔还炒了一盘黄瓜片儿,又打了一碗西红柿鸡蛋汤。   江茉虽然对吃的要求高,但更多是对手艺、卫生、刀功和摆盘的讲究。   两个人,一荤一素一汤,也就够了。   一碟锅包肉,她只吃了一大半,就说肉吃太多会腻,把剩下的都扒拉到齐晔碗里。   齐晔默默咬着锅包肉,那酥脆的金黄炸壳下,一咬就是酸酸甜甜的汁儿,裹着的肉又嫩又香,几乎好吃差点把舌头咬掉。   齐晔想:怎么会有人吃肉吃腻呢?   媳妇儿真好,一定是她在变着法儿地让他吃肉!心疼他!   -   吃过饭。   江茉窝在沙发上,盖着一个薄毯子,继续看她在县城书店淘回来的书。   两只小奶狗又在她脚边的地毯上打闹着玩儿,偶尔摔一跤,地毯软绒绒的也不疼,抖抖胖嘟嘟的小身子又站起来。   齐晔的木雕做完了,是他按着乌云踏雪的样子雕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满意地把这对小奶狗木雕给江茉看,“以后每两个月我都给它们雕一个。”   江茉喜欢齐晔的手工,拿过来正细看着,听到齐晔这么说,还挺意外。   在这个没有手机拍照记录的年代,齐晔居然有这么浪漫的想法。   她抬眸朝齐晔笑道:“好呀。”   江茉发现齐晔似乎在偷偷瞄自己书的封面,她把那书递给他,“要看看吗?”   “……”齐晔忽然紧张兮兮地擦了擦手掌,好像怕把那书弄脏了。   半晌,才小心翼翼接过去,看着那封面,他就认识一个字,“子”。   他有点沮丧,又有点自卑,指尖在封面的那个字上划了又划,终于道:“以后不忙的时候,我、我也想去知青站和知青们学学文化。”   听说知青们顶多一两年都要回去了,他得抓住这个机会。   其实也可以和江茉学,但他不想她太辛苦,只想她舒舒服服的。   江茉并不意外,她早就知道齐晔是个有上进心的人,不然以后也不能当首富了。   她点头笑盈盈地道:“好啊,是个好主意,你那么聪明,一定能很快把文化都补上来的。”   小学二年级都没毕业的齐晔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又听到江茉说道:“也不用去知青站,现在闲着没事,我也可以教教你呀。喏,你把书打开选一段,我教你认。”   齐晔黑黢黢的眸子里绽出点点亮光,悄悄抿起唇开心。   他忙不迭翻开书,选了选,选中一段。   里面有不少他认识的字,比如不、时、一、两、中、光等等,其他不认识的字看起来也不复杂。   先从这种简单的一段段话学起!   “……”江茉看着齐晔选的话,江茉的眼神有些微妙。   怎么他一指就居然选中了这段呢?他不会是故意的吧?   看着齐晔纯黑的眸子,江茉默默吸了口气,莫名其妙心虚,耳尖感觉到一点热。   因为这段话里,有不少字齐晔是认识的,而且江茉有心教他识字,也不可能胡编乱造,只好逐字逐句地读道:“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①”   念完了,江茉的脸微微有些发烫。   半晌,她才看向齐晔。   齐晔一脸认真,手指指着书上的这段,一个字一个字在认,还把她刚刚说的完整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   齐晔学习能力真快,没多久就认下了这些字。   江茉不知自己该笑还是该怎么样,因为他念了好多遍,似乎都真的只是在认真学习这些字,完全没想到这段话还有什么深层含义。   要不是在七八十年代,应该不会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吧。   幸好他不懂。   江茉捂了捂发烫的脸,踩着拖鞋,起身朝卧室走去。   齐晔正一字一顿读着,听到动静,颇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江茉的背影。   又扭头看看自己手里的书……她不看了吗?她是不是觉得他太笨,所以生气了?   齐晔小心翼翼地摇摇头,不会呀,他一下子就学会了认这么多个字呀。   齐晔捧起书,大声朗诵起这段话。   再巩固一下!也要让江茉知道,他很聪明的!他学会了!这段话真好听!讲的星星也好漂亮!   卧室里,江茉捂脸听着齐晔好听沉悦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居然还在复习那段话。   ……真是没救了的大傻子!   -   齐晔学习劲头很足,又认真又勤奋,在外面反反复复诵读那段话,巩固了一整晚。   不仅念,他还写。   工工整整抄了一整页。   江茉出去端水喝的时候,简直没眼看,飞快又回了卧室。   一个小时后,她终于习惯了,免疫了,麻木了。   她躺在床上,从床头柜里,取出几封陈旧发黄的书信来,端详了一会儿。   这是之前在齐家从王红芬那儿翻出来的,她一直收着,却没有告诉齐晔,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如果告诉他,也怕影响他的决定。   既然他现在开始学习认字了,以后文化水平也会越来越高。   ……等他能自己看明白这些书信了,她再给他看吧。   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江茉默默想着。   忽然,响起齐晔轻轻的敲门声。   “进来吧。”江茉把那些书信都放回去,抬眸道,“怎么了?”   “我、我来拿被子。”齐晔低头看着地上。   江茉穿一身柔软丝质的睡衣,盖着一层薄被子,只露出那截细腻白皙的脖颈,还有两只滑腻酥嫩的小脚丫。   齐晔不敢直视,仅是眼角余光,就被白得晃了眼,垂在裤缝的手指尖忍不住轻轻跟着心脏轻轻颤。   自从搬到新家,齐晔都是睡客厅的。   他存的那点小心思,故意少建一个卧室,也不知道江茉是不是非常清楚。   他就怕她生气,也不敢提在她旁边打地铺的事儿,一直都老老实实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他穿着背心,胸前的肌肉力量仿佛随时能喷薄出来,他踮起脚尖从高柜里取出被子,线条流畅有力的臂膀搂着,准备往客厅里走。   江茉忽然拿起手边的枕头,朝他砸了过去。   软软的枕头砸在齐晔坚实的后背,他不疼,一头雾水地扭头看过来。   江茉坐直身子,漂亮白净的小脸上露出娇纵的神情,“谁让你出去睡的呀?”   齐晔愣了半晌,喉咙发紧,好半天找回自己的声音,“我、我可以睡在这里?”   江茉不置可否地挑挑眉梢,娇声道:“你说呢?”   齐晔心头狂跳,一向冷静的面容绽放出喜出望外又不停抿嘴克制的笑意。   他连忙蹲下来,开始飞快地打地铺。   江茉被他气笑,又扔过去一个枕头。   “齐晔!你就这点出息?”   齐晔动作停下,抬头看向江茉,头顶灯光的浅浅光晕洒在她精致的脸部轮廓上,漂亮得不像话。   他呆若木鸡地看着她樱桃似的唇瓣开合。   “你不知道上来睡啊?”   她睨着他,语气又轻又娇,还带着对他的快要溢出来的嫌弃。   “……”齐晔已经找不回自己的声音了,嗓子哑得不像话,心跳得快要蹦出嗓子眼儿,仿佛全世界都旋转着飘起来! 第40章 第 40 章 【4更】叔婶被抓了……   躺在床上的齐晔, 感觉自己仿佛飘在云端里。   他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尽管他和江茉是夫妻,他也从来没有幻想过, 睡在她的旁边。   更想不到原来这张床躺在上面,是这么大,这么软,四肢都绵绵软软地飘起来, 这辈子都没有如此无力过。   旁边的江茉已经睡着了,呼吸轻轻浅浅的,睡得很香。   可是他睡不着。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茉莉香, 馥郁温馨, 他和她各盖着一床薄被子,中间还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她睡得很自然, 很随意, 他却觉得浑身哪里都不受控制了, 都僵住了,想动弹一下,也只有手心里沁出薄薄的汗。   “……”他悄悄地从床上爬起来, 推开房门走出去,踩在地板上,那颗悬着狂跳的心才终于慢下来一点点。   他出汗了。   他怕弄脏香香软软的床单, 怕他太脏太臭,所以不敢再留在卧室里。   走到院子里, 齐晔扶住小露台的栏杆,深吸一口气,仿佛迟钝得几乎要消失的大脑,重新恢复过来。   乌云和踏雪扭着小屁股跑过来, 屁颠屁颠地蹭着他的脚,尾巴摇得很欢,似乎小小的脑袋里都困惑他怎么这么晚还不睡,两个都歪着小脑袋看他。   齐晔仰头望着天,今晚夜幕很深,泛着乌青色,只有几点星子,微微闪烁,眼睛张得酸涩,才能勉强看清。   他叹了一口气,又想起今晚一直反复诵读、抄写的那段话。   书里写的星空银河好漂亮啊,不知道他什么能见到。   要是有这个机会,他一定要带着媳妇儿一块看!她肯定也会喜欢的!   ……齐晔就这点儿出息。   江茉叫他上床睡,他偏偏还睡不着了,躺在床上就心跳得像鼓捶,全身都飘着用不上劲儿,热汗更是呲呲儿地往外冒。   最后,他实在没法,也不敢去客厅睡,怕江茉生气,只好在院子里站了一宿,吹了一夜的凉风,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才蹑手蹑脚回到卧室里躺着。   假装睡到天亮才起来。   -   狂风大雨后,迎来了难得的好天气。   齐振华和王红芬昨天狠狠打了一架,虽然齐振华的胳膊胸口都是指甲挠出来的血印,王红芬的头发被扯秃了一块,身上也好几处都又青又肿。   但两人还是和好了。   夫妻嘛,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是得好好把日子过下去。   今天天晴,又可以去镇上摆摊,两人一边套着马车,一边说着话,这会儿都恨透了江茉和齐晔。   “江茉那个小蹄子,她怎么坏水那么多呢!昨天那么一闹,乡亲们都瞧不起咱们,连跑腿也不找咱们了!”   齐振华面色冷沉,叹气道:“没事,大伙儿都忘性大,再说了,各家都有各家事,过段时间他们谁还在意这事啊。”   就算他们之前对齐晔怎么样,又没有挖掉大伙儿身上的一块肉。所以大伙儿也就听听,当下愤怒愤怒,这之后再过过日子,也就没空理会这档子事了。   齐振华清楚得很,出主意道:“这样吧,咱们今天的货不多,多摆些钱还有票证让他们抽好了。”   王红芬有点犯怵,“这样行吗?”   “怎么不行啊。”齐振华翻个白眼,“你就是头发长见识短,那心就芝麻大小!我们多放点两毛三毛五毛的,还有咱家里那些粮票布票,大伙儿肯定愿意来抽的啊!一毛钱抽一次,他们又不亏!”   “那咱们不会亏吧?”王红芬还是惴惴不安。   “怎么会亏啊!”齐振华再次白她一眼,“又不是只有那些票子,还有一分钱两分钱的呢!咱也放上一些,到时候合计一下,肯定不会亏的!”   齐振华把胸脯拍得那么响,王红芬也就放心了。   她狠狠点头道:“行!不请咱们跑腿就不跑腿呗!咱们抽奖,照样赚钱!”   “对!到时候咱们赚了钱,就在城里买大房子住,再也不回这种乡下地方了!”   “他们看不起咱们是吧?以后赚了大钱,比他们的日子过得好,馋死他们!”   齐振华和王红芬越说越起劲,想着那摊子到时候有多能挣钱,又想着以后生产队里的大伙儿要怎么羡慕他们,巴结他们,简直说得合不拢嘴。   王红芬扭头看着自己昨天大包小包收拾出来的东西,忖度道:“咱家是真住不了人了,咱们那马车今天空得很,不如把这些东西带城里去,咱们也去住招待所,过城里日子去!”   齐振华回头看着家里乱糟糟的院子,还有那糟心的一片狼藉,蓄了好多水的屋子……   他思忖一会儿,咬咬牙,一拍大腿,“行!反正咱们能赚钱!就住招待所去!咱也享享福!”   王红芬越想越开心,“我现在就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去,你再收拾收拾一下这些啊,把东西都装上!”   “好嘞,你赶紧的。”齐振华也是乐开了花,想到以后的好日子,一边把地上大包小包放到马车上,一边哼起了小曲儿。   -   王红芬一路小跑着,到了生产大队找王金财。   因为她家确实漏水,没法住,她又自诩能赚到好多钱,住招待所也没什么的,就像以前江茉那样,不仅住好的吃好的,还能攒上万块起新房子呢!   江茉可以的,他们不照样可以?   所以她吵吵嚷嚷,执意要王金财给她和齐振华还有齐杰开介绍信。   王金财拿她实在没办法,也懒得和她多说,很快就给她开好了介绍信。   王红芬拿着那介绍信,也不收起来,故意拿在手上,从生产大队一路回家,见着人就打招呼。   “张婶,早上好啊,你这是去上工呢?哦,我就不去上工了,我去城里摆摊呢!喏,这介绍信都开好了,以后我就住镇上招待所了!招待所贵吗?不贵啊!我摆摊挣得可多了,不在乎这几毛钱的!”   “哟,大哥啊,你在这儿呢?我和齐振华去城里摆摊,打算住镇上招待所了啊。以后赚了钱,就在镇上买房子了。这西丰生产大队啊,我估计是不会回来了,你和大嫂好好的啊。”   “翠花啊,你男人最近怎么样啊?我们挺好的,这不是介绍信都开好了吗?再摆一阵子摊,买了房,我就是城里人了!你要是来镇上玩,可以去我那落落脚啊!”   “王有根,看见没?我要去镇上了!以后可不和你当邻居了。唉,都是姓王的,有些人呐,就是一辈子土里刨食的命。不像我,没想到这辈子还是当城里人的命呢!”   “……”   路过知青站的时候,她看到齐晔居然在里面,还捧着一本书和人装模作样的说话呢。   她心里直翻白眼。   摆摊赚钱他不去,在这儿装什么呢,看书?他齐晔小学二年级都没读完,他能识几个字啊?   真是和江茉处久了,越来越爱装了。   王红芬心里不齿地笑笑,故意站在知青站门口又随手拉了一个路过的乡亲,和她好一阵炫耀。   嗓门儿很大,相信齐晔肯定听到了之后,她才满意地拍拍屁股,走了。   心里想的都是:哼,你不让我们住你的新房子,我们还不稀得住呢!   我们这就去城里赚大钱,过城里人的好日子了!   你赚那么多钱,还傻兮兮地在乡下盖新房子,买这些好家具,买冰箱彩电,那都是把钱往水里扔呢!   齐晔傻,江茉也傻!   放着城里舒舒服服的日子不过。   既然这两个蠢东西不过,那她和齐振华就带着齐杰去城里享福咯!   -   王红芬和齐振华虽然还只赚了一天的钱,但大摇大摆拉着马车,驮着大包小包离开村口,闹得人尽皆知。   王红芬这炫耀劲儿,是个人都不喜欢,都在背后说他们的闲话。   “呸!跟她好像赚了一座金山银山了似的,至于吗她?”   “就是,齐晔赚了那么多钱,也没见像她这样啊。”   “那摆摊真那么挣钱?要不咱们也去试试?”   “再等等看吧,王红芬和齐振华夫妻俩,顶多有点小聪明,哪像江茉那么灵光,能不能挣到钱还两说呢。”   “那她尾巴还翘那么高?”   “……”   众人对王红芬和齐振华去城里摆摊做生意这事议论纷纷。   齐晔也时不时听到,包括知青站里的知青们都常常说起这事。   大概就像当时他和江茉去城里那样,这么多乡里乡亲的,有人酸溜溜的,有人不看好,有人鄙视,有人等着瞧到底会是什么结果。   他都只是听过就罢,并未放在心上。   只是想起之前解放叔和他说的那些话,会叹一口气。   恶人有恶报,叔叔婶婶总是说江茉的坏话,他每每听到,都会攥紧拳头。   所以,就算他们这次真被抓走,他也只会说一句。   他们活该。   王红芬和齐振华不在的西丰生产大队,齐晔总觉得舒服了不少。   他每天都去上工干活儿,闲下来的时候,就去知青站里,找一位叫秦海的知青学文化。   这位秦海是知青站里最有文化的知青,而且人也善良,性格好,已经来西丰生产大队好几年了。   以前齐晔在山里救过他一回,这回听到齐晔想学文化,他义不容辞,马上表示要教齐晔。   还不知道从哪儿弄来好多课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给齐晔巩固基础。   齐晔本来只是想认字的,但秦海说数学也不能落下,一并都教他。   白天要干活,齐晔主要是晚上去知青站学习。   这天傍晚,他刚收拾完碗筷,准备去知青站的时候,忽然有人急匆匆来敲门。   “齐晔!你叔婶被抓了!让通知家属呢!” 第41章 第 41 章 【1更】叔婶的惨状……   齐晔听到这个消息, 并不意外,但他只是挑挑眉,没说话。   江茉也在院子里, 她没齐晔那么能忍,直接就当场笑了出来。   早就猜到有这么一天了,不过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这离王红芬和齐振华去镇上才几天呀。   江茉完全可以想象他们俩这会儿正面色惨白地蹲在治安室里的那样子。   “齐晔,周特派员说, 要家属去领人呢,你赶紧去吧!”来传话的人说完也就走了,他刚从镇上赶回来, 还没吃饭, 正饿着呢。   江茉抬头看看天色,“这么晚了, 去镇上的路哪看得清呀, 还是明天再去吧。”   “……要去吗?”齐晔原本还打算不管这摊子烂事儿的, 他以为江茉也不想管。   “当然要去。”江茉挑挑眉稍,要笑不笑道,“最近这么无聊, 去看看他们有多惨,不也挺好玩的吗?”   齐晔一愣,随即温和地点点头, “嗯,那我去生产大队请个假, 明天陪你去。”   “好啊。”江茉甜甜地笑,又弯下腰,和两只小奶狗玩去了。   齐晔拿着书本,转身出了小院。   先去找大队长张金财说了这事, 再去知青站学习。   张金财听说齐晔叔婶出了事,也是一阵无语,最终只是摇摇头,叹口气,没说什么,还特意给齐晔和江茉开好了进城的介绍信,就算不住宿也拿着,安心些!   -   第二天。   齐晔和江茉到了镇上,还是公社大院里那间治安室。   公安特派员还是周志元,他的肩膀上已经多了一条杠,明显升了一级,可以回去当个小领导了。   可他却主动请缨,继续留在红旗公社,还愿意当这没什么愿意来干的公安特派员。   他说,在这儿干了这么些年,早就和公社里的乡里乡亲们有了感情。   他是人民警察,到哪都是保护人民,所以留在这里,继续保护着他熟悉的这方水土,这方百姓,也挺好的!   看到齐晔和江茉,周志元一直板着的脸上似乎多了几缕春风。   “齐晔,江茉,你们总算来了啊。你们叔婶那不是好相与的角色啊,昨晚在治安室闹了一宿。”   周志元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治安室的门。   昨天其实抓了不少摆抽奖摊位的人,但其他人的家属昨天就来领了人,只有齐晔和江茉是今天来的。   但他们也有理由解释,西丰生产大队离得最远,夜路也不好走。   在治安室里有木板睡,有一口水喝,饿两顿也没什么关系。   可是,王红芬和齐振华看到他们俩,那个生气啊!   尤其看到江茉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齐晔也穿着整洁干净,和他们狼狈的在这儿蹲了一晚上,浑身都脏兮兮的,还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乞丐样儿完全不一样!   王红芬带着愤怒的哭腔,几乎破了音,“你俩是不是故意的?!故意不来领我们!让我们在这儿饿肚子!还有好多蚊子呢!”   江茉用“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的眼神,轻轻笑了笑,更是气得王红芬夫妇直颤,低声咒骂起来。   “闭嘴!”江茉忽然凶巴巴地瞪了他们一眼,“你们进治安室了还不嫌丢人?”   周志元刚准备训斥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嘴张开又闭上,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江茉。   这小姑娘上回瞧着,没这么凶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把王红芬和齐振华真给唬住了,他俩憋屈又识相地闭了嘴,低头用手指在地上画着圈。   齐晔冷冷扫了他们一眼,抬眸问周志元,“周特派员,他们这情况,要怎么处罚啊?”   周志元清清嗓子,解释道:“上面下了通知,以后集市上不准再摆这种类似抽奖的摊位,这已经被定性为另类赌.博了,再摆这些摊儿,就得抓进去坐牢了!”   坐牢?   王红芬虽然昨天已经听周志元这么说过好几次了,但还是吓得嘴唇直哆嗦。   齐振华也是,腿不受控制地摆动。   周志元接着说道:“但念在他们是初犯,而且这通知来得也突然,好多人都不知道这是禁止的呢,所以这次把他们抓进来呢,也是批评教育为主。”   “昨晚,我都已经批评教育过了,但你叔婶的情况,是最严重的。”   周志元回头不悦地看了看他们,继续道:“他们的摊位上,摆着的钞票和票证是最多的!几乎就是在用钱抽钱!所以,经过上面研究决定,要让你叔婶作为代表,带头检讨,接下来的一周,他们每天都要来镇上检讨!接受群众批评!”   王红芬和齐振华昨天还不知道有这事,一下子脸色更白了。   周志元给他们的打击却一个接着一个,“还有,他们赚的那些钱,都得上交。不仅如此,还要罚款。”   王红芬:???   齐振华:!!!   看着周志元冰冷无情地说出一条条后果严重的惩罚,还有江茉那看笑话的嘲讽表情,以及齐晔并不想管他们,两只都眼睛都写着和他无关的眼神。   王红芬想,她为什么还没晕过去呢?!老天爷啊!让她晕过去吧!说不定周特派员看到她晕了过去,就会减轻一点惩罚呢?   要不怎么说夫妻同心呢,她正这样想着,旁边齐振华竟然就真的晕了过去!   “齐振华!齐振华!”王红芬被齐振华重重的身子一砸,连忙摇晃他。   周志元也吓了一跳,着急起来,“这得赶紧送卫生所啊!”   “不用。”江茉声音清脆,上前一步,“周特派员,您这儿有针吗?我有一套祖传针法,我给叔叔多扎几针,他就会醒过来的。”   江茉还会这个?周志元狐疑地信了。   齐振华却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坐起来,咆哮道:“江茉!你的心怎么那么狠呢?!你是想扎死我吗?!杀人可是犯法的!”   江茉无辜地睁大漂亮的眼睛,“没有呀,我只是想让叔叔你快点醒过来呀。”   旋即,她又弯起唇瓣笑起来,“看来我的祖传针法挺有用呢,还没扎,你就醒了。”   王红芬使劲儿呼吸,感觉随时要被江茉气得背过气去。   齐振华也是使劲儿掐人中,他怕他真晕过去,要被江茉用针扎死!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悲哀。   他们好像……完全斗不过江茉啊!!!   -   最后的最后,王红芬和齐振华被逼无奈地接受了所有的惩罚,态度诚恳地道歉后,终于从治安室里出来。   仿佛全身都脱了一层皮。   不,比浑身被扒掉一层皮还难受!   他们赔了好多钱!差不多相当于这半个月的热热闹闹忙里忙外都是白忙活了!   赚的钱都上交了!还赔了罚款!   而且接下来一周还不能上工,要来城里做检讨,受批评!   这一连串的打击,让王红芬和齐振华一路上都蔫蔫儿的,都没再说一句话,简直哭都哭不出声来。   直到快走到村口,王红芬才忽然扭头看向趴在齐晔背上的江茉,咬牙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会出事?!”   江茉正睡得懒洋洋的,眼尾挑起,打着哈欠道:“是又怎么样呢?难道要告诉你吗?”   王红芬再次被气得语塞,停下脚步,狠狠看着江茉的背影。   而齐晔却没停,他矫健的身躯背着江茉,轻松自如,脚步如飞,很快就消失在了村里那条土路的转弯处。   齐振华走到王红芬身边,叹了一口气。   王红芬迟迟没有接受这个事实,像是丢了魂似的,喃喃道:“她早就知道……她们早就知道……?!”   齐振华继续唉声叹气,“难怪她们不继续做这个生意了呢。我们还以为自己捡了多大漏……这是上赶着去遭殃啊!”   王红芬浑身都抖,仿佛要疯了,不正常了,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她知道!她知道!她是故意害我们的啊!”   齐振华没应声,他说什么呢?   要说江茉有心害他们,那也完全不能这样说。   是他们偷听人家说话的,也是他们上赶着要摆这个抽奖摊位的。   从始至终,江茉都没说半句啊,只是没提醒他们会有这种严重后果罢了……   齐振华昨晚在治安室待了一宿。一夜之间,仿佛头上的白头发都多了不少。   两人这样灰头土脸地出现在村里,昨天被抓的时候逃跑,衣服也划破了,显得衣衫褴褛的。   面容沧桑,像老了好几岁。   这模样,自然一下子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其实他们被抓的消息,随着昨天有人来通知齐晔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   这会儿亲眼瞧见,大伙儿一个个更是觉得解气!   当初他们夫妻俩去镇上时那炫耀显摆的样儿,仿佛就在眼前,记忆犹新呢。   一路遇到的人,都免不了要说一句——   “哟,这不是去镇上发财的齐振华和王红芬吗?怎么弄成这样了啊?”   “咦?城里的招待所不住了呀?又回来住咱们这又破又臭的穷乡下啊?”   “不是要在城里买房子的吗?没买成啊?”   “你们赚的钱呢?拿出来也让我们开开眼呀!”   “听说你们被抓进治安室了?没被打吧?到底犯了什么事呀?罚了多少钱啊?”   乡亲们这一句句话,简直往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心窝子戳。   杀人诛心,再没有比这更难受的。   他们低着头,走得飞快,可那一个个字眼,简直把他们的脊梁骨都要给压弯了。   终于回到齐家,这小一段时日没住人,家里显得更破落,完全不像人住的地儿。   那些屋子里的水还没舀出去,都积在那儿,发酸发臭,黑乎乎的,恶心得王红芬扶住门槛,直反胃想呕。   幸好齐杰现在还住在亲戚那儿,没送回来。   齐振华和王红芬沉默不语,埋头收拾着这个满地狼藉的家。   “……咱家的积蓄都赔光了吧?”齐振华沧桑的声音,幽幽响起。   王红芬眼圈发红,压着哭腔,“嗯……”   她真的快要崩溃了。   这日子,怎么会越过越糟,到如今,糟心得她都不想活了。   “好像自从给齐晔娶媳妇之后,咱家就没一件好事。”   “当初就不应该给齐晔说这么个媳妇。”   齐振华和王红芬第一千遍,第一万遍的悔恨!   这时候,隔壁忽然响起了敲锣打鼓欢天喜地的唢呐声,热闹沸腾的人声,也越来越大。   两人一愣,怎么回事儿?   立马都趴到墙头,踮起脚往那边张望。   这听着那边偶尔传来的只言片语才知道,原来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王家那去年没考上的闺女儿,今年走了大运了!成了生产大队里唯一考上的人!   这一考上可就出息了!   王家条件也不差,尤其还这么一件大喜事,所以摆了两桌,请生产大队里那些关系好的都来吃喜宴!   看着那边红彤彤的大圆桌上,摆了好几样大菜,鸡鸭鱼肉都有,这次王有根真是下血本了啊!   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直咽口水,疼得肚子咕咕叫。   要是换了平时,他们还可能厚着脸皮,过去蹭吃蹭喝。   可现在,想到那些乡亲们一个个冷嘲热讽看好戏的神色,他们俩只想把脑袋往地里钻。   宁愿饿死!也不想再出现在大伙儿面前了!   那边,大家脸上都笑呵呵的,吃着好酒好菜,纷纷祝贺王家,祝贺王春雨。   江茉和齐晔也来了。   王有根一看见江茉,就连忙请她坐到第一张桌子上,“江茉啊!这次真要多亏了你了!幸好有你啊!我家春雨能认识你,真是她的福气!要不是你!恐怕我家春雨还考不上大学呢!” 第42章 第 42 章 【2.5更】命运的岔路……   听到王有根的话, 大伙儿都诧异地看过来。   王春雨考上大学,和江茉有什么关系?难道江茉比大学生还厉害?   “真的要多谢江茉姐了!”王春雨羞答答地站在江茉身边,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神儿来, 满脸通红地说道,“高考复习真的很辛苦,我经常复习到三更半夜,多亏了江茉姐你给我送的那斤糖棍儿给我提神。”   “而且其他人都说, 我王春雨没那个上大学的命,考一年大学考不上,考第二年肯定还考不上!”   “就连我家里人也不大相信我考得上, 只是怕打击我, 所以才由着我复习。只有江茉姐每回都和我说,我肯定能考上的!有志者, 事竟成!我想着, 江茉姐你这么厉害, 说的话也肯定准的!”   “还有还有,江茉姐你上回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那套试题,里面有好多知识点, 这次都考到了!”   王春雨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里面是亲近,是崇拜, 是感激,甚至还隐隐有些泪光。   “江茉姐, 你真的是我的贵人,要不是你帮我,鼓励我,告诉我大山外的生活有多美好……我肯定拿不到这份录取通知书的!”   江茉轻笑着, 从容淡定地揉了揉王春雨的脑袋,还是那副自在的表情,“行了,这么好的日子,不许哭啊,知道你念着我,以后去了省城,多给我带点儿好吃好玩的回来就行。”   “肯定的!”王春雨清脆地答应,跟着笑。   墙那边,王红芬再次恨得咬牙切齿。   “你看看她,就记着吃!就记着玩!她凭什么这么好命?!”   齐振华皱着眉没说话,还在踮着脚,听那边说话。   忽然有人开腔道:“你们说,江茉是不是挺有福气的?齐晔娶了她之后,离了他的黑心叔婶,盖了新房子,买了冰箱彩电,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我瞧着他现在可比以前那模样开心多了。”   “而且王春雨和她在一块玩儿之后,还考上这么难考的大学了,都要去省城当大学生了呢!听说毕业以后就分配工作,都是去当国家干部的!”   “宋秋也是和她一块儿玩的,也是过得不错,听说最近说了个好人家呢!”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仔细一想,发现江茉说不定还真是一个能让人沾沾福气的!   他们对之前冬捕那事,还记忆犹新呢!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听到了这些话。   他们俩失了魂似的看着对方,总觉得大伙儿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难不成……江茉真是一个福星,而不是祸害,不是败家玩意儿?   他们分家……是把福星从家里赶出去了??   王红芬很快咬咬牙,摇晃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赶出去。   “不可能的!江茉就是个扫把星!她来咱们齐家,没分家之前,咱们遭了多少罪啊!”   齐振华点头,那一样样遭的罪,他哪样不是印象深刻。   闹肚子、摔断腿、冻得差点没了半条命,还屡屡在乡亲们面前闹笑话。   ……现在简直不能回想,越想越心酸,他一个大男人,眼眶居然都酸溜溜的,好想大哭一场。   -   齐振华和王红芬收拾了一整天,累得腰酸背痛的,总算把家里重新收拾了一遍。   好多物件都发霉了,泡坏了,把王红芬又心疼得偷偷抹了不少把眼泪。   到了傍晚,齐杰也被亲戚送回来了,一家子终于聚在一块重新吃顿饭。   王红芬也是饿坏了,熬了一大锅的玉米粥,蒸了一大盘粗粮馒头,端到桌上。   齐杰不乐意了,又嘟囔道:“咱们就吃这个啊?我要吃菜!我要吃肉!”   王红芬直接赏了他一个爆栗,“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爹娘刚从治安室里回来,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把你养这么大,你有个什么用?!”   齐振华也是一阵烦躁,这会儿都不护着儿子了,也跟着骂道:“齐杰!你都快十岁了!你能不能懂点事?!你知不知道齐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把家里上上下下的活儿都干完了!一点都不用我们操心的!”   齐杰被骂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他也不甘示弱地埋怨道:“比比比,就知道拿我和别人比!我其他同学的爹娘还从来没被抓进过治安室呢!你们也比不上人家啊!今天好多同学都笑我了!”   这下可又戳到了王红芬的痛处,她扎着心窝子,戳齐杰的脑门,“我们进治安室,还不都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你跟着咱们过上好日子?攒钱给你读书!娶媳妇儿!你这孩子,怎么就一点都不识好?养只白眼狼都比养你强!”   齐振华也骂骂咧咧,“你这小兔崽子,真是欠收拾!怎么着啊?你是觉得你爹娘给你丢人了?”   齐杰那脾气,从小也是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过这种爹娘同时戳自己骂自己的委屈。   他站起来,直接把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摔,“不吃了!”   瓷碗摔得稀碎,他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王红芬气得胸口起伏,齐振华更是脸色非常难看,大骂道:“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别回来!”   齐杰的脚步一滞,随后跑得更快,真跑了出去,彻底没了影儿。   王红芬一整个栽到椅子上,被别人气,还没有被亲生儿子气这么难受。   她失魂落魄地捂着脸,忽然,头顶响起一声惊雷。   齐振华一个哆嗦,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来得及反应,雨点就已经唰唰落了下来。   可是……齐家的屋顶还没修好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顾不上生气了,手忙脚乱去屋顶破了大一块的那间屋子,想要拯救一下。   但无济于事,倾盆大雨再次冲垮了屋子里重新摆设好的那些东西,也彻底成了击垮他们最后的一根稻草。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王红芬和齐振华呆呆地望着连成片的雨幕,失魂落魄,泪水混着雨水落下来,却连哭嚎一嗓子的力气都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来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他们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啊!!!还要不要他们活了啊???   老天爷啊!不如一道雷劈死咱们算了吧!   -   这次的事情过后。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在整个生产大队茶余饭后的闲话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概是吃了太多的亏,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变得识相,开始夹起尾巴做人,   再也没人见过他们嚣张的嘴脸,甚至他们在人前变得很沉默。   上工的时候也不说话,默默干活,干完就默默回家。   别人搭话,也只是随便说两句。   大伙儿都觉得,他们夫妻俩,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能不老吗?   事事都不顺心,各种倒霉,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之后,齐杰也不愿意好好读书了,说学校里的同学都笑他,打死不肯再去学校。   没办法,只好让他辍学,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跟着爹娘一块来地里上工了。   偏偏他还懒,从小娇惯着养大的,没吃过苦,哪里愿意做这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没干几下就叫翻了天,常常出工一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   大伙儿都说,齐杰啊,真是和齐晔没得比。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   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可她还是默默咬牙鼓劲儿,在一个个深夜里点着油灯看书到天明,打死不放弃。   而宋秋……   其实她成绩比王春雨还好一点,去年离分数线也没差多少。   她本来也想再考的,但她不像王春雨,上头有两个大哥,家里吃喝不愁。   她本来家里挺好的,一家四口人,爹娘都能干,也不愁吃不愁穿,还能供得起她上学。   可她爹在她高中毕业那年,就突然发病走了,只留下她母亲,她,还有她弟弟。   最后的小半年书,是她娘咬着牙供她读完的,也是因为压力太大,她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   她如果还愿意顶住压力,再考一次,江茉和王春雨都会想办法帮她,一个借钱给她缓解生活上的压力,另一个可以和她一块复习讨论。   可她耳根子软,听不得那些闲言碎语。   心也软,不想让她娘太辛苦,更想让弟弟过得好一些。   所以她没有再复习,每天都和她娘一起上工,照顾弟弟,操持家里。   一年过去,脑海里的那些知识好像都生了锈,发了黄,被那一抔抔泥土覆盖住,模模糊糊再也想不起是些什么了。   对于宋秋的决定,江茉提醒过她两回。   可她只会说,“谢谢你啊江茉姐,可我不行的……”   后来,江茉渐渐也就不说了。   有些南墙,总要自己撞了才知道疼。   宋秋也是大姑娘了,长相也清秀,手脚也麻利,一直都有不少人上门说亲。   她擦亮了眼睛,按着经常说以后找男人要找像齐晔哥那样的标准,选中了同一个生产大队的男人,叫范大山。   想有齐晔那么俊,是不可能的。   像齐晔力气大,能力强,本事足,也不可能。   宋秋也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找齐晔哥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同龄人里,范大山还是算不错的,模样周正,也勤快,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大爱说话。   家里情况也比较简单,他娘是寡妇,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非常辛苦,也是生产大队里人人都知道的勤快人儿,最会持家过日子。   母子俩都能干活儿,努力把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手里攒了不少钱。   这回结婚,他们给宋家的彩礼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部收音机!   这在西丰生产大队来说,可是很贵重的彩礼了,把大伙儿给羡慕的呀,看到宋家婶子学会骑那自行车后到处逛,就忍不住夸,你这亲家是挑中了呀!   宋秋说起这事来,也挺骄傲的,脸上止不住的笑,看到她娘和弟弟的日子越来越好,她就挺高兴的。   因为宋秋明天要结婚,要准备的事儿也挺多的,所以江茉和王春雨没有多留。   看到宋秋高高兴兴地期盼着当新娘子,她们又打趣了一阵儿,留下祝福后,就各自回家了。   江茉回到小院里,齐晔已经回家,刚洗完手,正准备烧柴煮饭呢。   江茉心中因为王春雨和宋秋命运从此分歧的事有些感慨,忽然想到什么,转身从卧室里的床头柜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来。   “齐晔,你现在能认很多字了吧?” 第43章 第 43 章 【4+5更】新的亲人……   齐晔看到江茉手里拿着的那几封发黄的书信, 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他能看懂,秦海哥说,他的文化水平, 已经是初中以上了。看懂日常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齐晔把手擦干净,接过来,这信已经被拆开了, 里面的字张脆弱发黄。   而且因为保存得并不仔细,有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但他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大概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而后, 便是长久的沉默。   这似乎, 是他娘的亲弟弟给她娘写的信。   问她过得怎么样,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 齐晔长高了没有, 会不会喊人了之类云云。   这些信是每隔半年左右寄来一封, 根据信落款的年份推算,这时候齐晔应该是一岁到两岁多。   而信里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舅舅写的, “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可他还是犟得很。当年的事,他仍旧不松口, 不愿意原谅你,也不愿意再见你……唉, 你们俩真让我头疼。”   就是看到了这句话,齐晔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齐晔关于爹娘的记忆,已经很模糊,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样子。   他爹娘走的时候, 他才三岁,更加不记得是什么情况。   只是听叔婶说过,他爹娘是去省城里的时候出了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叔婶也说不上来,大概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只说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得来。   齐晔当时小,爹娘没把他去省城,反而他因此逃过一劫。   齐晔对着信息量最丰富的这段话,反复看了又看。   既然外公不想见到娘,那爹娘后来为什么会去省城?到底发生了意外?   齐晔心里的疑团像水面的泡沫,越浮越多。   ……除此之外,书信上都是一些日常的问候,能看出来,这位舅舅很关心他娘,言语间还带着一些关心和崇拜。   用江茉的话来说,舅舅似乎是他娘的迷弟。   而且舅舅一看,就是一个很有内涵有文化的人。   有不少句子,齐晔认得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江茉帮着解释之后,他才明白。   -   “齐晔?”江茉看齐晔沉默得有些久,出声喊他。   齐晔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她是不是饿了,忙拿起锅铲,“我这就做饭。”   “我不饿,吃饭先不急。”江茉拿着手里的书信,重新收起来,“你打算怎么办?要去找你舅舅吗?”   舅舅的字迹很漂亮,而且家境似乎也很优越。   寄信过来的地址,就在省城,如果去省城重新找到舅舅,齐晔的生活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江茉看了信之后,没有立刻告诉齐晔的原因。   她需要他自己看,自己感受,自己做选择。   齐晔显然看过信后的长久沉默,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   而江茉问了这个问题后,他不得不逼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最复杂的时候。   他没想过,自己的娘,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背景。   他以前也好奇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没有亲戚呢?   可要是问叔婶,他们就是一副不耐烦并且讳莫如深的样子。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娘还有亲人。   外公不知道还在不在,但舅舅,肯定还是在的。   齐晔看向信封上,舅舅寄信过来的时候,署了他的名字,侯俊明。   他反复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情忐忑。   如果去找舅舅的话,他看到他,会高兴吗?会喜欢他吗?   “……”   齐晔想了一整晚。   第二天,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和江茉说道:“我想去省城,找舅舅。”   江茉并不意外他这样的决定,只是笑眯眯地说道:“好啊,我陪你去。”   齐晔那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就因为江茉的笑容,而满满当当的了。   他告诉江茉,无论舅舅喜不喜欢他,他都要去瞧瞧。   至少,他想要知道,爹娘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舅舅喜欢他,他也喜欢舅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终于有真正的亲人了。   不是像齐振华王红芬那样的极品亲戚。   而是真正的,亲人。   -   但是最近的生产大队正是农忙时候。   又是丰收季节,地里成熟的庄稼,树上沉甸甸的果子,都得赶紧收获。   收获下来的花生玉米豆子又得晾晒起来,得达到公社的水分指标。   秋初播种下去的小麦大蒜秋菜都出了苗,也得赶紧查苗补缺。   还有些腾茬晚的地块,也得赶在霜降前赶紧播种下去。   又得给作物、果树们补上防冻防寒的秸秆稻草。   总之一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实在挪不出空儿来。   尤其齐晔是生产大队里干农活的头一把好手,无论有谁上工时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找他帮忙。   生产大队长张金财也时不时找他出主意,所以根本找不到机会抽身去省城。   这一忙,就是两三个月。   直到立冬,生产大队那热火朝天的农忙时候,才渐渐平息下来。   齐晔头一件事,就是去生产大队找张金财开介绍信,说要带着江茉去省城里找亲戚。   张金财听到齐晔在省城里还有亲戚,也是诧异了一番。   齐晔顺便问了问当年他爹娘的事情。   可惜的是,那时候是三十年前,张金财也是十几岁,虽然见过齐晔的爹娘,却连他们是什么时候去的省城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是去干什么。   只是后来出了事,乡亲们之间传开来,他才听说这个噩耗。   “但你娘当年,那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大美人儿啊。齐大哥从城里回来,身边跟着你娘,我和我那一帮兄弟们,真叫一个看呆了,还以为是什么天仙下凡了呢!”   齐晔也听说不少人夸他娘,说他娘美得不得了,所以才能把他生得这么俊。   但似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娘的家在哪,家里人是干什么的。   他娘甚至很少和乡亲们说话。   齐晔开好了介绍信,也没打听到他娘的多少事儿。   只听到张金财又道:“明天生产队里发鸡鸭了啊,你先别急着走,等领了鸡鸭再去省城玩几天也成。”   齐晔点点头,都等了这么久了,他也不在乎耽误这几天。   只是想到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书信虽在,想要找到舅舅,却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心情也不免沉重起来。   -   第二天。   过了农忙,生产大队又忙活起别的事情来。   张金财是一个很关心大伙儿的大队长,每天牟足了劲儿琢磨的事,就是如何带领大伙儿一块把日子过得更好!   昨晚他就挨家挨户通知了一遍,今天生产大队里要发鸡鸭,大伙儿都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清早就聚到了打谷场上。   说起来,这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红旗公社里,不知从哪刮起了一阵风,说是以后要分田到户了!自家的田自己种,自家的粮食自己吃!   这样的消息,虽然还没落实,但听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分田地之后,人人心里都产生了一个小漩涡似的,活儿干得也没以前那么认真了,虽然还是每天都来上工,但心里成天琢磨着惦记着的,还都是这个事。   红旗公社的书记也着急啊,上头的政策虽然颁发了,但都是一批批实行的,还没轮到红旗公社这儿呢,也不能让大伙儿的生产积极性遭到破坏啊!   他只好想了个法子,在全公社的范围内,办一个秋季挣工分大赛!奖励就是鸡和鸭!   有了这根胡萝卜在上头这么吊着,大伙儿也不去管什么分不分田了,先把眼前的鸡鸭赚到再说!   这不,西丰生产大队的不少乡亲们在张金财的带领下,都牟足了劲儿地挣工分,一个个都勤快起来,不仅提前完成了所有的生产任务,而且在全公社也是名列前茅!   张金财站在打谷场的中央,一脸骄傲自豪的笑容看着大伙儿,带头鼓掌道:“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啊!咱们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在过去的这个秋天里,都很努力!而努力也肯定是有回报的!今天就是丰收的时候!”   “今天,我就要把这些鸡鸭都奖励给大家!”一群人热烈地鼓起掌来,都兴奋得满面红光。   张金财的面前,摆着四个竹笼,两大两小。   两只大竹笼里,分别装着大鸡和大鸭,两只小竹笼里,则是小鸡和小鸭。   这是按户分的,每家每户可以要两只成年的鸡鸭,或者要十只小鸡小鸭。   但是这里面,成年鸡鸭也有公母肥瘦之分,更何况都想要已经成年的鸡鸭,谁愿意再每天拌鸡食喂小鸡啊,这么丁点大,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怕分配不均,大伙儿闹意见,所以张金财就按公社里书记的法子。   每户算人头,平均下来工分最高的那家,就第一个选,以此类推。   到了最后,平均工分最少的那些人家就只能捡人家剩下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你家平均人头工分那么少,以后再加把力挣工分吧!   这个法子一提出来,倒是没人反对,毕竟听起来很公平。   见大家都没意见,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子,念出他在公社里请人帮忙算好的平均人头工分,宣布道:“咱们生产大队里,平均人头工分第一的……是齐晔家!”   这个名字,大伙儿虽然有点意外,但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齐晔有多能干,每天在生产大队里干了多少活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不少工分多难度高的活儿,只有他能轻轻松松胜任。   所以即便江茉一个工分都没拿到,算上齐晔的工分,两人平均下来也是生产大队里工分最高的人家。   没有任何人质疑,要看齐晔的工分本,只是不少人鄙夷地瞥了瞥江茉。   说实话,还是有很多人瞧不惯江茉这种好吃懒做,不挣工分的行为。   江茉却似乎丝毫没看到这些目光,歪着脑袋朝齐晔道:“咱们要第一个选吗?”   “嗯,你喜欢哪只。”齐晔看向大鸡大鸭的笼子里,他是第一个选,可以尽情挑,刚刚开产的母鸡是最好的,鸡冠鲜红,眼大有神,羽毛光泽好,几乎每天都能下新鲜鸡蛋。   他迅速判断出来,里面仅有两只这样的母鸡,幸好他是第一个。   可齐晔很快又反应过来,江茉她肯定不知道怎么看这些呀,于是他指给江茉看,“那两只最好。”   其他人看着齐晔把两只挑出来,都没什么表情,齐晔眼光那么好,他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两只好母鸡。   当张金财宣布齐晔的名字时,大家就已经迅速开始用目光挑选另外的好母鸡了。   可是,惊掉所有人下巴的是,江茉皱起眉头,娇声道:“我不要这两只母鸡。它们好凶呀……你看,它这么瞪着我,太吓人了!”   她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扭头道:“咱们要五只小鸭子,五只小黄鸡吧。毛绒绒的,多可爱!”   江茉的声线微微上扬,明显是被小鸭子小鸡仔萌到了,眼睛里都闪出小星星。   “……”大伙儿都沉默无语,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鸡还吓人?就算吓人又怎么了,每天两个鸡蛋不香吗?   小鸭小鸡除了吃,还有什么用?可爱能当饭吃?   人群中,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   他们最近老实了很多,脸上永远是寡淡沉默的表情,只埋头干活,所以挣的工分也不错,待会儿应该也能分到鸡鸭。   对于江茉这种行为,两人只是默默掀了掀眼皮。   习惯了,真的早就习惯了。   江茉要是不作一下,她都不叫江茉了,那才叫人意外。   随着江茉这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打谷场上渐渐开始人声鼎沸。   有人不可思议地感叹,“江茉疯了吧?那么好的下单母鸡她不要,就拿几只小鸡小鸭回去玩儿?”   有人幸灾乐祸地翻白眼,“不是挺好的么?咱们家说不定就是第二呢,能抱回那两只好母鸡就好了。”   有人无法理解,“我是真不明白江茉她……她怎么就……真的挺败家的,都不知道怎么说她。”   有人轻嗤一声,“人家怎么着也轮不着你来说啊,没看齐晔屁颠颠去选小鸡小鸭去了吗?齐晔乐意,撑得起整个家,不就行了?”   “齐晔他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不累啊?”   “他们也就两口子,两张嘴,又没孩子要养。我看齐晔挺开心啊,比以前在齐家开心多了。”   齐晔选完,就宣布第二名。   居然是王有根。   王有根家的壮劳力多,虽然女人也多,但王家两兄弟跟着齐晔干活儿,挣工分也不在话下。   大伙儿看着王有根走上前去,心想着,这回那两只好母鸡肯定要被带走了。   谁知道,王有根居然也做了一件让大伙儿惊掉下巴的事儿!   他选了十只小鸡!黄色黑色杂色的都有,反正就是那十只嫩得脖子一掐就断嗷嗷待哺的小鸡崽儿,他用衣服一兜,全带走了。   大伙儿觉得,这真是邪了门了啊!   这一个个的图啥呢?   有人问王有根,“老王,你总不至于是图这小鸡崽可爱吧?”   王有根不着痕迹地目光掠过远处正在摸着小鸡脑袋的江茉,憨厚地笑道:“是啊,这不我家养的鸡挺多的了,吃得也多,养些小鸡崽,吃得少,也能逗逗乐儿!”   ……这理由说出去,王有根也不知道别人信没信,反正他自己都不信。   幸好,第三户人家是王红芬的大哥王立德家,他拿走了那两只好母鸡。   大家这才不至于怀疑人生。   后来,一户户都上去拿,没再出什么太大的幺蛾子。反正都是先拿母鸡,再拿母鸭,紧着品相好,精神好的鸡鸭先拿,实在没办法再拿公鸡公鸭。   出乎大伙儿意外的是,今天小鸡小鸭们居然也挺抢手。   本以为要到最后几乎平均工分低的人家,迫于无奈,才会哭丧着带走那些小鸡小鸭。   谁知,第一的齐晔拿了十只,第二的王有根拿了十只。   后来,第六的范大山和宋秋也拿了一只母鸡,五只小鸡。   第十的宋秋她娘家也拿了一只母鸭,五只小鸭。   爱学人的赵大勇看他们都拿,也拿了五只。   还没到最后,王红芬和齐振华两人对视一眼,居然也要了五只小鸡,和一只公鸡,把剩下的几只成年鸡鸭留给了后面的人。   成年鸡鸭还没分完,小鸡小鸭倒先被拿光了,这在别的生产大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张金财第二天到公社里汇报的时候,连带着许永昌书记都一块摸不着头脑。   最后的最后,他们只能把这一切归纳于齐晔,哦不是,是江茉开的头!   其他人似乎……都在学她!   只不过,为什么要学她呢?拿小鸡小鸭难道反而占了什么便宜?   张金财和许永昌一块琢磨了好久,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   其实,江茉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学她。   她真的就只是单纯觉得小鸭小鸡们可爱罢了。   毛毛绒绒,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要是它们永远不会长大就好了。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她只能趁它们还小的时候,使劲儿撸它们!   把小鸡小鸭带回家,她一晚上都带着乌云踏雪在和小鸡小鸭们玩儿。   乌云踏雪很懂事,虽然对小鸡小鸭们好奇,却不会伤害它们,只是一直盯着它们,不许它们跑出院子!   齐晔又连夜打造了一个鸡窝,一个鸭窝,给小鸡小鸭们睡。   又用矮竹篱笆在后院围了一小块空地,让它们在那儿吃喝拉撒,免得把家里还有前面的院子和小露台都弄得乱糟糟的。   做完这一切,齐晔继续马不停蹄,开始收拾明天要去省城的东西。   给江茉多带几套衣服,她爱漂亮,在省城住几天,肯定每天都要穿不一样的乖乖。   还有围巾帽子,也都得准备着,冬天来了,外头不像家里,天气真是越来越冷。   还有水壶、水杯、碗筷、毛巾、牙刷、脸盆、床单被套……这些平常要用的,都得带上。   外面别人用过的东西,江茉才不会用。   最后,齐晔打包了整整两个大编织袋!里头几乎全是江茉的东西。   他,也就一身换洗衣裳,还有洗漱用品,只占了一块小小的地方。   齐晔力气大,再重的东西他提着也健步如飞,所以并不在意是两个编织袋还是五个编织袋。   他只皱着眉,冥思苦想,会不会还有什么漏掉的。   想了一整晚,第二天醒来,又往编织袋里放了几样。   最后,他把家里十只小鸡小鸭托到王有根家先养着,乌云踏雪的盆里放满干粮,足够它们看家护院好几天。   打点好一切,两人终于捏着那几封发黄的书信,去省城寻亲去了! 第44章 第 44 章 【1更】   从西丰生产大队这种偏僻的山沟沟里去省城, 那是一段很长的路。   齐晔这辈子都没出过这么远的门。   江茉穿到这本年代文里之前,虽然坐着私人飞机全世界到处潇洒,但到了这种交通条件非常恶劣的年代, 她也是两眼一抹黑,只能拽着齐晔的衣角,跟着他走。   幸好齐晔虽然没出过远门,但条理清晰, 方向感也很强。   两人从镇上到了县里,再搭上了去省城的班车。   售票员坐在车门旁,嗓门清脆又大, 不断吆喝着, “上车买票啊!”   齐晔买了两张票,一共四块钱, 又打听了一下, 得三个小时才到。   江茉扫了一圈, 她们来得早,班车上还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很多空位。   这班车打扫得干干净净的, 座位擦得一尘不染,窗户更是透明得几乎要摸一下才能感觉到。   江茉很满意,原本上车前想到要坐公交车的微皱眉头舒展开来, 挑了倒数第三排靠窗的座位,望着窗外坐下来。   齐晔买完票, 也走过来,挨着她坐下,轻声道:“要坐三个小时的车。”   江茉点点头,她们赶到县城就已经是中午了, 刚刚在国营饭店里随便吃了点东西,再坐三小时车,到了省城,估计就是傍晚了。   出来的第一天,啥也没干,全在车上耽误掉了。   没办法,在这个年代,车马太慢,在路上消耗的时间实在太多太多。   -   又等了半个小时,班车上的座位坐满。   售票员这才慢悠悠拉上了车门,司机一脚踩上油门,班车终于朝省城开去。   从县城到省城的公路,也不像现代公路那么平坦顺畅。   一路坑坑洼洼的,车身也随着车轮轧进一个个坑里而跌宕起伏着。   不少人没坐过去省城的班车,稀奇地张望着公路外的风景。   可在江茉看来,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除了大片大片的田,就是远处绵延起伏的山岭。   她打了个哈欠,正好是午睡时间。   便阖上眼,后脑勺倚在硬邦邦的靠背上,磕得很不舒服。   江茉皱皱眉,闭着眼挪了挪脑袋,找了个更舒服柔软的靠背——齐晔的肩膀。   这样就舒服多了,江茉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脸颊贴着齐晔的肩胛线,呼吸轻畅地睡着。   殊不知齐晔在她靠上来的一瞬间,后背贴着座椅,瞬间绷得笔直。   搭在大腿上的两只手,也不自觉捏成了拳,情不自禁地瞎使力气,却一动也不敢动。   不知过了多久,前头堵车了,班车缓缓停下来。   齐晔浑身已经酸麻得几乎感受不到身体的存在,可他一直没动,就连肩线都没抖一下。   江茉睡得香,他怕弄醒她。   宁愿自己难受得额角青筋微露,也紧抿着唇,不说话,不动弹。   这会儿车停下,江茉迷迷糊糊醒了,嘤咛道:“到了?”   耳边仿佛羽毛拂过,酥酥麻麻的电流蹿遍全身,齐晔颤颤长睫,趁江茉抬起脑袋时,终于松泛下来,哑声道:“还没。”   江茉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也困了?”   齐晔摇摇头。   江茉挑挑眼尾,扭头看向外面。   原来是堵车了。   不过还好,协商一下,有人指挥,很快公路上又走通了。   江茉捏捏睡得酸痛的脖颈,齐晔视线避开那一截雪白,低声问:“你、你还睡吗?”   “不睡了。”江茉睡意退去,逐渐清醒。   “哦。”齐晔怅然若失地低下头,松开一直捏紧的掌心。   全是灼热的湿汗。   —   班车走走停停,三个多小时,才到了省城的汽车站。   已经是黄昏,江茉也饿了。   齐晔没有先去找书信上的地址,而是找人问了路,带着江茉来到车站附近的国营饭店,简单点了两菜一汤,先填饱肚子。   再然后,又去找招待所。   这次,顶多小住两日,所以也没必要像之前那样省钱,只要能找到干净卫生,让江茉满意的招待所就行。   但其实这并不容易,走了三家招待所,江茉都并不满意。   她心烦意乱,没再找下一家,顺路经过省城的人民公园,就走进去沿着湖泊,扔小石子发泄。   这时代的省城,在江茉眼里也大体倾向灰扑扑的颜色,黯淡陈旧,年代味十足。   在人民公园里,秋天的晚景,更是如此。   唯一见到最多的颜色,就是红。   到处插着红旗,就是这栋建筑最漂亮的装饰。   偶尔还能看到张贴着的大红标语,也是催人奋进。   公园里的空地上,一群小朋友穿着红彤彤的舞蹈服在练习舞蹈。   一个个都盘着头发,身形纤细,跳得也投入。   江茉停下来,看着这群小朋友练习,在夕阳晚照里,她们稚嫩的声音唱着节拍,认真又可爱。   她心情似乎也随着慢慢变好,忍不住弯起唇跟着笑。   江茉小时候也是很喜欢跳舞的。   后来为什么不跳了呢?她不太记得了。   这时候有一个小朋友朝她稚声稚语地问道:“漂亮姐姐,你也要跳舞吗? ”   江茉回过神来,才发现她好像挡住这群小朋友跳舞发挥的空间了。   她笑着摇摇头,后退几步,软声说道:“ 抱歉。 ”   说完,不止是她,连齐晔都愣住了。   江茉什么时候是会说“ 抱歉 ”的人?   恍惚间,江茉好像想起有谁在她耳边说话,“ 你呀,再也不许说这两个字了。 ”   是谁呢?江茉脑袋针扎似的疼一下,仿佛因想起穿书前的往事,而变得不像自己。   可明明那些记忆,都已模糊得只剩下一团团黑影。   江茉皱皱眉,潜意识告诉她,不要再纠结这些。   一瞬间,她漂亮的眉眼又舒展开来,恢复平时里自在骄傲的神情。   齐晔不知为何,刚刚陡然悬起来的那块石头也根本慢慢落下去。   教这群小朋友的带队老师优雅微笑着说道:“您不必客气。要是喜欢的话,您可以在这儿多看看。孩子们明天就要上台比赛,那么多观众,肯定会紧张。现在提前来两个观众,也让她们习惯习惯。 ”   江茉也不客气,走那么久也累了,她正好坐在一旁的长椅上,“ 好啊。 ”   被江茉这样的漂亮姐姐还有齐晔这样的好看哥哥一直看着,小朋友们果然都紧张起来。   但也没影响她们的练习和发挥,跳得非常好看。   一个个跳完,脸蛋红扑扑的,亮晶晶的眸子都闪烁着害羞又兴奋的笑意,扑上去围着她们的老师不停喊。   “ 田老师我们跳完啦! ”   “ 田老师我们可以打一百分吗?”   小朋友们都才七八岁,声音都甜甜软软的,叫人听着都忍不住散发着笑意。   之前她们练习时,江茉偶尔也和这位田老师聊了几句。   了解到这位老师叫田听,在乡下农场里当知青,这些小朋友都是被送去农场改造的知识分子的孩子。   条件艰苦,但不影响大家一颗向往美好的心。   田听在农场里,照样教这些小朋友们唱歌跳舞。   四人bang粉碎后,知识分子们也陆陆续续平fan,都要带着自己家的小朋友回城里了。   正好省城在举办少儿舞蹈大赛,田听带着小朋友们报了名。   她看着她们在农场长大,一起跳舞,一起向往光明。   到了分别的时候,这就当是这么多年成果的检验,也像是一场华丽的告别。   江茉觉得田听很浪漫,也很勇敢。   甚至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刮目相看。   田听笑着邀请,“我那儿还有票,你们明天要是有空,过来看看吧。 ”   江茉仍然没客气,“ 好啊。 ”   她和田听还有一群小朋友离开,穿过公园外边的那座贴着“人不斜穿、车不越线”标语的人行天桥,就到了她们住的地方。   才发现田听带着小朋友们也是住的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之前江茉没来看过。   小朋友们睡的是一整间的大通铺,没想到居然收拾得很干净整洁。   大通铺的床单都是新换的,晒得温暖清香,地板也扫得一尘不染,床底都干净。   江茉对这家招待所很满意,也把介绍信拿出来,交了钱,决定在这儿住下。   小朋友们一阵欢呼,短暂的相处,她们都喜欢这个超级漂亮的姐姐。   田听也是,她说不上来为什么,这大概就是眼缘吧。   田听虽然在乡下农场里当知青,但她家其实就是省城的。   听说她从小就在这儿长大,江茉赶紧让齐晔从口袋里拿出那几封泛黄的书信,问道:“我们这回来省城是来寻亲的,你知道这个地方怎么走吗? ”   田听探头一看,“江海路39号? ”   她皱皱眉,“听我爸妈说过,江海路那边都是建国前的房子,二层小洋楼,带花园的,jie级色彩太强烈,所以五几年那会儿,就都拆了呀。”   听到田听这话,齐晔心里咯噔一声。   所以舅舅寄完这些书信没多久,所在的房子就被拆了?   “那房子里的那些人去哪了呢?”江茉追问。   田听摇摇头,当时她还小,也记不太清了,“有些匆匆出国了,有些被送去改造了,还有些……可能已经不在了吧。”   她也只能给出这样的猜测。   田听看江茉和齐晔的神色都挺郑重,她垂眸看了看信封上的寄信人名字,“这样吧,我让我爸妈和街坊邻居打听打听吧。我家住得离江海路只隔了两条马路,说不定也有人认识呢。”   “侯……侯俊明,这个名字我记下了,明天比完赛,我就回家,你们别着急啊。”   大人说话,小朋友最喜欢尖起耳朵听了。   忽然一道稚嫩的声音激动道:“侯俊明!我爸爸就叫侯俊明!” 第45章 第 45 章 【2.5更】省城见闻……   世上还有这么巧的事?   江茉齐晔包括田听都诧异地看向说话的小朋友, 不可思议。   小朋友脸蛋红扑扑的,眸子水汪汪的,眼睛眨呀眨。   江茉半弯下腰, 声音也放软放甜,“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侯月!”小朋友脆生生地回答,“你们要找我爸爸吗?”   “有可能哦。”江茉摸摸她的脑袋,扭头问田听, “田老师,你知道这位月月小朋友她爸爸是哪里人吗?”   田听无奈地摇摇头,“小朋友这么多, 我每天忙着干活, 忙着教她们,没空打听那么多。我连她爸爸的名字, 也是今天才知道的。”   侯月踮起脚尖, “明天爸爸会来看我们比赛的!”   齐晔眼睛一亮, 田听顺势递过来两张票,“那你们也来看看吧。”   “多谢。”齐晔接过,指尖攥着那张薄薄的票, 忍不住悄悄用力。   -   这一夜。   江茉睡得香,她不管发生什么天大的事,都不影响吃好睡好的心情。   齐晔却辗转反侧, 一夜难眠。   终于等到天亮,齐晔比那些要去比赛的小朋友们还起得早。   他去街口买了豆浆和小笼包, 江茉吃了好几个,向来胃口大的他却只吃了一个。   江茉看他一眼就知道他在胡思乱想什么。   出门的时候,她故意踮起脚尖,把齐晔的头发揉乱。   “咱们是去寻亲的, 又不是去寻仇的,你紧张什么。”   齐晔被江茉的说法逗笑,重新梳了梳自己的头发。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紧张的心情,也随着梳子的短齿滑过一根根头发时,渐渐平复了下来。   到了省人民剧院,找到票根上写着的座位坐下来时,齐晔终于恢复如常。   因为在比赛,他也不认识侯月的爸爸长什么样,只好耐心等待比赛结束。   田听指导小朋友们跳的舞拿了第三名,掌声雷动。   这样的名次,田听已经很满意,她带着孩子们领完奖,回到江茉她们所坐的这一片地方。   “江茉齐晔,你们找到侯月的爸爸了吗?”   齐晔摇摇头,虽然听田听说家长都坐这一块,但是人那么多,他也不好一个个去问对方的名字。   这时候,侯月踮起小脚张望了一圈,然后耷拉起脑袋道:“爸爸好像没来。”   齐晔心中一紧,江茉却无所谓道:“没事呀,待会我们送侯月小朋友回家不就成了?”   田听也笑,“是啊,齐晔你不用太着急了,侯月都在这儿呢,咱们总能见到她爸爸的。”   侯月笑出两个漂亮的小酒窝,“嗯嗯!今天漂亮姐姐和好看哥哥都去我家吃饭吧!”   “田老师也去!”侯月又伸出小手,拉住田听的手掌,热情得很。   -   于是,在省城的第二天傍晚。   江茉、齐晔还有田听,都出现在了侯月的家里。   这儿是一栋筒子楼,听侯月说,这是她爸爸单位的家属楼,她爸爸妈妈从农场出来,都到了同一个单位上班,今天是他们上班的第一天。   可能也是因为上班第一天,手忙脚乱的,所以都没来得及赶来省人民剧院看侯月的表演。   能看得出来,侯月有点小不开心。   一路上江茉和田听哄着她,逗着她,小朋友才渐渐忘了这档子事,脸上一直泛滥起灿烂的笑容。   直到下午五点半,侯月的妈妈才出现在筒子楼门口。   她认识田听,一看就立马抱歉道:“不好意思啊田老师,今天实在太忙了,我都没赶上月月的表演,还麻烦您把她送回来,真是太谢谢您了。”   田听笑笑,“是我们要叨扰您了。”   侯月妈妈这才注意到江茉和齐晔也一直站在旁边,她对两人的颜值感到惊艳,又诧异道:“这二位是?”   “妈妈,他们是来找爸爸的!”侯月声音脆脆甜甜地抢答。   -   侯月妈妈把他们三人请上楼。   小小的客厅里,地面油着红漆,只摆着一张黄漆长沙发,还有一个小茶几。   没有电视,更没有冰箱,看上去很简陋,但沙发套着亲手编织的棉花边套子,茶几也是,倒是挺温馨的。   侯月家里也没有茶叶,出于客气,侯月妈妈给江茉他们都冲了一杯麦乳精喝,馋得侯月直咽口水。   侯月妈妈无奈地笑笑,给侯月也冲了小半杯。   听了齐晔江茉的来意,她颇有些诧异道:“我从没听说过我家俊明还有一个姐姐啊?”   齐晔心里一沉,又听到侯月妈妈道:“他上面只有一个大哥,已经因病去了,下面倒是还有几个兄弟姐妹,可……实在没听过他还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长这么大了的外甥。”   侯月妈妈的话音刚落下,门口就传来了的钥匙转动的声音。   侯俊明挎着帆布包回家,看到家里小小的客厅聚了这么多人,颇为诧异道:“今儿家里这么热闹?”   侯月扑过去撒娇,埋怨道:“爸爸怎么没来看我比赛?我们得了第三呢!”   “月月真厉害!”侯俊明抱起侯月,托着她在空中转了好几圈。   齐晔看着,心里默默涌上一层小小的羡慕。   他想起自己小时候,从来都没有被这样抱过。   这时候,侯月妈妈也把齐晔和江茉的来意告诉了侯俊明。   侯俊明愣了愣,仍抱着侯月在怀里,面露遗憾道:“让你们失望了,我并没有姐姐,也没有写过那样的信。”   他看了看齐晔拿出来的书信,“而且我是鸣叫的鸣,不是上面这个名字。”   原来他叫侯俊鸣。   省城这么大,叫侯俊明的人肯定也不少,更何况名字还弄错了。   但这也不能怪侯月,她小小年纪,哪知道这些,只知道经常听到妈妈喊爸爸,“侯俊ming,侯俊ming!”   相逢就是有缘,江茉和齐晔还有田听仍然盛情难却,被留在侯家吃了一顿晚饭。   只是走出侯家,看着天边升起来的那轮弯月时,心里遗憾又满了起来。   田听在省城有家,她不打算再回招待所,留了江茉她们公社的电话之后,便说着回家帮着打听打听,和她们在路口分别。   从满怀希望的清晨,到遗憾落幕的夜晚,齐晔今天,又是心情跌宕起伏的一天。   -   来到省城的第三天。   齐晔和江茉还是拿着那两封书信,一路问到了以前的江海路附近。   这儿的街道是一条长长的平房,住着不同的老百姓,却再也看不出以前小洋房和花园的痕迹。   他们找不少路过的人,住在这儿的人都打听了一上午。   并没有人认识侯俊明,也不知道侯家。   对于原来住在这儿的人的去处,他们的回答也和田听差不多。   在这种通讯匮乏的年代,通过一个三十年前的住址和姓名想要找到对方,不亚于大海捞针。   江茉问了那么多人,已经不抱希望了。   她看着还认真拦住每一个过路人,抿紧唇角的齐晔,他执着地拿着那几封书信,非要给每一个人看看。   大伙儿看了,也只会摇摇头。   甚至有不识字的,更是摆摆手,跑得飞快。   江茉遗憾地叹了一口气,拉住齐晔的衣角,低声道:“走吧。”   “……”齐晔动作顿了顿,最终沮丧地垂下眸子,把那几封书信小心翼翼地收回口袋里,“好。”   江茉走了两步,道:“春雨的大学好像就在附近,我们去找她吧,也去尝尝大学食堂的饭菜是什么味道。”   齐晔点点头,没有拒绝。   她们很快就找到了王春雨的大学所在地,江茉知道王春雨报的是建筑系,所以托同学一传话,很快就在学校门口等到了王春雨。   王春雨见到江茉和齐晔,惊喜地不得了,“江茉姐,齐晔哥,你们怎么到省城来了?”   江茉没解释太多,只道:“来看看你呀,最近过得怎么样?”   其实不用问她也能看出来,王春雨比刚去上大学时有精神多了,穿着打扮也时髦不少,整个人都抬头挺胸,自信起来。   这大概就是知识的力量,会让一个人从内到外的改变。   能见到江茉齐晔,王春雨真是高兴,挽着江茉的手臂,带着她们参观大学校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江茉还好,她什么世面没见过,这会儿也只是从容地笑笑,配合地点头。   齐晔却不一样,他徜徉在大学校园里,望着那教学楼,里面整齐划一的桌椅,还有写满数学公式的黑板。   看着那爬满壁虎的图书馆,一进去,就是满鼻子的书香墨香,沁人心脾。   还有那仿佛大得无边无际的操场,绿茵茵的草地,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穿着球衣,在上面自由奔跑地踢着球。   学校里还会放广播,一字一句念着今天报纸上的每一个版面新闻,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有板有眼。   最后来到食堂,也那么大,几乎都能坐下整个生产大队的人了。   桌椅都擦得发亮,饭菜也那么多,放在一个个盆里,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里不用每天下地干活,也不用为生计奔波,只需要认真学习知识,就像海绵努力吸水那样。   齐晔有点呼吸不过来,他以前总听人说读大学好,大学生好,却不知道,原来是这么个好法。   吃饭的时候,就连王春雨也看出来齐晔很喜欢这里。   她舀完菜,弯着眸子道:“齐晔哥,江茉姐,你们要不要也参加高考,考到这里来,咱们当同学呀?”   “你们都那么聪明,肯定能考上的。”   江茉咬着青菜,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就算了,齐晔要是想的话,可以试试。”   她已经读过两回大学了,加起来就是八年啊。   大学生活再精彩,再快乐,她也不想再体验了,每天什么事都不用干只要吃吃喝喝,想着今天撸哪只小狗狗小猫猫的,不是更好吗?   江茉承认,自己就是这么没出息,理直气壮,当只米虫。   而齐晔,听到江茉这么说,他也垂眸,扒了一口白米饭,嚼着饭粒之间的那点儿甜香味,“我也不想。”   虽然喜欢,但他不能。   上大学的话,至少还得复习一年,还要读四年书,那他要耽误多少时间和精力啊,又还要多久才能让媳妇儿过上好日子呀?   他等不了。   -   吃过饭,王春雨还想带着江茉和齐晔再逛逛。   没走两步,忽然出现一个穿着衬衫皮鞋的青年,他满脸通红地捏着两张票,结结巴巴道:“王、王春雨,我、我能请你去看一场电影吗?”   今天正好是周末,在省城百姓们的生活里,甚至这些大学生的周末活动里,去看一场电影简直是最时髦的活动。   而且电影票也不便宜,要排好久的队才能买到。   王春雨对这个男同学本来就有好感,这会儿他当着江茉齐晔这么一问,更是让她跟着红了脸。   江茉很识趣地笑了笑,用手肘推了推王春雨,“你赶紧去吧,别错过电影开场了。我和齐晔要赶去坐班车了,还不知道多晚才能回家呢。”   王春雨被江茉笑得抬不起头来,但也十分不舍地抱了抱江茉的胳膊,“那、那你们一路顺风。等我放寒假回家,再去找你们玩儿。”   “快去吧。”江茉摆摆手。   回过头,才发现齐晔好像又陷入了沉思。   “想什么呢?”   “……你、你喜欢看电影吗?”   江茉以为齐晔对电影产生了兴趣,毕竟他可能都没见识过这玩意儿。   “喜欢啊。”江茉随口回答,又道,“但今天要赶路,没时间。”   “嗯,那下回我再带你去看。”齐晔马上接了话。   这句本来是江茉的台词,被齐晔说出来,她一愣,随即笑笑,“好啊。”   谁带谁去都没关系,以后有时间,还是得多带齐晔长长见识。   瞧瞧他,以后还是要当全省首富的人呢!   今天这又是被人民大剧院,又是被大学校园还有电影唬得一愣一愣的,太没排场了。   -   从王春雨的大学离开后,两人回到招待所,收拾好行李,赶紧去汽车站赶班车。   这回运气好,坐上了一辆人快要满的班车,又在坑坑洼洼的公路上磕磕绊绊地打着瞌睡,回到了县城里。   从县城回镇上,又转了一辆班车,江茉继续睡得昏天黑地。   齐晔不睡,他还死撑着,让江茉靠着他睡,宁愿一动不动坐得浑身酸麻,也乐意至极。   再从镇上回生产大队的时候,已经是天色渐暗。   齐晔背着江茉,脚步稳健飞快地走着土路。   江茉趴在他的背上,打着手电筒,帮他照着前面的路。   光影把两人交叠的身影在长长的路上铺开,齐晔抿唇望着地上的影子,一股强烈而温馨的满足感,也悄悄蔓延在了心里的每一个角落。   要是这条路永远走不到尽头,就好了。   -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   两人洗澡收拾,忙活了好一番,更是夜深人静,四周都静悄悄的,乡下的夜总是来临得格外早。   估摸着各家各户都已经睡下,江茉没有立刻去王有根家接她的小鸡小鸭们。   倒是乌云踏雪,兴奋得不得了,才三天没见,就黏她黏得特别紧。   小尾巴摇了好久好久,都停不下来,一直哼哼唧唧的,她安抚到快睡觉的时候,它们还念念不舍咬着她的裤脚,舍不得和她分开。   第二天。   江茉懒洋洋睡到中午,一觉醒来才发现,齐晔已经把小鸡小鸭们都接了回来。   同时,脸色郑重严肃地告诉了她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咱们生产大队出事了。大队长通知,所有人吃过午饭,都要去打谷场集合。”   “什么事?很严重?”   齐晔皱眉点点头,用上他前不久学的成语,“性命攸关。” 第46章 第 46 章 【4更】仙女下凡?……   江茉看到齐晔说得这么严重, 也跟着皱了皱眉。   她忽然想起来,小说里,的确有这么一段剧情!   日子过得太顺风顺水, 换句话应该说齐晔把她伺候得太舒服了,她都咸鱼到好久好久都没想起自己是对照组炮灰,更没回想过接下来的剧情。   所以要不是齐晔说起这事,江茉还想不起来。   书里这个时间点, 似乎是全公社……爆发了禽流感的时候!   之所以提到这个,当然也是因为主角江桃她娘刘菊香,不幸患上了禽流感, 被送去了县城的医院。   江桃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她娘, 同时还获得了同一个病房里隔床大佬的好感,后来为聂士忠的升迁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至于西丰生产大队的炮灰众人, 因为有江桃她姥姥, 所以也只是在书里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了。   只写西丰生产大队的禽流感流行是最严重的, 病了好些人,更是死了好几个!   看着齐晔沉重的脸色,江茉连忙道:“齐晔, 你快找些咱们不要的旧衣服。”   江茉教齐晔把那些旧衣裳的布料扯开来,裁成一片片的,缝制成了口罩的大小。   齐晔虽然没见过什么叫口罩, 但按照江茉的指挥,也很快做出了两个像模像样的口罩。   除此之外, 江茉又让齐晔从后院菜园子里扯了几根生大蒜来,拍掉上面的泥,在衣服口袋里,裤兜里, 都放上好大一颗大蒜。   不仅这样,江茉又拿了些白醋,洒在自己和齐晔的手腕上、鞋袜上。   忙活了这么一阵,她才戴上口罩,让齐晔也戴上,两人朝打谷场走去。   -   打谷场上,已经有来得早的乡亲们在这儿聊上了。   这几天江茉和齐晔出去了,所以并不知道,在他们出去后的第二天,生产大队里就有一户人家的鸡死了。   虽然这鸡死得没头没脑的,但当时那家人也没当回事儿,这只鸡还是前几天生产大队奖励下来的,好端端的忽然没了,他们也伤心,更舍不得,所以便煮着吃了。   没想到第二天,村里居然又有几户人家的鸡死了。   这可不邪了门了吗?怎么这么多鸡都莫名其妙死了啊。   这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就飞快传到了张金财的耳朵里。   张金财一听这事,立刻紧张起来,他是读过书,经常去镇上县城,所以见识也比寻常的乡亲们多一些。   当即他就想到,不会是发鸡瘟了吧?   再去公社一打听,其他生产大队也有鸡好端端忽然没了的!   可能就是之前公社奖励下来的那批鸡有问题!鸡瘟可是一只鸡得了,就会飞快传染给所有鸡的啊!   张金财连忙通知大伙儿,病死的鸡不要吃!集中交到生产大队处理!   又警告大家,把鸡都关好,宁愿每天多拌点鸡食喂它们,也不要再放它们出去自由采食,和其他家的鸡接触!   可这么一只大肥鸡死了,谁愿意就这么浪费掉啊。看上去什么伤口都没有,就和正常鸡没区别啊!   怎么就说它得鸡瘟了呢?   好多人都是逢年过节才能吃上鸡肉,更别提自家孩子馋那一口鸡肉,馋得口水都掉到鞋面上去了!   再苦也不想苦了孩子,何况西丰生产大队的乡亲们几乎都是没读过什么书,思想还愚昧落后得很。   连鸡瘟会在鸡之间忽然传染的这架势他们都没见过,更不觉得会传给人。   哪就这么金贵,吃只鸡还能得病?   抱着这样的想法,大多数村民都悄悄把鸡给炖了吃了!   也因为这样,到了今天早上,好多人都跑过来告诉张金财,他们家的鸡又死了好几只了!   甚至,周家小媳妇还哭哭啼啼跑过来说,她们昨天吃了一只鸡,她婆婆今天早上就头晕眼花呕吐,还一直流鼻涕!   这下人们震惊了,害怕了,难道鸡瘟还真会传人啊?!   张金财也急得不行,实在没办法,只好赶紧通知大家。   打谷场集合,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说这事,整顿一下,强调危害,并且看看该如何处理!   这会儿还没到正式开会的时间,乡亲们散落在打谷场上,都三三两两聊着天。   有人想起最近这事,就心有余悸,哭天抹泪,“我家就三只鸡啊!现在只剩下一只了!这可怎么办啊?!”   有人更惨,“我就一共就两只鸡!还是前几天公社奖励的,领回去没养几天呢,全死了!”   “你吃了吗?”   “……吃了。”   “……我也吃了。咱们不会死吧?周家几兄弟都把他们娘送到县城去了!听说镇上的卫生所还看不好这病呢!”   几个人吓得面色惨白,噤若寒蝉,唇瓣抖动着。   正这时候,他们忽然闻到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味道。   扭头一看,这不是江茉和齐晔吗?   怎么半张脸都遮住了啊?这是什么造型?   只见江茉和齐晔都带着一块布样的玩意儿,从鼻子到下巴全遮住了,只露出眼睛。   江茉的眼睛很漂亮,即便下半张脸都看不见,也是万里挑一的美人儿。   人们多看了几眼,在江茉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又意识到了不对劲儿。   好冲的醋味儿!还裹着一股大蒜味儿!   众人更奇怪了。   以往每次集合,江茉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身上也香香的,大伙儿都爱悄悄凑在她旁边。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虽然她穿得仍旧好看,脸上戴着的那块布是雏菊小碎花的,也很衬她今天穿的这身小薄花袄。   但,她今天怎么……   隔着好几米远都能闻到那刺鼻的味道。   有人走过去,想和江茉说话,问问她怎么回事。   谁知道她皱起漂亮的小眉头,冲那人娇喝道:“别靠近我!离我远点儿!”   那嫌弃的语气,即便隔着那块厚厚的布,也明显得让那人脚步停了下来。   那人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让江茉如此嫌弃。   其他人更加奇奇怪怪地看着江茉。   怎么去了一趟省城,齐晔这个媳妇儿越来越傲气了呀。   瞧瞧,连靠她近一点儿都要发脾气,真是不得了了。   -   正式集合后,张金财把这几天的事在生产大队所有人面前,重新说了一遍。   他重点强调,是因为大伙儿的鸡都是放养的,白天鸡鸭们都会被放出来,和其他家的鸡鸭一块成群结伴,去山里或者小溪边自由采食。   到了傍晚再一块回来。   只有落雨天,下雪天,或者出去一天都没采食成功的鸡,才会给它们拌鸡食吃。   因为各家各户的大鸡大鸭们成天都在一块,彼此间最容易传染。   几乎只要有一只大鸡或大鸭得了鸡瘟,很快就会传遍生产大队家家户户!   而且这传染的效果,是爆.炸式的。   这么短短几天,就已经形成了恐怖的态势。   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本,大声道:“现在需要统计一下,还有哪些人家没有死过鸡鸭的?都举起手来!”   齐晔举了手,王有根也飞快举了手。   还有少数寥寥几户人家,也举起手来。   其他人都羡慕地看着这几户,那目光,几乎都快黏到对方身上去了。   张金财清清嗓子,“说说,你们的鸡没有和其他家的鸡一块出去采食?”   王有根摇摇头,“我家多了十只小鸡,齐晔也把他家的十只小鸡小鸭托到我家来了,反正要拌鸡食,我就多拌了一些,没把家里那几只母鸡母鸭放出去,让它们跟家照顾着小鸡小鸭呢!”   一般这种小鸡小鸭都需要有大母鸡和大母鸭带着,就像天然的妈妈和老师那样,从它们身上学习生存的本领。   举着手的范大山也道:“我家也是,母鸡没出门,在家里带着小鸡。”   宋秋她娘家也是这样,母鸭在家带着小鸭。母鸡也就顺手都关在了家里。   就连王红芬和齐振华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时来运转了,没有出事,“上回我家发大水,原本的鸡都不知道冲哪儿去了。现在家里就前几天公社奖励的那只公鸡和五只小鸡呢,它们都还没养熟,哪能让它们出去啊。”   最后,齐晔直接道:“我家没大鸡,就五只小鸡五只小鸭,正圈起来还没长大。”   “……”大家越听,越不对劲儿。   怎么都是因为家里有小鸡小鸭的,反而没让大鸡大鸭出去,才没遭难?   其他各家各户,或多或少,家里都有鸡鸭遭了殃,正惶惶不安,生怕一窝鸡鸭全死了!   忽然有人小声道:“你们还记得吗?当时齐晔拿了第一,大队长让他第一个选,江茉直接让他选了十只小的!”   “我想起来了!”有人回想起来,眼睛里满是忌惮,偷偷往江茉那边儿瞟,“当时还不少人嘲笑她呢,说她脑子有毛病,好好的大母鸡不要,非要那小的,有什么用?可爱又不能当饭吃!”   “对!我也记得!我后来还一直纳闷,江茉明明那么聪明,脑子最灵光最会挣钱了,她怎么可能会拿小鸡,不要下蛋的大母鸡呢?”有人一拍脑袋,惊讶道,“她不会是提前知道,会出事了吧?”   众人用更惊悚更复杂的目光看向江茉,一边交头接耳,“之前冬捕那事你还记得吗?她好像也提前知道。”   “我怎么会不记得,我一辈子都记得!”   “江茉不会真是什么……仙女下凡吧?”   “她长得也像仙女啊!那么漂亮,真的都不像咱们见过的其他姑娘,对吧?”   “早知道我们就学她也拿小鸡小鸭啊!”   “对!你们瞧瞧王有根、宋秋她们,跟着江茉拿的小鸡小鸭,现在不是做梦都要笑醒了吗?”   有人狠狠跺脚,“我怎么就没有早点想到呢?说不定真有菩萨显灵,给江茉托梦呢!”   “也可能是土地公告诉她的!”   “山神也说不准!”   大山的子民们心里总是藏着一大堆神神道道的各路神仙。   在这样的年代,大多数人都没受过什么教育,科学的唯物主义价值观还没有普照到这一片山沟沟里,愚昧、落后、迷信、无知等这些属性还在他们身上缠绕着,燃烧着。   所以他们的话题逐渐开始偏移到待会儿要去拜拜哪路神仙,又或者待会儿要回家举办个什么祭祖仪式之类的话。   要是能像江茉这样,也能被哪路神仙保佑一下,那就太好了!   “……”江茉站在那儿,当然免不了也听到几句闲言碎语传到耳朵里。   她无奈地掀掀眼皮,以前是她作弊她承认,但她这次是真的没有未卜先知啊。虽然有剧情但她压根忘了去想。   看这些人郑重其事、唾沫横飞地叨叨着,她不由想,要是说出来,这些人会信吗?   拿小鸡小鸭们真是因为它们毛绒绒,很可爱罢了! 第47章 第 47 章 【1.5更】江茉最光荣……   江茉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信, 但她懒得说,虽他们怎么想。   自从以前冬捕的事,她被所有人反驳之后, 她就彻底寒了心,也不打算再干什么拯救书中炮灰们的事情。   她自己都还是对照组炮灰呢。   心累的江茉垂着眸,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下面开小会,上面开大会, 张金财统计完后,又统计了一下各家各户死了多少只鸡鸭。   损失惨重,他的心情也非常凝重。   幸好, 现在人员伤亡还不多, 只出现了一例感染了禽流感的,还能控制得住。   他再次苦口婆心地强调, “谁家要是再出现死鸡死鸭, 一定不要再图那一口吃的!千万要送到生产大队来集中焚烧处理啊!切记!都别忘了!”   王春分在下面紧张兮兮地问道:“大队长, 只要不吃死鸡死鸭,咱们就不会染那什么禽流感吗?”   染上那病,也太可怕了。   能不能治得好还两说, 上午大伙儿看着周家婆婆被抬走时那嘴歪眼斜,淌着鼻涕的样子,也怪吓人的。   听到王春分这样问, 所有人也都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等着张金财的回答。   可张金财却被问懵了,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这病到底是从鸡鸭传到了人身上啊!   他只好重复从公社书记那儿听到的那句话,“大家伙儿把死鸡死鸭都集中到生产大队来焚烧,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应该?”刘翠花尖着嗓子道,“大队长, 你倒是给个准话啊!这人怎么也会得鸡瘟啊,我们大家伙儿心里实在没底了啊!”   张金财叹了一口气,只能说:“大家都小心点……自求多福吧!”   -   打谷场的短暂集合,也就这么散了。   张金财让大伙儿各回各家,看顾好家里的鸡鸡鸭鸭们。   幸好现在是冬天,大伙儿上工的任务也不紧,没什么能挣工分的活儿。   大家只需要一门心思看好自家的鸡鸭,不让它们再成群结队出去,给它们每天拌好干净的鸡食,好吃好喝伺候着,盼望着他们不要再生病就好了。   江茉则更小心一些。   她是现代过来的,知道这种传染性禽流感的厉害,所以她特意吩咐齐晔关好了竹篱笆,这段时间都不出门!   乌云踏雪也别想出去遛了,好好在家待着,守好那十只脆弱纤弱的小鸡小鸭就成!   家里的菜园子还有地窖里都有菜,这回从镇上回来,也砍了好几块大肉,山泉水也是齐晔从院子后边的山上引下来的,非常安全,吃喝不愁!   不过这还不够,江茉想,虽然剧情里她是活到了齐晔成为首富之后,但万一她这种炮灰角色也染上了禽流感呢?   那是作者都不用特意描写的啊!   自己的命,得自己珍惜。   所以江茉又让齐晔弄了很多艾草,每天在院子里熏!在房间里熏!   白醋掺在水里,烧成滚烫的热水,也在家里到处洒洒,院子里同样如此。   还有生大蒜,也都得放着。   虽然家里都不香香的了,但特殊时期,也没法子要求太多。   不仅是这样,齐晔反正最近不去上工,天天闷在家里,没事儿就按江茉的要求,把锅碗瓢盆拿出来用烧开的水烫一遍。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床单被褥也就拿出来晒一晒。   家里的窗户一直打开通风,保持空气流动。   还开始每天到点了就提醒江茉,该洗手了!   -   江茉不知道的是,就在她每天在家里折腾着这里消毒,那里消毒的时候,生产大队里,也因为她,而渐渐变了一个样子。   起初,是王有根家。   他们在打谷场集合过后才知道,原来自家这么幸运!是生产大队里仅有的几家没有染上鸡瘟的!   王有根抽着旱烟,沾沾自喜,“我早就说了!江茉那闺女,肯定是神仙下凡,灵得很!跟着她走,总没错!”   自从冬捕那事,他家大儿子是唯一没受伤的人之后,王有根就经常在家无脑吹捧江茉。   家里的大伙儿都习惯了,听着王有根这么说,只配合着点头。   不过王有根又马上神秘兮兮地说道:“人家肯定不想咱们识破她身份呢!而且这么重要的秘密,可千万不能叫其他人知道,神仙下凡,那都是不能说的大事!”   王春分和王春华:“……好的,爹。”   他们到底多读了两年书,媳妇儿也是,都不太相信世上有这么玄乎的事,这世界上哪有神仙啊。   但王有根经常在家里这么神神道道,他们也渐渐有点儿被洗了脑,觉得江茉就算不是神仙仙女,说不定也和神仙沾亲带故的。   不然,怎么会只要相信她的,就能交上好运呢?   王春分忽然想起来,“今天我去找齐晔,他故意和我隔着十米说话呢!他说是江茉要求的。”   话音一落,王家众人就看到王有根蹭蹭蹭跑开了十米远,“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干!都隔十米说话!谁要是靠近了,就别认我这个爹!”   众人:……   “齐晔还说什么了?赶紧告诉爹,他说的肯定就是江茉说的,咱们都得学起来!”王有根一脸严肃且认真地继续说着,只差没在家里立一尊江茉的神像了!   -   除了王有根家,宋秋的婆家也喜滋滋儿的。   宋秋的婆婆抱着家里的那两只母鸡看了又看,感叹道:“真好呀,秋啊,当时你抱那五只小鸡回来,娘不该说你的,你做得对,要不是为了把这五只小鸡,咱家把这两只母鸡都关在了家里带它们的话,咱家这母鸡说不定也遭了殃!”   宋秋正在擦桌子,终于得到了婆婆的夸奖,她脸上露出感动的笑容,回头道:“娘,我早说了,江茉姐很厉害的,她做什么都有她的理由,咱们跟着她,肯定不会有错的!”   “是不错的,但她那好吃懒做不干活儿的懒性子,你还是不要跟她学啊。”宋秋婆婆头也不抬,“咱家大山可不比齐晔,他要是像齐晔那样忙里忙外,得多累啊,我这当娘的也心疼。”   “娘,我知道。”宋秋的笑容多了几分勉强,她换话题道,“对了娘,我今天看到江茉姐她们在院子里熏艾草,撒白醋,咱们要不也学着弄一弄吧?”   “艾草可以,反正是白摘来的。”宋秋婆婆轻哼道,“但白醋就不必了,花钱买的,白白洒了,多糟践啊。秋呀,你是正经人家的好姑娘,可别学那个江茉的败家啊,咱家都是娘和大山辛辛苦苦一分一厘攒起来的。”   宋秋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无奈地抿起唇,“好的娘,我知道了。”   还想再说说江茉的好话,话到嘴边,宋秋又咽了回去。   算了,她不会懂的。   -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家里嘀咕着。   “咱家真是好运气回来了啊!这回生产大队那么多户人家都死了鸡鸭,咱家没事!”   “江茉还真是邪了门了啊!”王红芬皱起眉,“当时你让我学着江茉的,拿几只小鸡回来,我还不太信,没想到……”   “我早就说了。”齐振华翻个白眼,揉着腿道,“当时我摔断腿的时候就想过,江茉怎么好像知道以后要发生什么事似的。”   他掰着指头数,“你看啊,冬捕是吧?后来咱们摆摊那事儿也算吧?这回禽流感的事,她也避开了!”   “怎么就那么邪门?”王红芬还在奇怪。   齐振华猛地捂住她的嘴,“嘘!小点声!万一江茉真是仙女下凡呢?咱们可别再得罪她了!当初不就因为咱们得罪了她,惹她生气,才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吗?”   “你看看现在,咱们不和江茉作对了,咱们悄悄学她,不就来好事了吗?!”   王红芬也小心翼翼地左右看了眼,好像还真怕天上有什么人听到了似的,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是的是的,咱不说了!可不敢再惹她了!”   没想到过了几秒,她又忍不住道:“但你说说啊,这天上的仙女是不是都像江茉那样矫情做作啊?我听说她现在不出家门,还一天要洗八遍手呢!”   话说完,齐振华转身就走。   王红芬一脸奇怪,“诶,你去哪啊?”   齐振华冲进灶屋,“我干嘛?我也一天洗八遍手去!”   王红芬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也赶紧撸起袖子往灶屋冲,“诶,你洗完了的水别倒掉啊!留给我也洗洗!”   -   盲目从众效应,向来是心理学中经常提起的一个概念。   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在西丰生产大队的乡亲们之间,也开始得到了广泛的诠释。   每个人见面,都会下意识隔开十米的距离,扯着嗓子聊天。   “今天你家熏艾草了吗?”   “熏了!你家锅碗瓢盆都烫过了吗?!”   “烫了!今天太阳那么好,你家晒被子了吗?!”   “晒了!你今天洗了几遍手啊?”   “才五遍!还差三遍呢!我这正要回家洗手呢!”   “……”   其实,一开始大部分人都是拒绝的。   艾草熏得家里多味儿啊!洒白醋就是洒钱啊!锅碗瓢盆干嘛要烫?烧水浪费柴火吗?被子天天晒干嘛,搬来搬去不累吗?隔这么远扯着嗓子喊话,嗓子都快破了啊!每天洗八遍手?那不是手都要洗秃噜皮了吗?   不过,拒绝归拒绝,看到别人都这样,自个儿也会忍不住跟着学起来。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总觉得自个儿要是不学,就会成为生产大队里唯一一个染上禽流感的,多可怕!   所以大家伙儿慢慢的,你影响我,我影响你,都不经意间把江茉这一套在他们看来做作又麻烦的日常,学了一个九成九!   -   而关于这些,江茉是完全不知情的。   她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都活得比之前还要精致和仔细。   什么都要干净!杀菌!消毒!时刻也不能放松警惕!   生活在这种自给自足的农村田园里,与外界隔绝往来,每天看看书,种种菜,撸撸狗和毛绒绒的小鸡小鸭们,日子过得很慢,却十分惬意,安静。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整个生产大队似乎也特别安静,没有任何大事发生。   江茉正纳闷着,怎么和书里的剧情不太一样呢?   忽然就看到公社书记许永昌,还有大队长张金财带着一群人,敲锣打鼓,喜笑盈盈地走过来,“江茉同志!咱们红旗公社来给你送锦旗来了!多亏了你啊!不然的话这次禽流感肯定会给公社百姓们造成更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江茉正睡眼惺忪,望着那面锦旗上写着的一行字——为民除灾最光荣!   她脸上浮现出更多的莫名其妙:?   她干什么了?怎么就光荣了??? 第48章 第 48 章 【2更】齐晔正不正常……   江茉属实没搞明白, 怎么她就光荣了?   她每天都在家里吃喝躺平,什么时候“为民除灾”的,她自己都不知道。   张金财笑呵呵的, 觉得江茉真是西丰生产大队的福星,忙道:“江茉你还不知道吧!这次的禽流感过去了,咱们西丰生产大队只有一个发病的,是全公社发病率最低的生产大队呢!”   “这不, 许书记都亲自过来慰问表扬咱们了!”   张金财越看江茉越开心,他还记得江茉是江宁生产大队的呢,这回江宁生产大队那禽流感的发展态势啊, 是最恶劣的, 止都止不住。   可把她们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愁弯了腰,不停往他们西丰生产大队跑, 总是待着他就问:“金财啊, 你是怎么带的你们生产大队啊?怎么一个新发病的都没有, 你们大队没有鸡鸭得禽流感了?”   有是有,不过西丰生产大队的鸡鸭也明显比其他大队的发病率低了很多。   不止是江宁生产大队,其他大队也奇怪得很。   每回去公社里开会汇报情况的时候, 都抓着张金财问东问西,非要把西丰生产大队的情况问个底朝天!   没过多久,大家才发现, 好像是西丰生产大队的大伙儿都学着江茉奇奇怪怪的那一套,才起了作用!   这可稀奇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大家都不太懂。   但是其他生产大队也号召着乡亲们这样做之后,果然就没人染上禽流感了!   不止如此,病死的鸡鸭也少了很多。   这下, 江茉的名字可算是在十里八乡都出名了,许多人都说,这小姑娘怎么那么厉害呢?这些法子她都哪儿学来的呀。   后来,江茉的男人在冬捕时逃过一劫,还有她家第一个选鸡鸭却选了小鸡小鸭的事情,不知道也怎么流传开来。   又有好多人都在背地里说,江茉说不定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也可能是神仙渡劫!又或者每天晚上都有哪路神仙给她托梦呢!   江茉听到张金财说这些的时候,吓了一跳。   怎么这封建迷信的说法还越传越广了呢。   这面锦旗她也不想要,正好许永昌和张金财往她这儿送锦旗的行为非常张扬,所以不少乡亲们都跟过来看热闹了。   江茉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摆摆手拒绝道:“许书记,张队长,这锦旗我不要。我天天就在家里,什么都没干,你们才更应该拿这面锦旗,这些日子,最辛苦最光荣的是你们!”   确实也是如此,张金财整个人都瘦一圈了。   江茉反而每天在家里吃吃喝喝睡觉看电视,连平时饭后遛狗的活动都取消了,这段日子下巴都略显圆润了一点点。   看着她如此谦虚,许永昌也笑道:“江茉同志,这面锦旗,你当之无愧!要不是你,咱们公社还不知道有多少乡亲要遭殃呢!”   “是啊!江茉你就收了吧!”旁边也有大伙儿起哄,“你倒不如和我们说说,是哪个神仙给你托的梦啊?”   江茉一听,神色立刻严肃起来,忙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大家可不要再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了!我们都要坚信马克思主义!这世上哪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你们还说我能未卜先知什么的,那更不可能呀。我要是有那能耐,不早就送去被研究了吗?”   大伙儿将信将疑,忍不住问:“那你怎么好像就是提前知道啊?”   其他人也附和,还是不太相信江茉的话。   江茉只好继续解释,“冬捕那回我也说过了,是靠天气判断的,上回拿小鸡小鸭,也确实是因为它们可爱。”   “至于这回,这些预防禽流感的法子,我也是和江宁生产大队知青站的一个知青学的。可惜他已经回城了,不然这回要是他在,肯定能更早提醒大家的。”   反正原身江茉确实和那人挺熟,江茉睁着眼说瞎话,把一切都推给那位知青。   现在人早走了,一切没有对证,江茉还在一脸郑重地宣扬道:“所以说啊,知识就是力量!大家平时闲着没事还是要多识字,多学文化,以后就会发现,根本不需要祈祷天上的神仙来让咱们过上好日子。”   “凭脑子里的知识和文化,靠咱们的双手,就能一天比一天好。”   “好!”许永昌带头鼓起掌来,“江茉这话说得好!你们啊,都别一天神神道道的了,别以为这种地就是靠天吃饭,要学的还多着呢。”   被许永昌这样一说,大伙儿脸上的表情更奇怪了。   都狐疑地摸摸脑袋,难道这种地还不靠老天爷了?   学那些知识有什么用啊?还能让晴天变雨天,让那些下的冰雹子都收回去?   实在搞不懂,大伙儿一头雾水地散了。   不过看他们离开时的那眼神,江茉也估摸着他们没怎么相信她和许书记说的话。   算了,封建迷信的落后思想也不是这么一时半会儿能消除的。   只要他们以后见到她别想刚刚那样,差点儿就掏出两炷香朝她跪下来。   ……她真受不住啊。   -   最后,张金财还是非要把那锦旗放在了江茉家的院子里。   想起他在众多生产大队长面前长脸的时候,他就越看江茉越高兴。   临走前还忍不住叮嘱,“江茉啊,要是以后你又获得了什么有用的新知识,一定要及时告诉咱们啊。”   许永昌点头表示同意,和张金财一路走远,想起什么,压低声音道:“以后江茉说了什么,你都放在心上,无论什么听上去靠谱的,不靠谱的,你来公社的时候都得上报,别又漏了什么重要的事儿。”   想起上回冬捕,要是张金财上报了江茉说的话,公社里提醒所有冬捕小队都小心点儿,也就不会有后面那些惨事了!   许永昌后悔不已,张金财也颇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检讨道:“我当时确实没当回事儿,以后一定注意。这知识……还真厉害啊,许书记咱这回也是长见识了。”   望着张金财和许永昌渐渐走远,江茉笑笑,带着绕在她脚边的乌云踏雪进屋取暖烤火。   冬天的农村已经越来越冷,幸好齐晔在客厅里建了一个大壁炉,把房子里烤得暖烘烘的,而且一点儿烟味也没有。   既暖和,又干净,江茉现在冬天最喜欢的事儿就是窝在沙发上看那台小彩电,膝盖上搭着薄枕和书,手边泡上一杯暖暖的玉米饮。   乌云踏雪也很乖,冬日慵懒,总是伸着懒腰伏在她脚边的地毯上,睡得四肢发软,懒散得抬不起来。   禽流感过去,生产大队也彻底平静下来。   每天能挣的工分也不多,齐晔几乎也不怎么出去了。   他每天在家做做木雕,集满一箩筐就送去镇上卖掉,也能卖出不错的价钱。   其他时候,也就打理打理菜地,洒扫洒扫院子,养养鸡,喂喂狗,再给江茉做好吃的。   自从有了自己的家,齐晔给后院的菜园子就种了不少瓜果蔬菜,免得江茉吃腻。   春夏秋三个季节都很忙,又是播种又是除草施肥又是收获的,唯独到了冬天,可以难得地清闲下来。   地窖里储存了满满的大白菜、大葱、大白萝卜、小红萝卜,都能可劲儿吃。   罗苹还送了她腌的酸菜来,又脆又爽口,拌饭或是就窝头吃,都很下饭。   江茉爱吃饺子,齐晔也偶尔给包一顿,放猪肉白菜,皮薄馅多,配上他做的大酱,一咬就是满满的享受感。   还有秋天时晒成了菜干的茄子豆角,这会儿冬天拿出来吃,不像新鲜的那样水分足,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每天下午,齐晔还在壁炉里给江茉闷上一个地瓜或者土豆,热乎乎的,冒着气儿,她一边吃一边看书,惬意地眯起眸子时,就是齐晔一天里无数个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江茉也喜欢这样慢悠悠的日子,冬天虽然冷,但屋子里一直都暖和得像春天,看书喝茶睡觉,都不耽误。   日头偶尔也暖融融的,照亮院子里的每一处角落。   她也会带着乌云踏雪出去串门,去看看宋秋,或者去看看乌云踏雪的妈妈。   后来王春雨放寒假回家了,三人又像从前那样,围在炕上说话,一边吃着炉子里烤的地瓜土豆,香喷喷的。   一边吃一边聊天,还在炉子上架一口小锅,煲一块骨头,洒上葱花,香得附近几乎人家都能闻到。   吃完黏糊糊的地瓜土豆,再呼着热气喝口热汤,江茉这享受的日子呀,真是旁人想都不敢想的。   除此之外,江茉也会听着王春雨和宋秋说说生产大队里的消息。   她们仨都是小姑娘,没事也爱聊聊八卦。   有时候说说谁家又孵出了好多可爱的小鸡小鸭呀,或是谁家的猫猫狗狗又怀孕了。   要不呢,就是谁谈对象了,是哪个生产大队的谁谁谁,再悄悄评议祝福一番。   或者又是谁家里又生小娃娃了,可爱得呀,她们下回也要去瞧瞧。   不仅是这些,王春雨也会说说省城里她的见闻。   现在时代的变化,真是日新月异,省城里的变化更是一天一个样,有时候说起来,听得宋秋瞠目结舌,又免不了小小羡慕一番。   当初要是她也和王春雨一块考了大学就好了。   不止这些,还听说那个赵大勇现在也没干跑腿的活儿了。   现在交通工具也多了,什么自行车、拖拉机,生产大队里的人要是想去镇上卖东西,也不必再托赵大勇,总能找到去镇上的亲朋好友捎过去。   但最近又有了新的花样儿,开始有菜贩子上门收菜。   明码标价,当场就给钱,乡亲们倒是更喜欢这个。   不久又听说,赵大勇又学了这个,也开始当菜贩子,上门收菜。   齐晔知道后,倒是心动了一下,但和江茉盘算分析过后,又打消了这个心思。   还是再找找旁的门道,这种别人都已经开始做的事儿,他再上路,也只能跑在别人后头。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很慢很慢地过去,岁月悠悠,但也烂漫。   齐晔每天出门回家的时候,都会给江茉带上他在路边采的花,有时候是梅花,有时候是水仙花,或者是山茶花。   装点在客厅、卧室里,又香又漂亮。   别看齐晔闷头闷脑的,他骨子里的确是个浪漫的人。   当然齐晔什么都好,就是江茉觉得他可能……是个不太正常的男人。   每天睡一个床上,她那么香香软软的,她不信他闻不到。   可他偏偏躺在那儿,比一具尸体还像尸体,连手指头都没见他动过一下!   到底是她不行?还是他不正常?   这晚因为太过无聊,江茉决定亲自试试,在钻进被窝之前,她先把自己的睡衣剪短了一大截儿! 第49章 第 49 章 【3更】   家里一般都是江茉先洗澡。   她洗完, 就钻进了被窝里,想到待会儿的尝试,莫名其妙心跳有点加速。   没过多久, 齐晔也洗完澡,进了卧室。   每天晚上,他的话都格外少,只会默默关掉灯, 然后躺下,彻底变成一具不会动的尸体。   屋内陷入黑暗中,江茉清浅的呼吸声也渐渐传来。   齐晔绷紧僵直的身体, 缓缓放松。   这么多天, 他已经可以正常入睡,只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彻底睡着。   平常江茉睡觉还算规矩, 尤其两人盖的还不是同一床被子, 冬天的时候, 被子这么厚,就几乎更感受不到她那边的温热柔软。   谁知今天江茉不知道怎么了,忽然打了一个翻身, 手压到了他的胸口上,白晃晃的脚丫也翻了过来,压在他的小腹上。   就在肢体接触的一瞬间, 齐晔仿佛触了电似的,弹坐起来。   江茉的小脚丫也随着他翻身下床的动作, 而砸在了软软的床单上。   齐晔像是被吓了一跳,江茉更是。   她没想到,齐晔反应这么大,至于吗?她做什么了?怎么显得她在欺负他似的?   她皱了皱眉, 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软腔,“齐晔?”   夜色太黑,她看不清他。   但她可以确定,这是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却没能让他屁颠屁颠跑过来。   她只能听到他酥沉的嗓音在黑暗中响起,轻“嗯”一声,哑得不像话。   就这?   江茉嘟了嘟嘴,声音里又多了几分委屈发软的哭腔,“你刚刚干嘛啊?我的脚都被你摔疼了!”   其实一点儿都不疼,她就是要故意这么说,急死他。   谁让他表现得让她觉得她一点儿都没有魅力!   果然,黑暗中响起齐晔的响动,他手忙脚乱地打开灯,一脸慌张地走过来,查看江茉的脚,“受、受伤了?”   他因为太着急,甚至一时间什么都顾不上了,径直扣住了江茉的脚腕,左看右看。   “……”   “……”   半晌后,他什么伤口都没看到,这才放下心来。   只是很快他又反应过来,愣愣地握着江茉的脚腕,像是回不过神,很快又像握着烫手的山芋,连忙扔开。   就这么一会儿,把他耳朵尖子都烫红了,黑沉沉的眸子也晕上一层熠熠的害羞光泽。   江茉真的没见过他这么纯情的,趁他把她的脚扔回床上,尽管一点儿都不疼,软软地陷进被窝里,她却还是细着嗓子嘤咛一声,继续朝齐晔娇声道:“齐晔!你知不知道你力气有多大!我的脚好痛!”   齐晔紧张地舔舔唇角,手足无措道:“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你得给我揉揉。”江茉轻哼一声,再次抬起小脚丫,直接伸过去,放在他宽厚有力的肩膀上。   她一向从头发丝都脚后跟都注意护理,所以她的小脚丫也是每天都擦香香软软的珍珠膏,一点儿细纹都没有,每个脚趾甲都圆润透亮,脚背上的雪肉更是细腻酥嫩,像上好的瓷玉。   就这么随意撑着放在齐晔的肩线上。   她就感觉到他全身的肌肉瞬间紧绷起来,散发着荷尔蒙的爆.炸力量,同时脖颈上的青筋也微微露出来,伴随着喉结的滚动,一下又一下颤动着。   她的话,他不敢拒绝。   慢慢伸手握住她的脚踝,垂下眸,轻轻给她揉着。   他掌心的薄茧轻轻蹭过她脚踝上嫩得像剥壳鸡蛋的肉,不疼,只有一点儿酥酥麻麻的感觉。   江茉眯起眸子,忽然从被窝里坐起来,收回脚道:“好了,不疼了,齐晔,你——”   她是一边说话一边坐起来的。   随着她坐起,盖在身上的被子滑直腰间,也露出被她剪了一大截的睡衣全貌。   只将将遮住了她的肚脐往上,露出平坦漂亮又雪腻的小腹,没有任何赘肉,反而有两条具有致命吸引力的马甲线。   还有那盈盈不堪一握的细腰。   齐晔目光发直,愣了片刻。   孩子像被吓傻了,不等江茉说完话,他就转身,冲了出去。   江茉剩下的半截话还卡在喉咙里,望着齐晔落荒而逃的背影。   ???   她再次怀疑自己,下床在衣柜面前嵌着的那块大落地镜前照了照。   里面的人腿长腰细,肤白貌美,眸子更是因为夜色的朦胧而镀了一层勾人的水雾。   哪哪都不差啊。   一定是齐晔的问题。   江茉总结一番,躺会被窝里,还生气地把齐晔的枕头扔到了床下去。   他居然嫌弃她!看样子是一整晚都不打算回来睡了?   好!他真有本事!   -   齐晔还真一晚上都没回来。   江茉醒来时,看到齐晔的枕头已经被他捡起来,放在她枕头旁边。   他的被子也已经叠得整整齐齐。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蹑手蹑脚做完了这一切,但她可以确定,他一晚上都没再躺下来。   她那气又不打一处来。   顺手又把齐晔的枕头和被子扔了下去。   走出卧室,齐晔刚把午餐做好,一样样摆在餐桌上。   今天的午餐很丰盛,除了小米粥、玉米窝头、腌酸菜和辣白菜,还有一锅红白萝卜炖羊肉。   临近年关,各类肉也多了起来,这羊肉是齐晔早起去集市上买回来的。   昨天江茉随口说了想吃羊肉,他就记在了心上。   回来的路上,还顺手采了很多新鲜的山茶花,插在餐桌上的玻璃花瓶里。   江茉洗漱完,坐到餐桌上,看着齐晔那没事人的样子,她又生气了。   桌上的菜都很好,挑不出毛病。   江茉撇撇嘴,顺手拿起桌上的山茶花数了数。   这一数,她就委屈了,“齐晔,今天的花怎么比昨天少了一朵?”   齐晔愣住,动作一顿。   江茉就把那些花往地上一砸,想起昨晚的事,越发心酸委屈,眼泪说来就来,眸子里氤氲着水花儿。   “齐晔!你是不是根本就不爱我了?”   这问题,让齐晔方寸大乱。   他张嘴,然而那个“爱”字又卡在喉咙里。   他笨嘴拙舌的,哪里会说哄人的话。   憋得耳尖通红,眸子里浮浮沉沉满是雾霭,欲言又止半天,没说出半个字。   最后,他哑着嗓子,拿起手边的外套,又逃也似的跑了。   这辛辛苦苦炖的一锅萝卜羊肉,他竟是一口没吃。   并且一整天加一晚上,都没回家。   江茉心想,齐晔真是出息了啊!   结果第二天一睁眼,就看到满屋子的山茶花,摆得床上、地上、桌上、还有沙发上,都快没有落脚的地儿了!   更无语的是,还有她那截了一大截的睡衣,不知道齐晔从哪翻出来她剪下来的那一截,把它给认认真真缝好了!   是的,他把它给重新!缝!好了!   针脚细细一圈,让江茉觉得那么离奇。   在齐晔忐忑地试探着观察她满不满意时,她扶额半晌,没有说话。   -   因为齐晔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把后山坡上那满片的山茶花都摘回了家,一眨眼那好看的漫山遍野的花都成了光秃秃的树桠子,这也成了西丰生产大队的一件大新闻。   茶余饭后,大家总免不了说起这事,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说齐晔真是吃饱了饭没事干,摘那么多山茶花回家,一天一夜不睡觉,就为了哄媳妇儿开心啊?   也有人羡慕江茉,不少女人悄悄地想,要是自家男人能这样对自己一回,就是做梦也能笑醒!   还有人就当笑话说,只觉得江茉太不懂事,总要齐晔做这些奇奇怪怪的事,真不知道娶了她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正正经经过日子的,真没见过她这样的过法!   似乎更多人也都觉得江茉这样的媳妇儿带给齐晔的,就是负担,瞧齐晔每天忙里忙外累死累活的,也不比以前在他叔婶家干活儿少啊!   江茉那才是比城里千金大小姐还金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衣服都要齐晔叠好了送到手边呢!   因为这山茶花的事,引发的议论,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奚落,有人取笑。   风言风语在生产大队,在没有什么娱乐节目的农村,总是一如既往的盛行。   江茉偶尔也听王春雨和宋秋告诉她,大伙儿又经常在背后议论什么。   江茉对这些并无所谓,齐晔都不在意呢,其他人那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呢。   而且齐晔自从惹她生气之后,连满屋子的山茶花都没哄好。   又回到了以前的待遇,晚上抱着自己的枕头被子睡沙发!只有乌云踏雪陪着他。   这要是被生产大队那些人知道,不是更替他不值?   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呢。   但齐晔呢?他每天过得其实很满足很幸福。   以前,在叔婶家,他是为了报恩,被他们呼来喝去,才干那些活儿。   可现在,江茉从来没有对他提过任何要求。   他是自己主动想要做更多,想看到江茉笑,想让他们的家更好。   为她心甘情愿,千千万万遍。   -   只是近来,齐晔唯一有些头疼的,就是江茉的气似乎一直没消。   他不太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就是江茉经常对他哼哼,而且也不许他进卧室了。   他总是忍不住想,是因为之前自己不小心碰了她脚踝吗?   可他也是着急,怕她受伤,才乱了分寸。   齐晔从来不敢想,江茉是因为他不碰她才生气。   因为有一直有种隐而不显的自卑笼罩着齐晔,让他觉得他配不上江茉。   连碰她一根手指头,都是冒犯。   齐晔盘算了好久,终于找到事情可做,“我、我们去县城采买年货吧?正好去解放叔那儿坐坐,吃顿饭。” 第50章 第 50 章 【1更】   从西丰生产大队到县城, 算上办事,一天的时间勉强打个来回。   现在自己家比招待所舒服多了,所以江茉并不打算在县城睡一晚, 也就没让齐晔去开介绍信。   两人起了个大早,江茉收拾好小包包,还把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也放了进去。   解放叔那么厉害,说不定能托他帮帮忙, 去查查户籍。   临近年关,县城也热闹得很。   集市上贩卖爆竹烟花的小摊最是热闹。   更有不少男人排着长队,宁愿等上一整天, 也要打两瓶酒过年喝。   还有孩子三三两两聚在家门口玩风车转。   路过广场, 更是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掌声雷动。   齐晔让江茉坐到他肩头上, 托着她瞧了一会儿。   原来是中间有人表演踩高跷扭秧歌呢。   自从进入80年代, 发展好像瞬间踏上了高速带, 人民的日子越过越好,业余生活也越来越丰富。   无论是中间表演的还是旁边围观的人们,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快乐的笑容。   江茉也忍不住被感染, 唇角勾着笑,坐在齐晔坚实宽厚的肩膀上,就像坐在一座小山丘上。   他力气大, 手臂很有力,轻轻松松托着她, 游刃有余。   除了江茉,旁边都是小朋友被爸爸放在肩头,笑嘻嘻地看热闹。   坐了一会儿,江茉也不大好意思, 拍拍齐晔,让他把她放了下来。   这会儿已是快到中午,两人决定先去拜访李解放,再去采买年货。   这年头,县公安局长也是住在筒子楼里面的,和其他普通公安警察没什么两样。   这是县公安局的家属楼,就在县公安局后边的院子里。   上回李解放说过他住在三楼302,所以江茉和齐晔很快就找到了李解放家。   虽说李解放不喜欢他们送东西,甚至可能会翻脸,但这到底是过年,他们还是提了一斤肉,一斤白糖,还有两斤水果和一罐麦乳精。   来开门的是李解放,看到齐晔江茉,他先是一高兴,露出笑容,可随后看到他们手中的东西,脸又是一板。   抬手就是要把他们掀出去。   这回齐晔倒是有经验了,他反手把那些尼龙网兜都背在身后,堵在门口,那胸膛推起来硬邦邦的,像铁板似的。   李解放推都推不动,手也疼了,被气笑道:“你这臭小子,仗着自己力气大是不是?”   江茉连忙道:“不是不是,解放叔,咱们也没别的意思,就大过年的,都沾沾喜气啊您说是不是?”   李解放又无奈地笑笑,“行,你们进来吧,下不为例啊!”   江茉和齐晔这才进了李解放的家。   一位中年女人从厨房里走出来,系着围裙,拿着锅铲,身形纤细苗条,长相白净素雅,保养得当,看上去倒不像四十来岁的女人。   只是笑起来时,眼角才有不容易察觉的细褶子,“这是小江和小齐吧?常听解放提起,这回总算见着人了。”   李解放接过齐晔手上的肉,拎去厨房切,“你们先随便坐着,我去加几个菜!”   “解放叔,随便吃吃得了。”江茉连忙起身,却又被李解放的爱人按下。   她笑盈盈道,“你们别客气。他切菜很快的,不麻烦的。”   之前总是听解放叔絮絮叨叨夸他爱人。   今天一见才知道,原来每天炒菜做饭都是他俩一起的,李解放洗菜切菜,匡霞炒菜。   匡霞给江茉和齐晔都泡了一杯麦乳精,才重新进去做饭。   过了一会儿,李解放擦着手出来,笑道:“久等了啊,待会儿就能开饭了。你们一定要多吃几碗,我爱人的手艺啊……啧,闻着香味就开始馋了。”   江茉忍俊不禁,齐晔也抿起唇角。   真好,他真羡慕这样的感情。   李解放和匡霞四十几岁了,一直都没生孩子。   在这个年代,无论你混成什么样子,多大的干部,没有孩子这件事,总会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可李解放和匡霞却从不在意这些闲言碎语,两人相濡以沫,相互扶持,感情一天比一天好,把日子过成了诗。   听李解放又叨叨叨地夸了他爱人好一阵,江茉嘴也甜,时不时附和两句,说得李解放的一张脸都笑开了花。   而且李解放也确实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爱人都手艺确实很好。   江茉齐晔都爱吃,她吃了两小碗,齐晔吃了两大碗,这捧场可让李解放和匡霞都忍不住笑起来。   目光里都是长辈对小辈的宠溺和爱护。   吃饱喝足,李解放也拿起帽子,得去上班了。   他送江茉齐晔一块下楼,到了楼下,齐晔从口袋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上面的地址和名字还很清晰。   他声音有些发紧,“解放叔,这、这好像是我舅舅以前的地址,可我上回……”   齐晔把来龙去脉都仔细说了一遍。   李解放听得皱起眉,一脸严肃地抄下这行地址和“侯俊明”三个字,他盯着自己本子上的这些字看了半晌。   “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找到。”   “谢谢解放叔。”齐晔心中微微震动,能遇到解放叔这样的贵人,真是他一辈子的福气。   -   从县公安局的家属楼出来,已是冬日下午太阳最好的一段时间。   照在身上暖融融的。   江茉和齐晔先去了县城里的百货大楼。   到了年关,百货商场自然也是人满为患,个个柜台都挤满了人。   尤其是家电柜台那一块,围着看电视、冰箱、洗衣机的人最多。   江茉意外看到朱红站在柜台正中央,胸牌上写着“柜长”两个字。   朱红也看到了她,回以感激的一个笑容。   江茉不知道朱红感激她什么,挑唇笑笑,一转身又看到了宋红。   宋红也看到了她,想起自己那泡了汤的柜长,被人前人后奚落的酸楚,她默默低下了头,假装没看到江茉。   惹不起,不敢再惹了。   江茉记仇得很,对她更是没好气。   翻个白眼,招摇地路过了家电柜台。   在百货大楼买了些糖、巧果还有过年要吃的肉类。   江茉和齐晔大部分能买到的东西还是打算去集市上买,更便宜。   集市上人头攒动,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   两人买了几张颜色鲜艳的年画,看上去喜洋洋的。   以前江茉不喜欢这些玩意儿,怪俗的,而且很土。   没想到现在倒是觉得,入乡随俗也不错。   裁了新衣服的小孩满大街欢声笑语的跑动。   照相馆前,还有都穿上最干净最好的衣服的一家人,对着掀起黑布的照相机露出不自在的微笑。   汽车站里,归乡的游子提着大包小包,一脸兴奋激动。   有人拿了笔墨纸砚和春联纸,摆开小摊,为大伙儿提笔写对联。   除了赶年集,大人们也会抱着小孩,逛庙会,选花灯。   这么热闹的年,在江茉穿到这里来之前,倒是不多见。   好像有了手机电脑,科技高速发展后,倒是没现在这么浓的年味儿了。   -   很快就到了除夕这天。   江茉想起去年除夕,还要对着王红芬一家那丑陋的嘴脸。   今年却在自己家,小火烤着,小狗撸着,小电视看着,小零食吃着,真是要怎么惬意怎么惬意。   虽然年夜饭只有她和齐晔两个,还有脚边的乌云踏雪,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冷清。   齐晔做了一大桌子年夜饭,鸡鸭鱼肉都有,生活富足,还烫了个羊肉锅子,囤在地窖里的菜叶子还嫩得能掐出水来,放在锅里一涮,又鲜又美。   还有地锅蒸出来的馒头,特别香甜。   今晚,家家户户都飘着肉香,传荡着小孩们的欢声笑语。   他们最喜欢过年,因为只有过年,家里才舍得拿出压箱底的钱,买糖吃,买肉吃,给他们做身新衣裳,拿上红鞭炮,欢欢喜喜过大年!   吃过饭,江茉和齐晔围在壁炉旁看电视。   今年除夕是第一届春节联欢晚会开播,可热闹了。   才刚坐下,乌云踏雪就叫起来。   原来是院子门口来人了,王春分王春华两兄弟提着酒,王春雨挎着一篮子巧果,宋秋和她男人也来了,手上拎着一小斤瓜子花生。   都来蹭电视看来了!   其实生产大队其他人都想来蹭,齐晔家可是全生产大队唯一一家有电视机的!   可想想也知道,和齐晔没那么熟,只怕来了也是丢脸。   幸好村里还是有几户有收音机的,大伙儿都乌泱泱挤到那些人家。   虽然没有画面,但也能听个乐子!   江茉已经好久没看过春节联欢晚会,今年这是难得,看着那些相声小品,歌舞表演还有杂技,一屋子人挤在一块,笑得前俯后仰的。   墙壁上贴着红彤彤的年画,是一个抱着鲤鱼的胖娃娃,年代感十足。   她也忍不住勾起唇角,这样的年,也挺好。   外头,小孩们放的摔炮、大地红、串天猴一个个震天响。   但传到屋子里,也变得缥缈起来。   屋内,朋友们都聚在一块,看着电视小品里一口气吃好几碗面条的有趣片段,欢声笑语不断,气氛温馨融洽。   聊着天,看着电视,抿口小酒,吃点儿零嘴,这除夕守岁就这么热热闹闹地过着。   忽然,不知道谁提了一句,“听说开了春就要分田到户了,你们知道这事吗?”   电视的声音好像忽然就变小了。   所有人都转眸看向说话的人,原来是王春分说的。   看向他的一个个眼神里,不由多了几抹郑重。   这可是非常重要的大事啊!!!   ---   注:现实中的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于1983年,但这是架空!剧情需要,所以它提前了! 第51章 第 51 章 【2.5更】回娘家气人……   分田到户这件事, 可比看春节联欢晚会还重要多了。   除了江茉,其他几人都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聊起来。   范大山最在意, 身体前倾去看王春分,“春分哥,你知道这田要怎么分不?我听我娘也说起了这事,她正愁着呢。”   “上头的政策, 我也不知道啊。”王春分摇摇头,试探性地看向齐晔,“你和大队长熟, 听他说过没?”   齐晔摇摇头, 他向来不是多嘴问的人,大队长在没有政策下发之前, 也是守口如瓶。   其实大伙儿这会子传的, 都是小道消息。   王春雨依偎在江茉身边, 咬着糖棍儿,摸着下巴想道:“会不会是各家各户包产自家附近的地呢?离得近,干活儿也方便, 效率才高。”   念了大学,王春雨开始什么都讲“效率”,这个时髦新兴词汇她很喜欢用。   在场所有人除了江茉, 其他人听不懂“效率”是什么,范大山也是。   但他明白前半句是什么意思, 连忙将头摇都拨浪鼓似的。   “那可不成,我家门口那块地又硬又不透气,一点儿都不肥,我娘要是分到那块地, 肯定要难受,要去生产大队闹的!”   王春华点头道:“也是。咱们生产大队的地有肥沃的,有干巴的,有连成一大片的,也有小块小块分散着的。这么分田的话,肯定很多人不满意。”   分田,这样的大事,到底会用什么法子呢?   众人想了一会儿,都觉得想不出来,是个难题。   这时,大伙儿都忍不住看向江茉。   王春雨怀着崇拜的目光问道:“江茉姐,你说这田地会怎么分啊?”   江茉正看杂技起劲呢,随口道:“这种事,怎么都有不满意的,那就抽签呗。”   众人一愣,这回答,好像太简单了。   但仔细想想,好像这也是最好的法子,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是他们之前想得太复杂了吗?   不管怎么说,这事在众人心里还是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印记,在正式明朗之前,估计都得一直琢磨着。   -   正月还没过完,分田到户的事儿只是传得沸沸扬扬,可公社里还没正式通知。   初六这天,江茉不得不又收拾东西,让齐晔陪她回娘家。   虽然不想回去,可是和刘菊香到底还没撕破脸,要是让刘菊香抓住他们不孝顺的这个把柄大肆宣扬,日子也过得不安宁。   不过这次江茉是不打算在那儿住一晚的,顶多吃一顿饭,早去早回。   正好在村口遇上也要去江宁生产大队的马车,江茉和齐晔便塞了两毛钱,蹭了一趟顺风车。   坐在奔马车兜里,就这么裹得严严实实的,朝江宁生产大队而去。   -   这回,倒是没在院子外就听到刘菊香那故意炫耀放大的声音了。   因为江桃已经生了孩子,才刚刚满月没多久,前不久彻底治好了禽流感的刘菊香看上去没什么后遗症,正小心翼翼抱着她的小外孙,满脸褶子地笑呢。   看到江茉她们进来,刘菊香的话也没那么多了,反而嘘声道:“你们轻点儿!孩子正睡着!”   那么小一点的婴儿躺在襁褓里,像个小猴子。   江茉不喜欢小孩,根本就没看一眼,抬脚就往正屋里走。   看到她爹江铁国坐在堂屋的火炉子旁,也只是掀掀眼皮,不咸不淡地喊了一声,“爹。”   江铁国同样习惯了这样淡漠的父女相处,他也只是淡声嗯着“回来了”,再无话。   堂屋里,江桃、聂士忠还有江梁都坐着在烤火。   只有江桃那孩子刚满月就特别闹腾,坐不住,所以刘菊香才抱着他去外边晃悠,哄睡了,再抱出去让乡里乡亲的都看看。   城里出生的孩子就是不一样!白白嫩嫩的大胖小子,多可爱啊!   她家江桃肚子可真争气,刚嫁到江家就生了这么个好小子,再争取三年抱俩,以后的好日子更是不用愁了!   -   要不怎么说不愧是母女俩呢。   刘菊香去外面炫耀,江桃就在里头炫耀上了。   她盯着江茉,挑衅地问道:“江茉啊,你这肚子还没动静啊?”   江茉瞥她一眼,懒得理,目光转向桌上尼龙网兜里的橘子。   她不愿意给娘家多带东西,这几个甜橘子都觉得便宜她们了,所以她要多吃几个。   江茉目光一转,齐晔就知道她要什么,忙从桌上拿出一个橘子,低头给江茉剥起来。   剥完,还小心翼翼把上面白色的脉络都剔掉,又隔空在火炉上烘得橘子外面暖暖的,才递给江茉。   看着齐晔细致体贴地做这一切,那俊俏的侧脸,温柔的神情,都让江桃心中妒火中烧。   凭什么!江茉她连孩子都没生过,什么活儿都不干,她能给齐晔带来什么,齐晔干嘛要对她这么好?   反观自己。   给江家生了那么个大胖小子,连月子都还没出,就被那恶婆婆喝令做这做那。   仿佛在怀孕时所拥有的那些都是一场梦!   孩子生了,梦醒了,她就什么都不剩了。   聂士忠更是对她厌烦,看到她因为生孩子而肚子里皱起的那些妊娠纹后,别说剥橘子,就连一个好眼色也再没给她瞧过!   江桃想起这些,那股又酸又气的情绪裹挟了她,她死死攥住椅子角,看着江茉张开嘴——   “齐晔,你喂我。”   她竟是懒到连掰橘子都不愿意了!   偏偏齐晔一点都不嫌弃,还真剥了一片片橘子,轻柔地喂到她嘴里。   江桃看得直翻白眼,话里的酸意快泛出水来,“哦,我知道了,江茉你是不是因为太懒,所以不愿意生孩子啊?”   “我和你说,这女人还是不能太懒的,懒婆娘哪个男人会喜欢啊。”   江桃苦口婆心地说着,“女人在家还是要多做点事,虽然你命好,没有婆婆打骂——”   话说到一半,江桃才发现,江茉、齐晔包括聂士忠都齐刷刷看了过来。   江茉是玩味的笑,齐晔则皱起眉,聂士忠更是怒火冲天,直接起身道:“怎么?你羡慕别人命好,没有婆婆?你这是觉得我娘不该活着了?”   江桃愣了愣,连忙追出去哄聂士忠。   她试图勾住聂士忠的胳膊,只差没摇尾乞怜了,聂士忠却甩开她。   两人勾勾甩甩往前走,最后聂士忠实在不耐烦,使劲儿把她推开。   江桃没站稳,踩在石头上,摔倒在地,呜呜喊痛。   聂士忠却没回头,不管不顾,扭头出了院子,不知去哪发脾气去了。   江茉饶有兴味地挑起唇角,原来男女主也会吵架呀。   聂士忠在小说里的形象明明是温柔体贴型的呀,居然也发这么大的脾气,莫不是一个妈宝男?   还有江桃,你可是女主,怎么能坐在地上哭呢?这么久都不站起来,丢不丢脸呀。   江茉看了好一会儿笑话,视线收回来,才发现齐晔抿唇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问他,齐晔才说:“我娘她……要是活着的话……”   江茉接过他的话茬,又把他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的,“你胡思乱想什么呢?要是你娘在,她肯定是一个好婆婆,所以我命一点儿都不好,没了婆婆爱我,你以后要对我好一点,知道吗?”   江茉的语气很软,带着撒娇的意味,而且也有把齐晔他娘当成自己娘的真诚语意在。   齐晔一愣,旋即重重点头。   -   刘菊香在外面逛到午饭时分才回来,一看家里还冷锅冷灶的,又开始嘀咕。   “哎哟,我不回来你们就不会先做饭啊,就知道等现成的啊?齐晔你不是手艺很好吗?也孝敬孝敬你岳父和岳母娘啊。”   齐晔假装没听到,低头玩手上的树枝。   江茉冷笑道:“别人回娘家都是好吃好喝伺候着,也就我们家的女婿苦,还要自己动手做饭呢。”   “江茉!你别跟那儿阴阳怪气的!你给我过来帮忙!”刘菊香出声命令江茉,反正现在江桃和聂士忠的孩子都生了,就算当年的事情不光彩,也不怕再惹什么闲话。   江茉却还坐在堂屋的椅子上,翘着腿,懒洋洋地烤火,惬意道:“好啊,我过来帮忙没问题,你灶屋里的碗够摔吗?”   “你!”刘菊香气得不轻,眼皮直跳,“你就这么不孝顺吧!气死我和你爹!你就高兴了!”   “……把你养这么大!每回回来就带那么点儿东西!”刘菊香把江茉带回来的和江桃带回来的一对比,当然瞧不上眼。   继续嘀嘀咕咕,“孩子孩子你生不出来!结婚都一年多了肚子也没动静,你丢不丢人?!”   江茉掀掀眼皮,“生不生孩子有什么好丢人的,你不也好多年没生孩子了,你都不嫌丢人,我这才一年多呢,有什么好丢人的。”   “你你你!!!”刘菊香简直气得要结巴了,她手指哆嗦地指着江茉,憋了半天,最后只能把一肚子气憋回肚子里。   江茉这小蹄子自从被算计之后,不知怎么就开了窍,性情大变。   现在这一张嘴皮子厉害得呀,就是她十个刘菊香也说不过她!   说不过她还能怎么办呢?刘菊香也不蠢,知道自个儿越说就是越给自个儿找气受!   她索性不说了,回到灶屋里一边狠狠做饭,一边咒骂江茉。   什么难听话都骂!但是她又不敢骂得太大声。   一来怕聂士忠听到,影响她这个岳母娘在他心目中的印象。   二来也怕江茉听到,万一惹江茉生气了,那后果……她不敢想。   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个冤孽呢?   刘菊香胸闷气短,无处发泄,真是憋得发慌,感觉要气出病来!   -   刘菊香做了一桌子饭,还是咬咬牙,端了鱼肉和鸡肉上桌。   聂士忠这样的好女婿,好人家,她不敢亏待了人家,生怕惹了人家不高兴。   只是又暗暗心疼,又要让江茉和齐晔这俩在这儿占便宜了!他们根本就不配吃肉!   可她不能做得太明显,太难看,只能故意把鱼肉和鸡肉都摆在聂士忠面前,隔江茉和齐晔最远!   谁知,江茉一上桌,就娇声道:“齐晔,我要吃鱼~”   刘菊香和江桃母女俩如出一辙地翻了个白眼。   这狐狸精!怎么这么会撒娇呀!   只怕是个男人听了就要身子酥了半边,别说吃鱼,就是这大冬天的跳进河里给她抓条鱼只怕也愿意。   刘菊香和江桃瞪着江茉。   看齐晔真的站起身来,给她夹了一大块鱼肉,还小心仔细地剔了鱼刺,放到江茉碗里。   刘菊香瞧不得江茉这样子,继续翻了好几个白眼,又心疼这鱼被江茉吃了那么大一块,忙使劲儿把鱼往旁边江梁碗里夹,“多吃点,赶紧夹。”   江桃瞧着江茉那吃鱼不用吐鱼刺,吃得正香的样子,她扭头也故意学着江茉那样,放轻了嗓子,“士忠,我也想吃鱼~”   聂士忠被她恶心得差点扔了筷子。   江茉那声音是娇软酥柔,一听就觉得身上起了酥酥麻麻的电流,让他有了冲动。   可江桃这一嗓子,就瞬间把他那些冲动全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反胃,是令人作呕。   什么叫东施效颦,聂士忠今天总算有了完完全全的理解。   他无语地剜了江桃一眼,“鱼就在你面前,你自己不知道夹啊?”   “……可我抱着孩子呢。”江桃心生委屈,眼圈也红了,“而且这鱼那么多刺,我怎么吃……”   “吃不了你就别吃。”聂士忠目光冰冷,甚至直接端起那盘鱼,放到江茉面前。   看向江茉时,他的眼里难得有了温柔的笑意,“小茉,她吃不了鱼,既然你爱吃,你多吃点。”   江茉被他这陡然转换的称呼,叫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鱼也没什么心情吃了,但她也不想让刘菊香她们好过,既然都送到了面前,她直接用筷子叉了几乎大半条鱼,全放到齐晔碗里,“齐晔,你多吃点,待会背我回家有劲儿啊。”   齐晔是最能吃的,江茉这样说,他就大快朵颐起来。   看得刘菊香那个心疼的呀,连忙也站起身,把剩下的鱼都夹给聂士忠,“士忠,你也多吃点啊,这鱼新鲜着呢。”   聂士忠在城里长大,条件好,什么好东西他没吃过,自然也看不上经常上桌的这鱼。   而且这鱼也不好吃,以前家里的饭都是江茉的原身做的,刘菊香手艺本来就差。   尤其被刘菊香的筷子沾了,他更嫌弃,直接顺手扔到了江梁碗里,“你爱吃,多吃点。”   江梁开心极了,连忙道:“谢谢姐夫!”   刘菊香看到自己儿子吃了,脸色稍微好一点。   江桃却恨恨盯着江茉,紧紧咬着唇,皮都快被她咬破了。 第52章 第 52 章 【4更】分田到户……   吃过饭, 江茉就说要走。   刘菊香那简直巴不得立马送这尊菩萨走,立刻起身,只差敲锣打鼓把江茉送出去了。   可江桃却不依不饶, 堵在门口道:“江茉,你这么急着走干嘛啊?回娘家至少待两天,这可是咱们这儿的习俗。你不愿意待,是看不起咱们?嫌弃咱们娘家人?”   江茉翻个白眼, 懒得搭理她,继续走。   刘菊香也急得不行,连忙拉住江桃, “你干嘛啊?让这祖宗走了得了啊!她多留一天, 又得白吃白喝,还气得你娘心肝儿疼!你说说你留她干嘛!”   江桃不信邪, 咬着唇, 瞥了一眼聂士忠, 低声道:“娘,你瞧瞧士忠那魂不守舍的劲儿!我就要让他看看,江茉再漂亮又怎么样!她到底有多好吃懒做, 有多矫情做作,只有让她多待几日,他才能知道!”   过日子, 哪能找江茉这样的女人。   看看她怎么对齐晔呼来喝去的……难道其他男人能受得了?   除了齐晔,谁愿意犯这样的贱啊。   江桃刚这么想着, 就看到平常对她那么冷淡那么不耐烦的聂士忠,朝江茉犯贱地贴上去,声音是她从没听过的柔和。   他说:“小茉,在这儿多住几天吧, 咱们一家人都在,也热闹热闹。”   江茉面无表情地嫌弃道:“这儿的床太硬,不是席梦思,被子也不是我喜欢的鹅绒被,住不习惯。”   江桃气得胸口起伏,她有什么资格这么挑剔?   想起自己在城里聂家都没过上这种睡席梦思和鹅绒被的好日子,凭什么江茉可以?!   想起自己生了孩子以后,就被聂士忠赶到杂物间那个小木板床上睡,白天除了做事就是带孩子,完全就是个不要钱的保姆!   现在城里的保姆还有二十块钱一月呢!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江桃心里的嫉妒和委屈就像滔天巨浪,拍得她的心一抽一抽的,可是却没人能看出她心里的苦。   江茉随口说完,就和齐晔走出家门,头也没回。   刘菊香反倒送了一口气,就像送走了瘟神似的,还用艾草在家门口甩了甩。   聂士忠,则一脸落寞失望地看着江茉的背影,好像能盯出一朵花来。   那眼神,爱而不得,深情似海,把江桃扎得心窝子疼。   她现在已经被磋磨得可以忍受聂士忠不爱自己,忽视自己,甚至对自己不耐烦。   可是……她绝对不能接受,不愿意看到聂士忠喜欢江茉!稀罕江茉!肖想江茉!   这像在无形地扇着她一个又一个巴掌,让她发现,她永远都比不上江茉……永远……   江桃越想越受不了,歇斯底里冲上去,她已经追不到江茉,就去抱住聂士忠的胳膊,“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当时娶的不是江茉?而是我?”   聂士忠嫌弃地看她一眼,甩开,沉声道:“既然你有自知之明,又干嘛要说出来,自取其辱?”   江桃脸色发白,那股难受痛苦的心情几乎快从嗓子眼里冲出来,她越来越疯狂,“聂士忠!你既然喜欢她那个狐狸精,当初又干嘛要碰我?”   “难道不是你故意勾.引我?”聂士忠钳住她的下巴,恶心地甩开,“你别发疯了,以前的账你要是想跟我算,那我就和你好好算!”   江桃忽然噤若寒蝉,她一个乡下人,没有工作,也没什么特长,她拿什么斗得过聂士忠呢?她又怎么和他算账?   她猛吸一口气,回过神来,连忙去拍拍被她吓哭的儿子。   聂士忠冷眼看她,转身回屋拎了行李,又出来。   江桃有些慌了,“你干什么?现在就走?说好了多住几天的!”   “你在这儿住吧。”聂士忠轻嗤一声,忽又转身,把儿子从江桃手里夺过来抱着,“儿子我先带走,反正跟着你也没什么用,你连母乳都没有。”   聂士忠高高在上的眼神,再一次践踏着江桃的心。   在他眼里,她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废物。   -   出了正月十五。   公社里果然发了通知,即将实行分田到户。   这下彻底让原本就暗流涌动的各个生产大队炸开了锅!   当张金财通知各户人家去打谷场集合的前一晚,几乎好多人都夜不能寐,思来想去也是关于分田地的这些事儿。   这可是关乎所有人身家性命的大事!   可能这一晚,只有江茉睡得香。   就连齐晔,也躺在他的沙发上,翻来覆去,想了好多好多。   关于明天分田还有长久以后的事情。   第二天。   江茉难得早起,和齐晔一块儿去了空荡荡的打谷场。   “江茉姐!这儿呢!”王春雨还没开学,也过来凑热闹,朝江茉招招手。   江茉走过去,王家两兄弟和王有根也都在,家里的女人也都过来凑热闹。   这么重要的事儿,几乎生产大队所有人都到齐了,不愿意错过一点风吹草动。   张金财看到这么多双眼睛直勾勾地望着自己,心理负担其实也挺大的。   分田到户是件好事,起码以后大伙儿都打理自己的田,干劲儿十足,再也不会出现磨洋工偷懒的现象。   可是,他心里又有些惴惴不安,以后不再进行集体劳动,大伙儿都各干各的,万事开头难,估计遇到的难事会一桩接着一桩。   起码现在他面临的第一个大难题就是怎么把这些田地包产到户,让家家户户都满意,能接受自己分到的田地,并且想尽办法把它种好,种出多多的粮食!   第二个嘛,也是马上要解决的,生产大队要向村民小组过渡了,他作为生产大队长,该怎么带着大伙儿过渡呢?   张金财望着乌压压的人群,心头的鼓槌越擂越快。   看到张金财发愣,底下的人也急了,忙问,“大队长,咱们这田地怎么分啊?”   公社并没有具体规定田地要怎么分,只说家家户户人均几亩地就成。   至于用什么法子,那都随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决定,只要生产大队的队员们都没有意见就成。   可众口难调,这“没有意见”其实就是最难的要求。   张金财踌躇了一阵,先说出他的初步想法,“大伙儿先静静,听我说一下啊。我和队管会的几个干部都商量了一下,打算呢,就按各家各户住的位置,先把就近的田地给你们分了。这样以后你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干起来,也方便多了,你们说是不是?”   “是!”   “不是!”   底下瞬间有了两种声音。   范大山他娘就是喊“不是”喊得最凶的那一个,“我家那门口那地哪种得了啊!一锄头下去,锄头都能给磕断咯!”   “……我反正种不了那地!那是要了我的老命啊!”   其他那些家附近的地不好的,也都跟着一块嚷嚷。   那些家门口土地肥沃的,当然不说话,悄悄乐着。   嘈杂喧哗了好半晌,张金财拿着大喇叭,也一直没插上话。   张金财放大喇叭的声音,扯着嗓子道:“好了好了!大伙儿别吵了!咱们少数服从多数,先投票!要是同意我今天这么个分法的人,先举手,我数数!”   蹭蹭蹭举起不少手。   张金财一个个地数,还不忘呵斥,“刘翠花!一人顶多举一个手!你这两只手都举起来干啥呢!”   “张大勇,小孩不准举手!你干嘛呢!把你幺儿的手放下来!”   张金财数了一遍,不到一半的人同意这个法子,还真是心累。   他叹了一口气,无奈道:“行了,大伙儿先散了吧,我和队管会的干部们再商量商量,明天老时间老地点,继续开会!”   幸好春耕还没到,耽误一天也不算什么。   张金财真是愁得头发掉了不少,都快薅秃了,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   -   第二天。   张金财又拿着他的大喇叭开始吆喝,“昨天我和干部们连夜把大伙儿的地分好了,你们先看看啊!”   他扯出一块布,上面画着生产大队所有的地,还标记了哪一块属于哪一家。   这下好,一目了然,矛盾也更多了起来。   底下瞬间炸开了锅。   “他家的地怎么那么大一块啊?!我家才这么点?”   “我才不要我家门口这块地,形状一点儿都不好,又浅得很,根本不好种!要翻耕呐!多费劲儿!”   “我分的那块地怎么那么远啊?我每天怎么浇水啊?”   “这地不行啊!我上回在这块地里摔掉了牙齿!这块地它克我!”   听着底下这五花八门的各种要求,张金财无奈地摇摇头,好不容易才等大伙儿声音小一点,连忙道:“你们先别急啊!先听我说啊!我知道咱们生产大队的地有些产量高,有些产量低,所以咱们是根据产量折算一下了公顷面积,再给大伙儿分的田地。原则是优先给大伙儿分离得近的田地,若是产粮低的,就面积大一些,所以出的粮食也还是一样的嘛,你们说是不是?”   反对的声音小了点,可范大山他娘还是站在头一个反对。   “折算也不成!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你就是给我一百亩那地,我也耕不动啊!还能出粮食?别除了我的命才是!”   同时也有人附和,“是啊,耕一亩好田多省事啊!要是那些产量低的田,再多给几亩有什么用?反而累得半死。”   但也有人反对,“那也不能这么说,好好打理的话,土地的产粮还是可以提升的嘛!”   “……那既然你喜欢,你就去要产粮低的田,多要几亩呗!把好田留给咱们就好。”   “……你!”   底下又吵得不可开交,张金财揉着眉心,烦得要命。   这是真闹挺啊,他正胸闷气短,忽然看到角落里正在看热闹的江茉,顿时眼光一亮。   他怎么把这位给忘了?!这位是知识!是力量啊!   张金财也不管闹哄哄的那一堆人了,连忙走到江茉身边,小声问她,“江茉啊,你说说,咱们这分田到底有没有什么好法子啊。”   江茉支着下巴,没想到张金财居然也来问她这个。   她掀掀眼皮,懒洋洋道:“有啊。”   张金财立马直起身子,“真有?你快教教我吧,我这真是落雨收稻草,手忙脚乱啊!”   江茉笑笑,“很简单的啊,交给老天爷决定不就行了?他们现在要是不满意,就可以怪大队长您,但如果是老天爷做的决定,他们还能怪谁去?”   “老天爷?”张金财一愣,瞬间反应过来,“是啊!可以让他们抽签啊!”   他也真是急糊涂了,这么简单的法子,他之前居然没想到!   走了两步,他又想到,“可要是有人抽到离家很远的田地怎么办?浇水浇不过来的呀。”   “允许他们私下交换不就成了?”江茉眨眨眼,“只要双方都愿意就成啊。”   让大伙儿私底下商量,总比这么一大堆人闹哄哄的你一句我一句,好半天都掰扯不清楚要好得多。   张金财一拍大腿,咬咬牙道:“行!那就这么办!”   要是抽到的还不满意,那他们只能怪自个儿了!   -   和江茉商量完,张金财让大伙儿都散了,他带着队管会的干部们,又折腾了一个通宵。   第三天。   老时间老地点,还是继续集合,继续讨论。   张金财扯出昨天那块布,上面依然画满了生产大队的土地,但这回却不是写了各人的名字,而是成了折算后人均平分的一块块土地。   有的大有的小,但都写上了号码,一共三百多个,正好是西宁生产大队的人数。   张金财开口道:“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上来抽签,抽到哪块地,哪块地就是你的!我再说一下啊,每家每户有几个人头,就可以抽几次!”   他这一说,那些家里人口多的人家喜洋洋的,因为家里的小孩也都算上了。   早知道要分田到户,就应该牟足了劲儿多生几个!这样还能多分几片地呢!   因此,江茉感受到了不少投在她身上的怜悯的目光。   可能在这种时候,家里人口少就很吃亏吧,大伙儿看她和齐晔就两个人,除了生产大队里的一个光棍只能抽一次,就还有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只能抽两次。   不过,那些目光也只是转瞬即逝,现在都没什么心思关注其他人家。   大伙儿的视线都紧紧锁在那块布上,写着36、37的那两片连着的地。   谁都知道,那是整个生产大队最好最肥沃的两块地,简直随便撒点儿种子在上头都能种出好多粮食的。   抽了好几轮了,有一户人家有十几口人,抽了十几次,都没抽到那块地!   那么好的地,究竟谁有那么好运,能抽到呢?   都在默默祈祷着…… 第53章 第 53 章 【1更】最好的田,最坏……   这回抽地是按去年一整年的人均工分高低, 每家每户依次上去抽的。   因为齐晔上半年没干活,一直在盖新房子,所以他们家的人均工分并不靠前。   即便是这样, 他和江茉的人均工分还是在生产大队里排名算中前的。   之前的那些人,每抽一次,大伙儿的心也就跟着抽动一下。   有人抽到差一点的田,其他人就暗自高兴, 毕竟那些差田被抽走了,他们就能抽到更好的田。   要是有人抽到那些肥沃的田地,其他人就很明显的唉声叹气。又一块好田被抽走了, 真可惜。   不过还好, 最振奋人心的那两块最好的田还在!   大伙儿使劲搓着手,都在悄悄祈祷, 希望能抽到最好的那两块地。   不知道多少双眼睛黏在长布上的那两块地上, 36、37、36、37……不停心里默念。   很快, 张金财念到了齐晔的名字。   “齐晔,你家谁来抽?”   齐晔看向江茉,江茉却漫不经心道:“你去吧。”   众人觉得江茉真是懒到家了, 能使唤齐晔做的事,她从来不含糊。   抽个号码难道还累着她了?   不过,这些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 这会儿大家关心的还是齐晔能抽到什么田,不会把那两块好田给抽走吧?   众目睽睽之下, 齐晔抿唇伸手进编织袋里,抽出一个小纸团。   江茉能看出他有点儿紧张,脖间青筋微露,喉结滚动。   他把小纸团交给张金财打开。   张金财一看, 洪声念道:“齐晔抽中37号地!还有一次机会!”   这话说得底下人都沸腾起来。   齐晔运气这么好啊!好田被抽走一块,除了齐晔和江茉高兴,还有好兄弟好姐妹替她们开心,其他人当然是羡慕嫉妒恨种种情绪都有。   “齐晔,继续。”张金财又发了话,齐晔又将手伸进去再抽。   齐晔一伸手,拿出一个纸团,再次递给张金财。   这回大伙儿倒是没那么紧张了,也不怎么在意,都抽中一块好田了,不可能再抽中另一块最好的田吧?   正都这样想着,忽然听到张金财念道:“齐晔抽中36号地!”   众人:???   这是什么运气啊???   三百多块地呢!怎么他就抽到了最好的两块!!这是拜了哪路神仙才交上的好运啊!   众人心里又羡慕又酸溜溜的,忽然想到什么,齐刷刷看向江茉。   江茉正好整以暇看着热闹呢,大家扭头看向她的目光,就很突然。   ……我真不是神仙啊,齐晔抽到好田那是他的首富光环发作了好吗?   连块好田都没有,他还怎么赚第一桶金啊!   …你们别用这个眼光看我啊!我也不是哪路神仙的亲戚啊!封建迷信要不得!   齐晔抽到好田真和我没关系!你们别过来蹭我啊!   江茉受不了了,连齐晔分享喜悦的眼神都顾不上接收,拔腿就逃离了打谷场。   大伙儿看她都像看锦鲤似的,可她真不是。   她只是平平无奇爱躺平的对照组炮灰罢了!   算了,懒得解释了,反正解释了他们也不会信。   溜了溜了。   -   齐晔抽到这两块好田,不知道羡煞了多少人。   好多人都想来找他换,但他不傻,当然不会同意。   而且这两块地离他家也不远,浇水施肥都很方便。   唯独有一点不好的就是这两块地离他叔婶家很近。   晦气。齐晔皱起眉,心中浮现出最近和江茉新学的这个词。   等到打谷场上的抽地结束,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有人早就看上了别人家的地,等张金财宣布如果不满意的私下调换好,再找生产大队打报告时,大伙儿马上就三三两两聚到了一块,你来我往,聊得唾沫星子横飞。   有些人拿到的地产量差不多,位置也离对方家更近,也就顺手换了。   也有人就想种自家门口的地,宁愿拿两块地去换自己门前的。   也有人对自己有信心,愿意用产量高面积小的地去换面积大产量低的地,他相信自个儿的努力能把产量提起来。   但总归齐晔那两块地,是产量最好最肥沃的田地,他迫切想要赚钱养家,快点儿让江茉过上好日子。   所以他没时间再去慢慢打理一块块地,让它慢慢变得肥沃。   一路上,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人。   齐晔回家前,想去看看今天自己抽到的两块地,规划一下,很快就能忙起来了。   谁知,还没到自家分到的那两块地,就看到王红芬和齐振华满脸堆笑地站在小路旁等着他。   齐晔皱皱眉,又心道:真晦气!   可这条路是去他那两块地的必经之路。   齐晔想了想,决定回家一趟再来。   哪知道王红芬和齐振华更不要脸地追了上来。   “小晔,怎么见了叔叔婶婶掉头就走啊?都是一家人,别这样。”   “小晔,你都好久没回家吃饭了是不是?今天婶婶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玉米糕,回家吃两口?”   齐晔顿住,眼神冰冷地看着王红芬,“我不喜欢吃玉米糕,齐杰才喜欢。”   王红芬愣住,脸上出现一瞬间的尴尬,又瞬间转换成笑容,“你还真是疼齐杰呢,对他喜欢吃什么都记得这么清楚。真好,齐杰有你这样的哥哥真好!”   “是啊,我齐振华有你这样的侄子,也是真觉得骄傲啊!你说说你,就算给块最干巴的田给你,不出几年,你也能种出最多最好的粮食!是不是?”   “婶婶知道你肯定能行!”   “所以叔叔婶婶想跟你把地换了,你说行不?我们三块地!换你两块!你也不亏是不是?”   呵。齐晔眉目冷淡,只闷声往家里走。   三块几乎是最差的地,想换他那么好的两块地,他们怎么不去做春秋大梦呢?   齐晔忍不住又用江茉的语气在心里嘲讽起来。   他走,王红芬和齐振华还在后头追着说。   “小晔,你弟弟齐杰他现在也没上学了,再过几年就得娶媳妇儿了,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也得为他准备准备,多种出点粮食多攒点钱,你说是不是?”   “你也不忍心看到齐杰娶不上媳妇吧?”   “当初你那媳妇也是我们给你娶回来的呢!你可别娶了媳妇就忘了咱啊!”   齐晔停下来,冷声道:“你们是千层鞋底做的腮帮子吗?”   他这么冷不丁来一句,没头没脑的,王红芬和齐振华愣在原地反应了好一会儿。   等到齐晔走远,他们才明白过来,齐晔这是在说他们脸皮厚啊!   想到刚刚齐晔那语气,怎么越来越有江茉的影子了?   再一想到江茉,两人就犯怵,抬起脚落下,纠结得很,这还追不追啊?   “追!”齐振华眼看着齐晔快走得没影了,一狠心一咬牙,“上回进城摆摊,咱们家亏得一穷二白的,现在真是一点积蓄都没有了!那三块干巴巴的地得种多久才能出又好又多的粮食啊?”   “对!咱们还是得去!大不了不要这张老脸了!”王红芬附和着,和齐振华两人又急匆匆追上去。   齐晔走得快,追上齐晔的时候,已经看到齐晔家的院子了。   齐振华和王红芬一看到那院子,想起江茉,心里就更发怵。   但还是硬着头皮拦住齐晔,还没开口,后头就传来一道娇软脆亮的声音。   “齐晔,你在那和谁说话呢?”江茉忽然从房子里走出来,站在院子里的小露台那儿。   王红芬和齐振华同时后背一僵。   还没说话,齐晔就已经说出来了,“他们想和我们换地,用三块最差的,换我们两块最好的。”   江茉要笑不笑地看过来。   王红芬僵着脸皮忙殷勤地笑,“茉啊,咱们都是一家人,你说齐杰娶媳妇儿的事,你们是不是也得出出力啊?”   “当初齐晔娶你当媳妇儿,我和你婶婶可是出了不少力的!”齐振华声线也有点弱,但还是附和着出了声,满脸堆笑。   江茉也笑,笑意不达眼底,漂亮的唇角全是嘲讽的讥笑。   “是吗?那我和齐晔真得感谢你们在我们结婚时出的大力了?”   “是要感谢你们没出一分钱彩礼?感谢你们任何仪式都没准备?感谢你们家里连个喜宴都没有摆?还是要感谢你们让齐晔两手空空两条腿来接亲?”   “哦,对了,还得感谢你们在我和齐晔结婚的时候去镇上走亲戚了是吧?给我和齐晔制造了多好的二人世界的机会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被江茉说得哑口无言。   早就知道江茉厉害,刚刚就不该追上来,碰到她这伶牙俐齿的一张嘴,还能怎样!   江茉还在劈头盖脸发泄怒气值,“你俩真是苍蝇包网子,蚂蚁戴谷壳,蛤.蟆带笼头,门板上画个鼻子,好大的芝麻脸儿!”   被江茉这变着法拐弯抹角地骂他们不要脸,王红芬和齐振华都被骂懵了。   最后闷声不吭夹着尾巴灰溜溜离开。   在江茉这儿吃了这么多亏,王红芬和齐振华都知道,不要招惹江茉,她骂你你就听着,不要试图还嘴,不然只会更惨!   不过,两人还是不甘心,脸皮也厚,接连好几天都往江茉这儿跑。   又是给她送好吃的,又是嘘寒问暖,百般讨好。   江茉也没给过他们好脸色瞧,他们来一趟就把他们骂回去一趟。   她变着法子不带脏字骂人都从来不带重样儿的。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是彻底被骂得没了脾气,每天安慰自己习惯就好。   直到齐晔开始播种,他们才意识到没戏了,换地是不可能换的。   可齐晔在这时候,却干了一件石破天惊的大事! 第54章 第 54 章 【2.5更】新的起步……   要说最近生产大队, 哦不,马上就要改成西丰村了。   总之最近大伙儿茶余饭后,最喜欢议论的事儿, 就是齐晔拿的这两块地。   那真真是最好的地啊!土地肥沃,土质疏松。   即便过了好几天,大家想起那天没有抽到这两块田的场景,想起齐晔抽到时张金财洪声念出来的时候, 仍然免不了遗憾、羡慕,总要在饭桌上,田野间, 说道一番。   不过自打分田到户以后, 大伙儿的积极性确实空前高涨。   地里种出来多少粮食除了要上交的那一部分,其余都是自己的。   多劳多得!那些企图偷懒、脱尖, 指望着平均分配的社员们, 也只能扛起锄头, 埋头苦干。   有人甚至不分昼夜,要不是天儿还冷,估摸着都想带床被子就睡在田里了。   这时候, 齐晔也忙活得很。   他忙着趁天气还没回暖的时候,翻松土地,把那些越冬的害虫, 还有病菌孢子,都扼杀在摇篮里。   除了这些, 他还每晚抱着书去知青站。   还是去学知识的,却不是找的秦海,而是另一个几乎可以被成为农业专家的知青,趁这位知青马上就要回城了, 齐晔竭尽全力在这位知青临走前吸收着他的知识。   他还带了一个小本子,专门用来做笔记,重点向他讨教辣椒的种植技术。   是的,辣椒。   齐晔打算在他两块上好的土地里,全种上辣椒。   为什么呢?   因为江茉。   江茉是个无辣不欢的主儿,前不久,因为家里的辣椒没了,她吃了两顿清淡的饮食,连饭都吃不下了,甚至委屈得差点哭了。   齐晔问了左邻右舍,都没辣椒,他只好去镇上买。   谁知镇上也没有辣椒卖,他跑去县城只买到小半斤晒干的辣椒,特别贵,而且还很难吃。   齐晔看着江茉不高兴,他心里也皱巴巴的,难受得不像话。   索性把地里都种上辣椒,到时候丰收了,吃上一整年也不会再断了家里的辣椒!   说干就干,齐晔当时就在县城里买了一本关于辣椒种植技术的书,他现在文化水平已经差不多相当于高中毕业,所以这种晦涩难懂的专业书也能看懂。   再说,他还可以请教知青,这么好的资源,不能白白浪费。   想到镇上肯定还有不少爱吃辣椒的人,到时候他的辣椒除了自己吃,肯定还有很大的市场,齐晔就信心满满。   还没开始种,齐晔要种辣椒的事儿,就传开了。   大伙儿又惊又心疼,纷纷惋惜。   “齐晔他脑子是不是有毛病?这么好的地,他不种粮食,种什么辣椒?”   “江茉怎么那么金贵啊?就因为她喜欢吃辣的,齐晔就要把地里都种上辣椒?他家那后院菜园子那么大,难道辣椒不够吃?”   “真是白白糟蹋了那两块好地!当时让我抽到多好啊!现在齐晔要拿他来种辣椒……唉……”   “别说了,就等着大队长去把齐晔骂个狗血淋头吧!”   “……”   对于齐晔种辣椒的事儿,大家茶余饭后议论得沸沸扬扬。   都不看好,并且嫌弃,觉得齐晔真是不懂珍惜,运气这么好,就开始作践这两块地。   张金财听到这消息,也是一头雾水地过来找齐晔。   这会儿齐晔刚照着书上和知青教他的,把地整好。   辣椒喜欢排灌方便的深耕地块,还得透气爽水,他光是整地就废了不少功夫。   张金财看到他这么认真的样子,摇摇头,沉声道:“齐晔,你说你把这些心思用来种粮食多好?你力气大,又有本事,这块地又这么好,要是种粮食,那肯定是咱们十里八项产量最高的两块地啊!”   他同样有些惋惜,颇有些心疼地看着齐晔。   齐晔抿起唇,眸子黑沉沉的,“我就想种辣椒。”   张金财叹气,“你这孩子,就是太倔了。种辣椒有什么好的啊,你种这么多辣椒,哪能自个儿吃得完,就是拿去镇上卖,也卖不了那么多呀。”   齐晔垂眸,不说话。   他相信有办法,而且在所有人都对他冷嘲热讽的时候,江茉却说,让他只管放心大胆的种。   只要种出来了,就不用愁别的。   一直以来,江茉的话就是齐晔的强心针,镇定剂,只要江茉说了的,他都会无条件的相信并且坚持下去。   这次也是。   -   张金财无奈地走了,他知道他劝不动齐晔。   反正到时候如果交不上粮食,齐晔还是可以用他的辣椒按价值上交给公社里。   只是他这么多辣椒吃不完怎么办,没人买怎么办,那就是张金财操心也没用的了。   而齐晔也继续忙着选种。   要种什么品种的辣椒很重要,他把后院菜园子里他种的那些自留种都拿了出来,这是他自己亲手培育的,很放心。   除此之外,这么大两块田,他还打算多种些不同的品种。   有空的时候,他又跑了一趟县城,因为这是去办事的,所以他没有带江茉,怕她太累。   他在集市上泡了整整一天,精挑细选,精打细算地选了不同品种的辣椒苗各五十组。   有朝天椒、灯笼椒、大红椒、大青椒等等……   背着这些苗种回家,第二天齐晔就开始育苗。   苗床是他早就选好了的,就在后院育苗,背北向南,干燥爽水,而且那地块之前都是种小白菜的,没有种植过茄子、土豆、西红柿这些,所以最适合用来育辣椒苗。   把床土充分浇湿,再整细,整平,就可以播种了。   齐晔把买来的苗种全播下去,再用拌了老糠灰的细土把种子盖起来,盖了两个手指甲盖的厚度,又开始浇水。   等收水后,再盖上地膜,用到膝盖高度的竹片儿围成了小块的拱架。   最后,又覆了一层塑料薄膜,两边都用砖压着,北边用泥土压实,既能随时揭开通风换气,也能防那呼啸的北风。   齐晔本就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江茉喜欢看着他育苗。   那健壮的腰杆弯下去,肌肉线条勾勒出赏心悦目的弧度,她也就忍不住趴在落地窗上,一直瞧着他。   齐晔干起活来,倒是注意不到江茉在看他。   就像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一门心思种辣椒的行为,在整个西丰村乃至整个公社都掀起了不小的风波。   大伙儿都不理解,放着那么好的两块地,不种粮食种辣椒,难道辣椒能当饭吃?   也有一小部分在揣度,难道这次又是江茉指点齐晔这么干的?   说实话,江茉还真没说。   她只是馋了,想吃辣椒了,可是吃不到重口味的菜,嘴里都快淡出鸟了,所以才委屈得想哭而已。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只是随便委屈了一下,齐晔就已经暗暗下定决定,要把田里都种上辣椒!   江茉正在莫名其妙中,却有人开始揣度起来。   王有根叼着旱烟,思虑良久,终于有了决定,起身狠狠道:“咱们也种辣椒!咱们不是有那么多块地吗?拿出两块地,也种辣椒!”   王家两兄弟虽然和齐晔关系好,但都没他爹这决断。   王有根的决定,让王家一大家子人的心都七上八下的,种两块地的辣椒啊,万一……万一……   “没有万一!”王有根斩钉截铁,拔出旱烟杆,又回到屋子里,拿起两炷香,对着他爹娘的牌位拜了拜,虔诚得很。   -   另一边,宋秋家里,对于田地里种什么,她却是没有话语权的。   范大山老老实实拉着牛耕着地,她则负责扶着犁。   而她的婆婆,则扶着腰,坐在田垄上说着闲话,“唉……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如今儿子长大了,也娶媳妇儿了,我这当娘也该享享清福了!”   “秋啊,你是个好姑娘,诶,那犁好好扶着!别歪了!”范大山她娘一边盯梢,一边说,“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得再勤快点儿!大山老实,只埋头干活儿,累了苦了他也不说,你当媳妇儿的要多体贴他,多替他分担分担。”   “还有啊,娘还盼着你快点给娘生个孙子呢!现在国家这政策好啊,咱们自个儿的田自己耕,种出来的粮食自个儿吃!以后等你生了孩子,娘就在家给你们带孩子,你们出来耕地干活养孩子也有劲儿啊是不是?”   “不过娘还是提醒你一句啊,闲着没事别往外跑,你说你和那个江茉交好干嘛?她简直邪门得很!”   “以前的事就不说了,你就说说这回,齐晔那傻小子,那么好的两块地,他居然全用来种辣椒?你说他不是被江茉那狐狸精迷了心窍的话,还能是中了什么邪?才浪费这么一块好地?”   “你还是得离江茉远一点。”   宋秋埋头,扶着犁的手指悄悄攥紧,抿唇没说话。   范大山他娘又扭头道:“大山啊,你也要注意着,别学齐晔啊,为了一个女人冲昏了头。别看齐晔长得俊,身板那么硬,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哪能像他那样。”   范大山耕地的脚步顿了顿,抬头瓮声瓮气地应道:“我知道了娘。”   宋秋背对着婆婆,狠狠瞪了范大山一眼。   范大山又心虚地低下头,老老实实耕地去了。   -   齐家,王红芬和齐振华也纳闷着。   “齐晔什么毛病啊?他现在也不傻啊,干嘛要在那么好的地里种辣椒。”   “又被那狐狸精冲昏了头呗。”王红芬自打热脸贴了江茉的冷屁股,就一直愤愤不平,小声念叨着,“还说那江茉是什么仙女下凡?我看她就是修成了人形的狐狸精!你说说她是不是?长那么漂亮,就不像人,就像狐狸精!惯会给齐晔那傻小子灌迷魂汤,瞧瞧把他迷成了什么样!”   齐振华也心有余悸,越想越觉得王红芬说得对,“江茉她……不会真是狐狸精吧?”   “你管她是不是呢?”王红芬翻个白眼,“反正我算是想明白了,这脸皮也撕破了,咱们以后别想在她那讨着什么好了,也别再对她卖什么好了!白费力气!就当咱们没有这个亲戚!”   齐振华重重点头,又愣了愣,想道:“那咱们那地,要不也种点儿辣椒?”   他还记得上回跟着江茉拿小鸡而得了好处,一直放在心上,总觉得江茉和齐晔做什么都有道理,都能跟着有好事。   王红芬却不屑地轻哼一声,但想到什么,也收敛了那副不屑的神情,反而郑重道:“咱们再瞧瞧,反正先耕地,是种粮食还是种辣椒嘛,可以再等等看。”   齐振华觉得有道理,“咱们也只有三块地,要仔细着种,可不能学齐晔,这么咋咋呼呼就开始种辣椒,白糟蹋那么好的地,要不怎么说他年轻呢?这孩子就是想一出是一出!要是当时跟咱们把地换了多好,那种干巴巴的地,随他怎么折腾啊。”   齐振华想起这事,又是一阵扼腕叹息,长吁短叹。   -   而齐晔这边,还在小心翼翼护理着他的种子,等着它们发芽。   他也没想到,王有根家会跟着他种辣椒。   而且王有根可是不懂种植辣椒的,没有齐晔的书,更没跟着齐晔去知青站学习种辣椒的知识。   所以辣椒才刚发了芽,齐晔还在家里一个个仔细观察着新长出的辣椒幼苗时,就看到王有根带着他的两个儿子急吼吼地跑过来,一脸绝望地说道:“齐晔!完了!完了啊!我们花了五十块钱的辣椒种,这苗长出来全不行了啊!全倒了!”   齐晔眼皮子一跳,王春分和王春华两兄弟就一左一右架着他,像求大神似的,“快!你快帮我们看看去!”新的 第55章 第 55 章 【3.5更】一整晚……   齐晔不知道王有根他们也种了辣椒, 但听他们说辣椒苗倒了一大片,他也着急,和江茉打了声招呼, 就跟着王有根去他们的苗床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王有根他们家这些辣椒苗,不就是他育苗时千防万防的猝倒病吗?   这些刚长出一两片叶子的辣椒苗七倒八歪地躺在苗床上,靠近地面的茎叶根基处, 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病斑,微黄,凹陷, 完全就是猝倒病的症状。   齐晔皱起眉, 试图提起一株歪倒的辣椒苗,可还没有用力, 那苗就从病斑处齐齐断开。   “……”齐晔打量着王有根家的苗床, 半晌后, 才沉声道:“你们播种太密了,而且这块苗床地势太低,排水不好, 保温也不够。”   王有根皱起眉,他以前只在家里的自留地种过一点儿辣椒,就够偶尔一家人吃几顿的。   他当时还觉得辣椒挺好种的呢, 没想到这么多讲究。   王春分和王春华也不想这五十块钱买的种子做的准备都白白打了水漂,忙问:“齐晔, 这还有救吗?”   齐晔点点头。   刚刚王有根他们说幼苗全倒了的说法,是比较夸张的。   其实也没倒下太多,顶多五分之一的幼苗,还是可以抢救一下。   防治这个病, 要从播种前就开始,得把种子在温和的阳光下晒一两个小时,杀杀毒。   不过,现在明显已经来不及了。   齐晔皱眉道:“咱们先把这些病苗以及它周围的土壤都铲除干净,放在篓里,找时间再带去山里深埋了,别再让这些好苗染上。”   王有根父子仨连忙点头,生怕错过齐晔的一个字。   “以后阴雨天也不要再浇水,如果是大晴天,也要等到中午再浇水。”齐晔又道,“切记,不要大水漫灌。”   “最近这段时间也不要再施肥,尿素含氮太多,会让幼苗的茎叶变得细软,反而容易倒下。如果你们还有闲钱,可以去镇上的农机站买一些水溶性的肥料。”   “还有,这些长得不好的弱苗也不要心疼,只管拔了。”齐晔弯腰拔了几株拥挤在一块的辣椒幼苗,眉眼淡淡的,却心疼得王有根的心有点儿小抽抽。   “最后,一定要记得常通风透光。”齐晔直起身子,说完这些,挽起袖口道,“动手吧。”   王有根父子仨再次狠狠点头,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不眨地看着齐晔,彻底因为齐晔而愣住。   听齐晔说着这些,他们感觉齐晔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有仿佛一瞬间有了江茉的那种气质了!   脑海里不约而同想起江茉经常说的那句话“知识就是力量”!   这会儿齐晔逆光站着,浑身像是镀满了知识的光辉。   -   齐晔帮王有根家处理完这些事,就赶忙回家照顾他的那些辣椒幼苗了。   他做事,向来认真。   只要自个儿决定了的事,那更是会付出全部心力来做好。   除了每天去分的那两块田地里施肥耕翻一小片的工作量外,齐晔每天做得最多的事,就是一天去盯八十遍他的这些幼苗。   这天吃饭的时候,齐晔又忍不住看向窗外的苗床,似乎在眺望什么。   江茉忍不住撅起嘴敲敲碗,“齐晔,到底是这些辣椒重要还是我重要啊?”   清脆的声响把齐晔的视线拉回来,他黑眸微颤,垂下,喉结滚动,却说不出“你最重要”这样的好听话,自然他也没说过种这些辣椒都是因为想让江茉一年四季都有辣椒吃。   江茉只以为这是原小说剧情,齐晔就是要靠种植辣椒发掘他的第一桶金。   所以她一直都在鼓励他。   但看到齐晔这榆木疙瘩半天憋不出一个字的样子,她又掀掀眼皮,抬起桌子底下的脚,踩在他的脚上,故意欺负他。   这时候,忽然院子外头有人在喊齐晔的名字。   齐晔如蒙大赦,红着耳尖,连忙跑去开门。   是王有根父子仨来道谢了!   他们提了一箩筐的菜,竹筐边沿还搭着一斤猪肉!   因为高兴,他们这会儿也没看到齐晔那点儿异样,一个个喜笑颜开地说道:“齐晔!我们那幼苗没有再犯病了!都长得好好的呢!”   “是啊齐晔!多亏了你啊!”   江茉也从房子里出来,家里来了客人,她总要出来见见。   “王叔,王大哥,王二哥,去家里坐坐啊?”江茉笑着邀请。   王有根却摆手道:“不坐了不坐了,我们还赶着回去吃饭呢!江茉啊!你是这个!”   他对江茉竖起大拇指,“多亏了你常常在齐晔耳边念叨知识的力量,他才去知青站学文化的吧?你是没瞧见他现在对种辣椒多在行啊!好啊!是真好!你这孩子太有远见了!齐晔娶了你,真是他的福气!”   明明是齐晔帮的王有根。   但王有根愣是夸齐晔一句,就要夸江茉十句!   夸起来滔滔不绝,两个儿子拉扯了他好多下,他还一边夸着江茉一边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江茉也笑着看他们离开的背影,扭头道:“王叔还挺可爱的,你说是不是?”   齐晔后背一僵,忽然想起这个词,“可爱”,她之前也用来形容过他。   当时他还特意找秦海借了词典翻,看到词义是“令人喜爱的”后,开心得一整晚都没睡着。   然而其实……他和王叔在她心里,是一样的?   -   今年的春天有些奇怪。   明明应该一天比一天暖,可不知为何,却遭遇了断崖式的降温。   家里的彩电可以收听天气预报,齐晔听到电视里在说什么“冷空气过境”时,心里也仿佛被那寒风吹得呼呼的,拔凉拔凉。   辣椒幼苗是最不抗寒的植株,若是苗床温度过低,可能会出现僵苗、沤根的情况出现,那样的话,幼苗就再也不会长大,而且会渐渐发黄枯萎。   相反,乡亲们种的粮食就没这么娇弱金贵,已经开始春耕,大伙儿都忙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   尤其是分田到户之后,积极性空前高涨,都想着多种出几公斤粮食,就都能收进自己的裤腰带里,所以那个卖力呀。   王红芬和齐振华最近一直在偷偷观察着。   想方设法探听偷看王有根家的辣椒幼苗长得怎么样了。   他们可知道,王有根是跟着齐晔种辣椒的,王有根的怎样,齐晔的就怎样,王有根的能挣钱,齐晔的就能挣钱。   不过最近看着王有根那个苦瓜脸呀,王红芬和齐振华心里真是特别解气。   这晚,两人躺在炕上又开始幸灾乐祸起来。   “你说说,王有根这回是不是要气死了?五十块钱买了那么多辣椒种子,好不容易发了苗,这回怕是要冻死了!”   “是啊,最近这天怎么那么冷呢?”齐振华把脚往王红芬的裤脚里伸,“你说说齐晔那辣椒苗,咋样了?”   “肯定也都快冻死了呗,这天儿这么冷,就是咱们也不抗冻啊。”王红芬也不吃亏,把手直往齐振华咯吱窝里插,冷笑道,“那姓王的,自从他女儿成了大学生了,就成天跟鸭子逛大街似的!我看就得让他吃吃亏!搓搓他的锐气!”   “也让齐晔狠狠栽一个跟头!后悔死他!”齐振华也在想,“谁让他不认我们的?到时候咱们粮食大丰收!就让他后悔去吧!糟蹋那么好的田,不和咱们换,他迟早要遭报应的!”   “对!”王红芬也啐了一口,自从她下定决心不种辣椒而是跟着大伙儿一块种粮食后,就天天盼着齐晔倒霉,盼着齐晔种不出辣椒,盼着齐晔和江茉哭天抹泪回过头来求他们!   -   然而在她们想象中以为会手忙脚乱欲哭无泪的齐晔,这会儿还在熬夜翻书。   自从西丰生产大队改成西丰村之后,知青站也撤了。   秦海,还有教他种辣椒的知青,都回了城里。   但前段日子他认真摘抄的笔记,还有他买到的辣椒种植技术的小册子,都会是他最重要的财富。   是江茉说过的,知识财富。   齐晔熬夜翻书到深夜,却还是没有从他的知识财富里面找到可以应对的办法。   他有点儿心烦意乱,长叹一口气,走出书房。   因为书房和卧室的门是对着的,他意外地发现江茉居然没关卧室门。   也不知道她睡了没有。   他脚步放得更轻,走进卧室,去柜子里翻找他的被子,打算拿去客厅睡。   是的,这么久了,他还一直睡在客厅。   江茉不提,他就老老实实睡沙发,真是笨到家了。   江茉睁开眼,使劲儿砸了一个枕头过去。   软软砸中他的后背,她清脆且带着一点怒气的声音响起,“齐晔!你吵醒我了!”   齐晔发誓,他绝对没有发出一点儿动静!绝对!   但江茉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他认命地回过头,低眸道歉,“对不起,我——”   “要惩罚你。”江茉骄纵的尾音挑起。   “我认罚。”齐晔飞快回答。   “那你过来。”江茉拍拍身边。   齐晔老老实实走过去,坐下。   “你的声音很好听。”江茉忽然说。   齐晔听到她夸他,脸上立马火辣辣地烧起来,像抹了辣椒那样。   “你给我念书听。”江茉拱了拱被窝,重新躺下,背对着他,还是生气的姿势,哄不好的那种!   齐晔手足无措,想开灯,又怕光线刺了她的眼睛,影响她睡觉。   想哄她,那更不可能,舌头就像打了结,只要和她有关,那结就会再打上十万八千个。   齐晔深吸一口气,他念什么呢?   没多久,江茉气呼呼的声音又响起,“齐晔,你怎么回事?你是不是不想给我念?你彻底不爱我了吗?后悔娶我了吗?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吗?”   这劈头盖脸的五连问,差点儿要了齐晔的命。   他哪还敢胡思乱想,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眼前是一片黑暗,但他低沉又紧张的声音在身后漫开,每一个语气,每一个颤音都透露着他对她的在意。   江茉的半张脸藏在被窝里,偷偷的笑,却又克制住声音里的笑意,依旧骄纵生气地轻哼道:“那你还不快念?”   “好,我念。”齐晔下意识地念道,“辣椒,木兰纲、茄科、属一年或有限多年生草本植物。茎近无毛或微生柔毛,分枝稍之字形折曲。叶互生,枝顶端节不伸长而成双生或簇生状……”   他最近看辣椒种植技术手册看得太多,竟是已经可以流畅的从第一页背下来。   江茉在被窝里翻了个白眼。   ……这个大傻子,他是种辣椒种得走火入魔了吧?   果然,她还没有辣椒重要。   -   江茉委屈屈地睡着了,连话都懒得再和齐晔说。   她没说停,齐晔就一直背,居然背了一整晚。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屋内也迎来了清晨的一缕亮光。   不知道齐晔是看到了这抹光,还是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更可能是反复的背诵让他大彻大悟!   他突然就从这本大众化的辣椒种植手册里,酝酿出了低温防护的好法子!   激动的鼓点在心里狂敲,齐晔连忙放轻手脚起来,洗漱过后,他连忙去王有根家。   这几天,王有根父子仨也为这事愁得眉头间的褶子都多了几道。   一听说齐晔有了法子,立刻振作起来。   王春分高兴得不得了,捶着齐晔的胸膛,“齐晔你这小子真行啊!走!咱们现在干什么,都听你的!”   王春华也特别好奇,“齐晔你怎么想到这些法子的啊?你越来越聪明了啊你这小子!”   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小声道:“这都要感谢我媳妇儿。”   王有根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叼着旱烟,呼出一个白白的烟圈。   果然,什么都离不开江茉啊! 第56章 第 56 章 【1更】江桃被打……   齐晔和王有根父子仨商量过后, 就兵分几路。   王有根去农机站,买些精肥回来,虽然又要花一笔钱, 但为了保住这些弱小的辣椒幼苗,也只能安慰自己,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王春分去想办法收集秸秆和麻袋,都带回来, 覆盖在苗床的薄膜上,为辣椒幼苗防风保温,免得它们进一步受冻。   王春华则被齐晔安排去整些草木灰回来。   如果苗床湿度太大, 就必须把土壤铺上草木灰, 吸掉那些水分,不然的话, 辣椒幼苗的根肯定会被沤烂!   齐晔反复叮嘱他们, “这段日子, 能不浇水就别浇水。”   王有根和两个儿子连忙点头。   他们为了护着这两亩地的辣椒幼苗,真是忙得焦头烂额。   但王家人口多,还有好几块地呢, 那些地是用来种粮食的。   春耕的时候,田地挨着一块儿,大家当然免不了又要说闲话。   尤其是刘翠花她家分到的田, 就在王有根他们旁边。   每天看到王有根和两个儿子拉着牛犁地,自然又要说起他们种辣椒的事, “王有根,你看你家这块地,硬成这样,牛耕起来都费劲儿呢!你怎么把家里最好的两块地拿去种辣椒啊?你这地种粮食, 种不出多少啊。”   王有根头也不抬,无所谓道:“够我们全家人吃,够上交公粮就行。”   刘翠花翘翘唇角,嫌弃道:“也不知道你这老头子一把年纪中了什么邪,人家齐晔是为了媳妇儿疯,你也跟着他疯啊,种这么多辣椒,谁吃啊,你你就是卖,也卖不了这么多就全烂掉了呀。”   王有根不搭理,刘翠花絮絮叨叨一阵,也自讨没趣,耕自己的地去了。   齐晔则还每天在家,精心搭理着自己的那两块苗床。   有了秸秆、麻袋、草木灰这些多重的防护,辣椒幼苗总算没有那么脆弱,可以勉强抵御住断崖式的降温。   但也存在小部分的辣椒幼苗存在僵苗现象。   齐晔也从那天晚上的背书过程中,想到了解决方法。   他把农机站兑换回来的精肥兑了水,在晴天正午的时候,喷洒在叶片的表面。   这样的话,叶片功能可以快速恢复,重新舒展,茁壮生长。   -   至于江茉,她每天还是窝在家里看看电视,遛遛狗。   齐晔除了每天照顾幼苗,也忙着打理家后院的菜园子。   得重新种上江茉喜欢吃的各类小菜,什么小水萝卜、小白菜等等,还得翻地、浇水、除草。   果树的那些干树枝子也得搭木梯子折掉,西红柿、茄子还得忙着掐尖,免得它们只长高,不结果。   黄瓜豆角的附近又忙着搭架子,让它们顺着往上爬。   家里也有不少事儿要做,总归是忙里忙外,少有停下来休息的时候。   可齐晔也是闲不下来的人,要是得了空闲,他就去想方设法给江茉弄好吃的。   说实话,江茉以前在豪门文里,多贵多稀罕的食材她都吃过,也没什么特别爱吃的。   但在年代文里,这些原材料都来源于大自然,都是最原始的没有经过现代化工业污染的干净味道,所以又别有一番野趣。   比如齐晔给她摘回来的一些他叫“毛毛”的针茅草,看上去就是长长的绿草,底部是白色的,可把外面的嫩叶剥开之后,露出白绵穗似的嫩芯,在阳光下照着有点儿反光。   轻轻一嘬,甜甜柔柔的,特别清香。   她一边看书一边吃,不知不觉就能吃上好大一捆。   还有野外的榆钱,齐晔偶尔也出去撸一衣兜回家,做成榆钱饭,或者是拌着玉米面做成榆钱窝窝头。   浇上齐晔调配的蒜汁,甜香甜香,特别可口。   ……还有很多很多。   总之,因为齐晔给自个儿搜罗了这么多好吃的,江茉也就没有再计较在他心目中是她重要还是辣椒重要。   反正辣椒也没什么威胁是不是。   所以江茉还是让齐晔睡回了又宽敞又柔软的卧室。   不过,他依旧保持着尸体的姿势,江茉也懒得管他,甚至狠狠把他赶到了床边,大概就是她可以四仰八叉睡着,齐晔只能缩在角落的那样子。   勉强解气。   -   就这样到了四月,谷雨时分,辣椒幼苗们已经长出七八片叶子,又高又壮的,终于可以移栽定植!   晚霜过后,齐晔又带着王有根父子仨,热火朝天地开始忙起来。   先把苗床都浇透了一遍水,又搬去各自的田地里,一株株带着苗床上的旧土,移栽到新田地里。   又得洒一回定植水,再追肥,防治蚜虫,总之也忙得不可开交。   当然,齐晔种辣椒这事儿一直被乡亲们密切关注着。   看到他开始移栽,大伙儿又忍不住冷嘲热讽起来。   “这都快忙活了两个月了,他累不累啊?”   “都这时候了,就算他后悔想跟着咱们种粮食,也来不及了。”   “唉,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算了,他家的事咱们还是少管,免得到时候他遭了殃,还赖上咱们!”   村里大伙儿对齐晔种辣椒这件事,当然是百般不讨好。   这天,刘菊香带着江桃江梁一块回娘家,也正好在村口听了一嘴。   刘菊香一见到她娘,就忍不住八卦嘀咕起来,“齐晔到底干什么呢?听说他分了两块最好的地,怎么还种上辣椒了?”   说起这个,刘菊香她娘也是痛心疾首,她刚好抽了35号地,就差一点点啊,就差一点点就能抽到那块最好的地了,怎么不气?   尤其看到齐晔这么暴殄天物,她就更气了!   刘菊香她娘一边抠着脚一边骂,“齐晔那傻小子,太不争气了,白瞎了这样的好运气!他要是好好种粮食,那两块上好的田,能出多少斤粮食啊!我看他就是中邪了!脑子进水了!”   刘菊香也点头,骂骂咧咧,“我家手气也不好,上回分田,分了三块最差的田!这不,最近才忙活完春耕的事儿,我这把老腰啊,都快不行了!”   刘菊香她娘也心疼,还咋咋呼呼道:“我看啊,齐晔和江茉就是害人精,他们肯定是把你家还有齐振华他家的好运气吸走了!所以你们两家这么多倒霉事儿!他们的日子却好着呢!”   这是刘菊香她娘最近才琢磨出来的,这么一说,刘菊香还觉得挺是这么回事儿!   且不说齐振华和王红芬沾了他们俩有多倒霉,就是她,过年前染上禽流感,分田又分到三块最差的田,光这两件事,都够她喝上两壶的!   更别提其他事,刘菊香唉声叹气,可她也不敢冲过去骂齐晔和江茉啊,她哪骂得过江茉,别又被江茉抓住什么把柄让她在众人面前没脸就好了。   郁闷之下,刘菊香只好在屋子里转了几圈,狠狠咒骂几句。   江梁也有样学样,跟着骂脏话。   刘菊香她娘也骂,都是这么教养出来的,三人简直如出一辙。   骂了会儿,刘菊香她娘才发现江桃自从打了个招呼之后,就一直坐在角落里不吭声,连一块背地里偷偷咒骂江茉和齐晔的这种事儿,江桃以前一向最积极的,可现在也只是埋着头,不发一言。。   她可是一向疼爱江桃的,她也不知道,就觉得江桃这孩子招人疼。   尤其是江桃嫁到城里之后,多风光,她现在在左邻右舍面前提起江桃那就忍不住挺直腰杆,其他人也会跟着吹捧她家江桃。   这种虚荣得意的劲儿,是刘菊香她娘前面的大半辈子都没享受过的。   刘家这么多子子孙孙,也就江桃最出息啊!所以刘菊香她娘把江桃看得也最紧。   看到江桃有点不对劲,刘菊香她娘停下来,忙过去拉江桃的胳膊,“桃啊?你今天这是怎么了?好不容易来姥姥这儿一趟,你这咋的还不高兴了?”   刘菊香她娘的手碰到江桃胳膊的一刹那,忽然看到江桃皱起眉,好像被踩了尾巴似的站起来,忙捂住自己,“疼。”   “疼?受伤了?”刘菊香之前都没发现不对劲儿,这回才反应过来,“咋回事儿啊?”   “娘!姐夫打了姐姐!”江梁大声回答。   刘菊香直接一个白眼翻过去,甚至想抬手抽他,“你这孩子你瞎说什么呢?你姐夫和姐姐感情好着呢!我警告你你可别诅咒他们啊,信不信我抽你一个大嘴巴子?”   江梁委屈地抿嘴低头,不再说话。   江桃却木木地看着她娘,还有她姥姥,眼睛里逐渐泛起水光,最后涌成绝望且被冲垮的情绪,泪水决堤而出。   她扑到刘菊香的怀里,肩线狠狠颤抖着,哭声越来越大,“娘!江梁没说错,他打我了!他真的打我了!”   她一抽一抽的,眼泪珠子像断了线似的,不停地往下落,很快就把刘菊香褂子的肩头泅湿。   刘菊香她娘还愣着,不敢相信,“怎么会?那聂士忠不是特别喜欢你吗?和家里闹翻也要娶你,还为了你毁掉了他爷爷订下来的婚约,把江茉给抛弃了呢,他怎么还打你?”   江桃听到她姥姥的这些话,一字一句,简直像针一样往她心窝子里扎,疼得她不停颤抖,一直抽抽。   “他变了!他现在变了!他早就不喜欢我了!他现在每天惦记着江茉那个狐狸精!”江桃狠狠咬着唇,眼泪越流越汹涌,“只要我有一点儿让他不满意的,他就打我!你们瞧!”   江桃撸起袖子,只见她已经被磋磨得略显粗糙发黄的手臂上,全是一条条触目惊心的红痕!   吓得刘菊香和她娘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57章 第 57 章 【2+3更】洗澡?开门……   江桃再委屈, 也不敢把聂士忠打她的真正原因说出来。   ……因为,聂士忠被部队除名了!   这是多严重的事啊,江桃当然不会说, 要是让别人知道,她在乡下的这些风光,别人的羡慕,都会变成明里暗里的嘲讽, 背后的指指点点。   尽管她现在还是城里人,还住在县城里,但聂士忠被部队赶出来, 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所以她只说, 聂士忠打她。   他确实打她,而且每天都打她!   或许是因为被部队除名之后, 气儿不顺, 所以看她更加不顺眼。   以前, 他还有所顾忌,尽管对江桃再不耐烦,也不敢对她动手。   因为他怕江桃去他的部队里闹, 怕影响他的名声。   可现在,他被除名了,取消了军衔, 撤销了职务,所有军人的优待政策都没有他的份儿了, 什么都没有了,他也就破罐子破摔了。   还怕什么呢?   江桃瑟瑟发抖地想起聂士忠拿皮带抽她的事儿,一直往刘菊香怀里躲,“娘, 我怕……”   聂士忠拿她撒气,在聂家也没人管。   江桃的婆婆只在乎孙子儿子,看着聂士忠被部队赶出来,她也惋惜,知道聂士忠心情不好,所以他打江桃的时候,她婆婆也完全不管,反而会把孙子抱出去,家门一关,随他怎么打。   江桃本来就嘴碎,爱念叨,从小到大没干过什么活儿,如今学着做这些家务事,手脚自然也不伶俐。   又生了孩子,身形臃肿起来,每天做饭,被家里的油烟熏得皮肤粗糙,被各种琐事累得一年过去就像是老了好几岁,挎个篮子去集市上买菜时,就和市井大妈们没什么两样。   江桃再也不像是出嫁前那个人乖嘴甜,见了谁都笑盈盈的十八岁大姑娘。   聂士忠拿她和江茉一比较,那股被她勾.引逼婚的不甘,那些失去后追悔莫及的酸楚,也就全都涌上了心头,再化成拳头,落在江桃的身上。   他恨,恨极了江桃,也恨极了自己。   有些人,可能只适合一起顺风顺水的过日子,一旦生活里有了一件糟心事,那股颓唐的态势就会像火一样蔓延,直到把原来的好日子烧得化为灰烬!   -   聂士忠现在正在气头上,动不动就发脾气,打人。   江桃也不是没有脾气的,她其实也给了聂士忠不小的帮助!   当初聂士忠救了冬捕小队,立了功,后来她娘到县城里住院,她去照顾她时,又认识了隔壁床的大佬,也介绍给了聂士忠认识。   可聂士忠不争气,她每天除了打理家里,又要照顾她娘,也累得慌,没什么时间精力去讨那位大佬的喜欢,后来各自出了院,也没有再和那位大佬联系过,就这么错失了一桩机会。   ……而这次聂士忠被部队除名的事,江桃垂下眼,不愿再想这么不光彩的事。   她只想问,明明这都是聂士忠咎由自取,凭什么又要怪在她头上?   如果不是他被江茉那狐狸精迷了心窍,又怎么会干出那样的事?他反倒怪她当初不该抢江茉的亲?   难道当初那事,是她一个巴掌就拍得响的吗?   江桃也确实这么质问了聂士忠,却直接被聂士忠扇了她一巴掌,脸肿了好几天!   所以她几天都没敢出门。   后来,聂士忠似乎也学会了打她不打脸,不让别人看出来,还照样使唤她,让她出门买菜,回来做饭,伺候他们一家子,还要洗尿片、扫地拖地。   小半辈子没干过的活儿,在结婚后,全堆到了江桃的肩上。   江桃心里苦得很,她也不是没读过书的人,思想并不像她娘还有她姥姥那么落后。   她是高中毕业,有文化,进了城,也涨了不少见识。   在刘菊香的肩头趴着哭了一会儿,江桃越想越委屈,身体上那些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她小声道:“娘,我想和聂士忠离婚……”   就这么嘟囔了一句,可把刘菊香吓坏了。   她忙推开江桃,捏着她的肩膀,也顾不上江桃皱眉咧嘴喊疼了,她紧张兮兮地问道:“桃啊,刚刚你说什么?娘一定是听错了对不对?”   江梁又嚷嚷着道:“姐姐说她想离婚!我听清了!”   刘菊香她娘连忙去捂住江梁的嘴,“孩子你可小点声啊!这话不能乱讲啊!”   刘菊香也连忙道:“是啊,桃儿你这话别随随便便说了啊,要是让人听到,还不得笑话?你和聂士忠才结婚多久呢,这孩子也还不到一岁,哪能说这种晦气的词?”   江桃抽抽搭搭的,眼泪越来越汹涌,心里的苦泛滥出来,“我……我真和他过不下去了啊!娘!姥姥!你都不知道他打人有多疼!你们以为我只是手上有伤吗?”   聂士忠虽然被部队除名,可他之前在部队里每天训练可不是假的,力气也不小,下手更没轻重。   江桃把江梁赶出去,然后掀起衣服,露出一条条伤痕的后背。   上面有聂士忠的拳头印,也有他的皮带印。   江桃身形虽然臃肿,但背上的皮肤还挺显白,这伤痕累累看起来,就更显得刺目。   刘菊香她娘和她姥姥都看不下去,捂住脸,眼眶也有些湿了。   “好好一个孩子,怎么就……”   “聂士忠那个畜生,他怎么就下得去手?”   江桃吸吸鼻子,越来越觉得,“娘,姥姥,我一定要和他离婚!不然我会被他打死的!”   “……桃儿啊。”刘菊香拉住江桃的手,声音有些哽咽,却仍旧道,“这婚不能离啊!聂士忠家庭好,单位好,你要是和他离了,又是生过孩子的,又有谁会要你呢?”   刘菊香她娘也点头道:“是啊桃儿,你太年轻,你不懂,这男人嘛……多多少少都有点动手的毛病,你别说咱们村那么多户人家,有几个不偶尔动动手教训教训媳妇儿的?别说其他人,就是你姥姥我,以前你姥爷喝醉了,也偶尔动手招呼我!后来怎么样,还不是照样过日子?还生了这么多孩子,咱也好好过到了现在啊。”   刘菊香接着道:“是啊,你在城里过这么好的日子,顿顿有肉吃,住的房子又那么漂亮,哪能不吃点苦呢?要是聂士忠实在下手没轻重,等他下回来,我说说他!警告他!看他还敢不敢!”   刘菊香她娘又继续道:“这离婚肯定是不能离的,要是离了,那得让多少人看笑话啊!桃儿啊,你是不知道现在多少双眼睛盯着你那好日子啊!都说羡慕你呢!要是你忽然离了,你说别人要怎么想?就是你娘,还有你姥姥我,以后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来了啊!”   “还有你家昊儿怎么办?他那么小,也不能离了你啊!你要是离婚,聂家能把孩子给你?你就舍得昊儿?”   “桃啊,你现在日子好过着呢!不知道多少人想过你这样的日子!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离了这个婚,以后都没处哭去!”   “聂士忠也没什么别的毛病,他动手打你的时候,你得多想想,是不是你说了什么惹他厌的话?还是做了什么错事?他总不会无缘无故就打你。”   “你嘴那么甜,多哄哄他……”   刘菊香和她娘你一句我一句地劝着江桃,苦口婆心地说着过来人的话。   谁的日子能每天都顺心如意啊,总要吃点儿苦,流几滴泪。   回娘家发发牢骚,还是好好回去过日子吧。   -   江桃最后眼泪水都流干了,也被她娘和她姥姥劝得懵懵懂懂点了头。   决定再挽救一下自己的婚姻。   不过,聂士忠那么打她,她当然不愿意又这么屁颠颠回去挨打。   和她娘和她姥姥商议一番,决定在她姥姥家再住两天。   等聂士忠来接她,和她保证不再打她。   他总不可能把她一直扔在乡下不管,他们一家子都是爱面子的,要是她一直不回去,他们肯定也受不了街坊四邻背地里说闲话。   这几天,江桃住在姥姥家,心情倒是好了不少。   每天出去散散心,听乡里乡亲们唠唠嗑,他们都经常会恭维她。   羡慕她嫁得好,在城里享清福,而且也孝顺,居然还愿意来乡下陪她姥姥偶尔住几天。   又夸她嫁的聂士忠长得威武高大,而且在部队,工作那么好,以后还不知道能当多大官呢,到时候她也跟着要享福,多舒服。   大伙儿都没什么见识,经常问她在城里住的那些稀罕事。   她也乐意说,看着乡亲们那向往崇拜的眼神,她心里那些受伤的缺口都好像弥补了不少。   娘和姥姥说得对,这婚不能离!   只要大家都以为她在城里过的是好日子,她在大家面前,就永远可以抬头挺胸,骄傲地做人!   就算吃了苦又怎么样,大不了打落牙齿往肚子里疼,在外人看来,她还是光鲜亮丽的!   总比这些土里刨食,在山沟沟里种地过日子所受的苦要好得多!   -   想通这件事之后,江桃的心情瞬间好了很多。   这天,她又听乡亲们说起江茉家的事儿。   说齐晔不知天高地厚地种辣椒,浪费那两块好田,又说齐晔都是为了江茉,真是为了一个女人冲昏了头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迟早要被他媳妇儿把这好好的日子搅得鸡飞狗跳!   听着大家对齐晔和江茉冷嘲热讽,江桃的心情又好了不少。   那股弥漫在心头的不平衡也渐渐平衡了起来。   只要江茉过得不好,她就舒服了。   江桃听说齐晔最近每天都泡在他那两块田地里,不知道在琢磨什么,便决定去看看。   她江茉不是当狐狸精吗?天天把聂士忠勾得魂不守舍,心猿意马的,想起来就让江桃恨得牙痒痒。   那她江桃,也可以勾走江茉的男人!让江茉也尝尝这种男人明明睡在你身边心里却惦记着另一个女人的滋味!   -   江桃走到田垄地头,远远就看到在田间劳作的齐晔。   齐晔本就生得俊,隔得很远,看到他的侧脸,还有那健壮挺拔的身躯,让江桃也忍不住心中一荡。   以前她没仔细瞧,直到今天才发现,齐晔原来那么好看呢。   比聂士忠俊多了,眉眼疏朗,而且很有男人味儿,举手投足打理着那娇嫩的辣椒幼苗,更有一种十足的力量感似乎随时要爆发。   江桃站定,先扯了扯自己的衣角,又摸摸两只麻花辫,再清清嗓子,这才迈着小步走了过去。   -   齐晔没注意到江桃走过来,他正皱着眉,盯着自己面前一排矮矮的辣椒幼苗。   种辣椒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尤其大家都没什么经验,顶多在自留地的菜园子里种一些,完全不知道这种大面积的种植方法。   更何况,他还想提高产量,让辣椒的坐果率大大提高,一次性种出更多的辣椒,才能最大化效益,不枉费他忙活大半年嘛!   所以,齐晔全副心神,都正在这上头。   最近是辣椒的开花坐果期,是辣椒生长最关键的时期。   可他发现他的辣椒们遇到了一点小问题,就是它们长得非常旺盛。   根系不断扩大,植株长得也非常快,叶片数量每天都能多上一两片。   可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果它们把营养成分都用来长高长壮长叶子了,却只长个子不结果,那就会导致坐果率非常低。   因此,齐晔手里正舀着那勺农家肥,在想最近到底要不要施肥的时候——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腻死人又故意捏尖的嗓音,“齐晔~~~”   齐晔吓了一跳,回过头就因为手里颤抖而把那勺农家肥不小心倒了出去。   对不起,实在太吓人了。   对面江桃更是吓了一大跳,因为她看到那一堆恶心的排泄物肥料正朝自己飞过来。   她尖叫着抱头跑,差点儿被浇到。   幸好她是隔着比较远的距离喊的齐晔,所以齐晔那一勺肥料没有浇到她身上,可也只差那么一个巴掌的距离。   不仅如此,因为太过惊吓,她被绊倒,摔在了地上!摔了一个狗啃屎!   江桃疼得龇牙咧嘴,看到齐晔走过来,她以为他是过来拉她起来的,忙伸出手。   谁知齐晔却弯腰数了数被她压到的辣椒幼苗,并且无情冷漠道:“你压死了我的四株辣椒幼苗,等它们长大以后,至少能结几十个辣椒……所以,你得赔我五毛钱。”   江桃气得直翻白眼。   齐晔他还是个男人吗?看到她摔成这样,不仅不扶她!居然还找她要钱?!   他简直不是人!   江桃身上的伤经过这么一摔,又钻心地疼,好一会儿,那疼痛的感觉才勉强消散下去,她总算有了喘口气的机会。   江桃知道,男人都喜欢江茉那一款的,娇滴滴的,会撒娇,会让男人心软。   于是她捂着自己扭伤的脚踝,故意惨兮兮地撅起嘴,学着江茉平时说话的样子,“齐晔~我的脚好痛,你能不能扶我站起来呀?”   “……”齐晔居高临下地低头看着她,用一种看智障看白痴并且非常恶心的眼神,“……你是不是,脑子摔坏了?”   江桃有被齐晔的眼神刺伤到,他这是怎么看她,他看那勺肥料都不是这种眼神呢!   江桃再次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继续模仿江茉,“我没摔到脑子,是扭了脚……齐晔你快扶我一下呀!”   齐晔终于伸出手来。   江桃高兴得不得了!果然他心动了?呵,齐晔也不是什么好男人嘛,随便勾勾就上钩了。   江桃连忙伸手去够齐晔,就在快碰到齐晔的手时,他忽然缩回手去。   江桃猝不及防,刚刚前倾的重心重重摔下去,疼得她尾椎骨都像是要摔开了,龇牙咧嘴,挤出痛苦的眼泪。   齐晔却不为所动,只是嫌弃地皱皱眉,“五毛钱,给我。”   江桃:???   因为这一摔,江桃终究还是没逃过那勺农家肥的魔爪,半个屁股都坐到了那上面。   传来那黏糊糊的恶心温热的感觉,江桃几欲作呕,胃里翻江倒海。   她受不了了,连忙起身想走。   可齐晔却闪身过来,拎起锄头在她眼前一挡,冷漠无比,“五毛钱。”   江桃恨得咬牙,却无可奈何,只能从兜里拿出五毛钱,甩给齐晔。   然后忍着自己身上的臭味,一瘸一拐,灰溜溜地走了。   并且,一路上遇到的乡亲们也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用那种莫名其妙或者是一言难尽的眼神避让着她。   因为太臭,也没人有心思凑上来说她的好话,捧她的臭脚了,更是气得江桃没脸见人,不知有多少次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回去!   回姥姥家的这条路,江桃从来没走得如此痛苦过,就像一步步都踩在针尖上!   -   在江桃刚盯上齐晔的时候,宋秋在不远处看到这一幕,就飞快去找江茉了。   她敲开江茉家的院子,急匆匆道:“江茉,你快去找你家齐晔吧!你妹妹不对劲儿啊,你不知道她喊齐晔的那个声音,真是……”   腻歪恶心得宋秋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搓搓手臂,嫌弃道:“我觉得你那妹妹江桃不是什么好角色,一肚子坏水!千万要防着她一点儿!”   江茉意外地挑了挑眉,听宋秋这意思,是江桃在试图勾搭齐晔?   这可是原来的剧情里,不存在的情节啊。   江桃身为女主,在原来的文里,一直顺风顺水,顶多在齐晔当了首富之后,羡慕过他的身家,但那是聂士忠也混得很好,甚至比齐晔好,所以江桃根本没动摇过。   只是江桃见不得原身也过好日子,所以各种挑拨离间,在原身面前炫耀,让原身觉得齐晔处处比不上聂士忠,而且齐晔也不喜欢原身,一直不怎么搭理原身,只是履行他做丈夫的职责,给原身买了房子,每个月都给日常花销的零花钱,却从来不回家,而是住在外面。   所以原身才因为种种原因受不了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最后不甘寂寞出轨,闹出各种幺蛾子……   江茉没有再想后来的剧情,她只是发现,似乎偏离原文的情节越来越多,是因为她的意外穿书吗?   不过,江茉也没怎么奇怪,她上一本穿的豪门文里,也是从一个炮灰女配成为了绝对女主角,全书的团宠和焦点。   好像有一个声音告诉她,你永远正确,永远发光,你是世界的中心。   “江茉!你快去看看啊!别发呆了!”宋秋比江茉还着急,打断她的回忆,拽住她的胳膊,“走,就在你家分的那两块田那儿呢!我感觉江桃在学你,但特别腻歪!一点儿也不像你!”   江茉不走,笑着摇摇头,反而对宋秋说,“要进来喝杯茶吗?”   宋秋一愣,继续着急,“你不去看啊?还有闲心思喝茶?”   江茉笑得自信而从容,眼角微微挑起,那是属于江茉的骄纵神情,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   她说:“既然你都说不像了,难道齐晔还会中招?他要是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他从此就别进家门好了。”   “……”宋秋忽然觉得好像是白操心了,江茉就应该是这样,根本不必担心这些。   就让齐晔自个儿乖乖扫清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吧。   宋秋那颗揪起的心忽然熨平,一切无事发生,和江茉进屋喝茶去了。   -   宋秋走后,傍晚时分。   齐晔一切如常地回到家里,先洗澡,把头发和身上那些沾上的泥土汗水都洗干净,不能臭到江茉。   然后再去烧水做饭。   可是,今天有点儿不对劲!   他在洗澡洗到一半,刚冲完水准备擦肥皂的时候,江茉忽然来敲门了???   听到敲门声,齐晔慌得连忙下意识用毛巾包住自己,可是又马上反应过来,这门都没打开呢,他怕什么?   这时候,传来江茉的声音,“齐晔,开门。”   齐晔更慌了,手指情不自禁攥住手里的毛巾,仿佛江茉轻轻软软的嗓音穿过门和四周缭绕的水雾,就变得更加软更加柔,钻进耳朵里,激起一小股颤栗的电流,穿遍全身。   他找了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哑声绷着身子道:“我、我在洗澡。”   “我知道呀,你说什么废话,给我开门。”江茉理直气壮的声音骄纵无比,带着不容反驳毋庸置疑的强烈气场。   齐晔嗓子干巴巴的,嘴唇也是,他咽了一下口水,小心翼翼地趴在门边,“你、你等一下,我穿——”   “怎么让你开个门你这么吞吞吐吐的呀?”江茉又娇又委屈的声音很有穿透力,把齐晔的心脏拧成一团似的,“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我没——”   “那你给我开门!现在!马上!” 第58章 第 58 章 【1.5更】喜欢江茉捏……   江茉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在生气。   齐晔着急得不得了, 也不敢再浪费时间多想,立马就手忙脚乱松开了门栓,把门打开。   浴室内热腾腾的水蒸气涌出来, 水雾缭绕的,把江茉漂亮的脸蛋儿氤氲得更加好看,眉眼更加动人。   齐晔紧紧捂着自己身上的毛巾,愣愣地看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越来越快,像是快蹦出嗓子眼儿。   而且他很没安全感, 薄唇抿成一条线, 克制了一遍又一遍把门重新关上的冲动。   江茉看到齐晔打开门,却没说话, 饶有兴味的眸子微微上挑, 视线却下压, 打量了他一圈。   虽然他遮遮掩掩,毛巾捂得很紧,但她还是很明显能感觉出, 那一身硬邦邦的腱子肉正紧绷着,因为连日劳作晒出的小麦色手臂也露在外面。   还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齐晔平时都穿背心干活儿, 所以分界线外,是蜜得流油的小麦色皮肤, 锁骨明朗,分界线内,却很白皙。   而且,肌肉线条也十分流畅好看, 像豹子型,却不是那种健身猛男一坨坨的形状。   江茉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臂膀处那鼓鼓的肱二头肌。   齐晔一个哆嗦,目光呆滞,不可置信,甚至让江茉怀疑他下一秒就要夺门而逃。   江茉收回手,挑眉道:“我是你媳妇儿,不能捏捏你了?”   齐晔大脑还在宕机,刚刚那绵绵软软的触感,是、是指尖?   他反应不过来,电流呲呲往脑袋里冒。   江茉见他不说话,扁起嘴,开始委屈巴拉道:“你不让我捏,是不是想让别的女人捏呀?”   这话,激得齐晔脑海里一根线快要崩断,立刻反应过来,忙不迭摇头。   手臂肌肉还有锁骨上剔透晶莹的水珠,也随着他的动作甩溅出来。   江茉拿手挡了挡,轻哼道:“你还用水洒我!”   齐晔真是一百个委屈说不出来。   “不是。”他着急地解释道,“我没有。今天江桃故意学你说话,好像脑子坏了……还压坏了咱们的辣椒,我让她赔了五毛钱。”   江茉意外地啧了声,没想到齐晔一点儿都不傻嘛,还知道主动交代?   她双手抱胸,倚在门框上,好整以暇地盯着齐晔。   齐晔继续道:“……她还摔到了粪肥上!我忘了让她赔咱家的粪肥。”   当时江桃实在太吓人了,齐晔不动声色地维持了自己表面的冷漠,却终究还是失算了一勺粪肥。   江茉却已经被逗乐了,噗嗤一笑,又伸手轻轻捏了捏齐晔,“不错。”   这次,她捏的是另一个地方。   齐晔瞬间僵直起身体,像被点了穴似的,乌沉沉的瞳眸微微放大。   江茉却已经转身,纤细背影,扭动腰肢,在袅袅水雾中离去。   齐晔喉结滚动,半晌才反应过来,重新拉上门。   他垂眸低头,喉咙里像火烧起来,干得要命。   被她捏过的地方,半晌都是酥酥麻麻的,不受控制。   好难受。   齐晔皱着眉难受了一会,忽然开窍,弯腰舀了一大桶冰凉的井水,直接举过头顶,当头浇下!   -   这一晚,齐晔当然又没进屋睡,在小露台站了一宿。   他不明白为什么江茉只是捏捏他,他就那么难受。   所以他怕进了屋,江茉又捏他。   第二天醒来,江茉看到齐晔,果然又发难。   “昨晚为什么不进去睡?”   齐晔耷拉着脑袋,一副被欺负的小可怜样,“我、我睡不着。”   “那你就是讨厌我碰你咯?”江茉把汤勺放回碗里,叮当作响。   齐晔立马摇头,他也说不上来,虽然难受得很,可他又……很喜欢江茉捏捏他。   可这样的话,他怎么说得出口。   江茉也没再欺负他,重新端起那碗鸡汤小口喝着,问他,“那你为什么睡不着呀?”   齐晔吞吞吐吐了一会儿,小声道:“我在想,怎么能让辣椒的产量提上去。”   “哦,原来是这个。”江茉慢条斯理喝完汤,“果然,我果然是没有辣椒重要啊。”   齐晔又急得放在腿上的手掌捏成拳,出了薄薄一层汗,身子前倾道:“没有,你、你是最重要的。”   终于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齐晔耳尖通红,一路蔓延到了颊边。   幸好他最近总是被太阳晒,所以脸上早就有了红晕。   不然一个大男人脸红成这样,也怪害臊的。   吃完饭,江茉擦擦嘴,起身道:“走吧。”   齐晔有些懵。   江茉睨他一眼,“去看看你的宝贝辣椒呀。”   她阴阳怪气轻哼一声,扭头就往外走。   齐晔心慌慌的,却不知道怎么证明她比辣椒重要多了!   手足无措了一会儿,眼看着江茉要走到院子里,走到阳光下,他连忙拿起客厅里的那把遮阳伞,这也是他在县城的百货大楼给江茉买回来的。   江茉很在意自个儿的容貌,齐晔一看这伞能挡着底下的人不被晒黑?听说是拦什么紫外线的!于是毫不犹豫买了两把!也不管这种金贵时髦的东西有多贵。   反正江茉皮肤那么细腻光洁像白瓷那样好看,要是晒黑的话,她肯定要哭鼻子的。   齐晔大步流星追上去,忙撑开伞,全给江茉挡着。   他走在阳光下,直直的光打在他的臂膀和后脖颈,薄薄的汗沁出来,镀上一层男人味十足的光泽。   而江茉,则被他遮阳伞的阴影全部罩着,一路清凉地走到了那两块辣椒田边。   这会儿正是晌午,放在以前,大伙儿都会休息休息。   可分田到户后,大家都只想地里多种出几亩粮食啊!所以日夜劳作,就连中午这会儿也不愿意放松,都窝在自家田里除草施肥驱虫。   只是看到齐晔打着伞陪江茉路过他们田地的时候,又忍不住翻起嘀咕来。   “这也没下雨啊,齐晔给江茉打什么伞呢?”   “江茉花样儿可真多,这又是什么新花样啊?”   “这大太阳天的打伞,咱是真没见过,也不敢问又是做什么妖啊?你们可别忘了,谁沾上江茉谁倒霉!除了齐晔!”   “那王家不是也挺好的吗?”   “好个屁!你们就等着看吧,他们胆儿肥,敢跟着齐晔种辣椒,到时候我看他们怎么哭去!”   “……唉,那么好的田,给我多好啊!”   对于这些闲言碎语,江茉和齐晔两人自然是充耳不闻。   到了自家田里,江茉弯下腰来,像领导视察那样,巡逻般走了几步。   不过也就几步,她就累了,倦了,不想走了,懒洋洋地眯起眸子。   齐晔现在对她太了解,顿时就明白,半弓下背,“我背你?”   可是江茉还没回答,他又觉得不好,重新直起身子,“我、我身上有汗。”   又脏又臭,他自己都嫌弃自己。   其实齐晔一点儿都不臭,而且也不脏,只是身上出了点汗,也没味道。   但他就是自卑,就是觉得江茉又香又软的,像最宝贝的白瓷花瓶,他这样粗糙的人碰一下就会碎。   他舍不得。   齐晔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只知道木木地给江茉打着伞。   江茉指着脚边的辣椒,问道:“你打算怎么提高它们的产粮啊?想到法子了吗?”   齐晔点点头,说起这个就进入了他的领域,刚刚那些慌张和紧张好像一下子都消失了,浑身散发着自信坚定的光芒,眸子也黑沉沉的,冷静,镇定自若道:“我打算每天在田里守着,如果出现病叶、坏叶就全都摘除,还有那些不好的果子,像畸形果、虫果,太稠密的果子,也及时摘掉,随时修剪枝条,辣椒不能太密……”   他又说了一堆,关于种植条件防风疏水之类的东西。   这都是他这些日子学来的专业知识,尽管不善言辞,他也能滔滔不绝说上很久。   江茉没打断他,默默听着他说,难得听齐晔说这么久的话。   要不怎么说,男人认真的时候最有魅力呢?   等齐晔说完,他亮晶晶的眸子盯着她,好像一条等着主人夸奖一句就立马开始摇尾巴的大狗狗。   江茉勾起唇角,“不错。”   果然,他身后就像有一条无形的尾巴疯狂摇起来似的,唇角也不自觉咧起来。   江茉又道:“不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虽然我不懂种地啊,但它们是植物,也是小生命,所以我觉得应该和咱们的需求也没什么两样,吃得好,住得好,心情好,才能什么都好,你说是不是?”   江茉这话说得非常浅显易懂,却让齐晔的眼睛更加亮了起来。   江茉掰着手指,“这些土特别肥沃,你好像又处理了好几回,所以更肥了,这就算是住得好了。心情好嘛,你天天守着它们跟宝贝似的,它们当然心情好啦,比我心情还好呢。”   齐晔心中一紧,黑眸又透出些许不安,抿唇,视线黏着江茉。   江茉噗嗤轻笑,“你别紧张,再说说吃得好的事儿,就是肥料嘛,我觉得你的肥料还是太单一,只有农家肥,这怎么能行?植物也要营养均衡的呀,就像你顿顿给它们吃饭都吃同样的菜,它们不会腻吗?”   反正江茉是会腻的,而且还会发脾气。   齐晔忽然被江茉点醒,愣愣地看着她。   其实他也想到过这一点,可农机站那些好的肥料,都挺贵的,几乎没什么农民去买。   大伙儿都觉得种了这么多年地了,用的都是自家产的粪肥,粮食作物不也长得好好的吗?干嘛要去花那冤枉钱啊!   更何况那些做出来的肥料,不是天然的,说不定还有毒,会害死庄稼呢!   所以齐晔也在犹豫。   江茉似乎看出来什么,劝道:“想要大收获,总要付出多一些成本,你别舍不得这些小钱,到时候产量提高,能多种出的辣椒肯定不止这个肥料钱。”   “而且,那些肥料肯定都很好,都是科学家研发出来的,你都不知道科学在农业生产上的力量有多强大!你向农机站的站长请教请教,哪些肥料是补充什么元素的,琢磨琢磨哪些适合辣椒用,运用好你学到的知识。”   她一股脑说完,发现齐晔看她的眼神,已经像藏着一整个发光的小宇宙。   齐晔这段日子一直很彷徨,虽然在认真守着辣椒田,也相信自己能做出一番成就,可他心里其实还是有点儿不自信,甚至经常动摇。   可江茉总有这样的力量,仿佛随时都会成为他坚定不移所相信着仰望着的光。   让他醍醐灌顶,让他一往无前。   她经常说,知识是力量,科技是力量。   可他觉得不仅仅是那些,她才是他最重要的力量!   齐晔欢喜得不得了,越想越觉得江茉说得对,越想越兴奋。   完全没注意到,田垄旁,江桃又来了。   江茉背对着田垄,所以也没看到,可江桃却将这一幕完完全全尽收眼底。   江桃听着江茉说那些话的时候,心里颇不平静。   她不知道江茉什么时候背着她变得这么厉害,比她一个高中生还会说!   原来那个谢曲教了江茉这么多东西?她记得谢曲一直就喜欢江茉。   江茉就是个狐狸精!到处勾.引男人!   哼,再喜欢江茉又怎么样?还不是嫌江茉是乡下女人,不愿意娶她?一有回城的机会就马上赶回去了?   江桃想到这个,又平衡了一点儿。   可转眼看到齐晔对江茉的那个殷勤劲儿,还有他那双好看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江茉的眼神,江桃又开始妒火中烧。   凭什么?江茉凭什么这么好命?   就因为她变得越来越好看?因为她受了刺激后疯了似的,变得伶牙俐齿,能说会道?   江桃不甘心,默默捏紧拳头。   江茉能做到的,她也可以!   因为……她江桃才是女主!是这个世界的中心! 第59章 第 59 章 【3更】觉醒后的自信江……   江桃她……觉醒了。   昨晚, 江桃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她梦见,她是一本小说里的女主角。   在这本小说里,她的家庭背景, 她的成长经历,都和她以前所经历的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江茉被她抢走对象后,没有性情大变。   所以聂士忠也没有变心, 没有后悔,两人关系一直融洽和睦。   嫁人之后,她虽然被恶婆婆磋磨, 但聂士忠会护着她, 所以她每天过得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辛苦。   而婆婆看着聂士忠在乎她,所以也不会把那么多活儿都压在她身上, 她也没有一下子老得这么快, 皮肤和容貌一直都保养得不错。   在小说里, 她运气特别好,总是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机遇,认识大佬, 获得大佬的欢心,给聂士忠的仕途提供了许多帮助。   也因为这样,聂士忠更看重她, 到了后期,几乎把她当成宝贝一样。   不仅如此, 后来条件好了,家里也能请保姆了,她什么活儿都不用干了,日子就更好过了。   她每天只需要教教孩子, 打打牌,逛逛街,和姐妹们一块儿聚聚,不知道有多潇洒。   江桃梦见自己的那些好日子,差点儿从梦里笑醒过来。   而且,她也梦见了江茉。   在梦里,江茉也是嫁给了齐晔,可日子哪有现在这么好。   这会儿,齐晔应该还在部队里呢,是聂士忠的部下,什么都得听聂士忠的,对他毕恭毕敬。   而江茉一个人待在乡下,还住在齐家,受尽那对黑心叔婶的欺负磋磨。   并且那齐振华还色胆包天,差点就把江茉给……   后来,齐晔退伍回家,去城里做生意,赚了钱,才把江茉接过去。   虽然齐晔的钱赚得越来越多,但他们夫妻俩的感情却一直不好。   又一次,江桃还不小心发现江茉说漏嘴,她和齐晔居然还从来没圆过房!   从此,这个把柄就成了江桃时常挂在嘴边的事儿,江茉每回都无地自容。   再后来,江桃觉得江茉不配过这样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算齐晔不喜欢她,可她还是不愁吃不愁穿,每天住在大房子里,什么都不用想,不用管。   凭什么呢?   江桃自己过得好,却看不得江茉也好,于是她常常去挑拨离间,什么话扎心,她就把什么话往江茉身上扎。   而且在梦里,江茉是一直喜欢聂士忠的,所以江桃就在江茉面前各种炫耀,秀恩爱,让江茉羡慕又忌妒,渐渐开始恨齐晔为什么这样对她。   可梦里的齐晔可不像现实里这样对江茉言听计从的,无论江茉耍什么手段,他都不理不睬,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最后,江茉受不了了,和别的男人出轨,也是江桃带着齐晔去抓奸在床的。   当时那一幕,在梦里那么清晰。   即便梦醒,江桃回想起来,也觉得痛快无比。   她江桃在梦里一生顺风顺水,子孙满堂,大富大贵。   江茉呢,却无子无女,最终家破人亡。   这样的对比,让江桃再一次充满优越感,梦醒后,她回忆起江茉临死前的惨状,仍然止不住的笑。   而且梦境如此真实,以至于她醒来后,久久不能回神。   为什么她会这样的梦……梦里和现实又到底有什么不同……   江桃从梦中醒来,坐在床上呆呆坐了一整个上午,才终于总结判断出来。   梦里的事都是真的!   她就是活在一本小说里!她是小说里的女主角!她的命运就该像小说里那样,一帆风顺,羡煞旁人!   一切的变化都是因为江茉!   因为江茉性情大变,嫁给齐晔后又讨了齐晔的欢心,越变越美,并且勾.引了聂士忠,害她和聂士忠感情破裂,关系越来越差,才有了剧情变化的这一切!   不应该是这样的!   她的好日子,她的幸福,都被江茉毁了!   江桃气得浑身颤抖,紧紧攥着被子,在嘴里念着江茉的名字,恨不得把江茉碎尸万段!   江茉为什么会变,为什么不按着小说里的剧情走了?   江桃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那就是江茉也梦到了这一切!   肯定是这样!江茉梦见得肯定比自己还早!   江桃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她记得江茉性情大变那是好久以前,她们还没出嫁的时候!   江桃胸口起伏,咬牙切齿,都怪江茉!她的生活绝不能就这么被江茉毁掉!   要看着江茉越过越好,而自己被江茉一步步踩在泥里,这是江桃绝不能忍受着。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幸好,幸好她始终都是女主角,要不怎么忽然觉醒这样的好事都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梦见了自己在书里过的一辈子,每个细节都还历历在目,就好像真的过了那一生,现在江桃的眼界和阅历,也不是昨天的她能比得了。   既然聂士忠是男主,那么她就不能和聂士忠离婚。   她已经和聂士忠生活了一辈子,从现在开始,她想要重新讨聂士忠的欢心,也不是什么难事。   更何况,她已经知道了未来要发生的所有事!   只要她还按着上辈子的轨迹那么走!去认识贵人!去巴结贵人!这都很容易!   就算聂士忠已经被部队除名也没关系,有她在,有她的那个梦在,她知道未来的时代变化有多大,各种各样的机会多如过江之鲫!   她根本不用慌,也不必害怕,随随便便教一教聂士忠,照样可以大富大贵,过上在书里大富大贵的一生!   -   江桃越想越激动。   还有,她吃过的这些苦,她要在江茉身上讨回来!   她本来可以一直顺风顺水的,可江茉却提前觉醒,害她走了这么多弯路!   不过也没关系,她江桃还是天生的女主命!   现在她也觉醒了,她才是真正的女主,江茉不过是个炮灰女配,占着提前觉醒的优势而已。   从今天起,她江桃就要开始教她做人!   江桃自信满满,穿戴齐整,又朝齐晔那块辣椒田走去。   昨天失败了,那是因为她还没觉醒。   可现在完全不一样,她有信心,可以让齐晔看到,她比江茉好多了!   江桃抬头挺胸,觉醒后的她,是江茉完全没法比的!   -   只是再怎么雄赳赳气昂昂,在田边看到齐晔和江茉那恩恩爱爱的模样时,江桃心里还是忍不住泛上一股子酸楚。   尽管在梦里,她和聂士忠是一对模范夫妻,别人都说她们感情好,羡慕不已,可聂士忠从来不会像齐晔这样,把自己的媳妇当成全世界,满心满眼都只有媳妇,做什么都是为了媳妇。   江桃望着眼前成片成片的辣椒苗,又想起听人说的闲话。   齐晔种这些辣椒都是为了江茉!因为江茉爱吃辣椒!   江桃又酸溜溜地想,小说剧情里可没有这一茬,辣椒种了有什么用?   喜欢上江茉之后,齐晔这脑子似乎也没小说里面灵光了,特别恋爱脑,特别上头!   说不定齐晔以后都不可能当首富了呢!要不怎么都说红颜祸水?呸!   江桃这样一想,忽然又觉得没什么好羡慕的了。   她轻咳一声,走过去,抬着下巴,优越感十足,“江茉,齐晔,你们中午没休息呀?”   江茉不意外江桃会出现在这里,但她却奇怪地看了看江桃,总觉得江桃有些怪怪的,却又说不上来。   齐晔则没正眼瞧江桃,反而又伸手要钱,“对了,昨天你糟蹋了我一勺农家肥,赔我两毛钱。”   江桃:??   她原本平复下来的心情,一下子就被齐晔给招惹上来了。   江桃瞪着齐晔,冷哼道:“齐晔,你是想钱想疯了吧?谁的农家肥要钱啊!都是自家的!”   江茉弯起唇角,“是啊,那你现在给我们产一个?喏,就那边吧,我们不看你。”   “你——”江桃以为自己已经成竹在胸,却没想到被齐晔和江茉联合起来两句话就气得胸闷,她憋红着脸,半晌才道,“你们俩能不能文明一点儿!”   “可以啊,那就给钱呗。”江茉撇撇嘴,就算两毛钱,也绝不便宜了江桃。   江桃无语,扔下两毛钱,“不就两毛钱吗?就当打发叫花子了!你们俩现在就得意吧,以后我看你们这辣椒没人买,都烂在家里,你们要怎么办!”   江茉和齐晔都无视她,两人继续说她们的话去了。   齐晔道:“你累不累?我送你回家?”   江茉道:“好啊,顺便把乌云踏雪带过来,那两个小东西天天在家没事干,还是让他们守着咱的田吧,别什么乱七八糟的苍蝇都能往咱们这儿飞。”   江桃再次被江茉内涵到,气得满脸涨红,“江茉!别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江茉当没听到,齐晔给她撑着伞,两人转身离去。   江桃还在后面跺着脚,“江茉!我告诉你!我和你一样!我也什么都知道了!以后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你的好日子也到头了!你根本斗不过我的!我才是主角!”   她把内心想法都咆哮出来,却没看到江茉有半分停留。   在齐晔撑伞的阴影下,背影款款地走了。   江桃气得直抽抽,想报复,却不敢动齐晔的田。   这时候,要是破坏庄稼,那就是要别人的命,得坐牢的!   她只能气冲冲地回姥姥家,收拾东西,回城去!   她可以利用自己觉醒的优势给聂士忠谋上一个好工作,日子绝对越来越好!   就让齐晔和江茉在乡下种一辈子辣椒,看着她的好日子眼红发酸,仍旧一辈子都比不上她!   -   另一边。   齐晔听到江桃的话,倒是觉得奇怪。   “她在说什么?”   “……”江茉不以为意地掀掀眼皮,“大概像你说的,脑子真的摔坏了,不知道说的什么疯话。”   齐晔点点头,没有多想,而是琢磨着把江茉送回家后,他要去趟农机站,研究研究给他的小辣椒们买些什么肥料回来,才能让它们长得更好更壮,结的果子更多!   而江茉,也若有所思。   她敷衍齐晔的话,自己当然不会信。   刚刚江桃那意思,是她也知道剧情了?觉醒了?   似乎越来越有意思起来了呢。   碾压土著没什么意思,要是让江桃知道,她的日子本来可以有多好,却一直身陷越来越糟糕的生活里,她会怎么哭呢?   江茉很期待。   她讨厌江桃,并且记仇。   所以江桃越痛苦,她就觉得越精彩。   江茉弯弯唇角,脚步轻快,捏了捏齐晔的肱二头肌,“今天开心,多加两个菜。”   齐晔脑海里本来如泉涌的知识骤然停止,被她捏得脚步一顿,耳尖一瞬间通红,握着的伞柄差点儿歪倒。   ……江茉睨他一眼,没出息。   看来以后还是得多捏捏才行。   -   西丰村,最近大伙儿又开始看热闹,当笑话看。   齐晔是真疯了,浪费他那两块好田,种辣椒也就算了。   他居然还从农机站搬了好多肥料回来!   那些字大伙儿也都不认识啊,看着那大堆小堆的,都问齐晔,“你这花了不少钱吧?”   齐晔擦擦额头的汗,继续扛着上百斤的肥料,往自己的辣椒田走。   顺嘴回答道:“一百多块。”   这话一答,惊得大伙儿都倒吸一口凉气。   反复追问,真花了这么多钱买的肥料?   得到齐晔肯定的回答,有人当场就开始酸溜溜的,“齐晔你这种的不是辣椒,是金子吧!”   “这施的也不是肥料啊!是银子啊!这么贵,我的老天爷呀!我们种一亩地都赚不了这么多钱!”   “齐晔你这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你花这冤枉钱干嘛?咱们自个儿的粪肥多好使啊!还不花钱!人都要吃喝拉撒的吧!”   “人家齐晔娶的可是仙女儿啊!仙女儿又不用吃喝拉撒的,估计是家里粪肥少了吧!”有人阴阳怪气地嘲讽。   “齐晔你要是肥料不够,我们家人口多,我家给你提供啊,绝对便宜!十块都不用!”   “一百多块啊!这是要打水漂啊!那些辣椒哪配啊!”有人心疼得不了。   对于他们的冷嘲热讽,齐晔早就习惯。   他不予理会,背着自己那些肥料,回到家里,开始试着调配。   期间王春分也收到了信儿,跑过来问他,“齐晔,你真买了那么多肥料?”   “当然。”齐晔其实不用回答,看着那满地的大小编织袋,王春分也瞧出来了。   “一百多块,这些肥料怎么这么贵啊?里面掺了金子啊?”王春分啧啧称奇,他也没见过这些高级肥料,家里也没舍得用过。   齐晔腼腆地笑笑,“里面没掺金子,但可以让咱们赚到金子。”   “真的?”王春分忙道,“你买了些什么肥料,你给我列一个清单吧,我回去问问我爹,看看咱家要不要跟着买!”   -   王有根当然要买。   他听说齐晔也是因为江茉的建议,才决定买这些肥料,让辣椒田的那什么营养价值要跟上。   他也不懂营养成分是什么玩意儿,但他知道,跟着江茉准没错!准有好事!那女娃灵气得很!   所以,王有根咬咬牙,也不顾家里其他人怎么说,怎么想,就从炕上枕头套子里取了一百块钱,还有齐晔给的那个清单,直奔农机站去了!   说来也巧,农机站里正好有一个王有根的远方亲戚,打过交道。   王有根今天一来,就在农机站外头遇上了这位亲戚胡友根。   他忙揣着钱问道:“友根老弟啊,我想买些这个肥料,你看看能不能给我算便宜点啊?”   胡友根接过来一看,噗嗤一声笑出来,也不客气,直接挑眉道:“有根叔,你一把年纪了,怎么还学人犯糊涂啊?花这么多钱买肥料,你不怕亏得慌啊?先不说这些肥料适不适合辣椒田,就算种出几千上万斤辣椒,你卖给谁去?” 第60章 第 60 章 【4.5更】齐晔什么时……   胡友根是王有根的远房侄子, 没打过什么交道,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来往。   不过胡友根比较幸运,他的父母年轻时因为机缘巧合进了城, 拿到了城里户口,后来他在城里读书生活,有幸得到推举,读了工农兵大学, 毕业后又托关系进了农机站。   也算是端了一个铁饭碗。   自小长大,他就有点儿看不上这些乡下亲戚。   嫌他们臭烘烘的,每回来家里都弄得家里又脏又乱, 好端端的沙发被他们一坐, 就能在旮旯缝里抠出好多黄泥巴。   而且每次走动,这些乡下亲戚来了他们家都要吃好的喝好的, 提过来的东西却不怎么样, 不管如何盘算, 都是他家吃亏!   他父母心好,不计较这些。   但他天生就是小心眼儿的人,所以就不喜欢这些亲戚来占便宜。   这不看王有根问他能不能肥料算便宜点, 他对王有根一直就不太感冒的心情又涌了上来。   真穷酸,一天到晚就想着抠抠搜搜的省钱。   就算能给算便宜点,他也不愿意帮忙。   胡友根假装看了看那清单, 摇头道:“不行,只能原价购买。”   王有根也没多想, 他只是尝试着问问,不能就算了,于是他开始从上衣口袋里掏钱,一沓的毛票, 皱巴巴的,一看就数过很多遍,都有点儿软烂了。   王有根又沾了唾沫数着,一边道:“这清单上的肥料你都按着上面的斤两给我称好就行,多少钱?我给你。”   胡友根嫌弃地瞥了一眼,但到底是没撕破脸的亲戚,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明显,只好道:“有根叔,你确定你要买这么多?”   “嗯。”王有根很肯定,“我就买这些,种辣椒!你不用担心我种出来没人要,齐晔那孩子聪明得很,他肯定会找到门道的。”   这话,胡友根听着就不乐意了。   他昨天也听着站长念叨了一整天,说齐晔多多聪明,说齐晔谈论起那些辣椒种植知识来,又如何如何专业,还说齐晔在农业方面很有天赋?   胡友根简直嗤之以鼻,他又不是没打听过,那齐晔也就一个小学二年级都没毕业的庄稼汉!   就算知道种辣椒,那也只不过是常年劳作的经验,顶多有点小聪明罢了,这也值得被站长一直夸?   他胡友根可是大学毕业生!都工作两三年了,站长却还没这么夸过他呢!   所以胡友根不服气,听到王有根也拎着齐晔一顿夸,心里就更酸溜溜的,不是滋味。   他拿着那张清单,仔细看了一番,然后道:“有根叔,咱们都是亲戚,我就实话和你说吧。你要是跟着齐晔买这些肥料,那纯粹是浪费钱!”   王有根皱皱眉,“啊?不会吧?”   “怎么不会。”胡友根甩甩那张单子,“我在农机站工作都两三年了!你说是我对肥料了解,还是他对肥料了解?再说,我马上就要去农业研究所进修学习了,难道我会弄错?”   “齐晔这清单上的肥料根本就无法提高辣椒的产量!一百多块钱,铁定打水漂!”   “你要是钱多烧得慌,你就跟着他买吧。”胡友根目光鄙视地扔下那张清单,“我都不知道想提升辣椒产量得搭配哪些高级复合肥料呢,他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就能研究出来?那咱们还辛辛苦苦读这么多书,成立研究所干嘛啊?”   王有根一听,好像有点道理。   但看着远房侄子胡友根那冷嘲热讽的脸,他又有点儿不高兴了。   齐晔在他心目中,一直都是他的晚辈,虽然没有血缘,但他觉得齐晔就是他的亲侄子!   更何况,江茉也是个好孩子,他们俩做的决定,肯定不会错,这钱也不会打水漂!   所以,王有根想了想,坚定道:“友根啊,你还是给我拿一下这些肥料吧,我愿意买,花钱试试嘛,总不会错的!”   胡友根有点不可置信,“有根叔,你宁愿相信一个外人,也不相信我?我是看咱们是亲戚,才好心劝你的!行,既然你乐意把这些钱砸水里,那就砸吧!齐晔他能有什么真本事?也就嘴上说得好听,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到时候他的辣椒种出来,你们就知道是我对还是他对了!”   其实昨天,胡友根也和站长争议了几句,在站长夸齐晔聪明,搭配出的复合肥料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时,胡友根很不服气。   他认为齐晔选择的那些肥料根本没有用,试想出来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调配、兑水或者是施肥的方法更没有用!   都是花架子!   可站长不信,还说他一个大学生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学以致用。当初就把他气得不轻。   没想到今天,就连只会种庄稼的乡下亲戚王有根也不相信自己。   胡友根越想越气,哼哧哼哧把那些肥料袋扔到王有根面前,再也不说什么,垮着个脸,好像王有根欠了他多少钱似的。   -   有了各种各样的肥料,在齐晔的大胆尝试,小心求证,还有精心护理下,终于来到了辣椒的丰收期!   王有根都没想到,齐晔教他的那些法子真有用!肥料肯定也起了大作用!   平常一亩田顶多能种出一千斤的辣椒,没想到他和齐晔的辣椒田都翻了番!每亩田足足产出了两千多斤的辣椒!!!   这下可把王有根给高兴坏了,他也没想别的,就拉上一家子人都去采摘辣椒!   丰收的喜悦让这个五十多岁见惯了风风雨雨的老农脸上乐开了一道又一道的褶子,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高的辣椒产粮,一大家子都忙得不可开交。   另一边,齐晔也在忙着采摘辣椒。   他的辣椒田比王有根的辣椒田产量更丰富,辣椒也长得更结实,一个个沉甸甸地挂着,看着就喜人。   他忙着摘辣椒,一箩筐接着一箩筐。   说实话,这么多的辣椒,自然惊动了不少人都来看热闹。   都没想到,齐晔买了那么多的肥料,天天日夜在这儿蹲守着,不怕蚊子咬,不怕太阳晒,辛辛苦苦那么久,还真有了这么大的收获啊!   就连张金财也闻讯赶来,现在虽然生产大队已经改成村了,但张金财仍然是村里最大的干部!   他入了党,大伙儿都叫他张支书了!   张金财看到这么多的辣椒,也是又惊讶又高兴,连忙掏出他的蓝皮小本子,“不得了,齐晔你不得了啊!种出这么多辣椒,这产量真是惊人啊!”   他写完,把本子和笔收回上衣口袋里,走过去捶了捶齐晔的肩膀,“你小子怎么这么厉害啊!说种辣椒就种辣椒!还让辣椒的正常产量翻了番!你真是干什么都行啊!我待会回去就上报公社去!”   “这么好的产粮,真是给咱们分田到户的初步成果展示开了一个好头啊!”   齐晔弯着唇角,看了一眼在田垄上站着的江茉,乌云踏雪一左一右站在她的身侧,正朝他摇着尾巴。   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腼腆道:“这都多亏了我媳妇儿,要不是她帮我,我肯定种不出这么多辣椒的。”   不管是最开始她对他义无反顾的支持,或是通宵念书给她听,还是后来在辣椒田里,她对他的提点。   齐晔始终不会忘记,都是这些关键的时刻,一次又一次给他坚定不移的力量,一往无前!   他朝着江茉遥遥挥手,笑得露出几颗又白又整齐的牙齿。   江茉也翘着唇,她很少看到齐晔这么笑,傻乎乎的,真想过去捏捏他。   不过现在这儿看热闹的人太多,她也就没过去。   直到大伙儿闹哄哄地数着齐晔摘下来的辣椒,一箩筐又一箩筐,简直数都数不清!最后也都累了,依旧嘴上不停讨论着,各自散去。   有人还在啧啧称奇,“齐晔这些辣椒是怎么长的啊?怎么长的那么好?那么大?还这么多呢?”   有人则惊叹不已,“这回真是开了眼啊,这么多辣椒,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还真叫齐晔种出来了!当时那么冷,我还以为他的辣椒苗都要死光了呢。”   有人却酸溜溜的,“只是种这么多辣椒也不知道卖不卖得出去,谁来买啊?别到时候他的肥料钱都赚不回来。”   也有人幸灾乐祸,“都让江茉吃呗,他不是种这些辣椒也是为了给媳妇儿吃嘛,吃不完那放烂了也没办法啊是不是?大不了我们也帮着吃一点咯?”   还有人深信不疑,“齐晔其实一直都挺有本事的,我觉得他这些辣椒说不定都能卖掉,挣一笔大钱呢!”   当下立刻就有人反驳,“怎么可能?这么多辣椒,就是整个县城的人都来买那也买不了这么多啊!他和王有根那可是六亩田的辣椒,你们算算多少斤呐?”   “……”   人们沸沸扬扬的讨论声渐渐远去。   落在江茉和齐晔的耳朵里,却置若罔闻。   齐晔傻笑着,望着江茉走过来,乌云踏雪撒了欢儿似的在辣椒田里上下跑动。   他迫不及待走过去,今天没打伞,他用手掌帮她挡太阳。   江茉无语地瞥他,“太阳都落山了。”   “嗯,落山了。”齐晔好像根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反正顺着她的话说,手还是没放下。   江茉知道,他是高兴傻了。   她也没说什么,抿抿唇,捏捏他的肱二头肌,“走啦,回家。”   齐晔现在已经被捏习惯了,她捏他的时候,他觉得他就像乌云踏雪被她摸摸脑袋的时候那样高兴。   “嗯,咱们回家。”他追上江茉,乌云踏雪也追追赶赶跑过来。   夕阳晚霞把两人两狗的身影拉长,在田野间,在晚风里,丰收的喜悦肆意蔓延。   -   农机站里。   胡友根正在他的办公桌上,拿着一堆稿纸写写算算。   他那天和王有根说的话,其实还有吹嘘的成分在。   他确实有个机会去省城的农业研究所深造学习是没错,可前提是,他手头这篇研究材料可以过关。   胡友根垂眸盯着自己的草稿纸,上面的标题是《关于不同高级复合肥料在提高小麦产量过程中的影响》。   他准备了好久,却一直没什么眉目,可今天,他忽然收到消息说,齐晔的辣椒种出来了!产量翻番了!   胡友根完全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他研究了这么久都没研究出可以让小麦产量翻番的高级复合肥料,凭什么齐晔就和站长聊了大半天,就能想出提高辣椒产量的配方?!   难道是站长?……不、不可能,胡友根知道站长肯定没有藏私,在这儿工作这么久,站长已经把所有知识对他倾囊相授。   胡友根只是不愿意认同站长的话。   那个齐晔这么聪明?这么有天赋?呵,估计只是瞎猫遇上死耗子而已!   胡友根绝对不会承认齐晔的成就,他拿着钢笔,低头看着自己的标题好一会儿,然后咬咬牙,把“小麦”两个字划掉,换成了“辣椒”。   那清单上配的哪些肥料,他可记得清清楚楚!   虽然不知道齐晔具体怎么调配的比例,根据他购买的这些分量,再琢磨琢磨,肯定也能蒙个八九不离十!   -   辣椒都采摘完成后,王有根非要拉着齐晔和江茉去他家吃饭,说是好好感谢一下他们俩!   说实话,要不是他们俩,他也不会跟着种辣椒,更不可能种出这么多的辣椒!   今天这顿,着实丰盛得很,代表着王家所有人对江茉和齐晔的感谢。   正好家里的菜园子好多东西都下来了,什么新鲜的小脆黄瓜,切成薄片儿,只要凉拌一下,就是一道爽口无比的开胃菜。   还有西红柿也水灵灵的,汁水很足,和两个金灿灿的鸡蛋一炒,特别下饭。   还有茄子豆角,韭菜白菜,都是自家种的,这种没有污染的年代,纯天然的小菜只要放上一点点佐料,就是又嫩又香,好吃得很。   王家院子里还有几颗果蔬,杏子李子还有樱桃,都熟了,摘下来放在盘里,都是甜嫩多汁的新鲜味道。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肉,王有根宰了家里一只鸡,炖得香喷喷的,鸡汤上浮着一层薄薄的油星子,撒着葱花,肉质醇厚酥烂,一撕就是一大块肉。   王家两兄弟一人夹了一只鸡腿,一个塞到齐晔碗里,一个塞到江茉碗里,郑重地表示感谢。   王有根也高兴得不行,拿出一斤自个儿酿的谷酒,给他两个儿子,还有齐晔都倒了一杯。   齐晔其实是不喝酒的,因为以前齐振华总说喝酒耽误干活儿,而且酒多稀罕啊,也舍不得给他喝。   所以他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也不敢喝,怕一杯就倒了,在这儿闹笑话。   但王有根今天实在开心,左一句右一句地劝他,齐晔实在盛情难却,也就小口小口地抿着。   薄薄的唇瓣被沾湿,辛辣甘甜的酒液入喉,产生微微割裂的痛快感。   似乎并不难受,但也说不上多喜欢。   齐晔不得不承认,大多数男人喜欢的这个玩意儿,他好像并不感冒。   王有根却已经喝高了,他拍着齐晔的后背,不停感叹,“齐晔你有福气啊!你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可得好好珍惜人家你知道吗?”   “……你要是敢欺负江茉,你王叔我第一个不同意!第一个来揍你啊!”   齐晔放下酒杯。   不用王叔说,他也知道他多有福气,也生怕自己还不够珍惜,于是他重重点头应下。   王春华却在旁边笑道:“爹!这大好的日子,你说这话干嘛啊?”   他又贱兮兮地勾住齐晔的脖子,朝王有根挤眉弄眼道:“你不如问问齐晔,他什么时候当爹啊?”   “我也能长长辈分,混声‘王叔’来听听,你说是不是啊齐晔?” 第61章 第 61 章 【1.5更】这就是知识……   王春华这么一打趣, 桌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齐晔身上。   王家两个媳妇儿对这种事比种辣椒可感兴趣多了,这会儿就忍不住说起来。   “是呀,齐晔, 你和江茉什么时候也生个大胖小子呀,正好和我家这几个捣蛋鬼也做个伴啊。”   “可不是嘛,还能定娃娃亲呢。”   众人都笑着打趣,齐晔忽然咳起来, 似乎是被酒呛到,咳得脖子根通红,才缓了神, 抿唇道:“今天我们的辣椒收了这么多, 明天就赶紧去城里卖辣椒吧?”   这是正事,齐晔一提, 大家也都表情庄重地说起这个事。   王有根道:“齐晔, 咱们的辣椒这么多, 镇上肯定销不完,明天咱们可以多去几个地方,我让春华去县城卖辣椒, 我和春分去隔壁两个镇卖,你就去咱们镇上好了。”   自家镇上隔得最近,王有根是个很知足感恩的人, 所以最方便的地儿毫不犹豫就腾给了齐晔。   齐晔点点头,也没客气, “先抓紧时间。”   这么多辣椒,估计就是县城加上附近几个镇的人们都来买,也卖不完。   他们也不可能都天天吃辣椒啊,而且卖辣椒的也不止他们, 别人凭什么要来你这儿买呢?   想到这些,齐晔心里不免有些沉甸甸的,丰收的喜悦冲散不少。   不知不觉,抿了一口又一口的酒。   -   到了夜色渐浓的时候,酒足饭饱,江茉齐晔也正准备回家。   乌云踏雪两个小机灵狗,也不知道怎么时间就掐得这么准。   他们一出王家的院子,两只狗狗就摇着尾巴跑过来,接他们回家。   月色正朦胧,江茉没喝酒,小脸蛋也红扑扑的,蹲下来摸了摸乌云踏雪毛绒绒的小脑袋,这才起身道:“走吧,回家。”   抬起头,却发现齐晔眸子亮晶晶的,盛着醉意,还有天上明月,正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自个儿。   江茉挑挑眉梢,“怎么,你也想要摸摸头呀?”   齐晔喝醉了,有点儿傻傻的,他愣了几秒,似乎在思考江茉话的意思,然后狠狠点头。   不等江茉反应,他自个儿就把脑袋伸了过来,硬茬茬的头发丝在她掌心蹭蹭。   江茉微微皱起眉,娇声嫌弃,“你怎么连头发都那么硬?戳得我手痛!”   齐晔晕乎乎的俊脸抬起,眸中映着江茉漂亮的眉眼。   自从嫁给齐晔,江茉的手原本是干了很多活儿,挺粗糙的,现在天天十指不沾阳春水,手也就渐渐养得娇了。   齐晔看她皱眉,心就一抽一抽的。   喝醉后,他也狗胆包天,居然敢双手握住江茉的手。   给她吹吹。   他的呼吸带着酒气,因为是酿的米酒,所以那酒味儿并不难闻,只是喷薄到江茉脸上,让她觉得她好像也跟着有点儿醉了。   “齐晔!”江茉踢了踢他的小腿肚,“我不疼了,你走不走呀?”   “捏捏、”齐晔把她的手忽然放在他的肱二头肌上,然后眸子搅了天边星子碎光似的,炯炯地看着她。   有点像乌云踏雪馋肉骨头的样子。   江茉被他的傻样逗笑,弯唇打趣道:“你就这点出息呀?就这么喜欢我捏捏你?”   这是齐晔平常清醒的时候不敢承认的。   但今天他醉了,脑子也不转了,江茉问他什么,就全凭自个儿脑海里最真实的想法回答。   于是他重重点头,“嗯!”   江茉扑哧笑出来,搭在他肱二头肌上的指尖轻轻捏了捏,“够了吗?”   齐晔摇头,“还要。”   江茉又捏了两下,“行了吧?”   齐晔再次摇头,“还、还想要!”   “……”江茉没耐心了,睨他一眼,“我手酸了,不捏了!”   齐晔一愣,随即又想捧住她的手,给她吹吹。   “不吹!”江茉缩回来,扭头就走,“赶紧回家,你想让我在外头喂蚊子呀?”   齐晔有点儿失落,抿抿唇,又飞快跟上来。   他一边走,一边碎碎念。   叨叨了大半条路,江茉瞥他,“你在说什么呢?”   齐晔把自己碎碎念的声音放大,“蚊子蚊子都来咬我!蚊子蚊子别咬我媳妇儿!”   “……”江茉再次噗嗤笑出来,她终于又捏了捏齐晔的肱二头肌,看他醉得晕乎乎的俊脸上露出腼腆、满足、克制不住还在拼命克制的悄悄笑容。   她弯起唇,“齐晔,你喝醉了酒怎么这么傻呀?”   虽然平常好像也没太聪明的样子。   这和原文里那个沉着无情,只知道闷声甩钱的冷漠齐晔一点儿都不像!   -   齐晔已经很醉了。   原来他的酒量不好,什么有人没喝过酒就能千杯不醉肯定只是乡亲们编出来的神话人物!   反正他是不行。   到家的时候,已经要江茉扶着他走了。   他这么强健高大的个子,尽管只是借了一点点力气在江茉的身上,也压得江茉够呛。   江茉把齐晔扶进客厅,踹掉鞋子,微微喘着粗气,“齐晔,你以后再也不许喝酒了!”   “……除非不用我扶你!”   也不知道齐晔听清没,反正他在点头。   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会非常配合。   “去沙发上坐会儿!”江茉扶他过去,松手时,却一不小心,被齐晔给带翻了。   他压着她,一块倒在了沙发上。   幸好沙发很软,她陷进去,也不疼。   只是觉得他!好!重!   压得她有点儿喘不过气。   而且他的呼吸正好全洒在了她的颈窝处,热热麻麻的,很痒。   江茉连忙推他,“齐晔!你起开!”   齐晔好像听不到,呼吸粗重,意识模糊。   “齐晔,你出息了是不是?”江茉推着他硬邦邦的胸膛,这个男人是不是石头做的?   没推几下,他纹丝不动,她却觉得手疼。   听到江茉喊自己的名字,齐晔的意识勉强拉回一些。   他努力睁开眼,看到江茉近在咫尺的眼睫毛,又长又密又翘,像一把小刷子,轻轻扫过他的脸颊。   还有细腻得看不到一点儿瑕疵的肌肤,不小心蹭到,温凉、娇嫩得他的心脏一下子缩紧。   她动听的嗓音,正落在他耳畔,一下又一下喊他——齐晔!   尾音是颤颤的,又软又娇。   !!!   齐晔的酒一下子醒了一大半,瞬间从她身上起来,弹坐到沙发的另一边,黝黑瞳仁微微放大,定定地盯着她。   江茉揉着酸痛的手腕,轻哼地睨他一眼。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反正他现在,和乌云踏雪犯错后低头又忍不住掀起眼皮看她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   江茉拿起沙发上的靠枕朝他一扔,“今晚你睡沙发。”   齐晔委屈巴巴地扭头,薄唇抿起,一直紧紧盯着江茉漂亮的背影消失。   -   西丰村迎来了金灿灿的丰收季节。   各家各户都在收获自己种出来的粮食。   因为是分田到户的第一年,所以大伙儿还是头一回感受这样的喜悦!   收获多少都是自家的!可以吃!可以卖!可以拿去换别的!只要留一小部分到了年底再上交就成!   有人庄稼种得好,土地好,产量也好,笑得合不拢嘴。   也有人没那么好,但分田到户后都是日夜不肯松懈,拼命干活儿,付出总有回报,所以他们的收获还是比以前集体劳动的时候多得多。   至少全家都不用饿肚子了!   大伙儿一边高高兴兴地收着粮食,一边闲聊。   不知怎的,又说起了齐晔。   有人道:“你们说齐晔种出那么多辣椒有什么用?又不能当粮食吃!还是咱们的庄稼好啊!”   有人赞同,“是啊,就算那江茉爱吃辣,她也不能顿顿把辣椒当饭吃吧?还不是得花钱去买粮食?”   有人感慨,“的确啊!我看齐晔最近天天往外跑呢!他那么多辣椒还堆在家里,好像根本卖不完!”   有人惊讶,“那再放放,不会都烂掉吗?他怎么想的啊?这么多辣椒可怎么办啊?”   “啧啧,真可怜,当初咱们都劝他了吧,年轻人就是不懂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就是!你们说那王有根一大把年纪了还犯这种糊涂,也跟着他种辣椒!这下倒好,白白少了两块田的粮食!花了那么些钱买肥料,不也打了水漂?”   “王有根还好,他顶多吃点亏,但他王家人丁兴旺,还有好多亩田种了粮食呢,也不至于饿肚子,我看就是齐晔和江茉惨咯!”   王红芬和齐振华正好也在收粮食。   他们的田不好,两人手脚也不麻利,所以种出来的粮食并不多,但两人也已经满意得不行。   正笑呵呵地说着闲话,忽然想到,“齐晔和江茉不会到时候没粮食吃了,来我们这儿蹭吃蹭喝吧?”   王红芬心中一紧,“不行不行,咱们可得防着那两个祸害一点儿!”   刘菊香她娘也在,也是心里头咯噔一声,“那我还算得上是她们姥姥呢?她们不会也赖到我这儿来吧?”   旁边乡亲们笑道:“要是来了,你们也总得分她们一口吃的啊,总不至于看着他们喝西北风!饿死了怎么办啊?”   王红芬和刘菊香她娘一脸倒了大霉的样子,埋头干活,嘴里念叨着“背时”“灾星”之类骂骂咧咧的话。   -   如大家所猜测的,最近齐晔确实很忙。   他每天都去镇上卖辣椒,偶尔也去县城,因为王有根一家忙着在收粮食,所以他们的辣椒也是齐晔在帮着卖。   当然,他们也不会亏待了齐晔,卖出的好价钱也会分齐晔一部分。   可即便齐晔每天起早贪黑地去卖辣椒,家里的辣椒还是推成了小山那么高。   辣椒实在太多,市场已经饱和。   而且这时候正是丰收的季节,其他农民的自留地上都种了不少辣椒,所以集市上每天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农民在卖辣椒。   齐晔的辣椒又大又好,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会遇上,都惦记着来他这儿买。   镇上的国营饭店、招待所他都跑了一遍,但这些国营的场所顶多买一部分,因为大头还是已经固定好的供货商。   王家的辣椒也卖不出去,没两天,王家父子仨又都来找齐晔。   傍晚时分的夕阳还没褪去,四个大男人站在小露台上,一筹莫展。   “这些辣椒放不了几天,就要开始变皱放坏了!”   “这可怎么办啊齐晔?”   “虽然这些日子辣椒卖了不少钱,但仔细算算,咱们还是亏了啊!”   “尤其是齐晔,你为这些辣椒付出了多少心血,咱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齐晔也紧皱着眉,一直没吭声,搜肠刮肚想着办法。   这时,江茉叹着气从屋子里走出来,摇头道:“你们怎么那么死脑筋呀?新鲜辣椒卖不出去,放久了要坏了,那就不卖新鲜的呀!”   四人齐刷刷地看过去,仿佛在黑暗中迎头照下来一束光,但细想想,又有点儿听不懂江茉的意思。   “不、不新鲜的,也有人买?”   “当然呀,新鲜辣椒可以做成很多衍生品呀。”江茉掰着指头数,“干辣椒、辣椒面、卜辣椒、辣椒皮子、辣椒粉子、油辣子、泡椒……对了,还有辣椒酱。”   “这辣椒酱又有好多种类呀,像什么红油辣酱、蒜蓉辣酱、豆豉辣酱、剁辣椒、辣椒萝卜……”   因为爱吃辣,所以江茉对这些可是如数家珍。   齐晔还有王有根父子仨都听傻了。   就这么小小一个辣椒……还有这么多讲究?   江茉说的这些,他们大部分连听都没听说过!   一时间口干舌燥,咽下口水,眼睛瞪得更大,望向江茉的眼神像望着天上的神仙那样。   ……这、这就是知识的力量吗?!!   江茉她真的懂好多!!   太了不起了! 第62章 第 62 章 【3更】公主抱……   王有根听江茉说得直咽口水, 忙崇拜地问道:“江茉啊,你说的这些,还能再细讲讲吗?”   “当然。”江茉挑挑眉, 想了想,“不过这天色晚了,说起来也麻烦,这样吧, 今晚我先教齐晔,明儿再让他教你们一块忙活。”   想把那么多辣椒都做成各种各样的辣椒衍生品,肯定王有根一大家子都要一块儿劳动的。   王有根父子仨一看天色也不早了, 不好再叨扰, 也就道谢着离去。   而齐晔也终于重新抱着他的小被子回到了卧室里,听江茉给他“讲课”。   他真是高兴坏了, 能睡回这里, 就已经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而听着江茉说这些辣椒的衍生品该如何制作, 他更是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一边认真听江茉说着,一边用小本子记录,一边在心里不断地想——   我媳妇儿好厉害!   我媳妇儿什么都懂!   我媳妇儿怎么这么强?   我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儿真是十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   第二天。   齐晔天不亮就兴冲冲地起来, 开始忙碌!   他先开始制作江茉教他的卜辣椒,那是南湖那边的特产,是湘菜里最重要的配料之一。   江茉没解释她是怎么知道的, 齐晔也没问,只认认真真记下。   起床洗漱时就在外头的露天灶台上烧了一大锅热水, 又拉了十几个大箩筐的青红辣椒过来,放进水缸里清洗。   等洗干净,就放入烧得沸腾滚烫的开水里过一遍,再捞起来, 那些看不见的细菌也随之被杀死了。   再然后,就可以放到院子空地上铺开的稻草上晾晒,风干。   光是这些事儿,齐晔就忙活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把这十几个箩筐的青红辣椒洗一遍,烫一遍,铺平。   这会儿也到了正午,正是日头最毒辣的时候。   那些水分低一些的红辣椒适合做干辣椒,大概五斤鲜椒就能出一斤干辣椒。   齐晔把辣椒柄扎成一束一束的,串成长串,再在院子的空地上拉起一条条晾衣绳,把串好的辣椒挂上去暴晒!   约莫几天的功夫,就晒成了干辣椒。   这样能放上好久,都不用担心它会坏!   齐晔又把晒出来的一部分干辣椒去掉柄,又晒了一个大中午,再剪成段,放些花椒、八角、桂皮一块儿到大锅里炒。   把干辣椒里面那一点儿剩余的水分全部炒干,再加些芝麻,研磨成粉,就成了辣椒面,闻起来香得不行。   齐晔等辣椒面彻底晾凉,他把它们小心翼翼地保存好,因为辣椒面最怕回潮变质,所以存放起来得特别小心。   除此之外,齐晔还腌制了五个大坛子的泡椒,也就是“鱼辣子”,他没吃过,全是凭着江茉的描述和讲解摸索出来的。   把熟透的黄色朝天椒洗干净,晾干再放进大坛子里,加些八角大料,桂皮和盐,还有少量能让泡椒变得更脆的冰糖以及一点点烧酒,封存起来。   约莫十天这些色泽透亮,辣中微酸的泡菜就可以出坛售卖。   油辣子则是用辣椒面和油一块做出来的,因为这年头,油比较珍贵,所以齐晔并没做太多,担心卖不出去,所以他只做了巴掌大小的两罐,先去试试。   如果卖得好,这样的油辣子因为加了油,成本高,对人工掌握的技术和火候也高,所以卖出去的利润也比前头几种高多了!   因为坛子准备得多,齐晔还做了五坛剁辣椒。   江茉和他讲这个的时候,重点讲了剁椒鱼头有多好吃,他没尝过,却悄悄记下,想着到时候她喜欢吃,那等这个什么剁辣椒做好,他要多给她做几回吃!   剁辣椒其实也算是辣椒酱的一种,选的都是鲜红小尖椒,连着蒂子一块洗干净,再晾干后剪掉蒂子,放到砧板上剁碎,拌着盐封入坛子。   还浇了一圈王有根自个儿酿的谷酒,味道很纯。   这样腌的剁辣椒隔天就可以吃,并且也像酒一样,放在坛子里不会坏,越陈那特殊的辣椒风味就越香!   既然有了剁辣椒,当然也少不了辣椒粉子,这玩意儿则更少见,是用米、小鱼仔磨成粗粉,再装在坛子里,加一些剁辣椒和盐拌着慢慢发酵出来,既可以掺着热水化开搅着吃,也可以炸着吃。   江茉第一次吃便觉得鲜香扑鼻,酸辣可口,简直惊为天人。   后来这道菜就成了她家主厨经常送上桌的一道地方菜,很小众,也很特别。   除了剁辣椒这种辣椒酱,齐晔还带着王家一大家子尝试做了其他不同的辣椒酱。   这些辣椒酱做出什么味道,那真就是各凭各的手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齐晔都是记着江茉喜欢什么味道,他就做什么。   江茉讲的时候,提起蒜蓉辣酱、豆豉辣酱还有辣椒萝卜这三样时眼神是不一样的,所以齐晔就做了这三样。   辛辛苦苦忙忙碌碌了将近一周,各种各样的辣椒衍生物都做了出来!   江茉看过之后,说很不错,都做得八九不离十,闻起来都香香辣辣的!   齐晔望着这些摆了一地的坛坛罐罐,又驾了一辆租来的马车,直奔镇上而去!   -   镇上的集市里,永远人来人往。   齐晔来得早,占了一个好位子,摆好摊,又把他做的每一样都摆了不少出来。   这新奇玩意儿,很快就引来不少人驻足。   有人一眼就看上了齐晔的干辣椒,红彤彤的很打眼,“哟?这么多干辣椒?这色泽很漂亮啊!多少钱一斤啊?”   “咦?这是什么?干辣椒磨出来的?”也有人看上了辣椒面,低头打量,“里面还掺了什么啊?好像不是纯粹的辣椒啊。”   还有人对齐晔的辣椒酱感兴趣,“这里头都是用辣椒做的啊?怎么这个样子啊?”   人类的好奇心总是泛滥,尤其看到齐晔的摊子旁围了一圈人后,被吸引过来的人也就更多了。   而且这样的新鲜玩意儿,也能满足人类探索有趣的心情,所以不少人都停下来,愿意询问或尝试。   可是当齐晔报出价格后,大伙儿脸上那旺盛的好奇心,顿时就熄灭不少。   有人甚至直接从“感兴趣”的状态一秒变成了“嗤之以鼻”的状态,“你这是卖辣椒啊?这么贵?我还不如买几斤新鲜辣椒呢!”   “就是,这想钱想疯了吧?你这里面掺了金子啊?卖这么贵?”   “确实挺贵的,关键是你这玩意儿闻上去香,谁知道好不好吃?而且我们往菜里面放新鲜辣椒不也一样?干嘛非要这种贵的!”   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太不划算。   齐晔早就猜到大伙儿的态度会是这样,来的路上他也想好了说辞。   不善言辞的他,已经在马车上练习过许多回,面对这么多人,他稍稍停顿几秒,终于流畅地说出一番话——   “大家请听我介绍一下,我的这些辣椒和新鲜辣椒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都可以长期保存!”   “第一,大家买回去的新鲜辣椒虽然便宜,但也无法存放太久。不过我的这些不同,比如这个干辣椒,只要不沾水,保持干燥阴凉,可以放一年!大家放在家里,就不用经常出来买辣椒,菜里面想放辣椒就随时能放,一年四季都能随便吃!”   “第二,这些辣椒酱,是我和家里人精心熬制出来的,放了不少花钱买来的油还有其他原材料,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比新鲜辣椒贵一些,希望大家可以理解。而且这些可以拌窝头吃,可以拌饭吃,味道很好。”   “第三,另外这几个是其他地域的特产,大家或许没见过,但可以买回家试试,保证不会吃亏上当。”   齐晔态度诚恳,说得也真挚。   但这种要花钱的事儿,大家伙都是半信半疑的,光是嘴上说得天花乱坠又怎么样,还是得从自个儿口袋里掏钱啊!   忽然,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同志,你说得真好,我都忍不住想尝尝了。这个干辣椒反正买了也不会坏,你先给我来五斤!其他的,你也都给我每一样都来点儿吧,我买回去试试味道,好吃再来!”   齐晔抬头一看,居然是罗苹!   挺久不见,罗苹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好了很多,她朝齐晔眨眨眼,假装不认识他,反而掏出一张大团结,“你这儿有零钱找吗?”   齐晔愣了愣,忙道:“有的,你稍等。”   有了罗苹在这儿买,还一次买这么多,其他人也有些意动。   “同志,这干辣椒真不会坏?”   “同志,你还能再便宜点不?”   “同志,你这干辣椒的辣度够不够?”   “同志,给我也来半斤!”   顾客带动顾客的效应总是明显,很快,齐晔带过来的干辣椒就卖了一半。   毕竟,这干辣椒还是不少人见过的,只不过也算稀罕物,所以他们之前没尝过,但今天见别人都买了,也忍不住买一点。   可齐晔带过来的其他辣椒产物,却无人问津,除了罗苹,也就寥寥几人买动了一些。   到了黄昏,几乎是原封不动,被他又搬上了马车,带回家。   -   黄昏的晚霞染红了半片天空。   江茉看到齐晔脚步拖沓地出现在院子外,都不用问,就知道他今天的情况如何。   其实,她就已经料到。   这种新产品刚问世,想要打开市场,那是很难的。   毕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不多。   但她也没问,而是道:“齐晔,我饿了。”   齐晔原本还蔫蔫儿的,听到江茉这么说,忽然打起十二分精神。   他正要挽起衣袖做饭,江茉却又道:“你做的这些,我都还没尝过呢!你每样都给我做一道菜,让我尝尝呀!”   齐晔一愣,望着身后马车里一堆的坛坛罐罐。   不过很快,他又回过身,忙点头,“好的,那今晚吃饭可能比较晚了,我先给你蒸碗鸡蛋羹填填肚子?”   每样都出一道菜?那至少得做十几道菜了。   不过江茉有要求,齐晔就没犹豫过。   反倒是搭了齐晔的便车一块回乡下的乡亲李祥,临走前多看了江茉好几眼。   他以前只是听说江茉花样儿多,惯会折腾齐晔。   却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   今天齐晔在集市上辣椒没怎么卖得动,他是亲眼见着了的,齐晔心情有多不好,身体有多累,他也是清清楚楚的。   没想到一回家,作为媳妇儿的江茉一点都不知道关心他男人,也没有做好热饭热菜等她男人,居然开口就是让齐晔做十几道菜?   这可真行。   像江茉这样的媳妇儿,真是谁娶谁倒霉!   真不知道齐晔怎么想的,还把她当个宝,这就冲进院子屁颠颠给她做饭去了?   李祥怀着鄙视和惋惜的心情,渐渐走远。   一边觉得江茉实在太折腾人了,一边又觉得齐晔真可怜!   -   院子里,齐晔却并不觉得自己可怜。   本来挺累的,心情挺不好的,但现在一门心思给江茉做饭,他就暂时把那些烦恼和伤心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一门心思只有:这个辣椒要做成什么菜才好吃?那个辣椒配什么食材?   干辣椒最容易,冰箱里还有鸡肉,他就做了一道辣子鸡丁,江茉喜欢嫩嫩辣辣的鸡肉,总夸很下饭。   至于剁椒鱼头,那当然是少不了的。   他在镇上的时候就记着这件事,回来时拎了一条大鱼回来,本来就准备给江茉做这个吃。   把胖胖的鱼头腌制好,铺在姜片和葱段上,再盖上满满一层红彤彤的剁辣椒,放在大锅上蒸就好了。   端出来时撒上葱丝淋上热油一浇,滋溜溜儿的,那个香味瞬间就在小院里荡开。   香得江茉都踩着拖鞋出来,期待地看了一眼,“今晚吃剁椒鱼头呀?”   她的眸子含着碎光,齐晔做起饭来也更带劲儿了!   泡椒则是和鸡胗一块炒的,这两样特别搭,也是江茉告诉他的。   听说还和鸡爪更搭,齐晔决定赶明儿再试试。   齐晔又烙了些玉米饼子,摆在盘里,配上一小碟油辣子和一小碟干辣椒面,能吃出两种味道,又香又辣。   除此之外,齐晔还擀了一碗刀削面,也是浇的油辣子,每一根面条都拌着红油。   当然,辣椒粉子也没忘了,齐晔分别用了两种做法,一个是搅出来的,一个是炸出来的。   一个浓郁,一个酥脆,各有各的风味。   至于蒜蓉辣酱和豆豉辣椒,齐晔则蒸了四个玉米窝窝头和粗粮馒头,分别把这两样辣酱填进去,就着吃,简直都不用再配其他菜了。   辣椒萝卜这个吃法也是齐晔听江茉说的,很新奇。   他打了两个又笨又黄的鸡蛋,放一些辣椒萝卜进去,搅匀,再摊到锅里去煎,就成了辣椒萝卜煎蛋。   辣椒萝卜咬上去脆脆的,鸡蛋则鲜嫩柔滑,两个截然不同的口感,却可以互相成全,非常神奇。   这样一桌子菜端上桌,江茉满意得不得了。   齐晔的手艺确实没得说,她忙着夹这个,吃那个,还不忘喊齐晔,“你也一起吃呀。”   齐晔还不用吃,看着江茉开心,他仿佛就已经饱了。   “能吃辣真是最幸福的事情之一。”江茉辣得哈着气,娇艳的唇瓣微肿,眸子清亮,含着笑意。   “嗯。”齐晔抿起唇,眼中也跟着浮出笑意。   他也对这些菜很满意,当时晾晒腌制翻炒这些的时候,他都没想到这一样样的配上不同的食材,居然能有这么好的风味。   可惜,不能让镇上那些人尝尝。   不然的话,知道放在菜里这么好吃,他们肯定会买的……   齐晔正这样想着,忽然一愣,旋即激动地站起来。   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尝尝呢?!   他可以制作出放了各种辣椒的成品菜肴,让大伙儿尝尝味道的呀!   “……”江茉无语地瞥他,娇声道,“你差点把桌子都掀翻了!”   齐晔黑眸沉沉,蕴着熠熠生辉的星辰,映着江茉好看的脸。   他好高兴,幸好今天做了这么一桌子菜,不然他都不知道这些辣椒放到菜里面这么好吃呢!   多亏了媳妇儿!   她一定是故意这么引导他的!   齐晔欣喜若狂,无比宠溺又欢喜地盯着江茉,再一次感慨,他媳妇儿真好!非常非常好!特别特别好!   江茉看他一脸又拼命想要朝她摇尾巴的样子,无奈地掀掀眼皮,不知道他那不太聪明的脑瓜子里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齐晔,你再不吃菜都凉了!”   齐晔却没听到,反而因为太开心,太上头,他咧嘴傻笑了一下,直接伸手一把抱住了江茉,强壮有力的手臂一抬,轻而易举把她从椅子上抱起来。   悬空来了一个公主抱的转圈圈。 第63章 第 63 章 【4+5更】辣椒大卖!……   江茉被齐晔抱着转了一圈, 下意识抱住他的脖子。   幸好他的劲儿大,抱她就抱着一团软绵绵的棉花糖似的,力气十足。   不过, 当停下来,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干了什么,齐晔立刻耳朵通红,满脸忸怩, 仿佛江茉很烫手一般,把她轻轻放回了椅子上。   然后他难为情地低下头,半晌不敢看她。   刚刚被她手臂环过的后脖颈, 还酸酸麻麻, 像有残留的电流在那儿呲呲窜着。   胸膛里更是一颗心脏狂跳不止,像是随时能蹦出来。   齐晔攥紧裤兜, 不敢呼吸, 余光瞥着江茉那边。   她没理他, 也没说话。   慢条斯理吃完饭,起身扭头走进卧室,只留下乌云踏雪摇着尾巴陪着他。   齐晔轻轻松了一口气。   下一秒, 他的被子、枕头从卧室里被扔出来,卧室门重新“砰”地关上。   心里那块石头又高高悬上去,感觉心脏竟是连跳都不会跳了!   -   第二天。   齐晔重新收拾好他的家伙什去镇上, 除了昨天的那些坛坛罐罐,他还带了几个昨天没吃完的玉米窝头、粗粮馒头, 还有烙的玉米饼子。   别的热菜都不好携带,而且给别人吃鱼肉鸡肉他都舍不得,这几样正好,都适合蘸辣椒酱吃, 都是王有根送的粮食,也没花钱。   除了这些,他还带了一小罐炸辣椒粉子,以及一小罐卜辣椒和豆角一块炒出来的凉菜。   看到他又在拾掇着东西,准备去镇上的李祥凑过来,一脸堆笑,“齐晔,你又去镇上啊?我能坐你的马车么?不白蹭,我给你五分钱。”   “行。”齐晔点头答应,这个李祥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能给五分钱算是很地道。   李祥也是去镇上摆摊卖粮食和蔬菜的,他昨天也坐了齐晔的车,嫌菜贩子上门收的价压得太低,正好最近地里也没什么事,他还不如自个儿去跑一趟。   坐在车上,李祥就忍不住问齐晔,“你这么多辣椒,打算怎么办啊?”   “卖。”齐晔回答得很言简意赅。   李祥叹了一口气,“你这个确实不好卖,新鲜辣椒都卖不动,你这些实在太贵,又是稀罕玩意儿,城里人也不兴买啊。”   齐晔驾着马车,没说话。   李祥坐在另一边却觉得无聊,还在和齐晔搭话,“齐晔,你那媳妇儿……她真在家里不做一点事啊?你卖辣椒这么辛苦,她也不分担分担?”   “……当时你种那么多辣椒,不也是为了她么?现在辣椒卖不出去,她一点儿忙都帮不上,昨天还让你做那么多道菜。”李祥说起来还替齐晔感到不值,“不是我说,男人嘛,不要对媳妇儿太好,她就是娶回家伺候你的嘛,你对她那么好,她不就蹬鼻子上脸了?”   齐晔刚刚正驾着马车过桥,不好停下。   刚过了桥墩,他立刻勒停马车,冷着脸对李祥道:“你下车吧,我不载你了,刚刚走了一半的路,还你三分钱!”   李祥不可置信地看着齐晔,“齐晔你在开玩笑吧?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让我下马车,我还怎么去镇上啊?”   “走路。”齐晔盯着李祥,一脸不悦。   李祥意识到,“你不会是因为我刚刚说的那些话才不高兴的吧?齐晔,我这也是为你好啊,你可是大老爷们儿,怎么天天被你媳妇儿呼来喝去的?你得立起来啊!说实话,你媳妇儿确实太不……你看咱们村里,谁的媳妇儿像你媳妇那样嘛,又懒又娇气!”   齐晔皱起眉,嗓音里蕴着怒意,“我媳妇儿特别好,不需要你来评头论足。”   李祥一滞,还想接着再说,齐晔又道:“我再听到你说她一个字,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李祥也有点生气,“你这真是不识好歹了啊!我是为你好,怎么你还想打我不成?你——”   话没有说完,李祥直接被齐晔推得摔下了马车。   十里八乡谁不知道齐晔力气大,他就那么轻轻一推,李祥就摔到了地上,四脚朝天!   齐晔看都没看,把李祥的菜篮子和箩筐也掀下来,马车扬尘而去。   李祥好半天才回过神,被灰尘呛得咳了几声,望着前面没有尽头的路,捶捶腿。   他没了马车,只能背着这些沉甸甸的粮食和瓜果蔬菜,再走一个小时去镇上!   真是……李祥揉着摔疼的地方,非常无语!   他明明是出于好心,怎么齐晔就那么护着他那个媳妇儿呢?连说都说不得了?真给西丰村的老爷们儿丢脸!   -   没了李祥在旁边讨人厌的叨叨,齐晔很快就到了镇上的集市。   这次,他利索地把坛坛罐罐都摆出来,同时也把他的那些窝头、饼子还有馒头都摆在各个坛坛罐罐的盖子上。   并且拿出一个硬纸板,上面写了四个大字——免费品尝!   没一会儿,又有不少看热闹爱稀罕的人们过来了,和昨天不是同一拨,也对这些辣椒酱还有各种衍生品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和昨天一样,问完价格,就变了张脸,听了齐晔的介绍之后,仍旧半信半疑,舍不得花钱买这些。   齐晔直接揪下来半个指头大小的饼片,递给面前的一个穿着干净打扮得也亮堂的大婶,“您可以蘸着您感兴趣的酱尝尝。”   有免费的吃,这位大婶当然不会拒绝。   她用馒头蘸了一点儿蒜蓉辣酱,放进嘴里——   旁边围观的人也无比好奇地紧紧盯着她。   一瞬间,大婶的表情出现了非常大的变化,要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她本来的眯眯眼一下子瞪成了豆豆眼。   可她半晌不说话。   周围人都好奇得不行,“好吃吗?味道怎么样啊?你倒是说话啊!急死我了!”   大婶深吸一口气,回味片刻,才猛地点头道:“好吃!真的好吃!娘啊,我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说那味道!”好吃得她都说不出话来!   要她形容,也形容不出来,反正就只知道说好吃!   大婶也不是缺钱的人,她从兜里掏出一块钱,“你这蒜蓉辣椒怎么卖的?给我来一块钱的!娘啊!这配馒头真的太好吃了!什么咸菜萝卜以后都得靠边站!”   这年头,可没人会怀疑大婶是托,一听她说好吃,那蒜蓉辣酱的坛子打开后,香香辣辣馥郁中裹着蒜味儿的特殊味道飘出来,闻得人不停地流口水。   有人忙问:“我能不能也尝尝?”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齐晔点头,给他掰了小半个窝窝头。   这位吃完,比大婶更夸张,直接捏着拳头大喊大叫,“太好吃了!这也太好吃了!这辣椒酱怎么那么好吃啊!兄弟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齐晔当然不会说自己的秘方,但这位也不计较,忙拿出一张大团结,“我买了!给我多来一点!直接来五块钱的!你这蒜蓉辣酱可以放很久的对吧?”   “嗯。”齐晔抿抿唇角,心里又再次开始感慨,媳妇儿真厉害,媳妇儿说得果然没错。   现在就是城里再富裕的人家,对油盐也是非常节省的。   他的辣椒酱舍得放油,就会显得格外好吃,虽然成本高一点,但卖得比辣椒贵多了!赚回来的利润也比辣椒高得多!   大伙儿尝过之后,觉得好吃,又看着里头不止有辣椒,还有油,有盐,也会咬咬牙,买来尝尝鲜!   不止是蒜蓉辣椒,齐晔准备的窝头、饼子还有馒头也自然会给围观的人品尝一下其他的衍生产物。   比如那干辣椒面,只要用饼子蘸一点点,放在嘴里,整个味道都提起来了!麻麻辣辣的,舌尖仿佛被彻底唤醒。   有人吃过一小块,忍不住就立马买了五毛钱的辣椒面,迫不及待带回家去蘸饼子吃!   还有豆豉辣酱、辣椒萝卜、剁辣椒、油辣子也是如此,简直是下饭神器,吃过的都啧啧称奇,当下就掏钱!   炸辣椒粉子,齐晔也给了围观的人品尝,并且告诉他们,这不仅可以炸,还可以炒,可以用热水搅。   这奇妙的口感,让吃过的,没吃过的都抢着掏钱,想拿回去给家里人也尝尝!   卜辣椒也是,大伙儿都没见过这白色的辣椒,还以为它天生就是白色。   再一问,原来是用了特殊的晾晒方法!   那卜辣椒和豆角炒在一块儿,放凉了,又辣又脆,夹在馒头中间,味道堪称一绝。   有人吃过后彻底傻了眼,没料到比咸菜好吃那么多!这以后还要什么咸菜啊?   忙问齐晔怎么卖的,掏钱买了走人!   至于泡椒,齐晔也是做了一点泡椒萝卜,让人们品尝。   这奇特的风味,同样征服了不少人,纷纷抢着给钱!   当然带来免费品尝的食物有限,所以齐晔也不是看热闹的所有人都给。   这就需要识人的本事了。   他给的大多都是看起来衣着光鲜,兜里有钱的主儿。   只有这些人,尝过觉得味道好,就会愿意出钱买,也能带动更多的人。   很多时候的买卖,就是卖个吆喝,买个热闹。   起码今天,很多围观的人没有尝到味道,但看到齐晔那些坛坛罐罐里的存货并不多了,又那么多人抢着买,也会忍不住排队想买!   不买多了,花个一两毛钱,也能买回去解解馋啊!   就这样,齐晔的摊位上,人越围越多。   等他带来免费品尝的馒头、饼子和窝头都分发完了,他的几个坛坛罐罐的辣椒也都卖空了!   -   因为走路,背的东西又重,李祥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晚了很多。   集市上位置好的地方,都被占了,他找了一大圈,也没找到合适的。   叹了一口气,李祥只好去一个犄角旮旯的位置挤一挤。   卖了大半天,他累得要死背过来的东西也没怎么动。   现在集市上卖东西的越来越多,如果不占一个好位置,基本这一天就是白费功夫了。   李祥很后悔,早知道早上就不多那么一句嘴了,何必呢?自讨苦吃!   他轻轻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一扭头,忽然看到了齐晔!   齐晔两手空空,从他面前经过。   “齐晔?”李祥起身喊他,“你去哪儿啊?上厕所?摊位要我帮你守着不?”   他有意朝齐晔卖好,想着要是齐晔不生气了,他能坐齐晔的马车回去就好了。   他一定不再多嘴,不管齐晔家的那些破事。   谁知,齐晔却停下来说道:“不,我回家。”   “回家?”李祥犹疑地看了看,“你那些坛坛罐罐呢?不带回家了?”   “都卖完了。”齐晔淡淡瞥他。   最后那些坛坛罐罐他也都顺手卖了。   李祥更诧异了,声音拔高几度,“卖光了?你那些辣椒不是没人买的吗?怎么这才半天不到就卖光了?!”   他只是晚来了一个多小时吧?!不是好几天吧?!   齐晔冷声道:“是啊,卖光了。还得多亏我媳妇儿帮我想到法子,不然的话,哪能被哄抢一空。”   他状似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满兜的票子。   李祥瞪圆了眼,更加不可思议,眼睛都看直了。   齐晔没再搭理他,转身走了。   李祥呆呆站在那儿,半晌回不过神。   齐晔那些没人要的辣椒被人抢着买光了?   齐晔赚的票子兜里都快放不下了?   齐晔说这一切全靠他媳妇儿想的好法子?   ……反应过来,李祥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早上多什么嘴呐!人家齐晔聪明得很!   要是他李祥有这么一个聪明会生钱的媳妇儿,他也当宝一样疼着啊!   -   齐晔拉了整整一马车的坛坛罐罐去镇上,才中午,又空手空脚回来了。   村里多少双眼睛看着呢!都意识到,齐晔那些辣椒可能卖光了!还挺能耐啊!   回到家,齐晔的状态也和昨天迥然不同。   他兴冲冲地跑到沙发边,把衣兜、裤兜里的一大把票子都掏出来,俊脸微红。   “我们挣到钱了!”   江茉微微翘着唇,比他淡定多了。   齐晔在屋子里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又兴冲冲地在冰箱里取了猪肉,“今天咱们吃一顿好的!”   这是江茉教他的,只要有好事,就要庆祝!就要吃好的!   他又跑去后院的菜园子里摘了不少蔬菜,到屋外的灶台上热火朝天忙起来。   没多久,就鼓捣出了好几样菜!   泡椒凤爪!这些鸡爪是他今天从集市上回来的时候买的。   卜辣椒炒肉!也是一道很有特色的地方菜,是他在江茉的指导下完成的。   剁椒鱼头!江茉喜欢吃,他只要去集市上就买鱼头回来做这个,只要江茉不腻,他天天做都成!   还有一碟清炒小白菜!一盘茄子豆角!一碗黄瓜鸡蛋汤!辣椒吃多了也不好,还是得吃点儿蔬菜清清肠胃。   今儿是阴天,不热,风正爽朗,在外面的小露台上吃饭刚刚好。   齐晔刚把椅子搬好,江茉还没坐下。   乌云踏雪忽然朝某个方向狂吠起来!   江茉眸子一转,拍拍乌云踏雪的脑袋,“嘘——别叫啦,吃饭呢。”   她扔了两个小窝头下去,乌云踏雪最爱吃玉米窝头,忙摇着尾巴抢窝头吃去了。   江茉朝怔忡的齐晔道:“愣着干嘛呢,菜都要凉了。”她眨眨眼,坐下。   齐晔好像忽然也明白了她的意思,跟着坐下。   -   后院的篱笆外,王红芬和齐振华正躲着,差点儿吓得心肝颤出来。   他们听说齐晔今天的辣椒都卖光了!忍不住就过来偷听偷听……难不成还真让他们赚了钱?   没想到才刚蹲下,院子里那两条该死的狗就开始吠!   幸好,幸好江茉和齐晔大意了,并没在意,已经开始吃起东西来。   虽然看不到齐晔和江茉他们在吃什么,但那个香呀!   王红芬和齐振华都没吃东西,这会儿闻着前头院子里飘过来的肉香,裹着刺激味蕾的辣椒香,简直让他们俩口水咽了一波又一波,差点儿把舌头都给咬了。   齐晔那傻小子手艺又进步了!这饭菜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滋味啊!闻起来就好吃得不行!   ……真是,应该晚一点再过来的,至少填填肚子!   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胃直抽痛,捂着肚子,等了半晌,也没等到齐晔和江茉两人说话,只闻着那香味,实在快受不了。   腿也蹲麻了,王红芬眼角抽抽,扶着齐振华的手臂,后悔干嘛要来受这罪。   齐振华也有点撑不住,额间青筋微露,紧紧皱着眉。   这时候,终于听到了江茉放下碗筷的声音,“齐晔,我去数一下今天赚的钱呀。”   本来那些钱是放在客厅里的。   但江茉故意把它们拿到了外面,在小露台上,大声道:“哎呀,这些钱怎么这么多呀?我都数不过来了都!”   王红芬恨得咬牙,这两个灾星居然又真的挣了好多钱?   齐振华眼红得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要是没分家,现在他也在那儿吃着齐晔做的好饭好菜,快快乐乐数钱呢!   那边,江茉娇娇脆脆的声音不断传来。   “一毛……两毛……一块……五块……十块……二十块……”   “哎呀!齐晔我数不过来了!我不数了!烦死人了!”她似乎生气,嫌钱太多,她数起来麻烦。   王红芬磨着后槽牙,压低声音恨恨道:“你瞧瞧!你瞧瞧!你瞧瞧那小蹄子的做作样儿!数钱还有数不过来的?还有嫌麻烦的?我就没见过她这样的!”   齐振华眼睛红得快滴血,攥紧拳头,“数不过来让我来数啊!那得多少钱才数不过来啊!”让他看一眼也好啊!   两人捂着饿疼的胃,更是被气得心脏一阵阵的抽搐疼。   今天,他们这是干什么来了?   偷听什么?纯粹找罪受! 第64章 第 64 章 【1更】大好事   闻着空气里飘着的香味, 听着江茉不耐烦的数钱声。   齐振华和王红芬简直受尽折磨!   他们恨得牙痒痒,开始找补,“这有什么好得意的!顶多赚了百八十块的!他们家还有那么多坛坛罐罐的辣椒没卖完呢!”   “就是!这就高兴成这样!他那辣椒卖这么贵, 我看镇上有点闲钱的人家买完之后,他剩下的怎么办!”   “对!王家王春分今天去县城卖了,旁边的几个镇王有根和王春华也去了,齐晔今天在镇上卖了这一波, 明天肯定没人买!”   “到时候他和江茉就哭着天天吃这些辣椒吧!吃一辈子都吃不完!吃死他们!”王红芬气呼呼地诅咒着。   既后悔今天不该来偷听,更眼红齐晔今天赚的钱!   不过一想想这么多辣椒,可不是镇上的人们能买光的, 她心里又有了一点儿安慰。   凭什么齐晔分家后就变得越来越会挣钱了?   凭什么她们做叔婶的都不能跟着赚钱反倒王有根跟着赚得盆满钵满?   凭什么齐晔过上了好日子, 他们反倒越来越糟?   这完全没有道理啊!所以,他们一点儿都不想看到齐晔好!   躲在篱笆后偷听也是心酸痛苦, 两人小声骂骂咧咧, 顶着渐渐毒辣起来的日头回了家。   -   不过, 王红芬和齐振华有一点没猜错。   镇上的人们闲钱确实不多,县城和其他镇也是如此。   齐晔和王有根一家的这些辣椒衍生品加起来足足上吨,不是附近几个镇和县城的购买力可以直接消化掉的。   所以齐晔去镇上又卖了两天, 几乎市场开始饱和,大伙儿路过时都知道,这是那个很好吃的辣椒酱, 还有那些干辣椒卜辣椒放到菜里简直一绝!   但是,他们想买的能买得起的, 都已经买过了。   那些买不起的,舍不得买的,就是再馋,也不愿意掏口袋里的钱, 齐晔也不可能降价。   更何况,这儿人们的口味也并不以吃辣为主。   见自己的坛坛罐罐们在镇上也开始卖不动,齐晔又陷入了沉思。   他想,这么零零散散的卖,既麻烦,卖起来也慢得很。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这些坛坛罐罐一次全都卖出去呢……   -   在齐晔冥思苦想寻找新市场的时候。   农机站里,正是胡友根最春风得意的时候。   他的那份研究材料,已经寄过去了,洋洋洒洒几千字,他自己非常满意。   完全是超水平发挥,而且有理有据,写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自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胡友根感觉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跨进了省城农业研究所的大门!   正在他坐在办公桌上,哼着小调理着自个儿的衣领时,单位的接线员匆匆跑过来,“胡友根,有你的电话!”   “是省城农业研究所的吗?”   “对。”   胡友根听到立马喜不自胜,忙跟着接线员跑去电话室。   接起电话,胡友根怀着激动的心,声音微微颤抖,“同志您好!我是胡友根!”   “胡友根同志,你的研究材料我们已经看了,很不错。”那边传来一道浑厚沧桑的声音。   胡友根听到这话,又是一喜,脸上灿烂无比,“谢谢!谢谢您!那篇研究材料是我花了一年时间才整理出来的!花费了我很多的心血!”   “嗯。”那边道,“对你上面提到的辣椒产量翻番提升,我们确实很感兴趣啊。我们已经研究决定,派一支调查小组,去你们那儿研究勘察,将由我带队,过几天出发。胡友根同志,请你和我们保持联系。”   胡友根一下子听懵了。   要、要来这儿?!   那岂不是他在研究材料里撒的谎都会拆穿?!   那里面说这些让辣椒增产的肥料都是他发现、研究、调配出来的啊!   胡友根急得瞬间额头冒汗,拿着话筒的手也有点不稳,“领导,我们这儿穷乡僻壤的,那块辣椒田更是在山沟沟里,你们这些城里的大人物,就别去那种地方了吧?太脏太臭了!反正那些高级复合肥料的配比我也写在了研究材料里,咱们可以在研究所的实验田里种植辣椒,从辣椒种子开始观察啊!”   对方出于礼貌,耐着听完胡友根的话,而后声音里隐约透出不耐,“胡友根同志,你这种搞研究的思想是不对的。再远再难,为了求证,我们也得不辞辛劳。”   说完,电话已经挂断。   嘟嘟声传来,胡友根的心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完了完了!   要是露了馅,他这辈子就毁了!   当时胡友根知道自己做的事有多不地道,剽窃他人成果,有多严重的后果他也知道!   不过当时觉得反正齐晔也就是一个庄稼人,穷小子,他的研究材料往省城研究所里一交,神不知鬼不觉,那是齐晔一辈子都无法触及的高度!   到时候他胡友根凭着那研究材料进入省城农业研究所,就再也不用和这些农机站里这些身上总是又脏又臭黏着汗水的庄稼汉打交道了!   谁知道上头那些人居然还要来实地勘察?……还真不嫌远不嫌脏啊?   胡友根嫌弃并且不理解地撇撇嘴,想起什么,忍不住在桌上捶了一拳。   当初写那研究材料时,他就不该为了保险,不该为了凸出自己的成绩,加那句“以上研究结论均已得到证实,在我老家添加此高级复合肥料的辣椒田成功翻番!”   胡友根想到这里,又狠狠捶了一下自己的右手。   他干嘛要多余添这句呢?瞎嘚瑟什么!   -   省城的大领导是劝不动了。   胡友根和农机站站长请了假,骑了自行车,匆匆朝西丰村王有根家赶去。   他只小时候来过一次,还是一边骑车一边问路,才找到了王有根家。   没想到王有根却不在家,听说是跟着那齐晔去卖辣椒去了。   切,那辣椒有什么好卖的,贵得要命。   胡友根的妈不知道怎么有回在集市上也买了一点卜辣椒回家,和豆角还有一点小碎肉炒着,清脆爽口,又开胃,香得他爸扒了好几碗饭!   因为贵,以胡友根的家庭条件来说,也舍不得天天吃。   于是他爸每回吃饭都要提起,诶,你明天去集市上看看能不能还点价,再给我做一顿那个卜辣椒吃啊!又馋了!   一听到他爸说这个,胡友根就想起齐晔,心里就烦躁不安得很。   现在,更是心绪不宁,在王有根家的院子里踱了一圈又一圈的步。   等到快天黑的时候,才终于等到王有根回家。   胡友根那个着急啊,忙过去,“叔,你回来了!”   王有根见到胡友根,诧异得很,下意识顿住脚步,“友根?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叔,这回我想请你帮个忙啊!”胡友根已经想好说辞,“就我不是马上要去省城的农业研究所深造学习了吗?临走之前,我们那儿的大领导听说你们的辣椒田用了一种高级复合肥料之后,产量翻了番,所以很感兴趣!想来这儿亲自看看!你说怎么样?”   “……要是这肥料有用,咱们省城农业研究所就可以向全国推广!这不是让全国种辣椒的农民都能产量翻番么?这可是造福百姓们的大好事!”   王有根一听,也乐呵起来,“是是是,确实是好事。”   他是农民,自然知道产量对农民来说,有多重要。   不过很快,王有根又想到:“可这高级复合肥料是齐晔想出来的啊,是不是你带着大领导去他那儿的辣椒田看看更好?”   “……他那儿的辣椒种出来比我的大,比我的好,而且他是年轻人,说得也肯定比我这半截身子埋进黄土里的糟老头子好啊!”   “叔,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胡友根皱皱眉,让他带大领导去齐晔那儿?怎么可能!   他忙劝王有根,“叔!你要是不会接待大领导,你可以让春分春华去啊,他们俩能说会道的,又不比齐晔差!再说了,有领导来那可是大好事,说不定会给你发钱呢!到时候请你去省里当模范也说不定!这种好事,我当然给你啊是不是?怎么能便宜了齐晔那个外人?”   胡友根使劲儿挤眉弄眼,一脸“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样子。   王有根吸了一口旱烟,还想再说什么。   胡友根却不给他这个机会,直接道:“叔,天色不早了,我妈还等我回家吃饭呢!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啊!过几天领导从省城出发的时候会通知我,我再来你这儿!”   说完,他就骑上自行车,一溜烟地走了。   胡友根想起今晚他妈会做卜辣椒炒肉,嘴里忍不住分泌出口水,蹬车的脚也默默加快了一些。   该说不说,齐晔那人他虽然看不顺眼,做出来的辣椒那么贵!真是掉钱眼里去了!   但那卜辣椒……是真好吃极了。   -   胡友根走后,王有根连饭也顾不上吃,拔腿就往齐晔家走。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要是把省里的大领导往他这儿带,那他不是就抢了齐晔的功劳吗?   尤其听说可能有钱发,还要去省里当模范,王有根心里就更不安了,这样的好事,都应该落到辛辛苦苦忙了大半年的齐晔头上才是!   于是,他连走带跑地到了齐晔家门口。   而这边,齐晔和江茉也正在外头的小露台上吃饭,两人说着话,吹着晚上的凉风,乌云踏雪摇着尾巴撒欢儿。   王有根还没出声,乌云踏雪就感觉到了,朝着门口轻轻叫唤。   齐晔这才发现,“有根叔?你怎么来了?吃了吗?一起吃点?”   王有根直摇头,顺了一口气,才对着齐晔把刚刚胡友根说的话都说了一遍。   齐晔对胡友根没什么印象,只记得他是农机站的干部,对他们这些庄稼人有点儿居高临下的态度,还没农机站站长的态度亲切。   而且他几乎不和胡友根说话,农机站站长现在很喜欢他,每次他去都是和站长打交道。   听完王有根的话,齐晔没在意地回道:“有根叔,既然有好处,你得我得都一样,他是你的远房侄子,要不是他,咱也没有这好事,所以你就安心吧。”   “……而且,我最近还有大事要忙,过几天肯定不在家,也接待不了领导。”齐晔想到他的大事,眸子又亮起来。   王有根也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找到销路了?!”   齐晔点点头,脸上笑容腼腆,看了一眼后面和王有根打过招呼后就开始大快朵颐,完全没管他们的江茉。   他小声道:“是我媳妇儿给我想的好法子!咱们的辣椒很快就能卖光!”   王有根竖起大拇指,激动得眼眶发酸,“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   辣椒都卖出去,才是最大的好事啊! 第65章 第 65 章 【2.5更】舍不得……   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各个镇、县城的辣椒已经没有销路, 齐晔有点着急。   虽然这些辣椒衍生品可以放上很久,但他也不想堆在家里,只想尽快出售。   连着奔波几天, 和江茉吃饭时,她一句“那你就去远一点的镇上县城卖不就行了?去省城卖也行啊”让齐晔醍醐灌顶。   是啊!他怎么目光这么短浅,只放在周边的这些集镇县城里呢?!   其实,要是江茉不提醒, 以齐晔的头脑,也早晚能想到。   只不过江茉让他少着急了几天,很快就兴冲冲去联系车马。   没想到, 居然又遇上一个贵人, 就是之前他每天来回镇上跑的那小半年,把马车租给他的那位好心大哥!   那位大哥也厉害得很, 居然开起了卡车!五湖四海的跑!   齐晔托人问到的就是他, 两人一见面, 还发现以前就有渊源,倒是又多了几分热络。   齐晔把自己的事儿一说,那大哥最近的卡车也正好闲置着, 当下就一拍大腿,“行啊!没问题!我那车载上你!再载上辣椒!咱们这就去省城找销路去!”   这位大哥已经跑了大半年的卡车运输,见过不少老板, 见识也广。   他告诉齐晔,“你没必要去跑那些小县城, 小集镇,就要往大地方跑!越大的地方,销路就越多!我和你说啊,咱们一去省城, 你这一大箱辣椒肯定就卖光了!再不济咱们就再跑一趟隔壁省城,绝对没问题!这回去咱们尽量联系好长期供货,以后你就不用跑了,我隔段时间就把辣椒给你拉过去卖了收钱就成!”   齐晔心里倒是有了底,所以刚刚回来和江茉合计的时候,就是在说这件事。   江茉一听,当然立即点头,鼓励他去。   齐晔高兴得很,谁知转头就遇上王有根来说这事。   他对那模范称号没什么兴趣,还是把辣椒先卖掉最要紧。   不过,他还担心另一件事。   他起码得走好几天,那江茉怎么办?   她每天吃饭、睡觉,都离不开他的。   齐晔忧愁着,眉宇间笼上一层淡淡的浓雾。   王有根倒是看不明白了,“小晔啊,这出去卖辣椒是好事啊,你这怎么反倒闷闷不乐的?”   齐晔微皱眉,看向不远处吃得正欢的江茉,“有根叔,我要是走了,我媳妇儿吃什么啊?”   “嗐,这有什么难的,来我家吃呗。”王有根笑眯眯的,“正好最近秋收,春雨也回来帮忙了,要是小茉一个人睡在这儿害怕,就让春雨来跟她做个伴儿,热闹热闹,有什么劈柴烧水的事儿,春雨都能干!”   王有根从不像村里那些人背后说闲话,嫌弃江茉好吃懒做,他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仙女要干活儿?那简直是笑话!   -   江茉有人照顾之后,齐晔稍稍安了心。   不过,也是一点点,其实心里头还是悬着的。   自从和江茉结婚后,他还从没和她分开过,一时间心里七上八下的,难受得紧。   一整晚,他收拾着行李,都不怎么说话,闷头皱着眉。   反观江茉,就豁达得多,好像对她而言,这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晚上,而不是和丈夫分别的前夜。   她照样吹着风扇看着书,津津有味,偶尔把乌云踏雪叫过来揉揉脑袋。   齐晔把家里的一切都归置好,这才走过来道:“我和有根叔商量好了,你每天都去他就吃饭。要是懒得过去,到点了他会让他儿媳妇给你送过来。”   “好。”江茉点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她可不会做饭,而且对饭菜也很挑剔。   王有根家的两个儿媳妇都手艺不错,也爱干净,虽然比不上齐晔,但她和齐晔也经常被迫去蹭饭的。   齐晔又不放心地道:“你要是一个人在家害怕,就叫王春雨过来陪你。乌云踏雪都是好狗,它们看家护院都厉害得很。”   江茉轻“嗯”一声,没抬头,还在看书。   齐晔却还在絮絮叨叨,“我已经劈了很多柴火存起来,让王春雨或是几个嫂子帮你把水烧好,盛在开水壶里,晚上你要洗澡泡脚都方便。”   “……换下来的衣服鞋袜你就放在露台后面的那个大缸里,等我回来再洗。”   “……家里的上上下下我今晚都擦了一遍,在我回来之前应该都能保持干净。”   “……乌云踏雪和鸡鸭们的吃食我都放在了厨房最上面那格,拌点水给它们倒在碗里就行。”   “……辣椒田和后头的菜园子我托有根叔打理了,你不用管,想吃什么菜和他说就成。”   “……我、我还买了一个红星收录机,里面有我每晚给你唱的小、小夜曲。”齐晔说到最后,脸又不争气地红了,“大哥便宜卖给我的,只要一百二十元,你、我……我没有乱花钱。”   齐晔平时自个儿花一毛钱吃个冰棍都舍不得,觉得是在浪费。   但给媳妇儿买再贵的玩意儿,都不算乱花钱!   嘀嘀咕咕说完这些,齐晔紧张地拿出那台收录机,教江茉怎么用。   果然一按下去,就传来他的声音,因为第一次录音,他慌得很,声音有些发紧,但音色和节奏还是很好听。   他期待地看着江茉的反应。   她眉梢一扬,听了片刻,噗嗤笑起来,“齐晔,你怎么那么可爱?”   齐晔忍不住跟着她笑,心里像塞了棉花糖,跟着飘起来。   -   江茉不会洗衣,不会做饭,也不会收拾家里。   好像在西丰村里,一个媳妇儿应该做的事,她都不会干。   旁人都说她不贤惠,不持家,娶她回家真是一点用都没有。   可齐晔却像松鼠珍藏了一个宝贝,他不在乎那些闲言碎语,也不需要江茉做任何事。   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觉得安心,好像四肢百骸里就涌出无限的力量,可以轻轻松松干完所有活儿。   一点都不累,甚至还想干更多。   所以,今晚他又难得的失眠,翻来覆去睡不着,担心他走以后,江茉会掉眼泪,会过得不好。   没了他照顾她,她肯定照顾不好自己。   第二天起床,齐晔也无精打采的。   做好早餐吃完,江茉还没醒。   他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没吵醒她,轻手轻脚搬运着那些坛坛罐罐到村口。   村里的路修得不好,大卡车进不来。   他还得花功夫,才能把上千斤的坛坛罐罐都运到几里地外,大卡车停靠的地方。   幸好有马车来回,不过还有王家的那些辣椒,也是托了他一块去卖的。   王有根父子仨也一直奔波忙碌搬运着,忙了整整一个上午。   快到晌午的时候,江茉也起了。   齐晔故意磨磨蹭蹭搬运着最后一个大坛子,看到江茉起来,他立马放下坛子,一边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头上的汗,一边走过去,“我、我要走了。”   搬着这个大坛子一走,他再回来就不知道要多少天了。   还得看在省城容不容易打开销路。   “去吧,一路顺风。”江茉却只是轻轻松松地摆摆手,才不像齐晔那样难舍难分。   齐晔心口一堵,又觉得很正常,江茉向来都是这样,永远从容,漫不经心,又透着一股难以接近的骄傲和自信,仿佛从没有什么可以引起她情绪的起伏波动。   昨晚他那么睡不着,她睡得也香得很,呼吸轻轻的,一听就知道在做美梦。   齐晔轻吸一口气,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抱着大坛子离开了自家的院子。   -   齐晔离家后,江茉的日子没什么不同。   确实以前齐晔无微不至,把她照顾得很细致。   现在他只有几天不在,离开前把家里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所以她照样过得轻轻松松,快乐无比。   每天带着乌云踏雪去王家蹭饭,和王春雨唠唠嗑,或者去看看宋秋。   回家时王春雨会送她,也来她家坐坐,两人看看电视,吃吃零嘴。   王春雨走的时候会帮她烧水喂鸡,有时候她起晚了,王春雨就给她送饭过来。。   或者两人要是聊什么聊得上头了,王春雨也会睡在她家,躺在一个被窝里笑成一团,也是很有趣的体验。   上了大学之后,王春雨的眼界越来越宽,和江茉能聊的也越来越多。   说实话,江茉都没数齐晔已经走了多久。   -   这天,她睡到十一点才起,照例带上乌云踏雪,一边遛遛它们,一边去王有根家蹭饭。   没想到,今天的王有根家却热闹得很。   一家人中午都回了家,村支书张金财也在。   另外一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江茉没见过,没搭理,径直去王春雨的屋子。   “今儿怎么了?”   王春雨今天也打扮得比较认真,正整理着衣角,回头道:“哦,听我爹说,好像是省里什么农业研究所的领导要来看咱们的辣椒田呢。”   “哦。”江茉没在意,那天听齐晔提过。   看就看吧,要是能给有根叔评个什么模范称号也挺好的,她和齐晔都不是那贪慕虚荣的人,不是非要把自己的功劳摁在自己头上,不许别人沾光。   王春雨也有点儿紧张,清清嗓子,“我爹说我是大学生,让我去接待领导,给他们介绍呢。江茉姐,我这心跳得还挺快。”   “你都是大学生了,还紧张这个呀。”江茉轻轻一笑,“这有什么的,就当他们是地里的大萝卜丁!”   王春雨也被这说法逗笑。   江茉道:“来,我给你理理。”   她走过去,帮王春雨整理衣衫。   两人一阵子没说话,忽然听到窗外传来说话的动静。   王春雨这屋子对着后院的自留地,不像今天前院那么闹哄哄的,墙也不隔音,所以说话的声音非常清晰地传进来。   “有根叔,你教春雨妹子说说……就说你们这提高产量的高级复合肥料,是我研究出来的,然后你们一试,果然就成了!”   “对了,那个齐晔的辣椒田产量也翻番了,你得说是你教他的,也是用的我调配出来的高级复合肥料。”   “喏,这是我手写的用料和比例,你拿着,到时候可以拿出来让领导看看。”   王有根低沉愤怒的声音响起,“不行!你这不是骗人吗?那明明是齐晔好几晚没睡觉才想出来的!怎么变成你想出来的了?”   王春雨也立刻懂了,皱眉轻声道:“江茉姐,他是我们家的远方亲戚!叫胡友根,他还是个老牌大学生呢,就这思想觉悟?我呸!”   外头,胡友根也在苦苦哀求着。   “叔!求求你了,你就帮我这一回吧!我也没办法啊!我要是写不出有价值的研究材料,我就不能进省城研究所了!我只能……只能那样啊!我也没想到他们要来实地勘察,不然我肯定不撒这谎的!”   “叔!咱们可是亲戚呐!你就帮帮我吧!你说这肥料是我研究出来的,对你也没影响啊!奖励你照样拿!模范你照样评!到时候我进了农业研究所,你也光荣啊是不是?”   王有根的语气很冷,沉声道:“我不稀得拿!要我撒谎!我不干!”   “叔!省里的人马上就要到了!你现在说这个,你不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吗?”胡友根急得想哭,“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撒谎,叔你就帮我这一回吧!以后我一定好好报答你!”   “叔,我爸妈就我这一个孩子啊,你要是不帮我,我进不了农业研究所,我、我就跳河去!不!我上吊去!我爸妈就拜托你照顾一下他们了!”   “反正日子也没什么盼头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胡友根见王有根的表情一直不为所动,只好使出绝招,“叔,你正要把我逼上绝路吗?我给你下跪行吗?求你了,我给你磕头!”   “你别!我受不住!”王有根似乎被威胁到,语气也软和了几分,“你先起来,你这孩子你说说你,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你就不该撒谎!”   “是是是,叔,你今天帮我渡过难关,我一定好好感激你!我接你去省城享福!好好孝顺你都成!”胡友根这会儿也是着急上头,什么话都说。   反正以后兑不兑现,那是以后的事,先把这老头子哄住才行。   两人似乎又开始一边走一边说话,渐渐远去,没再听到他们说什么。   王春雨气得满脸涨红,在屋里直跺脚,“他怎么这么不要脸!这哪是求人的态度啊!明明在逼我爹!”   “……我爹就是心太软,他要上吊,就让他上吊好了!他敢吗他?!”   “……反正我是不会去撒这个谎的,领导要是问我,我就说这肥料是齐晔哥教我们的!”王春雨双手抱胸,抬头哼着,满脸不在乎。   江茉挑挑眉梢,还没说话,王有根就进来了。   “小茉,春雨啊!”他皱着满是褶子的老脸,唉声叹气,掏出旱烟想抽,又怕熏着她们,重新放下,化成一声又一声的叹息。   “有根叔,我知道你不好办。”江茉轻声道,“你们刚刚说话,我们恰好都听到了。他是你亲戚,而且他要是前途受了影响,他爸妈肯定要来找你麻烦的,所以你也不必为难自个儿,你就先假装答应他吧。”   王有根还没说,王春雨就连忙反驳,“不行!反正,我不能昧着良心,说出撒谎的话!他算哪门子亲戚,我们才不要这么不要脸的亲戚!”   小姑娘就是容易激动,义愤填膺,涨红着一张小脸。   王有根也是为难得很,他不想让这坏亲戚得逞,又怕真出了事,他一个想不开真的去跳河上吊,那也是一条命啊。   到时候他们家天天来闹的话,那胡友根的爸妈,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江茉看了看一脸为难痛苦的王有根,又拍了拍气得小脸涨红的王春雨,“行啦,你别气啦。他想占的是我家齐晔的便宜,我都没生气,你气什么?”   “……这为难的事,不用你们来做。有根叔,他给你那清单,你拿着就是。春雨,你也只管敷衍点头应下,假装记住他教你的话,不过轮不到你撒谎的那一趴,到时候看我的。”   江茉眨眨眼,漂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狐狸般的狡黠笑意。   王有根和王春雨怔怔地望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江茉明明在笑,而且笑得很好看。   可他们下意识就觉得,胡友根待会必定好惨,好可怜,他似乎惹上了一个最不该惹的人!   不远处,前院的胡友根以为王有根已经答应了自己,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正在翘首以盼等着领导们的大驾光临。   忽然莫名其妙觉得后背一凉,同时打了一个重重的喷嚏。 第66章 第 66 章 【3+4更】想我没有……   晌午刚过, 王有根家的辣椒田迎来了省城农业研究所调查小组的成员们。   上次给胡友根打电话的那位中年男人,走在最前面,穿着中山装, 后边跟着三个年轻人,两男一女,都对这块辣椒田很感兴趣。   还没自我介绍,就先钻进田野间都拿着放大镜或是纸笔研究去了。   胡友根殷勤地迎上去, 忙道:“领导好!我是胡友根,久仰大名久仰大名,今儿总算见着您了。”   “胡友根同志, 不错。”中年男人笑着和他握手, “我叫潘正志,以后你进了咱农业研究所, 就先跟着我学习。”   “诶!好的潘老师!”胡友根上道得很, 满脸堆笑。   潘正志又看向他身后乌泱泱站着的一群人, “这都是……?”   “这是我叔,这片辣椒田就是他种出来的。这个是我妹,正在省城上大学呢, 这不最近正好回家,听说您几位过来,也就跟着来长长见识。”   后面还有不少来看热闹的乡亲们, 但凡村里有个新鲜事,一个个都是好奇得很。   不过他们都站得比较远, 胡友根也懒得介绍。   至于江茉,她也笑盈盈地站在乡亲们中间,假装在看热闹。   辣椒田里,王有根看到这种大领导就紧张兮兮的, 说不出话来。   王春雨则代替她爹说着这些辣椒是如何从育苗期开始,一步步精心打理,遇到过哪些难题,又是如何解决。   不远处,大伙儿其实听不太清她们在辣椒田里说什么,只是偶尔能听清只言片语的,也就各自聊起天。   有人好奇,“江茉,你家的辣椒田也种得好呀,怎么不去你们那儿看看?”   “对呀,王有根这些不都是齐晔教他的吗?”   “齐晔最近是不是不在家呀?听说去外头卖辣椒去了?得赚不少钱回来吧?”   “江茉,要是你家种辣椒赚了钱,能不能带带我们呀?我们也想产量翻番啊!”   “……”   大家七嘴八舌说着话,辣椒田里,潘正志也对王春雨的描述起了兴趣。   “那个叫齐晔的小伙子挺有意思的,他教你们的这些法子,都对提高辣椒的产量有帮助!看来也不全是因为高级复合肥料在起作用啊!”   潘正志感慨一句,又好奇道:“咦?今天齐晔同志来了吗?他在那些人里吗?我想见见他。”   “他不在,他出远门了。”王春雨大大方方道,“不过他媳妇儿在,喏,最前头打着太阳伞的那个就是呢。”   王春雨使劲儿招手,“江茉姐!”   江茉打着伞走过来,潘正志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小姑娘。   调查小组的几个年轻人这会儿也已经回到了潘正志身边,看到伞下的江茉露出脸,也是非常惊艳。   这比省城里最时髦的姑娘还好看,简直难以想象会在这种地方见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像仙女儿似的。   江茉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眨眨眼道:“怎么了春雨?叫我干什么呀?”   胡友根在一旁悄悄握拳,心跳难安,下意识地看向王有根,不会出什么岔子吧?   王春雨笑道:“这位领导对你家齐晔挺好奇的。”   “是啊,他是怎么想出那些法子,把辣椒种得这么好的?”潘正志的确觉得不容易,尤其在这种目光和知识都很落后的穷山僻壤里。   “他和知青站的一位知青学了不少,还买了书,每天晚上不睡觉,就跟那儿看书,后来那书倒背如流了。”江茉撇撇嘴,“在他心里,辣椒比媳妇儿还重要呢。”   研究所的几人都笑出声,只有胡友根笑不出来,紧张得唇色有些发白。   “这位同志,不如你再给我们细说说,他从书里学到了什么法子,又是怎么运用到书里的?”潘正志拿出纸笔提问。   “他种辣椒的那些事儿我也没怎么操心,知道得还不如有根叔清楚呢,他是一直跟着齐晔种辣椒的,想必该说的刚刚都已经说了。”江茉懒得出风头,也不想废口舌,反而道,“不是听说几位省城的领导是来考察这些辣椒田用的什么肥料吗?”   “是的,但我们也要先确定,到底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产量翻番,还是因为肥料使用得当。”潘正志在本子上写写划划,分析一番。   然后回头道:“胡友根同志,你很不错,根据我们分析,这块辣椒田的产量翻番,那些高级复合肥料起到了百分之七十的作用!”   胡友根脸上一喜,可想到江茉还在,生怕她发现不对,只好含糊道:“潘老师,您和几位师兄师姐都累了,这调查都调查完了,日头也毒,不如咱们回去路上再说吧?”   潘正志点点头,收起本子和笔,似乎打算要走。   胡友根心中更是高兴,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过关了,王春雨才刚刚说完移栽的部分,还没说施肥呢!   他忙殷勤地跑去帮潘正志提包,“潘老师,我帮您提着。”   潘正志略一点头,正要递给他,忽然听到江茉娇娇软软的声音问道:“领导,什么高级复合肥料啊?”   潘正志刚伸出的手收回来,诧异地看着江茉,“你不知道?”   江茉一脸无辜地看着他,眸子纯澈漂亮,却很迷茫。   潘正志神色更复杂,“你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听友根说,他把提高产量的高级复合肥料配方给了他叔,然后他叔也教了你家男人呀,你没听说吗?”   胡友根手心里全是汗,他连忙抢白道:“她肯定是没听说的,她连齐晔怎么打理辣椒田都不清楚,怎么会知道肥料这些事儿呢?”   “是哦。”江茉点点头,认同胡友根的话。   胡友根长松一口气,看来她是真不清楚,太好了,简直天助他也!   正高兴着,忽又听到江茉语气轻飘飘道:“齐晔那些肥料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反正有一袋叫什么……过磷酸钙的,他买回来拆了袋却不用,说什么现在再用那个肥料已经没用了,现在还在院子角落里放着呢。”   “咦,这位友根哥是农机站的吧?我还想问问,那袋过磷酸钙咱还能不能拿回农机站退钱呀?齐晔只动了一点点,听说是五块钱买的,我只要退三块钱,行不行?”   胡友根已经被问得脸色惨白,唇瓣哆嗦,说不出话来。   过、过磷酸钙齐晔买回家根本就没用?!   可是他在研究报告里写了要放的呀!   潘正志也听愣了,看向胡友根,“过磷酸钙没放?那齐晔没按你的肥料配方来呀?但他的辣椒田产量怎么也成功翻番了?”   胡友根大脑急速运转,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这时,田边响起一道略显疲惫沙哑,却低沉好听的声音,“因为那个肥料配方,是我想出来的。”   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看过去。   只见一个男人身形高大,背着军绿色的行李包,胡子拉碴地站在那儿,眼神笃定而明亮。   “领导们好,我是齐晔。”   江茉意外地挑眸笑笑,“齐晔,你回来了呀。”   “嗯。”齐晔走过来,脚步稳健有力,先朝江茉抿唇笑了笑,再扭头看向潘正志,“领导,这是我手写的肥料清单,当时我就是拿着这一份清单去农机站买的肥料。”   “……回家后,我又重新调配改动了一番,去掉过磷酸钙,这是最后施肥时用的比例。”齐晔一前一后拿出两张纸,交到潘正志的手里。   纸张皱巴巴的,却保存得很小心翼翼,一看就知道是翻看琢磨了很多次,又非常珍视的样子。   齐晔气定神闲道:“如果您还是不相信,可以请农机站的站长过来证明。”   潘正志表情很严肃,朝后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年轻人立马会意,托一个看热闹的村民带着他往农机站去了。   胡友根见到这一幕,也彻底慌了,“不是!这肥料配方是我研究出来的!是齐晔他偷看过,他故意把这说成是他的!”   江茉眉眼冷傲十足地笑了笑,“怎么?我家齐晔故意把这配方说成是他研究的?他图啥啊?你以为他也想进农业研究所?所以要有一番成绩,才能敲开研究所的大门?”   胡友根被踩了尾巴似的,脸上表情变幻得十分精彩,最后色厉内荏道:“他、他就是看我不爽!故意想害我!想让我进不了研究所,他就高兴了!潘老师,您千万别相信他啊!”   潘正志对胡友根已经没有一丝笑意,他不蠢,当然能看出来谁在说事实,谁在说谎话。   没过多久,那年轻人已经把农机站的站长请了过来。   站长在路上,已经大致了解情况,第一句话开口就是,“我可以作证,这配方是齐晔想出来的,他还请教了我不少问题。”   胡友根脸色惨白惨白的,仿佛抓着救命稻草似的,拽住王有根的衣袖,“有根叔!你向他们解释解释啊!你的辣椒田产量翻番,是不是因为我研究出来的肥料配方?”   他仿佛溺水的人,拼命想要获得岸边的人拉他一把。   可王有根却别过头,眼神为难,叹了一口气,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这为难的样子,大伙儿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事。   站长在一旁嗤笑一声,“怎么?胡友根你说这配方是你想出来的?我怎么记得当时齐晔买完这些肥料回去,你还和我理论了一番,说这些肥料无论怎么调配,都根本不可能让产量翻番?”   胡友根差点咬了舌头,嗫喏着道:“不是、我……”   站长冷冷看着他,“胡友根,我对你太失望了!你为了去农业研究所,居然做出这种欺上瞒下的事情。既然我们农机站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了,那你以后也别来上班了,别给我们农机站丢脸!”   胡友根彻底懵了,转眼看向潘正志,“潘老师,您听我解释一下,那个配方我——”   “你不用再说了,我刚刚已经看过真正的配方,和你研究材料里面写的比例,简直相去甚远!”潘正志的眼神更加冰冷,“我就说那研究材料有点儿不太对劲,你的推导过程写得平平无奇,可实验结果又特别好,这才让我选择来一趟,亲眼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这一来可不得了啊,没想到还有人为了踏进我研究所的大门,心术不正到了这个地步!”   “抱歉,我们研究所也容不下你,你还是另寻高就吧!”   潘正志语气漠然地说完这一堆话,再也不看胡友根站在一旁,是如何面如死灰,泣不成声。   他扭头看向齐晔,冷肃严正的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齐晔同志,你很不错啊,年纪轻轻也没上过学,居然还能研究出这么好的肥料配方。你是怎么想到的?”   齐晔腼腆地抿起唇,又偷偷瞄了一眼江茉,才道:“我也没想什么,只是觉得,用心对待我的辣椒们,它们就会好好长的。”   潘正志哈哈大笑,仰头笑了一会儿,又问齐晔,“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有没有考虑过,来我们研究所学习深造?”   旁边,农机站的站长也插了一句,“齐晔,我那儿也有空闲的岗位,你去省城研究所那么远,你肯定舍不下你媳妇儿吧?还是来我们农机站上班吧!我给你配一辆自行车,天天中午还能骑车回家给你媳妇儿做饭呢!”   潘正志一听,急了,他多聪明,顿时明白齐晔的软肋在哪,立马补充道:“我们研究所也有宿舍啊!我给你安排一个单人宿舍,你带着你媳妇儿来省城!把她带在身边做研究!”   齐晔一看,顿时有点无措地捏了捏衣角,低头道:“我、我没那么厉害的,我只会种辣椒……干不来那些……”   潘正志笑道:“都可以从头学起嘛!年轻人不要怕困难!我看你字就写得很好呀!来研究所,绝对没问题!我亲自带你!哦不,我把你推荐给我们所长,让他老人家带你!”   农机站站长也不甘示弱,“农机站的活儿都容易,你这么聪明,很快就能上道!到时候咱们一块教乡亲们种辣椒!不止种辣椒,咱们还种小麦!种玉米!种各种各样的庄稼!”   “……”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都向齐晔抛出了各种各样的橄榄枝。   一时间,齐晔好像成了香饽饽似的,看得胡友根心里翻江倒海一般的痛苦难受,并且嫉妒得快要发狂,这一切原本都是属于他的!!!   而一旁围观的人们更是目瞪口呆。   “这、这齐晔是要有大出息了呀!去省城?那他不就是最厉害的城里人了?”   “我看,去那农机站也行,那可是铁饭碗,离家又近!听说省城到处都是汽车高楼的,咱这种乡下人可呆不习惯。”   “齐晔怎么那么厉害呢?种个辣椒还能种到省城里去?还能种出铁饭碗?”   “人家齐晔脑子灵呀!”   “那可不是,齐晔以前脑子哪有这么灵,我看多亏了他媳妇儿!江茉那能耐,你们都不知道的!”李祥也在看热闹,之前齐晔在镇上卖辣椒的见闻,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   旁边有人开始好奇,李祥也跟着滔滔不绝。   也有人在鄙视胡友根,“你们说那白白净净一个大小伙子,听说还是大学生呢,怎么连齐晔都不如?”   “做的这种事也不要脸呢!真不知道他怎么还好意思站这儿的,要是我,早找地洞钻进去了!”   “他这铁饭碗也丢了,研究所也没进去,以后可怎么活啊?”   “靠厚脸皮活呗!别人的功劳他也抢着领,以后别人吃剩下的饭,他也可以抢着去吃呀!当乞丐叫花子好了!”   “呸!还以为城里人多要脸呢,居然欺负咱们庄稼人!走!拿些烂菜叶子砸他去!”   ……   王春雨和王有根则高兴坏了,一个劲儿在齐晔旁边左一句右一句地说。   “齐晔,你快答应呀!这么好的机会!那省城农业研究所可是大学生毕业之后才能分配进去的呢!咱们学校好多人都想去!”王春雨眼睛亮亮的,比齐晔还激动。   “齐晔,赶紧的啊!我觉得农机站更好!这可是铁饭碗!一辈子就不用愁了!而且离咱家也近,还能和以前一样多走动。”王有根则像长辈那样,更希望齐晔留在身边。   齐晔俊脸微红,小声道:“我、我和媳妇儿商量商量。”   潘正志和农机站站长都不介意,让他自个儿好好决定。   -   江茉笑盈盈的,和齐晔走到一旁说悄悄话。   她踮起脚尖,说的第一句话却不是关于选择什么的话题,而是在他耳边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齐晔,你想我没有呀?”   嗓音娇软,像羽毛拂过,齐晔耳尖瞬间涨得通红。 第67章 第 67 章 【1更】叔婶被狗咬了……   周围所有嘈杂的声音都消失殆尽, 耳边仿佛只剩下江茉那句又娇又软的话。   明明很轻,落入耳畔,钻进心窝, 却像重鼓槌一般,撞得心跳快到不像话,脸上更是烫得快要冒出热气。   齐晔喉咙发哑,发现自己似乎不会说话, 怔怔地望着江茉眸中笑意闪烁。   他怔了半晌,才移开目光,不敢看她, 却使劲儿点头。   像家里那些小鸡啄米似的, 拼命点头。   江茉却弯弯唇角,尾音挑着轻软又从容的语气, “没出息。”   齐晔错愕抬头。   “你都不问问我想不想你, 你说你是不是没出息?”江茉头稍稍一偏, 齐晔脸上的红晕一下子窜到了脖子根。   他喉结滚动,脖颈两侧青筋微露,呼吸越发不稳。   “好啦, 说正经事,你打算怎么选呀?”江茉神色一正,不再逗他。   她怕他再逗下去, 他会当场晕厥给所有人看。   太不禁逗。   齐晔脸上滚烫,尽管江茉开始说正经事, 他还是有点儿回不过神,耳朵嗡嗡的。   直到江茉说:“无论你怎么选,就算你哪都不去,咱们还是待在乡下种田, 我也会跟着你的”   齐晔心中一暖,潺潺的暖流涌遍全身,用一种非常感动的眼神看着江茉。   所有人都说这个好,那个好,却只有她。   只有她看出来,他都不想选,并且仍然坚定不移地支持他。   齐晔不知道他何德何能,娶到这样好的媳妇儿。   但心中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研究所、农机站,都不适合他。   这回出去一趟,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也仿佛看到了一个更大更好的世界。   他不想端什么铁饭碗,也不愿泡在实验室里。   他喜欢做生意,更想赚了钱之后,能给江茉更好的生活。   他要让她永远无忧无虑,永远养尊处优,金钱于她,虽然庸俗,但他觉得,也只有更多更多的钱才能让她笑得更自在肆意。   -   齐晔拒绝了研究所和农机站的邀请。   两位大佬虽然遗憾,却似乎并不意外,只说如果以后他改变了主意,随时欢迎他。   旁边看热闹的乡亲们又忍不住开始议论得沸反盈天,都觉得齐晔这眼光也太高了!这么好的机会,他居然不懂珍惜!   一个个都恨不得撸起袖子替他答应。   至于胡友根,那更是已经魂不附体,万念俱灰,僵着站在那儿,像不会动弹的枯槁尸体。   没人理会他,反而真有人拿烂菜叶子砸了他。   -   众人热热闹闹的讨论声、惋惜声,都渐渐在身后远去。   江茉和齐晔回到家。   乌云踏雪好久没看到齐晔,高兴得直甩尾巴,哼哼着往他身上扑。   齐晔好不容易甩开它俩,直接去浴室里冲了一个冷水澡,又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整个人精神俊朗不少。   他走到外头灶屋里烧火做饭,心想媳妇儿这几天一定没吃好,他要多给她做点好吃的。   江茉却忽然竖起手指,对他比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她悄悄指了指某个方向。   齐晔立刻会意,那俩偷听的又来了?真晦气!   幸好有乌云踏雪在,每次院子周围有人靠近,它们就会叫唤。   江茉惯会气人,她捏了捏嗓子,大声问道:“齐晔,这回你出门那么多天,辣椒都卖光了吧?”   后院的篱笆里,老位置,王红芬和齐振华又蹲在这儿。   他们心痒痒,好想知道齐晔到底怎么回事,那么好的铁饭碗他都不端,这是脑子进水了吗?   两人脸上表情非常不屑,这辣椒卖得再多有什么用,还不是日晒雨淋的庄稼人?   齐振华小声道:“要是没分家就好了,我肯定按头让他去研究所!”   “对!那农机站的活儿简单轻松,就让咱们小杰去好了,让齐晔说说好话,那站长肯定答应的,雇谁不是雇啊?”王红芬也小声碎碎念。   但他们想到现在早就不是一家人了,齐晔看他们都没个好脸色,刚刚幻想的一切瞬间破灭,无比郁闷的继续偷听。   齐晔清朗的声音也顺着风声飘过来,“嗯,全卖光了,而且联络了几个老板,以后咱们长期供货,蒋大哥会开卡车把咱们做好的辣椒副产品运过去,账款他们会存进我们的银行账户里。”   银行?   齐振华和王红芬听得耳朵竖起,一脸羡慕。   齐晔居然都有银行账户了?!   在西丰村这种乡下,谁也没想过把钱存进银行里,还不如握在自己手里,压在枕头底下安心呢。   齐振华又泛酸地低声道:“他这小子太不会过日子了!存什么银行啊?万一银行跑了怎么办?”   “就是!不过存银行说不定也是防着江茉,她那败家玩意儿,要是钱给了她,没两天就霍霍完了!”王红芬酸溜溜地刚说完。   就听到那边齐晔继续道:“这是存折,密码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密码的时候,声音忽然小了。   王红芬和齐振华拼命凑过去,脸被竹篱笆不小心扎出一个小口子,也没听清密码是什么!   两人遗憾不已,忽然听到江茉诧异地娇呼了一声。   “呀!这上面已经有这么多钱了呀!好多呀!”江茉的声音里满是惊喜。   王红芬和齐振华听得心痒痒,能让江茉惊叹的钱,一定很多!   那到底是多少钱呢?他们好想知道,抓耳挠腮,急得不行。   可江茉就是一声又一声地感叹好多钱,要怎么花。   一会儿说要去城里吃香喝辣,一会儿说要城里玩什么花样,她本来就最会吃吃喝喝玩玩乐乐,随便描述描述,就让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直流口水,羡慕得不得了。   他们以前就知道江茉会享受,但没想到她居然这么会享受!   听她说的那些,那是人过的吗?就是天上的神仙怕也没有这么舒服!   两人眼红得快滴血,就是因为好奇齐晔到底赚了多少钱,才一直掐着竹篱笆在听着。   谁知江茉说了一大堆,把他们忌妒个半死,偏偏就是不说到底有多少钱!   两人心里那好奇的蚂蚁一直钻心窝呐,简直要命。   江茉和齐晔却已经在说家里新收的那茬辣椒也要开始准备腌制、晾晒,做成各种各样的干辣椒、卜辣椒、辣椒面、辣椒酱……   齐晔沉声道:“我们的这些辣椒很有销路,那几个老板跟我说,有多少货,他们就收多少。”   “……所以我想,除了咱们家和王叔家的,我再去十里八乡各家各户收些辣椒。”   王红芬和齐振华听到这话,心里头又是一把一把揪的疼。   他们都知道齐晔那辣椒卖得贵,价格可比新鲜辣椒翻了番!   那些个大老板还要多少就收多少?那简直就只要摘了辣椒,晾晒腌制好,就可以躺在家里数钱啊!   他们似乎明白齐晔为什么不去研究所也不去农机站了。   这卖辣椒的钱肯定比那两边的工资都多多了!   听江茉那惊叹的语气,说不定一个月就顶人家铁饭碗好几年呢!   王红芬和齐振华眼红羡慕,只后悔当时没跟着齐晔种辣椒。   要是他们也有两块辣椒田,那现在能赚多少钱啊?!   不过,做这些辣椒衍生品的手艺,只有齐晔有。   辣椒产品的销路,也只有齐晔掌握着。   所以,还是都得靠齐晔。   齐振华第一万遍肠子都悔青了,“当初就不该分家!不该分家!分了这个家,咱们的日子过成了什么样!齐晔他们又过成了什么样!”   王红芬也后悔,却最听不得齐振华这样的语气,“你又要怪我?”   “不怪你?不是你一天到晚欺负江茉和齐晔,说些难听的话,又刻薄又恶毒,她们会要分家?”齐振华压低声音,气得满脸涨红。   两人不知已经为此吵过多少次架了,每次来来回回都是那些互相埋怨的话,却偏偏每回都能吵起来。   王红芬直接拧了齐振华的大腿一把,“怪我?你个老色胚!我看就是你成天色眯眯盯着江茉看,她才待不下去的!你说说你个老不死的,一把年纪了,简直是吊死鬼打花脸!”   “你个矬子婆娘!你有脸说我?要不是你掉进钱眼里,从齐晔小时候就苛待他,他哪会不记着咱们的好!”齐振华直接回了一拳。   齐振华的拳头力气用得很大,痛得王红芬直抽气。   她捂着肚子,也不客气,另一只手开始扯齐振华的头发。   两人压低声音在竹篱笆外扭打起来。   但打架么,这动静当然不小。   正打得昏天黑地……   忽然传来两声狗叫,两人吓得心肝一颤,刚松开手,就感到一阵钻心窝子的痛传来!   齐振华的脚,王红芬的手,分别被乌云踏雪狠狠咬了一口!   两人疼得嗷嗷直叫,那惨叫声此起彼伏,响彻了整个后院。   -   江茉和齐晔闻声赶来,看到王红芬夫妻俩狼狈地趴在竹篱笆后,一个比一个惨的样子,两人勉强绷住想笑的表情。   “叔叔婶婶,你们怎么在这儿呀?”江茉假装意外地惊呼一声。   王红芬忍着剧痛,手腕上的伤口滴着血,她咬牙切齿道:“江茉!你家的狗咬了我!你得赔钱!”   “我家乌云踏雪只咬贼的呀,怎么会咬你们?”江茉挑眉道,“难不成你们在这儿偷偷摸摸,所以被乌云踏雪当成了贼?”   “说谁偷偷摸摸!说谁偷偷摸摸呢你!”王红芬色厉内荏地一甩头,伤口不小心扯动,又疼得她直抽抽。   齐振华也捂着脚上的伤口,颤声道:“我们不是贼!我们……我们是来看你们的!”   “啊?看我们?”江茉很惊讶地看看前面,又看看这竹篱笆,“可是我们家的门在前头呀,叔叔婶婶在这后面留了这么多脚印,这脸上还被竹篱笆扎了一道,难不成是想钻过竹篱笆来看我们?”   “……这也太努力了,齐晔你说是不是挺感动的?”   “……有门不走非要钻洞,叔叔婶婶越来越会另辟蹊径了? ”   王红芬被侮辱得脸上红一阵青一阵,她就知道,江茉最是牙尖嘴利会气人。   被她的狗咬了,还想让她赔钱?那是不可能的!   只能自认倒霉!咬碎牙往肚子里吞!   王红芬也确实是因为偷听而做贼心虚,她手上疼得很,又被乌云踏雪虎视眈眈地盯着,下意识觉得恐惧,生怕它们又冲过来咬一口。   畜生就是畜生,都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发疯!   王红芬彻底认栽,扶起齐振华,两人颤颤巍巍、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怎么就这么惨?果然靠近江茉齐晔就没好事!   以后……再也不来这鬼地方偷听了!   从没讨着好,还会被气到,随时随地都能被恶狗咬上一口!   王红芬和齐振华心中的酸楚不断翻涌,简直能难受得哭出来。 第68章 第 68 章 【2更】发家致富……   齐晔回家后的日子, 依旧非常忙碌。   虽然不用再成天出去摆摊吆喝,但他每天要做的事儿很多。   要晾晒各种各样的辣椒,做辣椒酱, 密封装坛,还去其他人家里收辣椒,买回来一块做辣椒产品。   王有根家的好多田也打理不过来,那两块辣椒田里收出来的辣椒也都托了齐晔卖, 都是实在人,也不存在谁占谁的便宜,给齐晔分成的利润高得很。   这天, 齐晔刚在家里把辣椒萝卜腌好, 正擦了手,准备做饭, 忽然有人跑来告诉他。   “齐晔, 王有根家里闹起来了!你不去看看呀?”   齐晔一愣, 江茉也听到动静,走出来奇怪道:“怎么了?”   “还能怎么,他那个不要脸的亲戚一家都来找麻烦了呗!”来人翻了个白眼, 也没多说,急急忙忙去看热闹去了。   齐晔看了看江茉,也低头把灶台上刚摆出来的菜重新放进篮子里, 放下袖口,“我去有根叔家看看。”   “我也去。”江茉放下书, 换了鞋。   齐晔本没打算让江茉去,闹起来肯定很难看,万一不小心伤到她……   不过有他在,应当也出不了什么岔子。   江茉走得慢, 齐晔背着她,一路小跑到了王有根家。   里头闹得不可开交。   胡友根就站在门口,耷拉着头,胡子拉碴,脸上脏兮兮的,衣裳还是那天回去的那一身,好像没换,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像是遭受了莫大的打击,怔怔望着前方。   院子里,他爸妈正叉着腰在骂王有根。   “世上哪有你这样的亲戚!帮着外人不帮我儿子!你知不知道你把我儿子这辈子都毁了!”   “我儿子的工作丢了,铁饭碗没了,以后他还有大半辈子,可怎么活!”   “王有根,你太不仗义了!我们夫妻俩从前对你,也不算坏吧?你哪回来镇上,不是在我家落的脚?你就这么没良心?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王有根你这黑心肠啊!是!你女儿出息了!也上了大学!那又怎么样呢?你非要过得比我们好是不是?你看着我儿子工作好,前途好,就故意想毁了他是不是?”   “……”王有根沉默地叼着旱烟,脸上一道道黝黑的褶子皱起,已经被骂了半晌。   他望了一眼胡友根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想说话,却终究还是开不了口。   王春雨倒是脾气更冲,她站在旁边,忍不住道:“难不成这事还怪我爹吗?如果不是胡友根他自个儿贪慕虚荣,明明不是他研究出来的成果,非要揽到他自己身上!他撒谎就应该承受谎言破灭的后果!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王春雨!你现在上大学了就出息了,能耐了是吧?”胡友根他妈气得颤抖,指着王春雨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在镇上读高中,有回天气不好回不了家,还在我家住了一晚呢!我当时还鼓励了你好好念书出人头地……你个白眼狼!你真是恩将仇报!没心没肺!”   王春雨翻了个白烟,直接回道:“是啊,那天住在你家,我睡的哪?地板上!那可是寒冬腊月!胡友根说我会弄脏沙发,不许我睡那上头,第二天回家我就感冒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真得感谢你们一家人呐。”   胡友根他爸不悦地看着王春雨,“你真是一点不知道感恩,我们收留你就不错了。怎么没让你睡沙发,你还恨上我们了?”   王春雨也不是什么性子软的,轻哼道:“是,你们让我睡地板,又不给我被子盖,胡友根当时那话怎么说的来着?反正我忘了,不就是嫌我脏,嫌我好几天没洗澡,说你们的被子都是好被子,我不配盖呗!我爹也是,哪次去你家不是站着的?连沙发都不让他坐。”   “……既然看不上我们,又何必假惺惺的,非要来往走动,当这个亲戚?还不如断了算了。”王春雨头一扭,非常不客气。   “哪不让你坐了?我明明说了让你们坐,你们自个儿不坐,还怪我们了?”胡友根他妈简直莫名其妙,瞪圆了眼,觉得王春雨纯粹是在胡说八道!   “能不能坐,你问你的宝贝儿子呀。”王春雨轻啐一口。   胡友根的爸妈假惺惺的,每次表面客客气气,其实那眼神里都带着刺,说话更是夹枪带棒,话里话外要么就是炫耀自家有多好,要不就是踩别人家多不好。   和王有根他们走动来往,不过也是在寻找自家的优越感似的,高高在上。   至于胡友根,他更明显,每回都没有一个好脸色,各种冷嘲热讽,嫌她们这里身上有泥,说她们那里不干净,要是碰一下他家的东西,那白眼简直要瞪死她们。   后来王有根带着家里人再去走动就识相了,叫他们坐沙发,也只站着,随便说说话就走。   要不是因为王有根父辈和他们家父辈的关系密切,这门亲戚早就想丢了算了。   忍到现在,外面看热闹的乡亲们越来越多。   王有根也终于放下旱烟,长叹一口气,看着胡友根道:“这孩子是读了很多书,大学生,多光荣,可他读书就是为了看不起咱们这些没读书的人吗?”   “……我早就知道,你们一直都瞧不上我家,尤其是这孩子,从小就坏,他肚子里存了多少坏水,怕是你们当爹妈的都不知道,还把他当宝!”   “……我看他这书,早就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王有根也终于说了一句硬气话,“咱们这亲戚,以后就断绝来往吧!没什么好走动的了!他工作丢了,也怪不得我们,春雨说得对,这就是自作自受!”   外头看热闹的乡亲们也鼓起掌来。   “说得对!”   “这种城里亲戚断了就断了!还真以为自个儿多了不起的!”村里好多人家都有城里亲戚,有些亲戚好,有些亲戚也和胡友根家一个样,所以他们有了共鸣。   这回来可准备充足,早就带了烂菜叶子,坏菜根,这会儿也义愤填膺,直接朝站在门口的胡友根身上扔。   胡友根本就遭受了打击,被扔得更是发蒙,抱住头,竟连跑都不知道跑了。   他爸妈慌得不得了,连忙去护着他,在混乱中大喊,“别扔了!你们别扔了!我家孩子他做错了什么啊?他只是想让自己去更好的地方啊!你们凭什么这么对他?”   大伙儿扔得更狠了,有人甚至扔出一个长了芽的土豆,砸得胡友根他妈惨叫一声,忙捂着脑袋,起了一个红色的大肿块。   -   “……都在闹什么呢!别闹了!”忽然一道雄浑有力的声音传来,蕴着淡淡的怒气。   大伙儿一看,村支书张金财来了!   旁边的人他们也认识,这不是公社书记许永昌吗?   哦,现在不叫书记了,得叫他许镇长!   都老实下来,一个个忙着问好。   许永昌点头回应,张金财视线扫了一圈,果然找到了在人群中看热闹的齐晔,忙道:“齐晔?总算找到你了啊!就说你不在家,肯定在这儿看热闹呢!快过来快过来,许镇长找你呢。”   大家一听,更安静了。   镇长找齐晔?肯定有什么好事!   看这阵仗,估摸还是什么大事!   齐晔摸摸脑袋,有些不明所以地走出人群。   忽然,不远处响起敲锣打鼓的声音,是镇上的锣鼓队,扎着红绸带,提着大锣鼓,喜气洋洋地走过来。   张金财激动地握住齐晔的手,高兴道:“齐晔啊!镇长是来给你送奖状了!”   旁边,胡友根爸妈灰溜溜地看着这一幕,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他们偷偷摸摸护着胡友根,默默离开,却已无人再在意他们。   此后,胡友根的精神状态出了些问题,堂堂工农兵大学生却再也找不到工作,每天待在家里,连吃喝拉撒都离不开他两口子照顾,让他们心力交瘁,再也没来西丰村找过麻烦。   当然,这些已是后话。   且说当前,大伙儿都一脸羡慕地望着齐晔,还有镇长无比郑重,交到他手上的那张奖状。   “齐晔同志!你是好样的!”镇长许永昌把写着“辣椒能手”的奖状递给齐晔,又搂住齐晔的肩膀,非常器重地拍了拍,“好好干!前途无量啊!来,咱们拍个照,明天要登报的。”   哇!登报!   人群里顿时沸腾起来。   小老百姓们哪能想到,就种个辣椒,出去卖卖,就能上报纸?   在他们看来,上报纸多厉害,能在报纸上看到的,那可都是大人物啊!   齐晔有些紧张地搓搓手,问许永昌,“能、能叫我媳妇儿一块拍吗?这张奖状,她的功劳比我多。”   他什么事儿都记着他媳妇儿,就连许永昌也已经习惯,并不意外,招招手道:“行啊,江茉同志,赶紧过来吧!咱们一块拍!”   齐晔对着照相机,站在中间,手足无措,下意识站得笔直,腰杆挺得不能再挺,在照相师的提示下,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   相反,江茉就比他自然得多,她唇角翘起的笑容,像春风,似云霞,自在随意,又自信满满。   随着“咔嚓”一声,齐晔终于拥有了第一张和江茉一块的合影!   当然,旁边,还站着一个偌大的电灯泡,可以忽略。   拍完照,许永昌又握着齐晔的手,开始夸他,“齐晔同志,你让辣椒田的产量翻番,这事张金财同志已经报告了我,这很了不起!而且听说你的辣椒在省城打开了销路,以那儿为中转,又销往了临近的几个省,这更了不起!”   “……虽然你这只有几亩田的辣椒,规模还不大,但我觉得,可以以你为模范事迹,到处宣传,作为咱们镇的重点项目!以后咱们镇的农村都可以种辣椒!种出最多最好的辣椒!做成各种各样好吃的辣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许永昌向齐晔发出邀请,“接下来就要到冬天农闲时期,大伙儿都不忙,我代表镇政府请求你,到各个乡,各个村去说说你这些种辣椒、卖辣椒的经验,你觉得怎么样?”   “……带着乡亲们一块发家致富!你愿意吗?”   还没等齐晔回答,底下乡亲们就已经一阵掌声雷动。   “我们愿意!齐晔,你一定得给我们讲讲啊!”   “我们也想种辣椒,挣大钱!齐晔你带着我们大家一块啊!”   “齐晔他脑子灵光,又善良老实,跟着他种辣椒准没错!”   “齐晔!齐晔!齐晔!”   大伙儿都激动得不得了。   这时候,王春雨瞄了一眼江茉,不疼不痒地来了句,“前不久回家的时候,我好像还听大伙儿在说,齐晔种那么多辣椒没用,只能喝西北风呢?”   ……沸腾的场面瞬间安静下来。 第69章 第 69 章 【3+4更】怼翻所有人……   因为王春雨的话, 气氛变得无比安静。   哪些人自个儿说过些什么风凉话,他们自己记得清清楚楚,江茉记仇的小本本上当然也没放过。   她听谁说过闲言碎语, 表面不在意,其实心里都有谱儿。   齐晔不说话,江茉却已经站出来说道:“许镇长,咱也不拐弯抹角了, 让齐晔去教大伙儿?他没空。”   许永昌一愣,“怎么没空?最近不是冬天农闲吗?再说,也不白跑, 我们镇政府会给他授课费!先富带后富, 这多好的事儿啊!”   “是,这件事对谁都好, 就是对我家齐晔不好。”江茉眉眼冷淡, 话里也带刺。   “哪不好了?咱们镇上大伙儿一块发家致富, 把辣椒销往全国!”许永昌倒是有一番宏图壮志,“你们这辣椒田的产量翻番,在全国范围都是顶厉害的!那些个辣椒产品也有特色, 咱们镇重点搞这个,肯定很快能发展起来!”   江茉冷冷笑道:“许镇长,您是不是想得太天真了?”   “……那些个辣椒产品, 也就是一些地方特色,我们附近的几个省卖得动, 因为还是稀罕玩意儿,但再往南边,这些干辣椒卜辣椒又不是什么稀罕物,别人南湖、北湖的辣椒运过去, 成本更低,价格自然也低,想把辣椒销往全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再说了,我家齐晔的销路听起来是好,不愁卖,可他不过也就认识了几个老板而已,真当他的销路吞得下全村乃至全镇的辣椒啊?”   许永昌也是高兴得冲昏了头,一听齐晔赚了不少钱,就立刻想到这个让其他人也尝试着搞起来,被江茉这么一说,他才发现确实不容易。   他清清嗓子,退一步道:“那销路这些,咱们政府还是可以帮忙想办法的嘛,这个不着急,可以让齐晔先给大伙儿传授传授他的辣椒田的产量是怎么翻番的嘛。”   其他人也在一旁忙着附和,“是啊,咱先把辣椒种出来再说啊!先学产量翻番!再卖辣椒嘛!当时齐晔不也是这样的吗?”   江茉的笑容瞬间更冷,“是吗?我可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齐晔种辣椒的时候,你们都看笑话,说他的辣椒种不出来,浪费两块好田。”   “……后来齐晔的辣椒种出来了,你们又笑他种出来也没用,放在家里都烂了,粮食也没有,只能喝西北风!”   “……之前齐晔卖辣椒的时候,你们不也冷嘲热讽吗?说他的辣椒卖得贵,想钱想疯了,没人会买,尽瞎折腾!”   “……怎么现在看咱们赚钱了,就忽然都变成好乡亲好邻居了?都想来分一杯羹?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闲话你们说了,便宜你们也能跟着赚!”   江茉劈头盖脸一番话,说得众人哑口无言,面上也无光。   没想到这些话江茉还记得清清楚楚,他们也就背地里说说,居然都被她听去了。   许永昌也是挺尴尬,没想到齐晔种辣椒、卖辣椒的这些日子还受过这么多风言风语呢。   他轻咳一声,看着江茉那张漂亮又充斥着怨气的傲慢脸蛋,他知道,想让齐晔带领西丰村的乡亲们发家致富是不太可能了,积怨已深。   但其他村还是有希望的吧?   许永昌试探着问道:“那其他村,齐晔还是可以去讲讲课的嘛?他们没说过这些风凉话,和你们也都无冤无仇的。”   “不去。”江茉回答得斩钉截铁。   许永昌没想到她这么干脆,愣神道:“怎么不去呢?既有授课费,还能大伙儿的尊重爱戴,多好的事儿呀!你们就当帮帮大家嘛。”   “那谁帮过齐晔呢?”江茉反问。   “齐晔冻得要死每晚守在辣椒苗旁边的时候,他们来帮他了吗?齐晔熬夜看书研究那些肥料的时候,他们来帮他了吗?齐晔在镇上卖辣椒无人问津的时候,他们来帮他了吗?齐晔的辣椒卖不动到处跑到处问找销路的时候,他们来帮他了吗?”   许永昌被江茉的四连问,堵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从没见过这么能说会道的小姑娘,偏偏她的话都占理,挑不出什么毛病。   许永昌怔忡一会儿,只能拿道德标准来说事,“咱们现在都讲究的是无私奉献啊!当好人,做好事,这都是向雷锋同志学习,你们说是不是?”   “雷锋同志是大英雄,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江茉点点头,话锋却一转,“可我和齐晔还只是普通人,思想觉悟还没达到那个高度,我们只想靠自己的努力让日子过得更好,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为别人无私奉献。”   “……”许永昌彻底哽住,他平常只要搬出这些大道理,教育别人,总能起效。   谁知道,这江茉就是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自私,如此的油盐不进!   底下其他人看镇长都被江茉驳了面子,也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些气急败坏的。   “江茉,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们当初说风凉话是不对,那我们可以道歉,可以赔罪啊!你凭什么不让齐晔教我们?有你这么小心眼的不啦?”   江茉掀掀眼皮,“我就是小心眼,你能怎么着?”   那人气得翻白眼,又有人接着说:“江茉,你要怎么才愿意教我们啊?你们也太小气了,连其他村的也不教,至于吗?”   江茉冷眼相对,“至于,凭什么要教?有那讲课的时间,不如多赚几个钱。”   有人直跳脚,“我看你们两口子就是掉钱眼里去了!张口闭口就是钱!”   江茉嗤之以鼻,“难道你不是因为想赚钱,才想让齐晔教你的吗?怎么着,你不想赚钱啊?那你为什么吵着嚷着想学呢?”   那人被江茉怼得气到掐人中,就连王红芬明明知道江茉不好惹,这会儿也忍不住义愤填膺开口。   “江茉,你懂不懂什么叫无私奉献啊?镇长都强调好几回了,你就是不听!你这是要反了天了?”   江茉一笑置之,“就是因为无私奉献的人太多了,所以才有这么多你这样,只想着不劳而获的蛀虫!”   王红芬气得直抽抽,齐振华赶紧扶住她,小声道:“你惹她干嘛啊?叫你别出声了。”   王红芬跺脚咬牙,“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不学了!咱们不种辣椒种粮食,照样能行!”   江茉怼着怨声载道的一群人,许永昌在一旁唉声叹气,似乎是觉得她的思想觉悟太低,而齐晔又是个不管事的,媳妇儿说什么他听什么,实在劝不动。   许永昌摇着头,无奈离开。   一旁有人看到,忙道:“许镇长走了!江茉,你瞧瞧你把这事闹的,以后有你好果子吃!”   张金财也在旁边也叹了一口气,“江茉,刚刚你是不是还可以再和许镇长好好商量一下的?万一……”   “不商量。”江茉一点儿也不怕得罪他,要是他真敢因为这种事报复,那他就不配当镇长。   “金财叔,咱也不是不识好歹的白眼狼,村里有几户人家,我们还是愿意教的。比如宋秋家,还有……”江茉点了几户人家的名字。   宋秋自然不必说,其他几家也都是从齐晔做跑腿买卖开始,就一直很支持齐晔的,每回都托他跑腿,没有动摇过。   也从不说齐晔江茉的闲话,可能是对了眼缘,这几家反倒还经常在其他人说闲话的时候,替齐晔江茉说道掰扯。   江茉轻声道:“对我和齐晔好的,我们自然一直记着。那些背地里说风凉话,现在又想来讨好处的,当然也别想占这个便宜。”   不少围观的人被说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他们真不知道也就背地里说说,平常真正见着也是笑呵呵的啊,怎么江茉就那么门儿清呢?   被江茉点到名字的几户人家,简直乐开了花。   本来都不抱希望,一直在旁边闷声站着看热闹,没想到这天大的好事忽然就掉到了自家头上。   于是纷纷都拉着齐晔这个感谢呀,夸得他和江茉天花乱坠。   却没有敢去握江茉的手,主要觉得她太漂亮,又白净,身上的掐腰小对衫也那么齐整,生怕自个儿做农活的手碰脏了她。   这一对比,真是天上地下,几家欢喜几家愁。   王春雨一直就站在旁边,这会儿看到众人落差极大的反应,倒是觉得还可以再填上一笔。   她大声道:“对了齐晔哥,江茉姐,你们带着我王家赚了这么多钱,我们还没好好感谢你们呢!上回不是商量好了,赚的钱分你们两成吗?喏,这是四百块钱,你们快收着。”   王春雨转身进屋从她爹那儿拿了本来就要给齐晔家的钱,那四张百元大钞,看得众人直了眼。   有些人见都没见过这么大的票子,有些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老天爷啊!王家赚的四百块!就这么轻易给了齐晔?   齐晔这钱赚得也太轻省了吧!   两成?这么说……王家这一波辣椒卖出去就赚了两千?!!!   有人不会算账,听别人报出这个数字,脑袋都晕晕乎乎的。   他们只知道卖辣椒赚钱,但没想到这么赚钱啊!两千块,这都是一大家子好几年才能赚回来的!   这哪是种辣椒,这是种金子啊!   原本想着齐晔爱教不教,大不了继续种粮食的好多人,看向齐晔和江茉的眼神,又重新热络起来。   “齐晔,要不你教教叔吧?叔以前不对,不该说你种辣椒是在瞎折腾……叔没想到你这么有能耐啊!”   “江茉,你让齐晔教教姐吧!姐当初不该笑话你不贤惠,姐扇自己一巴掌行不行?你就是齐晔的福星媳妇儿啊!要不是你,他哪能越过越好!”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以前说的话有多风凉,这会儿说的话就有多殷勤。   “……”王红芬和齐振华看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讨好齐晔,心里也颇不是滋味。   要是没分家,这会儿他们也感受着这些人的殷勤讨好吧!那多舒坦啊!两人心里拧巴得不行。   刘菊香她娘也在,看到自个儿这便宜外孙女成了香饽饽,她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她没上去自讨没脸,因为以前江茉还没嫁人之前,她就说过江茉很多坏话,还掐过江茉,所以她知道,江茉肯定不会让齐晔教她们的。   相比这些热脸去贴江茉齐晔冷屁股的乡亲们,宋秋还有几个平常和江茉齐晔交好的人家,就仿佛是老天爷眷顾。   他们没走,站在一边,时不时有人投来羡慕嫉妒的眼神。   这跟着齐晔一学,以后不就是吃香喝辣?这也太爽了。   其他人都无比后悔,当初怎么就嘴欠,非要和其他人聚在一块看笑话。   有什么好看的!这不现在也成了被看的笑话吗?   -   宋秋很感激江茉齐晔愿意带她,毕竟当时她可不像王春雨家,义无反顾跟着齐晔种辣椒。   她婆婆还经常在家里私下叨叨,说江茉坏话,可江茉却愿意教她,这纯粹是看在她的面子和情分上。   宋秋攥着衣角在一旁站了会儿,和范大山商量一阵,终于也下了决定,大声道:“江茉姐,我和大山也不占你们的便宜,到时候我们家种辣椒赚的钱,也分齐晔哥两成!”   她这么一喊,其他几户被江茉点的人家也附和道:“我们也是,在场的乡亲们都可以作证!”   毕竟江茉看人眼光不会错,她选择交好的,都是心好、善良,而且也会知恩图报的人家。   不过,这样一来,其他那些求了半天也没捞着半点好处的乡亲们,又不高兴了。   私底下嘀咕,“得了便宜还卖乖,真是恶心人!”   也有人反应过来,附和道:“齐晔,我们也愿意分成的!你教教我们啊!”   “对!不止两成,就是三成我们也可以的啊!”   可惜,终究还是打动不了齐晔冷漠的表情还有江茉坚硬的心。   看着两人毫不留情离去的背影,众人眼红得直滴血,后悔当初,却只能嘴硬地说一句。   “有什么了不起的!咱也不差这些!种粮食也好,起码不会饿着自己!”   至于种辣椒能赚多少钱……不想了!越想心越疼!   赚再多钱有什么用?反正也轮不着他们!   -   这事过后,齐晔的生活照样忙碌。   每天干活儿之外,拾掇坛坛罐罐之外,也开始教那几户人家先开始培育苗床。   可齐晔心底悄悄的,已经多了一个大计划。   自从去了一趟省城回来,他已经发现,农村的天地还是太小,种这一亩三分地,累死累活,赚的钱却有限。   开拓眼界之后,他开始悄悄在心里酝酿,只是还没找到合适的时机,和江茉说。   这天,他正在家里擦洗辣椒坛子,忽然听到有人喊他。   “齐晔,你在家呢?”   一抬头,居然是许永昌。   齐晔心中一紧,忙擦干净手,去开院子门。   这次许永昌来,身后没有跟着人,就连张金财也不在。   齐晔有些紧张,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回得罪了他,所以他来打击报复的。   许永昌脸上没什么表情,也看不出什么。   他似乎也不是冲着齐晔来的,左右看了一圈,问道:“江茉同志呢?她不在家吗?”   齐晔的心悬得更高,僵着后背,声音发紧,“她、许镇长,你找她有什么事儿吗?”   ……先说有什么事,他才知道回答“在”还是“不在”呀。   这也是江茉教他的,齐晔觉得很好用,现在用来对付这位态度不明的大领导,更是让齐晔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如果许永昌想打击报复他和江茉,那他们也不是好惹的! 第70章 第 70 章 【1.5更】聂士忠晕了……   许永昌见齐晔一脸防备地看着他, 没有生气,反倒是笑了笑。   “你别担心,我许永昌不是那么记仇小气的人。”他知道, 齐晔不答应,也是齐晔的自由。   他过来只是想看看,还有没有机会,能再商量商量。   今年分田到户后, 虽然大家的积极性有所提升,但出于种种原因,情况并不乐观, 秋收过后, 还是有很多饿肚子的人家。   许永昌从他提着的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报纸,笑道:“喏, 你瞧瞧。”   上面是关于齐晔的报道, 几乎把他夸得天花乱坠。   许永昌想, 帮助别人是这么一件有获得感的事情,万一齐晔看到这报道之后,就动了心呢?   要是齐晔愿意去讲课, 他可以联系报社,再为齐晔写一篇报道。   谁知,齐晔的目光却只是匆匆扫了一眼那些文字, 脸上露出年轻人很少见的沉稳和淡定。   不过,在他看向那张报道上的照片时, 倒又像一个年轻人了。   这是齐晔和江茉的第一张合影照片。   他望着那上头,许永昌已经自动被他忽略,他站在江茉身边,两人的笑脸定格在那一瞬间, 好像全世界都只剩下他俩。   原来,他和江茉站在一块儿的时候,是这样的。   江茉那么好看,他也不赖。齐晔难得自恋,摸着后脑勺,把那张照片欣赏了一遍又一遍。   最后,他把身边还站着的许永昌给忘了,迫不及待跑进客厅。   沙发上,江茉正翘着脚在看电视,齐晔跑进来,献宝似的把那照片给她看。   江茉看了笑笑,“拍得不错。”   何止是不错,齐晔觉得,这仿佛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照片!再没比这更好的了!   虽然报纸上的照片,不太清晰,甚至有些模糊,拍出来的眼睛鼻子都有点看不清。   但齐晔还是好喜欢,他又反反复复欣赏了一会儿,拿出剪子来,小心翼翼把那张照片剪下来。   报道里没有提到江茉,他不要。   就要这张照片,仔细抚平,认真放在电视机上。   待会儿他就做个木头相框,把这张照片裱起来!   -   看着照片笑了一会儿,江茉一句“谁在外头啊”,齐晔才想起来,把许永昌给忘了!晾外头了!   今天人家态度也挺客气的,笑盈盈的,齐晔挺不好意思,忙往外走。   没想到刚出去,小院门口又来了一个人。   是江宁村的村支书,以前江宁大队的大队长张友福。   他蹬着自行车来的,脸上被风吹得发干泛红,神情却很兴奋。   “齐晔,我看到报纸了!你是真了不起啊!种出那么多辣椒,居然还都能卖出去!”   齐晔腼腆地抿起唇,江茉已经听到动静,探出头来,“齐晔,把客人都请进来吧,站在门口说话多冷啊。”   “嗯。”齐晔这才侧身,让许永昌和张友福都进来。   许永昌摇头失笑:这小子,难不成他媳妇儿不发话,还不打算让我进去了?   -   进了屋,齐晔给许永昌还有张友福都冲了一杯橘子水。   张友福明显有事,紧张地攥着手里的本子,却道:“许镇长,您有事您先说吧。”   “我没事,我就是来看看齐晔和江茉,你有事只管说。”许永昌摆摆手。   张友福深吸一口气,准备良多,这才道:“齐晔、江茉,这回我是真没法子了,想请你们帮帮忙,也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是这样的……”   他把一路上想好的话,都一股脑倒了出来。   原来,是江宁村今年的作物庄稼收成都特别差,也不知道是受天气影响,还是大伙儿的种植技术不行,只比集体劳动的时候,情况好了那么一点儿,但以前种出来的粮食不够,国家还会给添点儿,现在分田到户,那就是自给自足了。   “大伙儿现在每天都吃不饱,穷得叮当响,我这看着也难受啊!所以我想问问齐晔,能不能去教教大伙儿那种辣椒的好技术!到时候种出来他们是去卖新鲜辣椒还是卖什么,咱都不管了,只要不饿死就行!”   “……江茉你以前就是咱们村的,你也认识村里大家伙儿,你肯定知道,他们都不是偷懒耍滑的人,分田到户之后,他们是日夜劳作啊!可就是种不好庄稼,你说说,这靠天吃饭怎么就这么难呢?”   “……还是得像齐晔这样,有真本事啊!”张友福长吁短叹着,江宁村的地理位置一向不好,土地也不怎么肥沃,年年的产量问题都是他心中的老大难。   许永昌在一旁听着,也叹气。   江宁村是他手底下最贫困的一个村子了,他这当镇长的也着急。   不过,只怕张友福是白跑这一趟了,齐晔和江茉心肠硬,肯定不会答应的。   谁知道,江茉毫不犹豫的,就脆声答道:“好呀,没问题,也不一定非要种辣椒的,让齐晔教大伙儿怎么肥沃土地、稍稍增产就好了。”   齐晔点头,“嗯,这些我应该有把握的。”   一通百通,只是庄稼作物的习性不同,如果不要求产量翻倍,只是想种出能吃饱的产量,简单研究一番就行。   许永昌有些诧异,张友福则高兴坏了,连忙站起来鞠躬,“太好了,那真的谢谢你们!太感谢了!!乡亲们一定高兴坏了!我赶紧回去告诉他们去!齐晔你哪天过来啊?我先去张罗张罗,让大伙儿先把谢礼预备起来。”   “友福叔,不用这些的,以前大伙儿也帮过我不少。”江茉替齐晔回答,“齐晔还得准备准备,过两天就去吧。”   “那不行,可得好好感谢你们两个大菩萨一番!”张友福激动得满面红光,又蹬上他的自行车,兴冲冲地走了。   许永昌回想起自己当时被当着那么多人无情拒绝,忽然就有种被区别对待的无语凝噎感。   这时,送走张友福,江茉和齐晔才想起许永昌还在这儿。   许永昌捧着杯子,忍不住问道:“江茉同志,怎么你就愿意帮助江宁村的村民们呢?”   “他们帮过我。”江茉说得很简单。   之前,刘菊香苛待她,欺负她的时候,都是乡亲们为她仗义执言,把刘菊香喷得说不出话来。   而且,大队长张友福也很好,她和刘菊香闹,他还会去警告刘菊香,并且收留无家可归的江茉。   当时大伙儿一块拥着她风风火火去找刘菊香声讨、为她讨回公道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江茉想起,不由弯起唇角,笑了笑,那是她穿书过来后,感受到的第一抹温暖,来自江宁村的乡亲们。   “……”江茉看向许永昌,淡声道,“人总不能等着坐享其成,江宁村的乡亲们不一样,她们是付出了,努力了,奈何先天条件不足,知识不够,不知道怎么种好庄稼,所以才饿肚子。”   许镇长听到江茉这样说,不解道:“你是觉得,咱们镇上其他人,都是因为盼着坐享其成?所以不愿意教他们?”   “差不多吧。”江茉笑笑,劝道,“许镇长,你也不必着急,那些想富起来的,肯定不用你帮,他们都会想尽办法去钻研,去学习,去让生活变得更好,就像齐晔这样,有人帮他吗?他还不是靠的自个儿?有志者,事竟成。”   “……那些懒散的,只想着不劳而获的,就像我们村子里大部分人一样,就算你把那发家致富的方法塞到他们手里,他们也顶多高兴一下子,然后又会开始怨声载道,怪你怎么不知道把钱给他们手上,反而还要他们辛辛苦苦去种田。”   江茉翘着嘴角,要笑不笑,“人呐,始终都得靠自己,先富带后富,也不是这么个带法。”   许永昌若有所思地看着江茉,忽然发现这个小姑娘,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厉害得多。   这发人深省的一句话,让许永昌意识到,“以前我的工作方法,可能真的存在纰漏之处。”   要改变的根本之处,是大伙儿的思想觉悟!   不然的话,这些知识水平落后的农民们,除了每天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是只会说别人的风凉话,不想着怎么好好努力,还只会怪别人,怪政府不帮他们。   许永昌深吸一口气,站起身,重重朝江茉鞠了一躬,“那天,是我许永昌做得不对,太想当然,太急于求成!希望你们多担待,抱歉。”   -   两天后。   齐晔和江茉一块回了江宁村。   听说齐晔要来给大伙儿讲课,大家都搬着自家的小板凳,老早就到了打谷场的空地上等着。   寒风吹得劲劲儿的,但大家都不觉得冷!反而一个个激动得很。   去打谷场的路上,也忍不住聊得唾沫星子横飞。   “我听说齐晔那小伙子可厉害了!他去卖辣椒你们猜猜挣了多少钱?!成千上万呐!”   “天呐,那小子是真有本事!当时他来接亲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这孩子以后有前途!那双眼睛,一看就知道是能干成大事的。”   “江茉也是有福气,嫁了这么好的男人,听说齐晔对她可好了,家里的活儿都不让她干。”   “江茉也是个好孩子,以前吃了那么多的苦,如今也算是可以享福了。”   “是啊,江茉这孩子也记好,听友福说,江茉就是惦记着咱们帮过她,所以愿意让齐晔回来教咱们呢!十里八乡那么多村都不教,就教咱们!”   “那这俩孩子是真好啊!走!咱们快点过去!可得好好感谢人家!我攒的这三十个鸡蛋,一定要让他们收下!”   “我给他们做了一床褥子,待会儿他们要是不肯收,你们帮我劝劝啊!”   大伙儿都劲头十足,满脸笑意,说得热火朝天。   不远处,聂士忠也正巧赶在这天陪着江桃回娘家。   两人一路上听到不少人叽叽喳喳的只言片语,神色渐渐各异。   江桃咬紧牙关,心想她知道的剧情里,可没有这一出!   ……一定是江茉,她也帮齐晔提前开启了赚钱剧情!   不过那又怎么样,江桃想到自己也帮聂士忠找到了新的工作,就在县城里的化工厂,那可是铁饭碗,而且也吃香。   最近化工厂就要改革,工人们也可以参与化工厂的营利,只要愿意投钱,以后就可以分红!   江桃可不愿意错过这样的好机会,可聂士忠和她婆婆都没眼光!死活不愿意把家里的钱拿出来投资!   江桃实在没辙,只好拉着聂士忠,回娘家借钱。   聂士忠本就不情不愿,觉得江桃瞎折腾,这会儿听到齐晔那么风光的样子,乡亲们言语中对齐晔都是感激和崇拜,聂士忠那心里头就更不舒服了。   他皱着眉,脚步拖沓。   江桃也不高兴,因为她听到大伙儿都在夸江茉呢。   说江茉越来越漂亮,人也好,什么都好,反倒以前她每次回娘家都要遇到好多来殷勤打招呼的,今天却都没了!   大家都当她没存在,急匆匆往打谷场的方向去。   江桃恨恨咬牙,一路回到娘家,却发现家里只有江梁在。   江梁:“爹娘都去打谷场听姐夫讲课去了。”   江桃气得血涌上头,“叫什么姐夫?江茉又不是你亲姐!”   江梁被吼得委屈闭嘴,江桃转身就走,“去打谷场!”   聂士忠实在不愿意去,停住脚步,“去那干嘛啊?”   是去看齐晔有多风光?被多少人围着夸赞?   还是去看江茉对齐晔有多好?气得他心肝揪起来疼?   江桃也不高兴了,她现在觉得聂士忠的好工作是她想办法弄来的,以后的好日子也全仰仗她,可聂士忠还是这个臭样子,她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聂士忠!你到底怎么回事?自从去了化工厂,你就一天比一天不像个男人!刚刚要不是你走路那么慢?咱们至于赶不上我爹娘出门前回来?”   江桃叉腰骂聂士忠的样子,让聂士忠再次紧皱眉头。   她现在就像一个泼妇,难看至极的泼妇!   江茉就从来不会这样,她永远那么漂亮,那么轻飘飘的说话,像踩在云端的孔雀,轻易就拉扯起他的心。   聂士忠别过头,不想和江桃吵。   他不知道江桃最近为什么越来越有恃无恐,底气十足,不仅敢骂他,而且还敢骂他娘!   但江桃对这个家有贡献,帮他找了工作,尽管这个工作他一点儿都不喜欢。   而且江桃也确实挺有福气的,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江桃运气都特别好,给家里带来了不少好处。   想到这里,聂士忠勉强忍气吞声,心底不满的愤怒在叫嚣着,却还是重新迈步,和江桃往打谷场走去。   -   打谷场中。   齐晔和江茉还没到,他们约好的是早上十点钟过来。   但乡亲们都太着急,太激动,所以一大早就来这儿蹲着。   聂士忠和江桃到的时候,正好看到江桃她娘,刘菊香,正在一群人中高谈阔论。   “我江家教女儿啊,那是有一套的!”   “你们看看,咱家给江茉找的女婿就挺不错吧,种辣椒都能赚大钱啦!”   “我家桃儿那就更有出息了!她成了城里媳妇后,那真是一天一个样啊,每次回来,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我那女婿聂士忠,那是更有出息的!他现在没在部队啦!说是什么……退伍了吧!不过他退伍也不赖啊!现在进了化工厂,那可是吃商品粮,端铁饭碗的!神气着呢!”   “你们不知道化工厂是干什么的?我和你们说啊……”王红芬正说得昂首挺胸,叉着腰,得意洋洋。   聂士忠心里那股翻江倒海的作呕感再次涌来,江桃和她娘简直一模一样的虚荣!攀比!爱炫耀!   那个化工厂有什么好的?   一踏进那张大门他就难受,成天都要闻着那刺鼻的味道,捂着鼻子都堵不住。   不仅要三班倒,而且还有灼伤或者毒害的危险,更何况,那里头的人个个都不省心,知道他是走后门进来的,对他从来不客气,甚至还排挤他,打压他!   他早不想干了,现在刘菊香居然还当宝一样的卖弄。   听得他真犯恶心!!   正这时候,打谷场门口,江茉和齐晔也来了,她轻飘飘又看穿一切的笑容浮现在那张漂亮惊艳的脸上。   聂士忠怔怔地望着她,一时有些失神,不知怎的,脑袋忽然开始发晕,化工厂那股挥之不去的刺鼻味道好像又萦绕在鼻尖,耳旁嗡嗡作响。   他想和江茉打声招呼的,往前一步,却直直倒地,栽了下去!   意识消失前,他听到的,只有江桃的尖叫声。   艹踏马到这会儿了还不清净,聂士忠在一片天旋地转的烦躁中,陷入昏迷…… 第71章 第 71 章 【3更】她完了!……   聂士忠的晕倒, 引起了大片骚动。   “这怎么倒了啊?小伙子不是从部队里出来的?身体应该是最壮的啊?”   “是啊,瞧他这模样,这脸白的, 可吓人了。”   刘菊香也吓坏了,忙跑过来摇了摇聂士忠,见他没反应,又开始呼天抢地, “咋回事啊!小聂啊!你醒醒啊!你年纪轻轻的可不能扔下我们桃儿就走了啊!”   江桃简直没眼看,捂住脸,她要不是觉醒了, 她真没觉得她娘这么丢人!   见刘菊香还在那儿嚎, 江桃忙过去扯住她,“行了娘!他没事!就是晕过去了!咱们把他送卫生所去就成!”   刘菊香反应过来, “是是是!”   她去搬聂士忠, 搬不动, 使劲儿瞪旁边的江铁国,凶巴巴地骂,“你个窝囊废你在干嘛呢!不知道搭把手啊?小聂这么重, 我哪抬得动!”   前边,齐晔已经摆好张友福给他准备好的小黑板,用粉笔写了几个字, 正要开课。   江茉坐在他旁边的小椅子上,喝着齐晔给她带的保温杯里的水, 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场闹剧。   江铁国被刘菊香骂了几句,脸色不好看,却没还嘴,默默弯腰去抬聂士忠。   可是聂士忠好重, 他一个人根本抬不动。   刘菊香拉住旁边的人,“石头,你帮忙抬一下我女婿吧?”   那个被叫做石头的,避之不及,甩开刘菊香就往旁边跑,“我不行,我不行,我还要听课呢。”   刘菊香气得牙痒,碎碎念道:“之前没见你那么爱学习呢?有这学习劲头你怎么小学都没毕业就嚷嚷着不读了啊!”   石头不理她,钻到人群前面。   刘菊香只好看向其他人。   可这时候,刚刚还看热闹的人群都一哄而散,有人低头理衣角,有人把玩着手里的麦穗,有人左顾右盼。   反正就是没人说帮她一把。   齐晔马上就要开始讲课了,这么大好的机会,谁愿意离开啊!才不想管这摊子烂事。   就是刘菊香她自个儿也不想走啊,不然她自己和江铁国一起抬着聂士忠走就行了呗!   刘菊香急得不行,江桃在催她,“娘,你帮忙抬一下,咱们仨赶紧把士忠送卫生所去吧!”   刘菊香一口气喘不上来,她哪想走,她也想学庄稼种植,让地里长出更多粮食啊!   看着前头的齐晔已经清清嗓子,准备开始讲课了,这边江桃也不停催。   刘菊香一咬牙,冲过去道:“齐晔!你连襟都晕倒了,你不帮忙把他送去卫生所啊?咱们一家人,怎么出了事你都不管?”   “……讲课什么时候不能讲啊?怎么连人命都不当回事了?”   刘菊香也是急昏了头,完全没想到她这话不必齐晔回答,也不用江茉开腔,就已经惹了众怒。   乡亲们你一句我一句的骂起来。   “刘菊香你脑子进水了是吧?齐晔好不容易来讲课!十里八乡就给咱们村讲课!还没开始呢你就让他走?”   “刘菊香你是手断了还是脚瘸了?你自己不能抬?你就是自己听不着就不想我们也听是吧?”   “刘菊香你心肠是真黑真坏啊!我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   “齐晔!别管她!你直接讲,我们到时候学会了也不告诉她!谁让她黑了肠子!呸!”   “刘菊香你再敢打扰齐老师讲课,你信不信我一锄头栽死你!”   众人义愤填膺地骂着,骂到刘菊香的祖宗十八代,各种各样的脏话都喷出来,骂得刘菊香彻底懵了,脑袋嗡嗡的。   怎么大家伙儿一下子这么生气,那涨红的脸,喷口水的嘴,像她挖了他们的祖坟似的?   江桃急得不行,过来扯着刘菊香,“娘!你别耽搁了!赶紧一块抬着士忠去卫生所啊!”   挡人财路,大伙儿骂她都是轻的!   江桃生怕大家待会儿生气上头,直接动起手来,而且聂士忠也不能不管啊!   刘菊香还不死心地看着齐晔那边。   江桃气冲冲道:“娘啊!你别惦记这个了!不就种庄稼的那点事吗?你学会了还不是要天天土里刨食呢!你放心,我这次回来就是要带你过好日子的!”   刘菊香一听,顿时回头,“真的?什么好日子?”   江桃急得直跺脚,“哎呀,先不说这个!先把士忠抬去卫生所吧!”   终于,刘菊香肯帮忙,和江铁国还有江桃一块,抬着聂士忠走了。   虽然江桃说有什么好日子,但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影儿。   当下听不到齐晔讲课,她心里遗憾痛苦得不行,一路上皱着眉,唉声叹气的。   -   众人都觉得讨嫌的刘菊香走后,现场气氛融洽起来。   齐晔在黑板上,写写画画,尽量用最简单易懂的语言给大家讲解。   从怎么让土地变肥沃开始,从轮作种植,再到撒些石灰性材质,又讲到怎么防治虫害。   他跟大伙儿强调,不要舍不得钱去买肥料,农家肥固然好,可也有很多营养补充不到。   就像人们吃饭也要荤素搭配均衡那样,庄稼也是。   你在肥料上花的钱,在庄稼上花的心思,都会在不久以后通过增加的产量得到回馈!   大伙儿一听就懂了,这两个小时的课,让所有人受益匪浅。   齐晔讲完的时候,全场暴发雷动般的掌声。   打瞌睡的江茉被吓了一跳,刚睁开迷雾般的眸子,就看到以前经常问她吃了没的周家大姐凑上来。   “江茉,这都中午了,你和齐晔去我家吃饭吧!”   江茉还没答,就有人挤过来,“不行!江茉,你别答应她,去我家吃吧!我给你们杀鸡吃!”   除了喊吃饭的,其他乡亲们的热情同样非常高涨,把江茉和齐晔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停不下来。   “江茉,这是我攒的鸡蛋,都捡的最大的,你回去慢慢吃啊!”   “江茉,这块腊肉是我熏的,肥瘦相间可好吃了!”   “江茉,这是我家养大的母鸡,你拿回去吧!”   “江茉,这是我去山里掏的野蜂蜜,可甜可甜,你尝尝!”   “……”   为表感激,大家的好东西不要钱的往外掏。   江茉和齐晔笑着拒绝,刚推了这个,怀里又被塞了那个。   ……真是盛情难却。   -   比起打谷场上的热闹高兴,聂士忠躺在卫生所里,江桃还有刘菊香夫妇守在旁边,气氛就显得非常凄风苦雨了。   聂士忠已经醒过来,在打点滴。   医生说他是劳累过度,再加上轻微的化工物质中毒,且刚刚情绪一激动,才导致的晕倒。   在这躺一下午,就没什么大事了。   江桃松一口气,她可不想当寡妇,聂士忠是男主,绝对不能出事。   刘菊香却在旁边小声嘀咕,“原来化工厂上班这么累呢?要三班倒?熬一整夜?还容易中毒呢!”   忽然就觉得没那么风光了,也没什么好炫耀的,这不是拿命挣钱么?   “……还是待在部队好。”刘菊香拍拍胸口,好像她觉得聂士忠想回部队就能回。   聂士忠在一旁听着,气不打一处来。   她以为他不想待在部队?她以为他愿意去那讨厌得要命的化工厂?   这一切还不都是拜她女儿所赐!   聂士忠紧紧捏起拳头,手背青筋暴起,拉扯得吊针移了位置,刺出淡淡的血迹。   江桃不经意瞥到,忙去拍他手臂,“聂士忠!你干嘛啊?你疯了吗你这么使劲儿!”   刘菊香也吓了一跳,“这、这瓶药水可贵了!要一块钱呢!好女婿你可别浪费了啊!”   聂士忠冷冷一笑,直接扯掉手背上的针,“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你们娘俩除了钱,还知道什么?”   “这针老子不打了!化工厂我也不去了!”   江桃被聂士忠这发疯的行为闹得瞪大眼,“聂士忠!你抽什么风啊!我辛辛苦苦认识的贵人,把你介绍去化工厂,你好好的不干了,你让我怎么跟人交代!他以后怎么还会愿意帮咱们?”   聂士忠嗤笑,“关老子屁事!这药水贵?你去吊啊!”   他把药瓶往刘菊香脚边一砸,刘菊香吓得尖叫逃窜。   “化工厂好,你自己怎么不去?”聂士忠又冷笑着看向江桃,“你还不是嫌那儿苦?”   江桃被聂士忠气得浑身血都往脑袋上涌。   她觉醒后,已经习惯了自己上辈子当好命太太的记忆,当然不可能再去化工厂吃那种三班倒、闻臭气的苦。   可是化工厂的工作有的是人想去啊!   聂士忠被部队开除,一无所有,她给他找了这样的铁饭碗,他为什么就是不识好?   江桃气得胸口上下起伏,也开始不管不顾,没在乎旁边的刘菊香和江铁国,脱口而出骂道:“聂士忠!你自己有几斤几两你不清楚吗?你不去化工厂上班,你怎么挣钱?你喝西北风啊!”   刘菊香赶紧在旁边拉架,她已经习惯了聂士忠这个女婿的暴脾气,不敢靠近他,只好拉江桃。   “桃儿啊,小聂也是气头上嘛!那化工厂的活儿他不爱干,你去干也行啊!不就难受点嘛,何必和钱过不去?”   “……再说小聂不是从部队退伍回来的吗?怎么部队没给安排工作啊?化工厂的工作是你给他找的?”   江桃冷笑,彻底戳破聂士忠那点可悲的仅剩尊严。   “娘,你真以为你女婿多厉害呢?他,犯了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了!还想部队给分配工作?做梦吧!一分钱没给就把他赶出来了!”   刘菊香听傻了,愣愣地看着聂士忠,喃喃道:“开、开除了?这怎么可能呢?不好好的么?”   聂士忠在她眼里,好像越来越陌生。   ……这还是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婿吗?怎么越来越不成样子了?   就连江铁国一向畏畏缩缩待在角落的,这会儿也忍不住惊讶地张开嘴,足以吞下一个鸡蛋。   聂士忠受不了他们知道他被开除后的这种表情,简直就像在往他的心口暴击!   尽管他想象过,却发现这比他想象中还要难受十倍百倍!   他再也忍不住,一脚踢翻床边的凳子,推开江桃,冲了出去。   -   良久。   刘菊香终于反应过来,而江桃被聂士忠推了一把,正好扎到腰,疼得半趴在病床上,半天没起来。   刘菊香忙扶她,“桃儿?没事吧?”   江桃皱眉直起身子,脸色煞白。   刘菊香小心翼翼地问道:“他现在还打你吗?”   江桃愣了愣,痛苦地闭上眼,微微点头。   刘菊香又是一阵哭天抹泪,说当初真是眼瞎了,怎么就觉得聂士忠是个好女婿。   “当初就该让他娶江茉的!”刘菊香悔不当初,拍着大腿,擦着眼泪。   江桃默不作声。   刘菊香还在碎碎念,“真是让江茉逃过一劫啊!聂士忠他真不是个东西!真不是人!”   刘菊香咬牙切齿,“江茉还真是因祸得福了!她嫁给齐晔多好啊!那傻小子是真会疼人!你看看江茉现在,那小脸白里透红的,一看日子滋润得不行!”   “……那齐晔也有出息,种辣椒都能赚那么多钱!他比聂士忠能耐多了啊!长得也比聂士忠俊!当初怎么就没把你说给齐晔呢?”   说到这里,刘菊香忽然想起来,“对了!也不知道他们讲完没?我现在赶回去,说不定还来得及听一嘴。”   江桃的脸色已经难看至极,被自己亲娘这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的行为气得半死。   她拉住刘菊香,大声吼道:“去什么去!齐晔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只恨自己不能喊出来——他就是一个炮灰男配!是聂士忠的陪衬而已!   可她喊出来也没用,刘菊香听不懂,反而会以为她脑子出了问题。   江桃深吸一口气,死死拉住刘菊香。   “行了,娘,之前你不是问我有什么好日子吗?我这趟回来,就是找你说这事的。”   江桃把化工厂要筹措工人们的钱,进一步改革,扩大生产的事说了一遍,试图让刘菊香明白。   “娘,现在投的钱越多越好!之后都能赚回来的,能分红!你懂吗?”   刘菊香点头,敷衍道:“行啊你就投呗。”   她还惦记着去听齐晔讲课的事儿呢!种庄稼她能懂,江桃说的这些她半个字也没听明白。   江桃却以为她懂了,换了一口气,又道:“我哪有钱投啊,聂士忠和他妈都不同意这个,他们眼光特落后,只知道守着家里那点死钱。”   “娘,我这趟回来,是找你借钱的。”江桃认真地看着刘菊香,“咱家还有多少钱?咱全都拿出来,投进去!到时候就躺在家里数钱呢!”   刘菊香瞪圆了眼看着江桃。   江桃以为她高兴傻了,“娘?你愣着干嘛啊?咱回家拿钱去吧!”   她伸手去挽刘菊香的胳膊。   谁知刘菊香手一甩,戳着她的脑袋就开始骂,“桃儿你也被聂士忠带傻了是吧?什么投钱啊?那是骗钱!世上哪有这种躺着收钱的大好事啊!你一向聪明的,怎么忽然这么蠢了?”   江桃好委屈,她知道这事肯定能赚钱的!   按剧情她这会儿已经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所以瞒着聂士忠和婆婆投了钱。   她婆婆知道这事后,还和她大吵了一架,没想到后来赚了大钱,婆婆又眼巴巴地跑来和她道歉。   可江桃再清楚又能怎么样!   她说烂了嘴,掌握财政大权的婆婆也不相信她,不肯给钱。   聂士忠更是不信她,觉得她在瞎折腾,就想着歪门邪道赚钱。   现在连她亲娘都不信她,还在那儿嘀咕着,“这什么歪主意啊?屁好日子!连你娘都骗!家里那些钱都得留给江梁娶媳妇儿的!”   “……不行,我还是找齐晔去!找他说说好话,说不定他就心肠软,愿意再教教我呢?”刘菊香还惦记着,走出卫生所前回头看一眼江桃。   “你啊,也别整天瞎折腾,怪不得聂士忠要打你呢!我看你就是讨打!”   江桃气得浑身颤抖,不可置信地看着刘菊香。   她带这么好的事回来,就是借点钱而已,她娘居然和防贼似的防着她!还说她骗人!   愤怒、委屈、不忿涌上心头,像一重又一重的波浪,拍得江桃眼前一黑,栽倒在病床上。   这下倒好,连抬都不用抬她,就在卫生所里头!   -   江桃又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梦中光怪陆离,却又模糊不清。   醒来后,她坐在卫生所的病床上,愣了半晌。   她恍惚着,忽然想起来,来不及了!   下一秒,她正要下床的动作忽然顿住。   什么来不及了?她要去干嘛来着?   ……江桃发现一件可怕的事!   她还记得她是书中女主,知道她应该过得多滋润多快乐。   可是她却不记得书中的剧情了!   任何细节都变得模糊不清!   ……她完了! 第72章 第 72 章 【4更】钻被窝   齐晔和江茉从江宁村满载而归。   齐晔手上提着, 肩上背着,满满当当,实在没什么空余的手。   这一幕, 当然被西丰村的大伙儿看在眼里。   他们没想到江宁村的人那么大方,难道齐晔不肯教他们,就是因为他们没送什么谢礼?   于是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齐晔家的门槛都快被人踏烂了。   西丰村的乡亲们都想方设法, 提了谢礼上门,想要从齐晔那儿学点什么。   可惜,齐晔的心肠比石头还硬。   根本不为所动。   江茉更甚, 她直接一句“你们拿这些时间精力放在自个儿田里, 早就挣钱了,别总想着捡现成的”, 气得大伙儿兴高采烈地来, 又怒气冲冲地走。   齐晔和江茉油盐不进, 大伙儿求了一阵,发现没辙,那心思也就渐渐淡了。   只能眼红着呗, 还能咋样。   其中,包括齐晔的叔婶,也曾悄悄来过一回。   江茉对他们更不客气, 提来的那两斤玉米棒子,直接给他们扔到了院子外。   两人气得跳脚, 在门口骂骂咧咧一阵,转身离开。   刘菊香她娘那一家子,也曾厚脸皮想要套近乎。   江茉同样不客气,把她们怼得满面枣疙瘩, 也灰溜溜地走了。   -   久而久之,冬天悄然来临,齐晔和江茉家门口也终于慢慢冷清下来。   齐晔的辣椒产品还在紧锣密鼓地张罗着,他带着王家、宋家还有那几户人家一块儿做,每天工作量还是很大。   主要是收了不少辣椒回来,最近到处辣椒都紧俏,所以能卖出的价格更高,能多做一点,就多赚一点。   这天,齐晔回家有点晚。   他走进客厅,看到江茉泪眼婆娑冲过来,顿时心里咯噔一声,不知她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江茉雾色朦胧的眸子颤啊颤,委屈巴巴地告状,“齐晔!今天喂鸡的时候,有只鸡它凶我了!”   她好讨厌那只鸡,瞪着她的时候,好凶好吓人,而且还对着她咯咯咯地叫,简直太嚣张。   齐晔无措地搓搓手,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   手抬到半空,想拍拍她的后背,替她顺顺气,却发现自个儿还是不敢碰她。   他僵了片刻,缓声安慰道:“你别生气,晚上咱们喝鸡汤。”   江茉没有真的哭出来,但那委屈的模样,也让齐晔揪心得不行。   他快步走出去,真把那只耀武扬威的鸡拽出来,直接给它来了一个痛快。   又起了一锅热水烧得滚烫,拔了鸡毛,又把鸡干净,剁成鸡块。   然后,他从厨房的斗柜里取出一些竹荪,这是他从大丰山里采摘的,最新鲜最原始,江茉一向很喜欢。   用淡盐水泡一会儿洗干净,把竹荪的根部和头部去掉,只留中间部分,又泡上一些干香菇。   这时,锅里新烧的一锅水也开了,把鸡块放进去,慢慢撇去那些浮沫,再等鸡块熟了全捞出来。   齐晔又拿出一口紫砂锅,这是他去省城带回来的,听说现在城里人都时兴用这个煲汤喝。   把煮熟的鸡肉、泡好的香菇、切成的姜片都放进去,盖上盖就开始上火慢炖。   趁这功夫,齐晔又做了几道别的菜,放辣椒的有口味的菜,那是一顿都少不了的。   就要江茉吃得开心。   他切了些土豆片,先煎得焦焦脆脆的,再放一点点五花肉片一块炒,加上洋葱丝和葱段,这样的干锅土豆片就是江茉最喜欢的下饭菜。   又做了一道地三鲜,也有土豆,还有自家种的茄子和青椒,江茉常说能吃一口地三鲜,给肉都不换!   地窖里囤的卷心菜也很多,他拿了一颗,洗干净,用手撕成一片片的,配上一些干辣椒炒着,就成了一道酸辣可口、香辣开胃的手撕包菜。   齐晔喜欢给江茉做饭,喜欢看到她脸上满足的笑容,也喜欢自家种出来的各种菜,随意搭配组合,自给自足,就能变化出各种奇妙的风味。   拿着锅铲做出一道道美食,给心爱的人品尝,每天都是无与伦比的美妙体验。   这三样菜做好,鸡汤也快熬好了。   齐晔把准备好的竹荪和枸杞放进去,再炖一会儿,放上盐,一道美味透鲜的鸡汤就这样端上了桌。   黄澄澄的鸡汤,浮着葱花和油星子,香味飘满整间屋子。   自家养的鸡,又肥又大,吃的都是齐晔从山里挖来的虫子,所以格外香,那味道简直超过了那些普通家鸡十万八千里。   而且竹荪也好吃,它不像她以前吃过的那种,总归是干货。   齐晔现摘的竹荪都特别新鲜特别嫩,吸了满满的鲜香鸡汤,只要放在嘴里轻轻咬一口,鸡汤就能溢满整个口腔,带来巅峰的味蕾享受。   江茉喜欢得紧,觉得这鸡汤好喝到炸裂!一口气干了三碗鸡汤,才觉得过瘾,   被鸡凶过的那些不愉快,也瞬间抛之脑后,烟消云散!   大仇得报,江茉接下来一整个晚上,都很开心,哼着小曲,摇着小脚丫,看着电视。   到了睡觉时间,一切如常。   冬天冷,江茉不喜欢被窝里冰冰凉凉的,所以齐晔会先把洗脚水倒好,让她坐在床边泡脚,他就先躺进江茉的被窝里。   他本来就身强体壮,冬天就像自带小暖炉,不一会儿就能把江茉的被窝睡得暖烘烘的。   等他钻出来,江茉的脚也正好泡完,他就去继续收拾一会儿家里,倒了江茉的洗脚水,他也自个儿洗漱完,再躺会来,给江茉哼睡前小夜曲。   不过今天,齐晔躺下来的时候,却好像有心事,哼的小夜曲也不成调子。   江茉一耳朵就听出来了,她本来舒舒服服地闭着眼,就快睡着,忽然被齐晔这么一搅。   她睁开眼,睨他道:“齐晔,今天人家被鸡凶了!你都不心疼一下人家,也不安慰,现在连小夜曲都不给人家好好哼了,你是不是厌烦我了?”   这话说得齐晔一个激灵,立马坐起来矢口否认,“我没有,我、我心疼的。”   说完“心疼”两个字,他的脸不争气地红了,蹿起热气。   江茉轻哼一声,看他着急紧张的样子,颇为满意地眯了眯眸子,“那你刚刚这是干嘛呀?”   “……”齐晔抿唇坐着,组织一下语言,低声道,“其实,我一直想和你商量……我、我不想种辣椒了,我想去城里做生意,不然的话,你这样跟着我,太苦了。”   每天住在这种乡下,到处都是泥都是土,一不小心就会蹭脏,而且还要被鸡凶,齐晔真的心疼死了。   江茉听到齐晔这样说,只是略一挑眉,却没说话。   其实齐晔是有点儿紧张的,他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毕竟种辣椒挺赚钱的。   可他还想挣更多的钱,让她过更好的日子。   齐晔喉结滚动,舔舔发干的嘴唇,紧紧盯着江茉的反应。   江茉侧过身子,脑袋枕着纤细的手臂,露出一片白腻腻的脖颈,没回应他的想法。   反而是说:“齐晔,我讨厌家里的鸡!它们都好凶,而且还丑,多看两眼,晚上都要做噩梦的。”   齐晔听她这么说,勾了勾唇角,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他轻轻松了一口气,眸子里泛起幸福又满足的笑意。   “嗯,那明天,我把它们全宰了。”他使劲点头,攥着被角。   江茉也翘起嘴角,“那你打算怎么做呀?”   齐晔坐直身子,听江茉问他这个,顿时精神抖擞,一板一眼地说道:“上回我去省城都见识过了,我发现省城里的小卖部的生意最好。小卖部什么都能卖,各式各样的,就像国营百货商店那样!我也想开一个小卖部。”   齐晔眼睛放光,都是对未来的期待,“你要是同意,我明天去镇上卖鸡鸭的时候,就顺便看看,能不能先买一个或是租一个铺子!”   现在改革开放,做生意的浪潮已经在全国上下奔涌,所以租铺子、买门面,在省城都不算稀奇事儿,只是不知道镇上行不行。   想到这里,齐晔眸子里的碎光又化成了一点一点的忐忑。   谁知,他刚说完,江茉就甩了一个枕头过来。   “齐晔!谁问你这个呀?”她的语气娇娇软软的,尾音上挑,像是有点生气。   齐晔心头一紧,立刻赶紧回忆了一下,她是在问“他打算怎么做呀?”,难道不是吗?   江茉看他这傻傻呆呆的样子,又气又笑,“人家是在问你,人家要做噩梦了怎么办?谁要管你做生意的事呀!”   “……”齐晔愣愣地看着她,手掌不自觉的因为紧张而攥成拳。   她做噩梦要怎么办?这个问题好像比开小卖部做生意还难多了!   他又不能替她做噩梦,也不能像宰鸡那样帮她解决噩梦。   所以,他要怎么办?齐晔急得俊脸微红,心跳快得不行,特紧张地盯着江茉。   “……齐晔,你好笨呀!”江茉攥住他的被角,使劲儿扯了扯,“你难道这么一直坐着不冷吗?你被窝里的冷气都散光了!”   她就差直接说:我这儿暖和,你要不过来暖暖吧?害怕会做噩梦怎么办?当然是抱抱睡睡就不怕了呀!   可齐晔他就是听不懂她的潜台词,他俊俏的脸上写满了懵!懂!无!知!   被媳妇儿突然关心,齐晔心中一暖,连忙道:“我不冷,我重新躺会儿就热了。”   怕江茉担心他,他立刻重新躺下,转过脑袋对着她说话,“这被子是你们村董大娘送的,她自个儿种的棉花自个儿弹的,很暖和的。”   江茉翻了个白眼,隔着被子踢他一脚,“齐晔!笨死你算了!”   ……江茉实在气不过,直接掀开自己的被窝,一钻!   钻进了齐晔的被窝里! 第73章 第 73 章 【1+2更】好烫……   尽管自己的被窝已经被齐晔暖过, 但钻到齐晔的被窝里,江茉才发现,他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火炉子, 比她那边还暖和多了。   本来就想欺负齐晔解解气的江茉,往他身边一躺,更不想走了。   如她所料,她一钻过来, 齐晔就满头的感叹号,僵在她身边,一动不动, 浑身的肌肉绷紧, 硬得她隔着睡衣都能感觉到。   发烫的铁块,这是江茉脑海里第一时间冒出的形容词。   她稍稍偏过头, 呼吸轻轻软软的, 全洒在他颈窝里, “齐晔?”   “……”齐晔喉结滚动,俊脸涨红,就连那双黑黢黢的眸子里也泛起一点未褪的水光, 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回她,“嗯?”   他酥沉的嗓音, 已然哑得不像话。   眼眶发红,短发凌乱。   这副太好欺负的模样, 让江茉又往他身边贴了贴,柔软身躯贴住他滚烫的胸膛,“齐晔,我睡不着, 你和我说说话。”   “说、”齐晔颤着的声线极力稳住慌乱,却平复不了他渐渐粗重的呼吸,“说什么?”   他觉得自己好奇怪,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   江茉唇角翘起,伸手捏捏他的肱二头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呗。”   虽然她经常捏他,但今晚是不一样的。   在被窝里,她的手指纤细,指腹柔软,他身上的热度异于寻常的烫,她贴上那硬邦邦的腱子肉,像温热的羊脂白玉贴在滚烫的烧红铁块上。   就那么一下,齐晔身形一颤,下意识舔了舔发干的唇角,耳尖通红,呼吸加重。   “齐晔?你是不是不舒服呀?”江茉明知故问。   齐晔嗓子眼儿快冒烟,脑袋昏昏沉沉的,眼尾越发红。依依向物华 定定住天涯   狭□□仄的被窝里,江茉挑起那一抹殷红的唇,眸色渐暗,故意抬起大腿,往齐晔那儿挤了挤,蹭了蹭。   齐晔的身体几乎快挺得笔直,江茉微“啧”了声,漂亮的薄唇擦过他的耳廓,声音轻得像羽毛,却能轻易撩拨人的心弦。   “齐晔,你到底哪里不舒服呀?”她尾音挑着,被窝里的大腿却不安分,压在他身上,胡乱晃动。   “齐晔?”她偏偏还要喊他的名字,指尖捏着他的臂膀,力道不轻不重。像是把他一身铜墙铁壁捏得快要散架。   齐晔体温炙热,慌乱中握住她的手腕,想停止,却已无法停止。   ……江茉被他的铁臂钳得动不了,眨眨眼,又喊他,“齐晔?”   齐晔浑身颤了颤,随后僵住,脸涨得通红,眼神已经慌得一塌糊涂。   下一秒,他从床上弹坐起来,急匆匆跑出卧室。   不远处的浴室,传来持续的水声。   江茉好整以暇躺在被窝里,嗅了嗅,旋即了然于胸地笑笑。   哼,叫他惹她生气,这下好受了吧?   她爬起来,重新钻回自个儿的被窝里。   刚刚耽误不久,这里面微微有点凉,冷得她哆嗦一下。   太冷,睡不着,她眯了一会儿,齐晔终于从浴室回来。   已经换了身衣服,短发也湿漉漉的,正拿毛巾擦着水。   江茉眯眼看他,“你被子都脏了,还睡那里面啊?”   齐晔浑身僵住,手脚无措,紧紧低着头,感觉自己做了很丢人的事似的,不敢抬眼看她。   “帮我暖被窝。”江茉瞥他,衣领露出的那一片肌肤比雪还白皙干净。   齐晔喉结滚动,垂下的眼界轻颤,他闻到了空气里那股奇奇怪怪的味道,都怪他干了坏事……   他越发自责愧疚,默默卷起那一床被他弄脏的被子,扔出去,又冲了一个凉水澡,再躺回来。   江茉汲取着他炙热的体温,小脸红扑,心满意足地很快睡着了。   齐晔挺得笔直,四肢僵硬,眉头皱得死紧,再次失了神。   -   第二天,齐晔一大清早就从温热的被窝里钻出来。   小心翼翼,动作尽量放到最轻,生怕吵醒了江茉。   幸好,她睡得很沉。   他吃过早饭,又把家里的鸡鸭全宰了,放在竹篓里,再把给江茉预备的早午饭温着,就直奔镇上而去。   到了镇上的汽车站,他又买了票,去县城。   齐晔去县城的集市上卖了鸡和鸭,这儿的物价比镇上高,每斤鸡鸭都能多赚五分钱。   卖完鸡鸭,他也没回家,而是先去了一趟县城的图书馆。   借了几本江茉喜欢看的书,又找了一会儿他想要看的书。   《男性生理知识》   当初秦海教他学生物的时候,都因为害羞,就完全没讲这一茬儿。   他也一直下意识逃避这件事,总觉得看这样的书,学这样的知识,有点丢人。   可现在,他悄悄把书的封皮遮住,找了图书馆阅览室一个很偏僻的角落,按捺住慌乱蹦跶的心跳,脸上似火烧一般,一目十行地看起来。   -   西丰村的人们,尽管吃过亏,爱说闲话的毛病仍然没改。   每天一双双眼睛就盯着别人家里的那点事儿。   这几天,他们又开始背地里说起齐晔和江茉的闲话。   “你们听说了吗?齐晔把家里的鸡鸭全卖了!他又想干嘛啊?”   “我也听说了,好像是江茉嫌弃家里的鸡长得丑,还凶她,不高兴掉眼泪呢,齐晔为了哄她,不就把那些鸡鸭全宰了卖了吗?”   “……还有这样的?江茉这真是城里千金大小姐的做派啊,还有嫌鸡丑嫌鸡凶的?我真是从来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过,她这哪是好好过日子的过法呀!花样多得不得了,也就齐晔能忍她。”   “他们把鸡鸭都卖了,以后还哪有鸡蛋鸭蛋吃啊?真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谁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呢,反正也说不清,咱们也管不了。”   大家背地里议论得热火朝天,反正齐晔也不肯教她们,不就破罐子破摔呗!   有些人,你对他的好,他记不住,但你要是不对他好,那他就能记恨你一辈子。   不过,齐晔也无所谓他们记恨不记恨了。   他这两天都往镇上跑,想寻个合适的铺面。   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开小卖部,还要去工商所□□呢!   他又往工商所跑,可工商所的干部说,这证是有指标的,在他们镇上,一年顶多办三张证,今年早满了!   只能等过完年再说。   -   齐晔几乎跑断了腿,却只能将这事暂且搁置。   说不郁闷,那是不可能的。   回到家,还没进院子,听到江茉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明亮温暖的客厅里传来,他脸上沮丧的表情终于消失,微微抿起唇,抬脚走进去。   今天还挺巧的,罗苹来找江茉玩,正好宋秋也在,三人聊到一块,不知在说什么,正笑得前俯后仰。   “齐晔回来了!”还是罗苹先看到齐晔。   齐晔洗干净手,走去厨房做饭,顺口道:“我去多做几个菜,罗苹姐你想吃什么?”   “不用了,我不——”罗苹正客气回着,江茉却抱住她的手。   “哎呀,你别和咱们客气呀,想吃什么就说嘛,要不我来点好了。”江茉知道罗苹肯定不好意思说,她直接道,“齐晔,我想吃蒜香鸡翅、芹菜炒香干,麻辣土豆条,糯米丸子甜汤。”   “……对了,罗苹姐喜欢吃豆角,你记着煸一碟,我还要一个青椒炒鸡蛋,要最辣的青椒,炒家里剩的那几个鸡蛋!”   江茉娇声说完,齐晔点头应下,进厨房忙起来,很快就传来乒乒乓乓的切菜声,哗啦啦的水声。   宋秋听到江茉说起鸡蛋,也想起来问道:“对了江茉,你家怎么把鸡和鸭都卖了呀?真是你嫌它们丑呀?”   江茉直言不讳地点点头,“是呀,你不觉得鸡的眼睛好凶的嘛,鸭子我也不喜欢,把后院弄得臭烘烘的。”   宋秋虽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江茉总是那么香香软软的,让人觉得她不该沾染一点儿脏兮兮的鸡鸭味儿。   罗苹也笑,“你呀,我看你搬到城里来住得了,乡下哪里没有鸡鸭的?还是城里适合你。”   江茉眨眨眼,也不瞒着,坦然道:“是啊,齐晔也这么说,他这两天就忙着在镇上找铺面呢。罗苹姐,要是你瞧见有合适的,帮我们留意着啊。”   罗苹一愣,“你们打算来城里做生意?”   宋秋也愣住,好奇道:“要开个店面卖辣椒吗?”   “不止是辣椒,什么都卖。”江茉弯唇笑道,“我们打算开一个小卖部呢。”   “小卖部好呀。”罗苹眼睛一亮,“主街上人多,我们招待所附近就人来人往的,到时候我帮你们盯盯看!要是有好的,可不能错过。”   宋秋似乎对做生意也很感兴趣,不停问,“开小卖部还要准备些什么啊?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暂时倒是没有。”江茉努努嘴,瞥瞥厨房,“其他倒是不难,最难的就是把那张营业的证办下来呢。齐晔都跑好几趟了,说是今年没指标,只能等过完年再说了。”   罗苹着急道:“那可得先排着队,小心别被人走后门,抢在你们前头。”   “是啊。”江茉咬着小花生米,含糊道,“做什么都不容易,只能先等着了。”   三人正热热闹闹说着,忽然院子外传来拍打竹篱笆的声音,“宋秋?宋秋?你在齐晔家吗?”   “好像有人找我。”宋秋有些疑惑地起身,走出客厅,“怎么了?”   “赶紧回你娘那看看吧!你家那只老母狗不见了!你娘都快哭晕了!”宋秋心中一紧,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忙匆匆走出去。   江茉和罗苹也听到动静,不由探头去看。   只看到宋秋着急上火的背影。   齐晔拿着锅铲从厨房里走出来,“宋秋怎么走了?她不在咱们家吃饭了?”   “……”江茉摇摇头,皱眉道,“她家狗不见了。”   那只老母狗生下了乌云踏雪,在宋秋娘家已经被养了七八年,虽然是狗,但也已经是她们家不可分割的一份子。   可如今,它不见了,想必不是什么好事。   齐晔想起来,“最近听村里不少人家都说家里丢了狗。”   江茉好看的眉头皱得更紧,看着乌云踏雪在她脚边匍匐着。   它们不知道是不是也感应到了自己妈妈出事,所以不像平常那样活泼,这会儿都耷拉着脑袋蔫蔫儿地趴在地上,尾巴也没有欢快地摇。   罗苹看了看江茉和齐晔不太好的脸色,又看了看乌云踏雪,也跟着皱起眉。   “你们是要小心些,乌云踏雪都这么壮实,小心被人盯上。”   “……最近冬天,人们都说吃了狗肉火锅补身子的。我去集市上,还瞧见有人卖狗肉的。剥了皮子,也看不出是谁家的狗,都挂在那儿卖,瞧着就可怜。一问他们,还都嘴硬说自己养的,简直就是蒙人呢!”   罗苹不吃狗,也见不得那些人打了别人家的狗去卖。   赚的这种黑心钱,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睡得安稳!   江茉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这样的人不少,有人吃自家养的狗于心不忍,就去偷别人家的狗,图自己一时嘴快。   她揉了揉乌云踏雪的脑袋,语重心长地叮嘱它们,“你们要乖乖的,不要出去乱跑,知道吗?”   乌云踏雪睁着纯澈干净的大眼睛,也不知道听没听懂,歪着脑袋看她。   -   罗苹吃过饭,趁天还没黑透,就赶着回镇上了。   江茉和齐晔商量了一阵儿,还不放心,就又检查了一遍,确认院子里的篱笆都好好的,没有乌云踏雪能钻出去的洞。   篱笆顶上也有尖刺,要是有人想翻进来偷狗,乌云踏雪一叫唤,肯定来得及逮住偷狗贼。   江茉又叮嘱齐晔,要是带乌云踏雪出去,一定要看紧,那些偷狗贼常常在后面对着狗来一记闷棍。   狗本来就贪玩,要是跑得离主人远了些,被偷狗贼一棍子打晕,主人根本就察觉不到动静,简直防不胜防。   齐晔抿紧唇,对此也非常谨慎小心。   西丰村很多人家都养了狗,有些人心狠,到了冬天快过年的时候,就把自家的狗宰了,吃上一顿。   也有些人心黑,直接去偷别人家的狗,吃得更加心安理得。   最近这些偷狗贼不知怎的,更加猖狂,几乎已经偷了村子里十几条狗!   也不知道是不是西丰村的,反正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少人家恨得牙痒痒,养了那么久的狗,也挺乖的,看家护院都忠心耿耿的,就这么被偷走了,吃了,当然心疼得紧。   所以,大伙儿最近都在咬牙切齿,说是抓到了那该死的偷狗贼,一定要狠狠打他,往死里打,才出这口恶气!   可惜的是,尽管大伙儿都擦亮双眼,还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偷狗贼!   因此,家里还有狗的,没被偷狗贼得逞的,仍旧人心惶惶。   那些已经被偷走狗的,气得日夜都不安宁,时不时想起来,就要愤慨地骂上几句。   更善良一点儿,情深义重一些的,像宋秋她娘,更是哭了好几天,眼圈都是肿的,想起她家那忠诚善良的老母狗,就忍不住掉眼泪。   江茉和齐晔也睡不好觉,晚上睡觉都要把乌云踏雪关在客厅里,生怕它们被偷狗贼得手了。   据他俩分析,那偷狗贼肯定是有团伙的,不然也不至于总是得逞,悄无声息。   -   就这样忙活着辣椒的事儿,偶尔去镇上打听打听铺子的事儿,日防夜防,小心着偷狗贼的日子一天天过去。   很快就临近年关。   冬天越来越冷,村里的狗又丢了好几只,齐晔忙得不可开交,江茉只差没把乌云踏雪拴在她的裤腰带上。   腊月二十五这天,齐晔正在镇上看铺面,忽然许永昌派人来找他,说是县城公安局局长的电话,等着他接。   他忙跑去镇政府的办公室,许永昌现在对齐晔那个感情也挺复杂的,闹僵过,又和好过,这会儿看到齐晔,表面上自然淡淡的,看不出他心里那些复杂的情绪。   齐晔没在意许永昌的态度,他迫不及待接起电话,听到对面李解放的声音,自然情不自禁咧出大白牙来。   “解放叔!”   “小晔啊,最近怎么样啊?”   “挺好的,我正在镇上看铺面,想来镇上做生意。”   “不错啊,你这小子一向有头脑,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好好干!”李解放寒暄几句,说起正事,“对了,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舅舅,侯俊明,我已经托人打听到他的消息了。”   齐晔心中一荡,紧张地握紧话筒,忍不住道:“真的?”   “看你,高兴得都说废话了,我还能骗你不成?”李解放失笑的声音传来,“这样吧,你明天有事吗?没事的话带上你媳妇儿,来我家一趟,让你婶子又做一顿好的!情况比较复杂,我慢慢和你们说。”   “好!”齐晔迫不及待地答应,声线仍有些不稳。   李解放再次含笑道:“对了,可不准再带礼过来了啊,不然我不让你们进我家门。”   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低声应下。   -   挂断电话后,齐晔发现许永昌也在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他有些愣,其实镇政府的电话不止这一部,但不知道为什么李解放的电话就打到了许永昌这儿,刚刚高兴的劲头上,齐晔没在乎。   现在办公室重新安静下来,只有他和许永昌,气氛有点尴尬。   许永昌端着茶杯,抿了一口,才哈着热气道:“齐晔啊,打算来镇上做生意?”   齐晔愣了愣,然后点头。   许永昌又问:“你那辣椒田,不种了啊?”   齐晔稍微犹豫了片刻,还是如实回答道:“托给关系好的乡亲帮忙种,他收成后再一块儿分钱。”   这是他和王有根家商量好的。   王有根家壮劳力多,也不怕多种两块辣椒田。   反正提高产量的法子和肥料齐晔已经教他们了,只要用心打理,就能种好辣椒。   把辣椒做成各种各样的副产品,他们都学会了,还能带着那几家关系好的一块儿干。   到时候找销路的事儿,就交给齐晔了,他出去跑过一回,也已经熟门熟路。   正好小卖部也能分销一部分呢。   许永昌点点头,夸道:“是挺不错的。”   “……”顿了顿,许永昌又问道,“那你来镇上做生意,有什么难处没有?要是有困难,尽管和组织上说啊,我帮你想办法。”   齐晔当然有难处,铺面还没选好,证也没办下来。   但这些话,他下意识没说,而是摇摇头,“都挺好的。”   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从他懂事起,不用读书明理,他也知道这个道理。   -   回到家,齐晔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江茉。   两人商量一番,明天要去县城,正好带些钱,去县城采买年货,也去瞧瞧县城里的小卖部是什么样子的,学习学习。   齐晔没有选择去县城开小卖部,一是因为县城里的铺面更贵,成本更高,他和江茉人生地不熟的,更没法做熟人生意。反而镇上都是熟面孔,来做买卖的肯定也更多。   二是因为县城里已经有人在开小卖部了,镇上却没有这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卖部。抢先一步,才更有垄断优势。   不过,江茉还是有些放心不下乌云踏雪。   把它们关在家里肯定是不行的,他们不在家,要是偷狗贼翻进来,乌云踏雪就是那瓮中之鳖。   想了想,江茉还是只能又麻烦王有根一家,临走前把乌云踏雪都送过去,托他们照顾一天。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清早去县城,天黑之前就会赶回家。   王有根把江茉和齐晔看得紧,他们养的狗自然也不例外,当即就拍着胸脯表示,他今天哪儿都不去,就在他家院子里守着乌云踏雪。   有了王有根的保证,江茉和齐晔彻底安心。   一大清早,吃过早餐,齐晔就背着江茉健步如飞,先去镇上,再坐班车去县城。   因为出发得早,两人到县城的时候也才早上十点。   县城的汽车站旁,就正好有一家小卖部,刚开张没多久,柜台货架都是崭新的。   天花板上是大片大片蓝、红、白相间的塑料布吊的顶,一个个货架上摆着不同种类的货品,写着“香烟瓶酒”“五金文具”“各色布尼”“男女成衣”“檀瓷钢精”“日用百货”等等招牌。   江茉感兴趣地走到“化妆用品”的那个货柜上,挑了一盒雅霜润肤霜,还有一罐上海海鸥的洗头膏,打算送给李解放的爱人。   他不准她们送礼,但她们送给他爱人,他总没脾气了吧。   又买了一块镜子,背面是一个笑得可爱的小姑娘,底下写着“幸福时代”四个楷体字,既可以挂在墙上,也可以翻转放在桌子上,好用又方便,随时随地都能拿着臭美。   两人顺势观察了一会儿,除了他们,来小卖部光顾的客人的确络绎不绝。   几乎每个货架前,都有驻足停留的客人,那老板娘站着的黄桦木嵌玻璃框的柜台前,更是站了好几个排队等着付钱的。   小卖部的东西,根本不愁卖!   大有百货商店最红火时候的那架势,而且小卖部的东西种类也丰富,又便宜,还用不着各类的票证,给钱就卖。   怎么比较,都比国营商店要好得多。   两人结完账,走出那间小卖部,齐晔攥紧垂在身侧的手,已经对未来有了十足的信心,微微有些激动。   江茉却还是那副飘飘然的淡定从容,她捏捏齐晔的臂膀,“好啦,快走吧,去解放叔家,听听你舅舅是怎么回事儿。”   听江茉这么说,齐晔加快脚步,心情更加激动。   提着手里的尼龙网兜,他指尖忍不住攥紧用力。   好想知道,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会是什么样子。   他也会同样期待他吗? 第74章 第 74 章 【3更】关于舅舅……   熟门熟路到了李解放家, 他已经准备好两双拖鞋,在等着齐晔和江茉。   看到齐晔手里又提着东西,李解放脸一垮, 批评道:“你们俩怎么回事?说了不准带东西来,这是要我赶你们走啊?”   江茉连忙提过齐晔手里的尼龙网兜,笑盈盈道:“解放叔,这不是给你的, 这是给嫂子的。”   “……喏,这个擦脸霜您要记得让嫂子天天用呀,可以永葆青春的, 每天都像十八岁的小姑娘, 多美!”江茉弯起眸子,把擦脸霜递出去。   李解放看一眼江茉白里透红的肌肤, 哑了声, 默默接过去。   女人都爱美, 他爱人也不例外,江茉肤色这么好,既然她推荐这个, 那这个肯定不错。   李解放别的都不在乎,但事关自己的爱人,那是什么好的都想给她, 于是今儿这谢礼,倒是没有推来推去闹得打架似的, 轻轻松松就送了出去。   到了客厅,匡霞系着围裙出来打了声招呼,又进去做饭。   她家也买了齐晔做的辣椒酱,打算用这些做几道菜, 款待一下齐晔和江茉。   李解放早已经把菜和肉都切好,给江茉和齐晔都冲了一杯麦乳精,就坐下来,扶着帽檐,寒暄几句之后,便开始说正事。   “齐晔,这是你舅舅如今的地址。”他递过来一张纸片。   齐晔神情紧张地接过来。   上面的地址,仍旧在省城,而且居然很神奇的是,就在王春雨所在的那座大学!   “我舅舅他——”齐晔忐忑地看向李解放。   李解放扬扬眉,喝一口茶后,才道:“你舅舅挺了不起的,他现在,是省城大学的校长!名气大得很啊!”   “……不过他也吃了不少苦头,今年才回来上任吧,而且他改了名字,现在不叫侯俊明,而是叫候盼明。”   盼望光明吗?不知道。   齐晔听着自家舅舅的故事从李解放的口中说出来。   原来,他舅舅之前一直在农场,今年才回到省城。   舅舅很厉害,读过很多书,还曾在国外最有名的大学深造学习,如今一翻身,就直接被聘请成了省城大学的校长,可谓是国内最顶尖精英的那一批知识分子。   李解放对候盼明的事了解并不多,也都是打听出来的。   他建议道:“快要过年,你直接去学校找他这样的大人物,怕是不太容易,且他对你的态度也并不明朗,不然他为什么一直都没联系你?不如你先试着给他写信看看,免得……”   李解放没说,但江茉和齐晔都知道他想说什么。   说不定齐晔的舅舅,早就不想认这门亲戚了,要是直接去找,闹得尴尬没脸,反而还不如写信。   要么就重新相认,要么就悄默无声,都挺好的。   齐晔安静地垂着眸,指尖攥着那张小纸片,不断剐蹭。   “来了来了,快吃饭吧。”匡霞笑呵呵地端着一盆鱼汤出来,李解放也忙起身,“快坐吧,边吃边聊。”   到了饭桌上,这个话题却没有再继续,而是换了话题。   江茉夸匡霞的手艺,说得李解放比匡霞还高兴。   匡霞也像关心自家孩子似的,问齐晔之后的打算,听说他打算在镇上开小卖部,她也直夸齐晔这孩子有见识,有头脑,一向都知道把握住机会。   齐晔被夸得腼腆害羞,埋头干饭。   -   吃过饭,江茉和齐晔又在李解放家寒暄着坐了一会儿,直到李解放和匡霞都要去上班,他们才离开。   匡霞就在县城里图书馆上班,正好齐晔和江茉也要去图书馆,三人就一块走了。   捏着那张小纸条,齐晔找匡霞借来信纸和笔,坐在图书馆的桌椅上,提笔给舅舅写信。   他先问舅舅好,再说自己是谁。   信里没写得太复杂,只是寥寥几语,最重要的是,他问了舅舅,他娘的名字叫什么。   这么多年,甚至都没人告诉他,他娘的名字。一问都说不知道。   齐晔想起这个,心中就一阵酸楚。   -   写完信,齐晔去找江茉。   她也刚还完家里的书,又用图书证借了几本。   她一向爱看书,通过读书,可以了解各种各样的知识,见识到更广阔的世界。   江茉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会的,一切都是慢慢学习。   两人从图书馆出来,齐晔先去邮局,把信投寄后,又和江茉一块儿去采买年货。   镇上有的,自然待会可以回去再在镇上买,不然还得提着坐班车,挺麻烦的。   路过钟表行,江茉忽然拉住齐晔,“进去瞧瞧。”   “给你买块钟山表吧。”江茉饶有兴致地看着玻璃柜台里那一列的手表,在她的现代眼光看来,这些手表都很复有年代气息,早就不时兴这样大块笨重的手表了。   不过在目前的年代来说,却已经非常时髦。   齐晔一看价格,三十块!立马摇头,“我不要,给你买块女式的,在这边。”   钟表行的人瞧着他们俩,忍不住笑道:“二位还真是夫妻情深呐,不如就买两块,你们一人一块吧?”   现在还不流行“情侣手表”这说法,不然齐晔怕是要心动。   反正他现在是头摇成了拨浪鼓,“我用不着。”   三十块钱,他哪犯得着用这么贵的东西呀。   只有江茉戴着才有用。   江茉却直接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指着一块男式的钟山表,“就要这个,直接给他戴起来。”   “……”齐晔站在原地没动,紧抿着唇,手攥起来。   他力气大,钟表行的人想给他戴,根本掰不动他的手腕。   “这。”钟表行的人为难地看向江茉,“要不还是给您拿一块吧?”   “齐晔!”江茉生气中带一点儿委屈,刚跺了跺脚,齐晔就脸色微变,忙不迭伸出手,戴上手表。   生怕她不开心,闹脾气。   看到他乖乖听话,江茉又高兴了,也不生气了,轻哼一声道:“都要做生意的人了,哪能没有一点儿派头?你就要拿出点气势来,懂不懂?”   “嗯。”齐晔有点儿乖地应了声,摸摸脑袋,抬手时腕上的手表映着光,闪闪的,让他又有些不习惯。   他拧巴地扭了扭腕上的手表,再抬起头时,江茉已经走远。   齐晔大步追上去,抿紧唇角,止不住地开心。   媳妇儿对他可真好。   真是天下第一好!   -   买完手表,江茉又在县城里的裁缝成衣铺里,试了几身衣服。   她本来就身材苗条,腰身纤细,穿什么都好看,所以符合她审美,大小又合适的复古风衣服,她买了好几套。   顺便给齐晔也买了一身。   又把他整得手足无措,觉得自己不必穿新衣服,还不如给江茉多买一套,可江茉非要给他买。   于是离开裁缝铺时,他提着大包小包的衣服,看江茉的眼神再次感动得一塌糊涂。   除了这些,两人又买了些酒、水果罐头、蛋糕,都是到时候用来走亲串友的年货。   县城里到底比镇上的这些显得高档许多,还是塑料透明包装的,在这时候的人们眼里显得特别有档次。   拿去送礼,这都是最体面最时髦的。   -   在县城逛了一圈儿,该买的都买了。   齐晔也学会了看手表,他低头一看,“下午两点了,咱们去坐车吧。”   “好啊。”江茉瞄他一眼,瞧这没出息的大傻子正盯着他那腕上的手表偷着乐呢。   明明喜欢得很,就是不肯买,非要她生气,才肯接受。   这会儿又高兴得不行,明显戴上手表后他那脚步都神气扬扬了许多。   江茉觉得好笑,捏捏他,告诉他,“你也不要亏待自个儿,咱们赚了钱,就是要一起吃香喝辣的呀。你要学会让自己开心,知道吗?”   齐晔点头,其实压根没学会。   他只知道,江茉开心,他就开心。   坐在班车的座位上,擦得几近透明的窗户外,风景渐渐开始飞退。   光影在脸上、手臂上迅速掠过,冬日暖阳,那么舒畅,心情也随着飞驶的汽车扬起。   认识江茉以后的每一个新年,他都开始那么期盼着,每一个崭新的未来。   -   到了镇上,两人又继续采买年货。   买了些香烛、门神、春联、窗花、红灯笼、喜字、福字还有供佛的花,锡箔的元宝。   还有过年时要放的烟花爆竹,家家户户都免不了这样的热闹。   有些自家做起来太麻烦的吃食,也在镇上一并买了。   比如碾子磨面做的年糕,因为村里的碾子就那一台,家家户户都要做年糕,排队得排到大半夜。   江茉说让齐晔别去排队了,这会儿又没有工厂流水线生产这玩意儿,集市上卖的年糕也是人们自个儿亲手做的,所以味道也差不离。   齐晔买了五斤年糕,到时候回去用炉子一烤,烘得焦焦脆脆的,金黄金黄,再洒上白糖,一咬就是酥脆的声音,又甜又软,香得不要不要的。   不仅年糕,像白糖、花生、瓜子、糖块儿、水果、鱼肉、牛羊猪肉,都买了不少。   反正家里有冰箱,买回去也不怕烂,往冻库里头一扔,想吃随时再拿出来。   辛辛苦苦赚那么些钱,不就是为了好日子?为了过年的时候想吃多少肉都不必抠抠搜搜,可劲儿造!   ……   两人收获满满,满载而归。   齐晔提着那么多东西,刚出了镇上,就遇上赵大勇的马车。   赵大勇见着他们,就马上停下车,主动提出帮忙,要载江茉和齐晔回家。   甚至还直接跳下车,把两人东西往车上搬,满脸堆笑,“你们就坐我这车吧!反正也空着呢。”   那态度,脸上就差没写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几个大字! 第75章 第 75 章 【1更】抓到偷狗贼……   赵大勇这人, 说不上坏,脑子也活泛,平时对齐晔和江茉也一直客客气气的。   只是他太喜欢学人,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学人精”,所以江茉一直不太喜欢他。   从齐晔刚开始跑腿,赚了一点小钱开始,赵大勇就开始学着他跑腿。   后来, 菜贩子上门开始收菜,赵大勇又改了行当,开始学菜贩子收菜。   就连江茉和齐晔当时拿小鸡小鸭的时候, 他也要跟着学, 反而还因祸得福了一波。   学人那么多好处,赵大勇怎么会不学。   他本来就没什么主见, 就是看别人干嘛他就干嘛。   ……有车不坐白不坐, 齐晔提着那么多东西, 也不方便背她。   江茉上了赵大勇的马车,齐晔也闷声把东西都放上去。   赵大勇驾起马车,回头打听道:“齐晔哥, 听说你打算和嫂子去镇上开小卖部呢?”   “嗯。”这也不是什么秘密,齐晔直接回答。   “那你的证办下来没有啊?地方选好了吗?”赵大勇倒是非常热络。   “怎么?”齐晔觉得他热络得有点过分。   “也没啥。”赵大勇甩着马鞭,笑呵呵道, “我也想去镇上开小卖部呢!地方已经租好了,就在十字主街的拐角那儿, 每天人来人往的,地方特别好。”   齐晔微抬眸子,只道:“恭喜。”   赵大勇又道:“要办的证也在排队了,我托了些关系, 排到了第二个。等过完年,上头放下来三个指标,肯定有我一个!”   他沾沾自喜,齐晔脸色却不太好。   他没有赵大勇那可以走关系的城里亲戚,只能老老实实排队,拿到的号码是第六个。   江茉瞄他一眼,看穿他心中忐忑,拍拍他的手臂道:“现在国家政策放开,都鼓励大家经商呢,等过完年,指标肯定不止三个,放心吧。”   赵大勇心说,那也不至于太多呀,他可打听过了。   不过现在有求于人,他没说这些不好听的话,殷勤道:“齐晔哥,我看你天天跑上跑下,也挺累的,反正我这地方选好了,证也马上就能办好,不如咱们就一块合伙开小卖部呗。”   听他终于说出口,江茉和齐晔心中一片了然,原来在这儿等着呢。   赵大勇就是看中了齐晔的能力,江茉的头脑,想和他们合作。   他脑瓜子灵,早看得清清楚楚,大伙儿都背后说齐晔和江茉的风凉话,可哪回他俩吃过亏。   日子倒是越过越红火,虽然常常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但最后结果也往往让人惊讶得眼红滴血!   赵大勇是彻底明白,就得紧紧抱住齐晔和江茉这两条大腿!以后吃香喝辣没得跑!   可人家根本不想带他玩儿。   他腆着脸眼巴巴地说出口,江茉懒洋洋支着下巴倚在那儿,漂亮精致的脸庞写满不在意,直接了当地拒绝道:“我们不合伙。”   齐晔也附和着点头,“嗯,我们自己干自己的。”   赵大勇猜到了这结果,也不气馁,反正路程还长,他们既然上了他的车,就还有机会!   一路上,他狗腿又殷勤,但也恰到好处,没有惹得江茉厌烦。   真是为了赚钱,卑微得脸都不要了。   然而还是打动不了江茉和齐晔。   到了村口,齐晔无情地卸东西,江茉也跳下车,打着哈欠。   赵大勇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还是不死心,拎起地上大包小包,“齐晔哥,我送你和嫂子回家吧?这么多我帮你拎一点儿。”   看着江茉和齐晔采买了这么多高档年货,赵大勇羡慕得紧。   只有赚了很多钱,才敢这么大手大脚地买买买啊!   他也好想过上这样的日子!再苦再累再不要脸他也愿意!   -   回到家,齐晔刚把东西放在院子里,还没开始归置,江茉就催他,“咱们先去接乌云踏雪吧。”   齐晔擦擦手,点头锁上院子门,和江茉快步往王有根家走。   谁知刚到王有根家,就看到乌云围着王有根,一人一狗在院子里团团转。   江茉心底咯噔一声,大步冲过去,“有根叔,怎么了?”   王有根看到江茉,那长满褶子的脸都快愁烂了,甚至愧疚得老泪纵横,抹着眼角道:“小茉啊!叔对不起你啊!踏雪它……不见了!”   江茉心里一阵发颤,“怎么回事?它什么时候丢的?怎么丢的?在哪丢的?叔你别着急,你慢慢说。”   王有根没脸看江茉,低着头一脸自责,“就刚刚没多久,我去后头放水,叫乌云踏雪也过来,谁知道乌云来了,踏雪却没过来,只叫唤了两声。”   “……我马上去前院一看,就没看到踏雪了!怎么叫都没响应。”   王有根说着又抹了一把泪,他对不起江茉和齐晔,明明说好了替他们把狗看好的,也就一泡尿的功夫,怎么就让人把狗偷走了!   ……他怎么这么没用!   王有根后悔又难受,扇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齐晔吓一跳,看过去,“有根叔,你别……”   “只能说偷狗贼下手真快。”江茉皱着漂亮的眉,抱胸环视一圈。   这么快,前后院的功夫,那偷狗贼怎么可能下手这么快?   只有一种可能性。   江茉冷冷的目光扫过王家前院的那堵矮墙。   另一边,就是齐家的前院,齐晔以前的家,齐振华和王红芬的住处。   两家院子相邻,在那边搭梯子或是矮墩儿翻过来,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下手也快。   乌云好像知道踏雪出了事,急得在江茉身边直蹭。   江茉气势汹汹冲到王家院子那边,使劲拍门。   乌云也拼命叫唤。   “谁呀?”王红芬不耐烦的声音传来,她磨磨蹭蹭不肯开门。   齐晔更不耐烦,直接一脚,把门踢坏了。   门一倒,就看到王红芬吓得瞪眼的样子,“齐晔你要死啊!你们干嘛呢?诶诶诶!”   她被推搡得后退几步,想扑上去拦着江茉往里走,却又被齐晔推得差点摔了一跤。   “打人啦!侄子打婶婶了!大家都来看啊!”王红芬哇哇大叫。   “你闭嘴!”江茉居高临下看着她,眸子里不是平常的那种漠然,而是残酷无情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王红芬觉得这样的江茉好可怕,让她不寒而栗,让她毛骨悚然,总觉得更惹不起了。   王红芬吓得没了声,江茉看向她家的院墙。   呵,靠近王家的那一面墙边,还放着几个稻草垛子呢!真是明目张胆!   她又踮起脚尖瞧了瞧,果然有翻爬过的痕迹。   “王红芬!我家踏雪在哪,赶紧交出来!”江茉横眉冷眼,皙白指尖揪住王红芬的衣领,“我只说一遍,要是踏雪有事,我会让你全家痛苦一辈子。”   王红芬一个哆嗦,吓坏了,颤声道:“我不知道!”   她是真不知道。   但她知道江茉说得出,做得到,也知道得罪了江茉肯定没好下场,以前的经验教训又不是没有。   江茉那脑子里装的不知道什么东西,要是惹了她,她肯定能整死人!   唉…她早就说过让他们不要……王红芬咬着唇,痛苦地闭上眼,指了指某个方向。   “我只知道往那边去了……”   江茉抬腿要走,王红芬忽然又扑过来,“小杰是无辜的!他也是被他们逼的!他是交错了朋友没跟好伴啊!他是你们弟弟,你们可不能不管他!要帮帮他啊!”   齐晔一脚把她踢开,和江茉快步往外走。   王红芬在地上爬起来,狼狈不堪,抓了抓乱糟糟的鸡窝似的头发,也连忙跟了上去。   顺着王红芬指的方向,还有她刚刚言语里交代的线索,江茉和齐晔还有王有根一家,都急得几乎在跑。   幸好有乌云,它和踏雪从小一块长大,熟悉踏雪的气味。   狗鼻子又灵。   它顺着众人前进的方向,一边往前窜一边使劲闻,不放过一处地方。   ……就这么一路跑到了大丰山山脚,乌云忽然停下来,对着某处大声叫起来。   齐晔定睛一看,那儿有一个山洞!   乌云冲在最前面,他护着江茉冲进去。   山洞里点着火把,打着手电筒,有桌椅板凳,还有一口锅子正在烧着水!   三个年轻人还有齐杰,惊慌失措地看着他们,正像无头苍蝇似的乱窜。   踏雪……踏雪它没有事!   只是四肢被绳子绑着,还套在麻袋里,只露出毛茸茸的脑袋,滴溜溜的大眼睛,看到江茉,它直哼哼,剧烈挣扎起来。   江茉松了一口气,齐晔赶紧把踏雪松绑,抱起来。   受了这么大一场惊吓,踏雪呜呜咽咽把脑袋拱在齐晔的怀抱里,身子还在微微颤抖。   四个偷狗贼包括齐杰,趁机想跑!   却被守在门外的王家两兄弟堵了回来。   “齐晔,把他们绑起来。”江茉冷声看着这四个偷狗贼,眸中寒光凛冽。   “你绑我们是犯法的!你凭什么绑我们?”偷狗贼剧烈挣扎。   可他们加起来也打不过齐晔啊,很快就被绑起来,像刚刚踏雪被绑那样。   徒劳挣扎。   王红芬在一旁急得直哭,“齐晔!你绑他们三个就行了啊!你绑你弟弟干嘛?”   话音未落,外头传来熙熙攘攘的人声,一个个都充满着怒气。   “听说江茉和齐晔把那些偷狗贼找到了?”   “看我今天不打烂他们的脑袋!”   “我要砍了他们的手!让他们偷!”   “还不如一刀剁了!我家的狗没了,我要他们偿命!”   一群人拿着斧头锄头铲子各种各样的工具,气势汹汹冲进山洞。   那架势,那怒火,吓得四个偷狗贼面如土灰,浑身颤抖。   ……齐杰更是,直接尿了裤子,哭着喊娘,“救我啊娘!!” 第76章 第 76 章 【2+3更】严惩偷狗贼……   齐杰哇哇乱叫, 另外三个偷狗贼也慌得直冒冷汗,忙大声喊着,“你们不能打人啊!打人是犯法的!”   “你也知道犯法?你偷狗的时候怎么不知道犯法?”大伙儿挥舞着手里的工具, 一脸凶相。   最瘦的那个偷狗贼长得也最贼眉鼠眼,强行辩解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偷你的狗了?”   大伙儿气得七嘴八舌地骂,什么脏话都飚出来,喷了四个偷狗贼一脸口水。   可是他们说得对, 怎么证明是他们偷了村里那么多只狗呢?   就算江茉家的狗被偷了,在这儿找到,他们也可以一口咬住他们只偷了这一只狗, 其他狗和他们无关!   大家气得不轻, 唾沫星子横飞,“不管了, 先打他们一顿再说!”   “对!偷了狗还死不承认!看我不打死他们!”   瘦瘦的偷狗贼抱头道:“你们尽管打!要是打伤了我们, 我们是可以告你们的!到时候把你们都送进去蹲大牢!”   除了齐杰, 这三个偷狗贼都不是西丰村的,反倒像是镇上的年轻人,还戴着□□镜, 穿着喇叭裤,打扮时髦,说不定就是偷了狗还了钱, 才买来这些装扮!   见他们偷了狗非但不承认,居然还这副不要脸的样子倒打一耙。   所有人都气炸了, 恨不得把他一拳锤烂。   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忽然传来一声好听又轻飘飘的笑。   偷狗贼们顺着笑声看过去,是那个最先走进来的漂亮女人。   她的容貌过于惊艳,就算在昏暗的山洞里, 存在感也极强,美得天上的仙女,可她的心肠却像魔鬼!   偷狗贼们看到她拎起一个麻袋,嫌弃地扔过来,“齐晔,给他们套上。”   随后,四人被齐晔按住脑袋,想要挣扎,却像小鸡仔似的,根本没有力气反抗,这个男人的手劲大得简直不像人!   四人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那女人悦耳的声音,无情地嘲笑,像魔鬼在耳边低语。   她说:“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打你了呢?”   ……四人出奇一致地抖了抖,随后,拳打脚踢,如雨点般落下。   江茉转身走出山洞,听着里头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哀嚎声,乌云踏雪蹭在她脚边,摇晃着尾巴,仰着小脑袋无辜又懵懂地看着她。   她蹲下来,揉揉踏雪的脑袋,“踏雪真乖。”   她检查了一番,踏雪没有受伤,只是身上有些勒痕,养几天就能好。   可能这几个偷狗贼不敢在王家就杀狗,闹出太大的动静,所以用麻袋装着踏雪,把它的手脚和嘴巴都捆住,不发出任何动静,悄悄地溜到了这边的山洞里。   前后脚的功夫,她和齐晔就来了王家,而踏雪也才刚刚被带走。   江茉轻轻吐出一口气,从回村时一直就不太安宁的心神,终于被山洞里那一声比一声凄惨的叫唤,安抚得平静下来。   偷狗贼们,今天是真的很惨。   村民们积蓄了多少天的恨意,在家的那些咬牙切齿,垂头顿足的诅咒,终于可以化为拳脚,落在实处。   村民怒吼着,“叫你偷我家狗!你知道我家狗养了多少年吗?你个畜生!你连畜生都不如啊!”   偷狗贼惨叫着,“疼疼疼疼疼疼!别打了!别打了!”   “你也知道疼?你打狗杀狗的时候,它不疼?你们真是疤瘌眼长疮,坏到一块去了!我今天就要打死你们!”   ——“啊!我的脚!我的脚断了!你们别打了!我们错了!我们赔钱!我们认错!行不行?”   “行个屁!你有本事把我家的狗还回来!不然的话,我就要打死你这个胸前害疮,背后流脓的坏种!”   ——“救命啊!救命啊!要打死人了!”偷狗贼凄厉的叫声,仿佛在叫魂。   可被偷了狗的家家户户们,却也见不到他们家的狗,哪怕是一缕幽魂。   宋秋她娘听闻抓到了偷狗贼,也第一时间跑了过来。   尽管她瘦瘦弱弱的,却打得最凶,用脚踢,用拳砸,用嘴咬,哭着薅着,揪得几个偷狗贼哭天抢地,杀猪似的嚎。   太疼了!   简直太疼了!   这些人打起人来一点儿都不留情!这是要把他们往死里打啊!   可是西丰村的村民也不蠢,把几个偷狗贼的脑袋一蒙,他们根本不清楚哪一拳是谁打的,哪一棍子是谁砸的,总不能把全村人都关进治安室里去!   更何况,他们也知道不打要害部位,不打脑袋,只是让偷狗贼疼,却不会要偷狗贼的命。   就要让偷狗贼尝尝这生不如死的滋味!让偷狗贼知道犯了错就要付出的惨痛代价!   这四个偷狗贼里,齐杰是最小的,也是最矮最弱的,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哪经得起几下打。   尽管大伙儿看在他是同村人的份上,没打他多少下,再加上王红芬又在旁边不停地哀求,喊饶命,抱着大伙儿的手和脚,所以大伙儿对齐杰下手都算轻的。   教训他几下,他被吓晕过去,大伙儿就把他扔出了山洞。   继续逮着那三个年纪大一些的偷狗贼打!   -   齐晔没动手,他守在山洞外,江茉身旁。   江茉说,那些坏人,都用不着脏了咱们的手。   里面的惨叫声,让江茉愉悦地翘了翘嘴角。   好像踏雪也知道这是在为它报仇,微微摇晃起脑袋。   只是它今天受了惊吓,还没这么快恢复过来,所以不像以前那么活泼欢快,紧紧贴着江茉的小腿边,偶尔抖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它的小脑袋瓜又想起了今天那可怕的一幕。   忽然,一团东西被扔了出来。   江茉和齐晔都吓了一跳,回头去看。   更何况踏雪,它吓得直接跳起来,扑过去就咬住了那团东西!   “啊——!!!”那团东西惨叫起来,“娘!救我啊!!!”   江茉和齐晔这才看清,原来这就不是个东西,而是被扔出来的齐杰。   他好惨,本来已经鼻青脸肿,身上也是红红紫紫的,并且吓晕过去了。   没想到被踏雪这么狠狠一咬,又把他吓得痛醒过来!连忙捂着自己被咬伤的腿,哇哇大哭。   他哪里这么疼过!太疼了!疼得都快感觉不到自己的腿的存在了!   齐杰哭得满脸都是眼泪鼻涕,又恶心又狼狈。   就连踏雪都嫌他脏,咬他还臭呢!踏雪松了嘴,跑回江茉身边。   江茉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看着齐杰哭得直抽抽,差点儿抽搐得再次晕过去。   她轻哼一声,活该。   江茉蹲下来,掏出手帕给踏雪擦嘴,“你说你咬那种东西干嘛,脏死了。”   踏雪懵懂的大眼睛眨呀眨,歪起脑袋,把抓它的坏人咬过之后,它胆子大了,又转过小脑袋对着齐杰龇牙咧嘴的。   齐杰再次抽泣大哭,“娘!娘我被狗咬了!被狗咬了!他又要咬我了!又要咬我了!”   王红芬闻声跑出来,看到齐杰满身是伤那腿上还那么大一个血窟窿,吓得差点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扑到齐杰身边,“儿啊!你这是怎么了啊?你别怕!娘在!娘保护你!!”   她也快崩溃了,一头鸡窝似的乱糟糟的头发胡乱蓬松着,同样很是狼狈。   刚刚那里面那么混乱,山洞又小又暗,大伙儿情绪都激动得很,她说话都没几个人能听见,更难以护住齐杰。   要不是看在齐杰年纪小,又是本村人,估计大伙儿都得打死他!   不过,齐杰联合外头的人来偷村里的狗,这事怕是记在大伙儿心里,永远都过不去了。   王红芬不敢再想以后他们一家在村里会有多么人憎狗嫌,她现在看着齐杰腿上那血淋淋的洞,心头也在疯狂滴血。   “江茉!”王红芬不管不顾,歇斯底里地一头撞过来,“齐杰是你们弟弟呐!你怎么能让狗咬他!”   江茉掀掀眼皮,无辜道:“踏雪被他抓过一回,有了阴影,刚刚忽然张口咬他,我哪管得了,谁叫他自作自受呢?”   王红芬气得浑身颤抖,“我不管!你们家狗咬的人!你得负责!得赔偿!得赶快把我家齐杰送去卫生所!给医药费!住院费!”   “……”江茉挑着眼尾冷冷笑,“那只怕是去不成呢,这么大的案子,恐怕齐杰得蹲一段时间的治安室,再看看要不要坐牢呢!”   坐牢?!!!   王红芬吓得魂都没了,这会也顾不上齐杰腿上还在流血,惊诧道:“什么坐牢?你说什么坐牢?”   齐杰也吓坏了,扯着他娘的衣角,“娘!我不要坐牢!”   江茉冷静无情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勾唇道:“你们偷了这么多条狗,这是属于盗窃罪呀,盗窃其他公民家里的财产,懂不懂?当然要坐牢的。”   齐杰浑身血液倒流,全身都在哆嗦,哭着喊道:“娘!救我!救救我啊!”   王红芬面无血色,傻傻道:“坐牢?儿啊!娘不能让你坐牢!娘就你这么一根独苗苗!你怎么能坐牢啊!娘早就和你说了,踏踏实实待在家里,别老去镇上那一伙人玩!你还认什么大哥!你认什么大哥!”   王红芬说着说着哭起来,一边打齐杰一边骂,“你说说你!你不听爹娘的话,你落着什么好处了?!什么都非要听你认的那个狗屁大哥的!现在好了!要去坐牢了!”   齐杰和他娘抱头痛哭,“娘!我不敢了!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王红芬忽然想到什么,松开齐杰,忽然往江茉这边扑。   齐晔警惕地看着她,强健有力的手臂把江茉护在身后。   没想到王红芬并没有别的意思,反而扑通一下,跪在了江茉面前。   “江茉啊!是婶婶错了!婶婶以前不该那么对你!婶婶知道婶婶不对,以后我给你当牛做马都成!但小杰他还小啊!他是你的弟弟!你不能看着他就这么坐牢啊对不对!”   “……婶婶知道你一向最有办法的!你脑子那么灵,求求你!算婶婶求求你了!你救救齐杰吧!他不能去坐牢啊!不然他一辈子不都毁了吗?”   江茉冷漠地勾起唇角,身后的山洞里,还不断传来偷狗贼的惨叫声,他们已经开始一边喊疼,一边喊救命,一边求饶。   都说自己再也不敢了,求村民们收收手,不要再打了,真的要命了!   齐杰听着自己平时崇拜的大哥被打得那么惨,那么低声下气的求饶,又想到自己要去坐牢,双重打击下,他身体都抖成了筛子。   江茉漂亮的脸蛋依旧冷漠,事不关己,双手抱胸,“坐牢不是挺好的么?你们教育不好儿子,就去牢里,有的人管教。”   王红芬浑身颤抖,匍匐在地上,声音里哭腔明显,“江茉!你不要这么狠的心肠啊!求你!我给你磕头!我给你赔罪!我和你叔叔就这么一个儿子,恨不得把心挖出来给他都成!他要是去坐牢了,我们还怎么活啊!”   江茉勾了勾唇,漫不经心地挑起唇,“想不坐牢也是可以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听说过吧?”   王红芬愣愣地看着她,王红芬没文化,她不动。   齐杰却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拖着那条还在血流如注的腿过来,“我懂!我懂!江茉姐!我坦白!只要不坐牢,我什么都坦白!”   江茉瞥了他一眼,轻哼道:“行啊,这儿也没纸笔,你就写血书吧。找几块平坦一点儿的石头,把你们偷过多少狗,都是谁家的,怎么偷的,都写清楚。”   “……对了,要是你们还干过别的坏事,也都写下来。”   齐杰明显身子一颤,眼神躲闪,用手指沾了沾腿上流下来的血,在王红芬连滚带爬给他找过来的石头上,开始写。   江茉一看他这样,就什么都明白了,她讥笑道:“你要是有所隐瞒,被查出来,非但不能减轻惩罚,还会更严重。”   “……相反,如果你现在写出来,那就是检举揭发,就算你参与了那些坏事,也是他们坐牢,懂吗?”   齐杰愣了愣,随即握紧手指,微微激动道:“我懂!我写!”   都到这会儿了,当然是保全自身更要紧。   什么大哥,什么兄弟,都是可以出卖的!   齐杰在石头上飞快写字,山洞里哀嚎求饶声也显得越来越没力气,但动静却没停。   江茉好整以暇地看着这狗咬狗的一幕,笑容轻蔑。   齐杰一边写,她也一边随口问了几句。   齐杰现在什么都听她的,把她当成了救星,所以她问什么,他都老老实实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   原来,除了齐杰,另外三个偷狗贼,有两个是来自镇上,还有一个来自邻村。   他们都比齐杰大了几岁,但同样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   因为懒惰,也不爱干活儿,在如今的形势下,就想发大财,赚大钱。   可他们哪有那头脑,只会些偷鸡摸狗的本事,在齐杰所认的那个“大哥”的带领下,四人渐渐成了团伙,在好几个村都偷过狗,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四十条狗!   这些狗,大部分都是剥了皮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会把这些狗带去集市上卖。   卖了钱,大家再分钱!   这行当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又轻松又赚钱,一时间吃喝玩乐,得意忘形,什么时髦行头,都置办起来,快活极了。   今天,他们四个是来齐杰家玩,蹭吃蹭喝的。   王红芬很不乐意齐杰和他们玩儿,虽然齐杰能赚到钱,可也是外头胡吃海喝花光了,没拿过一分钱回到家里!   而且那可是偷狗啊!王红芬虽然坏,但也没做过这种事,她总觉得心惊胆颤的,生怕齐杰被人抓住。   村里那些人对于偷狗贼的怒火她瞧得清清楚楚,每次他们痛骂偷狗贼时,她都紧张得不行。   没想到他们四个,听到隔壁王有根家的动静,发现了那两条一直想抓却从来没得逞过的好狗!   这两只狗的毛发那叫一个油光水亮!喂得也好,一看就肉多,好吃!   四人合计一番,再加上齐杰本来就讨厌江茉,他提议道:“这狗咱们抓来不卖,自己吃掉!”   其他三人也无所谓,多一条狗少一条狗,他们赚的钱多着呢,也不缺这一条狗的钱。   听说齐杰怎么被这狗主人欺负之后,兄弟们意气上头,都决定抓了这狗,先虐再杀!然后煮一顿狗肉火锅,吃个痛快!   然而,村里到底人多眼杂,王有根又看得紧,四人趴在墙边蹲了一天,才找到王有根去撒尿的好机会,终于得逞!   这狗当然不能在村子里杀,更不能在村子里吃。   一路小心翼翼躲躲藏藏溜到这个山洞来,又花了不少功夫。   捡柴火烧锅子,好不容易把水烧开,正打算把这狗烫死剥皮呢!   江茉和齐晔就带着乌云冲进来了。   齐杰回想起那噩梦般的一幕,仍然不能平静,正写着血书的手直哆嗦。   而且齐杰的确不禁吓,江茉随口一诈,就把他们四人干的那些行当全摸得清清楚楚了。   四人不止偷狗,而且还偷钱!   那位“二哥”学了些扒手的本事,教会了齐杰还有另外两人,平时偷不到狗,又想吃香喝辣的时候,他们就去县城里人多的地方偷钱!   广场集市能偷!公交车上也能偷!   偷完就回镇上,谁也找不到他们。   齐杰倒是记得清清楚楚,把哪一天,在哪偷过多少钱,都写下来。   没别的,就因为他是小弟,每次分得钱最少,所以他心里一直挺计较的,才记忆犹新。   -   这时候,里头的动静也渐渐小了,村民们打得也累了,解了气,纷纷走出来。   最后几人把那三个偷狗贼也提溜出来,让他们好好跪在地上!   三个偷狗贼已经鼻青脸肿,不成样子,还都被打哭了,特别狼狈,浑身哪哪都疼。   一个个都仿佛被打傻了,不会说话了,怔怔地望着前头,万念俱灰,追悔莫及。   看到江茉和踏雪,三人又受了刺激,发起抖来。   大概此时此刻,他们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今天不该偷这条狗!   真是……造孽啊!以前从来没被抓住过,他们才胆儿越来越肥,越来越觉得自己牛哄哄的。   今天怎么就阴沟里翻了船!栽成这样!   -   天色眼看着要全黑了。   公安特派员周志元骑着自行车,终于赶到。   看到三人被打得都快没人形了,他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回事?”   几人看到穿着公安制服的周志元出现,一时间委屈涌上心头,嚎啕大哭。   镇上也就这么一个公安特派员,他们经常躲着他的,所以也认识。   开腔便开始诉苦,“周特派员!您可要管管啊!我们偷狗是不对!我们认罚!可是……可是他们怎么能打人啊!还把我们打成这样!”   周志元也不知道怎么说,虽然这些人偷了东西,被受害人抓到,一顿暴打,确实活该。   不过这打得也太惨了些……   他下意识看向江茉。   江茉正揣着手,也委屈巴拉地说道:“周特派员,我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呀,我只是让齐晔绑着他们,等您过来把他们抓走,怕他们跑了,才给绑那么紧,套上麻袋的。”   “……后来我和齐晔就出山洞了,也不知道里面谁进去过呀,他们怎么被打成了这样啊?”   三人愤怒得快出火来,惨叫着,“就是他们打的!他们打了我们!”   江茉冷眼看过去,“哦?那你倒是说说,谁打了你啊?你哪只眼睛看到哪个人打了你哪里,你倒是说出来呀!”   三人哑口无言,他们被蒙着脑袋,怎么看得清!   正这时候,他们想起齐杰,“小杰!你后来出来了呀!你看到了这些人打我们,对不对?你快说啊!”   江茉拍拍手,笑道:“说起这个,你们亲爱的小弟齐杰,也有礼物要送给你们呢。”   齐杰低着头,躲闪的眼光不敢看他三个兄弟。   三个偷狗贼错愕地看着江茉指尖点了点几块带血的石头,上面好像还写了不少字。   江茉轻声微笑道:“周特派员,齐杰已经提前把他们的犯罪行为写下来了,您可以看看。现在正是严打时期吧,又临近春节,啧啧啧,见过不怕死的,也没见过他们几个这么不怕死的呢。”   她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指甲,又啧啧道:“也不知道要判几年,还有那个年纪最大的,还犯过流氓罪,哎呀真是不知道他们几个有手有脚的年轻人怎么这样?好好的饭不吃,非要去吃牢饭。”   牢……牢饭?!   三个偷狗贼已经彻底呆滞,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用眼神杀了背叛他们的齐杰,还是应该磕头认错求原谅。   他们不想坐牢啊!!! 第77章 第 77 章 【4+5.5更】舅舅来……   如今正是政策放开, 市场处处涌现新活力的时候。   到处都是勃勃商机,藏着赚大钱,发大财的机会。   可也因为这样, 有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没有一技之长,也吃不得苦,耐不得劳, 却妄想着一夜暴富。   整天在街上游手好闲,招猫逗狗,惹是生非, 比如像齐杰和他的这几位“好兄弟”。   也在这个时候, 许多西方带有暴.力.色.情的书籍、影视涌入,勾得那些年轻人的热血沸腾, 热衷于模仿, 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开始急剧增多, 像这几个偷狗贼,也很难说他们不是受此影响,一直在崇拜学习。   形势无奈之下, 公检法机关正在加强力度,狠抓这些犯罪行为。   这样的严打时期,偷窃的、抢劫的、耍流氓的, 都得抓到广场上或是体育场上,公审公判!震慑犯罪!   围观的群众更是围得水泄不通, 人山人海。   看到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个个拍手称快。   群众们是爽,可身为犯罪分子的三个偷狗贼一想到自己接下来的悲惨命运,几乎快要晕过去。   他们犯过多少罪, 他们自己心里都清楚,他们觉得自己偷的钱加起来并不算太多,其中一个人还觉得只是对路上偶遇的一个姑娘吹了口哨而已,哪算什么流氓,盗版光碟上都是这样演的呢!   然而,群众们不会放过他们!在公审大会里,他们这些罪行加起来,足够他们吃一辈子牢饭!   就算进去表现好,拼命减刑,出来也不再是现在这么年轻,最好玩的时候。   三人恨得快咬碎牙,第一万遍痛苦后悔——为什么今天要手贱,来偷这条狗!   如果今天不动手,他们就不会被发现,更不会被齐杰出卖,这会儿早就坐在城里的饭店吃香喝辣吹啤酒了!   齐杰!都怪齐杰!   三人恶狠狠地向齐杰瞪去,声嘶力竭地吼,“齐杰!艹你个***垃圾玩意儿!你找死吧!”   “就你也配跟我们当兄弟!老子当初就是眼瞎了!你个***白眼狼!”   “******”另一个更是满嘴都是放在现代电视剧上要被屏蔽,一阵消音的脏话。   齐杰被骂得抬不起头,心虚地垂着眼,但他心里却不后悔。   再来一万遍,他还是要保全自己。   兄弟?那就是拿来出卖的!   看到齐杰这不敢看他们,却又理所当然的样子,三个偷狗贼气得要命,肺都炸了。   如果不是齐杰把偷窃财物这些罪行交代出来,他们三人顶多也就偷了几条狗,被警察教育一番,拘留一段时间,绝对不会很严重!   被兄弟出卖,本来就很气。   更何况这兄弟还是一个孬种,把他们卖得彻彻底底!   其中一个偷狗贼因为极端愤怒,居然在大伙儿猝不及防之下,挣开了绳索!   他不跑,也没攻击别人,而是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往齐杰脑袋上砸去。   如果要吃一辈子牢饭,那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弄死齐杰这个狗.杂.种!   这陡然的变故,大伙儿都没反应过来,直到偷狗贼扑到齐杰身边,王红芬也忙着去护他。   不过已经晚了。   齐杰嗷嗷大叫,被偷狗贼连续快速地狠狠砸了两下。   那偷狗贼也是特别狠,石头对准的是齐杰受伤的腿。   本来就没包扎,如今二次受到伤害,齐杰疼得脑门上的冷汗一直往下滴,不停扯着王红芬的衣角,嗷嗷喊疼。   除了王红芬心疼得跟着掉眼泪,其他人都不在乎,甚至觉得,活该。   江茉看着这几个偷狗贼还有齐杰狗咬狗,也是觉得很有意思。   周志元也觉得这场闹剧差不多该收场了,他拿出手铐,把那三个偷狗贼拷上,又看向齐杰。   王红芬紧张兮兮地护住齐杰,嚎道:“江茉说了的!坦白什么什么的!”   她不记得那句话怎么说的,但她大概明白,就是齐杰把他们都出卖了!都供出来了!理应放过齐杰。   周志元有些意外,他没想到江茉居然和齐杰说了这个,难怪他把这些罪行倒得这么干干净净。   ……不过,周志元一言难尽地看了看齐杰,补充道:“其实,他才十三岁,不管坦不坦白,都用不着吃牢饭的,只不过要接受教育改造。”   王红芬眼前一黑,强打起最后一丝力气,颤颤巍巍地问道:“那、那小杰他明明什么都供出来了,还得教育改造?”   “正因为他不止偷鸡摸狗,而且还行窃偷盗,分赃金额上了百元,所以更要接受教育改造。”周志元板着脸,严肃回答。   王红芬瞪圆了眼,反应几秒,终于理解了周志元的回答后,眼前彻底一黑,栽了过去。   齐杰还没疼晕,她倒先晕了过去!   那接受教育改造,不也要被关起来,每天那么辛苦,不死也要脱层皮!那和吃牢饭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啊!只是没那么难听,说不定还要在里头被欺负呢!   王红芬昏迷前最后一缕意识——又被江茉摆了一道!又被这个小坏蹄子给骗了!   她就知道江茉不可能那么好心,什么给齐杰指一条明路啊!什么帮帮他啊!那都是假的!   江茉就是要折磨齐杰,折磨他们齐家人!   那三个偷狗贼也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随后彻底明白过来——   明明偷狗不是什么严重的大事,他们已经被打了一顿,公安也会因为乡亲们暴打了他们而酌情惩罚他们的偷狗行为,齐杰年纪小,更没什么事。   可这个天使面孔魔鬼心肠的女人骗了齐杰和她娘,让齐杰出卖了他们,把所有明里暗里的犯罪行为都交代得干干净净,老底都给揭掉,说只有这样才能宽大处理。   屁!反倒是这样,他们一个都逃不过,甚至齐杰的处罚也更严重了!   三个偷狗贼心如刀割,悔不当初,死死盯着面如死灰的齐杰。   “你个傻*,现在你满意了?咱们四个一块栽了!你怎么那么蠢呢?!”   “齐杰我*你十八辈祖宗!你给老子等着!老子要是出来,第一个弄死你!”   “我*我*我*,你是猪脑子啊?你被一个女人骗?你脑子被驴踢了!”   齐杰也不可置信,都怪他没读过多少书,被江茉这个坏女人耍得团团转,居然刚刚还要感谢她救他!   ——不!他们三个人只会骂他,可他们根本不明白,江茉这个坏女人有多可怕!   他彻底傻了,呆了,目光呆滞地望着他的三个好兄弟,腿上的疼痛仿佛已经感觉不到了,连他娘已经晕了他也顾不上了,最终,他发出一声撕裂般的痛苦嚎叫,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晕了过去。   昏迷前他看到踏雪的尾巴正在欢快摇着。   ……对,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想报复她,想要吃了她的狗。   他不该起这个心思的,不该惹江茉这个坏女人的!   从此,这样的后悔和懊恼,伴随着齐杰注定悲惨的一生,再未消散。   齐振华从镇上赶回来,刚好遇到这场好戏收场。   他能干什么呢?   周志元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送你儿子去卫生所治伤,过完年,会有警察来带他走,去少年拘留所接受教育改造。”   乡亲们也拍拍他的肩膀,“你晕倒的婆娘可别让我们抬啊,她疯婆子一样,我们不管了。”   齐振华欲哭无泪,他就出去了一天,怎么事情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早就和他们说了,别惹江茉!别惹江茉!   另外三个偷狗贼,同样非常难受。   他们手被拷着,被周志元带回去。   周志元有自行车,他们没有,浑身骨头都被打得散架了似的,还要跟在自行车后面跑。   而这,还只是痛苦的开始。   接下来迎接他们的,是万人唾骂的公审大会,是无穷无尽的牢饭生涯,是在逼仄腐臭的牢房里,和老鼠蟑螂天天睡在一块,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一切的起因,只是因为他们偷了一条狗。   从此这条狗的主人,那个漂亮得不像话却又心如蛇蝎的女人!成了他们阴暗潮湿的漫长一生里,最可怕的噩梦。   -   偷狗贼被抓,村里筹备新年的气氛就热闹起来。   再也不用人心惶惶,都高高兴兴张罗着即将到来的春节。   腊月二十八,齐晔在家里把买来的年画、窗花、春联、灯笼还有门神都在家里挂起来。   整栋房子一下就变得喜气洋洋,到处都显得红色喜庆。   江茉对于这个年代的审美,也越来越习惯,看到的时候只是眼角微微抽搐一下,又觉得这种年代味儿十足的新年,也挺好的。   家里的年画,都是薄薄的塑料材质,上头必然画着体态丰腴的胖娃娃,靠着大鲤鱼,戴着金手镯,捧着仙桃或是元宝,扎着两个小揪揪。   人们都觉得,越红越喜庆!   客厅里贴上一张毛.□□,底下是红旗。   门口用浆糊上一对春联“一心一意跟党走,同心同德搞四化①”,还有窗花更是少不得的。   别人家家户户都是巧手媳妇儿剪窗花,贴在窗户上,繁复细致的花纹,各式各样,很有对称美的韵味,还能顺道比比谁的手更巧。   不过江茉和齐晔嘛,自然是齐晔剪窗花。   江茉不仅不剪,还要捣乱,她先一剪子把齐晔叠好的窗花纸剪两下,再让齐晔剪。   这样的话,齐晔靠出色的创造力和一双巧手仍旧剪出漂亮复杂的窗花后,她也能对人炫耀炫耀,“这是我和齐晔一块儿剪的。”   腊月二十九,村里的习俗是“二十九、蒸馒头”。   如今自家种田后,大伙儿都不再缺衣少食,粗粮馒头也都蒸出一笼笼的。   亲朋好友之间,还都送去一碟自家的馒头,祝福对方“蒸蒸日上”。   大伙儿做的馒头也各有不同,有玉米的、红薯的、荞麦的、白面的,还有条件更好一些的,甚至会做红糖馒头。   谁家做了红糖馒头的,那真是走在路上去送馒头时都恨不得绕着村里的路多走几圈,让大伙儿都瞧瞧!   齐晔倒是别出心裁,他捏了几个兔子馒头、小鸡馒头,送到王有根家时,王春华和王春分生的那几个小猢狲都看呆了眼,蹦起来三尺高,吵着闹着当场就要吃,馋得口水流了一地。   转眼到了大年三十,各家各户早早就升起炊烟。   齐晔也一大清早就开始张罗年夜饭。   菜早就在采买年货的时候就置办齐了,这会儿蒸上一碗圆圆满满的酥红扣肉,炖一盆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炒一盘肥溜溜的溜肉段。   年年有余嘛,那是必须有的,冰箱里的那条鱼安排上,齐晔手脚麻利,很快就烧出一道红烧鲤鱼,撒着小青椒圈和葱花,浓稠鲜香的红烧鱼汁飘着香味儿。   加上几道小菜,比如地三鲜、炸春卷,拌凉菜这些。   再包几十个猪肉白菜的大饺子,两个人的年夜饭,就这么齐活,也显得格外丰盛。   -   吃过年夜饭,还是如往常一样,王春雨和她两个哥哥,还有宋秋和范大山,都来江茉她们这儿一块看春晚守岁。   今年王家也赚到了钱,买了电视。   听说村里好多人都挤在王家院子里,守着那台不大的电视,可把王有根得意坏了,脸上的褶子都笑得多了几层。   尽管家里有了电视,但王春雨她们还来江茉这儿看,温馨热闹的除夕,火炉子烧着,好友们聚在一块,多好。   齐晔把镇上买来的煮五香瓜子放到茶几上,还有炸得金黄酥脆一咬就脆脆作响的炸麻花和炸麻叶,都盛在小瓷碟里,给大家当守岁的零食。   电视里的春晚小品把大家逗笑了一波又一波。   虽然这些经典的小品江茉也经常看,但她也仍然觉得挺有意思的。   等到快十二点的时候,春晚的主持人开始情绪激昂地倒计时,江茉他们也都来到院子里,一块儿放烟花爆竹。   江茉站在家门口,捂着耳朵,看齐晔在院子里点了那个最大的烟花筒,然后朝她跑来。   漫天烟火在头顶照出星夜般的亮眼白昼,他的脸庞那么英俊,眸光又那么专注,仿佛漫天星子映在他眸中,不过虚无的点缀。   而她,才是他世界仅有的中心。   烟火缭乱耀眼,可他看到的,仍然只有她。   江茉弯起唇角,侧过头,拍拍落在齐晔肩上的爆竹残片,她问他,“齐晔,新的一年,你有什么愿望?”   齐晔被她问住,认真想了想,现在的每一天他都很满足。   他不贪心,也从不祈求更多。   如果非要许愿的话,那么他唯一希望的,就是江茉能天天开心。   很朴实,也很真切的愿望。   他没有说出来,因为听说愿望说出口就不灵了。   江茉见他一直不说话,也没追问,只是轻哼地睨了他一眼,“没出息。”   齐晔抿抿唇,忍不住问她,“那、那你呢?”   江茉双手合十,对着天上散成星子般转瞬即逝的烟火,同样默默许愿。   她希望,她当下感受到的幸福,永远不会像烟花这样,转瞬即逝。   还希望,齐晔能更有出息一点。   -   接下来的大年初一开始,村里因为走亲戚而越发热闹起来。   不过江茉和齐晔没太多亲朋好友,也就去王有根家玩玩,宋秋家坐坐,还有那几户平日里走得近的,也都提着新春贺礼互相走动了一番。   罗苹在大年初二的时候来了一趟,也提了不少东西。   自从和洪金离婚后,她似乎越过越年轻了,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被江茉感染,偶尔也会散发出自信从容的气质。   听说,洪金现在悔不当初,还常常在农场给她写信,忏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她,对她道歉说当初不该打她伤害她,甚至厚着脸皮问她愿不愿意等他,等他从农场回来,他还想和她复婚。   罗苹看过那些信,一笑置之,收到那些他迟了好多年的忏悔和道歉,已经没有任何用。   听说罗苹最近也已经重新开始相看人家,她还年轻,虽然结过婚但也没生过孩子,人生的路还长得很,当然不能因为洪金这样的人渣就不再相信婚姻,也不能就这么一个人孤孤单单过一辈子。   看到江茉和齐晔,罗苹还是很期待自己未来的另一半的。   她不奢求太多,能找到有齐晔一半好的男人,她就欢天喜地拜菩萨去。   -   至于齐家,江茉和齐晔是不可能再回去,也没打算再认这门亲戚。   齐振华和王红芬也没厚着脸皮上门走动。   听说他俩最近心力交瘁,几乎快要哭瞎了眼,因为齐杰的腿被咬了一口后,又被石头捶了两下,还失血过多,坏了神经组织,以后那腿怕是瘸了,治不好了。   王红芬天天在家里哭,旁边王家都能听到她的鬼哭狼嚎,“他才十三岁啊,那么小的孩子,从小他就没吃过苦,以后成了瘸子,他还怎么活啊!还怎么娶媳妇儿啊!他一辈子都毁了!都毁了啊!”   王春雨把这些话学给江茉听,然后狠狠啐一口,“他活该!谁让他想报复江茉姐你,还把踏雪偷了!活该被踏雪咬!”   幸好发现得快,找到他们也快,不然踏雪出了事,江茉还不知道要怎么难过呢。   王春雨就觉得,江茉姐这么漂亮这么好,谁让她伤心一下,那都是罪该万死!   因为齐杰的腿废了,所以公安也人性化地通融了几天,让他在家过完正月十五,再去少年拘留所。   王红芬没想到还是逃不过这一劫,又在家里成天抹眼泪,和齐振华也不知道为此吵了多少架,夫妻俩甚至还动手,闹得鸡飞狗跳,成了西丰村茶余饭后的大笑话。   -   今年,江茉也没有再回娘家,刘菊香也没托人来催她,听说江桃那边也出了不少事,闹得娘家也跟着不安宁。   江茉没管,正好落得轻松自在。   大年初七,该走动的亲朋好友也都走动了。   镇上的集市重新热闹起来,工商所也开始上班。   江茉和齐晔决定去镇上瞧瞧,问一问那证到底什么时候能办,也顺便看看小卖部的铺子开在哪里。   等正月十五一过,做生意的事儿就得正式彻底地忙活起来。   不过正月里的镇上,还是比往常冷清一些,许多店铺都没有开门。   江茉和齐晔竟然遇到了正在巡逻的周特派员。   他也挺不容易的,大过年的还在镇上值班,听说只有大年三十那天才回家团聚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又匆匆赶来。   生怕大过年的出了什么治安问题,让老百姓们都过不好年。   他是一个好警察。   见到江茉和齐晔,周志元打招呼道:“新年好呀,你们这是去哪呀?”   江茉笑盈盈道:“周特派员,新年好呀,我们就在镇上随便逛逛呢,想瞧瞧哪儿有空的铺子可以租下来。”   “你们要来镇上做生意啊?”周志元一听就猜出来了,“不错啊,现在国家政策正鼓励大家干这个呢。”   “是呀,我们想开个小卖部。”江茉偏头问,“周特派员,您天天到处巡逻的,您知道有什么合适的地方吗?”   周志元一想,忽然想起来,“诶!你们去十字主街那个邮局旁边看看,那儿有一个两层的小楼,听说过完正月十五,就会空出来。”   江茉眼前亮了亮,周志元按着腰带,“走,正好我要去那边巡逻,带你们过去看看,这消息还没几个人知道,我也是年前听那的住户说起,才知道的。”   “谢谢您啊周特派员。”齐晔微微有些激动,拉住周志元的手握了握。   镇上一共两条主街,呈十字形交错。   而周志元说的这栋小楼,就在这个十字交点的位置,算得上是镇上人流量最大的地方!   不过他们到的时候有点早,小楼的门还紧闭着,敲门也没人应。   周志元只好道:“先等等,这小楼就是旁边这邮局的,之前用来放一些邮局的邮筒还有信件、货物,最近镇政府好像是觉得这楼放在这么好的位置就是用来当仓库的,也太浪费了,所以才决定利用起来,你们要是能租到就好了。”   齐晔心神不宁地点点头,因为这小楼,也因为周志元提到了邮局。   反正也要等着,他和江茉说了一声,心情忐忑地走到旁边的邮局里。   今天是邮局上班新年后的第一天,人还不少。   因为送信的邮递员要到正月十五才会去各家各户送信,所以近期的信件都积攒在邮局里。   要是有人心急,想提前拿到,就可以来这儿排队找找。   齐晔排了一会儿队,到了窗口,低声问道:“同志,您好,能帮我瞧瞧,有西丰村齐晔的信件吗?”   窗口扎着红花的女同志在信件箱里翻找了一会儿,随口道:“有啊,你运气不错,一下子就找到了。喏,是从省城寄过来的。”   “谢、谢谢。”齐晔心跳漏了一拍,指尖微微颤着,接过那封信。   他快步走到外头,江茉正站得阳光下,眯着眼看到,扬着漂亮的笑,“是你舅舅的?”   齐晔还没敢低头看。   他攥着那封信,翻过来,上面笔锋有力的四个字“候盼明寄”就这么直直映入眼帘,再次让他的心开始狂跳。   “是舅舅寄过来的。”他无比紧张地攥着黄色的信封,视线把上面舅舅的名字还有地址反复扫了两遍,抿紧薄薄的唇,好看的俊脸上,黑黢黢的眸子,都写满了他的局促和紧绷。   ……齐晔长舒一口气,揣着无比复杂又激动的心情,慢慢撕开信上的封条。   -------   ①春联内容来源百度 第78章 第 78 章 【1.5更】营业执照……   舅舅侯盼明的字写得很好看, 力透纸背,锋芒也不凌厉。   若是字如其人的话,齐晔觉得舅舅给他的感觉, 就是温厚和蔼有内涵的长辈模样。   看到舅舅信中的语气,对他的关心,他更觉得如此。   舅舅在信中告诉他,他很想念他, 没想到他会他写信。   舅舅告诉他,他母亲的名字叫侯清盼。   在他母亲出事之前,他一直写信给他母亲。   后来, 他写给年纪还小的齐晔。   他说, 那些信你叔叔婶婶应该都给你看过了。   齐晔看到这里心中一紧,他没看过那些信。   江茉翻出来的那几封, 也是舅舅写给他母亲的, 他没想到舅舅还给他也写了信。   舅舅的笔墨简洁, 很快又写到后来家里出事,他在国外深造,回来后又去了农场, 颠沛流离,自身难保,为免连累, 他也就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寄信给他。   好不容易回到省城,如今还有一大堆事没有安顿下来。   舅舅本想着一切安稳下来, 再来找这个亲外甥的,没想到齐晔主动写信找到了他。   他问齐晔怎么知道他在省城大学的,问他现在过得如何,在干什么营生, 娶了媳妇没有。   还让他有空来省城玩,随时欢迎。   纸短意切,好像舅甥俩有千言万语说不尽,还望当面一叙。   这封不长的信,齐晔看了好几遍,他很开心,读着舅舅的信,就好像看到了一个温和儒雅的长辈,他很喜欢舅舅。   可里面有两行的内容,却让他眉头紧紧皱起。   江茉也看了这封信,她知道齐晔在意什么。   拎着那信纸,江茉叠起来,慢条斯理道:“再写信问问你舅舅吧,那些信,你没收到,肯定被你叔婶拿走了,说不定还有其他东西,也被他们私吞。”   舅舅如果写信过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会儿那栋小楼还没开,时间来得及,齐晔点点头,又走进邮局,买了信纸和信封,借了笔,在邮局大厅那张绿油油的小桌子弓起宽阔的背,写起来。   他告诉舅舅,他已经娶了媳妇儿。   媳妇儿特别好特别好特别好,等他有空,带着媳妇儿一块去看望舅舅。   也告诉舅舅,他最近在忙着开小卖部的事,在镇上,千头万绪的事情很多,暂时抽不出身去省城。   他很好,也祝舅舅身体安康,万事都好。   最后,他告诉舅舅,那些信他从来没见到过,那几封舅舅写给他娘的信,也是叔婶藏起来他不小心找到的。   他希望舅舅能详细说说。   把信写好,贴上邮票,盖上邮戳。   齐晔的心情却不像之前那么紧张忐忑,而是心里头暖暖的,好像真正找到了亲人。   可想到王红芬和齐振华那两个坏种,连他舅舅写给他的信都不给他,齐晔眸中沉沉的火烧起来。   -   正月里的天气还挺冷的。   风微寒,江茉跺跺脚,哈着气,暖和暖和。   周志元人挺好,还没走,陪着他们在等。   齐晔在邮局里面写信,江茉和周志元也在外面聊了起来。   说着说着,就说起了那几个偷狗贼。   周志元无奈道:“其他村被偷了狗的人家,听说偷狗贼抓到了,也都跑来报仇。”   “……他们几人晚上关在治安室里,第二天我来瞧,那些村民放蛇进去吓他们,把他们吓了半死,还有放蜜蜂进去蛰他们的,三个偷狗贼都被蛰成了猪头。”   江茉不地道地笑了,为报仇,大家真是绞尽脑汁,个个都是人才呀。   “这还不算,公审大会后,他们有两个人判了三十年,还一个判了无期,都要去吃牢饭了。”   “……其中一个的娘气得直接中风了,还有一个本来要娶媳妇儿了,彩礼都给了两百块,结果要蹲大牢了人家姑娘哭哭啼啼,不肯再嫁,彩礼搭进去了不说,还反倒让他家又赔了两百块,说坏了姑娘家的好名声。”   “……那个判无期的更惨,听说他爹娘连夜赶到监狱,不是探望,而是让他在断绝关系的纸上签字画押,他们家连他这个儿子都不认了。”   偷了一条狗,毁掉了整个人生。   那三人正在监狱里,不知道怎么懊恼痛悔呢。   江茉听到周志元说这些,却并不觉得他们可怜,更不值得同情。   只有两个字:活该!   -   又等了一会儿,齐晔写完信,这栋小楼的负责人也拎着钥匙,慢悠悠过来开门。   邮局穿着绿油油制服的人走过来,好像打算搬什么东西。   齐晔忙过去打听,“您好,听说这栋楼打算出租?”   那人动作一顿,抬眼看了看齐晔,“是啊,怎么,你想租?”   “嗯。”齐晔觉得这地方特别好,就在十字主街的路口,连着两条主街,人流量特别大,小卖部要是开在这儿,顾客不用愁。   那人却是笑笑,“你想也是白想,这么一块临街的好地方,想租的人多的是呢。虽然现在没什么知道消息,但到时候如果要租,肯定要张贴公告,这租铺面又不讲究先来后到,当然是这栋楼的主人想租给谁就租给谁。”   齐晔抿了抿唇,“那这楼的主人是……?”   “政府。”那人把货卸了,回头一笑,“所以我说,你想也是白想,政府愿意租给谁,可不是你能左右的。”   他这话已经说得很明显,齐晔不傻,他能听懂。   这栋小楼,怕是没戏。   周志元挺不好意思,他给介绍了这儿,等了这么久,却让齐晔碰了一鼻子灰。   江茉努努嘴,不在意道:“没事,齐晔,你之前不是还看了几个地方吗?咱们再去瞧瞧。”   周志元叹了一口气,拍胸脯道:“你们先去看着,我要是发现有什么好地方,第一个通知你们。”   周志元已经尽力了,而且他这么肯帮忙,齐晔和江茉当然是万分感谢。   和周志元分开后,齐晔又带着江茉去看了好几个地方。   一号铺面,在镇上的西边,靠近集市,是一个三十平大小的平房,很简陋,甚至还有点漏水。   优点是租金便宜,只要十元一个月。缺点也很明显,铺面环境太差,而且靠近集市的话,大家买东西也可以去集市,没必要来小卖部。   二号铺面,在主街的东面,地方宽敞,铺面后头就连着一个小院子,带天井,有厨房有厕所,还有一个住人的屋子,加起来约摸有七十平大小,不过租金贵一点,要三十元一个月。   优点是这个铺面已经刷了白白的墙和红漆的地板,收拾得干净利落,而且后头的天井院落也古朴生香。   缺点么,就是周围挺荒凉的,都是工厂,工人们在厂子里什么都有,而且后头工厂机器运作的声音很大,日夜轰鸣。   最后一个地方,其实已经离邮局那栋小楼不远。   只不过不是在十字路口,还要再往上走三百米。   铺面很大,有足足五十平,租金也不算贵,十五元一个月。   虽然没有住的地方,但这铺面很高,齐晔估摸着可以隔出一间小阁楼来。   缺点么,就是左边是卖鱼的铺子,腥臭味很重,而且泼得店面门口永远都是脏兮兮混着血的水,带着鱼鳞,地面又湿又滑。   那些水也会蔓延到这边,到时候顾客门淌这些水,肯定犯恶心。   江茉比齐晔挑剔多了,这三个地方,她都不满意。   可这年头,出租的铺面本就有限,齐晔也是千挑万选,才勉强相中这三个。   只能三选一。   江茉叹了一口气,捏捏齐晔,“先去工商所问问办-证的事儿吧,租哪间铺面,咱们再商量商量。”   齐晔点点头,去工商所的路上,看到卖糖葫芦的,红彤彤的圆果子裹着冰糖,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正准备走过去,又想给江茉买一串,却被江茉拉住,睨他一眼。   “齐晔!你想把我喂多胖啊?”尽管生气,她的语调还是娇软好听。   她掰着指头数,“去看铺子的一路上,你已经给我买了一串棉花糖、半斤糖炒栗子、一袋炸麻叶……你是觉得我能吞下一头猪吗?”   齐晔眸色忐忑,不吭不响,想了一会儿,“那、那回去路上再买?”   江茉翻个白眼,揪他手臂,“你不准买!”   他手臂上的肉硬邦邦的,反倒揪得江茉指尖疼。   她更气了,扭头就走。嫁给他之后,日渐圆润,去年买的小裙子腰身都有点紧了,这是江茉绝对不能允许的!   齐晔怔怔地望着江茉的背影,她怎么有点生气了?难道给媳妇儿买好吃的还错了?   愣了几秒,齐晔快步追上去。   他想通了,媳妇儿生气一定是因为不够好吃,下回他出门前多带点自己做的好吃的,随时随地拿出来投喂媳妇儿!   -   到了工商所,这里倒是显得比较冷清。   可能还在正月里,来上班的同志也不多。   但和江茉齐晔这样,想办-证的人,倒是有几个。   好巧不巧,赵大勇也在。   他做事一向积极,这会儿在这里,证都快办好了。   看到江茉和齐晔,他特别积极地打招呼,“齐晔哥,嫂子,你们来了啊?瞧瞧,我的证办好了!”   赵大勇特别得意高兴,举着他刚出炉的营业执照,给江茉还有齐晔看。   “领导说,我现在就是个体工商户啦!”赵大勇双眼放光。   江茉看着赵大勇的营业执照。   上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几个大字,是印刷出来的,白底红框,还贴着赵大勇的两寸照片,写着他赵大勇的名字年龄。   还写了他的经营范围:烟酒杂货。   也写了他的经营方式:零售。   最后是他的经营地点和住家地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方形的蓝色印章和日期。   齐晔也多想拥有这样一张证。   可是赵大勇告诉他,今年的指标的确增加了,但只有五个。   齐晔刚好排在第六,多倒霉。   赵大勇又不死心地问道:“要不齐晔哥你还是和我合伙吧!我证都办好了,你看我的铺面也好,就在两条主街交叉的那十字路口呢。”   不得不说,也不知道赵大勇是运气好还是挺有能耐的,他手续都办好了,而且铺面那么好。   齐晔他们想租却租不到的那栋小楼就在赵大勇租的那个铺面斜对面,都在十字路口,遥遥相对。   赵大勇还在使劲儿撺掇,“齐晔哥,你就和我一块儿干吧!”   齐晔不死心,忙问旁边的干部,“还能再多一个指标吗?您能不能再通融通融啊?”   “这你得问我们所长了。”干部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你们所长在哪啊?”   “今天是年后上班第一天,他们都去镇政府开会去了。”   打探到这信息,齐晔仿佛又抓住了一缕希望,和江茉赶去镇政府。   赵大勇也不死心,跟在江茉齐晔身后,想着齐晔这证是肯定办不下来的,那所长铁面无私,公正不阿,一直严格履行上头的政策,哪会给他通融。   等齐晔被拒绝,彻底没戏了,他再说道说道,要是能拉上齐晔江茉一块开这个小卖部,肯   定能赚翻!   江茉齐晔运气也挺好的,到镇政府的时候,大会正好散了。   可他们也不认识哪个是所长啊,正在院子里胡乱地望着四散的人群,忽然镇长许永昌看到了他们。   许永昌对齐晔江茉两个年轻人,那真是又爱又恨,哭笑不得。   看到他俩,他忍不住走过来,“哟,你们今天怎么到这里来了?”   “许镇长好,我们是来找工商所所长的。”   “为了办-证的事儿?”许永昌一猜就知道,“没指标是吧?”   齐晔为难地点点头,他正好还差一位,排了那么久的队,要是能通融通融就好了。   许永昌笑了笑,双手背在身后,气定神闲道:“早和你说了嘛,有困难找我啊。指标的事不难,我可以给你解决。”   “……不过还是有条件的,你得教教大伙儿怎么种辣椒。”许永昌还是惦记着这个。   多好的技术啊,多好的致富手段啊。   虽然上回江茉批评得没错,不能纵容了那些不劳而获只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人。   但镇上还是有许多勤奋努力想要发家致富的人嘛,就像江宁村的那些村民一样,只是苦于不懂技术,没有门道。   他们没帮过江茉齐晔,所以江茉齐晔不愿意帮他们,那也正常。   但现在,他可以帮到齐晔,那不就是平等交换了吗?多好的事儿啊。   许永昌含笑看着齐晔,希望他能答应。   赵大勇却急得不行,拉着齐晔到一旁小声道:“开小卖部那么忙,你哪有时间去讲课啊!还是和我一块干吧,哥?就等你一句话了!” 第79章 第 79 章 【3更】牵手   说实话, 无论是赵大勇还是许镇长抛出来的橄榄枝,齐晔都不想接。   他就想自己做生意,更不像欠下人情, 还要去讲课还债。   正轻皱着眉,江茉却用手肘悄悄碰了碰他的胳膊。   齐晔会意,挠头对许永昌道:“我、我能和我媳妇儿私底下商量商量吗?”   “当然。”许永昌微抬下巴,“你可以随时来镇长办公室找我。”   赵大勇看齐晔还在犹豫不决, 也叹了一口气。   等许镇长离开后,他们三人也离开了镇政府。   赵大勇还有一堆事要忙,殷勤嘱托齐晔几句, 说要是齐晔改变了想法, 一定要快点儿来找他。然后他也走了。   齐晔仍不死心,没找到工商所所长, 又去了一趟工商所。   对方果然说指标是上面给的, 无论如何都无法通融, 让他继续等。   要么运气好,可能某个时候指标忽然又下来几个,要么就等明年。   齐晔哪能等得起。   不过江茉早就有了盘算, 看齐晔果然又碰了一鼻子灰,她弯弯唇道:“走吧,去找许镇长。”   “要……答应他?”齐晔不解地看着江茉。   江茉眸中露出小狐狸般的狡黠微笑, “是……敲.诈他。”   齐晔一愣,忽然就有点紧张。   “行了, 你别怕,不会有事的。”江茉拍拍他的肩膀,背着手,弯着好看的眼睛。   -   两人绕了一圈, 又回到了许永昌的办公室里。   他仿佛早就预料到了,也不意外,起身给齐晔和江茉都泡了一杯绿茶,笑道:“怎么?这么快就商量好了?”   “是呀。”江茉眯起眸子喝了一口茶,清清嗓子谈条件,“许镇长,除了办-证,我们还想要租邮局旁边那栋小楼做生意。”   “……我们打算开小卖部,那小楼一共两层,我们都要租。”江茉不紧不慢地开口。   她都已经想好,一楼就开小卖部,二楼她和齐晔可以住,非常方便。   许永昌一愣,点点头,走到办公桌前开始打电话,了解江茉所说的那栋小楼的情况。   五分钟后,他放下电话,沉声道:“没问题,那栋小楼是政府财产,正要出租,可以租给你们做生意,租多久都成。”   因为有求于人,所以许镇长特别的好说话。   江茉拨弄着手指,又道:“许镇长,还有咱们小卖部进货渠道的事儿,能不能麻烦你也帮忙敲定一下呢?”   许永昌听到这个,彻底失了笑,“这小卖部到底是你们开还是我开啊?证也是我帮他办,地方也是我弄好,现在这货源都得我来,那你们这——”   “作为条件,齐晔可以把辣椒种植技术教给所有人。”江茉轻飘飘的一句话,让许永昌的话全咽了回去。   “真的?”许永昌眼睛一亮,“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教啊。”   “等小卖部开张吧。”江茉支着下巴,“不过咱们的小卖部还得装修,齐晔就一个人,估计得装修小几个月呢,许镇长,你别着急啊。”   急啊!怎么就不急呢?   再耽误几个月,大伙儿学会种辣椒,不也得等到明年才能种了吗?   许永昌拍拍大腿,咬牙道:“我给你们弄一支施工队来,帮着齐晔一块装修小卖部!齐晔你就跟那儿指挥就成!让他们顶多十天!加班加点也要装修出来!”   江茉微微抿起唇,许永昌真是比他们还着急,又问:“小卖部一月底就开张!你们还有什么难处吗?尽管提!”   齐晔和江茉都露出一脸认真思考的样子。   许永昌更急了,“算了,你们快去照相馆拍照吧!齐晔那营业执照,不是还得放他的照片吗?我这就打电话通知工商所的所长,让他给你们把证准备好,今天过去贴上照片,写份申请,证马上就能下来!”   “明天你们就想想那小楼要装成什么样子,我让他们提前搬!你们也过去看看,里头要是有什么东西用得着的,就叫他们留下,省得搬来搬去。”   “后天我就安排人带齐晔去看货源,可能要出去好几天,你做好准备。”   “等你回来,就开始张罗装修的事儿!尽快搞定!”   不愧是许永昌,安排起事情来,真是又快又妥当,什么都帮齐晔和江茉想好了。   他的事情也多,安排好事情,让齐晔和江茉还有什么难处再随时打电话后,他就把两人送走了。   -   走出镇政府,齐晔整个人还有些懵。   就这么一会儿,所有事都安排好了?   证也可以下来了,最想租的那栋小楼也搞定了,就连货源和装修,许镇长也答应帮忙,这两件原本又要头疼一阵的事情,好像也成了很轻松的事儿。   齐晔崇拜又钦佩地看向江茉,媳妇儿真厉害,有媳妇儿真是太好了。   只不过,他心中唯一担心的还有一件事。   “……到时候我去讲课的话,小卖部没人看怎么办?”他心疼她,不想她来看店,太辛苦。   上回在县城那老板娘可太忙了,一直收钱找钱,还要回答客人的问题,就没停下来过。   江茉却意外地看他一眼,“谁说你要去讲课了?”   齐晔愣住,“刚刚答应了许镇长的。”   “又没答应他,让你去讲课。”江茉神秘兮兮地笑了笑,“行了,这事你不用担心,到时候根本不用你费功夫,许镇长也绝对没话说。”   江茉这么一说,齐晔彻底安心。   虽然还不清楚她要做什么,但他永远都会相信媳妇儿。   -   两人今天在镇上完全可以用“东奔西跑”四个字来形容,出了镇政府,又到了镇上的光明照相馆。   刚进门,齐晔就被橱窗上那张白底红字的一句“本馆特备置新型婚纱西装礼服,专供结婚留念拍摄”给吸引到了。   老板看到他们这对这么好看的小夫妻,也是眼前一亮,又顺着齐晔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乐了,“二位是来拍结婚照的?”   齐晔想起自己和江茉结婚那那么久,连张结婚照的没有,怔忡片刻后,点了点头。   他声线微微有些绷着,“老板,这结婚照是怎么拍的?”   “喏,就这么拍呀。”老板拿出刚刚洗好的别人的结婚照给他看。   这家照相馆是国营照相馆,因为在镇上,设备不算好,所以只能拍出黑白婚纱照。   但照片上这对夫妻他们要的是彩照,所以老板正用笔给照片一点儿一点儿上色。   这样一笔一画勾勒出来的彩照,也有好处,那就是放上七八十年都不会褪色。   老板看齐晔很想拍,就极力撺掇道:“怎么样?要不你们也来两张?我这儿来了一套新型的婚纱西装,你这么俊,你媳妇儿这么漂亮,拍出来肯定特别好看!”   齐晔看向江茉,却见江茉懒洋洋掀掀眼皮,只有两个字,“不拍。”   穿别人穿过的婚纱拍照?怎么可能。   齐晔也猜到江茉会嫌弃那婚纱,他抿起唇,却是第一次没有老老实实跟着江茉走,而是大着胆子拉住她的手腕,轻声道:“我、我们就这样拍一张吧?”   老板立刻来事儿道:“好啊!你们穿自己的衣服也好看!”   江茉瞄了眼齐晔,看他挺想拍的,轻啧一声,拿他没办法,只好问老板。   “多少钱一张?”   “一块钱一张。”老板笑嘻嘻的,“这不贵啊,你想想咱还得给你上色呢!”   不过这也是一斤猪肉的价钱了,很多人都舍不得。   照片拍了有什么用啊,也就是放在家里,只有家庭条件好的才会偶尔来拍一张,留作纪念。   要不就是结婚的时候拍,心想一辈子就拍这么一次,狠狠心也愿意拍上一回!   “我还要拍一张两寸的证件照。”齐晔对于“证件照”这种时髦词汇,也觉得挺拗口的,但还是得还价,“能送我一张吗?”   “哪能送啊!这成本可不低呢!不过可以给你算便宜些,一共收你一块三毛钱好了。”老板咬咬牙,一副他很亏的样子,把江茉和齐晔请进了室内。   室内拍照的照明灯打开后,老板发现两人站得好远,忙道:“你俩靠近一点儿啊,怎么隔那么远呢?”   江茉没动,齐晔喉结滚动,略显僵硬地挪到她旁边,两人只剩下一条缝隙。   老板又催了,“不是,还要靠近一点。”   齐晔只好继续过去,手臂挨着江茉手臂的那一瞬间,他整个人都僵得笔直,越发显得不自然。   “小伙子你不要那么紧张啊。”老板看他太没经验,只好继续开导,“这是你媳妇儿吗?”   齐晔点头。   老板道:“是媳妇儿你怎么紧张成这样啊?瞧你,赶紧擦擦手。好不容易拍一次照,你得牵她手啊!搂她腰啊!这样拍出来才好看啊!”   这么漂亮的媳妇儿,这傻小子连碰都不敢碰。   老板恨铁不成钢,跺跺脚,“快点!”   齐晔没动,光听老板这样说,手心里冒出一层薄汗,他反而问:“老板,我、我想去洗个手。”   “……”老板彻底无语,带齐晔去了一趟洗手间,再回来时,他想到,“小伙子你是不是平常没拍过照?”   齐晔点点头,“只拍过一次。”   “那难怪,那可能是你太紧张了。”老板想,哪有自个儿媳妇都不敢碰的,肯定是别的原因。   “要不你先拍一张单人的证件照吧,找找感觉。”老板让江茉先坐到一边休息。   这次,齐晔反倒真没那么紧张了,虽然对着镜头,还是有些不自在,唇微微抿着,手也不自然地拽着衣角,但老板咔咔两下,就说照好了。   不过这黑白照片要等三天才能来拿,两人的彩照更久,得等一星期。   -   江茉重新站回去,看齐晔紧张得鼻尖都微微冒汗的样子,睨他一眼,“没出息你就别拍。”   “……”齐晔长睫轻颤,小声道,“我想拍。”   想和她拍一张,彩色的,能看得清清楚楚的合照。   “那你有点出息。”江茉捏捏他,轻哼一声。   老板也是着急,“怎么又站那么开了?过来点啊!贴紧!贴紧!”   齐晔挪了挪,老板又道:“行了,勉强可以吧,你牵你媳妇儿的手啊!你们就这么直挺挺地站着,多不自然啊。”   “……”齐晔紧张得不行,他吞吞吐吐,“我、我没牵过。”   才伸出指尖,他的心跳就像是要蹦出嗓子眼儿,跳得太快了。   老板:???   他不可置信地问道:“你们才结婚啊?”   才结婚也不至于手都没牵过呀,这是老板给这么多人拍过婚纱照的日子里,第一次被惊讶到。   齐晔舔舔唇角,江茉又在旁边催他,“到底拍不拍?不拍我就走了。”   “……拍、拍。”齐晔急起来,一咬牙,一狠心,一闭眼,牵住了江茉娇嫩柔软的掌心。   -   真没出息。   江茉感受到齐晔炙热坚硬的手掌,还有他微微颤抖的指尖以及掌心湿热的汗意。   她弯了弯唇角,睨他一眼。   他怎么就这么纯?   要不是今天拍照这事,还不知道要多久,他才敢主动牵她的手。   在被窝里更是,什么都不懂,身体又那么结实硬朗,估计他这辈子自己都还没那个过,快憋出问题了吧,所以随便蹭蹭就一塌糊涂。   要是换在现代,可能幼儿园的小男生都比他了解女人!   江茉撇撇嘴,不管紧张得只差头发丝没竖起来的齐晔,对着按下快门键的照相机露出她完美的漂亮笑容。   而齐晔,也被照相机捕捉到了他第一次和江茉牵手的局促、慌乱、诚惶诚恐。   -   老板倒是很满意他拍下的照片,收了钱,给齐晔开好了照片单子,让他三天后来取单人照,一周后来取合照。   比起前者,齐晔擦擦额角的薄汗,倒是更期待他和江茉的合影。   因为照片没有出来,所以营业执照也只能等三天后去拿。   没想到之前跑了那么趟镇上都是无功而返,今天江茉陪他一来,就什么都搞定了。   齐晔回去的路上,又看到了冰糖葫芦,他又想给江茉去买。   媳妇儿真厉害,媳妇儿真好,他要多给媳妇儿买好吃的。   谁知刚要过去,大手忽然被江茉拉住。   齐晔仿佛被点了穴,电流窜遍全身,一脸大脑宕机,不可置信江茉主动牵了他的样子。   “齐晔,我生气了。”江茉盯着他,细细软软的手指把他掌心指尖都带着薄茧的手掌抓得紧紧的。   “我要惩罚你。”   “罚、什么?”齐晔好半天找到自己的声音,哑声问她,声线很难稳住。   “罚你一直牵着我的手,不准松,直到今晚睡觉前。”江茉娇软嗓音哼出生气的语调。   齐晔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完了,彻底不会说话了。 第80章 第 80 章 【4.5更】张罗小卖部……   江茉牵着齐晔的手, 感觉到他手心里都是湿热温灼的汗意。   她勾起唇角,嘲笑他,“齐晔, 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呀?”   “……”齐晔喉结滚动,没说出话来,冰糖葫芦当然也没买成。   他甚至走路姿势僵硬,仿佛成了提线木偶, 若不是江茉提醒,还差点闹出同手同脚的笑话。   他没出息。   这样牵着手走在路上,他真没法有出息。   江茉感觉到齐晔很不对劲儿, 他强健的手臂已经像烙铁一样滚烫, 鼻尖沁出汗珠,掌心也是。   这年头会在路上手牵手走路的人很少, 镇上人们都投来奇奇怪怪的目光。   江茉无所谓, 齐晔却更加紧张。   难为情地抿起薄唇, 他一直盯着路上的花砖地面在走。   好不容易出了小镇,齐晔像往常一样,习惯性想背江茉。   却想起江茉说不许松手, 那他要怎么背她?   齐晔一个头两个大,仿佛脑门儿上有好多蚂蚁在爬。   江茉看他那样,撇撇嘴, “好啦,我又没说让你背, 今天天气不错,我就当散步吧。”   她勉为其难地继续牵着齐晔,和他走在乡间田野的路上。   齐晔心跳得很快,脚步也有些僵, 但比一开始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要好多了。   -   等回到家,他好像已经渐渐习惯,开始变得自然,只是掌心仍然在冒汗,悄悄暗示着他的紧张和在乎。   可是,又遇到一件难事。   怎么做饭?   江茉一只手牵着他,弯下腰来用另一只手揉乌云踏雪的脑袋,好像不再打算帮他想办法。   齐晔没辙,只好单手洗菜,单手切那些只用切成一截截的菜,再单手炒菜。   因为有了事情做,齐晔逐渐投入,变得认真而专注。   江茉被他牵着,也不能去客厅看书看电视,只能倚在切菜的台子旁,盯着他或者砧板上的菜看。   当然,齐晔比较好看,所以江茉也看他看得多一些。   因为第一次这么看,她也是第一次发现,齐晔的睫毛很长很密,垂下来盯着他手上的菜时,并不显得很翘,乌沉沉的眸子像镇墨,很平静,只有在他动的时候,才会微微晃动,像风搅碎了水中月。   她的目光太过明显,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他。   没多久,齐晔明明还在低头做饭,可脸上却泛起了一团可疑的红晕。   江茉轻啧一声,这是还害羞了?   他真的好可爱。   她忍不住弯弯唇,欺负他,“齐晔,你脸红什么?”   “……”齐晔反应了好一会儿,脸明明更红了,却强行道,“锅、锅烧得太热。”   他颠着锅铲,强装镇定,但轻轻颤动的瞳眸却出卖了他。   “哦,是锅的原因啊。”江茉翘翘唇角,没戳穿他,可卧在他炽热掌心里的那截小拇指,却轻轻勾了勾他。   她逗趣地看着他会是什么反应。   果然如她所料,就那么一下,他连锅铲都扔了。   ……啧,真是没出息。   -   因为饿了,江茉也没再逗齐晔。   两人牵着手做完饭,又在一块手牵手吃饭。   因为江茉是右手牵的齐晔左手,所以她左手根本吃不了饭。   拿不了筷子,用勺子又夹不了菜。   没两下,她就不高兴了,把勺子筷子一甩,“齐晔,你喂我。”   齐晔筷子上刚夹起的肉掉了。   “你不愿意?”江茉眼尾挑了挑,盛气凌人地看向他。   她忽然觉得牵手哪是惩罚齐晔啊!   明明是便宜了齐晔,惩罚了自己。   江茉觉得自己这回真是翻车了。   齐晔单手夹起菜,递到她嘴边,她美美咬住。   轻哼一声,心里暗暗发誓。   下次,下次她一定要想个好办法,狠狠惩罚欺负他!   -   如许永昌所说,第二天,齐晔去到镇上,邮局旁边的小楼就已经在风风火火地搬东西了。   江茉今天没有来,连着出门两天,她嫌累,在家呼呼睡大觉。   反正这小楼收拾出来,估计也要两天,等到时候她再来看看,和齐晔规划一下小卖部就行。   齐晔也闲不住,帮着邮局的人一块儿把小楼搬空。   而且因为是政府的小楼,又有许永昌做主,所以这小楼的租金也便宜,只要十块钱一个月,已经相当于是半租半送了。   两天后,江茉和齐晔一块重新来到镇上。   先去照相馆拿到了齐晔的证件照,又去工商所,把照片交上去,成功领到了他们的营业执照。   齐晔看到写着自己名字,贴着自己照片的证,高兴得抿起唇,偷偷地乐。   江茉捏捏他的手臂,“走吧,咱们去合计合计小楼怎么装修。”   要开小卖部,他们还要住,肯定要规划好。   江茉可不是在住的地方会委屈自己的人。   -   这栋小楼搬空后,里面倒是显得挺大的,不过其实房型不太好,是倒三角型。   临街是三角形的一条边,到了尾巴,就是一个三角形的尖尖了。   江茉估算了一下,一楼大概有五十平,二楼小一点,只有四十平。   这放在她穿书前,顶多也就家里的一个厕所大小,现在居然要住在里面,想想也是心酸。   她捶了齐晔一下,“赶紧赚钱,咱们早早搬进大别墅里。”   齐晔连大别墅是什么都不知道,但他暗自记下,攥拳发誓。   嗯,他一定要快一点。   江茉也就嘴上发发牢骚,但她不是只会抱怨生活的人。   无论什么时候,她都会努力让自己活得更舒适,更精致。   所以她先规划的当然是二楼的居住区。   那个三角形的尾巴,直接被江茉划成了浴室。   “放个三角浴缸。”江茉随口叮嘱齐晔。   齐晔用脑子记下,觉得还不够,干脆又去旁边邮局借来纸和笔,一一记下。   江茉已经在二楼看了一圈,她用尖角石头在地上划出了几条线,这样几个区域也就分出来了。   因为地方小,客餐厅放到了一块,除了厕所、厨房,也就只能再划出一间卧室。   齐晔看到仅有的“卧室”两个字,情不自禁抿了抿唇,但也只是一瞬间,他很快又板起神色,一脸正直老实地拿起小本子,开始记录。   因为已经装修过一套江茉喜欢的房子,所以不用江茉说,齐晔已经知道,要刷什么漆,铺什么地板。   至于家具和灯具也不用再买,可以直接从西丰村的家里搬过来,就不用再多花钱。   不过下面的小卖部,却是要费一番功夫。   尤其对面就有赵大勇开的小卖部,他也在风风火火装修起来了,所以怎么才能有优势,让顾客们都来自家的小卖部,而不是走进对面的小卖部呢?   这很需要精巧的心思。   首先,门头就要亮眼。   “咱们小卖部的大门,通通刷上红漆,招牌一定要亮眼,就用绿色招牌红色大字好了,红配绿,最吸睛。”   江茉一边说,齐晔一边记,“门口还得留几个放广告牌的地方,到时候咱们小卖部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吸引顾客。”   齐晔点点头,这些新颖的理念,他都没有接触过。   但不知道为什么,江茉一说,他就懂了,而且会深深印在脑海里,并且隐隐有些激动和期待。   好像他天生就喜欢做生意,就是为了做买卖而生的。   江茉还在门口没进去,指着大门道:“这边靠主街的墙,都敲掉,做成落地橱窗,让顾客都能看到咱们店里卖些什么,有什么折扣。”   其他地方都是没什么特别的,除了一个收银的柜台之外,其他地方都摆货架,不过货架上到时候陈列什么货物,也有一番讲究。   但那都是齐晔进货回来之后的事了。   装修力求简洁大方,干净利落,让顾客不讨厌,喜欢来这儿。   所以并不复杂。   当天回家后,齐晔就画了简单能看懂的设计图,第二天就去镇上,许永昌安排的帮忙装修的人们也过来了。   拿着齐晔的图,很快就开始敲敲打打。   齐晔盯了一天,给大伙儿把图里面比较复杂一点的地方解释清楚,确保他们都明白自己的意思后,也就回了家。   他还要去找货源,而装修的人会继续留在那儿装修,日夜赶工。   因为许镇长可说了,一定得在一月底把小卖部弄好,早日开张!   也不知道这位是许镇长的什么亲戚,这么看重。   装修的师傅们心里嘟囔着,手上动作半点不敢含糊。   -   齐晔那边也忙得很。   他和江茉结婚这么久,又要第二次出远门去找进货渠道,联系了车辆,去县城还有省城都看看。   本来想带着江茉去,可想到一路上东奔西跑,也没什么机会玩,这心思又压了下去。   还是和上回一样,他出门前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只差没给江茉的脖子上挂一块饼,让她低头咬一口就能吃了。   江茉没好气地推他出去,难道在齐晔眼里,她已经成了一个连饭都不会自己吃的废物吗?   好叭,她似乎的确被齐晔越养越废。   -   齐晔刚坐上轰隆隆的小卡车,就开始记挂江茉。   怕她一个人在家里缺衣少食,又担心她照顾不好自己。   所以他用最快的速度,出门两天,就回了家。   烟草证是拿着营业执照去县里办下来的,以后进香烟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县城进货。   酒的话,现在大部分人吃的都是散装酒,齐晔没想卖多好的,来小卖部的都是一些平头百姓,也吃不起太贵的酒。   他看了一圈,发现进价都不便宜,加上利润,也没多少赚的。   于是想了想,干脆回家后,联系王有根,请他酿酒。   王有根爱抽旱烟,爱喝米酒,所以有一手酿酒的好手艺,他酿的酒,每年年底拿去集市上买,都有不少人排队买。   齐晔想着,可以请他酿一批酒,就小卖部里摆个大酒缸,就这么打酒卖。   至于日用品,则是齐晔在省城联系的几个厂子,都可以统一送货,只要隔一段时间下好订单就成。   省城的日用品算上运费,也比县城里的便宜,因为县城没有各类日用品的厂子,也是从省城进的货。   但齐晔有他的运货渠道,许永昌给了一条,还有他一直托着运辣椒买卖的大哥,每回销辣椒时,也可以正好帮他批发货物回来。   最简单的就是农副产品,都不用进货,直接去乡亲们家里收就成。   什么芝麻、豆子、菜油、瓜果蔬菜之类,只要能收到的,都可以摆在货架上。   省城的工厂很多,县城的工厂也不少。   齐晔出去两天,跑了二十几家,几乎腿都跑断了,也长了很多见识。   他的进货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都是他货比三家之后,得到的收获。   出去两天,回来盯着装修师傅们忙活了两天。   他又开始往外跑。   因为他忽然想起隔壁省的省城离他们镇上的距离只多了半个小时的车程,可以去隔壁省的省城也瞧瞧,万一有更好的物美价廉的渠道呢?   齐晔这人,一向吃苦耐劳,舍得拼命,豁得出去。   相比之下,赵大勇就没他这么能跑。   赵大勇也就每天守在他那还在装修的小卖部里,怔怔看着齐晔忙里忙外,跑上跑下,一箱箱的货物开始往店里搬,货架也支起来了。   他看齐晔忙活得那么欢快,也就忍不住去问:“齐晔哥,你在哪儿进的货啊?也介绍给我瞧瞧呗?”   齐晔却闭口不答。   赵大勇成天热脸贴齐晔的冷屁股,也渐渐没了耐心。   是泥人都有三分脾气,何况赵大勇。   齐晔这油盐不进的样子,让赵大勇心里开始不痛快,他那么殷勤,那么热情,邀请齐晔一块开小卖部,齐晔不肯干。   现在就随便打听打听进货渠道,齐晔也神神秘秘得不行,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进个货吗?至于这么藏着掖着吗?   他赵大勇又不是进不到货了,又不是真没齐晔就不能成事了。   赵大勇也开始对齐晔冷脸相对,并且暗暗觉得,齐晔说不定根本不适合开小卖部!他也就会种辣椒而已!最好齐晔的小卖部趁早倒闭,他赵大勇的小卖部一家独大!   因为看齐晔已经张罗起来,赵大勇也开始着急。   他直接去县城的小卖部里,跟人老板进了货,虽然比自己跑进货渠道贵了一点,但是胜在省事!   而且,也不用那么麻烦,卖出去的价格仍然有利可图。   赵大勇的小卖部装修也就随便漆了墙,糊了一层塑料的天花板,货架一摆,第二天县城那小卖部的老板就安排车辆把货都运过来了。   赵大勇连夜把货物摆好,第三天就这么急匆匆地开张了。   鞭炮一响!他赵大勇开的小卖部,成了镇上第一家小卖部! 第81章 第 81 章 【1+2更】自信的人……   赵大勇的这个小卖部一开, 可不得了,从没见过这种小卖部的许多人都来看热闹!   有人去县城里见过,看到镇上也开了, 也迫不及待进来瞧瞧。   赵大勇的小卖部铺面其实还没齐晔那边的大,但是他为了多放些东西,货架摆得密密麻麻的,走道之间也就一人宽, 更显得铺子里狭窄拥挤。   但人多的时候,这一番拥挤,反倒吸引了更多人进来瞧。   到底这小卖部卖什么的啊?怎么这么多人挤进去买呢?咱也进去看看!   赵大勇的小卖部被围得水泄不通, 柜台前更是排起了长龙。   这种新颖的销售模式, 让大家耳目一新,它不像以前的百货商店, 不止要钱, 而且要票, 还得在一个个柜台上结账。   这小卖部好啊,什么东西都有,也不像在集市里, 想要什么东西还得东找找西找找,这边还价,那边还价。   小卖部里的货架顶上都标得清清楚楚, 哪一块儿是卖什么的,而且可以全部卖了, 一起去柜台上结账。   要还价的话,也可以统一还,省得每次都要说破嘴皮子。   大家都对赵大勇开的这小卖部感到稀奇,当然, 还有不少浑水摸鱼,趁着人多,偷偷往口袋里塞那些小物件儿的人,也有不少。   估计赵大勇也看不到,人挤人的,什么都看不清,他不知道也好,反正知道也找不到他们,总不能让顾客们出门前都搜身吧。   所以不知道反而开心,赵大勇在柜台那收钱的样子,简直笑得见牙不见眼,乐开了花。   赚钱了,赚大钱了!这小卖部果然赚钱啊!难怪齐晔要开。   赵大勇心想,幸好自个儿抢在齐晔的前边开了这家小卖部,到时候就算齐晔开张也不用愁,客人们都在他这儿买习惯了,去哪边买不都是一样买这些东西,客人们肯定更愿意相熟的老板买!   -   西丰村的乡亲们也有来镇上赶集的,有人瞧这边热闹,也挤进去瞧啊看的,稀罕得不行。   再加上和赵大勇本来就是同乡同村的,厚着脸皮狮子大开口还还价,赵大勇忙不过来,又看赚得多,也就顺口答应了。   这么好的便宜不占是傻瓜,有人回去后就告诉左邻右舍,“你们都去城里赵大勇那小卖部里买东西啊!可便宜呢,比百货商店还有那集市上都便宜了好多!他说是因为咱们同村的,才照顾咱们。”   “这么好呀!那咱们以后都去镇上小卖部买东西啊!”有人想起来,“对了,齐晔不也去镇上开小卖部了吗?他那儿也会给咱们算便宜些吧?”   立刻就有人嗤之以鼻,“他?你就甭想了吧!连种辣椒都不教咱们,一点儿都不愿意见着咱们好的人,怎么可能给咱们算便宜?那不就是要他往裤兜里往外掏钱么?他和江茉那掉钱眼里去了的,想都别想!”   其他人想想也是,又想起种辣椒的事儿,不免心生记恨。   于是西丰村的乡亲们在赵大勇的小卖部光顾过后,看到对面齐晔还在小卖部里忙装修,都忍不住过去嘲讽。   “齐晔呀,你看人家赵大勇的小卖部开得多好,你这儿弄这么久,连个样子都没出来,还不如回去种辣椒算了。”   “你齐晔根本不适合做生意,只会种田就回家种田呀,非要折腾这玩意儿干什么?”   “赵大勇那儿的东西又多又好又便宜,大家都去他那儿买,你这小卖部就算开起来了,咱也不会来的!”   “就是,你还是趁早歇了吧,别浪费这装修钱了。”   大家都跑到齐晔跟前来一阵风凉话,说得眉飞色舞。   反正齐晔也不教大伙儿种辣椒,没必要再讨好他,甚至还恨他,所以话一个说得比一个难听!   幸好江茉不在,不然必定怼得他们说不出话来,面红耳赤回家去。   不过齐晔倒是没江茉那一张巧嘴,他也不稀得和他们说。   就像从前那样,左耳进,右耳出,任他们在门口说得唾沫星子横飞,他也不搭理,就当一群狗在瞎叫唤。   装修师傅倒是比齐晔还听不下去,偶尔一堆装修垃圾往外一扔,把西丰村乡亲们的衣服弄脏,鞋也泼湿。   要是他们生气,齐晔就会出来说话,“这是我家门口,我家的地盘想怎么倒就怎么倒。”   最终还是气得乡亲们灰头土脸地走了。   不过,还是有鼓励齐晔的。   江茉就一直鼓励他,说赵大勇的生意红火不了几天,等咱们的小卖部开张了,就看赵大勇天天站门口哭吧。   齐晔很相信江茉,他笃定她说的这种情况,肯定会发生。   还有王有根一家,也特别支持齐晔。   他们都不去对面赵大勇的小卖部买东西,每回来赶集,都来齐晔这儿瞧瞧有什么能帮忙的,并且都说:“我看你这小卖部肯定比赵大勇的好,别着急,好好装修,到时候叫上咱们家的亲戚都来你这儿买!”   其他齐晔帮过的几家,也是如此,他们都记恩,对赵大勇那是同仇敌忾般的鄙视和数落,每次一来,都鼓励齐晔好好干。   罗苹偶尔也来帮忙,她的招待所不远,轮不到她值班的时候,她就过来,女人能干些细致活儿,要么就给齐晔还有装修师傅送饭。   她一直把江茉当成改变自己命运的大恩人,所以能报答的她都尽力报答,就是送的饭菜里,那也是有荤有素,手艺又好。   连装修师傅都感慨着和齐晔说,你这朋友是真好啊,给咱们的菜这么大一块肉呢,没见过这么仗义的。   齐晔抿唇笑,那都是他媳妇儿好,他也是沾了媳妇儿的光!   -   到了正月二十九,齐晔这小卖部的装修,终于紧赶慢赶地装好了。   因为有两层楼,不像赵大勇那边,也就一间铺面,他至今睡觉都还是回西丰村去睡的。   装修师傅也尽心尽力,和齐晔一块,把二楼装成了江茉喜欢的样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地面仍旧铺的是木地板,墙边刷的就是干干净净的白漆,三角浴缸也安排上了,是齐晔去跑进货渠道时,在省城问了好多地方才找到的。   浴缸太时髦,听说就是省城的人也很少有用的。   至于灯具和家具就都很省事,包括其他锅碗瓢盆,都直接从西丰村搬来,是江茉用惯了且当时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看款式。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地方太小,乌云踏雪习惯了以前家里的大院子,乍一到这四十几平的屋子里,还有点委委屈屈的。   江茉手一挥,直接道:“让它们平时都待在楼下,正好能看看店,防小偷!”   楼下那个三角尖的尾巴不好放货架,正好可以给乌云踏雪按个狗窝,就让它们睡那儿,因为在最里面,也不会吓到外面走进来的顾客。   而且狗的鼻子和感知最灵了,不管是白天盯梢看看有没有浑水摸鱼的顾客,还是晚上防止有人撬门进来偷东西,乌云踏雪绝对都是最有用的“保安”,而且还便宜,一碗肉汤拌饭就管饱,并且还尽职尽责。   瞧它们那大眼睛滴溜溜的,就是二十四小时守在店里的移动监控器!   安全问题有了保障,货架也都进了场,江茉指挥着齐晔摆。   齐晔力气大,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挪动那些重得要命的铁架子,衣服下的肌肉微微鼓起,连汗都不用出,男人硬汉的力量彰显得淋漓尽致。   所以江茉也轻松,能让他多换几个地方摆摆,她好看看效果。   货架肯定是根据商品种类分的区,每个货架上要贴好大纸条,写上这个货架卖的是什么,让人一目了然。   但江茉和赵大勇不同,赵大勇图省事,就请人用红底黑字写了大大的分类,贴在了货架的最上面。   江茉却考虑到镇上的文化水平低,许多人不认识字,她就托王春雨,请她们大学艺术系的同学帮忙画了彩绘海报,写上大字,还花上图。   比如“化妆用品”的那张海报上,就画了雅霜润肤霜的瓶子,还有上海海鸥的洗头膏的式样,还画了一面小镜子和女人对着化妆的简单图画。   就这样把海报悬在货柜上,正对着门口,只要顾客走进来,一看这些海报,不管识字的,不识字的,都一目了然,知道自己想买的东西在哪一块。   也不必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在里头到处找。   哪个货架贴什么种类的标签,也有一番讲究。   赵大勇那都是乱摆的,他什么都不懂,就连县城的老板也不懂这些,他们没研究过,只知道把不同种类的货物都放在货架上就行。   可他们不知道,不同位置的货架要贴什么标签,也一门技巧。   比如那些瓜果蔬菜,是人们每天做饭都要买的。   所以就放在最里面的那个货架上,这样她们一路走进去拿,不免要瞟一眼两边的货架。   有时候想不起来,可瞄到货架上肥皂啊洗头膏啊或者是其他日用品时,可能才猛然发现,啊,家里这个快用完了,可以买一点儿。   最外边的货架,江茉则弄了一个别的小卖部暂时都没有的——特价折扣区。   就在最大门口,大伙儿一眼就看到了,谁不贪便宜呀,看到这满满一架子东西都打折,难道能忍住不进来看一眼?   只要顾客们走进来,那就有很大的概率能赚到他们的钱。   而且,就算给顾客打折也没什么关系,现代超市不都是这样么,有什么快过期了,或是什么卖不动的,就放上折扣。   看似是顾客占了便宜,其实还是商家含泪赚了多少多少钱。   不止这些,其他货架的摆放也挺有技巧。   江茉让齐晔把妇女用品和儿童用品的货架都放在一块,其他种类互补的商品货架也是如此。   她告诉齐晔,这是牛奶面包原则。   齐晔不太能听懂,默默记在本子上,打算等有空的时候去图书馆瞧一瞧。   江茉懂得好多,她指点他搬东西的时候就像在指点江山,浑身都散着迷人的光辉。   齐晔心里有点儿小自豪,又有点儿小自卑,一边觉得媳妇儿真厉害真好,一边儿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媳妇,不知道还要多努力才能有一天抬头挺胸站在她身边。   -   摆好这些沉甸甸的货架后,齐晔就终于可以把进好的货物都摆上来了。   商品的摆放,在江茉看来,也是一门技巧。   她虽然很少去超市,买什么都是手机或者是告诉管家,但她在豪门文里,有一个极品表哥家是开连锁大型超市的,后来为了狠狠打脸报复他,她日夜钻研学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   所以布置一个小卖部对江茉来说,是个再轻松不过,信手拈来的事情。   她娇声叮嘱着齐晔,“你把那些小孩喜欢买的玩具和零嘴,都放在儿童用品上最矮的那几排位置,这样方便他们看到,吵着家长要买。”   “……”齐晔忽然可以想象小孩们在妈妈挑选儿童用品或者是旁边的妇女用品时,在地上撒泼打滚闹着买东西的样子,以后可热闹了。   “还有这些视线平着的地方,就把这类商品小巧一点,贵重一点的放在这一块。底下就放最重的,最大的,顶上就放最便宜的。”江茉一连把最重要的说了。   齐晔其实不懂,他垂下眼,暗暗记下,忽然发现开一个小卖部,他要学的好多。   如果没有媳妇儿,他可以比赵大勇开得更好,却绝对不会像媳妇儿这样,简单摆设一下,居然就有这么多门道和心思。   那句“知识就是力量”,难怪媳妇儿经常挂在嘴边。   还有柜台旁的货架,江茉其实也就是学的现代超市的做法,放了一些口香糖、香烟、小纸巾这样的小玩意儿,顾客顺手就能放到自己买了一堆的东西里。   除了这些,江茉又让齐晔做了很多小纸片,在对应摆放的货物下面放着,写上名称和价格,就算不识字的人,也大多能看懂数字。   这样就省了总是有顾客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一个个都要回答,一天下来,要喝多少水啊。   而且这样也可以防止顾客还价,已经标好了价格,就是一口价,她才不和对面的赵大勇那样,和顾客讨价还价说得嘴皮子都磨干。   人家还不一定记着你给他便宜了多少钱,反而心里会悄悄比较,你刚刚给那人多便宜了五分钱呢!你这是看不起我啊?不给面子啊?哼,下次不来了。   所以,得做到一碗水端平。   至于如何吸引顾客们即便不能还价,也都会高高兴兴来这儿买东西,还觉得自己赚到了大便宜,那又是另外一套营销策略了。   江茉不想什么都亲力亲为,她脑子很聪明,但是懒,所以即便她已经想出了很好的办法,也懒得花太多口舌,而是给齐晔布置了一套“作业”,让他慢慢想。   两人定好了后天开张,让齐晔今天好好想想,明天她再指点指点,就差不多齐活了。   -   那边,赵大勇忙碌了一天,赚得口袋兜子鼓鼓的,咧起来的嘴角一直没放下去过,笑得脸都酸了。   他还要赶回西丰村,所以一般到了天黑的时候,他就会关门回去。   看到对面齐晔的小卖部今天还亮着灯,赵大勇忍不住走过去。   齐晔还在摆货架上的商品呢,江茉坐在旁边柜台的椅子上,晃着腿儿,一脸悠闲自得又自信的模样。   赵大勇其实心里有点慌,忍不住道:“齐晔,你这小卖部快弄好了吧?明天就开张?”   他现在不喊“齐晔哥”了,反正也没好处落,齐晔不肯和他合伙,两人就是竞争对手的关系。   齐晔瞥他一眼,没说话,继续忙活,而江茉更是把他当透明空气。   没人回答他的话。   赵大勇更慌,他发现齐晔的小卖部装修得比他那边好看多了,特别宽敞明亮,走进来就觉得耳目一新,心情愉悦。   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嘴上说出来,心里更是不服输,咬咬牙道:“齐晔,你怎么这么货架商品摆了一天都还没弄好啊?”   赵大勇心想自己当时摆得可快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摆上去了,齐晔一向手脚麻利做事快的,他这是干嘛呢?   赵大勇有些不太好的预感,但他打量着齐晔的小卖部,实在看不出什么门道。   也就漂亮一些,那些货架上不仅写着字,还画着图。   不过,这不是挺花里胡哨的吗?整这些有的没的,还不如给顾客便宜几分钱,让他们来得高兴呢!   赵大勇又发现,齐晔每样货物底下都标着价格。   他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又学到了!   这几天顾客们老是问他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他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嗓子也哑了!   齐晔这个方法好呀。   赵大勇眉开眼笑,决定待会就回去也做这些小纸片子,放在货物底下,真省事!   不过,还有什么特别的呢?   顾客们会不会不去自家的小卖部,而是跑来齐晔的小卖部呢?   赵大勇又忐忑地瞧了瞧,还是没发现什么特别的,齐晔卖的他那也都有,只是因为地方小一些,所以他那儿显得挤了点。   这不打紧的!赵大勇安慰自己,这几天他都积攒好多老顾客了,他们都夸他会做生意,东西物美价廉,就算以后对面的小卖部开张了,他们也不去,就跟他这儿买!   想起那些顾客笑盈盈的脸,赵大勇放心不少。   因为江茉和齐晔也不搭理他,所以他在这儿杵着也是自讨没趣。   打探不出太多的消息,赵大勇转头回去,一扭头才发现刚刚光顾着看齐晔了,没注意到门口有一个他没有的货架!   叫什么——特价折扣区。   这是放什么的啊?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难不成还专门拎出一些货物便宜卖出去吗?图什么呢?想要让顾客开心就算账的时候给她们算便宜些不就好了?   干嘛还要浪费一个货架的位置。   这大门口多好啊,窗户敞亮,大家在外头都能看到,当然要摆大家每天都买的瓜果蔬菜啊,这样他们不是才会进来吗?   赵大勇觉得齐晔和江茉平时挺聪明的,没想到开小卖部确实不怎么样,犯了傻。   他偷偷观察了一下,齐晔那瓜果蔬菜的货架在小卖部的最里面呢!真是笑掉大牙了。   赵大勇心里乐得不行,看过一番后,他发现,齐晔的小卖部肯定不行,绝对赚不过自己,说不定开张几天就关门了!   他轻哼着小曲,脚步轻松,高高兴兴回家去,想必今天还能多吃两碗饭。   真好啊,幸好没和齐晔一块合伙开小卖部,自己如今一个人赚钱多好,很快就能在镇里过上好日子!   齐晔?也就会种种辣椒而已! 第82章 第 82 章 【3+4更】很好,会生……   赵大勇的小卖部红红火火, 镇上的人们每天出去干活、回家或者出门买菜,几乎都要经过这两条十字主街的岔路口。   那些十里八乡的农民们,也总有来赶集的, 看到这儿热闹,出于从众心理,都会进来瞧瞧。   赵大勇把货物也都贴上价格之后,省事不少, 他只需要在柜台上算算账,收收钱,和顾客说说好话就行了。   前几天开张的热闹劲儿过去之后, 赵大勇的小卖部里也没有再挤那么多人。   只有没瞧过稀罕的, 或者是真正有东西需要买的人,才会进来。   悠闲下来, 赵大勇就忍不住看十字路口对面, 齐晔那边小卖部的动静。   今天齐晔还没有开张, 让赵大勇松了一口气。   但没多久,赵大勇发现齐晔在店门口摆出一块小牌子之后,他就有些慌了。   那是一块用三角支架撑着的小黑板, 赵大勇远远看着,那黑板上只有粉笔粗粗描出来的斗大的五个字【开业大酬宾】然后底下是这样的——   1   2   3   4   5   可是数字后面确是一片空白。   不止是赵大勇,路过的人们也开始好奇, 很快那小黑板前就围了不少人,都在指指点点议论着, 把齐晔的店门口堵住,赵大勇再也看不清那边的情况。   他急得站起来,可是店里还有顾客在,他走不开。   只能使劲抻着脑袋, 继续看齐晔那边的动静。   镇上的人们大多数是认字的,他们都还围着那块黑板,一看这招牌的意思,不就是有便宜有优惠吗?   可这上头什么都没写,于是好奇,都围在店门口问齐晔。   “老板,你这上头怎么什么没写啊?是不是忘了啊?”   “老板,你什么时候开业啊?开业大酬宾是有什么活动吗?”   人的好奇心总是需要满足,可是齐晔却只是腼腆地抿唇笑笑,走回了店里,把门关上,只给大家留下了一个神秘的背影。   大家注意到,门口还有一个【特价折扣区】的招牌,但是货架上用一块红布蒙着,都不知道货架上摆着什么。   有什么要打特价啊?折扣有多大啊?   好家伙,这一下子又勾住了大家的好奇心,齐晔小卖部门口的人们越围越多。   有路过的人看这里的人们围着,也好奇地凑过来,“诶,你们都站在这里干什么啊?”   正没事在议论着大妈们忙道:“这家小卖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张,喏,这上头写着开业大酬宾呢,但是又没说有什么活动,我们都在讨论呢。”   “那是大好事呀,这上头还空着,这儿还点了一个点,明显是老板忘了写吧?”   “……”底下的人议论纷纷,而齐晔已经关好门,转身上楼。   江茉就在临街的窗户那儿,支着下巴看底下围了一层又一层的人们,微微勾了勾唇。   看来,第一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好奇心,已经到位。   而开店的第二步,打开知名度,也差不多可以进行了。   齐晔上来问江茉,“待会儿你下去吗?”   “好啊。”江茉俏皮回道,“齐老板雇我一天,可是很贵的哦。”   齐晔一下子就被她逗得脸红,攥紧掌声音绷得紧紧的,“我、我赚的钱都给你。”   本来把所有钱都上交给媳妇儿,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望着齐晔黑沉沉的眸子,纯澈又认真,一脸专注地望着自己,江茉忍不住笑了笑。   真不禁逗,但江茉觉得有意思,他太好欺负了。   等下面的人们越来越多,却都看着没什么动静,耐心快要散尽,准备离开的时候,江茉和齐晔下了楼。   齐晔打开门,把一个放在货架后的纸片大转盘抬了出来。   这是江茉教他做的,不过上面大大小小的格子都是江茉写的,这是大转盘最有门道最讲究的部分。   大家本来正要走了,忽然看到老板娘从里面走出来,那个漂亮呀,穿着最简单的小花袄,衬着小脸白生生的,眼睛水澄澄的,一下子就把大家的目光都给吸引住了。   随后,身材高大长得俊的老板也出来了,扛着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   齐晔把那东西放下,江茉就开始笑盈盈地介绍道:“让各位久等啦,我们小卖部明天开业,但是今天就有开始开业大酬宾哦。”   她一说,齐晔就拿出粉笔,在那个“1”的后面空白处,加上了三个字【拼一圈】!   大家一看这三个字,有点懵。   这什么意思啊?   因为人太多,江茉拿起提前准备好的五马牌喇叭,大声道:“各位顾客们不要着急,大家可以来我这儿排队,每个人都有转一次大转盘的资格!”   大家那花花绿绿的大转盘和指针,里面的每一格都写着让人心动的字眼。   这么好?随便就能转?好多人都一窝蜂冲到江茉面前去排队的。   有人不识字,着急地拉住身边的人,“怎么回事啊?你们这是急什么呢?这大转盘啥意思啊?”   有人看排队已经有二三十个人了,郁闷地叹了一口气,好心告诉这不识字的人,“喏,那大转盘上不同颜色的格子都写了不同的优惠呢,你转到那个红色的格子,看见没,买东西就可以便宜五毛钱!那个绿色的,可以直接打八折。”   “……还有那个黄的,你要是转到,明天不管买什么,都能送你一块香皂。”   “……我看大家都想转到那个最小的格子呢!要是转到那个格子,全场任选一样东西免费!”   小卖部里的东西那么多,总能挑到贵的,平时舍不得买的,这要是能赚到,多好啊!   不认字的那人一听,立刻心动,“这么好啊?那我先去排队!不说了!”   被抛下的这人,也默默跟过去排队。   而刚刚说话的这会儿,已经有人转了一圈大转盘,这位大婶是盯着那个最小的格子去的,但运气不好,转到了那个最大的格子,获得了一张明天开业一毛钱的优惠券。   她正有点沮丧,江茉却问她,“这位婶儿,您还想再转吗?”   “还可以再转?”大婶一下子打起精神来。   “可以的哦。”江茉笑盈盈道:“您只要找一位没有来这儿玩过大转盘的亲朋好友过来,让她为您助力,您就可以再转一圈。找多少个人,您就能转多少圈,上头的奖励也得会给你。”   大婶彻底听懵了,还有这种好事?她沮丧的心情一扫而空,顿时斗志昂扬,撸起衣袖。   “好!我这就去叫人!我要把我亲戚朋友都喊过来,让他们为我助力!”大婶兴冲冲地走了。   后边排队的人也都问:“咱们也能喊人助力吗?”   “都可以,只要他没为别人助力过。”江茉满脸微笑。   幸好她和齐晔两人记性都好,基本今天短时间见过的面孔和人的特征都能记住,所以不会让人浑水摸鱼,帮这个转了又帮那个转。   一时间,排队的人们听到有这种好事,都激动了。   那转盘上的格子那么多,要是多转几次,那些优惠券加起来,不就相当于买东西不要花钱吗?还能白送那么多东西!   居然有这么大的好事,省下来的钱比干一天的活儿还多呢!   转过一回大转盘的人们,拿着江茉和齐晔送出的优惠券或是兑换券,都各自奔走,去通知他们的亲朋好友,这儿有便宜占!天大的便宜!   -   赵大勇的小卖部里,他已经快踮起脚把整个上半身都伸出柜台,去看齐晔那边的动静了。   人们围了一个大圈,把齐晔的店门口围得水泄不通,有人兴冲冲地离开,又有人拉着其他人满面红光地冲过来。   赵大勇皱起眉,他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他就是心里慌得很。   那些人在高兴什么啊?这小卖部都没开张,他们干嘛还要拉着别人过去啊?   当初他的小卖部开张,大伙儿也顶多是看看热闹,没有这么多拉着别人过来的啊。   正这时候,有一位顾客走过来,把选好的几样东西放在柜台上,“老板,结账。”   赵大勇连忙回过神,飞快算好,满脸堆笑道:“一共五毛八分钱。”   “能不能便宜点儿啊?”这位是老顾客了,还价很是轻车熟路,“五毛钱,行不行?”   “……我这也是小本经营。”赵大勇咬咬牙,“给你便宜三分钱吧,不能再多了!”   顾客想想,还打算再开口还价,忽然有位中年妇女走过来,拉住这位顾客的手,“姐啊,你在这儿呢,快快快,快帮我过去拼一圈吧!我觉得我马上就要抽到那个大奖了!”   这顾客有些懵,“什么?”   “拼一圈啊!”中年妇女大声嚷嚷道,“对面小卖部明天开业,今天正搞大转盘呢!我和你说那大转盘可好玩了,只要转一圈,你转到什么,明天就能优惠多少钱,或者送你什么东西!”   “……我已经抽到便宜五毛钱,并且还能送一根牙刷,还有半斤辣椒酱了!你帮我去助力,我就又能抽一回!对了,你也能抽,那儿最差也能抽到便宜一毛钱呢!”   “这么好?”这位顾客顿时心动,想到刚刚赵大勇那抠抠搜搜便宜三分钱的样子,把那些商品推开,“我不买了。”   赵大勇早就听傻眼了,见这位顾客要走,忙道:“我也给你算便宜!便宜八分钱!不,便宜一毛钱,行不行?”   那顾客嫌弃地回头看一眼,“人家最少也便宜一毛钱,还有那么多奖抽呢,我大不了明天再买。”   说完,她和中年妇女两姐妹高高兴兴手挽着手,去对面抽奖去了。   赵大勇呆呆坐在店里,忽然惊觉店里已经好久都没顾客进来了!   要买东西的,看到对面写着“未日小卖部”的大大招牌,还有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因为好奇或是凑热闹的原因,都去对面看去了。   因为人太多,几乎把十字路口都要堵住,差点儿阻塞交通。   幸好路上没什么车,眼看着对面那人山人海,赵大勇瞧得眼睛都直了,心里酸溜溜的,泛起一股又一股的酸意。   有什么了不起的!   谁店门口还没热闹过了!   大家也就瞧瞧新鲜!   搞那么多优惠,卖那么便宜,你们能挣几分钱啊?别到时候把整个小卖部都给赔光了!   赵大勇坐在门可罗雀的自家小卖部里,望着那边的热闹,他们送出去的优惠券和兑换券越来越多,心中恨恨地诅咒着。   就等明天看齐晔和江茉赚不到一分钱,反而赔得一干二净的笑话!   -   忙碌了一整个下午。   到了六点,齐晔一看手表,准时把大转盘抬了进去。   这时候,还有大波大波的人们没散,或者应该说,比刚开始还多了些。   大家都等着玩大转盘呢,看到齐晔把大转盘一收,都不高兴了。   “我们排了这么多久的队呢?这就没了?”   “这才几点啊,怎么就不转了啊!”   “我刚把我姑姑她老人家请过来呢,她住得远,多不容易。”   “是啊,老板你们再让我们转一会儿啊,别急着关门呐。”   江茉眯起眸子,看着这群足足被吊起胃口的人们,声音轻软道:“大家不用着急,看看,我们开业大酬宾的牌子上,还有四个活动呢。”   “明天为会大家揭晓新的活动,如果大家愿意的话,今天没有排到的人,我会依次给大家发放号码牌,明天你们可以优先参加活动。”   这么一说,大家心里就好多了,明天又有新的活动?听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还可以优先,那就更好了。   大伙儿的好奇心又被勾起来,“明天有什么活动啊?”   “比今天送的优惠券还好吗?”   “我还是想玩拼一圈,挺好玩的,明天能更好玩一点吗?”   “明天你们几点开业啊,我早早来这儿等。”   目的再次达到,江茉弯唇笑,“明天早上八点,咱们小卖部的大门会准时为大家打开,欢迎大家过来。”   大家没排到队的怒气都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明天新活动的期待,还有明天新活动可以优先参加的优越感。   江茉这样做,简直一举三得。   一来是优惠券和兑换券不能发放太多,她都计算过的,既要让人们觉得自己占到了便宜,但又得让自家小卖部赚钱。   二来是那些拿到优惠券和兑换券的,明天肯定都来买东西,而他们的优惠券和兑换券其实是有门槛的,比如你买多少钱就能优惠或者是送你东西,镇上的人们根本没见识过这种营销活动,都只会觉得花钱买的东西都是自己的,还能便宜那么多,还有免费的东西送,简直赚大发了!   三来是那些排了很久队的人们,想到明天自己可以优先参加活动,肯定也都会迫不及待过来,用新的活动同样可以刺激他们的消费。   今天的一切,都在江茉的掌控之中,顺利完成。   人们散去之后,齐晔正要把大门关上,忽然邮局那边过来一个穿着绿色制服的邮递员,“齐晔?有你的信。”   “你这儿离咱们邮局倒是真近,我还从没送过这么快的信。”邮递员笑笑,把信给了齐晔。   江茉看到那信封上,又写着“候盼明寄”的字样,翘起唇角道:“看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齐晔攥着那封信,仍有些紧张,他应着江茉的话,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关好门后,一路顺着楼梯上二楼,一边低头看着手里的信。   江茉累了一下午,也轻轻呼了一口气,跟着他上去。   她想起来,在原文剧情里,齐晔是没开小卖部的,他这会儿还在部队当兵,原身还在乡下受着王红芬和齐振华的磋磨呢。   且齐晔也没有在这会儿和舅舅联系上。   直到后来,齐晔退伍,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凑巧重逢了他的舅舅,在齐晔自身卓越的头脑能力还有舅舅的帮助下,他的生意才一步步开始起来,越做越好。   江茉看着齐晔低眸读着舅舅的信,并且眉头越皱越紧,她抬起漂亮冷淡的眼皮,“舅舅说什么了?”   齐晔的手指缩紧,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仿佛在拼命忍耐着,克制着,一字一顿地沉声道:“舅舅说,他出事前,每年都给我寄了钱,让齐振华和王红芬好好照顾我。从农场出来后,也往齐家写了信。”   可这些,他全都不知道。   王红芬和齐振华,把他瞒得死死的。   小时候,他尚且懵懂,王红芬和齐振华把原本用来给他买营养品,买衣服穿的那笔钱,都拽到了自己的腰包里。   他们花着舅舅的钱,天天穿得暖,吃得好,背着齐晔吃香喝辣,而齐晔只能穿破旧的衣服,穿破洞的鞋,喝最稀的米糊。   才三四岁,王红芬就指使着他去喂鸡,烧火,还要说:“齐晔你知道吗?把你养大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叔婶都不容易,连自己都养不活,每天供不起你吃,供不起你喝,你要多干活,报答叔叔婶婶对你的养育之恩。”   这么多年,齐晔真以为他们对他有养育之恩,以为他小时候,他们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活,才养活了他。   他这人老实质朴,最懂感恩,就是他所以为的王红芬和齐振华对他的这么一点点好,让他一直待在齐家,干最多的活儿,好好报答他们。   谁知,就连这么一点好,也是他们用更坏的丑陋面孔在伪装!   齐晔从没这样愤怒过,血涌到脑袋里,脖颈青筋暴动,眸光沉得快化成冷冷的冰。   江茉也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   在她印象里,齐晔一直都很好欺负,又纯又听话,而且特别老实,认死理儿。   就像他一开始娶了她之后,就算她提再多无理的要求,他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是一个男人应该为自己媳妇儿做的,从来不觉得过分,而是会尽心尽力去满足她的任何需要。   他太乖了。   江茉一开始,对他挺不屑的,就觉得他只是一本书里的男配而已,衬托男女主的工具人罢了。   他在书里,赚了那么多的钱,却惨遭妻子背叛,非常惨,但也是他性格原因导致的。   江茉懒得管他,甚至觉得他挺活该的,老实人也有他的可恨之处,他被叔婶压榨,被原身背叛,那都是他活该。   他也就一个身为她“丈夫”的普通角色,她使唤他,让他做这个做那个,有时候无聊的时候逗逗他,再无其他心思。   可她的心也是肉做的,一天天相处,齐晔对她的死心塌地,对她的掏心掏肺,她不是没有感觉。   若说在书里,齐晔对原身,只是履行一个丈夫的义务,让她衣食无忧,她不喜欢他,他就不回家,真是什么都愿意为别人退让,老实得可以。   那么现在,江茉知道,齐晔不止是在履行丈夫的职责,他更是,在爱她。   他好像渐渐有血有肉起来,他在江茉心里,不再是小说里,作者给他的几个标签“未来首富、老实、木讷、勤快”。   江茉想,他还可以更鲜活一点,更像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不是一个配角,一个对照组。   他应该有自己的璀璨人生,是属于“齐晔”的人生。   想到这里,江茉弯了弯唇,望着齐晔还紧皱着眉,俊脸上团着怒火的模样。   很好,会生气了。   她抬起手,揉了揉齐晔硬茬茬的短发,软声道:“齐晔,以后,除了我,谁都不许欺负你。”   齐晔错愕抬头,看到江茉白生生的小脸镀着浅浅灯光的暖和色的弧晕,漂亮又嚣张。   她说:“等忙完这两天活动,我们一起,让他们把欠你的,全还回来。” 第83章 第 83 章 【5更】送上门   新的一天, 那个叫“未日”的小卖部在一片红红火火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开张了!   听说这对开小卖部的夫妻长得好看,也很恩爱。   取名“未日”也是因为老板娘叫江茉, 老板叫齐晔,听说取的是他们名字里的部首偏旁组合起来的。   有人或许要问,那“茉”字底下明明是个“末”字呀。   ……这就不知道了,纠结那么多做什么呢, 一横长一横短的事儿而已,还是瞧瞧今天有什么新活动吧!   大家都不知道,江茉是觉得“末日”这个词的象征意义不好, 所以就换成“未日”, 只好可以一语双关,内涵一把没出息的齐晔!   今天的未日小卖部, 一大清早就已经有人排起了长龙, 还不到早上八点呢, 江茉就听到楼下熙熙攘攘的人声,不耐烦地转过身,用被子捂住耳朵, 继续睡。   齐晔倒还是起得早,今天是开门营业的第一天,他早早就醒来, 把货架上的货物们都又擦了一遍,全都排列得整整齐齐的, 再做好早餐,等江茉起得来。   江茉懒得早起,没办法,今天是重要的日子, 她还是得起来撑撑场子。   吃了齐晔煎得小太阳似的荷包蛋,喝了一杯牛奶,正好早上八点。   齐晔准时把门打开,顾客们都往里面挤,人多得差点连门槛都挤破了。   江茉拿着喇叭,喊话道:“大家别着急呀,请大家体谅一下咱们今天人多,所以咱们都在外头等着啊,每次进去二十个人,可以在里面停留十分钟,时间一到,齐老板就会给大家结好账。拿着优惠券和兑换券的顾客优先哦,其他没有优惠的顾客可以在外头等一等,拿到咱们今天新活动的优惠再进去,不然就亏了呀。”   本来大家听说要排队进去,而且还只能待十分钟,都不太高兴,心想你这小卖部多稀罕多金贵啊,连进都不让进了?   但江茉的语气温软又真诚,并提醒那些有优惠券的顾客进去,让其他顾客别进,免得买亏了,大家心里又一暖。   自从市场贸易自由放开,一个个老板都是精打细算,盘算着那些块儿八毛的,生怕让顾客占了便宜。   这还是大伙儿第一次见到这么良心的老板,不由有人担心地问道:“老板娘,你们这小卖部不会倒闭亏本吧?”   江茉抿起唇,似是而非道:“咱们做活动肯定是不赚钱的,但也是为了给大伙儿带来优惠便利,并且能让咱们的小卖部被大家所熟知嘛。要是您怕咱亏钱,待会儿就多买一点好了。”   不少人点头,多买一点就多买一点,反正那些香皂牙膏等日用品都是家里要用的,趁优惠的时候,正好多囤一点。   小卖部的里面,一拨人接着一拨人进去。   江茉这限制的时间,其实也恰到好处,比如很多优惠券还有兑换券都是满一元、五元、十元才优惠或者是送东西的。   因为顾客们只能待十分钟,而且数学也都不太好,小卖部里那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他们都只想着为了凑单,能用得上的,觉得需要的,就都买了。   这么不经思考的购买行为,让她们花的钱远远多于优惠券的门槛。   但他们出来还是高高兴兴的,一想到刚刚用了一大把的优惠券,买了这么多的东西,比平时便宜多了,于是都心满意足回家去,路上遇到亲朋好友或是相熟的人,还要说一句,“我刚刚是从那个未日小卖部过来的呢,那儿活动好,买东西划算死了!我和你说啊……”   因为已经有了这么大的折扣,顾客们都觉得江茉齐晔会赔本,反而不怎么还价。   所以到了柜台前,齐晔用优惠券给她们一抵,又送上兑换券上的赠品,她们都是特别干脆的掏钱。   一时间齐晔数钱数到有点手软。   而江茉呢,她也在外面忙着主持新活动。   今天的新优惠,是她在第2栏写下的——水果不要钱!   有人不识字,着急地扒拉着前头排队的人,踮脚问:“在写什么啊,快和我说说!”   “说水果不要钱!”那人也很诧异,声音都拔高了几度。   “啊?不要钱?还要这种好事?!”   “不要钱是什么意思啊?白给我们吗?”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说得非常起劲,都因为这句“水果不要钱”而引起了掀然大波!   江茉欣赏着大家的激动,她慢悠悠道:“大家别急,听我说,水果不要钱,但是装水果的网兜要钱,五毛钱一个,大伙儿可以在我这里购买,然后进去选购水果,你们往网兜里装多少水果都不再收钱。”   这当然也是现代常见的营销手段,听起来很赚钱,只要使劲儿往网兜里塞水果就行了。   但其实,网兜的载重量也就一斤水果,而货柜上那些苹果梨子还有橘子,根本就用不着五毛一斤。   不过这些,顾客们是不清楚的,他们对一个网兜能装几斤水果没有概念,只是想着自己平时买水果也要花好几毛,但今天不一样,只要五毛钱的网兜,水果随便装呀。   尤其看到那水果货柜上好多又鲜又嫩的水果,当然爱得不行。   而且平时买水果都是一样一样的买,今天却不一样,爱吃什么拿什么,苹果来一个,梨子来两个,橘子来三个!   可是也不敢使劲儿装,江茉已经提前提醒过大家,如果网兜破了,就不能再带走水果。   所以大伙儿一边挑选着自己喜欢吃的水果,一边掂量着会不会太多了,把网兜撑破。   也因为这样,通常网兜还没有达到最终的载重,而且水果货柜在最里面,大伙儿去的路上看到其他货架上的东西,也会顺手拿几样,再次刺激消费。   大家都觉得,这家小卖部真是又实惠又划算,一传十十传百。   昨天拿到了号码牌的人,在江茉这儿买了网兜,高高兴兴买水果。   也有人排队想买,没买到,水果已经都被抢购一空,遗憾之下,江茉又发给他们明天活动的号码牌。   故技重施,人们同样高兴,也都开始期待明天。   相比江茉那边的盛况,赵大勇可气坏了。   他的小卖部里,根本没人来!   一整天都没一个顾客!这可怎么办,他的房租水电要钱,好多货品也不经放,尤其那些新鲜水果蔬菜,再放几天,就全坏了。   而且,他更担心的是,万一那些顾客以后都只去齐晔的小卖部,那他这儿,不就很快要倒闭了吗?!   赵大勇眼红又嫉妒,在深思熟虑了一天之后,他又开始发挥他学人精的特长。   也像江茉齐晔那样,打出招牌——开业半月大酬宾!   底下也是12345,都还是空白的,试图引起顾客们的好奇心,要不要来他这儿看看!他也有活动!   赵大勇把他模仿齐晔做的大转盘抬出来,因为怕亏本,他的奖励看上去少得可怜。   五分钱优惠券、一双筷子兑换券、一毛钱优惠券……   两毛钱就是大奖。   简直太抠门了,人们扫一眼,依旧直奔齐晔的小卖部。   谁要玩这玩腻了又没便宜赚的大转盘。   未日小卖部今天又有新活动了!可好玩儿!   -   江茉和齐晔已经完全忽视了对面赵大勇那可怜又可耻的跳梁小丑学人精行为。   他们忙着招呼顾客,举办新活动,搞各种各样的优惠,吸引顾客。   江茉把现代社会那些商家用来招揽顾客,刺激消费的促销活动全用上了。   比如一次性购买金额满多少元,就送什么香皂、毛巾或者是菜油之类的。   比如满多少元后,可以加钱换购什么牙膏、麦乳精或是一瓶米酒。   又或者是进行团购拼单,一起凑单的人数越多,这个商品就越便宜!   什么多买多送、组合销售、加量不加价、寿星效应都玩了起来。   来就送,买就送,限时抢购……   反正是顾客们都觉得自己赚到了大便宜,一个个都为了买东西排长队、抢破头。   而江茉和齐晔永远不会亏。   甚至,江茉还开启了小卖部会员积分制。   她给每个顾客都制作了小卡片,因为没有电脑,不好算分,所以也就是消费满五元就给小卡片上盖一个戳。   等到有三个戳、五个戳、八个戳、十个戳的时候,都可以兑换不同的东西,同一个阶梯有不少价值相同的商品,供顾客们挑选,就画在小卡片的后边,很有诱惑力。   大家拿着这小卡片,每天都盘算着下回去小卖部的时候,一次性就要买满五元,这样就能盖一个戳,所以每天绞尽脑汁都想着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   转眼就到了江茉和齐晔开业大酬宾的最后一天。   店里的货物基本差不多都卖空了,只有一些不太好卖的,所以江茉今天想的活动是自主定价。   就是顾客们谁愿意买这样东西,就在这样商品上面放上自己的名字和愿意出的价格。   其他人要是愿意出更高的价格,就可以拿下这张小卡片,换成自己的名字和出价。   等到今天小卖部关门的时候,谁的小卡片还在上面,那个商品就属于谁。   也就是说,有些比较贵的东西,如果运气好,你一分钱就能买到。   就算不需要这东西,如果一分钱能买到,也好啊,于是不少人都忍不住过来小卖部里碰碰运气,看有什么是自己可以买的,放上自己的心理价位。   不知不觉,价格就慢慢抬了起来。   而今天店里大家基本都是放好价格就会离开,顶多过段时间没事儿,又回来瞧瞧,所以江茉和齐晔还算闲。   江茉正坐在柜台旁打着哈欠,忽然发现,不远处走来一群人。   都是西丰村的乡亲们,看来是今天约好了一块来赶集。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居然都往他们这边来了。   这几天,西丰村偶尔也有人来赶集,最近齐晔的小卖部在镇上那是大火特火,所以他们自然知道,齐晔的小卖部东西卖得多便宜。   这么好的占便宜的事儿,大家哪能错过。   一到小卖部门口,他们就嚷嚷开来。   “齐晔,我们来给你们做生意来了!”   “哎呀就是知道消息有点晚了,不然的话,我们早就来了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走在人群中间,厚着脸皮吹嘘道:“齐晔这小子,他从小我们就知道他有出息,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瞧瞧,现在这小卖部开得,多气派!”   他们还对着刚从小卖部里走出来的顾客以主人般的派头说道:“这小卖部是我们侄子开的,挺不错吧,欢迎以后多来啊!”   江茉和齐晔无语地对视一眼。   正要找他们算账呢,这下倒好,主动送上门来了,呵。 第84章 第 84 章 【1.5更】讨债   江茉冷眼看着齐振华和王红芬在那儿炫耀, 有点好笑。   真不知道齐晔的小卖部,和他们有什么关系?看上去他们就像随时要坐上这柜台来收钱的样子。   果然,西丰村的人们一到门口, 就被齐晔拦在了门外。   齐晔冷冷道:“抱歉,我的小卖部不对你们开放。”   众人顿时就火了。   “凭什么?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啊?”   齐晔眸光冷得像数九寒天的冰块,“因为小卖部是我开的。”   这确实……堵得大伙儿没法说。   人家的地盘,不让你进, 你怎么进?   有人气焰弱了一些,“齐晔,我们是来给你做生意啊, 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不需要。”齐晔回头看了一眼, “我的生意很好,不缺你们半个子儿。”   众人惊诧地看了看齐晔, 很少见他这么说话啊, 这是怎么了?   “齐晔, 你这就不对了吧,都是开门营业,你怎么就不让我们进去?难道你看不起我们?”刘翠花叉着腰, 很不高兴,早知道去赵大勇的小卖部好了,那边也便宜, 何必来贴齐晔的冷屁股。   齐晔回道:“当时我在装修时,你们说过, 绝对不会来光临我的小卖部,现在又反悔了?”   他抬眸睨向大家的表情,像极了江茉。   江茉那张厉害的嘴,大家都是讨教过的, 忽然就头皮发麻,不想再杵着这儿。   自从娶了江茉,齐晔真是越发有脾气了,这男人,怎么能被媳妇调.教呢?真丢人!   众人乌泱泱地散开,“走!咱们去赵大勇那边!”   可众人鸭子似的漫过去,一看赵大勇那优惠力度,又都腆着脸回来了。   赵大勇的活动根本比不上齐晔这边!   有人撺掇着齐振华,“这不是你侄子吗?怎么你说话都不管事吗?咱们是来给他做生意,他怎么不卖东西啊,世上哪有这样的理。”   有人推着王红芬,“红芬啊,你去管管呀,都是来诚心买卖的,又不捣乱。”   齐振华和王红芬被推到了最前面,也是骑虎难下。   为了面子,齐振华清清嗓子开口道:“齐晔啊,大家都是好心,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呢?你还年轻,不知道咱们这乡里乡亲的,都要搞好关系啊。”   “乡里乡亲就可以随便在背后说风凉话?看到有便宜占就贴上来?”江茉慢条斯理从柜台里走出来,眼尾挑着散漫的冷笑。   齐振华和王红芬一看到她就头皮发憷,但还是得说。   “江茉,你不是在西丰村长大的,你不懂,但齐晔是啊,以前咱家里穷的时候,还让齐晔去讨过百家饭吃呢!乡亲们都给了呀,又不是对他不好。”王红芬一招手,大伙儿都在后头附和。   “这么说?咱们还要感谢大家?”江茉轻笑,“要不把我们店里剩下的东西都送给大家吧?”   江茉突然这么懂事,让王红芬惊讶地看她一眼,看不出什么,瞬间让王红芬有了可以顺杆往上爬的感觉。   她拽着齐振华的手臂,大声道:“其实呢,你和齐晔最应该感谢的,还是我和你叔叔。当时齐晔那么丁点大,没人管他他就死了!是我和你叔把他带回家,供他吃,供他穿,当时我们多困难啊,还要养他,那真是想想都一把泪。”   其他人也点头,当时齐振华家的情况他们都看在眼里,尤其是齐振华为了娶王红芬的高价彩礼,几乎倾家荡产,后来更是穷得叮当响,连锅盖都揭不开了。   齐晔那孩子也可怜,到齐家也就是喝稀糊糊,吃糠咽菜,冬天还穿着薄薄的衣服,冻得小脸通红呐,但好歹是活了下来啊,而且还长得这么高,这么壮了,日子也越来越好,这都得感谢齐振华和王红芬这两口子啊。   要不是他们,齐晔爹娘一死,谁管他。   王红芬见大伙儿都站在自己这边,支持她,为她说好话,也就硬气起来了。   她挺直腰杆,“江茉,齐晔,其实你们以前一直都误会叔叔婶婶了,其实叔叔婶婶也都是为你们好啊。这不,瞧你们做生意,就带着大伙儿来给你们捧场。”   “……而且叔婶都想好了,你们这小卖部生意这么好,哪忙得过来,反正齐杰也不在家,叔婶都过来帮你们开小卖部好了!不要你们发工资,有口吃的,有口水喝,有地板睡,就成了。”   其他人都没想到王红芬和齐振华一下子这么好,这对儿子也不至于呀,连工资都不要?   就只有江茉和齐晔能猜出来,他们俩想干嘛。   是啊,不要工资,就赖在这儿不走,又重新是一家人了呗。   一家人还开什么工资啊,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坐在柜台上帮忙收钱,那钱都揣进了他们自己的兜里那是肯定的。   江茉听得想笑,她转身上楼,把舅舅写的那些信全拿下来,揣在兜里。   下来的时候,齐晔已经明确拒绝了王红芬和齐振华,不需要。   把王红芬和齐振华气得脸色正铁青,还想再说,却听到后头传来许永昌的声音。   “哟,今天这儿还是这么热闹啊?”许永昌笑着走过来,“我还说你们这小卖部开业,成了镇上最热闹的地方,我就特意选了最后一天过来,没想到还是这么多人。”   江茉和齐晔看到许永昌,心里也清楚,想必又是为了种辣椒的事儿。   不过许永昌还没开口,王红芬和齐振华就扑过去开始诉苦了。   “许镇长,您是青天大老爷,您可要我咱们做主啊!”   “是啊,您评评理,您说说我们两口子自己缺衣少食,一把屎一把尿把齐晔拉扯大,他忽然就翻脸不认人了!娶了媳妇就不管咱们,现在我们俩说要过来给他们帮忙,他们都像打发叫花子似的赶咱们走,这世上哪有他们这样不孝顺,不念恩的啊!”   许永昌意外地看了看江茉和齐晔,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没良心?   身后西丰村的人们也附和着,“齐晔你也太不应该了,你叔叔婶婶这回是为你好啊,你小时候他们困难成那样,也还是咬咬牙把你接走了养着啊。”   “你在你叔婶家是吃了不少苦,但没有他们,也没有你的今天啊。”   镇上的人们也都爱看热闹,一看这儿闹哄哄的,好像在吵架,也都凑过来,很快围了一圈。   “怎么回事啊,今天这小卖部又有新活动?好热闹啊。”   “不是,是这小卖部的老板,听说是个不孝顺的呢,他叔叔婶婶把他养大后,翻脸就不认人了。”   “这也太坏了,看他现在这小卖部开得多好,他叔婶想过来给他帮忙,他还嫌弃叔婶是乡下人,又脏又臭,连门都不准他们进呢。”   “啊?这小卖部的老板怎么这样啊?之前我还挺喜欢他和他媳妇儿的,两人都长得好看,态度也随和,还给咱们那么多优惠,我刚和亲戚夸完这个小卖部呢!呸呸呸!”   “唉,百善孝为先,这两人连孝顺都做不到,我看他们的小卖部开得再红火也没用!”   “咱们以后别来这种人的小卖部了,不知道多黑心呢!”   “就是!”   人们义愤填膺地数落着江茉和齐晔,就连许永昌也觉得,江茉和齐晔这样做不太好,皱起眉。   王红芬和齐振华看到这么多人为自己撑腰,更是理直气壮,大声道:“看见了吗?齐晔,江茉,你们真得好好反省反省。”   江茉漂亮的脸颊浮现出一抹嘲讽的微笑,手揣在口袋里,捏着那几封信,表情冷冷地问道:“你们真要这么厚脸皮是吧?”   不知为何,她这一问,忽然让齐振华和王红芬心头一颤。   他们记得上次在齐晔新盖的房子门口,江茉也问过差不多的话,他们当时没理会,后来江茉就掏出那个小本子,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们无地自容。   可这次,她难道又要拿出那小本子?   王红芬心里有些害怕,但一想想,她亲手养大齐晔总是事实,大家现在都抓着这个点,江茉还能怎么翻出花儿来?   更何况,村里的人都知道她对齐晔不好,现在不还是为她撑腰?   说明不好归不好,但齐晔不孝顺,更显得他和江茉坏到了骨子里!   想到这里,王红芬挺起腰杆,大声道:“怎么就是我们厚脸皮了?你这不孝顺的侄媳妇,就是娶了你之后,齐晔才和我们离了心!他以前多听话啊,就是你撺掇了他!你——”   王红芬话没说话,江茉直接甩出一沓信件,扔在她面前。   “认字吗?要不要我给你们读读?”   王红芬被吓了一跳,低头一看,信封上“候盼明寄”的几个大字,让她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手指也忍不住抖起来,更见了鬼似的。   齐振华也是如此,他连忙弯腰捡那几封信。   其他人看到他们这表情,觉得不对劲儿。   许永昌离那些信最近,他捡起来,然后转头问江茉,“我可以看看吗?”   江茉点头,“您看吧,正好您在,可以主持主持公道。”   大家都屏气凝神,盯着许永昌读那些信。   看着他的眉头越锁越紧,大家的好奇心也越来越重。   直到最后,许永昌把那信件一合,冷声吼道:“真是岂有此理!”   “许镇长,怎么回事啊,你们和我说说吧?”   许永昌瞥了一眼旁边已经面如死灰,抖得手脚不停的王红芬和齐振华,“他们俩,拿了齐晔舅舅寄过来的钱,却不好好对齐晔。刚刚你们说,齐晔吃的是糠咽菜,冬天也穿得很单薄对吧?”   其他人点点头,齐晔小时候那小可怜的样儿,大家都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可当时齐家条件那么差,能供齐晔一口吃就不错了,自然没法说什么。   许永昌甩着手里的信件,冷嗤道:“当时,齐晔他舅舅每个月给齐家寄了三十块钱!三十块钱啊,让齐晔从小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   众人沉默许久,回不过神来。   王红芬却已经知道事情败露,大哭一声倒在地上,“我也没办法啊!我那不是为了多攒些钱,给齐晔娶媳妇儿吗?!”   有人立即啐了一口,“娶媳妇儿?你还好意思说这个?你给齐晔娶媳妇儿花一分钱了?咱们连块喜糖都没吃上!”   有人呸道:“我看你是为了给你家齐杰娶媳妇儿吧!呸!你这没良心的恶婆娘,齐晔被你们养着,真是他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那些看热闹的人们也沸腾了,没想到事情这样反转,顿时议论得沸反盈天。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   “这小卖部的老板好可怜啊,那么小,就被叔婶克扣了他舅舅寄给他的钱。”   “而且听说还打他骂他,才三四岁就给家里干活儿呢。”   “不止这样,他舅舅的信,他们也没给他看过呐!让他以为是他们养着他,对他好,所以才心甘情愿报答他们啊。”   “这世上竟有这么黑心蔫儿坏的叔婶?真是开了眼界了!”   “刚刚咱们真是错怪他了,要不过去道个歉吧?”   “算了,咱们以后只来他小卖部买东西好了,就当是赔罪。”   “太可怜了,他现在能开上这个小卖部,真不容易啊,我早说了,这年轻人一看就面善,是个心好的。”   大伙儿的议论又开始一边倒,几乎把王红芬和齐振华一人一口唾沫星子,脑袋都给快骂到他们埋进土里。   江茉轻笑笑,居高临下看着他们,说出几乎能挖出王红芬和齐振华心肠的那句话,“还钱吧,舅舅寄给你们的钱,还要算上利息,一份不能少。” 第85章 第 85 章 【3.5更】彻底不想活……   王红芬本来已经被骂懵了, 彻底躺平任嘲。   但是现在,一听江茉说要还钱?她立马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般,跳脚道:“什么还钱?还什么钱?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江茉掀掀眼皮, 冷冷道:“怎么?白纸黑字在这儿,许镇长都瞧过了,你还想抵赖?”   王红芬头一扭,耍起无赖, “那些钱我们早就花光了,齐晔吃喝拉撒都在咱们家,还供他读过两年书呢, 这些不是钱啊?”   “你要这么算, 那我和你算算?”江茉正好那个记账的小本子没扔,她拿出来, 转着笔道:“要来算算齐晔每年给齐家赚了多少工分和钱吗?难道还他小时候吃的穿的还不够?”   “我告诉你, 认真算的话, 那绝对绰绰有余。”江茉目光冰冷,“所以,舅舅给齐晔的钱, 你们都得全部还回来,一分不少。”   “……齐晔什么都不欠你们,是你们欠他的。”   江茉语气冷静而平淡, 说出来的话却让王红芬和齐振华没法反驳,他们哑口无言, 旁边的人则义愤填膺,都附和着。   “还钱啊!你们得赶紧还钱!”   “人家舅舅给他买吃买穿的钱,你们居然都用了?你们还是人吗?”   齐振华和王红芬已经被骂得没皮没脸,反而豁出去了, 大声道:“当时没分家,他的钱就是我们的钱,凭什么不能花?花了就花了,能怎么的?”   再说了,他们也不是花掉了,他们没那么大手大脚。   虽然吃香喝辣用了一部分,但更多的钱和票证,他们都攒了起来,只是前不久为了摆那个抽奖摊,他们被罚款赔偿,被批评教育,把家里那点儿积蓄全给掏空了。   这么丢人的事,王红芬不愿意说出来,宁愿大伙儿骂她不要脸,黑心肠,也不肯承认和齐振华一块干过违法的事,之前天天去镇上广播里做检讨的人就是他们两个。   江茉伸出白净的手掌,算账道:“舅舅之前合计寄过四百二十块钱过来,还有一些票证,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折算之后,一共五百块,你们钢赶紧还钱。”   五百块?   王红芬和齐振华瞪大了眼,他们都没算过齐晔的舅舅寄过多少钱。   反正送来了就花,就跟天上掉的馅饼似的,谁还数有多少个馅饼啊。   他们不相信有这么多钱,王红芬大声嚷嚷,“你真是风扬石磙,胡说一气,真能吹!什么五百块啊!我看你就是趁机讹我们呢!”   江茉也不着急,慢条斯理道:“反正许镇长也在呢,许镇长您是看过刚刚那信上面舅舅说了什么的,您最公道,您就说说舅舅寄过来的东西,是不是值五百块?”   许永昌也是一脸无奈,他就是过来想看看齐晔什么时候能去讲课种辣椒,怎么还变成协调这种家庭矛盾的妇联大妈了似的?   不过,现在这情况,许永昌也没法拉着齐晔去另一边说其他的事,他只能先把这件事情解决完。   所以江茉一问他,他也只好点头,“江茉说的没错,齐晔舅舅寄过来的钱和票证加起来,算五百块是差不多的。”   齐晔的舅舅是省城大学的校长,那也是厉害的人物,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撒谎,去敲/诈两个农村中年夫妇的钱。   既然许永昌发了话,齐振华和王红芬也不敢再狡辩。   但他们无赖得很,往地上一躺,直说道:“随便你们吧,反正家里也没钱了,你们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想拿就拿去吧。”   他们不信江茉和齐晔还敢杀人了?要他们的命也没用。   江茉似乎早想到王红芬和齐振华会这样,她轻笑道:“许镇长,我们当然不可能伤害他们,但是也请您证明一下,他们欠我们五百块钱,我们随时可以向他们讨债。”   许永昌点头,“没问题。”   齐晔拿出一张欠条,上面写着“今王红芬和齐振华欠齐晔五百块钱,必须尽快归还,如无偿还能力,齐晔可以拿走王红芬和齐振华家中以及随身财物,用作抵债。”   许永昌看着后面那半条,似乎也没什么毛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是还不上,把你家里的东西搬走抵债,那也是人之常情。   “行,你们签字画押吧。”许永昌把那欠条摁在王红芬和齐振华的面前。   王红芬和齐振华哭嚎着,“许镇长,我们——”   “你们的确欠了钱,得还。”许永昌一脸公道,这大概是镇上第一份由他亲自作见证的欠条。   因为这个,王红芬和齐振华必须得好好还钱,拼命还钱,不然就是不给他这个镇长面子。   就算许永昌不出面,又会有人来逼他们还账。   王红芬和齐振华真想抽自己一巴掌。   今天是怎么又被猪油蒙了心,干嘛要和西丰村的这些人一块过来。   这些人都是墙头草,一会儿倒向他们这边,声讨齐晔,现在又一个个戳着他们的脊梁骨骂,说得好像全世界除了他们俩,就没有更坏的人了似的。   王红芬痛苦万分地按下那个手印,齐振华心底直抽抽。   两人绝望地对视一眼,心想着以后想要怎么还账,能不能赖账的时候。   又听到了江茉那明明好听,却像是索命恶鬼一般折磨着他们的声音。   江茉说:“许镇长,能今日就让他们还账吗?还想请您安排一辆马车,去齐家,把能卖钱的东西都搬走,放去集市上卖掉,先给抵一部分债。我们齐晔现在开小卖部,正要资金周转呢。”   “不行!”王红芬气得破了音,“那我家还怎么过日子?你把东西都搬走,我们怎么睡觉吃饭,怎么过活?”   “那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江茉冷笑,“你更需要担心的,是你怎么还账。”   “告诉你们,我和齐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你们家搬东西变卖,所以你们短时间内也别置办什么东西了,留着钱还债吧。”   “你们种田收获的粮食作物,家里自留地种的菜,也都得上交给我们,用来抵债。”   江茉冰冷无情的话语,就这么狠狠地往王红芬和齐振华脸上拍。   齐振华浑身气血都往脑袋上涌,像是受了奇耻大辱,王红芬更是手指颤抖,指着江茉骂,“你什么意思?你是要逼死我们吗?连粮食都收走,你让我们吃什么?!”   “吃糠咽菜,吃稀糊糊咯。”江茉抿唇无辜地笑,“齐晔那么小都能吃这些,长这么高,叔叔婶婶都是成年人了,不会这都受不了吧?”   齐振华胸口剧烈起伏,王红芬更是气得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她扶住齐振华,大口呼吸道:“江茉!你逼死我们你就开心了是吧?你信不信我一头撞死在你这小卖部门口,大不了咱们一起死!”   江茉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这样的话,五百块钱就让叔叔还吧。”   齐振华瞪大眼,他没想到江茉居然这么无情!这么气人!人都死了还得还债,她到底有没有心?!   王红芬更是气得直发抖,最后她手指颤抖,更是说不出一个字来,直接倒在了齐振华的怀里。   她没那么胆子撞死,她惜命得很。   她只是特别后悔,今天干嘛要来这儿,明明知道江茉不好惹,却还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看到这小卖部开得这么红火,就想来分一杯羹。   最开始江茉还真给她这种能分一杯羹的错觉,现在想来,全都是羞辱!特别明显又故意的羞辱!   -   王红芬晕了,齐振华抬着她去卫生所。   刚到门口,才想起来,身上没钱了,刚刚临走前,江茉让齐晔把他们身上的钱都搜刮得一干二净。   ……真是周扒皮都没她这么狠的!   齐振华想想又跺跺脚,咬咬牙,还去什么卫生所啊,他们以后要还债,穷得叮当响,能活着就不错了!   他把王红芬放下,开始使最大的劲儿掐她的人中,把王红芬的人中都快掐出血印来,王红芬也终于疼醒了。   她坐起来,忽然嚎叫一声,“不活了!我不活了!”   “醒了,这都不在齐晔的小卖部门口了,你还叫什么叫。你要真有那不要命的本事,你就去闹啊。”齐振华不耐烦地瞪她一眼,“没事了就赶紧起来,快回家去,刚刚许镇长就派了马车去,还不知道现在搬成什么样子了。”   王红芬一看,原来这是在卫生所门口。   她躺在地上,偶尔有路人奇奇怪怪地看她一眼,却不会有人关心她的死活。   她怏怏地站起来,拍拍手上的灰,“你说说你,你当时就应该跟我一块晕!看他们管不管咱们。”   “……说不定还真没人管。”齐振华悲哀地想,活这一辈子,都半截身子要入黄土的人了,图什么呢?还剩什么呢?   儿子进了少管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   侄子以前倒是孝顺,可如今也是离了心,不管他们俩了,甚至还让他们俩还那天价债务。   住的地方破破烂烂,几十年的老房子了,一到下雨天就没法带,四处漏雨。侄子家那么好的新房子,宁愿空着,放那落灰,也不可能让他们进去住一下。   到了如今,家里那点儿家底都得让人给搬走,当真是要家徒四壁,吃糠咽菜,像乞丐一样地活着了。   他想不明白,原本已经越过越好的日子,怎么就开始越来越糟,到了现在这样,生不如死的样子呢?   ……都怪王红芬这个蠢婆娘!一切都是她引起的,要不是她非要做主给齐晔娶媳妇儿,怎么会到现在这样!   王红芬也在恨恨地想,不该给齐晔娶媳妇儿。   大不了她和齐振华被人说闲话,戳脊梁骨,说他们苛待齐晔就说呗,那又怎么样?被大队长拎出去骂就骂呗,还能少块肉?   不管怎么样都比现在好!都不至于比现在还糟心!   -   另一边。   随着齐振华带王红芬离开,这场闹剧总算收尾。   许永昌迫不及待地拉着齐晔到一旁,忙问道:“齐晔,你现在有空了吧?咱们商量一下,你那个种辣椒的方法……”   “许镇长,我这儿已经弄好了。”齐晔拿出他小卖部里那张小积分卡,左上角还是空白,可以留着填写顾客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中间部分是十个辣椒图样的印章戳。   这是之前江茉准备的会员积分卡,只要在小卖部里消费每满五元,就可以盖一个戳。   如果积攒十个戳,就有超级大奖,可以得到齐晔手写的《辣椒种植手册》一份,或者是一张满十元减三元的优惠券。   虽说一次性买十块钱东西的顾客凤毛麟角,但是想想如果可以便宜三块钱,七块钱得买多大一堆东西啊,大家只要把日常需要的东西积攒到一块买就成了。   更何况,齐晔的辣椒种植技术可是一门很重要的手艺,要是能学到,辣椒产量能翻番呀!   不过,江茉给许镇长强调,“已经有顾客在我们这儿兑换了辣椒攻略,但他们只能给自家的田使用,如果外传,那么把这个手册传出去的顾客得承担一百块的赔偿。”   一百块?旁边的人倒吸一口气,那谁敢传出去啊。   江茉扭头笑笑,“说不定还是有人外传的,你们要是有人发现,欢迎随时来举报,举报的人可以奖励五十块钱。”   举报一下就能有五十块!旁边看热闹的人兴奋了,以后可得多留意着有没有人在用齐晔调配出的肥料配方或者是他的方法在打理辣椒们。   要是那人拿不出写有他名字的《辣椒种植手册》,那就能白赚五十块啊!   -   许永昌对江茉这小心思,也是哭笑不得。   “赶紧我给你们做了那么多还不行,人们还是得来你这儿消费了,才能知道怎么种辣椒。”   “是呀,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呀。”江茉笑笑,“他们也得付出什么,得到了之后才会珍惜呀,您说对不对许镇长?”   许永昌无奈地揉揉眉心,又气又笑,“行行行,你们这样倒也不错,既带动了生意,人们要是真想种辣椒的,出些钱才拿到这种植手册,也肯定会种得更认真?”   这辣椒手册想要拿到可不便宜,得在齐晔的小卖部花五十块钱呢。   江茉却还是狡黠道:“虽然花了钱,但买到的东西还是他们的要,辣椒种植手册也是白送的,大家都挺满意的。”   旁边西丰村的人都心动无比,眼红地看着齐晔手里那张小卡,上面满满的辣椒戳。   可是,他们就是眼红得滴血也没有用!   他们知道,齐晔不会让他们进小卖部的这张门,齐晔只会赶他们走!齐晔完全不在乎乡里乡亲的这点情谊了!   他们也想种辣椒,也想发财,却只能嫉妒得发疯。   想必就算其他村的亲戚拿到这本册,也不敢教他们,要赔一百块啊,那么多双想举报想赚五十块钱的人盯着,谁敢外传?   众人明白,这辈子想要种辣椒发财的这个梦,曾经离他们如此近,但到了现在,也彻底破碎,再也和他们没关系了。   王有根可能发财,宋秋可能发财,还有和齐晔关系好的那几家都有可能发财。   就是他们……永远没这个希望了!   早知道当初从齐晔搬出齐家,哦不是,从齐晔小时候被叔婶欺负的时候,就应该伸手帮帮忙的!   像王有根,一直对齐晔好,人家现在天天多快乐啊!   种着辣椒,看着电视,家里天天有鱼有肉,简直……不能再想了!再想真的要嫉妒疯了!   ……这么一场热闹,终究什么都没捞着,反而闹了一个没脸。   西丰村的乡亲们都很无奈,都跑到赵大勇那边,又开始起哄。   “大勇啊,都是乡里乡亲的,你这东西怎么卖这么贵啊?齐晔那儿这瓶香,才要八毛钱呢!”   “大勇你不能赚了钱就忘了咱们啊,你这活动比起齐晔的,也差太远了,你这怎么比得过他啊?”   “是啊,你瞧瞧你这店里,这些东西几乎都没动过,再这么下去,你确定你不会倒闭?”   “你才是咱们镇上第一家开小卖部的,你可不能被齐晔比下去了啊!”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赵志勇无比动摇。   最后,他咬咬牙,跺跺脚,拿出粉笔在黑板上一划,彻底大降价!   卖!都便宜卖!   齐晔天天都卖得那么红火,看那样子也没亏钱呐!不然齐晔和江茉赔本赚吆喝吗?应该没那么傻!   忽然一降价,赵大勇的小卖部又热闹起来。   西丰村的乡亲们都涌进去,开始高高兴兴买东西。   不少人看到赵志勇这儿的活动,和齐晔那儿的一模一样,而且齐晔那边也已经卖空了,都关门了。   所以也都开始来赵志勇这儿买,大转盘拼一圈!网兜买水果!   赵大勇不像江茉和齐晔一天玩一个,他嫌麻烦,干脆全都整起来!一次性让大家买个爽!   看到自己小卖部的门口终于久违地聚过来越来越多的人,重新排起长队,赵大勇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挑衅地朝齐晔的小卖部笑了笑,高高兴兴开始拿着喇叭指引大家伙儿参加活动,然后一边收钱。   看着货架上的东西越卖越少,他重新咧起唇角,笑得合不拢嘴。   -   对面,江茉看着赵大勇那傻样儿,根本懒得置喙。   她和齐晔已经把小卖部里所有东西都卖空了。   两人盘坐在二楼沙发旁的地毯上,一块数钱。   江茉道:“算算咱们这几天赚了多少。”   齐晔点头,腼腆地抿唇笑笑,“明天,我们一起去省城。” 第86章 第 86 章 【5更】去省城   这趟去省城, 江茉和齐晔有好几个目的。   一是要去省城进货,经历过开业大酬宾之后,店里的货物都被抢售一空, 通过人们的态度,也已经大概知道哪些牌子的什么货物畅销,哪些的不太好卖。   所以齐晔打算去省城重新调整一下进货单,而且小卖部的销量出乎想象的好, 齐晔发现,镇上人们的购买力比他所估算的还要更强大一些。   二来,他答应了舅舅, 这段时间忙完, 就去省城看望舅舅。   他从来没见过舅舅,一时间想想, 还有些激动。   三来, 也是最重要的, 他想带江茉出去玩玩儿。   这段时间挺累的,江茉帮了他不少忙,甚至好几天都没睡懒觉了。   她这么辛苦, 他真的想好好感谢她。   尤其她还总调侃他,喊他齐老板,问他要怎么报答她。   他想不出还能为江茉做什么, 只是想带她去省城玩一玩,休息几天, 以后小卖部上了道,他也再也不会让她辛苦了。   -   齐晔数着地毯上一沓一沓的钱,这段时间收的钱太多,他数了好久都没数完。   江茉打了个哈欠, 倚在沙发上,可能因为太累,半阖着眼,披着软毯,电视上播着《大侠霍元甲》的电视剧,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她打起瞌睡,竟睡着了。   ……齐晔半晌才算完,用算盘一拨,减去进货的成本,铺面的租金,还有这几天的水电,算出来的数字,让他心中一喜。   他抬起头,正想告诉江茉,却发现她闭着眼,呼吸轻轻。   所有的话都憋了出去,手的动作停在半空中,齐晔变得鸦雀无声,生怕吵醒了她。   他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把钱收到他存钱的那个小盒子里,藏到沙发底下。   又把电视机关掉,然后看向江茉。   睡在沙发上肯定不行的,可是,他要把她抱回卧室吗?   齐晔俊眉轻轻皱起来,乌沉沉的眸子里都是为难。   他尝试着朝江茉伸出双手,可刚碰到她身上盖着的软毯,已经传递了她身上的温度,就触电似的,让他的手缩了回来。   ……齐晔换了个方向站着,再次伸手,可还是觉得不对劲儿。   这次还没碰到江茉身上的毯子,他就收了手。   不争气的掌心莫名其妙沁出一层薄薄的汗,他轻手轻脚到浴室里,洗了个澡,又刷完牙洗完脸,再走出来。   湿漉漉的发微湿着,他一边用毛巾擦着,一边心跳加速。   江茉还没醒。   他真的得抱她了。   齐晔这回在洗澡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他觉得他能行。   把头发擦干,齐晔弯下身子,用最轻的动作,双臂托住江茉的后脖颈和腿弯处,终于把她轻轻抱了起来。   心跳已经快得不像是自己的了。   她好轻。   可齐晔脖子上的青筋瞬间暴起,仿佛抱了很重的东西,脚步沉而重,慢悠悠朝卧室走去。   这短短的几步路,他愣是走出了跋涉万里的感觉,到了卧室门口,江茉忽然睁开眼。   她横卧在齐晔怀里,脑袋枕在他强健有力的臂弯上,软软的身子贴着他硬硬的胸膛。   伸出白净纤嫩的手腕,江茉把手心贴在齐晔的胸口处,那儿有他微微鼓起的胸肌,还有他的心跳。   江茉抬眸,娇声笑他,“齐晔,你的心跳好快啊。”这心率,他确定他还好吗?感觉随时要猝死。   被江茉戳破的一瞬间,齐晔整个人当场僵住,连呼吸都不会呼吸,能感受到他的肌肉突然全部绷紧。   “……就抱一下而已,你怎么这么没出息?”江茉再次嫌弃他。   她拍拍他,让他把她放下。   齐晔当然照做,只是手脚僵硬,仿佛提线木偶。   从齐晔身上下来,江茉去泡了个澡,又洗漱完,往脸上搽了香,才回到卧室。   齐晔已经把自己蒙在了被子里,像只很好欺负的鹌鹑。   江茉走过去,拍拍他,“咱们一共赚了多少钱呀?”   说起这个,齐晔总算抖擞起来,伸出头,眸中藏着克制不住的喜悦,“一千来块!”   这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天文数字!   不同于之前江茉每天去摆抽奖摊的那时候,都是江茉赚的,他只能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   这一回,是他和她一起,付出的每一分努力换回来的!   江茉略勾了勾唇,还不错。   尤其是最近这几天搞活动,把货全都卖光了,所以才四天收入就如此可观。   不过如果是寻常的小卖部的话,估计一个月能赚几百块就属于生意特别好的了。   所以,还是得多想些奇奇怪怪的活动吸引大家来花钱才行,薄利多销,永远都不会过时。   赚这样的钱,也比之前摆抽奖摊那样的空手套白狼好多了。   虽然抽奖摊可以半年赚那么多钱,但确实是在骗大家花钱,有点缺德。   偶尔带大家玩玩,乐一下还行,长此以往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才会被禁。   现在虽然各种各样的折扣虽然也是在刺激大家消费,但对于顾客们来说,东西是实实在在买回去能用的。   只是江茉也知道,刺激了这一波消费之后,暂时掏空了大伙儿的钱袋子,最近搞活动怕是没什么效果。   当然,像对面赵大勇那白痴那样,亏那么多钱相当于白送,大家伙肯定还是愿意去买的。   -   江茉和齐晔快快乐乐数钱这一晚,对于王红芬和齐振华来说,却是永远都不想再回忆的痛苦经历。   他们俩紧赶慢赶回到家,发现徐镇长派来的人已经几乎把他们家所有东西都搬上了马车!   王红芬吓坏了,忙跑到屋里去看。   这一看,更是惊得她魂飞魄散,家里还能看得过眼的东西,全没了!   她的镜子,她的大衣柜,她的大木箱,就连那张床,也被他们抬了出去。   齐振华一阵头晕,“你们这是让我们睡哪啊?!”   “地上可以睡,还给你们留了一床被褥。”那人好心地提醒道,“以后我们每个月都会来一趟,你们最好准备钱,不然的话,家里有什么可以变卖的东西也是可以抵债的。”   “……早一点还债,你们我们都轻松,是不是?”Hela   王红芬跌跌撞撞跑到灶屋,发现连前两天齐振华进山砍的柴火都没了!米缸也只剩下薄薄一层米!还有那些腌好的萝卜咸菜、过年没吃完的腊鱼腊肉都消失了!   齐振华也跑去看他们那块自留地,好家伙,上面已经成熟了的那些瓜果蔬菜都给拔得光秃秃的了!   家里的鸡和鸡蛋那更是都被带走,一根鸡毛都没给他们留下。   “你连一口吃的都不给我们留?你是要饿死我们呐!饿死我们还怎么还钱呐?”   “饿不死。”那人表情轻飘飘的,“这不是给你们留了米吗?再说现在开春了,山里那么多吃的,你们进山去找啊。”   “我们不要种田的啊!我们哪有闲工夫进山!”齐振华翻了一个白眼,大声道,“你这是要逼我们走上绝路!”   “不至于。”那人一脸淡定,“我是为你们着想过的,锅给你们留下了,吃饭的碗以及筷子都给你们留了一个,你们可以轮流吃。”   “……平时种完地,你们在家别闲着,多去山里找找好东西。”   “对了,你们要是嫌这样太累,我也可以介绍这位婶子去城里当保姆,叔你也可以去大街上扫垃圾。包吃包住,不过吃得肯定不怎么样,住的嘛,也当然不会好,而且赚的钱你们就见不着了,我会让雇你们的人直接交到我手里。”   “……我算了一下,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大概三年就可以还清这些债务。这样对大家都好,你们认真考虑考虑。”   王红芬和齐振华:???   齐振华颤声道:“只给吃,只给住,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比以前地主家的长工还惨呐!你为什么要这么逼我们?江茉是你什么人呐!”   王红芬也气得浑身颤抖,指着这人的鼻子开始骂,“你黑心肠啊!你周扒皮啊!你就是帮忙讨个债而已,你至于这么卖力吗?又不会分你一分钱!我们又不是不还债了!我们慢慢还,五年十年,总能还上的啊!”   那人心想,人家和我没关系,但有许镇长撑腰啊!   没看到许镇长又是给他们租楼,又是安排人帮忙跑销路,又是给他们开放办.证指标吗?   现在帮他们催债都是许镇长亲自派人,这说明人家对许镇长多重要啊!   这收债的人又不蠢,当然要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把这件事办好。   齐振华还在附和着王红芬的话,“……许镇长让我们签的字,我们还会赖账不成?!”   王红芬则直接往地上一倒,“不活了!我不活了啊!这日子根本没法过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要被人逼死了啊!!”   可惜,她这一套早就没人吃了。   那人面无表情,转身套上马车,“该说的话我已经说过了,下个月我会再来。”   王红芬在地上撒泼打滚一遭,除了让自己的衣服变得更邋遢,整个人脏兮兮的,连齐振华都嫌弃地看着她。   “行了,这日子不过了!”齐振华气得甩手,整个人失魂落魄地跌坐在门槛上。   王红芬也彻底傻了,坐在那地上,开始抹眼泪。   “哭哭哭,你哭什么哭!咱们落着现在这个下场,还不是你害的?!”齐振华使劲儿朝王红芬翻了一个白眼,恨不得扇她一巴掌,“赶紧做饭去!”   王红芬也不是一个好欺负的,她直接瞪回去,“吃什么吃!就那么一点粮食,还得继续撑着,咱们以后一天就吃一顿!你今天早上吃了,现在别想吃了!”   齐振华气得全身内脏都像是快要爆.炸了,可是他知道,王红芬说得对,他们现在根本不配一天吃好几顿。   能怎么办呢?忍饿憋着呗!   两人饿得前胸贴后背,肚子咕咕作响,在屋子里躺下。   地上凉飕飕硬邦邦的,被子又那么薄,根本就睡不好。   腰酸背痛,好半晌都睡不着。   齐振华气得顶了旁边王红芬一肘子,“你那肚子叫什么叫?烦死人了!”   “我那是饿的!你肚子难道不叫?”王红芬也气得不轻,使劲踹了齐振华一脚,“我就不该嫁给你!这过的是叫什么日子啊!”   齐振华也没好气,回了一脚,“明天去你娘家借钱去!咱们总不可能真这么过下去!看看能不能快点凑钱,把账还上!”   他知道,只要这还一天欠着债,就只会继续过着糟心得要命的苦日子。   王红芬哭天抹泪,“那还不是你那好侄子和好侄媳妇害的!你还踹我?我王红芬要不是嫁给你,今天就不至于这样!”   齐振华啐了一口,“我呸!要不是你压榨齐晔,磋磨江茉,他们至于和咱们翻脸?当初齐晔舅舅寄来的钱和票,你一分没花?你偷偷吃肉不知道吃得多香呢!你个衰娘们儿!我齐振华就是娶了你才这么倒霉!不然我日子好着呢!”   两人说着说着,睡不着,反而吵起来。   吵着吵着,都生气上头,又动起手来。   在农村一片寂静的月色还有虫鸣声中,只听见他们两人的巴掌作响声,扭打声,还有痛呼惨叫声。   旁边的王有根听到这动静,都忍不住乐了。   -   另一边。   江茉则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懒觉。   到了中午,齐晔做了饭,两人吃得饭饱,才去镇上汽车站坐车。   先转县城,再去省城。   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花费在路上。   到了省城,齐晔带着江茉坐公交去了省城最好的招待所,红着脸要了一张床的单间房。   吃过晚饭,江茉留在招待所里休息,齐晔又去了外头奔波。   工厂都是日夜不停歇的,他可以趁晚上先多跑几个厂子,明天就可以节省一点时间,带江茉去找舅舅,还能多玩玩儿。   这天晚上,齐晔开了不少进货单,回来洗漱完累得倒头就睡。   第二天,江茉又在招待所里睡懒觉,齐晔继续出去跑,又忙活了一整个上午,总算把小卖部要进的货都联系好了,只要到时候请卡车全部一拉,就能带回小镇上。   到了中午,齐晔才回来,带着江茉去招待所不远的私营小饭店里吃了三菜一汤。   这年头,敢开饭店的,那都是手艺一绝的,江茉吃得挺满意,又回招待所睡了一个午觉,才和齐晔坐上了去省城大学的公交车。   今天是周五,大学生们都上课。   在公交车的发动机轰鸣声中,齐晔不免有些激动,他马上就能见到舅舅了! 第87章 第 87 章 【1.5更】你亲我一下……   江茉和齐晔来到省城大学, 却被守门的大叔拦住,“您二位是来干嘛的?”   “您好,我们是…王春雨的家里人, 正好来省城办事,就来看看她。”   说来找舅舅的,反而目标太大,说不定门卫会把他们拦下来, 毕竟每天不知道多少人想来找校长呢。   但只是找一个普通学生,那就容易多了。   很快就有好心热情的同学进去帮忙传话,没过多久, 王春雨就满脸惊喜地跑来接他们了。   “江茉姐, 齐晔哥,你们今天怎么来了?是来进货的?”她也知道他们开小卖部的事儿。   正月里刚见过, 没想到开了学, 王春雨又时髦不少。   看她穿着长度及膝的毛衣, 踩着亮色小皮鞋,越来越像省城里的知识文化分子,江茉笑了笑, 挽着她手臂道:“我们今天呀,是来找齐晔他舅舅的。”   “我知道,是我们校长吧?我前不久在开学典礼上见过他。”王春雨说起这个有些激动。   尤其想到当时那么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校长, 居然是齐晔的亲舅舅,是她认识并且熟悉的人, 那份小小的优越感让她直起身子,从头到尾都关注着校长侯盼明。   “咱们校长真是很有文化很有水平的,他当时发言完,那掌声响了好久都不带歇的。”王春雨羡慕道, “齐晔,你有这样的舅舅,真好,真幸福。”   齐晔腼腆地抿了抿唇,“你能带我去舅舅的办公室吗?”   “没问题呀。”王春雨满口答应,带着江茉和齐晔一边走一边介绍道,“校长平常挺忙的,也不知道他在不在。”   大家都知道学校领导还有老师们的办公楼在哪,王春雨带着齐晔和江茉到了一栋矮些的白楼前。   “校长的办公室在哪我不太清楚,你们进去问问吧,没什么事我就不进去了,我在外面等你们。”王春雨笑盈盈的,自觉不添麻烦。   “多谢。”齐晔郑重地点了点头,在王春雨说咱们客气这个干嘛的声音里,缓着心跳走进了这栋教职工大楼。   江茉背着手,悠闲地踱步打量这儿,齐晔则拉住一位正拿着教案书本的中年男老师,温声问道:“您好,请问您知道侯盼明校长的办公室在哪吗?”   那位老师打量了齐晔和江茉一圈,语气挺温和的,“你们是……?”   “我是他的外甥。”齐晔微微颔首,江茉走过来,顺势牵住他的手,十指紧扣。   她是谁,这姿势就已经很明显,自然不必再说。   齐晔虽然已经习惯了牵着江茉的手,可当着人的面这样,还是不争气地红了脸,手心沁出湿热。   那老师笑了笑,觉得这对好看养眼的年轻人还挺有意思的,他指路道:“喏,校长的办公室在五楼,上头挂着牌子的,你们上去就能瞧见   。”   谢过这位老师,两人一路上了五楼。   可校长办公室的门却是紧闭的,有人自称是校长助理,听齐晔说了一通之后,那位自称姓董的助理眉开眼笑道:“原来您就是校长的外甥啊!早听他念叨过许多回了,您终于来了,校长他可盼着您来。”   齐晔被董助理夸了一通,有点不好意思地搓搓手,问:“我舅舅他……不在办公室吗?”   “是挺不巧的,校长请了几天假,我不太清楚是什么事,好像是家里的私事吧。”董助理无奈道,“要不您先等等,我给您联系一下。”   董助理把江茉和齐晔请进办公室里,给她们泡了杯茶,自己则风风火火打电话去了。   没过多久,董助理重新回来,笑道:“联系上了,校长说两小时后,会派车来接你们,要不你们在这儿再坐会?”   齐晔摆手道:“不用了,我们下午等吧。”   董助理点头,“也行,待会儿车来了就停在校门口,我这儿还有不少事要处理,不然我就陪你们多逛逛了。”   告别热情的董助理,齐晔和江茉下了楼。   王春雨踮着脚尖好奇道:“这么快就下来了?校长不在?”   “嗯。”齐晔把来龙去脉说给王春雨听。   王春雨眨眨眼,“还有两个小时啊,那我带你们去旱冰场转转吧!我们学校附近新开的,可好玩了!”   江茉好久没滑过旱冰,对这项娱乐活动感到满意,她轻笑道:“好啊,你们这大学生活还挺丰富的呀。”   “是啊。”王春雨小脸红扑,眼睛亮亮的,“我们平时除了上课,还能去看电影,滑旱冰,有时候还有舞会。”   “江茉姐,上大学真的很有意思,当初要不是你鼓励我,我现在都不知道在哪儿摆弄泥巴呢。”   王春雨深吸一口气,看向江茉的眼神,宛如看着她心中的神明。   于她而言,她这一辈子的命运,都可以称得上是江茉为她改变的。   “……也要感谢齐晔哥带我爹我哥种辣椒,赚大钱。”王春雨又朝齐晔深深鞠了一躬,让齐晔忙手足无措地摆手。   可王春雨知道,要不是家里条件越来越好,她也越来越有底气,她的大学生活是不会这么多姿多彩的。   她买不了时髦的衣服,去不了舞会,更不可能去看电影,滑旱冰,那些家里条件不好的同学,都在想办法勤工俭学呢。   王春雨真的是,由衷感谢着江茉和齐晔,是他们改变了她的一生。   江茉却已经托起了王春雨的身子,漫不经心道:“好了,你别这么煽情啊,多烦人呐,你要是感谢我们,你今天就请我们溜旱冰好了。”   “好啊,没问题。”王春雨笑容灿烂,因为能请客,反而高兴得不行。   -   三人到了溜冰场,这儿的生意好极了,里面的人不少,都跟下饺子似的。   不过也算来得刚巧,半个小时一场,正好他们一来,上一场就散了。   王春雨去排队买票,每场只能进一百人,她正好买到了最后的几张票。   拿着溜冰票过来,王春雨喜滋滋的,“江茉姐,你真是什么运气都好,咱们刚好能进去呢。”   这时候的溜冰场,还是露天的,水泥地。   王春雨指导江茉和齐晔进去换上双排轮滑冰鞋,她就像鱼儿入了水一样,在溜冰场上滑了一圈,“瞧!就是这么滑的!你们也试试吧!”   王春雨已经来过这里不少回,她已经学会了溜冰。   可出乎王春雨和齐晔意料的是,在齐晔扶着旁边的铁栏杆,才能勉强站稳时,江茉已经优哉游哉地滑了起来。   前进、后退、原地转圈,还有波浪状疾驰而过的漂亮身影,配合着场内劲爆的流行音乐。   江茉本来就长得好看,身形玲珑有致,再加上溜冰赋予的一种潇洒轻盈的美感。   不止是王春雨和齐晔,旁边的人都惊呆了,赢得了一片的尖叫和崇拜声。   江茉随便玩了玩,感觉还行,不过场地有限,装备也有限,她不敢太放肆。   就这么小小地露了一手,没想到就收获了一大波的粉丝,好多人都跑来问她,能不能教他们怎么滑的。   江茉一一拒绝,回到齐晔身边。   王春雨已经惊呼出声,“江茉姐!你太厉害了!你就看我滑了一圈,就滑得这么厉害!还有这么些花样,我之前想都不敢想!”   齐晔黑黢黢的瞳眸也闪烁着震惊和讶异。   看着江茉滑冰的时候,他好像又看到了不一样的她。   全场为她尖叫时,他也好骄傲自豪,这是他的媳妇儿,无论做什么都那么厉害那么让人瞩目的媳妇儿。   趁齐晔发呆这会儿,江茉忽然朝他伸出手,“我教你?”   齐晔迟疑地把手伸过去,握住江茉娇嫩皙白的手心。   可指尖才握住她,江茉却忽然把手往回缩,“你是不是不乐意啊?别人想学我都不教,跑来主动教你,你就这个态度呀?”   齐晔忙握着她,不准她缩手。   他轻轻用力,就能紧紧握住她,但又怕力气用大了,她会疼。   他拉住江茉,慌忙解释着,“我不是,我、我很开心的。”   看齐晔这急得舌头都快打结的样子,江茉扑哧轻笑,“那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教教你吧。”   她反握住齐晔的手,指着自己纤细的腰肢,“抱着我,我先带你滑一圈。”   齐晔望着她指着的细腰,咽了咽口水,脸蹭的一下就红了,“这、这会不会——”   “算了,你不想学我就走了,我教别人去。”江茉甩开他,声音娇娇的,透着生气的神态。   齐晔一下子又急了,直接搂住江茉的腰,怕她真走了。   要是教别人,岂不是要让别人搂她?那可不行!   没想到齐晔因为着急,力气一下子被控制住,他脚上又穿着溜冰鞋,根本站不稳。   他强有力的手臂扣着江茉的腰肢,竟把她也带得摔了下来。   幸好他在半空中反应及时,硬生生扭转了方向,他结结实实在水泥地上摔得四脚朝天,穿来一声闷响。   江茉则摔在了他身上,有他当人肉垫子,江茉没摔着,就是被他一身硬邦邦的肌肉震得手腕有点儿发麻。   “齐晔!你干嘛呀!”江茉趴在他身上,挑起眼尾,生气的娇软嗓音都喷在了他的脖颈上。   齐晔喉结滚动,紧紧扣着她的腰,仿佛还在较劲儿,他哑声道:“你、你别教其他人,我想学。”   “哦?”江茉忽然意识到什么,轻笑道,“我为什么非要教你呀?”   齐晔咽咽口水,钢铁般的手臂就那么紧紧箍着江茉,不准她走,急得鼻尖有薄薄的汗沁出来,呼吸粗重,“我、我最想学。”   他说不出“不想别人搂你”这样的话,憋了半天,也只能强调这个。   江茉眨眨眼,“那你先让我起来,再答应我好好报答我,我就教你。”   “好。”齐晔立马松手,扶着江茉站好,又替她拍拍衣服上的灰。   当然,有些地方他不敢拍,只能只给江茉看,让江茉自个儿拍。   重新整理了一下,江茉站好,半抬起双臂,“第一步你要做什么?”   齐晔乖乖地伸手过去,搂住她的细腰,那一瞬间江茉就感觉到他的身体紧绷了不少,贴着她肩膀的胸膛里,那颗心跳得快到不像话。   江茉轻啧一声,侧头弯唇看近在咫尺的他,“第二步,要做什么?”   “……你带我滑。”齐晔记得她说过,要先带他滑一圈,找找感觉。   江茉却翘起唇角,“不是哦,第二步是,你要好好报答我。”   “怎么、报答?”齐晔舔舔发干的唇,黑沉的眸光发直。   “这还要我教你?”江茉好像又不耐烦了,不高兴地睨着他。   齐晔越发无措,低眉道:“我、我笨一点,你多教教我。”   “你怎么这也要我教,那也要我教啊?”江茉故作生气,语气加重,“齐晔,你能不能聪明一点?有出息一点?”   齐晔被她“骂”得眼眶好像有点着急泛红,紧张地直着身子,“我学得很快的。”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江茉抿起唇,笑了笑。   齐晔重重点头。   江茉忽然微微侧过脸颊,语气轻软动人,撩得人喉咙发痒,“那你亲我一下,我就教你。”   轰的一下,齐晔猝不及防松开江茉,摔在了地上。   又疼得他皱起眉。   江茉居高临下看着他发烫的脸颊,俯身靠近道:“算了,我还是去教别人吧?好多人想学呢。”   说完,她站起身,扭头要走。   手却忽然被齐晔炽热的大掌牵住,他哑得不像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学,我想学。我、我……我真的可以……亲你吗?” 第88章 第 88 章 【3更】在黄昏下接吻……   溜冰场里, 人声鼎沸。   齐晔却好像听不到其他声音,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噗通......噗通......   江茉用那种“你还是这么没出息”的眼神睨他一眼,轻描淡写地勾了勾唇角, 像是觉得他有趣,又更像是在嫌弃他,“齐晔,你笨不笨呐?我们是夫妻, 你为什么不能亲我?”   齐晔喉咙发痒,他咽咽口水,挠了挠, 却发现自己的嗓子眼越发干涩得不像话。   他站起来, 拍拍身上的土,望着江茉那漂亮无暇的脸, 一时间竟手脚僵住, 不知该如何更进一步。   江茉看他又在那儿顿住, 无奈地勾勾他的腰带,“过来。”   齐晔紧张得连头发丝儿都崩起来,可江茉却道:“这儿人太多, 知道你不敢,先欠着,待会儿还我。”   还她什么?   亲她吗?   待会儿是多久啊?   齐晔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动了动, 就已经被江茉拽动,在溜冰场上滑行起来。   原来, 并不需要搂着她的腰,她只是拉着他的手臂,就有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   齐晔望着江茉被风吹得微微有些泛红的白玉似的耳廓,眸中隐有失落, 却又悄悄松了一口气。   -   江茉教齐晔溜了半小时冰,他就学会了。   江茉松开手,他也可以顺畅流利地滑遍整个溜冰场。   好像从小到大,齐晔都没体验过这种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用想,只需要享受当下的快乐。   他玩得尽兴上头,黝黑的瞳眸透着亮意。   江茉弯唇,看着他这样高兴,也不由有些心酸。   他真的吃了很多苦,玩这么一小会,就开心成这样。   齐晔以前的人生字典里,根本没有“享受”这个字眼。   她应该好好教他。   一小时过后,就该离场,江茉没脱溜冰鞋,反而问齐晔,“要不要再来一小时?”   齐晔立刻摇摇头,“不玩了。”   他根本不会享受,刚刚玩那么久,虽然忘乎所以,可停下来后,他有点不习惯。   尤其脱了溜冰鞋,踩在地上,整个人还有些如在云端的轻飘飘的感觉,他更有些恍惚。   刚刚那满溜冰场乱跑的,真的是他吗?   江茉轻哼一声,抬抬眉梢,她也累了,娇声道:“那我也不玩了。”   齐晔马上回过神来,蹲下身给她脱溜冰鞋。   望着他低眉认真的神情,系个鞋带而已,虔诚得好像在干什么大事。   江茉有些好笑,伸出白净手腕揉了揉他硬茬茬的发丝,也不嫌扎手,轻声道:“欠我的,待会儿就补啊。”   齐晔被这话烫得耳根一下发热,手一抖差点把解开的绳结又给系成了死结。   没出息。   江茉轻啧一声,笑声消散在午后的清风拂面里。   -   滑完冰,王春雨又请江茉和齐晔去吃了橘子汽水。   这个年代的汽水还没加后来现代那么多的香精和色素,味道很纯,玻璃瓶在阳光下熠熠闪光。   就连比较挑剔的江茉,也喝了一瓶。   齐晔嘛,当然又是舍不得喝,拎着瓶子在旁边看着江茉喝,忠犬极了。   江茉不高兴地白他一眼,“春雨给你买的,你喝呀。”   “......我看你喜欢喝,想留给你喝。”齐晔老实巴交地答。   “我喜欢喝可以再去买呀,难道咱们还买不起一瓶汽水?你赚钱是为了什么呀?”江茉伸出细白的手指戳戳他脑袋。   为了让你过上最好的日子。   齐晔脑海里毫不犹豫冒出这句话,脱口而出。   但他拎着那瓶汽水,却觉得自己喝这个,是浪费了,他喝这个干嘛呀,浪费钱。   喝水也是一样的。   然而看到江茉瞪着自己,好像是生气了,齐晔捏着那瓶汽水的手心冒了汗,犹豫片刻,还是对着瓶嘴,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下去。   汽水很好喝,甜甜爽爽的,涌过喉咙,留下一片清凉。   齐晔舔舔嘴巴,江茉捏捏他,软声而坚定地告诉他,“你赚钱,是为了让我们一起过上更好的日子,明白吗?”   笨死了,只会赚钱不会享受,就当一台无情的赚钱机器吗?   如果是以前,江茉懒得管他。   但现在,她发现她喜欢看齐晔开心的样子,明明高兴到飞起却还拼命抿着唇克制的模样。   他很可爱。   -   接齐晔和江茉的车来了。   这是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后来在21世纪就已经停产,扁扁长长的车身,窗户摇下来,后座上却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年轻人坐在驾驶位上,低头爽朗地笑道:“你们好,你们就是齐晔和江茉吧?我姨父,也就是你舅舅,让我来接你们,你们叫我秦飞跃就行了。”   “您好。”齐晔擦擦手,有些紧张地坐进了这辆小轿车里。   江茉倒是不显得拘谨,坐上车,就听到秦飞跃介绍起了他们家。   原来,秦飞跃的母亲是候盼明妻子的亲姐姐,他母亲和候盼明的妻子现在都在报社工作,住的是报社的家属区,两家一直走得很近,现在也是住对门的邻居。   听到秦飞跃说,他的父母一直很忙,他从小几乎是跟在姨父屁股后面长大的,姨父带着他吃,带着他玩,有时候玩累了他都懒得回家,就挤在小姨和姨父的床上睡。   说到这里,秦飞跃忍不住笑,“当时姨父和小姨才刚结婚呢,姨父人真好,要是换了我,早把这不懂事的小兔崽子给扔出去了。”   听着秦飞跃说起他小时候的事,齐晔露出向往和羡慕的眼神。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听舅舅在信上说,当时他是打算把齐晔接到身边的,但是那时候齐晔的外公还没过身,他不同意,他恨透了齐晔的爹,恨齐晔他爹毁了自家宝贝女儿的一辈子。   再加上王红芬和齐振华也拼命不让齐晔走,他们知道,齐晔待在身边,齐晔的舅舅就会一直寄钱和东西过来。   多好的摇钱树啊,怎么能让齐晔走呢?   齐晔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时他被舅舅接走,会怎么样呢?   可想了想,如果那样的话,就遇不到媳妇儿了吧。   还是算了,现在这样就很好。   苦他都已经尝过,以后只要和媳妇儿一块同甘。   -   很快,秦飞跃就开车到了省城报社后面的家属区。   这儿的小楼建得很漂亮,不同于那些筒子楼,跑马楼,这里的楼道宽阔干净敞亮,每栋楼都是六层,每层楼都只有大门相对的两户人家。   三栋家属楼呈三角形,围着中间一面小小的湖泊,还有半人高的假山。   虽然比起现代的那些小区,这里还相去甚远,但在当下这个年代,已经算得上是省城特别好的小区了。   秦飞跃一路热情地介绍着,带着江茉和齐晔上了三楼,一边道:“你们来得刚好不凑巧,这几天我外婆病了,我姨父已经带着外婆去首都看病去了。”   齐晔的心重重往下一沉。   秦飞跃又道:“不过今天下午董助理已经打电话到家里来了,我们也想办法联系上了姨父,他很高兴你来了省城,让你在这儿多待几天,等他回来就好了。”   “......要不你们就睡我家吧,我家有三个房间,就我和我妈,我爸在南海那边做生意呢,很少回来,他那个书房里也有一张床,你们俩都瘦,挤着睡绰绰有余。”   秦飞跃真是非常热情,但江茉和齐晔都没想到,原来舅舅不在啊,早知道就改天再来了。   要他们睡在别人家里,叨扰几天,不论是江茉和齐晔都觉得不自在。   他们忙拒绝,“不用了,既然舅舅有事,那我们下次来省城再拜访就是。”   “......那不行,你们现在就走了,姨父肯定要怪我没招待好你们的!他都千叮咛万嘱咐说过了,让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们!”秦飞跃拉住齐晔的胳膊,“走,你先和我进去吧!我妈已经在做饭了,你们吃了饭再走啊!小姨待会下了班也会过来,你见不到舅舅,见你舅妈也是可以的嘛。”   好说歹说,盛情难却,秦飞跃终于把江茉和齐晔拽进了自家的家门。   秦飞跃的家很大,除了客厅、餐厅、厨房、厕所,还有三个房间,以及一个大阳台。   还贴着瓷砖,这在八十年代,完全是最富裕的那一类家庭。   秦飞跃的妈妈和舅妈长得很像,都是比较温柔优雅的类型,皮肤较白,只是舅妈笑起来唇角有梨涡,显得更柔和亲切一点。   当然,也可能是齐晔江茉的心理作用,毕竟有舅舅的那一层关系在。   只不过秦飞跃的妈妈做饭手艺比较一般,吃惯了齐晔做的菜,江茉不太能吃得下,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听秦飞跃和齐晔在闲聊。   秦飞跃依旧很热情,非说待会儿让他们留下来睡在这里,不然姨父回来看到齐晔和江茉不在,非得训他。   齐晔无奈推脱道:“我在镇上开了一个小卖部,要赶回去做生意的。反正我常常来省城进货,下次再来拜访舅舅。”   听到齐晔做生意的事儿,秦飞跃又是眼前一亮,“你在做生意呢?我也是!”   经过这么一聊才知道,原来秦飞跃他爸常年不在家,是响应了改革开放的号召,在南海那边做生意!   而秦飞跃则负责在省城这边的分销。   说起这个,秦飞跃有些高兴,“正好最近新来了一批货,最时髦最新潮的布料,叫亚麻布,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   “......最近可好多人找我要这一批货呢,我寻思着要是卖就全卖给同一个人,这样在省内才能形成垄断效应嘛。怎么样,齐晔,你吃不吃得下这批货?”   秦飞跃其实不太抱希望,毕竟一个小卖部而已,小本买卖,他这些货可是要上千呢。   只是试试,死马当成活马医。   这批货砸在秦飞跃手里已经挺久了,要是能卖出去,就是倒贴一点钱也愿意。   虽然这是姨父的亲戚,但做生意谁不是吃一堑长一智的,是这小子自己心甘情愿的,到时候姨父也没话说。   齐晔却犹豫道:“现在最时兴的衣料不是的确良吗?这个亚麻布......”   秦飞跃没想到这小子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居然不好骗。   不过,旁边江茉却道:“能便宜些吗?你算个最便宜的价格,要是划算,我们就全要了。”   齐晔有些愣地看向江茉。   秦飞跃心里狂喜,看来这傻小子不好骗,反倒是他这个漂亮媳妇,是个没长脑子的!   太好了!那批从去年就压在仓库里的亚麻终于能卖出去了!   也就他爸蠢,一次性运这么多回来,根本没人买,现在手头流转的资金都不够用了。   现在总算有人接这块烫手山芋,秦飞跃飞快计算起来。   怕江茉和齐晔不肯要,他连运费都搭进去了,用的是真正的成本价,一分钱都没赚反而还倒贴。   幸好江茉和齐晔够爽快,看过那批货,又随便还了还价,还真的签下了订货单!愿意买下所有的亚麻面料!   秦飞跃真是高兴懵了,没想到他们开个小卖部居然流动资金这么多,一口气就给他数了十五张百元大钞。   把手里头的赔钱货全换成了钱,秦飞跃脸上热情的笑容比刚开始还泛滥。   不过齐晔和江茉执意要走,他也怕他们之后又后悔,于是也没有再留。   吃过饭,又客气了一会儿,他就送江茉和齐晔到了楼下。   他们没有要他开车再送,那是秦飞跃他爸赚了钱买的车,停在院子里,气派得很。   不过江茉和齐晔都不喜欢坐车,吃完饭,晚霞正灿烂,两人就这么沿着省城的那条河边,散步回招待所。   齐晔其实不太明白,江茉为什么愿意接下那批货。   其实他看出来,秦飞跃在坑他,那批货肯定不好卖。   所以,他对秦飞跃的好感已经降到了很低,却没想到江茉居然二话不说,签下了那个订单。   一路上,齐晔总忍不住侧过头看江茉。   江茉掀掀眼皮,懒洋洋看着他,“准备好了吗?”   “嗯?”齐晔没反应过来,   江茉却停了下来,指尖碰了碰他的唇角,“你欠我的,现在该还了。”   她娇嫩的指尖像是有电流,瞬间让齐晔心跳加速。   他什么都忘了,也顾不上了,只记得自己好像还应该......亲江茉一下。   江茉眼睛眨啊眨,头顶是烧得烈烈的黄昏晚霞,身后是熠熠生辉的阔阔河面。   她扬起眉,背着手,似笑非笑道:“齐晔,这里没人,你要是还害怕,那就太没出息了——”   啊......   最后一个音节消散在风里,江茉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轻轻落下一抹温热。   也就一瞬间,齐晔已经飞快直起身子,耳尖烫得不像话,黑沉沉的眸子往下压,不敢看她,但俊脸上泛起的红霞,烧得比天边晚霞还要烈。   江茉瓷白的小脸哂出笑意,“齐晔,你到底会不会亲呀?”   齐晔抬起眼,清澈无辜的眸子纯得要命,懵懂茫然地看着她。   “齐晔,这个也要我教你,你真的笨死了。”江茉轻哼一声,声音又娇又气,好像把头顶的晚霞都给揉碎了,半边天空都散着橘黄的微光。   她扯了下嘴角,又看了看他那好欺负的样子。   干脆踮起脚尖,靠近他,用纤细的手臂勾住他的脖颈,凑上去,“我只教你一次,好好记住。”   在齐晔全身肌肉都彻底紧绷僵硬得失去控制时,在他满脑袋满眼都是震撼的神色里,在灿烂得层次渐染的漫天晚霞中。   她开始教他如何,在黄昏下,接吻。 第89章 第 89 章 【4+5更】接吻练习……   这段时间, 赵大勇可不好过。   他学着江茉的法子,开始搞活动,打特价。   效果很好, 大伙儿都来捧场,他的东西比江茉卖得还快,几乎两天就卖空了!   本来囤在小卖部里的那些货一下子全卖完了,赵大勇高兴得不行。   他揣着那些钱回家, 高高兴兴地数。   可这一数,可傻了眼。   为什么!怎么会亏了这么多!   他之前辛辛苦苦跑腿,后来又当菜贩子收菜, 好不容易积攒了两千块的本钱开小卖部。   租铺面、搞装修、通水电, 林林总总加起来花了好几百块,之后的那些钱, 全都用了进了货, 花得一分钱不剩。   小卖部刚开张的时候红火了一阵, 光那十天就收了快三百块钱,不过当时大家买日用品买得挺多,他生怕不够, 就把那三百块重新拿去县城进了货。   口袋里依旧一分钱不剩,但那是满满一个小卖部的货啊!   怎么卖空了所有的货,他花了快两千块钱进的货, 现在回到他口袋里的,只有两百块不到!!!   怎么会少了这么多!!!   赵大勇头晕目眩, 按着太阳穴,大口呼吸,一定是他数错了,一定是他这段时间太累, 所以脑子不灵光了。   正好爹娘喊他吃饭,赵大勇蹒跚着,拖着疲累的脚步,来到饭桌上,望着玉米窝窝头和萝卜咸菜,胃口更是全无。   “怎么就吃这个啊?连点油星子都没有,这哪吃得下啊。”赵大勇抱怨着,看着自己爹娘和哥哥嫂嫂都吃得挺香,直接把筷子往桌上一按。   “我不吃了。”他空着肚子,往自个儿屋里走。   听到后头爹娘还有哥嫂都在抱怨。   “天天吃家里的,用家里的,那小卖部开得那么红红火火的,却一分钱都不往家里拿,真是咱们欠他的?”   赵大勇身形一顿,捂着滞痛的胸口,难受得紧。   他们以为他不想赚了钱拿回来,给家里吃香喝辣改善生活吗?   他当时每天跑腿,当菜贩子的时候都想好了,等他有了自己的店,生意稳定下来,他要让家里顿顿都吃上肉!   可他现在辛辛苦苦攒的那些钱,亏得只剩下两百块了啊!   这两百块连进货都进不了什么东西,小卖部就是得什么都有,人们才会进来买。   但是他……他还能卖啥啊!   还什么给家里买肉,他连自己的小卖部都快管不了了,要倒闭了!   赵大勇流着泪,把那些钱数了一遍又一遍。   他没数错,就那么点,因为毛票、分票太多,所以才看起来有那么多一把。   实际上,根本就没多少钱!   明明是学着江茉那样弄的啊,怎么就亏了呢?   赵大勇真的不明白,江茉的活动看上去很亏,可是却没亏,并且还和齐晔高高兴兴去省城进货去了。   他都是照着办的活动,只是因为心急,把活动都放在了一天,有什么差别呢?   赵大勇每个辗转反侧难眠的夜里,都在疯狂思索这个问题。   想到他都破了,可他发现,他好像永远都想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他即便拿脑袋往墙上撞!那也想不出来!   -   江茉和齐晔回到镇上,在自家小卖部门口,齐晔拿出钥匙开门,里头乌云踏雪隔着玻璃门一直摇晃着尾巴。   他们去省城只有两天,乌云踏雪在家有吃的有喝的,所以没什么问题。   本来两人以为要去省城探望舅舅,会多待几天的,所以把小卖部的备用钥匙给了罗苹,拜托她隔一两天就来看看乌云踏雪,换换食物和水。   江茉和齐晔都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回来,没有见到舅舅,说不遗憾那是不可能的。   两人是坐着给小卖部送货的卡车回来的,还是那位马车大哥开的车,去各个进货的厂子把昨天齐晔订好的货物都载上,就这么坐着大卡车回到了镇上。   大哥帮着齐晔一块卸货,都放在店外,待会儿齐晔再一样样都放上货架,明天小卖部又可以开始营业。   齐晔不让江茉帮忙,怕她累着,让她上去休息。   他现在看到江茉就脸红,江茉的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都让他觉得心慌意乱,气血上涌。   江茉站在旁边,只会让他手脚僵硬,反而卸货、上货的速度慢很多。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从不远处,冲过来一个痛哭流涕的身影。   “齐晔哥!嫂子!你们得救救我啊!求你们帮帮我吧!”不是赵大勇,还能有谁?   这会又知道喊哥,开始有礼貌了。   “齐晔哥!我那小卖部开不下去了啊!求你们帮我一把吧!不然我就得倒闭了!”赵大勇着急得一抽一抽的。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你们搞活动就能赚,我搞活动就亏得什么都没有了呢?”赵大勇大口喘着气,哭腔明显。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可这两天,真是把他伤心到不知偷偷在被窝里抹过多少眼泪了。   江茉看着他这痛苦万分的样子,只冷笑说了两个字,“活该。”   赵大勇被骂得一愣,随即抽起自己的耳光,“是的!我活该!嫂子,你就帮帮我吧!我快活不下去了啊,我那一铺子东西,就总共赚了两百块钱,我还怎么继续做生意啊!”   江茉扯了扯嘴角,“现在知道不能随便学人了吧?”   赵大勇连忙点头,“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嫂子,以后我不学你们了,能不能求你指点指点我,我这以后该怎么办啊?”   “凉拌呗。”江茉才不会帮他,眼神高高在上,嗤之以鼻道,“世上可没后悔药吃,我实话和你说吧,有我家齐晔的小卖部在,你那小卖部迟早倒闭。”   “……还不如早点关门,及时止损,你趁早改行吧。”江茉说得很直,也是看赵大勇哭得这么惨,一个大男人,眼睛都快肿成核桃包了,丢不丢人。   赵大勇听到江茉这么直白地说这个,顿时觉得之前的一腔努力的的确确都要付之东流了。   他又忍着眼泪,拼命吸鼻子,“嫂子,你至少让我死个明白啊!为什么你们能赚钱,我就亏成这样啊?难道我赵大勇那么差吗?”   “是啊,谁让你没文化,没知识。”江茉嗤笑,也不怕往赵大勇的伤心处戳,也不委婉,就这么扎他的心,“就比方说我那大转盘吧,我用的是概率算法,让顾客们觉得很划算,都特别期待大奖,但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人有概率抽到大奖。”   “……而我赚钱的概率远远大于我送的兑换券或抽奖券让我亏钱的概率。”江茉冷冷耸耸肩,“你呢?你根本没有发现吧?我大转盘上的格子是各有大小的,你的却不是,你就是随便画的格子,以为和我设置的奖品一样就能行?没文化真可怕。”   赵大勇仿佛在听着天书。   什、什么概率算法?他不爱读书,也就小学三年级毕业,他根本听不懂江茉在说什么。   江茉今天心情好,也就和赵大勇废话了一堆。   赵大勇听得越来越懵,最后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张得像能塞下去一个鸡蛋。   他发现,江茉说的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清,但连在一起,他真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   他也算是彻底明白了,想要扳回一城是不可能的了,就算江茉愿意教他,他也不懂!   齐晔这媳妇儿,是真娶对了,不仅长得漂亮,脑子还这么聪明,简直太可怕了。   赵大勇觉得自己和齐晔比,长相身高那些虚的就不比了,其他地方,他都不比齐晔差。   唯一差了的,就是他没有齐晔这么好的媳妇儿!   哭了一场,求了一场,赵大勇惊觉自己已经被狠狠踩进了泥地里。   他比不过!   他兜里还揣着两百块钱,但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在齐晔对面开小卖部了。   江茉说得没错,他就是在自寻死路。   赵大勇被一番打脸之后,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往家走。   他想拿着这口袋里的两百块钱,去娶媳妇儿!   他赵大勇也该娶个媳妇儿了。   万一运气好,能像齐晔一样,娶个这么天仙儿似的摇钱树媳妇,那这辈子还用愁什么?!   想到这里,赵大勇回家的脚步又加快了一点。   明天……不,今天,从今天开始,就让他娘和嫂子们都替他去相看媳妇儿去!   -   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赵大勇想要跟着他们一块干的请求后,赵大勇深一脚浅一脚地跑了。   江茉无所谓地扯扯嘴角,上楼休息。   她洗漱完,又泡了个澡,在省城奔波劳累两天,泡得一身骨头都软了,很快就床上沉沉睡去。   另一边的床,似乎一整夜都是空的。   齐晔在底下忙活了一整夜,通宵把所有的货都摆好了。   要不怎么说年轻人就是劲头十足呢?   齐晔一整晚都没睡,又在柜台旁守了一整个上午,等他上去做饭,请江茉去柜台旁边坐会儿时,都还精神抖擞的,乌沉沉的眸子里没有半点困意。   江茉都忍不住好奇地问他,“齐晔,你不困吗?”   齐晔摇摇头,他感觉身体里好像就一股火在烧,想要把小卖部开得更好,想起昨天黄昏时她教他的……   他脸又红了红,蹭蹭蹭上楼,做饭去了。   江茉在柜台上坐着,正支着下巴看外面,齐晔在上面做饭,这会儿小卖部也没什么人来,她在这里坐坐,倒也清闲。   刚好碰到罗苹下了大夜班,过来买东西,眼下顶着黑眼圈。   她可不像齐晔,她熬个夜就感觉自己憔悴不少,才不像齐晔那么劲儿足,像没事人似的,继续生龙活虎。   罗苹是过来看看,准备给乌云踏雪添点吃的,没想到江茉和齐晔这么快就已经回来了。   她和江茉闲聊一会儿,也到了齐晔饭菜做好的时候,就正好叫上罗苹,一块吃饭。   齐晔把饭菜端下来吃的,他基本都是做三菜一汤,怕花样儿太少,江茉不喜欢,一顿饭不吃三四样菜,随便吃几口就会腻。   主菜做的是酸菜鱼。   鱼就是去不远的鱼肉摊子杀了拿回来的,配上王有根家寄放在这儿卖的自家腌的酸菜,再撒上一把绿油油的葱花,汤汁微酸开胃,鱼肉鲜嫩细腻,葱花衬托出清香,光是这一道菜就很下饭。   素菜基本都是他用店里的菜做的,用油豆腐和青菜一块炒了一盘,特别清爽。   还有一盘蒜末菜心,把青菜芯子最嫩的部分剥出来,配上剁碎的蒜末一炒,香得扑鼻。   汤则是比较普通的豌豆苗汤,正是春天,都时兴吃这个。   把小桌子在店门前一摆,放上三条板凳,三人就这么围着小桌吃了起来。   那个香得呀,旁边路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多闻两下,还有停下来问的。   “老板你这青菜怎么看上去这么嫩呢?”   “老板你这蒜末闻起来好香啊。”   “老板你这酸菜味道正啊,闻得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齐晔这好手艺,就是给小卖部打的最好的广告。   大家一听说这些菜都是店里卖的,也都忍不住进去买一买今天晚上要吃的菜,看这几道菜做得又漂亮又下饭,大伙儿都想着晚上回去自己也做出来尝尝,馋了!   这么一吃饭,顾客就忽然多了起来,都是看着他们的饭菜而忍不住也买上相同的菜,打算晚上回去做同款的。   齐晔偶尔起身,去柜台那边给顾客结账。   江茉则和罗苹聊了起来。   不知怎么聊着聊着,就说起来罗苹在招待所的事儿。   听罗苹说,现在有了个体经济之后,也有人开始开私营招待所,抢了不少国营招待所的生意。   毕竟那些人赚了钱是揣进自己腰包里,比罗苹她们这些拿死工资的当然更卖力一些。   出更少的钱,住更好的招待所,人们当然愿意。   所以罗苹她们招待所的效益也就越来越差。   有时候罗苹守一个通宵,连一个客人都没有,她也心累,更没成就感。   罗苹看着总是起身,又坐下,忙得不可开交却非常投入的齐晔,忍不住道:“江茉,不知道你们这儿忙得过来不?还需要人帮忙吗?”   江茉有些意外地放下正在喝汤的勺子,看了看罗苹。   罗苹局促地攥着衣角,“没,我就是随便问问,要是你们不缺人,就当我没——”   “缺呀,怎么不缺。”江茉努努嘴,示意地看着齐晔,“你瞧瞧他,昨儿又通宵摆了一整夜的货呢。他啊,就是劳碌命,每天累死累活都不知道休息一下,真当自己身子是铁打的。你要是过来帮忙,齐晔肯定能轻松许多。”   江茉其实在小卖部刚开张的时候,就寻思过,给齐晔找一个帮手。   他天天守在店里也忙不过来,有时候要去进货,有时候要去办个事,有时候要上来做个饭干点活儿什么的,店里都没人看着。   江茉从没想过要辛苦自个儿,她是嫁给齐晔当未来首富老婆享福的,又不是来给他打工的。   之前江茉没想过问罗苹,因为罗苹的工作,毕竟是铁饭碗,她不可能让罗苹放弃。   只是她没想到,罗苹居然主动放弃别人眼里铁饭碗的工作,居然愿意来这小小的小卖部。   罗苹听到江茉答应,已是长松了一口气,弯起嘴角笑道:“太好了,我觉得你们这开小卖部还怪有意思的,比招待所有趣多了。”   “……招待所的工作是铁饭碗?是啊,虽然是铁饭碗,但谁能保证它那天干不下去了呢?还不如自个儿有真本事,像你和齐晔这样的,到什么时候都饿不着,都能过上好日子。”罗苹由衷地感慨羡慕着。   她是看着齐晔和江茉从最开始精打细算住招待所开始,后来又跑腿、种辣椒,再到如今开起来这红红火火的小卖部的。   也是因为江茉,她才有勇气踹掉那个人渣丈夫,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她真心感谢江茉,也佩服江茉,更在心里默默向往着,能成为江茉这样的人。   就从眼前这个小卖部开始。   江茉抿起唇角,端起旁边的白开水和罗苹碰杯,“好啊,那就欢迎你的加入,待会儿让齐晔跟你谈工资,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罗苹满面红光,难掩脸上的激动,“工资不重要,能让我加入我就很高兴了,真的。”   “那哪能不重要呀,就得让齐晔给你多发点工资,至少要让你辞了铁饭碗不亏呀。”江茉眨眨眼,朝罗苹道,“你跟着齐晔好好学,到时候,等攒够了本金,你也开一个小卖部去!去远一点的镇上开,你前夫洪金不是快从农场改造回来了吗?得让他再也找不着你!”   “……就算找着了你,也得让他发现你已经变成了他高攀不起的老板!赚他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让他后悔痛苦一辈子!”江茉恶狠狠地说着。   罗苹被她逗笑,抿了一口白开水,竟觉得是甜的。   她重重点头,“好!我要好好努力!跟着你们好好学!”   这是她第二次,因为江茉照亮了她的生活,让她对未来的每一个日子,都充满了向往的希望。   -   这个年头,工厂里的工人一个月平均能拿三十元到六十五元不等。   罗苹在招待所里上班,每个月一般能拿五十二块八毛钱。   而齐晔则实在且大方,直接给罗苹算一百元一个月,一日三餐都给她解决。   罗苹在镇上也有自己的住处,一个十来平的小平房,已经够她日常居住。   而且罗苹手艺也好,不管是她做饭还是齐晔做饭,江茉都爱吃。   齐晔也和罗苹商量过,他就住在店里的楼上,所以他可以早起开店,也可以晚睡关门,罗苹只需要在上午十点到晚上八点这个时间段待在店里就成。   罗苹没有手表,所以这个时间也不会卡得很准,她大概掐算着来就成。   工作内容也比较自由,没有非常固定,也就是整理整理货架,收拾一下卫生,接待一下顾客,店里有促销活动的时候会忙一些,平时她和齐晔两个能干的人应付起来,完全绰绰有余。   而齐晔要是去省城里进货的话,罗苹的任务就会重一点。   不过江茉都会在家,要是罗苹忙不过来,她也会下来帮帮忙。   齐晔的小卖部生意很好,经常有打折的活动,顾客们超级喜欢来这里,除非是这里买不到的东西,她们才去集市或者其他地方买。   每次从省城进的货,几乎半个月就能销空,一切都很好。   唯一让齐晔担心的是,那一堆的亚麻布,根本卖不动,当时那亚麻布实在太多,齐晔的小卖部根本放不下,他请人拖去了西丰村乡下的房子里放着,拜托王有根隔三差五就去打理打理,瞧一瞧,通通风,晒晒太阳,免得布料发霉或是变得陈旧。   可即便如此,他那些亚麻布放在店里,一个月顶多卖一两匹,这种布比的确良还贵,但又没什么人听过,除了一两个条件富裕又喜欢新奇的人买了,根本无人问津。   转眼间,天儿就渐渐热了起来。   街上的人们只要家里稍宽裕些的,男的都要穿上的确良的白色衬衫,女的都要穿上的确良的花裙子,这才显得阔气时髦。   花了钱,当然是要让人羡慕惊叹,说一句“哇你家条件不错呀居然都能穿的确良了”或是故意给人显摆“我这的确良衬衫是我儿子买的呀,说了让他别花这冤枉钱,你说说他,非要乱花钱,真不会过日子!”,这样才有面儿啊。   谁会花大价钱买这亚麻布,传出去别人还以为你家里没钱,穿个麻布袋呢!   齐晔为此真是愁得很。   可江茉自从把那亚麻布买回来,却没再管过,每天优哉游哉看书看电视,似乎完全忘了这一茬事儿。   这天,齐晔刚打扫完布匹那一片的货架区,所有布匹都卖得好,除了那些亚麻布。   想到自己花了一千五百块,齐晔就忍不住皱皱眉,心想到底该想什么法子把这些亚麻布卖出去。   他不想什么事都依赖媳妇儿,都要靠媳妇儿出主意。   媳妇儿每天那么辛苦,他不想她太累。   齐晔冥思苦想着,上楼继续打扫卫生,拿着鸡毛掸子在沙发后头拍拍灰。   正这时候,他忽然听到江茉惊呼一声,她整个人在沙发上缩成一团。   “怎么了?”齐晔立刻把鸡毛掸子一扔,紧张兮兮地跑过去。   江茉颤抖的指尖指着电视,“你看。”   齐晔顺着江茉的目光看过去,电视上,一对男女正在逐渐靠近……唇对上了唇……   这火辣辣的画面,立刻让齐晔扭开头,不敢再看,甚至脸上立马发起烫。   他没想到,电视上还会演这个。   江茉轻哼一声,想起来,“齐晔,我上次教你的,你不会都忘了吧?”   齐晔喉咙发干,艰难地抿起薄唇,一瞬间哑了声,“没、没忘的。”   “是吗?”江茉仰起小脸,半窝在沙发上,“那你过来,再试试。”   齐晔迟疑着迈步,走到她身边,紧张地伸出灼热掌心,托住她的后脑勺,俯身往下。   ……   不知过了多久。   江茉小脸红扑,眸含水光,使劲儿拍着齐晔的胸脯。   殷红的唇含糊不清地吐出溃不成声的词汇,“松开!你快点儿松开!”   齐晔慢吞吞地松开她,又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神色。   江茉大口喘着气,眼波流转着瞪了齐晔一眼。   他不用呼吸的吗?都快憋死她了,他除了脸红一点,居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他是人吗?!!!!   江茉都快气死了,要不是她用力捶他,他还紧紧箍着她不松手呢,他不知道她肺活量没那么大,她得换气吗?   江茉手软脚软地撑着沙发,脸上的热气扑扑,她忍不住用手当小扇子。   齐晔还在期待地看着她,“刚刚……我可以吗?”   江茉翻了个白眼,怎么着,他还觉得这种事要打分吗?   望着齐晔认真发亮的眸子,江茉轻哼一声,娇声道:“不行,你不合格,你表现得太差了。”   听到她这么说,齐晔乌沉沉的瞳仁里果然闪过一丝委屈和失落。   他试探着问道:“我……哪里不好?我可以改的。”   江茉更气了,默默扭过头。   她要怎么说?   她总不能说你太久了,亲得我喘不过气!   也总不能说你简直太有天赋了,就学一次,你就能把女孩子亲得浑身发软,你居然出息了啊!   ……江茉不说话,漂亮安静的侧脸在齐晔眼里,那就是生气的表现。   她好像前所未有的生气。   他慌张无措地拉了拉江茉的衣角,小心翼翼哄她,“是我不好,以后我每晚都好好练习……可以吗?” 第90章 第 90 章 【1+2更】连锁加盟……   ...江茉觉得齐晔越来越像一条狗了。   那种总是围着她转, 疯狂摇着尾巴,眼巴巴想要和她练习的蠢狗!   他还上瘾了!   江茉真的好烦,可是她不愿意承认齐晔的吻技到底有多厉害。   明明是她教的他, 怎么每次都被他带着跑,被他掌控,被他牵引,完全都不受她影响了呢?!   每晚的练习结果, 都是江茉瘫软在沙发上,四肢都使不上力气,呼吸微喘, 而齐晔满眼亮晶晶的, 跑下楼去,接替罗苹守在柜台。   江茉强行提起力气, 在他背后娇声气他, “齐晔, 你不合格,你太笨了!”   她就是嘴硬,她不知道她的“不合格”会让齐晔下楼梯的身形微微一顿, 并且开始疑惑,为什么呢?明明他很努力了啊。   ……江茉揉着发酸的脖子,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怎么齐晔明明那么笨, 那么没出息,就偏偏在这上面天赋异禀吗?   是她教得太好?   江茉想起那个满天晚霞的黄昏, 小脸微热,拍拍脸颊,晃晃头,“还是去泡个澡吧。”   齐晔, 越来越不乖了!   -   就这样,齐晔每天专心开着小卖部,每晚专心和江茉做练习。   其实每次亲的时候,他都会有反应。   学过男性生理知识,他知道那是男人正常的生理反应。   他很想,但他更需要尊重媳妇儿。   在媳妇儿点头之前,他忍受着煎熬,练习完就躲开,再在江茉睡着的深更半夜洗冷水澡。   至于小卖部,生意是向来红红火火的,逢年过节或是特殊的日子,江茉都会想方设法进行打折活动,顾客们一看折扣就挪不动脚儿。   所以这样的活动,薄利多销,反而能让齐晔和江茉大赚一笔。   对面赵大勇那个小卖部么,早就拆掉了,换成了一家早餐店,卖小笼包、豆浆油条,因为开在十字路口,所以生意也算不错。   听说赵大勇亏本后,用剩下的钱娶了一个媳妇儿。   家里给他分了一块田,让他老老实实种田,别瞎折腾。   不过他还是不甘心,隔三差五就过来说好话,企图讨好齐晔和江茉,想让他们带着他一块儿干小卖部。   可是没用,不过是白跑一趟,磨破了嘴皮子后,赵大勇也渐渐放弃,不再怎么出现了。   相反,倒是有不少其他在镇上、县里开小卖部的,会过来瞧瞧。   江茉和齐晔的这家小卖部似乎名声都传了出去。   都说他们生意好,顾客们更是赞不绝口,说他们这儿的东西便宜又好用,真是最良心的小卖部了。   那些镇上或县里开小卖部的都觉得奇怪,把东西便宜卖掉反而能赚大钱?这是什么理儿?   他们都忍不住过来取经。   江茉当然不会告诉他们。   这些活动虽然是她模仿现代各个超市的智慧办起来的,但那些概率的算法,成本利润的比对,各种各种,都是她费了脑子辛辛苦苦算出来的。   哪是他们随便看看就能看懂的。   当然,也有人说尽各种好听话,想要她教教他们,他们愿意出学费。   江茉弯唇轻飘飘告诉他们,“学是没必要学的,这个很难学会,但是你们可以选择加盟我家的小卖部。”   “加盟?”大家都好奇,这是什么说法,他们听都没听过这样新鲜的词汇。   江茉已经和齐晔说过她的这个理念,齐晔听完,大为震撼,并且为之心潮澎湃。   江茉说,这个叫连锁品牌,得让未日的招牌从一家小卖部开始,逐渐成为连锁小卖部,连锁超市……火遍全国。   看到江茉不想和这些人废话,齐晔便解释道:“加盟就是,你们得把你们小卖部的名字改成‘未日小卖部’后面加个分店,我们这儿就是总部。”   “改个名儿而已呀,我们没问题呀。”众人觉得只要能赚钱,那叫什么事儿,叫未日就未日呗,也挺好听的。   随后,齐晔又道:“你们还得出加盟费,我们目前的加盟费是一千元,你们可以考虑一下。”   一千元?!这个数字震惊到了大家。   要知道,这么多钱,可是一个工人不吃不喝两年才能攒下来的钱啊!怎么就加个盟而已,就这么贵呀?   他们就是开个小卖部,赚一千元,也不知道要多久呢。   一时间,那些说愿意出学费的人都皱了皱眉,深思熟虑起来。   只有一个叫倪威的年轻人,在县城开小卖部的,直接一拍大腿就非常爽快地应下来,“没问题,一千块就一千块,我相信跟着齐晔哥你们干,很快就能赚回来!”   听他这么说,不少人露出意动的神色,但还是没表态,听着齐晔继续和倪威交流。   “交了加盟费后,我和我媳妇儿会去你的店实地考察,我们会把让你把装修还有货架都按我们的要求进行改动,不知道你是否愿意。”   倪威毫不犹豫道:“当然没问题呀,我钱都交了,不就是为了和你们多学学吗?你们这小卖部布置得这么好看,而且让人一进来就有想买东西的冲动,那肯定是有什么门道在里头的,对吧?”   其他人都竖起耳朵听齐晔回答,他们也想学这些门道。   可是他们都没有和齐晔一模一样的铺面,不然照着摆不就好了。   齐晔又继续道:“货架的摆放和朝向,货品的陈列方式和位置,都是有讲究的。除此之外,你以后进货都得在总部,也就是我们这儿进货,你什么东西卖光了,只需要把进货单拿过来,我会把货品安排好,送到你店门口。”   大家听明白了,合着还要在这儿赚一道钱呢。   加盟费给了,你进货也还得都在齐晔这进货,这样的话,齐晔肯定自己也要赚点利润,不然他图啥?   本来已经有点心动的许多人,感觉自己的利润又要少一层,忽然又开始思考,加盟这个未日小卖部到底划不划得来?   只有倪威听完这些,依旧毫不犹豫,没有一点儿顾虑,直接应声道:“没问题,倒还省事了,我都不用再去跑进货渠道了。”   其实,齐晔跑的进货渠道都是他经过精挑细选,仔细比对过的,所以都几乎是能做到的最低价格。   就算在他这里进货,他再从中赚取一部分利润,倪威也并没吃亏,有些货品还比他之前的进价要低。   这个敲定之后,齐晔就说最后,最重要的一项了。   “加盟之后,我们会给你逢年过节的销售活动方案,你只需要相信我们,照着上面的活动去做,不需要明白其中的原理,价格和折扣都按我们给的来,就可以赚到很多钱。”   倪威眼睛亮了亮,“那可真是太好了啊!齐晔哥,你有空么?要不赶紧去我那帮我看看吧!我再改动改动装修,争取早点儿开张!”   听齐晔说完这些,其他人已经越来越心动。   这干脆是学都不用学,就算是个傻瓜,只要照做,就能捡钱啊!   加盟多好啊!这么一想,一千元也不算很贵呀。   就算要在齐晔这里进货,被占了一些利润,但也省事啊!   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守在小卖部里等着收钱就行,多好的事啊!   刚刚还在嫌贵的一个个,这会儿都举着手朝齐晔身边挤。   “去我那儿吧!我那儿更近!我也愿意出加盟费!”   “我钱没带在身上,你们这就跟我去看我家的小卖部,指点指点装修和摆放吧!我当场就给加盟费!”   “我那好!我请你们吃饭!喏,一千块我现在就有,我还驾了马车来的,接送你们怎么样?”   ……   齐晔无奈地瞥了一眼这些热情高涨的各个小卖部老板们,抱歉道:“不好意思,我们先去倪威那儿,剩下的,你们可以先交了加盟费,一千五百元,等我们忙完,会一个个去你们的店里考察的。”   “一千五?刚刚不还是一千块吗?!”有人震声诧异。   “我当时说的是目前,只有第一个加盟的才有便宜五百块的特殊折扣。而现在,已经是一千五百元的加盟费,你们可以好好考虑,我们不强迫你们加盟的。不过不知道多久,加盟费可能还会再次涨价。”   齐晔不急不慢地说完这些,就转身走了进去。   不少人又纠结了起来,一下子就贵了五百块啊!好心疼,刚刚干嘛要犹豫不决呢?   得了便宜的倪威高兴坏了,笑嘻嘻道:“所以啊,人还是要果断一点。”   他脚步轻松地跟着齐晔走进去,打算再邀请齐晔,去县城,多玩几天,都算他的!倪威也不是小气的人,不然那看似天价的加盟费他不会那么当机立断。   其他人望着倪威快乐得意的背影,怅然若失。   有人咬咬牙,也跟着倪威走进去,这就交钱!免得夜长梦多!一千五就一千五吧,只要能赚钱!   说不定再犹豫犹豫就更贵了呢!   很久之后,无论是倪威还是在今天勇敢拿出一千五百元加盟费的老板们,回忆起从前,发现自己做过最明智的决定,就是加盟了未日小卖部!   -   收到倪威真挚诚恳的邀请后,江茉和齐晔出发去了县城。   罗苹留下来守店,也能应付过来。   倪威人也的确不错,吃得苦耐得劳,而且很会上道。   听说江茉和齐晔要去他的小卖部考察之后,立马就租了一辆马车,来接她们去县城。   倪威的小卖部位置不算很好,在县城的东边,附近只有一个公园,一个人民剧院,还有一个车站。   居民小区倒是离得远一些。   所以江茉给他提出的建议是,日用品可以少放一些,多摆些零嘴饮料食物,还有车站的旅客们爱捎带的一些特产或是礼品,也可以放一个货架。   可以根据顾客的种类和偏好,而针对性地进行销售。   至于装修,除了招牌要换成未日小卖部-分店的红绿招牌之外,其他地方变动不大。   只要再刷刷墙漆,补补地板,收拾得更精致一点儿,宽敞明亮,让顾客觉得这儿是个好地方,忍不住多待一会儿,就能多卖出去一点东西。   货架和货物的陈列方式,江茉已经教过齐晔原理,所以不用江茉说,齐晔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   倪威都特别认真地记下,生怕自己错漏了什么。   一边听,他一边感慨。   “难道你们能挣那么多钱呢!这是真多讲究啊,我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些!”   一天下来,齐晔讲了个大概,倪威也学得快,只是有比较模糊的地方就问问。   一个说,一个记。   一个问,一个答。   时间过得飞快,很快就瞧着要天黑了。   倪威热情道:“齐晔哥,江茉姐,我给你们订好了招待所,就在这公园旁边,是我朋友开的,干净又敞亮,你们去看看,要是不嫌弃的话,住一晚再走吧?明天咱再接着学?”   想到关于那些活动怎么弄的事情还没交代清楚,齐晔点点头,看向江茉道:“咱们去瞧瞧?”   江茉对住的地方一向比较挑剔,也没客气,跟过去看了看。   离倪威的小卖部也不远,因为是个体开的,为了赚钱确实是尽心尽力,招待所的房间收拾得特别干净,生怕让人挑了错处,不愿意来。   江茉满意地点点头,“行,那就住一晚吧。”   倪威很高兴,又邀请齐晔和江茉去吃涮羊肉。   这也是县城新开的一家店,把羊肉片成薄薄的肉片儿,鲜嫩剔透,往冒着热气的铜锅子里一涮,几秒就烫熟。   再蘸上放了辣椒和香菜的油碟里一裹,肉的醇香被衬得越发喷香浓郁,真是不知不觉就涮了一片又一片,停不下来。   江茉都好久没吃这样的涮羊肉了,回到八十年代重新吃上一口,不由惬意地眯了眯眸子。   虽然这时候的涮羊肉没有现代的口味丰富,但羊肉明显更醇更香,味道也正宗了不少。   现在这样的初冬时节,围坐在桌边,铜锅子咕嘟冒泡,吃一口涮羊肉,真是舒服到不行。   -   吃过饭,倪威就兴冲冲回他的小卖部忙活去了。   今儿听齐晔说了一天,他彻底兴奋起来,对他小卖部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这个加盟,真觉得值!   而江茉,则因为吃得太撑,决定先去旁边的公园消消食,再回招待所休息。   齐晔当时是会跟着她去的,天还没黑,晚霞烧得正是绚烂糜红的时候。   忽然间,齐晔就想起那个黄昏,她教他时的天空,就像今天傍晚一样美。   他悄悄红了耳尖,眼巴巴地看着江茉,身后仿佛安了尾巴似的摇起来。   “今、今天我们还没练习。 ”他一说起这个,嗓音就酥沉低哑起来。   江茉一个趔趄,差点崴了脚。   酒足饭饱,他就开始想这个是吗?   齐晔你是真出息了!   ……   齐晔被江茉的忽然一歪吓了一跳,忙扶着她,在公园小路上的长椅坐下。   “没事吧?”   “有事!”江茉扭过头,小脸红扑,“我累了,坐下歇一会儿。”   “嗯。”齐晔安静又听话地站在她旁边,像默默的守护者,又像在翘首以盼等着和她练习。   江茉揉了揉眉心,顺口道:“公园里的落叶好漂亮呀。”   “我去给你捡。”齐晔知道江茉有这个习惯,“可以带回去当书签。”   “嗯,公园里所有种类的落叶你都找一片回来,要最漂亮的。”江茉支着下巴,理直气壮地指使起齐晔来。   他很乖地点头,没有丝毫犹豫,“好。”   ……   终于打发他走了。   江茉长舒一口气,天天缠着她练习,她是真的快受不了他了!   她没想到,齐晔埋头捡落叶,渐渐越来越远,到了公园里一个罕有人至的隐秘角落。   齐晔正弯腰捡起地上一片很漂亮无暇的银杏叶时,忽然听到不远处两道匆忙的脚步声传来,还有那故意压低的声音。   “嘘!小点声!刚刚过来没被人发现吧!”   “没有!刚迷晕,等天色黑了,会有车来接。”   “老三呢?她还在找猎物呢?”   “嗯……我们也在这儿守着这娘们儿吧!唉,最近的人越来越警惕了,不好下手啊。”   “是的,嘘,别说话了,小心有人听到。”   齐晔刚好蹲在一个草丛后,听到这对话,半天没有站起来,眉头皱得死紧,手里紧紧攥着那片银杏叶,一点儿声响都没发出来。   他又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好像是那两人在找地方坐。   趁这时候,他悄悄露出一只眼睛,看到不远的对面,有两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男人,头发乱糟糟的,皮肤粗糙,牙齿发黄,叼着烟,一左一右守在一个昏迷的女人旁。   那女人穿着毛衣裙,戴着金耳环,脚上的高跟鞋不知为何掉了一只。   女人皮肤白皙细腻,五官精致,不倚在那棵树干上半躺着,一直紧闭着眼,没有任何苏醒过来的动静。   ……   与此同时,江茉正坐在长椅上翘着脚,看头顶的夕阳漫过半边天空,非常烂漫好看。   她很享受此时此刻的闲适和悠哉,正哼着最近经常在电视里听的那首主题曲。   忽然,身后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小姑娘,你一个人呀?”   江茉不耐烦地回头,看到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女人,正自来熟似的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靠在长椅上,和她亲昵地说话,“小姑娘,天都快黑了,你怎么还一个人在这儿坐着呢?”   “......”江茉掀掀眼皮,被这种莫名其妙的大妈打扰,她很直接地冷笑着怼道:“我看起来很小吗?其实我都可以当你妈了,你信不信?” 第91章 第 91 章 【3+4更】人贩子……   中年女人被江茉这话说得一愣, 旋即笑道:“你这小姑娘,倒挺幽默的呢,平时经常看相声小品吧?”   江茉翻个白眼, 正想起身离开,中年女人忙拦住她,“诶,小姑娘, 你是县城人吧?我也没别的事,我就想向你打听打听路,我是来这儿走亲戚的, 但找不到人, 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帮我,给我指指路哈?”   “喏, 这瓶汽水我请你喝。”中年女人拿出两瓶开了盖的汽水, 一瓶给了江茉, 一瓶自己拿着,“你们这年轻小姑娘最喜欢喝这个了是吧?就当我提前谢谢你了。”   看到这两瓶汽水,江茉身形一顿, 仿佛来了兴趣,重新坐下来,接过中年女人递过来的橘子汽水, “...既然你这么客气,那我就帮帮你吧, 你想去哪啊?”   中年女人偷偷瞄着江茉端起那橘子汽水,内心狂喜,又上钩一个!   果然,橘子汽水的诱.惑真不小呐!   她顿时热络地聊起来, 和江茉说得眉飞色舞。   -   另一边。   齐晔观察了一会儿,确定这两人没有藏在暗中的同伙之后,直接从草丛后走了出来。   那两人本来在吃着花生唠着磕,忽然猛地从草丛里钻出一个人,把他们吓了一大跳。   看到齐晔越靠越近,其中一个男人直接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威胁警告道:“小伙子,劝你最好少管闲事!”   齐晔无动于衷,继续往前走。   另一个八字胡须的矮个子男人一打量齐晔这身板,这肌肉,吓得连忙和旁边的男人说:“我们怕是打不过啊,要不快逃吧!”   “逃什么逃?咱们有刀啊!你怂什么!”拿出小刀的男人使劲挥着,嫌弃了身边同伴一句,又色厉内荏地对着齐晔道:“你赶紧走!我们就当没见过你,不然的话,你这么年轻,就把小命葬送在这儿,也太亏了!”   “把这个女人放了,跟我去派出所自首。”齐晔冷冷盯着他们。   这两人简直听到了莫大的笑话,“你是脑子有问题吗?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   “……就凭这个!”齐晔挥舞起拳头,冲上去,只是三秒的功夫,就赤手空拳制服了那个拿着小刀的男人,用脚把他踩在脚下,让他动弹不得。   那男人被齐晔踩得喘不过气,大力挣扎着,好痛啊!怎么有刀都撑不过三秒啊!   这什么硬茬子啊?今天这么倒霉,他都恨不得一头撞在旁边的树上,撞死得了!   而踩着他的齐晔,不好移动脚步,只能反手去抓另一个八字胡的男人。   拽住了那男人的衣服,不过他反应快,立马把衣服一脱,金蝉脱壳般地跑了。   躺在地上的女孩他也不管了,同伙他也顾不上了,胆小的矮个子男人光着膀子一边逃一边放狠话,“臭小子!我记住你了!你给我等着!”   齐晔也想去追,可他脚底下这个男人不能不管,手头没有绳子,他还是蹲下来在这个男人身上翻到的一卷绳子。   除了绳子之外,这男人身上还有一盒香烟,一个打火机,十来块钱,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   齐晔把他绑起来,冷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扭过头,气得满脸涨红,今天栽在了这个愣头青手里,他恨!   “你不说就算了,到了派出所,你什么都会交代的。”齐晔不管他,又去掐了掐旁边女人的人中。   她还是没醒,看上去是中了迷.药,昏睡得很沉。   没办法,齐晔不敢用太大的力气,只好单肩把她扛起来,又拉着绑住那男人的绳子,像牵狗一样,拉着他走。   男人刚刚硬气了一把,这会儿看齐晔真要把他带去派出所,他开始慌了。   “年轻人,你大人有大量,给我留一条活路吧。你放了我,我给你钱!”   齐晔头也不回,语气又沉又冷,“你是人贩子吧?”   男人一顿,随后道:“不是,我、我就是看这姑娘晕了,所以守着她,怕她被坏人欺负呢,等她醒了我就打算走的,真的!你别不相信啊!”   齐晔不听他的狡辩,只说:“警察会查清楚的。”   “别啊!我求你了!我跪下来求你!”那人贩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肯走了,“你要是把我送进派出所,你不就是要我的命吗?!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得了!”   齐晔垂眸,拽他,“杀人犯法,我犯不着杀你。你拐卖妇女儿童,也犯法,自然有法律制裁你。”   人贩子听得浑身一软,手直抖,“我真不能去坐牢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我也是没办法才干这一行啊!我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别送我去派出所,我一定好好做人,改过自新!”   齐晔冷冷凝视着他,“我没有资格给你机会,你应该去问问那些被你拐卖的妇女儿童,那些被你害得以泪洗面的家庭,你觉得他们会不会原谅你?”   人贩子已经是脸色煞白,看齐晔这么软硬不吃,他发现自己的人生已经黯淡无光,像是天都快要塌了。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仍然没想过,那些被他拐卖的妇女儿童,人生是如何从那之后开始颠覆毁灭,那些破散的家庭,流过的泪,伤透的心,颤抖瑟缩的恐惧,又何止是他今天这么一丁点的经历。   -   人贩子不肯走,齐晔就拖着他在地上走。   反正齐晔力气大,拉个一百多斤的男人,轻轻松松。   男人即便穿着衣服,也感觉在地上磨得生疼,很快发现自己哭闹耍赖都没用,也就老老实实站了起来,垂头丧气万般绝望地跟在齐晔后面走。   很快,齐晔就回到了江茉的长椅那。   出乎他意料的是,江茉旁边也躺了一个昏迷的中年女人。   齐晔有些错愕,问江茉,“你也救了一个被拐卖的妇女?人贩子在哪?你没受伤吧?”   他连忙放下肩上昏迷的女人,紧张关心地凑到江茉身边。   没注意到,一旁的人贩子看到地上那昏迷的中年女人,嘴巴已经惊愕到可以放下一个鸡蛋。   老三她她她她她,这是怎么回事!   江茉不屑地踢了一脚脚边的中年女人,朝齐晔道:“就她丑成这样,也会有人贩子看上她?她就是人贩子,想拐卖我呢。”   她指了旁边喝了一半的汽水,“喏,我趁她不注意把汽水掉了个儿,她被自己下的药给迷晕了。”   齐晔听到江茉居然被人贩子盯上了,一阵后怕,真想骂自己怎么不好好守着媳妇儿,跑那么远干嘛。   但见到江茉好生生地站在这儿,反而是人贩子被迷得不省人事,齐晔又抿了抿唇,心中全是骄傲。   他媳妇儿真厉害,脑子真聪明,人贩子都被她耍得团团转。   “药量还挺足的。”江茉嫌弃地拍了拍人贩子女人的脸,“睡得跟猪一样,怎么都不醒。”   江茉抬起眸,注意到后边张着嘴巴的男人,冷笑道:“你们是一伙的?”   男人忙收起下巴,死命摆手,“不是不是,我不认识她,我是无辜的!我就是看到路边有一个昏迷的姑娘,就想着做做好事,守着她等她醒来,免得有什么坏人把她直接抬走了。”   “那还挺巧的啊,走在路上都能捡到昏迷的姑娘,你这运气不错呀。”江茉要笑不笑地嘲讽,“这话你可以留着跟警察说,看警察会不会信。”   她转身道:“齐晔,我去报警,你在这儿看着他们。”   幸好派出所离这儿不远,没过多久,警察们就来了。   把被拐卖的昏迷女孩,还有一个手脚吓到抖老高的人贩子男人,以及另一个迷人不成反被迷的人贩子女人都带回了派出所。   作为目击者并且抓到了人贩子的齐晔,也被请回了派出所里。   -   最近,正是秋末冬初,人贩子作案的高峰时期!   尤其这儿临近车站、公园,所以这附近的人贩子真是防不胜防,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来报案,说自家的姑娘或是小孩丢了!   这片区派出所的警察头疼得很,整肃过好几次大活动,但人贩子一个个贼得很,长期和警察玩猫鼠游戏,也有了一定的丰富经验,都特别滑溜,很难抓住!   就算是抓住了,也很难有证据给他们顶罪。   像今天这样人赃并获,有昏迷的被拐卖者,有下了药的汽水瓶,简直太难得了!   派出所里的警察立马往上报,很快县城公安局局长李解放就收到了消息,匆匆赶来。   这会儿那个中年女人也刚刚才醒,发现自己身边站了一圈警察,整个人都懵了,使劲儿揉着眼睛,还以为自己是在梦里。   怎么这样?她不是遇上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鱼儿正咬钩吗?   她正心里默默高兴着这小姑娘能卖多少钱呢!怎么就晕了!怎么还到派出所里来了?   老二……老二正面如死灰地看着她,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那种“我不想活了都别管我”的颓败感。   女人彻底要疯了,这不是梦,她真的被抓了!   这后知后觉的恐惧袭来,让中年女人的手开始止不住地颤抖。   她为什么要醒过来,要承受着无边的恐惧,还不如一直晕着呢!   不,她最不应该的,是今天明明已经钓到了一条鱼儿,居然还想着再钓一条,她太贪心了!   中年女人狠狠咬牙,只可惜手被拷着,不然她真要抽自己两个巴掌。   可现在,抽自己是抽不到了,她眼泪水忍不住往下掉。   以前拐卖人口赚钱吃肉的时候,她也不安心,害怕自己会有被抓的一天。   而现在真的被抓到了,她才发现这种浑身冰凉,血液倒流的可怕,比她想象中还要难受了一万倍!   -   李解放背着手走进来,皱紧眉,对其他警察道:“把他们俩带到不同的审讯室里,分别审问!一定要查个一清二楚!”   齐晔补充道:“他们还有一个同伴,跑了。”   李解放看向他才有了难得的笑意,“小晔啊,你还记得他们另外那个同伙的样子吗?”   “记得。”齐晔点点头。   李解放拍了下手,“那太好了!待会儿做完笔录,你再给我们县局负责罪犯画像的同志描述描述,争取快点把通缉照给发出去!让群众们都警醒警醒。”   “好。”这么重要的事,齐晔当然不会拒绝。   他和江茉分别去做了笔录。   他讲述如何救下那个昏迷女人的过程,江茉则说她是如何识破那个人贩子,并且吸引人贩子的注意力,将下了药的饮料掉包,反而把人贩子给迷倒的过程。   两边的警察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边惊讶于齐晔轻描淡写却几下就制服了两个带刀的人贩子的英勇过程,那边更是仿佛在听天方夜谭,第一次听说人贩子给人下药反而把自己给晕倒了。   两人做完笔录,齐晔又去配合公安的同志画像,那小个子男人的特征挺明显的,八字胡须,又瘦又矮,皮肤黝黑,而且左边眉尾还有一颗小痣。   不过这事过后,那八字胡可能会给剃掉,毕竟太有特点。   等画像师把罪犯画像给描出来,齐晔觉得差不离了之后,他才出来。   没想到不仅江茉还在等他,李解放也没走。   一见到他,李解放就笑开了花,冲他竖起大拇指。   他刚刚已经把江茉好一番夸了,这会儿又开始夸齐晔,“齐晔你牛啊!又给咱们县城破了一桩大案子!这两个人贩子,一看就是老手,还跟那儿坚持他们俩今天才是第一次拐卖人口,没成功就被抓住了,把我们都当傻子呢!”   齐晔摸摸脑袋,“既然遇到了,那肯定要伸手帮忙的。”   “是,你们俩是真又为民除害做好事了。”李解放感叹着,“可惜你不爱当警察,就爱做生意,不然的话啊,我一定要把你招到公安队伍里来,你这么猛,肯定是一个好警察!”   齐晔腼腆地笑笑,也不太知道怎么接李解放的话。   李解放拍拍他的肩,“好了,你们也累一天了!赶紧回去好好歇着吧,放心,你抓到的这两个人贩子再怎么嘴硬,到了我这儿,我也能让他们全撂了!我有预感,他们背后肯定不止一个同伙,绝对有一条黑暗无比的拐卖人口犯罪链!”   齐晔郑重地点点头,“解放叔,您辛苦了。”   “去吧。”李解放摆摆手,忽然想起来,“哦,对了,你们救下来的那位,她是……算了,她的身份就不说了,但还要拜托你们一件事儿,麻烦你们带她去你们的招待所,开个房间住一晚上,明天会有车来接她去车站,你们送一下,免得再出安全问题,好吧?”   “没问题。”齐晔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而江茉则打着哈欠,往外走。   那个昏迷的女孩也已经醒了过来,刚做完笔录,正难受地扶着墙,明显脑袋还是不太舒服。   江茉忙过去扶了扶她,“你没事吧?”   她站稳,摇摇头,揉了揉眉心,又看了看江茉还有她身后的齐晔,终于反应过来,“听说是你们救了我,对吧?”   “……谢谢你们,真的特别感谢。”她深深鞠了一躬,现在想起,还是觉得深深后怕。   江茉弯弯唇,“不用谢,我叫江茉,这是我丈夫,齐晔。”   听到江茉这样介绍自己,齐晔不由自主挺直身体,还理了理自己的衣角。   田曼茜抿嘴笑道:“我叫田曼茜,真的很谢谢你们。”   “真不用谢。”江茉笑了笑,扶着田曼茜道,“今天很晚了,听解放叔说你要回省城?”   “嗯。”田曼茜为难道,“不过我想自己坐班车去省城,这么晚好像没车了。”   “没事,你先去我们住的那个招待所住一晚上吧,那儿挺好的,空房间也多,你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们陪你去车站。”江茉轻轻巧巧地回答。   “那怎么好意思呢,你们已经帮了我很多。”田曼茜不安地皱了皱眉。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呀,我们也是顺路。”江茉眨眨眼,“顺路带你去招待所,明天我们也要去车站,准备回家,所以也顺路送你。”   田曼茜好奇道:“你们也不是县城的呀。”   “嗯,我们在镇上开小卖部呢,这次来县城就是……看看朋友。”江茉没说小卖部加盟的事儿,说了对方也肯定听不懂。   “真好。”田曼茜抿唇,“你和你丈夫感情也真好。”   她羡慕地看了一眼亦步亦趋跟在江茉身后的齐晔,这么俊的男人,身手又那么好,还像一个忠心的守护神。   要是她爸爸给她安排的相亲对象有这么好,她怎么会逃呢?   田曼茜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被江茉扶着,一路往招待所走。   路上,江茉和她科普了如何轻松识别出人贩子的技巧。   比如那些特别热情的,请你喝饮料的,对你异常关心的,想问路说自己要去哪里让你带着帮忙去的,都要存一百个小心。   “尤其是你这种一个人出门的女孩子,最容易被人贩子盯上。”江茉说得特别严重。   万幸的是,现在的人贩子还没有现代那些人贩子那么手段百出,这会儿因为人们的防范性不高,像田曼茜这样没吃过什么苦,家境优越,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女孩子,更是对任何人都没什么防备心。   她只觉得善良和乐于助人是最大的美德,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能搭把手就搭把手。   却从没想过,一味的善良,只会葬送自己的一生。   “人贩子最喜欢拐你这种女孩子了,肯定你一出现在车站,就被她们盯上了!”江茉面容严肃,她听田曼茜说自己是来县城看姥姥的,没想到在车站的时候遇上一个中年女人问路,说不知道这儿的人民公园怎么走,她去过几次,就好心地带她去了。   到了公园后,中年女人热情地说要请她喝橘子汽水,田曼茜正好走得口渴,就喝了,根本没想过会有什么问题。   现在想起来,田曼茜都浑身颤抖。   江茉拍拍田曼茜瑟缩的手臂,“现在不用怕了,都过去了,走,给你开一个单人间去。”   “……可、可以开双人间吗?我、我一个人害怕。”田曼茜无助又可怜地拉着江茉的衣角。   江茉点点头,“没问题,我陪你睡好了。”   这回,轮到齐晔无助又委屈地盯着江茉和田曼茜双双离去的背影。   今晚不能给媳妇儿暖被窝了。   连续坚持了好多天的练习,今晚大概也没时间练了!   今晚,对好多人来说,都注定是一个失望难受的不眠夜。   -   第二天。   也不知道田曼茜是什么身份,居然有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接她回省城。   连车站都不用去了,也不用再坐班车,就有专门的司机等着她。   江茉昨晚通过聊天也知道,田曼茜是偷偷跑出来的,因为她不愿意接受她爸给她安排的相亲对象。   也没别的原因,那男人各方面都很好,细致大方又温柔体贴,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太普通了。   田曼茜是个颜控,她只能接受好看的男人,和她爸大吵一架之后,就哭哭啼啼坐上班车来县城找姥姥了。   实际上,田曼茜似乎从来没坐过班车,自然更不懂人间险恶。   和江茉睡了一晚,两人的姐妹情谊似乎深深地建立了起来。   田曼茜对司机说:“姜叔,麻烦你先送我朋友和她丈夫回她们镇上吧,咱们再去省城。”   “……不顺路没关系,我就是想送我朋友,和我朋友多聊一会儿。”   姜叔当然拿田曼茜没辙,无奈地应了下来。   -   坐着小轿车回去,就是不一样。   既气派,又宽敞,比人多嘈杂的班车好多了。   齐晔坐在后排,忍不住反复打量这小轿车。   以前他不敢想,现在却是忍不住憧憬,什么时候,他也能买一辆自己的小轿车呢?   到时候他来开,江茉就坐在他身边,一起在黄昏下环绕整座小镇……想着想着,齐晔就忍不住抿起唇,乐了起来。   小轿车路过县城的繁华地带,忽然齐晔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红棚子,搭得又大又亮,熙熙攘攘的人群那个大红棚子里拥挤着,特别热闹。   齐晔忍不住问:“那是在干什么啊?”   田曼茜瞄了一眼,就随口道:“哦,那啊,是展销会。最近省城很流行这个呢,没想到县城里也开起来了。”   “什么是展销会啊?”   田曼茜也不是做生意的,就随便说着自己的理解,“大概就是专门展示自己的商品,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来跟你订货吧。”   齐晔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想到自己那放满整栋房子的亚麻布。   他也可以开个展销会啊! 第92章 第 92 章 【5+6更】展销会前的……   齐晔望着那大棚里的热闹景象, 人们像沸水里煮饺子似的,有人围成一圈,挤得水泄不通, 有人排成长龙,踮起脚尖张望。   展销会上,那扯起来的大红条幅上写着的“家具展销会”五个大字,特别显眼夺目。   他忍不住前倾身子, 鼓起勇气道:“抱歉,姜叔,您能不能在这儿停下, 把我放下去就好。”   他想去看看这展销会到底是怎么开的, 到时候他也能可以支棱起一个来。   江茉看他有了想法,毫不意外地挑了挑眉。   说实话, 她早就知道那些亚麻布放在小卖部里面卖是不可能卖出去的, 她心里也有很多方法可以卖出亚麻布。   但是, 她得等着齐晔成长。   是他当首富,不是她。   她可以帮他提点他,指引他, 但她不能替他解决一切。   看到齐晔这若有所思,仿佛开了窍的模样,她也勾起唇角道:“好啊, 那我们就去看看这展销会,待会儿再自己坐班车回家好了。”   “......曼曼, 你们先走吧,就不麻烦你们送了,有空的话,记得写信。”她朝田曼茜摆摆手。   这年头的电话都是公家的, 什么都得靠写信。   田曼茜不舍地招手,“那你们以后要是去省城,记得找我玩呀,我就在省城的人民银行上班,别忘了!”   江茉笑盈盈的,“放心,不会忘,要是去了省城,我肯定记得的。”   和田曼茜道别后,江茉和齐晔开始一块参观展销会。   在这座红色大棚下,摊位都是一块块油毡布和铁管搭起来的,因为卖的是家具,所以每个摊位都很宽,足足有十米左右。   来这儿参展的厂子有不少,除了县城的本土企业,还有一些从省城或是从邻近县城来的。   有卖立式大衣柜的,也有卖床垫的,还有卖茶几沙发的,那些卖小家具的,像椅子板凳的也有不少。   人们都觉得稀罕,都挤在一个个摊位上看。   齐晔瞧见有几个年轻人就搬着一个餐桌在那儿卖,也有不少人来搭话,雪花似的订单都飞过来,接到手软。   他羡慕地看了一会儿,忍不住问一个摊位上的老板,“您好,我想问一下,想在这展销会上摆摊,推销自己的商品的话,要怎么报名啊?”   那老板也挺好心的,虽然齐晔不买东西,他忙得不可开交,却还是指了指,“喏,看见那边那个穿红色毛线开衫,拿着大喇叭的那个男人没有,他就是咱这次展销会的负责人,你可以去问问他,我们来这儿摆摊都是交了钱给他的。”   “多谢。”齐晔忙道了谢,牵着优哉游哉的江茉,穿过人山人海,往这老板指的那个年轻男人那儿走去。   一询问,才知道,原来想要进驻展销会摆摊儿,那是要给相当于场地费的钱。   展销会一般都是工商联安排参展的摊位,最开始是给那些公办的厂子处理积压囤货用的,因为是便宜处理,所以往往刚出来就被抢购一空。   现在开放了市场经济,那些个体户、私营的厂子也就都开始热衷于报名参展,每次都能多上许多订单。   这年轻男人是工商联的干部,叫董文浩,据他说,这些展销会的摊位都紧俏得很,每次展销会刚结束,下一场还没开始办,就有好多人跑来找他报名。   “你要卖亚麻布啊?这玩意儿还挺稀罕的,之前都没人报名卖过这个。”董文浩翻了翻自己的工作记录本,无奈地耸耸肩,“年前只有一场布料展销会了,就十个摊位,都已经被预订完了。”   董文浩爱莫能助,“你啊,还是等过完年,再来报名吧,等开了春,展销会的场次肯定还会再多起来。”   齐晔还是不太死心,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给董文浩,“那、要是有人忽然放弃自己的参展资格,麻烦您再通知通知我吧。”   “好吧。”董文浩随口答应,却没抱什么希望。   每天想参加展销会的商家那么多,齐晔除了长得俊,身材很壮实,身边媳妇儿很漂亮之外,并没给董文浩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他甚至觉得,齐晔看上去不太像个会做生意的。   这匆匆几句,并没让董文浩注意齐晔。   可他没想到的是,两天后,省城里一个大领导亲自给他的直属领导打电话。   他的直属领导毕恭毕敬接完电话,又把他喊到了办公室,郑重其事道:“那个布料展销会,原定是几号开来着?”   董文浩一头雾水道:“十一月二十五。领导,是这时间要改吗?”   “时间倒不必,但这次参展的摊位,可以增加到十二个了。”领导面容严肃地叮嘱道,“之前是不是有个叫齐晔的,申请过想要参加这场展销会?”   董文浩愣住,他倒一时间想不起来。   毕竟每天讨好他,想要报名的商家太多。   领导见董文浩这努力回忆的模样,摆摆手道:“行了,你先下去吧,记住,这十二个摊位里,一定要这个齐晔。”   又叮嘱了一遍,领导才让董文浩离开。   而董文浩也是回到办公桌前,拼命翻了翻自己的本子,又搜肠刮肚地想了一会儿,才记起齐晔是谁。   ……是他啊。   董文浩没想到,那看上去只有一身腱子肉的傻小子,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   这展销会的摊位虽说可多可少,并不触犯什么原则,但原本已经定好的十个摊位忽然要增加到十二个,那得是经过会议研究讨论的。   一句话,他们就得重新开会,那傻小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又想了想,董文浩翻出当时齐晔留下的联系方式,决定亲自跑一趟,免得出什么岔子!   -   齐晔和江茉回到镇上,本来都已经对年前能参加这个展销会并不抱什么希望。   等就等吧,等到明年开春,就能把这些亚麻布卖出去了。   齐晔这么想着,每天还是和从前一样,照常开小卖部,打扫货架,整理陈列,把家里上上下下收拾得干干净净,给江茉变着法儿做好吃的。   他没想到,这天他正埋头在柜台上看书,忽然有顾客走进来,刚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欢迎光临”,抬起头时,居然看到了董文浩!   董文浩斜挎着军绿背包,笑道:“齐晔同志,你这小卖部的位置倒是好找。”   “董干部,您怎么亲自来了?走!上楼喝杯茶吧!”齐晔态度客气,把小卖部交给罗苹看管,他连忙把董文浩请到了楼上的客厅里,给他泡了一杯绿茶。   董文浩想到齐晔的背景,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来头,反而更加敬畏,也非常客客气气地说——   “齐晔同志,你真是太客气了,我这次来啊,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   齐晔眸光一亮,顿时猜到,“是不是展销会有戏了!”   看来这傻小子还真不知道?那是有贵人暗中相助啊。   董文浩也没戳破,既然上头都没说,他也没必要多嘴,只是点头笑道:“是啊,这次的摊位突然增加到了十二个,你运气好,可以分一个摊位给你进行展销。”   他对齐晔的态度非常温和,满脸都是亲近的笑意。   齐晔也高兴,搓着手,伸出来道:“那真是太谢谢你了董干部。”   “别叫这么见外,我应该比你虚长几岁,就厚着脸皮,让你喊我一声董大哥好了。”董文浩友好地微笑。   “那就多谢你了,董大哥!”齐晔俊脸微红,很是激动,没想到好事来得这么轻松,一下子就得到了可以参加展销会的机会!”   “齐晔,那我们再确定一下,你还是要展销你的亚麻布对吧?”董文浩拿出他的工作记录本,开始工作之后,他的态度又严谨认真起来。   “嗯,确定。”齐晔点头,抿唇道,“我的亚麻布很多,有整整一车呢。”   董文浩顿了顿,提醒他,“那你不必把你所有的亚麻布都运到县城,太麻烦,到时候等人给你下了订单,你可以直接从你仓库发货,能省一些运费是一些。而且你那么大一车,到了展销会的摊位上也摆不下那么多,带个一二十匹,让人看看你的货就差不多了。”   “好。”齐晔眸子里满是期待。   其实,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董文浩没说。   他觉得齐晔这些亚麻布,根本不可能卖出去。   办了这么多场展销会,见识过那么多商品,董文浩对人民群众的市场趋向还是很清楚的。   只是看齐晔那么期待这场展销会,似乎充满了希望,再加上齐晔来头那么大,他也不好意思在一开始就浇齐晔的冷水。   万一齐晔就是玩儿呢,不图赚钱只是热闹一下,也说不准。   董文浩又和齐晔确认了一遍时间、地点,提醒他千万不要迟到,在展销会的前一天傍晚就一定要赶到展销会的现场,把摊位提前布置好。   -   董文浩离开后,江茉才刚醒。   她一直就迷迷糊糊听到客厅齐晔仿佛和人说着什么展销会的话,等到和齐晔的人走了,她又睡着了。   到了中午,她走出房间,发现齐晔正半蹲在沙发旁,拿着支笔一直在纸上写写画画。   看到江茉出来,他忙放下笔,“饿了吗?饭做好了。我这就去端。”   今天心情格外好,齐晔这性子都忍不住轻哼着小曲调,做了几样麻烦的菜。   比如油面筋酿肉。   是他亲手揉的面,做的油炸面食,把面筋炸成了金黄酥圆,表面光滑且里头空心的样子。   再用筷子把他调好的肉馅塞进油面筋里,放到热油里煎一遍,确保肉不会调出来,再闷煮调味。   工序很复杂的一道菜,但出锅后也是真的好吃,酥脆的油面筋闷煮过后变得柔软,裹着里面酱香浓郁的一大团满满肉馅。   咬一口,丰盈的肉馅汁水就淌到舌尖,还有软中带弹的柔软油面筋在口腔里起舞,配上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简直香得不能再香。   还有冬笋蘑菇排骨汤,炖这个也很费时间。   但这时节正好是吃冬笋的时候,齐晔收了不少村民们亲自进山挖的大冬笋,一个个又白又胖,做菜更是又嫩又鲜,爽脆无比。   尤其是加上嫩而不柴的排骨和柔滑的蘑菇炖汤,那鲜美的味道全炖进了浓香的汤汁里,喝到肚子里,热乎乎的,简直不能太满足。   除了这两样,齐晔还做了一道干锅花菜,花菜是清洗起来很费力气的活儿。   还有一道炒玉米粒儿,掰玉米也是费时费力。   不过,齐晔今儿真的高兴。   他把饭盛好,又摆了几个红薯馒头在桌上,这才拿起筷子,给江茉夹菜。   不一会儿,江茉的饭碗里就堆满了菜。   江茉睨他一眼,“你今天好像很开心呀。”   齐晔抿抿唇,不用江茉说,他的眼角眉梢早就流露出来。   江茉歪了歪脑袋,咬一口排骨道:“让我猜猜,你这是……忽然有名额去展销会了?”   “嗯。”齐晔重重点头,嘴角往上勾。   江茉也笑,“那你刚刚在桌上算什么呢?”   “我在算要怎么弄打折活动,可以让大家觉得亚麻布很便宜,把货都买空,而我们也可以赚到不少。”齐晔很聪明,他看着江茉之前每次打折活动都要算算算,也跟着不知不觉学了不少。   平时在柜台守着没事的时候,他也去县城图书馆接了不少关于概率论的书狠狠恶补。   他不想每次弄活动都要辛苦媳妇儿,算这个很伤脑筋的,要是他能算出来就好了。   所以他刚刚算了好久,而且他好像,马上就要算出来了!   -   江茉还在慢条斯理吃着饭,齐晔就已经心不在焉干完饭,又趴到茶几边上去算他的打折折扣去了。   等到江茉吃完,他也正好算出来。   他兴冲冲拿给江茉看,“你瞧瞧,我应该算得没错吧?”   江茉开始仔细检查,齐晔则撸起袖子,收拾起碗筷,去水池旁一边洗,一边观察江茉的神色。   而江茉也的确是认真看起了齐晔的折扣活动。   不得不说,齐晔的确挺有天赋的,他虽然只用了一张草稿纸,不停用铅笔写了擦,擦了写,但最后出来的结果,是他用钢笔工工整整写上去的,标题和格式,都还挺有现代的活动策划那味儿。   江茉看了看,活动形式他没法创新,仍然只会“拼一圈”、“一加一”、“你说好、我买单”这种她用过的促销活动。   但招不在新,管用就行。   她验算过后,朝齐晔露出笑容,“不错,按你这个活动力度和定价,咱们要是全部卖空,不仅能回本,还可以赚四千块钱。”   齐晔看到江茉点头,一块石头落了地,取而代之的是快要飞上天的激动。   这年头,万元户多难啊,整个县城都没两个!镇上更是一个都没有!   而他要是一次展销会,就能赚四千,加上他开小卖部赚的,他或许就要成为镇上第一个万元户了!   -   为了准备这次展销会,齐晔真是牟足了劲儿。   当然,小卖部这边他也没有放弃,一直干得好好的,还又收了一笔一千五百元的加盟费。   可惜的是,到现在也就三个人加盟而已,毕竟加盟费太贵,大家拿出这钱还真得深思熟虑。   不说加盟的事儿,齐晔觉得,还是展销会来钱最快。   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卖掉那些亚麻布。   这些亚麻布一直像压在他心上的一块巨石,让他喘不过气,每天日思夜想的就是这一千五百元钱可不能就这么砸在手里了。   要知道,一千五百元多难赚啊。   他现在的小卖部每个月除去那些成本开销,还是算生意极好的,这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大伙儿都来这儿买,还时不时就有折扣活动吸引大家,可一个月也才挣八百多元。   加盟费是收得多,一千五百元,可这都快一年了,也才三个人加盟。   而且别人出这么多钱,狠不下这个心,他收了这笔钱也不轻松,一开始要考察,规划装修和货架的设计,之后又要帮着设计各种针对他们小卖部周围目标人群的打折活动,时不时还要过去看看他小卖部开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   所以,齐晔绝不能容许这些值一千五百元的亚麻布就这么浪费。   他甚至好讨厌秦飞跃,不明白舅舅为什么有这样的亲人,更不理解舅舅好像更喜欢秦飞跃,而不是他。   所以他上回去找过舅舅后,虽然一直还和舅舅偶尔有书信往来,却没有再去过省城。   他总说太忙,不太有时间过去。   但他不得不承认,心里还有一个更大的理由没说。   那就是他看到秦飞跃就膈应,想到自己存放在西丰村的那批快要烂了的亚麻布,更膈应。   -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到了十一月二十四这天。   齐晔早早就从家里出发,和江茉一块,带了二十匹亚麻布,去参加展销会。   布置摊位倒是比较容易,唯一不同的是,齐晔比别人的摊位旁多了一个幸运大转盘,上面的折扣和格子都是他自己亲手算的,江茉说没问题,他也就特别安心。   放上两块油毡布,把铁管和纸板安放好,摊位就这么支起来了。   齐晔和江茉带着那些亚麻布回到招待所,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   当然,只是齐晔睡不着而已,他辗转反侧,想到明天的展销会就心跳加速,难以入睡。   而江茉,依旧睡得很香。   不过齐晔这大小伙子,一向精力充沛。   第二天起来,他比江茉还精神。   江茉昨儿特意在县城给他买了一身新的西装,穿着白衬衫和黑西装,套上锃光发亮的皮鞋,再给他系了一条宝蓝色的领带。   江茉满意地捏了捏他腱子肉遒劲有力的臂膀,齐晔这身材,穿上西装是真好看。   幸好他的肌肉不是很鼓,而是那种漂亮流畅的线条豹子型,掩在西装衬衫下,就像野蛮与文明的碰撞,更多了几分禁欲的荷尔蒙味道。   还有那两条大长腿,公狗腰,也是非常好看。   江茉欣赏了一会儿,让齐晔转过去,再给他理理衣领。   谁知齐晔却把她在镜子面前壁咚了!   他单手撑在招待所衣柜上的大片镜子旁,给她圈出一片小小的范围。   低眸看她,喉结微动,嗓音低哑,“今天……能不能提前练习?”   以前都是傍晚练习。   但今天,他心跳好快,好紧张,好像每次和媳妇儿练习之后,他整个人就容光焕发,特别有劲儿。   他现在,觉得自己特别需要和媳妇儿练习练习。   谁知,江茉今天被他这么一咚,脸不争气地红了。   她使劲儿推他硬得像墙壁的胸膛,“你快走吧,不然时间来不及了!”   齐晔低眉看了看江茉送给他的手表,哑声道:“来得及,还有四十分钟。”   “……”江茉轻哼道,“齐晔,你敢反驳我的话是不是?你不爱我——”   最后一个音节,被他低头含住,她支吾着,再也说不出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好像齐晔不再会在她生气的时候紧张无措得不知道怎么哄她。   虽然灼热掌心依旧会沁出薄薄的汗,但那都是在他扣着她的后脑勺或是她的细腰和她练习的时候。   他好像已经发现,无论她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   只要开始练习,她就会软着声音,四肢无力缠在他身上。   所以让他慌张、无措、揪心的情绪都会如潮水般散去。   比如现在。   她只会扯乱她给他系好的领带,给他衬衫的胸膛处压出微微的褶皱,眸子里都是漂亮的雾。   ……此时,离展销会开始,还有三十分钟。 第93章 第 93 章 【1更】雨中的展销会……   “时间来不及了!”江茉双眸满是水雾, 手腕无力地推齐晔。   趁换气的间隙,连忙提醒他。   齐晔终是松开她,眸子里暗得不像话。   趁江茉目光下移之前, 他转过身,忙去洗手间里,先把被江茉扯得乱七八糟的领带重新系好,再洗了一把热水脸, 将那些燥热与渴望都全数压了下去。   而这时候,江茉也忙着重新整理自己的发型。   她新烫的波浪小卷发,都在镜子前被蹭得乱糟糟的了。   都怪齐晔!   江茉跺跺脚, 低声埋怨, 又把她新买的毛呢大衣上被齐晔压出来的褶皱抚了抚。   齐晔从洗手间出来,江茉才发现他的衬衫液被她压皱了。   她小脸微微一热, 忙道:“你快把你的衬衫脱下来熨熨。”   齐晔也很听话, 她一说, 他就马上把西装外套,的确良衬衫全脱了下来,光着膀子从柜子里把昨天从招待所老板那儿借的电熨斗拿出, 仔细熨着衬衫上的褶皱。   刚熨了几下,他又看了一眼手表,“来不及了, 我还是穿平时的衣裳吧?”   江茉给他买了很贵的西装长裤,可是他穿不习惯, 浑身不自在,这时候脱下来,才穿了一小会,说不定还能退。   “退什么退?给你量身定制的西装, 你别想退。”江茉像是看穿了齐晔的想法,双手抱胸倚在衣柜旁看他,轻讥道,“这会儿倒是知来不及了?”   刚刚像个狗子似地镜咚她,眼巴巴求着她练习的时候,怎么不记得时间快来不及了?   江茉哼一声,扭过头,“快点儿,你都是开展销会的大老板了,当然要西装革履撑撑场子呀,不然谁给你下订单。”   这话一说,齐晔顿时来了劲。   为了把亚麻布卖出去,再别扭他也得穿!   匆匆忙忙把西装和衬衫都熨了一遍,这么冷的天,齐晔身体是真好,一点儿都没觉得冷,肌肉线条微微鼓起,很有男人味的美感。   让江茉忍不住过去捏了捏他,只是一被捏他就开始不争气了,熨斗一颤,差点把衬衫烫坏。   江茉睨他一眼,瞄着他腕上的手表,“还有二十分钟,咱们走路过去得十五分钟,你——”   话没说完,齐晔就飞快套上了衬衫西装,然后朝她伸手,“我背你?”   江茉懒洋洋抬起手,但说起是背,倒不如说是扛。   齐晔遒劲有力的臂膀扛着她在他单边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松松拎着那二十块亚麻布,开始狂奔。   他脚步稳健,江茉并不觉得颠,十五分钟的脚程,他扛着她,七八分钟就到了展销会那红彤彤的大棚下。   天公不作美,他们刚到,就下起了小雨。   早已开始排队准备进场的人群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不少人都走了,不愿意在这儿淋雨,当然有些人是回去拿伞的。   也有人未雨绸缪,带了伞来,很快展销会外面就汇聚了一小片雨伞的海洋。   齐晔把他的亚麻布摆在摊位上,有些担忧地皱着眉,望着外头淅淅沥沥的冰冷小雨。   这雨一下,天儿就更冷了。   随着董文浩拿着大喇叭介绍了几句各个摊位之后,再宣布1982年最后一场布料展销会正式开始!   人群都沸腾喧闹起来。   下雨也阻挡不了大伙儿的热情高涨,都兴冲冲地开始参观起来。   除了县城里的人们,还有来自四面八方想要进货的商人。   现在市场开放,全国经济飞速发展,到处都打通了交易壁垒。   会做生意的,那是全国各地的跑,只要能找到最物美价廉的货源,就是这种小县城的展销会也会有人问讯来瞧瞧。   除了商户,也有居民,商户是下订单批发,居民是零买,可能就买一匹半匹的,但这种人也不少。   有江茉的精巧布置,齐晔的摊位是所有摊位里最吸睛的。   大转盘摆着,油毡布剪成了星星太阳的形状,大家都很好奇地围过来。   齐晔的拼一圈特别有意思,吸引了不少人过来围观。   他的每个格子也分为两种优惠,一种是零售,一种是批发,看上去都很实惠。   来这儿看的人不少,可看到卖的是亚麻布之后,那感兴趣的脸色瞬间也就变了。   别人的摊位上排起了长龙,尤其是的确良的那个小摊,就在他们旁边,摊主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数钱接订单简直忙得手都软了。   齐晔也忙,但他只是磨破了嘴皮子,不停和感兴趣的人介绍,解说,有人都不听完就直接走了。   礼貌一点的,会听齐晔说完,然后摆摆手道:“谢谢,我还是更想买的确良。”   然后,就都一窝蜂跑到了旁边的摊位上排队。   其他摊位生意也不错,就是卖丝绸的,也有不少人过去下订单,或是买一两段。   只有齐晔这里,活动很有趣,别人都觉得有意思,可人家对他的布根本没兴趣,活动再好有什么用?   除非白送。白送或许有人会愿意参加活动。   但这怎么可能,所以齐晔的摊位惨淡得连董文浩都没眼看了。   到了中午,董文浩过来问道:“可以吃饭了,齐晔你去吃饭吧,我替你看会儿。”   他连齐晔这些亚麻布的价格都没问,反正也不会有人买,就这么把齐晔推出去,“赶紧去吃饭,别饿坏了你媳妇儿。”   江茉和齐晔就在旁边一个不远的小饭馆点了两份灌汤小笼包就着豆浆喝。   齐晔没心情吃,耷拉着眉眼。   江茉也不爱吃,勉强吃了几口,全施舍给了路边的叫花子。   齐晔很沮丧地低头走路,一路上回展销会,又看到不少熟悉的面孔。   刚刚几乎都来他的摊位前看了的,但现在,手里都拿着别人的订货单,保证别家的布料。   他垂眸闷声回到摊位前,董文浩见他走了回来还是这副蔫蔫儿的模样,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   “兄弟,你喊我一声大哥,我就实话和你说了吧,你这亚麻布不行啊。”   齐晔抬起头,疑惑道:“这批亚麻布质量倒很好的。”   秦飞跃并没在质量上坑他。   董文浩无奈地摇摇头,“它质量再好又怎么样?它不兴穿啊!你瞧瞧你放在这儿,是不是挺像一个个麻袋的,这谁会愿意把麻袋套身上啊!”   这年头,大家都穿棉布、毛料、的确良、迪卡、腈纶、涤纶……   亚麻布在大众眼光来说,就是又丑又贵。   董文浩虽然没问齐晔这亚麻布的价格,但他也知道这布挺贵的,比的确良还贵……   真没人脑子坏了会买。   一上午,齐晔的摊位根本没开张。   县城他人生地不熟的,连个熟人生意都没有。   董文浩继续拍着齐晔的肩膀,安慰道:“算了,幸好这场地费是这十来个摊位分摊的,你也只亏了几十块钱,白折腾两天而已。”   “……咱们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别再进亚麻布的货就是了哈。”董文浩勉强地叹了一口气,又想起来问道,“你一共进了多少亚麻布啊?”   “…一千五百元。”齐晔语气凝重地低头说出这个数字。   董文浩听得瞠目结舌,半晌才道:“你是真虎啊。”   不过上头有人罩着,不必慌,一千五百块亏了就自认倒霉呗,以后别再上当受骗,别再进这么多亚麻布就好了。   董文浩摇摇头,安慰一番,也去忙自己的事了。   -   下午,雨停了,但齐晔的摊位上还是很多人来看热闹,玩玩大转盘,拿到了优惠券却不买,就是玩玩儿。   齐晔耐心倒是有,脸上看不出他不安的情绪。   却没想到,居然会在展销会上,遇到江桃还有聂士忠。   其实江桃和聂士忠是住在县城的,遇到他们的概率很大,因为几乎县城所有人都不会错过展销会这样的大热闹。   江桃也不例外,她是和聂士忠一块来看看,准备买几匹布,做几身春节要穿的新衣裳。   自从晕倒一次后,江桃只记得自己是书中女主,本该拥有让别人眼红羡慕的人生,却不再记得书中所有的细节,那些大事件发生的年月,那些重要的机会具体是什么,她都不记得了。   起初,她慌张,痛苦,觉得整个世界的天都要塌了。   可是后来一想,她在书里不也什么都不知道吗?   于是,她又冷静下来,她要相信她始终有书中女主的好运和福气!   她要做的,就是尽量维持她在书里和聂士忠的甜蜜感情而已!   在她变了一个人似的对聂士忠好,讨他的欢心之后,一切果然渐渐有了转变。   他不再动不动就打她,对她的态度也不再那么不耐烦,甚至今天还愿意来陪她逛展销会。   只是对她,也说不上热情。   江桃不介意,她知道自己以前做得不对,偏离了她和聂士忠恩爱甜蜜的人设太多!所以她只能慢慢扭转。   她记得自己上辈子嫁人之后就养尊处优,再没工作过,可为了让聂士忠高兴,她还是顶了他的班,去化工厂上班。   虽然被化工厂难闻的味道熏得她得了鼻炎,头发也每天掉了好多,但聂士忠总算和她好好说话了。   化工厂要众筹集资,她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参与进去,但聂士忠不同意,她就再没提起过,果然聂士忠的脸色又好了不少。   她什么都让着聂士忠,都听他的,家里不再鸡飞狗跳,日子果然也渐渐好了不少。   聂士忠最近也和人合伙盘了一个小铺面,在开小饭馆。   一切都好起来。   江桃很欣慰,虽然又累又痛苦,但她相信这些都只是暂时的。   等她撑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   只是在展销会看到齐晔和江茉后,那股不甘心的怨愤怒火,又瞬间烧了起来。   她嫉妒江茉穿着漂亮的毛呢大衣,神情悠然自得站在那儿,气色白里透红,被齐晔养得像嫩莲子,能掐出水来。   也嫉妒江茉能过这么好的日子,丈夫又高又俊还会挣钱,那么有头脑,这生意瞧着是越来越红火了!   瞧他们摊位旁围了多少人!今天又得赚多少钱呐!   江桃好不甘心!好难受!好恨!   她现在本该是过着无忧无愁的富贵日子,和聂士忠恩爱和睦,她根本不必绞尽脑汁去讨好他,更不用在化工厂里吃苦头!   都怪江茉!都是江茉害的!   是江茉毁了她的人生好轨迹!江茉根本不配好好日子!   想到这里,江桃拉着聂士忠直奔江茉和齐晔的摊位而去。   疯狂的妒火好像马上又要把她烧成一个失去理智的疯婆娘。   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她只想把江茉狠狠踩在脚下!让江茉比书里的结局还要更惨更痛苦! 第94章 第 94 章 【2.5更】惨淡又兴盛……   江桃冲到江茉的摊位前, 才发现这儿围着的人很多,却并没有人掏钱下订单。   原来就是白热闹啊,赚不到钱, 赔本赚吆喝而已。   江桃忽然心里就舒坦了,眸子里蕴着的那些气冲冲的怒火也瞬间消失,全变成得意的嘲讽。   她故意清清嗓子,扭着日渐变粗的腰身, 嗤笑道:“哟,隔着老远就瞧见了你们,还真是我亲爱的妹妹和妹夫呀。”   本来今天开展销会遇到下雨就晦气, 亚麻不要一匹都卖不出去, 那就更晦气了。   没想到还有最晦气的事儿,居然撞见了江桃和聂士忠。   好久没看见江茉, 发现她越来越洋气时髦, 精致漂亮, 聂士忠又是好一阵失神。   江桃看他这鬼迷心窍的样子,就是心里再气,也得忍气吞声, 只是把他的胳膊挽得更紧了点。   周围一圈看了热闹又走的,都去两边的摊位购买下单,就是没人买江茉齐晔的亚麻布。   江桃笑容更甚, 挽着聂士忠的手,露出施舍的神色道:“看你们这么可怜, 一匹布都卖不出去,我还是给你做做生意好了,买一匹你这个布,多少钱呀?”   江桃像打发叫花子, 拿出口袋里的零钱,随便数着。   “既然姐姐这么好,那我就不客气啦,一匹布三十元,我给姐姐算便宜点,二十八元好了。”江茉眨眨眼,“怎么样?便宜了两块钱呢,比参加任何活动都划算。”   其实,江茉卖的亚麻布并没有这么贵,她就是故意想恶心江桃。   好啊,你不是装大款要买我的布,趁机羞辱我吗?那就给你这个机会。   只是很抱歉,你并不能羞辱到我,反而让我含泪赚了你二十八块钱!   果然,听到江茉的报价后,江桃数钱的动作一顿,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江茉,你想钱想疯了吧?就这么一匹布,你要二十八块?你怎么不去抢呢!?”   “我没有抢呀,我只是卖得贵而已。”江茉无辜地看着江桃,“难道姐姐听到价格太贵,就不愿意给我做生意了吗?……没关系,我知道的,姐妹情当然没有钱重要。”   “你——”江桃气得攥着钱的手指颤抖,她想骂人,想破声尖叫,可周围人们指指点点的目光,让她把这些怒气都咽了下去,   她是女主,她是世界的中心,她要维持在所有人眼里的形象。   她是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好运连连的,疼爱妹妹的女主。   江桃仿佛吃了苍蝇一般的难受,一点点数出二十八块钱的零钞,给了江茉。   她心里都在滴血,可人们的目光不得不让她勉强露出爱护妹妹,捧场给妹妹妹夫做生意的温柔微笑。   “江茉,齐晔,你们俩好好干,加油!”江桃握了握拳,唇角却心疼得差点抽搐起来。   那可是二十八块钱啊!她大半个月的工资啊!   就买了这么一块破布!有什么用!   穿出去别人以为她是家里没钱买衣服了,扯了个麻袋穿上呢!   这不就相当于二十八块钱砸水里都不能听个响吗?!   江桃气到付了钱,连亚麻布都没拿,掉头就走,不愿再留在这儿膈应。   这下好了,婆婆给她买布的钱只剩下两块了,待会儿再去买布,她还得花自己那仅有的二十来块私房钱倒贴。   江桃想都没想到,自己只是想阴阳怪气地嘲讽嘲讽江茉和齐晔,怎么就莫名其妙吃了这个哑巴亏!   她再回头一看。   聂士忠根本没跟上来。   好家伙,肯定又黏在江茉那儿当哈巴狗去了。   江桃直犯恶心!   她甚至不想回头去找聂士忠,不想去看他那被江茉迷得神魂颠倒的眼神。   她捂着被气得绞痛的胃,一个人郁闷无比地逛起了展销会。   -   另一边。   聂士忠假模假样地跟着江桃走了几步,却绕到了另一边,偷偷观察江茉和齐晔的摊位。   他躲在拥挤的人群里,终于可以不用避讳自己的目光,近乎炽热又贪婪地望着江茉。   她好美。   每次隔一段时间见她,都觉得她又美了几分。   仿佛岁月从来碰都不碰她。   娇嫩细腻的脸蛋儿,修长雪白的脖颈,还有她修身的呢子大衣勾勒出她盈盈不堪一窝的腰身,时髦洋气,像城里的千金大小姐。   聂士忠忍不住悔恨遗憾,原本,这样的美貌,是属于他的。   他只差一点点,娶的就是江茉了。   齐晔西装革履站在江茉身边,让聂士忠嫉妒得心脏颤抖,眼眶发红。   他没想到齐晔这傻小子,也有人模狗样的今天,肯定都是江茉给齐晔打扮的!   聂士忠又一次忌妒,原本,他才应该是江茉的丈夫。   可以拥有她,亲吻她,抚摸她的每一寸肌肤,狠狠占有她,成为她懵懂无知时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男人。   凭什么?   凭什么齐晔拥有他所渴望的一切!   他好恨!   是他娶了江桃,毁了和江茉的婚约,才让齐晔有机可趁。   他恨不得狠狠给齐晔一记闷棍,或者杀了齐晔。   可他更不敢,他又打不过齐晔,更无法制服齐晔。   他甚至只敢躲起来,等到齐晔不知什么原因暂时离开了摊位,他才敢走上去,和江茉说话。   “小茉。”聂士忠声线颤抖,目光直直地望着江茉。   两人隔着半米宽的摊位,他情绪有些激动,“小茉,好久不见,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江茉白他一眼,觉得他在这儿都是脏了她摊位面前这片地方。   于是她难得拿起扫帚,去扫地。   扫聂士忠脚下那片地,把他越扫越远。   聂士忠后退几步,望着江茉握着扫帚把的皙白手指,像白瓷,那么好看。   他心蓦然一跳,忙伸手去抢江茉的扫帚,想要顺势摸一摸她的手背。   “小茉,这种粗活儿,还是让姐夫来帮你吧,别磨糙了你这么嫩的手。”   幸好江茉反应快,手一松,聂士忠只扶住了光滑的扫帚柄。   上面还残留着一点点的温度,聂士忠心神微荡,一边紧紧握着扫帚,开始扫地,一边没话找话,“小茉,你要是有什么难处,你就只管和姐夫说的,有什么能帮的,姐夫都帮你。”   “……姐夫现在也开了个饭馆,生意不错,赚了些钱,以后肯定会越做越大的。”聂士忠倒是非常有自信,说起这个,声音越发底气十足,目光一直黏在江茉身上,“虽说现在才刚起步,但只要你开口,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姐夫也为你去闯!”   江茉被恶心都一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正想怼他,刚刚去上厕所的齐晔回来了。   他高大壮硕的身躯往前一挡,就把聂士忠那滑腻腻的恶心目光隔绝开来。   齐晔垂眸冷声道:“姐夫,江桃姐在那边找你。”   他刻意念了重音,姐夫,让聂士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视线交错之间,乌压压的暴风雨仿佛就要来临。   好久不见,聂士忠没想到齐晔这傻小子真是让他刮目相看,连眼神都变得挺有压迫力了。   不知为何,聂士忠反正是有点虚。   当下就扔掉手里的扫帚,显得颇为灰溜溜地离开了。   -   从这之后,齐晔的脸色就更不好。   目光沉得滴水,原本还来看看热闹只是不买的顾客都有点被他吓到,连热闹都不敢过来看了。   远远瞄一眼,就去别的摊位。   到了下午三四点钟,其他摊位的布料都卖空了,只有齐晔和江茉的摊位,还放着满满当当的布料。   这样明显的对比,更让顾客们觉得,这个摊位的布料肯定不行,别人都不买,咱也不能当这个傻瓜呀。   于是,齐晔的亚麻布,更无人问津。   下午五点,展销会正式结束。   其他摊位都赚得盆满钵满,一个个老板笑容乐开了花。   热情洋溢和董文浩道别,并说下次再开布料展销会,一定得再给他们机会,来参展。   路过齐晔的摊位前,那些老板则都投下了怜悯同情的目光。   齐晔的惨淡衬托了他们的兴盛,他们都还挺感激齐晔这个对照组的。   至于董文浩,看着齐晔那卖不动的亚麻布,也只能化为重重一声叹息。   浪费了一个好摊位呀,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参展,随便换了谁来,也不至于像齐晔那样,一整天就卖了一匹布,还是亲戚买的。   这也太惨了。   关键这齐晔看起来还倔得很,他也不好再劝什么。   只是希望齐晔能趁早自己想通,撞了南墙总得知道回头了吧。   -   一塌糊涂的展销会,原封不动的亚麻布。   齐晔耷拉着眉眼,死气沉沉和江茉回到了镇上。   小卖部的生意倒是不错,他们回来时,罗苹笑着告诉他们,“临近年关了,大伙儿都来咱们这里采买年货,几乎快把货都卖空了,齐晔,估计你又得去省城进货了。”   江茉倒是没有被失败打击到,神色如常,反而弯着眸子提醒齐晔,“是呀,快到新年了。齐晔,你得想想咱们年底弄个什么大活动呀,这可是一年里最重要的时候。”   齐晔有气无力地抬起头,随后恍惚道:“我……可以吗?”   他甚至觉得,这次布料卖不出去,就是因为他安排的那些活动不行。   要是江茉来策划,肯定能很好,亚麻布早就被抢售一空了。   这沉重的打击让齐晔心里沉甸甸的,眉眼也沉,罗苹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趁齐晔低头失神的时候,罗苹对江茉无声比着口型,“亚麻布没卖出去?”   江茉点点头,也没说话,反倒是拍着齐晔的肩膀,“失败是成功之母,你怎么就知道自己不可以呢?我觉得你那些活动挺好的呀,小卖部的新年活动,我是不会帮你想了,你要么自个儿想,要么就今年不弄活动了,随便你。”   江茉说着说着,就有点儿生气了,难不成齐晔还要她来安慰?哪有这样的。   只有别人哄她,她才不哄别人。   齐晔听得愣愣的,看到江茉生气,才陡然有了点精神,忙道:“那我明天先去省城进货,看年底了,他们出囤货的话,能不能便宜一点儿。”   只是说起“囤货”这两个字,齐晔情绪又忽然狠狠下坠,想起自己的亚麻布,心情仿佛跌到了泥泞里。   罗苹却已经掰着手指说起来,“齐晔,其他几个加盟的小卖部也把进货单送过来了,还有,他们都在问,他们也想弄新年活动,不知道你给他们设计出来了没有?”   “……对了,昨天你们刚走没多久,就有一个隔壁县城的年轻人过来打听,说是想要加盟咱们未日小卖部,我还没答复呢。”   齐晔听到一股脑这么多事压在肩头,反而那些失落和烦恼都来不及细想。   就要过年了,事情那么多,他得赶紧忙完。 第95章 第 95 章 【3.5更】新年 第2章   尽管心里沉甸甸的, 有无数关于亚麻布卖不出的烦恼和忧愁。   但日子还得过,那么多事,一桩桩一件件压在头上, 齐晔也无暇去伤春悲秋,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他先是跑了一趟省城,买了不少各个厂子里积压的囤货,临近年关, 都在清货,所以价格也都往下压了几分。   积少成多,也比平常进货时便宜了一些。   除了进货, 他还去了省城的图书馆。   他不是轻易言败的人, 亚麻布明明卖不出去,但当时媳妇儿那么自信地接了手, 那就说明肯定它是有市场, 可以卖出去的。   一定是他的本事还不够, 所以他得多学习,媳妇儿常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 只要知识多,发财不用愁。   所以他在省城用图书证,借了十本关于市场营销之类的书。   那时候, 关于这样讲解如何做生意的书还很少,而且几乎都是外文书, 他又在书店里买了一本英汉词典。   就这样,带着一卡车的货,还有十本满载着齐晔的书,他顺路经过了那几个加盟的小卖部, 把他们要进的货也给送了过去。   不过,他给他们的价格自己当然也赚取了利润的,大概每家小卖部每次进货他都能赚一百块,这对齐晔来说,完全值得他累一点,多跑一趟,多进点货。   出去了两天两夜,齐晔回到镇上,也没舍得休息。   白天守柜台的时候,他就埋头看书,一边翻词典,一边费力地理解。   晚上睡觉前,他也在被窝里抱着词典翻书,那个钻研的拼命劲儿,废寝忘食得连每日的练习都忘了。   江茉也正好乐得轻松,每天她也看看书,逛逛街,看到什么好的年货就顺手拎回来。   很快,就到了腊月二十,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来镇上采买年货,年味儿渐浓,齐晔也开始张罗策划他小卖部的新年活动。   上次算了那么久的活动,亚麻布却只卖出去一匹,对于齐晔来说,还是挺有心理阴影的。   不过看了快一个月的书,他脑海里的知识增加了不少,这让齐晔重新有了信心。   -   今年的雪下得迟,临近年根底下,江茉才看到今年的第一场雪。   一整夜都没声响,直到早上她推开窗户,冷风灌进来,看到对面屋顶上一层薄薄的皑皑白雪,几只麻雀儿在啾啾啄着雪里的不知什么东西。   底下的主街上,雪都已经被人们拿着大扫帚扫开。   “醒了?”齐晔刚从外面回来,捂着冻红的耳朵,把怀里揣着的两个烤红薯放在茶几上,“罗苹姐在底下用炉子烤的。”   现在天儿冷,柜台边要是不摆个火炉子,那门口的冷风一吹,根本坐不住人。   罗苹坐那儿也是闲不住的,就爱烤些红薯或是年糕,香味一飘,烘出人间烟火气的暖意,顾客们都忍不住走进来瞧瞧。   江茉最喜欢罗苹烤出来的红薯,外皮焦焦脆脆的,里头金黄软糯,把那微微开裂的外皮随意撕开,甜得有些粘稠的汁液就会淌出来。   比她在现代吃过的任何烤红薯都要好吃。   这红薯也好,都是王有根亲手种的,纯天然,香得很。   江茉自个儿剥着烤红薯,自个儿剥的格外香,所以齐晔要给她剥她都不让。   她一边吃着,一边看齐晔满脸期待地拿出来两张纸,纸是红彤彤的,上头黑色的钢笔笔迹格外显眼。   这是齐晔深思熟虑了一个月,才研究出来的活动方案。   他想了好几版,终于修改得让自己满意,也给罗苹瞧过。   罗苹不太懂,就只是夸齐晔越来越厉害。   所以,齐晔还是拿来给江茉看。   “齐晔,这些都很棒。”江茉一边夸奖齐晔,一边给出她的建议,主要是这些活动的名字齐晔还没取,他觉得这些最有意义的部分,都应该留给江茉来。   于是,江茉就给新年的活动取了“迎春纳福”四个字,听上去就很讨喜。   齐晔设计的活动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活动形式是类似于江茉以前举办过的,一次性购买年货累计超过二十块钱,就会给你一个号码。   等到大年三十那天,齐晔会在众人的见证下,从一个大纸箱里抽出一个号码球。   而这个号码的主人,可以奖励一台彩色电视机!   这劲爆的奖励,可以在第一眼就抓住大伙儿的眼球。   反正要买年货的,在哪儿买不是买!   在未日小卖部买,就有机会抽到彩色电视机!那可是彩色电视机啊!多少人梦寐以求想要得到一台彩色电视机,简直太疯狂了。   齐晔看江茉的目光一直逡巡在这个奖励上,他拿出一张草稿纸,上面不少数学公式,“我已经算过,按照我们平常的活动参与度,这个门槛和奖励我们肯定不会亏,还能赚不少。”   “嗯,我知道。”江茉翘了翘嘴角,“不错嘛,这个奖励肯定很吸引人。”   谁不想有一台自己的彩电,可以在除夕看春晚呀。   第二个活动,是针对辞旧迎新的那些日用品和布匹棉绒,以及装点房子的年画、春联、窗花等等这些。   大家过新年都要穿新衣,有些条件好的,还会买新床单被套,或是更换一些陈旧的日用品,还要糊灯笼、贴窗花、写春联。   而这个活动,就是买满多少钱的这些指定种类的年货,就能获得一份价值不同的新春贺礼。   从小到大,可能是一支牙膏、一斤白糖、一块猪肉或者是一盒蛋糕。   买得越多,送的新春贺礼自然也就越好。   第三个活动,则是“半价返还”的活动。   为了感谢大家的捧场,从大年二十四开始一直到大年三十的这七天里,齐晔和罗苹会把每位顾客的姓名和消费金额登记造册。   在大年初一这天,同样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店门口进行抽签,从这七天的日期里,抽一天,给当天所有消费的顾客都返还一半的消费金额。   当然,这返还不可能返现金,而是给面值多少,满多少减多少的消费券。   这样一来,不又刺激这些拿到了购物券的顾客们之后又来消费了吗?   而且有这么一个诱惑在,江茉估计不少顾客会分七天来这儿买东西,总有一天能抽中!   这样的话,既来捧了人场,又来捧了钱场,正是一举多得。   -   这次,没有江茉的出谋划策,齐晔已经把新年活动策划得很好。   江茉弯起眸子夸他,齐晔被她一夸,那些眸子里的忐忑就全化成了满足的期待。   他也开始风风火火地忙起来,制造号码球,准备登记册,裁剪优惠券,和罗苹两个人各负责一块儿,忙得不可开交。   果然,如江茉所料。   这三个活动一出现,就引起了镇上好多人的兴趣。   大家采买年货的焦点和中心,都到齐晔的小卖部来了。   一时间,未日小卖部每天都是人声鼎沸,顾客络绎不绝。   齐晔和罗苹完全忙不过来,江茉在楼上也能感觉到楼下音浪般的震动。   她下去帮忙的时候,连她站的地方都没有,那些妇女大妈们,都是采买年货的主力,几乎天天都是摩肩擦踵,挤破了头在选东西,结账。   在镇上,再也找不出比齐晔的小卖部还让她们觉得划算的地方了!   各种各样的优惠券,五花八门的活动,简直让她们看得眼花缭乱,兴奋得上了头!   而因为人太多,小卖部也是每天营业到零点,齐晔才关门上楼。   他现在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关门后,把今天结账收的钱放在沙发上数。   每天都要数三遍。   望着这些钱,齐晔的心态也终于从“看了那么多书想破了脑袋我应该能行”变成了“生意这么好原来我真的能行”   这时候,江茉总会摸摸他的脑袋,“齐晔,我早说了你很棒的,你现在相信我的眼光了吧?”   虽然她的语气就像夸乌云踏雪那样,但齐晔还是很开心。   -   就这样,生意红红火火地到了大年三十。   今年两人没有回西丰村过年,那儿的房子里堆满了亚麻布,家具搬空不少,也不方便过年。   所以没了王春分王春华兄弟俩,没了王春雨,今年就齐晔、江茉和罗苹三个人过年。   但做了一桌子年夜饭,电视里的春晚喜庆又热闹,歌舞、小品、相声一直不断,整个客厅暖和温馨,所以倒也不显得冷清。   大年初一,齐晔依旧开门做生意。   只不过把罗苹放回去,让她回娘家好好歇息几天。   除了大年初一开奖的时候热闹了一下,其他大年初几的生意都比较冷清,毕竟都忙着走亲访友,顶多路过齐晔小卖部的时候进来瞧瞧,还能不能买点什么作为年礼,提到亲朋好友的家里去。   所以齐晔小卖部的生意倒还忙得过来。   正月十五,镇上还难得热闹一回,居然在许永昌的带领下举办了元宵灯会,又是好一阵热闹。   不过出了正月十五,日子又重新走上正轨,都忙碌起来。   齐晔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县城找董文浩。   他告诉董文浩,他想租一整天的营销会场地,不是参与展销的摊位,而是包下整个展销会,属于他的展销会,只卖亚麻布的展销会。   董文浩听到齐晔这么说,彻底震惊了,“齐晔,你是不是疯了?你知道那样你得花多少钱吗?不和其他商户分摊,单独包下,你得花至少一千多块啊!而且日子好的时候早就政府定下举办大型展销会了,你要想办,只能是工作日。”   “不行!”董文浩斩钉截铁地拒绝道,“我是把你当兄弟,所以为你考虑,齐晔,你真的别犯傻!” 第96章 第 96 章 【1+2更】舅妈的脾气……   董文浩一听齐晔的要求, 头已经摇成了拨浪鼓似的。   “不行!齐晔我真不能看着你把好生生的钱往水里砸啊。”董文浩一百个不同意,“你本来进这些亚麻布就花了一千五吧?你要是再弄个展销会,不又得砸一千?”   “……年前开展销会的时候, 大家都不肯买你的亚麻布,你又不是没看到。”   “……你怎么南墙都撞破了,还不肯回头呢?”   董文浩也是替齐晔心急,不停叹气道:“齐晔, 我拿你当兄弟,我才私底下这么劝你的。”   “不然换了别人,愿意来开展销会, 扔个千把块钱在工作日当这冤大头, 我二话不说立刻给他签字盖章了!”董文浩眼神真挚,“齐晔, 我是真为你好。”   齐晔抿着唇, 他能从董文浩的眼睛里看出诚意, 知道董文浩是在为他着想。   可他沉淀了这么久,和江茉又商量过,他已经有信心把亚麻布都卖出去了呀。   看到董文浩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说着自己, 齐晔握住董文浩的手,“董大哥,你听我说。”   “上次展销会, 我那些亚麻布卖不出去的原因分析,都在这张纸上, 你瞧瞧。”齐晔从他提着的猪皮包里拿出一张纸。   上面密密麻麻的,是他工整的笔记,写满了亚麻布没有卖掉的一条条分析。   董文浩颇有些惊讶,没想到齐晔这么细心认真, 他一条条看下去。   不得不说,这些关于亚麻布的滞销原因,齐晔分析得很到位。   既有内在原因,也有外在原因。   比如亚麻布还属于不怎么常见的布料,大伙儿接触得少,又觉得贵,当然也不是没有买得起的人。   但买贵的布料,就是为了穿出去让人家知道你这衣裳贵啊,总不至于花了大价钱别人还以为你是家里太穷套个麻布袋出来了吧,那钱也花得太冤枉了。   而且大部分人都没穿过亚麻布的衣裳,更不知道它的优点。   看着齐晔在纸上列出的一大串亚麻布的优点,像凉快、干爽这些还好,但是那减少排汗、防静电、防过敏,抑制细菌的说法,董文浩都闻所未闻。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些,“齐晔,你上面写的都是真的?”   齐晔点点头,“我不会骗人。”   董文浩深吸一口气,“这么说,亚麻布真挺好的,难怪卖那老贵呢。”   齐晔刚抿起唇,却又看到董文浩摇头,“可是齐晔,你这还是不行啊,我这是相信你,才愿意相信亚麻布真有这些优点。可是普通群众们,和你一不生二不熟的,哪会看你随便说说就信任你啊,再说了,这也没法证明啊。”   董文浩叹气道:“齐晔,我看还是算了吧,你真的别花这冤枉钱了,不然我领导又得骂我,你是不知道上次你的亚麻布没卖出去,领导就把我好一顿训呢,说我给你安排的摊位不好,又说我宣传不够。”   齐晔一怔,有些不解地看着董文浩。   他没卖出去是他的原因,董文浩的领导为什么要骂董文浩啊,他连董文浩的领导是谁都不知道,无亲无故的……   董文浩一看自己差点说漏了嘴,连忙轻轻嗓子,东张西望道:“齐晔啊,这时间也不早了,走,哥请你吃顿饭,吃完你就回镇上吧,好好开你的小卖部得了,咱别瞎折腾了啊!”   可是,董文浩拉不动齐晔。   他还站在原地,神情倔强,紧抿着唇。   董文浩无奈,气极反笑,“你这是什么牛脾气啊,怎么就这么不听劝呐?”   齐晔一脸认真,对着董文浩说道:“董大哥,你听我说,其实我都已经想好了,你听听我卖布的法子再说。”   他凑到董文浩耳边,对他耳语起来。   听着齐晔的描述,董文浩神色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逐渐变成惊讶,再到大受震撼。   等到齐晔一口气说完,董文浩更是不可思议地看着齐晔,半晌才道:“好像……真的能行?”   “嗯。”齐晔露出腼腆沉稳的笑容,“我说过,我有法子的。”   董文浩朝齐晔竖起了大拇指,“听起来,我都想你快点开展销会,我也想去买几匹亚麻布了。”   “嗯,到时候我给董大哥你留几匹。”齐晔笑得露出大白牙,“那……展销会?”   “行,我这就给你联系安排。”董文浩拿出纸和笔,“这正月都排得差不多了,而且等到二三月开春的时候,大家伙儿才想着要做新衣裳呢。你就在这几个日子里选吧。”   齐晔埋头看了看,周末的展销会都是政府一手策划,要安排好多摊位的,他肯定没戏。   他选了一会儿,终于选定二月初四这天,正好是周五,挨着周末,而且过两天就是春分,正好是大家喜欢买新布做新衣的好时候。   离现在正好半个来月,筹措前期的准备也都来得及。   好说歹说,终于和董文浩敲定,齐晔也松了一口气。   他又在县城忙活一圈儿,去瞧瞧加盟的小卖部,又给江茉买了些酥京果带回去。   其实镇上也有,但江茉总说不如县城里的这家地道,油炸得脆脆黄黄的酥果裹上糖粉和熟糯米粉,椭圆椭圆的。   每次看着江茉一口一个,吃得又甜又香,腮帮子微微鼓起来,像漂亮的松鼠,齐晔想起就忍不住抿唇笑起来。   -   马不停蹄回到镇上,齐晔也没闲着,又交代罗苹一番,和江茉第二天就一块去省城了。   开展销会嘛,最重要的,是得让大伙儿都知道你什么时候在哪儿开展销会,不然谁来买呢?   之前的布料展销会,因为是县政府支持主办的,所以就由县政府在报纸上刊登了出来,才有那么多来自其他地方的人们来买。   用江茉的话说,这叫投放广告。   新潮词汇齐晔不懂,但是他知道,登报是肯定少不了的。   就他一家开展销会,县政府也不会管,他既然要承包整个展销会,那这宣传的重任,自然也就落到了他自个儿身上。   江茉和齐晔商量了一会儿,决定先去省城报社看看。   果然,省城的报社是有人专门接洽这一块业务的,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的确良衬衫和西装长裤,黑皮鞋,梳着背头的中年男人,姓戴,大家都叫他戴编辑。   不过看上去很温文尔雅的戴编辑一开口,却是满嘴的铜臭味。   他直接打量着齐晔和江茉,“想登报推销你们的商品啊?没问题啊,有钱就好说。最近天天有人来,喏,填了这个表,签好字,把你们要刊登的内容写上去。”   齐晔接过一张空白的表,没有立即填写,而是问道:“戴编辑,请问这刊登费用大概是多少钱一天?”   戴编辑一愣,视线又上下逡巡着齐晔和江茉,“你们以前没刊登过啊?”   “没有。”   “谁介绍你们来的?”   “没人。”齐晔态度很老实,“我们就是瞧见大伙儿都在这上头刊登广告,就想来试一试。”   “哦。”戴编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摸着下巴狮子大开口,“那就收你们一百块钱吧。”   齐晔一听,吓了一跳,这么贵啊。   江茉在旁边问:“戴编辑,一百块钱能上什么版面啊,大概有多大啊?”   戴编辑随手指了指,那是报纸中间那条长方形框里的一块豆腐块大小的地方,他掀掀眼皮道:“喏,就这种,你们要是想要版面大的,那得花更多的钱。”   江茉嫌弃地看着那一丁点大小的地方,上下都是寻人启事,而且就这种中间缝隙里,根本没什么人会过来看。   齐晔也觉得这不太行,指着旁边一块巴掌大的地方道:“戴编辑,这个呢?”   “这个可贵了,这是正式版面,而且你看这多大啊,多引人注目啊,所以这个得花五百块一天。”戴编辑抖着腿,瞄了瞄齐晔的口袋,“你的预算也就一两百块吧?不如就选这个小的好了。当然,你要是想赚大钱,就咬咬牙,花个五百块,也值当嘛。”   齐晔皱着眉,商量道:“戴编辑,我想多刊登几天,你看如果这样的话,能不能再便宜一点?”   “这哪能讨价还价。”戴编辑轻哼道,“这是上面定的规矩,又不是你们做生意,还能商量着来。”   江茉拉着齐晔的胳膊,“算了,我们不登报了,大不了再想其他法子,就是在那过路天桥上挂一个大牌子,也不要这个价格,太贵了。”   “嗯。”齐晔点点头,他也觉得,可以再打听打听,货比三家嘛。   虽然省城里只有这一个报社,但又不是只有报社可以投放“广告”。   戴编辑本来以为碰到两个冤大头了,没料到这两人商量着商量着,居然扭头打算走了。   他忽然有点着急,忙放下保温杯,拦着他们道:“诶,这价钱也不是不可以商量。要不,我给你们算便宜一点?”   戴编辑这样子,反而让江茉和齐晔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看来,这价格是真不对,还是再去打听打听吧。   戴编辑还想再拦,但两人已经走出他的办公室,再大声说话,反而引起其他同事的注意。   他无奈地耸耸肩,叹了一口气,算了,反正每天都那么多人来登报,也不缺这一两个。   于是,戴编辑又开始悠闲地回到办公桌旁,端起茶杯,开始喝茶看报。   -   而江茉和齐晔眉头紧锁走出报社后,却对视一眼,摇了摇头。   江茉往后瞧了一眼,问齐晔,“你还记得这是哪儿吗?”   齐晔点点头,报社的家属区,他怎么会不记得,舅舅和舅妈就住在这里。   自从秦飞跃把那批亚麻布甩到他手里之后,他就没有再来找过舅舅。   虽然仍然和舅舅通着书信往来,舅舅也常说他学校里事情多,走不开,让他来省城玩。   可是齐晔想到和舅舅住对门的亲戚秦飞跃就膈应,那批亚麻布沉甸甸压在他心头,他总是犹豫着,也确实忙得不可开交,就一直没来。   他也没告诉舅舅关于秦飞跃的事情,他怕舅舅夹在中间,两边难做人。   但今天,实在没办法了。   齐晔想了想,还是去买了一尼龙网兜的水果,提着热乎乎的点心和蛋糕,上了舅舅舅妈家敲门。   正是中午时分,舅妈好像正在做饭,拿着锅铲就来开了门。   一看到是齐晔和江茉,意外地惊喜道:“哎呀,你们俩今天怎么来了?都不提前打声招呼,瞧瞧。”   她连忙转头在鞋柜上拿了两双薄薄的绒拖鞋,给江茉和齐晔换上,又看到他们手里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连忙摆手道:“东西我们不要,你们待会儿都提回去啊,不然你舅舅要生气的。”   齐晔探头望了望客厅上空荡荡的沙发,“舅妈,今天舅舅又不在家吗?”   “是啊,他平时中午都在学校食堂吃饭,懒得两边来回跑。”舅妈回厨房炒了两下菜,又擦了擦手,出来给齐晔还有江茉都冲了一杯麦乳精喝,“对了,我去加两个菜,你们中午在家吃完,休息休息,等到下午五六点的时候,你舅舅就肯定回来了。”   说着,她又扭头去厨房忙活,传来的乒乒乓乓的动静,还有她说话的声音,“真好,要是盼明知道你们来了,肯定高兴坏了。”   也就是现在没有手机电话,不然舅妈肯定早就一个电话打过去,喊舅舅回来吃饭了。   舅妈很贴心,炒菜的间隙还出来把电视给江茉打开,又切了苹果给她吃,温声道:“小茉啊,你先看看电视啊,不饿吧?吃点苹果垫垫肚子先。”   “谢谢舅妈。”江茉甜声回答,咬着沁甜的苹果。   候盼明夫妇只有一个女儿侯梦秋,目前在首都上大学,所以家里一直就他们两口子。   现在忽然来了两个晚辈,还是最亲的那种,舅妈笑得合不拢嘴,特别关怀备至。   齐晔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挽起袖口,走到厨房,“舅妈,我来帮您。”   舅妈当然立马推辞,“这用不着你,你去陪你媳妇儿吃东西看电视吧,啊,听话。”   齐晔却道:“舅妈,正好我也有点事儿想向您打听打听。”   舅妈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抬头问道:“怎么了?什么事儿?”   齐晔一边把手伸进冷水里,帮舅妈洗菜摘菜,一边道:“舅妈,我就想问问,您知道您报社里想要刊登推销商品的话,得出多少钱吗?”   “这个我倒是不太清楚,我是报社里负责社会新闻版面的。”舅妈想了想,“不过,我记得那些寻人启事登一条也就几块钱吧,要是大一点的版块,估计也就贵一点,可能得几十块钱吧。”   齐晔一听,眸子里瞬间能窜出火来,探出脑袋朝厨房外的江茉道:“果然,那戴编辑就是想诓我们的钱呢!”   舅妈愣了愣,“啊?怎么回事?”   齐晔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舅妈顿时花容震怒,“那个姓戴的,居然都欺负到我外甥头上来了!他也就仗着他堂哥是咱们的主编,经常干这种中饱私囊的事儿!”   那些被他坑过诓过的人都是平头小老百姓,也不认识什么人,有时候被他多收一些钱,也就只能吃个哑巴亏。   但今天,那姓戴的估计是看江茉和齐晔穿戴都好,又好看有气质,而且还是做生意的,再加上问过他们不知道行情,就一下子狮子大开口。   这也太离谱了!   舅妈义愤填膺道:“放心,等你舅舅回来,我就把这事儿说给他听,我在报社里虽然是普通职员,但和你舅舅一块去为你讨个公道,也肯定说得上话!绝不让你被这种人欺负诓骗!”   齐晔为难地搓着手里的土豆皮,“舅妈,这样会不会影响您的工作?他也没骗到我,要不就这么算了。”   他想着那姓戴的和舅妈到底是同事,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反而是他,没怎么受影响,只要能用公道的价格在报纸上刊登好广告就成。   谁知舅妈看上去温温柔柔的,性子却暴,当下就把锅铲一扔,“不行!他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你!要不是有我和你舅舅,你这事儿就彻底没戏了,我怎么能轻易放过他?!”   齐晔吓了一跳,看到舅妈气冲冲地走出去,锅还烧着呢,煤炭烧得正旺,他正好拿起锅铲,把菜翻炒起来。   等了一会儿,舅妈还没回来,齐晔只好在灶台上找着那些瓶瓶罐罐,这个是盐,那个是醋,还有酱油……   一一分辨出来,他再调味,把菜彻底做好,盛到盘子里。   齐晔再回头时,发现舅妈好像已经进卧室里去了。   他连忙蹑手蹑脚去问江茉,“舅妈好像生气了。”   江茉睨他一眼,“你刚刚和舅妈说什么了?”   齐晔只好又复述一遍来龙去脉,把江茉说得噗嗤一笑,“舅妈是护短呢,没事,我去哄哄她。”   江茉起身,端起苹果果盘,又朝齐晔挥挥,“你赶紧做饭去,拿出你最好的手艺。”   说完,江茉去舅妈的卧室门口,敲了敲门,“舅妈?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舅妈温和淡雅的声音传出来,倒是听不出她在生气。   “舅妈,您在干什么呢?”江茉一进去,就看到摆了满床的衣服。   舅妈还在从柜子里一件件把衣服拿出来,扔到床上,头也不回道:“正好你来了,帮我瞧瞧,哪件衣服穿起来更有气势。待会儿吃了饭,我替你们讨公道去!”   江茉弯唇笑了笑,很自然地走过去,“舅妈,你穿什么都好看,不过要镇住人的话,我觉得这条黑色长裙很有气质。”   “那我换上试试,对了,你再来瞧瞧,这条裙子配什么耳环和手镯啊?”舅妈拉开她的梳妆台抽屉,里面摆满了好多首饰。   江茉眼前一亮,好多闪闪发光的漂亮首饰,她好喜欢,“舅妈,你好有品位呀,你买的这些都好好看。”   “我看你也很有品位呀,我虽然只见过你两回,但你每回都打扮得跟仙女似的,浑身上下都很搭,就像时尚杂志上那样的模特。”   “舅妈,你还看时尚杂志呀,你好时髦呀。”江茉弯着眸子,泛着熠熠的光。   “你梦梦妹妹就是学的服装设计嘛,她买的那些杂志,我也跟着看看。”舅妈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捋捋耳边的发,“你瞧瞧,要是有什么喜欢的首饰,就都拿走。”   “……”   与此同时,齐晔愣愣地拎着锅铲,正要回厨房干活。   忽然,门口传来钥匙插进门锁里的声音。   他目光一震,看到门把手缓缓扭动。   ……是舅舅回来了吗? 第97章 第 97 章 【3+4.5更】护短的……   齐晔怔怔地看着那门的把手缓缓扭动。   随后哗啦一声, 门开了,一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人走进来,穿着普通的中山装, 岁月仿佛在他脸上并未留下什么痕迹。   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金丝眼镜,鼻梁高挺,衣着整洁。   齐晔第一眼就认出来, 这是他的舅舅。   外甥多像舅,齐晔虽然照镜子的时候不多,但也能明显地判断出来, 他和舅舅的长相, 有几分相似。   尤其是高鼻梁和下颌线,还有浓密的眉毛和头发, 都特别相似。   只是舅舅的肌肉没他多, 没他健壮, 反而温文尔雅,像文弱书生。   看到齐晔,候盼明也怔了半晌, 但他一下子就认出来,眼眶有些发潮,声线也克制不住颤抖的尾音, 喊道:“齐晔?”   “舅舅,是我。”齐晔的气息同样有些不稳, 他站在原地,还有些局促。   候盼明却已经喜笑颜开朝他奔来,放声道:“可算把你盼来了!”   他一把抱住齐晔,感受到齐晔身上硬邦邦的腱子肉, 他叹道:“真是长成小伙子了啊,这么壮实,真好!”   抱着齐晔念叨几句,候盼明又直起身子,不舍的温暖目光一直在齐晔脸上逡巡,“像!真像啊!你这眼睛,这嘴,还有这耳朵,都和你妈妈一模一样!”   想起自己的姐姐,候盼明这位省城大学的校长,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谈笑风生、妙语连珠的知识分子,也忍不住哽咽起来。   他到现在,仍然会时不时想起他的姐姐,鼻尖发酸。   齐晔听到舅舅说起自己的娘,却有些陌生,有些怔然。   说实话,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娘的样子,甚至都回忆不起来她怀抱的温度,只是想起她时,心头总是沉重,像空了一片。   候盼明取下眼镜,擦了擦眼角,忙拍着齐晔的后背,“咱们舅甥俩好不容易见面!都不许哭,也不许说伤心事!走,你舅妈呢?让她给你多做几道好菜,咱们好好叙叙。”   齐晔被舅舅推着走,加速的心跳仍然没缓下来,他高大的身躯略微弓起,穿过门帘,问舅舅,“舅妈说您中午一般都是在学校食堂吃的。”   “是啊,可不赶巧了么?下午有个临时通知的会议,我的那些资料还在家里呢,就回来拿一趟。”候盼明温声笑着,藏在镜片后的眼眸弯着,泛出和蔼的笑意,“这不幸好回来了吗?见到了我的好外甥,可真好啊。”   他不住地说好,看到齐晔,他就开心,就想起温柔美丽的姐姐,就仿佛心里多年来的那一块缺憾总算因为齐晔的到来而填满。   到了卧室门口,候盼明一敲门,就听到妻子的婉转悦耳声音在里面传来,“盼明,江茉在里头陪我在换衣服呢,下午要出去办事,得好好收拾收拾。你把饭做了吧,菜都洗干净切好了,我知道你最好了,你做的菜是最好吃的!”   候盼明一愣,随即笑了笑,脸上带着老夫老妻的宠溺,又拍拍齐晔的肩膀道:“那今天就让你尝尝舅舅我的手艺吧,我要是做得不好吃,你可不许嫌弃舅舅。”   “还是让我来吧。”齐晔先一步到了厨房,系上围裙,拿起锅铲,让候盼明无处可发挥。   候盼明无奈地看着他,“你这孩子,第一回 到舅舅家,怎么能让你动手呢?”   “没关系。”齐晔抿了抿唇,和舅舅互相一块儿你争我抢的,开始做饭。   比如做香干青椒炒肉的时候,齐晔往水里放盐,候盼明就往水里放香干焯水。   候盼明把香干捞出来,齐晔就开始给香干沥干水分。   这时候候盼明已经在煸五花肉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好,顿顿都能吃肉,放油也不必省着,所以这切得薄薄的五花肉就能煸得金黄。   齐晔这会儿就连忙把老抽和料酒倒进来。   候盼明也不甘示弱,连忙把沥干水分的香干端过来,放进锅里,继续翻炒。   齐晔没抢到锅铲,只好继续往里头加盐,加青椒丝。   候盼明哪能闲着,也马上接了一小碗水,沿着锅边慢慢淋下来。   一盘香辣美味的香干青椒炒肉就这么香喷喷地出炉了。   候盼明和齐晔相视一笑,他说:“咱也别打架了,就一块好好做饭得了,瞧你这娴熟手法,平时在家没少做饭吧?”   齐晔点点头,老实道:“平时在家都是我做饭给媳妇儿吃的。”   侯俊明笑了笑,往后看一眼,压低声音,在齐晔耳边用气音道:“我也是。”   齐晔忍笑的表情更明显,仿佛和舅舅的关系又拉近了一大步,低声道:“厨房油烟大,我怕熏坏了媳妇儿。”   侯俊明朝齐晔竖起大拇指,“不愧是我外甥,和我一样,会疼媳妇儿!”   一边说着,侯俊明一边又洗了锅,舀了两勺冷水放到锅里,把一整块鸡胸肉放进去一块儿煮。   齐晔熟练地配合着,把姜片放进去,好像舅甥俩经常在一块做饭似的,配合十分默契。   候盼明瞧着自己这个外甥是越瞧越喜欢,不像是他对秦飞跃那样,是出于相处久了的亲情,而是第一眼看到齐晔,他就很喜欢,发自内心的疼爱。   而且越相处,就越喜欢,一看到他就高兴。   鸡胸肉煮熟了,侯俊明把肉捞出来,过了凉水后,就开始用手把鸡胸肉撕成一丝儿一丝儿的,一边撕,他一边和齐晔道:“不过平时呀,我还是会先说让你舅妈做,就像刚刚那样。”   “这不,她就会对我撒娇嘛,我再进厨房。”舅舅脸上露出文化人的调皮,这会儿一点都不像大学校长,朝齐晔眨眨眼,“怎么样?舅舅教你这一招,你到时候可以试试。”   齐晔心想,他是学不会这一招的。   他敛下眸,认真等油热后,就把舅舅撕出来的鸡丝放进锅里慢炒到微微金黄,舅舅则在一边准备好干辣椒、白芝麻、孜然、白糖和花椒粒儿在碗里,等鸡丝炒好,就一块儿拌着。   红彤彤的辣椒配着一丝丝的金黄鸡肉,光从感官上就非常刺激食欲,更别提有多下饭。   除了这两样菜,舅甥俩又一块做了西红柿炒鸡蛋、娃娃菜焖豆泡,还有鱼香茄子和清炒土豆丝,再来一碗早上出门前候盼明就已经炖上了的莲藕排骨汤。   一大桌摆得满满当当。   饭做好,舅妈和江茉也从卧室里出来了。   似乎经过短暂的相处,两人已经好得跟什么似的,舅妈挽着江茉的手,一口一个“茉茉”叫得亲密极了。   齐晔和舅舅动作如出一辙,先帮媳妇儿拉开椅子,然后默默对视一眼,再坐到了媳妇儿旁边。   舅妈已经换了一身黑色毛衣长裙,披着小薄坎肩,配上流穗般的细金耳环,尽管还穿着拖鞋,却看得候盼明目光有些发直。   齐晔给江茉盛了一碗汤,又给大家的碗里都添了饭。   候盼明和妻子对视一眼,都觉得这孩子真懂事,一看就是吃苦长大的孩子。   两人不免又是一阵心疼。   齐晔的手艺很好,舅舅舅妈吃了两口,都对他赞不绝口,欣赏满意的眼神更甚。   齐晔抿唇露出腼腆的笑容。   他又回忆起在齐家,齐振华和王红芬从来不会帮他做饭,他们只会理所当然地吃,还要嫌弃他这个菜放多了盐,那个菜放多了油。   时至今日,望着舅舅舅妈温柔和蔼的面庞,他心里仿佛被填得满满的。   齐振华和王红芬,那算什么亲人。   齐晔眸中闪过一丝冷意,忽然听到舅舅在问舅妈,“对了,你今天不是休息吗?下午要去哪?我送你。”   “我要去为你外甥讨回公道!”舅妈说起这个,就把筷子往桌上一放,义愤填膺地说起来。   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说得候盼明直接皱起眉,“岂有此理!待会儿吃完饭,我和你们一块去!”   “舅舅,不麻烦您和舅妈了。您下午还要开会,我——”齐晔紧张地拒绝,他不想给舅舅舅妈添麻烦,他要求不多,只要能用公道的价格刊登广告就行,也不是非要那人道歉什么的,反正也没被坑钱。   候盼明却是睨他一眼,“那可不行,齐晔,你吃了那么多的苦,可舅舅却不知道,没护住你,是舅舅无能。但现在不一样了,舅舅永远都是你的靠山,永远都会为你撑腰,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能让一直与人为善,温文尔雅的候盼明说出这话,的确不容易。   要是换了旁人,肯定会惊讶,这还是常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人活着就是要讲究心平气和”的侯校长吗?   只有舅妈知道,这就是他,他自己吃亏吃苦都无所谓,可是他护短得很。   齐晔心中酸酸胀胀的。   以前,只有亲人欺负他的份儿。   原来,有舅舅舅妈给自己撑腰,是这种感觉,真好。   -   吃过饭,收拾收拾,候盼明就带着一家人,去报社兴师问罪了。   报社里,戴编辑刚从食堂吃完饭回来,正翘着二郎腿,靠着椅子,哼着小曲儿,准备进行午休呢。   忽然有敲门声响起。   他不耐烦地道:“谁啊,下午两点才上班呢!别吵吵!”   没想到,敲门声还在继续,而且一声比一声急。   戴编辑只好起身,去开门,骂骂咧咧道:“中午是休息时间,哪个不开眼的——”   话说到一半,他看到门外的人,错愕地把剩下的话都咽了回去。   反应了几秒后,戴编辑表演了瞬间变脸,满面堆笑道:“哥,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戴编辑的堂哥是副主编,但也是大忙人儿。   报社那么大一栋楼,两人常常上好几天班都碰不见对方,而且,戴编辑也想不到堂哥找自己有什么事。   看到堂哥走进来后,上午那对长得很好看却没什么背景的小夫妻居然也跟着走进来时,戴编辑那颗惴惴不安的心瞬间蹦跶到了嗓子眼儿。   “你们——”戴编辑脸色发白,瞪着眼看齐晔和江茉。   他发现,另外还有两个人,那个气质雍容的女人是他们报社里的,他认识却不太熟,并不怎么打交道。   而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好像、好像是经常上报纸的省城大学侯校长啊!   冷汗唰唰往下冒,副主编冷着脸,走到戴编辑身边,压低声音说一句,“尽给我惹麻烦!”   戴编辑腿都软了,扶着自己的办公桌,忽然看到侯校长板着脸开口道:“既然你在,那就给我一个说法吧。”   戴编辑颤声道:“您、您说的是这两位年轻的同志上午来刊登版面的事儿吧!我早就把申请表给他们了!可他们着急走,也没填,您说说,这多大点事儿啊,还劳动您和我哥的大驾了。”   “别叫我哥。”副主编的脸色比候盼明的还难看,皱眉道,“在单位,我只是你的领导,和你没有半点私人关系!”   戴编辑连忙道:“是是是,我说错了,我说错了!我该打!”   他随意抽了自己两个大嘴巴子,笑脸相迎道:“齐晔同志是吧?我一看就知道你优秀,这不连你的名字都还记得清清楚楚呢嘛,你想要刊登一个多大的版面啊?来,赶紧填表吧。”   “我想要最大的那个,但是太贵了,要五百块,我买不起。”齐晔语气听不出什么波澜,却惊得戴编辑冷汗一滴一滴往下淌。   好端端的说这个干吗啊!他能感觉到背后他堂哥和侯校长冷冷凝视着自己的目光了!   这个齐晔,明明有靠山,却还摆他一道,装成愣头青的样子,真是被他害死了!戴编辑气得直咬牙。   但他不敢表露出来,对齐晔表面还是客客气气的,忙道:“什么五百块呀,那都是开玩笑的,哪能要那么贵啊!我当时就是说着玩玩,哪知道你当真了呢?只要五十!五十块钱一天!”   其实,这五十块一天也挺贵的了,相当于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呢。   不过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倒是还好,尤其是那些做生意已经赚到了钱的有钱人。   戴编辑就深有体会,有人不懂行情,也没报社里的熟人,所以问不到价格,所以他经常就看人下菜碟,随便涨涨价。   有一次,他随口报出五百块的天价,竟然也有傻子掏了钱,为此戴编辑做了好几天美梦被笑醒。   今天,他觉得齐晔也是人傻钱多又没有倚仗的愣头青,所以才狮子大开口,却没想到,齐晔居然有这么大的靠山,而且还把副主编都叫过来了。   戴编辑那个悔啊,早知道就一分钱不多赚,老老实实给刊登了多好,这下可摊上大事了!   “先给我外甥道歉。”候盼明在齐晔面前一点架子都没有,在外头倒是气势压人。   戴编辑能屈能伸,听到只要道歉,立刻麻溜地跑到齐晔和江茉面前,又是鞠躬又是敬礼,不停地道歉忏悔。   说他自个儿狗眼看人低,有眼不识泰山,不该趁机想要诓诈他们,他不是故意的,以后一定不会再这样,只要他们想刊登,他一定会尽全力帮忙,给他们找能上的最好的版面,定一块最大的,上头想写什么想画什么他都去安排。   “齐晔,对不住啊!我是真不知道你舅舅是侯校长,不然的话,我肯定不敢和你开这种玩笑,多收你一分钱啊是不是?”戴编辑磨破了嘴皮子,耷拉着脸,一脸真诚悔过的表情。   他不是装的,他是真的后悔,他是真怕惹事。   可齐晔却皱了皱眉,反问道:“如果我没有舅舅,就交定这五百块钱了?”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我——”戴编辑慌得满头大汗,连忙解释,可紧张得舌头打了结。   主要是齐晔这个问法,问得他堂哥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戴编辑心里实在害怕啊。   齐晔已经打断了戴编辑的支支吾吾,扭头朝候盼明还有副主编说道:“我觉得,这样的人,不配再在省城报社这样的好单位吃国家粮,舅舅、副主编,你们觉得呢?”   “我同意。”候盼明第一个,毫不犹豫地赞同了齐晔的说法。   而副主编,却犹豫道:“侯校长,您看小戴他也知错了,道歉的态度挺诚恳的,以后他肯定不会再犯了。”   “以后不犯,他以前犯过多少?”候盼明背着双手,冷嗤道,“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他以前那些中饱私囊,以权谋私的行为,都是你这个好堂哥纵容默许的?”   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副主编也是同样脸色煞白,“不是,我不知情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候盼明的神色极冷,“你知不知情,我会告诉你们社长,让他好好查查。至于戴编辑,我奉劝你一句,最好别让你们社长亲自来处理,不然你的审查结果一定会更糟糕。”   副主编的脸色黑得像锅底,半天嗫喏着嘴唇,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能说什么?他知道眼前的侯校长是省城大学的校长,那是多么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啊,多少人追捧,又有多少学生走出大学校门后,都会成为各个领域的中流砥柱。   甚至侯校长和他们社长,那也是有多年交情的东西。   他一个小小的副主编,算得了什么?他的审查结果,又怎么可能清清白白?   这次……真是被戴给害死了!   副主编狠狠瞪了戴编辑一眼,“你!被开除了!这几年你利用职务之便诓骗的钱,都给我还回来!不然的话,别逼我送你去吃牢饭!”   戴编辑已经吓得眼角有了潮湿的泪,像条疯狗似的,已经开始不管不顾,“哥!那些钱我不是一个人花了啊!我分给你一半了啊!而且几乎都快用完了,哪还有钱交出来啊!”   “你别乱咬人!”副主编气得跳脚,把戴编辑一把甩开,“你给我闭嘴!你胆敢再乱说一句!”   “哥!你救救我啊!我平时孝敬了你那么多!你别啊!”   候盼明已经推门离开,留下这狗咬狗的两个人,谁也不会比谁好。   本来都有光明的未来,在最好的单位,报社这种地方,别人挤破了脑袋都进不来,工作稳定光鲜,收入也不错,而且接触的还都是知识分子,多好的工作啊,他们却仍然无法满足自己的私欲,硬生生毁掉了自己本来的好生活!   候盼明很不齿这样的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齐晔江茉还有舅妈都跟在候盼明身后,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两人,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不止要被开除工作,可能还有牢狱之灾。   -   候盼明直接带着一家子来到了社长的办公室。   午休时间,社长却还是热情地接待了他的老朋友,和候盼明相谈甚欢。   听说自己报社里有两个这样的蛀虫,社长雷霆震怒,立刻打电话处理。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这两人多行不义必自毙,只是早一天玩一天的事罢了。   不是齐晔遇到,戳穿了这事儿,以后自然也会有别人为他们送上凄惨下场。   候盼明看社长处理完这事儿,又厚着脸皮道:“老哥哥,平时我也没什么求你帮过忙的,这回,我侄子他想要在省城日报上刊登一则推荐他的货物的消息,你可不能拒绝啊。”   社长想了想,忙把自己的助理叫进来,安排人和齐晔对接,“放心吧,咱们一切都走公平公正的程序来,不会多收你一分钱,也不能少收你的钱,这些都是公家的钱,公家的报纸。”   候盼明满意地笑笑,点头道:“没错,咱们啊,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丢了那杆秤。”   -   社长安排了新的人来对接,而且很快就到了社长的办公室。   大家一块儿聊天喝茶,一边听着齐晔嘱咐那个新负责的编辑。   “这是我想要刊登的消息,麻烦您把这个‘距离展销会开始还有33天’的这个‘33’,一定要放大,最好能特别醒目。”   “底下这是我开展销会的地点和时间,您记得千万多核对几遍。”   “对,中间这一片都要是空白的,活动的规则是右边这行小字。只要大伙从报纸上把这一则消息剪下来,在空白处集满一百个人的私章,我们就白送他一匹亚麻布!不过免费赠送的亚麻布有限,到时候先到先得。”   “不过来晚了的,还是能享受到展销会全场的半价优惠。”   “对了,左边这边还写一个另外的活动,你集私章的人中,每有一个人在展销会上买了东西,你就可以获得他消费金额1%的分享礼金。”   “也就是他如果买了一百块钱东西,你就可以获得一块钱。”   齐晔尽全力和新负责的编辑解释着,先确保这位文编辑能听懂。   因为这些活动都是他想出来的,所以在说的时候,他整个人的状态都是往上扬的,想发着光。   江茉一边抿着茶,一边支着下巴看他,唇角抿唇淡淡的笑意。   认真起来的齐晔,比平时更多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   旁边社长、舅舅和舅妈也在谈笑说着话。   社长对于齐晔这些新奇的活动,也是觉得挺有意思的,却不知道这和现代商家打广告让分享朋友圈的策略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这外甥脑子真灵啊,像天生做生意的。”社长笑盈盈的,抿了一口茶。   “是啊,他像他妈妈。”候盼明回头,望着齐晔的脸,仿佛又看到了他的姐姐,唏嘘、难过还有怀念又涌上他的心头。   舅妈秋淑真藏在桌下的手偷偷握了握候盼明的手背,他才回了神,和她相视一笑,示意他没什么事。   两人低头一块喝茶,又让社长笑着摇摇头,“你们这感情真好呐,还是像年轻时候那样,不知不觉,时间都过去好久了……”   -   从报社里出来后。   候盼明看齐晔的事儿都办得差不多了,一看时间,也快两点了,他得去赶三点的会议。   他拍拍齐晔的胳膊,“今晚就睡这儿啊,等我晚上回来,多烧几个菜,咱们再一块好好叙叙。”   齐晔摆手道:“舅舅,我还有不少事儿要忙,那批亚麻布,囤了快一年都没卖掉,好不容易有一个这么展销的机会,我不能错过了。”   说起这个,候盼明也是想起来问他,“这亚麻布可不好卖,街上谁也不时兴穿这个,你怎么就想起来进那么多亚麻布了呢?”   他起先听齐晔和文编辑说话那样,觉得这孩子大智若愚,其实心里精着呢,根本不可能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呀。   “……”齐晔低头抿唇,不说话。   这时候,秋淑真忽然“呀”了一声,“我记得飞跃那孩子,去年说手上有一批亚麻布,卖不出去,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呢,后来不知怎的,他就忽然一下子出掉了,问他出给了谁,他也不肯说。小晔,不会就是你收了他那批亚麻布吧?”   齐晔沉默,没说话。   候盼明却是看出来了,一拍大腿道:“岂有此理!我早就说过飞跃了!做生意可以,不要总想着歪门邪道走捷径,我看他一直就是个不老实的,还和我说什么歪理,说做生意都是这样的,都得靠旁门左道才能发财。”   “……好,那些我都不再谈,可他怎么,怎么能连自家人都坑骗!居然把卖不出去的货都甩给小晔!他简直太让我失望了!”   秋淑真也皱着眉,低声道:“飞跃他这次,的确是过分了……都是学他爸的!不学好样!”   这是她的亲侄子,做了这种混账事,让秋淑真看齐晔的眼神,更加多了几分歉意。   “小晔,你别急啊,这批亚麻布你也不用卖了。我们会给你主持公道的。”   “对。”候盼明也立即道,“你等等,等我开完会回来,我亲自带你去找他,给你把公道讨回来!”   “……”齐晔看到舅舅舅妈都气成这样,神色颇有些不安。   他们带着他来报社走这一遭,已经是很麻烦他们了。   那秦飞跃是舅妈的亲侄子,秦飞跃他妈是舅妈的亲姐姐,要是争吵起来,舅妈和舅舅夹在中间肯定都很为难。   于是齐晔忙道:“舅舅,您也不必替我操心了,我已经想到了法子卖亚麻布,那些货我都能卖出去的。”   “不管你能不能卖出去,秦飞跃他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反正,不能就这么不管这事了。你要是不想退亚麻布了,让他给你道歉,再帮着你一块卖亚麻布也行!”   舅舅上车前,生怕齐晔会走,还多叮嘱一句,“对了,你今晚一定得在咱家吃饭啊,你不是想知道你妈的事吗?晚上我说给你听!” 第98章 第 98 章 【1.5更】爱情来了挡……   候盼明离开后, 舅妈就叫齐晔和江茉回家。   秋淑真挎着小包问道:“小晔,茉茉,你们今晚上想吃什么呀, 咱们先去集市上买点儿菜。”   齐晔忙道:“舅妈,我还要忙点儿生意上的事。”   江茉也自然而然挽住齐晔的胳膊,“是啊,舅妈我们就先走了, 您先回去吧,也不用买菜呀,家里的菜那么多, 吃都吃不完。”   秋淑真笑笑, “你们就先去忙生意的事儿吧,家里有我操心, 你们不用管, 只管回来吃饭就行了。”   招招手, 齐晔和江茉在舅妈的目送下走出了报社的家属区院子。   两人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在省城多了一个家,想起就觉得温馨充沛。   江茉弯弯唇角, “舅舅舅妈真好,第一次感觉到有亲人真好,对不对?”   “嗯。”齐晔点点头, 却没想到江茉给他挖了一个坑等他跳。   “那你的意思你一直没把我当亲人咯?所以这才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江茉故意轻哼,松开齐晔的手。   齐晔连忙追上, 大着胆子牵住她,十指相扣,“没有,你、你是我……最重要的。”   “……亲人。”这种肉麻的话, 齐晔已经可以厚着脸皮说出来了,只不过,还是要大喘气,说不完整,实在臊得慌。   “哦,你一直把我当亲人呀。”江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你以前都没觉得有亲人真好呢,那就是我让你感觉不好咯?”   她又娇声轻哼着,甩开齐晔,“别跟着我!”   齐晔无奈地挠挠头,追上去解释道:“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急得一点儿都不磕磕绊绊了,飞速说话,“真的,你别生气。”   江茉觉得欺负他最有意思,正弯着唇角,忽然眼尖地发现,“咦?你瞧那个,是不是田曼茜呀?”   齐晔回头一看,好像真是!就站在公交站牌下呢,他们正好也打算去那儿坐车。   “曼茜!好巧呀!”江茉高兴地招招手,嗓音清亮,快步走过去。   这时候,田曼茜也注意到了,看见江茉和齐晔,忙咧开嘴笑道:“真是好巧啊!居然会在这儿碰上你们!”   不过笑了一瞬间之后,田曼茜又扁扁嘴,“你们上回说好了的,来省城就要找我玩儿的,是不是今天没遇到的话,你们就不会找我了呀。”   “谁说的,我们肯定要去找你的呀。”江茉最会哄人了,眨眨眼道,“这不是老天爷都可能听到了我在想什么,它就说,江茉你别乱跑了,我直接安排你们在公交车站相遇好了!”   田曼茜被逗得噗嗤一笑,亲热地拉住江茉的手,“你们的展销会开得怎么样呀?上回听齐晔说,想开展销会,我回家就和我爸爸说了。他本来就打算好好感谢你们的,我说直接给钱也没诚意,还不如让齐晔能去产销会参展,他们肯定更高兴呢!你说是不是?”   “是啊,当时咱们本来没排上队参展的,齐晔整个人都蔫儿了,后来忽然又可以参加了,可把他高兴坏了。”江茉抿唇笑,打趣地睨了睨齐晔。   齐晔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站得稍远,不打扰江茉和田曼茜这对好姐妹叙旧。   江茉在豪门文里,一直就是被娇养长大的,什么苦都没吃过,田曼茜同样也是如此,所以两人的性格脾气都更合得来,很轻易就玩儿到一块去。   只不过比起田曼茜的单纯天真,江茉经历的实在太多太多。   这会儿,两人正商量着待会去哪,田曼茜道:“我打算去省图书馆坐坐呢,江茉,你们也一块去吧?!”   江茉抬眸问齐晔,“咱们去吗?正好你要还书了吧?”   齐晔点头,他正打算去来着,年前借的那些市场营销的书,也是时候该还。   这时候,公交还没来,江茉和田曼茜聊着最近过得如何的话,却发现田曼茜似乎有些漫不经心,总往自己的后面瞟。   江茉留了个心眼,在田曼茜望向她后面,并且唇角都是止不住的笑时,她也看了过去。   发现,走过来一个穿着蓝色工人装和军绿色鞋的短发年轻男人,长相还挺清秀,比较高,但身材肯定是比不上齐晔一星半点的。   那人端着一瓶橘子汽水,走过来,朝田曼茜笑道:“茜茜,我走了好久,终于给你买到橘子汽水了。是你家门口的那家小卖部卖的,你尝尝味道对不对?”   田曼茜笑眯眯地接过来,就着吸管喝了一口,然后甜蜜蜜地笑道:“是这个,你真好呀文华。”   马文华擦擦脸,笑容一脸憨厚老实,“你喝得开心就好。”   “这两位都是我朋友,你再给他们去买两瓶吧。”田曼茜喝着橘子汽水,随口使唤着。   马文华毫不犹豫道:“好啊,没问题,我这就去。”   “不用,我们不喝。”江茉连忙阻止,“喏,那车都快来了,哪来得及呀,再说我们刚刚喝过茶,也喝不下。”   正好这时候公交车来了,停在站台旁,江茉拉着田曼茜上车,齐晔和马文华跟在后面。   马文华是最后一个上车的,齐晔正在那儿给售票员说要去省图书馆,一共四个人,准备给钱的。   马文华却连忙拦住齐晔,抢着给钱,“哥,让我来吧!我来付钱!你快进去坐吧。”   江茉和田曼茜已经坐到了最后一排的位置上,正月的阳光已经有了,但是冷的,田曼茜却晃着脚,在阳光下仿佛沐浴出一股格外陶醉的味道。   橘子味的汽水在玻璃瓶里晃呀晃,她紧紧握着,唇角弯得不能再弯。   齐晔直接坐在了前面的位置,识相地没有过来打扰。   马文华却凑过来,坐在了田曼茜的前面,还对江茉露出一个格外小心翼翼的笑容。   江茉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什么,压低声音道,“曼茜,你在和他搞对象呀?”   以前,她的闺蜜交到男朋友带给她把关的时候,露出来的神色,和刚刚马文华的表情没什么两样,江茉可太熟悉了。   田曼茜听到江茉这么问,羞答答地点头,又凑到江茉耳边道:“不是上回我不想相亲的那一个,他是我自由恋爱找的。”   她从小到大什么都是爸爸安排的,在人生大事上,她想自己做主,才不要再被爸爸左右。   微冷的阳光落在田曼茜的脸上,她露出那种对自由浪漫的向往神色,还有对打破父母束缚禁锢的一丝丝解气。   江茉顿了顿,看着田曼茜的神色,又盯着马文华的后脑勺,欲言又止。   过了半晌,还是田曼茜忽然开口道:“小茉,还是你最好了。”   江茉愣了愣,“嗯?怎么忽然说这个。”   田曼茜小声道:“我的其他几个小姐妹听说我找了对象都要问东问西,想知道他家是干嘛的,他是干嘛的,家里几口人,像查户口似的。”   江茉笑笑,田曼茜却已经三言两语把马文华的家底交代了一个干净。   “马文华虽然家是农村的,家里还有四个姐姐,但他很争气的。他是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大学生,刚从省城大学毕业没多久,现在在无线电厂当工程师呢。”田曼茜说起来,还挺骄傲的,望着马文华的眼神充满欣赏。   江茉忍不住张嘴,又闭了嘴。   她想问,以前你爸妈介绍的青年才俊比马文华优秀得多呀,也没见你这么欣赏。   田曼茜却像是看出她在想什么,低声道:“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优秀是再正常不过的,但像马文华这样,从山沟沟里走出来,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考上大学,现在又有这么好的工作,一切都是靠自己,比靠爸妈不是好多了吗?”   田曼茜就一直很讨厌自己循规蹈矩的生活,有爸妈安排,从不用考虑什么,反而让她觉得无趣。   她更觉得马文华和她描述的日子有意思。   挥洒汗水,努力拼搏,那才叫奋斗人生啊。   田曼茜感叹一番,凑到江茉耳边道:“她们都说马文华家条件不好,姐姐太多,又是农村的,和我肯定合不来,一个个都和我唱反调,真是气死我了。”   “还是小茉你好。”田曼茜翘了翘唇,“我又不是和他父母姐姐过日子,对吧?”   她害羞得脸上飞起两团红晕,“说些不矜持的话,要是以后我和他结婚了,也是住在省城,顶多过年回去瞧瞧,根本井水不犯河水呀。”   田曼茜幸福地憧憬着,在飞驰的公交车上,一路畅想着未来。   江茉能感觉到,马文华在竖起耳朵偷听。   所以她一直没说话,听田曼茜说着,公交车已经到站。   田曼茜挽着江茉,蹦蹦跳跳地下车。   穿着马路,就能到省图书馆了。   谁知过马路的时候,马文华忽然放慢脚步,走到田曼茜身边。   田曼茜故意不高兴地睨他一眼,“你干嘛呀?我和小茉说悄悄话呢,你想偷听呀。”   “……不是。”马文华温和笑着,依旧寸步不离,指着远处而来的车流,“我是想着,如果有车撞过来,我可以帮你挡一挡。”   他这话,说得江茉脚步一顿,眼神微妙地望向远处。   齐晔也无措地挠挠头。   只有田曼茜,瞬间沉浸在无以复加的感动里。   她红着脸道:“文华,你对我真好。”   再没有比他更好的人了。她忍不住想。   等到过了马路,马文华又开始鞍前马后为田曼茜忙活。   田曼茜甜甜蜜蜜地小声和江茉说,“别看他看上去挺憨厚老实的,其实他很浪漫的,经常给我制造小惊喜,对我特别特别好。”   马文华这会儿已经帮田曼茜去挑选书籍了。   江茉看了一眼他热络的背影,终于忍不住道:“曼茜,他知道你爸爸是谁吗?”   田曼茜一听这话,笑容微怔,顿时就回过味来,“小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你觉得他是冲着我家条件来的?文华根本不是那样的人!”   “那他知道吗?”江茉还是问这个。   “……知道。那又怎么样?”田曼茜皱眉道,“小茉,没想到你居然和她们是一样的!你们为什么不相信他!我们搞对象后,看电影下饭馆都是他出的钱,他对我特别好,那么温柔体贴也从没打听过我爸的事,更没说过要我爸帮什么忙!”   田曼茜有点激动,“小茉,难道你也不祝福我和他的爱情吗?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江茉是真不想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既然田曼茜这么笃定,她对马文华也不太熟,就见了这么一次,她也不想说太多。   她拍了拍田曼茜的手背,“好了你别生气,我主要是怕你父母不会同意的。” 第99章 第 99 章 【3更】众人期待的展销……   其实江茉不用问, 田曼茜也肯定已经猜到,父母不会同意她找马文华。   想起他们总说要门当户对,给她找的都是什么高知家庭, 田曼茜不耐地皱了皱眉,觉得她爸妈也太庸俗了。   她咬着唇,低眉道:“再过一段时间,我就带马文华去见父母。”   她说这话的时候, 马文华正好找了一大堆书回来,深情地望着田曼茜道:“曼曼,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求叔叔阿姨放心把你交给我的!我会让你一辈子幸福!”   田曼茜已经感动得满脸星星眼。   江茉揉了揉眉心, 打量着马文华认真深情的侧脸, 没有再说什么。   -   侯盼明下班回家,却发现江茉和齐晔不在。   他换了外套, 问沙发上的妻子, “他们这是不打算回家吃饭了?”   秋淑真无奈地点点头, 叹气道:“这俩孩子也是懂事的,估计不想让你去质问飞跃,免得让咱们难堪。”   侯盼明皱起眉, 正这时候,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姨父!小姨!你们在家吗?”   侯盼明听出是秦飞跃的声音, 脚还黏在原地。   还是秋淑真叹了一口气,过去开门。   秦飞跃热情洋溢的脸从门后探进来, 提着大包小包,“姨父!小姨!我刚从临省出差回来,买了不少特产给你们尝尝。”   秋淑真瞥了一眼侯盼明,他脸上表情淡淡的, 勉强扯出一丝笑容。   到底是她的亲侄子,也不好撕破脸,秋淑真拒绝道:“你这孩子,怎么每趟出差就带这么多东西回来呢!这太浪费了,没必要的。”   秦飞跃客气几句,搓着手,端着小姨泡的茶,蹭到侯盼明面前殷勤的笑。   侯盼明一看他这模样就懂了,揉着眉心道:“这次又要找我帮什么忙?”   秦飞跃一拍手道:“还是舅舅您懂我,您人脉广,朋友多,我这次有个生意想要请您帮忙牵牵线搭搭桥。”   望着他灿烂如菊的笑脸,侯盼明心中满是疲惫。   他记得小时候秦飞跃挺可爱的,天真的稚子无忧无虑,见到他就拉着他的衣角大声喊姨父。   从什么时候起,他和他的相处,开始充满讨好和算计。   秦飞跃每次来他们家,都要买很多好东西,只要他说的事都有求必应,热情洋溢,可那都是因为他是省城大学的校长,和省里不少大人物都曾同过窗,更有不少冉冉升起的新星都来自省城大学,要卖几分他的薄面。   姨父只是一个符号,更重要的,是她能给秦飞跃带来的价值。   侯盼明心中微叹一口气,“先说说另一件事儿吧。飞跃啊,你卖了一批亚麻布给齐晔?”   秦飞跃听到这话,第一反应脱口而出,“齐晔来告我的状了?”   他就知道,那批货要是砸在手里,齐晔肯定不痛快,肯定要打小报告。   秦飞跃更看不起齐晔了,一个穷乡僻壤的,会做什么生意,也就在小镇上开开小卖部罢了。   自己有个傻媳妇,不知天高地厚要了那批货,自己卖不出去就跑来打小报告,什么毛病!   “你别不服气,不是齐晔告诉我的。”侯盼明定定地告诉秦飞跃。   可听到侯盼明这话,秦飞跃心里更气了。   说实话,他有点嫉妒侯盼明是齐晔的亲舅舅,所以侯盼明无论什么事都会无理由袒护齐晔。   要是齐晔聪明点儿,侯盼明的人脉资源都能让他拿到手软。   可是秦飞跃反观自己就不一样了,到底隔了一层,他是攀着小姨而已,和侯盼明没有血缘关系。   所以他绞尽脑汁讨好侯盼明,时不时就送那么多好东西过来,拼尽全力想要让侯盼明多喜欢自己一点,可是有什么用呢?   还不是为了齐晔,说翻脸就翻脸。   虽然侯盼明没有明说,但秦飞跃已经从他的态度和语气里感觉出来。   秦飞跃知道自己应该服软,可多年付出的努力根本抵不过齐晔随便的几句话,他觉得不公平,甚至委屈又难受。   他朝侯盼明道:“我没做错!我做生意也吃过很多亏啊,更大的跟头我都栽过,被人骗走几千块的时候,我还流露街头在桥洞下睡了好几天呢!”   “......齐晔这种愣头青,总要吃亏上当的。被谁骗都是骗,再说我也没骗他,就是让他交交学费而已,货我都给他了,能不能卖出去是他的事又不是我的事。”   “......姨父,我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做生意都是这样的。”先从亲朋好友开始坑,“姨父,你就是读了太多书,思想观念都陈旧了,现在生意场上的事你不懂,我这其实是在帮齐晔呢。”   侯盼明被秦飞跃这一套歪理邪说给气得眉宇间都皱成了川字,“别人害了你,所以你就要害别人是吗?做生意讲究的是实诚真心,那些坑蒙拐骗的不正风气,你为什么要学?”   “姨父,做生意就不在乎这些的呀,我只要不犯法,用些小手段,难道不行吗?我为什么要和钱过不去啊?”秦飞跃和候盼明的思维根本不在一个频道。   他见识太多做生意不择手段的事情了,所以觉得自己完全没问题。   “......再说了,要不是我做生意挣那些钱,哪有这么多好东西买回来孝敬你和小姨啊!”秦飞跃真的好委屈,他自问虽然有求于候盼明,但对他们一家都是尽心尽力,以前候盼明对自己那么温和,有求必应,可现在,就因为齐晔,一切都不一样了。   候盼明已经被秦飞跃气得打开大门,直接把他带过来的那些东西都扔出去,“你以为我稀罕你这些东西?都拿出去,以后你别再拿东西来,我消受不起。”   眼看着事态越来越恶化,秋淑真急得站起来,忙一把拦着候盼明,另一只手把秦飞跃往外推,“好了好了,这事儿就不说了啊,飞跃,你姨父正在气头上,你先走吧,改天再来。”   秦飞跃看到小姨对自己软声软语说话,心头又是一阵酸,果然还是得有血缘关系,隔着一层就是不一样。   他也是血性青年,受不得委屈,低头就开始捡地上那些礼盒。   都是好东西,候盼明不要,他拿回去不知道他妈会多高兴呢!   候盼明盯着秦飞跃那死不悔改的样子,似乎还理直气壮着,根本没觉得自己有错,他心里的气更是不打一处来,直接放话道:“生意上的事我不懂,以后你要我帮你签什么线搭什么桥,都别再找我了,我只会读我的圣贤书,你赚你的大钱去。”   说完,他猛地把门一关,彻底对秦飞跃寒了心。   以前他就经常对秦飞跃说,做生意不要走旁门左道,就得踏踏实实挣钱。   说多了,他也累了,今天还愿意和他说说,是他给他最后的机会,他不愿意珍惜,那就算了吧,以后再也不说了,免得讨人嫌。   门外的秦飞跃,也是气得火冒三丈,甚至觉得候盼明从来没把他放在眼里,就为了那齐晔,至于这样翻脸吗?   他想不通,明明候盼明那么宠小姨,这样撕破脸不是让小姨难做吗?难道齐晔比小姨还重要?   秦飞跃更加恨得牙痒痒,他打开对面的家门,把礼盒往沙发上一扔。   他妈妈听到动静,诧异道:“怎么了呀?诶,你这拉着行李箱要去哪啊?”   “我去隔壁省,谈大单子去!!”最近在隔壁省遇到一个挺愣的傻子,秦飞跃有信心,把一大批货出给他。   他秦飞跃要出人头地,狠狠挣钱,证明给候盼明看,没有他的帮忙,自己照样能行!   -   另一边,齐晔和江茉从省图书馆出来,借了书,就已经坐上了回镇上的班车。   他和省城报社已经把接下来的版面刊登都联系好了,两人要的不是最大的那种版面,而是大概正好巴掌大小的一块地儿,刊登一次是十元钱。   齐晔直接定了一个月的信息刊登,三百元,是他能够接受的营销成本。   省城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忙活了,齐晔不想再回舅舅家,他真不想让舅舅舅妈难做,再说他已经想到了卖出亚麻布的方法,所以也没必要再说什么。   坐在回镇上的班车上,齐晔望着窗外,一心都想着接下来的打算。   其实齐晔和秦飞跃的对比,已经很明显。   当手里拿到一批卖不出去的货时,齐晔想的是如何把它卖出去,而秦飞跃想的,却是如何骗哪个愣头青接手。   -   回到镇上已是天黑。   江茉洗洗就睡,躺在床上看着齐晔那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故意捏着他的衣领道:“齐晔,等你的亚麻布卖出去了,我们好好庆祝一下呀。”   “好啊。”齐晔以为她说的是吃一顿好的,立刻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江茉却抿唇笑道:“是吃别的哦。”   齐晔一愣,江茉的手却划过不该划过的地方,瞬间让他全身肌肉都绷起来,浑身电流乱窜。   他傻了,大脑不会思考了,也别说什么心不在焉,已经彻底宕机。   而江茉,却撩起火就转身睡觉,唇角勾出心满意足又蔫儿坏的笑容。   她知道齐晔没有卖出亚麻布之前,心里一直都沉甸甸地放着石头,所以......也不尽兴。   还是等亚麻布都卖出去,再从练习发展到下一步吧。   反正她也不着急,而且已经快了。   -   齐晔整个人恍惚地度过了一整晚,脑海里从一开始翻来覆去的想“广告到底会不会有效果啊”变成了“她说的庆祝到底是怎么庆祝啊?吃别的是吃什么啊......?”   即便他看过男性生理知识,可书上也不会写关于“吃什么”的知识,他会胡思乱想,又警告自己,怎么可能,不准这样想,他决不允许自己对媳妇儿有一丝一毫的不尊敬和亵.渎。   可深夜跑进浴室冲了好几次凉水澡的,仍旧是他。   对于快点儿卖出亚麻布的执念,在齐晔心里变得更加强烈。   第二天一大早,齐晔迫不及待地跑去买了一份省城日报。   大手激动地翻动,很快就看到了自己打出的那一小片广告。   他很满意,文字、格式还有图片都没出错,是他想要的样子,效果的确都出来了。   首先,报纸上的一大片空白版面就足够吸引人的目光,而那块空白又是留给大家盖章来累积优惠折扣的,所以并不浪费。   虽然亚麻布大家现在还不流行穿,而且也不愿意花钱买。   但如果是白送,不要白不要,所以还是会有不少人愿意去找人盖章拿这免费的亚麻布的,所以这不免费宣传的效果就出来了吗?   当然,除了宣传,齐晔和江茉商量过,还使了一个另外的招数。   齐晔回了西丰村一趟,请王有根一家、宋秋和范大山,还有那几户他关系好的人家里,都挑了几个能说会道的,打扮打扮,就都分散到省内的其他市里、县城或是小镇上,给他们报销车费和饭钱,还给两元钱一天。   大伙儿本来就乐意帮齐晔的忙,没想到出手还这么阔绰,自然都很踊跃。   也不干别的事,就是去各个卖布的店里,或是集市上问。   “有没有亚麻布啊?最近好像流行这个,我也想买来穿穿。”   这时候,当然会有人觉得奇怪,并且反驳,“亚麻布?很少听说呢,怎么就流行了呀?”   “我也不知道呢,我是听我首都的亲戚回来说的,她就穿了一身亚麻料子的衣裳啊,那是真好看。可惜这个亚麻布在首都也紧俏,她没带回来几匹,我就想着瞧瞧咱这儿有没有呢。”   这时候,其他人就会更奇怪了,不过几乎所有人都没去过首都啊,只是觉得首都人都爱穿的料子,那肯定不赖!   有人就会好奇,“亚麻布长什么样啊?我也想看看。”   有人就会打听,“那亚麻布是不是挺贵的啊?穿着舒服吗?”   齐晔派出去的这些人,当然就会满嘴开始夸这亚麻布的好,当然也不骗人,而是什么地方真好才说。   不过,这也足够了。   当然,也有少量的地方有亚麻布,而且因为几乎没人买,所以卖得也不贵,齐晔在他们出发之前就说过,要是哪儿有亚麻布,就只管买下来,回来给报销。   所以他们见着亚麻布就买,不见着亚麻布问,为什么没有亚麻布啊?   这时候那些卖布的大小老板们就着急了呀,有人的亚麻布卖掉了,就想着这玩意儿还是有人买的呀,要不再进一点货?   没有亚麻布的老板当然更多,他们就会劝,“你那亚麻布有什么好的呀,你要是有钱,还是买的确良吧,或者这个丝绸的也好呀。”   “不,我就要亚麻布!其他布再好,也不时髦了,现在还是亚麻布最时髦的。”   其他看热闹或是听了一耳朵的人,自然也会心中暗暗诧异。   亚麻布真的那么好啊?!   亚麻布原来是现在的时尚潮流啊!   这年头,听到首都怎么怎么的人,都忍不住回去吹一嘴,“我跟你们说啊,现在首都流行穿什么?你们知道吗?你们不知道吧?我可知道,他们现在都流行穿亚麻布呢!”   “......你这就赶不上时髦了吧?连亚麻布都不知道是什么?来,我和你说说!其实那亚麻布挺好的,它是......”   ......   这时候,新闻报纸上的宣传效果也出来了。   有不少人想起来自己好像看到过什么亚麻布之类的,天天都在报纸上呢,拿出报纸来找了找,果然找到了那一块空白印小字的版面,“你说的亚麻布,就是这个吧?”   “呀!原来下个月在这儿有亚麻布展销会呢,咱们离那儿近,到时候去看看?”   “我瞧这个活动挺划得来呢,说不定咱们能免费领到亚麻布呢!”   “是啊,就算领不到,也只要出一半的价格,那多好呀!太划算了,走,咱们赶紧找亲戚朋友拿私章盖一下去!”   不止是普通的老百姓们,最近那些正愁进不到亚麻布的老板们也都盯上了这个展销会!   这么多人想买亚麻布,他们手里却没有,那真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就怕自己错过了商机。   其实也可以去省外调货,但那样的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都太高。   而且这展销会也差不多要开始了,到时候肯定能拿到价格更便宜的订单,总比自己再无头苍蝇似的去奔波要好。   就这样,在许多双眼睛的期待下,大家伙儿都开始期待,亚麻布展销会的到来!   形势火热,一片大好! 第100章 第 100 章 【4+5.5更】亚麻……   亚麻布目前的造势一片大好, 甚至有人提前找上了齐晔,想要提前买到亚麻布。   当然是被齐晔拒绝,让对方等到展销会的时候再下订单。   与此同时, 在一片大好的形势下,齐晔也没有松懈,还在计划当天的活动。   除了卖亚麻布,他还联系了成衣厂, 拿出三分之一的亚麻布,做成了男女老少不同款式的汗衫或者是单裤。   都是他货比三家拿到的加工价格,成本很低, 但是这亚麻布摇身一变成了衣服, 价格可就跟着水涨船高了。   而且为了以防卖不出去,他做的都是最简单的款式, 挑不出什么错来。   当然, 也有一小批服装是江茉设计的, 她主要是自个儿想穿,也打算拿一些用来送人,所以就索性多做了一些, 大概每个款式十件左右,到时候可以作为精品拍卖出去。   江茉的眼光一向很好,她这么挑剔都愿意穿的衣服裙子, 其他人更是会挤破头抢着想买。   除了衣服,齐晔也联系了床单厂, 做了一批亚麻床单,不同大小的尺寸,因为亚麻布表面的毛绒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让舒适度下降, 所以这批床单是齐晔盯着做的,反反复复处理了床单表面的毛绒。   同样只需要出加工费,主要是因为机器要折旧,人工要花钱。   但同样是一大片布,床单可比亚麻布卖得贵多了。   上头也不用什么花纹,在如今绣大牡丹花的花俏床单中,这种素净淡雅的亚麻床单,反而独树一帜。   而且这亚麻床单的卖点可不是它的样子,而是因为亚麻可以抗菌,最适合卧病在床的病人使用,亚麻床单可以让他们常年躺在床上都不长褥子!   -   关于亚麻布展销会的准备,正在紧锣密鼓地张罗着。   报纸上,亚麻布展销会的宣传也开始吸引越来越多人的注目。   同样的,开始打听亚麻布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亚麻布的价格也开始渐渐水涨船高。   齐晔估计,现在他想再进同样多的亚麻布,一千五百元是肯定买不到了,至少得花三千元!   不过,这也是秦飞跃急于脱手,为了获得流动资金,所以一分钱没赚就把这批亚麻布卖给他,要想再来一回,恐怕是不可能了。   齐晔看着亚麻布在市面上越来越紧俏,也忍不住抿着唇笑。   相反,秦飞跃却还不太清楚这个消息。   他最近同样忙得晕头转向,不可开交。   好不容易又坑了一个愣头青,把劣质的货物全甩给了对方。   可没想到那个愣头青傻归傻,却有一大帮子兄弟,而且临省的省会可是对方的地盘,对方差点把秦飞跃扒了一层皮。   秦飞跃吓得不轻,东躲西藏了好几天,都不敢露面,在招待所里憋得胡须都长出来了,最后也是没法,偷偷摸摸溜去车站。   居然还是被发现了,可是车站人多,对方也不敢对他如何,只是恶狠狠地警告他,要是再敢踏进他们的地盘,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没受伤,可秦飞跃的胆子都快被吓破了,坐在班车上,他捂着心脏,好半天没有缓过来神。   终于一路跌跌撞撞回到家,屁股都还没坐热呢,正准备拿起茶几上的报纸瞧一瞧,没想到他妈忽然从房间里走出来告诉他,“回来了?你爸的火车就快到站了,赶紧的,去火车站接他去!”   秦飞跃又只好一溜烟起来,赶紧拎起外套往火车站跑,连口气儿都不带喘的。   -   火车站前。   秦飞跃终于见到了他这个大忙人爸爸,秦强在南海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忙得今年春节都没回家,也是到现在,才有了稍许空闲,终于能回一趟家来。   旁人都说他做着大生意,就连秦飞跃和他妈也这么觉得。   只有秦强自己知道,他实际上也不过是跟着别人屁股后面混口饭吃。   敏锐的市场眼光,他还缺乏得很。   不过秦强想起自己以前运回来的一批亚麻布,如今省内不知怎么,价格忽然炒到挺高,他就很欣慰。   没想到他还是挺有投资眼光的,这不终于能赚一回了吗?   他还记得秦飞跃写信打电话都和他抱怨过几回,说那批货卖不出去,要砸手里了。   当时他也挺慌的,但还是故作镇定地安慰儿子,说咱们做生意的,就要稳得住,别总提亚麻布的事儿,甭管是赚了亏了,都得淡然自若。   后来,秦飞跃也就没再说过亚麻布的事,让他很欣慰,孺子可教。   但现在,秦强自从在火车上听不少人都在议论亚麻布的事情,就朝秦飞跃道:“对了,那批亚麻布……”   “爸!我一直忍着想当面和你说呢!”秦飞跃一听到自家爸爸提起这事,顿时昂首挺胸,一脸得意求表扬的神情,“那批亚麻布我早就甩手了!没有砸手里!也就赔了一点运费!”   他爸总说他没做生意的天赋,秦飞跃不信,他就要证明给他爸看,他能干得挺像样的!   秦飞跃完全没注意到,他爸的声音已经有点变了,“什么?你什么时候卖掉的?卖了多少钱?”   秦飞跃还沉浸在自己甩了一批又一批卖不动的货物的骄傲和自傲中,大声道:“爸!我去年就卖掉了!卖了一千五呢!怎么样!爸?我是不是挺厉害的?”   秦飞跃故意抬起下巴,一脸满足,等着听秦强的夸奖。   啪!   迎接他的,却不是夸奖,而是一记耳光!   秦飞跃捂住脸,不可置信地看着秦强,“爸,你——”   秦强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秦飞跃,手指指着秦飞跃的鼻子,不停地颤抖着,“你个蠢东西!你个败家玩意儿!老子好不容易有眼光一次!好不容易囤了那么大一批亚麻布,你居然……居然给卖掉了!”   “爸,那亚麻布根本没人买啊!”秦飞跃一头雾水,根本搞不清状况,摇着秦强的胳膊,“爸,你是不是太累了,我扶你回去?”   秦强一把甩开秦飞跃,痛心疾首道:“飞跃啊!你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不是发财的命啊!你知道那亚麻布的价格现在翻了多少倍了吗?”   秦强的心在滴血,眼神里都是被儿子坑的痛苦。   他本来还指望着回家卖那些亚麻布大赚一笔。   难道,他秦强这辈子也没这样的命吗?   秦飞跃还在震惊中,他能听懂他爸说的话,却不明白,甚至反应不过来。   那亚麻布……怎么就翻番了?   正这时候,忽然有个年轻人拿着一张纸样的东西走过来,礼貌地问道:“您好,请问您能帮我签个字,盖个章吗?我想去亚麻布展销会领取免费的亚麻布,差几个章就能集齐了。”   “什么?”秦飞跃听到“亚麻布”三个字,错愕地回过头。   那年轻人把报纸上裁剪下来的那小版块的条儿递给秦飞跃。   秦飞跃望着那密密麻麻的签名和章,还有旁边解释的小字,以及亚麻布展销会那几个赫然的大字,直到最后,他看到举办人:齐晔这几个字,瞳孔狠狠颤栗起来。   他失魂落魄地喃喃着齐晔的名字,仿佛疯了一般,把那年轻人吓了一跳,连忙把自己的纸条儿拿回来,不敢再给这个精神病签了。   年轻人一回头,看了看秦强同样魂不守舍的样子,越发不明白这两父子怎么了,只好拔腿就跑,找其他人去帮忙。   -   这场亚麻布展销会的热闹程度,非同一般。   就连江桃和聂士忠,这几天也时不时听到身边的人提及。   都在讨论什么,后天就是亚麻布的展销会了呀,咱们一定要找时间去看看。   还有人找江桃盖章。   她当然不愿意,可也不好和人闹僵,只好表面和和气气心里骂骂咧咧地帮人盖章,凑人头。   江桃真的好气啊,她当然知道这亚麻布展销会是齐晔和江茉开的。   就是因为知道,她才会忌妒得快要发狂。   看着齐晔这个举办人的名字每天都出现在报纸上,用铅字印着,要多有面子多有面子。   她回了一趟娘家,还看到她娘拿着一张报纸,逢人就炫耀,“看到这报纸上写着的这两个字了吗?你不识字啊,没关系,我告诉你,这个是我女婿的名字,叫齐晔,好听吧?我女婿可厉害了,现在生意很大,挣老多钱了。”   “……还在县城开展销会呢,听说他一个人就开展销会,里头摆的都是他卖的,好多人都等着去买他的亚麻布呢!”   “……想要我女婿给你也留一两块亚麻布?好说好说,你去展销会上,报我女儿江茉的名字就好了,他肯定会给你面子的,说不定还免费送你呢!”   江桃看到自家亲娘这模样,简直气得浑身颤抖。   她冲过去,把刘菊香手里的报纸一抢,直接扔到了火炉子里,颤声骂道:“娘!你这是干嘛呢?!这报纸谁给你的?齐晔他是你女婿吗?江茉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齐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刘菊香现在见到自己这不争气的女儿,也很是不高兴。   辛辛苦苦为她算计,让她嫁到了城里,还生了那么个大胖小子,谁知她还是不讨婆家欢喜,都嫁过去这么久了,也没见贴补贴补她弟弟,回家提的东西一次不如一次,真是越想越糟心。   而且当女儿的,居然都管到娘头上来了,刘菊香也呛声道:“我倒是想让齐晔是我亲女婿呢!人家多争气啊!都能开这么大的展销会了!你家聂士忠呢?也就一个被部队开除还打老婆的畜生!他开个饭馆挣到钱了吗?还不是和人合伙开的,一分钱都没往你这儿拿呢!”   江桃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拳头捏得死紧,指甲已经在掌心掐出深深的印子。   她觉得最扎心的,就是自己的亲人都不向着自己,还一句句话刀子似的,往她心口插。   她还能说什么?聂士忠其实开饭馆肯定是挣了钱的,但那都是他的钱,他不会给她一分。   明明她是小说的女主,世界的中心,为什么发展的轨迹就越发偏离了呢?   回到聂家,江桃的儿子又在闹着不肯吃饭,婆婆苦口婆心地哄了一会儿,看到江桃回来,就开始朝江桃发脾气。   “你瞧瞧你带的什么好儿子!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聂家这是倒了什么霉,娶了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连累我家士忠被开除了工作,现在还坏了我聂家的种!”婆婆把碗塞到江桃手里,“你喂你儿子去!”   江桃本来回家心情就烦,现在被婆婆这么一凶,头顶的乌云仿佛笼罩得更大更黑。   而她儿子也不是什么关心她的,刚刚被她婆婆的大嗓门吓到,这会儿已经满脸鼻涕眼泪地哭起来。   “哭什么哭!”江桃瞪他,没想到儿子却哭哭啼啼更厉害了,她只能蹲下来,狠狠掐了儿子一把,“谁让你哭的,好好吃饭!”   儿子却哭得更大声,哇哇乱叫,“奶奶!她打我!她打我!”   江桃婆婆拿着鸡毛掸子冲出来,往江桃身上抽,“谁让你打我孙子的?我让你喂他好好吃饭!没让你打他!”   江桃婆婆对孙子是又气又爱,却舍不得打一下,但那鸡毛掸子抽在江桃身上,却是毫不留手,半点不带心疼的。   抽得江桃缩成一团,大声求饶说:“婆婆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打他了!”   江桃婆婆这才收手,冷哼一声,把快冷了的碗塞到江桃手上,“去热一下,把我孙子喂得饱饱的,不然我饶不了你!”   江桃神色发僵地去到厨房里,痛苦地阖上眼,一滴泪从眼角滑下。   她的日子,为什么会糟糕成这个样子。   聂士忠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她每天都在恶毒的婆婆和难搞的儿子之间斡旋,她真的快要撑不下去了。   她紧紧捏着拳头,等几天,她一定、一定要去亚麻布的展销会看看。   她就不信,江茉和齐晔的展销会正有那么好。   她绝对不能容许,江茉活得幸福快乐,赚得风生水起。   她要让江茉和她一样,坠落在黑暗深渊!   -   转眼,就到了亚麻布展销会的这天。   江茉和齐晔提前一天就来了县城,除了他俩,还有王春华和王春分都带着两个媳妇儿过来帮忙。   罗苹还在守店,所以没过来,宋秋来了,范大山却说家里有活儿,也没过来。   李解放也听说了这事儿,还带着匡霞过来,说要帮忙。   齐晔当然不会让他帮忙,反而还要送李解放几块亚麻布。   不过李解放却不收,他说等明儿再来买,给他捧场。   提前一天的准备工作,倒也不太复杂。   把红色大棚搭起来,铁管都插好,油毡布铺得整整齐齐,再分了几个展览区。   很多期待展销会的人们也提前过来看热闹,打趣问齐晔今天能不能就开售,到展销会的大棚搭好时,居然已经围了好大一圈人。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展销会今天就提前开始了。   最后还是董文浩拿着大喇叭告诉大家,明早八点,不见不散。   他嗓子都快扯哑了,终于让围观的人们都恋恋不舍地散去。   江茉和齐晔还有帮忙的大伙儿都住在离展销会不远的招待所里,睡觉前,又再确认了一遍大伙儿明天各自负责的事宜。   除了江茉不当一回事儿地呼呼大睡之外,所有人都激动忐忑,难以入眠,就这么恍恍惚惚过了一整晚。   天不亮,大家伙儿就都醒来,忙着准备起来。   宋秋拿着齐晔准备的早餐钱,去买了灌汤小笼包和瘦肉粥。   这两样都带肉,所以不便宜,但齐晔说今天肯定会很累,就像打一场硬仗似的,所以得吃饱喝足才行。   江茉负责的任务最轻省,所以她是最后才醒过来的,等她醒来,坐在床上慢悠悠吃着还温热的灌汤小笼包和瘦肉粥时,展销会早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   展销会的大长方形红色大棚里,三面都环了起来,只留了一个右侧入口。   这和其他的展销会四面敞开不同,让大家都觉得很稀奇。   在外头的人看不见里头的情形,只能站在右侧,才能看到大棚里的情形,而且还有好几道帘子隔了起来。   越是看不清,就越好奇,越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就连有些只是来看看热闹的,也忍不住在入口处排起了长队,想要进去一探究竟。   入口处已经排起了长龙,齐晔已经早有预料,董文浩昨儿听齐晔说有这么多人还不太相信,今天却是不得不服,重新拿起大喇叭,端了碗冰糖雪梨一边喝着,一边开始拿着大喇叭,卖力地喊着齐晔叮嘱他的话。   “请大家按序排队,依次进场!”   因为人太多,大家还是只能一批批地进去。   董文浩拉开第一道帘子,一下子一窝蜂涌进去五十个人。   第一个区域,右手边摆着收银和下订单的柜台,齐晔站着那儿,拿着纸和笔等大家前来。   而另一边,则堆放着厚厚一叠又一叠的亚麻布,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知道这是质量最好的亚麻布。   有人看都不看,就直接冲齐晔而来,大声道:“齐老板,我要订亚麻布!”   齐晔指了指自己后方挂着的小纸板,大家这才看到,上面写着——   个人限购亚麻布五匹、亚麻衣服三件、亚麻床单一张。   批发订单限购亚麻布一百匹、亚麻衣服六十件,亚麻床单二十张。   好家伙,居然有钱还不能买太多?   许多人都看蒙了,从计划经济的时代走出来,他们已经习惯了去哪儿买东西都是敞开了买。   忽然这样乍又开始限量供应,再次让他们产生了紧迫感,仿佛感觉要是不买满限购的数量,好像就亏了!   一时间,围在齐晔柜台边的人更多了,瞬间就开始排队,抢着掏钱。   当然,除了小部分一开始就盘算着要来展销会进货的商户,还有那些已经集满私章先到先得可以获得免费亚麻布的人。   大部分人,还是抱着观望态度。   你这亚麻布放这么多放在这儿,可咱还是看不出来它哪儿好啊!   真的就像麻袋,摸上去完全不如棉布还有丝绸那么柔顺光滑,而且还贵了那么多!   都不太敢买。   于是更多的人,都走向了第二个区域。   这第二个区域,是纯参观的区域。   这里头挺有意思的,是最大的一块区域,也是最能活动开来的一个区域。   又分了好几个小块的地方,用亚麻搓成的长绳分开,既能看到其他小块地方,也能专注于眼前。   比如刚掀起帘子,跃入大家眼帘的就是第一块小地方,上头立着一个硬纸板的牌子,写着几个大字【请你撕一撕】。   王春华站在这儿,给大家介绍道:“我这儿有一块亚麻布,谁愿意上来试试,要是能把它撕开,我们就奖励他一块钱。”   看热闹的人群顿时引起轰动,有一个壮汉迫不及待走到王春华面前,大声道:“我来试试!”   大伙儿最爱看这种新鲜事,一边看,自然免不了一边议论纷纷。   “这一块钱也太容易得了,刚刚我就应该快点儿抢先上去的!”   “是啊,这布匹还不好撕?随随便便就撕破了!”   谁知道,刚说完,就看到那壮汉已经使上了吃奶的劲儿,涨得脸都红了,居然那亚麻布纹丝不动。   人群再次引起骚动,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王春华适时地介绍道:“亚麻布就是这样,因为纤维强度高,所以很难撕破。”   他们都试过,也就齐晔那样的牛力气,才能把一块完整的亚麻布撕破。   这壮汉看起来,还是得再练练。   大伙儿一听王春华这么说,再次沸腾。   他们可不懂什么是纤维,但就是觉得好稀奇,讨论得更加唾沫星子横飞。   “这亚麻布居然这么厉害啊,这样扯都扯不破!这穿在身上,倒是适合我在工厂里上班啊,再也不怕我工厂里的机器刮破我衣服了。”   “这做成衣服真结实,要不我也去买一件?”   不少人心动,才看到这儿,已经回头去柜台前排队。   当然也有人觉得,花这么多钱买亚麻布做衣服,谁愿意穿着干重活粗活儿啊,当然要穿出去显摆的呀!   王春华看到众人反应不同,当然也不介意,侧身道:“大家可以再去后边看看。”   而他,继续负责新来参观的顾客们,等攒了一批人,他又开始重复同样的话,引起每一波人关于亚麻布有多结实牢固的惊呼。   在第二片亚麻长绳圈起来的小地方,是王春分在负责。   他这儿竖着的硬纸牌,是写着【请你跳一跳】的字样。   同样差不多的奖励,同样请人上来体验。   不过是穿着亚麻衣服,然后跑步运动,着重体现的是亚麻布减少排汗以及可以保持干爽凉快的特点。   相同的顾客,穿着亚麻衣裳和棉布衣裳、丝绸衣裳、的确良衣裳做对比,区别一下子就显露出来了。   一样的款式,一样的跳跃时间,一样的运动强度。   只有穿着亚麻衣裳时出汗最少!吸汗最快!而且运动过后浑身发热时,感觉亚麻布最凉快!   这些跳一跳的顾客可不是骗人的,每一位都是王春分请大伙儿投票投出来的,所以大伙儿更是心服口服,对亚麻衣裳也心动了。   这亚麻布,好处还真多呀!   而后边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地方,则分别写着【请你梳一梳】【请你躺一躺】【请你穿一穿】之类的小活动。   分别展示了亚麻布防静电、抑制细菌以及防过敏的特点。   看得人们简直啧啧称奇,没想到这亚麻布居然这么厉害。   就是首都不时兴这个,它不是时髦布了,大伙儿也愿意买啊!   参观完这个区域的一半以上的人们,都迫不及待去齐晔那儿排队,他们也要买亚麻布!能买多少买多少!谁都别想插队抢!   -   当然,也有人是不会因为这些好处心动的。   或许是那些好处对别人来说很有用,但同样对某一批人来说,他们并不在乎这个。   也有不少已经排队买到了亚麻布的人,对齐晔身后那个硬纸板上写着的亚麻衣服、亚麻床单给吸引了。   既然有人好奇,齐晔就会告诉他们,这些产品是他用亚麻布直接做的成衣和床单,大家可以去第三个区域好好瞧一瞧。   于是,在前面两个区域都挤得摩肩擦踵的情况下,最后那个区域自然也是水泄不通,人同样不少。   大家亲眼看到了亚麻布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子,也摸了摸亚麻布做出来的床单,彻底心里有了数。   尤其是亚麻床单旁还有宋秋在专门讲解,告诉大家亚麻床单能如何抑制细菌,防止长期卧病在床的病人滋生褥疮。   能买得起亚麻床单的人,都是不在乎这一丁点钱的,他们更在乎家里的病人,所以都愿意试一试。   同样,除了那些普普通通的亚麻汗衫和亚麻单裤,在最后一片区域的最后一块地方,有一层薄薄的白纱拦着。   里面放着的亚麻长裙和衣服都是挂起来的,更加勾起了人们的好奇心。   尤其是来逛展销会的,有不少女人,看到那么漂亮的衣服朦朦胧胧藏在白纱后面,越发想要一探究竟。   大伙儿都在问,“那里面的衣服是卖的吗?多少钱呀?怎么卖呀?也是算在限购的件数里吗?”   宋秋离得近,都一一回答,“这是我们老板娘要卖的,具体多少钱得问她,不过她还没来呢,麻烦大家再等一等吧,这个不算限购的,只要您有钱,全部买下来都成。”   于是,围着那神秘区域的女人越来越多,都在翘首以盼等着。   而新来这个区域的人,也都忍不住过去凑热闹。   “这儿怎么了?你们怎么都围着这儿呢?”   “这里头的衣服最好看,我们都等着买呢。”   “呀!是真好看!这怎么卖呀!”   “不知道啊,等老板娘来了再说吧,应该快了。”   “那敢情好,我也等等,要是我也能买一件就好了,啧啧啧,那条裙子好好看啊。”   “是啊,原来亚麻布能做出这么好看的裙子呢!弄得我待会儿都想喊我爱人过来,也排队买五匹亚麻布了。”   “你也限购了呀?怎么一人只能买五匹呀,这也太不尽兴了。”   “是啊,真是的,不行,我等会也要把我姐妹们拉过来,让她们都来瞧瞧这裙子有多好看!大家多买几匹亚麻布,一块儿做漂亮裙子和衣裳去!”   “好!老板娘怎么还不来啊?我都快等不及了!” 第101章 第 101 章 【1+2更】好漂亮……   展销会前, 人山人海。   县城里的展销会,以往都热闹,但今天这仿佛是最热闹的一回。   秦飞跃和他爸秦强也从省城坐车来了这儿, 今天坐车的时候,班车上几乎都是讨论着要来这展销会的乘客,这让他们脸色本就难看了几分。   而此刻此刻,望着那红色大棚前排着的长龙, 还有人们兴高采烈买着亚麻布的场景,两人面如土灰的神色更加沮丧和郁闷。   秦强大手颤抖,恨不得再抽秦飞跃一巴掌, “同样是做生意, 你看看!你看看你和人家的差距!”   秦飞跃心脏一缩,硬着头皮不肯承认, “这亚麻布有什么好的, 大家不会是中了邪吧, 都买这么多。”   他几乎看到所有人都是抱着五匹亚麻布,或者是好几件亚麻的衣服,那些商户老板更是拿着小推车在运。   想起自己当初卖亚麻布的时候, 一个个都是头摇成了拨浪鼓,他贱卖都没人要。   反倒是齐晔现在卖这么贵,居然大家还排队, 还挤破头去抢,这叫什么理儿?什么事儿?!   秦飞跃气得胸口起伏越发剧烈, 他扭过头,觉得站在这儿都好糟心。   谁知秦强却一把拉住他,沉声道:“走,进去瞧瞧。”   秦飞跃不愿意, 僵着不肯动,“爸,你进去吧,我就不去了,齐晔认识我,我和他见面,多尴尬啊!”   秦强这次是真的给秦飞跃来了一巴掌,旁边这么多人,没打他脸,但是重重地拍在他身上,“秦飞跃!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你说说你,蠢就算了,没赚到钱我也不说你,你现在还这么不虚心,你是想一辈子都比不过齐晔是吧!”   秦强虽然没什么投资眼光和头脑,但他在努力学习这方面,还是很舍得下苦功夫的。   人要赚钱,就得不要脸,他拽着秦飞跃,指给他看,“你瞧见没,那个,还有那个,还有那个,这几位都是外省手里囤着不少亚麻布的大户!他们来这展销会,肯定都不是为了买布的,那是为了偷摸学学齐晔的经验技巧!”   “就你蠢,这么个好机会不知道学,还在这儿后悔呢?”秦强提了秦飞跃一脚,赶紧叫他进去。   -   展销会内,第一个区域,齐晔正在收钱、接订单,接到手软。   比之前他开展销会看到隔壁的确良摊位老板的生意还要忙!   而且齐晔早就未雨绸缪,知道亚麻布会大卖,所以在展销会开始之前,在价格还没炒得水涨船高的时候,他就提前做了准备,请卡车大哥去外头跑了一个月,就其他省帮忙用便宜的价格,又收了一大批一大批亚麻布的货。   后来,他在省内的营销成果出来了,亚麻布开始涨价,其他省份的商人都是再敏锐不过的,当然也开始跟着涨价,想买亚麻布的人多了,这款布料开始流行起来,自然他们都不可能再贱卖亚麻布。   所以齐晔也就放弃了再收购亚麻布,低廉价格收不到的话,再高价收的话,运输成本就不划算了。   他还估计,他的这场展销会过后,以后的亚麻布展销会就会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省份都活跃起来。   他已经看到不少拿着小本子和笔,一边在他这儿逛,一边拼命悄悄记下各处细节的人了。   齐晔没在意,创意总是容易被不动脑筋的剽窃,但只有真正想出这个创意的人,才明白他的精髓在哪里,剽窃的创意,永远是东施效颦,无法发挥出最出色的效果。   不过他没想到,居然看到了秦飞跃。   秦飞跃也厚着脸皮在到处参观。   他已经去过后面两个区域,彻底心服口服,明白为什么大家要买这些亚麻布了,是他,他也想买。   他是故意躲着齐晔的,进去时齐晔正忙着,没有看到他,却不料走出来时,还是正好被齐晔一眼瞟见。   四目相对,齐晔很淡定,秦飞跃却尴尬得摸了摸头发,一瞬间移开目光,假装在看别的地方。   可他爸却不顾他的尴尬,直接把他拉到了齐晔的柜台旁,让他打招呼。   秦飞跃实在无奈,但也只能僵着头皮,勉强微笑,伸出握手的姿势,客套起来,“齐晔,你这亚麻布展销会,办得真好啊。”   齐晔定定地看了他几秒,伸出手,和秦飞跃握了握,“也就随便摸着脑袋想的,还要感谢飞跃哥,卖给我那么大一批亚麻布。”   秦飞跃的脸色瞬间就变得,好难看,站立不安。   秦强倒是年纪大,见的风浪多,比秦飞跃绷得住,笑容满面把齐晔的手拉过来,同样握了握手,“小齐啊,我是飞跃的爸爸,秦强,之前一直在南海做生意,这几天回家,听说这儿有个热闹的展销会,就带飞跃过来看看。”   “......算起来,咱们还是亲戚呢,你这生意做得这么好,这么有才,以后咱们可得相互多照应照应啊,尤其是我这蠢儿子,麻烦你多费心。”   秦飞跃错愕又不爽地看着他爸的侧脸,他什么时候需要齐晔照顾费心了?呸!   谁知秦强继续说道:“飞跃啊,他太年轻,莽撞,不懂事,做生意也没什么头脑,一年到头忙活到尾,也不见他赚几个钱,都是瞎忙!所以啊,我想着他可能也得稳扎稳打才行,像小齐你这样,从镇上做生意做起来的,多扎实啊!”   秦飞跃很不理解,为什么秦强要捧齐晔,要踩他,他难道就那么差吗?他才是他爸的亲儿子啊!   没想到秦强继续一拍秦飞跃,直接道:“以后省城这边的生意,不用你管了,我会亲自接手。你也别待省城了,以后就待在县城里,我给你一笔一千元的启动资金,你自己从头开始,自己去闯!”   秦飞跃不可置信地看着秦强,他彻底慌了,忙道:“爸,我——”   “别吵吵!你不满意?人家齐晔还是白手起家呢,谁给他一千元的启动资金,他现在还不是干得这么好?你呢?你有哪点比得上齐晔?你有他一星半点我就不用为你操心了,我就修大福了!”秦强不悦地看了看秦飞跃,教训的语气十分严厉,不给秦飞跃留一点儿面子。   秦飞跃嘴巴微微张大,越发愤懑地看着他爸。   为什么,为什么他爸也要把齐晔夸到天上去,而他好像就是最没用的废物。   秦强根本没注意秦飞跃伤心又失望的表情,他转头对齐晔道:“小齐啊,之前飞跃卖你亚麻布那事儿,是他做得不对,我已经详细询问过了,他没和你说亚麻布根本卖不动是他的错,但他为了脱手,也确实没赚你的钱,你看你现在还是都卖掉了,而且还大赚了一笔对吧?”   “......你就大人有大量,别和他一般见识。”   说着,秦强声音拔高,大声道:“飞跃,过来给你齐晔弟弟道歉!当初那事,你确实做得不地道,哪有坑自家人接手自家货物的!”   秦飞跃已经彻底懵了,忌妒愤怒的小气泡在他心里疯狂咕嘟冒出来,一个个放大成玻璃罩子,似乎将他整个人都要彻底笼住。   他觉得不理解,不公平,甚至想要亲手撕毁掉面前的一切。   凭什么!凭什么!姨父是这样,连亲爸也这样!   他比齐晔差在哪儿了!他只是不适合这个类型的生意而已,大不了他以后做别的生意去!   道歉?不可能!   齐晔这乡下的泥腿子,他配吗?他不配!   秦飞跃一把掀开秦强,“我没错!我不坑他照样有人坑他!再说了,我这还帮他挣大钱了呢!他应该好好请我吃一顿才是!”   说着,秦飞跃跑了,背影气冲冲的,不平不满的情绪很浓烈。   秦强抱歉地看向齐晔,“不好意思,这孩子从小惯坏了,也没受过什么挫折,但他心不坏的。”   齐晔抿了抿唇,没接话,继续去卖他的亚麻布去了。   -   江茉是故意磨磨蹭蹭,到最后出场的。   她知道,她的那些亚麻裙子衣服虽然好看,但因为太贵,所以能买得起的人并不多。   当然要让大家多期待一会儿,积攒的顾客多一点,才能引起最轰动的效果。   吃过灌汤小笼包和瘦肉粥,江茉才慢悠悠从招待所出发,像散步似的,到了展销会现场。   果然,这儿已经是人山人海,再热闹不过。   齐晔在柜台旁忙得不可开交,但远远看到她,还是忍不住抬起手朝她打招呼,抿唇笑得眸中都是温暖的太阳,还用嘴型问她,“吃了吗?”   江茉也朝他点点头,勾唇回之一笑,然后一路穿过几个区域,看到大伙儿的反响都很热烈,她弯起眸子,心中成就感也升了起来。   这是属于她和齐晔,还有大家一起努力的成果,那些卖不出去的亚麻布,现在已经遭到人人哄抢,再时兴不过。   到了她最后的那块神秘区域时,果然已经围了好多人。   一看到她身上穿着亚麻的长裙子,大家一眼就立马猜出来,   “这位就是老板娘吧?好漂亮呀!”   “肯定是,她身上那条裙子和里头挂着的是一样的呢,真好看!”   “她本来长得就很漂亮呀!看见她,我感觉等再久好像也值了!”   江茉走近,大伙儿就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她,“老板娘,你身上这条裙子多少钱啊?”   “老板娘,这裙子怎么卖啊?”   “老板娘,你怎么这么晚才来呀,叫我们可一阵好等!”   江茉弯唇笑笑,一边把白色纱帘卷起来,一边道:“我这儿的衣服都是拍卖的,你们别急,等我整理一下。”   她不经意的一瞥,居然看到江桃也站在人群里,眸光里妒火中烧,连掩饰都不带掩饰的。   江茉动作顿了顿,这会儿肯定不能和江桃闹矛盾,免得引发事端。   只能当没看到她,江茉继续忙着手上的事。   她拿出身上穿的这条裙子,清声介绍道:“这条是亚麻风的裙子,我这儿还有五条,我先给大家说说。”   “这裙子透气性很好,春秋的时候里头可以套毛衣穿,就是我现在这样的穿法,等到天气热一点,到了炎炎盛夏的时候,就可以贴身穿,很凉爽透气,而且里头是带内衬的,大家不必担心穿着的舒适感。”   这条裙子的下端是开衩系带的,系着漂亮的蝴蝶结,轻易就能触动女人们的一颗少女心。   而外面那层也是江茉请成衣厂用亚麻布做出来的亚麻钩花刺绣贴片,内衬那层则是亚麻绣花的下摆,拼接出来,同样精致漂亮。   在现代,就是妥妥的森系风,很小清新,又带着一点点甜美的味道。   这个念头,大家当然不知道什么叫森系风,就只是觉得说不出来的好看,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裙子,一定得买一条回去,穿着走在街上肯定是最时髦最洋气的女人。   于是,这条裙子从五毛钱开始起拍,价高的五个人得。   最后,为了买到这条裙子,价格完全打起来了,每条裙子居然都卖到了三十来块钱。   江桃不可置信地望着,心里嫉妒得酸水直冒,看着江茉被追捧的样子,她气得攥紧拳头。   这些人是不是疯了!一条裙子就花了大半个月工资!还这么疯抢!   江茉岂不是也赚疯了!那后面还挂着不少衣服裙子要卖呢!   江桃也眼红疯了!江茉凭什么赚这么多钱!过得比她这个书中女主都好!   疯了!都疯了!   -   江桃一直在旁边酸溜溜地瞧着,心中怨毒又嫉妒的想法疯狂不停止。   她望着江茉不停地换上各种各样的漂亮亚麻衣服,引起众人惊叹。   都夸江茉好好看,心思也好巧,那些溢美之词,江桃一辈子加起来都没听过别人这么夸过自己这么多!   而江茉拍卖每一种衣服裙子之前,都会自己穿一遍,大家一看,就发现这衣服或裙子是多么的美,多么的吸睛,于是想要掏钱的欲望越发克制不住。   而且亚麻布的衣服做成的风格,不止有森系风,也可以是复古风、田园风,还能是中式禅意风,甚至可以作为居家服,江茉做成睡衣的样子,穿着肥大却显得腿很细的亚麻灯笼裤以及贴身的亚麻休闲短衫,看上去特别舒适。   那些有钱人也忍不住买一套,都迫不及待带回去穿着睡觉了!   看着江茉一件接一件的大卖,眨眨眼就赚了自己一个月、两个月的工资,江桃因为疯狂嫉妒,快要被脑海里翻涌的怒火烧得理智全无。   她还记得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看江茉过得有多好!   她要让江茉弄砸这一切!让江茉哭得很糟糕很大声!   江桃默默离开,跟着一位刚买了一条裙子,但是口袋里没钱了,只好遗憾离开,免得自己看到更多漂亮衣服却买不了只能心情痛苦的顾客身后。   那位顾客新买的裙子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套在了身上的毛衣外面,是那种白色亚麻的宽肩带长裙,仙气飘飘,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美到可以飘起来了。   ......   这条裙子花费了这位顾客黄女士的一个月的工资,她平日里省吃俭用,就连这次来亚麻布展销会,也是因为集满了私章,想来看看能不能先到先得拿到免费的亚麻布。   可惜她来得有点晚,只能半价买一匹亚麻布,她没舍得买,一路逛到最后,却被这条裙子吸引,再也挪不开脚。   她狠狠心,花了自己在饭店里刷盘子刷了一个月才赚到的三十五块钱,拍下了这条裙子。   这一刻,她觉得好值得!那位老板娘说得没错,女人就是要让自己美起来,才会觉得生活美好,世界美丽。   尤其走出展销会之后,发现路上大家都在看自己,黄女士更是抬头挺胸,难得露出自信的笑容,觉得头顶的阳光都温暖得不行。   谁知,一个小孩跑过来追着告诉她,“姐姐,你裙子后面好脏呀!姐姐不洗衣服,不爱干净,羞羞脸!”   家长连忙抱走不懂事的孩子,连声说抱歉。   黄女士却懵了,连忙脱下裙子一看。   刚刚买的时候还好生生的!她好不容易买这么贵的裙子,当然是小心谨慎,就刚刚走出来时也是特别小心翼翼,生怕别人碰脏了碰坏了。   怎么突然身后就......多了这么大一块橘黄色的东西?这是什么啊?这能洗干净吗?   黄女士慌得脚步都乱了,忙疯跑回去。   这时候江茉还在拍卖,正在说着手上的一条新裙子。   就看到黄女士冲进来,直接把裙子往她面前一甩,然后回头对大家说,“大家别买了!别被骗了!这裙子质量根本不行!这布料会变色!”   黄女士把裙子抖开,裙子后面一块巴掌大的橘黄色痕迹展现在大伙儿面前,在白色的裙子上显得特别突兀,奇怪又丑陋。   这一举动,当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围观的人们骚动起来。   有人忙拿起自己买下的衣服看,然后松一口气,“还好还好,我的没有变色!”   不知谁说了一句,“现在不变色,也不能管之后变不变色呀。”   这话又煽动了大家的慌张和害怕,“是啊,这以后会不会变色啊。”   “老板娘,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们都很相信你的呀,你可不能坑骗我们呐。”   “这亚麻裙子为什么会变色啊?我就说那亚麻布哪会样样都好,原来容易变色啊!”   江茉放下裙子,幽幽看了江桃一眼。   刚刚情况那么乱,谁也不知道煽动群众情绪的话是谁说的。   但她对江桃太熟悉了,她一听就知道,那是江桃捏着鼻子掐着嗓子说的。   江茉本来还怀疑黄女士的,以为是什么嫉妒眼红的同行,故意来搞事。   但黄女士对那裙子的爱护,还有这会儿的急躁都不像是演出来的,这位黄女士是真的很在乎自己的裙子,现在已经急得哭出来了,像蚂蚁乱跳。   江茉镇定地拿过那条变色的裙子,鼻子凑近橘黄色污迹,嗅了嗅,冷笑道:“大家听我说,这不是布料变色,而是有人故意泼了东西上去,你们都可以闻闻,是不是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裙子在众人手中传开,大伙儿都闻了闻。   “还真是,这味道有点冲!”   “这什么啊?为什么会出现在裙子上?”   “应该不是变色吧,变色不会有这种味道呀,而且还只是这么小一块地方有。”   众人紧张慌乱的情绪在江茉淡定地带动下,也终于平复不少。   江茉似笑非笑道:“当然是有人故意这么干的,而且她现在,还在我们中间看热闹呢。”   大伙儿再次骚动,开始骂起来。   “谁啊?这么缺德?是有毛病吗她?”   “就是,把她找出来!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   江茉笑笑,“找出来也容易的,我猜测,让这个布料迅速变色的应该是某种化工原料,染色性很强,一旦沾上,布料是肯定洗不干净的,而且如果不小心沾到手上,估计一时半会儿也洗不干净。”   “......要不大家互相看看身边前后左右的人,手上有没有这种类似橘黄色的颜色。”   江茉可以确定,那人就是江桃。   不过刚刚在这儿,她虽然在热衷于拍卖,但一直是盯着江桃的,没有看到她有什么异常的举动,所以江桃肯定不是在这儿下的手。   但前不久江桃曾经离开过一阵,后来才回来,而且脸上有那种做了坏事的慌张。   她太蠢了,江茉一向就瞧不起她。   要是干了什么坏事,江桃肯定不可能做得天衣无缝。   以前在原书中,那是靠着女主的气运得天独厚,现在,江桃还有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江茉发现,江桃的气运好像在她穿来的时候就开始逐渐消失,现在更像是已经完全一干二净。   江桃已经不是女主了,再也不会是了。   江茉勾勾唇,不管江桃是觉醒还是如何,江桃手里的那副牌,已经打得稀巴烂。   -   江茉一直状似无意地盯着江桃的反应。   果然,她一说让大家互相查看身边人的手掌,江桃就一脸心虚,扭头捂着手里的包,似乎想走。   江茉立马大声道:“大家注意一下啊,现在谁想要走,那肯定就是最有嫌疑的。不然急着走什么呀?互相看看手上有没有橘黄色的痕迹,又耽误不了多久。”   江桃的身形一顿,定在原地,这时候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 第102章 第 102 章 【3+4更】庆祝……   江桃心里很慌张, 她没想到,江茉居然会这么快反应过来,让大家互相看彼此的手。   江茉为什么会知道她手上沾上了化工原料呢?她就那么神吗?   江桃对江茉的恐惧无形中又多了一层, 但她不愿意承认,反而在心底开始疯狂抱怨。   都怪这展销会上人太多了!她虽然浑水摸鱼成功在黄女士的背后把那一小瓶化工原料都泼了上去,但也因为太慌张太害怕,所以手指上也不小心沾了一点!   怎么就洗不掉了呢?江桃拼命搓了搓, 却无济于事,那块橘黄色还是非常明显。   她心跳加速,这时候旁边的人都已经互相看了起来, 有人推了推江桃的胳膊, “你好,能看一下你的手吗?”   江桃已经快站不稳了, 她大脑飞速运转, 不知道是该跑还是该抬手, 可这时候,那人却已经抓着她的手翻看起来。   江桃全身僵住,果然不出三秒, 那人就惊呼起来,“她手上有一模一样的颜色!”   大家的目光都看过来,像针扎一般, 江桃如芒在背,但是她理直气壮道:“谁说我手上有这个就是我干的了?我在化工厂上班, 昨天就不小心沾手上了!”   “……你们怀疑是我,你们有证据吗?有谁哪只眼睛看到我干的了?”江桃冷冷睨着江茉,“我知道你一向嫉妒我,可你休想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   这话说出来, 所有人看江桃的眼神更微妙了。   这女的,别是个精神病吧。   这么漂亮一看就养尊处优的老板娘,会嫉妒她?是嫉妒她面色发黄头发干枯啊?还是她身材臃肿穿得像菜市场大妈啊?   这女的,什么自信,真是疯了吧。   看到江桃狡辩,江茉也不意外,反倒是黄女士抢先道:“那可说不准,除非你愿意让我翻一下你的包,确定你的包里没有那橘黄色的化工原料。”   黄女士无比确定,她裙子上的那团橘黄色印记是她从这儿走出展销会的路上被人泼的。   “好啊,你翻呗。”江桃倒是无比自信,反手就把身上的手提包递过去,“随便翻。”   她又不蠢,化工原料早就用完了,装那玩意儿的瓶子也跟着扔了,谁会傻到放在包里,让人抓现行。   江桃自己盘算得清清楚楚,果然黄女士把她的包翻了一通,除了里面有把剪刀让黄女士觉得奇怪,但她的衣服是被化工原料泼坏的,又不是剪坏的,所以黄女士也没有太在意这个。   搜了一遍,黄女士遗憾地摇摇头,蹲在地上哭起来。   江茉拦住黄女士的肩膀,蹲下身来安慰她,“黄女士,你别着急,这样吧,这条裙子我还留了一条,是我刚刚穿过展示给大家看的,你要是不嫌弃,我把我的那条给你,或者给你退钱也成。”   黄女士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她擦擦泪,又摇头道:“可那裙子是我自己不小心,才会被人泼坏的,当时从你手里买的时候好好的,我还差点错怪你了……”   黄女士的声音越来越低,有些内疚自责。   虽然她很穷,可如果占江茉的便宜,她不安心。   “那这样吧,我还有一个法子,你等等。”江茉扶着黄女士站起来,让她到椅子上坐下,又走到江桃面前说道——   “姐姐,刚刚对不起啊,我就知道你做不出这么过分的事情,先不说了,我去帮黄女士处理一下。”   江桃没想到江茉居然在她面前这么服软,一时有些错愕,但注意到旁边人的目光后,她又马上察觉出,江茉肯定是故意在装呢!在扮好人!博取其他人的好感!   这招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也会!   江桃也立马装出一副姐妹情深的样子,微微笑道:“没关系,姐妹一场,我知道你肯定无论如何都会相信我这个姐姐的。对了,你要干嘛啊?处理?这个还能处理吗?”   江桃很诧异,她始料未及,这种破坏了的裙子,还能再处理?   江茉却把那条裙子铺平在桌面上,又让宋秋从旁边的小卖部买了海上美术颜料厂的老油画颜料回来。   用画笔蘸了颜料,直接寥寥几笔,那橘黄色的一块污渍印记,竟然变成了白茫茫的天际线上,冉冉升起的日出。   旭日初升,苍茫壮丽,橘黄色的色彩氤氲出霞光粼粼,漂亮,简约,又充满艺术感。   这转变太快,仿佛就在几个呼吸间,所有人都呆住了,望着那瞬间变了样子的长裙,都张着嘴,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惊艳。   江桃也惊呆了,她没想到江茉还有这本事。   这真的是她认识的江茉吗?她开始怀疑人生。   江茉则放下画笔,抖抖裙子道:“忘了告诉大家,亚麻布还是很好用的油画布,在上面作画,是一种享受,而且颜色也能保持得更久。”   大家都不约而同鼓起掌来,这已经不是一条长裙,而是一件艺术品啊。   黄女士怔怔地望着那条裙子,发现它比以前更好看,一时怔然,随后喜极而泣,“老板娘,您、您真的太好了!”   这一天的大喜大悲,跌宕起伏,是黄女士这辈子都没经历过的。   她心爱的裙子又回来了,而且她更喜欢它了,黄女士郑重地道谢,重新小心翼翼地穿上这条长裙。   其他人也都忍不住围着江茉,“老板娘,能不能也给我花一点图案上去啊?”   “老板娘,你手真的好巧呀,能不能麻烦你根据我的名字给我画点东西在我裙子上啊?我愿意再出钱的。”   “老板娘……”“老板娘……”   江茉被大家似乎捧得更高了。   江桃木然望着,生出一丝绝望感。   理智告诉她,她是不可能斗得过江茉的,放弃吧,别再一次又一次给自己难堪,反而让江茉越来越好了。   可又有一个想法在脑海里叫嚣着,明明她江桃才是女主!凭什么!   江桃把手伸进手提包里,转身面无表情地离开,眸底闪过的一丝怨毒,恰好落在江茉眼里。   她笑了笑,和身边帮忙的宋秋耳语几句,宋秋点点头,快步走开。   而江茉,则更热络地拉着旁边的顾客们,“这位姐姐,你想要个什么图样的?”   -   江桃走了几步,回头一瞧,发现江茉还在忙活,根本没注意到自己。   她悄悄松了一口气,摸了摸手提包里的那把剪刀,微凉的触感在指尖传递,降低了几分她焦躁紧张的不安感。   又走了两步,她眼尖地发现前面那个女人挽着自家男人的,也是穿的在江茉这儿买的裙子!   这都刚买,就都迫不及待穿上了。   这裙子有那么好吗?又贵又丑!   江桃不忿地想着,前后左右都看了眼,大家都在关注着热闹的展销会,有人在认真参观亚麻布的优点,有人聊得唾沫星子横飞,前边的女人也和丈夫正投入地说着话。   一切时机都刚刚好,开始泼完化工原料并没有被人发现的江桃胆子又大了一些,从手提包里把那小剪刀拿出来。   这剪刀不大,可以握在手心里,只要不认真盯着她看,根本瞧不出来,而且这儿这么挤,视线很不开阔,还总容易拉拉扯扯的,只要她隐蔽小心一点,用身子挡住,没人会在意!   江桃狠狠地想,这回把她的裙子剪烂,就说你质量太差,不知怎么就刮坏了,看你还有什么招!   让江桃没想到的是,她明明观察过周围环境,可她刚拿出剪刀,对准那女人的裙子,咔嚓剪了一剪子之后,忽然不知从哪伸出一只大手,直接扣住了她的手腕。   这下,她被抓了现行!   女人反应过来,尖叫声响起,“啊!我的裙子!你为什么要剪坏我的裙子!”   她下意识把包往江桃脑袋上砸,一声闷响,砸得江桃天旋地转,可这时候,她竟还没扔了手里的剪子,正挂在女人破了的裙子上,要多尴尬有多尴尬,要多难堪有多难堪!   出了这种事,大伙儿也不看展销会了,都更爱看热闹,围着江桃指指点点。   最里面,江茉也出来了,身后跟着一大帮女人,她们都和身边的人聊了起来。   “这怎么回事啊?”   “不知道啊,好像是这女的疯了,拿把剪子去剪别人的裙子!”   “这是多缺德啊,做这种事!这裙子好贵的!”   “多大仇啊?不至于吧?”   “会不会是故意针对老板娘啊?她之前不是说老板娘嫉妒她吗?我看她是嫉妒老板娘,不想看她这展销会开得好呢!”   江桃被抓住,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她站在那儿,反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目光直直与所有人对视。   她心里泛起一种深深的悲哀。   明明,她是女主,这些人应该崇拜她,仰视她,夸奖她。   可现在,他们几乎快把她的脊梁骨戳得抬不起来。   “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抓住江茉的是李解放,他今天刚好来逛展销会,江茉就让宋秋传了个口信,说请他帮忙盯着瞧一瞧,看看江桃会不会干什么坏事。   江桃反正不说话,她好累,不想解释。   都被这么抓住了,还能解释什么?   “行,你不说也无所谓,跟着我回一趟公安局吧。”李解放直接拿出随身携带的手铐,把江桃的双手拷上,“你这是破坏人民私有财产的行为,跟我回去,再定你的罪!”   江桃这下不可能再无动于衷了,她没想到就剪一下裙子而已,还要去公安局?   她这是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吗?不至于吧!   江桃吓得脸色惨白,哆嗦着手道:“警察叔叔,您是不是弄错了,我就是——”   李解放不理她试图苍白的解释,又扭头朝那对被剪了裙子的夫妻道:“麻烦你们二位也和我回一趟公安局,做个笔录,还有赔偿问题,你们可以等她的家属来了再一起协商。”   那对夫妻的脸色自然很不好。   好不容易有空来逛逛展销会,想要好好休息放松一下,居然遇上一个疯婆子,这叫什么事儿?!   -   李解放扭着几乎已经被吓哭并且全身颤抖的江桃离开了展销会现场。   这场小小的风波,并没有打消人们抢购亚麻布的热情,大家都没当回事。   不过回到最里面,那些八卦的女人们还是忍不住看着江茉一边拍卖,一边画画,还一边和江茉叨叨。   “老板娘,您这姐姐,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啊?”   “我看八成是有毛病,开始黄女士那条裙子,肯定也是她弄的!还什么化工厂上班,所以手上沾了点儿,幸好这次抓到了她的现行!”   “这什么人呐,老板娘,您有这样的姐姐,真是糟心呐。”   “老板娘,你呀,也别太善良了,你看你对她那么好,那么信任她,结果呢?她就跑到你这儿来发疯!真是要了命了!”   一群人站在道德制高点,把江桃喷了个狗血淋头。   其中一个人,还是县城化工厂的厂长夫人,她抱着胸道:“那个江桃呀,我忽然想起来,我好像听过她的名字,仗着救过我们厂的副厂长一回,就让副厂长帮忙,把她爱人安排到了化工厂上班。”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换成了她来顶班。不过她和她爱人一样,都是最爱偷懒耍滑的,性格也不讨喜,在厂里混得很没人缘。”   “……我还以为她只是不讨人喜欢呢,没想到她这么疯,不信,待会儿回去我得和我家老彭说说,这样的人,可不能再留在化工厂里上班了,咱化工厂里挺危险的,那么多易燃易爆品,万一她忽然发疯,把咱厂子弄得爆.炸了可怎么办!”   江茉听着,没说话,唇角抿出善良的微笑。   不知道江桃失去这份铁饭碗工作,会是什么表情呢?   好可惜哦,她是看不到了。   不过,可以想象。   -   把江桃成功送走后,展销会再也没出什么幺蛾子。   空前成功!空前畅销!   等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所有亚麻布都已经被抢售一空。   被限购的人们意犹未尽,虽然他们以后还可以去别的地方买亚麻布。   但这种优惠,这种有趣的活动方式,还有齐晔和江茉出品的亚麻衣服和亚麻床单是不会再有了,未免当然有些遗憾。   而董文浩也是彻底惊住了。   负责展销会这么久,他几乎筹办的都是好多商户一块,各摆一个摊位这样进行展销。   很少有包场的,更没见过像齐晔这样,产品卖得这么好,人们抢得这么疯的。   当然,和齐晔关系好,他也难得卖力,嗓子都喊哑了。   他拍着齐晔的肩膀,“今天你非得请我吃一顿好的啊!不然你休想走!”   齐晔一边撤着展销会上的东西,一边道:“今天大家都辛苦了,待会儿我请大家去吃涮羊肉。”   “……羊肉牛肉随便点!”江茉笑盈盈地补充了一句,引起一阵欢呼。   虽然王家跟着齐晔也赚了钱,但毕竟家里人口多,肉也没有敞开了吃过。   但今天,那真是可以敞开肚子吃啊!吃到撑为止!这不自然都兴奋起来?   而且,还要分钱呢!   齐晔向来是厚道人,既然来帮了忙,都这么尽心尽力,他当然不会亏待他们。   把展销会的大棚拆了,油毡布和铁管都收回董文浩单位的大院后,大伙儿又一块把现场打扫一番,确保干干净净的,这才来到县城唯一一家涮羊肉的馆子里。   这会儿才下午五点,馆子里才他们这一桌。   热腾腾的铜炉子端上来,还冒着气儿,齐晔一口气点了十盘羊肉,十盘牛肉,这是真叫可劲儿造!   除了羊肉牛肉,当然还点了不少其他涮锅子的菜,以及啤酒。   江茉今儿高兴,是她嚷着要喝酒。   卡车大哥也在县城里,是他帮忙把亚麻布运过来的,这不刚运了一车货,又准备去别的地方,不过临走前,还是可以来吃一顿锅子,不喝酒就成了。   大伙儿举起手边的啤酒瓶或是汽水瓶,在氤氲蒸腾的白雾中,羊肉牛肉的香味浓郁勾人,大家一块儿干杯,叮叮当当的瓶瓶杯杯相撞声,充满了成功后的喜悦。   齐晔坐下来,直接从腰包里数出好几张五十元的钞票,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张。   帮这么两天忙,就都给五十元,抵得上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他是真的大方,而且也仗义。   不过眼前这些人,都是极好的交情,也都知恩图报,你对他们好,他们都记着。   就比如现在,齐晔就看到王春分就偷偷抹眼泪呢!   王春华捶了王春分一下,夹着薄薄的羊肉片儿蘸了一点油辣椒,扔到王春分碗里,“干什么呢你?!好好吃你的肉!”   王春分抹抹眼角,笑道:“是是是,我不对,我自罚一瓶!我就是看着齐晔如今这样,很替他高兴,小时候他吃过多少苦啊,就咱俩和他一块长大的,最清楚吧?那时候还偷偷帮着他一块干那些干不完的活儿呢!”   齐晔抿起唇角,举起手里的酒,一切话语,都在沉默中。   王春华也感慨地笑,“是啊,那时候仿佛还在眼前呢,没想到转眼,咱们的日子都这么好了,肉随便吃啊,这放在以前,咱们谁敢想?连做梦都不敢这么做呢!”   齐晔也沉声道:“我还记得春分有一回说,要是以后谁日子过得好,有几口肉吃,一定别忘了,要给另外两个人都分一口。”   “是啊。”王春分捶了捶齐晔,“谁想到你小子现在混得这么好!又是给我发工资,又是请我吃肉的!这肉我吃多少口能吃完啊?我真没想过,我王春分能过上这种好日子!”   “那不还得感谢江茉?”王春分和王春华的俩媳妇儿举着汽水瓶道,“你们没发现吗?自从齐晔娶了江茉之后,就渐渐开始变了,再也没那么憨了,越来越精明了,也开始渐渐不被他那黑心叔婶欺负了。”   宋秋也笑,“是啊,而且还越来越俊了呢!也越来越有自信了!”   齐晔唇角的弧度弯得更甚,拿起啤酒瓶,想要和江茉干杯。   他也觉得,他每天都无数遍地感慨。   媳妇儿真好,他有媳妇儿,真好!   谁料,江茉却睨他一眼,并不理会他这眼眶微微发潮的煽情举动,而是直接夹了几只涮好的虾过来。   “给我剥虾,别肉麻。”   “……”大伙儿都忍着笑,就喜欢看他们这一对儿,干什么都觉得甜。   齐晔则默默放下酒瓶,老老实实拿起虾,开始剥虾壳。   剥着剥着,他忽然想起来,媳妇儿说亚麻布大卖之后,还要吃什么来着? 第103章 第 103 章 【5+6更】太脏了,……   与涮羊肉馆子里热闹温馨又高兴的气氛不同。   公安局派出所的拘留室里, 一向冰冷凄凉,尤其是当人犯了事坐在里头,那更是浑身都会忍不住一直颤栗, 吓得血液倒流,手脚冰凉,大脑空白。   甚至连这儿为什么这么冷都顾不上了,一心记挂着自己接下来, 将要面临怎样的命运。   江桃坐在板凳上,蜷缩着身子,度秒如年。   因为紧张, 她开始抠自己的手, 焦躁难安,抠得指甲旁边的皮都快破了, 终于听到那黑黢黢的门口传来响动。   江桃连忙站起来, 凑到门边, 仿佛抓着救命稻草一般喊道:“士忠!是你来了吗士忠?”   “喊魂呢你!一天到晚你尽惹什么事?怎么我不在家几天,你就闹成这样!”   随着拘留室的门打开,聂士忠不耐烦且暴躁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江桃害怕地往墙边缩了缩, 她忽然发现,不管是留在这儿,还是被聂士忠领回家, 都是一场醒不过来的噩梦。   听他生气的样子,回去他肯定会打她的!   在这儿倒好一些, 虽然担惊受怕,但起码不用受皮肉之苦。   江桃还是不明白,她就是拿剪子给那裙子咔嚓一下而已,怎么就至于进这儿呢?有那么严重吗?   聂士忠看到江桃还呆呆地站在里头, 气就不打一处来,直接伸手拽她,“你还愣着干嘛呢?赶紧跟我出去!还得给人家去赔钱道歉,你说说我聂士忠是倒了什么霉?怎么就招惹上了你?”   他想起当初被江桃算计到床上去的事,真是悔青了肠子,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何就偏偏瞎了眼,蒙了心!   江桃趔趄着走出来,低着头,知道自己犯了错,她不敢吱声。   只是,走了几步她才想起问道:“我不用坐牢吧?”   聂士忠翻个白眼,“没那么严重!但是要赔钱!听警察同志说,你剪坏了人家的裙子,人家要求三倍赔偿,赔一百块!”   江桃听到自己不用坐牢,大松一口气,但是又听到要这么多钱,直接跳脚。   “什么?一百块?他们想钱想疯了吧!那条裙子我看着拍卖的,最贵也就花了三十三块钱,凭什么要我赔一百块!”江桃歇斯底里,只要和钱有关的事,她就得拼命。   因为,那钱聂士忠是肯定不会掏的,得让她掏。   她哪有钱啊,只会用她月常开销的零用来抵!   要是赔了这一百块,她那恶婆婆肯定每顿都不会让她吃饱,除了在化工厂赚的工资都要上班外,在家也会逼着她接些手工活儿!   江桃顿觉日月无光,脚步拖沓。   聂士忠其实也不太明白,“警察同志,那什么裙子啊,怎么要一百块?”   警察同志耸耸肩,“说实话,那对夫妻并不是缺钱的主儿,他们说那裙子是有价无市的,就是让你们赔五百块一千块,也再买不到那条裙子。还是我们好几个同志给他们做了工作,他们才勉强愿意接受一百元赔偿的。”   江桃气得浑身颤抖,“勉强接受?赔他们一百块还是我们求着他们是吧?”   聂士忠不耐烦地甩了她一个巴掌,“你给我安静点!还嫌丢人丢得不够吗?”   “……”江桃被打蒙了,捂着胀痛的脸,泫然欲泣地望着聂士忠。   一旁的警察有点看不下去,虽然他也不喜欢这个女的,但还是出声道:“这位同志,打人是不对的,有什么话你们夫妻两个好好商量,别动手打人。”   聂士忠却道:“他是我媳妇儿,我想怎么打她就怎么打她,难道教训媳妇儿也归警察管?这我可没听过。”   这下,年轻的小警察也不好再说什么。   一路无话,连江桃被那一巴掌肿起来了,脸上生疼生疼,她也不敢作声,怕聂士忠又打她。   两人到了另一个房间,听说被江桃划破了裙子的那个女人和她丈夫都在房间里等着他们过去赔钱道歉。   聂士忠用手肘戳了戳江桃,皱眉道:“待会儿进去你嘴巴甜一点,好好道歉,既然人家不缺那几块钱,咱们要是多说说好话,说不定就不用赔那一百块了。”   江桃眼睛一亮,仿佛看到希望,忙捂着脸,拼命点头。   公安同志打开房门,聂士忠拉着江桃,满脸堆笑地走过去。   可看清房间里那对夫妻时,他彻底傻了眼。   对方也认出了他,穿西装的男人望着聂士忠,又望着被抓的江桃,沉声道:“聂士忠,这下午在展销会发疯的,是你媳妇?”   聂士忠心口一滞,反应过来后,忙道:“乔老板,这是个误会,您听我解释一下。”   乔老板抬起手,打断聂士忠的话,“不用解释了,什么解释都是多余的,我只知道我妻子很生气,她好久都没买到这么喜欢的裙子了,却被你媳妇发疯,一剪刀给毁了。”   “不是,我——”聂士忠急得脑袋上瞬间就冒出了满头大汗,上前一步,却被乔老板推开。   “不必解释,看在差点合作一场的份上,那一百块钱你们也不用赔了,道歉,我也不会再接受。”乔老板反手拉起妻子的手,另一只手叼着香烟,“关于忠勇饭店的进一步投资,我也不会考虑了,之前垫入的资金,我会进行撤资。”   “……男人背后站着什么女人,很重要,就你媳妇这素质,你还是和你朋友一起开小饭馆吧。”乔老板路过聂士忠身边,忽然又顿了顿。   聂士忠以为还有希望,正张嘴欲言。   乔老板却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脑袋,“给你一个建议,带你媳妇去精神病院看看。”   说完,乔老板夫妻俩双双携手离去,留下脸色极其难看的聂士忠,还有含着一包泪的江桃。   她瑟瑟发抖地看着聂士忠脸上阴沉的神色,听着聂士忠咬牙切齿地说:“你知道吗?老子几天不回家,就是为了搞定这个乔老板,让他投资给我们升级饭馆!”   “……本来一切都说好了,都是你!你这个疯婆娘!你全踏马给老子毁了!”聂士忠愤怒至极的声音像雷霆,震得江桃一颤一颤的。   小警察走过来,拿着一张纸,“行了,你们在这上面盖个手印,就可以离开了。”   江桃却疯了似的,躲到小警察的身后,拼命摇头道:“我不回去!我不回去!警察同志,您让我在这儿多待一会吧,那对夫妻,那对夫妻还没接受我的道歉呢!”   她不能回去。   原本回去可能只是被聂士忠打一顿。   可现在,她剪掉裙子居然得罪了聂士忠头上的大老板,他会气得把她打死的!!!   江桃好后悔,好后悔呐。   她干嘛要闲着没事,特意请假去那展销会看热闹。   什么都没看着,反而看到江茉光鲜亮丽的一面,把自己气得半死。   还一步错,步步错,居然……居然把聂士忠要做大生意发大财的机会都毁了!   她要是不去惹事,一切都好好的,说不定自己就像上辈子江茉那样,只要在家吃吃喝喝,就等着做富豪的老婆了啊!   不用聂士忠动手,江桃已经开始狠狠扇自己的巴掌,一边扇,一边骂——   江桃,你活该!   -   另一边。   酒足饭饱的大伙儿离开涮羊肉馆子后,一块坐上卡车,被卡车大哥送回了镇上。   江茉和齐晔回小卖部,其他人则踏着尚算清朗的月色回西丰村。   夜已经深了。   江茉今天高兴,喝得醉醺醺的,在镇口趴在齐晔的背上,一路回家时,就很不老实。   温热的呼吸洒在齐晔的颈窝里,全是熏人的醉意。   她的手还不安分,到处摸。   齐晔一路走得艰难,浑身的肌肉都特别用力地紧绷着,才能不受她的干扰。   可也因为这样,短短的路,竟是走得全身发了酸,又软又麻。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   罗苹还没关门,守在店里的柜台旁,手里正织着毛衣。   看到齐晔背着江茉回家,她“呀”了一声,连忙过去帮忙扶着。   齐晔请罗苹帮忙,扶着江茉上去洗漱,守着她在浴缸里泡个澡,再换身干干净净香香软软,没有酒气的衣服睡觉。   而他,则还守在店里,揉了揉眉心,继续做生意。   今天晚上的生意倒是一般,挺冷清的,齐晔心不在焉地看了大半个小时的书,脑海里还在思索那个问题。   这时候,罗苹下来了,她松了一口气道:“没想到江茉喝醉了,还挺能折腾的。”   齐晔无奈地抿抿唇,“嗯。”   “齐晔,我得回去了,你还是上去看着她吧。”罗苹提起自己的包,“我来帮你关门。”   齐晔没有迟疑,点头应下道:“那谢谢你了苹姐。”   做生意当然没有照顾媳妇重要,而且今晚的确没什么生意。   齐晔三步迈做两步上了楼,先去敲了敲睡在卧室里的江茉。   她这会儿倒是没有再折腾,睡在被窝里,半边脸遮起来,长睫轻轻颤动,看上去很乖。   齐晔抿了抿唇,蹑手蹑脚关上门,迅速去冲了澡,换了衣服,洗漱完毕才放轻动作回到卧室。   没想到,床上的江茉不翼而飞!   齐晔吓了一跳,忙到处找她,最后在床底下发现了江茉。   “……”   虽然平时齐晔经常打扫床底下,可这出去了两天,之前也有几天没打扫,床底下当然有灰尘。   刚刚江茉泡的澡,算是白洗了,他又得带她去洗澡。   可是,他不能帮她洗澡……吧?   罗苹已经走了,齐晔也不好再跑出去叫住她,麻烦她。   这会儿,江茉已经像软弱无骨的章鱼,附在了他的身上。   把床底下的灰尘,也一块儿蹭到他衣服上。   “……”齐晔发现,自己的澡好像也白洗了。   江茉其实还没睡着,她就是醉了,但能睁开眼睛,也能说话。   她也发现她和齐晔都脏兮兮的了,于是开始拼命拽齐晔的衣角,小脸红扑扑的,眸光像晃着层层的水意。   “脏,去洗澡。”她手指很细很白,拉着他的时候,仿佛能把他心都捏软。   “怎、怎么洗?”齐晔的喉咙发干,声音也紧绷绷的,好像有点儿找不着调。   “一起洗呀。”江茉眨眨眼,毫不迟疑地回答,“浴缸很大的。”   齐晔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忽然开始紧张,全身发烫。   江茉看他不动,吸吸小鼻子,哭腔开始泛滥,“齐晔!你嫌弃我!你不肯和我一块洗澡,你不爱我了对吧?我就知道,爱都不能长久,你才喜欢了我几天呀!你——”   “去!我们去洗!”齐晔忙截住她的长篇大论,再不阻止,她的眼泪水就要止不住了。   而他,明明只是反应迟钝,脸颊发烫,烧了几秒而已,她居然就开始上升到“爱不能长久”的话题上了,他好慌。   江茉勾着齐晔宽阔有力的肩膀,被他送进浴室里。   她一边扶着齐晔,一边开始解自己的睡衣。   齐晔惊得手指骨节没控制住力度,差点把浴室的门掰下来。   “不是。”齐晔连忙捂自己的眼睛,可是来不及了。   轻薄舒适的亚麻睡衣,顺畅地一路滑下,直到跌落至脚边。   只一瞬间,齐晔背过身去,跌跌撞撞跑到浴缸旁放水。   冷水在他掌心划过,冰冷沁骨,却浇不灭刚刚那匆匆一瞥,勾起的所有炽烈,快要将他湮灭搅碎在这深浓夜色里。   他拼命压抑着胸腔里塞满的说不上来的渴望。   冷水根本没有,他现在就是跳进充满冷水的浴缸,也无济于事,再也不能让他滚烫的全身降下半分温度。   刚要起身,江茉那边最后一点悉悉索索的动静都没了。   仿佛有一股电流,从天灵盖直冲而下。   齐晔听到江茉光着脚走过来的声音,从头顶一路麻到了尾椎骨。   江茉忽然勾住齐晔的脖子,细腻光洁的小臂,在他锁骨处轻轻蹭着,柔软的肌肤被他坚硬的骨头压得软软陷进去一小片,她氤氲着水雾的眸子凑到齐晔面前。   吐气若兰,酒意微醺。   她问他,“你怎么还穿这么多呀?”   齐晔嗓音全哑,眸光发直,望着她漂亮白皙的蝴蝶锁骨,“我——”   只说了一个字,忽然薄唇被含住。   江茉在逗他。   把他接下来的话都堵成含糊不清的声音,她觉得很有意思。   等他不说了,就直起身来,咯咯直笑,花枝乱颤。   颤得齐晔的目光受不了,气息根本稳不住。   他虽然已经在书本上学习过,但没有实战经验,更不知道书上隐晦提起的,从不描绘,更不可能画出来,原来竟是这样。   齐晔从来不敢想象。   “我去把热水接过来。”他逃也似的起身,冲出浴室,把热水烧开的水壶提进来,掺到浴缸里。   一边放热水,一边调冷水,江茉还在背后环住他,指尖拨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   她醉意明显的眸子里,那么好看,都是散漫的笑意。   还有促狭,她在逗他,指尖一路往下。   哐当一声——   倒完热水的水壶已经掉在了地板上,砸出刺耳的响声。   江茉收了手,骄纵且不耐烦地捂住耳朵,“好吵呀,齐晔。”   “水温调好了,你可以泡澡了。”齐晔嗓音全哑,脊背僵直,弓着身子,不敢胡乱动弹。   江茉哗啦一下,走进浴缸里,水花四溅,她一下子沉下去,只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还有醉意朦胧的那张脸,颊边像开满了绮丽的桃花,漂亮得不可思议。   齐晔不知为何,悄悄松了一口气。   谁知,江茉却忽然伸手,“齐晔,你来一块泡呀。”   她细白的指尖一搭,被烫得缩了缩指尖。   齐晔更是倒吸一口凉气,鼻间一热。   “你流鼻血了。”江茉歪歪脑袋,这回乖了一点,去拉的是齐晔的手掌,“你过来,我给你擦擦吧。”   “……我自己擦就行。”齐晔再次落荒而逃,跑到浴室门口的那面镜子旁。   对着镜子擦了一会儿鼻血,总算不流了。   齐晔皱皱眉,却发现江茉好像在他身后小声啜泣着。   这下可比流鼻血还严重多了,他忙跑过去,“怎、怎么了?”   “你嫌弃我。”江茉抬起雾濛濛的眸子,抽答答的,“你不让我给你擦鼻血,你居然爱一面镜子,都不爱我!你——”   这回,轮到齐晔堵江茉的话了。   他遒劲有力的手掌握住她的后脖颈,他实在应付不了她的话,但可以和她练习。   果然,没过多久,江茉嘤咛一声,什么都不说了,乖乖躺在浴缸里,四肢发软无力,脸颊酡红一片。   他也趁这时候,重新冲了一个凉水澡,把那些汹涌而至差点没控制住的,全都用冰冷刺骨的温度逼了回去。   -   这一折腾,又过了大半个小时。   齐晔把江茉从浴缸里捞出来的时候,呼吸粗重,尽量闭着眼,忽略手臂上以及所有感官的刺激。   他得仔细小心她会感冒,别的都来不及想。   用大毛巾给她擦干,再把湿头发都擦得不再滴水,用火炉子烘干。   齐晔以为,等他这样忙完,江茉就应该已经睡着了。   谁知,江茉喝醉以后,是真的精力旺盛。   平常这时候她都已经呼呼大睡了,现在却在他一进被窝的时候,就八爪鱼似的缠了上来。   齐晔忙按住她扭动的腰肢,心跳如擂,刚刚冲的冷水澡根本不管用,他喑哑的嗓音在被窝里漫开,“很晚了。”   “是呀,很晚了。”江茉顺着他的话说,下巴却撑在他的肩头,抬眸睁着清澈迷离的眸子。   里头弥漫着雾气,声音又软又娇,“齐晔,但我还答应了你的呀。”   齐晔不安地把她往上提了提,深邃的眸子里藏住一两分的难耐,喉结滚动,“什、什么。”   “要吃。”江茉纤长卷翘的睫毛轻轻扫过他喉结的皮肤处,激起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齐晔脑袋昏昏沉沉的,眸光深沉,凝着江茉,嗓音沙哑无比,“吃、什么?”   灼热的呼吸洒在江茉的脸上。   她弯起潋滟的红唇,手伸进去,娇软的声音和拨弄的手指一样,无比撩人,“这里。”   齐晔浑身绷得挺直,他、他、他已经说不话来。   江茉却舔了舔唇,迷离的醉眼漾出浅笑。   齐晔真的不可思议到了极致,他反射性地绷紧双腿,但她纤细柔软的手仍然握着他。   好半晌,他终于找到自己哑得不像话的声音,眉头皱得死紧,绷得几乎成了一块凹凸不平的铁板。   他在书上也没学过这样的。“太脏了,不、不能吃的。”   江茉噗嗤一笑,尽管晕乎乎的,她还是轻哼道:“齐晔,你别自作多情,我才不会吃这个。”   齐晔正准备松一口气,却因为江茉手上的动作,彻底无法呼吸。   她、她、她这是在干嘛?? 第104章 第 104 章 【1+2更】好好学……   江茉的酒量并不好, 喝了一瓶啤酒,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晃的。   但她还是多喝了两杯,就是为了今晚。   齐晔太纯, 太蠢,什么都不懂,更不敢对她做什么。   如果不是晕乎乎的,她也碍着面子, 不敢做出现在的事情来。   江茉已经强忍着天旋地转的睡意很久,醉意朦胧的眸子越发迷离。   她的手握着在动。   齐晔果然紧绷到不行,眼眶憋得微微泛红, 因为用力, 一大块一大块肌肉在全身各处鼓起来。   穿着睡觉的白色背心,已经被汗水浸得湿透, 勾勒出遒劲有力的胸腹肌。   他额间的青筋暴起, 几乎咬着牙, 却发不出声音。   他不知道江茉在干嘛,书上没写过。   但他觉得很奇怪,既舒服, 却又有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无力感,仿佛从云端,坠落而下。   耳边是她带着醉意的呼吸声, 像风在吹。   江茉也快困得不行,她的手下意识地动着。   齐晔忽然呼吸急促粗重, 抬起炽热的掌心。   像火一样,烫得江茉在被窝里的手臂一缩,也没控制住力道。   齐晔浑身绷住,狠狠哆嗦几下, 耳根瞬间红了。   “......”江茉纤长的睫毛颤了颤,鼻子嗅嗅,瞬间嫌弃道,“齐晔,你怎么这样呀?还没开始呢。”   齐晔也愣了,彻彻底底的慌张蔓延在他心里。   他也记得,书上明明不是这么写的。   夫妻间做的事,应该是——   齐晔正胡思乱想地回忆着,掌心灼热,额头的汗珠子很大一颗,往下滑挂在脸颊的下颌线,幸好他的汗味并不重,也不难闻。   “齐晔,重来。”江茉忽然翻过身子,仰躺着,打断了齐晔的思绪。   喝醉了酒,她的声音越发含糊不清,却依旧好听动人,“我累了,你来。”   她揉着泛酸的手腕,轻皱着漂亮的小鼻子。   她烦死了,她也只是先逗逗他,谁知道他这么不禁逗。   白长这么多肌肉了!真给他的肌肉和身高丢人!怎么就这么纯呀?   齐晔慌张地坐起来,红着耳根,小心翼翼问,“我、我可以吗?”   他那副不经人事的纯情模样,乌沉沉的眸子里慌乱得像是打翻了的墨水,却又隐隐按捺着期待。   江茉困得不行地点点头,手臂和他的腰肌处贴着,他滚烫的热意一点点渗透在她的肌肤上,勉强灼得她还不至于睡着。   可齐晔忽然起了身,支支吾吾地紧张道:“我、我先去换一身。”   他又冲到浴室里冲澡去了。   裤子脏了,得换一条。   不过这次,齐晔是用最快的速度换洗完,重回卧室。   江茉好像差点儿睡着了,被他忽然钻进被窝里的冷风一带,稍稍清醒了一些。   齐晔小心翼翼把手穿过她的后脖颈,揽住她,“是、是这样吗?”   “我、我真的可以——”   滚烫的荷尔蒙味道萦绕在呼吸间,江茉感觉头更晕,后脊莫名其妙发麻,但齐晔问东问西真的很扫兴。   她不耐烦地睨了他一眼,漂亮生动的眼尾挑出泛红的水光,“闭嘴。”   齐晔立刻收了声,老老实实颔首低头。   刚冲了凉水澡,可是他好热。   眼睛也是通红,托着江茉的后脖颈和手腕,他竟一时不知,该做什么。   书上、书上怎么说的来着?   ......   江茉被齐晔圈在怀里,她娇娇小小一团,他则像铜墙铁壁一般,温暖舒适的安全感铺天盖地而来。   她头晕得厉害,身体莫名其妙更加发软,竟一时什么都忘了,沉沉睡去。   齐晔口干舌燥地托着她,像是被烧糊涂了。   他默了半晌,才发现江茉竟然睡着了。   那他......   其实齐晔也好像已经被酒意熏得有点醉,他低头,吻了吻江茉的嘴角。   再按照书上那一点点隐晦又含蓄的教法,开始探索。   -   江茉虽然醉到睡着,但很配合。   齐晔红着眼,额头布满薄汗,眸子却亮而黑,仿佛在沙漠中迷路多年的旅人,忽逢绿洲。   这是他从未体验,甚至不敢想象过的感受。   灯把黑夜的影子拉长,他的身影高大,肌肉鼓起,像极了一头凶猛的老虎。   而江茉,像一朵妖娆绽放的花。   猛虎凶残,却小心翼翼,细嗅着蔷薇。   -   第二天。   江茉睡到下午一点才醒。   宿醉的代价总是不好,这会儿还是头疼得厉害,身体软得使不上劲儿。   但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   她的睡衣已经换了一身,这是她请人用亚麻布做的另外一套睡衣,因为比较薄,她原本打算留着等到夏天才穿的,所以这肯定是齐晔从衣柜里给她拿出来换上的。   他为什么要给她换?   江茉揉了揉眉心,努力回忆起昨天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脸上同样微微有些热,但她面无表情,要是齐晔在,完全不可能看出她在想什么。   江茉从一开始的浴室回想到后来。   后来,齐晔又没出息的“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还弄脏了裤子,又匆匆跑出去换洗。   再回来时,她有感觉到,可当时很困了。   而且已经把主动权交给了齐晔,她就放心睡觉享受。   再后来呢?   江茉晃晃脑袋,想起一起被颠得支离破碎的片段。   “......”   “......”   她想起来什么,踩着拖鞋就走出去。   齐晔好像在等着她醒来,眸光深凝又比往日还多了几分黏人的依赖,“醒了,我一直给你热着饭菜。”   江茉轻哼一声,走到他面前,戳着他的胸肌,“齐晔,你怎么这么蠢呀。”   齐晔一愣,耳尖红起来,他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她要骂他。   江茉的确很想更狠狠地骂他一顿。   难道他就那么一丁点儿都不会吗?正规书上没写他不会自己悄悄找小人书看吗?   以前古代都有呢,现在虽然上不得台面但想找也总能找到的呀。   谁会笨成他这样,连入口都找不到,难道还要她清醒的时候指给他看吗?   他就是不想好好学,对她根本不上心。   江茉生气了,也不再理会齐晔,不和他说话,坐在桌上吃着他热好的饭菜。   齐晔也发觉江茉有些不对劲儿,她的侧脸好冷,有一种拒他千里之外的感觉。   可明明昨晚......很开心的呀。   是他做错了什么吗?   齐晔摸摸脑袋,又回忆了一遍他看过的那本男性生理知识。   反复确认,他没做错的,夫妻间的事,他从头到尾都是循规蹈矩按着那上面来的呀。   只是那书上写得太隐晦太简短,所以没写明白的部分他就只能靠自己的理解和脑补。   至于简短,他一开始的两次没有经验,但后面......   是不是因为他太久了?时间没把控好?所以她才生气的?   齐晔的心缩了一下,再次小心翼翼又愧疚地看向江茉。   他走过去,把今天上午在店门口旁的那丛小野花放到江茉面前,哄她,“你、你别生气,我下次会快一点的。”   “......”江茉直接把筷子啪的一放,坐到沙发上去看书。   齐晔又走过去,想要在她旁边坐下。   江茉却光着脚直接踢了一下他的小腿肚,“别来烦我。”   齐晔无所适从地站起身,从卧室里拿来江茉的袜子,放在她旁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下了楼。   江茉回头瞥了瞥他的背影,轻哼一声,低头翻看起自己手里的书。   -   晚上,齐晔觉得江茉肯定是生他的气了,不然的话,她不会这么久不理他。   于是他费了大心思,给她做了好多复杂的好吃的。   比如椒盐藕饼和茄饼,都是江茉爱吃而且做起来很废时间的。   他下午早早就上来,让罗苹在柜台边守着,他则剁了肉馅,把葱花和盐都搅拌进去,放几滴油,搅出鲜香浓郁的肉馅,再塞到藕的小洞里和茄子片中间。   再把茄饼和藕饼都蘸上面糊,放到油锅里炸得金黄酥脆,香喷喷的。   江茉还坐在沙发上看书时,他就殷勤地端了过去。   谁知江茉只是淡淡瞥他一眼,说了三个字,“放着吧。”   就不肯再和他说话。   齐晔也不敢说话,他怕他一开口,江茉更生气了,只好擦擦手,又继续去烧菜。   他还给江茉做了鸡爪,他细心地把鸡爪的指甲都剪掉,再对半切开,焯水后用蒜末和小米辣还有腌鸡爪的配料一块儿炒。   等到锅里冒小泡泡,再把鸡爪拌进去,放上辣椒面和熟芝麻,用热油一浇,香香辣辣的味道被激出来,旁边看书的江茉都看了他一眼。   齐晔心中一喜,忙端着新鲜出炉的鸡爪又跑过去,“吃吗?”   江茉掀掀眼皮,把手里的书塞到齐晔手里,端过他的鸡爪。   齐晔抿起唇,可江茉却又俯身端起另一盘椒盐藕饼和茄饼,款款往楼下走去。   齐晔失落地望着她的背影,快消失在楼梯上的时候,忽然又听到江茉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我给你的书,好好学。”   -   江茉去楼下,找罗苹一块儿吃好吃的,聊天去了。   而齐晔,抱着江茉塞过来的书愣了愣,旋即连忙坐到沙发上,开始看。   这书可不是市面上能光明正大买到的,不知道江茉从哪儿淘来。   反正一开头,就是一个女孩子喝醉酒,在首都的招待所进错了房间,把齐晔看得面红耳赤的。   他红着脸,一目十行地看,甚至不敢正眼看。   他在图书馆借的正经书都说得那么隐晦,那么含蓄,可这书......   反正齐晔看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的,没受过这种刺激,他想看,却又不敢看,总觉得要是认真看的话,就臊得慌,就是犯了弥天大错似的,和电视上也从来不敢看男女主角的亲吻镜头那样。   他飞快地往后翻。   还好,后面女主怀孕了,却因为男主母亲的私下刁难,嘲讽她只是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配不上男主而伤心地离开了首都,男主在拼命找她,所以再没什么亲热戏份的描写。   齐晔缓过神,慢慢看起来。   不知不觉,他开始投入进去,因为男主是一个做大生意的,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所以日子过得很好,而女主却因为是大着肚子的单亲妈妈,到处受人冷眼,被人排挤。   齐晔忍不住悄悄攥着拳头,屏住呼吸,一页页往下翻。   他好想看到男主快点找到女主,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就应该冲破一切困难阻碍,开心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才行。   可是,男主花了整整五年,才找到女主。   从1980到1985,时代变迁,到处都是崭新的变化。   男主看到那个孩子时,以为女主已经结婚生子,他彻底崩溃。   齐晔也跟着着急,连饭都顾不上做了,连忙往后翻,难道男主看不出孩子很像他吗?   幸好,没过几章,男主发现了这孩子是他的,欣喜若狂,又开始追求女主。   可女主却说,不愿意再和他回首都了,她就喜欢待在这样的小县城,生活慢悠悠的,很自在很快活。   于是,男主带女主来到了一片鱼塘前,深情道:“喜欢吗?这是我为你承包的鱼塘,以后我们就在这座小城里,一起养鱼,一起生活。”   至此,女主彻底被感动,原本一直对男主不冷不热的心,也终于融化,扑进了男主的怀抱里。   两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于是最后那十几页关于男女主如何没羞没臊的文字,齐晔又没敢看,心跳加速地合上书,他轻轻喘了一口气。   等到看完这个故事,他才想起来,江茉让他学什么呢?   是男主如何哄女主开心的法子吗?   书里的男主真的很厉害,那么困难的情况,都能把女主哄回身边。   女主从一开始都不搭理男主,到后来开始渐渐关心他,之后又生气,发誓再不理他,可最后又还是愿意和他幸福快乐地度过一生。   齐晔感到由衷地佩服,他重新翻开书,回忆了一下男主具体如何哄女主的做法。   他发现,最有借鉴意义的,就是男主承包鱼塘的这一个点子,直接把女主感动得泪流满面。   他搓了搓手,想起董文浩和他说过的一件事,心中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法子。   -   晚上,江茉和罗苹下馆子吃了饭,才回来。   看到坐在柜台旁,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齐晔,江茉问他,“学到了吗?”   齐晔忙点头,身子往前倾,抿唇道:“再过几天,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江茉意外地掀了掀眼皮,哟,还惊喜?   这傻子居然开窍了?有出息了?还学会用“惊喜”这个词了。   和她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确变化很大。   江茉也笑了笑,“那我等着。”   齐晔一看,果然哄媳妇儿就得用这招,才刚说自己学会了呢!媳妇儿就笑了,好像也不生他的气了!   不过,江茉还是挺奇怪的,既然学会了,为什么还要等几天。   这种事,还要准备的吗?   她不懂,但也没催齐晔。   今晚她睡得早,等齐晔关了门,收工上了时,她只模模糊糊感觉到齐晔钻进被窝里。   她缠过去,抱着他睡。   齐晔尽管已经觉得自己和媳妇儿成了真正的夫妻了,但还是不习惯,绷着身子,一夜难眠。   甚至,又忍不住,想再和她做夫妻间才能做的事儿。   不过想到明天还有大事,齐晔忍住了,第二天一大早就匆匆起来,轻手轻脚出了门,直接搭乘了镇上去县城的最早一趟班车,到了县城。   他先去找董文浩,把展销会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尾款交了。   又问董文浩,“董大哥,你在县城到处都熟,你能不能帮我问问,县城有没有鱼塘可以承包啊?”   说是县城,但其实只能是县城郊区,现在的土地承包只在农村广泛开展,城镇上的土地都还是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买卖,也没有使用权。   不过县城这么大,和县城城区接壤的那些农村郊区,只是偏远一些,荒芜一些,照样有人拿承包的土地用来搭建仓库或是简陋的厂房,也有搭起棚子做生意的。   原本让农民们承包土地就是为了让大伙儿发家致富的,既然土地的不同用途能赚到更多的钱,村委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   同样,也有南下打工的,一大家子都去,那承包的土地怎么办?所以,买卖出让土地承包权,也这样兴起来了。   董文浩今天没空,只给齐晔指了一个最靠近县城的郊区,那儿的大部分土地都已经不种田了,都被开发着。   齐晔去一打听,没有鱼塘,但是有一大片地,正好有人急着出让承包权。   而且价格也不贵,正好齐晔就带够了钱,也就八百块,对方正想拿着这八百块南下做生意去呢。   齐晔没有犹豫,直接当场就和人签了合同,承包人就写着江茉的名字。   他如今,也可以为媳妇儿承包一大片地了!   媳妇儿肯定高兴!   拿着刚出炉的承包合同,齐晔仿佛还在做梦,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   才刚过中午,他也没回去再和董文浩打招呼,而是迫不及待地回到汽车站,坐上班车,兴高采烈回家去。   本以为还要准备几天才能给媳妇儿惊喜呢。   但现在,他马上就可以回家,给媳妇儿一个大惊喜呢!   他要像小说里的男主那样,把媳妇儿的眼睛蒙着,带着她来到那一大片土地前,然后大声地告诉媳妇儿——   “这是我为你承包的土地!”   ----   因为是架空,所以小说是什么内容,也不必在意啦哈哈,一起为剧情服务~ 第105章 第 105 章 【3+4更】领略银河……   江茉被齐晔兴冲冲拉到班车上坐着时, 还挺懵的。   这惊喜,还得去县城?   什么呀,难不成是他在县城置办了新房子, 要接她去县城享福,顺便把很有纪念价值的第一次留在那儿?   江茉怀着这个猜测,和齐晔到了县城,他又不知从那借了一辆自行车, 载着她,一路踩到了县城的郊区。   这时候,江茉已经觉得不对劲儿了, 哪有置办新房子置办在郊区的呀。   齐晔兴致勃勃掏出一条红色绸带, 小心翼翼道:“要蒙上眼睛,我带你去。”   “……”江茉心里咯噔一声, 想起她之前塞给齐晔让他好好学习的那本书里, 这一模一样的桥段。   齐晔这蠢东西, 不会给她也承包了一片鱼塘吗?   江茉眼角抽动,没说话,任由齐晔动作轻轻地给她系上遮住眼睛的飘带, 再被他拉着手,一路到了那片地前面。   齐晔再慢条斯理地把江茉眼睛上蒙着的红绸带取下来,“看, 惊喜吗?”   他黢黑的眸子里亮晶晶的,撒着碎光, 还有兴奋和期待。   好像那什么摇着尾巴的大狗子,想要江茉摸摸脑袋的夸奖。   江茉无语地瞥他,再无语地瞥了瞥那一大片地。   好家伙,不是鱼塘, 是这么一块地,但也是一个意思,她应该高兴他学得这么快呢?还是应该捶他一拳?   她是让他学这个吗?她是让他学学人家男主是怎么一夜七次,让女主只要躺着舒服的呀!   原本想省省事,让他自己学,她还特意编了一本这么脑残的小说!   江茉也脸皮薄,很多话她说不出口,更不想亲自指指点点教齐晔,所以想了这么一个折中的法子。   他知道她绞尽脑汁写那些片段花了多少脑细胞吗?笔都差点给咬断,更是写得她心肝一颤一颤的,生怕被人发现她写这个。   而且她还故意确保自己用齐晔能看懂的词汇,但又不敢写得太露骨,太粗俗,真的很难呀。   可谓是只差面对面手把手教他了!Hela   里面那么详细,她还盼着齐晔能好好学,学到精髓。   她喜欢的,她都特意反复强调了几遍,希望齐晔能注意到。   结果他居然……居然学到是男主承包鱼塘的智障行为?   真是枉费她一片心血!   江茉气得翻了个白眼,直接推了齐晔一把,转身就要走。   齐晔慌了,连忙拦住她,“你、你不喜欢呀?”   “齐晔!笨死你这个榆木脑袋算了!”江茉气得口不择言,娇声骂了齐晔两句。   她迈开脚,凶巴巴道:“你别跟着我。”   齐晔很听话,果然不敢跟上来,只是可怜兮兮地望着她的背影,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承包这块地,也只是希望她能开心一点呀。   没想到她好像更生气了。   明明都是真正的夫妻了,怎么他反而每天都在惹媳妇儿不高兴啊。   齐晔低着头,怎么他就这么没用。   ……正这时候,和这块地隔了一条小路的对面那块地上,刚刚一直在拿着镰刀割地上杂草的一老头,忽然开腔了。   他听到江茉骂齐晔笨死了,也附和道:“小伙子,你这脑袋,的确不灵光啊,你说说你,花一千元承包这么一块地,难怪你媳妇儿骂你呢!”   齐晔愣愣地回过头,看着那老头,他不太相信,媳妇儿会因为这个骂他。   江茉也听到了那老头的大嗓门,本来急匆匆的脚步停下,她忽然回头,表情微妙地看着那老头。   老头已经放下镰刀,开始滔滔不绝,“你不知道吧?你块地啊,根本没人要的,不然人家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地不种,还要南下打工?”   “……你这块地啊,它很邪门的!上头种什么庄稼都会死,根本种不活。用来当仓库吧,那地基也打不稳,想要刨开打深一点,那地下没多深就是大石头,你怎么挖都挖不开!”   “……还有人在下面挖出人骨呢!”   老头啧啧看着齐晔的笑话,“你说说,也就你这样的愣头青,傻小子,才会被骗,居然给了一千块?你说说你是不是傻?”   “我要是你媳妇儿啊,我早就和你闹离婚了!一千块拿来干什么不好啊?”   齐晔皱起眉,这老头他认识,当时来看这块地的时候,也在这儿。   他攥着拳头道:“当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时这老头把这块地夸得天花乱坠,还说自己要是有钱,也愿意租。   老头从裤兜里掏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叼着,也不点,就那么痴迷地闻着味儿,叹气道:“我为什么要说啊,人家给我送了几包香烟呢,只要说说好听话,哄哄你这傻子就成了,多简单的事呐。”   江茉本来很生气的,这会儿护犊子的心却上来了。   她说过,除了她,谁也不许欺负齐晔的。   再说,谁说这块地就没用了。   她走过去,睨着那老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明明是一块好地,还邪了门儿,你信不信,我们这块地,到时候好多人挤破头都想要。”   老头嗤笑一声,完全不信,露出发黄的牙齿,“你这丫头看上去又漂亮又年轻的,怎么就爱吹牛呢?还抢破头要,你以为那么多像你丈夫这样的愣头青大傻子啊?”   “谁说他傻了?他早就看中了这块地的价值,要带我来县城过好日子的。”江茉轻轻哼着,“怎么,你不信?”   老头一脸“我就静静看着你们吹牛我一个字都不信”的表情,只觉得世风日下,这年头,年轻人都开始好吃懒做,一点儿都不切实际。   就这一大片破地,土又干得不行,根本不能种地,地又浅,根本打不了地基,就这样的,也会有人抢?   之前可是来过好多人,不像这傻小子这么着急的,都在附近打听了一圈,知道这块地邪门,谁也不敢承包的。   当时这块地生产大队里没人肯要,最后还是抽签决定,谁抽到这块地,就是这块地。   抽到的这人也就是之前转让承包权给齐晔的人,他还躲在家里哭了好几天,不肯出门呢!   所以,老头就觉得江茉是好面子,在吹大牛。   江茉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把齐晔护在身后道:“既然这样,我们不如就打个赌呗?要是这块地能被我们利用起来,赚大钱,被大伙儿哄抢,那你就把你那块地也承包给我们。”   老头嘴角抽动,冷冷哼着,又听到江茉道:“反之,要是这块地在我们手里还是邪门,干啥啥不行的话,我们就给你一千块钱,而且把这块地给你,你爱干嘛干嘛,我们依旧支付承包这块地每年的钱和粮食。”   这条件动心啊,老头立马意动,上前一步道:“真的?”   江茉点头,“可以立刻去村委会立协议,盖章,三个月之内,保管生效。”   老头立马来劲儿了,挽起衣袖,扔下锄头,“走啊!咱这就去村委会去!到了那儿,你可别说是我诓骗你们打这个赌的啊,明明是你主动说的。”   “好啊。”江茉弯弯唇角,声音娇娇软软的,“愿赌服输,大爷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张金水。”老头顿了顿,又打量着江茉和齐晔,没再问别的。   这对小夫妻,可能都蠢,男的蠢,女的更蠢,这么爱面子,居然和他赌这个。   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也许家里钱多吧。   张金水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要发一笔横财,那心里欢快蹦跶得呀,想着今儿晚上回去怎么也得整两口酒,高兴啊!   -   去村委会还真的签了协议,这个村支书看着江茉和张金水,本来是想再劝劝张金水的。   谁知道张金水一句“支书你是不是还记着上次的事儿啊不想我发财?”,村支书只好摇摇头,把这个口头的约定写在了纸上。   要是这块地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在三个月内赚到一千块钱,江茉和齐晔就得给张金水一千元钱,并且这块地送给张金水使用,由江茉和齐晔交付每年得上交的粮食和钱。   反之,则这块地对面那块属于张金水的地,也得让江茉和齐晔承包,张金水失去承包权。   张金水摁手印摁得那叫一个爽快,言语眉眼间都是不屑,“三个月,一千块?做什么梦呢!就是捡钱也没捡这么快的呀!”   他呸了一口,揣着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协议,高高兴兴往家走。   地也不用管了,他就躺家里等着三个月,得能白得一千块,居然还有这样的大好事砸在他头上,说出去不得羡慕死村里的所有人?   而江茉和齐晔签完协议出来,也没有再去那块地。   两人一路无话,回到了镇上的小卖部。   齐晔试探性地看了看江茉,忍不住问她,“你、还在生气吗?”   其实他知道,江茉还是向着他的,不然她刚刚不会走了又回来,就是为了教训那老头子。   江茉支着下巴,掀起眼皮看他,“那块地,你打算怎么办?”   这说到正事,齐晔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负面情绪瞬间消失,他陡然认真起来,直起身子道:“我当时买那块地时,的确不打算用它来种地,所以它的土地并不肥沃,我也没有在意。不过,它底下还有那么多的大石头,不好打地基,我想,可以圈起来养鸡养鸭养猪养牛。”   开养殖场,是齐晔觉得不错的法子。   也不用专门起房子,围两圈篱笆,盖个遮风挡雨的草棚,只要不倒就成了。   而且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都好起来了,集市上能出钱买肉的越来越多,鸡蛋鸭蛋也紧俏。   “也可以,把土全挖了,引水进来,变成鱼塘。”齐晔又小心翼翼提出一个建议。   听到他说“鱼塘”这两个字江茉就忍不住翻白眼,直接道:“这条不行,上一条倒是不错。”   “……不过,养殖场的资金回笼太慢,你要是买大鸡回来开始养吧,那多亏,可要是从小鸡养起,那得多少时间才能回本呀,还得找信得过的人在那守着,而且小鸡都容易生病夭折,你懂鸡鸭的饲养吗?”   江茉的问题,倒是把齐晔问住了,他怔怔地望着江茉,皱眉在想。   “你再好好想想。”说着,江茉就不理他了,看自己的书去了。   远远的,齐晔也不知道她在捧着什么书在看,反正想起她塞给自己的那本书,他就忍不住脸红,心思开始有些飘,脑袋里关于那块地的思绪,也开始越飘越远。   第二天,齐晔坐在柜台上,想了一整天。   其实,他想去县城做生意,比在镇上好,所以他才承包了那块地,不止是为了媳妇儿开心。   不过有一块地还不行,还得想着做什么生意。   那么大一块地,开小卖布,当然是显得大了,而且也不能盖房子,只能扎大棚。   扎出来的大棚显得多没档次啊,要是开店,显得不够面儿,很多顾客可能都不爱来。   而且那地方也偏,在县城的郊区了,大家来这样的小卖部买东西也不方便。   其实这一块,大部分都是起的厂房,或者是仓库。   可他这块地,起不了那些,地基太浅就不稳,容易出安全事故。   那还能干什么呢?   齐晔苦思冥想着,心不在焉地开始做晚饭。   他做了一道排骨焖卷子,可因为想得出了神,差点没掌握好火候,把卷子焖过了头。   等到他掀开锅的时候,胖胖的玉米卷子已经吸满了炖排骨的汤汁,变得又胀又大。   还有那碟海带丝拌豆皮也是,原本是用豆皮、豆芽、胡萝卜丝和黄瓜丝一块儿拌出来,白的红的黄的绿的颜色都有,特别好看,又香又辣。   可等他拌完了,才发现最关键的豆皮还放那儿沥着水呢,没有拌进去。   只好临时再拌到已经拌好的碗里,虽然味道还是好吃,可总归没那么入味了。   手撕包菜则被他深思的时候,撕成了特别特别小的一块块,几乎都碎得不成样子。   炖的冬瓜肉丸汤,又差点儿忘了放盐。   总之因为不够专注,这顿饭做得手忙脚乱,乱七八糟的。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江茉一上桌,就发现了齐晔的不对劲儿。   她忽然抬脚,勾住了齐晔的膝盖,“齐晔,其实,我有个很好的办法,你可以问问我呀。”   齐晔的目光立刻投过来,微微发亮。   江茉又道:“你想不想知道?”   齐晔使劲儿点头。   江茉卖关子,没有立刻说,而是道:“但是,你要先弄明白另外一件事。”   齐晔专注地听着。   “你还记得你最开始识字的时候,我教你读的那一段吗?”江茉调皮地往前倾,指尖揪着齐晔的衣领。   “记得。”齐晔脱口而出,“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①”   这是江茉教他的,是他认字的开始,后来他又在月光下背了一整晚,所以他永远都忘不了这段,美丽的银河星空。   江茉却笑笑,“你觉得这是在讲银河?”   齐晔继续点头。   江茉白他一眼,“不是!”   齐晔愣住。   江茉轻哼一声,“我上回给你的书,还在你那儿吧?”   “嗯。”他耳尖微微有些泛红,想起那本书,脸上就烫。   江茉咬咬牙,继续道:“你搞清楚这段话到底在说什么,我就告诉你,关于那块地我有什么好法子。”   她打开电视,开始边吃饭边看电视,忽然想起来补充一句,“对了,可以提示你一下,你要是不明白,可以在我给你那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找到答案。”   开头和结尾。   齐晔想起那大片大片的,他匆匆瞥过的描写。   还没开始,就已经耳根涨得通红,指尖微微哆嗦。   吃过饭。   江茉回卧室休息,齐晔则双颊滚烫,开始抱着那本书,还有他抄写下来在纸张上的那段话,逐字逐句地开始寻找答案。   当齐晔开始看那些文字,总感觉跟做贼似的,小心翼翼,总是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生怕有人上来,或是江茉从房间里出来。   可这明明,是江茉让他看的。   他面红耳赤地翻过一页又一页,从张口结舌,到口干舌燥、气喘如牛、心猿意马。   翻到最后,齐晔哑口无言,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局促不安地走到卧室门口,敲敲门,然后走进去。   可江茉不在,她刚刚去了浴室,正在泡澡。   齐晔在卧室里踱着步,手心沁出薄薄的汗,心跳如擂,耳热发麻,觉得颇有几分想要昏眩的感觉。   终于,等到江茉出来,齐晔冲到门口,语无伦次道:“我、我懂了。”   “嗯?”江茉挑挑眉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那你先去洗漱,我等你呀。”   齐晔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麻酥酥的感觉一路从天灵盖往下。   “我等你呀”是那本书里,每次女主在男主对她……之前说的话。   媳妇儿的意思是……   江茉垂了垂眸子,再抬起眼,发现齐晔还傻乎乎杵在这儿,她又开始不高兴,直接反手把他一推,然后门锁上。   没过多久,浴室响起了冲水的声音。   又没过多久,齐晔的敲门声响起,“媳妇儿,你、你给我开开门吧。”   他还是很局促,很紧张,说话的声线都紧绷着。   “开门干嘛?”江茉轻哼,   “我懂了。”齐晔攥着掌心。   “你懂什么了?”江茉继续哼,   “那、那不是银河。”齐晔舔舔发干的唇。   “那是什么?”江茉故意假装不懂,“哦?”   “我……”齐晔不知道怎么说出口,难受得憋着,瞳孔微微放大。   咔嚓一声,门开了。   江茉给齐晔打开门,又躺回被窝里,挑着眼尾,懒洋洋地看他。   齐晔轻手轻脚躺上来,还是有点儿不知所措,手脚僵硬,直挺挺的。   江茉把脚搭着,抬眸道:“你真懂了?”   齐晔僵着头皮点点头,黑黢黢的眸子里仍有些不可思议,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   他翻身过去......   ......开始领略银河。   他没想到,这样的银河,比文字描写的还要美,是无法用语言表达,但可以让灵魂都震撼的美。   他终于领略他所向往所期待,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瞧瞧到底有多漂亮的银河。   那是他想象不出的美。   也是他从没体验过,却会沉醉,沉溺,忘我,甚至迷失的银河,仿佛可以无穷无尽的探索。   ...啧,如果可以的话,就算死在这片银河,他也愿意。 第106章 第 106 章 【5+6更】搬家到县……   早上。   江茉腰酸腿软的醒来, 这次是比宿醉后还要浑身提不起劲儿的难受。   她心里默默骂了齐晔几句,他真是人吗?   折腾到后半宿,天都快亮了, 她中途还睡着了,又被弄醒,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命令他赶紧下去。   ……然后, 他就意犹未尽地跑去冲了个冷水澡,就下楼开门做生意去了。   江茉忽然就有点烦。   本来想他快点儿学会,让她也舒服舒服。   可没想到原来小说里的天赋异禀是真存在的, 齐晔就看了一晚上, 然后学会了她那本书里的各种教学,并且用在了她身上。   江茉没脸再想, 捂了捂发烫的脸颊, 郁闷地吐了一口气。   原本以为是要让自己舒服, 让齐晔好好伺候着她的。   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她这么累,反而是便宜了齐晔!   她气得牙痒, 把齐晔的枕头扔了出去。   并且决定,在自己身体恢复之前,他休想进这张门!   -   不过, 齐晔中午上来的时候,还是进了卧室, 把弄脏的床单拿去手洗了。   又小心翼翼地看江茉,那眼神,就和以前他练习上瘾的时候,一模一样, 是那种眼巴巴的邀请,比狗还狗。   就差没写几个字“午睡的时候一起领略银河吗?”   江茉扶着微酸的腰,朝他翻个白眼,懒得回他这个,而是道:“那块地你就不管了呀?”   呵,男人,尝到味儿了,现在脑海里就记着领略银河。   什么都忘了,还要她提醒。   的确是听到江茉提起这个,齐晔才想起来。   哦,对了!那块空地还得赚钱呐。   “你忘了咱们之前赚了一笔大钱了?”江茉弯唇道。   “开展销会卖亚麻布赚的。”齐晔点点头,他怎么会忘,一天就能赚人好几年的工资。   “……所以,那块地咱们可以用来开展销会?”齐晔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江茉打了个响指,“准确来说,是租给别人开展销会。”   齐晔的眼睛亮起来,是啊,他怎么没想到呢?   那块地不能打地基,但是宽敞平整,而且扎棚子倒是没什么关系,用来租给别人开展销会,是再好不过的啊!   而且,租给别人开展销会肯定赚钱呀!   之前他办展销会,就花了足足一千来块呢,不过那是在县城最繁华的地带,而且是政府给筹办的,又上上下下劳动了好多人,所以花了那么多。   在这儿租给别人,肯定要不了那么多。   但就是一百块钱一天,那也有点赚呀!   三个月内办十场就能赚到一千块!这有多难?   江茉看着齐晔逐渐兴奋的眼神,适时提醒道:“你还是先去问问董文浩吧,瞧瞧咱们私人可以租赁场地给人开展销会吗?这其中还有什么门道。”   “好。”齐晔不想耽误时间,下午就请罗苹看着小卖部,他跑了一趟县城。   -   但董文浩下午在忙单位的事,齐晔来得再早,也没什么用。   只能在外面干等着,到了下班快吃晚饭的时候,才看到董文浩和他领导何万有说有笑地走出来。   齐晔忙迎过去,抿唇腼腆笑道:“领导您好,我是齐晔。董大哥,我又来了。”   “哦,你是那个在展销会卖亚麻布的小齐吧?”何万对齐晔的名字倒是记忆深刻,“你那卖亚麻布的点子很不错啊,后来不少人借鉴呢,不过都没像你那样大卖。”   齐晔笑笑,当然成功都是很难完全百分百复制成功的,还是得靠动脑子。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领导,董大哥,正好是饭店了,不如咱们去吃一顿,好好聊聊吧?”   “诶,这可不行,我们是人民公仆,可不能接受老百姓的请吃请喝。”何万推手拒绝。   董文浩眼珠子一转,笑道:“那我请?我请行不行?咱们也不当什么领导下属的,您说的嘛,走出单位就都是亲人朋友。”   何万无奈地笑笑,“你这小子。”   他总不好拒绝,反驳自己说过的话,打自己的脸。   三人到了一家吃羊肉饺子的小馆子,点了三份饺子,并三碗豆腐酸辣汤。   这儿的羊肉饺子是县城一绝,揉得白花花的面团,韧劲十足,包上鲜香滑嫩的羊肉馅儿,咬一口就流出浓郁的肉汁。   要是腻了,就喝一口酸酸辣辣的爽口豆腐汤。   也不贵,反正对于董文浩来说是一个月能吃几回的。   一边吃着,齐晔一边和董文浩还有何万闲聊。   当然,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来意,特意问了问,这私人能不能承办展销会。   何万沉吟片刻,道:“在咱们县城,倒是没这个先例,但省城已经有私人办的展销会了。”   “……会有私人把自己的场地租赁给想要开展销会的商户,收取场地费。”何万拿筷子的另一头在桌上比划着,“毕竟省城政府开展销会的地儿就那么几个,但现在做生意的越来越多,不够用呀,所以也就允许了这样的行为,总不能断了老百姓们的销路。”   董文浩瞥了一眼齐晔,“怎么?你有想法了?”   齐晔点点头,把自己已经承包了一块地并且想要租赁给其他商户开展销会的说话,都一股脑倒了出来。   何万想了想,无所谓道:“这个倒是没问题的,你明天带着你那块土地资料到我们这儿来报备一下就成了。还有以后,不管谁想在你们那儿参展,都得先拿到我们这儿审批,只有通过以后,你才能让他在你那儿参展。”   做什么事,都得审批,讲程序。   尤其是想办展销会的厂子、企业、商户,那都得经过核查,确保你是正规的,而不是来空手套白狼,骗了一堆定金,却卷款逃了。   齐晔很理解这种行为,忙应下来,“好的,只要您没批的,给再多钱我也不会让他办展销会的。”   何万笑笑,“行,您这年轻人挺有想法的,看样子,以后大有可为啊!”   望着齐晔年轻朝气又俊的脸庞,何万也忍不住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   现在,国家发展越来越好,康庄大道也越来越多。   年轻人只要踏实肯干,勤劳本分,就都能有无限光明的未来,真好啊!   -   第二天,齐晔一大早就来到了工商联。   把自己承包那块土地的资料一填,地址、大小、承包时间都写得清清楚楚,又办了手续,拿到工商联盖了章的证明,心里才算稳妥。   他这就算是被正式承认过的,可以租赁场地给人开展销会了!   齐晔和董文浩商量,“要是有人急着参展,可是你那儿又没空档了,你就和人家说说,还有地方可以办展销会的。”   董文浩轻哼道:“这还用得着你提醒?你把我董文浩当什么人了,亏你叫我一声大哥呢,要是人家有需要,我肯定会介绍给你的。”   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不过董文浩又拿着齐晔承包的土地资料说了起来,“可是,不是我说你啊,那天我没空陪你去,还以为你就去看看,谁知道你居然就那么急着掏钱,买了这么一块地儿。”   “……你这地儿既不能种,又不能盖房子,只能办展销会,你说说你多亏。”   齐晔不解,“办展销会不好吗?”   现在各个地方,最时兴办展销会了。   大家都爱去展销会买东西,又热闹,又便宜,比集市可热闹多了。   董文浩叹了一口气,“展销会是好,可你这地儿不好啊,这里是郊区,挺偏僻的,大伙儿爱逛展销会,都是随便散散步过去瞧瞧的,你那儿非要特意过去,大伙儿肯定不太愿意的。”   齐晔也知道,这的确是比较吃亏的一点。   他沉默片刻后,无奈道:“但我那儿收得便宜,只要出一点场地租赁费,而且空档多,也不用排队等。”   董文浩这儿是公办的展销会,那就紧俏多了,有些人排队等了小半年,都还没排上呢。   “行。”董文浩拍了拍齐晔的肩膀,“那就先等等看吧,有人需要我肯定会给你介绍过去的。”   -   这边的手续办好,齐晔那儿也紧锣密鼓地开始张罗起来。   他早就带江茉搬到县城来住了。   一是因为县城到底比镇上各方面的条件都好一些,他想让江茉的日子越过越好。   二是因为现在加盟未日小卖部的已经越来越多,因为未日小卖部的生意实在太好,活动层出不穷,别人瞧着当初加盟的小卖部也做得红红火火,自然这种加盟效应越扩越大。   已经从当初的三家现在成了八家。   而且这八家都在临近的县城或是镇上,齐晔时不时就得跑过去盯一下,给点建议或是避免出什么状况。   住在县城的话,从汽车站去各个地方都比镇上方便,不然还得多转一趟车。   三也是因为这块地,现在租赁起步的阶段,免不了也要多费心,住得近一点,也更方便。   因为种种原因,齐晔和江茉商量过后,两人就开始搬家了。   齐晔托李解放和董文浩都帮他找房子,最后在李解放他们的家属院里,租了一个退休老警察的房子。   那位退休老警察因为腿脚不便,已经搬去和儿子儿媳居住,所以房子就空出来。   这儿的房子不算老,还是几年前起的,周围都是警察邻居,齐晔觉得很放心。   就算他出去跑生意了,江茉一个人待在家,他也不用担心什么江茉会有什么安全问题。   而且就和李解放他们在一栋楼,李解放家在三楼,他们租的房子在二楼,隔得很近。   这房子也新,为了方便租出去,老警察的儿子在不久前就已经把所有的墙壁重新刷了一遍白色墙漆,地面是水磨石的,光滑平整,比普通毛糙的水泥地也好一些。   老警察住在这儿的时候,都是儿媳给送饭过来,所以厨房也很新,灶台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油污。   江茉和齐晔看过之后,都觉得满意。   没过两天,就连人带家具,租了一辆卡车,一块儿搬过来了。   镇上的小卖部,就留给罗苹看着。   二楼也让罗苹搬进去住,这样她就不用再每天来回跑,可以守在小卖部里。   齐晔给她加了三倍工资,还让她要是一个人觉得太忙的话,再雇一个人来小卖部里帮忙。   罗苹满口应下,说不必他们担心,这小卖部她如今也已经上手,女人手巧,陈列起货物来比齐晔还麻利多了。   -   就这样,江茉和齐晔的小家,搬到了县城里。   齐晔本应该开心的,可是这因为找房子搬家的事,忙活了小半个月,他那块地要开展销会的事情,也早都传出去了。   可是,来打听的人倒是挺多,可一听说在郊区,那就不愿意了,完全失去兴趣。   齐晔也有点着急,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没想到搬家这天,双喜临门,居然有一位财大气粗的老板找到了他。   当时,齐晔正和江茉在下馆子,吃涮羊肉。   一个戴着金链子蛤蟆镜,穿着花夹克和喇叭裤的年轻人走过来,手搭在齐晔的椅背上,隔着厚厚的墨镜片打量齐晔。   “你就是齐晔?”   “嗯。”齐晔点点头,意识到这可能是和他来做生意的,忙擦擦手,起身和他握手,“你好,我是齐晔。”   那人伸手和齐晔握了握,自我介绍道:“我叫辛博厚。”   又似乎听他嘟囔了一句,可恶,怎么比我还俊。   “……”江茉刚开始没在意,这会儿也忍不住瞄这人一眼。   现在就有这么自信的人了?   辛博厚摘下鼻梁上挂着的蛤蟆镜,的确长得不错,也的确没齐晔好看。   江茉收回视线,继续专心涮火锅,听着辛博厚和齐晔在聊。   齐晔搓着手,先说道:“我那儿是在郊区,地方比较便宜,所以——”   “没关系。”辛博厚扬了扬手,“反正老董那边的展销会我也排不上挡儿,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就在你这先办呗。”   他一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样子,反而让齐晔不知再说什么。   辛博厚晃着腿,倒是更直接一点,“什么时候能办展销会?我那批货不经放,到了夏天,就更没什么人买了。”   “你是卖什么的?”齐晔先问这个。   “大衣。”辛博厚挑了挑眉,“有几款不同料子做的大衣都有。”   齐晔皱了皱眉,“大衣一般都是年前买的,这会儿都开春了。”   “可不嘛,厂子里积压了好一批大衣,要不怎么急着开展销会呢?再不处理掉,到了夏天,就更没人买。”辛博厚也是拿这个头疼。   其实他是省城里的成衣厂,但是最近展销会都那么紧俏,又都不是大伙儿添办新衣服的时候,所以公办的展销会根本没他能参展的摊位。   他跑了好多地方了,都没等到空档,都说要等。   省城里也有两个私人弄的展销会场地,但都牛气得不行,仗着展销会吃香,一个个都鼻子看人的。   辛博厚年轻气盛,哪愿意卑躬屈膝去讨好殷勤,给你钱租赁场地,还得我当孙子?他当然不肯干。   今天从董文浩那儿打听到齐晔这里,立马就找过来了。   齐晔试探性地报了一个价格,“我那儿,场地费就收两百块钱,行吗?”   “因为给你搭棚子,我也得守在那儿,所以——”齐晔解释着,还没说完。   辛博厚就已经一拍即合,“行!没问题,不就两百块吗?小菜一碟!”   他当场就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张百元大钞,“那就这么定了。”   “……还得先去工商联报备,他们审核过你是正规厂子才行。”齐晔没先接钱。   辛博厚这人自来熟,很随便地勾了勾齐晔的脖子,“我跟你说啊老齐,你放心吧,我家可是正规的成衣厂!在省内都很有名气的!叫博远成衣厂,你听过吗?”   齐晔点头,也是意外,“那博远成衣厂,都是咱省内第一厉害的成衣厂了吧?”   这样的厂子也存在难以解决的滞销问题呐。   “我急着卖掉这批大衣,其实还有别的原因。”辛博厚很自然而然地坐下来,叫了瓶酒,拿了双筷子,才想起来问道,“我可以和你们一块吃吧?这顿我请!”   齐晔倒不介意,看向江茉。   江茉掀掀眼皮,“好啊,没问题的。”她也多叫了一瓶橘子汽水,有人愿意请客,干嘛要故作矫情,推三阻四。   当然是狠狠吃了。   辛博厚刚刚正聊得开心,没注意到一直埋头涮羊肉的江茉。   这会儿江茉一抬眼,他倒是被惊艳到了。   瞬间的惊奇后,他移开眸子,感慨了一句,“老齐啊,弟妹真好看,你小子真有福气,你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齐晔被夸得微微有些脸红,辛博厚则已经倒了一小杯酒,又说起来,“老齐啊,这批货能不能卖掉,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全靠你这展销会了!”   “好。”齐晔忽然被委以重任,也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辛博厚盛情难却,齐晔也勉强喝了一杯。   辛博厚则喝得更多一点,等酒过三巡,他已经和齐晔好得像亲兄弟似的了。   饭桌上,就这么把一桩生意敲定下来。   第二天,齐晔带着辛博厚去工商联报备,博远成衣厂这样的大厂子,何方拿着资料简单审核过后,就同意了办这个展销会。   两人又开始忙活,因为这是齐晔的第一桩生意,之前那展销会搭建大棚的各项材料还没置办起来。   正好多了辛博厚这个免费劳动力,两人一块去买了搭建展销会大棚的木架子,红彤彤的防水布,还有一根根铁管以及油毡布,还有卖大衣签订订单的桌子。   这样一忙活,就又是一天。   当然,在准备的过程中,宣传这场展销会的存在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不过那都是辛博厚去忙活的,齐晔并没管,他只收租赁场地的钱,也只办归置场地的事儿。   又过了几天。   辛博厚再次找到齐晔,告诉他,“一切都办好了,我那展销会,明天就可以开始了!”   “好。”这也是齐晔第一回 把展销会场地租出去,他也怪紧张的。   晚上连领略银河的过程都下意识地加速,很早就躺下睡觉,结果还被江茉莫名其妙踢了一脚,赶到了客厅里去睡。   齐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委委屈屈地抱着被子到沙发上,辗转反侧躺了一宿。   明明是别人的展销会,他也莫名其妙跟着紧张,就像自己开展销会那样紧张。   第二天,天不亮,他就连忙换上衣服,乘公交到了郊区。   公交车的站点离展销会的场地还有十五分钟的路程,的确挺远的。   走着走着,望着四周荒凉的样子,齐晔心中忽然就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第107章 第 107 章 【1+2更】要快还是……   齐晔来得并不是最早的。   最早的, 也不是辛博厚,更不是其他想要买大衣的顾客,而居然是……对面那个老头, 那个和江茉打赌的张金水。   之前齐晔和辛博厚在这儿张罗的时候,张金水就已经注意到了。   他看着齐晔这阵仗,还挺唬人的,心里顿时一紧, 所以一直都在对面盯着,各种泼冷水,特别想齐晔早早就放弃, 这块地就这么放着度过三个月, 让他赚到一千块钱最好。   可齐晔当然不可能让他如愿,当齐晔把棚子架起来, 把铁管油毡布还有桌椅以及那几件用来展销的大衣都摆好的时候, 张金水就越发慌了。   尤其听嘴上没把门的辛博厚说漏了嘴, 租这地方居然给了两百块钱一天。   张金水听得直掐人中。   就这么一块啥用都没有的破地方,就居然要两百块一天?这哪是赚钱,这是杀猪啊!   问题是居然还真有这么蠢的猪, 真愿意出两百块,来租这么一片鸟不拉屎的地方!   张金水真是气得翻白眼,心里骂骂咧咧, 却不敢骂出声。   毕竟他一个糟老头子,齐晔和辛博厚两个高高壮壮的大小伙子, 他不管骂谁,都怕被打。   只能在心里疯狂骂了不少遍这两个愣头青,蠢东西,真是钱太多了, 烧得慌!   所以天还没亮,张金水就去对面地里蹲着了。   虽然他觉得这块地完全没用,也还是怕万一,这展销会要是真做起来了,那可怎么办?   他的一千块可不能打了水漂啊,而且他这块地,他也挺喜欢的,所以别人都把地转出去了,但他还一直留着。   张金水那滴溜溜的小眼睛,就那么死死盯着对面,那红彤彤的大棚子,还有里头的一切。   恶狠狠地诅咒着:没人来!没人来!赔光吧!赔光吧!   -   齐晔觉得张金水那样子,确实挺讨厌的。   但人家是蹲在自己地里,他也不能说什么,只能转过身去,当没看到。   没过多久,辛博厚也揉着眼睛打着哈欠来了。   他今天穿得正式一点,没有再那么时髦新潮,而是穿的自家做出来的大衣,踩着锃光瓦亮的皮鞋,还梳了一个油光可鉴的大背头。   “老齐,怎么样啊?有人来了吗?”辛博厚东张西望看了两眼,发现除了他和齐晔,就那个糟老头子一肚子坏水似的盯着这边。   “可能还太早了,人都没来,再等等吧。”齐晔喉结微动,勉强找了个理由。   辛博厚点点头,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摸着自己的头发。   看得出来,他心里挺慌的。   齐晔站了十分钟,依旧没看到有人过来的迹象,就也坐下来,和辛博厚闲聊道:“你怎么宣传的这个展销会啊?”   辛博厚耸耸肩,“我在省城报纸上登了今天展销会的消息,不过我的启动资金不多了,所以也就买了一块小版面。”   “…县城人民广场那边的公交站牌那儿,我还请了两个人在那发传单呢。”辛博厚无奈地撇了撇嘴,看起来,这效果好像不太行。   他有点焦躁不安地直起身子,长长叹了一口气,“只怕是没戏了。”   齐晔:“这才早上九点,还有一整天。”   辛博厚摇摇头,一向看起来潇洒自在的他,懒得露出萎靡不振的姿态,开始低声和齐晔说话。   “老齐,你知道吗?这批货对我来说,很重要,他关乎着我能不能继承博远成衣厂的经营权。”   齐晔眸子微微放大,认真听着辛博厚说。   原来,辛博厚的父亲在他母亲病逝后,很快就娶了第二任妻子,给辛博厚生了一个弟弟,只比辛博厚小了三岁。   原本的生活都还不错,继母虽然对自己不冷不热,但也不至于像别人继母那样,私底下又打又骂。   辛博厚就这样平安长大,因为不被人关注,反而养成了这种张扬的个性。   日子平静如水的湖面,被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开波纹。   辛博厚他爸很有生意头脑,当市场经济放开之后,他马上就从端着铁饭碗的棉纺厂里辞职,下海经商。   短短五六年,博远成衣厂就成了省内成衣领域头一块响当当的牌子。   博是辛博厚的博,远则是取了他弟弟的名字之一。   博在前,远在后,看得出来辛博厚在他爸心中还是有几分分量的。   但是,他爸日夜操持这个厂子,呕心沥血,付出了太多精力,以至于厂子如今越办越红火,他爸的身体却不行了。   所以,只能选接班人。   继母天天在他爸枕头边吹耳旁风,他爸就是看重他这个长子几分,也不得不让他们公平竞争。   给了他们一批相同数量的滞销大衣,让他们在一个月内卖出去。   谁的成交量最大,盈利最多,这博远成衣厂就交到谁的手里。   辛博厚叹了一口气,倚在椅背上,支着大长腿,“我那弟弟前两天已经在省城开展销会了,我去看了看,卖得很不错。”   毕竟那是省城,地方大,人口多。   齐晔没问,为什么辛博厚在县城都排不上档儿,而他弟弟却可以在省城开着展销会。   没妈和有妈的人,天差地别,他自己就深有感触。   -   齐晔和辛博厚在这儿守到快天黑,虽然等到了顾客,但大多数都是旁边厂区路过,随便来看看热闹的。   真心想买的没几个。   至于要签订单的,更没有人,毕竟博远成衣厂在省城也有展销会,又何必跑县城这偏远郊区来呢?   辛博厚已经放弃,他垂眸收拾着东西。   齐晔的脸色也不太好,在这儿开展销会就真的没出路吗?   张金水也一直守在这儿,看着天黑了,齐晔和辛博厚开始准备回去了,他忍不住咧嘴露出发黄的牙齿,抚着满是褶皱的手背。   “我的一千块钱就要到手咯!哎呦,有些人就是不信邪,就爱当冤大头!今晚怕是要躲起来哭咯!”   “还是我张金水有财运,过不了几天,就要白捡天上掉的大钱咯!我——”   “闭嘴!”辛博厚狠声打断,凶巴巴地瞪着张金水,“今天老子心情不好,你再聒噪信不信老子打死你?”   张金水这人胆小得很,不敢再吱声,沉默地望着齐晔和辛博厚离开。   等他们没影儿了,张金水又开始嘚瑟,放声大笑,还往对面啐了一口唾沫!   嚣张什么,两个蠢猪!白瞎一身的钱!   “你好,这儿的展销会已经结束了?”忽然有人说话。   张金水回头一瞧,看到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他摆手道:“是啊!刚刚结束!根本没人买!你不会想来买吧?可别被骗了啊。”   “我不买,我就是来瞧瞧的。”年轻人眼里划过一缕幸灾乐祸的笑意。   如果辛博厚还没走,就会发现,他这弟弟还专门从省城跑过来,偷偷打探他的展销会开得怎么样了。   辛远思打量着那展销会的棚子,唇角勾出一抹讥诮,又看向面前这老头,和他闲聊,“大爷,这块地是你的啊。”   “是啊。”张金水跺跺脚,“这块地是我的,那边开展销会的那块地,过不了多久也是我的了。”   “哦?”辛远思忽然来了兴致,“大爷,这两块地,你愿意承包给我吗?”   张金水也是一愣,没想到又来一个冤大头,愣头青!   本来自家这块地,他是想留着自己种的,但转眼一想自己马上就能赚到一千块了!到时候干嘛还辛辛苦苦种田呀!   而且对面那块地,也马上要归自己了,虽然屁用没有,但不要白不要,而且眼前这傻小子又不知道这地没有用。   张金水这会儿已经压根没有想起赌约自己会输的事,在他看来,稳赢稳赚。   而且他心里已经更得意起来,觉得自己最近真是走财运啊,赚了一笔又一笔。   “小伙子,你是想在这儿办厂啊?”张金水摸着下巴,“我可以转让承包权给你啊,或者租给你也成,反正随你。”   有钱不赚是傻子,张金水心里乐开了花。   辛远思心里也在飞快地盘算着,辛博厚想要继承成衣厂肯定是没戏,很快厂子就要到自己手里。   爸老了,精力不行,但他还有很大的野心。   他迫不及待想要扩大厂子规模,让博远成衣厂变成国内最大的成衣厂!   省城那块厂区是小了点,在这儿要是承包一片地,花的钱肯定没有省城多,而且靠近县城公路,运输也方便。   更重要的是,辛博厚就是在这儿开展销会,输了最后一把。   而他,要在这里开分厂,让厂子越来越红火,想想就觉得刺激,像无形的巴掌,在辛博厚的脸上扇!   辛远思克制住想要大笑庆祝的冲动,一拍大腿道:“行,大爷,我就想要在这儿开厂子,不过你还得等我一个来月,这两块地你给我留着啊。”   张金水眉毛微动,“可我这儿很抢手的,好多人都想要。”   “那我先付给你定金,可以吗?”辛远思也是有些着急,他好不容易看中的地方,可以把辛博厚狠狠踩在脚下的地方,怎么能被抢走。   张金水接过辛博厚递来的五百块,笑得脸上稀巴烂,“好嘞,你放心吧!一定给你留着!”   现在人傻钱多的愣头青可真多,张金水越发觉得,每天辛辛苦苦种什么田!就该糊弄傻子去!   辛远思确认过辛博厚的展销会一塌糊涂,又定下来了新厂址,也是心情好得不行,一路哼着小曲儿。   哦,对了,以后他还要把博远成衣厂改成远思成衣厂!   辛博厚根本不配有名字在上头!祝他和他那早死的短命鬼娘,早点团聚才好!   从小就被辛博厚压一头,无论怎么努力好像也处处比不过他辛博厚的辛远思恨恨地诅咒着。   -   另一边。   齐晔和辛博厚两人沉默着坐上公交,回到了县城的人民广场。   今天这边也在开展销会,刚散场,余热还没有褪去,就看到一个个摊位上的老板兴高采烈地收拾着东西。   董文浩也哈着气,似乎累得够呛。   齐晔和辛博厚两人心里那落差更明显,更难受了。   董文浩恰好看到他俩,忙打招呼道:“诶你们别急着走啊,等我收拾一下,咱喝一杯去!我请客!”   “行。”辛博厚点头,拉住齐晔,“老齐,你别急着回家啊,一起喝口!”   “……我得先回家问问我媳妇儿来不来。”齐晔是不会被辛博厚劝动的,他只听江茉的。   于是,辛博厚在这边等着董文浩收场,齐晔先回了一趟家。   江茉正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听电视一边看书。   瞧见齐晔低眉丧气地回来,就知道辛博厚的展销会今天肯定烂得很。   江茉没问,皙白指尖翻过下一页,掀起眼皮道:“回来了?遛乌云踏雪去。”   “…董大哥要请咱们喝酒吃酱骨头,去吗?”齐晔弯腰捡起乌云踏雪高高兴兴叼过来的狗绳,一边安抚着它们,一边问江茉。   “我不去,我要去解放叔家吃饭,今天霞婶儿给我炖了红烧肉吃。”江茉撇撇嘴,不在意道,“你去吧,带着乌云踏雪一块儿去,它们最爱啃骨头了。”   齐晔点点头,心里却有点小小的失落。   自从和媳妇儿领略银河之后,媳妇儿就对自己越来越冷淡了。   为什么呢?是他表现得不好吗?   可除了昨晚被赶出来的那回,他连时间和次数都是照着那本书里的男主学的呀。   齐晔百思不得其解,委屈地低着头,牵着毛茸茸歪着小脑袋的乌云踏雪,到了约好的小饭馆。   三个大男人一块啃着骨头撸着狗,董文浩工作压力大,辛博厚也是想到自己家里那摊子烂事儿也糟心。   齐晔不喜欢喝酒,默默饮着汽水,另外两人也不介意,一边吹着酒瓶一边发牢骚。   “怎么就天天那么多破事儿!不给插队参展就要指着我的鼻子骂!真把自己当爷啊!”   “大不了老子不回省城了!不就一个成衣厂吗?老子不稀罕!但我就是见不得那小兔崽子赢了我的嚣张得意的嘴脸!”   “齐晔,真不是我不帮你啊!那些人宁愿排队宁愿等着也不愿去你那儿。”   “…确实那地方太偏了,鸟不生蛋的,算了,我本来也没报什么希望。”   董文浩伸出醉醺醺的手,劝齐晔,“要不还是算了,我看你那小卖部开得挺好的,县城都两家未日小卖部了,不好多人都想着加盟啊,我看看你收收加盟费都赚不少了。”   “你还是专心搞小卖部吧,别弄这赔本的买卖浪费时间精力了。”董文浩抿了一口酒,“我不是打击你啊,就是真的,我办了那么多场展销会,你那地儿真没什么优势,又远又偏。”   辛博厚也喝得醉醺醺的,双眼迷离道:“什么小卖部?加盟?我也加盟!我开小卖部去!我卖什么大衣啊我!”   “老辛啊,我和你说齐晔那小卖部可好了。”董文浩开始逮着一顿夸,听得辛博厚一愣一愣的。   没过多久,他就开始浑身上下翻兜,找钱,什么块儿八毛的,都往齐晔手上塞,一边大声道:“老齐啊!我这就加盟!谁拦着我我跟谁急!”   齐晔抿唇笑笑,三人欢声笑语,直到夜深了,才各自回家去。   -   齐晔洗漱完,爬到床上,江茉好像已经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地蹭了蹭软乎乎的她,眸子在黑夜里很亮。   江茉已经快睡着了,但因为齐晔不在,没了习惯的安全感,她睡得不够深。   很快就被齐晔弄醒,她白他一眼,“干嘛呀你?”   齐晔乌沉沉的眸子里,克制地压满着对探索银河的炽热渴望。   江茉却踢他,“不行,我腰好酸,你是猪呀每天都……”   像一头不知疲惫的牛,烦都被他烦死了。   江茉揉了揉微酸的腰,侧过身去,“人要学会节制,懂吗?”   算了,齐晔可能就不是人。   看到齐晔委屈唧唧准备去冲凉水澡的样子,江茉又叹了一口气,拉住他,“你这么冲冷水,真不把身子当回事呀?”   …可是。   齐晔不知道怎么说,低眉抿着唇,躺回被窝里,那就憋着吧,得听媳妇的。   憋得脸颊通红,浑身滚烫,青筋暴起,齐晔整个人仿佛都烧成了铁块。   一副被她欺负得缩在那么一小块地方,明明快要爆·炸,却一直在拼命压抑着的小可怜模样。   他那么乖,那么听话,江茉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算了,看他心情不好,那么糟糕,那就……   她脸上也开始微微发烫,伸出小拇指,勾了勾他,“那你轻一点,慢一点。”   齐晔瞳眸微微放大,失落后又迎来惊喜,仿佛刚一脚踩进水潭,又瞬间升上云端。   不,领略银河,尽情探索的滋味,食髓知味,不可比拟。   ……   没过多久,江茉就受不了了,颤抖娇软的尾音里染上哭腔,眼尾润上水光,泛着浓烈的红。   “齐晔,你快点儿!”   ……   “哎呀不是这个快!”江茉快散架了,使劲儿咬齐晔。   在他遒劲有力的臂膀上,留下她浅浅的牙印。   在荷尔蒙男人味十足的鼓起的肌肉线条映衬下,那道浅浅的牙印是粉红色的,小巧玲珑,又格外有视觉冲击。   齐晔发红的眼睛往下看了看,眸中炽热越发浓得不可收拾。   江茉颤着音哭哭啼啼,使劲儿咬他,锤他。   她就不该可怜他!!他哪是小可怜!!她才是!   “齐晔!你慢点儿!”   “怎么还没好呀,你快点呀!”   齐晔在银河璀璨的星子抖动中,脑子发昏,懵得眸色迷离。   …到底是要快还是要慢啊? 第108章 第 108 章 【3.5更】重开展销……   关于辛博厚的大衣展销会彻底失败的原因, 齐晔在家里冥思苦想了一整天。   吃饭的时候,他和江茉讨论起来。   江茉就觉得,这很正常, “你那块地那么远,大伙儿都不愿意专门为了买大衣跑到那儿去,下订单的人就更不必大老远跑县城了,辛博厚不是说他弟弟在省城也开了展销会吗?价格都是一样, 别人凭什么要来你这儿。”   齐晔知道江茉说得没错,他也皱起眉,冥思苦想道:“可是, 辛博厚他和他弟弟比的是同样的货, 谁卖出来的利润最大,所以……”   想通过价格优势吸引别人是不行的, 薄利多销这条路, 在这儿走不通。   齐晔已经把辛博厚当兄弟, 所以才开始认真为他着想。   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帮辛博厚把那些大衣都卖出去呢?   他当初卖亚麻布是通过放大亚麻布的好处、加工成更贵的产品以及价格折扣促销吸引的顾客。   可辛博厚这儿,已经是一件件做好的大衣, 既不能再做成别的,也不好再打折。   齐晔皱眉深深想着,连菜都忘了夹, 一个劲儿地啃着白馍。   江茉白他一眼,“你怎么不先替自己想想呢?要是没赚到钱, 就得给那个张金水一千块钱,那块地也废了。”   “……”齐晔当然也一直惦记着这个。   但是被江茉这么一提醒,他忽然想到,他为什么不能想一个法子, 既能帮到辛博厚,又能自己赚到钱呢?   忽然,齐晔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就像有一条线,忽然拨开了重重的迷雾,让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点子!   他蹭地一下站起来,激动道:“我先出去一趟。”   “去吧。”江茉随便摆摆手,她知道齐晔一向很聪明,就算偶尔被什么瓶颈困住,但那也是因为他的眼界限制了他。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她从现代穿过来的金手指。   -   齐晔出门后,一路狂奔,去找辛博厚。   他知道他住在哪个招待所,可不料到了那儿,招待所的老板却说,他已经拎着行李走了。   这是打算放弃了?   齐晔又连忙往车站跑,去找他。   最后,齐晔在开往省城的班车上,找到了辛博厚。   来不及说话,班车就已经快要发动,售票员清亮的大嗓门在前头喊,“马上要发车了啊,请各位乘客坐稳,没买票的赶紧过来买票了,送朋友的赶紧下车啊。”   辛博厚取下戴着的蛤蟆镜,朝齐晔飞了个敬礼的手势,“老齐,谢谢你来送我啊,这份兄弟情,我记着了。”   齐晔连忙招手,“你跟我下去,我有话说。”   “我已经买完票了。”辛博厚迟疑着起身,齐晔却已经被售票员推了一把,“这位同志,您是来送朋友的还是要去省城的啊?您要么买票去坐着,要么就赶紧下车好吧?您这样很耽误我们发车的。”   齐晔无奈地看了看被堵在最后面的辛博厚,默默地掏钱买了票,走到了班车车厢的最后面。   辛博厚往里挪了挪,给他挤出一小块地方,两人挤着坐。   “老齐,你这是打算送我回省城?你这也太好了吧?”辛博厚感动地捶了捶齐晔的胸口,没想到才这么短短的时间内,齐晔就对他这么好。   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没这么好!   辛博厚就差眼泪汪汪地抓着齐晔的手,谁知齐晔却一甩手,直接道:“不是,我是想问你,要不要再在我那儿办一场展销会。”   辛博厚:???   本以为你是来送我,结果你是来再宰我一笔的?   辛博厚痛心疾首,但还是掏出了他的五百块,毫不犹豫地递到了齐晔手上,“喏,还办什么啊?”   离他父亲给他的时限,已经只剩下三天,连付辛博自己都觉得来不及了。   齐晔拿住那五百块,一本正经道:“其他人都收一千的,你是第一位客人,打折,只收三百。”   他又找给辛博厚两百。   辛博厚一脸诡异地盯着齐晔,半晌,他抬手摸了摸齐晔的额头,“没发烧啊你,你是犯什么糊涂了?除了我,还有别人愿意在你这儿办展销会?你居然还涨价了,人家两百块都不肯来,你现在涨价到收一千?那还有谁会来啊!”   齐晔扬了扬手里的三百块,“等着。”   -   一路上,辛博厚总是忍不住看齐晔,似乎能从齐晔的脸上盯出花儿来。   他是真的不明白,齐晔怎么了,在想什么呢。   到了省城,齐晔直接拉着辛博厚,直奔省城报社。   这次,他花了辛博厚刚刚给他的其中一张百元大钞,选了一块不大的版面,直接登了一则新的消息。   【博远成衣厂最后一批大衣——等你来购】   广告的内容,是齐晔在班车上一路就想好了的。   除了时间是五天后,地点是在他那偏僻的县城郊区之外,上头还直接加了一句,博远大衣,等你来购,交通路费,等我报销。   这句话,可算是亮点了。   大伙儿本来嫌远的,一看到这个,或许就会想,既然报销路费的话,要是没什么事,要不就去瞧瞧?   尤其后面还又写了一句【崭新活动,惊喜重重,敬请期待】   这样的字眼,最容易让大伙儿产生兴趣。   特别是齐晔的亚麻布产销会后,许多商家都开始学习他的那些点子,一开始没见识过的,都觉得新奇。   可现在,都不由产生期待,新活动?什么新活动?   虽然现在不需要大衣,但这个季节买大衣肯定是厂家为了清空囤货,回流资金时,折扣力度最大的时候,所以,当然得去瞧瞧呀。   要是有什么新活动,多有意思啊,价格也实惠!   这条消息,在报纸上刊登了四天,齐晔没有采用之前那种给亲朋好友盖私章就能免费或是打折的宣传方式,毕竟要保证利润,而且也不需要薄利多销。   但因为有“博远”这个亮眼的招牌,同样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从报社出来,齐晔没有立即回县城,又拉着辛博厚,去了批发的商店。   两个大男人,批发了一堆帽子、毛衣链、手串、墨镜、小包这样的东西,辛博厚都觉得奇奇怪怪的,他兜里最后的两百块钱也被齐晔彻底掏空。   辛博厚无奈地看着齐晔,“我身上一分钱也没了!接下来靠你养我了!”   “……”齐晔淡淡地回一句,“我只养我媳妇儿。”   辛博厚气得直翻白眼,但还是无赖地跟着齐晔上了回县城的班车,两人都抱着大包小包。   他甚至还想跟着齐晔去他家睡沙发,但被齐晔无情地关在门外,只好可怜巴巴去找董文浩,在董文浩家将就了一晚。   接下来的三天,齐晔都挺忙的。   不过忙得不开开交之前,他还惦记着江茉吃饭的问题,上三楼拜托了李解放和匡霞,他们两口子没有孩子,自然喜欢齐晔和江茉喜欢得紧。   听说最近江茉天天来自家吃饭,当然满口答应,高兴得不行,觉得家里都热闹不少。   至于齐晔还想掏钱买菜?   李解放差点儿和他翻脸,“你是当我穷得连几顿饭都吃不上了是吧?”   江茉也在旁边咬着筷子煽风点火,“解放叔,快把他赶出去!咱们每天都追的电视剧快开始了,被他吵得都快没法看了。”   齐晔:……   不过,他也的确挺忙的,没空再照顾江茉更多。   他用了两天的时间,在辛博厚的帮忙下,把展销会现场里里外外都改造了一通!   接下来两天,则再和辛博厚再确认了两遍展销会的流程,听得辛博厚一愣一愣的,忍不住盯着他的脑袋不停打量。   “齐晔,你这脑子怎么涨的啊?这里头的点子也太神了吧!”   齐晔理着领口,告诉他,“都是和我媳妇儿学的。”   辛博厚啧啧称奇,仍然不敢想象。   -   这是齐晔新的理念。   你来我这儿租场地,办展销会,但也不止是租场地。   我还会给你提供宣传服务、营销服务,为你吸引来诸多顾客。   并且,还提供展销会现场的活动策划,针对你要展销的产品特性,提供专门的设计方案,你是想要卖出高利润的单价,还是想要薄利多销,我都可以为你满足。   而这一切加起来,也只要一千块。   你什么都不需要再操心,只需要拿钱,说出你的要求,再在展销会的这一天,来现场等着收钱接订单就行了。   只要一千块,比在县城参加举办一场公办的展销会,更有效果。   至于这效果怎么展示呢?   就在这第一场,博远大衣展销会上,这场无形的广告,拉开序幕。   既能帮辛博厚卖掉大衣,也能帮自己的这块展销会场地打出名声,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   重开博远大衣展销会的前一晚,齐晔再次辗转难眠。   江茉拍了拍他的胸口,嘟囔道:“齐晔,你以后可是做大事的人,要当大老板的,怎么每次这点小事就睡不着呀?”   “……”齐晔也不知道为什么,又碎碎叨叨的和江茉确认了一遍明天的程序。   说着说着,他发现,江茉早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她这无忧无虑的样子,让他会心笑了笑。   他睡不着没关系,他愿意一直守护着这样无忧无虑的她。   -   博远大衣展销会,正式拉开帷幕。   这一天,齐晔来到展销会场地上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几个顾客来得比他还早,已经提着旅行包,在这儿等着了。   比上次的情况好多了,齐晔心中忽然安心许多,朝他们微笑着打招呼道:“你们好,欢迎来参加博远成衣厂的大衣展销会。”   当然,还有一个老熟人也早早来了。   不是张金水还能有谁,他正抱着一个水壶,眼珠子死死盯着这边,看到齐晔这么早就有顾客过来了,他眼睛红得快要滴血。   不过,这回齐晔聪明了,早已经用红布把展销会大棚的四周都围了起来,他再也看不到里面。   张金水咬着牙,他就不信了,上回根本没人来,这回难道就能生意红火了?根本不可能的事儿!   -   辛博厚也匆匆赶来,展销会里,同样分了好几个区域,都用红布隔开,只留一道小小的空隙。   刚来的客人们是看不到后边那些区域的,但齐晔在第一个区域摆了不少桌子和凳子,给他们每人都端上了一杯白开水,还报销了车费,又端了一盘香喷喷的炒瓜子上来。   这么贴心的举动,让那几位客人啧啧称奇,觉得这展销会真不错。   以前他们去别的展销会,都是人挤人的,哪有这种闲情雅致,坐在空旷的场地内,还能喝水磕瓜子呢!   这时候,又忽然瞧见远处走过来几位面容姣好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说笑着。   辛博厚也眼前一亮,凑到齐晔耳边,“这就是你请的,那什么模特儿?” 第109章 第 109 章 【4+5.5更】都想……   齐晔点点头, 在其他人好奇的目光下,带着那几位苗条修长的姑娘,到了后边。   这儿有一个他搭起来的临时遮挡换衣服的小帘子, 他背过身去,一脸老实道:“你们就在这儿换吧,待会儿穿上这些大衣,轮流走到中间那个台子上就成。”   “齐大哥, 这么轻松的活儿就能赚十块钱呀,以后还有这种好事,你多叫叫我们呀。”其中一个女孩眨着眼, 笑得非常灿烂。   “齐大哥, 那你在门口帮我们守着呀,别人我们都信不过, 就相信你肯定不会偷看的。”一个丹凤眼的女孩儿更是大着胆子说出这样的话, 然后羞答答地钻进了试衣服的那小帘子里。   其他女孩也附和着, 莺声燕语,叽叽喳喳,非常热闹。   她们都是董文浩介绍过来的, 都是县城大酒店的服务员,董文浩的亲戚就是这些姑娘的领班,给挑了几个长得好一些又比较机敏的姑娘介绍过来, 赚外快。   当时齐晔也没提别的要求,就是要穿衣服好看的。   董文浩一下子就懂了, 叫亲戚选的都是身材最好的姑娘,随便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更别提穿上博远成衣厂的大衣,那更是衬得身长腰细,娉娉婷婷, 非常漂亮。   齐晔这也是从书上学来的,一本国外讲如何卖服装的书,翻译过来,这叫模特儿。   辛博厚看到这些姑娘换上自家的大衣后,看得眼睛都直了。   原来他家的大衣这么好看啊,尤其这几个姑娘穿出来,真的好看极了。   这也得意于县城大饭店经常带着服务员们进行仪态训练,所以这些姑娘都挺胸抬头,穿着长长的大衣,显出了几分气质。   齐晔也微微满意地点点头,待会儿让她们到台上去,展示给顾客们看,应该效果能不错。   这时候,前边等待的顾客也已经越来越多,椅子板凳都坐满了,都快坐不下了。   齐晔看了一眼手上的表,已经是上午九点半,时间也差不多。   他拿起买来的大喇叭,轻咳了咳,先说了一段欢迎词,然后邀请顾客们来到第二个区域。   因为这块地特别大,所以齐晔的展销会场地也比公办的面积大了很多,几乎翻了好几个番。   所以这第二个区域,就将近有县城中心繁华地带的展销会场地那么大。   正中间,是用木板搭起来的一个很长很长的台子,铺着红彤彤的油毡布。   穿着博远成衣厂不同款式大衣的女孩们,会从台子的一端走上去,直到走到尽头,再下来,然后去换衣服的地方拉上帘子,赶紧再换另一间。   而顾客们,就都散布在台子的两侧,齐晔给他们都安排了长凳和茶水,可以尽情全方位地看清每一件经过的大衣,以及它们穿在人身上的效果。   当然,男模特也有。   齐晔拉着辛博厚一块儿上阵,因为男款的大衣并不多,他们俩一人换两套,就足够展示完全。   今天来的顾客,大部分都是会下批发订单的顾客,很少有为了买一件大衣的顾客会跑这么远,她们会更愿意去逛街的时候一件件试穿,购买,顶多是逛的时候看到人民广场那儿在看展销会,也就顺路过去看看。   哪怕听到可以报销车费,也不会愿意花费这个时间成本,当然,也不排除闲着没事干,真跑过来的。   但大多数,都是大客户。   所以,齐晔才愿意给报销车费,并且花这么多功夫,只要一笔订单成交,赚的利润就远比付出的成本要高得多。   顾客们喝着茶,看着一件件大衣被展示出来,心中已经渐渐有了对比和盘算。   确定哪件大衣上身更好看,确定哪件大衣适合什么定位的客户人群。   而这时候,齐晔也已经拿起大喇叭,继续放出新的消息,“前十位找辛博厚辛老板签订单的老板,可以获得博远成衣厂下一批夏季新品的优先批发权。”   这个消息,可谓是平静的湖面扔下一块大石子。   许多老板立刻都反应强烈地看了过来。   要知道,新品可是很重要的,如果开一个服装商店,你店内的款式永远都是最新潮最时髦的,那就象征着你的实力,顾客对你的信任和偏爱也就会更多一些。   只要想买衣服了,都会想到先来你这儿,瞧瞧有没有什么新款。   齐晔话音刚落,就已经有离辛博厚最近的老板,直接拽住了辛博厚的胳膊,“辛老板,我是第一个吧?快,我要下订单,我刚刚看中了几款大衣,你给我每款都来十件!”   他这一带动,就有更多老板都跑到辛博厚那边,想要争抢前十。   不过,这争抢过后,发现前十的福利没有了,大伙儿又都犹豫纠结起来。   毕竟这些大衣都是去年冬季的款式,要是现在买了,囤在店里,那是肯定没人买的,除非打很大的折扣,那要是再等到今年冬天,谁知道会不会彻底过时,就没人买了呢?   这时候,女孩子们的大衣也已经都换过一轮了,相中的,该下单的,都差不多签了订单了。   然而,犹豫的老板们却占更多数。   果然,不肯便宜让利的话,想要销量很高是不太可能的,只能以利润为主。   但齐晔准备的活动,还没有结束。   他又把大家请到了第三个区域。   这儿的一个小柜台上,摊满了他和辛博厚在省城买的小玩意儿,帽子、墨镜、项链、手串、小包……   都是比较便宜的小玩意儿,但买了很多。   齐晔拿着喇叭道:“今天,我想请各位老板们玩个小游戏,请你们用这些饰品,任选一件大衣,搭配出你们觉得最好看的一套装扮。然后,会展开不记名的投票,选出前三位大家公认最喜欢的装扮。得票最多的三位老板,可以获得我们精心准备的搭配大礼包一份。”   “……那么如果批发这三套装扮里的大衣的话,每套大衣我们都会赠送相应的饰品,作为礼品,到时候各位老板要是零售的话,也可以搭配出售,饰品作为赠品或是另外收钱,都随你们。”   这便宜不就来了吗?!   虽然这些小饰品都很便宜,羊毛出在羊身上,但实际上,大家只会被眼前的“赠品”所吸引,觉得自己批发一件衣服就能送这么多饰品啊,那真是赚大了!   而且在买卖衣服的时候,也会有连带效应。   可能单一件大衣,你并不会觉得有多出彩多漂亮。   但如果这件大衣配上一条项链,一个包包,或是一顶帽子。   就会让人越看越觉得这大衣好看,项链好看,包包好看,帽子也好看,好想全都买下来。   ……别问齐晔是怎么知道的,他和江茉去买过那么多衣服,他可太熟悉江茉说这话的样子了,每一个语气的扬或抑,包括她一点点微妙的眼神,他都还深深印在脑海里。   此时,这些老板们都已经全神贯注,开始搭配着自己选中的大衣,以及饰品。   诚然,那个搭配大礼包让他们心动,但这么多人在一块儿,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好胜心也都被激发了出来。   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用尽全身力气地搭配一番。   他们都意外地发现,呀!我搭配出来挺好看的嘛!原来我还有这个天赋!   嗯!搭配大礼包非我莫属!   这件大衣真的越看越好看了!   辛博厚在不远处数着自己的订单,一边傻傻地笑,感觉像做梦一样,一边观察着大家的神色,对齐晔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   认真专注地搭配过后,就到了紧张刺激的投票环节。   最后,齐晔和辛博厚一块统计出了票数最高的三套搭配,请最漂亮的三位女孩穿着搭配好的大衣和饰品,提着准备好的搭配大礼包,来到了那得到奖励的三个老板面前。   那三个老板当然是笑得合不拢嘴,其实搭配大礼包并不是很贵重,里面也就是一些饰品,还有几团毛线以及一个笔记本罢了。   重要的,是认同感啊!是面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啊!是审美被大众认可了啊!   反正这三个老板被哄得那是一个比一个高兴,立马又拉着辛博厚,开始签订单。   签大订单!他们都飘了!觉得自己这样的审美,再多的大衣买回去,只要有饰品一搭,不得引起哄抢啊?   尤其是自己被人投了这么多票的这一套,可得多买些回去,瞧着就高兴!   不过其他落选的老板们,就不太高兴了。   他们觉得自己搭配得也不差啊,也挺好看的啊,怎么就比不过人家的呢?   这一幕,当然也落在齐晔眼里。   他马上拿起大喇叭道:“这次的搭配装扮,真是百花齐放,各有各的好看。”   他手一招,其他女孩们,也轮流穿着一套一套的装扮,出来展示。   有老板看到自己的搭配出现在女孩身上,眼睛一亮,觉得有股子新奇感。   有老板更是觉得自己审美没问题,这穿出来多好看啊,怎么自己的票数就不多呢?   这时候,齐晔拿着大喇叭接着说道:“我也觉得各位老板搭配出来的装扮很好看,很精彩,所以,和辛老板商量过后,我们决定,各位老板要是批发自己搭配装扮的那件大衣,也赠送相关一套的饰品!你们搭配的饰品是什么,我们每一套都送什么!”   这下,说得其他老板也沸腾起来。   他们本来就觉得自己的搭配不差,这样一说,多少也要买几套回去挂着啊!那可是自己的劳动成功,费了多少脑子呢!   而且饰品都是赠品,不收钱的,多划算!别人都在下订单,不多批发几件那不就是相当于亏了吗?!   一下子,辛博厚身边围了更多的老板,你一句我一句的,都要下订单,都快让他懵了。   这、这订单来得这么快这么轻松的吗?   真的就和天上掉馅饼似的,自己捡都捡不过来!   -   忙到下午三点,才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位老板。   辛博厚手上已经捏了厚厚一沓订单,而腰包里的定金,已经揣得满满的了。   他看了一眼齐晔,笑得直不起腰,整个人都像是傻了,脸上那两块肌肉也是笑得又麻又酸。   使劲儿揉了揉自己,辛博厚从腰包里拿出一沓钱,“喏,老齐,给你的,今天你辛苦了。”   齐晔没收,淡淡地瞥着他,好像不解他干嘛又要给钱。   “拿着啊。”辛博厚扬了扬手里的钱,“给你的费用呀,你也累了这么久,而且出了这么多好点子,不是说以后给人办展销会都要收一千吗?”   “……怎么,你不肯收我一千,你就是看不起我?觉得老辛我没钱?”   “不是,我——”齐晔还要解释,就忽然被那边张金水的尖叫声打断。   “什么?一千块?就办这一场展销会,你就给他一千块?”张金水惊得跳脚,“我不信!钱哪有这么好赚!这块地就这么一天就轻轻松松赚了一千?!”   “……肯定是你们串通起来,想要耍赖,来骗我这个老头子的!”张金水脸上的褶子都在抖,在地里盯了这么一天,他早就饿得有些头晕眼花的,险些栽倒,“你们俩关系好,莫不是为了不让我赢那一千块钱,所以故意的!”   齐晔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根本不想理会这样的跳梁小丑。   倒是辛博厚轻哼了一句,“你这老头,谁让你偷看的,你以为我是故意演给你看,才给我兄弟一千块?你滚吧你,你哪有这个面子。”   “……反正你们的赌约不是还有两个月么?你就等着瞧好了。”辛博厚撇撇嘴,“一千块?赚起来也太轻松了,咱还不稀得赚这么少呢。”   张金水浑身颤抖,但又怕惹事。   只好气得一边走一边骂,诸如“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爱吹牛!牛都要吹上天了”“就是死鸭子嘴硬,不到黄河不死心”之类的话。   他反正觉得齐晔和辛博厚就是合起伙儿来诳他呢,这块地就租出去办这么一场展销会,那齐晔顶了天帮了一些忙,但那货又不是他的,订单签了他又没份,就这么吆喝吆喝,忙活一阵,就能赚一千块?   钱哪有那么好赚!自己家上上下下七口人累死累活一整年都赚不了一千块呢!   呸!还以为他这老头子好骗,以为他没见识呢!   下一回,齐晔再办展销会,他非要叫村支书来瞧瞧,要是敢再骗他,就让村支书评评理!   -   黄昏时分。   辛博厚揣着满满一腰包的钱,还有厚厚一沓订单,回到了家里。   谁知,迎来的却是他爸一句,“以后厂子就交给你弟了,你要多多协助他,帮助他,有什么能帮的,他没注意到的,你都给他兜着。”   说这话的时候,辛远思就在旁边,躲在他爸的背后,朝辛博厚露出成功者的笑容,还夹杂着一直就让辛博厚很讨厌的明目张胆的挑衅。   辛博厚顿了顿,拿出他那一沓厚厚的订单,又往书桌上推了推,“爸,您让我们卖一千件大衣,我签的订单,卖了三千多件。”   “干得不错。”辛博厚他爸却只是瞥了瞥那沓订单,拿起来,反手交给辛远思,“你确认一下,安排厂里的车准时给订单上的客户们把货送过去。”   “好的,爸。”辛远思乖得像人畜无害的小松鼠,低头颔首,从辛博厚身边擦肩而过,而不忘把门带上。   辛博厚也算是彻底明白了,“所以,其实不管是谁赢了这一仗,博远成衣厂都是要交给辛远思去打理的,对吧?”   他看到他爸苍老的脸上,显现出疲惫的倦意。   辛博厚后退两步,冷冷笑道:“既然这样,你又何必非要折腾我一场?”   “小博,你爸老了,你和小远以后都会成家立业,身边陪着我的,就只有——”   “是,怪我妈没福气,伺候不了你。你就直说呗,为了让人家好好伺候你,所以把厂子交给人家的儿子,让人家能尽心尽力给你端屎端尿,是吧?”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辛博厚他爸剧烈地咳起来。   辛博厚的继母听到声音,冲进书房,忙开始替自己丈夫顺气,一边用痛心疾首的表情瞪着辛博厚,“小博啊,你爸对他这么好,你怎么、怎么总是干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你是想气死你爸啊?”   辛博厚狠狠踹了一脚旁边的门,冷笑道:“是,我是不孝子,我是这个家里最多余的,我走,我走行了吧?我走了你们就高兴了吧?”   他转身,对这个家彻底寒了心。   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他握着门把手,冷冷道:“可你们别忘了,当初博远成衣厂前期成立花的那些钱,都是我外公外婆给我留下的,他们两老攒了一辈子的钱!”   身后传来打翻茶杯的声音,辛博厚连头也没有再回,直接离开了这个毫无温度的家。   -   县城。   齐晔正在家里做饭,戴着围裙,比划着菜刀,正忖度着好不容易帮辛博厚打了一个翻身的漂亮仗,他这展销会场地是不是也能找机会宣传出去了。   这时候,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很急促。   江茉娇声不耐道:“齐晔,这时候谁敲门呀。”   齐晔也想不到是谁,趁炉子上还在烧水,他没来得及放下菜刀,就跑去开门。   门一打开,他瞬间被外头以辛博厚为首的好几个戴着□□镜穿着喇叭裤的人吓了一跳,还夹着一个随身放,包括辛博厚,都像极了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老齐啊,我又来找你了!”辛博厚拍拍手,“瞧瞧,我带了哪些人过来?”   原来,除了这几个年轻人,上回办大衣展销会的几个“模特儿”也都来了。   她们都立在门边,穿着毛衣裙,踩着小高跟,一人喊得比一人甜,都在叽叽喳喳地喊着——   “齐大哥!”“齐晔哥!”“齐哥哥!”   齐晔更加被吓得不轻,下意识就提起了手里的菜刀。   这下,轮到辛博厚他们被吓了一跳,那几个女孩也瞬间没再说话,花容失色地看着齐晔。   见她们闭了嘴,齐晔才憨憨地挠了挠头,假装不小心道:“不好意思啊,我刚刚在做饭。”   “哇,难怪这么香!齐大哥的手艺肯定很不错!”   “齐哥哥,我们也能尝尝吗?”   “是啊老齐,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你让我也尝一口。”辛博厚想要往里走。   齐晔直接拦住他,又不小心把菜刀提了出来,“不好意思,我媳妇儿她、还有我,都不喜欢家里来外人,我们有、有洁癖。”   辛博厚不明所以地翻了个白眼,“老齐,你这金贵的毛病还挺多的啊。”   “对了,我漂亮弟妹呢?”辛博厚回头和自己几个兄弟哥们儿说,“我和你们说啊,弟妹可漂亮了!比电视上的大明星都漂亮!”   当然引起其他人一阵惊呼,还没见,就凭着自己的想象开始跟着一阵儿夸。   旁边几个女孩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好奇地张望着,但只能看到玄关的那堵大白墙,什么都看不到。   辛博厚勾住齐晔的肩膀,“对了老齐,我这次来,是给你介绍生意的,他们几个看我签了那么多订单,都眼红啊,都想来你这儿办展销会,咱们进去商量商量?你瞧瞧我,连模特儿都请来了。”   几个女孩又叽叽喳喳说起来,都说自己有空,再多办几场展销会都行!   辛博厚也嘿嘿直笑,刚想脱了鞋往里走——   忽然一只拖鞋飞出来,“吵死了,关门!” 第110章 第 110 章 【1更】红红火火……   江茉的声音传出来, 就那么几秒反应的时间,其他人还懵着,就看到齐晔“砰”地把门关上。   外面, 辛博厚喊的话透过门板依稀传进来,“老齐,要不咱们出去吃?一块吃饭好谈生意啊?”   “不了,我饭还没做好。”齐晔的手在围裙上擦着, 倒是拒绝得干脆。   真要做生意的话,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他隔着门板和他们约了下午在茶馆见面再谈生意。   把那群乌泱泱的人打发走后, 齐晔回到厨房继续忙活,   路过客厅,他小心翼翼瞥了瞥江茉的神色。   她漂亮的神色冷冷的, 瞧不出什么, 反而让他心里头咯噔一声。   不知为何, 连带着做饭时候,觉得平日用惯了的炉子,也烧得更旺更热了些。   做完一顿饭, 齐晔把三菜一汤端到桌上,然后就下意识脱了上衣。   还是料峭春寒的时候,齐晔身体好, 光着膀子也不觉得冷。   小麦色皮肤仿佛泛着光泽,胸膛纹理流畅漂亮, 腹肌更是整齐地排列着,健壮匀称,很引人瞩目。   江茉瞥了一眼,放下书, 冷哼道:“在展销会现场,你也这样吗?”   齐晔一愣,有些懵懂地看着江茉。   江茉阴阳怪气道:“一热就脱上衣,齐晔,你怎么这么没素质?”   齐晔小声解释:“我只在家里才这样……”   不过他还是一边说着,一边默默穿上了衣服。   回到饭桌边,江茉已经开始在吃饭,并没等他。   今天齐晔做了一道以前没做过的菜,是他和别人学的。   是切片腌制后的牛肉铺在煮过的豆腐花上,拌着米饭吃。   豆腐软,牛肉嫩,麻麻辣辣的,他想着江茉应该会喜欢,所以这会儿也悄悄观察着江茉的神色,看她到底觉得怎么样。   可惜今天江茉的神色一直淡淡的,他看不出什么端倪,只好直接问道:“这个麻辣豆花牛肉,你喜欢吗?”   要是喜欢,他以后就可以常做。   谁知道,江茉却忽然放下筷子,要笑不笑地看着他,双手扣着问他,“别人甜甜嗲嗲地叫你齐哥哥,你喜欢吗?”   “哦不对,除了齐哥哥,还有齐大哥,齐晔哥,晔哥,齐哥,齐大老板……这么多称呼呢,个个都娇声喊你,听得我耳朵都酥了。”江茉掀掀唇角,“真是有福气了呢,你最喜欢哪一个称呼呀,齐晔?”   齐晔不安地挪了挪身子,沉默着,唇角嗫喏两下,低声道:“齐晔。”   “…我就喜欢媳妇儿叫我,齐晔,叫我的名字。”齐晔鼓起勇气,抬起眸子,深深凝视着江茉。   他不是在哄她开心,他就喜欢听她这样喊他。   每次相同的两个字,却会因为她的心情而喊出不同的语气,落在他耳朵里,都是不同的味道,不同的感受。   而且,喊大名那么正式,她却每次都能喊出娇纵的感觉。   就好像,他的名字是她的专属。   他真的很喜欢。   江茉也怔住了,半晌,她轻哼一声,拿起筷子重新吃饭。   好像没生气了,但也没有理他。   -   吃完饭,齐晔收拾了桌椅碗筷,打算去茶馆。   临走前,他停在沙发前,江茉正躺在那儿半眯着眼,没有睡着,慵懒地发着呆。   “要一起去茶馆吗?”齐晔每次出去,都会问江茉要不要和他一起。   不过,通常江茉都懒得跟他去,更愿意在家看电视看书和乌云踏雪一块儿玩。   谁知,今天一问,江茉把书一合,面无表情道:“去。”   齐晔怔了怔,马上去给江茉拿外套,擦鞋子。   -   今天的江茉,打扮得特别漂亮,比平常还要明艳张扬许多。   到了茶馆,果然引起满座惊艳。   辛博厚倒是已经见识过江茉的美貌,但是他其他三个朋友,第一回 见江茉,都被这样没见识过的漂亮惊艳得半晌回不过神。   辛博厚这小子真没撒谎啊,真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另外那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孩也都没了声音,静悄悄地打量着江茉,默契地保持沉默。   只有那个丹凤眼女孩小丹,茶里茶气地说了一句,“齐哥哥,嫂子真的好漂亮呀,好会打扮。不像我,眉毛都不会画,而且也买不起这么贵的好看裙子……”   江茉淡淡地瞥了那小丹一眼,就听到齐晔坐在她身边望着那小丹道:“你的眉毛确实画得不好看,还是多练练吧,不然有点丢我们展销会的脸。”   齐晔想了想,又觉得小丹最后那句在暗示什么,补充一句道:“展销会上你们穿在身上的服装,是不可能送给你的,做人不能太贪心。”   小丹瞠目结舌看着齐晔,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江茉抿唇掩嘴笑了笑,眉梢扬出几分明艳的开怀,“好了,是不是该谈正事了?”   “哦,是!”辛博厚笑呵呵的,带着自己几个朋友和齐晔聊起来。   原来,这几人都是辛博厚以前在帮父亲打理博远成衣厂的时候,认识的同行。   这几人都和辛博厚年龄差不多,也是父亲白手起家,他们在厂子里帮忙。   大概算是第一批最早的富二代了。   不过这时候的二代都是积极向上踏实勤劳的好青年,对做生意都很积极。   辛博厚离家出走后,去找他们几个喝酒,他们几个看辛博厚签了这么多大订单,也都心动,要找齐晔开展销会。   因为已经办过类似的,所以这样的服装展销会策划就轻松许多。   不过他们几家都没博远规模大,也没辛博厚肯砸钱,于是商量着合在同一场展销会办,几人一块凑一千的展销费用,给齐晔。   就这样签下了合同,定好了展销会时间。   齐晔正和江茉打算离开,忽然那个小丹又冷不丁开口,“齐哥哥,嫂子这么好看,怎么不让她也来当模特呀?她要是来,咱们的效果肯定更好的。”   齐晔直直道:“模特太累了,我不想她辛苦,”   “……而且忙活一天也就十块钱。”江茉不屑地搭腔,冷冷瞥小丹一眼,“还不够我半天花销呢。”   半天花销?!小丹惊呆了。   在这个人均月工资还只有三十块的时候,这个女人居然一天就得花那么多钱?!   小丹不可置信地舔舔发干的唇角,回过神来,讪讪地笑,“果然漂亮女人就是会花钱呢,不像我,只会省钱,一个月也顶多花十块钱而已。”   “……”江茉淡淡瞥她,“谁让你没有我家齐晔这种会挣钱的好男人呢?”   小丹心里涌出一团火,她最讨厌仗着自己脸蛋漂亮,就张扬跋扈的女人,在饭店本来就受够了这种女人的气,现在更是受不了。   刚刚她又不是没注意到,齐哥哥这么大老板,在家还戴着围裙做饭呢!   那这个女人她干嘛?又不会挣钱,也不持家,就凭那张脸好看,就该男人挣钱给她花,上上下下伺候她吗?凭什么?   小丹的眼睛红得快要滴血,忍不住呛了一句,现在再漂亮有什么用,人都会老的,也不知道有些人老了以后,还能不能这么享受男人给她带来的好日子。”   江茉拨弄着圆润剔透的指甲,冷笑道:“那也比有些人从来都没漂亮过要好。”   她气冲冲地扭头就走,齐晔看出来她生气了,忙想追过去。   谁知那小丹还咬着唇楚楚可怜地挡在他面前,“齐哥哥,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嫂子说的话侮辱到了我们,我们难道不漂亮吗?不漂亮的话,董哥怎么会介绍我们来——”   齐晔着急去追江茉,不耐烦地推开小丹,“算了,你们以后都别来当模特了,我媳妇儿说得对,模特的确应该更漂亮,你们这样的,还不行。”   说完,他彻底急匆匆地走了。   辛博厚摸着下巴,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除了小丹,其他几个女孩眼睁睁看着自己莫名奇妙就失去了这份十块钱一天而且还能不断换穿漂亮衣服,像明星似的大家都会关注自己的好工作,她们都急坏了。   她们连忙叽叽喳喳围着辛博厚和他另外几个朋友。   “几位老板,你们能不能帮我们说说话啊!我们还想去当模特儿啊!”   那几个年轻人都耸耸肩,忖度道:“确实,模特儿需要那种特别漂亮的,你们的确不太行。”   主要是刚刚有了江茉的对比碾压,这几张原本他们还觉得还算清秀的脸,已经看不下去了。   辛博厚更是撇撇嘴,直接道:“本来都好好的谁让你们这位好姐妹要惹江茉呢?你们别看齐老板脾气好,似乎怎么都不会生气,但他媳妇儿,那可是他的命根子,谁碰她一根头发丝儿他都能和人拼命的。”   小丹脸色已是煞白,辛博厚带着他几个朋友离开,其他女孩都怒火冲冲地瞪着小丹。   她们开始劈头盖脸骂小丹,恨不得能用唾沫星子淹死她!   “你是不是有病?好生生的,你嘴贱什么啊?”   “你脑子进水了吧!咱们干得好好的,你是见不得咱们好是吧!”   “早就看你那狐狸精样就觉得恶心了,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勾引齐老板不成,反而还害了我们!”   有人骂着骂着不解气,开始拧小丹的胳膊,带动其他人也是对她又打又骂。   揪她头发!拧她手臂!扇她巴掌!   小丹也不是什么吃素的,还起手,当街扭打。   自然又引来不少看热闹的,都当笑话看。   -   齐晔的展销会场地,终于红火起来。   一带几,几带十,口碑越传越广。   他这展销会虽然偏远一点,但签大笔订单的,经常跑各种进货渠道比对,也不在乎这点路上花费的时间精力。   只要值当。   他这儿给报销路费,逛展销会的体验是最好的,有茶水喝,有地方休息,还有东西吃。   更重要的是,这儿展销会的活动,总让人觉得特别新奇,又特别划算,忍不住想要掏定金,下订单。   所以,许多想要办展销会的老板,也都瞄上了齐晔这儿。   公家办的展销会都要排队,又挤又闹,还是齐晔这儿好。   钱一交,什么都不用管了,把自己的要求提出来,就只需要等着来展销会上,收定金签订单,简直太舒服了。   不用费脑子的事儿,几容易让人养成依赖的惯性。   齐晔这儿来预订展销会场地的老板越来越多,他几乎快忙不过来。   辛博厚离家出走,没事干,也就来他这里帮忙。   再多的人也不好雇,都是齐晔自己的想法,传达下去就变了味,必须得他亲力亲为。   毕竟能干人太少了,但还是雇了两个闲散跑腿的。   齐晔每天忙得热火朝天。   而对面的张金水看着,彻底傻了眼。 第111章 第 111 章 【2+3更】买摩托车……   张金水望着齐晔那块经营得红红火火的展销会场地, 已经连酸都不知道怎么酸。   贫穷限制了他的认知,他的想象,他到现在这赌约快到期的时候, 仍然不可置信。   钱哪能挣得像齐晔这么轻松!   就只要在这儿扎扎棚子,用喇叭吆喝几句,就有人抢破头来送钱?   当然,他也没看到齐晔在深夜里如何冥思苦想, 思考要如何给人的展销会办出新意,办出特色。   反正在张金水眼里,齐晔挣钱, 那就跟白捡似的。   起初, 张金水觉得齐晔是和别人合起伙来诓他,是故意想要赖掉那一千块钱, 要糊弄他这个糟老头子。   所以, 他还特意找来了村支书以及村里其他的干部。   可他们一瞧, 都说齐晔根本没弄虚作假,就是有那么多人排着队上赶着想要在他这儿来举办展销会呢!   齐晔诓张金水?   他根本就没空搭理张金水!   张金水闹了个没脸,还被村支书带着其他干部批评一顿, 说他这样的思想不行,怎么就老是恶意揣测别人呢?   人家齐晔就是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挣钱!   而且村支书还有其他干部都很感谢齐晔,因为齐晔还挺关照村里其他在这儿租了地皮的厂子, 给其中不少厂子都办了展销会,还给了折扣, 这多好啊!   如今这片郊区越发欣欣向荣,县城的领导都经常点名表扬,说这块地方越来越繁华热闹了,说不定能成为县城开发的下一个新区!   所以, 村干部们当然都更喜欢这踏实肯干又为这片地方带来欣欣向荣新生机的齐晔啊!   越看越张金水不讨喜,见他就批评,提醒他,别想着赖账,等到了时间,就赶紧来村里办手续,他那块地,村里也该承包给齐晔了。   张金水心里那个气呀。   他每天也不干活儿,气得干不了活儿!哪怕婆娘骂他,儿女都埋怨他,他也还是蹲在那块地里,眼睛发红地嫉妒着齐晔的好生意!   张金水已经数过了,齐晔几乎三五天就办一场展销会,而且每次那些老板们都很高兴,都是当天展销会一结束,就会从收到的一厚沓定金里,把钱一张张数给齐晔。   张金水每次忌妒得心火烧得极旺,但一点儿用都没有!   他和江茉赌的是齐晔能不能挣到一千块钱。   可实际上呢,齐晔不知道挣了多少个一千了!随便盘算盘算,一个月就能挣好几千!   这钱怎么就挣得这么轻松容易啊,想到自己这块地以后也归齐晔,他的生意又能做得更大,张金水就恨得直抽自己的耳光。   当初干嘛要打这种赌啊?   人家肯定早知道自己有本事,能挣到钱,故意在这儿等着他呢!   张金水心里疼得直抽抽,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被家里人嫌弃,唾骂,说他蠢,和人打赌被骗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做什么能发财的美梦,半截身子都躺棺材里了,还给家里惹麻烦。   那么好一块地,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张金水的家里人也想不通。   每每一想起这事,就没什么好脸色给他看。   不过齐晔和辛博厚倒是挺高兴的,到了赌约的时间,村支书马上把那块地的承包合同给齐晔送来。   这对面的地是齐晔的了,张金水再也不能来讨人嫌,像个怪物似的蹲在那儿,盯得这边的客人都不舒服了。   而且,多了一块空地,展销会的发挥空间又大了许多。   不论是用来当顾客们的休息区,还是来当展销区,或是划出新的活动空间,都有很好的作用。   况且,还能再涨涨展销会场地的租赁策划费用。   别看张金水成天盯着齐晔,看着他收那么一叠叠的票子。   但其实一千块钱到手,齐晔拿去宣传要花钱,给顾客报销车费要花钱,这些茶水食品也得花钱。   展销会场地的布置,还有人工也都得花钱。   辛博厚这人新潮,点子多,所以他也时不时给齐晔出谋划策,也天天跟着齐晔跑来跑去的,所以齐晔开展销会是和辛博厚分成的,不过辛博厚只赚三成,齐晔分大头,七成。   这还是因为齐晔出了地的份上,其实辛博厚花的时间和精力,还有辛苦程度,都不比齐晔少。   但两人合得来,理念合拍,别看辛博厚家里有钱,时不时露出吊儿郎当的一面,但他也吃得苦,很沉稳,并不会浮于表面,而是真真正正能做事,会做事的生意人。   他从十八岁开始就在博远成衣厂帮忙打理上上下下,到底是省城,所以他的眼界有时候比齐晔更宽广,也能提出不少齐晔想不到的点子。   总之,两人合作得挺愉快的。   有钱一块赚,有肉一起吃,而且辛博厚这人还挺搞笑的,属于灵魂很有趣的那一类型,江茉觉得齐晔和他成天待一块也挺好的。   齐晔那么闷那么木讷,都被辛博厚带得话多了一些,偶尔竟然还会在饭桌上把他从辛博厚那儿听来的有趣的笑话,说给江茉听。   只不过,不管什么有趣的话,用齐晔的表情和语气来讲,总之让人笑不起来,怪冷的。   所以江茉一次都没笑过。   齐晔并不气馁,闲着没事还是继续和辛博厚学,如何哄媳妇儿开心。   江茉并没打消他的积极性,只是她觉得挺好笑的。   辛博厚一个单身狗,齐晔居然指望他给出谋划策,这两人真是把脑子都在做生意的事情上用光了。   -   还有一件说起来也挺好笑的事情。   张金水那块地到了齐晔的手里没两天,齐晔和辛博厚正布置着这片新地方。   没想到辛远思居然来了这里。   看到两个月没见的“哥哥”,辛远思也是很诧异,当场就出口嘲讽道:“原来你在这儿啊,看来是在省城混不下去了,所以躲到这种乡下地方来混日子?”   尤其看到辛博厚穿着白色背心,正满头大汗地搬着铁管,辛远思眼神里露出属于那种人生赢家的嘲讽和得意,“你好歹也是远思成衣厂的老板的哥哥呢,你瞧瞧你,怎么这么寒酸?”   “要不?你还是回成衣厂吧,我们又建了一个新仓库,正缺个人守着,可别说我这当弟弟的没照顾你。”   辛博厚冷冷一笑,手里的铁管直接往地上一砸。   吓得辛远思连忙跳开,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沾上了旁边溅起来的一滩泥,辛远思的脸色顿时很难看,彻底垮下来。   齐晔皱着眉,“远思成衣厂?”   “是啊。”辛远思嫌弃地看了看和辛博厚同样差不多装扮的齐晔,鄙夷道,“你们这种乡巴佬不知道吧?我们博远成衣厂已经改名为思远成衣厂了。”   辛远思昂起头,颇为骄傲,继承了成衣厂,谁不夸他一句年轻有为,谁不喊他一声辛老板?   辛远思觉得自己已经是人生赢家,当然,他也实现了自己好久以来的夙愿,把博远成衣厂改成远思成衣厂。   他讨厌辛博厚,更讨厌他的名字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冠在成衣厂的名字上。   这明明是他的成衣厂,凭什么有辛博厚的“博”字。   当然,这成衣厂的改名在家里闹得很不愉快,甚至老头子还生气了,臭骂了他一顿,到现在都不给他好脸色看。   但这些,辛远思当然不会说。   他就那么趾高气昂地站在辛博厚面前,以绝对成功者的姿态,还摸了摸自己被风吹得有点凌乱的刘海。   辛博厚却是嗤笑一声,反问道:“远思成衣厂?……成衣厂最大的招牌就是‘博远’这两个字,你把招牌换了,现在有人知道远思成衣厂是什么吗?”   这一下就戳到了辛远思的痛处,他目光微一闪烁,不肯承认自己改名后,确实成衣厂的生意差了不少,主要是那些批发商都反应,顾客们一听说远思成衣厂,都说没听过,不肯买。   但辛远思觉得,这个没关系,改名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但他一直在报纸上登了不少博远成衣厂改名成远思成衣厂的消息。   他相信只要时间久了,大伙儿口口相传,就都会知道,原来远思成衣厂就是博远成衣厂,还是那个省内第一的老牌成衣厂,最有口碑最好成衣厂!   损失只是一时的,可如果不改名,博远成衣厂这个名字,就会膈应他一辈子!   其实,辛博厚何等聪明,他一看辛远思那模样,就知道最近成衣厂肯定生意不景气。   也是,换了管理者,又改了名字,这对成衣厂可是双重打击。   而且辛博厚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个弟弟有多少能耐,以前,那是他和他爸都在托着成衣厂,现在他走了,他爸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还能为成衣厂操多少心?   辛远思好像也看穿辛博厚在想什么,他冷哼道:“别以为成衣厂离了你就不行!我二舅和三舅都是聪明人!都会做生意!现在他们来了远思成衣厂,帮我一起把厂子管理得井井有条,比你在的时候好多了!”   辛博厚付之一笑,懒得再和辛远思废话,拽起地上的铁管,“让一下,好狗不挡路。”   “辛博厚!你骂我是狗?!”辛远思气得声音抬高。   齐晔在旁边闷不吭声地补充了一句,“他没说你啊,你为什么要对号入座?”   齐晔这话,把辛远思气得更呛,他睨着辛博厚,忽然发现辛博厚把铁管插到了他付了定金的这块地上,“喂!你干什么啊?!这是我要承包建厂房的地,你凭什么乱动?我可是付了五百块定金的!”   辛博厚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辛远思,“恭喜你,五百块没了。你还真是和小时候一样,一直这么人傻钱多啊。”   辛博厚唇角讥讽地笑笑,和齐晔重新开始忙活,再也不搭理辛远思。   -   辛远思听得一头雾水,心里却有了不好的猜测。   他身单力薄,别说齐晔,就是辛博厚他也打不过,所以当然无法阻止他们在地里继续插铁管,他只好拎着皮包去找村委会。   这一找,他心里那不好的预感果然成了真。   这地已经承包给了齐晔,哪还有他什么事!   辛远思当然不肯干,跑去张金水家里。   但张金水是什么人?那是老泼皮无赖了。   反正那五百块钱他已经花得干干净净,家里也一穷二白,你要他赔钱?没有!   就这么一条烂命,喏,躺在地上直打滚,你爱要不要!   辛远思从小在双职工家庭长大,一路顺风顺水,到如今当老板,一点儿挫折都没受过,哪见过张金水这样的架势。   瞠目结舌看了一会儿,他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就当五百块钱打了水漂吧!有什么了不起的!   辛远思心里郁闷得不行,但还是在强行安慰自个儿。   离开县城的时候,那股憋屈和难受还没散去,他紧紧攥着拳头,至少,他比辛博厚过得好多了!   辛博厚还洒着汗水在地里累死累活呢,他辛远思就只需要穿着西装打好领带,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和人谈生意,指挥手底下那些人做事而已!   -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快到夏天最热的时候。   家属院里,蝉鸣声响个不停,一声比一声亮,仿佛在牟足了劲儿比赛似的。   江茉穿着丝绸吊带睡衣在家里,很清凉,这时候的夏天没有现代的热,就算是不开空调,也没什么关系。   倒是乌云踏雪因为毛太多,都哈着气趴在地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尾巴。   摩托车轰隆隆的声音开进院子里,乌云踏雪忽然站起来,趴到窗台上去看。   这对于它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声响,因为这就意味着,齐晔回来了!   不久前,先是辛博厚买了一辆摩托车。   他是托人在省城买的,摩托车的车把头一拧,呜呜的发动机声音燥起来,听起来要多带感有多带感。   他带齐晔在县城兜了一圈风,那新奇的体验,还有风在耳边自由呼啸的感觉,都让齐晔也喜欢上了这个。   齐晔和江茉商量着,他也想买一台摩托车。   说这话的时候,正好是在李解放家一块吃饭的时候。   李解放听齐晔说想买,当下就告诉他,城关派出所正好有一台闲置的摩托车要出售,幸福牌的,三千多元。   江茉二话没说,拿出家里的存折,“买。”   齐晔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本存折,心跳得跟什么似的,眼睛里却是藏不住的兴奋和激动。   这年头,整个县城也没几台摩托车,所以每天齐晔和辛博厚骑着摩托车在县城一闪而过的时候,不知道赚足了多少目光。   有新奇的,有向往的,反正都羡慕得不行。   齐晔也把这车当宝贝似的,每天骑车之前,或是骑完车,都要认真擦擦,到处检查,生怕它有什么不妥当的,或是蹭坏了哪儿。   当然,他也经常邀请江茉去兜风。   他当时很快就学会了骑摩托车,这种掌控飞驰的感觉,仿佛能让血液沸腾。   很多男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快乐,齐晔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江茉……她倒是不太感兴趣。   敷衍地兜了两次风,除非必要,要去某个地方不想走路的时候,她才坐齐晔的车。   风呼呼挂在脸上,多伤皮肤呀。   倒是乌云踏雪也学会了坐摩托车,它们都爱骑,齐晔要是不忙正事的时候,就会带上它们,一人两狗坐摩托车在县城兜风!   虽然摩托车是个油老虎,一升油就得花六毛多钱,但齐晔现在赚了钱,也不缺这块儿几毛的。   江茉告诉他,心情好,比什么都重要。   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   所以齐晔也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当然,仅限于骑摩托车这件事。   别的事情上,他依旧舍不得花钱。   不过每次带乌云踏雪出去,都能听到身后人们的惊叹。   “哇!这摩托车骑起来好拉风啊!就是俺没坐过,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那后座上是两条坐一块的狗吗?狗都会坐摩托车了?”   “是啊,骑得不快,狗也爱吹风呢,多舒服呀。”   “天呐,这也太让人羡慕了,狗都能天天坐摩托车了,而我们,连摸都没摸过摩托车一下!”   “……”   听到齐晔的摩托车回来,乌云踏雪的尾巴都快摇断了,它们以为今天又能出去坐车兜风。   这是它们一天里最期待的事情。   然而,齐晔今天却是连自己的宝贝摩托车都没擦,匆匆上楼,头盔也没来得及取,开门就朝江茉道:“我们得去一趟省城,我接到舅舅的电话,他说,我爹娘当年的死,可能不是意外!” 第112章 第 112 章 【4+5更】齐晔爹娘……   夏天的风带着微燥的热意, 吹在肌肤上,有股难受得说不上来的黏腻感。   江茉刚出门,被外头的毒太阳一照, 整个人就蔫吧了不少。   齐晔知道她怕晒,在楼道里,一手提着木箱,一边犹豫着问她, “要不,我一个人去?”   “那可不行,是你爹娘, 也是我爹娘, 这么重要的事儿,我当然得去听听。”江茉白了他一眼, 拍拍他手里的头盔, “快给我戴上。”   齐晔忙把木箱绑到摩托车最后边, 竖放着,刚好能给江茉当靠背。   他腾出手来,又给江茉戴头盔, 在她漂亮的下颌线那儿把头盔的系带弄紧,又单手把头盔的玻璃罩放下来,“这样戴着舒服吗?”   这头盔挺不透气的, 戴着哪能舒服,江茉喘了一口, 没说什么,跨上后座,揽住齐晔精壮有力的腰身,“走吧。”   太阳又毒又辣, 风也很烈。   但江茉躲在齐晔背后,脑袋埋起来,就好像风中飘摇的树叶找到了一片可以藏身的地方,安全又舒适。   “齐晔,舅舅怎么和你说的呀?”江茉的声音穿过玻璃罩,被风灌得含糊不清。   齐晔听不太清楚,却能猜到江茉在问什么,也就扯着嗓子回答,“舅舅说电话里不好说,让我们上省城找他。”   两人就这么怀着复杂的心情,乘着风驰电掣的摩托,一路到了省城。   见到舅舅候盼明时,两人都发现舅舅今天的表情很凝重,不像平时那么温和如春风,浑身上下的气场,都像是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霜。   舅妈今天不在家,在报社里上晚班。   舅舅把客厅里的灯关了,带着江茉和齐晔到了他的书房里。   他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张照片,他拿出来,放到齐晔手上。   江茉和齐晔一块垂眸看去,这张照片似乎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女人烫着卷卷的短发,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还有两个不对称的酒窝。   两人都知道,这不是齐晔她娘,因为之前舅舅已经给齐晔看过他娘长什么样,不过那还是他们都年轻时候的一家人合照。   齐晔他娘长得很漂亮,皮肤雪白,长发及腰,笑容灿烂美丽,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好看多了。   “舅舅,这……”齐晔不太明白,舅舅为什么要给他看这张照片。   候盼明身子往后一仰,说出他一直放在心里的这件事,“我还记得我姐,也就是你娘,出事那天,她和我说,她要去见一个人。”   “就是照片上这个女人吗?”   “是。”候盼明点点头,取下金丝眼镜,一边擦,一边叹气,“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的这个女人,但当时她和我随口提起,我并没有当一回事,以为是她的朋友,可她去了一整个下午,约好一起吃晚饭的,也还没回来。所以你爹和我,分别出去找她去了。”   以前,齐晔也问过候盼明好几回,他娘出意外的事,候盼明总是不愿意多说,好像连回忆起来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现在,他却深深皱着眉,痛苦地回忆着,“到底是你爹和你娘心有灵犀一些,我没找到她,但你爹应该是找到了她。可是,他们都没能回来……第二天,他们才被人发现,在河里已经……”   候盼明的声音越压越低,“当时是冬天,他们不可能下河游泳,所以别人就说,是他们两口子吵架,情绪激动,才失足落水。”   他叹了一口气,“警察也判断说是意外,很快就结案。”   “……可是我知道,你爹娘根本不可能吵架,他们都是脾气温和的好性子,感情更是和睦。”候盼明似乎有几分哽咽,痛苦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可能的。”   “舅舅,那这个女人,就是我娘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齐晔紧紧攥着那张照片。   “是。”候盼明压抑着点点头,“当时我向警察提起过,不过警方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女人的嫌疑,说她只是你母亲的朋友,并没有作案动机。”   “……后来,我也去找过她两次,没有任何收获。”候盼明皱皱眉,“可我仍然一直留意着她。”   “直到今天,我忽然收到消息,这个女人前不久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被公安拘留了几天。”   “但是,前几天又被放出来了,我打听过,她的作案动机不足,缺乏关键性证据,所以警察也没辙,但并没有撤销对她的怀疑和监控。”候盼明的表情十分严肃,郑重道,“所以,我才觉得你爹娘的死,不是意外。”   “齐晔,你知道吗?你娘,曾经被拐卖过。”候盼明语气沉重地扔出一个晴天霹雳。   不止是齐晔,江茉都被镇住了。   两人都怔怔地望着候盼明,齐晔嗫喏着,半晌才道:“怎、怎么会?”   候盼明继续道:“难道你没有奇怪过,你爹和娘的身世背景都如此不同,一个在偏远乡下,一个在省城,却为什么会相遇,为什么会相爱,又为何会结婚生下你?”   齐晔抿着唇,他想过,不过他小时候听说,他爹是进了一趟城,认识了他娘,就把他娘带回了村里……   难道,他爹是从人贩子那……?齐晔摇摇头,买卖人口是犯罪,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人,都大错特错。   他不愿意相信,他爹是这样的坏人。   候盼明也看出了齐晔的挣扎恐惧,他拍拍齐晔的肩膀,“你别怕,你爹没有参与买卖,相反,他救了你娘。”   这是英雄救美的故事。   头一回进城的农村小伙子憨头巴脑,就像齐晔年轻时候那样,有一腔孤勇,还有一把子力气。   他正好撞见了人贩子在拐卖人口,不顾一切,甚至差点豁出去自己的性命,才把齐晔他娘救下来。   那时候,他不懂有困难找警察,只知道背着昏迷的齐晔他娘,一个劲儿的逃,怕被人贩子追上,怕被人贩子报复。   回到村里,齐晔他娘也醒了。   起初,她恐惧,她害怕,她以为是齐晔他爹把她买回来的。   可很快,她就发现齐晔他爹手臂上那一道长长的刀伤,还有腿上,背上,都有。   他是冒了多大的危险救下了她,又是凭着多强的毅力,一路忍着剧痛,跌跌撞撞,把她背回家。   齐晔他娘在那一个瞬间,望着齐晔他爹坚毅的面孔,一颗心就此融化。   他是救下她的英雄。   那时候,齐晔她娘正好因为不愿出国的事情,和家里人闹僵,她就是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因为太过单纯,没见过人心险恶,才被拐卖。   所以,她也无处可去,就在齐晔他爹的院子里住下。   那时候,齐晔他爹正好另立门户,正牟足了劲儿想要攒钱,娶妻生子呢,没想到认识了齐晔他娘之后,他才发现,谁都没有这位仙女儿好,他心里再也装不下任何人。   两人就这样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共沐爱河,步入婚姻,生下了齐晔。   而齐晔他外公,是在齐晔出生以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可想而知,自己从小捧在掌心长大的宝贝女儿,掌上明珠,忽然带了一个庄稼汉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外孙出现,他的心情有多崩溃,多愤怒。   他当然不愿意接受,甚至放下狠话,你自己选择的路,以后你自己走,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你这个女儿!   父女俩的感情,比当初齐晔他娘不想出国时,闹得还要更僵。   “但你外公最宠的就是你娘,他那些话,像刀子,割伤的也是自己的心呐。”候盼明叹了一口气,抹了抹眼角,“我就常常瞧见他躲在房间里,看着你娘的照片抹眼泪呢,你说说这老头子,脾气那么倔,最后难受的不还是自个儿么?”   他摇摇头,又道:“后来,他病了,病得越来越重,弥留病榻之际,喊的还是你娘的名字。你也瞧见了,我给你娘寄的那些信里,提到了这个。你娘也舍不得你外公的,一接到信,她就跑回来看你外公了,谁知……”   齐晔他爹娘出了事。   外公本来就身体不好,已经只吊着一口气,才见了自己宝贝女儿一面,还等着一块吃晚饭呢。   等来的却是女儿出意外溺毙在河中的噩耗。   外公身子哪受得住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是追悔莫及,后悔自己当初不该嘴硬,僵着那么久都不肯见女儿。   难过、自责、愧疚、绝望的重重打击,让外公的健康状况雪上加霜。   没多久,外公也去了。   ……   听着舅舅说完这些,齐晔的心中窒息,好久都没缓过神来。   江茉也蹙着眉尖,没想到齐晔的身世还有这样错综复杂的隐情。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娘。   在书中,她娘是几乎没有被提到过的,只有刘菊香曾骂骂咧咧说过她娘那短命鬼狐狸精都死了那么多年了,她爹江铁国还念念不忘着。   说明,她娘肯定长得不赖。   但她娘却像是从来都没有娘家亲戚的,没人提起过她娘从哪儿来。   她娘不会也是被拐卖的吗?   那江宁村、西丰村是不是还有许多被拐卖的妇女?   心里这个猜测越来越可怕,连江茉自己都忍不住心尖颤了颤,要是真这样,那事情就大了啊,难道原书还有人贩子极其猖獗的这么一个背景?   可原书的剧情里没提过啊。   江茉脑海里的疑云密布,同样,齐晔脸上的乌云也笼罩得越来越多。   他捏紧拳头,站起身,沉声问道:“舅舅,你知道那个女人的住址吗?我想去瞧瞧。”   “有。”候盼明对那一串住址,已经倒背如流,他唰唰写在纸上,递给齐晔的时候,不忘叮嘱一句,“千万别打草惊蛇,我会一直盯着她,如果她有问题,迟早会露出狐狸尾巴。”   “好。”齐晔闷声回答,他不会直接去找那个女人。   他只是想看看,他娘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们之间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娘又为何会失足落水……   齐晔知道,那个女人肯定不会告诉自己,但没关系,他可以慢慢寻找答案。   -   候盼明没有留齐晔和江茉吃饭,他知道,他们一心想去地址上写的那儿看看。   其实,江茉和齐晔看着那地址上写的街道和小区,都觉得有些眼熟。   江茉不太能想得起来,“咱们以前是不是去过那儿?”   “以前去江海路找舅舅的时候,我们有经过这条街,离江海路只隔着两条街,挺近的。”齐晔皱眉沉思。   “那离江河也挺近的?”江茉已经自己戴上头盔,歪着脑袋问齐晔。   江河是横穿省城中间的一条大河,自东向西贯穿,把省城分成了南北两边。   江海路,是离江河很近的一条路。   而这条河,也是吞噬了齐晔父母生命的地方。   一提到这条河的名字,齐晔的心情就低落了几分。   他发动了摩托车,朝舅舅给他的地址找过去。   摩托车驰骋在路上,能看到地平线那边的夕光,还有染红了半边天空的夕阳,像在泣血。   他不由分神地想,爹和舅舅去找娘的那个黄昏,也是这个样子吗?   沿着江河旁边的那条路在走,齐晔不敢偏头,握着车把的指尖,一直在微微地颤抖着。   -   到了地方,齐晔刚停下车。   就看到一个挺着肚子的孕妇因为他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而在那儿回头张望。   齐晔取下头盔,抱歉道:“不好意思,是不是吓到您肚子里的孩子了?”   孕妇迟疑着打量道:“你是……齐晔?”   她又扭头,看向刚站稳,把头盔摘下来长舒一口气的江茉,惊喜道:“江茉,真是你们!”   江茉也勉强辨认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你是田听?”   “是我啊,好巧,居然遇到了你们。”田听惊喜地看着江茉和齐晔,“你们还是一点儿都没变了,倒是我,你们差点没认出来吧。”   确实没认出来。   在江茉的印象里,田听还是那个优雅美丽苗条的舞蹈老师,是在农场里依然会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带着农场的女孩子们一起跳舞,一起发光的田听。   江茉和齐晔第一次来省城寻亲的时候,认识的田听。   田听是她们在省城认识的第一个人,后来,也是因为田听,他们才找到了合适的招待所,还去看了田听带的那群孩子们一块参加舞蹈大赛。   对了,还差点闹了一个乌龙,当时他们以为舅舅还叫侯俊明,打听的时候,田听手底下一个孩子说自己爸爸也叫侯俊明,还让他们高兴了一整晚,第二天才知道,名字弄错了。   江茉回想起来,倒是觉得挺有趣的。   可现在的田听,她真的差点儿没认出来。   大概已经到了孕晚期,田听挺着肚子,四肢臃肿发胖,头发也走得乱蓬蓬的。   而且这大热天的,她居然刚买菜回来,一只手提着菜,另一只手撑着腰,浑身都是沁出来的汗,看上去挺辛苦的,而且也狼狈。   并不是江茉印象中那个纤弱美丽干净,只需要笑着鼓励孩子们好好跳舞,给她们数节拍的田听老师了。   不过,田听自我打趣倒是没关系,江茉当然不会说出来,她只是笑道:“怀孕了嘛,认不出来也是正常的,恭喜你呀,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吧。”   “是啊,快了。”田听抚着肚子,笑了笑。   齐晔试图帮她提菜,“我们送送你吧,你也住在这一栋吗?”   “对。”田听好奇道,“你们是来找人的?找你舅舅?”   “我舅舅已经找到了。”齐晔抿唇道,“这次,我们是想找另外的人。”   说来也是挺有缘分的,两次碰到田听,都是在找人。   江茉扶着田听,“你别和我们客气啊,瞧你这上下楼梯都挺困难的,这么大热天,怎么还出来买菜呀?”   “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去走动走动,也好嘛。”田听一手扶着楼梯栏杆,一手扶着江茉的手臂,艰难地吐着气,爬到了四楼。   回到家,田听把菜放好,忙感谢江茉和齐晔,给他们倒了一杯白开水,又道:“齐晔,江茉,你们要找谁啊?这栋楼里的邻居,我都熟。”   一边说话,田听一边拿起拖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一边打扫家里卫生,一边和你聊天,你们不介意吧?实在是很抱歉,我得在我丈夫回家前,做完这些事情。”   江茉皱着眉,看田听挺着肚子那么不方便,正要说话,齐晔已经起身接过拖把,“我来吧,我替你拖。”   江茉也拉住田听,“是啊,你去买了菜,刚刚爬楼又那么辛苦,你还是赶紧坐下歇歇吧,别累着宝宝了。”   “……来,喝口水,我们呀,就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林洁’的女人呀?”   田听回忆了一下,“哦,你们说的是林姐吧?她就住在我们家楼下呢,她人很好的,爱帮忙,还喜欢小朋友,很有爱心。不过似乎她的工作经常要出差,所以我和她打交道也不是很多。怎么,她也是你们亲戚吗?”   “倒也不算是。”江茉拉着田听的手,小声道,“我们打听她的事儿,你先别和她说呀,是有些事,我们以后再找她。”   见江茉挺神秘的,田听好奇地眨眨眼,但她不是好事的人,更不会非要戳穿别人的秘密,刨根问底。   田听理解地点头道:“你放心,我不说,不过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我就是了。” 第113章 第 113 章 【1更】线索   齐晔要帮田听拖地, 她死活都不愿意,齐晔怕她摔跤,只好放弃, 默默望着田听挺着大肚子在拖地。   江茉瞧着,也叹了一口气,只道:“田听,你现在在哪儿上班呀?”   田听擦擦额角的汗, 直起身子笑道:“...我没上班了,家里有婆婆要照顾,以后生了小孩, 肯定更忙不过来, 所以领了结婚证后,我就把我的工作卖了。”   现在在厂里上班的工作, 还可以私底下买卖, 因为是铁饭碗, 所以特别紧俏。   都是挤破头想买的,很少有愿意卖的。   江茉若有所思地听着田听说完,忽然, 屋子里最里面那个房间传来咳嗽声,是田听婆婆苍老的声音,“是田听回来了吗?我要喝水。”   田听忙应道:“好的, 我这就来了。”   她抱歉地看了看江茉和齐晔,“不好意思, 我先给我婆婆送一下水,顺便问问她林姐的事,她和林姐认识许多年了,应该会更熟一点。”   “好, 多谢。”齐晔微微颔首,拳头轻轻握着,望向走廊深处。   因为田听的婆婆瘫痪在床,一直在将养着,外人不便叨扰。   所以,就只能由田听当这个中间的传话人。   她进去房间里大概半小时才出来,擦了擦手,才道:“我问过我婆婆了,她说林姐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十来年了,她在火车站上班,所以常常不在家。她丈夫是火车司机,和她的工作性质差不多,都挺忙的,两人也是聚少离多。”   “对了,听说林姐很喜欢小孩子的,她要是在家,身边一准有她家亲戚朋友寄养着的小孩,她对小孩也好,跟自己亲生的似的。”   江茉皱眉问:“她自己有小孩吗?”   田听摇摇头,“她没有。或许就是因为她自己没有小孩,所以才格外喜欢别人家的小孩吧。”   齐晔明显也陷入了沉思,不知想到什么,他走到窗边,向外看去。   他那部红色摩托车就停在下面,正一堆小孩新奇地围着,叽叽喳喳地说话,还时不时伸出手,摸摸那摩托车,大概是激起了他们的好奇心,觉得有趣。   忽然,不远处走过来一个女人,穿着过膝的的确良衬衫裙,挎着一个军绿色大包。   齐晔回头道:“你们看,那是不是林洁?”   田听走到窗边,一瞧,“呀,还真是林姐。喏,她好像刚下班呢,手边又牵着不知道哪个亲戚家的小孩。我婆婆说她呀,人特别好,就爱给人帮忙,下班了也不闲着,还帮人带孩子。”   “咱们这栋楼不少邻居要是出去有事,也喜欢把孩子托在她家,她又不要钱的。而且小孩子都说喜欢林阿姨,她会给他们吃好吃的,带他们玩好玩的。”田听弯唇笑起来,似乎她对林洁的好感很高。   江茉迟疑道:“前一段时间,她有好几天不在家,你知道她是去哪了吗?”   “应该是在上班吧,怎么了?”田听疑惑地看向江茉。   看来,她并不知道林洁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而被拘留的事情。   不过,现在林洁都被放出来了,警方都没有证据的事,江茉也不会乱说。   她没再说什么,只道:“谢谢你啊田听,希望你先别让林洁知道,我们来打听她的事情,以后,我们会告诉你原因的。”   “好,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不会干坏事,也没有恶意的。”田听眨着眼睛,“不然,我也不会告诉你们这么多。”   看着田听托着肚子臃肿的身形,额头上沁出的点点汗珠,江茉欲言又止,在离开前,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道:“田听,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或是难处,可以来找我。”   “我们是朋友。”江茉捏着田听的手,握了握。   田听点点头,回握住江茉的手,“好啊,虽然和你们只见过两次,但我真的很喜欢你们,希望以后能多聚聚才好。”   “嗯。”江茉也抿唇笑笑,和齐晔下楼,发现林洁正牵着手里的小孩,正在摩托车前和其他孩子们说话。   她的声音听上去也挺温柔的,很和蔼亲切,正叮嘱着小朋友们,“我知道你们喜欢这辆摩托车,但这是别人家的东西,所以你们不要乱摸乱碰哦,大家都要做懂礼貌的好孩子,对不对?”   “你们也想以后买摩托车吗?”   “那就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等你们长大了,读了很多很多书,就能赚到很多很多钱,也就可以买这样的摩托车啦!”   林洁蹲下来,教导一个个小孩关于读书的重要性。   齐晔和江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些许复杂的奇怪。   林洁也看到了齐晔和江茉,她站起身,投来善意的一笑,“这摩托车是你们的呀?”   “嗯。”齐晔沉声应了一下。   林洁却很热络,又看了看江茉,笑道:“你们是来走亲戚的?面生得很。”   说着,她的目光又移回齐晔的脸上,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什么。   江茉回道:“是啊。”   就回答得很简单,没有多余的信息泄露,她跨上摩托车后座前,还低头看了看一眼林洁牵着的小孩。   小孩好奇地盯着摩托车,半歪起脑袋,乖乖地被林洁牵着。   江茉笑了笑,戴上头盔,抱住齐晔的后腰。   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呜呜地启动,车把一拧,在孩子们好奇又羡慕的目光中,扬尘而去。   -   “齐晔,你说她牵着的那个小孩,会不会——”江茉的话才说了一半,齐晔就已经调转了方向。   他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去报警。”   尽管刚刚见到林洁的时候,她一直笑得很和蔼亲切,但齐晔的直觉告诉他。   他爹娘的死,和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   江茉和齐晔直接来到省城公安局,进行了匿名举报。   对于一个刚刚放出去,曾经有拐卖人口嫌疑的女人,忽然身边又牵了一个陌生小孩,当然立刻引起了警察的重视和关注。   他们的心理和齐晔一样,宁愿弄错,也不能有一丝丝放纵,以免酿成悲剧。   所以,立刻就有一队警察出动,去找林洁查证。   而齐晔和江茉,则继续留在了省城公安局,他还想要打听他娘当年的那个案子。   当时的卷宗,当然还在,但省城公安局那么忙,每天要处理多少案子,这种意外失足落水的,不知道有多少起。   那时候负责齐晔他娘案子的那个警察,听说已经退休,而其他警察,一听齐晔对那么多年前的一桩意外失足落水案有异议,都觉得奇怪。   “那都多少年前的案子了,早就定性了,那案子没有疑点,已经结案,你们家属怎么现在这时候突然找过来啊?”   齐晔攥着拳,沉声道:“我娘出意外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这个林洁,我娘被拐卖过,这个林洁她正好有拐卖人口的嫌疑!”   “......林洁已经被放出来了,这说明她身上的嫌疑已经洗清,你娘和她的事,或许只是巧合。”   “......我们也理解你们家属的心情,不过你们也别想太多,心情放松点。”有警察拍着齐晔的肩膀,沉声安慰。   但齐晔凝重的心情,却是拍不散的。   没过多久,出警的警察们都回来了,他们已经查实过,林洁带着的那小孩,的确是她一个朋友的,并不是拐卖而来。   这是好事,大伙儿都松了一口气。   但齐晔知道,林洁迟早要露出狐狸尾巴,现在,只是她装得很好而已。   -   齐晔和江茉怅然若失地离开。   江茉望着他的侧脸,声音也不免放柔了一些,“我们回去吗?”   “我想......去我爹娘当时出事的那儿,瞧一瞧。”齐晔哑声回答,嗓音晦涩。   “好,我陪你去。”江茉拍了拍他的后背,“你也别着急,我瞧着那林洁就不是什么好人,看她能装到什么时候。”   有江茉的安慰,齐晔皱着的眉总算舒展了一些。   可他还是想不明白,林洁的年纪,和他娘差不多大,那当时在他娘被拐卖的时候,林洁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如果他娘知道人贩子是谁,一定会报警的吧,可是,他娘并没有报警抓林洁啊。   难道林洁当时,还不是坏人?   千头万绪的思绪很乱,齐晔揉了揉眉心,开着摩托车一路到了江河边。   这年头的城内河还不像现代那样,到处都是沿江风光带。   这时候,还都是碎石子和泥滩。   齐晔沿着河岸走,来到一处河湾,斜对着省城大桥,听舅舅说,他娘就是在这儿被捞起来的。   他缓缓蹲下来,捂住胸口。   江茉没有打扰他,让齐晔一个人安静一会儿。   她沿着河岸线往前走,吹着风,也在梳理着今天一天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   走着走着,她忽然又碰到了熟人。   省城怎么就这么小呢?江茉觉得奇怪,怎么碰到的来来回回都是这么些人。   不远处,田曼茜穿着白色裙子,风鼓得裙摆微微飘起,她身后的长发也随风飘扬。   因为田曼茜背对着江茉,所以江茉看不到她的表情。   但能看到田曼茜面前,她那个对象马文华,正痛哭流涕地跪在那儿,不知在说什么。   江茉能看出来,马文华很激动,一会儿在地上磕头哭求,一会儿又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对准自己的脖子大动脉。   不止是田曼茜吓了一大跳,忙捂住嘴。   就连江茉也被这冷不丁的戏码弄得眨了眨眼睛,神色变得无比微妙。 第114章 第 114 章 【2.5更】田曼茜x……   马文华忽然拿出刀子, 对准自己,让田曼茜和江茉都出乎意料。   江茉听到田曼茜紧张又着急的声音在风中漫过来,“文华, 你别这样,我也舍不得你的,可是我……我爸妈他们……”   ……江茉也算是听明白了。   原来两人还好着呢,田曼茜对马文华仍然有感情, 只是大概田曼茜的父母不愿意她找一个这样的人,所以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   而田曼茜痛苦地捂住脸,肩头耸动, 似乎也在哭泣。   江茉不知自己是该过去还是该掉头的时候, 马文华看到了她。   他手里的刀子还比着自己的脖颈,却大声喊道:“江茉?”   田曼茜回过头一看, 还真是江茉, 她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 装作自己没有哭过的样子,可红红的眼圈还有憔悴的神色却出卖了她。   她看上去,消瘦了许多, 哪还是当初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江茉就当一切都没看过,无奈地走过去,疑惑道:“马文华你这是干什么呢?”   马文华被这样一问, 反倒来劲了,他拿着刀子的手往脖子根一紧, “江茉,你来得正好,你劝劝曼曼吧!她要和我分开,可如果分开的话, 我就真的不想活了!还不如直接抹了脖子,跳进河里算了!”   还没等江茉说话。   “不要!”田曼茜连忙阻止马文华,一脸着急,“文华,你不要这样,你不能死,你还有父母家人,你死了他们怎么办?”   江茉却翻了个白眼,拉住田曼茜道:“你让他死,你看他敢不敢割自己脖子。”   马文华瞳孔放大,盯着江茉,田曼茜却已经急得不行,“江茉你在说什么啊?他要真割了自己的脖子,就什么都晚了。”   “他会割吗?”江茉双手抱胸,“你看他拿了刀子这么久了,他割了吗?”   “江茉,你别刺激他了!”田曼茜声音陡然尖起来,“文华,你别乱动啊,你把刀放下来。”   江茉冷哼道:“田曼茜!你还要糊涂到什么时候?他就是在唬你呢!你看不出来吗?他要真是因为这种事情就寻死,你不觉得他是一个多么偏激的人吗?你和他一起,能有好日子过吗?”   “……你爸妈不同意你和他在一起是吧?是不是还说你要是非铁了心和他在一起,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所以你才这么为难?”   田曼茜诧异地看着江茉,没想到江茉猜得如此准确。   江茉挑眉笑了笑,指着马文华道:“他,要是真心爱你,他会继续逼你吗?以死相逼?看着你纠结得哭个不停?他要是舍不得你,他早就心疼得自己默默离开了,不会让你掉一滴眼泪!”   田曼茜犹疑地回头,看向马文华,她动摇了,眸光闪烁,低声道:“是啊,文华,你为什么要这样逼我,如果我不和你继续在一起,你就要寻死,你知道我夹在你和我父母之间,我——”   田曼茜的话还没说完,马文华手上的刀子忽然一用力,划破了脖颈上的皮肤。   鲜血从马文华的脖颈上渗出来,原本还对他质疑的田曼茜,彻底慌了神,她惊呼着,去处理马文华的伤口。   江茉冷眼瞧着,却笑,“真幸运呢,正好没有划破大动脉,马文华,你这一刀是早就在心里练过无数遍的吧?”   “江茉!”田曼茜和马文华同时喊出了江茉的名字。   还挺有默契,江茉啧了一声,冷冷睨着马文华,“怎么,我说错了?”   马文华捂着脖子,疼得直吸气,“江茉,我不知道我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你是想看到我割破大动脉,死在这里吗?”   “是啊江茉,文华是运气好,才没有割到大动脉。”田曼茜心疼得揪着眉,“江茉,你不要再怀疑他了,难道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吗?”   田曼茜从来没见过拿自己生命去赌的人。   那也只是因为她没见过而已,可她不知道,像马文华这样的人,如果让他失去往上攀登的阶梯,他宁愿去死!所以,他愿意赌!   更何况,这也不算什么豪赌,并不需要真的付出生命。   而且很显然,他赌赢了。   田曼茜已经心疼得离不开他,再也舍不得把“分开”这两个字,说出口。   他说,“曼曼,你是我的全世界,我不能没有你,如果失去你,我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你要是离开我,我真的会死。不然的话,我活着也是行尸走肉,比死了更难受。”   这些话,田曼茜被深深感动。   她告诉江茉,从小到大,她虽然无忧无虑,从没有为什么烦恼过,可她同样觉得生活空洞,要什么有什么,像是没什么意义。   马文华,是第一个那么需要她,把她当成全世界中心的人。   她好像有了存在的意义,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如此离不开她,甚至没有了她,就会死。   这是多么奇特的感受啊,她陷入爱河,无法自拔。   他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这太美妙了。   田曼茜觉得,马文华很好,他真的很好。   他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在炎炎夏日奔波一个小时,为了给她买她最喜欢的汽水。   他家住在乡下,可为了送她回家,他会走好几个小时的路,都不嫌累。   她说过的每一样事情,他都牢牢记在脑海里。   他那么懂她,就像是老天爷为她安排的灵魂伴侣。   比那些小说里写过的爱情,还要更生动美好。   更重要的,父母的阻拦,给他们的爱情里添加了更多的困难,更多了几分荡气回肠的颠簸。   田曼茜觉得,这就是她的爱情。   不被父母祝福,可她爱他。   “江茉,我曾经以为你是最懂我的好朋友,没想到,你也和所有人一样,都不祝福我们的感情吗?”田曼茜含着泪问江茉。   江茉淡淡地回望着田曼茜,“你问我之前,应该想想,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同意你和他在一起。”   田曼茜被江茉问得怔住。   是啊,为什么不同意呢?   明明马文华这么优秀,对她又这么好。   可父母家人,还有朋友,都没有祝福过她们。   现在连江茉都……   “我知道,的确是我配不上曼曼。我家里穷,是乡下地方,父母大字不识,四个姐姐也都没什么文化。”马文华说着说着,眼里泛起泪花,“可是,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这也有错吗?为什么你们要对我带有那么大的偏见?”   田曼茜连忙安抚马文华,“你没错的文华,虽然你出身农村,但你有志气,性格也好,你的出身没有任何问题,我会和你一起证明给所有看不起你的人看!”   马文华激动地握住田曼茜的手,“这么说,你不会和我分开了对不对?”   “嗯!”田曼茜经过刚刚这么一遭,仿佛也确定了自己的心。   马文华为了她连命都可以不要,那她为了他也努努力,和父母对抗,向他们证明,又有什么难的。   江茉不想看他们俩这副苦命鸳鸯的深情模样,转身离开前,她问了最后一句,“田曼茜,你确定你要选这条路?”   田曼茜毫不犹豫地回答她,“是!我愿意!至少,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哪怕布满荆棘,我也相信它的未来会是一片鸟语花香!”   “……江茉,你知道吗,我有一个堂姐,她嫁的人,就是她父母给她选的对象,他们俩没有爱情,却有了孩子,你知道她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她放弃了自己的舞蹈梦想,每天挺着肚子,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饭,打扫拖地,还要照顾她婆婆,生活里没有一寸阳光。”田曼茜想到那样的日子,就害怕得浑身颤抖,“江茉,我不想以后也过成那样,我不想到时候才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勇敢地反抗一下,为什么不选一条自己想走的路?”   “行。”江茉拢了拢头发,“你自己选的路,记着,以后跪着也要走完。”   田曼茜见她要走,上前一步,“江茉,你能祝福我吗?你是我最重视的朋友,我想得到你的祝福。”   江茉回头,冷漠道:“不好意思,你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   “……我没有你这么蠢的朋友。”江茉冷冰冰的话,留在风里,已经把手插在口袋,头也不回往前走。   有些人,劝不醒,也骂不醒。   如果是朋友,她会生气,会心疼。   但没什么关系的话,她只会说一句,活该,你就是咎由自取。   田曼茜怔怔地望着江茉的背影,没想到她会说这样无情的话。   眼泪水再次涌上来,在眼睛里打着圈儿,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只是想追求自己的爱情而已,为什么全世界都觉得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都不愿意再理她。   和马文华在一起,她是他的全世界,可她也失去了她的全世界。   真的……值吗?   田曼茜心里再次产生动摇,正出着神,眼前忽然伸过来一枝花。   马文华脖子上还带着伤,渗着血珠,却在朝她笑,“好看吗?这是我刚给你摘的,不要不开心,希望我的曼曼,每天都能像花一样展颜。”   田曼茜终于被哄得破涕为笑,接过那朵花,“谢谢,很好看。”   “我帮你插在头上。”马文华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枝同样的花,踮起脚尖,帮田曼茜插上。   田曼茜再次露出小女人般烂漫的笑意,“文华,你真好。”   “只要你不离开我就好。”马文华笑笑,牵起她的手,轻轻抚着她的手背,“走吧,我送你回家。”   田曼茜听到“回家”这个词,笑容又瞬间消失,她停下来,低头道:“文华,今天我爸妈说,如果我不和你分开,以后就不认我这个女儿,也不让我回家了。”   “他们给我安排的相亲对象,还在家里等着。”田曼茜皱着眉,迟疑着,她不想回家,更不想骗爸妈说她已经和马文华分手。   她希望他们可以承认他。   马文华也犹豫了一会儿,思忖道:“要不,你和我回我家吧?正好这几天我休息,我带你回乡下,去见见我爹娘,还有我的几个姐姐。”   这就算是……见家长了?   田曼茜脸上陡然一红,烧起来,心跳也加速,犹豫道:“文华,这、这会不会太快了呀?”   “快吗?”马文华偏了偏头,“我怎么感觉,我已经爱了你一个世纪那么久?”   田曼茜更羞涩了,捶了捶马文华的胸口,“你、你怎么惯会说这些好听话。”   “不是好听话,是我用心说出来的话。”马文华抓住田曼茜的手,摁在自己胸口的位置,“曼曼,跟我回家好吗?我爹娘一直对你很好奇,相信我,他们肯定会很喜欢你的。”   这句,马文华倒是没骗田曼茜。   他爹娘一听说他找了一个城里姑娘,家里是在省城当大官的,而且那姑娘自个儿条件也好,在银行上班,那可是妥妥的金饭碗呀!   马文华爹娘立刻就高兴得不行,转眼就到村子里到处炫耀去了。   大伙儿都夸马文华有出息,能找到这么好的媳妇儿,眼红得不行,马家甚至他几个姐姐的婆家也都觉得非常长脸,都伸长了脖子,盼着马文华把那姑娘带回家。   田曼茜被马文华拉着手,羞答答的,已经被马文华说得很是心动,“真、真去你家呀?”   “当然啦,我爹娘早就盼着你去呢!还有我那四个姐姐,她们也都特别好,肯定会像宠我一样宠你的!” 第115章 第 115 章 【4更】回村   江茉和齐晔在省城转了一大圈, 虽然有了不少线索,却还是一团乱麻。   遇到田曼茜的事儿,江茉没和齐晔说, 她也没当回事,以后田曼茜流的泪,都是今天她脑子里进的水。   既然田曼茜要自由,要爱情, 那她作为朋友劝过,就已经仁至义尽。   江茉目前更关注的,还是齐晔他爹娘的事儿。   两人骑着摩托车回到县城, 已经是晚上八点。   连晚饭都没吃, 但现在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日新月异, 县城也已经出现了夜市, 而且还有不少小摊。   以前, 江茉是从来不吃夜宵的,对身体不好,而且容易发胖。   但今天么……   她瞥了瞥齐晔的脸色, 想着破一回例也就罢了。   两人找了一家干净的小摊,要了一碟卤毛豆,一盘炒花甲, 一碗炒面还有一盘切的下水,又要了两瓶橘子水。   气氛有些沉闷, 江茉抬手揉了揉齐晔硬茬茬的发丝,安慰道:“你也别着急,舅舅不是说他一直盯着林洁那边的动静吗?要是有什么事儿,他肯定会通知咱们的。”   齐晔点头, 闷头喝着橘子水,他什么都信江茉的,“好,那就再等等。”   -   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过年。   这半年来,齐晔一边等着舅舅的消息,一边继续和辛博厚做着展销会的生意。   钱当然是赚了不少,可记挂在他心上的这桩事,却一直没有着落。   转眼要过新年,今年江茉和齐晔商量着要走亲访友的地儿还真不少。   年前他们就先去了一趟省城,除夕是在舅舅家过的。   自从候盼明骂了秦飞跃一顿之后,他对秦家就冷淡了不少,除夕也是待在自家,和齐晔还有江茉一块儿过的。   舅妈去对面坐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秦飞跃他爸带着他和他妈也过来坐了一阵,说了不少好听话,但候盼明和齐晔的表情都是淡淡的。   说起来,秦飞跃也一直在县城历练,齐晔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反正是没闯荡出什么名声的。   反倒是齐晔,名声越来越大,许多商家厂子都以能上齐晔的展销会为荣。   秦飞跃天天听着他爸夸齐晔,这种别人家的孩子的感觉,当然非常不好,所以他看到齐晔,还是没什么好脸色,反而吹嘘自己等过了年,马上就有大生意,肯定能挣大钱。   这种不谦虚的行为,当然被他爸又赏了一个爆栗,赔笑着拖走了。   在舅舅家过了一个团圆的新年,这种一家人一块儿温馨过除夕的体验,也是齐晔从没有过的,他无比珍惜。   只是可惜,他爹娘的事儿,仍旧没有线索。   过完除夕,在舅舅家睡了一晚,江茉和齐晔在省城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骑着摩托车,回了西丰村。   给村里一直关系就好的那几户人家也要走动走动。   齐晔的摩托车一进村,可引起了大轰动。   这可是村里的第一辆摩托车,以前大伙儿只在进城的时候远远见过,哪能想到,自家村里还能开进来这样一辆摩托车。   大伙儿都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瞧瞧,那是摩托车呢!好几千块一辆!它不止是贵,而且吃油的呀,老天爷啊,咱们村里也有人用得起摩托车?”   “那不是齐晔吗?还有他媳妇儿,也就他们这么有钱了。”   “我知道,他们在城里挣了大钱吧,在那县城,我之前还听一个大老板说,要给齐晔去送礼,说是想要干什么……想要上齐晔弄的展销会呢!”   “瞧他们出去这么久,都差点儿认不出来了,变化大的呀,尤其是齐晔,和城里那些大老板没什么两样了!”   “婶儿,人家现在本来就是大老板了,人家买卖做得大得很呢!”   “……”   众人议论得热火朝天,仿佛也都忘了当初和齐晔闹的那些不愉快。   就像是齐晔在外头挣了钱,给他们脸上也贴了金似的,聊得唾沫星子横飞,头头是道。   齐晔的叔婶,齐振华和王红芬,听到这些话,已经肠子都悔青了。   可以前那些浓烈的情绪好像都再也泛滥不起来,他们表情麻木地坐在院子里,身后是破破烂烂的老房子,就连过个年,也是如此空荡冷清。   家里连过年要挂的红灯笼和春联都买不起,因为要还债,家里那些亲戚也早和他们断了来往,生怕他们去借钱。   村子里的年味仿佛和他们没有关系,只能听着别人家里的鞭炮响,羡慕那些热热闹闹相互走动着的亲戚们,闻着别人家里过年的饭菜香。   而他们,仍旧吃不上肉,只有粗粮馍馍,好歹是过年,不用吃糠,已经万幸。   这时候,邻居王有根家,响起了鞭炮声,噼里啪啦,特别喜庆。   王红芬和齐振华听着隔壁一堵墙旁的院子里,人声鼎沸。   那是因为江茉和齐晔来了,王有根特别看重,觉得是贵客来了,所以放了一串长长的鞭炮,震耳欲聋。   院子里,架起桌子,鸡鸭鱼肉都端上桌,还有过年要吃的四喜丸子,猪肉饺子,也都管够。   王家的日子,是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好。   王红芬被肉香勾得嘴馋,她趴到水缸边,舀起一勺水,往肚子里灌。   齐振华还坐在那儿,失神般的碎碎念,“明明我才是齐晔的亲叔叔,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王家倒是过上了好日子,咱们……咱们当初造了什么孽啊!”   王红芬也恍惚起来,垂眼望着水缸里自己的倒影。   她忽然觉得陌生,这里面的是她吗?怎么那么瘦?看上去好像老了好多岁?头发乱蓬蓬的,比街边的叫花子好不了多少。   王红芬跌跌撞撞地往后退,院墙那边,还隐约间传来几句齐晔江茉和王家人的说话声。   在聊齐晔今年赚了多少钱。   齐振华和王红芬听着那串数字,仿佛觉得在听天书。   那是她们想象不出来的数字,更是他们连仰望都望不到的高度。   原来不知不觉,齐晔和他们之间,已经像是山顶和山脚之间的差距了啊。   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齐晔越来越厉害,一直在一步步往上走。   他们再怎么伸手去够,也永远够不着了。   齐振华和王红芬这会儿甚至生不起再踮起脚尖看看那边,或是待会儿去门口拦住齐晔的心思。   他们知道,不可能了,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再沾齐晔的一点光。   哪怕他们和齐晔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哪怕他们和齐晔是那么亲的亲人……   如果当初没有分家,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   或者更早一点,王红芬和齐振华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苦涩和后悔。   如果在更早的时候,他们对齐晔好一些,应该一切都会不一样吧。   齐晔是那么知道感恩的人,他们的日子得比王家还好的呀!   齐振华痛苦地揪住自己的头发,王红芬也捂住脸,眼角滑出一滴眼泪,写满悔恨。   可惜,这世上有太多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却永远不可能回到当初。   -   大年初六,江茉和齐晔回了一趟江宁村。   这是回娘家的日子,江茉去年没回,今年却愿意回,并不是别的原因。   而是她想问问她爹,关于她娘的事情,也不知道能不能提供一点线索。   不然的话,她是真不愿意再回到江家,看刘菊香还有江桃和聂士忠那烦人的嘴脸。   江宁村的乡亲们都比西丰村的好得多,以前齐晔教他们种辣椒的时候,他们就都诚恳地表示了谢意。   后来齐晔在镇上开小卖部,他们也都特别捧场,从来不去别的地方买东西,只来齐晔的小卖部。   所以这次回江宁村,江茉买了不少大白兔奶糖,一路上分给大伙儿。   而且不是一块两块地发,是一把把的发。   小孩们都高兴疯了,揣着一口袋的糖,到处疯跑着喊,“漂亮的江茉姐姐发糖啦!发大白兔奶糖呀!你看,我有一口袋的!”   大人们也开心呀,都七嘴八舌地围着江茉和齐晔说话。   有人问他们的生意怎么样,有人说他们这也太破费了太客气了。   还有人就明说江茉啊,你这孩子是真善良,你爹和后娘那么磋磨你,你现在混得好了,还惦记着他们呐?   看着齐晔和江茉手上提着的那些好东西,大伙儿都看直了眼。   有些他们见都没见过,一问价格,更是舌头打结,尤其是江茉告诉他们,这些好东西都是拿回来打算分给大伙儿的之后,大家彻底懵了,脑袋转不过圈儿来。   有人说:“江茉啊,这些好东西,你们自个儿留着吧!这么多钱呐!我们哪受得起!”   有人附和,“是啊江茉,你和齐晔还年轻,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的是,这些还能退掉吗?我们不要。”   江茉笑盈盈的,“没事儿,你们就吃吧,用吧,这些钱不算什么的,我家齐晔在县城挣大钱了,你们也知道的。”   这荣归故里的扬眉吐气劲儿,让江茉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她哼着小曲,挽着齐晔,回江家。   两人回来的消息早就像一阵风似的,传遍了整个村子。   一到门口,就听到刘菊香在和邻居埋怨,“你们说说,我这亲手养大的女儿,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提着那么多好东西,怎么还没到家门口,就全让人分了去,那些人也有脸拿啊!”   “……江茉也不懂事,怎么胳膊肘反而往外拐呢!我和他爹,倒是什么都没捞着。”刘菊香早就听江梁跑回来说了。   村里的小孩都有大白兔奶糖,到了他的时候,江茉却说没有了,不给他。   但是转身又有了,给了别的小孩,反正就江梁没有。   还说齐晔提着大包小包,数不清的好东西,什么高档礼品盒,新鲜水果,还有许多说不上来叫什么的看上去又贵又漂亮的东西,他们都分给了村里人。   到了最后,手上一点都没剩,才往江家这边走。   刘菊香一听,心里当然气得不行,江茉自从嫁了人,就没往家里拿过什么好东西。   去年更是都没回娘家。   如今齐晔都那么大的老板了,挣了那么多钱,却宁愿便宜了外人也不孝敬孝敬他们这岳父岳母,这叫什么事儿啊!真的太不懂事了!   而且江桃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回娘家那也是两手空空,刘菊香真是鼻子都快气歪了。   刘菊香正义愤填膺地说着,看到江茉和齐晔正往这边走。   她轻哼一声,还没拿乔,江茉反而更牛哄哄的,都不正眼瞧她,直接道:“江铁国呢?我有事问他。” 第116章 第 116 章 【1+2更】新的一年……   刘菊香被江茉这态度气得直翻白眼, “江茉,你对你娘就是这态度?反了天了你!连基本的孝顺都不懂,你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谁知江茉还没说话, 旁边那些得了好东西的邻居们就开始三言两语说道起来,   “刘菊香,你还是要点脸吧,你当娘的为江茉做过什么事?现在看人家发达了, 你好意思贴上来吗?”   “你家江桃不是有出息吗?嫁了好人家,当了城里人,怎么着啊, 现在发现自己亲女儿过得没有江茉好, 你就想起来还有江茉这个女儿了?”   “呸!刘菊香你跟江茉说这样的话,你先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亏不亏!”   “……”   江茉什么都不必说, 就已经有善良热情的乡亲们用唾沫星子把刘菊香快淹死了。   刘菊香气得够呛, 眼不是眼, 鼻子不是鼻子的,话都被堵回了嗓子眼,她甩甩手, 冲进屋子里。   刘菊香把气都撒在江铁国身上,直接对着屋子里正睡觉的江铁国来了一巴掌,“睡睡睡, 你就知道睡!你是猪吗你?你家那狐狸精女儿回来了,要见你, 赶紧滚出去!”   “……”江铁国被一巴掌扇懵了,抹了一把脸,往外看道,“她怎么不进屋啊?”   江茉还站在江家大门外, 似乎并不打算跨过那门槛,一脸嫌弃的模样。   刘菊香见到江茉那做作的样子就烦,冷声哼道:“人家现在赚大钱了,飞上枝头了,哪还看得起咱们这穷酸地方,走进来都嫌脏了脚呢!”   江铁国摸着脑袋,一头雾水地走出去。   他这个女儿,一向和他没什么话说,后来出嫁了,更是再没有联系。   江铁国不太明白,为什么江茉忽然要找他。   到了外面,江茉和江铁国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说话。   江茉也没和他寒暄什么,直接就喊他的名字,单刀直入问道:“江铁国,我就问你一个事儿,我娘是不是你买来的?”   江铁国整个人仿佛被一道惊雷砸中,瞳眸放大,唇瓣哆嗦,就那么怔怔地看着江茉。   他没说一个字,江茉就已经有了答案。   她双手抱胸,倨傲地看着江铁国,“你多少钱把我娘买来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谁手里买的?”   江茉一连串的问题,劈头盖脸砸在江铁国脸上。   这个一向老实憨厚甚至称得上是窝囊的男人,低着他粗糙发黑的脸庞,不敢抬头看江茉,也不说话。   看起来,他像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可,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他不值得被原谅,被理解。   江茉轻哼道:“没关系,你不说也没关系,会有警察来问你的,到时候,希望你能好好说。”   江铁国猛地抬起头,浑身颤抖地看着江茉,眼里满是惊疑和恐惧。   他、他的亲生女儿,居然要把他送去见警察?   江铁国还在巨大的打击中,无法自拔。   江茉却已经掉头走了。   江铁国不会撒谎,所以她一眼就能看穿,可他不愿意说的事情,却是很难从他嘴里挖出来。   有困难,找警察,江茉决定回去就报警。   拐卖人口不仅是人贩子的错,出钱买人贩子拐来的妇女儿童,那也是大错特错!   江茉回去找齐晔的时候,发现他正被一堆人围着。   大伙儿热情地说着话,又像在和齐晔商量着什么,似乎想要征求齐晔的同意。   晦气的是,她看到江桃还有聂士忠也在。   江桃还是那副暗戳戳嫉妒眼红的样子,但生活已经把她的棱角磨平,让她即便再妒忌,也不敢出声,咬唇在一旁恨恨地望着。   而聂士忠也看到了江茉。   他本来就不爽齐晔那众星拱月般的样子,他觉得齐晔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要是没有江桃害她,早就有大老板投资给他开大饭店了!   聂士忠这大半年没事就打江桃解气,但也布下狠手,往没人能看见的地方打。   在外面做生意做得不顺了,也回家把气都撒在江桃身上,她化工厂的工作已经被开除,在城里既没朋友,也无亲戚,被打了也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吞,就是一个十足好用的受气包。   聂士忠打着打着,发现他妈一不开心,也学着他那样,掐江桃,踢江桃。   他没在意,当媳妇的就是应该孝顺婆婆,婆婆不开心了,让婆婆打几下开心开心,有什么好哭的。   不止是聂士忠他妈,他发现儿子也学着大人的,动不动就揪江桃的头发,打江桃的脸和胳膊。   江桃每天都偷偷躲起来哭,尤其是儿子打她,让她最痛苦,这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他怎么可以这样对他亲妈?   江桃不明白,自己的日子为什么会过成现在这样。   尽管在外人看来她还是不错的,住在城里的大房子里,有儿子傍身,丈夫在外面做生意也能赚钱。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苦。   现在,躺在床上听到聂士忠喊江茉的名字,她都已经麻木了。   她恨不得聂士忠如愿以偿,当初娶了江茉多好,她江桃也不至于跳入这样的火坑。   现在,看到聂士忠往江茉那边走,江桃憔悴得没有任何表情波动的脸,难得露出扯了扯嘴角的不屑笑容。   她转眸看向齐晔,心里只是不懂,为何齐晔不像书里那样对江茉冷淡漠然,反而那么疼江茉……   这边,聂士忠走到江茉面前,露出深情的神色,让江茉只觉得恶心。   他低声道:“小茉,好久不见,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啊。”   江茉挑挑眉梢,只当来了一只烦人的苍蝇,嗡嗡嗡的。她并不想理他。   聂士忠却炫耀道:“小茉,姐夫马上就要发财了,到时候你想要什么,姐夫给你买。”   江茉淡淡地掀了掀眼皮,“哦,发财了吗?”   终于听到江茉理会自己,聂士忠激动得不行,身体前倾道:“快了,再等等,再等等我就可以——”   江茉不耐烦地打断他,睨了一眼,“还没发财呢有什么好炫耀的,sb。”   聂士忠听不懂“sb”这个词,一头雾水地看着江茉,但他能感觉出江茉对他态度很不好。   可江茉不耐烦的样子也是如此漂亮,让他总是忍不住暗戳戳的想,当他占有江茉之后,看她哭着求饶时,会有多爽。   她还会摆出这副不屑的表情吗?肯定不会了。   聂士忠一想象,就忍不住兴奋起来。   而这时候,齐晔已经注意到这边,他脸上浮起不悦的表情,拨开人群,走到江茉和聂士忠面前,不着痕迹地挡在他们之间。   都是生意场上的人,还没有撕破脸面。   齐晔沉声问道:“姐夫,你有什么事,可以和我说,生意上的事,我媳妇儿她都不管的。”   聂士忠望着齐晔搂住江茉细腰的手,妒火烧得他快要发狂。   明明他差一点就拥有江茉了,他不知多少遍后悔,当初为什么会定力不行,被江桃勾引。   聂士忠垂下红得滴血的眸子,暗暗发誓,再等等,当他的大生意做成,赚的钱就不知比齐晔多了多少!   到时候,江茉还是他的!   他不会介意她被齐晔碰过,他可以把她养在外面,只要她愿意对他笑,她要什么,他都给她!   聂士忠想起刚刚乡亲们围着齐晔说的话,清清嗓子便道:“齐晔,大伙儿说今年辣椒收成虽好,但价格卖不起来,所以还是没挣到钱,你怎么不管管他们啊?”   齐晔沉默着,要他怎么管?   种辣椒的技术是他教的没错,但他当时就已经说过,他只教种辣椒,不管卖辣椒的事儿。   而且,这么多人种辣椒,产量上去了,稀缺性降低,辣椒肯定也就不值钱了,齐晔传播辣椒种植技术之前,这些事都告诉过大家。   江宁村的大家伙都清清楚楚,所以他们当然不可能来责怪质问齐晔,只是想问问齐晔,他那儿还需不需要人,现在都时兴出去打工,比种地赚的钱多多了,所以大伙儿都想找找门道。   齐晔刚刚被大家围着,就是在问这事。   他不好说,因为加盟他的小卖部,都是别人自己经营或是请了自家的亲朋好友帮忙,肯定不需要他给人介绍。   他的展销会么,虽然有一些布置跑腿的活儿,但是也不稳定。   齐晔方才正揣摩着,有没有能介绍大家去做工的地方,聂士忠就已经先把这顶大帽子扣下来,偏要怪齐晔教大家种辣椒,所以才害得大家仍然只够温饱,根本就挣不到钱。   聂士忠这么说着,其他人却反驳起来。   “小聂啊,也不是这样的,齐晔当初就说了,他可以教咱们种好辣椒,但辣椒挣不挣钱,他可是不保证的。”   “是啊,咱感激齐晔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他呢?小聂,你不能说这种话挑拨我们和齐晔的关系啊!”   “就是,齐晔对我们好得很,他过年都还记着我们呢,你可别瞎说。”   “……”聂士忠本来还想看笑话的神色收敛起来,冷声哼道,“既然你们这么相信齐晔,那你们就跟着他吧,看他能不能给你们安排打工的好地方。你们啊,真是可惜,本来我倒是需要几十个青壮年劳动力,一个月可以给出六十块工资的高价的。”   “算啦,你们这么不待见我,我又何必呢?”聂士忠故意叹了一口气,转头朝江桃道,“回家吧。”   众人脸色微变,没想到聂士忠那儿还有这么好的活儿,一个月能挣六十块,那可是在效益最好的厂子才有的收入啊!   不过,他们既然站了齐晔,那这会儿也不可能听到这六十块钱,就马上跑到聂士忠那边说好话。   只有刘菊香,一听就双眼放光,连忙跑到聂士忠那边腆着脸殷勤道:“好女婿,我就知道你是个有能耐的,你那儿既然缺人,招谁不是招啊?不如就招了我娘家那几个亲戚吧?他们都正当壮年,力气大,肯吃苦,你要是愿意带他们干活儿,他们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不远不远,就在西丰村呢!要不我带你过去瞧瞧?”刘菊香碰上了这种好事,已经忘了江茉给她带来的不快,一张老脸笑得像朵菊花似的,又开始女婿长女婿短地说起好听话,哄得聂士忠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刘菊香还道:“对了,你岳丈,你别看他年纪大了,但他还是能干重活儿的,要不你把他也带过去?他也不必年轻人差的!”   江茉在一旁看着刘菊香那热情高兴的模样,眸光冷淡无比。   她怕江铁国是去不了,再过几天,警察就要带他去牢里过日子了。   -   聂士忠终于扬眉吐气,耀武扬威起来。   在刘菊香的带领下,他去了西丰村,西丰村的这些人说话还蛮好听的,一个个巴结他,奉承他,都快把他捧到了天上去!   聂士忠就吃这一套,反正他招谁都一样,他没有乡下亲戚,也没有特别需要关照的,就在西丰村选了不少人,说好等正月一过,就通知他们去干活儿。   而江茉回到县城第一件事,就是给派出所检举她爹从人贩子手里买了她娘的这件事。   亲生女儿举报亲爹这样的事儿,可不常见,很快警察就去调查取证,那江铁国什么时候见过这种阵仗,看到那穿制服的警察,就吓得浑身发抖,把事情倒豆子似的,全说了出来。   江铁国就这样被带走了,刘菊香在家里懵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开始破口大骂。   骂谁,当然是江茉和她那短命鬼狐狸精的娘,那么早就死了,没想到还不安生,还要害江铁国被警察抓走。   家里没了男人,难道她刘菊香又要当一次寡妇吗?!   不过,没人理会刘菊香的鬼哭狼嚎,毕竟她前几天还在得意,自己给娘家亲戚们介绍了那么好的活儿,各种在江宁村众人面前炫耀呢。   现在,听着她在家门口一边骂一边哭,谁不说一声:活该!   -   警察抓走江铁国后,问出来不少事儿。   不过,他们只是有选择地告诉了江茉。   其实江茉过年回去,也问了江宁村的许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她娘的家在哪儿,和齐晔他娘差不多,大家伙儿就只知道江铁国进了一趟城,带回来一个姑娘。   他也不和大家说那姑娘的来头,反正姑娘也不跑,就这么待在他家。   久而久之,江茉她娘怀上了江茉,才和江铁国去领结婚证。   有人说,江茉的娘长得好看,所以刘菊香才总是她是狐狸精,她生江茉的时候难产去世了,这么多年,江铁国却还一直惦记着她。   也有人说,江茉的娘不是难产去世了,而是生完江茉就跑了!江铁国面子上挂不住,才说她娘死了,不然怎么大伙儿连江茉她娘的坟都不知道在哪儿!   反正众说纷纭,江茉也只是听着大家说的各种各样的话,没有全信,只留着做自己的判断。   而江铁国和警察交代的,则是他当时因为性格太闷,没有爹娘,别人都嫌他窝囊,没出息,不愿意嫁给他。   他只好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从一个人那儿买了一个姑娘回家。   他说,那姑娘不嫌弃他,愿意跟他好,还给他生孩子,他很喜欢她。   可是没想到生江茉的时候,她难产,出了很多血,送到卫生所都没救过来,就这么去了。   当时卫生所的医生怎么说的来着?   ……已经丧失了求生意志。   江铁国这么多年,一直把这句话记得牢牢的,他刚开始不懂这么复杂拗口的话,后来天天琢磨,也就渐渐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只是他不明白,怎么就不想活了呢?……他们明明挺好的啊。   -   江铁国以为交代完这些,就可以回家,所以他可能并没有撒谎。   然而,警察并没有放他走,而是把他继续拘留起来,要继续从他这儿寻找线索,看能不能找到当初拐卖江茉她娘的人。   据江铁国说,把江茉她娘卖给他的,是一个光头男人,光秃秃的脑袋上有几点褐斑。   警察没闲着,根据这一点渺茫的线索开始寻找。   而关于江茉她娘原本的身份,江铁国却是一问三不知了。   他说,她从来没提起过,关于她的家人,她的过去,好像全都没有。   江铁国自然更不可能去问她是在哪儿被拐卖的这些话。   反正,提起江茉她娘,江铁国倒是哭得泪流满面。   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不嫌他窝囊,愿意和他好好过日子的女人。   他时不时会想起她,梦见她。   至于警察问起江铁国,江茉她娘埋在哪儿了。   江铁国说,当时太穷,用草席裹着,放在了乱葬岗。   男人,前脚还在神情痛哭,后脚却把自己难产而死的妻子扔在乱葬岗。   就连警察们也一时无法判断,江铁国到底是一个老实的男人,只是没有良心,还是……他在说谎?   -   过完年,齐晔和江茉一边等着省城和县城关于人贩子的消息,一边继续着从前的生活。   齐晔仍旧忙着加盟的小卖部,过去视察,出谋划策。   也忙着继续办展销会,和辛博厚忙得脚不沾地。   才出了正月,两人就已经忙得够呛,而这天,原本应该是他和辛博厚各自好好休息一天的时候。   辛博厚却忽然兴奋地敲开了齐晔的门。   “齐晔,县城最近正在大肆开发,有一片新区在扩建,今天已经圈出来了,咱们展销会那块地,也在其中,以后要建设成县城新区!”   那岂不是展销会的生意做不下去了?   齐晔心里咯噔一声,有点不太明白,辛博厚为什么这么开心。   辛博厚却已经高兴得声音都拔高了几度,“齐晔,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啊?那片儿开发,咱们最熟啊!咱们可以成立一个工程队,大赚一笔啊!”   “……你那姐夫,还有之前那个讨人厌的秦飞跃,他们最近不都在忙活这件事吗!我看他们就到处招兵买马的,还有其他小工程队也是,早都成立起来,就等着政府派活儿干呢!”   辛博厚搓搓手,“齐晔,搞工程可比累死累活绞尽脑汁开展销会赚钱多了!省城开发得比县城早……我在省城的好些朋友,年前就已经赚了好多钱!利润高得可怕呐!咱们又不是没有资本,咱们的资金积累得比你姐夫还有秦飞跃都多多了好吧!”   其实,齐晔已经被辛博厚说得动了心。   他之前去省城,也不是没有看到省城那些到处开发的工程队,看上去确实很有利润和前途可图,而且,能把城市建设得更好,似乎也的确是一件更有意义更重要的事情! 第117章 第 117 章 【3.5更】施工队招……   辛博厚找齐晔商量的这事, 非常关键,而且重要。   当然也不可能两人这么说说就成,所以也只是先讨论讨论, 而且展销会场地的预订都已经快订到下半年了,也不可能一下子给人家推掉。   等辛博厚走后,齐晔就和江茉也说了他的想法。   他觉得这想法可行,现在到处都在搞开发, 要起新的大楼,新的建筑,要是搞一个施工队, 肯定能赚不少钱。   江茉挑了挑眉, 她记得原书的剧情里,齐晔的确就是从一个小小的施工队起来, 后来又发展成建筑公司, 再一步步往上走, 最后成了全省首富。   搞房地产嘛,能不挣钱?   没想到兜兜转转,齐晔没有按照原书剧情那样当兵入伍, 而且提前开始种辣椒、开小卖部、弄展销会,最后居然还是绕回了原书剧情。   江茉心想,果然原书剧情还是挺强大的, 那聂士忠和江桃呢?他们身为原书里男女主的好运,也要回来了吗?   江茉想起聂士忠过年时那得意的嘴脸, 无语地抿了抿唇。   就算他们的好运回来了又如何,聂士忠依旧是让人恶心的存在,她甚至都不愿意多余想起他。   -   第二天。   齐晔和辛博厚忙活了一天,又成功办了一场展销会, 老板很满意,除了本来的五百块定金,又给了他们七百块钱,笑得非常开心,直说下回还要来这儿办展销会。   能赚到钱,又能让顾客满意,两人也都很有成就感。   没想到,正收拾着东西的时候,村里的支书带着一群干部过来了。   村支书告诉齐晔和辛博厚,县政府已经把他们村这一片都定成了要开发的新区,以后就真正是县城里的郊区了,而不是再被称为某某村。   这片新区宽阔,平整,县政府决定要在这一带大力发展工业,鼓励老板们都来这儿投资,建厂,一块儿助力县城的经济进步。   所以,这本属于村子里的地,都得收回去,重新规划。   毕竟那么多工厂,运输货物的交通问题肯定是最重要的,正好齐晔这块地底下都是大石头,不好挖,但是可以填平当路啊,这样以后卡车运输也就方便多了。   村里承包给那些厂子的地,它们当然还可以继续使用,不过要是再租赁,那就得直接找县政府了。   至于齐晔这块地,村干部也已经说得很明白,不可能再租给齐晔。   齐晔一向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所以即便他已经收了不少预定展销会的定金,这会儿也没有再犹豫,很干脆地答应下来,“好,我这里也多少要收拾的,今天我和老辛把这棚子拆了,铁管还有油毡布都运走,明天就能完全恢复之前的样子。”   村干部看到齐晔这么爽快,也都忍不住笑,和敞亮人相处起来,就是舒服嘛。   不过,之前齐晔承包了这块地,交了不少钱,而且还耽误了齐晔做生意的经济来源,村里也不好意思,所以自然拿出来了一笔钱款,补偿齐晔。   每块地,各一千块钱。   村里其他依靠土地生活的村民们,也得到了这样的补偿。   因为各自的地大小不同,都分到了几百到一千不等的钱,这对于他们来说,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政府也是为大伙儿考虑,许多人没了地,不能再种庄稼,日子一下子就会青黄不接起来。   拿着这笔钱,还能先去学学手艺,或是去打工也有了盘缠。   在大伙儿都高高兴兴把地给出去,数着政府发的钱的时候,最惨的要数张金水。   他每天在家里抬不起头,不论是他婆娘还是他几个儿子,看到他都骂骂咧咧直翻白眼,没一个态度对他好的。   那么大一块地啊!要是不输给齐晔,他们也能分一千块钱!   张金水成了家里最没地位,人人都要骂一句的存在,他委屈,又没法说,每天都恨恨地扇自己好几个耳光。   他也眼红啊!他也气啊!他能有什么办法?他就是太蠢了啊才会被那个女人骗得打赌!   果然,漂亮女人都是蛇蝎心肠!   -   然而不管张金水每天如何悔得肠子都青了,如何念叨着江茉和齐晔的名字,他们都是听不到的。   张金水这种乡下老头,和他们毫无关系。   齐晔最近要忙的事情,是关于他之前有了想法的施工队。   辛博厚也想组一支施工队,不过,他想去省城。   “齐晔,县城这池子水,到底还是太小了,我们要是去省城,那才叫大有可为啊。”辛博厚坐在夜市摊上,喝着啤酒,劝着齐晔。   江茉也在,她咬着毛豆,吹着晚风,她知道辛博厚的话很有道理,但也知道,齐晔会选择留在县城。   最重要的原因,齐晔他娘是他爹在县城的汽车站救下的,而江茉她娘,则是江铁国在县城汽车站和人贩子接的头,买回家的。   省城那边有舅舅在盯着林洁那条线索,而县城汽车站这条重要的线,齐晔想亲自盯着。   从他没事就开着摩托车和乌云踏雪一块儿去县城车站那边的种种行为迹象,江茉就能猜到一星半点。   果然,当辛博厚提出这样的建议后,齐晔抿着唇,沉声道:“我还是想从小地方做起,一步步走得更踏实点。”   辛博厚对于齐晔的想法,没有反对,但他声音里闷闷的,能看出来情绪不高,举起啤酒瓶子,和齐晔的水杯碰了一下,“齐晔,你真的不和我去省城吗?”   辛博厚的人脉、关系都在省城,对于他来说,去省城才是最好的选择。   齐晔听懂了辛博厚话里的意思,如果他要留在县城,和辛博厚,或许就只能选择分道扬镳了。   合作这么久,他和辛博厚相处一直很愉快,从没闹过什么矛盾,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的点子。   而现在,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和辛博厚,也到了各奔东西的时候吗?   齐晔垂眸,半晌才忽然扭头,朝小摊上系着围裙的老板说道:“老板,再来两瓶啤酒。”   他把啤酒盖咬开,和辛博厚碰了碰,对瓶吹。   没有言语上的回答,但离别的不舍,复杂的感情,都蕴在了这瓶酒里。   辛博厚也一口闷完,再低头时,或许是月光和灯火的照耀,竟映得他眼角好像有几滴熠熠发光的反射。   他随手抹了抹,郑重地拍着齐晔的肩膀,“什么时候来省城了,找兄弟我,咱们一辈子都是好兄弟。”   “当然。”齐晔和他互相捶了一拳,想起来问道,“打算回家?”   辛博厚耸耸肩,冷冷笑了笑,“不回,老头子和我那便宜弟弟求着我回,我也不回。他那成衣厂,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我才不去掺和,免得还以为我贪图他们那点儿东西。”   “嗯,施工队要是做起来,未来肯定比成衣厂好。”齐晔肯定地点头。   辛博厚和他击掌道:“行,那咱们兄弟两个,一个在省城做施工队,一个在县城做施工队,到时候比比看,是你挣钱还是我挣钱?先说啊,谁挣了钱,到时候得请对方上最好的饭店,敞开了点!”   齐晔抿唇,“没问题,一言为定。”   -   说干就干。   辛博厚第二天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齐晔也开始琢磨起组建施工队的事情。   这一琢磨才知道,要弄个施工队其实并不容易,要有会垒墙抹灰的泥工,还要有人会弄防水的,还得要木工,支模打架子得手工扎实,还得有油漆工、水电工。   现在城里都流行混凝土的建筑,不是乡下那种土房、砖房,所以还得有专业的混凝土工,知道根据需要拌和混凝土还有砂浆,确保强度足够。   这些齐晔都略知一二,可他既然组了施工队,当然要全盘盯着,没空去做这些,就只能去找找看。   这样的人不好找,他们手艺好,去哪儿都不愁。   齐晔想了想,没有别的法子,只能开出高价请人。   他甚至开出了一百五十元一个月的工资,只要技术娴熟,能在他这儿过关,就可以让他加入施工队。   这样的惊人工资,当然很快就吸引来了不少人,当然,有人混在其中滥竽充数,但齐晔本身就是能干人儿,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些人是真正的手艺人,哪些是花架子。   很快,齐晔就每一类各招了一个特别娴熟,手艺高超的工头。   他不可能给施工队里那么多人都开这么高的工资,毕竟这会儿效益极好的厂子也只给工人发六十多块钱一个人。   要是施工队照他这样发钱,迟早要倒闭,没什么利润可图。   所以,他只能给负责每项工作的工头发这样的高工资,让他们带着其他人一块儿干活。   而其他人,都是不怎么熟悉这些事的,之前聂士忠也是随便找的青壮年劳力,让他们再随便学学,就能顶事。   齐晔也是这么想的,而且,他想到江宁村那批拜托他的父老乡亲,大伙儿都正愁着怎么挣钱呢。   于是齐晔和江茉一合计,也就选了一批人,都是干活儿卖力,人也善良老实的。   让他们来施工队,齐晔和江茉都觉得没问题。   就这样,齐晔招了五位厉害的泥工、木工、水电工、油漆工和混凝土工,给的是一百五十元的高工资。   然后又招了二十个人,根据他们的兴趣和擅长的种类,每一组工种都分了四个,让他们先跟着这几位厉害的师傅好好学,好好干,平常的容易活儿他们都可以干,困难的技术活儿就跟着师傅学着干。   反正就先试着,要是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喜欢或是不适合的,以后也可以再换。   而且,齐晔工资给得比聂士忠高。   他知道这施工队里干活儿,日夜都辛苦得很,而且天天身上都脏兮兮的,是吃的力气饭,挣的血汗钱,他也不愿意自己挣大钱,太克扣大伙儿。   所以,他给大家开的工资都有八十块钱一个月。   可别小看这八十块钱,江宁村的大小伙儿知道一个月能拿这么多钱,都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几乎把江茉和齐晔当成了天上的菩萨,那叫一个感恩戴德,学起来也卖力,整天黑乎乎的还笑得见牙不见眼,江宁村天天都有人在说。   “你们知道不?我家儿子去了齐晔的施工队呢!一个月能挣八十块钱!我看他很快就要攒够娶媳妇儿的钱咯!”   “江茉那孩子我看着她长大的,我就知道她是个好孩子,善良又懂事,对她的好她都记着呢!”   “要不怎么说江茉有福气呢?”   “齐晔那小子娶了江茉也有福气呐。”   “我看他俩啊,都是神仙活菩萨,我就没见过这心好的,他们以后肯定要挣大钱,发大财的!” 第118章 第 118 章 【1.5更】打脸聂士……   加入了齐晔施工队的江宁村村民们, 真是把齐晔和江茉都夸到了天上去。   他们一边卖力地学着干活儿,一边逢人就夸。   没多久,聂士忠那边工程队的人自然也就听到了这消息。   西丰村那群人本来就是爱计较, 心眼多的,一打听齐晔那边的条件,当然就起了心思。   “你们听说了吗?齐晔那边的工资给得高啊,一个月多了二十呢!”   “而且他们活儿也少, 我有亲戚就在那儿干,听说他们最近没什么活,齐晔就让他们先每天练练手, 九点开始, 下午五点就能回家了!”   “天啊,这也太舒服了吧?咱们累死累活, 早上五点就得起, 天不亮赶到这儿, 到了晚上□□点才能回家,一个月才挣六十,凭什么他们能挣八十啊?”   “那你要羡慕的还多着呢, 他们那边还管两顿饭,早上能有馒头稀饭吃,中午有三菜一汤, 听说偶尔还能见荤腥!”   “我妈呀,他们那里怎么那么好?这么一对比起来, 咱们这活儿是人干的吗?咱们中午也只有馒头稀饭吃呢!这还干什么活儿啊!”   顿时就有人把手里抹灰的工具一扔,“我这抹墙技术,谁见了不说一声好啊?据说要是去齐晔那边,我这手艺, 一个月至少上百!”   也有人嘲笑道:“你?你还是别想了吧,你家是刘菊香的亲戚,齐晔肯定不会招你的。”   “……那咱们呢?咱们能去瞧瞧吗?”其他人都十分意动。   但也有十分有自知之明的人,打破大伙儿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还是别想了吧,齐晔肯定不会要咱们的,你们忘了以前种辣椒的事了?”   有人不信,“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齐晔不会这么记仇吧,他这次说不定就要咱们了呢?”   有人清醒,“算了,我也觉得不可能,你们别忘了,漂亮女人最记仇,江茉绝对不会让齐晔招咱们,齐晔那么听她的话,她指东,他哪敢往西!”   这人的话,倒是说的非常中肯,大家都唉声叹气,觉得确实没什么希望。   但这时候,也有人想到,“那咱们可以和聂士忠去提提意见啊!齐晔的施工队待遇那么良心,他总不能太黑心,这么苛待咱们吧!咱干了那么多的活儿,钱都进了他的腰包里,咱们吃苦受累?怎么也不能便宜了他,亏待了咱们呀!”   “对!”其他人也附和道,“咱们得去找聂士忠说说!至少得给咱们涨涨工钱吧!那伙食也得改善,真不把我们当人啊?!”   这话简直说到了大伙儿心里去,这么一合计,都把手里的活放下,一股脑跑去找聂士忠去了!   -   这边,聂士忠正在工地外的小饭馆里和朋友喝酒聊天。   最近施工队的现状让他很满意,靠着以前他认识的朋友,接了好几个活儿,他招的人也都不错,没有偷懒耍滑的,都高兴有这样的挣钱机会,不仅天天捧着他,马屁拍得飞起,而且进他腰包里的钱也越来越多。   聂士忠和朋友畅聊着未来,他觉得自己以后一片光明,照这个挣钱速度下去,很快就是人人口中的大老板了!   而齐晔?   他听说齐晔也在搞施工队,呵,就齐晔那乡下出来的穷酸样儿,哪里像能搞工程的。   聂士忠打心底里看不起齐晔,他相信齐晔根本不会知道,施工队要接到活儿,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朋友多!靠的是背景强!   齐晔一个乡下来的,他能有多少亲戚朋友在县城?又能接到什么好活儿?   聂士忠完全嗤之以鼻,只觉得齐晔这施工队,迟早要散!   别的他可能不如齐晔,但比人脉这一块,他绝对不可能输给齐晔这种没背景的乡下小子!   想到齐晔很快就会亏得身无分文,而自己,要成为大老板,赚很多很多的钱,甚至江茉也会对自己改观,聂士忠就无比激动,心中热血沸腾。   他知道,江茉过惯了好日子,什么都得穿好的,吃好的,要是齐晔破产,江茉怎么会受得了?   到时候……江茉还不得是他聂士忠的掌中之物?   聂士忠抖擞精神,情不自禁坐直身子,指尖在桌面上扣着,自信满满地和朋友承诺道:“你们单位新修食堂这事儿交给我,只管放心!我可不是吹的,我那施工队,个个都是青壮年的小伙子,干活儿又快又好,每天起早贪黑的,保管给你赶工赶出来,绝对不耽误!”   聂士忠的朋友也挺满意的,正想点头,忽然发现小饭馆门口乌泱泱冲进了一群人。   都脸黑脖子粗的,拿着各种铲子、刮子、铁锹之类的东西,围住了他和聂士忠。   聂士忠朋友有些害怕,一头雾水地看着聂士忠。   聂士忠忙安抚道:“没事,没事啊,这些都是咱施工队的人。”   说完,他扭头看向这些人,“你们怎么这时候过来了?不是还在干活吗?”   “干活?”其中一个人冷冷一笑,指着桌上几盘吃剩下的红烧肉、狮子头还有白豆腐炖鲫鱼之类的好菜,拎起桌上的酒瓶子,“聂士忠!我们在工地上累死累活,吃的是馒头稀饭就咸菜,你呢?”   “……你在这儿吃香喝辣当老板!你真舒服啊你!”其他人闹哄哄的,把手里的各种工具扬起来,其他吃饭的顾客都吓了一跳。   小饭馆的老板都被惊得跑过来,“你们、你们这是干嘛啊?我这儿小本经营,你们要是——”   “老板,别担心,我们也是找我们老板商量商量。”有人扛着铁锹,脸上黑乎乎的,笑得露出白牙,但笑容一看就不怎么友好。   他逼近聂士忠,低声问道:“聂老板,你说说,都是弄施工队的,别人能开八十块钱一个月,怎么你这儿就只给六十啊?”   “……就是,我们干的活儿多多了!凭什么只给我们六十块?!”其他人附和着,声震如雷。   聂士忠被这些人围着威胁,脸色极差,他沉声道:“当时是你们抢着来的,怎么,现在后悔了?”   他真的被气得不轻,这些人之前还各种捧着他,吹嘘着他有多好多好呢,这么一下子就翻脸不认人了,谁不气啊!   这些西丰村的人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看聂士忠这样,他们也直接指着聂士忠的鼻子骂起来。   “你个聂士忠,没想到你这么黑心!骗我们来给你干活!挣的钱都是你花,我们累死累活图什么啊?齐晔那儿好吃好喝,还轻省,一个月还给八十呢!”   “齐晔比你有良心多了,人家那才是能挣大钱的,你就知道克扣我们!我看你能发什么财!”   “早知道就不来你这儿了,聂士忠,你个骗子!赶紧给我们加工钱!把伙食安排好一点!不然我们不干了!”   众人开始威胁聂士忠,“到时候我们都走了,你的工期赶不完,我看你怎么办!”   “对!还得让我们多休息休息,天天那么早来,那么晚走,没有一天让我们休息的,你真当我们是铁人啊!齐晔的施工队里,大伙儿都是轮流休息呢,你和他比起来,简直吃相太难看了!”   “……”   齐晔齐晔齐晔,他们一人一句齐晔,振振有词都是他聂士忠哪儿比齐晔差,听得聂士忠心肝肺都快气炸了!   聂士忠本来就讨厌齐晔,更何况这些人都拿他和齐晔比,各种夸齐晔,贬低他。   这群狗娘养的白眼狼,当初一个个听说有六十块钱挣,那话说得多好听啊!现在发现有更好的,就都来怪他了?   都是那个齐晔,有毛病!施工队里的工人罢了,不就当驴使么?干嘛要开那么高的工钱!给那么好的吃喝,还让他们休息那么久?这样的施工队哪能挣到钱啊!   他早就说了!齐晔迟早要亏完所有钱!   聂士忠心里对齐晔的滔滔恨意又上了一个台阶,他有气没处撒,朝这些七嘴八舌的人狠狠翻了一个白眼,直接一拍桌子道:“要加工钱没有!你们既然觉得齐晔好,那就都到他那儿去呗!来找我做什么?!”   “……你们威胁我是吧?我告诉你们!施工队想招人,一招一大把!你们嫌钱少!嫌活儿多!你们不干就是了!我这儿有的是人想干,还真以为缺了你们不行?”   “……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吧!你们这群没良心的白眼狼!赶紧滚!”   聂士忠破口大骂,唾沫星子都飞到了朋友的脸上。   可现在,他也没心思顾及这么多了,指着这些人的鼻子,凶狠道:“都给我滚!不然我收拾你们!县城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你们这群乡巴佬算老几?!”   西丰村的众人被指着鼻子骂,也被气得不行。   “聂士忠,你敢骂我们?你凭什么?!”   “行,我们走就走,看你以后能招什么人,能挣多少钱!”   “难怪部队要开除你呢!就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待在部队里!”   大伙儿骂骂咧咧的,都提起聂士忠被开除的事情,这么当众说出来,小饭馆里那些看热闹的人眼神立刻也变了味,一道道目光,一句句话,像刀子似的往聂士忠心头上插!   太糟心了!怎么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了他被部队开除这件事!   他明明那么小心翼翼,藏着掖着不让别人发现,却还是被这么赤.裸.裸地说出来,就像把他钉在耻辱柱上。   光是被部队开除的这件事,就让他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西丰村的众人揭了聂士忠的短,骂骂咧咧地离开。   而聂士忠坐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   他的朋友眼神微妙地坐在对面,半晌才道:“士忠啊,你不是说你是退伍的吗?怎么……是被开除的?”   聂士忠不敢再看朋友那过分扎人的神情,他低着头,嗫喏道:“我、你听我解释啊,我——”   “算了,不说了,我当你是朋友。”他朋友叹了一口气,打断了聂士忠的话。   聂士忠感动得眼眶一热,谁知他朋友却接着说道:“可你没把我当朋友啊,你不仅骗了我,也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我们单位新建食堂的事儿,就不劳你费心了。”聂士忠的朋友站起身,“我怕到时候你新招的人又这么一窝蜂的跑了,耽误工期,我也没法和领导交代啊。”   朋友扬长而去,聂士忠连忙喊他的名字,想要追上去解释,却被小饭馆的老板拉住。   “这位客人,您还没给钱呢。”   “……刚刚被你那些人吓跑了几位客人,他们也没给钱,您看您这是不是得一并给了?”   聂士忠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今天这是什么倒了血霉的日子!他出门是没看黄历吗??? 第119章 第 119 章 施工队的优势   这样闹了一场, 聂士忠和西丰村的人都气得不轻。   聂士忠丢了一个大单子,赔了不少饭钱,而且还耽误了工期。   更可气的是, 他重新去招人,以为一招一大把的时候,不知道那些人从哪听到有地方八十块钱一个月,所以他这六十块钱一个月的工, 居然都没人来了!   聂士忠恨极了齐晔这种哄抬价格的行为,但他也没办法,只能恨恨地咬着牙, 把工钱加到了八十块钱一个月, 才总算招到了人,不至于耽误工期赔钱。   而西丰村的那些人, 怏怏地回去, 也是郁闷得不行。   他们得罪过齐晔, 就算热脸去贴齐晔的冷屁股,也不可能再在齐晔的施工队干活儿。   而聂士忠这边,他们也干不下去了。   只能回家种田, 挣不到钱,望着江宁村的那群人,真是羡慕得他们心痒痒, 却又无可奈何。   -   而齐晔这边,其实也并不算太好。   人他是都招到了, 都是些听话勤奋的人。   要么就技术好,也谦虚肯干,要么就乐意积极学习,每天都特别踏踏实实的, 精进手艺。   除了江宁村的人,西丰村王有根家的亲戚,还有范大山以及以前齐晔相熟交好的那几户人家,有人想来干活儿的话,齐晔也都非常欢迎。   除了王春分王春华两兄弟,范大山也来了,他们三个都是比较能干的,而且也老实,值得信任。   所以齐晔给他们的工资也更高一些,足足有一百块。   施工队这么多人,一天吃饭、喝水的开销都大,更别提到了月底要结工钱,那就是一大笔支出。   可齐晔干了一个月,才接了三单活,而且还都是施工队里的人介绍的小活儿,也就粉刷粉刷新房子,或是重新砌墙。   到了月底,把工资发完,齐晔一算自己的利润,倒赔了一千五百块钱!   望着笔记本上那个触目惊心的数字,齐晔惊得冷汗都出来了。   他从种辣椒到后来开小卖部,再到亚麻布囤在手里差点卖不出去,再到后来开展销会,买下地做展销会的策划,那么多生意,一桩桩一件件加起来。   都没有这个施工队赔得多!   齐晔以前为了那一千五百块钱的亚麻布砸手里都辗转难眠,更别提这陡然发现自己赔了两千块钱。   哪能这样坐吃山空啊!   可千万不能再这样下去。   齐晔是一个有了经验教训就会马上复盘思索的人。   他在家每天愁眉不展的,江茉也能看出来,每天看他一身干干净净地出去,又干干净净地回来,而且他很晚才出去,很早就回来,这说明施工队根本没活儿嘛。   不然要是施工的话,哪有这么轻省干净的样子。   江茉也没说什么,还安慰他,“你弄施工队已经算晚的了,县城里不少支施工队呀,还有不少经验老到的,所以人家不找你,也是正常的嘛。”   一语惊醒梦中人,齐晔被安慰的同时,瞬间想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   他的施工队有优势吗?没有!   发现了问题,齐晔就开始解决问题。   没有优势就要创造优势。   所以,齐晔决定先从价格优势下手。   别的施工队收多少钱一平,他就更便宜些,用的材料更好些。   反正他先不挣钱,只要能把施工队的工钱开支、伙食开支弄出来,他齐晔是一分钱不挣的,先把他这支施工队的名声打出去再说。   至于宣传手段,齐晔可太熟悉了,策划过这么多展销会,他有的是办法让别人知道,他的这支施工队是如何干的活最多,收的钱最少。   这样一弄,齐晔接到了活儿多了,施工队也渐渐忙了起来。   不过,跟着齐晔干活儿的人都在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地做工,赚着那百八十块钱,而齐晔,却是在白忙活。   他真把利润降到了最低。   那些老板们也不蠢,有齐晔这么便宜又实惠的施工队,当然愿意用。   一时间,来找齐晔的人越来越多,他的施工队已经忙不过来,继续在慢慢地扩大着规模,他也跟着瞎忙活。   而其他施工队的老板,则被齐晔气坏了。   做工的人一听说齐晔那边招人,都往那边跑!   那边给的钱多,能轮流休息,而且齐老板人也好,吃饭都给吃两顿的!   更何况,齐晔还想出了一个新法子,不再按月结算工资,而是按天,三块钱一天,你若有事不能来,只要提前请假就成。   来多少天,发多少钱,多劳多得,所以大伙儿干得也更卖力,更勤快了。   施工队的其他老板们手里的人越来越留不住,齐晔那边更人性化,他们也只好跟着齐晔学,跟着改。   可齐晔的活儿还便宜呀,用的是最好的材料,几乎只收了人工费。   他们怎么比得过齐晔!活儿越来越少!   齐晔这人,他就是脑子坏了,他自己都挣钱的,就是在白忙活,做工的人都赚了钱,他这个施工队的头儿却分文不取!   真是脑子进了水而已,他就想把其他施工队搞垮而已!不知道多少施工队的老板在喝酒聊天时,都在骂着齐晔的名字。   齐晔这一招,的确让不少小施工队的老板无能为力,最后只能选择解散施工队,另谋出路!   而齐晔的施工队,也看着日渐红火起来。   他高兴得很,反正前期也不图挣钱,先把名气打出来再说!   渐渐的,其他小镇的,县城的,甚至有省城的老板,都有来找齐晔去施工的,齐晔的施工队都拆成了好几班,规模越来越大,到处都忙着。   都听说齐晔的施工队,收费便宜,而且还做工扎实,就没有不满意的,谁提起都要夸一句。   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口碑,就是让施工队彻底成长起来的标志。   -   西丰村。   那几家家里有青壮年进了齐晔施工队的,都笑得合不拢嘴。   尤其是宋秋她婆婆,简直乐得找不着北,逢人就炫耀。   “我儿子啊,现在可有出息了,他在城里打工呢!一天就能挣三块五毛钱!怎么样,厉害吧?”   “我和你说,我儿子在齐晔那施工队里,干得可好了,他都已经是小班长了,听说他做木工的那手艺,好多人都想拜他为师呢!”   “我啊,就等着我家大山赚了大钱,在城里买了房子,接我过去享福咯!”   “……”   有些人嫉妒,不耐烦听宋秋她婆婆这样絮叨。   当然,也有人附和的,“你一个女人好不容易把大山拉扯大,也是时候该享享你儿子的清福了。你现在舒服呀,儿子有出息,在外面挣钱,媳妇也孝顺,在家伺候你。”   宋秋她婆婆捶着老腰,抬抬眼皮轻哼道:“我家大山是有出息,儿媳嘛……那可说不上孝顺。”   “怎么?宋秋趁大山没在家,欺负你了?”有人顿时来了精神,忍不住打探一耳朵。   “哼,大山挣的钱,她要拿一半,还拿她肚子里的孩子威胁我!明明是她自己嘴馋,还非要说给孩子补充营养,成天不是买鱼吃就是买鸡吃的,我看她就是和那败家娘们儿江茉学的!咱们村里,谁家媳妇怀孕了就要吃鱼吃肉啊,就她会作怪!”宋秋她娘说起这事儿来,就是满肚子牢骚。   其他人也啧啧称奇,“宋秋难怪是高中生呢,这自己嘴馋找的理由都一套套的。咱们以前过的都是苦日子,有时候过年都没肉吃,也没见谁怀出来的孩子不行啊。”   “……你啊,就不能惯着她!怀个孩子而已,谁没怀过呀?成天大鱼大肉的,要是生出了一个大胖小子还好,要是生出一个女娃赔钱货,那不得和她还有江茉一样败家啊?!”有人更是跺着脚眼红地说着酸话。   宋秋她婆婆本来还只是随便抱怨抱怨,没想到有人忽然点醒了她。   是啊!谁知道这肚子里是男是女呢!   要是生个男娃这样吃,虽然心疼,但也还好。   万一生个女娃,那不是都亏到姥姥家去了吗?   宋秋她婆婆反应过来,也不再和人闲聊,忙往家里走!   回到家,灶屋里正炖着鱼汤。   宋秋的肚子才刚刚显怀,正坐在院子里一边擦着汗,一边劈着柴。   她看到婆婆回来,软声喊道:“婆婆,您回来了,饭差不多快好了。”   宋秋她婆婆轻哼一声,斜瞥她一眼,没应声,直接朝灶屋里走去。   没过多久,宋秋听到灶屋里的动静不太对劲儿,走进去一瞧。   婆婆已经把鱼汤全盛了出来,鱼肉都在一个碗里,泡在浓郁鲜白的汤汁里。   还有一个碗里,没有鱼肉,只有浅浅半碗鱼汤。   宋秋不解地看着婆婆,却见她婆婆已经端起那满满都是鱼肉的碗,冷哼道:“这些鱼都是我儿子辛辛苦苦挣钱买回来的,我一个寡妇,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他当然要孝敬我这个娘!”   宋秋她婆婆以前其实没这么讨厌宋秋的,可是自从儿子娶了宋秋以后,她渐渐发现,儿子疼宋秋,对宋秋好,甚至开始什么都听宋秋的。   心里都快没这个娘了!   这个没良心的范大山,他都忘了他老娘当初一个寡妇,是怎么把他带大的!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他都不记得了!   宋秋她婆婆怎么甘心,怎么愿意,自己用血泪养出的这么大一个儿子,这么能挣钱,这么有本事,却只对媳妇儿好,凭什么!   只有她这个当娘的,才配享这样的福!   宋秋?她连个大胖小子都没给宋家生呢!她哪有资格吃这些白花花的鱼肉。   赏她半碗鱼汤,那都是看在她肚子里有一半的可能怀的是个男娃的份儿上! 第120章 第 120 章 【1.5更】宋秋的决……   宋秋哭着走出了她和范大山的家。   望着面前的黄土路, 分岔口,她竟不知道何去何从。   回娘家吗?她不想让她娘看到她这个样子,不想让娘心疼她。   可她还能去哪儿呢?   宋秋的肚子微微凸起, 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稀里糊涂往前走。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离镇上还有一半路程的大路上。   她咬咬牙,索性拦了一辆路过的马车, 到了镇上,再买了汽车票,上了县城里, 去找范大山。   今天施工队刚干完一个大活儿。   齐晔请了专门做饭的厨子, 在工地的棚子里做了一大桌子菜,犒劳大家。   就连江茉也来了, 坐在齐晔旁边, 好像背后那满是泥土灰尘的工地和她格格不入。   要是以往, 这么脏乱的工地上,江茉才不会来吃饭。   但现在,她看在齐晔的面子上, 勉强愿意坐在这儿,慢慢抿着橘子汽水,听大伙儿胡吃海吹。   范大山也在, 他闷头吃着饭,想着终于忙完这一个大活儿, 可以回家休息几天,抱着媳妇睡炕头了。   也不知道她怀着肚子,难不难受,好不好过。   她肚子里的胎儿发育得有些小, 要多补充营养,他叮嘱过他娘的,要多给宋秋炖鸡肉,熬鱼汤喝,他娘应该会把宋秋照顾好吧。   范大山正想着,忽然听到身后一道细细的声音喊他——   “范大山。”   范大山愣了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宋秋的声音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回头一看,还真是宋秋!   风吹起她的发丝,萦绕在脸上,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眶有些红肿。   她刚哭过?   范大山的心中一紧,忙站起来,迎过去,“你怎么来了?”   宋秋瞥到他紧张的神情,眼泪水又克制不住,在眼眶中泛滥起来,鼻子一酸,她道:“我——”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出来,她知道在范大山心中,他妈辛苦把他拉扯大,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   她一直不想让他为难,所以当他在家时,他妈对她装模作样的好,她也没有揭穿,背地里更没和范大山说过他妈的坏话。   可今天也不知怎么的,积压了那么久的委屈泛滥作祟,让她没头没脑地出现在了这里。   江茉早就注意到宋秋和范大山这边的情况,看着宋秋那眼眶含泪,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她就知道,宋秋受欺负了。   她放下手里的汽水,走过去,拉住宋秋,扭头道:“范大山,你在这边等着,我和宋秋去另一边说话,你别跟过来。”   宋秋被江茉的手握住,到了一旁,再也克制不住,肩线耸动,泪水夺眶而出。   她忍不住,把和范大山婚后的这些事,全一股脑说了出来。   关于她婆婆是如何明里暗里挑拨她和范大山的感情,又是如何在她们两人之间横插一脚,还有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的那些把戏,都告诉了江茉。   甚至,让江茉最恶心的,居然是宋秋她婆婆经常夜半三更来敲门,说自己那边有老鼠,或是有奇怪的声响,睡不着,要范大山过去她那边屋子陪她睡。   江茉听得皱起眉,真是恶心她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宋秋哭哭啼啼说完,抹了抹眼泪,轻声道:“抱歉啊江茉姐,说这些坏了你的心情。”   “……你打算怎么办?”江茉低眸问她。   宋秋抿着唇,犹犹豫豫的,“我、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不想再这样下去。”   “不想再这样,那就和范大山离婚吧。”江茉很简单的一句话,惊得宋秋抬起眸子看她。   江茉表情平淡如水,“这就是我的建议。你和他的日子,只要有她娘在,就过不下去的,你也不必多余去问,他会选你还是选他娘。所以,早离早轻松。”   “……那我的孩子。”宋秋摸着她微微隆起的肚子,望着江茉。   “妇女早就能顶半边天了,你想生就生下来,我和齐晔帮你一块养,一个小孩而已,又不是养不活。”江茉回答得轻飘飘的,声音扬在风里。   宋秋却好像看到了一束光,在江茉站着的地方冉冉升起,照亮她已经越来越灰暗的天空。   她犹豫的眼神变得坚定,攥着衣角点点头,“好,我、我再给范大山最后一次机会。”   江茉知道,宋秋肯定舍不得范大山的,毕竟范大山憨厚老实,对宋秋也不错。   他没什么错,大概唯一错的,就是有那么一个娘吧。   -   范大山今天正准备回家,他等到宋秋和江茉说完话,忙过来道:“小秋,天快黑了,我们快回去吧。”   宋秋却不为所动,甚至避开他抓过来的手,抬起脸问他道:“大山,你现在挣钱了,我想住在县城,租个房子也成,怎么也成,反正,我不想再回西丰村了。”   范大山一愣,点头道:“小秋,你知道我一直盘算着攒了钱,就在县城买房子的。可你也知道,我娘说了,租房子不划算,等我们有了钱,直接在县城买房子,一家人都来过好日子,不行吗?”   “不行。”宋秋咬了咬唇,斩钉截铁道,“我的意思是,我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县城,以后攒够了钱,在县城买了房子,也不能让你娘过来住,就我和你住在城里,她依旧待在乡下。”   “这,这怎么可以。”范大山听懵了,张大嘴道,“小秋,我娘对我那么好,怎么可以我们在城里享福,把她一个人扔在乡下啊?而且你怀着孕不方便,以后一个人带孩子也辛苦,有我娘在,她还能搭把手呢。”   “搭把手?”宋秋瞥了江茉一眼,终于有了还嘴的勇气,轻哼道,“什么她照顾我?她不让我分出更多的精力照顾她就行了!你知道吗?我今天自己走了几里路去买了一条鱼回家,又劈柴又烧水的,终于把鱼汤熬出来,可她一块鱼肉都不给我吃,还说赏我半碗鱼汤,就像打发叫花子那样。”   范大山不可置信地看着宋秋,摇头道,“不会的,小秋,肯定有什么误会,我娘她不会——”   宋秋甩开范大山的手,她发现江茉教她的没错,不管以后,至少她现在觉得很解气,积郁在心中那么久的闷气,好像也都散了不少。   她冷冰冰地告诉范大山,“有她没我,有我没她,如果你不答应我的要求,那我们就离婚吧。”   离婚?   这两个字眼惊得范大山瞳眸立刻放大,仿佛都快不认识宋秋了。   “小秋,你——”   江茉摆了摆手,拉住宋秋,“行了,今天就让小秋先住我们家吧。范大山,你先回去,和你娘商量商量,到底是让她一直待在乡下,还是和宋秋离婚,反正你们自己做决定。”   宋秋点点头,从没如此硬气的她,泪目望着江茉,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有人撑腰真好。   有江茉在,艰难的人生都不再那么灰暗难明,江茉就像一束光,只要有她在,前路就永远都能被照亮。   宋秋忍不住想,当初要是听江茉的,和王春雨一块考大学就好了,不那么爱面子,愿意接受江茉的资助的话,以后也能还清那笔钱吧。   不过,现在也不算晚。   宋秋轻轻吸了一口气,江茉的话给了她无限的信心和力量。   妇女能顶半边天,就算范大山最后的选择不是她,她也不怕。   江茉说得对,女人并不是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有头脑,有手有脚,就能把日子过好!   -   另一边,范大山整个人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家。   他不敢相信,一向说话温柔小声的宋秋,会对他说出那种决绝的话,会那样的威胁他!   其实,他在家这么多年,关于宋秋和他娘之间的那点矛盾,他并不是不知道。   他心知肚明得很,只是一直没有闹到台面上,没有闹到他的面前,他就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试图去逃避。   可没想到,埋下的雷,总有会爆的一天。   而一旦爆开,居然是这种他完全无法招架住的方式。   宋秋虽然善良温柔好说话,可他知道,她性格坚韧,一旦拿定了主意的事,无论怎样,都不会再让她改变。   所以,他只有两条路。   要么,让他娘一直待在乡下,不要再打扰他和宋秋在城里的生活。   要么,就和宋秋离婚。   范大山好为难好为难。   他从没想过,一直那么体贴他的宋秋,会给他出这么难的选择题。   从镇上回家的这条路,他走过无数遍,今天却走得慢而拖沓,走到了天全黑下来,才慢吞吞到了家。   他娘早就掌着一盏灯在等他了,看到他回来,忙问:“儿啊,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啊?路上没出什么事吧?”   范大山表情木然,心如刀割地摇了摇头。   他娘却看向他后头,语气里难掩心虚,“宋秋呢?她是不是去找你了?她怎么没跟着回来?”   范大山舔舔发干的唇,小声道:“娘,她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什么意思?”范大山他娘的声音陡然拔高,“这是给我蹬鼻子上脸呢?”   范大山扶住他娘,拿出之前一路上想好的说辞,心中忐忑,也不知道能不能说服他娘,“不是,娘,你听我说,她肚子里那孩子不是发育不好么?所以我就想着,让她在县城里租个房子,在城里吃住都能好些,到时候要是有什么事,也方便直接去县城医院。”   “什么?!”范大山他娘的声音更是高了几个度,“在县城里租房子?吃好的住好的?还要去县城医院?那得花多少钱啊?!儿啊!你这辛辛苦苦赚的都是血汗钱,你可不能就这么被她这败家娘们儿拖垮了啊!”   “……她倒是惯会享受!真以为自己肚子里怀的是一个金疙瘩啊!凭什么就要花那么多钱?我看她就是和那江茉学坏了!两个小蹄子,坏到一块儿去了!”   范大山听着自己娘口不择言地骂,皱眉道:“娘!江茉是我老板娘,你要是说她,齐晔知道了,肯定会立刻把我开除的。”   范大山他娘一听,连忙闭了嘴,但还是冷着脸道:“总之,不可能让宋秋就这么胡来,让她赶紧回来,再这样作践你挣来的钱,小心我们宋家不要她!”   范大山唇角苦涩地笑笑,“娘,你不知道,可能是宋秋不要我了。”   “你说什么?!”范大山他娘再次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疯了吗她不要你?”   “娘。”范大山忽然跪下来,“儿子有事求你。”   “……娘,你能不能让宋秋先在城里住着,等她把孩子生下来,我再去劝她。”   他不可能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还让他娘住乡下。   但可以先拖延着,慢慢说服宋秋! 第121章 第 121 章 【2+3更】宋秋离婚……   范大山这一跪, 让他娘更加生气了。   “大山啊,你不能被宋秋那个小蹄子吃得死死的啊,凭什么让她住在县城乱花钱啊?娘教你啊, 这媳妇,你不能太惯着,你得让她听你的才行,明白吗?”   “娘, 算我求你了!”范大山拽住他妈的衣角,“您就依她一回吧!她肚子里怀的是我孩子,咱们范家的骨肉啊!”   “不行!要是这回答应她了, 以后她岂不是更加蹬鼻子上脸?”范大山他娘直接把脸一甩, “大山,你年纪轻, 脾气软, 根本管不住你那媳妇, 要不是娘硬气一点,咱们早就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娘!”范大山急得嗓门都比平常粗大一些,“她要是惹您不开心, 您管管她也没错,可、可您今天为什么不让她吃鱼肉啊!我一天挣那些钱,咱们又不是喝不起!”   要不是因为鱼汤的事, 宋秋也不会气得跑去县城,更不会到现在这个地步。范大山真的头疼得很, 脑子嗡嗡的。   他娘却是眼睛一瞪,“宋秋那个小贱人,她跟你告状了?你瞧瞧她,不就是没让她鱼肉吗?就这么一点小事, 她也要和我这个婆婆计较,以后岂不是要翻天了?我看她就是欠教训!”   尤其是看到范大山这么跪着求自己,一副被宋秋迷得丢了魂的样子,他娘心里那气就不打一处来。   她给范大山娶媳妇,就是为了让他能有个传宗接代的媳妇,可不是让他范大山娶了媳妇忘了娘的!   所以,她坚定得很,只有一句话,“明天赶紧让她回来,别以为大着肚子就可以威胁我,她怀的是范家的种,要急也是你那死鬼老爹急,我一个寡妇急什么啊,能把你养大,就是对得起他范家了。”   范大山真的很急,他涨红着脸,脖子上的青筋暴起,终于忍不住道:“人宋秋说了,要么她就一直住在县城,要么……她就和我离婚!”   “离婚”这字眼抛出来,范大山喊得破了音,而他娘也是震惊了一把。   旋即,她扔了手里那捆子稻草,“什么?她要和你离婚?!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小蹄子,她有什么脸和你说离婚?怎么着啊,她是觉得咱们范家离不了她?觉得你没了她就再也找不到媳妇儿了?”   “……随她去!她要是敢说离,那咱们就和她离!”范大山他娘也是硬气得不得了,一脸不屑,“她以为她算个什么玩意儿,还敢拿这事来威胁咱们?我告诉你!她就是仗着自己高中生,多读了两年书了不起啊,平常没事就给我甩脸子,娘早就想你休了她了!”   “……咱们这不叫离婚!叫你休了她!休了她!不要她了!懂吗?!”范大山他娘其实气得不轻,胸口剧烈起伏着。   她是真没想到,宋秋这样的,居然还敢威胁要离婚?凭什么啊!   顶多是他们不要宋秋,怎么还轮得到宋秋说这话?   “娘!难道您真想我和她离婚啊!她还怀着我的孩子呢!”范大山很着急,低声哀求,“娘,她住在县城也花不了多少钱,您何必呢?”   “呸!不蒸馒头争口气呢!要是真让她留在城里,她骑到了我头上去,以后她还想怎么着啊?”范大山他娘冷哼一声,“她要住在城里也行,那我也要去,租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我和你睡房间,让她一个人睡沙发去!”   范大山额头上的汗都滴下来了,他听到他娘松口,本来是很高兴的,可他娘也要去?   这怎么能成,宋秋早就说了,就是不愿意和他娘在一块啊。   他找了各种理由敷衍,“娘,咱家还有鸡啊鸭啊,一时间你也腾不开身。”   “没事,我可以让亲戚帮忙照看。总不能你媳妇儿在城里享福,我还在乡下养鸡种地吧?那别人得怎么笑话我?”范大山他娘敛着眼,老神在在地盯着范大山,“怎么?你这是不想让娘去?”   “不是……”范大山擦擦额头的汗,实在没辙,终于咬咬牙,把实情说了出来,“娘,宋秋她就是不想和您一块儿住着过日子呢,你俩合不来,要是您去,她肯定还是要和我离婚的。”   范大山他娘瞪大了眼,“她真这么说?!就她这样的,你居然还这么死心塌地想要她?依娘看,就得离!离了算了!”   她喘着粗气,血气上涌,“儿啊,这样的女人,娘也容不下她!你放心,你和她离了,照样能找到媳妇儿给你生娃!”   “……至于宋秋那个小贱人?她也就是现在嘴上硬气呢!你看她要是和你离了,日子得有多糟!挺着个大肚子,谁会要她?她到时候就是个赔钱烂货!谁都看不上她!”   范大山垂着脑袋,像被霜打了的茄子。   他娘是真受不了他这副没了女人就丢了魂的样子,戳他脑袋,“大山啊,你就相信娘吧,这样的女人,和那江茉一样,根本不适合过日子!你这么会挣钱,要娶什么听话的媳妇儿娶不到呀!咱就不要她!”   “……明天,你再去县城看看,警告她,她要是愿意回来好好过日子呢,那这事儿就翻篇,回来和娘好好认个错,娘还是能容她,不然的话,咱就和她离了!男人二婚又不算什么的,你年轻力壮,一天能挣好几块钱呢!有的是女人想嫁给你,娘给你再挑一个好的!比她漂亮的!比她贤惠的!”   范大山嘴角蠕动几下,没再说话。   -   第二天天不亮,他摸黑去了县城。   宋秋在江茉家睡了一晚,精神状态比昨天好了很多。   和江茉彻夜长谈一番,她心中的坚定,也已经蔓延到了眼角眉梢。   当范大山苦苦哀求她,再给一次机会,回去和他娘再试试相处,说不定就会不一样的时候。   宋秋直接表情冷淡地打断了他。   她看向他的时候,眼里的光已经熄灭,冷得可怕。   她说:“范大山,我早就说过,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我们去离婚吧。”   范大山难受得紧,可他无论再说什么都没有。   以前那么好说话那么好商量的宋秋,好像已经变得陌生。   他颓废又难过地跟在她身后,两人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范大山心如绞痛。   可宋秋却头也不回地走了,甚至都没再多余看他一眼。   -   很快,范大山和宋秋离婚的消息,就传遍了西丰村上上下下。   这年头,离婚的并不多,要知道谁家吵了一架都是稀奇事儿,谁能想到范大山和宋秋平时看着两人还恩恩爱爱的,怎么忽然一下子就离婚了。   有人悄默声躲起来说:“你们不知道吧?宋秋啊,是跑到县城去找范大山的时候,被江茉劝离婚的!江茉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听了宋秋抱怨几句而已,她就劝宋秋离婚,你说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有人不敢相信,“江茉她这是干嘛啊?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她这是损阴德啊!我早就说她不适合过日子吧,连别人好好的过日子也要去害人家。”   有人嫌宋秋耳根子软,“你们说宋秋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啊,怎么江茉让她干嘛就干嘛,以后江茉让她去吃屎,她是不是也会去啊?”   有人附和,“是啊,她挺着个肚子,居然要和范大山离婚?她怎么想的啊,这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真是太没盘算了。”   有人说范大山好,“范大山现在一天挣的钱不少呢!小伙子也标致能干,我看他离了这个,很快就能再找,但是宋秋么……还揣着别人的孩子呢,谁要她?以后就是带着一个拖油瓶,不更没人要了吗?”   有人啧声,“她说不定正准备去打掉这个孩子呢?”   有人惊讶,“……那也太狠心了吧,毕竟是她的骨肉,怎么能做这么没心肠的事儿?”   有人叹气,“唉,谁说得准呢,她既然离了婚,总不至于再把范大山的孩子生下来吧。”   说来说去,最后还是绕回江茉身上。   大伙儿都觉得江茉这事做得不地道,太缺德了,哪有随随便便就劝人离婚的啊!   以后宋秋的日子要是过得不好,看她还有没有脸再面对宋秋。   不过,宋秋她娘却挎了竹篮子,装了二十几个鸡蛋,还抓了一只鸡去县城,送给江茉。   她含着泪和江茉说:“小茉,你是好孩子,我相信你给小秋指的路,肯定是最好的路。我早就知道她这孩子苦了,当初、当初我就不该那么狠心,就该让她再复读一年啊,要是她能和春雨一样考上大学,你说该多好!”   “现在也不晚。”江茉微笑道,“她现在怀着孩子,正好不适合出去工作,我借了她一笔钱,让她先吃喝用着,一边复习高考,要是能考上,那就最好了。”   “嗳!真的谢谢你了小茉!你真是神仙菩萨下凡,救了我家小秋,也救了我啊!”宋秋她娘叹着气,“这孩子,在婆家受了委屈也不告诉,生怕我担心,我以前……以前还觉得范大山他娘挺好的,能干又热心,没想到她当婆婆居然是这样的货色!”   江茉无奈地抿抿唇角。   范大山他娘一个寡妇,以前的全世界就是范大山而已。   范大山忽然娶了媳妇儿,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时间忘了娘,也很正常。   可范大山他娘受不了,性情有所改变,开始吃儿媳的醋,想要针对儿媳,打压儿媳,那都符合她一个寡妇的心理。   江茉不予置评,但宋秋是她的朋友,所以她得帮她。   -   不管西丰村的那些人怎么说。   反正宋秋还有宋秋她娘,都很感激江茉。   而江茉为宋秋做的,也不止这些。   她去了齐晔的工地上,直接对范大山说:“抱歉,我们施工队不能再招你了,我们是宋秋的娘家人,你明白吧?当初招你,也是看在宋秋的面子上,现在让你挣了钱,回去孝顺你娘?不好意思,希望你理解,回去好好和你娘过日子吧。”   不好意思,江茉就是这么护短,她在乎自己的朋友,而且还记仇,还小气。   说她斤斤计较也好,说她私心杂念重也罢。   反正,她就是不愿意让范大山在这儿挣这么多钱,回去让他娘炫耀,让他娘吃香喝辣过好日子。   呸!范大山他娘配吗?   似乎早就预料到了江茉会这样,范大山没有闹,他垂头丧气地领了工资,回了家。   而看到范大山今天回家,他娘又意外了,“怎么今天回来啊?不是才去了一个新工地,说至少要半月吗?”   范大山直接往屋子里的炕上一躺,没精打采道:“我被遣散了,以后齐晔哥的施工队,我再也去不了了。”   “什么?!!!”范大山他娘听到这个消息,比听说宋秋要和他离婚还急,“怎么说不要你了就不要你了呢?!能挣好几块钱一天呢!这么好的活儿,你就没再说说好话?”   “说什么啊?”范大山耷拉着头,“他们是宋秋的娘家人,当初要我,也是看在宋秋的面子,你以为真是靠我的手艺啊?能挣这么多钱,谁不会拼命打磨手艺挤破脑袋想过去啊?”   范大山他娘彻底傻了眼,“因、因为宋秋?”   她艰难地理解着这个消息,好半晌,才舔着干燥开裂的唇角道:“你意思是,你之前能挣那么多钱,还是沾了宋秋的光啊?”   范大山掀了掀眼皮,沮丧地点点头。   “可、可现在宋秋还怀着你的孩子啊!以后那孩子,你管不管啊?你管就得花钱吧!你挣不到钱以后怎么管那孩子啊,他们得让你好好干活儿才能挣钱啊!”范大山他娘勉强掰出这么一个理儿。   “娘!”范大山没好气地说道,“人家宋秋早就说了,这孩子不管是生下来还是打掉,都和我没关系。办了离婚证后,她的事儿都和我没关系了!”   范大山他娘嘴硬道:“没关系就没关系!有什么了不起的!等娘给你把媳妇儿看好了,照样给你生大胖小子!生一堆大胖小子!”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你得弄个挣钱的活儿啊。”范大山他娘思忖道,“你那木工活儿不是挺好的吗?不去齐晔的施工队,你还可以去其他施工队呀!”   “不去了。”范大山捂着胸口,侧过身躺着,“我就在家守着娘你,哪儿也不去了。”   看着范大山那丢了魂似的模样,范大山他娘推了他一把,推不动。   她郁闷无比地叹了一口气,这叫什么事儿啊!   好好的挣钱活儿,怎么就丢了呢?   大山没了媳妇,还是越来越不听她的话了,叫他去城里再找找别的施工队也不愿意去。   她辛辛苦苦养大这么一个好儿子,到老了反而糟心!怎么会这样啊?!   范大山他娘知道,自己在西丰村众人面前,再也炫耀不起来了。   以后,他再也不能逢人就夸自己儿子在城里的施工队里挣大钱,以后要接她去城里享福。   她心里就和被挖了一块肉似的难受。   要是早知道那活儿是沾了宋秋的光,那碗鱼肉……那碗鱼肉分她一半也没什么关系的嘛。   唉,算了!不蒸馒头争口气!   就不能让那小蹄子嘚瑟,爬到自己头上来!   范大山他娘狠狠心,跺跺脚,以后在家种田养鸡,没什么大不了!以前的日子不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这样嘴硬地安慰自己,但范大山他娘还是开始成宿成宿地睡不着,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心疼每天挣不到的那几块钱啊,唉……想想都难受。   -   江茉替宋秋解决了这事,还没舒心几天。   就在和齐晔下馆子的时候,遇到了江桃和聂士忠这两个晦气sb。   事情的起因,都是因为齐晔最近越来越忙。   他没什么空在家做饭,而江茉也不好意思天天去李解放家蹭饭吧。   而且,县城里偶尔会有新开的饭馆酒店,她和齐晔就会过来尝尝鲜。   今天来的这家,听说是专门吃牛肉火锅的,会把不同部位的牛肉分开来涮,用的锅底、花的时间还有蘸料都不一样,非常讲究。   江茉这样的讲究人就爱吃这种精致讲究的火锅。   没想到,才刚坐下,就看到江桃挽着聂士忠,从外边走进来。   刚开业的这家店生意极好,虽然不便宜,但是县城里条件好一点的,尤其是做生意挣了钱的,就爱到这种地方来花钱。   最近聂士忠的施工队,挣得也不错。   他毕竟是县城里第一批成立施工队的,而且自小在县城长大,后来又进了部队,认识的熟人多。   所以齐晔的价格优势虽然大,但也不可能吞下所有的单子,人手有限,有时候别人着急的,就只能多花点钱,找其他的施工队。   虽然小型的施工队解散了一大批,但聂士忠还是能接到活儿。   而且他要价可高了,所以利润也高,腰包很快就鼓了起来,连带着看江桃都顺眼了。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也是机缘巧合发现的,每次带着江桃一块儿出去谈生意,她就像他的吉祥物似的,只要她去了,那单生意总是能格外顺利一些,很快就能谈妥。   可能是他转运了,江桃也转运了。   两人都挺高兴的,觉得日子苦尽甘来,总算轮到他们过好日子!   聂士忠不再那么暴躁易怒,也没有再打江桃。   而江桃么,人逢喜事精神爽,只要有钱,有舒心日子过,她就是一个最好的媳妇儿,嘴甜体贴,能把聂士忠哄得高兴。   两人一向是不能共苦,但是可以同甘,一块享乐。   这不,看到齐晔和江茉在,聂士忠和江桃两人都怀着各自的心思走了过来。   “小茉,好巧啊,你们居然也在?”聂士忠挣到了钱,说话的声音都底气更足了一些。   虽然他对江茉的心思还是很明显,但到底口袋里有了钱,也就更加原形毕露。   他指着另外两张空椅子道:“店里其他桌子都满了?都是亲人,咱们一块坐着吃顿火锅也没关系吧?”   “……连襟,我还有一笔生意想和你谈谈呢。”聂士忠又扭头和齐晔说道。   江桃暗自咬咬牙,却还是大方地笑道:“士忠,你说这话倒是挺有趣的,我和江茉是姐妹呀,坐一块吃个火锅有什么问题?”   说完,不等江茉同意,她就已经坐到了江茉的对面,还拉着聂士忠一块儿坐下。   聂士忠揣着自己的腰包,也乐呵呵地笑道:“行!那咱们就一块吃啊!这顿我请!正好有事商量,咱都好久没一块吃饭了对吧?”   “……小茉,想吃什么,你尽管点啊!咱不怕花钱!”聂士忠大手一挥,抬头挺胸,非常阔气。 第122章 第 122 章 【1更】办公大楼……   江桃坐在对面, 江茉实在吃不下东西。   她把筷子放下,拿起菜单,叫来服务员, 在菜单上用手指头点,“这个,这个,除了这两个, 菜单上所有东西,都来一份。”   江桃本来还得意的笑容忽然凝固,聂士忠也是一愣, 小心翼翼地劝道:“小茉, 你、你点这么多,能吃完吗?要不还是先点一部分, 吃完了再加吧。”   “没关系呀, 吃不完可以送给其他人吃呀, 又不会浪费。”江茉眨眨眼,故作无辜道,“姐夫不是要请我吃吗?怎么又反悔了?是不是心疼钱了呀?”   聂士忠的确挺心疼的, 这家卖的都是牛肉,又不便宜,江茉刚刚这么随手一点……   尽管心里在滴血, 不过聂士忠还是打肿脸充胖子,硬着头皮笑道:“没有, 不心疼,不心疼,姐夫就心疼你,瞧瞧, 最近瘦了这么多。是不是齐晔的生意不景气,所以连你都养不活了啊?”   江茉掀掀眼皮,正要说话,却发现聂士忠巴巴个不停,她根本插不上话。   聂士忠真是一朝得志,整个人眼角眉梢都泛滥着那种过分自信的愚蠢光芒。   他还在那儿说:“咦,不对呀,齐晔你那施工队不是成天忙得很吗?……哦,我差点忘了,你那是赔本赚吆喝呢,一分钱都赚不到,你说你给人干活儿干得那么起劲儿干嘛,反而挤垮了不少小型施工队,他们不知道背后怎么骂你呢。你说说这多不好。”   江桃也附和,挽着聂士忠的胳膊,亲密道:“是啊,齐晔,你得多和你姐夫学学。你姐夫的施工队多红火啊,生意也是一单接着一单,还能挣大钱。前不久,你们姐夫还带着去了一趟首都呢。”   “……你们是不知道首都有多漂亮呀,那广场,特别宏伟,还有烤鸭,又香又嫩,肥得流油!”江桃说起来满脸红光,颇为兴奋,真有一种自己飞上枝头的感觉,“对了,我们还去了首都游乐场。游乐场你们知道吗?一看就知道你们没听过,我和你们说啊,那游乐场里面呀,可热闹了,而且还有很多项目,人坐在椅子里,就能飞到天上去!吓死个人了。”   江桃拍着胸口,眼角都是得意,“江茉,以后等齐晔挣了钱,让他也带你去首都玩玩呀。”   江茉翻了个白眼,非常不屑。Hela   齐晔却默默地看了看江茉,藏在桌子底下的手默默攥住了江茉的手腕。   他暗暗告诉自己,发誓不能让江茉羡慕别人。   别人能体验的,能拥有的,他媳妇儿绝不能少。   就聊了这么几句,服务员已经端着江茉点的那些东西上来了。   东西太多,一个桌子根本放不下。   江茉起了身,给旁边几张桌子的客人都送了几盘菜,然后挽住齐晔,朝聂士忠和江桃挥挥手道:“我们先走啦,你们慢慢吃。”   聂士忠起身想留她们,可是哪能留得住江茉,她就像他永远都握不住的风。   他怅然若失地望着江茉的背影,消失在店门口。   花了这么多钱,点了一大桌子吃的,他只是想和她一块吃顿饭,多聊几句而已……   -   这件事后,也正好到了夏天。   工地上越来越热,齐晔又多添了一笔支出,他会买些绿豆来熬绿豆消暑汤给大家喝,免得大家在工地上干活中暑。   施工队的名声已经打得差不多了,他也开始涨价,没有再利用价格优势来接活儿干。   这下,倒是让很多原本想找他的老板或者是单位不乐意了。   很多人都问:“我朋友介绍我来的,之前他的才多少一平方,你怎么忽然就收这么贵了啊?”   齐晔耐着性子和大伙儿解释,“我当时也说过的,施工队新成立,所以才有特殊优惠,这不都半年了,所以得回到原价,实在不好意思。”   齐晔说得很有道理,也可以理解。   但其他人还是不乐意,总觉得朋友来的时候便宜些,自己原价买了,就吃了亏。   反正怎么想都觉得心里不舒坦,还不如去找别的施工队呢!   现在县城里,除了齐晔的施工队,还有聂士忠的施工队做得不错。   秦飞跃也开了施工队,和聂士忠几乎是前后脚,都属于县城里的老牌施工队了,所以他的生意也不错。   被齐晔挤走不少小型施工队之后,几乎县城里就齐晔、聂士忠和秦飞跃的施工队规模是最大的。   江茉也知道这情况,她还笑着说,县城真小,随便挑出来两个竞争对手,都是老对头。   对于这种情况,齐晔其实也并不着急。   虽然他没了价格优势,但找过他施工队干活儿的都知道,他们干的活儿又扎实又漂亮,挑不出一点错,比聂士忠那边那帮只爱偷懒耍滑的,还有秦飞跃那边那些马马虎虎的,都要好多了。   所以,他知道,大家只是一时之间接受不了。   不用再等多久,同样的价格之下,大家肯定更愿意选择他。   -   而最近,齐晔其实瞄上了县城里的一个大工程。   随着经济发展,县政府的那栋办公大楼也要翻新整修扩建,这是一单大活儿,齐晔很想自己的施工队可以拿到。   所以,他最近的心思都放在了那上头,准备标书。   因为是公开招标,所以齐晔很相信其中的公平性,他觉得自己只要能保证质量,价格合理,就有很大的希望。   聂士忠和秦飞跃当然也很想拿到这一个活儿。   不过,他们的准备工作却和齐晔不同。   齐晔在精进自己施工队的能力和做工质量,而聂士忠和秦飞跃,则都在奔忙着,各自请自己的朋友吃饭,又托朋友找关系,托到各种各样的关系吃饭。   听说这办公大楼的扩建、翻新、整修,都是因为县政府即将迎来一拨新任领导。   新官上任三把火,所以这烧的第一把,就是要把办公环境改善得更好,让大家可以更加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齐晔、聂士忠和秦飞跃都探听到了这个消息。   聂士忠和秦飞跃都忙着打听,新来的领导有些谁,都想着要去走动走动,为自己的竞标做准备。   齐晔却不管他们,他在想,如果是要改善办公环境,他能在自己施工中,提供哪些优势,让领导们觉得,他齐晔的施工队扩建翻修出来的办公大楼才是最好的。   -   因为齐晔最近很忙,所以遛乌云踏雪的活儿,就落到了江茉身上。   她也无所谓,正好最近解放叔也天天不着家,不知道忙些什么,她就带着乌云踏雪一块儿去陪匡霞吃饭,然后一块儿下楼散步,正好带着乌云踏雪遛弯儿。   可是没想到,今天两人才出了楼梯口,就听到院子里好几个人在聊天,还提起的正好是匡霞的名字。   夜色挺黑的,所以她们并没看到匡霞和江茉,反倒是聊得很起劲,声音颇显尖锐。   匡霞本来想装没听到,绕着走的。   可是她们说的话,还是让她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有人在那儿直接点名道姓,“你们说,那个匡霞她难道好意思吗?这么多年了,都生不出孩子,我要是她啊,我早就自己主动离婚了。”   “是呀,不下蛋的母鸡,娶了她有什么用啊,她根本就配不上李局。”有人义愤填膺,“我要是李局,早就不要她!”   “……你还叫李局啊,以后要叫李县长啦!”有人捂嘴笑。   “哦哦哦,对,差点忘了。”另外一个打着毛衣的妇女也道,“瞧我这记性。唉,李县长真是心好,这么多年了,男人都盼着传宗接代,那个匡霞生不出来,他居然还和她一块过日子,也不说离婚再找一个。”   “会不会,不是匡霞的问题啊?”   “嘘!可别瞎说,总不可能是李县长的问题吧?你可不能说李县长的坏话啊,要是被他知道,你儿子工作还要不要了!”   “……”   这些人正觉得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吓得压低声音的时候,夜色中忽然响起两声嘹亮的狗叫,把正心虚的这几人吓得心肝一颤,差点没吓出病来。   江茉牵着狗绳,冷着脸走过去,那几人顿时不高兴了。   “你这么晚了出来遛狗就算了,怎么还让它乱叫啊?知不知道这吓死人了!”   “就是,早就烦你了,你男人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住在我们警察的家属院里,弄得别人以为我们这家属大院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   江茉要笑不笑地掀了掀眼皮,声音淡淡的,眸子在夜色中带着一种锐利的亮色。   “我家的狗什么时候叫,我哪能管住,狗又听不懂人话的。但是你们能听懂对吧?怎么也管不住这张嘴呢?”   “我们出了租金,住在这里,一不偷二不抢的,难道还没资格了?连国家都说不能瞧不起做生意的,怎么,你们要不和大领导去抗议抗议,说我们做生意的和你们呼吸同一个家属院的空气,污染了你们的空气?”   “哦,对了,我都差点忘了,你们刚刚就在编排大领导呢。是说李局的坏话?他要当县长了吗?我都不知道呢?霞婶儿,是这样吗?”江茉一扭头,朝那边站在阴影中的匡霞问着。   其他人脸色一白,匡、匡霞也在这儿?   她们连忙跟着回头看过去,果然看到匡霞站在不远处,夜色太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但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后背一凉,冷汗就那么一瞬间冒了出来。   那岂不是刚刚……刚刚她们说的话都被听到了?! 第123章 第 123 章 【2+3更】生孩子……   众人都已经惊出冷汗, 要知道,她们都有家属是李解放的手下,所以平常她们在匡霞面前, 都是特别客气,笑容满面的。   可能也是当着匡霞面的时候,太过殷勤讨好,觉得心累, 所以也就不爽。   匡霞连孩子都生不出呢,却嫁个那么好的男人,她男人的职位一直在升, 她也跟着水涨船高, 一辈子享福,凭什么呢?   早就有人嫉妒, 看匡霞不顺眼, 眼睛更是红得滴血。   可是这些话, 再怎么酸,她们也不敢当着匡霞的面说。   家属院里谁不知道,李局和他夫人感情好, 说什么做什么都离不开他夫人,所以她们谁也不敢得罪匡霞。   可也因为这样,她们都更嫉妒, 更不理解。   匡霞到底什么福气啊,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却让李局对她这么死心塌地。   哦,李局马上就要当县长了,都成这样的大人物了,匡霞不知又要沾多少光。   这么好的福气, 她凭什么啊?她连个孩子都不能给她男人生。   所以,得到李解放即将升职的消息,这些人想到匡霞,心里那酸水直冒儿,忍不住就在院子里这么讨论起来。   她们擦擦额头上的冷汗,说人坏话,被人听到,本来就是一件尴尬的事儿,更何况还是她们表面讨好,背后嫉妒的匡霞。   这下,可坏了。   匡霞慢慢走过来,她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什么波澜。   但江茉却讨厌极了这些人嚼舌根的样子,她挑挑眼尾,冷笑道:“你们这些人倒是怪有意思的,难道女人的价值,就要靠能不能生孩子来衡量?”   “难道不是吗?”有人虽然心里慌,但也看不起江茉,心想匡霞就算了,她一个外人,男人就是个做生意赚臭钱的,凭什么来对自己指手画脚,于是那人直接瞪着江茉道,“你一个女人,要是连孩子都生不了,你还有什么用?”   江茉好笑地看着这人,觉得她的脑回路还真是和江桃有的一拼,都是那么的可悲。   江茉攥着狗绳,反问这人,“这么说,你就是把自己当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咯?不把自己当人看?”   “你——”那人气得牙痒痒,没想到江茉这么牙尖嘴利,她一时不知说什么,气得憋了半晌,才道,“能生孩子的人,才是真正的女人!你也没有孩子吧?啧,挺可怜。”   “通过生孩子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才能让你男人不和你离婚?你应该心疼心疼自己有多可怜才对。”江茉嗤之以鼻地笑,“我家齐晔可不在乎我生不生孩子,他照样疼我,挣的钱都给我,什么都听我的。怎么样?你嫉妒吧?眼红吧?那你就嫉妒眼红着吧。”   “啧啧,真可怜呀,非要给人生孩子,从鬼门关里走一遭,去了半条命,不然男人就不要你了。生下孩子还要养孩子,带孩子,在家里当老妈子,伺候男人和孩子的吃喝,当一辈子不给钱的保姆......”江茉说话的尾音拉长,啧了一声。   她漂亮的脸蛋写满养尊处优的无忧无虑,还有嗤笑,“所以,你们背地里说这些话,霞婶儿肯定不会和你们计较的,别怕啊,你们都是一群可怜人,霞婶儿还有同情心的。”   一群人被江茉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仔细一想,江茉说的话确实如此,很有道理!   她们成天在家又要干活儿,又要带孩子,男人对她们,还没有江茉的男人以及李局对媳妇儿好啊。   凭什么啊!生孩子那么痛,带孩子那么累,她们拼死拼活给自家男人传宗接代,付出那么多,还没匡霞和江茉享福呢!   为什么啊?难道......女人真不靠孩子,也能让男人满意,让男人高兴?   这些人望着江茉和匡霞遛狗的背影,陷入沉思,心生羡慕。   说实话,哪个女人不喜欢这样轻松自在的生活,每天遛遛狗,散散步,只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行......   -   乌云踏雪最喜欢散步,沿路的每一根电线杆,每一棵树,它们都要去嗅嗅。   匡霞和江茉一人牵着一条狗,晚风悠悠,月色浅浅,笼在两人身上。   还是匡霞先开了口,她抿着唇,低声道:“小茉,方才......谢谢你替我说那些话。”   “没事儿霞婶,我就是觉得她们挺愚昧的,把生孩子当成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事,觉得女人不生孩子就不能活成人样了?这种封建思想早该说说她们了。”江茉漂亮的脸蛋鼓鼓的,说起来还挺生气。   匡霞被她这样逗得心中最后那点烦闷压抑都烟消云散了,她轻笑道:“小茉,你真是个好孩子。”   “......不过我啊,一直想和你解放叔有个孩子的,只是一直没机会,可能是福薄吧。”匡霞叹了一口气,反问江茉,“但你和齐晔还年轻,你们怎么不生孩子呀?”   忽然被问起这个,江茉脸上微微一烫,本来还伶牙俐齿,随便说说就能一大堆话呢。   但现在,忽然就不知道该怎么说,支支吾吾道:“齐晔的事业还在发展期,我也还想多玩几年呢,以后再说吧。”   “小茉,这可拖不得呀。”匡霞神色变得严肃起来,“当初我和你解放叔,就是想着还年轻,不着急,他想多抓几个坏人,多办几个案子,谁知道这一拖,就拖到了我三十来岁。”   女人三十来岁自然受孕的几率就会下降,匡霞想怀的时候,却怀不上了。   江茉咬着唇,轻声问道:“霞婶儿,那你去医院瞧了没有啊?”   “唉,都一大把年纪了,还瞧什么呀。”匡霞也有点不好意思,别开脸,她是一个面子很薄的人,光是被江茉这样问问,脸上就有点挂不住了,老脸羞红。   江茉抿抿嘴角,忍不住又问:“那霞婶儿你还想生孩子吗?”   匡霞没想到这个年纪还有人问自己这个问题,先是愣了愣,旋即她连忙捂着脸,摇头道:“我都四十多岁了,哪有女人四十多岁还生孩子的。”   江茉眨眼道:“霞婶儿,你保养得好,看上去才三十岁而已。”   匡霞也忍不住笑,“你呀,就是嘴甜,我的情况我自个儿清楚,要是这个年纪还生孩子,那岂不是让人笑话吗?”   虽然匡霞直摇头,不停地否认,但江茉还是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几分遗憾和酸楚。   -   晚上,等齐晔回到家,江茉把今天的事儿告诉了他。   或许是为了避嫌,李解放知道齐晔在竞标政府办公大楼的翻修扩建,所以并没有告诉他,自己就是县政府新任的领导之一。   而齐晔回到家,听江茉说了这事,也是愣了愣,半晌没应声。   “齐晔,你要不要上楼去走动走动?”江茉歪起脑袋,给他端了一杯水。   齐晔指尖紧紧攥着玻璃水杯,盯着水波涟漪瞧了一会儿,才摇摇头道:“不了,我再去看看招标文件,再弄弄咱们投标的文书。”   “好。”江茉点点头,她知道齐晔也是为了避嫌,这样挺好的,他和李解放都注重公平公正,靠关系本来就是不好的风气。   其实,齐晔投标的标书已经弄得很好,反复确认过不少遍,而且还给江茉看过。   他一些创新的设想和概念,也是江茉给他提的建议,毕竟这年代大家伙的思想没有现代那么开放,所以会有局限性。   因为第二天就是重要的开标会,所以齐晔当然又一晚上都没睡好。   翻来覆去的,弄得江茉也烦得很,最后一个枕头塞给他,把他赶出去睡。   齐晔在久违的客厅沙发上,度过了难眠的一夜。   -   第二天。   紧张严肃的开标会在早上9点准时开始。   齐晔穿上江茉给他定制的西装,系着藏蓝色领带,手提公文包,合身修长的装束让他有了几分成功人士的模样。   开标会上,本来穿得人模狗样的秦飞跃和聂士忠,一下子就被他比了下去。   往那儿一排坐开,还是齐晔最惹眼,长得最俊,身材最魁梧高大,也最有精气神儿。   然而,这也只是一个开始。   政府不会因为你的长相而让你中标,大家投递的投标文件,要经过开标、评标、定标的重重会议,才能确定哪支施工队可以中标。   毕竟这是难得的大项目,所以上下都很谨慎。   -   直到好几天后,终于到了公开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这一天。   齐晔又紧张得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他穿着西装,带着江茉,一块儿来等结果。   今天江茉也穿得很好看,两人一出现,就非常吸睛。   尤其是聂士忠,一双眼睛都快黏在江茉身上了。   他很庆幸,江茉今天来了。因为他早就已经打点好关系,这中标通知书,是他的!   他可以让江茉瞧瞧,齐晔是多么没用,而他聂士忠,是如何风光无限。   她一定会被他折服,后悔当初怎么嫁的是齐晔,而不是他。   想到待会儿江茉和齐晔脸上的精彩表情,聂士忠就不由兴奋期待起来。   终于,等到主要领导人上去念标书。   聂士忠屏住呼吸,攥紧拳头,等着听自己的名字从那话筒中扩出来。   谁知......   扩出来的,是齐晔的名字。   “恭喜中标的施工队,请施工队的负责人齐晔上台,谈一下他对这次办公大楼翻修扩建的看法。”大领导气定神闲地宣布完,欣赏的目光看向齐晔。   聂士忠看直了眼,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他看到江茉朝齐晔甜甜地笑着,凑到齐晔耳边不知说了什么,齐晔直起身子,点点头,神色淡定从容,又充满自信。   两人那么亲密,刺痛了聂士忠的双眼。   他立刻站起来,大声道:“我反对!这次招标肯定不公平!齐晔和李县长的关系很好,是不是李县长特意让他中标的?!”   这一声喊,整个现场都热闹喧哗起来。   李解放没想到居然跳出这么一条疯狗咬人,他皱起眉,但是丝毫不慌乱,而是冷声道:“这位小伙子,你没中标的心情不好我可以理解,但你也不能这么胡乱污蔑我,你说话做事,都要讲证据,要是拿不出证据,小心我可以直接向公安告你诽谤。”   对方底气十足,聂士忠的气焰一下子就弱了。   他的声音低了几度,移开眼,明显心虚道:“我、我就是猜猜而已,毕竟,我的施工队也不比齐晔差,为什么齐晔能中标,我就不能啊?”   负责这次投标项目的负责人直接就笑了,“你是聂士忠吧?”   聂士忠点头,立马谄媚笑道:“是啊,您还记得我的投标文件吧?”   “嗯,还记得。”负责人微微点头,却道,“不过,你的施工队,和齐晔相比,还差得远呐。”   “......咱们的办公大楼,至关重要,我已经提前评估过,齐晔的施工队是规模最大,而且工种最齐全的施工队。他那儿的人做事都细心,也规矩,每回都是按工期完成,从来没有耽误过什么事儿。”   “......更重要的是,齐晔很负责任,你们这些施工队的老板,都是让手底下的人在工地上做事,自己去吃香喝辣下馆子,工地上的人都是吃馍馍稀饭就咸菜。但是齐晔不同,他从早到晚都守在工地上,和大伙儿一块干活,大伙儿吃什么,他吃什么,。”   “......你们啊,真该和齐晔多学学,而且他关于办公大楼的这些创意点子也不错。既然现在已经选中了他,你们也可以看看他的这份投标文件,有多漂亮!”   负责人拿出来,传阅给其他人看。   原来,齐晔不仅考虑到这办公大楼的宽敞、明亮和卫生处理问题,还关心了办公大楼里大伙儿的身体状况。   现在这年头,大家上班都很拼,一心为人民服务,常常是天不亮就来上班,一直到天黑了还要加班到快睡觉了才回家。   所以,齐晔提出要给楼里多装几盏电灯,照得更明亮,不会伤眼睛。   食堂旁可以搭建一小块强身健体的活动区域,放一些简单的乒乓球桌、羽毛球网之类的,让大家偶尔能来锻炼锻炼,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工作。   不仅如此,每一层楼的厕所也是齐晔提出要重点关注弄好的地方,整洁度、舒适度对于大家的心情来说,非常重要。   还有每一层的会议室、上下楼梯以及走廊窗台这种小细节,齐晔也都非常细心地在投标文件里写明了他的想法,并且关于施工的材料大小以及品质,都在投标文件里写得明明白白。   可以说,招标文件里写到的要求,齐晔的投标文件里都一一对应,完美实现。   而且他还超水平发挥,想到了更多连这个项目主要负责人都没想到的一些地方,所以负责人才会对他格外青睐。   望着这样一份称得上是非常漂亮的投标文件,众人心服口服。   就连其他县城以及省城过来投标的施工队老板们,也都点头夸赞,这次,他们输得非常服气。   之前聂士忠质疑齐晔是靠关系的那番话,在众人心里彻底成了笑话。   就这样的品质和能力,还需要靠关系?   聂士忠也看了,彻底没脸再说,但他旁边的秦飞跃却还是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说不定人家两把抓呢?又走关系,又弄标书,可不就是万无一失了吗?你说对吧,聂老板?”   “......”聂士忠想起自己为了这个项目花钱请客吃的那些饭,心里肉疼,又觉得自己这么当着江茉的面输给齐晔,好没面子。   他心神不宁地点头应着秦飞跃还在说着什么“人家有个好舅舅,天生就不需要努力”之类的话,敷衍道:“秦老板,我先走了,家里还有点事。”   “你等一下,聂士忠。”忽然,项目负责人又叫住了聂士忠。   聂士忠一愣,心中猛地一下泛滥出喜悦,难不成,还有什么边角料的活儿要交给自己的施工队?那他也愿意呀!   哪知道,项目负责人从桌子底下拿出一袋子烟酒,皱着眉开始批评起他,“聂士忠,做生意就好好做生意,不要助长这种送礼请客的歪门邪气。你托人送来我这儿的东西,都拿回去,这次谅你是第一次,不和你计较,下不为例啊!”   这么多人都在,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自己。   聂士忠简直无地自容,刚刚他还质疑齐晔找关系呢,怎么一下就被戳破,他才是找关系的那个人?   众人的目光投过来,像针扎似的,聂士忠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匆匆忙忙拿过那个袋子,更加踉跄地离开了。   秦飞跃嗤笑一声,正看着热闹,也被负责人拍了拍肩膀,“秦飞跃,你也一样,以后不要再找我朋友来喊我吃饭了,做生意,靠的是你买卖的东西,而不是什么吃几顿饭就能搞定的。”   秦飞跃脸上的笑容还没消失,彻底僵住。   他只恨自己刚刚干嘛站在这儿笑,怎么不知道和聂士忠一块儿快点跑???   -   在众人真心佩服的掌声以及对聂士忠还有秦飞跃的嘲笑声中,齐晔拿下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大项目!   他做得比他在领导们面前保证得还要认真,踏实。   那真叫一个起早贪黑,拼了命似的干。   因为时间紧迫,而且,他也确实想把这第一单大活儿做好。   以后要是提起县政府的办公大楼,都说那是他齐晔带着扩建翻修的,那名声不就打出来了吗?!   所以,他要让大家伙都看到,他齐晔的施工队做出来的工程质量有多好,有多扎实。   办公大楼里的一张张办公桌,都是他带着木工在政府院子里亲手打的。   打好再让油漆工上漆,在院子里支了简易的棚子挡雨,散散味儿再搬进楼里。   楼里的水电、地砖、灯具还有墙漆,一项项也都是他盯着做的。   用的都是良心踏实的材料,没有一点儿偷工减料的小心思在。   而且,办公大楼在翻修扩建的时候,里头很多办公的人还在忙碌,所以为了不打扰大家的工作,齐晔都是白天带着大家尽量干外头的活儿,到了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到楼里去弄。   其他人都还好,有轮班,白天休息或夜里休息,总能轮着休息的时候。   但齐晔却不是这样,他总放心不下,白天去盯着,夜里去盯着。   一天两天还好,但他也不是铁打的,长期这样,哪能受得了。   他就是睡觉,那也是在办公大楼里随便找一张没人的桌子躺上去睡的。   以至于他偶尔回家洗澡的时候,江茉差点没认出来。   这是齐晔吗?   她还以为是从哪儿来的要饭的,脸上黑兮兮的,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头发也乱糟糟的,身上都是灰和泥,脏得要命。   江茉不高兴了,直接瞪他,“齐晔,你要是不爱回来睡觉,那你以后都别回来了,你就住在你那工地上吧,赶紧收拾你的衣服出去!”   江茉觉得他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他那一帮子人都是信得过的人,王春分王春华都在,他去不去其实根本没什么关系,大家根本不会偷懒耍滑头,更不会偷工减料。   齐晔就是这天生爱操心的命,从他以前每天担心她吃饭吃少了,晚上起来上厕所看不着路,一个人出去就会迷路等等这些瞎操心的问题上,江茉就已经预知一二。   所以,她也是生气得很。   双手抱胸坐在沙发上,齐晔无措地看着她的后脑勺,乌云踏雪也感觉到了,低声哼哼,替齐晔一块儿求原谅。   江茉却站起来,用遥控关了电视,直接瞪他一眼,“你爱去就去吧,以后别回来了,反正你也不爱我,就和你施工队的那些人过一辈子去吧!让他们给你生孩子去。”   这阴阳怪气的话,却把齐晔的表情听得出现了一丝错愕到惊喜的转变。   他、他刚刚没听错吧。   媳妇儿、媳妇儿提到生孩子了???   他愣愣地看着江茉,黑得只能看出那双黑白分明的瞳眸的脸上,显得越来越激动。   江茉扭腰进了房间,直接扔了一团衣服出来,语气又娇又气,“赶紧滚。”   “......”齐晔失落地弯下腰,捡起那团皱巴巴的衣服,他可能是听错了吧。   刚这样想,目光却又忽然顿住。   ......不对啊,媳妇儿给他扔出来的,好像是她之前特意给他定做的睡衣!   难道说...... 第124章 第 124 章 【1更】   生孩子的事儿, 江茉也就提了这么一回。   后来她没再说,齐晔也就没问。   他想要孩子,但更心疼江茉。   生孩子那么辛苦那么累, 如果不是她自己想要的话,他绝对舍不得主动提起,让她受这样的苦。   齐晔真的一点儿都舍不得让江茉吃一丁点苦头,他只想让她开心, 让她高兴。   办公大楼的这个大工程,用了整整两个月,紧赶慢赶地完成。   齐晔结完工程款, 把花掉的日常开销, 里里外外的成本一减,白白赚了一万多块!   这下, 可是把他高兴坏了, 他还没有一次性赚这么大一笔钱呢!   在这个万元户都不多见的年代, 他一笔生意就赚一万块,这简直说出去都要让人倒吸一口气。   不过,财不露白, 赚了这样的大钱,齐晔不敢让人知道。   他也舍不得存在银行里,取了一厚摞的百元大钞, 揣在衣服里,小心翼翼做贼似的, 回了家。   江茉看到他这模样,被逗得抿起笑,“要不是乌云踏雪熟悉你的味道,怕早就冲上来咬你了。干嘛呀?去做贼了?”   “今天发了工程款, 喏,这全是盈余的。”齐晔声线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因为太激动,那一沓钱还差点掉在了地上。   “我取了一万块整。”他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媳妇儿,你想买什么?吃什么?”   说着,又把存折递过来,“里头还有不少钱。”   江茉笑着捏捏他,“你别和暴发户似的,我想吃什么想买什么难道还会亏待自个儿?我们家的积蓄都在我手上呢,放心,我一直在努力花钱。”   听她这么说,齐晔反而露出安心的神色,咧出白牙,“花钱好,花钱好。”   能挣钱给媳妇儿花,他就高兴。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么爱做生意,就是因为能挣钱给媳妇儿花。   齐晔望着那一沓厚厚的票子,忽然想到,“媳妇儿,我们也去首都玩玩吧?”   为什么要说“也”,那是因为……   齐晔想到聂士忠和江桃那炫耀的嘴脸,眸中掠过一抹深色。   江茉没想到齐晔会提到这个,瞥了一眼他期待的神色,她想了想,点头道:“好啊,去玩玩也行。”   正好宋秋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她考上了大学,就在首都,虽然不是很好的大学,但也不差。   在这年头,能考上大学,就已经是一件很厉害的事。   听说江茉和齐晔要去首都,可以顺便和自己一块儿坐火车,去首都,宋秋简直高兴坏了。   她把这事儿和王春雨一说,王春雨也羡慕得不行。   王春雨已经大四,课业已经轻松下来,九月份开学的时间也比宋秋这种要提前去报道军训的新生要晚很多。   在家吃饭的时候,她和爹娘还有哥哥嫂嫂们都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王有根把筷子一放,转身回屋里也拿出一千块钱。   “春雨,你和春华春分长这么大了,从来没出过远门,没长过什么见识。以前是爹没用,现在爹也攒了不少钱,你就让你的哥哥们带着你一块,也去首都瞧瞧,看看首都到底是什么样子。”   王有根点了旱烟,他一辈子都圈在这块山沟沟里,但不想儿女和他一样,也一辈子这么没出息。   尤其是王春雨,都是大学生了,也该多见见世面。   王春华把桌上那摞钱一推,“爹,你这是干什么呀,就算我和哥要带春雨去,那我们也有钱,我们又不是小孩了,哪能用你和娘的养老钱,该是我们孝顺你才是。”   王春分也连忙道:“是啊爹,我们在齐晔那儿做了这么久的工,攒了不少钱,他又不会亏待咱们的。放心吧,我和春华各出一半的钱,带着咱们全家一块儿去首都玩!”   王有根愣住,连旱烟都忘了吸,“我、我也去?”   “当然,咱们一家人,就一块儿去玩呗!”王春雨小棉袄似的挽住王有根,“爹,你也辛苦了大半辈子了,以后啊,你就安心享着咱们儿女的福吧!不仅去首都,以后每年我们都带你去不同的地方玩儿!”   王有根听到这么暖心窝子的话,脸上的褶皱都笑得快要叠到一块去。   但他嘴上还是说着,“我这老头子就不去了,乱花钱,还是你们去玩吧,好好玩儿,别担心家里。”   一家人当然都还是劝王有根一块去,昏黄灯光下,其乐融融,充满了家的温馨和睦。   -   最后,王有根还是被说服了。   王春分王春雨兄妹俩轮番上阵劝他,儿媳也都纷纷劝说,但还是比不上江茉一句话。   江茉就只叫王有根一块儿去,都没说什么理由,王有根就犹豫片刻,然后答应了。   还是江茉说话管用。   这不,既然决定了,王有根就拜托了家里的亲戚,在他们出门去首都的这段时间里,照看一下家里鸡鸭还有猪。   一下子,王有根家上上下下都要去首都玩儿的消息,就在村里传遍了!   可把大家羡慕坏了,还没走呢,大伙儿茶余饭后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事儿。   “别说王有根那老头,还真好福气。现在条件是咱们村里数一数二的了吧?居然还能去首都玩,不知道首都是什么样子啊?”   “人家命好啊,跟着齐晔种辣椒发了财,现在两个儿子又在齐晔的施工队,继续跟着发大财。唉,羡慕不来的,谁让他家那两儿子从小就是齐晔的好兄弟呢?齐晔吃肉,他们当然跟着喝汤啊。”   “那话也不能这么说,齐振华和王红芬还是齐晔的叔婶呢,他们日子过得好啊?我前几天还看到王红芬在捡别人不要的烂白菜回家吃呢!”   “……他俩日子也确实过得忒惨了,你说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当初要是对齐晔还有江茉好点儿,他们现在也不至于这样。”   “对,说不定也能去首都呢,齐晔江茉这回不也是要去首都玩吗?听说顺便是送宋秋去首都念大学。”   这下,话题又引到了宋秋身上。   自从宋秋考上大学,大伙儿关于她的议论就没停歇过。   有人不知多少遍感慨道:“没想到宋秋还挺有能耐的,她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挺着个大肚子,居然还真让她考上了大学?”   也有人小声道:“是啊,多少正经高中毕业生都没考上呢,宋秋确实挺不容易的,上回我还看到了她回她娘家呢,还和我说了几句,整个人倒是变了不少,似乎比她嫁给范大山的时候开朗多了,还和我说这趟回来是从家里拿鸡蛋,要给江茉送去呢,多亏了江茉她才能考上大学。”   有人赞同,“那可不是嘛,当初是江茉支持她和范大山离婚的,后来她准备高考,也是江茉资助的她,我看江茉就是她的再生父母。”   “……当初你们还说江茉没良心,劝离不劝和,说她损阴德呢,怎么这一下就改口了?”   “哎呀我们谁知道宋秋离了范大山,居然过得这么好?”有人压低声道,“你们知道不?宋秋已经把孩子打了,以后她去首都念了大学,说不定工作就分配在首都呢,到时候人家都是首都人了,再找一个怕也不难。”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人家飞出山沟沟,要成金凤凰咯。”有人羡慕地发出唏嘘声,“江茉还挺有眼光的,当时王春雨考上大学,不也一个劲儿地感谢江茉吗?”   “对,江茉真挺神的,以后咱们谁家小孩要是高考,是不是得去拜拜她?”众人脑袋挤在一块,忽然商量起这事来,话题又换了一个方向。   而范大山他娘,已经站在不远处,听了不知多久。   听着她们不停说起宋秋的名字,听到她们说宋秋考上大学,日子会越过越好,她那心里就跟针扎似的,又痛又酸。   当初宋秋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村里那个敲锣打鼓的劲儿,就差点把她气得下不来床。   后来那一阵,村里人天天都说起宋秋考上大学这件大喜事儿啊。   本来宋秋她娘因为宋秋离婚,一直抬不起头来,但最近那可是容光焕发,走起路来都生风。   反倒是范大山他娘,走到哪儿都有人问她,带着不怀好意的幸灾乐祸以及调侃。   都说:“你家宋秋挺厉害的呀,都考上大学了,以后可是吃商品粮的呀,这么好的媳妇儿,你真不要啦?”   也有人问:“宋秋考上大学就去上大学,又不是不能生孩子,怎么把孩子都打掉了呀?真要和你们范家划清界限?”   还有人问:“怎么好久都没见你家范大山啦?他不是在城里施工队吗?怎么又不干了?那么多钱一天呢,说不干就不干了,他也挺任性的。”   这些话,一字字,一句句,都像在往范大山他娘心口上戳。   戳得她心口疼!都快要犯失心疯了!   她要怎么说?   难道告诉大伙儿,不是她家不要宋秋,而是宋秋铁了心要和范大山离婚?   难道承认宋秋就是不想再和范家有任何瓜葛,不仅是划清界限,那简直恨不得从没认识过他们?   难道丢脸地点头说范大山就是任性,他不仅连施工队不去了,别的活儿也干了,自从知道宋秋把孩子打了,他整个人就像是疯了一样,和他说话他也听不到,就坐在院子里望着天,喃喃自语!   范大山他娘越想越心疼,越想越后悔,再次忍不住捶着自己的胸口。   她这是干嘛啊!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宋秋要去首都念大学,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而她儿子,就这么毁了?!   不行!这绝对不可以!   她捂着泛疼的胸口,跌跌撞撞往家走。 第125章 第 125 章 【2+3更】去首都……   自从离开了范大山, 宋秋就开始对自己的新人生充满了期待和展望。   她要去首都上大学,可以在首都待四年,见识更大更好的世界, 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能分配到一个很好的工作,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尤其是听说江茉和齐晔还有王家一家人都要去首都玩儿,顺便送她去上大学, 她更加高兴了。   这天,宋秋整理好行囊,因为她娘还要照顾家里的弟弟, 而且有江茉她们送她, 所以她娘也放心,就只是把她送到了县城的车站。   王家一家人也是早早就来了, 王有根还特意换了一身新做的衣服, 抬头挺胸, 整个人红光满面。   想到能去首都玩儿,他好几天晚上都兴奋得好久才能睡着,昨晚更是一夜都没合眼。   王家两兄弟也都带着自家媳妇儿, 王春雨笑盈盈地朝远处走过来的江茉和齐晔招手,“江茉姐,在这儿呢!”   齐晔提着大行李包, 和江茉并肩,跨着大步而来。   王春雨高兴地迎上去, “江茉姐,你来了。”   尽管已经上了好几年的大学,见识过越来越多的人和事,但在王春雨眼里, 还是江茉最让她崇拜。   而且越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就越觉得江茉特别神秘且强大,谈吐和眼界比她见过的大人物还厉害多了。   王春雨这边亲密地挽着江茉,那边宋秋也不甘示弱,像争风吃醋似的,抱住了江茉的另一只胳膊,把齐晔都挤到了一边去。   王春华看齐晔还怅然若失的样子,连忙去勾住他的肩膀,“我说齐晔哥,你天天黏着嫂子还不够呀,就这么一时半会也离不了?”   他的打趣,让齐晔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但目光还是粘在江茉身上,“不是,我怕她出事,车站人多眼杂的,万一有人贩子之类的——”   “咱这么多人呢,哪能出什么事。”王春华不以为意,“既然人都到齐了,咱们快走吧,免得赶不上火车。”   大家要先从县城坐汽车去省城,再从省城火车站坐火车去首都。   刚好开来一辆空的班车,大伙儿正准备上车买票,却忽然看到范大山和他娘急匆匆走过来。   宋秋是最先看到的,她表情微变,立刻垂下脸来,想要赶紧上车。   江茉也注意到宋秋的脸色不对,一瞥就瞥到了范大山他娘那张长满了褶子的脸,她跟着皱了皱眉。   可他们这么大一伙人,提着大包小包的,挺引人注意的,尤其是范大山和他娘两双眼睛都和探照灯似的,正在到处找着宋秋呢。   所以他们也很快就看到了宋秋她们,忙起小跑过来,拦住正要上车的宋秋。   范大山听他娘说是来找宋秋之后,才勉强恢复了一点儿精神,不再像之前那样失魂落魄,行尸走肉。   看到宋秋之后,他眼底那点光更是亮起来,仿佛溺水的人,拼命看着她。   虽然看到她的肚子里已经恢复了平坦如初,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没了,但他还是希望宋秋可以回到他身边,以后他们还能再有孩子。   尤其是,他娘已经后悔了,知道错了,所以范大山就更觉得有希望。   他大山似的身影拦在所有人前面,挡住车门,紧紧盯着宋秋,“小秋,我——”   后面的人已经开始骚动,不耐烦道:“前面怎么回事啊?挡着车干什么啊?”   范大山他娘忙解释道:“不耽误事儿,不耽误大家事儿的,就是我儿媳妇和我儿吵架了,这不要闹离家出走吗?我们来带她回去,马上,马上啊!”   范大山他娘解释完,又连忙走到宋秋这边,难得露出勉强的笑容,“秋啊,这脾气你也闹够了,这你不是想让我来给你低头吗?我也来了。从前是我做得不对,你还是回家和我儿大山好好过日子吧。以后你怀孕了,想吃什么,想做什么,我都不管你,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   她是真的后悔,心里头觉得范大山不争气,没了宋秋就跟丢了魂似的,整个人都不像个活人了。   再则,宋秋考上了大学,以后肯定有好单位,地位高,也能挣钱,这媳妇儿出人头地,自己也能跟着沾光享福啊。   范大山他娘挺会盘算的,心里的算盘打得叮当响,脸上的笑容也就和睦了几分。   “......秋啊,你也别有什么太大的压力,你呢,还是去首都上大学,大山啊,就留在齐晔的施工队继续做事就成。好像一边上大学也能一边生孩子吧?你看你到时候大学毕业,一手端铁饭碗,一手抱孩子,这多好啊是不是?到时候大山就带着我,去首都找你去!”   “你和大山呢,就都安心做好自己的事,我帮你们带孩子!放心,我把大山都带得这么好,给你们带孩子也绝对没问题!”   范大山他娘把自己想了很久的话,一连串说完。   宋秋听着,忽然莫名其妙笑了一下。   范大山和他娘看着她,都觉得这样的宋秋有些陌生。   宋秋从口袋里,拿出一本离婚证,“看到了吗?我和你们范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的表情很淡,目光掠过范大山他娘的时候,多了几分波澜。   范大山有点儿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你怎么把离婚证随身带着啊?”   宋秋看都不看他一眼,直视前方道:“为了时刻提醒我自己,过去的我曾经有多愚蠢,现在重新获得的新人生,有多珍贵。”   范大山微张着嘴,死灰复燃的眼里都是惊讶,还有几乎快要重新覆灭一切的绝望。   宋秋眼睛里的决绝,他已经看得分明。   可范大山他娘还不死心,伸手就去拽宋秋,“行了,你不就想让我低头吗?我如今已经退了一步,你还想让我怎么样?非要骑到我头上作威作福你才高兴?你考上大学,不至于靠的就是这么点儿小肚鸡肠吧?”   宋秋冷冷笑道:“范大娘,你多虑了,我没有针对你什么,我想我刚刚已经说得很清楚,我和你们范家,没有任何关系。”   她一字一顿地说话,避开范大山他娘抓过来的手。   后头的人等得更有些着急,“怎么回事啊?你们还上不上车啊?家里有什么事回去说,别耽误我们其他人成不成?”   宋秋探出脑袋,直接拿出离婚证,举过头顶晃了晃,“我早就不是他家的媳妇了。”   “......哦,原来有人这么不要脸呢,都离婚了还在这儿死缠烂打,早干嘛去了?”有人粗声粗气的开腔。   这话说出来,惹得其他人都哄笑起来。   范大山和他娘都有些没脸,往后退了几步,眼巴巴地看着宋秋上了车。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和他们隔着一层玻璃,却再没侧头瞥他们一眼。   ......汽车轰隆隆地启动,尾巴喷出淡淡的黑烟,再缓缓朝前走。   范大山和他娘就这样望着,瞅着,直到汽车的影子都消失不见。   他们终于明白,再也留不住宋秋了。   从宋秋的态度已经可以判断出来,以后他们和宋秋,算是彻彻底底,实打实的,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广阔天地,再也不会出现在他们范家那一方小小的院子里,再也不会给他们躬身做饭、洗衣、种地,再擦擦额角的汗,含着笑容,或是讨好地说一句,“大山/婆婆,你回来了。”   -   到了省城,一伙儿先是转乘公交,去了省城的火车站。   除了王春雨陪同学来过火车站之外,其他人都没来过这儿。   看到宏伟气派的火车站,上头那一座挂着巨大时钟的塔楼,所有人都发出了匪夷所思的惊叹声。   尤其是王有根,还没到首都呢,就激动得脖子都粗了,“这戴在手上的手表还能这么大呢!”   他关于手表的认知,也是在齐晔的手上看到过,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时钟。   江茉抿着唇,也没有打断大家稀罕地瞻仰着这座大钟。   过了好一会儿,瞧着进站的时候差不多了,齐晔才提醒大家,都大包小包挎着自己的行囊,检票进站。   这又是一整套非常新奇的流程。   就是齐晔,他之前也没坐过火车,去临近的几个省城都是坐的卡车大哥的副驾驶,所以这会儿到了火车车厢里,他还睁着眼睛到处瞧。   这回虽然一块儿去北京,但大家的票却不一样。   因为这年头软卧不仅很昂贵,而且要有地位的人才能订到。   齐晔也是托着李解放亲自帮忙,才给江茉订了一张,他怕她挤着累着,还是软卧舒服一点儿。   而王春雨也是请同学帮忙,给自己买了一张普通的硬卧票。   至于其他人,就都只有硬座。   江茉也是和大家一起从硬座的车厢上去的。   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们,出门打工的、办事的、旅游的,都挤在这方狭小的车厢内,味道有些混杂。   江茉还没皱眉,齐晔就很了解她地递过来一块手帕,让她捂着鼻子,免得受不了这样的味道。   不仅如此,他强健有力的臂膀一直将她护在身后,为她圈出一片小小的空间。   车厢内那么拥挤,他生怕别人碰着她,挤着她,踩脏了她的鞋子或是弄脏了她漂亮的小裙子。   齐晔觉得自己没做好,低声道:“早知道送你从软卧那边上车。”   “没关系的,和大家一块儿来的,要在火车上睡一晚呢,我至少得知道大家在车厢里的什么位置吧。”江茉倒是看得开,说实话,到了这样的年代,她早就习惯了。   进了车厢,经过几排座位,王春华就道:“到了,我们就坐这儿呢!”   王春分立马把手上大包小包的行李都往头顶的行李架上放,开始安顿起自己家人。   王有根还没坐过火车呢,稀罕得不得了,笑得咧出一口东歪西倒的大黄牙,爱不释手地摸着自己面前那个小桌板。   “齐晔,麻烦你送我妹妹过去那边车厢了,我们先把东西放好,待会儿再过去看看。”王春分把王春雨的行李递过去。   “行,正好顺路。”齐晔有的是力气,单手拎起王春雨的行李,挎到肩上,这会儿正是火车上旅客的时候,所以到处都挤,他一个人护着江茉和王春雨过去,比王春分或者王春华也跟着挤过来要好得多。   过了几节车厢,就到了硬卧。   王春雨的床在上铺,齐晔瞧了瞧,那么小那么窄的一张床,连坐起来都不能坐直身子,要小心碰到脑袋。   他心想,幸好自己买的是硬座,宁愿坐一晚上过去,也不花这冤枉钱呢。   不过王春雨身材娇小,一直躺在上铺,也比硬坐着舒服。   齐晔帮她把行李放好,没有久留,就又送江茉往后走。   过了几节硬卧车厢,才到了最后一截软卧车厢。   一进这里,齐晔就觉得空气都不一样了,不再有那些食物混着汗味的奇怪味道,他轻轻吐了一口气,幸好这软卧不错,不然他都要后悔提议带江茉去首都玩了。   坐火车就这么受罪的话,还不如在家看电视吃好吃的呢。   齐晔放下行李,擦擦额头的薄汗,瞧了瞧这软卧车厢,特别满意。   这儿的软卧都只有上下两张床,还有单独关闭的门,而且空间也比硬卧那边大,可以坐直身子。   更重要的是,这儿很安静,没有那么多嘈杂的声音。   毕竟这年头能坐软卧车厢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晚上应该也比较安全,起码不会有小偷小摸的,或者是人贩子。   软卧在靠窗的边上,也有可以放下来的小座位。   江茉刚坐下,支着下巴看外头站台上迎来送往的旅客们,有人喜极而泣,有人不舍拥抱,有人欢呼雀跃,有人沉默无声。   世间百态,在火车站里,总是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她正感触着,齐晔已经放好行李,打开随身携带的保温杯,给她往保温杯的盖子里倒了一小杯水喝。   江茉望着那冒热气的水杯,皱皱眉道:“齐晔,我要喝冷的。”   “多、多喝热水对身体——”齐晔才说了几个字,看到江茉别过来的眼神,马上改口道,“出门急,还来不及放凉,让它放一会儿就凉了,你再等等。”   他扭头又从包里拿出一些切好的梨子以及拨开的小甜橘,“水果是冷的,咱先尝尝这个?”   江茉勉强点了点头,用齐晔备好的小竹签,戳着小甜橘吃。   齐晔说是“咱”,但他嗓子都冒烟儿了,也没尝,而是默默抿了一口热水,又重新把热水倒上,等它自然放凉。   江茉其实也口渴了,一口气把酸酸甜甜一咬全是沁凉汁水的小甜橘吃到只剩最后一个,才塞到齐晔嘴边,“啊。”   齐晔摆手,“我不爱吃,你——”   话到一半,看到江茉又露出那种“你不吃我喂的橘子你是不是不爱我了”的神情,他好怕她质问出声,忙张开嘴,一口把橘子咬下。   江茉这才扬起笑容,“嗯,这样才乖。”   ......火车鸣笛声恰好响起,车轮缓缓转动,驶离站台。   齐晔忙别过头,假装望着外面的风景。   实际上,江茉一说他乖,他耳根子就不争气的红,侧过头时正对着江茉的耳尖早已涨得通红,出卖了他。   -   齐晔守在江茉的软卧这边,一直到了晚上□□点钟。   火车上的广播提醒旅客们即将熄灯,让大家都及时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免得到时候车厢里再无亮光,不方便走动。   齐晔很不放心,一步三回头地看着江茉,生怕她离了他,会出什么事。   江茉却朝他无所谓地摆摆手,他还没走出软卧车厢呢,她就已经关上了她那一间软卧的门。   齐晔轻轻叹了一口气,皱皱眉,往自己硬座车厢的那边走。   一回去,车厢里的呼噜声、说笑声、吵闹声,此起彼伏,在耳中不断嘈杂作响。   齐晔哪里睡得着,和王春分王春华闲聊几句,就往软卧那边跑。   没想到软卧的安全措施还做得挺到位,原来熄灯后,这边就会锁门,不能再互相走动。   齐晔的心稍稍安了一些,但还是不放心。   他就这么站在软卧那扇锁起来的车厢门边,站了一夜。   直到第二天天才刚刚亮,乘务员过来开门时,还被他吓了一跳。   听说他是守着他媳妇儿的,乘务员忍不住笑,“像你这样的好男人,还真是不多见啊。软卧这边的安全你不用担心的,常常有大人物坐我们的软卧去首都,哪能不小心谨慎一些呢?”   齐晔抿起唇角,轻声道谢。   不过他还是想,以后可不能再这么担惊受怕了,宁愿死皮赖脸让解放叔再多弄一张软卧票,他也不能让江茉在这种陌生的火车上,离开他的视线。   万一......万一有危险呢?   上回在公园江茉差点被人贩子拐走的经历,让他每回一想起来就觉得后怕,手心里都是汗。   虽然后来反而是江茉把人贩子迷晕......但这个事实,他倒是忽略不计了。   反正他就是觉得江茉很柔弱,什么都需要他保护才行。   -   江茉是在乘务员“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嘹亮的叫卖声中,缓缓醒过来的。   她打了个哈欠,起身套好衣服,一打开门,就看到了齐晔眼巴巴地坐在那儿,和乌云踏雪以前在家里等她醒来的那个样子,没什么区别。   “......”她奇怪地看了看他,“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不叫醒我呀?”   “还没到站,就想着让你多睡会儿。”齐晔抿了抿唇,“还有半小时才到首都。”   那就不着急了,江茉轻嗯一声,翘着脚坐在齐晔对面的位置上,“你都想好了咱们去首都怎么玩吗?”   齐晔重重点头,脱口而出道:“去吃烤鸭,还有,要去游乐场。”   江茉愣了愣,忽然噗嗤笑起来,听到齐晔说游乐场,她这才知道齐晔怎么惦记着要来首都呢。   原来,还是在和聂士忠以及江桃较劲?   其实,她真不觉得当初江桃说的那些来首都的事情是什么值得炫耀,让她羡慕的。   但既然齐晔觉得有必要,那就还是好好玩玩吧。   -   到站后,齐晔和江茉是从软卧车厢这边下的车。   首都的站台就是不一样,人山人海的,喧闹得连广播里女播音员好听的声音都听不清在说什么,只能偶尔听到一两个特别标准的普通话发音。   因为人太多,还差点儿和王家人走丢了。   直到出了检票口,齐晔才在那条“北京欢迎你”的显眼横幅下,看到了王家一大家子。   他们倒也聪明,知道聚在一块儿等他。   王有根从上了火车,到下了火车,这一路絮絮叨叨的激动的嘴还没有停下,到处稀罕地瞧着。   “这首都就是首都呀,真不一样,真好看!哎呀,没想到我这糟老头子,半截身子骨都埋到黄土里去的人了,居然还有这样的机会,能来一回首都!”   说着说着,王有根的老泪纵横,握住了齐晔的手。   对于王有根这一代人来说,在他们的心目中,首都更被赋予了无比光荣和神圣的意义。   因为来了这里,意味着可以见到他心目中的伟人,可以瞻仰,可以靠近,就像是朝拜自己敬仰多年的神一般,那样的心情,无法描述,无以言表,全化成眼角渗出的泪花,还有哆哆嗦嗦的嘴唇里,不断溢出来的感谢。   “小晔,真的多亏了你和小茉啊!要不是你们,我哪能来首都啊。”   “说真的,我这辈子都没想过,我王有根还能有这样的出息!” 第126章 第 126 章 【1更】   王有根是真激动, 真高兴,虽然是自家花钱来首都,但他也从没觉得这样光荣过。   一行人就在首都火车站的公交车站乘的公交车。   先是去了宋秋的大学送她去报道, 放行李,他们也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家干净的招待所。   大伙儿都提着大包小包的,在招待所开了四间房,放好行李, 继续马不停蹄出去玩儿。   先是去了大广场,圆了王有根见伟人的梦,把王有根哭得那个稀里哗啦的。   他还不好意思当着儿女们的面哭, 背过身去, 默默擦了一把又一把的眼泪。   其他人也跟着红了眼眶,毕恭毕敬地鞠了好几个躬。   王有根抹着湿润的眼角, 感慨道:“你们不知道以前的日子有多苦啊, 要不是主席, 咱哪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这儿有照相的,王有根咬咬牙,花了五块钱, 在广场的国旗下拍了一张照片。   甚至可以想象出他后半辈子逢人就要拿出这张照片,给人说自己来首都的经历是什么场景。   离开广场后,大家伙又去逛了逛园子, 看了英雄纪念碑,然后在胡同巷子里吃了炸酱面、褡裢火烧、卤煮、焦圈这些首都很有特色的小吃。   其实都吃不太惯, 但既然出来玩,就要吃有地方特色的东西,王有根还心疼钱,准备把自己带的那两个干粮馍拿出来吃, 被他两个儿子好一顿说。   好不容易来了首都,多花几个钱也没什么关系,怎么就到了啃这种干巴巴的粗粮馍的时候,显得他们这两个正吃炸酱面吃得嘴巴泛油的儿子多不孝顺呢。   -   第二天,齐晔和江茉又带着大伙儿去登长城,欣赏了一番壮丽辽阔的风光。   王有根又是一愣一愣的,对这么高大的长城在古代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格外地惊讶。   爬完长城,大伙儿也累了,江茉就说请大伙儿去吃烤鸭。   她挑的是首都最贵最有名气的烤鸭店,听说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那价格,也是瞠目结舌的贵。   王家人刚落座,一看那菜单后面的数字,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再次确认过后,忙对江茉说:“咱去别的地儿吃烤鸭吧?也不一定非要是这家。”   尤其花江茉和齐晔的钱,他们多不好意思啊。   江茉却无所谓地挑挑眉,“当然要吃最好的,贵怎么了,以后挣钱又不是挣不回来。”   她说的什么话,齐晔当然是点头应是,从来不会反驳。   但王有根他们还是不肯吃多了,小心翼翼地要了半只烤鸭,还有十张荷叶饼。   江茉却直接把菜单拿过去道:“先来六只烤鸭,荷叶饼就先来一百张吧,麻烦多配一些黄瓜丝和葱丝。”   王有根那眉心一跳一跳的,已经算不过来这得花多少钱,忙道:“小茉啊,叔知道你对咱们好,不过咱吃不了这么多的。”   “哪吃不了了,这么多人呢,好不容易来吃一回烤鸭,总要吃饱了才行。”江茉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又点了一些别的特色小菜,就着烤鸭一块儿吃,好解腻。   等到烤鸭上来,大家尝过之后才知道,这烤鸭是真好吃!   他们这辈子都没吃过这样的鸭肉,那皮一咬,全是油,但就着葱丝和黄瓜还有荷叶饼这么一裹,并不腻。   还有那恰到好处的甜酱,把烤鸭那焦焦油油的皮衬得越发鲜美,满口留香。   剩下的鸭架子加上嫩豆腐和黄豆芽熬成了味道浓郁的鸭子汤,用来解腻最好,大家都吃了好几碗。   这样饱餐一顿,看着齐晔掏出去的票子,大家却还是心疼了一把。   花得可真不少啊。   可美食带来的饱腹和满足感,却又让众人忽然明白了齐晔为什么要这么拼命的赚钱做生意。   钱,真是一个好东西,能买来好多快乐。   -   第三天,大家又一块儿去王府井步行街逛百货商场。   这可是全首都乃至全国最大的商场,足足有九层楼,一下就把大家看花了眼。   饶是王有根这种勤俭节约的,逛着逛着也发现自己有好多东西想买。   更别提他的儿子儿媳,还有王春雨,那都忍不住拿出自己存的钱,买起东西来。   江茉,那就不用说了,她是和大家分开逛的,齐晔跟在她身后,就负责两个事,给钱,提东西。   之前的两天都不算什么,江茉今天才算终于开心了一把,好久好久都没有过这种逛大商场购物的感觉。   重新集合的时候,大家都被齐晔的大包小包惊呆了。   “江茉姐,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呀。”王春雨羡慕地看着,这得花多少钱呀。   “齐晔,你这模样我都差点儿没认出来,和首都人没什么两样了!”王春分也好奇地掰着齐晔的肩膀,看完齐晔的前面,又看背面。   齐晔很扭捏地站在那儿,他本来以为只是给江茉买漂亮衣服,还有护肤美容化妆品之类的,所以他掏钱掏得不亦乐乎。   谁知刚刚在卖衣服的一个地方,他刚掏完钱,售货员就抱着一大堆衣服走过来,笑盈盈道:“这位先生,您真幸福,您夫人也很有眼光,喏,给你挑了这么多好看的衣服。”   齐晔彻底傻了眼,没想到刚刚那几百块钱衣服,都是给他买的?   他哪穿得了这么贵的衣服啊。而且他在工地上,那穿这种衣服不就是暴殄天物吗?   齐晔舍不得穿,可江茉一瞪他,他就还是乖乖地把这些新衣服穿上。   江茉的眼光一向很好,给齐晔随便打扮打扮,他整个人就显得焕然一新,不同于去开会时穿西装的商务精英模样,而是另一种好看。   王有根都忍不住跟着赞叹,“小晔穿着这身衣服,我还以为是什么电影大明星呢。”   “……”齐晔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跟在江茉身上,打扮得这么好看,周围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他心里有些扭捏,但也有隐隐约约的高兴。   仿佛感觉自己这样走在漂亮媳妇儿身边,更有底气了一些。   -   大家就这样在首都愉快地玩了三四天后,坐上了回程的火车。   齐晔的施工队离不得他太久,能抽出这几天的时间,都已经是他咬紧牙关,其实在首都这几天他担心得很。   怕施工队会出什么事,或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   江茉都嫌他就是操心的命,有些人就是不会享福,只知道埋头苦干,比如齐晔这样的。   江茉说他,他也觉得江茉说得对,但他自己不觉得这是什么缺点。   他当然要多拼多赚钱啊,不然的话,媳妇儿就要跟着他过苦日子了,来王府井逛街哪能这样看到什么买什么。   掏钱给媳妇儿买东西的时候,是他觉得最有成就感的一瞬间,之前为了赚钱出的汗流的血,也都成了有价值的勋章。   火车上,江茉依旧睡在软卧,齐晔依旧很不放心。   不过回去的路上,江茉倒是认识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女孩子,叫霍倩,和江茉差不多年纪,听说是她丈夫的工作调动,所以她才坐火车从首都去找她丈夫团圆。   而且很有缘分的是,她要去的县城就是江茉她们的县城。   她们俩的爱好很相似,爱吃的水果,爱看的书都能聊得非常投缘。   忽然有了“知己”,江茉也就把齐晔抛到了脑后,让他赶紧回硬座那边,免得待会儿熄灯后要摸黑回去。   齐晔当然不肯走,默默坐在一边,给她们俩洗水果,切水果,倒热水,跑腿去餐车买饭,忙着他自己的事,但目光一直落在江茉身上。   霍倩注意到,偷偷地抿唇笑。   不过见江茉交到了自己的朋友,这一晚,齐晔倒是过得比来的时候安心一些。   当然,他还是守在软卧车厢的门口,一直站着,没有回硬座。   这年头,人贩子那么多,他之前已经有过经验教训,绝不会在同一件事情上,再栽跟头。   第二天上午,火车终于停靠在了省城的火车站。   虽然江茉和霍倩都要回县城,不过王有根他们都没去过王春雨的大学,想着她都快毕业了,他们也想去瞧瞧,看看王春雨生活了快四年的大学到底是什么样子。   所以江茉和霍倩只是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好回了县城再一块儿玩,然后就分道扬镳。   霍倩去转乘班车回县城,而江茉他们则去省城大学再转转。   谁知,江茉刚走了几步,忽然不知想到什么,回头一瞧,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她挽着齐晔的胳膊,晃了晃,“齐晔,你看看,霍倩旁边跟着的那个女人……是不是林洁?”   听到林洁这个名字,齐晔陡然精神起来。   那可是他娘死之前见到最后一个人,也是在他心中最有嫌疑的女人。   他立马回过头去看,不出一秒,就确认道:“是林洁。”   尽管只是背影,但他怎么可能认不出林洁!化成灰他都记得!   江茉奇怪道:“难道林洁是我们那一趟火车的乘务员吗?怎么没瞧见她。”   齐晔也不记得在火车上见过林洁,他紧紧盯着林洁的背影。   江茉歪起脑袋,迷惑道:“齐晔,你看林洁这是要去哪啊?她还提着行李包呢,怎么跟着霍倩走了?……不对呀,她好像在和霍倩说话?”   “她们认识?”齐晔也皱起眉。   江茉摇头道:“肯定不认识的,霍倩是首都人,第一次来咱们省,她和我说过,她在这儿除了她丈夫,没有任何亲戚朋友。”   齐晔意识到什么,回头道:“你们去送春雨吧。”   “对,我和齐晔先回去。”江茉也反应过来,和她们说了一句,然后挽住齐晔,“走,看看林洁在干嘛。” 第127章 第 127 章 【2更】再遇人贩子……   和王家人打过招呼, 他们也不知道江茉齐晔忽然这么急匆匆又神秘兮兮的,要去干嘛。   不过都不是多事的人,见江茉和齐晔急着有事, 他们也就没有再多问,让江茉和齐晔去忙自己的事。   江茉挽着齐晔快步追上去,但她不确定当时林洁和她还有齐晔打了一个照面之后,还记不记得他们。   所以两人在靠近林洁后方五米左右的时候, 又慢了下来,观察着前面的动静。   林洁已经和霍倩搭上了话,两人不知在说什么, 隔得比较远, 听不清,但能看出来林洁的态度很热情, 而霍倩和她渐渐聊得也熟络起来。   江茉皱起眉, 她知道霍倩也是大大咧咧的性子, 所以可能没什么防备心。   她眼睁睁看着林洁对霍倩说了点什么,霍倩点点头,本来要往汽车站的方向去的, 却忽然转了方向,和林洁往马路上走。   江茉和齐晔立刻觉得不对劲儿,两人对视一眼, 来了精神。   林洁肯定有问题!   他们俩手牵着手,装作刚从火车站出来的小夫妻, 江茉头上正戴着一顶风帽,她把帽檐往下拉了拉,又挽住齐晔道:“你别到处乱瞧。”   “……我想看看她还有没有同伙。”齐晔压低声,谨慎的目光忍不住到处逡巡。   “就是有同伙, 你这样子,也容易被别人发现的。”江茉摁了摁他的后脑勺,“就这样,咱们先跟着林洁,她要真有问题,把她抓住,还愁她不交代同伙?”   齐晔抿唇道:“之前咱们在公园里抓的那两个人贩子,就一直没有供出他们的同伙。”   他的声音里满是失落,自从知道他娘曾经被人贩子拐走,甚至死亡可能也是出于意外之后,齐晔就对人贩子的事情一直很上心。   他想起自己和江茉曾在县城的人民公园里抓过人贩子,所以还特意去找李解放问了这件事。   可李解放却说那俩人贩子已经判了刑,却一口咬定自己再没有其他同伙,即便齐晔已经做过人证,说他亲眼看到了他们的另一个同伙跑掉,却也从他们的嘴里撬不出什么。   他们知道抗拒从严,宁愿多判几年刑,也不愿意交代。   李解放曾沉着脸告诉齐晔,这些人贩子肯定有一个很森严而且很庞大的组织,不然不可能已经连这两个人贩子落网后的一切都提前训练好,让他们不会泄露出关于背后组织更多的秘密。   不过,齐晔倒是还记得县城那个跑掉的人贩子的相貌,所以如果再见到,他肯定能一下子认出来。   刚刚到处瞧,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看看能不能凑巧碰到。   脑袋被江茉摁住后,齐晔就没再乱动,他什么都听江茉的,两人默默跟着霍倩还有林洁后边走。   林洁和霍倩一块儿走了大概十来分钟,到了一处茶馆。   江茉和齐晔也走了进去,坐在她们后面不远的一张小茶几旁。   不知她们还在说什么,反正霍倩看上去是特别信任林洁的,端着茶杯和林洁说笑几句,又起身,往茶馆里的卫生间那边走去。   这时候,江茉和齐晔还紧紧盯着林洁。   林洁忽然左顾右盼,甚至回头看过来,两人迅速低头抿茶,假装没有在看这边,躲开了林洁的视线。   只是匆匆扫了眼,林洁收回目光,用自己的身形掩住自己的口袋,拿出什么东西,伸手在霍倩那杯茶的上空划过,指甲缝里白色的粉末掉到霍倩的茶杯里,很快就消融于无形。   江茉和齐晔在不远处看到了这一幕,两人对视一眼,已经可以彻底确认,林洁有问题!   藏了这么久,或许连警察都没有再盯着她了吧,所以狐狸尾巴又露出来了!   也不知道她之前还做过多少回这样的事,才被江茉和齐晔撞见。   江茉攥着拳头,忍着心中的怒火,看着霍倩从卫生间回来,又回到座位上,和林洁愉快地说着话。   她还不知道,眼前的林洁已经给她的茶杯里下了料。   也不知道这位看上去正直和蔼的乘务员,是人间恶魔。   药效可能没有那么快发作,她们还在说着话。   江茉垂眸,压低声音道:“像霍倩这样没什么防备心的,大大咧咧的,长相虽然清秀,容易卖出好价,但在人群中也不起眼,所以人贩子最喜欢对她这样的下手。”   齐晔也面容严肃地点点头,确实如此。   反正霍倩和林洁走进这茶馆,也没引人瞩目,刚刚林洁给她的茶杯下料,动作隐秘,其他人也没有注意到。   到了如今,霍倩已经露出头晕目眩的样子,明明是喝的茶,却像喝了酒一样,东偏西倒,倚在林洁身上,被林洁扶着走,也没什么人关注。   即便有人,也只是随意看了一眼,没当回事,只以为霍倩是不舒服,所以被搀扶着。   而林洁看霍倩越来越晕,也就一直搀着霍倩,带着她往茶馆外走。   也不知道她们要去哪里,但江茉和齐晔也走出去,紧紧跟着。   林洁得手后,防备心已经非常旺盛,一边撑着霍倩,一边左右看,回头看,仿佛生怕被人盯上。   也因为这样,齐晔和江茉不敢跟得太紧,怕被她发现,尤其是他们和她以前还见过。   林洁在前面走,江茉和齐晔远远缀在后面,还在小声交流。   “齐晔,待会儿要是路过公安局派出所,咱们要有一个人先进去报案。”   “你去。”齐晔低声道,“我会沿路给你用石头画下记号,你们再跟过来。”   他显然也已经提前想好,让江茉跟着是不可能的,他宁愿抓不到林洁也不能让江茉有危险。   江茉咬着唇,知道齐晔的拳脚功夫好,而自己就是温室里的花朵,就算脑子好使,也抵不过人贩子的刀枪棍棒。   她点点头,又道:“林洁带着霍倩肯定是要去接头的,要是人很多,你先别动手,等警察们过来。宁愿让他们跑了,也不能让自己受伤,知道吗?”   她就怕齐晔这愣头青为了抓人贩子,连自己的性命都不管不顾了。   看着江茉那焦急清澈的眸子,齐晔感觉到她在关心自己,内心无比温暖,他应声道:“嗯,我会保护好自己,你也要小心。”   他真恨自己分身乏术,不然既可以跟着林洁她们,又能去派出所报警,不让江茉有任何危险。   江茉拍了拍他的手臂,安抚着笑道:“你别瞎担心,派出所都是警察,能有什么危险的呀?”   说着,江茉发现,“转过这条道儿,往南走就是这片辖区的派出所了,要是林洁往北走,那咱们就按刚刚的计划行事。”   “好,我会用石头在沿路的电线杆或是其他地方画一个圈。”齐晔顺手捡起地上的石头,做好万全的准备。   没想到,林洁转过弯,还真的回头看了一眼之后,又往北边走了。   而齐晔,也只能不放心地看着江茉往南,两人只能暂时分道扬镳。   他紧跟着林洁,看她到底要把霍倩带到哪儿去,要是去她们的大本营那就最好了,直接一网打尽。   而江茉,一路小跑到了派出所,直接去报案。   “警察同志,我和我丈夫在茶馆喝茶的时候,好像遇到了人贩子正在拐卖妇女!情况紧急,你们赶紧派人和我去瞧瞧吧!我丈夫已经追着那个人贩子过去了,我怕他要是遇到了人贩子们交接,会有危险。”   江茉一口气说完,才发现派出所里的警察并不多,只有两三个。   一个端着保温杯正在喝茶的警察大概四十来岁,听她说话时,神色很认真。   而另外两个警察则很年轻,约莫二十几岁,看上去不像很有办案经验的样子,一人在填着表格,一人在翻着资料。   中年警察听江茉说完话,顺手递过去一杯热水,用搪瓷水杯装着,和蔼的声音带着笑,“小姑娘,你先别着急,慢慢说。你们发现的那个人贩子是男是女啊?什么年纪?什么相貌?你们是通过什么判断那人是人贩子呢?她是怎么拐卖妇女的?现在被拐卖的妇女情况如何?没受伤吧?状态怎么样?”   中年警察倒是一连串的问题,不喘气地问了一通。   江茉轻吸一口气,“警察同志,这些话说起来挺长的,您能不能先派人和我一块儿去跟着他们,我们路上边走边说?”   中年警察露出为难的神色,“小姑娘,不是我不愿意相信你啊,只是你看,咱们派出所人手也不够。火车站就在咱们派出所的辖区内,最近正是出行高峰期,火车站的旅客暴涨,那些小偷啊,人贩子啊,也都出来活动了,咱们一天接到的报案就得多少啊,根本处理不过来。”   “......咱派出所不仅要派一部分警察去火车站维持秩序,防范小偷扒手和人贩子,而且还时不时有像你这样来报案的,有人说自己钱包丢了,要帮忙找,有人说自己发现了小偷,要咱跟着去抓,哦,对了,还有不少像你这样,觉得自己遇到了人贩子的。”   “......小姑娘,你也理解理解,咱们也不能碰到人来报警就跟着出去瞎忙活吧,你得把情况都说全说仔细了,咱才能跟着你去啊。”   最后,中年警察才想起来自我介绍,说他是这儿的副所长,叫牛振华。   “......小姑娘,你把事情说清楚,要真是人贩子,我这副所长亲自带队,跟你去抓人贩子,你觉得怎么样?” 第128章 第 128 章 【3更】   江茉觉得牛振华说得也没错, 总不可能是个人来报案,他们就马上一窝蜂跟人跑去抓扒手或是人贩子了吧。   毕竟警力有限,所以她就算再着急, 也还是耐着性子,开始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尽量长话短说,但中途牛振华要是有什么疑惑,就会马上打断她的叙述, 然后直接询问她。   江茉没办法,也只能停下来先回答他。   这样一来二去,她花了快二十分钟的时间, 才说完一切。   牛振华露出深思的表情, 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 要是照你这么说的话, 那个叫林洁的, 肯定是人贩子了。你别着急,我们这就去换一下衣服,拿上装备, 和你出去抓人贩子。”   牛振华正了正自己的帽子,招手道:“你们俩跟我一块去,走, 去换衣服。”   他们轮流进了派出所后面的一间屋子,那是他们的更衣室。   又过了十分钟, 三人都换上了便服,但衣服掩着的皮带下,挂着枪.支,能给江茉这样的平头百姓十足的安全感。   然而现在, 江茉已经很着急了。   时间大概过去了大半个小时,不知道齐晔跟着林洁她们跟到了哪里,都这么久了,人贩子会不会都碰头了,那齐晔怎么办。   他虽然答应了她,但实际上她知道,林洁和齐晔死去的娘有关系,所以齐晔要是等不到警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放林洁走。   哪怕齐晔再厉害,但双拳难敌四手,人贩子有刀有棍子,说不定还有更厉害的武器,都是一些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他哪斗得过他们呀。   穿书以来,这是江茉最着急的一回。   等到牛振华带着两个小警察换好衣服出来,江茉鼻尖已经急得沁出一层薄薄的汗,清澈透亮的眸子里满是焦急的神色。   “警察同志,咱们可以走了吗?”   牛振华看了看派出所墙上挂着的时钟,忽然转身,端起自己的保温杯,吹着气,喝了一口热水,才慢悠悠地说道:“小姑娘,反正已经等了这么久了,你也别急,再等五分钟吧,有几个被我派去火车站那边巡逻的警察,再过五分钟就要回来了。咱派出所不能没人守着啊,等他们回来,咱们立刻就出发。”   “可是——”江茉皱起眉,刚说了两个字,又被牛振华打断。   “嗯,而且咱们所里的摩托车也都被他们骑走了,等他们回来,咱们就有车了,不用走路,一下子就能赶去抓到人贩子了,你别着急。”牛振华笑眯眯的,可能是办的案子太多,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着急,都习以为常。   但说实话,江茉心里都急得不行,可牛振华却这样事不关己似的笑,所以江茉不太高兴。   她没说,只是敛着眉眼点点头,想着到时候如果有车的话,确实比有车快很多,说不定很快就能追上齐晔。   -   五分钟后,出去巡逻的几个警察果然骑着摩托车回来了。   不过只有一辆摩托车,是那种现代早已经销声匿迹的边三轮摩托车,开摩托车的加后座能坐两个人,旁边那一块座位也能坐一个人。   刚好三个警察出去,不过……江茉发现,似乎没有她的位置。   她连忙上前道:“警察同志,我丈夫沿路给我留了暗号,你们能不能带上我一块啊?不然我怕你们找不到他。”   “可摩托车坐不下四个人啊。”牛振华有些为难地摸了摸下巴,“小姑娘,去抓人贩子挺危险的,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别反倒跟着我们去受了伤,要不你就在派出所里等着吧,这儿最安全。”   “是啊,咱三个人都带了家伙过去,不会出什么岔子的,你就只管放心吧。”另一个小警察看江茉这么着急,这么好看的脸蛋儿显得越发可怜兮兮的,也忍不住出声安慰道,“我们肯定会把你男人平平安安带回来,人贩子也会抓住的。”   “……你男人留的什么记号啊?”牛振华已经拿出一个小本子,咬开笔头,开始记录。   江茉低声道:“一个小太阳。他应该会用石头画在电线杆上,或者是墙壁上,大概和我视线正好平行的位置。”   “行,交给我们吧。”牛振华坐上了边三轮摩托车那一块最好的座位上,“我们警察的职责,不就是保护你们老百姓吗?别担心,你男人肯定不会有事。”   另外两个小警察也向江茉投来宽慰的眼神,然后上了摩托车,发动机轰隆隆地响彻在派出所的院子里,很快就鼓噪着声响,扬尘而去。   江茉静静地望着那辆边三轮摩托车,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站了几秒后,她忽然觉得还是有点不对劲儿,她抬腿走出了派出所,回头望了一眼巡逻回来,依旧在忙碌的警察们,她皱了皱眉,又走过去,清清嗓子问道:“警察同志,请问你们……能不能再派几个人和我一块去抓人贩子啊?刚刚牛所长他就带了两个人去,我怕他人手不够。”   这回很快就有两个警察连制服都没来得及换,就急匆匆跟着江茉走了。   他们没再让江茉重新复述一遍事实经过,毕竟牛振华都已经出发了,他们大概也觉得江茉不可能是在报假警。   反而从江茉的神色里,他们都能感受到一丝焦急和紧迫。   所以,二话不说就有警察跟在江茉身后,他们没有摩托车了,只能加快脚步顺着大路往前走。   江茉比他们矮,腿也短,但她不敢走慢,也不敢嫌累,跑出小碎步跟着,一路上遇到分叉口,还要看齐晔留下的记号。   三人走得挺快,齐晔的记号也留得非常清晰,江茉每次很简单就辨认出方向,就这样左拐右绕,到了另一条大路上。   谁知,十五分钟后……   江茉和其他两个警察,居然遇到了牛振华他们。   这是一条三岔路口,那辆边三轮摩托车停在路边,牛振华他们三个都摸着下巴,盯着电线杆上的某处,面露思索。   江茉略显着急地走过去,“牛所,怎么了?摩托车坏了吗?”   牛振华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对着那根电线杆道:“不是,你看这……”   江茉扭头一看,瞳眸立刻震惊得缩了缩。   这根电线杆上的记号,那个小太阳已经被涂花,根本看不清它指向的是这三岔路的哪个方向。   牛振华无奈道:“我们已经在这儿研究半天了,诶?你怎么又带了两个警察过来?”   江茉语气抱歉道:“不好意思啊牛所长,我感觉那个人贩子团伙还挺大的,而且他们可能……是一群杀过人的穷凶极恶的歹徒,我怕你们三个也有危险,所以又叫了两位警察同志过来。”   “……他们是准备回家休息的,自告奋勇来帮忙,没有浪费派出所的警力,只能说他们见义勇为,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真的是咱们老百姓的好警察,等我和我丈夫回了家,一定给你们送面锦旗来!”江茉一下子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   牛振华欲言又止,没再说这俩警察的事,只是盯着那电线杆道:“那干脆你们也来瞧瞧,这到底指的是哪一个方向啊?”   一个小警察介绍道:“这右边的路是去省城人民公园的,左边的路是去省城红旗汽车站的,小太阳的记号到了这里就消失了。”   江茉点头,辨认了一会儿那被涂花的记号,又看了看两条路,迟疑道:“我觉得,应该是去公园这边了。”   牛振华却摇头,轻笑道:“小姑娘,一看你就年纪轻,没怎么接触过人贩子,他们拐卖人口,当然是要去汽车站,把人送去其他地方啊,好不容易拐了人,弄去公园做什么?”   小警察对牛振华言听计从,惊喜道:“牛所,您这是确定了?咱们这就去汽车站?”   江茉的唇瓣抿成一条线,按住摩托车的车头,“我还是觉得,应该去公园了。”   牛振华不悦地拧起眉头,“你有什么把握吗?不然的话,可是耽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我觉得,还是去汽车站比较好。”   “……”   -   就在江茉和牛振华各执己见的时候。   某处树林里,齐晔正被五六个手持短小刀具的男人围住。   他的额头滴着血,血珠顺着好看的下颌线凝在下巴尖,衬着他冷峻如覆霜的神色,黑眸泛着红血丝,仿佛已经是穷弩之末。   林洁一手掐着昏迷不省人事的霍倩的脖子,神色莫辩地盯着齐晔,轻飘飘道:“小伙子,你长得倒是有点像我一个好姐妹啊。”   “……这舍己为人不要命的样子,也像她。” 第129章 第 129 章 【1.5更】抓到人贩……   齐晔所在的这处树林, 是省城人民公园里最偏僻的一个角落。   因为今天是工作日,公园里散步闲逛的人本来就没多少,何况这样的小树林里, 更是没人来。   齐晔被重重围住,困兽犹斗,他沉默坚毅的眼神里,仿佛含着血光, 喉咙里压抑着发出咬牙切齿的沙哑声响。   “……我娘,是不是你害死的?”   林洁抬起眼皮,露出稍稍有那么一点儿意外的神色, “你还真是她的儿子啊?”看来自己这毒辣眼光还没退步, 做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眼睛要毒。   那次在家楼下看到齐晔, 林洁就已经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想到了什么, 只是没想到,这小伙子还挺轴,居然一直盯着她, 这都多久了啊。   林洁弯了弯眼尾,笑道:“你叫齐晔是吧?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听你娘说过。一下子都长这么大了啊, 要是你娘能看见,肯定会很高兴的。”   她说这话的口吻, 仿佛和齐晔他娘就是情真意切的好姐妹,只是从她的神色里,却看不出半分可惜抱憾。   齐晔再次咬着牙问:“我娘的死,和你有没有关系?”他额间的青筋暴起, 眸中血丝泛滥,在额角淌下的鲜血中,衬得格外可怖。   “年轻小伙子,火气别这么大嘛,你妈的死,和我能有什么关系?”林洁淡淡笑了笑,上前两步,话锋一转道,“倒是你的死,可能和我有点关系。”   “齐晔,看你妈和我是好姐妹的面子上,我给你两条路。”林洁伸手比划道,“一,加入我们,你捆着这个女人,把她送去卖掉。”   “二,我送你一程。你不是很想知道你妈怎么死的吗?我可以送你去见她。”   林洁的话说得很轻松,话里含着笑意,好像生死对她来说,早已见惯。   齐晔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像他这样的人,误了他们人贩子的事,撞破他们买卖的现场,所以就要灭口。   他甚至会想,他的爹娘是不是也因此丧命。   刚刚,他已经看到林洁把霍倩交给这几个男人,准备离开。   如果他再不出声,林洁和他们几个就会分头走,他一个人,无法同时跟踪两拨人。   而且这是买卖人口的现场,现场抓赃,才是最重要的一刻,让这些犯罪分子无法可说。   所以齐晔站出来,把那几个男人还有林洁霍倩,都拦了下来。   但如江茉所说,他再厉害,也仍旧不可能一个人掀翻这么多人,尤其他们还带着刀具。   齐晔万分小心,但脑袋还是受了伤,不过,他们这些人也不好过。   齐晔的拳脚可不是他们能受得住的,一个个已经鼻青脸肿,所以越发恨意滔滔地狠狠盯着齐晔。   “别挣扎了。”林洁的笑容很冷,在她眼里,齐晔就是一条贱命,是她赚钱路上的绊脚石。   这条路走了这么久,她踹开的绊脚石难道还少吗?   只不过这个齐晔,还是个硬茬子,挺难解决的,这么多人手围着他,却久久不能解决。   林洁心里也不由升起一丝烦躁,虽然解决齐晔是早晚的事,只要等齐晔的力气被耗空了,他就是那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但林洁还是觉得有不太好的预感,她皱起眉,看了看除了这里的动静,其他地方都鸦雀无声的小树林,尽管不远处还有人在望风,也没什么异常的举动,然而林洁的第六感还是在提醒她,有危险。   干这一行这么多年,林洁有好几次,都是通过自己的第六感化险为夷,所以她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这次也不例外。   林洁继续搀着昏迷的霍倩,压低声音道:“你们快解决了他,我先走了。”   “那这个女人……”一个正持着刀子对着齐晔的男人听到林洁说话,忙回头,目光落在霍倩身上。   林洁没好气地看了那男人一眼,“怎么?你就缺这个一个人头的钱啊?她的事你们不用管了,反正今天这笔生意,我和你们是做不成了。”   “……生气的话,就快点弄死这坏了你们好事的愣头青吧。”林洁故意把那些男人的怒火引到齐晔身上,而后扭头就走。   齐晔哪能让林洁走,他拼了命地突破重围,想要拦下林洁。   可是,他拦不住。   那些男人把他围住,无情冰冷的刀刃刺过来,当他不管不顾,只想冲破阻碍的时候,那锋利的刀刃刺破他铜墙铁壁般的皮肤。   剧烈的痛袭来,世界在眼前变成一片血色。   齐晔彻底红了眼,他心中早已清楚,林洁和他娘的死脱不了干系,所以他不能让她走。   那个杀人凶手,她绝对不可以离开!   血流进眼眶里,混成一片漫遍视野的红。   齐晔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摇晃的血红色世界中,林洁拖着霍倩,一步步远离。   咣当——后脑勺被砸中。   齐晔缓缓倒下。   他目眦欲裂,拼命地睁大双眼,保持着最后清醒的意识。   见他倒在地上,那些男人们仿佛苍蝇看到终于快要支撑不住的雄狮,全都扑了上来。   齐晔觉得好累,他颤了颤眸子,忽然看到视线的余光里,江茉带着一群警察,冲了过来。   快要化得看不清的黑红之间,她就像一束清澈温暖的光,顿时让他的四肢百骸里生出力气。   江茉跑到他身边,带着哭腔,“齐晔,你别睡着啊,我们还要回家的。”   是啊,他不会睡的,他们回家。   齐晔支撑着摇晃的身子,从地上站起来,带血的外套脱下,怕把她的漂亮裙子上沾到血。   然后,他才伸手拥住她,宽阔坚实的胸膛为她圈出一方安全的小天地,不让她在警察和人贩子的搏斗之中被误伤。   “齐晔,对不起,我来晚了。”江茉吸了吸鼻子,伏在齐晔的肩头。   “不晚。”齐晔嗓音沙哑,微微仰头,不想额头上的血污把她染脏。   “走,咱们去包扎。”江茉反手握住齐晔的大掌,“我说过,只有我能欺负你的,这些人,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那些刚刚围攻齐晔的男人,都已经被江茉带来的警察们给制服。   江茉带来了很多警察,约莫有十几个,所以把这些人贩子抓住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齐晔方才脑袋晕乎乎的,忽然反应过来,“林洁!林洁她跑了!”   “没跑呢,在那。”江茉伸手一指。   在不远处,林洁正面色很难看地戴着手铐,两个警察守在她身后。   而霍倩已经被救下,正被放在树干旁斜倚着,紧紧皱着眉,似乎已经有了快要苏醒过来的迹象。   江茉扶着齐晔,两人走过去。   牛振华站在林洁身边,脸色同样不好看,对江茉表现出强烈不悦的色彩,“你说说你这小姑娘,都说有困难,找警察,你怎么不相信我呢?还偷偷去找了别的派出所的警察过来,你是不是觉得我们派出所的几个帮不了你,不能救下你男人,不能抓住人贩子啊?”   他也是没想到,江茉就是去小卖部买东西的一眨眼功夫,居然就出钱让小卖部的老板帮忙偷偷去这个辖区的派出所报了案。   这座公园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倒是平时没什么案子,警力也足,听说有危险,二话不说就带人冲过来了。   倒是他当时还在争执,要去汽车站追人。   江茉见到又来了一批警察,立刻就说:“牛所,那您去汽车站吧,我和这帮警察同志去公园找,正好咱们分开行动,怎样都没错。”   “……”牛振华沉默了几秒,江茉却没等他,已经和其他警察一块儿走了。   最后,牛振华也跟来了这儿。   在公园里还没走多远呢,就先逮到了林洁,她搀着一个昏迷的女人,就算说得天花乱坠,警察也觉得她有嫌疑,不能放过。   再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小树林这儿,救下齐晔,把其他人贩子也一网打尽。   这一回,除了齐晔受了点伤,其他地方都赢得非常漂亮。   尤其是江茉没想到,还摸到了牛振华这样的背后大瓜。   牛振华还在那儿絮絮叨叨,“你说说,这两边派出所的警察都出动了,这案子到底归哪边办啊。”   江茉扶着脸色微白的齐晔,睨了牛振华一眼,“牛所,这您就不必担心了,毕竟案子归谁办,也轮不着您办。”   牛振华一瞪眼,“你这是什么意思?”   江茉朝他挑衅地笑,“我会进行实名举报,怀疑你和人贩子有利益往来!从我进派出所保报案之后,你非但不急,反而还说什么要为了证实情况真实性而问我一大堆问题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之后的种种迹象更是证明,你和人贩子有所勾结!”江茉掷地有声地说出来,其他警察都愣了愣。   另一个派出所的警察就不说了,他们和牛振华也不太熟,这会儿两人押着一个人贩子,正准备收队,听到江茉的话,都表情茫然地看过来。   但牛振华的那几个手下,却开始为他说话。   “江茉同志,你怕是弄错了吧?牛所是我们派出所的老好人了。”   “是啊,牛所人很好的,办过很多大案子,而且也抓过人贩子的,他怎么会和人贩子是一伙儿的呢?”   江茉冷眼道:“人贩子也有不同的组织,说不定他抓的人贩子是为了给自己的组织解决竞争对手呢?”   牛振华气得想跳脚,“你这小姑娘!饭可以乱吃,但话怎么能乱说呢?你凭什么往我身上倒脏水?啊?亏我还尽心尽力帮你抓人贩子救你男人啊!你就这么以怨报德?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江茉勾唇笑笑,“反正呢,举不举报是我的事,你清不清白是你的事,你不需要向我证明,留着你的解释和警察说去吧。”   牛振华脸色铁青,比吞了一百只苍蝇还难受。   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江茉和齐晔离开,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   江茉和齐晔也不能直接走,先去省城的医院包扎好伤口,再去派出所录笔录。   包扎伤口的时候,齐晔不肯让江茉看,被江茉又骂了一顿,说他不听的话,明明救兵还没来呢,就要上去拼命。   其实当时他继续跟着霍倩那边走,照样能抓出一大片人贩子。   可他就是不愿意放过林洁,毕竟林洁才和他娘的死有关,也因为他的这份执拗,两边都不想放过,所以才会弄得自己受伤,被围殴。   幸好江茉带着警察及时赶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等到做完笔录,霍倩也醒了,她知道自己差点被人贩子绑了之后,简直一阵后怕。   知道江茉和齐晔救了她之后,她一直忍不住地道谢。   尤其看到齐晔还受了伤,她更加于心不忍。   回到县城后,她还特意来江茉她们家里拜访了一遍,送了不少水果和营养品,让齐晔一定要养好身体。   而齐晔其实身体底子好,那点小伤他也不怎么在意。   除了最开始两天被江茉强行按在家里,哪里也不准去之外,没过两天,他就又上施工队去监工干活去了。   他一直记挂着的,不是自己的伤什么时候能痊愈,而是省城被抓的林洁嘴里,到底吐出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要不是临走前,舅舅答应了他,一有消息就通知他,只怕他心里会更加纠结关心此事。   等啊等,等到他的伤疤结的痂都快掉了,齐晔终于等到舅舅通知他。   审讯有结果了,速来省城。   -   收到舅舅特意打电话给李解放告知的消息后,齐晔第一时间就是和江茉收拾东西,上省城!   这会儿天都快黑了,他也等不及了,跨上摩托车,把头盔给江茉戴上,自己也戴了一个,然后车把一拧,风驰电掣般朝省城奔去!   虽然心急,但还载着江茉,所以齐晔也不敢开太快,怕出危险。   只是一路上那颗心呀,却比摩托车飞得快到了。   紧赶慢赶到了舅舅家。   候盼明早猜到了齐晔会这样心急,所以他们都没吃饭,就等着齐晔和江茉来呢。   桌上的菜都快冷了,一进门,候盼明就接过齐晔取下来的头盔,朝江茉露出和蔼的笑容,“小茉,你们还没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说。”   齐晔坐下来,却没心思拿起筷子,而是忍不住连忙问道:“舅舅,我娘的死,是不是林洁害的?”   候盼明叹了一口气,看着齐晔额头上伤口处刚掉了痂的那一块粉嫩新肉,他拍拍齐晔的肩膀道:“你别太着急,我慢慢和你说。” 第130章 第 130 章 【2+3更】首富的一……   齐晔哪能不着急, 他急得握住候盼明的手肘,“舅舅,林洁交代了什么?”   候盼明叹气摇摇头, 只道:“那个女人的嘴很硬,到现在什么都不肯交代,但那几个小喽啰,倒是有两个是新加入这个人贩子组织的, 所以他们交代了一些东西,让警方顺藤摸瓜,捣毁了那个人贩子团伙!”   “真的?”江茉的眸子亮了亮。   “嗯。”候盼明先是眼里有了释然的笑意, 但很快又拧起眉, “不过,那个人贩子的幕后老大还是让他给跑掉了。”   看到齐晔也狠狠皱起眉, 候盼明拍着他的肩膀道:“你也别着急, 警察有他的画像, 已经发了通缉令,抓到他只是早晚的事。”   说着,他也起身, 拿了两张纸质通缉令过来,这是他从公安局拿回家的,“就是这上头这个人, 已经悬赏了一千块,这种巨额悬赏, 要是有人看到他,肯定会报警抓他的。”   候盼明的话,让齐晔勉强点了点头,只是蹙着的眉宇仍然愁眉不展。   对他来说, 实在算不得什么太好的消息。   虽然团伙捣毁了,但是幕后老大没抓到,那些进局子里的只是一些小喽啰,翻不起什么风浪,估计也不知道什么幕后的大线索。   至于那个幕后老大,谁知道他会不会卷着那些贩卖人口赚的巨额黑心钱款,又去其他省份继续兴风作浪呢?   而且,林洁也没说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仍旧还是没有解开他爹娘的生死之谜。   尽管,他已经可以确定,他爹娘的死肯定和林洁脱不了干系。   可就是这种明明已经无比接近真相,已经可以猜到事实却无法破开最后一层薄雾的感觉,太让人难受。   “小晔,你也别太纠结这事儿,等抓到了幕后老大,林洁那边,肯定也会扛不住的。她现在所倚仗的,就是那幕后老大的背后有人,以为可以从局子里捞她呢。”候盼明含着薄怒轻哼一声,“这些人,真是太不把司法当回事了,有他们好受的!”   “有人?”江茉眨眨眼,“除了那个牛振华,还有其他人吗?”   “……”候盼明摇头道,“这个倒是不太清楚,毕竟那是他们内部的事,不过那牛振华的确有问题,他那胆子也小,因为贪图钱财而出卖自己品行的人,哪能扛住严厉的审讯,很快也就招了。”   至于还有没有其他更大的靠山,他们内部会处理,会严惩,但家丑不可外扬,所以肯定不会告诉候盼明。   听到牛振华也已经锒铛入狱,江茉就放心了。   当初他都那么明显了,还以为她蠢,把她当猴耍呢。   她也是演演他,顺藤摸瓜,钓钓鱼罢了。   -   来省城一趟,虽然了解不少消息,知道当天参与拐卖霍倩的人都有了公正审判后的悲惨下场。   但齐晔心里又涌上来不少事。   关于那个他爹娘到底是为什么遇害,怎么遇害的经过,他依旧懵然不知。   关于那个幕后主使到底逃去了哪里,还会不会为非作歹,又藏着一些什么事,他更是记挂着。   不过一顿饭后,候盼明仍然只让他等消息。   其余的事,那都是警察应该干的,和齐晔没什么关系。   回去的路上,晚风略带凉意。   江茉伏在齐晔的背后,抱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后背,忍不住问他。   “齐晔,你后悔吗?”   “嗯?”齐晔低沉的声音随风漫过来,带着心事,“后悔什么?”   “后悔当初没有去考警察,而是选择做生意挣钱。”她知道他挣钱是为了给她花,因为他对于钱和生活似乎没有任何享受的欲望。   如果他去当警察,说不定可以亲手抓到人贩子,逼问出自己爹娘的线索,甚至亲自报仇。   “我不后悔。”齐晔的回答淡淡的,却仿佛无比坚定。   关于江茉的事,他从来不曾后悔过,甚至,感到自己无比幸运。   或许父母给了他生命,但他仍感觉自己像是因为江茉,才真正而活。   -   这件事后,生活似乎重新归于平静。   那不知何时才能抓到的逃犯,还有那嘴硬得已经被送进了女子监狱的林洁,仿佛都已渐渐远去。   江茉依旧每天遛着乌云踏雪,不过李解放和匡霞现在已经搬到了政府大院里住着,而且李解放很忙,又隔得远,江茉去蹭饭的次数也渐渐没以前多。   倒是霍倩,因为感激她,又在县城里人生地不熟的,所以常常来找她玩儿。   霍倩是首都人,父母都是工人,吃商品粮的,所以家庭条件也算殷实。   她的丈夫似乎也在政府大院里工作,但江茉没有打听这些事儿,免得就像带有什么目的似的,她是真心把霍倩当好朋友。   有时候齐晔不回家吃饭,或是要出去应酬接活,她就找霍倩出去玩。   两人一块去逛逛小卖部、集市或是百货商店,再一块儿去国营或是私人的小饭店点几个菜,叫个锅子,开两瓶汽水,都很惬意享受。   霍倩本来在首都是有工作的,但追随丈夫到了县城,没了工作,就只能天天和江茉一起逛街吃饭,到处玩。   不过她丈夫到底不是做生意的,所以手头的钱没有江茉这么多,也不如江茉大手大脚,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连眼睛都不用眨。   有时候,霍倩挺羡慕江茉的。   但江茉也不傻,她虽然不知道霍倩的丈夫是做什么的,但她能隐隐猜到,似乎和李解放的级别差不多。   别人想给买东西送东西都没什么机会呢。   她和霍倩是朋友,那不就方便了吗?   所以她没事儿和霍倩出去逛街吃东西的时候,看到霍倩有什么喜欢的,也给霍倩买,出手阔绰,从不含糊。   霍倩一开始都会忙不迭地拒绝,受宠若惊。   但江茉勾着她的肩膀,调笑着说她是她养的女人,两人笑成一团,久而久之,她也习惯了江茉的大方。   江茉总说:“齐晔赚钱给我花,不就是为了让我高兴的呀,你是我的好朋友,当然要一起穿漂亮衣服挎漂亮包包,一块吃香喝辣我才高兴啊。”   霍倩被江茉说服,也渐渐不再推辞,江茉给她买的衣服包包,请她吃喝的美食,都是她很喜欢的。   喜欢到难以抗拒。   而且江茉这人,很真诚。   她对你好,让你感觉她就只是想对你好,满满的都是心意,却没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心思。   其实,想要讨好霍倩的人她见多了,她每次都会抗拒疏远,一言不发。   只有江茉,不需要讨好,霍倩就主动想要靠近,想要和她交好。   而当江茉给霍倩买买买的时候,霍倩会感动,会感激,却不会防备,反而觉得这是属于好姐妹之间的那一份心安理得。   有多少人,曾盼着自己的好姐妹一夜暴富,然后自己从此跟着吃穿不愁。苟富贵,勿相忘。   江茉在现代也是那个变得富贵,然后带着姐妹一块儿嗨的人。   所以在这样的年代,条件稍微好起来了,她也就又和穿书前那样,花钱从不含糊,非常大方。   说来也有趣,江茉尽管特别大方,却从来不会吸引到别有目的的人和她做姐妹,每次对方都很真心。   这回的霍倩,也是如此。   这天,她和江茉一块儿逛街的时候,忽然压低声音告诉江茉,“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呀,我家韩子强不让我说的,不过咱们关系这么好,所以我悄悄告诉你,但你别告诉其他人。”   “好啊。”江茉把脑袋凑过去,以为这就是寻常小姐妹说悄悄话而已。   谁知,这哪是什么小秘密,这是大秘密呀。   霍倩指着脚下这条街,声音低得不能再低,“听说这里呀,政府准备投资建一条商业街呢!”   江茉一愣,霍倩看她的神色,知道她应该不懂,“你不知道商业街是什么吧?我开始也不知道,后来子强告诉我,这是大城市先兴起的一个概念,好像就是……就是和集市差不多,各种各样的店铺都集中到这条街上,想买什么都有。”   “……不过比集市上那些小摊小贩规整多了,都是有正规门面的个体户,到时候咱们要是逛街,就可以只来这儿。”霍倩弯了弯唇,仿佛已经憧憬着看到了这里未来的样子。   江茉对商业街,倒是不怎么兴奋。   现代什么大商场她没去过,那才叫一个眼花缭乱,闪瞎了眼呢。   眼前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县城小商业街罢了,再怎么逛也逛不出一朵花儿来。   但是听到霍倩说起这个,她还是有高兴的地方,那就是……   齐晔要是能接下这一单活儿,不是又能大赚一笔,离首富又前进了一步吗?   -   江茉和霍倩今晚就随便找了一家路边小摊吃的小馄饨。   嫩绿的葱花儿洒在滚烫冒热气的白面馄饨上,薄薄的皮子裹着满满的肉馅儿,汤汁是用鸡骨头熬出来的,特别浓郁鲜香,所以她们俩都喜欢吃。   刚喝完最后一口热乎乎的汤汁,江茉还没回头,就听到摩托车轰隆隆的马达声响彻这条长街。   霍倩朝江茉眨着眼,“你家齐晔又来接你啦!他好厉害呀,每次都能猜到咱们在哪儿吃什么,都能来接你回家。”   江茉擦擦嘴,唇角无奈地弯了弯,“他哪有那么厉害。”   之前,她也以为他是和她心有灵犀,能知道她在哪儿,所以来接她。   后来才知道,不过是这傻子累了一天也不嫌辛苦,还骑着摩托车大街小巷地找她,去她每一个可能去的地方,让她误以为是他一下子就能找到她在哪,顺便来接她。   和霍倩挥别后,江茉走到齐晔的摩托车旁,撒娇似的抱住他的腰,在他肩头蹭了蹭。   齐晔抿起唇角,给她戴上头盔,然后等她上车坐稳了,才重新发动摩托车,两人一块回家。   吹在头盔上的晚风顺着一点点微小的缝隙钻进来,好像是甜的。   -   回到家,乌云踏雪高兴得直哼哼,一只往江茉身上扑,一只往齐晔身上扑,都抢着争宠。   江茉给齐晔打包了馄饨,他端着碗,走到沙发旁坐下。   江茉顺手打开电视,撑着下巴,和齐晔聊起来今天听到的事儿。   “霍倩告诉我一个秘密,说是刚刚咱们吃馄饨的那一块,要改造成商业街了,你知道吗?”   齐晔一愣,舀着馄饨的勺子没再动,“商业街?”   “对啊。”江茉把自己听到的事重新复述了一遍。   这样的工程,在公开之前,当然是秘密中的秘密。   霍倩和江茉说,其实已经是不对的,但她觉得自己和江茉关系好,说一说也没关系,因为江茉肯定不会告诉外人。   江茉现在告诉齐晔,也不算是外人,她叮嘱齐晔,“你不要说是霍倩告诉咱们的啊,免得害了她和她丈夫。”   齐晔郑重地点点头,重新吸溜了一口碗里的馄饨,语气沉着道:“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个商业街的建设开发肯定是今明两年的重中之重,如果咱们施工队可以接到这个活儿,那就再好不过。”   “当然是好,这么重点的项目,给的工程款肯定不少。而且也是大项目,有助于你的施工队打出名声的。”江茉也知道,“这么大一条商业街,比之前办公大楼那个工程,似乎还要大许多。”   “嗯。”齐晔也有些心潮澎湃,“我明天再去探探口风,如果真有这事,咱们提前准备,肯定能准备得更充分,更有希望拿到这个工程。”   他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   第二天。   齐晔出去和几个交好的老板聊了聊,果然从其中一个人嘴里探到了一点风。   虽然是秘密,但只要有利益往来,只要有人知道,就不能被称为是完美的秘密,总会有透风的墙,把这样的秘密给传出来。   齐晔算是最早一批知道这事儿的,因为他对商业街这个概念并不是很清楚,所以还特意跑了一趟省城。   现在辛博厚在省城干施工队也算是干得风生水起,不像齐晔那样在县城是一等一的,但也算是名列前茅。   省城有一条商业街,也是新建没多久的,当时辛博厚也在建设过程中分了一杯羹。   所以齐晔就请辛博厚去商业街里的一家饺子馆去喝了一顿酒,找他打听打听,也明白了这商业街建设中的不少门门道道。   但这样还不够,辛博厚拍着齐晔的肩膀告诉他,“老齐啊,现在招标你懂的,那明标暗标多得很,既然干这一行,你就不能太老实。”   “……对了,你们那县城的商业街肯定不像省城的商业街这样,还要好几支施工队才能吞得下。我估计你们那县城的商业街,顶多一两只施工队就能做好,不过你的施工队那么有名气,我在省城都常听到,我觉得你拿下那商业街的建设权绝对没问题!”   辛博厚倒是对齐晔信心满满,又给齐晔传授了好多经验。   两人以前就是铁哥们儿,现在虽然经常很久不见,但感情却已经到了不需要经常见面才能维持的地步。   尽管很久才见一面,仍然没有任何隔阂,什么话都能说,也能理解对方。   辛博厚还是很希望齐晔能来省城,“这儿的天地才大,更适合你发展啊老齐,什么时候来省城?”   “快了。”齐晔的回答不是敷衍。   人贩子的事情告一段落后,齐晔也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开始有了往省城发展的想法。   毕竟县城的池塘太小了,江茉每天出去逛吃都只有那么几个地方,她不说委屈,可他却替她觉得委屈。   “等做完商业街的工程,我就来省城。”齐晔和辛博厚握了下拳,兄弟情深,三言两语,只要一个眼神就足以明白对方心中所想。   -   和辛博厚聊过后,齐晔对拿下商业街的信心,又增长了好大一截。   就在他私底下悄悄筹备着的时候,即将开发商业街建设的消息,也在县城悄悄传开。   很快,聂士忠收到风了。   没多久,秦飞跃也得到了消息。   这段时间,他们的施工队虽然不如齐晔,但也还在按部就班地发展着。   毕竟县城到处都在开发,这么大一块蛋糕,齐晔的施工队不可能垄断着吞下来,聂士忠和秦飞跃都是最早开始分蛋糕的人,所以他们手里也有一定的资源积累。   商业街建设,这是大蛋糕里最香最甜的那块。   不止是齐晔、聂士忠还有秦飞跃,明里暗里知道消息的人,包括外县的,省城的,甚至还有外省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大家也终于等来了政府宣布消息,公开招标的这一天。 第131章 第 131 章 【1.5更】醉酒……   这次的商业街开发建设, 政府的开标会上已经公布,要招两支施工队共同完成,争取在过年之前, 可以把商业街打造出来。   招标文件印了很多份,齐晔拿到的,不过是其中薄薄一份。   和其他人不同,当他们拿到招标文件后, 第一反应是打听到时候评标会负责的领导是哪些人时,齐晔已经回家,细细品读了一遍招标文件。   和他设想的, 以及辛博厚告诉他的都差不多, 如果是按着这份招标文件来招标,他觉得自己的施工队十拿九稳。   可是……当他在不停完善自己标书的时候, 却总是不经意听到那些让他心里不安的消息。   比如聂士忠又请哪个哪个吃饭了, 又比如秦飞跃提着大包小包, 去谁的家里坐了大半天,最后是空着手出来的呀。   还又有人说省城来的那支施工队是有后台的,人家可以请省里的领导打招呼, 直接给他一个中标名额之类的。   反正在中标之前,这些说法真是一天一个样,把人心都鼓动得焦躁不安。   齐晔尽力让自己稳下来, 每天除了做好自己施工队现在的活儿,就是完善修改自己的标书, 希望可以做到尽善尽美。   然而,他没想到,自己的标书还差点被人偷看了。   他白天在工地里一边守着,一边修改标书。   去上厕所的时候, 总不至于带着标书一块去,就放在了他坐的那块石头上。   谁知竟有对手溜进来,想要看他的标书。   要不是王春华瞧见有人鬼鬼祟祟地混进工地,一路跟着那人到了齐晔之前坐着的那一个转角角落里,这标书上的价格和用料只怕早就泄露了出去!   齐晔真是一阵后怕,完全没有料到为了这个商业街的建设,这群人真是不要脸了,什么手段都使出来。   还不仅这样,甚至有更坏的,居然在他骑摩托车的必经之路上放了两块石头,差点儿让他出车祸。   或许是觉得自己施工队的硬性条件和名声比不过齐晔,居然就用这种坏到了极致的犯罪手段。   可惜,齐晔不知道到底是谁要害他。   对方也就放了那一回的石头,之后再没有出现过。   总之,为了这次商业街的招标,他真是吃尽了苦头,明里暗里,不知吃了多少亏。   但外面这些不好的情绪,齐晔从来不会带回家。   每次看见江茉的一刹那,也好像什么疲累心酸都一扫而空。   要是她贴贴他,那他更是一颗心都能化成软绒绒的棉花,只会抿唇笑,眸子里那点仅存的忧虑和沉重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差点出车祸的事,他也没有告诉江茉,怕她担心。   他只会给江茉更多的钱,让她和霍倩出去逛街,吃喝玩乐,不必考虑他的事。   她的人生只有三件事要负责:漂亮、吃和无忧无虑。   -   可是这天,齐晔却还是没有逃过饭局。   做施工队的,哪能没有应酬,在这个年头,已经时兴起饭局这样的东西。   有什么事儿,一块吃个饭,喝几口酒,闷在心里头那点事儿也都能趁着酒劲放到台面上来说开。   是肩膀上压着沉重担子的成年男人们最爱的一桩解决办法。   今天齐晔去应酬喝酒,也是为了拿到商业街建设权。   辛博厚帮他组的局。   辛博厚和齐晔的办事方法不一样,他更觉得这是一个人情社会,标书做得再精致完美也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最终这中不中标还是要落到人身上。   本来齐晔是不太认同的,但这是辛博厚想法子托了不少人情给他组的局,他必须得去喝。   辛博厚说,喝得越多,中标的机会就越大。   齐晔喝了几杯,也恍恍惚惚地信了,开始更卖力地喝。   天旋地转中,他好像听到有人夸他,齐老板,好酒量!   他酒量是不错,平时不爱喝酒,但也能把辛博厚喝趴下。   但今天喝的酒,实在超出他的承受底线。   但是不能承受又怎么样呢?   你不喝,那就是不尊重这个酒桌上的其他人,就像是看不起他们似的。   你喝得越多,就代表你的诚意越足。   齐晔只能拼了命的喝,敞开了喝,在推杯换盏中,渐渐模糊得整个世界都歪歪扭扭起来。   最后他一个人,把其他所有人都喝到不省人事,才扶着桌子走出去,掏钱买单。   喝成这样,摩托车肯定是骑不了了。   他踉踉跄跄走着歪斜的线,一路迎着晚风回家。   天上的月亮仿佛成了两个,路边的树也成了三排。   拿出来的钥匙忽然多了四把,而锁孔则有了五个,他悉悉索索好半天,也无法将四把钥匙同时塞进五个锁孔里,晕得靠在门上,喘着粗气,喉结微微滚动,呼出来的都是炙热的酒气。   哐当一下,门开了。   是江茉从里面给他打开的。   她穿着拖鞋和睡衣,奇怪地看他,“怎么这么久都没打开门?”   只看齐晔那涨红的俊脸还有水洗过一般的眸子,江茉就看出来了,“你喝酒了?”   齐晔捂住嘴,怕酒气熏到她。   但她果然还是飞快地捂住鼻子,皱起漂亮的眉,“齐晔,你臭死了。”   “对、对不起。”齐晔自责得不得了,他臭到江茉了。   他慌不择路,往厕所的方向逃窜而去。   进了厕所,他开始狂吐不止,打开水龙头,一边冲一边吐,几乎快把自己的胃都要吐出来。   不止过了多久,他总算好过一些。   外面一直没有任何动静,他忐忑地想,江茉会不会生气了。   脚步迟疑地走出去,齐晔扶着墙壁,到了客厅,发现江茉不在。   他的心又狠狠跳了一下,酒意竟然因为害怕而消失了几分。   这时,厨房忽然传来一阵乒乒乓乓,锅碗瓢盆乱砸一地的动静。   齐晔吓得眉心再次一跳,忙冲过去。   江茉站在厨房中央,正捂着自己的小拇指,眼眶泛泪看着他。   她最容易掉眼泪,一丁点小委屈都受不了。   而只要一哭,齐晔也受不了,心脏好像被谁重重拧了一下。   那些糟糕醉人的酒意全被江茉的眼泪吓得烟消云散,他大步跨过去,急声道:“怎么了?”   “被烫到了,好疼。”江茉长睫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子,伸出小巧细白的小拇指给齐晔看。   原本圆润白皙的指腹被烫红了一小块,微微肿起,又让齐晔的心被狠狠捏了一把。   他下意识握住她的小拇指,贴在唇边,轻轻呼着气。   江茉望着他认真而虔诚的神色,长眸垂下,喊他的名字,“齐晔。”   “嗯?”齐晔抬起眸。   “我给你泡了蜂蜜水。”她指向旁边的印花玻璃杯。   里面是滚烫的热水,蜂蜜已经化开,旁边洒出了一点点的水渍。   江茉咬了咬唇,她就是平时被齐晔养得太过,连喝水都好久没有自己倒过,所以生疏了,才不小心烫到自己的小拇指。   眼角还沁着泪,江茉挑了挑眼尾,另一只手拍他硬邦邦的胸口,“都怪你!”   “……都怪我。”齐晔心疼地按住她的手掌,“我给你去上药。”   “不要。”江茉不高兴,撅起唇,轻哼道,“今天是不是都是你的错?”   “是。”齐晔不必江茉问,就已经开始主动认错,“我不该喝那么多酒,不该喝醉,不该弄成这样回家,不该让你担心,不该害你受伤……”   他垂眸,望着那杯蜂蜜水,黝黑的瞳仁动了动,指尖伸过去,“这、这是给我泡的吗?”   听他那语气,还有点不敢置信的意思。   江茉被他气笑,“不是给你泡的,难道还是给什么野男人泡的?”   野男人这三个字,刺激得齐晔的长睫狠狠颤了颤,他抿紧唇,端起蜂蜜水,试试温度后,直接一饮而尽。   一股暖流在四肢百骸中升起,因为喝酒而疲惫不堪的身体好像又补充了新的能量。   他黑黢黢的眸子多了几抹光,蹭向江茉,身后似乎有尾巴在摇,“去泡、泡澡吗?”   “齐晔,你这是在邀请我?”江茉挑了挑眉梢,细白的指尖往下移,“你今天犯了错,我为什么要答应你呢?”   齐晔一副心虚委屈的样子,很好欺负,也很可怜。   江茉抿起唇,更加故作冷淡的凶巴巴道:“而且,你确定你犯的错就只有你刚刚说的那些吗?”   齐晔的眸子里又多了一道迷茫,开始认真地掰着指头数,“喝酒、太臭、喝醉、乱吐、让你担心,害你受伤……还有什么?我马上改。”   江茉轻哼,戳着他的胸口道:“还有最重要的,你不该不心疼你自己的身体呀。喝那么多酒,你真以为是人喝的?”   齐晔羞愧地低下头。   他也不想的,可为了那条商业街的建设权,他也只能拼。   说起这个,他才想到这件高兴事儿还没告诉江茉。   “那条商业街,我们施工队拿下应该是没问题了!”   这可是刚刚,对方亲口承诺的,不然他喝这么多酒干嘛,就是为了这一个举足轻重的承诺。   江茉轻嗯一声,表情却是淡淡的,“你觉得这样很有用?如果下次,还是这么重要的工程,让你用拼命喝酒来换,你还会愿意吗?”   “……”齐晔小心翼翼观察着江茉的神色,然后迟疑着,摇摇头。   媳妇儿不开心,给他一百条商业街的建设权他也不干!   -   齐晔向来是一个言出必行,有承诺就必然会履行的人。   和江茉在厨房的这一段对话,或许她很快就会忘了,可他却一直记着,再也没有在应酬的时候拼命喝过酒。   从此以后,再大的工程,他和对方喝酒也只是点到为止,小酌一两杯,回家时身上连酒气都不会沾。   他再也不想,也确实再也没看到过江茉嫌他身上臭,皱起眉头的模样。   而江湖也留下了他的传说——那个齐老板啊,他厉害得很,别人喝到胃出血才能搞定的生意,他喝一杯小酒就能搞定!   当然这些,已是后话。   先说回这商业街的事情。   江茉其实对齐晔做什么生意,弄什么工程,一向都不怎么在意。   以前帮他起步,赚到第一桶金,也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日子提前舒适起来。   而现在,她几乎已经撒手没管。   上回提醒他商业街的事情,那也是因为从霍倩手里随便听了一嘴,觉得这是个重要的机会,所以才特意告诉了她。   之后,她和霍倩也再没聊过那商业街的事儿,也没问过齐晔关于商业街建设的竞标准备得如何。   甚至连他的标书,她也都懒得帮忙把关,而是相信他已经是一只翱翔于蓝天的雄鹰,不再需要她瞻前顾后地守着,免得他掉下来。   不过江茉没想到,这天她和霍倩一块出去逛街的时候,不知怎么的,霍倩又想到了那商业街的事儿,反而主动问起。   “你家齐晔是在弄那个商业街建设权的竞标吗?”   “是啊。”江茉看了一眼霍倩的神色,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便追问道,“那个商业街建设怎么了?”   霍倩不答反问,“他中标了没有呀?”   “还没公布结果呢,听说最近正在评标。”江茉挽住霍倩,低声道,“倩倩,是不是有什么事?”   霍倩的神色越来越明显,似乎有为难,还有纠结,以及那种当说不当说的困惑,都让她的眸子往下沉,到最后甚至躲闪着江茉的目光,而是望着地上自己的鞋尖,凭空踢着,紧紧咬着唇瓣。   江茉已经猜到,直接问了出来,“倩倩,那商业街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 第132章 第 132 章 【2+3.5更】建新……   江茉这么冷不丁的直接说出来, 把霍倩吓了一跳。   她连忙左顾右盼看了看,然后拉住江茉,到了安静偏僻的角落里, 才小声道:“茉茉,我可什么都没说呀,刚刚都是你自个儿瞎猜的。”   江茉会意,眨眼笑了笑, “嗯嗯,好,你就是什么都没说呀, 是我自己在胡乱猜测而已, 那个商业街真的有问题?”   霍倩别过头,看着空地, 不说话, 算是默认。   她不能说, 但也不能看着江茉和齐晔就这么掉进那个坑里,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   江茉理解她,所以也没问太多。   既然霍倩的丈夫就是商业街建设中重要的一个人物, 既然霍倩都暗示了她有问题,那她肯定会相信霍倩。   回到家,江茉把霍倩暗示她的这件事儿告诉了齐晔。   而齐晔听完后也皱起眉, 开始深思起来。   他沉默了半晌,告诉江茉, “后天就会公布中标的两支施工队,不过,我已经提前收到了消息,我们已经中标了, 现在只是关于另一只中标的施工队还在犹豫不决。”   “嗯。”江茉听出齐晔的话还没说完,只是轻声回应了他,继续听他说。   “我明天就去申请,退出竞标。”齐晔说得很坚定,在结果出来之前,他因为某些情况退出竞标,倒也不会太麻烦。   只不过,确实损失了一个他从建立施工队以来最大的活儿。   江茉看着他沉沉的眸子,眨眼道:“你就这么相信我啊?万一只是霍倩听错了消息,那商业街没什么问题呢?”   毕竟霍倩也没有明说那商业街的建设到底会有什么问题。   这是政府筹划的,怎么会有问题呢?   就算是霍倩说有问题,只怕一大帮子人也不会相信。   而江茉和齐晔一说,没想到他就已经有了非常坚决的决定。   齐晔也确实不是无脑退出,他已经有了退路。   “今天辛博厚来找了我。他说想在咱们县城新区那边,建一个大型的成衣厂。”齐晔思忖着说道,“他已经拿下了一块地,占地面积挺大的,他的施工队建不了这么大一个厂子,想喊我一块干。”   江茉不意外地笑了笑,“他还是放心不下成衣厂这一摊子事儿啊。”   明明辛博厚的弟弟辛远思继承他爸的那个成衣厂已经日渐萧条,而辛博厚的施工队正蒸蒸日上,可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把做施工队辛辛苦苦攒的所有积蓄都砸下去开厂子,他不止是想要做生意碾压辛远思。   而且是想在当成衣厂老板的这一点上,全方位无死角地碾压辛远思。   “我觉得挺好的。”江茉抿了一口茉莉花茶,“你不是和他很铁吗?支持他一下也不错,他也不会亏欠了你。我看他挺会做生意的,拿这块地、建厂子、施工的原材料还有到时候招工的费用都不是一笔小钱,你帮他建厂子就不收他的钱好了,当做入股。”   齐晔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因为怕江茉说他人傻钱多,才一直没说。   给人免费施工,建这么大一个厂子可不是小数目,他也得砸进去不少钱。   而且辛博厚那成衣厂也不确定能不能盈利赚钱,要不是齐晔很明白辛博厚的能力,他也不敢有这个想法。   没想到江茉已经先一步把他的想法说了出来。   齐晔弯了弯唇角,“那我明天去申请退出竞标,就说要帮兄弟的忙,商业街的建设怕是忙不过来。”   “好。”江茉把自己的茉莉花茶递给他,她喝不下了,本想齐晔给她倒掉。   没想到齐晔接过去,一口气喝完。   她白了他一眼,“齐晔,好歹你也是越做越大的老板了,你怎么像个垃圾桶一样。”   她喝不完的,吃不下的,他都照单全收。   齐晔舔舔嘴角,抬起眸子,认真又耿直地说道:“好喝。”   “……”江茉默默给他又倒了一杯。   结果这晚,齐晔喝了一大壶茉莉花茶,晚上跑了三次厕所,打断了两次领略银河的过程,最后被江茉一脚踢下了床。   -   在沙发上睡了大半宿的齐晔一大早没有去施工队,而是直接去了一趟政府大院,申请放弃竞标。   这一举动,可惊呆了评标会的所有人。   有人很不明白,“齐晔,这中标结果明天就出了,你费了那么多力气,眼看着已经十拿九稳了,你怎么忽然要退出啊?”   齐晔老老实实回答道:“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要在开发新区建厂子,叫我过去帮他。”   “……你还真讲义气啊,为了兄弟,能放弃这么一个挣大钱的机会。”不少人觉得,重情重义,挺难得的。   但也有人觉得齐晔傻,“你那施工队帮忙建一个厂子能挣几个钱啊?这可是政府投资的商业街,这么大型的工程,那才叫一个挣得多呢。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你为了你那什么兄弟,真要放弃竞标?”   “嗯。”齐晔垂眸,回答得很清楚,也很坚决。   其他人都摇摇头,叹着气,当然也有幸灾乐祸的竞争对手,当天就酒局上就开始庆贺,聊起这件事。   尤以了解齐晔的秦飞跃和聂士忠最为得意。   说起来更是津津乐道,找不着北。   “这个齐晔呀,他从小时候就傻,本以为他组建了施工队,挣了钱,脑袋也能越来越灵光呢,没想到还是这么傻。”   “就是,你们说说他,为了朋友的一个破厂子,居然放弃这么大一条商业街的建设权!我听说本来私底下都已经选中了他的标书呢!”   “我也听说了,本来还想着要挤破头去抢另一个指标的,没想到他这一退出,忽然又多了一个,这对我们的确是好事。”   “他给他那兄弟建厂子,他兄弟给他多少钱啊?他这么积极上头,连商业街的建设都不要了。”   “嘘,我和你们说啊,我也好奇,去省城打听了一下,他那兄弟拿下建厂子的那块地,之后还要买机器之类的,根本就没钱给他!”   “什么?没钱?!那他这是给人家打白工啊!”   “是啊,所以说齐晔脑子傻呗,也不知道他那施工队怎么发展起来的,据说就是给人家建厂子,不要一分钱,让他入股分红就成。”   “那不就是空头支票呗?谁知道那厂子能不能挣钱啊,万一亏了怎么办?他的那些材料费、施工费全部砸水里都没影子的!傻子才愿意干呢!”   “齐晔就是那个傻子呗!我看啊,要是亏了,他那施工队迟早要解散!”   “唉,你说他好好的弄商业街多好啊,这样的大好事,要是砸我头上我都能笑醒,怎么他就脑子进水了呢?”   “他脑子进水多好呀,咱们不就有机会了?走,别在这儿说了,赶紧再去走动走动,说不定这馅饼就要掉咱们脑袋上了!”   “……”   齐晔退出竞标这事,在不少施工队之间,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轩然大波。   大多数都是看笑话,嘲笑齐晔,甚至因此而幸灾乐祸,觉得自己也有机会可以拿到另一个中标名额。   也有极少一部分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为什么齐晔都已经唾手可得那中标名额了,却选择退出。   齐晔真的傻吗?   他要是傻,他能成为县城里最大的施工队老板?   他要是傻,他能接到那么多大活儿?   一时间,关注齐晔的目光也越来越多。   有人想等着看他的笑话,看他如何赔本,看他如何后悔。   也有人在琢磨着他的意图,想知道他为何临门一脚却不再竞标。   而在这些焦点聚集的视线中,齐晔依旧不急不躁,干着自己的事情,好像听不到任何风言风语,依旧沉稳而坚定。   辛博厚带着他的施工队来了县城,一块建造成衣厂。   其实齐晔对辛博厚是很有信心的,毕竟以前博远成衣厂那么大的厂子,也是辛博厚从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进入,从底层做起,一步步往上,再到管理得井井有条,蒸蒸日上。   要不是继承权给了辛远思,博远成衣厂改了名字,又招了那些心怀不轨的亲戚在里面当老鼠屎坏了整个成衣厂,现在博远成衣厂说不定都成为全国顶尖一流的牌子了。   可惜,那些假设也不必再提,现在辛博厚牟足了一股劲儿,就是要打造一个更好的成衣厂,把他那便宜弟弟彻彻底底踩在脚下,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证明给那个老头看,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是那么差!   辛远思只不过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而已。   -   成衣厂的规模不小,辛博厚是把自己所有积蓄和存款,甚至还借了钱砸进去的。   所以成衣厂的建造图,他也是花了钱请省城专门的建筑设计师给画的,争取最科学,最合理,土地的利用面积可以最大化,容纳更多的机器和工人。   齐晔拿到图纸后,也没含糊,带着手底下最精锐的那帮人和辛博厚手底下的那帮人一块碰头,商量分工合作,都把各自擅长的那部分拣选起来。   比如齐晔这边不少人更适合砌墙抹灰,就负责这一道工序,可以干得又快又好,节省不少时间。   再比如辛博厚那边有好几个人是埋电线铺水管的一把好手,他们就全权负责那个,水电非常重要,能保证以后的安全生产,不会随时随地因为管道电线没弄好而断水断电。   齐晔和辛博厚的施工队里,都有各自的人才,一块合作,取长补短,这成衣厂的一砖一瓦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么飞快地建造起来。   -   不知道辛远思是从哪儿收到了消息。   刚开工没两天,他居然从省城跑到了县城这边的工地上。   当然他不敢走进来瞧,只敢在外头假装路过的,鬼鬼祟祟地看。   齐晔看到了他,辛博厚也看到了他,直接走出去,冷声道:“你来这里做什么?这儿欢迎你吗?”   辛远思也是脸皮厚,轻哼道:“辛博厚,你未免也太会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吧,我来这儿和你有什么关系?这条路是你的?”   他低头指着地上划出来的那一条白线,特意强调自己并没有过线,“从这往后才是你的地,我可没过去。”   “哦?你怎么知道这片地是我的?”辛博厚冷眼笑道,“辛远思,你那点小心思,只差没写在脸上了,就别来我这儿卖蠢了!”   辛远思没想到自己居然一句话就漏了馅,也是后悔得很,他咬了咬舌尖,强自镇定,输人不输阵,继续回道:“呵,你以为你在这儿盖个成衣厂就能怎么样了吗?这种小地方,你的成衣厂能有什么发展?”   “关你屁事。”辛博厚也不客气,直接把手里的铁锹扛在肩上,“总比某些人把全省第一的成衣厂经营到勉强才能维持开支,还裁掉了不少工人要强。”   “你——!”辛远思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咬着牙,放狠话,“辛博厚,你把钱都砸这厂子上头了吧!你会后悔的!成衣制造这一行现在本来就不景气,你以为你现在弄一个新厂子,还能分到什么汤喝?”   “那也比你总是想屁吃好。”辛博厚挑了挑眉,气死人不偿命。   辛远思真的快气不活了!   他这个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一张嘴毒辣得很,随随便便就能把他气到头昏脑涨,血都往天灵盖涌。   真是天生的冤家!   辛远思受不了了,捂着胸口,踩着黄泥巴,一脚深一脚浅地离开。   他郁闷地想,来这一趟是干嘛来了?难不成是为了白白受气?   想到这里,辛远思深深叹了一口气,在辛博厚跟前,除了成功继承成衣厂之外,他好像很少讨着什么好。   不过来这一趟,至少可以确定,辛博厚真的在弄成衣厂,而且已经开始在建。   不知为何,原本已经压了不少石头在心口的辛远思觉得那大石头又多了一块,压得他快要窒息,完全喘不过气来。   -   再说起商业街的建设招标结果在前不久也已经出来了。   中标结果有人欢喜有人愁。   而那两位幸运儿,就是聂士忠和秦飞跃。   两人第一次合作,接到这么大的活儿,那叫一个兴高采烈,在开工前就一块儿去喝了一顿酒。   这喝酒当然要聊到忽然退出竞标的齐晔,两人轮番冷嘲热讽,几乎把齐晔那个傻子骂得狗血淋头。   骂到最后,两人发现对方都很讨厌齐晔,这一下又多了一个共同点啊,两人觉得彼此之间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走出酒馆时,秦飞跃和聂士忠已经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十分热络亲密。   不过喝了酒,互相称作兄弟,但商业街的建设还是要算得分明,不能让对方占了一丝便宜。   两人精打细算,弄了两三天,才分割好彼此之间的路段。   其实也就是一条商业街,一人建设半截而已,但两人都怕自己吃了亏,所以盘算了许久。   分清楚之后,没什么利益往来,两人也就还是恢复了表面兄弟的热情和亲密,每天一块开工,一块收工,一块说说齐晔的坏话,非常起劲。   在商业街建设也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县城一天天展现着欣欣向荣的新变化。   眼看着两三个月过去,很快就要到年底了。   成衣厂已经建得差不多了,齐晔的施工队都已经收了尾,继续在县城接着别的小活儿干。   齐晔砸进去不少钱,给工人们的施工费都是他给的,没有要辛博厚的钱,就当是他入股。   那些材料费,他也垫付了不少,都没让辛博厚再给,都当是他投资辛博厚的成衣厂。   这样来来去去,也至少花了一万多块,在别人听起来,算得上是惊人的巨资。   秦飞跃和聂士忠这边,商业街的建设已经完成了十之八九,应该能赶在政府要求的年底之前完工。   而且,也没看出商业街有什么不对的迹象。   江茉没问,霍倩也没提,两人照旧逛着街,吃喝玩乐。   不过这天不知怎么逛着逛着,逛到了快要完工,正在收尾最后阶段的商业街这儿。   眼看着已经成型,那规整划一的铺面,整齐铺开的石板路,漂亮高大的路灯还有小花坛,都很显商业街的档次,属于县城独一份的风景线。   霍倩也忍不住笑道:“茉茉,你瞧这商业街,咱们以后要是来逛,肯定特别好玩儿!”她非常期待。   江茉点点头,“是啊,挺不错的,比逛集市干净卫生多了,而且逛累了就有小吃店或是小饭馆,特别方便。”   “嗯!希望到时候这儿的店铺招商能多种多样一些。”霍倩很感兴趣,和江茉开心地聊着。   “小茉!”聂士忠不敢相信且带着惊喜的声音出现在身后,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真是江茉。   都在一个县城,他和江茉见面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少。   今天有这样的缘分,让他如何不珍惜,如何不激动。   “小茉,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他手里还拿着一根铁管,为了日夜赶工建设商业街,被风吹日晒得仿佛老了好几岁的脸庞充斥着深情笑意,“要不要进来瞧一瞧?”   他拉开一根护栏线,带着炫耀的神色邀请道:“这商业街,是我建的,怎么样?好看吧?”   “姐夫悄悄告诉你啊,这能挣很大一笔钱的!”他凑近了压低声音,但眼角眉梢还是止不住的得意,“到时候姐夫挣了钱,你想去哪玩,姐夫带你去啊。”   “听说国外很漂亮的,你肯定没去过,我带你去看那什么大笨钟!披萨斜塔!怎么样?”   聂士忠越说着,越昂起头,挺起胸,从没有过这样自信且充满荣耀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仿佛意气风发,在面对江茉的时候,又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可以给喜欢的女孩一个充满希冀的承诺。   齐晔?他太蠢,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不知道珍惜,白白错过挣大钱的机会。   只有他聂士忠,才能把握好时机,狠狠赚一笔大钱,并且靠这个商业街建设出来之后,打出自己的名声!   从此以后,他的施工队有了代表作,还怕接不到活儿干?   而齐晔,昨天他还看到齐晔带着施工队去给一个二层小房子搞装修呢!就那么一点儿猫尿般的活儿,哪能和商业街的建设比!   聂士忠想到就心潮澎湃,甚至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齐晔的施工队越来越差,到最后没有生意,只能被迫解散,投资的成衣厂也发展不起来,直接破产。   而他聂士忠,生意越做越大,钱越挣越多……   齐晔没资格再疼江茉,可以换成他来疼她! 第133章 第 133 章 【1.5更】安全事故……   聂士忠那沾沾自喜的眉眼, 看得江茉翻了个白眼,真是多余的眼神都不想瞧他。   今天真晦气,怎么就被他搭上话了。   江茉转过身, 谁知又看到了秦飞跃。   秦飞跃穿着西装,梳着油头,咯吱窝下夹着一个皮包,脚上是锃光瓦亮的皮鞋, 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就是和后头那满是灰尘的工地显得格格不入。   “秦老板,今天有空来工地上视察啊?”   “对啊, 好巧, 你今天也在。”   两人寒暄打起招呼,江茉又翻了个白眼, 转身想走, 谁知后头两傻子又开始喊她的名字。   “小茉。”   “江小姐。”   江茉回头不耐道:“你们还有事?”   “没, 小茉,姐夫就是和你说说,要是有什么困难, 你就来找姐夫。最近齐晔的日子不好过,我们都知道。”   “对啊。”秦飞跃也在一旁附和,小人得志的炫耀神色怎么掩都掩不住, “当初我爸还让我和齐晔学呢,幸好没和他学, 学什么啊?学如何退出竞标,丢了这么一个大活儿?还是学他为兄弟两肋插刀,给兄弟施工三个月挣不到一分钱?”   聂士忠听到秦飞跃这么一说,也忍不住抿住唇角的几分得意。   “小茉, 你也别怪齐晔,他只是读书少,脑子转不太动。这没办法,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秦老板这样,独具慧眼。”   秦飞跃被夸得尾巴都翘起来了,开始和聂士忠互吹,“聂老板你也是聪明人啊,抓准机会就上,等这次商业街的建设完成,你那施工队又得扩大规模了吧?”   聂士忠也得意地点头,目光一直往江茉这边瞟,那炫耀的心思实在不能太明显。   明知道这个项目有问题的江茉看他们俩的眼神,那就像看傻子似的。   还把这块商业街当成宝?到时候你们哭都不知道怎么哭的。   江茉当然不可能提醒这俩大傻子,看着他们飘飘欲仙的样子,她也跟着弯了弯唇角,语气轻飘飘的,“恭喜你们二位啊。”   秦飞跃笑容凝了凝,好像有点不太相信这话出自江茉的嘴里。   聂士忠更是错愕,上前一步,怀疑自己刚刚听错了,“小茉,你说什么?”   “恭喜你们拿到商业街的建设权,祝贺你们发大财。”江茉再次笑了笑,转身离开。   只是笑意中藏着几分讥诮和嘲讽,这俩大傻子,应该根本没听出来。   秦飞跃和聂士忠对视一眼。   “她代替齐晔向我认输了?”   “她心里果然还是有我。”   “……”   -   在商业街这边遇到聂士忠还有秦飞跃的事儿,江茉并没有和齐晔说,就当路上遇到两条乱叫的狗,这种小事哪还需要拿出来说。   倒是如今,天越来越冷,也亮得越来越迟,可齐晔却照旧六点起床出去施工,天黑路滑,江茉挺担心他的安全。   她还记得原书剧情里有一段,约莫就是这个时候,齐晔在施工队里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   他受了伤,原身自告奋勇想要照顾他,却被他冷漠拒绝。   他宁愿租住在另一个房子里,雇了小保姆来照顾他,也不愿意让原身靠近他。   这件事,伤透了原身的心,加上江桃挑拨污蔑,在原身旁边不停煽风点火,说齐晔就是和那小保姆搞在了一块,根本不把原身当回事。   原身耳根子本来就软,脑袋也不怎么聪明,江桃说什么她都信,于是在江桃撑腰怂恿下,还去找齐晔闹了一通。   影响很不好,闹得本来属于齐晔的一个奖章也泡了汤,最后反而被政府颁给了聂士忠。   这在原书小说剧情里,当然是让读者高兴的事,男女主荣耀加身,齐晔这样的男配卧病在床,而原身那样的蠢笨女配更是后悔自责,觉得自己不该坏了齐晔的好事,而且也确实是她捕风捉影,齐晔和那小保姆是完全清白的。   但事情已酿成,再如何道歉也没用,只是齐晔越发不想再看见原身。   ……   江茉回忆着剧情,其实那些煞笔剧情已经和她没什么关系,齐晔会得什么奖励她也不在乎。   但她不想让齐晔摔断腿,在床上躺着养那么久,人多难受啊。   于是,江茉开始天天在饭桌上,给齐晔科普工地安全的重要性,规范施工的重要意义。   至于摩托车,直接给他把摩托车钥匙没收了,冬天下雪路滑,不准他骑车。   齐晔也不知道江茉怎么最近吃饭总是在反复强调同样的事儿,但他知道,她是在担心他,在意他。   所以他心里悄悄乐了很久。既然是媳妇儿说的事,他当然非常上心。   摩托车不骑就不骑,走路锻炼身体更好!他爱走路!   工地施工的安全性,他更是抓得非常严格,特意制定了不少措施。   比如登高作业的工人,必须穿着防滑鞋、防护手套,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再比如雨雪天气十分恶劣时,宁愿暂时停工耽误一会儿,也绝对不能继续强行施工。   最近到了冬天年尾,经常碰上大雨大雪的天气,许多施工队都习以为常,不愿意为此耽误工期。   还有人笑齐晔的胆子就像老鼠那么大,下个雪而已,至于让所有人都停下来,等着那雪停吗?   齐晔不理会这些人的嘲笑闲话,他就听媳妇儿的。   媳妇儿说安全很重要,他也觉得确实如此,多少钱都买不来人的生命。   这天又下起了鹅毛大雪,齐晔看了一眼乌沉沉的天,又看了看时间,才上午十点。   他叹了一口气,叫大伙儿都停下来,先去避避风雪。   又和人抬来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接了一些飘下来的雪化开,然后打入几个鸡蛋,弄成雪花蛋汤,再放些醪糟和捏好的糯米团子进去,煮成沸醪糟丸子鸡蛋汤。   醪糟的味道是甜的,每一粒糯米都裹着一点儿酒的醇香,但不醉人。   糯米丸子咬起来是又糯又软的,有点粘牙,也很饱腹。   嚼几口再就着滚热喷香的鸡蛋汤吞下去,被风雪吹得快要冻僵的四肢好像重新暖起来,像泡在冬日露天的温泉里。   几乎所有技艺最好的工人都会挤破脑袋想来齐晔这儿,就是因为齐晔这儿吃得好,也通情达理,工钱给得也最多。   所以齐晔的施工队这些工人们的质量,比其他施工队都高了很多,人心也凝聚,这会儿吃着醪糟丸子鸡蛋汤,呼着白气,说着话,笑声在大雪纷飞的工地上,飘了好远。   “大家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忽然有一道沧桑浑厚的声音从后头传来。   大家回头一看,是一位戴着安全帽,穿着普通蓝色棉夹克的一位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还跟着好几位戴着安全帽的干部打扮的人。   齐晔认得其中一个,那是负责安监的同志,前不久还来工地上瞧过的,今天这是又过来检查了?   他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过去握手迎接。   对方介绍道:“这位是新上任的张县长,分管工作之一就是县城的开发建设这一块。”   齐晔听对方三言两语,很快就明白过来。   新官上任,当然要了解了解县城这些施工队。   他叫人赶紧用干净的碗盛了几碗汤,递给各位干部们。   他也端了一碗,“张县长,您也喝一碗吧?暖暖身子。”   这就是雪水煮的,也没放什么贵重的食材,张县长看了看,接过来,端着喝了一口,确实味道不错,身上也跟着暖洋洋的。   他又瞄了一眼齐晔,见齐晔穿着工装,戴着安全帽,浑身上下都有泥渍,灰扑扑的,要不是身边的干部给他介绍说这位是施工队的老板,他都几乎不敢相信。   刚刚他是从商业街那边过来的,那是县城的重点项目,所以他先去看的是那边。   那两位老板,可都是西装革履,夹着皮包,和眼前的齐晔迥然不同。   张县长的眼里多了几分欣赏,他又看向齐晔身后那一排带着安全帽的工人们,虽然脸上皮肤都又糙又红,但是眸子却都亮晶晶的,正好奇又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   “你们不要紧张,我今天就是来随便看看。”张县长笑了笑,又道,“你们的安全帽倒是都戴得很整齐啊,不错,很有防范意识。”   王春华站在最前头,大声道:“张县长,齐老板每天都叮嘱我们,出门挣钱不容易,安全千万要注意!所以这安全帽虽然戴着不舒服,但我们都不敢脱呢!”   张县长赞同地点头道:“不错,大家的防范意识都很到位,戴着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说完,他又回头看了一眼那边空荡荡的脚手架,“怎么这个点你们都在吃东西啊?没人施工吗?”   王春分也大声回答道:“张县长,这会儿正下着大雪呢,齐老板说现在施工不安全,让咱们先歇歇。”   张县长更意外地看向齐晔,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觉悟,宁愿耽误挣钱也要保证安全,这年头极少遇到这样注重安全意识的施工队。   就是在省城,张县长也没见过几个。   张县长背着手,又满意地转了一圈。   正好雪停了下来,齐晔一边招呼着张县长,一边让人去清理脚手架、脚手板上的积雪。   又派了几个人去看一下那些铺设的电线,免得冻结在了冰雪中,容易破损,引起触电。   张县长看着齐晔认真调度的背影,眼中暗藏的青睐和赏识,让他弯了弯唇角,默默点头,记住了齐晔的名字。   -   这一桩小事过后,虽然齐晔感觉到了张县长对他的欣赏,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骄傲。   只是回去和江茉说起来的时候,忍不住又夸媳妇儿高瞻远瞩,太有先见之明。   安全施工真的很重要,连张县长也都反复强调。   因此,齐晔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抓得更严,不仅在各种天气下都有应对措施,而且在不同的施工环境中,也想了各种各样的法子,保证可以安全施工。   但这年头,这种想法很难植入其他施工队老板的心中。   他们都觉得齐晔就是在小题大做,真不明白他整这一套是为了给谁看。   反正没人效仿他这做法,都不愿意耽误做工的时间,去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甚至私底下谈论起齐晔的时候,那更是当笑话在看,觉得齐晔最近脑子可能真的出了问题,做出来的蠢事一件连着一件,说起来都好笑。   其中聂士忠和江桃,那是笑得最厉害的。Hela   这天,又是一个大雪天,而且电视里的天气预报说,这雪得下几天,都不会停。   齐晔索性没接活儿,给施工队里的大伙儿都放了假,临近过年,让大家都回去好好陪着家人采购年货,准备过新年,就不必再在工地上吹风受冻,而且施工也不安全。   得了空,齐晔也没什么事干,也和江茉一块儿出来买年货。   昨晚的雪下了一夜,今天早上起来,街上落满了厚雪。   乌云踏雪撒了欢儿似的摇尾巴,小脚踩在沁凉的雪地上,留下一长串的梅花形状。   江茉和齐晔牵着手,到集市上买东西。   要说县城现在已经有了各式各样的商店,但还是集市上的东西最便宜,种类最多。   在商业街建好之前,这儿是采购年货最好的去处。   随着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这集市上也是越来越热闹。   鸡鸭鱼肉,都是得提前囤着的,所以杀鸡的,宰猪的,都到了集市上,几乎人人都能买肉,喜气洋洋的笑脸在人群中随处可见。   年糕摊儿前的人也很多,江茉喜欢吃这个,齐晔也排队去买了两斤,用塑料油纸包起来。   今年的新衣服倒是不用买,辛博厚那成衣厂一开始,头批做的衣服,不同的款式颜色都给江茉和齐晔各送了一件。   家里没穿的衣服已经堆得快要放不下。   现在江茉再顺眼的衣服,也只穿几回,就让齐晔送给乡下家里条件不太好的亲戚去。   要是不送人,根本穿不完,而且还会让家里衣服太多,弄得乱七八糟。   衣服太多,也是烦恼,所以就先不买新的了。   不过灯笼、窗花这些还是要买的。烟花爆竹没买,因为在城里,不像在乡下那样好放。   今年过年特别冷,所以齐晔和江茉决定就待在省城舅舅家过大年。   要去舅舅家,所以年货也买得格外隆重一些。   两人正商量着东挑西选,不一会儿齐晔手上就提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肩头也落满了雪。   江茉踮起脚尖,给他掸一掸雪粒,谁知余光一瞥,却看到江桃挽着聂士忠,正打扮得花枝招的,也在逛集市。   四目相对,江茉想装作没看到这两人,心中只觉得晦气。   没想到江桃却不放过她,江桃拽了拽聂士忠的胳膊,聂士忠顺着江桃的手指,也看到了江茉。   他目光先是一亮,而后看到齐晔,又是一沉,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快步朝这边走来。   江茉皱皱眉,他们就已经赶了过来。   “小茉,好巧啊,你们也来采买年货?”   江茉轻哼一声,爱答不理。   但聂士忠偏偏就更为她着迷一般,整个人都像是陷进去了,眸子里再没其他人,就那么紧紧地盯着江茉瞧。   齐晔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黑眸里沉沉的,他侧了侧身子,挡住聂士忠的视线。   江桃都想骂聂士忠为什么要犯贱,没看出来江茉就觉得你是一团臭狗屎吗?   在心里骂了一句后,江桃又觉得不对,聂士忠是她的男人,如果聂士忠是臭狗屎,那她是什么?   江桃咬了咬唇,已经听到聂士忠在她身边,声音洪亮中带着炫耀的味道,“小茉,今天齐晔这么有空,还陪你来逛集市啊?他不是一直亲力亲为,施工队干活儿他也干活儿吗?”   自己的男人想干什么,江桃当然清楚。   为了讨聂士忠的喜欢,她也清清嗓子,附和道:“士忠,你忘了?齐晔为了他的那什么,安全施工,不是已经停工了吗?说是下大雪不能施工呢。”   聂士忠笑了,“对啊,我差点都忘了。只是不知道你这妹夫是哪听来这一套歪理邪说,下大雪怎么就不能施工了?今天下这么大的雪,集市上不也这么多人来逛?下个雪就算摔一跤,那不也是摔在雪地里,咱们谁没摔过?哪能出什么事。”   “对呀。”江桃配合地点头,对齐晔那一套的不屑非常明显。   正他们俩夫唱妇随,笑得前俯后仰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光头男冲过来,急色匆匆道:“不好了!聂老板!不好了啊!王四他从手脚架上摔下来,把腿给断了!” 第134章 第 134 章 【2+3.5更】风光……   聂士忠和江桃一听这话, 直接就傻了眼。   齐晔和江茉则对视一眼,都抿住唇角没说话。   虽然这样说很不好,但看到聂士忠江桃这慌乱得一下失了神的表情, 从刚刚那高高在上的炫耀到这会儿的手忙脚乱,是真的很解气。   也顾不上齐晔和江茉还在,聂士忠和江桃低语两句,两人匆匆离去。   齐晔则悄悄和江茉说:“咱们也去瞧瞧, 到底怎么回事,以后咱们施工队也可以引以为戒。”   于是两人跟在聂士忠和江桃身后,到了商业街看热闹。   原来, 这王四是秦飞跃那边的人, 但他今天不知怎么,跑到了聂士忠这边, 上了手脚架, 帮着挂一个牌子。   可这手脚架上厚厚一层雪, 聂士忠这边施工队的人都懒,根本没想着要清理一下,每次只觉得自己小心一点, 就不会摔下去。   这王四也挺小心的,然而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他不幸摔了下去。   不仅腿断了, 还因为没戴安全帽,磕出了脑震荡。   已经送去了医院, 听说情况很严重,那腿可能要截肢,以后就是终生残疾,脑袋的影响也不知道有多大。   基本可以判定这辈子失去了劳动能力, 换句话说,在工地上出了事,这是工伤,施工队的老板得养他一辈子啊。   其实放在之前,这么一条商业街的建设,总有需要交叉的地方,有时候秦飞跃和聂士忠两边的人交叉做做事,也没分得那么清楚。   可是如今,忽然面临这样的赔偿问题,而且数目也不小,秦飞跃和聂士忠这塑料兄弟情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人开始相互推诿,推起皮球,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吵了起来。   秦飞跃脸色铁青,指责道:“聂士忠!王四是在你那边,干你的活儿才出的事!凭什么要我出这个赔偿费!就应该你全出!”   聂士忠也不认账,直接甩脸子道:“要我出?秦飞跃你这人能不能讲点道理?王四是你的人,工钱都是你给的,难道不应该你管他吗?”   秦飞跃直接往雪地上啐了一口,“聂士忠,你要点脸成吗?他虽然是我的人,可我这边又没让他出事!他是从你的手脚架上摔下来的,这钱你不出谁出?”   聂士忠则更过分,往秦飞跃的皮鞋上吐口水,“秦飞跃,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我又没叫他过来,我今天一天都没来这边,他自己要跑来我这边做事,结果摔了下去,反而要我负责?我要他来了?”   “聂士忠!你这畜生!你这话是人说的吗?难道他跑到你这来帮忙,反而是他的错?是他活该?”秦飞跃脸色黑得像锅底,望着自己皮鞋上的唾沫,“聂士忠,你真让人恶心!”   聂士忠冷笑道:“怎么着?你还想打架?反正我就一句话,你的人,你出钱,和我屁关系没有,你别想在我这儿讹钱。说不定那王四还是在你的指使下,故意摔的呢。”   “讹钱?你说老子讹钱?你再说一遍?”秦飞跃直接拽住聂士忠的衣领,“你凭什么污蔑我?我秦飞跃还需要讹你的钱!你这种被部队开除的垃圾!难怪会被开除呢!垃圾永远是垃圾!”   秦飞跃这话喊得大声,旁边的人本来只是看着吵架,当热闹看,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没想到居然听到秦飞跃喊出这样的大新闻,原来这位看上去很有背景,到处都是朋友的聂老板居然不是退伍的,而是被部队开除的啊,那可就有意思了。   他的施工队之前接好多活儿,都是打着自己的退伍军人的旗号,沾了军人这两个字不少光呢。   就这样的人,他也配?   不齿的目光,纷纷的议论,都如雪片似的,落到了聂士忠的身上。   聂士忠如芒在背,一颗心仿佛在尖刺上碾过。   被部队开除,这是他最大的耻辱,也是他最不能在人前提起的秘辛。   谁成想秦飞跃居然知道这件事,而且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喊了出来!   他以前还怎么面对自己施工队的那些工人,还怎么号令他们?以后又怎么出去谈生意?怎么保障自己的信誉和担当?   聂士忠越想越觉得浑身血液都在倒流,他握紧拳头,忽然冷不丁朝秦飞跃挥过去。   在众人一片惊呼声中,秦飞跃摸了摸自己鼻间流出的血,反应几秒后,他也低吼着,朝聂士忠扑过去。   两人就这么你一拳我一脚,打了起来。   有人忙去拉架,也有人在看热闹。   江桃惊声尖叫,捂着脑袋,却帮不上任何忙,急得嗓子都喊破了,想冲上去,却差点被聂士忠和秦飞跃打到,只能着急地退回来。   她忽然看到齐晔和江茉也在看热闹,忙过去恳求道:“齐晔,你力气大,你最厉害的,你快点去拉拉架吧!他俩这样打下去,要打成什么样子啊?”   “打不死人的。”齐晔认真地回答,差点没把江桃噎死。   她瞪大眼睛看着齐晔,忽然又听到聂士忠一声痛呼,好像牙齿被秦飞跃打掉了一颗。   江桃吓得不行,知道齐晔肯定不愿意帮忙,她也懒得再废话,又连忙跑到那边,开始徒劳无用地拉架。   “……”江茉抿唇看了一会儿,歪头朝齐晔道,“回家吗?”   齐晔沉默着点点头,牵住她的手。   雪又开始下起来,身后的那场闹剧,似乎还没收尾,一片喧闹,但吵吵嚷嚷的动静逐渐远去。   江茉把脑袋半枕在齐晔的肩头,抬起手,接了一片雪花,落在掌心。   齐晔侧头看她,唇瓣刚好印在她洁白漂亮的额头上。   就是在这一刻,他终于更加深刻地明白了江茉和他强调的安全施工到底有多重要。   甚至他有些后怕,若不是他早早意识到了这一点。   现在的他,或许不能这样和媳妇儿一块平和宁静地走在雪中,一起看雪落,采买年货,期待新年。   齐晔想着,忍不住把江茉抱起来,在雪地中转了好几个圈,洒下她欢快轻脆的笑声。   他也跟着抿唇笑,心里不停满足地想,有媳妇儿真好!   -   最后这场闹剧,到了派出所,又到了政府大院里,才彻底收尾。   毕竟这商业街是政府的重点项目,出了安全事故,两个施工队的老板又打了起来,无论哪一桩都让政府的领导很不高兴。   领导们轮番把聂士忠和秦飞跃训了一通,不仅让他们一块平分着赔了一大笔医药费,又拿出了一大笔赔偿款给了王四的家里人,而且还要指着他们的鼻子骂他们不懂事,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跟训孙子似的。   要不是看这商业街的建设已经在收尾阶段,肯定要换了他们这两支施工队才行。   并且,张县长还因此想到了齐晔,当初他去齐晔的工地上可是看到了的,人家齐晔多重视安全问题啊。   于是,张县长把齐晔的名字提出来,当做聂士忠和秦飞跃的榜样,让他们和齐晔好好学习。   秦飞跃和聂士忠心里当然一百个不服,但在领导面前,还是只能孙子一样地听着,不断点头承认,“您说得都对!这次是我们疏忽了,我们一定和齐晔好好学,确保施工的安全问题!”   但他们心里想的却是——呸!凭什么齐晔又成榜样了?凭什么要和他学?他齐晔配吗?!   他俩心里都看不起齐晔,根本没当回事。   谁知,县政府忽然召开了一个会议,让所有施工队、露天作业单位还有一些其他涉及施工作业安全问题的负责人,都要来参加。   齐晔来了,聂士忠还有秦飞跃也来了。   三人现在都不对付,看到彼此,自然都冷着脸,连寒暄几句都不愿意拉下这个面子,各自坐在会场的三个角落里,谁也不搭理谁。   这次的大会,是张县长亲自主持召开的,重点就在于强调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说了一堆关于“安全施工、幸福一生”“宁为安全操心,不让亲人伤心”之类的话后,张县长忽然抬头鼓掌道:“这次咱们的大会,还要颁一个奖章,给咱们县里的一支施工队。”   “……这支施工队啊,特别让我感动,尤其是这位施工队的老板,他宁愿少挣一点钱,也要摸着自己的良心,保障工人们的安全。”   “……他手底下那些工人们,也特别有安全意识,只要做工,不管是平地还是高地,都会戴上安全帽!我打听过了,这支施工队,从成立以来,就一直施工零事故,从没有人受过伤,尤其是最近的雨雪天气,那更是连一个摔伤的工人都没有!让我们掌声欢迎我们县城的安全施工优秀标兵:齐晔!”   张县长带头一鼓掌,那掌声就瞬间雷动起来。   秦飞跃怨毒地看向齐晔,聂士忠也是脸色铁青地看过去。   其他人有的鼓掌,有的心里也酸溜溜的。   是啊,最近摔伤的工人当然没有啊,人家雨雪天气直接停止施工了好吗?   不过,齐晔能有这份魄力,这么大一支施工队直接停工,但是工资照发,这也是许多人不得不佩服的。   这个奖章,这个表扬,他值得拥有!   接下来,张县长邀请齐晔上台演讲,给大伙儿说了说他是如何做到安全施工的,还有齐晔的安全理念是如何传递给手底下那些工人们,让所有人都能牢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   不止是安全施工,还有安全生产,安全作业等等。   齐晔即兴发挥,但讲得很出色,旁征博引,从一桩桩小事讲到一件件大事,听得不少人都意动无比,彻底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   之后,齐晔意气风发地领了奖,还鞠躬致谢。   再然后,张县长又把聂士忠和秦飞跃叫到台上,做了之前安全事故的检讨,两人在齐晔的之前风风光光被表扬做演讲的对比下,检讨道歉时的脸色难看得头都抬不起来。   真是又赔钱,又丢脸,倒霉他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   这事过后,就到了春节。齐晔和江茉在省城舅舅家待了几天,回来又去西丰村走亲访友,还去镇上看了罗苹。   未日小卖部大大小小的事儿都交给了罗苹打理,她一个女人,竟也从江茉和齐晔这儿学到了那些管理的本事,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仅是妇女能顶半片天,江茉都笑着说罗苹可以顶整片天了。   罗苹也高兴,好像终于找到了既有意义,又值得她忙活一辈子的事情,每天都容光焕发,充满动力,明明那么累,整个人都是瞧着年轻了好几岁。   要江茉说,罗苹和现代那些女强人也差不了多少,完全不必她再操心。   未日小卖部已经可以放心交到罗苹手上,所以罗苹也不再是只靠齐晔给的工资,而是有很大一部分的分成。   所以罗苹也干得特别起劲儿,以至于江茉只记得要提醒她,也别光顾着打理小卖部,发展加盟商,而是应该也发展发展自己的对象呀。   每当提起这事,罗苹也就是红着脸啐她一口,说自己一个离了婚的,不想再考虑这些。   江茉觉得她这思想就不对了,女人离婚有什么关系,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更何况,和洪金离婚也不是罗苹的错,完全是遇人不淑。   罗苹根本不必抱有妄自菲薄的想法,错的是洪金,罗苹不应该因此受到惩罚。   正好江茉和齐晔回县城的时候,罗苹也来县城考察一家小卖部。   考察完,江茉就拉着罗苹一块儿去了服装商店。   她不需要买衣服,但罗苹需要。   江茉在衣架上直接挑了一大堆衣服过来,给罗苹道:“我瞧着这些都适合你,你去穿一穿。”   罗苹知道江茉眼光好,但她看着这么多衣服,也有些犯怵,“这、这是不是太多了?我要是一件件试,那得试到什么时候啊?”   她想着,江茉一片好心,要打扮自己,也不能坏了江茉的好兴致。那就随便买一件两件好了。   哪知江茉挑了挑眉道:“那行,那就不试吧。这些全都包起来,我买给你。”   江茉出手是真的大方,她早就习惯如此。更何况罗苹帮忙打理未日小卖部这么久,一直尽忠职守,才来没有过什么小心思,对她和齐晔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忠心耿耿。   这样的人难得,江茉也愿意对她好。   可她这阔绰的发言,却惊到了罗苹。   罗苹连忙摆手,慌乱道:“这、这太多了!这儿几十件衣服呐!我哪穿得下!”   江茉却不以为意,“每天换一套,也只够穿一个多月呐。”   罗苹真的听傻了,哪有人每天换一套衣服的。   这时候,旁边传来噗嗤一声笑,“江茉,你这暴发户的样子,是不是也该收敛收敛?”   这讨人厌的声音,不是江桃,还能有谁?   江桃也在这儿,只不过服装商店的衣架都高,刚刚江茉和罗苹也没怎么逛,所以并没看到江桃就在后头那一排衣架后面。   听到江茉随随便便就送人几十套衣服,江桃早就酸得不行。   她不明白,明明自己才是女主,凭什么有钱的却是齐晔和江茉?   凭什么江茉自己的漂亮衣服穿不完,还能买这么多送人,而自己看上两套,都得斟酌一下,到底买哪套比较好。   江桃眼红得滴血,终于忍不住,出声酸了几句。   迎向江茉的目光,也充满了嫉妒,狠狠道:“江茉,你觉得你家齐晔能挣钱你就这么大手大脚的花,你真以为钱不会花完的吗?”   “啊?钱会花完的吗?”江茉夸张地捂了捂嘴,看向罗苹,“苹姐,咱家的钱怎么越花越多呀?齐晔老是往存折上存钱,花都花不完,我烦都烦死了,数余额数得好累,我昨天还骂了他一顿呢。”   “……”嫉妒让江桃面目狰狞,十分丑陋,“江茉!你现在再得意又怎么样?!你真当我不知道齐晔挣了多少钱?他那施工队接的活儿都是小活儿,洒洒水罢了,赚不了几个钱!”   “……我家士忠建那条商业街,挣的才叫大钱你懂不懂?他挣那么一个活儿的钱,就抵得上你家齐晔累死累活好几年了!”江桃咬牙切齿地炫耀。   江茉翻个白眼,杀人诛心道:“是吗?姐夫挣了那么多钱吗?你都是听说的吧,你看见过他一个子儿了吗?”   江桃咬着牙,“怎么会没看到!我今天来买新衣服,不就是他给我的钱吗?”   “哦?姐夫挣那么多钱,怎么就给姐姐这么一点点钱啊,姐姐才买两件衣服?是不是钱不够啊?”江茉眨眨眼,可惜她不知道江桃连两件衣服都买不起,江桃手里拿的那两件衣服都喜欢,所以还在比较,不知道应该心疼地放弃哪一件呢!   江桃心里恨恨地想,就让江茉得意吧!   聂士忠才是男主!既然这辈子聂士忠没有像书里那样,选择从政,而是走上了经商这条路。   那么男主光环肯定能让聂士忠发财致富!要不怎么商业街建设权也从齐晔手上到了聂士忠手上呢!   以后,聂士忠肯定会代替齐晔,成为全省首富!而她江桃,也能成为首富的女人!荣华富贵,照样享之不尽!   江桃望着江茉拿出来结账买单的厚厚一大票子,忍着心中翻江倒海的酸意,正一遍又一遍地安慰着自己。   忽然这时候,一个光头男从外头冲进来,看到江桃,连忙招手大喊道:“老板娘!我总算找到你了!原来你在这儿啊!你快和我走吧!不好了!聂老板出大事了啊!” 第135章 第 135 章 【1+2+3更】开启……   江桃听到这话, 就已经眼前一黑,差点没站稳。   她勉强扶着旁边的衣架,颤声问道:“出、出什么事了?”   光头男一股脑说道:“……聂老板他、他拖欠工钱, 被施工队的工人们打了,刚被抬进医院呢!对了,还得给聂老板交医药费,聂老板身上那一点钱全被大伙儿抢着分了。老板娘, 你先回家去拿钱吧!”   江桃更是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扶着自己的额心,颤抖的声线越发稳不住了。   “要多少钱?”   “不知道啊!聂老板脑袋都被砸破了, 医生说得缝十几针, 而且手也被打断了,得动手术重新接起来……”光头男挺着急的, “老板娘, 我这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 反正你赶紧拿上几百块钱,跟我去医院吧!”   这几百块钱,包括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还有医院唯一那辆救护车出动的费用, 七七八八加起来,确实不算多。   聂士忠弄施工队,赚了不少钱, 可如江茉所说,一个子儿都没落到江桃手上。   江桃死死攥着自己口袋里那张十元的大团结, 脸色非常难看,她哪有几百块钱。   要是以前,或许还能回家找她那恶毒又刻薄的婆婆要,婆婆不可能不管聂士忠, 而聂士忠赚了钱也肯定会给她那婆婆一部分。   可江桃的婆婆不久前才刚过世……   江桃皱着眉,心里慌乱得不得了,她得救聂士忠啊,他是男主,她是女主,他要是没了,那整个书不就彻底崩溃了吗?   忽然想起什么,江桃赶紧回头,却发现刚刚还出手阔绰的江茉已经不见了踪影。   “……”江桃郁闷地咬咬牙,在光头男地催促下,不耐烦道,“我知道了,你急什么,我先去医院瞧瞧。”   反正回去也没用,家里一分钱没有,谁知道聂士忠把钱都藏哪去了,现金没见过,存折更没见过。   聂士忠不止防她跟防贼似的,而且也防着他们的儿子,所以江桃实在没辙拿那几百块钱,只能去医院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到了医院才知道,原来聂士忠已经拖欠施工队大伙儿的工钱很久了。   早在过年之前,他就一直拖着,大伙儿辛辛苦苦干了这么久的活,却没钱采买过年的年货,鸡鸭鱼肉全买不上,心中自然怨气十足。   可当时聂士忠也答应了大伙儿,等过完年,一定把工钱给大家结了。   在施工队干活的都是老实人,尽管被拖欠工资,回家被媳妇儿骂,他们也都还是忍着,过了一个不太像样的年。   谁知到了年后,再来找聂士忠,却依旧拿不到一分钱,甚至发现聂士忠正偷偷收拾着东西准备跑路。   这下可好,彻底激怒了大家。   “我们这么相信你!你居然偷偷想跑?!”大伙儿不由分说,一拳拳愤怒地砸向聂士忠。   让他结算工钱!让他履行承诺!   聂士忠哪有钱!他早没钱了!   这建设商业街的活儿看起来风光无限,是政府的重点项目,是县城里最大的工程,以后可以作为自己施工队的金字招牌。   如此种种,别人都以为聂士忠是走了多大的好运,接到了这么好的活儿。   一开始,聂士忠也这么以为,可是后来,他却渐渐感到了吃力。   因为接下来商业街的建设权后,才得知政府最近财政运转在商业街这一块,并没有太大的投入预算。   所以,只能他和秦飞跃先垫付着各种各样的费用,从原材料到工人们的工钱,都由他们全额垫付。   政府不可能赖账,只是让他们先垫一下钱。   聂士忠和秦飞跃能拿到这么好的项目,就已经要感恩戴德,怎么敢再去质疑,再去催债?   再说,只是提前垫付而已,等商业街建起来,开始招商引资,资金回流,这些钱就能回来。   可是,聂士忠和秦飞跃哪有这么多活动资金,他们购买那些原材料,从省城租赁施工机器,就已经花光了手头那些能活动的钱。   工人们的工钱?只能欠着!   发不出来能怎么办。   虽然聂士忠手头还有一点儿钱,可他也不可能不过日子呀,再说他过惯了吃香喝辣顿顿有酒有肉的日子,也不习惯吃大白菜下饭。   所以他想着,先出去避避风头,等商业街的那些店铺都开了张,租金交到政府手里,他把工程款收回来,再回来给这些工人结算工钱。   他又不是赖账,他觉得自己这做法没问题。   至于那些工人家里是不是会穷得揭不开锅,他倒是没想这个问题,就是觉得被那些工人天天缠着要工钱闹得他头疼,不愿看见他们。   谁知这一跑,反而激怒了这些工人。   他们彻底看清聂士忠的嘴脸,也懒得再给他废话,直接拳脚问候聂士忠。   也懒得再一次次苦口婆心地问他什么时候给他们结算工钱。   他们把聂士忠的口袋翻开,身上的钞票,手腕的手表,还有什么能变卖的值钱玩意儿,全都扒拉下来,先抵债再说!   至于聂士忠被打伤打残了?   那他们管不着!   是聂士忠不仁不义在先,要不是工人们警觉,阻止了他逃跑,这些工人们一个个家里都会因为没钱吃饭而不知道要过什么日子!   所以,聂士忠他就是活该!   聂士忠被打得彻底疼晕过去,到这会儿都还没醒。   他恐怕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想的自己怎么这么倒霉,早知道就不该接这个商业街的项目!   忙活这么久,他赚了什么啊?   一个子儿都还没赚到,白搭进去那么多积蓄,还没落着好,居然被工人们暴揍一顿!   手断了,脑袋也被开了瓢儿,真是要多倒霉有多倒霉。   -   江桃望着病床上不省人事的聂士忠,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怪聂士忠太不自量力,那商业街的项目要先垫付资金,是政府在招标文件里写得明明白白的。   可聂士忠就看到这块香饽饽能挣多少钱,却没想过自己能不能吞得下。   她一边哭,一边捶着聂士忠软软垂在床边的胳膊,嘴里碎碎念着,他要是就这么没了,抛下她们孤儿寡母,她可该怎么办。   其实江桃并不知道,不论是聂士忠、秦飞跃,甚至还有齐晔,都不知道这个项目要垫付这么多的资金。   只有商业街的建设正式启动之后,大家才发现这个项目有多难,建设成本有多高。   但当时聂士忠和秦飞跃已经接下了这个项目,就只能打肿脸充胖子。   心里不断地安慰自个儿,前期垫付的资金越多,工程越大,这以后回本挣的钱就越多!   可是,这无底洞似的填进去,他们这样的小施工队,根本经不住这样的耗。   江桃哭着哭着,忽然想起来,她记得她梦见的书里,这个商业街的建设权是齐晔拿下来的,后来齐晔好像还遇到了什么困难,来求过聂士忠。   那时候书里的聂士忠还在部队,混得风生水起,对齐晔也没什么敌意,只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齐晔求他,他的面子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伸伸手,帮了齐晔。   江桃想到这里,正好听到耳边医生在问:“你是聂士忠的家属吧?他的情况紧急,得快点动手术。这样吧,看你暂时凑不上钱,但我们医院还是先把他给手术动了,你现在赶紧去借钱筹钱吧。”   这位医生倒是很好,江桃赶紧抹了抹眼泪,连声道谢着冲出去。   到了医院外头,江桃被明晃晃的日光刺得眼睛生疼。   心里也疼,她竟发现自己都不知该找谁去借钱。   平日里老说自己是城里人,有多风光,可在城里,她连个朋友都没有,更没有什么亲戚,哪有可以伸手拉她一把的人。   江桃咬咬牙,心里浮现出了两个名字,她抿紧唇瓣,朝一个方向走去。   -   齐晔的工地外,江桃停住脚步,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还飘来饭菜热汤的香味。   这会儿正是吃饭的时候,齐晔带着工人们在一起吃东西,大家相处得非常融洽,脸上都带着笑,仿佛一家人。   这是聂士忠的工地从来没有过的美好画面。   江桃握了握拳,走进去,神色憔悴道:“齐晔,你身上有钱吗?你姐夫进了医院,需要两百块钱动手术、住院。”   齐晔看她一眼,眸光冷淡,“没有。”   江桃又被狠狠刺了一下,她没想到齐晔居然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聂士忠不是他的姐夫,他也是一条生命啊!   齐晔那么有钱,让江茉随便给非亲非故的人买衣服都能一下子买几十件,怎么现在为了两百块钱,反而见死不救?   “……”江桃皱着眉,厉声道,“齐晔,你的心肠怎么这么坏?你就想眼睁睁看着你姐夫没钱治病,然后死在医院吗?”   “死不了。”齐晔就这么三个字打发江桃。   他的脸色一沉,其他工人们就领会了他的心思,有人拿起铁锹,有人拿起铲子,有人拿起铁棍,都赶着江桃往外走。   “这儿是工地,谁让你进来的?”   “闲人免进,不知道吗?”   “吃个饭都有苍蝇飞过来,好烦啊。”   大家对江桃都非常不客气,不少人还是江宁村的,一直就看不惯江桃那喜欢炫耀又非常刻薄攀比的嘴脸,所以现在对她那更是毫不留情。   江桃被这一个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们吓得连连后退,刚刚一路跑过来的泪痕还挂在脸上,没有干涸。   现在又涌出新的眼泪,她吸了吸鼻子,掉头跑走了。   -   江桃没想到齐晔的心肠这么黑,这么硬,竟一点儿都不顾亲戚的情面。   她走投无路,举目无亲,在县城的大街上徘徊了一阵,也不敢回医院去面对那一波又一波的催款单。   叹了一口气,她拿出身上那仅有的十元大团结,这本来是聂士忠给她买今年一整年的新衣服的,可她现在却不得不拿它来坐车,回江宁村,去给聂士忠凑医药费。   这个时候回家,刘菊香看到江桃自然很诧异,尤其看到江桃那神色,她更是奇怪。   “你这是怎么了?最近女婿不是在县城里建设那商业街,又有面子又挣钱吗?你瞧瞧你,多丧气,这样子跟成了寡妇似的,要是让女婿见了,肯定又要不高兴!”   刘菊香不悦地训着江桃,“你啊,总是没脑子,小心女婿现在有了钱,不要你了!”   “有钱?有什么钱?!”江桃痛声道,“他有个屁的钱,我可一个子儿都没见过他的!现在倒好,他被人打得进了医院,反而要我给他筹钱治病!两百块啊,我上哪弄两百块去!”   “两百块?”刘菊香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他被谁打了?不会是齐晔吧?”   江桃翻个白眼,“要是真被齐晔打了才好,好死赖活能找齐晔要钱治病。可现在他是被他那群工人们打的!他拖欠工钱,被人打了,也是活该!我还能找那些工人赔钱不成?他还倒欠那些工人好多工钱呢!”   “……而且那齐晔还见死不救,我去找过他了,他一分钱都不肯给,真不知道他的心是什么做的!”   刘菊香也义愤填膺,“齐晔怎么能这样?他这心也忒狠了!好歹你和江茉是姐妹,他和聂士忠是连襟呢。要我说啊,他们俩夫妻都恶毒得很!江茉多狠呐!把她亲爹都送去坐牢。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你呐,也甭去找他们了,我早就彻底看清楚他们是什么人了!”   刘菊香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江铁国因为买卖人口而蹲了大牢,她相当于又成了寡妇。   最近在村子里,她想找地方说江茉和齐晔的坏话都没地方说去。齐晔搞了那个施工队,之前又帮了江宁村的大伙儿许多,谁不记着他的恩德,要是刘菊香敢说齐晔的坏话,被江宁村的乡亲们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淹死!   这下江桃回来,刘菊香的那些憋屈和苦闷,总算找到了宣泄口。   和江桃母女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始骂起齐晔和江茉来。   说他们俩没良心,见死不救,把钱看得比人命还重要!   骂了好一通,刘菊香叉着腰,说要歇口气,喝口水,待会儿接着再说。   谁知江桃已经发泄完一通,却不想再说了,她还急着筹钱回去给聂士忠交了欠医院的账呢。   江桃接过刘菊香递来的水,抿了一口,深吸一口气,急忙道:“娘,先不说其他的了,你有钱吗?借我——”   话还没说完,刘菊香突然抢过江桃手里的水,不让她喝了。   把碗里的水全倒在地上,刘菊香迫不及待地说道:“家里一分钱都没了!”   刚刚还说齐晔没良心,不顾亲人感情,但轮到自己,刘菊香就忘了刚刚的一切。   不管江桃说什么,反正就是没钱!   刘菊香叉腰道:“就算有钱,那也要留给你弟弟娶媳妇儿的!哪能给你这么挥霍!”   “就两百块!娘!等聂士忠病好了,他肯定会还你的!他又不缺这两百块!”江桃几乎是痛彻心扉地喊,“娘,如今我也只能找你借钱了!我还能找谁呢?”   刘菊香扬起脸,不为所动,“不管怎么说,反正这钱是没有的!他聂士忠之前发大财的时候,我也没享过他什么福,没讨过什么好。怎么着啊?现在病了?没钱了?就想到我这个丈母娘了?做梦!”   “……桃儿啊,你都这么大了,你也让你娘省省心吧!你怎么嫁出去了,就胳膊肘往外拐,反而帮着外人来骗娘的钱呢?”   刘菊香戳着江桃的脑门骂,直到江桃麻木不仁的神色让她的话停下来。   刘菊香顿了顿,把腰间端着的盆里的水一倒,叹着气出去了。   -   江桃用掉了最后的十块钱。   坐车往返了一趟江宁村,空手而回。   她在街边用仅剩的两块钱,点了一笼小肉包,配了一碗海带排骨汤。   明明是她平常都很少吃的丰盛晚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吃着吃着,却发现自己已经尝不出味道,流下泪来。   时至今日,为了借这两百块钱,她才明白自己活得有多失败。   她没有朋友,邻居关系也不和睦,继父进了大牢,继妹几乎反目成仇,在这个世上,连愿意借给她两百块钱的人都没有。   江茉呢?   江桃不由自主想到江茉,想到江茉身边围着的一张张笑脸。   ……要是江茉落难,一定会有很多人争先恐后想要救济她,帮助她吧。江桃又忍不住泛酸,眸中满是苦涩痛苦的笑意。   -   最后,江桃依旧没有凑到这两百块钱。   她回了医院,聂士忠的手术已经动完,正躺在床上休息。   她只能低头求医生和护士,甚至跪下来,求他们多宽限两天。   等聂士忠的麻药过了,苏醒过来,她就可以拿到他的存折,给他交上欠的钱。   医生看她实在可怜,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磕得额头都红了,也就没再说什么,只让她好好照顾聂士忠这位病人,能宽限两天就宽限两天吧。   江桃感激涕零,一边照顾着儿子,一边打点着聂士忠,终于熬到晚上,聂士忠醒来。   他皱着眉,听她哭哭啼啼把事情说完,他叹了一口气,“存折上哪还有什么钱。”   江桃懵了,傻了,不可置信地看着聂士忠,怀里的儿子在哭,她也顾不上去哄。   聂士忠唇角干裂,嗓音又低又哑,藏着难明的苦涩,“……把家里的房子,卖了吧。”   他为了跑路,把存折上的钱都取了出来,谁知被工人们截住,不止现金都被拿走,身上能变卖的贵重手表、高档皮带甚至还有那一套定制西装都给扒了。   彻底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聂士忠也已是走投无路,躺在医院充满消毒药水味道的病床上,别过头。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可他今晚,躲在味道有些刺鼻的被子里,哭得像个孩子。   -   与变卖资产、出售房子,用来填补施工队亏空,给工人们结算工钱的聂士忠相比,齐晔这边的发展情况,一片大好。   他接的活儿,都是私人的活儿,结算工程款的周期短,资金回笼也很快。   辛博厚的成衣厂已经有了第一笔盈利,给他也分了小五百块。   虽然数目并不大,但这就是好的起点,好的象征。   辛博厚准备注册商标,建立一家属于他自己的公司,也顺便拉着齐晔一块去。   “齐晔,我和你说啊,你这施工队在县城里小打小闹没什么,但你不是说准备去省城发展吗?所以你得注册公司啊!这样以后做生意,把名片一递,xx公司董事长,怎么样?这样是不是听起来更有范儿?也更有可信度?”   辛博厚一张嘴是最会说的,更何况齐晔也早就有了注册公司的想法。   他的施工队虽然在县城来说规模很大,可在省城这样更大的平台,还是需要更规范、更合法的管理才行。   两人一商量,决定一块儿去省城注册公司。   辛博厚喜欢做服装生意,所以他那支施工队,也交到了齐晔的手上。   对于施工队的工人们来说,只是换个老板而已,所以都无所谓,而且齐老板大方又通情达理,他们都很喜欢。   而对于齐晔来说,也挺好的,辛博厚招的工人都是精挑细选过的,他不需要再费心费力筛选招人,公司的规模就扩大了一大截。   就这样,两人在省城忙活了大半个月。   一块儿到处跑动,办手续,弄资料。   辛博厚注册的是服装公司,就叫“博厚”,他想让他的名字永远压过“远思”这个名字,存着一股暗暗较劲的心气儿在。   而齐晔则注册的则是集团公司,就叫日华集团,旗下有负责未日小卖部这些经营的连锁零售管理公司,也有负责安装施工装修等等的未华建筑公司。   就在齐晔在省城跑前跑后注册公司的时候,王有根一家也在如火如荼地搬着家。   王春分和王春华都在齐晔手底下挣了钱,打算跟着齐晔去省城继续干活儿,所以拿出了这些年赚钱攒的所有积蓄,一起在省城买了房子。   王有根和他的老婆子,也沾了儿女的光,准备一块搬到城里去住。   这热火朝天的搬家场面,可让西丰村的人们都忍不住来看热闹,那真叫一个羡慕得红了眼。   见王有根笑得脸上褶子都一层又一层的,多少人都七嘴八舌地说着。   “有根叔,你这真是享福啊,居然都要搬到省城里去了,以后可就是真真正正的城里人了呀,最有面儿的城里人!”   要知道在西丰村,有人能搬去县城买房子住,那都是祖坟冒青烟儿了。   没想到王家这祖坟冒青烟冒得都快烧起来了,竟然有能耐可以到省城里去长久住着。   听说王家两兄弟各买了一套房,对门对户的,王有根想住哪边住哪边,大家伙儿真是眼红得来来回回说的都是那些车轱辘子话。   “有根叔,你以后是城里人,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些乡亲啊!”   “有根叔,你王家能有今天,那都是托了齐晔的福啊,他对你们那么好,什么时候能帮咱们也说说,让咱也去他那施工队干活儿啊?”   “......诶,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人家齐晔现在都开公司了!哪还是什么施工队呀,你连公司都不知道是什么,还想着去他那儿挣钱呢?”   “我管公司是什么!反正我知道我之前错了,不该背后说齐晔江茉那些坏话,我好好和他们道歉认错不就行了呗?”   “说起来,齐晔是真有出息有能耐啊,听说他以后在省城做生意,手底下将近百号人呢!”   “哇,那他到底还缺人不?”   “......”   渐渐的,大家聊着聊着,重点又从王有根一家有福气到了齐晔的身上。   所有明眼人都知道,王有根家能有今天,那不还是全靠齐晔提携?   就是因为当初齐晔落魄的时候,村里其他人都不帮他,就王有根最挺他,最照顾他和江茉。   不说王有根,就是之前稍微对齐晔和江茉好一点儿的那几户人家。   宋秋已经考上了大学,以后说不定能在首都端铁饭碗,还年年给她娘寄钱回来,她娘和她弟弟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   还有其他那几户,都已经前前后后搬到了县城里,是村子里最早一批富起来的。   这么些年,还有人能看不明白的?   齐晔和江茉那就是两位财神爷啊!   顺着他们的,跟着他们的,那就能过上好日子!   要是惹他们不高兴,蹭不上他们的好处,那就继续在村子里过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吧!   所有人都不想这么认命啊,好歹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是看着齐晔长大的。   眼看着那些齐晔身边的人越过越好,谁能忍得住啊?   所以,大伙儿都想着是不是还得再去求求齐晔和江茉,说说好话,就算不求发个大财,但至少也能顿顿吃肉餐餐有酒吧!   就在王家院子里热热闹闹,红红火火的时候。   隔着一堵院墙的齐家,几乎所有人都快遗忘,齐晔的亲叔婶还在这儿。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已经落魄得西丰村的大伙儿很难想起他们。   而吃过那么多的亏,他们也已经习惯了夹着尾巴做人,不敢再张扬一点点,生怕又惹了哪路神仙遭报应。   两人坐在门槛上,端着一个破了口的碗儿,一边吃粗粮馍馍就咸菜,一边在低声说话。   王红芬咽了咽发干的嗓子,涩声道:“咱们儿子小杰马上就要从少管所出来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样了。”   齐振华叹了一口气,“等他出来,咱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王红芬想了想,忍不住道:“要不咱们也去求求齐晔,让小杰进他的那什么、公司干活儿?”   “……小杰在里头待了好几年,没上过学,也不会什么手艺。”   她想不到自家儿子还能去哪挣钱过日子,要是齐晔……齐晔还愿意念及一点儿齐杰是他堂弟的情分,说不定会愿意拉齐杰一把。   齐振华久久沉默着。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王家那边搬家的动静都越来越小,他才摇摇头,叹息道:“还是别去了吧。万一不小心惹到江茉,我们又……”   他剩下的话没有说完,却让王红芬不寒而栗,浑身颤抖了几下。   是啊,还是不去了。   宁愿他们养着齐杰,让他在家好好待着,也不能去惹那个可怕的……江茉。   -   这边。   齐晔在省城成功注册公司之后,也开始着手准备搬家的事宜。   省城买卖的房子很多,但江茉很挑剔,他也因为江茉的喜好而挑剔,所以根本不可能一下子看好。   两人商量着先去省城最高档的大酒店住着,慢慢挑。   所以这边租的房子还没退,打算先把省城的房子看好,再请卡车来一回运过去。   今天齐晔刚回县城接江茉,准备一块过去省城,董文浩却找了过来。   他是工商联的干部,现在过来,也是告诉齐晔一个好消息。   “省里要求咱们每个县城推举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优秀企业家!咱们县工商联把你的名字和事迹报上去,没想到被选上了!刚刚省里来了通知,让你准备准备上台领奖!”   齐晔有些发蒙,企业家这三个字砸在头上,让他的唇角抿都抿不住。   他也算是......企业家了?还是县城乃至全省的优秀企业家?   江茉笑着拽了拽他的衣领,“你都成立公司了,名片也开始印刷了,怎么就不是企业家呢?”   这个奖的时机也来得很好,刚好齐晔要去省城发展,这一露面,一评上优秀企业家,以后做生意的名声也都能响亮些。   “齐晔,你去哪啊?”董文浩拽住正准备跨上摩托车的齐晔,“你就这么骑摩托车去省城?”   齐晔不解地看向董文浩。   董文浩拍拍齐晔的肩膀,替他掸了掸,“你啊,都是咱们县城的优秀企业家了,哪能让你骑车去!咱们政府准备了小轿车,送你去领奖呢!”   齐晔这下更是受宠若惊,婉拒了好一阵,最后还是被董文浩给他别上了大红花,推上了小轿车。   有小轿车坐,江茉当然愿意,比摩托车舒服多了呀。   所以她也没客气,直接从另一边开了车门,坐上去,按住齐晔的手,“走吧,咱们去省城领奖。”   董文浩也上了副驾驶,护送齐晔和江茉,还理了理自个儿的领结,“这回咱们工商联可大方了,给你们的酒店也安排好了,省城最高档的和平大酒店!怎么样?”   没想到这次工商联竟然这么客气,又是安排车,又是安排住的,齐晔颇有些坐立难安。   江茉却白了他一眼,好久都没嘲笑他没出息了,这会儿却又忍不住了。   “老齐,你都是企业家了,能不能有点企业家的样子。你难道不知道,为了招商引资,政府是经常把你们这些人聚在一块儿,互相谈谈合作之类的吗?”   她拍拍他乱动的肩膀,“所以呀,以后这种领奖的事说不定常有,你要习惯,并且学会享受。”   这话说得董文浩都忍不住回头,感慨道:“嫂子,你怎么什么都懂啊?有你这样的贤内助,老齐真是上辈子修的福啊!”   齐晔也偷偷瞥了瞥江茉,抿起唇角。   何止是上辈子......   -   小轿车行驶在平坦的公路上,阳光温和洒遍车窗。   江茉撑着手肘,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   额头差点撞到前头的座位上,但齐晔的手及时伸了过来,温热宽阔的手掌接住了她,才没有撞到。   江茉啧了一声,坐回身子,脑袋探出车窗,“这是怎么了?”   董文浩也吓了一大跳,他可没人护着他,刚刚额头结结实实撞到了玻璃上。   幸好这挡风玻璃结实,他的脑袋也硬。   董文浩揉着撞得发红的地方,往前看了一眼,思忖道:“前头的马车好像出了点问题,车轱辘掉了。你们说说,这马车干嘛要跑这条道儿啊!这可是公路!”   董文浩碎碎念地埋怨着,眼看着前头的马车下了一个乘客,躬着身子跑过来,似乎是想蹭车?   他打发叫花子似的挥手,有些晦气道:“别过来,我们的车已经满了。”   对方有些沮丧又错愕地抬起头,还想说说好话,再恳求恳求,看能不能坐上这辆光鲜亮丽的小轿车。   谁知,视线交错,大伙儿都愣住了。   江茉和齐晔都没想到,眼前这个憔悴不堪弓着背,形容消瘦狼狈,连衣服都破破烂烂的人,居然是秦飞跃?   秦飞跃更是傻眼,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糟糕的境地下,遇到齐晔和江茉。   而且两人还坐在小轿车里,穿着干净又时髦的衣服。   尤其是齐晔,胸前还别着一朵大红花,这是要去干嘛?   秦飞跃后知后觉地发现,这还是一辆公务用车......   所以,齐晔这是坐上了政府的车,被司机和干部护送着去省城?齐晔怎么一下子越混越好,都能有这待遇了?   而他呢?穷到只能坐一辆臭气熏天的马车回去,偏偏还倒霉到这破破烂烂的马路上出了问题,车轱辘竟然松了,差点出了车祸,命都没了!   秦飞跃受不了这样的对比,他一时间难受得心里在挠着,脸上更是臊得滚烫,抬不起头,甚至后悔自己干嘛不多等等那赶马车的人修好车轱辘。   齐晔会顺路载他一程吗?不会!   那他这是过来干嘛来了?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第136章 第 136 章 【1更】优秀企业家……   秦飞跃其实脸皮挺薄的。   看到齐晔的一刹那, 他瞬间就停下脚步,转过身去,甚至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躲着。   他一直不服齐晔, 看不起齐晔,可如今这现实的对比打击,深深刺痛着他的心。   看到秦飞跃那副没脸极了的模样,齐晔眸光微沉, 抿着唇没说话。   倒是江茉撑在车窗上,懒洋洋道:“师傅,继续走吧。”   “诶, 是得赶紧走。”董文浩也反应过来, 催促着司机,“老王, 赶紧出发, 要赶在下午两点之前到酒店登记。”   “好嘞!”司机师傅应了声, 油门一踩,扬起尘埃,呼啸着从秦飞跃身边而过。   被尾气喷了一脸的秦飞跃像被霜打了的茄子, 默默站在原地,冷风吹着,公路上的沙尘在脸上刮着, 心口堵得生疼。   随着那小轿车渐渐远去消失的影子,他感觉到, 自己和齐晔的差距,也像现在这样,越来越远……   在县城做生意的这两年,他努力追赶着齐晔, 想要超越齐晔,证明给自己父亲还有候盼明看,他比齐晔优秀!   拿到商业街的建设权,他以为自己翻身的机会就快到了。   谁知这商业街的背后,竟然有这样的风险和重负,他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他的那些工人们更直接,在他想到要跑路之前,就把他房子里、身上那些值钱玩意儿全扒走了。   他连回省城的一张车票都买不起,只能说尽好话,才蹭到别人的马车,可屋漏偏逢连夜雨,谁想到这马车竟然半路坏了,这么狼狈倒霉的一幕竟然还落到了齐晔面前。   秦飞跃越想,脸上越似有火在烧。   他到了如今才意识到,齐晔可能早就知道了,他不明白齐晔怎么好像未卜先知似的,明明都已经十拿九稳,却还是放弃了商业街的建设权。   所以,他是不可能超过齐晔的。   相反,或许哪天,他可能会连齐晔的背影都再也看不到。   -   小轿车之后一路畅行无阻到了省城的和平大酒店。   董文浩帮忙跑前跑后,给齐晔和江茉开了一间套房,自己和司机则住在一楼的标间。   下午两点,签到完成后,就只需要再等明天的表彰大会。   江茉和齐晔趁下午有空,先去看了会儿房子。   因为乌云踏雪这两条狗需要活动区域,所以江茉想要买大一点儿的房子。   最好是别墅小洋楼,还带一个小院子,可以让乌云踏雪撒了欢儿的跑。   这样的要求,在现代来说不算过分,可放在八十年代中期的省城来说,也得好一阵挑。   尤其江茉的眼光高,房子要是破一点、旧一点,她肯定不喜欢,得重新装修,所以齐晔想着要是能买到称心如意的,直接搬进去,倒是能省不少时间。   可除了房子本身,周围的环境也很重要,不能太吵,也不能太偏僻,要生活便利,逛街出门都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   还有自然光照、花草树木、风向朝向等等诸多要求。   这么多的要求,当然不好找,两人看了一下午的房子,又随便找了一家小摊吃了两碟干拌饺子,喝了一碗玉米龙骨热汤暖暖身子,然后晚上又趁着天还没黑透,继续瞧了瞧。   可惜,意料之中没什么收获。   倒也不算气馁,齐晔知道他们这回在省城的房子,肯定是要长久居住的,是得多费些心,不能有任何遗憾才行。   睡觉前,江茉没说什么,但齐晔的胳膊被她枕着,他望着她安静的眉眼,出声安慰道:“我一定会找到房子的。”   “齐晔,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事儿啊?”江茉歪了歪脑袋,扭头过来,热气全洒在他的耳边。   齐晔耳根一下泛红,倒也不是不习惯,而是他的身体就是这样,永远都受不了江茉的撩拨,不管她是有心还是无意。   嗓音哑了几分,他克制着翻涌的热望,声线不稳,“不会。”   “啊?那你就是觉得我没花样咯?”江茉的手往下勾,“我教你的那些,不够有趣?”   齐晔已经被她撩拨得口干舌燥,眼尾泛红,青筋在遒劲有力的臂膀上暴出一条条,衬着她盈白如玉的肤色,冲撞的视觉感格外强烈。   他翻身,忍不住握住她纤细的后脖颈,粗砺的指腹在柔软处轻轻抚了抚,“有、有趣的。”   其实不必他说,从他那忘情渴迫的样子,江茉就能瞧出来。   他很喜欢。   喜欢得不得了。   -   酣畅淋漓的一晚过去,第二天,齐晔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地前往表彰大会。   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江茉原本不想去的,也无奈地早起,和他一块去省政府接受表彰。   这次被评为优秀企业家的,全省都只有五位。   除了齐晔,其他都是中年男人,相貌都很普通。   所以轮到齐晔上台领奖,发表感言时,众人的目光一下都投了过来,议论声渐起。   他一身高级定制的西装,是江茉和设计师亲自沟通过的,所以完全衬托出了齐晔肩宽腰窄腿长的优点,穿在身上,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那脸也俊俏得很,眸子很亮,站在领奖台旁,让人都恍惚这到底是电影明星来了还是谁来了。   这年头做生意的都是大老粗,也不讲究形象,一个个都是金链子有多粗就戴多粗的,彰显自己的财力。   齐晔这形象一出现,真是非常亮眼,不少人原本在打瞌睡的,也被身边的人叫醒,亲眼目睹了一番什么叫“年少有为”。   其实,齐晔如今做的生意并不能算得上省里的大生意,比他有钱的,还大有人在。   可他的事迹却比那些只会自己挣钱的大老板们要亮眼得多。   首先是他的小卖部,可以连锁加盟,这是当前这个年代都没有的新颖模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他的这个做法,帮助了多少想开小卖部,想自力更生挣钱的个体户们,意义不言而喻。   再则,他的施工队虽然在省城里的规模并不是数一数二,可管理最人性化的施工队,只有他这个。   他愿意为了工人们的施工安全而停下施工,人命大于挣钱的理念,就已经是一种宣传。   而且他这支施工队的福利保障,在工人们口口相传中,已经建立起了极好的口碑。   所以省里给他这样的表彰,让其他老板们也是心服口服的。   换了他们,谁也舍不得一天少挣那么多钱,给不干活的工人们发工钱,只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生活。   听着齐晔在领奖台上的演讲,不少人颇有感触。   是国家给了他们这样好的机会,市场开放,才能挣大钱,过好日子。   那么他们是不是也应该像齐晔这样,放缓脚步,想一想自己能回馈国家什么呢?   不说太高的目标,但凡能多解决一批人就业的困难,能让社会更安定幸福,能让多几个老百姓的家里传出欢声笑语,不也很有意义吗?   许多人陷入深思,望着在台上发光发热的齐晔,江茉也忍不住翘起唇角。   她一直就知道,齐晔是个很心善很温柔的人,虽然沉默寡言,但他从来不会只想着自己。   不然的话,以前也不会那样被欺负,现在有她在,没人欺负他了,可他还是被她吃得死死的。   江茉正笑着,忽然听到齐晔捧着领导给他颁的那块奖牌,却没戴到他自己的脖子上,而是对着话筒沉声说道:“这块奖牌,我想把它送给我的妻子。我想谢谢她,要不是她,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山村里的穷小子,被叔婶欺负,日复一日地干着最累最重的活。”   掌声雷动,大家的目光都顺着齐晔的视线,落到了江茉身上。   有人羡慕感慨,有人吸气惊艳,尤其是看到江茉走上台时,站在齐晔身边,更忍不住惊叹,原来世上真有这么天造地设的一对。   其实江茉今天并没有精心打扮,只是穿着普通的黑色呢绒薄大衣,微烫过的头发随意披着,但她站在那儿,就是有一种气场,让人觉得她如此漂亮,独一无二,万众瞩目。   她弯起唇角,侧眸笑着看齐晔。   他俊俏的脸映在她的眸子里,他黑黢黢的瞳仁里亦只有她的笑脸。   喧哗热闹的表彰大会上,两人都像是只能看到彼此,在所有人脑海里冒出来的那四个字“神仙眷侣”仿佛印在亲密相挽的两人头顶上。   江茉轻声道:“齐晔,就算没有我,你也可以做得像现在一样好。”   只是慢一点,久一点,但按照原书剧情,他依旧是一个有能力而且善良的人。   齐晔摇摇头,坚定地道:“永远都不会有现在这样好。”   他不知道原书的剧情,但他仍然无比肯定,没有江茉,就没有现在的齐晔。   江茉了然地笑了笑,“也是。”   现在的齐晔,的确更好,因为他从没如此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个单薄的书中的人物,身上全是作者给他的标签。   现在的他,会说笑话,会抿唇偷笑,会温柔哄她,甚至还会……   江茉脸红了红,在台上,她不好意思再想那些画面,挽住齐晔的胳膊,对着闪光灯和照相机,露出灿烂美丽的微笑。   她和齐晔登对地站在一起,两人一块捧着那枚奖章,众人都觉得这样的照片照出来一定很好看,就连领导也心中默默决定,到时候报纸上的报道可以放这张照片,肯定很吸睛。   却不知这样的场景,深深刺痛了某人的心。   聂士忠站在最角落的阴影处,长满胡茬的脸上,写满失魂落魄。 第137章 第 137 章 【2.5更】通缉犯的……   聂士忠今天来这里, 完全不像齐晔那样被政府派车护送过来,也没有最好的酒店套房安顿,而是自己求爷爷告奶奶, 终于托到的关系,才能拿到一张能进这里的入场券。   可他是为了来这儿想要再找到机会,搭上线,东山再起的, 而不是在这儿看着齐晔高谈阔论,光芒万丈,和江茉手挽着手, 在众人面前表现如何恩爱情深。   他捂着泛酸的胸口, 眼红得快要滴血,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尤其听到齐晔说他是因为江茉才有了现在的一切, 聂士忠更是嫉妒得发狂。   原本, 娶江茉的应该是他聂士忠, 那是不是眼前齐晔所拥有的这些,都本该是他聂士忠的?   聂士忠气得心口堵了铁块似的,难受到窒息, 他胸膛剧烈起伏,后悔当初自己是脑子进了水还是瞎了眼,竟然会鬼迷心窍般亲住了江桃, 然后……   他不愿再想下去,想到就觉得恶心!   深深呼吸了几口后, 聂士忠穿着自己这身借来的并不合身的西装,勉强扬起笑容,走向不远处一位大老板。   他依稀记得,这位是上过报纸的, 掌管着好多家砖窑,要是这位大老板愿意和他合作,手里随便洒洒水,那他……   聂士忠越想越充满期待,大步走过去,礼貌地伸出手,“您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聂士忠,我今天——”   “不好意思,有什么事待会再说吧,我还想听听齐老板的演讲。”那位大老板直接一摆手,打断了聂士忠提前准备好的满腹草稿,眼里只有台上光芒万丈的齐晔,还带着欣赏的神色认真听着。   聂士忠完全可以看出来,就算待会儿听完演讲,这位大老板没有心思理睬他,反而可能会去找齐晔,谈谈合作的事情。   今天省里这么大费周章的准备这么一个大会,又是颁奖表彰,又是准备会后休息时间的,就是为了给在场这么多老板们之间,提供更多的接触机会,引导大家进行合作。   只有大伙儿一块做生意,你来我往,市场经济才会越来越繁荣。   可惜的是,聂士忠能看明白政府的心思,却发现自己很难在这儿分到一杯羹。   明明这么多大老板,随便谁的手指里漏点儿小生意给他,就能让他赚到钱,改变他现在快要穷得饿死的悲惨现状。   然而,就是没人搭理他。   他们畅谈着合作,却都看不上他这样的小人物。   要只是这样,聂士忠心里还没那么难受,毕竟他确实在县城也只有一支小施工队,他没什么本事,别人看不上他也很正常。   可让他嫉妒、眼红得受不了的,是齐晔那么风光,齐晔不用去找别人,就有的是人凑上去,和齐晔聊天,似乎想要商谈各种各样的合作。   聂士忠的心快要扭曲,他不服、不忿、不甘,心底仿佛有一头猛兽在愤怒地嘶吼着,却因为碰了太多的软钉子,而渐渐沉默下去。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齐晔斡旋在一众大老板之间,谈笑风生……就那么羡慕而眼红地望着……   而齐晔,并没有注意到聂士忠也在这儿。   他实在太忙,根本分不出精力观察到聂士忠这样的小角色。   第一次同时和这么多大老板打交道,其实齐晔有点儿紧张的。   尤其是他上台领奖演讲过后,已经有了名声和口碑在,想要和他合作的老板们那么多,一个个都抛出了橄榄枝,更是让他应接不暇。   但这也是很难得的好机会,紧张之余,齐晔同样感到兴奋,知道自己应该抓住这样的好时机,所以他努力地聊了一波又一波。   有砖窑老板,有木材厂老板,还有各种各样的建筑原料都让他聊到了合作的机会,以后可以再去实地瞧一瞧,要是能签下物美价廉的原材料订单,他建筑施工的成本又能降低好大一截。   “齐老板,以后要是有机会,咱们一定要多交流,多合作啊。”不断有人和齐晔握着手,态度热络又亲昵。   还有人悄悄给齐晔塞好处,“咱们省城中心那一块老城区最近不是说着要改造吗?那项目可大了,到时候招标的话,齐老板你要是拿下了那项目,可得提携提醒咱们啊。”   齐晔忙拒绝那人塞过来的香烟,“您这是说什么?旧城改造?我听都没听说过,那招标的事儿还没见影。再说了,我不抽烟。”   那人尴尬得愣了愣,收回香烟,“那、不抽烟好,不抽烟对身体好。那齐老板,到时候我再来拜访?这是我的名片,这您一定要收下吧。”   齐晔无奈地点头,收下对方的名片,一看才知道,原来对方是卖涂料的。   但刚刚他已经和另一个涂料厂的老板聊过,那位老板很有诚意,而且厂子也大,所以给出的涂料价格也已经到了市场上最优惠的地步。   齐晔早已暗中有了决定,过几天去那位老板的涂料厂瞧一瞧,要是确定不错的话,以后就请那位老板给他一直供货了。   没想到这半路又插进来一位涂料厂的,他笑着摇了摇头,反倒只对刚刚这位说的旧城改造项目起了心思。   要是能拿到旧城改造那个项目的话……齐晔也不免有些眼热。   -   从表彰大会离开,齐晔和江茉去了一趟舅舅家。   今天会场上的一切,正在电视里进行会放。   候盼明过来给齐晔开门时,齐晔和江茉也刚好看到客厅里的电视上,正在放着他俩相视一笑的那一幕。   齐晔有点不好意思地抿抿唇,低下头,耳根都害羞激动得有些泛红。   他没想到自己还会上电视,而且他和媳妇儿一块出现在电视屏幕里,那么好看,这感觉好奇妙。   他甚至有些自恋地悄悄想,他和媳妇儿站在一起,显得很般配。   这下全世界都知道他和媳妇儿是一对夫妻,感情和睦,真好。   他忍不住开心又开心,唇角抿起来,根本克制不住笑容。   早就习惯了他就这点出息的江茉瞥了他一眼,眸子里也沁出丝丝缕缕的笑意。   候盼明也很高兴,赶紧招呼齐晔和江茉进来,“你们今天辛苦了,我去买了好酒好菜,咱们今天好好给齐晔庆祝庆祝!这可是全省的表彰啊!瞧瞧,这都上电视的!”   舅妈也很高兴,忙点头,“是啊,咱们家齐晔真有出息,你们舅舅啊,刚刚看电视就一直在那儿笑,今天连学校都不去了,特意备的好酒好菜,你们待会儿可得多吃点。”   一家人说说笑笑,齐晔进屋脱了鞋,正准备转身关门,却忽然看到对面的门开了。   秦飞跃,还有秦飞跃的父亲秦强都没什么表情,他们也是一出来,就看到了齐晔,父子俩顿时神色各异。   秦强是惊喜过后,脸上瞬间露出殷勤的表情,连忙走过来道:“小齐啊,真难得,好久都没瞧见你了。我刚刚还和飞跃在家看电视呢,看到你被评为那什么,全省优秀企业家!这个名号可不得了啊,小齐,你真了不起!叔叔做了这么久的生意,什么奖章都没拿过,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以后叔叔得和你好好学习。”   伸手不打笑脸人,秦强满脸堆笑,又是长辈,齐晔也勉强笑了笑,谦虚道:“叔叔您过誉了,我也只是做了一点小生意,承蒙省里看得起我,才给我评了这个。”   秦强已经竖起了大拇指,满嘴都是夸赞,“那你还是完全担得起这个称号的!你那演讲,说得多好啊!真是发人深省!你瞧瞧你,这年纪轻轻的,这么优秀,相比之下我那逆子,真是太不成才了……”   说着,秦强回头不高兴地瞪了一眼秦飞跃,“你还不过来?赶紧和小齐道歉!我让你去县城,是让你和小齐好好学学,结果你学了什么?反而把底裤都给亏掉了才回来!你说说你,怎么就那么不争气?你但凡比得上小齐一根小拇指,也不至于让我这么操心!”   秦强把秦飞跃的脑袋都贬低得抬不起来,秦飞跃硬生生感受到了“别人家孩子”的那种压迫感。   秦飞跃硬着头皮,倔强道:“我要和齐晔道什么歉?我又不欠他的!”   之前亚麻布的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久到秦飞跃都不觉得亏欠过齐晔什么。   至于后来在县城做生意,那也是井水不犯河水,虽然试图抢过齐晔的活儿,但那不是没抢赢吗?所以秦飞跃也不觉得有啥。   但秦飞跃没想到,自己亲爸直接赏了自己一个爆栗,催促道:“怎么了?还愣着干嘛呢?赶紧和小齐道歉啊!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县城做生意那些歪门邪道?你为了抢小齐的生意,还背地里中伤过小齐吧?你还耍过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快点认错!”   秦飞跃捂着自己被敲痛的额头,不可置信地看着秦强。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亲爸要把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搬出来说。   要是不说,齐晔根本就不会知道好吗?为什么非要不打自招,又凭什么要和齐晔道歉?   他到底是自己的爸还是齐晔的爸啊?!怎么胳膊肘这么明显地往外拐呢?!   秦飞跃非常不理解,甚至大受震撼,他瞪大眼看着秦强,反应半晌后,直接闷声不吭跑走了。   他永远!都不可能和齐晔道歉!他只是时运不济罢了,等到商业街建设的钱收回来,他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并不比齐晔差!   看着自己不懂事的儿子又这么跑了,秦强也是无奈叹息,替秦飞跃和齐晔道了歉,又说了一阵好话,生怕得罪了齐晔。   吃了这么多年的盐和饭,秦强比秦飞跃可精多了。   他非常清楚,像齐晔这样年少有为的,就得好好捧着,千万不能得罪了人家,不然以后栽跟头都不知道怎么栽的!   秦强恨呐,要不是自家儿子不争气,又不懂事,他早就和齐晔搞好了关系,这么近的亲戚,可不得跟着齐晔喝汤吃肉吗?!   想着想着,秦强又觉得今天回去,还得再骂骂秦飞跃才行!   -   与此同时。   在省城近郊的一处平房里,有人戴着一顶草帽,坐在皮沙发上,面容隐在帽檐洒下的深深阴影里。   他单手夹着快要燃尽的香烟,脚边摆着几个歪倒的空酒瓶,就那么怔怔地望着电视的屏幕。   充满怨毒的瞳眸里,映着那对携手恩爱的小夫妻,正是齐晔和江茉。   看着他们风光灿烂的笑容,熠熠发光的奖状,这人回想起自己仿佛地狱深渊般的现状,垂下眼,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通缉令,盯着瞧了半晌,而后揉成团,扔到墙边角落里。 第138章 第 138 章 【3.5更】人贩子头……   齐晔和江茉本来是打算在外面住酒店的, 但舅舅舅妈知道他们房子没看好,便盛情邀请,叫他们住在家里。   要是家里有住的地方, 他们还强行要去酒店住的话,反而会让舅舅舅妈觉得伤心,觉得是在嫌弃他们家。   所以,江茉和齐晔也就暂时在舅舅舅妈家住下, 每天最要紧的事儿就是去看房子,只是总找不到满意的。   这天,王有根一家人也搬到了省城。   他们的房子好找, 因为要求不高, 所以早就买好了,齐晔给安排的施工队进行装修过后, 又亲自带着王春分、王春华两兄弟去家具厂挑选的家具, 拿的也是最便宜的进货价。   房子弄好, 家具都摆设齐整,王有根一大家子人也就风风火火怀着激动的心,来了省城安家。   王家买的, 是省城出现的第一批商品房。   八十多块钱一个平方,一套房子也就五十多平,所以是四千多块钱。   这对于大部分工人来说, 都贵得很,所以当时这商品房的概念出来, 众人都是哗然一惊,像看热闹似的,觉得这房子肯定没人买。   谁知道这房子居然紧俏得很。   在这个单位福利分房的念头,这样的商品房一推出来,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五十多套房子就已经被抢售一空!   王春分和王春华算是买得早的,所以还可以选楼栋和楼层,兄弟俩选的是对门对户的房子,这样以后走动起来也方便。   五十多平的房子,有两个房间,还有客厅、厨房、独立厕所这些,在如今省城还是大片大片筒子楼的住房中,这已经算是一等一的好房子。   可惜,江茉还是瞧不上,不然也能住到这小区里来凑热闹。   但如今王家买了两套这样的房子,已经算是热闹得很。   今天,大伙儿都聚在王春分家的房子里,一起涮火锅吃。   江茉和齐晔都来了,就连辛博厚,也厚着脸皮过来凑热闹。   一大桌子人,坐在餐厅里,空间略显狭小,却在电视上新闻联播正播放着的背景音中,显得格外温馨和睦。   滚烫沸腾的火锅冒着白烟,散着浓浓的红油香味,油碟蘸着薄薄的牛肉片儿,放到嘴里,满满都是嚼劲和辣味。   喝着啤酒,聊着未来,大家伙眼中都充满着对光明的憧憬和向往。   这日子啊,是真的越过越好了。   王有根带头,表达了对齐晔的感谢。   如今齐晔的公司成立,王春分和王春华也得到了晋升,都成了公司里的小头目,挣得能比以前更多!   他们对齐晔本来就忠心耿耿,如今更是已经带了点崇拜的意味,觉得姜还是老的辣啊,当初爹老在念叨着江茉怎么怎么的,如今一想,果然没错啊,和江茉关系处得好的,不都是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吗?   王春雨也快毕业了,她是省城大学的高材生,还是建筑专业的设计师,专业成绩数一数二,就连首都的国营企业也向她抛来了橄榄枝。   可她却拒绝了那些工作机会,反而说要加入齐晔的公司,给未华建筑公司画图纸,搞设计。   同学们都觉得她疯了,老师也不太赞成她进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新成立的公司,当然是拿铁饭碗才稳妥啊。   就连齐晔,也劝了王春雨,没必要这样报恩,虽然他的公司很缺学历高的人才,毕竟那些正正经经的大学生都是那么艰难才考上大学,谁都不愿意进私人的公司工作,都是奔着铁饭碗去的。   可王春雨却是铁了心,就要进齐晔的未华建筑公司,她说没有江茉就没有现在的大学生王春雨,她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报答江茉和齐晔,就是应该的。   齐晔劝不动她,但也不愿意耽误了她的前程。   他这儿虽然工钱给得高,可到底是私人办的,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万一有一天忽然又不准做生意了呢?这谁都说不准。   但无论什么时候,国家才是最靠谱的,所以他只能和王有根说,让王有根劝劝他女儿。   谁知王有根比王春雨还固执,他早就一百个同意王春雨去齐晔的公司,觉得这事儿根本没什么好劝的。   他现在对齐晔和江茉的信任度,比什么都强,他相信跟着齐晔和江茉,那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甚至还私底下夸过王春雨,夸她看得远,做得对!   至于王家两兄弟,也没说什么,自家妹妹的决定,无论是什么,他们都支持!   辛博厚倒觉得这事儿没必要讨论,现在市场经济这么繁荣,以后只会越来越好,人家王春雨都愿意来呢,齐晔还推辞什么。   他倒是恨不得自己的公司有大学生来,可惜没有齐晔这样的人格魅力,没有大学生愿意放弃国家分配的工作,来他这儿打工挣钱。   酒过三巡,辛博厚又说起了另外一件事儿,“对了老齐,你听说旧城改造的事儿了吗?那可是一块大蛋糕啊,咱们得想办法拿到手啊。”   虽然辛博厚现在主要做服装生意,但他之前弄施工队的时候,也认识了不少人脉,“明天,我有几个兄弟知道内部消息的,打算一块儿喝酒,怎么样?你和我一起去呗?以后在省城混了,总得多认识几个朋友,他们的人品都是很过关的,相信我。”   齐晔自然很相信辛博厚,再说做生意嘛,多一个朋友就是多一条人脉,总有用处。   他点点头,和辛博厚碰了碰杯。   这顿饭吃到天黑之后,江茉、齐晔还有辛博厚才微醺着出来。   辛博厚拍了拍齐晔的肩膀,舌头捋直道:“老齐,别忘了啊,明天中午,一块去喝酒,旧城改造的内部消息,可重要了,别缺席。”   “好。”齐晔当然也知道这很重要,点头应下,而后才和辛博厚分道扬镳。   他和江茉往东边走,辛博厚往西边走。   两人的影子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拉得老长,江茉踢着路边的小石头,轻声道:“那明天,我一个人去看房子吧?”   其实,明天本来已经约好了看房子,而且是江茉早就已经看好的一处小洋楼,离河边不远,能在二楼看到河,也算是江景房吧。   而且从外面看,这栋小洋楼挺漂亮的,有小花园,还有一处小池子,而且修缮得也很好,并不显破旧。   听说,原本是政府某处机构的房子,但后来机构改革,合并搬走后,这栋楼就空了,并且挂牌出售。   后来被一个生意人买下,但这人的生意越做越大,目前渐渐有了在南方定居的趋势,所以又决定把这房子卖掉。   不过房子的主人不在这边,想要看房子还要往来信件,经过他的同意,他委托卖房子的中介才能带江茉她们进去。   这么,等了小半个月,才等到中介通知说明天可以去看房,谁知辛博厚却临时说有这个饭局。   省城改造这样的大项目,就算齐晔想放弃,江茉都绝对不可能允许。   所以,当时在饭桌上,齐晔犹豫的时候,江茉就捏了捏他,让他答应下来。   这会儿,江茉更是已经提前做好了决定,“两边都已经约好了,就不放人家鸽子了,你去和人喝酒,看看旧城改造项目怎么样可以拿下来,我就明天去看房子,要是喜欢的话,我就直接交了定金。”   反正齐晔也没什么喜不喜欢的,只要江茉喜欢,他就喜欢。   所以他去看房子,纯粹没什么必要,完全都凭江茉的喜好,他跟着去,也就是凑个热闹而已。   既然有正事,江茉也就觉得他根本没必要跟着过去。   江茉直接拍了板,不给齐晔任何反驳的机会,伸出手撒娇道:“背我。”   齐晔欲言又止,只好弯下腰,把江茉背起来。   两人重叠的身影在路灯上,镀上一层暖色的浅浅的边。   却没看到,在很远的后面,缀着一个邪恶的影子,正偷偷跟着他们,观察着他们。   伺机报复的眼神里,写满怨毒和记恨。   -   第二天。   江茉睡醒的时候,齐晔已经离开。   她慢悠悠吃了齐晔给他热在锅里的早午饭,两个玉米窝窝头,添着辣椒酱和碎肉末,还有一碗蒸蛋、一杯热牛奶以及一碗煲了几个小时的老鸭玉竹汤。   吃饱喝足,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   她换了衣服,给乌云踏雪牵上狗绳,就这样出了门。   毕竟买小洋楼就是为了乌云踏雪,所以得带它们去看看,让它们也瞧瞧喜不喜欢,顺便遛狗。   那栋小洋楼就离河边不远,所以她和中介约的见面地点也在河岸边,时间是下午两点,所以还充足得很。   就这么沿着河岸走着,踩着一块块小石头,不急不忙地散着步。   走着走着,江茉到了当年齐晔爹娘出事的那一片河滩上。   这儿的确人迹罕至,要是被人推下去,就算大声尖叫只怕也没有路人会听到。   而且地形也不太好,站在岸边都能看到河面上有几处小漩涡,底下就是暗礁,要是卷进去,肯定游不出来。   她站着默默看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正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冷不丁看到十米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人。   那人怨毒的眼神像毒蛇,就这么盯着自己。   乌云踏雪夹起尾巴,警惕地看着那人,没有叫,反而是低声发出呜咽的警告声。   江茉拽着狗绳,回望着那人,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张通缉令的脸对上……   某人贩子团伙被打击抓获,唯一的漏网之鱼,就是眼前这位,头目于曙。 第139章 第 139 章 【1更】这是绑架吗?……   这通缉犯的名字, 叫于曙,也挺讽刺的。   他不知让多少家庭的曙光破灭,走入无限黑夜, 可他居然取这么一个名字,当初江茉还和齐晔指着那通缉令上的名字嘲讽地说了几句。   却没想到,她居然就这么面对面,遇上了于曙。   乌云和踏雪或许是察觉到了极致的危险, 所以没有大声叫唤,反而发出低吼声,尾巴紧紧夹着, 贴在江茉的小腿两侧。   于曙警惕地摸着口袋里的那把刀, 随时准备上去解决掉这一人两狗。   可他忽然看到对面的江茉歪起脑袋,懵懂又茫然地看着自己。   “你好, 请问你是迷路了吗?”江茉一边问着, 又一边低头拍了拍乌云踏雪, 轻声告诉他们,“...不要叫呀,这位大叔不是坏人。”   乌云踏雪被这么一拍, 果然就安静下来,只是歪了歪头看着江茉,又看看于曙, 但防备心还是没下去,尾巴高高竖起来。   江茉却像是丝毫没有防备, 眸子清澈透亮地望着于曙,还在关心地问道:“大叔,你才穿这么点衣服,冷不冷啊?是不是遇上了什么困难?”   于曙放在口袋里的手, 又伸出来,他似乎有些怔忡。   难道她没见过通缉令?又或者是没认出他?   这的确也在情理之中,通缉令上的他,还是白白净净的脸,带着斯文人才带的眼镜,哪像现在这样,因为多日的流亡和躲藏,他已经像个难民,胡茬长满下巴也懒得去理,脸上黑黢黢的显得有点脏,衣服也破烂褴褛……   这一切,都是拜眼前这个女人还有她的男人所赐!   要不是他们抓了林洁还有他手底下那几个人,也不至于让警察顺藤摸瓜,最后他苦心经营多年的团伙全都捣毁。   于曙恨死了江茉和齐晔,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   他本来是暗中跟着江茉,打算在这儿把她解决掉的。   可看着江茉如此单纯好哄骗的样子,他忽然又转了心思。   要是能把齐晔骗来,一块报了仇,岂不是能省了许多功夫,免得他又要辛辛苦苦找机会跟踪齐晔,还要冒着被暴露的风险。   于是……于曙再次确认了一下江茉的眼神。   她这样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他不知拐卖过多少个,知道她们生活在象牙塔里,所以对世间的人和事都保持着善良与天真。   而利用她们的善良,最方便拐卖她们。   于曙教过手底下的人如何分辨,自己当然更加轻车熟路。   过了一会儿,他已经确定江茉是真的不知道他是通缉犯,而是圣母心发作,想要帮助他这样的可怜人。   他垂下脸,藏起来的唇角勾了勾,然后开始剧烈地咳起来。   果然,他一咳嗽,江茉就更关心起来,不停地问:“大叔,你是不是生病了?你有钱买药吗?要不我给你去买点药?或者送你去医院?”   于曙抿了抿嘴,摇头道:“不、不用了,谢谢你啊小姑娘,我、我就是老毛病犯了,不碍事的,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就好了。”   江茉果然顺着他的话开始思索,“……可是这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可以休息呀,大叔,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于曙眼神里藏住得逞的笑意,说了他的住处。   可江茉却拧起眉毛道:“大叔,你住的地方好远呀,我还约了中介在前头见面,大概只剩下十分钟了,我送你过去可能来不及的。”   听到她这样说,于曙的手重新伸回口袋里。   情况有变,他有把握冷不丁把她推到河里,那两条烦人的狗,照样可以两刀解决掉。   于曙身手不错,不然也不可能逃脱警察的抓捕,并且在外流亡这么久。   只是可惜,又得重新想办法对付齐晔,那小子可不好对付。   于曙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似的,被江茉随意拿捏。   看到他又紧张起来,江茉扬唇笑了笑,语气轻快又单纯地问道:“大叔,你要是不着急的话,和我一块去吧。我今天就是去看房子交定金的,那房子离这儿也不远,到了我家的新房子,我请你喝杯茶,暖暖身子。现在这倒春寒也太冷了。”   她抬手哈了口气,搓搓手掌,像闲话家常似的,和于曙说起话来。   但于曙是什么人,他非常警惕,非常小心,听到江茉说要带他去见外人,他立刻掏出刀子,对准了江茉的脖子,“你想耍什么花样?”   乌云踏雪开始狂吠不止,江茉也吓了一跳,似乎脸色都被吓白,楚楚可怜地望着于曙,“大叔,你这是?”   “你看清楚,我是于曙,被你和你男人害得每天颠沛流离,无家可归的通缉犯!”于曙震声而愤怒地看着江茉,又看向那两只还在乱叫的狗,不耐地皱起眉,“怎么?你这两条狗喂得这么温驯,你以为我会怕它们咬我?”   江茉看了看乌云踏雪,似乎很沮丧地低下头,“乌云踏雪,你们别叫了。”   要是它们冲上去咬于曙,就算让于曙受点伤又能怎么样,他那刀明晃晃的,反手就能抹了乌云踏雪的脖子。   还是不要冒险的好。   江茉委屈又可怜地咬着唇,一副“我很相信你你居然是这种人”的表情,不可置信又楚楚惹人怜地望着于曙。   于曙可没心情和她玩这一套,直接拿着刀子,抵住她的后腰,用衣袖遮掩住,外人是看不出来的。   他冷声道:“跟我走。”   江茉一边走,一边无奈地咬咬唇,“乌云踏雪怎么办?”   “扔这儿,别想带他们走。”于曙表情冰冷,单手把狗绳抢过来,拴在河岸边的柳树上。   “……可我和中介约好了,那她没看见我,肯定就知道我出事了,会去通知齐晔的。”   “呵,要的就是让他知道你出事了。”于曙掀掀眼皮,露出凶狠的笑,“赶紧走!敢磨磨蹭蹭我就杀了你!”   江茉却眨眨眼,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哦,我知道了,原来你的最终目标是齐晔呀,那你现在不会杀我的,对吧?”   “……我要带上乌云和踏雪,你家那么远,我害怕。”等不到于曙的回答,走了没两步的江茉又停下来,回头指着眼巴巴望着这边的乌云踏雪。   于曙都忍不住要翻白眼了,他不耐地比划着手里的刀子,“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杀了我很简单,可你要抓齐晔就难了。”江茉轻哼道,“齐晔身手很好的,你就算偷袭他也没什么用,他随随便便就能夺了你的刀子,把你送去派出所。你不仅要被他抓,还要把通缉令上的赏金白白送给他,难道你愿意吗?”   于曙心一抽,迟疑道:“齐晔真这么厉害?”   “对呀,不信你可以去公安系统打听打听,齐晔抓过不少扒手、小偷,也抓过好几拨人贩子呢。”江茉掰着手指,如数家珍。   可说到“人贩子”,于曙那滔滔恨意又涌了起来。   尤其是江茉越说齐晔抓人贩子的时候有多神勇,他就越恨不得将齐晔绑起来,千刀万剐,让齐晔偿还他所吃的这些苦头!   “别说了!”于曙不耐烦地打断,冷声道,“带狗走,不可能!你现在要么和我走,要么就被我推到河里去,就这两个选择。”   他小心谨慎了大半辈子,不可能就这么轻易被江茉绕进去,更何况,多带两只狗就多了两个不安定的因素,于曙绝对不可能冒这个险。   江茉其实也知道于曙不会答应,但她就是故意这样说,看看他容忍她的底线在哪里,以及为之后她要做的事情铺垫。   -   被于曙拿刀比着,江茉和他一路沿着河岸,往另一个方向走。   走了大概二十来分钟,江茉又停下来,她走不动了,“真的好远呀,我要坐车!”   “你做梦!”于曙绝对不可能让江茉去坐车,公交车么,人多眼杂,谁知道会出什么岔子。   至于出租车?那更不可能,他的钱要省着用,不可能这么浪费掉。   江茉却是真的走不动了,她本来就娇气,平时去哪都有车子做,要不就是齐晔背她,她哪里走过这么远的路。   她抬了抬脚,露出脚后跟磨出来的一片红痕,“再走下去,我脚都要破了!”   于曙望着她,也是觉得离谱到了极致,居然还真有人走了这么二十几分钟,就快要磨破脚后跟?   江茉反正是不想走了,她豁出去,狠狠心,咬咬牙,对着于曙露出不怕死的表情,“大不了你杀了我吧!我不走了!”   看她这样,于曙手里的刀子也不管用了,他无奈妥协,“你到底想怎么样?”   江茉转了转眼珠子,踢着脚边的小石头,“我要吃糖炒栗子。”   她这理直气壮的样子,活像他在伺候什么大小姐。   于曙咬牙,他忍。   明明是绑架她,怎么反而成了要答应她给买什么吃的哄着她?   于曙自己都没想明白这个转变,但是江茉硬气得很,她就是要吃糖炒栗子,要一边吃一边走,不然的话,就杀了她算了。   她忽然不怕死起来,于曙也没办法,他拿刀比着她的脖子,“待会遇到人,不准说话!不然我立刻杀了你,还有遇到的人!”   反正他被通缉着,背负了不少人命,抓紧去就是死,所以他也不介意多杀几个,这样才不亏。   于曙这样穷凶极恶的歹徒,江茉也没有太过激怒他,只要他答应给自己买糖炒栗子就好了。   于是她点点头,表现出为了吃到糖炒栗子她就可以很乖的样子。 第140章 第 140 章 【2更】把人贩子整不……   于曙真是对江茉无语, 他没想到自己多年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居然有一半是毁在这么一个好吃懒做娇气得不行的小姑娘手上!   他认命了。江茉说得对,齐晔那么不好对付, 他要凭自己想找齐晔报仇,很难,说不定还会反被送进大牢里。   所以,他必须趁现在抓到了江茉, 先让齐晔乖乖听话,解决了齐晔,再解决江茉。   大仇得报, 他就可以潜逃出境!   于曙把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好, 至于现在一袋小小的糖炒栗子……   买就买吧!   偶遇一个路人,于曙出钱请他帮忙去买了一袋糖炒栗子。   那人奇奇怪怪地看了看于曙和江茉, 觉得这两人站在一块实在不搭。   但江茉表现得非常正常, 所以那人也没多想, 正好也没事,能挣个跑腿费,何乐而不为。   至于于曙, 也奇怪地看了看江茉,冷声道:“你很识相,刚刚没有耍手段暗示或者传递什么消息。”   他可经历过太多了, 以前拐卖的人也有聪明的大学生,知道自己被拐卖后, 会想方设法向外传递信息,但那都太天真了,哪能逃得过他们这种人的眼睛。   这个江茉,倒是聪明, 不做这些白忙活的事情。   江茉也奇怪地瞥了一眼于曙,很不理解道:“我为什么要暗示他啊?他要是去报警了,我不就吃不到糖炒栗子了吗?”   “……”于曙不理解,糖炒栗子就那么好吃?   他贩卖人口赚了这么多钱,腰包里揣得满满的,其实没怎么享受过生活。   每天担惊受怕,但也花天酒地,总觉得要喝最贵的酒,吃最珍稀的食材,才不枉费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做这拐卖人口的事。   所以这糖炒栗子,于曙是从没吃过的,不屑吃,也懒得吃,就小姑娘的玩意儿,他都没多看过一眼。   但现在,糖炒栗子买回来,江茉让他给拿着,自己一边走一边吃。   炒得喷香的栗子裹着甜香,在大冷天里,随着滚烫的热气往上飘,钻进鼻子里,确实闻起来好吃得很。   江茉白白嫩嫩的手指剥开一颗,金黄饱满的栗子仁露出来,还沾着一点点从开了口的栗子壳中流进去的糖,焦糖看上去很甜,栗子的味道很浓郁,咬着咬着,满口都是余香。   江茉吃了两粒,侧过头看于曙,“你怎么不吃?”   于曙冷哼,不作应答,目光从怀里的糖炒栗子移开,冷声催促道:“吃都吃了,走快点!别再耽误功夫!”   “哦。”江茉随口应着,但走得也不见得有多快,剥着栗子,哼着小曲,走在河岸边。   让于曙产生一种错觉……到底他是在绑架她,还是在伺候她?   为什么自己一只手拿着刀子抵着她的后腰,另一只手却抱着装了糖炒栗子的油纸袋,随时供她拿栗子吃?   没走多远,于曙感觉到自己被侮辱,直接把油纸袋往江茉手里一扔,没好气道:“你自己拿着!”   还真他把当下人了?于曙一阵无语。   江茉自己剥着栗子壳,放到油纸袋里。   于曙又打量着她,“你怎么不把壳扔地上?” 他还以为她吃糖炒栗子是想留记号。   江茉嫌弃地皱了皱小鼻子,“乱扔垃圾?我才不会那么没素质。”   于曙:……难不成她真是因为喜欢吃糖炒栗子?   -   江茉无视着后腰处抵着的刀子,吃糖炒栗子吃得很欢快,就这么走着吃着,总算到了于曙住的地方。   这是省城郊区的一处小平房,为了不引人瞩目,周围很偏僻,环境也差,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石头还有杂草。   于曙开门的时候,江茉转过头,打量了一圈,剥着糖炒栗子嫌弃道:“你就住这里呀?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于曙开门的动作一顿,钥匙拧动,门终于打开,他不耐烦地剜了江茉一眼,“赶紧进去,别墨迹。”   江茉走进去,继续打量,继续嫌弃,“这没地方坐呀,沙发好脏,椅子上面都一层灰了,你一个人逃亡在外就不讲卫生了吗?”   她啧了一声,于曙脸上的表情更黑,“没让你坐,一个快死的人了,你矫情什么?”   他打开电视,把门锁好,然后往沙发上一躺,拿起旁边的酒瓶,里头还剩半瓶酒,晃了晃,他正打算放到嘴边,又听到江茉啧声说话。   “你这酒还能喝吗?都打开放了好久了吧,万一有灰尘飘进去怎么办?这会闹肚子的。”   “……”于曙忽然就不想喝这酒了,他白了她一眼,把酒瓶放下,改拿遥控器,看电视总成了吧!看电视这女人总能消停会了吧!   谁知,电视随便闪了闪雪花,江茉又开始嫌东嫌西,“你电视机的天线是怎么弄的啊?居然还出现雪花,这也太不专业了吧。而且你的电视屏幕好小,你挣了那么多钱,难道买不起一个大点的电视吗?”   于曙终于受不了,冷声道:“你懂什么?老子赚的钱,想买多贵的电视机都买得起!”   “那你怎么不买?”江茉漂亮明艳的眸子微微抬起,然后恍然道,“喔,我知道了,你是不是不敢买太大的电视,怕引人注意?”   于曙轻哼一声,勉强承认。   江茉叹了一口气,四周看看,又叹了一口气。   于曙被她弄得电视都看不下去,脸上更是覆了一层冷冷的霜,“你能不能消停点?”   “……我只是觉得你挺可怜的。”江茉重重叹了一口气,“瞧瞧你现在这样,为了逃避追捕,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倒还不如被一枪崩了来得痛快呢!”   她那一枪崩了这几个字说得实在太重,于曙听得眼角抽了抽,心口传来一阵仿佛真被一枪崩了的痛楚。   他狠狠瞪着江茉,“闭嘴!”   要不是知道她这样的小姑娘最爱哭,容易哭得背过气去,他真想直接拿袜子把她的嘴堵住,叫她再也说不出这种扎心的话!   幸好,接下来江茉没再惹于曙生气,反而还把自己吃了一小半的糖炒栗子递过去,热情友好地问道:“要吃一点吗?这个可好吃了。”   于曙对她并没什么好态度,更是防备着,虽然这糖炒栗子没离开过他的视线,但他也不愿意吃,瞪她一眼道:“我不吃!”   “不吃算了,一边看电视一边吃这个,可享受了。你呀,就是只知道绞尽脑汁赚黑心钱,却不知道享受。啧啧,真可惜,你说你干这一行,过过几天好日子吗?何必呢?”   江茉站在沙发旁,抬着下巴道:“遥控器别乱动,我就要看刚刚那个电视,亲嘴的那个!”   “……”于曙闻着糖炒栗子的香气,望着电视屏幕里正甜甜蜜蜜手牵手的那对年轻人,还有江茉毫不遮掩也不脸红看着他们亲嘴的唏嘘声,他不由开始怀疑人生。   她说得对……   他这些年,辛辛苦苦、战战兢兢,贪生怕死,图什么呢?   他连这么一个普通小姑娘的日子都比不过。   人家在倒春寒里吃着糖炒栗子看着小电视,他呢?   于曙越想越不得劲儿,陷入深深的自我迷茫中。   江茉却认认真真看完了这集电视剧,兴致缺缺地把手里的糖炒栗子一扔,“冷了,不好吃了。”   于曙再次无语地抬头看她,难不成她还想他帮她把这个糖炒栗子去热一下?做梦!   谁知,江茉比他想象中的更过分。   她抬着娇气得不可一世的下巴,淡声道:“糖炒栗子不用热了,我吃饱了,现在到晚饭时间了,我们吃什么?”   于曙真没见过这种被绑来还和在自己家一样的人,他迟疑着问道:“你以前、是不是被绑架过?”   “你怎么知道?”江茉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自己在上一本豪门文里的经历,“我被绑架过的次数也不多,大概也就七八次吧。”   难怪……   于曙刚点点头,又觉得奇怪,谁没事绑架她这么多次啊?   这小姑娘,一定是电视剧看多了,跟他在这儿做梦呢。   于曙又是一阵无言,沉默了片刻,还是得起身去张罗晚饭。   没办法,他也饿了啊。   江茉在他身后道:“你不是要让齐晔来救我吗?可以让他把晚饭带过来,我要吃碧螺居的红烧田螺,还想吃——”   “闭嘴!你又想耍什么花样?”于曙听到这种奇奇怪怪的要求,心中又是一阵警铃大作,哪有我要杀你,还让你给我带晚饭来的。   江茉无辜地抿了抿唇,一脸单纯又茫然道:“我没耍花样呀,我就是觉得你也不容易,你天天逃亡也说不定哪天就被抓了,活一天少一天,还顿顿吃馒头咸菜,这多可怜呀。”   “……”于曙竟然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   是啊,他自己都说不准他什么时候有可能被抓,天天吃这样不是人吃的东西,他早就受不了了。   住的也像猪圈,活得不像人样,凭什么啊?   他明明还有那么多的钱,就藏在这儿,多得用衣柜来装,可他过上好日子了吗?他图什么?   又自我怀疑的时候,江茉已经轻飘飘地说起来,“我还想吃牛肉锅子,得当天宰杀的母牛,只要牛脊背的后半段,也就是上腰肉,那里的肉最柔细,切得薄薄的,用来涮锅子是最好吃的。锅子里要多放些萝卜玉米这样的蔬菜,中和牛肉的火燥,还有,汤底也得用新鲜的牛大骨熬煮几个小时的。”   于曙彻底听得傻了眼,吃个牛肉锅子还有这么多讲究?   看来他是真不会享受啊。   “……你要是记不住也没关系,省城里有一家专门做这个的,叫潮记,去那儿买准没错。”江茉说着说着,“都把我说饿了,你快去吧,放心,我不跑,你要实在不放心,把我绑起来?”   江茉像老佛爷似的伸出双手。   于曙都快给整不会了:…… 第141章 第 141 章 【3更】紧急时刻……   于曙这人, 一向非常警惕。   江茉越说什么,他越会怀疑,觉得有诈。   所以她主动提出让他绑着她, 他反而不屑搭理,她说要他去潮记买什么牛肉锅子,他也心存疑虑。   但他对江茉描述的牛肉锅子倒是真真正正地起了兴趣。   踏马的,活了一辈子, 都不知道吃个牛肉还有这么多的讲究,牛每个部位的肉味道都不一样?那锅底是什么样也会影响牛肉的味道和口感?   人活这一世,刀尖舔血挣这么些钱, 不就应该好好享受享受么?   于曙出门前, 瞥了一眼那袋糖炒栗子,狠狠把门关上, 再锁好, 这才离开。   他这地方非常隐蔽, 门窗又锁得十分严实,而且离城区也远,这天都快黑了, 他不信江茉那么一个娇滴滴又矫情做作的小姑娘会跑出去。   他这一趟出去,有两个目的。   一是悄悄给齐晔放消息,让他自己乖乖到这儿来, 束手就擒。   二嘛,也忍不住想搞个江茉说的那种牛肉锅子尝一尝。   白白揣着那么多钱, 天天吃馒头咸菜,他都快吃吐了,也难怪江茉用那种惋惜又看不起他的眼神打量自己,于曙自己都觉得丢尽了脸面, 堂堂一个曾经的大哥,手下也有那么多号弟兄,曾经让警察们头疼的人物,总也得活得像个人样。   于曙先是绕路去了平常偷偷观察齐晔的地方,也就是齐晔的舅舅家小区门口。   果然看到齐晔急疯了,没头没脑地进进出出好几趟,似乎在等什么消息,但什么消息都没等到。   他冷冷笑了笑,当然不可能有任何消息,他行事一向隐蔽,今天沿着河岸带着江茉回去,也没有被任何人察觉异样。   当然,那也是江茉识相,不然他早一刀抹了她的脖子,再找机会杀齐晔就是。   不过能像现在这样让齐晔乖乖自己送上门来,洗干净脖子等着他杀,那就更轻松省力了一点。   于曙拿出准备好的纸条,托一个路边的小孩,送去给齐晔。   上面写了让齐晔今晚十点到城郊来,一个人,不许带警察,不然他见到的就会是江茉的尸体。   完成第一件事,于曙又去打包了一个牛肉锅子,还买了两瓶新酒,打算回去边看电视边吃。   他也该学会享受享受,不能只是苦苦逃亡,啃馒头就咸菜了。   不过这种小饭馆的老板并不知道什么上腰肉,也不知道什么特殊的锅底。   于曙纠结了一下,还是只买了一个普通的牛肉锅子,没有去江茉所说的潮记,他不敢冒险。   就先尝个普通的,换换口味就行。   于曙真的过分小心,生怕哪里有陷阱,自己不小心踩了。   所以他是千挑万选,心想自己进的小饭馆,没有被江茉左右,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   而另一边。   江茉在于曙的家里,也没闲着。   她勉强忍受着这儿脏得一塌糊涂的环境,随便看了看。   这就是一室一厅的小平房,卧室上了锁,里面估计有很重要的东西,于曙怕她进去,刚刚临走之前还特意看了看锁是不是锁好了。   而窗户么,也都已经钉死,用的是厚厚的木板,她伸出手指摸了摸钉子,生怕弄伤自己的手,也就没有多看。   至于门,那是于曙离开前已经检查了好几遍的,所以根本不会给她可乘之机。   厨房和厕所的门倒是没锁。   厕所太脏,她不屑于进去多看一眼。   厨房也是冷锅冷灶,只有几个干巴巴得开了裂的馒头,以及一碗看起来就倒胃口的咸菜。   江茉无语了一阵,可惜没找到什么线索。   她回到客厅,拿了一张纸包着遥控器拿起来,换台,选到自己每天固定时间就要看的台。   -   回来的于曙看到江茉居然在一脸认真又略带嫌弃地看着电视,他同样一阵无语。   她居然被绑架在这儿还挺安心?真不知道她脑子里在想什么。   江茉嗅了嗅空气里的味道,皱眉道:“不是潮记的牛肉锅子呀,你这买的是哪一家的,闻起来就不太好吃。”   “……爱吃吃,不吃滚。”于曙对她没什么好脾气,不耐烦地瞪她一眼,把牛肉锅子拿出来,架好。   江茉却已经凑了过来,嗅了嗅还冒着的热气,忽然拿出那一袋糖炒栗子,“这些冷了的栗子也别浪费,放进去吃好了。”   说完,她就开始一颗颗地剥,把金黄的栗子仁扔进清汤里,顺便介绍道:“这样挺好吃的,板栗煲的鸡汤你喝过吗?又鲜又甜,板栗沾了浓郁的汤汁,又是另外一番风味。”   “……泡在牛肉锅子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又有板栗仁的清甜,又会有牛肉的嫩香,待会儿你尝尝,我说好吃的,那绝对不会差。”   江茉把糖炒栗子都剥开扔进去,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真香。”   于曙却警惕地看着她,不知道他刚刚走了的这段时间里,她有没有给这糖炒栗子玩什么花样儿。   他小心翼翼道:“你先吃。”   “我吃就我吃,我一个人全吃了都行。”江茉撇撇嘴,仿佛觉得他这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样子非常可恶,对他翻了个白眼,又伸出白白净净的手掌道,“筷子给我。”   于曙气极,她还真把他当成伺候她的了是吧?   但他没辙,想要让江茉试毒,就还是耐着性子,把筷子递给了她。   江茉果然夹了两颗栗子,吃得直哈气,还一边看着电视剧,快活得像在自己家那样。   “……”于曙受不了了,弯腰把另外一盒薄薄的牛肉拿出来,在锅子里涮起来,每一片都只要扔进去十几秒就能吃。   虽然不是上腰肉,他也不知道是什么肉,但他感觉的确很好吃。   这么看着电视,涮着锅子,喝着啤酒,这才是人生啊。   怎么以前他都没有这样享受过呢?   于曙迷茫地想着,却发现江茉刚吃了两颗栗子,就甩脸子,把筷子一扔,“不吃了!”   她好像是嫌弃和他共用一个锅子,他的口水沾到了筷子上,筷子又伸到锅子里,不卫生。   所以他的筷子刚伸进去,她就把筷子扔了。   于曙冷冷一笑,也不管她吃不吃。   他还是那句话,爱吃吃,不吃滚,都要死的人了,还在这儿跟他矫情什么呢。   她自己不愿意做饱死鬼,那就随她吧。   不过别说,这板栗煮在牛肉锅子里,还的确挺好吃。   这个江茉,虽然又好吃又娇气,但品味倒是没的说。   好久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于曙把满满一锅牛肉,还有那些板栗都吃下了肚,顺便还把牛肉汤也都喝了个精光。   当然买回来的两瓶啤酒,也喝得干干净净。   他吃饱喝足,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真的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么享受过。   不仅眼眶又有些泛酸,像过街老鼠这样逃亡的日子里,他真的活得不像个人样。   还好,这样的日子就要过去了!   待会儿等齐晔自己来乖乖送死,他先杀了齐晔,再杀了江茉。   然后……他再花点钱私逃出境,就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了!   于曙的算盘打得很响,他剔着牙,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快十点,也是时候出去和齐晔算算这笔总账!   他继续用刀威胁着江茉,另一只手提着一瓶农药,带着江茉到了一处小山丘上。   小山丘的视野开阔,没等多久,就看到齐晔骑着摩托车,轰隆隆的声音由远及近,震得头顶的树叶都颤了颤。   于曙的刀比着江茉的脖子,小心谨慎地观察着。   看到齐晔在底下约定的地方停了车,四处张望起来。   于曙又等了很久,时间已经超过约定的晚上十点,齐晔一直在焦灼地看着手表,又不断到处查看。   可于曙带着江茉躲在小山丘隐蔽的草丛后,所以齐晔看不到他们。   于曙反复确认过,肯定齐晔没有带警察过来,这才带着江茉走出来。   齐晔站在底下的平地,而他挟持着江茉站在这山丘上,齐晔无法上来,他却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齐晔,这是他早就选好的地方。   “齐晔。”于曙出声,吸引了齐晔的注意力。   夜色很黑,齐晔的手电筒照过来,江茉看到他模糊不清的脸,还有不用看清,也知道他有多焦急难安的神色。   “我没事。”江茉短短说了三个字,于曙的刀子就冰凉凉贴在了她的脸上。   “别耍花样!再说一个字,我直接杀了你!”于曙生怕她和齐晔配合,玩什么花招,威胁她不准再说话。   随后,于曙又把准备好的那瓶农药扔下去,高高在上对着齐晔说道:“你害我如今被全国通缉,四处逃亡,齐晔,你知道我这些日子过得有多惨吗?”   齐晔盯着脚边的那瓶农药,没有说话。   于曙也拿出一支手电筒,直直照着齐晔的眼睛,“拿起那瓶农药,喝了它。否则,我立刻杀了你心爱的女人。”   齐晔没动,反而问道:“在我死之前,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不想死得这么不明不白,至少我想知道我爹娘他们——”   于曙狠声打断齐晔的话,他已经急红了眼,刀子又狠狠朝江茉脖子的大动脉逼了逼,出声催促道:“给你三分钟时间,我没空回答你的问题!赶紧的,别想拖延时间!”   这样紧急的时刻,于曙似乎深谙“反派死于话多”这个道理,所以他根本不想给齐晔任何问问题的机会。   三分钟内,齐晔要是不喝下农药,那就眼睁睁看着他的女人死在他面前吧! 第142章 第 142 章 【1更】以后要早点来……   于曙把提前准备好的农药扔过去, 手里的刀子抵着江茉的大动脉,他不愁齐晔不乖乖就范。   夜色很黑,月光微冷, 风呜呜咽咽地吹着,像是在为齐晔送葬。   于曙的手电筒落在齐晔头顶,看着他弯腰把那瓶农药捡起来,缓缓拧开瓶盖, 似乎有了决定。   于曙紧张而专注地盯着他,大仇即将得报,他的心中激动愤慨, 自不能言, 好像已经有一波又一波的巨浪在心间涌起。   “你别吐我身上啊。”江茉嫌弃的声音轻飘飘在身边响起,于曙错愕地扭头。   江茉捏着鼻尖, 皱着眉打量着问他, “你刚刚这样, 难道不是想吐吗?”   于曙反应几秒,越发感觉到心口处有一团炽热的火焰在烧。   好像和仇恨无关,也不是他看到齐晔马上要喝农药而太过激动, 纯粹就是身体不舒服,豆大的汗珠在额头上沁出来。   被江茉这么一提醒,他才确实察觉到自己的身体似乎越来越难受。   像胃里翻江倒海, 狂风巨浪发作,几乎把于曙快要掀翻过去。   于曙有些站不住, 身体的不适感吞噬着他。   想吐,想扶着树干休息,天旋地转般,难受得紧。   他不耐烦地看向齐晔那边, “你怎么还不快喝?”   齐晔却很严谨地抬起手腕,指了指腕间戴着的手表,长指微点,“才过去一分半钟。”   于曙没想到齐晔居然还掐着点儿的?   他一阵无语,翻了个白眼,捂住越发似火浪在翻涌着的胸口。   刚喝下没多久的牛肉汤,这会儿都好像在胃里面发作,不停地涌起一波又一波火辣辣的疼。   于曙尽力忍耐着,极目朝齐晔看去,再一次不耐烦地催促着问道:“时间差不多了!快点喝了!你喝完我就可以放了你女人!”   他的声线克制着痛苦的颤抖,拿着刀子的手也抖起来,就在江茉白皙的脖颈那儿,看得齐晔眉心抽了抽。   虽然知道于曙不一定会遵守承诺,但齐晔知道他如果不喝,于曙肯定会直接杀了江茉泄愤。   他只要举起那农药瓶,对着嘴,缓缓仰头。   于曙紧张又专注地盯着齐晔的动作,因为隔得太远,他需要很努力地睁大眼睛才能看清楚齐晔到底是真的在喝农药,还是在做假动作......   这地方虽然安全,于曙不用担心被齐晔冲过来抢走刀具,但也有这样的坏处。   于曙强行忍着胃里的剧痛,踮起脚尖,去认真地辨认着齐晔的动作。   忽然——   江茉一个闪身后撤,直接用膝盖顶了顶于曙的膝盖后面的腘窝。   于曙腿一软,就这么直直地摔了下去。   他选的好地方。   这处小山丘离齐晔站的地面足足有三四米高。   这样冷不丁摔下去,寂静春夜里,三人都听到了一声清脆裂响的骨头折断声。   再然后,就是于曙撕心裂肺的痛呼声,骨头断了,疼得他本来就在冒冷汗的额头上,渗出更大的汗珠。   翻江倒海的胃也受不住了,他伏在地上,开始大口大口地吐。   齐晔没再管他,直接一步并作两步,转身绕到往小山丘那边跑去。   他急着去看看江茉有没有受伤,人怎样,根本懒得再管于曙。   反正于曙现在腿也断了,还吐成这样,怎么都翻不出浪来。   齐晔冲过去找江茉的时候,半路就遇到了摸黑过来的江茉。   他举着手电筒,忙紧张兮兮地检查她,“没伤到哪里吧?”   “没有呀。”江茉语气轻松地回答,捏了捏齐晔的手臂,“你不要这么紧张,我没事。”   虽然她这么说,但齐晔却还是认真又小心地围着她转了好几圈,这里摸摸,那里抚抚,确定她真的没有受伤,他屏住的呼吸才恢复过来,长长松了一口气。   江茉挽着他,笑盈盈道:“我早就说我没事,你非不信。”   “......很危险。”齐晔笑不出来,面容非常严肃,甚至整个人像一座大山似的立在那儿,江茉推他都推不动。   “我知道危险啊。”江茉见他这样,也委屈了起来,本来还含笑的声音里带起了哭腔,“难道你觉得我是故意跟他走的吗?当时那河岸上就我和他还有乌云踏雪,旁边什么人都没有,都是石头,我哪里能跑过他,我要是当场就跑,他直接追几步就能把我杀了,你以为你现在还能看到我吗?”   她忽然要哭,把齐晔吓了一跳。   江茉说着说着,还不解气,她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和于曙周旋这么久,就是为了等他过来给她甩冷脸子,问她为什么要跟着于曙走吗?   她越说越生气,捶起齐晔的胸膛。   硬邦邦的,反倒弄得她手疼。   江茉更委屈了,嘤嘤咛咛哭起来。   齐晔彻底慌了神,忙手忙脚乱地抱着她哄,粗砺的指腹擦着她又软又嫩的脸颊。   她哭哭啼啼地骂,“齐晔,你太没良心了,你别碰我,你手指那么糙,你是想给我擦眼泪呀还是刮破我的皮呀!”   “……我、对不起,我错了。”齐晔低声认真地道歉,嗓音慌得发哑,一句又一句耐着性子哄她,小心翼翼地接住她落下来的泪珠子。   江茉不想再打得手疼,呜呜咽咽扑在他怀里,委屈撒娇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她抬起哭得满是泪痕的小脸,齐晔很轻很轻地给她擦眼泪。   他知道她的脸颊肉娇嫩,受不得他指腹处的薄茧,所以他只能一下下地按压着她的脸,再把手指擦干,然后继续给她把泪痕都按掉。   江茉吸吸鼻子,环住他的腰,继续撒娇,“齐晔,以后你要快点来救我。”   其实开始,她也很害怕。   她怕于曙忽然不想等齐晔了,只想杀掉她泄愤。   又怕于曙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幸好于曙对齐晔的仇恨蒙蔽了一切,他只想杀齐晔复仇。   所以,她提出那些过分的要求,他有些没听,有些为了暂时稳住她,也就听之任之。   江茉哭累了,也抱怨够了,她小脸贴着齐晔的胸膛,把剩下的眼泪水都抹在他的衣襟上。   又重复了一遍,“齐晔,以后你要快一点来救我,不要再到被逼二选一的地步。”   齐晔反握住她的手腕,很小心,像握着易碎的全世界,他郑重而谨慎地承诺道:“以后不管去哪,我们都一起。”   他再也不想,让她离开他的视线范围内。   -   齐晔什么都不想做,失而复得,他只想牵着江茉的手,再也不松开。   但江茉还记得躺在那边的于曙,她撒完娇,擦干净眼泪,拉着齐晔走过去。   于曙躺在地上,两条腿都折了,疼得直喘粗气。   胃里头也难受,翻江倒海的,已经吐到在吐胆汁的地步,感觉要把整个身体都掀翻过来。   他扑在地上,看到江茉过来,死死盯着她,咬牙切齿地问道:“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那个板栗?你明明吃了,什么事都没有!”   “板栗当然没问题呀。”江茉背着手,撇撇嘴道,“你都说了,我也吃了,你看我不好好的吗?”   她还故意蹦了一下,踩到于曙的手,疼得他又是一阵惨叫,倒吸凉气。   江茉忙捂着嘴,移开脚,“呀!不好意思!我刚刚不小心踩到你了?我真不是故意的,你别介意啊。”   于曙握着自己被踩得瞬间肿成了猪脚的手,疼得说话都结巴起来,“不、不是糖炒栗子,还、还能是什么?”   他不甘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如果不是忽然肚子疼想吐,他根本不可能身体虚弱到被江茉一推,就摔了下来。   可他想不通,难道是那牛肉锅子吗?   不可能,那牛肉锅子是他亲自去买的,亲自看着老板做的,他随便挑选的店,根本不可能和江茉有所串通。   望着于曙拧成麻花儿般的眉毛,江茉轻啧了一声,看好戏似的,冷笑道:“怎么?你不会还在想是不是那个牛肉锅子的问题吧?啧啧啧……没文化没知识的人,真蠢呐。”   江茉拍了拍手上的灰,好整以暇地告诉于曙,“糖炒栗子没问题,牛肉锅子也没问题。但是……牛肉和板栗不能一块吃,你不知道吧?轻则引起腹胀,重则引发呕吐,谁让你那么久都没吃过一顿饱饭,天天馒头咸菜亏待了自己,好不容易吃一顿牛肉,就吃那么多,连锅底都舔得干干净净呢?”   “……你说说你,这是何必?”江茉叹着气,摇摇头,站在于曙头顶对着他笑的样子,活像一个反派。   于曙被江茉这番话气得直喘气,他快喘成了一个破风箱,却感觉喉咙口堵得死死的,他根本说不上话来。   他难受又震怒地瞪大着眼,狠狠盯着江茉,像是毒蛇想要把江茉咬死。   他恨!恨自己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江茉,而要给她这样的机会,反而害他遭了殃!   明明杀两个是赚,杀一个也不亏,他当时就是太贪心了,想要把江茉和齐晔一网打尽,才......   于曙恨得直咬自己的舌尖,悔不当初。   正这时候,忽然听到江茉弯下腰,背着手,继续问他道——   “......刚刚我推你的那一幕,熟悉吗?很多年前,你在白天那个河岸边,是不是也这样推过一对夫妻?把他们推到河里,淹死了他们?”   ---   牛肉和栗子一起吃会引起难受呕吐,但这只是来源于度娘上有这样的记载,作者为了剧情需要才写的!未经考证,不知道有没有科学依据! 第143章 第 143 章 【2更】抱着 ……   齐晔听到江茉忽然问这个, 也是十分关注地竖起耳朵。   江茉继续缓声对着于曙道:“当时你在那个河岸那儿堵我,我就觉得不对劲儿了。那条河那么长,你为什么偏偏选在那里?”   “……因为你早就知道, 那处河流湍急,要是把人推进去,都不用你再费什么功夫,那处河里的暗礁和水草, 就足够把人淹死。你试过对吧?你在那处河岸,早就淹死过别人。”江茉掷地有声,冷静地推断着, “所以当时, 你本来是打算直接把我推进去淹死,对吧?”   于曙痛苦地咬着牙, “没错!你很聪明!但那又怎么样?你再聪明, 猜出来了又能怎么样?那对夫妻和你有什么关系?她们还不是死了?”   于曙一边露出痛苦狰狞的面目, 一边又仰天大笑,整个人像疯了一般。   他悔啊!他真的后悔自己看走了眼。   这个江茉,她单纯吗?她天真吗?   不!单纯天真的是他!他居然被她给骗了!   还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绑架她, 把齐晔骗过来,先杀了齐晔,再杀了她……   于曙到如今才知道, 原来是他最好骗才对!   齐晔一大步走过来,勒住于曙的衣领, “真的是你杀了他们?”   于曙冷笑道:“你是他们的儿子吧?他们是我第一次动手杀人,所以他们的长相,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难怪我看你这么眼熟,原来你是那对狗男女的儿子啊?”   齐晔直接一个拳头砸过来, 都快把于曙的鼻梁砸歪了,“不许你说我爹娘!”   于曙啐出一口血沫,被齐晔这一砸打得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再次忍不住吐起来。   可他已经没什么好吐的,干呕了半天,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快被自己呕掉。   这时候,齐晔已经一把抓住他的头发,狠声道:“说!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你想知道啊?”于曙满口是血,却还在疯子般的笑,“想知道的话,你把农药喝下去啊,你喝了我马上就告诉你。”   齐晔的眸子里燃着小火苗,恨不得一拳头砸死于曙。   于曙也是肆无忌惮地笑,“不然你就直接打死我呗?你打死我,你也要判死刑!”   “谁说的。”江茉冷不丁插嘴,眼皮懒洋洋地垂着,又说于曙,“要不怎么说你没文化呢?齐晔要是打死你,那是因为你先动手,他是正当防卫,懂吗?正当防卫不仅不用判死刑,连牢都不用坐,杀了你还要被人夸他机灵,可以反杀你呢。”   于曙瞪大了眼,又被江茉气得呼吸不稳,几乎快要岔气。   齐晔却收回了手,揉了揉拳头,反而因为江茉这番话冷静下来。   打死于曙?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没交代。   更何况,于曙不配死得这么痛快。   于曙的腿断了,人也吐得快要升仙,再没有挣扎的力气。   他和疯子似的,又叫又骂,说些难听的话,仿佛想要刺激得齐晔杀了他。   不停地说当初齐晔的爹娘死得有多惨,被他推下水后,在水里如何挣扎,如何求饶,又是如何抱在一块,渐渐都没了呼吸。   又说齐晔他娘被拐卖之后,本来应该卖去哪里,衣服都被人扒完了的时候,才被齐晔他爹救走。   还讽刺齐晔他爹真是什么都不嫌弃,女人都被人看光了身子,根本不干净了,他居然也愿意要。   齐晔肩线不停地颤抖着,拳头死死握住,极力克制着不去打死于曙的冲动。   他不愿成为自己最讨厌的,像于曙这样的人,漠视法律,为了一己私欲为所欲为。   所以即便江茉说他可以杀了于曙,到时候就说是正当防卫,他也没想着自己报仇,而是想要把于曙交给公安局,等待法律的制裁!   不过江茉可不像齐晔这样,还自我安慰忍着?   根本不可能,她江茉还从来就没体验过“忍”字要怎么写。   她直接白了还在那儿喋喋不休的于曙一眼,让正拖着于曙走的齐晔,“把袜子脱了,塞他嘴里。”   可惜,齐晔的脚不臭,不然的话,让于曙好好品尝一路的臭袜子,那才有意思呢。   -   把于曙送去公安局后,做了笔录,江茉和齐晔就离开了。   这是一桩大案子,审讯于曙的日子,必然不会短。   他一个人掌握着那么大一个人贩子团伙,曾经拐卖过多少人,从哪儿拐来的,卖到了哪儿去,想必他都有数。   抓到他,审出他们是用什么手段拐卖妇女儿童,以后也能更好的防范,起到警惕作用。   对于警方来说,能抓到于曙,也是意外之喜。   他们都没想到齐晔和江茉这对小夫妻,居然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把一个全国通缉犯直接送到了他们面前,而不是像通缉令上所说的那样,提供线索,获得奖励。   所以警方一时间也有些为难,这赏金吧,要是按提供线索给,那就给少了。   可要是按把通缉犯直接抓过来给,那得给多少呢?他们心里也都犯起了嘀咕,毕竟之前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先例啊!   ……总而言之,这个晚上,当齐晔和江茉把通缉犯于曙送过来之后,彻底让公安局上上下下,都忙碌了起来。   而江茉和齐晔,却难得悠闲地慢下来。   死里逃生,江茉也难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想着人贩子最大的头目也落网了,今晚总算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齐晔更是到现在手都是抖的,脑袋里的那根线好像还紧紧绷着,仍然处于后怕中。   他不敢想象,要是江茉真出了事,他该怎么办。   他真的连想都不敢想下去。   晚上,他把江茉抱得紧紧的,她去哪儿,他就去哪儿,一直抱着不肯撒手。   就连上厕所都……不过最后还是被江茉红着脸骂了出去,但他还是眼巴巴地守在门口,等着江茉出来。   睡觉的时候,他的表现更离谱。   居然每隔几分钟就惊醒一下,摸摸江茉,还在,这才重新躺回去。   然后再过几分钟,又惊坐起来。   江茉被他烦得蹬了蹬被子,“齐晔,你烦不烦呀?你别老是动来动去的,还让不让人睡了?”   她一发脾气,齐晔就不敢乱动了。   他沉默了几秒,还是壮着胆子,伸出手,语气小心翼翼地问道:“那、那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江茉懒得回他,直接翻身,抱住了他精壮有力的腰。   这样总行了吧!   齐晔心满意足地抿了抿唇,也小心地把手绕过江茉的臂弯,抱住她纤细的腰身。   特别满足,特别安心,他再也不会让媳妇儿离开他的视线,有任何危险。   他就这么抱着江茉,睡不着,手脚也因为不敢再动弹而渐渐有了酸麻的感觉。   忽然这时候,江茉又嫌弃地掰了掰他铁钳似的手臂,“齐晔!你要把我勒死呀,我都快呼吸不过来了。”   “……对不起,我、”齐晔剩下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江茉赏了一个枕头,还有他熟悉的小被子。   出去睡!   被江茉直接关在门外的齐晔,盯着那扇门,委屈巴拉地站了半晌。   她刚经历过这样的危险,他怎么睡得着。   算了,就这样站一晚上吧。   希望不要被舅舅舅妈看到……   -   第二天。   两人重新约了中介,去看了那一栋江茉喜欢的房子。   这次,没有再出任何意外。   中介昨天没有等到江茉,还以为她是不想要了,并没有去找齐晔,所以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这会儿还笑盈盈的,收了江茉和齐晔的定金,祝他们入住愉快,等过几天他们把过户之类的手续,还有水电都弄好了,再一手交剩下的钱,一手交钥匙。   这些事,当然都交给齐晔来跑。   新房子还要再修缮一番,正好齐晔的建筑公司安排一些精锐的人手来干活儿就是。   这些都不需要江茉操心。   她待在家看电视,吃东西,只要不出门,齐晔也不担心她的安全,就放心地在外头忙活着。   出门的时候么,齐晔就紧张得什么似的,又是跟着她,一会儿拎包,一会儿打伞的,生怕她再出什么事。   她总是提醒他,于曙都被抓住了,再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可他像是被吓出了什么后遗症,不管她说什么,反正只要她出门,那他不管推了多少生意都要跟着她。   就连遛狗,那也不能让她一个人单独去遛,他得陪着她。   日子一天天过去,都小半个月了,齐晔还是这状态。   江茉实在烦他,他跟得太紧,显得她一点儿自由都没了!   不过不管她怎么说,这件事情上,齐晔就像闷葫芦似的,反正没得商量。   最后,江茉也只好妥协,他跟着就跟着吧,就当在遛三条狗,比乌云踏雪还省心,还能帮她牵着狗绳,挺好的。   齐晔就这样一边修缮着他和江茉未来的新家,什么都是他亲自监工,亲自选材,别的工地他都不怎么管,反正公司里有人盯,集团里的事儿除了省城改造那个项目需要他亲自跟进,别的也有专门的人在负责。   这些都没那么重要,以后江茉要住很久的房子最重要,一颗螺丝钉,他都要过目后,再让人给扭上。   他还一边守着江茉,一边等着公安局那边传来的消息。   终于,房子快装修好的时候,也等到了法院开庭的那一天。   于曙、林洁还有当初那个被贿赂的牛所以及一大帮子人,都坐上了被告席。   江茉和齐晔也在受邀之列,坐在听众席里,一起亲耳聆听法律对这些人贩子最正义最公平的裁决! 第144章 第 144 章 【3更】人贩子,死刑……   法庭上, 江茉和齐晔也见到了很久没见的林洁以及那个牛所,还有当时被林洁命令着,想要弄死齐晔的那几个男人, 以及一大帮子他们没打过照面却同样可恨的人贩子!   这样的团伙,足足加起来有三四十个人,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站了好长一列, 这是法庭上极少看到的阵仗。   于曙的腿断了,人也快吐没了,又经历过一层层的审讯, 此时露面, 整个人都憔悴不堪,站在那里低着头, 一直沉默着不说话。   或许是知道自己罪不可恕, 肯定会判死刑, 所以他早已经吓破了胆,强行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站在那儿。   那个牛所,也是刚开庭就泪流满面, 一直跟法官忏悔,说自己不该被钱蒙蔽了双眼,不该为了那些钱就忘了自己为人民服务, 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初心。   他一边说,一边扇自己的耳光, 希望能得到法官的原谅。   而法官,也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破碎的家庭无法挽回,你造的孽, 法律会让你慢慢偿还。”   牛所听到这话,彻底傻了眼,泪水流得更凶,他企图表现得更加诚恳,更加悔恨,希望能减少几年刑期,可法官看起来,似乎并不为之所动,所以他也像于曙那样,渐渐越来越慌张,搭在被告台那儿的手,震得老高。   至于其他人贩子,那也都耷拉着脑袋,一副自己已经无可救药,生无可恋,只能等着法律制裁的样子。   唯独林洁,还站在那儿笑。   笑容非常刺目,让听众席还有法庭上的人,看向她时,都忍不住蹙起了眉头。   法官皱着眉头问她,“被告人林洁,你从伙同被告人于曙一同杀害了齐兴华、侯盼盼夫妇,对此,你是否承认?”   林洁笑着摇头,“我不承认,我没有杀他们。是他们自己不长眼,往死路上撞,这能怪我吗?”   林洁伸出指尖,指着于曙道:“是他动的手,我可什么都没干,我还帮着侯盼盼喊了两声救命呢。可惜他们俩命中注定该死,没人来救他们,总不能让我这不会游泳的人跳下去救他们吧?”   “……你与被害者侯盼盼,是如何认识的。”法官又问。   “就这么认识的呗。”林洁的态度不怎么好,翻了个白眼,随口道,“在火车上,她的行李差点被偷了,是我提醒了她,这是我乘务员的职责嘛,她还傻乎乎的,一下子就把我当成了好朋友,还非要请我吃饭。”   “……是她自己上赶着过来,那我就只好和她吃过饭,顺便给她下点药,把她拐了咯。”林洁撇撇嘴,当时在交流的过程中,她知道侯盼盼是从家里离家出走的,就很不屑,甚至有点扭曲地感到了嫉妒。   像侯盼盼这样的“千金小姐”,从小吃穿不愁的,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辛苦,也没尝过什么人生艰辛的滋味,居然还有心情和家里人玩离家出走?   林洁真的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她那么努力地生活,好不容易当上了一名光荣的乘务员,可还要偿还她那赌鬼爹的赌债,还要替她娘买药看病,吊着那条随时呜呼的命。   为什么侯盼盼就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还和家里人置气,这在她看来,真的太不识好歹,身在福中不知福!   正好当时于曙已经找上了林洁,他知道林洁遇到了困难,又觉得林洁是乘务员,拐卖妇女儿童是最好下手的,所以他向她提出了合作。   林洁还在纠结,却看到侯盼盼送上了门。   她真的嫉妒侯盼盼,所以尽管侯盼盼那么信任她,一口一个“姐”地喊她,她还是给侯盼盼下了药,把她送到了于曙的手里。   而于曙,也是头一回拐卖人口,没什么经验,所以出了岔子,以至于侯盼盼还没到买家手里,就被齐兴华,也就是齐晔他爹给救走了。   这是于曙交代的,法官已经清楚,所以没有再问。   倒是林洁,她的嘴太硬,很多事情都不肯承认交代,心肠更是恶毒到令人发指。   到了法庭上,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竟然还是这么含着笑,像很光荣似的说出来。   法官正了正脸色,继续问道:“林洁,后来你是如何再次和侯盼盼遇到的?”   林洁笑容不屑地勾了勾唇,“还能怎么遇上的?她当然知道是我下了药,拐卖的她啊,所以她被齐兴华那个蠢东西救下不久,就来找我兴师问罪了呗。”   这是一件很得意的事情,不用法官问,林洁就把当时的事儿都说了出来,“……她也够蠢的,那什么叫,圣母心泛滥。见到我之后,她要拉着我去派出所自首,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想的,我怎么可能去自首啊。不过怕她揭穿我的事,叫警察来抓我,我就只好哭啊,告诉她我有多不容易,我爹是滥赌鬼,回来就找我要钱,要不到钱就打我和我娘。我娘更是一身的病,干不了重活,动不动就要住院,打针,吃药,也是一个无底洞。”   这些都是事实,林洁说到这里,笑容收敛下来,脸上覆起一层薄薄的沉痛的冷霜,“她听到这些之后,知道我也是第一次拐卖人,就安慰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我以后走正道,好好挣钱,她说她可以当之前的事没发生过,她不怪我。”   “......哈哈哈哈哈哈哈。”林洁忽然又笑起来,这回是真的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挤出来了。   整个寂静的法庭,回荡着她略显诡异又刺耳的笑声。   法官皱起眉,拿起法槌,重重捶了一下,“肃静!法庭之上,不得喧哗!”   林洁却没搭理他,依旧笑了几声,才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拍着被告台道:“世上哪有她那么蠢的女人啊,还一直安慰着我,把我当好姐妹呢,是不是她们那种象牙塔里长大的公主,都以为自己有多善良多厉害,能拯救多少条我们这样的烂命啊?”   听众席上,齐晔的手掌紧紧攥着拳头,额间青筋暴起,是江茉的手心一下下轻轻拍着他的手背,才让他稍稍缓和了那么一点儿。   一旁,舅舅候盼明也在,他听着自己姐姐的事情,心情同样难受无比,眼神沉得快滴出水来。   法官冷着脸,拿着法槌问道:“这之后,在被害者遇害之前,你们还见过面吗?”   “没见过。”林洁轻笑笑,“她啊,去乡下去过她的苦日子去了,和那么个男人,也不知道她是脑子里进了水还是眼睛瞎了,哪有从省城的小洋楼住到乡下的茅草屋去的?不过呢,她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公主,就是这样,把一切都想得那么简单,我也管不着。”   侯盼盼在乡下,生齐晔,养齐晔,再也没进过城,和林洁也就断了联系。   法官皱眉,“说说被害者遇害那日,你们为什么见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们对她痛下杀手。”   林洁依旧在不屑地笑,“说了是她天堂有路她不走,地狱无门她偏来投!她也不知怎么,忽然回了省城,我拐卖人口的事儿还被她给撞见了,而且她还长了心眼,竟然偷偷跟踪我,看到了我们组织里好几个人的脸,包括于老大的,这就是我想让她走,我家老大能让她走吗?”   “......刚准备解决她,她家那个蠢男人也找过来了,当然就一起解决了呗。既然她们夫妻情深,那就一块去黄泉路上继续做一对苦命鸳鸯吧!”林洁又哈哈大笑起来,她似乎觉得很解恨。   可能是因为没有拥有过侯盼盼那么幸福优越的家世,也没有过侯盼盼那么贴心温柔的丈夫,更没有侯盼盼那么可爱好看的儿子,嫉妒让林洁的面容变得丑陋,并且面目全非!   接下来的审讯中,林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认一半又否认一半。   或许前一秒承认,下一秒又改口,态度非常不端正,要么嬉笑不止,要么出言不逊,法官的法槌对着她捶个不停,却无济于事。   其实,她做过的那些事儿,她的老大和其他团伙里的人,早都已经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不知道她还心存什么侥幸,或是妄图狡辩什么。   到了最后,法官也懒得再问她,又一一问过其他被告人后,当场给出了判决书。   于曙,死刑。   林洁,死刑。   其他人,也都根据所犯情节恶劣程度,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至无期、死刑等不同的刑罚。   听众席上,齐晔等人都长长出了一口恶气,总算看到这些犯罪分子应有的结局!法律果然会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于曙早就猜到是这样的结局,可他听到之后,还是忍不住腿抽起筋来,整个人瘫在那儿,捂着自己泪流满面的面庞,像头死猪似的,要几位工作人员架着他才能往前走。   至于林洁,她这会儿也不笑了,笑不出来了,本来还洋溢着嚣张笑容的脸上,已是一片木然。   或许听到裁决书上“死刑”那两个字的分量,终于让她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   当一个人的生命进入倒计时,她才终于开始正视自己,正视过去。   这会儿,所有人都看到她站在被告席上,懵圈了好一会儿,然后忽然腿一软,跌坐在椅子上,瞳孔失神地扩大,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拷着手铐的两只手哆嗦得不成样子,唇色惨白惨白的,失去了所有力气,彻底给吓傻了。 第145章 第 145 章 【1更】江茉的娘……   抓到于曙, 法庭给人贩子团伙全体做出裁决之后,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于曙这个杀人凶手,还有林洁这样的帮凶, 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齐晔也可以告慰爹娘的在天之灵。   走出法庭的时候,江茉紧紧攥着齐晔的手掌,看着他低垂的眸子里还翻涌着久久不能平静的浪涛, 她的指尖在他掌心悄悄勾了勾。   “齐晔,都过去了。以后,有我一直陪着你。”   “嗯。”齐晔的喉结滚动, 看过来, 眼里映着她漂亮的小脸,“我们回家。”   “好。”江茉挽住他的胳膊, 走了没两步, 迎面走过来一个警察, 低声道,“江小姐,不知道方不方便到旁边说两句话?”   齐晔的眸子眯了眯, 又听到江茉牢牢挽着他,轻声道:“警察同志,这位是我的丈夫, 有什么话,你可以直接和我们一起说。”   那位年轻警察愣了愣, 随后抿着唇角,“哦,好的。是这样,您母亲可能也是被拐卖的, 这个情况,您应该了解吧?您父亲和你说过吗?”   “了解。”江茉淡淡地点头,“我已经举报过我爹,把他送进了监狱里,买卖人口是犯法的,想必他也已经得到了深刻的教训。”   年轻警察显然没想到江茉如此大义灭亲,意外地停顿了几秒,反应过来后,才轻咳一声道:“……据于曙交代的犯罪经过来看,您母亲似乎是被林洁在火车上拐卖的。”   又是林洁。   年轻警察接着说:“……不过林洁一直不肯交代拐卖你母亲的来龙去脉,其他人也不是很清楚她如何拐卖你母亲的经过,只记得当初和你母亲一起被拐卖来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不知道你是否听你母亲提起过?”   江茉淡淡地掀了掀眼皮,“我娘生我的时候,就死了。”   “……”年轻警察又愣了愣,才道,“抱歉。总之,现在的情况是,你母亲过去的身份,已经难以追溯,我们已经尝试过,但警力有限,所以可能到目前这一步为止,不知江小姐能否接受这样的结果。”   “行,咱们不给人民警察添麻烦。”江茉倒是无所谓,她就算知道她娘以前住哪儿,还有哪些家人又有什么用?   那也估计只是原身才会激动激动,和她这种穿过来的,真没关系。   但年轻警察还是给了亮个线索,“听说你母亲和那个小男孩曾在林洁家住了两天,不知道林洁用了什么方法,让他们心甘情愿住在那儿,据邻居说,这么多年来林洁带回家的客人,都和她关系不错。”   “……还有,林洁专挑家境好的妇女拐卖,似乎是因为她存在一种丑陋扭曲的嫉妒心。你母亲当年,应该家境也是比较优越的。”   江茉点点头,漂亮的眉眼间还是淡淡的,“好的,谢谢您,警察同志。”   她道过谢,齐晔也跟着朝那位年轻警察点点头,两人走出来,舅舅候盼明和舅妈已经在外面等着。   “怎么这么久才出来?”舅舅理着袖口,“今天是个好日子,小晔,你爹娘被当做意外去世这么多年,如今也算是沉冤昭雪了。怎样?舅舅请客,咱们去和平大饭店吃一顿?”   齐晔看了一眼江茉,他还没告诉过舅舅他们,江茉她娘也是被拐卖的,因为不想给他们徒添烦恼。   而江茉也不想说这些,但今天的确是好日子,她知道齐晔以为她会因为她娘的事心情不好,但其实她没有,齐晔的担心只是多余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什么事情搁在心上而耽误吃饭。   尤其是吃一顿好的。   所以齐晔看过来时,江茉便挽住他的胳膊,笑盈盈道:“好啊,舅舅舅妈,咱们去吃,让齐晔请客就成。他昨天还说又谈了一笔大生意呢!”   候盼明笑着哈哈道:“好啊,咱们小晔做生意的确是一把好手,我都听不少朋友夸过他了。要是姐姐姐夫还在,肯定也会为小晔感到骄傲。”   一家人欢欢喜喜去吃了饭,庆祝这迟来的胜利。   饭后,候盼明赶回省城大学,舅妈也要去报社值班。   齐晔今日难得空闲,牵着江茉散了会儿步,他停在一栋筒子楼面前,终于忍不住提议道:“我们再去林洁住的那儿看看吧。”   江茉吃得很饱,懒猫似的掀了掀眼皮,“去那儿干嘛?”   “咱们不是认识林洁的邻居田听吗?可以打听打听,你娘当时的情况。”齐晔仍然不死心,他觉得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他在这世上找到舅舅之后,觉得特别幸福,属于亲人的那一部分缺失的温暖,也终于找了回来。   所以尽管江茉表现得冷淡不屑,但他也想努力,帮江茉找回家人,让从小同样缺爱,没有感受过有亲人是什么体验的江茉,也能感受到他的那种幸福和快乐。   江茉知道他是什么心思,反正也没什么事,就随便他去吧。   齐晔这人轴得很,要是她不和他来,只怕他也会自己偷偷来,想方设法给她找家人。   只要他觉得好的,他拼了命都想要给她。   反正好的东西不嫌多,就算江茉不喜欢,但那也应该是摆在她随手就可以碰触的地方,等她想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拿到。   -   两人就这样到了林洁家楼下。   抬眼望去,一切都如上回来的那样,人们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家属院里多了一个人贩子,而发生多大的变化。   顶多在茶余饭后,聊起那栋空了的房子,说说那个女人平时看上去善良温柔又爱笑的,怎么会做出这么残忍这么可怕的事情来。   齐晔敲开了田听家的门。   江茉和他都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田听的时候,是他们第一回 来省城,那时候田听带着农场里的小孩子们来参加舞蹈比赛,她的眼里都是对舞蹈热爱的光,身形纤细又苗条。   第二次,她们是来查探林洁的消息时,遇到的田听。   那时候的田听,已经怀孕,却在大热天去菜市场买菜,挺着大肚子爬楼梯,到了家还要扫地拖地,伺候瘫痪在床的婆婆。   身形臃肿,再也不像当年那个骄傲地抬着下巴,领着一群小天鹅走上舞台的舞蹈老师田听。   因为关系不太熟,所以江茉没有多问她一句,这样值得吗?   以为之后没有机会再见面,却没想到,这么快,又即将再次见面。   江茉脑海里的回忆闪过时,齐晔也已经把田听家的门给敲开了。   来开门的,好像是田听的丈夫,一个看上去很平凡的男人,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碗筷。   他看到江茉和齐晔,愣了愣。   客厅里传来婴儿的哭啼声,还有田听的声音,“老郭,谁呀?”   “你好,我们是田听的朋友。”齐晔伸出手,先自我介绍。   男人一听是田听的朋友,连忙笑着道:“你们好你们好,听听,有两位你的朋友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说过的江茉和齐晔?”   “是吗?”田听声音里泛起惊喜,迈着大步抱着孩子走过来,一看还真是江茉和齐晔,顿时笑道,“你们怎么来了?吃饭没有?快进来一块吃饭吧。”   “我们已经吃过了。”江茉笑了笑。   齐晔不好意思地接着道:“抱歉,打扰你们吃饭了,我们来是想向你打听一些事儿的。”   “没关系的。”田听笑了笑,眼神明亮,“不打扰,你们要不再吃一点儿吧,我去给你们拿两副碗筷,不过你们别嫌弃我家的菜不好吃啊。今天的菜是老郭抢着炒的,他非不让我进厨房。”   这边田听刚要朝厨房里走,老郭就很着急地拦住她,“我去我去,你就留在这儿陪你朋友好好说话吧,厨房里的锅还熬着汤,我继续去看着。”   他贴心地把田听护到一旁,重新进了厨房。   江茉看了一眼如今又恢复了苗条身材的田听,忍不住想问她是不是换了一个老公。   事实上,老公当然没换,聊了几句才知道,之前原来是江茉误会了。   田听做那些事,并不是生活里的无奈之举,而是为了遵照医嘱,医生说老郭照顾她太小心了,反而让婴儿过大,胎位不正,所以要多运动运动。   不仅如此,田听也是觉得老郭平时在单位上班本来就辛苦,回来还做饭洗衣,什么都伺候着她,她也于心不忍,所以才想着反正自己要动动,赶在老郭回家前忙完这些事。   身形臃肿,那是怀孕过程中很正常的一件事。   现在生完孩子,田听的身材又恢复如初。   而瘫痪的婆婆其实人也很好,她对田听就像亲女儿那样,甚至怕自己影响田听和老郭的生活,主动提出要去乡下住。   将心比心,田听也舍不得婆婆去乡下,觉得还是她和老郭亲自照顾来得放心。   江茉忍不住问起田听的舞蹈梦想。   田听笑着说,其实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体贴,孩子健康,她安心在家带孩子做家务,这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件很幸福很快乐的事情,比跳舞还要开心许多。   原来,人家的日子过得很好,是不明真相的人,产生误会而已。   江茉摸了摸鼻子,衷心地祝福着田听,希望她能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聊完这些,田听也帮忙去问了她婆婆,可惜林洁每年带回家的客人太多,她婆婆也记不清江茉她娘这么单独的一个。   江茉找她娘的事,本以为就这么告一段落。   谁知道,没过几天,警察又找到了江茉,说是当时和她娘一起被拐卖的小男孩,找到了!   而且好巧不巧,这人……江茉居然也认识! 第146章 第 146 章 【2更】生恩不如养恩……   当警察说出被拐卖的小男孩的名字时, 江茉听着都觉得有点玄幻。   居然……是马文华。   她看过警察给出的照片,确认过后,真是她认识的那个马文华。   当初他哭着跪着求田曼茜不要分手, 她因此和田曼茜吵了一架以后,也没有再管他们的事儿,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江茉叹了一口气,齐晔却已经尝试着和警察商量, “警察同志,我们能不能和您一块儿去瞧瞧?”   他对江茉找家人的事,比江茉还上心, 最近一边忙着省城改造项目即将开始招标的事儿做准备, 一边花了大部分精力的,就是这事儿了。   警察无所谓地点点头, “只要你们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就行。”   “好的, 没问题!我们保证只跟着!不说话!”齐晔忙做下保证, 把公司手头的事务往下分一分,第二天就把江茉从被窝里捞起来,让她一路睡着, 就这么到了马文华的老家。   说来也奇怪,江茉记得明明田曼茜说过,马文华是大学生, 怎么没在城里上班,反而回了乡下呢?   带着疑惑, 江茉和齐晔跟着两位警察同志,下了车,路过村口时,似乎听到几个村民们在闲聊。   说什么马家又闹起来了, 这日子怎么不好过啊,根本不得安宁。   江茉等人都没细听,村子里的人闲着没事都爱聊些乱七八糟的,也没多问他们,谁知道他们哪句是道听途说,哪句是胡编乱造。   所以,还是直接去问当事人比较好。   -   到了马家,远远就瞧见那石墙围起来的院子,还有一张大铁门。   看起来,马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铁门大敞着,江茉一眼就看到马文华躺在院子里摇椅上,手枕在脑袋后,正在那轻轻摇着,倒是挺会享受。   看起来,他没有在城里工作,但在乡下也过得不错,皮肤也没晒黑,不像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   几人走进去,马文华看到穿制服的警察同志,还有江茉和齐晔,特别懵,不明白出了什么事。   “马文华,我们这里有一桩拐卖人口的案子,需要你协助调查。”警察一开口,马文华的表情再次出现了裂缝。   “什么拐卖人口?我可没拐卖人口啊!田曼茜她是自己愿意跟着我的!是不是村里人说什么闲话了?他们那群人天天正事不做,就爱嚼舌根,难不成还有人去派出所举报我?”   马文华他娘听到动静,也跑出来,还以为警察要抓马文华,连忙解释道:“警察同志,你们肯定误会了!我家文华那可是大学生,咱村里最有文化的人儿,他怎么会拐卖人口呢?”   “我儿媳妇啊,和我家文华是领了证的!你们别看她白白净净,是城里姑娘,那可是她要死要活和我家文华在一起的呢!我家可没人逼她,更没出钱买她!是她自己提着行李箱,跑到我家来的!”她说着还压低了声,凑到两位警察耳边,露出那种炫耀又嘚瑟的表情道,“肚子大了,怕我儿子不要她,还哭了好几个呢!”   这种城里姑娘,能嫁给自己当儿媳妇,任自己拿捏,还倒贴,一分钱彩礼都没要。   马文华他娘说起来就是满脸的得意,感觉这成了自己人生中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所以她常常拿到村子里去说。   这当然有人看不起她这股炫耀劲儿啊,就有人背地里说闲话,谁知道她这儿媳妇怎么来的,说不定是买来的!生米煮成熟饭,人家姑娘肚子大了,才不得不和她儿子去扯证罢了!   反正村子里嘛,什么话各种各样的都有人传,这谣言也在所难免。   马文华一家都没在意这些闲言碎语,只要自家知道田曼茜是心甘情愿跟着马文华的,这不就行了?   没想到,警察都来了。   马文华和他娘都吓得声音有些抖,还以为自己摊上了什么大事,慌忙和两个警察解释。   甚至马文华还看到一直质问自己,之前就劝说田曼茜和自己分手的江茉后,厉声问道:“是不是你们报的警?你是不是脑子有病?人家心甘情愿跟着我,要你跟那儿操什么心?她爹娘都不管她了,你还管什么管呢?”   江茉略挑了挑眉,齐晔已经护住她,冷冷睨着马文华,“闭上你的嘴。”   马文华被齐晔的气场有些唬到,真的闭了嘴,看向两位警察同志。   这两位警察也是没想到自己才刚说了一句,就被马文华还有他老娘一股脑堵着说了这么一大堆。   这娘儿俩,真的很像啊,怎么不是亲生的呢……   警察们揣着心中的疑惑,终于趁马文华闭嘴以及他娘换气的空档,把话插了进去。   “我们这次来,是想调查一下,马文华被拐卖的事情。”   仿佛一道天雷劈下,马文华他娘当场就傻了眼。   马文华也愣住了,半晌没说话。   警察同志看着他们娘俩的反应,继续问道:“马文华,你知道你是被拐卖来的吗?你被拐卖的时候已经四岁,不知道你自己有没有记忆。”   马文华低着头,又是好半晌,才听到他声音很低很低地说道:“记、我还记得一点点……”   其实也记不太清了,他只记得在火车站的时候,跟着一个阿姨去她家做客。   她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好玩的,他很喜欢。   在她家住了几天后,他就到了现在的家。   现在的家在农村,条件并不好,养的鸡很臭,空气里也总弥漫着他在城里没有闻过的味道,很不习惯。   但是,这儿的爹娘对他很好。   他们很穷,没有钱,却会把所有的鸡蛋都留给他吃,别人家的小孩吃什么,只要他馋,他们把裤兜里的最后一分钱掏出来,也会给他买来。   四个姐姐都比他大,都被爹娘要求着,一定要宠着他,护着他。   家里没钱供那么多小孩读书,她们就都辍了学,一起下地挣工分挣钱,供他读书。   小时候过年,家里只有他能吃肉。   后来姐姐们嫁人,爹娘也都要了很高的彩礼,说是留着给他娶媳妇儿用。   再后来,爹娘看田曼茜是倒贴过来的,一分钱彩礼没要,就把家里的房子推了重新建,弄了一个现在这样的好房子。   即便是现在,姐姐们回娘家,也就都是从婆家提着好吃好喝的回来,都是他最爱吃的,或是偷偷给他塞钱。   所以,当警察问马文华,“你的亲生父母一直都在找你,你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吗?”   马文华他娘浑浊的眼球紧张无比地望着马文华,她没想到他还记得,但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虽然不是亲生的,她却是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只差没把心剜出来给他了。   他要是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她和老头子可怎么活!   马文华他娘拉住马文华的胳膊,“文华啊!你要不、要不等你爹回来再决定吧!”   马文华低声哽咽地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娘,你放心,我不走!你和爹就是我的亲生爹娘!生恩不如养恩大,你们含辛茹苦把我供出来,我以后会好好报答你们的。”   马文华他娘听到他这样说,也禁不住老泪纵横,握着马文华的手,“儿啊,爹娘没白疼你。”   “……”江茉到这儿来,坐这么久的车,可不是为了看他们母子情深的。   她在旁边轻飘飘补充了一句,“买卖人口是犯法的,马文华,你爹娘按照法律,应该要被送去坐牢。”   马文华震惊地看向江茉,“江茉!你说这样的话,你是人吗?!你知道我爹娘为了养我,付出了多少吗?”   “那你怎么不问问警察,你的亲生父母找了你多久?”江茉冷眼笑了笑,“亏你还是个大学生,应当知法懂法才对,怎么,你还想包庇你的养父养母?”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要不是这些买家一个个的都愿意掏钱,人贩子也不至于那么卖力地绞尽脑汁进行拐卖。   马文华浑身颤抖着,愤怒得几近无声,他看向警察,“我愿意和我爹娘在一块儿,难道他们也犯法?你们要把他们抓起来?”   “是。”警察如实相告,“这不存在双方是否自愿,就算你的亲生父母不追究,你的养父母也需要进行量刑,因为他们出了钱,是买家,从人贩子那儿把你买来的行为已经成立。”   马文华他娘彻底傻了眼,听到自己可能要坐牢,整个人哆嗦得不成样子,拉着马文华的手,“儿啊!这可怎么办啊!你快帮娘想想办法啊!对了,儿媳妇她爹不是当大官的吗?让她去找她爹!赶紧叫他救救咱们啊!” 第147章 第 147 章 【3更】原形毕露……   马文华的脸色沉得不能再沉, 几乎快要黑成了锅底。   他虽然是大学生,可在校的时候就没怎么认真学习过,毕竟辛辛苦苦考上大学, 反正毕业后能能混个铁饭碗,谁还认真学习啊。   所以选修的法律这些,他是真没研究,没想到即便自己心甘情愿留在养父母这边, 他们也要被送去坐牢?   那他以后怎么办!   耳边,他娘还在那不住地摇晃着他的手,“文华啊!你赶紧想想办法啊, 要不咱们去求亲家吧?他肯定得帮咱们啊!”   马文华垂头丧气, 正要说话,他爹忽然蹬着三轮车, 拉着田曼茜回家了。   六七十岁的农村老头, 已经是满头白发, 汗珠在额头上滚动,卖力地蹬着脚踏,身上的背心已经湿透。   他这一生, 为儿子操碎了心。   以前是生不出儿子,接连生了四个女儿,为生儿子操心。   后来, 听说只要有钱,就能买一个儿子回家养着, 他又为攒钱操碎了心。   终于,把儿子买回来,心愿得偿,他又开始操心养儿子的事。   怕他冷着, 怕他饿着,怕他不高兴,怕他不喜欢他们这做爹娘的。   事事都哄着,就盼着家里有个儿子传宗接代,能不宠着吗?   到了如今,儿媳妇怀了孕,成天难受,送去镇上的卫生所,也是他这个当爹的,蹬着三轮送她去。   马文华他爹是个老实人,看到家里一下来了这么多人,还有警察,忽然就慌了神,他用搭在肩头的毛巾擦了擦额头,小心翼翼地问道:“警、警察同志?”   田曼茜坐在三轮车上,一进来就瞧见了江茉和齐晔。   他俩俊男靓女天造地设一对儿站在那,想不注意都难。   田曼茜下意识别过头去,理了理衣服下摆,不愿意让江茉看到她现在这一幕。   她肯定会笑话她的。   是她死心塌地觉得马文华好,要和马文华在一起,宁愿和爹娘断绝关系,也要跟着他。   可现在呢?   她用净肤霜养了十几年的雪白皮肤已经被农村的黄土磋磨得粗糙不堪,眼神不再明亮,充满了对生活的疲惫。   腰身已经微微隆起,显得粗而丑陋,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换成了再寻常不过的农村妇女穿的那种衣服,还是马文华她姐姐不穿了才给她的。   她照镜子的时候,时常觉得自己那么陌生,她甚至再也没有回过省城,不想让自己的朋友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她自己知道,很丢脸。   所以看到江茉,田曼茜是抗拒的,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藏起来。   可不知道为何,江茉看她的眼神,却那么平淡,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吗?甚至面对面都让旧日的朋友认不出来?   田曼茜微微有些怔忡。   本来回来的路上,她心里还一直在埋怨每回去卫生所,马文华都不陪她去,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只让年迈的公公蹬着三轮把她送过去。她坐在上面都觉得不好意思。   可见到江茉的这一幕,她忽然觉得之前的那些都不重要了。   她只是有些恍若隔世,甚至觉得周围的环境都模糊起来。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自己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江茉站在那儿,穿着最时髦漂亮的裙子,齐晔站在她身边,身材高大挺拔,又沉默地给她撑着伞。   一对璧人,像极了真正的爱情。   而自己坐在三轮车上,和江茉仿佛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明明以前,她们是好朋友,有那么多的话题和爱好,什么都聊得来。   而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都已经变得如此遥远。   田曼茜反问自己,她和马文华算什么?   是他每天抱怨他因为和她在一起,而丢了工作?   还是他们在农村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他被爹娘宠得不成样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   他享受惯了他爹娘的伺候,可她没有。   她寒冬腊月怀着孕,还在用手洗自己的内衣内裤,只因为她不敢把自己的内衣内裤给公公洗。   是的,马文华的内衣内裤,都是他爹给他洗的,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桌上的肉,她多吃一口,婆婆就会说,这是特意给马文华留的,让她少吃几口,吃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   她甚至还看到过婆婆偷偷把马文华叫去厨房,把偷偷熬好的鸡汤还有特意留下来的肉骨头给他吃,还让他别告诉她,好东西要留着自己吃。   这样的事,马文华从小到大都经历过。   以前是四个姐姐,现在换成了田曼茜,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享受得心安理得。   但田曼茜却因为这些事和他吵过不知多少次架。   要是怀孕结婚以前,她皱一下眉头,马文华就会神色慌张地哄她,一边扇自己的耳光一边认错,她就是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想方设法摘下来给她。   可自从她有了孩子,和他领完证后,他就变了。   他总是怪她当初和她爸妈断绝关系太斩钉截铁,一点儿回旋的余地都没留,所以她爸才会那么生气,直接断了她所有的经济来源,还停了他的工作。   她爸说:“你不是爱他吗?你们的爱情不是能打败一切吗?那就看看当他一无所有,当你没有我这个爸,你们的爱情能走多远!”   她当时那么确信,她和马文华会证明给她爸看。   可谁知道,这才几个月,就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马文华没了工作,她也没有经济来源,两人只能回到农村。   幸好马文华的爹娘宠他疼他,回来了也没说什么,供他们吃喝,也不要他们做事,他们老两口起早贪黑种菜担着去集市上买,挣回来钱给他们花。   可她花着不安心啊,也劝过马文华。   但马文华早就享受惯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下地种菜?他连锄头都没握过一回,哪知道菜怎么种。   两人有时候也因为这个吵。   马文华就会说她,“我爹娘对我好也不成?你以为都和你爸妈一样,真就当没你这个女儿了!怀孕了也不来看看你!自己在城里当大官,吃香喝辣,完全不管咱们的死活了!”   田曼茜被马文华气得肚子疼,也会指着他的鼻子骂,“我还不是为了和你在一起才和我爸妈闹翻的?我爸妈说得果然没错!早知道我就听他们的,不和你在一起了!当初那么多花言巧语,原来都是骗我的!”   马文华看田曼茜的肚子大了,也就无所谓了,他的嚣张嘴脸一步步开始展露出来。   他先是告诉田曼茜,“你现在有了我的孩子,和我领了证,就是我的人了,你还以为你是黄花大闺女,那么多人追求你呢?还是安心和我过日子吧,别闹。”   后来,他更是直接说出了自己以前的想法,“田曼茜,我告诉你,当初要不是看着你有一个当大官的爹,你以为谁乐意伺候你这种大小姐脾气啊?你知道你脾气有多坏吗?我要不是想着你爹的官有多大,你觉得我能忍?你问问谁能忍?”   再后来,他满腹牢骚怨气,都对着田曼茜洒出来。   “娶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一点儿你爸的光没沾到,反而被他停了工作,我堂堂一个大学生,现在天天只能在家里躺着,你知道村里那些人背地里怎么笑话我的吗?”   但马文华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心情好的时候,他又好像回到了刚谈恋爱的那时候,笑容殷勤温柔,小心翼翼地哄着她,给她捏肩捶腿,还温声哄她,“曼曼,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你要不再去求求他?他总不至于真不管你的死活吧?”   田曼茜恍惚地回想着,身体摇晃着。   眼前的几张嘴同时在聒噪地说着话,好像与她那些说来痛苦的回忆都重合起来。   婆婆嚷着大黄牙,唾沫星子横飞,平时在饭桌上随便说几句,菜里都要溅上几滴飞沫,现在更是喷到了她脸上来,不断地说着——   “儿媳妇啊,你爸那么有能耐,你赶紧去找找他啊,不然我和你公公就要被关进大牢去了啊!以后谁给你带孩子啊!”   公公这会儿也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他比较憨厚老实,张嘴憋了好一会儿,才瓮声道:“儿媳妇,你救救俺们吧……”   马文华更是直接走过来,摇晃着田曼茜的肩膀,“曼曼,你离开家这么久,你爸妈肯定早就等着你回去认错呢。我也催过你好几回了,咱们赶紧买点东西,现在就回省城去!”   田曼茜被晃得头晕眼花,她甩开马文华的手,用尽全身力气,低吼道:“马文华!我爸不是神!法律也不是他制定的,他根本就不可能帮你们!”   她从来不知道,马文华竟然还是被拐卖的。   可马文华不信,他重新拽住田曼茜的手,像拽着一根救命稻草,“不行啊曼曼,你一定得让你爸救救咱爹娘啊!”   他们要是去坐牢,他以后可怎么办?谁给他做饭?谁给他洗衣?谁管他的死活?谁给他钱花销?   马文华紧紧钳着田曼茜,还想再多劝几句。   却忽然看到田曼茜反应迟钝地低下头,唇色白得吓人。   再低头一看,有血迹从她的裙子底下渗出来,一滴,两滴,就那么溅到地面。   田曼茜木然地看着,也不喊疼,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疼。   她扯了扯唇角,眼泪从眼尾滑下,和越来越汹涌的血液一起,在农村的黄土地上晕开。 第148章 第 148 章 【1更】大彻大悟   出了这样的大事, 一群人都手忙脚乱地把田曼茜送去镇上的卫生所。   马文华他老爹本来打算自己继续蹬那辆三轮车,把她送去。   但两个警察同志还有齐晔都在这儿,怎么会看他一个老头这样辛苦, 他们一个蹬,两个帮忙推,用了最快的速度把田曼茜送到了镇上的卫生所。   人命关天的事儿,谁都不敢耽误。   就连马文华也跟着来了, 他站在角落里,看着他娘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一沓毛票,一张张地数着, 准备交钱。   田曼茜本来这胎就养得不好, 她常常和马文华吵架,很是闹心, 再加上住在农村她也不习惯, 日子过得很不舒坦, 所以三天两头就要往卫生所跑,已经是这卫生所的常客。   今天这医生看到田曼茜明明刚离开不久,却忽然又被推着送回来这里, 再加上那淌了一车的血,他也惊到了,忙道:“我们这小卫生所只怕是保不住这胎啊!这样吧, 我先给你止了血,把情况给稳住, 你们赶紧把她送省城去!”   幸好马文华家所在的小镇离省城不远,医生给田曼茜止了血,大家又是一阵忙活,喊了辆车, 七手八脚地抬着田曼茜,还借了一副卫生所的担架,总算赶到了省城。   然而这时候,田曼茜却已经有些意识模糊,唇色白得吓人。   医生粗略检查一番后,皱着眉头沉重道:“这孩子可能保不住了,我们只能尽力试试。”   不知田曼茜是听到了还是怎么的,原本一直大汗淋漓紧闭双眼睡着的她,忽然睁开眼,有力颤着手握住医生的袖口,“不、不要……”   医生一愣,以为自己听错,“孩子不要了?”   田曼茜虚弱地喘着气音,唇瓣开合,却听不太清她在说什么。   医生低头,努力去听,马文华已经走过来,大声道:“我是她的丈夫,她说不要只是尽力……请你们一定要尽全力保住我们的孩子!”   他说得情恳意切,医生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只说了一句,“你们也太不小心了。这想要保住这一胎,大人也要受不少罪,唉。”   然后,便叫几个医生护士一块推着担架上的田曼茜,进了手术室。   手术室的红灯亮起,众人沉默地望着那盏刺眼的光,马文华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忽然想起来,“爹,娘,你们在这儿守着,我去把岳父岳母请过来!!”   刚刚医生都说了,想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大人也要冒一定的风险。   这女儿都有生命危险了,马文华不信当父母的会那么狠心,真不管田曼茜这事。   -   确实如马文华所料,他这次差点吃了闭门羹,但说出田曼茜有生命危险之后,田曼茜的父母也急了,只是狠狠瞪了他一眼,就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医院而来。   但他们也狠心得很,应是不让他上出租车,他只能咬咬牙,跟着也叫了一辆。   他们到的时候,手术灯刚好熄灭。   医生满头大汗地出来,告诉大家,孩子保住了,大人也安全无恙。   马文华长长舒了一口气,马上看向田曼茜的父母道:“爸,还是您和妈福星高照啊,您二位一来,曼曼就没事了。”   对于想要讨好的人,马文华的嘴可甜得很。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可能那么轻易就哄得田曼茜对他死心塌地,非他不嫁。   只要他想,他那一张嘴能变着法子说出花儿来。   ......可惜,田曼茜的父母那是见过多少大风大浪的,根本不吃他这一套,他们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没有让田曼茜多经历一些挫折,让她这温室里的花朵,轻易被马文华这样的混账摘了去。   当初他们是没有办法,要是不同意,田曼茜就以死相逼。   他们拿出断绝关系这样的威胁手段来,田曼茜也仍然义无反顾地跟着马文华走了。   田曼茜的父亲只能无奈叹气,可能怎么办呢?   他其实私底下已经想好,给马文华一个机会,先停了他的工作,正好在家好好照顾怀孕的田曼茜。   女人怀孕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嘴脸,要是马文华确实如田曼茜所说,值得托付,是他看走了眼,那等田曼茜的孩子满月后,他会给马文华安排一个更好的工作。   谁知,还没等来田曼茜生产的消息,反而等来她差点小产的消息。   田曼茜的父亲隐隐震怒,望着从手术室里推出来的女儿,他甚至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女儿。   他立刻安排最好的病房,让田曼茜住进去。   而马文华一家想跟着进去时,却直接被警卫挡在门外。   “抱歉,请不要打扰田小姐养病。”   马文华想要求岳父的事情还没说出口,就这么被关在外面,感受到无比羞辱。   他震声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田曼茜的丈夫!”   两名警卫面色冷漠,手背在身后,并不搭理他。   马文华像个疯子似的吵了两句,门再次被打开,又走出两个警卫,直接提着他和他的爹娘,全都送到了医院外,不许他们再进来。   -   田曼茜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抬手摸向自己的肚子。   “孩子......”她喃喃着。   田父眉眼带着一股上位者的冷肃,漠声道:“你为了保住这个孩子,都从鬼门关里走一遭了,怎么?还对这个孩子还有那个马文华念念不忘?”   田母也在一旁默默掉眼泪。   田曼茜抿紧唇,幽声道:“孩子……我不要了。”   “……你说什么?”田父一愣,田母也挺直了哭泣的动作。   “你舍得不要这个孩子?”田母紧接着问。   “不要了。”田曼茜的语气很轻,也很笃定,“我要和他离婚。”   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才好像重新活了过来,一切都看清楚了,想明白了,才醒悟过来,她之前过的是什么人生啊。   就像江茉那天对她说的那样,非要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才知道后悔吗?   是的,她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后悔。   江茉和齐晔还在病房里,田曼茜费力地看过去,伸出手指,“江、江茉。”   江茉叹了一口气,垂着眉眼走过去,拉住田曼茜的小拇指,“你刚刚做完手术,就别费力气说话了,好好躺着,有什么话,等你休息好了再说。”   可田曼茜却迫不及待地望着江茉说道:“谢谢你以前、骂我。”   江茉噗嗤一笑,“我骂你你还谢我,你什么问题?”   田曼茜勾了勾唇,“今天,也谢谢你。”   “……今天我们不是为了你来的,而是因为马文华被拐卖的事情。”江茉并没把这个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但田曼茜仍旧说:“看到你,我才醒过来。”   从那场最开始是马文华给她编织的美梦,而后来渐渐演变成她的自欺欺人,不愿承认自己错误的噩梦中,彻底醒过来。   江茉用手贴了贴田曼茜的脸颊,“还发着烧呢,好好休息,别再说了。”   “……你还会来看我吗?”田曼茜睁着被水洗过似的眸子,黑白分明,又写满依赖和期望。   江茉迟疑片刻,点点头,“当然,我们曾说过,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我曾一意孤行,我们还吵了架。”田曼茜的声音越来越低。   “就像你的父母那样,他们永远不会离开你,好朋友也是。”江茉替田曼茜扯了扯被子,朝田父田母道,“叔叔阿姨,我们过几天再来看曼曼。”   “好。”田父起身,亲自送江茉和齐晔到门口。   “多谢你们了。”田父也露出难得的笑意,对女儿的朋友,尤其一看就是很优秀的朋友,他一向态度温和。   齐晔朝他鞠了一个躬,然后才和江茉转身走出医院。   一边出去,江茉一边问道:“你认识曼曼她爸啊?”她看出齐晔的态度有点紧张。   “他不认识我,我认识他。”齐晔顿了顿,低声道,“他是省城改造项目的总负责人。”   总体项目,都是田父发号施令,像齐晔这样刚成立没多久的小型建筑公司老板,是不可能接触到他这个层面的。   江茉眼睛亮了亮,朝齐晔道:“那要不要我和曼曼说一说,让她爸给你……”   齐晔摇摇头,抿唇说:“我会公平竞争。”   他一向老实认死理,这种托关系走后门的事,他连说都说不出口,更别提会去做什么。   江茉其实早知道他会这样,随口一说,被他拒绝,也就没再提起这茬。   两人走出医院大门,看到马文华和他爹娘还在那眼巴巴地瞧着,而两个警卫守着他们,不准他们进医院靠近病房一步,以免打扰到田曼茜休息。   江茉翘着唇,轻蔑一笑。   当田曼茜要死要活想和马文华在一起的时候,她那父母实在拿她没辙。   可现在,田曼茜已经被现实毒打过一番,知道后悔,并且起了打掉孩子离婚的心思,那马文华想要再看田曼茜一眼,只怕都难于登天了。   这会儿,田曼茜应该已经扑在父母的怀里,哭着后悔自己不该不听他们的话,父母都是过来人,更何况田父田母见过多少风浪世面,哪会看不出马文华是什么样的人。   她顺风顺水太久,总以为自己什么都被父母掌控着,却不知,那才是最难得最幸运的守护。   而马文华……他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以为是田父不喜欢他,把他们赶出来。   江茉幸灾乐祸地想,以后马文华哭的日子,想必还多着吧。 第149章 第 149 章 【2更】马文华悲惨下……   田曼茜住院后, 先是养了一段身体,然后在她妈妈和江茉的陪伴下,把孩子打了, 去民政局和马文华领了离婚证。   马文华本来不想和田曼茜离婚,这么有权有势的岳丈大人,他就是几辈子都找不到,怎么舍得轻易放手。   可田父是什么手段, 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反正没过两天,马文华就乖乖同意离婚, 还老老实实和田曼茜去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过程中, 他不断明里暗里耍殷勤,想让田曼茜回心转意。   可惜, 田曼茜都没正眼瞧过他一眼, 毫不犹豫, 又冷漠无比地和他办完了离婚手续。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太阳很好,田曼茜被照得眯了眯眼, 眼角忍不住流出一行泪。   她问:“茉茉,你说我怎么当初就瞎了眼,看上了这么一个恶心人的玩意儿。”   江茉叹了一口气, ”爱情使人失去理智,你以前太单纯, 被这种人渣骗了,也算是人生路上必经的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你不就知道怎么辨别渣男了吗?”   田曼茜重重点头, 一身轻松。   走了两步,她忽然想起来,“茉茉,齐晔是不是想要拿到那个旧城改造的项目啊?我和我爸说说呗,让他把这个给齐晔好了。”   反正给谁不是给。   江茉淡声道:“千万别,这种都是要公平竞争的,你要是找你爸,岂不是让他难办?”   “不难办啊,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要我想要的,都必须得到。我爸要是不听我的,我就和他闹!一哭二闹三上吊,他总会答应我的。”田曼茜轻哼一声,在家养了不少日子,仿佛又恢复了几分往日的骄纵。   江茉却笑她,“曼曼,你这不是刚吃过亏吗?怎么又忘了,以后你这脾气,真得收一收。”   ……江茉是真没想到,还有她教别人不要乱发脾气的这一天。   -   马文华那边,和田曼茜离婚之后,他也没心思多纠缠,如今他已经自顾不暇。   因为警方立案之后,已经把他这边的养父母都拘留了起来。   马文华着急得不行,他已经没有了田曼茜这样背景优越的妻子,没有当大官的岳父给他倚仗,就连农村的爹娘也都进了局子里,他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省城里的厂子也不要他回去了,农村的地他又不会种,就算几个姐姐看在爹娘的面子上会照拂他一二,也不可能像爹娘那样天天伺候着他,养着他啊。   所以他慌张得很,每天着急忙慌奔走的事情,就是想把他那养父母从局子里接出来。   四个姐姐当然要着急,自家爹娘被关起来了,虽然她们从小就没在爹娘那儿分到什么爱,爹娘的关心与爱护都给了弟弟,但她们还是都有孝心,齐心协力打听着消息。   这天,大姐探听到要是马文华去找亲生父母签了谅解书,原谅养父母的买卖行为,说不定就可以没事。   马文华一听,觉得可行,就去找警察要自己亲生父母的联系方式。   本来那天他说要留在亲生爹娘这边,警察就已经回去传了信,他的亲生父母很伤心,很失望,但没有再传消息过来。   警察也没想到,马文华居然又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他们只好又帮着他联系。   马文华的亲生父母也挺好说话的,没过多久,就来了公安局。   警察给介绍的时候,马文华就愣了愣,他没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他见过。   他曾在厂子里见过,当时厂领导都特别殷勤热烈地欢迎着对方,似乎是什么大领导,但他只是多看了几眼,却没多余问,反而在心里悄悄泛酸。   他何曾想过,这样的大领导,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当初警察问他的时候,他心想着自己家虽然在农村,但爹娘这么宠他,什么都伺候着他,家里的田和地都是他的,四个姐姐也都护着他,所以他都没想,就愿意留在自己待熟了的爹娘这边。   亲生父母那边,回去多尴尬,而且都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他们又生了几个孩子,自己亲自养大的儿子肯定比他这么大了才回去亲,根本得不着什么好处。   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也是个大官啊!   虽然比田曼茜她爸的级别肯定要低一点,但随便给他安排个好工作,吃穿不愁,是绝对少不了的!   马文华反应过来后,毫不犹豫地跪在地上,扑通一声,哀嚎道:“爸!妈!我终于找到你们了!自从被拐卖走后,我就一直想着你们,念着你们,可我不敢说,我怕被打,我怕被骂!”   “……爸!妈!儿子不孝!这么多年都没在你们跟前尽孝……以后我一定好好孝顺你们!”   他这一嚎,在场所有人都愣了。   警察面色古怪地看着他。   四个姐姐也是如此。   大姐愤怒地走上前,“马文华,你干嘛呢?刚刚不是说好,让你亲生父母签了谅解书,把咱们爹娘放出来吗?”   马文华抹了一把眼泪,义正言辞道:“大姐,你别胡说了,拐卖人口是犯法的事,爹娘错了就是错了,他们坐牢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说着说着,他又煽情起来,眼眶更红,“要不是爹娘买了我,我也不至于和亲生父母分离了这么多年!”   他昂起头,仰望着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感觉父亲那么伟岸,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父母而骄傲过。今天,却是彻底抬头挺胸起来。   “爸,妈,你们这些年一直在找我,真的辛苦你们了。如今好了,咱们一家团聚,以后一块儿享受天伦之乐!”   马文华试图去拉自己父亲的手,却被对方躲避开。   对方雄浑沧桑的声音问道:“不是要我们来签谅解书的吗?”   马文华狠狠尴尬了一下,他没想到警察居然已经提前告知了自己的父亲。   他怔忡的表情还卡在脸上,他的亲生母亲也发话了,对方说话慢条斯理的,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夫人,她道:“我们是来签谅解书的,我们愿意签下这谅解书,不是为了你,而是要感谢你爹娘,以后你就是他们的儿子,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你。”   马文华的心重重颤了几下,有什么人生境遇的跌宕起伏比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可以轻易提携自己的厉害人物,而他们翻脸就不认他,说他和他们没关系还要剧烈呢?   他的心脏已经有些承受不住。   他的亲生父亲却已经接着说道:“不过我还要告诉你,就算我们签了谅解书,你爹娘还是会被判刑,这就是法律。”   马文华扑在地上,整个人十分狼狈的样子,想要触碰一下自己亲生父母,却像是风中的沙。   “……我是你们的亲生儿子啊!你们为什么不认我?”马文华不可置信,他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父母,难道他不是他们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吗?   他的养父母,和他毫无血缘关系都对他那么好。   可他们呢?为什么?凭什么?是不是人越有权有势就越狠心?   像田曼茜的爸爸,还有他的亲生父亲,都是这样!都对他这么狠!   “……当初是你毫不犹豫,愿意留在养父母这边。”   “……现在知道亲生父母有多厉害,就后悔了?”   “……忘了告诉你,田曼茜,你的前妻,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对她做过什么,我已经都知道了。”   “……你是个怎样的人,我们已经清楚不过。”   “……不好意思,你这样的儿子,是不可能回我们家认祖归宗的,就当你一直丢了,从来没被找回来过吧。”   亲生父母一句又一句的话,直往马文华的心窝子里扎。   他木然地看着他们冷漠地转身,就这么离开在自己泪眼模糊的视线里,就那么狠心,那么干脆。   受不了这样的打击,马文华呆了很久,才缓缓转过身,却发现自己的四个姐姐也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谅解书确实没有,最后马文华的爹娘还是被判了三年,关在牢里,不见天日。   马文华一无所有,回到农村老家,才发现一个人的日子有多难熬。   没有娘给他做饭,没有爹给他洗衣,而且住了才一两天,家里就像鸡窝狗圈,根本进不来人。   四个姐姐没有一个来看望过他,似乎都不打算再管他的死活。   家里一分钱都没了,他只能去找姐姐们。   可她们一个个都没好气地看着他,赶他走,说根本没有他这样的弟弟,让他住在家里也不过是让他看着房子罢了,既然他那么想认城里的爹娘,就去城里呗,何必赖在这又脏又臭的农村里。   甚至性子烈的二姐,还直接用扫帚扑他。   最温柔的三姐也把扫过猪圈的水往他身上泼。   马文华又冷又饿,回到家里,望着那菜地,一筹莫展,他不知道怎么种地。   尝试拿起那锄头,随便锄了几下,不仅弄坏了几颗好白菜,而且手掌还磨出了几个血泡,脚指头也不小心砸了一下。   大白天里,堂堂一个大男人,终于彻底崩溃,忍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还能过吗?   他可是大学生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村子里谁的日子比他还糟啊?   要马文华去城里打工,他也不愿意,哪有大学生打工的。   可待在农村里,他更不愿意种地,哪有大学生当农民的。   饭不会煮,衣服也洗不干净,连柴火都没劈过,家里的地也只能荒废着。   爹娘还有三年才能出狱,还不知道他们出来后,四个姐姐会不会瞎说些什么。   马文华崩溃得泪流满面,他不知道自己的日子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也想不到这三年怎么熬。   他真想一头撞死在这锄头上算了! 第150章 第 150 章 【3更】拿下旧城改造……   兜了这么一大圈, 江茉她娘的事,江茉和齐晔都没有再去问马文华。   都闹成这样了,想必马文华知道什么, 也不会说。   而且齐晔最近忙着的,是旧城改造的事。   这是一个很大的项目,要把省城东边很老的那一片棚户区都拆了,建成新的住宅小区。   这样的住宅小区和单位福利分房不同, 而是正正经经的商品房。   这也就意味着谁接下这个项目,就可以建新的商品房,可以卖出不菲的价格。   这年头, 省城里已经开始时兴起商品房, 而且卖价都不低,也多的是人愿意买。   省城东边那一块棚户区, 靠近河岸和省城最繁华的地带, 要是能建几个住宅小区, 不知能挣多少钱。   而且旧城改造也不止是拆房子,建房子,它还涉及那一块地市政公用设施、道路骨架铺设、各类居民的活动场所比如工人文化宫、商场、公园、银行等等的修建。   所以不止是齐晔, 几乎省城里大大小小的建筑公司,甚至包括外省的,都盯着这块大蛋糕。   在辛博厚的介绍下, 齐晔认识了几个朋友,和他们一块准备这个旧城项目的招标, 看能不能一块儿吞下这块大蛋糕。   比起和其他人分蛋糕,当然是和熟人一块弄比较好。   这样的大事,也不可能就在短时间内敲定,所以齐晔常常忙得夜不归宿, 甚至一通宵一通宵地熬着。   而江茉么,则偶尔去瞧瞧田曼茜,和她聊聊最近的事儿。   每回田曼茜关心地问她齐晔怎么样了,要不要她帮忙去和她爸说时,江茉都会摇头。   田曼茜还笑着调侃,说是她家每天都有人来送礼的,被他爸挡在外头,连门都进不来,她都瞧过了,估计想要拿到旧城改造项目的人都已经来过,就差齐晔没来了。   江茉也笑,说齐晔就是这样,一条路走到黑,在乎公平和公正,他对自己的公司有信心,而她也很支持他。   田曼茜很羡慕这样的感情,却对爱情再没向往,两人说了几句,就会聊起别的。   每次回舅舅家吃饭,齐晔也是匆匆地来,匆匆地走,留下江茉还能和舅舅舅妈多说两句,才带着乌云踏雪回家。   不过即便是这样,齐晔竟然也还每天一日三餐都给江茉准备着,就算在外应酬,也会先打包了饭菜,给江茉送回来,再去饭桌上喝酒。   久而久之,省城和齐晔打过交道上桌应酬过的生意人都知道,齐老板家里的老婆不知多漂亮呢,他成天惦记着,每顿饭都要赶回去喂老婆吃!   当然,这话是有点夸张了,江茉还不至于要齐晔亲手喂给她吃。   相反,她经常说齐晔,让他不必赶回家,她又不是没手没脚,她知道拿着钱出去买吃的呀。   但不管她说几回,齐晔总是没听到似的,一日三餐仍然给她准备得好好的。   她后来也就懒得说了,他爱跑就跑吧,她反而还可以让他顺路带点零嘴回来吃。   就这样忙着忙着,很快到了公开中标单位的那一天。   大家都翘首以盼,等着田曼茜的爸爸在大会堂的领导台上宣布结果。   当他念出齐晔还有齐晔那几个朋友的名字时,满堂都有些哗然。   因为大家认为最有关系,最有实力的那几个公司,都没中标。   反而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什么未华公司,还有其他几个小鱼小虾中了标。   未华公司?才成立多久啊?做过什么有名字的工程项目吗?根本没有!凭什么他们可以中标!   忽然有人小声议论起来,“你们知道吗?就那个未华公司的齐老板啊,他老婆,和田老的女儿是特别好的朋友!”   “什么?还有这层关系?”立刻有不知情的人惊诧起来。   “当然啊,我还会骗你吗?”有人凑过去道,“我老婆经常看到她们俩一块逛街吃饭呢!有回我老婆还听到田小姐在问齐老板的老婆,说那个旧城改造项目弄得怎么样了,要不要她帮忙!”   “哇!居然这样!人家可是田老的掌上明珠啊!那人家不是随便一句话,比我们塞多少东西都管用!”   “就是!凭什么啊?我们是不是可以向上头反应!抗议!”   “那肯定要去的!我说那个齐老板怎么那么疼他老婆呢,原来因为他老婆是棵摇钱树啊!”   大家都特别愤慨地讨论起来,声音越来越大,你和我说,我和你说,瞬间在会场内传开。   尤其传到前面那两排,大伙儿唾沫星子都飞到了田曼茜的父亲田远厚那儿去。   田远厚皱起眉,拿起话筒,大声道:“肃静!”   “我知道你们不服气,你们觉得未华公司联合起来竞标的这些小公司,都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经验,肯定接不了这么大的项目是吧?那我现在可以在这里告诉大家,我相信他们可以。”   他浑厚的声音传出去,会场陡然安静下来。   忽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你当然相信他呗,你女儿的面子不比谁的面子都大?”   这话一出,会场再次哄闹起来,都仿佛等着田远厚给个满意的答案。   田远厚却没说话,反而笑了笑,他拿着话筒,气定神闲道:“说起这事,倒是好笑。你们各方都是想尽办法牵线搭桥,找关系托到我这儿来啊,唯独这个齐晔,他很有意思,他是唯一一个没托关系找我的人。”   “......他和他爱人,算是我女儿的救命恩人,他爱人更是经常和我女儿出去,可他们在我面前,却从来都没有提过旧城改造这个项目,只字不提。”   望着底下所有人惊愕的表情,田远厚骄傲地抬头挺胸,“你们不相信的话,可以随便查,我田远厚要是说了一个字的谎话,我愿意立马辞去公职。”   底下更喧哗了,这话可不是乱说的,难道那个齐晔......他真没送东西?   不会吧,世界上真有这么蠢这么古板的人?   “他不是蠢。”田远厚像是看穿大家的想法,接着说道,“他是对自己有信心,对他的公司有信心,他的标书有多漂亮,我就不赘述了,我只能说,我对他也有信心,能有自信凭着自己的标书获胜,而不是靠走捷径找关系的人,就算他以前没有做过这样的大项目,但品质和良心也绝对都过得了关!”   “......你们呐,有那精力用来送礼,用来走动关系,用来请客喝酒,还不如多琢磨琢磨如何提高工程质量,创新工程优势,把时间精力都花在自己公司打造的工程上面,比任何关系、礼品都来得有用。”   田远厚掷地有声的话,让众人都齐刷刷地看向齐晔。   有人羞愧,有人迷茫,有人醍醐灌顶,有人怅然若失。   而在一众复杂的眼光中,齐晔和几个朋友一块走出了会场。   和齐晔走得最近的许天庆提议道:“走啊齐晔,咱们一块喝口酒,庆祝庆祝去?”   “不了,我还要去舅舅家。你们去吧。”难得忙完这一阶段的事情,今天是舅舅的生日,齐晔已经约好一块在舅舅家吃饭。   今天拿下旧城改造项目,其实齐晔也有点意外,他迫不及待想要和江茉还有舅舅舅妈都分享这份喜悦。   不过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他先开摩托车去家里接了江茉,然后再一块去舅舅家,已经离约好的饭点只差十分钟。   候盼明看着齐晔又一次匆匆赶来,终是忍不住疑惑地问他,“小晔啊,平时你生意上的事情我也都没过问,但你也得注意注意你的身体啊,还有小茉,你别忽视了照顾她。”   “舅舅放心。”齐晔取下头盔,放在一旁,轻车熟路地进厨房给江茉泡热茶喝。   候盼明看了看他,又问:“你生意上要是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情,有什么摆不平的,可以和舅舅说啊,你别把舅舅当外人,有什么事都要告诉舅舅。”   舅妈也附和道:“是啊,别看你舅舅天天泡在学校里,好像只读圣贤书,不闻窗外事似的,但你舅舅的朋友、人脉都还是很广的。”   齐晔点点头,正要说自己最近忙的事情已经解决,要给舅舅舅妈分享这个喜讯。   忽然又响起了敲门声,是住在对面的秦强,带着秦飞跃来给候盼明送生日蛋糕来了。   秦飞跃不知被他爸私底下教训过多少回了,今天一来,倒显得挺乖的,一直低着头,乖乖站在门边不说话,腆着脸笑着。   秦强一进来,更是满脸堆笑的,大家都不好意思赶他走。   他看到齐晔,眼神尤其亮,忙走过去和齐晔握手,态度比以往都要热情殷勤。   候盼明觉得这个秦强一向就是人精,也没多想,还没等秦强说话,他就先皱着眉头说道:“连襟啊,你上回托我打听的那个省城改造的事情,我替你问了,那个项目的关系不好走动,一把手叫田远厚,我和他倒是不太熟,而且他——”   候盼明正郁闷着这忙挺难帮的,忽然看到秦强尴尬地笑了笑,“盼明哥,你还不知道吧?......今天那个项目已经公开中标的单位了,我没中标。”   “哦。”候盼明松了一口气,正好不用愁怎么给人帮忙了,“不好意思啊,没帮上你的忙。”   谁知秦强又指了指齐晔道:“你的外甥,齐晔,他带着他的朋友一块中标了......他没和你说吗?”   他说完,扭头殷勤朝齐晔笑,“小晔啊,要是缺人手缺设备什么的,就喊叔一块去干呗!” 第151章 第 151 章 【1更】退堂鼓……   齐晔当然不会拉秦强加入他的旧城改造项目中。   有几个朋友一起, 已经足够。   但旧城改造的项目并没有那么简单容易,齐晔和几个朋友以及省政府的人一块制定总体规划报告后,发现除了这一片的棚户区都要全部拆迁搬走外, 几乎所有的道路、桥梁全部都要拆除重建拓宽,水管电线也都要重新铺设,自然路边的那些商店、零星的小作坊还有。   这可比他们想象中的工程量要大多了,这是研究决定的, 不能更改。   可这对于齐晔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原本以为只要拆除棚户区,大家把流动资金一块攒起来, 凑一凑, 也勉强可以支付了那些老百姓们所有的拆迁款。   到时候建了住宅小区,就可以把钱再赚回来。   可现在还要加上这么多其他的项目, 又要先垫钱, 到时候还要花一大堆材料垫着, 这哪哪算起来都花销巨大。   几个朋友商量一波,觉得这就是赔本赚吆喝的事情。   是,以后问你的建筑公司做过什么精品项目, 就可以说省城东区这一片旧城改造都是你参与的,说起来多有面啊,名气也足。   但也只是表面风光, 实际上这事儿一干就是一两年,垫那么多钱进去,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来。   一时间,大家从政府的会议室出来后,表情都有些退缩......   许天庆小心翼翼地看着齐晔,提议道:“齐晔啊, 不是还有好多公司都想接受咱这个项目吗?要不咱们试试和他们接洽接洽,把这项目让出去得了?”   齐晔皱起眉,这个项目大家付出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精力才拿到,难道他们这么快就想放弃?   “齐晔,你刚刚也听了,这项目前期投入那么大,我们是要把所有钱都砸进去,而且还要找银行贷款,欠很多债啊,要是中途出了什么问题,咱们一个个都得破产,你说这何必呢?”   “是啊齐晔。”另一个人附和着,“......不是咱们不想干,是这项目它、它实在太大了啊,咱们多找几个公司接下这个盘子,也能赚一道中间费,到时候咱们去干点别的工程,都比这个资金回流要快啊。”   “你们县城那个聂士忠,他不是你连襟吗?他就是接了商业街的项目,到现在工程款都还没要回来呢,现在多落魄多丢人啊,都成了咱建筑业的笑话了。”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让齐晔的眉头越皱越深。   他知道大家都是为了自己好,为了他好,才会打起退堂鼓。   今天去聊的时候,他也感觉到这个项目比招标的时候说的内容又增加了不少东西进去。   而且拆迁改造的范围又扩大了一些,所以难度也增加了,成本和投入相应地变多。   当初把大家组在一块,就是根据那招标内容还有各自的条件,才有信心应对这么大的一个项目。   可是现在忽然这么一变,大家心里又都没底了。   ......几个朋友都躲躲闪闪的,表达了自己想要退出的想法。   反正现在想要接盘的大建筑公司那么多,他们要是让出去,还能赚一笔钱,也算对得起之前那么辛辛苦苦跟着齐晔一块研究标书的辛苦,至少能有辛苦费。   可齐晔,他却并不想让其他大型建筑公司参与到其中来。   虽然大公司的财力雄厚,但那只是对于大公司本身的优点,对他而言,反而让他的盈利和赚头会急剧下降。   尤其是他一个刚起步的建筑公司,要是跟在大型建筑公司后面,岂不是什么都要听他们的?   根本没有他齐晔的任何发展空间。   齐晔叹了一口气,和几个朋友承诺,大家一起再想想办法,等明天见面,就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   看到底是一块转手给大型建筑公司,还是怎么办。   他观察了一下,包括许天庆在内,大伙儿确实都打起了退堂鼓,他们已经觉得这项目太大,做起来辛苦又有风险,已经根本不是他们目前这样的建筑公司可以做好的,所以都已经盘算起来,该如何转手。   齐晔无奈地回到了家里。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在外面有多疲累,回到家里,那些疲倦和辛苦仿佛就都一扫而空,消失得干干净净。   尤其看到江茉无忧无虑地窝在沙发上看着书的时候,光透过窗户,落在她漂亮白嫩的小脸上,她永远都那么自在从容,神情悠闲,像趴在窗台上惬意慵懒的猫。   有时候,齐晔很羡慕她这样。   但更多时候,他想守护她,让她可以永远这样,世上没有什么事可以让她皱一下眉头。   他揉着疲累的眉心,把地上乌云踏雪乱扔的枕头捡起来,放到沙发上,再挽起衣袖,去厨房做饭。   站在炉子前,齐晔正想着今天该给江茉做些什么好吃的,忽然腰间环上了一双纤细白皙的手臂。   她不知何时光着脚跑到这边,从背后抱住他,娇声问道:“齐晔,你不开心呀?”   齐晔低垂下目光,没说话,而是先把江茉抱起来,放回沙发上,给她穿上拖鞋,免得她冻坏了脚。   江茉是故意脱了鞋子走过去,不想让他听到动静才脱了鞋的。   重新把鞋穿上,望着他缄默的眉眼,她伸手勾住他的衣领,继续问他,“齐晔,我是你的妻子,你什么事都必须和我分享,不许埋在心里,明白吗?”   其实以前,江茉不会问他这些生意上的事。   但今天,齐晔的状态似乎有些不太对,所以江茉多关注了他一些。   果然她一问,齐晔就低着头,老老实实把事情都告诉了江茉。   江茉听完,表情仍然淡淡的,眉眼带着漂亮张扬的淡然,并不以为意道:“那你有什么想法呢?”   “我想继续干这个项目。”齐晔声音也很淡,但很坚定。   “那就干吧。”江茉笑了笑,回答得同样简单而轻快,却让齐晔内心动了动。   他定定地看着她,迟疑道:“可我......”   “有什么可是的。齐晔,你向来都是有什么困难就能解决什么困难的人,我不相信你没有解决的办法。”江茉抿起唇,弯着笑意的眸子里倒映着他的身影,充满信任。   本来齐晔的心中有忐忑,有迷茫,有犹豫,甚至还有更多的纠结和怅然。   可看到江茉这样朝他笑着,那些负面的情绪好像也就都烟消云散了。   他心里满满翻涌着,滚烫着的,是感动。   原来她这么信任他。   在她的眼里都是光,写满了“我相信你”四个字,好像在她眼里,没有什么是他不可以的。   齐晔抱着江茉,怀里、心里都是满足的充盈感。   他也悄悄告诉自己,他可以。   ......   第二天,齐晔重新和几个朋友见面。   他尊重他们不想再继续这个项目,因为害怕承担风险的心思,毕竟这样的豪赌,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勇气和信心。   但他也告诉他们,不必找其他大公司来接盘,他一个人就可以。   其他朋友都傻了眼,愣愣地看着齐晔。   本来他们几家建筑公司合伙一块弄这个,都已经是勉强吃力。   他这一家未华建筑公司就想吞下整个大项目?这怎么可能?   “......齐晔,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还没睡醒啊?你一个人,真要接这么大一个项目?”   “齐晔,要不还是算了吧......你和我们一块撤了,正好几个大公司都想接呢,他们会给咱们辛苦费的。”   “是啊齐晔,你别头脑发热啊,这项目一干就那么久,前期投入成本那么大,别说以后你能不能收回来,就是前期你要投的那些资金,你从哪弄去?你也没这么多资金流啊。”   “对,齐晔,你还是别犯傻了,这块大蛋糕真不是咱们能吞下的。难怪当初听说咱们中了标,那些大公司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呢,我看他们早就知道我们肯定吃不下这个项目,最后还是会找他们接手。”   “齐晔,还是别较劲了,咱们就放手吧。”   “就是,兄弟前几天还碰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工程,要不带你一起?有肉咱们兄弟一起吃,这旧城改造这趟浑水,咱们还是不蹚了吧。”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都说要给齐晔介绍新的工程,都很热情,也充满了好意。   但齐晔却坚定地摇摇头,无比坚持道:“谢谢各位,但我还是想要进行旧城改造。” 第152章 第 152 章 【2更】我一直在……   齐晔的坚定, 让他的朋友们都很摸不着头脑。   他们虽然不知道齐晔哪里来的自信,但还是选择默默支持和祝福。   本来转手给其他大公司是可以拿到一笔接盘费、辛苦费的,但见齐晔想自己干, 他们也就没有再说要转手的事情,也没再要齐晔的钱,而是直接把自己分到的一部分负责权都给了齐晔。   临走时,又一人劝了齐晔一句, 确定他真要干这个,而不是和他们去干那些快速就能挣到钱的工程。   他们也只能叹气,又一人说了一句, 有什么事大家都是朋友, 需要帮忙的只管说。   再然后,大家也就走了。   乌泱泱人云亦云跟着忙活了这么一场, 才发现自己的能力撑不起自己的野心, 自己的胆量也满足不了自己的梦想。   他们都不像齐晔那样, 有一个义无反顾支持他的妻子。   他们还要养家糊口,而家里的人一听说要投入那么大,还不知道会不会破产的时候, 都只会说:“那可千万别干这个啊,你别的工程又不是挣不到钱,非要干这赔本赚吆喝的事情?”   所以到了最后, 这担子还是都落到了齐晔一个人的身上。   大家都撤资走了,齐晔的资金就一下子出现了困难。   他只好到处去跑贷款。   幸好他的集团公司口碑很好, 也小有名声,主要是没有什么负面的事件,所以前期的启动还算顺利。   那一处处棚户区的老百姓们拿到了拆迁款,也有不少高高兴兴地搬了家。   可是很快, 就出现了第一个问题。   也有一些人是不愿意搬的。   虽然住着棚户,条件很差,可他们一直在这儿住着,待了这么多年,现在让他们搬,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能搬到哪里去。   省城里的房子要么是单位的福利分房,要么就是极少数的商品房,特别贵。   还有一些是筒子楼,但也不便宜,他们的拆迁款刚够在筒子楼里置办一套小房子,他们就不乐意了。   凭什么要搬家,离开住了那么久的地方呢?换一套筒子楼吗?和住在这里也没什么分别。   这样的情况,齐晔实在没办法,他不愿意伤害其他人,更不想强拆,只好动用怀柔手段。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倒是又鼓动了一帮人。   可仍然有一些人不愿意搬。   这时候,他又陷入了两难之中,还是江茉给他出的主意。   “你可以承诺他们,他们要是看不上那些拆迁款的话,到时候建成了新的住宅小区,给他们分一套房子。”   江茉说得轻飘飘的,根本没当一回事。   可的确是帮了齐晔的大忙,他找人私底下和那些最后的钉子户们一说,大伙儿立刻都愿意搬了!   这年头,谁都知道商品房值钱呀,一个棚户区的房子能换一套商品房,那稳赚不亏呀!   于是乎,拆迁工作总算这么顺利的进行下去。   而道路、桥梁还有其他建筑的拆除,因为有政府的配合,则比较容易。   只是进行到下一步,齐晔的资金果然又犯了难。   他已经把所有的流动资金,所有的银行贷款,都尝试过一遍,可是还是有很大的缺口。   而政府也已经给予了他很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援助,可缺口仍旧有些填补不上。   一些关系好的原材料供应商,也是让他先拿材料,以后再给钱就行。   尽管得到了不少帮助,但齐晔差的还是太多太多。   他愁眉苦脸的样子,自然又被那几个朋友看到了。   许天庆和其他几个朋友,人都挺好的,趁自己的工地上没事的时候,都会带人来帮齐晔的忙。   工人的工钱还有设备使用的损耗,都没找齐晔要钱,还都挺愧疚的,毕竟当初说好和齐晔一块儿干,但最后大家都选择了退出,只有齐晔还在坚持。   齐晔不怪他们,做生意嘛,有亏有赚,有尝试有放弃,这都是个人的选择。   他们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不仅没有要转手费,而且时不时就来帮他。   所以他们帮了他什么,他也在自己的账本上默默记下。   现在资金周转确实困难,所以他暂时给不了他们钱,但以后赚了钱,他们这些来帮忙的,他还是会好好感谢他们。   齐晔每天早出晚归,这么大的项目,他需要统筹,所以整个人已经消瘦不少。   更何况,又加上资金那么大的缺口,他要去借钱周转,要跑银行贷款,还要找各种各样的朋友,联系各种各样的厂子。   他建筑公司的工人们都是跟了他很久的人,所以即便齐晔拖了两个月的工钱还没给,他们也都没说什么,继续任劳任怨地干着。   但是齐晔的心里过不去啊,这些人嘴上不说,但他们的日子本来就过得苦,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既有嗷嗷待哺的婴儿,还要卧病在床需要看病买药的老爹老娘,他怎么好意思克扣这些人的工钱不发。   所以刚贷来的一笔款,他揣在兜里还没焐热,就全发了下去,给大伙儿结算了这两个月的工钱。   可惜,这边刚结完款,那边混凝土厂的老板又找过来了。   他给齐晔的赊账也已经三个多月了,因为修路造桥都需要很大量的混凝土,所以齐晔欠他的账,已然是一笔巨款。   “齐老板,我们都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了,你也知道,不是我逼你啊,实在是你这边的钱我要是收不回来,我那厂子都快经营不下去了啊!”对方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无奈得很。   齐晔对于欠人家钱本来就很不好意思,当即就连忙道歉,只好去找许天庆他们继续借钱。   其实这两个月,许天庆已经借了齐晔不少钱,但这回还是二话没说,把刚收回来的工程款借给了齐晔。   齐晔暂且把混凝土厂这边的账还了一半,解了燃眉之急。   但这么多天,几乎天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债压在他身上,要么是催债,要么是借钱,已经让他整个人都疲惫不堪,精神一直紧绷着,没有放松过心里那根弦。   许天庆瞧他这样,也是叹了一口气,“齐晔,你说你这是何必呢?咱们做做小工程,挣挣小钱,小日子过得不也挺滋润的吗?”   齐晔沉默几秒,没有说话。   许天庆却知道,“我知道,你有野心,你想让你的未华公司成为省城最大的建筑公司是吧......唉,可是你现在这样,贷款也拿不到了,什么手段都使完了,政府让你修路造桥倒是都完成了,但是你挣钱的住宅小区却还没开始起呢,你还有钱弄那个吗?”   齐晔眉眼微动,侧了侧身子,又摇了摇头。   许天庆就知道是这样,一拍手道:“你说说,这不就是赔本赚吆喝吗?当初咱们想要接这个项目,不就是看中了这项目能盖住宅小区,政府说卖出去的住宅他们不管,挣多少咱们自己都可以放兜里吗?”   “......谁知道后来又要造桥,又要修路,还要弄那么一个大公园,又要把这东边河岸弄堤坝,这么多工程虽然都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你这人那么实诚,又不会偷工减料,什么都用最好的材料,上最多的工人,你根本挣不了几个钱啊。”   “......就只图着最后的住宅小区能挣钱呢,但你这连启动资金都没了,你拿什么买原材料建住宅小区去?”   齐晔被问得哑口无言,他低着头,总觉得还有办法,却想不到他到底应该怎么做。   许天庆叹的气一口接着一口,“唉,早就和你说了,别接这个项目,咱们几个兄弟一块去接小工程挣挣小钱多好,你说这到现在该怎么办......”   嫌弃了齐晔一会儿,许天庆最后还是没办法道:“算了,明天我和老三他们几个再去银行看看,能不能办到贷款,先借你用用。”   “算了。你们别跑了。”齐晔没有再接受许天庆的好意。   他们去银行贷款也贷不了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反而劳心又劳力。   只是,他确实不知道自己这个缺口要怎么补上。   难道坚持到了这一步,还是要转手给其他大型建筑公司,让他们来接盘吗?   无论怎样想,他都觉得不甘心。   可事实上,他也清楚,那几家大型建筑公司一直都在盯着他,看着他苦苦支撑,幸灾乐祸,并且盼着他快点支撑不住,向他们低头伸手。   齐晔不愿意,却又不知道脚下的路在哪里。   他知道,要是能迈过这最后的一道关,他的事业就能涅槃而上,未华建筑公司也能一跃而起,跻身成为省城最大型的建筑公司之一。   而要是迈不过的话......那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辛辛苦苦忙活了这大半年,都是白费力气,徒为他人做嫁衣。   -   齐晔神情低落、恍惚地回到家里。   这避风的港湾永远那么宁静,温暖。   江茉看到他那憔悴的样子,却是愣了愣,放下手里的书。   “齐晔,你做个生意而已,你怎么——”   她都说不下去了,难道以前在原书里,齐晔就是靠这么不把自己当人看才当上首富的吗?   瞧瞧他这黑眼圈,这红血丝,这也太拼了。   她叹了一口气,无奈地再次出手,“这次又遇到什么问题了,我和你一起想办法。”   她的神情里,带着那种“不得不操心不管不行”的神情和宠溺,一边说,一边揉了揉齐晔硬茬茬的发丝,让他垂下脖颈,抚着他的脑袋。   “齐晔,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难处,我们可以一起迈过去的。”   “但是你不要一个人扛,我一直在你身边的呀,你别只想着照顾我,却在这种时候忘记我。” 第153章 第 153 章 【3更】旧城改造大成…… 第30章   齐晔内心感到无比温暖, 他发现每回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不管心里有多难受,好像只要靠近江茉, 就如同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纸团,被她轻轻松松地抚平。   只要在她身边,舒适、清澈的情绪就会回到他身边,似乎天底下就没什么让她皱眉头的事情。   他深深皱起的眉头亦会因为她而慢慢舒展开来。   她的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装满了那么多的奇思妙想, 让人觉得新奇又特别。   而他所有的烦恼,也会被她只言片语解决。   他总是悄悄地想,有这样的媳妇儿, 不知道是他修了多少辈子才有的福分。   一遍又一遍, 不可思议的,又悄悄地庆幸, 感叹。   就在他把目前的困境告诉江茉之后, 她果然又是那样, 露出万事都没什么波澜,成竹在胸,甚至有点儿那么漂亮小张扬的表情。   “就这么简单的事呀, 把你愁成这样。”她挑着眉梢笑了笑,捏了捏他的臂膀,“瞧瞧, 都瘦了。”   “……”齐晔有点诧异地看着江茉。   在他和他的朋友们看来那么难的事情,银行的人只会频频摇头的事情, 就连舅舅也替他想过办法,却只能卖自己的面子去找人借钱,可在江茉嘴里,却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真的......很简单吗?   他恍惚的眸子落在江茉身上, 看着她漂亮的唇瓣瞧起来,凑在他的耳边,一字一句地告诉他。   其实也不是很多,就两三句话,却点燃了齐晔眸子里的光。   原来,居然可以这样?   他特别震惊,以前从来没想过还能这样,但仔细一想,又觉得确实可行,似乎完全没问题!   他兴奋不已,甚至迫不及待快点儿天亮,他明天就可以去试试江茉教他的办法,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却解决了他所有的烦恼!   ......   看着齐晔高兴得仿佛捡了多大宝的样子,江茉也是有些好笑。   只是后来现代一些很随便的房产营销方法而已,也就现在的人们都没见识过,尤其是齐晔,简直像发现了什么大宝藏,到了深夜都没睡着,最后又差点被江茉踹出去睡,才安静下来,至少没有翻来覆去了。   至于他睁着眼睛默默把方案在心里盘了多久,那江茉就不知道了。   反正第二天,她一睁眼,齐晔早就已经没影了,倒是锅上还给她热着早餐。   要说齐晔这一点特别好,不管他心里揣着什么重要的事,反正江茉的事儿在他心里永远是最重要的。   所以即便他今天要去忙大事,但还是先把江茉的早餐午餐给安顿好了,才出门去。   -   其实江茉教齐晔的事儿,也特别简单。   就是先起一个类似现代的售楼中心,把住宅小区未来的样子模板,还有房型以及那些东西都摆在里头,再安排几个销售。   然后,就只需要预售未来的商品房,先收一部分定金。   这样的模式,是省城里的人们都没看过的。   他们早就知道这边在旧城改造,一直就很好奇以后要盖些什么样的房子,多少价格能买到。   而齐晔建个售楼中心花不了多少钱,比起他建那几个住宅小区的钱,简直是九牛一毛。   而售楼中心一建好,又漂亮,又干净,而且销售都是请的长相姣好的小姑娘,说话也甜,三言两语就能把客人们哄得晕头转向的。   更重要的是,提前预定房子的话,可以比到时候建好再买的时候便宜很多!   而且这预定,也有几种方式。   可以全款预定,这样的话,是最便宜的,但是需要一大笔钱,只有少数有钱人才会愿意。   而且,还得冒着风险,毕竟现在这儿还只是一片空旷的土地,连地基都还没起。   虽然售楼中心这么漂亮,里面的小模型也那么精致,但谁知道这房子建出来是什么样的呢?   幸好齐晔是政府选择的建筑公司,有政府的公信力在,愿意相信他的人还是不少。   所以他规划的住宅小区大概有八百多套房子,竟然也全款预定了将近八十套,这个数量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   而其他方式,则是先付一部分的钱预定。   当然这样没有全款预定那么便宜,但是也比到时候建好的话便宜不少。   之前王有根他们家买的商品房是八十多一平,而来齐晔这儿提前预定的话,是比八十块钱一平要便宜的。   具体便宜多少,那要看你的预定款是多少。   反正就是一个道理——交的预定款越多,你的房价就越便宜。   而且你提前预定的话,你想要哪一栋、哪一层都是可以自己指定的,早到早得,所以这也吸引了不少人。   在这个商品房越来越流行的时候,齐晔的售楼中心也日渐火爆,成了旧城改造中最热闹的一个地方。   资金问题还就这么如江茉所说,那么轻轻松松地解决了。   这边的售楼中心生意每天都很好,不少人来看房子,不少人来问房子,每天都有预定款进账,所以齐晔的手头也越发宽裕起来。   住宅小区顺利开工,热火朝天地建造起来。   -   许天庆他们几个有好几天没过来,今天这一过来,彻底傻了眼。   看到那些轰隆隆的机器,还有熙熙攘攘的工地,一个个工人都干劲十足的,他们都揉了揉眼睛。   “我们没走错工地吧?”   “这是齐晔的工地没错啊。”   “不是,这小子一下子就有钱了?前两天不是还穷得连打地基都没钱吗?怎么一下子这么多机器开过来,这是全力开工啊!”   几人好奇地找到齐晔,也发现了他的秘密,售楼中心。   这都不必问,几个人进去一参观,还差点被当成买房子的,被销售拉着好一通介绍后,彻底明白了齐晔这钱是怎么来的。   大家都诧异又惊艳地看着齐晔。   “齐晔,你真行啊你,这法子你是怎么想到的?这也太神了!”   “你脑子怎么长的啊,这种办法都能想到,早知道有这种办法,我们也一块干这项目啊!”当初大家就是想着资金不够才放弃的,这会儿看到齐晔根本不需要筹措资金,就能利用提前收到的房款来造房子,这简直是空手套白狼的好生意啊!谁不想干?   大伙儿都啧啧称奇,想要冲过来掰着齐晔的脑袋好好研究看看。   这个售楼中心真的造得......那叫一个绝。   齐晔看着这群人眼睛像狼似的发着光,他抿了抿唇,轻声道:“这办法,也是我媳妇儿帮我想到的。”他媳妇儿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媳妇儿。   大家听得张大了嘴,又开始了新一波的惊叹和羡慕。   “啊?!齐晔,你这媳妇儿怎么找的?居然还懂这些?”   “我家那个婆娘从来都帮不上我生意的忙,每天就是伸手要钱,嗐!”   “齐晔啊,嫂子这么厉害,你得有空帮我们引见引见啊,万一我们也有什么事可以向嫂子请教的呢?都是兄弟,你可不能藏着嫂子不让她见我们啊。”   “就是,上回我就见过嫂子一个侧脸,嫂子那么漂亮,简直比那日历海报上的人儿还漂亮多了,你天天把嫂子藏在家里,你不怕嫂子被你憋得发霉了啊?”   “齐晔,你过来,你瞧瞧告诉我,这么好的媳妇儿你在哪找到的!我也去找一个去!”   “算了吧,你别和我抢!”许天庆直接拉住齐晔,神秘兮兮地拉着齐晔到一边,小声问道,“齐晔,嫂子还有什么姐妹吗?要不给我介绍一下?”   齐晔:......   他还以为许天庆这么郑重其事把他拉到一旁,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呢。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如实道:“有一个,不过已经嫁给聂士忠了。”   都是干建筑的,许天庆也认识聂士忠。   他认真地想了想,回忆起聂士忠的妻子,江桃那样子,随后立刻踩了屎似的撇了撇嘴,“她啊?那还是算了吧,别提了,想起就晦气。”   ......不知道许天庆为什么觉得江桃晦气,但是齐晔也没多问。   他只是听着朋友们一个劲儿地夸着江茉,心里也乐开了花,比他自己被夸还开心。   齐晔就觉得,这世界上的所有人都应该知道,他的媳妇儿有多好,而他有多幸运。   -   旧城改造最后也是最大的难题就这么在江茉的提点下完美解决,齐晔很快就利用提前收到的这些定金建好了住宅小区。   其实建房子嘛,成本没那么高,收到的定金把房子建好已经绰绰有余。   到时候剩下的房款收回来,那就都是他赚的!   就这么一波,赚得盆满钵满,比几个朋友们做好几年的小工程加起来都要挣得多!   大家真叫那一个羡慕啊,不过这会儿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们也不是嫉妒齐晔,就纯粹是羡慕而已。   旧城改造这个项目完成得漂亮又出色,省里的领导们都非常满意,齐晔的未华建筑公司也彻底打出了名声!   名利双收!   因为旧城改造后的那一片生活便利,住宅小区都是新房子,水电以及其他公共设施都是一等一的好,所以八百多套房子也全都卖出去了!   旁人都暗戳戳地眼红,齐晔这一波,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呢!   反正这让齐晔的公司资产直接翻了好多倍,在省城一跃成为了三大顶尖建筑公司之一,在全国都已经渐渐有了名气。   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旧城改造的项目已经告一段落,齐晔却像是比以前更忙了。   每天出去得更早,回来得更晚,甚至有时候直接夜不归宿。   男人有钱就变坏,有好事的人故意在江茉面前揣测——齐晔不会是出轨了吧? 第154章 第 154 章 送给江茉   这种好事者说的话, 江茉听起来都觉得好笑。   齐晔要是敢出轨,母猪都得上树。   自从齐晔的公司越做越大,那些眼红的, 嫉妒的,明里暗里挑拨使坏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尤其那些左邻右舍的人,看着江茉只需要当一个阔太太, 每天除了吃喝玩乐,什么事都不做,她们都羡慕得不行, 所以一看到江茉就嚼舌根子。   不过她们说的这话, 实在太没什么杀伤力,除了让江茉翻个白眼置之一笑, 心里根本掀不起任何波澜。   别说会引起她和齐晔吵架, 她就是问都没问过一句, 为什么齐晔会这样早出晚归,藏着掖着的?她不管。   这个傻子满心满眼都是她,她要是感受不到, 还怀疑他,那她就不是江茉了,而是一个傻子。   江茉不搭理这些人, 每天依旧过着自己快活的小日子,照样吃得开心, 玩得开心,去最好的商场买最贵的护肤品,每天都穿不重样的漂亮衣服,气得周围的邻居都看直了眼, 继续风言风语传着——   “那个齐老板挣那么多钱,肯定外头有人了,不然怎么总是不见他在家。”   “这个江茉生活多寂寞啊,只有两条狗陪她,可不就得使劲儿花钱消遣吗?”   “唉,她也挺可怜的,现在不多花点钱,以后姓齐的老板要是和她闹离婚,她哪还有现在这样吃穿不愁的好日子过。”   “……”   这些话传得沸沸扬扬,江茉不往耳朵里去,可是齐晔却听到了。   他本来是想要给江茉一个惊喜的,可现在……   齐晔听到这些传言的第一时间,就跑到江茉面前,神色郑重其事地解释道:“我没有在外面养女人。”   江茉抬起头,看他沉着一张俊脸,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呢,结果听到急匆匆跑回来,要说的就是这个,她挑眉故意生气,“齐晔,你太让我失望了!”   齐晔急得更加找不着北,以为她是听信了那些谣言,慌忙继续道:“我真的不是他们说的那样,我、我在准备造一座游乐园。”   “……省内的第一家游乐园,首都、海上都有那样的游乐园,但是咱们这没有。”齐晔低声道,“上回江桃在咱们面前炫耀,我知道你羡慕,所以现在有了钱,我也想造一个。”   齐晔抬起头,黑黢黢的眸子里掩着点点的焦急,还有对江茉的在意和保护,“以后游乐园都是咱家的,你也再也不用羡慕别人。”   江茉翻了个白眼,“我这是羡慕吗?”   齐晔一愣。   江茉轻哼道:“我那天也是像现在这样,是在翻白眼,而不是羡慕……齐晔,我对你真的太失望了。”   齐晔不明所以又小心翼翼地看着江茉,他还没搞懂自己为什么让江茉失望,但下意识先道歉。   “……对不起。”他埋下头,语气真挚而低沉,似乎也有些对自己失望。   江茉跟着叹了一口气,“齐晔,咱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懂我呀。”   “……我会怀疑你出轨吗?”江茉没好气地白他一眼,细白指尖戳了戳他硬邦邦的肌肉,轻哼着。   齐晔的肱二头肌被她戳得紧张地鼓动几下,他低下眉,小声道:“我这是……患得患失、关心则乱。”   江茉挑眉道:“成语学得不错呀,你这是来和我卖弄你新学的成语?”   “不是……”齐晔头压得更低,“我、我只是怕你心里不痛快。”   所以,他就算知道她会相信他,不会怀疑他,可他还是要冲过来和她解释。   相不相信是江茉的选择。   可只要有谣言就得解释,是齐晔的担当。   很快,齐晔就等于是昭告所有人,他每天忙里忙外的,是因为在打造省城的第一座游乐园。   这样的游乐园,它不同于现在人民公园广场上的那个小游乐场,里面只是一些旋转木马还有摇摇车和小火车,小打小闹。   他要弄的游乐园,是很大一片地方,里面会有过山车、摩天轮这样惊险刺激的大项目,投入也非常之大。   本来,这是他给江茉准备的惊喜,却因为这些流言蜚语,而不得不提前公之于众。   当大家知道齐晔要开这么大一个游乐园之后,私底下议论的,就从他有没有出轨转移到了这座游乐园身上。   有人觉得,他就是拿钱瞎折腾,那游乐园的门票那么贵,就是在首都也没多少人能去得起的,大多数普通人一辈子也就去那么一回,开开眼界,再也舍不得花那门票钱。   齐晔弄这个,那是钱多了,烧得慌呀,肯定会赔光!   邻居们都唱衰,一点儿也不看好,背地里说着闲话,等着看笑话。   而这些闲言碎语,齐晔倒是没有再在乎,每天依旧早出晚归,忙得不亦乐乎。   其实公司还有许多大型工程项目,但在齐晔眼里,它们都比不上他要造的游乐园重要。   因为这不仅仅是省城的第一座游乐园,而且还是他送给江茉第一个这么大型的礼物。   所以他投入了很多精力心血在其中,想要努力做到最完美。   江茉倒是没在意他建的那什么游乐园,她穿过来之前,世界上哪一座顶尖游乐园她没去过,以现在时代发展的水平还有齐晔的眼界来说,想要比起之前她去过的那些,还差得远。   所以她并没有期待,也不在意,更不过问,每天继续过着自己吃喝玩乐的躺赢生活。   最大的烦恼就是一日三餐要吃什么,唯一关注的就是照镜子的时候看看今天的皮肤状态有没有比昨天差,要仔细着,不能长一条皱纹。   相反,倒是齐晔身边其他人挺担心他这游乐园会血本无归。   公司内部的王家兄弟还有王春雨都来劝过他。   “齐晔,知道你想让江茉开心,但你可以多带她去首都玩玩儿嘛。”   “这个游乐园投入太大,几乎把公司的流动资金都投进去了,万一要是亏了,咱们公司不相当于一朝回到解放前吗?”   “齐晔,要不咱把游乐园的规模弄小一点?”   齐晔知道他们都是为他好,但他摇摇头,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既然是省内的第一座游乐园,既然是送给江茉的礼物,那就得是最大最好的。   他的这张规划图,比首都的游乐园还要大。   辛博厚也是觉得齐晔在犯傻,来工地上看过齐晔几回,忍不住摇头。   辛博厚是走南闯北见识惯了的,他拍着齐晔的肩膀,语重心长道:“齐晔,你不能因为旧城改造的项目成功了你就飘了啊,你把这游乐园弄这么大,那门票得收多少钱啊?”   “……收便宜了,你这成本都回不来,要是收贵了吧,你这儿肯定没人来,你说这不是非要给你自个儿出难题吗?”   齐晔薄唇抿成一条线,低声道:“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会有办法的。”   辛博厚也劝不动,只能无奈地摇摇头,知道齐晔一向有自己的主意,只能祝他好运。   还能怎么办呢?也没什么帮得上忙的,他只好道:“等你这游乐园开业,我给我博厚服装厂里的所有员工都买一张家庭票,让他们可以带着家人一块儿来玩!”   这已经是他很大的支持。   齐晔抿起唇角,淡声笑道:“多谢。”   这就是朋友,不用太复杂的语言,短短两个字,情意都已藏在心中。   而搞工程认识的许天庆那几个人,也是替齐晔犯愁。   齐晔这旧城改造的项目完成得这么漂亮,名气打得这么响,那雪花似的工程订单都向他飞过来。   这正是未华建筑公司大力发展的好时候啊!   那些订单他接倒是接了,但怎么心思全不在那些上头,反而天天盯着这么一个游乐园啊!   游乐园难道挣得能比那些工程多?他们不信!   而且,建造游乐园的风险多大啊。   成本那么高,到时候游乐项目的那些机器都得从国外进口,光是运费就那么惊人。   到这儿安装、检修、安全过关又是一笔巨额开支,还得专门雇着工程师和检修人员天天守着,因为是特殊手艺,这工钱给得也高。   这么多成本摆在那儿,门票肯定也定得高。   到时候怎么收回这些前期投入的钱啊?未华建筑公司辛辛苦苦挣的那些钱,可别都赔里面了才好!   许天庆和几个朋友,也都轮番来劝齐晔。   有人告诉他,首都和海上那两个大型游乐园,就没有在盈利的!   虽然看起来热闹,但实际上因为门票贵,运营成本高,除了刚开业的那会儿热闹了一阵,现在早就只是表面风光,实际上一直在苦苦支撑经营着。   还有人告诉齐晔,省城的人们目前的消费水平在全国那么多省会城市里,排名只是中等,根本比不上那些大都市。   那些大都市的游乐园都做得不怎么样呢,他这游乐园,肯定难成!   总之,大伙儿七嘴八舌,各有各的说辞,总结起来都是同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劝齐晔现在投入还不多,趁早别弄这个了!   还不如用现在拿下的这块地,建新的住宅小区,卖商品房挣钱呢!   齐晔知道大家都是为他好,实际上他亏钱挣钱和他们并没什么关系,但他们还都是苦口婆心在劝他。   但他决定了的事情,除了江茉,谁也拉不回来。   所以对着大家,他也只有一句话,“没关系,只要媳妇儿开心,其他都不重要。”   这首先是他送给江茉的礼物。   其次,才是省内的第一家游乐园。   如果她喜欢,这座游乐园也可以只为她一个人开放。 第155章 第 155 章 省城第一   就算是齐晔身边那些朋友都不看好他, 住在周围的街坊邻居都冷嘲热讽,他也丝毫不在意,他既然决定了要做的事情, 就根本不会犹豫后退,只会花心思想着如何做好它。   可其实齐晔不知道,省城里的很多人都期待着他的游乐园会是什么样子。   许多家庭条件好的小孩,已经跟着父母去过首都或是海上, 见识过那儿的游乐园,玩得仍觉不够尽兴,于是就时常念叨着想要父母再带自己去那儿玩。   齐晔那游乐园的摩天轮已经支起来了, 那么高, 那么庞大,几乎盘踞在省城的半边天空, 所有路过的, 在远方能看到摩天轮一角的, 都会忍不住抬头仰望。   所以这些小孩看到这摩天轮,知道省城也马上会有这样的游乐园,自然是兴奋不已, 成天和父母念叨着,等游乐园建成,一定要带他去玩。   同学朋友之间, 自然也会相互说起这个。   有的小孩没见识过摩天轮,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但大家都会互相传话, 去过游乐园,坐过摩天轮的就炫耀呀,其他人就羡慕呀,所以久而久之, 这游乐园才建了个大概,全省的孩子们就都已经对这座游乐园充满了向往。   对这儿向往的,还不止是小孩们。   大人也是如此。   其实齐晔那游乐园大家都没进去瞧过,但是光那个大型的摩天轮,天天杵在省城所有人的视野里,不管是走路还是坐车,余光总容易看到。   存在感那么强,自然也就不容忽视,渐渐成了大家挂在嘴边的玩意儿。   不少大人也不知道摩天轮是什么,但是听说坐上去可以俯瞰整座省城,听起来就觉得很有意思了。   更何况有人向往高空,所以更想知道坐在那一个个半透明的箱子里像浮在天上一样,会是什么感觉。   也有人恐高的,望着那摩天轮就直摇头,不知道这玩意儿安不安全,要是坐在上头摔下来了可怎么办?   反正不管是好奇、想要尝试还是恐惧,抑或是害怕,反正这摩天轮杵在那儿的效果十足。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省城即将有一个大型的游乐园,里面有许多新奇惊险又刺激的项目。   大家这段时间茶余饭后热议的,就是这个。   而齐晔一开始就弄这个摩天轮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反正也要弄摩天轮的,这免费的广告效果,多好。   可惜他并不知道,这样的效果,也为他带来了竞争对手。   不是聂士忠和江桃,还能有谁。   事情是这样的,聂士忠之前过了好一段苦日子,但毕竟他那商业街是给政府建设的,总不会拖欠他的工程款。   所以当政府的财政资金融通后,就立马把那些工程款给他结清了。   这工程款,可是好大一笔。   聂士忠那腰杆子,一瞬间就硬起来了。   江桃也是,看到聂士忠的腰包重新鼓起来,便怂恿着聂士忠来省城寻找商机。   本来聂士忠并不想来的,在县城多好啊,齐晔走了,秦飞跃也走了,他那施工队一家独大。   可江桃着急啊,按着小说里的剧情发展,她这会儿就应该和聂士忠来到省城了!   虽然她记不清在小说里她和聂士忠的机遇是什么,但她就记得她们遇到了很多很重大的机遇,生活更加锦上添花!   所以她不断怂恿着聂士忠来省城,听多了江茉的名字,聂士忠也就渐渐动摇。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么些年,江茉就是插在他心口的一根玫瑰刺,一直拔不下来,也就一直惦记着。   最终,两人到了省城,第一眼看到就是那巨大的摩天轮。   江桃想起来,聂士忠曾经带着她去首都见识过的游乐园。   两人坐公交、找房子的时候,也一直不断听人们说起那正在建的游乐园。   江桃当然也听到了齐晔和他公司的名字,她的眼里有不甘,有嫉妒,聂士忠也是如此。   聂士忠握着拳头,江桃在身边鼓励他,“齐晔能开游乐园,我们为什么不能?”   揣着兜里那满满的工程款,聂士忠心下一横,“是啊,我们当然也可以建!我会证明给所有人看,我的能力就是比齐晔强。”   尤其,要让江茉看到。   聂士忠当然也不是什么头脑一热就马上开始干的人,他先去视察了一圈。   发现齐晔那游乐园虽然建了好一阵子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进度特别慢。   现在也只是支起了一个摩天轮,其他项目几乎都还没开始弄,而且那个摩天轮也是花架子,实际上都还无法使用,甚至都还没有包装好。   聂士忠越看,就越觉得齐晔这游乐园比他首都见识过的差远了!   乡下穷小子就是乡下穷小子,这眼界,这大局观,永远比不上他聂士忠!   聂士忠骄傲又不屑地想着,当即也开始着手打造建设游乐园的计划。   他手上的工程款那么一大笔,他决定全部投进游乐园里!   有齐晔的造势在前,省城第一座游乐园的名声那么响亮!   看齐晔那做事慢慢吞吞的性子,他有信心赶在齐晔之前,造出一座游乐园来。   到时候,他聂士忠的游乐园才是省城第一座游乐园!   至于所有身家都投到游乐园里,聂士忠衡量了一番,觉得也挺好!   反正那施工队又脏又累的,每天要操好多心,他早就不想干了!   开个游乐园多好啊,只要雇一些人,每天机器自个儿运转,他什么都不用管,只需要躺着数钱,那就是一个舒服呀。   江桃知道聂士忠这想法,也是一个劲儿地支持他。   她觉得聂士忠没有错!这绝对是一个大机遇!只要能抓好这个机遇,他们马上就要翻身,重新成为命运的男女主人公了!   至于江茉和齐晔?那就是暂时得意而已!   他们不被命运眷顾,完全不可能笑到最后!   江桃也跟着聂士忠开始忙前忙后,两人为了弄游乐园,把县城里的房产还有设备都变卖了。   省城这儿也没买新房子,甚至还找聂士忠的那些兄弟朋友们借了一大笔钱。   游乐园的投入大,虽然他们不像齐晔那样,弄了那么大一块地,但也圈了一块不小的地方。   买那么多游乐设施,都是需要大量资金的。   聂士忠也安排了摩天轮、过山车、海盗船这些特别经典又刺激的项目,虽然他的资金力量没有齐晔雄厚,所以摩天轮要比齐晔的小了一圈。   但他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抢到“第一”的名头,那就稳了!   至于齐晔,他当然也知道聂士忠在建造游乐园。   辛博厚、许天庆他们每回来找他,都要给他带来聂士忠那边的消息,催他快一点。   “齐晔,那聂士忠的游乐园造得很快啊,你这儿怎么慢了那么多?”   “齐晔,聂士忠的摩天轮都立起来了,过山车的架子也快搭好了!”   “齐晔,聂士忠的地砖都铺好了,说是半个月后就开业!”   “齐晔,你这游乐园建得比聂士忠早那么多啊,怎么他进度反而赶上你了?”   “齐晔,你的游乐园到底什么时候建好啊?现在这第一座游乐园的名号都要拱手让人了,你就真不着急啊?”   尽管身边的朋友们都快急烂了,但也应了那句“皇帝不急太监急”的俗语。   不管他们用多么焦急的神态和语气在齐晔耳边嘀咕,齐晔也只会淡淡地抬起眼皮,不急不慢地说一句,“我不着急。”   他追求的,是完美的礼物,是他呈现给江茉的心意。   他要造的,并不是省城第一座游乐园,而是江茉的游乐园。   所以,他不在意聂士忠比他快还是慢,他只想打造好每一处细节,精雕细琢,不让任何一个小环节出问题。   -   相比之下,聂士忠就快多了。   毕竟齐晔比他早小半年就在造游乐园,所以他的进度从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就必须赶工追上齐晔。   他的施工队,那是日夜兼工,忙活着造游乐园大大小小的事情。   幸好,他规划的游乐园本来就比齐晔的小,就这么赶进度赶着赶着,竟然也赶上了齐晔。   眼看着齐晔的游乐园也进入了收尾阶段,聂士忠更是着急,直接就宣布了游乐园开业!   省城第一座游乐园!是他聂士忠的!   开业这天,如聂士忠所料,游乐园的售票处人满为患,排起了长龙!   他本来还担心自己定的价格有点高,但没想到省城里的有钱人还不少!   当然,许多都是想着答应了自己的小孩,咬紧牙关来买票的。   很快,原本准备的三百张票就全部卖光了!   聂士忠大手一挥,催促道:“赶紧多弄些票!没看到那么多人都买不到票吗?”   江桃一直在帮忙,这会儿却犹豫道:“士忠,咱们游乐园已经做过评估,每天能容纳的游客量就是三百个,要是卖多了票,只怕很多项目会……”   “你懂什么?一张票就是十元,这多卖一些能挣多少钱啊你会算吗?你要和钱过不去?”聂士忠翻了个白眼,“项目人多就排队嘛!那么好玩的项目,他们花一两个小时排队怎么了?照样玩得高高兴兴!”   聂士忠轻哼一声,对江桃不屑一顾。   他多放了很多票,只要今天来排队的,都能买到票进去玩!   没过多久,项目的检修师急急忙忙跑过来,“聂老板,过山车因为运载量太大,可能需要运行一个小时就检修十分钟。”   聂士忠没好气道:“你不能等到闭园时间再检修?我雇你有什么用?”   ……检修师灰溜溜地被骂走了,聂士忠则站在他的办公室里,望着窗外热闹红火的游乐园,忍不住露出终于成功的笑容。 第156章 第 156 章 世界游乐园   聂士忠的游乐园开得红红火火, 热热闹闹。   齐晔这边,也在紧锣密鼓地布置进行着。   除了把他想要营造的细节都体现在游乐园里之外,游乐园开张之前, 还需要进行安全资质核查。   他也是把游乐园的安全看得无比重要,他一向做生意就讲良心,更何况这还是他送给江茉的礼物。   这是献给江茉的游乐园,在这里面, 只应该有欢声笑语,而不是血泪教训。   来检查的干部也夸齐晔的安全防范做得非常好,提起聂士忠更是直摇头。   他前不久去聂士忠那个游乐园检查过, 好多地方都有安全隐患, 那聂士忠急着开张,想要快点通过审查, 只顾着塞钱送礼, 前前后后审核了三四回, 才勉强敷衍着填补了那些漏洞。   -   通过安全核查后,齐晔也并没有着急开张。   聂士忠的游乐园如何如何,他完全不关注, 在他平淡从容的心境里,早已不会再低头去看聂士忠是何样子。   他只管做好自己的游乐园,他给它命名为——世界。   开张之前, 他又反复确认了一遍世界游乐园里藏着的每一处细节,这些是他精心给江茉的惊喜。   之后, 他又请朋友们来提前体验了一番游乐园里的所有项目,再次调试运行。   王家人、辛博厚还有许天庆他们,几乎都来了,这也是他们第一次见到齐晔游乐园即将开业的全貌。   一个个的, 都玩傻了。   出去后,也只有一个字——绝!   他们反复说着的,都是齐晔真的厉害,难怪他这游乐园要建这么久,这游乐园必火之类的话……   两天后,世界游乐园也终于迎来开业。   齐晔也把江茉领来了游乐园的门口。   在大门口,就是一座巨大的地球仪似的雕塑,这里既是入口的标志,雕塑表面也画满了整座游乐园的地图,售票处的工作人员都坐在地球仪内部,开了一个个小窗口售票,很有新意。   光是这里,就比聂士忠那普普通通的游乐园售票处不知好了多少。   而且齐晔的门票也卖得比聂士忠便宜,只要八块钱一张,光是从远处瞧着,看着那比聂士忠大了一个圈的摩天轮,大家就知道齐晔的游乐园规模更大,更有意思。   所以齐晔的游乐园一开张,大家就都跑到他这边来排队了。   一家三口也就花个二十来块钱,偶尔花一笔这样的钱出来玩玩,也值得。   更何况,齐晔这座游乐园,可打的是“世界之旅”的招牌!   听说进去玩一回,就相当于世界各地最著名的景点都能看一遍!   二十块钱环游世界,除了世界游乐园,哪里还能找到这样的好事!   自己能长见识,孩子也能长见识,这实在再好不过。   江茉看着周围趋之若鹜去排队的人们,朝齐晔笑了笑,“你这游乐园,真不错的。”   齐晔抿起唇角,“我们进去吧。”   他还有更多的惊喜,准备给江茉瞧瞧。   走进大门,齐晔先拿出一块金灿灿的吊牌拴在江茉的手腕上。   江茉好奇地看了眼,不知道这是什么。   忽然她发现有两位路过的游客手腕上也拴着差不多的吊牌,只不过他们的吊牌是银色的。   还没有问,她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这吊牌是什么作用。   摩天轮前,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伍,许多游客一进来都是直奔摩天轮而来。   这座摩天轮一直盘踞在城市上空,已经吸引了大家太久的注意力,所以大伙儿心心念念一直想玩的,也就是这一个。   不过,齐晔和江茉当然是不需要排队的,当工作人员领着他们越过队伍里的一个个人往前走时,江茉也听到了大家私底下的议论。   “凭什么他们不用排队啊?”   “就是,我们这还至少得排半小时呢!他们这直接就上去了?”   这些人当然不知道齐晔就是这座游乐园的老板,但有人小声道:“嘘!你们看到了吗?那个女人她手腕上系着的那块吊牌是金色的!”   “那吊牌有什么用啊?”   “……金色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银色吊牌可以在售票处买,要五十块钱一个呢!买了之后进游乐园就所有项目都不用排队,而且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带着游玩介绍。”   “五十块?那么贵啊?那这金色的得多少钱啊。”有人啧舌,不可思议。   更多人都好奇这银色吊牌这么贵,怎么还是有不少人买,居然还有金色吊牌。   省城里的有钱人,真是越来越多了。   而江茉手腕上拴着那金色吊牌,第一个上了摩天轮,后面跟着两个买了银色吊牌的,上的她们后面那个摩天轮轿厢。   关门前,她还听到他们在小声疑惑。   “还有金色的吊牌买吗?多少钱一枚啊?”   摩天轮缓缓升起,江茉摩挲着手腕上的金色吊牌,好奇地问齐晔,“这个吊牌多少钱一个啊?”   齐晔目光凝着她,还有浅浅的笑意,“就这一个。”   江茉弯了弯唇角,“那就是用钱买不到咯?不错。”她就喜欢这样独一无二的感觉,限量版都满足不了她,唯独世界上这一份,才能让她高兴。   没想到,齐晔还挺让她开心的,竟然足够了解她。   江茉捏捏齐晔的胳膊,夸奖他,还亲了他一下,谢谢他给她精心准备的礼物。   都这么久了,忽然被她偷袭,他还是会红着脸低下头,仍旧无措到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耳尖不争气的红,但又止不住悄悄的开心,偷偷抿嘴。   轿厢半透明的玻璃映着他们亲密靠在一起的身影,窗外是省城的天空和大地,俯瞰风景,尽收眼底。   -   比起热火朝天的齐晔那边,聂士忠这儿红火了没几天,就彻底惨淡下来。   谁让齐晔的游乐园又大又好!把他彻底比了下去。   许多人都站在聂士忠的游乐园门口骂。   “那边世界游乐园多漂亮啊!玩的项目比你这多多了!还只要八块钱一个人,小孩都免费!你们这个游乐园真没良心!收费这么贵!而且还不好玩,垃圾!”   那些在两边都玩过的,就更觉得聂士忠这边差得不行,居然还收十块钱?他到底要不要脸了!谁给他这么大的信心收这么高价的门票。   聂士忠被骂得没法子,而且大家都不肯再来他这游乐园玩,他那游乐园每天的开销又大,一天天的这么亏下去,那哪成啊。   他只好降价。   降到八块钱一张门票,但大伙儿还是骂他——   “你这破游乐园,哪里比得上世界游乐园啊!凭什么也收八块钱?呸!我们拿着八块钱去世界游乐园不开心吗?”   聂士忠只好硬着头皮顶着骂声解释,“我这儿不用排队。”   是的,他现在这里门庭冷落,不管什么项目都没人抢着玩,只要买票进去,就能敞开了玩。   可大伙儿听到他这样说,反而更不屑地骂他——   “呸!我们宁愿花八块钱去世界游乐园排队玩儿!你这烂游乐园也想收八块钱!真是想钱想疯了吧!”   “……”聂士忠被骂得一脸唾沫星子,只能擦了擦脸,又开始降价。   七块钱,没人来。六块钱,没人来。   五块钱……终于有人来他这里买票了。   聂士忠无奈的悄悄松了一口气。   齐晔那边虽然大伙儿都想去,但世界游乐园每天卖的门票是有限的,所以有些没抢到票的人,看在这门票便宜不少的份儿上,勉强来到聂士忠这边,寻找代餐。   可惜,聂士忠这游乐园来的人太少,就算收了一些门票钱,仍然入不敷出。   他只能眼红地看着齐晔那边有多风光,有多热闹。   -   虽然聂士忠和江桃恨死了齐晔的游乐园抢了他们的生意,但齐晔这边,却压根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世界游乐园的售票处,天天爆满。   因为每天限量只卖五百张票,所以天不亮就有人揣着板凳来这里排队。   有人是排队自己玩,有人是给亲朋好友玩。   这样的游乐园,不仅是省城人没见过,就连首都、海上等大城市都有人特意跑过来玩。   和齐晔认识的各位老板之类的,也都私底下找齐晔,想要弄到几张不要排队的门票。   世界游乐园的门票,甚至成了送礼的时候最有排面的礼物。   这下倒是为齐晔其他两个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不少便利,毕竟他就是游乐园老板,有时候多发几张门票,也没什么关系。   之前辛博厚说好的要给服装厂打工的那些人买门票,本以为是帮齐晔的忙,结果现在反而成了他沾了齐晔的光。   服装厂里的工人们高兴坏了,别人排队都买不到票,他们老板因为和游乐园老板是好哥们,居然直接发家庭套票,一时间辛博厚这服装厂的待遇在省里那么多的厂子中传开,人人羡慕。   那些嘲讽齐晔的左邻右舍们,这会儿也都放下脸皮,来找江茉说好话,想要找关系拿到几张门票。   他们的亲戚朋友都知道那世界游乐园老板和他们是邻居,要是连张门票都搞不到,岂不是让人笑话?   不过,江茉这么记仇的性子,当然不会给他们。   关她什么事,就让他们被笑话呗,就像她和齐晔当初被笑话那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这天,世界游乐园的售票处来了一行人。   竟是江宁村和西丰村的不少村民,正是冬天的农闲时候,听说齐晔和聂士忠都有出息了,在省城建了大游乐园,还上了报纸的。   家里的孩子们正好放寒假,都吵着闹着要来玩。 第157章 第 157 章 巨响   今天, 江宁村和西丰村都来了不少乡亲们,那些有孩子的,几乎家家户户都带着孩子过来了。   听说小一点的孩子可以免费进去玩, 大一点的孩子也能便宜几块钱就能进去玩。   西丰村的人站在售票处门口,踮起脚尖望,“齐晔在哪儿啊?还别说,他这游乐园真漂亮, 不知道都是一个村的,他能不能给咱的门票算便宜点?”   他们在乡下地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玩意儿, 光是这地球仪的售票处, 就让他们看直了眼。   心里忍不住悄悄地想,要是齐晔善心大发, 一分钱不要就让大伙儿进去玩, 那就更好了!   江宁村的那些人, 却已经都在从口袋里掏钱出来数着,一分一毛,都数得非常仔细。   门口忽然来了这么多熟面孔, 今天本来就在游乐园这边的齐晔,也过来了售票处这里。   一见到他,西丰村的乡亲们几乎都快认不出来了, 左一句右一句地夸着,说他当了大老板果然越来越不一样, 又俊了不少,真有气派之类的话。   齐晔目光里没多少波澜,早已历练出宠辱不惊的气定神闲,更何况是面对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西丰村的乡亲们真是绞尽脑汁夸着齐晔, 而江宁村的村民们却是已经到了售票处那边排着长队,顺便对齐晔挥着手打招呼。   齐晔走过去,看着江宁村的这些好乡亲眼里才多了几分笑意,“你们不用买票,我让人给你们把门票送过来。”   “这怎么能成?”江宁村的乡亲们异口同声地拒绝。   “......齐晔,你做生意也不容易,我们来这儿就是要给你做生意来的,我们不占这便宜。”   大家伙都纷纷摇头,不肯要齐晔安排的工作人员送来的门票。   一旁西丰村的乡亲们却是看得眼睛都直了,伸手道:“齐晔,他们不要你给我们吧!”   “......是啊,他们有钱,他们愿意花钱,但咱们西丰村穷啊!咱们能攒够来省城的车票那都不容易,齐晔,你看我们这都赶来了,多支持你这游乐园啊你说是不是。”   然而,任西丰村的乡亲们嘴皮子都磨烂了,齐晔也没搭理他们。   他让工作人员收了江宁村这些乡亲们的钱,免去了他们排队的时间,还给一人发了一个银色吊牌,进去游玩不必再排队。   西丰村的乡亲们羡慕得眼睛都红了,但也只能嫉妒地看着。   齐晔打过招呼也就走了,他是大忙人,并没有久留。   江宁村那些人宝贝似的看着那银色吊牌,高兴得脸上笑开了花。   西丰村的人们则酸溜溜地盯着,埋怨道:“要说这做戏还是你们江宁村的人会做戏啊,明明不用花钱就可以进去玩,你们非要出钱,这是要把我们西丰村彻底比下去吗?和你们遇上,真是闭眼听见乌鸦叫,睁眼看见扫帚星!”   江宁村的人横他们一眼,也懒得再逞口舌之快。   随便西丰村说什么难听话,反正高高兴兴去游乐园玩,还不用排队的是他们江宁村的人!   -   今天西丰村来的这些人,虽说都是看着齐晔长大的,但没少落井下石,背后嚼舌根。   齐晔的游乐园刚开张时,他就给那些亲朋好友都送了门票,所以今天来的,都是他不屑搭理的。   这些人在售票处门口瞧了一会儿,看着那么长的队伍,还有口袋里所剩无几的钱,最后商量出来——   “那聂士忠不是也开游乐园吗?咱们不如去他那里吧!”   江桃她娘的几个娘家人今天也都带着孩子来了,刘菊香的几位姐妹都一拍即合。   “是啊,去咱们桃儿那!她肯定会给咱们算便宜一些的,说不定免费请咱们进去玩呢!”   “那赶紧好啊。”一听到免费,其他人的双眼也都放了光,立刻道,“走!咱们这就去那边看看呗!”   到了聂士忠的游乐园,大家一对比,果然就觉得寒碜起来。   有小孩立刻哭丧着脸,“我要去那边!去那边玩!”   当然被大人教训了一句,“这边便宜,就在这边玩!那边你玩得起吗你?!这孩子,一点不懂事!”   都教育过自家孩子后,也终于等到聂士忠和江桃过来。   看到西丰村来了这么多乡亲支持自己的游乐园,聂士忠也是有些诧异。   他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人是刚从齐晔那边过来,退而求其次才选择的他这里。   “士忠啊,你有出息啊,都开这么大的游乐园了!”   “我当初就说士忠一看就是有前途的,你们瞧瞧,当了大老板就是不一样了!”   大伙儿又是把聂士忠好一顿夸,天花乱坠,都不带重复的。   聂士忠这人也不禁夸,就这么三两下的,他一下子整个人都飘起来了,露出笑意。   江桃瞧他心情好,也趁机提议道:“士忠,我这些娘家人都是真心实意来支持咱们生意的,不如就免费请他们进去玩吧?”   聂士忠摇头道:“免费还是不行,我这游乐园的设备每天都有损耗。”   他又想了想,“......不如就收大家两块钱一张门票吧?”   聂士忠已经给大家便宜了一大半的价钱,他以为这些人听到他给出的折扣,定然会感恩戴德,热情道谢。   谁知,大伙儿听到门票仍然要两块钱一张后……笑虽然还是在笑,但能看出来他们的笑容明显僵硬了几分,态度也冷淡下来,   聂士忠心里不是滋味,看着这些人乌泱泱去交了钱,拿着门票进了游乐园,连句转身的谢谢都没和他说。   就仿佛吃了好几只苍蝇那么难受。   人都进去了,他总不能再翻脸,又叫这些人滚出去。   都当老板了,不能撕破表面上的样子,在不想闹得不好看。   他叹了一口气,算了,就当打发叫花子了。   不过,聂士忠还是瞪了江桃一眼,看她这些好乡亲,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收他们两块钱还跟得罪了他们似的,难道非要免费请他们玩才能让他们称心如意?他开的是游乐园,又不是慈善堂,这叫什么事!   -   齐晔那边,江宁村的人们玩得高兴,什么都不用排队,每一个项目都是那么有趣,是他们从来没见识过的奇妙刺激,小孩们一个比一个笑得大声,流连忘返。   聂士忠那边的游乐园,与齐晔这儿隔得不远,却是完全不同的画面。   因为有小孩在报纸上看到过齐晔那个世界游乐园的广告,他们知道齐晔的游乐园是什么样子的。   相比之下,聂士忠这儿的游乐园差那么远,来之前他们想玩的项目现在都没得玩,能不郁闷吗?   小孩们噘着嘴,大人们的心情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完全比不了齐晔这边的热闹。   齐晔这儿游客多,来的熟人也不少。   除了江宁村的人,今天王家人也都过来玩了。   因为放寒假,在首都上大学的宋秋也得空回家,坐火车直接就来了省城。   齐晔现在的世界游乐园在首都,那是名声正旺,所以宋秋不少家里条件好的同学,都说趁过年前也来这儿瞧一瞧,体验体验是不是真有报纸杂志还有亲朋好友口中说的那么好。   亲眼所见,果然名不虚传。   江茉和王春雨、宋秋难得聚在一块,三人手挽着手,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休息。   望着蓝湛湛的天空,清澈得没有一缕云霞,仿佛又回到了好些年前,还在西丰村的那时候。   三人也像现在这样,依偎在一起,抬头看着天,说着各自的心事。   那时候除了江茉,王春雨和宋秋都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只能望着西丰村头顶的那一片天空了,哪成想,自己还会看到省城的天,看到首都的天。   王春雨和宋秋一左一右挽着江茉的胳膊,不约而同地轻声感慨道:“江茉姐,能和你做朋友,真好。”   她们如今回想,才深知自己有多幸运。   两人眼眶都微微有些湿润,和江茉闲聊起最近自己的生活。   王春雨每天都在未华建筑公司忙碌着,工作顺遂,如鱼得水,唯一的烦心事就是她爹和两个哥哥总是给她安排相亲的事儿。   可她一点都不想结婚,尤其是见过齐晔和江茉的感情之后,她更觉得世上这样的爱情绝无仅有,自己不抱希望,也不想走进婚姻的泥潭。   宋秋么,她重新考上大学,体验大学生活,尤其是首都那样的地方,更是让她眼界开阔,发现以前的生活如同井底之蛙。   在全新的地方,过全新的日子,没人知道她的过去,在大学这样自由的风气下,也出现了两三个追求她的男同学。   不过宋秋觉得自己嫁过人,年纪也大了,还被伤透过心,对爱情早已不报希望,她只好好好读书,以后出来工作,好好挣钱。   江茉左看看王春雨,右看看宋秋,对这两人一个比一个看破红尘的神色,逗得无奈地笑着摇头。   她抿起唇角,小声道:“......我以前啊,和你们一样。”   王春雨和宋秋都露出异色。   “江茉姐,你以前也经常被逼相亲?”   “江茉姐,你也被人伤过心?”   江茉轻笑着,正要和她们说一说这个,忽然听到轰隆轰隆——几声巨响。   半空中扬起尘埃滚滚,还有遥远又渺茫的尖叫声穿透而来。   众人面面相觑地站起身,望着那巨大动静传来的方向。   好像......是聂士忠的游乐园那边。   这是......出什么大事了? 第158章 第 158 章 聂士忠的结局   聂士忠的游乐园……真出了事!   他那的过山车也不知道怎么的, 运行的时候忽然脱轨,那弯曲折绕的轨道上,坐在上面连人带车, 一块被甩了出来。   这一幕,成了当场所有人心中的毕生阴影,从此不敢再进游乐园,不敢再碰过山车。   这也成了西丰村那些人的噩梦。   跋山涉水来了省城, 本以为可以体验一把这省城的荣华富贵,瞧瞧这报纸上写着,小孩们闹着要玩的游乐园是什么有趣模样, 谁知……竟送了命!   不幸中的万幸, 并不是所有人都上了这过山车。   所以,西丰村的大部分人还是活了下来, 只是那过山车倾覆, 尘埃飞扬的一幕, 把所有人都惊得彻底慌了神,还有人直接被吓得尿了裤子。   聂士忠和江桃也吓坏了,可游乐园内只有赚钱的设施, 那些安保也就装装样子,应付上面的检查,聂士忠根本舍不得花几个钱, 上头不来查的时候,他就全撤了, 省钱才要紧。   到了这关键时刻,竟掉了链子,只能报了120,眼睁睁地等着救护车过来。   这一下, 伤亡惨重。   过山车上的,都是西丰村的乡亲们,聂士忠的游乐园本来生意就不好,今天更是只有他们这些人在玩儿。   有四人当场就没了,还有六个人受了重伤,惨不忍睹。   出了这么大的事,有关部门反应也很快,直接就贴了封条,把游乐园的大门给封上了。   聂士忠惊魂难定,被他们带走。   离开前,他回头看了一眼江桃,还有这座他引以为傲的游乐园。   他完了,彻底完了。   那四个人的死,不知道要赔多少钱。   这六个重伤的人,去医院住着治疗那更是无底洞,倒比死了还要花得多!聂士忠越想越悲从中来,可眼泪都好像被蒸发了个干干净净,就那么木然地望着,仿佛有人拿着刀子在挖的心。   一下下,挖得心口都快要空了。   -   这样的事,西丰村的人当然不会放过聂士忠。   尤其那死的四个人里面,还有两个是江桃的娘家人,他们死了家人,当然一门心思要说法,要赔偿。   江桃夹在中间,更仿佛里外不是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   游乐园么,只能变卖抵债,换了钱用来填补那些死者还有重伤者的赔偿费,医疗费。   这么大的安全事故,聂士忠作为第一责任人,当然也免不了要接受调查,一直被关着,根本不可能被放出来得见天日。   江桃抱着孩子,倒是在租的房子里天天以泪洗面。   家产都变卖了,她连门都不敢出,因为西丰村的那些人嫌赔的钱太少,还在闹,看到她肯定就不会再顾什么亲戚情面,又打又闹的,她受不了,孩子也受不了。   江桃不知道这遭的是什么罪,好好的游乐园,那过山车也偶尔检修的,聂士忠明明说了不会出问题,怎么就忽然出事了呢?   她和聂士忠到底是小说里的男女主,还是注定会倒霉一辈子的配角,就像她梦见的书里的江茉那样,终究是陪衬……   江桃想不明白,但她最气的,还是西丰村的那伙人。   早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就根本不该便宜让他们入园玩!大不了不挣那两块钱一张的门票!   现在倒好,他们都怪在她和聂士忠头上,成天胡搅蛮缠,还一个个狮子大开口,怎么都填补不上他们的胃口!   再赔下去,她就只能把这条命赔给他们了!   -   这边江桃发了狠心,那边西丰村的人也都不是好惹的。   在他们看来,聂士忠那么大老板,赔这么点钱,那是打发叫花子呢!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聂士忠只是看起来风光,其实那都是他爱面子搞出来的花架子。   真让他赔,他家底都已经赔给这些人了。   但聂士忠被关了起来,江桃这么多年都是家庭妇女,也斗不过这些人,所以就算赔得一干二净,却还是被这群人胡搅蛮缠着,一个劲儿地要钱。   没钱了?那就让聂士忠坐牢吧!   反正不给足够的钱,他们是不会签谅解书的,他们反而要哭天抹泪,在法庭上控诉聂士忠,求法官重重判他!   -   江桃被逼得没法,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求到了江茉这儿。   “……”江茉在院子里和乌云踏雪扔球玩,忽然看到江桃的脸出现在院子大门的铁栅栏玩,皱了皱眉,起身就打算往屋里走。   “江茉。”江桃声音沙哑地叫住了她,“求求你,能不能听我说完再走?”   江茉不是很有耐心地转过身,她其实不用江桃开口,也知道江桃想说什么,不就是聂士忠的那档子事吗?   “我只有一句话送给你。”江茉轻皱着眉,在江桃说话前,先堵住了江桃的嘴,“自作孽,不可活。”   要不是聂士忠为了省点钱,又想抢这省城第一座游乐园的名号,至于出这样大的安全事故吗?   西丰村的那些人嘴皮子毒,也不讨喜,但江茉觉得他们就这么死了,被聂士忠害得一家人从此妻离子散,也挺惨的。   “……”不等江茉转身,江桃直接一个扑通,跪了下去。   隔在铁栅栏外,她这一跪特别实诚,声音清脆响亮,只怕是这么一下膝盖就已经磕肿了。   江桃痛得皱紧眉头,却没吭一声,被风吹冻得红肿的手指萝卜似的,紧紧抓住大门的铁栏杆,“江茉,我这辈子就求你这件事,你救救士忠,行不行?”   在江桃的心里,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向江茉低头。   她从小就不肯承认自己比江茉差在哪里,更是想尽办法,都要赢江茉一筹,都要压着江茉,只要能在江茉面前找到优越感,她愿意做任何事。   她曾想过,她宁愿死,也不愿在江茉面前丢人。   但今天,她还是为了聂士忠,跪在地上,朝江茉磕头。   江茉和齐晔认识那么多的厉害人物,只要她说说话,就可以救聂士忠的。   “救救他,求你。”   江茉若有所思地看了江桃几秒,随后轻轻笑了笑,“江桃,你很爱聂士忠吗?”   江桃被问得愣了愣,磕头的身子直起来,略显恍惚地看向江茉。   爱吗?她爱聂士忠吗?   这个问题,江桃从来没有问过自己。   以前,她是看聂士忠条件好,模样可以,还是军人,而且又是江茉的未婚夫。   这样的好人家,她见不得江茉嫁过去,所以即便不要脸,她要贴了上去。   后来,她都已经嫁给了聂士忠,嫁到了城里,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当然要好好维持这求来不易的婚姻。   再后来,她梦里觉醒自己是小说的女主,而聂士忠是男主,他们的命运是捆绑在一起的。   就算是到了现在,放下尊严,来求江茉,她也是出于本能,仿佛在快要溺亡的水中不能呼吸,想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江桃,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江茉的话,忽然打断了江桃的思考。   江桃抬起眼,看向江茉。   江茉站在小洋楼前,身后暖黄的灯光勾勒着她漂亮窈窕的身线,身边两只狗的尾巴摇得那么欢,时而搅碎那些温馨的光芒。   她的眸光清澈通透,懒洋洋的,又仿佛可以勘破世间的虚妄悲欢。   江茉开口,散漫而悠闲地问:“江桃,为了聂士忠那么一个垃圾男人,你费尽心机嫁给他,值得吗?”   江桃被问得更懵了,瞳眸微微扩大。   她望着江茉的唇角挑起一抹讥讽又淡漠的笑意,“我早说过,这样的垃圾,让给你了。”   江桃的心忽然揪心地疼,脑海里那些梦中的碎片,又重叠交错,扰得眼前都恍惚起来。   她怔怔地看着江茉,不知怎么,忽然迷茫中问了一句,“你、你真的是江茉吗?”   江茉勾勾嘴角,没说话,转身进屋,把凉夜冷风都留给江桃。   脑子坏了大半辈子,也该多吹吹风,好好清醒清醒了。   -   齐晔今晚放工后,难得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改路,去了一趟拘留所。   聂士忠在这里。   以前的战友关照他,特意给他留了一个单间,但为了不引人瞩目,单间在最里面,阴冷潮湿,晦暗不已,像住在地底最深处的老鼠,可怜卑贱。   齐晔打点了熟人,被带到了这里。   他清淡的眉眼扫了一圈,最后落在铁窗之中,聂士忠那张惨白狼狈的脸上。   聂士忠亦怔怔地望着齐晔,他始终不会忘记,他第一次见齐晔的光景。   那天是他和江茉结婚的时候,准确来说,是他和江桃结婚,江茉和齐晔结婚。   他和江茉,并无关系。   聂士忠心酸地垂下眼,想起当时,他站在小卡车上,阳光明媚,意气风发,比起那衣裳洗得发白两手空空走路来接亲的穷小子齐晔,简直宛如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潭。   曾几何时,他把齐晔压在脚底,连低眉看齐晔一眼,都是不屑,只觉齐晔玷污了江茉,完全不配碰她一根手指。   可现在……   聂士忠不敢抬头,不愿再看齐晔。   齐晔的身影高大挺拔,站在那儿,把微渺的光挡得严严实实。   就如同聂士忠曾对江茉滋生的那些渴望、贪欲,曾看向江茉的那些明晃晃的目光,都会被齐晔侧身挡住,遮得严丝合缝那样,不让他有任何可乘之机。   齐晔只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眉眼未动,情绪不见波澜。   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一穷二白,一眼就让人看穿心里在想什么的傻小子。   他现在已经是省城有名有姓的大老板,气势威压,都不输人。   光是那喜怒不形于色的一张俊脸,按着底牌,不动声色,就不知在生意场上赢下过多少笔传奇订单。   聂士忠承认,他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已经看不穿齐晔。   他知道齐晔可能已经走到了他的前面,并且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可他不愿承认,也不想承认。   然而直到今天,他终究还是低下头。   齐晔未发一言,沉默半晌,又离开,表情亦无波动。   可聂士忠却难得看穿了齐晔此时的所作所为。   他知道,齐晔今天,是来进行胜利者宣誓的。   不需要说一个字的胜利者宣誓。   齐晔赢了,赢得彻彻底底。   他也输了,输得狼狈如狗。   回望这半生,聂士忠竟想不起他是从何时开始输的,但他知道,这一切都和江茉有关。   错过江茉,是他这一辈子最悔痛的事情。   他一直所垂涎渴望的,不止是江茉的美貌,还有她给齐晔所带来的一切。   ……终究没有任何希望了。   从今以后,齐晔走的是通天大道,而他聂士忠的路,已经断了。   人生只剩在绝望、后悔、悲苦中煎熬。 第159章 第 159 章 【1更】黄金地皮……   即便江桃看上去像条可怜的狗, 聂士忠也狼狈不堪,还打着亲人的名号,江茉和齐晔也不可能伸手帮他们。   错了就是错了。他们不会落井下石。   但聂士忠做错了事, 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很快,一审结果就出来了,聂士忠被判了十五年有期。   判决那天,齐晔和江茉都没去法院, 结果如何也是听王春雨说的,大家都是西丰村的人,所以这消息在西丰村也早就传开了。   家中因为这事而惨遭巨变的人, 正是恨惨了聂士忠, 他们甚至觉得这样的惩罚根本不够,聂士忠就应该判死刑才对!   赔的钱也不够, 还得多赔点。   那可是好几条人命啊!   聂士忠的名字, 不知被他们挂在嘴边咒骂了多少回。   甚至于大家最后悔的事情, 就是当初不该去聂士忠的游乐园,大不了多花几块钱在齐晔那儿玩嘛。   也怪齐晔,不肯给他们算便宜些, 所以他们为了便宜不得不去了聂士忠的游乐园。   有特别不识相的,比如刘菊香她娘那家人,还想去找齐晔算账, 让齐晔赔点钱才对。   不过也只有他们这么冲昏头脑,其他人都吃一堑长一智, 觉得没道理去找齐晔这么闹。   后来,也就他们这家人去齐晔那游乐园的门口闹了一通,还没几分钟,就被世界游乐园的保安架走了。   无端闹事, 还被送进了派出所,又是道歉,又是写保证书,才被放出来,终于歇了心思,不敢再来找齐晔的麻烦,只是继续闹着,要聂士忠多赔点钱。   聂士忠底裤都快赔光了,哪还有钱赔给她们。   江桃也是寒心,这都是自家亲戚,她们居然这样逼她,都快把她逼得无路可走。   -   那边的官司,齐晔并未在意。   如今他的事业已是风生水起,未日的零售招牌已经在全省范围内都小有名气,几乎条条街上都有加盟了未日的小卖部或是小超市。   世界游乐园也并未像众人说的那样亏钱,反而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过来,比首都还有海上那两座游乐园的客流量还要大。   用心打造细节,精雕细琢出来的项目,总不会输。   而未华建筑公司也已经在省内的建筑行业名声鹊起,跻身几大建筑公司之一,规模扩大之后,他也更忙了。   生意场上,你来我往,竞争激烈,总要拿出十足的劲头去应对。   这不,他最近和许天庆他们一伙儿又在谋划着拿下省城那几块黄金地皮。   现在许天庆他们几个已经重新注册合伙,建立了一家规模不比齐晔差的建筑公司。   几人和齐晔关系一直就好,都是相识于微末的兄弟,所以虽是竞争对手,但却光明磊落,私交甚好,不比其他公司,竞争的时候还要互相耍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现在正是省城发展的大好时机,许多旧日的建筑都要拆除,腾出好多空地。   包括齐晔在内,不少建筑公司都进军了所谓的房地产行业,这是一个新兴词汇。   自己拆,自己建,自己卖,这样一条龙下来,可以带来非常可观的利润。   而如今这几块地皮,是省城最繁华的地带,被所有竞争者都成为“黄金地皮”,想要拿下。   这些地皮都是采用的协议供地的方式,也就是说政府内部协商过后,会决定这些地皮出让给谁。   尽管不少人都递交了申请材料,这里头的门道就多了去了。   几块地,都想买,那卖给谁呢,看谁出价高?看谁态度好?   谁都说不准,这是政府里的大领导们商量的事情,他们管不着,就只能各凭本事,各显神通,拿出自己的手段来争这几块地。   可能是上头的关系网也是盘根错节,都头疼这几块地不知该给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给谁就得罪了谁。   省里也没办法,最后只好决定,邀请这些人都来开会!都各自说说各自的理由,让集体决策小组再听一听,再商量一两天,就可以做出最后的决定。   无论是齐晔还是许天庆他们几个,自然都非常看重今天的这个会议。   齐晔特意换了那身最气派的西装,把皮鞋认真擦了好几遍,又让江茉亲手给他打了领带。   他习惯了做重要的事情前,都让江茉帮他打领带,这仿佛是一件可以给他带来好运的事情。   江茉不仅帮他打领带,还揉了揉他的眉心,轻笑道:“齐晔,你都经历过多少大生意了,怎么一有重要的事,你这眉头就舒展不开呀。”   齐晔喉结滚动,正要说话,江茉却踮起脚尖,亲了亲他的嘴角,“这样,会不会就没那么紧张了?”   “……”齐晔眸色一暗,嗓音也跟着哑了几分,“好、好多了。”   江茉噗嗤一笑,她可没觉得齐晔这样是好多了,瞧他耳尖反而都红了起来,局促不安地攥着西装的下摆。   她勾勾唇,嫌弃他,“齐晔,你怎么一直都这么没出息。”   在别人眼里,他都已经是前途无量的大老板,是整个西丰村乃至整个县城都最有出息的人物。   但在她面前,他仿佛还是那个来江宁村接她的傻小子,永远学不会冷静沉稳,轻易就会被她的一举一动乱了呼吸。   -   齐晔现在也不骑摩托车了,他有司机。   司机先把江茉送到省城的百货商场,她在这儿约了田曼茜一块买衣服。   然后,再载着齐晔前往国土局。   谁知,车刚走了没几米,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刺耳尖锐的刹车声。   齐晔眉心一跳,回头看向窗外——   江茉正坐在地上,揉着自己的脚踝,疼得小脸皱成一团。   齐晔急得连忙让司机停车,他跳下去,护到她的身边。   肇事的那辆摩托车也是吓坏了,慌忙道歉,不停鞠躬。   幸好江茉别的地方都没事,就是脚可能崴了或是折了一下,反正动不了了。   她皱着眉,齐晔却好像疼得比她还厉害,眉头皱得更紧,眸子里蕴着一潭深不见底的水。   “齐晔,你先去开会吧,让他送我去医院就成。”江茉看向那人,脾气不怎么好,已经开始提条件,“在我的脚治好之前,看病住院吃饭,所有的费用都得你出。”   “当然当然。”能开摩托车的这年头家里条件自然也不差,更何况是他骑车的时候分了神,没有注意到江茉,才酿成这后果,当然不敢拒绝,满脸心虚地应着江茉。   江茉等着救护车过来抬她,靠在齐晔怀里,疼得眉心还微微蹙着,气势却是很足,倒吸一口气,掰着指头又数起来。   “我住院的时候,每天都要吃新鲜的水果,每天种类都要不同,而且还要干净,要提前剥了皮切开送来医院。不能在医院切,会染上消毒水的味道还有细菌,我不喜欢。”   她皱着小鼻子,那人已经擦了擦汗,“这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高吗?”江茉才不觉得,双手抱胸道,“还有,我腿受伤了,每天都要喝汤补身子,就要省城专门煲老汤的那家陈记,汤和水果一样,每天都得不重样。”   “陈记?”那人为难道,“陈记经常要排队的,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   “反正你撞了我,你当然得负责把我照顾到出院才行。”江茉觉得自己已经很讲理了,又道,“对了,医院的食堂我肯定不爱吃,你得请专人给我做,我一个人吃,不用太复杂,每顿有三样荤菜三样素菜就行。还有陈记老汤,别忘了。”   那人已经一个头两个头,怎么听起来这么精致复杂的事儿对她来说,还只是勉勉强强才能达到她的要求。   这位到底是谁啊?   “您、您这要求,我真的……”那人紧紧拧着眉头,其实这些要求倒也不算太费钱,但就是费事儿啊!他哪有那么多闲工夫来照顾别人,还这么麻烦。   “我照顾她。”一道低沉悦耳的声音,宛如救星降临,在那人耳中响起,他连忙惊喜抬眸。   齐晔单手搂着江茉,免得她掉下去,地上凉,他另一只手伸出来,“你给钱就行。”   那人忙不迭地答应,虽然钱给得有点多,要是让人知道,肯定要说他被人讹了。   但这女人和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赶紧破财免灾算了!   那人走后,江茉看着齐晔手里的一沓票子,歪起头问:“就这么便宜他了?”   “别人照顾你,我不放心。”齐晔不甚在意地把这些钱收起来,刚刚这人的名片他见过,对方也一直在给未华建筑公司递名片,想要见见他,和他谈谈合作的事情。   ……虽然这人是不小心的,但让江茉受了伤,以后也就不会再有高攀未华建筑公司,谈合作的机会了。   齐晔抿起唇,这些事他没和江茉说,而是扶着她纤细的手臂,“上车,我送你去医院。”   江茉瞥了一眼还没熄火的小轿车,“不用,你开会不是快迟到了吗?你快去吧,我等救护车过来就行。”   说曹操,曹操就到,话音落下,救护车就哇呜哇呜闪着红灯过来了。   救护人员让江茉躺在担架上,把她抬上车,齐晔却也跟了上来。   “家属。”齐晔简单两个字,也上了救护车。   车门一关,救护车又疾驰着朝医院驶去。   江茉歪在担架上看他,“齐晔,你干嘛跟着我呀。”   “收了钱的,要照顾你。”齐晔摸摸口袋。   江茉翻了个白眼,“你不要那几块黄金地皮了?那几块地赚的钱你多少个口袋都装不下的。” 第160章 第 160 章 【2更】住院的江茉最……   面对江茉的问题, 齐晔同样只有简单的三个字。   “不重要。”他眉眼未动,脱下外套,罩在江茉身上。   到了医院, 齐晔忙上忙下,给她办住院手续,花钱安排最好的病房。   没过多久,医生也给江茉的脚绑好了石膏, “折了一下,问题不大,静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医生说得轻描淡写, 但江茉脑袋拱在齐晔怀里, 却鼻子一酸,委屈得掉下眼泪, “疼。”   尤其看着齐晔那焦急在意的神色, 江茉就更想依赖他, 撒娇喊疼,听他哄她。   果然,齐晔一脸心疼, 如临大敌,又颇有些手足无措地给她擦着眼泪。   估计他宁愿自个儿的手脚都断了,也舍不得江茉受这样的苦。   -   最近医院床位紧张, 没有单间病房。   齐晔托了关系,花了钱, 才给江茉弄到一间好一点的病房。   这是原本的单间病房,因为病人实在太多,才又抬了一张病床进来,变成了双人病房。   病房里摆着沙发、茶几, 两张病床的床单是淡粉色,白纱做的窗帘被风吹得轻轻摆动,进门处和窗台上都摆着小花盆,所以病房里没有江茉讨厌的消毒水的气味,而是花香。   江茉满意地看了一圈,才让齐晔把她抱到床上放下。   齐晔给她腰后垫了两个柔软的枕头,又道:“等春雨过来陪你,我再回家给你准备吃的。”   “再带两套睡衣过来。”不用江茉说,齐晔就知道她想要什么,“乌云踏雪不方便来医院,我会照顾好它们,你放心。你要是想瞧它们,我可以带着它们在外面走两圈,你就在窗台上看。”   “你、你要是想上厕所,叫春雨或者等我回来帮你都成。这儿没有电视看,我待会给你带书过来,你想看家里的还是去买新的?”   “饭菜、汤和水果你有特别想吃的吗?没有的话,我按你平时的喜好带。”   “这里的床单你现在坐着无所谓,不过睡觉我知道你不习惯,我会给你带床单和枕头来,你先别着急。”   “拖鞋也买几双新的吧,你不喜欢老穿一双,可以换着穿。”   “至于那些零嘴之类的,我会问过医生,哪些能吃,我再给你单独去买。你忍一忍。”   “……”   齐晔一条条地说着,事无巨细,都不必江茉说,他就都替她想好了。   说到最后,江茉都忍不住了,拿起腰后面的枕头朝齐晔砸过去,“齐晔,你烦不烦呀,你是唐僧念经呐,差不多得了,我就住几天院,又不是要搬家到医院来。”   她本来作,齐晔这样养,是要把她养得更作!   每次出差也是这样,什么都给她准备好,比她想要的还细致还过分,还要一条条嘱咐她,念得她耳朵都要起茧。   齐晔接住枕头,挠了挠脑袋,忽而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温温柔柔的轻笑。   两人一块看过去,一位颇有气质的优雅中年女人正坐在轮椅上,被护士推着进来病房。   “你们好,我也是住在这个病房的。”女人看上去四五十岁,皮肤略显苍白,可能是在病房里待得久了,出去晒太阳的时间并不多。   不过气质却是很好,优雅和蔼,看向江茉齐晔这两个年轻人的时候,眼里都是温和的笑意。   “您好。”齐晔和江茉异口同声地打过招呼,随便聊了几句。   知道这中年女人叫谷红雁,也是骨折住的院,一直在这间病房里休养之类的简单讯息后,两人也没再多问。   正好王春雨来了,齐晔就走了。   江茉忽然出这么一个事,里里外外各种都要他操心。   做生意肯定是没什么心情做生意了,他只想先把江茉照顾好,让她舒舒服服地住院,再健健康康地出院。   -   这边,王春雨听到齐晔的司机来捎话,江茉住院了,她也是吓坏了,连忙收拾了一下就坐车赶了过来。   看到江茉只是脚踝那儿绑了石膏,王春雨也长舒一口气。   她后怕地拽着江茉,一阵庆幸,江茉却是无奈道:“齐晔他就是小题大做,他很快就会回来,我一个人坐这儿又没什么的,非要把你叫过来。”   王春雨抿唇笑,“他也是担心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方便或是害怕嘛,我反正也没事,我就乐意陪着你。”   王春雨和江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谷红雁人很好,性格也温柔,偶尔也搭两句话。   听着这些年轻孩子的对话,她不由泛起笑容,感觉自己也年轻了不少。   -   两个小时后,齐晔才回来。   他大包小包的走进病房,把江茉吓了一跳,又说他,“齐晔,你这是搬家呀。”   “都是要用的。”齐晔解释着,把东西从包里一样样拿出来,摆在病房的大柜子里。   有江茉的几套换洗内衣、几套睡衣、几套拖鞋,几双袜子,还有一大摞江茉爱看的书,以及一大摞他刚去书店买的,江茉没有看过的书。   床单被褥只带了一床,反正家里也不愿,用几日再回去换就成,江茉爱干净,不知道还要在医院住多久,这些都得勤换洗。   江茉的护肤品化妆品,那些瓶瓶罐罐,齐晔也都带了过来。   对了,还带了几条漂亮裙子,方便穿,也方便脱,要是有人来看望江茉,她这么臭美,肯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见人才会高兴。   零嘴还没买,他先列了一个清单,待会问医生哪些不利于养伤。   齐晔坐下来,提出来几个保温饭桶,里面是他做的四道荤菜,四道素菜。   “都是简单做的,赶时间。”江茉只爱他的手艺,所以他就没有去外面的饭店点餐,而是亲手给江茉做的。   “这是陈记老汤,今天给你买的骨头汤,你最爱的。”齐晔一边打开汤碗,又一边打开另一个装满水果的饭盒,“这几样水果都是新买的,用山泉水洗的,用专门的水果刀切的,各种颜色搭配,最有营养。”   江茉弯弯唇角,张嘴,“啊~”   她才不要自己吃,她受伤了,要齐晔喂她。   旁边,谷红雁看着这对比蜜还甜的小夫妻,忍不住抿唇笑了笑。   门外,护士端进来一份盒饭,也笑盈盈的,“谷女士,这是您的晚餐。”   谷红雁的饭都是食堂打来的,她不挑剔,慢条斯理吃饭,躺在床上就着墙壁上的小灯翻着手里的书。   江茉吃完饭,看着谷红雁的侧脸问道:“谷姐姐,你这本书的作者我也很喜欢,我还有好多本他的书,你要是看完了,可以来我这里拿别的看。”   谷红雁只带了两本书来,住院这些日子早就看腻了,当即就笑道:“好啊,那就谢谢你了小茉。”   两人一下午的时间,也已经熟络起来。   江茉忍不住问道:“谷姐姐,你一直一个人吗?家里没有人来照顾你?”   “嗯。”谷红雁无奈地笑笑,“我丈夫他太忙,没空过来,孩子们都在首都上大学……我只是脚不方便,有护士照顾我,也就够了。”   “没关系,齐晔他有空,以后有什么事,只管叫他帮忙。”江茉眨眨眼,把书往齐晔手里一放,“齐晔,我想喝牛奶。”   “好。”齐晔马上就端着家里拿过来的热水壶,泡了两杯牛奶。   另一杯给谷红雁,毕竟江茉说了要帮忙照顾,她说的话,他都放在心里。   江茉也是觉得谷红雁一个人住院没人照看,挺没意思的,这大概也是孤独感十级的表现吧。   要是换了她……   江茉看向齐晔,光是想想,她就要哭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越来越喜欢对着齐晔撒娇,动不动就想哭鼻子。   齐晔最受不了她哭,光是她起个范儿,就紧张得不行,便会放下手里的一切事情,着急无措地哄她。   每当这时候,她就能感觉到她是被他捧在手心里的翡翠明珠,小心翼翼,极为珍视。   江茉喜欢这样的感觉,住个院,她也就越发娇贵脆弱起来。   换药就要埋在齐晔的怀里带着哭腔撒娇,哪里冷了热了,疼了酸了,只要蹙起眉尖喊一声“齐晔”,他保管冲到她面前来,满心满眼都只有她,瞳眸黝黑深邃,都是她的影子。   有朋友来看望江茉的时候,也会说齐晔,惋惜那几块黄金地皮。   “那天开会,你怎么不去表态啊?大家都惦记了这么久,你真说不要就不要了?”   还有朋友话说得重一点,说齐晔就是傻子,照顾妻子是重要,但那表态会更重要啊,你让救护车先送她来医院,你晚一点来怎么了?”   江茉睁大眼,等着听齐晔要说什么。   齐晔却捂住朋友的嘴,把朋友拉到门外,再把病房的门合拢。   朋友真不明白,“齐晔啊齐晔,你说你是不是没有发财命,这点小事就把表态会给耽误了,你真是——”   “不是小事。”齐晔忽然出声,打断了朋友的话。   朋友愕然地看着他。   齐晔淡声道:“所有的事,都是小事。唯独我媳妇儿的事,全是大事。”   朋友神色震撼,没想到在齐晔的心里有一把这样的衡量尺。   而不远处,江桃脸色憔悴,衣服破旧,正提着水果篮,怔在原地。   她刚抬起的脚步,又缓缓放下,没有再往前一步。   方才齐晔说的话,一字不落,她全听到了。   齐晔英俊侧脸上的郑重神色还未消散,江桃就那么恍惚地望着齐晔,想起这些年聂士忠待她,比起齐晔待江茉……   这差距之大,让她的一颗心彻底泛滥酸涩,苦得说不出半个字。 第161章 第 161 章 你随便挑   江桃站在那儿, 一动不动,两行浊泪,情不自禁流了下来。   她至今还记得出嫁那天, 是她人生中最美好,最风光的一天,也是她时时不忘的回忆。   那时候,在所有人的眼里, 她胜过江茉千倍百倍。   她嫁得好,以后在城里,日子也好, 丈夫也好, 放眼当时整个江宁生产大队,所有人加起来嫁得也不及她好。   在所有艳羡的目光里, 她也记住了齐晔。   齐晔是唯一一个, 视线始终落在江茉身上的人。   他眼里没有别人, 只有他要娶的江茉,根本不在意她江桃有多风光,穿的婚服有多精致, 打扮得如何细致,他的眼里只有江茉一个。   后来,再回娘家, 见到剃了胡须的齐晔,江桃很是诧异。   她没想到他居然这样俊, 比聂士忠好看多了。   但转念又想,不过是个乡下的穷小子罢了,没有爹娘,任叔婶磋磨, 一辈子就在土里刨食,长得再俊又怎么样。   吹几年风霜雨雪,就会糙得不成样子。   哪里能和一身军装,前途不可限量的聂士忠比。   可江桃真的没想到,就是这样的穷小子,一次又一次让她刮目相看,做出了眼前这样一番成就。   更重要的是,他从没变过。   对江茉从前如何,现在也如何,不会因为有了钱就变心,像聂士忠那样……   是的,聂士忠当了大老板以后,就越来越嫌弃江桃,除了把她当一个老妈子,给她日常买菜养孩子的钱,其他钱他拿去养外面的女人。   江桃以泪掩面,她还记得在梦里,江茉被她挑拨教训后,也出了轨,就是和……聂士忠。   在梦里她震怒不已,把江茉扒了衣服,按着脑袋,扇了无数个耳光,还去质问了聂士忠,最后碍于面子,这事在私底下解决过后,按下没有再提。   可现实呢?   江茉不屑搭理聂士忠,而聂士忠却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他找了其他女人。   有人的眼睛像江茉,有人的鼻子像江茉,有人的嘴巴像江茉。   只要像江茉的,他都花钱养着,时常去不同的人那里住着,对着那一两处像江茉的地方,也勉强可以安慰自己,曾经得到过。   江桃同样震怒,可她已经没有资格去质问,去教训那些小三小四小五……   她现在少得可怜的一切都是聂士忠给她的,她不能惹聂士忠不开心,只能忍受他,迎合他。   如今聂士忠锒铛入狱,那些女人变卖了他送她们的房子首饰,一个个消失得干干净净。   反倒是她,放下一切尊严脸面,到处求人。   甚至她今天提着水果篮和奶粉来看江茉,也是为了来借钱,想要再打官司,为聂士忠减刑。   江桃胸腔里泛起酸涩痛苦的浪潮,她想起江茉问她的那句话。   值得吗?   为了聂士忠那么一个垃圾男人,值得吗?   江桃看到齐晔的一刹那,往事种种,涌上心头,答案自然也已经清晰明了。   不值得。   太不值得了。   以前,她执着于为自己求一个好前程,厚着脸皮爬上聂士忠的床,和他结婚,应付刻薄尖酸的婆婆。   再后来,觉醒自己是小说女主之后,她又执着于聂士忠是小说男主,两人的命运必须拴在一起,又做了更多的错事,在一条糟糕的路上越走越远。   何必呢?   她江桃这一生,开心过吗?   好像从来没有,被婆婆嫌弃,被丈夫家暴,忍受丈夫出轨的屈辱,还要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地照顾他聂家的血脉。   ……但凡聂士忠有齐晔的一半,不,一根手指头,她也不至于如此辛苦难受。   江桃深吸了一口气,泪水流干了,她心里的空洞也永远都填不满了。   她终于发现,其实她的人生,是从她出嫁那天就开始输。   也是从那天开始,她们一个往上,一个往下,差距越来越大。   嫁一个怎样的男人,真的会轻易改变人的一生。   江茉嫁对了,而她,嫁错了。   江桃也终于醒悟,那天她发狂般问江茉,明明自己才是主角,而江茉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中的主角。   原来,她才不是什么所谓的女主角,聂士忠也不是所谓的男主角。   去他娘的什么小说,梦中所见,不过是梦,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角,也可能从主角,沦落为配角。   江桃默默把水果篮和奶粉放到了护士站,低声道:“麻烦您帮我送给302病房的江茉女士。”   她没有留下自己的身份姓名,就走了。   本来要去看望监狱里的聂士忠,也没有再去。   她抱着她的孩子,拿身上的最后几块钱,买了回江宁村的车票。   在城里这么些年,看不起养她育她的乡下那么多年,如今才知,乡下有多好。   -   没过多久。   护士就把江桃送来的水果篮和奶粉送到了江茉的病房里,疑惑道:“不知那位大婶是谁。”   江茉瞥了一眼那奶粉罐上放着的两颗大白兔奶糖,挑眉笑了笑,她拿起一颗递给小护士,“谢谢你。”   另一颗,递给谷红雁,“可能是我继姐。”   “继姐?”小护士有些诧异,“她看上去年纪至少比您大了二十岁。”   “她只比我大两岁。”江茉漂亮的眉眼淡淡的,“遇人不淑而已。”   “……那是遇到了一个什么男人啊。”谷红雁叹气道,“你继姐,真是没你一半有福气。”   小护士也连连点头,这些天,她们医院所有护士和女医生都说,以后找男人就得找302病房那个病人的丈夫那样的!   长得俊,又细心,还是省里的大老板,可会赚钱!   这样的男人,大家都知道打着灯笼也不好找,但看着这么让人羡慕的例子就在眼前,大家有了比较,也就有了向往。   江茉眨眨眼,随口道:“本来,是我要嫁给我姐夫的。”   这话信息量太大,把小护士和谷红雁都惊着了,半晌没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齐晔提着饭菜走进来,他每天都是做的四荤四素,还提着陈记老汤和水果,花样从来没重复过。   因为谷红雁一个人在住院,所以齐晔也就给她也准备了一副碗筷。   反正饭菜很多,江茉也吃不完,有人陪她一块吃,反而吃得香一些。   老汤、水果还有别的什么,齐晔也都会多带一份,多花不了几个钱,也就是捎带手的事情。   谷红雁自个儿住院本来也挺无趣的,打针、吃药都得自己注意着,现在有齐晔和江茉,总能提醒她,病房里也不像之前那样冷冷清清的。   江茉会说话,又有趣,总不会让气氛冷下来。   谷红雁最后住院的时间,都是笑着过去的。   她要出院这天,听说她那忙得一直都没空过来看她的丈夫终于得了闲,可以来接她回家。   谷红雁收拾着东西,江茉和齐晔准备了出院礼物送给她,是一条围巾和一些高档水果。   “红雁,走吧,这段日子你受苦了,咱回家。”谷红雁的丈夫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声音倒是很浑厚有力。   齐晔回头看去,却是一愣。   他早就知道谷红雁的家庭条件好,看她举手投足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但没想到,她的丈夫竟然是省里的大领导……   难怪脱不开身来照顾她,这样的大领导,都是日理万机的。   他没注意到齐晔和江茉,对谷红雁一阵嘘寒问暖后,就要带她走。   谷红雁却走到江茉跟前,摸了摸她的手背道:“你找了一个好男人,我知道他为了照顾你,放弃了什么。能做出这样选择的男人,并不多。”   她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   很显然,她的丈夫就是选择的事业,而不是她。   但谷红雁没有那么小家子气,她支持丈夫,也理解丈夫,只是说到底,谁不羡慕江茉这样的呢。   谷红雁很欣赏齐晔,也很喜欢江茉,和两人又聊了几句,才离开。   病房里只剩下江茉一个,没有新的病人再搬进来。   江茉的脚早就没那么疼了,但她还是喜欢跟齐晔撒娇,吃饭要齐晔喂,做什么都要齐晔抱。   谷红雁走了,她更加腻歪齐晔,反正只有她和齐晔知道,也没人看到,也就不会害臊。   就这样,江茉也住到了出院的日子。   她出院这天,好多人都来看她。   王家人自不必说,来家里送了好多水果、牛奶还有补身子之类的东西,虽然出了院,但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还得好好休养。   田曼茜也带了好多东西来,把她爸的小库存都搬来了一半,吓得齐晔连忙叫她拿回去。   还有齐晔那帮朋友,也都送了不少礼物。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谷红雁也来了。   出院的时候,她留了江茉的家庭住址,但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江茉是今天出院的,直接就上门来。   谷红雁两手空空,接过齐晔泡的花茶,轻笑道:“今天我可没带什么东西来送给小茉啊。”   江茉连道:“谷姐姐你说笑了,好久不见,能重新见面,咱们一会儿好好说说话,就比什么都强!谷姐姐,你恢复得这么好,可得好好和我说说有什么秘方没有。”   “好啊,那当然没问题。”谷红雁笑了笑,看向齐晔道,“不过,我倒是给齐晔带来了一个小礼物。”   齐晔不解地看向谷红雁。   谷红雁轻咳一声道:“前段时间多亏你们照顾我了,我家那口子,也是亏欠我,所以禁不住我成天在他耳边念叨呀。齐晔,你不是有几块黄金地皮想要吗?正好还没敲定呢,你想要哪几块,随便挑,反正他一句话说了算,这也不违反原则,等你挑剩下的,再让他和别人协议去。” 第162章 第 162 章 知道你疼媳妇儿   齐晔都懵了。   这地皮到了谷红雁的嘴里, 怎么就和大白菜似的,随便选,随便挑?   江茉则在一旁狡黠地眨眨眼, 弯起眸子道:“齐晔,你还不好好多谢谷姐姐?”   齐晔反应过来,连忙道谢。   这小礼物,简直价值千金啊。   谷红雁不知为什么, 就是觉得和江茉这孩子特别投缘,怎么看就怎么喜欢。   她拍着江茉的手背,朝齐晔温声道:“你也甭谢谢我, 你对小茉好,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以后啊,你继续和小茉好好的就成了。”   齐晔点点头, 抿紧唇瓣, 黑黢黢的眸子里满是他不必任何人说, 肯定会对江茉好的坚定。   -   任何人都没想到,没有去表态会的齐晔,反而得了大领导的青睐, 拿下了黄金地皮中最好的两块地皮。   是的,齐晔没有多拿,他知道谷红雁对他好, 给他这样的机会,但他不能得寸进尺。   他只说拿一两块地皮就行。   连他自己都没想到, 谷红雁的丈夫,那位高不可攀的大领导,直接手一挥,就给齐晔协议让地了两块最好的地皮。   其实谷红雁丈夫这样的级别, 按理说她是不可能一个人住院的。   就算丈夫没有空,其他人也会如过江之鲫似的来看望她,争破头照顾她。   也正因为这样,谷红雁才特意让丈夫把这事瞒了下来,不想被人扰了清静,让护士照看着她就行。   没想到医院病房紧张,江茉也住了进来,反倒多了一个伴,江茉和齐晔人都好,看她孤零零的,也都格外照顾她。   两人不图什么,只是出于一颗赤子之心,让谷红雁十分感动,把两人看成了自己家的晚辈那样,想着让丈夫能帮一把是一把。   谷红雁的丈夫一直觉得自己对妻子愧疚亏欠,满腔热血,所有心力,既许国,再难许卿,是他最无奈的写照,所以妻子好不容易开了口,又是这种不违反原则的事情,给谁都一样,所以他也就拨了两块最好的地皮,协议让给齐晔。   -   几位朋友本来都以为齐晔没戏了,这结果一公布,都吓了一跳,连忙叫上齐晔,说要庆祝。   许天庆他们几个,也不知走了什么运,打败了其他几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拿到了两块地皮。   把他们高兴得呀,他们可不像是齐晔这样,白捡似的拿到地皮!   商场如战场,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唉……说起来都要掬两把辛酸泪。   在省城最好的酒楼包间里,许天庆开了一瓶好酒,脸都快笑烂了。   “齐哥,你那两块地皮要盖什么,可想好了没有哇?要是进度差不多,咱们的建材可以一块儿去定啊,说不定还能再讲讲价。”   “没问题。”齐晔也答得爽快,“等我们公司的设计师规划好,差不多五天后就会开始动工。”   因为齐晔也没想到自己可以拿到这两块地皮,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做好相应的规划准备。   反而是许天庆,他们拿到这两块地皮的同时,规划草稿都已经修改过两回了。   许天庆的筷子头沾了一点儿酒,在餐桌上比划起来,“齐哥,我们几个都想好了,我们那两块地皮啊,就一块用来建住宅小区,一块用来造写字楼!肯定都特别赚钱!”   “写字楼?”齐晔皱了皱眉,“你说的,是现在首都流行起来的那种写字楼。”   “是啊!那种大楼多好!”许天庆一拍手道,“那大楼又能办公,又能开商铺,咱们造一个写字楼,每一层都可以卖,也可以出租,就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啊!”   “嗯嗯。”其他几个朋友也应和道,“首都的写字楼是眼看着越建越多了,咱们省城么,总是慢一拍,但其他建筑公司也有开始造写字楼的了。”   “怕什么,他的地盘又没咱们好,咱们才是稳赚不亏的呢!”   “对!到时候就出租!年年都能涨租金,多好!”   大伙儿越聊越兴奋,到了后面,也顾不上问齐晔那两块黄金地皮要用来做什么了,一个个喝得面红耳赤,憧憬着未来,仿佛已经看到自家那两块地皮上建起了两座黄金做成的写字楼。   建好之后,也不必动脑筋,坐等收钱就行了!   -   齐晔这段时间忙着照顾江茉,倒是没关注建筑行业的这些消息。   写字楼,他知道最近正流行,但关于他这两块地皮的盘算,却让他回家又皱起了眉头。   平常生意上再大的事儿,齐晔也不会和江茉说。   但这回,他却还是忍不住问了问正在拿着小鸡腿逗乌云踏雪的江茉一句,“那两块地皮,你有什么想要的建筑吗?”   江茉:???   怎么着,现在齐晔是送了她一座游乐园还觉得不够,送上了瘾是吗?   这两块黄金地皮,又想给她送楼玩?   “许天庆他们说可以造写字楼收租。”齐晔补充了一句。   江茉挑眉想了想,让她当包租婆?   算了,没劲,收租多累啊,她才懒得费那个心思,她摇摇头,“我不喜欢写字楼收租。”   齐晔似乎想到了,他点点头,淡声道:“我也觉得,建写字楼的人太多,反而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在那么好的地段弄住宅小区,也有点浪费。”齐晔又暗自思忖着,忽而眼睛一亮,“你喜欢逛街,不如我给你建一个超大型的百货商场?”   江茉支着下巴,瞪他,“齐晔,你那两块地皮多大你不知道吗?你就建一个商场,你是要我走断腿啊?”   “……商业中心,你知道吗?”江茉眨着眼,用现代人的目光,提点了一下齐晔。   了解到新事物,齐晔果然又双眼放光地望着江茉,认真听她说。   江茉看到他黑黢黢的眸子里,满满映着的,都是自己的身影,也忍不住弯了弯唇,和他仔细说起这件事。   说起来,齐晔这两块黄金地皮真的很好。   在省城最繁华的地带,东西两边隔了一条马路的,都是省城新建的住宅小区。   许天庆他们那其中一块打算建住宅小区的地皮,也离齐晔这儿不远。   省城的汽车站,离这两块地皮走路也就十几分钟,还正好有几趟公交都交错经过这两块地皮的东南西北方向。   这样的商业中心,辐射了居民区、交通枢纽,真是所谓天时地利都占尽了。   而齐晔需要打造的,也就是供人们在这里逛街、吃饭、游玩、娱乐的场所。   简单,但又非常别具一格,在这样的年代,除了江茉这样的现代思维,其他人完全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建筑模式。   齐晔听完,整个人都像是有点傻,依旧用那种不可思议的“我媳妇儿天下第一厉害”的目光,盯着江茉看了好久。   -   然而,齐晔的建筑规划出来后,又把许天庆他们都给看傻了。   别说许天庆,就是公司里的那些员工们,也是欲言又止,忍不住提醒他。   “老板,这个什么商业中心,真的能挣钱吗?”   “老板,这些商铺会不会太少了?”   不过齐晔是老板,给发工资的,他的话一言九鼎,大伙儿也只是提提意见,见他执意要造这个商业中心,也就都埋头做事去了。   许天庆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真把齐晔当好兄弟的,看到他又开始犯傻,一个个痛心疾首。   “齐晔,你这个商业中心,它不像你之前那个游乐园啊,你别看你那个游乐园成功了,就觉得这个商业中心也能成啊!”   “是啊,这可是最好的两块地皮,你别这样糟蹋了啊!你看看你这规划图,你要是弄这个商业中心,你这商铺才多少个啊?!”   许天庆他们一个个地给齐晔数。   “你瞧,你这大商场也就三层吧!里面的商铺加起来,还没咱们一栋写字楼的多呢!”   “你再看看你这儿!你说你弄这么一个大广场大喷泉是干嘛的?又不能收门票,又没有租金,就放那让大伙儿玩?免费看喷泉?咱可不是做慈善的啊!”   “还有,你这一层全是吃饭的?哪有这么多人开饭馆啊!就算是有,也那么多人来吃饭啊!你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里也不对,你自个儿那世界游乐园的生意多好啊,你这里怎么还建一个什么……儿童乐园?这谁来玩呀!你这不是自个儿和自个儿抢生意吗?”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看着齐晔这商业中心的规划,都是一个劲儿的摇头。   “齐晔,现在寸土寸金,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啊!这么黄金地段的一块地皮,你得起高楼才挣钱啊!你这全是平的,哪能挣到钱啊!”   “是啊是啊,你还是跟着咱们建一个写字楼,再建一个住宅小区吧!这两样哪个不比你那商业中心挣钱啊?”   “齐晔,咱们是兄弟,才这样劝你的,不然巴不得你亏了破产了,再来收你的地呢!”   “齐晔,你可得好好想想,这两块地皮多少人抢破头,你虽然拿得轻松,但也要好好珍惜不是?”   “……唉,你这个商业中心,咱在哪儿都没见过,连首都也没有。”   “咱都知道你疼媳妇儿,什么都听媳妇儿的,但也没必要为了她开心,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吧?齐晔,你要真弄这个,没弄好,你想好了后果会怎么样吗?”   “省里面信任你,给你这么好的两块地皮,你要是弄砸了,以后政府的项目,你们未华建筑公司,肯定是一个都别想碰了啊!”   朋友们都好言好语劝着,但齐晔始终没有动摇,目光坚定,带着浅浅的笑意。   “没关系,我就建这个。” 第163章 第 163 章 彼此的惊喜   齐晔建东西, 一向讲究慢工出细活,也习惯了做一些朋友们都不看好的事情。   只有他心里清楚,所有人不看好都没关系, 只要媳妇儿喜欢,那就足够。   当许天庆他们的写字楼已经开工的时候,他这商业中心的草图还在进行一改。   当许天庆他们的写字楼都已经搭好钢筋的时候,他这商业中心才宣布动工。   至于动工之后, 齐晔对这个项目非常重视,每天监工,那进度就更慢了。   谁都知道他要求高, 也不允许底下人敷衍, 无论是什么标准细节,都要按着规划图上来, 一步步做到完美。   转眼, 许天庆他们的写字楼都建好了, 租出去了,他这商业中心还在建。   这天,许天庆几个来了他的工地上, 转眼一瞧,不由又开始替齐晔犯愁。   “齐晔,你这商业中心什么时候能建好啊?”   现在齐晔的商业中心, 完全看不出样子,大家看着草图, 也想象不出来,这商业中心真有那么好?   反倒那写字楼出租的商铺是红红火火的,没几天就全租出去了,收到手里的租金是实实在在的啊, 许天庆他们几个怎么看自己那写字楼就觉得怎么香,数钱都数不过来啊。   再看看齐晔,都只能一声叹息。   算了,现在说什么也来不及了,就由着齐晔去吧。   大伙儿没事的时候,还过来帮帮齐晔的忙,看他弄得实在太慢,这地皮多金贵啊,早点把那商业中心建出来,早点知道这就是一个赔钱玩意儿,早点拆了再建写字楼,也来得及!   许天庆几个是真担心齐晔破产,三天两头就跑过来帮忙。   建材不够?他们帮忙联系!   工人不够?他们那边施工队的闲散工人都调过来帮忙!   规划图要改?他们那边的设计师也来一块儿加班修改!   齐晔回回看到他们几个,也是无奈地笑。   他不知道要如何和他们解释,他这商业中心真能赚钱,不劳他们费心。   唉,真没办法解释清楚,但这兄弟几个这么操心自个儿,齐晔心里也暖暖的。   他齐晔从小家人待自己不好,不过友情倒是没缺过。   许天庆他们几个爱忙活,齐晔阻拦不住,也就任由他们去了。   他只管一心一意建好自己的商业中心。   这儿的名字他也想好了,就叫茉莉城市广场。   茉莉,就是江茉的茉,通俗好记,也有象征意义。   不仅有一座喷泉广场,喷出来的形状都是茉莉花的,而且广场两边的花坛里也种满了茉莉花,平时就是绿油油叶子,到了茉莉花开的季节,馥郁浓香沁人,更是一道特别的风景线。   广场尽头矗立着的那一栋大三层的有着茉莉花外形的大楼建筑,层层叠叠,同样非常有特色。   每一片花瓣里,都是不同的商铺,有服装店,有美食店,有日用百货店,琳琅满目,都不带重样儿的。   而广场的另一边,是齐晔投资建的一座大酒店,如今他的集团生意已经深入各个领域,酒店行业,也可以试一试。   正好这么好的地段,离汽车站近,又靠近这么大一个商业中心,他想要打造一个省城里最高的建筑,最闻名的大酒店,集住宿与宴饮为一体,和茉莉城市广场的商铺们互相带动。   至于住宅、写字楼等等,这些旁边都不缺,这是江茉教他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不造个商业中心,真的白瞎了这两块好地皮。   齐晔想到这些,微微抿唇浅笑了笑。   其实以他目前的眼界来说,他知道,江茉懂得有点太多了,不像江宁村里走出来的一个小姑娘。   但……那又怎样呢。   江茉不说,他也不会追问。   在他心里,她本来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   商业中心的建造,就这样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想要吸引足够多的人来,按江茉的话说,这里必须能满足人们一切吃喝玩乐,衣食住行的所有要求。   但是江茉没有细说,所以齐晔只能凭着自己的脑子多想想,人们需要什么。   小孩们喜欢的儿童乐园,他在广场的东南角建了一个露天的,可以免费游玩。   现在省城的家长们,都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成长和快乐,所以如果孩子们闹着要来这里玩,不少人就会陪着孩子来。   还有溜冰场,齐晔也弄了一个,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玩这个,虽然占的场地大了一些,但能吸引更多的客源。   有他这未华建筑公司的招牌在,建的又是大伙儿没听说过的商业中心,还是在省城这么好的一块黄金地带。   所以虽然许天庆他们不看好,但是看到他那茉莉城市广场渐渐有了雏形,而且投入有多大之后,报名想要入驻的商户还是不少。   并不是所有申请入驻的商户都可以在茉莉城市广场拥有一席之地,这也是齐晔的饥饿营销。   他精挑细选,每天慢慢看着,不急着回复那些商户。   反而让那些商户越发着急,天天都往他这儿跑,不少跑断腿挤破头想要入驻的,也只从齐晔这儿知晓了几个条件。   茉莉城市广场的商户需要知名度高的,或是足够新颖特别,独一无二的,再或者,就是拥有大量客源以及回头客的。   这三样,哪个都不轻松。   但齐晔也不着急,他的条件越高,那些商户一个个就都想来,一时间在省城里,不少商户都以能够入驻茉莉城市广场作为自己招牌足够大的骄傲,通过齐晔的入驻审核的,还在自家分店或是总店门口都挂上了茉莉城市广场的商标,一朵小小的小茉莉花。   仿佛想要这样告诉每一个路过的客人,看见没?咱可是有实力入驻茉莉城市广场的!知道咱的招牌有多强了吧!   这样一来,反而也为齐晔这还没开张的广场造势了一波。   其实,没有人知道,齐晔筛选这些商户,是藏了私心的。   他的第一个标准是:江茉会不会喜欢。   不过,江茉喜欢的东西五花八门,所以齐晔这广场里入驻的商户,也就什么都有。   但说餐馆饭店,就有涮羊肉的火锅、川味火锅、烧烤、西餐、日料,不同的小吃,还有炒菜的几大菜系都囊括其中。   冰淇淋、甜点、蛋糕那当然也是少不了的。   除此之外,服装店也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各种各样的风格都有,衣裤鞋袜包括亮晶晶的首饰和戴在身上的小饰品店,都非常齐全。   理发店、护肤品店等等都能让人变漂亮的店,齐晔也是一口气招揽了好几个,想着江茉要是腻了其中一个,都能换着来。   当然,齐晔也不是完全没有考虑其他客群,像男士、儿童可以去的店,也都有,只不过少了很多,其中儿童的店又比男士的店多了一些,由此可见家庭地位。   -   商业中心的一切,可以说都是齐晔想着江茉的喜好建的。   她喜欢逛街买买买,逛累了就吃饭,齐晔觉得这样的商业中心特别适合她。   里面的布局、构造也是他根据江茉的习惯改的。   比如都说这商业中心的美食街可以放在一楼,但是齐晔知道江茉一般都是先逛街,再吃饭,而且在二楼要是看到底下美食街这乱糟糟的样子,她的心情肯定也不会好,所以他就把美食街放到了最顶上。   大伙儿都觉得奇怪,要是有人不逛街的,只为了吃饭,还要去最顶层,岂不是很麻烦吗?   毕竟不知道这是为了江茉设计的,众人都不理解齐晔的心思,殊不知齐晔却是误打误撞,反而迎合了现代的理念设计。   -   齐晔每天都挺忙的,早出晚归。   江茉和他的日子却是没什么变化,她很少问他商业中心建得怎么样了,他也憋着没说。   像游乐园那样,想要给江茉一个惊喜。   而江茉,其实也有惊喜想要告诉齐晔,一直在偷偷准备着。   说起来,江茉也挺奇怪,她和齐晔结婚这么久了,一开始不想要孩子,但后来,她觉得也可以生一个孩子,调剂调剂生活了,可肚子却一直没什么动静。   能和她聊这事儿的人,只有李解放的老婆,也就是匡霞。   匡霞是年轻时吃过亏的,听江茉说了这事,连忙道:“小茉啊,这事儿你可得上上心,当年、当年我就是以为顺其自然,没去医院瞧瞧,后来等到去医院的时候,医生说我年纪大了,就算治疗也……”   “唉,小茉啊,你得赶紧去医院瞧瞧,真的。”说着说着,匡霞就拉着江茉的胳膊,“走,我现在就陪你去!”   -   在匡霞的陪伴下,江茉去医院做了检查。   她的身体确实有点小问题,但问题不大,吃吃药调理一下就可以了。   齐晔太忙,这事儿她也没和他说,吃药都是躲着他吃的,免得他看见她吃药又要问东问西,紧张得神经兮兮的。   江茉想着,等她的药都吃完,身体调理好了,齐晔这边的商业中心估计也建好了,到时候就可以安心忙另外一件事。   她都可以想象出齐晔那个傻子知道这消息的表情,忍不住弯唇笑了笑,给眼巴巴望着她的乌云踏雪扔了两块鸡肉干。   正这时候,齐晔回家了。   看到她脸上还没消失的笑容,他有些意外,多看了两眼。   总觉得她这样子笑,和平时有点不太一样,但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   “怎么了?”还是江茉先发制人,睨了他两眼,让他收回视线。   齐晔摸着袖口,轻声抿唇道:“商业中心明天彻底完工,想邀请你去剪彩。” 第164章 第 164 章 茉莉城市广场   茉莉城市广场建成后, 很快就成了省城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   尤其刚开业那几天,从早到晚,都围得水泄不通。   每个商铺都是爆满, 人来人往的,特别热闹。   大伙儿都没见过这样的城市广场啊,都忍不住来瞧瞧,到底是什么样子, 来了总得吃喝玩乐吧,一间间商铺赚得盆满钵满,数钱都数笑了, 庆幸自己当初报名入驻这里, 并且打败了其他的同类型商铺入驻。   来这里玩的人们也开心,这里既好玩, 又有趣, 吃的喝的玩的都有, 很容易就打发了一天的时间。   免费的溜冰场和儿童乐园,都是大家最爱去的,玩累了就去美食一条街吃好吃的。   因为美食街在最顶上, 所以路过底下其他商铺的时候,说不准也会买一两件衣服,或是其他什么, 可以说都是互相带动。   齐晔这个茉莉城市广场,算是彻底火了。   来省城的外地人, 也都喜欢来这里和世界游乐园转转,这都是外地没有的。   神奇的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两个地方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出差的,访友的, 但凡条件不错的,都会在茉莉城市广场这边的大酒店入住,这么高的楼,房间也多,其实收费并不贵。   大家住在这儿,闲暇时候当然免不了要去吃喝玩乐,又能刺激一波消费。   省城里那些家境好的,或是爱面子的,请客吃饭也都到了齐晔的这座大酒店里。   这儿菜色都好,虽然收得贵一点,但更代表了请客的脸面啊!   所以,来这大饭店的人也同样络绎不绝,一波接着一波,每天都座无虚席。   也有人奇怪这茉莉城市广场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听说是这位老板的妻子名字里带有一个“茉”字之后,更多人都羡慕又惊叹。   这为茉莉城市广场又蒙上了一层浪漫主义的色彩。   尤其是许多女人,她们最喜欢听这样的爱情传奇,一个个都为之震撼,忍不住说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听。   渐渐,茉莉城市广场这个名字,在省城所有年龄阶层中都传开。   谁要是没去过茉莉城市广场,都容易插不上其他人的话题。   大家经常热议的,就是茉莉城市广场又新开了什么店,有空要去看看,又或者是茉莉城市广场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上新的漂亮衣服首饰等等,都是人们口中津津乐道的。   虽然现在的购买力还没有现代强,但不妨碍女人们喜欢逛街,带着孩子一块去逛的事实。   茉莉城市广场,本来就在黄金地段,这样一来,更是俨然成了省城的地标建筑,让这一块更加成为省城的中心,最热门的地方。   齐晔这忽然的成功,把许天庆他们几个又看傻了眼。   更重要的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写字楼,最近出了点问题。   几人都躲到了齐晔这边,不敢露面。   齐晔之前受过他们的帮助,这会儿也是给他们提供了安全的地方,让他们躲着。   只是齐晔不太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   许天庆他们几个,也是哀嚎着,一个个地哭惨。   “......齐晔,你看看我这脑袋,都被那些商户给磕破了,他们怎么那么不讲理啊?”   “......就是说啊,咱只收租金,又不保证他们的生意怎么样。”   “......凭什么他们生意不好,就怪到我们头上啊?”   齐晔一听,也就明白了来龙去脉。   其实,也怪许天庆他们几个倒霉。   本来写字楼收租收得好好的,但齐晔这茉莉城市广场一打造出来,因为离得近,写字楼一层那些商铺的生意就全没了。   既然没生意了,他们就不肯交租金啊,反而还闹上门来,吵着要退租金。   明明是自负盈亏的事儿,他们却全怪在了许天庆他们头上,怪他们这写字楼不吸引客人,怪他们这写字楼没有特色。   反正说哪哪都比不上茉莉城市广场,都闹得很。   光闹就算了,不给退租金,他们还打人。   许天庆的脑袋就差点被开了瓢。   齐晔叹了一口气,出主意道:“让他们走法律程序,打了人要负责任的,租金给不给退,也是法律说了算。”   “就是。”许天庆揉着自己的伤口,挤眉弄眼道,“唉,怎么这么倒霉啊,还以为这两块地皮能挣多大钱呢,反而遇上这么一群商户,太不讲理了!”   其实,原本不讲理的也就那么几个,但其他商户也都是人来疯,看到有人出头,也就跟着一窝蜂地上了。   许天庆和朋友们唉声叹气的,没想到自己拿了这么好的地皮,却摊上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   怕齐晔心里胡思乱想,他们都没当着齐晔的面多说。   等齐晔走了,几人才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这事只能怪咱们自己啊,当初要是跟着齐晔一块建商业中心,那不就发财了?”   “是啊,这下倒好,建的这几栋写字楼,一楼商铺都说干不下去了,这可怎么办啊!”   “......唉,要不咱们找齐晔出出主意,看看还有什么拯救的法子?”   “我看行!齐晔他那脑子里啊,点子真的特别多。这闻所未闻的商业中心都被他鼓捣出来了,我也是真的佩服他啊。”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吧,齐晔这些点子啊,都是他妻子江茉给他出的,你不知道吧?”   “啊?你说这商业中心,是嫂子想的?”   “是啊,嫂子可厉害了,你们不知道,那时候啊......”   许天庆是认识辛博厚最早的,他从辛博厚那儿听来不少八卦,这样一说,果然把其他几人都说得一愣一愣的。   听完,大家也是忍不住感慨。   “嫂子是真厉害啊。果然不是吹的。”   “嫂子也太有眼光了,她那脑子里哪装的是点子啊,装的都是黄金吧!”   “难怪齐晔哥那么疼他老婆呢,我要是有这样的老婆,我也天天宠、哦不是,我天天供着她!”   “......你就想吧!人齐晔哥和嫂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是是是,我承认,嫂子牛,齐晔哥也不赖,都不是咱们这种普通人能比的,唉......算了,走一个吧。”   -   茉莉城市广场一直非常热闹,就是江宁村和西丰村的人到了省城,也是绝对要来这里看一看转一转的。   西丰村的人再也没脸来找齐晔要什么优惠折扣,反倒是江宁村的人,齐晔江茉过年的时候都给他们送了优惠券。   齐晔的集团发放的优惠券,商家都会卖这个人情,所以大家拿着这些优惠券去买东西,能便宜不少,基本就是吃喝玩乐一个成本价!   齐晔给亲朋好友都发了,他们用的时候,都觉得倍有面子!喜欢得很。   江宁村的人拿着的那些券,真是让西丰村的人都看红了眼,他们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时没有好好帮衬一把齐晔。   看看人家王有根,不就是帮了齐晔,这才飞出山沟,两个儿子都在城里买了房,女儿也是大学生设计师,现在就每天在家带带孙,出来逛逛街,一天多享福啊!   就算没有帮衬人家,不落井下石,不背后闲话的,像江宁村那样,也不错啊!   至少能让齐晔念在是乡亲的份上,到哪都有折扣。   现在齐晔的生意做得可大了,不说这茉莉城市广场和世界游乐园,就是那开遍了全省各地的未日小卖部,未日连锁超市,去买东西也有银卡折扣啊!   日积月累都能便宜不少钱呢!   西丰村的人们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可惜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弥补。   齐晔早已是他们只能在报纸和新闻上看到的人物,想当面道个歉忏悔忏悔?连门都摸不着!   不过,要数最后悔的,那就是齐晔的叔婶了。   他们这些年只要一听到齐晔的消息,那早已悔青了的肠子,就要揪起来撕心裂肺地疼一把。   西丰村里,混得最差的就是他们家。   别人至少还能攒了车票去省城看一看,玩一玩。   他们却连进省城玩一趟的心思和本钱都没有。   齐杰出狱后,整个人郁郁寡欢,变得非常奇怪,不爱说话,但也不做事劳动。   每天就躺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   齐振华和王红芬老两口,一大把年纪了,还得没日没夜的干活,供儿子吃喝拉撒,还盘算着以后要给齐杰娶媳妇儿,又是一大笔开支。   不过,以齐杰这个样子,什么手艺都没有,过去又不光彩,他们齐家还是这么穷困潦倒的样子,有谁愿意嫁给他呢?   齐振华和王红芬是正犯愁,反正西丰村的人都把他们当瘟神,越来越不待见。   其他村的,一听说他们是那个大老板齐晔的亲戚,本来都很起劲儿的,结果一打听,知道齐晔早已和他们断绝往来,也就瞬间变了一副嘴脸。   这些年,冷刀子就那么一把把地往心口扎,要不是还惦记着儿子,老俩口只怕早就有了去黄泉底下的心思了。   -   再说那江桃,她也难得和她娘一块来了一趟省城。   带着弟弟,牵着儿子。   说来也好笑,她爹江铁国和她丈夫聂士忠如今都被关在了省城的同一个监狱,她和她娘都要去探监,这仿佛也是现世报了。   当公交车路过茉莉城市广场的时候,售票员已经开始喊着,“茉莉城市广场到了!大家要下的赶紧下啊!”   许多乘客都往车门走,一下子下去了一大半的乘客。   刘菊香好奇地探头张望,“茉莉城市广场?这就是齐晔弄的那个?都上报纸了,要不咱也去瞧瞧?” 第165章 第 165 章 等你回来   听到刘菊香问自己, 江桃搭在公交座椅上的手指悄悄用力攥了攥。   她侧过头,看向窗外。   这个短暂停靠的公交车站并不能看到茉莉城市广场的样子,但能看到那栋高耸入云的大酒店, 听说那也是齐晔的产业,如今已是省城最豪华的大酒店,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在那儿吃饭住宿。   江桃收回视线,轻轻摇了摇头, “不去了。”   岁月的风霜,已经在她脸上刻上了深深浅浅的皱纹,明明才刚满三十的年纪, 别人却说她老得像四十多岁的人, 出门别人都叫她大婶。   女人嫁得好不好,真的可以看脸就看出来。   她想起最后一眼看到江茉时, 江茉好像还是十七八岁的样子, 皮肤吹弹可破, 泛着红润漂亮的光泽,眼神炯炯,笑容明艳, 比海报上那些大明星还要好看。   江桃已经生不出任何想要和江茉攀比的心思了。   她比不上,望尘莫及,也就不再自找没趣。   以前, 她处处都要和江茉比,恨不得把江茉踩在脚下, 让所有人都夸她江桃比江茉好。   可现在,她早已没了那种痴心妄想,她只想老老实实,安分守己, 日子过得没有以前那样苦就行了。   被现实毒打过的江桃,终于接受了自己不是女主角的事实,沉默地垂下眼,不再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   她没有下车,坐在公交车上,望着那栋大酒店建筑渐行渐远。   从此以后,她只能待在乡下那个小地方,种田养猪,了却余生。   虽然天地小了些,但自给自足,没有聂士忠不知何时落下来的拳脚,没有输给江茉时的夜夜噩梦,她已经知足。   -   公交车慢慢驶离,这不过是每天路过茉莉城市广场环线外最普通的一辆公交而已。   江茉并不在乎,江桃这辈子会如何过完,照顾弟弟和儿子,再也找不到自己的江桃下场如何凄苦,江茉也没有去打听。   随着齐晔的财力越来越雄厚,江茉已经又过上了上辈子那种锦衣玉食的骄纵生活。   因为嫌弃旁边那些邻居总是嚼舌根子,烦死人了,齐晔又给她造了一座新房子。   这座房子是齐晔买的一块单独的地皮盖的,有湖有小山,还有一片大草坪以及盖得像城堡的房子,还请了两个厨子,一个司机以及三个保姆给江茉做好吃的,送江茉到处去玩,打点她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   江茉所想的“从不回家的丈夫每个月给自己十万块”的好事也变成了丈夫天天回家,句句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而且他的钱全是她的。   江茉其实并不是太爱钱,但每天捧着存折数一数那上面的小数点,也怪让人开心的。   齐晔每天都很忙,但再忙也会陪她吃早饭和晚饭。   稍有些空闲,他就会亲自下厨给她做饭吃。   其实这两个厨子的手艺都特别好,是齐晔花了大价钱分别从北方和南方最好的大饭店挖来的厨子。   薪资优渥,吃住都在城市里的漂亮庄园,又只有一个服务的对象,这俩厨子都很乐意来这里。   他们怕江茉吃腻,就会丢了这份好工作,于是每天都变着花样儿做好吃的,江茉想吃什么,他们都能做。   从中式的八大菜系,到国外的各种料理,又或者是乡野小众特色,两位厨子每天悉心钻研,早已比齐晔的家常菜做得不知厉害多少。   但江茉还是经常会皱着眉头拿着筷子,和桌边的齐晔嘀嘀咕咕。   “这个茄子太软了,我不喜欢。”   “你看这个多甜呀,女孩子吃多了甜的会变老的。”   “我不要吃这个。”   每次看着她软声撒娇的样子,齐晔都知道,不是厨子的问题,而是他的问题。   一定是她又想吃他做的饭菜了。   他的菜,味道当然比不上五星级厨师,但里面永远有家的味道,那是他们相识于微末时,相濡以沫走过来的点点滴滴,蕴着一天又一天同甘共苦的回忆。   除了一日三餐,江茉生活里的其他要求也精致得不行。   水果都得是空运过来的,最新鲜的那种,在家里摆了超过一天就不吃了,让保姆拿出去送人。   齐晔要是在家,那她就不吃保姆削皮剥出来的水果,要齐晔亲手剥,亲自喂她才行。   给江茉装衣服的房间都有好几个房间。   因为那些商铺和齐晔都是求合作的关系,是他们眼巴巴想要入驻茉莉城市广场,所以服装商店只要上新了什么衣服,都会给江茉送一套过来。   江茉根本穿不过来,大部分衣服她都只穿一次,就会捐赠出去。   除了特别喜欢的,也不过只穿两三次。   因为每天都穿不同的衣服,所以江茉每天都要齐晔夸夸,还得用不同的形容词,让齐晔被迫成了词汇达人,绞尽脑汁不知道多学了多少形容词。   -   衣食住行,江茉样样精致,被娇宠得越来越过分。   这座城堡也是齐晔根据她的喜好打造的,她想要的功能全都有,所以她几乎可以天天宅在家里不出门。   原本特意方便她逛街的茉莉城市广场她也不爱去了,嫌人多,嫌太挤。   反正她想要什么,都有人直接送上门来。   知道江茉过着怎样金尊玉贵的生活的人,已经连嫉妒都说不出口了。   因为再怎么嫉妒一万遍,也知道自己肯定过不上这样的生活,只能表示羡慕并且祝江茉过得越来越好。   江茉想,她已经想不出更好的生活了。   甚至她觉得在这里,比穿过来之前还要幸福。   虽然穿过来之前,她是在豪门,生活优渥,无忧无虑,什么都是用最好的,最贵的。   但是那里,没有齐晔。   现在的日子,才是锦上添花,璀璨夺目。   -   过完新年,全国最权威的报纸上刊登了一份榜单,竟是名列了全国十大富豪榜的名字①。   而齐晔,俨然就在其上,是全省唯一一个上榜的商人。   这下,齐晔就越发名声大噪,几乎连全国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一时间,到处都发来了邀请,想请齐晔去发表演讲,说说自己的致富经。   许多报纸也都邀约,想采访齐晔,听他讲讲他的人生经历。   齐晔接受了一小部分,拒绝了大部分。   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离开省城,就想每天守在江茉身边。   江茉反而劝他,这是一件好事啊,能开拓全国市场,为什么不去?   齐晔挠了挠头,其实并不心动,他有个不好意思说起的小毛病,那就是只要他晚上没睡在江茉身边,他就觉得心慌,浑身都不得劲儿。   但江茉就不一样了。   她虽然喜欢齐晔......但偶尔又觉得齐晔天天黏着他,太腻歪了。   有时候多一点彼此的私人空间,小别胜新婚,不才好吗?   她推了推齐晔抵过来的额头,随口道:“咱们多挣点钱,挺好的。”   齐晔点头,她说什么,他都听。   江茉看他这么乖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笑道:“齐晔,等你回家......我给你一个惊喜呀。”   齐晔愣了愣,不知道江茉要说什么,但看着她笑得漂亮张扬的小脸,他也有了一种预感,心跳加快,隐隐期待起来。   “是——”   还没问出口,江茉就捏捏他阻止道:“所以,你要快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她弯着唇角,笑容似天上明月,又比明月皎皎还要美丽。   ---   ①作者搜索出来的资料说1999年才有这种排名,而且是个人给排的,并不是官方报纸,但剧情需要,反正架空,就提前一下哈哈。 第166章 第 166 章 洪水   齐晔走后, 偌大的家里显得冷清不少。   不过家里装了电话,齐晔不管到了哪里,第一时间都是打电话回来报平安。   他向来都是这样, 事事都要让江茉安心。   其实,江茉也没什么好担心他的,她每天照旧过着自己舒舒服服的小日子。   一日三餐不必自己想,两位厨子会有各种各样的花样, 根本吃不完。   但也不会浪费,很多没动的菜都会让司机送去给省城贫民窟的人。   这天,江茉吃完午饭, 睡了午觉。   睡到自然醒来时, 保姆王姨在门外轻声提醒她,田曼茜刚过来, 正在楼下等她。   田曼茜是江茉约过来的, 陪江茉一块去医院。   最近天天都在下雨, 飞机停飞,家里的水果都是省城附近的果园摘的,就那几样本地水果, 江茉早都吃腻了,她也就没有拿出来招待田曼茜。   两人就一块吃了点新研制出来的甜品,然后就让司机送她们去了医院。   田曼茜也是过来人了, 扶着江茉一路做检查,拿报告, 看到结果后,又忍不住笑江茉,“你还没告诉你家齐晔这事儿吧?”   江茉抿了抿唇角,指尖抚过报告上的一行行小字, “是啊。”   “我就知道。”田曼茜毫不迟疑地轻笑道,“要是齐晔知道,肯定立马就买票跑回来了,哪还会愿意出差呀。”   江茉弯起眸子,“所以我说,等他回来,就告诉他这个惊喜。”   她喜欢他在乎她,把她当成他世界的中心。   但也不想阻碍他的脚步,拖他的后腿,让他因为她而失去许多好机会。   田曼茜很明白江茉的心思,她点点头,小声感叹道:“齐晔能娶到你,他到底修了多少辈子的福气啊。”   “那你要是男的,你想不想娶我呢?”江茉故意和田曼茜开玩笑,朝她抛媚眼。   田曼茜笑成一团,挽着江茉的胳膊真心实意道:“不好意思,我真不敢。除了齐晔,谁养得起你呀。”   “你不如换一种说法。”江茉轻笑。   田曼茜好奇地眨眨眼。   “……除了齐晔。”江茉也跟着眨眨眼,“没人经得起我的折腾。”   田曼茜深以为然地点头承认,确实,她还没见过有江茉这么会折腾的,也没见过像齐晔这样甘之如饴,一点儿都不嫌麻烦,还屁颠屁颠跟在人身后的。   江茉笑了笑,她也没见过。   不然穿过来之前,她也不会一直看不上任何男人了。   -   回到家,江茉把报告就放在床头。   算算日子,齐晔明天就回家了,到时候让他自己直接看到这份报告,就是最好的惊喜。   江茉笑着换了一身轻盈的睡衣,下楼去吃晚饭。   本来留着田曼茜一块吃饭的,可田曼茜约了人,重色轻友就这么轻易地抛弃了她。   江茉摇摇头,走到红木餐桌旁,王姨已经把餐具都摆好,另一位张姨正穿梭在餐厅和厨房之间,不断端上一小盘一小盘精美的晚餐。   “夫人,今天下午先生他……并未打电话过来。”王姨低头,小声说了一句。   这是江茉嘱咐她的,齐晔每天下午四点都会打电话,而她今天出门,就让王姨到时候接电话的时候说一声。   没想到齐晔今天没打电话。   江茉没放在心上,随意点了点头,“可能明天就要回来了,所以他没打电话吧。”   王姨心想也是,她也听夫人说的,因为飞机停飞,所以先生买了明天上午的火车回来。   江茉慢条斯理用完晚餐,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了会电视。   她特意看了看齐晔所在的东南沿海城市的新闻,没想到那边的大雨比这边还严重,连天气预报都发布了橙色暴雨预警。   所幸的是,火车班次没有取消,还在照常运行中。   江茉松了一口气,望着窗外一直没有停过的小雨,暗暗许愿,希望齐晔可以一路顺利到家。   -   第二天上午。   江茉破天荒地没有睡到中午,她很早就醒了。   一看墙上挂着的时钟,离九点还差几分。   九点,是齐晔告诉她的,他要坐的那趟火车发车的时刻。   江茉轻咳一声坐起来,守在门外的王姨听到动静,敲门进来,把从衣帽间拿来的外套给她披上,“夫人,今天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王姨也是非常诧异。   江茉细白指尖揉了揉眉心,“齐晔早上来电话了吗?”   “没有。”王姨如实回答,“先生这回怕是已经上车了吧。”   “嗯。”江茉看向窗外,凝着的雨珠在透明的玻璃上流成细细的线,再往外,是蒙蒙雨雾,什么都看不清。   今年的雨,下得也太久了。   无论是新闻还是报纸,都让江茉有种不祥的预感。   可现在已经是她看过的原著小说结局之后的内容,她不再拥有对剧情未卜先知的能力,根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   直到下午,江茉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惴惴不安。   要发洪水了。   省城里的那条河已经因为连日的大雨小雨而水位日渐高涨,就在今天下午,超过了有史以来的最高水位。   政府直接在广播里拉响警报,一时间,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自发加入了抗洪抢险的队伍中。   江茉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没有这时候出去给大伙儿添乱,但是她把家里的厨师、保姆还有司机都派了出去,让他们去帮忙。   河堤那么长,大家都在扛沙袋,搬沙袋,查漏补缺。   江茉则紧张地守在电视前,看着新闻里的现场报道。   省城电视台有记者面对狂风暴雨,穿着已经没什么作用的雨衣,在第一线进行报道。   看着那汹涌漩涡的河流,还有人们被雨幕冲刷得眼睛都睁不开却扛着沙包奋力前行的样子,江茉吸了吸鼻子,垂下眼,拇指在遥控器上按着。   她发现,除了省城,好多地方都出现了险情。   经流省城的这条河,只是一条直入大海的大江分支,而沿江两岸,许多城市都出现了水位高涨,需要抗洪救险的情况。   江茉屏着呼吸,慢慢把电视调到东南沿海那边的频道。   忽然,一条新闻弹出来,直接让她的心蹦到了嗓子眼儿。   新闻报道,一列火车在行驶过程中,忽然被决堤的河水冲走。目前,火车车厢都被洪水冲刷得分散开来,车厢中的旅客们同样生死未卜。   她睁大眼,反复看了看新闻里那列火车的列车号、车次还有出发时间,确认过两三次后,她彻底靠在沙发上,久久回不过神来。   是齐晔坐的那趟火车。   那齐晔他……怎么样了……   顾不上其他,这会儿司机也都不在家,江茉自己找了把雨伞,就出门去了。   幸好这时候外面的雨小了一点,但江茉没想到自己随便穿的一双鞋居然不能沾水,也不防水,很快鞋底就湿透了,又冷又冰的雨水带着刺人的潮意,狠狠往脚心里钻。   江茉哪里受过这样的苦,一下子眼眶就湿了,眼尾泛着红,她在风雨中撑着那把小伞,往前走。   刚走了几百米,雨又大了起来。   狂风斜雨中,半边身子都淋透了。   江茉鼻子更酸,眼泪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反正现在哭的话,齐晔不在,也没有人会心疼她,那她干嘛要掉眼泪。   雨水拍在脸颊上,江茉抹了一把,继续前行。   电视台离家里不远,她走了大概小半个小时,到了电视台里。   这会儿,电视台也是特别忙,人人都仿佛进入警备状态。   江茉曾经被齐晔带着,和电视台的台长吃过饭,她一路问到了对方的办公室,一听是齐晔妻子的名字,江茉也直接被放行,见到了对方。   其实来这里,江茉也没有别的心思,她知道齐晔可能出了事,一下就慌了神。   她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眸子里含着一路蕴着的水雾,拜托电视台的台长能不能给东南沿海那边的电视台联系一下,他们有记者去现场进行了报道,不知道能不能有齐晔的消息。   江茉记得她问过齐晔那节车厢的号码,都一并报给了台长。   台长很热心,他和齐晔私交不错,当然立刻答应了帮忙。   看江茉头发都湿了,裙角也还滴着水,他叫女同事送来热水毛巾,又说待会电视台的采访车辆要去河堤那边,可以顺路把她送回家。   就算是电视台台长神通广大,消息灵通,也不能瞬间就打听到齐晔的消息。   他让江茉放心等着,要是有了音信,会立刻去她家告诉她。   江茉哪能安心,她蹙了蹙眉尖,谢过电视台台长的好意,又想起来道:“姜哥,齐晔的公司总部好像也顺路,您让他们把我捎到那里去吧。”   “好。”台长没有犹豫,他这儿也忙得很,把齐晔的事情记在心上后,他就让人把江茉送到了日华集团总部。   齐晔出差的这些天,公司一直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毕竟齐晔就是大家的主心骨,就算他远在千里之外,但只要一通电话,一则消息,就能让大家安安心心干活儿。   可是现在,果然如江茉所料,集团内部已经乱了套!   知道齐晔坐哪一趟火车回来的,除了江茉,集团里也有好几个人都知道。   而现在,那趟火车出了事故,也从东南沿海的电视台转播到了全国电视台!   一传十,十传百,公司内部的人几乎都听说了,齐老板回来的那趟火车被洪水冲走了,齐老板现在生死未卜呢!   最大的老板一下子没了音信,所有人都慌张起来。   有人担心工资没人发了,有人担心公司会倒闭,有人担心自己没了工作,以后家里人可怎么养活。   总之……原本都还好好在自己岗位上工作,可现在呢?   一个个全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不少人在这聊一会儿,那边聊一会儿,反正就不做事,忧思重重的,都在担心自己的未来。   江茉一进入公司大门,刚走了两步,就被大家注意到了。   谁都知道日华集团老板娘长什么样子,因为齐晔只要上报纸,上新闻,都得拉上江茉,什么奖杯奖状都要颁给她,说没有她就没有他的成就,他的一切荣耀都是她的功劳。   而他的办公桌上,也一直摆着江茉的照片,还有好几个不同的相框,都是江茉穿不同衣服摆的不同造型,表情也不一样。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很漂亮很美,比大明星都好看,所以他手下的员工们,不管是在他办公室看到照片,还是在报纸电视上看到,反正只要一眼,就被江茉惊艳,并且深深记住了她的相貌。   这会儿看到她,众人也是立马反应过来。   “老板娘来了!”   “她是不是来告诉咱们老板的消息的?”   “走!快去问问!” 第167章 第 167 章 抗洪救险,工资照发……   与大家慌乱无措的状态相比, 江茉就非常镇静。   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询问,混乱不安的眼神,她一路上楼, 都只有一句话告诉大家。   “放心,齐晔不会有事,公司更不会有事。”   这话,像是在告诉大家, 也像在给自己加油鼓劲。   别看江茉身线瘦弱娇小,嗓音也不大,但不知道为什么,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 听着她笃定的语气,大家也都反而安心下来。   江茉到了齐晔的办公室, 王家兄弟还有王春雨也知道了她过来的消息, 都来齐晔办公室找她。   他们都很了解江茉, 知道江茉看似镇静平淡的表情,和平日他们所看到的淡然张扬都不一样,第一眼就看出江茉其实心里也乱得很, 都纷纷安慰起江茉。   江茉摇摇头,强颜欢笑道:“没关系,还是说说最近公司怎么样吧。”   这段时间齐晔不在, 王春华帮忙打理公司里的一些事比较多,他叹了一口气道:“最近公司没出什么状况, 齐晔的电话每天都打回来,有什么事他都会在电话里指示。不过……昨天他没打电话过来,我手头上倒是还积压了几件事,等着他批示。”   “昨天?”江茉心头一紧, 忽然想起昨天下午齐晔也没往家里打电话,之前可都是雷打不动的。   她昨天没在意,以为齐晔只是今天要回来了,就懒得打了,可现在听到王春华说齐晔也没往公司打,她又觉得奇怪起来,齐晔不像是那么图省事嫌麻烦的人。   所以,他为什么没打电话呢?   江茉想了一会儿,揉着眉心道:“算了,你手头上的事有没有着急的,要是有的话拿过来,我来处理。”   王春华完全没有迟疑,点头道:“行,我这就把文件拿过来。”   毕竟他了解江茉,见江茉创造过多少奇迹,所以这样的小事他并没有多想,可齐晔公司里其他人却觉得奇怪,还有人小声议论。   “老板娘怎么坐在老板的办公室了?她来处理咱们集团的事?”   “老板娘不是一直在家吗?她懂生意上的事?”   “不知道啊,有可能吧,老板不是常说没有老板娘就没有他吗?”   “唉,你这傻子,这是老板为了表达他和老板娘感情好呀,都说成功的男人背后离不开一个好女人嘛,但真正生意上的事,老板娘怎么会知道,我听说……她就是农村里出来的,连学都没上过几天呢。”   ……不管在哪里,八卦总是人类的天性。   就在大家悄悄讨论的时候,江茉却用行动证明给了所有人看。   她不仅能做,而且能做得很好。   那些名词复杂的文件合同,她不光能看懂,而且能找出其中的漏洞,打回去让人修改。   还有一些放置的难题,她三言两语就可以提出解决的点子,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短短半天,集团里的人就彻底明白了齐晔总是挂在嘴边的那些话。   关于为什么没有他妻子,就没有现在的他。   以及他是修了多少辈子的福分,才能娶到这样的妻子。   原来真的不是老板因为爱他妻子在夸大其词,而是真的在描述事实!   所有人都惊了,看江茉的眼光也从“老板娘好漂亮”变成“她是神吗她好厉害”的崇拜仰望。   -   天快黑了,大家也都准备下班回家。   这时候,江茉忽然下了今天的最后一个决定——   所有人从明天开始,不必来集团内上班,都参加抗洪救险去!工资照发!   这个新通知,又让所有人震惊了一把。 第168章 第 168 章 叹什么气?   风雨中, 无论是政府派来的军队,还是在政府大院上班的干部,甚至是自发过来参与到抗洪抢险中的普通民众, 大家都在苦苦支撑着。   雨水不断冲刷,模糊了视线,只有黄沙卷积着头顶的乌云和脚底的河水,漫无边际。   浑身都湿透了, 衣服一拧就是水,这会儿也没人顾得上打伞,都淋着雨, 踩在水中, 扛着一袋袋沙土接力。   其中,有一些人的背影特别整齐, 动作也很默契, 仔细一瞧, 他们穿的都是同一个公司的工装,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公司,日华集团。   听说他们最近的工作内容就是来参加抗洪救险, 工资照发,反而停了公司内部的其他工作,这让知情的人都很震惊。   因此, 报纸和电视台也都报道了日华集团这件事,大肆表扬高层的决策, 说他们是真正愿意为社会和人民做奉献的企业,是首长说的那种通过自己富裕起来而带动社会正向效益的人。   一时间,日华集团出尽了风头。   其他公司以及工厂看到这免费的宣传,大力的表扬, 也忍不住羡慕眼红,都纷纷派出自家的员工以及工人都加入到抗洪救险的工作中。   不管他们图的是什么,至少减轻了不少抗洪救险的压力。   江茉因为肚子不舒服,就一直坐镇在办公室里,望着送来的花和奖状,她揉了揉眉心,不肯收下。   说实话,她没那么高尚,她只是不想公司里的人都胡思乱想,担心老板还能不能回来这种事,倒不如去抗洪救险,转移注意力。   至于被政府点名表扬,报纸和电视台轮番报道,还带动其他公司工厂都争相模仿学习这些,她倒是真没想过这些。   她虽然知道如何让其他人不要胡思乱想,给其他人安排事情做,可是她自己,却总免不了要东想西想。   齐晔已经两天没有任何消息了,她托电视台台长打探消息等了一天,也没传来音信。   不过江茉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她要相信,齐晔肯定不会有事。   她身边的人,也都这样和她说,尽管他们看起来,都已经不太乐观。   江茉托腮望着窗外,思绪又开始飘远。   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王春雨愁眉不展,脚步轻轻地走进来。   江茉看她一眼,就看出了她神色上的不对劲儿,敏锐地感觉出来,“是不是齐晔有消息了?”   王春雨欲言又止,看了一眼江茉的肚子,然后犹豫道:“江茉姐,我、我、你、你要先做好心理准备。”   “没事,你直接说吧,最坏的结果我又不是没想过。”江茉压了压唇角。   “好……”王春雨叹了一口气,神色沉重道:“刚刚电视台打电话过来了,说、说他们终于联系到了那边,打听到齐晔哥坐的那节车厢,恰好是被大水冲走的那几节之一,上面的乘客现在都还属于失踪状态……”   “……因为洪水破坏了线路,那边好几个市的电话都暂时无法使用,所以消息来得比较慢。”王春雨把电话里听到的解释都说了一遍,才挽着江茉的手臂道,“江茉姐,你别太担心,吉人自有天相,说不定齐晔哥他逃过了一劫。”   “是啊,我也觉得。”江茉轻笑了笑,语气比王春雨笃定,“你看齐晔他身体那么好,力气又大,游泳又厉害,他肯定出不了事的,说不定正跟那儿救人呢。”   江茉掰着指头数了数齐晔的求生能力,把自己数笑了,一边笑,一边抹了抹眼尾,声音低下来,悄悄攥着指尖。   “齐晔肯定不会有事的。”   他说好了要照顾她一辈子的,心甘情愿被她折磨一辈子都不会嫌她作的。   王春雨吸了吸鼻子,转过身去开始掉眼泪,哭泣的声音很轻很小,但在办公室里却很明显。   她反而没江茉那么坚强,其实接电话的时候听到那个消息,她就已经鼻子泛酸,还偷偷哭过一场再来找的江茉。   没想到,还是这么不争气,这会儿又哭了起来。   -   王春雨越哭越伤心,毕竟齐晔对于她来说,就像她的亲生大哥那样,感情都是差不多的。   不过江茉却没哭,还拍了拍王春雨的后背,淡声安慰她,“别哭呀,你齐晔哥又不是不回来了,他就是晚回来几天而已,你这么哭,可不吉利。”   王春雨被江茉这一说,真不敢哭了,擦干眼泪说要和江茉一块儿等齐晔回来。   可惜,王春雨好哄,因为江茉了解她,她也和江茉亲近。   而集团里的其他人,却不好哄。   本来就都是成年人,而且能进齐晔的集团里上班的,也不像以前施工队里的那些工人们,只管吃饱了饭有力气干活。   在这里,大家都是读过书,卖脑力的,所以脑子成天滴溜溜的转,消息也灵通。   这不才过了一两天,关于齐晔出事的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说得玄乎,“老板所在的那节车厢被大水冲走,连影子都不见了!现在失踪的乘客都还没找到呢!”   有人扼腕叹息,“你们说,老板多好的人啊,怎么运气不好,就摊上这事儿了呢?”   有人担心自己,“我们可怎么办呐?我们是不是得准备找工作了?”   有人高枕无忧,“怕什么?有老板娘在呢,我看老板娘的能力,可不比老板弱。”   大家每天最关心的,就是这个话题,集团每天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   所有人都觉得,老板回不来了。   本来要抗洪救险的时候,大家都没心情讨论这些,反倒是好一些。   但人多力量大,等水位控制下来,大家都回来上班后,整个集团就陷入了一种肉眼可见的低迷中。   幸好,还有江茉在。   -   江茉在这件事上,展示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坚强,以及她的能力。   谁都没有想到,她看上去这么娇滴滴的,听说家里三个保姆两个厨子,还有司机鞍前马后,遇到什么事都要哭哭啼啼喊“齐晔”的人,竟然有这样的能耐。   起码她表现出来的样子,鼓舞到了所有人。   她没有以泪洗面,也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紧张担心以后的路要怎么走。   而是挑起齐晔的担子,把上上下下的事情处理得非常好。   在知道她还怀了孩子之后,大家对她的钦佩就更上了一层楼。   都夸她,为母则刚。   怀孕还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真的难为她了。   -   是的,江茉怀孕了。   知道她的事迹后,又迎来了一波报纸和电视台的采访。   丈夫在洪水中音讯全无,漂亮妻子怀着孕,柔弱的肩膀扛起一整个企业,坚强得让人心疼,看得不少人潸然泪下。   而关于江茉怀孕的事,可能齐晔,反而成了最后知道这消息的人。   -   说起来话长,度日如年,可实际上江茉和齐晔失去联系,也只过了五天而已。   这五天,漫长得可以。   江茉躺在床上,睁开眼,望向窗外,又迎来新的一天。   才五天没有睡懒觉而已,她就觉得好累,可集团里还有一大堆事等着她去处理。   那些事就像永远都没完没了似的,处理完一大堆,很快又会冒出新的一大堆。   她不知道齐晔如何能每天精神抖擞又稀松平常地应付那些事,她觉得好无聊,好累。   江茉也渐渐开始体验到,为了让她过上喜欢的生活,齐晔在她的背后,到底悄悄付出了多少。   她叹了一口气,打算坐起来换衣服。   谁知,忽然传来一声——   “叹什么气?”   那是,她最熟悉的声音,温柔、低沉又醇厚。   江茉回过头,一瞬间眼里漫起泪花,模糊所有视线。 第169章 第 169 章 先有国,再有家   “齐晔。”才喊了两个字, 江茉鼻子一酸,明澈瞳眸里忍不住包起两汪泪。   “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她带着哭腔地埋怨他,用拳头砸他硬邦邦的胸口, 嗓音里哽咽起十足撒娇的腔调。   齐晔慌乱地揩着她脸上的泪珠,嗓音又低又哑,仿佛被她搅乱的一池潭水,全乱了神。   “我的错。”他一遍遍哄她。   江茉也不听, 反正自说自话,一边戳他,一边说自己这几天有多委屈, 有多难过。   “你多打我几下, 撒撒气。”齐晔握着她的手,往自己脸上拍。   江茉却抽回手, 白他一眼, “我才不打你, 打得我手疼。”   “那我自己打。”齐晔见江茉哭红了眼睛的样子,眸中压着说不出的心疼,歉疚地抬手朝自己招呼。   江茉被他气笑, 噗嗤一声,抱住他的胳膊,娇声道:“齐晔!你也不许打!”   知道她还是在心疼自己, 齐晔也忍不住笑了笑,弯唇替她拍着后背顺气, “那你不哭了。”   “我才没有哭。”江茉睨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哭?”   “没有,我看错了。”齐晔粗糙的指腹轻轻擦过她柔嫩的脸颊,把最后那点泪痕擦得干干净净。   齐晔现在学聪明了, 什么话都能往江茉的心坎上说。   果然寥寥几句,就把江茉说得破涕为笑,眸光流转。   “齐晔,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她这回,总算不再带着哭腔。   齐晔也松了一口气,可以好好回答她的问题。   原来,齐晔很幸运,他并没有坐上出事那天被大水冲走的火车。   相反,因为事情处理得比较快,所以他决定提前回家,也给江茉一个惊喜。   所以江茉没有接到他电话的那个下午,他就已经踏上了回来的火车。   可是,火车虽然没有被大水冲走,但才刚刚行驶了两个小时,也遇到了洪水挡路,甚至铁路受损,火车不得不暂停运行。   齐晔只得下车,想打电话给江茉时,那边的电话线路也已经因为洪水而大面积受损,根本无法通话。   没有其他办法,齐晔只好风雨兼程往回赶,一路上还顺带做了不少好人好事,救了不少洪水中的家庭。   但也因此耽误了一些时间,到了今天半夜才回家。   江茉还在熟睡中,他没让其他阿姨打扰她,洗完澡换好干净衣服,也没进被窝睡,怕吵到她,竟然就在床边这么守了她一整晚。   听完,江茉又说齐晔,“你怎么不叫醒我?”   齐晔弯着唇角,笑得老实又温柔,“让你多睡会儿。”   江茉扫他一眼,“你呢?你都多久没睡了?”   她看他眼眶里的红血丝,就非常清楚,这傻子为了赶路回来,肯定一直都没睡一个囫囵觉呢。   “齐晔。”她把齐晔拽得坐下来,按住他的肩膀,又把他直接按倒。   “我刚刚没睡饱,你再陪我睡一觉。”不由分说,江茉八爪鱼似的缠上他。   被窝里温软动人,还有她身上香香甜甜的味道。   温柔乡总是英雄冢,纵是齐晔这样坚强的人,陷在柔软的被褥之中,心肝肠也都化成了千丝柔。   睡觉当然是不可能好好睡觉的。   江茉早就睡饱了,忍不住闹了闹他。   齐晔本来就精力旺盛,就算眼下有些憔悴,但该做的事还是不缺力气。   当然就……   屋外的雨聚在云中,绵绵地下。   江茉却忽然按住齐晔蓄势待发的手,手心紧紧覆在他的手背上。   “齐晔,不行。”   齐晔黑黢黢的眸子多了一丝疑惑和不解,但他即便浑身发烫,也艰难忍住,尊重地收回手背。   江茉俏脸浮上一片红晕,眸子亮得惊人,略显羞涩地推推他的胳膊,“你打开床头那个柜子瞧瞧。”   齐晔不明所以,乖乖照做。   他翻出一份医院的报告,以为是什么不好的事,忙皱着眉,直起身子认真看起来。   一行一行,他看了好几遍。   像在仿佛确认。   再抬起俊脸,露出那种被老天爷好大一个馅饼砸中,砸得他快要不省人事的懵懂和震惊。   “这、这是你的检查报告?”   “这上面不是写了我的名字吗?你又不是不识字。”江茉嫌弃地瞪了一眼高兴得快傻了的齐晔。   他又咽了咽口水,盯着手里的报告,再次看了两遍,终于咧出一个盛极的笑容。   齐晔小心翼翼地把报告放回去,重新撒开手,朝江茉抱过来,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很明显地袒露了他的心情有多激动。   江茉忙拦住他,“你别乱动我,别抱着我转圈圈,我受不了,想吐。”   “现在吐吗?”齐晔弯腰从床底下把一个花瓶似的痰盂拿出来,他就说,怎么还摆着这玩意儿,原来是……   半夜他回来的时候,王姨竟然都没告诉他!   晚了半天才知道这个消息,齐晔忽然心里有点小遗憾。   但总归还是很高兴的。   接下来一整天,齐晔就好像随时应该被送去那精神病院的人似的。   不停地傻笑。   视线就没离开过江茉的人,要么看看她的脸,要么看看她的人,紧张得不得了,仿佛不盯着她看,她就会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还比以前更加黏人。   以前江茉上厕所的时候,他只是在门外守着。   现在这下倒好,非要跟着她进去,骂都骂不走,踢也踢不动,江茉无奈地朝他瞪眼吹气,最后拿他实在没辙,只能让他跟着呗,还能怎么办。   还担心她掉进厕所里不成?江茉都被他逗笑了。   吃饭的时候那也叫一个小心翼翼。   连勺子都不肯让江茉拿,吃什么都非要他来喂,还说怕她不小心摔了勺子,划到自己,又或者担心她不小心被筷子戳到了自己的眼睛。   江茉彻底受不了他了。   怀个孕而已,齐晔是觉得她忽然间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子?   早知道就不应该这么早告诉他,瞧他这紧张劲儿,太烦人了。   最后,江茉还是靠演戏这一招,威逼利诱,把他赶去了公司,总算暂时消停会儿,连家里的空气都觉得那么好闻且自由。   她觉得真不应该祈祷齐晔早点回家,他在外面见义勇为,抗洪救险,也挺好的!   -   齐晔的安全回来,让集团重新走上了正轨。   虽然江茉之前展现出来的能力让人折服,但她到底不是带领大家从无到有的齐晔,他回来,总归让大伙儿觉得更好更安心。   江茉有喜,齐晔平安,这样的双喜临门让日华集团上上下下都高兴极了。   齐晔也高兴。   要是知道家里有这样的惊喜等着他,他早就跑都跑回来了。   不,他直接就不可能出去出差了!   在家守着媳妇儿还有未出生的孩子多好!世上完全没有比这让他感觉到更满足的事情。   齐晔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快要圆满了。   他攒了太多太多的福气,留到了这一辈子。   幸福到甚至偶尔梦中醒来,会有一种患得患失的不真实感。   时值这次洪水过后,各地损失严重,不少沿江两岸的房屋都被冲垮,人们流离失所,政府正组织人力物力大量投入洪水灾害的重建工作中。   齐晔和江茉商量着,想要捐钱捐物,助大家共渡难关。   他还想为自己攒一攒下辈子的福气,可以再遇到江茉,再成为她的丈夫,再和她携手一生。   江茉当然同意,她也想为肚子里的孩子祈福,积善德,能帮助别人总是好的。   不过齐晔倒是也太实诚了,他想做的事,就过分投入。   比如这回,他怕自己积攒的福报不够,竟然一下子把自己所有的流动资金都全捐了。   手里不少地产、楼房还有商铺,也都一并捐给了政府,让他们拿去收容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或是给那些因洪水失业的人一个开店做生意的机会。   齐晔这举动,可惊到了不少人。   尤其他的那些竞争对手,看他这样,都彻底乐开了花。   有人嘲笑:“那个齐晔啊,他是被洪水冲傻了,脑子里也跟着进水了!”   有人不齿:“就是啊,捐钱嘛,跟着其他企业捐一点,做做慈善,装装样子就行了嘛!谁像他那么实实在在捐那么多啊?”   有人纳闷:“捐那么多他还做不做生意了?他这是把多年来的家底都给捐空了吧?”   大伙儿都在等着看笑话,也有人直接问到了江茉跟前,问她那么爱享受,齐晔这一下捐了这么多钱,以后她这好日子可怎么过啊?   江茉笑着回答那些没肚量的人,“先有国,才有让我享受的家。”   听到江茉这么说,齐晔也笑了。   他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永远都会说他做得对的,是他媳妇儿。 第170章 大结局 世界贫瘠,她是他唯一的财富   齐晔的决定, 惊到了一群人。   大家都等着看好戏,看他把钱都捐了,这生意以后还做什么。   没有流转资金, 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撑,根本没人会愿意和他合作!   不少大公司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等着抢走齐晔的合作伙伴。   谁知道,众人却傻了眼。   这是谁也抢不走的合作对象——国家政府!   原来, 因为齐晔捐款捐得太猛,全国所有企业里,数他捐得最多。   多到连中.央都知道了, 点名表扬了他。   这一点名可不得了, 这是金口玉言的荣耀,可以钉在企业招牌上, 吹一辈子的。   于是, 因为这样的表扬和看好, 省里也给予了齐晔政策倾斜。   这次受灾需要修复的建筑,那些破旧的楼房拆除重建,甚至还有防洪大堤的建造这种大工程, 全都交给齐晔的未华建筑公司!   没有流动资金?没关系!政府有!   民生问题一向是政府最关注的,这次更是从财政拨款,投入大笔资金, 项目还没开始,就已经富裕得流油。   看到齐晔仿佛空手套白狼似的, 公司一下就接到了这么多的大工程,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司连竞标的份儿都没有!这些人的眼睛一下子就更红了!   谁让人家是上头点名表扬的爱国企业呢?   光是这头衔,其他人也没有啊,只能眼红羡慕着。   那些竞争对手也都不甘示弱, 到处现在还能不能捐款,他们也要捐款!还要多捐点!   ……捐款倒是可以捐的,只不过捐再多也只是纯捐款而已,爱国企业家这是一个称号,可不是通过投机取巧就可以得到的。   众人捐了钱,还是只能眼巴巴地望着齐晔风生水起。   看他在国家的庇佑下,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看他那未华建筑公司的名气越来越大,尤其他上回出差后,生意推向全国市场,牌子如今在全国范围内都越来越响亮。   他捐款的行为,不仅上了报纸,上了电视,而且还有专题报道,成为企业家中的榜样人物,经常拿出来宣传推广,号召大伙儿向他学习,这样大无畏的无私奉献精神,被大力宣扬着。   一个个竞争对手彻底蔫儿了,放弃挣扎,彻底承认自己当时不该嘲笑齐晔。   要不说齐晔怎么能坐到全省首富的位置呢?人家捐了全部的流动资金,根本就不是脑子进了水,而是战略眼光极佳好吧!   现在好了,现在人家成了全国模范爱国企业家,不仅发奖状,送锦旗,而且还个个政府项目都有优先权。   众人再怎么羡慕,也只能长吁短叹,怪自己当初脑子进了水。   看到齐晔捐款的时候,居然还跟那儿嘲笑?   就应该撸起袖子跟着齐晔一块儿干啊!   不少竞争对手大腿拍烂,肠子悔青,也只能看着齐晔越爬越高。   眼睁睁听着齐晔的消息,又被省里送了什么大工程,等着他开工啊,又上了什么电视节目,得了什么奖章啊。   反正都让人羡慕得紧。   这不,齐晔最近又要去首都了。   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他是最先被提名的几个,听说可能要颁奖,请他去首都的人民大会堂里坐一坐!   那可是人民大会堂啊。   许多人光是听着,就已经羡慕得说不出话来了。   齐晔当然也高兴,不过他这回出行,说什么也要带着江茉一块。   出发前,他还特意去了一趟医院,再三问过人家妇产科的主任,确定江茉能坐飞机,多出去走动走动,还对腹中胎儿的发育好。   齐晔这下就放心了,眼睛也不眨地给江茉买了头等舱的机票。   这还是两人第二次去首都,既是国家给的荣耀,也是他想带着她去散散心。   齐晔对当年来首都旅游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当时条件还没这么好,坐的还是绿皮火车,他还在江茉睡的软卧外,站了两个晚上。   没想到一转眼,时间这么快。   两人再去首都,坐的已经是飞机,他也舍得花钱给自己买头等舱了。   江茉教会他的,不止有赚钱的本事,还有他该如何享受生活,享受人生。   -   齐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坐飞机,气流颠簸的飞行对他而言,已经算是平稳。   江茉侧过头,望着窗外的风景,看着云霞在咫尺的距离蔓延,眸光灿灿,染着笑意。   齐晔没有看风景,而是在看她。   他忍不住想,“不知道你娘的家人,会不会在首都?”   “在不在都不重要。”江茉收回视线,伸出白净的掌心,“齐晔,我想吃草莓。”   “有。”齐晔反应过来,忙从准备好的水果盒子里启出一层,里面是用山泉水洗过的草莓,又大又红又甜,草莓尖一看就非常想咬。   江茉一口一个草莓尖儿,草莓屁屁却不吃,扔回水果盒子里。   吃完她才想起来,以前草莓屁屁都是给乌云踏雪留着的,可现在它们不在……   正愣神的时候,齐晔却已经捡着那些草莓屁屁吃了一个。   一个大首富,经常上电视的人,吃草莓屁屁吃得认真又专注,惹得空姐经过的时候都多看了他好几眼。   齐晔却没在意,本着不浪费的精神,全吃光了。   江茉看着好笑,“又没让你吃,我自己也能吃完的。”   “不甜,给我吃。”齐晔唇角弯出温柔体贴的笑意,“我不爱吃甜的。”   “……你就爱吃草莓屁屁?”江茉问他。   “嗯。”齐晔点点头,回答得非常肯定。   江茉才不戳穿他,哪有人喜欢吃草莓屁屁的,酸酸白白的,又不好吃。   不过,她还是忍不住翘着嘴角,挽住齐晔的胳膊,喊他的名字。   “齐晔。”   “嗯?”   “我不需要再找其他家人。”   “嗯?”   “我要睡一会儿啦。”江茉脑袋在他颈窝里拱了拱,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阖上双眼,颊边灿烂的笑容还未消散。   她在心里默默说的话,并没有告诉齐晔。   还找什么别的家人呢?谁知道找回来是好是坏呢?   她有他一个,就抵得过所有的爱了。   已经足够。   -   齐晔和江茉到了机场,就有专车来接。   他们的第一站,就是去的人民大会堂。   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的颁奖大会,在一片掌声中召开。   这一批当之无愧的优秀青年,勇敢搏击风浪,处在时代浪潮中,战胜自我,激流勇进,终于站在了机遇与命运相遇的巅峰。   他们的故事,被无数人知晓、传播,树为榜样,立为目标。   他们自信的笑容,将留在改革开放、市场繁荣的重要一页里,久久不会褪色。   轮到齐晔上台领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牵住江茉的手,带着她一起走上台。   面对镜头,还有底下人的掌声,两人露出默契而甜蜜的微笑。   闪光灯划过眼前,齐晔忽然有些恍惚。   周遭的一切都仿佛成了慢镜头闪过,他回忆起了那些年的好多事。   他想起结婚那天,他两手空空去接江茉的时候,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裳,藏在身后的那朵花,还有她漂亮得让他瞬间心跳失控的样子。   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就那么一个瞬间,就此改变他的一生。   他又想起住在镇上盖房子的时候,每天来回奔波,但在夕阳下看到江茉穿着花裙子站在风中等他,裙摆扬起来的时候那么好看,还有对他露出的笑容,也就不觉得累了。   他还想起种辣椒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疯了,都在背后嘲笑他,说闲话,只有江茉会笑着摸摸他的脑袋,说相信他可以。   还有好多好多……弥足珍贵的瞬间。   开小卖部,两人终于在镇上有了自己的家,趴在二楼的窗户旁,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相视一笑的时候。   办展销会,亚麻布一销而空,成功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两人下饭馆点了满满一桌好吃的,相互碰杯庆祝的时候。   建施工队,安全问题得到保障,被县城领导表扬,江茉也弯起月牙似的眸子,夸他有良心干得好的时候。   抓人贩子,差点出了事,她抱住他,担心后怕得直掉眼泪的时候。   造游乐园,她被他的惊喜到,眼里慢慢闪烁着小星星的时候。   ……   齐晔忍不住弯起唇角,心中百感交集,悄悄握紧掌心里那只柔软无骨的小手。   在拍照,闪光灯还在继续闪着,还有现场直播的摄像头,对准两人的脸。   大领导还在读着红纸上关于齐晔的介绍,他的成就和付出,为什么能获得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这个称号的理由,声音铿锵有力,让人信服。   江茉悄悄地用手碰了碰齐晔的后腰,低声道:“齐晔,收一下笑容呀,得个奖而已,笑这么开心别人会嫉妒你的。”   齐晔很听话地压了压嘴角,可他看向她的声音,漆黑瞳眸里的笑意难以收敛,甚至隐隐在放大,映着她漂亮的脸蛋,永远骄傲如小孔雀的神色,还有慢慢的宠溺和满足。   两人紧紧握着的手原本就垂在领奖台后,此时,齐晔和江茉十指紧扣,握着她细软的手指,又用力了几分。   他默默望着台下乌泱泱的人群,他们的表情如出一辙。   都羡慕着他的成就,向往着他的财富,期待未来能像他这样,站在这光芒万丈的万人之前,让国家最高领导人为他颁发奖章,握手祝贺。   可他们都不知道。   他齐晔从来不在乎自己银行账户里代表财富的数字多少,即便财富滔天,他仍觉得世界贫瘠。   他手中所牵之人,才是他唯一的宝贵财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