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进京了》 作者:小乔且中路 第1章   江湖人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沈羡之突发意外,穿越到了现代,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后,暴躁的性子终于有所收敛。   又经过高中三年冲刺,踏进了国宝级大学。   完成学业后,如父母所愿,考中了公务员,却被安排到基层,成为新农村图书室管理员。   干了两年,刚要被调进城,她又穿越了。   深山老林,一座小破道观?   然而沈羡之才接受自己又穿越了的事实,没想到另外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消息又从天而降。   她是大夏沈相爷家的二小姐,不是什么庶出,家里还有同母同父的姐姐妹妹。   但是因为小时候出生时,出点小意外,就被封建迷信的父母送到了这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小道里,度过了十八年。   养她长大的道姑前年已经死了。   陪伴原主的除了这道观里种满庄稼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就只有门口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铃铛。   就刚才,铃铛响了。   山下村里有人给她送了信来。   沈羡之以为家里要接她进京吃香喝辣享福。   没想到她丞相老爹坠马身亡,母亲也因伤心难过,引发旧疾一命呜呼,如今家里大姐体弱多病,不能掌事。   三妹四妹尚且年幼,如今就指望她回去主持丧事。   这里离京城单程要半个月。   这就意味着她回到京城的时候,距离父母去世已经一个月左右了。   她当然不想去,这原主学了武功,是有底子的,自己把上上世的武功重新捡起来,闯荡江湖,重新建立一个日月神教指日可待啊!   现代她也想搞事业,奈何法治社会限制了她的梦想。   所以,为什么要劳苦奔波,去给没养过这个女儿十天半月的人奔波丧事呢?   但是当她看到后面一页,原主母亲娘家无人,留给她大批产业,现在她去世了,沈家族人虎视眈眈。   搞事业不得要钱么?所以沈羡之立马收拾包袱,进京了。   半月后,大夏京城。   昨天才下过一场大雨,所以今日的天空尤其干净明亮,连带着城外的扶苏山下的桃花也明媚了几分。   京里的贵公子和小姐们,都成团去扶苏山观赏桃花。   赶了将近十几天路的沈羡之,此刻正在扶苏山下的茶铺子里喝茶歇脚。   按理她既要马不停蹄地赶路,又要把上上世的武功秘籍都重新温习一遍,这身体是遭不住,整个人的状态该是疲倦劳累才对。   可她偏偏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墨发高高束起,穿了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那叫一个风流潇洒,硬是将这沿途的油面纨绔们比了下去。   大夏对于女子的束缚并没有那样严,街上多的是抛头露面的姑娘家,甚至还有行商的。   比如沈羡之的母亲。   但像是沈羡之这样招摇的,绝对找不到第二个。   偏她又生得十分美貌,如今这装扮着实迷花了不少姑娘家的眼睛。   连带着这茶棚的生意都好了许多,男男女女都偷偷在打量着她。   忽然,只听得一阵惊马,随后传来一个姑娘的惊叫声。   众人还没没反应过来,就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影,随后便见着沈羡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小细腰,躲过了马匹的冲撞,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旁边的桃花树下。   暖风拂面,桃花飞落。   被她搂着的姑娘,不知道让多少姑娘家羡慕。   另外一端的茶楼中,几位俊俏公子站在窗前,瞧他们那阵势,刚才也打算去救人的。   只听其中一位看着桃花树下的沈羡之,忍不住赞道:“头一次知晓,原来男人的衣袍,穿在女子的身上,竟然这样好看。”   旁边一人无情地拆穿他,“也要看脸的吧?”随后朝一旁的王玉臣打趣道:“哎,玉臣你觉得你这个京城第一美男,跟那位姑娘相比,谁更好看?”   王玉臣还没说话,先前那个夸赞沈羡之的少年公子就笑道:“这还用问,肯定是那位姑娘了。不过她的武功着实不错,居然抢在了玉臣之前。”   原本,王玉臣刚才正要从窗户里飞出去营救那惊马的少女。   没想到他起身,那下面茶棚里的白衣姑娘就先一步将人救下了。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姑娘的确生得好看,她穿男人的袍子,没有让人觉得有半分别扭,反而将男人穿不出来的潇洒和优雅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就他们这几句话的功夫,沈羡之已经放下那姑娘,在茶棚里结了账,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往京城方向去了。   忽然,她转过头来,正看朝王玉臣几人所站在的窗口处。   不过也就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不以为然地念叨着,“就那样还第一美男?”油头粉面的。   还穿了一身绿,跟个葱油饼似的。   还敢退了她的婚。   是的,信里还说了,沈羡之有个娃娃亲,是安定侯府的小侯爷王玉臣,她原本还发愁怎么解除婚事的,没想到来的路上,就听人说,自己被退婚了。   理由很简单,没见过沈羡之,他家儿子的终身大事耽误不得。   人家才不是因为沈府没了价值退的婚。   所以刚才她听到有人提起王玉臣的名字,因此扭头去看了一眼。   听说这厮转头就跟新任的吴相爷家姑娘定了婚事。   这是多热衷于做相爷的女婿啊!   她吹响了一声口哨,马儿像是能听懂一样,顿时飞奔起来,转眼绝尘而去。   留下一通少年少女被她迷得晕头转向的。   但是沈羡之不知道,她被退婚这事儿,根本不算事儿。   她前脚才被安定侯府退了婚,她三妹的未婚夫家里就有学有样,马上就解除了跟三妹沈梨之的婚约。   不同于她和王玉臣,从未见过面,没有半份感情。   沈梨之和她的未婚夫婿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今忽然被退了婚,撇开脸面上不说,就单是这份感情,她也舍弃不得。   所以每日借酒消愁,醉生梦死,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大姐又一直卧病在床,压根就没有办法陪她,更没有办法看住天真活泼的四妹。   直至刚才,厨房里端来了四妹最喜欢的点心,她才吃了一口就狂吐不止。   被萧娘子察觉不对劲,发现她居然有孕了。   这简直就是五雷轰顶啊。   父母尸骨未寒,未出阁的女儿却在丧期有孕,还不知道是谁的孩子。   萧娘子瞬间崩溃,她是沈夫人的配家丫鬟,沈夫人去世后,她既要管着家里,还要替沈夫人守住产业。   沈家的族人逼得又厉害,她已经是精疲力尽了。   如今得了这个噩耗,直接没撑住,晕死了过去。   家里顿时一片手忙脚乱,这时听得有人来禀报:“外面,外面,二小姐来了!”她说她是二小姐,手里还有信物。   而且长得和大小姐一样美若天仙。   原本昏迷中的萧娘子迷迷糊糊地听到,猛地睁开眼,连忙让丫鬟扶自己起身,“快,快请二小姐进来。”   当年那算命的说,沈家往后若是遇到劫难,那个能让沈家重生的就是二小姐。   但是二小姐命格奇怪,所以不敢养在身边。   现在她来了,萧娘子觉得自己总算是熬出了头,只是想起四小姐肚子里的娃娃,不免是觉得愧对主子。   让人扶着,一路跌跌撞撞迎出去,才到抱厦,就见到前面走来一位精神气质绝佳的女子。   明明她穿着简便,可在萧娘子看着,简直就一如当年女扮男装在外行商的夫人,当即‘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哭道:“二小姐,您总算回来了!”   家里的仆人见到萧娘子的举动,都有些被吓到了,往日里她就是个雷厉风行的女管事,从未有人见过她露出半分软弱。   就连相爷和夫人去世后,她也强硬地撑起这个家。   所以此刻见到她的样子,不觉都有些奇怪。   沈羡之也有些奇怪,听到身旁的丫鬟介绍着萧娘子的身份,心想原来信便是她给自己写的,沈夫人身边的一把手,大权在握,必须不能得罪的。   于是连忙上前弯腰将她扶起,“这些日子,您辛苦了。”   萧娘子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一面打量着沈羡之,“像,太像了,二小姐您跟夫人年轻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咱们有救了。”   “怎么?沈家又遇到什么困难了么?”这话沈羡之听着怎么就这样不对劲?   萧娘子直接将她拉入抱厦之中,然后将家中的近况一一告知。   沈羡之听完,只能叹一声人走茶凉真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啊!   而且这沈家,真够倒霉的。   可惜还没等她发言,忽然外面传来丫鬟们的急促声,“萧娘子,二小姐,了不得,圣旨来了。”   圣旨来了。   给沈二小姐赐婚,将她许给瑾王,不日安顿好父母之后,就大婚随着瑾王回西南。   瑾王,当今圣上的亲侄儿,听着该是不错的。   可是当今圣上的宝座,正是从这瑾王瑜王的父亲手里抢来的。   为此,他将体弱多病的瑾王留在京城修养身体,实则就是作为人质。   至于瑾王的弟弟瑜王,则在西南替他镇守边疆。   不过二十二岁的瑜王,已经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战役。   而就在去年冬天,受敌人偷袭,伤了腿,如今太医亲自去诊断过,想要重新站起来已是无望了。   所以当今圣上才愿意放瑾王回去。   还‘好心’地给他赐了这一门婚事。   可见还是对自己这位体弱多病的侄儿不放心,他临回西南之前,还要把所有能发展起来的机会截断。   赐婚的是前相爷的女儿,虽然被退婚了,但是身份摆在那里不作假。   人家就是相爷家的千金小姐,配他这个王爷可以的。   但却忽略了是长在山里,家里又无权无势这两个缺点。   而这一点,正是圣上最看重的。   就是专门恶心夏侯瑾。   他不是一副高贵的样子么?那就给他许个山里的野妞做媳妇。   这样的一个粗鲁野蛮又不懂的任何规矩的女人做他的正妃,谁家还愿意将女儿嫁给夏侯瑾做侧妃?   在一个野蛮粗俗的女人面前卑躬屈膝呢?这样直接断绝了他往后借住外戚造反。   所以将沈羡之赐婚给夏侯瑾,简直是一箭双雕的美事。   作者有话说:   新文求收藏,坑品看我完结文就可保证   推荐自己的同期连载文,幻言玄学文【穿成民国文豪糟糠妻】马上七十万字,已肥可宰。   预收:【反派大佬拿了虐文女主剧本[快穿]】   孟少鸢在穿越局辛辛苦苦干了几千年的反派大佬,终于通过考核,晋升为女主大佬。   却不想晋升成了虐文女主。   被男主折磨得死去活来,取肾挖心,还能和男主HE的那种。   睁开眼,她成了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状元妻。   眼下她夫君刚好金榜题名,迎娶公主成为当朝驸马。   想尽无数办法弄死他们娘三。   按照剧本,坚韧不拔的她不计前嫌继续伺候刻薄公婆,给其养老送终。   多年后公主不孕不育,善良的她还把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女过继给公主。   终于将公主感动,丈夫回头是岸,重新纳她为妾。   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成为京城美谈。   这是善良?这是脑子有坑!   作为一个反派大佬的她能受这气?   穿成霸总的门当户对的妻子。   白月光要换肾,挖她的,霸总甩下一句话,“她病好了,我跟你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的孩子要脐血,霸总让她生一个。“等她孩子好起来,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失明了,霸总让她捐:“她眼睛好了,我们就出国,把蜜月补回来。”   孟少鸢看了看剧本,中途下了霸总接自己去私人医院换肾的车,拨通了110:“喂,您好,我要报警,xx医院有人违法倒卖人体器官。”   魔教夫君爱上正道女侠,取她心头血给女侠解毒,“鸢鸢,你失去的只是一滴心头血而已。”可阿婉却为了自己被整个正道除名。   孟少鸢:???她拿不动刀了?让这对狗男女骑在自己头上? 第2章   圣旨是萧娘子代接的,因为沈羡之一身男装,也不合礼法,所以便以她风尘仆仆赶来,仪容不整作借口。   若是以往家里还辉煌之时,传旨的太监必然愿意等着沈羡之沐浴焚香后来接旨。   但是现在陛下降这道圣旨,就意味着沈家往后就是弃子了。   其实吧,沈家无男丁,迟早会走到这一步的。   所以他才不等,都不曾宣旨,便将圣旨给了萧娘子,拿了萧娘子丰厚的茶水钱走了。   而他这一走,捧着圣旨的萧娘子再度晕过去。   家里又一片手忙脚乱,幸好沈羡之三言两语,问明了管事的娘子们,三下五除二便将家里这乱糟糟的状况打理好。   还让人给萧娘子请了大夫来。   扎了几针,萧娘子也醒过来了,然后就抱着床边的沈羡之痛声大哭,“二小姐,您怎么这样命苦啊!”这老天爷是要亡了沈家啊!   沈羡之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新任未婚夫到底是个什么人,听着是瑾王爷,那应该还不错吧?   于是连忙细问,“怎么?这瑾王爷有什么不好么?”   萧娘子听着自家二小姐疑惑的问话声,就更难过了,只觉得自家小姐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老天爷怎么能忍心这样对待她呢?她为了沈家,从小在山里道观长大,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现在才回京城,却又被指婚给了瑾王爷。   越想越是难过,失声哭起来。   可把不明所以的沈羡之急得团团转,她这一路光顾着勤加习武,没留意打听消息,所以现在很着急,见萧娘子一时半会儿是说不出个一二三了,便朝那带着一身酒气的三妹沈梨之问,“怎么?这人有什么病?”当王妃不好么?   还是小说里一样,这位王爷是什么京城魔王?还是有白月光?   她满目好奇地盯着沈梨之。   沈梨之看着她那充满求知欲的眼神,简直和萧娘子一样认为,二姐姐这样出尘绝世,不染人间烟火的人,怎么能到西南蛮夷之地,那种偏远落后的地方生活?   而且还是和那病恹恹的瑾王共度一生?她可听说他病症发起来的时候,是要喝人血的。   于是当即便下定了决心,“二姐姐,你不要担心,等着爹娘的丧事处理完了,你就收拾行李,带着大家偷偷离开,到了成婚那日,我代替你。”   反正自己和韩晋安也没有了可能,活着也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替二姐姐去赴这刀山火海。   “不是,你们倒是告诉我,这瑾王爷有什么可怕的,我怎么就嫁不得?”怎么一个个表现得,好像嫁给他是下地狱一样?沈羡之现在就想急切地了解瑾王爷这个人。   然后才听着萧娘子抹着眼泪哽咽地说起夏侯瑾的身份。   沈梨之也在一旁说那西南是怎样的不毛之地。   她们说完,原本是想着马上说话安慰沈羡之,不会让她真的嫁给夏侯瑾的。   没想到沈羡之却问道:“长得好看么?”她怎么觉得这个夫君还不错呢?现在虽然是质子,但是成婚以后就可以回到封地。   至于西南蛮夷之地,不存在的?这不是离皇帝山高水远,自己能更好地壮大日月神教么?   最主要的,她真是讨厌婆媳关系,上一世妈妈和奶奶就明里暗里怼了一辈子。   她和爸爸夹在中间很为难的。   这夏侯瑾还没了爹娘。   不管再怎么落魄,多少是个王爷,自己嫁给他,这王妃的身份正好打掩护,方便建立神教。   但她这人有个问题,她喜欢好看的男人……   顶级的颜控。   “好是好看,只是这男人长得好看,能当做饭来吃么?”萧娘子在一旁叹气,何况还是个病恹恹的。   显然不知道沈羡之脑子里的计划已经飞多远了。   沈羡之在这里接了圣旨,觉得长得好看就行,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同样的,在夏侯瑾所居住的瑾王府里。   圣旨也送到了。   都已经开春了,旁人都已经换上了薄衫,而夏侯瑾不但还穿着厚实的袍子,只是昨夜才一场大雨,又重新将披风搭在了肩上。   不但如此,连风大一些的廊下,他也不敢多待一刻。   不然,便会惹了旧疾,咳得那心肝脏腑什么的,都要一起给咳出来一样。   身后的护卫燕山拿着圣旨,满脸的杀气,只觉得这道圣旨是怎样侮辱他们家王爷一样,扶着夏侯瑾回房坐下后,便主动请命。   咬牙切齿道:“王爷,属下这就去将那沈羡之杀了。”人都死了,这桩婚事自然是不作数的。   他刚才听说,这圣旨是先送到沈家去的,那沈羡之说是仪容不整,所以没有出来接旨,可想而知一个才从山里来的野丫头,只怕跟那野人一般。   沈家宁愿一个管事娘子出来接旨,也不让她接,可想而知,是怎样见不得人了。   可偏偏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人,圣上却一定要指给王爷,这分明就是……   夏侯瑾躺在软椅上,好看修长的手指拉了拉身上的薄毯,似乎真的很怕冷,温润如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不要胡来,以后也不得对沈二小姐有半分无礼。”   他的声音他的口气,都有种说不上来的温柔,就好似秋日里的凉风温柔地抚过夏末的炎热,让人觉得听了十分舒服。   他整个人,看似病恹恹地坐在那里,脸色苍白得可怕,但仍旧无法让人去忽略这个人身上那与生俱来的的雍容优雅。   就他轻轻拉一下薄毯的动作,都带着些尊贵气息。   夏侯瑾想着自己这副病恹恹的身体,还有那偏僻多瘴气的西南之地,往后要委屈沈二小姐一起同自己受苦了。   心想着沈二小姐本就命苦,从小养在深山老林里,不懂得规矩礼仪,这又不是她所愿的。而且如今沈家那样的光景,她又才被定安侯府退了婚,这京城里只怕也难容她的存在。   如此,倒不如跟了自己,最起码这一辈子,自己可保她衣食无忧,一世长安。   见燕山不甘心,不觉露出一丝苦笑。“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她呢?”   “王爷!”燕山听到这话,心里一阵难受,如果不是奸人所害,王爷好好的身体怎么会……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沈府。   相府的牌匾早就在她父亲坠马身亡之后的第二天,吏部就派人来摘走了。   萧娘子临时到街上铺子里找木匠做了一块。   如今沈羡之在说服了萧娘子和三妹之后,这便去看长姐沈芸之。   沈芸之和沈羡之相貌有五六分相似,但病中的她带着些苍白,看起来柔弱不已,让人不由得就对她产生怜悯之心。   她看到沈羡之的时候,很高兴,一定要强撑着身体爬起来,一面用那猫儿叫一般的声音喘着气细细地说道:“二妹回来,家里便有指望了。”   沈羡之见她说一句话都这样费劲,很是担心下一秒就没气儿了,赶紧扶着劝她躺下,“大姐安心养身子,家里一切有我呢。”   又说了几句宽她心的话,见着她疲惫得很,沈羡之便趁机和萧娘子出来了。   三妹妹坐在门口的廊下,她身上全是酒气,怕进扰了大姐的病体,所以便在门口守着,见沈羡之和萧娘子出来,连迎上去问:“怎样了?”   萧娘子叹气,示意去院子里坐。   这里说话怕里面的沈芸之听到。   毕竟都不是什么好消息,叫她听了除了徒添悲伤意外,没有什么好处。   沈羡之姐妹便跟随这萧娘子到外面的花园小亭中。刚才回来的时候,萧娘子已经简单地对她介绍了一下家里的情况,她知道不大好。   但是没想到会不好到这个地步,尤其是这长姐的身体,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差,真的到了缠绵床榻,无法起身的地步了。   不由得叹了口气,目光落到三妹沈梨之的身上,“你除了和我一样被退了婚,没别的事吧?”如果只是这样,还好一些。   沈梨之心说怎么能一样呢?她跟韩晋安青梅竹马,是有感情的,如果不是韩伯父和韩伯母趋炎附势的话,那她一定能和韩晋安长相厮守,过着那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日子。   想到这里,心中万般的委屈,掏出手绢嘤嘤地哭了起来,“我和晋安哥是许过山盟海誓的,可是这如今……”   怎么又哭起来了?沈羡之实在是见不得姑娘家哭哭啼啼的。   上上世她是魔教大魔头,身边都是些志同道合之人,把酒言欢,笑傲红尘,好不潇洒。   上一世则是现代,男女平等,男人拥有的一切权力,女人基本也有,所以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开朗大方,性格活泼的。   这刚才见了沈芸之哭着自责什么都帮不了,不如死了去陪爹娘。   这会儿三妹又哭着怀念和那什么韩晋安的山盟海誓。   便没好气地给打断:“这种男人,有什么可怀念的,山盟海誓张嘴皮子就能说,又不要成本,你怎能当一回事?你喜欢听,往后我每天找人说给你听。”   听到她这话,沈梨之满脸惊骇,“二姐姐,那可是许下的誓言啊。”   “任何承诺在没有完成之前,都不能当真,空口白话,也就哄一哄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傻姑娘。”说完看到沈梨之还不服气,一副自己冤枉了韩晋安的表情,沈羡之便忍不住又道:“你就说退婚之后,他可来找过你?你要用脑子来想一想,他可是韩家独子,如果他不点头,誓死也要娶你,他父母能退婚么?”   都那把年纪了,肯定也生不出二胎来,肯定会顺从儿子的啊。   沈梨之愣了一下,随后摇着头,“不,晋安哥最是个孝顺的人,他断然不会做出这等用死来要挟,忤逆父母的事情来。”   沈羡之一听,那这韩晋安极有可能是个妈宝男啊。于是反而高兴地拍着沈梨之的肩膀笑道:“那这样的人,更是嫁不得了,你运气好,现在退了婚及时止损,不然你看这样趋炎附势的人家,就咱们这样的家底,估计就算是嫁过去了,未来婆婆也不会给你好脸色的。”   萧娘子在一旁听着,虽然觉得二小姐这话有些出格了,怎么越是孝顺的男人还不能嫁。   但是听到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凡事听母亲话的男子,往后受委屈的便是他的娘子了。   因此也附和着沈羡之的话,“二小姐所言极是。”然后立马举一反三,给沈梨之拿起斜对面谁谁家来作比喻。   沈梨之到底听没听进去不知道,不过好在没继续揶眼角的眼泪了。还主动问起萧娘子,“今儿四妹也病着了?大夫怎么说的?”   萧娘子刚才虽是简便跟沈羡之说了家中的情况,但这四小姐沈灵之有孕的事情,却还没来得及说,如今将她们特意喊到花园里的小亭,就是为了避开,免得叫大小姐沈芸之晓得。   她叹了口气,“四小姐有孕了。”   “啊?”沈梨之倏然起身,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小手捂着嘴巴惊呼,“这不可能,萧娘子你莫要乱说。”更何况爹娘尸骨未葬呢,怎能说出这种闲话来。   萧娘子满脸愧色,“也怪我,近些日子三老爷他们逼迫得紧,我只顾着外面的生意,没留意家里,三小姐你又整日醉醺醺的,哪里晓得四小姐这里就出了岔子。”   说自己请来大夫诊断过了,还为此多塞给大夫十两银子,求他保密。   沈梨之如何也不敢相信,天真烂漫的妹妹,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当即又急又气,“您可问出,那男人是谁?”   “四小姐哪里肯说,如今将自己反锁在屋子里,我担心她寻短见,特意让人守着呢。”萧娘子叹着气,觉得自己实在愧对老爷夫人。   而沈羡之则单手撑在桌上,揉着小巧玲珑的鼻尖想,这四妹和三妹是异卵双生,今年都才十五岁而已,竟然怀孕了。   一面看了看沈梨之,相比起来,沈梨之的情况还真算是好的。   “不肯说?她又不曾出去,必然是这府上的人。”说到这里,沈梨之像是想起了什么:“住在咱们小客院里的柳表哥还在么?”   萧娘子听她问起这柳公子,一下就想到了什么,“不会是他吧?”那柳公子看起来温文儒雅的一个好儿郎,又十分讲规矩,知道这边家里都是小姐们,所以平时连这花园他白天都不来,就怕冲撞了小姐们。   所以如何也不会相信。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没想到沈羡之却忽然看朝萧娘子问,“萧姑姑,你没成婚,那可与男人有过接触?”   她这忽然一问,让萧娘子脸色大惊,连忙解释道:“二小姐这是什么话,我自打跟在夫人身边,就决定这一辈子都自梳。”一面朝三小姐沈梨之看去,“三小姐知道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沈羡之见她着急,笑道:“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跟你说,这男人是不能单纯看外表的,撇开他是不是衣冠禽兽不说,可有句老话说得好,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沈梨之虽然不赞同什么衣冠禽兽,但是想来想去,这家里最是有机会的,也就是这柳表兄了,因此便道:“萧姑姑,我觉得还是找这柳表兄问问。”   萧娘子颔首,看朝沈羡之,“如今二小姐回来了,家里的事情我不是很擅长,听她的便是。”   然后问着沈羡之打算怎么处理?反正这样堂而皇之地去问他,肯定是不行的。   沈羡之也点头,“嗯,这件事情先不急。”然后就安排萧姑姑去找念经的和尚,又让准备丧葬该要的所有东西。   待萧娘子去安排下面的一帮管事,她就捂着鼻子朝酒气熏天的沈梨之催促道:“去换件衣服,咱们去见一见这位柳表兄。”   “现在么?”沈梨之问,刚才二姐姐不是说先不着急么?   但还是被她催着去换衣裳。   出来见沈羡之抬头盯着房顶看,“要不要找几个家丁?”   “当然不要,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咱们小妹丧期有孕么?”沈羡之拒绝,然后伸手朝沈梨之的柳腰搂过去。   沈梨之还没反应过来,立即挣扎,“二姐姐,你不要闹,我……”可话还没说完,发现她们竟然再往上升,房顶花园围墙下人,都全部在她们的脚下。   她吓得刚要尖声大叫,却发现脚下踩实,垂头一看居然在自己房间的屋顶上,顿时双腿发麻,刚要张口尖叫。   忽然又发现脚下踩空,美眸一垂,她在树上。   然后就这样依次循环,每一次刚酝酿,都没能叫出声来。   等着真能喊的时候,发现竟然已经到了柳表兄居住的小院中,一时又慌又惊,紧紧地抓住沈羡之的袖子,“二姐姐,我怕。”二姐姐居然会武功!   “怕什么,想当年……”想当年她一个人杀到武林盟,将武林盟主打得跪在脚下喊自己姑奶奶。   不过嘛,前前世的事情就不提了。   反正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读书人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不过这院子里怎么一个人影都没有,“这柳表兄和咱家到底什么亲戚?全名叫什么?”萧娘子不会没安排人来伺候他吧?   沈梨之这才想起二姐姐才回家,于是连忙解释道:“他是咱们祖母娘家的人,不过咱们祖母家也不大好,几乎都没人了,就剩下他这个独苗苗,爹在的时候怜惜他,便将他从老家接来,安住在这里,不过这里伺候的人少说也有五六个。”   怎么一个人影也不在?   她嘀咕着,却被沈羡之拉着往前走。   沈羡之虽然才来的,但是这古建筑的设置千篇一律,直接就往这院子的正房去。   屋子里也没人。   沈梨之有些担心,见到沈羡之翻箱倒柜的,只觉得这样不对,“二姐姐,柳表兄虽然住在咱们家,但是这样动他的东西不好吧?”   “不翻怎么知道他是个什么玩意儿?你看看。”沈羡之说着,将抽屉里的信全都拿出来,递给沈梨之。   少说也有十五六封。   好厚一叠。   沈梨之愣了一下,只见上面居然是四妹妹的笔记……吓得魂儿都要飞了,难道真被猜中了,一面连忙打开,看到上面的回复,脸色变得难看不已。   什么时候,四妹妹怎么学起了这些淫词艳调?她自己都羞于继续看下去,气得两个腮帮子鼓起来,“一定是贼人将四妹妹教坏了。”   气得一副要将对方生吞活剥了的样子。   沈羡之手里也拿着一封,看得津津有味,“有一说一,四妹妹这文采还不错。”要是现代去某棠写小作文,一定能赚大钱的。   “二姐姐,都什么时候,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沈梨之快要急哭了,她们家现在不管怎么落魄,可成就也是相府。   府里的姐妹们虽然不什么京城明珠,但好歹也是书香门第出去的小姐。   可四妹妹却……   “冷静些,咱们先找这狗贼出来。”沈羡之将信全部收起来,还觉得不够,把上上下下都重新检查一遍,又翻出了一张手绢和肚兜来。   本来以为是四妹妹给这柳照凤的定情物。   自己怀里已经揣了这么多信,放不下了,就扔给沈梨之,“三妹妹你收着。”   然而没想到沈梨之看到那手绢和肚兜后,顿时气得浑身发抖。   沈羡之以为她是为四妹妹不争气,肚兜这样的贴身物品都送人,便宽慰道:“刚才那小黄文都看了,这算得了什么?”   却听沈梨之气愤道:“这肚兜,这肚兜是我贴身丫鬟檀香的。”   檀香的肚兜,怎么到了这里?   沈羡之听罢,走过去一看,这鸳鸯戏水下面,居然还真有两个歪歪斜斜的檀香小字。   于是提议,“要不去再去书房翻一翻?”看来这柳照凤的鱼汤有点宽敞啊。   里面可不止是四妹妹一尾鱼。   这次沈梨之到没有去拦着她,也没有觉得这样不好,点着头,与她一起去书房。   因为地理环境的缘故,这小院里的书房建在小湖中央,很是清净,十分合适读书。   沈羡之直接带着沈梨之飞过去,稳稳当当落在书房外面。   本来以为这院子里既然没人,那这书房应该也不会有。   不曾想,里面竟然传来阵阵让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沈梨之大家闺秀,如果听得,气得脸色发青。   也就是沈羡之凑到窗户去瞧热闹。   这下也晓得为何院中不见下人了,分明就是为了让这柳照凤方便行事啊。回头见四妹妹躲得远远的,拉了她过来,“你倒是看看,里面的人是不是四妹妹啊?”她又没见过四妹妹。   虽然说四妹妹已经被关起来了,但哪个晓得会不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沈梨之被沈羡之强拽着过去,看到里面的人,不是四妹妹,而是自己的贴身丫鬟檀香。   这些日子自己只顾着叫她给拿酒买醉,自然是没有要她在跟前伺候,哪里晓得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这柳照凤给勾了过来,青天白日里在书房里做这样的丑事。   她气得浑身颤抖,要推门进去揭穿这对狗男女。   不过被沈羡之给拦住了,“稍安勿躁,等我将四妹妹带来。”这眼见为实,可比到时候她们苦口婆心去劝要有用多了。   沈梨之却觉得这对四妹妹来说,实在过于残忍,凡事要有一个循序渐进,便低声劝道:“四妹妹若是接受不了,怎么好?”   “你想那么多干嘛,她跟这姓柳的在一起时,可没替咱们考虑过。”沈羡之说完,脚下一跃,便犹如飞鸿一般,无声无息地划过这片小湖。   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沈梨之的眼中。   这还叫她如何拦?   沈梨之听着里面的声音,心里越发难过,父母的丧期,这柳照凤不单是骗了妹妹,连家里的婢女都没放过,也不晓得到底是有多少姑娘叫他给骗了身子去。   如今这院中不见下人,只怕早都是知晓的,特意给他们腾处了这院子来,好叫他们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   又说被萧娘子关在房间里的沈灵之,如今也被自己有身孕的事情吓着了。   这个时候才怕丑事传出去,沈家被人笑话,可是又想有了这个孩子,想来萧娘子是不会不同意她跟柳表哥了吧?   沈家虽然因父亲去世而落魄,可是母亲留下的产业那样多,她只要分到自己该有的那一份,往后和柳表哥一辈子富贵是有余的。   不由得联想去往后的神仙日子,他作诗自己赋词,他弹琴自己跳舞。   想到这里,原本沮丧又担忧的眉梢,不由得露出了些期盼之色来。   然就在此刻,房门被人从外面一脚粗暴地踹开,她还以为是柳表哥知道自己被困,来救自己了。   正是欢喜地迎上去,却忽然被人抓住,等她要大声挣扎,脚下却是虚空,当即给吓得晕了过去。   也没顾得上挟持她的到底是什么人?   迷迷糊糊的,听到三姐姐焦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睁开眼来果然见到三姐姐,顿时一把害怕地抓住她的手,“三姐姐,咱家有坏人。”   沈梨之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有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咱家可不就是进了坏人么?四妹妹快去看看吧。”也不晓得她这便宜爹的丞相怎么做的,居然引狼入室。   沈灵之这才发现,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男人袍子的女人,相貌与大姐居然有些像,但好像比大姐要多几分灵气和洒脱。   她正疑惑着,就被沈梨之拉着往窗前去。   要说那柳照凤因将院子里的人都打发走了,便和檀香肆无忌惮地在里面胡作非为,连窗户都不带锁上的。   沈羡之轻轻一推,就将窗户打开了。   起先还小心翼翼的,生怕惊动里面的人发现。   但是她明显想多了,两人都沉迷那巫山云雨,快乐似神仙,一句柳郎,一句檀香妹妹,好个缠缠绵绵。   不同于沈梨之和沈羡之,沈灵之看到的时候,有些接受不过来,尖声叫起来,“不!”这一定是假的。   这一喊,方将里面那对男女给惊动了。   柳照凤反应过来,一下从檀香的身上爬起来,慌忙拉着被子往身上挡。   哪里还顾得上檀香?   而他们俩都被沈灵之的声音惊动了,沈羡之也不打算隔窗观赏了,直接推门进去,沈灵之反应过来,原本娇俏踩着小碎步的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抢在沈羡之的面前,直奔柳照凤跟前,‘啪’地一巴掌,毫无预兆直接给柳照凤脸上扇了过去。   这一巴掌,也将柳照凤打得清醒过来,慌里慌张地看了床上瑟瑟发抖的檀香一眼,没了半点的怜惜之情,一手抓着被子,一手朝沈灵之伸过去,“四妹妹,你要相信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这贱人勾引我的。”   檀香早就被吓蒙了,哪里顾得上给自己辩解。   柳照凤也趁着此机会,各种发誓。   听得沈羡之直翻白眼,“你少废话,还有四妹妹是你能叫的么?我们可在窗外看了一会儿呢。”说着,一脚往渣男两腿间踹过去。   疼得对方直接夹着双腿卷在床上叫喊。   沈灵之到底是有些心疼,要过去扶他。   却被沈梨之给拉住了。   沈梨之还待要劝,就见沈羡之走过去,一脚登在床沿,居高临下地扫视着疼得喊爹叫娘柳照凤,然后发出一声嗤笑,“就这?也就骗骗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而已。”要身材没身材,瘦不拉几的。   四妹妹图他什么?能写小黄文么?   不过,这事儿虽是柳照凤有错,但她这个傻妹妹也不是一点错都没有。所以也没真废了柳照凤,转头朝哭得伤心欲绝的沈灵之问道:“你要嫁给他么?”   沈灵之才不要,她选择跟柳照凤在一起,是想到柳照凤的身份比不过沈家,往后肯定是没有胆子娶小妾的。   她就想要一个一世一双人的爱情而已。   可是刚才他喊檀香那一声檀香妹妹,怎么可能是檀香勾引他的呢?   所以坚决地摇着头,“不,我不要。”她要的是做独一无二。   可柳表哥,已经不干净了!   “好。”沈羡之对这个答案很满意,抬起登在床沿上的脚,又朝渣男两腿间狠狠踩了上去。   为了以免他杀猪叫声响彻整个府邸,所以与此同时,还一圈往他脑门上打去。   她这一个拳头,对方哪里受得住?当下就昏死过去。   檀香直接给这一幕吓傻了,她也摸出来了,这个动手的只怕就是传说中山里长大的二小姐。   所以有了柳照凤的前车之鉴,也顾不得羞耻,就这样光溜溜地下床来,朝着沈梨之跪地求饶:“三小姐,奴婢错了,求求您救救奴婢。”   只是沈灵之话都还没说,沈羡之一拳就敲来,人就歪歪斜斜倒到一边去了。   “二姐姐,这?”檀香兴许也是被骗了,沈梨之看着檀香也可怜,试图帮她说话。   “留着她,就是隐患,你们的名声还要不要了?”而且不止是檀香不能留,这小院子里的人,都不能留。   目光随即落到因为被骗而哭得伤心欲绝的沈灵之身上去。   沈梨之见她那眼神不对劲,生怕她也朝妹妹动手,吓得连忙拦住,“二姐姐冷静些,她是四妹妹。”   “她若不是四妹妹,不然我一巴掌拍死她。”沈羡之就好奇,沈灵之和沈梨之一样的年纪,怎么就不长脑子呢?一面吩咐着沈梨之:“你带她先回去,这事儿不要叫大姐知道。”   沈梨之不知道沈羡之要做什么?只是她们留在这里,好像也帮不上什么忙,连扶带扯地将沈灵之拉走了。   正巧萧娘子那边也将灵堂搭起来了,请来做法事的和尚们也纷纷到了,此刻正在隔壁吃着斋饭,等着吃完晚饭,就能正式开始。   而就这当头,听说柳少爷居住的小院子起火了。   火势之大,里面的人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萧娘子听得这话的时候,心里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是对于沈羡之的做法,实在是有些害怕,可是转而想到沈家这光景,狠一些也好。   不然就这几位小姐,也没个兄弟,族里的叔叔们又靠不住。   叹了口气,安慰着灵前同样因为听到这走水消息而瑟瑟发抖的沈灵之和沈梨之,“这样也好。”   那边救火到底是不及时,因府里的人几乎都在忙着丧事的事情,所以大火扑灭的时候,里面的人早就烧焦了。   偏这个时候,大门口又闹起来。   “怎么回事?”沈羡之刚换上孝衣,往灵堂去。   “是族里的三老爷带人来了。”下人心惊胆颤地回道。   “跟咱们老爷一个爹娘生的?”沈羡之问?觉得不应该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自己的哥哥嫂嫂在家里停放这么久,他也不过来张罗?   下人摇头,正要解释,萧娘子便匆匆来了,“只怕又是为了夫人产业的事情。”一面同沈羡之解释,已经来闹了几回。   不单是家里,连各处的铺子里,他都没少让人去捣乱。   萧娘子正是因为他们这些人,才心力交瘁。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其实就算是亲叔叔,沈羡之也没打算让他分到沈夫人的半个铜板。   她来京城为什么?当然是奔着沈夫人的遗产来的啊。   现在自己有姐姐妹妹,这遗产最起码得分成了四份,萧娘子又不能不管她,这样本来就没多少了,怎么可能让旁人再来瓜分?   而这位三老爷既然不是沈相爷的亲兄弟,也不是沈相爷的堂兄弟,而是沈相爷堂三叔公家的儿子。   要沈羡之说,这压根就扯不到一起去,但是当年还是穷苦书生的沈相爷高中了状元郎,又取了富贾一方的莫家独女,一下名利都有了。   这些个穷亲戚就蜂拥而至。   祖母又是个喜欢炫耀的人,只觉得他们这些亲戚在乡下,那儿子如今这样出息,不等于锦衣夜行吗?然后就红口白牙一说,就要让沈羡之的母亲给出钱将他们安顿下来。   不但如此,还在这京城里修建了沈家的祠堂。   可是讲道理,里面供奉的除了沈羡之的祖父和曾祖父的牌位,剩余的几十个全是族里的亲戚们。   沈羡之听到这里,就忍不住皱起眉头来,“我爹就没说句不同意?我娘就没反对一下?”这简直就是妥妥的凤凰男啊。   一下要管这么多人的衣食无忧,每年得花多少钱啊?   萧娘子抹着眼泪叹气,“老爷是不愿意的,可是这些亲戚就隔三差五上衙门里去闹。”这但凡是个普通人,名声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更何况沈相爷当初还在走仕途。   这名声就至关重要了。   “而且咱们夫人膝下只有小姐你们四个姊妹,老爷又不愿意纳妾,所以总觉得是愧对于沈家,老太太也常拿这件事情来说,甚至还提了好几次,要从族里过继一个儿子。”将来好继承沈家这庞大的产业。   不过幸好还没过继,老太太就走了。   这事儿也就没再提了。   听了这番话,沈羡之又想。如此说了这爹娘还是真爱了。   看到萧娘子红着眼眶,“你莫要哭了,这个家里有我在,鸡毛都不给他们拔走一根,信我。”   萧娘子哪里还不信她?能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就一把火烧了那院子的二小姐,必然是能对付族里的这些人。   但仍旧是不放心,跟着她一起去。   大门口,沈家的族人以这位沈三老爷为首,带着一旁沈家族里的子弟们,齐刷刷站在大门口。   门房拉大门闩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的却不是沈三叔,而是一个抱着沈相爷牌位的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还穿着一身孝服。   “那是谁?”沈三这么年轻?沈羡之疑惑。   萧娘子看到后,脸色却是倏然一变,紧张道:“这便是当初老太太说要过继给老爷的那个沈磊。”   “你紧张什么,这不是还没过继么?”沈羡之觉得这些人有点刷新了自己的下限。   说着,不等萧娘子发言,她就已经走出去,一把将牌位夺过来,“拿来吧你,年纪轻轻好手好脚到处认爹,你爹知道么?”随后将牌位递给家里的下人。   “你是谁?”一旁的沈三见此,连忙站出来振声质问。“你可晓得,他是沈相爷的儿子!”   “放屁,我爹娘生了几个孩子我心里没数么?都赶紧给我滚,少在这里假惺惺装模作样的,真有心的话不会让我爹娘的尸骨停放这么久,早早就挽起袖子来办理丧事了。”沈羡之站在大门口,扫视了一些人一眼,大致将他们的模样给记住了。   沈三眉头一皱,反应过来这就是山里来的沈羡之?不由得露出一抹讥讽,“你就是那个野娃娃?”一个乡下丫头而已,难怪满嘴的粗话。   “我看你们才是一帮野人,自己没手没脚么?在我家蹭吃蹭喝蹭穿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忘记自己姓什么了?一个个大老爷们,一家老小全花着我外祖家的钱,你们要不要脸的?现在是不是看我爹娘去了,家里就我们姐妹几个,打算将我外祖家的钱一分不剩全抢走?”沈羡之说着,示意门房给搬了张凳子来,自己坐着。   她的这些话,尤其是后面的这些,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   只是怎么也没有料想到,沈家这些脸皮薄的闺秀里,出了沈羡之这么个意外,还真将这些话都给说了出来。   所以可想而知这些人的脸色此刻是有多难看了。   “一派胡言,什么叫你外祖家的,那是沈家的。”沈三又急又怒。   “什么沈家的?我爹每个月俸禄多少大家心里没数么?这么多年你们吃的花的就都是莫家的,我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有脸出去炫耀,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沈家全靠一个女人养着么?”吵架这种事情,沈羡之从来不会觉得自己落下风。   如果真落了下风,那她就动手,怎么也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沈家这些人里,如今很多都因为花着莫家的钱财,所以也是念书的,听着这些话,难免觉得难堪,尤其是察觉到四下有不少人围观过来,便下意识垂下头去,生怕叫人认出来。   沈羡之高高地坐在大门口,当然是看到了这一幕,当即笑着讽刺道:“唉,后面那几个哥们,你们挡着脸垂着头干什么?有脸来我家大门口要钱,难道还怕别人知道么?不过照着我说,也不必遮掩了,反正你们也不拿我们做亲戚,欺负我们姐妹没爹没娘,病的病,被退婚的退婚,到现在还要来逼迫我们将外祖家的产业拿出来给你们,说实话我也是心寒,所以经过我深思熟虑后,艰难地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做什么决定呢?   当然是从此以后断了给沈家所有人的一切生活来源。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一阵哗然。   自然是反对,他们这二十多年来,全靠沈家供养,什么都不会做,突然断了生活来源,他们怎么过日子。   一个个当即急切地朝沈三这个主脑投递过着急的目光,“三叔/三爷这怎么办啊?”   沈三气得脸色铁青,“死丫头,自来还没听说过女人能当家做主的,我看你父亲不在了,往后让我来替他教育你。”说着,便大步上前去,准备动手打沈羡之。   只是才爬了两阶楼梯,就被沈羡之抬起的脚踹下去,原本肥胖的身体顿时不稳,滚了下去,一时磕得头破血流。   立即就有人嚷着要去报官。   “去报呗,我直接打死他,反正庶民打死了,赔钱一百两而已。”这点钱家里拿得出来。说着,站起身朝台阶下的沈三走来。   沈三抬头看,看到沈羡之满是杀意的目光,吓得连忙朝后缩,“你,你别乱来。”   沈羡之当然没杀他,只在他手上狠狠踩了一脚,废了他一只手,示意萧娘子拿了二十两银子扔在上,“去吧。”然后大摇大摆招呼着自家人进了大门去。   门外,全是叫器责骂声。   但是沈羡之在乎么?要名声么?当然不要,现在名声怎么样,都不会影响她嫁给那位好看的王爷。   而且,她名声越差,宫里那下旨的狗皇帝应该会更高兴吧?   “小姐,真要断了沈家那边的生活来源?”萧娘子有些不确定地朝沈羡之问。   “当然,难道我刚才像是开玩笑么?给他们还不如养狗,养条狗还知道向我摇尾巴。”说罢,让萧娘子立即去处理。   萧娘子还有些担心,“这样,只怕上百的人要去衙门里去闹,到时候……”家里名声只怕不好。   “闹呗,名声能值几个钱?更何况现在我们姐妹相继被退婚,大姐姐身体那样,本就不合适成婚,四妹妹又这样,我们要名声干嘛?”衙门那边到时候只会觉得沈家那些人烦,父亲又已经不在了,他们完全不用顾及沈家颜面这个问题,到时候只会将他们直接关到大牢里去。   不过这些人比沈羡之想的要积极,这会儿就直接带着受伤的沈三去了衙门里。   黑压压几十口人,都要状告沈家二小姐嚣张跋扈,还动手打伤族里的叔叔。   但是沈家这帮人,早前沈相爷在的时候,就总是狐假虎威,早就得罪了不少人,如今还摆着从前的架子。   而沈家门口的事情,早就传开了。府尹大人听都不耐烦听他们说完,直接让人全部锁进了大牢里去。   瑾王府里,自然也听到了风声。   传言这种东西,经过一个人的嘴,那就必然会添油加醋几分,所以此刻传到他们瑾王府的时候,沈羡之已经变成了身高八尺,牛眼癞□□嘴,一张口就把那沈三老爷的手臂咬下来,简直是深山里来的怪物。   燕山听完,头皮发麻,连忙示意府上的下人们,“不许到王爷跟前提起。”不行,他得去想办法将这沈羡之杀了。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但是他才叮嘱了府中的奴仆们,刚要转头就有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王爷让你过去。”   燕山吓了一跳,朝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神不知鬼不觉跑到他身后的琢玉叫道:“你有病啊,走路没声,吓死爷爷我了。”   “我看你跟大家聊得津津有味的,没好意思打扰。”琢玉微微一笑,他性子温和,跟狂暴易怒的燕山刚好截然相反。   丝毫不介意他自称爷爷。   “王爷找我作甚?”他有些疑惑,他才从王爷跟前出来半个小时不到啊。   琢玉看了看已经散去的奴仆们,“兴许,跟沈家二小姐有关系吧。”   燕山一听,连忙拔腿赶过去。   今天的太阳很暖,以至于入夜了,空气里仍旧还带着些暖意。   院子里的梨花也抽了花骨朵,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有一片片嫩绿的叶子了,星星点点地落在交错的树枝间,如今让屋檐上的八角灯一照,很是有境意。   夏侯瑾坐在梨树下的躺椅上,腿上仍旧盖着一张薄毯。   见着燕山急匆匆而来,示意他在茶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沈相爷夫妻的丧事已经正式操办了,我已经让琢玉去准备,明日一起过去。”   燕山听了急得不行,王爷是真要认下这门亲事了,于是急得只将沈羡之咬断沈三手臂的事情告知。   明明刚才还叫府里的人三缄其口,现在他倒是率先跟夏侯瑾说起来。   他说完,神色紧张地看着夏侯瑾,生怕他不信。   夏侯瑾当然不信,甚至因为他那夸张的表情忍不住低笑起来,“不怪琢玉每日喊你做笨熊,你四肢虽是发达,但这头脑着实简单。”   琢玉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了,抱着剑站在燕山的身旁,“就是,人的牙齿力度怎么足以将一个大活人的手臂咬下来呢?你以为是老虎还是豹子?”   “可是,那外面的传言……”燕山还要辩。   不过被夏侯瑾打断了,“今日的流言蜚语的确非空穴来风,这对于沈二小姐的名声甚至是沈家,都不是什么好事情。不过对于宫中那位,想来是乐得期见的。”   所以夏侯瑾以为,不管这沈二小姐闹这么一出,是有意还是无意,对于沈家和自己,其实都有益无害。   沈相爷坠马不至死,只是陛下已经不需要他了。   一个相爷的名声,超过了天子,可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   更何况,这位帝王本来又有一颗狭隘的心呢。   从沈相爷去世后不到几天,就将相府的牌匾摘走,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陛下也明知道沈家无能掌事之人,却不曾打发人去替其操办后事,这样冷血拒绝的态度,也让安定侯府跟韩御史家下了退亲的决心。   夏侯瑾现在其实很好奇,这位沈二小姐今日之举,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   其实他更偏向于无意罢了,他的身边,不需要太聪明的女人,那样对自己和沈二小姐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此刻燕山听到夏侯瑾的话,不由得有些替夏侯瑾难过起来,明明王爷这样的人,该值得更好的女子,可是陛下却……   他不服气。   不过耳边响起了夏侯瑾带着几分厉色的警告之声,“你最好收起你那点心思,沈二小姐无论如何,都将是王府的主母,没有比她更合适的人了。”   燕山听罢,缩了缩肩膀,垂头不言语。   沈府。   原本听说沈三他们去衙门里告状的事情,沈梨之等人不免担心,哪里晓得沈羡之气定闲情地说道:“告吧,叫他们有去无回。”   沈梨之还想拿从前他们去告状的事情做比喻,每次几乎都达到目的了。   哪里晓得她还没来得及言语,家里就有下人来禀,说沈三他们全部被抓大牢里去了。   让沈梨之一时对沈羡之崇拜不已,“二姐姐怎么知道的?”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你就要晓得,咱家现在剩下的,除了娘留下的这些产业,就只有父亲的名声了,可是父亲的名声太好了,咱们用不得,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守好这些产业,毕竟这世道怎么变换,银子是亘古不变的。”沈羡之在来京城的路上,甚至还听到专门有歌颂沈相爷的戏文。   作为一个相爷,能被老百姓们如此称赞崇拜,按理说是好事情,是无上的荣耀。   可在沈羡之看来,这特么是荣耀么?这明明就是催命符啊。   因此她甚至怀疑,沈相爷的死另有蹊跷,只是现在沈家的状况,根本不容她去查,天子对于沈家的态度,也不允许她去查。   不过看着沈家这几个姑娘,怪可怜的,等着有朝一日自己的日月神教壮大了,一定要给她们找个真相出来。   毕竟沈夫人的银子,自己也要分走一份,这银子不能白拿。   沈梨之却是听得莫名其妙的,“二姐姐这话我不懂,父亲的名声好,不是好事情么?”一面又忍不住嘀咕,“银子虽好,可终究黄白之物,太过于俗气,二姐姐也不要一味……”   沈羡之觉得这三妹妹的思想也十分有问题,连忙将她的话给打断,“宝贝儿,你那房间我瞧了,古董花瓶,价值千金的古琴,小房间一样的拔步床,样样看着都十分雅致,一看就知道主人是个书香雅致的人。可是这些东西,件件价值不菲,全都离不开银子。听二姐姐的话,以后不准轻看了银子。”   爹娘不在了的情况下,银子就是第二个爹娘。   得爱着护着。   沈梨之听着,好像也是那么一回事,倘若真没了钱,哪里来的这些雅致。于是认真点了点头,“二姐姐我明白了。”   又听沈羡之叹道:“咱家落魄了,咱们也不是什么相府的千金小姐,别在被那些个大家闺秀的条条框框束缚着。”   而今天一忙,发生的事情接二连三,甚至还出了好几条人命,让沈梨之一下忘记了韩晋安,这会儿点着头,跟沈羡之一起到灵前去。   沈芸之卧病在床起不来,沈灵之又有身孕在身,更不敢让她来灵前。   所以这灵前,也就她们姐妹俩一起跪着。   至于一切繁琐事务,萧娘子自然能处理。   二小姐的到来,让她觉得日子又有了盼头,加之晚上听说沈三他们全都被关进了大牢里去,因此干劲十足。   忙得脚不沾地。   不过沈羡之提议,不接受亲戚朋友来吊唁。   一来是没什么亲戚,沈家那些根本就不能算。   二来沈相爷的死,她很怀疑,只怕就是开了门,沈相爷生前的同僚也不会来。   三来她担心老百姓们来。   前面两到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老百姓们。   他们爱戴沈相爷没错,可是放在心里就好了,表现出来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所以直接锁了大门,拒绝一切人员前来吊唁。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沈羡之吩咐将大门关闭了,谢绝一切前来吊唁之人。   所以她这个新任的未婚夫夏侯瑾第二天也被拦在了外面。   燕山抢在琢玉之前去敲的门,被对方回绝后,黑着脸回到马车旁,气愤不已。   今天的天气比不得昨日,风里带着些细雨,夏侯瑾坐在马车里,沈家没开门,他自然也没忙着下马车来。   修长的指尖挑起那虽看起来厚重,但却十分透气的车帘。   自然是将燕山被沈家门户拒绝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眼见着燕山此刻这表情,自是晓得他想说什么,便先开口道:“既如此,咱们先回吧。”这样关了门,其实也好。   “王爷!”燕山不解,王爷怎么近来如此好脾气?这样好心好意前来吊唁,却被沈家不知好歹地拦在门外。   琢玉见他还要拦王爷的马车,一把将他拽住,“你这脑子当真是摆设么?”   燕山哪里明白他这话,仍旧是满腹的气不过,“沈相爷都死了,沈家现在和平民百姓有什么区别?咱们王爷屈尊降贵上门……”   不过话没说完,就察觉到琢玉的脸色不对劲,下意识地止住了话。   但仍旧是有些不甘心,“难道我说得不对么?”自己又没说错,他凭什么不让自己说?   琢玉没论他说得对不对,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王爷让你收拾行李,去往骊山,替老王爷守灵。”   说罢,便翻身上马走了。   燕山牵着马,有些不解,“为何要让我去骊山?”   为什么让他去骊山守灵?还不是因为他这脑子不好使,偏偏又是个性子急躁沉不住气的,若是再继续待在王爷身边,迟早会给王爷惹出祸事来的。   可他父亲又是老王爷身边的旧部,还能真将他赶走?   所以这去给老王爷守灵,是最好的安排了。   他们才走,一辆马车又路过了。   王玉臣和几个朋友坐在马车里,应卢世子的邀约,如今看到这沈府大门紧闭,不禁有些好奇。   “这沈家怎样想的?居然不让人上门吊唁。”其中一人疑惑到。   另一个偷偷看了王玉臣一眼,“这样不正好,不然好让大家为难。”天子对待沈家的态度摆在那里,让大家是去还是不去?   说罢,见王玉臣不说话,便用胳膊推了他一下,“玉臣,说起来,要恭喜你。”   “恭喜我什么?”王玉臣一直在想,刚才错过的那辆马车,好像是瑾王府的马车,他从沈府这个方向过去,莫不是也来吊唁?   “自然是恭喜安定侯府有先见之明,趁着那沈二小姐还未进京城,就先把婚事退了,不然人到了你们再提退婚一事,只怕有人要背地里说,玉臣你以貌取人了。”那沈二小姐,传说抬起手打她族里叔叔的时候,满臂的体毛,跟个野熊似的。   难怪当初沈家要将她送到山里的道观去养着了。   就这样的怪物要是真养在京里的话,不晓得要吓死多少人呢。   于是又嘀咕道:“只怕他们关了门,不让人进门吊唁,正是这位沈二小姐见不得人呢。”   几个年轻人絮絮叨叨地说着,显然已经将此事作为一件取乐的轶事。   王玉臣没有再言语,只是想着刚才他们说的那话。   定安侯府虽然没有在沈羡之到京城才退亲,可是也是在沈相爷死后退的亲,一样落人口实了。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自古这婚姻大事,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外,最重要的还是门当户对。   他倒是不在乎沈羡之长得像是什么怪兽,毕竟那些都是些流言蜚语,当不得几分真的。   而是如今身份的确不同,若是一定要强结为夫妻。   将来沈羡之在安定侯府也不好过。   更何况她家中连个兄弟都没有,少不得叫人轻看了,到时候妾室都能爬到她头上来。   心中叹了口气,觉得沈家这几个姐妹有些可怜,这希望这瑾王爷能待沈羡之好一些了。   这时有人拍他的肩膀,“玉臣想什么呢,到了快下马车。”   王玉臣朝着掀起的车帘外眺望而去,只见这细雨霏霏中,翠绿色的湖边全是吞霞吐雾的杏花。   杏花疏雨,自成一景。   见着他们这些公子哥儿下车,早有卢世子安排侯在此处的娇俏婢女们撑着伞上来迎。   几人推推嚷嚷,打打闹闹间,便朝着小竹桥去了。   这一场细雨,下了将近七天。   杏花早已经被这细雨打坏,今年只怕是得不了几个果子了。   到了第八天,太阳才勉强从云里露出半张脸来,还夹带着漫天的尘土飞扬。   出行的人也不得不挂上面巾,不然在外不出半个时辰,便是满口的沙子。   沈家夫妻也在初八一早出殡了。   因闭门谢绝一切亲戚朋友上门吊唁,所以这一日出殡的路上,除了沈家产业下掌柜们和瑾王府各自设立的路祭棚之外,还有东川老百姓们设立的路祭棚。   东川早年水患最为严重,沈羡之听说当年是沈相爷初入仕途,便为东川下一处县令的时候,治理河道,才解决了东川水患之忧。   所以这东川老百姓给设立路祭棚,倒也说得过去。   接下来又有禹州,瀚州等地老百姓设立的路祭棚。   自然这其中也有朝廷的。   只是位置靠后,这让沈羡之不得不怀疑,是狗皇帝是不是听说满街都是沈家夫妻的路祭棚,所以脸面上过不去,才勉强设立了。   而沈家只有她们这几个姐妹,沈芸之卧病在床,所以只有沈羡之这个二小姐领着另外两个妹妹,一个个路祭棚叩谢。   从沈府到出南城门这段时间,原本预计不过是半个时辰走完的,没想到因为这一路都是路祭棚,使得硬是耽搁到了三个时辰。   出城时,已经半个时辰了。   眼看着终于出城了,沈羡之想着自己这一路上又叩又拜的,沈夫人这份遗产自己拿个四分之一,应该不算过分吧?   当日沈家夫妻俩下葬,沈羡之将沈家祠堂里面的‘外人’一一请走,等着头七之后,找个好日子将沈家夫妻俩的牌位请进去。   原本不少人都争相在这沈家夫妻出殡这日来看看他们家二小姐的,不想偏遇到这漫天的黄沙,是个人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就露出半张脸来。   也没瞧出过名堂来。   不过唯一确定的是,绝对不是什么怪兽,人家沈二小姐那细胳膊细腿的,声音也软软甜甜的。   少不得有人私底下议论,这瑾王爷倒也不亏,到底得了个美人嘛。   不然试想回到他那满是瘴气毒雾的西南,哪里找这样的漂亮媳妇。   听说那边的女人都长得又黑又矮。   沈羡之听到这个传言的时候,已经是头七过后了,又已经将沈家夫妻俩的灵牌请到祠堂中,然后开始想办法替沈灵之肚子里的孩子想法子。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不敢让沈芸之知道,她就私底下先同萧娘子商量着。   只是这边还没得个章程出来,沈灵之身边的崖香就急急忙忙来喊,“不好了不好了,四小姐方才吃了些糕点后,不知怎的,忽然肚子疼。”看起来很不好。   家里的下人在丧事办完后,沈羡之和萧娘子就精减了不少,也将那些有着别样心思的给打发了出去。   如今她们几个姐妹身边,也只各留了一个丫鬟。   此刻听着说肚子疼,沈羡之和萧娘子相似了一眼,也都想到了一处去,连忙赶到她那边。   也不晓得她自己是吃了个什么,如今床上已经见了红,苍白的脸上布满了细汗,整个人疼得卷成了一团。   沈羡之便是这样看着,也晓得她痛苦不已。   “快快,喊人请大夫。”萧娘子忙招呼人,示意要找上一次请来诊脉那个老大夫。   这厢又让烧热水来。   沈羡之对于这个是一窍不通的,只能这样眼见着沈灵之痛苦地惨叫着。   好在那大夫来得快,一顿猛虎操作,折腾半个多时辰,沈灵之的状况终于稳定了下来。   萧娘子那边去打发大夫,交代他一些事情,沈羡之才到床跟前来,“吃的什么?”药效这样烈,方才听大夫说,那孩子已经没了。   当然,他晚来一步,沈灵之估计也没了。   这妹子胆子是真不小。   留了三副药,一副让身体里的脏东西流干净,两副养身子。   沈灵之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是比起之前那生不如死的痛楚,已经算是不错了。   因此也能开口说话,“我把妊娠禁忌歌中,咱家能找到的药都吞了。”   “哪听的这歌?”沈羡之疑惑,家里如今就萧娘子和几个管事娘子年纪大一些,但是她们怎么可能到为成婚的小姐跟前提这个?小丫头们就更不懂了。   就听沈灵之嘀咕着,“书里看来的。”   沈羡之听罢,愣了一愣,“我忽然觉得,虽然各方面都要有所涉猎,但你还是少翻这些书吧,不然迟早把你送走!”   先是写出来的那些个小黄文,如今又是这妊娠禁忌歌。   不免是让沈羡之纳闷,沈夫人生意做大最强,按理是个厉害的人。   沈相爷统领百官,贤名声甲天下,怎么对于儿女教养之事上,这么失败?   沈灵之其实此刻也有些劫后余生的感觉,肚子疼起来的那会儿,她真觉得自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也是那一瞬,自己才意识到,此前做的那些事情是何等的愚蠢,竟然就被柳照凤三言两语骗了身子去,险些害了姐姐们。   又想起家里如今这状况,现在虽然有二姐撑着,可是她不日就要与那夏侯瑾成婚嫁到西南去。   这一别只怕到死都回不来京城了。   三姐姐和自己又什么都不懂,大姐身子又不好,这个家以后还不晓得要如何撑下去。   想到这里,不免觉得未来又一片黯淡,不由得流下了眼泪,“二姐姐这一走,只怕是此生不得再见了。”   沈羡之连忙拿手绢给她沾了眼泪,“大夫说这不兴哭的,不然往后会留下病根,一辈子治不好。”又纳闷她这话什么意思,“怎就不能再见了?”   反而沈灵之听到沈羡之问这话,越发觉得难过了,心想沈羡之自小在山里长大,肯定是不知道这些个规矩的,便哭着解释道:“王爷到了番地,若是不得天子召唤,是不能轻易离开的,更不要说来京城。”   沈羡之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我偷偷来就行了,难道我还会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沈羡之要回京城了?”   “二姐姐你不懂,到时候府上的长史,必然是天子的人,他不但要管着王府是诸事,还会监视着二姐姐和瑾王爷。”沈灵之忍不住心想,自己都这副残破之躯了,不如自己代姐姐嫁了那瑾王爷,替她去西南。   这样的话,她就能以自己的身份留下来,到时候招个上门女婿,也许沈家还能靠她重新起来。   但是沈羡之就好像是没明白这其中的厉害性一样,又或许她压根就不觉得这个天子派去的王府长史能看得住自己。   反正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朝沈灵之安慰道:“想这些做什么?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先好好休息,这几日先不要下床。”   又喊来崖香一番叮嘱。   崖香是沈羡之和萧娘子从新给沈灵之安排的贴身丫鬟,眼下是瞒不住了,毕竟还要靠她照顾沈灵之。   所以沈羡之也是恩威并施。   这种事儿她干得最是轻车熟路的,从前她就是这样将教里的护法长老们管得服服帖帖忠心耿耿的。   回到大厅这边,三妹沈梨之正搬了不少账本来,打算学着看账本。   看到沈羡之来,便将丫鬟都打发下去,小声问道:“没事了吧?”   “嗯。”沈羡之颔首,反正她没看到沈灵之因为那个还没成型的一团学难过,只是不见萧娘子,“萧姑姑呢?”   沈梨之压低声音小声说道:“我看她送了大夫出去后,又跑回来一趟,只怕是打算将大夫一家都安置出城去。”   沈羡之想,这样也好。   老大夫是救死扶伤,自己那封口的办法对他身上不适用。   但他一直在京城,自己也不安心,萧娘子能将他安排出城,去别处落户,再好不过了。   回头看了这堆账本,“我看家里丫鬟都识字,去将她们喊来,大家一起看,到时候你再从中抽几本,若是对得上,可见她们是没偷懒。”   沈梨之听了,觉得这个主意甚好,当即就去办。   沈羡之则打算好好休息一番,自打回了京城,自己就跟个陀螺一般转个不停歇。   而沈家外面,一辆清幽别致的马车稍微停了一下,一位漂亮的姑娘掀起车帘朝大门处看去,随后又放下来。   这是钟太傅家的小姐,她祖父是帝师,父亲又是当今太子的先生,所以算是京城清贵第一家。   “小姐,您也真是的,来了这一趟,难道就能看到那沈二小姐么?她来了这京城许多日,弄得神神秘秘的,就出殡那日出来,也是蒙着整张脸,就露了眼睛出来,可说到底,哪个晓得究竟是不是她呢。”丫鬟见自家小姐放下车帘后又叹气,实在是想不通。   照着她的意思说,估计就真是之前传言那样,虎背熊腰,满身体毛,一口能咬死人的怪物才是。   沈家夫妻出殡那天,必然不是沈羡之。   指不定是那位病恹恹的大小姐呢。   就这样的怪物,嫁给了瑾王爷又如何?难道瑾王爷会喜欢她么?小姐何必出来跑这一趟?   关键也没等到人。   就等到了她们家那个姓萧的管事娘子和一个老大夫。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多半是他们家大小姐身子又不行了,只怕那萧娘子是亲自给她取什么药呢。”丫鬟碧桃猜想到。   不然一个大夫而已,哪里要萧娘子亲自送回去?   又忍不住感慨,“果然是世事炎凉,这沈相爷才走,太医院那边的御医们,就都请不动了。”沦落到要来请这种无名无声的郎中。   钟玉嬛听到这话,美眸微微瞪了她一眼,“你胆子倒是不小,这样的话不可胡说。”   碧桃连忙捂着嘴。   而钟玉嬛也觉得不能白来这一趟。   朝碧桃示意了一声,“咱们跟上去看看。”   碧桃不解,跟个管事的做什么?   哪里曾想,这萧娘子居然将这郎中一家都送出城去,看样子只怕要迁离京城。   这倒是奇怪了,好端端的,大夫为何要迁离京城?   “不会是她们府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吧?”碧桃猜测到,不然无缘无故的,萧娘子犯得着亲自来张罗这一切?   钟玉嬛也十分好奇,心里想莫不是那沈羡之三番五次不露面,还真是有什么隐疾?所以特别想要知道。   琢磨着打发人出城去追郎中一家。   可是恰好城门口忽然撞了马车,堵了几拨人,她便没能追上,只是这件事情就这样罢了,她总觉得会错过什么。   又让碧桃去打听那郎中去过沈家的事情。   郎中一家子都离开京城了,也只能问一问邻里之间。   便得了一句,这郎中最在行的便是千金科。   钟玉嬛得知后,一下就推算出来这萧娘子将郎中一家子打发出城,绝对是沈家这几个小姐身体出了状况。   如果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犯不着让人离开京城。   于是打算继续查下去。   只是她不知道,她迫切地想要在沈羡之身上查到些配不上夏侯瑾的证据,所以这情急之下,留下许多马脚。   萧娘子才回城里就晓得了,心里担心不已,又庆幸好在自己快了一步,先将郎中一家送出城去。   不然真被这钟玉嬛查到什么,莫说是四小姐这一辈子彻底毁掉了,就算是其他小姐们,也要被连累。   回去自然是同沈羡之提起。   沈羡之哪里晓得这钟玉嬛是个什么人,满脸不解,“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这样揪着别人家的家事不放作甚?”这种清贵人家的小姐,即便是对八卦感兴趣,也没到亲自来挖八卦的地步吧。   却听萧娘子叹气道:“二小姐您有所不知,瑾王爷自小就被留在京城,跟着宫里的太子皇子们一起读书,那钟小姐的祖父是当今陛下和瑾王爷父王的先生,如今她父亲又是太子和瑾王爷的先生,她这样查这些事情,只怕还是为了瑾王爷的缘故。”   早些时候,就听闻瑾王爷和这钟玉嬛相交过深,所以当初择太子妃入住东宫的时候,她才没被选上。   她说着,有些担心地看朝沈羡之,生怕她气恼,便又劝道:“其实吧,瑾王爷如今身份尴尬,即便是他俩人有情,不管是钟家或是天子,都不会允许钟小姐嫁入瑾王府的,所以小姐也不用为这件事情上心。”   没想到沈羡之丝毫不介意,反而一脸高兴道:“这样说来,瑾王爷身体这样差,身份又不好,还得这位清贵之家的小姐如此青睐,可见是长得真不错。”   萧娘子有些不懂她这脑回路,不过见二小姐没因为此事烦心,觉得也好。一面也顺势问道:“那小姐出嫁的事情,我现在就去着手安排?”   大夏对于守孝之事没有那么严谨,而西南那边,瑜王爷如今瘫痪在床榻,万事不能主持,还要以防边境上诸事,不能没人主持。   所以当然要夏侯瑾早些回去,他就算是身体不便,但是战场还是勉强能上的。   何况现在主要的敌人,也只有那些西南的蛮人部落罢了。   西南往上的大漠敌军,他早就打发得力大将去驻守了。   早前虽然放心将这国之边界交给瑜王爷,那是因为夏侯瑾在京城。   往后他手里没有能拿捏住这兄弟俩的,自然是不能将大漠的豁□□给他们,只让他们去对付那些难缠的西南蛮族。   如果这点小事夏侯瑾都办不好,那当真是罪该万死了。   天子着急让夏侯瑾回去,这婚事也就得提前。   但沈羡之却拒绝道:“先不急,等瑾王府的人先提吧。”凭何要女人家先准备?她也没赶着要去嫁啊。   萧娘子心想这样也好,便专心处理产业的事情。   也亏得当初莫家根基深,有沈相爷这个姑爷在的时候,没借过他的势,一直脚踏实地的,所以如今他死了,其实对莫家的生意也没有多大的印象。   然而没想到才过了两日,那沈灵之身体好了许多,开始下床走动。   礼部就来了人。   奉天子之命,替夏侯瑾和沈羡之早日完婚。   如此,萧娘子倒是落得清闲,只是府上忽然添了这许多人,实在是不方便,沈羡之又见沈芸之身体虽然有所好转,可是要指望她站起来主持沈家,是断然不能指望的。   沈梨之倒是在学看着账本,可沈羡之即便教了她几个好办法,仍旧是漏洞百出,这沈家交到她的手里,迟早要完。   四妹妹沈灵之就更不用考虑了。   她正为这几个姐妹的往后余生发愁,没想到大小姐沈芸之将她请了过去,直将沈梨之和沈灵之都在。   萧娘子也在。   “怎么了这是?”沈羡之疑惑不解。   只见萧娘子抱上来两个小匣子交给她,沈羡之打开一看,都是些地契房产田产,“都给我,以后你们怎么办?”   沈羡之是奔着家产来的,沈夫人留下的产业有多少,她心里自然有数,所以看到如今三分之二的都给了自己,以后她们怎么办?   被病痛折磨得憔悴消瘦的沈芸之用那虚弱的声音缓慢地说道:“西南乃蛮荒之地,听说那边多是蛮人,饮血茹毛,瑾王府又是那样一个情况,你多带点钱财傍身,总是好的。”   沈梨之也连忙附和赞成,“是啊,二姐姐你也说了,不管世道如何,只要有银子什么都不怕。更何况你从小没在家中,家中欠了你许多,这些你就收着吧。”即便这些钱财不可能弥补。   沈灵之也赞同地点头,“我们也没有二姐姐的本事,萧娘子也不能帮我们打理一辈子,往后只怕也是留不住,到了你手里,兴许还能将莫家这块老字号传下去。”   沈羡之十分感动,那可是莫家三分之二的产业啊。   有了这些钱,建立日月神教,指日可待!   几位姐妹这样上道,那自己断然不能将她们留在京城自生自灭啊,一个个软包子似的,没准自己走后又要被人欺负。   于是当即做了决定,“也别分你我了,不如你们跟我去西南吧。”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大家显然都被她这个想法给吓到了,一个个满脸惊讶。   最后相视了一眼,直接否决,沈芸之摇头:“二妹妹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们,可是这自古以来,没有听说哪个出嫁的新媳妇还要带着娘家姐妹的。”   “对啊二姐姐,你去西南又不是去享福的,只怕你自己日子都不好过,若是在带上我们,不晓得王府的人会怎样看你。”沈灵之话本子看得多,最是知晓这嫁出去的新媳妇日子艰难。   沈梨之也连忙道:“对啊,只听过陪嫁丫头,却是没有听说过陪嫁亲姐妹的,我们倒是无所谓,反正都这样了,也不怕人笑话,可二姐姐您是王妃,纵使沈家不必当初了,可也不能让人小瞧了您。”   萧娘子也赞同这姐妹三的话,点着头,“是啊,二小姐你就放心去,我这身子板不管如何,还能撑个二十年三十年。”她就不信,那时候小姐们连个可依靠的人都还没找着。   沈羡之以为就是件小事情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多顾虑呢?当即摸摸了摸好看的下巴,“我觉得如果因为担心脸面的事情,完全不用想,那西南不是蛮夷之地么?人家就最不讲究这些的,再说我的意思也不是你们跟我住到王府啊,咱家又不缺这点钱。”   那头也就是人口少一些,山川河流多一些,地大物博呢。   难道还挑不出一处好山好水的地方来修建一座宅子供她们姐妹几个住么?   萧娘子听到她这话,似乎有了些想法,眼神有些期待,“小姐的意思,是举家迁移?”她的确是心动,听说那西南之外就是苗疆,苗人医术虽是有些诡异,但是专治疑难杂症。   小姐这病从小治到大,太医院的太医们没有哪个没有替她看过,却也没个好结果。   从前老爷夫人活着的时候,就有这个想法,想去请苗医给大小姐诊治的。   “那是自然,到时候咱们有什么事情,也要来往相互扶持不是?”沈羡之颔首。   然而在沈芸之等人严重,那就是蛮荒之地,如果她们再一味拒绝的话,只怕会叫沈羡之以为,她们是嫌弃那不毛之地贫苦,不愿意赔她去吃苦受累。   又想到这许多年来,她住在山里那样的小破观中,一天好日子没有,往后余生还要被困在西南那样的偏僻之地。   而她们却继续留在这繁华的京城里享福。   的确是心里过意不去。   想着既然是姐妹,那便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因此三人交汇了一番眼神,发现彼此都有了这个想法,便由沈梨之开口道:“好,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迁移过去。”至于这些生意,反正也没有多少在京城,从前都是由着萧娘子来掌管的,以后只是要麻烦萧娘子要往西南跑了。   萧娘子见她们都应了,自然是赞成,唯独有一样十分担忧,只朝沈羡之看去,“此事,要不要与瑾王爷告知一番。”   不管怎样说,这是举家迁移,不是去陪她三两月就要回来的。   只是如今家中有替她和夏侯瑾操持婚事的礼部官员,她们又还不曾与那夏侯瑾有交集。   唯一一次就是那日出殡,偏又遇到漫天的黄沙,大家都各自蒙着脸,唯独看到一双眼睛罢了。   而且自己专门找人上门去,只怕这礼部的人又要怀疑自己有什么别样心思。   所以沈羡之想,倒不如直接让他们传话。   反正他们现在几乎每天都两边来往。   于是便将正要去瑾王府的小官吏唤住,“劳烦大人帮我给瑾王爷带一句话。”   “什么话,二小姐请说。”小官吏是寒门出身,沈相爷对他们这些寒门子弟来说,便是犹如偶像一般的存在,如果不是陛下的缘故,沈相爷身故后,他们是无论如有也要上门来吊唁的。   如今听到沈羡之主动找,自然是十分乐意帮忙。   还担心她一个姑娘家不方便说,便道:“不如小姐您执笔,在下替您送去。”早前传言这沈家二小姐是那饮毛茹血的怪物,可是哪个晓得,人家就是那当空皎月,明珠一般的优雅高贵,更是有着沈相爷那样的气度,丝毫没有受到外界的诽谤所影响。   他初来这沈府见到这沈二小姐时,觉得定安侯府这婚退得着实是草率了。   沈二小姐的命也真苦。   “如此,再好不过。”然后沈羡之果然去写信了。   只是片刻就写完,交给小官吏。   她这样快,小官吏还以为是早就写好的,没有多想。   哪里晓得,那信里就三个字。   我想你。   因此当夏侯瑾拿到这信,展开一看,不由得愣住了,随后忍不住笑起来,将信收好,转头朝琢玉吩咐道:“晚些,你找个机会去府上见一见二小姐,问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琢玉自然是应了,很是好奇,沈二小姐既然是遇到了事情,既然信都能送来了,为何不直接写明呢?   不过等到夜深人静,还是踩着那清风明月去了。   沈羡之还以为,夏侯瑾会回信,没想到大半夜的直接回了一个人。   那个时辰,万籁俱寂,也就是她武功高强,一下听到屋顶上瓦片的轻微响动,然后起身披了件外衫,直接越到房顶,站在对方身后,手中的毛笔正好悬在对方的脖子上。   琢玉都给吓住了。   他武功是不差,只是进了这沈家后,才发现他们家连像样的护院都没有,所以便掉以轻心了些。   哪里晓得也就是这么一下,就给人锁了喉。   一面艰难地转过身,看到对方是一妙龄女子,月色之下目光冷冽,甚至带着些杀意,竟然有些恐惧,“在下瑾王府护卫,特意奉我们王爷之命来找沈二小姐。”   “我就是。”沈羡之回道,但仍旧没有收起毛笔,可见还是不全信他的话。   琢玉刚转头看到沈羡之之时,见她长发垂腰,身上披着外衫,必然是这府中的人,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是未来的王妃。   所以听到她的话后,一时愣住了,满脸的难以置信。 第12章   沈羡之看着这侍卫呆若木鸡的,有些嫌弃地皱了皱眉头,笔锋朝他的喉咙靠近了几分,“怎么自证。”   琢玉闻言,一面小心地避开那笔锋,一手从腰间取下自己的腰牌递给沈羡之,眼里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   他对于未来的王妃,要求很低,长相像个人,不要像是传言里说的那样,体毛比男人还要厚实浓密,五官端正就好了。   毕竟那些个流言犹如洪水猛兽一般,每次听到的都层出不穷,偏这位沈二小姐又从来不露面,所以使得大家都越发相信。   沈二小姐绝对是见不得人。   可是,现在眼前这沈羡之,不施粉黛,这容貌已是明媚照人。   撇可她这张好得只怕天子知晓后,也会后悔将她许给瑾王爷的面容不论,就她这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自己也甘拜下风。   所以在沈羡之确认了琢玉的身份,收了笔锋,将令牌扔给他后,琢玉就忍不住把心中的疑惑问出来,“您,当真是沈二小姐?”   “有什么问题么?”沈羡之瞥了一眼,目光有些漫不经心的,然后身形一闪,朝着楼下院子里落去,“下来说话。”   “好。”琢玉连忙屁颠颠跟上,只见沈羡之已经端坐在树下的石桌旁,自己竟然有些不敢抬头直视她的目光。   这才是个狠角色,不晓得王爷知晓了,是高兴呢还是高兴?   但是琢玉决定先不告诉王爷,只将自家王爷的疑惑问出,“不知道小姐找我家王爷,可是有什么要紧事情?”难道嫌弃王爷是个病秧子,想退婚?   琢玉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想法,意图找个话题强调一遍,王爷身体虽然不好,但其实也没那么差的。   然后便听到沈羡之说道:“我家中无兄弟,长姐病重,两位妹妹年幼,我嫁往西南后,放心不下她们,所以打算将沈家一同迁移到西南。”   琢玉起先还和自家王爷说,沈二小姐找有事找他,最多也就是女人一辈子就出嫁这么一次,兴许想提个什么要求,比如彩礼这一类的。   哪里晓得,她要举家迁移?   于是再一次愣住,吃惊地看着沈羡之,“沈二小姐,没有同属下开玩笑吧?”   “沈家算上主子,上下不过二十来人罢了,你们王爷这点人也带不了?”实在不行,自己就找个镖局的人护送他们也行。   琢玉连忙摇头,“能带能带,只是这样大的事情,二小姐当真能做主?”   “你在质疑我?”沈羡之就最是讨厌别人质疑,这鸡毛蒜皮大一点小事,她还不能做决定?更何况这已经是商量好了的。   琢玉连缩了缩脖子,目光看着沈羡之手里把玩着的小毫,生怕她下一刻就将自己的脖子贯穿了,“那,那二小姐还有什么吩咐么?若是没有的话,属下就先回去禀告王爷了。”   这二小姐脾气有点暴躁,他还是先走为上。   回到府中,原本是想等着第二天再回王爷的话。   没想到王爷房中灯火还亮着,竟然还在等消息,便去回话。   夏侯瑾的确在等,他有些担心沈家那边出了什么事情。   不管怎么说,便是看在沈相爷这些殚精竭虑为大夏付出的一切,沈家那边自己也该尽力照料一些。   更何况,沈二小姐往后还是自己的妻子。   “怎么样?”夏侯瑾见琢玉进来,便抬头朝他看去。   “没什么事情,就是沈二小姐担心沈家的几位小姐,想将她们都一起带到西南那边啊。”琢玉回着,一面控制不住满脸的惊喜,“王爷您只怕是赚到了。”   “嗯?”夏侯瑾以为他是指沈二小姐到时候可能会带着沈家的一部分产业作为嫁妆。   琢玉见着自家主子表情淡淡的,一点都不惊喜的样子,只觉得无趣,于是便摆摆手,“算了,王爷您早些休息吧。”   刚要走,身后传来夏侯瑾的吩咐声,“明日你便亲自作安排。”沈家那几位小姐留在京中,的确是无依无靠,往后去了西南,总是能相互照应着。   如此也好。   于是次日晚上,琢玉又去了沈家一趟,将此事告知沈羡之。   沈羡之本来也觉得这不算是什么大事情,夏侯瑾不可能不同意,所以其实白天里已经让家里的众人们开始收拾行李了。   那些不必要的就不用带,反正又不是别处买不到,至于必须要带的,混在自己的嫁妆里就是了,反正有专门的队伍护送,到时候省得她们还要操心。   转眼,婚礼准备了半月左右,就到了三月中旬,钦天监那边挑选的日子也下来了。   婚礼定在了三月二十六日。   也就是只有十天不到的时间,她便会嫁到瑾王府,次日进宫谢恩后,便直径启程回西南。   所以将众人都喊来,这马上就要启程去西南了,有什么没玩的没吃的都给抓紧。   其实她带往西南去的,都是沈家的家生子,一家子老小都在府里当差,至于家中有亲人在此的,也没打算带走。   所以大家也没有什么舍得或是舍不得的。   何况这两日里三小姐和四小姐已经将大家从小吃惯了的零嘴都给买回来不少,只差没给吃到腻。   因此对于这京城已经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倒是沈灵之劝着沈羡之也多出去走走,她回京城来后,就忙着父母的丧事,紧接着又是她的婚事,半日空闲都没有。   沈羡之想着到底是这大夏的京都,那自己也趁着这两天的天气也还算好,出去转转。   不曾想那运气着实不加,刚出门玩了一小会儿,便遇到了王玉臣一行人。   他们是不认识自己,但却是认识沈灵之的。   见着沈灵之便招手喊道:“哟,这不是沈家的四妹妹么?怎么都不带一个人,就这样出来了?”   沈家已经落魄到了这个地步么?一面偷偷拿眼睛看沈灵之身旁正打量着风筝摊明媚照人的沈羡之,“她是何人,我们从前怎么没见过?”沈家还有这样漂亮的亲戚么? 第13章   沈家的小姐们,大家也就见过沈梨之和沈灵之罢了。   至于沈芸之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极少有人见过她。   但是王玉臣不一样,从前沈相爷还在世的时候,逢年过节他与父亲一并上门去拜访,也是见过沈芸之一两面。   是有些印象的。   所以下意识以为对方是沈芸之。   不免是有些意外,明明记得上次见面的时候,她还要丫鬟嬷嬷们搀扶着才能走那么一两步,整个人扶风弱柳,又瘦又孱弱,怎么才一年不见,她的病竟然都好了,而且整个人看起来,竟然很不错。   “云芝姐身体这是好了?”他没有直接回答卢世子的疑惑,直接越过这一群公子哥儿,走到沈家姐妹俩的面前,朝正在挑选风筝的沈羡之打招呼。   众人一听,竟然是沈家大小姐,想不到竟然是这样一个明媚动人的女子,不是说病恹恹的么?   一个个连忙围上去看个稀奇。   虽是京城美貌的世家小姐不少,但是像她这看起来明媚动人,但气质却是洒脱又干净的少之又少,全然将那海棠的明媚灿烂和栀子的清纯优雅结合在一起。   挑选风筝的沈羡之没想到运气这么差,居然遇到王玉臣这一行纨绔,本是不打算搭理的,结了账拿着风筝就走。   哪里晓得这些人如此厚脸皮地上来。   不耐烦地转过头,诧异地看着王玉臣,满脸疏离冷漠:“有事?”   王玉臣有些诧异,虽是退了婚,但是沈芸之对自己也过于冷漠了些吧?他好声好气上前叫姐姐,一时让他觉得在诸位朋友面前挂不住脸面,不过良好的修养好是让他忍住了,“云芝姐这是要去放风筝?”   “废话,你买风筝回家挂着呀?”沈羡之眼看着王玉臣,瞧着也算是像模像样的,怎么问出来的问题,跟没过脑子一样?   冷冷地扫视了他一眼,强调道:“我不是云芝姐,我是沈羡之。”说完,摊主那里找了银子,将风筝递过来,她拉着一脸惊讶的沈灵之转身就走。   沈灵之如何不惊讶?这正常姑娘家谁被这么多世家公子搭讪,哪个能不紧张?而且她以为二姐姐也就是在家里是这副女王大人的模样,哪里晓得到了外面亦是如此。   王玉臣等人却是因她自报身份集体愣在了原地。   她居然是沈羡之,那传言?众人面面相觑,那卢世子最先反应过来,“我说她怎看着眼熟,你们可还记得一个多月前,咱们出城踏青,遇到的那女子?”   他这一提醒,大家便想起来了。   那日在山下茶馆时,忽有一位小姐惊了马。   王玉臣原本还要出手相救的,哪里晓得那下面小茶棚里却有一穿着白色男装的女子先行一步,将那位小姐给救了下来。   当时王玉臣还有惊艳,好奇那女子是个什么身份?武功居然如此之高。   几人嘀咕着,见王玉臣愣着,其实也不难想象出他此刻是个什么心情,但卢世子还是拿胳膊去戳了他一下,“人走远了,咱们回吧?”   是挺可惜的,早知道不要退婚,娶回来做个小妾也使得。   反正如今沈家不必往昔了,只怕也是愿意的。   可是现在退了婚,反而便宜了那夏侯瑾。   忽然,王玉臣像是才回过神来一样,却同卢世子等人说道:“这里稍等我片刻。”说罢,便朝着前面人群里即将消失的那道背影追去。   很快,便将沈家姐妹俩拦住。   “沈二小姐,在下有些话,想对你说,可行个方便?”他喘着气,自以为自己如此真诚,她是没有拒绝的道理。   但沈羡之目光淡淡地扫视了他一眼,“不可,要说就在这里说。”   王玉臣有些为难,这街上行人来来往往的,若是被有心人看到了,到时候对各自的名声都不好。便耐着性子道:“此处人多嘴杂,不方便。”   “你也晓得你一个男子拦着我姐妹俩,怕别人说闲话,那你拦着作甚?”沈羡之直接想送一记白眼。   说罢,拉着沈灵之要走。   忽然听得王玉臣着急道:“退婚的事情,并非我所愿,还请沈二小姐莫要怨恨。”   沈羡之听到这话,觉得好笑极了,当即顿住了脚步。   这让沈灵之有些担心,二姐姐不会被他哄住了吧?这王玉臣也还算英俊,又是定安侯府的世子爷。   这时候只听沈羡之十分认真地问道:“你是在给我道歉?”   王玉臣见她的态度有所好转,心里松了一口气,“算是。”   随即却是换来沈羡之一阵冷笑,“你不觉得这个道歉有点迟了么?你是今日看见我有些个人样,有些后悔了,所以才来道歉吧?你若诚心道歉,当日我回到京城,你就该马不停蹄来才是。”   王玉臣心头震惊,脸色也不是很好。显然是被沈羡之说中了,但他当然是不会承认的,“不是,我也有我的苦衷。”   “苦衷?你哄小姑娘啊?”沈羡之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这王玉臣的眼里,莫不是他随随便便说几句话,就能将这退婚一事抹掉?   “四妹妹,咱们走吧。”   王玉臣也不知道为什么,眼下觉得不说清楚,他是如何也不让沈羡之就这样走掉的。什么时候他还被女人这样误会过了?   退婚的事情的确不是自己提的,他不过是遵循父母之命罢了。   又有什么错呢?她如今怎么能责备自己?   于是情急之下,伸手去拉沈羡之。   拉了个寂寞不说,反而毫无预兆地接了沈羡之一脚。   若不是他有武功傍身,只怕当场就狼狈地摔在地上了。   “王世子请自重。”沈羡之侧过头来,眼里带着几抹讥讽笑意。   分明再笑话他武功不行的样子。   王玉臣何时受过这样的侮辱,又见围观的人一下多起来,只觉得脸颊发烫,气急败坏地说道:“沈羡之,我好心好意道歉,你却如此不知好歹,希望你往后别后悔。”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沈灵之听到王玉臣这话,顿觉不妙,一把伸手去拉她二姐姐。   不想这伸出去的手刚好接了沈羡之递来的风筝。   也就她接了这风筝的功夫,沈羡之上去一巴掌往那刚站稳的王玉臣脸狠狠抽了上去。   这大概是王玉臣没有料想的,沈羡之此前动脚就算了,现在还动手,还打了自己的脸。   所以当时大概是没反应过来,结结实实挨了这一巴掌,那还算得上是俊俏的白皙脸颊上,顿时便出了一个红掌印。   赶来的卢世子等人正好看到这一幕,一时间都吓傻了。   京城第一才俊美男被前未婚妻打了就算了,还是当街打脸。   但这还没完,只见沈羡之一脸冷嘲热讽:“后悔?你哪里来这么大的脸?你是三元及第的金科状元,还是才高八斗的才俊青年啊?还不是一样靠你爹,可是我记得定安侯府爵位承袭到你爹这一代就结束了,你爹还能长命百岁不是?他死了你又算个什么东西?”   卢世子等人原本是要上去询问王玉臣脸上的伤势如何,但是听到沈羡之这话,硬是让他们生生停住了脚步。   不说还没留意……王玉臣虽在京城名声有个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号,可是男人家这名号能作得了什么数?能叫他三元及第金榜题名?   现在是世子,可是定安侯百年后,他若是没有功名在身,就是一个白丁,外祖家又只是外府的小官吏。   难怪,他一定要和相爷家的小姐订婚了。   然沈羡之怎么可能就这样算了?她吵架打架从都不输人后的。   “我不管怎么说,是天子下旨钦定的瑾王妃,那是正儿巴经的皇亲国戚,还是在你王公子的眼里,皇室还不如你定安侯府尊贵?所以你才会觉得我会后悔呢?”她这时候脸上笑眯眯的,那笑容别提多和煦了。   可偏偏是这样温柔又和煦的笑容里说出的话,将王玉臣吓得瑟瑟发抖,“你……你少在这里曲直是非,强词夺理,我何曾是那个意思?”   “你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哪个意思嘛?”她满脸认真地看着王玉臣,势必是要他说出个一二三。   可她这样的眼神,别人只觉得温柔又好奇。   但落入王玉臣那眼里,却是狠毒又嚣张。   所以王玉臣气得一句顺畅话都说不出来,一手捂着脸,一手指着沈羡之:“你……”   “你什么你?京城第一美男是吧?你说你哪里来的脸?就你这样?京城第一小白脸还差不多。早前看重我父亲的官爵,和我家结亲,我父亲前脚撒手才走,你转头就退婚找了新任相爷家结亲,你说这不是小白脸你是什么?也不晓得往后再有新任相爷上位,你是不是还要退了婚休了妻去和人家的小姐订亲。”   她这些个话,从那娇俏红润的小嘴里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出来,甚至是带着些天真疑惑。   可字字诛心啊!   王玉臣只觉得自己脸颊发烫,在场众人都在对着自己指指点点,他从出生到如今,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和羞辱?张着嘴想要争辩着什么?情急之下,只高声说道:“我与高小姐是情投意合才结的亲,根本不是你所说的那样。”   沈羡之听到他这话,越发感谢这货把婚事退了,这样蠢的男人,就算是天下第一美男,她也不要。   一面见着众人开始窃窃私语,想着那高相爷家的小姐也没做错什么?凭何被王玉臣这蠢货连累了名声,便干咳一声提醒:“你确定你在说什么?”   王玉臣见沈羡之表情明显不似刚才那样强硬,以为她词穷了,便信誓旦旦地肯定道:“我当然十分确定,我与高小姐就是两情相悦。”   “高小姐和你结亲,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沈羡之还能说什么?此刻也只能同情可怜高小姐一下。   然后转头喊着满脸震惊的四妹妹沈灵之离开。   王玉臣见她走了,终于露出些得意之色来,正要同卢世子等人吹嘘几句,将这丢失的脸面找回来。   没想到他还没开口,那卢世子就率先上前道:“王兄,我决定以后专心读书,你有什么场子,也不必在叫我了。”   卢世子说完,朝他作了一揖,便转身离开。   其实这卢世子还算得上给了他一个体面的告别。   至于吏部尚书家的余公子就没有这样好的态度了,愤怒地上前往他另外一边脸丝毫不客气地扇了上去,“王玉臣,我表妹订婚前并不曾见过你,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和高小姐两情相悦才订的亲?   他那意思,表妹明知道王玉臣与沈羡之有婚约,还与他在一起……   所以余公子哪里能不愤怒不生气呢?   王玉臣被他这一巴掌打了,才有些回过神来,刚才自己为了争一时之气,有些口不择言,当下才反应过来是何等的不该,连忙捂着脸道歉道:“余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但是余公子能听他解释么?当然不可能!   人家已经怒火匆匆转身离开,直接往高相府上去了。   其他人见余公子和卢世子都不愿意跟王玉臣继续来往了,想了想王玉臣除了有个好爹,这脸长得白一些之外,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也犯不着再捧着他了。   于是也直接转身走。   王玉臣此刻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是觉得兄弟间闹别扭罢了,过几日自己约好局,再邀他们来道歉便是了。   这会儿只捂着火辣辣的脸,先往家里去。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虽然买风筝的路上遇着了这王玉臣,是有些晦气了。   但是丝毫不影响沈羡之放风筝的心情。   回来就拉着沈灵之到后院狂奔起来。   这风筝一飞,沈灵之拽着线,哪怕满腹的话要说,但也抽不出空,顾不上。   等着两人玩得香汗淋漓之际,沈梨之提着裙摆急色匆匆地跑来,眼里都是压不住的喜色,见着沈羡之二人,高兴地说道:“你们可是晓得,方才出了一件大事情。”   “什么大事情?”沈灵之把线递给崖香,跑到树下来喝茶歇气。难得还比得过王玉臣街上被二姐姐教训的事情让人开怀么?   沈梨之一脸的兴奋,“就在方才,高相爷就去找定安侯府退婚了。”一面喊着还在放风筝的沈羡之,这等好事情一点要叫二姐姐知晓才是。   回头见沈灵之神色淡淡,好像一点都不意外的样子,觉得甚是奇怪,“怎么?这不是件好事情么?”他家退了和二姐姐的婚事,自以为是攀上了高枝,没想到如今却被高枝踹了。   二姐姐听了,应该十分解气的。   沈灵之却一脸神秘兮兮地把头朝她伸过去一些,“这事儿,我们早就晓得了。”   “你们如何晓得的?”沈梨之可以十分确定,自己得到的绝对是第一手消息。   沈灵之这才将自己憋了大半个时辰的话说出来,“我们买风筝的时候遇着了,我从前只觉得他真是咱们这京城第一美男,长得又白又俊俏,可是今日二姐姐骂得对,他是这京城第一小白脸才对。”   一面将街上如何遇着王玉臣一行人,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都一一与沈梨之说了。   沈梨之先是一脸骇然,随后又一脸后悔,“早知道我与你们一起去,不睡这懒觉了。”竟然错过了这样的好戏。   又忍不住感慨道:“我如今总算晓得,为何那些个空有容貌的美人,也拴不住自己的丈夫,小妾还是一个接着一个往家里抬。”   沈灵之赞同地接过话,“可不是嘛,断然不要相信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王玉臣但凡多读些,那脑子也不至于如此蠢笨,你说那样诋毁高小姐的话他都能说出口,高家能不退婚么?”   而且他除了那张脸,还真什么都没有,爵位是父辈的,也没个功名在身……   现在退婚,用二姐姐的话来说,高家那叫及时止损。   沈梨之看着小妹,心说她书倒是读得挺多的,就是些不堪入目的书。不过此刻她最为担心的是,二姐姐今日倒是把王玉臣打了,是十分解气的,高相爷就也同王玉臣退了婚。   这样的话,只怕是将定安侯府给惹恼了。   所以很是担心对方报复。“解气是解气,可是现在想来,到底是觉得有些不妥,定安侯府那边多半不会就这样放过二姐姐了。”   这个问题沈灵之此前也担心过,所以来的路上已经忍不住同沈羡之说了。   沈羡之却是浑不在意道:“天子对夏侯瑾再怎么提防打压,那是他们自家事情,王玉臣算什么东西?他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夏侯瑾?”而自己是夏侯瑾的王妃,还是天子钦点的,王玉臣那句质疑,不就是等于质疑天子么?   定安侯又不是王玉臣那样没脑子,只能气自家儿子愚蠢,白白吃了这哑巴亏。   此刻沈灵之与沈梨之说起这原话,沈梨之不由得对这个二姐姐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越发坚定道:“往后咱家还是听二姐姐的吧,我觉得她行事看似鲁莽又嚣张,但其实是有勇有谋的。”   沈灵之也是这样认为的,赞同地点点头。   沈羡之是嚣张了些,她自己有分寸有把握。   “那是,跟我混保管你们一辈子吃香喝辣!”沈羡之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多半将她们俩的话都听了大半,自己倒了杯茶仰头一口就灌下去,硬是将这喝茶解渴喝成了饮酒畅乐。   两位妹妹听罢,都忍不住开怀笑起来。   家里自打二姐姐来了,那愁云惨雾都散了去,也没人敢上门欺负了,这日子的确是有了盼头。   沈家这边晓得了定安侯府被高相府退了婚,是全府上下丝毫不掩的高兴。   定安侯府这边,却是不大好了。   定安侯本来是和几个老友一起在城外垂钓的,匆匆被请回家,刚进门就被个什么东西砸上脸。   竟然是儿子的庚帖。   原来方才高相爷亲自来退婚了。   他不知道缘由,只见夫人在一旁哭。   老太太和几房妾室也都在。   最后目光落在垂头丧气的王玉臣身上,朝他痛声骂道:“你向来也是个爱惜名声的人,那种地方我叫你少去,便是去了,也要管住自己,好歹节制一些。”   他以为被高家退了婚,必然是大白天的这混账东西跑去那风月场所,叫高家的人知道了。   可即便如此,好像高相爷也不用亲自上门来。   男人哪里有不风流的?那高相爷府上都有好几个美妾。   有两个还是自己送过去的呢。   这时只听自己的一个妾室说道:“若是这样,也不是什么打紧的,可咱们世子爷啊!说什么跟高小姐订婚是两情相悦。”   这话能随便说么?订婚的前一天,才和沈相爷家退了婚呢。   就算是去青楼里做嫖客,那也得有个过程啊。   世子爷倒是妙啊!就一个晚上的时间,他就跟高小姐情投意合?这还要让人家小姐要不要名声了?   定安侯听到这话,一时觉得气血倒流,捂着胸口问,“此话当真?”   问的,自然是王玉臣。   也扬起来手要打他。   一旁的老太太却是见大孙子脸上还有两个红巴掌印呢!本就心疼得紧,如今见儿子要动手,连忙出声止道:“你都不问个缘由,就不问青红皂白,你是怎样做爹的?”一面招呼着,赶紧让王玉臣到自己跟前来。   王玉臣也觉得委屈,他都被打了,父亲竟然不想着替自己出头,反而还要动手打自己,心里也气不过。   而这时候,自然有‘好心’地妾室们说起这退婚的缘故。   定安侯听了,更想打死王玉臣了。   他怎么就生出了这样一个蠢货儿子来?   作者有话说:   谢谢各位小可爱的支持,如果有喜欢我的,可以点开我的专栏,里面有完结和连载以及各类预收,喜欢的可以点击收藏。 第16章   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不过是半日的功夫,王玉臣的‘美名’便传遍了整座京城。   先是这钟家,钟玉嬛和高水汀本就是那闺阁之中最好的手帕交,听得此事的时候,着实惊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反应过来,“如此,倒是要多谢那沈羡之,倘若不是她这一巴掌,哪个能留意到,这王玉臣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   碧桃整日跟着自家小姐跟前,小姐这些天都在为这沈羡之即将嫁给瑾王爷而焦头烂额的,这如今怎么忽然说起沈羡之的好话,甚是诧异,“我还以为小姐会觉得是这沈二小姐坏了钟姑娘的因缘呢。”   钟玉嬛闻言,愣了一下。只怕是没料想到碧桃心里这样想自己的,心更里有些不大痛快,“我虽是不喜欢她,可是不代表她做的任何事情,我都会反对排斥。”更何况,她今日做的是一桩好事情呢。   一面又忍不住叹道,“说起来,只怕不晓得多少人和我一样,都没有仔细去留意这京中的贵胄少年们,只瞧见了他们鲜衣怒马,却没有想过,若是没有了父辈的这些庇佑,他们算什么。”   自己其实和这些人没什么区别。   所以自己又算什么?又凭什么觉得沈羡之就配不上瑾王爷呢?   她忽然觉得自己此前对沈羡之那种莫名其妙,甚至带着些嫉妒的排挤,有些好笑。   于是想了想,“我忽然想认识她。”不是那种悄悄蹲在沈家门口的那种认识了。   而是当着面的那种。   碧桃觉得小姐真是奇怪,一会儿阴一会儿晴,于是只当她是一时兴趣,也不掺和了,只将高相爷家那边才差人送来的帖子递给她:“方才高小姐差人送来的。”   钟玉嬛闻言,连忙打开瞧。   与此同时,在高相爷府上,高公子因和父亲退了婚回来,听说妹妹仍旧闷闷不乐,闭门不出,心中担心得紧,但又不敢去打扰。   直至等着此刻夜幕降临了,便借故去喊她吃晚饭,才来敲门。   如今见着妹妹仍旧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便以为她退了婚,仍旧不解气,想了想,便道:“那我明日再去将那小子打一顿解气。”平白无故坏自己妹妹的名声。   高水汀摇着头,却朝他提出一个请求,“哥哥,我想替沈二小姐添箱。”她马上就要嫁到西南去了,往后肯定没机会见面的。   “添箱?你们又不曾有过来往。”高公子有些为难,一面也有些疑惑为何妹妹忽然想起去给沈二小姐添箱,“怎么?难不成你还想去感谢她不是?你莫要忘记了,如今你叫人笑话,而已有她的一份功劳。”   若是她不逼那王玉臣的话,王玉臣也不会说出那番败坏妹妹名声的话。   所以在高公子看来,那沈二小姐也不是省油的灯。   高水汀却不是这样看的,要说她怎么和钟玉嬛是手帕交呢。又或许都是女子,所以看法和男人是不一样的。   此刻听到自家兄长这话,连忙道:“哥哥怎么能这样怪罪沈二小姐,你不想想,若不是她今日揭穿了那王玉臣的嘴脸,往后我糊里糊涂地嫁了过去。”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下,“如果,哪一日父亲也不是当朝相爷了,他是不是也要弃我而去?”   “他敢!”高公子连忙道。   “哥哥,这不是他敢不敢的问题,定安侯府和沈家退婚,就是最好的证据。”她今天下午想了一下午,想起来还觉得后怕,若真到了那地步,自己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高公子见此,没在言语,片刻才道:“我们去吃饭,添箱的事情,我会替你安排。”只是这话他不过是哄一哄妹妹罢了。   怎么可能让妹妹去沈府给沈羡之添箱?这不是打天子的脸么?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那沈相爷才撒手走,天子就立即让人撤掉了相府的牌匾,由此可见对于功高盖主的沈相爷是何等的不喜。   难不成那沈二小姐真以为,天子将她这个才被退了婚的山野村姑赐给瑾王爷,是恩典么?   因此,他怎么可能为了妹妹的妇人之见,让她去往沈相府呢?   只是高水汀不知晓兄长心中的算计,吃过晚饭还满怀欢喜地去挑选自己的首饰,准备送一两样最有意义和价值的给沈羡之。   隔日与钟玉嬛约见,自是少不得提起此事。   不过想起钟玉嬛心中挂念着瑾王爷,便连忙将话题给止住。   哪料想钟玉嬛却不以为然地笑道:“你不必在意我,我如今也想通了。更何况沈二小姐对你,其实也能算是救命恩人。”   这话倒是不严重,这姑娘家嫁人,便如同第二次投胎。   昨日因沈羡之,叫大家看穿了这王玉臣非良配,好让高家及时止损,不然高小姐嫁过去,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呢?   不过钟玉嬛听到她要去添妆一事,不禁笑道:“你不必忙活了,你大哥的话,只怕是哄哄你而已。”   高水汀自然是不相信,“我大哥自来疼我,是他亲口答应我的。”   钟玉嬛摇着头,“有些事情你不知晓,你大哥却是心中有数的。”天子将沈羡之许给阿瑾,不过是因为沈羡之是前相爷的女儿,名声上听着像是那么一回事。   可事实上现在的沈家,和寻常人家又有什么区别呢?无权无势。   给不了阿瑾任何帮助。   天子是不给阿瑾任何站起来的机会的,倘若高相爷家如今主动与沈家交好,那天子又当如何看待高家?   那高公子即便是再怎么宠爱妹妹,也不会这么没谱。   只是这些事情,钟玉嬛却是没有办法和高水汀说的,暗自在一旁叹着气。   阿瑾的这一生,只怕就止步于此,从此留在西南。   钟玉嬛替夏侯瑾惋惜,明明他和夏侯瑜的父亲,才是正统的嫡太子,可是哪料想这命运捉弄人呢?   如今陛下对他们兄弟俩如此防备,变着发的打压,将沈羡之赐婚给阿瑾,就是断了阿瑾往后利用婚事的心思。   天子是一点旧情面没有给阿瑾留。   然而被钟玉嬛一直挂记在心上的夏侯瑾,此刻正在试穿着喜袍。   琢玉替他将外袍套上,看了看眼前王爷,又看看镜中的王爷,做了一番对比,十分满意,“这大红大紫就是不错,王爷看着精神了几分。”   “是精神。”夏侯瑾看了一眼,谈不上多喜欢,如今他只想早些回到西南去。   不知道二弟伤势如何了,奈何这婚期还没到。   对于沈羡之这个未来王妃,有些担心起来。   他此前本来就觉得沈羡之不像是传言中那样愚笨,昨日当街训斥王玉臣那番话,更是有理有据。   按理他该高兴,自己这未来的王妃也是个冰雪聪明之人,但是现在心中更多的是担忧。   于是忽然朝琢玉吩咐道:“你去沈家一趟,替我给二小姐带一句话。”   琢玉应了声,“爷您要带什么话?”难道也是‘我想你’?   然而却听夏侯瑾说道:“告诉二小姐,过慧易折。”   “……”琢玉愣了一下,这是什么话?不过还是在下午去沈家的时候,将此话带到了。   沈羡之听了,心说他这是不满昨日自己在街上的事情,觉得自己锋芒太过。   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告诉你们家王爷,多吃饭少管事,保他能活到九十九。”这还没成亲呢,居然就想管自己?就他?想什么美事?   好叫琢玉一阵尴尬,但也只能将原话带回去给自家主子。   沈灵之自打见着二姐姐教训王玉臣之后,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可谓是寸步不离地跟着,眼下听到二姐姐这样给瑾王爷回话,琢玉一走,便有些担心道:“二姐姐,这样会不会惹瑾王爷生气了?”   毕竟以后和二姐姐是要做夫妻的,和睦最是要紧。   “你确定是我惹他生气?”不是他惹自己生气么?多管闲事,难怪一直病恹恹的。   这话将沈灵之是怼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半晌才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二姐姐,你就没有什么害怕的人么?”   沈羡之想了想,暂时没有吧?她眼下就怕没钱。   没钱怎么搞事业?又觉得四妹妹这心态有些问题,居然会觉得是自己惹夏侯瑾生气,当即便要给她扭转过来,“灵之,你这个想法很危险的知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会是我惹他生气呢?明明是他先来惹我生气的,难道你就觉得男人的话,女人就必听不可么?”   沈灵之虽然觉得不是男人所有的话女人都该听,但是……   只是没容她多想,沈羡之又继续说道:“别听那什么在家从父再嫁从夫的鬼话,女人也是一个独立体,咱们又不是谁的附庸品,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么?”   沈灵之半知半解地点着头,“可是姐姐,自古……”   “自古以来这男人还是从女人肚子里爬出来的呢,反正往后你一定要清楚,做女人千万不要想着做小伏低顾全大局,这样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当然也不是说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但是女人一定不能失去自我。   这是她活了两辈子得出来的总结。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而她让琢玉去回那让夏侯瑾别多管闲事的话后,那边就再没有消息了。   此前有什么点心水果的,还偶尔送来,现在彻底是断了音讯。   沈灵之不免是担心,只怕是瑾王爷生气了吧?   原本还想要试着劝说沈羡之不要太刚硬,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未来的夫君,须得顾全他的面子才是。   不过还没找着机会说,这大婚之日就逼近了。   瑾王爷身份尴尬,沈家这边没了什么亲戚,所以可想而知,这婚事到底是有多清冷。   最要紧的是,那结亲的新郎官昨日还感染了风寒,今日起不来了。   沈羡之这边,连个送亲的兄弟也没有,也没父母长辈,拜别了父母的灵牌,是她那个病恹恹,出行也需要两个丫鬟架着的姐姐带着两个小妹送到门口。   她也是自己上了轿子。   同样被全城议论的除了她的婚礼清冷,无兄弟送嫁,新郎官也不曾来接新娘子之外。   还有她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嫁妆。   可把姑娘们羡慕坏了。   只能暗地里想,她就算是陪嫁了整个沈家又如何?那瑾王爷分明就不待见她,不然的话这病来得好巧。   早不病晚不病,偏偏大魂这日病着了。   直至拜堂的时候,夏侯瑾被人扶着出来,沈羡之透过那红盖头,瞧见了夏侯瑾的手,大红色的袖子衬托下,那手白得不像话,怎都不像是一个正常人的白,心里才相信大抵是真的病了。   她就想这夏侯瑾不该那样小肚鸡肠,还在为那日自己说的话生气,故意羞辱自己呢。   主婚的人是当今圣上的亲妹妹,同样也是夏侯瑾的亲姑姑,玉华长公主。   她是真的心疼这个侄儿,但奈何又帮不到夏侯瑾什么,拜堂那会儿,沈羡之听着她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些哭腔。   不过沈羡之也没多管,主要也管不上,拜完了堂就被送到新房中了。   原本今日是大喜之日,可是偌大的府里,却是冷冷清清的,沈羡之一路被扶到了正房,这一路上就没听着什么热闹的声音。   不过想来也是,哪个不要命的敢来给夏侯瑾贺喜?   最多也就是打发人将礼送到罢了。   所以沈羡之被扶进新房没多久,就听见喜婆管夏侯瑾讨喜钱的声音。   她有些惊讶,这还没天黑就来了?一面偷偷嫌弃红盖头,朝着丁香示意,叫她去探一探。   哪里知晓,丁香这一去不复返,等着再度听到脚步声的时候,已经是夏侯瑾了。   他进来好像坐在椅子上自顾咳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站起身来,拿了撑杆将沈羡之头上的盖头掀起。   沈羡之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所以夏侯瑾一挑起撑杆,她就抬起头来,本是要抱怨的,但正好对上一双干净明亮且又好看的眸子,不由得愣了一下。   夏侯瑾虽然知道自己这个王妃不可能像是外界传言的那样夸张,但最起码是五官端正的,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端正得有些过分了。   因此也是有些意外。   又叫沈羡之这样直白地盯着,有些不自在,连忙抬起手,“这凤冠太重,我……”   不过话未成说完,就被沈羡之笑着打断,“你别动,我自己来,你身体不好,这种重活怎么能让你亲自动手?”说着,已经将那沉重的凤冠摘下来了。   美人呀,还是个病美人。   咋一眼看去,这夏侯瑾的外貌满足了她对未来夫君的所有幻想,就是不知道这性格怎么样?   不过不好也不要紧,有的是时间,总能将他打磨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夏侯瑾其实还是头一次和女人离得如此之近,即便晓得她现在是自己的王妃,两人是夫妻,是不用避嫌的。   但仍旧觉得不自在,要坐也不是,要走开也不是。   却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这位王妃心里在想将他调教成男宠……   沈羡之美滋滋地想着,见夏侯瑾还局促不安地站在旁边,便像是个主人一般朝他招手,“坐下啊,客气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前面的话没什么毛病,夏侯瑾也感觉自己的双腿没有办法继续支撑自己这样站着了,听到她这话正要坐下,下一瞬却是被后半句话惊得脸色一阵青红交替。   幸好沈羡之马上就起来了,跑去倒了两杯酒过来,递给夏侯瑾一杯,“往后,咱们就是夫妻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说罢,强行扶起夏侯瑾的手臂,相互交错,一仰头将酒给喝了。   夏侯瑾见此,也将杯中的酒喝了。   可为什么听着,她这话有些不对劲,搞得像是结拜兄妹一样。   冰凉的酒水顺着喉咙滚下去,顿时让夏侯瑾觉得一阵喉咙被烈火灼烧的感觉,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沈羡之见此,吓了一跳,连忙要去给他倒茶水,“你这身体不行啊,往后好好养着吧。”   夏侯瑾接过她递来的茶水,勉强喝了两口,这才舒服了些,目光却显得有些迷离,整个人竟然像是醉酒的状态一样,懒懒散散地靠在床架上,“我并非有意今日病着的。”   “无所谓了,你先睡吧,我吃点东西。”沈羡之在乎这个么?当然不在乎。说着就直接到桌前去。   大好的夜色,怎么好辜负了这一桌子美味佳肴?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等着饿了大半天的她痛痛快快地吃顿饱饭,回头一看,发现夏侯瑾竟然醉酒睡着了。   她走过去站在床边摸着下巴观摩了半晌,对于夏侯瑾这张脸是十分满意的,性格目前看来也还算是温顺,就是这酒量太差,身体不太行。   不过想着如果样样好,也轮不到自己捡了这便宜。   又盯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困意,这才慢吞吞地朝着洗漱间去。   片刻后听到里面传来的水声,内心紧张无比的夏侯瑾才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   这个王妃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   刚才她站在床前看了那么久?难道是怀疑自己装醉的?   还有她的武功似乎不低,这一点琢玉并没有和自己仔细说。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夏侯瑾发现,这沈羡之可能不太好掌控,所以指望她做一个贤良淑德安静在后院做王妃,只怕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如此的话,往后自己许多事情,是不能在身边处理了。   不然是很难避开她的。   这样一来,便有些不大方便了,这让夏侯瑾有些苦恼。   本来娶个媳妇回来,是想让天子放下戒心,可是断然没有想到,现在他不但要继续提防着天子,还要防备着这个媳妇。   一时间有些苦恼。   也不知道娶了沈羡之是好事还是坏事情。   沈羡之沐浴很快就出来了,头发湿漉漉地,显然已经忘记了自己已经成婚的是事实,床上还躺着她新婚的丈夫。   直至坐到镜台前,才恍然想起来,一脸防备地扭头朝着床榻上看了一眼,拉了拉紧自己松垮的领口,见着对方还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擦头发,一面看着妆台上那各抽屉和妆盒里的首饰头面,心说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这王爷就算再怎么落魄,但到底是皇亲贵胄,瞧这些头面,拿出去少不得是要换几十万两银子的。   精挑细选,最终撇开了那雅致又端庄的首饰头面,挑选了一堆又俗又华丽的头面出来。   准备明日进宫穿戴。   等她挑好这些,头发也差不多干了,直径走到床前去,将那夏侯瑾往里面推了两下,然后自己合衣躺下,扯了被子盖上,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虽然咱们今日初次见面,就同床共枕是有些太快了,但到底是新婚之夜,你若出去睡,这王府上下必然是会轻看了我。”   说到这里,翻身面对着里面沉睡中的夏侯瑾,小手不安分地掐了掐夏侯瑾的脸颊,“而且,留下新娘子独守空闺,你也没面子对不对,指不定都认为你不行呢。”   这是个什么狼虎之词?而且还对自己动手动脚,夏侯瑾真怕自己绷不住,露了馅儿。   但终究还是忍了。   好在沈羡之今日的确是累着了,自己念叨没多会儿,便昏昏欲睡。   夏侯瑾确定她彻底睡沉了,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准备翻身起床。   不料沈羡之忽然朝里面翻身,半个身子都压在他右边的胳膊上,一时让他动弹不得。   这夜色难熬啊!   夏侯瑾就这样盯着那红烛燃啊燃,烧啊烧,终于看到要见底了。   不免是有种熬出头的感觉。   天终于要亮了。   沈羡之醒来的时候,发现夏侯瑾已经起床梳洗打理好,她一睁开眼,就对上他彬彬有礼的笑脸,“一会儿要进宫,劳烦王妃起床洗漱。”   “不劳烦,你先出去等我一会儿。”要穿的衣裳丁香已经给自己找好了,穿戴的首饰自己也挑好了。   就是梳头洗脸的功夫而已。   不过她怕到了宫里,各种磕头跪拜的,只怕忙一圈下来,也吃不上一口饭,所以连忙唤住正要出去的夏侯瑾,“让厨房准备点吃的,我马车上吃,不耽搁你时间。”   夏侯瑾听到她这话,脚步踉跄了一下,“好。”昨晚她才吃了那么多……   胃口也未免太好了些。   他这一出去,早守在外面的丁香就进来了,脸上笑眯眯的,连忙从袖袋里拿出几个沉甸甸的钱袋子,“二小姐您真是神机妙算,这是昨晚奴婢赢的。”   原来昨晚沈羡之让丁香去跟着府上的人一起下注,王爷和王妃会不会同房。   依照王府的人对自己家王爷的了解,王爷有洁癖,而且性子孤傲冷僻,王妃还是天子赐婚的,对这王妃必然是没有好脸色,更不可能留在房间。   所以,大部分人都下注王爷不会和新王妃同房。   当然,也有人和丁香一起下注,王爷会留下来。   比如那琢玉。   他觉得这王妃有些意思,没准王爷真留下来了呢?   又见王妃的贴身丫鬟丁香如此放心大胆地押了那么多银子,便跟着冒险大胆一试。   没想到居然赚了这么多。   其实,沈羡之也不知道这夏侯瑾到底会不会留在房间里,反正已经想好了,新婚之夜不可能让他出去的。   他要是不从,自己就直接打晕他。   不然自己往后还怎么在这瑾王府混?难道自己不要面子的吗?   但是没想到他居然滴酒就醉。   还省得自己动手了。   沈羡之看着这些银子,算得上是自己赚的第一桶金,可惜这样的机会一辈子就一次。   当即和丁香三七分,便去洗漱,然后叫丁香给自己梳头,自己则捡着那鹌鹑蛋大一颗红宝石的项链往脖子上挂。   丁香这才发现她挑出来的首饰,有些担心,“小姐,您这是第一次进宫,这样好吗?”   “当然好,你不懂,昨天咱们把沈家的东西送到瑾王府,风头太大了,我今天表现得越俗气越上不得台面,那狗皇帝才个高兴呢。”这样兴许少给她和夏侯瑾找麻烦。   丁香听着像是那么一回事。   昨天沈羡之的那些嫁妆,有一部分其实是他们沈家的行李。   这不是要搬迁么,沈羡之担心几位娇弱的姐妹管理不了那么多行李,所以先趁机抬到瑾王府来。   不过随着丁香给她梳好头,将那些金灿灿的大簪子一个个插到发髻之间,觉得还是有些太夸张了。   奈何劝不住小姐。   大红大绿的宫裳,本来小姐这颜值还是能压住的,瞧着也是端庄贵气的。   可是随着那一个个大金镯子大金戒指和宝石项链上身,就给人一种极其奇怪的感觉。   如今这满头的珠宝金簪,怎么看都像是那乡下没见过世面的暴发户。   但是沈羡之对着镜子里转了一圈,自己十分满意,提着裙摆高高兴兴地就出门了。   这会儿太阳刚刚爬墙,温暖的阳光洒满了整个院子,夏侯瑾带着琢玉在院子等她。   听到开门声,主仆俩齐齐望去,和煦的阳光照在沈羡之堆满金银珠宝的身上,瞬间主仆俩就被这金光灿灿给晃得睁不开眼。 第20章   琢玉作为一个合格的侍卫,立即防备地挡在夏侯瑾面前,“王爷小心。”   大抵下意识地认为,是刀光剑影晃花了眼。   然待他挡到夏侯瑾跟前,才发现这移动的闪闪金光,是沈羡之。   “王妃……”他大惊失色地惊呼出口。   今日进宫,的确是该盛装,但琢玉兹以为,用不着这么夸张吧?好好的一个端庄大气的王妃,硬是被这些金光闪闪的首饰衬托得跟一棵移动的摇钱树一般。   但是,沈羡之大概就没有这个觉悟,高高兴兴地扶着满头的大金簪子朝同样惊愕脸的夏侯瑾走过来,转了一圈,满怀期待地看着夏侯瑾,“王爷觉得我这一身,怎样?”   “甚好。”夏侯瑾颔了颔首,将手伸过去,“走吧。”再不走,要误了时辰。   马上就可以离开京城,他不想再多节外生枝了。   沈羡之闻言,欢喜不已,大大方方地将手伸了上去。   琢玉看着如此琴瑟和鸣的王爷和王妃,还有王爷那句‘甚好’,确定是真心的么?“丁香,你家小姐这样,的确好看?”是自己的审美个跟不上潮流了么?   丁香当然是顺着自家的小姐,何况王爷都说好看了,于是也笑道:“自然是好看。”然后提着预备更换的衣裳追了上去。   等琢玉回过神来,沈羡之已经以这一身金光闪闪名响整座王府了。   大家起先还不知道是王妃,只看到王爷居然牵着一个金灿灿的东西。   等走近了才发现,居然是个人。   他们的王妃啊!   夫妻俩一起上了马车,沈羡之先找了个舒适的位置靠着,见丁香没跟上来,这车里就她和夏侯瑾,便将手抬过去,晃动着手腕上那几个拇指粗的大金镯子,“帮忙摘一下,挺沉的。”还是到宫门口再戴吧。   夏侯瑾看着她那皓雪一般的手腕上,果然已经被这金镯子压出了几道红痕,便替她将镯子摘了下来,“你其实不必如此,对你名声不好。”   不晓得过了今日,多少人又该笑话沈羡之了。   “名声能顶什么用?不被上面挑刺就值了。”沈羡之不以为然,伸手去解脖子上的项链,这最起码的七八两重。   夏侯瑾听到这话,却是不由自主想起昨晚她的那些话。   她不是说为了面子,所以和自己同寝么?   这会儿又说不在乎面子……   沈羡之了解的夏侯瑾话不多,所以此刻夏侯瑾沉默,也没多想,解下了项链,便拿手绢擦了一下手,去打开旁边夏侯瑾给准备的点心。   吃了一个,才朝他递了一个桂花糕,“不吃点么?”   “不用。”夏侯瑾摇头,近来胃口一向不佳。   一路无言,她吃完了就睡,夏侯瑾也在一旁闭目养神。   刚进入睡梦状态,忽然被人推了一把,沈羡之猛地睁开眼,“要到了么?”然后连忙抓起一旁的宝石项链塞给夏侯瑾,“快给我戴上。”自己则将那些手镯一个个往手腕上套。   夏侯瑾其实是拒绝和一个女人靠这么近的,昨晚完全是被迫。   但是现在她已经靠过来,夏侯瑾也不好拒绝,只能替她将项链戴上。   也因这个举动,两人之间的位置拉近了不少,他的鼻尖所嗅到的几乎都是属于她身上的那种清香,有些像是风吹过梨花枝头的感觉。   然后就在此时,沈羡之拿出一个香粉盒子,“要不要再扑点香粉?”她才打开盖子,那浓烈的香味就呛得她忍不住打喷嚏。   自己都遭不住的香味,就夏侯瑾这身体,哪里受得住?于是沈羡之只能默默地盖上了。“算了,就这样吧,不然太过了,有些假。”   谢天谢地,夏侯瑾是真担心她将那劣质又浓烈的香粉扑在身上。   所以听到她放弃后,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马车此时已经停了下来,夏侯瑾要下车,却被沈羡之拦住,“我先。”   然后自己先跳下马车,便侯在一旁扶夏侯瑾。   夏侯瑾见她伸出来的手,有些会意,拿手帕捂着口鼻,咳嗽着下了车。   一旁的宫人此刻倒是没留意到夏侯瑾的身体状况到底如何,而是完全被沈羡之这一身金光闪闪给亮瞎了眼睛。   待夏侯瑾在沈羡之和琢玉的搀扶下了车,忽然听得他们马车后面一阵惊马,随后一阵慌乱,这来迎接他们的宫人也顾不上夏侯瑾了,大惊失色地跑了过去,“十七殿下,您没事吧?”   沈羡之凑热闹地伸头过去看,只见是一匹高大的青头红鬃马正在发狂,马背上跳下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锦衣华服,显然便是这宫人口中称呼的十七殿下了。   少年脸色苍白,方才马儿忽然发狂,正要下马的他险些被颠下来,幸好他反应过快,不然若真被摔在这宫门口,丢了脸面是小,骨头只怕都得给他砸断两根。   此刻才稳住神情,愤怒地朝着牵马的小童质问:“怎么回事?”怎么连马都牵不好?   那小童一脸委屈,心惊胆颤地替自己辩解道:“十七殿下,是,是前面那位夫人身上的首饰,晃着马儿的眼睛了。”这哪里能怪自己?他也没料到真有人能穿成这样,这是生怕大家不知道她家财万贯么?   找到了罪魁祸首,这十七殿下立即拿着马鞭大步上前,想看看是谁要谋害自己。   只是待他走上一看,有些惊住了,尤其是看到那张脸后,更是尤为欣喜,“是你!”   沈羡之愕然,这孩子是在和自己说话么?好像不曾见过他呀!   十七殿下的目光随后落到沈羡之所牵着的那人身上,一时愕然,“瑾哥哥。”   “臣见过十七殿下。殿下好像有长高了许多。”夏侯瑾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但是夏侯巽的目光却不在他的身上,而是盯着他和沈羡之牵着的手,忽然有些委屈地看朝沈羡之,“我找了你这么久,都想好等找到你,让父皇把你指给我,等我长大我娶你的,可你居然是我的嫂嫂!”   宫人听得这话,有些吓蒙了,连上去拉住委屈巴巴的夏侯巽,“殿下,莫要胡言,这是沈二小姐,陛下亲自给瑾王爷挑选的王妃,您还是先进宫去吧,德妃娘娘一早就盼着您呢。”一面朝着小太监们使眼色,催促他们赶紧将这十七殿下带进宫里去。   但是夏侯巽却是站着不动,继续盯着沈羡之看。   沈羡之一脸无辜,心里纳闷这小孩子哪里跑出来的,居然开口就说这些惊天动地的话,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我,不曾见过你吧?”他那样一副委屈巴巴,好似自己是负心汉的表情,让沈羡之都有些不确定了。   这到底是见过没啊?   “二月初的时候,我在城外看到你救了周家小姐,我从楼下追出去的时候,你已经走了。”夏侯巽解释着。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他这么一说,沈羡之倒是想起来了,但是当时那么多人,她除了认出一身葱绿色的王玉臣,旁的谁也没留意到。   于是开口就直接拒绝,“殿下认错人了。”   这话当然糊弄不了夏侯巽,“这怎么可能?难道本殿下还会认错人么?”   沈羡之觉得这孩子没抓住重点,不管他是否认错,都没什么区别。毕竟现在自己是夏侯瑾的王妃,和他还能有半毛钱的关系么?于是觉得这孩子拎不清,便扯了扯夏侯瑾的衣袖。   示意他赶紧把这小孩打发走。   难得夏侯瑾能看出沈羡之的意思,拿手帕捂着口鼻剧烈地咳嗽起来,一时间整张苍白的脸都因咳嗽而震得通红。   连沈羡之都以为他真的犯了病,一时有些着急起来,这才新婚,千万别咯血而亡啊。   而这效果自然是也极好的,夏侯巽一下就被吓着了,连忙要去给请太医,不过被宫人拽着往德妃娘娘的宫里去了。   见他走了,夫妻二人也进了宫。   “你没事吧?”沈羡之看夏侯瑾半天那脸色都缓不下来,还是有些担心。“要不找个地方歇歇,你这个样子,迟了些陛下应该也不会怪罪的。”   夏侯瑾摇着头,侧身朝她靠近了几分,低声道:“我现在这样最好,兴许都不用去皇宫那边,咱们便能回去了。”   沈羡之听到这话,恍然反应过来,他是故意而为之。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这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子,只怕后宫的女人都懒得见自己了。   如今借故夏侯瑾这病体,正好将自己打发走了。   果不其然,那厢去叩谢了皇上,夫妻俩一个病恹恹的,一个则打扮得跟一棵移动的摇钱树一样,一看就和传言中治安定侯家那小子的睿智不沾边,皇上看了心情甚好。   连句重话都没说。   等出了宫,沈羡之都没想到居然这样顺利,上了马车就立马将身上这些累赘都拿下来,然后高高兴兴地问夏侯瑾,“是不是后天就可以启程?那我要不要让三妹那边先带着大姐和四妹先走?”   夏侯瑾此刻的状况也没有那么差,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整个人看起来是有精神的,“让她们明日再启程吧,到时候我让琢玉找几个人保护他们。”   “也行。你行礼收拾得怎样,所有人都要带走么?哪些是陛下的人?”她问得倒是细致,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   夏侯瑾是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和沈羡之相处得似乎还是挺默契的,所以也没犹豫,只将府上天子派来的人都一一告诉她。   沈羡之听了记在心里,已经打好主意,等着回西南的路上,先弄死几个。   若是有震慑效果,那剩下的就先留用,培养成双面细作。   反正她这方面有的是经验。   而夏侯瑾听她问起这些人的身份,本来以为她只是想要避开这些耳目罢了,根本就没有想到沈羡之心里是如何打算的。   只是看着明明和自己才认识一天不到,眼下和自己同处一室的沈羡之,她身上没有自己预想的小女儿之态,更不可能指望她能有点羞怯之心。   以及她和自己说话的态度,让夏侯瑾有种对方将自己做兄弟来看待的感觉。   宫中,今日的陛下十分高兴。   无他,只因为看到了身体状况比自己预想还要严重的夏侯瑾,以及那个足以承包了整个后宫半个月笑话的沈羡之。   他早该想到,那沈羡之自小养在山里,哪里见过什么世面?纵然天生丽质又如何?可是这女人还是得看气质的。   就沈羡之今日这般模样,只怕当时在沈府也是如此,所以那府上才不得已关了大门,杜绝亲朋好友上门吊唁。   就这样一对夫妻,除了有些钱财之外,便无任何势力可依仗了。   夏侯瑾虽是有些头脑,可他这副身体完全不足以支撑他去做那些事情。   如今又摊上沈羡之这样一个王妃,往后的日子还不知道会怎样的鸡飞狗跳呢!   越想就越是开怀,引得一旁的德妃好奇:“陛下今日怎了?这样高兴。”   皇上闻言,有些惋惜道:“若不是阿瑾那身子太过于虚弱,我是一定会让他们在宫里多留一会儿的,也好叫你们看看这位侄媳妇。”   德妃脸上虽是好奇,但其实心里是有数的。那夏侯瑾兄弟俩一文一武,样样都凌驾在皇子们之上,这让陛下哪里能放心?   如今夏侯瑜重伤残了腿脚,陛下的心腹大患也只剩下这夏侯瑾了。   可是这一桩婚事降下,彻底地截断了夏侯瑾与各股势力间的来往,以后夏侯瑾想要再起来,是艰难了。   “臣妾已经听说了,在宫门口这位侄媳妇身上的金簪子,还晃着了十七的马,险些叫他惊马呢。”如今陛下高兴,不过是因为他以为给夏侯瑾娶的这王妃上不得台面罢了。   “还有这事儿?十七呢?没伤着吧?”皇上不知道自己问起自己儿子伤势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是有多灿烂。   德妃微微一笑:“没什么事情,这会儿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野了。”其实,是德妃在得知儿子一直心心念念的女侠姑娘就是这沈羡之,所以当机立断,就把儿子给关起来了。   毕竟之前这傻儿子还在陛下跟前念叨着沈羡之,陛下也糊里糊涂,应允了他,等他找到人,就指婚给他的。   若是陛下知道了十七念着的人和今日这摇钱树一样的沈羡之是同一个人,那还得了?   这前后的反差,只怕陛下也猜到了沈羡之今日是故意而为之了,那这夫妻俩想再轻松地离开京城,估计是没那么容易了。   关键自己这个傻儿子,素来又喜欢夏侯瑾这位王兄,沈羡之还是他心头上念着的人,到时候免不得是要去求情的,少不得是要吃罪受到牵连了。   德妃入宫二十载有余,娘家虽无任何后盾,却走到了今日,不是她有怎样厉害的手段又是怎样的聪明。   而是她太了解陛下了。   就如同此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为四妃之一的德妃,一把年纪了还受陛下宠爱,陛下对于十七也是多有偏爱。   但事实上呢?十七从小是否读书,陛下从不过问,就任由他放纵,那时候德妃心里就有数了,十七将来的命运将是怎样的。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所以,其实她是十分憎恨陛下的,他对十七今日的宠爱,来日就是要十七性命的催命符。   纵使十七不学无术,可是往后无论哪位新皇登基以后,都不会容下十七。   无他,只因为陛下太过分宠爱十七了。   其实如果只是单纯的宠爱纵容也就罢了,可他偏偏总是夸十七孝顺聪明,还总是拿来与别的皇子相比。   这比较之下,他自然是觉得十七更好些。   夸赞十七的时候,便要趁机将别的皇子贬低或是责骂一顿。   无形之中,不知到底给十七树立了多少仇敌。   德妃也曾经检讨过,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得陛下生气了,所以报复在十七的身上?   可是她后来又发现,似乎陛下对所有的皇子几乎都一样的。   如今活下来的六个皇子,竟然没有哪两个是能够像是寻常人家的亲兄弟一般相处着。   似乎都将对方视作仇敌。   兄弟间没有半点情份,反而成了这副样子,始作俑者自然也就是当今的陛下。   德妃不知道别的娘娘们有没有发现,反正她自己心中有数,陛下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们和睦相处,兄友弟恭。   她眼下就想给十七找条生路,可是其余的五个皇子,都恨不得将十七给扒皮生吞了。   所以她起过心思,给十七讨个封,不要太好,最好是能到那偏远又落后的地方,这样往后兴许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所以现在看到陛下心情不错,便趁机提起了皇子们年纪已经不小,甚至是年纪最长的二皇子,都已经有儿女几个了,是该封王才是。   皇上听了,也认真地考虑起来。   只是却迟迟没有做出决定。   他的决定还没做出,瑾王府却已经整装出发了。   昨日沈羡之就将沈家那边的人分批送到城外去。   因走的都是官道,这京城也是太平的,所以便打算先到梧州以后,再和瑾王府的队伍一起汇合。   这厢瑾王府的车队出了京城,沈羡之掀起车帘朝城外看去,难免是有些遗憾,叹道:“好些地方都还没去过呢!”这一走,只怕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了。   戏还是要做的,所以当下和那夏侯瑾同在一辆马车上。   新婚夫妻嘛,哪里有这个时候就要分开的?不是该如胶似漆么?   不过这都是沈羡之要求的,倒不是为了给这外面的人看,而是给瑾王府的这些下人们看,好叫他们心里知道,自己这个主母在瑾王府是有分量的。   听得她的话,夏侯瑾也回头朝这座将犹如囚笼一般的城池看了一眼,目光晦暗不明。   沈羡之偷偷瞥了一眼,“心里乐开了花吧?终于可以离开这座牢笼了。”   “……”夏侯瑾愕然.   却听沈羡之叹道:“其实去了西南,也没两样,还不是照样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一样不得自由。”说着,拿出一张名单,是夏侯瑾提供给她的。   都是宫里那位的眼线。   “这几个人我就先不留了。”前前世怎么说也是一教之主,虽然用毒不如自己座下的护法,但多少还是懂一些的,而前世也学了不少生活小常识,所以她打算以染了传染病的方式,将这几个人送走。   反正经过她这两天的观察,这几个人明面上都是有来往的,到时候一个得了传染病,即可传染俩,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名单外面的人,应该是不会有所怀疑。   夏侯瑾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你打算怎么办?”他有些担心,沈羡之这样是不是太心急了些,这才离开京城,陛下的人就出了问题,只怕是要引人怀疑的。   然而沈羡之却犹如大哥一般拍着他的肩膀,“你不用怕,这种事情我轻车熟路,出不了岔子的,往后到了这西南,你就安安心心养身体,有什么事情,本王妃扛着呢。”   不知道的,听她这口气看她这表情,还以为她才是王爷呢。   夏侯瑾活了这二十多载,自打父王母妃被害后,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可笑的是要为他遮风挡雨的是个弱质女流,是他的王妃。   但不得不说,他心中还是有些感动的,撑了这么多年,他其实也很累。可是见到沈羡之这样对自己毫无戒备,还将杀人这种事情做得熟练的话告诉了自己,让他又不得不担忧,这王妃还是有些单纯了。   不过嘴上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那往后,就劳烦王妃了。”   “客气什么,咱们是夫妻吗,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必然是要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沈羡之不以为然,十分豪气爽快地笑起来,“既如此,我明日开始做安排。”   “好。”夏侯瑾颔首应了声,然而暗地里却让琢玉盯着一些,他实在不放心这性子看起来有些大大咧咧的沈羡之。   更何况,沈羡之一向不按常理出牌,他不能容许出半点岔子。   这可把琢玉为难住了,他的武功明显不如沈羡之,轻功也不如,这样他怎么去跟踪么?于是这苦着脸道:“王爷,您要不自己去吧?我会被王妃发现的。实在不行,先把玄月喊回来也行。”   玄月武功是王爷身边几个护卫里最好的,应该可以吧?   夏侯瑾怎么可能亲自去?当然是去信把玄月喊回来。   只是这一时半会儿玄月也赶不到,所以只能暂时由他跟着沈羡之,免得她露了马脚。   他是以一个善后的角色跟在沈羡之身后的,可是几天下来,那日沈羡之给他的名单上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得了痢疾,吃什么药都没得用。   拉个几天人就脱气没了。   这上千人的队伍又不可能为了他们这几个奴才专门停下来。   所以这几天里,一个便接着一个没了。   大家都将此事定为意外,沈羡之还专门站出来叮嘱负责伙食的管事,“这已经进了四月,天气逐渐开始炎热起来,大家往后还是尽量少喝生水,果子也要洗干净。俗话说得好,这病从口入,所以卫生一定要抓好,不能出现纰漏,哪个的性命都一样金贵着。”   夏侯瑾坐在马车里,车帘是挑起来的,正好看到一脸正气又体恤奴才们的沈羡之穿着和奴婢们区别不大的窄袖襦裙,坐在马车前的车板上,跟管事们交代着。   俨然一副当家主母的样子,而且还毫无架子。   这不,才几天的时间,整个瑾王府的人都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第23章   当然,也有那对她不满的,尤其是她现在样样都要抓一手,这很大程度上也就架空了长史何德顺的大部分权力。   这让何德顺十分不满,偏偏沈羡之说的那些也没半点错,让他一直没有机会。   而现在,沈羡之犹如那市井妇人一般坐在车板上,身上穿着的还是寻常衣裳,作为大夏王妃,实在是失去仪。   于是便趁着此机会骑马上前,“王妃还是到马车里去吧,有什么事情,吩咐属下一声就是了。”   沈羡之闻言,抬头看着马背上居高临下的何德顺,“我倒是想相信何长史啊,可是咱们这才出发几天,便有七八人因感染痢疾而亡,这接下来的路程还长着呢,就何长史这样办事,我哪里能放心?何况我家王爷身子又不好,我是断然不敢马虎一点,若真出了事情,难不成我还能改嫁不成?”   马车里的夏侯瑾原本是正在看书的,忽然听到沈羡之这话,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她就这么盼着自己死?   还想改嫁?这成亲还没十天呢。   何德顺知道这位王妃不好糊弄,而且又是个胡搅蛮缠的人,跟她讲道理必然是行不通的,于是便朝着京城的方向拱了拱手,“不管怎么说,属下也是陛下钦点到瑾王府的长史,王妃可以信不过属下,还是连陛下都信不过么?更何况王妃对于下面的奴才,实在是过于纵容了些。”   说着,不满地指了指后面那些马车上坐着的丫鬟和年纪稍长些的老仆,“这哪里有奴才上车的道理?实在不符合规矩!”   他一脸正义言辞,甚至是将陛下都给搬了出来。   但他不知道,沈羡之已经忍了他很久,说到底这何德顺也不过是奴才罢了,可跟自己这个堂堂的王妃说话,自己骑在马上。   所以她清了清嗓子,一手扶着身后的马车忽然站起身来,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揪住何德顺的衣领,直接将被她这举动惊住了的何德顺从马上拽下来,“你也知道我是王妃?你也知道丫鬟家丁们上马车不合规矩,那你骑在马上跟本王妃说话就合规矩了?我看你分明就是没将本王妃放在眼里,你别忘记了,本王妃还是陛下赐婚给王爷的,你这样高高在上地跟本王妃说话,是不是也没把陛下放在眼里?”   那何德顺又不会武功,早前是在翰林院做个杂活的下仆,因为这嘴上抹油能说会道,经皇上身边那大太监的引荐,得了如今这差事。   现在被沈羡之这样毫无预兆地从马上直接拽下来,失了魂不说,腿也折了。   偏沈羡之还把陛下搬了出来,治他一个大不敬的罪,叫他有苦难言。   他张口想要辩解,可是这腿摔伤的地方太疼了,连张口似乎也会牵动,使得他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然后便听到沈羡之冷笑着问:“怎么?你这是什么表情,你在质疑本王妃?还是想继续教本王妃做事?”   何德顺什么也没想,他现在就想找随行的大夫过来,赶紧看看自己的腿是不是断了?他要疼死了!   而沈羡之面对脸痛苦得扭成一团而不言语的何德顺,生气地唤来了护卫:“何长史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下来了,你们两个扶他去休息,顺便让大夫看一看。”   不小心?她是睁眼说瞎话吧?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分明是她忽然起身将人拽下来的。不过还真没想到,看着王妃这样娇弱的一个弱质女流,居然力气那样大。   不过那何长史也是自找的,他一向为人又自傲,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很是叫王府的人不喜欢。   如今他伤了,哪个心中不欢喜?   即便是宫里还剩下的那些细作,也十分看不惯他,而且还责备他办事不力,使得他们那几个人都感染了痢疾。   这倒是冤枉了何德顺,可如今他是辩解不得了。   毕竟沈羡之接手掌管后,队伍的伙食不但提高了不少,也卫生了许多,明明还是做从前一样的事情,但因为沈羡之的分工明确,给排出了三班倒,使得大家根本就没有那么劳累了。   每天只需要负责自己的四个时辰,其余时间想上马车休息,想干嘛都行。   只要不掉队伍。   而且这分三班倒,哪个小组若是干得不错,王妃还会有赏钱。   这样的好差事,上哪里去找?所以一个个自然也是尽心尽力,以王妃的话为尊。   转眼过了几日,眼看着就要到梧州了,不想这天公不作美,原本晴朗湛蓝的天空,忽然被滚滚乌云所遮挡,随后那翻腾的乌云中传来轰隆隆的一阵巨响,马儿都被惊得嘶鸣起来。   “王妃,这是要来雷雨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咱们要不到树林里去躲一躲?”有管事来询问,那前面大片的树林,看着有好几株参天老木。   去树下躲雨,那不是不要命了么?   所以沈羡之直接拒绝,“原地停下,把油纸全拿出来,趁着还没落雨,快些将雨棚搭好。”   这里正好地势也算高,一会儿雨真大了,这流水也只会往下面去。   他们这里是无碍的。   那管事也不敢质疑,连忙去张罗,青年侍卫们本来就不少,所以很快就将雨棚搭建好。   也是人和马都刚躲到雨棚下面,豆大的雨点便落下来了。   很快地上便积了不少水,不过都往下面流去。   而伴随着这豆大雨点的,还有雷电火闪。   就在大家庆幸运气好之际,忽然有一道雷电落入旁边的树林里,顿时那水桶粗壮的大树就拦腰被闪电劈断了。   随着这树枝落下来,已经逐渐变小的雨声中,传来两声惨叫。   “怎么回事?”沈羡之拉开车帘,连忙询问。   有侍卫跳到车顶上眺望过去,发现有两个奴仆不知道怎么回事,跑到树下去,正好给雷劈了。   本来没死透,那半截树枝落下来,直接砸在两人身上,就没了。   沈羡之听罢,有些恼怒,“不是说了不许到树下去躲雨么?”又叮嘱了众人一回。   等她放下车帘,却是立即换了一张笑脸,将写着两个名字的纸条扔进小桌上的香炉中,朝夏侯瑾得意道:“有没有觉得自己赚大了,娶了我这么一个冰雪聪明的王妃,人生可以直接躺赢了。”   原来树下那俩人,是皇上派来的细作,这两人武功高强,而且警惕性十分强。   尤其是那几个同伙感染痢疾而亡,何德顺又摔断了腿后,对沈羡之就更为防备了,甚至还偷偷往京城里传信。   当然,信给沈羡之截下来了。   所以她才想着得赶紧把这两人给处理了,其他的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也是瞌睡来遇到枕头,正在想办法如何无声无息杀了他们不引人怀疑,没想到这场雷雨来得如此妙。   刚才趁着大家都在忙着搭雨棚,一片混乱,她穿着的又和普通的婢女们差不多的窄袖襦裙,和昨天才来的玄月,两人一起将人迷晕,然后拖到了树林里。   此刻听到她的话,夏侯瑾不得不承认,自己赚了。不过他更好奇,“你怎么料定那棵树会被雷劈中?”   “这简单。”前世她那国宝级大学难道是白读的么?当然是简单做了个引雷装置,“雨快停了,回头我在跟你说,我先找人去埋了他们俩。”   作者有话说:   各种预收求收藏,求作者收藏~~隔壁连载的幻言更是各种求~~   今天天气真好啊~~ 第24章   下了马车,招了两个管事到跟前来,一脸难过道:“雨停了,你们找几个人去将他们俩埋了。”一面又追问:“我方才的话莫不是没有传下去?都说了不要去树下,怎么这点常识也没有?”   那俩管事叫沈羡之责斥,心中也是委屈,“王妃,方才您的话,奴才们都传了,这不是后来忙着搭雨棚么?哪里晓得那俩短命鬼非得跑到树下去。”   “罢了,得了空闲,去找何长史问问,他们家里可都还有什么人?到时候找人送些银子去。”沈羡之叹气说道,又将那树下不可躲雨的事儿叮嘱了一遍,还顺便给普及了一下下雨天躲雨的安全知识。   大部分的人还是没有这个常识,自然是听得津津有味,更何况眼下有人倒霉地被砸死了,大家就听得更认真了。   还听沈羡之说道:“咱们这往西南方向走,这边多是丘陵山地,这马上就要入夏了,若是遇着大雨,最是容易发生泥石流,大家更要多注意安全。”   众人听得一阵感动,王妃真好,这样关心大家。   她一边说,还一边亲自去看组织人埋那俩人的尸体。   琢玉这个时候趁机上了马车,同夏侯瑾回话,“听玄月说,王妃当时似乎在树上放了什么东西,她这会儿跟着去埋那俩倒霉鬼,只怕也是想趁机将东西拿回来。”   说罢,忍不住一脸崇拜道:“王爷,属下觉得咱们又得重新估算王妃的能力了,之前的都不作数。”瞧这一路上,还没到梧州呢!陛下那些人都给她清理了过半。   而且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死于意外。   唯独是那何德顺被王妃摔断了腿,也是他自己不守规矩在先,骑在马上跟王妃说教。   要琢玉说,那何德顺也是活该,这王妃的性子难道他还看不出来么?居然这样胆大妄为在王妃面前摆架子。   王妃不折了他的腿?那还叫有仇当场必报的沈羡之么?   夏侯瑾靠在身后的靠枕上,俊魅的脸上扬起一抹不算明显的笑容,“的确是得重新估算。”他开始质疑沈羡之这十几年来,当真是一个人住在那无人烟的山中么?   如果真是山里长大的,她武功厉害尚且还能说得过去,但是这管制统领下人这一套,可不是荒无人烟的山里能学到的。   瞧沈羡之这样轻车熟路,制衡各位管事,毫无痕迹地打了一巴掌又明晃晃地给一把糖,那些管事居然都没察觉出来,一个个对她已经快到肝脑涂地的地步了。   自己看着都有些夸张。   琢玉见着自家王爷朝着帘子外面朝山上看去,见那些管事一个个规矩地跟在王妃的身边,忍不住也嘀咕道:“王爷您说,王妃到底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这才几天罢了。”不见打也不见骂,也没见着给什么好处,就是许诺了干得好给赏钱罢了。   他们怎么一个个这样对王妃死心塌地的?   的确是没有给什么好处,也没有怎么训斥,所以嘛。夏侯瑾才佩服沈羡之。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沈羡之是个十分擅于掌控人心的人,她给的好处不大,却直击人心。责斥人也没有多严厉,但正好扼制对方的命脉。   这样恰到好处,如果送沈羡之全凭靠天赋,他是如何也不信的。   不过照着目前情况来看,她那一套并未用在自己的身上,而且似乎是真在为王府打算的样子。   他正想着,不知道外面谁叫了琢玉一声,琢玉便先退下了。   不多会儿沈羡之就来了,手里拿着西南的堪舆图,脱了鞋子进来就坐在夏侯瑾对面的小桌前,将堪舆图平铺在桌上,“咱们是要去浔州吧?”她一面问着,一面垂头在那张粗糙不已的堪舆图上找浔州。   “你看这个作甚?”夏侯瑾有些疑惑,一面从车壁书架里取出一张更为精细的堪舆图给她,“这是浔州的图纸,那边从前时常有山里的蛮人骚扰,所以搬走了许多人,很多房屋都是空闲着的,你可以找一处好些的,简单修葺一下便可安置家里的人。”   沈羡之闻言,连朝他拿来的图上看去,瞧着倒是挺像模像样的,当即便挑选了两处,“等到了我再去看看。”   “你最好有心理准备,我虽没去过浔州,但是听阿瑜说,情况不大好。”阿瑜未曾受伤之前,一直都在外征战,城中一直都没有正经的主官,连个知州大人都没有,所以可想而知是个什么光景了。   而现在阿瑜受了伤,那边仍旧是没有知州通判,不过是各个县城有着县令罢了,城中仍旧无人来管,以往的税赋也不高,朝廷补给的军资又跟不上,所以几乎都用来填补军中的空虚了。   夏侯瑾可以预想,现在的浔州该有多穷多落魄。想到此不由得看了穿着窄袖襦裙的沈羡之一眼,幸好她也不是那等娇生惯养的娇娇女,不然只怕到了浔州,是吃不得这份苦头的。   不过心中还是忍不住生出些许愧疚来,“我欠了你许多,希望往后,有机会能还。”   沈羡之听到这话,只觉得莫名其妙,抬起头朝他看去,“此话怎说?”   夏侯瑾苦笑,“浔州,可能比我们这沿途经过的小县城都还要破败。”她虽嫁了自己做王妃,听着倒是风光两无,但是可能到那边的日子……   沈羡之却是不以为然,“我在山里的时候,都是自己种地自给自足,难道这浔州连那山里都不如么?”不过自己倒是好办,这几个姐妹如何是好?她们多半是吃不得这份苦头的。   沈家大部份的钱财她们都给了自己,自己不能叫她们吃苦受罪啊!最起码这良好的物质生活得保证了,还有优质的环境也是前提,不然大姐怎么养身体?   于是有些发愁,“我是没事,可是我的姐妹们娇娇弱弱的,不能受委屈。”因此想了想,“浔州再怎么破败,我想王府应该不差吧?要不先将她们安置在王府,待我从外面寻了一处好地方,再让她们搬走,可行?”   “看你意愿,都可以。”夏侯瑾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毕竟沈羡之这一路上,给他除掉了不少隐患。   是得给些回馈。   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姐妹们到了浔州有地可安置,待到梧州后,沈羡之就直接去找她们。   沈家几个姐妹其实也不过早一天到达梧州罢了,本来以为瑾王爷的队伍会因为这大雨延迟,所以已经在做打算,晚上继续歇在梧州。   没曾想下午些的时候就来了。   沈芸之的身体不好,所以早前做了决定迁移到西南的时候,沈羡之就专门花了不少银子给她定制了一辆车厢宽大些的马车。   可纵是里面铺得松软,沈羡之其实也一直担心沈芸之经不起这舟车劳顿的颠簸。   所以队伍到达梧州时,夏侯瑾去打发掉前来拜访的知州大人,她则直接去客栈接姐妹们。   没曾想看到沈芸之精神状态竟然比在府里娇养的时候还要好。   沈梨之笑道:“早知道姐姐出来身体反而会好些,当初就该跟着二姐姐一起去山里。”   沈芸之也没料想到,自己离开家里那舒适的地方后,一路上车马劳顿的,精神气色却明显比家里还要好。   她将这一切都归功于心情的缘故,“出来的确好些,家里的时候常见的,不过是抬头看到的那片天空,只是这出来以后,不曾见过的花花草草鸟儿,每日都觉得新鲜,也没顾得上去想那许多。”   小时候,她本来身体不算好,母亲又忙于莫生意,父亲那时候还不是相爷,一年到头,几乎都是在外面。   最长的一次,好像在外就任三年多才回来。   后来有二妹妹陪伴自己了,却因身体的缘故,被送走。   隔了好几天,才有三妹妹四妹妹,可是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等她们大一些,可以玩耍了,自己却又要躺在床上度过。   时不时还有被祖母带过来的那些沈家旁支姐妹们冷嘲热讽。   这不,心里不多想,人也好了许多。   沈羡之见此,“既然这样,那我们一会儿就直接启程了,原本我还想着大姐姐身体不好,休息两天再走的。”说罢,直接让玄月去通知夏侯瑾那边。   几个姐妹才看到跟着沈羡之来的这冷峻男子,“那是?”   “王爷的护卫,如今跟我,行事方便些。”沈羡之简单说着,当即便张罗丫鬟奴仆们收拾行李。   只是沈芸之几人有些担心,她们并不曾见过瑾王爷,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也不知道,所以沈芸之私底下叮嘱着两位妹妹,“咱们这往后是要依仗二妹妹,到了那队伍里,你们要收敛些,不得给二妹妹添麻烦。”免得叫瑾王府的人轻看了。   沈梨之沈灵之连连点头,表示晓得。   就这样,沈家的车队加入了瑾王府的车队中。   从梧州离开,继续启程。   沈家几个姐妹虽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看着这上千的奴仆和护卫,还是有些紧张,她们总共几十个人罢了。   而沈羡之为了方便照顾她们,让她们的马车挨着自己和夏侯瑾的马车。   于是接下来她们便看到了沈羡之一副当家大老爷的模样坐在马车前的车板上,一会儿一会儿的,总有这王府的管事来找她禀话回话。   那骑着马的,甚至还没到马车旁就赶紧下马。   对沈羡之也极为敬重。   一路上所有的事情,似乎都是沈羡之在张罗,如果不是下车用饭的时候看到了夏侯瑾,她们都要一度怀疑,这瑾王爷莫非不在队伍里?怎么样样大小事情,都要来询问二姐姐的意思?   不过这瑾王爷,好像比那京城第一美男王玉臣,要俊美许多,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不佳的缘故,那抹病气竟然给他平添了不少仙气。   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生病不但没变丑,反而变得好看的。   这好不容易到了晚上,因天气尚且还不错,便就地扎营休息,饭后沈羡之和玄月琢玉那边商议好值夜的队伍后,便回到帐篷之中。   她与自家的姐妹们挤在一个帐篷里。   刚一进来,沈梨之和沈灵之便围上来,她们一个个满肚子的话要和沈羡之说。   沈灵之问得最直接,毕竟她也是撰写小黄文的小能手,“二姐姐,莫非你是借着这新婚燕尔,二姐夫对你的宠爱,把这王府大权给要了过来了吧?”   沈梨之立马就否定,“我觉得二姐姐不是那样的人,我看分明就是二姐夫身体不好,文文弱弱的,说不定以往就受尽王府下人的欺负,是二姐姐嫁到王府后,救二姐夫与水火之中。”   沈芸之原本想责备沈灵之这话,哪里像是未婚姑娘家能说出来的。   但随后听到沈梨之的话,不禁忍不住笑起来,“好了,莫要胡说八道了,你们这话,任由哪句让瑾王爷听到了,都不好。”   沈羡之却一脸无所谓,“那没什么,他是不会介意这些的。不过你们俩都猜错了。”说着扬起拳头,“我是靠这个打出来的天下。”   然后拿拳头去戳了戳沈灵之,“不要满脑子以色侍人才能出头的想法,女子当自强。”何况她是靠脸吃饭的人么?   她其实是靠脑子的。   一面高兴地与她们说道:“到了浔州,你们先住在王府,王爷同我说那浔州空闲的房子不少,到时候你们随便去挑,喜欢哪个我们就修葺,倘若修不好,就推到重现建。反正住的地方一定不能马虎。”   姐妹三人听说要住在王府,有些震惊。   沈芸之更是连忙摇头拒绝,“二妹妹,这万万使不得。即便王爷愿意看在二妹妹的面子上,可是我们也不能不懂规矩。”   “我现在就是瑾王府的规矩,我说行就行。”说着,怕沈芸之还要拒绝,毕竟她是沈家唯一一个当年被祖母短暂教养过一段时间的,什么女诫是没少读的。   便道:“我实话告诉你们,我也是这几日才知晓,自打瑜王爷受伤之后,驻守在西南的军队就大批被调走了,现在山里的蛮人经常跑过来抢烧,你们住在外面,我如何能放心?”   现在的确有不少山里的蛮人流窜到城中,但其实也没沈羡之说得这样严重。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肯定是不能让沈芸之她们在外面的。   这话对她们果然是有些震慑效果的。只是虽没再推辞,却也没说要住在王府,说等到了那边再说。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队伍一路在沈羡之的管理下,都顺顺利利的。   眼看着就踏入了西南地境,马上就要到浔州了。   琢玉忍不住感慨,“要说嘛,这就得需要个女主子,王爷您瞧王妃这一路上给您省了多少事。”撇开这衣食住行不必管之外,最重要的是那细作的事情,她解决得漂漂亮亮的。   倒是剩下几个,却都是不知道如何联系上方的小细作,胆子又小,暂时是成不了事的。   所以这一路上夏侯瑾也得空处理了不少事情。   听到琢玉那口气里对沈羡之明晃晃的崇拜,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这一路上就数她最是快活,希望到了浔州,她还能这样乐观。”   这话让琢玉听了,不免是有些担心起来,“王爷,您倒是给透个底儿,这浔州如今到底如何了?”他是一辈子没去过浔州的,瑜王爷才十四岁就上了战场,然后封地浔州。   瑾王爷却因瑜王爷军功战绩显赫,被留在了京城。   说起来,这还是夏侯瑾真正以这个身份出京城。   但夏侯瑾去了那么多地方,却唯独这浔州没去过,只是在夏侯瑜的信里所见,应该是不怎样好。   “到了你就知道了。”夏侯瑾反正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尤其是他知道夏侯瑜本来就不是个会治理城池管理百姓的人,浔州这边又一直没有知州大人,就几个小县城在下面自给自足。   他这样模模糊糊地回答,让琢玉有些担心。   不过回头一想,再怎么不好,这浔州也是西南最大的州府,听说前朝的时候,这里还有不少金矿,为此朝廷还专门让户部在这边修建了不少炼金坊,反正听说前朝的时候热闹得要命。   只是可惜,金矿都被他们挖得一丝不剩。   大夏王朝接管之后,还为此派了不少炼金师来此,只是可惜金粉都没有丁点。   为此这里才落魄了下去,偏偏山里的蛮人还时不时地进来骚扰。   不过这话说回来,倘若还有金矿在,哪里轮得到瑜王和瑾王到这里来?   琢玉正想着,便听夏侯瑾吩咐道:“不过半日就要到了,你去与王妃知会一声。”   琢玉听罢,连忙告退,策马扬鞭追上沈羡之在前面的马车。   见着了马车连忙跳下马大喊:“属下参见王妃。”何德顺那事儿的时候,琢玉就知道了,这位王妃虽然也可以平易近人,但是这并不代表该有的规矩就可以省略了。   所以他还是老实地下了马。   沈羡之怕自家姐妹们无聊,所以半路让人砍树雕刻出了一套麻将。   这东西大夏朝还没有,所以她教了大半天,几个姐妹才学会。   然后,就上瘾了。   就沈芸之还是身体不好,打不了几圈,就撑不住,总是三缺一,所以把丫鬟都喊来顶上了。   如今琢玉又来找沈羡之,她便让自己身边的丁香替上,自己下了车来。   “怎了?是王爷哪里不舒服么?”沈羡之有些纳闷了,这一路上虽然也看着夏侯瑾喝汤药,身体看起来也不大好,尤其那脸时不时惨白惨白的,还爱咳嗽。   咳起来有时候还能见血。   她就纳闷了,这压根就是不治之症了,可夏侯瑾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尤其是他身边这几个护卫,好像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让沈羡之不由得有些怀疑,莫不是装病的?不然狗皇帝怎么可能放他回浔州?   不过想了想,又觉得有点不可能,他总不能从小就开始装病吧?   “没,王爷说就半天的时间到浔州了,王妃只怕须得让下面的人收拾一番。”其实琢玉觉得,王爷就是多此一举,这点小事王妃还办不好么?   果不其然,只听沈羡之不以为然道:“我当是什么大事?就这样的小破事,你下次不用巴巴地跑过来,直接回了你们王爷就是。”   琢玉嘿嘿一笑,听着马车里传来的声音,好奇地探了过去,“听说这东西好玩,什么时候王妃也教教我们啊,没事的时候组一局。”   “那就是打发时间用的,你是有正经事情忙的,又没得清闲,学来作甚?更何况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莫要学了。”她说罢,自己就钻进马车里。   丁香连忙让开,激动地指着自己的清一色,话都说不利索,“王妃,咱这把是不是,能能能翻盘了?”   沈羡之手气不大好,今天连输了七八局。   看得丁香着急,如今就指望这一把能扳回来了。   然这屁股还没坐热,忽然有管事来找。   沈羡之又只能出去。   来禀话的管事见了沈羡之,连忙气喘吁吁地说道:“白姑娘来了。”   “哪个白姑娘?这边还有亲戚?”沈羡之疑惑。   只听那管事解释道:“是原先王府白长史家的姑娘,早前一直在瑾王府,这不是瑜王爷受了伤,瑾王爷不放心,让她来照顾瑜王爷嘛。”   “哦。”沈羡之顿时明白了,“真是劳烦她了,跑这么远的路程来。”接夏侯瑾。   这指定就是青梅竹马。   管事的傻傻站在,王妃这就没话了么?于是壮着胆子说道:“白姑娘亲自煲了汤给王爷带来,王妃要让人送去么?”   “什么汤?”沈羡之问了一句,有些不高兴,她这一路上高价聘请了四个厨子,还不煲不出一碗汤吗?   “说是王爷最喜欢……”管事有些不敢再继续说话了,虽然没抬头,但也能感觉到王妃明显不悦了,于是立即改口,“属下这就去给王妃拿过来。”   沈羡之却是不指望他能拿来的。这白姑娘赶了半天的路跑来送羹汤,怎么可能假手他人?必然是要亲自送到夏侯瑾手里去的。   于是也不管,继续去打牌。   只是她这几个姐妹都将那话听得清楚,哪个心里不是跟明镜似的,都只觉得这白姑娘来意不善,很是替沈羡之担心。   沈羡之见她们半晌不出牌,连忙招手,“这从浔州赶过来,路又不大好,那白姑娘也不容易,让她去吧。”嘴上这样说,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   她想倘若自己这一路上所做的一切都比不得这白姑娘送来的一碗羹汤,那这夏侯瑾长得再怎么好看,她也不要了。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也就打了一把,琢玉又来了,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请了沈羡之出去,小声朝她说道:“那汤,太腻了,我们王爷不敢喝,还是王妃让厨子们炖的合胃口些。”   沈羡之瞪了他一眼,“你来,你家王爷知道么?这话他叫你说的?”那大可不必,自己又不是妒妇。   琢玉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没有,王爷不知道属下来,属下就是听到王爷说太腻了,还是喜欢厨子们炖的。”   沈羡之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真是个小机灵鬼,想要什么啊?”   琢玉嘿嘿一笑,讨好道:“王妃这是什么话,属下哪里能要王妃的好处,不过王妃一定要给的话,给我一副麻将。”回头等自己学会了,找几个兄弟赚点小钱。   “还没死心?给你也行,但是不可能多玩,不然的话耽误了事,你家王爷治罪别怪我。”沈羡之想了想,自己不给,过一阵子这麻将只怕也会流传开的,拦不住了。   不如现在答应了,还能回个人情。   琢玉听罢,自是高兴地走了。   沈羡之回到马车里,几个姐妹还是忧心忡忡的,也没心思再玩,劝着沈羡之,“二姐姐,你要不去王爷车上看看吧,这一路上你都在陪着我们,几天都没见王爷了。”到底还算是新婚夫妻,这样终究不好。   沈羡之本来也是要去的,她好歹得跟夏侯瑾一起下马车吧。   于是也收了牌,直接拿去送了琢玉。   等到夏侯瑾的马车到了跟前,便跳了上去。   只见车里除了不言苟笑看书的夏侯瑾,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妹子,肤色挺白的,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正用那纤细白皙的手给夏侯瑾斟茶。   用脚指头也能猜出来她就是白姑娘了。   然而她还没开口,那白姑娘就诧异地看着这忽然跳上马车的沈羡之。   显然,她是将沈羡之当做婢女了。   毕竟沈羡之为了方便,还穿着那身普通寻常的衣裳。   白莲心的确将这忽然上车的沈羡之当做是婢女了,只是见到她的容貌还是微微有些吃惊,如今王爷身边的丫鬟,居然都是这样的国色天香了,莫不是那王妃的陪嫁丫头?   对于这位瑾王妃,她知道一些,是原来沈相爷家的二小姐,不过是养在山里的。   山里哪里能养得出娇花?她来这西南,看到那些蛮人女子就知道了,纵然是有着好姿色和身段,可是气质修养都跟不上,看起来又老又没教养。   莫说是男人会喜欢,便是自己看了也觉得倒胃口。   所以即便当时听到陛下给瑾王爷赐了婚,她虽是心里不高兴,但也没有那样难过,一个山里出来的野丫头,拿什么和自己争?   再何况陛下赐婚的女人,瑾王爷怎么可能会喜欢?   而,她和瑾王爷,还有这十几年的竹马之情。   此刻看到这胆大妄为的丫鬟,正要出口责斥没有规矩,却见夏侯瑾忽然放下手里的书卷,伸手朝着那丫鬟扶过去。   “快到浔州了,你就打算这一身进城么?”他的口气里带着询问,似乎在征求对方的意思。   最为重要的是,他眼里的温柔和细致,白莲心第一次从夏侯瑾眼中看到。   那一瞬间白莲心只觉得自己心尖尖上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阵阵的揪疼。   “我就是专程等你,一会儿就换衣裳。”沈羡之和夏侯瑾这一路上,虽也时常挤在一个马车里,但是这肢体接触几乎是没有的,他忽然这样亲昵地抓自己的手,沈羡之不管他是个什么用意,反正很配合地坐到他身旁。   然后看着脸色有些难看的白姑娘,“这位便是白姑娘么?”   夏侯瑾颔首,“她父亲原是府里的长史。”一面与白莲心抬手示意:“这是王妃,府里以后大小事情,你直接问她便是,不用来寻求我的意思。”   “是。”白莲心还没从夏侯瑾对沈羡之的温柔中走出来,忽然又听到夏侯瑾这话,心中顿时生出嫉妒来。   她在王府兢兢业业这么多年,瑾王爷也从来没说,有事直接找白姑娘,不必问他的意思。   但她心中再怎么嫉妒再怎么难过,脸上还是挤出一丝笑容来,“王妃真好看,我原来一直唤王爷瑾哥哥,是不是也可以叫王妃你姐姐?”   “当然可以,妹妹也很漂亮,瞧这双手就生得更好看了。”商业互夸又不要钱,沈羡之一点不吝啬,而且还直接抓起了白莲心无处安放的小手。   别说,还真是又嫩又滑,这哪里像是丫鬟了?这分明就是小姐才有的手。   白莲心显然没有想到沈羡之会是这个反应,正常反应她不是该生气,恼怒自己叫瑾王爷瑾哥哥的么?   一时有些错愕,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直至发现沈羡之有些粗糙的掌心磨得自己的手有些发痒,这才慌里慌张地想要抽回手。   但沈羡之却像是摸上瘾了一般,居然不肯松手。   反而一脸委屈表情:“妹妹这是不喜欢姐姐么?”   可白莲心心里有数,沈羡之怎么可能喜欢自己呢?但听到她的话,还是要昧着良心回答,“自然是喜欢,想不到姐姐是这样亲切的人,我原本还担心姐姐误会什么,毕竟我和瑾哥哥从小一起长大的。”   “这有什么可误会的,谁还没个妹妹啊,我家里就有两个妹妹,也是像你这样娇娇软软的,不像是我啊,又不好梳妆打扮,又不温柔善解人意,好羡慕妹妹你这样有着一颗玲珑心的,还有这样一双巧手,听说你还给王爷送了羹汤来。”她一边羡慕地轻轻拍着白莲心的手,一面转头问夏侯瑾,“王爷真是好福气,有这样的好妹妹。”   夏侯瑾只觉得这气氛有点怪怪的,他挺喜欢和沈羡之的这种相处模式的,所以很是担心白莲心的到来,影响到了他们俩之间的和睦关系。   所以当时那汤他没喝,还特意说那话给外面的琢玉听。   就是想让沈羡之明白,自己的态度。   但是,现在谁告诉他这是什么状况?   白莲心何尝不是傻眼了,自己都这样说了,沈羡之为什么还不生气?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原本准备好的一肚子腹稿,现在根本就没有机会说出来,只能尴尬地挤出笑容,昧着良心夸了沈羡之几句。   直至夏侯瑾催促沈羡之该去更衣梳妆了。   白莲心才借此机会下车。   然后大口地喘着气,心里满是不甘。白夫人死得早,白莲心几乎是身边这鲁嬷嬷养大的,本来见她这么久才下车,就知道小姐还是瑾王爷身边第一人。   可是眼下看着白莲心的神情,并不是很好,不免担心,“姑娘,怎么了?”难道叫王妃给为难了?   刚才她看到一个穿着下人衣裙的女人跳上车去,本是想阻拦的,但是没来得及。   后来听人说,那是王妃。   堂堂王府王妃,却如同一个奴仆一般,像什么样子?果然是山里长大的野丫头,见不得世面。   所以她也没有将这沈羡之放在眼里。   白莲心听到鲁嬷嬷的话,摇着头,“她若是欺负我倒也好了。”可这女人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自己话都说成那样了,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想到这里,白莲心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这话怎么说?”鲁嬷嬷不解,一面扶着她自己的马车去,给她倒了茶水,满脸关切地看着她。   白莲心喝了两口茶,才觉得将心中那股闷气给冲下去。“我看着瑾哥哥,似乎并没有我们预想的那样讨厌她。”按理,沈羡之是陛下赐婚的,单是这一条,任由她怎么天姿国色,瑾王爷也不会喜欢她。   可是方才自己看了,根本就不是那样的。   又想起瑾王爷对沈羡之那抹温柔自己从不曾拥有,心里没由来又觉得堵。“嬷嬷,我怎么办才好?瑾哥哥还说,往后府上的事情,一律找那女人便是。”她守了瑾王爷这么多年,上门提亲之人她都一一拒绝了,就是为了瑾王爷,可是现在……   鲁嬷嬷却是没有那样担心,笑着安慰道:“姑娘糊涂了,纵然她是有几分姿色又如何?这王府里上下的人,难道她能熟过姑娘不是?”说着,眼里闪过一抹算计,自己凑到白莲心耳旁,不知道低声跟白莲心说了什么。   反正白莲心的表情怔了一下,随后有些犹豫,“这样,可行么?”   “有什么不可行的?归根结底,她才是个外人,姑娘在府里长大,哪个管事不将您当做未来的女主人?如今您只消说句话,你看他们来不来?”鲁嬷嬷的意思,到时候直接架空那沈羡之就是。   她可不认为一个山里长大的野丫头,能有什么本事?   这让白莲心有些动心,如果正成了,那不但瑾王爷会觉得沈羡之这个王妃没什么用,不是做那当家主母的料子。   而且,这府里也离不得自己主持大局。   想到这里,心情总算是好了许多,“那嬷嬷,我现在该怎么办?”她眼下也没个什么主意,只朝足智多谋又老练的鲁嬷嬷看去。   而王爷王妃歇息的这大马车中,沈羡之硬是把夏侯瑾赶出马车,坐在外面的车板上,等自己换好了衣裳才让他进去。   他看着已经换好了一身华丽衣裙的沈羡之,披着那头鸦青色的长发跪坐在小桌上的镜子前面,不管是此刻自己看到的侧脸,还是镜子里那张绝色的容颜,都让夏侯瑾忽然觉得有些心跳加快,忽然就起了捉弄之意,一脸恳求道:“王妃到底给我几分面子,外人眼中你我是恩爱夫妻,你换衣裳将我赶出去,下面的人怎么想?”   沈羡之听到他这话,侧过头来,正好看到夏侯瑾那副表情,认真地想了想,“下次我注意,你帮我看看丁香有没有在附近?”说里拿着的梳子,面对这一头长发,无从下手。   夏侯瑾闻言,一下会意,“方才就没见着,我来吧。”说罢,不由分说夺过她手里的梳子。   沈羡之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你会?今日可是我初到浔州的一日,一定要给大家呈现一个好形象,马虎不得。”   夏侯瑾闻言,忍不住低笑,只觉得自己头一次遇到这样的姑娘家,这样的话,旁的姑娘应该会埋在心底吧?她竟然就这样说了出来。“好,保证让王妃成为全场焦点。”   只是沈羡之似乎还是对他不怎样的信任,一直紧紧地盯着他的动作,于是为了分散一下她的过份关注,夏侯瑾问道:“你真的喜欢莲心么?”   沈羡之刚抓起旁边的干果往嘴里塞,听到夏侯瑾的话,莫名其妙,“我为什么不喜欢?又漂亮又软的妹妹,哪个能拒绝,王爷你说是不是?”尤其是那小手,回头自己也要弄些香膏来擦一擦,保养一下自己这双手。   夏侯瑾总觉得怪怪的,而且她这最后这句话,怎么感觉暗藏玄机?一个回答得不好,是不是就被她抓着把柄了?   “王爷怎么不回答我的话?”沈羡之见夏侯瑾不但不回自己的话,连手上的动作都慢了几分,有些不高兴起来。   心想别真是被那白莲妹妹勾了魂去吧?   “我比较喜欢王妃这样的。”她逼得紧,夏侯瑾还没想好措辞,连忙回道。   然后沈羡之也不高兴,“所以,在王爷眼里,我又不温柔又刁蛮?”   “我没有那个意思……”夏侯瑾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招架不住,果然女孩子的问题,不能随便回答。   沈羡之顿觉没趣味,哼了一声,“王爷怕什么,我们虽是夫妻,相互了解一下对方的喜好怎么了?像我的话,我就喜欢漂亮的。”白莲妹妹虽然白莲,但是她又白又漂亮啊。   当然,看起来也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夏侯瑾心想,没见过这样的夫妻,也没见过这样的妻子,胆大妄为。   不过他竟然很喜欢这样和自己平等交流的女人,而不是面对自己卑躬屈膝,小心翼翼。   那样的女人,他觉得很压抑。   他的天空已经是一片阴霾了,倘若再遇到这样的女人做妻子,那生活想来也是难熬吧。   万幸,沈羡之活泼又可爱,像极了初晨的一缕阳光。   日子,再也不是一潭死水了。   却不晓得沈羡之这会儿心思已经飘到别的地方去了。她这一路上想啊,想要重新建立日月神教,现在钱是有了,但是没有人啊。   那没有底子怎么办?于是她将主意打到了夏侯瑾身边这堆人的身上。   只要自己利用得好,完全可以将他们当做是日月神教第一批元老嘛。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夏侯瑾将最后一支簪子给她别上,示意发愣的沈羡之看镜子里。   沈羡之这才回过神来,往镜子里看了看,又扶了扶发髻,好像还挺稳的,“不错,王爷这是给多少妹妹梳过头?手艺竟然比我们家丁香还要好。”   “没有。”夏侯瑾回答得很快,口气也很坚定。   “没有就好,以后让我知道你给别的妹妹梳头,手给你折了。”沈羡之笑眯眯地看着夏侯瑾说道。   夏侯瑾‘嗯’地轻应了一声,这一路上虽然也偶尔看到沈羡之动手,但暂时还是不能确定她的武功到底是在自己之上,还是在自己之下。   倘若在自己之上,他的确得考虑一下,是不是得加把劲。   倒不怕她折了自己的手,只是还不如自己的王妃厉害,这有点不像话。   沈羡之这厢梳妆打扮好,因这阔袖长裙,也不方便,也就懒得下车,与夏侯瑾一样窝在这车里。   不过她向来不是个安静的人,这嘴上自然就没停过。   或是吃零嘴,又或是跟夏侯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然后看着还正襟跪坐在小桌前看书的夏侯瑾,便也坐正了身体,“王爷,我有个问题。”   她一下这样正经严肃,让夏侯瑾有些疑惑,放下书卷侧头朝她望过来,俊美温润的面容上,带着初雪般的浅笑,“王妃请说。”   “你对我这王妃,尚可满意?”   夏侯瑾还以为她要问什么,忽然听得这话,忍不住嗤笑出声,“王妃这是什么话?”一面还真回着沈羡之的话,“满意,如果不满意,那也是本王的问题,本王尽量改。”   沈羡之没曾想,他这样看起来严肃又古板的人,还能说起玩笑话,也‘扑哧’笑出声来,“孺子可教。”   马车外面的琢玉有些好奇,王爷这闷葫芦能说什么话,叫王妃笑得这样开心?莫不是王爷忽然开窍了么?   这王妃可不能放跑了啊,自从她掌管王府的内务之后,他们可清闲了不少。   马车里,沈羡之又重新拿起这西南的地图,同夏侯瑾问:“我听说,瑜王这些年,都主要在外征战,只怕农耕这一块,不怎样好吧?”更何况西南又是这样的地形。   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   “王妃为何操心起这些来?”这些不该是沈羡之能管的,自有地方官员。   虽然,只有县令罢了。   “我怎么不操心?我举家迁移到此,若是此处农耕不力,那我一年四季那么多张嘴,不得朝外面购买粮食么?就算价格尚且还好,可是这沿途送来,不要钱么?这平白无故一大笔开销,我外祖家就算是留下多少银子,也不够我们挥霍。”不行,她得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将日月神教的总坛建立在这里了。   如果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的话,那……   夏侯瑾全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时被沈羡之这话愣住了,半晌才赞同道:“王妃言之有理。”   这样一来,每年的开销的确无故多出了一笔,不过还是安慰沈羡之道:“不过王妃也不用太过于担忧,此处地大物博,应该不至于。”   但夏侯瑾还是太天真了些。   当沈羡之拉开车帘,让他看看这外面起伏连绵的山川,“此处多丘陵,这能种植农作物的,便是这山坳平坝,不过王爷且看,这都荒废着……”也不知道牧些牛羊马,添些外快。   这让夏侯瑾不免是有些危机感,不过幸好他在富庶的江南有大片的良田,不至于断粮。   只是此处的确是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落后一点。   这时候只听沈羡之又说道:“不过如果去外采买粮食的话,好像也不怎么划算,就算没有遇到什么风雨,耽搁了行程,这路上还有可能被劫走的风险,算下来这来来去去,也是要两三月不止,有这时间,自己都快种出来了。”   要说她这样熟悉这西南的地形和环境,到底还是因为前世到基层做乡村图书管理员。   偏村里年轻人都进城去了,来图书室的大部份都是老人家,识字不多,她被迫把那些有关农作物种植养护知识的都书都翻烂了。   待他们来问的时候,自己也省得给他们一页一页地读书,直接告诉他们处理办法就好。   有的时候,甚至还要上网去搜。遇着那对农作物出现的状况描述不清楚的,她还要亲自去地里看。   她敢保证,再也没有像是她这样敬业的图书管理员了。   所以,如果要花钱买粮食的话,在沈羡之看来,不如自己种植划算,更何况这大片的山地都荒废着。   最为重要的是,不要以为山地就都是荒地贫瘠的。   这长年累月的灌木落叶层层叠叠,早就已经腐烂发酵,成了自然的肥料,就是天然的肥沃之地。   她曾经就看到有老人家去山上挖这些落叶腐败的黑土灰来种萝卜,那萝卜长得跟脸盆一样大。   所以原本那低落的心情,如今又一下变得积极起来。   恨不得马上到这浔州。   于是立即朝夏侯瑾商量,“王爷,要不咱们做个生意?”   “嗯?”想到一出是一出?不过夏侯瑾还是挺好奇的。   “我想买荒山,大量买,你看着价格上,是不是可以给我优惠一点。”按照大夏的土地制度,老百姓在本村的地界上开垦,能开出多少,自家就有多少地。当然了,这前提是要得到村长和村民的同意。   毕竟那是村共有财产。   所以这种情况下,村里会平均将村里的山都给分到各家各户,按照人头制度。   不过,只算男子。   女人是没有地的。   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都想要生儿子的缘故了。   而另外一种,则是出钱管朝廷买下荒山,这荒山任凭买家怎么处置,但是如果想要开荒成地,前两年是免税,到第三年就要开始计算税赋。   但是税赋并不低,而且现在的农耕种植水平低下,所以如果不是生在江南那种富庶之地,是很少有人愿意去开垦种地的。   不然那收成都不够抵不税赋。   所以夏侯瑾听到沈羡之的话,只觉得她是无理取闹,自然是拒绝了,“这荒山价格并不如你想象的低,你买来做什么?”而且山上都是些灌木山石居多,根本不合适种树。   如果她想买来种植树木,做这木材生意,夏侯瑾觉得沈羡之想都不用想。   等那树木成才,能卖钱,她的岁月应该也不长了。 第30章   “我当然是买来种地,就算此处地大物博,但我也要为以后做打算,倘若遇到什么天灾人祸,有着粮食在也不至于乱了阵脚。”沈羡之已经想好了,地势平坦的地方就开垦出来种上粮食,干旱的做旱田,水源丰富的地方就改成水田种植稻谷,虽然比不得江南富足之地一年两季,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更何况她有那个自信,把现在的到稻种改良一下,虽然不至于能到前世那样夸张,一亩地能到上千斤的杂交种,但是最起码不止是两三百斤。   到时候这收成一定能比得上别人家的两季。   夏侯瑾听到她这话,倒是想起来了,她曾经说过,在山里的道观时,是自给自足开垦种地。   可是总觉得这不一样,没有那么简单,因此想要试图劝她。   不过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沈羡之抢先道:“王爷你要相信我,咱们靠人不如靠己。我现在已经想好了,我不但要种地,我还要买些牛羊马来牧着,能白白浪费了的山川田野肥沃野草。”   夏侯瑾看她在这件事,只怕是铁了心的,依照自己对她那点浅薄的了解,多半是劝不动了,便想随了她吧!   嫁给自己本就委屈了她,那些个荒山野岭,就当是给她玩儿。   反正哪家的王妃,还没一点喜好?自己就当这是给她解闷的。因此便道:“你若真是打定了主意,回头去挑好了,到图上圈起来给我便是。”   这点银子他还是有的,哪里能让沈羡之自己出银子买?   沈羡之听到这口气,不但是答应了,还要白送自己,心中自然是高兴的。   到时候建立日月神教,处处都要钱,现在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反正自己也没有白要他的银子,到时候种出什么蔬菜瓜果,还是要往府里送的,他也能吃到,这银子他也不亏本。   不过,即便是这样,沈羡之还是开口道:“那我要地契。”   夏侯瑾答应得很爽快:“不是什么难事情?不过咱们刚到,只怕得收整几日,到时候才能给你。”   沈羡之想着现在的月份,都快要收麦子了,水稻倒是能种,关键又没有禾苗,只能种些花生了。   这年头又没有红薯,不然也可以种植。   不过说这么多,那还全都是荒坡,又不是现成的土地,想要打理出来,还不知道要浪费多少人力。   对了,这样的话就要养牛马,犁土驮货,哪里能少得了它们的存在?   所以她估摸着可以下地的时候,只怕已经七月份了,那时候也只能种种蔬菜了。   就这个问题考虑着,然后陷入了沉思。   一旁的夏侯瑾见她如此认真,也不好再打扰,直至马车已经看到了破破败败的城门,才朝她喊:“我们到了。”   一面掀开车帘,朝着城门口看去,一时间,夏侯瑾的脸色变幻莫测得有些精彩。   沈羡之满脸欣喜,连忙起身探出头来:“终于到了!”不过下一刻看到眼前这残破的城墙,一时间心凉了半截,有些难以置信。   确切的说是她不相信,这就是接下来要安居的浔州城。   所以拿胳膊肘推了推夏侯瑾,“你确定就是这里吗?”   就这残垣断壁,不知道的以为进了什么山贼窝,那大门还是木桩子钉的。   这能防什么?   本该是初夏万物生长,生机勃勃的季节,偏偏这城池到处透露着一股股破败萧条。   看得人透心凉呀!   这也是夏侯瑾完全没有想到的,他知道贫富差距有些大,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一时间也是满脸错愕:“怎么会这样?”   车门口有些小摊贩,卖的都是山里拿出来的东西,倒是整洁,关键穿的就是太破败了。   这地方的贫穷落后,已经远超了沈羡之心中的预想。   甚至是有些慌了,她把沈家姐妹都全部叫起来,那些个娇滴滴的姑娘,这样的地方能不能生存下去?   “怎么办?”她有些慌张地朝夏侯瑾看过去,多希望他说一句,这不是浔州城!   夏侯瑾却安慰她道:“不要慌张,这个浔州城有内外两城。”这里肯定是外城,瞧那边上还有护城河呢。   虽然这水流有些一言难尽,估计脚背都浸不过,但拦蚂蚁应该是可以的。   夏侯瑾想让自己平静地接受这一切,可关键是这所见的一切有点冲击内心。   最后还是一面默默的退回车里:“让我冷静冷静。”   其实早该想到的,这一路过来所见的村庄都那样破败,这城池能好到哪里去呢?   怪就怪他对着朝廷的期望太高,以为京城那样繁华,这浔州即便是地处在边陲之地,但好歹是这大夏最大的州了,就算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以至于现在看到了,心里接受不了。这里的百姓是如何熬过来的?阿瑜在信里说着还不错的时候,他们又再过着怎样的日子?   而且又觉得愧对于沈家的姐妹们,还以为要带她们过这与世无争的好日子,谁知道竟把她们带到了这样的蛮荒之地。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此刻,沈家姐妹们坐在车里看到这一幕,心里却是难过不已。   沈云芝这一路上颠颠簸簸的,身体反而好了许多,此刻望着眼前的这一切,“幸好我们跟二妹妹来了,不然就叫她一个人在这里过这样的日子,我这心里如果过意得去?”她是不懂得朝廷那些政事,可是她晓得,陛下不喜欢父亲,所以父亲这一死,他立即就拆走了相府的牌匾,甚至给妹妹指了这样一门婚事。   沈梨之和沈灵之比较娇气一些,但是一想到二姐姐已经过了十几年的苦日子,余生却还要在这样的破败地方生活下去,心中也是难过。   所以听到沈芸之的话,不免也庆幸。好在大家陪同她来了,以至于往后这贫穷的日子里最起码不会孤独。   大家又想起沈羡之对着浔州府的满怀期望,不晓得她此刻看到如此残破的浔州城,心里何等难过了。   这让沈梨之尤为担心:“怎么安慰二姐姐才好?她只怕这会都气哭了。”   但是沈灵之细想起这一路上二姐姐的行事风格,更担心的是:怕她那一气之下对王爷动手。   王爷已经病恹恹的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此处这样破败,更何况是陛下给的封底,他也做不得主!其实也不能责怪他。   所以便朝沈芸之问道:“大姐姐,您要不去看一看?”万一真动手了,大姐姐也好趁机劝一劝。   若是劝不动,大姐姐假装身体不舒服,肯定就能让二姐姐转移注意力了。 第31章   可是现在她们的马车在后,哪里跟得上?只是等不得到城里,所以便让车夫快一些,又打发人去前面,说是大小姐这里有找。   沈羡之这里绝望地靠在车壁上看着这残垣断壁,唉声叹气。   忽然听得后面有人来禀,说是大小姐有事找,正巧此刻他们这马车也到了城门开,便让马车停了下来。   这马车停了下来,紧随其后的白莲心以为是夏侯瑾不舒服,连忙下马车过来询问,“王爷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这会儿沈羡之是将车帘掀开大半的,白莲心站在马车外面,也能看到里面的沈羡之和夏侯瑾。   所以当那目光落到沈羡之的脸上,见她脸色难看,目光一直盯着这破败的城墙,心里便有了数,“王妃姐姐看起来也不高兴,可是觉得这浔州城太破败了些?不过王妃姐姐别太担心,就算日子再怎么难过,您是王妃,总不会委屈了您。”   她说这话的时候,那娇滴滴的声音明显大声了几分。   顿时引得城门两侧的侍卫和那附近的小摊贩们都朝着这马车望过来。   本来瑾王爷带着王妃来到浔州城,老百姓们都听说了的。虽然知道就算来了多少个王爷,都没有办法改变这西南的艰苦日子。   但要是止不住大家的好奇心,又没有什么生意,所以都围过来看热闹。   沈羡之的确是嫌弃的,但是哪里能说真话?而且白莲心这话是什么居心,难道她还看不出来么?所以当即便下车来,环视着四周这些衣衫褴褛的老百姓,以及那这大抵是没吃饱饭,而显得枯瘦如柴的城门守卫们。   绝美的脸上浮出一抹难过,“我从前自己在山里种地过日子,本以为自己已是过得最艰难了,可是如今见到了大家,才晓得原来我自己也是幸运的。”说到这里,转身朝着马车里的身体孱弱的夏侯瑾看过去:“王爷,方才咱们说的话可要作数?我一介女流之辈,虽是不能给浔州做出什么贡献,但我一定能想办法让大家都过上吃饱饭的日子。”   什么安居乐业,大富大贵,那些就不要许了,太不实际。   就算是她好意思说出口,那也没什么说服力啊。   倒不如以这吃饱饭为主。   而且她又将自己的身世提起,即便此刻她身着华服,但因为这身世,也与老百姓们一下拉近了距离,在他们眼里自己是不是高高在上的世家女。   夏侯瑾苍白的面容上满是支持的笑容,“好,以后就要辛苦王妃了。”   不辛苦,她可以多要些荒山,然后以后再找一处风水绝佳之地建造日月神教总坛。   而这些老百姓大都淳朴老实,显然没有想到这仙女一般的王妃,原来是山里长大的。一时间不觉得看着亲切了几分,并没有大家所预想的那样高不可攀,好像大家都也是一样的。   尤其是听到新王妃还说以后要让他们吃饱饭,虽然知道不大可能,但听了还是觉得暖心。   当下便有人朝沈羡之鞠躬,“谢谢王妃,您的心意大家心领了。”西南就是这样了,不管是天气环境,还是地理位置,都注定了老百姓们一辈子要过苦日子。   所以也没谁真将沈羡之这话当真,只是心里却感激她这句话。   有人开始鞠躬道谢,便有更多的老百姓。   这一幕看得白莲心有些瞠目结舌,怎么会这样?凭什么沈羡之几句上不得台面的话,就得了人形?她甚至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花。   这让白莲心百思不得其解,一时间也不敢再多言,生怕自己又沈羡之做了跳板。   但是她身旁的鲁嬷嬷看到沈羡之白得了人心,气得不轻,扫视了沈羡之一眼,阴阳怪气地问道:“王妃怎么让老百姓们吃饱饭?你可晓得浔州有多少人口,每年需要多少粮食么?就这样夸下海口,也不怕……”   鲁嬷嬷话还没说完,忽然感觉到有股寒光落在自己的身上,寻着过去,发现竟然是马车里那面色苍白孱弱多病的瑾王爷。   顿时心头有些害怕,连忙住了嘴。   却听沈羡之不慌不忙地说道:“江南一亩上好的水田,每年两季,产粮总共六七百斤。而一个人一年所吃的粮食,至少也是三百多斤。所以保守估算,我们这浔州的地一年就算是产粮三百斤,依眼下在册的耕田数量来看,的确是入不出敷。”   说到这里,回头朝马车里的夏侯瑾看去,眼神温柔了几分,“所以,来的路上,我和王爷商量好了,这打仗守卫边界的事情,我一个女人家肯定是做不了的。我呀,往后就是想办法让咱们的地里多产粮食,地不够就多开垦。”其实守卫边界这活她也能接,只要价钱好。   夏侯瑾也十分配合地点头,“这的确是本王与王妃商量好了的事情,王妃往后主内,本王主外。”面对这沈羡之投递来的温柔目光,虽然知道是假的,但是投桃报李,语气温柔愧疚:“只是,让王妃受苦了。”   “王爷这是什么话,你我夫妻同心,妾身做一切都是应该的。”沈羡之眼眸笑得弯弯的,完美演绎了什么是贤良佳妻。   在场的老百姓们见着这新来的瑾王爷和瑾王妃,明明一个弱女子,要下地种田;一个又是身体孱弱皇亲贵胄,要拖着这残躯接替瑜王爷替大家守好这边境。   不管往后结果如何,此刻看到他们的态度和决心,还是让老百姓们心里对未来的生活升起了一丝希望。   只有鲁嬷嬷心跳得厉害,这沈羡之到底给王爷灌了什么迷魂汤?王爷竟然替她说起好话,而且还要去边界,这不是闹着玩么?就王爷这身体……   然而她没有想过,她一介奴仆,当街质问王妃的话,又当是何罪?   至于刚追上来的沈芸之,眼见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来得好像有些多余了。该想到的,二妹妹这样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不管面对任何困境,都永远能以微笑面对。   于是也没有打算下车了,只同两个妹妹愧疚道:“到底,咱们还是小看了你二姐姐。”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她觉得自己和妹妹们,要努力努力了,已经受二妹妹佛照了这么久,不能总依靠二妹妹。   也该想办法,给二妹妹的事业添砖加瓦才对。   便与两位妹妹说道:“莫家那边的生意,虽有萧姑姑打理着,咱们从来不曾沾手,但这也不代表学不会,等安顿下来后,咱们几个学着做些账目,不求能像是萧姑姑和母亲当年一样走南闯北,但好歹能在这里帮你们二姐姐一些忙。”说到这里,着重朝沈灵之点名,“你那些话本子的,也该收起来了。”   沈灵之吐了吐舌头,“哦,我晓得了。不过大姐姐,二姐姐真要开荒种地么?”她觉得有点不现实,这一路走来,看到的耕地极少,更不要说有半亩良田了。   沈芸之到底是年纪长一些,看得长远,“不自己动手,就这山遥水远的,从别处贩卖粮食也不划算,更没有半点保障。”   说到这里,就有些心疼沈羡之,眼角微红,“我们虽自小也没父母亲陪伴,可是同二妹妹在山里的苦日子,我们已经算是极好的,最起码这吃穿用度上,我们得到的都是顶好的,可是她……”   她刚才听到沈羡之清晰地论着一亩地出多少粮食的时候,只觉得心疼,她到底是在山里过着怎样的苦日子?   沈梨之和沈灵之见她红了眼圈,连忙争相递了手绢去,一面劝道:“大姐姐,您这身体才好了些,别哭。我们往后再也不胡来,好好帮二姐姐的忙。”   只是她俩也很茫然,不知道能做得了什么?父亲几乎在外任职,母亲行商,她们在祖母跟前,什么都没有学好。   祖母去了两三年,父亲任职当场宰相,母亲在家中的时间也多了些,可是这才没过多久的好日子,家里就出了这样的变故。   所以也不知道,到底能帮得了沈羡之什么?   沈芸之擦了擦眼泪,“我没事,只是想着心里难过罢了。”父亲的事情不是意外,可是她不敢告诉妹妹们,甚至是母亲的自尽殉情,也大有蹊跷。   为了不被妹妹们察觉自己的情绪,便掀起车帘朝外探过去,“那白姑娘,须得找人盯着些。”   白莲心的意图太明显了,只差是没写在脸上。沈灵之连忙道:“姐姐,这事儿交给我。”这对付女人她觉得自己是十分擅长的,毕竟看了那许多的话本子呢。   唯独是觉得手上的人不够用。   然而,哪里给她们机会盯了?   这会儿沈羡之已经将目光落到垂头咬着唇,一脸楚楚可怜的白莲心身上去,一脸的心疼:“也难为莲心妹妹了,你从前在京城,虽说是婢女,但我们家王爷心善,你在府上也是娇生惯养的,到了这浔州必然是十分不适吧?不过也不要紧,姐姐现在来了,必然是不会让你过苦日子的。”   围观的老百姓听到沈羡之这话,有些吃惊。   怎么,这白姑娘是王府的婢女啊!他们还一直以为是大小姐呢!毕竟这白姑娘每次出门那阵仗,看着还以为是王府未来的当家主母呢。   身后又是护卫又是丫鬟婆子的。   白莲心最为自卑的,便是她这身份了。   王府长史听着是好听,可是她父亲其实就只是王府的大总管罢了,并没何德顺那样有朝廷亲自任命的文书。   所以说到底还是府里的奴才罢了。因此她到了这浔州之后,虽然嫌弃这里过于破败贫穷,想买一匹像样的好料子都找不到。   但是唯一的好处,便是这里的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没有谁晓得自己其实是王府的婢女。   大家都将她当做王府的小姐来看待。   她喜欢这种被人羡慕又敬畏的感觉。   可是现在,沈羡之一句话,便将自己的身份当众全部揭开,她又羞又气,却因瑾王爷就在眼前,她还不能发作,还要赔着笑脸回沈羡之的话,“多谢王妃姐姐。”   “客气什么,咱们都是一家人,不分你我的,快些上车去吧。”沈羡之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微微笑道。   白莲心却只觉得耳边全是大家的窃窃私语,甚至还有人嘲笑自己。   然而就在她转身离开之际,忽然听到瑾王爷开口,“站住。”   她听到这话,心中大喜,难道瑾王爷也看出来了,沈羡之在故意让自己难堪?她就晓得,王爷还是念着往昔的情份,怎么可能任由沈羡之一个外人欺辱自己呢?   于是连忙转过身,满怀期待地看着瑾王爷,楚楚可怜地回了一声,“瑾王爷!”   但是,迎来的却是夏侯瑾隐含怒意的训斥,“王妃心善,拿你做姐妹,然你却不可不分尊卑!”   言下之意,是责备她没有朝沈羡之行礼。   而夏侯瑾的话也还没说完,目中寒光一扫,落到鲁嬷嬷的身上,“你往日里是如何教导她的?”   原本还在为白莲心抱不平的鲁嬷嬷听得这话,顿时吓得浑身发抖,下一刻立即跪倒在地上求饶:“瑾王爷,千错万错,都是老奴的错,您大人有大量,万不要责备莲心姑娘。”   “好,既然是你的错,那回府后,就交由王妃安排你的去处。”夏侯瑾见此,孱弱的身子似乎有些疲倦了。   沈羡之见此,连忙伸手去扶他,然后示意鲁嬷嬷,“你先带莲心妹妹下去,回府再说。”当下又朝周围的老百姓们表示,往后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全新的浔州,然后便让人启程往城里去。   然后这才朝夏侯瑾有些担忧地看去,“你没事吧?”一面忙给他递了一杯茶。   夏侯瑾没有接,往身后的靠枕上靠去,“我休息一下就好。”   沈羡之见此,也就自己喝了,“方才之事,多谢你了。”其实她有的是法子收拾这主仆俩,不过夏侯瑾这样给自己面子,的确是有些让沈羡之出乎意料。   “你说了,我们是夫妻,是一体!本王自当该维护你。”他今日其实不必开口,但沈羡之那话提醒了自己,白莲心早来这浔州城,已是先入为主,如果自己不拿出态度来,那往后只怕下面的人摇摆不定,只怕会影响到沈羡之接下来的行事。   所以,必须态度坚定地告诉他们,这浔州城里,只能有一个女主人。   毕竟阿瑜如今只怕这王府都出不去了,边界之上,自己必然要去多走动的。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这翻来覆去想,还是觉得委屈了沈羡之,这西南比自己预想的还要艰难。   就这城墙都破败成如此之样,城门犹如那山贼拦路的栅栏。   都说一城之门乃一城之面。   试想这城门都成了这副样子,只怕这城里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于是挑起车帘,朝着外面看去。   街道是有的,只是两旁没有那摆着琳琅满目商品的店铺,只有一排排低矮破旧的茅草屋,衣衫褴褛的小孩们从门里或是窗户里将脑袋探出来,瞧个稀奇热闹。   夏侯瑾越是往下看,就觉得自己心坎上一阵揪疼,他在京城之时,瞧见那满京城的繁华盛景,还以为这普天之下皆是如此盛世。   即便是这样的边陲之地,落后了些,想来也不会太差。   可是如今他入目的,就好似大灾大难之后,元气还未复苏的饥荒困民。   忽然,只听‘哐当’一声,他朝着前面看去,只见那坑坑洼洼的街道上,前面的马车陷了进去。   他还未开口,就见沈羡之一把拉起前面的车帘,朝着外面的管事吩咐,叫他们把车弄出来,又井井有条地吩咐后面的车马,注意路上的坑洼。   待车辆顺利出来后,她才重新回到马车里,“进入这西南地境之后,我就发现这官道已经数年没有修葺了,本指望这城里能走一段平缓些的路,唉!”也不知道自己家那三个娇姐妹能受得住。   实在对不住她们了。   然而,她这话音落后,就听到夏侯瑾有些沙哑的声音:“对不起。”   沈羡之一脸愕然,“你和我对不起干嘛?这城里的坑也不是你挖的。”想到刚才他一直看窗外,神色就不大好了,便又道:“要说对不起的是当今天子,也不是同我说,而是对这西南的所有百姓们说。”   作为一国之君,却让自己的子民生活在这样的水深火热之中。   难怪这里的税赋朝廷从来不收取,而是作为瑜王军中军饷所用。   可是,就这样的环境里,饭都吃不饱,拿什么来缴税?她现在几乎已经可以看到这瑜王军中是什么样子了。   难怪他这几年在战场上会越来越乏力。   不是他不行,是将士们连最基本的生活日常都没有办法维持。   就这样,怎么上战场?   她越想越气,猛地一巴掌拍在桌面上,“只怕陛下自己心里也有数此处是什么样子的,所以吏部那边也懒得派遣官员来此了,回头你上书,只管哭穷,最好这往后百年来,不要管咱们收取税赋才好。”   眼下瑜王伤了腿,他手底下的军队已经由别的将军接管,他如今回了西南,只需带着那点残兵们守着这西南边境,以防外面的蛮人进犯。   可是,残兵们哪里抵得过外面的蛮人么?   也难怪这城里一阵乌烟瘴气。   这时候,她只听夏侯瑾难过地说道:“我这些年,以为他是个合格的天子。”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什么将属于他们父王的一切夺回来。   他知道兴亡皆是百姓苦,所以起过兴兵的念头。   他这些年来,所做的一切,也仅仅在为了自保。   他的那些努力,自保是足以,可是要改变西南现状,却是远远不够。   夏侯瑾除了上一次听闻弟弟伤了腿后这样难过沮丧之外,现在是第二次。   这车窗外于他来说,满目疮痍。   夏侯家,愧对于老百姓们。   沈羡之其实跟夏侯瑾没有怎样相处,只是觉得他这个人还是讲道理的,平日里也比较安静,这一路上也就看看书什么的。   从来没有见过他此刻这个样子,一时间也是手足无措。   大概能理解他心中的愤恨难过,但也只是一点点而已。   所以有些着急,“你别难过了,我反正又不会安慰人。不过你放心,我方才在城门口说的话是真的,不单单是哄骗老百姓们。”不为别的,为了以后日月神教的教徒们能吃饱穿暖,不用跑去江南富庶之地买粮食,她就得努力。   幸好现在还年轻,如果穿过来已经是三十岁,可能自己就没这干劲了。   夏侯瑾听到她的话,转过头来,正好对上沈羡之满目的认真,只觉得心在这一瞬间,被什么温软的东西包裹着,不由自主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微笑,“你已经安慰到我了。”   沈羡之一脸错愕,片刻才道:“你这样好哄的么?”   “嗯。”夏侯瑾点头,正欲说什么,外面传来琢玉的话,“王爷,王妃,咱们到了。”   这琢玉的声音有点不对劲。   沈羡之率先拔开车帘,便看到眼前有着上百道台阶,不过台阶上已经铺了不少绿痕,缝隙里更是钻出了不少野花野草。   顺着这看似宏伟的台阶往上望去,就看到一座巨大的府邸。   挺大的,反正这整体上看去,和这上百道台阶十分相互呼应,就是和城门口所见一样,围墙已经是残垣断壁了,大门也没有,两个穿着甲衣的瘦弱护卫站在那里。   中间,则有一张椅子,一个与夏侯瑾有着几分相似的青年坐在那里等他们。   那大抵就是夏侯瑜了。   想是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兄长,眼光里露出了几抹欣喜。   真是一对难兄难弟,现在兄弟俩又病又残。   不过还是很好区分的,夏侯瑾即便是常年缠绵病榻,但仍旧是温润如玉绝佳公子。   那夏侯瑜虽也伤了腿,但常年奔驰沙场,一身的杀伐决绝,却是夏侯瑾没有的。   反正,两人都不差,但是沈羡之总结了一下,这兄弟俩命都不大好。   希望夏侯瑾遇到自己后,能稍微转运一点。   夏侯瑾也看到夏侯瑜,虽多年未见,但这血脉亲情仍旧是滚热的,当即便率先跳下马车,想要飞奔上去。   不过想到了什么,顿住脚步,回头朝还在马车上的沈羡之伸出手。   沈羡之将手搭了上去,与他一起踩着这上百台阶缓缓朝上面大门走去。   夏侯瑾这个举动,所有人都看到了。   包括此刻大门口的夏侯瑜,眼底不由得闪过一抹寒光,对沈羡之的防备之心,又添了一层。   大哥不是那重色之人,却为沈羡之做到这一步。   当然,最重要的是,沈羡之是宫中那位赐婚,他可从未在他们兄弟俩身上安过什么好心。   所以,夏侯瑜不得不去防备沈羡之。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王爷王妃下车了,后面的人也都纷纷跟着下车来。   那鲁嬷嬷心里还惦记着夏侯瑾的训斥,生怕真被责罚,所以这会儿看到了王府门口的夏侯瑜,连忙压低声音朝白莲心说道:“姑娘,你这些日子,照顾瑜王爷,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你看他。”   一面示意白莲心看夏侯瑜对沈羡之的戒备。   白莲心闻言,随着鲁嬷嬷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了瑜王爷对沈羡之的戒备,心中会意,当即明白了她的意思。   撒开鲁嬷嬷的手,提起裙角连忙朝着台阶上跑去。   穿得绚烂多彩的身影就好似一只花蝴蝶一般,从夏侯瑾和沈羡之的身前闪过,先一步跑到瑜王爷面前去,“瑜王爷,您的腿伤大夫说不能吹风。”此处地势甚高,两旁的树木又挡不住什么。   说着,就要推着夏侯瑜进去。   夏侯瑜抬起手,只觉得今日的白莲心实在反常,往常不见她往自己身前凑的,但也没有多想。   他和兄长多年未见,还有不少话要同兄长说呢,“不妨事。”更何况,他必须盯紧这位新嫂子,不能给她半点谋害兄长的机会。   自己可就只有这样一个亲人了。   所以看都没看白莲心一眼,那眼睛就锁在夏侯瑾的身上没有离开过。   任由白莲心那表情有怎样的楚楚动人,在他眼里都是挡住了他视线的障碍物,所以有些不耐烦了,“你没有事情做了么?赶紧走开!不要在我眼前晃悠。”   白莲心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她模样生得虽不如沈羡之明丽,但也是小家碧玉。鲁嬷嬷也说了,她这样正好,微微蹙一下眉头,是个男人都忍不住要怜香惜玉的。   从前她不敢在瑜王爷面前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怕瑜王爷误会什么,为了避嫌,所以很少到瑜王爷跟前。   可现在,瑜王爷怎么一点都不动容?他难道就不是男人么?   如今再叫夏侯瑜这么一骂,连退了三无步,一脸惊恐之色,犹如那受到惊吓的小雀一般,倒是叫守在门框两旁的护卫看得有些可怜。   只是可惜,夏侯瑜的眼里只有他阔别多年的兄长!如今见着夏侯瑾就在眼前,忍不住激动地叫了一声:“王兄!”   当年父王被害,他们兄弟俩还不过是七八岁的顽童。   此一分别,便是十七八年的时间。   “阿瑜!”夏侯瑾看到从小那个最活泼好动的弟弟,如今变成了这副样子,心里到底是心痛难过,伸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地拍了拍,掌间含着无数的痛苦和不甘。   他最骄傲的弟弟,从小小年纪便入军中,沙场奔走多年,终于成了这赫赫有名的大夏战神,可是现在却……   夏侯瑾此刻满含怒意的目光最后落到夏侯瑜的腿上,“阿瑜,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重新站起来的。”   他的另外一只手,仍旧紧紧抓着沈羡之没有放。   这种难兄难弟久别重逢,又悲又喜的场面,沈羡之是很陌生的,也不知道要如何安慰,所以便默默地站在一旁。   好在夏侯瑾没有忘记他手掌的另一端,还牵着一个人。   于是朝夏侯瑜引荐,“阿瑜,这便是你王嫂,以后府中之事,你不用再管,好生养伤,府外的事情,也还有我。”   内外皆有他们夫妻,可以让阿瑜专心养腿伤。   但是,夏侯瑾不知道他这话对于夏侯瑜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那一瞬间夏侯瑜只觉得自己聪明绝佳的王兄,在京城这十几年,果然被那狗皇帝给养废了,居然要将王府的大权交给这个女人?   他难道不知道,这是狗皇帝安排的女人么?   夏侯瑜很慌,但是面对兄长对未来规划时露出希望,他没有忍心打断,最终还是不甘不愿地朝沈羡之叫了一声:“王嫂,往后府里的事务就劳烦您了。”   白莲心一直站在夏侯瑜的身后,心中祈祷着夏侯瑜能保留管理王府的权力。   所以眼下听到夏侯瑜这一声王嫂叫出口,她就晓得完了。   这沈羡之不会放过自己的。   一时也是心如死灰。   但是眼下谁能注意得了她?琢玉领着管事们正在搬送行李,看到这破败至此的王府,心中五味杂陈,“王爷,这些东西放在哪里才好?”还有那么多人要安置,这府里虽瞧着是住得下,但是像样的房子没几座啊!   夏侯瑾这也才朝着空荡荡大门里看去,影壁已经断裂了,只剩下一半,所以他站在这门口,能一眼望到尽头的大厅。   里面空荡荡的,除了正位上还有两把椅子像些样子以外,两旁都是些粗糙的长条板凳。   大厅尚且都是如此,可想而知那后院厢房是什么样子了。   他不免想起自己当时大言不惭跟沈羡之说,让她的姐妹们先住在王府……   可眼下这?   “王爷与二弟多年不见,不如王爷先送二弟回院子,余下的事情交给妾身?”虽然沈羡之也很发愁,一面偷偷瞟向上空,希望今晚不要下雨。   但是夏侯瑾说白了,在京城也是个质子,狗皇帝好吃好喝养着,他哪里晓得什么人间疾苦?这会儿是断然不能指望他能帮忙的。   不过刚才他直接就让夏侯瑜把王府大权放给自己,就冲这份识时务,自己必须把诸事安排妥妥当当的。   可夏侯瑾有些不忍心,倘若府里的环境好一些,尚且还好,可眼下这样,他觉得对不住沈羡之。   沈羡之也看出了他的犹豫,正要劝,没料想那夏侯瑜却一脸痛苦道:“王兄,不如你先送我回去吧,我这腿的确吹不得冷风。”   这西南多山地,阴雨天又连绵不断,使得这夏日当空里,那风都带着几分潮气。   不过夏侯瑾当然没这样好骗,更何况弟弟在战场上什么伤没受过?如今变得这样‘弱不禁风’只怕是别有用意。   于是便点头答应了,只是看朝沈羡之的时候,有些歉意,“我让玄月和琢玉都在这里,有什么尽管使唤他们,不知道的便让人来唤我。”   “好。”沈羡之这会儿只巴不得他赶紧把夏侯瑜这个心机弟弟推走,莫要在这里给自己碍事。   她现在就很怀疑,这白莲心妹妹莫不是跟着夏侯瑜学的?   见他兄弟二人先进去了,沈羡之这才招呼着众人各司其职。   丁香跑来问,“小姐们怎么安置?”她刚才看到外面有客栈,虽然不算好,但是不至于像是王府这样破败。   所以想要征求沈羡之的意见,要不要让小姐们先去住客栈?   不过这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沈羡之察觉出来,“瑜王爷受伤之后,蛮人们没少进来打家劫舍,这里就算再怎么破败,但胜在安全。你让她们先下车来,在院子里随便找个地方休息,我四处去看看。”   若有合适的小院子,立即打发人来通知她们。   丁香听罢,想着还是小命要紧,连点头答应了,不敢再想住客栈的事情。   而沈羡之只朝旁边还傻愣着的白莲心唤道:“莲心妹妹既然来了一阵子,想来这府里上下是最为熟悉的,不如给我做引荐吧?”   她这是疑问句么?肯定不是,而是换了个口气的命令。   白莲心只能硬着头皮,“王妃姐姐随我来。”   这王府大是真的大,不过破也是真的破,大部份建筑只留下了原来的大致模样,细节上全都要不得了。   还有这围墙,也是东拼西补过的,颜色一片一个色,看着实在是……   不过听说这王府有上百年的时间了,后来荒废掉了,直至十几年前小小年纪的瑜王爷被打发到此处来,才有人正常居住的。   只是他也没住几年就入伍参军,一直都在西北边上打仗,极少回来只西南。   而且随着他战功越来越显赫,军中的将士们的军饷就越来越少,西北的战场上都顾不着了,西南这边就更没人管,蛮人们的胆子就越发大起来。   不过因为此处过份破败,只怕狗皇帝觉得蛮人们跑过来也没什么可图的,所以一直不曾派兵镇压。   也就交给了夏侯瑜手底下那些残兵老将们。   而现在夏侯瑾来了,该夏侯瑾接过这杆大旗。   转了一圈下来,沈羡之也将这王府的大致布局给记下来了,夏侯瑜还是很懂规矩的,这么多年一直住在侧院里。   所以主院一直都是空着的,也导致破败更严重,大部份的柱子不知道因为过份潮湿而腐烂,还是因为蚂蚁的缘故。   所以正院里能住人的,只能是左边那原来给下人们居住的厢房了。   她只能先将就着,让人把自己和夏侯瑾的东西搬过去,然后简单做收拾。   至于姐妹们住的地方,在白莲心住的隔壁,有一处院子合适。   当然,主楼和秀房也是不能住人了的,也是住在小厢房里。   然后又收拾出不少小厢房出来给下面的人住。   琢玉看着有些担忧,“会不会不够住?”   “眼下就这条件,让大家先挤一挤,明日咱们就开始动工修房子。”种粮食虽然也迫在眉睫,但是这修房子的事情也刻不容缓。   沈羡之说着,见白莲心一脸疲惫地在后头擦着汗水,“是我草率了,这样大的太阳,不该叫你跟着我到处转的。你不是很擅长厨艺么?要不你去厨房帮忙吧。”   沈羡之就跟不会累似的,在这府里到处转,白莲心觉得自己的脚底板现在火辣辣的,听到沈羡之的话,松了一口气,连忙朝着厨房去。   本来想着到这边休息,反正队伍里那么多厨子,哪里用得着自己插手?   可是没想到她前脚才到,后脚就有人来传话,“王妃听府上的人说,莲心姑娘厨艺甚好,尤其是这煮米饭的时候特别会控水,所以今晚咱们大家的米饭就都交给莲心姑娘来煮了。”   白莲心听到这话的时候,只觉得神情恍惚,眼前无数个光圈小黑点重叠闪过。   几千人啊,要累死她么?   幸好鲁嬷嬷给她扶住了,“姑娘你没事吧?”   白莲心想说自己没事,但那传话的人见她没应,便道:“莲心姑娘成不成给句话呀?王妃可说了,您若是觉得不行的话,就去把茅厕里的粪都掏出来,改明儿让府里的丫头婆子们开垦种菜用呢。”   茅厕?这王府里虽然破,但是人口真不少啊。   夏侯瑜从战场上带回来的那些残兵老将们,都住在外院。吃是没吃多少,可是这每日一趟茅房是不可少的。   七八百个臭男人的屎尿,恶心死了!   想到此,顿时就是一阵恶心,“我煮饭,我煮饭!”   “好勒!”传话的人闻言,高兴地应了,随后一拍手,就见着不少人扛着一袋一袋的白米进来。   只单看这瞬间堆得跟小山似的白米,她白莲心就觉得自己要死了。   而沈羡之这头,给各路人马安排了住处,自家几个姐妹也入住了小院子里,便开始将王府原有的人口给统计出来。   与车队里的所有人口做了总汇,又按照他们各自所擅长的领域做了分组。   这王府上没个正行的管事,如今沈羡之从这些残兵老将里挑出了两个做大管事,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小兵,叫做米四,战场上为了救人被敌军断了左臂,听说入伍前是做泥瓦匠的,到底也算是个手艺,又十分机灵,所以沈羡之任命他为一个管事。   等着修葺房屋围墙的时候,有他的用武之地。   另外一个则是四十出头的老兵武大同。   这武大同是没有什么手艺,可是听说此前府里大部份的事情,其实都是他在组织大家去做,众人也愿意听他的安排。   可见是天生懂得如何管理。   所以他得了个管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识字。   又挑了些小管事。   加上瑾王府原来的管事们,大大小小男男女女总共七八十个。   管事认命完了,又挨着名册上的人头给他们分派哪些人由着他们管。   最后沈羡之把早在马车里准备好的王府手册让丁香发下去,“上面都是王府以后的各项规矩,晚饭的时候,麻烦各位管事对你们下面的人熟读清楚。当然,除了规矩以外,咱们还有各项王府职工福利,以及各位有什么手艺的,都可报上来,没准可以提升月钱哦。”   说着,丁香又给各位管事分发登记册子。   原来的管事们翻看了一下,除了还保留之前王妃在路上给大家的福利之外,有增加了几项,都是偏向于他们这些王府下人的福利。   自然是欢喜。   至于这米四和武大同等人,在翻看之后有些难以置信,激动道:“我们,我们以后能拿工钱了?”   “不但是工钱,还有各种福利,你们看着后面。”琢玉看得都有些心动了,心里想着回头抽空问问王爷,他们这些贴身护卫,是不是福利更好呢?   毕竟干的是刀口舔血过日子活。   这米四和武大同听到琢玉的话,颤颤巍巍地翻朝后面,只觉得满眼都是,xx补贴二两银子;节假日分发节日礼金二两银子……   还有什么全勤奖励等等。   反正好长一串,往下看去,算起来这一年到头若是所有的银子都拿到,不算是月钱,得七八十两。   早前都听说这位新王妃的母亲是莫家的女掌柜,但是没想到这么有钱。   当下都激动不已,恨不得立即去给兄弟们宣传一下这好政策。   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寄回家去了。   他们都是有亲人的,年纪大些的甚至有儿有女,只是自己残了,回去什么都做不得,反而拖累妻儿,所以便在这王府混一口饭吃,拖着残躯替瑜王爷驱赶这跑进城里来撒野的蛮人们。   武大同已经迫不及待就要跑去告诉兄弟们这个好消息,却被米四一把拉住,“武大哥,你快看,这上面还有说,有妻儿的可以报上去,还有补贴……”   又是一大笔钱。   沈羡之添这项福利,其实是主要了解到了这大夏奇怪的律例。   但凡家中有人入伍,名下田产就直接上交衙门,因为他们已经拿了军饷,不可能再拥有田地。   所以这些残兵老将们,即便现在不用上战场了,但也没选择回家,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因此了解到了这个情况,沈羡之就针对他们拟出了这条福利。   这些都是她在跟着姐妹们一辆马车的时候写下来的,所以夏侯瑾并不知晓。   但是沈羡之觉得,这创立日月神教,虽然银子不能缺,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心啊?   这一开始跟陌生人之间,除了银子最能打动人心,还有别的么?   所以舍不得银子套不着人。   这血本得下,银子就该这样花在刀刃刃上。   这可不,银子花对了,上上下下,不管是新人旧人,对她这位王妃都是拥戴不已。   还没到晚饭时间,这王府手册就已经在府里上下传开了。   夏侯瑾和夏侯瑜这兄弟俩还在叙旧,忽然听得外面的欢呼声,夏侯瑾推开窗户看过去,只见府里的老兵们一个个交头接耳,满脸喜色。   心里便猜想,莫不是沈羡之给了他们什么好处?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沈羡之在到处撒钱……   倒是夏侯瑜,还在苦口婆心地劝夏侯瑾,“王兄,那个人的心到底有多歹毒,你难道不知道么?这沈羡之不可信。”也难为他一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能围绕这个话题说了两个时辰之久。   跟个长舌婆娘一样。   夏侯瑾已经和他打了许久的太极,见他还咬着沈羡之不放,又不愿意因为沈羡之伤了兄弟间的和睦,便关了窗户,朝夏侯瑜低声说道:“这些年,沈相爷在外做了多少功绩?你应该是清楚的吧?他死得不明不白,王妃心里是有数的。”   夏侯瑜一愣,半晌才吃惊地看朝夏侯瑾,“那她,她是咱们的同盟么?”   其实夏侯瑾并不确定,这些沈羡之知不知道。但是二弟说同盟,好像也行。   反正从成亲之前到现在,沈羡之所行每一件事情,要么就撞在他的心头上,要么就几乎和他所想不谋而合。   甚至许多,都已经远远超过他的预期了。   他忽然想起来,一个吃过山珍海味的人,再吃豆芽白菜还会觉得美味么?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沈羡之对于他来说,何止是山珍海味。   所以这个王妃,必须要留住了。   正想着,琢玉来了。   他那脚步声和人一样吊儿郎当的,没个正行,他还没敲门夏侯瑾就知道是他,“可是王妃那边有什么事情?”说起来就有些后悔,自己该去帮她,于是打算和夏侯瑜先道别,反正有什么话,往后有的是时间说。   然而他还没开口,琢玉的声音就从外面传进来了,“王妃说请王爷您和瑜王也用晚膳,今日大家都劳累了,早些用完晚膳,也早些休息,明日还有许多事情要忙。”   夏侯瑜听到这话,表情有些奇怪,早上武大同就和自己说,厨房里没多少粮食了?   王兄他们也带了这上千人来,这吃什么?只怕碗筷都不够吧?   但是还不容他多想,夏侯瑾就已经推着他朝外去了。   琢玉见着两位王爷出来,看了看夏侯瑜,有些抱歉道:“王妃说,一下添了这么多人,桌子凳子都不够,是暂且不能给瑜王爷您开小灶了,得劳烦您去院里跟大家一起吃。”   “无妨。”夏侯瑜并不恼,在军中的时候他也常常和将士们同吃同住,到了这王府也是自己的腿脚不便后,才常常一个人在屋子里用饭的。   说起来,已经几个月没有同大家一起吃大锅饭了。   琢玉是个话甲子,这一开了腔,自然是滔滔不绝说个不停。   所以不等夏侯瑾问沈羡之那边的境况,就口若悬河地说起了沈羡之的这一系列壮举。   本来以为这安顿人口,便是福贵人家那大屋大院,也是要劳心劳力几天的。   可到了沈羡之这里,似乎不算是什么事儿?只见琢玉满脸佩服地说道:“王妃不过一个多时辰,就把王府上下的人连同沈家的人都安排好了。”   然后与他们兄弟俩细说,沈羡之如何大刀阔斧雕出细花儿。   原本那参差不齐的众人,轻而易举就给她安排好了,而且下午酉时左右,大家就开始各司其职。   负责卫生环境的开始打扫房屋庭院,负责伙食的厨房忙碌,其余的各组先行打杂,哪里需要哪里搬。   上下一派其乐融融。   即便是夏侯瑜听了,也满脸的震惊,夏侯瑾则是满脸的自豪,与有荣焉。   但是夏侯瑜有些不解,他这手底下的老兵们,有不少还是刺头,全靠着自己往昔的武力才镇压住的,怎么可能轻易就接受这沈羡之了?   然后就听得了琢玉满口羡慕地给他们俩背诵着王府的手册,完了还不忘问夏侯瑾,“王爷,我们这几个兄弟给您干的都是刀山火海里的活儿,您就不考虑给我们加点福利么?”   夏侯瑾却听到那各种银子几两几两,觉得脑子有点疼,莫家是有钱,但是也不能让沈羡之这样犹如流水一般地花吧?   夏侯瑜听了,就有些矛盾。一面不耻沈羡之拿钱收买人心,但是一面又想,如果这些她都能落实,对下面的人其实是一件好事情。   至于他对沈羡之这个王嫂的态度,也无形中偷偷发生了一些变化。   只是他没有发现罢了。   而琢玉在被夏侯瑾拒绝加工资的请求后,继续说起沈羡之明天的打算:“我来的时候,下面的众人已经将自己所擅长的技能填好了,估计晚上王妃就能整理出来,明日听说就要开垦王府后山的空地种菜。还有组织人手修葺房屋,反正我听着王妃说了好多。”   这是好事情,可是夏侯瑾有些担心,“这些虽是好事情,可一路上车马劳顿,刚来这里不休息几日,她就这样紧锣密鼓地行事,身体如何吃得消?”   琢玉听罢,在心中吐槽了一下。   在路上的日子,没比来这府里后艰难,王妃哪里需要休息?   但这话哪里敢说出口,不然瑜王爷不得打死他?听瑾王爷说,瑜王爷力气奇大,七八岁的时候就能倒拔杨柳了。   想是听着琢玉吧唧吧唧说个不停,这路程也就觉得缩短了不少,这会儿还没到,就听着院子里传来人声鼎沸的热闹声。   夏侯瑜听着,只觉得有些恍惚,多少年了他没有再听到这样的热闹声音,一时间心头热乎乎的。   等到了院子里,只见沈羡之已经将那身华服换下来了,穿着窄袖襦裙,身旁跟着几个管事,不知道在交代什么,大家都喜气洋洋的。   随后她看到了夏侯瑾兄弟俩,目光投递过来,将手里的东西分别交给几个管事,便疾步走过来,指着这满院子席地而坐围着吃饭的众人,“看来这明日头一件事情,就是先打些桌子凳子。”总这样吃饭不好。   夏侯瑾看了过去,的确是落魄了,明明都到家里了,却还和来时候的路上一样,坐在地上吃饭。   而夏侯瑜所关注的是大家身前放着的几口大盆,里面都是些丰盛的饭菜,似乎鸡鸭鱼肉都有。   不由得面色大惊,“哪里来这许多荤菜?”蔬菜他到可以理解,兴许是花了大价钱去城外农户家里买的。   但是这鸡鸭他们从哪里得来的?这本地农户家的鸡鸭,好不容易养了几只,蛮人们来一次就给洗劫而空,那留来的都是宝贝命根子。   怎么可能卖给他们?所以夏侯瑜很是担心他们强买。   却听得夏侯瑾解释道:“沿途路过村庄城镇,王妃会让人采买一些作为储备。”沿途买,边走边买,遇到价格便宜,或是乡镇里赶集的时候,还会多屯一些。   不然的话,他们也不可能走这么久才到。   但是话虽如此,赶路赶了这么久,大家的确是没有半点劳累奔波的感觉。   可能这大部份的功劳,都是源于良好的伙食吧。   每日三餐荤素搭配,偶尔还有能吃到水果点心。   而夏侯瑜听到他的这些话,对沈羡之不由得生出了几层钦佩。   很快大家入了席,沈羡之也去跟着屋子里的姐妹们一起用饭。   屋子里都是女眷们,考虑到大部份都穿着裙子,所以凳子椅子全都给女眷们了。   而因为桌子不够,沈羡之将姐姐们安排到隔壁的小书房里,搬了些砖头来做椅子。   她原本是想直接搬那些发霉破烂的书,但是沈芸之觉得这样不好。   所以就搬了砖头从窗户递进来。   这会儿沈羡之进来,见姐妹们都还没动筷子,显然是等自己,这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你们不必等我,这边夜里这风挺凉的,一会儿菜也跟着凉了。”   然她才坐下,沈芸之就带着两个妹妹给她夹菜,“你也快吃,这一个下午,我就没有看你停下来过,偏我们也帮不到你什么。”她这个做姐姐的看着心疼。   “你们健健康康,不嫌弃此处破败,不怨我把你们骗来,我已是感激不尽了。不过放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于这姐妹几个,沈羡之最是愧疚,自己拿了家里大部份银钱不说,还让她们一起跟着自己来这浔州吃苦受罪。   “二姐姐这是什么话?有什么比我们姐妹四个在一处还要好?更何况,我们也很喜欢这里。”山是山,水是水,又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人。   所以沈梨之还是很满意的。   至于破败,不要紧,她今天已经看到瑾王爷对二姐姐的态度了。萧姑姑说,二姐姐是干大事的人,现在瑾王爷瑜王爷都愿意将王府交给二姐姐,那以后这里一定就会好起来的。   沈灵之也点头赞同。   沈芸之还担心沈羡之因为她们心里有负罪感,继续劝,“你一开始也不知道此处是这样,初心是好的,而且这一路上也将我们照顾得很好。”说到这里,有些感动,一把握住沈羡之的手,“二妹妹,我们在家里时,爹娘常年不在,祖母疼爱族里的男孩子们超过我们,即便是爹娘后来回来了,可是他们诸事缠身,所以说实话,这些日子是我们姐妹几个被照顾得最好最周到的时候,明明我才是姐姐,我该照顾你才对的……”   沈芸之越说,心里越发觉得愧对沈羡之,眼里不免是泛起了泪光。   沈羡之听到这话,心里恍然明白过来,感情四妹妹能做出那等事情,傻里傻气就被人骗了去。   感情都是因为没有父母陪伴教育的缘故。   这样说来,她们比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而且沈家那老太太,就是个偏心眼的人,还重男轻女,可想而知当年几个姐妹交给她管的时候,过的是什么坎坷日子了。   眼下见沈芸之哭,心里更是不舍得,“大姐,你们放心,给你们找状元郎君这话我虽不敢随便许诺,但是只要我在,就保管你们一辈子过得舒心顺畅。”   以后等自己这日月神教壮大了,要什么美男都能给她们抢回来做夫君。   倘若条件允许的话,其实抢状元做郎君也不是不可!   待吃过晚饭,安排她们院子里的下人给烧水,叫姐妹们擦擦身子泡泡脚再睡。   至于泡澡这个问题,希望过几天能实现吧。   将姐妹几个安排送回去了,看着院子里的锅碗瓢盆不等自己吩咐,各路管事已经开始吩咐手底下的人收拾洗刷。   竟然也就没她什么事情了。   见夏侯瑾站在院子里等自己,便走过去笑着打趣道:“王爷不会还不知道咱们住在哪里吧?”   夏侯瑾却是有些心疼她,哪里顾得上回她这话,只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我与你说对不起,如今也显得绵绵无力了,往后每个月,你支出去多少银子,直接从我这里拿。”   “真的假的?”沈羡之有些怀疑地看着他,“你虽在京城住了这许多年,但是你一个质子,谁会去讨好你给你送礼?”所以她断定夏侯瑾也没什么钱。   她没想轻看夏侯瑾,就是就事论事。   “虽是如此,余钱还是有一点的,我总不能让你出钱又出力。”夏侯瑾见着她发髻有些凌乱,想要抬手去抚平,但又有些犹豫。   他不清楚不确定,沈羡之是拿自己做夫君看待,还是一个凑合过日子的人。   所以不敢心急也不敢有半点大意。   因此终究还是没有伸出手,而是朝她道:“夜深了,先劳烦王妃带我过去吧。”   “走吧,你也是头一次来,我顺道给你指一指这一路的各处院子,要说这院子还真是我平生所见最大,问了下面的人,他们也不晓得百年前是哪位大佬住的,从这残败的轮廓里可以看出来,百年前是何等的辉煌雄壮。”   沈羡之走在前面,好奇地说道。   却听得身后紧随的沈羡之回她,“是两百年前,西南王沈曜的府邸,他是大夏唯一的外姓王,曾经辅佐祖皇帝,战功赫赫。”   只是可惜,飞鸟尽弹弓藏。   祖皇帝给他修建的这座王府,最终就成了他的葬身之地。   这西南王府,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走向衰落的。   余下的话他虽是没有说,但是按照历史的常规走向,沈羡之已经猜到了。看到这偌大的王府,想起外面宽大却满是坑洼的街道,只怕曾经那街道也是铺满了平滑的青石板,两旁的低矮茅屋也是一排排热闹的酒楼茶肆。   可是时境过迁,成为历史,却是遗址都快留不下来了。   不由得感慨道:“一座城池走向衰,只需短短几许,想要再度归回盛世繁华,却不知道要多少人的辛勤努力才能达到。”   这时候,只听夏侯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那王妃,可愿与我携手一起带着这座城池回归从前的繁华盛世呢?”   沈羡之闻言,心头一跳,这算是另类表白么?但是他们的关系还没这么亲近?没准是夏侯瑾反悔不想给银子了,所以故意说这话哄骗自己的。   于是干咳了一声,回过头来,“我的出场费用不低,得看王爷可承受得起?”   “给得起。”夏侯瑾有些冲动,如果不是令牌不在身上,现在他都恨不得交给沈羡之了。   然后回到了正院两人居住的小厢房里,他便从行李中先拿出自己存放在钱庄的票据交给沈羡之,“这些王妃先用,倘若不够,直接找玄月拿便是。”   这厢房是三间,因为也破败得不成样子了,所以中间的门框直接给拆下来了,如今就像是大通间一样。   沈羡之亲眼看到他从地上堆放的行李中拿出这么一大笔银子,有些愕然,“这么多银子,你就放这?”太没有安全意识了。   万一遭贼了呢?   “不然王妃以为放在哪里?”夏侯瑾一向都是这样放的,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   一般需要放在隐秘之处的,是那些信笺。   “当然放在我这里。”沈羡之看了看存票上的数量,小心脏有些跳得飞快,她现在怀疑夏侯瑾是只金蟾。   特么会吐银子。   她是一时心急说出口的。   没料想夏侯瑾居然答应了。   反而叫沈羡之有些不好意思,“我就随便说说。”一面飞快地转过话题,“你的那些行李,我没敢动,你看看有什么重要的,先拿出来,余下的衣裳我明日让丁香过来收拾。”   正说着,外面就传来了丁香来送热水的声音。   她忙去开门,又是拿盆,叮叮咚咚一阵收拾好过来,夏侯瑾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   沈羡之则看着那小小的一张床,不由得叹道:“明日要打的家具不少,样样都迫在眉睫啊。”她自己不想睡地板,但是夏侯瑾那身体她怕睡地板一个晚上,明日只怕就没了半条命。   于是只得无奈开口道:“咱们先凑合挤一挤吧,等有了大床软塌,随便你睡哪里。”分房是不可能分房的,大姐她们肯定会担心自己和夏侯瑾的关系不牢固。   对于她收复王府里众人的人心也不好。   夏侯瑾转头朝那墙根下破旧的小床看过去,其实也还不错。   作者有话说:   本章留言,小红包百分百掉落~~ 第35章   然而等他去洗漱回来,只见着沈羡之还坐在那少了一只脚的桌前,桌下搬了几块砖头垫着。   她撑着油灯,不知道在看什么,一会儿凝眉,然后手里拿着路上用炭磨出的细笔,往上勾勾画画的。   身后,是那张破旧的小床,上头挂着一笼天青色的帐子。   透过帐子,是能清楚地看到墙上剥落的墙皮,这入目的一切要有多落魄就得多落魄。   这就是她身后的所有背景,可是这会儿在夏侯瑾的眼里,却是觉得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好看的画卷。   只因那画卷中坐着这样一个她。   所有的破败都变得生机勃勃。   他本意是不打算惊扰沈羡之的。   没想到沈羡之却已经发现他来了,却是忙得没顾得上抬头,“你身体不好,少熬夜,快些睡。”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对夏侯瑾来说,却是比过了无数的甜言蜜语,“你也早些。”   话虽如此,但走到她身旁的时候,还是看了看她整理的这些东西,见着上面前面一栏密密麻麻写着一些名字,还有几个眼熟的,可见是府里下人们的名册。   而后面,则写着他们各自擅长的手艺。   只是看过去的时候,五花八门,什么擅长制棺材的都有。   一时有些哭笑不得,“我听说,多一样手艺,可能月钱也会高一些,那这算是木匠么?”说着,指了指名册后面那写着会制造假药几个字。   “算啊。”沈羡之已经在对方的名字上画了一圈,“我整理出来,一会儿拿去给老胡他们加班重新整理,明日大家基本就得正式上工了。”大城发展,刻不容缓。   “那我帮你。”夏侯瑾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了。   只是手伸过去,还没碰到那册子,就被沈羡之拦住,“别,你帮我的话,我可能就记不住那一部分了,我自己来,你先睡觉,这可是我的份内事。”   夏侯瑾心想她说的也是有道理的,她亲自一一过目,到底谁会什么,即便是不能全部记着,但是心里也能有数。   可是抛下她一个人熬夜,好像不仗义:“那我等你。”   “不用,去睡吧。”沈羡之觉得有人在这里影响自己的速度。   夏侯瑾也是听出了她口中的坚持,绝非是谦虚话,便也只能先去休息。   不过想到沈羡之这样努力,自己也不好闲着,便道:“明日我便带着阿瑜先去交界处看看,兴许要五六天才能回来,这府里就劳烦你了。”   当然,交界处那边也刻不容缓,去看过之后,城墙该修的修,该与对方交涉就交涉。   绝对不能再像是从前那样,任由他们将这浔州和西南各县城当做集市,想来就来,想去就去。   沈羡之闻言,有些惊讶:“你身子不好,这样赶你受得住么?”   “我没事,只是你这里,若是忙不过来,就先放一放,歇一歇。”夏侯瑾其实很好奇,她哪里来的这么多精力?   沈羡之回了一句没事之后,便继续埋头。   约莫是大半个时辰,她似乎终于将人给选出来了,然后起身拿着册子出门去。   丁香还在院子里熬夜洗衣裳,见着沈羡之拿着册子出来,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将册子送过去。   “回来不许再洗,明儿再说,你也早些睡。”沈羡之告诫了几句。   回房就直接躺在夏侯瑾留出来的半张床上。   想是白天真的累极了,所以很快便就入眠。   夏侯瑾确定她睡熟了,这才缓缓起身来,穿戴整齐,出了门。   翌日,大家都起了个大早。   夏侯瑾和沈羡之也各忙各的。   早饭那边不等沈羡之这边发话,就早已经准备好了。   吃过早饭后,除了沈羡之昨晚点名的那些个管事,余下的都各司其职。   眼下吃饭不是问题,粮食是暂时够维持三四个月的,但是家禽蔬菜却最多只能坚持小半月左右。   所以今天头一件事情,是安排了五十个擅长种地的仆人去王府后山下开垦,从山下田坝一直往上延升,预计是五十亩左右。   沈羡之原计划是早上就将这片荒地给开垦出来,但是考虑到了眼下的锄头不过三十多把,而且荒地上除了长满了杂草小灌木,还有不少小碎石。   所以清理这些就要不少的时间,关键山地又不平,除了这山下平坦的二十来亩地,往上都的都是小块小块的梯田。   而且为了防止下雨土坎垮下来压到下面的庄稼,还要将捡出来的碎石垒成土埂。   最重要的是,没有耕牛。马匹虽是有的,但除了夏侯瑾会带走一些之外,剩余的得去城外驮夏侯瑜早前让人砍好的木材。   现在府里凳子桌子床都等着这些木材。   所以根本就匀不出来。   反正处处都给她一种捉襟见肘的感觉。   但是不要紧,沈羡之依旧有条不紊地安排好。   这五十个人上午如果能将这五十亩地收拾出来,下午就可以将原本荒地上的灌木和杂草都烧成土灰。   待另外安排挑粪的二十个人将粪送到土里,两三天后,跟这些泥土灰混在一起,就是最原始的粪肥了。   到时候便可以直接将成熟最快的蔬菜给种上。   当然,这城里是买不到这么多种子的,所以今天她安排去买老母猪和生猪和收购鸡鸭鹅蛋的队伍,会将菜种子一并带回来。   如此一来,小半月后,他们的蔬菜就不会青黄不接。   至于鸡蛋大肆收购,到时候那受.精过的鸡蛋挑选出来孵小鸡,没有的就直接做菜。   安排了这一项,然后便是将擅长木匠活的都挑出来,等着米四的马队将木材运送回来,他们就立即着手打造家具。   “那些木材虽是不少,但是如果要将府里的房屋都重新修葺一遍,只怕是不够的。”那些木材到底有多少,武大同心里是有数的,所以便与沈羡之告知。   沈羡之闻言,当即就有了主意,喊了老胡来,“你去写张招聘启事,府上招聘伐木工数名,不包三餐,工钱日结,计件拿银子。”   老胡闻言,自然是一万个赞成的,“正好府上现在没有多余的闲人,找他们提前看好木头,等府上这一波忙得差不多了,那些木材差不多也干了,刚好可以用。”最重要的是,这老百姓们也没个什么营生,王妃这样也算是给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   他们有了余钱,就算是上街只买些柴米油盐酱醋,但也能先将那快关闭了的杂货店给盘活了。   但是沈羡之考虑到了一个问题,就怕这些老百姓们为了多砍树而不顾自己的安全,因此又添了一句,“先培训两天,不管如何,人才是咱们的根本,不能让他们受伤。”   其实伐木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经验技巧,只要几个人配合得好,是不会出问题的。   但为了以防万一,沈羡之还是决定先培训,给发个结业证,然后再聘用。   这培训上,最主要的就是这安全问题。乃重中之重,不可大意马虎。   其实她还可以找人烧砖。   不过沈羡之想了想,还是算了。不是怕麻烦,而是本地原本就是有砖窑的,只是因为太穷,大家买不起砖头,所以砖窑给关了。   样样自己都盘着做了,原来的商家们就彻底地死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业,这机会必须给他们。   所以等着巳时一刻,府里的木匠们开始动工,她便带着丁香一起出门,找原来砖窑的掌柜。   不但如此,还顺路先去了铁匠铺里打了上百把锄头铁锹镰刀斧头等等,还有十几个犁头。   这城里,也就是铁匠铺里勉强还生着火,继续做这生意。   但也是过得艰难,忽然接了这样一大笔生意,他一下也找不到这么多材料,所以沈羡之这边直接付了大半的订金,供给他买原材料。   至于他要走什么路子买,沈羡之并不多管。   早听说以前这西南有好几处大铁矿呢。   现在虽早就挖完,已经关闭了,但是残渣什么的,肯定总是留下来的。   他们自己有自己的路子。   铁匠铺子里一下接了这么大一个单子,父子俩也肯定是做不了的,这不就得将城里的铁匠们都给雇佣过来。   一下又使得十几户人家有工钱拿。   不再是每日只出不进。   然后又找到了砖窑大掌柜家里。   陈掌柜家的屋子虽是破旧,但也是大宅大院的,反正比那王府还是像样许多了。   这陈掌柜听说是王妃来了,有些受宠若惊,听说昨儿王妃还在城门口许诺,往后要让大家过上那吃饱饭的好日子。   虽然没抱着什么希望,但是这心里啊,还是指望着奇迹出现,毕竟听祖辈们说过,曾经这西南,这浔州,也是富庶过的。   不求像是当年那样的繁华,但希望老百姓们不再受蛮人们的骚扰,该种地的种地,而不是兢兢战战地过日子,养了几只畜生还要防着被蛮人们抢走。   眼下听说王妃来,急急忙忙让家里的老婆子把那套算是保存得完整的茶碗拿出来招待。   一番寒暄后,陈掌柜才壮着胆子问:“不知王妃娘娘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沈羡之却没有马上回他的话,而是朝丁香示意了一眼。   丁香便朝陈掌柜走了过去,从袖笼里拿出一份合同。   陈掌柜有些摸不着头脑,一面打开瞧起来,越是往下看,情绪就越是激动。   他家老婆子带着几个儿子齐刷刷地站在一旁,好奇得不行,又怕惊了王妃,不敢上前看,只能一个个斜着眼睛往陈掌柜脸上瞟。   试图从他的表情里解析些信息出来。   “怎么样?这单子陈掌柜可是能接?我听王府里的老人说,陈家一直都是做这一行的,最鼎盛的时候,有十来个砖窑。”合同没有多长,不过两页罢了。所以沈羡之估摸着陈掌柜看得差不多,便问。   陈掌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于激动,还是怎的,拿着合同的手都是打着颤的,声音也有些发抖,“王妃,王妃娘娘没有同草民开玩笑吧?”   “王府所有的城墙几乎全部需要重新修建,还有王府中许多老屋,都已经坏了,这砖是如何也缺不得的,陈掌柜倘若有这个信心,我现在可以付一部份订金先周转,无顾虑雇佣工人。”沈羡之满目诚恳。   主要是,陈家是老字号,这砖头结实。   而且,她也不想浪费时间跑第二家。   陈掌柜还有些没缓过来,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他不敢相信。   可他媳妇和几个儿子却着急不已,恨不得就给他答应了。   在妻儿们殷切激动的目光下,他终于点头,然后颤抖着声音喊儿子,“大郎,快去隔壁赵家借笔。”   “不用,我这里带了。”沈羡之开口将那陈大郎拦住。   随后就见丁香从包袱里拿出笔和印泥。   陈掌柜签完了合同,按完了手印,握着沈羡之给的银票,送走了沈羡之。   还是觉得不真实,但是胸腔里的心又跳得那样热烈,于是朝着同样激动不已的妻儿问,“这,这一切都是真的么?咱们陈家的老字号又要重新挂起来了?要不老婆子你打我一下?”   他媳妇高兴得眼泪花都出来了,她年轻的时候也是这十里八乡的一枝花,嫁了陈掌柜,谁都说她命好,到城里做了富太太。   可是这都吃苦受累大半辈子了,一天富太太的日子都没享受过。   可现在她觉得,自己的命是真好。   陈家的老字号马上就要重新挂起来了,她果然是有那做富太太的命。听到陈掌柜的话,又好笑又好气,“你这个死老头子,平日里说你半句,你那脸拉得跟驴一样,现在反而要我打你,我才不上当,免得你以后发达,借故把我给休了去。”   一家人说说笑笑的,陈掌柜喝了半碗水冷静下来后,就立即去天宝号里兑换银子。   然后马上把人张罗起来。   而丁香跟着沈羡之出去一趟,见那大笔的银子就这样拿出去,心里慌得不成样子。如今没了旁人,才忧心忡忡地跟沈羡之说道:“二小姐,咱这样真能成么?”   “怎么不能,咱们开了这个头,接下来就会引发一个效应,形成良性循环。”沈羡之简单地说着。   可是丁香却一脸茫然,摇头表示不解。   然后沈羡之便给她细细解释,“就是,你看我们找陈掌柜家订制那样一大批砖头,还有日期限制,他一家五口人,就算是日夜不停歇,忙个一百年也赶不出来的,那就肯定得雇人啊。”   这样一来,又给一部份老百姓提供了工作。   他们有银钱拿,不得跟铁匠铺子里的工人一样,能去店铺里消费了么?   然后这工钱越攒越多,物质条件就会越来越提高。   城里这些铺子里所卖的商品,就不能够再满足他们。   这个时候就会有新的商铺开设。   但丁香还是惦记银子的事情,“可这得赔多少银子啊?”   “怎么会是赔呢?这些银子放着也就放着,是不能体现他们的价值。不如拿出来,在老百姓之间流动起来,到时候将他们都盘活了,我莫家商铺一间接着一间开设起来,银子不又转了一圈回来了么?”但是细节上,她觉得自己和丁香肯定说不清楚的。   但是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大姐和妹妹们既然都打算留下来了,但自己也没空陪她们,不如给她们找点事情做。   更何况之前大姐还说要帮忙。   自己也不要她们干嘛,倒不如让她们跟萧姑姑那边交涉,把莫家的铺子都开到这边来。   莫家起了头,如果见到效益,自然就会带动别的商家。   毕竟莫家,也是大字号了。   这样一来,这城池也就慢慢地活过来了。   有了商家,税赋逐渐丰盈起来,那该修街道就修街道,该修城门就修城门。   丁香的确没懂,但也不管了,只笑眯眯道:“奴婢是没懂,可是奴婢相信,二小姐您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行,不明白也不要紧,只要有这信心就不错的。”但是沈羡之心里有数,这要将一座死城盘活,不得几年哪里能见效啊?   但幸好她才十八,她有的是时间。   反正眼下给自己订制了一个小目标,希望二十五岁的时候,这城里已经像些样子了,自己能在那一年建立日月神教。   三十岁的时候,把教徒发展出西南。   而且,莫家的钱还在,她还没动。   现在用的都是夏侯瑾的私房钱。起先她还有些不忍心,想着他这些年也不容易,攒点钱不能给自己这样嚯嚯了。   但是回头一想,这钱都是花在他王府上面,花在浔州的建设上,他现在是这西南之主,这钱就该他拿。   再说了,未来的事情哪个能说清楚,万一到最后发现道不同不相为谋,他这些银子别的女人也会花。   如此,还不如先给自己花了呢。   夏侯瑾绝对不知道沈羡之拿着他的那些银子的时候是这样想的。   此刻正在夏侯瑜的带领下,打算将西南边境的每一个小县城都走一圈,了解一下地形和各县,到时候心里也好有个数。   夏侯瑜腿脚不方便,他自己身体也不好,所以兄弟俩都在马车里。   不过两个大男人在一辆马车里,着实有些奇怪。   于是便一前一后。   这一次他没带琢玉那话唠,玄月沈羡之又用顺手了,所以也给沈羡之留了下来。   身边就带了破军和贪狼。   落在队伍后面专门接收浔州城消息的破军骑马追了上来,然后将一个小纸条从车窗里递进去,压低声音回禀道:“照着王妃这个花费,天宝号的银子只怕撑不过半个月,温公子问可否要调银子过来?”   马车里的夏侯瑾看了看上面的纸条,写着的都是沈羡之今日的各项行程,看到最后,嘴角不由得微微扬起,“我给了王妃多少银票,就调多少银子。”   破军闻言,当即便背着夏侯瑜去传送消息。   而在外赶着马车的贪狼从夏侯瑾说话的口气里,感觉到了夏侯瑾的心情似乎不错,便也道:“王爷这一趟回去,只怕要得不少惊喜了。”   “希望如此。”夏侯瑾还是满怀期待的。   不过他也有些担心,会不会累着沈羡之,而且城中缺乏各类人才,所以想了想,便朝贪狼说道:“韩先生早前不说,想找一处僻静之地度余生么?我看浔州城外的西山,依山傍水,半峰还有古刹遗景,是个绝佳的静修避世之地,你用我的名义去信一封,邀他前来此处长住。”   贪狼闻言,想了想浔州城外的西山。   西山依山傍水这一点倒是不假,古刹遗景也是有的,僻静也是足够僻静。   但是,那西山之大,前后方圆十里不止,没有一处人烟。   而且山林茂密,还不晓得里面有多少豺狼虎豹,王爷确定要将韩先生一读书人给骗来么?   于是苦笑一声,壮着胆子道:“王爷,您没开玩笑吧?就韩先生那样的,山里的野狼只怕一口一个呢。”   “没开玩笑,你只管去信,余下的有我。”沈羡之这样努力,自己虽然不能暴露实力,以免被那人忌惮防备。   但是,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这韩庸乃大夏当世三圣人之一,他若是能来,那么追寻他来的读书人必然不少。   别的人才,沈羡之完全可以以金钱诱之。   唯独这读书人,大部份心高气傲。   所以没办法,只能让韩庸做鱼饵。   要说这韩庸,乃三圣人之一的书圣,但并不是他的书法有多出众,因为他这个‘书’是教书育人的书。   但是因为他的性情缘故,与贵族们相交甚少,学生也几乎都是寒门子弟。   寒门子弟不比那些贵胄之后,他们大部份读书的最初本心,都是想将来有机会金榜题名,入朝为官,然后为天下百姓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可是现在大夏的朝廷比不得开国之时了,寒门子弟们出头的日子已经被权贵们压缩得不过是那么一点点。   无数人空有一生大才,余生却无处可用。   如果韩庸能将他们引来,让他们见证着这正在慢慢发展中的西南,那么必然会触动他们的心弦。   到时候有他们的加入,那么浔州城,这个西南,将是如虎添翼。   不过等到那个时候,兴许已经是两三年后吧?   反正夏侯瑾想,浔州即便有这大把的银子填进去,但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活过来的。   但是他不知道,他娶回来的这沈羡之胸怀大志,甚至可以说是野心勃勃!   虽然她没有想着要统一武林统一天下,但是她必定是要将日月神教做强做大,成为天下第一大教!   因此在她的井井有条安排之下,第一天整个王府的桌椅就齐全了,还多住几张床铺。   她葱白的小手拨动着算盘珠子,随后大笔一挥,“必须给他们加鸡腿!”然后,整个鲁班组这第一天就得了十两的奖金。   可把别的小组都给羡慕坏了。   十两银子看起来不多,到了组里大家人手分不了多少。   但如果每天都有奖金,加起来的话,月底一算,不得分一二两么?   所以一个个干劲十足,也激励着其他的小组。   不过是三天的时间,不但是破败的王府一片生机勃勃,连带着这整座死气沉沉的城池也热闹起来了。   沈梨之学着沈羡之,也脱了那披肩阔袖长裙,穿得轻便,拿着印泥往伐木工的结业证上盖章。   沈灵之在一旁跟着婢女们一起给培训完毕的伐木工们颁发结业证。   然后,他们今天就能正式上工了。   正巧,铁匠铺那边先送了一批斧头和锯子。   下午些的时候,出去买生猪的队伍也回来了。   生猪和老母猪分别赶进早就准备好的猪圈里,负责农业的小组以农神后稷的名字命名,这会儿各种菜种子也随着运输队送来了。   正好这几天里他们的草木灰也烧好了,如今和那大粪和在一起,就开始种菜。   采购的队伍还没有名字,这出去一趟回来,发现做家具门窗的小组已经改名鲁班组。   种地的也那样高大上,叫做后稷组。   那他们采购组也不甘落后,作为队长的琢玉做主改名叫跑腿小组。   然后被下面的小管事和队员们全票反对,最后以顺风命名。   出门在外,有什么比一帆风顺还有重要?   所以这顺风最合意。   队伍命了名字,琢玉立即将这次的采购清单递给沈羡之,然后一脸等着夸奖的表情,“王妃,我们不但在最短的时间里买到了您要的生猪和种猪老母猪,以及各种家禽蛋类之外,还额外买了鸡鸭鹅总共三百只,您看那鲁班组不是都有奖金么?那我们这顺风组有么?”   沈羡之看着清单,东西比自己预计的还要多,但是超支也不少。尤其是看到那些鸡鸭鹅的价格之后,微微皱起眉头,“你没讲价?”   “赶时间,没顾得上。”听到这话,琢玉心中就有个极其不好的预感。   不会不但没奖金,还要扣钱吧?   但是,沈羡之还是仁慈的,毕竟大家跑一趟不容易。所以便道:“咱们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更何况你这样高价购买,也算是恶意扰乱市场价格,我是不提倡的。但是念在初犯,这一次就免了,但下不为例!”   没扣钱!琢玉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连连点头,只差没发誓保证。   到第四天,陈家砖窑的第一批砖头送了上来。   沈羡之亲自去抽查质量后接收签字,开始先将无人居住的房子重新修葺。   至于城墙,倒先不必着急。   各组井井有条按部就班工作,雇用的伐木工们第一天上工,就拿到了丰厚的工钱,所以第二批伐木工也开始来报名参加培训了。   而砍伐过的荒山,后稷组增加人员之后,立马就开始继续开荒。   沈羡之也在王府大门口贴告示,鼓励老百姓们多开荒种地。   但是蛮人经常进犯,虽是没杀什么人,但是总是糟蹋他们的庄稼抢劫他们的财产。   所以大家没有什么积极性,只觉得到时候蛮人一来,辛辛苦苦的劳作就白忙活一场了。   这让沈羡之不免是有些着急,与玄月说道:“现在开荒把地收拾出来,得好几天呢!再肥地又要一阵子,差不多就得七八月了,到时候能种植的农作物不多,但好歹冬日里不用断粮,你与你家王爷联系,问他能不能保证,短时间里解决蛮人入侵?”   玄月将她的意思传达过去,但是觉得要阻挡蛮人来捣乱,觉得有些难,“王妃也看到了,咱们这西南,十几个县与蛮人的地境相连,县城里是有城墙,但是那荒山野岭里,总不能都砌一道墙吧?”所以短时间根本不可能。   而且蛮人们在山里行走又快方向又准,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拦。   还不如打他们几回,兴许能安静一阵子。   但是他怀疑,王爷就算有这个能力,但也不敢有大动作,毕竟京城那边还盯着呢!   沈羡之听到玄月的话,则想到了秦始皇建造长城,将匈奴拦截在外。   效果是有的,就是劳民伤财,这代价太大。   所以可以不用想。   而就在她为着此事焦头烂额之际,听说又有蛮人来了。   几十个人呢!一路从西城那个方向进来的。   沈羡之一听,顿时露出欢喜的笑容,立即叫上玄月,“这不就瞌睡来了遇到枕头么?”   然后多余的人也不带,他二人就这样单枪匹马地去阻拦蛮人了。   武大同等人见此,不免是担心,虽然看到玄月武功不错,但是王妃前千金之体,弱不禁风,怎么能跟着去犯险呢?   所以他们这些老兵是要拿起自己的长矛跟着去的。   不过被沈羡之强行地拦下来了,“眼下,你们都是王府的大生产力,怎么能怠工?我和玄月去就好。”   但武大同还是不放心,带着上百个老兵残将追了去。   这会儿大街上,因为蛮人们忽然又闯进来了,使得这原本才有几分生气的街道又变得清冷起来,老百姓们纷纷四处逃窜。   不巧那白莲心为了不煮饭,所以改了行。   拿着沈羡之准备宣传单,鼓励老百姓开垦耕种,走街串巷。   沈羡之为了以防她偷懒,还给她规定了硬任务。   每天不劝动十户人家,回去虽然不要她煮饭,但是那堆得跟小山一样的碗筷等着她清洗。   她看着自己那双养得白又嫩的小手,决定还是牺牲双脚,多走街串巷。   她觉得沈羡之就是针对她,当时还跑去质问了。   结果沈羡之笑嘻嘻地回着,“我就是针对你啊!那又怎么样?现在大家没有一个人是闲着的,你也赶紧给我麻利地跑起来!任务完不成,回来洗碗!”   那一刻,白莲心听到她的话,心里万分高兴,自己终于逮住她的把柄了。   沈羡之终于承认在针对自己了!   可是却发现这王府的人,都像是被沈羡之蛊惑了一般,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她。   只有鲁嬷嬷对她不离不弃,可是鲁嬷嬷近来被打发去喂猪了,也顾不上自己这里。   她一个人,弱小无助。   但没想到那些人不但不帮她,甚至还有人觉得她不知好歹,人家王妃的姐姐妹妹们,一个都没闲着,她一个婢女,分了一个轻巧的活儿,怎么事儿还多?   于是白莲心只能含泪上街。   昨天是第一天,运气还不错,又可能是人家见她一个小姑娘也不容易,所以同意了。   只是今天运气就没那么好,走了大半天,不过劝动了一户人家。   正在继续敲门劝着,忽然听得有人喊,“蛮人来了!”   吓得她急火急燎地提着裙角,不顾形象地在街上跑起来。   可是现在家家户户都紧闭门窗,她连敲了几户人家,都没人给开门。   所以只能一边无助大哭,一边往王府方向跑回去。   可是两条腿,又是个没吃过什么苦头的娇娘子,哪里跑得过蛮人们?   蛮人们在山里赤着脚也是如履平地,更何况是这基本没有什么障碍物的街上呢?   眼看着她就要被蛮人们抓住,身后还传来蛮人们蹩脚的汉话,“白娘子,白娘子,抓回去做媳妇,生一堆白胖娃儿!”   听到这话,双腿顿时吓得一阵虚软,顿时就摔倒在地上。   耳边,急促的脚步声临近,她忍不住扭过头,正好对上一只黝黑的打手朝自己搂来。   “啊!不要碰我!”她尖声惨叫,吓得浑身发抖,双手不停地拍打着前方,脑子里一片恐惧。   但是却发现自己挥打了半天,好像什么都没碰着?难道那蛮人没抓住自己么?   她壮着胆子眼睛睁开,却发现自己好像在向后退,反正她就看到那些蛮人的距离与自己越来越远,而且自己好像比他们还要高。   于是,也就发现自己脚下虚空,一时间吓得本能地朝着身后的人抱去,也顾不上是哪个了。   然后就听到耳畔传来一阵杀伐冷肃的怒声:“宵小贼人,竟然敢动本王妃的人,我看你们是活腻了吧?”   这声音,好像有点耳熟。   而这个时候,她发现自己好像落地了,腰间揽住自己的手臂也松开了。   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沈羡之提着剑从她的面前走过,“放心,有我在,没有谁能伤得了你!”   方才,居然是她救了自己!   明明,她最厌恶沈羡之的,可是她临危之际,从天而降将自己从魔爪下救出的是沈羡之。   而且,为什么自己听到她的这话后,心会觉得安稳了。   沈羡之的这句话就像是带着奇怪的魔力一般,让她原本的惊慌失措一消而散。   此刻的她,竟然一点都不怕那些蛮人了。   反而有些激动地看着沈羡之朝着蛮人们越过去的身影。   看着沈羡之眼睛,都是闪闪发光的。   明明前一刻,她还心如死灰!   前方,沈羡之提剑上去,还没等玄月赶到,这几十个蛮人就有大半被她强大的剑气而伤,如今倒在四周。   开玩笑,她上上世提着一把剑,就能将武林盟一扫而尽。   那些可都是排得上名的武林高手啊!   更不要说这些蛮人,又不会武功,还没有半点内力,不过是有些蛮力罢了,如何能挡得住她这强大浑厚的剑气?   所以看到大部份的人受了伤后,其余的蛮人便起了退意,毕竟他们都没看到,这沈羡之怎么出手的。   虽然是有些丢脸,但是性命更重要啊!因此想要趁着沈羡之这空闲之际,带着受伤的同伴赶紧走!   玄月如今赶来,见到这一幕,有些哭笑不得,“王妃,属下来得好像有些多余了。”   “不多余,拿绳子来捆了,让他们拿东西来赎人。”她瞧见这些蛮人,似乎都围着一个年轻人转,那人应该就是他们的主人或是领头了。   以往,城里抓到蛮人,就是直接给赶走,根本不敢杀了他们,免得到时候惹起了众怒,到时候蛮人杀进来。   到时候城里这些老弱病残的将士,根本不足以与之对抗。   而且,蛮人进来就是抢东西,并未伤人。   但是还真没想过,将他们捆了,让蛮人部落拿东西来赎人。   因为大家都觉得,山里的蛮人们跟野人一样,又不耕种,全靠打猎吃山,能有什么好东西?   何况他们有物资有银子的话,怎么可能还跑到大夏的底盘上打劫呢?   不过玄月听到她的话后,立即明白过来,“王妃想让他们拿皮毛来换人?”这些蛮人别的没有,但是皮毛肯定不少。   “何止是皮毛,珍贵药材只怕也不少。”她和玄月说话间,已经将其余的蛮人也收拾好。   如今齐刷刷地躺在地上,满脸痛苦,无力挣扎。   那武大同大人赶到的时候,玄月正领着附近的老百姓们正在捆绑蛮人。   甚至是那娇滴滴的白莲心,竟然也一脸高兴地跟着帮忙。   真是奇谈了。   至于王妃,则高高兴兴地看着这些蛮人。   就是那眼神不大对劲,她看这些蛮人的样子,让武大同觉得,她是在看一堆银子,怎么都不像是在看人。   作者有话说:   本章二十四小时留言小红包掉落~~~么么哒。 第36章   这几十个蛮人,大抵是蛮人们这二十年来下山抢劫,最惨最丢人的一波了。   其他部落的蛮人们下山来,回去时必然是盆满钵满,有的甚至还能抢到媳妇儿。   他们倒好,鸡毛都没摸到一根,还被五花大绑捆成跟粽子一样,被串在一起,明晃晃地拉着往那破烂的王府里去。   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是败在一个女人的手下。   听说那是瘸腿瑜王的王兄,新来的西南之主瑾王的王妃。   但是,他们现在肯定不能承认这个瑾王妃是凡人,不然的话回去还有什么脸面?   于是一个个交头接耳,决定回去声称这瑾王妃是天女下凡。   不然肯定会被别的部落耻笑的。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而是想对方打算用他们换什么?他们的物资也不多了。   不然也不可能下山来抢劫的。   白莲心看着心头恐惧被绑成了串子,让武大同他们带走了,回过神来连忙捡起地上散落的宣传单子,趁着现在街上都是老百姓们,连忙劝说他们。   有了方才沈羡之以一人之力放到这几十个蛮人的加持之下,大家欣然同意。   既然瑾王妃这样厉害,那以后说不定蛮人们就不敢来了。   那还怕什么?肯定要种地的啊?   不过大家的田地基本都荒废了,如今还真须得重新开垦。   但也不要紧,更何况刚才王妃发话了,今日参与绑蛮人的百姓们,等这些蛮人们换了东西,人人有份。   虽然不指望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苍蝇腿再小也是肉。   于是白莲心的宣传工作做得很成功。   沈羡之看着对工作如此充满热情的白莲心,忍不住感慨一句,“不白救不白救!”孺子可教也。   白莲心这会儿也不嫌太阳晒,更不觉得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重复讲解宣传单上的开荒事宜会让她口干舌燥。   因为她刚才偷偷回头看了一眼,王妃好像在跟玄月夸自己呢。   于是干劲更足了。   而沈羡之这里见白莲心工作顺利,蛮人们也被武大同他们带回去了,便将玄月招到身旁,一并往王府回去,一边压低声音与他说道:“咱们王府里原来的细作,虽是清理得差不多,留下的基本做不成什么大事。”   但是不确定这浔州城里是不是本来就有监视俞王的细作。   现在何德顺虽然是残了腿,被自己安排在王府里洗碗,但是王府没有城墙,人口本又多,那些细作扮作老百姓的样子蹿进去一两个跟何德顺搭上线,是很难发现的。   平常就罢了,翻不起什么风浪的,但是现在她绑了蛮人。   因此必须保证这批蛮人的安全,若是真在自己手里出了人命,不但换不了半张皮毛,只怕还会就此引发蛮人与浔州之间的矛盾。   玄月听到她的话,兹以为王妃考虑得当,因此主动请缨,“王妃且放心,何德顺那边属下会盯紧一些,至于这些蛮人,属下会叮嘱护卫们严加看守,绝对不会让他们出半点差错。”   本来一开始沈羡之没有直接杀了何德顺,一来他头上还顶着王府长史的头衔,二来她也想用何德顺做诱饵,把这西南隐藏的所有细作都给钓出来。   如今蛮人在手,那些隐藏的细作没准忍不住,会来找何德顺。   听到玄月的话,点了点头,“如此,这几日就先辛苦你了。”   话是如此,但沈羡之还是决定双管齐下,这两日自己不出王府了,就盯着这些蛮人跟何德顺。   到这个时候,她就感觉到人不够用啊。   尤其是自己,连个心腹都没有。   虽然夏侯瑾留下的这些人也算是可靠,但她还是想拥有自己的心腹啊!迫切地想!   回到王府里,武大同已经将这些蛮人给关在了还空闲着的牛栏里。   沈羡之觉得这样有些不妥当,跟武大同说道:“对他们客气点,都是银子呢,还是关到咱们的房子里去吧。”   武大同看了看那四面漏风的房屋,“王妃,那还不如牛圈呢!”这牛圈最起码是这两天新建的。   遮风挡雨又牢固。   “我知道,但咱们主要是态度问题,得让他们知道,咱们也是十分尊重他们的。”如果朝廷支持与蛮人开战,沈羡之当然用不着这样麻烦。   可问题是,朝廷不支持啊!从来没有把这些蛮人们放在眼里,整个朝廷的目光都盯着西北的漠人。   所以真打起来,西南拿什么去打?   蛮人们人口不少,数十个部落加起来,一个个又强健,西南这些瘦骨嶙峋的老百姓怎么和他们打嘛?   武大同听到她这话,觉得好像也有些道理,然后又把他们带到了了破烂得不如牛圈的房屋里。   还喊了会蛮话的属下跟他们解释。   顺便审问一下。   但是哪里晓得蛮人们的关注点不在审问之上,反而时不时地指着那些打造家具的木匠们问,“他们那个怎么做的?可以学么?”   或者又问,送来的牢饭怎么做的?一样的粮食他们抢回去了,做出来为什么不是这样的味道?   沈羡之在一旁看着,嘴角随着他们问的这些常识不断地抽搐起来。   后来才听武大同解释道:“这蛮人从前一直都在山里,二十多年前听说大山里发生了地龙翻身,他们住的好些地方都被大水淹没了,才朝着这外面迁移的。”   而二十多年前,这西南就已经走下坡路了。   随着铁矿被开采完了,大官们把自己养肥也纷纷回京城去了。   此处正是无人管辖,他们就借机开始下山抢夺。   然后胆子越来越大,越往这西南中心来。   有的甚至就将寨子建造在了大夏地境的山里。   县城里倒是有县老爷,但是基本都是些混日子的人,要不就是被流放到此处,对朝廷心灰意冷的,管了几次没得办法,就懒得在管。   毕竟他们也不杀人,抢了东西就跑进山里,一个个跟猴子一样动作敏捷,上树爬山,样样在行。   衙役们也追不上。   后来夏侯瑜倒是来做了这西南之主,可当时他年幼。   等打得过的时候,又去了西北的战场,这里仍旧是无主之地。   如此,老百姓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蛮人们下山,哪里还能看得到他们的生产工作?因此自然也就不懂得木工等等。   沈羡之根本不知道这些,此前还以为就是山里的少数民族。   但是现在听武大同说来,是少数民族没得跑,但一直都在山里过着原始生活,生产水平低下。   因此这心里不免是打起了别的主意来。   不过这不是一件小事情,而且蛮人的数量极其可能远超过西南老百姓的数量,所以她不敢做决定,还要等夏侯瑾回来再商量。   而这审问的两个时辰,还带着给他们解惑,总算将这封赎人的信写好了。   也不用亲自送到山里,放到山脚下就可以了。   蛮人们没见着同伴回去,自然是能看到信的。   经过这两个时辰的交流,大家也熟络起来,这些蛮人就是这浔州城外西山里才迁移到此的,部落叫作清澜答部落,在他们的文化里,这是代表着天命之子的意思。   一直被他们保护在中间的那个年轻人,是部落首领的儿子阿布。   这次下山来浔州抢劫,他刚过完成人礼,因为他的阿妈是他阿爸从山下抢回去的西南老百姓。   所以他也想下山抢一个媳妇。   至于进城抢劫这个问题在他们看来,不能说是犯法。   山里的部落一直都这样生存的,只是他们这二十多年来迁移到了这大山外围,将原来部落间的相互抢劫换成了山下的老百姓。   这让沈羡之有种想要给他们普法的冲动,想着反正也要盯着他们,于是干脆搬了新打出来的椅子坐在这破房子外面,给他们讲道理。   这些蛮人的话,有些像是当初她在西南乡下工作时,听到的苗话有五六分相似。   当时因为村里的老太太老头较多,大部份又都不太会说普通话,所以她硬着头皮学了一点。   然后现在就凭着这一点点苗话,和对方交流起来。   她说不来的词汇又改成汉话,恰好阿布他们也会些不流畅的汉话,然后就以这样诡异的场面开始交流。   白莲心今日大满贯,因为街上这一场蛮人被王妃一人拿下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加上这些年沈羡之的努力。   一下给大家灌足了信心,所以后来不等她开口,大家就主动表示明日开始,就刨土种地。   她活了这十几年,第一次觉得日子这样充实。   也不觉得累了,回来正好看到沈羡之和蛮人们聊天,一会儿说汉话,一会儿说些听不懂的话,便好奇地问旁边的人。   听得王妃也会些蛮话,对沈羡之就越发敬佩了。   这会儿虽然已经是斜阳落西山,但是看到漫天的霞光都落在沈羡之的身上,有些担心她被晒黑了,连忙跑回自己的院子里去,将自己那精巧的绣伞拿来给沈羡之撑着。   正和阿布他们聊得津津有味的沈羡之忽然发现头上的霞光被挡住,抬头一看,居然有一把伞。   最重要的是,给她撑伞的居然是白莲心,她下意识就觉得这姑娘又要干什么不安分的事情了?于是连忙起身,有些防备地看着她:“你干嘛?”   “奴婢只是想给王妃您撑伞。”她声音温柔,怯生生地说着。   “我不怕晒,你今日也辛苦了,早些回去休息,明日继续加油!”沈羡之挥挥手,示意她回去。   不过好奇怪,她居然在自己面前自称奴婢?之前不是妹妹么?   而白莲心听到这话,心中备受感动,离去之时,还朝沈羡之道谢,“今日王妃的救命之恩,莲心不会忘记的。”   “不用挂记,你也是这王府的人,我是王府的主母,有任务负责你的安危。”沈羡之巴不得她快走,别打扰自己跟这些天真的清澜答部落的蛮人。   他们的话太好套了,一个个挺健谈的。   白莲心依依不舍地走了,但是一个时辰后,敢在吃晚饭前来了。   给沈羡之带来了一碗汤,“王妃,这是奴婢亲自炖的鸽子汤,您补一补身体。”   “哪里来的鸽子?”听说,上次她给夏侯瑾送去的,也是鸽子汤来着。   白莲心见她感兴趣,连忙一一道来,“当初本来想养着给瑾王爷报这边的消息,可惜它们飞走就不会回来,我索性就也全都养起来了。”   还悄悄告诉沈羡之,“这里我放了好些名贵药材,最是大补,王妃快趁热喝了吧?”   “你屋子里有多少好东西?”她早就发现了,这西南日子艰难,连夏侯瑜都过得跟要饭的一样,唯独这白莲心的生活水平好些一直都保持不变,要什么有什么?   脑子里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   她不会有什么空间啥的吧?   自己前世也看了不少网文小说,那些个女主女配的,带系统带空间。   她现在很怀疑白莲心。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但是,她总不能明目张胆地去问白莲心,‘啊喂!姐妹,你是穿越的还是重生的?自带空间还是系统?里面到底存放了多少物资’吧?   于是心里打定主意,还是想办法先试探试探。   而白莲心因她问,有些不好意思道:“也不是多少。”她就是听说这里是边陲之地,要什么都没有,所以借自己当时在王府管着不少内务的便宜,给自己准备了一些东西。   当下沈羡之问,也是老实地一一回了。   沈羡之听罢,有些半信半疑。一面开口说道:“那你那些什么绫罗绸缎,你给我拿一些,可好?我可以给你银两。”心里也忍不住感慨,都快自己太自信了,觉得大家把这西南传得太夸张,怎么可能有这样穷苦的地方嘛?   所以很多不必要的物资,她以为本地能买到,所以就没有存储。   就比如这些女人家喜欢的绫罗绸缎或是胭脂水粉什么的,就算姐妹那边,为了行李轻便些,也叫她们别带,当时还大言不惭地跟她们说,只要有钱,没有什么买不到的?   巧了,这西南有钱就是买不到。   早两年来还好,那时候这边还有些像样的店铺。   可现在,连棺材铺子都快关门了。   白莲心听到她的话,连忙拒绝:“这怎么使得?我的东西那也是用王府里的银子买的,王妃要拿就是。”怎么还要给自己银子呢?   “王府的银子买的?”所以她这从前在王府,还连吃带拿搞贪污?   白莲心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说了实话,此刻有些害怕地看着沈羡之,吞吞吐吐地小声回道:“奴婢其实,其实也没买多少。”   沈羡之见给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还真是跟那受惊的小白兔一样,怪惹人怜的,又想到她今天表现还不错,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紧张,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看你就算是一等的大丫头,每年那点月钱,也就买得起这碗鸡汤。”里的药材了。   所以白莲心如果真没有什么空间系统的,那她的东西肯定都是用王府的血汗钱买的。   “那,那奴婢全部上缴,王妃别赶奴婢走好不好?”这么多年了,她孤苦伶仃,总是盼着瑾王爷能看自己一眼,往后能有一个依靠,不用担心下本身漂泊无依,可是瑾王爷眼里没有自己,连自己危难之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反而是王妃,她将自己从那些蛮人的手中救了下来,甚至现在发现自己贪污的事实,也还这样温柔,没有对自己恶语相向。   她真该死,王妃这样好,她从前怎么误会王妃是那种恶毒的女人呢?   她不想离开,她不能保证往后还能不能遇到这样奋不顾身保护自己的人了。   “好啊。”沈羡之心里原本还琢磨,怎么从她手里漂亮地把东西都拿回来呢!白莲心那里的好些东西,现在可都有大用处呢。   没想到这白莲心现在这样上道,“我怎么会赶你走呢,你的宣传工作就做得很好,王府正是需要你这样的积极人才,往后好好干,做得好了,我给你涨月钱,升到总管也不是不可能的,到时候想要什么,拿自己的银子买,多有底气啊,咱们女人就该自强自立,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男人的身上。”   白莲心满脑子都只剩下沈羡之不赶自己走的信息,高兴得连连点头,然后立即回去整理自己的东西。   不多时便找人给送到沈羡之那破烂的正院里。   等鲁嬷嬷喂猪回来,发现屋子里空荡荡的,吓得不轻,“姑娘,你的东西呢?”不会是被那该死的王妃给抢走了吧?   想到这里,心里没由来难过起来,抱着白莲心痛声大哭道:“姑娘,我苦命的姑娘啊!”   白莲心挣扎着,一面安慰着她:“嬷嬷,我没事。是我觉得现在全府上下的生活都艰苦,我不该一个人享受,所以便把东西送到王妃那里,王妃有大用处呢。”本来也是用王府的银子买的。   鲁嬷嬷听得出来,她的声音里带着愉悦和满足。   被吓得就更严重了,连忙伸手朝白莲心额头上摸去,“姑娘,您是不是中暑,伤了脑壳?”   白莲心不高兴地一把拍开她的手,“嬷嬷,我真的没事,我今日也没中暑,我好着呢。”然后忍不住雀跃地把今日自己的劳动成果与鲁嬷嬷说。   鲁嬷嬷一听,心里高兴,“我就知道姑娘最是了不起的,看那女人还怎么刁难你。”   白莲心当然知道鲁嬷嬷嘴里的‘那女人’是谁了。若是以往肯定跟着一起骂,但是现在却一脸的不高兴,“嬷嬷,你以后不许再这样说王妃,今日我能有这般的成绩,都是因为她的缘故,更何况你不晓得,我今日在街上差点被那些蛮人抓住,是王妃救了我。”   然后与鲁嬷嬷细说起今日发生的一切。   鲁嬷嬷听完,心说王妃也没说错,姑娘也是王府的人,她保护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姑娘怎么就跟中了邪一样,还将东西都全部上缴了。   这往后还要如何过日子?她还想着晚上回来偷偷开小灶,做点好吃的补一补。   可现在,自己辛辛苦苦搭建起来的小灶火也没得用了。   而沈羡之这边得了白莲心上缴来的七八箱宝贝,高高兴兴地喊了琢玉来帮忙入库。   琢玉听到是白莲心的东西,惊得嘴巴能塞下一个大馒头,“她,也太能贪了吧?这要是个男人入了朝,绝对是个大贪官嘛,抄了他的家,富裕整个朝廷。”一面又感慨他们这出生入死,半年还挣不来白莲心的一头头面。   白莲心的这些东西,除了些布匹头面之外,还有不少补品。   沈羡之将一部分挑出来,让人给白莲心拿回去。   这白莲心如此上道,自己也不能太无情,万一她真有空间什么的,说不定见自己还主动给她送一部分回去,心里一感动,往后时常给自己小惊喜呢?   至于这些入了库的,取了些绫罗绸缎和头面首饰出来。   第二天拿去给阿布他们看,然后问他们:“喜不喜欢?”   当然是喜欢,阿布等人犹如捣蒜般点着头,眼睛在那些漂亮的绫罗绸缎上移不开眼。   其中一个上了些年纪的蛮人还兴奋地说道:“早些年最先来城里打劫的那些部落就有这些东西。”不过都好些年了,早就退了色,哪里比得过眼下这些漂亮。   只觉得那些金灿灿红彤彤的首饰,太迷眼了。   阿布也在想,如果能拿回去的话,不晓得寨子里的人多高兴呢!   然后她便听到沈羡之说道:“这些都是我送你们的礼物。这样一来,你们这一次就不算是被我们抓住,回去面子上也好看,至于部落里拿来赎你们的皮毛和草药,就算是我给你们这批物品的费用,咱们这一次算是交朋友,就当是相互送礼物,用我们汉话说是礼尚往来。”   阿布听了,心里高兴不已,立即脱口问道:“那以后我们还能跟王妃娘娘礼尚往来么?”他们部落里最不缺的就是皮毛和药材了。   所以昨天沈羡之要他们写信回去,让部落拿药材和皮毛来赎人,一点都不含糊。   因为这些东西堆积如山,放着也是放着。   可眼前沈羡之给他们瞧的这些东西,不单是他们的部落里没有,别的部落也没有,如果他们能有许多这些东西,那往后在别的部落面前,多有面子啊!   而沈羡之听到阿布的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咱们这一次是交朋友,相互送礼物,但是以后你想拿皮毛和药材来换这些东西,就得叫交易。”   “交易?”阿布半知半解,也不晓得到底明不明白这‘交易’是什么意思。   这让沈羡之忍不住问,“难道你们跟别的寨子和部落之间,就没有相互看上彼此的东西,然后用同等价值的物品去交换么?”   阿布等人摇着头,豪气万丈地说道:“我们看上什么就去抢!”   额……沈羡之觉得自己昨天下午给他们的普法课是白上了。决定放弃,改换个方式,一面笑眯眯地朝阿布等人说道:“那我现在很明确地告诉你们,以后我这里的东西,你们看上了,可以拿着皮毛和药材来和我换,但是如果你们要抢的话,这个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着,捡起桌上的斧头柄,一把给捏成了木屑碎末。   阿布等人见此,一个个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决定往后在下山来看上了什么,一定要带上皮毛和药材,不然这斧头柄就是他们的下场。   太恐怖了。   沈羡之看到震慑效果,十分满意。   不想片刻武大同过来,到处翻找,一会儿桌上,一会儿桌下,但是始终找不着,所以朝沈羡之问:“王妃,您看到我今天刚修的斧头柄了么?”昨天下午拆旧房子的时候,墙根地下捡到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头,他给磨了一下,觉得还能用,今早便去弄了个柄。   屋子里关着的阿布等人觉得他们可能看到了,但是沈羡之已经果断回绝,“没看到。”   于是,他们也不敢说出来。   武大同找不到,只能想着等有空再重新去找合适的树干做一根。   回头和负责王府安全的玄月投诉,“玄月总管你也不要只看着王府外面,王府里你也好好盯着,咱们人多手杂,难免有那手脚不干净的,我今儿做好的斧头柄,都有人偷。”   玄月虚心接受,回头还跟准备去找姐妹们的沈羡之说,“王妃您说咱们这王府里的人怎么回事,居然出小偷了,您说这要偷就去王妃的房间啊,金银财宝银票数之不尽,干嘛偷一个斧头柄。”   走在前面的沈羡之听到这话,脚步不由得一顿,“武总管找你投诉了?”   “王妃如何知晓?”玄月疑惑。   “我早上吓唬阿布他们,不小心给捏碎了,你重新做一个一样的给他送去,就说掉沟里了,你重新又修了一遍。”这样就算和从前武大同那个不一样,也不要紧。   这一次是换作玄月吃惊了,片刻才反应过来,“那王妃好歹告诉属下尺寸,又是什么材料?”   沈羡之想了想,比划了一下,“就大概这么长,这样粗,什么材质我不知道,你现在可以去那里找木屑确认。”   玄月只能去照办,至于沈羡之说的这样长,那样粗,他最后找到当时有幸看到这斧头柄消失的阿布等人,在他们的回忆之下,终于做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交给了武大同。   武大同拿到斧头柄,心满意足,“玄月总管办事真效率,是哪个偷走的,这样要不要罚月钱?”   “不是被人偷走的,我在关押阿布他们的房间附近那小沟里捡到的。”玄月睁着眼眼见说瞎话,明明是他花了一个时辰做出来的。   武大同信以为真,但是也感慨玄月的办事效率高,还给大家宣传。   以至于半个时辰不到,厨房那边一个捡菜老妈子的钥匙丢了,也来找玄月。   这些,沈羡之当然不知道,她这会儿正将几个姐妹喊来,四人围在桌子旁。   “所以,我是这样想的,如果阿布他们清澜答部落开始和我们做交易,那往后可能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部落下山来跟咱们换东西,仅仅靠着府里这点物资肯定是不行,所以还得看萧姑姑那边。”   沈芸之听了若有所思,“如果能保证他们不是空手下山,而是带着皮毛和药材来和我们换其他的物品,那么萧姑姑安排人过来开店,的确是稳赚不赔的。”   沈梨之和沈灵之也表示赞同,“赚钱是肯定赚钱,但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如果不带皮毛下山交易,反而还联手抢咱们的东西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是沈羡之最担忧的问题,“所以,我想着在未来两个月里,就开始修筑城墙。”到时候进来的蛮人如果真敢抢劫,自己就瓮中捉鳖。   沈芸之想了想,似乎也不是不可以,所以便朝沈灵之和沈芸之看过去,“我同意二妹的意思,你们呢?”   等于沈羡之要提前让莫家的店铺开到此处,现在有了两票。   沈梨之和沈灵之自然是点头同意的。   然后就这样决定好,由着沈芸之来代笔给萧姑姑写信。   而沈羡之刚到前院,就正好听说清澜答部落来赎人了,听说果然皮毛和药材,就用了八匹马和十二头野牛。   这会儿就在王府大门口。   沈羡之听罢,连忙领着玄月前去清点物质。   来赎人的是个四十出头的胖墩,自称是清澜答部落的长老,叫做晖谭,手里握着长缨枪,显然是从这城里抢去的,如今雕像一般站在大门口,一脸严肃。   见到沈羡之以后,很是痛快就让沈羡之点货,但要先见到阿布他没事。   很快阿布跟着几个族人就一起出来了,看到他很是高兴,身上也没有伤,压根就没有一点做俘虏的样子。“阿叔!怎么是你来,我以为阿爸会亲自来呢。”   晖谭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了些,然后防备地用他们的蛮人话和阿布交谈。   没想都阿布用蹩脚的汉话说道:“阿叔,王妃娘娘是天神下凡,她能听懂我们的话,您说什么她都知道,不用这样防备的。”   晖谭闻言,防备地看了看沈羡之一眼,“你听得懂?”用的,正是蛮人话。   沈羡之颔首,然后一拍手掌,只见王府里抬了四口箱子出来。   在晖谭不解的表情下,她让人将箱子一一打开,里面头面首饰,绫罗绸缎,甚至还有些精致点心,看得晖谭舍不得移开眼睛。   “王妃娘娘这是做什么?”他所想用那同样不流畅的汉话问。   不等沈羡之开口,阿布就高兴地抢道:“是王妃娘娘送给咱们的礼物,说咱们送他们这些皮毛和药材,这是礼尚往来,以后我们还可以继续如此。”不过那样好像用他们的话说,第二次再做这样的事情,是叫做交易了。   晖谭闻言,看朝沈羡之,像她求证,见她果然点头,脸色方变得好看许多,“那就谢谢王妃。”   双方便开始一手交人,一手交皮毛药材。   临走的时候,沈羡之还单独给阿布一个小盒子里,里面是些胭脂水粉,“你阿妈听说也是我们浔州人,这些送给她,当做是我这个娘家人送给她的礼物。”这些东西,是不值钱,但是在浔州城和整个西南,都不好找到这么像样的一套了。   这礼物送出去,这话说出口,那清澜答部落和浔州,和这瑾瑜王府,就脱不了干系了。   那晖谭并未拒绝,似乎也不反对和他们这样来往。   待他们出城,沈羡之让人去通知昨天帮忙绑蛮人的老百姓们请来,就将这没搬进王府大门的药材和皮毛与大家平分了。   昨日大家跟着帮忙,虽然沈羡之也表示会有奖赏,但是绝对没有想到,能拿到这样好的一块皮毛。   这等冬天了,可以给孩子做个袄子呢。   余下的,沈羡之才叫人抬入府中,入了库房,上了账。   白莲心又来亲自汇报工作,今天的效果也显著。因听说今天蛮人果然来赎人,便好奇地问沈羡之,“王妃怎么确定,他们能来赎人呢?”难道就不怕他没耍诈什么的?   沈羡之闻言,大概明白她的意思,当即笑着解释道:“人说不以貌取人,如今这话用在他们都身上,也是一个道理,不能因为他们是蛮人,便将他们归类于粗鄙蛮横阴险狡诈。”   然而在沈羡之看来,恰恰是他们这些山里的人,其实最为淳朴,大部份是没有任何心机算计,而且重诚信。   反而是那些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人群,反而是一个个道貌岸然。“如今他们就在城外的西山里,其实也可以算是我们大夏的子民,所以往后只怕是要常来往的,因此我一开始也没打算和他们恶交。”   又与白莲心说道:“还要感谢你拿来的那些东西,不然这一天的短时间里,我实在是凑不出像样的回礼。”   白莲心闻言,只觉得自己昨天将东西上缴果然是对的。   也明白沈羡之今日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西南的长远发展来打算的,心里忍不住对她又崇拜了几分,倘若是自己的话,哪里会想得这么远?   这时候只听沈羡之说道:“这城里的老百姓,劝他们开垦的效果显著,你再去两天,然后回来,我找些人,你好好教他们,过几日让他们去乡下或是各县城,把这宣传工作做好。”   争取今年的冬天,大家都不短缺蔬菜。   白莲心听罢,自然是高兴,晚上回去忍不住和鲁嬷嬷说。   自己这大概也要做小总管了。   可怜鲁嬷嬷喂了一天的猪,正好还遇着发情的母猪和种猪,她也不懂,因一帮老太婆都说她是京城来的,懂得多见识广,然后她被迫上岗。   也不晓得这几个月后能不能有小猪仔,倘若没有的话,今天她就白忙活了。   眼下也没精神了,倒头就想睡。   翌日一早,沈羡之刚起来,就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影,惊了一下连忙爬起来,“几时回来的?大早上坐在这里不吱声,怪渗人的。”   她说着,飞快地捡外衣披上,跑到新桌子前面来桌下,也没忙着梳洗,就问:“怎样?”问的,自然是夏侯瑾这几天出去的成果。   但是夏侯瑾明显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问这王府和浔州城里的变化,“效果甚好,我给你的那些钱,没打水漂。”   “谁问你这个了,我是问这十几个县城边上的蛮人们,好不好相处?”沈羡之当然有数,钱到自己的手里了怎么会打水漂呢。   肯定都给他花在刀刃上。   “时间太紧凑,只去了一个小寨子。”还是因那地方县令和寨子里有些来往。   大部落还没联系到。   “也没谁催你们啊?”哪里时间紧了?沈羡之很怀疑,只怕是那夏侯瑜不放心自己在这浔州城,所以催着夏侯瑾回来的。   这样一想,便问道:“你那兄弟,是不是看不起女人?”   “没有的事。”夏侯瑾一口回绝,当然不可能跟她说实话。   毕竟从第二天,夏侯瑜就一直叨念。   不过现在一直对沈羡之十分怀疑的夏侯瑜,已经呆在了他的轮椅上。   这短短几天里,沈羡之当然没有办法将整个王府翻新一遍,不过最起码普通的家具都已经齐全了,而且他们来时,地势不错的地方,树木都已经被人砍伐干净了,连灌木丛都铲得干干净净的,一个个草木土灰冒着烟熏,一块块梯田已经初步成形了。   河边的田里,也满是正在修田坎的老百姓们。   这和他们出城的时候简直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画面。   回来所看到的这一幕,如果不是已经是夏季了,会让人误以为这是春耕农忙时,所以山里田间,到处是老百姓忙碌的身影。   但这还不算是最让他惊讶的,最让他惊讶的是进了城后,街上居然有人在摆摊卖东西,竟然有货郎,而且还不是本地人。   原本已经开始关闭的店铺,也开设起来,零零散散摆着些商品。   他就很好奇,沈羡之怎么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劝说老百姓们出城开荒种地,而且还有不少伐木工,一队一队的很像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军队里退下来的老兵。   可他们明明是普通老百姓,而且配合也十分完美。一样的人数,却硬是将这伐木的工程量增大了一倍,而他们还没有从前那样累。   他当时忍不住叫人停下马车打听,对方却慌里慌张摸出一个小本子,上面写着结业证几个字,还盖着王府大红章子,“王爷,我们都是有证的。”不是偷偷来砍伐树木。   他们是经过王府正规培训,拿到结业证的队伍。   当时不只是夏侯瑜本人,就是夏侯瑾也懵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想起破军说的,王妃担心伐木工们急功近利,发生意外,所以上工之前,得学习什么安全知识。   而眼下,夏侯瑜又从琢玉这话唠里得知,王府现在全方面生产王妃一手抓。   工业上面,现在暂时只有陈家的老砖厂和铁匠铺里,但是却因为王妃给出的大量订单,所以雇用了不少工人,使得数百户人家现在已经有收入了。   不但如此,还有畜牧,养鸡喂鸭,王妃还另外在城里找了一处空闲的房屋改成了养鸡场,每天上百枚鸡蛋送过去,听王妃说,那是可以孵出小鸡的鸡蛋。   那里,也雇佣了不少妇人。   至于猪几乎都还养在王府里,到了那喂猪的时间,小半个王府都能听到整整齐齐的猪叫声。   但是却没有人觉得吵闹,反而觉得因这猪叫声,使得大家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对了,王妃好像联系了管着莫家的萧娘子,要把店铺都开过来。还有我们这顺风队伍里也来了信,因为我们的队伍最近大量在外采买五品,所以他们已经打算来我们浔州城先开几家杂货铺子,对了,货郎们已经先来了,瑜王您回来的时候,也应该看到了吧?”   夏侯瑜的确是看到了,才会觉得匪夷所思。   照着这样发展下去,等几个月以后,这浔州城该得多热闹啊?   又想起大家说蛮人的事情,才问道:“王妃会武功?”听人说,她一人就将几十个蛮人都抓住了?   有这本事的人,还是男人,而且他只在战场上看到!   当然他也是其中之一。   琢玉闻言,反而一脸惊讶,“咦,难道我们瑾王没同瑜王您说么?”琢玉很怀疑,当初瑾王在没见过王妃的情况下,接受了王妃,只怕就是看中了人家会武功。   但是这话他肯定不敢跟王妃说,毕竟自己也还没有实质的证据。   而夏侯瑜听到琢玉的话,也确定了沈羡之会武功的事实,“怎样?”   “属下不才,不是王妃的对手。”他们这些人里,玄月武功最好,所以这不,王妃只把玄月留在身边,其他人大抵是太菜,她没看上。   琢玉忍不住这样想。   不想着一抬头,就见着沈羡之和夏侯瑾并肩来了,连忙笑呵呵地上去行礼。   夏侯瑾问了他一句话,便给打发下去了,只过来推着夏侯瑾,然后沈羡之一起到了厅中用早饭。   饭桌上,夏侯瑜一直想要开口跟沈羡之说一声谢谢,不管她到底是抱着什么居心做这一切,但是浔州的确得了大变化,老百姓们过得越来越有希望了。   可是,王兄和沈羡之要不是在吃东西,要么就是两人相互说话,他好几次张着口都没能插上话。   让他有些气恼,心想往后再也不通他们夫妻二人一同用膳了。   好不容易挨过了这早饭,待漱了口,沈羡之才问他,“方才我与王爷说了那么多,阿瑜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沈羡之也学着夏侯瑾一起叫他阿瑜。   夏侯瑜觉得有些别扭,但是注意力都在沈羡之这句‘有什么要补充’的话上。   他当然有要补充的话,刚才他好几次想插话,难道他们就真没看到吗?心中不觉得有些气恼,但还是耐着性子说道:“我的意见也是,主和。”能不打当然不打,西南现在没有这能力支持开战。   而且扪心自问,这些蛮人也没害过老百姓们。   他们下山抢东西,大抵就是沈羡之说的那样,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性,上千年来在大山里只怕都是这样生活的,文明落后一些实属正常。   夏侯瑾听到他的话后,点了点头,“既然是这样,一次阿瑜你留在王府里,我做些准备,然后去往咱们各县城附近的部落里。”   “这怎么行?”夏侯瑜立即拒绝,“万一他们对王兄不利如何是好?”   “阿瑜,你不要激动,你王兄虽然是弱不禁风了些,但是你得相信他身边的这些护卫啊。”沈羡之当然同意,有什么比夏侯瑾这个西南之主亲自去和他们交涉更合适?   这些蛮人还是挺注重面子的。   夏侯瑾这个西南之主屈尊降贵,拿着物资去和他们换皮毛和药材,这就是最大的诚意了。   这也是沈羡之和夏侯瑾刚才在饭桌上商量的结果。   他们城中想要发展起来,最缺少的便是人了,只有让蛮人们出山,拿着他们上好的皮毛和上好的药材,才能吸引各路的商号们入驻西南。   而这些商人的到来,他们吃穿住行,样样都是要花钱的。这些钱,不就是本地的老百姓们赚到么?   虽然蛮人们手里的药材和皮毛可能短时间里就会售罄,坚持不了多久,但是这段时间里,沈羡之有足够的自信发展其他的产业。   此处地大物博,还有高山草原,到时候和山里的蛮人们熟络起来,可以教他们高山牧羊牧马。   那时候的他们,不可能已经只满足山里吃饱喝足的日子了,接受了足够的新鲜事物,怎么可能轻易回归平静呢?   所以他们不但不可能全都返回山里,甚至会想办法赚钱。   夏侯瑾对于沈羡之说他弱不禁风,大抵是稍微有些意见的,所以当时侧目看了沈羡之一眼。   不过沈羡之并没有发现,而是继续和夏侯瑜说道:“你在西北战场上待了那么久,咱们大夏的骑兵却总是敌不过漠人,对吧?”   夏侯瑜不知道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疑惑地看朝沈羡之。   却听沈羡之说道:“我翻看了这西南志,听说两百年前的西南之主沈曜,当时他帮咱们祖皇帝打江山的时候,骑兵所用的马匹都是咱们西南的矮脚马。”   夏侯瑜点头,有些惊讶她会去翻看这些东西,也明白了她是什么意思,多半是弄马场。   “王府虽然是有这个权力,但是这矮脚马却不如漠人的红马高大,开战的时候对咱们只会更不利。”夏侯瑜觉得如果她想往这方面发展的话,几乎可以不用想了。   不料却听夏侯瑾接过话:“这矮脚马的确是不如那漠人的红马高大,如果真对战的话,不等开战这气势上就矮了一截。但是前提这是在平原上作战,如果在山地,漠人的红马却远远不如西南的矮脚马。”   西南的矮脚马吃得少,耐力好,冲着这一点,养着就划算。   而且山地开战,矮脚马的身高刚好完美地避开了山里树荫,地上的灌木对它又造不成任何威胁,不管是进攻还是后撤,都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可漠人的红马,不但是马儿要受于树枝困扰,就是马背上的人,视线也会被树枝挡去大半。   夏侯瑜听到这话,心头咚咚直跳,王兄这意思是在为以后和狗皇帝开战做准备么?   但这个念头才从他的心里蹦起来,就听沈羡之说道:“不错,恰好我们西南多山道,大多梯田都在山上,人工运输的话必然是不划算的,所以这矮脚马就是最好的选择了。”不单是运输工具,也是绝佳的交通工具,那漠人的红马去不了的地方,它们也能去。   但是矮脚马的野马群几乎都是在高山草原上,数量也不算多,所以打算先管蛮人手里大量收购矮脚马。   夏侯瑜听到这话,心里有些失望,原来只是原来驮运东西啊。   他还以为……   不过垂眸看了看自己这腿,如今自己都这副样子了,王兄和王嫂肯定不会往那一步想。   王兄这副身子骨,难道还能指望王嫂上战场么?   因此也就不再多想了。   就在他颓废之际,忽然听到夏侯瑾吩咐道:“我这一次出去,浔州这边,你多帮你王嫂一些。”   夏侯瑜点了点头,可是心里又忍不住悲观地想,就自己现在这腿,能帮得上什么?   但是他大概不晓得有物尽其用这个词。   他回房不到办过时辰以后,就有人来请,说瑾王妃找。   原来是沈羡之决定提前开始筑建城墙的日子,所以将夏侯瑜请来,“你是战场上打了上百场战役的将军,我想着城墙防卫的事情,没有谁比你更擅长了。”   说着,将一张图纸递给夏侯瑜,“这是我结合大家的意见整理出来的草图。”   夏侯瑜有些激动地打开,看起来其实和其他图纸没有什么区别,但看到里面标注的那些楼梯和窗口,甚是不解,“这些是?”   就听沈羡之解释道:“如果可以的话,千万年盛世最好,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觉得尽量攻防兼备。”   传统的城墙,几乎都只具备了一个防御能力。   但是沈羡之觉得这样,这样太被动了。   “所以你这些是机关?”画得是不是太潦草了些?平时看起来是城墙,开战的时候可以打开,直接对城外的攻其不备,的确是有想法,可问题是,夏侯瑜表示自己做不出来。   如果只是普通的筑墙包砖建造城楼,不是什么问题。但里面要弄这么多,他能力有限。   但沈羡之却丢下话,“遇到问题不要退缩,努力克服,咱们鲁班组的师傅们对于榫卯结构就十分擅长,你可以找他们帮忙,大家一起商量,脑子那么多个,总能想出办法的。”   然后就走了。   听说是去找砖厂的陈掌柜。   毕竟这城墙筑建是不打算用夯土,不是看不起夯土,事实上不少城池的城墙都是夯土所筑造的,但这要看夯土的材质,这里的根本就不合适,所以打算开山石筑建,内外包小青砖。   因此小青砖当然是在陈掌柜家订制,至于这山石,还是得找石匠们。   所以出门的时候,王府这没大门的墙边,又贴了招聘石匠的广告。   可惜了,炸药这东西大夏还没有,现在开采石头还是用这最原始的办法,用大火烧烤后,再往上泼冷水,然后以这热胀冷缩的原理,山石自己脱落。   所以这就意味着,这逐渐城墙是一年半载都完成不了的大工程。   毕竟建造城墙的石头来源是一个极大的问题。   关键还危险,下面泼水,怕被砸到,上面泼水,还是怕运气不好跟着山石一起落下。   有那么一瞬间,沈羡之想要弄炸药,原材料不是什么问题,烟花爆竹都有了,就差那么一点步骤。   但是一想到这炸药的威力,怕往后自己控制不住,会的人越来越多,然后被运用到战争上面,这就是天大的罪过了。   因此还是先作罢了。   这东西要弄,最起码也得自己把日月神教建起来了再说吧?现在要啥没啥,要人没人。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沈羡之来得也是十分巧,那陈掌柜刚从砖窑里回来,灰头土脸的。   原是陈夫人乡下娘家的人听说如今陈家的砖厂重新开窑了,也都闻讯赶紧来,想在砖厂上找个活儿,赚几个钱,好叫今年能吃顿好的。   既然是陈夫人娘家来人,陈掌柜自然是要回来招待的,但都是自家人,也没忙着去洗漱,这会儿正和几个大舅兄说起烧砖的事情,忽听得陈夫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当家的,王妃来了。”   陈掌柜一听,连忙起身同几个舅兄歉意道:“几位兄长稍等。”然后便要出去。   却被他大舅兄一把拽住,“你怎能这样就去见王妃?”不是县老爷说的仪态不整么?会被治罪的。   但是陈掌柜却是误会了,以为他们也想见王妃,于是当即笑道:“那行,咱们一起去。”   大舅兄急了,“妹婿,我是说你不换一身衣裳么?”   陈掌柜心说哪里用得着换?王妃还亲自去过砖窑里呢。   但是还没容他和几个舅兄解释,就听着脚步声朝这边来。   原来是陈夫人直接将沈羡之领进来了。   沈羡之虽也是穿得朴素,但那骨子里的贵气却不是寻常老百姓家的姑娘能养出来的,因此几个舅兄见到她,吓得连忙齐刷刷地站起来,竟然要跪下磕头。   不过被沈羡之快一步拦住了,“不兴这些虚礼。”一面扬起嘴角,“不必客气,大家坐。”然后自己也坐下身来,同陈掌柜说道:“瑜王回来了,不日就开始修筑城墙,须得大批小青砖,你看着能不能再雇些人,把其他几个空闲的砖窑都烧起来。”   这是好事情,陈掌柜一万个愿意的,当即笑着朝沈羡之介绍自己这几个舅兄。   不想一回头发现他们还一个个局促不安地站着。有些焦急,“王妃叫你们坐就坐。”   那几个舅兄你看我,我看你,犹豫了一下,见沈羡之也示意他们坐下,这才不安地坐下来。   但是总觉得这会儿的板凳硌屁股了,一个个身体僵硬不已。   陈夫人进来倒水,看到这一幕哭笑不得,“王妃莫要介意,我这几个兄弟一辈子在乡下,没见过世面。”   “不妨事。”沈羡之接过水,朝她点头谢了一下,示意陈掌柜继续说。   陈掌柜这才指着自己的几个舅兄说道:“他们原本住在台山坞里,那边几乎没什么耕地,到处是山石,所以从前这台山坞的祖祖辈辈都是靠着开采石头过日子的,不过……”他本来是想告诉沈羡之,这几个舅兄虽然原本是石匠,但是他们烧砖的手艺是很好的。   但是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一脸惊喜的地打断,“那别叫他们去烧砖了,这建造城墙,我觉得还是开山石牢固些。”然后转头朝陈掌柜的几个舅兄问,“你们整个台山坞,都做这一行的?”   陈夫人的大哥见几个弟弟不敢开口,只得起身紧张地点着头。   “那好得很。”沈羡之确认后,高兴地朝陈掌柜笑道:“我今天来你这里,是来对了。”解了自己的一个大烦恼呢。   陈掌柜听着她的话,也十分高兴。既然舅兄们能做老本行,那再好不过,而且又在家门口,家里老小都能照顾着。   但是他这几个舅兄太老实,三棍子只能打出一个闷屁,可把陈掌柜急死了。   又怕台山坞里别的人做了这管事,那舅兄们就白白丢了这名利双赚的好运气。   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思,便朝沈羡之说道:“王妃,您看这样行不,我替您亲自去台山坞走一趟,将这愿意开山石的百姓都统计出来?”实则他是想去找本家的一个远房侄儿,叫做陈河,那孩子机灵呢。   既然舅兄们不机灵,那自己就只能把这美差交给本家人了。   沈羡之不傻,当然看出了陈掌柜的心思,也没揭穿。毕竟他来承头,由他找来的管事,往后和他配合起来,自己也能省事。   便点头答应了。   她这一走,陈掌柜就急得直跺脚,“我的好哥哥们,这样泼天的富贵怎么就不要呢?可要把我给急死了。”   他大舅兄一脸尴尬:“我们,我们就是有些紧张。”怕说错话。   陈掌柜见此,也不好责备他们,叹了口气,也不打算换衣裳了,连忙招呼着他们,“快,咱们马上去台山坞,你们台山坞要发达了。”   那修建城墙王妃不打算夯土,那得多少石头啊?够台山坞的老百姓们吃几年了。   更何况以后这城墙修建好了,还能赚个名头呢。   别人问起,这城墙的砖头都是他们台山坞的人一块一块从山里搬来的,多有面子啊!   于是直接吆喝着自己这几个舅兄连夜赶到台山坞,将自己本家的侄儿陈河喊来,与他说了个清楚。   召集了全村的人,陈掌柜自己提笔,陈河给他念名字,歪歪斜斜地将大家的名字写好,只是写着写着,陈掌柜就觉得不对劲,“你们这台山坞怎么这么多劳动力?”然后怀疑地看着陈河:“你别是把那些毛头孩子都写进来了吧?”   陈河呵呵一笑,“那必须得写啊,这些小子们一顿吃几大碗,该挣钱了。”   陈掌柜有些担心,他听说王府培训伐木工的时候,就有年纪限制的,所以劝着他,“还是算了吧,写壮力们就好了。”   但是陈河不愿意,他没法只能先这样。   然后赶紧又领着陈河折身回城里去,将名单递给沈羡之过目。   本意是打算顺便给沈羡之举荐这陈河做总管的。   只是沈羡之看到了那一大串名单,就半信半疑地问道:“年纪最大的多少?年纪最小的又是多少?”他们台山坞这么多劳动壮力?   听到她这话,陈掌柜心里就晓得坏事儿了。   果不其然,沈羡之甚至都没等他们俩回话,将名单递给他们,“重新弄一份,我只要十八岁以上六十岁以下。”   陈掌柜拿着名单,带着陈河从王府里出来,觉得这头有些晕乎乎的。他本意想扶持一下本家这陈河,本来看他也聪明。   哪里晓得聪明过头了。   这下可好,只怕在王妃眼里,已经留了不好的印象。   偏这时候还听陈河在他耳边抱怨道:“这王妃真是吃山珍海味,不知我们老百姓的苦,这十三四岁的小子们怎么了?他们不吃饭么?还有这些六十多数的,力气大着呢!”   陈掌柜听到这话,一时间气得指着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不管了。   直径回了砖窑去。   然这陈河也气呼呼地拿着名单回了台山坞,将村里的人都召集起来,然后朝大家信口开河:“那王妃娘娘说,要不了这么多人,我手里现在就三十个名额,你们要是愿意干的,就来我这里报名。不过我可先说了,名额就这么几个人,大家乡里乡亲的,哪个我都不好拒绝,所以嘛。”   说到这里,朝着众人搓了搓手。   意思在明显不过了,得要报名费。   不巧的是,沈羡之因本来想偷懒,指望陈掌柜把这事儿连带着办妥了,没想到却找来了这么一个偷奸耍滑不好靠谱的。   所以当时便去同夏侯瑜道:“那台山坞都是开采石头的,听说满山遍地大大小小好几个采石场,有大路去往他们村里,不如阿瑜亲自去一趟?我觉得陈掌柜帮忙找的那人不靠谱。”   夏侯瑜本来在鲁班组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听到这话,自然是愿意亲自跑一趟的,毕竟这建造城墙的材料,是重中之重。   于是当下便喊人驾了车,往台山坞去。   他晚那陈河回台山坞也没多久,更何况他这是驾车去的。   所以这陈河在管村民们要报名费的时候,夏侯瑜就到了。   他是军中出来的,看到这陈河如此行为,二话不说直接让人打了十个板子。   那陈河刚拿到两份报名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两个王府护卫抓着打板子。   这一顿打下去,也懵了。   等着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正听着夏侯瑜那边再与村民们商议这开采石头的事宜。   村民们也才晓得这陈河根本没当什么管事,石头开采的事情瑜王要亲自负责。   当下大家投票,推选出一个管事出来,在将符合条件的石匠都统计名单。   他拖着被打得快开花的屁股上去报名,却被告知人数已经满了。   其实怎么会满了,石匠们越多越好,多多益善。   只是刚才他的举动着实惹怒了夏侯瑜,他是怀疑沈羡之的动机,但是直至目前为止,沈羡之也没做出什么有损王府和西南的事情。   反而是这陈河,背地里不做人。   因此这种小人他也不打算录用。   这事儿是隔了两天才传到陈掌柜的耳里,听到后悔不已,忙不迭跑去王府赔罪。   不过并没有见到沈羡之。   因为沈羡之昨天得知石料的事情夏侯瑜自己张罗了,就跟着夏侯瑾一起去浔州城外。   确切地说,应该是西南外的汉州。   汉州与西南其实就只隔了一条河罢了,可偏偏这河两岸便犹如两个世界一般。   这西南有多落魄多贫穷,这汉州就有多热闹繁华。   而夏侯瑾打算亲自去这十几个县城附近的部落,自然是得准备礼物,就靠着白莲心上缴的那些,远远不够。   所以沈羡之得了空,就跟着夏侯瑾一起来这汉州。   昨天一早启程,今天下午才到河边。   待过了河,到汉州城的时候,城门已经关了,只能在附近的小镇子上住下来。   此刻沈羡之躺在这小镇上松软的小床上,忍不住朝丁香感慨,“你说什么时候,咱们浔州城的客栈能达到这标准?”   丁香觉得有点难,劝着她别想了,“小姐还是先休息吧,方才不是听说明日这镇子上赶集么?还不知道有多少便宜东西呢。”   也正是因为听说明天刚好赶集,所以沈羡之和夏侯瑾商量,他带着琢玉去汉州城备货,自己就留在这镇子上赶集。   这镇子上赶集,十里八乡的老百姓们都会来,不晓得带了多少好东西呢。   这可不是城里能买得了的,就比如这猪仔鸡鸭鹅什么的。   此刻听到丁香的话,想着明天还要赶集,也赶紧睡觉。   梦里迷迷糊糊的,好像自己一处雄伟庄严的大殿里,身边全是她日月神教的教徒,四大护法正在一一给她禀报今年地里的收成。   等等,她觉得不对劲,这是堂堂一教之主听的么?还有为什么这个给自己禀报农耕收成的人,看起来像是夏侯瑾?   然后她一激动,就忽然醒来了,发现窗外传来一阵阵热闹的声音,连忙爬起身朝窗外看去。   窗外就是街道,这会儿街上已经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摊位,恰好他们所住的这客栈附近,就是专门卖牲畜家禽的。   所以除了那人声鼎沸之外,还夹杂着阵阵鹅叫声猪叫声,好不热闹!   她连忙去洗漱,一面埋怨丁香,“你怎么不叫醒我?”   “我看小姐您这阵子那么累,也没好好休息,难得今儿睡得香,王爷也许让我吵您。”丁香无奈地回着,不然她早就想下去了。   她趴在窗台上听了好一会儿,那大鹅的价钱真是便宜,比琢玉他们买回去的便宜了七八文呢。   让她很是怀疑,琢玉是不是贪污了?   而沈羡之听到她的话,才恍然反应过来,自己是和夏侯瑾一起来的,连忙问:“王爷呢?”   “王爷一早就起程了。”丁香说着,一面问:“可要店家给您另外准备早饭?”   沈羡之挥着手,“不麻烦了,到街上随便对付两口。”更何况她的记忆里,这种乡镇赶集最是有意思,小吃摊也不错,这味道可不是大城池里那些酒楼里能吃到的。   快速洗漱好,便带了丁香上街去了。   两人先将这客栈楼下的牲畜家禽都问了一遍价格,还是十分公道的,便给了客栈里的掌柜一些佣金,让他帮忙先将这些牲畜家禽买来,放到他后院去。   然后继续逛街,又买了不少菜种子。   街上各路小吃随便吃点,肚子也填饱了,两人提着大包的菜种子正要回客栈去,不想竟然有人胆大包天地将手朝着她腰间的荷包伸过来。   沈羡之眼里,那男女大防就是个摆设,并没有因为对方是个男子,就有半点顾忌,没有半点犹豫直接一把将那只手抓去。   本意上是想顺便将这人的手反剪,没想到这人居然跟鱼鳅一样滑不溜秋的,从她手里逃了。   然后飞快地淹没在她眼前的人群里。   沈羡之将手背上装满菜种子的包袱塞给丁香,“回客栈等我。”她就不信了,居然还能有从她手里逃掉的偷儿。   然后立即追了上去。   话说这小偷儿,逛了大半天,也没找着合适下手的机会,大家的荷包看起来都不算太鼓胀。   他也没忍心下手。   终于瞄准了一个,没想到对方居然是个练家子。   幸好他这脚底抹油的功夫不错,不然的话,只怕真要被抓住了。   但因为是第一次失手,还是有些担心受骗的,跑了好一阵子,才缩进一处没人的小巷子里大口喘气。   却忽然听得头顶传来一个冷笑声:“小子,挺能跑啊!”   他下意识地向上抬头看去,却见是那姐姐追来了,一颗心吓得险些从天灵盖飞出去,一面拔腿就要跑。   但是沈羡之已经跳下来,将他拦在了巷子里。“想跑?”居然敢偷她的公款!胆够肥儿啊!   路虽然是被堵住了,但是小偷儿不服啊,自己又没偷到她的钱,犯得着这样死命地追么?   但是他现在也看出来,自己这轻功还待苦练,比不过这漂亮姐姐,所以便随手从腰间摸出自己的小木刀朝着沈羡之扔了去。   趁着沈羡之去躲的功夫,踩着墙根越上墙头便逃了。   沈羡之躲开了那两把迎面而来的小飞刀,却发现居然是木质的,心说这小偷扔飞刀的本事不错。   轻功也勉勉强强,是个好料子。   必须逮住,好好教育,往后给自己的日月神教添砖加瓦!   日月神教,可不就是需要这样的人才么?   然后立即追了过去。   追了小偷儿三里路,逼得小偷儿的二十来把小木刀都扔没了。   最后自己放弃,在一颗老松树下停住,气喘吁吁地求饶道:“女侠姐姐您就饶了我吧,我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想借两个铜板买个烧饼吃。”   而沈羡之大气都不待传一下的,环手抱胸看着眼前猎物一样的小偷儿,“有你这样借的么?还过人银子么?你晓不晓得,万一人家的银子要拿去救命呢?你这样不等于间接害命?”   她虽然求贤若渴,但是吧,她也是有标准的,更何况日月神教是神教,不是魔教。   所以打算教训这小偷儿一顿。   接下来,树林里便传出来一阵惨叫声。   片刻后沈羡之拍了拍手,看着被自己打得鼻青脸肿的小偷儿,“叫什么名字?”   小偷儿抱着膝盖,一边抽泣一边抹着眼泪,顺便擦一擦鼻血,“钱袋子。”   “好名字。今年多大了?总共作案几起?”她继续问。   钱袋子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沈羡之到底想干什么,“可能,大概,十来起吧?”   “十几起吧?想好了再说。”正好自己好久没机会活动手脚了。   钱袋子听罢,生怕她又一顿暴力袭击,连忙改口:“十五起。”   “都是本地作案,你也是本地人?”沈羡之听着口音,也是本地的,不过这钱袋子的轻功和那一手飞刀,不像是自学成才的。   钱袋子怕她再动手,未免再遭这皮肉之伤,只能老实回道:“本地的,最近才开始作案的,但是我指天发誓,真的只是拿他们几文钱,趁着他们没发现,把钱袋子还回去了。”   只丢了几文钱,大家都没当回事,毕竟他一般只摸那些鼓胀的钱袋子。   就算真被发现了,但是只少了几文钱,丢钱的人也大都以为是哪里算错账了。   并不会联想到被偷一事。   但是在经过前世十几年优等教育的沈羡之还是认为,“偷就是偷了,没大小。不过我看你小小年纪也不容易,今日我就饶了你。”   听到这话,钱袋子心中一喜,连忙要给她磕头。   不想忽然被沈羡之抓住下颌,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什么东西滚入自己的喉咙里。   吓得连忙伸手掏喉咙,“你,你刚刚给我吃了什么?”   “我日月神教的千吞万噬蛊。”其实是刚才街上买的糖豆,自己这里还有一小包呢,刚给他喂了一颗。   但是钱袋子不知道,吓得脸都白了,一听这东西就不是好玩意儿,继续催吐。   可耳边却响起沈羡之的声音,“没用的,这东西入喉即化,你最好老实些,不然那蛊毒发作起来的时候……”   这钱袋子到底是年轻,被她这一恐吓,果然没再动作,心如死灰地坐在地上,“你到底想干嘛?”   却听沈羡之说道:“这样吧,我身边正好缺人手,你跟我干一阵子,表现好我就给你解毒,怎么样?”一面递给他一把铜钱,“这些你拿去捐到镇子上的尼姑庵里去。”   钱袋子接过铜板,心说那尼姑庵就一老一小两个尼姑,哪里用得了这么多香油钱,于自己最多捐一半给她们。“你真的能给我解毒?”一面又在心里暗自思量,这漂亮姐姐武功高强,还提了什么日月神教,自己从来没听说过,难道是什么隐世大派么?   如果自己也能学习制作蛊毒……   他越想越美,最好想到以后肯定还管三餐,有点动心。   反正怎么都好过比自己在这个小镇子上苟且偷生要好。   “当然。”沈羡之心想,难道自己看起来像是那种言而无信之人么?   不过钱袋子还有疑虑,“你会带我去哪里?”反正听着她的口音,不是汉州人。   在往南往北,他都是不能去的。师父说过,去了就活不了。   而且他也没名碟在身,是个黑户。要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在师父留的钱花完后去偷人钱?   早就找个小店跑堂了。   可是大家都遵纪守法,一听他没户籍,就不要。   “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卖了。”沈羡之当然也发现这小孩不对劲,小小年纪,这飞刀耍得有模有样,倘若说没人教,她是不信的。   又见钱袋子好手好脚的,还有些功夫,怎么不做正经营生?于是忍不住皱着眉头问,“你不会是逃犯吧?”要不就是好吃懒做,更该打!   “我不是,你别乱说。”这话吓得钱袋子一个激灵,连忙站起身来着急解释,“我只是,只是没户头而已,没你说的那样严重。”   他想,自己这个情况,不能算是逃犯吧?   家里被抄的那会儿,他还没生出来呢。   只是可惜他虽不是逃犯,却因是棺材子,村里不同意给他上户,不想留下他,嫌弃他晦气。   作者有话说: 第39章   也就是师父不嫌弃自己,带着自己住在村后的山里。   可师父也是外来人,跟自己一样还没有户籍,所以也没有属于自己的田地。   他能留在村里,还是因为早些年救了村子里好几个在外务工的村民。   村子才收留他们,允许他们在山上打猎。   平时也就是用猎物跟山下的人换点米油盐酱醋。   师父病逝后,村里的人趁机将他赶出来,更不准他在山上打猎,他没办法到镇子上来讨生活的。   哪里晓得没有这户籍,寸步难行不说,去做工不要工钱,只要管两餐,人家都不要。   现在想,虽然不知道这日月神教是干什么的,他好歹这一日三餐是有着落了,要是这个姐姐有本事再给自己弄个户籍就好了。   所以两人回小镇的时候便壮着胆子问:“那姐姐你能给我弄个户籍吗?”没有真的不方便,还总是叫人误会自己是逃犯。   沈羡之想了想,“如果你真不是朝廷钦犯的话,这办理户籍倒不是什么大问题。”   西南现在最缺什么?缺人呀!何况自己是瑾王妃,办户籍这种小事情,就是盖个章而已,丁香都会。   钱袋子赶紧指天发誓:“我下半生所赚的银子来担保,我绝对不是什么朝廷钦犯!”   反正依照他自己定义的话,自己就不算。母亲虽是被流放了,可她死了自己才被师父从棺材里抱出来的。   所以应该不算吧?   因为是棺材子从小被人排挤嫌弃,可也因为他是棺材子,他不是戴罪之身。   师父说他早一步出生在棺材外面的话,指不定从小就在那流放地做苦工。   回到镇子上,沈羡之才发现,这大半天已经过去了,不免责怪起这钱袋子,他要是不跑的话,能耽搁这么久吗?   去客栈叫上丁香,又去采买了不少价格合适的物资,在天黑前让客栈的掌柜找人帮忙把东西送到河边去。   钱袋子知道河的另一边是西南,不免有些好奇:“你们是西南人?”   沈羡之白了他一眼:“这不是明摆着的吗?难不成这河对面除了是西南,还能有东北?”   钱袋子继续问:“那你们的这些钱来路正吗?”瞧她们买的这都是些什么呀?乱七八糟的,居然还装了这整整一艘船。   “你放心,都是自己赚的辛苦血汗钱。”沈羡之心想,这孩子防备心还是挺重的。   丁香对于这突然出现的钱袋子,很是防备,尤其是在钱袋子听她们是西南人,然后好像有些嫌弃的样子。   就更不待见他了。   这倒是误会了,钱袋子只是有些惊讶,因为当初师父临终前跟他说,如果在这边活不下去了,就往西安走。   可是在此之前,师父又告诉他,西南乃不毛之地,就那里的大官都吃不饱穿不暖。   但是他发现这两个西南人是挺有钱的,或者说是日月神教很有钱?   过了河,沈羡之就马不停蹄地赶路。   半路就遇到来接他们的队伍。   这些人跟丁香不一样,称呼沈羡之不是小姐,而是王妃。   又看着那么长长的一段队伍,钱袋子觉得自己终于抱上了大腿,一路上勤勤恳恳地帮忙干活。   本来就是十分机灵的,一下就得到大家的喜欢。   然后就在他满怀希望自己的新生活时,被这浔州城的破败的给惊得傻了眼。   只觉得一盆凉水从头顶浇了他透心凉。   这都不如他们那小镇子呢。   师父说得果然没错,这里就是不毛之地。   但奇怪得很,这里的老百姓虽然一个个看着还有些瘦弱,可一个个精神抖擞,干劲十足的。   最重要的是这一路走来,似乎所有的老百姓都认识沈羡之一样,见了她一个个都热情地挥着手打招呼。   钱袋子心想自己虽然没有出过小镇子,但从师父那里听到很多,像是王妃什么的这样的身份应该是皇亲国戚,怎么她跟平民一样?   可她就骑在前面的马背上笑眯眯地跟着老百姓们打招呼。   在这样这一条破烂的街道,硬是走出了一种皇帝出巡的感觉。   就在他的震惊之中,被带到了所谓的王府,连一扇大门都没有的大府邸。   人很多,但是太破了,比小镇子的城荒废了几年的隍庙都还要破,虽然已经看到有人正在修葺房屋,但要把整座王府焕然一新,得猴年马月啊!   他要是这里干的不久,只怕新房子都住不上。   所以钱袋子有些失望有些后悔,想要逃跑,又担心自己肚子里的蛊虫发作,到时候生不如死……   沈羡之看到他的表情,心里其实十分理解此刻钱袋子的心情,所以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安慰道:“年轻人,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你要看未来,我们王府是一座很有潜力的王府,你可不要错过了。”   钱袋子表示自己不想听她画大饼,她这话有些像是街头卖假药的那些骗子说的话,只是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那咱们日月神教也这样破吗?”   当然没有,毕竟地基都还没有选好地方呢。   所以沈羡之坚定地摇着头,一面告诉钱袋子:“你现在还没有资格进入神教,不过你放心,只要你好好干,现在神教也是在发展期,将来你肯定是骨干,我敢保证做好了,以后少说也能混个分坛的坛主。”   钱带子听着这话,有些虚。   但是现在自己又没有退路,只能先留下来了。   然后丁香来问了他的姓名跟年纪籍贯。   钱袋子想了想,把籍贯写在这里算了。就报了名字跟年纪。   丁香听到他才十三岁,有些惊讶地看了看个头比自己高的钱袋子,很是怀疑,“不要虚报年纪。”   钱袋子再三表示自己就是只有十三,丁香才半信半疑地作罢。   他以为可能会因为这年纪和身高不匹配的缘故,户籍不好办了。   没想到不过半盏茶的工夫,他就拿到了户籍。   他有些怀疑:“这不会是假的吧?”这些东西不是要经过官府层层验证吗?   为什么全程就是丁香一个人操作?   “当然是真的,这是王府的大红章子呢。”这王府里的长史在厨房洗碗呢,浔州城又没有什么官员,瑜王又在台山坞开采石料,这全府上下就是王妃一个人做主。   她是王妃的丫鬟,这件事情自然由她来经手。   但是钱袋子不识字,只是看了看着大红章,好像跟别人的也差不多,就相信了她的话,将户籍做宝贝一般收起来。   然后在王府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给老百姓们分发菜种子。   这些菜种子还是沈羡之从他们镇子上带来的。   因此并不多,只能通知一部份老百姓来领。   等干完这活,又被沈羡之喊着出门去,出去之时,只见沈羡之在那贴满了告示的大门口又贴了一张,上面密密麻麻的,不知道写了什么。   就好奇地问,“王妃这上面都说什么呢?”   沈羡之有些吃惊:“你不会不识字吧?”她选中这钱袋子,除了因为他的飞到和轻功之外,主要还是觉得这孩子气度不凡……   怎么会是个文盲呢?   “看不起谁?我会写我自己的名字。”钱袋子不服气。   沈羡之扯了扯嘴角,心里开始盘算着什么时候要搞一个扫盲班。   不求大家能写诗作词出口成章,但最起码要认字吧!   不然每次在门口贴的告示都他们都看不懂。   门口这两个守卫每天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上面说什么呢?’   而她这一次所贴的,正是鼓励城里的各商家重新开业。   尤其是生产加工这一行。   效果还不错,才贴出去,晚些的时候她从外面回来,就有人来求见。   来的是一对中年夫妻,穿着很朴素但是很干净,男人头戴着方巾,多半是个读书人,沈羡之猜想,莫不是做那笔墨纸砚和书本生意的?   却丁香说道:“王妃,这是城里的花老爷跟花夫人,他们花家从前经营着城里最大的染坊。”   也是巧了,这花家夫妻在染坊的生意做不下去后,便带着儿女离开了西南,去往花夫人的娘家所在地居住。   夫妻俩虽然是有些余钱在身,但总让人觉得是投靠娘家,很是叫人看不起。   没少受那闲言碎语,所以当花老爷一听说现在浔州城有些变化。   正好又被人欺辱,就带着一家人回来了。   浔州城虽然还是一往如故的破,但大家再也不像是从前那样犹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如今所见之处,皆是一片生机勃勃之态。   所以花老板是打算重操旧业,将家里的染坊重新开设起来的,眼下正在打点收拾。   然后今日他家大女儿花丽娘路过王府门口看到了告示,就高高兴兴回家去告诉夫妻俩。   夫妻俩这就连忙来了王府。   沈羡之也十分高兴:“现在浔州城镇需要你们,不过你们接下来是如何打算的,得叫我心里有个数,所以我建议花老板先写一份计划案。最好是能让人一目了然的那种,毕竟你是知道的,这些我终究是外行,倘若我不清楚你们的发展方向,是没有办法给你们提供免息贷款的。”   对的,想要本地的生产加工业都搞起来,需要下些血本的,全都指望着外面招商是不可能。   所以沈羡之此前是跟夏侯瑾静商量过,拿出一部分银子做免息。   夏侯瑾觉得她这个想法很不错,当时就表示自己亲自跟天宝钱庄商议。   这城里如今,也只有他们这一家钱庄,让沈羡之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就怕他们忽然兑换不出银子了。   而且听说这天宝钱庄,也就比他们来西南早几天开设的。这让沈羡之怀疑过,就浔州城这样子,莫说是外地商家了,就是本地商家也想尽办法搬走,他们倒好,专门跑到这里来开钱庄……   这操作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眼下这天宝钱庄还没什么问题,所以沈羡之也就没多管,只让玄月那边盯着一些。   至于眼下这给商户们的银子也不能平白无故地借出去,更何况是没有利息,所以她想先看到计划案。   最起码得知道对方的打算。   花老板听说计划案有些摸不着头脑?片刻才反应过来:“王妃的意思是银钱的花费跟我们未来的生产计划吗?”   沈羡之连连点头:“正是这个道理,也要劳烦花老板跟其他打算开业的朋友们说一声,没有这个计划案的话我们是不好帮忙担保的。”   花老板听说后觉得这是应该的,回去之后就连忙熬夜务计划案写出来,然后第二天送到王府来。   沈羡之过目以后十分满意,“这花老板字写得不错,计划案也很好。”简直可以做模板了,而且思路清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按照他这个发展方向,他们花家染坊是能起来的。   毕竟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山上的蛮人最缺了。   这时就听一旁的钱袋子说道:“当然好了,花老板听说以前是中过秀才的。”他也怕是骗子,毕竟要那么多银子,所以便找机会偷偷出去打听了这花老板。   沈羡之要听到他的话,有些意外。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他一句:“干的不错。”   钱袋子一脸小得意,嘴里却满不在乎地说道:“我也怕王妃被骗而已。”到时候心情不好,万一拿他出气,怎么办?   “怎么可能被骗?哦,对了你不识字,你不知道我那告示后面写了借钱不还,就直接除掉户籍,抓进大牢里,或者流放到台山坞去开采石头。”那大笔的真金白银,她能随便给出去么?   那些人没有什么可抵押的,那自己就拿他们的户籍啊。   钱袋子听到这话,有些懊恼,又欺负他不识字,害得他白担心了一场。   现在还要被沈羡之使唤去通知花老板,又叫了玄月过来,跟着花老板去天宝钱庄拿银子。   有了花老板这一家起了头,紧接着城里其他的商家也一一效仿。   这些贷款到手,处处又开始热火朝天招人,然后开始动工。   这个时候瑜王那边第一车石料也送来了,回来与沈羡之商量,“以后这府上的伙食里,只怕鸡蛋要少些了。”   他都没说要鸡蛋干嘛,沈羡之就已经猜到了:“没事,我们吃蛋黄就好,那蛋清每天给你们送过去,不必担心,王府就算再穷,但也不会短缺了这鸡蛋清。”   瑜王有些意外,心说沈羡之怎么知道自己要拿蛋清作甚?不过这心里也不得不佩服。自己叫她这一声王嫂也不冤。   但是钱袋子不懂:“那些鸡蛋清是给工人们吃吗?”真要这样的话,他也要去跟着去砌城墙。   却听沈羡之解释:“用来和泥沙跟糯米浆,砌城墙呢。”不然那些石头缝怎么能黏在一起?   不过也亏得这石料每个月出不了多少,不然的话,依照王府现在这些鸡下蛋的速度,这鸡蛋清根本就供应不上。   但是沈羡之想了想,这城墙是重中之重,不该在这上面做节约的,就算是没有,也要咬牙挤出来。   一面想,这以后自己日月神教的城墙,也得按照这个规格来。   而钱袋子听到这些鸡蛋清人都吃不上,却要拿去和泥沙,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于是追着沈羡之问,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些知识,就听沈羡之问道:“让你通知的人都来了吗?”   “来了来了,都在王府前院等着呢。”鸡蛋清还能这样用?如果像是王妃说的那样牢固是好事情,可是不是太奢侈了?   那王府前院的空地上,搭了一个凉棚,摆了许多长条凳子,然后前面弄了一块板子,跟先生们授课一样。   前两天是白莲心在那里给即将要去各县城小镇宣传农耕种植的王府下人们做培训。   他们也是才结束,然后沈羡之就让钱袋子通知的老百姓们就到了。   钱袋子也不知道沈羡之想干什么,忍不住问:“王妃难道还要教他们种地不成?”看王妃这个样子,也不像是下过地的人?她能分清楚各种庄稼苗么?   还想去教老百姓们种地?   “对呀!”沈羡之就是这个意思,“你给我学起来。”这小孩子有点皮,总是顶嘴,得什么时候抽空打一顿。   不过一想到丁香说他才十三岁,也就是个小孩子罢了,不跟他计较了。   粪肥这一块暂时是用不到沈羡之来教授,所以眼下她是要教授大家,在不用农药的情况下,怎么防虫。   所以不多会儿钱袋子就看到沈羡之一脸正儿八经地拿着各种菜种子跟老百姓们讲解。   一边说,一边还在那板子上把图画出来,一排白菜,一行大蒜,别说还像模像样的。   “虫子都不喜欢含有刺激味道的植物,他们就爱白菜这种蔬菜,所以白菜的旁边最好种一些有刺激味的蔬菜,这样叫套种。”   有效大大减少害虫。   还有就是有的植物,相互种在一起,产出来的那些东西刚好是对方需要的养分,所以就会长得更好。   大家听罢,有人觉得匪夷所思,有人则恍然大悟。心说怎么有时候种出来的菜没有虫子呢?明明还是那一块地上种,一年有,一年没有,现在想起来,没有的那一年不就是因为旁边种了韭菜什么的吗?   那韭菜味道多大啊!有的人都嫌弃,闻不来,更不要说虫子了。   所以对沈羡之此言是坚信不疑,回去便立马将这套种用上。   接下来两天沈羡之又讲述了其他的套装方法,比如说是果树蔬菜套种,果树下面种植喜阴的蔬菜,又或者是种果树下养鸡鸭,鸡鸭的粪肥能肥沃果树,鸡鸭又替果树吃虫子,一举两得,一地二用。   连续听了两天,钱袋子就被迫上岗了。   也顺便能画图,就是不能写字。   但他不会写字,就画图做比喻,没想到这样反而让老百姓们更容易明白。   这倒是沈羡之没有想到的,回头和丁香说起还感慨。   而这个时候夏侯瑾也回来了,沈羡之正好有事情与他商议,就继续让钱袋子照葫芦画瓢。   自己则和夏侯瑾安逸地坐在凉棚下面,一边喝着他这次带回来的茶,一边商议王府的未来发展,以及夏侯瑾的蛮人部落之旅。   这一次夏侯瑾带回来的东西不少,沈羡之其实是想跟着他一起去的,可是这浔州府里不能不留个当家人。   瑜王不是不行,就是做事太按部就班,而且他还要负责修筑城墙。   所以沈羡之只能在一旁叹气:“主要你身体也不好,现在这些部落虽然不是在深山里,但你这一路去是长途跋涉。”   又问他可是找到了翻译的人员。   夏侯瑾其实也在为这事儿发愁,“找了五六个,不顺畅倒不是什么问题,我是担心蛮人的规矩,我们大部分不知晓,怕到时候不小心触犯了,只怕就功亏一篑。”   说到底,还是得找个蛮人才靠谱。   恰好,这瞌睡来遇到枕头,夏侯瑾话音才落下,丁香就来禀,“王妃,那清澜答部落的人呀,不知道什么时候说咱们瑾王爷在外带了不少东西回来,所以带着好些皮毛和药材来换东西了。”   沈羡之和夏侯瑾闻言,相视了一眼,“合适的人来了。”   话说上一次晖谭带着皮毛和药材将阿布他们赎回去,这对于部落里其实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以往去抢劫其他部落,被抓住了,也是经常去赎人的。   不同的是,阿布他们被汉人抓住,这让清澜答部落的人很焦灼,忙着封锁消息。   不然这传出去了多丢人啊!   只连忙准备东西,让晖谭赶紧来赎人。   没想到这赎回去的阿布他们一个个精神抖擞不说,心情还不错,一点都不像是受辱的样子,而且还带了许多好东西。   清澜答部落的人又开始后悔,拿了这么多好东西,简直就是锦衣夜行,之前将消息封锁住了,现在想传出去都难。   而且部落里的人多,东西分下去,每人拿到的也没多少。   所以在听阿布他们说,瑾王妃欢迎他们拿着皮毛和药材下山,想换什么就换什么。   正好听说夏侯瑾从外面带了不少箱子回来,也不管里面是什么,第一时间就准备东西,急忙拉着牛马驮着物资下山来交还。   准备趁着阿布父亲五十大寿的时候,请各部落的人们来吃酒时,好好给他们炫耀一番。   这一次是阿布自告奋勇亲自带队,一来王府就熟得跟自家地盘一样,忙着用自己那蹩脚的汉话和大家打招呼,还给那几个当初专门给他们送饭菜的王府仆人送了小礼物。   一人分到一头山羊羔子,沈羡之和夏侯瑾来的时候,正听他跟武大同等人说,“这羊羔子肉奶香奶香的,烤着吃最妙了,尤其是给了你们上次送我的调料以后,简直就是神仙美味。”   沈羡之看到那萌萌哒的七八只山羊羔,心说这阿布是作什么孽?这小羊羔怎么能烤了吃呢?最起码得养大一些,屁股上全是肉的时候再用来烤羊腿刷羊肉啊!   但是武大同他们大抵是给听进去了,一个个满怀期待,沈羡之见此干咳了两声。   武大同等人连忙回过头来与她和夏侯瑾请安。   阿布也连忙行礼,一面偷偷打量沈羡之身旁的夏侯瑾,心中忍不住嘀咕,这个男人长得怎么比女人还要好看?不过看起来太文弱了,只怕是小雏鸡都猎不到一只。   又想王妃这么英明神武的人,怎么会看上他?难道图他的脸长得好看么?   起先沈羡之就是图夏侯瑾的脸长得好看,现在又图他听话,钱还多。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朝着阿布招了招手,“过来,我有一个发财的机会给你。”   “我?”阿布半信半疑,虽然他的汉话不怎么熟,但是发财的含义他还是明白的,顿时眼睛就亮了,屁颠颠地跑过来,也顾不上去对夏侯瑾品头论足了,“什么好事?”   沈羡之指了指一旁的夏侯瑾,“我家王爷要去西南各县城附近的部落都走一趟,身边就缺你这样的人才,你看你有没有兴趣?”   阿布闻言,一想想起了夏侯瑾这一次带回来的那些东西,这会儿脑子也变得机灵起来,“跟他们交易?”   夏侯瑾颔首,正要与阿布说,只要他同意,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提,只要不是太过分,应该都是能满足的。   但是他还没开口,就被沈羡之暗地里扯了一下袖子给打断了。反而只听着沈羡之说道:“这样的好差事,我也是想着咱们还算是有些交情,也算是朋友才想到找你的。”   这话让阿布有点相信,毕竟上一次沈羡之送给他阿妈的礼物,让阿妈很高兴,用了那些胭脂水粉后,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心情好还教了他不少汉人的规矩。   可见阿妈也是希望他以后能与汉人多做朋友的。   但也发出了疑问,“既然我们是朋友,为什么不跟我们交易?”是不是看不起人?   “怎么会不跟你们交易呢?如果不跟你们交易,你现在能进得了这王府么?嗯?”沈羡之这话后的那个感叹词,明显是带着些威胁的。   这让阿布一下想起第一次来城里被她打伤的事儿,有些忌惮起来,“那要我做什么?能保证我的安全么?”毕竟好几个部落,他们清澜答部落去抢过,没准对方记仇,要把自己扣下呢?   到时候岂不是要害部落又破费赎自己?   当然,如果他们能出东西赎自己,也可以答应他们。   夏侯瑾见他竟然就这样答应了,有些哭笑不得,实在是没有想到这阿布这样不禁吓的,而且只提了一个安全问题,至于好处,只字不提。   这也太过于淳朴了吧?淳朴得他都有些不忍心让沈羡之继续忽悠人了。   于是看了沈羡之一眼,示意她也不要太压榨这阿布了。   不想沈羡之却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说道:“你看我,学着点。”   随后朝阿布笑着保证道:“你放心,就算是我家王爷的安全不能保证,也肯定会先顾着你的安全,而且我们也不要你做什么,只要你跟在他身边做个翻译,顺便告知他部落里的各种生活习性就好。”   阿布一听,有点怀疑,“就这?”好像没什么问题,就当是出去游玩一趟。   “对,事情不多,而且一路上吃住的问题我们包了,若是你这个翻译做得好了,到了那些部落里,你还能跟我们王爷一样被当作是上宾对待,等结束之后,你还能拿到一笔丰厚的报酬。”沈羡之觉得夏侯瑾不如自己了解蛮人。   阿布却是着重关注‘上宾’那俩字,“真的能被当做上宾来对待?”以往他可都是俘虏啊。   要是能成为他们的上宾,那以后够吹一辈子了。而包吃住,他上了山,还怀念着在王府做俘虏时的一日三餐呢。   于是连忙点头欣然答应,“好啊,好啊,什么时候出发?”说罢,忽然想起此番自己的来意,“不过我这一次下山来是有任务的。”   这次沈羡之倒是没说话,把这开口的机会给了夏侯瑾,   “不着急,我们可以等你。”于是夏侯瑾适当地回了一句。   阿布闻言,不由得感激地朝夏侯瑾看去,比起凶巴巴的沈羡之,他发现这个瑾王似乎更好相处,这会儿也不觉得他是柔弱了,应该这叫他们汉人的温文尔雅,于是笑得眼角弯弯的,“多谢瑾王。”   当然,也没敢漏掉沈羡之,“也谢谢王妃。”   “不客气,你此番要换些什么?我让人带你去。”夏侯瑾看着这阿布,忽然对于教化蛮人的事情多了几分希望。   觉得可能以前对于蛮人的了解还是带着一些偏见,真正的接触下,发现他们其实真的很淳朴,一点坏心思和心机都没有。   然后他就有点好奇了,王妃怎么好意思坑他们的?   不过也不能算是坑,用沈羡之的话来说,不能一次喂得太饱了,不然一个个大胃口了,往后就很难满足。   所以慢慢喂,一边教他们学人情。   学会了这人情,往后就不能只看利益行事,那么不管合伙做什么,翻车的概率也会小。   没有学会,那一起办事必然出事故。   最后是破军来带着阿布去挑选东西,毕竟接下来的日子,他也要跟阿布一起打交道,所以提前先借此机会熟络起来,以后也好相处。   夏侯瑾看着高高兴兴跟着贪狼去的阿布,不由得笑着摇头叹气,“我还真是娶了贤妻。”   “那是,都说娶了我只有你赚的,不会叫你亏本。”好听的话沈羡之一律就当是夸自己,与夏侯瑾又说了几桩事情,这才道:“我约了姐妹们商议莫家开店的事情,这会儿信大抵已经送到萧姑姑的手里了。”   一般情况下,萧姑姑不可能拒绝。   毕竟开几家店铺而已,就算亏本了,莫家也能承受。   所以她和姐妹们约好,今天去看店铺。另外想起这些天自己让人开荒的山地,“对了,我直接圈了一大片地,你有空就看看去,不满意我就另外再圈一块。不过你放心,我没占老百姓耕地,更不可能做那鱼肉百姓的乡绅土豪。”   夏侯瑾听到这话,有些不悦,“这样的小事情,何须再与我说?难不成在你心里,我是那种信不过你的人么?”就沈羡之现在的所有举动来看,样样都是为老百姓们做打算的。   也是她的这些举动,不但激励着这浔州城的老百姓,连带着他们兄弟俩,也有了奋斗的动力。   却不晓得沈羡之就等着他这话了,“我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那我先过去了。”有了夏侯瑾这份信任,她也好提前把相中的地圈出来。   昨天她看堪舆图的时候,发现一处有山又有水的地方,四周群山环绕,中间有一滩碧珠绿水。   风水堪舆里,这种山又作四圣兽之一的白虎,加上中间那湖水,不就是白虎抱珠的风水宝地么?最合适建造阳宅了。   所以完全可以作为往后日月神教的总坛。   更重要的是,这种地理环境更是易守难攻。   因此现在先给圈了出来,可以先用那湖水养养鱼虾鸭鹅。   听附近村庄的老百姓说,他们村子以前还种植过桑林,不过因为蛮人总是来骚扰,所以就荒废了。   以后那湖水一周还能种满槡田。   至于周边的山上,先种些果树,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得将这每一寸土地都给完美地运用起来。   说不定以后就是日月神教的启动资金。   平坦的地方,当然是先开垦出田地,那里位置偏矮,气候显得也会温暖些,靠着湖边水分还充足,往后就做蔬菜基地。   不过沈羡之对现在所能弄到的菜种子很不满意,种类太少了。所以现在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夏侯瑾的身上。   听琢玉说,夏侯瑾在听自己抱怨可以种植的蔬菜种类太少,便让人去全国各地买各种菜种子。   “二姐姐。”沈灵之正带着自己的丫鬟崖香在院子里晾衣裳,见到沈羡之来了,连忙往身上的围裙擦了擦手,朝着她小跑过来,“我还想说,你若再不来,等晾完了衣裳,我就去找你呢。”   话说沈灵之如今开始洗衣服,倒也不是偶然,而是她们身边,都只各自留了一个丫鬟,现在这院子也要处处收拾,哪里是十天半月就能弄出来的?   所以人手完全不够用,加上其他院子里人人都忙,更不好意思找人帮忙了,又怕叫人轻看,拖了沈羡之的后腿,便自己动手。   沈灵之和崖香洗衣裳,沈梨之则带着降香把院子里的空地都给翻了,撒上些菜种子。   而沈芸之和茴香,则在厨房自己煮饭。   这王府虽然是破,但大也是真的大,从厨房那边送饭来,每次都凉了。   她们每天三餐都过去,又浪费时间,正好这里有灶房,就自己开火。   “清澜答部落的阿布来了,有些事情要和他说,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大姐和三妹呢?”沈羡之说着,一面挽起袖子要去帮忙。   却被沈灵之给拦住,“二姐姐你先坐下休息,这很快就完了。”这些日子二姐姐做了什么,她们都是有目共睹的,心中既是高兴又羡慕。   她们做不到二姐姐这一步,唯一能做的,就是等二姐姐拖着疲惫的步伐到这院子里的时候,能叫她身心放松。   所以,怎么可能叫她干活呢?   沈羡之几乎是被她推着在一旁的长凳上坐下来的。   有些哭笑不得,“那我先去找大姐。”   沈芸之这会儿还在厨房里忙活,不让她进去添乱,塞了她一个刚烙的饼子,“二妹妹你尝一尝怎样?”   于是沈羡之就吃着饼去找专注于开垦的沈梨之,只见沈梨之正拿着府里杂房里找来的旧粪瓢在浇水,“怎么种这么多?你们喜欢花花草草,留着种花花草草就好了,用不着都种满菜,我再外面开垦的田地已经够多了。”   沈梨之却说道:“二姐姐你不是说咱们不能再花钱到外面买油吃了么?今年得到处洒满油菜籽,所以我想咱也先别种什么花草了,除了这些葱蒜白菜,我想其他的地方,都撒上油菜籽。”   反正油菜花也是花,到春天的时候开满,金灿灿的一片,也好看得很。   沈羡之闻言,觉得也有些道理,但是想着这么一大院子的油菜花,还有府里府外都是,便道:“不如回头我找蛮人们换点蜜蜂给你们养着,等开春打了花苞,弄些油菜花蜜,怎样?”   “蜜蜂?”沈梨之有点害怕。   降香也有些担心,“万一哲人呢?”   “放心好了,蜜蜂是不会随便哲人的,不小心弄死一两只不要紧,只要不要超过三四只,就不会发生蜂反,再有就是取蜂蜜的时候,薄薄地割一层就好,不要将它们逼得山穷水尽,蜜蜂也不会管。”不过沈羡之觉得自己现在给三妹说她也记不住,等确定要养的时候,自己再一项一项地交代她们。   不过还要弄一身防护装备才保险。   当初她所在的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会养蜜蜂,尤其是河边的刺梨花开的时候,蜜蜂更是成群结队。   因为她帮村里一户老夫妻打了半天的烟叶花苞,所以人家便给她送了一个蜂筒,里面养着一窝极好的蜜蜂。   想起来,她还是有些怀念那几年的时光。   沈梨之和降香听到她的话,一脸崇拜,“二姐姐,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以前在道观里的时候,无聊就下山,村里有人养蜜蜂,看多了就会了。”差点又要圆不过去了,幸好这原主十几年的光阴都是在那山里路过的。   也的确去山下村子里像村民们咨询过种地和养蜜蜂的事情。   不想听到这话,沈梨之有些难过起来,一把认真地握住沈羡之的手,“二姐姐,你放心,往后我们不会再让你吃这样的苦了。”她一想到二姐姐一个人孤苦无依在山里,想吃点蜂蜜还要自己养,这心里就难过不已。   “额,三妹妹不要激动,我现在过得很好。”如果她刚才没有看错,二妹妹好像手里拿着粪瓢,虽然没有浇大粪,只是浇水而已。   但是前几天后稷组的人在王府后山下开垦的时候,用来舀过大粪了。   她犹豫着,这还没吃完的半个饼还要不要?   作者有话说:   肉眼可见,一天比一天更得少,而且还更晚~~   下月争取日万,这月不能指望了。 第41章   于是脱口就问:“三妹妹,你饿不饿?”   沈梨之天真无邪,显然没有想那么多,摇着头,“二姐姐我不饿,你这么累,多吃一些。”   她不但要说,那闲着的另外一只手去推劝着沈羡之赶紧吃饼。   沈羡之顿时石化在原地,“我,我太撑,实在吃不下了。”这次是不用犹豫了,她的手都碰到饼子了,自己已经彻底吃不下去。   “那就先放着。”沈梨之也不饿,“我先继续浇水,一会儿就好了,二姐姐去屋子里等我。”   沈羡之应着,头一件事情却是先去洗手,然后将沈芸之她们放在桌上所谓的开店计划打开看了一下。   除了写得有点凌乱之外,好像也没什么毛病,其实对于这些闺阁里被禁锢的小姐们来说,已实属难得了。   不过也看得出来,自己这些天跟她们说的这些话,是有效果的。   正看着,就听到外面传来说话声,原来是沈梨之已经浇完水,跟着沈芸之一起进来了。   沈芸之手里的托盘里,抬着些炸小鱼,旁边还放了蘸料,很是勾人。   她就有些欲欲跃试了,连忙站起身朝着圆桌前走去,沈芸之也如同她所想的那样,“二妹妹,快尝一尝,这是我今日出去,街坊们送的,说是家里的孩子昨晚用鱼篓在小河里抓的,今儿一早才收的篓子,最是新鲜。”   只是沈羡之的手还没伸出去,就被沈梨之拦住,“大姐姐,二姐姐方才说已经吃得太撑了,若再继续吃,只怕是要积食的,我知晓你疼爱二姐姐,但你好歹叫她缓一会儿。”   沈芸之听罢,连忙将小炸鱼收回去,她身子从前不好,最是晓得这积食的难受,尤其是缠绵床榻的那一阵子。   所以是断然不敢让沈羡之受那样的苦头。   可是没迟到小炸鱼的沈羡之更痛苦,一会儿四妹沈灵之来了,自己就听着她们三人吃着嘎嘣脆的小炸鱼,那口水就这么吞啊吞的。   于是再也坐不下去,“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情,我晚上再来吧。”然后拔腿就跑。   从这沈家姐妹这院子里出去,正好遇着玄月匆匆找来。   “可是出了什么事情?”她是极少看到玄月露出这样焦急的表情。   玄月却是给她递上了一物,“王妃请看。”   沈羡之接过来,只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哪里得来的?”   便听玄月说道:“这些天一直不见何德顺有什么动作,所以属下便想,莫不是戒备太森严,没给他什么机会。”所以从前天晚上开始,他就擅自将暗卫撤了。   没想到这何德顺如此按捺不住,今天便忍不住,开始动作了。   一面与沈羡之禀道:“这东西是宫中之物,那人已经出了王府,属下让人跟着。”   沈羡之听罢,恍然大悟,她就说为何眼熟?当初去宫中的时候,看到了那些羽林卫的身上,似乎都有着这样的腰牌。   顿时有些担心起来,“羽林卫再此?”那羽林卫是专门保护狗皇帝的,他怎么可能将其调遣至这西南来?便问:“这些羽林卫退役之后,都会去哪里?”   玄月一愣,倒是被她问住了。   但也反应够快,“王妃的意思,他们即便是离开了羽林卫,但仍旧在替那位做事?”这牌子自然也就会继续留着,在外行事也方便些。   “立即将人抓来。”沈羡之当即决定,不过随后又改口,“我亲自去。”一面叮嘱着玄月,“先不要叫你家王爷知晓,免得耽误了他的行程。”但主要是她发现那来西南的路上,自己查出细作的时候,夏侯瑾并没有多高兴,反而眼里的光芒越发淡了。   所以她想,不管怎么说,这狗皇帝都是夏侯瑾的亲叔叔,他们中间是有血缘亲情的,只怕他也还抱着一些幻想,所以知道自己的叔叔不断地派人监视自己暗杀自己,心情必然是不好。   因此才叫玄月先把他瞒着。   玄月自是应了,他这边继续盯着何德顺。   沈羡之则单枪匹马去了他所提供的地址。   原本玄月是想跟着去,就算自己不去,也要让人跟着,但是沈羡之觉得这样太过于兴师动众,城里的老百姓们只怕会察觉到,这让他们很容易没有安全感。   更何况,也有可能会打草惊蛇。   然后这会儿她就一个人到了这条偏僻的小巷子,然后在那房门前停了下来。   这小院子里,一中年男人正仰头看着院子里的梨树,眉头几乎是拧成了一团。他是昨天才到的,因为陛下已经许久没有收到西南这边的消息了,察觉有异,因此才调动了他们这一组人。   他们是分批进城的,而他是最早一个到这里的。   这西南的状况远比自己所预想的还要穷苦,刚踏入西南地境的那一瞬,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走错了地方。   而越是往这浔州城走,心中就越发觉得震撼。   就这样的地方,陛下有什么可担心的?就算是这整个西南的老百姓都跟着瑾王瑜王反了,只怕他们连离西南最近的汉州也不见得能攻下。   这里物资的匮乏,已经远超他的认知了。   但今日他还是混进那连围墙都没有的王府里,见到了陛下专门赐个瑾王府的长史何德顺,没想到如今的他竟然是个瘸子。   其实展元是十分看不起何德顺这种小人的,所以当时看到他残了腿,然后蹲在大木盆边清洗着那垒得比他还要高的碗碟,心里是十分爽快的。   不过还是上去与他探查消息。   只是话还没来得及说,就发现异常,只能在匆匆离开之前,将自己的羽林卫牌塞给他,希望他能想办法给自己留些信息。   然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发现那梨树叶子在抖动的弧度变得大起来。   这不该是这样的微风下能翻飞起来的弧度,所以当即戒备起来,“谁?”   身后屋顶上的沈羡之有些惊讶,直接从房顶上跳下来,“警觉性不错,只凭着那树叶翻动的弧度就能发现我的存在。”她觉得自己可能疯了,脑子里竟然动了拉这人入日月神教的念头。   毕竟这人的警觉性如此之高,正是她日月神教所需要的人才啊!   不过她虽是求贤若渴,但也没到英雄不问出生处的地步。   这可是敌对阵营的走狗。   展元转过身,心中大骇,“你是何人?”且说以他这不惑的年纪,早就已经离开了羽林卫,自然不可能出现在宫中,也就没见过沈羡之。   而今日也才到这浔州城。   所以才会问出这个问题。   但是沈羡之心里再想的就是,这人看着不错,只是如果不为自己所用,那断然是不能留的。   也是这样想,周身的杀气便丝毫不掩地展示出来,“这话该我问你。”   展元心中大惊,这眼前的女子穿着寻常,而且年纪也不大,但是所展现出来的杀气居然让他有些畏惧,一面小心地防备着,准备伺机逃走。   这个时候他对于眼前沈羡之的身份,觉得应该就是瑾王身边的护卫。   听说他身边有七八个护卫,个个武功超群。   而自己才到这浔州城,刚去见过何德顺就遇到此事,不是瑾王的人,又是谁呢?但也忍不住惊讶这女护卫的容貌与气质,心里不由得想起沈相爷那个可怜的女儿。   听说那日进宫的时候,整个人装扮得给花街柳巷没见过世面的娘子们一样,浑身是上下全是金银首饰,加起来只怕得七八斤重。   此事沦为京城茶余饭后的笑话好一阵子呢。   别人笑,可是展元却是忍不住可怜这沈二小姐,听说她从小就被抱到山里养。那样的条件之下,她自然是没见过那么多金银玉石,多戴一些怎么了?   她在众人眼里那样上不得台面,瑾王身边却还有这等绝色天资,武功高强的护卫,只怕如今的她在这样的异乡,是何等难过吧?   本来,他这番主动来此,就是想暗中帮一帮沈相爷这位倒霉的女儿,毕竟当年沈相爷有恩于自己。   别的事情,自己不能替他做什么,但是这一件,展元认为,还是绰绰有余的。   “想跑?”沈羡之见对方发了一会儿的呆,瞧着都走神了,却忽然敏捷地越上那土墙要逃,当即身形如虹,直接将人拦在土墙上。   展元不死心,立即翻身往回逃,只是沈羡之却是如影随形,以他的轻功根本就甩不掉。   反而被沈羡之用剑挑起下巴,“最好老实些,我这人耐心是有限的。”   展元相信她耐心有限,因为他已经感觉到了自己下巴被剑刃划破。可见对方是个狠角色,而且已经查到了自己的身份,今日自己只怕是必死无疑了,所以便绝望地叹了一声,“你既然已经知道了,又何必多问?给个痛快便是!”   只是有些不甘心,他还没能去见一见沈相爷的女儿。   听闻,沈家的几位小姐,也一并来这浔州了,这样的凄苦不毛之地,岂能是她们那些娇娇女能受得了的。   这让展元很是怀疑,只怕是受瑾王蛊惑。   毕竟沈家有莫家商号,陛下守着国库,是不将这莫家商号看在眼里,可是展元不认为夏侯瑾面对莫家商号,能不动心?   而沈羡之听到他的话,的确是想一剑戳穿他的喉咙,只是随后看到他这一脸遗憾不甘的表情,“怎么,还有遗言?”最好能说点有效的信息。   展元恨恨地朝她斜瞪了过去,“夏侯瑾心思不纯,身边还有你这等妖女蛊惑,我替沈家不值得。”   沈羡之听到这话,满腹纳闷,冷笑一声,“你算是什么东西,我沈家需要你来不值得?”别以为自己不知道他是那狗皇帝打发来的。   沈家的确是不值得,尤其是沈相爷,为了这狗皇帝奔走天下,丢了性命不说,连女儿们一个也没有亲自教育陪伴。   相当地不值得!   “你是沈家人?”这下换作展元震惊了,甚至顾不得脖子抵着的剑尖,朝着沈羡之转头确认。   这下可好,那脖子上直接划出一道大大的口子,鲜血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流。   但他好像没有留意到一样,诧异地盯着沈羡之看。   这么一看,好像那眉眼间有些沈夫人的样子。   “废话,本王妃不是沈家人,难道你是?”沈羡之轻飘飘地说着,一面抬起剑尖,想要看看他自己撞上来划的这一下,能不能要命?   不过还能说话,显然死不了,正要自己补一剑。   那展元却忽然大喊道:“在下有沈相爷坠马死亡的消息,你若是沈家人,可听我一言。”他有点懵,他好像听到眼前这人自称王妃……   莫不是,她就是那个带着满身金银玉石,在宫门口晃瞎了十七殿下马匹的沈羡之?   可是,这和传言里,是不是相差甚远?他是很怀疑的,可是他能感觉到,自己不说这话,对方会毫不犹豫结束自己的性命。   所以即便是有些冒险,他还是想搏一搏。   沈相爷坠马的事情,不该就这样随着自己的死而尘埃落定。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果然,他这话一喊出口,沈羡之就收了剑,但也没有放松戒备,而是直接封住了他的动穴。   虽然动不了,但是展元知道,自己应该暂时是保住了性命,然后再次朝眼前的沈羡之问:“你,当真的是沈家人?”沈家除了山里这位二小姐之外,其他的也几乎养在深闺里,因为早些年那沈夫人一直在经营莫氏的商铺,所以也很少在京城家中。   几位小姐都是那沈相爷的母亲抚养。乡下小地方来的老太太,什么都不懂,自然是教不出什么大家闺秀,所以京城名媛们的那些聚会,是极少见到沈家的小姐。   也以至于他根本就没见过沈家的小姐。   好在他是见过沈夫人的。   “是。”沈羡之环手抱胸,伸腿勾了张凳子来坐下,然后才朝展元打量起来,“说吧。”   展元一愣,旋即对上她那双审视探究的双眸,才恍然反应过来,“那我在说这件事情之前,可还能在问一个问题?”   “问。”沈羡之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没多少耐心了,这么一个大男人这样磨磨唧唧的。   “你是沈家哪位小姐?”他记得,那位沈家大小姐的身体并不好,所以可以排除,剩下的三位小姐,他有些不确定。   总觉得是二小姐沈羡之,毕竟她在山里,没准遇到什么绝世高人也是说不准的。   然后就听到沈羡之不耐烦地说道:“沈羡之。我父亲坠马之事,你可以说了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但凡敢糊弄我一句,那你下一刻就没机会说了。”   她是不可能给同一个人两次活命的机会。   展元听到这话,完全相信她后面的话没有恐吓自己,毕竟刚才自己真的感觉到了杀意。至于她是沈羡之这个说法,自己却是不敢完全相信的。   但还是开口说道:“沈相爷之死,的确是坠马,不过坠马不致死,而且马似乎也不对劲。”   他才说到这里,沈羡之就给打断,很无情地提醒着:“言语里,尽量不要有这些含糊不清的字眼。”   她要的是明确的答案。   这其实还真是有些为难展元了,深吸了一口气,“沈相爷所乘的马匹被人下了药,不过当时京城府尹已经将这喂马的马夫抓了,马夫当天晚上便发生急疹,死在了狱中。至于给沈相爷验尸的仵作,在沈相爷死亡第三天后,就被调往杨洲,半个月后,听说遇到山贼,身首异处。”   沈羡之听罢,冷笑一声,“你这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证人,却都死了,你难道觉得,我蠢笨得看不出我父亲母亲的死有蹊跷么?”   展元闻言,心中大吃一惊,她竟然早就猜到,那……眼见着沈羡之又将剑拿起,慌忙地脱口说道:“沈相爷坠马我这里已经没有别的消息,但是沈夫人殉情自尽,其实是被人勒死挂上房梁的。”   “证人。”其实这个沈羡之已经猜到了,但是她没想到从别人口中听到的时候,心口会这样难受发闷。   “我就是证人。”展元回着,随后声音低了几分,“是陛下不放心沈夫人的死因,然后派遣我去查看。”他一眼就看了出来,也确实将自己亲眼所见的一切告诉了陛下,但是当时陛下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反而像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而沈羡之听罢,咬牙切齿地挤出一丝冷笑,“我就知道这狗皇帝没安好心!”对待武官功高盖主,拥兵自重,他采取一些措施,沈羡之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沈相爷,只是一介文官,狗皇帝不满他被推举为百官之首,大可罢免了他。何至于要了他的性命?还要连带着沈夫人!   她的这一声‘狗皇帝’就那样自然而然地骂出口,展元被吓了一跳,但随后也确认了她可能真的就是沈家的姑娘。   于是声音颤颤巍巍地说了一句:“我以前还在宫中的时候,听过钦天监流传出来的一句话。”   沈羡之猛地朝他看去,目光里满是杀意,“什么话?”   “日月灿烂,九龙不稳!”他不知道钦天监怎么会传出这句话的,他只知道那时候陛下还是很喜欢沈相爷的,觉得遇到沈相爷这样的一心为民的官员,是他国之大运。   可是随着这句话传出,一切都变了。先是陛下派人去查沈相爷的祖籍,然后沈相爷因为推行新科制度,更得了普天下寒门子弟的拥护。   那个时候,陛下应该就对沈相爷有了防备之心。   沈羡之却是有些不懂,就这么八个字,和沈家有二毛钱的关系,为什么狗皇帝将矛头指向了沈家?   但是明显展元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过沈羡之暂时将他给留下来了,又在他身上打了两道穴,这是她日月神教独家专利,旁人是不可能解开的。   所以封住这展元的穴道好,把他挂在井绳上,扔进井里,便回王府去了。   这样就算是展元的同伙来找他,是怎么也不会想到现在身不能动口不能言的展元就在井水上面挂着呢!   回了王府,跟玄月打了招呼,叫他晚些把人捞来府里,自己还有用。   然后揣着这八句话去问还没启程的夏侯瑾。   那阿布今日回去,最快也要明日下午才能到这城里,所以夏侯瑾最早也是后天早上启程。   “你去了哪里?我方才有事,让人去大姐那边找你,她们说你早就走了。”夏侯瑾看到她脸色难看,不免是有些担心。   沈羡之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在他对面的凳子上坐下来,“日月灿烂,九龙不稳,这话你听过么?”   夏侯瑾闻言,手中的动作不由得停顿了一下,随后用很平静的声音问道:“你哪里听来的?”   但是,沈羡之没那么粗枝大叶,更何况跟夏侯瑾也认识这么久了,多少是有些了解的。刚才他举动,分明就是也听说过这话的,所以当即逼问道:“你听过。”   她这样肯定的语气,让夏侯瑾思量了片刻,便放下手中的笔,朝她点头,“这是以前钦天监流传出来的。”   “什么意思?”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展元怎么可能和自己提?难道他不怕死,敢故弄玄机戏耍自己?   便听夏侯瑾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日月,便是代表着曜。你应该知道,就此刻我们所住的这王府,就是当年西南之主沈曜的王府。”   沈羡之听到这话,顿时就明白了。尤其是想到展元说,狗皇帝还派人去查过沈相爷的祖籍,应该是查到了什么。   又或者宁可杀错也不可放过。毕竟沈相爷在这百官之中,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他在民间老百姓们的心中,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狗皇帝的存在,所以即便他不是沈曜的后人,只怕狗皇帝也不会放过他。   而这时候,只听夏侯瑾冷静地说道:“还有传言,当年原本这天下该姓沈,不过是沈曜与祖皇帝乃结拜兄弟,他为次,恭敬兄长,所以将这江山拱手送了祖皇帝。”   所以,祖皇帝稳固天下后,先给了沈曜一个大饼,然后再将他赶尽杀绝。   而如今这‘日月灿烂,九龙不稳’,言下之意,不就是说沈曜的后人崛起,那么这九龙至尊就不可能再继续稳稳地坐在龙椅上了么?   其实夏侯瑾一直都知道沈相爷的死,可能跟这句传言是脱不了干系的,但并不太敢和沈羡之说。   因为自己也是祖皇帝的后人。   事实上此刻说完,他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但是沈羡之既然已经知道了这句话,那么迟早也会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与其让她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自己告诉他。   就在他忐忑不安地等着沈羡之的怒火之时,沈羡之果然愤怒地站起身来,一巴掌拍在桌上,然后怒骂道:“封建迷信害死人,老娘还说我是天女下凡呢!怎么就没人信?”   夏侯瑾以为自己是听错了,片刻后确定自己的耳朵没出错,暗自松了一口气,笑道:“阿布他们的眼里,王妃你就是天女下凡。”   “嘴上说说而已,你看他们可来供奉我了?”沈羡之吐槽着,一面又重新坐回椅子上,一手去拿茶盅倒茶,“要不,你反了吧!”   夏侯瑾直接被她这话惊到,下一刻连忙起身去关窗户,“王妃,这种话,以后别再说。”   沈羡之倒是没有去笑话他胆小没有雄心壮志,而是他们兄弟俩,现在的确不具备这个条件,夏侯瑾又不会武功,又不会打仗。   夏侯瑜倒是会,可这不是被狗皇帝弄断了腿么?于是叹了口气,示意夏侯瑾不要害怕,“没事没事,我就是随口一说,你就当是风吹过,不留痕吧。”   这兄弟俩,能让这西南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老百姓脱贫,就已经算是了不得了。   致富啥的,她都不敢去想。更不要指望他们能推翻狗皇帝。   不过如果真的确认了沈相爷夫妻的死因,沈羡之垂头看了看自己这身体,占了人家闺女的身体,拿着沈夫人留下财产的大头,不给人报仇的话,有点不道义了。   关键这姐姐妹妹的又都漂亮听话还疼爱自己,就算是为了她们,也该去给沈相爷夫妻俩报仇才是。   可是如果想报仇的话,进宫刺杀肯定是不现实的,就算是侥幸杀了他后,那几个皇子肯定要抢皇位,这打起来了难过的还是老百姓。   老百姓过得不好,吃不饱穿不暖,哪个有心思去了解信仰这个东西?她的日月神教就算是建起来了,也没办法招收教徒啊!   她越想越觉得难,不由得长长叹了口气,“我太难了。”创教太难了!   要不等狗皇帝立了储君再动手吧?当下还是想将日月神教建起来才是要紧事情。   她又是皱眉又是叹气,最后还说了这样一句话。   让夏侯瑾心中有些心疼,又有些无奈,自己现在还暂时帮不了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等。也害怕她会忽然冲动地跑去京城。   可是夏侯瑾怎么会知道呢?沈羡之的‘太难了’,倒不是报仇太难。   是她创建日月神教太难了。   只是看多了她开朗活泼的那一面,如今见她愁眉苦脸,很是不适应,让夏侯瑾自己看来也觉得揪心难受,便道:“你放心,不管如何,将来遇到什么,我都与你同进退。”他的言下之意,就算她要去报仇,自己也会支持到底。   但是两人这一次没这么默契,沈羡之听到了却是想着,共进退?好啊!要不拉他入教?他手底下那么多人,差不多十个护卫呢!要是他拜入自己的日月神教,那玄月琢玉他们,不都是教中骨干吗?   只是,这要怎么开口才好呢?沈羡之苦思冥想了好久,一直到夏侯瑾出发启程后,也没想到一个合适的开场白,最终决定等以后这浔州城好些了再考虑。   而就在夏侯瑾出发的第二天,满山遍地的田野中,都一片绿茵茵,一切都是欣欣向荣之态。   展元那边暂时没多问出什么消息来,何德顺那里也没有人再来找,沈羡之索性也不为这事发愁了,开始关注地里的庄稼。   不想夏侯瑾走后第三天,自打早上辰时左右,天气就闷热得厉害,连带着那风都是热的,使得各小组的工作也缓慢了些。   沈羡之有些担心,就怕是暴风雨前夕,这些小菜苗只怕是抵不住的,又好在不管是梯田还是平坝的田边,都是留了水渠的,如果真下起大雨,就算是被打坏了一些,但不至于全部被淹掉。   有些不放心陈家砖窑,听说今天才上了十几窑,特意让人去打了招呼,谨防大雨。   也是这送信的人才回来,忽然是黑云压城,也不知道是哪里忽然卷来的大风,直将这树叶吹得哗哗作响,那些许久没住人的破烂房屋上,残瓦碎茅更是直接被卷起。   也亏得路上本来行人就少,不然的话,必然会有人被砸伤。   王府里连忙叫人收拾,该进屋的进屋,随着大家急促有序的动作,原本已经黑沉沉的天空忽然变得莹亮起来,几道婴儿手臂粗壮的闪电从天上砸落下来,随后只听‘轰隆隆’的一声巨响,一道天雷从城头上的黑云里炸开,震耳欲聋。   风就越大了,沈羡之站在窗前,见着墙根下那已经有碗口粗壮的梨树开始东倒西歪,上面还未熟的青皮梨子一个接着一个往下掉,看得她那叫一个心疼。   很快,大雨就来了。   这雨水一落下来,原本炽热的空气瞬间变得凉爽起来,到处都是新鲜的泥土味。   雨很大,很快墙角屋檐下的沟渠里便积满了水,哗哗作响。   玄月有些庆幸,“幸好王妃有先见之明,让人早早就将这些水渠给清理出来。”不然今日这积水,多半要将这王府给淹了。   说完这话,忽然一声懊恼,“完了,展元估计要被淹死了。”说完,也顾不得披上蓑衣,赶紧往自己所住的那院子里赶去。   现在这王府,该住人的房屋都还没修葺好,更不要说牢房了?   所以他也就效仿沈羡之的办法,把那展元给吊在井里。   平日里倒也无妨,里面还凉快呢。   但是今日这雨势如此之大,只怕这会儿井水已经到快漫延到他脖子上了。   作者有话说: 第43章   果不其然,等玄月赶到,冒着大雨将那展元从里面拖出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气儿进了。   正好琢玉也在,听到这响动连忙出来,跟着他一起将展元搬到廊下,两人一顿猛虎操作,倒是往那展元腹中挤压了不少水出来,只是这人仍旧是没有半点要醒的意思。   “完了,你说你藏个人在里面,你也不早告诉我。”琢玉见着救不活,不免是叹气。恰好下雨后他就回来了,要是知道的话,肯定在第一时间把人拉上来。   “唉。”现在说什么都无用,人都没气了,玄月觉得自己要被扣工钱。   巧了,要说他们俩都是夏侯瑾的护卫呢。此刻琢玉也是这样想的,很明确地跟玄月说道:“我可告诉你,上次贪狼借我的五十两银子还没还,我现在可没多余的银子扣,到时候真要扣的话,你得给我补上。”   沈羡之早前定下的规矩,不管是大小院子,每个大小院子里的安全卫生等等,出现问题他们都要共同承担。   而他们俩这小院子里,目前就他们俩常住,其他的几乎都不落脚,那肯定扣钱的时候,就扣他们俩的。   玄月只能自认倒霉,“知道了。”一面绝望地看着这厚厚的雨帘,还不知道一会儿怎么跟王妃说呢!   就在他俩讨论扣钱的功夫,那展元忽然又有气儿了,剧烈地咳嗽着,又吐了两口水,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我,我觉得还能救一下!”能否先救他,不要讨论扣钱不扣钱的事情。   那肯定救,就是为了不被扣钱,也必须将他救好。   所以玄月又顶着大雨去把大夫硬扛了过来。   大夫走后,展元被玄月强行灌了两碗姜汤,身体总算是有些暖意了,然后木然地听着那玄月和琢玉站在窗前,一边盯着外面的大雨,一面庆幸不用因为自己死在他们院子里扣钱的事情。   忽然想起京中的陛下,真有必要这样怀疑瑾王么?他身体那样差,瑜王又不可能站起身来了。   他身边这些护卫武功倒是不错,但是这智商……   居然因为区区十两银子没被扣掉,而那样高兴,就这样能有什么大出息?怎么反得起来?   陛下白担心了。   但是展元不知道,这人怎么能单纯地看表面呢?玄月和琢玉这前一刻还在他的床榻前庆幸这十两银子保住了,回头出了房门,玄月就顶着大雨又离开院子,直接从何德顺那边揪了几个小细作出来,趁着这大雨,砍了脑袋。   很快,这大雨就将地上的血腥冲刷得干干净净的。   他这才去找沈羡之禀话,“何德顺那边蹲的几个小细作今日收网,已经直接杀了。”   沈羡之闻言,赞同地点了点头,“就怕这些小老鼠,大事他们是办不成,关键时候却有可能坏了整件大事,你做得不错,就不该对他们掉以轻心。”   不过沈羡之现在最担心的是这大雨,“按照如今这降水量,只怕眼下山间平坝里,已经淹得差不多了。此前我记得武总管说过,这城外不少山间平坝里,都是有村庄的人。”人烟虽是稀少,可是这大雨若真还不停的话,山上的流水又往这山下汇聚,只怕不等天黑,他们的房屋就要被淹没了。   玄月闻言,也忧心不已,“可要组织人去救援?”   沈羡之颔首,“你去召集人,王府手脚敏捷的,都组织起来。”说着拿出夏侯瑾留下的堪舆图,上面除了这浔州城之外,还有这城外四周的山间,标注着一个个小红点。   那些小红点,就是代表着有人居住。   她数了一下,目前离这浔州城最近,有住人烟的小村庄,就有足足二十一个,也就意味着得派出二十一个救援队。   很快,玄月就组织好了人,当即沈羡之将人分成二十一组,各自朝这二十一个小村庄赶去。   剩余的,则先留下来,她还有用处。   因为这场雨来得太着急,夏侯瑜也没赶回来,在城门口看到这王府里的队伍一个接着一个出去,才晓得是沈羡之派人去救村里的老百姓。   心中有些震惊,虽然他在这西南已经多年,这样的大雨也是头一次遇到,但是却从来没有考虑过那城外的老百姓们。   一时不免是有些自责,开始检讨起来,这西南走向如今衰落,和他本人是脱不开关系的。   做了这么多年西南之主的他,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愧对于这西南的老百姓们。   他以为,只要能赶走蛮人,就是保护他们了。   却不知道,老百姓们面对的,又何止是外来的敌寇呢?   他缓缓抬起头朝这雨幕看去,还有这天灾!于是也不管这大雨,披着蓑衣便回王府去。   这个时候,他该回去帮沈羡之才对,而不是借着自己这双腿不便,就将所有的重担都落在王嫂的身上。   也是此刻,夏侯瑜心中才真正接受了沈羡之这个王嫂。他想就算是沈羡之真有什么居心,就算是想利用王兄,但是现在她所做的这一切,是真心实意为这西南的老百姓们。   他冒着大雨赶回来的时候,只见沈羡之也披着蓑衣,是准备要出门的样子,院子里黑压压地也站满了人,大家都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显然也是要出去。   “王嫂,你们这是要?”各村庄不是已经派人去救援了么?   “雨太大,就算是马上停下来,山上的洪流却还在往下流,周边这几条河只怕都承受不住这样大的水流。”到时候周边不管是村庄还是农田,都要受到影响。好在这几条河都有分支流向这浔州城外最大的双镜湖。   这双镜湖已经干枯多年,所以这几条河流通往双镜湖的分支也已经堵塞,她此刻就打算趁着这河水还不算太大,带着人去疏浚。   夏侯瑜晓得了她的意思,却是连忙阻止道:“不可,我来时,街旁的水渠已经漫延出来。”现在街上已经有半掌深的积水了。   所以可想而知那河水如今是怎样的猛烈了,大家现在去,只怕是凶多吉少。   说实话沈羡之也不想去的,他们大不了将这几条河边的老百姓都先救走,农田淹没就淹没了。   可是却不得不为下游的老百姓们考虑。   浔州这几条河下游,就有一座小县城,古兰县。   因为有这几条河从古兰城里贯穿而过,所以小县城的水上交通也发达,算得上是这西南最富裕的地方了。   人口也是西南诸多县城里最多的地方。   现在让他们迁移肯定是来不及,他们如今被几条河包围在中间,也无去处可去。   沈羡之是没有体验过被大水包围,而无处可逃的恐惧,但是她知道,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抱着一点侥幸之心,这个时候更不可能去求菩萨停雨。   最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水流不是最大的时候,赶紧将各河道的分流疏浚。   将河水都引入双镜湖。   所以夏侯瑜没能拦住沈羡之,沈芸之几个姐妹也站在屋檐下,泪眼茫茫地目送沈羡之离开。   夏侯瑜推着轮椅想要追上去,不过却被身后的护卫拦了下来,“王爷,瑾王妃既然已经亲自带人去疏浚河道,那这府里当是要留个主持大局的人。”   夏侯瑜听到这话,这才停下手里动作,“是了,这雨若是还继续下,城里地势矮些的人家,只怕也要遭殃。”更远更危险的地方,自己的王嫂一介女儿身尚且都能管,这城里的人家就在眼前,自己如果都保不住他们,那还有什么脸面苟活着?   待王兄回来,自己又如何给他交代?   沈芸之三姐妹见此,也过来询问:“有我们能帮得上忙的地方,瑜王还请尽管开口。”她们发现这王府里各组的人都被沈羡之给调走了,如今所剩无几。   他们沈家的人虽然不多,但召集起来,好歹能有几十个。   夏侯瑜怎么可能还好意思让沈家的人参与进来?更何况她们都是些深闺里的姑娘,不过人家满腹好意,他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多谢,我这里若是需要,必然会找你们,不过这会儿,还是先请回房去吧。”这外面雷鸣闪电未歇。   心里因为沈羡之的举动,对这沈家姐妹们,甚至连‘本王’也忘记了,只说了一个我。   沈芸之见此,当即颔首告辞,领着两个妹妹回去。   等回到了她们的小院子里,大半个身子都给打湿了,茴香她们连忙去烧热水,就留了沈芸之几个姐妹在屋子里换衣裳擦头发。   沈灵之有些不解,“这瑜王是不是不相信咱们?我觉得他好像看不起咱们的样子。”嫌弃她们都是些姑娘家,难道他以为自己看不出他那是拒绝的意思么?明明她们是好心帮忙的,那瑜王却是不领情。   “有二妹妹冲在前头,没有谁敢轻看咱们不信咱们。”沈芸之觉得身体有些冷,手脚也跟着发凉,她晓得只怕自己又要犯病了,这会儿她是有些埋怨自己这副身体的。“可是,咱们不能一直靠着二妹妹,疏浚河道、村庄援救,这些我们都没有能力参加,那我们就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店铺一定要开起来,就算是莫家可能会亏本。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她们的前半生,都是靠着父亲和母亲给予的光环而活,如今又靠着二妹妹。   可二妹妹,从小没有享受过父母的庇佑,如今还要挡在她们几人的面前,这让沈芸之觉得,自己有些不配为长姐。   她不能再继续这样了,往后还要靠着二妹妹的光环活下去。只是她这副身体,注定了她一辈子不可能成为二妹妹那样的人,那她就成为母亲、成为萧姑姑这样的人,总是能办到的吧?   于是朝沈梨之和沈灵之说道:“往后,莫家的生意不但要布满这西南,我还要莫家重新成为这大夏第一商。”她想要让往后别人提起瑾王妃的时候,她的姐妹们,是这大夏第一商的当家。   她们的头衔不能永远都只是瑾王妃的姐妹。   正七脚八手换衣裳擦头发的沈梨之和沈灵之忽然听到大姐姐这番话,猛地转头朝她看过去,沈灵之满脸的震惊,“大姐姐!”这个志向是不错,但想成为大夏第一商,莫家努力了几代人都没成功……   好在沈梨之连忙附和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咱们此前不也没有想过,我们能在西南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过得如此之好。”现在,不也好好的么?   所以怎么就知道以后不能成功呢?   一面见到沈芸之的脸色有些不好,连忙过去扶着她:“不过,大姐姐我觉得这不管做什么,都要先顾着自己的身体,你今日就老老实实地在屋子里待着,倘若瑜王那边真需要人手,有我和四妹调遣呢。”   家里总共就这几十个人,又不是千军万马,她们还是能管得过来的。   沈芸之这一次倒是没有逞强,“嗯。”   又说这大雨不停歇,还是几十年不曾见过的瓢泼大雨,所以老百姓们这心里如何不慌?更何况那菜种子才撒下去。   若是伏地已发芽了,高一些的梯田里,倒是不担心,可若是没有发芽,多半是被这雨水一起冲走了。   而且那低洼田坝里,眼下只怕是汪洋一片了。   不免是让大家绝望丧气,觉得老天爷果然不给他们一点活路,这刚刚燃起来的希望,被老天爷这样一瓢冷水泼下来。但是很快这城里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队伍一个接着一个出城去,大家弄清楚缘故之后,一时间又觉得看到了希望。   多少年了,这座就像是被大夏朝廷遗忘了的城池,没有官员,不管是天灾人祸,大家似乎都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与天上的神灵。   即便是瑜王来了之后,可是他有能力的时候常年在西北战场,这受了伤回来,又只能勉强驱赶蛮人们。   可现在,瑾王和瑾王妃来了,他们让荒废的地里开始长出庄稼,这样的狂风暴雨下面,城外低洼出的村庄没有被放弃。   甚至听说王妃带着人,亲自去疏浚河道。   王妃就算她再怎么厉害,可她也是血肉之躯,还是个女人家,这让城中不少老百姓都十分震撼。让不少男人自愧不如,起了去帮忙的心思。   所以当听说瑜王坐着轮椅顶着大雨,在迁移城里住在地势低矮处的老百姓后,各家的壮力们也都将那破烂的蓑衣重新披上,戴着斗笠,自发地跟着去帮忙。   沈羡之给夏侯瑜留下的人,坦白地说,远远不够用,所以瑜王眼看着雨势越来越猛,已经动了管沈家那边借人的念头。不想就听王府的大总管老胡高兴来禀,“瑜王,不必担心了,咱们的人手现在绰绰有余了。”   说着,朝那大雨里指过去,“您看!”   夏侯瑜转头看去,只见着无数的老百姓们背着背篓,挑着箩筐或是背架子,纷纷朝这里来。   该给受灾老百姓背东西的背东西,或是背老人孩子。   有了他们的加入,很快局势便稳定了下来。   瑜王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眼眶里此刻既有雨水,也有泪水。他在战场生驰骋多年,几番几次因为双方势力悬殊,被其追杀的时候,他都盼望着朝廷能派人来支援。   可是终究是失望了。却如何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有人来支援,却是这些最为普通的老百姓,既没有朝廷的圣旨,也没有衙门的命令,他们就这样自发地来帮忙。   那一瞬,他觉得这暴风雨一点都不冷,他整个人的心都是暖的,好像是这么多年,第一次感觉,所有的付出多是有意义的。   当然,夏侯瑜心里也比谁都要清楚,如今的老百姓们会发生这样的转变,到底是因为谁的缘故。   倘若不是王嫂全心全意的付出,怎么会有现在的回报呢?   终于,在晚上戌时二刻,城中所有受灾的老百姓都已经搬迁到了安全的地方。   而这个时候,离这浔州城最近的村庄,救援队的消息也纷纷送回来。   不过夏侯瑜这个时候最担心的便是带人去疏浚这几条河流分支的沈羡之。   但沈羡之他们的速度之快,已远远超过了夏侯瑜所预想的进度,眼下已经顺利疏浚两条河流的分支,眼下那两条河的河水已经朝着双镜湖的方向流淌过去。   现在所有人都在第三条。   小河里的淤泥和树枝,几乎是他们才疏浚开,滔天的河水便冲刷而来,一行人连忙退到树林里,裹着油纸的灯笼在这风雨中左右摇晃,引着他们又往下一条河去。   到了半夜的时候,这几条河流的分支都彻底疏浚,无数的河水朝着干枯多年的双镜湖里聚集而去。   古兰县没有什么危险可言了,依照那双镜湖的容量,即便是这样的大雨再下一天,也不可能出任何问题的。   不过现在雨势已经变得小了不少。   他们这一群人已经是精疲力尽的状态,全都在这鹿儿河沟边的破山神庙里挤着躲雨。   干活的时候不怎么觉得,但是现在停下来休息,又是这后半夜,只觉得凉风竟有刺骨之寒,吹得大家瑟瑟发抖,便将这山神庙里破烂的门窗都拆来烧了。   “这山神庙只怕得百年之久了吧?不过进来的时候,我怎么觉得好像还看着了还有四大金刚?”而且沈羡之发现这山神庙挺大的,比那二进三出的院子都要大两圈,这还不算后面的在大雨里东摇西晃的翠竹林。   玄月也看到了,听到她的话,“此前听人说,这山神庙前朝就有的,那时候香火很旺,这庙里有个看签的老道听说开过天眼。”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小声道:“听说,曾经西南王沈曜出生之前,这老道便说他是大地之主。”   沈羡之听罢,觉得这老道多半是泄露天机遭天谴,所以将这未来国君比喻为大地之主。不过他算得不准,这沈曜最多也就是大地之主的工具人。   一面嫌弃这蓑衣太重,直接给解掉,朝着这身后巨大的山神像打量起身来。   这山神的头已经不见了,但这身子只怕也是五六米之高,算是两层楼左右了,她又绕到这神像后面,跟前面一样,上面的彩漆已经基本脱落,剩下这黑乎乎的身子,乍一看就像是被大火熏烤过一样,不免拿剑敲打了两下,只觉得这声音怪怪的。   便朝前面的玄月问,“这雕像都什么材质?”   “石雕吧?”不过也有可能是铁,毕竟早前这西南的铁矿资源十分丰富。玄月回着,也敲了两下,觉得好像也不像是铁发出的声音,更何况如果是铁的话,只怕多年前就被朝廷给熔了。   正要继续敲,想着今儿非得将这材质给听出来,但是被沈羡之拦住了。   他心中疑惑不已,但见沈羡之的脸色不对劲,在场人有多,不便多问。   一直等到快天亮,这雨开始有停下的迹象了,沈羡之留下了一队人打算去双镜湖,其余的由各小组的队长带着回城。   已经隔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玄月早就忘记探究这山神像的材质了,只见回城的队伍都走完了,便来殿里询问沈羡之,“王妃,咱们几时启程去双镜湖?”   照着他的意思,早去早回,大家一个晚上没有休息,身上又湿漉漉的,现在感觉黏糊糊的怪难受,去双镜湖确认一下,也好早些回去休息。   却见沈羡之拿剑指着山神像后面示意他看。   玄月心中疑惑,“王妃发现了什么?”   却听沈羡之一脸认真地告诫道:“你冷静些。”   冷静?她这话越发让玄月不解了。随后当他看到了神像后被沈羡之用剑弄出了一个缺口,除去这黑漆之外,下面是一层薄铜皮,然后中间包银,而这最里面则是金灿灿的黄金。   他顿时吓得捂住嘴巴,一脸惊恐地看着沈羡之,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但是沈羡之拿起自己的剑给在他眼前晃了晃,“这剑多半毁了,回头叫你家王爷给我弄一把好剑来。”又越起来,跳到那神像的肩头,敲了两下。“声音和下面是一样的。”所以也就意味着这整个身体里,都是黄金了。   玄月这会儿只想到一句话:瞌睡来了正遇到枕头。温先生早前才给下了禁令,王爷的银子不能再这么花下去了,总要留点养老银子的。   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总要流着血的银子来应急。   所以不打算再给他们大笔银子了。   尤其是这些天城里贷款的商家比比皆是。   可现在,现在有了这么一大堆金子,他这一眼竟然无法估算,到底有多少两。   “王妃,咱们这是发横财了?”好半天,他才冷静下来,挤出这样一句话。   沈羡之见他这副模样,颇有些没见过大世面的样子,“都跟你说了冷静些,咱们去双镜湖晃一圈,然后回去立马找瑜王商量。”不过,这夏侯瑜到底可靠不可靠?   起先刚发现的时候,沈羡之是想自己独吞了的,毕竟以后日月神教真建造起来,处处是要钱。   如果不动沈家莫家的钱就最好了。   但是想了想,感觉这么一个大货,自己吞不下。   说来说去,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没什么人手可用,真要有几个心腹的话,完全交给他们处理,直接将这金子给熔成金条,自己在城里给他们打掩护。   所以最终还是打算和夏侯瑾兄弟俩分享。   玄月听到她的话,恍然回过神来,“咱们现在就去双镜湖。”一面爱不释手地摸着那巨大的神像,要是琢玉知道了,不得高兴死了?   当即两人一脸平静地领着留下的小队去往双镜湖,检查了一番,没什么问题,便立即马不停蹄往城里赶。   这个时候的城里,因为昨夜这场出奇的大雨,将街道冲得干净,那些摇摇欲坠破败的房屋,也都没能撑下去,垮了。   幸好没伤着人,反而这一眼瞧去,看到不到这些破败的房屋,城中四处又都干干净净的,倒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沈羡之骑着马飞快地赶到王府中,刚下马进去,就见着眼睛熬得通红的夏侯瑜坐在正厅里等着。   “城里出事了?”一看他这架势,让沈羡之莫名担心起来。   然而没想到夏侯瑜却回道:“没有,只是见大家都来了,听说王嫂去了双镜湖,不知道那边情况如何?”   “没什么事情,既然你在,那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沈羡之原本是打算回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找他。   不过既然这都遇着了,就先说了,到时候自己回去也懒得再过来,从后院到这前院,好到一段路啊,现在的她只想躺平。   所以便示意着他往隔壁相对于隐蔽性强一些的小厅里去。   又示意玄月在外放哨。   夏侯瑜如今对她是一点怀疑都没有了,听到她的话,立即就自己摇着轮椅跟过去。心里有些担心,难道双镜湖那边有事?她不过是为了稳定大家的心,才埋在心里?   然而刚进去,沈羡之将房门关了,拉了张椅子坐下,把那已经报废掉的剑扔在桌上,“我们在鹿儿沟旁的山神庙里发现了点东西。”   这夏侯瑜闻言,脑子里对这鹿儿沟有些印象,那边的确有座挺大山神庙,但是荒废的时间比这王府都要久。   能发现什么?   便见沈羡之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短时间里找几十个人,对,得几十个人,去那山神庙里,敲也好,熔也好,把那山神像给带回来。”   “为何?”夏侯瑜有些不解,山神庙虽然是毁了,但是去动这神像总归不好吧?   “因为都是黄金啊!”沈羡之说到这里,其实已经不能保持冷静了,脸上的笑容险些飞起来,“外面刷了黑漆,又用了铜皮银子包了一层,但是还是没逃过本王妃的法眼。”   夏侯瑜去过那边,神像没了头,但是那神像差不多和这王府大厅一样高,如果真像是王嫂所言,里面全是黄金……   那得多少?他甚至觉得沈羡之可能判断错误了,“王嫂,确定么?”   “怎么不确定,剑都报废了。”沈羡之拿出自己的剑给他瞧,比那宰骨头的屠刀都还要缺。   夏侯瑜见此,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果真是这样,再好不过。”只是他不解,那样一大笔黄金,王嫂难道就没有一丝动心么?居然就这样告诉自己?   不想他这疑心才起,就好像被那沈羡之察觉了一样,但见她懒洋洋地抓起剑起身,打着哈欠说道:“不管怎么说,到底是山神像,咱们自己拿了总归不好,但如果是用在老百姓们身上,想来山神大人是不会责备的,你尽早去准备,还有昨夜这雨太大,山上泥土松软,极有可能发生坍塌泥石流,台山坞那边你要记得告诫,先叫他们休息几天。”   她一连交代了几个问题,夏侯瑜有些没反应过来,木然地点着头,直至听着沈羡之关门出去的声音,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越发疑惑,沈羡之在那么大笔黄金的惊喜之下,头脑怎么还能保持得这么理智,甚至想到了台山坞的采石场去。   心里也不得不佩服,果然除了她,真没有人当得起这王府的掌权人。难怪王兄心甘情愿听她的建议,以身犯险亲自去给部落。   沈羡之出来,见玄月还蹲在门口,便朝他挥手道:“你也去休息吧,到时候你家王爷回来,记得管他要好处。”毕竟那么多黄金呢。   玄月闻言,高兴笑道:“那是自然。”忽然想起那展元,便朝沈羡之问道:“那展元,王妃还有用?”   “有,继续在你那关着,晚上给送到我这边来,我有话问他。”现在先去休息,累死了。   她回到院子的时候,丁香已经在这里等了好久,不但如此,白莲心也在,这让丁香还是防备,趁着白莲心去给沈羡之重新烧热水洗澡的时候,她追着沈羡之到房中,“小姐,您得防着这姓白的,天一亮她就跑来了,怎么都赶不走,还给您熬了粥,我怕她使坏,一直盯着,她估计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往粥里添了不少好东西呢。”   沈羡之听到这话,想起上次自己虽然把白莲心上缴的东西退了不少回去,但是也没多少了,她自己不留着,还该自己吃,难道真有空间?   正想着,门外就传来白莲心敲门的声音,“王妃,您这一夜滴水未进,先喝些粥再沐浴吧?可要奴婢给您送过来?”   “好,麻烦你了。”沈羡之应着,一面朝丁香笑道:“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你是不是小心过度了,我看她是真改过自新了,你看着如今也不见她到王爷跟前晃悠了吧。”   “她倒是想晃,可是王爷又不在府上。”丁香还是觉得自己家小姐哪里都聪明,就是太善良了。   然而就是被她觉得善良的沈羡之喝了白莲心熬的粥,沐浴完了去探望过病着了的沈芸之,便喊了钱袋子来,“你去玄月那边,告诉他将人送过来。”决定还是先处理了这展元再睡觉。   钱袋子哪里知晓这展元的事情,但是沈羡之要他去传话,他就去跑腿。   不多会那在被窝里躺着养病,一脸虚弱的展元就被钱袋子给带来了,然后好奇地打量着这展元,“王妃,这人哪里冒出来的?”   他觉得自己除了昨晚没跟王妃出去之外,但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跟着王妃的,怎么不晓得什么时候在玄月他们那边关了这样一个人。   “你管他哪里冒出来的?你门口去守着。”沈羡之催着他,一面朝展元看过去,多半昨天真被井水淹着了,所以见着此刻唇色发青脸色发白的展元,“井里的日子也不好过吧?你确定你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么?”   没想到展元却朝着门外的钱袋子看去,“刚才那小孩,王妃从哪里找来的?”   他那表情急促,沈羡之一眼就察觉有问题,“怎么,与你有什么关系?”   但展元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一样,不停地摇着头,嘴里喃喃念叨着,“不,这不可能,不可能的!”   沈羡之现在也没像是第一次见面时,拿着剑逼他了,反而捧着白莲心精心给自己煮的茶抿了两口,然后才淡淡地瞟了他一眼:“什么不可能?”   却见展元一脸紧张地看着沈羡之,“二小姐从前在山里,不知道十几年前的科举之乱,当时主考官徐崇文被抄家,男丁当日斩首示众,女眷全部发配到了江州的茶山。”   “那又如何?”他不会觉得这钱袋子是徐家后人吧?不巧,钱袋子不识字。   “刚才那孩子,和当时徐大公子只怕有六七分相似。”昨晚这整个王府的人去干了什么,他心里有数,所以哪怕有机会逃走,他也放弃了。   甚至想去杀掉何德顺。   所以他选择有些担心,本来陛下那里就再想办法挑瑾王和瑜王的错处,若是叫他们看到这小孩,必然是要治他们一个窝藏朝廷钦犯的大罪。   但是沈羡之听罢,却是一脸不以为然,“那又如何?这世间相似的人太多了,更何况不过是五六分相似罢了。而且你说的这科举之乱我知道,那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了,这钱袋子不过十三岁罢了。你不是说徐家男丁当日就被全部斩首示众了么?既如此你告诉我,这徐家怎么做到三年后又生下他?”   “这……”展元听到钱袋子的年纪,有些震惊,“他才十三岁?”不可能吧?那瞧着也不像。那样大的个头!   没想到却传来沈羡之的嗤笑声,“你功夫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你有着这样一双明察秋毫洞若观火的眼睛,难道看不出来么?从他的骨骼发育来看,的确才十三岁。”这钱袋子个头高,所以她也不大相信。   但是经过验证,这孩子的确才十三岁。   也正是这样,哪怕他生得人高马大的,昨晚召集人去各处救援的时候,沈羡之也将他归类为儿童,当然不在列。   为此这钱袋子和闹脾气,觉得自己看不起他。   不过沈羡之肯定不会跟他这个熊孩子拌嘴。   而沈羡之都这样说了,展元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也没再怀疑,而是忽然朝沈羡之跪下来,“二小姐,沈相爷有恩于在下,二小姐即便要杀我,可否再等我……”   只是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打断,“等你什么?等你查清楚?这还用查么?明摆着就是狗皇帝心胸狭窄,自己没本事,听到那样两句没头没脑的鬼话,就起了疑心。还是,你打算替我父亲报仇,去杀了那狗皇帝?”   她这左一句狗皇帝,右一句狗皇帝,展元只觉得自己这心脏有些受不住了。   但是她说得也没错,自己凭什么活下来?的确没什么可查的,大家都知道凶手是谁?而自己也不可能去替沈相爷报仇。   因此只得长叹一口气,认命道:“常言说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现在想求二小姐,给我一天的时间,让我去做一件事,算是报答沈相爷当日的恩情。”   沈羡之闻言,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俯身跪地的展元,“你如果真能去将他们杀了,暂时绝了我和瑾王的后患,我也就不会杀你了。”   展元听到她的话,心底有些吃惊,“二小姐有颗七窍玲珑心。”他的确想去将别的探子都给杀了。   他来这浔州没有几天,虽然无自由之身,可是这王府所有人的努力,他都是看在眼里的。这些天被挂在井里的时候,他想了许多。   他所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了陛下,还是为了这天下的老百姓?他当初加入羽林卫,为的又是什么?   这些年,他又做了什么?这和他少年时候的初衷全都背道而驰。   他昨天躺在床上笑话玄月和琢玉为了十两银子发愁,而他却是多久,连这样的轻松都没有,他的心头几乎都是挥之不去的梦魇,所有的事情没有一件是按照他的心意去做的。   他这二十年的人生里,似乎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完成陛下的命令。   这样的他,和那刽子手的刀又有什么区别?所以他想结束这一切,但是如果能重新开始,他也想活着,将自己这失去的二十年光阴全部补回来。   重拾初心。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这个机会,所以有些激动地抬起头看朝沈羡之,“二小姐,我,我还有这个机会吗?”   沈羡之看着地上的展元,他的武功不算有多高,但是他的追踪术,却是自己想要的。“机会,不是我给你,而是你自己给你自己。”   展元听罢,顿时激动地朝她磕了几个响头,“多谢二小姐!”   “你别高兴得太早,最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沈羡之放了他,其实是有些带赌的成分。   但是如果这展元真能将那些探子杀了做投名状,也不是不可,但这还远远不够,所以她又开口补了一句:“这西南不错,你应该能想办法将家人都接来此处吧?”   展元的家人留在京城,沈羡之担心就算是今日他真投诚了,可是若有朝一日那狗皇帝用他的家人来威胁他呢?那自己岂不是养虎为患?   所以接过来,如果展元无二心,那在京城就没有任何牵挂,做事可以无后顾之忧。   当然,他若生出二心,有他的家人在,自己也能放心。   她以为,展元会考虑会犹豫,没想到展元竟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她休息大半日起来,一听到丁香说她起来了,玄月就急忙来禀话,“王妃,那展元疯了吧?还是您跟他说了什么?今日他送了十几个人头来。”全都是京城来的细作。   而现在,好像还没结束,他的武功明明不算厉害,可是却不知道是用什么办法,让那些细作都一刀切了。   那些细作里,有他们查到的,也有他们查到的。   “没疯,看来这几天将他吊在井里,脑袋得到了冷静,想通了很多事情。很快他的家人就会来西南,你找个地方安置,明白我的意思吧?”最好方便监视的地方。   玄月闻言,彻底愣住,这展元背叛了皇帝?   这……“求教王妃,这是怎么办到的?”玄月虚心请教。   “天时地利人和。”沈羡之朝着这无限夕阳抬头望去,在这样的月份里,余晖仍旧是刺目的。   心情忽然不错,把钱袋子喊来问今日自己休息前交代他的事情。   钱袋子早就等着了,只是被这玄月插队。   这会儿玄月走了,他才捧着自己写得歪歪的本子进来。   沈羡之瞟了一眼,看着上面那还不如鸡爪子印的字,心中忍不住感慨,这钱袋子要真是徐家后人,徐崇文看到这字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吧?   不过是不是,和她也没关系,反正这桩案子发生的时候,沈相爷在外任职,还是个小官呢!   钱袋子不满沈羡之看到他那字后露出来的嫌弃表情,“谁生下来就会的?大小姐今天都夸我学得快。”   这府里,能有空教他读书写字的,除了沈家那几个姐妹,也没旁人了。   所以他闲下来后,只能跑去那里求教。   起先沈家姐妹还顾忌,毕竟他是个外男,但是得知这年纪后,都当作弟弟一般来看待,他嘴巴又甜,自然是更愿意教他。   “说罢,受灾总共多少亩?”沈羡之心里暗自庆幸,幸好才是发芽的菜苗,若是那半大的,到底还是心疼,就是这菜种子也是好大一笔。   钱袋子扒拉着本子,自己大抵也不大认识自己写下的字了,盯着看了半天才确认,“因为沟渠畅通,梯田几乎没受损,就是田坝低矮的地方被淹,不过今天早上雨一停,大家就赶紧去挽救,所以理论上没受什么灾。”   一面将本子合上,“不过我听说陈家砖窑那十几窑都报废了。”   沈羡之昨天虽然让人去通知,提前做准备了,但是这雨之大已经超过了大家的预想,所以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幸好陈掌柜应该能承受这损失。   心想这要是有保险就好办了。以后没准真能办起来。   钱袋子接下来又禀了城中各处房屋倒塌数量等事宜,不过这都不事儿,只要没伤着人就好了。   整理完了这一大堆琐事,正准备去用晚饭,没曾想武大同匆匆来禀,“王妃,清澜答部落的晖谭长老来了。”   沈羡之闻言,忽觉得不妙,神色一变,“完了,我光顾着咱们山下。”却忘记了西山里的清澜答部落,那样大的暴风雨,他们的那树屋还不晓得吹毁了多少呢。   一面急匆匆地赶到前院,只见晖谭裤腿上搅得全是黄泥,见了她直接跪下来,“王妃娘娘,阿布他们说您是天女娘娘下凡,那求您帮帮我们吧!”   “先起来说?”沈羡之连忙让人将他扶起,又见他身上有不少擦伤的地方,“山上发生泥石流了?”   晖谭的小儿子如今可能还埋在里面,所以此刻说起来也是语无伦次的。   但是沈羡之大抵是听明白了,那山里前阵子才连续下过雨,昨晚那样大雨直接就引发了泥石流,他们寨子里虽然是倒了不少树屋,伤了些人,但好歹性命是保住了的。   可出去打猎的那三十多个人都没见回来,反而是回寨子的必经之路,如今已经断了,到处都是倒下的大树,大块大块的黄泥从山顶上滑落下来,远远一看跟一条条被撕裂开的巨大伤口一样。   而顶也随着这些泥土往下流,露出了一个个巨大的洞口,往下一看便是深不见底的大溶洞。   他们现在其实也不确定,人是掉进那深不见底的溶洞里了,还是在黄泥里埋着,反正他来的时候寨子里还没有什么线索,加上昨晚受伤的人也不少,所以只凑出一支两百人左右的队伍出去搜寻。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沈羡之听罢,心中却是担心他们去救援的这两百多人。山里前阵子才下了那么久的雨,泥土早就已经松软,昨晚这大雨的强力冲刷下,极其容易发生泥石流。   但并不代表这山里的泥石流会着大雨而结束,所以连忙朝晖谭问:“救援的人去了多久?”可千万别再出事情。   晖谭连忙回道:“我下山的时候,他们也才出发。”说到这里,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这些伤,大多都是下山的时候刮伤的,明明看着只是有些小小的裂缝,自己就一个人,应该是能过去的。   但是他刚走过去,大片的泥土便向下流动,也亏得他这一辈子都在山里,最是了解这大山,所以一察觉脚下的异样,就连忙解下腰上的弯刀,勾着隔壁大岩石上掉下来的铁杉树,逃了一命。   但是仍旧被石头刮伤了不少地方。   因此听到沈羡之的话,不免是担心起去救援的队伍,他们整整两百人,比不得自己一个人方便,发现异样后还能快速借住旁边的树木山石逃命。   不由得猛拍着大腿,“完了,我糊涂,忘记交代他们了。”关键去救援的都是些年轻人,经验怎么也不如老人们。   所以担心不已,连忙掉头就要回去。   沈羡之见此,大抵也猜到他想去干嘛。只让人连忙拉住他,“先不要着急,你把身上的伤口处理一下,我这马上就调人,再让大家多带些绳子。”   这去山里比不得昨日去疏浚河水,山上的泥石流真遇到了,顷刻间就能将整个队伍给埋起来,所以这府里原本的老兵残将们,沈羡之一个也没敢挑。   而是在夏侯瑾带着来的队伍里挑了五百名手脚矫健的年轻人。   不过盏茶的时间,大家便收拾整齐,往西山赶去。   沈羡之原本是不打算去的,但是前世她在乡下的时候,也见过泥石流,乡下每到四月左右,就已经在开始宣传泥石流危害,所以她对于这些应急措施,虽然没有实际经验,但好歹懂得一些。   然她现给大家普及知识,眼下哪里还有这空闲?   所以只能将玄月留下,吩咐他那展元回来了,让他等着自己。   没曾想他们才出城,这展元竟然追来了,“属下随二小姐一起去。”   沈羡之没想到他速度这样快,不过见人都追来了,自然也没有赶走的道理。   也亏得她带上了展元,路上好几次都避开了危险。   她两次看到泥石流就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流过,自己所站的地方虽然安全,可整个地面都是颤动。   众人对于这忽然出现的展元,也露出佩服的表情。   大家都顾着赶路,包括那晖谭,都认为前面那条路安全,但是那展元只停下来趴在地上听了一下,便坚持走另外远一些的路。   大家原本是不同意的,尤其是晖谭,还想赶回去,争取将那两百多号年轻人给找回来呢。   免得他们又遭遇这泥石流。   但是展元把沈羡之说服了。   所以沈羡之选择绕路。也是这一次绕路,让大家亲眼看到那平日难以撼动的山石和老树就这样被泥土在顷刻间给掩埋掉。   而有了这一次,第二次不等展元讲道理,大家已经主动避开。   因已经行走了多时,又一直在爬山,所以沈羡之让大家原地休息,也担心准备的火把不够,所以暂时让人先给熄灭了。   这时候沈羡之也才了解到这展元虽然武功不算高,当时却能进入羽林卫,年纪过大退役以后,又能继续得到那狗皇帝的重用,正是因为他在勘察这一块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   不夸张地说,只要给他一点点蛛丝马迹,他便能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原。   所以沈羡之这是捡到宝贝了?   不过她当初打算留这展元为己所用,正是看中了他当时发现自己,只因是那梨叶在风里翻起的弧度。   但是现在他有这样的本事,着实是意外之喜。   他们出城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   到这西山脚下的时候,火把也几乎都点上了,眼下看着天上星斗的位置,大抵已经是戌时三刻左右了。   方才听晖谭说,再走一刻钟,就到他们部落了。   不过这前提是不会再遇到什么危险,或是绕路的情况下。   所幸这运气也算好,大抵是他们爬得已经足够高了,已经在西山上的高山草原上,所以一路除了遇着一些水洼之外,并没有什么危险。   终于,在晖谭预计的时间下到了部落。   他们部落原本是依山而建造的,却因这场大雨,毁掉不少树屋,又加上泥石流的缘故,如今都搬迁到这高山草原上,而且大都受了伤,这个时辰除了巡逻守卫的,几乎都已经休息了。   所以沈羡之他们也没做停留,在部落外面短暂地休息了一下,将身上的干粮拿出来啃了些,等着晖谭找来的几位老猎手,大家才一起进城。   也幸好这场大雨,所以厨房里备了许多饼子,这样方便出行救援的人携带,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几位老猎手见到沈羡之,头一件事情就是先拜她这天神娘娘。   拜得沈羡之有些心虚,她要是没找到清澜答部落这些人,岂不是就不灵了?以后谁还敢相信她?   所以觉得压力好大,只同那展元说道:“以后他们还拜不拜我,就全靠你了。”   然后这压力就转嫁到了展元的身上去,不过展元想,这样也好,如果自己真能将这些蛮人都找到,那二小姐往后必然多高看自己几分。   如今她明着是这西南王府的瑾王妃,可实际上这整个王府,甚至是王府外的事情,都在由她一手掌管。   只要自己能得到她的重视,何愁以后没有机会?人生已经过去大半了,希望这未来的剩余时光里,他能真正替老百姓们做几件事情,以弥补这前半生所犯下的所有罪孽!   所以也是将自己看家的本事都给拿了出来。   一路追踪着他们部落这两百个救援队伍的脚步,在天亮之时,终于找到了他们。   要说他们运气好,可是他们遇到了泥石流。   要说运气不好,但是泥石流没要了他们的命,如今大半都被埋在泥土里,在外的倒是第一时间来挖了,但是不想这越是挖,上面的泥土就立即流下来。   于是便效仿掉入沼泽中一样,砍了树枝藤条铺在上面,然后个头小些的走过去,想办法将人给拉出来。   但仍旧行不通。于是不敢再随意动手,因此他们的队伍便被困在了此处。   直至此刻这沈羡之一行人到,大家才在这展元的指挥下,将人慢慢给救出来了。   然后他们的队伍继续和晖谭他们几个老猎手继续寻找打猎的队伍,这救援队则先回去。   回去倒不担心他们再遇到危险,毕竟沈羡之这五六百多号人一路走来,直接在山里开出一条小路,他们只要按着这原路返回便是。   而这一路走来,沈羡之也看到了晖谭所说大雨过后出现的溶洞。   就好像天坑一样,山顶都被削掉,然后空荡荡的山腹就这样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只是可惜这山太高,夜晚的火把根本就照不到底,只能借着敲打的声音,但是并没有带到回应。哪怕是天亮之后,遇到那些大些的溶洞,白昼阳光也不见得能到底。   而现在,她们又遇到了溶洞。   “你确定是他们的足迹?”地上的确是有人走过的痕迹,和此前的几处溶洞口不一样,但是这么大一个洞口,即便是在夜晚,也不至于看不到吧?   却听展元说道:“所以属下怀疑,极有可能是他们站在这山顶上的时候,山顶上的泥石直接陷入山腹中。”所以他的意思,还是下这溶洞去看一看。   晖谭和几位老猎手也环顾了四周,只看到来时的痕迹,却不没有离开的脚印,当然也不排除他们走原路下山。   不过听到展元的话,还是想试一试。   因为算着这支队伍出去打猎的时间,下雨的时候,他们大抵也只能走这么远了。所以但凡有些可能性,现在都不能放过。   如此,沈羡之立即安排人手,大家将绳索连接起来,然后先让一队人下去探查。   片刻后,下面传来声音,上面立即收起绳子。   展元也下去了,上来立即朝沈羡之回道:“下面是条暗河,我们在河边发现了这个。”是一把斧头,不过像是汉人用的。和他们蛮人部落的传统工具有些不一样。   所以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他们真没掉进里面?   哪里晖谭一看,激动道:“这是我们的东西。”说罢,有些不好意思道:“这是以前,大家从山下拿回来的。”   不过沈羡之哪里顾得上去记这些前仇,“救人要紧。”然后继续安排人下去。   晖谭和几个老猎手也非得跟着下去。   沈羡之自然也跟着下去了。   这溶洞比自己预计的还要深了将近一半,也难怪他们在外面没看四周都没见到河流。所以也就意味着这条暗河都在山地下面。   而随着晖谭们下来,又发现了几件猎队的东西,越发肯定极有可能就像是展元推测的那样,他们刚好在这山顶上的时候,山顶就坍塌,泥土树木连带着他们,都落入这暗河之中,随着暗河往下游去了。   不过沈羡之还是安排水性好的人下水查探,底下除了一些碎石之外,并不见尸首。   只是这也不是什么好消息,毕竟当时大雨,这暗河必然也凶猛,即便他们没有被埋进这河底的泥石之中,但被这河水冲往下游,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但晖谭等人不愿意死心,大家将这山上掉下来的木头简单扎了几个小木筏,顺着这暗河往下。   约莫是穿过了两座山腹的样子,沿途都没有看到尸体,但是却听到了前面传来了声音。   就像是有人在开山凿石,这声音不断地在宽敞的溶洞里回荡着,所以显得有些怪异,只将这清澜答部落的几个老人家吓得以为触怒了山神爷。想要回去了,这猎队虽然重要,但是他们整个部落更重要,当然是要以部落为重。   而他们一直都在山里生活,自然也信奉这山神爷。   只是沈羡之这会儿哪里顾得上信这些,辛辛苦苦扎好的木筏,自然是要继续往前行。   而展元更是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走在前面,随时向后面的沈羡之等人禀报前面的问题。   就在晖谭他们以为触怒了山神爷,放弃继续寻找,劝着沈羡之回头的时候,前面的人带回来了消息,“部落的人都在前面的,但是大部份都受了伤。”还有四个当时掉下来的时候就没气了。   听得此话,晖谭他们立即来了精神,也不劝说沈羡之了,动作甚至都比沈羡之要快。   等着沈羡之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下了木筏,正在河边抱着部落里还剩下的人痛哭。   展元却将沈羡之拉到一旁,“王妃可晓得他们为什么全都在这里停下来?”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都在这里停下来。   前面一眼看去,这河流是畅通无阻的,按照正常情况下,他们会继续往下游而去的。   “有什么蹊跷?”沈羡之垂着头朝脚下看去,这底下的泥土踩着,好像有些不对劲,所以下意识用鞋尖扒了一下,却见下面居然是一把锈迹斑斑的刀,一时面露惊诧。   展元也有些惊讶。一面和沈羡之解释道:“那河道有一张巨大的网,他们当时就是因为那大网,才侥幸活下来。”当时的雨打,连带着山上掉下来的树木山石,那大网如何承受得住这样的重力?   所以便裂开了,朝着两边缩,他们挂在网上,自然就逃过了那时候汹涌的河水。   只是不少人都摔得不轻,又没有光源,所以暂时还没有发现这洞穴中的异样。   他们这一路过来,穿过的几座山腹顶都还完好无损,回去的话得逆行往上,好在现在水流很平,即便是逆行的话,也不会太费劲。   而这如今要送他们这些受伤的蛮人回去,木筏便不够。如此一来,沈羡之正好把木筏让出去,留下来查看这溶洞中的蹊跷之处。   蛮人们不知情,还对于他们让出木筏千恩万谢。   哪里晓得,即便是木筏够,沈羡之也要找个借口留下来。   如今倒好,反而不引他们怀疑。   所以人一走,她和展元便带留下来的众开始人检查起这溶洞。   洞穴过大,之前他们的光源根本就不足以照到边缘,如今朝着溶洞深处走,随着这火把的亮光,惊得那矮处的蝙蝠忽然扑腾起来。   沈羡之只觉得什么东西砸在自己的肩膀上,扭头一看竟然是一片破烂的铠甲片。   倘若掉下来的是蝙蝠粪便或是青苔,倒也能解释得过去,但为何是铠甲碎片?她下意识地抬起头,将火把举起来。   大家见此,以为她发现了什么,也将火把聚集而来,只是仍旧看不清楚上面是什么。   上面仍旧是黑压压高低不平的黑影,好像是石钟乳群。   反而是因为这火把将上面大群的蝙蝠给惊醒,然后吓得蝙蝠一阵混乱,四处飞蹿,也就有越来越多的铠甲残片落下来。   “这是?”展元拿在手里,只觉得这些东西有点眼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耳边则响起沈羡之的声音,“你们散开些,我上去看看。”   众人闻言,纷纷避让开,只见沈羡之举着火把踩在两个护卫的肩头上,一下跃起。   她轻功虽然好的,但也得有外力借住,这些人总共就这样的正常身高,她自然也飞不起多高。不过虽然只跳起来那么一瞬间,但是她手中高举着的火把却已经将上面那黑漆漆的地方照得明亮。   不管是她还是下面所有的人,在看到那一幕的时候,都惊得合不上嘴。   那上面是一个巨大的网,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居然大部份完好无损,而且上面挂着无数具尸体,尸体已经腐烂,只剩下一具具白骨穿着破烂的铠甲。   而那些蝙蝠就歇在他们的尸体上。   早前大家以为是倒掉的石钟乳,毕竟这溶洞里,到处是层次不一是石钟乳。   可谁能想得掉,竟然全是尸体。   就在大家的震惊沉默中,展元的声音变得有些沙哑起来,呼吸甚至是有些在颤抖,“这些将士是,当年西南王沈曜的寒甲军。”   这些尸体已经早就化为白骨了,的确是有些年头了,但是他何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有人提出疑问,然后展元还没回答,就见沈羡之拿着最先掉在她肩头的那块甲片,甲片已经被她擦干净了,这火把微光之中,仍旧是一片寒光明亮。“我在西南志中看到过,当初沈曜手下有一位奇人异士,能炼制出刀枪不入的精铁。”后来西南发现铁矿后,朝廷也让人炼制,但仍旧没炼制出这种精铁。   沈曜用这些精铁打造了一批铠甲,给自己的亲卫队,便被称为寒甲军。   这支队伍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可是,当初这支队伍在西南王被赐死以后,也随之消失了。   不止是西南,就算是各地民间也有不少流传,所这支队伍在听说西南王出事后,就由着他的心腹带着躲进了深山里,给蛰伏起来。   伺机为西南王沈曜报仇。   不过都这都多少年了?他们这些寒甲军,只怕早就入土了。   他们的确是入土了,甚至比外界所猜想的还要入土得早。   沈羡之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只将这片寒甲紧紧地捏在手心里,不知道为何,她心里有些难过,又有些憎恨这大夏的祖皇帝。   是这支寒甲军,打出来的大夏江山,可是他们却被埋入这山腹之中。   除了大夏祖皇帝,还能有谁能有如此本事?   展元这个时候则疯狂地挖底下的泥土,很快一把把锈迹斑斑的刀剑就重现眼前。   又有人发现不少靠墙的地方的泥土和蝙蝠粪便下,都藏着火堆。   这火塘不算大,但是旁边却挖到了几个小药瓶。   而他们就这样被挂在网上,当时手里应该有刀剑才对,按理就算是这网材质特殊,但他们那么多人,也是可以砍断网挣脱下来的。而这火塘的出现就解释了他们当时为什么不能自救?   因为这火塘里还含有毒,遇火之后,毒气立即就将填满了整个溶洞,而被挂在网里的他们就这样活活被毒死。   手中的刀剑自然也就落了下来。   这是展元复原的场面,虽然可能是有偏差,但是他们却可以认定他们是被杀害,而非自尽。   沈羡之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让大家继续挖这些地上的刀剑。   他们眼下火源有限,根本没有办法统计出上面到底挂了多少具身体,所以只能根据这些兵器来判断。   在木筏来接他们的时候才挖了这溶洞的六分之一罢了,却已经挖到了整整上千把刀剑。   “走吧。”他们是挖不完了,但是已经可以确定,当时的寒甲军,基本都葬送在这溶洞之中了。至于余下的,以及这些尸体,得先回城里,与夏侯瑾兄弟俩商量,再做处理。   又或者,他们也许都不打算处理。   这些尸体挂得太高了,到时候想要将这些尸骨一具一具完整地拿下来,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人力呢。   到时候必然会惊动老百姓们,那么当年寒甲军的死因自然是被重提。   直至现在,西南王沈曜都还属于叛逆之徒,而祖皇帝仍旧是英明神武盖世无双的大英雄。   夏侯瑾兄弟俩,不管跟当今天子有什么仇恨,可是他们仍旧是祖皇帝的后辈,怎么能容忍他们的先辈英明受损呢?   所以大家这一路都沉默着,毕竟这件事情太过于震撼了。   到清澜答部落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在部落的邀请下,他们队伍在部落歇了下来。   第二天才下山回城。   刚回来梳洗整理好,那夏侯瑜就找来了,显然已经确认了鹿儿沟旁的那山神像是金子一事,所以显得十分激动。   “我已经想办法通知王兄,想来过几日就能收到他的回信。”主要他做不来这样的细致活,偏偏沈羡之又要交给他,所以一时没办法,又想着这样大的事情,还是要告知王兄,于是就一并请教他如何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将那山神像给变成一箱箱金条?   一旁的琢玉心说这题他会,但是瑾王如今还没告诉瑜王,天宝号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敢插手。   不然这种专业事情,就该交给天宝号的温先生他们来做才对。   沈羡之的心里还满是溶洞里所见的那一幕,所以无法感受他此刻的激动心情,只淡淡点头,“好了,你们看着处理就是,如若没有什么事情,我先休息。”   瑜王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只想着她跟着不对上山,没能休息好,是该休息,于是连忙告辞了。   城墙那边暂时动不了工,但现在又不想像是从前一样总是锁在屋子里,便去鲁班组那边帮忙。   要说他身下这轮椅,正是当初他自己残了之后,不愿意那吃喝拉撒都让人伺候,所以按照马车的车轱辘,让人做出来的。   他虽然不知道细节,但是这脑子在这方面,还是有些用途的,可以给大家提供些思路。   他是没有发现沈羡之的不对劲之处,可是琢玉却因跟在沈羡之旁边久,察觉了出来。   转头就和玄月悄悄问,“王妃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从山上回来整个人看着都不对劲?”莫不是山里的蛮人们得罪她了?   可是看着也不像是,更何况那清澜答部落的人瞧着也不像是不知好歹的。   玄月听他这样一说,便准备去找跟着山上的人来问,却听琢玉道:“有那么麻烦么?问展元啊。”如今展元已经被安排和他们俩住在一个院子。   也算是方便他们俩监视,若是那展元当真有二心,能在第一时间将其杀之。   玄月闻言,果然就去找这展元。琢玉原本还有事,但是因这颗八卦之心,还是跟着去。   钱袋子见他们俩这神神叨叨的,也悄悄跟着过去。   院子里,展元也洗漱完了,但是并没有睡,而是呆如木偶一般坐在井边。   自从被吊在这井里后,他发现自己遇到什么想不通的事情,只要坐在这井边,就能很快想通了。   可是现在,他没有办法去理解,当时祖皇帝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忌惮西南王沈曜,杀了沈曜就是,为什么这上万的寒甲军却是一个不留?   这些人,哪一个不是旁人的儿子、丈夫、父亲?他小时候就曾经听过寒甲军的故事,那时候□□父告诉他,他们展家也有人是寒甲军。   只是,那位先祖的灵牌这么多年来,虽然一直供奉着,祖坟茔地里他的坟墓里,却只是一个衣冠冢。   □□父曾经说,他年轻时候到西南找过,但是没有半点消息。   展元想留在西南是个偶然,他想留下只是看到这王府众人的努力。可是却没有想到,这第一天老天爷就给了他这样一个天大的惊喜。   他们展家这位先祖,这么多年了,一直挂在那溶洞中,尸骨山挂满了蝙蝠。   他没有办法去想,如果□□父当时晓得,他一直最为敬佩的这位先祖,其实早就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得如此凄惨,该是多难过。   “喂,上一趟山就丢了魂?”琢玉发现展元半天不动,一个箭步冲上来戳了他一下,想吓唬他一下。   没想到展元竟然躲都没躲,随后只听到‘噗通’一声,这展元居然就掉进井里去了。   在玄月的责备中,两人连带着跟来的钱袋子一起将他捞出来。   没想到这展元竟然没生气,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被救上来了也没责备琢玉,也没去换衣服,而是一直盯着井口。   “这是魔怔了吧?找个老道来给他跳一跳?”琢玉原本还担心被展元责备的,哪里晓得他竟然这一副样子,心里不免是有些担心,别是脑袋里灌了水吧?   玄月见此,责备地将他赶走,然后过去朝那展元歉意道:“抱歉,我们只是想来问问,你们在山上可遇到了什么事情?王妃似乎不太高兴。”但是这展元好像更不高兴。   偏偏这个时候,钱袋子还要插嘴,“我刚遇到从山上下来的几位大哥,好像也都闷闷不乐的。”   展元听罢,忽然回过头来,朝着他们三人扫视了一眼,尤其是那目光落到玄月和琢玉的身上时,尤为愤恨,就好像这两人是自己的杀父仇人一样。   两人被他这样的眼神一扫,下意识地防备起来,却没料想,只见展元忽然开口,“我们在山腹的溶洞中,发现当年忽然消失了的寒甲军,他们的尸骨这么多年了,就这样一直被挂在那溶洞里!”   寒甲军?钱袋子一听到这三个字,表情比玄月和琢玉都要激动,“寒甲军?是当年跟着祖皇帝和西南王打天下的那个寒甲军么?”他常常听师父说寒甲军的故事,师父也一直在找他身为寒甲军中一员的□□父。   而钱袋子的声音,也让玄月和琢玉反应过来,“此事当真?”寒甲军的故事,大夏没有一个小孩没听过,尤其是他们这些男孩子。   成为所向披靡的寒甲军一员,是他们儿时共同的梦想。哪怕他们现在在历史里属于叛军。   展元摊开掌心,一块寒甲,“这是从溶洞里带出来的,瑾王妃那里也有。”   这下玄月和琢玉再也不能冷静了,当下自然先将这消息告诉瑾王才是。   只是却被那展元一把拉住,愤怒道:“这样迫不及待地告诉你们主子,是想要趁早将这消息掩埋?保住你们主子先祖的名声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上山的这些人,谁也活不下去,包括瑾王妃。   琢玉一把推开他,“你莫名其妙,我们王妃说了,名声不值钱,错就是错,我们告诉主子,自然是主子早些回来着手安排,将这些英烈都接回来安葬。”   当然了,王妃还说了,大夏不是夏侯家的,是这大夏老百姓们共有的。   皇室顶多就算是老百姓们雇佣的管理者罢了,管理不善,就换人。   这些惊世骇俗的话,都是沈羡之在来西南的路上说的,夏侯瑾也听到了,觉得她这见解挺特别,而且本质上也没说错。   只是当权者却没有这个意识。   而这些寒甲军,他们是大夏的英烈,自然是要见他们从山里接出来。   展元听到琢玉这话,半信半疑,“你们王爷当真能做到这一步?”   琢玉闻言,一脸自信十足,“自然。”一面反问着他,“那我问你,王妃可有特别地告诫你们,不许将此事传出?”   展元摇头,这倒是没有。所以王妃是信得过瑾王?   琢玉和玄月见此,心里松了一口气,果然王妃是信任王爷的,于是底气也足了一些,“你且等着,我们王爷回来,必然会将寒甲军之事查清楚。”然后立即去传书与夏侯瑾。   钱袋子,见他俩走了,这才上前朝展元道:“要不,你还是换身衣服吧,我去王妃那边探一探。”他也想知道,这个瑾王瑜王信得过么?   那溶洞里的尸体中,可是有师父先祖的尸体。   师父活着的时候,就想找回他的先祖,找了一辈子,到死都没消息。   自己是他的徒弟,是他抚养长大的,自然是要替他完成这个遗愿。   等他到正院,正蹑手蹑脚地朝沈羡之的房间走过去,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你想做什么?”   吓得钱袋子三魂七魄险些飞出去,如果不是听出是丁香的声音,他已经摸上飞刀的手已经将飞刀甩出去了。   回过头,便对上丁香一双满是防备的眼珠子。连忙解释道:“我就是有点小事想找王妃,所以来看看王妃睡了没。”   却被丁香拍了一下头,“王妃又不是钢铁打的,自然是要休息,你晚些再来。”   不过丁香话音才落下,里面就传来沈羡之的声音,“让他进来吧。”   听到沈羡之的话,钱袋子一脸得意地朝丁香做了个鬼脸,连忙进去了。   沈羡之还没睡,身前的桌面摆着的是刚合上的西南志,可见她再找有关西南王沈曜和寒甲军的记载。钱袋子一脸讨好地走过去,给她递了杯茶水,“那山里的事情,我刚才跟着玄月大哥他们过去,从展叔那里听来了。”   沈羡之一点都不意外,那展元一路上就没控制好外放的情绪,让沈羡之一度怀疑,里面是不是有他的先祖?不然他怎么跟死了爹一样?   当然自己也很难过,毕竟那么多功勋之将,但却没有像是展元那样愤恨。   一面问道:“他们是不是传书给瑾王了?”   钱袋子连连点头,“王妃您真聪明,他们好像也猜到,王妃就在等着他们俩给瑾王传书呢。”只是他说完,将自己的担忧道出来,“寒甲军的事情,我也听过不少,朝廷后来是将他们当做叛逆之军的。”   尤其是他们失踪之后,大夏朝廷还搜查了几年呢。   但是现在看来,好像是做样子罢了。   其实这寒甲军就被他们害死在那山腹之中了。   所以,他跟展元一样担忧,夏侯瑾当真能替这些枉死的大夏英烈们讨回一个公道么?这等于是要夏侯瑾将他祖先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当众鞭尸。   却听沈羡之叹了口气,“自古忠孝难两全,看他如何选。”一面朝钱袋子吩咐道:“在没有得到瑾王的明确态度之前,这消息不能传出王府,你既然已经知道了,就跑一趟,挨个告诫一声。”   其实就算是夏侯瑾知道了以后,他也有心替这些寒甲军正名,但现在也不是将这些消息传出去的时候。   那样是给自己招祸,只怕到时候还会牵连这西南的老百姓。也是之前自己气糊涂了,虽然没强令禁止他们不许提,但却忘记叮嘱,此事不能传出王府。   钱袋子闻言,意识到这是件大事,忙去了。   刚出门就遇到白莲心抬着刚炖好的鸽子汤送来。瞥了一眼,“莲心姐姐到底养了多少鸽子,给我两只养着玩呗。”   白莲心答应得也十分爽快,“好啊,回头你过去抓就是。”   “谢了。”钱袋子道了谢,连去传话了。   白莲心进去,沈羡之见着又是鸽子汤,有点反胃,“你别再炖了,我现在问到这味道,已经腻得慌了。”沈羡之今天心情不好,也就没仔细措词。   白莲心闻言,有些委屈,这可是她辛辛苦苦用慢火炖了两个时辰呢。   沈羡之见此,只得无奈叹气,“我没嫌弃你手艺不好,只是吃太多了,我真吃不下,要不你自己喝了?”不过瞧她自己只怕也喝不下了,便改口道:“那你给我大姐喝去。”   “那边我已经送过了。”白莲心小声回道,然后垂着头,仍旧是一副委屈至极的样子。   沈羡之见此,有些头疼,妹子虽然香,可是有点难哄,一点是怪自己最近给她安排的事情太少了,不然她哪里有这闲功夫?   于是立即抓起桌角上的册子递给她,“你如果得空的话,这两日带几个人去城里转悠一下,这马上就九月了,我看不少田埂边上都有桑树,你让她们该开始准备蚕种了,到时候茧子卖不出去,王府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不会叫他们白做的。”   主要城里的染坊和丝织坊都已经开设起来了,现在都是从外买进原料,这得多贵啊?又不是本地不能养蚕。   白莲心闻言,拿起册子,爱不释手地看着上面那行云流水的字迹,高兴道:“好,奴婢一定完成任务。”上面的工作任务,沈羡之已样样安排好了。   而这宣传工作,白莲心已经是轻车熟路,如今与城里大部份都是认识的,自然也好办了不少。   更何况,沈羡之已经承诺即便卖不出,王府会按照市场价格收购,那就事半功倍了。   老百姓们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没白忙活一场。   要说沈羡之这手书法,还是靠前前世当教主的时候,她那时候又还是个争强好胜的脾气,江湖上出了个铁笔书生,传言得神乎其发,她当然不服气,硬是练出了这一手行云流水的行书。   在前世的时候,还参加过市书法比赛。   作者有话说:   张冠李戴啊~~~排位都不得打,虫子才捉了一半,先发上来,一会儿捉完了修。 第46章   此刻看着桌角上那厚厚的一叠计划书,叹了口气,决定还是去休息,这寒甲军的事情急不得。   只将那块寒甲片放到抽屉里,便与丁香吩咐了一声,方歇下。   这一次去山里,也不知是因为几乎都在马不停蹄地赶路,所以真累着了,还是因为那寒甲军的缘故,到底影响了心情,所以让她觉得十分累。   一觉醒来就是第二天早上辰时左右了。   钱袋子和玄月一早就来等着,她刚洗漱完出来,一边吃饭两人就在一旁争相禀报事务。   左不过都是城里贷款的商家们开业问题,以及地里庄稼的又如何?   反正都是围绕这城里的诸事。   又说因为这大雨的缘故,台山坞那边近期不能继续开采石头的,大部份人都闲着,所以正在田里忙活,只是这样一来,城里负责砌城墙的这些人闲了下来。   沈羡之听罢,连让丁香去自己的书桌上取来两本册子,一面问着玄月:“琢玉呢?喊他安排这些人出去买些树苗,果树苗漆树苗皂角树都行,若是没有,先订下也可,反正冬月之时能拿到树苗就行。”   玄月闻言,买树苗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温先生那边不愿意再放银子了。所以有些担心,也正是这样,没有马上回沈羡之的话。   正垂头吃饭的沈羡之便抬起头来,“你只管去叫他,这些树苗都是种在我自己的山里,这银子我自己出,回头去丁香那边拿票子。”   玄月听到这话,心头跳了一下,莫不是王妃发现了什么?不然怎么忽然想起要花她自己的银子了?还是只是巧合?   一面‘额额’地应着。   却听沈羡之又叮嘱道:“别在这天宝号换银子了,反正是要出了西南才买得到这些树苗的,揣着银票去就好,到外面兑换省得路上轻松些。”   玄月应了,去给琢玉传话。   钱袋子这里也差不多回报问了,准备下去给各个大小管事们传话,便听闻外面传来老胡的声音,“王妃,古兰县的县令来求见。”   沈羡之虽然一手抓着这浔州城和王府的大权,那是因为王府她是当家主母,所以理所应当。   至于城里,是这浔州城几乎没有什么官员,所以她才跟着管的。   但这古兰县是有朝廷亲自任命的县令县丞典史等官员,这就算是芝麻大,但也是朝廷吏部任命的,她怎么好去见?   便问着老胡,“瑜王呢?”   老胡是一路跑来的,一面拿袖子擦着额头上的汗,一面回道:“瑜王说他最厌烦跟这些文官打交道。”他起先也是去找的瑜王,可是他请不动瑜王,只能来找王妃。   最要命的是,也不知道这古兰县的司县令是个什么来意。   但是总将人晾在那里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哪怕看到沈羡之是拒绝的,还是求道:“王妃,您还是去一趟吧。”   沈羡之今日是打算去自己挑中,准备将来给建造日月神教总坛的雁环山看看开垦的地怎么样了。   所以穿的自然也是简单的窄袖短裙,脚下踩着一双长筒靴,头发也是拿条头绳随便绑着。   这都要打算出门了,所以自然不愿意为了见着司县令去重新换衣裳梳头发。   更何况那身衣裳倒是有王妃的派头了,可是跟着破烂的王府实在是格格不入,所以便穿着这一身去了前面大厅里。   话说大雨那日,司县令肉眼可见那河水滔滔上涨,自己却是束手无策,整个古兰县当时完全就被这些河流围绕在其中,眼看着只怕撑不到半夜,他们整个古兰县只怕都要被淹去大半。   那一夜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煎熬,包括他这个父母官。   只让大家都坐在房顶上听天由命。   可是等啊等,等到天亮雨变小了,河水不但没有涨起来,反而水位越来越低。   这倒是奇了?这么大的雨,就算是雨停了,但是整个浔州城山上的积水还在啊?河水怎么就没涨呢?   于是立即派人去探查,一直追溯到上游,发现河水都没涨,也没有任何分流。   再往前走,就是到浔州了。   所以最终这司县令断定,必然是浔州原本被堵塞的分流被挖开了,不然这么大的洪水,谁能给一口吞掉?   然后就让人到浔州城打听,不想竟然听说是那瑾王妃带着人去疏浚的分流。   不但如此,当天下雨后,就立即安排人手出城救援居住位置处于低洼处的老百姓们。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先前听闻瑾王一个病恹恹的人,居然带着不少丝绸瓷器等精致商品往蛮人部落里去,就已经觉得很震惊了。   所以当时听到这消息的时候,自然是不相信,但不管是不是瑾王妃带人去疏浚的,反正古兰县的老百姓们活下来,这古兰县能保留,他作为本地父母官,是该上去道谢的。   他们到这浔州城的时候,几乎已经不见任何积水了,只看到路边的荒草杂乱的野坡变成了一片片整齐的菜畦,才下过那样大的雨,可是他们的菜苗居然没有受损,仔细一看才发现这田间修了不少水渠。   还有四周的山上,从山下到半山腰,原来的灌木荒林也不见了,如今成了一块块梯田,也是绿茵茵的一片。   这让司县令一度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但是现在他又坐在这破烂的王府里,这大厅里连一把像样的椅子都没有,只有一条条长凳,也难怪瑾王来了这么些天,也没有召集下面县城的官员们。   感情是这根本就没有落脚的地方。   而且大厅门口的院子里,靠着残墙根下,居然有一处教书棚的样子,但是那里坐着的,竟然都是些农妇,一个年轻女子在那里不知道在教她们什么,一个个听得居然十分认真。   其他地方,则乱七八糟地堆满了木材和各种家具的半成品,以及房梁柱子等等。一个个木工来回穿梭在院子里,风一吹那刨木花就乱飞。   随行来的刘典史一直皱着眉头,见到那些太阳底下干活的木工们挽起袖子,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这太不像话了,就算是这浔州再怎么穷,但是也不能跟那些蛮人学,男女居然同处一地,实在是有伤风化!”   只是他这愤怒的话音才落下,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冷笑声,“你这是什么道理?那街上不是男男女女都有么?还是你家里就只有男人没女人?你也觉得有伤风化么?”   她将培训棚搭建在这前院,是方便老百姓们来。   而这些老百姓里,男女都有,叫他们去后院吧,一来路远,二来也怕有细作混入其中。   所以考虑再三,才将培训棚搭建在这里。   刘典史听到这声音,下意识循声望去,却见来人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不单是人长得好看,那身气质也极其不错,作为一个女人穿着一双长靴,他这个食古不化的老头居然没有觉得有伤风化,反而竟然觉得颇有几分女侠的意思。   不免是好奇,这人是哪个?   一面回着沈羡之,“你这个小姑娘,话不能这样说,这里不管怎么说,是王府,怎么能与其混为一谈?”   “王府怎么了?王府就不能让男女同时住在这里?”她说着,因见两人都没穿官服,便以为这刘典史是县令,一大步从他身前走过,往上座上一座,“今日两位来此,可是有什么事情么?”没有别耽误她种地。   见她所座的位置,又见到那胡总管跟在她身后,刘典史和司县令才反应过来,眼前这将头发跟男人一样高高束起的少女,居然就是瑾王妃……   又见她这一身装扮,此刻他们还真有些相信,那几条河道的分支,是她带人去疏浚的。   早前都觉得不过是这瑾王妃冒别人功名,骗取民心而已。   司县令连忙上前行礼,“微臣司郢之,古兰县的县令。见过瑾王妃。”   刘典史也赶紧跟上,表情有些不自在道:“微臣古兰县的典史刘石泉。见过瑾王妃。”   沈羡之抬手示意他俩坐下,也没无聊地去继续跟着刘典史争辩刚才的问题,只道:“浔州城什么光景,两位想来比我还要清楚,就不要讲究那些虚礼了,两位有什么事情,可直说。”   那刘典史闻言,刚想要反驳,这不管再怎么样,礼法不可废。但是被司郢之瞪了一眼,还是将嘴巴闭上了。   只见刚坐下的司郢之又重新站起身来,朝沈羡之弯腰拜了一个大礼。   “司县令这是?”沈羡之不解?难道要来找她担保贷款?不应该啊,这古兰县是西南最富裕的县城了。   然却听司郢之语气十分认真地朝她道谢,“古兰县县令,司郢之代古兰县所有百姓,谢王妃救命之恩!”   他这一说,沈羡之倒是想起来了,“不必客气,古兰县也是西南的一部分,自当是本王妃的分内之事。”不过有一说一,那河道管理的确是要好好注重一下,这样下去是要不得的。   还有河上的桥,也不行。   这场大雨听说就冲垮了两座。   司郢之抬头看着眼前的沈羡之,明明她身上没有华贵的宫装,身边也没有任何仪仗,可是为什么自己竟然觉得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有一种上位者的霸气?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他心中疑惑,又想莫非自己在这穷乡僻壤待得过久,没有见过什么大人物,所以看到这瑾王妃,才会有这样的错觉?   这时候却听上面坐着的沈羡之问道:“所以你们此番来此,就是专程为了道谢?”那大可不必,这就是份内之事。   “正是。”司郢之颔首点头,心中有很多疑问,但是却找不到开口的契机。   恰好这时候丁香送茶进来,沈羡之也随之起身,“王府眼下这番模样,是不能多招待两位,这杯粗茶且莫介意,我还有事情,就先告辞,两位若是得空,可在城里多转转。”   司郢之不愿意沈羡之就这样走了,情急之下只脱口道:“不知王妃有什么事情,只要我古兰县能帮到的地方,绝对鼎力。”   这话可把一旁的刘典史吓得不轻,他们古兰县虽然是这西南浔州城治下最好的县城,可与西南外面一个普通的小城镇相比,也是去穷苦日子。   所以他真担心沈羡之开口管他们借钱,毕竟这城池要重新建设,哪里不花银子?旁的不说,就算是那地里的菜苗,没钱买种子,难不成开了垦就能直接长出来么?所以急得只朝那司郢之埋怨地瞪起眼睛。   司郢之开口后,也有些后悔了,古兰县也没多好,自己哪里来的勇气这样大言不惭?万一到时候办不到,岂不是活活打脸了?   就在他俩的忐忑不安中,沈羡之笑道:“那倒不必,各处都艰难,你们能保持下去,就已经是帮忙了。”说完,朝他二人微微点头,算是告辞。   门口钱袋子早就等着了,见着沈羡之出来,忍不住将脑袋往里面伸进去,想看看这当官的都是什么样子。   却被沈羡之拍了一下后脑勺,“有什么可看的?你整日看瑜王还没看够么?”他们兄弟俩虽然被打发到这西南,但却是实打实的一等亲王品阶。   比这七品芝麻县令不知道大了多少。   钱袋子一面躲开,捂着后脑勺不满,“这不一样。”瑜王哪里像是王爷,不都说那些王公贵族们,尤其是皇室贵胄,老百姓见着了得磕头行礼么?   可是他来王府都这些天了,也没见哪个给瑜王磕头。   当然也没给眼前的瑾王妃磕头。   “有什么不一样?把东西给我,你自己忙去。”沈羡之说着,一把让他给帮忙准备的东西拿过来,带着一队人就骑马直接去了雁环山。   至于被她晾下的司郢之两人喝了那粗茶后,也只能告辞。   这一趟来,除了耽误点时间,他们没什么损失,不过刘典史又觉得心里不舒服,出了王府就忍不住跟司郢之说:“不管瑾王妃疏浚河道分流是有心还是无意,但是救了咱们整个古兰县是真的,她竟然一点好处都不要,这不对劲啊。”   是不对劲,司郢之虽然才进入官场两年不到,但是也正因为这官场的制度,他没能讨好上司,所以被打发到了这偏远落后的西南做县令。   而这位瑾王妃,居然没讲官场现在这套规矩。   不过刘典史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因为他的目光很快被街上开起来的店铺给吸引了过去,尤其是看到好几家老字号都重新开业起来,更为震撼。   再看到那花家染坊后,只连忙朝司郢之指过去,“这花家不是破产去做了上门女婿,离开西南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只是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你胡说什么?我爹才没做上门女婿。”   两人回头一看,是个满面怒容的娇俏女子,穿着一身红衣,怀里抱着不少白底料子,正要进花家染坊去。   显然,是花家的人。   司郢之连忙道歉,回头教训起刘典史,怎好在人家门口说人家的不是,这倒好,叫人直接听了去。   所以拉着他赶紧走,在街上转了一圈下来,不得不承认这瑾王夫妻俩的决心,看来是真要将这西南扶起来了。   司郢之看得热血沸腾,很是想要加入他们这队伍,但又担心朝廷那边。   陛下待瑾王也瑜王什么态度,他们心中都是有数的,所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才好。   那刘典史就没这么多想法,回去的路上就迫不及待地同司郢之说道:“咱们得该跟浔州城学一学,他们怎么让老百姓们忽然变得勤劳起来?”   这几年他们古兰县的老百姓也受到了一些影响,一点不上进了,能吃饱就不想别的了,这样下去可不行的,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司郢之听到这话,顿时豁然开朗,自己想那么多干什么?他学着浔州让老百姓们过上更好的日子,朝廷总不能因为这个给自己治罪?说自己和瑾王瑜王结党营私吧?   而沈羡之这去雁环山,就忙了两天,山上山下,甚至是湖里都给安排好,夏侯瑾也因收到那寒甲军的事情回来了。   他是半夜才赶到的,因这件事情是沈羡之带人偶然发现的,他俩又是夫妻,所以回府后就直接到了这正院里。   只是此刻沈羡之已经睡下,他正好有些事情要处理,便一直忙到天亮。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一次醒来看到他的背影,沈羡之已经不奇怪了,只是觉得他身体既然不好,又在外奔波,回来就该好好休息,有天大的事情,也不差这几个时辰的时间。   所以一边洗漱一边说他。   说完正好丁香送了饭菜进来,房门一关,她便开门见识直接问道:“那么你回来,是打算替你先祖护住颜面,还是打算还寒甲军们一个公道?”   夏侯瑾真在给她盛粥,听到她的话,动作停滞了一下,才慢条斯理地回道:“收到信的时候,我就想好了,你准许玄月他们将这消息透露给我,可见是信得过我的。”他连本王都不说了。   这下反而是沈羡之有些错愕,“你这么相信我?”   夏侯瑾将粥递给她,一脸从善如流,继续往她面前的小碟子里布菜,虽然也就几样简单的小咸菜,但硬是给他夹出了龙肝凤脑的感觉。“你说过,我们是夫妻,因是要相互信任才能走得远。”   说到这里,目光朝着沈羡之的眼睛看过去,“更何况,错就错了,上万寒甲军英魂还在这西山溶洞之中,我此刻与他们咫尺再近,作为夏侯家的后代子孙,我有愧于他们。只是眼下咱们的处境,只怕还不是给他们正名的时候。”   沈羡之抬起碗,同样很认真地看着他,“虽然你说得很诚恳,但我觉得你还是发誓,不然我不放心。”毕竟这是要将自家祖先挖出来鞭尸,比造反推翻狗皇帝的政权还要难上数倍。   夏侯瑾还真发誓了,一点都没有犹豫:“好,我发誓,今日我夏侯瑾在此起誓,将来不管如何,都会将枉死在西山溶洞里的上万寒甲军送回家乡,还他们一世清名!”   这让沈羡之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自己的碗,也给他布菜,“你也不要觉得我多心不愿意相信你,实在是你这血脉里,还有祖皇帝的鲜血呢。”   说罢,叹了口气,“其实我回来后,想了很多,你和二弟的身体都不好,这样的重担不应该压在你们身上的,所以我已经想好了,将来不管如何,我都会将他们一个个送回家乡去。”日月神教建立,迫在眉睫。   夏侯瑾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只是听到她这话,有些不悦,“那这也不是你一个女人该扛的。”   “看不起谁呢?”沈羡之当然知道他不是轻看自己的意思,不过觉得气氛太沉重了,怪不适应的,所以扔了筷子,“你自己动手吧。”   夏侯瑾也不恼,一边吃饭一边细细与她说自己去了一处蛮人部落的事情,进展不错,如果不是因为寒甲军的事情,他原计划是继续前行的。   沈羡之听罢,心说其实自己也愿意相信他,完全是不用专程回来的,但是下面的人需要他一个态度而已。   不然的话,只怕大家也担心,将来这浔州真好起来,他们也会像是寒甲军一样,落了个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   吃完饭,才说起那古兰县的司县令和刘典史来道谢一事,然后提醒夏侯瑾,“虽说边界上的县城你基本都去了,但是按照一贯规矩,你的确该见一见他们。”   夏侯瑾颔首,“我此番回来,也正是这样打算的。”尤其是看到浔州城的发展速度之快,更让他下定了决心,让这些县里的官员们都来看看,自己和王妃想要改善西南处境不只是嘴上说说那样简单。   沈羡之还有事情,正好夏侯瑜也还在等着夏侯瑾,夫妻俩就各自散了去。   昨日沈芸之便与她告知,萧姑姑打发来浔州的人,今天就能到,所以她便早些过来,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一个熟面孔。   让她一度以为自己眼花了,不然该在京城享受着狗皇帝无尽宠爱的夏侯巽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但是对方却先一步上来,“小的言巽,见过二小姐。从前在莫家,是专门学习管理布坊生意的。”   沈芸之也在一旁解释道:“他对于丝缎纱帛都颇为了解,市场上的见解也颇多,我方才已经问过他了,而且又年轻,愿意来西南这样的地方,实属是难得。”   显然,沈芸之对这言巽很满意。   言巽此刻也一脸期待地看着沈羡之,眼里都是止不住的星星。“求二小姐留下小的吧,小的在萧姑姑那里,早就听闻二小姐的风采,十分敬仰,求二小姐一定要给小的一个机会,小的一定会努力的!”   他用得着努力么?出生就躺赢了!沈羡之现在就想搞清楚,这小东西是什么居心?不会是想害夏侯瑾吧?居然连萧姑姑都骗过了,看来是下了苦功夫的。   作者有话说: 第48章   “好啊,不过我想单独考一考你,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沈羡之不能让姐姐她们知道这言巽的真实身份,但是就这样让他留下来,自己也不放心,所以便提出这个要求。   沈芸之自然是没有意见,“也好,二妹妹你比不得我在这闺阁之中,所见更甚。”   言巽就更愿意啊,简直忍不住想要双手叫好,他正发愁怎么才能有机会跟二小姐一起单独待在一起呢。于是连连点头,“能得到二小姐的指点,是小的福气。”   沈羡之看到如此开心的他,心说一会儿希望你还能笑得这样开心。   当下将他朝着一旁的小偏院里引,使得其他的人不免是好奇,后悔早该跟着言巽一样厚颜无耻,奉承二小姐,说不定也能得到二小姐的单独指点。   言巽兴高采烈地跟着沈羡之到了隔壁偏院,走到井边沈羡之忽然停下脚步,他一脸疑惑,刚要开口询问沈羡之。   忽然沈羡之一下转身,不由分说抓着他的后领,一把将他的头往那因为前几天的大雨而暴涨的井里按进去,“说,来西南什么居心?”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和言巽所想的不一样啊!自己不远万里来到这偏僻的西南,二小姐怎么不但不敢动,反而怀疑自己的居心呢?他感觉到自己的天灵盖已经淹入井水里,凉飕飕的让他觉得好生恐怖,一面挣扎着辩解:“二小姐,日月可鉴,我哪里有什么居心,我真的是只是来帮你的。”   “你觉得我信?”还不说实话?沈羡之又将他的脑袋往下按了几寸。   这下井水直接将言巽的眼睛都给淹了,吓得他双脚乱踢,手不停地挥舞着,但是无济于事。   沈羡之不但没有放开他,甚至继续往下按。   要说沈羡之为什么就偏偏挑中了这井呢!说到底还是这王府穷啊,破屋烂房,更不要指望有牢房和刑具了,所以只能利用先天的条件。   此刻,言巽的鼻子里已经开始呛水了,沈羡之听着他不停地咳嗽,这才提起来让他缓了一下。   言巽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满脸痛苦,“你为什么不信我。”   “那你倒是说个让我能信服你的理由。”沈羡之又将他给按了进去。   刚才鼻子吸入大量的井水,已经让言巽深感恐惧了,如今见沈羡之又将他按进去,急得连忙说道:“我母妃让我来了的!”   沈羡之对于这个答案似乎还算是满意,这才将他提出来,扔到一旁,大咧咧地坐到井口边,等着大喘气的言巽继续说。   言巽缓过来了,这才委屈巴巴地看着沈羡之,“我母妃说,我父皇现在宠她宠我,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强大的外祖家做后盾,所以他根本就不担心我们母子俩往后会做出什么对皇室和朝廷不利的事情,可是他总这样偏爱我们母子,往后他不在了,其他的妃嫔皇子即便是没让我们母子殉葬,但是活下来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所以我母妃说趁着我现在还小,让我先出宫。”   听到这话沈羡之还是挺意外的,没想到德妃一个当局者,居然看得这么清楚。   “不过你母妃让你出宫,你来西南干嘛?”沈羡之疑惑地问道?难不成德妃觉得往后这夏侯瑾真会反了?   言巽却解释道:“我不来西南,我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比不得别的皇子们,他们都有强大的外祖家可以投靠,而我因为被父王偏爱的缘故,他们又厌恶我排斥我,怎么可能收留我,只有瑾哥哥对我好,我当然来投靠瑾哥哥。”   这哪里来的傻白甜?他就不想想,他爹把夏侯瑾兄弟琢磨成了什么样子么?还害了人家爹,所以夏侯瑾真能庇佑他?想什么美事?更何况现在夏侯瑾他们都自身难保。   “那你母妃知道你来找夏侯瑾?”沈羡之需要确认一遍。从刚才他说德妃能透过现象看过到本质来判断,德妃不应该没想到夏侯瑾和狗皇帝之间的恶劣关系。   怎么可能让她唯一的儿子来这西南做人质呢?   还是德妃剑走偏锋,用自己的儿子来给夏侯瑾证明她的决心?   想来想去,哪种都有可能,沈羡之觉得这皇室的人活得是真累。   言巽这会儿只觉得那井水好像还在鼻腔里一样,十分难受,想他堂堂最受宠的皇子殿下,以往都是他给别人用刑,什么时候轮到别人给他用刑,于是就越委屈了,“母妃知道,是她让我来的。”   说实话,母妃让他来这西南找夏侯瑾的时候,他都愣住了。   而且还要他以这样的身份来西南。   “就这样来?”沈羡之凝着眉,觉得如果真上德妃的话,那样聪明的女人,不该叫她儿子空着手来才是。   果然,只见言巽摇着头,“才不是,母妃别的没有,但是这些年的赏赐不多,金器她给熔了不少,如今都存在天宝号里,我是带着票子来的。”说着,一脸庆幸,幸好沈羡之没将自己整个人都扔进去,不然这票子多半要给毁掉了。   然后开始脱鞋,从里面拿出那票据。   沈羡之捂着鼻子,看到上面的数后,还是十分满意的,心说这德妃算是懂事的,投名状自己很喜欢。不过夏侯瑾那边喜欢不喜欢自己就不知道了,所以也没直接答应,“我可以先留下你,以这言巽的身份在我莫家商行中做事,只是瑾王他们兄弟那边,如果不留,你立即带着你的东西赶紧收拾包袱离开西南。”   言巽却想,只要二小姐答应,瑾哥哥那里还是事么?顿时心情不错,心想母妃说得果然不错,只要自己带的银子足够,如今最缺银子的西南是不会拒绝自己的加入。   不过他也觉得母妃这一步棋有点危险。   就在他这样想,一边穿鞋的时候,听到沈羡之忽然问:“你母妃不会是打算让他们兄弟俩扶持你这傻白甜上位吧?”这不是异想天开么?   言巽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傻白甜,但是‘上位’俩字意味着什么他还是懂的,当即吓得鞋子都顾不上穿,“二小姐,你可千万别乱说,我们母子俩就想买下半生的平安而已,没这想法。”   更何况皇帝有什么好做的?他又没什么大志向,他就只想一辈子吃喝不愁,安全有保障而已。   “最好没有,不然我现在就把你扔进井里去。”沈羡之说着,示意他快些起来,“我一会儿就直接带你过去。”   言巽连穿了鞋子,跟着她到了前面,明明自己刚刚差点去了阎王殿,还要在沈大小姐面前表现得很开心受教的样子。   然后随着沈羡之将他带走,其他人就更羡慕嫉妒这言巽了。   简直就是一跃飞天,得了二小姐的赏识。   夏侯瑾看到言巽,却是没有多惊讶,沈羡之将人领到,就没在管了,也不知道夏侯瑾给他说了什么,出来的时候原本天真活泼的言巽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出来就坐在门口的老化的台阶上唉声叹气,十分难过的样子。   这让沈羡之很是好奇,晚上房间里只剩下她和夏侯瑾,就忍不住问道:“你不会跟他说了寒甲军的事情吧?”看吧那孩子难过得。   夏侯瑾回答得倒是诚恳,“他也是祖皇帝的后世子孙,该知道才是。”   “啧,他才多大,你和他说了也不顶用,你看他能有什么大志向?”然后问,德妃给的票子,言巽给了夏侯瑾没。   夏侯瑾有些嫌弃,大抵是言巽一直都给藏在鞋底,“我让他直接给玄月。”   不过对于沈羡之刚才的话,心想莫不是再责备自己不该告诉阿巽?一面想起当初言巽非沈羡之不娶的话,一时有些危机感,又添了一句,“他这个年纪的时候,阿瑜已经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快上百次了,何况我看他一身纨绔之气,不如让他跟着阿瑜一段时间,至于你莫家布行那边,我再给你另外找一个合适的?”   沈羡之哪里想那么多,她也觉得让言巽去做生意,这风险太大了,他把自己亏本卖掉倒是没事,就把他把莫家牌子给砸了。   所以欣然答应,“如此,再好不过了。”忽然又想起什么,蹙起眉头盯着夏侯瑾,“有一件事情,我很生气,不过后来我发现你不但瞒着我,你还瞒着你弟弟,我这心里才好受一些。”   这话没头没脑的,但是却让夏侯瑾心头有种不祥预感,一时竟然不知道她所提的,自己瞒着她和阿瑜的是什么,因此也不敢贸然开口。   然后便听到沈羡之好奇道:“你这些年,就算是你长得好看,有那胆子大的人家想要和你结亲,与你来往,送你些东西,但你也不可能攒出这么多钱来。你老实交代,你这些银子,还有那天宝号,都怎么来的?”她特意去打听过了,天宝号成立不过才五六年罢了,却已经做到了大夏三大钱庄之一。   也正是知道夏侯瑾有这经商天赋,所以他想推荐一个人代替言巽的时候,沈羡之高兴地答应了。   夏侯瑾没想到竟然是这件事情,尴尬一笑,“王妃如何知晓的?”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你瞒着我也就算了,阿瑜是你亲兄弟,你连他都瞒着,你这良心痛不痛啊?”她让夏侯瑜去处理鹿儿沟那纯金雕像的时候,还以为夏侯瑾会去找那天宝号的人,没想到……   唉,她那时候是有些同情夏侯瑜的,他在这西南吃糠咽菜,他哥虽然在京城做质子,但是富贵逼人,居然就没想到掏点银子给救济一下弟弟。   夏侯瑾忽然有些害怕极了,这王妃太过于聪明,也有点招架不住,只怕自己是解释不清了,在她心里如今自己都成了什么人?   他是真不知道西南是这状况,阿瑜每次的信里也没半点破绽,他若是处处说好,可能自己还会怀疑,可是……唉。   作者有话说: 第49章   “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此前真不知道西南是这般模样。”如果是的话,早就会提前做好部署了。   不至于现在来了,连个像样的落脚地都没有。   “所以王妃你一定要信我。”夏侯瑾觉得现在有点百口莫辩,不过这确实怪自己。   沈羡之见他这样着急,忍不住有些好笑,“哎哟,这人嘛,多多少少有点小秘密,我也没要你样样都坦诚相见,你倒不必担心我会多想。”她觉得夏侯瑾还不如想想怎么跟夏侯瑜说天宝号的事情吧。   她自己也有秘密啊,活了几世了,虽然三世加起来还没七十岁……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想,希望这一世能长命百岁。   而且她还要建造日月神教,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   而她这样回答,是夏侯瑾如何也没想到的,硬是愣了好一会儿,才朝她确认,“王妃,当真没有生气?”   “犯不着,我也是做王妃的人,自然是大气量。”主要夏侯瑾也没瞒过自己啊!最重要的是他这些钱没乱花,基本都过自己的手了。   如果他花在别的女人身上,那当然不可能有现在的和谐场面。   夏侯瑾听罢,总算是长长松了一口气,“王妃不计较就好。”想了想又道:“不过王妃既然知道这么多,那我不妨将自己所知晓的那些‘秘密’都告诉王妃。”   一听到还有秘密,沈羡之一下就来了精神,“快说。”一面还不忘起身去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夏侯瑾见此,觉得她也着实谨慎了,其实完全用不着,这外面不是还有破军他们么?所以等沈羡之检查回来,给她倒了一杯茶,却没直接说,而是问着她,“你觉得沈曜当年到底有没有想造反?”   沈羡之直接就否定了,“肯定不啊,我虽然知道传言不可信,但是按照当年他手里的兵将来说,他如果真想造反,哪里还用得着等祖皇帝开国后?”   一面又有些疑惑,换了个舒服的位置,然后单手托着下巴疑惑地盯着夏侯瑾,“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你现在不会要告诉我,其实沈曜是我的祖先吧?”   如果是,上次自己问他那‘日月灿烂,九龙不稳’的时候,他怎么不说?   但是没想到夏侯瑾还真点头了,似乎也从沈羡之眼里看出了她的质疑,连忙解释道:“所以这是秘密啊,我上次若是告诉你,那怎么还能叫做秘密?”   呃,说得似乎也有那么点道理。“不过你现在为什么忽然想告诉我了?”   没想到夏侯瑾竟然唉声叹气道:“还不是因为王妃太聪明,所以与其让你浪费时间去查,不如我直接告诉你。”其实他上一次就想告诉沈羡之的,但是担心沈羡之从此以后与自己恩断义绝。   但是寒甲军的事情出现后,她居然没有憎恨自己,反而选择相信自己,这让夏侯瑾心极为震撼,也意识到自己对于她的这些隐瞒,着实辜负了她对自己的信任。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告诉她。   不过夏侯瑾是怎么也没想到,天宝号的事情居然被她发现了。这让夏侯瑾有些好奇,“那天宝号,你怎么发现的?”   却听得沈羡之解释道:“那些开钱庄的我见多了,无利不起早。可是天宝号居然无息放贷给老百姓们,反正我是不相信他们无息放贷是迫于王府对于淫威。”   那么只能解释,夏侯瑾跟着天宝号有着莫大的关系。   至于为什么没有去怀疑夏侯瑜,是因为每次去天宝号拿钱,都是玄月和琢玉,反正沈羡之是从来没有看到夏侯瑜的人过去。   所以她甚至怀疑,夏侯瑜压根就不知道夏侯瑾跟着天宝号有关系。   今日她也是诈的,先前最多想到可能是夏侯瑾跟着天宝号的当家掌柜有些关系罢了,但是没想到居然还真是夏侯瑾的。   这让她不得不正视起眼前这病恹恹的夏侯瑾,看着他苍白俊美的脸庞,以及这削瘦的身体,忍不住拿手指去戳了戳他的肩膀。   夏侯瑾忽然被她这举动惊了一下,不解地看着她,“王妃这是?”   “没事,我就想看看,你是怎么以这具病恹恹的身体挣了那么多钱?还是你这身体是因为挣钱伤的?”她一面说着,一面捧着茶碗若无其事地喝着茶。然而心里已经翻滚起来,刚才虽然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戳了一下,但是那手感,绝对不是一个常年卧病在床的人该有的。   不行,她得再想办法看一看。   于是她开始催促夏侯瑾休息。   夏侯瑾有些莫名其妙,不过的确是累,加上这些日子是真的忙,身体早就有些撑不住了,所以洗漱完便去休息。   沈羡之借故整理明天要吩咐的事宜,然后晚上床。   在床边蹑手蹑脚地盯了半天,确定夏侯瑾已经睡着了,这才拖了鞋上床去,但是却没有像是往常那样,井水不犯河水地躺下。   而是整个上半身都朝着侧卧面对着墙壁的夏侯瑾探过去,叫了两声王爷,又拿脚轻轻踹了两下,发现他都没反应,呼吸仍旧是入睡后该有的均匀,便立即起身盘腿坐好,一把将他的手抓过来切脉。   有些失望,居然这么虚弱,可是刚才自己搓他肩膀的时候,分明感觉到了很有力量啊。   她不甘心,伸手去掰夏侯瑾的肩膀,又怕他忽然醒过来,所以一面继续小声喊着,“王爷?王爷?”   没反应,然后索性一把将他的衣襟拉开。   她看到了什么?肌理分明,一看就像是常年习武锻炼身体的人该有的线条!她有些不舍地移开眼睛,还是有点担心夏侯瑾忽然醒来,看到自己以这样不雅的方式拆他的衣服,会怎么想?   所以立即将他衣襟合拢,默默地躺回来。心中百思不得其解,夏侯瑾这身体和脉象,简直就像是两个人的。   脉象显示他不会武功,没有半点内力,身体孱弱,各种病症缠身。   但是他的身体,又像是一个练武之人该有的。   她有点懵了,再诊脉一次,还是那样,以至于她睡梦里都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而就在她睡着以后,夏侯瑾照例翻身起来,替她盖好被子,下了床。   到了隔壁最近沈羡之才收拾出来的小书房里研磨提笔。   不知道是写了什么,写完后将信装好藏起来,然后继续回去休息。   破军见着他回房的背影,往书房里看了看,“王爷怎么又开始写起遗书了?”只是不同于从前,是专门给瑜王写,现在也给王妃写了。   贪狼的声音从屋檐梁上传来,“写就写呗,回头我也写,没准哪天就忽然没了。”   “你写遗书干嘛?你总共就二十两的存款,买一副好点的棺材都不够,你还指望给书谁继承么?”破军闻言,抬头朝着梁上看去。   然后就传来贪狼的破骂声。   一夜月朗星稀,待晨光照进这浔州城的时候,整座城池就像是覆上了一层耀眼的光芒一般,从黑暗中苏醒,活了过来。   沈羡之压根就没有发现昨晚夏侯瑾起来写遗书的事情,确切地说,她跟夏侯瑾同床共枕了那么多天,一次没发现。   翌日一早吃过早饭,就与自家的几个姐妹出了门,开始相看商铺。   这一忙便是一天,毕竟各项杂事,姐姐妹妹们都没有实践过,虽然也有萧姑姑打发来的人,但是沈羡之不放心,硬是领着她们在城里蹿了一天。   她倒是好,习武之人嘛,可却被沈芸之她们累得半死不活的,回去也顾不得总结,吃饭洗漱完了直接倒头就大睡。   第二天仍旧是这样充实。   沈羡之跟她们忙了一个早上,下午听说台山坞那边今天开工了,陈掌柜家那边也送来了小青砖,所以夏侯瑜将言巽给领着去修城墙。   言巽当时听说要修城墙,觉得挺好的一份差事,高兴得不得了,觉得总比每日被困在那铺子里看店要爽快许多。   哪里晓得这才去了半天回来,就和沈羡之与夏侯瑾诉苦,“我知道他对我父皇不满,但是也不该将这仇恨转嫁到我的身上来啊,你们看看,这是人干得出来的事情么?”说着,将自己满是血泡的双手递给他们夫妻俩看。   本来想求他们给自己做主的。   哪里晓得沈羡之看了一眼,不以为然道:“还是你这手太嫩了,多做些,过一阵子养一层厚茧子出来就没事了。”   夏侯瑾妇唱夫随,赞同地点了点头,“你不是常学着德妃娘娘拜佛时候说,这人世间众生一样,不分贵贱尊卑,既然如此,别人砌得了城墙,你为什么不能?”   言巽觉得自己可能哭错了对象,最后只有钱袋子好心安慰他,还给他一些擦的药,一时将他感动得一塌糊涂,拉着钱袋子就要拜把子。   事实上也拜了,只是当他得知和自己一样高的钱袋子才十三岁时,表情十分奇怪,和所有的人一样质疑,“你当真才十三?”不可能,这个头!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钱袋子有些不高兴,为什么大家总因为自己的身高怀疑自己的年纪?“既然如此,那你叫我大哥?”   言巽当然不同意,然后勉勉强强地收了这个小弟。   不过半天的时间,又被小弟钱袋子的一手飞刀炫技佩服得五体投地,立马改口叫钱袋子大哥。   沈羡之晓得以后,忍不住和夏侯瑾嘀咕道:“这言巽怎么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而且就他这样吃不得苦,哪一日倒霉真成了阶下囚,肯定马上就投诚人家脚下。”   夏侯瑾听罢,思虑了片刻,然后很认真地问沈羡之,“是娇惯了些,那王妃有什么好建议?”砌城墙现在肯定是指望不上他了,若是有个合适的去处也行。   沈羡之哪里有什么好建议?只随口道:“砌墙他嫌吃苦磨手,伐木你不放心他的安危,那就叫他下地犁田?要不去养鸡场孵蛋?”   没想到夏侯瑾竟然认真考虑了,让言巽二选一。   言巽听从了钱袋子的建议,去犁田。   他是这样和言巽说的,“反正有水牛,你到时候站在犁耙上,让水牛带着你在田里走就行。”   言巽听了觉得还行,第二天高高兴兴跟着社稷组去田里劳作。   回来就嚷着要和钱袋子割袍断义。   只因他们今天去的地方,那田里是荒了好几年的,需要扶着一直犁头,根本就没有犁耙一说。   还是伤手又耗力的活儿,偏还要些技巧。若是没掌握技巧,扶着那犁头仿若千金重一般。所以言巽回来比老牛还要累,在大门口遇到钱袋子,就抓着钱袋子骂。   钱袋子哪里晓得他运气这样差劲,本来还以为今天是去水田里淘泥土呢。   又见言巽累得跟头土狗一样,也是自知理亏,便不言语,任由他厮打。   正当时,大门口忽然来了个年轻的小妇人,说不得有多美,但却是小家碧玉,很是清秀。   似想向他们俩打听消息,但又不好意思开口,一时踌躇在那里。   钱袋子发现对方盯着他们俩瞧,一把拉开撒泼的言巽,拿下巴示意他,“呐。”然后押压低声朝他问道:“是不是找你的?怎么一直瞧你?”随后目光落到她有些圆鼓鼓的肚子,眼睛珠子都瞪大了。   不过还没等言巽开口,因为他俩停止了打闹,所以那小妇人还是壮着胆子走过来了,朝着言巽问道:“那个,我……我怀孕了。”她说着,似乎怕言巽看不见一样,还指了指肚子。   “啊?”言巽有些不解,但目光还是落到对方的肚子上去,挺圆的,看起来肯定六个月以上了。不过为什么要和自己说?   但是钱袋子听了,眼睛瞪得更大了,看了看小妇人,清秀佳人,年纪和言巽又十分相仿,顿时就联想到了什么,一把推开他,“言巽,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断绝关系就断绝关系!就你这种不负责任、抛妻弃子之人,谁稀罕和你做兄弟?”   “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言巽也懵了,既忙着问这小妇人怀孕了为什么要和自己说这话?难道自己看不见么?还有言巽又是什么意思?他该不会以为这妇人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的吧?   开什么玩笑,他往后是要娶二小姐的,从前没有乱来,以后也更不可能乱来。   瑾哥哥身体这样不好,没准过两年就没了,二小姐那时候也不过二十罢了,大好的年华呢。   想到这里,对方有败坏自己名声的嫌疑,就更生气了,连忙将言巽拉住,“你给我等着。”然后又连忙问那小妇人,“你认识我么?”   小妇人摇着头,不知道他俩为什么又忽然生气起来?刚才不是看着已经和好了么?   “既然你不认识我,那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言巽气得朝她质问道。   小妇人这才反应过来了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忙解释道:“我是想说,我怀孕了,这王府门口的台阶太高了,有没有侧门什么的?”她倒是看着几处围墙都坍塌了,但是从那里过去,总觉得好像不妥。   到底该正儿巴经从门里进去才像是一回事。   言巽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心说差点就被讹上了。然后等着钱袋子给自己道歉。   钱袋子扯了扯嘴角,却是想忽略这个问题,而是直接朝小妇人问道:“这位小嫂嫂,你是要找人么?我可以帮你通报一声。”王妃说,要小心些,免得有细作混进去了。   而细作们,总是以大家意想不到的身份。   小妇人闻言,想了想也行,连忙在旁边的台阶上坐下,自是因为这肚子的缘故,动作还是很慢。   等她坐下来,解开肩膀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块碎玉出来,递给钱袋子,“小兄弟,这是我夫君交给我的,说让我爹身子好些了,若是还愿意跟着他,就来找他。”这不,她爹的身体好了,她肚子也太大了,不好继续在村里留下去,就来找夫君了。   钱袋子闻言,爽快地应了声,“好。”说着,就要帮她去通报,但忽然想起什么,回头问道:“小嫂嫂你贵姓?”   “我,我姓凃,我夫君,我夫君好像是姓夏。”小妇人侧着头想了想,夫君好些就说他姓夏来着。   “好勒,小嫂嫂稍等。”钱袋子得了姓,就要进去。不过脑子里转了一圈,这府里大部份人自己都认识了,尤其是年轻这一部分,可好些没有姓夏的啊?   一面垂头看着手里拿着的碎玉,虽然是不过小小的一块,但质地倒是上等,显然这位夏大哥身份应该不低。便想莫不是玄月他们?自己好像也不知道他们都姓什么?   忽然被言巽抓住肩膀,他回过头正好对上言巽一脸的惊恐。   “怎么了?”出事了?难道这小嫂嫂是细作?那一瞬间,钱袋子的脑壳里一下蹦出好几个念头。   言巽却是背对着那还等着他们俩的小妇人,一把将钱袋子手里的碎玉抢过去,又气又恨,“想不到瑾哥哥是这种负心汉!”自己一定要劝二小姐跟他和离。   可是好像不能和离,这是父皇赐的婚,想到这里就越发心疼沈羡之了。   而钱袋子听到他的话,直接愣住,不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认识这碎玉?”   言巽紧紧地捏在手里,“这是我皇叔临死留下来的,因出现以为给砸碎,只留下两块大些的,他们兄弟俩分了。”   他这么一说,钱袋子就明白他为什么说夏侯瑾是负心汉了。不过觉得凭着这碎玉就认定了夏侯瑾是负心汉,是不是太片面了?“万一是瑜王的呢?”   哪里晓得言巽也是有理有据,“瑜哥哥他腿都那样了?怎么可能去骗人家的好姑娘?”所以除了瑾哥哥还有谁?想到这里,又替沈羡之不值得,愤怒地骂了一句:“想不到瑾哥哥是这种道貌岸然之人。”   一面又担心沈羡之知道了接受不了,于是连忙拉住钱袋子说道:“这事儿无论如何,都不许让二小姐知晓,咱得瞒住了。”   钱袋子觉得有点难,这小嫂嫂都大着肚子找上门来了。“怎么拦?”   言巽想了想,“那什么,你就装模作样去里面转一圈,回头告诉她没这号人,叫她去别处找,我现在这里稳住她。”避免她再和别的人接触,将这消息传出去。   钱袋子想了想,好像是有些道理,“那行,你千万要稳住,我这就去。”只是才跑出去两步,又觉得这样不好,尤其他是晓得无依无靠的日子最为艰难,所以于心不忍,“可她这样大着肚子,你叫她去哪里寻?万一忽然要生孩子,真出了什么事情,岂不是一尸两命?”   言巽听罢,好像也是那么一回事。于是一咬牙,“回头我找个地方将她先安置在这城里,找个老婆子给照顾着,等她把孩子生下来,咱们再劝她走?”   “只要你有这闲钱,我是没意见的。”他还欠了沈羡之不少银子呢。说着,便要去府里了。   然而又被言巽给拽住了。   回过头对上的还是言巽那张的面孔,“你又怎么了?”钱袋子不解?一面随着他惊恐的目光看过去,却见沈羡之从外来了。   正向小妇人的方向走过去。   两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默契,不约而同地冲过去,挡在沈羡之和那小妇人中间,好不热情,一个喊着王妃,一个喊着二小姐。   “你俩干嘛?”沈羡之知道他们俩要好,倒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只是她刚才远远就看着这边有个小妇人坐着,还大着肚子。   这天都快黑了,气候回凉呢,她一个孕妇怎么能坐在那石阶上?所以一把推开他们俩,“先让开。”   听到她的话,言巽和钱袋子就更紧张了,还没找好借口劝沈羡之进府里去。   身后就响起那小妇人催促的声音,“小兄弟,你不如先去替我传话吧,这天快黑了,要是我夫君没在这里,我也好早些找地方落脚。”   两人听到她的声音,只觉得天塌地陷,一切都完了。   沈羡之也趁着这功夫一把将他们俩扯开,朝着这小妇人问道:“你夫君是这府上的?”   小妇人连连点头,见着沈羡之虽也和她一般穿着普通的粗布衣衫,但是容貌明媚,好似那画里走出来的人儿一样,不免想起此刻自己的样子,自惭形秽,不敢再看沈羡之,垂着头应声,“嗯嗯。”   “叫什么名字,我让人去将他喊来。”沈羡之一点都不意外有家属找来,毕竟这王府里大部份人都是有家室的,只是因为王府的缘故,大部份都是留在老家。   眼下浔州城里的情况好起来了,他们找来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小妇人有些为难,“我就知道他姓夏。”至于叫什么名字,她没好意思问,那时候夫妻又需要照顾,所以其实她跟夫君基本没什么交流的时间。   一面偷偷地打量着沈羡之,心里忍不住想,她这样漂亮,夫君也住在这王府里,整日见着她这样的美人,是不是早就把自己给忘记了。   想到这里,不免是有些难过起来。   而沈羡之则听到她说不知道夫君的名字,就晓得姓氏之后,立即认定了她这夫君就是个渣男,不然将人家的肚子弄大了,连个全名都不告诉人家,这不就是明摆着戏耍人家小姑娘么?   这样一下,就十分生气了,“去,将咱们府上姓夏的男人都找来。”   钱袋子一愣,“哪里用得着,咱们府上姓夏的,年纪都一把了,娶不了这么年轻的小嫂嫂。”然后不解地埋怨着一旁的言巽,“你干嘛老实扯我袖子。”   言巽能不着急么?瑾哥哥在外面的女人都大着肚子上门来了,可怜二小姐还要为她寻夫。   所以生怕钱袋子嘴巴不牢靠,说错什么。   可他越担心什么,这钱袋子就越是在这个关键时候掉链子。   这不,钱袋子一质问他,沈羡之就朝言巽看过去,“怎么?你是知道些什么?”   言巽刚想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钱袋子就自告奋勇地说道,“小嫂嫂给了信物呢。”说着,连忙递给沈羡之瞧。   那言巽拦都拦不及。   沈羡之将那信物拿到手里,只觉得眼熟不已,脑子里不免是冒出了一个不太可能的可能。然后很冷静地问着小妇人,“你是哪里人?”听着口音,反正不是京城那个方向的,倒像是西北那边。   小妇人不知道沈羡之为何还要问她家住哪里?但还是回了个大概,“西北,但也不能全是西北,离着西南也很近。”   沈羡之这一听,立即就十分确定了。从这小妇人隆起的肚子推算月份,那个时候夏侯瑜不是才受伤么?从西南回来的路上,受着重伤,腿都没了,他居然还干出这种事情来!   那他腿好的时候,岂不是?   她不敢再多想下去,只是越想越气愤,一面问着小妇人,“你夫君是不是腿不大好?”   小妇人听到她的话,忽然眼睛亮起来,连连点头,“恩恩。”随后又十分失落道:“我知道,夫君是怕他连累了我,所以当时才留下信不辞而别的。”   沈羡之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夏侯瑜一句‘不是人’,随后命令着猜到了小妇人夫君是谁的钱袋子,“还傻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你们瑜王请回来。”   钱袋子委屈不已,什么叫‘你们的瑜王’?心想王妃生气,干嘛拿自己撒气,临走前不甘心地嘀咕道:“王妃,我是你的人。”自己明明是她找来的,还说自己通过考验就能进入日月神教。   都这么久了,也没见着日月神教其他的教徒们。   他现在就很怀疑王妃骗了他。   不过现在也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了,他还是先去找瑜王吧。一面想起瑜王不良于行的双腿,又想起小妇人隆起的大肚子,最后只觉得这习武之人就是了不起,哪怕是断了腿,受了重伤,但是这床上仍旧是风采不减当。   至于言巽,则是傻眼了,搞了半天是瑜哥哥……可瑜哥哥的腿?他有些不敢相信,悄悄地凑到沈羡之身后提醒,“会不会弄错了?瑜哥哥那个样子?”应该不可能把人肚子弄大吧?   沈羡之现在对夏侯瑜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十分恼怒,连带着对同样姓夏侯的言巽也没什么好脸色,“你在这府里还能找到第二个姓夏且断了腿,能拿出这碎玉的男人么?”   言巽摇头,他找不出。   除非他马上去把瑾哥哥的腿打断,但是他真要敢这么做,可能城里刚开启的寿材铺子,第一桩生意就是自己照顾的。   “既然找不到,那还有什么可质疑的?”一面见到小妇人就这样坐在台阶上,生怕她受凉,一把将言巽的外套扒下来。   她这突如其来当街扒衣服的举动,将言巽吓得不轻,连忙抱着胳膊,“二小姐你干嘛?”   一面试图想将自己的外衣抢回来。   不过却见沈羡之扶着那小妇人起身,将他的衣裳塞进小妇人的身下,恍然大悟,原来是给人做垫子。   可是他堂堂大夏十七皇子的衣服,是用来做坐垫的么?他不乐意,可对上沈羡之那双满含着愤怒之火的双眼,也不敢开口。   只能默默地跟着沈羡之在这里等着。   不多时,钱袋子就飞奔回来了,一脸的激动,一边跑一边朝着沈羡之大喊,“王妃,王妃,还真是!”   话说沈羡之跟着小妇人在门口等着的这段时间,也有不少老百姓路过大门口,自然是跟着沈羡之打招呼,一口一个‘王妃’地叫着。   不过小妇人压根没多想,虽然沈羡之长得美若天仙,但是她身上穿着的是和自己一样的粗布衣裳,而且窄袖短裙,一看就是常常干农活的。   所以以为这就是她的名字。   因此眼下听到钱袋子这样叫,也没露出什么诧异的表情,而是有些担心,“我夫君真的在这里么?”   “在,等他来了,我替你打他一顿,把他的腿打断!”可是说完沈羡之才发现,夏侯瑜没有腿可以打了。于是改口,“我替你收拾他。”如果小妇人真的没有说谎,这肚子里的孩子真是夏侯瑜这个渣男的。   就这一句话的功夫,钱袋子就已经到沈羡之面前了,他这来去匆匆的,如今累得够呛,大口地喘着气,“王妃,王妃,还真是,瑜王已经来了。”   听到这里,沈羡之立即起身去扶小妇人,“你随我来。”既然不是细作,那就直接带她进去。   又嫌这台阶小妇人爬得太累,只朝言巽使唤着,“你过来背她。”反正是他嫂子。   言巽害怕地拒绝,这会儿倒不是在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鬼话,而是那么大一个肚子,怎么背?他不敢!   倒是钱袋子见小妇人爬台阶的确是十分吃力,便自告奋勇道:“我来抱她吧?”   沈羡之看了看钱袋子的体型,也不是不行,当即也赞道:“可见这五大三粗,也不是没有用武之地。”   已经将小妇人横抱起来的钱袋子听到这话不乐意,“王妃,你这算是夸我么?”   “当然算,回头找瑜王要报销,不让你白费力气。”   听到这话,钱袋子立即喜开颜笑,“好。”   只是原本就推辞的小妇人听到要钱后,立即挣扎着,“还是我下来自己走吧。”夫君到自家的时候,身上衣裳都全是破的,哪里有钱?   而且腿脚又不好,就算在这里有工钱拿,可是肯定也没多少。阿爹说好女人就要持家有道,勤俭一些,自己这么远的路都走过了来,不差这么几步台阶了,不能让夫君白花钱。   她这一挣扎,钱袋子就有些抱不住,于是着急起来,“不是,小嫂嫂,这也没多少钱啊,你心疼什么。”   言巽则在一旁插嘴道,“做女人就不能替男人心疼钱,就该使劲花钱,不然没准哪天,你节省下来的这笔钱,他就花到别的女人身上,倒是让你哭都来不及。”   虽然他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但还是挨了沈羡之一巴掌打在后脑勺上,“乱说什么?你觉得我能给瑜王这机会?”   言巽抱着头连忙躲开,生怕沈羡之再来第二次,一面赞同地点头,“二小姐威武霸气,瑜哥哥指定不敢的!”   钱袋子也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朝着言巽问道:“你怎么这样称呼瑜王?”   言巽实在是习惯了,一时之间总是忘记改口,眼下被钱袋子问,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解释。   沈羡之此时此刻只想说这言巽果然是个蠢孩子,这样的人幸好没真留在铺子里,不然一年到头不知道要亏多少银子。   哪里晓得就这个时候,钱袋子一脸恍然大悟,“难道你也和瑜王结拜了?”   言巽连连点头,“对对对,结拜了结拜了。”   钱袋子听了很高兴,“那四舍五入,我岂不是也能叫瑜王兄长?”   言巽心说没这个算法……但是他现在大家没有留给他反驳的机会,因为夏侯瑜出现在大门里了。   脸上的表情很激动,显然是还没从小妇人来找他的震惊中反应过来,不过推着轮椅的动作倒是快得很。   小妇人也同样看到了他,连忙挣扎着,“你快放我下来,我夫君看到了不好。”   正好也到门口这平坦之地了,钱袋子连忙将她松开,就见小妇人提着包袱朝着夏侯瑜飞奔过去。   “夫君!”小妇人满脸都是失而复得的欢喜,“我好担心找不着你了。”然后顿时梨花带雨地蹲下身,朝着夏侯瑜的膝盖靠过去。   夏侯瑜又惊又喜,又好像不大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看到小妇人隆起的肚子,更是不敢相信,声音都是颤抖的:“你,你快些起来,别伤着孩子了。”   只是话音才刚落,就传来言巽的揶揄声,“瑜哥哥,不可貌相啊!”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言巽这声瑜哥哥将夏侯瑜从那巨大的惊喜中唤醒过来,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了环手抱胸,目光审视着自己的沈羡之。顿时觉得大事不妙,既要忙着要扶桑葚起来,又要忙着跟沈羡之解释,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要先做什么才好。   幸得沈羡之看着地上的桑葚,示意钱袋子去扶她起来,然后朝着夏侯瑜说道:“你先把人领回去,安顿好了再来找我跟你王兄。”今天这事儿不说清楚,要不得。   不然底下的人有学有样。   夏侯瑜是察觉到了沈羡之口气里的怒火,但却是不敢多言,连连点头,让桑葚先和自己回去。   只是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吗,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他也却是没想到,桑葚居然怀孕了。   桑葚如今满眼满心都是与夏侯瑜久别重逢的欢喜,哪里去顾得上其他的,压根就没留意沈羡之说了什么,只听到她让夫君把自己带回去,然后高高兴兴地朝她道谢,连忙要去帮忙推轮椅。   沈羡之不放心,让钱袋子一路跟着送回去。   眼见着他们走远了,这言巽还是忍不住啧啧道:“谁能想得到居然会是瑜哥哥。”他还以为是瑾哥哥呢!   “那你以为是谁?”沈羡之听着他这话,怎么觉得是有些不大对头?转过头来,一双怒目锁视着他。   言巽心头一慌,连忙手口并用地解释,“不是,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真没想到瑜哥哥的腿成了这样,还能生孩子。”   不过心里又忍不住想,二小姐这么相信瑾哥哥,莫非是瑾哥哥的身体已经不行,差到了这个地步?连房中之事也无法履行了?不然的话,二小姐怎么就一点都没怀疑瑾哥哥呢?想到这里,又难过又开心。   难过瑾哥哥年纪轻轻就即将英年早逝,开心他死后自己就能娶二小姐。   沈羡之只见他扭头又皱眉,嘴角偏偏还有笑的意思,就很纳闷他那脑子里在想什么?不过也没顾得上多问,因为夏侯瑾让破军扶着急匆匆地来了。   眼见着这里除了沈羡之和言巽之外,并没有旁人,便晓得自己是来晚了。不过头一句话就问:“可确定对方的身份?”   “你那好弟弟自己都承认了。”沈羡之耸了耸肩膀,看夏侯瑜那高兴的嘴脸,八九不离十了。说罢,不由得皱起眉头打量起夏侯瑾。   夏侯瑾只觉得她这目光有些不善的意思,也不顾破军和言巽都在,立即保证道:“王妃放心,我是我,阿瑜是阿瑜。”他是断然不会做出阿瑜那种猪狗不如的事情来的。   但是心想,如果当真那女人肚子里的是阿瑜的孩子,似乎也不错。   “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你什么?”沈羡之扫视了他那苍白的脸色,连说话气息都浮动得如此厉害,就他这样,就是有那贼心贼胆,只怕这身体也支持不了。   然后示意言巽回去休息,“你不是喊累么?抓紧去吃饭,早点休息,每天还有雁环山那边的田地要收拾呢。”   她这一说,言巽才觉得自己浑身没有一处不疼的,听到沈羡之明天还要他继续干,顿时求饶道:“我还是去养鸡场孵小鸡吧。”他也不嫌鸡屎臭了。   不过他也不想走,就算再累,他也想留下来听一听八卦,看看一会儿二小姐和瑾哥哥怎么收拾瑜哥哥的。   只是诸事不如他意,终究还是被赶走了。   等他走了,破军也退开些,沈羡之见着夏侯瑾那病恹恹的样子,有些不耐烦地上前扶住他,“你今天既然不舒服,还跑出来做什么?何况我跟阿瑜说了,叫他安顿好人,就过来找我们。”   嘴上虽是嫌弃的碎碎念,但动作却是温柔地搀扶着夏侯瑾的手臂,一面提醒着他,“注意脚下。”又见着凹凸不平的院子,“得让人抽空给收拾出来,你倒还好,可是如今有阿瑜的媳妇,她那样大着肚子,着实不便。”   夏侯瑾含笑听着她的这些‘嫌弃’的念叨,一一点头答应,“都行,王妃看着办就是。”   一路又听沈羡之絮絮叨叨说了夏侯瑜半晌,这才回到正院,吃过晚饭便一直坐在小厅里等候夏侯瑜。   夏侯瑜也着实慢,直至戌时一刻才慢吞吞地摇着他的轮椅来。   沈羡之都打算去睡了,才听到那轮椅的轱辘声音,只向夏侯瑾看过去,“他是你亲弟弟,俗话说长兄为父,他在外成家这么大的事情,不该瞒着你,一会儿你仔细说他,往后断然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夏侯瑾默默地点头,他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对这个憨厚老实的兄弟是了如指掌的。不过今日的事情实在是发生在他的预料之外,其实他也吓了一跳。“常言还说,长嫂如母,王妃一会儿只管好生教训就是。”   正说着,夏侯瑾就进来了,是钱袋子推着进来的,显然他也晓得要被兄嫂训斥,所以不打算让更多的人知道,因此就索性让这原本就已经看到他被训斥的钱袋子送他过来。   钱袋子将夏侯瑜推进来,说实话是不愿意走的,不然他跑这么远过来,岂不是白忙活一场?肯定还是得听些墙角啊。   所以看到桌上的茶壶,便主动地走过去,“王妃你们快歇下,我去给你们添些茶水。”然后借故拿着茶壶去添水。   想着回来在门口多站一会儿,进去再给他们添茶又听一会儿,如果被王妃赶出来,走慢点还能听一点。   这不就齐全了么?   不过这会儿哪个去管他,夏侯瑜自打一进来就垂着头,好似他才是受害的那个一样。   沈羡之也没忙着说话,是夏侯瑾将这沉默给打破的,问着他:“你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么?”   比如,那孩子确实是他的,这姑娘的确没什么问题之类的?   但是夏侯瑜这会儿好似三棍子也敲不出一个闷屁一般,抬起头来支支吾吾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我实在没想到她会真找来。”更没想到她居然还怀了孩子,算着月份的确是自己的,没得错。   沈羡之一听这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这意思,你原本也没打算跟人在一起的?”妥妥的渣男石锤了,拔那什么无情,提了裤子就不认人。而且当时就他那样,都重伤成了那样,还有功夫想着男女之事,这……   沈羡之觉得自己得重新定义夏侯瑜的人品问题。   夏侯瑾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脸色难看无比,自家一直以为优秀的弟弟,居然是这样一个渣男,一时半会儿实在是有些接受不过来。   而夏侯瑜看到兄嫂这脸色,分明就是他们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连忙解释道:“我当时中毒了,不由我自己的,事后我也知道对不住她,可是让她跟着我,哪里有什么前途可说?”一面懊恼自卑地看着自己这双腿,“我后来给她留了些钱财,让她好生照顾她父亲,伤势好些后,就赶紧走了,就怕连累了她。”   但是即便他说的是事实,可沈羡之还是觉得都是借口,“你怎么知道她会当你做是累赘呢?你又不是她,凭什么就给她做了决定?而且不管你是有什么苦衷,你当时偷偷离开,都是不负责任的作为。而且现在也算是过得安稳,你却从来没有去想过找她。”若不是桑葚大着肚子找来,他是不是这一辈子都不打算再提起桑葚了?   夏侯瑜哪里想这么多?他就是单纯地觉得,自己一个废人,又不能许给桑葚什么?她是个好姑娘,自己不该一直拖累她。   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这些话,心中觉得委屈,又百口莫辩。因为沈羡之有一句话说对了,自己不是桑葚,怎么知道她怎样想的?   今日她看到自己的时候,那眼里的欢喜如此明显,不是假装的,可见自己果然是判断错了。现在夏侯瑜是想娶桑葚为妻的,但是又有些担心兄嫂瞧不上桑葚的出生,她家住在那样偏远的小村庄里,虽然这城里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他还是有些担心,毕竟王嫂不管怎么说,曾经也是那相府的千金,身后又还有沈夫人留下的莫家产业。   而桑葚什么都没有……   所以这话他不敢开口。   沈羡之见他不言语,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但是既然孩子能确定是夏侯瑜的,那肯定不能让孩子无名无份地出生,于是便道:“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只是如今孩子都快出生了,你须得给人家负责。”说着,转头朝夏侯瑾看过去,“改日找人看个好日子,叫他们抓紧成亲,你觉得如何?”   “王妃看着办就好。”夏侯瑾从来没有想过让夏侯瑜去娶什么权贵家的小姐,所以只要这桑葚的身世清白,什么出生倒不是要紧的事情。   只怕反而这样,宫里那位会更高兴,对他们兄弟俩的戒备就更低了些。   如此,这桑葚也安全些。   夏侯瑜原本以为最艰难的一件事情,竟然就被兄嫂轻而易举地敲定了,总觉得有些不真实,“娶她?娶来做王妃么?”是正室么?   然他这话才问出口,就被沈羡之皱着眉头反问:“怎么?人家肚子都那样大了?你还不想负责任?还是你嫌弃她的出身?”   夏侯瑜连连摆手,“王嫂,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只是没想到,王兄和王嫂居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接受了桑葚的身份。   他还以为,最多让自己将桑葚抬做妾室或是通房罢了。   真的没想到,他们同意让自己娶桑葚做正妻。   作者有话说: 第53章   这时候却只听沈羡之说道:“不过有一样我要与你说清楚,府里当下就这情况,吃的倒是不差什么,但是这其他的条件就只能这样,要不你回去与桑葚再商量商量,当下成亲是不能替你们大操大办的,若是想要婚礼像样些,得等两三年的样子。”她也是刚才想到,这女人一辈子就成婚一次,眼下为了让孩子有个正经身份,就让桑葚匆匆出嫁,对她是不是不公平?   所以思略了一下,还是将这话说出口。   夏侯瑜听了连连点头,心想还是王嫂考虑得周到,然后接下来又让夏侯瑾训斥了一番,他才得以回去。   钱袋子也算是听了个全头全尾,只是这和他所预想都不一样,他还以为瑜王多少会被揍一顿的,哪里晓得最后也就是训斥一顿。   隔日只同沈羡之问道:“王妃怎么就这样放过瑜王了?”他起先看王妃那架势,少不得是要将瑜王打一顿的。   却听得沈羡之叹着气道:“我倒是有心揍他,可人家苦主并没有这方面的意向,压根不认为自己是被抛弃了,还觉得瑜王是有苦衷的,我能有什么办法?”平白无故做那恶人做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不过你关注这个做什么?瑜王得罪你了?”沈羡之敏锐地瞪向钱袋子,不然他怎么这样关注这件事情?还巴不得自己动手打瑜王……   钱袋子连忙摇头解释:“不是,我就是觉得王妃您说得对极了,不管有什么苦衷,把人抛下就是不负责任的。”根本不算男人。至于他这也热衷此事,只因想起了村头那个巧姐儿,她比只大四岁而已,也是这样被男人骗了。   只是她没桑葚这样好的运气,孩子难产,母子双双殒命,父母家人还被村里人戳脊梁骨。   那书生,若是叫自己再遇到他的话,一定杀了他。   想到这里,钱袋子眼里露出一抹杀意。   沈羡之瞥见了,心想这孩子心里多半是有事情瞒着自己,不过也没多管,而是朝他叮嘱道:“这几日天气变化有些大,瑾王的饭菜得仔细些,你去厨房帮忙说一声,然后去雁环山那边看看。”   钱袋子‘哦’地应了一声,从厨房出来,正好遇到苦哈哈的言巽顶着黑眼圈要出门去。“今儿打哪里?”   “养鸡场孵小鸡。”早上院子里扫洒的婆子天还没亮就把自己叫起来,叽叽喳喳地跟那老母鸡一样,说了怎么孵小鸡……但是他脑壳里现在只剩下那叽叽喳喳的声音,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好差事,好好干。”钱袋子忙着要去雁环山,也没同他多打招呼,自己从负责管牲口的管事那里要了一匹马,就骑着去了。   言巽见此,也想要去马,但是却被告知城里如果没有什么紧急任务,是不可以骑马的,所以最后只能靠着两条腿走过去。   也是他运气好,来时这边已经叫人打扫干净了,正好遇到一批小鸡仔出壳,里面的管事娘子便将他喊了过去,“你这个小后生来得正好,过来瞧着。”心想王妃说了,这是技术活,这小后生才来,别的也做不了,让他在这里数小鸡仔应该没事吧?   言巽连忙搬了张凳子来,坐在这些破碎的蛋壳前,只觉得奇妙无比,听着那发出‘咳咳’的啄蛋壳声音,整整齐齐的,便忍不住伸手想去替小鸡仔们敲破蛋壳,不过正好被一个娘子看到,连忙出声止住,“小兄弟,你别乱来,叫它们自己想办法出来。”   “不会闷死吧?这都好啄了好一会儿呢。”有一说一,鸡屎虽然臭,但是这刚出壳的小鸡仔一下就变得毛茸茸的,跟个小黄球一样滚来滚去,怪可爱的。所以言巽有些担心它们被闷死在里面。   “不会,你若是帮忙,反而会要了它们的命。”反正这娘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是大部份人工动手帮忙的小鸡仔,都活不下来。   言巽不信邪,等着这娘子走后,就帮忙剥了一个。眼见着那小鸡仔从自己帮忙剥开的蛋壳里钻出来,颇有种喜提好大儿的感觉。   只是他这样的欢喜没维持多久,就发现自己的好大儿出来颤颤巍巍走了几步,身体一倒,头一歪,就没得了。   吓得他当时就慌了,连忙伸手去捧起来,可是小鸡仔挣扎了几下,还是撒手西去了。   倒是其他那些好半天才从蛋壳里自己啄开蛋壳钻出来的小鸡仔,刚出来时明明看着不如他的好大儿,可是这才眨眼的功夫,原本站着还摇摇晃晃的几个小鸡仔,居然变得精神抖擞,雄赳赳地迈着步子从自己好大儿的尸体旁跨过,去啄吃的了。   他当时就惊呆了,然后双手捧着自己的好大儿难过了一阵子,又怕让管事的娘子发现,听说成活率还会影响工钱,所以趁着没人注意,赶紧给埋了。   这是这件事情虽然小,却影响了他整日的心情。不过也因为这件事情的缘故,他想了许多,甚至觉得自己在出宫之前,就像是那蛋壳里的小鸡仔一样。   而现在出了宫,自己就像是这满地的叽叽喳喳的小黄球们一样,也不晓得能不能活到最后,长成大公鸡。   然后对于自己的未来忽然产生了危机感。晚上回去便找钱袋子诉苦。   只是又不敢说自己的真实身份,东拉西扯胡编乱造了一堆,以至于钱袋子压根就没听到重点,然后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他继续说,看了一眼旁边睡得四仰八叉的钱袋子,“我决定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如果样样都让瑾哥哥他们帮我打点,那我跟小鸡仔一样没出路,得靠自己!”他以后一定不再挑三拣四了,就算是这养鸡场的再苦再累,自己也要坚持下去,就当是自己在给自己啄壳,这样以后出去了,才能像是其他小鸡仔一样茁壮成长。   这大抵是言巽人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不能一辈子靠着母妃和堂兄们,所以想要自力更生,将来不管遇到什么风雨,都能自己承担,而不再是躲在别人的背后。   叫他去养鸡场,能有这样的收获,绝对是意外之喜。   反正沈羡之和夏侯瑾也不知道。夫妻俩人,确切地说更像是合作伙伴。此刻挑灯坐在桌前。   夏侯瑾看着雁环山的地理环境,思略再三还是忍不住朝沈羡之问:“你,是不是想在这里建什么?”还是他多疑了?毕竟沈羡之不是那种奢华浪费之人,应该不会想在雁环山建造什么行馆吧?   沈羡之正埋头处理大姐那边送来的账本,忽然听到夏侯瑾的话,抬起头来正好看到他手里雁环山的地图,吓了一跳,心说难道他发现自己要建造日月神教了?   不过脸上则是气不喘心不慌地说道:“没啊,就是觉得那里乃一处风水宝地,我先发现的我先占着。”这话,颇有些小家子气。   但是夏侯瑾却是误会了,以为她想将沈家的宅子建造在那里,所以摇着头拒绝:“不好,此处虽是地理环境极佳,但是离城里太远,大姐她们都是女子,不安全。”   “额,那我有别处的用处,你反正别给我动,这是你当初许诺我的,任由我自己圈。”沈羡之今早就听玄月说,夏侯瑾的什么朋友要来,可能是要常住的,起先是打算住在西山,但是现在西山里不是有清澜答部落么?所以便只能另择他处。   显然,夏侯瑾也是看中了这雁环山。   不过沈羡之既然要,他也没再多看,继续看其他的堪舆图。“鹿儿沟的金像,我让天宝号的人去了,昨日开工就地熔,想来得个把月才能熔完,至于那些金条,我就先放在天宝号,你觉得如何?”   “你做主就行。”反正天宝号的钱,现在大部份都在浔州老百姓的手里。所以他要拿去周转,沈羡之也没意见。至于夏侯瑜那边,沈羡之猜想以夏侯瑜的脾气,他王兄说什么就是什么,是不会有半点质疑的。   那可是一大笔天降的横财,沈羡之竟然一点都不心动,夏侯瑾其实挺想不通的。   却不知沈羡之心里想要的更多,觉得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能心疼这些金子,不然往后怎么从夏侯瑾手里拿到更多呢?不过夏侯瑾倒是提醒自己,那地一直闲着,只种地养鱼到底让人眼馋,自己都先支棱起来,但是让谁去好呢?展元?   这时候只听夏侯瑾又说道:“对了,阿布那边,今天下午传书回来,又替我们走访了两个部落,反响不错,只是部落里的人,更喜欢日常所需品,明日我打算让琢玉去准备,多半得耽搁些日子,到时候只有玄月,你要是觉得人手不够用,我让破军去跟着你?”   阿布那边如此顺利,代表着他们西南王府走访其他的部落,甚至阿布来信说,因为只有他一个蛮人根本就忙不过来,所以再经过其他两个部落的时候,又分别擅自招了几个人跟着。 第54章   所以夏侯瑾的意思,打算明日就启程去跟阿布他们汇合。对于这些蛮人,不求收服为己用,但求能和平相处。而自己总不能一直让阿布他们代替自己,这样显得实在没有半点诚意。   “寒甲军的事情,你处理好了?”沈羡之闻言,作为西南之主,他的确是该去一趟。就是纳闷他这身体支持么?看着这两日好像又严重了不少。   夏侯瑾颔首,“差不多了,只等往后找个机会。”只是他有些不放心言巽,“阿巽年纪尚小,若是过于顽皮,你只管教训就是,不可骄纵。”至于阿瑜那里,他是管不得了,毕竟都有妻儿的人了。   “放心。”沈羡之也是答应得爽快,心想他既然要打算明天启程,便催促着他早些睡。   翌日一早,夏侯瑾果然就直接启程,琢玉跟着他一道出城的,不过方向背道而驰罢了。   夏侯瑜晓得夏侯瑾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了,还时有人来禀,说是城里忽然出现了一些人,好像是操着梧州的口音。   “城里有其他州府的人来此,这是好事情,可问题他们都是些练家子。”这就很不对劲了,所以玄月有些担心,正打算下去查,便听闻展元来了。   沈羡之只让展元赶紧进来回话。   展元进来,朝一旁的夏侯瑜行了礼,这才向沈羡之禀道:“王妃,城里忽然涌入的这些人,都是六合门的帮众,前些天便听闻六合门跟青龙帮五年一大比,按照他们之前的规矩,败者必须离开。”   而这五年来,青龙帮一直寄存在其他大帮派的羽翼之下,这一次能赢了六合门,也少不得这背后靠山的鼎力支持。   被迫离开梧州的六合门不愿意到别的门派之下苟延残喘,所以就到了这没有帮会盘踞的梧州。   展元说到这里,想要和沈羡之仔细解释这些帮会,长期盘踞在某一个地方,都算得上是一方势力,官府都要给几分面子。   但是,这江湖上的规矩,作为当初的大教主,沈羡之比谁都要清楚,所以不等展元解释,便恍然大悟道:“所以他们现在无处可去,打算来咱们这西南落脚?不过按照规矩,六合门不是该向我们这东道主打一声招呼么?”   展元颔首,“道理是这样的,只是多半这六合门没将王爷们放在眼里。”他说这话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夏侯瑜,只见他神色淡然,好像并没有因为被这犹如丧家之犬一般逃到这浔州城的六合门轻视而有半分恼怒。   其实不是夏侯瑜不气,而是自从他父王死后,这种事情他已经不知道遇到过多次,早就已经麻木了。   但是沈羡之不行,当即猛地一拍桌面,冷哼一声站起身来,立即让人喊了钱袋子过来。   钱袋子如今也算是她的私人小秘书,如今被忽然传进来,见着厅中气氛不对劲,不免是有些担心牵连到自己的身上,却听沈羡之吩咐道:“你带人上街走一趟,城中一律商家,禁止向梧州来的这波人售卖一切物品,尤其是柴米油盐。”   钱袋子闻言,傻了眼,这各商家都才像些样子,却不给他们做生意,这可要得?   但是见夏侯瑜也没出言反对,便默默地退出去之行沈羡之的命令。   很快,沈芸之那边听说了,连忙来找沈羡之,沈夫人娘家莫家的铺面也都才纷纷开设起来,怎不叫做梧州人的生意?   这会儿夏侯瑜已经去城墙边上工了,可见小媳妇找来也没能改变他的生活作息。   所以这厅里只有沈羡之一个人。   她进来便急忙问,“二妹,可是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好端端的,不做梧州人的生意?”   沈羡之早就料到她会来问,当即解释道:“这些梧州人,原是梧州大帮会六合门的弟子,如今他们败给了青龙门,被赶出梧州,只能来咱们浔州落脚,这原本是好事情,只是他们不该目中无人,轻视王府的存在。”   他们既然连王府都不放在眼里,只怕过两日,就要在街上挨家挨户收起保护费,各码头路口皆是他们的人盘踞着,到时候老百姓们那辛苦挣来的两个钱,还不够交给他们呢。   她说着,见沈芸之一脸惊讶,便道:“其实,这行商之人,到了每个地方,不但是要同衙门提前打好关系,便是这些道上的人,也要先打典着。”不然那生意怎么能做得起来?   即便是衙门里放过了,但是这些道上的隔三差五来捣乱,还怎么做生意?   西南没有衙门,没有知州大人,那这西南王府便是衙门,这六合门不可能不懂规矩,而没有上门打招呼,分明就是没将这西南王府放在眼里。   沈羡之是不受这个气的,既然这六合门不讲江湖规矩,那就不能怪自己了。   “俗话说得好,来者为客,进门该道一声恭喜发财,临别时要说一声多谢主人家,这样简单的为人之道他们既然不懂,那就让我来好好教一教他们。”   沈芸之却有些担心,既然扯到什么帮派,那只怕都是些习武之人,但又不好在二妹妹面前说丧气话,便只能全心全意支持道:“好,二妹妹你放心,但凡挂着莫家招牌的铺子,都不会与梧州人做生意。”   当下甚至亲自去店里打招呼。   而这消息传下去的时候,又是王妃身边的钱袋子带人传话,商家们也不敢有半分怀疑,哪怕心中怀揣许多不解之处,但还是按照她的话执行。   毕竟这许多商铺能重新开设起来,都是因瑾王妃的全力帮忙,所以如今她有话传来,大家自然是愿意听她的。   一时之间,那准备安顿下来的几百号六合门弟子,居然找不到一处客栈落脚,不但如此各店铺餐馆竟然也不招待他们,所以直接闹起来。   可是这才动手,就被展元和玄月带人制服。   这六合门的门主和长老们才意识到,这一切只怕都是这西南王府授意,不由得将西南王府骂了一顿,然后不甘不愿地打发两个小弟子去西南王府。   沈羡之等了一天,却只等来两个不入流的小弟子,怎么可能不生气?就因为狗皇帝不断地打压,以至于像是六合门这样丧家之犬一般的小帮派,都不将西南王府放在眼里。   “王妃,那俩六合门弟子如何处理?”玄月见着平静得有些过份的沈羡之,小心翼翼地问?直觉告诉自己,王妃此刻的心情绝对不可能像是她的表情那样平静。   “吊到王府斜对面的牌坊下,就说他们意图偷取西南王府机密。”沈羡之随手扯了个罪名,又补了一句:“如有人救他们,一律同罪,也挂起来。”   这是个好机会,既然都这么看不起西南王府,那就借着这六合帮给大家上一课。西南王府就算再怎么落魄,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便欺负的。   很快,那两个六合门的弟子就被高高地挂在了牌坊上面,这个时候正是西南最炎热的时候,可有他们俩好受的。   老百姓们见此,听闻是细作,偷取王府机密,便觉得活该,时不时还朝他们扔点什么。   而这两个弟子被挂上不过半个时辰左右,六合门又派人来了,是个小堂主,对于西南王府此举十分不满,刚进门看到破败的王府更是没放在眼里,大放厥词。   玄月和展元见此,觉得他实在没有必要去见王妃,不然肯定会被王妃拔了牙,所以直接也将他挂起来了。   这还算是救了他一命呢,不然就任凭他到沈羡之的面前口吐芬芳,没准小命难保。   桑葚因为听说她夫君在建城墙,而这每日三餐都是大厨房里送,便觉得王府这样大,送到的时候已不新鲜,见他们住的院子里是有厨房的,不如自己煮饭,到了那冬日里,瑜王还能吃口热的。   这不,挎着篮子从侧门里出来,正好就是这挂了人的牌坊,给她吓得花容失色。“这是怎么回事?”身边是沈羡之从沈家那边拨过来照顾她的方嬷嬷。   方嬷嬷比不得桑葚,一直都在那屋子里待着,而且和院子里的大家都是熟悉的,早就听说了这些被挂着的人是什么身份。   所以便朝她解释道:“您莫怕,这些都是细作,二小姐让挂的。”一面淡定地扶着她绕道走。   然后领着她往菜场去,一面满怀期待道:“二小姐说,过一阵子,王府就完全不用买菜了,要什么咱们的地里和畜牧场都能自己供应。”   桑葚知道,方嬷嬷口中的二小姐就是自己刚来时那天在大门口遇到仙女姐姐,也是自己的嫂子,夫君说起她之时,言语间似乎有些忌惮。   想来是个厉害的人,这府里上下的人做什么,也都是将那句‘得问瑾王妃’挂在嘴上,可见这府里是嫂嫂当家,待自己煮了饭菜后,要不给她也送一份过去?也好叫她往后照拂夫君几分?   到了菜场,和方嬷嬷也因为这样一路的言语熟悉起来,正想向她多打听自己这位嫂子的喜好,忽然发现方嬷嬷忽然倒了下去,她吓得扔了篮子连忙要去扶,自己的后脑勺也一阵酸麻。   几个六合门的弟子直接当街将桑葚给扛走。   菜场里虽然是人烟稀少,但到底是叫人给看到了,立马这消息就传到了王府里去。   沈羡之刚处理往些许事务,突听得六合门这些人胆大包天的行径,将桑葚给抓了去,立即让钱袋子拿剑来。   不知道为什么,钱袋子居然有些期待,有些热血沸腾起来。一面连忙将剑给她奉上,然后努力争取,“王妃也带我一个,我飞刀很准的。” 第55章   师父还在的时候,曾说过不少江湖事迹,只是他因户籍的缘由,一直被困于那小小的镇子上。   眼下自己离江湖这样近,怎么可能放过?   “我当然知道你飞刀耍得不错,但是打打杀杀的,对你一个小孩子终究不好,老实待在府里。”沈羡之就领着玄月去了。   钱袋子平生第一次讨厌自己才十三岁的年纪,眼见着沈羡之就这样走了,急得快要哭了。不过随后想到了还在修筑城墙的瑜王,顿时灵机一动,有了主意,不管如何他是无论如何不能错过今日一战。   但事实上六合门总共就那么五六百号人罢了,而且才从梧州被赶到此处,虽还是有些钱财傍身的,但是沈羡之下了死命令,使得他们吃不得饱腹,宿不得安眠,形容他们犹如丧家之犬,其实并没有什么错。   如今仗着帮会中有那么几个武功高强之人,便打算在这西南为所欲为。   不过他们并没有打算在这西南多待下去,只想着忍个五年,到时候再卷土重回梧州,从青龙帮手里将他们的地盘夺回来。   所以不打算在这里常驻,那这里便不是他们的家,如此怎么可能会爱惜家的羽翼呢?   一开始就商量好的,这西南已经这副样子了,心想与其能让蛮人来抢来夺,还不如给他们汉人自己来抢。   至于这浔州城,早就没了衙门,倒是有座西南王府,可是当属这城中破败第一处,两位王爷病的病、残的残,当然是不会将其放在眼里,更何况这两位王爷和当今天子什么关系,他们各人心里都有数的。   所以哪怕晓得这瑾王爷来西南,的确是带了不少精良护卫,但仍旧没有给放在眼里。心里甚至想,就算是他们不小心把这俩王爷弄死了,只怕朝廷都不会多追究吧?   眼下他们在一处废旧的大宅里暂时安定下来,后面的破败厢房里,则关押着大腹便便的桑葚。   几个堂主和六合门的门主丁翁正兴奋地商讨着。   “也亏得门主英明。”他们这是在夸赞丁翁有勇有谋,让人把这瑜王的女人抓来,那女人腹中又怀着身孕,简直一下就得了两个人质。   “不过还真没想到,这瑜王两条腿听说都站不起来,还能让女人大了肚子,也不晓得是不是有什么良药。”一人疑惑地发出疑问。   顿时引得大家一阵哄然大笑。   待笑过之后,那丁翁才一脸严肃道:“大家也不可大意,听说这瑾王妃也是个厉害的角色。”而且这娘们儿够狠的,敢将自己的人都挂在牌坊上。   丁翁想,这女人着实欺人太甚,她要是落到自己的手里,必然把她剥光了,挂到那破败的城墙上去。   而其他的帮众和堂主们,压根就没有将沈羡之给放在眼里,听到他的告诫,不以为然地笑道:“一个女人罢了,能有多大的能耐?不过听说倒是个标致的美人,正好兄弟们这一路到西南,好久没开荤了,就不知道这王爷的女人是什么滋味。”   有人闻言,立即给其指路,“咱这里不是有一个现成的么?”   但是那人十分嫌弃,“那样的货色,就算没大着肚子,老子也不稀罕!”   就在他们这狂言妄词中,丁翁忽然扶起自己的大刀站起身来,一脸的戒备神情也略带着几分紧张。   众人见此,极为不解,但还是跟着起身,一面随着丁翁的目光一起朝着大门口望过去。   这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本来就摇摇欲坠的两扇大门被人从外面踢开,随后他们那打发守在门口的四个帮众接二连三让人给扔了出来,重重地摔打在地面,才见嘴角挂血丝,顿时就没了气。   “谁?”众人这才纷纷起身防备,那丁翁作为新上任的一帮之主,如今才输了梧州被赶出来,正当是该重新借此机会建立威信的好机会,所以自然而然地第一个先迎上去。   然后便见着那大门口缓缓走来一个女人,墨发犹如男子一般高高束起,穿了一身白色的劲装,手里握着一柄寒光长剑,满脸肃杀。在看到丁翁站出来的那一瞬,二话不说就直接疾步跃起,长剑如虹对准了丁翁。   那一瞬间只觉得杀气四起,剑气凛然,还未举起大刀的丁翁就被迫连连后退,竟然有些抵不住这剑气的样子。   其他几个堂主见此,不免是开始怀疑这丁翁是假装的。   不过见到对方就一个女人,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当下一个个纷纷出手。   然就在这个时候,那女人身后不知怎的,又忽然冒出了不少人,其中一少一老直接追随着女人的脚步杀过来。   一时间,几个堂主加一个门主丁翁,居然完全招架不住。   似乎这三人……确切地说,就这一个女人,他们几人一起上,似乎也不是她的对手一样。   沈羡之已经多久没能酣畅淋漓地打一场了,平日好不容易抽出点空闲让玄月跟她切磋,玄月死活不愿意。   上一次得小小地松一次筋骨,还是阿布他们下山来抢劫的那次,但这都多久了?   所以这会儿眼见着玄月和展元过来帮忙,急得大喊:“一个人也不许漏掉!”言下之意,让他们别管自己这里,那些帮众也不能饶了!   玄月和展元只得转移方向,但是他们本身也从王府带了不少人来,似乎也用不上他们。   以至于沈羡之最终都没能好好地打一架,一剑划破那丁翁的脖子,在鲜血没迸流出来的那一刻,就退得远远的,满脸的扫兴,“没意思!”旋即将剑扔出去,竟然一下贯穿了其中一位堂主的身体。   本来这六合门正在反抗的帮众们看到门主就这样被她一个女人轻而易举地抹了脖子之后,锐气大减的,不想转头又看到她就这样随手扔剑,又杀了一个堂主,顿时就绝望了。   沈羡之大步流星地从他们中间走过去,一把从那位死不瞑目的堂主身上拔下剑,然后朝那想厢房门口看过去。   只见桑葚被其中一个堂主抓着挡在身前,对上沈羡之的目光,立即威胁道:“你要是敢上前的话,我就……”   哪里晓得沈羡之压根就不按照常理出牌,没等他话说完,手里的长剑又自信满满地弹了出去,直径就穿透了那位倒霉堂主的胸膛,一下将人给钉在了身后的门板上。   他倒了下去,连带着手里劫持着,且又眼前这一幕血腥吓得颤颤巍巍的桑葚也跟着往地上摔去。   眼见着就要着地,沈羡之已经眼疾手快地闪到了她旁边,将她给扶起,一下与那尸体离得一丈多远,“别怕。”她直接扬起自己白色的袖子往桑葚脸上被溅到鲜血擦了擦,“你就当跟杀鸡杀鱼一样,不用放在心上。”   桑葚浑身都在抖,不过可能到底是山里的姑娘,自小吃惯了苦头,怀了身孕后又千里迢迢找来,所以练就了一身好体格,虽是有些被吓着了,但是这身体争气,没出什么岔子。   不过沈羡之还是立即安排人将她送回去,又让人顺道请大夫一并跟着去府上。   桑葚忍着恶心,踏过那鲜血洗刷过的道路走到大门口,正好遇到钱袋子将夏侯瑜领来。   “夫君!”她看到夏侯瑜,终究是没坚持住,倒在了夏侯瑜的身上。   钱袋子看着大门里这一幕,心中有些遗憾,到底是来晚了些。而现在因为桑葚晕倒的缘故,他又得背起桑葚匆匆赶回府去。   至于沈羡之,示意夏侯瑜先回去,“回去照看你媳妇,这里我自会安排。”头目都杀得差不多了,就剩下些小喽啰,看着这嚣张劲儿,身上就算是没什么命案,但肯定也没少为非作歹,所以即便是躲过死劫,这活路也不好走。   总共留下了四百多号人。   玄月的意思,“留他们作甚?”留他们以后强大起来,卷土回来报仇么?所以他的意思是直接杀了以绝后患。   “杀了做什么?那鹿儿沟附近的石碳矿里多危险,叫他们去挖煤啊。”如果此前,沈羡之肯定要杀个干净的,但是现在鹿儿沟要用大量的石碳来熔金,正发愁没人去挖煤呢!这有现成的人,干嘛不用?   玄月闻言,想来也是,白来的苦力不要白不要。   说罢,转头同这剩下的四百多号人大方地说道;“本王妃就念在你们是从犯,今日饶你们一命。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本王妃现在给你们指一条生路,愿意的人就举手。”   那是生路么?刚才他们都听到了,这瑾王妃好生歹毒,要让他们去石碳矿里挖煤!众所皆知,那石碳矿里隔三差五就坍塌,要么就是直接闷死。   这还不如直接一刀捅死他们。   但是他们看了看着满地的尸体,又感觉不想死,还是去石碳矿挖煤里吧!万一运气好没死呢?   如此,这些人当天半夜就被暗地里押送到鹿儿沟去挖煤。   展元此前知道沈羡之的武功不错,但是今日亲眼所见,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天的时间,还是觉得震撼无比。   他自问平生所见的高手也不少,尤其是大内的那些,更是顶级的高手。   可现在看来,瑾王妃小小年纪,却似乎能与这些顶级的高手平分秋色,所以有些不敢想象,若是在给瑾王妃五年或是十年的时间,她是不是能以一人之力抵千军?   所以展元不免是有些后怕,又庆幸那日自己及时做出抉择,不然的话,他连挖煤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这是有些夸张了,沈羡之的武功厉害,那是因为这具身体本身就有些底子,而她上上世收罗得来的功夫数不胜数,如今上了手,抵百来人姑且还能行,千军那就不是人了。   此刻沈羡之正恰意地躺在鲁班组刚做出来的贵妃榻上,让钱袋子和白莲心清点着这六合门的遗产。   听他二人清点完了,表情有些嫌弃,“真够穷的。”不过在总比没有好,只希望下次来西南撒野的帮派会富裕些。   又见时辰太晚,便示意他俩先回去休息,“就放这里吧,我明日让丁香来整理,都去歇息吧。”   二人退下,她才懒洋洋起身,扒拉了一下那箱子里的东西,还是嫌弃,总觉得没几样值钱的东西,正要离开,忽觉得这箱子有些不对劲的样子,当下就拿了匕首,直接将箱板给撬开。   果不其然,里面有夹层,一封泛黄的信件从里面落下来,沈羡之疑惑地捡起,看到上面的函头,一时愣住了,“怎么会是他?”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不管是原来的沈羡之,还是现在的沈羡之,在这个时代所认识的人,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所以她看到信上的名字,当然震惊。   因为这人恰好是她认识的,当初从山里道观出来的时候,头一个遇到的就是他,肥胖的身上全是刀伤,看着半死不活地躺在山下干枯的沟渠里。   她本来是不想管的,但是对方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跟,她就好心顺便将人送到镇子的医馆去。   也顺便将对方身上的银子一分为二,自己拿走另外一半,当时救他的劳务费,另一半就算是留给他做医药费。   没想到她刚要走,对方一下就醒来了,这次虽然没有抓住她的脚踝,但是却拽住了她的手腕,一脸激动地说道:“姑娘,此等大恩在下无以为报,倘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以身相许!”   沈羡之当时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一拳就往他那胖乎乎的脸上砸了过去,“长得丑想得美。”   然后也不管被自己打昏过去的他,背着包袱就往京城去了。   至于她为什么知道那胖子的名字,到底还是因为看到他随身携带的文引,这就等于是身份证一样的东西,沈羡之自己也有,上面不但清楚记载了自己的身高年纪,还有外貌特征。   而去翻对方的包袱查看文引,说到底她还是个守法遵纪的好老百姓,生怕自己救到的是通缉犯什么的。   也正是此举,她知道那胖子叫鹿修澜,越州人士。   但是越州沿海,跟着梧州简直就是天南地北各一方,别人写给他的信,怎么会藏在这六合门的箱子里呢?   又或许说这箱子是六合门从别处得来的?   不过看这信,好像应该已经十年不止了吧?但是那鹿修澜年纪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左右罢了,这信是十年前被人写给他的?   忍不住好奇,当下直接拆开,入目便是;‘我儿修澜,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为父只怕身已……’   所以这只箱子是鹿修澜家的?信中他父亲交代了自己即将命不久矣,家中产业全部交托给他的叔叔帮忙打理,带他成家之后再交由他的手中。   但是信放在这箱子里,显然这只箱子应该很重要,最起码他父亲料到鹿修澜会动这箱子。可惜他估计也没看到。   世界这么大,谁知道还会不会遇到鹿修澜?不过沈羡之还是将这信收起来,又在夹层里翻找了一下。   哦豁!还有一封。   也是有些年份了,不过应该是在之前自己所看到这封信后面,写信的人是他的叔叔。   只是他叔叔也命不久矣,希望他早些回来继承家业!   不过这还继承个屁啊,现在肯定半个铜板都没了。   将这只箱子先给收起来,准备过一阵子让人打听打听这越州鹿家是什么人家。   而这六合门的风波过后,城中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只是那桑葚多半是被沈羡之扔剑的壮举吓着了,如今见了她还是一脸的胆怯。   沈羡之也索性不到她跟前去,当然她自己也忙得脚不沾地。   养鸡场里的小鸡仔比自己所预想的成活率还要高,但是养鸡场总共就那么大点,还主要是用来孵小鸡的,所以没办法只能让城里城外的老百姓们相互通知,各家来领十只。   这才把叽叽喳喳的养鸡场给腾出来。   一个转眼,也是到了八月底,山里的山货断断续续地开始熟了,夏侯瑾那边不断有好消息传过来,玄月这里则一直往外奔波,大批大批的物资给带回来,又让人赶紧赶慢地给夏侯瑾的队伍送去。   这个时候,鹿儿沟的金像也熔完了,大批的金条暗地里运到了天宝号里,沈羡之也终于看到了这温先生的真容。   一直以来,沈羡之都以为温先生是个铁算盘老头子,没想到竟然是个温文儒雅的青年书生,看起来最多不过比夏侯瑾长两三岁罢了,整个人也十分沉稳。“见过王妃。”   “不必客气,这段时间着实让温先生操劳了。”她抬手,还是喜欢江湖上的礼节,简单爽快些。   这温先生也没多犹豫,坐下身来,与她细说了黄金总数,以及他自己的打算:“城中借出去的款项,最早也是明年二月份开始收回,既然王妃知道这天宝号与瑾王的关系,那在下也与王妃交底。”   天宝号的钱,已经没了。当然前提是扣除他留下来给夏侯瑾作为备用金的那部分。   所以他打算将这些黄金都想办法兑换成官银,至于兑换渠道他没有细说,沈羡之也没去多问。   只是等他说完才笑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天宝号一下借出去这么多银子,总需要些钱财来周转,如今都在你手里,你只管支配就是,反正王爷既然信得过你,我这里也就没得说的。”   温先生觉得这沈羡之又一次超出了自己的预想,他还真纳闷了,天底下真有这无欲无求的女人?明明是她发现了这些黄金,现在却真的一分不要。   原本他还想,只怕她就是想借瑾王的手将金子运回来,然后再提些要求,拿走一部份。   没想到她居然不要,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如果她像是瑜王院子里的桑葚一样,是个安安静静在院子里调羹等丈夫的老实妇人也就算了,可偏偏她所展现出来的一切才能,都证明着她不像是一个没有野心的女人。   瑾王几乎在和蛮人打交道,以及处理各县送去的事务,瑜王则专注修筑城墙,而这整个浔州城的内外大小事务,都是她一个人全权处理。   不但没有出现任何岔子,甚至每一样都发展得顺顺利利的,不管是商业还是农业,一手齐抓,这就是朝廷里的官员们,似乎都没有这样的本事。   所以,温先生才不得不多想,这些日子没少替夏侯瑾担惊受怕。   如今眼见着沈羡之就这样走了,仍旧觉得有些不真实。这时候身后传来玄月的声音,“早跟你说了,王妃就是很单纯的一个人,她才没你所说的那样有着什么野心呢!偏要自己多想,我先走了,银子记得给我存到账户上去。”   他早前和温先生打赌,王妃一定不会要这些金子的。但是温先生自以为可以洞察一切,那么多金子,只要沈羡之是个凡人,就不可能不动心。   现在,温先生输了!而且还输不少。   而玄月追上沈羡之的脚步,立即就被沈羡之埋怨,“打赌这样的好事怎么不叫我?让我也赚一笔多好?”   玄月连忙笑着解释,“那肯定不成的,您要是也跟着下注的话,那不就是诈骗么?不过王妃也不要惋惜,大不了那赢来的银子,属下分您一半。”   “三七。”沈羡之觉得一半太亏本了。   玄月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凝固住了,“这不好吧?”他肯定是拿三。   但是沈羡之已经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你先回去吧,钱袋子那里你帮忙看着些,我去三妹开的酒楼里看看。”   沈梨之开了间酒楼,势必要做成沈羡之口中的五星级,但是酒楼选择的是这浔州城原来的旧房屋,所以离这五星级差了不是一步半步。   主要呢,这城里也没什么像样的房子,现在王府也才翻新了五分之一的地方罢了。   不过眼看着这街道两旁的房屋,虽还没到摇摇欲坠的地步,但是等到了明天夏天,不知道又要垮掉多少。   那展元不知道什么时候跟来的,“瑾王暗地里储存了这么多银钱,王妃此前难道就没有怀疑过他的居心么?”   “这有什么好怀疑的?人要懂得换位思考,你叔叔要是杀了你爹抢了你家的财产,还明里暗地地折磨羞辱你们兄弟,你还能保持真善美?”沈羡之自然明白展元的话是什么意思,她觉得这样不错啊,说明夏侯瑾人弱志坚,有梦想!   展元被她这话愣了一下,好像说得是有几分道理,如果真是自己的话,肯定不可能窝囊一辈子。那哪里叫真善美?那叫废物!所以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可是,瑾王他若是没成功呢?”   前面的沈羡之忽然顿住脚步,“这个问题,以后不许讨论,一切都顺其自然,至于结局如何,一切看天意。”因为沈羡之其实也不知道夏侯瑾到底有没有那想法,他就算是有,他这身体好像也不允许啊。   所以就算是夏侯瑾建立天宝号极有可能目的就是如此。一面问起展元,“有什么事情么?”不然怎么跟了她这么久?不可能就只是问天宝号的事情吧?   展元听到她问,这才恍然想起来,“自打天宝号的人撤走后没两天,鹿儿沟那石矿里,每日都有人死。”   “意外?”沈羡之挑眉,心想应该不是吧?就算是意外,但这死得也太巧合了。   展元摇头,“不是,尸体都是在外被发现的,而且每一个都被拔舌。”死状太惨了。   这倒是引来沈羡之的几分疑惑,“这六合门都散了,仇家还追到这里?晚上我去看看。”   反正城中正好也没什么事情了。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是夜,山里满是那雾气氤氲,纵然是苍穹上空有弯月高悬,可是隔了这么一层山雾,看起来也是模模糊糊的。   所以这入目所见,皆是一片朦胧暗影。   虽然早已经不需要熔金,但是这快要进入冬月了,这西南几乎是不会下雪,但是却会因为这过份潮湿的天气,阴雨连绵不断,到时候这温度降到了零下,那便是到处的凝冻,到时候山上打柴火有点不现实。   所以沈羡之让六合门的弟子继续在这里挖煤,等到入冬后,也能缓解这薪火之危。   因此为了让他们可持续劳动,其实沈羡之也没太过份,最起码每日这三餐还是管饱的,而且下工也不算太晚。   基本除了那值班的人员以外,几乎都是能上来在鹿儿沟旁边的山神庙里休息。   山神庙大殿里的神像早就已经融完了,所以显得空荡荡的,如今摆满了上下铺和些简单的洗漱用具,漏风的门窗修补了一下,算是六合门弟子的宿舍。   沈羡之抬头朝着雾气外扫视了一眼,那月亮已经到中天了,怎还不见这凶手来?   她自打戌时开始,便一直蹲在这房顶上。   展元在山神庙外的大树上,见到沈羡之这个动作,便晓得她是等得急了,可是自己也不知道这凶手到底什么时候才来,今晚又来不来?   更何况这种事情,须得有些耐心才是。   忽然,就在这个时候,展元只听到一阵踩踏树枝的声音,哪怕很细微,但是还是没逃过他的耳朵,当即抬起手,朝房顶上的沈羡之示意了一下。   正抱怨完恐怕要枯守一夜的沈羡之见到展元的手势,顿时来了精神,恨不得自己这会儿能眼观四方。   片刻,果然见着一个黑影从后山飞跃而来,动作极快,倘若不是沈羡之的武功还算不错的话,只怕难以捕捉到他的虚影。   只见他轻车熟路地进入山神庙里,片刻之后便夹着一个人影出来,进了山里。   展元这个时候已经过来了,“主子!”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改口唤沈羡之做主子,而不再是王妃了。   主仆一前一后,踩着那秋枝落叶,紧随在黑影的身后。   终于见他在一处空地停了下来,那被劫来的六合门弟子也醒来了,只是刚要叫出声,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双手捂嘴。   这些天,他们也人心惶惶的,早前还以为是瑾王妃觉得他们没什么利用价值,每天还要干饭无数,所以想杀了他们。   但是随后一想,瑾王妃要杀他们,哪里用得着这样麻烦?直接煮一锅药毒死不就完了?更不可能还费尽心机拔舌。   倒是叫门中有些年纪资历的弟子想,曾经听说约莫是六七年前,六合门接了一个大单,到越州杀一户普通人家。   当时六合门的门主觉得事有蹊跷,他们在梧州,雇主却要让他们远去越州,不但如此,还要将对方的舌头都给拔下来。   本来是想拒绝的,但是当时再有一年就是与青龙帮的大比,而且对方给的银钱又十分丰沛,便有了这一趟越州之行。   果然不虚此行,不但在雇主手里获得了大笔的银钱,甚至还从这一户普通人家搜刮了不少钱财。   也亏得有了这些家底,使得六合门后来最终还是赢了青龙帮。   这也算是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了,倘若不是如今被害的弟子们都被拔舌,谁还会想起?   所以此刻这弟子也不敢再出声,生怕对方将自己的舌头也拔了。   但是他却忘记了,对方既然是来报仇的,他出不出声,这舌头应该都是保不住的。   眼见着对方靠近,手中拿着一把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顿时吓得他昏死了过去。   而黑影也并未因为这弟子被吓死过去就停下手里的动作,他被迫停下,还是因为这忽然出现的沈羡之。   黑影有些诧异,来者虽然有两人,但是和自己交手的居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十足的老江湖,让他一度认为,跟自己交手的这女人,最起码也是不惑之年了吧?   两人连续过招五十,仍旧没有分出胜负,这让展元担心不已,沈羡之的武功已经十分了不得了,对方跟她交手这么久,竟然没有半点落下风之态,所以意欲上前帮忙。   这时候却只听沈羡之吩咐道:“先把人带回去,别影响明天上工。”这两日因为被拔舌的事情,人心惶惶的,产量都少了不少,有些对不起每日自己供给他们的三餐。   展元闻言,犹豫了一下,还是听从沈羡之的安排。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羡之的错觉,她觉得自己开口让展元带那六合门弟子走后,这黑衣人似乎就有些心不在焉的。   这怎么能行呢?好不容易能遇到一个能打的,她还没打个酐畅淋漓,对方就这样不在状态,让她有些不悦,“你几个意思?看不起谁?”而且就在刚才,这黑衣人居然还让了她两招。   奇耻大辱!   哪里晓得她这话问出口后,对方竟然直接不出手了,甚至接下了沈羡之这重重的一掌,摔了出去。   这让沈羡之顿时觉得没意思,直接落到对方的身旁,抬脚才他踹了一下。   没想到对方忽然一下又变得生龙活虎的,一把将她的脚踝给抓住,“是你!”   沈羡之愣住了,挣扎了一下,见他死活不放,不禁用力踹开,这才拿出火折子吹燃,得了些许的亮光朝着对方靠近过去,一把扯下他脸上的面巾。   哦豁,小模样真不错,狷狂俊魅,剑眉鹰目,轮廓尤为华丽,加上那双鹰隼一般的双眼,颇有些异域男子的邪魅。   “你认识我?”她认识的人不多,一只手都是能数得过来的,记忆里并没有此人。   而随着这火折子燃起来的同时,不单是让沈羡之看清楚了对方的容貌,也让对方看到了沈羡之的脸,越发确定了她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此前他只是觉得声音熟悉,但是不敢肯定,毕竟当初救自己的那少女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而如今和自己交手这人,手法老练,一看就是个常常混迹江湖的老手。   但是现在沈羡之这张脸就在他的面前,清清楚楚地,这哪里还假的了吗?   眼下听到沈羡之问他的话,显然是已经将他给忘记了,但是他不但不生气,反而一脸兴奋道:“是我啊,当初你救了我。”没认出自己,那说明他瘦下来不丑了吧?   “额……”沈羡之想了想,摇着头,自己除了当初顺手救了那个胖子之外,没别人了,但是那胖子和眼前这小美男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虽说胖子都是潜力股,瘦下来没准就是盛世美颜,但是她想,瘦下来不是满身皱巴巴的皮肤么?   可对方见她还是想不起来,着急了,连忙自报家门,“我,我是当初那个胖子啊,鹿修澜,你不记得了?”   “不是,你等等。”鹿修澜?六合门装钱的那箱子里翻出信笺的鹿修澜?自己当初救下的鹿修澜?这不是太巧了些?还是太有缘份了?这样都能遇到。这让沈羡之忍不住想,如果她不是已经嫁给了夏侯瑾的话,她都快怀疑眼前这瘦下来变成异域美男的鹿修澜是要和自己相伴一生的夫君了。   “想起来了,对不对?”鹿修澜满脸的期待地看着沈羡之,眼里盛满了笑意。   沈羡之点了点头,“是想起来了,不过你怎么瘦下来的?”这好像也不过才大半年而已吧?   哪里晓得这鹿修澜还是老实,“我当时不过是练了一门奇功,所以样貌出了点状况而已,但你看我并不丑,对不对?”所以要不要考虑一下他?虽然他要报仇,但是成家也是大事。俗话不是说了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而且救命恩人的武功还这样厉害,有她帮忙到时候报仇的事情事半功倍,岂不美哉。   某些功法的确会使人变丑,这倒是有过传言,所以沈羡之是没质疑他,而是将话题转到正事上,“你和六合门有灭门之仇?”   鹿修澜听到她的话,就越发激动了,她不会真的想帮自己报仇吧?一面犹如捣蒜般点着头,“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沈羡之看着他这傻样,严重拉低了他的颜值,忽然有些怀疑,这鹿修澜的美貌不会是拿脑子换来的吧?为什么这智商和俊美不成正比?一面没好气道:“你专门挑着六合门的弟子杀,还将人舌头都拔掉,不是灭门之仇那就是夺妻之恨!”更何况她手里有鹿修澜父亲和叔叔留给他的信呢。   “我还没成亲。”鹿修澜连忙强调。   “我不管你成亲没成亲,冤有头债有主,你杀的这些弟子,大部份都才入六合门没两三年,甚至有的才半年,你家的仇应该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而且现在六合门已经灭门,这些人归我所有。”说着,顺嘴提了一句,“我还翻到你父亲和叔叔留给你的信,你有空去拿。”   鹿修澜却是因为听到她说,眼下这六合门的弟子归她所有,一下就傻了,原本的好心情一下降到了极点,“你,你成亲了?”他听说,这些六合门活下来的弟子,都是这瑾王妃的人。   “对啊,有什么问题么?”沈羡之疑惑?   没想到那鹿修澜一脸的沮丧难过,随后委屈地朝沈羡之说道:“明明是我先遇到你的。”他算了算时间,瑾王妃是被赐婚给夏侯瑾,是在自己认识她之后。   而且关于这沈家二小姐的事情,他也听说过一些,从前都是在山里长大的,直至沈相夫妻去世,她才回的京城。   所以那时候自己和她认识的时候,她正好是刚要回京。   那不就是先认识自己的么?   凭什么夏侯瑾要后来居上?   沈羡之听到他这话,觉得这鹿修澜不单是智商不行,极有可能还是个恋爱脑,顿觉得白瞎长了这么一张漂亮的脸蛋。一面朝他放下狠话,“你要报仇我不拦你,但是这些人与你家的仇没有关系,所以你若是在继续动手的话,休怪我不客气。”   作者有话说: 第58章   “哦,我知道了。”鹿修澜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还沉浸在沈羡之已经嫁人了的噩耗中。一面见着沈羡之要走,急得连忙起身捡起剑跟在沈羡之的身后。   “你干嘛?”沈羡之皱着眉,一脸防备地打量着他,难道想搞偷袭。   鹿修澜见她那样防备着自己,心里就更伤心了,“不是你叫我去拿我爹他们留给我的信么?”   沈羡之心说也没喊他现在去拿啊?而且现在大晚上的,他难道不会白天去么?   但是鹿修澜就这样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一起到了山神庙附近。   展元已经将那被鹿修澜吓得昏迷了的六合门弟子送回去了,有些担心沈羡之,正要去寻,忽见她来了,身后还跟着那刺客,疾步上前去,“主子,您没事吧?”目光防备地打量着那鹿修澜。   见着又是个青年,想起对方和王妃那同样出神入化的武功,忽觉得胸口一痛,人比人气死人,他少年之时也是努力了的,怎么就不如别人呢?   “没事,回城。”既然这刺客鹿修澜都要跟着自己回浔州城,那展元也不用在这里守夜了,更何况这深秋夜里露重。   展元颔首应着,只是见着刺客要跟着一起回去的意思,心中甚是不解,只朝沈羡之靠近了些许,压低声音小声问道:“王妃,他这是?”   沈羡之正要走上去解马绳,听到他问,顿住脚步转头朝身后的鹿修澜说道:“哦,他是越州鹿家人,你可是晓得几年前六合门到底是受雇于何人,隔了这么几个州府,也要跑到越州去将鹿家灭门?”   展元听着他姓鹿,脑子里到底是想到一到越州一户鹿家,于是问道:“哪个鹿?”一面朝着鹿修澜的五官面容看去,看到他那双眼睛,几乎可以认定了,只怕就是自己认定的这个露。   而沈羡之看到他那表情,已经猜到多半展元是知晓一些的,“就是你认为的那个鹿?你知道?”   展元点了点头,“知道一些,越州鹿家祖上以船业起家,百年前还开始做起那海上的生意,算得上是越州第一世家。”那时候越州大部份的码头,十有八九都是鹿家的底盘。   只是后来因鹿家造船技术已经远超了市舶司,又不接受朝廷的册封,便受到朝廷的打压,不但被限了出海令,更是被迫关掉了造船坊。   那时候鹿家就开始走起下坡路。   不过鹿家真正走到绝境,还是鹿家的新任家主娶了外族女子为妻。   他忍不住又偷偷瞥了那鹿修澜一眼,这双眼睛太明显,一看了就是异域之人,也不晓得沈羡之怎么收服他的,反正他看着原本张牙舞爪的鹿修澜在沈羡之面前跟牧场里的小羊羔子一样,所以已经认定了,他多半已经折服于沈羡之的武力之下。   只不过他猜错了,鹿修澜如今跟个乖宝宝一样跟在沈羡之的身后,还是因为当初那救命之恩。   而如今听到展元居然知道这么多,便问道:“那你可晓得,到底是谁害了我鹿家?”他只记得阿娘临终前说,他们母子只要不在越州,鹿家就不会有什么事情。   但是事实上呢!鹿家一夜之间被灭门,大部份人被拔了舌,万分惨烈。而阿娘听说父亲被害后,原本就因被追杀而重伤的身体终究是没能再继续坚持下去,撒手而去了。   展元垂着头,这会儿倒不去看鹿修澜了,“我并不清楚。”   哪里晓得沈羡之却直接道:“狗皇帝吧?”不然展元怎么忽然这样一副兴许的表情。   展元虽然不是第一次听沈羡之骂当今天子,但还是因为她这话而惊了一跳,“主子您怎么知晓?”   鹿修澜也连忙朝沈羡之看过来,一脸的急切,“可是,我父亲给留的书信中有提及?”   沈羡之摇头,“那倒没有,我只是听展元说,鹿家造船术远超市舶司,而且也算得上是海上一霸,朝廷册封,就是明着要鹿家将造船技术交出去而已,也是防止哪一日鹿家有变。而鹿家拒绝册封,朝廷怎么还能容他们?再后来你父亲娶了你母亲,还是一个异族女子,朝廷要是再不采取行动的话,肯定担心你们鹿家的造船技术被异族窃取到。”   至于被拔舌,估计是逼问造船技术吧。   她说完,见满脸仇恨的鹿修澜,“我就随口一说,没什么实质证据,你最好还是查一查,据我所知,六合门有好几个管事,在六合门败给了青龙帮后,便转投青龙帮了,你大可去在好他们问一问。”   但是没想到却听展元嘀咕着,“主子您神机妙算……”事实就是这样的,他虽然没有参与,毕竟他的武功有限,但是听同行说了。   而他这话,也让沈羡之给愣住了,她这嘴巴开了光么?一面担心地回头朝鹿修澜看去,那这也不用去青龙门找那原来六合门那几个管事了。不过看到路修炼这副模样,还真有些担心,“你可别想着去刺杀狗皇帝。”虽然这事儿她一直想做。   但是不行啊,这皇帝把几个儿子制得妥妥的,如今朝堂上也算是三足鼎立,谁也没比谁强出多少,他要是忽然驾崩了,几个儿子实力相当,都觉得自己是那个真命天子,这肯定要大打出手,到时候肯定会影响到老百姓。   若是打个一年半载尚且还好说,可是如果一直打下去,那严重影响自己收教徒。   想想到时候到处狼烟四起,饭都吃不饱了,谁还顾得上信仰?   于是连忙苦口婆心地劝说道:“刺杀狗皇帝这事儿,得看运气,运气好皆大欢喜,可你运气不好,你们鹿家就断了根不是?想想你爹你叔给你留的信,哪一个都没要你去报仇,只叫你好好地活着。”   鹿修澜还真想去刺杀狗皇帝,但是觉得沈羡之也说得有道理,自己不留一个后的话,往后鹿家的香火谁来拜祭?逢年过节清明扫墓,连坟头上半炷香都没有,岂不是悲惨。   但在青龙帮的那几个六合门管事,自己总不能就这样放过,当下也就做了决定,“我要去梧州,杀了那几个畜生!”   “不拿信再走么?”沈羡之觉得,既然都要路过浔州城的,还是顺道把遗书给拿走吧。   如此,三人回到城里,那展元带着鹿修澜在外厅里等着,沈羡之则去取信。   不过她索性将整个箱子都带了过来,“信是在里面发现的,其他的箱子我检查了,没什么玄机,他们既然都选择将信藏在这箱子里,那显然这箱子对你也是十分重要的,你且拿走。”   鹿修澜先打开信确认过的确是父亲和叔叔的遗笔后,然后郑重其事地朝沈羡之道谢,“这是我欠你的第二份恩情了,等我去梧州回来,就来找我报恩。”   沈羡之忽然想起他那句要以身相许的话,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客气。”真不用他报恩,这孩子脸虽然挺俊俏的,但是她发现虽然脸很重要,但是脑子更重要。   鹿修澜见她拒绝,似乎有些生气了,口气坚定地回道:“不行,一定要报的!”然后管沈羡之借了马,连夜去了梧州。   沈羡之这才翻着白眼,“到头来还亏了一匹马。”   其实沈羡之说的那些,鹿修澜早就考虑过,鹿家的造船术,朝廷一直没有放弃,他记得小时候他和阿娘还没离开越州的时候,就有宫里的阉人到家里去。   每去一次,父亲就唉声叹气一次。   后来那阉人去的次数多了,阿娘也不得不带这他离开越州。   只是他不愿意承认,大夏也是当今大国,则如此没有半点气量?对小小的一个鹿家动手呢?可是如今想来,除了朝廷,鹿家哪里还有什么仇人?至于朝廷为什么找上这远在越州的六合门,他想到梧州后,自己应该就清楚了。   一面想着,这沈羡之真是自己的贵人,当时自己身受重伤,险些死在了无人问津的阴沟之中。   偏偏早不早晚不晚,她就从那里路过发现了自己,救了自己一命。这不就是天定的缘分么?   而自己好不容易去了越州,查到当初将鹿家灭门的是六合门,赶到这梧州后,又得知六合门迁移到了浔州城。   到浔州城后,得知六合门的门主已死,其余的弟子则在鹿儿沟的石矿里挖煤。   他便追过去。   方有了现在遇到沈羡之的事情,可惜她怎么就成亲了呢?不过鹿修澜想起那夏侯瑾,听说自小就是个药罐子,一直缠绵病榻。   身体不好还四处跑,听说去了山里和蛮人打交道,那肯定死得就更快了。   如此想来也活不了多久,自己还比那夏侯瑾小这么几岁,完全是等得起的。   这样一想,心情美滋滋,所以便打定主意,等梧州的事情解决后,就马上回浔州城等着,断然不能让别人抢了先机。   只要夏侯瑾一死,自己就立马上门求娶!   报仇的事情嘛,也不能急在这一时,断然不能为了报仇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不然这么多年吃的苦全都白瞎了。   更何况常言说,先成家后立业,为鹿家报仇就是自己的大业!他得先成家。   作者有话说:   夏侯瑾:???听说又有一个人在等我死? 第59章   而回府正准备打算休息的沈羡之才洗漱完,房门被咚咚地敲响,她忙起身去开门,只见丁香披着外衫,一手提着羊角灯,“桑葚夫人好似要临盆了,瑜王这会儿已经急疯了,请王妃您快些过去。”   因瑜王后来考虑到不能因为孩子委屈了孩子娘,所以打算等桑葚生产完了再办婚事,又为了将桑葚和沈羡之区分开,所以大家都管桑葚叫作桑葚夫人。   沈羡之听罢,见着外面这会儿下起了细雨,推开门示意丁香先进来,自己坐在桌前穿鞋,“找我干嘛,我一个大姑娘我也不会接生啊?他找稳婆大夫了没?”   丁香摇头,“还不知晓……”   “先过去看看。”沈羡之穿了鞋子,瞧着有些冷,捡了件披风搭在肩膀上,将头发简单束起,便带着丁香过去。   院子在重建,大部份建筑都已经拆掉了,所以显得很是空旷,以至于她们才踏入瑜王的院子里,就听到桑葚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下人们急色匆匆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跑,看着忙得不行。   沈羡之随手抓了一个:“现在什么情况?请了稳婆和大夫没?”   那下人摇头,“奴才也才被喊起来烧水。”   沈羡之一看这光景,估摸着有些悬,快步朝着正房走过去,只见夏侯瑜坐在门口的廊下,一脸焦急,见着了她犹如见到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一样,“王嫂,桑葚她不会有事吧?”   “稳婆和大夫在里面?”这生孩子就算是自己上一世那样的优良环境里,每年因为生孩子而死亡的女人仍旧不少,更不要说就眼下这样的恶劣环境里了。   却只听夏侯瑜回道:“找人去请了,还没来。”眼下就方嬷嬷一个人在里面。   沈羡之一听,有些想要捶夏侯瑜一顿,“我早便和你说了,这些事情宜早不宜晚,谁能料到什么时候生产?早该做准备才是。”她怒骂完了,才问:“可早前跟人打了招呼?”   夏侯瑜摇头,“桑葚说没事,村里都是在家里自己生,剪了脐带就是。”所以不许他去请人。   沈羡之懒得理会他,只朝丁香一连串吩咐,让玄月他们就是去背也要把人背来,自己把头发包起来,这才推门进去。   要说这桑葚,一直过的都是那穷苦日子,可偏偏肚子里的孩子应该吸收特别好,当时来的时候肚子就很大了,现在足月了,更是大得有些夸张。   沈羡之不懂,现在也不晓得她那肚子里究竟是羊水多,还是这孩子体型大。不过现在看桑葚这痛苦样子,该是孩子的体型大,有她受的了。   方嬷嬷见她进来,惊得连忙挥手示意她出去,“这产房里脏,王妃快些出去。”   当然,她怎么可能赶走沈羡之?热水一盆一盆送进来,也不晓得是不是羊水已经破了,床褥上的棉絮湿了大片,桑葚在那边既是一脸痛苦地叫着,又一脸自责,“我就该下床来,你们给我垫着些干草就好了。”   可惜了这上好的棉花,都给自己糟蹋完了,一想到要七八两银子,桑葚心疼得要死。   乡下的女人家生孩子,大部份的确都是在床下铺着些干草,生完了躺个一两天,体内的恶露流得差不多了,才会回到床上去。   可特么这王府再破,这一两条棉絮也是给她铺得起的。   沈羡之在一旁看得焦急,只听说羊水破了,孩子要是久生不出来,多半会窒息,所以听到她还在可惜那棉絮,没好气道:“你别说话,使劲把孩子赶紧生出来,莫说这一条棉絮,就是十条百条也给你铺。”   方嬷嬷蹲在桑葚跟前,头探进去看了看,“得个六指宽了,能生了,夫人用力些。”   沈羡之也就只知道用力,至于是要怎么用力,她一个未婚大姑娘哪里知道?说她命不好,连活三世这记忆都在,可要说好,她这前两世都是年纪轻轻就没了,男人的手都没摸过,哪里知道怎么生孩子?   现在倒是嫁人了,可是夫君跟个室友一样。   方嬷嬷也是外行,幸好在这个关头,玄月他们真把稳婆和大夫都背来了。   沈羡之这才从产房里功成身退,只见着钱袋子和言巽都来了,因下着雨,大家这会儿都挤在屋檐下,但终究是有些凉飕飕的。   沈羡之便让人开了隔壁的小屋,搬了火盆子来,又拿了几碟瓜子花生,他们几人围着这火盆子嗑瓜子。   至于外面,就让夏侯瑜自己守去,反正是他的媳妇他的娃。   只是耳边总是传来桑葚那撕心裂肺的叫声,听得钱袋子他们一惊一乍的,感慨原来生孩子这样痛苦。   沈羡之嗑着瓜子,“那可不是嘛,所以说叫你们要多孝顺自己的母亲。”   言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开始反省自己当时在京城的时候,是不是太不听母妃的话了?   这时候却只听钱袋子说道:“能健康出生的孩子也不容易,所以咱们也要爱惜自己的生命。”   这话题也就越说越远,说到一个孩子长大得花多少银子,一年到单是粮食就要吃三百多斤,于是便说道开垦种地的事情上。   那钱袋子便给沈羡之算起她在雁环山的地,“这样说来,王妃你雁环山一年的收成,能出上千个人的口粮。”   沈羡之反驳,“哪里有这么多年?你不要乱算,到时候让多缴税你给我缴啊?”   钱袋子也是实诚,“我也没只是算地里啊,只是地里肯定是没这么多的,不过我把山上的果树和散养的鸡都算在里面了,还有湖里的鱼虾鸭子白鹅,你还种了莲藕,这折下来不就差不多么?”   言巽愣住了,“不过养鸡好像不上税,湖也不是田,更不用上税,二小姐不用担心。”   “那也不能这样算,山上果树才种下去,就算有收成,也得是明年以后的事情,鸡鸭鹅也都还小,而且样样都要投入,正经算起来,我今年算是亏本的。”不能让大家觉得她有私房钱。   可是却忘记了钱袋子也是搞过种植培训的,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这话,不由得嘀咕起来:“可是您就是花了点人工钱,那山上的果树有鸡,既不用施肥,也不用担心虫害;湖里的鹅跟鸭子肥了荷塘,你还打算把鱼养在稻田里,到时候鱼还吃掉下来稻花……”   他越说就越是发现沈羡之的脸色难看,于是不得已只能将嘴巴闭上。   言巽却是听得津津有味,“咦,钱袋子里怎么懂得这么多?”   “不是我懂得多,是王妃教的,你想学也可以去前院那培训棚里听两天,现在也还有再培训别的。”钱袋子小声说道,纳闷自己哪里得罪了王妃,怎么一下对自己横眉竖目的?   言巽恍然大悟,感情那前院角落里的棚子是这么用的,他就纳闷了,怎么每天都挤满了老百姓们……   几人正激烈地说着,忽然听得一阵婴儿啼哭将桑葚的叫声给取代了。   沈羡之有些后悔懊恼,“忘记设个赌盘了。”押一押是男是女的,不管怎样庄家肯定都有赚头。   这个言巽喜欢,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话,也跟着觉得可惜。   一行人出来,只见夏侯瑜还苦哈哈地守着门口,焦急无比,“桑葚怎样了?”   沈羡之听罢,心说算他还有些良心,记着媳妇的生死。一面走过去敲门,“大人孩子都好?”   里面传来方嬷嬷喜悦的声音,“都好着,是个大胖小子,桑葚夫人也还好,这会儿马上喂她吃东西。”   桑葚也是精神状态好,生完了孩子,肚子里的血衣才取出来,恶露流着,就开始吃鸡蛋喝鸡汤,一点不耽搁。   方嬷嬷夸赞她,她还笑着回了一句:“我这有什么,我看我家隔壁的婶子,生完了孩子就马上下地干活。”比起这婶子,她算是娇贵的了。   方嬷嬷听罢,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说是富有富贵命,穷有奴才命。   富贵人家的夫人,生了孩子最少也要坐三四十天的月子,还有那讲究的,整整要坐满三个月呢!   喂她喝了两碗鸡汤,吃了七个鸡蛋,方嬷嬷安心了不少,“这能吃就是福,没准明天小公子就能有奶水喝了。”   桑葚也正是这样想,所以多喝汤,不然到时候孩子没得奶水,只怕王嫂和王爷要去给请奶娘,不晓得要白花多少银子呢。所以哪怕心疼鸡蛋,还是给忍着心痛吃了。   不管怎么说,这鸡蛋都是比请奶娘要怕便宜些的。   又气恼自己不争气,害得他们请了稳婆又请了大夫,又是一大笔银子,不禁暗自叹起气来,这时候方嬷嬷将包好的胖儿子给她抱过来,“夫人快些瞧一瞧,等一会儿这外间收拾好了,便抱去给瑜王瞧。”   桑葚见着儿子乌黑的头发,脸上也全是肉,刚才心疼银子的烦恼一扫而光,满意道:“不枉我每日吃了那么多,如今全都长在他的身上,那吃下去的东西也不算是浪费。”不然又浪费银子了。   方嬷嬷压根没仔细想,只以为是桑葚夸孩子长得胖,可心可爱。“是呢,胖乎乎的,将来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做了母亲的桑葚,此刻目光里多出了几缕母亲特有的慈祥,“我也不指望他往后能有多出息,只要听话孝顺便是好的。”   方嬷嬷却觉得这桑葚简直就是在炫耀,作为西南王府的第一个哥儿,即便是还没成亲,但是瑾王和瑾王妃都是认这孩子的,那么往后身份低位肯定差不了什么的。   至于瑜王那边,看瑾王和瑾王妃的意思,往后是不许他再娶侧妃的,那么这孩子以后即便再有兄弟,那也是一个娘肚子里的爬出来的,但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超越他这长子的身份。   就这样的出生,早就抵过了那寒门子弟一辈子辛苦奋斗才得来一切,偏桑葚还说不要他出息。   果然啊,这人还得会投胎。   桑葚这边抱着孩子舍不得撒手,她自己的精神也足,只是听到外面瑜王的声音,这才不舍地松开,“也叫夫君看看孩子。”   方嬷嬷连忙兴高采烈地接过孩子,这是桩好差事。   果然,等这中间的垂帘放下来,外间的房门一打开,瑜王就急忙先进来,不过再快也快不过那两条腿走进来的沈羡之等人,所以一下就被挤到了最后。   自然也就最后抱到孩子。   此前一直坐在轮椅上,看着自己的儿子被这一帮人递过来抱过去的,他喊了几声,王嫂那里他是不好说什么,可是钱袋子言巽他们,一个个都无法无天,将他的话视若无睹。   最后还是沈羡之看他可怜,这才让把孩子递给他。   瑜王也才抱到孩子,看着小小的一团,他这个铁血大汉的心顿时都给融化了,“真像我。”   只是话音才落下,就听言巽道:“这哪里看得出来?小婴儿不都这个样子么?”   “你懂什么。”瑜王反驳着,怎看都觉得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沈羡之见大家看也看过孩子了,生怕打扰了里面的产妇休息,更何况这小婴儿一天睡觉都十一个时辰左右,所以让大家快些散了。   隔日一早又过来看孩子,桑椹已经有奶水,正喂完孩子,方嬷嬷在她屋子里跟着伺候,照顾着奶娃娃。   这会儿见了沈羡之,便将孩子抱到沈羡之跟前给她瞧,“哥儿乖巧,一个晚上除了尿的时候哼一声,便没听到半点声音。”   沈羡之听了觉得这样很好,一面与方嬷嬷交代着:“若是见了瑜王,叫他这几日不必出去了,我让人替他监工,家里好好陪着桑葚。”   方嬷嬷自是应了。   看过了孩子,又去看桑葚,顺口问道:“可是给哥儿取了名字?”   桑葚摇着头,“夫君说等王兄回来,王兄学问好,让他来取。”   好不好沈羡之不知道,但是铁定比夏侯瑜要多看过几本书,便点了点头,“也好,不过他这一趟出去,没半个月是回来不了的,这大名不着急,乳名总得有一个,你是他母亲,你给他取个乳名吧。”   桑葚闻言,想了想,“要不叫狗娃吧,乡里人都说,贱名好养活。”   “额……”贱名是好养活,但是也不能这样吧?沈羡之面露难色,心里已经想到往后如果自己和夏侯瑾做一辈子的室友好兄弟,那他们俩就没孩子,这西南王府到时候给狗娃继承?   见到她的表情,桑葚有些疑惑,“不好么?”难道王嫂觉得不够贱?“那狗蛋呢?”   沈羡之知道桑葚在来找夏侯瑜之前,没出过村子,是真没一点见识,但是自己亲儿子,也犯不着如此吧?于是坚决地摇着头,“我觉得倒不必一定要阿猫阿狗的。”   于是桑葚认真地想了想,顿时灵机一动,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取了一个极好的名字,“我知道了,叫铁猫,这个肯定没人跟他重复。”她还乐呵呵地给沈羡之解释道:“铁最坚硬,而且猫有九条命。”   说着,抱着怀中的孩子一口一个铁锚地叫着,“铁猫,娘的心肝宝贝,你以后就叫铁猫了,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哇!喜欢呀,为娘也觉得你一定会喜欢的。”   沈羡之木然地看着襁褓里面无表情的小婴儿,压根没看出他哪里对这个名字很满意了?   但是他亲娘给取的名字,自己也替他稍微争取了一下,心想着铁猫听着怪模怪样的,但也好过那烂大街了的狗蛋狗娃,不然等着孩子大了些,带到街上去,这一声‘狗娃’喊出口,还不知道多少娃儿一起答应呢。   因此也只能朝他喊道:“铁猫,好好跟你娘在家,乖乖的,伯母出门去了。”   方嬷嬷送她出来,大抵也看出了沈羡之不满意孩子的乳名,她倒是觉得没什么,只开导着沈羡之,“乳名没什么。”   希望大家也能这样认为吧。   然而也就这一天的时间,铁猫的名字就在王府里传开,大部份都觉得不错,但也有像是沈羡之这样无法理解的,比如她们沈家的姐妹,以及言巽他们。   钱袋子倒是十分高兴,“我还以为我这名字已经够奇葩的了,没想到现在还有了铁猫小哥儿。”   沈羡之见他这兴高采烈的样子,“铁猫你没少去看,倒是给他准备了什么见面礼?”   钱袋子一听要送见面礼,马上就联想到了银子上面,诧异道:“怎么还要送礼?”那不得花钱么?他也才没攒了多少。   “人情来往,算是投资,你今日送他,来日你成婚生子,他们也送你。”其实倒不用,沈羡之就是看他太高兴,想要捉弄他一下。   没想到钱袋子还真邀着言巽晚上去逛街买礼物。   要说这浔州城,原本是没有夜生活一事的,只是因这夏侯瑾和沈羡之来了后,各路号召,大家白日里都忙得脚不沾地,等着想要买个什么,只能等白天干完活。   如此一来,这街上的店铺也就只能晚些关。   然后就越拖越晚,以至于戌时左右了,街上还热闹着。   买日常用品的,买礼物的,请客吃饭喝酒的。   只是两个年轻男孩子,哪里会买什么?只问了店家要送礼,店家便一个劲儿地给他们推销东西,等两人结账的时候,已经买了乱七八糟一大堆,有用没用的都有。   第二天一大早大包小包地往瑜王家这院子里送,着实将众人惊呆了。   沈梨之她们几个姐妹也结伴来送孩子见面礼,见着这言巽和钱袋子送的衣服玩具等物,忍不住掩唇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这是搬家么?”   两人解释着,这都是店家说的,该准备这些东西。   不管那有用没用的,瑜王都只能硬着头皮给收了下来,回头看着很是发愁,和桑榆叹道:“这两个小子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今日送咱的东西,非得要让我给记上账本,往后也要照例给他们准备这样的礼物。”这哪里是送礼,这简直就是往自己这里存放东西嘛。   不过回头看着自家的小铁猫,又觉得心情大好,抱着他道:“铁猫儿,快长大,爹带你骑马射箭。”   正是哄着孩子高兴着呢,外头传来方嬷嬷的声音,“瑜王,瑾王妃那边来了人,说有要紧事和您商量。”方嬷嬷最是巴不得瑜王赶紧去。   倒不是不愿意他多陪着哥儿和桑葚,只是这桑葚还在月子房里,哪里有大男人三天两头窝在月子房的道理?在外间看看孩子也就罢了,怎么还老钻到这里间来?   所以巴不得他少待些时间。   瑜王听到传话,有些不舍地将铁猫儿放下,和桑葚说了几句话,这才过去。   到了厅中,只见除了沈羡之之外,还有天宝号的温先生,不免是有些好奇,“王嫂这是?”王兄说,其实天宝号他有些股份,所以这鹿儿沟得来的金子,也没放到王府里,而是全部存到了天宝号。   那温先生今天来,可是这笔金子出了什么问题?   他的担忧中,只听沈羡之说道:“这快要入冬了,这浔州城虽说几乎不下雪,但是这刺骨寒风呼啸着,到时候又有那冻雨落下来,城中不少老百姓的房屋都无法承重,所以我今日将他们两位请过来,正是想和你们商量一下,给他们些补贴,好叫大家将房屋都重新修葺一番,这也免得日夜提心吊胆。”   温先生听到这话,心中便觉得不妙,是自己高看这沈羡之了,她压根就没放弃那笔金子。只不过有些好奇,她要怎么个补贴法。   夏侯瑜听到她的话,倒是十分赞成,毕竟每年入冬,都会因为房屋坍塌,死伤不少老百姓,所以觉得沈羡之这个建议极好,“王嫂这是个好主意。”   沈羡之听罢,立即让钱袋子把自己写好的计划递给他们俩看。   其实也就是但凡今年腊月之前修葺房屋的老百姓,花销西南王府给报销一半。   至于这一半,西南王府肯定没钱,当然是要从天宝号那批金子上下手。   夏侯瑜看过后,觉得这样甚好,不过很好奇,“王嫂什么时候找人去调查的,达到这些标准的房屋都是需要修葺么?”   沈羡之当然不可能遍地撒钱了,所以她此前让人去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房屋达到危房条件的,才有这获得补贴的资格。   为了让老百姓们自己清楚认知自家有没有这个资格,所以给列出了一个目录,但凡达到目露里五项,就算是危房。   不过申请前,还得有王府的专门负责人去检查,确认过后才会给他们签字。   温先生细细地看着,上面清楚地写明了可以得到补贴的人家须得达到补贴标准,而且会在他们修建完后,经过审核,才能领到这一笔补贴。   这样也以防老百姓骗取补贴款,不然的话,先拿了银子不修房子,到时候拿他们也没办法。   他不知道沈羡之是如何想到这个法子的,只是他虽不高兴她最终还是将这笔钱拿走了,可是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毕竟这钱,在瑜王看来,既然是鹿儿沟发现的,那就该用之于民。   而沈羡之这个用法,用在正途上,他根本就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只能不甘心地点着头,同意了。   作者有话说: 第61章   不但如此,还要昧着良心称赞:“王妃这个主意妙极了。”   温先生不发言还好,这一发言,便叫沈羡之给盯上了,“我还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想要与温先生商量。”   温先生直觉不会是什么好事,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点头,“王妃请说。”   “是这样的,这补助老百姓的银子到底还是要从天宝号里面划出来,所以到时候还要劳烦温先生安排一个可靠的人跟着王府负责此项差事的管事一同去审核。”沈羡之的意思,除了王府的评定之外,还要天宝号也跟着审核,缺一不可。   这样的话,天宝号无形中就在老百姓心中产生了一种权威感,那以后有钱肯定要往天宝号里面攒,往后就算是有其他的钱庄入驻西南,那也不必担心被抢夺了这西南第一钱庄的名声。   温先生明白了她的意思,对于天宝号的发展的确是个不错的建议,所以他表示会好好考虑,挑一个合格的人选出来。   只是一想到那还没焐热的金条又要被拿走,温先生这心里终究还是不舒服。   而沈羡之与瑜王和温先生商议好了,也开始着手宣传这修葺房屋的事情。她这样一忙,府里的事情就有些顾不上,比如这铁猫的洗三。   回来得晚了些,孩子都早就睡了,只差人把礼物送过去。   丁香见她忙得跟个陀螺一样,甚是心疼,“外面的事情那样多,您都管不过来,这家里有老胡叔看着就好了,瑜王那边,他们都是两个大人了,不可能连个孩子也养不好,您有这心思,倒不如多休息。”   沈羡之其实到没有觉得多累,不过昨天玄月才给自己说,夏侯瑾那边来了信,他的一位知己老友要来这西南定居,明日就到,所以让她帮忙招待。   相处这几个月来,沈羡之主内,当然这个‘内’把浔州城也包括在内了。而夏侯瑾则主外,他的这个‘外’也包含了西南周边的这些蛮人们。   而这浔州城在沈羡之的手里,也犹如那试验田一般,当然这是一块成功的试验田,所以夏侯瑾便在浔州城外各县城效仿推行她的在浔州城的这一系列政策。   昨日她提起的修葺房屋,王府给予补贴一事,也是早前和夏侯瑾商量好的,这样一来,王府就需要大量资金流出,那这各县城缴上来的税赋也就自然而然地留了下来。   夏侯瑾已经早就写好了折子,上表朝廷,户部那边断然是没有拒绝的道理。   毕竟照着西南往年的税赋来计算,这修葺房屋西南王府给予补贴一事,就算是他们留下五年的税赋,也是要亏本的。   所以户部那边计算好,一系列指向西南王府会往里面倒贴钱,狗皇帝肯定会批了。   狗皇帝果然批了,大前天就得到了消息,听说这狗皇帝还另外给下了圣旨。   眼下在来的路上,预计三四天后也就到了,只是夏侯瑾回不来,沈羡之已经想好,到时候就说他卧病在床做借口,反正他自小病到大,这西南也就这么个条件,他那身体娇养惯了,到这里病得更严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沈羡之想着这些事情,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起来,玄月就已经蹲在门口等着了。   她才洗漱完,那玄月就跟条泥鳅一般,在丁香打开门的时候就挤了进来,“王妃,韩先生他们今日就回到,您看咱们几时去城门口迎接?”   沈羡之正梳好头,从里间走出来,“你这一天天,来我这房间比你们王爷都要勤快。”   玄月听得她这话,吓了一跳,“王妃您好好说话,别败坏属下的名声。”   沈羡之想给他一脚,到底是谁吃亏?一面有些疑惑,“什么身份,还得耽搁一天去城门口迎接?”她想着,就算是圣旨来的那天,也用不着他们去城门口等着吧?   难不成这位韩先生的名声身份还比狗皇帝大?   玄月这才反应过来,忘记提前跟王妃说韩先生到底是哪个韩先生了,于是连忙说道:“韩庸,王妃可是听说过此人?”   沈羡之虽然对江湖事迹比较感兴趣些,但现在好歹是瑾王妃,所以各方面都了解一下,当然也知道这韩庸是何人。只是玄月这样一提,她不免是大胆地猜测起来,一面向玄月求证:“你别告诉我,你家王爷这位知己老友韩先生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圣者之一韩庸韩先生?”   玄月听罢,以一个十分夸张的表情双手鼓掌,“答对了,所以王妃您觉得咱们有没有必要去城外迎接?”   “十分有,吃饭了马上去。”这韩庸乃寒门子弟的祖师爷,她当然要去,他的门生天下遍地都是。   确切地说,他不收贵族子弟作为弟子,而一向偏向于寒门子弟,所以在寒门子弟的心中,他便是师长是偶像。   而这天底下,往大了地预算,贵族不过占了八分之二罢了,那么这学子里,自然也只有八分之二。   那么这剩余的八分之二学子,也就是韩先生的门生。   这会儿她脑子里已经想好了,这韩庸要在西南定居?那肯定不能让他闲着,必须办一座书院。   不过建造书院的钱她肯定是没有,王府也拿不出来了,所以这会儿已经将主意打到了商家们的身上去。   先让大姐起个头,让莫家赞助冠名……韩庸的名声不掺水,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她就不信没有别的商家动心。   丁香也不知道沈羡之在想什么,一脸乐呵呵的样子,连到了大门口脸上都挂着笑,忍不住朝她问道:“王妃有什么好事情吗?”这样高兴。   “有呢。”沈羡之翻身骑上马背,示意丁香不用跟来,“你去大姐她们那边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我这里有钱袋子就好了。”   钱袋子一点都不想去,但偏偏王妃说让他跟着长见识,多开眼界,为以往后管事打下基础。   听说老胡叔每月的月钱加上奖金,十分可观,自己的十几倍呢。   所以为了这往后这丰厚的月钱,他忍了。   这个时候的浔州城街上,已经不比得他们刚来的那时候,人烟稀少,店铺紧闭,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   现在街上行人来往,两旁店铺齐齐开业,甚至有的重新装潢过,看起来很是不错。沈羡之骑在那高头大马上,沿路都是跟她打招呼的人,搞得跟那皇帝出巡一样。   以至于这去往城门口原本也要不了多少时间,现在硬生生因为跟大家打招呼而耽搁下来。   玄月是提前去的,这会儿已经接到韩先生一行人了,久不见瑾王妃来,有些尴尬,不知道沈羡之这么在这关键时候就掉了链子。   不过幸好韩先生也不是外人,便先领着韩先生他们进城。   其实韩先生在夏侯瑾来西南之前的一年前,才来此游历过,为此专门写了一篇讽刺皇帝的文章,不过他的弟子生怕惹事,偷偷给藏起来了。   所以在接到夏侯瑾的邀约之后,明明知道这浔州城是什么样子,他还是来了。   但如今所见,却与之前来时天差地别。   城还是那座破烂的城池,连城门至今都还没有,但是从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使得他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而这会儿看到前面高头大马上坐着的女人,不由得朝玄月问,“那是何人?”穿着明明十分普通,怎在老百姓间有如此威望?这受老百姓欢迎的程度,还是头一次所见。   更何况是个女人。   玄月闻言,只朝着前面骑在马背上,被老百姓们拦下来投喂食物赠送花朵的女人,不是沈羡之又是谁?他一时有些担心,这韩庸有那么一点点守旧,对于女人的要求似乎一向都很严格,他要是知道王妃如此出来抛头露面……   正当他担心着,还不知道怎么跟韩庸解释之际,沈羡之倒是先发现了他,挥手大喊:“玄月!”   韩庸再怎么说,也是那三圣人之一,先是看到玄月一脸欲言又止,现在又被对方叫唤名字,一下便猜了个七八分,“她便是沈家二小姐?”天子给阿瑾指婚的结发妻子。   玄月没敢去看韩庸,硬着头皮点头,“额,那是我们王妃。”   却听得韩庸说道:“此前你一直与我说,你家王爷一直在外,这城中一切,都是王妃在打理?”瑜王他已经见着了,有些老实木讷,如果不是相貌有几分阿瑾的样子,他很怀疑这瑜王和夏侯瑾不是亲兄弟,看起来一点都不聪明。   而这城中并无任何官员,那么管理这座城池,只能是王妃了。毕竟这西南王府的长史,听说已经瘸了腿,天天泡在洗碗池边。   玄月点头,一面试图在韩庸面前给沈羡之挽回些形象,“其实我们王妃还是挺不错的,只是性子有些洒脱随性罢了。”   没想到,韩庸不但没有像是他所预想的那样,朝沈羡之横挑鼻子竖挑眼,反而一脸十分赞赏:“此乃真正的女中豪杰,与阿瑾的确是良配,天子倘若晓得了,只怕要气得捶胸顿足。”给阿瑾赐婚了这么一个万里挑一的奇女子。   作者有话说:   我今天居然没发现虫子!!! 第62章   “啊?”玄月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愕然地看着韩庸。   但是韩庸并没有理会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学生们奴仆们朝沈羡之迎过去了。   沈羡之也晓得自己误了时辰,但这实在没办法,如今又正好推行这修葺房屋的政策,很多老百姓都没怎么懂自己的房屋到底是否到达合格标准,所以这一路问的人颇多,她也只能停下来给人解释。   所以看到玄月领来的这一行人,就一眼看到了为首那个儒雅中年男子,约莫就是三圣人之一的书圣韩庸了。   果然不愧为三圣之一,纵然是身后无华丽依仗,素衣淡袍,甚至还已是一把年纪了,却给人一种风光霁月的感觉,他的出现使得大家的目光都会不约而同落到他的身上。   想将他这个方忽略在视线里很难。   当下见对方居然朝自己快步走过来,慌忙从马背上跳下,“抱歉,这一次是我怠慢先生了。”   “王妃言重了。”韩庸笑盈盈地朝沈羡之回了一礼,一面默不作声地打量着她,“我看城中热闹非凡,可是有什么大喜事?”   能有什么大喜事,不过是大家都在相互评定各自的房屋到底有没有达到领取补贴的程度罢了。   玄月有些愣住了,眼见着前面牵着马的沈羡之与韩庸并排而走,并且谈笑风生,这画面总觉得有些奇奇怪怪的,他记忆里的韩庸其实就是一个十足的老古董,眼下怎么会?   他正疑惑着,那一样被老百姓们拖着解释的钱袋子终于追来了,从沈羡之手里接过了马绳子,一面朝韩庸匆忙行礼打招呼。   不想韩庸一看到他,竟露出惊讶的表情,目光也随着钱袋子牵着马走绕到人群后的背影看过去,“那是?”   沈羡之脑子倒是转得快,早前有展元说钱袋子和那徐崇文的儿子长得是怎么像,但是年纪对不上。而徐崇文当年也是文坛大咖,不然怎么可能叫他主持科举。   所以应该跟韩庸就算不是什么旧识,那几面之缘也是有的,因此也就猜到了他为何惊讶,只压低声音说道:“并不是,这孩子才十三岁,出生于江州茶山。”   韩庸也没想到沈羡之居然明白自己所指,听罢到底是有些惋惜,“可惜了。”不过看起来真不像是十三岁的孩子。   此前沈羡之一直在想,这韩庸一个糟老头子,夏侯瑾怎么能和他成为知己的?不过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且不说和这韩庸交流无障碍,而且有种说不上来的默契。   又或者,这就是聪明人和聪明人之间的谈话,用不着去特意咬文嚼字,也不用去长篇大论,稍微提一下,对方就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   她觉得,自己也需要这么一个知己。   当下便将韩庸等人暂时安排在王府旁边的一座小府邸中,这应该是当年沈曜身边的副将们所住的地方,谈不上有多风雅,而且又已经闲置上百年了,所以院中和王府区别不大,也是萧条破败。   好在沈羡之知道这韩庸要来,紧赶慢赶,还是让人收拾出了几间像样的房间,重新搬了鲁班组重新打的床铺和桌椅过去。   甚至还另外给他们安排了厨子。   只是一切食材,还得从王府这边取。   话说韩庸此番带来的几位学生里,其中有两位是他最心爱的弟子,一位三十多岁的杜司风,当年正是杜司风和夏侯瑾偶然结识,然后介绍给他师父韩庸,没曾想他们倒是成了知己,自己成了个多余的人。   另外一位则是不过二十出头的骆冰云,对于术数方面甚是有天赋,他也是韩庸一手从奶娃娃养大的,所以说和韩庸之间,算是父子也不过分。   他二人显然已经提前做好了接下来艰苦生活的准备,毕竟早前和师父来过这浔州城的,那时候像样的客栈都没有,他们最后就是借住在无人居住的空房中。   所以眼下看着这院子虽然到处破败,但胜在干净,而且房间里的床铺桌椅说不得是有多精致的大门,不过最起码是崭新的,不用在像是上一次来时,半夜那旧床铺忽然塌下,引了不少笑话。   因此还是极其满意的。   “我跟在师父身边多年,也是头一次看到师父对女子如此客气。”骆冰云收拾好行李,打量起这房中的布置和外面的空旷院子,忽然有些理解了。   杜司风则攀到墙头上站着,听到师弟的话,示意他也上来,“旁边有梯子,你要不要上来,这上面的景色更甚。”   骆冰云半信半疑,不过抵不住师兄的诱惑,还是爬着梯子上来了,果然一抬头就看到了那沿着山坡往上延升的各种绿色,一时忍不住发出惊呼声,“师兄,那就是王府的菜园子么?”明明都是绿,却是无一重复,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每一种绿色就是一种蔬菜?   杜司风点头,“大概是吧。”甚是好奇,要是作画的话,不晓得能不能调出这么多绿色来?   心里这样一想,立马就跳下来,拿了银子上街去。   不过还不知道这浔州城似乎有像样的文墨铺子,所以便到王府这边来问,正好遇着钱袋子要出门去。   钱袋子听闻他要买作画的颜料,顿时笑道:“有的,我正要从那边过,杜先生您随我来。”   这文墨铺子是挂着莫家牌子的,也是这两天才开业的,如今一切都是由着大姐沈芸之负责。   早前挂着莫家牌子的铺子开张大吉,他们还去贺喜,但是后来开得越来越多,就放弃了。   而此刻杜司风随着钱袋子到这铺子门口,看到是莫家的牌子,一时有些惊讶,“王妃将她外祖家的铺子都开设过来了?”   钱袋子笑应,“正是呢,杜先生您先去看,我还有事情就走了,您瞧中了什么,下次只管差人来拿,用不着自己专门跑一趟。”   杜司风朝他谢了一回,这便朝铺子里踏进去。   这浔州城读书人没几个,所以铺子相比其他的店铺十分清冷,沈芸之有些发愁,心里有些后悔自己让萧姑姑配这么多货过来,多半是要积压了。   她一操心各铺子里的事情,倒没空去生病了,这会儿正站在柜台前看着算盘发呆,忽然见着有客进门,连忙笑迎:“客官需要些什么?”   杜司风知道这铺子和瑾王妃有关系,但断然没有想到她的姐姐居然亲自来店铺里。   他倒是没见过沈芸之,但是看这有些相似的容貌,也能猜测出来,正要回话,外面忽然跑来一个妇人,将手里两岁的小娃娃递给沈芸之,“芸之姑娘,麻烦您帮忙看着豆儿和铺子,我出去办点事,一会儿就来了。”   沈芸之爽快答应了,抱着豆儿到门口坐着,只叫杜司风随意看。   杜司风稍微还是觉得有那么点神奇,沈相爷家的千金们,都这样随和的么?一点架子都没有?一面找自己所需要的画纸和颜料,发现竟然如此齐全。   对于这作画之上,他不但十分大方,还是个购物狂,等隔壁的老板娘回来,沈芸之把孩子交给他进来时,看到从柜台上堆到柜台下的那些东西,不免是露出吃惊的目光,“这位客人,您这全都要?”   “嗯,结账。”杜司风没想到自己此前在别的州府没买到的东西,这里一次给自己配齐了,当然是要买了。   沈芸之目光扫视了一眼,见他把所有的纸张颜料都给买了一个遍,其中还有颜色重复的,只是生产商不一样罢了,所以好心劝道:“这位客人,我看您好些都重复了,要不要理性消费?”   正说着,竟然听到外面有人喊,京城来人了。   现在城中每日都是有外地人来此的,其中不乏京城人士,但是这样能叫老百姓们惊呼的,显然不是凡人。   所以沈芸之和这杜司风都出去看。   没想到竟然是圣旨送达了,比玄月他们预计的时间还要早。   幸好沈羡之没出门去,当下只匆忙打发人去请夏侯瑜。   城里虽是如今看着也热闹非凡,但四处破败一片,甚至是这西南王府,连大门都没有,看着他们端上来的茶水,粗碗粗茶,实在下不去嘴,而且又只见着沈羡之一人在此,听闻夏侯瑾卧病在床起不来,那夏侯瑜则在轮椅上,一时半会也赶不到。   所以也不宣旨了,反正此处也没有官员,因此将这明黄的圣旨留下,便急忙跑了。   甚是嫌弃,生怕多待一分,晚上得在此留宿一般。   这感情好,沈羡之本来也不想跪这狗皇帝的,所以待他一走,就打开圣旨看,顿时喜开颜笑。   原来那狗皇帝不但批了夏侯瑾的请求,而且不只是未来五年这西南不必往朝廷上缴税赋,还大方地给加了两年。   不过却在圣旨里道貌岸然说什么朝廷人才紧缺,这西南交给夏侯瑾兄弟俩管理他十分放心,言下之意是不打算再继续派遣官员来此了。   至于这眼下西南各县城还在的县令,就算是留给夏侯瑾。   这些小县令,要么就是朝中无势力,直接被分派至此的,要么就是无权无势被打压贬的。   他这意思,分明就是要夏侯瑾自生自灭,不给夏侯瑾一点重新站起来的机会,斩断了他与其他官员的来往途经。   沈羡之看了,能不高兴么?她一直最担心的就是怕朝廷忽然派遣官员来此,那打乱了自己的节奏不说,以后这日月神教要发展也受到了阻拦。   不过说起来,她这日月神教其实也可以先吸纳几个核心人员了,展元看起来就不错,就怕他误会自己建立日月神教想造反。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不过他那里都不算是问题,这建帮立会不是小事情,所以觉得还是该跟着西南最高领导人知会一声,当天晚上就回去给夏侯瑾写信。   夏侯瑾收到她这信的时候,正在逢一个中午,山里比山下还要冷不少,大部份蛮人都不懂得冬日须得储存些绿色的蔬菜,一味地吃肉,所以到了冬天,大部份人都各种发病,虽是头痛乏力是要不了他们的命,但还是整体影响了身体。   夏侯瑾当时正和阿布商量着,“这山里的路,你们族人到底比山下的汉人还要熟稔一些,到时候如果真需要给他们山上送蔬菜,得你们清澜答部落,不知道可否能胜任?”   阿布知道,跟着汉人做事,人情是人情,但是报酬是不会少一分的,这给各部落的人送蔬菜,能从汉人这里拿报酬,也能从其他部落这里得人情,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当然能胜任,属下这就立即写信回去与阿爸和阿叔他们商量。”   夏侯瑾颔首,“如此最好不过,正好我这里收到了王妃的来信,也要回复她,便与她提前说一声。”现在整个浔州城,还没到下冻雨的时候,大部份蔬菜也都耐寒,所以夏侯瑾猜想必定是绿茵茵的一片,多得吃不完。   但即便是吃不完,也没贴钱白送的道理,所以他打算先给部落里的蛮人们免费送一些,等着改善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再收些苦力费。   这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这些日子里,他已经学了不少蛮人话,所以完全能跟蛮人部落的首领们普通交流,加上休息的时候跟阿布也一直在学,所以他有这个自信,到时候说服他们出钱买菜。   阿布去写信,他也把沈羡之写来的信给打开,虽然早知道就是一份工作报告而已,但每一次还是多少有些期待,自己这个王妃会不会额外添些贴心话。   不过事实证明,他还是多想了。   信中除了提及韩庸已经到了的事情之外,还有京城来的圣旨一事,看到自己这位皇叔自以为是地装大方仁慈,忍不住想,往后若是这整个西南能发展起来,还望他不要反悔,这七年内不插手西南之事,也不征收西南税赋。   而信的末尾,沈羡之提及想要建立一个机构,说得道貌岸然,说是专门帮忙弱势群体,而且里有是又说浔州城里没有官员,大部份管事都没有官职,很多事情不方便安排,所以建立一个机构,设置管事的等级。   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她这所建的机构,叫做日月神教,夏侯瑾怎么听都觉得像是江湖反派,所以朝破军问,“你可曾听玄月他们说过,王妃对江湖事可感兴趣?”   破军摇着头,“没有啊。”疑惑夏侯瑾怎么问起这个事情来。   却听夏侯瑾叹道,“西南王妃的名号不够响亮么?”他的王妃想当教主。   破军不解其意,只附和道:“响亮!”   “那你说王妃为何还想要建立日月神教自己做教主呢?”他虽是疑惑,百思不得其解,但还是回信同意了,想着她既然对江湖事情并不了解,那建立这日月神教,可能就是一时新鲜罢了。   更何况仔细一想,这日月神教其实和府上的那些稷下组鲁班组,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也就应允了。   信中也一并与她提了蔬菜之事。   这入了冬,蔬菜只要不沾水,在西南这样潮湿的环境中,是可以保存许多天也不会干枯的。   而的信还没到,浔州城就来了不少人。   与往昔不一样,这一次来的全是女人,听说是从南边来的,大部份都是年轻美貌的女人,说是过来开店。   开什么店,自然不言而喻了,城中已经多少年没有这些娱乐项目了,沈羡之心想是没办法阻止的,只要店里的女人不是拐卖抢来的,他们也不好管。   不过花楼都开起来了,赌坊还会远么?与其让外势力进入西南,到时候不好管控,还不如自己开盘呢。   但这种生意肯定不能让西南王府明面上做的,所以她约了温先生。   温先生其实坦白地讲,挺不愿意见到沈羡之的,每一次见她必然是破大财。可偏偏她又是夏侯瑾的女人,于是只能硬着头皮笑着问,“不知道王妃可有什么事情?”他真想告诉沈羡之一句,这城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老百姓家里,房屋都需要修葺,这就意味着给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老百姓白发银子。   所以他这库房里已经快要山穷水尽了。   想要求沈羡之高抬贵手,再这样下去,只能动用夏侯瑾的养老钱了。   “有好事。”沈羡之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她又是个行动派,直接扔出了自己连夜写下的计划书,“找你发财呢!”   温先生对于她所说的发财之事,有些半信半疑,只是看到计划书上的标题,有些愣住,“开赌馆?”   “有什么问题么?”沈羡之觉得这大势所趋,城里状况一日比一日好起来,她今天不开,明天指不定就有外面的赌馆跑来看连锁分店,与其给人赚这银子,不如自己赚他不香么?   一面担心温先生不愿意干,苦口婆心地劝道:“只靠着天宝号,能挣多少钱啊?何况现在花楼都开起来了,赌馆必然也会有的,咱们赶在前头,先开起来,把品牌做出来,以后就算真有人再开赌楼,那客人们也是认准了咱们的老字号。”   温先生认真地想了想,赌楼的确是赚钱的,但是夏侯瑾会同意么?他有些担心。但是见沈羡之写好的这计划书,分明就是已经打定主意了,找自己这哪里是商量?根本就是通知自己,于是打开计划书认真地看了看,“王妃且给我一两日的时间考虑。”   “这是自然的,毕竟要投入大量的本钱,你若是有意,咱们到时候五五开。”沈羡之甚至都想好了,赌坊如果不叫天宝赌坊,那就叫日月赌楼。   啧啧,两个名字都这样霸气。   然后出来带着钱袋子,往人家开花楼的店去。   花楼名字叫天仙阁,早前就已经来王府登记,还是沈羡之亲自批的,她想着这天仙楼,经营范围在娱乐餐饮,天真地认为是开大饭馆的,毕竟装潢很是豪华,而且包间很多。   事实证明还是她太年轻了。   姑娘们年轻就是好,昨天才一路舟车劳顿到这浔州城,今天就开业,不过这傍晚时分,天色雾麻麻的,大红灯笼就已经高高挂起了。   钱袋子见她这脚步要往里面钻,连忙给她拽住,“王妃您干嘛?”这可是花楼啊!他们俩好像都不具备逛花楼的条件。   自己年纪还小,王妃是女人。   沈羡之却是一脸兴奋,恨不得已经冲进去找个最佳位置:“有美人你不看,脑子有病吧?快跟上,听说今天他们天仙阁的花魁要跳失传已久的惊鸿舞。”   钱袋子拦不住她,只能跟进去,门口的姑娘见了沈羡之,立即热情地上前招呼,“王妃快请,马上就要开始,您订的位置在二楼天字号,香香这会儿忙,就不亲自招待您了。”   “好勒。”店铺装潢的时候,沈羡之来瞧过一次,毕竟是这浔州城最豪华的地方,所以这一次也算是熟门熟路。   钱袋子紧跟在她的后面,忐忑不安,直至发现竟然还有不少女宾,就越发吃惊了,追上去朝沈羡之问:“王妃,这到底什么情况?”为什么她看到了花夫人带着花家小姐们也在这里?   原来这天仙阁装潢完了,沈羡之就绝对不对劲了,一仔细打听,还真是跟自己所料想的那样是花楼。   那这么能行?只能是男人独享这份快乐?必须让女人们也来感受感受?于是她抓着天仙阁的老板秉烛夜谈之后,对方终于答应,尝试一下她所说的经营方式。   沈羡之敢提出这样的经营方式,到底是因为这西南多少受到蛮人的彪悍民风影响,所以对于男女大防基本上没那么严重。   而这天仙阁的老板李红拂,年轻时候也是江南一带鼎鼎有名的花魁娘子,听了沈羡之的提议之后,也觉得惊世骇俗,但是仔细想了想,好像也不是不能试一下。   若是不用卖身就能挣钱,自然是姑娘们的福音,在天仙阁里改卖酒卖茶,跳跳舞弹弹琴,再好不过了。   当然,如果没有什么效益,她肯定还要回头按照传统模式来经营的。   不过今日就满堂喝彩,女客们对于天仙阁的服务,好像也很满意,这让李红拂悬着的心松了一口气。   而男客们有女眷陪着来,就算是有贼心想要伸出那咸猪手,但也没这胆量。   另外大家欣赏歌舞表演,这茶水点心零嘴,还真吃了不少,让李红拂有些吃惊,净赚的银子比以往给上十桌好酒好菜还要多。   但其实生意比她所预想的好,只因这样的花楼,同时接待男女客,姑娘们不满身只卖艺,还能花钱点曲儿,大家都是图个新鲜。   女人第一次到这种地方,而且往昔也没什么可去逛的地方,天黑后似乎就是绣花这一项娱乐了。   如今倒好,多了这样一个去处,花楼里的姑娘还陪聊,家长里短、男人等等。   以至于这天仙阁接下来的女客比男客还要多,方向逐渐走偏,尤其是有女人来求问天仙阁的姑娘们,怎么才能温柔起来后,天仙阁开起了课程班。   对于天仙阁里接待女客一事,从开业那一日全城的人都知道,虽是惊讶,但也没有多管,毕竟大家都忙着赚钱,哪里顾得上去指责。   读书人如今总共就只有韩先生带来的那些个学生,虽也觉得这简直是惊世骇俗,但是他们老师竟然不作任何点评……   老师不发言就算了,杜师兄也保持了沉默,更要命的是,今天瑾王妃居然把老师约去了天仙阁…… 第64章   不但如此,老师还主动邀约了他们,“天仙阁已在城中开设多日,这些日子你们整日在房中挑灯夜读,着实无趣,为师在天仙阁给你们订了一个包间,不如去那边喝喝茶听听曲。”   此话一出,莫说是那些对天仙阁的经营模式充满异议的学生们,就算是杜司风也愣住了。   但是老师银子都给出去了,不去白不去。   然后一行人便随着韩庸浩浩荡荡地到了天仙阁,这边沈羡之早就等着,见了韩庸连忙给请过去说话,杜司风则带着一群师弟们去了师父给定的包间。   他们这些天虽然没少听人说这里的新鲜之处,但是真的身临其境了,发现自己好像就是土包子一样。   而他们的包间斜对面正好是舞台,这会儿几位舞姿极其妙曼的姑娘正在上面跳舞,出色的舞艺一下便将他们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以至于桌上摆满了瓜果酒菜,也没反应过来。   待这一曲罢了,几个学生才回过神,满脸的诧异,“竟不知,她们的舞蹈这样绝美,方才每一幕,仿佛如画一般。”   杜司风也没料想到,却听得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她们自小就开始学习这琴棋书画,只是大家都只顾着瞧这皮囊,哪里有闲工夫去赏析?”主要也没舞台给她们展示啊。   毕竟传统的花楼里,接待的都是男客,姑娘们也只能卖身。   而现在这天仙阁男女宾客皆宜,自然是不可能再做那门营生,所以各人也都将这些年所苦学的才艺给展示了出来,没想到效果居然出乎意料。   虽然他说得是有些道理,但是小小年纪怎么能来这里呢?杜司风一下便着急了,“钱小弟,你怎能来此?”   “我随着王妃来的,她与韩先生商量事情,我无聊听说你们这里开了包间,我就来蹭了。”钱袋子说着,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立马就对着桌上的瓜果动起手来。   几人想说王妃不像话,怎么将他一个小孩子给带来了,没想到钱袋子却期待地盯着舞台上面,“马上就口技表演了。”今天虽然是第一次有口技表演,但是他有幸见过那两位姐姐排演过,所以十分期待。   众人朝着台上望过去,只见有人搬来了一桌一椅,一扇一尺,然后放下帷幕,随后一声惊堂木陡然响起,四周噪杂声一下淡了下去,只听帷幕里传来一声婴儿啼哭,就好似那白日不到的婴孩哭出来的声音一样,真实无比。   随后是一个老妪愤怒地责问老天爷,为何灭她家族,紧接着一声‘噗通’的跳水声,好像那帷幕中真有大江大河一般,女人被淹没而发出的声音,以及婴孩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流水声,身后的追兵声,声声交错。   逐渐地,追兵的声音越来越远,女人在水里扑腾的声音消失,婴孩声音更大了,好似懂得长辈离开了一般,哭声里充满了悲伤。   河水声继续,时而汌急时而平缓,忽然听到有挥着锄头的声音,好似有无数人在劳作,紧接着有人发现河里的婴儿,惊呼他好像是被一只手一直给举出水面……   这场口技表演长达一个时辰左右才结束,因为丰富逼真的声音,让人误以为那帷幕后面,就真的有着那样一个世界的存在。   连楼上的沈羡之和韩先生都停止了聊天。   此刻听到惊堂木再一次拍响,那句再请看官们明日再来听下回分解,众人才从这故事中回悟过来,有接近舞台的客人好奇地扯开帷幕,只见里面竟然就坐着两个年轻女人。   所以刚才那些生意,都是她们弄出来的?   随后热烈的掌声犹如排山倒海一般响起,就不能停歇。   那两位姑娘有些震惊,显然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一面含羞朝众人鞠躬,然后随着天仙阁里的帮工们一起将桌椅尺子给搬下去。   韩先生也收回目光,“想不到这小小的天仙阁,竟也是人才济济。”   “不止是这天仙阁,我一直以为每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都必然有他的道理,只是大家都缺少一双发掘潜力的目光而已。就好似那读书不好的孩子,也不见得就是无用之材,兴许他在别的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的眼睛和一个合适他的平台罢了。”   她的话,韩庸也不得不去承认,的确是这样的,对于沈羡之这样的见解,也十分佩服,“所以方才你说,想要建造的书院,并不单只是学习这骑射礼乐书?”   沈羡之颔首,“正是这样的,只不过大家的传统认知里,都觉得唯有读书才是出路,其实不然,就拿城中当下的状况来解释,缺乏各方面人才,可不单单只是读书人。而如果只有读书人,那这其他三百五十九行,由谁来做呢?”   韩庸其实来这西南定居,就是不打算再教书育人了,他教了一辈子,感觉自己毕生所学,能传授出去的东西,已经传出去了。   再叫他教学生,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教。   但是沈羡之的这些话,就好像一语惊醒了梦中人,忽然让韩庸意识到,自己从前的认知太过于狭隘了,所以当下便回着沈羡之的话,“你所言,我会仔细考虑,只是开设书院绝非小事情,得从长计议。”   他能说考虑,从长计议,显然是已经有了苗头。有句话叫做欲速则不达,沈羡之也没催促他,“应该的,这本就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其实先生这个年纪,也该是享清福的时候了,只是我思来想去,谁任书院的山长,都不如先生。”   主要,还是想利用韩庸的名声收学生嘛。   但这话肯定不能明着说的,多俗气啊!   书院的事情和韩庸交涉还算成功,接下来便是展元了。   第二天一早沈羡之就将展元找来,“咱们城中的状况一日比一日好起来,可是诸事繁多,府里的管事却是法力跟不上,这样下去,只怕是会出问题的,但是朝廷不予派遣官员来,我们也就只能自己来安排,所以我想着建立一个帮会,从中挑选管事来维持城中的秩序,你觉得如何?”   展元今日就处理了几件纠纷,但问题是他也无知无权,最后也就不了了之。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话,有些好奇,“那主子是怎么打算的?”   “我的意思,效仿帮会设置护法堂主坛主,然后王府再把这城中甚至是西南的事务都委托给他们,一切按照大夏律例来执行,这样一来,坛主上面有堂主,堂主上面有护法,不就有一个完美的管理体系了么?”然后把自己准备好的计划书递给展元,“名字我与瑾王都商量好了,就叫日月神教,到时候你来出任护法之一,以你的本事,管理下面的那些人,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展元大致明白沈羡之的意思了,这样也不是不可行,而且瑾王也是同意的,所以问道:“那这教主一职?谁来出任?”   “王爷的心思都在蛮人们的身上,也只能是我了。”沈羡之叹了口气,好似被赶鸭子上架一样。   其实那心里乐开了花,她的日月神教比预计的时间提前建立起来了。   虽然眼下就自己和展元这个护法,但是只要有了开端,很快就能招揽更多的教徒。   展元听到是沈羡之做这个教主,倒是觉得实至名归,这日月神教怎么听都有些像是江湖的味道,而主子武功高强,倘若真遇到武林盛事,她也能去参加,不会落了半点下风。   但是瑾王也瑜王就不行了,一个病着一个瘸着。   所以当下就朝沈羡之说道:“既如此,明日属下便去开始筹备。”不过话说回来,日月神教总需要一个总部吧?不然大家到时候聚集在哪里?   一面朝沈羡之问。   沈羡之本来想说雁环山,但那里到底得出城,现在教中也没多少人,倒也不着急在雁环山大兴土木,重点还是先仅着这城中的房屋修葺。于是便道:“王府对面那套宅子是无主的,明日我便给买过来,收拾收拾,整理出来,到时候那里就是日月神教的总部。”   展元心想这样极好,与西南王府门对门,到时候要商量汇报什么消息,也快。   当下,就拿着这计划书回去研究,晚上就开始招贤纳士。   钱袋子听闻后,急急忙忙来找沈羡之,“王妃,你这日月神教才开始建?”   沈羡之一点都不慌张,苦口婆心地劝着他,“对啊,不过你跟着我这么久,一直兢兢业业的,所以我给你留了个位置,不过你年纪尚小,给你大些的权力,只怕是不能服众的,所以我觉得你做个坛主还是不错的,现在又是创教初期,只要你好好干,你又这样年轻,往后副教主的位置都有可能是你的。”   钱袋子听到最后,脑子里就只剩下副教主三个字了,兴高采烈地答应下来,“好,王妃放心,属下一定好好干!”   沈羡之心说,不是该喊自己教主么?怎么还是王妃?   作者有话说:   开局一张嘴,秒升999级。   今天就不捉虫了,因为我觉得没有。 第65章   日月神教就这样紧锣密鼓地筹建起来。   因为沈羡之与展元说,打算将城中的政务都外包给日月神教,所以招收人员的时候,他除了还要识文断字,还需得有些拳脚功夫。   反正在展元看来,既然是帮会,那将来必然是会扯上些江湖关系的,教里的人不能没有半点功夫。   更何况,办理政务,便意味着要抓捕犯人,所以就更需要武功了。   而这城中的原住民,大部份都是不识文化,又不会武功的老百姓,只能望而却步,这让沈羡之暗地里看着很是着急,白白少了许多教徒成员。   急得她满嘴的泡,于是朝钱袋子提道:“虽然展管事这是为了神教的将来着想,以好为神教打下坚硬的厚实基础,但是哪里有这么多人才嘛。雁环山那边的鱼塘田地果园,也都需要人的,总不能叫这些又会武功又识字的人去种地嘛。”   钱袋子闻言,恍然大悟,“王妃是想以后将神教的总坛建立在雁环山?”   “聪明,那里是不是一处绝佳的风水宝地?”沈羡之很满意,心说这孩子总算是聪明了一回。   钱袋子想了想,的确是四面环山,易守难攻的好地方,而且有山又有水,说得难听些,往后就算遇到什么事情,被困于雁环山,也不会饿死。   所以到时候那里是日月神教的总坛,肯定不能雇佣长工们去干活了,不然岂不是泄露了教中机密?因此也觉得沈羡之考虑得不错,“是该招纳些普通人。”但是城中的老百姓都是有家有室的,叫他们进入教中,感觉不太好管理。   便同沈羡之提议道:“王妃小的有个提议。”   他的提议也不算是好,就是从各城镇去召集那些闲汉,他们无家无室,有的甚至还会三两招。在他看来,这些人群里卧虎藏龙,他自己曾经也不是算得上其中一员么?   沈羡之听了心想也不是不可以,可问题是这些人不好管束,都闲散惯了。   哪里晓得钱袋子这时候说道:“王妃您不是要那个蛊么?到时候一人给他们塞一颗,保管老老实实的。”一面也提醒着沈羡之,该给他解药了。   这都好些时间了,他这日夜担忧着,就怕忽然毒发。   他不提这个事情,沈羡之都给忘记了,眼下听到提起,一脸忧心忡忡的,便无奈地拍着他的肩膀道:“傻孩子,我给你吃的是丁香买的糖豆子,哪里有什么蛊药,你家王妃是那种丧心病狂之人么?”   钱袋子听到这话,愣了好一会儿,想到自己根本就没有中毒,还被她骗了这么久,气愤不已,“既然如此,你为何不早些告诉我?”害得他这一天天地担忧。   “这不是一忙活就给忘记了么?”沈羡之有些心虚,虽然她这话不假,的确是给忘记了,但看到钱袋子气得眼睛都红了,于是连忙安抚道:“没事了没事了,我觉得你的建议非常不错,你去和展元商量,我先去忙了。”   然后拔腿就跑,只是她今天也没什么可忙的了,正好想着此前听丁香说大姐今天休息,还做了不少重阳糕,叫她得空过去吃。   因此她便去了,正好见着大家都在屋子里围着回风炉烤火,唯独大姐不在,自不必说,肯定还在厨房里忙着。   有六合门的弟子们无限挖煤,所以这城中大部份人家都转烧煤火了,这可比柴火所管的时间要长很多,不用总担心碳过了火。   但是这煤气一直是隐患,所以沈羡之便找麻铁匠商量,做出了这回风炉。   没有电焊,这麻铁匠就这样一锤一锤地将铁皮敲打出了这回风炉的样子,然后几个部件凑合在一起。   原本如今收拾得还像模像样的房间里,因这回风炉的出现,土气一下添了不少,但是胜在温暖,莫说是主子管事们住的房间都要来一座,就是丫鬟们院子里,也备了这样的炉子。   平时烧水煮饭,都是可行的,又干净,烟火又不熏人。   沈羡之这会儿在炉火前坐下,见着茴香在床前的小桌旁往食盒里装重阳糕,甚是疑惑,“不是说今日不去铺子里么?”   她还以为,是带去铺子里做点心的。   没想到一旁的沈梨之就忍不住拿手肘戳她,“你整日忙,必然是不知道咱们大姐姐今日专门做重阳糕是为何。”   沈羡之疑惑,“不是重阳节快到了么?”然后今日大姐又刚好不去铺子里就做呗,难道还有别的缘由。   这会儿沈灵之就压着小声说道;“明明是那杜先生提,每逢这个时候,从前在老家,家中便开始准备重阳糕。”   杜司风?大姐怎么和他扯上关系的?沈羡之疑惑不已,耳边则响起沈梨之的声音:“不然你以为大姐今天为何不去铺子里了?”沈梨之忽然有些好奇,大姐姐瞧着清心寡欲的,怎么忽然就。   这让沈梨之很担心,尤其是前有沈灵之被骗的事情,所以面露忧色,但忌讳着茴香也在这里,便没多言,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沈羡之自然是察觉到了,晓得她还有话要说,所以等离去的时候,便问她,“方才叹什么气?可是还有什么瞒着我?”   沈梨之露出苦笑,“什么都瞒不过二姐姐,你叫我送你,就为了问这个?”   “不然呢?”不然大冷天的她喊沈梨之喊出来做什么?又不是自己不知道路。   便听沈梨之说道:“咱家的人,从咱爹娘这一代开始,对于情感这一事上,认定了难以转弯,我有些担心大姐,而且这杜先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我们也不大了解。”关键他们俩这关系,说只是朋友,可是姐姐对这杜先生,明显就早已经超过了朋友的范围。   一面问着沈羡之:“姐姐很他老师韩先生也算熟悉,可晓得这杜先生到底是如何想的?家里可又娶妻生子了?”这杜先生的年纪,如果真娶妻生子了,只怕孩子已经十来岁不止了。   所以沈梨之就比较担心大姐。   其实也不怪大姐对杜先生如此上心,大姐从前一直病在榻间,很少有人接触来往,更不要说是年纪相当的年轻男子了。   她情窦初开也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这杜先生虽已经是而立之年了,但因是这做学问的,看起来儒雅俊秀,行为举止又十分风雅。   可沈羡之是万万没有想到,这韩先生身边的学生会和自家的姐妹扯上关系,她也就没去多管人家的私事。   这会儿听了沈梨之的话,心中也十分担忧,“你先不要着急,我回头让钱袋子去打听打听。”   因此这还在鼎力拉人入教的钱袋子正在游说今日闲赋在家里休息的言巽,就被沈羡之找来,招手示意他到跟前,“你去帮我打听打听杜司风。”   “哪方面?”钱袋子也是机灵。   “各方面。”   “那得额外加工资。”钱袋子现在知道自己没中什么蛊毒,胆子也大了几分。   “保密工作到位了,加工资不是梦,去吧。”沈羡之也十分大方,没和他多斤斤计较。   钱袋子一听,一时高兴不已,然后回头指了指言巽,“他也要加入咱们日月神教。”   言巽加入日月神教,那必须欢迎,虽然他年纪还小,暂时也没发现什么特别厉害的优点,但他身份大啊。   当然直接就批准了,还给了个小坛主给他做着。   下午些的时候,清澜答部落的晖谭带着一队人马来运送蔬菜去别的寨子。正好他们寨子里这收了不少草药,他便亲自拿来送给沈羡之。   等人走了,玄月在一旁叹气,“让他们融入汉人生活,别的没学到,这种贿赂倒是学得炉火纯青了,不过那药草是真好,王妃收着,没准回头有大用处,别盲目地给卖了。”   沈羡之心说没这样夸人的,更何况蛮人本身有自己的体系生活,不见得要他们一定学着汉人生活啊,那样就等于是将他们彻底殖民了,如此的话,哪里还需要夏侯瑾漫山遍野去跟他们接洽呢?   大家相互包容各自的文化生活习俗不就好了么?   不过算着时间,夏侯瑾今日也该回来了,这都快天黑了,也没听到消息,便问着玄月:“你的信到底准不准,你家王爷今天确定回来?”   “路上若是没什么事情耽搁的话,是能在今天赶回来的。”玄月觉得,王妃这样问,肯定不是担心王爷或是挂念王爷了,没准又有什么事情忙着跟王爷商量。   正说着,外面有人来禀,说是有人求见王妃。   整日要求见沈羡之的人多了去,一般情况下,沈羡之都不会拒见,毕竟就目前维持,还没人专门来找自己闲聊的,所以就喊了玄月,一起去厅里。   没想到这人没在厅里等候,大冷天凉飕飕的,他就站在屋檐下,穿着一身玄色衣裳,手中握着长剑,咋一看好一个江湖侠客的气势。   这配套,绝对是个绝世高手!   只是等他见到沈羡之,顿时露出与那张俊脸不匹配的表情,喜开颜笑地朝沈羡之奔过来,“王妃,听说你创建了一个日月神教,你看在下如何?”他在梧州办完事就马不蹄停地赶回来了。   路上还在发愁怎么找个理由留下来呢。   留在浔州城不是什么难事,可那样和沈羡之接触到的机会太少了,所以得想办法留在王府才行。   没想到这瞌睡来遇到枕头,刚一进城就听说瑾王妃创建了日月神教,如今正在到处招贤纳士。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别说,就鹿修澜这武功沈羡之还是挺馋的,说是做护法都算是屈才了。但是转头一想到他这智商,沈羡之就有点动摇了。   心想护法还是算了,武功固然是重要,但才智更重要。心想给个堂主差不多就行了,但肯定是不能和他明说,他聪明才智不够做护法,于是便先问道:“你不忙着报仇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急于一时。”鹿修澜觉得他爹娘肯定也不愿意他就这样盲目地去报仇。“所以王妃觉得在下有资格加入日月神教么?”   “十分有,不过我想着鉴于你还有灭门之仇在身,教里也不好给你太多的任务。”算了,堂主还是免了吧,坛主就行了,堂主还要管很多事情呢,万一给他搞砸了,自己还得去收拾烂摊子。   这不是没事找事么?   鹿修澜压根没想那么多,他就只想加入日月神教,与沈羡之日夜相伴。所以听到能加入日月神教,已经高兴不已了,“多谢教主!”最好叫他做个贴身侍卫什么的最好不过了。   他看那玄月几人,武功不怎的。   “不客气不客气。”这教主真好听,多少年没听到了,沈羡之真想让他再多叫两遍。   然后下一刻就听鹿修澜问道:“那教主,属下如今住在何处好?”   沈羡之想了想,展元和玄月他们住在一个院子里,那边是住不下了,倒是言巽和钱袋子那里还有空位,便将他们三人安排在了一处。   当即叫人来将他给领下去安顿,鹿修澜别提多高兴了,竟然第一步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成功了,在王府里留了下来。   而玄月看到这鹿修澜,还是忍不住再一次感慨,“这身武功放在他身上,有些可惜了。”   “不好这样说,各有各的好,太聪明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情。”这让沈羡之想起了后世的导盲犬和警犬中,极少有边牧在列。   按理说,边牧是狗狗中智商最高的,但是却不合适做导盲犬和警犬,不是说它能力不行,而是它太聪明了,那就会自己独立思考,可能甚至会觉得上级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太简单,从而自己做主,这要是发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打乱了原来的计划。   所以边牧被排除在外。   当然她也不可能把鹿修澜比喻成为金毛啥的,更不可能和玄月解释得这么清楚,以至于让这玄月好一段时间都特别防备鹿修澜。   毕竟他条件太好了,就他这武功,他随便去找个大些的帮会,少不得都是能混个堂主来做的。   他偏偏要留在这刚开始建立的日月神教,肯定是有什么动机,直至他发现鹿修澜半夜和言巽在院子里打架,才晓得鹿修澜留下是为什么。   不过这是后话了。   眼下那鹿修澜才刚去钱袋子他们那边的院子里住下,便有人来禀,说是瑾王回来了。   沈羡之一听,连忙迎出大门去,远远的便见着夏侯瑾从马车上下来。   只见他穿着一身华贵的紫色长袍,肩上搭着披风,整个人看起来高贵又娇弱,本来肤色又白白的,这下可好,那紫色将他那肤色衬托得雪肤玉肌,是个人瞧见他这样,都忍不住生出怜惜之心来。   这让沈羡之很好奇,忍不住朝玄月嘀咕道:“你家王爷去蛮人的寨子里也这样穿?”且不说方便不方便,这特么就是疯狂犯规啊!   也太好看了吧,他挺合适这一袭紫衣的。   但玄月明显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觉得夏侯瑾这样穿不方便出行,便解释道:“瑾王怎么说也是西南之主,是咱们西南的脸面,总不好太邋遢。”   可也不用这样精致吧?沈羡之垂眸看了看自己这一身,好像自己才更像是去山里的那个土猴子。   不行,等过一段时间,她也要穿漂亮衣服,不能让夏侯瑾一个人独美。   “咦,怎么后面还有马车?”沈羡之看到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一时担心起来,难道有人受伤了?   不然按照惯例,也就是夏侯瑾身体不好,他自己一个人用马车罢了,旁人都是骑马走路的。   然她话音才落,便见后面那辆马车的车帘被人挑起,从上面跳下来两个麦色皮肤的小美人,身上虽然穿着汉人的衣裙,但是发饰和佩戴的首饰,大红大绿的宝石,还是有着很明显的蛮人特征。   玄月见此,忽然有些担心起来,倒不是那两个蛮人小姑娘有多美若天仙,而是她们俩的美和王妃的这种美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坐着马车跟着瑾王回来……   他一时不敢发话,不料却被沈羡之那胳膊肘撞了一下,然后听到沈羡之激动的声音,“玄月,想不到蛮人里还有这样的美人,快看前面那个,身段跟天仙阁的巧娘好像。”真好看。   她不但激动高兴地说着,步伐快带着快意迎了上去。   玄月愣了一下,心说王妃缺心眼么?那是瑾王带回来的美人啊。   然而沈羡之已经到夏侯瑾跟前了,没去问夏侯瑾这一趟出去怎样?瘦了没,而是直接朝着夏侯瑾身后那两蛮人小美人笑问:“不介绍一下么?”   她的反应似乎在夏侯瑾的预料之中一般,也省去了他解释的烦恼,目光温润地看着沈羡之:“这两位是东格部落阿笪寨主的女儿,她们没有旁的兄弟,往后便要做东格部落的寨主,所以此番特意随我来浔州城,希望能跟王妃学些本事。”   那姐妹俩听罢,连忙上前来给沈羡之行礼,一面偷偷打量着沈羡之,“希望瑾王妃能留我们姐妹俩在身边,什么苦我们都是能吃的。”   其实这姐妹俩此番跟着夏侯瑾来,还是有些私心的,父亲虽然就她们俩女儿,但是往后做寨主的只有一个,所以她们俩商量,其中一个一定要留在夏侯瑾的身边,以夏侯瑾女人的身份。   虽然她们也知道这位靖王妃不是吃素的,听说也有那倾城之貌,但她们对自己也是充满了信心。   此刻见了,却不止是震惊于她不需要任何珠宝和华丽衣裳的装饰,也能这样光彩照人,更重要的是她身上那种气质,让姐妹俩一时间竟然有些向往起来。   她们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是一种好像不靠男人,就能让人臣服的气质。   “好呀,正好丁香不爱跟着我出门,往后你们俩跟我出去。”丁香不爱出门,每次自己身边不是带玄月就是钱袋子,或是展元,感觉还是很奇怪的。   倒不是怕人笑话,而是她也是个姑娘家,也想聊点姑娘家的话题啊。   她当即就将这姐妹俩哪怕好,然后才将目光落到夏侯瑾身上,“王爷这一趟回来,似乎又俊了几分。”   夏侯瑾有些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王妃,旁人家的夫君外出归来,从来只有夫人会觉得夫君受了……”   沈羡之闻言,笑着一把抓起他的手。   当然不是为了牵他的手,而是测量一下他的手腕粗细,随后笑道:“你这也没瘦,不过这天冷了,先回去,我有事情和你说呢。”说着,也没放下夏侯瑾的手,就这样牵着一起回府里去。   玄月一直悬着的心,也随着他夫妻二人回府而落下,然后才得了机会和破军问,“你确定那姐妹俩没问题?”   破军当然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对咱们王妃自信些,实在不行,你想个办法截胡啊,反正你也单身。”   “说得好像你有家有室一样。”玄月给了他一个鄙夷的表情,开始怀念琢玉在的时候,有他在,斗嘴这方面,破军必然是没有半点胜算的。   不过破军这个提议也不是不行,要不去试试?免得他们肖想王爷,影响到王妃和王爷的感情。   那到时候王妃走了,王爷上哪里再去找这样般配的女人做王妃?   破军见他忽然不说话,一脸沉思,不免是吓了一跳,“好兄弟,你不会真考虑起来了吧?”   “如果能为王爷王妃的幸福做贡献,也不是不可以。”玄月当下甚至做了一个决定,“往后你们也别发愁这没媳妇的事情,只要看着女人往咱们王爷跟前凑,就让兄弟们上,咱们这么几个兄弟,萝卜白菜,总有一款她们喜欢的。”   破军深以为这提议不错,毕竟那普普通通的女人,也不好意思往王爷身边凑,这往王爷身边挨的,也都是高质量。   而夏侯瑾刚进城,就发现了这城中漫天都是日月神教招贤纳士的广告,这也就是说沈羡之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他其实也想问沈羡之到底是如何打算的?   不过也是自己当时考虑不周,这创建日月神教不是一件小事情,不管是人力和财力上,都需要大量消耗,她本来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之人,那时候自己就该明白,她是认真的。   至于阿瑜那里,一点风声都没有,显然每日还真就只管城墙修筑的事情,回来院门一关,什么都不管,就只管自己的媳妇孩子热炕头。   这个弟弟还真是清闲命。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他还没想好如何跟沈羡之开口,沈羡之反而朝他问道:“城里热闹吧?我这日月神教如今虚以待位,王爷有没有兴许加入?”   夏侯瑾微微一怔,显然如何也没想到,沈羡之还打算将他这西南之主都拉入教中,这自古以来好像就没有皇室人员加入江湖帮会的前例。   不过转而一想,这浔州城里,连花楼都变了样子,每日招待的女客比男客还要多,日新月异,又有什么可稀奇的。于是还真点了点头,“那不晓得王妃给我安排个什么职位?”   沈羡之原本想说还有一个护法位置,但是转头一想,如果让夏侯瑾也做护法,那另外一个护法展元肯定觉得不放不开手脚,于是想了想,“从今以后你就是本教中独一无二的大长老,一人之下百人之上。”   夏侯瑾闻言,忍不住笑道:“罢了,和你闹着玩的,我这身体这样不争气,哪里管得了许多事,不过你教中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大可与我说。”既然她是诚心要建这日月神教,自己现在也拦不得了,不如就替她开这方便之门。   他的身体看起来的确不大好,沈羡之也怕真把他给活活累死了,于是也没再多勉强,而是打量起他来。   “怎么了?这般瞧我。”夏侯瑾只觉得她那目光有些奇怪。   却只听得沈羡之说道:“我大姐早前在家里时,一直病着,一年到头几乎都是缠绵病榻,可自从离开京城,这身体就一日比一日好起来。”当时大家也只当是她锁在屋子里的时间太久了,所以没接触到这些新鲜空气,所以身体才好起来的。   但现在她自打上一次小病过一场后,身体就几乎没错过任何问题,这让沈羡之便起了几分心。她说着将一封信笺递给夏侯瑾:“这是我让展元找人去往京城沈家查到的。”   沈芸之的床板上,被人下了药,那药很寻常,寻常到大家都不会去考虑其实本身就是一味毒药。   而沈芸之长年累月躺在那样被下了毒的床板上,这身体哪里能好起来?所以沈羡之一度怀疑夏侯瑾是不是也这样的。   看到她担心的表情,夏侯瑾有那么一瞬间忽然有些自责,自己该告诉她真相才对,毕竟是夫妻。可能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到能做夫妻的那一步,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对自己几乎是无任何隐瞒之心。   于是忍不住试探地问道:“倘若我骗了你?你会怎样?”   沈羡之正儿巴经地关忧他,生怕他也是被人下毒,忽然听到他这样问,一时皱起眉头防备起来,“那得看你骗了什么?”骗她的人她的爱都行,万万不能骗了她的钱和她的日月神教。   试想这一辈子要不是继承了沈夫人娘家大部份的财产,自己就算是到死也赚不了多少钱。   但人就不好说了,要是遇到不到那真心相爱的人,可能就游戏人间,能爱好几个人。   夏侯瑾见她皱起的秀眉,隐隐有些担心,“如果我告诉你,其实我的身体并没有这样差,那些病其实都是幌子……”   沈羡之一听,眼里顿时就露出惊喜,然后一把抓住夏侯瑾的手要给他切脉,“真的假的?那我摸着怎么这样虚?”   夏侯瑾这才缓缓说起当时自己为了自保,只能继续装病的事情。   他自小本来就体弱多病,不如夏侯瑜身强体壮,在父王被害后,他更是被留在京城作为人质,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当时他便想到了这个继续装病的主意。   果然,因为这带病的身体,给他减少了不少麻烦。只是陛下太过于疑心,隔三差五就要来试一试,他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练起了他母妃所留下的神秘功法。   因那功法是残卷,所以并不完整,所以练了那武功的他,身体看起来也孱弱,连正常的脉搏都没有。   沈羡之听罢,却觉得这功法真是好东西,“功法还在么?”   “为了以防万一,我记下后就给销毁了。”他一面回着,一面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沈羡之,想要确定她到底生气没。   沈羡之怎么可能会生气,眼下满脸的兴奋,“那你武功怎样?咱们俩来切磋两招?”   就听到夏侯瑾说道:“咱们虽然不常在一处,但同床共枕的时间也不少,王妃也没发现半点异样,那王妃觉得我这武功是厉害,还是不厉害?”   沈羡之听到这话,当时就泄气了,但仍旧有些不愿意相信,“真那样厉害?”   “要轻而易举杀了王妃,还是很简单的。”那功夫邪门就邪门在这里,虽然残卷,但是其杀伤力之高,乃是他平生所见最甚。   唯一不好的缺点,就是没有正常人的样子,看起来总是病恹恹的,事实上每月有那么一两天,他也要承受着生不如死的疼痛。   不过这个他觉得完全没必要和沈羡之说。   哪里晓得沈羡之却道:“既然是这样厉害的功法,又是残卷,显然缺点不止是你不能拥有一个看起来健康的体魄,只怕这隔三差五,身体还会受折磨吧?”   夏侯瑾惊了一下,“王妃怎么猜到的?”   “这哪里还要猜?就跟七伤拳一个道理,练得越好,越是天下无敌手,伤己就越是厉害。”她现在所考虑的是,这副作用会不会让夏侯瑾英年早逝什么的,想到这个可能性,立即黑着脸问道:“还有什么瞒着我的,坦白从宽!”   夏侯瑾想了想,似乎没有了。一时想起那阿萝姐妹俩,很是纳闷,沈羡之为什么一点都不生气?自己可是一次性带回来了两位姑娘。所以忍不住有些想问,“阿萝她们姐妹,王妃打算怎么安置?”   “先带在身边几天,看她们自主选择。”沈羡之从善如流地回答着,那心里却已经想着明日约她们姐妹俩去天仙阁玩耍。   夏侯瑾有点挫败,就很纳闷了,沈羡之怎么一点都不怀疑自己和别的女人有点什么?   但是这话再问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夫妻二人商讨了些近来城中的大事件,丁香便来问晚饭。   沈羡之直接叫她给送进来,这才又将话题绕到沈芸之中毒的事情上面。“当初我爹娘双双离世,家中也走了不少奴仆,要查这下毒之人,实在犹如大海捞针。”所以这件事情她暂时是不打算和沈芸之提,也让夏侯瑾帮自己多看着些。   而如今这房屋修葺得像样子了,房间也宽敞了,虽然两人还同塌而眠,但是小床已经换了大床,就算是在上面滚两翻也不见得能碰上的那种。   夏侯瑾看着这床,颇有微词,这样的话他连碰到她胳膊的机会都没有了。但是沈羡之则一脸兴奋地朝他炫耀着,“我考虑到咱们俩都事务缠身,所以特意让人修了这一么一张大床,现在入了冬,咱们直接上床把那小桌子打开,暖烘烘的。”   床下空荡荡的,里面全是炉子里传过来的热气。   她一边爬到床上去,还热情地邀请着夏侯瑾,“你也快上床来,一起啊。”   然后片刻后夫妻二人各自坐在一旁的小桌子面前,处理自己手上的事务。   夏侯瑾时不时地抬头朝窗外看过去,心里忍不住想,别人家的王妃,也是邀请王爷上床一起办理公务么?   看了看手里炭笔,认命地叹着气。   沈羡之闻声朝他转头看过来,“哪里不舒服么?”刚问完,她自己又一脸恍然,“给忘记了,你是装病的,下次不必理我。”不过好奇,夏侯瑾为什么叹气,蛮人交涉不是很顺利么?   不过也没顾得上多问,毕竟她自己手头上事情还这么多。   而钱袋子和言巽的院子里,如今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两人还是觉得不自在。   毕竟他俩是能穿一条裤子的结拜兄弟,几乎可以说不分你我,所以这鹿修澜的到来,让两人都十分不喜。   只是不到半个时辰,就折服在鹿修澜一套剑法之下,两人都一脸激动地拉着鹿修澜,“鹿大哥,这整个王府那么多人,却唯独咱们三分在了这座小院里,咱们又是来自天南和地北,这不是天定的缘份是什么?”   所以不如结拜吧?   当晚结拜,钱袋子位置不变,还是老三。因为高大的身材和略显成熟的面庞,再一次让鹿修澜对他十三岁的年纪产生疑惑。   而言巽则多了一个大哥,还一脸热情地邀请鹿修澜明日同他去养鸡场见世面。   沈羡之是第二天听钱袋子说自己多了个大哥,晓得是鹿修澜后,忍不住发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你们怎么那么喜欢结拜?”   钱袋子嘿嘿一笑,“出门在外,大家都是兄弟,倘若你不是王妃,我们也要拉你一起结拜的。”   沈羡之心说,可言巽是皇子啊。   想到这里,不免也想到了鹿修澜的仇家,他若是知晓了言巽的真实身份,那……   一时间也是担心不已,自己让鹿修澜和言巽住一个院子,这不是把言巽羊入虎口么?于是连忙问道:“你们可是坦诚相见了?”   “那是自然。”从前洗澡的时候只能自己给言巽搓完后背,他才能给自己搓背。   但是现在多了一个鹿大哥,就完全不一样了,大家可以围成一个圈,同时搓背。   沈羡之听到钱袋子这信誓旦旦的话,还以为鹿修澜已经知道言巽的身份了,竟然还和他结拜,那倒是很符合鹿修澜这不大聪明的脑子。   指不定想着丁是丁,卯是卯,老子的仇也不要儿子来偿还。   却不晓得他俩的坦诚相见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然而误会就这样造成了,沈羡之也没再多想,反而对这鹿修澜颇有几分佩服,居然能将言巽从仇人目露里摘出来。   一面只同钱袋子说道:“负责房屋修葺的各个管事,你回头得了空,引他们到瑾王跟前去,此后这个项目来负责。”   钱袋子一听,忙问道:“瑾王不去蛮人部落了?”   蛮人部落夏侯瑾几乎都已经去个遍了,现在正让清澜答部落给他们运送蔬菜,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是蛮人那边也回应了不少皮毛和熏肉作为回礼。   阿布那边已经来了信,近期就会将蛮人们送的熏肉和皮毛运送到城中。正好现在城里大部份老百姓地里的蔬菜都吃不完,但是他们听说送给蛮人,有的还是不大乐意,所以沈羡之准备好好利用一下这些蛮人送的东西。   其实这些蔬菜也不是白白送出去,蛮人回以他们山上有的物品,在她看来算得上是最原始的交易了。   便同钱袋子说道:“年前不去了,不过你也别闲着,回头我有事情交代你。”   钱袋子这里应了,心里却想这夏侯瑾不出去了,言巽就没机会,也省得自己提心吊胆,真担心他为了王妃做出什么傻事来。   比如暗害夏侯瑾……大哥武功那么高,趁着瑾王在外的时候,万一他想不通雇大哥去刺杀瑾王。   那肯定会成功的,但是既然瑾王不出去,应该没事了吧?   沈羡之见他忽然一脸沉思,“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钱袋子猛地回过头来,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事,我这就马上就去。”   沈羡之只觉得这孩子有些神神叨叨的,心想莫不是自己给他的担子太重了?不过夏侯瑾既然留了下来,能将城中大部份事务都分担过去,想来过一阵子也能让钱袋子清闲一些。   这里安排好,与阿萝姐妹俩约好晚上去天仙阁,晚饭也安排在那边了。丁香从沈芸之她们那边过来,给她带来了不少刚出炉的糕点。   沈羡之看到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才昨晚才从夏侯瑾那边打听得来,那杜司风就喜欢吃各种糕点……所以大姐这样频繁地做糕点,为的什么?不瞎的人都能看出来,就是想要逃那杜司风的欢心。   她就觉得有点奇怪,那杜司风纵然是优秀,但是沈家的女儿也不差,何必如此卑躬屈膝地讨好呢?所以看着那糕点也没半点喜欢,“她今日不去店里么?”   “说是杜先生要与他师父一起去西山,所以大小姐就自告奋勇给他们准备点心。”丁香一面小心翼翼地说着,一面偷偷地朝沈羡之打探,瞧见她脸色不好看,便低声问道:“王妃,您不喜欢杜先生么?”   沈羡之心说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她是不喜欢自己的姐姐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而已。更何况沈芸之在商业上的确是继承了沈夫人的一些天赋,实在不应该为了一个老男人围着锅台转。   不过姐姐也不是自己,可能那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呢!不由得叹了口气,颇有一种儿大不由娘的感觉。   “不管了,她也是活了二十载的人,想要什么生活,自己最是清楚。”看了看糕点,吃了些许,还是觉得没什么胃口,“拿些过去给桑葚夫人尝尝吧。”   丁香听了,也趁机转过话题道:“瑾王也在那边,说是给铁猫儿取名呢。”   沈羡之知晓此事,还晓得他晚上约了韩先生,也是在天仙阁,所以倘若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是一起出门。“是该取个正经名字。”前阵子听人说铁猫,好像又与那铁公鸡同一个意思。   丁香送了糕点过去,沈羡之一个人在屋子里闲坐了片刻,想来想去还是起身去找大姐。   只是这话题终究是没能铺展开,尤其是她看到沈芸之带着茴香一脸满怀期待地把点心装进食盒里,就晓得自己说什么都没意义。   到了傍晚些,便回来邀了阿萝姐妹俩,一起去了天仙阁,也没等夏侯瑾。   转眼过了几日,天气越来越凉,伐木工们基本都开始休息了,有他们加入修葺房屋的队伍,逐渐有了一些成效。   也不知道夏侯瑾是如何跟温先生说的,他再见到自己的时候,笑容没那么假了。回头沈羡之忍不住朝他问,“他怎么不冲我假笑了?”   夏侯瑾听到她的话,想起自己回来后第二天见到温先生,他一脸义愤填膺地给自己数落着沈羡之想方设法从他手里套银子的事情。   又想温先生那样暴躁的性子,见到沈羡之还能挤出假笑实属难得了,便道:“你不知道,他从前有个绰号叫作金蟾。”   沈羡之听到这话,一下就想到了金蟾只进不出,于是忍不住看朝夏侯瑾,“这个绰号的由来,是我以为的只进不出而得来的?”   没想到夏侯瑾还真点了头,“所以啊,他能对你笑脸相迎,还算不错了。”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好奇地看着沈羡之,“韩先生那里说是同意了,天宝号那边只怕暂时是拿不出余钱来周转,你是打算年后就动工这书院的事宜,还是缓一缓?”   琐事太多,他不提沈羡之都快忘记了,“这钱不要咱们自己出,我已经有主意了,回头和大姐和各商家说一说,让他们出资,咱们给冠名。”   夏侯瑾想了想,片刻才明白她说的冠名是什么意思,“韩先生要是知道你这样拿他的名声出去卖?你觉得他是什么心情?”   “话怎么能这样说呢?商家愿意因为韩先生的名声,给书院捐钱,那是大家的好心意。”沈羡之打着哈哈笑着解释道:“那他可有择址?”   “还不曾,倒是准备将书院命名为日月书院。”夏侯瑾说到这里,忍不住问道:“你不会把韩先生也拉入你的神教里了吧?”   沈羡之倒是想,但是这可能么?人家好好的一个读书人,信仰都在书本里,怎么可能参加他这种江湖草根班子?   所以摇着头,“没有。”不过韩先生这书院名字叫做日月书院就比较耐人寻味了,他这是什么意思,不免是起了心思,要不自己去招揽招揽,给他做个名誉长老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话,自己的日月神教有武有文,将来必然是能成为这中原第一大帮派。   说干就干,等着下午些钱袋子来给她回话,“杜先生在老家没娶妻生子,不过得了一些小道消息,不是他不愿意,而是早年的时候跟一个表妹情投意合,但是家中不同意,嫌弃那位表小姐与他们杜家门不当户不对。”   所以那位杜先生就一直跟在韩先生身边,没在回家了,而那位表小姐,也嫁了人。   沈羡之一听什么表哥表妹的,就觉得这种人万万嫁不得的,指不定那位嫁了人的表小姐就是杜司风的白月光呢!那姐姐做得再怎么好,也终究不过是他人的替代品罢了。   于是风风火火地就去找沈梨之,将钱袋子打听来的这些小道消息告诉她。末了又道:“她若是甘之如饴,可是这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罢了,何必拿去捂石头呢?运气好捂个几十年的,焐热了,可是生命都到尽头了,那有什么意义?”   沈梨之叹气,“那二姐姐有什么好法子,反正依照我的经验,你若是越要去阻止,只怕大姐姐就越要去争取。”   沈羡之摇头,“我倒不可能去拦她,我打算找几个年轻的小兄弟,过几日和大姐偶遇。”等她见多了,就不会觉得杜司风有多好了。   沈梨之有些担心,生怕这样做会出事,劝着她三思而后行。却不晓得沈羡之其实也就是口嗨而已,她上哪里找人?   她认识的人,沈芸之也都几乎认得。但心里还是为这件事情发愁,自是叫近来在府上的夏侯瑾察觉了,“你这几日,可是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好像莫家的生意上,自己让人盯着的,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城中各处生产线也都正常,城里也没什么细作,地里的蔬菜长得也水灵。   所以她愁什么?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沈羡之就长长叹了口气,“我在想,我都成亲快小半年了,可是大姐还没着落,总不能让她一辈子孤身一人吧?”她说着,一面偷偷朝夏侯瑾探了过去。   没想到夏侯瑾竟然给她介绍起杜司风,“韩兄的首席弟子你觉得如何?”   “为何提起他?”沈羡之微微蹙眉。   她明显对这杜司风不喜,这就让夏侯瑾很纳闷了:“我看挺合适的。”早前韩兄还和自己提,打算做这媒人。   “哪里合适?他已经而立之年了,家中如何,你可是知晓?”沈羡之一想到钱袋子带来的消息,就越发觉得这杜司风万般的不好。   “自然,我最开始便先认识司风。”洁身自爱,又有一手出神入化的丹青,而且还是韩先生的首席弟子,他自己也有不少学生,都十分优秀。   重点是他还有个怪病,不能同别的女人太过靠近,不然浑身起疹子,病发起来的时候,好似那犯了哮喘的病人一样,指不定就让人一命呜呼了。   如今和大姐沈芸之也没出现这样的过敏症状,这不就是天注定的么?   一时又想起当初寄住在杜家的那位表小姐,夜里不知怎地,偷偷爬上杜司风的床,险些把杜司风害死,听说当时他浑身都满是疹子,整个人看起来都看不行了,只见气儿进不见气儿出。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想起这事儿,便道:“你与他也见过面的,可是发现他与旁的弟子有何不同?”   “有,年纪长一些。”别的暂时没发现。   夏侯瑾听罢,有些哭笑不得,“我是说旁的,难道就一点都没发现么?”   沈羡之这才仔细想了想,别的没想到,倒是想起在自己跟前的时候,恨不得离三尺远的距离,早前就让她很怀疑,自己有那么吓人么?不过现在想起他在天仙阁,似乎对里面的女子们也是退避三舍。   于是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每次见到我就躲得远远的,在天仙阁也是。”   夏侯瑾点头,“对,但是他这病说来你必然不信。”毕竟这各种书籍上,还没记载着他这样的怪病。   一面与沈羡之说起自己当时和他认识,正是因为他在街上被一个碰瓷的女人给撞了,那女人看他穿得华贵,所以紧拽着他不放,一定要给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对于杜家来说,不算什么,可问题是杜司风不能与女人多接触,以至于当时杜司风全身上下瞬间就长满了红疹子,浑身抽搐,气也喘不上来。   那女人就给吓着了,哪里还顾得上讹他?扔下人就跑。   围观的重任也怕惹祸上身,没人管,夏侯瑾这才上去他送到医馆里去,扎了十几针方慢慢恢复。   没想到沈羡之听到这里,竟然问道:“所以他不能与外面的女人多接触,就打算娶他那表妹?”   “谁告诉你的?”夏侯瑾忽然意识到,沈羡之对杜司风这样不喜,莫不是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一面连忙将他险些被这表妹害死的事情告诉沈羡之。   听得沈羡之瞠目结舌,所以钱袋子情报有误?不过夏侯瑾说了这么多,他们有意撮合大姐和杜司风在一起,是因为杜司风只能和大姐接触么?如果是这个缘由的话,那就是杜司风是没得选,所以才跟大姐在一起?   夏侯瑾完全被她这脑回路给惊呆了,“事情不能这样看,他因为这病,很少和女人近距离接触,所以也不排除他跟所有的女子都会产生这种病症。”   沈羡之觉得感情这种事情,实在是烦人,“算了,我不管了,姐姐若是真有心,我也做拦不住。”但是夏侯瑾和韩先生称兄道弟,那这杜司风要是真娶了大姐,往后夏侯瑾怎么称呼杜司风?   夏侯瑾虽然是没有成功劝说到沈羡之,但也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晓得她这个人,眼睛里揉不得半点沙子的,心里又暗自庆幸,幸好自己和她成婚之前,因这身体的缘故,并没有什么风流债,不然只怕现在是扯不清楚了。   沈羡之回头让人去请了阿萝姐妹俩,带着她们俩冒着这绵绵细雨去雁环山。   今日清澜答部落会有人到雁环山取蔬菜,那大片的蔬菜就得割了,她去瞧一瞧。   这姐妹俩原本是带着目的来的,可是第二天就被沈羡之带到天仙阁去,吃喝玩乐一样没落下。   且不说这城里的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本就新鲜无比,如今还到了天仙阁这种地方,那世界的大门简直就是被打开了。   所以嫁人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了,她们完全可以像是瑾王妃一样,在另外的领域上体现自己的价值。   所以那晚上从天仙阁回来,阿萝姐妹俩便做了打算,往后继承寨主位置的,便留在部落里,另外一个则在外做生意,带领着部落里的兄弟姐妹们多出来见世面,像是天仙阁的老板娘一样赚大钱。   赚了钱,可以读书,学习他们的琴棋书画舞蹈。当然,阿萝和朵蓝儿也没觉得他们自己的舞蹈差,只是多学些总是有用的。   所以姐妹俩一夜就把人生奋斗目标给改了。   这会儿听沈羡之说带她们去往雁环山,自然是兴奋,翻身骑上马背,就跟着沈羡之一并去了。   城中各处吃喝玩乐的地方,沈羡之已经带她们俩去过了,但是最叫她们俩感兴趣的,还是这地里的蔬菜。   现在他们蛮人的各部落,就是用肉来换这些蔬菜,所以她们也想学习如何种植,等到了山里,来年也能自己种植,不用再等着清澜答送过去了。   所以特别地兴奋。   等到了雁环山,看着那各种各样的绿,数不清种类的蔬菜,便觉得眼花缭乱,不过看到那蔬菜一个品种一排,这样交错种植,朵蓝儿便忍不住问沈羡之,“瑾王妃,这样种植是为了好看么?”   “不是啊,这样种植防虫。”说罢,一面指着蒜苗给她们俩看,“这个带刺激味道,虫子不喜欢,自然就不会过来落脚,那种在旁边的白菜,就不会受到虫害。”   又说这附近的鸡鸭棚里围着的鸡鸭,还有猪圈里的猪。   那些长得不好的菜叶子,便是用来喂猪喂鸡,反正一点丢到的都没有,物尽其用。   而看着这一切,阿萝忍不住想起他们每年丢到的肉骨头,不知道还能养多少狗呢?心想这些汉人还是聪明,不花一分钱就能养猪养鸡鸭,蛮人们若是也会这样精打细算的话,日子不可能过得这样潦倒。   于是决定好好跟沈羡之学习。   往后每日一早起来用了早饭,便忙拉着妹妹朵蓝儿来沈羡之跟前报道。   而沈羡之这两日忙着训斥钱袋子,问他关于杜司风的小道消息哪里得来的。   本来早就要揍人的,不过钱袋子临时被回来的琢玉给带出去了,所以现在沈羡之才逮到他,劈头盖脸一阵训斥。   那消息是钱袋子找人打听的,到底是真假他也没去落实,所以如今晓得自己误会了人家杜司风,也是拉拢着脑袋虚心接受。   心中又有些后悔,想着这往后打听消息的事情,王妃是不会派给自己了。   恰好鹿修澜从鹿儿沟的矿上回来,听说夏侯瑾还在府上,便偷偷问钱袋子,“近日瑾王身体怎样了?”还真不打算继续远行,是不是已经不行了?   钱袋子不知他为何关心起夏侯瑾的身体状况,想了想早上自己才见过一面,看着弱不禁风的,又是披风又是手炉的,于是摇着头,“不大好。”也难怪王妃不让他继续去蛮人那边了,就那身板自己瞧着都不行。   鹿修澜听了心里十分高兴,总觉得这日子有了盼头,一面拍着钱袋子的肩膀,“咱们瑾王真是可怜人,你也时常能见到他,多对人好些。”   这话听得钱袋子莫名其妙的,心说他脑子病了吧?瑾王一整天不知道多少人关忧着呢,哪里用得着自己?一面则问起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原来因为这天气渐冷,沈羡之便给他们改善了生活环境,伙食也提高了不少,没想到六合门那些帮众就开始偷懒,简直就是妥妥的温饱思淫欲。   以往肯定是让展元去收拾他们,但如今展元管理着日月神教的事情,刚接手了这城中的治安等诸事,也就顾不上。   沈羡之便想着,他们都怕鹿修澜,让鹿修澜去吓一吓他们。   果不其然,这十分有效,鹿修澜这一去,人只消抱着剑往那里一站,那拔舌惨死的恐惧便支配着他们,下矿拼命地挖煤。   鹿修澜见有了效果,也就回来了。   那鹿儿沟,再怎么也不如这城里舒坦,更何况这城里还能偶尔见到沈羡之一两面。   两人正在这里商议着,忽然听得有人喊,“日月神教才接管城里诸事第二天,就把孩童失踪的案子给破了。”   关于城中有孩童走失,是这个月初才开始的。   以往这城里的孩子们都是跟着大人一起去田间,但是近来天冷了,田里也没有多少活,所以孩子们都几乎在家里。   但是孩子嘛,那都是顽皮童心,怎么可能一直老实蹲在家里?所以自然是结伴成群到处玩耍。   沈羡之当时也是看到街上那么多孩子,才想起得办个书院,把他们都统一集合到一处管理起来,这样也避免出事。   但没想到还在有孩子走失了。   如果是走失一两个就也算了,可是这段时间里,这城中竟然丢了十几个孩子。   这不,日月神教一接手城中事务,老百姓们便连忙往上报,这一下就将案子破了。   钱袋子听罢,和鹿修澜相视了一眼,“咱们去看看?”因刚听了一句,似乎是有人贩子。   所以两人都想看看,到底是什么胆子的人,敢在这浔州城犯案?   等他俩人赶到这王府对面的日月神教大堂,这里已经挤满了老百姓,除了那丢失孩子的人家,还有不少看热闹的。   而大堂中间的地上,则跪着好几个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老人。   瞧着也不像是能拐卖孩子的那种。   人群中也有人指指点点的,质疑着是不是抓错了人?本来以为会像是别处的衙门里一样,先审问。   可没想到展元不按常理出牌,先上大刑,还告诉对方,“这是日月神教,不是衙门,官府的那套规矩在这里没得用。”反正他们只要结果就行,过程怎么样,王府那边又不管。   哪里晓得这些人贩子胆子小,还没等刑具上齐全,就有人绷不住,先招了。   心想反正最多关一阵子罢了,又不会被砍头。所以何必受这皮肉之苦?   作者有话说: 第70章   所以这有一个招了,其他的也没道理撑着啊?   因此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作案人员多少,以及被拐走的孩子都在何处,一一交代了个清楚。   也亏得他们这才来浔州城,瞧准了这浔州城没个衙门,王府又管着诸事,哪里能顾得上来?所以即便是丢失了孩子的人家想去报案,也是无处可报。   就算真求到王府去,可王府也管不过来啊。也是抱着这份侥幸之心,这一行人贩子就想干一票大的,所以如今囤了十几个孩子,还没打算离开,打算待到年底才启程离开,到时候按照他们预算,少说也能有四五十个孩子。   听到这里,展元已经愤怒不已,“好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狗东西!哪个孩子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你们这样害人家骨肉分离,就不怕下地狱么?”   钱袋子和鹿修澜挤在围观的人群里,听到展元的话,也忍不住跟着质问:“你们就不怕被王府的人给拿了么?”   没想到其中一个老妪居然嘀咕道:“这城里破败成如此,连个城门都没有,若真被发现了,只管套就是了。”   不过她那话越说越是小声,越是没底气。毕竟人现在就跪在日月神教里受审。不过看起来也不大害怕,可能也认为孩子又没真的卖掉,到时候孩子接回来了,他们自然也就无罪。   只是这想法也太过于天真了,展元从前从羽林卫里出来,背地里就是替天子做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手段一般都是狠准稳,从不带慈悲二字。   当下展元这里问得了孩子们的下落,立即让人将先将他们收押。   介于还没修建牢房这种东西,所以便遵循老传统,把人给挂在井里,反正这院子里井最多,展元自己也是这么熬过来的。   只是这些人都是老惯犯了,各地的大牢都蹲过,听说要先收押,一点不着急,等着被人带到井边,捆了双手往井里扔下去,这才吓得挣扎起来。   可惜都是无用功,加上嘴巴又被堵上了,那心里的恐惧都没办法喊出来,如今瞧着脚下不到十来寸就是凉飕飕的井水,就问他们哪个背脊骨不冒冷汗?   而展元要去抓这些人贩子救孩子,钱袋子跟鹿修澜想着也是日月神教的一份子,必须去出这一份力,于是也跟着去了。   既不是官府,又是刚建立的日月神教,所以没有皂靴红褂子,所以连带着展元自己,都是穿着便服的,总共去了十来个人,瞧着一点都不像是去抓人救人,而且人群里年纪老少皆有,高矮不一。   怎看,都像极了一群十分不像话的乌合之众。   坊间甚至还有人摆了盘,押他们是否能救回人来。   哪里晓得不到天黑,展元便将这些孩子从城外给寻回来,另外将这些人贩子的同伙一网打尽,全都困得给粽子一般给带了回来,拉着在街上溜了一大圈。   沈羡之下午就从外面回来了,听说日月神教今日审孩童失踪的事情,还有好事者开了盘,还是在温先生刚支棱起来的赌坊里,立马就去下注。   不但如此,还拽着那阿萝姐妹俩,“妹妹们,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万不要错过了。”   可是阿萝姐妹俩有点心虚,听说总共就去了十来人而已,对方四五个人贩子守着那些孩子呢。   而且还有这些孩子做赌注,所以觉得很玄乎。   但是沈羡之如此热情邀请她们俩下注,想起王妃这些日子带她们俩吃吃喝喝的,若是不捧场也怪不好意思的。   于是便拿了些私房钱来押上。她们在山里常常是以物换物,银子这东西是没概念,直至下了山,才用药材皮毛换了一些,本来手头上也没多少。   所以这下注后,便提心吊胆的,免费的茶都不香了。   这会儿听说展元护法他们的队伍全胜而归,孩子们不伤毫发,倒是那些个人贩子不大好。   先是激动地挤到窗前看了看街上的热闹场景,这才迫不及待地回来兑银子。   温先生自己也下了注,这就等于是白捡来的银子,心情也好了几分,便与阿萝姐妹俩说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实在想玩了,盯着瑾王妃,她这个人最是会算计又爱财,是断然不会拿银子去打水漂的。”   姐妹俩见着温先生跟瑾王妃相处也十分客气的,这怎么瑾王妃不在,这般说她?总觉得有些奇怪。   不过好在这个意见是对的,也就没多想。   只是看到温先生自己也押了好大一笔,便忍不住问道:“那先生您为何笃定展护法能全胜而归?”他好像比瑾王妃还提前下注。   温先生没马上回答,而是捧着手心里的小暖炉,慢悠悠地渡到窗边,看着那已经远去了的一行人,“你们不要小看那展护法,他虽武功不怎样,但却深得瑾王妃如此器重,必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有他作为将帅,这事儿就成了一半。”   “那另外一半呢?”两姐妹好奇地齐齐问出声。   然后又见温先生指着那如今跟钱袋子走在后面的萧渝澜,“那人看到没?武功不错。”就是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   姐妹俩这总算是明白了,“所以展护法是将帅,这人就抵万军么?”   温先生一脸孺子可教的表情,“正是这样。”说着,眼角目光瞥见沈羡之从楼梯口冒出来,顿时一想到她马上要兑走不少银子,心痛无比,偏还要扯出笑容迎上去。   但是沈羡之的心情似乎并不大好,一过来就愤怒地拉了椅子坐下来,一手猛地拍打在扶手上,“这些混账东西,藐视大夏律例就算了,他们居然笑话咱们浔州城!”说没城墙城门,被发现逃了就是。   虽然说的是事实吧,但是沈羡之这心里就气不过。   当下从这里拿了银子,直奔王府。听说进王府之前,还特意去了对面的教里,让人把那些人贩子挂两天,撑下去的就送去鹿儿沟挖煤。   只是他们的待遇,可不如六合门那样好。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加入,这矿上的矿工们也开始分等级了。   而沈羡之回了王府后,不知道和夏侯瑾商量了什么,第二天开始城中那房屋修葺的事情便加快了进度,然后与打算盖的书院一样,开始贴出告示,准备过年后就开始重新修葺城中街道,到时候城中所有的街道都将重新命名。   各商家可以出钱购买街道冠名权。   有那书院冠名权在前了,这一次这告示出来,不少没抢到书院名额的商家立即写信回去告知自己的东家。   话说这城中不少店铺其实都是外来人所开设,加上当时城中清冷,所以房屋店铺都十分便宜,外面的商家入驻,其实也花不了几个钱,也就是花些人工费和运费罢了。   而商人多多少少嘛,都是有些冒险之心的。所以哪怕当时的浔州城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莫家商号的加入,很快便也引来了不少商家。   商家越多,城中出入的人口也就更多,货物也不少,车队也就跟着多起来,如今城中就有三处车行。   那书院的冠名权他们没买到,所以第一时间便来王府,想要买他们车行门口的那条街道的冠名权。   冠名权是永久性的,毕竟没有街道隔三差五就要改名的,所以这冠名费用,其实就等于他们自己出钱修街道……   听起来是不划算,但是商人的目光都是往长远来看的,而且如今这城中一日比一日要好,即便是只能热闹个二三年,这本钱也是能赚回来的,所以大家还是愿意出这银子。   接下来小半月的时间,城中大到正大街,小到堪舆图上画不出来的小巷子,都被人买完了。   而王府门口这条街,沈羡之自己买了,冠名日月大街。   她是承头人,但是真张罗起来,还是全部丢给夏侯瑾了。早前看着夏侯瑾那风吹就倒的样子,还有些良心过不去,但自从知道他是装病后,就一点都不客气,不管任何事经了她手,有时候甚至都没上正轨,就直接扔给夏侯瑾,自己全心全意张罗她的日月神教。   这不,名声不到一个月就附近几个州府传开了,少不得是有那混江湖的人觉得这日月神教建得太草率,不愿意承认。   上门挑战的更是不少,这种时候鹿修澜就起了大作用,自打上了挑战台就没下来过,稳稳当当直接做擂主,到如今也还没有人能把他打下来。   但是沈羡之不大满意,因听夏侯瑾说温先生在江湖上有些人脉来往,便来找温先生,“你给我找几个有点名气的来挑战吧。整日就这些小鱼小虾上门,何时我日月神教的威名才能传遍整个江湖?”   温先生想到擂主是鹿修澜,坚决地摇头拒绝,“我是认识几个朋友,可是人家到今日这一步,也十分不容易,你让他们来挑战鹿修澜,你日月神教名声是有了,但人家呢?”就鹿修澜那样不分轻重,没准就把人打残了,到时候治病的银子谁来出啊?   于是沈羡之威逼利诱,“小有名气,五百两一个,声名鹊起一千两,赫赫有名二千五百两,威震江湖五千两。”   温先生跟谁过不去,也不可能跟银子过不去,这是夏侯瑾跟沈羡之说的,别瞧温先生一副风轻云淡不问世事的样子,但其实他最爱银子。   那金蟾的绰号也不是百来的。   果然,她这话一说出口,温先生立即就改口,不带一点犹豫的,“就这样决定,我马上给你安排人。”一面把沈羡之给报价给减了一半,立即开始联系人。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沈羡之也没料想到这一层,只是仍旧有些担心鹿修澜的身份问题,但是展元一再给她表示,“主子千万要相信属下,倘若这点小事属下都办不到,那这些年也就等于白活了。”   天子要鹿家的造船术,甚至为此灭了鹿家满门,眼下鹿修澜做了擂主,沈羡之最担心的就是他这身份被狗皇帝发现。   别人藏拙都来不及,可是自打鹿修澜爬上那擂台,就再也没有下来过。   “当真确定?”所以她还是担心。   “确定!”展元已经早在鹿修澜加入日月神教的时候,就已经将这件事情解决好了。   沈羡之见他如此笃定,那也不好再继续质疑他的办事能力,只说了些教中的状况,就被丁香来叫去了。   “怎么了?”鉴于丁香很少这样出来找自己,让沈羡之不免是有些担心,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丁香跟在她身后小声道:“是大小姐有请。”   沈羡之听罢,心里顿时有数了,自打上次从夏侯瑾那里弄清楚了这杜司风没成亲的缘故,暗地里与沈梨之说过,这刚好修葺房屋的事情太忙,也就没再管了。   要说因为这城中房屋修葺一事,便有大批的木材商兴起,不然胆大的老百姓甚至乘着这东风,已经赚了不小一笔。   城外几个烧瓦厂也一直没断过火,但这砖瓦仍旧是不够用,古兰县那边也看到了商机,一船接着一船往这浔州城运送过来。   其他的县城听说了这个状况,哪里有银钱不赚的?也是想办法往这浔州城敢过来。   如此一来,城中人口越发密集,大小事也就添了一大堆,她也就顾不上娘家姐妹的事情。   眼下和丁香回了王府,直奔着沈芸之她们姐妹几个住的后院去,但见茴香早就守在门口了,见了她连请进去。   炉子旁,三个姐妹都在,唯独就差她一个人了。   她还没落座,沈梨之就疯狂朝她使眼色。不过这哪里还用说,沈羡之已经想到,多半和那杜司风是脱不了干系了。   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沈芸之等着她们这三个妹妹都到齐后,居然开口说道:“我与杜大哥已经商议好,这莫家的生意,往后我就不插手,手里留了眼下这间书斋就好。”说到这里,看朝沈羡之,“二妹妹,你自小离家,家里最是亏欠你,还是按照原来咱们说好的,莫家的大部份产业归你,余下的三妹和四妹平分。”   哪怕大家知道她可能和这杜司风在一起,但是这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沈羡之心想自己也就没关注一月半月的,怎么就扯到要成亲上去?   她和夏侯瑾那是赐婚,迫不得已。但是长姐既然有这自由恋爱的机会,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一些?   她正要开口,却被沈梨之伸手从桌子底下按住了手。   而沈羡之的话虽是没能说出口,但沈芸之如何看不出来?只微微一笑,“二妹妹你不必担心我,杜大哥对我极好。”   本来她还打算搬出去的,到时候也方便成亲,但是后来想了想,自己到时候和杜大哥成亲了,那余下的两个妹妹如何是好?倒不如继续留在王府里,不管怎么说,有二妹妹照顾着,自己也能够放心几分。   沈羡之听到她的话,叹了口气,“这样说来,是劝不住了。那也罢了,你只要觉得好便是,毕竟这日子是你自己过,只是不管如何,你也是沈家堂堂正正的大小姐,这三媒六聘是断不可少的?他可是修书回老家了?”   沈芸之一直都很担心沈羡之这里,虽说自己是长姐,但其实大部分事情都是靠二妹妹来张罗,所以很是担心她反对这桩婚事。   如今听到她的话,心里不由得多了几分欢喜,“已经修书回去了,想来年后能得到结果。”   沈羡之点了点头,但见着那杜家都还没回信,大姐就做好了这些打算,终究觉得不妥,倒不是说女人就该高傲些,而是她这副样子颇有些恨嫁。让沈羡之心里极为担心,“既如此,还没这结果,姐姐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旁的事情,等那边来了信再做商议。”   沈梨之闻言,也连忙附和,又说自己和沈灵之对于这铺子的事情还不熟,暂时离不得她,沈芸之这才答应继续管着这些铺子。   待商议好,沈梨之正好要去铺子里,便与沈羡之一道同行出来,沈羡之想起当初沈灵之被那姓柳的骗,大姐现在也是个恋爱脑,所以对于这当初还算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沈梨之充满了希望。   然后也忍不住想,这沈家的女儿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按理沈相爷夫妻俩都是商政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怎么这几个女儿感觉都不大行的样子?   难道这后天环境真这样厉害?就因被祖母养大,所以造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沈羡之为此是忧心忡忡,偏偏因为这街道年后要重新修葺的消息已经传出去,各大小街道都有了负责人,所以周边的村镇上,如今已经在开始准备开山采石,准备来年大赚一笔。   要说是石头开采,除了台山坞专业些外,其他那都是外行人,所以夏侯瑾为此有些担心,生怕到时候闹出人命来。   沈羡之只同他出着主意,“他们要开采石头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总该叫负责人出来,带几个人去台山坞学一学,再有若是真出了意外,抚恤金由着王府这里定制,只要高一些,他们自然就会小心谨慎,不敢乱来。”   若是出了事情,一条命就赔个十两二十两银子,那做管事的做东家的,自然是不会拿这些工人们的性命做一回事,只怕到时候一味地为了多开采石头,不顾工人的安全。   夏侯瑾听到她的建议,觉得倒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果然立即就去执行。但为了谨防到时候他们抱着侥幸之心,再三思略之下,还是在王府里挑出一些人,每个采石场安置一两个负责监工,若真出了问题,这监工也要受罚。   双管齐下,应该能多几分安全,保证工人的性命。   夏侯瑾这花了几天才将此事坚决好,沈羡之便偶然听到原本已经定了名字的街道,居然出现转让的情况。   如果只是单纯地转让,比如某某商家无能力承担以他们商家名字命名的路段修葺费用,那要转让无可非厚,但是却出现了高价转让。   本来这拍单的时候,他也没花一分钱,只需要负责修葺那段路就好,可如今却空手套白狼,还是在沈羡之的眼皮子底下,这当然不好使?   这种情况下,就怕有人跟风,也想空手套白狼白赚一笔,而从他们手里买命名权的商家白花了这么大笔钱,只怕在这修路时,就该拮据起来了。那所重新修建的路,又能管几年呢?   所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沈羡之和夏侯瑾一商量,立即贴了一张告示,通知各商家前来签合同,顺便将保证金给上缴。   若是出现转让情况,那么这保证金便恕不退回。   这样一来,便将那些打算转让命名权而白赚一笔的人后路给堵死了。   也幸好,此前才做了登记,没有这合约,什么都不奏效。   这风波最终这样解决了,但也让沈羡之意识到,这帮人不太好忽悠了,开始钻起空子,对未来的发展很是忧心。   幸好这个时候有了好消息传来,温先生帮忙找的人已经来了,是个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剑客。   今日一来,便立即找鹿修澜挑战,毋庸置疑,他自然是被打下了擂台,沈羡之赶紧安排了钱袋子去传消息,最好早些让日月神教的名声在江湖上传开,招纳更多的江湖人入教。   顺便也去给温先生结账,只是心底十分纳闷,回来问起夏侯瑾,“你最近有什么好事情瞒着我么?”   夏侯瑾被她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每日所行何事,都是与你商量的。”   两人几乎每天也都碰着面,好像夏侯瑾也没空去干别的事情,所以沈羡之就越纳闷了,“既然如此,温先生今儿那笑容怎么和往日不一样?”今天看到自己,那笑容可是发自内心。   不像是从前那样,端着一张假脸。   夏侯瑾听罢,也没多想,只笑道:“能叫他高兴的,除了银子没旁的,想是遇到飞来横财。”   沈羡之听了他这话,本是没多想的,只是眼下要过年了,桑葚带着孩子,根本就操持不了过年的事,沈羡之倒是有这能力,但是她还有日月神教的诸事要忙,还有浔州城不少事情,她也还在管着,根本就顾不上。   因此便将此事交托给了白莲心。这白莲心自小在王府长大,最是熟悉这些流程,今日从外采买回来。   沈羡之看到账单,“就花了这么一些么?”很是不放心,生怕她往里倒贴银子了。   没想到白莲心一脸愧疚求沈羡之原谅:“本来也花不了多少,是我从前猪油蒙了心,多给瑾王报了一倍的价格。”   沈羡之听到这话,心说那她从前给的那些东西,还真是用王府贪污的银子置办的,也就是说没空间了。   有点小遗憾,但也随即想到了一个事情。她觉得自己忽然就晓得为什么温先生看到自己,如今会笑得那样高兴了。   他肯定从中扣了银子。   但至于是扣了多少,沈羡之并不知晓,也没有直接去问他,而是让人暗地里打听这位如今也打算加入日月神教的小剑客,到底从温先生手里拿了多少银子。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因钱袋子有前科,这得来的消息沈羡之还不敢相信,主要也是这温先生回扣也吃得太厉害了些。   三七分,四六分,她都是听过的,却没想到这做中介的居然五层?所以有些不敢相信,毕竟想着那温先生也是个像模像样的人物,该不会有这样心黑才是。   于是又重新找人暗地里打探,待落实了那小剑客确实才得了二百五十两银子,也觉得这日月神教还能有月钱拿,比去江湖上行侠仗义,吃了上顿没下顿要靠谱稳定些,才决定加入日月神教的。   而沈羡之确定温先生拿了一半的回扣后,看到夏侯瑾后,就以一种很怀疑的目光总是盯着夏侯瑾看。   夏侯瑾被她这目光看得怪渗人的,赶紧将自己今天所行诸事都前前后后理了一遍,应该没违背她的意思啊?于是暗地里问玄月,“王妃今日怎么了?”   玄月哪里知道,自打王爷回来后,他也有好多事情要忙,根本就没留意王妃心情如何?   于是夏侯瑾又想,莫不是自己哪一句话说错了?叫她不高兴?但仍旧是想不出来,到了下午的时候,终究还是没忍住,朝沈羡之小心翼翼问起,“今日,我有做了什么让王妃不高兴的事情么?”或是说错了什么话?   沈羡之正趴在桌前转笔,听到他这样问,有些莫名其妙的,“此话怎讲?”   夏侯瑾一愣,莫不是自己误会了她?“那王妃今日怎如此看我?”   沈羡之这才恍然大悟,“哦,我就是想这常言总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和温先生这样要好,他那衣冠楚楚之下藏着这么一颗贪婪的心,你和他是不是一样的?”既然话都问到了这里,沈羡之索性朝夏侯瑾逼问:“你老实说,是不是也在算计我?”   又是温言,他又干了什么事情?平白无故牵连了自己。一面连忙撇清关系,“他是他,我是我,王妃断不要拿我与他一概而论。”   沈羡之见他一下这样紧张,又快速地撇清关系,反而不好继续怀疑他了,‘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可这事儿就好似一根刺一般,咔在自己的喉咙里了一样,回头玄月看在心里,便提议道:“王爷您何必如此唉声叹气,找温先生问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便是了。”   夏侯瑾冷哼一声,“与他扯上关系的,除了银子还能有什么事情?”然后想到了什么,“他近来不是在联系江湖朋友么?倒不像是没钱他就去能干的事。”   玄月心想,这用脚指头都能猜到了,有钱才能使温先生推磨。于是便自告奋勇去打听打听,不到半个时辰就回来,一脸激动地朝夏侯瑾说道:“王爷,了不得了,这事儿换作是谁都会生气的。”   “他做了什么?”夏侯瑾本来刚才看到下面各县城送达过来的公文,都是些好事情,心情已是有好转了。   只听玄月说道:“他这次找来的那小剑客,王妃给了他五百两,他自己扣了两百五十两。啧啧,这也太黑了,难怪王妃会这么生气。”   夏侯瑾听了也很生气,“他怎么不把自己也熔成金元宝算了?”一面放下手中的笔,捡起披风就要出门。   自不必多说,肯定是去找温先生。这玄月也是不嫌事儿大,不说去劝,还跟在后面去看热闹。   这个时候城中灯火一亮,苍穹夜色下,将白昼所望到的那些破旧都给遮掩在夜色之中,这万家灯火所能照亮的,便只剩下这城里的繁华景象。   街上的行人也并不少,三三两两,勾肩搭背,顶着零嘴的小贩从人群里吆喝着挤过身,夏侯瑾的身影也很快淹没在人群里。   没多久便到了赌坊。   这个时候,天宝号已经快关门了,但是赌坊正是热闹之事。   温先生赚了这么大一笔,心情着实不错,听说夏侯瑾找来,很是高兴地邀他进雅室,忙拿了自己珍藏许久的白毛尖招待他,“你虽是要顾着这身体,但晚上其实也可以多出来走动走动。”   夏侯瑾抬头闻言,心说假惺惺,一面捧起那茶水淡淡抿了一些,“我听说你最近替王妃又找了几人,就在赶来的路上,什么时候你还做起这等好事了?”   温言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温润的笑容,“她的事情便是你的事,我也不过是替你张罗罢了,不必感谢我。”   “呵,我谢谢你!”夏侯瑾看到温先生脸上的笑容,忽然觉得,沈羡之那话说得挺对的,这温言简直就是个衣冠禽兽。“我是你兄长啊!你就这样算计我的银钱?”   “啊?”温先生一脸无辜,随后才慢慢道:“这事儿不是说好要保密么?”不然传出去,江湖人知道了这是打假赛,用于宣传日月神教,那对日月神教的名声有害而无利啊!   夏侯瑾见他这表情,不禁有些无力地叹了口气,“你喜欢银子,整个天宝号都是你在管着,你差不多就得了,莫要再牵连我,如今她只将我看作和你一般的贪财小人。”   “小人?我这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能拿一半,那也是凭着我自己的本事,更何况这银子最后花到哪里你心里没数么?”温先生不满地说道,不过看到夏侯瑾那表情,忽然忍不住笑起来打趣,“你这夫纲不振呀!”   “嗯?”夏侯瑾似乎没听懂他这话的意思,但是已经开始搓拳磨掌了。   而此刻的沈羡之,正专心满意足地吃着晚饭,丁香在一旁看了,有些担心,“小姐,您确定王爷是去替您出头了?”   其实沈羡之说不准,但是夏侯瑾既然已经去找温先生了,应该是八九不离十。   她不是在乎这二百五十两银子,而是接下来温先生还找了几个名震江湖的大佬。这可是好几千两银子啊,不能叫温先生就这样坑了去。   不过她是真没想到,这些江湖人听着名声显赫,一个个都是什么什么大侠的,但想不到日子如此拮据。她记得前前世的时候,自己教里的人也没那么惨啊?谁手头还没几个银子揣着?   一面又将如今教中总共人数合计了一回,想了想自己这月得发出去的银子,果然也是大笔,这样即便是从王府承包了那些公务,也赚不了多少,自己还得给教里挖掘一条财路才好。   不过幸好,柴米油盐酱,几乎是能自给自足的,于是当下她决定了,雁环山那湖里的鱼得一直养着,山上的果树也给留着,至于田产更是要继续大力耕种,这样下来,每年都给教里省下那么一大笔开支。   更何况也不是常常都有事务可做,闲暇时候这田里果园里,让他们去打理。   等着晚些夏侯瑾回来,沈羡之也没问他去了哪里,但第二日她才出门,就被温先生请人来。   不过并没有看到温先生,只是他身边的那个小童,递给沈羡之几张银票,“这是我家先生据理力争,给王妃把价格谈了下来,这些多余的银子,还请王妃拿回去。”   沈羡之看着手里的银票,笑容都快从眼角飞出去了,“如此多谢你们先生,听说他喜欢吃梨子,回头等我雁环山的果园里接了梨,多给他摘几筐来。”   “王妃有心了。”小童替温先生道谢,等他送了沈羡之离开,里面满脸青肿一片的温先生正龇牙咧嘴地喝着茶。   “夏侯瑾这个见色忘义的小人,下手也特狠了些!”疼得他喝口茶这牙龈都疼。   一旁的玄月好心给他送了药来,所以这会儿也在里面,听得这话,干咳一声:“您要骂,您好歹等我走了再骂,您这样当着我的面骂我主子,让我很难做的。”   玄月不吱声还好,这一出生温先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好意思说,昨日你为何不了拉着他一些?”   玄月却想,自己皮又不痒?干嘛往上凑,更何况温先生自己嘴巴欠,只打着哈哈笑着劝道:“不是啊,温先生您现在还没看清楚局势么?这能干的女人是不少,但是您看谁能像是我们瑾王一样,处处放权给王妃?您喜欢银子,大可从别的地方去赚,王妃的银子还是不要打主意了。”   温先生听着玄月说的就不像是人话,觉得脸更疼了,骂了夏侯瑾一通,这才道:“古人说得好,唯女人小人难养也。”不行,他得想办法把这缺口从赌坊里扣出来。   不能就这样让沈羡之给欺负着。   他这样忽然沉思,尤其是那种算计的目光,让玄月觉得很是眼熟,于是好言提醒,“我们主子下手从来是没轻重的,温先生您还是三思而后行吧?别总是想着在王妃头上动土。”   温先生听到这话就不高兴了,“你几个意思?”难不成他还不如沈羡之了?又忍不住骂了一句,完全没了在人前那副温润如玉的样子。   玄月见着是没把自己的劝说听进去,也懒得再管了,想到还有任务,便告辞出来,正好在街上遇着破军。   那破军一脸就忍不住地兴奋,“听说王爷把温先生打了,是真是假?”叫他往日里平白无故扣了自己多说月奉?这会踹到钢板了吧?   玄月看着他那副高兴的嘴脸,压低声音说道:“是这么一回事,但温先生那样记仇,你就这样在他赌坊下面笑?回头不怕他又想法子扣你的银子?”   破军的笑容顿时凝固在嘴角,因为正好抬头看到楼上窗户里有张熟悉的脸,虽然又青又肿。   作者有话说: 第73章   玄月看到他那副见了鬼的表情,不由得也朝着楼上窗口处看去,然后同情地拍了拍破军的肩膀,“好兄弟,自求多福吧。”   破军见他就要走,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好兄弟,别抛弃我,给指条明路?”不然自己这点小余钱,迟早要被温先生给扣完。   玄月见他这可怜兮兮的样子,也是十分不忍,“你看你跟着咱们王爷四处去蛮人部落,盘山涉水的,辛苦赚了这点钱,要想留住了,那肯定只能找王妃啊。”跟着王妃有肉吃。   破军闻言,心说怎么个找法?“望好兄弟提点?”   “当然是给王妃排忧解难啊。”比如现在王妃发愁的事情就很多,毕竟教里的骨干不够,又比如各建设,监工不到位,正是缺人之际呢。所以他便想,“你看王爷现在也在浔州城,年前是不打算出去了,你本来也没什么大事情要忙,就别闲坐着,多到王妃跟前去晃一晃,瞧着什么都跟着帮一把,到时候有的是你的好处。”   破军还真给听到心里去了,只是他的方法是先投入日月神教麾下去,反正想着王妃就是日月神教的教主,那跟王爷也是一家的,应该不算是一人吃两家饭。   但当时投入日月神教的时候,是凭着一口热血,事后被安排到成为的瓦坊里做监工,抽查瓦片质量,忽然有些后悔起来,不知道王爷会不会恼怒?寒心?   可是在他这兢兢战战中,夏侯瑾似乎并没有多言,甚至还是特意给他留出不少时间来,以至于旁的几人看来,也就有学有样,纷纷加入了日月神教。   一时间,他们这个庞大的团队,竟然只剩下温先生一个人在外了。听说韩先生的书院,居然也要叫日月书院,这是和日月杠上了么?   晓得此事的温先生气得不行,直接当着夏侯瑾的面骂,“你看看你下面这些人,个个都吃里扒外,白眼狼啊。”   夏侯瑾今日来,其实正是为了此事,不想让温言同沈羡之继续较劲了,因为他说对了,自己就是重色轻友,基本上不可能站在他这边,因此听他骂完后,方淡淡来了一句:“我和她是夫妻,一辈子那种,不会变了。”除非自己死了。   所以又何必分下面的人到底是在为谁做事呢?更何况日月神教现在不就是在为浔州城、为这西安做事么?而他是堂堂西南之主!   原本正在责怒玄月他们的温先生听到这话,片刻才反应过来,怔了一下,才一脸见鬼了的表情看着夏侯瑾,“你,你认真的么?什么时候这样想的?”   夏侯瑾见他那表情,似乎在意料之内,一面想起沈羡之骑在马背上,那一副英姿飒爽的气质,嘴角就不自觉微微扬起来,“大概,是成亲之前,她找琢玉来传话,想将沈家迁移,一并随我到这西南;又或许,是成亲之后,她全心全意为这满城忙碌的时候。”   至于是哪个时候,夏侯瑾其实也不知道,但是他晓得,自己这一辈子最幸运事情,就是娶到了沈羡之。   天晓得每当听着旁人夸赞沈羡之的时候,他是有多感谢那王玉臣。   他若是不退婚,陛下又怎么想得到用沈羡之来羞辱自己?   他说完那番话,看着呆若木鸡的温先生,很认真地对他说道:“阿言,把你的精力放到别处去吧。”   温先生听到夏侯瑾的话,好一会儿才彻底地反应过来,然后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直至夏侯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告辞离开后,他才同跪在地上擦地的小童入画问道:“合着,她才是自己人?我是个外人?   入画没抬头,但嘴巴倒是比拿着抹布的手还要伶俐几分,“公子您才知道么?瑾王妃那不但是自己人,还是枕边人?您算啥,一个远房表弟而已,哪里比得上人家一个被窝里的。”但凡要有这点自知之明,今儿瑾王也不会亲自过来塞他一嘴的狗粮。   所以入画还想多说一句,“我觉得,瑾王有一句话说得极好的,你当将这些和瑾王妃较劲的精力放到别出去。”   “别处?”哪处?夏侯瑾这个怂货又不打算造反,不然自己还能帮忙筹划筹划,招兵买马什么的。人生无意义啊!一头瘫在贵妃榻上,“谁再来找,就说你家公子我死了,有事让他们烧纸。”   “好嘞。”入画爽快应声,但是抬头看到他瘫在贵妃榻上,顿时不满地皱起眉头:“你那能劳烦您死回自己房间去行不?这里我还没擦呢。”   说着,想起了什么,“对了,我一会儿要出去,我看日月神教有个职位挺合适我的,我过去兼职,以后你没事别老叫我。”   “叛徒!”听到他也要去日月神教,温先生猛地从贵妃榻上弹起身,恶狠狠地朝他骂了一句,但也没阻止。   入画也毫不在意,而是嘀咕着:“就你每月这点月钱,我猴年马月才能攒到赎卖身契的钱?”还隔三差五地想办法扣。   他当然要抓住机会赚点外快。像是玄月大哥他们一样,拿着双份的月奉。   所以等擦完了这房间,便收拾着去往王府正对面的日月神教。   今日恰巧是贪狼在当值,见到他来有些意外,“小入画,你家公子有什么事情么?”   “没有,贪狼哥哥给我一份入教表。”入画踮着脚尖,笑眯眯地朝柜台后面的贪狼说道。   贪狼听罢,高兴得不行,“择良木而栖,小入画好魄力。”将入教表递给他,“不过你家公子答应了么?”   “他又舍不得给我加工钱,不同意也得同意。”入画回着,从自己的包里摸出最近莫家书斋里刚推行的碳笔,认真地填写着表单,但是到了性别那一栏,有些疑惑,“我填男填女,有什么区别么?”   贪狼看了看他那小身板,“要不还是填女吧,别人又不知道你是小姑娘,万一给你安排什么重活就不好了。”   “好的。”入画听了他的建议,把性别那一栏上写着女。   等一切都办理好了,领了一个小腰牌,就进去报道。   正好遇着沈羡之在,但见她今日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裙,跷着腿坐在长椅上,两臂伸展开,随意地搭在身后的靠背上,然后那个一直特别想嫁给瑾王的白莲心就坐在她边上,不知道正和她说着什么,满脸的温柔就算了,还一手递给她果脯吃着。   一旁的长几前,还坐着东格部落的那两位小姐阿萝和朵蓝儿,也不晓得听到白莲心说了什么,姐妹俩都笑得花枝乱颤的。   她是从门口路过去隔壁报道的,但是因为这多看了一眼,被沈羡之瞧见,招手示意她上前去,“小入画,来得正好,我这里有一份账本要给你家公子。”   入画只得跨进去,门外原本凉飕飕的,但一进去顿时觉得一团暖意从脚底窜上来,不由自主地垂眸向这铺着木地板的地面看去,一脸稀奇,“这就是王妃所的地暖么?”真暖和,也不知道能不能劝说温言给自己的房间装上?   不过转头一想,他肯定舍不得那买石碳的钱,还是算了。   “嗯。怎么过了,可是你家公子又有什么事?”沈羡之笑着招呼她坐下,那白莲心也起身,“那余下的事情,王妃回府了,奴婢再与您细说。”   “你看着做主,我信你的。”沈羡之朝白莲花看去,满目的鼓励和信任。   让白莲心很是开心,“奴婢一定不会让王妃失望。”保证用花最少的银子过好最丰盛的年。   待她告退离开,入画从她的位置上坐下来,犹豫着自己要不要也给沈羡之喂果脯,忽然觉得嘴唇碰到什么东西,甜甜的,下意识一张嘴,一颗甜甜的果脯就从嘴里慢慢晕开。   她一脸震惊,原来是沈羡之塞给她的,“真瘦,这温言也是,他自己抠门就算了,你还在长身体,把你饿得这廋,往后多来我这里,想吃什么,只管吃。”   入画心说自己现在还算胖的,刚被温言捡到的时候,十岁的人,才二十斤不到,现在已经三十几斤了。   “谢谢王妃。”她本来想拒绝的,怕到时候公子也骂自己吃里扒外,但是果脯真好吃,于是笑眯眯地回着。心里很是不解,公子为什么不喜欢瑾王妃?瑾王妃又温柔又飒气。一面拿出自己刚领的腰牌,“我正要去执事堂领差事呢。”   沈羡之心说这是童工啊,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呢!哪里能叫她去执事堂?“往后啊,你来这边,我要是在,你给我煮茶就好,别的不用管,也不用天天来,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来。”   入画却在心里想,这样那是不是挣不了多少钱?刚想说什么,忽然沈羡之毫无预兆地腾起身,下一瞬一把锋利的剑刃就夹在她的指尖。   入画吓得仰头朝她看去,只见她整个人就像是镀上了一层光晕一般,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白莲心能忽然放弃做瑾王妃的梦想,转头投入沈羡之的怀抱了。   “王妃!”贪狼急色匆匆地进来,正好看到沈羡之将那夹在指尖的剑扔在地上,“鹿修澜呢?”   还是这人没按套路出牌,没去擂台,而是直接杀进日月神教了?要是这样太好了,她好久没动手了!   这人武功应该不错。   众人如今都担心不已,却不晓得沈羡之心里别提多开心。   又能活动筋骨了。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破军脸色尤为难看,随即朝地上的剑看过去,确认过剑上的橘红色剑穗后,就更加确定了来人的身份,急忙朝看起来漫不经心的沈羡之,“王妃,来人是落霞庄的四庄主,第五兆恒。”   “落霞庄?”当今武林盟主可不就是落霞庄的大庄主么?确切地说,他们落霞庄已经蝉联武林盟主几届了,算得上是这江湖中的龙头老大,可号令整个武林豪杰。   至于这位第五恒兆,则是前任落霞庄的庄主晚年所收的弟子,听说天赋极其高,今年其实也不过才二十五六的年纪,却已经是打败了不少江湖英雄前辈。   所以听到是他来,沈羡之眼底的笑容就更灿烂了,只差没将那句‘太好了’直呼出口。只要自己赢了他,岂不是就代表着也将那些被他打败的前辈,也在自己之下?   这不就节约了一大笔宣传费了么?也不用整日担心被人发现打假这事儿。   但其实把,就真正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打假,毕竟就温言目前找来的这些人,确实是没打过鹿修澜。   所以这鹿修澜打不过?他就来教里了?沈羡之立即将剑拔起来,提着出去,便见影壁前站在三个傲气凌人的身影。   分别是两男一女。俩男子相貌皆是一表人才之相,只不过其中一个·看起来带着几分矜贵,大冷天的一身傲雪白袍,看着倒是清冷矜贵,见到沈羡之的时候,大抵是她这一身红裙太过于扎眼,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沈羡之的身份,微微抱拳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破军压低声音小声朝沈羡之介绍,这就是当今武林盟主的独子平月秋,落霞庄的少庄主。   那另外一位则是不屑地哼了一声,他便是落霞庄的四庄主,第五兆恒。丝毫没有将沈羡之给放在眼里,不过下一刻他两人中间那娇俏少女眼里露出些惊恐,连忙推了他一把。   他才看到自己的剑在沈羡之的手里,不由得皱起眉头,“哼,一介妇人,不在府上相夫教子,却做些鸡鸣狗盗之事,拿钱买假赛!”   好吧,沈羡之所担心的问题还是发生了,所以他们这是代表整个武林来讨伐自己的么?不过沈羡之还是觉得该为自己辩解两句:“这,他们也没打赢啊!怎么能叫做打假呢?”沈羡之可没把这茬儿忘记。   这才是最让他们生气的,所以那第五兆恒一听到这话,自然是不信,他就不信这江湖上会忽然平白无故冒出这么多强者,而且年纪与自己竟然相差不了多少。当即冷笑出声,“是么?希望一会儿教主,或者该称呼为瑾王妃才对,到时候你还能笑得出来?”   沈羡之见他笑,也露出笑容,只不过她的笑很是淡然,“是么?也希望一会儿各位还能笑得这样灿烂。”一面将手中的剑弹出去。   第五兆恒这剑扔出去,至今还没几个人能接得住的。当然他才不相信沈羡之能借住,她一个小小的女流之辈,心想必然是这里藏着什么高人给接下来了,加上刚才沈羡之只是轻轻将剑弹出去,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接住了剑。   也就不以为沈羡之真有传言中的那样厉害,只觉得都是这浔州的老百姓们夸大了。毕竟沈羡之还有一个王妃身份,下面的老百姓们奉承她是理所应当的。   于是当即叫道,“方才是何人接住在下的剑,可有胆量出来切磋一番?”   贪狼有点慌,偏偏瑾王今天又去了隔壁的古兰县,很是担心王妃一口答应了。   然而他还没顾得上拦住,沈羡之就大步走上前,“你确定?”   “自然,就怕你们你们这日月神教无人。”这第五兆恒年纪轻轻就武功了得,辈份高又是落霞庄的四庄主,不免是多了几分轻狂之态。   但是这种人,沈羡之前前世见多了,个个都是打嘴炮的好手,真动手了,手上功夫却不如嘴上功夫这样厉害,所以压根没因对方的傲慢嚣张气恼,只微微一笑,“入画,帮我取剑来。”   贪狼想阻拦,生怕出意外,但是他压根就没得说话的份,入画已经被对方嚣张的态度气得立即去拿剑了。   而第五兆恒则目光轻视地上下扫视了沈羡之一眼,“就你?”   “就我,你不敢?”沈羡之脸上的表情既没有对方以为的慌张,更没有半点惧怕可言,甚至那眼里隐隐有些藏不住的雀跃。   这让一旁没有发言的平月秋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这沈羡之也着实太镇定些了吧?还是她天真地以为,小师叔会因她是个女人或是因为她王妃的身份怜香惜玉手下留情?   如果她真这样想的话,那她果然太天真了。   入画动作很快,一会儿就抱着沈羡之的剑出来了,双手奉上,“王妃加油!”还顺便问了一句:“王妃要给您自己下多少注?”   落霞庄的四庄主和日月神教的教主切磋,那必然会有胜负之分,这么大的事情,赌馆肯定要开盘啊。   沈羡之忽然觉得,入画和温言其实就是一丘之貉,但是这小机灵劲儿她好喜欢,这紧要关头也没忘记提醒自己挣大钱,于是笑眯眯地朝阿萝看过去:“阿萝姑娘,帮我去对面王府喊丁香一声,叫她多给我下注。”   阿萝姐妹俩也反应过来,自然也要去拿钱,准备下注。   上次温先生才说了,想赚钱跟着沈羡之下注,她买什么,大家买什么。   破军索性也不劝了,反正现在拦不住了,不如自己也拿钱去,天大的事情也不能把这赚钱的功夫错过了。   而面对这样的场面,显然这平月秋一行人完全愣住了,这些人到底是不是正经人?而一旁没开口的小师妹白玉琉见这状况,误以为对面的人都是要买沈羡之输,便气得小脸通红,“还说这不是打假!”都明目张胆开赌盘骗银子了。   那平月秋也皱着眉头,想着自己盟主之子的身份,好心提醒,“瑾王妃,您虽是皇室中人,但您既然创建了日月神教,就须得遵守江湖规矩,你这样的确是不符合规矩,很难让人服众的。”   白玉琉气不过,觉得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也跑去下注,买第五兆恒赢。而且因为笃定小师叔打遍天下无敌手,不可能输,哪怕身上没带多少银子,还是狠狠地下了一大笔,落款落霞庄。   沈羡之剑都拿在手上了,赌局也安排好了,哪里晓得这帮人还罗里吧嗦的,可把她急得不行,“少废话,快点,我晚些还有事呢!”说罢,立即提剑起身。   “哼!”第五兆恒却觉得自己平生第一次受到了侮辱,瞧那意思居然不屑还手。   直至沈羡之忽然映入他的眼帘,他才意识到这女人的速度之快,慌忙间拿起手中还未出鞘的剑挡了上去。   本来以为轻松将沈羡之挡回去的,哪里晓得自己居然连退了几步,一时间脸色巨变,没半点犹豫,马上拔剑。   沈羡之见他终于拔剑,这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总算不用担心赌局的问题了。   围观的人不少,但是大部分却看不出什么端倪,只觉得他们俩这一红一黑在天上晃来晃去的,也不见着什么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压根就没有高手对决的那个感觉。   只有那平月秋脸色随着上空二人的切磋,眼底的郁色越来越深,他竟然看到小师叔,似乎有落了下风的意思。   而且沈羡之一直能完美控制剑气,竟然连屋檐瓦片都不伤半分,反观是小师叔……他心里忽然开始着急起来。   一旁的小师妹白玉琉明显没他那么高的造诣,只见着沈羡之连瓦片都打不下来半块,便天真地认为她不过是花架子罢了。   半个时辰后,大家脖子都仰得酸痛了,那个黑影率先从上空落下来,满脸不甘,手中的剑却不知到了何处。   还没等白玉琉高兴地上去拍马屁,就见沈羡之随后落在他身后,手中的长剑就这样指着第五兆恒的后脑勺,笑意轻快:“四庄主,承让了。”而她的另外一只手里,则拿着对方的剑。   打了足足大半个时辰,原本在擂台那边看金峥和鹿修澜比赛的人早就赶了过来。   自打这擂台摆上后,沈羡之也花了不少钱后,就吸引了不少江湖人来看着所谓的‘打假赛’,所以这会儿围观的武林中人也不少。   第五兆恒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脸色有多难看,只觉得一股无力的挫败感席卷全身,脸颊火辣辣的,四周鼎沸的人声里,似乎每人都在嘲笑他一般。   好像他才是那个打假的一样,他曾经战胜过了那么多前辈英雄,今日却输给了一介女流,且年纪还比他要小。   他木然转过身,不知道如何面对沈羡之。   不想沈羡之这时候已经把自己的剑收起来了,而是将从他手里夺走的剑递上去,“阁下刚才还毁坏街边屋顶数幢,记得去把银子给人家赔了去。”   她话音才落,外面就传来声音,“金峥公子也败给鹿坛主了!”   见着第五兆恒输了的平月秋,还寄望于金峥能赢了那个鹿修澜,只要赢了鹿修澜,他们打假的事情就能落实了。只是没想到,却听得了这样一句话,此刻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般,一时竟然有些喘不上气来了,但是作为武林盟主的儿子,他必须拿出该有的气度,上前笑着朝沈羡之道喜,“想不到瑾王妃在武学之上竟有如此造诣,着实让人佩服。”   作者有话说: 第75章   “不敢当。”沈羡之这会儿赚了钱,心情好,也不去计较,明明哪怕知道他们这一次所来的目的是为何,不过是自己花了些钱,找了人来比武,偏偏这些人又打不过鹿修澜,使得日月神教的名声的确传开了些。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来比武的人,大部份都加入了日月神教。   这些人在江湖上虽是算不得什么一言九鼎之人,名声也是比不过他们落霞庄的,但是这新人入教的增加率,只怕是如今眼下江湖门派第一,他们落霞庄不高兴也是正常的。   不过自己这些人的加入,都是自己真金白银花出去了的,他们加入日月神教,得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只需遵守教规,管理些教中事务,又不是叫他们去打打杀杀,谁不乐意呢?   关键这做的事务,又偏偏是他们喜欢的行侠仗义。毕竟嘛,现在日月神教承包的不止浔州城的民事,甚至这道路修筑水利,沈羡之都给拿在手里了。   不过她作为一教之主,跟着这第五兆恒比武,也算是看在落霞庄的面上了,接下来自然不用自己堂堂教主去招待他们,正好看到钱袋子闻讯来看热闹,便将其逮住,将人交给他招待。   然后高高兴兴地回王府,继续处理旁的事务。   且说这一场比赛,大家是看了个精彩,但是这精彩过后,反应过来,顿觉得这落霞庄的人着实是欺人太甚了。   所以丁香看到沈羡之还这样哼哼唱唱的,很是不解,“二小姐您都不会生气么?这些人一看就是故意而为之,您怎还对他们那样客气?”   沈羡之才听得有人来禀,落霞庄那位小师妹自以为自家的小师叔和金师兄都能赢,跑去下注的时候,看到自己这里下了大笔银子,便翻着倍儿地押了第五兆恒赢。   整整五万两银子啊,她如此财大气粗,加上第五兆恒这名声的确是响亮,使得不少原本犹犹豫豫的人,也跟着她买了第五兆恒赢。   所以这会儿,大家虽不至于输个倾家荡产,但是沈羡之敢打赌,这位小师妹白玉琉可没带这么多银子在身上。   也不晓得这会儿那平月秋的脸上能刮几层烟灰下来。听到丁香的不满,反而劝慰着她,“怎么能这样想呢?人家千里迢迢送了这么多银子来,自然是我的财神爷,我笑脸相迎是应该的。”   丁香听到她这话,在一旁扒拉着算盘,大致算了一笔,顿时眼睛珠子都快激动得从眼眶里滚出来了,“天了,这不算不知道,这一算下来,王妃您这些天在擂台上花的银子,已经从落霞庄这里赚回来了大半。”   沈羡之听了,还有些惋惜,“我那是不好意思一直下注,要不这天来找鹿修澜挑战的,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但是我能瞧出来谁能赢,我再去下注的话,温先生不知道那脸色得多难看。”   她提起温先生,丁香才好意提醒,“王妃这赌坊您也有分红的……”去押那让庄家输钱的局,她不得也要自己贴钱么?   沈羡之正是想到这里,所以最近都不去下注了。   她这没去,大家也没去。   而此刻,正从古兰县回来的夏侯瑾正收到落霞庄的人来浔州城比武的事情,听到后不但没有半点担心,反而将手中那古兰县令司郢之关于古兰县河道水利整改的本子放下,满脸恰意,“王妃想来很开心吧?”   贪狼却是高兴不起来,他要是没跟着来古兰县,也能赌一把,没准今儿就暴富了呢!不过有些好奇,“王爷您怎么知道那第五兆恒一定会跟王妃比武呢?”他们这四人里,除了金峥,还有落霞庄的少庄主平月秋这个武林盟主的儿子啊。   感觉怎么也犯不上让第五兆恒这个堂堂四庄主来亲自上场吧?   没想到夏侯瑾早就算准了:“那第五兆恒身份地位是不低,但是年少成名,难免是有些轻狂,他虽没将王妃放在眼里,可那平月秋目光甚高,自负傲然,也不可能亲自与王妃动手,所以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那第五兆恒不算太聪明,自然就会去找王妃。”   贪狼听罢,心说王爷好算计,一分钱没花,只让几个小探子说了几句话,就将这些自恃高傲的人引来了浔州,输得灰头土脸的,却让日月神教名声大振。   不过有些担心,“这也会不会引得落霞庄不悦?”怎么说,落霞庄的庄主也是武林盟主。   “这盟主之位,已经在落霞庄停留太久了,满江湖的人都盼着,什么时候能落到他们的头上去呢!如今有日月神教出来杀一杀他们的锐气,各家都高兴地看着呢。”更何况,自己日月神教后面还有西南王府,他们就算再怎么高兴,也不敢如何?   更何况落霞庄也要面子,而且也是他们自己找上门来的挑衅的,就算输不起,那也只能认栽了。   不过夏侯瑾现在这样支持沈羡之建立日月神教,除了日月神教可以明目张胆地招贤纳士,帮忙管理浔州城各处政务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清楚地知道,在当今自己这位天子皇叔的眼里,武林一脉,一直都是不入流的,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他看不上眼,只怕这会儿就算是晓得了沈羡之建立了这日月神教,也只当是自己破罐子破摔吧。   考虑到夏侯瑾‘身衰体弱’,所以马车行驶得并不快,等着缓缓驶入浔州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但这个时候城中才是最热闹的时候,更何况白天还发生了那样的趣事呢。   贪狼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打听,不过走了半条街,就得了今天的全部消息,只朝车帘后的夏侯瑾问道:“王爷刚才可是听到了,那第五兆恒单是赔比武时毁坏的房屋,银子就不够,偏偏他们那庄子里的小师妹还押了五万两银子,如今赔了四倍多……”   好几十万两银子啊!这会儿拿不出来了。可平月秋又要面子,温先生还是那见了银子又不认人不认身份,半点通融都没有,直接逼着人去写信回落霞庄拿钱。   马车里的夏侯瑾听罢,嘴角不着痕迹地扬起来,“让温言好歹给人留些面子。”   贪狼想着可能么?温言以前在落霞庄的地盘上开天宝号的时候,可是在他们手里吃了大亏的,这会儿逮住机会了,能放过他们?   所以贪狼觉得还是不要去劝了,压根没得用的。一面见夏侯瑾心情好,“可要直接回王府?”   “嗯。”夏侯瑾略显疲劳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   他们的马车很快便淹没在人流里,只是这街旁客栈楼上窗前的人却久久没将那目光收回来。   只见平月秋冷峻着一张脸站在窗前,身后紧跟着一个皱着眉头的金峥,“大不了,我去将这夏侯瑾给绑了!让西南王府替咱们出这笔银子。”   房间里,第五兆恒脸色如今还是铁青一片,显然也没料想到自己平生第一次输,还输得这样丢人,只差没将这把剑都给赔出去。   心中又自责当时还以为沈羡之是故意炫技,在剑气即将碰到屋顶的时候给收回来,原来竟然是要赔钱……   试想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打烂摔坏的桌椅多了去,还是头一次遇到要赔钱的事情。   而听到金峥的话,那眼睛都已经哭红,声音也哭哑了的白琉璃倏然起身,“都怨我,我现在就立即启程回落霞庄,这笔银子无论如何,我都会想办法弄到,不会让大家为难的。”   第五兆恒听到她的话,反而越发自责,“小玉璃,这不关你的事情,你也是相信小师叔,只是小师叔技不如人,现在才害了大家。”这一次回去后,他决定好好闭关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平月秋忽然开口了,“大家不必争了,这件事情很快就会传出去,父亲他们也会知道,咱们瞒不住。”想起今日被那温言逼迫写下那样一笔欠款借条,心中不由得升起一阵耻辱。   心底暗暗发誓,今日在西南所受的一切耻辱,来日他会百倍千倍给找回来。不过听到身后白玉琉的哭声,越发烦躁,也不知道她怎么就那样大胆,一行人全身上下也总不过一千多两银子罢了,她居然还下注五万两银子。   明明是她去下的注,这欠单却要自己来画押!想起来心中又一阵无名火,但是想起白玉琉的祖父,他还是将这股怒火给忍了下去,“大家都别担心,早些休息,等过几日银子送来了,咱们就走。”   现在多留一刻,就觉得多受辱一分,他听着街上那噪杂声,似声声都在笑话他们落霞庄一般,索性将窗户‘砰’地一声关上。   金峥见此,张了张口,什么都没说,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你也早点休息。”他还好,只是败给了日月神教的一个小坛主罢了。   而且输给那小坛主的人不少,自己不算丢脸。倒是少庄主,没拦住小师妹下注,小师叔也输了……   说是没事,可是父亲就是管着这落霞庄的账务,若是只有五万的话,也许还能拿出来,但是几十万两,还不知道要周转多久呢。   不过金峥想,小师妹上面有白前辈这个祖父,小师叔庄主也还有大用处,所以最终还是肯定会让父亲凑齐这笔银子的。   心中叹了一声,率先出了房间。   他这一走,第五兆恒也立马起身,“你们也早些休息。”   待他二人都走了,白玉琉就立即扑倒平月秋的怀抱里,再没了往日的骄纵,满脸梨花带雨地哭道:“月秋哥哥,怎么办?”   “没事的,不过几十万两银子罢了,不必放在心上。”嘴上说得轻松,安慰的语气也温柔至极,只是那心里对于白玉琉哭哭啼啼的声音,却是十分烦躁,还有这几十万两银子……   这几年父亲这盟主看着是风光无限,但却因要维持这盟主该有的风光,落霞庄的账目已经变得难看起来了。   眼下又要拿出几十万两来……一时又想起温言半点不让步的嘴脸,果真是半点没有将落霞庄放在眼里。   然后越想越是屈辱,在看到怀中等待自己安慰的白玉琉,竟然脑子里又想起沈羡之那一身绚烂耀眼的红衣。   与她衣衫一样引人夺目的,还有她那张脸。   确切地说,是她那笑容,让平月秋有一种狠狠地想要将她弄哭的想法,心里不由得忍不住想起来,她这样的女人,倘若有一日在自己的身上哭着求饶,又该是什么样子的?   想着想着,抱着白玉琉的手劲不免就大了些,顿时将白玉琉勒得哼吟了一声,“大师兄,你弄疼人家了。”   本就哭了一个下午,这会儿白玉琉的声音还带着些颤音,顿时让平月秋有些没把持住,不由自主就将她想象成了沈羡之。   白玉琉被他忽如其来的热情吓得不轻,但她心中一直暗恋着大师兄,哪怕对方有些粗暴,但还是没去拒绝,只任由他为所欲为,反正想着这身子,迟早都是要给大师兄的。   早些又何妨,正好他今天的心情不好。   于是就没半点反抗。   只是初尝人事,没得半点温柔,反而觉得犹如暴风雨捶打过一般,可把白玉琉给吓坏了,后半夜浑身疼痛地躺在床上默默流泪,心中纳闷为什么别的女人会觉得这金风玉露是美事一桩?   明明这样痛苦?她再也不想尝这巫山云雨了。   不过看到一旁睡得沉稳的俊容,终究还是忍了。   话说金峥虽是第一个离开房间的,也知道小师妹眼里只有平月秋,但仍旧是抱着一些幻想,所以当他等了半夜,也没听到对方回房,终究还是死心了。   相对于他的长夜无眠,第五兆恒也是转辗反侧,难以入眠。   倒不是因为白天输给沈羡之的事,也非是那白玉琉自作主张押他身上所赔的巨额银子,而是他刚回房,就看到桌面摆着一封没有函头的信。   那信很奇怪,写的都是以往他去挑战过的江湖侠士的名单。有几个颇有些名望的,因为败在他这个小年轻的手下,便彻底退出江湖了。   这本没有什么,江湖就是这样,每日有不少人踏上江湖,每日也有不少人退出江湖。   可是那信后面却明晃晃地写着,他不过是平家的一把刀,用来替平月秋出去一路荆棘。   他看了一眼,觉得分明就是有人故意挑拨离间。   可是他却不能忽略最后一句话。   关于他的身世。   他对于幼年的记忆已经不清楚了,就记得是师父告诉他,从今以后拜在他门下,一辈子效忠平家,而那时候,第五家刚被灭门,偌大的庄子被烧成了一片灰烬,他因为顽皮,躲猫猫的时候躲到庄子外面的树上。   久不见人来找,他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第五家已经成了一片火海。   第二天,身为武林盟主的师父将自己带回了落霞庄。   可是信中提醒他,翌年武林盟主之争,第五家是平家最有大的竞争对手。而原本该在落霞庄的庄主,就算是消息过快,但是从落霞庄赶到第五家,少说也要十来天左右。   这些事情他从来没去多想,只知道是师父收养了自己,教给了自己一身厉害的武功,这么多年了还一直在替自己查第五家的仇人是谁。   师父对他恩重如山,他不该去怀疑,可是这信里师父出现的时间点,以及这么多年,都没查到何人对第五家下手,他不免有些着急了。   这一着急,对于平家的忠诚难免就受到了动摇。   再加上摆在他手下的那些人,要么重伤,要么残了……   而他们似乎支持的,都是与平家竞争武林盟主的帮会。   这让第五兆恒忍不住看了看自己这双手,他当初废了第一个败在自己手下的江湖小剑客时,师父说这是正常的,因为他所学的剑术本就是霸道剑,不小心把对方废掉是正常的。   何况这比武,刀剑之伤是在所难免的,输了只能怪对方学艺不精。   今日,他也感受了一回学艺不精,可是沈羡之没废了他,反而还把他的剑还了回来。   要说剑术霸道,他敢说沈羡之远在自己之上,自己这所谓的霸道剑术在她的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可为何她能如此收放自如,而自己却在这一场场比武中,到底害了多少人?   他不敢再去想,这些人是真的输得心服口服,还是从此将自己视为仇人了?   在以往二十年的时间里,他几乎只考虑一个事情,那就是学习师父所教的霸道剑,脑子里从来不去思考其他的事情。   而今夜,他却想了许多从前未曾想过的问题。   然后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处处是破绽。   明明是冬日,已快临近年关了,可是不知怎的,今日雾气散尽,夜空里居然高悬着一樽又冷又圆的月亮。   腊月十六了。   第五兆恒抬头朝窗外的月光看去。   而同时再看这月亮的,还有夏侯瑾,负手站在窗前,似在望月,然而窗外却还有一道虚影。   听到对方的话,他眉宇间似乎蕴含怒火,但很快又给压了下去,“你让他明日过来等着。”   外面没了声音,但是夏侯瑾回过头,进到里间,却见沈羡之抱着被子坐在床上,“背着我干嘛?”目光朝他身后探过去,“夏侯瑾你不会背着我偷人吧?”   原本夏侯瑾就被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她给惊到了,正是担心自己的话她听去了多少,忽然又见她这番举动,忍不住失笑出声来,“我回来便与你宿在正房,出去了众人都知道我身子单薄,从不敢让女人到我面前。”他上哪里去偷人?   沈羡之闻言,嘻嘻一笑,示意他快些上床,“既然睡不着,我有话问题你。”   夏侯瑾踩着月色过去,躺在属于自己的位置,盖着自己已经凉了的被子,“阿羡你说。”   沈羡之翻过身侧面看着他,似觉得不舒服,又抬手枕着脑袋:“你老实说,是不是想当皇帝?”   “不想。”夏侯瑾不知道她为何会这样想,但是不想当皇帝,不代表不想报仇,更何况还有西山那溶洞里的无数冤魂等着自己帮他们伸冤呢。   “既然不想,你这样帮我干嘛?不会是与我整日同榻而眠,所以日久生情吧?”别以为她不知道,这都快过年了,在外游历的落霞庄的少庄主一行人不但没回落霞庄,反而跑来这西南浔州城,明显就不合常理。   自己让人把落霞庄这些人引来的事情,肯定是瞒不住她,这点夏侯瑾知道的。但是夏侯瑾没想到她的话如此大胆直白,当即忍不住笑道:“阿羡不妨大胆些,把这‘所以’去掉。”   若是旁的女人,只怕听到夏侯瑾这样的回复,已是娇羞满面,扑进对方的怀里了,没想到却得了沈羡之一句:“渣男,我看你就是图我美貌,早前你和莲心妹妹也整日四目相对,你怎么没和她日久生情?”   这话还真是让夏侯瑾猝不及防,好一会儿才明白一个道理,自己的王妃不是常人,所以用常人的态度来审视她的问题肯定是不对的。于是整理了一下思绪,“阿羡怎么觉得是我在帮你呢?你忘记了你曾经说过,既然我们结为夫妻,那就是一体,既如此怎分你我,莫不是你现在是日月神教的教主,开始看不上我这个落魄又病弱的王爷了吧?”   沈羡之听到他这后面的话,没心没肺地笑起来,见他还故作病弱的模样,没忍住伸手往他胸口前锤了一拳,“就你病弱?”落魄都是假的,背地里那么多产业人脉,天晓得京城里的那些人,怎么就这么不长眼呢。   不过亏得他们不长眼,不然夏侯瑾也落不到自己的手里来。   她那一拳没用什么力道,但绝对与撒娇是不靠边的,夏侯瑾暗自庆幸,幸好自己这底子是有的,不然刚才她这一拳捶打过来,心肺都裂开了。   一面原本是想要趁机去抓住她的手,但奈何对方动作太快,这让夏侯瑾开始想,遇到沈羡之到底是福是祸?不能以对寻常女人态度来对待她,效果甚微,他该想个什么办法呢?   算起来这成亲都大半年了,阿瑜的孩子都会快要学会喝米汤了,而他整日虽和沈羡之同榻而眠,可是真的就只是睡觉。   这样下去是要不得的,他得让沈羡之明白,自己对她的好不单单是因为他们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夫妻啊。但是他到底要怎么做呢?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沈羡之因为惦记着夏侯瑾昨晚不知道叫谁等着他。   所以今儿也故起得晚了些,又慢吞吞地吃早饭,也就没像是往常那般,早早去对面的教里。   直至听到夏侯瑾今日见的是琢玉,这才觉得没意思,多半是琢玉昨日做了什么事情惹恼了夏侯瑾吧?   不过肯定不是小事情,不然断不会叫他大半夜里起来生气的。   但也没多管,毕竟自己手底下有那么一大摊子事情呢,修路的事情虽是明年,但到底要提前做好准备,那该改的地方要改。   这西南多丘陵山川,路也是蜿蜒十八拐,还有要防备着那有泥石流的地方,所以很多地方得亲自去看过之后,再做决定。   特别是从鹿儿沟过来这条道,如今又要运送石碳,每日马车不断地碾压,那泥路上满是坑洼。   还有年底要严守今年旧房改造的老百姓户数。原本为了让他们麻利些,不拖拉,所以沈羡之当时是将时间规定在这过年前的,各处也给他们大开这方便之门。   但紧赶慢赶的,还是有那么一部份老百姓家里如今还没完善。   也不晓得在年前能不能完成。   丁香把修葺进度最慢的几户人家名单递上来,“他们这几家,只怕年前是完成不了的,但想来也就最多拖个十几天。”不过这得看正月里他们是如何打算的,倘若要过完元宵再动手,那得二月初才能完成。   沈羡之闻言,看了看这几户人家,都有大劳动壮力的,而且早前几乎都有活干,所以不管是力气还是钱财上,他们暂时是不短缺的,如今却拖拖拉拉,只怕还是为了多赚钱,去给别人先做工了。因此便道:“你得空让人再去催最后一次,年后完成是不会补贴半两银子的,叫他们抓紧些。”   丁香听罢,没好气地叹道:“我已经亲自去催过了,可是多半觉得就是超了那么几天,二小姐您是和善人,想来是不会为难他们,必然还是会将这补贴款项给拨下来的。”   沈羡之听了这话,细想自己在这浔州城做了许多事情,但没有一件能真正立威的,只怕都觉得自己是软绵好性子的人,所以便索性说道:“既已催过,那就不管了,只是到时候多了一天,也不可给他们半两银子的补贴,不然以后众人有学有样的,这城里岂不是要乱了套?”   该是叫他们晓得,自己是好说话,但是自己定下的规矩,也不是他们说改就能改的。不然今儿这个拖,明儿那个也拖,这么一大波人总不能为了等着个把人,耽误了下一件事情吧?   丁香自是应了,又说了各处的事情,最后提了一嘴,“清澜答那边给了信,年前最后一次运送菜了,而且不走远,就他们周边离得近的这几个部落能送去,另外还有各部落回馈的皮毛熏肉,也都送来了,可要组织人年前给发了?”   沈羡之听罢,想到这事儿从前是钱袋子负责的,便道:“你让钱袋子去,他晓得怎么办,还有给我再另外准备二三十个红包,到时候给晖谭他们送去。”   说罢,忽然问道:“你和茴香走得近,可听闻最近那杜家有什么风声么?”   丁香摇着头,“还没收到信,不过大小姐只怕是铁了心以后做个相夫教子的夫人,这些天一直将三小姐四小姐带着出去铺子里。”   沈羡之想到大姐这才接触生意没多久,就如此上道,明显就是继承了沈夫人在商业方面的天赋,可是为了一个杜司风就要舍弃掉,自然是觉得可惜。这会儿只觉得男人都是女人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作为一个女人,梦想怎么只能是作为合格的人妻呢?做个富婆不香么?   惋惜地叹了口气,“我想我最近看杜司风都不大顺眼了。”   丁香自是明白她为何看杜司风不顺眼了,只怕在二小姐眼里,那杜司风就是大小姐商业道路上的绊脚石。又见她因为这件事情愁眉不展的,连忙绕过话题去,“还有一件事情,要过年了,京城里可要备礼?”   往年的话,夏侯瑜多多少少也让人准备了些东西送去京城,这是礼节问题。   但沈羡之听后,直接拒绝,“西南本就穷,狗皇帝心里又不是没数,何况咱们如今来了这么多人,吃喝都不够,哪里有多余的余粮给他送去?”最后决定不给。   丁香哪怕听沈羡之说狗皇帝听多了,但每一次听都觉得心惊胆颤的,“我的好姑娘,咱改个称呼行不行?”   沈羡之‘哦’地应了一声,但明显就没给放在心上。   下午些的时候,看到玄月,只招手让他到跟前来,“琢玉怎了?让你家王爷训成了那般模样?”   玄月闻言,一下就晓得为何了,只怕王爷责备玄月昨日自作主张,往那第五恒兆的屋子里塞东西。   王爷自有打算,他这样心急,把王爷的部署打乱了,能不招王爷生气么?不过听到沈羡之这样问,便晓得王爷暂时没将此事与她说,也就没提,只装傻摇头,“不晓得呢,我才从鹿儿沟回来。”   又说钱袋子找自己帮忙,先去忙了。   钱袋子那里要忙着给上次送菜的老百姓们分发蛮人们回馈的熏肉皮毛,的确是需要帮忙,沈羡之不疑有他,只喊了阿萝一起上街去。   原本是打算去养鸡场看看的,毕竟早前答应过阿萝了,给他们东格部落送两百只小鸡仔,若不是昨天的事情耽误,昨儿就该去的。   不想这冤家路窄,刚上街就遇着了那平月秋一行人。   对方是绝对不想见到她的,但奈何都撞上了,平月秋还是上前来打招呼,其他几人表情就很冷淡,连作假的客气都没有半分。   待人走远了,沈羡之便八卦地朝阿萝指着那与平月秋紧紧挨着的白玉琉,“看那白姑娘双腿打颤呢。”   “额?”阿萝没明白她的意思,片刻才道:“莫不是蹲久了?”   “天真。”沈羡之闻言,忍不住低笑了一声,“你不是跟你们寨子里的巫医学过医术么?难道没看出来,刚才那白姑娘气虚得成了什么样子。”   阿萝愣了一愣,回想起那白姑娘的气色,忽然就像是想到了什么,诧异地看着沈羡之,低声问道:“可是,汉人不是最讲究礼节规矩么?”   “有句话叫做情至深处情不自禁。”不过依照沈羡之看人的经验来说,那个白姑娘多半要错付了。   说罢,又朝阿萝看过去,“你来了浔州城也有一阵了,王府里适婚青年也不少,你可有相中的?”   这话问得阿萝一阵脸红心跳,连忙摇头,拒绝得很干净,“没有。”夏侯瑾她们姐妹俩已经放弃了,所以现在基本是不考虑这个问题的,至于往后谁嫁人,还得等阿爸那里决定好谁做继承人。   但是阿萝又想起沈羡之刚才所说,情至深处,便情难自禁,脑子里不由得冒出一个人影来,顿时给她自己吓得不轻,连忙告诉自己,不能多想。   两人说着闲话,又与路人们打着招呼,不觉间就到了这养鸡场门口。   因天气有些湿冷,所以养鸡场的里味道并不算大,但沈羡之一踏脚进去,看着摆放有些烂七八糟的鸡笼什么的,还是觉得不满意,只让人好生弄整齐些。   收拾出来,看着地儿也宽敞不少。   因没见言巽,说是在孵蛋房里,便带着阿萝去见识。   要说这孵蛋房也是言巽看到沈羡之在屋子里建造地龙后想到的,只是这温度很难控制,他也是试了几百次,才得了如今这鸡蛋们需要的温度。   所以即便是没有老母鸡,这刨花里躺着的鸡蛋们,照样能在这温暖的环境下自己生出小鸡仔来。   孵蛋房里温度高,她们俩一进来,就看到挽着袖子的言巽跟着下面的小徒弟们正在检查鸡蛋。   要说这言巽,其实来这养鸡场也没多久,但这人只要肯下定决心认真学一样东西,很快也是能钻研出些道理来的。   所以这言巽才在短短时间里,做上老师傅,还管了几个小徒弟。   见都沈羡之带了阿萝来,便将小徒弟们打发去忙,迎了过来,同沈羡之打了招呼,这才朝着阿萝问道:“阿萝你们也要回去过年么?”所以今儿是特意来挑选小鸡仔的?   阿萝她们的确是要回去过年,蛮人对于过年其实比汉人还要看重,而且还要祭祀祖先们,而她和妹妹虽然是女子,但往后有一个总是要从阿爸手里接管过东格部落的,所以自然要回去学习这些规矩。   言巽其实也想回去过年,但是前几天阿瑾哥才说京城的情况并没有表面上那样平静,自己的那些皇兄们都想要争着在这过年的时候得些功绩,所以相互踩踏互掐,不晓得平白无故连累多少人呢。   他去了,反而因为得宠这标签,到时候成了他们的活靶子,白白叫他们攻击,还会连累母妃,索性就留在这西南算了,只是不晓得母妃最近怎样了。   更何况,他也放心不下自己这马上要出壳的上千只小鸡仔。   这边引着阿萝看了看,便迫不及待地挤到沈羡之身旁,“阿瑾哥脸色最近不大好,是不是没继续吃药啊?”   “不好么?”好不好沈羡之没留意,反正怎么看都是小白脸一张,但药肯定是没吃的,毕竟他也不是真病。不过听到言巽这样关心夏侯瑾,心里还是十分感动的,“回头我问问他。”   作者有话说: 第77章   没想到言巽这会儿因为快要过年了,又挂念自己的母妃,想到夏侯瑾又病重,不晓得还能活多久了,便道:“算了,我晚上回去瞧一瞧吧。”趁着他还活着,自己这个做弟弟的得多去陪陪他才是。   沈羡之哪里知道言巽脑子里这些弯弯绕绕的,只觉得这堂兄弟之间,还真是和睦可亲,也是十分欣慰,“好。”   待领着阿萝挑选了三百只小鸡仔入笼后,又带着阿萝去了莫家的铺子里,各样丝绸绢帛,都各自给她准备了不少。   阿萝见着这些满目琳琅的布匹,自然是十分喜欢,但是奈何囊中羞涩,所以给拒绝了。   没想到沈羡之却十分大方道:“你们姐妹俩也来了城里这么久,我是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没送给你们,如今你们要回去了,就带着这些东西回去,少说也能裁出十几件新衣裳,你要自己用还是送人,都好使。”   阿萝也是在赌坊里赢过钱的人,所以对钱是有概念的。因此哪怕沈羡之把这些东西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她也晓得这些布匹加在一起,价值不菲,一时只觉得过于贵重了些。   但最终还是收下了,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胭脂水粉,都是女人家喜欢的东西,明明是贵重,但送得也是合情合理。   她与朵蓝儿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感慨,“这些东西收了,咱们和这西南王府是再也撇不开关系了。”   朵蓝儿闻言,却是笑道:“这便是汉人的人情世故吧。咱们若是不收下,反而显得矫情了些,回头等回到寨子里,再备上些好礼送上来就是。姐姐也不必妄自菲薄,咱们觉得他们的丝绸缎子好,可是王妃也觉得咱们的山参和天麻好呢。”   阿萝颔首,只是心里清楚,这不是回礼那么简单,今天听着王妃的意思,她是希望更多的蛮人下山来,尤其是等那日月书院修建好以后,还希望山里的蛮人孩童能过来一起学习,也可以开设属于蛮人文化的课程。   说实在的,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所以这一次回去,她得说服阿爸和族老们同意。   不过当初阿爸让她们姐妹俩跟着瑾王一起下山的时候,不就是想让东格部落跟西南王府交好么?这样也能为部落里寻到更多的好处。   阿萝以为,她和妹妹现在应该是做到了吧?而且还在这里学了不少汉人的知识,很多都十分实用,回去以后应该是能让部落里的人大吃一惊。   想到这里,阿萝有些迫切地想要回到部落里去,连忙催促着朵蓝儿。   翌日一早去给沈羡之和夏侯瑾告辞,东格部落的队伍便离开了浔州城。   沈羡之身边忽然就少了这么两个人,到底是觉得有些清冷,正好看到夏侯瑾要出门,便追了上去,“你去做什么?让琢玉他们去便好了。”她知道库房里不少物品都短缺,但是也不至于让他这堂堂西南王亲自去采买吧?   夏侯瑾身上披了氅子,但倒不是要出城去,见她误会了便无奈地笑道:“我就是出去城里转一转,这些日子都在府里处理政务,外面的人都以为我快要病故了。”   “额……”没有吧,沈羡之心说自己怎么没听说呢?不过现在细想起来,大部份人看自己,那眼神的确犹如看寡妇一样,顿时忍不住笑起来,伸手装模作样地给他整理了一下下氅子,一面低声朝他说道:“去吧,坐我的马车去,我的马车暖和,靠墙的第二个抽屉里还有些粉,你敷些,不然这气色看着太好了。”   城里也不乏有那狗皇帝的眼线,不能让他们觉得夏侯瑾精神,得叫他们时时刻刻都认为,夏侯瑾不过是剩下一口命吊着就行了。   只要夏侯瑾的身体好不起来,不管自己这日月神教怎么折腾,名声传得多大,京城里那狗皇帝都不会在意的。   毕竟江湖上的草台班子,估摸在他眼里就是土鸡瓦狗,到时候夏侯瑾一死,剩下一个残了腿的夏侯瑜,不足为虑。   “你这是夸我么?”夏侯瑾听到沈羡之说他的气色好,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总觉得敷粉是不是太夸张了一些?   “不夸张,我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沈羡之觉得牺牲夏侯瑾一个,保全了整个西南王府还是不错的。   于是乎,夏侯瑾还真上了沈羡之的马车,敷没敷粉不知道,但是他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精神的确不大好。   鹿修澜远远就看到了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的夏侯瑾,只觉得这夏侯瑾虽然长得也还行吧,但是那张脸白得跟死人脸一样,想来果然是坚持不了多久了。   一想到他即将成为自己的前辈,鹿修澜就忍不住替夏侯瑾惋惜。   “你盯着我们瑾王干嘛?”玄月在他旁边,见他盯着自家王爷看了好一会儿,觉得十分不对劲。   鹿修澜这才从已经走远了的夏侯瑾身上收回目光,“没有,就是觉得你们王爷挺不容易的。”   这话让玄月十分赞同,“是啊,想我们王爷,原本是天骄之子,可是没想到造化弄人啊!”   “唉。”可不就是造化弄人么,鹿修澜都有些同情他了,年纪轻轻就要英年早逝。   不想下一刻就被玄月拍着脑袋,“别在这里叹气偷懒了,这几天暂时没人挑战,咱们王妃接了两个单子,你领一个,过年前应该能完成,早去早回。”说着,往鹿修澜手里塞了一封信函。   鹿修澜闻言有些不满,“这都快过年了,还不让休息?”   “咱们日月神教现在正在发展期,怠慢不得,何况你是不知道,最近又新建了不少帮会,咱们动作若是不快些,很快就被他们超赶上了。”玄月也纳闷了,自从日月神教创建以后,江湖也兴起了不少小门小派。   有的甚至还请了江湖老前辈来坐镇。   就很玄乎了,也不知道这江湖上是在闹哪样。   “那凭什么是我?”鹿修澜不服气,他也想天天留在城里。   “能者多劳啊,因为鹿兄你武功高强,所向披靡,无人所及,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完成这个任务?所以王妃只能让你去。”说罢,不忘一脸羡慕地拍着鹿修澜的肩膀,“你看,王妃对你多信任,这么一个大任务,就只交给你一个人来办,可见是多看重你啊!”   好话谁还不爱听了?鹿修澜听到这些夸赞,尤其是听玄月说沈羡之看重他,也就是有些飘飘然,没了方才的不满,立即高兴道:“不错,除了我谁也不能完胜。”然后高高兴兴回去收拾行李,打算今日就启程。   玄月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说真是个单纯的孩子,只是笑容还没抵达眼底,沈羡之就跟鬼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他身后的,“我让你去办的事,这么久还没线索么?”   玄月听着身后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来,“王妃您走路不带声音的么?”一面压低声音小声回道:“这年代久远,想要找到矿坑不容易,更何况当初不是说已经挖完了么?王妃您还找这矿坑做什么?”   他暗地里去与王爷说了,王爷只让他带王妃去……这哪里能行啊,王妃要那么多铁干嘛?   沈羡之要铁做什么?当然是自己打造精良装备,难道就一直这样靠着花贵价钱卖兵部暗地里偷偷卖掉的那些废铜烂铁么?   这做人得未雨绸缪,不管这西南能走多远,但危险肯定是潜在的,既然如此,那肯定要提前做好防备系统,所以得秘密打造一支刀枪不入的军队,以备不时之需。   真到了那样的紧要关头,也不至于太过被动。   这些日子,她一直让展元帮忙查姐姐被下毒的事情,下毒的事是没查到,都是查到了别的。隐隐让她觉得,她这个沈就是当年西南王沈曜的后人。   她既然能查到这里,只怕狗皇帝也知道,那沈家当时忽如其来的变故,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而且人就是很奇妙的生物,明明她是后世来的灵魂,但因为现在成了沈家的小姐,所以当从展元调查来的一切线索中得知沈相爷就是沈曜的后人之后,再看西山里溶洞里枉死的寒甲军们,感觉又和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只是一种本能的正义感驱使着,想给他们一个公道。   但是现在,她想给他们报仇,给沈曜报仇,给沈相爷夫妻俩报仇!但是她现在不确定夏侯瑾对于这狗皇帝到底是怎么看的。   即便这狗皇帝害死了夏侯瑾的双亲,抢夺了本该属于他们的王座,可也架不住他们骨子里还有着血脉相连,所以在得知沈家的身份后,沈羡之一直都很纠结,到底要不要跟夏侯瑾坦白这件事情?   还是一切顺其自然?   又或者,夏侯瑾本来早就知道这件事情了,所以才拿这铁矿的事情来试探,专门让玄月去查。   此刻听到玄月问她,只没好气道:“当然是打造兵器,难道我还要用来打造菜刀么?”   玄月听得这话,心说王妃还真是坦诚,跟王爷所预想的一样,“那属下再努力努力?”就是王妃还真是野心勃勃,看她建立日月神教这趋势,大有想要一统江湖的意思,现在又要找铁矿打造兵器,别还想一统江山吧?   不过想着这样似乎也还行,正好王爷没那么多大志向,王妃这样正好跟王爷互补,只要一直保证他们俩是夫妻,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额外的变故了。 第78章   晚上沈羡之回去,夏侯瑾正坐在看书,见到她进来,便抬首看过去,“你上次问的事情有眉目了,只是我对于这农牧一向不熟悉,咱们可有合适的地方种植?”   原入了冬后,沈羡之看到铺子里的棉花价格,远超过了老百姓们承担的价格。也不是奸商太多,而是本地不产棉花,全靠着从其他州府进购,这山高水远的运费算起来,价格不就变得高昂起来了么?所以便萌生了自己种植棉花的念头。   不过这西南算得上是高原,而且这种植棉花的地方须得日照充裕。   “是种子,叫咱们自己培育幼苗?还是直接卖给咱们幼苗?”沈羡之闻言,心里当然是高兴。   今年是运气好,这冬天温度还算好,一直徘徊在零下一度左右,又有这石碳在家中取暖,可若是遇着那运气不好的年头,大家没有棉衣如何撑得过去?再有她去过不少老百姓家里,那被子薄薄的一层,到了这个冬天,不少人都喜欢用棕榈编织的垫子压在上面,这样能暖和些。   但这棕榈就算怎么处理,即便不那么戳人了,可到底不是取暖之物。   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得自己种植棉花,到时候这价格才是本地老百姓所能接受的范围。   “种子。”夏侯瑾到时想要幼苗,可是中间隔了几个州府,天气状况又不一样,等送到的时候只怕干枯掉的还不知多少呢!   沈羡之听罢,点了点头,“这样也好,毕竟两地环境不一样,咱们自己培育幼苗,也能多少了解些这棉花的习性。”   夏侯瑾见她认真的模样,其实就很好奇她怎么就懂得那么多?又问她,“那你打算种在何处?”莫非是雁环山?   沈羡之此前的确打算种在雁环山的,甚至准备先弄一块试验田,看看怎么培育的棉花到时候才又白有大,若是成功了后年再做打算的。可是这几天听城里有经验的老人们说,这西南的天气隔一年就冷一次,今年不算冷,那么明年还不知道温度得多低呢!   虽然不知道这话是真假,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得提前做准备,于是便说道:“你上次不是说那清河县地势奇特么?既是高山平原,又不缺水源,几条小河流交错而过,我想着要不就在清河县吧。”   最为重要的是,那边的老百姓们原本就空闲着大片的土地,一直都是养羊牧马比较多,所以也不存在叫他们把种粮食的田地改种棉花,到时候推行起来应该不算是太困难。   不过这西南还没有大面积种植棉花的前例,想要让他们主动种植的话,只怕还要先给些好处,以免到时候他们觉得白干一场。   因此沈羡之又添了一句,“只是人家原不种地的,如今叫他们多干活,虽是有银子赚,可是这头一次种植,只怕大家难以叫大家信服,到时候只怕还要给些好处才是。”   夏侯瑾一听这话,就晓得她说的好处是什么,多半是要给种植棉花的农户给予补贴,“这事儿你不必担心,我回去给温言说,不过除了给予种苗之外,咱们后期可还要派人跟踪?”   “那是自然的,回头找几个有经验的农户,这万变不离其宗,种得好粮食,那这棉花也必然能种得好,到时候给他们些工钱,让他们去指导清河县的老百姓们。”反正只要银子到位,没有什么办不成的。   因这些钱是要夏侯瑾出,所以为了让他安心些,沈羡之当即便粗略地算了一下,“我算了一下,一条正常被子,咱们保守计算,就算是十斤左右,那咱们明年的目标就是三千条棉布的产量。”说着,准备将清河县的堪舆图给找出来。   没想到夏侯瑾却先她一步将图纸给铺开。   沈羡之有些意外,他居然知道自己要这东西?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心说这算不算心有灵犀?然后才指了指上面几处高山小平原,“这些地方他们很少来此放牧,所以我打算就在这里开垦,对他们的牧羊是不影响什么。”所以老百姓们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而这块地如果到时候收成就算是一般的话,再算上这种子费育苗费用等各种人工费,最终种植出来的棉花最低也会有保守的三万多斤。   这三万多斤棉花在外买回来,价格远超过这些投入的好几倍,所以算下来夏侯瑾这钱是不白花的。   夏侯瑾看着她这算法,其实已经不陌生,当初她选择种菜的时候也是这样算的,因此对她自然是十分信任的,只是这马上过了年就开春,今年总不能再继续种植蔬菜了吧?这些事情他虽然全权交给沈羡之了,但还是好奇,“那这浔州城,明年你打算种植什么?”   “正常种植粮食吧,不过那些小边角地儿还种蔬菜。”反正沟渠水利已经在修筑田埂的时候修好了,只要不是连续干旱或闹洪,都不会受到影响的。现在唯一不足的就是种子不行,粮食产量太低,便同夏侯瑾说道:“我想了许久,起初咱们祖先们开始种粮食的时候,这一亩地才收成多少?不过经过这世世代代的努力,现在一亩地产两三百斤粮食绰绰有余,但这三百多斤还远不够啊。”   这个问题,同样也环绕在夏侯瑾的心头,“是啊,正常人这一年就得吃三百多斤粮食,按照城中现在所有地来计算,还达不到人均一亩地。”   如此一来,只能继续开垦,西南倒是有足够的空地,但问题是这西南地势不平,多是梯田山坳,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劳动力。辛辛苦苦干两天,才能抵得上平原上一天。   这样一来,哪里有这么多劳动力呢?更何况还要修路筑桥,如果为了种地的缘故,将耽误这些大事,也得不偿失。   沈羡之也是这样想的,“田地上咱们占不了什么优势,就算是再大片开垦,人还是远不够的,所以我想不如咱们建立一个机构,专门培育改良这些种子,你觉得如何?”   她是不指望能像是前世那样,有位了不起的袁爷爷,能培育出杂交水稻,一亩地就能产量一千斤。   只要能培育出多产五十斤就不错了。   科学这个词,这个时代暂时还没衍生出来,所以夏侯瑾听到沈羡之的话后,有些震惊,也很感兴趣:“阿羡是如何想的?”毕竟这民以食为天,若是都不能叫他们吃饱饭,其他的做得再好也没用。   沈羡之就晓得,这关于提高粮食产量,没人能拒绝得了。“我方才不是说了么?咱们祖先们刚开始种粮食的时候,既不懂得施肥又不懂得浇灌,所以产量极低,而经过了这么多年的,老百姓们已经充分地了解怎么将一株禾苗种植得最好,但这远远不够,首先咱们要选择最好最大的种子出来。”   说到这里,有些疑惑地看朝夏侯瑾,“你见过稻花么?”   “嗯?”夏侯瑾不知道她怎么问起这个问题,一面点了点头,“自是见过的。”   于是沈羡之便道:“我们本地的稻种,唯一的有点就是耐寒,提前打了秋霜也不会影响到,但只有这个优点是远不够的,我听说江南那边的稻谷成熟快谷粒饱满,当然也不排除他们天气环境的原因,但咱们可以买些江南的稻种,和咱们本地耐寒的稻谷种在一起,等着那秋天的时候稻花落下来的时候,相互授粉,也许到时候得出来的,就是全新的稻谷品种。”   其实这种实验,得去那能种植稻谷两三季的州府才合适,像是西南这边,一年一季稻,做这实验得花多少年才能见成效啊?   夏侯瑾觉得自己明白沈羡之的意思了,“合百家之长,取优去粕。”   沈羡之颔首,“就是这个意思,我刚才的打比喻,咱们也不能花一年的时间就只实验这两种稻谷,咱们完全可以将能找到的稻谷种类都全部来试一试。到时候谁最长得好,最合适咱们这西南,咱们就种哪样。”   夏侯瑾看着满脸认真的沈羡之,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大家一直都在努力地想要提高粮食的产量,但一直没有找对办法,说到底还是要像是沈羡之说的这样,从根源上解决才是。当下虽然还没有成功,但是心里已经很是激动,对这未来的杂交水稻也充满了期待之心,“阿羡,谢谢你,这件事情我会亲自来办。”   也不等年后了,现在就打发人到处收集全国各地优良的种子,而且他觉得不单只是可以实验稻谷,别的农作物也可以用沈羡之说的办法试一试。   只是他也想到了这浔州城的天气和气候完全不合适,便道:“这试验田得建在鲖阳县。”   “鲖阳县?”沈羡之听到鲖阳县,一下就想起了听老百姓们说过,这西南唯一能看到大雪的地方,就是在鲖阳县了,而且鲖阳县还有一座海拔极高的雪山,即便是春秋两季,还是能看到山顶上白皑皑的一片。   但这不是鲖阳县最奇怪的地方。   因为鲖阳县除了有雪山之外,还有几座小镇特别炎热,那边的瓜果植物也比别处丰富,俨然就属于亚热带气候。   当然,这样的环境里,种植两季稻三季稻都不是问题,的确很合适培育,而且隔壁的镇子又有雪山,也可以种植稻谷,实验这耐寒能力。   毕竟西南有一半的地方,都比较寒冷。   如果说这鲖阳县每个季度都能同时看到四季,那么这鲖阳县就整个西南的缩小版。只是从前这样的环境里,因为没有合理利用,让老百姓们苦不堪言,但接下来将以正确方式打开鲖阳县的大门。   作者有话说: 第79章   沈羡之没有想到夏侯瑾比自己所预想的还要对这件事上心,翌日就听玄月说:“王妃这边,我近来只怕是没空了,我们都要出去。”年也过不成了,原本还琢磨着今年兴许是能从王妃手里拿到红包的。   “再有几天就要过年了?什么事情这样着急?”沈羡之这里其实也没什么事情了,因为她觉得重要的,都转交给夏侯瑾了。   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自己好像这运气还行,夏侯瑾不但不是快死了的病秧子,而且执行能力那叫一个强。   玄月叹着气,“王爷要我们在春耕之前,将和大夏各地的粮食种子都能找到来。”且不说粮食的种类包含了多少,就是单独那稻谷一样,也是数种。   王爷又要春耕前都收集来,他们要是过年后再出门,哪里来得及?   沈羡之听了这话后,沉默了一下,没像是以往那样吐槽夏侯瑾,而是拍着玄月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既然如此,那就一路顺风,早些回来。”   就这?玄月有点失望,很怀疑是不是王妃早就知道了?然后有些不甘心,“这过年我们不在,红包能留着么?”   所以这是他来找自己告别的重点么?“留,肯定留。”看他们这么辛苦的份上,那肯定要留的。   于是玄月终于松了一口气,回头和琢玉一起收拾行李,当天下午就策马扬鞭离开了浔州城,朝西南外出发。   至于这西南内的各种类粮食种子,夏侯瑾又另外安排人收集。   不但如此,隔了两天不知道他上哪里找了不少经验丰富的老农开起了培训班,打算年后就直接安排到鲖阳县去。   转眼这便到了腊月二十八,第一批房屋修葺终于完成,随着天宝号最后一笔补贴款发出去,温言的脸色也跟摸了锅底黑灰一般。   入画收拾着正要去日月神教的总坛,看到他这副样子,上前给他奉了一杯茶,“你还是看开些吧,再生气也没用,明年还有棉花的补贴呢,这银子还是得拿出去。”   温言听到她提棉花二字,血压一下就升高了不少,“我怎么能不气,要是这银子没用在正途上,我还能去找他夫妻二人闹一闹。”偏偏又都花在了正途上,合情合理,他就算是舍不得这些白花花的银子,也得含泪拿出来。   入画听到这话,不禁叹了口气,“你没得救了,竟然晓得这银子不是白撒出去,那还置什么气?”   温言觉得入画肯定不懂自己的苦,这些银子即便不是自己的,可是每日看着白花花金灿灿的,那心里就觉得安心舒坦,如今银子金子一点点减少,他就觉得很焦灼。   见着时辰也不早了,也不想耽误入画少赚钱,挥着手道:“你快去吧,免得晚了,到时候都不好开口要加班工钱。”   入画闻言,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懒得在管他,背着包飞快地从赌坊里出去,朝着日月大街跑去。   路上正巧遇着言巽和钱袋子两人买东西过年,见了她便忙着打招呼,又看到她跑得气虚喘喘的,不免好奇,“你这样着急做什么?今日就开始放假了。”   入画给忘了,诧异地看着两人手里大包小包的年货,“今儿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么?”   “可不是嘛。”钱袋子买了大堆吃的玩的,花的都是自己的工钱,感觉还真不错,竟然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的梦想。   见着入画回去了,两人也赶紧往王府去,听说这两天那落霞庄送钱来的人就到了,也不晓得来的是不是又是个庄主,没准今天就能来,所以两人要忙着回去看热闹呢。   话说那平月秋三人已经在这浔阳城逗留了小半月不止了,也是在半个月里,见证了这浔州城一天比一天热闹繁华起来,每日都有各处来人涌入这城里,昨天明明看着还清冷的小巷子,不过两三天的工夫,居然就挤满了人,开满了铺面小店。   他们就纳闷了,哪里有这么多可卖的?   平月秋却是觉得恐怖不已,他从来没有见过任何地方能发展得这么快,不过在短暂的震惊后,又觉得这凡事要循序渐进,一下的繁华灿烂不过是犹如泡沫一般,现在是如梦如幻,但是破灭得很快。   但那第五兆恒却不是这样认为的,这些天他跟着金峥为了挣房钱饭钱,去了不少地方打短工。   因金峥的父亲管着落霞庄的财物,所以这出门在外,平月秋和白玉琉身上没了银钱,都管金峥要。   可他们的钱财,早就给赔完了,哪里还有?   就是第五兆恒,还欠着好几户人家修葺房屋的钱呢。   所以在第三天,金峥和第五兆恒就不约而同地出现在了这浔州城最大,也是唯一的牙行。   这牙行是王府开设的,所以无中介费一说,每日何处需要什么工人,又需要去做多少天,做什么,都写得清清楚楚,就有些像是后世的人才市场。   所以两人就凭着这武功,去领了日结的任务。   做的任务也不是多危险,反正招那泥瓦匠的最多,工钱是由着王府定下的,并不像是别的州府那样,这种又累又苦的活工钱最低,反而高得出奇。   而且基本不要什么基础,所以去做这一行的老百姓最多。   还有这一部份工作,比如那伐木工或是木匠等等,竟然都是需要证书才能去报名。   两人看得一愣一愣的,心说这砍树还需要什么经验么?还有天仙阁招琴棋书画俱佳的人才,还不分男女。   他们就更好奇了,他们才来这浔州城,就忙着跟日月神教的人挑战,根本没来得及去四处转一转,但是这天仙阁一听就是那种地方,怎么还?   两人少见多怪,又不敢表露出来,生怕叫人笑话了去。   反正每日这牙行里,都有人再找长短工,所以这里的老百姓,根本就不愁没活干,只要人勤奋。   两人每日来找活儿干,也逐渐认识了一些朋友,对于这浔州城的了解也越来越深,所以此刻听到平月秋冷笑着评论着浔州城的繁华不过梦幻破影。   两人不由得相视一眼,心说怎么会呢?人家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基础打得稳稳当当的,有一天他们俩还去山上的梯田里跟着运送蔬菜了,也接触到了那些蛮人。   然后就更震撼了,不知道这瑾王和瑾王妃是如何做到的,只觉得这城中之事,大小巨细都处理得那样认真,从田埂水渠,到老百姓的房屋店铺,一样又一样他们没听过的规矩,公平公正,就这样的环境之下,老百姓们不积极向上才怪?   他们也是去过很多地方的,任何一座繁荣的贫瘠的城池,都没有一座像是浔州城这样奇怪,此处没有乡绅流氓欺压,也没有权贵仗势欺人,大家好像就是平等的存在,没有谁比谁尊贵。   所以当他们俩看到沈羡之与老百姓们走在田间的时候,忽然就明白这城中的老百姓们为何如此拥戴这夫妻俩,是有道理的。   第五兆恒也终于释怀了,自己输给沈羡之,好像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而平月秋见他们俩不言语,觉得甚是奇怪,加上这些天白天都不见他们俩,便问道:“近来,小师叔你们白日里都去了哪里?”   第五兆恒人比较实诚,正要开口,却被金峥先一步抢答,“没事到处转一转,整日闷在这客栈里,也闲得慌。”   平月秋闻言,倒没说什么,反而是那白玉琉不高兴地撇着小嘴,“你不是说咱们没多少银子了么?你们还到处闲逛。”转头一把亲昵地挽着平月秋的手臂,“还是我跟月秋哥哥好,我们就在客栈里,都不花钱。”   平月秋虽没直说他们俩出去浪费钱,但这心里还是有些不高兴的,又有些怨他们俩输了比赛,所以便道:“快过年了,出去了也是见阖家团圆,平白添愁意罢了,还是在客栈里待着吧。”   第五兆恒听到这话就不高兴,什么叫他们出去花钱?他们俩要是不出去挣钱,这些天大家能安心地住在客栈里?只怕早就被店家催房钱了。   人家这里不兴赊账的,管你是什么身份。   但却被金峥的眼神制止了,后来从房里出来,才不满金峥,“你为何不告诉他们实情?”   金峥叹气,“小师叔,大师兄素来最是要面子的人,你要是让他知道,这些天吃住都是咱们俩出去赚的钱,你叫他那脸上怎么办?”更何况小师妹也在。   第五兆恒却没想那么多,反正就是不高兴,“你和二哥一个性子,处处考虑他们的面子,面子值几个钱?更何况咱们现在还有什么面子可言?”又问金峥:“那明日不去了么?”正好全程腊月二十八开始放假,听说放假到正月初七,这几天若是还要去上工,那工钱可都是翻倍的。   第五兆恒很是动心。   金峥摇头,“我父亲应该这一两日就会来了。”也不晓得父亲上哪里去筹那么多银子。   作者有话说: 第80章   他为此发着愁,自小因为父亲管着落霞庄的账务,总是因为那庞大的开支愁眉苦脸,所以他自小对于银子也十分敏感。   眼下何尝不行动这些天的双倍工钱呢!可是父亲马上就要来了,自己不能让他知道自己这样落魄。   不是怕丢人,而且是怕父亲难过。   而就在当晚,金峥的父亲金二庄主到达这浔州城了。   他是没来过这浔州城,但也晓得这西南到底是怎样的贫穷,所以当晚进城后,看到这繁华热闹的万家灯火,一时竟然有些不敢相信,这巨人是传说中落后得鸟不生蛋的浔州城。   匆匆忙忙找到金峥他们投宿的客栈,不巧这几天白玉琉吃腻了四周的饭馆子,所以平月秋带着她去别的街了。   自然也叫了第五兆恒跟金峥,不过他俩考虑到手里的银钱不够,还是拒绝了,只说困打算在客栈里好好休息。   不想这个时候金二庄主就来了。   江湖上流传最为广的,莫过于一分银子压倒英雄汉。   如今落霞庄的经济本就拮据不已,现在还要拿出这样大笔银子,简直是叫他们落霞庄脱了一大层皮。   落霞庄驰骋江湖这么多年,还从未遇到过这样丢人脸面的事情,当然平庄主也为此事十分生气,但又能如何?只觉得是第五兆恒和金峥武功不怎样,还如此招摇,这下欠了这样大笔银子不说,还丢了落霞庄的脸面。   所以这银子他是丝毫不出的,金二庄主没办法,只将金夫人留下的嫁妆产业都全部当掉,如今才换得了这笔银子。   他的儿子什么秉性他是清楚的,怎么也觉得不可能是儿子主动挑事,让大家去往浔州城。   第五兆恒也不是个擅长主事的,只怕到底还是这平月秋的话。   可如今真出了事,避重就轻,什么都怨到自己儿子的身上来。金二庄主只觉得委屈,想起夫人在的时候,就总是埋怨他,一辈子是受气的命,他自己要甘心为平家的奴才,但不该让儿子活得跟他一样。   这一次他亲自带着银票来,其实也想确认一下,此事果然是儿子主导?如果真是,他就甘心还了这笔钱,可如果不是,这笔钱他不想拿出来,这是夫人留给儿子娶媳妇用的。   如今见了儿子,也不知是不是多日不曾见了,他觉得儿子瘦了一大圈。但千言万语最后到嘴边,也只化成了一句淡淡的询问,“这些天,没被为难吧?”   又见儿子住的这房间,明显是下房,心里不由得十分难受。   金峥看到父亲两鬓斑白,为自己操碎了心,也十分难受,“叫父亲担心了。”   金二庄主叹着气坐下,接了他递来的粗茶,“少庄主他们呢?”   “领了小师妹出去吃饭,小师叔在隔壁房间,想来已经歇下了。”金峥如实回道。   听到这话,金二庄主朝外这窗户门口都瞥了两眼,确定四下无人了,才低声问道:“你老实与父亲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话反而问懵了金峥,有些莫名其妙,“父亲所指?”   却听金二庄主说道:“少庄主写信回去,说你和兆恒不听他劝,与日月神教的人动手,不敌他们,还输了这许多银子,如今庄主不管,我只能将你母亲留给你的东西都变卖了,方勉强凑够了这些银子。”   其实金二庄主问完,看到儿子震惊的表情,就晓得这少庄主写回去的信不对了,因为他在来的路上,也依稀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金峥知道平月秋写信回去,会将此事描述得婉转一些,但是断然没想到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自己,当下要说不气是假的。但是父亲常说,他听着是落霞庄的二庄主,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就是落霞庄的一个管事而已,是平家的奴才。   所以金峥虽口上称呼平月秋为大师兄少庄主,但其实他自己何尝又不是以奴才的身份自居?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心甘情愿赚工钱来供他和白玉琉吃喝玩乐?   他做这些,是从小父亲教育,他们金家是仆,平家是主,称他们一声金二庄主,一声金少爷,那是看重他们。   但是这些天里,自己和小师叔出去接活的时候,大家直呼其名,没有叫他金少爷,给予他的尊重却是比喊他金少爷时还要多。   他很喜欢这样的环境,不像是落霞庄那样压抑。   一面忍住心中的怒火,与金二庄主禀道:“原本看着要到年关,打算回落霞庄,只是半路听人说起这浔州城刚创建的日月神教花重金找江湖侠士打擂台,分别是五百到五千两不等,而且听说都败给了他们。”   然后平月秋当然不信,又觉得这日月神教分明就是找人打假赛,活得名声,所以心中不满,觉得平庄主又是武林盟主,应该着手管理此事,所以便带着他们上西南。   “刚一进城,少庄主便让我去收拾那擂主鹿修澜,他则带着小师叔来这日月神教。”说到这里,也是一脸愧疚,“孩儿无用,的确不是那鹿修澜的对手。”所以鹿修澜并非打架,那些武林侠士也不是假意输给他的。   只是他跟鹿修澜动手,打完赶到这边的时候,第五兆恒也败给了瑾王妃沈羡之,不但如此在打斗过程中,他没留意,毁坏四下房屋无数,当时身上带的钱,几乎就赔光了。   “至于下那天价注,赌小师叔赢,听说是还没动手,这瑾王妃身边的人就压她,小师妹气不过,就跟着下了注。”   他说这些,金二庄主越发觉得对不住儿子,“如果真是白家丫头下的注,少庄主信中却只字不提,只怕还是因父亲没本事。”他若是有白家的身份,只怕今日这银子也不会让自己出了。   他这会儿晓得了,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一面想又到儿子说银子当时就给赔损坏房屋的钱赔完了,所以不由得看着这布置简单的下房,“所以你们如今给不起房钱?”才被店家赶到这里?   可不对啊,方才儿子不是还说,平月秋带着白玉琉出去吃饭了么?哪里来的银子?   却见金峥垂着头低声回道:“我和小师叔这些天出去接活了,挣了不少工钱,付了房费,只是都住在上房,实在开销不起,我俩就搬到了下房。”本来还想同住一屋的,可是不知道为何小师叔不同意。   因此只得多要了一间房。   金二庄主听到这话,愣了好一会儿,终究还是忍不住愤怒,“所以,你们这些天去做短工,赚的钱给少庄主他们开上房,供他们吃喝玩乐?”   忽然,金二庄主就很愧疚,觉得自己果然错了,夫人才是对的,因为平家叫自己这一声二庄主,自己就活成了奴才,还把儿子也教成了奴才。   可是他的儿子,也是他的心头肉,他忽然就很理解当时夫人为何那样怨恨自己了。   现在他也怨恨自己,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事实上他也狠狠地拍了自己的脸两巴掌,然后痛苦地看着被他这举动吓蒙了的儿子,“对不起峥儿,爹对不起你。”   “父亲!”金峥看着这样的父亲,有些手足无措。   却被金二庄主起身一把抱在怀里,“对不起峥儿,你也是金家的少爷,不该去做这些事情。”   “父亲,不是什么危险的活。”金峥被父亲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不知所措,以为他担心自己出去挣钱的事情,所以连忙解释。   末了还添了一句,“如果可以,我觉得在这里挺好的。”比在落霞庄让人觉得快活。   金峥并不知道,当时第五兆恒一定要一人一间房,不愿意节省这房钱,正是因为在比武当天晚上,他就得了一封信。   虽然没有了后续,但这些天里,他一直没放弃,一直在找那给自己送信的人。   今晚也按理出去,不过回来发现金峥房屋的灯火还亮着,原本是想提醒他早些睡,莫要浪费灯油,毕竟这房价很低了,若是多用人家的灯油,有些过意不去。   不想才靠近房门,竟然从里面传来金二哥的声音,当时又惊又喜,正要敲门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金二庄主说起平月秋写回去的信。   一时间就愣住了,因为平月秋告诉自己,会如实将这里的事情告诉大哥的。   于是他没进去,反而收敛起气息,将这金家父子俩的对话全部听完。   回到自己的房中时,细想起金峥的话,金峥说喜欢这浔州城,他也很喜欢,尤其是这些天认识了不少工友,大家都相处得很好,不像是在落霞庄那样让人觉得虚假。   不但如此,金二哥说他们金家像是平家的奴才,然后第五兆恒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像是平家的刀,平家的护卫。   这些年里,自己从踏入江湖那一刻,凭着挑战给平家除掉了多少人?   当然不容否认,自己的武功是平家所教的,但是自己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自己做的这些,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 第81章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从来没有替自己或是替第五家做过任何一件事,哪怕是现在这些天跟着金峥在城里做工赚钱回来,也是给平月秋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大的侄儿花了。   他不知道怎么回到自己房间里的,只觉得整个人在听到金二哥的那番话后,越发地失魂落魄,心里对于当年第五家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充满了怀疑。   还有那个给自己留下信笺的人怎么就再也没了踪迹?   那个给他留下消息的人,他当然不可能找得到,因为琢玉已经被夏侯瑾给打发离开西南了。   第五家的事情还急不得,夏侯瑾没想过要拦着琢玉报仇,但是如果琢玉不能一举将对方彻底地击败的话,那夏侯瑾是不建议他现在就去报仇的。   也正是这样,那晚夏侯瑾才动怒,翌日一早就把琢玉喊来骂了一顿。   眼下马上要过年,他夫妻二人也各自忙着。   人家过年,该是休息才对,就连城中大部份老百姓都处于休假状态了。   只是偏偏这个时候,他们夫妻俩才是最忙的。夏侯瑾这几个月才和蛮人部落们熟悉起来,就要趁着这过年过节趁热打铁,所以便忙着准备年礼。   而沈羡之也忙着日月神教和王府各人的年终奖,不管是教里还是府上,大家都是头一年共事,如今是在西南过的第一个年,更要让人对来年充满期待。   没有什么比银子更能震撼人心了,所以她连拉着丁香钱袋子都在包红包。   直至这深夜,二更天的梆子响起来,钱袋子才颤颤巍巍地从堆满红包的地毯帮爬起身来,“我撑不住了,先回去了。”心说果然是能者多劳,自己要是跟言巽一样,说身体不舒服,这会儿只怕躺在床上已经睡得一觉了。   他走了,沈羡之见丁香也快睁不开眼,也催促她去休息,自己也回房。   刚好在门口遇到同样才忙回来的夏侯瑾,夫妻俩都累得跟狗一样,半句话都没说,全程靠眼神交流,匆忙洗漱便休息了。   直至第二天一早,听得丁香来禀,说是有位姓金的先生来见。   两人相视了一眼,皆以为是那金峥,哪里晓得待见着了,却是金峥他爹。   沈羡之不免是有些好奇,如果这金二庄主是来送银子的话,不是该去找赌坊或是天宝号找温言么?怎么到王府里来了?莫不是想赖账?   那金二庄主知道第五兆恒的武功到了什么境界,而沈羡之这位瑾王妃却是轻而易举就将他给打败,所以此刻见到沈羡之之后,不该轻看,立即行礼。   在江湖人看来,皇亲国戚固然是尊贵高不可攀,可是对于武功高强的强者来说,更值得他们尊敬。   给这夫妻俩行了礼之后,坐下身来,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还是沈羡之看不下去他这番一副欲言又止的痛苦模样,所以便率先问:“不知道金二庄主此番来王府,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金二庄主有些后悔,应该把儿子一起带来的,这样那些话由儿子来说出口,也许会好一些。所以沈羡之先开口了,他还是没好意思把昨晚做的决定说出来,而是替儿子上擂台挑战鹿修澜的事情道歉。   最终也是尴尬地喝了一杯茶,然后匆匆告辞了。   这来去皆匆匆,而且这一大早的,沈羡之觉得他必然是有事的,但可能是当着自己和夏侯瑾的面说不出来,便找人去请了展元,让展元去找这金二庄主。   金二庄主昨晚来得晚,今早又出来得早,那平月秋自然是不知道他已经来了。   而他从这王府出去后,又在日月神教门口站了一会儿,所以展元追出来没多远,便见着了金二庄主。   大抵是年纪相近,所以两人寒暄打过招呼后,也算是聊得投机,这展元便将他请进日月神教中,本来是替沈羡之探一探,他是不是想赖账一事。   没想到这金二庄主竟然打算带着儿子加入日月神教。   展元听到他的话后,一时没反应过来,也相信他的诚意,“金二庄主没有开玩笑吧?”   金二庄主没开玩笑,虽然这个决定有些忽然有些冲动了,可是他昨晚和儿子商量了一个晚上,他们要离开落霞庄的话,自立门户没有那个能力,但投靠其他门派,只怕人家也会顾忌落霞庄,所以不会收留他们。   倒不如就投到日月神教门下,正好日月神教如今正是用人之际,而且这教主是皇室中人,如果他们忌惮落霞庄,那么也就不会发生欠银子这事儿了。   如今金二庄主把话说出口后,发现这展元不相信自己,当即只将自己的身家都全部拿出来。   他这一次从落霞庄出来,一分钱没拿落霞庄的,全都是当年夫人的嫁妆变卖凑来的银子。原本是拿来赎人的,可是现在知道实情,这欠钱和他儿子没关系,他当然不想再继续做这冤大头了。   也不想让儿子一辈子跟个奴才一样活着。   又想起自己愧疚儿子这么多年,眼下儿子既然喜欢这里,那就留下来。   一面将自己对落霞庄的失望都道出,又指了指这笔银子,“现在这些银子,便是我父子俩加入日月神教的诚意。”   银子的事儿不算什么,可是金二庄主这身份有些特殊,展元却是做不得主,“金二庄主先把银票揣好,此事容在下询问教主之后再做决定。”   金二庄主也不走了,“好,既然如此,我便在这里等着。”他自以为别的本事他是没有,但是他熟悉江湖上的各规矩和人情世故,也擅长整理钱财,这么大一个日月神教,应该是能容得下他们父子俩的。   展元见他还真下定了决心,当即打发人去将此事禀于沈羡之。   沈羡之这会儿也才和夏侯瑾吃完了早膳,听得这消息,不由得朝夏侯瑾看过去,“莫不是他一大早过来,就是为了此事?”   夏侯瑾颔首,“你如何打算?”   “你觉得如何?”沈羡之却是反问,其实她有些担心这金二庄主时不时有什么意图。   没想到夏侯瑾竟然赞同,“你不是才说你教中缺少人打理这些财物问题么?这金二庄主不就擅长整理钱财?”   “靠谱?”沈羡之是缺这么一个人才,但这金二庄主能信得过?   却听得夏侯瑾说道:“他兢兢业业为落霞庄忙碌了一辈子,空得了一个二庄主的名号,除此之外,和平家的奴才又有什么区别呢?你别告诉我这些天那第五兆恒和金峥在做什么你不知道?”   沈羡之当然知道,先前觉得这两人真是讲义气,后来发现他们俩是脑子有病,辛辛苦苦赚钱供给那平月秋和白玉琉吃喝玩乐。   “而且这一次平月秋写信回去,只将所有的自然都推卸在金峥的身上,金二庄主为了筹这笔银子,变卖了所有家产,眼下只怕是从金峥口中得知了真相,幡然醒悟,不想再替平家做牛做马了。”   沈羡之听到他的这些话,很怀疑地打量着他,“你在外有关系网?”   “没有,不过是江湖上还是有几个朋友的。”夏侯瑾说得轻描淡写。又看朝沈羡之,“眼下就看你这教主敢不敢从落霞庄手里抢人。”   “我为何不敢?”再说这不是金二庄主自己送上门来的么?于是当即便做了决定,也不要金二庄主的那些钱,毕竟那些银子不是金夫人留给金峥娶媳妇的么?   还大方地给了他一个堂主职位,此后管理日月神教账务。   但他到底是一个外来人,沈羡之的心也没那么大,没真把整个日月神教的账务都交给他,还让言巽过来跟着一起管。   言巽有些舍不得养鸡场,不过被夏侯瑾去教育了一回,就老老实实地答应了。   而这些事情,总共也就发生在腊月二十九上午。   金峥自打父亲出门后,忐忑不安,只是这不安里又夹杂着些期许和兴奋。   终于,等到这午时,听到有人来敲门,连忙去开门,竟是他父亲。   “爹,怎么样了?”金峥有些紧张地看着表情严峻的父亲,难道被拒之门外了?   金堂主进了房间,确定四下无人后,才压低声音同他说道:“快收拾行李,展护法已经给我安排了落脚之处,走之前去和大家大声招呼。”   金峥听到这话,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只是竟然没想到一切这么快。不但如此,还听金堂主在耳边说道:“你娘留给你的银子,他们没要,如今我在教里,管着财物,大小也算是个堂主。”   竟然还是个堂主,这对于金峥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那是不是以后也能安排自己做些事情?早就听说这日月神教每个教众都能拿月奉,他在落霞庄那么久,也是做了不少事情,一个铜板都没看到。   这些天每日领着工钱,那种满足感前所未有,就像是自己所做的事情得到了认可一样。   但有些担心,“就这样去打招呼,那少庄主那里?”   “你不必担心,我已经写信回落霞庄告知平庄主了,这些年我也不欠他们什么,离开也只带了你母亲留下的财物而已。”金堂主觉得,自己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第82章   平家应该不会赶尽杀绝吧?更何况自己也没去和平家向来不对付的那些帮派,日月神教不过是一个兴起的小教而已。   于是父子俩收拾好金峥这为数不多的行李,便到隔壁找第五兆恒打招呼。   第五兆恒今日没出去,一来是这快过年了,街道上处处都透着那迎接新春的喜庆,偏他自己从来都是孤家寡人,平日里倒不是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每逢到了这样的重大节日,阖家团圆之际,自己就越发觉得孤独。   也自然就不愿意上街去。   二来,金二哥来了,今日应该回去那天宝号把银子还了,大家兴许就能启程回落霞庄,虽然他没有那样期待回落霞庄,但是想着把银子还了,这心里总是能踏实一些。   只是没到这等大半天,并不曾见金二哥的动静,直至此刻终于见到人了,却见他父子俩身上都背着包袱,这一看就是要离开客栈,心中不由得纳闷,难道银子已经还上了,现在就打算启程?   然后没等他多问,这一声金二哥也还没喊出口,金堂主就上前率先开口道:“兆恒,我父子俩已经决定离开落霞庄了,这些年来也不曾欠落霞庄什么,现在我父子俩就先告辞了,往后有空,可来日月神教寻我。”   不是,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第五兆恒有点懵了,“金二哥你?”   金峥这时候只接过父亲的话解释道:“少庄主想是因为情急之下,没阐述明白这浔州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我爹不知情,以为是我欠下了这笔天债,把我母亲留下的产业都变卖折成了现银,如今弄清楚了缘由,我们也就不打算回落霞庄,往后就在这浔州城扎根落脚了。”本来听父亲说,祖上原本也是这西南的,只因当年祖父闯荡江湖离开这西南后,就再也没回来了。   如今金峥也以为,他们父子俩这算得上是落叶归根。   只是第五兆恒还是有些明白,急得朝金堂主看过去,“金二哥,阿峥这话是什么意思?”月秋不可能吧?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第五兆恒满怀期待地看着金堂主,希望他能听他亲口说。   金堂主看到第五兆恒这慌张的样子,忽然有些可怜他,不过现在他们父子俩也没好到哪里去,所以只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平庄主觉得是阿峥惹下的祸事,认定是我金家自己的事情,落霞庄管不了,我才倾尽家产来寻阿峥,如今晓得了这其中缘由,既与阿峥没什么关系,我也放心了。”   只是落霞庄当时觉得是阿峥惹下的祸事,不远插手,那现在既然和阿峥没关系,自己也不可能平白无故出这一笔银子的。   第五兆恒也明白了,可如何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转投到日月神教麾下,一面又忍不住问,“那这银子的事情?”   “既然与阿峥无关,我们又离开了落霞庄,这银子自然得你们自己想办法。”往日没有出事的时候,平庄主待自己是千般兄弟情义,可是真牵扯到名声利益,自己又算什么?金堂主说罢,叹了口气,见着有些手足无措的第五兆恒,“也不是你下的注,其实用不着管。反正白家有钱,落霞庄也能替白小姐出这笔钱。”   话是这样讲,但当时第五兆恒如果不轻敌,以为自己会打败沈羡之,所以没去拦住白玉琉。   因此他自己本身也是有些责任的。   可是如果让他一个人承担这些责任,他也不愿意,总觉得是有些委屈的,而且如今看着金堂主父子两人,心里竟然有些羡慕。   他也想留在这浔州城,这里是比不到别处的繁荣富贵,可这里的老百姓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这是别处没有的。   商人之间似乎也没有那种唯利是图的嘴脸,处处都一派生机勃勃积极向上。   “我们先去跟少庄主打招呼。”金堂主拍了拍他的肩膀,便领着儿子往上房去。   平月秋才起来没多会,叫小二的给去外面帮买了些早点,这会儿正要等着付钱,见着金堂主,顿时露出欣喜的笑容,叫得那个亲切,“二叔,你总算来了。”说着,便要请他进房休息。   明明是同一间客栈里,可是这上房和儿子所住的下房,一个犹如天上仙宫,一个则如人间破房。   “不了,在下此番过来,是跟少庄主打一声招呼,我金家已经离开落霞庄,你们自己的事情,往后须得自己来处理了。”金堂主说罢,竟然就要转身走了。   平月秋原本看到金堂主的那一瞬间,就晓得自己那信必然是起了作用,金二叔这样老实,只怕不会多疑,必然会想办法凑足银子来此的。   就算是以后他知晓了这前因后果又如何?那时候银子已经给出去了,自己让父亲给他些好处安抚,便能揭过了。   但是他千算万算,怎么也没算到,这一次金堂主不再像是以前那样任劳任怨了,更何况那么一大笔银子,落霞庄不出半分,甚至因为这信送到,庄上的人还明里暗里地讽刺金峥。   金堂主深知儿子是什么样的秉性,断然是做不出这种事情来的,但因为当时有平月秋的信,也顾不上什么,只连忙凑足银子来赎人。   可这一路上,没少听人说起这桩事情,和信里所说严重不符,甚至在这件事情里,儿子都不配拥有姓名。   既如此,凭什么要给他们来买单?   平月秋反应过来的时候,金堂主已经带着儿子离开了,他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幻觉,只是却见第五兆恒来了。连忙迎过去,“小师叔?”   第五兆恒在上楼来的时候,正好遇到金家父子,他们只上来待了这么一会儿,可见跟平月秋也没有多说什么,于是见到平月秋这副着急的样子,便晓得是为什么了。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月秋,金二哥他们离开了落霞庄,如今投在日月神教麾下,往后与咱们没关系了。”   说罢,也不管这平月秋似乎能接受得了这个结果,只继续说道:“银子的事情,咱们还要继续想办法,我也有责任,你写信回去,还是如实说清楚,以免再引来误会,另外这些天你和玉璃还是少出去吧,我一会儿便去那牙行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活儿。”   “你什么意思?”平月秋一肚子的气,金家父子俩叛离落霞庄就算了,这第五兆恒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却只听第五兆恒说道:“当初我打坏了不少房屋,银子几乎都赔完了,这些天你们的衣食住行,都是我和阿峥在外做工挣钱来支付的,如今他走了,自然不可能再把工钱交给你,往后只有我一个人做工,所以这工钱是不够开销的。”   第五兆恒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竟然觉得这一向温润如玉的平月秋那眼里,满是怒意,对于自己这个小师叔,似乎也没有什么尊敬,反而这质问自己的口气,更像是质问落霞庄那些奴仆一样。   于是他心里也有些恼怒,说完这话也就转身下楼,直接去了牙行里。   小二的就站在过道里,他原本是来要早膳钱的,那是自己先垫着的,没到这些人穿得鲜光体面的,听着身份也十分尊贵,什么庄主少庄主的,没想到兜里没有一个银子。   一时有些气愤,但一想到出门在外,总会遇到一些艰难,也就没上前去问,只默默地下楼去。   想着等他们有钱了再开口要吧。   但是没想到傍晚些,这平月秋又打发他出去买东西,而且还是要定一桌那大酒楼的宴,心里就纳闷了,也没听说他要请客,便多问了一句:“您是要请客么?若是只有您和那位姑娘,只怕吃不下这许多。”实在是浪费。   “你管我,让你去订就订。”平月秋眼下一肚子的气,尤其是在确定了那金家父子还真投奔到日月神教之后,气得连写了几封信回落霞庄。   又想起这些天节衣缩食,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总不能再像是之前那样寒酸。   没想到这小二的居然狗眼看人低,管他要起了银子,还叫让早上买早膳的银钱一并结了。   可平月秋哪里来的银子,只让记账,小二地只赔着笑回道:“这浔州城的老百姓们虽然手里不宽裕,但从来不做这赊账的事情,客官您一瞧就是有身份的,断不要去做这个开先例的人,不然往后人提起,都说是您先赊账的,这对客官您的名声可不好。”   于是这席平月秋终究是没吃上,偏偏那白玉琉昨晚与他贪欢一夜,下午几乎都在补觉,起来发现除了那一壶茶水之外,什么都没有,又见平月秋寒着脸坐在窗前紧盯着楼下热闹的街市,有些疑惑地走过来,自然地往他的膝盖上坐下去,“大师兄,怎么了么?谁惹你生气了?”   正好听到楼下的叫卖声传上来,一时起了馋意,冲平月秋撒娇道:“大师兄,人家要吃糖葫芦。”还俏皮可爱地比划着两只手指,“要两串!”   一串现在平月秋都买不起。 第83章   所以看到白玉琉,只觉得烦躁,一把将她从自己的腿上退下来。   这样的举动顿时把那白玉琉吓坏了,自从她和大师兄同床共枕后,大师兄对自己的温柔体贴,是前所未有的。   以至于现在忽然被平月秋给从腿上退下来,小脸上满是慌张惊恐之色,有些害怕地看着此刻的平月秋,“大师兄?”   平月秋听到白玉琉充满慌张的声音,这才冷静了些许,连忙伸手拉她到面前来,“不好意思玉璃,刚才想起一件事情,没留意到你。”然此刻她看到白玉琉,只觉得厌烦不已,要不是她跟风下注,此刻怎么会有这些事情?   但是偏他还不能恼怒,父亲还需要白家的帮忙,而且白家的那些功法,自己也想要获得,除了成为白家的女婿之外,他没有别的办法顺理成章地获得。   所以终究还是给忍了。然后起身带白玉琉去买糖葫芦,可是这才想起浑身上下已是没了半两银子,不由得将目光落到白玉琉的头上。   他记得白玉琉带了不少首饰轮流着搭配衣裳,然其实有的根本就没戴过。   于是当即了有了法子,“算了,你在房间里等我,我去给你买。”扶着白玉琉的肩膀示意她坐下。   白玉琉却想跟着去,平月秋却故作一脸吃醋生气的样子,“玉琉你这样好看,我可不想让其他男人看到你这个样子。”   白玉琉见着这还没彻底暗下来的天色,顿时羞红了脸,“大师兄~”   “好了,我马上就回来,乖乖等着。”然平月秋出了自己的房间,却是转而进了白玉琉的房间,将她包袱里的首饰都翻找了一遍,最后拿起几样几乎没怎么见白玉琉用过的出了门去。   去往当铺,换了银子买了糖葫芦,还在酒楼里订了一桌酒席,回来直接将欠小二的银子扔到他脚下,好不得意扬眉吐气。   做这服务业的,哪个还没受过这样的气?小二也是麻木了,所以斌没有多恼怒,弯腰捡起银子,他没道理和银子过不去。   只是真相信了那句话,欠钱的都是大爷。   又说这会儿,因为这年底做账,这莫家的铺子,如今沈芸之只管那书斋里,其余的都扔给了沈梨之和沈灵之,只是她俩哪里忙得过来,正好发现沈羡之得闲,立即给拉着过来。   三姐妹才到这当铺里,掌柜的正好在将今日的东西入库,沈梨之去与之对账,沈羡之则一眼看重了即将入库的两支簪子,看着可真是别致得很,“这东西主人可还要会赎回去?”   小二的闻言,连忙看了一下当票,“是死当,不赎回了。”   沈羡之闻言,直接拿起来看,“那给我吧,多少钱?”   “二小姐是同小的开玩笑么?这铺子都是您的,您哪里还需要付钱?”莫家谁不知道,除了这西南,甚至各地大部份的产业,都是属于二小姐的。   “各是各的,这样方便合账。”沈羡之还是付了钱,将簪子给拿回去。   沈灵之十分不解,“二姐姐要簪子,咱们去其他铺子里定就是了,什么样的没有,这个这么旧。”而且看起来也有些丑。   沈羡之要这两支簪子,倒不是因为看重这簪子的颜值,毕竟这四妹妹没说错,这簪子是真的丑,而且还有些像是两把钥匙。不过也正因为这样别致,她才买的。   毕竟想着谁会闲着没事,专门打造这样的簪子呢?没准本就有什么用处,只是后人们不知道这东西的贵重,给当了。   不过既然是死当,也不担心对方来寻。   如今将簪子收起,顺便应着沈灵之的话,“好啊,等着年后大姐姐出嫁的时候,还要给她定些像样的头面,回头你们也挑一些。”   没有女人不爱首饰的,所以沈灵之哪怕晓得可能没那么多机会戴,但还是架不住这满心的欢喜,“好啊。”   她俩说是来帮忙的,却是在这当铺里瞎转悠,沈羡之更是在那死当区流连好一阵子,又挑了几样东西,其中包括一套飞刀,看着质地还是不错的,一套总共二十六把,每一把都小巧犹如蝉翼,也不知道是哪位大佬打造出来的。   等着沈梨之那边和掌柜的对完账,继续去下一家。   也亏得是这浔州城莫家的铺子不算多,所以在戌时之前几乎完成。   回到府里,正好看到钱袋子,便招手示意他到跟前来。   “好事还是坏事?”钱袋子满脸防备,这可是已经放假了,不会又想骗自己干活去吧?   沈羡之见他这一脸防备,不免是有些伤心,“真是没良心,亏得姐姐我见了好东西还想着你呢。”   说着,没好气地将那一套飞刀扔给他,“拿去玩儿吧。”   钱袋子也没看清楚是什么,只见她扔来赶紧伸手去接,打开一瞧只见是薄如蝉翼,小巧玲珑的两排飞刀,整整齐齐地别在皮夹里,顿时爱不释手,也没忘记朝沈羡之道谢,“您往后就是我亲姐姐了。”天晓得他的新年愿望就是能有一套像样的飞刀。   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新年愿望居然提起实现了,不但如此这飞刀一看就不是凡物,忍不住问着由来,没准是哪位大人物曾经用过的呢。“哪里得来的?”   “和你梨之姐她们去了铺子里,在当铺里看到的。”沈羡之回着,发现这钱袋子还是头一次唤自己叫姐姐,可对于沈家几位姐妹,他早就追在身后喊着姐姐了。   就这区别对待,真的是。   钱袋子如今捧着这飞刀,喜欢不已,按捺不住马上就想要试一试,所以将期待的目光朝沈羡之投递过去。   “年后再说吧,这明天就过年了,新年大节的不耍剑玩刀。”沈羡之虽然没跟着怎么对账,但这一天几乎都没闲过,现在只想回去躺平,哪里有这闲工夫给他试刀?   钱袋子一脸惋惜,心说封建迷信,不过垂头看到这二十六把小刀,还是喜欢得紧,高兴地连忙去找言巽炫耀。   等她回到院子里,夏侯瑾已经沐浴完了,正坐在炉子前,似乎也在翻看账本,见到沈羡之进来,便随口问道:“都忙完了?”城外一处山头上开满了梅花,也不晓得她对这些可是有兴趣。   “差不多了吧。”沈羡之走过,顺手将今天从当铺里带来的两只簪子放在炉子上,“我去沐浴。”   夏侯瑾应了声,不过随即看到她放下的两支簪子,一时满脸愕然,“你哪里得来的?”   “怎么了?”原本要进去翻找换洗衣服的沈羡之看到他那表情,“这簪子,有什么问题?”还是也觉得丑?   夏侯瑾能不震惊么?这两把钥匙温言找了好久,半点音讯没有,如今却出现在沈羡之的手里。“不是,你从哪里得来的?”夏侯瑾现在很怀疑,可能沈羡之压根不知道这是两把钥匙代表着什么。   “这不是去了当铺么?刚好看到店里将这东西归到死当区,瞧着挺别致的,心想没准有用处,给买回来了。”沈羡之解释着,一面也坐到炉子旁边,“怎么,这俩簪子果然有问题?”   然后便听夏侯瑾有些激动的声音说道:“这是一对钥匙。”不是发簪,一面又朝沈羡之道:“你先等着。”说罢,起身出去,不知道喊了贪狼过来吩咐了什么。   没一会儿就听贪狼来敲门,随后夏侯瑾就拿着一张图纸进来,铺在炉子边缘给沈羡之看。   那图纸上,正是这对簪子的草图,只听夏侯瑾解释道:“这是乌合山宝库的钥匙,这图纸是温言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但是钥匙一直无法仿造。”   乌合山宝库?沈羡之此前听人说提过一二,不过江湖上嘛,时时刻刻都在流传着宝藏的传说,作为一个过来人的经验,是当不得真的,所以从来没关注过这件事情。   所以现在听到夏侯瑾的话,“真有宝库?”不过既然就知道在乌合山,难道就没有办法借助外力打开么?就非得要这钥匙?   “嗯,不过那乌合山机关众多,早前就有不少武功高强之人折在那里,所以借助外力打开这个想法是不行的。”他看沈羡之那表情,就晓得她在想什么了。   “这么玄乎?那里面是什么?”沈羡之闻言,心说这样厉害,那里面得放什么宝物,才能配得上外面那些精致的机关?   夏侯瑾摇着头,“有说是武功秘籍,也有说是无数金银财宝。”不过至于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巧了,这两样都是沈羡之喜欢的,“既然这样,那什么时候我去碰碰运气。”不过在此之前,她还需得弄清楚是谁当的这俩钥匙,所以当即便让贪狼帮忙去当铺里查。   贪狼速度倒是快,更何况这当铺本来就是沈羡之名下的,所以很快就把当票拿回来了。   沈羡之和夏侯瑾看到那当票上明明白白写着平月秋三个字,一时表情都有些一言难尽。   就觉得很不可思议。不是诧异他怎么会拥有这样钥匙,作为武林盟主的儿子,有这东西不奇怪,奇怪的是他怎么给当了?   “这平月秋好端端的,怎么将这钥匙给当了?”难道是有什么阴谋?   作者有话说: 第84章   不过沈羡之随后想起第五兆恒和金峥前些天一直去牙行做短工一事,便反应了过来,“他莫不是身上没了银钱,所以才把这钥匙给当了吧?”   但就算是平月秋的脑子不好,但是这孰轻孰重,难道他还分不清楚么?就算是他的佩剑,也比不得这两把钥匙的重要。   所以沈羡之很是怀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知道这是钥匙,而不是簪子?”   夏侯瑾以为这个可能性是有的,当下只叫贪狼再去查。   翌日天一亮,贪狼就回回禀,“这东西应该是白玉琉的,那平月秋身上的确没了银子,听说昨日还欠了小二的钱拿不出来,晚上就忽然有钱了。”而且有人看到他出去之前,去了那白玉琉的房间里,不知道翻找什么东西。   至于为何当白玉琉的东西,只怕是他好怕自己的东西当出去了,叫人认出来,脸面上不好看,因此才去拿了白玉琉的首饰。   “多半因这钥匙瞧着也不好看,白玉琉这种小姑娘不兴戴,他即便是拿去挡掉,那白玉琉也不会晓得,往后就算是真被白玉琉发现丢了,只怕也不会想到他的头上去。”沈羡之想起那白玉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个姑娘家,而这两支伪装成簪子的钥匙,她必然不会喜欢。   不过也有些疑惑,“既然是这样重要的东西,白家怎么会给白玉琉?”而且就这样随意地放在她的包袱里。   这道题夏侯瑾会,当即抢答:“白家这一代就只有白玉琉一个晚辈,自然是万般宠爱,至于白家的确有钥匙。”也难怪,东西在白玉琉的身上,温言的人怎么可能找得到呢?   只是没想到还有两把。   沈羡之听罢,忽然也晓得了这平月秋为何丝毫没有因为白玉琉下注的问题气恼,原来不是他不生气,而是白家有那个实力让他气不起来。   而白家那样雄厚的资本,整个江湖上,平月秋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比得过白玉琉的女人了。   不过想到平月秋这番操作,一时间有些同情起那白玉琉,心里不禁想要,要不要提醒她一二分?但转头一想,那白玉琉从小和平月秋一起长大,也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如今人都给了平月秋,外人之言,如何能听得进去?只怕反而当是那嫉妒她而故意挑拨之人呢?   于是也就断了这心思,懒得再做这好人。加上今天大年三十,府里上下都忙碌不已,一早她就是被在门口贴春联的丁香他们给吵醒的。   当下将钥匙给收起来,有些可惜就两把。昨晚她还打算去乌合山开启宝藏呢,谁知道夏侯瑾在自己兴奋之余,泼来一瓢冷水,告诉她开启宝藏需要十二把钥匙。   所以手里这两把钥匙顿时就没了半点用处。   吃过早膳,正准备找自家的姐妹们,却被夏侯瑾叫住,“自打来这西南后,你也是一日不得闲,今日既然是过年,你就什么都不要管,我带你去一处地方。”   沈羡之疑惑,“去哪里?”   “且和我去了就知道了。”夏侯瑾现在打算带沈羡之到城外看那片野生的梅花,山头峻秀,山顶上还有一处两三亩宽的小天池,风光甚是绝美。   就是他不知道沈羡之对这些可是有兴趣?所以哪怕沈羡之和他上了马车,依旧是忐忑不安,一面找着话题,可是不管怎么开头,最终都会绕到公务上来。   就比如眼下,沈羡之半个脑袋都从窗户里伸出去了,看着这坑坑洼洼的路,便问起了他,“这些道路你都有设下了验收标准么?”   夏侯瑾自然是早就设下了的,总不能到时候开始动工才做准备吧?虽然不想提及这个话题,但此刻她问起来也只能老实回道:“街道上,底层铺上碎石,坑洼大些的地方,直接用大石头填补,上面一律平铺石板。”不过为了以防冬日或是雨天车马打滑,还要石匠在石板上雕刻些简单的花纹。   至于这样的道路上,有条件的话也想平铺石板,若是没有,也要铺满碎石的。   沈羡之听罢,想了想,“还是铺石板吧,这样对马车磨损小一些。”而且所管的时间也能长一些。   反正那些马车所能拉的货物,左右不过一两千斤重罢了,倒不怕把这石板地给压坏。   话是这样,可是夏侯瑾粗略算了一下,这外面的道路比不得城里,有商贾们愿意出银子,所以这花费估计温言如何也不答应的。   这时候却只听沈羡之说道:“这路修好了,还要随时有人来护养打扫什么的,哪里出现破败之处,还是要抓紧修葺,断然不能越拖越严重,如此一来,路口设关卡,收些过路费也是情理之中的。”   “过路费?”夏侯瑾有些震惊,心想这只怕是行不通,多半是要被人当作是土匪的。   沈羡之颔首,“要不这些路修葺之前,先给出张告示吧?石板路是碎石路,让老百姓们都踊跃投票,不过这两种路各有什么优劣之处,得先注明。”   夏侯瑾闻言,倒是有些意思,这样一来,就算是这石板路会收取车马的过路费,多半大部份人还是愿意投票这石板路。   无他,只因这碎石路的车马修葺费用,即便是没有远超石板路,但是如果因为车马坏在路上耽搁了行程,损失就不是这点过路费能比得起的。   加上这路只收路过的车马费,人又不爱钱,那自然也就是石板路完胜,所以这投票一事似乎多此一举的样子?不过如果不提前做好这些工作,直接就修建了石板路,到时候要收过路费,老百姓们只怕又要不满。   所以这设投票一事,也不算是多此一举。他不禁就更好奇了,好像沈羡之对于这些事情,总是能有些稀奇古怪的解决之法,而且还十分好用。   这个话题结束,夏侯瑾松了一口气,“今日是出来玩的,又是过年,咱们一定要谈论公事么?”   沈羡之心说他们俩之间不谈公事那谈什么?不过这话刚到嘴边,忽然想起夏侯瑾今日带出去来玩,这好端端的带自己出来玩什么?又发现除了赶车的贪狼,在无旁人,所以这是约会?   想到这里,眼里的笑意不禁深了几分,倾身朝夏侯瑾靠近了几分,“阿瑾,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夏侯瑾这脑子里酝酿了一整夜的话,还没想着怎么开口,忽然听得她唤自己阿瑾,还问得这样直接,一时间愣住了,不过很快也恢复了过来,四平八稳地抬眸对上沈羡之探寻的目光,问得也很直接,“那阿羡以为,我如何?”   沈羡之被他这忽如其来迎上的目光吓了一跳,反射地抽回抽回身,心说奇怪了,自己紧张什么?一面抬起小桌上的茶,将茶水凑到嘴边,故作冷静道:“你这个问题就问得很没有水准了。”   “哦,此话怎讲?”夏侯瑾还以为,她的眼里只有日月神教,只有这整个西南,但是此刻看到他眼里的慌张,心里忽然有些止不住的愉悦。   这原本处于被动的他,似乎就在这一瞬间占了上风。   沈羡之暗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正视着夏侯瑾,“第一,咱们是夫妻,还是赐婚的,想要和离基本不太可能,所以这俗话说得好,窝边有草何必满山跑,我将来真有意寻那一生一世的人,必然是要先考虑你。”   夏侯瑾忍住笑意,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自己是这样容易满足的人。听到自己是她的第一首选,其实已经心满意足了。“那第二呢?”   “第二,你长得好看,且又是西南之主,并不似传说中的病得快要死的人,能力也不俗,何况大树底下好乘凉,就算是考虑到日月神教的发展,我也肯定选你。”这些话一说出口,似乎也没刚才那样紧张了。   不过沈羡之想,大抵是自己的脸皮比较厚吧?所以朝似乎对自己这些话还算是满意的夏侯瑾问:“还有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还要听么?”   “阿羡且说。”夏侯瑾也好奇,这第三点是什么?为何是最重要的?   却只听沈羡之说道:“你我也算是志趣相投,这普天之下,要好找一个好看且又权贵的人很容易,可是要找一个三观一致的实在难得,目前为止咱们俩三观一致。”   “所以阿羡的意思,你没把我当做兄弟来看待?”   沈羡之听到这话,想要翻白眼,她会和兄弟同床共枕么?不过话说回来,她对夏侯瑾的感情,似乎也只处于一个熟悉的阶段罢了,要说爱也没多爱,能接受同塌而眠就是单纯喜欢他的颜而已。   于是便道:“话是这样,但此前咱们俩也不认识,没有半点感情基础,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多半你也晓得了,不然今日你不会这般问我,所以……”   “我懂了。”夏侯瑾正是知道她不是闺中的那些普通女子,所以自然不可能因为拜堂成亲了,就能和自己过一辈子。   也正是因为知道,所以他才会有种担心,生怕有一日她飞远了,再也不会回到这西南王府了。   作者有话说: 第85章   两人这谈话间,时间倒是过得飞快,马车已经到了山脚下,夏侯瑾率先从马车上下来,很自然地伸手过去扶沈羡之。   沈羡之看着这并不算高的马车,她连马凳都用不着,哪里还需要夏侯瑾的搀扶呢?不过想了想,也不好拒绝他的好意,只得将那只不如闺中小姐们保养得细致的纤手给伸了出去。   夏侯瑾总算是如常所愿地牵到了沈羡之的手,所以也就没在松开,牵着她只沿着这陈旧的盘山小径往山上去。   这小径皆是长满荒草的羊肠小道,也就是那陡峭的地方,不知道哪位好心人往泥土里镶嵌着几块石头,所以哪怕遇到湿滑雨天,也不会担心滑倒。   不过也亏得这山上的人并不算多,所以这小径上仍旧是铺着厚厚的荒草,但沈羡之还是看到这小径左右两边,那树枝茂盛延升,只怕从前是完全将这小径给覆盖了的,她也看到了树枝才被修剪过没多久的痕迹,“你此前来过?”   夏侯瑾牵着她的手走在前面,听到她问,抬头朝着山顶看去,“韩兄他们来过,你是晓得的,他们这些读书人,爱这山山水水的,远超过城中的繁华。”   沈羡之闻言,想起韩先生那老胳膊老腿的,“他精神气倒是好。”一面也往这山顶上瞧去,“既然能叫他大老远攀爬到此,只怕上面的确是绝妙之处。”   所以到山顶上,看到这遍地的野生梅花,颜色哪怕比不得那府里专门让花匠娇养出来的冷艳,但是这香气更馥人,还有这满山遍地的梅林间,有这一片镜子一样干净的小天池,着实将她给惊艳到了。   于是连忙问夏侯瑾,“你别告诉我,这地儿韩先生已经看中了?”   夏侯瑾哪里还不知道沈羡之眼下是什么想法,所以听到她问,一脸遗憾,“也怪我,早先没四处看看,堪舆图上又不清楚,叫他给先发现了。”   沈羡之听罢,有些可惜,一面也反应过来,“我就说好端端的,他怎么就嫌弃那城中原来的疏远旧址太狭窄,原是另择良处了。”一面朝山下眺望去,“好是好,可是这山路崎岖,工程量太大,没个几年是出不了成绩的。”   没想到却听夏侯瑾说道:“这个倒不必我们担心,这几座山头已经划分给他了,他要怎么建造这书院,是他的事儿,反正现在城里的照旧,是不耽误来年学生们上学的。”   既然是这样,那再好不过了。沈羡之有些贪婪地看着这满山的梅花,“这也好,环境幽静,的确是读书的好地方。”唯有些可惜了,这浔州城极少下雪,不然的话雪花衬着这野山梅,才是真正的绝配呢。   不过她这个人没有什么才艺,诗书是一窍不通的,所以看着这满山绝色之景,也没法念出什么绝句来,一时又想起夏侯瑾最是喜欢看书,这诗词歌赋是一样不差的,忍不住朝他问道:“这样闷么?纵然这景色怎样好,我也不大可能与你对诗写词,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反悔还来得及。”   夏侯瑾先是一愣,“谁说这就非得要写诗作词的?”   “你们读书人不是一贯都是这样以文会友的么?”沈羡之说道。   “那你要给我什么机会?”夏侯瑾有些不高兴她后面那话,难道自己在他心里就是那种肤浅之人么?   他此刻身后是靠着一株老梅树的,听到他这有些不悦的口气,沈羡之转过身来,一手往他身后的老梅树上撑过去,明明人才到夏侯瑾的胸口,却有种盛气凌人的气势,“给你个机会,你现在想娶别的女人还来得及。可是,过了今日,你就没机会了。”   “我不要你这个机会。”夏侯瑾垂眸看着这个将自己抵在老梅树上的女人,眼底藏着浓郁的笑。   “好,那是你自己说的,往后除了我不要你,你不得离开我,不然我这里没和离一说,只有丧夫。”沈羡之哈哈一笑,看似玩笑,却说着这最狠的话。   夏侯瑾突然有种觉得自己上了贼船的感觉,又有些奇怪,明明是主导一方,怎么最后又成了被动?不过无所谓了,最起码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抬起手臂将眼前这颇有些嚣张跋扈的女人一把搂在怀中,脚下一个旋转,顿时将两人的位置给调换了,“我也一样,所以阿羡现在已经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高大身影慢慢将她笼罩在自己的身下,沈羡之被禁锢在梅树与夏侯瑾中间,见着逐渐朝自己靠近过来的夏侯瑾,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紧张,毕竟她就是个口嗨党,所以见着对方俊容离自己越来越近,心也不控制不住怦怦地跳起来。   她竟然有些紧张害怕,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将夏侯瑾推开,心里又好奇,明明已经同床共枕这么久了,已经很熟悉的人了,自己怕什么呢?   也就是她这紧张之际,只见夏侯瑾忽然将那从枝头飘落而下的梅花叼住,沈羡之见此,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觉得那梅花的香冷与男人炽热的气息齐齐朝自己扑面而来。   这兄弟有点狂野啊,看着这般清瘦又文弱。   所以在他的唇带着梅花的香冷覆盖上来的一瞬,沈羡之还是被吓到了,一把将他给推开,拔腿慌慌张张地就跑掉了。   本来满是尴尬的,却听到身后传来夏侯瑾的捧腹笑声,一时不由得停住脚步,狐疑地看着他,“你几个意思?”   “没有,只是没想到阿羡竟然这样胆小,这是在山上,我又不干嘛。”   特么他还想干嘛?沈羡之见他满脸的嘲讽笑意,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她看着心里就不舒服,顿时掉转头,在要靠近夏侯瑾的时候,忽然纵身一跃,直接跳到他的身上,两条腿直接挂在他腰上,双手捧着被她这忽如其来的举动惊到的夏侯瑾的脸庞,便往他的眉间落了一个吻。   正要朝夏侯瑾炫耀,却被夏侯瑾一手扣住后脑勺,唇上忽然袭来一阵带着梅花的柔软,与此同时,整个人就像是被雷电贯穿一般,浑身一阵前所未有的酥麻。   也就这么一下,她便丧失了主动权。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她实在喘不过气,夏侯瑾才心满意足地将她给放开,不过双手却没有松开,“阿羡此前不是要送我新年礼物么?这就是最好的新年礼物了。”   沈羡之原本还要吐槽他,亲那么久不放,不怕大脑缺氧变成傻子么?听到这话,顿时欢喜,“那好啊。”节约一笔银子不香么?   回去的时候,原本是想要折几枝梅花回去的,可是沈羡之回头一想,离了枝头,这梅花也就没那层境意了。   两人这一趟,基本就是空手下山的,不过在山下等着的贪狼明显发现自家王爷的心情不错,看来王妃很喜欢这里。   可惜,已经被韩老捷足先登了。   而今天他负责赶车出来,倒是光明正大地躲懒,等于夏侯瑾和沈羡之回到城里的时候,四下的鞭炮声已经接二连三地响起。   到了府上,简单祭拜了双方父母双亲,这换了过年的新衣裳,沈羡之打发人去将自家姐妹们给请过来,又有那夏侯瑜夫妻俩,以及言巽钱袋子贪狼等人,反正这厅里是摆了几桌。   而这王府中,各个小院子里,也满是温馨,阖家团圆。   沈羡之看着还在里外忙可不停的白莲心,只让丁香也请她快些坐下吃年饭,而外头鹿修澜点燃了鞭炮。   随着那炮竹声响起,大家互道恭喜,也开始吃年夜饭,这大年三十,酒水自然是少不得的,又难得这样放松,所以桌上很快便有那推杯换盏之景。   热闹中,沈羡之看到沈芸之席间离开,用脚趾想也知道,多半是与那杜司风约好了。   沈梨之见她盯着大姐离开的背影不放,只在一旁叹气:“二姐姐是不是有种女大不中留的感觉?”   可不是嘛。沈羡之叹了口气,“往后你和四妹妹万不要学她。”   只是这个时候沈梨之心里却是想起了自己那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若是沈家没有出现这些变故,也许她跟韩晋安也要谈婚论嫁了吧。   她说不出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家中的变故让自己早些认清了现实,其实也好过嫁过去后才发现这个真相更好。那时候应该才是一点退路都没有。   可有时候午夜梦回之时,她又忍不住想,如果沈家这一辈子都不会出事,自己和韩晋安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她想着想着,一壶梨子酒就这样给她喝完了,整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沈羡之发现了原本只要叫沈灵之送她回去的。   今日丫鬟们都放假,她们自己和府里的老嬷嬷们聚在一处。   可回头却见沈灵之和白莲心正围着铁猫儿玩耍,于是便叫钱袋子。   钱袋子答应得好好的,他一个小孩儿,又是把沈梨之做姐姐来看待的,沈羡之对他自然最是放心。   没想到这孩子不靠谱,半路看到破军贪狼他们摆局,想要去玩一把,就把沈梨之交给那滴酒不沾且又不好赌的鹿修澜,“大哥,帮我把梨之姐姐送回去吧,降香她们在,到了那边直接交给她们就好。”   鹿修澜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他只是单纯地想帮沈羡之解决问题而已。   但是断然没有想到,回去的路上沈梨之却将他错认为韩晋安,抱着他就不撒手,完全丧失了一个千金小姐该有的形象,先是把鹿修澜错认为韩晋安,质问他当初为什么不争取,然后又把韩家父母给骂了一遍。 第86章   又说那第五兆恒,大过年的还去做短工,但因是过年,主人家晌午便给结了工钱,怜他一个外乡人在外过年,便邀在家里一起吃年夜饭。   第五兆恒自是感动不已,但心里还挂记着那平月秋和白玉琉,朝主人家婉拒了。   不想回到客栈里,高高兴兴地原本拿着这两天的工钱,准备给他们俩订一桌像样的年夜饭,却发现人并不在房间里。   正想下楼询问小二,不想才到楼梯口,小二的便将他拦住,“这位客官,和您一道的那两位客官搬到静月客栈去了,但这几天他们的房钱,您看……”   听到静月客栈, 第五兆恒脑子里一下炸开了,那不就是这全浔州城,甚至是整个西南最贵的客栈么?他们哪里的银钱?   不对,他们若是有银钱,为何不把这边的账给结了?而且也没知会自己一声。   他心下一时不免是有些失望难过,但是店家一直看着他,他面子上过不去,也只能将这原本打算过年的银子给付了房钱。   小二的跑来问,“客官您还续房么?”还是也要搬到静月客栈去?   “我继续住。”第五兆恒回着,脑子里却乱糟糟的。   等结完了账,这两天的工钱也是所剩无几了,他有些不甘心,到静月客栈去打听,却没遇着两人,听静月客栈的小二说,这两人好不阔绰,那上等的大套间直接一定就是半个月。   不过这会儿已经出去了。   “客官有话转交么?”没有他们也要去准备吃年夜饭了。   第五兆恒摇了摇头,“没,没。”然后失魂落魄地离开。   他揣着怀中所剩下的那点银钱,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犹如那飘浮的落叶一般,风往哪里吹,他便往哪里飘浮。身后是那明亮热闹的万家灯火,耳畔是大家过年的喜悦欢声,可是这一切明明就咫尺再近,但却和自己又没有半分的关系。   他明明就在爆竹声里,可是却又无法融入这份喜悦。   他身上的小钱,不足以去酒楼,而街边的小摊,都是小本生意,人家自不可能在大年三十还出摊,他一时间竟然没有地方去吃饭。   谁能想到,他这堂堂落霞庄四庄主,却有着这样落魄的日子。   最后不知不觉间,回到了原本住的客栈,却见门口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焦急地在那里来回踱来踱去。   他下意识以为出了什么事情,连忙迎上去:“阿峥,怎么了?”   金峥已经等了他半晌,见到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小师叔,我等你好久了,咱们走吧。”   “去哪里?”第五兆恒有些懵,不知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去我家啊,我爹早就料到,少庄主和小……”他原本是要叫小师妹的,但是想到如今已经离开了落霞庄,还是改口道:“少庄主和小师妹只怕早就把你给忘记了,怕你一个人冷清,特意让我来接你。”   原本觉得自己像是随风落叶的第五兆恒听到这话,忽然觉得自己又变成了风筝,线的另外一端,有人将他给拉住了,正在满满地往回收,心里说不出来的感动,有些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喊了金峥一句:“阿峥,我……”   金峥却微微一笑,“小师叔,不管如何,就算是我和父亲离开了落霞庄,但咱们之间的情义是不会变的,走吧。”   常言说,锦上添花远不如那雪中送炭。   正是这样的,金峥父子俩这个时候的出现,让觉得自己是孤家寡人的第五兆恒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这一顿年夜饭,远超过了他替落霞庄平家打败了谁所得到的名誉和奖赏都要贵重。   这也是金家父子这么多年,第一次在外过年。不同于往年,金堂主要管着落霞庄的许多事情,这个时候也是他最忙的时候,每次等他忙完,已经是守岁的时候了,他才回到自己院子里。   如今看到这满桌子的新鲜饭菜,抬着酒杯忍不住感慨道:“阿峥他娘还在的时候,总让人拿在火炉子一旁煨着,年夜饭虽是暖的,可味道却早不如此前那样新鲜了。”说到这里,看朝金峥:“后来你娘不在了,就你一个人等我吃年夜饭。”   金峥苦笑,笑起来只觉得往昔为何要将日子过得这样窝囊,“咱们的年夜饭,每年都是到了正月初一才吃上的,母亲在的时候,总是埋怨父亲您,咱们父子俩只道她不懂得人情世故。”   如今想来却是可笑,为了那所谓的兄弟情义,却伤害了最亲近的人。   第五兆恒听到他们父子俩的这些话,自己虽然不似金二哥这样忙,也能跟着平家同席吃年夜饭,可是席间的确是没有金二哥的身影,他总是在忙碌,忙了里面忙了外面,听说是自家祭祖,也是推迟到大年初四以后。   因为这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不是在替落霞庄接待客人便是准备回礼或是安排人拜年。   而他自己……   于是便鬼使神差地举起手中的酒盅,“来,为了金二哥你们一家离开落霞庄,从此能过个好年而干杯。”   “干!”金家父子俩也举着杯盏。   昨天才搬进这算不得华贵宽敞的新家,却觉得处处一片暖意,家里雇佣了一家五口,老夫妻俩一人看门,一人洒扫,他们家儿子做些粗活,媳妇则负责煮饭,小女儿则做些伺候茶水的活儿。   自己曾经虽说名声上好听响亮,被人称作是二庄主,但其实和平家的奴才是没有两样的,所以曾经吃过了那些苦,如今也不没打扰人家一家子过年。   下午些连夜饭让做了两份,他也儿子也是跟着帮些忙,好叫大家都能安安逸逸地过年。   随着这酒盅碰在一起,三人间便开始推杯换盏,那真心话也一句接着一句说出口。   而王府这边,年夜饭基本已经散了,沈羡之想起白天的事情,今晚就有些不敢在于夏侯瑾同床共枕了,于是跑回姐姐们的院子,只道是要和她们一起守岁。   这没什么毛病,夏侯瑾轻轻笑了一下,并没有说什么。   反正他今晚也要守岁的,阿瑜那边铁猫儿还小,所以便叫他早些回去。   但夏侯瑜不愿意,这么多年了,自从父王母妃走后,他就再也没同王兄一起过年,所以无论如何也要陪着他一起守岁。   兄弟俩如今坐在那灯火通明,满是暖意的大厅中,窗轩半掩,大家的笑声一阵又一阵地传了进来。   夏侯瑜不免想起往昔过年时,这王府里一派清冷,那时候大家连这吃穿都是问题,哪怕是这新年里也是十分拮据,如何舍得点这么多灯火,浪费这么多炭火?   可今年不一样了,只短短的半年时间,城里城外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他现在看着这些明亮璀璨的灯火,仍旧觉得有些不真实,“王兄,你说明年咱们还能过这样的好年么?”   “明年会比今年好,往后一年也会比一年好。”夏侯瑾也不知道自己哪里的自信,大抵是因为沈羡之所给浔州城打下的这一切基础吧。   他所担心的水利问题,她在让人修筑田埂的时候,已经将各处的水渠都修好,而且大力支持农耕生产、与商家无息借款重新开业,看起来是王府下了血本,可是这所得到的收益,已经完全超越了付出的成本。   而且随着莫家的铺子在此处开设起来,也引来了一部份外商。   商人们的眼光总是最毒辣,如今的浔州城甚至是整个西南城,于他们眼中其实就是一块没有开发出来的黄金图,所以只要王府得力,就会让这些商贾们不计成本地在这里投入。   他们投入得多了,引来的人自然也就更多,加上此处的农耕生产和商业上的发展也能跟得上脚步。   所以等年后这路修好了,到时候四通八达,这西南只会越来越好。   “你的城墙什么时候能修好?”夏侯瑾忽然问道。   夏侯瑜顿时一脸兴奋,“原计划是要几年的时间,可是现在台山坞和陈家烧砖坊都能无限支持,照着这样的情形,今年的年底,就能竣工了。”   此刻已经是大年初一了,也就是说再有十二个月,这浔州城将拥有前所未有,最为坚固,且还具备最强攻防的城墙。   “好,加油!”除了这浔州城,其他的县城也需要修筑,到时候就让阿瑜去。   夏侯瑾是这样想的。   他们兄弟俩这里守岁,聊着些民生,沈家这边就不一样了,四个姐妹正好围了一桌,欢喜地打着雀牌。   沈羡之今日有如神助一般,一捆三连赢了五把,让其他几位姐妹很是着急,沈灵之握着手里的三饼,犹豫了半晌,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入堂中,“这个,没人要吧?”   “怎么会没有人要,我这里已经有三个三饼,清一色龙七对,加上你这个正好。”沈羡之猛地将桌前的牌一推倒,一把抢过沈灵之还舍不得放下的三饼,“拿来吧你。”   沈灵之脑子里飞速地赚了一圈,感觉自己口袋已经空空了,“不玩了,还不如直接把银子送给二姐姐你,还能得给人情呢。”   说着,也推到了牌,不甘不愿地给了银子,然后是真不打算玩了。   她不玩,三人也只能作罢。主要是沈羡之一个人赢,沈芸之和沈梨之也感觉不到乐趣,于是只能收起来。   于是围着桌子聊天,不知那话题怎么就扯到了铁猫儿身上去,于是沈梨之好奇地看着沈羡之,“二姐夫的身体不会真的不行吧?二姐姐你们成亲半年有余了。”这肚子也没见动静。   这个话题沈灵之那是相当地感兴趣,想当初她手里写出来的小黄文多精彩啊,也是自认为翻遍了各类画本子的,于是立即将脑袋凑上来,“二姐姐,二姐夫是不是不行啊?还是你们这床榻之间不和谐?要不要妹妹教教你。”   沈芸之不知道沈灵之和柳照凤的那些事情,更不知道她曾经还给柳照凤怀过孩子,但是却知道这个妹妹最不正经,房间里就藏有不少那种画本子。   以前是十分气恼这个妹妹的,但是如今却觉得这是好事情,母亲不在了,没人给妹妹们说这些事情,自己又不懂,所以如今倒觉得是好事情,也跟着道:“是啊,二妹妹,要不让灵之拿几个画本子给你看看?”   沈羡之连连摆手,心说姐妹们怎么如此都变得这样不单纯美好了?那些画本子她用得着么?她前世看过好多的。“不用,真的不用。”   “二姐姐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哪个女人都要经历这一遭的。”沈灵之说的时候还不忘朝沈芸之看过去,“年后大姐姐你也要议亲了,不是我说那杜大哥好一个正经人,只怕与这闺房乐事是一点不开窍的,我回头给姐姐也找几本,大姐姐你想法子给杜大哥看去。”   沈芸之顿时就闹了个大红脸,“你这丫头胡闹。”她怎么可能给杜司风看?还要不要脸了?   沈梨之在一旁托着腮帮子,“我想看,给我看看呗。”   “你看什么,你又没男人。”沈灵之直接给她拒绝了。   然后十分热情地给沈芸之和沈羡之大说这闺房乐事,沈梨之也旁听一些。   沈羡之听着听着,似乎去试试也行,于是朝沈灵之问道:“话本子哪里呢?”   “现在就要看么?”沈灵之问着,可这不是在守岁么?守岁看那种画本子,是不是不太好?   虽然现在屋子里就她们四姐妹,但好歹是厅里,于是便摇头,“要不天亮了拜年过后,去我房间休息,大家一起看?”   沈芸之点点头,这个提议不错,她也不好意思把那种画本子拿到自己房间里去,在四妹妹屋子里看看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第87章   天晓得沈羡之这边和姐妹们都讨论了什么,天亮后大家相互拜年。而她作为一府王妃,必然是最忙的,而且还有日月神教那边也少不了她。   所以白天也没得空睡,一直到了晚间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房间,只见丁香一脸紧张地守在门口,见了她一把给拉过来,行为有些鬼鬼祟祟的,“二小姐,四小姐交代有东西给您。”   沈羡之已经完全将昨晚约好今天白天一起看小黄书的事情给忘记了,听到她的话不以为然道:“什么东西需要这样神神秘秘的,直接放在桌上不就好了。”   丁香原先看着崖香送来,还以为是账本,只是为何拿个绢子包着,甚是好奇,就打开来瞧了一眼,这可了不得,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当场就给吓蒙了,连忙给包起来塞进怀里,但是总觉得还是被人给看到了这一幕。   这一个晚上她都心惊胆颤的,总觉得大家都知道她身上藏了这么一本画本子。   如今终于见到主子了,连忙将书塞给沈羡之,红着脸垂头说道:“二小姐自己瞧吧。”   她这话也没说错,这种书难道还要招呼着瑾王爷跟着一起看么?肯定是沈羡之偷偷一个人自己看啊。   但是沈羡之这会儿满身疲惫,又忘记了昨晚的相约,这会儿又没看到书皮,接了手里进去,随口问了一句:“洗澡水备好了么?”   “好了,没什么事我就走了哦。”丁香忐忑不安,虽然书已经拿出去了,却总觉得还在怀里一样,说完拔腿就跑。   沈羡之还以为是这过年,她也忙着抓紧玩,也就没多管,进去直将这书本丢到桌上就去洗漱了。   正洗着夏侯瑾就回来了,看到桌上用绢子包着的书,同样以为是账本,不过以为用绢布包裹,想是因为重要些,所以混不在意,也没去翻看。   只是听到里间的沐浴声,想起昨天山上的事情,不免是有些心猿意马,他也非那圣人之身,心说也能勉强算是两情相悦,所以自己要是有什么逾越的举动,应该她也不会排斥的吧?   沈羡之洗完澡出来,只觉得终于有了些许精神,擦着头发出来,见夏侯瑾坐在桌前发呆,很是疑惑:“怎么了?”   她人还未到,这声音和那一身沐浴过后的梨花香已是先至了,夏侯瑾抬起头恍然回过神来,“没事。”一面缓缓起身,走到沈羡之身后,拿过她手里的毛巾,默不作声地替她擦着头发。   那一头鸦青色的长发犹如丝绸一般从他修长的指尖划过,阵阵清香不停地蹿入鼻尖。   沈羡之很自然地拿起那本包在绢帕里的书本正要打开,忽听得夏侯瑾的关忧的声音响起,“明日再看吧,今时已晚,早些休息,我也去沐浴。”   “也好。”沈羡之也顺便放下,起身到妆前将头发梳了一下。   她素来也是个喜好整洁之人,只看到桌上放在这样一本书,总是觉得有些碍眼,便起身走过去,想给归类到外间的书桌上。   也就顺便将那外面包裹的绢帕给拿去了,这一拿不要紧,顿时就看到了书皮上面几个字醒目的大字‘放春图’。   什么鬼?不是账本么?怎么给了画本子。   直至此刻,沈羡之也没往那方面想,只不经意地翻看,第一页就是题目雅致的目录,她也没看出个什么,只瞧见什么柳下春蚕卧,或是莲花三千影。   脑子里正吐槽着四妹妹什么时候看起这么文艺的画本子了?脑子里忽然炸开,想起了昨晚讨论的事情,有些迫不及待地翻到正文,也就看到了那一幕……   顿时就吓得跳起来,一面将那画本子当做是烫手山芋一般扔出去,满脸惊恐,这……她是口嗨党,说一说无妨的,但是这东西怎么能拿到房间里来呢?要是夏侯瑾看到……   不对,刚才这本子就放在夏侯瑾面前,他说不定已经看完了,所以避免为了尴尬,他让自己别看?   沈羡之越想越是觉得恐怖,当即只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了。   偏偏她这动静有点大,刚进到洗浴间的夏侯瑾便只披着里衣就出来了,大片白皙的肌理都露了出来,但他明显没有留意到这个问题,只急匆匆走出来,满脸都是担忧地看朝沈羡之,“你没事吧?”   沈羡之虽然只看了一眼的,但是她真没想到四妹妹能搞来这么劲爆的画本子,其内容已经远超她所能预想的范围了。   她以为自己前世的时候已经算是看过真人秀了,这画本子难道还能比得过真人秀?   可事实上这画本还真把那真人秀给比过了,而且那画工……也不知道是哪位灵魂画手,让他来执笔画这些东西,着实是太屈才了。   也是那画面过份真实,她现在还觉得心慌脸红,夏侯瑾出来后又正好看到他袒露着的胸膛,以及下身穿着轻薄,一下就想太多,那呼吸也一下急促起来,人也就越发紧张了,“没没事。”   她想尽量让自己平静些,但是这心跳不允许啊。一面紧张地偷偷望着地上自己还没捡起的画本子,只巴不得夏侯瑾赶紧进去。   然后她果然听到了夏侯瑾的脚步声,可惜是朝她这里走来,而非是往洗浴间里去。   “不是说明天在……”夏侯瑾此刻已经将那地上的画本子给捡起来了,那个‘看’还没说出口,他就看到了上面的内容,呼吸一时也是顿住了。   沈羡之这会儿真心实意巴不得自己一下累昏死过去,就不用面对接下来的窘迫了。   她看到夏侯瑾已经看到了,书本刚好打开的,他拾起来正好看到之前自己看的那一页。   他要是看不到,除非他眼瞎。   可事实上夏侯瑾他也不眼瞎,现在自己去把他戳瞎也来不及了。   就在沈羡之心慌慌地想要解释之时,夏侯瑾已经一脸淡然地将画本子合上,然后像是个没事人一样,往书架上最高层放了上去,还朝慌张不已的沈羡之温柔笑道:“夜深了,快去休息吧。”   然后很自然地转身去了洗漱间。   留了沈羡之一个人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不是,夏侯瑾他是什么意思?他是真瞎了还是那样劲爆的画面他没看到?不然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而且这样冷静得出奇。   还是他本身就有问题?又或者是他就是单纯地对自己没反应?   那这个问题就很大了!   还有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沈羡之一时又想起昨天自己那豪放的行为,现在又被他发现自己看着画本子,是不是他那心里自己就是那种放荡的女人?   想来想去,无论是哪个可能,沈羡之都没法继续睡觉了。   躺到床上去,翻来覆去只觉得百般难熬,就是很在意夏侯瑾到底是怎么想的?又起身看了看着床,她特么现在不该躺在床上,而是该躺到棺材里去。   就在她的不断唉声叹气中,洗漱间的水声停止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羡之忽然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一阵慌乱之后,她还是决定装睡。   只是这心里一着急,那呼吸怎么都稳不住,于是索性将脑袋直接给蒙到被子里去算了。   夏侯瑾出来,看着床上那一幕,又忍不住看了看书架上自己放上去的‘放春图’,嘴角的再也忍不住,慢慢地扬起来。   信步朝着床榻走了过去,在空闲着的位置上躺下,却发现竟然只有一条被子。   原来今日丁香忘记跟沈羡之说了,她拿汤婆子提前煨床的时候,不小心把被子弄脏了一条,原本是要去拿的,可后来不知怎么就给忘记了。   如今先有这‘放春图’,现又只有这么一条被子,沈羡之就是想解释,只怕夏侯瑾也不相信了。   所以他理所应当地掀起被角。   里面的沈羡之吓得浑身寒毛竖起,也是奇怪,往日不也是这样睡在一张床是么?只是各盖各的被子罢了。   她下意识想扔了这条被子,重新拉一条,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一时也愣住了。这时候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腰间,她还没来得及挣扎,夏侯瑾的声音已经从脑后响起,温柔又带着些让她难以抗拒的性感。   “阿羡,是我的不是,竟然没有为你考虑,这洞房花烛夜,的确是该补上了。”   “不是,你听我解释。”听到这话,沈羡之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是想挣扎,可是因为这方向不对劲,反而直接挣扎到了夏侯瑾的身上。   沈羡之都快要急哭了,心里忍不住嚎叫起来,四妹妹你害我啊!   此刻她整个人就趴在夏侯瑾的身上,还因为自己这慌乱之中不小心把里衣的带子给扯开了。   如今虽不说是与他坦诚相见,但是这大片的雪白肌肤,也只隔了胸前那薄薄的一层衣料紧贴在他厚实硬朗的胸前。   有一说一,夏侯瑾看着蛮清瘦的一个人,为何还有胸肌这种东西呢?好想摸一把,但要脸的她还是忍住了,主要现在大脑也有点慌乱,所以她挣扎着要爬起来的瞬间,又好巧不巧地滑了。   还将他那本就松垮的衣襟给扒拉开,这下那让人眼馋的肌理就在眼前,她有点动摇,心想要不将错就错?反正夫君是自己的,这没得错,碰一下应该没事的吧?   于是鬼使神差地伸手重新触了上去。   而这不知不觉中,夏侯瑾的手已经扣在了她的后脑勺上,使得她现在不仅整个身子与他贴在一处,连在唇也……   对不起,她有罪,她根本就没办法拒绝夏侯瑾的投怀送抱……   这一夜四下灯火依旧,房中偶有灯芯噼啪骤响,床上的喘息来来回回,犹如那海上的波澜一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至白昼将至才停歇下来。   沈羡之醒来的时候,觉得屋子里一片暗色,还以为早着呢!于是犹如烂泥一般的她继续躺着,一点也不想动。   殊不知已经是午时三刻了,今天还出了些明晃晃的太阳,夏侯瑾怕她睡不好,特意让丁香将帘子都给一一放了下来。   丁香早上进来,就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屋子里怎么的气氛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有点暧昧……又发现一贯有着早起习惯的二小姐不见身影,反而那帐子都是全部放下来的,不免就越发好奇,一时也想到了昨天那本书。   果不其然,等她真走到里间,就看到了凳子上堆放着的床单被褥,这不是昨天才换的么?怎么就?难道真……这时候身后传来温润俊雅的王爷吩咐道:“小声些,莫要惊动你家二小姐休息。”   吓得丁香也不敢吱声了,只小心翼翼地走进去,抱起凳子上的床单,赶紧出来。   一面暗自偷偷打量那已经出去了的夏侯瑾,难怪今日看着瑾王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样神清气爽的,纵然那脸色仍旧看不到什么血色,但还是给人一种极其精神的感觉。   感情是把她家小姐给榨干了,一时想起那本书,心想都是四小姐害的。   但是她又能如何呢?难道还能去教训四小姐一顿不是?   而沈羡之这醒来,因看到这房中一片暗色,索性踏踏实实地休息,忽然又像是想起什么,猛地从床上爬起身来,幸好没看着自己胳膊是光溜溜的,身上好歹穿了衣裳,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心想昨晚果然一切都是梦。   就是这个梦怎么做得好像被车碾碎过一样?   一面懒洋洋地伸着懒腰起身,顿时身下的痛楚又提醒着自己,昨晚一切可能不是梦?   沈羡之的心情就在这样犹如过山车中疯狂起伏,最后拉开身上的衣裳,看到那些痕迹,忽然想要一头撞墙去……   原来不是梦!   这发展得是不是有些太快了?她以为就现在自己和夏侯瑾的关系,亲亲抱抱举高高就差不多了,为什么已经到了这一步?   忽然想起昨天那本‘放春图’,莫不是这个缘由,让夏侯瑾误会了?一面赶紧起床,踮起脚尖寻那‘放春图’,却是不见了踪影。   莫不是夏侯瑾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给拿走了?她单知道他看着清瘦柔弱,却断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   越想就越是气了,感觉自己就像是被骗了一般。   但气归气,可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见到夏侯瑾了,所以起身穿着衣裳,连忙偷偷摸摸地朝后院沈家那边跑去。   好巧不巧的,今天大年初三,姐妹们都给下面铺子里的掌柜们拜年去了,一个人影也没寻着。   从中出来,反而正好遇着钱袋子,见她一脸疑惑,“教主你怎么在这里,瑾王爷不是说你今天不舒服么?好了?”   “他才不舒服,我好着呢,上哪里去?怀里揣着什么?”沈羡之可看到了,这货看到自己的时候,往怀里藏了什么。所以一面伸手拉过去。   吓得钱袋子连退了好几步,一脸的防备,“没,没什么呢。”   “没什么你躲什么?”沈羡之才不相信,扑过去要抢。   不想那钱袋子拔腿就狂跑,她想要追去,可是这双腿一软,特么竟然险些就跪在了原地,心里只将夏侯瑾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往天仙阁里去了。   正好早饭午饭都一并在那里解决了算。   到了晚上也不想回来,最起码她不想和夏侯瑾同床共枕了,于是又跑去了沈家姐妹们这院子,正好听到四妹妹的两性课堂开课了。   只说那男人都是开食禁果后,就不可能再是正人君子等等。   沈羡之想,那夏侯瑾今晚岂会饶了自己?于是有些心惊胆颤,生怕他差遣人来请自己回去,或者是自己亲自来。   不想这一个晚上,夏侯瑾居然一点音讯都没有。   沈羡之和沈芸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总觉得他不来,自己又觉得不正常。   终究这一宿是没睡好,第二天一早连早膳都没在这里用,就想回去问一问夏侯瑾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就像是四妹妹说的那样,有的男人就是天性犯贱,得到了就不珍惜了。   她就越想越气,总觉得夏侯瑾就是这一类,原本是打算质问的,没想到竟然扑了个空,只在门口遇到贪狼,“王爷昨天下午便去了汀州,若是能快些的话,元宵是能赶回来的。”   “去汀州?”沈羡之愣了一下,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毕竟他们这浔州城在西南,汀州则远在华北一带。   他这是跨越了大半个大夏国,“去汀州作甚?”这样大的事情,早前怎么从没和自己提起过?   贪狼反而被她问蒙了,“王爷不是说前天就和王妃您说了么?”怎么没说?不过幸好瑾王爷还给王妃留了一封信,所以连忙给拿出来递给她,“这是王爷给留下的。”   沈羡之拿了信,当即拆开,只见夏侯瑾原前头晚上是要跟自己说的,但这不是因为那事儿给耽搁了么……   所以他就在信中说明了缘由,去汀州找当初替西南王沈曜炼制那些铠甲的俞家后人,如今有了音讯,此事事关重大,为了完全,他须得亲自去一趟。   因为似乎皇室里也有人在寻找俞家后人。   所以这一段时间,他就要做这个甩手掌柜了。   沈羡之看了信,一点离别相思之痛都没有,反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是去做正经事就好,她还以为是……   当即心情也好了许多,“都带了谁?”   贪狼心里甚是好奇,王妃这脸色怎么比夫子们翻书还要快呢?就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幻了好几次,一面回道:“只带了破军一人。”   沈羡之这一听,不免是有些担心,心想既然皇室有人也在找这俞家后人,少不得是要遇到些险境的。   一时也是打算让人跟着去,可是自己手头上总共能用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能用,当下不免是有些心急如焚。   然而她想多了,等她去往王府对面的日月神教之时,只见展元迎上来,一脸的担忧,低声询问道:“瑾王爷这一趟出去是作甚?”   沈羡之倒是不疑惑他能知晓,但也没直接说,反而问道:“怎么了?”   不想竟然听展元说道:“瑾王花了三千两,把鹿坛主给雇走了,为期半个月。”不过倘若超时,就会自动续费。   “三千两?”但是沈羡之的关注点明显是有问题,当下听到这三千两,还会自动续费后,第一时间就觉得夏侯瑾果然还是背着自己藏了私房钱。   果然那温言的话是信不得的,每次都哭穷喊没钱了,自己往后是断然不会相信了。   不过冷静下来后,只朝展元吩咐道:“既如此,你也晓得他要出去这些时间,如此一来这西南许多事务,便要先落到咱们教中,等开工后你让大家多辛苦一阵子,等挨过了这正月,回头给大家发份奖金。”   展元心说怎么又是奖金,他才负责这日月神教的事情没多久,手里所拿到的月钱和各种奖金加起来,已经抵过从前给天子效命时一两年的银钱。   此前好奇过教主哪里来这么多钱,后来其实算起来,好像也没有多少,因为这中间少了一个吃拿卡的环节。   那时候他便忍不住想,若是这朝廷没有贪官污吏,老百姓何愁没有过冬粮,没有新年衣?   可是数千年来,哪怕有无数的猫,这老鼠依旧猖狂,所以想要除掉这贪官污吏,谈何容易?   如今只希望这日月神教能够多坚持一阵,长久保持这一派清明之景。   然他想得其实太多了,那贪官污吏贪,其实大部分是被迫贪污的,上官卡拿,到他们这手里也不过散银几两,偏偏家中人口众多,又还要顾及排面,那点俸禄自然也就不够了,只能是从这公中允。   然后就有了从第一次的一点点到最后只留一点点。   而沈羡之这一开始福利就十分丰厚,除了可维持大家的稳定生活之外,还能有多余的余钱请客吃饭,各种人情来往。   如此一来,这手头上足够用,只要不出攀比之心,也就是无贪污之心了。   所以沈羡之要做的,就是扼杀这攀比之心。   因此她这王府的下人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工作服,现在日月神教也是,除工作日之外,其他时间一律都不得穿旁的衣裳。   如此一起来,那衣裳纵然多是华贵,也没人舍得去花那大价钱买回来,反正也穿不了几次。   不但如此,也好管理,哪些是属于哪一岗位的,一目了然。   到了最后连伐木工们也有统一工作服。   于是各生产坊也是跟着效仿。   截止如今,看到穿着工作服的,便都一致被大家觉得是个正经人,若非不是好人,也不可能穿得上这身工作服。   更何况如今除了西南王府的人以及那日月神教,其他的各大商家也纷纷效仿,推行什么上六休一,月底有奖金等等,不然的话压根就招不到好人。   看似商家们效仿王府的管理制度,似乎是往里赔钱了,但实质上这改革以后,他们店铺的收益远超了以往。   无他,只因员工们得到了好福利,也愿意真心效力,毕竟这样好的待遇,倘若不能叫东家满意,给他们打发了再上哪里去找?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和计划的改革,但就是这短短的几个月里,也没有任何人来组织,可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变化,以至于传到了附近的县城里。   县城里若是不推行这般制度,本县城的人就算是去浔州城租房打那碎零工,也不愿意留在本县城。   所以压根没等各县令的官员们想办法留住人才,各商家就已经开始效仿浔州城。   于是乎这各处也就是一派欣欣向荣之向。   而本来现在各县城也在效仿着浔州城的各种管理制度,如今那田埂间修建水渠的事情,如今也完成了大半,眼下就争取这开春之前能全部完善。   转眼这正月几天的假期过完了,各处也纷纷开始复工。   那第五兆恒自打过年那日来金家这边,然后就没回去过,也不知道那平月秋和白玉琉如今是什么光景,又靠着什么继续过那富贵荼蘼的日子,只是眼看着开工了,牙行里还有招那长期工的,各种好福利明晃晃地就挂在那里,看得他心急如焚。   偏偏他比不得金家父子,不曾欠落霞庄什么,能一走了之,走个干干净净。   所以只能接那零碎的短工,晚上仍旧去金家这边借宿,顺便节约几个钱。   便与金峥感慨,“我瞧见有一个木材商行里招一个护卫,我觉得我应是能胜任的,人家既管着吃住,也不要我寸步不离,更不要我去拼命,只叫我在东家出远门之际的时候跟着去就好。”那工钱,真是诱人。   他起先还以为是作假的,可后来听人说,牙行是西南王府做主,如果有半点虚假是不可能登陆上去的,而且登陆一条消息所花费的银子也不少,谁闲着没事做,冒这蹲大狱的危险去登陆假的招聘消息呢。   要说这牙行一开始浔州城是没有的,每次总在王府门口听告示实在是麻烦,大部份又不识字,还要门口守卫们一遍一遍地读。   后来还是夏侯瑾建议,不然王府自己承办一个牙行,到时候专门雇人给大家读这些招聘消息,而各需要招聘人员的商家往牙行里登记消息,付用一定的银钱就行。   这样一来,这找活儿的人就不用付钱,费用由着商家来买单。   商家们一开始是不愿意的,可是架不住人家这牙行背后是西南王府,在老百姓们看来就更具备权威性,而且很多种工作都需要相应的证件上岗,商家也只能到这牙行里去。   久而久之,牙行越扩越大,名声也越来越响亮,成了沈羡之口中所谓的人才交易市场。   金峥听了,不以为然,甚至是有些炫耀的成份,“再好的福利,那也是从西南王府和我们日月神教里传出去的,大家都是效仿我们,真有什么好福利,也是这两个地方先推行,所以小师叔你要不考虑,也加入我们日月神教算了。”   真的很有前途,而且肥水不流外人田,那王府需要雇佣什么人,都是仅着这日月神教。   就如同这次,那瑾王爷听说是去哪个部落里,雇佣了鹿坛主,半个月就是三千两。按照规矩,除了一部份上缴日月神教的财务部,也就是如今他父亲手里之外,其余的都是鹿坛主本人所拥有。   金峥就想小师叔这武功,应该和那鹿坛主应该不相上下吧,到时候指不定也能每月入几千两。   第五兆恒听了他话,却只能叹气,“你们虽是没欠落霞庄什么,而且我现在很是担心大哥听信小人之言,并不这么想,如今多半最记恨的就是这日月神教了。”他现在甚至担心,往后要与金家父子相互对立了。   金堂主今日只默默地吃饭,一改往日的热切,就让金峥很是奇怪,只以为是教里近来忙,父亲也才刚执掌许多事务,所以有些太过于劳累了,也就没多想。   哪里晓得吃完饭后,金堂主却是把第五兆恒给叫到自己那不算宽敞的小书房里,但好歹如今一切所存放之物,都属于他自己,而不像是从前那般,所存放的几乎都是落霞庄的账务。   “金二哥,可是有什么事情么?”这第五兆恒也不是太笨,只想着那饭桌上本就他们三个人,那时候金二哥却只言不语,如今却将自己专门请到这书房来,便很是好奇。   莫非是出了什么大事情,不然怎么还要瞒着阿峥呢?   其实金堂主也很纠结,毕竟这件事情他又没什么证据,所以现在真第五兆恒给请过来了,又开始犹豫动摇起来。   如今听到他问,这才缓缓抬头朝他看去,试问道:“你可有想过,当初到底是谁将第五家给灭门了?”   第五兆恒做梦都在想这个问题,所以一听到金堂主提起,明显就很激动,加之当初刚来,就收到了那样的信笺。   只是可惜后来,杳无音信了。   “二哥,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金堂主到底还是开口了,“我,我其实并不清楚,你也知道,我向来只管着庄子里的财物,旁的一向是老庄主带着三弟和庄主来办。”   “那二哥怎好端端的,问起我此事?”就算是如此,第五兆恒还是总觉得金堂主是知道些什么的。   “我……”金堂主犹豫了一下,“我只是想起,当年第五家被灭门的时候,老庄主他们去过第五家。”   当初是为了谈金矿的事情,但是一直没谈拢,直至第五家被灭门了,也没人知道第五家的金矿地图在哪里。   如今,那金矿已经彻底地被大家所遗忘了。   而当时显赫一时的第五家,如今也早就让人给忘却。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当然其中也是包括金堂主的记忆。要不是这些天他看着第五兆恒着实过得也艰难,加上教里也正在招人,他就想到了第五兆恒。   可是也知道第五兆恒和平家的关系是何等密切,甚至可以说第五兆恒是平家养大的,连着这一身功夫也是平家所教授的,他除了本身血脉了没有平家的鲜血,不姓平之外,其实就是平家人。   所以他便想,怎么才能让第五兆恒从平家干干净净地分离出来呢?然后也就想到了这个事情。   而听到他的这话,又让第五兆恒再一次想起当初第五家被灭门后没多久,平老庄主就赶到了,也就是自己的义父。   这么多年,都一直说是当时在听到平家的噩耗之后,第一时间就从落霞庄快马加鞭赶去。   可是就算他所乘乃千里马,也不可能再那么快的时间赶到。   江湖众人都只知道他是初八才赶到的,然而自己在初五的时候,就已经被义父救起来了。   所以义父为何要将到达平家的时间往后推移三天,是什么意思?   从前他从来没有去想过为何要推移时间,但现在听到金堂主的话,心里便有些数了。然后就同金堂主说道:“我其实是初五,就遇到义父了。”   果然,金堂主一听,满脸的疑惑,“你不是初八才被老庄主找到的么?”   第五兆恒摇着头,“不,我记得很清楚。”他如何能记错呢?那时候他虽然不大,但是他为了活下来,所以一直躺在那尸体中,那时候正是炎炎六月,不过几日尸体便开始发臭生蛆,他一直害怕被反复来检查可否还有活口的仇人发现,所以一直不敢动,任由那些蛆虫爬满自己的身体。   初六那天晚上,下起了雷雨,他终于再也受不了,刚从尸山里爬了出来,就晕了过去,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人抱着自己,他看到那人的脸。   等着初八他醒过来,就一下认出昏迷前看到的那人。   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从各处赶来的英雄好汉。   大家告诉他,救他的人是落霞庄的平庄主,是当今的武林盟主,他那时候只想武林盟主替第五家主持公道,所以立即就跪下求他。   对方就那样重情重义地当着众江湖英雄的面将收他为义子了。   从此以后,他刻苦习武,就是想着有一日替第五家报仇。   当然,也一直在抱平家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金堂主见他脸色变得晦暗不清,忽然沉默下来,也不知他到底想到了什么,也没再吱声。   直至后来金峥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父亲,时辰不早,您明日还要早起,早些休息吧。”   金堂主应了一声,等着窗外金峥的脚步声走远了,第五兆恒似也才回过神来,心中却像是堵了什么一样,连带着他这血管都给彻底地堵住了一样,一时间呼吸也急促起来,“金二哥,我……”   金堂主看到他如今惨白的表情,有些担心,“兆恒,我不知你到底想起了什么,只是你先冷静些!”一面连忙扶他坐下身来,也顾不得那茶水已经变得透心凉了,还是给他倒了一杯,强行灌下去。   没想到这透心凉的茶水灌进肚子里,还真起到了镇静的作用,第五兆恒人一下也冷静了不少,但仍旧是紧握着金堂主的手臂不肯松手,气虚喘喘地说道:“二哥,二哥,初六那日,是义父将我从第五家的尸山里带出来,我看到他了,我看到他了。”可是义父只怕从来都以为那时候自己一直昏迷的,所以不知道吧?   加上自己后来又昏睡了将近三天的时间。   可金堂主听到这话,心中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的骨子里,其实对于平家的老庄主是什么尊敬的。   他虽起了疑心,但却也没往老庄主身上想,所以听到这话,心里自然是不可能再平家了。   这一宿,他与第五兆恒都没有睡,两人就这样枯坐到天亮,也不知那灯盏是什么时候烧完了油熄灭的,直至这天亮了,家里老仆们养的鸡一遍又一遍地叫起来,他们两似乎才彻底清醒过来。   却是一句话没说。   金堂主因今日还要要紧事情,所以急急忙忙洗漱一把,就往日月神教里去了。   金峥已经早来了,与钱袋子才领了任务,他们今日负责带人去检查各处河道口,测量水岸,能确保开春后农耕不影响田水。   倘若河水过浅,也好叫老百姓们提前开始在沟渠里积水。   他这会儿正等着钱袋子和言巽说话,正巧遇到沈羡之。   也不知道是不是知晓她打败了第五兆恒,现在又是最高领导人,所以金峥看到沈羡之还是觉得有些紧张,偏沈羡之笑面如花地与他打着招呼,“听展护法说,你今日要和钱袋子一起去各处河道口,你才来此处,必然是不熟悉,他是顽皮猴子,若是胡来戏弄你的话,回头只管与展护法和我说,我们自会料理他。”   这般亲切可人,又是这般绝世容颜,金峥实在是无法将她联想到,是把小师叔打败的那个人。   当下又因为紧张,只将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一般,“恩恩。”   可是钱袋子不知何时来的,听到了他答应,不满地叫道:“什么恩恩?我什么时候坑过你了?”   作者有话说: 第88章   金峥给吓了一跳,着实是他实在是没听到这钱袋子什么时候来的,那一瞬间只觉得这小子八成是属猫的,不然这走路怎么就没声音呢?   然而等着他跟着钱袋子一起去查看各河道口,竟然遇到一波神秘人朝他们动手。   金峥深知这钱袋子和沈羡之关系密切,本是担心他出什么问题,到时候回去自己不好跟沈羡之交代,正欲出手救他,没想到那钱袋子居然脚下一跃,跟那脚底抹油一般,顿时人已经到了河对岸去,反而朝着如今包围着他们这一行人的叫嚣:“一帮胆小怕事的有孙子,有本事把你们面巾该摘了,叫你钱爷爷看看你们都是什么鸟样的。”   他早前到底是混迹于那市井之中,小时候在村里也没少受孩童们欺辱,真要口吐芬芳,那是信手拈来的小事情。   不过金峥吃惊,并非是钱袋子口吐芬芳,而是他这轻功竟然如此厉害。   话说当初正是因为这钱袋子轻功了得,沈羡之才追了他几里地,方将他给抓住的。   所以过个河罢了,对于他来说,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随着他在河对面口吐芬芳,这些黑衣人明显就有些恼怒了,似乎也有些仗着人多势众的意思,有些不把金峥和这些属下们放在眼里。   当下其中一个领头的便朝一部份示意,朝着前面桥头去,打算越过桥去杀了钱袋子。   只怕这个时候也想,钱袋子纵然是轻功不俗,但终究不过是小小年纪,难道还能身怀高强武艺不是?这样的奇迹,出现一个沈羡之就足矣了。   金峥也是这般想的,所以哪怕知道钱袋子是为了将这些刺客给引开,但还是担心不已,生怕他真出什么事情。   因此当那领头的带着一部份追过去以后,他立即朝剩余的动手。   他的武功本来也不差,如今心急如焚,更是激发了无数潜力,只想赶紧解决了这些人,好抽出时间拦住那些人,方能救钱袋子一命。   反而他还是想多了,河对面的钱袋子见到刺客意欲过得意地朝他朝他们吹了一声口哨,颇有些挑衅的意思,然后笑着扔出了个什么。   众人是没看清楚,金峥此刻也顾不上看,其余的属下们虽都是从前夏侯瑜队伍上退下来的残兵老将,但此刻也只能自保,所以压根就没人看到,除了那领头的将钱袋子的飞刀躲过,其余的七八个刺客,竟然一生还。   这套飞刀,薄如柳叶,且又小得可爱,陪着钱袋子那特殊手法扔出去,如果不是有些好底子,是很难察觉出来的。   所以也就只剩下这领头的。   领头的当场就被身前身后这倒下的属下惊了一回,反应过来是对岸钱袋子的手笔,一时间也是失去了冷静,满怀愤怒地朝钱袋子追杀去。   但只要距离远,钱袋子本身就算是个小小的王者,恰巧他这轻功不俗。   所以这领头的根本就追不上。   等着金峥将围住他们的这些人解决掉,回头正要去救钱袋子,发现居然只剩下那领头的,至于其他人的尸体,甚至还没过桥呢!   “这是?”他还以为是有什么高人在帮忙,可是又能清楚地看到河对面的山丘下,只有那领头的再追钱袋子。   这时候只听一个老兵说道:“我们只晓得钱小总管一手飞刀甩得极妙,却不知原来他这轻功如此了得。”   所以,那些刺客是钱袋子一人解决的?金峥心中大惊,他看到钱袋子今年还不到十四岁,本以为带着个顽皮孩子出门,真要遇到事情,怕是得靠自己保护他。   哪里曾想,人家不但不要自己的保护,反而能保护大家呢。   果不其然,等他带人追过去的时候,那领头的已经被钱袋子给用飞刀把四肢钉在了身后一株三人合抱的大梧桐树上。   钱袋子一脸恰意地坐在梧桐树对面五步不到的小石坡上,看到金峥等人过来,“这些刺客不专业,嘴里没□□,咱给他带回去,交给展护法审问。”   说着,早已经有老兵从腰间解下绳子,几个人跟着搭手,瞬间就将那刺客给五花大绑。   面巾已经扯下来,金峥并不认得,但对方却朝他破口大骂,“你这个败类,朝廷爪牙!”   一听这骂声,钱袋子立即朝金峥同情地望过去,“居然是冲你来的……”但是朝廷爪牙,那就是意味着不大可能骂他们日月神教是魔教了。   话说这日月神教,也不知道沈羡之怎么想出来的,大家总是担心让江湖人误认为是魔教。   哪怕是叫作日月门也好啊。   但偏偏得叫日月神教。   不过现在听到金峥被骂朝廷爪牙,钱袋子那颗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反正觉得比魔教好听多了。   而金峥听到这骂声,也大概知道了这些人是谁派来的,不过按照规矩,是要交给展护法来处理的。   所以也就给全须全尾地带回去了。   回去的时候,钱袋子忍不住夸赞起沈羡之,“还是咱们教主有先见之明啊,这不会拳脚功夫的,就都留在城里。”但凡涉及出城的任务,都不会派他们。   不然的话,像是遇到今日这种状况,他们连自保能力都没有,那就真是白白牺牲了性命。   金峥还以为今日是误打误撞跟来的都是从前上过战场的老兵们,哪里晓得原来是沈羡之专门安排的。   这点不免是让他心中有些震撼,又觉得父亲和自己离开落霞庄,是最正确的选择了。   遇到这么一位体恤下属的主子,实在是太难得了。   只是因为这些刺客的缘故,测量河道的事情也耽搁了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里,展元那边也早得了消息,他没有直接与已经和钱袋子出去的金峥说,而是与金堂主告知。   金堂主其实早在听儿子说对方骂他朝廷爪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是谁人背后指使了。   但现在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证据,其实这心里还是有些难过的。   这样大的事情,第五兆恒又住在他家中,自然也没能将第五兆恒瞒住。   而就在第五兆恒和金堂主在自家那狭小却舒坦的书房里商量着什么的时候,展元也正好奇地问着沈羡之,“主子,您这是什么意思?”明明这些小刺客不足为虑,早在进入西南的时候就被自己的暗桩给发现了。   可教主还是要放他们进来。   话说展元这手底下多多少少是有些人的,他当时决定投在沈羡之这里时,家里的人也在沈羡之和夏侯瑾的安排下暗地里迁移过来。   却不想,还有些意外惊喜。   就比如他两个儿子负责的这暗桩。   却听沈羡之说道:“琢玉也是第五家的人,第五兆恒刚来的时候,他便去联系了,不过我家王爷不想他参与此事,可能也是觉得时机未到,所以让他跟着玄月一起出去了。”这些事情,是夏侯瑾大年三十那天从山上下来时,告诉沈羡之的。   但是金家父子俩的事情,让沈羡之觉得这其实也算是一个成熟的时机,所以何尝不趁热打铁呢?   现在问题就在于大家都知道是平老庄主,前武林盟主所为,但却苦于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天子虽然看不起江湖门派,但还是让下面的人时刻掌握他们的动向,但却不知此事,所以展元听到后,震惊不已。   尤其是听到沈羡之说起琢玉的身份,更为诧异,“可当年传言,第五家一门被灭,唯独这第五兆恒逃出生天,被落霞庄所救,琢玉他?”而且琢玉的年纪,似乎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   可远比第五兆恒小了五六岁不止。   “他那时候的确还小,抱着他的乳娘身受重伤,跌入湖中,那些刺客多半以为他们活不下去了,哪里晓得那乳娘命大。”硬是顺着家中引水的暗渠逃到了外面,然后遇着了夏侯瑾的母妃。   便将他主仆二人带回去,也亏得是炎炎六月,所以琢玉没落下什么病根,但是那乳娘却因受了伤,又在水里泡的时间太久,琢玉七岁不到,她就撒手去了。   展元听罢,这样说来那琢玉和夏侯瑾两兄弟,也算是自幼一起长大的了,难怪自己瞧见他们这些护卫,居然和夏侯瑾一点都没有主仆之别。   想来其实也是犹如手足兄弟那般了。   眼下他也明白了沈羡之的意思,不但是要将那第五兆恒给拉进日月神教,甚至还要将这平家从前所犯下的一切罪孽都呈现到江湖人的眼前。   可是此事之难,怕是不易办好,所以也明白了沈羡之为何放任这些刺客进入西南了。   这第一步,首先是将这第五兆恒策反过来。   有一说一,这第五兆恒武功其实也还行,如今教中除了教主和鹿修澜之外,其实没什么能撑得起门面的,所以展元当即也朝沈羡之表示,“王妃放心,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属下想来最是擅长挖掘出来。”   就正因为知道他有这个本事,沈羡之才将这些密事都告知于他。 第89章   回头又让人去温言那边,让他打发去找那平月秋催账。   这些刺客并非是落霞庄找来的,而且是这平月秋,算起来这金家父子俩转投入日月神教的麾下,消息这个应该也才传到落霞庄罢了,他们哪里有怎么快的手脚。   所以可想而知,这些不入流的杀手,应该是平月秋找来的。   他这武林盟主公子的身份,多多少少是有些作用的,只是找来的这些如此辱骂金家父子,可见他在外是怎么诋毁金家父子的名声?   沈羡之多多少少是有些忌讳的,尤其是这些人拿她的日月神教跟朝廷扯上了关系,她不乐意。   要说有关系,最多也就是和西南王府有关系,跟那朝廷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她又同展元商量着,“这江湖上的消息,几乎都是靠着口口相传,可是这是非流言,多传一遍那原意就变了质,你说我若是将这些消息都搬到明面上来,当如何?”   展元其实没有明白沈羡之这意思,“王妃想怎么个搬发?”   这时候只听沈羡之解释道:“朝廷有圣旨告示,那咱们不如办个江湖月报?就把每月江湖上的大小事情根据真实情况写下来,全部都印刷在一张纸上,然后再以卖出去。”   “这,会有人买么?”展元有点担心,这是个赔钱的买卖。   “当然会有,咱们还可以帮各路英雄豪杰登陆这比武消息等等,到时候可收取一定的费用。”再说这读报会养成习惯的,但凡养成了习惯,每月必定要订购的。   展元闻言,认真地思略了一下,“此事非同小可,而且需要登陆这江湖各处每月发生的真实事件,到时候也要费不少人力的,容属下与各位堂主坛主们商量一回。”   “也好,你们若商量出结果,打算办这江湖月报的话,到时候直接推选出负责人便是。”沈羡之其实也想做这执笔的主编,但是她哪里有那么多闲工夫,何况这马上要开春了,夏侯瑾还要弄试验田,但现在他的所有精力应该都在寻找俞家后人之上,哪里顾得过来?   不过主编……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只朝展元看过去,“咱们要不也办个文坛月报?征集各种才子诗文登报,他们既然能挣得名声又能赚点稿费,何乐不为呢?主编我都想好了,到时候找韩先生就行了。”   展元听到这话,心说教主还真是年轻人精力旺,这想到一出就一出。一时也是苦笑道:“教主,韩先生当初可是到这西南来隐居的……”她把人吆喝出来办理日月书院就算了,现在还要人给做这什么文坛月报的主编,人一把年纪了,真能叫她这样折腾?   但沈羡之是个行动派,这既然想到了,她就马上要落实,反正是不会拖下去的。   所以从这日月神教出来,直接就往韩先生的院子里去。   杜司风不在,就骆冰云在侧,自不必多说,多半是跑去姐姐那书斋里去了。   “阿瑾不在,按理你是最忙的,怎还有空来我这里喝茶?”韩庸与她对立而坐,窗外的小院子并不算宽敞,能看到院子里那刷得雪白的墙壁,一树梅花映在白墙前,瞧着却没有丝毫的单调,反而让人觉得有几分雅致禅意。   沈羡之听到他的话,捧着骆冰云递过来的绿影,浅抿一口,“这墙真白,可见这石灰烧得不错哈。”   韩庸听到这话,朝那窗外的白墙看去,“你这专门抽空来,就是要与我夸赞这石灰?要不你还是直接说正事吧。”   “自然不是,只是想到了一桩雅事,就是不知道韩兄有没有兴趣。”   骆冰云在一旁听了,心说上一次王妃劝说老师做这日月书院山长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所以估摸着,并不能算是雅事的。   果不其然,只听沈羡之说道:“钱袋子和金家公子遇刺的事情,想必你们也听说了吧?”   韩庸点头,“我等来西南后,这浔州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自是要严惩不贷的。”不然只怕到时候会造成人心惶惶。   但是不想沈羡之忽然有些愤怒道:“那些刺客,要杀人就杀人,但是他们骂金家父子俩是朝廷爪牙,我一听这话,只怕是金家父子到我教中的缘由,必然是被人误会了,所以我便想,与其靠着我一张嘴去到处解释,不如直接办一个江湖月报,将这江湖上每月的真实事件都登报,也免得到时候造成许多误会。”   “这倒是个极其新鲜的事情,西南王府有这个权力,可办。”韩庸十分赞成,他也深知这流言蜚语口口相传,从老王家长了一个大西瓜,最后传到老王家大西瓜里住着一个仙女一样恐怖不实。   一旁的骆冰云却是十分赞成,“这好啊。”这样岂不是每月足不出户,也能看到这江湖上近来发生的大事件了。   “所以,我一想到既然能办江湖月报,不然读书人也办一个月报。”但是文坛月报太不风雅了,因此还想让这韩庸答应后,由着他来命名。“到时候韩兄你来做主编,每月征收各处才子的诗文登陆,如何?”   韩庸第一反应是要拒绝的,因为答应了就意味着到时候哪篇文章能登报,似乎就要由着他一个人来裁定,但是众位难调。但是又一下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样的话那些寒门子弟就有更多的机会来展示自己的才华,所以一时间也是有些纠结。   然聪明的骆冰云已经猜到了师父的为难之处,便插了一句,“师父若是有意的话,不如再找两位文坛前辈来跟着一起点评。”   沈羡之连连点头,但是她也不认识别的人,就眼前这韩庸,还是因为夏侯瑾的缘故,于是眼巴巴地看着骆冰云,“你们有什么门路么?”   骆冰云当即笑道:“冰云不才,不过冰云的四叔在这文章方面,还是颇有些造诣的,只就是不知他老人家愿不愿意。”   骆冰云的四叔?沈羡之把自己所知晓的文坛大佬都细数了一遍,果然捉到了一只骆桑墨。   但是那骆桑墨不是今年不过三十出头么?少年天才,四岁成文,到十岁的时候,已经能写出让秀才郎们望尘莫及的华丽篇章。   不但如此,还是三元及第的金科状元。   不过一般这些才子,智商虽高但情商好像欠缺了一些,听说当入翰林,就得罪了不少人,然后默默地辞了官,四处云游去了。   所以骆冰云这声老人家,让沈羡之有些反应不过来,“你小四叔没那么老吧?”   “按照规矩,他就是在下的父辈。”说他老人家应该没问题吧?骆冰云以为。   沈羡之当然也不是来跟他争执这个的,于是当即拍着他的肩膀寄予厚望道:“你要是能把他骗,啊呸,你要是能把他劝来,我到时候我许你一个好处。”   骆冰云早就知道这位王妃娘娘是江湖中人,闺中小姐那男女大防在她这里就是摆设,肩膀也不是第一次被她拍了,但还是忍不住有些心跳加速,“王妃许我什么好处?”   “你上一次不是说对试验田的事情很感谢兴趣么?我让你去做鲖阳县,怎么样?”沈羡之一面许诺着,一面就马上朝还在认真思考的韩庸问:“把你这小徒弟借我用一用,如何?”   韩庸摆摆手,一副你带走的表情,显然是同意了。   “这……”虽然能去鲖阳县,但是骆冰云想,这好处不是该自己提出来么?为什么由王妃给自己做决定了?   然这时候沈羡之又重重地一巴掌拍打在他的肩膀上,“我又想到了一个,咱们还能办个生活百科,征集各种日常生活小技巧!如何?到时候你这试验田的成绩,也能登在上面。”   原本在考虑的韩庸听到沈羡之这话,忽然抬起头,眼中闪过一抹难以置信,“弟妹你刚才说,那试验田的实验结果,会登上你说的报纸?”   沈羡之颔首,有些不解,“有什么问题么?”   韩庸摇头,只是心中有些不解,“这辛苦得了的结果,你就这样愿意一文不取,告知于大家?”   沈羡之原本疑惑他这话的意思,如今听到这里,也反应过来了,当即脸上的神色也认真了几分,“我这样说,可能是有些吹捧自己了,但是话说回来,这试验田本来就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提高粮食产量,自然是要推行给老百姓们,难道我得了好结果,只在自家的地里种,到时候卖给他们么?”   她顿了一下,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喉咙,继续说道:“而且这些研究结果登陆上来,也许会被很多对于庄稼其实就很有研究的人看到,能为咱们提出意见呢。”   这次韩庸没开口,似乎在思考什么,倒是骆冰云提出疑问,“可若是有商家用我们研究出来的办法为己用,甚至占为己有呢?”   这个问题,沈羡之早就考虑过了,这不就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么?但是这大夏压根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于是便说道:“这就是办报的目的了,咱们登报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咱们是第一研发人,而来等阿瑾回来,让他想办法上报朝廷,设一个知识产权法,让这些研发人榜上有名,如此也不怕白白传给别人了。”   “知识产权?”这下韩庸也懵了。   沈羡之只能继续解释,“虽然时代在进步,大家都在努力,但是咱们还是遗失了不少古籍里所记载的知识,就好比那国手名医,其医术只传男不传女,就是怕有朝一日自己几代人辛苦研得的结果被外人捡了便宜,所以只传给自己的儿子,这样医术虽好,会的却只有那么几个人;又有那害怕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的,所以总是会留一手,可这万一师父出了个万一,没把这最后一手传给徒弟,那么这精髓也就断了传承,原本的精髓就这样一代留一手,传到咱们现在,许多典籍都弄不明白,你看我一眼你看一眼,倒是看出了百家争鸣,但是却终究是没有将古籍原本的意思给出正解。”   作者有话说: 第90章   而这个知识产权和独家专利的产生,创作人的利益就得到了保证,所以到时候就算是祖传十八代的秘方也不用像是从前那样藏着捂着了。   甚至可以大大方方地公布出来,反正别人要使用的话,涉及到商业问题,给钱就好了。   毋庸置疑,韩先生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还能设这样的律例,不免是震惊无比,“倘若大夏只能在法典中加上此项,想来便有无数的人愿意将自己所学成的结果传授于别人。”他认识的大部份文人,不是他们自私心胸狭窄,不远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完整地教授给学生。   而是这传出去后,总是被那等心术不正之人占为己有,到了最后自己本身反而成了大家口中唾弃的抄袭者。   真正搞学术的人,都没有空去管这些闲事,也没有精力去给自己传播或是洗清骂名,也正是这样,大部份的人都宁愿闭门造车,也拒绝与外界多交流。   但就像是沈羡之说的那样,大家研究古籍,倒是研究出了一个百家争鸣,但其实谁也没研究透彻,还不如大家倾囊相授,全都整合到一处,指不定还能真将这古典籍里遗失的部分给补完。   所以这件事情他是一万个赞成的,当即便激动地朝沈羡之表示道:“老朽不才,但也有些朋友,到时候必然能鼎力相助。”不过这个时候也考虑到了一个问题所在,神色不禁严谨了几分,“这件事情若是推广开,不知多少人要感谢这推行者,虽是能于阿瑾建些功德名声,但却也将他推上了风口浪尖。”   沈羡之一直想着,主要就是夏侯瑾是西南王,他上书的话,多多少少是能起到一个领头作用的,却忘记了夏侯瑾与天子之间的问题。   天子不但不喜希望夏侯瑾过得好,更盼着他不能成才,早些病死才好。   所以当下也反应过来,“是我疏忽了。”只是她也有自己的私心,这等好事情,利国利民,如果狗皇帝脑子们问题的话,狗皇帝是不会拒绝的。   而这推行者所得到的名声将是千古流传,她也不想便宜了别人。最起码那个得到这份嘉奖的人,能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   可是思来想去,自己认识的官员极少,而且也不见得能靠谱,一时间也是犯了两难。   这件事情她必须从长计议,当下只和韩庸骆冰云叮嘱道:“此事容我想一想,须得找一个可靠的人,待阿瑾回来,我与他商量一回。”至于夏侯瑜,他是不管这些事情的,最多也就是筑建城墙那边短缺了什么,才会来找自己罢了。   韩庸颔首,哪里还不知道沈羡之的打算,多半不想便宜了别人,于是回头也叮嘱着小弟子骆冰云,“此事非同小可,你莫要与人提起,便是你大师兄也一样。”   骆冰云连连点头,方才沈羡之和老师的话,现在还在他脑子里回荡着呢。   而沈羡之回去以后,扒着手指,算了一回,最终发现言巽倒是蛮合适的,他和他母妃皆是受宠,但娘家却没有任何势力可依靠,这件事情就算是为他挣来了泼天的声望,仍旧不足以成为让他可以跟其他皇子们争权夺利的筹码。   她几乎就敲定了选择言巽,但是也考虑到了这件事情所给言巽带来的负面坏处,比如他会遭受其他的兄弟们嫉妒陷害等。   所以一时又陷入了两难,而且言巽年纪还小,今年也才不过十七罢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足以承担起此事来。   她思来想去,终究是没能得到一个好结果,这个时候杜家那边却是来人提亲了。   沈家姐妹们还住在王府后院的一个小院里,不过为图方便,另外开了一扇门,所以杜家是从那边来的。   沈家这边没有什么长辈,而被提亲的对象又是沈芸之,因此待客只能是沈羡之这个二妹妹了。   她本来是要打发人去请韩庸的,没想到韩庸是作为媒人一起过来的。   除此之外,还有杜夫人。   那杜夫人五十出头的样子,身材有些丰腴,但到底是大宅院里的当家主母,自带着一股子别人没有的端庄大气。   她对于儿子的婚事从来是不抱任何幻想的,只想着将来若是有女子能靠近儿子,也不会让儿子发病的话,就算对方是乡下没见过世面的丫头,她也会同意这门婚事。   但是没想到老天爷眷顾她儿子,不但遇到了这个不会让他发病的女子,而且还是贤良之名在外的前沈相爷家的长女,年纪是大了一些,但是自己儿子也不年轻了。   这是正经的大家闺秀,且又比那些个大家闺秀们强韧几分,甚至颇有沈夫人之才,就是听说从前身体不大好。   那也没事,自己的儿子也有怪病,所以便觉得这简直是天造地设的良缘,甚至都没在家里过年,撇下一大家子的事就亲自来替儿子提亲。   自己心尖肉一般的儿子,原本最是舍不得他到这西南受苦的,可是儿子寄回去的这家书中,每逢夸赞起这西南的发展,就能占去大半的篇幅,对于这沈大小姐的二妹妹,当今西南王妃沈羡之,更是夸得神乎其发。   她就有些好奇了,儿子要娶的是沈家大小姐,他这样夸赞沈二小姐合适么?也疑惑这沈二小姐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让儿子竟然能如此花笔墨来夸赞她。   当初沈相爷夫妻才去,这沈家二小姐听说自小养在山里,可这还没回到京城,就被安定侯家退了婚,转头又被天子赐婚指给了病恹恹的夏侯瑾。   所以这样一个山里出来的姑娘,到底是有什么厉害之处?   她一路都满腹疑惑,直至进入西南,尤其是靠近这浔州城后,听人说着这两旁整齐的梯田,方晓得是那西南王妃来了之后所修筑的。   还有路上多遇着些衣裳统一的人,男男女女都有的,甚是好奇。   她当时还以为是谁家的奴仆,后来才听说是各工坊的工人们。   进入城中后,城门城墙虽是破败,城中的建筑也多陈旧,但还是难掩这迎面而来的繁华热闹。   街上人声鼎沸,老百姓穿着也不似自己所预想中的那样单薄,甚至街头自己买卖零嘴的小孩比比皆是。   她就很疑惑,这些孩子的长辈们胆子可真大,难道就不怕拐子么?   却不知道年前那波拐子,给展元全都弄死了。   消息也传了出去,这西南拐卖人口,被抓到那是要命的,可不像是别的地方那般,关一阵子就放出来。   人贩子们固然是爱钱,但也更珍爱自己的性命,如何敢来这里放肆?   而如今杜夫人看到这大步走进来的沈羡之后,忙起身行礼,只见这沈羡之穿着其实很简单,但也没有失了仪态,那浑身上下更是有一种言语间形容不上来的尊贵大气。   杜夫人也是见过许多贵妇人的,可那些贵妇人们哪怕浑身绫罗绸缎,满头珠翠金簪,竟然都比不得眼前这沈羡之半分。   这让杜夫人忽然想起当时自己对儿子的期盼,心想就算是一个山里丫头自己也愿意,现在却忍不住好笑,这沈羡之也是山里长大的。   可她发现,儿子高攀不起。一时又担心自己的儿子,有这样一个厉害的小姨子,不知道压力会不会很大。   反正脑子里想了许多,最后也不知道是怎么同他们商量完的,最后婚事就定在这浔州城办,毕竟儿子也没打算回老家,而是一直待在韩先生跟前。   杜夫人有好几个儿子,倒也不差杜司风回去膝下尽孝,更何况她对这个出生就有着怪病的儿子是多几分偏爱的。   自然是同意的。   其实在出发前,她就已经与杜老爷商量好了,随了这儿子的意愿。也正是考虑到儿子可能不回老家,所以她才亲自来,到时候也能亲眼看着儿子拜堂成亲。   沈羡之当初和夏侯瑾成婚,那都是宫里一手承办的,所以她压根就不懂这些繁复的礼节,大姐姐又不可能亲自给自己主持,沈梨之要顾着外面的生意,沈灵之靠不住,于是只能将白莲心给请了过来帮忙。   “我扒着手指细数,我认识的人少之又少,能懂得操办这样婚事的,除了你之外,实在是寻不到旁人了,所以只能劳烦你帮帮忙。”   白莲心却是有些受宠若惊,当即便一口爽快答应了,“王妃且放心,我一定将大小姐的婚事办得漂漂亮亮的,绝对不会出一丝纰漏。”   沈羡之当然是信得过她,毕竟当时夏侯瑾的王府都是交给她来打理的,当即再三朝她感谢。   等着白莲心高高兴兴地哼唱着回去,鲁嬷嬷见她如此高兴,听闻是瑾王妃托付她办了这桩差事,心里有些替她担心,“姑娘怎还能笑得出来?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但凡有一点差池,所有的努力都会被人全盘否定掉。”   心说姑娘真是越来越缺心眼了,瑾王爷好不容易回来的时候,也不晓得到王爷跟前去递递茶水什么的。   反而跟一头老牛一样任劳任怨,早前亏得她以为姑娘讨好瑾王妃,是想从瑾王妃这边下手,可是都这么久了,也没见有半点动静。   鲁嬷嬷实在是担心啊,担心白莲心就这样颓废下去,再也没了当初的上进之心,而且年纪也不小了,不趁着现在的好年华抓紧,往后人老珠黄了,瑾王眼里就更看不到她了。   白莲心如今开开心心地写着计划,自从和沈羡之熟悉后,她凡事也要先写一个计划书出来,到时候哪里有什么纰漏,也能一目了然。   压根就没有发现为她的未来急得多长了几根白发的鲁嬷嬷。   作者有话说: 第91章   话说沈羡之才把大姐的婚事交托给白莲心,起先还有些担心她过于年轻了些,短了礼数,但是看到她写来的计划书后,沈羡之觉得自己完全多虑了。   又忍不住感慨,毫不保留地夸赞着她,“你这样蕙质兰心的女子,操持内务又有自己的一手,往后还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小子呢。”   白莲心听到她的夸赞,心里别提有多美,雪白的耳垂也不禁红了几分,“我谁也不要嫁,一辈子就留在这西南王府里,伺候王妃您一辈子。”   这话沈羡之听了,权当是姑娘家不好意思说的托词罢了,压根就没有当真,所以反而不以为然地笑着答应道:“那感情好,省得也便宜了外面的小子,我心疼呢。”   白莲心却将她这话做了誓言,从此后就死心塌地地给沈羡之在内管理各种琐碎事务,在外又能搞宣传。   沈芸之婚事的事情,完全交托给了白莲心,恰好这已经快要元宵了,各条街道的承包者也迫不及待地上门来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动工。   沈羡之听得贪狼来回,将自己和夏侯瑾整理出来的道路标准手册拿出来,“他们倒是心急得很,这是标准,你拿去城东八角亭印刷坊里印两百份出来,通知他们明天过来领,王府不管他们从谁手里买材料,但是街道质量不能低于册子上的标准,另外雇佣工人不得出现克扣工钱之事,不然直接取消他们的街道命名权。”   贪狼自是应了,一面翻看着这标准手册,瞧了一眼,居然还画了图,一看这手臂多半是自家瑾王的,“好勒,那属下这就去了。”   而贪狼一从里面出来,在王府前厅就一帮商贾围过来打听消息,贪狼只将沈羡之那番话重复了一遍,众人又争抢着看都需要些个什么原料,知晓都是要平铺石板后,便匆匆忙忙地跑了。   如今除了台山坞,其他的一些村寨也开始在学着开采石头。沈羡之并未阻拦,只要他们的安全达标,这样开山凿石还能多开垦些平坝出来,而且那卖不掉的碎石,各自搬回家去,铺一铺院子或是入户道路也可。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自己前世在乡下的那些日子,刚好赶上脱贫攻坚,每村每户都实现了入户道路,厨卫改建。   她也不求什么厨卫改建了,但是真希望有朝一日,能村村通户户通,不然的话,这多阴雨的西南,满是泥泞山道小路,莫说是人走得艰难,即便是牛马畜生也费劲。而且大部分老百姓都还穿着草鞋,到时候这户户通的计划能实现,各户老百姓家里,也能铺上地板了,家里也不会再像是大路上那般,总是泥泞。   就单是这样,卫生环境就一下提高了几个档次不止。   不过这些都遥遥无期,当下还是先将这城里收整出来,然后再修各处的主干道。   说起来这城里去年年前,修缮了一次房屋,如今这各处街道修好,那这城里应该也有了些模样。   街道两旁,商户门槛下,夏侯瑾都绘制了排水沟,这是重中之重,也是最难完成的一部分,所以很是担心。   必然是要拿一个人去时时刻刻盯着的,思来想去,便将心思落在那金峥的身上。   他遇刺之后,虽是没受伤,但这些天因为案子的问题,自己也没给他指派任务,正好他也是闲着的,不如未来这几个月,就让他在城里罢。   这样一想,很快便将消息传下去。   那金峥这几天没什么事,就因担心他再遇刺,所以沈羡之后来只让钱袋子带人出城,他是被留下来了,却也无所事事,所以一直在他爹金堂主这里跟着帮忙。   自小就看着金堂主干这一行,自然也是耳目濡染。   金堂主眼见着这每一笔的银子去向清清楚楚,再也不像是当初在落霞庄里一样,那位管事来取一笔,这位又来拿一些,又不说明作甚,叫他很是难处理,不答应吧,庄主那里又已经允了,就是直接了当地纵容着他们贪。   这样强烈的对比之下,越发让他更喜欢这日月神教,喜欢这每一笔银子都有着清楚去向的记录。   一面翻看着,一面看着堂下坐着整理账目的儿子,这会儿是午休时间,那言巽等人去食堂里吃完了饭,因还没到上工时间,所以便去别处玩儿。   所以这堂里就他们父子俩,而这会儿金堂主看到儿子,又想起平月秋的冷漠无情,心中不免是有些愤恨。   他想,倘若不是儿子还有些本事,岂不是就这样被害了?所以越想心中就越是难平。   但他肯定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他可以用别的办法。心想自己这么多年,说得上话的朋友还是有那么几个的,于是在心里打定了主意,即便是不能将这些朋友都劝到这日月神教,但也绝对不能叫他们继续为落霞庄效力了。   这正想着,外面传来敲门声,金峥立即放下手中的账本过去开门,“谁?”   却见来人是丁香,冲他父子二人福身行了一礼,“我们二小姐说,过了元宵,街道就要开始翻修了,到时候正好缺一个监工,想让金公子过去帮忙。”说罢,朝金峥看过去,“不晓得金公子可是愿意?”   他如今正是无事可做,这监工就在城里,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所以没等金峥点头答应,金堂主就抢先道:“自然是愿意的。”   金峥也忙点着头,天晓得他这几天一直担心,王妃会不会嫌自己是惹事精,最近不打算给自己分派活了。   所以此刻心中无比欢喜,却听得丁香说道:“二小姐说这不是个轻巧的活儿,明日贪狼大哥那边的标准手册印出来了,金公子也去拿一本来瞧,到时候若是哪一段街道没有达到上面的标准,最后在修的时候就让他们改,而且……”   她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下,“还有,金公子若是做了这监工,到时候若是验收不合格的话,金公子是要受到责罚的,所以这可不是什么美差。”反而是得罪人的事情。   金峥却连连点头,只道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   丁香这里得了他的话,也回去复命了。   然不等金峥欣喜,金堂主却起身拍着儿子的肩膀,“阿峥,这件事情只怕是教主对你的考验。”   “父亲的意思是?”金峥有些疑惑,不就是做监工么?   却听金堂主说道:“这些街道,都被那些商贾们给承包了出去,全权由他们修建,这些人啊,只怕都巴不得花最少的银子,到时候少不得是有那抱着偷工减料的打算,你做这监工,可要把持住了。”   金峥总算听明白金堂主的话了,忍不住好笑道:“父亲难道还信不过孩儿么?”他是那种贪污受贿之人么?   更何况他早前也听说了风声,这街道修出样子来,外面连接各县城的官道也要重新修的,这件事情他若是办好了,没准到时候他还能继续去。   金堂主自然是愿意相信儿子的,但为人父总是担心儿子,这倒是人之常情。   正说着,言巽从外进来,身后带着自己聘来的小账房,“丁香来作甚?”难道是阿羡姐姐找自己么?   可惜自己错开了,就见她一个背影,本来想追去的,但又到上工的时间了,因怕被扣工钱,所以赶紧过来。   金堂主只将丁香来此的话道了一遍,言巽听罢,看了看不言苟笑的金峥一眼,“那正好,你瞧他一天天冷着一张脸,站在那里就像是个门神老爷,只怕那些商老板们都害怕他呢。”如此,哪里敢偷工减料?   众人听罢,只笑说莫不是教主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让金峥去的。   大家说说笑笑中,开始工作。   而沈羡之这边,得了金峥的明确答复后,这件事情也算是落实了。她也去了沈家这院子里,跟着帮些忙。   转眼过了两天,就是元宵了。   夏侯瑾没回来,原本沈羡之早前是盼着他多出去几天的,但是现在眼见着他没来,反而担心起来。   韩庸那边也发了骆冰云过来。   沈羡之还以为他考虑办月报的事情得到了结果,所以见了骆冰云,本是要问他韩庸考虑得如何。   没想到韩庸直接给他递上来一个本计划书,“那日瑾王妃您走后,家师一宿没睡,便将这月报计划给整理了出来,您瞧一瞧,可有什么要补或是修改的地方么?”   也就是沈羡之,不然谁还敢真去改这三圣人之一韩庸的文墨?偏沈羡之在看了一遍之后,拿着炭笔改了几处,见着韩庸处处都留了空白,只觉得贴心无比,“你师父是不是早就晓得我会给他乱涂乱改,索性给我留白?”   骆冰云尴尬一笑,“师父只是觉得这是瑾王妃您提起来的,自然是想法比我们还要丰满些。”又见沈羡之改的几处,果然觉得师父有先见之明,她这几笔添上去后,更加能保证了投稿学子们的权益。   不禁对沈羡之又佩服了几分,“老师一直就是最担心此事,如今有了瑾王妃的办法,想来是无虑,学子们投稿之事,也无后顾之忧了。” 第92章   沈羡之发现自己办事还真是事事顺利,本来不信神灵的她听到城里人商议,想要筹钱将城外那仙女庙重新修起来,再请几位有功德的和尚住进去,往后大家这求神拜佛的,也不用跑到别处去。   试想这城里从前大家吃不饱穿不暖,连王府都破败成了这副模样,那庙里自然也就理所因地荒废下来。   而现在大家手里宽裕了一些,也是跟沈羡之一样,觉得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便是样样顺心,自然也是要感谢菩萨。   所以听说后,很是大方地给城里主持此事的老爷子一笔银子,“从前是我的疏忽,咱再苦那也不能苦了菩萨,希望菩萨不会怨我才好。”   那老爷子听罢,笑眯眯地接过了银子,“瑾王妃您和瑾王爷就是咱们老百姓心中的活菩萨哩。”   但沈羡之想,她才不乐意当这菩萨,她这腹中又没有满腹的慈悲之心,向善之意。所以呵呵一笑,把银子送了出去,见对方登了自己的名字,这才打着招呼离开。   今日是元宵佳节,大家也是要忙着回家与家人团圆的,城里因前几天闹刺客一说,这放灯一事也就推迟了到了明年去。   沈羡之觉得这样倒好,如今这城里是好了些,但是要办赏灯节,还不晓得要花多少银子呢。银子王府是能拿出来的,可是觉得没有这必要,还不如花在别处呢。   夏侯瑾终究是没回来,沈羡之便去了沈家这边与姐妹们一起过元宵,那夏侯瑜家倒是打发人来请了,但是沈羡之一想,人家一家三口,自己去掺和什么?更何况大姐过一阵子出嫁了,明日便聚不到一处了。   所以便婉谢了夏侯瑜的好意。   而这个时候,落霞庄送银子来的人也到了。   平月秋这一阵子已经暗地里将白玉琉的首饰当了不少,也亏得都是非凡物,当一两件能撑几天,不然的话,这段日子还不晓得要如何熬过去。   起先他一律死当,也不敢总是在一家当铺里,后来生怕白玉琉发现,所以又改成了活当,这样银钱是少一些,但是想着等落霞庄的人来了之后,自己就抓紧给她把这些活当给赎回来,想来是不会被发现的。   这望眼欲穿,等啊等的终于在元宵将落霞庄的人给等来了。   来人是他父亲的心腹,叫做石髯客,满嘴的络腮胡子,一张脸上看过去,除了这一圈茂密的络腮胡之外,就是一双铜铃大眼,本又是个心狠手辣之人,所以无形中身上就自带着几分杀气,很是有震夜儿啼哭之效。   这不,他一进客栈,小二的便晓得不是凡辈,连忙迎上去,得知他找的是这平月秋,连忙给领着往上房里去。   平月秋见了他,自是激动不已,立即大步上前迎道:“石叔叔,您终于来了。”他生来,祖父就是武林盟主,落霞庄在这江湖上也一直大名鼎鼎,后来祖父去了,父亲也是武林盟主,而将来他势必也要继续做这武林盟主的。   可就他这堂堂未来的武林盟主,落霞庄的少庄主,这样的天骄之子,却在这穷苦落后的西南被人如此蹉跎羞辱,天晓得他这心里到底是有多少恨。   尤其是金家父子俩的背叛,更让他心痛无比,如今见了石髯客,也顾不得什么,只含恨地咬牙切齿道:“金家的事情,我爹知道了么?”   石髯客其实也没想到金家父子居然会背叛落霞庄,只觉得是庄主太过于仁慈,才养虎为患的,不过看着眼前的少庄主,自己进城后,就听人说了那姓温的隔三差五来骚扰于他,催促少庄主还钱,如此侮辱于人,石髯客单是想一想,也觉得愤怒。   先是安抚着平月秋:“金家的事情,庄主自然会料理,不可能就这样饶过了他们的。”不然往后众人岂不是有学有样?自己这一次亲自来,也正是为此。一面又道:“那姓温的着实欺人太甚,半点不曾将我们落霞庄放在眼里,月秋你放心,叔叔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平月秋听到这些话,那心里舒坦了不少,但头一件事情却是管石髯客要银子。   石髯客也没多问他要银子做什么,当即就给了,然后自己马不停蹄地去找温先生,一面让平月秋在客栈里等着,等自己给他讨回了公道,再去找金家父子俩这叛徒。   出了房门,这才想起来,“你小师叔呢?”他皱起眉头,别又是一头白眼狼吧?   平月秋有些尴尬,“他,他找了一份差事,您是晓得的,我们身无分文,所以……”主要那第五兆恒隔三差五也来给他送些银钱。   石髯客听罢,却是眉头皱成了一团,“要不是他这个没用的东西,岂会有现在天债?还这般作践自己,去做那些低贱的活,半点不为落霞庄考虑。”   骂了一顿,方去找温言了。   他这一走,平月秋忙去找白玉琉,只说出门去办点事情,晚些给她惊喜。   白玉琉不多想,只满怀期待地等着,却不晓得那平月秋是去赎她那些被偷偷挡掉的首饰。   而这石髯客,自己带着七八个人,在他看来,那都是落霞庄一等一的侍卫,身手不在金峥之下。   他这一次带了这么多高手来,目标也很明确,银子是不可能给银子的,但是温言手里的欠单,必然是要给拿回来。   还要温言给少庄主三跪九叩道歉,不然此事是没完的。   这样杀气腾腾而来,却不知晓他们自打进入西南之后,展元家两个小子手下的人就已经得到了消息。   温言虽没与这石髯客接触过,但也听说过他的行事作风,因此今天还早些吃了元宵,然后在赌坊里等着。   这不,他刚来没多会儿,也就是喝了半盏茶,跟着赌坊里的熟客们闲聊了几句,这石髯客就带着人来了,一脚狠狠地踹开房门,好不威风,人还未到声音先至:“姓温的小儿,给你家石爷爷出来!胆敢耍这等下三滥手段陷害我们少庄主,真当我们落霞庄无人了么?”   温言看着那被他踹坏了的门,只朝身后的入画使了个眼神,入画立即拨动着手里小算盘,“放心,记着呢。”   温言未语,倒是一个声音从角落里响起来:“石土匪,你这倒是好笑了,那日众目睽睽之下,谁拿刀架在那白姑娘的脖子上了,非得叫她自不量力下这么大的赌注?”   石髯客听到这声音,就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寻声望过去,只见竟然是关无忧。   这关无忧虽是一介散人,但年轻之时,便已经混出了名头来,所以在江湖上,很是受一部份年轻人追捧。   只是他怎么在这里,还替这姓温的小子说起好话?   然还没等石髯客回话,另外一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哎呀,关兄还不知道么?听说第一次这落霞庄少庄主写信回去,将一切罪过矛头都指向那金家的小子,害得金堂主愧疚难当,变卖了家产亲自来这浔州城赎人,没想到来了之后,才晓得此事与他儿子无关。”   “还有这事儿?”立马就有好事者问起。   于是这人便绘声绘色地解释着,似自己亲眼看到了平月秋所写回去的那封信一样。   不但如此,他还继续笑道:“这石管事好大的威风,果然是盟主身边第一红人,来了就直接踹门而入,各位方才也听到他那话了,说是温老板陷害他家少庄主,这不是让人贻笑大方么?那开门做生意的,难道你非要下注,温老板还要将你赶出门外去?”   众人联盟称是。   石髯客也没料想到会是这样的场面,如果只是这些杂鱼小虾,他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可是除了关无忧之外,那聂一刀也在。   而且竟然都还为这姓温的小子说话。   温言一直都笑眯眯地坐在椅子上,大家这样热情,他连话都不必多说一句。直至此刻才得了空问,“当日之事,的确与我无关,如果说温某人有错,那就是没有拦住白姑娘下注,但温某人是个生意人,进门就是客,不论身份,一律招待。在下现在倒是好奇,不知道少庄主这第二封写回去的信里,又是怎么说的?”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他也没落下,于是还问石髯客,“不知道石管事这一次可是将银子给带来了?在下好心提醒一句,纵然是盟主的儿子,但是这利息还是要算着一起走的,毕竟当日的赌约,在下可赔了不少钱出去,如今都是从钱庄挪银子来堵住这个窟窿。”   温言这话才落下,立即就有人笑道:“堂堂武林盟主之子,背后又有落霞庄,哪里能缺得了这点小钱,温老板不用担心的。”   巧了,石髯客不是来还钱的,甚至都没带银子,但是现在听温言这样说来,除了本金之外,这一阵子还攒了不少利息?他的脸色如今犹如那过期了的猪肝一般的难看,“你到底什么意思?”   这话是问温言的。   面对石髯客的咬牙切齿,温言笑容却有种让人觉得如沐春风的感觉,“这话该是我问石管事才对,您可是来还钱的?”还是来赖账的?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还钱?做什么美梦?不过现在石髯客开始有些动摇了,少庄主两次回去的信都与自己在外所听到的消息不一样。早前他以为是那金家父子便故意找人散步的谣言,但是现在看到那关无忧和聂一刀,这两人都是江湖散人,最是高傲的,怎么可能与温言这种贪财之辈混在一室。   所以他不得不去怀疑,少庄主这信中所写,被奸人所陷害,到底是有几分真实?   因此那拒绝还钱的话也没说出口,他也是个老江湖了,总要为自己留条后路的,怎么可能把话说死呢?于是冷哼一声,“此事还待查清楚。”   “那您可要抓紧了,这么一大笔银子,一天天那利息可不低。”温言也不着急,忽然有些好奇这平月秋写回落下山庄的第二封信到底是什么?他这是要凭着一己之力将整个落霞庄给散了么?   如果真是那样,这武林盟主可生了个好儿子。   石髯客气势汹汹而来,负气而去。   来得快,去得也快,身后还传来温言的声音,“石管事,这两扇门修葺费用少说也是八两银子,您可要记得。”   石髯客听到这话,心中忍不住骂了一句小人行径,抓起腰间的钱袋子,朝着身后砸去。   赌坊里的人给接住了,连回了一句:“多谢石爷赏。”顿时一行人哄然大笑。   又有人忍不住啧啧道:“温老弟好气魄,看来这武林盟主以后不姓平了。”   “可不是嘛,算起来这武林盟主在平家手里,已经几十年了。”不过也正因为几十年,这武林盟已经成了平家,成了落霞庄的一部分,武林中的人想要求个公平,早已经不是当初那般光景了。   而是看能给落霞庄多少的好处。   也正是这样的不公允,使得大家面上虽然对平家恭敬有加,但其实这心里早就巴不得平家快些遭到报应才是。   至于关无忧他们这些散人,就更看不上平家的所作所为了,所以今日才愿意来赶这趟浑水。   还朝那温言道:“听说,日月神教里有什么保险金?这个怎么说?”   这个温言当然清楚,毕竟和他的天宝号是联动,不过还未推行,金堂主那边还在整理资料,不过听到关无忧这样问,当然是乐得给他解释的,心里也怀疑,莫不是这个老浪子在江湖浪了这么多年,终于打算安定下来了?   于是便想,那日月神教的教主虽然是沈羡之,但是沈羡之也算是自己的表嫂,四舍五入她这日月神教的人,不就是表兄的么?   因此也是十分热情地给关无忧和在座的众人解释,“是这样的,但凡是日月神教的人,无论职位高低,每月的月钱里会扣除一部份,用来缴养老、和医疗,你自己交一半,日月神教给交一半,这些银子呢都交到我天宝号。到时候若是生病,不管花费多少,天宝号一律承担,不过为了以防有人骗医保,到时候我们会派人调查。”   也正是这样,所以这其中还不知道需要设置多少环节,安排多少人手,才能以防有那心怀不轨之人去骗保。   “至于这养老金,则是教满二十年后,若是不在职位了,每个月依旧能领相应的银子,按照现在初步的计划,分几个阶段,倘比如这二十年里,每年总共交八两银子,那二十年后,每月就能领三两多。”   众人听了有点懵,“温先生这意思,就算是往后什么也不干,每月还能领着好几两银子?”   温言颔首,“是这样的。”   然后又有人问起日月神教现在的月钱,“听说月钱并不算高,这样的话每月缴了这些费用?还剩下几个钱?还有,那医疗金,若是交了不生病,岂不是白交了?”   不过这人话音才落下,立即就有日月神教的人反驳,“人生在世,哪里有不生病的,只要吃这五谷杂粮,都逃脱不了,又不是神仙。不过真没生病,那是好事情,就当是花钱买平安。至于月钱,我们日月神教的月钱还真不高,但是每个月加上全勤呀各种奖金啊,也就是十两而已。”   温言看着发言的那小子,见他嘴角都快笑到耳根子下去了,心说这也太不低调了吧?又一面飞快地算,那这样的话,入画岂不是背着自己已经存了许多私房钱?   如今入画可是做两份工呢!还骗自己没多少钱。   入画像是感应到了温言的眼神,连忙别开脸,“你别听他们胡说,有些的堂的确奖金挺多的,但是我就是打杂,能有多少月钱?”   “呵,是么?”温言表示不信。   而如今这满赌坊的人,也不着急下注了,只因那个日月神教的人开口说了他每月的月钱多少后,整个赌坊里就炸开了锅。   有和他认识的,立即难以置信地惊叫起来,“好小子,你大字不识一个?怎么能赚这样多?”   没想到这小子十分凡尔赛地摸出两个小本本,上面分别的是‘伐木从业资格证’和‘农作物培育从业资格证。’   大家争先恐后地看过去,“这不就是砍树和种地么?怎么一个月还能拿这么多钱?”就好奇,日月神教哪里来这么多银子的?   忽有人说,日月神教不是有莫家的店铺么?听说大部份都是这沈羡之的。   但有钱也不能这样花吧?   不想却听那小子继续得意洋洋地说道:“我这个还不算高,听说瑾王爷要在鲖阳县设什么试验田,到时候会抽一批人过去,我争取再努力努力,没准往后能拿更多呢。”   关无忧和那聂一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温言身旁了,“你素来没少作假?那小子是请来的托么?”   天地良心,温言现在都想关了这赌坊和天宝号去种地。一面摇着头,“我说我没有,你们信么?”   聂一刀如今是想过了归园田居的日子,但是一直就担心种田养不活自己,自己除了这一把刀耍得漂亮之外,没什么本事。   年轻时候觉得这刀法能上榜,愿意付出一切。可是这人到中年了吧,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居然厌倦了这漂泊的日子。所以听说那三圣人之一的韩庸都在这西南定居了,他也想来看看。   正巧遇到关无忧,就一起来这赌坊里。   一面忍不住问:“那个种地的证,在哪里能搞到,给我弄一本?”   温言嘴角抽了抽,“我没那本事。不过你想要其实也不难,那王府大门左转,不就有一个学习棚么?你天天去听课,能过考核,就拿到了。”   所以种地还要学习?聂一刀觉得自己还是先考虑考虑。   但是关无忧表示很有兴趣,第二天就去围观,第三天正式上课,学了这样继续学那样,后来把整个能学的资格证都拿到了手里,简直就是学习达人。   往后也没少拿他那厚厚一垒资格证到处炫耀,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如今他更好奇的是,关于日月神教这养老金和医疗金,“个人交一半,并不算太多,可日月神教一口气却要给这么多人交,哪里来这笔钱周转?而且这算下来,最后日月神教反倒是吃亏了。”   这个问题,温言当时也朝沈羡之提出过,所以听到关无忧问,便道:“瑾王妃的意思,这些银子数量一直是不变的,就好比今年朝廷铸银三千万两,这些银子流出去后,还是有那么多穷人,那么与其把银子都攥在手里,不如拿出来将这个银子一直流动。”   关无忧觉得自己还是没明白,可能也是这温言没解释清楚,不过有一点他倒是明白了,这样做其实是给了普通老百姓一个保障罢了。   那些富贵之人,病来不会担心医药费,老了也不会担心无人伺候养老。   “那我这样的,到日月神教,一般会被分派到哪个堂里去?”关无忧又忍不住问。   那聂一刀听罢,也凑了过来,心说自己和关无忧差不多。   温言摇头,“这个我不清楚,得去日月神教打听。”不过心中还是有些震撼,这俩人不会真的都想加入日月神教吧?   而从这里出去的石髯客,一直寒着脸,遣散了自己带来的这些护卫后,便独自朝着街头走去。   今天是元宵,这浔州城像样的灯笼都没有一盏,但是这街道上仍旧是十分热闹,他朝着那日月大街走过去,往路边的小摊上点了一份元宵,顺便也管店家问起了比武那天的事情。   等着元宵吃完了,他也将这前因后果给查出来了,可是即便如此,作为武林盟主身边的心腹,长久以来处处被人奉承着。   在他看来,即便是少庄主和白姑娘的错,可是这温言也着实不识抬举,他当日大方将这笔账勾了,还能得落霞庄一个人情,却一定要选择这死路!   又听到这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不少人对这日月神教的向往之心,迎着这夜里的冷风,心想天凉了,也该教一教这日月神教懂一懂江湖规矩了。   作者有话说:   天凉了,多添衣裳。 第94章   翌日一早,石髯客带着那些个护卫,个个都骑着高头大马,驰骋于这人声熙攘的大街之上,朝着日月神教而去。   他今日便要拿着自己这武林盟主左护法的身份,好好教一教这日月神教的教主。   他倒是威风凛凛了,却不知晓,这浔州城中因为街道老旧,所以到这后来街角变得热闹起来了,因此西南王府便定了新规矩,除了有紧急任务,所乘骑的马儿会带着红缨之外,任何人不管什么身份,任何借口,都不得当街骑快马。   为此,以免惊吓到街上的小孩或是撞着老人,以及让来来往往的街头小贩们来不及迁移。   所以这石髯客威风还不到半里路,就被热心老百姓给举报了,主要也因这一群快马吓到了不少小孩儿,摔了几个人。   因此很快就被西南王府的护卫给拦住了。   石髯客莫名其妙,勒住了缰绳,“阁下这是何意?”他有名有姓,有身有份,这些小子拦他们做什么?   带人来的是那言巽,本来他是跟着金堂主在那财务堂的,但是正好今日他休班,而今日该在街上值班贪狼又有旁的要紧事情要忙,听说是有关夏侯瑾的,那言巽一听,既然是阿瑾哥的事情,必然不是小事,便催促贪狼先去忙,自己来帮他代班。   反正街上巡逻,很清闲的,这城里大家都十分遵守规矩,随便找个茶楼坐一天,白得一个人情,多好的事儿啊。   于是言巽几乎是赶着来代班的。   不想他带着一帮护卫还没找到合适的茶楼,就收到消息,有人在街上骑快马,而且情况十分恶劣,已经惊吓到好几个孩子,还摔伤了他们。   言巽听到的时候,忍不住骂了一句,只想往日别人值班,可没有这样的事情?自己运气这样差?又将那骑快马的人先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早膳也没吃,气急败坏地赶来了。   如今他正是气不打一处来,见到对方一行人十几个,就更生气了,还一副无辜表情问自己,“何意?你他妈怎么进城的?识字么?”还看了看他身后的落霞庄护卫们,“这么多个人,全是睁眼瞎,就没有一个识字的?”   石髯客面对着言巽这个小小的护卫队长,见他态度如此恶劣,眉头皱成一团,但想到自己今日还有要紧事情,所以不打算与他多僵持,“自然是从城门口进来的?”但是见对方小小的一个少年郎,说话如此难听,心中还是觉得愤怒得很,“再小自小熟读四书五经,若是正经读书,要拿个秀才公的身份也不难。”   居然如此小看他,莫说是他,就是他身后的这些护卫,也有好几个是识字的,其余的就算是不识字,那也会写自己的名字。   想不到这小小的护卫队长居然敢如此侮辱他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是落霞庄的人,故意来为难?   然而言巽一听就更生气了,“你他妈的既然是从城门口进来的,又识字,你是眼瞎没看到城门口那么大一张告示么?城内不允许骑快马。”言巽说罢,朝着身后的人问道:“目前为止,他们这一行人造成了几起事故?”   这城中的护卫们看着懒洋洋的四处闲晃,但其实执行能力还是十分强的。早就有人将这石髯客一行人来时所引起的事故给清清楚楚地记下来了。   并且也已经送了过来,如今听到言巽问,连忙禀报道:“自打他们从客栈出来到这会儿,总共造成事故十二起,其间小孩子被马匹惊吓,慌忙躲闪间,摔了五个,三个比较严重,撞破了头,另外的几个虽然只是擦伤了些皮肉,但还是受到了惊吓。”   另还有吓着老太太,以及街上还没来得及躲闪的小贩们板车篮子货物等等。   这护卫一一给禀报完,最后给了一个结果,“城中没有获得资格骑快马,除了对所造成的损失的各类赔偿之外,还要缴一定量的罚款,以及蹲大狱五天到十天不等。”这护卫说完,暗地里瞥了脸色气得发青的石髯客一眼,“当然了,对于这种没有造成人命的事故,也可以缴大量的罚款,以及获取受害人的谅解,如此可以免去牢狱之灾。”   言巽听完,心里吓了一跳。他知道不能在城里乱骑快马,但是并不知道居然惩罚这么严重,心里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日日都忙,没空去乱来,不然就拿出当初自己在京城那作风,牢底都给坐穿了。   至于石髯客,听到这些话后,攥着缰绳的双手上,青筋已经冒起来了,咬牙切齿道:“我赔钱!多少?”   这小护卫闻言,连忙在言巽的示意下从腰间掏出一把小算盘来,飞快地拨动着,然后报了个数。“因为受害者还没治好,所以现在不能确定他们的医药费到底是多少,因此我给了个预算,总共是五百到三千左右。”末了怕对方误会是铜板,又添了一句:“是银子。”   石髯客听到五百两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了,在听到极有可能是三千两银子,终于是忍无可忍,气急而笑:“三千两?就那几条贱命,打死了也不用赔这么多!”   这话一说出口,言巽一行人脸色顿时都变了。便是那看着还没睡醒的言巽,整个人的气势当即也变了,“贱命?你爹娘难道是金人,你比别人尊贵几分?”他当初在京城也算是个小小的混世魔王,但也没有这样混账的时候。   只断然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话自己竟然从一个小小的江湖人口中听到。   他觉得该被气笑了的是他!当即只愤怒地抬手,“此人如此狂妄,轻贱老百姓生命,押了!”   石髯客如今已经的愤怒已经被点燃了,自然是丝毫没有将言巽一行人放在眼里,更何况他武功高强,自然是能看到这一行人的功夫抓个小毛贼兴许还行,但是对付他们,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所以根本就没理会,扯动缰绳,双腿夹紧马肚子,高喝一声:“驾!”就要带着这些人继续去往日月神教总坛。   但是言巽等人丝毫不让步,“好个刁民!”   石髯客当然也不管,只想着踩死就踩死了,一个小小的护卫罢了,自己除了是落霞庄的管事之外,还是武林盟主的左护法,难道还能叫他随意侮辱么?   然而就在这马蹄要落下之际,忽然听得他胯下的马儿发出一声嘶鸣,竟然生生朝后退了几步,而没再往前。   还没等石髯客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怎胯下的畜生怎么就不听使唤了,便见前方的人群里飞来一个年轻男子,穿着黑色劲装,正吹着虎口,一个奇怪的旋律从他口中便发出来。   马儿们顿时吓得瑟瑟发抖,一个个哆嗦着竟然就跪下来了。   而挡在马蹄前面的言巽其实在马儿抬起蹄子的时候就后悔了,那时候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有他被那个精于算计当做是挡箭牌的母妃,还有在这浔州城的所有朋友们,以及他在养鸡场的小鸡仔们。   他都舍不得。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这样畏惧死亡的。   如今见着眼前这此景,哪怕马蹄终究没有落下来,但他背脊骨上其实已经全是冷汗了,回头看了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赶来的贪狼,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贪狼大哥。”   贪狼还没开口,一个严厉愤怒的声音从贪狼身后传过来,“胡闹!”   沈羡之气急败坏都赶过来,上下将他打量了一遍,确定他无事之后,才道了一句:“回去让你哥他们好好收拾你。”   言巽也自知刚才的举动不对,断然没有拿命和这种人开玩笑的。   而石髯客一行人,早就被迫从那蹲下的马背上下来了,有些惊讶地看着贪狼,那一瞬间他眼里满是贪婪之色,想不到真的有这样厉害的驯马人,只需要一声哨响,就能将这马喝褪。   这等人才若是能到落霞庄的话,那只怕是……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那人唤着突然出现的美貌女子为王妃,一时反应过来,“你便是日月神教的教主?”   沈羡之目光淡淡地扫视了他一眼,“你可听到了,他们叫我什么?”   石髯客不懂沈羡之这是什么意思,“在下耳朵不聋,自然是听到了。”   “听到了还不跪下?”沈羡之挑眉,见着因自己这话而脸色骤然一遍,甚至是满身杀气半点不掩的石髯客,“还是你有功名在身?举人出身或是中过探花?”反正状元横列里没石髯客这个名字。   石髯客顿时僵在了原地,“你……”   “放肆,谁允许你这刁民如此与我们王妃说话,尔等还不快跪下!”贪狼也十分配合,他本来有别的事情外出了,但是正好听到石髯客等人在街上骑着快马,又是朝着日月神教方向来的,心里便猜到了这一行人想干什么。   于是立即打发人通知沈羡之,自己也忙着赶过来,就怕言巽年轻没经验,压不住这些江湖人。   作者有话说:   石某:不好意思,这一血在下送定了,谁也不许抢! 第95章   果不其然,这傻子甚至还打算以身拦马,是该说他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年少有为?难道他以为这些江湖人就不敢从他身上踩踏过去么?   这又不是京城,这石髯客如何知晓他是尊贵皇子?   好在这紧要关头,自己和王妃赶来了。   这会儿石髯客傻站在原地,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   他没忘记此番来这浔州城的任务是什么,如今那欠款的事情没解决,本打算从这日月神教下手,没想到千算万算,把这沈羡之瑾王妃的身份给算漏了。   跪了,往后自己如何在江湖做人?众人如何看自己?可是不跪,且不说合不合礼法,这律例上自己就犯了大夏条律。   又见身后一帮护卫都看着自己,显然也是在等自己拿主意,最终他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保住脸面,“瑾王妃既然是日月神教的教主,那咱们就以江湖规矩就事论事。”   说完了这句话,压在心底的那块大石头似乎就被移开了一般,顿时整个人别提多解气了。   可惜还没容他轻松片刻,便觉得膝盖骨上一阵巨疼,左腿不自觉地‘噗通’跪了下来,忍着这剧痛勉强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沈羡之朝他移过来的裙摆,然后听到她带着轻蔑的冷笑声夹带着细软的声音:“眼下和你说这城中骑快马的事情呢,这是朝廷的事情,谁和你论江湖身份?”   石髯客也看到了她手里把玩着的两个铜钱,一面看朝自己剧痛的左腿膝盖骨,鲜血迸流,但依稀能看到裤腿上的伤痕。   她刚才是拿这铜钱射进自己的膝盖中了么?石髯客满脸都是难以置信,沈羡之才多大的年纪啊!她怎么可能有那么身后的内力?   可是膝盖骨中真真切切的疼,却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他,让他认清楚这现实。他一面艰难地扭头朝后看去,因自己跪下,身后这些落霞庄的护卫也跟着一起跪下了。   终究他还是丢了落霞庄的面子,他对不起盟主!一面满腹含恨,缓缓抬起头朝沈羡之咬牙切齿地望去。   但是却发现沈羡之早就走了,只剩下那贪狼和言巽说道:“方才怎么算的,还是照样。”不过说到这里,看了看地上满脸痛苦的石髯客,“只是此人藐视王妃,那就是等同于藐视大夏皇室,必定严惩不贷。”   石髯客最终是下大狱了,但这不是让他认为最耻辱的事情,最让他觉得耻辱的是,四周围观的低贱庶之人,竟然敢对自己这个武林盟主身边的左护法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往他身上扔臭鸡蛋。   他本来以为,在那赌坊里已经是受尽了自己平生所受的屈辱,却如何也没有料想到,那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身上的值钱的东西尽数被收走,甚至还有自己落霞庄的腰牌和武林盟左护法的牌子,他甚至听人说,他身上的钱根本就不够赔给受害者,所以打算把这东西拍卖掉。   又或者,给落霞庄宽限些日子,让他们拿钱来赎走。   这些话,每一句都像是一柄利刃一般刺入他的胸口中,完全替代了他左膝盖上的疼。   直至听到那牢房上锁的哐当声,他似乎才彻底反应过来,一边慌忙大喊,“来人,我的腿!”那东西要是不取出来,腿上的伤不赶紧包扎,迟早要废掉。   那他就算武功再高又有什么用?   他一面试图回想,那沈羡之到底是什么时候抛出的铜板,还是她身后其实有高人?可是还为什么自己一点都没察觉到?想不通之后,随着膝盖骨上的疼痛越来越折磨人,他开始后悔,早知道一开始就跪下,哪里有此刻的事情。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只要自己忍一时之气,也许就不是现在的结局了。   然而还没片刻,便有人来开门,将他带出去,他以为是要带他治腿,却没想到出了这牢房,到了一间暖厅中,他便被粗暴地扔在了地上,膝盖骨上的疼几乎叫他昏死过去,缓缓睁开眼,却看到沈羡之正一脸笑眯眯地打量着他,“疼么?”   “贱人!”石髯客本能地骂了一句,但是下一刻右边膝盖骨又传来一阵剧痛。耳畔沈羡之的冷笑声像是魔鬼一般地响起来,“我思来想去,觉得好事得成双,但是没想到你嘴巴这样欠。”   本来她就只打算把他右腿也废了的,但是现在觉得太便宜他了,只朝一旁的展元吩咐道:“明天再找人给他治,好了我继续,一直等到琢玉归来。”至于第五兆恒那边,看他工作挺投入的,就暂时不打扰,等琢玉回来再说。   城中几乎贴出那告示之后,就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情了,而且今早伤的人也不少,还惊动了瑾王妃,所以很快就传遍了全城。   昨晚就收拾着行李,以为今天就能扬眉吐气离开这浔州城的平月秋听到这消息后,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昨天从石髯客这里拿了银子,便立即去将白玉琉的首饰赎回来,偷偷放入她包袱里的时候,还告诉她,今日就可以启程回落霞庄了。   两人一高兴,便叫了一桌子酒菜,还将行李都给打包好,于是喝了个尽兴,等着这一觉醒来,已经快要晌午了。   如今听得这消息,顿时傻了眼,“这怎么可能?”平月秋甚至是有些失态地一把抓住小二哥。   都说上门的客那就是财神爷转世,但是小二一点都不想招呼这位财神爷了,如今又晓得他的身份,打心底把这平月秋当做是老赖来看待。   如今他家中再度来人,不但没有换了赌坊里的钱,还嚣张跋扈地在街上骑快马,伤了人。   于是也不给他好脸色,一把甩开他的手,“你爱信不信,人这会儿都下了大狱,你有这功夫,还不如想办法写信回去求你爹,听说你爹还是武林盟主,你们家也有一个大大的庄子,怎么这点钱从年前拖到年后?”   说着,嘀咕着那石髯客昨天来看着挺有钱的一个人,没想到身上连给那些受害者付医药费的银子都没有,听说瑾王妃摘了他身上的两个腰牌,让他们劳什子的庄子里拿钱来赎,不赎的话,就把那牌子卖了。   他就纳闷了,忍不住和一旁的客人们说起来,“那什么腰牌是金子做的么?还能卖钱?”   “听说是个什么铁做的。”有人插嘴。   小二的闻言,不以为然,“既如此,为何能卖钱?这样的话,打铁的不是发了横财?”   于是有人给他科普那俩腰牌的重要性,听得他最后也想去攒钱竞拍,也想做做大管事的瘾。   平月秋在楼上听到的时候,气得浑身那气血倒流,一巴掌狠狠地拍在围栏护手上,“这沈羡之,欺人太甚!”扣留他们这么久就算了,居然连石管事也……   不过他忽然想起那背叛了平家的金家父子,又想到这石髯客这一次是带着诸多高手前来的,而且他自己武功也不低,怎么这样轻易就被降服了?   想是有了金家父子的前车之鉴,所以下意识地便认为这石髯客也叛变了,那两块腰牌没准就是他给朝廷的投名状。   于是怒骂了一声朝廷爪牙,江湖败类,气急败坏地回房执笔开始写第三封家书。   其实这平月秋虽然算不得特别聪慧,但脑子最起码也不傻,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近来被困在这浔州城中,又受人指指点点,连日来发生的事情还多,身边也没个出谋划策的人,只有那满脑子爱情的白玉琉,所以这如今气急攻心,便将事情往左了想。   奋疾提笔之下,一封控诉石髯客也叛变的信便写好了。   然后找上落霞庄的暗桩,将信转交给对方,让对方无比亲自送到他父亲手中。   哪料想他这些暗桩,明明白白就是展家兄弟俩放进来的,所以这信没出城,就先到了沈羡之的手里。   看到信里的内容,沈羡之满脸愕然,好一会儿才忍不住道:“这平家是连做了几代的武林盟主,把这气运都花完么?怎么生了这么一个蠢货?”   说罢,将那平月秋的家书递给一脸疑惑的展元。   展元看过后,却是忍不住笑道:“这实在是天佑我日月神教也!”早前传言,这平家公子到底如何出色,但事实上他也没接触过,但从这段时间他在城里的所作所为,没有一件能与谋虑二字沾边。   远和传言中的他不符合人设。   如今看来,不过是靠着父辈罢了。眼下没个长辈在身边指点,便原形毕露,当下也提醒道:“这石髯客若是看到信,如何想?”   “管他如何想,既然信已经到咱们的手里,就给他瞧一眼再寄出去。”不过这次得给他加急了,毕竟这钱越欠越多,沈羡之还真怕这样拖下去,落霞庄破产也还不起。   那样可不好玩,就怕他们狗急跳墙。   展元应声,当即亲自将信送过去,穿过这层层牢房,到了关押石髯客的最底层。   “呸!你们这些朝廷鹰犬,不得好死!”石髯客痛声骂了一句。   展元丝毫不介意,反正他从前就一直被骂,这又不是第一次,而是拿着信上前,“这是你们少庄主在听说你被抓后写回去的家书,看一眼吧。也好知道自己在平家眼里,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地位。”   他就这样把信放在石髯客的眼前。   笔记是少庄主的没错,可是看到内容后,石髯客坚决不相信,一面挣扎着绑住双腕的铁链,“不可能!少庄主怀疑谁,也不可能怀疑到我的身上。”当初自己可以跟着老庄主一起出生入死的。   作者有话说: 第96章   展元见他看完了,只将信给收回来,“万事皆有可能,看开点。”当即便离开,让人将信发出去。   一面问起沈羡之,“不知道教主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平家少主来这浔州城挑衅,完全是在他们的意料之外,以至于这引发的一切后续,一下将日月神教推到了整个风浪尖上,所以他隐隐有些担心。   想要劝一劝沈羡之,莫要太过着急求成。   没想到竟然听沈羡之说道:“落霞庄这些年来,着实也积累了不少仇恨,按理咱们现在占据了优势,应当趁热打铁,奠基日月神教在江湖中的地位,只是俗话说得好,欲速则不达,凡事都须得循序渐进,落霞庄的事情到此为止。”   至于欠了赌坊那边的银子,她拿了石髯客的腰牌过去,温言会继续安排人跟进,将这银子要回来,他们日月神教将不再继续与落霞庄有什么牵扯了。   就算要有,那也不是这明面上的。   金堂主在落霞庄虽然没什么实权,可说到底整个庄子的账目还是由着他来运行,如今他来了日月神教,那边只怕因为这些财物问题,早就出了乱子,如今又折了一个石髯客,已经是方寸大乱。   接下来的舞台,该让给那些与落霞庄有新仇旧恨的门派了。   更何况看不惯他们嘴脸的人多了去,这个时候自己的确该给人让出一条道来。   肥肉嘛,一个人吞下未免太过于油腻了,大家一口正好。   而这退一步,也让江湖人知晓,日月神教并非是那赶尽杀绝,不留人活路的邪门歪道。   原本还打算劝说沈羡之的展元听到这话,暗地地松了一口气,心中又惊又喜,“教主能这也想,再好不过。”为了日月神教的长远打算来看待,此刻收手的确是最稳妥的。   当下对沈羡之也颇为佩服,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魄力,能在这个时候忽然选择急流勇退。   要知道,如果日月神教继续抓着落霞庄不放手,这江湖名声必然大振,若是操作得好的话,没准能一跃成为江湖一等一的大派。   所以面对这样的诱惑,沈羡之到底怎么能放弃的?也将心中的疑惑问出,“教主难道就没有考虑过,倘若我们运气好的话,也不是不能……”   没想到沈羡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一个落霞庄而已。”她要的是整个江湖,而且她也不想以踩落霞庄而往上走,那样的话,根基不稳,将来也长久不得,少不得要让人诟病,所以她要一步一步靠着自己的本事,走向这江湖之巅。   展元听到她这话,忽然就明了,“属下明白了。”一面有些担心,“那第五兆恒如今还在城中。”似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   “找两个人看着就好,旁的不用管。”又想到他武功高强,只怕让暗卫去,反而会被他察觉,倒不如直接给他安排两个寻常老百姓做工友得了。   至于那平月秋和白玉琉,是翻不起什么花样来的,更何况温言虽是年少,但却有一颗老谋深算的心,不至于真连这银子都要不回来。   她现在所担心的是夏侯瑾。所以回了王府便将贪狼叫过来,“你家王爷到底怎么回事?”   贪狼也想知道,但这山高水远的,自己得到的消息也尽数给王妃了,于是只能无奈摇头,“属下也不知晓,不过王妃您也不用太过于担心。”   沈羡之心说自己哪里是担心他的安危?他武功又不低,别人刺杀他没两把刷子是成不了的。她担心的是,这马上就要立春,春耕要开始了,自己哪里忙得过来?   还有街道上的路要重新修葺,自己也不可能真一点不去管,全权交给下面的人。   更有各路杂事,单是下面各县衙寄来的公文,就堆得厚厚一叠了,有问春耕事宜的,还有与蛮人交易等事。   他迟迟不回来,难道还要自己来处理么?于是也只能无奈,等着晚些那夏侯瑜修城墙回来,叫贪狼把他给拦了过来。   夏侯瑜当然知道如今王兄不在,整个西南的事情堆积如山,多如牛毛,但是他除了带兵打仗,别的也不会。关键自己现在折了腿,真有带兵打仗的事情,他也是帮不上。   于是不等沈羡之开口,就一脸无奈道:“王嫂,你是知道我的,我小小年纪就到这边了,身边就一帮大老粗,我认识的字,也就是兵书上那几个,你要我做这些,我是断然处理不了的。”他看了看身前那长案上堆积如小山一般的公文,心里害怕极了。   沈羡之就想到会是这副场景,但却是不死心地从中挑选了几本扔给他,“既然你能看懂兵书上的字,那这几本你拿回去好好研究,这几个县城都紧靠着蛮人所在的山脉,到时候既然要正常开放交易市场,那么这巡逻护卫什么的,想来也不能马虎,你看看他们呈上来的计划如何?”   夏侯瑜开始有点后悔,早知道自己刚才不说那句话就好了,这不是给自己揽苦差事么?更何况他觉得自己已经生疏了。   而且这接了,必然是要做到最好,若是做得不好,反而会将王兄王嫂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切毁于一旦。   于是最终只能愁眉苦脸地带着那几本公文走了。   贪狼送他出去,进来见沈羡之又把别的给分类了出来,“王妃这是打算?”   “当然是专业事专业人来处理了。”说着,拿出几本递给贪狼,“你送去温言,帮忙看看这几个县城的账目问题到底有没有错。”   贪狼捧着那几本公文,觉得这事儿怕是不好办,就温先生那脾气,肯定没好处不干的。要不就得欠下他一个人情。   好在沈羡之对于温言也十分了解,“到时候你家王爷回来了,给付工钱。”   贪狼一听,这可以。   有钱就能让温先生办事,不过但是他要从王爷那里拿钱,比登天还要难,果然是一物降一物。于是高高兴兴地带着折子去了,另外的沈羡之找了韩先生帮忙,又自己看了一些。   花了两天的时间,才终于将这些公文给一一回了各县衙去。   但是鲖阳县,她得亲自去一趟。   而这个时候,白莲心也找了过来,“我这里遵循了大小姐和杜先生的意思,宴席便这样办,王妃您过目一下,若有不妥之处,我再改一改。”趁着现在早,一切还来得及。   沈羡之本来想说,既然是遵循他两个主角的意思,那就不必来过问自己了。但是一对上白莲心那满怀期待的目光,就不好意思拒绝。   总觉得她就是个等待家长看考卷的小孩一般,于是便接了过来,认认真真看了。自己果然是没看错,白莲心在这方面有经验也有天赋,自己是一点纰漏都没看出来的,事无巨细,她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清清楚楚,于是便笑道:“我在这方面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这酒席也是吃过看过的,你这个就很好,前所未有的完美。”   白莲心那小脸上的喜悦肉眼可见地荡漾开,“真的么?”   “自然,你给大姐她瞧了么?”沈羡之将本子合上,抵还给她。   “看过了,大小姐觉得不错,杜夫人那边,我也请她帮忙斟酌了。”杜夫人也说好,不过这话白莲心没说出来,怕王妃以为自己是炫耀。   而且她也不在乎别人怎样评价,只要王妃说好就行了。   于是满怀欢喜道:“既然如此,就这样敲定了,接下来我就开始做准备。”   沈羡之颔首,“这一阵子实在是麻烦你了,等忙完了叫大姐好好给你包一个红包才是。”   白莲心不想要红包,只希望往后王妃能给自己多安排工作才好,当即谢了恩便告辞,风风火火地忙去了。   鲁嬷嬷如今已经不再帮忙喂猪了,因为沈羡之觉得白莲心如今要忙的都是这劳心劳力的,她自己的事情只怕就无人打典,所以还是让鲁嬷嬷回来,专心照顾白莲心就好。   可鲁嬷嬷看着这忙得脚不沾地的白莲心,那叫一个心痛,心想整日看着她这样傻不拉几地给沈羡之做牛做马,这还不如叫自己回去继续养猪,眼不见心不烦,偏偏说了白莲心又不听她的话。   如今又见着白莲心兴高采烈地回来,只用脚趾头想,她也知道估计是去见了沈羡之,得了沈羡之的甜言蜜语一哄,又要高高兴兴去给沈羡之做牛马了。   将那煨了好久的鸡汤捧上去给她,“我的好姑娘,你就先歇一会儿,日子还久着,何况不是给了你那么多人手调遣么?这样的小事,你何必亲自去巴巴跑一趟,打发人送过去就好了。”   白莲心却是乐在其中,“那怎么能行,嬷嬷知道我一向要强,所以大小姐的婚礼,断然不能出一点岔子。”说着,一口仰头将鸡汤喝完,把碗塞回去给她,拿绢子沾了沾嘴角:“嬷嬷您晚些早点休息,不必等我,我还有好些事情要和大小姐商量呢。”   又想起王妃要去鲖阳县,其实她是一万个想要跟去的,但是又抽不出身,便朝鲁嬷嬷吩咐道:“我柜子里还有好些那防虫的香膏,劳烦嬷嬷给我找出来,送到王妃那处去。”听说那鲖阳县好几个镇子,现在都跟炎炎夏日一样,山林又茂密,不晓得多少蚊虫呢。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沈羡之这里才把各县城呈上来的公文找人帮忙处理完了,自己准备亲自去那鲖阳县一趟,方将这整个王府的各路管事都喊来,一一分派好了任务。   也不要他们在自己没在府里的这段时间做出多大的功绩,只要能维持王府正常运行,不出岔子便好。   至于城中公务,暂由日月神教代理,展元对于这些事务那是不要太熟悉,有他在不会出什么问题,更何况还有言巽。   夏侯瑜那里也真的不是什么都不会管,多多少少能带一双眼睛看着。   所以这万事俱备,也打算把贪狼留给言巽,自己一个人轻装过去就好。   这会儿见鲁嬷嬷不甘不愿地送了香膏过来,“我家姑娘当时总共就得了这么两盒,一直舍不得用。”   沈羡之一听,心里自然是感激,也是觉得颇有些对不住这白莲心,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什么好东西都仅着自己这里送来。但又不好拂了她的好心意,便拿了一盒:“我留一盒就好,剩下的一盒你带回去给你家姑娘。”说着,想到自己这里也有那么些莫家铺子里送来的胭脂水粉,她自己是不带用的,于是也急急忙忙收一盒子。   里面胭脂口脂香粉什么的,一样不少,五花八门的。   直接递给鲁嬷嬷,“你家姑娘花儿一样的人,这些东西给她使,不够了再来我这里拿。”   鲁嬷嬷有点懵,抱着那满满一匣子的胭脂水粉,“这,这么多,哪个时候才能用完哦。”眼珠子飞快地瞟,她认识的那几个,能叫得出名字的,都是价值不菲,想来其他的也不便宜,这要是拿出去转卖,得多少银子啊。   心想算这瑾王妃还算是会做人,如此也不枉费姑娘如此为她沈家的事情劳心劳力了。   当即谢了,便高兴地抱着匣子回去。   因得了这么多好东西,激动兴奋地想要同白莲心分享,所以哪怕白莲心叫她不要等自己,鲁嬷嬷还是掌灯等到了戌时三刻,拿了几个鞋垫子在灯盏下面戳。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儿。   白莲心远远看着灯火还亮着的时候,就一脸无奈,如今推门进来,正好撞到鲁嬷嬷开门,“嬷嬷,不是叫你早些休息么。”   鲁嬷嬷没回她的话,而是跑到里间去抬出那一个小匣子,“瞧瞧这都是什么。”   白莲心素来也喜欢这些东西,看到了自然是欢喜,一时也是爱不释手:“哪里来的?”   “瑾王妃给的,还叫姑娘您多收拾打扮,你说她这是什么意思?”鲁嬷嬷回来想了想,这瑾王妃要去鲖阳县,一去一来就算是不在那边耽搁,也要去四五天不止的。   所以瑾王妃这意思,是不是瑾王爷要回来了,她又刚好不在,因此才用这些东西示意,让姑娘抓紧?趁着她不在这段时间好好伺候瑾王爷?   白莲心这心里如今哪里还有什么瑾王爷?只看着这些东西,一样都舍不得用,当做是宝贝一般一一摆放起来,“王妃待我好,救我的命,还送了我这许多东西,这样的恩情我就是给她为奴为婢一辈子也心甘情愿的。”   原本还在想如何让白莲心取悦瑾王的鲁嬷嬷一下愣住了,“不是,你给摆起来干嘛?”放到妆盒里去,明儿一早就用啊。   “王妃送的,自然是要好好收放起来。”她是如何也舍不得用的。   鲁嬷嬷一听急了,“我的傻姑娘,她还说用完了只管去拿,她外祖莫家的铺子那么多,胭脂水粉用不完,你何必给她节约?”   但这话,白莲心自然是听不进去的。   又说这沈羡之,自己一个人原本是打算单枪匹马去那鲖阳县的,但钱袋子还是追来了,“是贪狼大哥的意思,说我轻功好,可以给你充当个斥候。”本来他也不愿意来的,但是展护法答应给他多半个月的工钱,他就屁颠颠来了。   谁会和钱过不去啊?   沈羡之却是颇有些嫌弃他,尤其是这会儿两人夜宿山林,他就在自己旁边的树枝上,那呼噜声跟打雷一般,震得四周的树枝唰唰作响。   还引来了一只大白狼蹲在树下,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就这样馋馋地瞪着钱袋子。   沈羡之驱赶了几次,后来见着大白狼不愿意走,它又上不来,也就懒得再管了,自己也继续睡。   这好不容易睡着了,半夜被钱袋子的叫声给惊醒过来,抬起头看过去,只见对方一脸激动地指着树下的大白狼,“姐,狼呀!”   这钱袋子年纪小,沈家几个姐妹都喜欢他,是把他当做弟弟来看待的,所以管她们都直接叫做姐姐,如今一激动,又是在这外面,就直接喊沈羡之姐。   沈羡之见他那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你从前不是和你叔叔在山里打猎么?狼还没见过?”   “见是见过,但是白狼没见过呢。”说着一脸虔诚地双手合十,“听村子里老人家说,这白狼是山神老爷化身,求啥得啥。”说着还真叽里咕噜说起自己的愿望。   沈羡之依稀听到一个钱字。只是沈羡之看到树下的大白狼,“我看他都饿成这副样子了,自身难保,还能保佑你实现愿望?”   她这一提醒,钱袋子似乎也才发现,这大白狼看着瘦得厉害,嘴尖猴腮的样子,没饿个十天半月,不可能是这副样子的。   于是也纳闷不已,“怎么会这样?”   “这有什么稀奇的,他毛色与狼群不一,必然是被赶出来了。”沈羡之说着,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   没想到钱袋子却解下包袱里的肉干,朝树下的白狼扔了去。   白狼跳起来一口接着,然后掉头就走了。   只是不多会儿又来了,钱袋子这会儿已经没有了睡意,觉得这白狼有点贪心,但是为了让它保佑自己梦想成真,又扔了一些。   但是这一次对方既不吃,也不叼走,而是急得直拿两只前爪挠树杆。   搞得钱袋子莫名其妙的,只把沈羡之又叫起来,“它到底想干嘛?”   “想吃你呗。”沈羡之被他吵醒,没好气地说着,又看了看树下的白狼,“你给他扔一袋水看看?”   “它想河水去河边就好了。”钱袋子不解,不过还是将水壶给扔了下去。   没想到这白狼叼起就跑。   沈羡之见此,立即追上它的脚步,从这树丛之间飞快越过。   钱袋子有些懵,愣了一下也赶紧捡起包袱,跟着追了上去。   等他找到沈羡之的时候,只见白狼就蹲在一旁,又不敢发出声音,似怕惊动山林里其他的猛兽一般。只是沈羡之的身后急得团团转。   而沈羡之的身前,则躺着一个女人,半死不活的样子。   他疾步跑到前面,“这是怎么回事?”   “生堆火。”沈羡之吩咐着他,一面将包袱接过来,从中取出了自己准备换洗的衣裳,只拿那了里衣撕碎,将对方伤口都粗暴地处理了一回,便给包扎起来。   等着钱袋子将火生起来,随着这跳动的火苗照亮了对方的容颜,沈羡之也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   “怎么了?”钱袋子疑惑地凑过来,“长得挺好看的。”   却只听沈羡之说道:“我当初刚回到京城,还没嫁到王府的时候,有个女人三天两头跟在我身后。”   “不会就是眼前这个吧?”钱袋子疑惑?   沈羡之颔首,“但,她似乎是那太子太傅家的独女。”不可能出现在这里才对。   钱袋子却已经翻找起对方那满是血污的包袱,囫囵地给人打开,除了一些衣物之外,还有一张玉牒,但是上面写着的却是苏碧桃。   连忙递给沈羡之,“姐,你看。”   “还真是她。”沈羡之看到那苏碧桃三个字,一下就认定了眼前的人就是钟太傅的独女钟玉嬛。   毕竟她身边那个贴身丫鬟,可不就是叫做碧桃么?只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冒充婢女的身份,逃到了这西南来?   不过现在有多少疑惑,都得等着钟玉嬛醒来才能弄清楚,又看了看那白狼,只觉得还真有些灵性,但是要说山神的化身,沈羡之是如何也不信的。   那白狼似乎也知道它的主人已经得救了,所以趴在旁边守着。   时间过得很快,东方破晓,山林里便升起一阵阵雾岚,火塘里的火也快燃到了尽头,钱袋子被冷醒过来,连忙往里添了些柴火。   这声音将沈羡之也吵醒过来,见着快天亮,也拿出干粮在上面烘烤,自己去附近溪边洗漱。   等她回来,发现那钟玉嬛已经醒过来了,一脸防备地看着钱袋子,紧张地躲在白狼的身后。   钱袋子与她就这样大眼瞪小眼,见着沈羡之来了,连忙大喊:“姐,她醒来了。”   钟玉嬛听到钱袋子的话声,朝着前方望过去,只见着一个颇有些熟悉的人朝自己这个方向走过来,一时不免是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你……”她怎么会在这里?   “醒来了,我看看。”沈羡之走过来,在她身旁蹲下,抓起她的手腕诊了一下,“还好,身体素质挺好的,饿了么?”   “我怎么会在这里?”她明明记得自己是被带到西北去的,就算是她逃了那么多天,但也不至于逃到西南吧?还是沈羡之也到西北了?于是有些懵,“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西南。”沈羡之回得简便,与她递了些水,看着旁边的狼问道:“这狼挺有灵性,若不是它一直蹲在树下不走,我们也想不到它居然是找我们救你。”又看了看此刻无比落魄的钟玉嬛,“你怎会落到这步田地?”   这不问还好,一问钟玉嬛双目顿时通红,“我爹被太子牵连,慌乱中我被送出城。”为了能顺利出城,所以碧桃和她换了身份,她一路朝着西北走。   在西北有她钟家的远房,没想到半路上又遇到人贩子,被关在那又脏又狭窄的马车里,不见天日。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想是马车里太过于拥挤脏乱,所以便有人发热,她也不知到底自己被传染了没有,只是听人贩子说,怕是时疫,但凡有症状的都不能再要了。   所以她便也假装有那发热这症状,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那些人贩子听她说也不舒服,并没有上前检查,直将她跟着那些姑娘都扔在桥下,便走了。   她如今还想起那桥下,几个发热的姑娘可怜兮兮地看着她,满目乞求的目光。她当时逃脱了,得了自由身,反而又十分怕死了,所以不敢靠近她们,急急忙忙地抱着自己那没什么值钱东西的包袱跑了。   她也不知道方向,就是哪里没人就往哪里逃,经过这些事,她越发觉得人才是最可怕的,反而是山里那些野兽,没有那么多心思,它们要吃就吃,不吃就走,用不着让自己总去提防它们心里如何算计的。   可是,她安全后,总想起那几个姑娘看着自己的目光,所以这心里一时有些崩溃,“我现在想到她们,我就觉得我和那些人贩子也没什么区别。”倘若自己有些本事,学的不是那些个琴棋书画,学些医理,兴许也能救她们的性命。   她哭着,一面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抬头看着沈羡之,从前自己这样看不上她,哪里晓得最后自己这性命居然是她救回来的。   “你一个人能撑到现在已属奇迹,先不要想旁的。”沈羡之没想到钟家会有这样的变故,不过怎么一点没有听京城那边的消息?“你现在怎样,能不能走?”她还要赶时间,肯定是不能与这钟玉嬛在山里养伤的。   一时便将目光落到钱袋子的身上。   钱袋子一下了然,却是不等沈羡之开口就赶紧摇头,表示自己不愿意留下来照顾这钟玉嬛。   钟玉嬛闻言,艰难地爬起身来,有些跄跄踉踉的,白狼一直围着她身边转,似乎但系那天摔倒一般。   这让沈羡之有位好奇:“这狼怎么回事?”   钟玉嬛才解释着,是自己逃难在山里,刚好捡到这只受伤的白狼,也是被它的同伴们逼迫,掉到悬崖下面。   她也是孤苦伶仃一个人,便将白狼救了,没想到救白狼等于救了自己。   不然若是当时她没救这白狼,就没有昨日白狼跑到树下去求救的事了。   说罢,有些好奇,沈羡之既然是这西南王妃,为何还跑到这山中来?又见她只带了这么一个陌生小子,一个都不是自己曾经在瑾哥哥身边见过的护卫,就越发疑惑了。   “我去鲖阳县处理些事情,你若是能走,就跟我到鲖阳县去养伤,不能的话到这山下我看看若是有人家,你先去人家那里借住几天。”沈羡之说着,那厢钱袋子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一面给这钟玉嬛递了刚烤软和的饼子。   钟玉嬛谢了一声,却是不敢相信山下的人家,现在她能相信的,反而就是眼前的沈羡之了。所以便道:“我能坚持,我跟你去鲖阳县。”但是这连日来,她都在山里,所以根本不知道鲖阳县在什么地方,又是什么样子。   沈羡之看了看她的腿,想要示意钱袋子背一下,没想到钱袋子先一步递了一根棍子给她,“走吧。”   见此,沈羡之忍不住想,这孩子怎么一点不怜香惜玉呢?这样往后怎么讨女孩子的欢心?   但是钱袋子没那个自觉,这会儿已经走到前面去了,还朝沈羡之扔话,“我先去看看。”   他这个斥候,倒是做得十分称职。   这钟玉嬛一路上倒也争气,她伤势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长久以来的营养不良,使得她这副千金小姐的躯体十分虚弱。   不过她这一路上竟然一声不哼,也没有半点千金小姐的娇贵,很是能吃苦,让沈羡之不免是有些对她另眼相看。   本来救她,是看在曾经他父亲也是夏侯瑾的半个先生的份上。   没想到这一路走下来,发现其实她人也不坏。   眼见着到了这鲖阳县,只让钱袋子将人带到客栈里去,再找个大夫好好诊治,至于钟玉嬛那头白狼,本来不好带进城里,毕竟太危险了,但是钟玉嬛离不开它,它也离不开钟玉嬛,沈羡之没法,只能让钱袋子去找了条狗链子来拴着,把这白狼做狗养。   又叮嘱他二人须得时时刻刻看着白狼,若是伤了人,自己去抵命。   钟玉嬛一听,倒是手巧地编了个笼头把白狼的嘴巴罩起来。   沈羡之一看,这样也成,将二人打发去客栈,她也就直接去了衙门里。   早前给这边回公文的时候,她已经提过会来。   这边的县令她也让展元查过,是江南何家旁支的,因十年前何家正房一位老爷惹出了案子,这位何胜何县令被迫顶替。   虽没被革职查办,但却是连降了几级,最后还被何家安排到了这偏远落后的西南,一点不给他回京翻案的机会。   这何县令似乎也已经认命了,这几年政绩上也没什么出色的地方,显然是没有打算回去,所以已经连任五年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一辈子都坐在这个位置上不动摇了。   沈羡之如今到了衙门里,那门口的两个衙役也是懒懒散散地坐在台阶上晒太阳抓虱子,十分不像话。   在浔州城,这会儿才开春,但风仍旧是带着冷意的。   然而这鲖阳县里,就这县城中已是炎炎夏日般。   她走上台阶,两个穿着红裤子的衙役才连忙起身,“姑娘能有什么事情?今儿我们老爷沐休,有什么事情要不你明日来?”   想是因为看到沈羡之气质卓然,两人那话越说越是没底气。   沈羡之冷冷瞥了他俩一眼,心里就纳闷,夏侯瑾不是来过这鲖阳县么?怎么也不整治一回,这样懒懒散散的像是什么话?更何况今天又非二月初一,这何县令沐休什么?倒是会享清福。   于是直接从两人身前越过,“让你何胜立即来见本王妃!”   这整个西南,能自称本王妃,还不带一兵一卒就到这县衙里来的,除了那瑾王妃之外,还能有哪个?   大家是没见过她,但是关于她的传奇故事却不少,她和瑾王爷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如今使得汉人们和山里的蛮人们和平相处不说,还能偶尔开一开个小交易市场。   听说未来还会直接建更完善的市场。   还有那浔州城里的一切传言,反正就这瑾王妃和瑾王爷来了后,这浔州城里发生的事比以往几十年都还要多。   于是两人顿时也没瞌睡了,立马绷直了背脊骨,匆匆进去,一边跑一边喊陈师爷。   沈羡之一路进入大堂中,见了几个衙役,要么在浇花,要么在芭蕉树下打盹,见到她这个陌生人来,也不管,只抬头看了一眼就继续。   该干嘛就干嘛。   但是随着那门口衙役的呼喊声,大家的美梦也一下清醒过来了。   何县令没有来,这鲖阳县又没有县丞和典史,就只有何县令跟一个陈师爷。   所以是那陈师爷迎出来的,满脸的冷汗,一面擦着额头上的冷汗一面连忙给沈羡之磕头,“草民叩见王妃娘娘。我们大人听说您要亲自来挑选试验田地点,所以先去查看了。”   门口那衙役不是说他今天休息么?沈羡之不动声色地问道:“去了哪个镇子?”整个鲖阳县七八个镇子,有三个镇子和这县城里,一年几乎只有夏季。   “去了梧桐镇。”陈师爷诚惶诚恐地回道。   “去镇子上须得多久?”沈羡之又问。   “约莫就一刻钟,草民已经让人去请了。”一面暗自庆幸,幸好大人是真去查看,不然的话……   他是不敢多想这后果的。   又想到自己一个男子,不好在这里作陪,便做主请了沈羡之去后院,何县令的夫人白氏来作陪。   白氏虽然从前也是混迹过这官太太圈子的,但是眼前坐着的沈羡之与她聊天,她一直都处于那被动性,让白氏有些紧张不已。   偏沈羡之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问得也不是胭脂水粉衣衫款式,或是儿女听话否?都是些民生政务上的,她又怕自己回答错了,到时候连累了自家相公,偏偏她最是紧张的时候,三个儿女却躲在那屏风后面看浔州城来的王妃娘娘,相互争抢位置,一不小心便将屏风给推到了。   三个孩子又惊又慌地趴在倒下的屏风上面,大的两个是双生女儿,长得一模一样,约莫十来岁的样子,其实也能勉强算是大姑娘了。   也正是这样,白氏当场就被吓着了,慌忙起身,连忙去扶着自家三个孩子,又着急喊了丫鬟进来。   至于小儿子也是八岁的模样。   三人也晓得惹了祸,一个个拉拢着脑袋,大气不敢出。在白氏的示意下,齐刷刷地要跪下磕头求饶。   不过沈羡之却抬手先一步止住,笑问:“我好看么?”   三姐弟一愣,有些不解,要点头也不是,要摇头也不是。   点头吧,等于承认了他们对瑾王妃品头论足,实在无礼。不点头吧,是不是会让瑾王妃误会他们的意思?认为瑾王妃不好看?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好……好看。”最后还是其中一个小姑娘壮着胆子低声回道。只见她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裙,那个绿就像是初春垂柳刚发出的嫩芽一样,看起来叫人觉得十分清爽,尤其是在这闷热的环境里。   三姐弟这副淘气后的胆怯模样,像是那受伤的小兔子一般,让沈羡之有些忍俊不禁,“既然是好看就大大方方地看啊。过来,都叫什么名字?”她说着一面朝三姐弟招手。   三姐弟次第朝她走过来,开口的还是刚才那个小姑娘,指了指旁边穿着鹅黄色衣裙的姑娘,“这是我姐姐,何春花。”   沈羡之一听这名字,是不是太潦草了一些?这何大人怎么说也是江南何家的旁支,而且又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给孩子起名字,这样不讲究?   心中才这样想着那小姑娘就继续说道:“我叫何秋月。”随后看朝旁边的弟弟:“这是我小弟,何时了。”   沈羡之听得了何家这小公子的名字,心中一愣,忍不住暗自庆幸起来,幸亏得刚才自己没将这疑惑问出口,不然这会儿丢脸的没文化的就是自己了,一面则赞赏:“好名字,可惜我这一次来的仓促也并不知道你爹还有你们这三个大宝贝,回头你们若是有时间到浔州城,我带你们去玩!”   听得她这话,三姐弟不免都有些诧异,实在没想到瑾王妃居然这样平易近人,不但不责怪他们,还这样没有半点架子,又因她长的本就好看,小孩子家哪里有不喜欢漂亮姐姐的?   还都是活泼性子,一时间便在她身边叽叽喳喳问个不停,何夫人反而插不进话了。   不过何夫人见着这样也好,暗自松了一口气,因为沈羡之一直问她何县令的政务,她一句都答不上来。   喝了一个下午茶,何大人也回来了,显然赶得着急,回来浑身的汗,也没顾得上去换衣服就来给沈羡之请安。   路上又听人说她没带什么随从,穿得也简单如普通老百姓一般,便晓得是个务实的王妃,更何况浔州城那么多政绩,都与她脱不了关系,所以何大人没去说多余的话,直接与沈羡之道起那试验田之事。   除了他今日去看的梧桐镇之外,还有这县城外面的黑耗子村,也是十分合适的,旁边还有一条河。   沈羡之听罢,看着时间还早,便要亲自去看一眼。   因为所种植的农作物种类繁多,不是单一样,所以既要有水田又要有旱田。   这何大人赶紧随便扒了一口饭,便领着她去瞧。   本来何大人以为自己做的功课已经足够多了,但是在沈羡之面前,还是被指出了许多问题。   这晚上回来后便熬夜翻书,那何夫人很是诧异:“你这样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有什么用?更何况我看瑾王妃也是极好说话的。”想来夫君就是说错什么,应该也不会多计较。   何大人正忙着翻看关于农业的书籍,听到夫人问没好气的回了一句:“那也总比在像是今天一样,一问三不知。”   何夫人听到这话想起白天自己陪同沈羡之的时候,颇有感触,“王妃懂得的的确十分多。不过夫君近来也没少关注这些农耕问题,怎么还被难住了?”   这不问还好,一问何大人就有些挫败:“我从前也以为我这到底是朝廷的举人,不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不管哪一门,多多少少我是懂一些的。”哪里料想,今日沈羡之说起的许多问题,他前所未闻。   愧疚尴尬的同时,莫名地就有了很多干劲,自己心里也想着,既然是不打算离开了,就该为的鲖阳县好好做些事才像样,不然实在愧对坐在这个位置上了。   一面回头看了看床上的白氏,“咱们家三个孩子,都不是在老家出生的,也不知那江南水乡是什么样子?我今日才想,一直惋惜他们没见过做什么?这样大的鲖阳县,难道我还建造不出一个小小的江南吗?”   白氏听到这句话,颇有些被震撼到,不过更多的是惊喜。自打当年被正房的陷害顶罪之后,就给打发到了这里,本家是不打算让他们回去的。   夫君也是从此一蹶不振,所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她没有听到夫君说出这样有斗志的话了。   试问哪个女人?会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出人头地,一辈子碌碌无为呢?因此听到这些话是十分高兴的,便想即便是做不出多大的政绩,但是最起码能让此处的老百姓们多多受益,也是好的。   就是当积德行善,能叫菩萨记在心里,往后许孩子们一个好前程。因此一万个赞成:“夫君就尽管放手去做,家里这三个皮猴子啊,交给妾身来管就是了。”   而一面想,夫君这样大的变化,只怕多源于这瑾王妃。又想人家都说这瑾王妃是从小在山里长大的,可今日自己看她那这气度学识,只怕是这朱门千金也不见得能比得了。   可见啊,这成长环境虽是重要,可是否成才,还是要看本身,所以也不去纠结孩子们被困在这西南了。心想既然瑾王妃在那山里长大的,都能有这样的出息,自家这三个孩子只要好好教,将来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沈羡之晚上回到客栈里休息,第二天一早就马不停蹄的跟何大人去了梧桐镇。下午傍晚才回来的,最终还是决定将这试验田择址于县城附近外的黑耗子村。   所以今年便不叫黑耗子村的村民们种地了,由着鲖阳县衙给承包过来,到时候雇佣黑耗子村的村民们帮忙管理就行。   和何大人商议好,便打算明日就先回去,其余的事情再作安排。   不想第二天,何大人竟然把自己的陈师爷塞过来,“昨日王妃您说了种种,但这里我实在走不开,下官就让陈师爷去长长见识学习的本事。”   沈羡之自然是同意的:“也好,各县城都有派人去学习,也就差你们鲖阳县了。”   只是她有些嫌弃师爷文绉绉的,还要坐马车,只怕会拖慢行程,便想不如叫她跟钟玉嬛他们一道算了,让钱袋子留下来保护他们俩的安危。   如此一想,便领着师爷去了城门外,这边钱袋子带着钟小姐已在这里等着。   如今钟小姐洗了脸梳了头,换了一身新衣裳,除了身上瘦弱些,脸色差了一些,其实还是有那太傅家小姐的模样,毕竟是书香里温养出来的姑娘,所以那气质仍在。   这两天她在客栈里,说是养伤,但她却没老老实实地呆在房间里,而是在大堂里寻个位置坐着。这客栈一楼又是酒肆,所以她便在这里听着那来来往往的客人说着这西南的各处变化。   其中自然少不了这沈羡之的名字,又震撼又难以置信,无法想象眼前这个穿着寻常简便的沈羡之,咋会有那样大的本事?   她坐在马车里,听着沈羡之跟钱袋子安排的事,竟然觉得自己有些听不懂,掀起车帘朝沈羡之看去,只见她坐在那高头大马上,好一副英姿飒爽,心中竟然有些羡慕。   从前,她一直以自己觉得女儿家就该是她这个样子的才对,说话温柔,走路不带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是家中出了这些变故,她才知道,自己原来看不上的那些粗鄙行为,竟都是保命的技能。   但凡要是自己会骑马,就不会如此狼狈的在山里跌跌撞撞的。   不过不在山里,就遇不到这头白狼,一面伸手温柔地顺了顺白狼的毛发。这几日白狼也吃得饱,身上长了些肉,连带着这毛发也有了些光泽。   钟玉嬛正想着,忽然听到一阵马儿嘶鸣,引得她甚是好奇,将脑袋伸出去,却见着四周树林里的鸟雀纷纷惊起,顺带起一阵阵风,惊起片片树叶。“这是怎么啦?”   她的话才问出口,只见着几个黑衣人从那树林里冒出来,直接朝着马背上的沈羡之杀了过去。   他们总共才四个人,两个女人,一个读书人,一个半大的小孩。侍卫也没有一个,这个时候钟玉嬛条件反射地让白狼去帮忙。   然而怎么都没想到?以为是一场恶战,大白狼也才冲出去,显现出狼性嗷嗷叫了两声,没吓到那些刺客,反而惊到后面马车里的师爷。   此前,白狼一直伪装成狼狗蜷缩在马车里。   至于那些刺客,如今全都倒在沈羡之马下的四周,虽是带着蒙面巾,但是蒙面巾外面的那一双眼睛满是惊恐,且已经没了光芒。   显然他们早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刺杀目标是这样一个厉害的人。   沈羡之是挺想好好打一架的,但是她不确定夏侯瑾回来了没?所以很是担心浔州城那边,才这样急匆匆地赶回去。因此哪里有功夫跟他们慢慢玩?当时发现的时候直接就抽出藏在腰间的软剑。   钱袋子也没闲着,趁着那些刺客与沈羡之交手的时候,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飞刀朝这些刺客飞去,配合着沈羡之直接要了他们的命。   只留了一个活口问话。   如今正被沈羡之一脚踩在胸口上,“活命机会只有一个,好好抓住。”   那被她踩住的黑衣人这会儿都是懵的,明明刚才他们七八个兄弟,还在庆幸,怎么运气这样好,还以为捡漏了,这沈羡之身边也不带个护卫什么的,这不是给他们白送银子么?   可哪里能想到眨眼间的功夫,就全军覆没了呢?如今看着那个半大小孩下马在自己兄弟身上捡回飞刀,才恍然大悟。   而这钱袋子杀人,一回生二回熟,现在已经一点不害怕了,捡起刀子还往对方衣襟上擦了擦。 第100章   只是他才抬起头,就看着一脸神色飞扬,眼角带着几丝狠意的沈羡之踩在那活口的胸膛上,总觉得哪里有点奇怪,也就多看了两眼。   沈羡之察觉他的目光,侧头望过来,“发现什么异常?”   “没。”钱袋子脑袋摇得跟那拨浪鼓一般。   “那你这表情几个意思?”沈羡之没放过他,总觉得这小子哪里不对劲。   钱袋子目光仍旧打量着她和脚下的活口,眼神依旧奇奇怪怪的,嘴里则含糊不清地说着,“乍一看,姐你跟那话本子里的大反派一样。”而她脚下那活口弱小又无助,还有她踩着人家的胸口,让人家大气都喘不过来,还要叫人家怎么说话嘛?   他不说则已,一说还真有那么点味道。沈羡之嚣张跋扈,那活口这楚楚可怜。   然后钱袋子就被沈羡之狠狠瞪了两眼,“我要是反派,你就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这些刺客身上的致命伤,可都是钱袋子所为。   钱袋子当然不服,立即争辩反驳,“那还不是你要忙着赶时间。”不然他才不会动手,那到时候肯定这些刺客都会死在沈羡之手里。   两人就这小小一件事情争辩着,完全忽略了刚才还被审问的刺客。   至于钟玉嬛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到底看见了那么多尸体,害怕得浑身发抖,整个人也都瘫软在马车里,幸亏那白狼折身回来,这会儿她揪着白狼的毛发,方觉得安心了些。   陈师爷也从后面的马车上下来了,他虽是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但到底在衙门里理事,所以哪怕也是有些惊魂未定,还是提醒着争辩的沈羡之和钱袋子:“还不晓得何人所为,这一次不成,还不知道会不会继续派人来。”   他这发出疑问,沈羡之这才抬开腿,示意那活口,“这么久,也想清楚了吧?”反正机会就一次。   那活口脑子里仍旧懵懵地,如今见着兄弟伙已经全葬身于刀下了,心中虽是难过,但更想要活命,“我,我们是从黑鸦山上接的单子。”   黑鸦山?沈羡之听展元说过,是江湖上一个神秘的杀手组织。除了他们自己会接单之外,还会把客人的单子挂在山上的大堂里,任由江湖上那些想要赚外快的人去接。   但是她看了看这活口,“就你们这点功夫,哪里来的胆量上黑鸦山接单子?更何况你们接单子之前,都不打听打听任务目标的身份么?”   这刺客眼下也后悔得要死,当时他们看着价格丰厚,却无人接单,便想大约是因为对方是西南王妃,皇室之人,所以别人嫌麻烦,毕竟和朝廷皇室的人打招呼最烦。   还以为是捡了大漏,甚至想若是真杀了这西南王妃沈羡之后,被朝廷通缉,他们就拿了这笔巨款,改名换姓,从此过着那乡绅土豪的富足日子,从此金盆洗手,再也不沾江湖之事。   反正怎么看都十分划算,总比他们打家劫舍来钱快。   可是怎么会想得到,这沈羡之如今厉害,身边也都是能人。   刺客此刻听着沈羡之的问话,其实他心中也有疑惑,“你,你真的是西南王妃?”不会是情报有误,追错了人吧?一个王妃怎么会这样轻装骑马?而且也不带半个侍卫?   “如假包换。”沈羡之就说嘛,怎么这小子被擒住后,没有立即咬舌自尽什么的,原来不是个专业的。   一时间也觉得没意思,在他这里多半是问不到什么信息了,但要带着他这累赘继续回城是不可能的,便问:“你平生可做过一件好事?”要是没做过好事,毫无负担一剑给捅了,让他和他的兄弟们奈何桥上团聚去。   刺客一愣,不知道她为何如此问,但是绞尽脑汁,半天也想不出来。   沈羡之见此,也不打算等了,直接就要动手。   刺客感应到了她的杀气,吓得连忙脱口叫道:“别杀我,我还有用处。”   “就你这点三脚猫功夫,你有多大的用处?”若是人多也还行,带着回去放到鹿儿沟挖煤去,就带他一个太麻烦了。   “我我,我家祖上是炼金的,小的还有一个炼金的秘诀,可以奉上。”他一着急,便脱口说着,一面还真要脱了鞋,翻找起自己藏着的炼金秘籍。   沈羡之半信半疑,但见他脱了鞋子连忙皱着鼻子离开,示意钱袋子上去。   钱袋子满脸不情愿,“我也嫌弃的好吧。”但还是无奈地上前,结果对方从鞋底子夹层里抽出来的所谓秘诀。   他这半年来认识了不少字,瞟了一眼发现还真有些像,便朝等着结果的沈羡之看去,“似乎还真是。”   沈羡之闻言,示意他先将东西收起来,随后让这刺客把鞋子穿好,拿了绳索来将其绑着,捆到陈师爷马车后面。   陈师爷多多少少是有些担心他挣脱绳子之后会自己动手,所以这接下来的路上,就目不转睛地瞪着这刺客。   没想到这刺客是个话唠,一直找他聊天,后来实则受不了,吵得他烦躁,于是陈师爷这个文绉绉的斯文人被迫脱了袜子,给塞到刺客的嘴里去。   终于,世界清净了。   而因闹了这一回刺客,沈羡之原来打算自己一个人先离开的计划也没能实行。   所以花了将近三天的时间才回到浔州城,钱袋子把刺客先送给展护法,沈羡之则将陈师爷暂时安排在隔壁韩先生他们的院子里,然后带着钟玉嬛进了王府。   钟玉嬛这是第一次来浔州城,本来也不知道从前是什么样子的,但是靠近这浔州城后,自打看到那路边整整齐齐的梯田后,陈师爷十分失态的惊呼声就总是从后面传来,也叫她晓得了这浔州城原来是何等的破败,田地又是怎样的荒芜,如今却修得整整齐齐,田埂间水渠穿插而过,阡陌交错。   给她的震撼很大。而进了城后,这新筑建的城墙和原来几乎已经没了影子的破败城墙更是成了鲜明对比。   一个破败不堪,一个巍峨坚实!   这新修起来的城墙,给了她一种连京城那城墙都比不起的感觉。   这会儿跟着沈羡之进了王府,听她说道:“我这里比较忙,先给你找个地方住着,你自己先住着,到时候有什么打算,和我说就是。”   钟玉嬛颔首,没想到她不但把自己带回了浔州城,而且竟然就这样将自己带回王府,让钟玉嬛忍不住怀疑,沈羡之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对于夏侯瑾的爱慕之心?她这样难道不知道是引狼入室么?   正想着,前面的沈羡之忽然顿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她手里拴着链子牵着的白狼,“我还是那句话,这白狼虽是通灵性,但到底是凶兽,在外无妨,只是如今进了城,需得关在笼子里,不过到底是野兽,关在笼子里不是它本该的命运,还是找个时间放归山林去。”   钟玉嬛连连点头,其实她已经打算将白狼放归山林了,只是一想到这白狼毛色与山里的野狼不一样,又害怕它受到排挤,所以一时下不了决心。   如今听到沈羡之的话,忍不住垂头看了看白狼,点头应道:“嗯。”   正应着,只见着前面忽然走来一个穿着雪白衣裙的女子,妆容精致,满脸欣喜愉悦的笑容,步子虽是细碎,但却走得飞快,身后还跟着不少下人拥簇着。   钟玉嬛还以为是这王府里的什么重要的人,不想等这人走近,居然是王府里原来那位长史的女儿白莲心。   她最是厌恶此女,只觉得这白莲心命比纸薄心却比天高,居然敢肖想阿瑾。只是如今见她被这么多人拥簇着来,忍不住想莫非这白莲心算计得逞了?已经成了阿瑾的侧妃?不然怎么有这么多人伺候着?   而这个时候白莲心已经朝沈羡之迎上来了,福身行了一礼,随即心疼地上前朝沈羡之询问:“王妃是不是没用我送过去的香膏?怎么还晒黑了些?我就听说那鲖阳县好些地方一年四季如酷暑,就是最担心您。”一面又觉得沈羡之瘦了不少,于是连忙道:“正好何八子他们从雁环山回来,带了不少野味,我让鲁嬷嬷特意留了一只山鸡,一会儿我给您炖汤补一补。”   沈羡之摆摆手,“没事,你近来操劳,别给我,我又不爱吃,你自己补就好了。”说着,已经任由白莲心牵着手往里走去。   钟玉嬛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时有些没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情况?白莲心这种阴险女人,心气又高,当初连自己她都瞧不上,怎么会这样对沈羡之?   正当她纳闷之际,前面的人影停下了脚步,她便听到沈羡之同白莲心说:“你可还认得她?”   白莲心满眼都是沈羡之,也就是沈羡之这会儿停下来指着身后的钟玉嬛问,她才反应过来,王妃带了一个姑娘回来。   只是看到是钟玉嬛后,脸上露出些吃惊,“钟小姐怎么会在此处?”而且也没带个丫鬟,就牵着一只狗,这狗模样挺奇怪的。而且怎么变得这样又黑又瘦?   却听得沈羡之说道:“你那边还有空闲的房间,正好你与她应该也算是认识的,我想让她先在你那边住着,你看怎样?”   白莲心条件发射是想拒绝的,但又不想让沈羡之为难,而且随后一想,这钟玉嬛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看着也好,她若是敢有任何居心,自己也能在第一时间阻挡。于是便笑盈盈地点头答应了,“如此再好不过,正好我院子里也清冷,只是希望钟小姐莫要嫌弃我这陋室。”   作者有话说:   今天早点更。 第101章   沈羡之却还不清楚这钟太傅到底是犯了什么罪?这钟玉嬛又是用丫鬟碧桃的身份逃出来的,所以便同白莲心低言了几句,“这府中认识她的人并不多,往后你叫她碧桃便是。”   白莲心也是个妙人,听到这钟玉嬛用贴身丫鬟的身份,便已猜到了只怕钟家出了大事,毕竟那钟太傅,也算是伴君伴虎之人。   他们这样的人,朝富贵夕落魄,再正常不过了。一面也会心道:“我晓得了,王妃您莫要担心,其他人那边,我去打典。”   沈羡之见到她主动揽下了此事,有些过意不去,可是她来办又最为妥当,“大姐那边,已经让你如此操劳了。此事我又要欠你一个人情。”   “我也是府中的人,事关府上安危,谈何人情。”她又与沈羡之说了些沈芸之婚事的事情,便催促着沈羡之先去休息,旁的事情晚些再论。   自个儿则领着钟玉嬛去自己住的院子。   钟玉嬛不知道这白莲心到底使了什么手段,居然将沈羡之哄得团团转,与她如此亲密,情同姐妹一般,于是也不敢小看了这白莲心。   到底是带着几分防备之心,又见别的院落那样肃静,要么就是还在返修中,唯独她住的这院子明秀怡人,越发怀疑这白莲心在府上的地位。   不过这院子里几乎不见伺候的人,便有些好奇,“这样大一个院子,就你一个人住么?”   “还有我的奶娘鲁嬷嬷。”白莲心回着,这会儿想是身边那堆拥簇着的人已经被她打发下去了,就她二人,所以口气也冷淡了不少。   明明方才还一副十分高兴接待自己的模样,这会儿却像是变了张嘴脸一般,让钟玉嬛心中有些不屑起来,淡淡地回应了一声。   于白莲心看来,又摆起了她钟大小姐的傲气,很是看不惯,便顿住脚步,脸上连笑都懒得堆砌了,“我不管你是什么居心,可是你如今是什么身份,你心中比谁都要清楚,莫要再打我们瑾王爷的主意,不该有的心思也收起来。”   钟玉嬛见她终于露出这副嘴脸来,不禁冷笑:“哼,你没有听过一句话么?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如今再如何?那也不是你一个婢女能比得起的。”   白莲心听到这话,也不闹,反而悠悠笑道:“有句话还叫做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碧桃姑娘从前也是满腹诗书惊艳才绝的才女,最是不屑与人争辩的,可是这如今看来,这身份环境,还是会改变一个人的本质。”   她说完,指了指前面那幢完好的厢房,“到了,你就住这里,院子里每天有负责打扫卫生的嫂子过来,你短缺什么,与她说或是直接找鲁嬷嬷便是。”   钟玉嬛还以为,这白莲心这样迫不及待地就露出这副嘴脸,必然会阳奉阴违,但是没想到她竟然还真给自己安排了一个不错的住所,心底是有些诧异的,只是听说短缺什么,还要从她那里拿,心中很是不快。   “我知道了。”说罢,牵着一直朝白莲心虎视眈眈的白狼进去了。   白莲心皱着眉看着那白狼,很是不喜,“你这畜生可要拴好了,城中畜生咬伤了人,主人和畜生同罪。”   鲁嬷嬷那边早就听到了她回来的脚步声,当时迎出来竟然发现钟玉嬛,也是满心的震惊,这会儿见白莲心回来了,连忙拉住她往屋子里去,立即低声问道:“那钟家小姐怎么回事?”心里那个焦急,姑娘这里都还没得个侧妃位置,如今又来了一个钟家小姐,什么时候姑娘才能出头?   “她还算什么钟家小姐?叫她碧桃便是。”白莲心没好气地说道。   鲁嬷嬷有些懵地看着她,不解这话是何意。   “钟家出了变故,她借着丫鬟的身份逃到这里来的,只怕心里还想借着曾经与瑾王爷的同窗旧情,为自己谋出路。”但是她绝对不会允许钟玉嬛得逞,一面也没忘记叮嘱鲁嬷嬷,“她到底是戴罪之身,身份不可才传扬出去,府里认识她的人,也要劳烦嬷嬷去打一打招呼。”   鲁嬷嬷听到钟家出了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但有些不解,“既如此,留她作甚?”   却听白莲心说道:“王妃心善,只怕念着钟太傅曾经教导过瑾王,方留她在府里。”不过也正是王妃太过于心善,为了以防钟玉嬛这贱人利用王妃的善心勾引瑾王,自己才同意她住在这院子里。   王妃这一趟亲自去了鲖阳县,就更加证明了自己的猜测,王妃心里只怕是爱极了瑾王爷的,所以才愿意为他付出这么多。所以她绝对不允许别的女人插足其中,更不允许谁去抢走瑾王爷,让王妃伤心难过。   因此也交代着鲁嬷嬷,“这些日子,嬷嬷辛苦些,那女人要是有什么非分之举,您及时与我说一声。”   鲁嬷嬷听罢,十分激动,心想姑娘的斗志又回来了,连连点头,拍着胸脯保证,“姑娘放心,老奴定然把她看死了,绝对不会允许她有半寸机会爬上瑾王爷的床。”自家姑娘都还没爬上去,自己是绝对不会允许让这个罪臣之女捷足先登的。   不对,就算是姑娘得了瑾王爷的恩宠,也绝对不允许这姓钟的有半点机会。   而回了房的沈羡之哪里得空休息?又一堆公务摆在桌上,一旁贪狼正回禀着夏侯瑾那边得来的消息。   果然如同沈羡之所猜想那样,皇子们的党派也在找这俞师傅,夏侯瑾的计划也被彻底打乱了,不过晓得他现在无事,也并未被人察觉身份,便松了一口气,又问起琢玉和玄月他们这些人几时归来?   鲖阳县那边试验田已经选址了,自己明天就能派人过去整理好田地,就等他们都种子到来了。   “已经来信,早快五六天,最迟半月。”贪狼回着,有些担心道:“那平月秋还滞留在城里,不过温先生把石髯客的牌子挂售拍卖后,的确如同咱们所想,引起了不少江湖人对武林盟主和落霞庄的不满。”即便没有刀剑相向,但这言语也如利刃,一世清白的武林盟主平庄主怎么可能受得住这舆论。   所以想来要不了多久,这次银子真该送到了。   只是那石髯客还在牢狱之中,他的罪名明明白白的,行刺皇室中人,平家那边应该不会救他了,那只能选择杀了他。   毕竟他知道平家的秘密,可远超过了金堂主,所以沈羡之有些担心,“让人多防着些,石髯客那里,不许生人靠近。”   “展护法已经将人转移了,如今并非在狱中,平家就算是想动手,也找不到人,王妃倒不必担心。”贪狼现在就是担心琢玉,他回来后这些事情自然是不瞒着他的,到时候他再去找第五兆恒,只怕这平家是真的稳不下去了。   但这也正好中了沈羡之的下怀,到时候平家将第五家灭门的消息传出去,平庄主正因他儿子所欠下的这笔债引来的后续之事急得焦头烂额,这消息再传出去,江湖上早就对那武林盟主之位虎视眈眈之人,不必自己操心,他们就会想办法讨伐平家,替第五家出头了。   当然,谁会去真心替第五家出头呢?不过是需要一个匡扶正义的投名状罢了。   那时候,江湖上各派为了这武林盟主之位挣个头破血流,也好让她这日月神教安安稳稳发育,无人打扰。   如此妙得很。   而如今城中百业待兴,街道已正式开始修葺,也无须让王府的人去崔工,他们这些承包人比王府还要着急。   日月神教那边,江湖月报的班子也组建起来了,打算下个月就能正式出报,里面的文书先生和执笔作画的,都是从其他地方找来的落魄先生。   这些先生不是无才,而是存了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不肯与权势低头,所以过得清贫。而他们愿意到日月神教来就业,到底还是因为沈羡之和夏侯瑾这前半年的努力,让人看到了这西南的希望,一个崭新与别的州府不一样的城池。   沈羡之这一忙,便到日暮时分,她伸着懒腰以为都大致处理完了,贪狼才猛地一拍脑袋,“完了,我忘记了阿布他们还在等着王妃您呢。”   阿布他们清澜答部落是最早和西南王府来往的部落,阿布也随着夏侯瑾去了各个部落,后来给各部落运送蔬菜过冬的事情,还是他们清澜答部落承包的,如今这要开春了,他们比谁都心急这交易市场。   所以阿布便被他阿爸打发下山来,与西南王府商量此事。   一来是他与王府的人比较熟悉,二来他这汉话也日渐精练,沟通无交流。   但到底年少,总担心他行事不稳妥,所以晖谭也跟他一起来了。   沈羡之听到这话,忍不住叹了口气,“怎不早说?快请人到小厅。”一面又将贪狼唤住,“看他们吃晚饭了没?没有的话正好一起。一边吃一边说。”忙起来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食不言寝不语?   作者有话说: 第102章   晖谭和阿布已经等了许久,这边正要安排他们吃饭,听说王妃得了空闲,两人饭也不吃了,连忙过去。   哪料想王妃这里也摆了碗筷,当下谢了恩,便一同入座,边吃边商讨交易市场之事。   这不是一件小事情,凡事巨细不知道有多少桩,又都要让汉人和蛮人合心意,所以一顿饭的功夫哪里能商量好?   也最得了一个雏形出来,阿布和晖谭要连夜回去,沈羡之也没留他们。   好好休息了一个晚上,翌日钱袋子就来问,“那个会炼金的小子要怎么处理?”   和金银打交道,谁能比得过温言?所以沈羡之考虑了一下,“送去给温先生吧。”   钱袋子想到温先生那样爱钱,“这小子要有真本事,那他不得笑死了。”   温言有没有笑死沈羡之不知道,但肯定欠了自己一个大人情,逐到日月神教里,才同展元说起黑鸦山的事情。   展元一听,只觉得他这两个儿子到底失职了,即便是些不入流的小刺客,但还是进入西南境地。   “西南这样大,入口千千万万,防不胜防,你怪他们作甚,已经做得够好的了,更何况我这到底还有王妃的身份,真有本事的人都惜命,是不会接这生意的。”就算那些真有本事的敢来刺杀自己,那沈羡之也不慌,她前前世那些架难道是白打的么?   于是她自己压根就不担心这件事情,只同展元忧心道:“眼下诸事繁多,你这里可是忙得过来?”夏侯瑾若是再不来,他那些公务自己是没法再帮忙处理了。   日月神教的总坛虽然说是在雁环山,可雁环山如今山上种树养鸡,田坝里全是良田,荷塘里养鱼虾。   去年算上开发投入进去的银钱,就没有亏本,所以今年沈羡之更不会浪费一寸土,那都是真金白银。   可王府后稷小组只能忙王府这边,根本就顾不过来,所以她就只能将目光放到日月神教那些普通教徒身上去了。   这样一来,就会给展元分走大批人力资源,那他的任务重担就严重了。   “教主不必担心,如今万事已经上了正轨,各堂也正常运行,出不了差错,何况这忙是好事情,大家都乐意,月底能多分红呢。”展元笑道。   这话倒也没说错,多劳多得,闲着也是闲着,谁还不乐意赚钱了?   沈羡之闻言,点了点头,“既如此,那雁环山那边,我就多调些人过去。”   “应该的,一年之计在于春,万不可错过这好时节,顾着那边要紧。”展元其实一直不敢小看这些地,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雁环山光是种植粮食就能有这么些收入,等着过几年那山上的果树挂果了,那收入更是大得吓人。   不过这一切还是多因王妃那农业培训班,使得虫害大大减少,工具改良,效率也大大提高,各方面综合下,收成自然是多了几分。   反正他看着金堂主那边归账的时候,吓了一跳。   被惊讶到的何尝又只是他,让金堂主一度以为自己哪里算错了?明明去年是头一年开荒,投入下去的人力财力都清清楚楚在那里写着,怎么最后反而没亏本呢?   为此还把言巽喊来多算了一遍。   所以如今听说今日教主专门为雁环山的事情过来和展护法商议,觉得的确是该上心。   便也过来,提议道:“雁环山那边条件浑然天成,粮食不如就地储存在那里便好。”   沈羡之也正是这样考虑的,“山南面半山腰有一个天然溶洞,不算是很大,但是收拾出来,存放粮食再好不过,只是这样一来,去年的那些箩筐便不能使了,得另外找人订购。”   “这倒是简单,如今城外那垭口村里的人,不就是做这编织工艺的么?到时候要多大筐,只管找他们直接量了高矮,去订制便好。”金堂主也确实是上心,虽然做的是这财务工作,但这浔州城里外他还是在这短时间里摸了个清楚。   沈羡之闻言,倒也可,垭口村那边沿着河域而建,河岸两旁都是连绵不断的竹林柳林,他们就地取材,手艺也比别处的人好,如今村里正靠着这门手艺赚钱。于是便朝金堂主道:“既如此,这事儿我先托给金堂主了。”   金堂主自然是记下,只等着那边的山洞收拾出来,就打发人去测量高矮。   又说起修路之事,如今城里的街道标准早就已经出来了,有的掌柜财大气粗,沈羡之不过是去了一趟鲖阳县一趟回来,属于他们的那一段就已经修葺好了,也过了验收,如今那一条街已经挂上了他们命名权的新名字,而且还上了城中堪舆图。   日月神教和西南王府门前这条日月大街,也还在赶工之中,沈羡之每日要走几个来回,她眼皮子底下,工人们也不敢掺假,如今也快要竣工了。   她从日月神教里出来,正要回王府去,便见着隔壁韩先生他们大门口,自己的未来大姐夫正和骆冰云等几个弟子搬着桌椅出来,她有些好奇凑过去,只见原来是书院计划二月底开始教学,所以这会儿招生呢。   其他的弟子们帮忙摆放好桌椅,挂好了招生的横幅,骆冰云带着其他的弟子,拿着传单学着当初沈羡之推广开垦种地的方法,上街去了。   这里反而只留了杜司风一人。   “忙得过来么?”沈羡之走近后就有些后悔了,这都马上要成亲了,他还在加班加点地工作,这和自己肯定脱不了干系的,所以多多少少是有些心虚。   毕竟本来他们人手是足够了的,但是自己不是跑去和韩庸说了那文化报一事么?韩庸感兴趣,前些天又抽空出来帮夏侯瑾整理一部份公务,于是这开学的事就没顾得上,这如今眼见着马上二月中旬了,这才急火急燎地抓紧。   她以为杜司风应该是有些怨气的,没想到杜司风却对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你姐姐一会儿来帮我。”   “呵。”沈羡之顿时没了半点愧疚感,她过来凑个热闹关忧一下,还吃了一嘴的狗粮,又觉得自己这姐姐也真的是,婚礼的事情让人家白莲心一个人忙,她良心不痛么?忽然,她想起一个闲人,钟玉嬛。   于是急匆匆地回府,也是运气好,正巧碰到贪狼,连将他喊住。   贪狼原本也正要去找她的,所以这会儿转身见到她心中大喜,一面将自己才得了的消息递给她,兴高采烈道:“好事情,那太子犯了事,连带着钟太傅也一起下了大狱,虽然这案子有些冤情,但目前为止,太子无力翻案,钟太傅又一向清高,如今出了事情朝中无人帮忙。”   他说话的同时,沈羡之已经将消息给看完了,抬头刚好看到他这样一副高兴的嘴脸,“你别笑出来,钟小姐还在咱们府上呢。”让人看到了多不好。   贪狼这才连忙收住了笑容,“不是,属下这不是想,王妃前阵子不是才唠叨,咱们这里最的缺读书人么?就一个韩先生哪里够招引读书人才过来啊?所以属下寻思着,钟太傅罪不至死,到时候放出来了,家也被抄了,孤苦伶仃一个人,咱们要不给弄过来?”   沈羡之不免是有些动心,但疑虑却也是有的,“此人最为老旧,只怕他不愿意。”别到时候反而坏了自己的事。   那钟太傅若是来了,以他的学识和能力,就算接触不到什么核心机密,但多少会泄露不少出去。   沈羡之信不过他。   不想竟然听贪狼提议道:“那钟小姐不是在此么?实在不行,王妃给她找个自己人做夫婿,那到时候钟太傅不来也得来。”左右就这么一个闺女,他不守着他闺女,他还能去哪里?   这主意不错,反正钟小姐往后也要嫁人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但是这钟小姐在京城时,就是有名的才女,还能有谁能配得上她?   她正想着,贪狼一脸深明大义道:“王妃若是信得过属下,属下愿意牺牲自己的幸福。”   听到他这话,沈羡之眼里的笑容不免是带了些玩味之意打量起他来,“牺牲你自己的人生幸福?”   “属下愿意,只要为了王爷和王妃。”贪狼拍着胸脯一脸坚定地表示着。   沈羡之此前完全没有想到贪狼是这种人,如今听得他这番慷慨就义的话,终究是没忍不住冷笑起来,“你那是牺牲么?钟小姐要是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你愿意?”她看着贪狼就是馋人家的身子。   不过好奇,白莲心也不错,他怎么不想想娶白莲心,于是忍不住纳闷,“那你怎么不考虑莲心?”   “她?也算自小一起长大的,太熟了哪里下得去手?何况她本身就是自己人。”哪里用得着自己来出卖美色?那不就是多此一举么?还一面大言不惭地给沈羡之出着主意,“她有大用处,王妃且留着,往后还能给您招纳人才呢!” 第103章   不过王妃倒是提醒了自己,自己怎么把白莲心给忘记了呢?   于是这厢辞了沈羡之,就贼兮兮地往沈家姑娘们住的那院子去,装模作样进去,然后叫了白莲心。   白莲心见着是他,还以为沈羡之那边有什么要紧事情要吩咐呢,没敢耽搁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出来,“怎么了?王妃可有什么要紧事?”   “什么王妃,是我有点小事要找你。”贪狼将她拉到角落里,见着无人瞧见,这才低声道:“那钟小姐不是和你住在一处么?她都在干嘛?”   “你管这个作甚?”白莲心微微蹙眉,不解他怎么关心起那钟玉嬛。   却听贪狼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虽是没说,但看咱们王爷的眼神不一样,王妃只怕不知道才将她留下呢。你难道不觉得她是个后患么?”贪狼具体也不知道为什么白莲心忽然就一改从前的目标,不再往瑾王爷身上用心了,但贪狼知道,钟小姐要是真跟瑾王爷扯上什么关系,白莲心肯定不高兴。   白莲心越发疑惑了,甚至是有些防备地看着他,“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是我想干什么?是我担心那钟小姐想做些什么,你看咱们主子和王妃如今也算是琴瑟和鸣,夫唱妇随吧?主子顺心了,咱们这下面的人也能得好日子过,可是……”   但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白莲心不耐烦地打断,“你到底想说什么?”为何总觉得贪狼有点反常的样子。居然这样关心起王爷王妃的感情。   贪狼这才有些不自在地说道:“我和琢玉他们说过的,断然不允许别人破坏咱主子和王妃之间的感情,所以若真有别的女人抱着这心思进王府,我们兄弟就牺牲牺牲,把这女人给娶了。”末了还添了一句,警告着白莲心,“你也不行。”   白莲心没理会他最后那句,倒是斟酌起贪狼这前面的话,“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想娶了钟玉嬛?”倒也不是不可以,免得她肖想瑾王爷。   贪狼点头,这从前她是太子太傅家的千金小姐,京城第一才女,自己一个王府侍卫,自然是高攀不起,可是现在钟家不可能恢复到从前的声名了。她又是戴罪之身……不过这话他当然是不会对白莲心掏心掏肺地说出来。只嘿嘿一笑:“这不是为了王妃和王爷排忧解难么?玄月琢玉他们不在,我只能牺牲自己了。”   但白莲心相对于沈羡之大大咧咧,到底是多了几分细心,更何况对于贪狼也有一点的了解,听到贪狼这话后,忽然回忆道:“我记得有一次,钟小姐在街上惊马,你刚好随着瑾王爷出去,是你将她救下的吧?”   “可不是嘛,当时要不是我,只怕她早就死在马下了。”贪狼压根没怀疑白莲心忽然提起这旧事,还将那当时在街上骑马的某家小侯爷给骂了一回。   骂着骂着,忽然觉得不对劲,尤其是看到白莲心脸上的那抹笑容,不免是有些觉得不自在起来,“你干嘛这样看我?”   白莲心其实也是有些吃惊的,“想不到你是这样的长情种子,是不是那时候一颗心便在人家的身上了?”   “我没有,你别瞎说。”这可把贪狼急坏了,连忙摇头否认。   白莲心也没说啥,只是笑道:“那钟小姐什么性子,你该是知道的,她还没及笄,钟家的门槛就被踏破了,纵然是我有意帮你,可是你觉得她能看上你?”   这事儿贪狼倒是十分能看得开,“这今非昔比,钟小姐既然是聪明人,应该知道什么是最合适的。”当然,他是有些趁人之危了。   不过,人生的机会只有这样一次,不去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这颗真心有没有付错呢?   其实钟玉嬛若是能嫁给别人,白莲心这心里也踏实些,“那你想让我怎样帮你?”   “告诉我,她每日都做些什么就好了。”自己在投其所好便是。   白莲心自然是应下了,因还有事情要忙,也没与这贪狼多待。   她虽是答应了要帮自己的忙,但贪狼总觉得仅仅是这样还不够,自己还要做些什么?比如想办法提前安排人将钟大人接出京城?可是又觉得这样不行,王妃说得没错,钟太傅是个墨守成规之人,只怕到如今被冤下大狱了,也仍旧不会责备天子半句。   所以还是先不要急,等他从牢狱中出来,好好享受享受京城这人走茶凉后的挫败,再将他接来,不然他哪里晓得这西南的可贵之处?   于是先不急这些事情,也老老实实地干活去。   纵然他是悄咪咪去找的白莲心,但这事儿还是从丁香口中传到沈羡之耳里了。听到的时候沈羡之有些惊讶,后来细想才发现,莫不是这贪狼对钟玉嬛是真心的?   因此便也将此事记在了心底,想着正好钟玉嬛也算是休息好了,便将贪狼唤来,“你带钟小姐到城里四处转一转,咱们这城中男女不拘一格,她若是有兴趣,可以找一份喜欢的工作,不必像是从前那样,困于这一方天地间。”   贪狼自然是义不容辞,爽快就答应了,忙去找钟玉嬛。   钟玉嬛如今和白莲心同住在一个院子里,虽是宽敞,也算是自由,但总觉得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早上的时候便听着来打扫院子的嫂子说起这城里女人几乎都有自己的活,她也是有些欲欲跃试的。   只是一想到如今自己这尴尬的身份,又不大好意思找沈羡之提。   所以这会儿贪狼找来,告知带她去城里转一转,看看她对什么有兴趣,可以尝试一下,心里不免是有些感激,朝贪狼问道:“是你们瑾王妃的意思么?”   贪狼以为她误会了,连忙解释道:“瑾王妃不是怕小姐吃闲饭,王府再怎么着,也不差你这口饭,就是怕小姐总闷在院子里,给闷坏了。”   钟玉嬛见他一脸着急地解释着,莫名有些好笑,又觉得他有几分眼熟,“你是阿……”阿瑾顺口就要叫出,但一想到如今自己这身份,便还是改了口:“你是瑾王爷身边的护卫?”   贪婪颔首,心说不会真记不得自己了吧?心下不免是有些失望的,不过抬起头刚好看到她笑盈盈地望着旁边那卖风筝的小摊,便走过去,“你若喜欢,我送你一个。”他知道,这钟玉嬛身上虽有些银钱,但并不多,肯定不会用在这样的地方。   钟玉嬛其实还是第一次这样逛集市,心里的兴奋是如何也压不住的,又见到这风筝摊旁一个老头修着竹篾扎风筝骨架,很是感兴趣,“每年快到踏春之际,家里就会准备各式各样的风筝,但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原来风筝是怎样扎成的。”   说来也是可笑,自诩是什么都见过的世家小姐,其实根本不知道风筝是这样扎的,稻谷是生在水田里的,叶子又是什么样子的。   她就觉得有些讽刺,好像这十几年活得浑浑噩噩一般。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不想回京城去救父亲了。   其实她也救不了,她比谁都清楚,父亲的生死在陛下的一念之间,如果真能找到谁帮自己,父亲此时此刻就不会在大狱中,自己这个时候也不会在这里了。   她忽然就没了放风筝的心情,哪怕这二月草长莺飞,正是合适踏春之际。   但贪狼已经瞧出她因这风筝想起这家中之事,还是买了一只燕子递给她拿着,“你随我来。”   钟玉嬛本想拒绝,但想到这贪狼在夏侯瑾身边,也是算得上心腹了,如今夏侯瑾不在,将他留给沈羡之,只怕也没什么空闲。   人已经这样出来保护自己了,也不好再添麻烦,就随了他去。   没想到他将自己带到一处宽广的场地,旁边是几株古银杏树,后面靠着山,有一条蜿蜒小道,半山腰便是正在修建的寺庙。   广场里到处都是孩童们在打着陀螺,或是放着风筝。   钟玉嬛这会儿也知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做什么了?只见贪狼将线递给她,将风筝拿了过去,“我们老家一直都认为,这放风筝,是能将所有的坏运气和疾病一起赶走,你放得越高,今年的运气和身体就越好。”   原本没有心情的钟玉嬛听到这话,果然开始放,只是以往都是下人们放高了再给她,所以她压根就不知道怎么放才能让风筝飞起来。   试了几下不免是有些沮丧,哪里晓得这时候忽然听得孩童们惊喜地大叫起来,同时也听到贪狼大喊,“快放线。”她慌忙放线,一面抬头往天上看过去,只见原来是贪狼一手抓着风筝,用轻功硬生生将风筝给拿到上空去。   乘着那风,风筝也就自然而然飞起来,哪怕贪狼回到地面,仍旧是稳稳当当的。   风筝越飞越高,越来越稳,钟玉嬛那颗心也逐渐放了下来,莫名觉得有些心安起来。   按理他不过是受命带钟玉嬛出去转一转罢了,大家都那么忙,哪个得闲关注,但沈羡之就得闲,还特意把钱袋子打发过来偷偷看着。   无他,就钱袋子轻功好。   这会儿听到钱袋子说起这贪狼带钟玉嬛放风筝一事,然不知咋舌,“这还真看不出来,贪狼原是这样的人。”   是挺会哄女孩子欢心的,但钱袋子以为,“这算得上什么本事?我觉得只要有心,哪个还不会哄了。”   不想话音刚落,就听到沈羡之问,“你的意思,阿瑾没有心?”   钱袋子吓了一跳,连忙躲开沈羡之几分,一脸防备地看着她喊冤,“姐,你不要挖坑给我跳啊,瑾王爷哪里没心了?你不能用别人的标准来衡量啊。钟小姐如今最担心他父亲,贪狼用风筝哄她,她能开心。可是你要开心,得日月神教越来越壮大啊,这里不知道瑾王爷要暗地里给投多少人力财力下去,咱们日月神教才如此顺顺利利的。”   这话,仍旧不能让沈羡之满意,挑眉质问,“你的意思,我不知足不懂得感恩?”   “我没有,我是想表明,瑾王爷对你很有心,而且对你有心不是一个风筝就能哄好的,一个风筝才多少钱啊?我的意思是哄你高兴成本很大,但是瑾王爷不是一直在努力么?”就比如,西南王府的民事案件,几乎都由日月神教承包了。   还有日月神教能这样快进入正轨,不是夏侯瑾不是温言在背后出力,只靠着展护法那肯定是不能这样顺利的。   作者有话说: 第104章   这些沈羡之都知道,但也觉得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朝廷不可能允许夏侯瑾培养任何势力,所以才下旨让她娶了自己,这就是生生截断了他培养任何势力的机会。   毕竟除了姻亲关系,还有什么足够牢靠呢?   但是夏侯瑾又不能坐以待毙,反正沈羡之看狗皇帝那打算,就是不希望夏侯瑾过得好,不然的话当初怎么就那么大方允许这几年里免除西南税赋?此处税赋不用上缴。   可狗皇帝这样大方的前提是,朝廷不但不会往这西南出一个银子,不管天灾或是人祸,一切都要靠夏侯瑾自力更生。反正大众的认知里,此处多山多雨,紧挨着蛮人们的地方更是瘴气环绕,这样一个落后的破地方,也就是在版图上好看一点,谁会闲着没事花重大财力兵力来攻打此处?   也就是任由此处的蛮人和汉人们小打小闹罢了。   不但如此,更不会往此处输送任何一个人才。而这西南浔州城作为西南的州府,从前就本来没有任何官员,下面的县城里也只有一个县令或是典史,很少是官员配齐。   而这种九品芝麻小官,在他们的眼里,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大作为的。   方这样大大方方就送给了夏侯瑾。   西南,也变相是被放逐了。而夏侯瑾将一辈子被困在这片贫穷的土地上自生自灭。   可沈羡之觉得人类之所以是被称作高等动物,那便是他们的脑子里有思想有追求,自己和夏侯瑾几乎是达成了共识,这种默契甚至都没有专门商量过,他们俩就是那种不愿意过苦日子的,更不可能让追随他们的这些人一辈子吃苦受累。   所以夏侯瑾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将蛮人部落走了遍,现在也可以冒着被朝廷发现的可能离开西南,去寻找那俞家后人。   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做打算。   狗皇帝本就不允许他们过得好,可是现在西南的发展熟读已经远远超过了沈羡之的预期,商贾们也十分够面子。   当然,前提是这西南让他们看到了赚银子的机遇。所以此时此刻的西南,就好似一头沉睡中快要苏醒的狮子,就算是这交通再怎么闭塞,消息再怎么缓慢,终究有一日,西南的新面貌都会传入狗皇帝的耳朵里。   那时候鬼知道他又要颁发什么样的圣旨下来?   所以夏侯瑾需要一支强劲的军队,而不仅仅是靠着他那几千府兵。而日月神教的存在,一股江湖势力,在朝廷眼里看不上的乌合之众。   正是可以借着这‘乌合之众’来光明正大地练兵啊。   而且日月神教从一开始建立之初,沈羡之就允许了王府的旧人们加入其中,这样一来,夏侯瑾的人也是完全渗透到了日月神教里,他也就不会担心将来有一日,这日月神教倒戈相向。   所以,确切地说,夏侯瑾他们对于日月神教的帮助,其实也不过是帮助他自己罢了。而且退一万步说,她和夏侯瑾是夫妻,日月神教是自己的,也是他的。   说来说去,好像还是夏侯瑾赚了,自己不过是当个教主过把瘾罢了。   回头看了看时间,再过十来天,便是大姐出嫁的日子了,也不晓得夏侯瑾可是能赶回来?   他自己虽然是韩先生的知己,可是那杜司风不也是他的知己好友?这三层关系错综复杂,他这门酒是如何也逃不脱了?   叹了口气,见着钱袋子跟了进来,“你闲得很么?”   钱袋子一听他这样问,就知道没什么好事情,“你想干嘛?”   “我能干嘛啊?你既然闲着,你带那陈师爷到处转一转去。”差点将这陈师爷给忘记了。   钱袋子应了话,便去隔壁韩先生那边将陈师爷叫上,哪里也不去,直接领了他到王府前院角落里那如今正儿八经修好的大教室里。   今日里面正是几个老农根据自己多年的种地经验,总结出来的短期肥土的各种方法。   里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因为讲课的都是庄稼人,所以通俗易懂,识字的记一下,不识字的拿着木炭磨出来的笔画下来。   陈师爷一进来,看着这满屋子黑压压的人影,有些懵,“小钱兄弟,咱们这是?”   这些课程钱袋子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有时候还能帮忙代课。所以抓了把瓜子悄悄嗑起来,一屁股往长凳上坐去,示意陈师爷也坐下,“你只管听就好了,听完了明儿我带你去地里转一转,实践实践,你就懂了。”   陈师爷应了声,只能坐下,立着耳朵仔细听,只见最前面挂着一块大大的黑色大板子,不知道是什么做出来的白色笔,在上面涂涂写写,画了些乱七八糟的。   他听了一会儿,方反应过来,原来是在说如何肥土。   不单是肥土,除了传统意义的上山挖腐叶自然发酵的土灰,和抛洒粪水之外,还有将田地里的杂草晒干直接烧毁,这样竟然还有除虫的功效?   他有些不解,只小声问着钱袋子,“这怎么说?”   钱袋子眼皮子都没眨一下,直接问道:“陈师爷没下过田吧?家里条件可见尚可?”   陈师爷有些尴尬,他家里条件的确不错……一面好奇地看着钱袋子。   方听钱袋子小声解释道:“因为虫卵会附在草叶草根,甚至是土里最平面的那些土里,所以就少土灰被,草叶草根晒干垫底,上面盖上土面上的泥土,变相驱虫。”还有烧过之后,会产生什么他不知道,反正就是能让庄稼长得好。   说罢,“这其实就是常识,很多老百姓都知道,不过今天讲的是基础,所以几位先生才将这些也重新说一遍。”   陈师爷听罢,实在是没想到这种地还有这样大的学问,于是也听得认真了。   钱袋子见他听得认真,也不需要自己额外辅佐,所以手里的瓜子嗑完了,便偷偷跑到一旁还在前院里打家具的鲁班组,同他们玩笑话,也搭把手。   不知不觉,天降暮色,斜阳余光已经要彻底落入城外的山林里,学堂里也散了。   陈师爷急匆匆朝他找来,“小钱兄弟,我还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你。”   钱袋子瞧着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这边吃晚饭,一边吃一边说。”   陈师爷刚想说食不言寝不语,但是压不住这满脑子的疑问,只点头答应了。   这一坐下,便连忙问,粪肥如何得来?只靠茅厕恭桶,是远远不够的。   这对于钱袋子来说,又是一个常识问题,“你们府上不养鸡鸭?畜生应该也有几口吧?”   于是他耐心地给陈师爷解释,“我这么和你说吧,用咱王妃的话来说,这是一套自然生态系统,就以地里为起点。”   陈师爷哪里听过什么自然生态系统?懵里懵懂地看着他。   然后便听钱袋子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这春天播下一粒种,随着光阴长起来的可不止是粮食,还有杂草,这个杂草呢,咱们除掉也不能丢了,拿回去喂猪,喂给鸡鸭都行,它们吃不完,就在窝里踩啊踩。”   踩烂了发酵,这不也是粪肥么?然后又丢到地里去给地里施肥,如此反复循环。所以断然不能小看这一片土地,它本身所需的粪肥,其实大部分也就是来源于它自身。   除了这地里的杂草,还有这庄稼,最后不也是到人的口中么?那五谷轮回道走一圈,不由变成粪肥到地里了吗?   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压根不花钱。   陈师爷一边吃着饭,一边听着这关于粪肥来源的话题,居然一点都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照样吃得津津有味的。   想是听了这些话,又听着同桌的人强力推荐他好好看看这地里的排水系统,不免是心痒痒一个晚上没睡好,只巴不得赶紧天亮。   还熬夜将自己今日所学的一切整理出来,打算回去给何大人好好看一看。   翌日一早,等不及钱袋子来找,便先去王府寻。   钱袋子拿了几个包子在手里,塞了他两个:“吃了没?”   “吃过了。”陈师爷想要推迟。   没想到钱袋子却说道:“留着吧,中午吃,咱们这一去,怕是得晚上才回来。”毕竟去实践又不是只看看。   陈师爷还不知道,等到了王府后面的地里,看着这石头砌成的堡坎,实在是难以想象,到底是多大的工程?大家又做了多久?很是震撼。   但更让他觉得震惊的还是这些梯田每隔了一定的距离,就有一条向下倾斜的排水沟,但是又比寻常的沟渠宽,下方还有一个大池子的空间,很是不解?“这是用来积水用的?”   钱袋子颔首,“平时用来积水,以防天旱,秋收的时候则可以将水放干,收成的庄稼就放在麻袋里,顺着这水渠滑下来。”反正一池几用,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   说着,指了指水渠下方的塞子,“塞子是用木屑做的,干燥的时候塞进去,遇水就膨胀,所以就不会漏水。”   作者有话说: 第105章   其实这些都是常识问题,陈师爷也知道木梭子遇水会发胀,只是却没有想到用在这上面,所以听到钱袋子的话,仍旧是很吃惊。   随即又去看了水田果林等等,不管是见着那果蔬套种,还是水田放养鱼蟹都很让他吃惊。   “没办法的,咱们这西南山多水也少,平地更是难寻,只能是这样了,相互得利,资源完美利用。”钱袋子一路解释着。   又说这些办法,有王妃从山里乡下学来的,或是集思广益得了的,反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正是这样,方促成了此刻眼下的良田果林。   一天下来,陈师爷也不觉得累,只后悔该从衙门里带几个人来多长长见识才是的,他也活了二十几年,明明好多都是惯用的法子,但是如今他们全部给用到了这种地上,用钱袋子的话说,叫做科学种田。   只是如今他们可以在种植上改进,但是种子质量只能如此,才有了这鲖阳县试验田建造的缘由。   于是乎陈师爷越发觉得黑耗子村的试验田任务之重。   他敏而好学,钱袋子隔日又只能领着他去河边也多看看,毕竟鲖阳县的河流虽比不得古兰县那样多,但也是有一条算是大些的流域将整个县城多个镇贯穿,这逢着雨季水漫河岸的事情比比皆是。   他们这边忙着,日月书院那边经过昨天一整天上街的宣传结果,如今大门口报名登记已经爆满了,大半条街都是排队的。   要不是有人维持秩序,大街都要完全被堵住了,金堂主和展元从日月神教里出来,眼见着这一幕却是十分开怀。   “这要是以往,便是韩先生名声再怎么了不得,只怕愿意进学的人也少。”展元见此,忍不住发言。   这话倒不是胡说,一来除了现在种田种地都要学习,去学堂里的时候记不住地想要写下来,偏不会写,只能涂涂画画。   自个儿倒是基本能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但旁人却是看不懂,所以让老百姓们深知,就算是不为了考秀才做大官光耀明楣,但为了种地少劳累些,也要读书认字。   二来,这日月书院不单单只收那准备参加科举的学子们,还有启蒙班等等,正好现在城中的老百姓们都有那做不完的工作,留个人在家里看孩子,反而要浪费一个劳动力,叫他们去干活,衙门里又不提倡,还没工钱,索性不如送来读书,不但能读书写字,还能有人免费看孩子。   这不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么?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最重要的是还是如今大家手里宽裕,房屋衙门里出资一半帮忙修葺,地里庄稼又长得茁壮,他们自己也有那固定的工作。   甚至有的工作,可以干到晚年,只要工坊不倒,而且往后还会有什么养老银子和医疗银子。   所以生活压力不是那么大,自然是将孩子送入学堂去。   金堂主深有感触,“是啊,谁能想得到,不过短短一年没到,这西南浔州城便发生了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金某人也自认去过许多地方,比此处还要繁华热闹,可是普通老百姓家里,大部份都还没有这样的积极态度。”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只觉得没那命去考状元,读书作甚?浪费银子,还不如在家中干些农活。   展元何尝不是呢?这也是正是如今他发动所用的人际关系,不停地往这西南输入人才的动力。反正如今只要有用,无二心身家清白,能为西南做贡献,只要不是朝廷逃犯,不问任何出生,不论任何手艺,他都要留下来。   就如同王妃所说,想要建造高楼,不要只想着那高楼,地基其实尤为重要,而这高楼就是由着这三十六行一层层叠加而来的。   所以如果一味地只要那高端人才,这种地的老百姓就撇开的话,这高楼也建不起来的。   两人说着,好不容易挤过了排队的人群,便去同事家中吃喜酒。   展元回头瞥见那杜司风忙忙碌碌的背影,“这新郎官马上就要成亲了,如今还在这里忙,着实是敬业得很。”   金堂主听罢,忍不住笑了一回。   书院的事情忙起来,就这登记的时间,也花了四五天,这个时候琢玉他们也陆陆续续回来了。   沈羡之见着这些个风尘仆仆的几人,忍不住笑问:“你们倒是会掐点来,是怕手里这份子钱送不出去么?”还正好赶上大姐和杜司风的婚礼。   然琢玉玄月等人却是将自己带来的种子小样都递给沈羡之炫耀,“王妃不是自认见过不少种子么?那您来认一认,这些都是什么?”   沈羡之其实见过的菜种子,还是前世在乡下看管图书室的那几年,在村子里认识的,但左右不过是几十种,而如今他们带回来的上百种,她认得个屁啊?   不过看着这么多种子,还是欢喜得很,“押送的人靠谱么?可不能把种子弄坏了。”前几天还大晴天,这两日又开始落起了淅淅沥沥的细雨,让沈羡之很是担心种子被打湿发霉。   琢玉拍着胸脯保证,“王妃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都是有牛皮袋装着的,不会出问题。”   琢玉等人也纷纷简述了一下这些日子在外到处找种子的事,说罢沈羡之都叫他们下去,好生休息。   那琢玉却是留了下来,只朝她问道:“第五兆恒可还在?”   “还在,展元那里还有一人,是那平家的心腹,也是落霞庄的管事,你可要去见一见?”沈羡之当初知道他是被夏侯瑾故意支出去的,但是现在既然他回来了,又抓了那石髯客,那边叫他去见一见。   琢玉闻言,向来话多的他这会儿倒是沉默下来了,只朝沈羡之点了点头,便告辞了。   他也没马上去找展元,而是先去找那第五兆恒。   第五兆恒如今还没回落霞庄,一个方便是因为落霞庄的银子还没送到,他觉得就这样走了,到底是尤为江湖道义,一直都觉得所欠的这笔钱里,自己是占了大部份原因的。   如果自己没有输给沈羡之,就不会有此刻的事情了。   二来,他还想等,等哪天晚上给自己递纸条的人。   可是都这么久了,半点线索都没有,他甚至都快想要放弃了。   这会儿叹着气回到自己长租的客栈,这客栈位置偏僻,客房也简陋,就是专门租给他这种来此务工的外乡人,价格也十分便宜。   所以他早就搬到了此处,刚进门就遇到负责看门的大爷,“你来得正好,有人找呢。”   第五兆恒没仔细想,反正平月秋是不会来这种小巷子里的,所以下意识地以为是金峥来找自己了,只朝看门大爷点头谢了一回,加快脚步往自己二楼的房间走去。   却没见着金峥的身影,倒是楼廊上站着一个陌生的背影,好像又有那么几分眼熟,总觉得此前一定是见过的。   一时纳闷,莫非是这人找自己?一面上前去询问:“阁下,你找我?”   此刻已经是夜色了,屋檐下挂着的灯笼微光,正好照在琢玉的脸上。   所以他转身的那一瞬间,从第五兆恒这个方向看过去,只觉得他这张脸,有些似曾相识,就好像是几十年前就见过了一般。   因此一时不免是有些愣住了。   “三哥,这些年你过得可好?”琢玉转过身来,看着这个一脸愣住的傻大个。   第五兆恒完全震住了,家里这一辈,他排行第三,上面有一个大哥和一个姐姐,家里出事那会儿,大哥已经九岁了,他拿着刀挡在自己的面前。   而那刺客的刀落下来,直接将大哥一条手臂都给砍了下来,躲在大哥身后的他吓得昏死了过去,只记得昏迷前,满脸都是大哥滚烫的鲜血。   大抵是这样,他浑身都沾了大哥的血,所以他昏死过去后,刺客们也以为他死了,谁也没顾得上他。   至于他的下面,则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他们都会喊自己三哥。   所以这一声三哥,一下将第五兆恒的回忆拉回了过往,好半天他才反应过来,强忍着让自己冷静下来,只是发抖的声音却还是出卖了他内心的激动和不安,“你,你到底是谁?”   如果他的那些弟弟们还活着,怎么可能现在才来找自己呢?自己从小就被平老庄主收养,无人不知。   因此他也有些怀疑眼前的琢玉,哪怕琢玉看起来的确是有几分眼熟的样子。   “我父亲给我取名,兆云。”琢玉回着,这个名字甚至都还没来得及上第五家的族谱,第五家就出事了。   而听到他的名字,第五兆恒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四叔,眼前的这个人,身上就有些四叔的影子。   家里出事的时候,四叔的儿子还在襁褓之中,四叔说他有那么多兄长,往后第五家的重担肯定落不到兆云的身上,所以给了他取了一个云字,只希望他往后如同那闲云一般自由自在的。   但第五兆恒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当真是七小弟?”   作者有话说:   推荐自己的古言预收【庶女秦蓁蓁】   五品小官家的庶女秦蓁蓁被钦点为太子侧妃,成为了整个京城的焦点。   太子还没有正妃,她就东宫唯一的女主人。   太子殿下揭开盖头看着瘦不拉几头发枯黄才十二岁的秦蓁蓁,咬牙切齿地骂了当今圣上一句:“这老东西是觉得本宫缺女儿?”这就是八字和自己合得不能再合的天赐良缘?   干饭人秦蓁蓁看着眼前暴跳如雷,比自己大了不过五岁的太子殿下,这个爹倒是有点年轻,不知道能不能让自己吃饱穿暖?而且性子如此暴躁口无遮拦,有朝一日不会被废掉连累自己吧?   第一次见面,彼此嫌弃。   第二次见面,太后皇帝当前。   狗太子眼神宠溺地牵着她枯廋的小手:“儿臣定然会好好待蓁蓁妹妹,将她养得好好的。”   秦蓁蓁仰头看着太子满脸倾慕崇拜,童言无忌:“等蓁蓁长大了,就给太子哥哥生很多很多小娃娃。”   太后很满意,皇后早逝,太子性情暴戾冷漠,什么时候见他对哪个姑娘如此温柔过?果然是天定的良缘。   皇帝也很满意,朕不能废了你,那朕就折断你的翅膀,让你飞不起来,给朕和爱妃的宝贝儿子腾位置。 第106章   两人之间年纪有差距,小时候也不可能玩在一起,而琢玉身上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胎记,所以如今听到第五兆恒问,其实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只道:“你若信我,便与我去见一个人。”   不知道怎么的,第五兆恒一下就猜到了他要带自己去见谁,“是石髯客么?”他也略听到些消息,是从金二哥家听来的,当年的事情,这石髯客似乎是知情者。   琢玉颔首,“那你去么?”   “我去。”第五兆恒其实这些日子想了很多,他不聪明,空有一身武功,但也不是沈羡之的对手,日月神教犯不着布下这么大的局,就是为了拉自己入教中。   除非他们想要利用自己,以第五家的灭门之仇为点,扳倒落霞庄,将平家从这江湖第一的位置上拉下来,然后日月神教取而代之。可是现在他们根本就不再插手落霞庄的事情,这让第五兆恒有些懵了,觉得自己好像又错怪了日月神教。   他不由自主地点了头,跟着琢玉一路走到日月神教,便见到了展元。   沿途一直都是琢玉在说话, 第五兆恒在听。   琢玉说的,无非不过是当年如何侥幸逃出那地狱之中,被救后的苟且偷生。   第五家当时上下鸡犬不留,而眼前的琢玉能清楚地说起家中的每一个人,其实已经让第五兆恒相信他了。   只是听到琢玉的乳娘早早就离了世,心中还是有些遗憾。但仍旧是雨鞋不解,“既然你还活着,这么多年你为何不来找我?”   琢玉苦笑,“我找你?你认贼作父,我又无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只怕你不但不信我,反而将我做那污蔑你与平家关系的罪人看待,一掌劈了。”   这话叫第五兆恒不由得一震,因为依照自己的脾气,琢玉没有说错。“所以,如果不出这一件事情,你是打算一辈子都不与我联系?”他是有些生气的,但并非对琢玉气恼,而是对自己认贼作父,有眼无珠。   琢玉颔首,早前他甚至憎恨过第五兆恒,更没有考虑过报仇的时候会将他作为自己的兄弟来看待。“你们来西南这件事情,完全是我的意料之外。”如果没有这件事情发生,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来找第五兆恒的。   两人这去见了展元,且说从那石髯客口中到底听到了什么,沈羡之不知晓,只是有些担心,这第五兆恒比不得琢玉沉得住气,立马就去找平家报仇。   所以连夜让贪狼去看着些,好不容易挨到了天亮,听到第五兆恒除了有些颓废难过之外,并没有什么过分之举。   至于琢玉,反而像是个没事人一般,回去就倒头大睡。   沈羡之听罢,放心了些,恰好那清河县的棉花种子也到了,有人来询问这种植棉花之事,她便去忙。   到了晌午左右,白莲心过来将她堵在门口,“王妃,不是我要故意来麻烦您,实在是这马上就是婚期了,新郎官在一旁忙,新娘子也整日不见踪影,我如今和杜夫人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杜司风忙,这情有可原,谁叫他们这婚期刚好赶上日月书院招生呢?他又是韩先生的首席大弟子,自然是不可能缺席,但是大姐忙什么?因此甚是好奇,“我去看看。”   “甭去看了,没在院子里,一大早就出去了。”白莲心叹气,起先还以为是在日月书院那边,但是自己打发人去瞧了,并没有在。   “那铺子里呢?”沈羡之又问。   白莲心依旧摇头。   这让沈羡之不免是有些担心起来,“你忙你的,晚上她总归会回来,我与她说一说,这几天就不要乱跑了。”   白莲心得了这话,安心了几分,只是见她这样忙,也不好继续在这里耽搁,心里有些埋怨起瑾王爷来,到底是忙着什么样的大事,将这整个王府都丢给王妃,实在是过份得很,还有瑜王那边,这不管那不管的,甩手大爷当得倒是好。   只是这些话又不该她一个婢女说,只能在心里替沈羡之委屈。   沈羡之嘴上说着没事,但这心里始终是挂记着,先前还想以为是这沈芸之要出嫁了,得了什么出嫁前的恐惧症。   不然这个时候她躲起来做什么?所以一听得丁香说大小姐回来了,还道:“仔细问过茴香姐,说自打前天开始,大小姐就整日就总是心神不宁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白天不见人,晚上回来也只是发呆,再没有了前几天的欢喜。”   沈羡之一听,这就十分不对劲了,马上放下自己手里的事情,急急忙忙去了沈家姐妹们组的院子里。   沈梨之和沈灵之都在忙那铺子的事情,沈羡之过来时,她们还未回来,所以沈羡之便直径去了沈芸之的房中。   沈芸之这会儿就如同茴香所言,坐着发呆,连沈羡之来了她都没发现,只以为是茴香,头也没回过来看一眼,“我想自己待一会儿,你出去忙吧。”   沈羡之闻言,示意茴香不必进来,自己则将房门关上。   只是沈芸之虽听到房门关住的声音,屋子里却仍旧还有脚步声,正要开口驱赶,沈羡之的声音便响起来,“你这几日怎么了?是不是婚事的事情?”   沈芸之却像是有些害怕见到她一样,脸色有些慌张,“没有。”   “既是没有,这几日你都去了哪里?”沈羡之走过来,在她旁边坐下,目光则暗地里不着痕迹地打量着沈芸之的微表情。   “那头不是在修庙么,我过去看看。”沈芸之垂着头,似乎在逃避面对沈羡之。   这时候却只听得沈羡之说道:“你虽为长姐,可是几乎都被困在那家中,不是我要托大,但我知晓的事情远比你要多,咱家如今没有什么长辈,你若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只管与我说。”   沈芸之也想找个人说,自打知道那个秘密到现在,她没有一刻是安心的,甚至这几日里午夜梦回之时,看到妹妹们一个个都死了,而自己去无能为力。   所以她害怕见到沈羡之,怕在她的面前忍不住,将这些话都一一说出来。   因此现在听到沈羡之这些话,终究是有些没绷住,眼泪哗哗直流,“二妹妹,我真没用,我不配我沈家的长女。”她一边哭,一边紧紧抓住沈羡之的手腕,“二妹妹,我发现爹娘不是自尽的。”   额……沈羡之以为是什么大事,这本来就不是自尽的,自己早就知道。“你怎么知道的?”心中一好奇,直接就脱口问出了。   这话不免是让沈芸之诧异,“你,你早就知道了?”   沈羡之也没瞒她,“我刚回京城就知道了。不过你怎么忽然就晓得了,谁跟你说了什么?”   沈芸之摇头,“不是谁和我说什么,是我自己发现的。”她说着,从自己床架上的匣子里拿出一封信。   这是她前些天整理行李,偶然发现的信。“这是爹爹给母亲写的,只是还没得及寄出去。”   沈羡之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如今这书信在手,不由得叹了一声,“我进了京,那狗皇帝给我指了这桩婚事,我便晓得他是不允我们沈家再好了。”说到这里,想到沈芸之既然已经知道父母是被那狗皇帝害死的,也不瞒着她。   “狗皇帝不容父亲,一来是父亲为官多年,虽为臣子,可是在民间的声望已经远超于他了,功高盖主,本来就没有几个能完好退身。二来母亲出生莫家,虽为女子之身,却是巾帼不让须眉,莫家在她的手中不但没有败落,反而越来越好。但这些都不足以让他决定下杀心。”   沈芸之听着妹妹一句一个狗皇帝,虽是心惊胆颤,但却未出言阻止,“那是为什么?”   沈羡之却站起身来,朝着这窗外的墙屋树木看去,“这里是从前第一任西南王的府邸。”   沈芸之不解,这个她自然知道,点了点头,一双美眸里满是不惑之色。   然后便听得沈羡之说道:“沈曜,是我们沈家先辈。”   她虽口气淡淡的,可还是让沈芸之愣住了,因为她知道沈曜这个人的平生,他是民间老百姓心中不灭的英雄,他的死一直都让人意难平。   甚至还有人传言,说这大夏江山原本该是沈家的。   但更让沈芸之难以接受的是,西南王沈曜是被大夏开国皇帝害死的,所以沈家与这皇室应该是世仇,而如今二妹妹却嫁给了夏侯瑾……于是十分担忧,“他,瑾王爷可是知晓?”   他要是知道了,岂会留二妹妹?留大家的性命?   正当她担心之际,沈羡之竟然点头了,“他比我先查到,不管是父母的死,还是我们乃西南王沈曜子孙,他都知道。”   沈芸之慌了,瞠目结舌地看着沈羡之,“那瑾王爷……”   “他如果有杀心,早就不会留我们,不过你大姐姐你既然都知道了这些,那我再告诉你一桩事。”沈羡之忽然想,沈芸之终究是大姐,自己虽可以一直保护着她和妹妹们,但也不能永远,或是无时无刻。   而且如今她要嫁人了,更该叫她晓得这人世间的险恶才是,不然半点防人之心也没有,往后怎么活下去?   沈芸之觉得,什么事应该也大不过父母被害,却又无能为力为他们报仇的事了。   然而没想到,竟然听沈羡之说道:“你的病,并非是病,而是你的床榻上一直有毒。”至于这毒到底是祖母下的,还是狗皇帝下的,沈羡之其实还没有确切的答案。   作者有话说: 第107章   也正是这样,沈芸之自从离开京城后,身体就一日比一日要好。   从前以为是她出来看到这山山水水的,心情好,病情方有好转。   但其实是因为她离开了那毒气范围。   沈芸之听得这话,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也亏得沈羡之手脚快,连忙将她给扶住了。   好半天,沈芸之才轻声问:“那我体内,如今还有余毒么?”   沈羡之颔了颔首,甚至可能影响生育,但是这些话她没打算沈芸之,只安慰道:“是有一些,不过我这些日子给你送的药丸,你继续吃,过一阵子就好了。”   沈芸之自然是没有怀疑她,只是看着如此沉着冷静的沈羡之,心里却越发觉得难受,“明明我是长姐,却一日做姐姐的责任都没有尽到,你当时知晓的时候,心里应该是怎样的难过,却没有一人可说,自己憋在心里就算了,家里还那样一摊子事。”   她越说越是泣不成声。   但是坦白地说,当时的沈羡之初来乍到,对她们还没什么姐妹之情,只是秉承着做人还是不要太过份的原则,既然得了人家女儿的身体,那就尽了这一份责任。   所以当时回到京里,愿意挑起这沈家大梁。   只是后来这些姐妹们给予自己的一切温暖,却不是钱财所能换取得来的,这让沈羡之无形中也将自己当成了沈家真正的女儿,她就是真正的沈羡之。   所以到后来,在这西南猜测到沈相爷被狗皇帝害死的真正缘由,那时候她便憎恨了。   但报仇一事,在这样封建时代,实在是比登天还要难。所有有些忧心地握着沈芸之此刻还在发抖的手,“大姐,爹娘的事情,你便就此放下吧。”   沈芸之张着口,是想反驳的,这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她怎么能放下呢?可是转头一想,对方是什么人?那是这大夏之主,她拿什么去报仇?连宫门都进不去。   也正是这样,才会觉得绝望,“可是,难道就这样算了么?”   “怎么会这样算了呢?大姐且放心,有朝一日,爹娘的仇我会来报。”   沈芸之听到她这坚定的口气,缓缓抬起头,正好看到沈羡之眼里的恨意,反而是被吓着了,一面摇着头,“不,二妹妹,这些事情与你无关,我是沈家的大姑娘,这些事情该由我来承担。”二妹妹与瑾王爷如今也算是情深意重,自己绝对不能让她牵扯其中。   沈羡之其实想问她,拿什么来承担?为了断了她这心思,只道:“此事大姐不许再提起,我这日月神教有一日,终是有用处的。”   沈芸之听得这话,一时怔住了,她从来不知道二妹妹为何要建立什么江湖帮派,如今听得这话,才恍然大悟,原来妹妹建立这日月神教,是用来给父母亲报仇的……   不过这只是其中一部份而已,更多的还是她想将前前世没完成的遗愿完成,但是日月神教的存在,的确给予了她和这西南王府很多方便。   但是见沈芸之既然已经这样认为了,便任由她这样想。轻轻拍着她的手背安抚,“我们的仇人不是什么普通人,大姐你千万要冷静,且看我将来如何行事就好。三妹四妹那边,也莫要与她们提起。”   沈芸之自然是点头答应了,只是这从今以后,大部份的心思又放到了日月神教上来。原本已经打算从此以后夫唱妇随,自己就守着那间书斋便罢了。   可是如今为了报仇,又决定重新捡起这莫家的生意,她要赚许多的钱,让二妹妹的日月神教没有半点钱财上的后顾之忧。   所以当第二天她忽然和沈梨之沈灵之提起,重新接管生意,而且不单只是这西南,往后还要接触更多莫家的生意时,这两人都是不解的。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大姐忽然又重新决定开始起了这行商之心,不过还是高兴的,她们俩在经商天赋上,不如大姐,莫家的生意到底还是要把握在自己人的手里才好。   只是有些担心,“那杜大哥那边呢?”起先是说好了的。   如今的沈芸之满脑子都只想要让日月神教赶紧壮大起来,足够与朝廷抗衡,为父母报仇之事。所以听到妹妹们提起杜司风,“我会与他商议。”若是他不允许自己的妻子成为商贾,那这亲事也不要继续了。   二妹妹付出的一切已经够多了,作为沈家的长女,她不能将所有的事情都压在二妹妹的身上,她没有这个义务。   她态度十分坚决,沈灵之和沈梨之也没多想,只想着多半是快要成亲了,真跟嬷嬷们说的那样,心里容易胡思乱想。   但却不知道沈芸之做这一切决定的背后是因为想要报仇,所以虽也不可撼动她这个决定,趁着中午休息用膳时,她找到了杜司风。   这些日天杜司风忙,也没见着她,反而是听了茴香来这里找她几次,如今见了便迫不及待地问:“这几天,你怎么了?”   “我有话与你说。”沈芸之其实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杜司风,临时这婚礼将近了,才与他说这些话。   杜司风见她神情如此,一时也有些紧张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家的事,我想继续管着,三妹妹四妹妹并不擅长,二妹妹也无暇顾及,总是让旁人来管,我终究是不放心,这是我母亲留给我们的,也是莫家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明。”外祖父外祖母没有儿子,只有母亲这么一个女儿,从前不知道被多少人嘲讽过。   嫉妒莫家辉煌,骂莫家断子绝孙的更不在少数。   杜司风一愣,随即松了一口气,“就这件事么?”   沈芸之点了点头,心里有些紧张,她其实也是个自私的人,希望像是母亲那样遇到一个能理解自己的人,想要鱼和熊掌兼得。   “我道是什么事情呢,你只要不嫌累,自然是随你的意,更何况这城中,不也是十分提倡女子多出来工作么?再有……”说到这里,满心歉意,“我一忙起来,也顾不上你。”比如这些天,自己明明知道她心情不好,但真的抽不出空去找她。   所以其实杜司风一开始就觉得,沈芸之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自己,放下她手中的事业守着自己,这样自己忙起来的时候,根本就无暇陪伴她,只怕到时候她反而觉得生活沉闷呢。   倒不如各自忙各自的,就像是夏侯瑾跟沈羡之那样,两人都忙,忙到没有时间相互抱怨,这不是挺好的么?   因此其实听到沈芸之这决定,他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我一个人忙,你一个人闲着,只怕还要闷出病来呢。”   沈芸之不确定他这话是真是假,所以继续试探道:“我到时候可能不仅仅只管这西南,也许我会到其他州府,就像是当年我母亲一样。”常年不在家。   没想到杜司风却笑道:“那感情好,若是逢着书院放了这寒暑两假,我还能与你一起去,虽是帮不上什么忙,但也绝对不糊拖你的后腿。”   这个时候,沈芸之才确定,杜司风不是骗自己,当下又感动又庆幸,“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他觉得是自己该谢谢沈芸之的出现才对。一面见她眼眶里冒出泪珠儿,只拿起手绢温柔细致地替她擦拭着,“你这些天,便是想这些事情么?”   沈芸之颔首,虽然不是,但如今这些事情是自己困扰了几天所得来的解决办法,她不能亲自去手刃仇人,一切还要二妹妹走在前头,所以她要在这后面,让二妹妹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她昨晚想了很多,想到夏侯瑾兄弟俩的处境,甚至开始怀疑,这夏侯瑾莫不是要将属于他们的皇位夺回来?而二妹妹要为父母报仇,所以他才这么大力地支持二妹妹建立日月神教。   反正想了很多,最终就是她要为父母报仇,出一份力。   谁也不知道沈芸之前几天到底怎么了,只是沈羡之见了她一面,她似乎又恢复了过来,还赶在成亲前,见了杜司风一面,听说还有说有笑,后来不知道杜司风说了什么山盟海誓,叫她感动得直落泪。   而她要重新接管莫家的生意,还不单只是这西南,让沈家姐妹们最是兴奋,又听说这未来姐夫是愿意支持的,只觉得大姐姐的运气和二姐姐一样好,竟然也找到了一个愿意支持自己随心所欲的夫君。   不免是让两位妹妹都开始起了期盼之心,往后将会遇到什么样的郎君?会不会也如同两位姐夫一样呢?沈梨之尚且还好,可是沈灵之这个时候想起曾经的那些荒唐事,心中开始有些后悔起来,她这个哪里又配得上什么好郎君呢?   即便柳照凤死了,可是那些事情那个孩子都是真实存在过的,所以便将那些心思收起,决定往后不要想着男女之事,安安心心给大姐姐跑腿,把心思放在这莫家的生意上得了。   作者有话说: 第108章   很快沈芸之和杜司风的大婚之日便到了,沈羡之早上还去日月神教开了一场会议回来,便听到这锣鼓喧天的迎亲声,只觉得恍惚,想不到自己竟然亲手将大姐给送嫁了出去。   杜夫人也是贴心人,给儿子准备的宅子离书院不算远,但是出嫁不走回头路,这迎亲队伍来时倒是快,回去的时候便走另外一条路,得在城里走大半圈。   她才回来换了衣裳,匆匆忙忙到了沈家院子这边,就被心急如焚的丁香给抓住,“二小姐,就等您了,快去。”   她们沈家没什么长辈,因这婚期也订得有些急促了,所以萧姑姑又赶不来,这座上宾便无人,只有父母排位,然后与妹妹们拜别,那钱袋子做弟弟背着她出了院子。   亲手交给同样今天才得空的杜司风手中,警告着:“大姐夫,你往后要是对大姐不好,二姐是不会饶了你的,你仔细些。”   沈羡之在门里听到这话,有些哭笑不得,这叫什么话?把自己说得跟那洪水猛兽一般。   好在她又听见钱袋子说,“当然,我手里的飞刀也不会饶了你。”这些话,倒不是场面话,而是钱袋子真心实意说出来的。   他当初虽然是被沈羡之拐骗来的吧,但是沈家姐姐们对自己的好却是真的,拿他做亲弟弟来看待一般。所以如果杜司风真对沈芸之有什么不二之心,不等沈羡之那里开口,他肯定第一个废掉杜司风。   杜司风在一帮师弟们的拥簇下,听到这话故作害怕,“何必搬出瑾王妃,就你这手里的飞刀,我也消受不起,且把心放在肚子里,我杜司风这一辈子,必然只对芸之一人好。”   他向来也算是个腼腆之人,如今却当着众人的面说下这般的话,可见是真心了。一面伸手从钱袋子手中接过了沈芸之的手,整个人却忽然间慌张起来。   想不到他在这而立之年,还能遇到真心相爱之人,恰好这人挨近了,他也不会发鬓。这让杜司风觉得幸福幸运的同时,又有些担心,若是有一日失去了怎么办?   就在这样幸福与担忧的过程中,他将属于自己的新娘子送上了花轿,然后在一旁热闹的吹吹打打中,朝着杜府而去。   热闹似乎是随着迎亲队伍一起离开的,原本也被热闹包围的府邸,忽然就安静了下来,甚至显得有些冷清。   沈梨之和沈灵之更是红了眼眶,抹着眼泪。沈羡之回头见了,忍不住笑道:“何必,这就是往后不住一个院子里的事儿罢了,过几日上铺子里去,还不是天天照样见面的,到时候别嫌腻就好。”   又见着这两个妹妹如今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大姐有着落了,你们俩也抓紧,相个三五年的,就成亲。”说罢,回头又见那还在指挥着大伙忙碌的白莲心,“莲心也该找个夫婿了,就是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小子。”   白莲心其实离得不算近,但还是将这话听到了,走过来笑道:“王妃操心我作甚?我是一辈子要留在府上服侍王妃的,倒是贪狼那里,只怕没多久就要来管王妃求个恩典了。”   她不提贪狼,沈羡之这阵子忙着试验田和棉花苗培育的事情,天天和玄月他们打交道,早就把贪狼那事儿忘记了。   如今听到白莲心这话,连忙问道:“他怎了?”难道那钟玉嬛真被贪狼追到手里去了?这是不是太快了些?   白莲心只大声提起贪狼,只因他是男子无妨,但如今要说这钟玉嬛,声音便压低了不少,只和沈羡之到那还没开花的紫藤萝花架下小声说道:“这些天,贪狼那里若没空,都来找钟小姐,我与他也算是自幼相识的,竟不知道他原是这样的人,每天变着花样地哄那钟小姐。”洪水猛兽一般的攻势,就是贞洁烈女也挡不住啊!   更何况那钟玉嬛现在才经历家破人离之苦,最是脆弱之时,这贪狼如今给予的一切,都让钟玉嬛觉得满怀安全感,重新对人生燃起了新的希望。   沈羡之听罢,啧啧了两声,忙问:“钟小姐如何看待此事?”   白莲心其实是不欲与之来往的,本叫钟玉嬛和自己住一个院子里,是为了更方便盯着她而已,免得她不死心,趁机去勾引瑾王爷。   但是晓得贪狼的意思后,也是帮忙顺水推舟,如今也和那钟玉嬛做起了知心姐妹,寻着法子地在她面前夸赞贪狼的好。   她起先是不喜欢钟玉嬛,觉得此女装模作样傲气得很,但一想到贪狼若真娶了她,那瑾王妃这里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于是便主动与之交好。   起先是觉得别扭,但几次来往后,其实发现钟玉嬛也没有那么讨人厌,只是可能当初将她视作情敌,所以带着些有色目光看待罢了。   “我瞧她似乎也算是接受了贪狼的情意。”主要,这个时候正是钟家遭难之际,旁人避之不及,这贪狼还孜孜不倦地往她面前晃悠,哄着她宠着她,错过了上哪里再找这样一个人?   而且客观地说,贪狼武功不错,长相英俊,虽然有时候像是个痞子一样蛮不讲理,但是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让钟玉嬛有些动心,这和她以往所接触到的世家公子们都不一样。   沈羡之听得这话,心里有了数,“那感情好,这钟小姐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她若留下来,往后我若是办了女学,她还能去教学生们读书认字。”   白莲心听到这话,当即便拍着胸脯表示:“王妃既然有打算,那这桩婚事无论如何都会促成的。”钟玉嬛是实实在在的才女,必须留下来。   钟玉嬛并不知道她的未来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半推半就中,被贪狼去杜家吃酒席。   听着新娘子到了,跟着许多小姑娘一般一起伸着脑袋朝大门口看过去,她对这个沈芸之并没有什么记忆,唯一的认知就是晓得她是沈相爷家的大小姐,常年卧病在床,命不久矣。   所以也早错过了议亲的年纪。   可谁能想得到了呢?到了这西南,本来以为她这样的病态之体,只怕早就熬不住这里的穷苦,要不了多久就会销香玉殒的,哪里晓得她不但病好了,还在这二十几的高龄中,嫁了这样一位如意郎君。   钟玉嬛是太傅家的女儿,是个才女,对于这杜司风的才情更是仰慕佩服的,所以在她看来,这沈芸之实在是运气好。   尤其是这杜家为了方便她,那杜夫人还不远千里专门来此给她这个未来媳妇在这里办婚宴,行大礼。   不但如此,杜家还允许她像是当年的沈夫人一样在外行商,经营莫家产业。   实在是让钟玉嬛羡慕至极,这个时候也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嫁给了贪狼,他会不会也会允许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将自己困在那后宅之中?   然其实她有这个念头的时候,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小到大,所学的便是女子主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是现在她居然想像是这西南的女人们一样,也出来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   不过更吓人的是,她为何想到的新郎官是贪狼?而不是阿瑾呢?自己和阿瑾从小在一个学堂,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留在王府,最初的本意也是想等阿瑾回来,希望他能看在从前的旧情之上,留下自己,做个侧妃也使得的。   可是到底从哪个时候开始,自己不敢去肖想了?是因为被沈羡之的能力吓退了?还是因为如今家道中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   钟玉嬛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现在有一样很清楚,阿瑾应该是不需要什么红袖添香了,就算需要,只怕沈羡之也不会允许。   不过让钟玉嬛更为震惊的是白莲心的转变,生生给了自己一种白莲心喜欢的人是沈羡之的错觉。   忽又觉得可笑至极,这怎么可能呢?一面听到贪狼的声音,回过头正好对上他英俊的笑脸,“新娘子都跨完火盆了,咱们进去看看。”   她颔了颔首,想着其实贪狼也不错,他虽然只是阿瑾身边的侍卫,可是如今的自己也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了,能在窘途中遇到一个不嫌弃自己,还能这样对自己好的人,实在难得。   这想来便是人家所言的患难见真情。   杜府里一片热闹,司仪的声音尤为响亮,听着一声声唱和,祝福声连连响起。   这个时候城门口,一支队伍化整为零,隐藏在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进来了。   今日大部份的人都去吃酒席了,守在城门口的也只是些小卒,照例检查过后,便放了行。   这些队伍进城后没多久,夏侯瑾从蛮人部落回来的队伍也来了,他仍旧是病恹恹地卧在马车里,这阳春三月的暖日对他来说,似乎仍旧犹如那数九寒天的冰雪一般,身上盖着一层厚毯。   他如今倒不是假装的,而是那身上有着重伤,所以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都十分不好。   作者有话说: 第109章   鹿修澜驾着马车,忽然听到车里夏侯瑾虚弱的声音传出来,“不必回府,直接去杜府。”   “王爷!”鹿修澜如今自责无比,要不是自己逞强蠢笨,夏侯瑾为了救自己的话,他怎么可能遭了这暗算?如今他这伤势,最好先回府医治才是,怎还要去那杜府?   却听得里面传来夏侯瑾算得上是气息还算平稳的声音,“论交情,杜兄是我的好友,论私,我与他如今是连襟,他大婚我既然已经来了,就不该不去。”但声音仍旧是一往如故地虚弱,似乎再多说一句,他都会因为支撑不下去气绝身亡一般。   这些鹿修澜都懂,但是他觉得夏侯瑾的身体怕是支撑不下去,这一听出去,自己是拿了高昂保护费的,可是如今却……   他还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沈羡之呢,纵然他是希望夏侯瑾早些死,但也不是以这样的方式死了啊?又觉得从前自己实在是天真,怎么会觉得夏侯瑾真是个病秧子呢?可这次出去,才叫他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夏侯瑾的武功,只怕与沈羡之不相上下。   如此不免是觉得以前自己那些巴不得他快些病死的想法实在是可笑至极。   就在他想继续劝说夏侯瑾的时候,忽然听得夏侯瑾说道:“西南发展过快,尤其是浔州城,朝廷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呢,我已经许久没在城里,如今正好这副样子,该让他们看一看,京里也能放心些。”   只要让他们确信自己身体的确不好,会死。那就算是西南怎么发展,皇叔应该也不会在意的。   自己若死了,轮椅上的弟弟在他眼里就是废物。   到时候他反而捡了这西南一个大便宜。   不过夏侯瑾就是要让皇叔认为,自己这是在为他耕耘,这样的话他才不会阻止西南继续以这也的疯狂势头发展。   “可是您的伤……”鹿修澜怕夏侯瑾撑不下去。   “放心。”从前比这个时候难,他都撑过了。   鹿修澜终究还是没有去王府,直接驱车去往了杜府。   这边杜司风正与宾客敬酒,忽然听得有人高兴喊,“是瑾王爷回来了。”   杜司风一听,兴奋至极,连忙举着手中的酒杯迎出去,只见鹿修澜将病歪歪的夏侯瑾从马车上扶下来,顿时忧心不已,“你怎样?”   “无妨,山里有些寒凉,旧病复发了而已。”夏侯瑾说得轻松,看了看杜司风手里的酒盅,“只怕不能敬你一杯了,不过祝你与长姐百年好合,岁岁平安。”   杜司风颔首,“多谢,你既是身子不好,先回去,这心意我已收到了,也会转交于芸之。”   所以,连忙让鹿修澜将他送回去。   正说着,那在此吃酒席的贪狼等人也连忙赶过来,见着夏侯瑾的这面色,绝非往日那样作假,一颗心也都悬在嗓子眼里,“王爷!”   夏侯瑾挥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一贯的老毛病了。”   只是杜司风仍旧不放心,一定坚持要他们送夏侯瑾回去。   很快,夏侯瑾就被架上了马车,车到王府门口,他却是进了对面的日月神教,而大门口沈羡之早已经问问询侯在这里了。   见着从马车上下来的他,满脸的苍白无血色,说不担心是假的,但还是十分镇静地上前去扶着他,只是触碰到他那冰凉如天山冷雪一般的皮肤,还是忍不住皱起眉头,低声朝夏侯瑾道:“你要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死了我就立马改嫁,坚决不守节不守寡。”   夏侯瑾听得到这话,忍不住扯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这不是还努力活着嘛。”在靠近沈羡之时,只低声与她说道:“那俞家的人已经乔装进城,你让展元安排。”   “都这个时候了,还管这些做什么?顾着你自己的小命吧。”沈羡之扶着他,一路到那房中,方得空切脉,顿时露出惊讶之色,“想不到还有如此厉害之人,竟然将你伤至此。”看来她也要抓紧练功了,竟然已经被人超了。   “是皇叔的人。”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沈羡之展露出了这样厉害的武功,皇叔还是一点也不动容,原来是他身边自有无敌高手,所以压根就没有将沈羡之给放在眼里。   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能让沈羡之安全一些。   沈羡之听得这话,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暗自庆幸,幸好不管是自己还是鹿修澜,都没傻兮兮地直接去刺杀狗皇帝,不然早就躺板板了。   “这一阵子好好养,也亏得你这底子是在的,不然我真要改嫁了。”伤势虽是严重,但好在夏侯瑾的内力不低,护住了心脉,接下来花些时间养就好了。只是有些疑惑,“你受了这样重的伤,今日还去杜家那边晃悠,你是怕狗皇帝不知道你被他的人打重伤了?”   夏侯瑾当然不可能这样冒冒失失,“他还不知晓我会武功,而且只怕他们以为,当时接下这一掌的人早就没了。”自然也就不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来。   听罢,沈羡之才松了一口气,“你先休息,明日我再与你说近来府里的事。”   夏侯瑾的确是疲倦极了,这一次倒是没有反驳沈羡之的话,等着玄月将药送进来时,他已经睡了过去。   但还是被沈羡之给强行叫起来灌了药。   玄月在一旁看着沈羡之这粗暴灌药的举动,忍不住头皮发麻,心说往后还是不要娶王妃这样厉害的女子,还是温柔小意的合适自己。   不然就自己这身子骨,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沈羡之给夏侯瑾喂完了药,回头刚好看到玄月那目光,忍不住眯起眼睛:“怎么?”嫌弃她这喂药不够温柔?   玄月连连摆手,“没什么,只是想与王妃说,那鲖阳县的陈师爷已经打算回去,这边组织的科研人员也已经编好队伍了,我们几时启程?”   “先准备好,明日再问你们王爷一声,看他。”沈羡之回着,看了看床上的夏侯瑾,他虽然是病中,但这些公务肯定是能办的,往后自己终于不用这么累了。   如此一想,那对夏侯瑾的担忧也散了不少,“行了,你下去吧。”   玄月拿过药碗,立马就跑了。   夏侯瑾这一睡,直至暮色爬上柳梢头,华灯亮起,他才缓缓醒过来,隔着中门的帘子,隐约是能看到外面那桌前的沈羡之,不知道在做什么,手里的碳笔一直没有停下来过。   他并没有将沈羡之打断,而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那一瞬只觉得岁月若一直静好,那该是什么人间没事。   而沈羡之作为一个习武之人,被夏侯瑾这样一直盯着,纵然是中间隔了一层珠帘,但还是发现了,片刻后将手里那点写完,炭笔账本收好,心情美滋滋,以后城中大部份事情夏侯瑾自己能接管,莫家的生意大姐也不会再撒手,她可以完全将心思放在日月神教了。   一面起身,跟一旁的丁香吩咐了几句,那丁香出去了,她则往里间进来,“我给你随便擦把脸,吃饭了吃药继续睡。”   她这不是商量,而是通知,已经从一旁炉子上温着的铜盆里绞了帕子,朝着夏侯瑾走过去。   虽然是给自己的丈夫洗脸,但跟贤妻二字绝对不沾边,不过当事人夏侯瑾很是满足,“委屈阿羡这双握剑的手了,如今却要用来做这些粗活。”   “知道委屈我,往后就对我好些,自己在外也多顾着性命,我已经知晓了是那鹿修澜不知天高地厚,往后再遇到这种想要去送死的,任由他死了就死了,管他作甚?”当然,她也给鹿修澜上了一堂政治课。   鹿修澜最后那佣金一分没敢要,全交给她,说是赔给夏侯瑾的医药费。   他有这心,沈羡之也给收下了。不过丁是丁卯是卯,转头就给鹿修澜存到他在天宝号的名下。   弄得鹿修澜就更愧疚了,心里打定了主意,往后一定要尽心尽力,听从上方的安排,绝对不敢再乱来。   夫妻说话间,那丁香便提着食盒进来了。   夏侯瑾还欲下床,却见沈羡之将那活动的小桌搬上来,直接放到床上,将丁香送来的饭菜一一给摆了上去,瞧着倒是十分丰盛。   但是等沈羡之坐到另外一端,却将那翡翠粥推到他跟前,“我问过了,你这伤还是吃清淡些好,不过你放心,也不是真叫你吃素,这碗鸡汤是你的。”然后余下的丰盛饭菜,虽然每一碟就一丁点,但是贵在花样繁多,十来个小盘子呢。   看得夏侯瑾有些眼馋,“这一路上顾着赶路,又怕错过了大姐和杜大哥的婚期,一路上风餐露宿,也没吃顿像样……”   只是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给打断了:“我知道,所以我还给你准备了一碗鸡汤呢,这可是莲心专门留给我的野山鸡呢,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留着你来了才让人炖汤的。”沈羡之觉得自己贤惠极了,有好东西还晓得留给夏侯瑾。   夏侯瑾张了张口,最终千言万语到嘴边,成了一句:“难为阿羡特意想着我。”   “不必客气,快吃吧。”沈羡之已经开始动手。   夏侯瑾看了看自己的所谓的翡翠粥,不就是白菜粥么?寡淡无味。也只能配一口鸡汤解馋了,早知道回来是这待遇,路上就多吃些。   又越想越不对劲,自己是一个大病号,不是更该对自己的饮食上心么?为什么会给吃这些?就算是清淡也不可能这样,于是忍不住有些怀疑,沈羡之是故意的?不然的话她怎么摆了这么多盘子在自己面前?还吃给自己看?   作者有话说: 第110章   沈羡之就是故意的,不然下次只怕夏侯瑾还仗着武功不错,在外为所欲为,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饮食是清淡了些,但这营养是跟得上的。   不但如此,到了第二天,各县城积压的公文就全部送了过来,还有各街道修葺情况,鲖阳县的试验田安排,清河县棉花种植,高山耐寒耐冻的山羊绵羊养殖。   他瞥了一眼这垒得跟小山一般高的公文,“阿羡还真没当我是个病患啊。”他还以为,自己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卧床休息,叫人小心照看着么?   沈羡之正准备要出去,夏侯瑾回来了,属于他的公务归还给他,自己也该将心思放到日月神教上去。听到他的话,冷笑一声,“病患?病患晚上睡觉没有你这样不老实的。”话说夏侯瑾离开前,总算是有了这夫妻之实,她本来十分不适应,当时还特意躲到沈家院子里去。   哪里晓得夏侯瑾这一出去便是如此之久,回来后自己也没了当时的那些不自在,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白日里看着快断气的人,呵,晚上生龙活虎。   那一刻她终于明白,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男人。   刚要出门,忽然想起那琢玉的事情,“琢玉那里,你如何看的?”这些日子,他一直没轻举妄动,就是在等夏侯瑾的意思。   他本人倒是想要立马找到落霞庄去给第五家报仇,可是这落霞庄如今虽然是因为平月秋的名声受损,但底蕴还是在的,就凭着他和第五兆恒就想报仇,未免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却听得夏侯瑾说道:“你不是要创办一个江湖月报么?”   沈羡之一听,顿时明白过来,心说这不愧是自己相中的男人,这想法和自己都到一块去了,“好,我晓得了。”   她这江湖月报第一季正在撰写,其中自然是将平月秋年前到年后的这一系列操作都写了个清楚,江湖不少吃瓜群众都等着呢。   金堂主父子俩自打开始教中这些先生开始执笔那日,就日日来盯梢,就盼望着能将他们金家的名声洗清。   虽然事实不少江湖人都知晓,但大部份人还是选择相信落霞庄平家之言,认为金家父子俩还是吃里扒外,叛离了落霞庄。   金峥倒是不在意这名声不名声,他如今所做的事情颇有意义,比那提着刀路见不平行侠仗义更实在,只想着自己认真工作,争取这城里的街道都完美竣工后,城外的各主干道,自己还能做这监工。   只是他不能让父亲受了这份委屈,因此才格外关注,但这几天他发现第五兆恒有些不正常,就如同此刻,大中午的便来找自己喝酒。   中午有一个半时辰的午休时间,他一般会回到教里,抓紧时间学习看看书,午饭也就在教里的食堂里凑合着。   但是第五兆恒的邀约,却是万万不可拒绝的,心中又好奇,便与他一起到一处新开的酒家。   城中大部份事务处理还是在日月神教里办,就比如这新开的酒家需要入籍办理各种契,都是日月神教来执掌,所以城里现在像是这样新开的酒家基本天天都有,只是大小不一,所挂出来的招牌也不一样罢了。   如今见第五兆恒点酒,连忙拒绝,“小师叔,不是我不愿意作陪,实在是下午还有公务在身,后日我休息,明晚陪你喝个痛快如何?”   第五兆恒听到这话,似乎才忽然想起如今金峥在做什么,于是讪讪地招手让小二撤掉了酒水,这才苦笑道:“我自己一介闲人,倒是忘记了你是有公务的人。”   这话让金峥有些担心,“你这几天,怎么了?”莫不是因为前几日平月秋被平家接走的事情?不过他其实很想问,小师叔怎么没有跟着一起回落霞庄去?   想是因为有了前两次的闹剧,落霞庄也晓得是甩不脱了,所以这一次倒是痛快给了银子,然后当日就将平月秋和白玉琉给接走了。   起先金峥还以为,第五兆恒肯定也会跟着一起回去的,正好也没见着他去牙行里,哪里晓得这几日,他都闷在他短租的房里。   第五兆恒也想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就活成了这个样子?管着灭门仇人叫了那么多年的爹,还将他们平家奉得高高的,做那救命恩人敬了这么多年。   还因平家去挑战各路江湖人,手段残忍,与他挑战过的,只要败了,几乎都等同于废人了。   他成了平家手里的刀,将平家觉得不平之处都一一铲平。他如今只觉得罪孽深重,只觉得自己和当初平家灭第五家的时候,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这些话,他不敢去跟七小弟说,他怕七小弟从此以后也憎恨自己。   “阿峥,你说既然苦海无边,可为什么又要说回头是岸呢?”从前他从来不想以前的事情,可是自打那天从七小弟口中得知了第五家乃被平家所害后,这些事情就一件件涌上心头来。   他觉得自己满手都是血。   金峥被他这话吓了一跳,他听他爹说,从前有个亲叔叔,有一天也开始琢磨这些,然后没多久就去出家做了和尚。“小师叔,你是不遇着什么事情了?千万不要憋在心里,有什么事情你与我说,能解决咱们就一起解决。”不能解决的再说吧。   却见第五兆恒摊开两只手掌,“我这些年,借着挑战各路江湖名仕,毁掉了不少人。”如果毁掉的只是一个人就好了,可是那个人背后还有一个家庭。   闻言,金峥一怔,不由得想起来从前之事。其实就是在来西南之前,他们才去陪着小师叔去挑战了一位剑客,那剑客输了,握剑的那只手骨头几乎粉碎。   当时不觉得下手太狠,只觉得男人间的格斗,少不得要挂彩,当是热血无比,如今想来,金峥心头的确是有些后悔自责。   如今只能安慰这第五兆恒,“你也是授命而去。”又不是无缘无故自己找上对方要切磋的。   这要怪,就怪平家才是,而且他也知道,这些被挑中让小师叔去挑战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些不服平家,或是得罪了平家不自知者。   当时自己是落霞庄的一份子,从来没有细思这样的举动到底是对是错,如今摘开了身再看,便觉得毛骨悚然,平家这不就是教里天天说的恶黑势力么?   又觉得讽刺,平庄主是武林盟主,武林中一切事务都又他来主持,就因他是最为公允之人。   但事实上呢?一时间金峥也感觉到了浑身负面而来的心情,自己和父亲从前算不算是助纣为虐?也亏得是他的武功不出众,不然自己只怕跟小师叔一样,也是平家的刀。   “话是如此,可如果我自己目光清明些,些许就不会害了那么多人家。”他如今夜里一闭上眼睛,所看到的不再是当初第五家被灭门的血腥场面了,而是那些被自己毁掉的人家。   金峥如今也不该如何安慰开解,只能跟着叹气,“照着你这样说,我和父亲多多少少,也做过不少坏事,但时光难以回头,如今自怜自艾有什么用?倒不如想做着当前的事情。”当下的事情,总归是与老百姓们有关系,能叫他们受益,自己若是做好了,这心里便踏实了不少。   想到此,便与第五兆恒建议道:“你既然没有同他们回落霞庄,那是不是也打算往后都不回去了?如此那不如找一份事情做着,先安定下来。”   第五兆恒摇着头,明白金峥的意思,想让自己也加入日月神教,可他觉得像是自己这样双手沾满了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加入日月神教。不过的确可以找些事情来做,这样每日浑浑噩噩的,总不是办法。   两人最终也没喝酒,吃完了饭后,便各自散了,临分开时金峥怕他想不通,约了明天晚上喝酒,陪他喝个通宵。   没想到下午些,这第五兆恒就跟个游魂一般,跑到这还在修建的庙里,跟着做了那不要工钱的义工。   想是这半天干活没要钱,又跟着大家一起给佛像刷金身,心里看着那慈祥满面的佛像,心里竟然有些莫名的踏实起来,这一晚上也得了一个好觉睡。   第二天再去,听说庙里和尚不够,他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便去跪到大殿里,求庙里请来的老和尚给剃度出家。   态度坚决,庙里也正好和尚少,只晓得他不是个什么逃犯,便给剃了头,安排他去半山腰敲钟。   等着傍晚些金峥到他所住的短租房找人,却听房东说,“那小后生啊,不知怎想的,今日来退了房,行李也没要,说往后用不着了。”   金峥一听这话,吓了一跳,莫不是想不通寻短见?于是连忙问房东,“他可有说去了哪里?”   房东不知道金峥误会了,只气定闲情地回道:“城里总共就这么一处师父们待的地方,只怕就在那里吧。”虽然还在修建中,但听说各处请来的和尚已经陆续住进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111章   “师父们?”浔州城落魄了这么多年,庵庙道观都没有,如今还是大家筹钱修建这一处寺庙,名字来来回回改了几次,前些天才终于决定,叫小宝相寺。   寺庙的牌匾是雕刻出来了,但是漆才上了一道,所以还没挂牌匾,因此城里的人管和尚们都叫做师父。   也正是这样,金峥一听当时就给吓了一跳,“小宝相寺?”   房东连连点头,一面抱怨着:“对对对,就是这个什么小宝相寺,我说之前的名字不是挺好,怎么改来改去的?”   金峥哪里顾得上和他扯皮这些有的没的,连忙拔腿就朝着小宝相寺去了。   只是还没到,这半路就被黑着脸的琢玉给拦了下来,他还没反应过来琢玉拦着自己做什么?琢玉的拳头就狠狠往他脸上砸了过来。   也亏得他还是练家子,躲得尚且算是及时,但是拳头擦脸而过,顿时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牙齿松动了些,嘴里顿时灌满了一大口腥甜。   “你发什么疯癫?”他反应过来,只见琢玉要欲出手,气得也出手质问。   不过这时候被赶来的玄月拦住了。   只是没等玄月做这个和事佬,金峥就听得琢玉的怒喝,“我发什么疯癫?这话当是我问你,昨日他去见过你,便上山剃了头,你倒是告诉我,你都给他说了什么?”   金峥有些懵,他并不知道琢玉和第五兆恒这关系,所以心中不免是好奇,琢玉则如此关忧起第五兆恒?反正此刻觉得琢玉口中的他,不可能是除了第五兆恒之外的人。   毕竟昨日他也就见过第五兆恒,如今第五兆恒也上了山去做和尚。   “我……”他吞吞吐吐的,十分着急:“我没说什么?他只说后悔往日为平家刀,罪孽深重,我就跟他说让他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但是他敢指天发誓,他真没让小师叔去做什么和尚啊!   他的意思,是让小师叔像自己一样,找些能为老百姓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做着,不但能拿工钱,还能安抚内心。   但是他断然没有想到,小师叔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跑去做和尚,一面又恼怒,“那小宝相寺也着实太混账了些,人家要出家就剃度,不都是要让人先在庙里带发修行一阵子么?”   弦月觉得他这解释等于没解释,见着他那已经肿胀起来的脸,一手拉住暴怒中的琢玉,一面朝着他道:“你赶紧走,赶紧走。”   金峥只觉得琢玉是疯子,白白挨了一拳,也不知道玄月同琢玉说什么,那琢玉一副心不甘情不愿地跟他走了。   金峥也没多待,回去的路上进药铺子里自己抓了一副药,便回家去了。   他爹金堂主白天没空,所以这晚上回来,约见了媒人,准备给他说亲,这会儿才将媒人送走,见着儿子这副鬼样子回来,纳闷至极:“这是怎了?”   金峥也想知道这到底为什么,自己要白白挨这一拳,也是没好气地给金堂主说,“那琢玉不分青红皂白,当街就给我一拳。”   金堂主听罢,愣了一下,恍然反应过来,自己也是回来的时候才听展护法说了几句,当时没懂是什么意思,眼下看到儿子这脸,也是了然了,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个倒霉孩子,这一拳要说起来也不冤枉。”   “凭什么啊我?”金峥心里叫屈,直将自己抓回来的药扔到桌上,自己生闷气。   却听得他爹说道:“你怕是不知晓,那琢玉也是第五家的人,当初还是襁褓中,侥幸被奶娘救出来,他第五家本就只剩下这么两个兄弟。你倒好,说话不仔细,让人做了和尚去。”   琢玉也是那第五家的人?琢玉一时也顾不得自己牙疼了,“真的假的?”   只是这惊呼声才出口,就被他爹拍了一巴掌,“你叫嚷什么,小声些,往后嘴上也牢靠些。我今天请了赵娘子过来。”   “爹要续弦?”金峥倒不反对,这家里就他们两个大老爷们,的确是挺闷的,多个人也好。   又是一巴掌落下来,“老子给你说亲。”   给自己说亲?金峥想了想,还是算了,自己才赚了几个钱啊,娶了媳妇银子要上缴,天天听教里那些去了亲的人说,出去喝杯酒都要精打细算,于是连忙摇头拒绝,“爹,我过几年在考虑,不着急。”   但是金堂主着急,尤其是看到教里不少同事,有的明明比自己年纪小,却已经是抱上了孙儿,他如何不羡慕?   第五兆恒出家做和尚,听说琢玉知晓后立即上山去,他闭门不见,只说自己罪孽深重,不配为第五家的人,往后只让人叫他无空。   于是琢玉又去把金峥打了一顿。   这事儿是第二天沈羡之到教里才晓得的,因为这金峥还专门为此请了一天的假,所以沈羡之只能让钱袋子去帮忙顶班。   钱袋子有些不乐意,他还准备去养鸡场玩呢。只和言巽小声抱怨,“我就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言巽却是一脸羡慕地拍着他的肩膀,“这多好,说明你多才多艺,干啥都行,不用像是我现在一样,每天就看着这些账本,枯燥无味。”   钱袋子闻言,一时也不免是同情起他,“没事的,我昨天不小心听到我二姐和王爷说,要给你安排什么大任务。”   言巽一听,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让夏侯瑾和沈羡之商量,那肯定不是小事情。果不其然,才吃过午饭就被玄月请去了王府。   被半卧在床榻上的夏侯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上书提倡知识产权等保护法,甚至草稿都给他准备好了,他只需要抄一遍,送去京城就好了。   言巽看着,有些慌张,“哥,亲哥,阿瑾哥,我自小把你比我京城那些同胞兄弟都看得还要重,你不该这样把我推进火坑里。”   夏侯瑾气定闲情地靠着身后柔软的靠枕,“生在这皇室之中,想要摘开身,除非死了。”说到这里,话锋一转,竟然打起了感情牌,“你不为自己考虑,你也要为你母妃考虑吧?你父皇这些年如此宠她,又大张旗鼓地惯着你,为了你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小事化大,趁机打压你那些兄弟,你不会觉得他们往后能善罢甘休,体谅你的难处吧?”   “我……”这些,其实就是言巽最不想面对的事情,他有时候都觉得宫里那位父皇的恐怖,到底是怎么变态的心理,才会借着自己来打压其他的皇兄们?他的对自己和母妃的宠爱,不是爱,而是一把利刃。   这时候只听夏侯瑾又说道:“你今年已经十八了,该好好为自己的未来考虑。”这份奏章送上去,即便没有成,但也会掀起轩然大波,言巽可能会得罪一大波人,但同样也会得到不少人的拥护。   尤其是那些读书人。   言巽垂着头,显然夏侯瑾说的这些,他比谁都明白,那皇室里长大的孩子,就没有傻的。他只是不想去面对罢了,曾经还妄想着,想个金蝉脱壳的办法,把他母妃也偷偷接到这西南来颐养天年,不要再做那宫中的活靶子了。   可是现实么?他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如今有着这样一个机会在面前,他也想试一试。当然他也知道,阿瑾哥这背后的目的,除了为这天下的创作者挣得一份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之外,还有就是他还想替皇叔报仇。   父皇的皇位本来就得来不光彩,这是众所皆知的,而且他自己应该也比谁都清楚,所以才这样不留余地地毁掉阿瑾哥和阿瑜哥。   而又为了制衡宫中那几位背后有权势的娘娘,把身后无任何靠山的母妃推到了人前,连带着自己这个纨绔,也没有逃脱算计,借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大张旗鼓地打压自己那些皇兄。   他有时候真希望皇兄们脑子能清楚些,父皇根本就没有宠爱自己,他只是需要用自己和母妃来做借口罢了。   但是他们恨自己恨得要死,怎么可能还会理解自己呢?   “好。”言巽终究还是点头了,为了自己也为了母妃,可是他很担心,“但阿瑾哥你是知道我的,我不懂那……”   不过话没说完就被夏侯瑾给打断了,“人说耳目濡染,看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更何况谁能走到最后,也不单单只是靠智谋而已。”更多的,还是要看运气,看谁的心更狠而已。   言巽还年少,未来他总会有顿悟的一天,夏侯瑾甚至都觉得不必专门去教他怎么做。   时机到了,他自然而然就晓得该怎么进行下一步了。   “既如此,拿回去好好写,然后自己找人送去京城。”他知道,言巽也有自己的人,所以这些事情当然不用自己专门去操心。   言巽点点头,心中却有些替阿瑾可惜,明明这件事情他来做更好才对,那样的话,有朝一日他也能理所应当地拿回属于他父王的一切。   可是他却不要,这让言巽很懵,别人挤破了脑袋,机关算尽都要爬上去的位置,他居然就这样拱手给了自己。   然后言巽就更慌了,他会不会成不了气候,反而到时候会把阿瑾哥给一起连累了?   作者有话说: 第112章   算了,以后少和钱袋子到处鬼混,多看看书应该还能有救吧?不为旁人想,也要为母妃着想,这么多年父皇将她捧得那样高,宫里哪个娘娘不记恨她?   所以就算是为了保护母妃,自己也须得努力。   当下便告辞回去,老老实实关门抄写。   他一下变得这样勤奋好学,钱袋子颇为不适应,想有大哥鹿修澜忽然变得积极向上起来,满心热情地奔赴日月神教中就算了,怎么言巽也忽然变了一个人一样。   很是纳闷,“你们这都是怎么了?”都不去玩儿了啊。   言巽叹气,“任重道远,有什么办法呢,真羡慕你。”   钱袋子莫名其妙,也懒得再问,今天自己休息,高高兴兴出去玩。   但是还没出王府就被沈羡之喊住了,“你今儿休息,打算上哪里去?”   当然是出去玩啊!不过这话钱袋子肯定不敢直接说出口的,“有什么事么?”别又喊他去给谁代班。   “今日大姐回门。”他们成亲那日,自己是女方家的人,和两个妹妹一样在家,没过去看他们拜堂成亲,今日好不容易大姐和杜司风回门,自然是要聚一聚的。   钱袋子把这茬儿忘记了,“那得准备什么?”回门就回来吃顿饭么?当下收回自己快要跨出门槛的脚步,跟着沈羡之身后,往后院沈家住的地方去。   沈梨之和沈灵之今日也没去铺子里料理,在家里早就准备好。   沈羡之忽然想起自己当初可没这待遇。不过也不怪,她这成亲过后,从宫里出来都没耽搁,就直接启程来这西南了。   院子里也难得热闹几分,墙根下面种着的菜苗也嫩得可爱,这春雨落下来,越发显得惹人喜欢。沈羡之便问:“中午准备吃什么?”   “三小姐和四小姐还没拿定主意呢。”丁香回着,只听她们说要自己做,或是去外面的酒楼里叫席,还没得个结果。   沈羡之闻言,便做了决定,“院子里这些菜长得这样好,又嫩又新鲜,唰火锅吃呗,省得到时候盘盘碟碟的,多不好收拾。”反正人总共也就这么几个。   钱袋子一听这话,拍着双手赞成,“这感情好,我去拿篓子里摘菜。”又道自己一大早看厨房那边买了不少新鲜的清河县山羊肉,摘完了菜苗扔给丁香几人,便跑去拿羊肉了。   这边火锅底料炒香了,沈羡之才打发人去请夏侯瑾。   话说这夏侯瑾这几日吃了几天粥,早就盼望着沈芸之和杜司风回门,自己兴许能在这饭桌上混一顿像样的饭菜解这口腹之欲。   所以听得有人来请,连忙收拾起来,人也精神了几分。   玄月跟在后面瞧见了,低声和贪狼念叨:“谁能想得到,咱们王爷也有这样的日子,为了一口吃的……啧啧。”   贪狼不以为然,“王妃那也是为了王爷着想,再说吃的都是药膳粥。”他心思不在王爷身上了,跟着走了两步就停住脚步,“我忽然想起还有点私事,我想去忙了。”   他能有什么私事?不过是想去找那钟玉嬛罢了。   玄月刚知道的时候是有些吃惊的,所以现在也猜到他去作甚,只忍不住嘀咕了几句,连忙跟上夏侯瑾的脚步。   几乎也是夏侯瑾才到片刻,沈芸之夫妻二人便来了。   要说沈芸之虽是嫁了人,但是从昨天开始就到铺子里去,杜夫人也没拦着,所以姐妹们早就见过了面,但因今日是回门,这寓意终究是不一样,姐妹几个便坐在一处聊天,暗地里也问一问沈芸之的新婚生活。   问得沈芸之满脸通红,偷偷去看那和夏侯瑾不知在说什么的杜司风。   和女人们不一样,男人见面自然不会问新婚生活,而是直接开口说起了公事。   如今日月书院马上就要开始授课了,韩先生也是十分尽心尽力,把自己能喊来的学生都叫了过来,这骑射礼乐一样不少。   只是这城中场地受限,所以韩先生比谁都着急早些在眉山动工,这个时节眉山上的梅花倒是都凋零了,但是山里的兰草又开始打起了花骨朵。   他是真爱这眉山,就这样忙,他还要抽空山上去,再看着那小小的一方天池,只恨不得早些在天池旁边修一处院落,整日开窗看山水。   “叫他莫要着急,城中现在哪里还能腾出人手来,这街道修葺完了,工人们一刻不得闲,官道和通往各县城的路都要重新修葺。”更何况这路修好了,他到时候真要在山上动工,这运输之上,也是大大方便。   杜司风听了直叹气,“他是什么性子你还不知道。”说着,偷偷瞥了一眼和姐妹们谈笑风生的沈羡之,“要说能跟家王妃聊到一起去呢,两人都是一个性子,要做什么就立马做,不去做的话就浑身不自在。”   杜司风这比喻倒是没错,沈羡之说要创建日月神教就创建,一点都不含糊。   清河县要种棉花,养耐寒的高山羊,立马就要落实。   夏侯瑾听到他的话,嘴角忍不住扬起,“也非什么坏事,更何况这样不好么?说到做到。”   杜司风不想与他在这上面争辩,只是有些担心起沈芸之,她虽是经商之上有天赋,但这终究是件劳累人的事情,想起沈芸之自小中毒到如今,身体本就不大好,但自己也不能阻挡她成为下一个沈夫人,只能盼望着往后能多抽出些时间,多陪她出去。   是时候该收几个弟子了。   各自的话题都没有结束,上了饭桌围着火锅依旧不止。   热热闹闹的,除了这火锅里热腾腾的香气,还有这满屋子的人间烟火气。   下午还晚了一会的牌,沈羡之几人才恋恋不舍地目送杜司风夫妻两人回去。   沈羡之和夏侯瑾还各自有事要处理,也从沈家院子里出来了。   走了不过两步,夏侯瑾就忽然问道:“聂一刀和关无忧,如今也在你教里?”   沈羡之一脸疑惑,“温言没告诉你?”那可是温言介绍过来的人,虽说这两人是奔着教里的待遇来的,但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侠士办事就是不一样,又正值壮年,有见识有阅历,这样的人要是多来几个该多好。   夏侯瑾心说这不是明知故问,他自打回来后,就一直被沈羡之关在房间里处理公务,也就是今天才出了那正院的大门罢了。“我还没见过他。”   沈羡之闻言,似乎才意识到夏侯瑾这么多天都没出门,于是抓起他的手切了一下脉搏,恢复得还好,“那你趁机去见见?”   夏侯瑾现在又没那功夫了,“蛮人部落里来了好几个主事,都等着我。”   沈羡之听罢,心说只怕还是为建立交易市场的事情,便道:“人情虽要顾着,但这规矩却也要给定死了,不然将来只怕是不好管理的。”   夏侯瑾也知晓,毕竟信仰不一样,所以对于这件事情,他也是十分放在心上,自是点了点头。又想起自己这才回来几天,便被这一件件事情忙得焦头烂额,连受伤的事情都没工夫去多想,不免是有些自责,自己不在的这些日子,着实是委屈了沈羡之。“这些日子,阿羡辛苦了。”   忽然来了这么一句,沈羡之有些没反应过来,“怎么了?”一脸怀疑地看着他,莫不是要求自己帮他做什么?自己现在可没空啊。   “你这样紧张做什么?”为何自己觉得她竟然一脸防备呢?夏侯瑾一面怀疑,一面劝说自己,可能是看错了。   “没有,我还有事忙,想走了。”沈羡之心想还是拔腿先走为上,自己往后也要向夏侯瑜多多学习,一问三不知,这样一来让人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可靠的人,也就不会拿那么多事来找自己了。   她这个想法很完美,但事实上她就是个劳碌命,才到教里,展元就拿出这江湖月报的初版给她看,“教主觉得这样如何?”   沈羡之瞥了一眼大版面都是写着金家的事情,不由得有些好奇,“金堂主亲自过目了?”   “那是自然,他一天要过来看几次,我都想给他记旷工了。”   沈羡之心说旷工倒不必,“既然看过,其他的也没问题就直接发了。”至于这月报,会先在莫家的书行里卖。   也不知道老百姓对于这样零距离接触江湖事迹,有没有什么兴趣?而这一刊除了金家的事情之外,还有剑客关无忧的专访。   其实做得还是很好的,沈羡之反正觉得自己如果作为一个购买者,无可挑剔。   展元这得了话,立即就亲自拿去了八角亭印刷坊。   第二天一早,这江湖月报第一刊便出现在了城中,沈羡之还专门效仿最原始的售卖方法,雇了几个半大小子抱着报纸当街叫卖。   但是沈羡之压根不知道,为什么口号喊着喊着成了:“金家与落霞庄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剑客关大侠与名妓不为人知的一段情”、“武林盟主到底多有钱”等等。   她听到的时候几乎以为是这叫卖队伍里出现了同穿越者,不然这些引人夺目的标题谁想出来的? 第113章   她当时就给吓慌了,她这江湖月报是要写时事,真实无半点虚假,可这样的口号喊出去,怎么听都像是宣传虚假和当不得真的娱乐。   还没等她想出相应对策,江湖月报却是已大卖,而且也如同她所预想的那样,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   不过幸好,最终的评论风向是好的,大家都喜欢江湖月报再接再厉,往后写更多真实江湖事。   沈羡之松了一口气,本想要追究下去这些丧心病狂的口号是谁喊起来的?没想到竟然是几个只认识几个字的报童少年。   他们就只认得那几个字,所以自己综合一下,就总结出了这江湖月报所讲的到底是什么。   “此事罢了,他们到底不识字,也怪我们这边没有提前做好准备。”金堂主心说最后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便劝着沈羡之罢了,不要去责罚那几个少年。   连那关无忧都来开口求情。   沈羡之见他们这些当事人都不在乎,也只好作罢,但类似的事情,不可出现第二遍,为此这撰编堂还为此加班加点整改。   事情倒是平息了,但是回头沈羡之还是叫韩先生笑了一回,又道:“不过你这提前发行,倒是给我这里提了一个醒。”千万要留意文章造假冒充之事。   说了不过两句,便与沈羡之旁敲侧击地打听,“官道你们几时动工?”看来还是没死心,想要提前将眉山上的书院动工。   “你死了这条心吧,除了官道之外,主干道也要重新修葺的,今年只怕还不见得能完工呢,你明年再做考虑吧。更何况你这书院今年才正式授课,还没上正轨,你想那么多干什么?”   没曾想韩先生听这话不乐意了,“你这意思,我这书院不见得能撑下去?”   沈羡之摇头,“我没那么说,只是你自己是教书育人的,比我自己都晓得这些学生到底多难管,还是先将心思放在他们身上,明年保管能给他腾出人手来。”   韩先生冷哼了一声,但看着今年是无望了,只能唉声叹气地掰着手指数月份,心说这才四月初,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呢。   但是应该不妨碍自己先找相熟的人帮忙看看吧?   接下来的日子,各人依旧是忙忙碌碌的,日月书院正式授课,街上闲散游玩的小儿郎和少年们一下没见了踪影。   少了他们这些个皮孩子在街上游荡玩耍,这街道修葺的工程大大加快了不少。而城中不知道是不是当初展元接手了这些刑事案件,他的手段太过于恐怖,以至于这城中什么小偷小摸都极少,更不要说是牵扯出人命的案子了。   这几乎是没有,最多的也就是些鸡毛蒜皮,东家的瓜藤爬到南家的墙根上,被南家摘了瓜,或是李家的鸡跑到赵家的鸡窝里去生了蛋的小事。   展元才不乐意管这些,转手交给言巽。   言巽本来在金堂主那里干得好好的,忽然被他调过来,看着这些个鸡毛蒜皮的事情,顿时是傻了眼,“这,这到底要怎么判?”他没经验啊。   展元一摊手,“我哪里知晓,这是瑾王爷特意吩咐让你来办的,好好磨练磨练,莫要辜负了瑾王爷的一片苦心。”夏侯瑾和沈羡之其实虽然没有说过什么,但是当初那奏章他们让言巽以自己的名义送到京城去,展元就明白了这夫妻俩到底是什么打算了。   其实他觉得如果瑾王爷和教主想要报仇,自己做皇帝轻轻松松的,为何还要把这个一问三不知的小子送到人前?这不是赶猪爬树么?成功率太低了。   就算是在朝里随便拉一个皇子来,都比这言巽要强啊。   但是,既然是教主也认可了,展元自然是没说什么,只能从言巽身上找优点,找来找去,就发现一个,尚且还算得上是纯良,没有京城里那些皇子们的尔虞我诈。   可他这优点,用来参与到那些事里,这不是白白去送命么?于是展元就更不明白这瑾王爷和教主到底是怎么想的?   回头见着言巽捧着这些状子,眉头都拧成了一团,心说这小事看大,这些事情看着无足轻重,但其实处理起来很是麻烦,他若是能处理好,自己也高看他一眼。   所以这暗地里还是关注着,想看看言巽到底如何处理的?   而言巽没有开堂审案,觉得这对簿公堂,不免是伤了邻里间的和气,所以邀了钱袋子一起上门去给人做那和事佬。   也不知他怎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事儿解决了不少,还给人家两户邻居家促成了亲家,让人结成了儿女亲家。   展元听到的时候,正和沈羡之商议雁环山那边的建设情况,展元的提议,早些动工,但是沈羡之还是决定等各处的道路修葺完了再说。   更何况,也不能赶在修建书院前。   两人正说着,便听闻有人来报此事。展元当即就忍不住笑起来,“这倒是奇谈了,他如何让人家说和的?”   回来的人却道:“就是上门劝说。”   展元一脸楞,沈羡之却是已经明了,“本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和和气气沟通好了,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你瞧阿巽也不是没有优点,他能耐心听这些被告和原告之间的那些委屈和不服,又十分能共情,自然是能将此事解决好了。”说罢,一脸颇为自豪道:“他的确没旁的优点,但是他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与之共情,这不是乱世,国家不需要一个骁勇善战的王者,而是需要一个能体恤民情的仁君。”   沈羡之从他当初在养鸡场里孵小鸡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言巽还是满腹仁心,他会为没有出壳的小鸡仔而难过,会责备自己做得不好,才使得那些鸡蛋孵化不成功。   如果他是一个小孩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但是他已经一十七了,还能这样想,别人可能觉得幼稚,但沈羡之却觉得有些难得。   她的这番话,着实让展元有些吃惊,他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所以如今不免是有些震撼,这样说来,这言巽倒是极好。   一面问,“那接下来还有多给他安排些事务么?”   沈羡之想了,西南没有什么官员,这整个浔州城的大部份事务,都是由着日月神教承包了,其实往大了说,这就跟一个小朝廷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这教中的各堂甚至还要比朝廷六部都明细,所以完全可以让言巽在各堂都待一段时间,然后再有他综合管理。   于是点了点头,“可以,不过你看这些,他到底是年轻。”   展元颔首,回头只同自家两个儿子说这十七皇子真是走了大运,虽然摊上了那样一个总是算计他们母子的亲爹,但这遇到了一个极好的堂兄堂嫂,培养他简直比培养那亲儿子还要上心。   展元这俩儿子,手里抓着这西南的暗网,如今那关无忧加入日月神教,也成了这暗网的其中一员。   听到父亲的这话,也就想起来了今日关无忧那边得来的消息,“京城那边,要来几个人,听说有一个就是定安侯家的世子。”   展元压根已经忘记了,这定安侯家的世子是谁,所以听到儿子专门提起,“怎的?”   “王玉臣啊。”   说是王玉臣,展元猛地反应过来,“他来作甚?”当初不是在街上被教主狠狠羞辱了一顿么?如今怎么还有脸来这浔州城?   却听次子又继续说道:“听说与之同来的,还有六殿下,是负责梧州去年雪灾贪污的事宜。”   展元听罢,心想那六殿下性子张扬,既然是来了这梧州,怎么可能不会来这西南?当下不免是有些担心,“只要京城那边不来人,这西南就算怎么发展,我也不担心,反正山高水远,真有传言传过去,也无妨。”反正在朝臣们的心里,这西南到底是怎么的贫瘠,已经在他们的心里根深蒂固了。   不可能是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但如果真让京城的人来看到,便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下就做了决定,“到时候想法子拦住。”   展家两兄弟都觉得父亲给他们出了一个难听,怎么拦?“找人刺杀?”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但是风险太大,刺杀皇室血脉,朝廷必然会彻底追查。   衙门里查不到,不代表暗卫们查不到,更何况都是父亲从前的同僚,肯定能马上猜出来是他们兄弟俩的手段。   于是这个办法自然是不可行。   “算了,明日我禀了教主,看她与瑾王爷如何决断吧。”展元也觉得拦不住,还是不要擅自处理。   王府这边,沈羡之今日回来得早,去看了铁猫儿,小胖子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已能闻到五谷香,每次他爹娘吃饭的时候,便不老实起来,嗯嗯噶啊地叫着。   只是到底还小,没敢拿粮食给他吃。   桑葚对于沈羡之这个王嫂,仍旧是敬畏之心多一些,哪怕沈羡之是个十分平易近人的人,但她面对沈羡之,仍旧是不能像是旁人家妯娌那样相处,如今正怯生生地朝沈羡之说:“王爷说,等着再过两个月,就能给他吃了。”   沈羡之觉得她怕自己多一些,自己留下来也让她不自在,便抱着铁猫儿玩了一会儿,便告辞回去了。   方嬷嬷原本是沈家那边的人,是当初她特意让过来照顾桑葚的,如今方嬷嬷送她出来,见她那样喜欢孩子。老人家嘛,就忍不住劝,“二小姐您嫁给王爷也一年有余了,王爷身子要是不好,您就让他多休息休息,也好早日抱上……”   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打住了,“那什么,方嬷嬷你快回去吧,我先走了。”对于这种事情,当然脚底抹油。   不过夏侯瑾身体不好么?呵!白天病恹恹,晚上生龙活虎。   作者有话说: 第114章   更何况自己这个年纪生孩子?她可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更何况现在她和夏侯瑾的感情,也还没到自己拼了命给他生孩子的地步。   反正她自己单方面是这样认为的,夏侯瑾对于她更多的,更像是合作关系,只是比较亲密些罢了。   当然,喜欢也是肯定是喜欢夏侯瑾的,喜欢他的颜他的身材,更喜欢他的行事作风,但也没到了离开他就活不下去的地步。   再有,就算要生孩子,今年自己也不过才十九岁罢了,这事儿只管二十五以后再考虑,更何况眼下的西南,也不见得安定。还有自己就算是不给沈家夫妻俩报仇,可是照着自己这样过得好,狗皇帝应该也不会安心的。   所以狗皇帝不死,生孩子就是给自己找个弱点。   她想着这些事情,垂着头进来,一时不防,撞到一个人。   因对方又香又软,吓得她连忙反应过来,连忙将对方扶住,“没事吧?”发现原来是白莲心。   她的个头比白莲心高一些,也是沈家姐妹里个头最高的,如今白莲心被她扶着,顺势就靠在她的肩上,娇弱地仰着头朝沈羡之看过去,“我没事的,就是刚也不小心,扭着脚了。”   白莲心的脚的确是扭着了,这点是不作假的,但也没疼到需要靠在别人怀里才能支撑身体。   但因这人是沈羡之,她便靠了过来。   沈羡之一听,那就更着急了,还以为是自己的过错,连忙扶着她坐到旁边的廊椅上,不由分说就蹲下身,一把抓住白莲心的脚踝,发现果然是有些扭着了,只安慰道:“没事,别怕。”说着,瞥见白莲心头上的簪子,“你这簪子挺好看的,哪里买的?”   一面说着,手腕却是忽然一用力,将她那扭着的伤处归位。   刚要张口回她,说是她送给自己的白莲心,话还没说出口,就变成一声娇弱弱的哼痛声。   却见沈羡之已经给她将鞋子穿好站起身来,“没事,好了,你试一试。”   白莲心一怔,半信半疑地起身来,试了一下,顿时满脸欣喜,忍不住朝沈羡之怀里扑过去,“真的好了,谢谢王妃。”   沈羡之怕她摔着,一手扶着她那盈盈不握的小腰,心想也不知道往后要便宜哪个王八蛋了。“好了,没事就好。”   白莲心察觉到扶在腰间的那只手,脸颊不由得有些通红,忙不好意思抽出身解释:“我一高兴,便有些失态了。”   “不妨事,你这是要去哪里,这几天不是叫你好好休息么?”前几天替自己忙大姐的婚事,可结结实实累了她一阵子,很是让沈羡之过意不去,一直在想要如何弥补她呢。   白莲心这才想起自己的来意,“我找王妃呢,我偶然得了个消息,那六殿下此番负责调查梧州去年赈灾贪污一事,只怕会来咱们浔州。”   两座城池之间距离如此相近,依照夏侯绯月那张狂性子,又晓得夏侯巽在这里,必然是会来一趟的。   最重要的是,自己在这里,他会来。   沈羡之一怔,下意识就脱口问出,“你何处得来的消息?”问罢,又怕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连忙解释道:“你是个姑娘家,又不会武功,这些事情你不要去冒险打听。”   白莲心听到她的解释,自然是觉得暖心,一面有些担心地看着沈羡之:“是他给我的信。”然后垂着头低声与沈羡之解释着,“六殿下小时候,也在我们王府里待过一段时间。”   那六殿下夏侯绯月还是当今圣上的王妃,他母妃出生武将世家公孙府,但因当年公孙府一门十二将,都丧身于沙场,他母妃也一时接受不了这个打击,自缢身亡了。   那时候众人都只忙着公孙家后事和战场上的事情,谁也没顾及到他这个小孩子,所以便被夏侯瑾的母妃给接到了府里。   说来也是奇怪,他母妃出生武将世家,也是武功卓然,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偏偏他生得又瘦又小,相貌阴柔,比女孩子还要像是女孩子。   所以到了王府里后,一帮男孩子自然是十分不待见他,大家玩打仗骑大马,都不带他,夏侯瑾倒是愿意理他,但夏侯瑾身子弱得很。   夏侯绯月又嫌弃这个堂弟。   于是,这夏侯绯月当时和白莲心一起玩。   全府上下,就白莲心一个小姑娘,年纪又小,吹着鼻涕泡泡,男孩子们不喜欢带她玩,觉得是个累赘。   他便带着白莲心在府里扮家家,扑蝴蝶。   说起扮家家一事,白莲心现在想起来十分后悔,“他穿着一身红衣裳,又比府里的丫鬟姐姐们好看,我一度以为他是个姑娘。”还姐姐长姐姐短,整日跟在对方身后。   白莲心说起来时,似乎很不待见这夏侯绯月,但是沈羡之却觉得这分明就是妥妥的青梅竹马情啊。于是忍不住打趣地问道:“他人还没来就给你写信,是不是专门来看你的?”   “我才不稀罕他来看,他当初在府里也就待了两年的样子,就被公孙府的老太太接走了。”再到后来,王爷出事,当今圣上将王爷原来的位置取而代之,后来居上,顺利继承大统,夏侯绯月才被接回宫里。   他母妃虽被追封为圣德武皇后,可是只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①,更何况他还有别的兄弟,他一个没有母妃的孩子,无人管教,不免是有些跋扈张扬,偏他一惹事,司徒府的老太太便盛装到宫里来抹眼泪。   所以谁也不敢招惹他。   时而久之,司徒府的那帮女人,在无人同情怜惜了,只觉得她们烦。   沈羡之倒是好记得,父母出殡之日,司徒府也给设了路祭棚,她当时还在想,别的官员都避之不及,他们怎么还专门设了路祭棚,后来听说府上只剩下女人了。   原来,便是这夏侯绯月的外祖家。   这样说来,这夏侯绯月也不是不能给培养成友军啊。她心里跳出这个念头的时候,目光也不由得落到白莲心的身上。   但是一想到白莲心对自己这样好,她这良心上也过不去,便没开口与白莲心提及美人计一事。   晚些与夏侯瑾说起此事,夏侯瑾却是一点都不意外,“他自小就与小白要好。”还提起白莲心因当初爱慕自己之事,没少叫自己在夏侯绯月手里吃苦头。   一面忍不住庆幸,“万幸,如今小白也不拿正眼看我,他来了就来了呗。”为了避免他烦人,当初自己才提前将白莲心打发到这西南来。   没想到为此,还惹了他一回。   不过这些旧事,就不细说,左右也无伤大雅,他也没有什么恶意,更何况同为可怜人罢了。   而沈羡之听到夏侯瑾这些话后,越发觉得这夏侯绯月就是冲白莲心来的。   一面推开又朝自己覆上来的夏侯瑾,“今日我不方便。”非安全期,还是算了,她可不想喝那苦哈哈的药。   夏侯瑾却是误会了她的意思,一手覆上她平坦光滑的小腹,以为是来了月事。   沈羡之也懒得解释,没料想夏侯瑾隔日特意吩咐厨房注意膳食的时候,丁香疑惑,“小姐怎么吃不得这些了?”   夏侯瑾皱着眉头,觉得丁香这个丫头一点都不称职,她家小姐来了月事,她竟然不知道?   不过到了下午些,便觉得不对劲,夏侯瑾这才暗地里让去套丁香的话,很快就得到了结果。   她的月事还没到,这几天却不叫自己碰……她不爱自己。   所以害怕有孩子。   可她不是挺喜欢孩子的吗?得了空就去隔壁阿瑜家看铁猫儿。   于是夏侯瑾就彻夜难眠了,转辗反侧。   “你干嘛?”他没睡好,沈羡之也受扰,问这话的时候,已经暗中抓起他的手腕切脉,随即没好气地扔到一旁去,“这不是好好的么?”她还以为是旧伤复发难受得睡不着呢。   夏侯瑾被她抓住手,还以为她要和自己说话,哪里晓得是切脉……   很快听到沈羡之入睡后的均匀呼吸,忍不住开始焦虑起来,心想她要是不爱自己了怎么办?她又不是别家那些养在深闺里的姑娘,离了丈夫会活不下去。   他猜想,阿羡离开自己,肯定照样活得风生水起。不行,他得想办法努力,脑子里转了一圈,阿羡最在意的,便是日月神教的发展,于是当即做决定,明天让温言把金矿旧址的事情告诉阿羡。   她晓得了,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只有钱,哪里能将她留住?沈夫人留下的莫家产业,只要正常经营,钱也是取之不尽的。所以自己还得想别的办法,比如将这日月神教继续推广。   夏侯瑾为此事焦虑一夜难眠,沈羡之第二天起来看着他那瞧着不大好的气色,甚是疑惑,“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你怕我担心,所以瞒着我?”   夏侯瑾摇头,“没有,诸事顺利。”   “那你这一个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睡觉干嘛?看看这眼睛,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又让你熬夜看公文。”沈羡之说着,踮起脚尖,指腹轻柔地划过夏侯瑾的眼帘,“你和夏侯绯月,谁长得更好看?”   “嗯?”夏侯瑾微微蹙眉,已经明显不悦。   但是却听沈羡之说道:“我昨晚睡前想了想,小白也可以说婆家了,她哪样都好,我身边看了一圈,总觉得谁都配不上他,这夏侯绯月听起来脾气不大好,但如果脸好看,我不是不可以考虑。”   原来是为了小白的事,他还以为,自己连这长相都要被嫌弃了。   ①出自杜甫【佳人】。   作者有话说: 第115章   转眼便到了清明,城中都纷纷效仿,学着西南王府,专门沐休一天,踏青祭祖。   只是天公不作美,这西南天气湿润,逢着清明端午,那必然是要下雨的。   所以一早沈羡之推开窗,便见着远处雾蒙蒙的山头,几只小雀落在院子里的梨树上,垂头正琢着花苞。   这天仍旧还是有些冷,等着丁香给她简单将发鬓梳好,这才穿上一件浅墨为底的外袍,内搭着银白色的交领。   丁香本来是不想她穿这套衣裳的,觉得太过于老气横秋,还劝着:“还是换一件吧?”   “不用了,我决定挺好,更何况是小白的一片心意。”这身衣裳,没有什么繁复的花纹,看着大气简单,唯一叫她觉得不满的是这宽大的阔袖。   不过祭祖穿还是挺合适的,一面将衣裳整理好,对着镜子里转了一圈,陪着自己这简单的发鬓,“这不挺合适的吗?”   丁香想收回方才的话,单看这衣裳的确不如何,只是没想到穿到二小姐身上,竟是如此端庄大气,又不失典雅,忍不住嘀咕道:“别人是要靠衣装,二小姐您倒是好,一件寻常的衣裳,硬是给你穿出了这等气质。”   “那都是小白的手艺好,也是难为她了,原本叫她好好歇息一阵子的。”没想到白莲心竟然趁着这休息的时间,给她做了这样一身衣裳。   穿着出来,正好遇着夏侯瑾从隔壁小书房过来。   想是沈羡之平日里穿的都是那江湖女子喜好的劲装,看着是英姿飒爽,所以今日忽然见她穿成这副样子,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尤其是看到她捂得紧紧的领口露出来的雪白脖子,忍不住有种想要走过去将那领子扯开些的冲动。   里面有怎样的风光,他是最清楚,也最是贪婪。   不过很快他便收回了目光,再度看朝沈羡之的时候,目光已经恢复了以往那平淡如水,“你且等我一个时辰,一会儿我与你去。”   他说的是祭祖的事情。   其实大可不必这样麻烦,他父王母妃都在皇陵里,而沈羡之的父母也埋葬在京城,就是随便祭拜,有个仪式感罢了。   而沈羡之没有兄弟,钱袋子虽然叫他们姐姐,但他也有自己的先祖师父,多的是祭拜的人。   现如今沈芸之又嫁了出去,两个妹妹在院子里,哪里做得来这些?所以还等着沈羡之去主持。   不过夏侯瑾都这样开口了,她也点了点头,“那我与你一起过去吧。”说着,只将丁香招上前来,吩咐了她几句。   无非是叫她给沈梨之二人传话,先备好。   忙忙碌碌半个早上,等着铁猫儿作揖磕头完了,这边方散了,他夫妻二人在往沈家院子里去。   一如往常,夫妻俩是并肩而走的,可今日不知怎的,夏侯瑾忽然一把将她的手捉住。   沈羡之有些诧异地垂头看了一眼。   “怎么?”自己的媳妇他还牵不得了?   “没事。”沈羡之摇头,只是好奇他近来怎么越发腻乎了?不过也并未挣扎,任由他牵着。   夫妻二人到了这边,也是万事俱备,无非不过是跟过年祭祖一番,将近来状况对着一堆香火蜡烛说了一顿,烧烧纸,磕了头。   至于那头能不能听到,哪个晓得?   但是两个妹妹说着说着,却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好不难过,她劝了好一会儿,本还打算今日骑马带她们去城外游玩。   比如与眉山,又或者雁环山。   雁环山这个时候最是好看,山上虽然没有眉山那样有着兰草芳香,但却满是果树花团,尤其是那杏花,如今正是吞霞吐雾之时,借着这山雨朦胧雾气,宛若神仙仙境一般。   韩先生昨日还专门去了一趟,杜司风还画了一幅工笔画。   “别哭了,咱们这逢年过节就烧纸,那头爹娘不缺钱,咱们又过得还不错,有什么可哭的?”她听得呜呜咽咽的,好不悲惨,便伸手拉了一下。   丁香在一旁听着,心说这话是没毛病,但怎么就觉得那样奇怪呢?便道:“三小姐四小姐只怕是想老爷夫人了。”又比不得二小姐,自小就被送出去,没什么感情,只怕见都没见过呢。   不过也正是沈羡之自小被抱到山里,所以她说出这番话,两个妹妹倒也能理解,只是这样一来,她俩就更难过了,难过二姐姐连父母都不记得长什么样子,想要想念都想不起来什么样子。   于是哭得更凶了。   沈羡之哪里晓得她俩这后来哭,是因可怜自己的缘故,只瞧见劝不得,便出来了。   夏侯瑾站在廊下,显然是等她,正背对着房门,仰头看着隔壁墙外伸过来的树枝,听得她的脚步声,转过头朝里面探了探,“没事吧?”   “没事,哭一哭也行,当排毒。”话音才落下,便见着破军匆匆而来。   出了什么事?沈羡之见他那表情,不免是有些紧张起来,心里细想了一遍,上到王府政务,下到农田工坊,都想了一遍,样样运行正常,所以这是怎么了?   破军上前与他二人行了礼,这才一脸急色说道:“六殿下,来了。”   闻言,夫妻二人相视一眼,“这来得倒是快。”只怕是没等处理梧州的事情,就想过来了。   沈羡之当即上前搀扶着夏侯瑾,毕竟他是带病之身嘛,等到了大厅这边,刚推门进去,入目沈羡之便看到一抹刺目的猩红色。   还没看清楚那坐上之人到底长个什么样子,就听得对方阴阳怪气地说道:“哟,阿瑾哥这还活着啊?”   他居高临下,大大方方地坐在那主位上,跷着二郎腿,手里戏耍着茶盅,若非不是这张狷狂邪魅,以及那双带着几分阴柔的狭长凤眼,真比言巽还要像是个活脱脱的纨绔。   沈羡之在心里对比了一下,觉得还是夏侯瑾更好看些。   夏侯瑾就在靠门边的椅子上随意坐下来,“还死不了。”随即话锋一转,眼色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倒是你,这梧州的案子如何?”   夏侯绯月听到这话,也看到夏侯瑾的幸灾乐祸了,但好像也没有多生气,只含糊不清地骂了一句,“如不如何又如何?还不是看碟下菜。”真是好差事,也不会落到他的头上来。一面朝着夏侯瑾身边坐着的沈羡之看过去,“这便是王嫂么?听说十六上次在宫门口,被你头上的簪子晃得险些摔了马。”   说起此事,他忽然笑起来,好像是错过了什么精彩一般,满脸的遗憾。   “正是那样,你才不该来此。”便是要来,也要先将梧州的事情处理好。   听得夏侯瑾又提起这梧州的案子,夏侯绯月满是不悦,“哼,你从小就见不得我过得一天好,如今还是一样。”说着忽然起身,故作一副很随意的样子问:“小白呢?”只是这目光不经意地一瞟,落到沈羡之的身上,脸色倏然一遍,顿时暴怒起来,“你们,你们居然这样对小白?”   当下气得也不多做停留,快速地从厅中出去。   沈羡之莫名其妙,看着扬长而去,忽然变得暴怒的夏侯绯月,忍不住指了指夏侯瑾的头:“他这里,是不是有毛病?”   “脾气是古怪了些,但病倒不至于。”不过夏侯瑾也疑惑,他怎么忽然就生气起来?终究是有些不放心,只让破军跟去看这些。   哪里晓得这夏侯绯月见着他追来,忽然顿住脚步,“你方才不是与我说,你家王爷王妃对小白很好吗?这就是很好?”   破军忽然被他揪住了衣领,碍于对方这尊贵之躯,他还也不能还手,“是不错啊。”按理说,白莲心也不过是原来王府长史家的姑娘,和他们这些护卫是一样的。   可是他看到王妃拉着白莲心的手亲昵地说话,还不止一次,就只差没认下做干妹妹了。王爷可没这样对他们,所以这还不好么?   最多就是拍怕肩膀吧……   更何况,好多重要差事,王妃都愿意交给白莲心,这要不是看重她信任她,能让她去办么?   可夏侯绯月怒极而笑,愤愤地松开一脸懵的破军,“呵,好?这种粗活都让她来做?”这么大个王府,破是破了些,但人那么多,就连个裁缝连个绣娘都没有么?衣服还要小白来做?   小白那蠢货,一向最傻。   其实白莲心不傻,她若傻,不可能将沈芸之的出嫁之事办得那样漂亮,连见过大风大浪的杜夫人都对她赞不绝口,只是惋惜她的出身,不然自己必然说回家里去给小侄儿做媳妇。   只是夏侯绯月已经很多年不曾见过白莲心了,即便是见过,也只是远远瞥见一眼罢了,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小时候她满脸鼻涕眼泪地跟在自己身后喊着姐姐。   不过十六岁那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死皮赖脸到夏侯瑾面前蹭了好久,白莲心给他做了一件衣裳。   他认得那熟悉的针脚。   刚看到沈羡之,一眼就认出她身上的衣裳,肯定是出自小白的手里。   作者有话说: 第116章   破军看着如此气急败坏的夏侯绯月,实在是搞不清楚这位殿下心里怎么想的,心想那叫什么粗活?真正的粗活不是得脱下裙子,穿上裤子挽起裤脚下地里去么?   这时节,正好地里的庄稼才刚种下冒了芽。   和庄稼一起冒芽的还有那些杂草,所以这第一季除草也马上要开始了。这会儿就等着施肥呢。   对了,施肥也是力气活,各种粪便发酵掺了水,按着一定的比例去抛洒在庄稼上面,这样才能让庄稼长得更好些。   不过这些天都在下雨,都说这春雨贵如油,所以只怕过了这清明雨,就要开始施肥了。   他心里想着,也难得去管夏侯绯月了,只见他在这王府里像是个无头苍蝇一般乱窜,很是担心他跑到后院去,那边沈家的小姐们这会儿虽没在院子里,但终究是人家住的地方,又都是女眷,到底不好,便只得硬着头皮问道:“六殿下,您找什么?”   “小白在哪里呢?”夏侯绯月却在心里将这破军骂了个遍儿,只觉得他半点不机灵,难道看不出连自己在找小白么?还要自己主动说出来。   破军这才恍然大悟,“不巧,她今天也随着琢玉他们出去了。”   “下着雨呢,能去哪里?”夏侯绯月不信,认为破军骗自己。   但今儿不是清明么?能去哪里,当然是去那小宝相寺里祭拜。第五兆恒在那里给第五家的人设了牌位,他们便都随着琢玉去了。   “小宝相寺。”破军回着,见对方忽然顿住脚步,不由得有些疑惑,“您不会是要过去吧?”   夏侯绯月就是要去,而且还要骑马,不过被破军给硬生生拦住了,“六殿下,这城中无重要之事,是不可以骑快马的。”   夏侯绯月本想搬出自己的身份,但一想到这里终究不是京城,而且这一眼望去,崭新的街道上人行来往,的确不见什么车马,这才作罢,“那你与我去。”   小宝相寺依山而建,从山下一直到山顶,那专门供香客们烧香的大雄宝殿,便在山顶上,至于第五兆恒,则在半山腰敲钟。   而这会儿白莲心早就已经祭拜完了父母亲,心里无所求,只求往后王妃样样好,这西南也能一直这样安宁与世无争。   便与鲁嬷嬷在寺里游玩等他们。   这小宝相寺除了山下大门口那几株老银杏树之外,其他地方多是两人合抱的老杏树,如今在这清明时节杏花烟雨,自有一派别处没有的绮丽风景。   两人一起站在那老杏树下,仰头朝着云雾缭绕的山巅看去,依稀能见着那薄雾里隐约有着飞檐高塔,还有几抹胭脂一般的杏花红。就连鲁嬷嬷这样粗糙人,也忍不住叹一声,“这西南哪里不好,怎传了出去,就成了那样的不毛之地?”   白莲心今日穿的轻便,只见着这烟雨朦胧,沿着旁边还有一条小道通往山上去,依稀能看到树下的野蕨冒芽,这个时候正是最嫩最鲜的时候,“上次听王妃说,她以前在山里,这个时节最喜欢的便是山里的野生蕨菜,我们去采一些。”   鲁嬷嬷难得有几分赏景的好兴致,听到她一提王妃,好心情荡然无存,“不是我嘴碎喜欢说你,你说你这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天天就知道王妃。”不过那蕨菜这个时候的确味道好,所以她还是拿了原本装着香烛上来的篮子跟了过去。   下着细雨,山路到底是有些湿滑,不过好在这小道上的石板也才新铺上的,上面为了防止冬天下了霜花湿滑,所以用凿子凿出了一道道凿痕,以此来加深鞋底的摩擦。   所以其实也不必太担心,所以她走在前面,尤其是见着满地的蕨菜,就看得心花怒放,爱不释手,哪里还顾得上鲁嬷嬷。   当鲁嬷嬷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急如焚之际,从前面杳杳小道望去,一眼不见人影,急得大喊了几声。   没喊来白莲心,倒是把夏侯瑾和沈羡之给召唤了出来,看到他二人不免是有些惊讶,“王爷王妃,你们怎么来了?”   话说两人因那夏侯绯月气冲冲走后,便合计着也来这小宝相寺看看。   他们说来就来,所以当那夏侯绯月在府里转悠的时候,两人就已经过来了。   刚询问得琢玉他们在何处,正要去,便听到鲁嬷嬷焦急的声音,问了庙里的小沙弥,方晓得白莲心带着鲁嬷嬷沿着往山上去的小道采蕨菜去了。   这小宝相寺还没完全修葺好,所以也是担心白莲心出事,夫妻二人便过来了。   听着鲁嬷嬷说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夫妻二人便沿着小道寻过去。   都是习武之人,耳力自然是在寻常人之外,所以很快就发现白莲心在树林里的一株老桦树上。   上不去,下不来,动作僵硬又诡异,四肢紧抱着那树杆,好不可怜。   沈羡之见了,脚尖一点,轻轻松松便犹如鸿雁一般飞跃起来,一把搂住她的小腰,将人给带下来了。   白莲心此刻脸色还一片苍白,当时只顾着那桦树上的几朵平菇,兴致冲冲地爬上去,却发现根本够不着,想要下来吧,又不敢,于是就这样攀在那里,也不敢大声呼救,到底是丢不起这个人。   而且全神贯注稳住身形,怕自己落下来砸了个半死,因此也没留意到沈羡之和夏侯瑾寻过来。   这会儿看到救自己的是沈羡之,心中又惊又喜,眼泪花一并流了出来,“王妃,我以为再也见不着王妃了。”说着,扑在她怀里哭起来,只是随后发现她穿的是自己给做的衣裳,方才的害怕一消而散,抬头朝沈羡之看去,“王妃怎么来了?”   沈羡之扶稳了她,拿手绢给她擦了擦手,“与王爷一起来,听到鲁嬷嬷找你,便寻来了,怎么样,你没事吧?不是采蕨菜么?怎爬树上去了?”一面说着,抬头看到了桦树上的几朵平菇,“你这里等我。”   倏然起身,随后又落到白莲心跟前,“要这个吗?”她手里此刻正多了几朵平菇。   白莲心眼眶里的泪花还没完全擦去,如今看到这几朵平菇,高兴地笑起来,满脸的娇俏,从沈羡之手里接过,犹如获至宝一般,“谢谢王妃。”   夏侯瑾的病重人设不允许他刚才救人,更何况男女有别,沈羡之有这个能力,也用不着他。   所以他就在上面等。   可是这人也救了,怎么二人还不上来?他站在里,虽看不到沈羡之的表情,但却将白莲心在沈羡之面前那副小女儿家的情态看得个真切,那种感觉就像是……   就像是……   夏侯瑾只觉得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开,好像隐隐约约就明白了夏侯绯月忽然莫名其妙生气了。   沈羡之身上穿的,是小白给她做的新衣裳,这样一想,好像夏侯绯月生气也不能算是莫名其妙。   “快些上来吧。”因为他忽然也有些生气起来,但他不是个喜形于色之人,因此并未表露出半点不悦。   听到夏侯瑾的呼声,沈羡之这才伸手去扶白莲心,“我扶你上去。”   “不用,王妃给我拿着这个。”白莲心将手里的平菇递给她,转身朝着一旁的老松树下走过去,捡起地上码得整整齐齐蕨菜,冲她嫣然一笑:“走吧。”   两人欢声笑语地走上来,夏侯瑾看着这一幕,心说沈羡之跟自己的时候,还没笑得这样开心呢!见着二人上来,伸手将她二人手里的东西都接过来,“我拿着吧。”   不过这个时候鲁嬷嬷这个时候已经赶过来了,看着白莲心收获良多,忙将篮子给递上去,“姑娘跑到哪里去了,好叫我这里担心。”   “没事,走得远些了。”她并未提起自己爬树一事,怕鲁嬷嬷回头又要给自己长篇大论讲道理,女子做不得这样粗鲁的事情。   东西给了鲁嬷嬷,她顺理成章和沈羡之挨在一起。   沈羡之却忽然被身后的夏侯瑾捉住了手。   “怎么了?”沈羡之一脸疑惑地回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和白莲心的谈笑风生,将他这个王爷给冷落了,反而因他这举动而莫名其妙。   倒是白莲心对于这些事情,心思玲珑些,一下就猜到了七八分,便主动朝沈羡之福了一礼,“我与嬷嬷再去另一条小道看看。”说着,和鲁嬷嬷先走了。   夏侯瑾见着人走了,这才有些没好气地说道:“怎的,牵自己王妃的手,还要理由?”   沈羡之一愣,心里不免是想着他怎么好端端发起疯来?“牵得牵得。”一面好奇地偷偷打量着夏侯瑾,似乎真有些不高兴,就更不解了。   自己也没说什么话惹他啊?   但夏侯瑾却觉得沈羡之在糊弄自己,一点都不诚心,对小白的时候她可是满眼的耐心越想越气,忍不住冷哼了一声。   但气归气,抓着的手也没放开。   沈羡之被他这一系列举动弄得满头雾水,最后得了个总结,莫名其妙。   作者有话说: 第117章   而夏侯瑾,媳妇的手是抓在手里,可是总觉得她心思不在这里。   越想越是觉得郁闷,自己只顾着防备着她身边的男子,却断然没想到,最后险些将沈羡之给抢走的,是个女人。   又看了看沈羡之身上穿着的衣服,还是小白做的。   今天之前,她还觉得阿羡和小白相处得犹如姐妹一般,还觉得是件极好的事。   可现在他却不这样认为了。   所以当他们沿着小道往回走,看到破军领着夏侯绯月来,直接与夏侯绯月指着明路,“她在那边采蕨菜呢。”   夏侯绯月狠狠瞪了沈羡之一眼,也不道谢就直接飞奔而去了。   破军这才好奇地问:“王爷王妃怎在此处?”自己记得他们不是在府里么?   夏侯瑾这个时候正是恼怒之时,哪里还能像是往昔一般,好言好语回他,反而一脸恼怒之色,“本王在哪里,还需要向你禀告?”   一句话让破军顿时愣住了,“属下不敢,王爷到哪里,是王爷的自由。”一面抱拳垂着头,却拿眼睛偷偷看沈羡之,想要从她那里知道,王爷这是怎么回事?   但沈羡之都还没弄清楚他为何就发脾气了,只微微摇着头,见夏侯瑾也不理会破军,便摆摆手,“你先回去吧。”   破军连告退,也懒得等琢玉他们了。   一个下午,夏侯瑾心中都不痛快,沈羡之见他心情不好,也觉得没兴致游山玩水了,找了个很蹩脚的借口就回了日月神教。   夏侯瑾第一时间却是打听,小白回去了没。   从沙弥口中得知,已经和鲁嬷嬷先回城里去了,就她二人,并未有旁人跟随,心中将夏侯绯月骂了一句,便也回城去了。   哪里晓得刚抬脚要走,夏侯绯月气虚喘喘地追了上来,满脸愤怒地一把拽住他的袖子,“你到底娶回来的是什么女人?她那样虐待小白,你都看不见么?”   让小白做衣裳就算了,还让小白在这样的下雨天进山打野菜,难道他们西南王府真这样穷?穷到连吃根白菜都成了件奢侈事?   还需要小白来采野菜。   夏侯瑾对他的小白如今正是满腹怒气呢!见夏侯绯月自己没本事绊住小白,还来找自己的麻烦,没好气地一把甩开他的手,“一个人你都看不住,你有什么脸来说本王?”   夏侯绯月本是暴怒而来,没想到夏侯瑾这怒火比他还要多,一时也是愣住了,心想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他生哪门子的气?   但是夏侯瑾自然是不可能跟他解释缘由的,冷哼一声:“你要真有本事,赶紧将她带走,莫要留在王府里碍眼。”说罢一甩袖子,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夏侯绯月至此都是懵的,不知道夏侯瑾怎么就生气了?而且这一次生起气来,腿脚都利索了,说话也不大喘气了,这是连病也忘记装了,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愣了一下,连忙疾步追上去。   但哪里还有夏侯瑾的背影,倒是在街上遇到钱袋子和言巽。   不过这两人靠在花家的染布坊外面,正贼头贼脑往里面探,压根就没主意到夏侯绯月。   等夏侯绯月走近,只听他两人叽里咕噜地说着话,言巽朝钱袋子确认:“消息确切么?”   钱袋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铺子里柜台后面给人扯布的花丽娘,“自然确切的。”   言巽觉得花丽娘这样八面玲珑的厉害姑娘嫁了金峥,太可惜了。“真是便宜了金峥这小子。”   “可不是嘛,听媒婆说,丽娘姑娘屁股大,一看就是好生养的,没准嫁过去就打破了金家世代单传的魔咒。”言巽就想看着能生儿子的屁股有多大,偏偏花丽娘一直在柜台后面,就是不出来。   却听得言巽‘呸’了一句,“屁啊,他们家哪里四代单传了,金峥不是有个做和尚的叔叔么?”就是怪他多嘴,第五兆恒才出家的。   夏侯绯月听着这两人的对话,眉皱成了一团,狭长的丹凤眸里满是诧异之色,他那个纨绔十七弟,什么时候落得跟着市井之徒一般?   一面忍不住一把拍在言巽的肩膀上。   柜台后面的花丽娘正要出来,言巽自然是没回头,反而没好气地一把拍掉他的手,“干什么,别影响我,花大姑娘马上要出来了。”   说完了,看着钱袋子抱着一堆青团的手,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拍自己的不是钱袋子啊!   于是回过头,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猛地扭回头,揉了揉眼睛,“老三,你回头看看我身后是不是有个穿着红衣服的人?”   钱袋子这会儿也移不开眼,只得糊弄着他,“没有。”   言巽松了一口气,一面嘀咕着:“我就说么,他那个倒霉鬼怎么可能在这里?”一定是自己眼花了,于是继续看。   终于,就要看到花丽娘了,但是没想到这个时候花家小妹不知道从哪里出来的,举着一把扫帚冲他俩打来,“你们两个臭流氓,我盯你们好久了,竟然敢偷看我大姐。”   此前一直下着细雨,那扫帚湿漉漉的,吓得钱袋子和言巽下意识地蹲下。   然后只听‘啪啦’地一声,扫帚好像重重打在了谁的身上。   花家小妹好像也被吓着了,愣了一愣,随手将扫帚一丢,飞快往店里跑去,一下没了身影。   言巽和钱袋子洋洋得意地以为躲过一劫,一面站起身来看看身后这倒霉鬼是谁。   钱袋子一看,是个穿着红衣服的漂亮男人,比阁里的那些姐妹们都要漂亮,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你身后还真有个穿着红衣服的人。”   只是这个时候言巽已经看到了黑着脸的夏侯绯月,哪里还需要钱袋子来提醒,想也没想,把钱袋子往夏侯绯月身上一推,大喊着:“妈啊,鬼啊!”然后飞快地往王府方向跑去了。   钱袋子一兜还没来得及尝一口的青团就这样洒了一地,骂骂咧咧地去捡,等抬起头来时,红衣服男子已经不见了。   倒是王府里,不多时就传来言巽鬼哭狼嚎的声音。   破军听到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肯定是十七殿下被六殿下遇着了。   犹豫着要不要去管一管?但回头一想,今天王爷很不对劲,自己还是不要去多管闲事了,于是继续在梁上打盹。   于是言巽就被夏侯绯月狠狠地打了一顿,“倒霉鬼是吧?看看谁是倒霉鬼?”现在反正不是京城,十七打了就打了,父皇难道还能管不是?   言巽被打得犹如那老鼠一般抱头乱窜。   府上的各路人大部份不知道言巽的真实身份,但却晓得这夏侯绯月是来梧州办案子的六殿下,自然是不敢招惹。   更何况见着六殿下也不是真要言巽的命,就没去找主子们。   任由他们猫抓老鼠一般在府里上下跑。   夏侯绯月也打了个爽快,只是坐下来还没喘口气,就有人递上来一张清单。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只见上面什么桌子一张,睡莲水坛一对等等。   那拿着清单上老的老胡兢兢战战,“这是您与十七殿下打斗中所损坏的物品清单,还望六殿下早些补上。”   开什么玩笑?他就算是不受宠,但是打砸了谁家的东西,从古至今还没有谁敢叫他赔偿过。   当即一声冷笑,瞟了一眼,将那清单给撕碎,“本殿下就是不赔,又能如何?”说着,还将手里的茶盅一起扔了。   沈羡之刚从日月神教回来,就见府上清理了不少垃圾出去,都像是损坏的物件残片,还没问怎么回事,就见脚边滚来的碎瓷片,顿时了然了。   但是她没像是躲在暗处的言巽所认为的那样,上去将这嚣张跋扈的夏侯绯月暴打一顿,而是顿住脚步,朝着另一边转去,吩咐人叫白莲心。   所以当夏侯绯月将那小厅里能砸的都砸了一个遍时,白莲心也过来了。   她正在亲自煮今天虽采摘到的野菜,正准备烹调好了,给沈羡之送去,忽然听得有人说来找,说王妃有事吩咐她。   问明了缘由,有些气恼。   鲁嬷嬷想拦住她,她知道这六殿下喜欢白莲心,可六殿下天生煞星,听说当年公孙府的那些将领们,就是被他克死的。   后来连他母妃都给克死了。于是宁愿让白莲心给知根知底的夏侯瑾做妾,也不愿意白莲心和夏侯绯月扯上半点关系。   再加上她又觉得夏侯绯月这样的男生女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瑾王爷虽然身体不好,老王爷王妃也不在了,可鲁嬷嬷知道,他们都是被害的。但那公孙府的事就不好说了,反正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可是她怎么拦得住,只急得团团转。   而白莲心这会儿也到厅里了,看着一地的狼藉,来的路上也从府中人口中晓得了他拒赔打坏的物件,如今重新要清单来,自己拿着炭笔,进来往这厅里扫视了一眼,往上添了几个字只朝背对着她还在跟伺候的下人耀武扬威的夏侯绯月,“六殿下好生厉害哦。”   纵然极少见到,但这声音夏侯绯月自然是不会认错的,立即换了一张脸转过身来,三步并作两步朝白莲心走过来。   可迎接他的是那张账单。   作者有话说: 第118章   账单不要紧,只要能看到小白就好了,所以一手痛快接下账单,一脸掩不住的兴奋:“小白。”她这个时候颇有些像是个二傻子,见到白莲心后所展露出来的表情,跟他这张邪魅狷狂的脸一点都不相称。   所以白莲心看了眼也颇有些嫌弃,“既然如此,你早些将银子补上。”然后便要转身回去,她还要给王妃炒蕨菜凉拌蕨菜呢。   夏侯绯月看她要走,急得不顾男女之别,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你怎么就要走了?我知晓你在这里过得并不好,跟我走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白莲心听到这话,只觉得好笑,心想这么多年了,他仍旧是这般幼稚,一面忍不住转头冷笑,问道:“殿下可知晓,无媒为凭,为私奔,我是出生低位,但你既然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可你就这样喜欢我的?叫我无名无份?”   夏侯绯月一怔,他从来没有考虑这些,毕竟他想要见白莲心一面都艰难,一时间也是被白莲心这话堵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一想到白莲心想要给夏侯瑾做妾,宁愿给夏侯瑾做妾,也不愿意与自己在一起,现在又和自己说什么无媒为凭?他就不服气了,“那你既然做得他的妾,为何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为什么?因为他不靠谱啊,陛下就算再怎么不喜欢瑾王,但最起码不会直接要了他的命,可是夏侯绯月不一样,陛下一走,新皇登基,哪个都不会容下他,自己为何要与他一起死?   但是这些话,哪一句说出来都是大逆不道的,白莲心也只能叹气,“你既然能说出这番话,那就仔细想想,我为什么宁愿要给瑾王爷做妾,也不愿意追随你。”因为她就想活着啊。   可现在她不但想活着,想要活得更好,不求能像是王妃那样,成为一颗炽热的太阳,高照着这西南,但也求这一辈子不要碌碌无为。   不过说完这话,她又添了一句,“我如今,不想与谁做妾,我只想做我自己。”   夏侯绯月却是抓着她不放,“做你自己?就是替他们做牛做马么?我都看到了,你在这府里过得并不好,这样的下雨天,你还要进山去采摘野菜,府里这么多人,难道就没人使唤了,一定要你去么?还有我都看到了,那沈羡之连衣裳都要你一针一线来缝,他们这样对你,你难道就……”   这一次换白莲心震惊了,满脸惊诧地看着夏侯绯月,“你胡说什么?这些我都是心甘情愿做的。”天晓得,王妃今日穿着自己亲手缝制的衣裳,她是多么高兴。   怎么到了这夏侯绯月的口中,竟然变成了这样?   但夏侯绯月不信,“你别骗我了,你是不是不想拖累我?”   白莲心觉得,夏侯绯月八成是有毛病,才会臆想这些有的没的,只一把甩开他的拉扯,义正词严道:“殿下虽是不顺,但从未短缺少吃,仍旧有人庇佑着,可我只是孤女一个,我知晓那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是怎样的。这西南如今在外名声还一如从前,那殿下该知道,这里曾经是什么样子的,现在又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敬重瑾王爷瑾王妃,我没有别的本事,所以只能在这些小事上,尽自己的力,让王妃过得好一些。”   她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夏侯绯月愣在原地,好半天才回想起这西南在外面的人口中,是何等的贫穷落后,大部份的老百姓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可是如今城门虽破败,但在修葺之中,所修建好的地方,坚硬如铜墙铁壁,而破烂的街道如今铺满了青石板,街道两旁的铺子房屋都重新修葺过,来来往往的行人没有面黄肌瘦,也没有愁眉苦脸,小孩子们还都胖乎乎的,每日都有欢声笑语。   他忽然有些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感觉,但总觉得胸口堵住了什么东西一样,却又吐不出来,很是叫人难受,只失魂落魄地从王府里出去。   街道人形来来往往,耳边熙熙攘攘的叫卖声和谈话声。   他最后找了间热闹的酒楼坐下来,耳边听着有人说要去清河县承包山地种植棉花,顺便养些高山绵羊,西南王府会有补贴,细算下来比种地要划算些。   而且如果棉花和样貌大卖,明年没准就能大赚一笔了。   但是他的朋友却劝说他去鲖阳县做水果生意,说那边一县有四季,可从那里运果子经过古兰县送到这浔州城来,肯定好卖。   又有人说还不如老老实实种菜,反正蛮人们暂时没打算迁移下山,他们山上只能狩猎,还是没法种植蔬菜瓜果,到时候这市场开了,就专门卖这蔬菜瓜果,既不操心,也不怕货物积压,反正对方要多少,再去给农户们收购就好了。   然后还听人说,孩子送去了日月书院里,家里的女人们得了空闲,也去养鸡场,或是到王府的菜园子里干活,反正家里又有银子进账,手头宽裕了不少,盘算着过两年想办法盘个铺面,也做生意。   处处都是欣欣向荣,老百姓们对待着未来的生活都充满了积极,没有一丝抱怨。   这就是阿瑾哥所管理的西南王府么?如果每一个州府都将如此,这天下又将是什么样子的?   甚至他还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这浔州城没有衙门,听说刑事案件几乎都是交由日月神教那边的刑罚堂处理。   但是这么大一个城里,都一天了,就没有一件案子,着实叫他觉得诧异。   街上没有惊马,人挤人的闹市也没有小偷,那些还年幼的孩童们,更无人贩子敢伸手。   他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里好得有些不像是真的。   还听掌柜跟客人说,老家在某州,虽也是繁华热闹的大州府,酒楼里也是每日人满为患,但还是打算劝着亲戚想办法搬迁到这浔州城来。   夏侯绯月离柜台并不远,听得清楚,所以忍不住问,“你亲戚和你有仇么?既然他酒楼每日都客满,又在大州府,为何还要劝他来此?”这西南如今是好,但比起他所说的大州府,还是差远了,基础摆在这里,没有个几十年,哪里追得上那个大州府?   掌柜的见他仪表不凡,只怕身份也不低,所以有些不敢说实话,但转头一想这里是浔州城,怕什么权贵?便道:“虽是客满,每日所接待的也都是富贵王权们,可是这些哪个不是祖宗,有时候一两个月不到,那欠下账单上千两,从不付现银,我亲戚又不敢上门去讨要,只能吃了这哑巴亏,每月哪怕是客满,可挣来的银子,还不够补这些空缺,往日还有那些喝醉了故意找茬的客人们打砸,桌椅碗碟,哪样是不要钱?”   偏偏对方不赔偿,这种小案子,衙门管一两次后就不耐烦了,最多也就只是拉了人进去关今天大牢罢了。   过几日放出来了,还来酒楼里打砸报复,真想要衙门里正经给他们治罪,还要往上面送钱。   这样下来,每年还不知道倒贴多少银子呢!只能挣得一两分面子,叫人看着面上风光罢了。   可实际上,比那些普通老百姓都穷。   这就是没有后台背景的人开店。   夏侯绯月不由得想起自己身上的账单……王府尚且如此,打砸破坏的任何物件都需要赔偿,外面这些酒楼客栈,只怕亦是如此了。   这样说来,此处就算是客人只有那大州府的一半,那好像也会赚钱。   而且也无任何权贵赊账一说。   他后来没再说话,继续坐在客栈里喝酒,送走一波又一波的客人,把客人们的梦想听了一遍又一遍。   最后店家终于要打烊了,他拖着有些醉醺醺的步子从酒楼里回去。   踉跄一步,险些要摔倒,却被破军一把给扶住,“殿下没事吧?”   没事吧?应该,夏侯绯月觉得。   第二天醒来,头还有些晕乎乎的,白莲心在房间里,听着他醒来的动静,走了过来,没好气地将那粥放到旁边的小桌上:“还热着,你趁热吃。”   夏侯绯月没敢去看他,昨晚自己喝成了那样,一定很狼狈吧?   眼见着白莲心出去后,他才端起这白粥,随着黏稠浓郁的白粥入口,胃里一阵暖意。   半个时辰后,他坐在夏侯瑾的书房里,“阿瑾哥,我想了很久,如果那个人是你,我可以倾尽全力来帮你。”自己的那些兄弟,谁上位了都不会绕过自己。   公孙府全是女眷,可她们都是将门之妻,手里的人脉,还是有那么一点的。   “我没有兴趣。”夏侯瑾没有抬头,似乎一点都不意外他会来这里和自己说这些话。   夏侯绯月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又听得夏侯瑾问道:“十七如何?”   “十七?”夏侯绯月不由得想起前阵子十七递上去引得朝堂震动的那封奏章,难道那个时候,阿瑾哥就决定了么?但他却摇着头,“不可,他身后没有任何后盾。”宠爱这种东西,在权力面前形同虚设。   更何况大家都懂,父皇对十七母子俩为何好。   那份好,又有几分真挚?倒是借着宠爱他们母子俩,惩治了不少人,给十七母子俩树敌不少。   作者有话说: 第119章   想着想着,忍不住抬起头朝长案后的夏侯瑾看过去,有些瞠目结舌地问道:“阿瑾哥,你不会就是十七的后盾吧?”   他心里忽然有些不服气,不等夏侯瑾回应,就不满道:“凭什么你就信任十七?就他那个样子,做事温温吞吞的。”自己都比他强,扶持自己也比扶持他好吧?自己身后再不济,还有公孙府。   虽然自己也不想做什么皇帝……照着他看,虽掌握这生杀大权,可要管的也实在是太多了,跟个老管事一样。   “你王嫂说,他年少,还能管教。更何况这不是乱世,仁君正好。”其他的手足也方能保住。可是别的皇子,就算是眼前的夏侯绯月,夏侯瑾都不确定,他能不能留下那些手足兄弟。   夏侯绯月扯着嘴角,什么时候阿瑾哥成了个妻管严?还王嫂说,忍不住嘀咕了几句,“我还是信不过他。”他得再看看,到底这十七能不能行,再考虑帮他。   说着,转身要走,身后的夏侯瑾就忽然道:“你难道,不想替公孙家的人报仇?你不想替你母妃报仇?”   原本正要伸手推门的夏侯绯月顿时僵在了原地,好一会儿那肩膀才微微抽动起来,转过身时眼眶已经红了许多,“阿瑾哥,你告诉我,我母妃不是自缢的对不对?”   然而夏侯瑾告诉他的,不仅仅只是他母妃不是自缢的,甚至连公孙府的那一门将士都死得冤屈。   但这件案子一如山中溶洞里那些寒甲军们一样,此刻都不是该问世的时候,只有等新的君王重新登基,才能开审这两桩案子。   “这,这……”夏侯绯月只觉得再也无力支撑身体,夏侯瑾的这些话,没有一句都在他的内心中翻江倒海,掀起一道又一道的怒涌。   整个人跪坐在地上,“所以,我听到的那些都是真的?”前几年他有一次去公孙府的时候,没走正门,翻墙进去的,因为轻车熟路,知晓哪里有护卫,哪里没有。   于是就完美避开,想要给外祖母一个惊喜,没想到听得三舅母在跟外祖母哭诉,说什么报仇的话。   他还以为,是自己的表弟被人欺负了。   他就只有一个表弟,病恹恹的,是真病,不是夏侯瑾这种,所以在学堂里,总是被欺负。他也借着自己这皇子的身份,去给其出头过一两次。   正要推门下去,听到外祖母说,是公孙家的命什么的,又牵扯到皇爷爷。   但只是浅浅提过,所以当时并未当真,加上还年少,很快就玩忘记了。   如今这尘封的记忆重新被提起,犹如惊涛骇浪般在他心中拍打着,“那阿瑾哥,又是如何知晓的?”   夏侯瑾缓缓站起身来,目光里陡然升起一道道寒意,“因为还有幸存者,他找到我父王。”他的父王公正不阿,办起事来也是铁血手腕,很是得皇爷爷的喜欢,更是被皇祖父不止一次点名为储君。   是公认了的未来天子,也正是这样,现在的皇上,总让人觉得他窃取了别人的王位。   但事实上,当今圣上和先皇才是最像父子的,他们有一样多疑的心。“当年公孙府如日中天,一门十一猛将,是夏国的英雄。”手中还握着兵权,各路的将领,几乎都与他们公孙府有牵连。   所以,先皇当年很是忌惮公孙府,忌惮到让他身边的心腹察觉到了,然后替他排忧解难,设下了这一计。   计谋很成功,公孙家的猛将们都齐齐中计,丧命留在了沙场。   可是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所以到底还是有活口从边关逃出来了。   逃到了夏侯瑾家中,他刚正不阿的父王气急之下,直接进宫。   然后就有了夏侯绯月的父皇对夏侯瑾父王出手之事,陛下对于自己最看重的儿子居然批判自己的不是,十分不满,所以也就任由了他们手足相残,甚至暗中大力帮了当今圣上的忙。   因此其实可以说,夏侯瑾父王母妃的死,正是公孙府的事情引发的。   夏侯绯月听着这些,满腹的震惊,所以王叔当年其实可以说是被公孙府牵连,然后又被亲生父亲和兄弟联手给杀了。   那些,都是至亲之人,他还记得,皇爷爷也很喜欢阿瑾哥,小时候还抱着阿瑾哥批改奏折,可为什么他能这呢?   阿瑾哥知晓这些后,又是如何接受这些事实的?反而是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还总是怨天尤人。   可是如今跟着阿瑾哥比起来,自己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夏侯瑾其实并不想提起这些旧事,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浊气:“我的这些话,你可以去公孙府问老太君。”因为,也太骇人听闻了,他不能让夏侯绯月就因为自己一席话,付出所有,那样他的加盟太不稳定了。   夏侯绯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夏侯瑾的书房里出来的,只觉得那头顶这阳春三月的日头,原来也是这样刺目的,叫他的眼睛疼得有些睁不开,他跌跌撞撞走了一段路,就像是宿醉还没醒过来一样。   最后在一处廊下的长椅上停留。   而夏侯瑾也因为重提这些旧事,年幼时候的那些回忆,又一一涌上了心头。   果然,生在寻常百姓家,总是好过这帝王之家。   他再也无心继续看那些公文了,推开书房的门,朝着院子里走去。   正是满园的春色,只是花园里的菜更多,丝毫看不出是一个王府后花园该有的样子,几个奴仆正提着锄头在锄草。   他看了好一阵,似入了神,然那思绪却已经不知道飘了多远。   沈羡之走过来,发现他没反应,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该回神了吧?”   夏侯瑾这才收回目光,朝着穿着一身简便衣衫的沈羡之看过去,“你今日没出去?”   “本来要去的,但是夏侯绯月坐在西苑的廊上鬼哭狼嚎撕心裂肺的,我听破军说他从你这里出去的。”所以沈羡之不放心,就特意过来看看。   夏侯瑾勉强扬起唇角,“没事,他兴许是昨晚喝得太多,还没缓过来。”   “是么?”沈羡之看着夏侯瑾的眼睛,“那你喝了么?”夏侯绯月发疯,可以说他是宿醉后遗症,那夏侯瑾这又是为何?“咱们成了婚,便是夫妻,该是同心,有的事情,你不必瞒着我,我也不要你觉得是为了我好,而瞒着我。”   沈羡之觉得,自己这样应该说得更清楚了吧?   然后便等着夏侯瑾回答自己。   夏侯瑾怔怔地看着沈羡之,脑子里忽然回想起当初那赐婚的圣旨刚送到府里的时候,他还想,这沈二小姐虽然生在山里,但终究是可怜人,嫁给自己也非她所愿,便是看在沈相爷的份上,自己也会好生善待她的。   但是夏侯瑾没有想到,原来有朝一日,需要被善待的,竟然是自己。   一时间不由得露出些苦笑,“你恨夏侯氏么?”   沈羡之不知道他怎么提起这个问题了,但态度十分坚决道:“当然是恨,不过我不会因为一颗果子坏了,就判定整筐果子都坏了。”   这是什么逻辑?夏侯瑾听到这话,有些哭笑不得,“那照着阿羡的意思,我还是能拯救的?”   “那是自然,所以如果你是为了那些事情伤神,完全没有必要,这与你无关。”都是狗皇帝心胸狭窄。   夏侯瑾却是不顾院子里还有人在除草,一把将沈羡之搂进怀中,“阿羡,我这辈子最好的运气,兴许就是娶到了你。”她的到来,让仿佛在泥潭深渊中苦苦挣扎无法走出去的夏侯瑾看到了一丝光芒。   随着他们越来越亲密,这一束光芒也越来越温暖耀眼。可是,沈相爷的死,沈曜的死,都是与皇族的人有着密不可切的牵连,他心里终究是害怕的。   很多次想问沈羡之,究竟恨不恨?但是又觉得自己好像是有些无理取闹了,她怎么能不恨呢?自己的亲人害死了她的亲人啊。   可是现在,得到了答案,夏侯瑾终于可以放下这份担惊害怕了。   如今只将沈羡之紧紧地抱在怀里,舍不得松开手,那种感觉就像是心里所有的破败都被修补,空荡荡的胸腔也被填得满满当当的。   沈羡之也没挣扎,从他腰间往上伸去的手,反而像是哄小孩一般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你运气好,还有本教主安慰你,可是那夏侯绯月就惨了。”自己来时倒是让人叫了白莲心。   但是不巧,白莲心给夏侯绯月送了粥后,就出门了。   这夏侯绯月真是个可怜孩子。   如今只有言巽带着钱袋子这个胆子大的坐在椅子一左一右。   他们劝过了,但是并没有什么用。   破军则不敢叫人靠近此处,守在外面,生怕夏侯绯月不知为何事痛哭流涕的消息传出去。   言巽递了手绢,“六哥,你差不多就算了,这哭又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他很好奇,他好端端地哭什么?难道真因为昨天喝了太多酒?还是被白莲心拒绝了?   作者有话说: 第120章   言巽短时间里,自然是不可能晓得夏侯绯月哭的缘由是什么。   倒是惊讶于夏侯绯月这哭过一场后,就像是变了一人一样,第二天一早也不和自己告辞,就自己回梧州去了。   很是叫他疑惑,莫不是真被白莲心伤太狠了?   不过他还没顾得上研究,就被展元给叫了过去。   那展元什么都不说,就把他带着往西山里去,他还以为是去清澜答部落找阿布他们,哪里晓得展元却带着他绕开了清澜答部落,一直往山里去。   这让言巽不免是有些担惊受怕起来,又看着天色逐渐暗下来,四下黑漆漆的,抬头便是参天大树,耳边除了些鸟兽的叫声,就只剩下他们在树林里的脚步声了。   “展护法,咱们这到底要去哪里?”言巽甚至怀疑,展元不会是想把自己骗到这山里来杀了吧?   “再有一里路就到了。”展元就像是不会累一般,脚步不停地走在前面,这山里明明是没有路的,可是他却像是有目的地一般。   言巽在这种忐忑不安中,终于走完了这一里路,一面朝着这山脚下看去,这个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从这里往山下看去,除了黑漆漆的一片高低起伏,什么都无法分辨。   他又朝身后看了看,这是一个典型的洞天,这样的洞天在这西山很多,只是他见展元解下腰间的绳子,竟然是要从这洞口直接下去的意思,顿时就被吓着了,“展护法,你这是?”   “你也随我来。”言巽如今不是夏侯巽,展元也不再输羽林卫,所以自然是没有自称属下。   言巽走到边缘,朝着那比外面还要黑的洞口看了一眼,“咱们为何不选择白天来?”   自然是怕惊动旁人。展元将绳子递给他,“小心些。”   言巽觉得这就是典型的赶鸭子上架,他是拒绝的,而且也不确定这洞里到底有多高,万一绳子不够,他们俩不上不小,就这样被掉在里面怎么办才好?   可是展元一个眼神望过来,他不敢拒绝,而且出门之时,沈羡之还特意叮嘱他,“不管看到什么,都冷静些。”   也正是因为想起沈羡之这话,心中的好奇就战胜了恐惧,学着展元一样将绳子套在自己身上,固定好了这顶端,便与他往洞里去。   他最担心的就是绳子不够,所以这下去后,就摸着边缘慢慢往下降,大约往下降了一两丈的样子,便感觉这黑漆漆的墙头上,除了有难闻的蝙蝠臭味之位,他好像还摸到了些绳子一类的东西。   就忍不住朝展元低声问:“展护法,这里是不是藏了什么宝贝?”总感觉这个洞天和别的不一样。   其实这乌漆嘛黑的,他也看不到清楚展元在哪里,只是听到他的呼吸声罢了。   忽然,他眼前一团光芒跳动起来,他看到的不是展元的脸,而是展元的手,以及他肩膀后面的骷髅头。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因为这火光而被惊起的蝙蝠纷纷从他头上掠过,吓得他恐惧地鬼叫起来,然后引来的蝙蝠就更多了。   可展元似乎觉得还不够一样,“你看清楚了,这里都是些什么!”展元说这话的时候,示意言巽抬起头来,而他手里的火把也扔了出去。   那火把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扔出去的那一瞬间,不但没有熄灭,反而燃得更旺盛了,将这小半个洞里的石壁都照得明亮。   而那些被照亮的地方,石壁上就像是被扑了一层网一般,一具具穿着铠甲的干尸就这样挂在上面。   他甚至还能从他们保存完好的脸上,看出当时的表情是怎样的痛苦。   “这,展护法,这是……”言巽着实被吓着了,话也说不利索。   而展元却像是个没事人一般,继续又点燃了一根火把,朝着两人的四周照过去,“这便是世人以为隐藏在这夏国某一个角落的寒甲军。”   听到寒甲军几个字,言巽脑子里一下嗡嗡的,但是心却清明起来,“他们怎么会?”到底是谁害了这一支举世无双,所向披靡的军队?   展元的声音有些沙哑,“夏国的疆土怎么来的,你是皇室子弟,比谁都清楚,如果没有他们在前面的浴血奋战,便不会有后来的夏国,可是他们都得到了什么结局?他们的亲人们,这么多年了,甚至都还在苦苦找寻他们。”   言巽这会儿不觉得这些将士的尸骨可怕了,他觉得可怕的是,把这些将士们算计在这山腹中的人。   甚至隐隐猜到了什么,好半天声音才有些发抖地问道:“阿瑾哥,他是知道的,对不对?”   展元颔首,但却没再多说什么,反而是示意他可以出去了,“走吧。”   言巽上去的时候,犹如行尸走肉一般,爬出洞口,被这夜风一吹,整个人就觉得更冷了,背脊骨上一阵阵的寒凉。“附近的这些山腹里,都是他们么?”   “是。”展元没有再多说,引着他又原路返回去。   可是言巽不懂,既然要带他来看这些,难道就没有什么要说的么?所以他终究还是没忍住,朝展元问道:“阿瑾哥和阿羡姐,为何要让我来看这些?”难道他们就不怕自己将此事传出去?   那数万人,多少人的先祖,如果真这样堂而皇之传出去,不晓得要惹出多大的风波。   夏侯皇室,又将会遇到怎样的危机?   所以夏国皇室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将这些尸骨全都毁掉,把所有知情者都一一杀尽。   然而却听得走在前面的展元说道:“教主说,你打算怎样,这决定权是在你手里。”   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展元却顿住了脚步,目光倏然变得冷漠起来,“可是,我等却没有教主的这份善良。”   言巽这一刻是害怕的,他可以十分确定,自己要是将今日所见之事抱上朝廷,兴许那奏折没到,自己就先到阎王那里报到了。   “展护法,你把我当做什么人?阿羡姐既然让你独自一人带我前来,自然是信我的。”她如此信自己,自己当然不会让她失望。   还有,他这一刻总算是明白了,阿瑾哥把自己往这条路上推的目的。   其他的兄弟们,可能不会愿意接这件案子的。   展元眼里的寒意慢慢消失,扯出了一个笑容:“自然是相信殿下,走吧。”   刚天亮,他们就到了城门口。   展元直接去了日月神教,他叫言巽回去好生歇息。   可是直到这个时候,言巽都是慌的,他甚至不敢去休息,不敢让自己闲下来,不然的话,他心里便乱得不行。   而且还他还有些话要问沈羡之,听闻沈羡之去了鹿儿沟,自己牵了一匹马,也过去了。   原来就在昨晚,鹿儿沟那边的煤窑里忽然发生了意外,不过并不是煤窑坍塌。这鹿儿沟煤窑里的工人们,除了六合门这些俘虏,还有不少犯人,但是在沈羡之眼里,他们也是性命一条,断然没有不顾他们生命安全的道理,所以煤窑中的安全一直都是重中之重。   所以并非是煤窑里出事,而是工人中,有人发现了天花。   这还了得?   所以天一亮,沈羡之就来了。   言巽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事,所以等他靠近之时,正看到几个人跪在沈羡之的面前求饶。   原来不是天花,而是他们故意让这附近的一种虫子将身体咬伤,针状与天花无异。   只是运气不好,沈羡之对于鹿儿沟这里相当熟悉,一下就辨认出来他们是被虫子咬伤,并非是天花,不但安抚了工人们不稳定的情绪,还意外查到这几个工人,居然与落霞庄有联系。   “阿羡姐,这是怎么回事?”言巽走过来,看着这几人满是的红疹子,一个个跪在沈羡之面前,额头都磕出了鲜血。到底是个孩子,看着不免是起了同情心。   跪在地上的人一看到言巽,立马有人朝他求,痛哭流涕,好不可怜,“十七殿下,求求您救救我们吧,我们真的不知道是被虫子咬伤,也没想到会造成恐慌。”   言巽闻言,果然就有些相信了,转身想要朝沈羡之,向这些人求情。   却不知道,沈羡之因为对方喊出言巽十七殿下的那一瞬间,眼神陡然变得冰凉。   而也就是言巽转身的这一瞬间,那个跪在他脚下求饶的人忽然起身,手脚敏捷,从舌底吐出一叶薄薄的小刃,此刻已经悬在了言巽的脖子旁边。   原本还跪在地上朝沈羡之求情的其他几个人也颇有些翻身了的意思,马上站起身来,一时间几人便将这言巽当了人质,态度十分嚣张跋扈,哪里还有方才的楚楚可怜,“现在放我们走,不然我就杀了这小子,正好朝廷没办法治罪夏侯瑾,如今陛下最疼爱的十七殿下死在这里,结局王妃应该是可想而知。”   言巽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到底有多蠢。莫说是这鹿儿沟,就是王府也没有几个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   刚才这歹人称自己为十七殿下,自己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还将后背给了对方,这不是白送么?   如今又气又恨,气自己笨,恨自己蠢,焦灼地看朝面色一派冷静从容的沈羡之,“阿羡姐。”   可是这话才喊出口,言巽就觉得自己的脖子上一阵冰凉,那冰凉似乎已经入了皮肉一般,不由得叫他微微一怔。   与此同时,一道滚热的鲜血直接洒在自己的脖子上。   但这血并不是他的,因为血是从身后溅过来的。   有人飞快地赶过来,将他拉到安全的地方。但其实没有必要,因为这一伙人总共五个,连带着挟持自己的那个,如今都倒在地上,似乎已经断气了,唯有一个还在喘着气,“王妃饶命,王妃饶命,您想知道什么,我都说,我都愿意说。”   可沈羡之似乎并不愿意听,手抬剑落,那人的鲜血就溅到言巽的脚边。   言巽下意识地退了退,他这是第一次看到沈羡之真正的杀人,但是除了刚才她向这个跪地求饶愿意坦白从宽的人动手之外,其他的言巽并没看清楚,这会儿看到沈羡之剑上往下滴的鲜血,只觉得让人有些眩晕恶心。   这个时候沈羡之却忽然侧目朝他看过来,“觉得我很残忍?”她说着,脚尖将那人的尸体挑起,只见原本俯身朝地的那人,手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两枚薄薄的小刀刃。   言巽见此一幕,只觉得越发心惊胆颤,忍不住想如果刚才沈羡之听了那人的话,走过去审问,是不是那人就有机会朝她出手偷袭了?   “怎么会?”他心中一阵阵大骇,如果被偷袭的人自己,是不是就地可建坟了?   这时候却只听得沈羡之淡淡地说道:“纯良是好,可惜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拥有,沈家就剩下我们姐妹四人了,我不能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她说完,收回目光,“带言巽公子去包扎伤口。”   言巽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脖子上的伤口有多疼,脑子里不停响起刚才沈羡之那句话,与她出手时的决绝。   这让言巽忍不住想,如果刚才自己死了,那母妃怎么办?   他这一刻也才发现,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好像根本就不允许自己纯良,那样只会让自己和母妃死得更快。   帮他包扎伤口的是煤窑的大夫,可能平日里比较大大咧咧,如今包扎伤口也不大细心,言巽被那脖子上紧绷的纱布条勒得有些喘不上气,脑子也逐渐恢复了正常,“那几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大夫一愣,连忙摇着头,“小的哪里知晓,不过他们利用被毒虫咬伤,假装天花,在矿上制造混乱,害得好几十个兄弟差点被困死在煤窑里,也亏得王妃来得及时,组织人将他们给救出来,不然再晚些,就是几十具冰凉凉的尸体了。”   言巽没想到,自己不知青红皂白,就要替他们求情的那几个人,却险些害了几十条性命。   待这伤口包扎好,便迫不及待地去找沈羡之。   这会儿沈羡之才将所有的事情安排好,换了身干净衣裳,坐在廊下的楼梯上擦拭着她手里的长剑。   言巽走过去,酝酿了半天,那声对不起还没说出口,头也没抬的沈羡之便说道:“你还小,往后要学的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也非你所以为的那样。”她叹了口气,似乎并不责备言巽,缓缓站起身来,“这太阳有多明亮,那没有被阳光照射到地方就有多黑暗,对于已经起了杀心的人,千万不要心慈手软。”   “嗯。”言巽垂着头,也不敢去看沈羡之,他觉得自己不配说是从宫里出来的。   在宫里,他也没少见过那些吃肉不吐骨头的黑暗,可为什么就不长记性呢?今日,又欠了阿羡姐救命之恩。 第121章   沈羡之不知道言巽在想什么,只是见他一副小可怜的模样,收了剑起身笑着安慰道:“你年纪还小,善良是好,倘若可以,其实一辈子这样也不是不好。”   是,可是得有人护着。言巽想自己不能再依靠母妃了,他已经大了,是个男子汉,该他来护着母亲了。“阿羡姐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他运气这样好,自己这样差劲,他们没有放弃自己,如果不做出些成绩来,实在是对不起阿瑾哥和阿羡姐的栽培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尤为坚决。   沈羡之本来还是有些担心他,但是见他这眼神,方放心了许多,“你还小,不用着急,多跟着展护法学习,再有什么不懂的,直接去问大家。”   言巽自然是答应得好好的。   下午些这里收拾好,便与沈羡之一并回城去,路上正好遇到在勘测道路的小组,言巽见此很是震惊。   主干道修葺,他早就知道有哪些程序,但也只是从文字上看到罢了,如今看到大家的实际操作,还是忍不住有些惊讶,又见两旁拉着的麻线,是用来保持道路在一个水平面上,如此以免到时候修葺出来的道路左右高低不平。   明明在那计划书上,只有短短一横字,但是没想到做起来,还要这么多人力财力。   便与沈羡之说道:“这路其实还能多坚持几年。”完全不用现在就往里面投银子。   是啊,这西南少有人烟,路上的毁坏并不算大,但终究是太窄,大部份高低不平,而且道路两旁也没有水渠,这样遇着下雨之时,两旁山上的洪流汇聚于此,这路反而成了一条河。   倘若那个时候急着去附近的村寨救援,便无路可走了。   所以沈羡之耐心地解释道:“话是如此,如今西南的确是处处需要银子,除了那点税赋,也暂时没有银钱的来路,只是路不是小事情,银子不该在这里省,而且看事也不能看表明,你仔细看看,这路的确看起来是不错,但缺了什么,你没发现么?”   言巽看了半天,才看到两旁好像就紧挨着山,不少地方都堆着山上垮下来的泥土,“没有护栏?”   “护栏我们暂时没有能力,所以为了以免到时候遇到山洪引发的泥石流,路我们会加宽,尤其是在有弯道的地方,只要不是整座山都垮下来,这条路还能留出空闲之地来。”除此之外,还有这沟渠的重要性。   所以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千万不要小看这些细节,很多时候就要靠这些小细节,堆砌出来的事和物才能永固。   言巽静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也插几句嘴,发现自己要学的东西其实很多。   本来以为自己来了西南这么久,浔州城的变化自己也是一点点看到了,期间也学了不少,如今发现不过是皮毛罢了。   “更何况,要致富先修路。这自古以来,那山里有什么好货,只是因这道路不通,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送不出来,也是白白烂在了山里,可若是道路通了,里面外面的人双赢。”   沈羡之继续说着,叫他不要舍不得这银子,更何况往后这路马车过是要交费的,也不算是完全白花钱,更何况道路通了,老百姓进城的路程减半,来往更密切,对于货物贩卖的机会也大大地提高了许多。   于是他认真地看朝沈羡之,“阿羡姐,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来想,不能只用自己的眼光来决定,对不对?”   沈羡之听到这话,忍不住赞了一句,“孺子可教也,正是这样了,你要记得,这天下不是谁的天下,而是老百姓的天下,所以当然是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且没有了老百姓么,你就算是坐拥了万里疆土也是无用的。”   言巽老老实实地听着,心里忍不住惊骇,阿羡姐这胆子也忒大了,这简直就是把自己当未来帝王培训的……忍不住想要是京中的父皇知晓了,会不会气得直接下旨将她砍了脑袋?   一面也觉得,自己果然往昔太懒散了,应该好好多学习才对。   因着这修路的事情,回到王府已经晚上了,沈羡之刚推门进去,就被宛如一个温凉的怀抱里,她没有推开,只是有些担心,“你身体怎么这样凉?”   “无事,鹿儿沟那边没事吧?”夏侯瑾虽也忙了一天,但他是在府上处理公文,连挪都不用挪动一下脚步,可是沈羡之却骑了大半天的马,指不定这手里还沾了血。   沈羡之将那鹿儿沟的事情与他说了个清楚,自然也提了言巽的事,夏侯瑾一听,脸上不由得浮起些担忧,“你说,他到底合不合适?”怎如此蠢笨?   “咱们没有更好的选择。”现在找一个年纪更小的皇子来养,来不及了,狗皇帝坚持不了那么久,再大的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理念,想要改变比登天还要难。   所以选来选去只有言巽最合适。   她从夏侯瑾怀中抽出身,“我先沐浴,你早点休息。”   夏侯瑾不晓得她明天似乎还要外出,所以现在打算将余下的公文都全部看完,明日若是她要出行,自己也好陪同。   总觉得欠了她许多。   所以等沈羡之沐浴出来的时候,夏侯瑾还在撑着灯批改公文,她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过去,“你不用事事大包大揽,给二弟分一些过去,我看着其中有一部分都是他擅长的。”   夏侯瑾苦笑,“我在京城之时,总觉得自己处境不好,他在这西南西北四处游走,日子是苦了一些,但总归比我自由。”可是哪里晓得,他这日子何止是苦一点?偏偏自己那么多钱,从前没怎么给他支援。   所以对于夏侯瑜,夏侯瑾这心里总觉得是有些歉疚之心。   沈羡之却觉得,这哪里怪夏侯瑾了,是这夏侯瑜不懂得如何安排民生罢了,人家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这靠山又有水,还活成了这副模样,他自己也是有责任的。   就好比给了一亩良田不去种植,难道还能指望到秋天能满地稻穗么?但是她也没有说夏侯瑜懒的问题,而是他的思想根本没想到这一块上。   但他兄弟间的事情,她才懒得管,“罢了,你自己愿意,我也管不得,自己如今已夜深,还是少看些。”   说着,便到妆台前坐下。   没想到夏侯瑜竟让放下了手中公文朝她走了过来,就站在她的身后,将她手里的帕子抢了过去,替她擦拭着还有些湿漉漉的墨发,“鲖阳县那边,过些日子还要派一个能管事的人过去,那何县令和陈师爷两个人,只怕是忙不过来。”   “咱们手里也没多少能用的人,明日我去问问展护法那边,能否想些办法。”还有金家那边,不是也招了不少人,就是她还是有些不太敢用,就怕是落霞庄那边安插过来的人手。因此也不由得叹了口气:“如今捉襟见肘的,哪里只是银子的事情,人也不够用,这样总是在教里调动人手是不行的,还是要想办法吸纳些人才来此。”   夏侯瑾早就已经想好了对策,一直手里的事务太多,一直没有办法来落实,如今沈羡之提起,便道:“我想在外受挫的寒门子弟也不少,大部份还是有真本事的,只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由头才能将他们吸引过来。”   沈羡之闻言,“要不让人暗地里去劝说?你手里那些暗卫也别老待在府里,这城外还有日月神教的人,也不是什么牛神鬼怪都能进来的,你安排他们到处游走。”   不想却见夏侯瑾一脸为难,“杀人的事儿你叫他们去倒是好办,可这游说怕是要弄巧成拙。”   沈羡之想了想,好像也是那样的,到底还是需要那有亲和力的人去办才妥当,只是一时间也想不出来到底谁合适。   而且一个两个的根本也不够。   “创业难啊。”她又长叹了一声,随即又想起到一个主意,扭头朝夏侯瑾看去,“我们这江湖月报开了好先例,等着韩兄那边的报纸出版了,咱们发一个招聘帖子?就以招聘来编撰他们报纸为由?怎样?”   当然不可能公然登报找人来帮忙管理西南。那样狗皇帝只怕是不答应的。   所以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   “也不是不行,只是少不得要借用韩兄的名头,明日我去与他说一声再做下一步打算。”夏侯瑾想韩兄应该不会介意,毕竟如今西南的发展,正朝着他所预想中的城池发展,上到官员管事,下到普通老百姓,目前为止都没有阶级跨分。   算是如他所愿,众生平等。   这时候沈羡之又提醒道:“善医堂的建造先不着急,把这书院先生们的福利先解决好,统一登记分发教授资格证,医疗和养老给他们解决好了,到时候善医堂就照着先生们的福利来,也要拿证。”   善医堂的事情,他们夫妻二人早是沈羡之给日月神教和王府的人办这所谓的医疗费时,就已经想好了,以后建这样一个善医堂,到时候到此处诊脉看病,就统一在此处报销,这样的话方便管理。   如今倒是跟几家医堂合作,总觉得是不方便。   “到底是阿羡考虑得周到。”只是越是这样,夏侯瑾就越是心疼她,把自己这没想到的,都给提前想到了。“只是这些事情,你还是少操心,我会吩咐人下去办。”他自然是不怕沈羡之夺权,只是担心她而已。   本来日月神教与普通的江湖门派就不大一样,所管辖的大部份都是这西南的刑事案件,如今这旁的政务还要她来操心,夏侯瑾自然是心疼得很。   夫妻俩就着这些琐事上了床,不多会儿那帐子便放了下来,沈羡之含糊不清喊了什么,夏侯瑾一掌抬起,顿时将这房中通明的灯火熄灭。   转眼过了小半个月,夏侯瑾终究是无人可用,把王府里那后稷组的管事何八子打发去鲖阳县,后稷组这里又重新提拔了一位管事。   招贤纳士的问题也和韩先生解决了。   如同夏侯瑾所预想的那样,韩先生十分愿意帮忙,哪怕是借助他的名声,骗人过来无所谓。   反正他觉得,大部份的寒门子弟,都是从穷苦日子出生,好不容易学出了名堂,却因出身的缘故而受阻,如今正是一腔热血无处可用。   所以他觉得夏侯瑾夫妻俩虽然是有挂羊头卖狗肉这嫌疑,但是韩先生坚定地相信,就这样的西南,那些人来了,必然是十分满意。   哪怕无官无职,但是所给予的福利概括了他们的家人,不用担心被人轻看了身份,也不用害怕党派间的拉帮结派打压。除了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还可以畅所欲言,没准真提出了什么好建议,那月奉翻了几倍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反而过来安慰些夏侯瑾,叫他放宽心。   夏侯瑾是有些担心,但这样忙哪里顾得上去想这些事情?转眼就到了五月底,那端阳已经过,街市上都快看不到杏子了,城里也被韩先生主编的日月文稿给引来了不少人才。   本来韩先生是想了几个高大上的名字,不过他最后思来想去,觉得这报纸也不单单只要读书人能看懂,希望那没有怎么正经读过书的人也能看。   于是改来改去,叫做日月文报,但是又觉得不好,便改成了明报,还是觉得不行,最终又成了日月文稿。   不同于日月神教的江湖月报,月月一刊,而是一个季度一刊,毕竟他们还要教书育人,哪里有功夫去编撰。更何况好文章也不是天天有,总是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攒出来。   而随着被日月文稿引来的人才们,如今也被夏侯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签了契约,安排到了各个岗位,几乎是没有给他们半点犹豫的机会。   但是谁会犹豫呢?契约基本虽然都只签了一两年的样子,但是这福利简直不要太好,既有免费的住宅,还会按照家庭人口分派宅子的大小。   而且更叫他们无法拒绝的是,和朝廷吏部那种分配一点不沾边。   朝廷吏部张冠李戴是常有的事情,本来这人擅长编撰,该去那翰林做个小编修,可却因为那个位置有某某家的谁看上,那么这擅长编撰的,只能去别的职位部门了。   但是此处,他们所谋得的差事,几乎都是自己所擅长的领域,这完全就有了发挥的空间。所以即便是刚初来乍到,但因为是自己所擅长的,很快就摸清了,日常生活也很容易进入正轨。   而有了这些人的加入,原本有些滞慢的工程,很快就进入了正轨。   沈羡之和夏侯瑾因为这批人的加入,也大大松了一口气,可他们需要的,不单单只是读书人,还有各种手艺人,那也是人才。   三百六十行,缺一不可。   骆冰云的小四叔骆桑墨也是这个时候来了城里,他早就接到韩庸的信,只是这一路游山玩水,一路自然是耽搁了不少时间。   但其实一开始他是拒绝的,不敢是侄儿骆冰云的信,还是韩庸的热情邀请。   只是这一路游山玩水,刚好离西南也不算远,便想着既然来都来了,那就来一趟,当是看看他二人。   所以他是从来都没打算留下的。   毕竟多年前,他也是与韩庸等人一起来过这西南的,这西南的州府浔州城是什么样子,他如今还能清楚地记得。   十步不见一人烟,城中虽没到十室九空的地步,但是城中的人口真的少,像样的店铺也没有几家,而且天不黑就几乎都关完了。   那时候他记得等不得天黑,这城里就彻底空了,连灯火都见不到几朵,好似一座鬼城一般。   所以接到韩庸和骆冰云的信,他十分拒绝来此处。 第122章   骆桑墨脚步慢吞吞的,背着书箱,带着一个小书童,这会儿到城里已经天黑了。   他们是骑着毛驴来的,快到浔州城附近的时候,暮色已经来了,路边的梯田他是不大看得清楚的,只觉得好像是清爽了不少,毕竟他的记忆里这路两边都荒废的田地,里面杂草丛生,荆刺倒挂。   而且路似乎平坦了不少,估摸着那些坑洼给填平了。   他还和小书童打趣着,一会儿进了城乌漆嘛黑,只怕是找不着打尖的客栈了,到时候就去跟侄儿骆冰云挤一挤。   但他这小书童不说话,因是习武之人,视力自然是比自己主人还要好,看着两旁梯田里整整齐齐,又长得茂盛的庄稼,觉得好像应该没主人说的那样差劲。   果然,他俩这会进城了。   这城门虽然是残破不堪,但是进去后却和骆桑墨说的枯城宛若两个世界一般,只见沿街灯火通亮,街市热闹,来往行人,顶着竹篮叫卖零嘴的小贩子。   而且行人之间,偶有孩童穿梭玩耍,嬉笑阵阵。   骆桑墨当即就愣在原地了,一度以为自己是产生了幻觉,怎么从那样破烂的城门里进来,是这样一个热闹繁华的夜市场景?   他瞠目结舌地拿手指戳了戳旁边背着书箱的小书童。   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小书童却是将他此刻的想法了然于心,“没错。”这就是浔州城。   “不可能呀!”骆桑墨一面扒着手指头算,夏侯瑾夫妻俩到这西南也没多久啊?他们纵然是有什么天大的本事,也不能叫一座枯城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焕然一新,生机勃勃吧?   可是,如今他两眼所见,耳听八方,所接收到的消息无不是在告诉他,这所听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这座他记忆里的枯城眼前没有一个角落不充满着生机和热闹。   他就在骆桑墨惊诧于自己眼前所见的这一切时,一个陌生又机灵的声音蹿入他的耳中,“这位客官是外地来的么?了解一下小店最近的优惠。”随即一张纸朝他塞了过来。   不过并没有落入他的手中,因为被身旁的小书童先一步抢了过去。   小书童防备地站在他旁边,拿着手里的那张纸,只觉得画得花里胡哨的,确定没有毒后,才递给同样被那小哥此操作惊呆了的骆桑墨手里。   骆桑墨还盯着那个强行给他塞纸张的小哥,只见小哥跟个泥鳅似的,在拥挤的人群里来去如鱼得水,一边笑眯眯地说着同样的话,一面给路人们塞纸张。   他甚是疑惑,一面借着路边的灯光看起这画得花花绿绿的纸张上都写了什么?   却见只是一家饭庄罢了,因为是新开的,所以有各种优惠,但是和传统上的那种折扣是不一样的,上面明码标价,消费多少送什么样的菜,送的菜折扣又是多少。   且上面的菜色连带着盘子都画得栩栩如生,一度让骆桑墨有些怀疑,是什么土豪人家开的饭庄,且不说请个画师画下这些菜需要多少银子,就是这一张张塞给别人的纸张,也是好大一笔银子。   这不就是拿钱去撒么?   小书童踮着脚尖看,瞧见上面的烤鱼画得不错,连葱花都栩栩如生,看得他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吃。”   骆桑墨听到他的话,也顾不得去纠结心中这些疑惑了,看了一眼最下面留的地址,“好,那我们就去这家饭庄。”正好也看看到底是什么样财大气粗的掌柜,才这样糟蹋银子。   上面明码标价,那些菜的价钱,也是正常范围之内,他就好奇了这家饭庄怎么赚钱的?但是很快他就傻眼了,因为自打进入城里,走了不到步,小书童手里就已经攥着这样的单子五六张,除了那吃饭的,还有两张住宿的。   这一刻骆桑墨开始有些怀疑世界了,这里的纸张不要钱,这里的人人都是画师么?小书童也从刚开始的紧张防备到了现在的轻松戒备,看到从人群里跑来跑去没有长辈看着的顽童们,有些羡慕他们手里的纸风车。   骆桑墨见此,停住脚步,问他,“你也想要?”   小书童就用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瞪着他,但却不说话。   骆桑墨揉了揉他的脑袋,“好,我去给你买。”可是转了一圈,也没发现哪里卖纸风车,后来才晓得是卖糖葫芦的老大爷那里,买一串糖葫芦就送一支风车。   于是小书童不但得了纸风车,还高兴地攥着手里的糖葫芦,看了又看,就是舍不得吃。   骆桑墨总共也才花出去一文钱,有些觉得不真实,此地的物价也太过于便宜了些吧?买糖葫芦还要送小礼物。   最终带着这满腹的疑惑到了这饭庄里,发现里面坐满堂,店家见他们进来,手里还拿着自家发出去的传单,十分兴奋地招呼他们上楼坐。   骆桑墨也将自己心中的疑惑给问了出来,“你们这店里菜品也不贵,靠什么赚钱?”照着他的算法,客人越多,他们应该亏得越多才对,而且这饭庄的装潢也挺是别致的,应该也是花了不少大价钱。   小二对于他这样的话,十分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很是不以为然,当然服务至上,还是不厌其烦地给他解释着:“本钱不贵,价格自然是不高,何况城里就这个价。”   “不贵?”骆桑墨有些懵了,就算是蔬菜他们自己能种植,但那些鸡鸭鱼呢?难道山上的蛮人真被收服了?还有街上这个时辰了,没有长辈看着,孩童们还在街上乱窜,就不怕拐子么?   他的一系列问题,小二趁着点菜的功夫,也一一给回了。   骆桑墨好半天都有些回不过神来,忍不住又朝着窗外看去,只见这万家灯火璀璨,这个时辰了,街上仍旧是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阿修,你说若真如小二哥所言,此处岂不是老师心中所想的世界?”骆桑墨的先生,在的时候便曾幻想着,有着那样一个城池,人人能吃饱饭穿暖衣,无权贵之说,夜不闭户,孩童不必长辈跟随。   眼下,这浔州城不就是如此么?   这一顿饭吃得如梦如幻,最终下楼的时候,只觉得脚下都是飘的,寻着骆冰云留的地址,找到了书院里去。   也是巧了,还没到就遇着骆冰云和几个同窗先生一起从那天仙阁里出来。   他满脸震惊,随后有些恼怒。   于他的眼里,天仙阁自然是那烟花之地,读书人喜欢去这种地方红袖添香,但是他骆家规矩多,子弟不得踏入半步。   所以气得不顾骆冰云因看到他后兴奋而来,直接过去就要上手抽他。   不过好在有人反应快,连忙解释。“人家姑娘们唱歌弹琴赚点银子怎么了?这也是自己的本事,也不是那天生就会的,还不是要十年八年的苦练,不然哪里能出来见人?”所以城里这种地方是合法的。   淡然,暗地里做皮肉生意的仍旧有,沈羡之也知道,可上一世那样的世界都没办法杜绝,自己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如同那赌坊一般,难道真能杜绝了?所以还不如自己也开设一间,让大家大大方方地玩。   最起码杜绝了高利贷吧。   骆桑墨听罢,也是无话反驳,只是再三问骆冰云,“当真只是卖艺?”其实他和骆冰云年纪相逢,但因为是长辈之身,所以便担这份责任。   骆冰云再三保证,这厢方与同窗先生们领着他去书院,自是说城中千万种的好。   这其实不必他来一一细说,这自打进入城中,一路走来虽不过是一个多时辰罢了,但这城中老百姓过得好不好,他自然是能看得出来的。   这会儿其实已经动了留下来的心思,晚上休息的时候,看到在外间铺床的阿修,便问着他,“你可愿意留下来?”   阿修没回头,认真地铺着骆冰云特意给他搬来的小床铺,“喜欢。”   骆桑墨闻言笑了笑,“那好,咱们留下。”   翌日一早,本是打算去拜访夏侯瑾和沈羡之夫妻的,没想到被临时拉了壮丁,去给他们上课。   而沈羡之居然在这个时候接到了武林盟发来的帖子。   原来是武林大会又要举行了,她这个日月神教的教主自然也被邀请去参加。   “鸿门宴吧?谁不知道武林盟如只差没改名叫落霞庄,就是他们平家的。”玄月看到这帖子,忍不住嘀咕起来。   贪狼抱着手靠在一旁的柱子上,目光朝着小厅里探去,里面是王爷王妃在商议,不晓得结果如何,但是听到玄月的话,却是笑道:“鸿门宴?还不晓得是谁的鸿门宴呢。”就王妃这种难得一见的高手,平家不见得能招架得住,更何况江湖月报如今传阅颇为广泛,王妃还有这皇亲国戚的身份,落霞庄怎么可能敢乱来?   所以,落霞庄可能不敢乱来,但是王妃这里就不一定了。   玄月听到他这话,想了想便赞同道:“如此,这一趟去晋州参加武林大会,倒是极其有趣。”说罢,就要进厅里去。   “你干嘛?”贪狼不解他此举。   不想竟然听得玄月笑道:“当然是主动申请,跟着王妃一起去参加武林大会。”比如是十分有趣,怎么可能就这样错过。   说罢,见贪狼也跟着追来,直将他拦住,“你别挣扎了,咱们这些人里,就我轻功最佳,你们别去拖王妃的后腿。”   两人在外的吵闹声,沈羡之和夏侯瑾自然是听到了。   虽然沈羡之的武功不错,但是作为她的丈夫,夏侯瑾自然是担心,所以打算乔装打扮一起去,但是这大的一个浔州城,他们俩要是走了,谁来主持,靠夏侯瑜么?   还是醒醒吧,所以无论如何要留一个人在西南。   夏侯瑾这会儿只怨夏侯瑜榆木脑壳,管不得这许多事情,又后悔早些时候没好好教导言巽,不然他还能撑一撑。   所以他自然是争辩不过沈羡之,被留了下来,心中正是发闷呢。   听到玄月要一起去,自然是有些嫉妒,但一切还是要以沈羡之的安全为主,也只好作罢,因此只朝进来的玄月道:“你既然想跟王妃一起去,那便要好好保护王妃,若有什么万一,提头来见。”   沈羡之翘着脚坐在椅子上垂头认真地学着丁香教给她打络子的办法,但是线都打结了,成了一团,正想办法解开了,听到夏侯瑾这话头都没抬,“不用,我到时候喊鹿修澜一起去就好。”   鹿修澜对沈羡之,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是出乎意料,夏侯瑾竟然没反对,甚至都没带一点犹豫,当下就答应,“也好。”   这着实让玄月愣住了,“不是,王爷,那我呢?”难道自己不可靠么?   然而却听得夏侯瑾一脸理所应当地说道:“鹿修澜心中有王妃,若真遇到什么危险,必然是愿意拼了命去保护王妃。”   玄月不悦,“难道属下就不能了?”   沈羡之其实是有些震惊,夏侯瑾就这样坦诚地将他答应鹿修澜同自己去参加武林大会的意图说出口。听到玄月的话后,接了过去,“你当然不能,我原本就打算让你去清河县待半个月的。”   “让属下去清河县干嘛?属下一不会牧羊二不会种棉花。”玄月婉转拒绝,他去了那边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哪料想沈羡之说道:“钱袋子会和你一起去,他年纪小,我怕压不住人,你就不一样了,到底是王爷身边有名有姓的人,你去了他们就愿意听话。”   玄月扯了扯嘴角,竟然没法拒绝,后悔早知道不要在这个时候进来就好了,没准这差事就落不到自己的身上去。   武林大会沈羡之一定要去,但也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准备,更何况这城里许多事情都是她一把在抓,而且现在还在修筑官道,这是断然不能出一点错的,于是朝着夏侯瑾看过去,“你不会让我失望吧?”以往都是自己留在这城里主持大局,现在交给夏侯瑾,她竟然还有些不放心。   “阿羡这是什么话。”夏侯瑾有些哭笑不得,他难道看起来是那样不靠谱么?更何况大部份都上了正轨,就那善医堂还在准备中,他还是办得了的。   沈羡之觉得面前这团线是打不开了,直接扔给夏侯瑾,“那行,到时候有什么问题,虽是联系。”   这架势,好似她才是这西南之主一般,玄月在一旁忍不住低笑出声,原来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不止是他,连王爷也没逃过,这样一来心里也是好受了许多。   清河县走起!   看似去参加这武林大会,说得如此轻松,只是等到了这无人之时,夏侯瑾还是将自己的担忧一一道出来,“消息再怎么封闭,可是咱们到这西南已经一年多了,京城那边不可能真什么都不知道,城中许多事情也是你一直在主持,以往有展护法的人挡着,他们进不来,可是这一次你出了西南,只怕是凶多吉少。”   宫里,不会就这样放过这次机会的。   这些问题,沈羡之心中那其实也早就有数了,拍了拍夏侯瑾的肩膀,“所以才叫鹿修澜跟我一起去啊。”鹿修澜的仇人,也不也就是宫里那位么?宫里那位要想办法除掉自己,鹿修澜肯定会想办法将那些人都解决掉。   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平家跟皇室联手,那才是问题呢!不过这些问题,从将平月秋留在城里那会儿,就已经注定了的,躲是躲不过。   所以沈羡之心想,左右是躲不过的,不如迎难而上,她这个人本来就最讨厌那些潜在危险,上一世那是没办法,生在了那样的和平年代,刀枪不能乱动,但是现在不一样,这个世界的规则,正好对她的胃口。   夏侯瑾见着她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甚至颇为自信,就越是担忧了,忍不住叹了口气,“你这样子,叫我如何放心?”所以还打算让人暗中跟着。   “有什么不放心的,明枪暗箭我都擅长,他们斗不过我的,你且把心放在肚子里,好好等着我荣盛归来就好了。”但是她那心里这会儿在琢磨夏侯瑾说的那乌合山宝藏一事,这出去一趟,不能就空着手回来,这不是自己的作风。   夏侯瑾见此,也是哭笑不得,“也罢,城中诸事,你也不必担忧。对了,我打算让骆冰云的小师叔来府上,你意欲如何?”   沈羡之知晓,那骆桑墨也是一方名仕,城中正是缺人,若是夏侯瑾真能请得动他,再好不过了。“也好,他若能行事,你到时候也轻松许多。”   只是细想到底没有一个像样的衙门,人手怎么也不够用,总不能一直从日月神教那边调动人员吧?于是便道:“你想办法,弄些人过来,只要能用的,不拘一格。”   夏侯瑾听着她的话,笑盈盈地看着沈羡之,“好,都听阿羡的。”   沈羡之听到这话,自然是受用,心里是怎么也没想到这夏侯瑾会这么听话,当初刚接触的时候,还以为是个不好打交道的人呢!“也不是说都听我的,只是多来些人,你少辛苦些,我这是心疼你。”   “多谢阿羡心疼。”夏侯瑾说着,只拿出一个络子递给她,“挂在你佩剑上。”   沈羡之看着有些眼熟,“你找人接着编完了?”对比起后半部分,自己打的那一部分真是没眼看。   不想竟然听到夏侯瑾说道,“我编的,手艺可还行?”   “你?真的?”沈羡之闻言,来了兴趣,拿着左看右看,爱不释手,“想不到阿瑾你还有这手艺,难怪言巽那小子说你能文能武。”   随即高兴地挂到自己的佩剑上,一时也兴起,拉着夏侯瑾到院中,非要给他耍了一套剑舞。   夏侯瑾也没拒绝,还让人取了自己的琴过来。   正巧夏侯瑜从工地上回来,有事要禀自己的王兄王嫂,却远远地就见着这一副场景,只见一身红衣的沈羡之翻飞间,那手中剑挽出一朵朵漂亮的剑花,这不免是叫他有些羡慕,忍不住朝自己坐在轮椅上的自己看了看。   这双腿若是没有废掉的话该多好!只是好在很快他便整理好情绪,心想自己现在能活着,还妻儿,王兄也在身边,这已经是极好的事情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不过他也没冒然上前打扰,毕竟他们夫妻琴瑟和鸣,自己不能这样没眼力劲,所以还是掉头离开了。   打算明日早些过来就是了。   却不想夜里铁猫儿尿湿了裤子,没来得及换,竟然就感染了风寒,他也就没顾得上。   连续喂了几日的汤药,这才好了些,可这个时候沈羡之已经出城了。   她没多带人,除了鹿修澜随行之外,便只有与他们一起同行的钟玉嬛,她要去亲自接自己的父亲,沈羡之没拦着,就捎带她一段路而已。   夏侯瑾亲自来送行,当然也少不得沈家的姐妹们,除此之外,还白莲心也在。   拉着沈羡之哭哭啼啼地说了许多话,让夏侯瑾好几次想上前都没机会,不免是在心中埋怨夏侯绯月没用。   沈羡之也看到了站在一旁不耐烦的夏侯瑾,方安抚了白莲心,叫她安心回去等自己,这才走到夏侯瑾身旁,忍不住侃笑道:“她的醋你也吃?”   夏侯瑾当然不可能承认,见她穿着一袭红衣,极为耀眼,也十分满意,他的王妃就不该一直在城里时那样朴素简便,这样一身红衣的她,仿若天上的明珠一般,“一路平安,我等你归来。”   又看了看剑上挂着的络子,“下次给你打一个更好的,你这个给我。”   沈羡之看了看剑上的络子,“好。”她也嫌弃自己的手艺不行,哪怕后半部分夏侯瑾做得已经十分完美了,但还是没办法掩饰自己那一部分的瑕疵。   一面见着时辰不早,踮起脚往夏侯瑾脸上亲了一口:“回去吧。”又朝姐妹们挥了挥手。   却不知方才那此举,还是叫姐妹们羞得别开了脸。   而夏侯瑾很满意,“去吧。”   作者有话说: 第123章   浔州城城墙建造已经快要临近竣工了,唯独这两处城门还仍旧没有着落。   同样的,城外的供给行人歇脚送别的亭子也还没修建,倒是附近的老百姓们搭建了不少棚屋,在这里卖些茶水。   所以沈羡之和众人告别后,骑马便绝尘里去,很快便将那浔州城甩在了后面。   如今正是那孟夏之日,万物生长之时,所以入目所见,那山坳或是丘陵间,一道又一道绿色的梯田堆砌而上,山顶便是些果树,这个季节里,已开始散发果味芳香。   看得她满是自豪感,上一世在乡下大棚居多,又因退耕还林,使得许多梯田都荒废掉,今年上头上种植皂角树,明年又叫种植漆树,再换一个领导来,又是核桃樱桃李子树,又或者种植猕猴桃蓝莓。   这样频繁更换,最终什么果林她都没瞧见,反而到了这里,在自己的组织下,看到了像模像样的果林。   心里自然是十分满意,想着这天气常规,再过两三个月就秋收,今年必然是大丰收了。   这样即便是冬日里降下了凝冻,也不必担心老百姓们饿肚子了。   至于柴火的问题,不是还有鹿儿沟那煤矿么。   这样想来,这西南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一路无阻,很快便到了梧州地境上,那钟玉嬛也她分开,沈羡之不放心,毕竟她那大白狼也不好带到城里,所以便在离开西南地境之时,找到展护法家的老二,给钟玉嬛安排了两个人暗中保护。   这才放心。   钟玉嬛手里拿着在西南重新办理的身份玉牒,郑重地朝沈羡之道了谢,“多谢王妃,待与我父亲汇合后,我们便会回西南。”   她能把钟太傅一起带到西南最好,毕竟钟太傅到底是太子太傅,总不可能是个草包,所以只要对建设这大西南有用之人,沈羡之都恨不得全部归入囊中。   但还是笑道:“你们既然原本是去投靠远亲的,若还是原来的打算,那不必因为旁的事情左右了自己的心。当然,你们能来西南自然也最好,西南永远欢迎你们。”更何况贪狼在等着钟玉嬛回去呢。   钟玉嬛听到沈羡之这话,心中更是感激不尽,想着即便父亲不愿意到西南,自己也会想办法劝说。   待她告了辞,沈羡之身边也就只剩下一个鹿修澜了。   两人在梧州城里置办了些干粮,便继续启程。   不过一出梧州城,鹿修澜就忍不住频繁朝后看去,但是看去的时候,又不见任何一人。这种感觉,自打出了西南地境之后,他就一直有。   而且相比他的紧张戒备,沈羡之却是冷静不已,“不必回头了,对方武功高强,你是看不到什么的。”   鹿修澜却是一惊,拽紧了缰绳,示意马儿慢一些,然后诧异地看着她,“教主知道?”   沈羡之心想这不是废话么?他都能发现了,自己难道还不知道?所以白了他一眼,“不用管,对方想要出手,用不着等到这个时候。”毕竟,在西南的时候,不就一直跟着的么?   而且那双眼睛,在暗中盯了她很久,她不知道夏侯瑾发现了没有,但是她发现了好一阵子。   大概是在日月神教建立不到两个月后,她就有这种感觉了。   那时候也跟此刻的鹿修澜一样,整日疑神疑鬼的,但是日子照常过着,那人也没出现,她也就没再多管了。   反正只觉得如果对方真有杀心,就对方那武功,要杀自己用不着拖到这个时候。   难不成他还要挑选一个良辰吉时不是?   所以看着如此紧张兮兮的鹿修澜,便岔开了话题,“你晓得夏侯瑾为何同意你与我同行么?”   鹿修澜当然知道,说这话的时候没敢看沈羡之,将头别了过去,声音也低了几分,“因为他知道我爱慕你,若是真遇到危险,我会拼了命护你。”   这若是别的女子听到这样的话,只怕心中对于鹿修澜必然是感动又愧疚,偏她沈羡之不按照常理出牌,反而哈哈大笑起来,“我要是你的话,我才不来。”   鹿修澜也不意外,她会是这样的反应,甚至想若是她反而一脸娇羞地给自己说对不起,反而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个沈羡之了。但也忍不住问出心中的疑惑,“那你呢?”为何让自己跟着她?   他偷偷看了一眼沈羡之腰间那剑上挂着的剑穗,他可不认为是沈羡之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我啊,你很快就会知道了。”为何自己没要夏侯瑾的人跟着,而是选择鹿修澜。这一点上,其实她也夏侯瑾是一样的,因为她觉得鹿修澜爱慕自己,在他这里秘密也就能保存得住了。   所以她选择鹿修澜随行,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人,一样是在利用鹿修澜对自己的爱慕之心。于是干咳了一声,“那什么,其实你也知道了,夏侯瑾不大可能会病死,他武功也不错,能杀死他的人不多。”等自己改嫁有些不现实。   因此希望鹿修澜还是早点对自己变心的好。   鹿修澜听到这话,有些不高兴,口气也别扭起来,“我喜欢你是我的事,我又不影响你。”而且还能让她放心用自己,这样不好么?   沈羡之听罢,没再多言,毕竟这种事情总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三言两语,就能改变他的心意。   两人没再说话,走了半个时辰左右,越发不见了人烟,鹿修澜又戒备起来,“幸亏仪仗没跟咱们同行。”不然的话,若真遇到危险,自己和沈羡之反而要花心思保护他们。   沈羡之作为一教之主,也不可能就只带鹿修澜一个人去参加武林大会,那样太过于寒酸了些,所以她的仪仗自然在后面,不过那些人走的是官道,住的是官家驿站。   “是呢。”沈羡之应了声,却忽然勒紧了手中的缰绳,示意马儿停下来。   这一举动让鹿修澜一下又紧张起来,满身戒备地四处张望,“怎么了?”   几乎是他话音落下,前面原本无人的路上,此刻出现了两人,就好像专程在路中间等他们一样。   毕竟那中年男子双腿不良于行,坐在一辆轮椅上,但是整个人却是精神无比,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目光犹如电火一般。   身后的年轻人背后则背着一把长枪,这就有些意思了,江湖上混的人,不是刀就是剑,用长枪的人,很是容易给人一种是军队里的人的感觉。   这时候年轻人走了上来,朝着沈羡之抱拳行了一礼,“可借一步说话。”   沈羡之在他上前两步的那一瞬间,就立即感觉到了,直接将心中的惊讶脱口而出,“这些日子,就是你跟在我身后?”   可即便是如此,鹿修澜还是前先一步挡在了他的面前,“小心。”   那背着长枪的年轻人却像是没有把鹿修澜放在眼里一般,目光穿过他挡在前面的身影,直勾勾地看着沈羡之。   沈羡之倒是个果断人,没有半点犹豫就翻身下马,“好。”一面把缰绳递给意图跟着她一起去的鹿修澜,你在这里等我。   那口吻一点都不给鹿修澜拒绝的机会。   鹿修澜心急如焚,只是等他牵着马拴到路边的树上是,沈羡之已经和那一老一少不见了身影,急得他连忙越上旁边的树上,试图看得更远些。   这是这四周的树林茂密,压根就看不清楚他们的身影在何处,最终只能吊着一颗心焦虑地等着原地。   而此刻的沈羡之则和这一老一少到了一处小悬崖边上,轮椅上那中年男人是什么路数他不知道,但是对方气息如此沉稳,只怕非寻常之人。   这背着长枪的年轻人,只怕武功和自己也是不相上下的,所以如果对方真想要动手,沈羡之觉得自己想脱身可能有点难。   所以看到对方把自己引到此处后,忍不住朝着那炫耀边上走去,向下探了探,好像不算高,真掉下去应该不至于殒命。   一面转过身,正要询问对方有什么话要说,不想竟然见到那背着长枪的年轻人将轮椅上的中年人扶起来了。   而且两人正朝着她跪下。   这又是个什么操作?她瞪圆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两人,“你们这是?”   然她话才说出口,只听得那中年男子声音锵锵有力,“沈家麾下寒甲军黄字营主将谢东临参见二小姐!”   他双手抱拳,半跪在地上,因双腿受了伤,所以那半蹲起来的那一只腿一直发着颤。   而背着长枪的年轻人,则也跟着道:“天字营公孙无音参见二小姐!”   沈羡之有些瞠目结舌地看着地上这两人,着实被这寒甲军三个字震到了,不过也很快反应过来,示意那公孙无音,“你先扶他起来。”   “多谢二小姐!”那谢东临却是朝她重重一拜,然后才由着公孙无音扶起身来。   沈羡之万万没有想到,寒甲军当年居然还有人活下来了,她还以为全都葬身于那山腹之中了,所以看到这两人还是十分惊喜的。   不过更让她意外的是,这两人的武功。   就是他们叫自己二小姐,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知道自己是沈曜的后人?但是沈曜的后人其实不止是自己一个人了,按照长者为主,他们不是该去拜大姐么?一直跟着自己做什么?   她在疑惑这两人是什么打算的时候,谢东临和公孙无音也在看着她。尤其是见到除了最开始的那点惊讶后,就恢复了一脸的平静,这就更让两人疑惑了,甚至让公孙无音怀疑,她是不是早就知道,自己是寒甲军?   与此同时,公孙无音也将自己的疑惑问出口:“二小姐知道属下和谢将军?”   “不知道。”最多也就是晓得他们对自己暂时没什么危险罢了。   “那……”公孙无音还有疑惑。   不过没等他问出口,沈羡之却已经猜到他要问什么了,“有什么可害怕的,你们对我如此客气,愿在我面前折膝,显然是没想过杀我。不过你们找我,想做什么?”   如果让自己给寒甲军公道,那得等等,想扶持一个新帝上位不是扮家家,没有那么容易。   指望现在这位有些不大可能。   没想到那公孙无音又忽然跪下来了,“寒甲军愿为二小姐差遣!”   “不是,等等,寒甲军还有多少人活着?”沈羡之想如果真有那么一支军队给自己驱使,也是好事情,她手里就最是缺人了,更何况是寒甲军后人。   然而没想到坐在轮椅上一直看着她的谢东临忽然开口道:“当年,除了末将带一队人逃出来后,其余的全都葬身于那山腹之中了。”   说起此话,他似又想起了当时的惨案,满脸哀戚,眼中却又盛满了怒火。   然他还要继续说下去之际,沈羡之忍不住将他的话打断,“等等,你说你当年从山腹里逃出来?”这不科学吧,算起来那得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可是眼前的谢东临看起来不过是四十左右罢了。   然而没想到却听那谢东临说道:“不瞒二小姐,再下已经将近两百岁了。只不过……”他说到这里,忽然用手指着这悬崖边上,顿时一阵剑罡从他指尖飞出,顿时便见沈羡之身后的悬崖被他这剑罡齐齐切了下去。   沈羡之满脸震惊,她一直以为自己拥有几世的记忆,武功又如此卓然不凡,哪里晓得原来这天下竟然还有此等高手,这武功已经练到了这个境界。   也难怪容颜不老,只怕因为这体中真气已经将身体中的各器官包裹加固,延缓了这衰老之向。   所以,这武功练好了,还真是能永葆青春长生不老?   “二小姐不信?”见她不言语,只怔怔地看着被自己一剑切下的悬崖石,谢东临有些担心地问道。   沈羡之摇着头,这才将眼神收回,“那倒没有,只是有些震惊罢了,想不到将军武功如此厉害。”她得加把劲了。   人家才是武功练得好,容颜不变罢了,和自己这活了几世的人比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了。   所以她很是容易就接受了谢东临已经将近两百岁之事。   不过震惊归震惊,沈羡之也没忘记正事,看朝那公孙无音:“你呢?”不会也是活了上百年吧?   “属下曾祖父当年乃寒甲军天字营副将公孙上。”公孙无音连拱手回道。   这是个正常人,不过武功不错。沈羡之点了点头,“既然这么多年,你们都在,那为何此刻才来找我?为何不去找我父亲?”   想要为寒甲军讨回公道,其实便宜爹沈相爷在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时机,沈相爷位高权重,民间威望民心双管齐下。   可他们不找沈相爷,反而来找自己,这就让沈羡之十分费解了。   却不想竟然听到那谢东临说道:“当年将军遇害之前,便有方士断言,寒甲军的命运。”果然,寒甲军没逃过,大将军也没逃脱。   但方士后来还有一句话,但一切都要看天意。   曾经谢东临也以为,沈相爷就是这个转机,可是沈相爷膝下无子,只有四个女儿,所以他们都几乎认为,天要亡寒甲军。   哪里晓得,这沈相爷的死,其实才是真正的转机。   沈相爷夫妻身亡后,被送进山里的二小姐横空出世,尤其是这日月神教的出现,更像是命运在提醒着他们,寒甲军的希望和机会都来了。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谢东临是有些遗憾沈羡之是女流之辈,可是她的武功她的谋略,却都完全符合作为一个领导者。   动手的时候,身上甚至是有着当年大将军的影子。   所以谢东临才敢断定,这沈羡之便是寒甲军的新主人。   也正是这样,才让公孙无音跟在沈羡之的身后。   他说完这些,朝着拦住沈羡之和鹿修澜的小道上看去,“二小姐是不是早就已经猜到了,所以此番离开西南,才没让那夏侯瑾的人跟着。”   的确,沈羡之发现有人跟着后,对方又不朝自己动手,所以她心中怀疑过很多,最终断定,对方可能不希望让夏侯瑾的人发现。   也正是这样,她才带了鹿修澜出来,如果真被自己猜中了,鹿修澜即便是知晓,也不会告知夏侯瑾。   果然,如同她所料想的一样,离开这梧州城,与钟小姐分开后,他们就迫不及待地现身了。   “是,所以你们现在有什么话,赶紧畅所欲言。”沈羡之环手抱胸,朝他二人示意。   不想竟然听到那公孙无音说道:“自然是杀了夏侯一族,替数万寒甲军报仇雪恨,夺回属于沈家的江山。”   说起此话时,他满眼的仇恨。   沈羡之虽不能跟他共情,但是他亲人死在了夏侯一族手中,他要报仇,对其仇恨那是理所应当的,自然是没得说。   可是关于夺江山什么的,沈羡之着实没兴趣,她的梦想就是让日月神教重现辉煌而已,更何况她在西南王府做了这一段时间的王妃,已经快要累死了。   大事小事各种简直是折磨人。由此可想那皇帝可不好做,像是没事夺什么江山?这种粗活累活,谁爱做谁去做。   于是直接摇头拒绝,“报仇一事,自然是免不了,我有生之年必然会给寒甲军一个公道,但是杀夏侯一族之事,实在是没有必要。”   原本她前半句话还是让谢东临和公孙无音都十分欢喜,但是没想到她居然要放过那夏侯一族,所以公孙无音第一时间便认定了,“二小姐莫不是因为那夏侯瑾?”   “对啊。”沈羡之回着,看了一眼剑上的剑穗,她和夏侯瑾之间可能没有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但是她如果杀了夏侯瑾,可能就找不到一个像是夏侯瑾一样好看且又灵魂和契的人了。   而且现在她日子过得好好的,自己要报仇要杀当今天子,夏侯瑾也没说什么。当然,他自己也想杀了这位皇叔替他父王母妃报仇。   最重要的是,自己推行的一切夏侯瑾都全力支持,这样好的男人她真找不着第二个了。   再有,退一万步说,当年这夏朝祖皇帝杀沈曜害寒甲军之事,与夏侯瑾他们也没关系啊。   而谢东临见她回答得如此坚定,心中忍不住遗憾,到底是女流之辈,才将情爱看得如此之重,倘若是个少爷的话,必然不会为了这儿女私情而放任家仇国恨的。   但是叹气归叹气,遗憾归遗憾,如今谢东临也不知道自己错过沈羡之后,可还有没有第二个能成为寒甲军之主的人。   所以也只能退一步,“那夏侯瑾乃二小姐的夫君,二小姐不愿意伤他,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这天下,本就是属于沈家的,夏侯一族,不过是那窃国之贼而已!”   但是沈羡之对于他的让步并不领情,态度十分坚决道:“寒甲军之事,我说了,我会解决,只不过你们这第二个要求,想都不用想。”   “还望二小姐三思,您不想想,若是寒甲军重新出世,夏侯一族难道就会放过小姐了么?”谢东临急道。   这一着急,言语间不免就有些威胁的意思了。   让沈羡之十分不悦,微微蹙起眉头,“你是觉得你武功高强,辈份之高,我便要对你听之任之?”   谢东临却是被她的气势吓了一跳,连忙垂头解释:“末将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二小姐,不管是山腹中等着一个公道的寒甲军,还是这散落在四处各界苟且偷生的寒甲军,他们都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重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难道,就要大家一辈子藏匿着这原本属于他们的荣耀和身份么?   沈羡之当然也知道,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现在时机未到,只能先委屈他们了,“你的意思我明白,有朝一日,我会让他们重新光明正大地活在阳光之下,只是此前,我没有这个能力,你们跟了我这么久,应该明白。”   但是谢东临和公孙无音显然是误会了她的意思,还以为她是被说服了,当即高兴道:“不管多久,寒甲军都能等二小姐。”   沈羡之见他们俩误会了,但也懒得解释,免得又把责任强加给自己,“既然如此,那你们先回去?”   可能么?这两人既然都暴露了身份,还一路从西南追到这里。“不,末将要留下来保护二小姐,此番那武林大会,只怕没有那么简单。”谢东临却是摇着轮椅到了他的面前。   沈羡之觉得自己没有小看他的意思,但是他这双腿……“江湖的事情,我熟悉。” 第124章   主要是带这么多人上路太扎眼了。   所以她果断拒绝。   可惜拒绝无效,那鹿修澜心急如焚地在原地打着转转,心中甚至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而就在这时候,看到沈羡之终于回来了。   那两人还一脸恭敬地跟A在她的身后,怎么看都不对劲。   “教主,这是?”鹿修澜连忙迎上去,一面压低声音朝沈羡之询问,对于这公孙无音二人,仍旧是充满了戒备。   “我父亲的旧友,想与我一起去参加武林大会。”沈羡之没有办法赶走两人,如今跟着自己已经成了定局,所以只能找个借口。   鹿修澜听罢,对于沈羡之的话倒是没有半点质疑,但是对于这即将和自己同行的两人,还是抱着很大的防备之心。   而谢东临两人对于沈羡之给安排的身份,也没有反对,就这样跟着上了路。   鹿修澜本来以为多了那谢先生这样一个不良于行之人,行程应该会被拖,不想竟然丝毫不影响。   按照原来的三天计划,到了阜阳这座三州交汇的小城里。   这里通水路,又是三州交汇之处,所以吸引至此的商贾自然是不在话下的。   而沈羡之来此,也正是因为莫家有船只在这里被扣住了。   莫家现在主持生意的,还是萧姑姑,她虽然在这方面是有十足的经验,从前跟着沈夫人到处游走,各方势力也是有所认识的。   可对于各方势力来说,萧姑姑到底是沈莫两家的奴婢,所以即便这莫家的各条商线都十分稳定,但也架不住有眼馋这莫家生意的人拿萧姑姑的身份来作妖。   再加上自己如今创建这日月神教,就同盟主平家结仇,自然是有人为了向平家示好,拿莫家的生意来做谢礼。   所以沈羡之一直都认为船只被堵在这里,都是自己的缘故,才特意来此的。   这是一座水上小城,他们的马在靠近这小城附近的水域之时,就彻底无用了,所以鹿修澜那边张罗租了一艘小船,直接往城中心去。   他以为,沈羡之应该会直接找堵住莫家船只的本地地头蛇炎龙帮,但是他还是不了解沈羡之。   沈羡之压根没打算去炎龙帮,而是直接到了自己家被堵住的商船上,这边的李管事她见过,曾经在父母葬礼时候来过。   虽只有一面之缘,但对方却是对她这位二小姐熟悉不已,当下便忙将被堵的原因说了个清楚。   沈羡之一听,“如此说来,是他们先坏了规矩,既然是这样那倒是好办多了。”   李管事不知道沈羡之有什么办法,但是觉得二小姐来了,便觉得有了主心骨,也和鹿修澜一样,沈羡之应该会直接上炎龙帮。   当下便要去做安排,哪里晓得沈羡之一手拦住了他,“不必如此麻烦。”然后大步走到船头去,朝着前面炎龙帮用来拦住莫家船只的几艘小船看过去,瞬间脚下轻点,便朝上面越了过去。   她日月神教的队伍还在后头,大大方方地走在官道上,所以这炎龙帮也不知道沈羡之已经来了这小城里,也不曾见过她。   所以此刻她忽然天降对方的船上,又是从莫家商船上过来的,对方顿时便提起刀,反而一阵得意地笑道:“老大说得对,你们果然沉不住气。”一面还不忘转头朝自己身后的喽啰们说道:“是莫家的人沉不住气先动手,咱们不过就是正常反击而已,所以兄弟们不必客气,就算是砸了莫家的船,劫了莫家的货,也无人敢说是咱们炎龙帮的不是了。”   沈羡之听到这话,忽然扬唇露出一抹诡笑:“是么?希望你们的本事和你的废话一样多。”   她也是人狠话不多那种,说话的时候,一掌已经打出去了,顿时整艘小船摇摇晃晃的,随后只听到有人惊慌大叫:“不好!”   与此同时,沈羡之如鸿雁一般退开,避到另外一艘船的桅杆上,而方才她所站的那一艘船只,如今已经七零八碎,至于上面的人,一个个落汤鸡一般在水里挣扎。   好在这小城里混的,自然是没有旱鸭子,可是沈羡之刚才这一掌打出去,他们也没什么像样的内力,想想那船只都被震碎了,可想而知如今他们一个个也是被震得手麻脚麻。   而且,也没料想到沈羡之一个小姑娘家,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一点准备都没,如今正要纷纷朝四周的船挣扎过去。   当然,其他的船只上,他们的同伴也在相救。   但是下一刻,他们的惨叫声再度响彻了这一段河域。   只见将莫家船只拦住的五艘小船,如今都变成了些碎末漂浮在河面,随着掉入河里的这些人挣扎挥出来的浅浪而晃动着。   而作为作蛹始者的沈羡之,此刻已经回到莫家的船只上了,红色的身影站在船头上,“起锚!”   李管事愣在了原地,听到她的吩咐声这才猛地恢复过来,但仍旧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可二小姐又真真切切地站在船头上,河风将她衣袖灌满,猎猎而响,整个人仿若天人将领,威武而又尊贵。   “起,起锚!”他声音有些发抖,脑子里是懵的。   其实不怪见过大风大浪的李管事这会儿傻眼了,就算是鹿修澜等人,也没想到沈羡之说动手就动手,一点废话不多说。   这会儿只听船下水声哗啦,船这就起航了。   而李管事也在这个才勉强恢复过正常思绪,“二小姐这……”他焦急地往炎龙帮的方向看过去,生怕炎龙帮追责。   然而却见沈羡之抬手,示意他不必担心,“既然莫家是按照规矩行事的,他炎龙帮便是咎由自取,你只管离开,余下的事情有我。”当然,如果炎龙帮不识趣的话,她也十分有兴趣扶持一直被炎龙帮压了一头的云帮。   也省得往后莫家船只路过之时,还心惊胆颤担心被炎龙帮报复。   李管事心中本还有许多担忧之处,但因被炎龙帮堵在这里好一阵子,再不走这货物就要逾期了。   到时候须得赔人家银子不说,往后没了信誉,正生意也就做不成起来了。   所以只能先离开,至于沈羡之则回到了鹿修澜雇的船只上。   鹿修澜虽然是有些愕然她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手,但这会儿船都砸完了,也没说什么,反而朝沈羡之说道:“等我回头将鹿家那些造船术都找回来,给莫家建造一艘战船。”   心意是好的,但是商人用战船,怕是嫌莫家生意太好命太长了。   而这会儿那炎龙帮的众人也逐渐从手麻脚麻中恢复过来,陆陆续续爬了上来,看到沈羡之抱着剑站在船上,身后即便是有个坐在轮椅上的中年男人,可另外还有两个看起来十分不好惹的年轻人,尤其是其中一个,背上还背着一大把长枪,看着都叫人瘆得慌。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如此仗着武功高强便欺负我等!”其中一人将满嘴的河水吐出来,朝着沈羡之质问。   沈羡之这会儿已经盘膝坐在小船的转头上来,正摆弄着那不大好看的剑穗,听到这话忍不住好笑,“你怎不说你们仗势欺人呢?何况练武难道是为了好玩么?”当然是用来打人。   对方被他的话堵得一下喘不上气来,又吐了一大口河水,这才捂着胸口不甘心地叫嚣道:“我们炎龙帮是不会放过你的。”   威胁自己?笑死了,拿什么做资本?“我就在这里等你们帮主,让他快些过来,我耐心有限。”还想拿莫家的生意做投名状,去投靠平家。   炎龙帮在江湖上虽算不上什么大名气,打算盘踞在这小城里,也是一方赫赫有名的帮派。   俗话说得好,那强龙也难压地头蛇,沈羡之此举在外人看来,不免是有些自寻死路的意思。   但是就奇怪了,与她随行的那三人,竟然没有一个劝说的,但凡有一个脑子清醒些将她劝住了,也不会与这炎龙帮结梁子。   不过四下的众人虽是惋惜沈羡之这如此美貌的一个年轻姑娘就要葬送在炎龙帮手里了,但也十分感激她将这炎龙帮的船只给毁掉了。   不然这段河域本来也不宽敞,却叫他们堵了大半,使得原本可畅通而行的船只,如今只能一艘艘慢吞吞地往前移动。   而沈羡之则在附近一处临水的酒家吃饭等着。   不过方才砸船之举,到底是有些悍匪风气,可那谢东临越发喜欢了,他们的寒甲军的主人,就不该畏首畏尾,或是去讲那些破规矩,不服拔剑来战便是了。   于是对于沈羡之就越发恭敬了,一口一个二小姐,叫得让那鹿修澜没有半点怀疑,真当是从前沈相爷留下的人罢了。   因此这戒备之心也慢慢淡了去。   他们这头酒水满桌,好不恰意,只是这炎龙帮在河面当着诸家之面,叫一个小女子砸了好几艘船,船上的众人连反手的机会都没有,一个个狼狈不已犹如落汤鸡一般在水里挣扎。   得知此事的炎龙帮帮主,气得那叫一个青筋暴涨,马上就吆喝着兄弟们,“本帮主倒是要看看,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甚至怀疑,别是那云帮从哪里找来的人吧?   作者有话说: 第125章   不过不管是什么人,今日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到了自己的地盘上,也得跪着叫他何老大一声爷爷。   当下扛起自己的狼牙棒,一行人数十艘箭船,飞快地穿梭在各条小河流中,纷纷朝着一个方向汇聚而去。   这种所谓的箭船,乃小巴城特有的一种交通工具,船身特别轻巧又玲珑,在这种狭窄的河面十分快捷方便,在这小巴城里最是常见。   而何老大他们架着这几十艘箭船,于这河中呼啸而过,气势昂扬,一下引得不少人好奇不已,到底是谁不知死活得罪了炎龙帮,竟然让炎龙帮一次出动了这么多人?   当下一天打听,便得知是莫家找来的人。   炎龙帮将莫家船只堵在了河道口,在这小巴城已经有一阵子了,所以众所皆知,暗地里打听,这原委是莫家那位沈二小姐,得罪了落霞庄平家,那就是得罪了整个武林盟。   所以即便这位沈二小姐是什么西南王妃,他们这些跑江湖的,也没怎么放在眼里。不过莫家也不是等闲之辈,这炎龙帮为了给落霞庄一个投名状,着实是太过于冒险了。   这会儿都听说莫家找人来把炎龙帮的船只砸了,这才引得炎龙帮大批人马出动,不免是好奇不已,生怕慢了一步错过一场恶战。   于是这河面的大小船只,都齐刷刷地朝着那方向去。   云帮这边自然是也听说过了,要比能力他们不必这炎龙帮差,只是可惜帮会成立过于晚了些,这城中好些的码头都被炎龙帮所霸占着,他们这边也不敢轻举妄动,如今得了这样的消息,这年轻帮主李落塔简直就当是千年不逢的好机会,立即着急帮里的兄弟们做准备。   听说对方只一人之力,便砸了他们炎龙帮数艘船只,可见是个厉害人物,炎龙帮这一次就算是出动的人手不少,可是跟那样一个高人动手,只怕也是要闹个两败俱伤的,他们云帮自然是要趁着这个机会,把码头抢过来。   只是千算万算,没有料想到因为这满城的人都忙着去那里看热闹,各小河道口都堵得跟麻花一样,船只再也不能移动了。   大家没法,只能将这船只当做桥墩,顺着一艘艘大小船只,朝着前面赶过去。   同样被堵住的,还有炎龙帮自己,本来阻止了六十多艘箭船,哪里晓得这看热闹的比他们炎龙帮还要积极,他们还没到前面就给堵住了。   这小巴城里,只怕还是第一次堵船吧?   路被拦住了,又没法子腾出河道来,那何老大站在船上破口大骂,只将前面的船只挨过问候了十八代祖宗。   但是嘴皮子上骂利索了也没用,前面的船只还是纹丝不动。   越是也只能从前面的船上过去。   只是如此一来,大家跑得气喘吁吁不说,这气势也没了。   原本这几十艘箭船直接围过去,那估计得给对方吓破胆子,可是现在……   于是何老大骂得更凶了,这一边骂又一边跑,等到达目的地时候,已经累得直不起腰来,全靠着手里的狼牙棒支撑着。   身旁的喽啰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面四处环顾,总算看到了临河岸二楼的客栈中,坐在窗前是沈羡之一行人。   沈羡之以为,他们来得会很快,所以还特意吃快了许多,哪里晓得饭菜都吃完,桌上都在灌第二壶茶水了,这炎龙帮的人才到。   “教主且在这里等着,属下去便是。”鹿修澜起身朝沈羡之请求道。   沈羡之颔首,都是些乌合之众,不过是仗着人多势众,也没几个有真功夫的,所以也不用担心鹿修澜受伤。   只见鹿修澜自二楼犹如仙鹤一般稳稳落下来,他一身黑色衣袍,身上并无任何华丽装饰,但还是掩不住那张带着些异域特色的英俊脸庞。   可见,佛要金装人靠衣装这话,在他这里是无效的,好看的人就算是披着一块麻布,也是丝毫不减这俊气。   一时也是引得这看热闹里的一些小姑娘们双颊绯红。   何老大见着鹿修澜明显就是冲着自己来的,有些纳闷了,只朝身旁的兄弟问:“不是说是个漂亮的女人么?”他还想着,到时候给扛回去给自己生孩子呢。   怎么就变成男的了。不过这男的也好,刘四爷就好这口,到时候把他送刘四爷那里去,可是个大人情呢。   于是一时心情大好,堵船的闷气这会儿也消散了许多,只冲鹿修澜吹了一个口哨,随后调戏道:“你这小白脸生得好生俊美,老子还是头一次看到男人能长成这个样子的。”随后朝着身后的兄弟们大手一挥,“兄弟们,抓了献给刘四爷去,都有赏。”   沈羡之抓着一把瓜子坐在窗前,听到这何老大提起刘四爷,便回头朝身后的小二问,“刘四爷是何人?”小二自打送第二壶茶水进来但是会后,就被沈羡之给留下来问这小巴城的具体情况。   不想小二的吓得连忙道:“小的哪里当得起喊刘菩萨一声四爷。”一面解释着,这小巴城虽然是炎龙帮和云帮七三分,但是其实上面还有一个人,便是这刘四爷了。   他原名叫什么大家都不晓得,只知道他这人喜好念佛,家里后院还专门修了一个庵堂,里面都是些漂亮的尼姑。   所以便有人叫他刘金刚,不过他嫌弃这金刚二字杀气重,不喜欢。   于是大家就改称他为刘菩萨了。   但是刘菩萨可不行菩萨之事,就说那家中修的庵堂里供养的尼姑们,不过是他变着法儿玩新鲜罢了。   “江湖上并没有这号人。”不管怎么说,沈羡之现在也是江湖人了,一教之主,但并不知道这小巴城还有这么一个人。   小二连忙解释,但声音却比之前又低了几分,还左右张望,似乎是怕什么人给听了去一般,“他不是江湖人,是皇亲国戚,他姐姐是宫里的娘娘,他刚来此处的时候,有人叫他小国舅,不过那人被他当面一刀捅了。”   此后谁也不敢再提他是国舅一事。   但是他这么一说,沈羡之倒是想起来了,宫里不就有一位娘娘姓刘嘛,早前有个纨绔弟弟惹了祸事,身上背了几十条孩子的性命,所以被斩首示众了。   那位刘娘娘姐妹三个,最小的便是弟弟,排行老四。   沈羡之看了外面的鹿修澜游刃有余,这里根本就不需要她,所以转头朝那小二的继续问:“他住在何处?”既然是死人,那就该有死人的样子才是。   如果离这小巴城不远,她不介意走一趟。   没想到那公孙无音已经看出了她的打算,等着小二的下去后,立马就主动请缨,“此事交由末将便可,二小姐无需多跑一趟。”   “没事,不着急,等这小巴城的事了,一起过去。”那刘四爷又是小国舅,又收着这炎龙帮和云帮的供奉,过的是纸醉金迷的日子,这样的人肯定是富得流油啊。   西南税赋太少了,紧靠着自己和夏侯瑾这点私房,那西南的大马路怎么可能条条通浔州?   所以这百来的银子干嘛不要。非得自己辛辛苦苦熬那么几年呢?所以只让这公孙无音去,那肯定是不行的。   楼下的河面,那炎龙帮的帮主何老大已经泡在水里了,他就算是水里长大的,但是也不能长久待在水底,可是这才伸出脑袋来,那鹿修澜也不知道如何在这么多脑袋里认出他的,每次都能在他刚探出头来呼吸的一瞬间,一脚又将他踩进水里去。   几次折磨下来,他就算是个金刚之身也遭不住啊,只能爷爷奶奶地朝鹿修澜求饶,“爷爷,祖宗,您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吧,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   他慌了,不但是这呼吸不上来的感觉让他惊恐,更重要的是,他在伸出头的那一瞬间,看到了四面八方,有不少云帮的人。   自己要是再不求饶,只怕云帮就要将炎龙帮取而代之了,祖传的家业,不能栽在自己的手里。   当然,他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莫家找来的,还是云帮找的,但只要现在保住了性命,一切可从长计议。   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的求饶没用,忽然想起当时砸船的是个美貌女子,便立即反应过来,朝着二楼窗前的沈羡之看过去,“姑奶奶,祖奶奶,小的知错了,您饶了小的狗命一条吧。”   沈羡之将手中的瓜子壳丢掉,也朝着河面飞下来。   鹿修澜见此,这才松开脚,那何老大才得以把头浮在水面,大口呼吸。当然,那一双眼睛也没敢离开沈羡之,满是诚惶诚恐。   只等勉强喘过气来,立即就朝沈羡之道谢:“多谢姑奶奶大人大量,不记小人的过错,往后您就是我的祖宗,只要您吩咐一声,不管刀山火海,小的在所不辞。”   “不用说这废话,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两面三刀。”留他,不过是他比较蠢笨些罢了,蠢些的人好,好掌控。不像是那云帮……   她淡淡地扫视了人群里的那些云帮的人,他们来好一阵子了,却是按兵不动,是想捡个便宜么?但是自己这里是能捡便宜的地方么?   但凡他们在到的那一瞬间,就立刻上来见自己,那这何老大可能现在已经淹死在河里了。   不过这云帮,既想在自己手底下捡这天大的便宜,却又不想记自己的情。   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所以在这何老大一开口求情,她就让鹿修澜放人了。   作者有话说: 第126章   其实这何老大也不知道沈羡之怎就忽然把自己放了,反正惊魂未定之中,只听她对自己说道:“平家如今也是风雨未定,此时此刻便择主是不是早些了?”   平家的确走了很多人,尤其是那日月神教的江湖月报开始广发以后。暗地里听说是那吃里扒外的金二庄主拐走的人,此事也不知道真假,反正江湖月报上没有说。   但平家要还是原来那风光劲儿,他们炎龙帮这样的小帮会,就算是带上多好的投名状,平家只怕也不会拿正眼看他们啊。   所以他才赶着这好时机。   不过现在对方虽没说是什么身份,可明显就是为了护着莫家而来的,所以何老大也十分上道,连忙赔罪:“此番是小的猪油蒙了心,往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不劳姑奶奶您亲自来动手,小的自己就把脑袋割下来叫人送过去。”   沈羡之淡淡看了他一眼,目光随即落到周边那云帮人的身上,“你若是听话,炎龙帮必然是千秋万载,可你若是不听话,等着取而代之的人很多。”   她只是看了那周边隐藏在人群里看热闹的云帮人一眼,何老大便立即反应过来,为何沈羡之就这样轻而易举放了自己,当即只觉得一阵后怕,连忙在沈羡之脚下磕头,“小的懂,小的都懂,往后莫家就在炎龙帮的主子。”   “起来吧,他未曾重伤你的人,炎龙帮还是炎龙帮。”谁也没有趁虚而入的机会。   这人生的大起大落,让何老大有些缓不过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莫家请来的高手比起云帮,似乎更喜欢炎龙帮,他不解其中之意,只亲自带着帮众们一起将沈羡之一行人送出小巴城。   与那位赵菩萨所住的紫烟庐刚好截然相反。   当然,那云帮的人不死心,想不清楚沈羡之怎么明明能以这一己之力就将炎龙帮铲除的,为何最后就忽然改变了主意呢?   所以还是有些不死心,抱着些侥幸,让人一直跟着,想着没准是想等着炎龙帮的人离开小巴城再动手,以免沾了城里的河水。   但是这等啊等的,等着沈羡之一行人的船只已经不见了踪影,炎龙帮的人依旧好好的,这沈羡之一行人也没安排什么后手。   到这个时候,云帮才反应过来,她是真的将炎龙帮给饶了。   云帮这边气不过,可是又能如何?   “帮主,难道就这样算了?”阿金不满,明明就差一点,不懂为什么忽然那些人就收手了,不然的话这小巴城就该轮到云帮来主宰了。   李落塔这一路偷偷跟着炎龙帮的队伍跟过来时,也是一样想不通,为什么沈羡之他们就忽然饶了炎龙帮?明明此前看那架势,是要将炎龙帮给灭掉的。   但是现在他可能猜到为什么了,只怕那个格外漂亮的女人因为云帮的人想要捡这渔翁之利而不满,所以她才忽然改了主意,就这样饶了炎龙帮。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的确是他思虑不周了。所以不就算是不服气又能如何?“走吧。”   阿金叹了口气,忍不住将心中的猜测说出来,“莫不是四爷那边给了话?”   李落塔摇头,“我打听过了,他们是从西南方向过来的,来这小巴城之前,并未去过紫烟庐。”而他们帮莫家,这让李落塔忍不住猜想起对方的身份,但又觉得不可能,纵然现在武林大会即将开始,但那人虽未日月神教的教主,但她也是西南王妃,怎么可能只身前往晋州去?   就她和平家这些恩怨,不就是送上门找死么?当然自己也承认,她身边那像是个西域人的男子武功是不错。   但双拳难敌四手,这个道理她难道不懂?   反正李落塔想不通了,只是他不甘心,好不容易在这小巴城落了脚,有了一席之位,但这离自己的目标是远远不够的。   他必须得将炎龙帮给取代了,就何小小那个废物,有什么资格占据着这小巴城的资源?一面忍不住看了看身后女扮男装跟在自己身边的阿金,心中是有些不愿意的,可是上一次姓刘的那话中明里暗里,都是想要阿金的意思。   那姓刘的拥有的女人太多了,女扮男装的阿金在外能骗过所有的人,却无法逃脱姓刘的那双眼睛。   如果自己将阿金给他,他是不是会帮自己,哪怕能和炎龙帮五五分也行。   但他没有办法开口,这一路艰难走来,只有阿金不离不弃地跟着自己。可是为了前途,他又没别的办法。   于是最终还是朝阿金开口道:“我们不回去了,直接去拜见刘四爷吧。”   他没敢直接和阿金说,去拜见刘四爷是为什么。   阿金也没那么多心思,更不可能往李落塔会将自己送给刘四爷的那方面想。   “好啊,可咱们就这样去么?”那姓刘的贪得无厌,每次送那么多礼物去他都冷着脸,这次就这样空着手去,岂会给好脸色?所以阿金有些担心。   却不晓得,她自己就是送给刘四爷最好的礼物。   说实话,李落塔看到阿金这个时候还在为自己担心到时候去紫烟庐受冷脸,他心里是有些愧疚的。   也正是这样,路上他走得很慢,还下马摘了一束花送给阿金。   阿金有些受宠若惊,甚至以为李落塔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意了,将那花做至宝一般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原本大大咧咧的她,如今纵然是穿着一身男装,但也难掩那女儿娇态,“多谢李大哥。”   其实李落塔没将她当个女人来看待,他们认识的那会儿,正好遇着水患,他看着水里不过七八岁的她,头发枯黄得不像话,还以为是个小子。   两人结伴,一路走到如今,阿金为了方便,一直都是男装,所以有时候他甚至将阿金当成了男人。   哪怕是上次姓刘的提起要阿金,他也没意识到,阿金其实已经是大姑娘了。   而此刻,面对阿金含羞颦笑望着他,他才发现原来阿金也是个极美的姑娘,只是可惜自己现在就要将他送到绝路去了。   但很快,他便将那一份心软给收回来了,也收回了落在阿金身上的目光,翻身骑上马背,“走吧。”   天边,残阳西落。这个时候的阳光却是极其灿烂漂亮,金色的光芒就这样穿过路边三人合抱的大柳树枝条,洒落在他的身上。   阿金在身后看着,心里怦怦直跳,仿佛前面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夫君一般。“好。”她一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花,一手拉住缰绳,也麻利地跳上马背,驭的一声,追了上去。   而与此同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已经离开小巴城的沈羡之一行人,又忽然掉头,走了旱路往紫烟庐去。   她彼时看那赵菩萨不是什么国舅爷,单纯就是一个钱罐子。   此刻已知晓她打算的公孙无音却是担心不已,“那姓刘的畜生,如今是刘家唯一的男丁,若他真出了事,查到二小姐身上如何是好?”还不如让他直接去动手就好了,悄无声息的。   虽然他知道二小姐今天故意让炎龙帮的人送出小巴城,让人知道她已经离开小巴城,但公孙无音还是担心留下痕迹,到时候刘家找到二小姐身上,就得不偿失了。   但是沈羡之敢去而又返,必然是心中有数。   早在六皇子回梧州继续查那件案子的时候,五皇子也在这个时候离京了,至于去了何方,谁人也不知,但是三天之前,刚好得到消息,他正往小巴城来。   沈羡之此前还想,他来小巴城作甚呢?这里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城池罢了。   所以当听到店小二说这里住着以为刘菩萨,她就晓得五皇子来这小巴城做什么了。   他分明就是来找那刘菩萨。   刘惠妃也是四妃之一,却只有三位公主五女儿,她娘家也是,三个姐妹之后才有这个弟弟,因此纵然是犯下了滔天大罪,还是使出了那金蝉脱壳之计,将其藏在这小巴城。   沈羡之怀疑,那五皇子只怕也是奔着此来的,只要他找到了刘菩萨活着的证据,便能与刘惠妃结盟。   刘惠妃是没有儿子,可她有三个公主,大夏驸马是允参政的,这三位公主也是三只好棋子,只要利用得好。再有刘家还有刘尚书。   当然,如果刘惠妃不同意,那五皇子还能用刘菩萨活着的事来要挟刘家。   反正怎么看,五皇子都是不会吃亏,只需这一趟能找到刘菩萨。   不过沈羡之想,他必然是能找到的,毕竟自己都能从一个小二口中探得消息,可见这刘菩萨在这小巴城过得太高调了。   可是现在遇到自己,五皇子这如意算盘要落空了,不管他有没有找到或是见到了刘菩萨,只要刘菩萨今日死了,这口锅他都背定了。   而且她不会只单杀了刘菩萨那么简单,自己还要将他积累而来的财富都给带走,到时候还要伪装成为被山贼抢劫的样子。   可是这附近没山贼,只有对他唯命是从的炎龙帮和云帮,他们没有那个本事,也没有这个胆量。   那所被怀疑的对象就只能是五皇子了,毕竟可查他来过此处,就是为了专门找刘菩萨。甚至还在杀了刘菩萨之后,伪装成山贼袭击的样子。   越是闹后面这一出,就越像是五皇子想要洗脱罪证,欲盖弥彰。   一行人都是武功高强之人,路上沈羡之忽然想起问公孙无音,“你与公孙家,是何关系?”   公孙无音一怔,显然没想到沈羡之会忽然问起这个问题,“我是南阳公孙氏。”并非京城中那公孙一族。 第127章   原是如此,她就说呢,公孙无音怎么没想着去京城找公孙一族,原来竟然是南阳一脉。   众所皆知,公孙一族本在前朝之时,那就是世承兵武之风,然前朝君主不仁,天下群雄四起,公孙一族也是那个时候一分为二,于阳江之水盼,一为南阳公孙,一为北阳公孙。   更让人觉得诧异的是,南阳公孙投靠于这沈曜麾下,至于北阳公孙则误打误撞进了夏侯氏的营帐中。   从此后,更是天差地别的命运了。   沈羡之想起方才公孙无音说起自己是南阳一脉时,眼里带着的那几分恨意,只怕心里如今把北阳一脉也是跟夏侯氏一样,做仇人来看待了。   她本想说,这都隔了好几代,实在没有必要活在这仇恨之中,但转头一想,刀子没落在自己身上,说这话到底是有些让人厌恶,所以便没再说什么。   这一路就只往紫烟庐赶去。   鹿修澜在她身旁一面说着那紫烟庐附近的水域有哪些。   杀一个刘菩萨而已,不管是他或是公孙无音,都是办得了的。而沈羡之执意亲自前来,鹿修澜多少是有些猜到了。   果然,刚才就听到沈羡之说,“杀他是小,可叹我西南王府财政正是吃紧是大,咱断然不能空着手回去。”   所以他才与沈羡之细说这些。他知道这些,让沈羡之并不意外,毕竟他鹿家本身做的生意就是跟水打交道的,什么样的江河海合适什么样的船只,他们最是清楚。   也正是要了解这些江海河合适什么船只,所以鹿家人比谁都清楚这大夏每一寸土地上都有什么河流。   只是为今之计,有一难处,他们没有合适的船只。   即便有,也是那刘菩萨的,太过于扎眼了。   沈羡之却已经有了主意,“他既然是个喜好铺张浪费的,那船并不小,到时候只管将这些财物用绳索系着,掉于船底,藏于水中。”到时候到合适之地,将绳子砍断便是,来日再安排人前来取。   别说,这注意倒是使得的,鹿修澜也十分赞成,“也好,咱们只要速度快些,晚上行船,走那些人烟稀少之地,避开耳目,即便是这水上的好把手,大晚上的也看不出来船只的异常。”   若是白日里,他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这河面上的人,就是吃这口饭的,能没有点眼力劲吗?船上无重物,船只没水之处不对,必然会叫人猜测出船底有东西。   那谢东临自打跟着沈羡之身后,便没说过多余的一句话,但对于此刻沈羡之的所作所为,却是十分满意的,那眼里的神色都变得多了几分欣赏。   越发觉得,这便是寒甲军的主人该有的,似比大将军还多了几分狠意和智慧。   只是这与沈羡之亲近的人才会觉得她是智慧,旁人只怕觉得狠毒狡诈罢了。   眼看着夕阳残红彻底消失,紫烟庐也在河水另外一端隐隐而见了。   那是一处四面环水的好地方,中间还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这所谓的紫烟庐便是一路环抱着山峰往上建造的贵族别院罢了。   这样的好地方,即便是遇着了水患,也是安全的。   果然这些人,最是会享乐。   不过虽然瞧着紫烟庐了,但真要渡过河,多半还要大半个时辰呢。更何况沈羡之是为了钱财而来,杀刘菩萨是次要的,必然是会惊动这紫烟庐的其他人。   别的不说,刘家千辛万苦使用这金蝉脱壳之计把刘菩萨给救下来,他这身边自然是有不少高手。   沈羡之纵然觉得自己武功不错,但也不敢贸然而行。   就怕打草惊蛇,杀刘菩萨容易,想带走他的钱财就难了。   而这个时候,紫烟庐中已经升起了灯火,自山脚开始,那烛光次第沿着山峰上亮起,一盏接着一盏亮,倒是难为了那点灯的人了。   就在这半山的一处华贵院落中,阿金忽然有种莫名的危机感,一下从沉睡中清醒过来。   与此同时,她的脑海里也浮现自己和李大哥在等着刘菩萨召见的时候,忽然被人袭击,她就晕了过去。   所以这会儿心里最是担心李落塔。   满是戒备就要爬起身,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正是李落塔么?“李大哥,你没事就好,到底发生……”话还没说完,她便意识到了什么,有些难以置信地看了看自己被铁链靠在床榻上的手脚。   与此同时也清楚地感觉到了胸前的不对劲,她束胸习惯了,所以当那裹胸布不在,她只觉得浑身的危机感。   但她此刻所感觉到的危机却不仅仅如此,她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上没有一纱一线,她就只这样盖着被子。   所以她的话戛然而止了。   因为站在她床前的李落塔,身上没有半点被束缚的旁物,也没有被点穴,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剃头的刀。   “不,李大哥,不要。”她不傻,她看着那把剃头刀就什么都明白了。刘菩萨为何叫刘菩萨?因为他在这紫烟庐里修了一座尼姑庵,里面全都是些美貌的小尼姑,当初她和李落塔第一次来见着刘菩萨时,还特意买了十来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个刮了头。   因为刘菩萨就喜欢这样的。   果然,凭着这十来个小尼姑,他们在小巴城留了下来。   后来,不知道李落塔又从什么地方找来了很多小姑娘,一个个脑袋刮得光亮,送到这紫烟庐里。   所以,李大哥这是要把自己送给刘菩萨,难怪他这一次不用备礼物了。   原来自己就是现成的礼物啊。   可是她不愿意相信,李落塔真的能这样做,所以她四肢哪怕动不了,但她还是仰头看着他。   他们认识以来,阿金一直男扮女装,就是怕李落塔觉得自己是累赘嫌弃了自己,所以她从来不会露出半点怯弱,她的身上从来没有一点楚楚可怜。   但此时此刻,她一双眼睛就像是那受惊的小鹿,披着一头墨发的她,越发显得娇媚可人。   难怪那刘菩萨能一眼就相中了她。   有那么一瞬间,李落塔是有些不舍的,他也不是石头做的心,这么多年一起长大,经历了那么多风雨,阿金对自己的感情,他也明白。   可是,他不甘心,明明他有麒麟之才,却只因这生不逢时,便要一辈子葬送在这小小的巴城里么?他不甘心,只要以后有了权有了势,什么样的女人他不会有?所以他还是狠下了心,一言不发地伸出左手,将阿金的头按住,右手着拿着剃头刀朝阿金的头皮贴近。   阿金的眼泪几乎在李落塔按住自己的那一瞬间就全部迸放出来了,跟在他身边十年。   不管遇到什么危险,她都不曾哭过,可是现在,她把这十年的泪水一下就流出来了,却没能将眼前这个男人的心渗软一分。   她挣扎着,李落塔也不敢直接上刀,生怕刮伤了头皮,惹得刘菩萨不喜欢。   于是两人挣扎间,他忽然急道:“阿金,我知道你喜欢我,你既然喜欢我就再帮我一次,好不好?”   原本挣扎着的阿金听到他的话,愣了一下,眼泪的泪水也忽然奇怪地止住了,然后整个人一瞬间就像是被抽去了精气神一样,像是死鱼一般一动不动了。   连带着那眼睛里的光芒,也一瞬间散了去。   原来李大哥知道自己喜欢他啊!可既然知道,为何要这样对自己?   她没在动,大抵让李落塔觉得阿金愿意帮自己的,毕竟以前自己只要开口,她就算是拼上了性命也会全力以赴。   更何况现在自己也不要她的命,只是让她陪一陪刘菩萨而已。   只是对上阿金那样的眼神,他心里慌乱得很,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感觉,反正就是有些害怕,于是他便开口朝阿金保证,“阿金你知道的,他最是喜新厌旧,等过一阵子,我就接你回去,这头发很快就能长回来的,以后你也不用再委屈自己女扮男装了。”也是说来安慰自己的。   阿金没有说话,只觉得那冰凉凉的刀刃不是刮在自己的头皮上,而是在剜自己的心。   真疼。   可惜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就哭不出来了,此刻整个人就好似正往地狱里坠一样,她爱的李大哥还嫌她掉得不够快,在上面使劲将她打下去。   她不知道头发什么时候被剃完的,没了头发的感觉就像是胸前没有裹胸布一般,最后的一点安全感也消失了。   她觉得自己的神志越来越不清楚了,眼睛花了,耳朵也听得不清楚了。   只依稀看到那大腹便便的刘菩萨进来了,听说他还没到三十呢,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过于纵欲过度的缘故,头一次看到的时候,阿金还以为他已经过了半百呢。   他脸上这一次有笑容了,好像还伸手拍了拍李落塔的肩膀,然后与他承诺着什么。   阿金就看到李落塔诚惶诚恐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然后一脸低三下四的讨好,弓着腰身退出去了。   然后刘菩萨那张满是横肉的脸逐渐朝她靠近,她的被子被掀开了,凉飕飕的。   但是刘菩萨却笑眯眯地站着不动,好好欣赏了一回,满嘴竟是赞美之词,然后拆摘下了挂在帐子边上的马鞭。   接下来便是痛不欲生的痛,她挣扎了,可是四肢被锁得死死的,从认识李落塔到和他一路的出生入死,一切都历历在目,重新浮现在眼前。   可这些痛,都抵不过眼下的痛苦,她觉得身体已经完全碎裂了。而她越是叫得痛苦,那衣冠楚楚的刘菩萨就笑得越像是弥勒佛。   她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这里的小尼姑,总是不停地送进来,可是每次来,这尼姑庵却都总是空荡荡的。   她觉得,自己大概也快没了,李落塔肯定知道的,他的那些话,都是说来哄自己的罢了。   虽然她是不信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想起来还是觉得心头在滴血。   这十年的情谊和出生入死,到底算什么?   然就在阿金觉得自己要死了的时候,一股腥臭的血洒在了自己的身上,随后便见着那笑眯眯的刘菩萨忽然倒地而亡,然后听到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这女人,好像还有气。”   然后又听到一个姑娘说,“她倒是命大。”然后她往自己身上盖了什么。   等再度醒来的时候,她发现大家再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浑身上下,甚至是身体里,都有那种火辣辣地疼,稍微动了一下,那种撕裂感又来了。   而她这一动,引得旁边的小姑娘点开了灯,“你怎样了?”   微黄的灯光照得满乌篷船里全是光头。   “这是哪里?”她张了张口,发现自己的喉咙里也是火辣辣地疼,声音变得粗哑不像是自己的。   便听得小姑娘回道:“有义士进了紫烟庐,给了咱们钱,安排了这小船,顺着小河流逃了,找没人认识的地方安顿下来。”还给了她们不少钱,到时候肯定能弄到户头。   阿金还想再听些什么,可是精神不济,自己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只听得小姑娘絮絮叨叨的声音和外面划船的声音。   而现在的紫烟庐,早没了半个时辰前的繁华辉煌,所有的一切都被湮没在无尽的火海中。   只有一艘华丽得不像样的画舫,再没有人掌舵的情况下,顺着大河道离开了。   李落塔后悔了,他回去越想越觉得这样是断然不行的,所以他去而又返,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把阿金带回去,哪怕她已经……   自己也绝对不嫌弃她,也没有资格。   只是他有些诧异,在半道上居然看到了一艘画舫,瞧着像是刘菩萨紫烟庐门口那艘。   不过上面只点了两盏灯,也不见人。依照刘菩萨那招摇的性子,他若在船上,丝竹舞乐一样不会少,灯笼也挂满了船上每一个角落。   所以他断定刘菩萨没在上面,也就没多管,心想那刘菩萨素来喜乐无常,这大半夜的画舫出现在河面,倒像是他的作风。   只是怎看,都觉得这画舫有点不对劲,但绝对不是没见到船上有水手,而是这船没入水中这么多?这画舫他是知晓一些的,并不承载重物。   不过眼下也没多想,赶紧往那紫烟庐里去。   只是等他快到的时候,隔着山头也瞧见了那头的火光通天,他几乎下意识地认为,莫不是阿金挣脱了铁镣,惹了什么大事?   一面快速往紫烟庐赶去,却见门口站着两个陌生人影盯着火海。   他也就没敢贸然上前。   这两人也不是旁人,正是五殿下夏侯翼和自己的心腹门客高士兰,两人也不知何人而为,甚至那高士兰怀疑,“只怕这刘四公子早就收到了消息,知晓殿下要来,所以又再一次使出这金蝉脱壳之计。”   五殿下还真有些相信了,叹了口气,“只要他还活着,本殿下必然能将其找到。”量他还能躲到那湖中的龟壳底下去?   然后与高士兰甩手走了。   要说呢,这人的运气也是人生重要的一部分,沈羡之晓得夏侯翼会来此,却没想到这样赶巧。   而躲在暗处的李落塔并没有听到那两人说了什么,又是什么身份,只见他们就这样走了,便以为这紫烟庐是被他们烧的。   若是刘菩萨不见了,那么也跟他们脱不了关系。   又想起此前来的路上遇到的那艘画舫,莫不是刘菩萨也在里头?想到有这个可能,立马就追去。   也许阿金也在里面。   可是却不晓得,那船只早就在一处隐蔽不起眼的小河道边停过片刻,船底挂着的箱子也一一被斩断了绳索。   而船只此刻一路上轻松往小巴城方向去,在快要靠近小巴城的河边,停了下来。   操纵画舫的鹿修澜也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去。   至于那在小河道口河底的那些金银财宝,沈羡之已经再着手安排天宝号的人来取了。   她则继续往晋州方向而去。   作者有话说:   今天早点更~~新赛季上分了。 第128章   且不说这沈羡之一行人往晋州而去前路如何,要说这些被从紫烟庐里救出来的姑娘们,驾着船只,一路往着那偏僻之地而去。   而与她们的所认知,越是往西南西北方向走就是越偏僻,这样的地方旁人避之不及,可是对于她们来说,却是最好的安身之地。   但是西北得逆流而上,她们这船只根本撑不了那些大江大浪,而且她们这个样子,也只能走小河道,毕竟全是女人家。   所以哪怕西南好像有蛮人,但最终还是选择西南,可顺风而去。至于她们都是光头,便有人提议,索性在靠近一处小城镇的时候,买了些布匹回来,自己动手做成了小尼姑们所穿的天青色缁衣。   这样一身大袍后,一路上倒是少有人在对她们指指点点的,不然有时候遇到那轻佻的,还朝她们出言调戏。   阿金躺在船舱里,经过这些天大家的照顾,已经好了许多,她又是习武之人,所以今日便出了船舱,到甲板上晒晒太阳。   这太阳入目,刺眼得厉害,她似乎平生第一次看到这样炙热的阳光,刺得她双目有些睁不开,下意识地抬起袖子要去挡住阳光。   却有人先她一步,拿蒲扇挡在了她的头上。   是这一阵子专门照顾她的那个小尼姑,叫初儿。她是个舌燥的姑娘,话特别多。   不过也正是她的话多,阿金才从她口中晓得,原来她竟然是李落塔买来送给刘菩萨的,因家里姐妹多,她相貌好,所以她便最先被卖掉。   却只不过是十四岁的年纪罢了,得过了冬月才及笄,可是她被做礼物赠送一事,自己是知晓的。   那会儿听她说起时,阿金忽然觉得自己落到这个下场,分明就是活该的,从前这些业障里,她也是有一部份的,如今遭到了报应而已。   后来旁的姐妹同阿金说,初儿被送到刘菩萨床上时,因为年纪还小,身子伤得最厉害,大家都以为她活不下去了。   可却忘记了,那穷人家的姑娘命强悍得犹如路边杂草一般。   只是可惜她虽是熬过来了,如今看着也是个活泼的姑娘,只是身子却终究是被伤了根本,往后不可能有机会做母亲了。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她们这些女人里,大部份都是这个样子的,即便是阿金也是如此。   但大家也不在乎了,本就这副残躯败体,也没想着要嫁人,所以能不能做母亲,也没当一回事了。   只是可怜初儿还年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   “我上一次病着,也是在屋子里躺了好久,出来时也遭不住这太阳。”初儿的话音从她耳边响起。   阿金朝她露出笑容,“没事的,我一会儿就适应了,你去忙。”她正了一下头上的帽子,其实头发已经开始长出一些了,只是仍旧短得离谱,所以大家便都戴着帽子。   但初儿不放心,仍旧要替她摘挡太阳。   说来也是可笑,她自打认识李落塔,被李落塔从那水中救起这么多年,一直所扮演的都是照顾人的那个角色。   被照顾,还是遇到这群可怜的姑娘之后。   但她也不忍心比自己挨了小半个脑袋的初儿一直举着手,所以将蒲扇拿了过去,“你去玩儿吧,我自己来。”   初儿这才去厨房里帮忙。   阿金找个小凳子坐下来,这些日子里脑子里不断地浮现出那天所发的一切,其中也包括了李落塔无剃掉自己这一头青丝的事情。   她对他所有的情义和幻想,都在那一瞬间随着这一头青丝而断掉了。   但是她后来她躺在船舱里,想起那个救人的姑娘,她的声音很耳熟,只是当时一直都想不起到底是在哪里听过。   好一段时间里,她都以为是自己那时候出现了幻听。   可后来从初儿的口中得知,那日到紫烟庐到底有多少人她们不知道,但是的确有个极其美貌的年轻姑娘,像是仙女一样出现在庵里,她穿着一身的鲜艳红衣,身上有剑。   初儿还说,她头一次看到原来女子可以长得这样美,在美的同时还有这男人的英姿飒爽。只是唯一可惜,她手里的佩剑上面挂着的剑穗有点难看。   所以初儿的愿望就是,若是再遇到救命恩人,自己就送给她一个亲手做的剑穗。   她做的穗子最好看了。   阿金从初儿口中听到了这么多线索,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了那日在河边的红衣女人。   难怪她的声音自己会觉得有些耳熟,原来竟然是她救了自己的性命。   阿金想,她应该没认出自己吧?   却不知道,那日后沈羡之便问鹿修澜说,“从床上就下来的那个女人,你可知晓是谁?”   鹿修澜不解,“教主认得?”   沈羡之便道:“她那日就站在云帮帮主李落塔的身旁,两人耳语几次。”   鹿修澜听到这话,立即反驳,“教主怕是记岔了吧,那日李落塔身边的确有一个人,但那是个男人啊。”而且那人是什么身份他也打听过了,听说是李落塔从小的兄弟伙,也充当着李落塔的护卫。   所以且不说那人是男是女,就他这能做李落塔护卫的武功,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那刘菩萨的床上?   沈羡之看到鹿修澜一脸的不信,还以为他是和自己开起玩笑,然而盯着他看了半晌,才有些后知后觉道:“莫非,你们男人果然看不出女扮男装?”就那骨架子和眉眼神情,分明就是一个女人。   不过有了鹿修澜这些话,沈羡之越发肯定,只怕还真是大部份男人都眼盲,分不出来,难怪上一世看到的那些电视里面,女扮男装那样明显,男主角却要睁眼说瞎话,跟人结拜兄弟,还有那祝英台梁山。   既然他没看出来,沈羡之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想如果那个女人真是李落塔身边的阿金,那就须得防备着些。   所以让鹿修澜下面的人都联系着,随时了解她们的动向。   后来晓得往西南去,不免是有些担心起来,加上又打听到消息,说李落塔身边那个兄弟果然不见了踪影,就百分百确认了。   鹿修澜也是这个时候才相信的,但仍旧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   不过除去此事,沈羡之眼下还一直关注这京中的事情,这一趟出行,她轻装上阵,等于在暗处,所以将那明处的事情也观得清清楚楚。   比如早在十天之前,刘菩萨的死就传到了京中去,刘家自然是暴怒不已,听说刘尚书还因此病重。   不过更要命的是,这刘菩萨本就是一个早已经死了的人,如今真被害了,他们难过也只能憋在心中,就算是要查找凶手,也要暗中而行。   五皇子自然也就被列为了第一个目标。   现在刘家那边几乎认定他是拉拢不成,心出杀意,然后将刘菩萨直接给杀了。   但就苦于没有证据,这也让沈羡之有些遗憾,“可惜当初事发忽然,若是有长时间准备的话,早些去摸一件那夏侯翼的贴身之物扔在紫烟庐附近。”如今刘家那边也就不用辛辛苦苦找证据了。   然而就在此时,那鹿修澜又收到了飞鸽,一面将消息递给沈羡之。   这几日消息来得有些频繁,又快临近这晋州了,人多眼杂,所以沈羡之接过去的时候叮嘱着鹿修澜,“若无什么大事,咱不要来往了。”   鹿修澜正应着,忽然听到沈羡之问道:“你上一次说,李落塔将云帮交托给别人了。”   鹿修澜听着她口气不对劲,抬头看过去,却发现脸色也不对,一时担心起来,“是,只是那时候消息还没确定。”   不想竟然听到沈羡之说道:“那夜李落塔去紫烟庐了。”   “他没发现咱们吧?”鹿修澜也跟着担心起来,很是紧张,若真叫这李落塔发现蛛丝马迹,那会不会顺着天宝号的人打捞起的财宝,查到教主的头上来?   不过转头又想,天宝号那边拿到东西,但凡金银就直接熔了,至于其他的古玩字画,则走暗路销到西域去。   而且中间听说经无数人之手,真到西域发现东西,要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没有,不过他倒是发现了夏侯翼在紫烟庐……”这夏侯翼是什么运气?早不出现晚不出现,正好将这锅给背了。“不但如此,这李落塔以此为投名状,到了京城投在刘尚书门下,若是不拜刘家做义子,那必然会娶了刘二姑娘。”   刘二姑娘今年其实已经三十了,虽是京城贵女,保养得极好,但到底是曾经嫁过人,再想找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做正室,实在难。   不过现在正好,刘菩萨没有了,她正好就招个上门女婿。   那就非这李落塔莫属了。   一面又有些疑惑,“这李落塔到底什么来路,再去查一查,他想要出人头地,有很多条路,为什么每次都选绝路?”这个时候的沈羡之已经查到他把阿金献给刘菩萨之事。   要说起来,他起了这心,还是归于那日自己让鹿修澜忽然收了手,不然的他话大抵也没想着为了多争得一份权力,把阿金送出去。   也正是这样,沈羡之有一段时间很是担心阿金把这笔仇恨寄到自己的头上来。   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的蝴蝶效应了,更何况了李落塔眼里只有权势没有她,即便是没有自己,有朝一日李落塔还是会以别的方法出卖掉她的。   毕竟在李落塔眼里,她这样什么靠山都没有的女人,娶了她实在是太浪费那正妻之位了。   他的正妻之位,得明码标价,阿金可买不起。   作者有话说: 第129章   且说沈羡之这一行人,马上就要到晋州了,在这九龙山歇息一晚。   这九龙山说是山名,也可是镇名,因从这南方去往晋州城,必经之地。   若是往常,倒没有什么,只是此刻,便成了那是非之地。   这一次的武林大会本来就提前了时间,很多人都猜想是那平月秋在浔州城之事引起,毕竟日月神教那江湖月报一发行,不管是江湖人士或是朝廷众人,亦是那不识文断字的百姓,都十分感兴趣。   而且就如今而言,那江湖月报之上所登记的事迹,皆为真实可信。   也正因为是可信,不免是让不少叫他们平家压了几代人的帮派或是世家不满,这个时候谁还不想抓住机会呢?   没准,平家在江湖上的辉煌时代就会就此被自己终结呢?   这可比拿什么天下第一剑客第二刀客什么的叫人觉得有趣多了,更何况江湖人最重要的就是求名,毕竟只有拥有了名,才能接触到这钱财和权力。   所以不管是世家也好,各人也要,都在伺机而动。   这九龙山就是个好地方,可以把从南方所过来,对自己有用的拉拢,没用的直接过滤掉。   而沈羡之一路极其低调,只是她这张脸和鹿修澜的脸太过于扎眼,所以路上买了帏帽。   好在江湖人都喜好这一套,生怕叫旁人认出自己的身份,喜好戴着斗笠遮颜。   所以对于沈羡之他们这样的,也是见怪不怪了。   他们进镇子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听说是在等渡船。   九龙山旁边,便是九龙峡,一条九龙江直接将九龙山和晋州城分开,偏偏这个时节又赶上了雨季,从前天开始,便大雨不停歇,这九龙江的江水就跟那不要钱一样,夜夜高升。   如此一来,船家哪里还敢泊船?而且江面又是风又是雨,江湖人也是惜命的,积在这九龙山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沈羡之他们运气还算是极好的,来时这九龙山还有多余的客栈,只是留下来的大多都是下房和上房。   出门在外,本就比不得家中,她自然是不可能再去住什么下房,也就要了四间上房。   店家见她如此大方,自然是十分客气,甚至专门点了一个最机灵的小二伺候着他们这天字号几间客房。   每日里天一亮,随着水一起送进房的,还有这小二打听来的各种消息。   这两日里,因为一直下雨,大家的出行也被阻断了,唯一打探消息的场所,便只有楼下的大厅,沈羡之不大爱下去,倒是那公孙无音去过几次,但大家都谨慎得很,谁都是那多余的话一句不说。   所以他那里得来的消息还不如这小二。   “还不断有人进镇子,这会儿镇子上的十三家客栈都已经住满了人,连咱楼后院的柴房里,也给租了出去。”小二这会儿正跟沈羡之禀着话,小心翼翼地垂着头。   他喜欢沈羡之的大方给银子做小费,但又害怕她那一身气势,当初她戴着帏帽的时候,只觉得这女子一身艳丽红衣,只怕绝非善类。   只是哪里晓得这摘了帏帽,居然是一张天仙一般的容貌,贵气得很,这一身红衣叫她穿得一点都不严肃,反而被她称得高贵了不少。   可惜握着剑的她,有种叫人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叫他很是敬畏。   要说在这九龙山,那晋州乃武林盟,又是平家的落霞庄,他什么样的武林中人没见过,但可笑得很,这一次居然被一个年轻女子给吓着了。   也正是这样,叫他后来完全忽略了沈羡之的美貌,每次都被这一身骨子里所散发出来的气势给吓得不敢抬头。   沈羡之坐在桌前看书,没瞧他,只是隐约听到楼下吵闹声已经传来了好一会儿,“这会儿闹什么?”都这么多年了,住在这客栈里的江湖人们要吵要打,早就开始动手了,等不到这一刻的。   更何况江湖人,能动刀哪个去动手?   她不问还好,一问这小二的一脸为难,“回客官,是来了客人晋州新任的刺史大人一家。”   闻言,沈羡之倒是想起来了,驿站就在江边不远处,往昔上船倒是极方便的,但是如今这江水上涨,那里送命倒是最快。   就这几天的雨水而言,只怕这会儿江水已经到驿站附近了吧?   “不是没有空房了吗?”刚才还说后院的柴房都给租了出去,所以沈羡之好奇,莫不是这位刺史大人要让人腾出房屋来?   果不其然,只见小二的点头应道:“是啊,所以才在闹。”又说那位刺史大人说此刻是什么非常时期,大家就不该讲究往日那一套,一个人住一间房实在是太浪费,要让大家能挤的都挤一挤。   沈羡之听罢,“这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如今这雨势不见停,也总不能叫人在外淋着雨,这样吧,我与我那几位家兄商量,可否能腾出一间来。”   小二的听了她的话反而有些不好意,但如今之际,那位刺史大人他们也不敢得罪,不管如何这九龙山也隶属于晋州的管辖范围。   一面连忙给沈羡之作揖道谢,“多谢客官。”然后便下楼去与掌柜的说。   沈羡之这边其实是有些擅自做主了,毕竟谁不想自己一个人住?而她要腾出一间房,他们三人必然是有两人要挤在一起了。   然还没等她这边开口,那楼下的刺史大人已经将客栈入住的登记账本给拿了出来。   本是因为不相信这客栈里都住满了,所以才用自己这朝廷命官的特权,从掌柜手里把这账本拿来看。   这一看不得了,看到那上房里一人住着一间,顿时气得便将账本扔在地上,“这是没空房?什么时候了还一人占着一间?这是当自己家中么?”莫说是一家人要了几间上房,就算是那不认识的,几个男人几个女人的,也能挤在一起,给腾出七八间。   当即他便直接朝那被他的怒火震到的掌柜命令道:“四间上房,四间下房,马上给本官腾出来。”   他方才说别人一人占着一间,实在是浪费。   只是掌柜的忍不住偷偷打量了一下刺史大人一行人,除了他这个主子之外,还有他的夫人,以及老夫人,以及一个小孙子。   他们这四个人,是要那四间上房么?   其余的,应该大抵都挤在下房里。   可是,这住在上房的,一看都不是善茬,他也不敢惹。   要知道,这里靠着晋州,江湖事也不好惹,反正这一时之间,掌柜的为难不已。   恰好这个时候,小二的来了,连忙给他报这好消息,沈羡之那里愿意腾出一间。   掌柜的一高兴,“那实在是太好了,他们四个人若是能腾出一间,我在想办法找三间。”这上房就解决了。   至于下房,只要给客人们一些银钱补偿,他们是愿意挤在一起的。   本来他们这些人就缺钱,不然也不会住下房了。   可是这刺史大人却是不悦,“四个人才腾出一间房?”   却不想这话,正好叫楼上刚从房间里的沈羡之给听到,顿时就有些不高兴了,这江水还没淹过来呢,更何况他也还没到真没地方住的时候,客栈里不是愿意把大堂和后院一楼空房间给他们打地铺了么?是他们自己嫌弃不愿意住。   自己愿意腾房,那是情份不是本份。   但是她看到那刺史大人身边的妇人之后,就不想让房间了。   正要转回房间,那掌柜的却已经看到了她,连忙朝她拱手求道,“这位客官,要不您在行行好。”他们一行人,三男一女,应该还能再腾出一间的吧?   三个男人挤在一起,没什么的。   沈羡之也没想到自己主动开口,反而让掌柜的得寸进尺,是觉得自己比这位黄刺史要好欺负些么?   “抱歉,那一间我也忽然不想让了。”她露出一个微笑,随即要进房间。   没想到那一直在一旁哄着孩子的黄夫人忽然开口道:“你这位姑娘家,大家都是出门在外,你就行个方便吧,我这有老人有孩子的,实在是耽搁不得,这会儿就巴不得快些得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好叫他们安心些。”   她声音温软,语调也柔和,是叫人找不出一点错处的,更何况也的确带着孩子,身后还有那黄老夫人。   但凡有些同情心的人,只怕马上就答应了。   可沈羡之认得她啊。这不是当初父母刚去世时,要将沈家连同外祖莫家的生意一切接管了的三叔的长女沈紫薇么?   她也最是受祖母的疼爱,自己可没少听三妹四妹说,小时候在她手里吃了多少亏,连她嫁的这黄刺史,也是三叔从沈家这边拿的银子给一点点堆出来的。   她的一切连带着这位黄刺史如今的官位,都是从自家这边一点点贪婪索取而得的,如今想叫她让房间,当她是好欺负的三妹妹她们么?   有那么一瞬间,沈羡之想提醒她,是不是贵人多忘事,把自己忘记了。   当初那些旁亲们来大门口闹的时候,自己可是见到她也在其中呢。 第130章   所以沈羡之回了头,笑盈盈地看着沈紫薇,随后落到那脸色同样也十分难看的黄刺史身上“你男人还活着呢,孩子也不是我的,老人我也没义务照顾,我愿意让是我的情份,不愿意让是本份。”   她起先是愿意让了,可是这黄刺史狮子大开口,不知好歹啊。   然沈羡之站在楼上,从这楼梯口抬头往上望去,叫人觉得有些居高临下。   而这话,更为刻薄,让那沈紫薇一下气得浑身发抖,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倒是那黄老夫人气得指着她骂道:“你是个什么东西,可晓得我儿子又是什么身份?”   要说当初沈三叔愿意将沈紫薇嫁给这黄刺史,而不是借着相府的势攀高枝呢。一来是因为沈夫人常年在外经商,京中在贵妇圈子她几乎不踏入,那些打着给年轻男女们提供自由相亲场合的诗会花会茶会,她们自然也就混不进去。   二来,这黄老夫人别说,跟沈羡之那亲祖母还真有些相似,重男轻女也就罢了,连此刻因为愤怒弹跳起来的样子,也像极了四妹给自己所学的,祖母生气辱骂她们的时候一样。   于是,她就忍不住失笑了,难怪听说祖母在的时候,就很满意沈紫薇这桩婚事,从爹娘手里收刮得来的好东西的,当时都给沈紫薇添了嫁妆,叫她一个平民女儿家,出嫁的时候那嫁妆甚至险些将那些三四品大员家的嫡女都给比了下去。   这不就是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   不过沈羡之倒是不恼怒,着实犯不着因为只言片语就生气。当然,态度也十分坚决,“任由你说破了天,骂穿了地,我就是不让。”   她这样狂妄,不把朝廷命官放在眼里倒是叫不少人暗自佩服,但是同样也让人觉得她过份了些,人家那夫人好言好语地与她说,是她自己恶言在先,老夫人骂回去也是情理之中的。   可这些自以为沈羡之过份了的人,却不知道沈羡之和这位黄夫人沈紫薇之间又存在着什么关系。   加之再此又几乎都是江湖中人,便有那满腹狭肠义胆的人站起来了。   沈羡之也晓得有人站起来,谁敢站起来与这黄刺史一家说话,那感情好,别光顾着耍嘴皮子,叫他们把房子让出来,才更显得侠义心肠。   只是她如何也没有料想到,最先猛地砸了手中的碗筷,站起身来是一个年方十八的俏丽少女。   一身鹅黄色的衣裙,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烂漫天真,桌旁放着一对弯刀,也不晓得是姓甚名谁的女侠,反正沈羡之见过她一次,同样住在天字号的上等房中。   但生得娇甜,个头也有些偏爱,所以这发起怒来,也是有些娇俏的,“同为女子,你则如此刻薄,我瞧你也是江湖中人,实在是亏得与你手中之剑。”   是啊,同为女人,她干嘛要为难自己呢?沈羡之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地笑道:“我又不做女侠,你既然这样同情她,那你给他们腾出来吧,你们不也是四个人,住在了四间上房么?大家将就挤一挤就好了。”   少女一怔,显然没想到沈羡之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当即气得也没过脑子,“你可知晓我们是什么身份?更何况男男女女,如何挤在一处?”   什么身份沈羡之不知道,不过瞧着衣着仪态,想来也不是寻常的江湖散人,必然是有来路的。   但她也不在乎,要是扯到朝堂,她是皇室王妃,说到江湖,她也是堂堂一教之主,这次的武林大会,可不就是专程为她开的么?那也是有名有姓的,如果一定要比身份,自己这排场肯定不小的。   “你什么身份?难道还比得了朝廷命官不是?”沈羡之微微一笑,转头直接冲那沈紫薇夫妻道:“这位姑娘侠义心肠,极其愿意给你们让房间,莫要再来烦我。”   可是她话音才落,那黄衣女子便立即拒绝,态度也十分坚定,“不可。”   这让沈羡之忍不住嗤笑起来,将方才那少女的话原封不动还回去:“怎就不行了,你不是心疼人家的孩子老人么?又是江湖侠女,岂能放任不管?别对不起你手中的双刀。”   少女憋得脸红,显然没想到还有沈羡之这样不要脸又难缠的女子,只觉得白白生了那样一副好容颜,没想到这心胸如此狭窄。   与她一桌吃饭的三个年轻男子里,其中一个终于开口了,还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气得浑身发抖的她先坐下,然后慢条斯理站起身来,朝着沈羡之拱手行了一礼,“家妹年少,还望这位姑娘莫要介怀。”   “年少?十八还没断奶么?”沈羡之挑了挑眉,也不管那年轻男子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也直接忽略了他眼里的威胁之意:“感情你们江湖侠客做好事就是张张嘴而已?真要叫你们自己付出,便恼羞成怒了?”   于是没忍住冷笑了一声,“可笑至极。”   此刻的场面是谁也没料想到的,谁也不敢随意开口,毕竟这一开口,没准就要叫他们让房子了。   宽宽敞敞的住着难道不舒服么?不过也震惊,没想到这红衣女子如此嘴尖牙利,却不晓得她这是得罪了多少人。   撇开那黄刺史乃朝廷命官,就是那一女三男,分明就是玲珑帮的公子小姐们。   那玲珑帮,可是南方前三的大帮派之一,江湖上的事情,他们也是能说上一两句的。   黄刺史知晓这群江湖莽夫狂妄自大,很是极少有人将朝廷命官放在眼里,但是也没想到连一个黄毛丫头也敢如此放肆,偏偏如今他也没几个护卫,不然的话,早就叫人动手捉人了。   黄老夫人还在骂,什么难听的词都能从她那张嘴里飞溅出来,也亏得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沈羡之和那玲珑帮的小姐身上,不然的话一个朝廷命官的老母亲,这素质修养的确是要不得的。   沈紫薇则在一旁心急如焚,见自己这闷葫芦丈夫也指望不了,老太太除了擅长那污言秽语之外,也一无所处。于是只能自己站出来继续周旋。   先是朝那玲珑帮的几人福身道谢,“多谢姑娘和几位公子的好意,人家既然不愿意让就算了。”   这话一出,倒是给这玲珑帮的人缓解了他们同样也不愿意让房的尴尬,对方顺坡下驴,“抱歉了,没能帮到夫人一家。”   然就这两方你来我往的歉意之中,一个突兀的笑声忽然响起,“你们要笑死人么?”   众人寻声望去,却见又是一个小公子,不过明显是女扮男装,因为太清秀了。而且那声音也十分甜美。   玲珑帮的小姐见到她,顿时皱起眉头来,满是嫌恶之意,显然与这位女扮男装小姑娘也是旧识了。   她笑完了,扶着腰先朝那沈紫薇笑问道:“他们哪里来的好意了?你是脑子有问题的么?真想帮你直接像是那位红衣服姐姐说的一样,给你们腾房屋就好了,你还谢谢他们?莫不是没看出来他们就是见缝插针,不想付出一针一线的利益,就能获得好名声。”   说完,朝着玲珑帮那几人唾了一口,然后直接朝他们开喷,“孙老二,你抱歉什么啊?把房间让出来不就好了嘛。”   “谢榕榕,你闭嘴,别忘记了你以后还要嫁到我们孙家。”那玲珑帮的小姐见着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这样称呼他二哥,顿时就气恼得朝着她指了过去。   “嫁到你们孙家?你们孙家有那福气么?”   这就吵起来了,沈羡之也没料想到事态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不过管不是那位谢榕榕是因为和对方有仇才开口帮自己的,她还是朝对方抱拳道谢。   然后回房去了。   最终这黄刺史一家自然也住下了,掌柜的惹不起,将自己的房间都给让了出来。   不过要说起来,这黄刺史也堂堂朝廷命官,如今连要几间房而已,也没能要到。   自然是窝囊,待到了房中安定下来,立马就被那沈紫薇责斥嫌弃起来,“也不知道当时祖母和我爹瞧中了你什么,没出息的东西。”   黄刺史也委屈,“那姓谢的毛丫头,是南海王的外孙女,我如何惹得起?”撇开玲珑帮那些人,其余的也都是有名有姓的,身后背后多少是有些势力,他也不敢去招惹。   也就是沈羡之那几人,暂时还不知晓是个什么身份罢了。   所以他也才敢挑着下手的。   他越说越觉得委屈,忍不住也小声嘀咕着抱怨起来,“要是叔父还在,咱也不用受这气。”说到底,还是自己背后无人可靠。   而他口中的这叔父,自然也就是沈羡之的便宜爹,沈相爷。   沈紫薇一时也是有些怀念,一面又暗自庆幸,“好在叔父在世时,结了不少交情,不然的话,你此番怎么可能只是离京这么简单?”只怕还要降了品阶。   也幸好沈羡之是嫁了让圣上不喜的瑾王爷,叫这些朝中大臣们不敢与沈羡之接触,不然的话这些好处,怎么轮得上她男人的头上来。   不过也正是如此,忽然想起了沈羡之这个人。   她只见过一面,那日受父亲之命,一起去相府,没想到那沈羡之竟然犹如深山凶兽一般,直接朝父亲动手,那时候人挤人的,害得她也没怎么看清楚沈羡之到底是长了什么样子。   但虽然没看清楚,这大致印象还是有些的。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会儿居然觉得方才站在楼上一副居高临下的那个红衣女子,神情与那日的沈羡之有些相似。   不过转头一想,觉得这根本就不可能,沈羡之在西南呢。于是又想起这一路来时,听到沿途路人说起西南的变化,还对现在作为西南王妃的沈羡之夸赞不已,便朝着黄刺史问道:“那西南,如今到底如何,怎么这一路上,竟然人人都道好?”她反正不希望那沈羡之过得好,如此歹毒的女人,就该过那吃糠咽菜的苦日子,最好还被那些蛮人捉了去。   黄刺史听罢,不以为然,他虽是没去过西南,但是听人们说过那里是怎样的不毛之地,还有山上茹毛饮血的蛮人们。“他们知道什么?不过是往日只怕米糠都吃不上的他们,如今吃上了些粗粮,便觉得是人间仙境了。”所以能有多好?   反正他就认为是那西南的老百姓们没什么见识,才会说好。   听到这话,沈紫薇心里才舒服了些,不过转头想起白日里婆婆在大堂中众目睽睽之下的满口污言秽语,便觉得丢人不已。   她是个聪明女人,当然不可能直接与自己的婆婆说她的不是,所以自然是朝着黄刺史交代,“你如今也是朝廷命官,不是那乡下衣不蔽体的穷秀才了,在京城里我的脸都被她丢完了,害得我处处受人嘲笑,一样的官家太太,别人能收到帖子,我是一封没有。这好不容易到了新地儿,叫她收敛些,便是我不要脸面,但她总归要顾着你这个儿子吧。”   对于母亲满嘴的污言秽语,黄刺史也没十分头疼,一想起今天母亲的所作所为,这会儿还觉得脸发烫,也不晓得那些江湖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也难怪一个个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说到底就是看出来了,自己出身卑贱。   而正是母亲的那些粗鄙之言,出卖了自己原本的身份,才让自己被这些江湖人看不起。   想到此,心中也是一阵恼怒,只一拍桌子,“我这就去同她说。”   沈紫薇自然是没拦着,自顾去哄孩子了。   心里却是想,这一路上车马劳顿的,这死老太婆居然一点都没事,本来还想着她若在途中染病,自己就想办法让她病逝,没想到真是乡下人命贱如草。   倒是自己这一路上,在马车里颠得七荤八素的,偏偏运气不好,才借着这大雨在驿站里歇了两天不到,那边又不安全。   一面摸了摸这床,觉得褥子垫得还算是软和,心疼地看了一会儿熟睡中的儿子,自己也躺了上去。   心里想着老太婆的事儿,反正她是不指望姓黄的这个没用的男人真能去劝死老太婆改了性子。   只有这死老太婆没了,自己才能安心。   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个‘死’字,一道灵光忽然从沈紫薇的脑子里闪过去。今日才闹了这一场,老太婆还当众将那个红衣女人骂成了那样,要说那红衣女人不生气是不可能的。   她又是江湖人,没准就因为一怒之下,一剑杀了这死老太婆呢!   反正她自打想到这个红衣女人和沈羡之的神情有些相似后,就对那红衣女人越发厌恶憎恨了。   当初要不是沈羡之忽然从山里回来,闹了那么一出,现在沈家莫家的一切,就都是在爹手里攥着,那也就会有她的一份。   作者有话说:   最近失眠好严重呀,唉,大家有没有什么方法。 第131章   心中有了这法子,便等着黄刺史回来。   那黄刺史是个孝子,自然也不敢真去教训自己的老母亲,所以到黄老夫人房中,也只是嘘寒问暖了一阵,便找个借口回来了。   倒不是他不喜欢和自己的母亲多待,实在是这黄老夫人因嫌弃这房间,便又想起了大堂里的事情。   先是骂沈羡之,后又骂起黄刺史来,“儿啊,你怎如此没出息?真是那三条腿的椅子靠不住,老娘白瞎辛苦养你这些年了。”即便是自家的亲儿子,这嘴上也是半点不留情的。   说着说着,还不解气,拄着拐杖站起身来,拿手指继续戳黄刺史的太阳穴,“还有你那个媳妇,一个脑袋两个脸,在家的时候咱老黄家一家老小连带着坟里墙上的祖宗都是把她供着的,可是今儿真遇着事儿了,你瞧她那副样子,做给谁看呢?”   黄刺史知晓,他老娘的裹脚布又要开始了,于是趁着机会,赶紧溜了回去,“娘呐,您好生歇着,这房子千万不好,那也好过河边的驿站,儿子我这就先回去了。”   出了房间,长舒了一口气,只觉得自己这头上的头发越来越少,那是有道理的,一个老娘折腾人就算了,偏偏这媳妇也不是吃素的母老虎。   于是又叹气,硬着头皮回去了。   进门之前,只瞧了屋檐外那雨帘一眼,只盼着这老天爷给条活路,赶紧停雨吧。这样他也能早些渡船过江,待上了任,哪里还用得着受这样的气?   这店家在此地开客栈做生意,但其实家里老小都是在晋州城里的,也正是这样才不敢得罪这位新上任的刺史大人,愿意将自己住的房屋腾出来。   可是这房屋因就他一个单身男子住,也精致不到哪里去,那好房子都留着赚钱呢。   所以这是一个大通间,隔了一半出来,给小二们休息,这边虽然是宽敞一些,但到底是有些粗糙。   黄刺史一进门,没有屏风也没帘子,直接就一眼看到了屋角那床铺上的媳妇和儿子。   这让他下意识觉得,对面楼上会在他开门这一瞬间看到床上的光景,所以连忙关了房门,又拉了桌子挡在床前面。   沈紫薇本就还没睡,等着他呢。   见他回来就这样一系列奇怪的举动,但没多问,反而一脸后悔道:“其实今儿的事情我想了想,也不怨你娘,都是那些人欺人太甚,她本来性子也冲,哪里能不骂几句呢。”   她如今一下这样善解人意,让黄刺史有些诧异,但随后就惊喜不已,“你当真不怪娘了?”   “怪她作甚?她也是为了你这没出息的出头。”说起来,少不得是要骂黄刺史几句,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一帮江湖莽夫都压不住。   说罢,翻身起来,给儿子按住了被角,“我去看看你娘,你瞧着儿子一些,还有这屋子里不宽敞,丫鬟就不要招呼进来了。”然后用那黄刺史没听到的声音骂了一句狐媚子。   这一路上为了轻便,她也就带了个丫鬟而已,但总觉得这丫鬟暗地里背着自己和黄刺史眉来眼去的。   如今这丫鬟和照顾老太太的老嬷就住在隔壁。   黄刺史自然是应了,心中有些不解,她怎变得如此贤惠起来?不过转头一想,到底是一家人,她愿意对母亲那头好,自己少为难些,这是好事情。   别说黄刺史纳闷,就是黄老夫人自己也纳闷,这往日里她看自己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媳妇,今天竟然主动来看自己,还一个劲儿地顺着自己的杆子爬。   黄老夫人不解,但也趁着这个机会,使劲儿地骂,把自己这毕生所学的词汇都给骂了。   沈紫薇现在听了,不但觉得这些污言秽语不好听,也不嫌弃老太太的嗓门大,莫说是这左右两边的人能听到,就算是对面或是楼上的,想来也听到了她这些骂声了吧。   所以那个长得跟狐狸精一样的红衣女人,是不是也听到了。   不过就算是她没听到也不要紧,这么多人都听到了,想来她也迟早会知晓的。   于是只轻描淡写地劝了老太太几句,便回去等着好结果了。   沈羡之这里自然是听到了,但就一个老太太骂罢她罢了,想她这前前世的时候,她那日月神教被人称作魔教,满江湖的人都在骂自己呢。   而且不只是满江湖,甚至连那平民百姓家,也拿自己来做恶魔专止小儿啼哭。   所以她怎么可能会为一个老太太的谩骂而生气呢?只是想到平平无奇,却野心勃勃的三叔,因此才觉得这沈紫薇怎么可能就这样算了呢?方让鹿修澜去暗中盯着一些。   其实这事儿让公孙无音去办更好,但是沈羡之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们虽是寒甲军,却将沈曜的后人做主人来看,这沈紫薇也是沈曜的后人。   没准,在他们心里,那沈紫薇也是可以做主子的。毕竟自己这一路上,并没有按照谢东临给自己规划的未来路线走。   其实也不是自己不愿意走,主要是他这也有些不讲道理,非要让自己杀了夏侯瑾,只因夏侯瑾血液里流淌着夏侯一族的血液,就被认定为了天生的坏胚子。   反正到目前为止,她对于谢东临二人是不算是太信任的,让他们这一路同行,除了忌惮谢东临的武功高强之外,更重要的是这种不可控制的危险因素,还是放在自己眼前能看得到的地方好些。   鹿修澜回来,脸色很不好,但是看到悠然自得看书的沈羡之,就有些忍不住问:“教主都听到了?”可为何一点都不恼?   “听到了啊。”她也没聋。   “那教主怎么会?”鹿修澜心中就更疑惑了。   “生气么?那有什么好生气的?”沈羡之微微一笑,随后放下手中的书本,“你大概不知道,那黄夫人姓沈,是我三叔的女儿,小时候也是养在我祖母的膝下,我那家中那些姐妹们,可没少栽在她的手里。”   所以,就那样眦睚必报的人,沈羡之不以为她会和那黄刺史一样窝囊。   鹿修澜显然并不知道沈紫薇的身份,听到沈羡之一说,着实愣了一下,“即使这般,那就更不可能饶了她。”说罢,只将这沈紫薇前后的变化给沈羡之说了。   先是让黄刺史去教训黄老夫人,回头自己又忽然跑去做好人,这实在是太突兀了。   要说她是为了在黄老夫人面前做个孝顺儿媳,反正不着如此。   所以鹿修澜很疑惑,总觉得这个女人是在算计什么。   只不过具体是什么,这种事情他是猜不透的。   哪料想沈羡之听到他这话,倒是想到了什么,随后笑道:“她不喜欢那黄老夫人,怕是想借机让老太太惹怒我,我将那老太太杀了,叫她得一个清净罢了。”不过她大概是做梦。   老太太虽是嘴巴不干净,但是留着磋磨沈紫薇也是不错的。自己反正就是看不得沈紫薇过好日子。   “这女人,也着实歹毒了些。”鹿修澜想,没准还真让教主猜对了,毕竟这江湖人处理问题,那都是先斩后奏。   朝廷是极少插手的。   也正是这样,这黄刺史到晋州上任,品阶也不低,但大部份江湖人还是没将他放在眼里。   因为这武林盟就在江湖,整个晋州简直就是江湖的中心点,就好像是这夏国的京城一样。   “那就这样不管么?若是她急了,见教主不动手,自己动手,又或者有心之人……”所以鹿修澜很是担心。   沈羡之却早有了对策,“谢先生这几日与地字房那位客人对弈,公孙无音也在旁边作伴,我约了那谢蓉蓉玩牌,到时候你在旁边陪着我。”到时候就算这黄老太太真出了什么意外。   他们都是有不在场的证据,谁能怀疑到自己的头上来?   但是让她放了沈紫薇,那是不可能的,只是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罢了。沈紫薇妄想拿自己做她手里的刀,那自己也可以拿沈紫薇做刀去替自己干点别的。   所以这会儿先留着沈紫薇的性命。   但是沈羡之却如何也没料到,没人跑去杀黄老头陷害她,反而是在半夜的时候,她跟那谢蓉蓉鹿修澜,以及谢蓉蓉的侍女在楼下租了张桌子打牌之际,只听到后院一声惨叫。   随后那黄刺史充满恐惧的叫声就隔着雨帘传了过来,众人纷纷起身,有人掀起通往后院的帘子,众人的目光都朝着那后院探过去,却只见黄刺史衣衫不整地从楼上跑下来,也顾不得撑伞,胳膊底下夹着孩子,就这也冒着雨朝着人声鼎沸的大堂跑来了。   身后,几个人跟在身后举着伞追他,“大人,小心淋了雨,仔细小少爷着凉。”   但是此刻的黄刺史哪里能听到这些人的声音,眼里满是恐惧,只觉得看着这雨都像是血红的一般。   与此同时,在那位客人房中下棋的谢东临似乎也被这叫声吸引,转头朝窗外看了一眼,“废棋,就不该留着。”   然后任由对方吃了自己眼前的那一粒黑子。   作者有话说: 第132章   与他对弈的那先生闻言,看了看棋盘,微微一笑:“废子的确无用,先生好好魄力,当断则断,舍去此棋,前路倒是坦荡无碍,可直压在下的大龙。”于是颇有些遗憾道:“这一局,是在下输了。”   “不,这算是平棋。”但谢东临对于所得到的胜利并没有多欢喜,一面抬手示意公孙无音,该送自己上楼了。   公孙无音先是将他专属的轮椅送上楼梯,这才来背他。   至于大堂里因为这后院发生的凶案,对他似乎没有半点吸引力。   他太过于平静,平静到让沈羡之忍不住微微蹙起了眉头。   而这会儿混乱的大堂里,也有那胆大的人去后院探查而来了,也是满脸的惊难以置信和惊恐,“黄……黄夫人没了。”   众人听到他的话,同样震惊,先是面面相觑,最后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沈羡之的身上来。   但是,这沈羡之和鹿修澜一直都在这里,就算是她同行的那残废老头和护卫,也在和别人下棋。   所以这到底是……   还没等紧抱着儿子,瘫坐在地上大喘气的黄刺史出声,那在房间中因为被黄刺史惨叫声吸引下楼来的玲珑帮孙家三兄妹就指着沈羡之道:“必然是你这女人起了歹毒之心。”   不过她话音刚落就被谢蓉蓉骂了回去:“孙巧玉你脑子有病吧?要害她犯得着这样大张旗鼓?更何况羡姑娘他们一直都在这里,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谢蓉蓉说到这里,反而冷笑一声,同样不掩饰自己对他们三兄妹的怀疑:“倒是你们三人,谁知道刚才是不是在房间里呢?我还说是你们暗自害了黄夫人,想嫁祸给羡姑娘呢。”   沈羡之看着与自己解释的谢蓉蓉,心中是极为感激的,正要说什么,那地上抱着儿子浑身发抖的黄刺史忽然开口道:“不,不,我夫人,她,她是自己死的。”   他声音虽然不大,但却一下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只是还没等他细说,黄老夫人就拄着拐杖跌跌撞撞地来了,一面跑一面急忙问:“儿啊,那女人真死了?”看起来,好像一点都没有因为自己儿媳妇死了而难过。   反而给人一种雀跃的感觉。   “死了,死了。”黄刺史想是被那血腥的一幕吓着了,此刻仍旧还有些没恢复正常意识。   偏偏那孙巧玉满心都在怀疑沈羡之,留下的那几分注意力也在谢蓉蓉身上,压根没注意到黄老夫人的兴奋。只是这个时候反应过来了,忙朝黄老夫人安慰,“老夫人节……”   然而那个‘哀’字还没说出口,就忽然听得有人拍了一下手掌。   竟然是老太太,沈紫薇死了的这消息让她高兴得一下就精神抖擞起来,甚至都不用扶着拐杖了,还腾出手来欢快地拍了一巴掌,“死了好啊,儿啊!你被这贱人压着这么多年,往后咱娘俩再也不受气了,而且往后你头上没有女人压着,这官运必然同享,咱老黄家是真要熬出头了。”   这黄老太太是真的高兴,高兴到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控制不住她的欢喜之情。   原本被那血腥画面吓着的黄刺史听到老母亲的话,想到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因为这出生矮了一截,处处被沈紫薇压着,甚至是有些喘不过气来。刚才还难过,现在听到这些话,忽然觉得好像沈紫薇死了,也是一件好事情。   脸上的悲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了下去。但想起沈紫薇死的那一幕还是觉得恐惧无比,一面抱着熟睡的儿子站起身来,“她,她就忽然一下,那肚子炸开了。”血肉溅了大半间屋子。   孙家三兄妹面面相觑,一是因为这黄家母子俩对于沈紫薇的死从惊恐转为欢喜的震惊,二是听到那沈紫薇的死因,十分有兴趣,所以当即便做了决定,“咱们去看看。”   只不过才迈出一步,就听得身后传来一个蕴含怒火的声音,“谁准你们走了?”   是鹿修澜,他的声音明明是在三人身后传来的,但是就在三人听到的时候,他人已经闪到了三人面前,长臂打开,将其拦住,“你们是不是忘记了道歉?”平白无故冤枉人。   “谁冤枉了她?”那孙二和孙三也是仪表堂堂之人,在这江湖上出生也算得上是上层,又不认识鹿修澜这一号人物,纵然是发现对方这身法有些厉害,但是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他们生在江湖世家,太明白了名声的重要性,其实已经远远超过了武功的本身。就像是他们,其实他们这一代里,除了小妹在练武之上有天赋造诣之外,他们这些兄弟都很平庸。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在江湖上的名声,他们兄弟俩这双龙兄弟的名号,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招惹得起的。   即便是那些侠客们见了,也要客客气气地对他们抱拳行礼,叫一声孙大侠。   所以不以为然,甚至都不屑与之多说一句。   倒是那孙巧玉,嘴巴生来似乎就不饶人:“谁知道是不是你们用了什么手段。”说罢,像是忽然想通了什么一般,一脸恍然大悟,回头指着沈羡之得意地笑道:“对,一定是你们,所以你们一行四人都各自找了没有机会出手的证据,就是想要洗脱罪证。”   沈羡之下楼,的确是担心那黄老夫人出了什么事情,到时候冤枉到自己头上来,平白无故多出麻烦罢了。   她是厌恶沈紫薇,但这个时候并不想招惹是非。要对付沈紫薇,不着急在这一时。   但万万没有想到,黄老夫人没死,反倒是沈紫薇以这样恐怖的死状结束了她自己的生命。   然而就在她笑得最得意,以为自己将沈羡之的计策给全然看破的时候,沈羡之忽然笑道:“想法很不错,但是你一定要觉得我手上的确沾了人命,我可以满足你。”   沈羡之说这话的时候,众人都被吓住了。   不是因为她的话,而是她的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窍的,孙二面色苍白如纸,眼神几乎在瞬间变得涣散无光,满脸都是难以置信,正拼命地垂着头往胸口处看。   想是因为他这个动作,越发牵动了胸口处的剑伤,顿时口中一阵腥甜,一团鲜血从嘴里溢了出来。   沈羡之淡淡地收回剑,顺到在孙二没沾血的衣裳上将剑上的血渍都擦拭掉,“玲珑帮玉面双龙,不过是活在父辈光阴庇护之下的废物罢了。”   她说完这话,众人仍旧没有从这巨大的震惊中反应过来,整个大堂都一片可怕冷寂。   而她这个时候忽然转过头,朝那谢蓉蓉看了过去。   谢蓉蓉就是不喜欢玲珑帮这三兄妹,更讨厌那孙二,所以哪怕不知道眼前这羡姑娘到底是什么身份,还是愿意跟她站在一处。   反正只要和那孙家不对付的,都是她的朋友。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羡姑娘居然将孙二杀了,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如今被沈羡之一看,她忽然脑门一凉,目中露出怯意,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生怕沈羡之和这孙家有什么深仇大恨,连带自己也要给杀了。   毕竟她和孙二是有婚约的。   虽然她并不承认,就算是死也不可能嫁给孙二这种道貌岸然之人,但外人却不这样认为。   所以这一刻她极其害怕。   哪里料想,却听到沈羡之说道:“你不愿意嫁给孙二,我替你杀了他。”算是扯平了。   这惊喜来得太有些突然了,她退婚的确只有这么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孙二死了。   但是……谢蓉蓉还是有些害怕,还是觉得这羡姑娘太可怕了,她都不知道这孙二到底是什么人,就动手杀了孙二,难道就不怕这孙二是好人?   不想这个时候竟然听到鹿修澜说道:“这种种过往,一剑杀了他实在是便宜,便是去年腊月,他抢了那猎户之妻,活取了人腹中的孩儿为药引一事,便该将他千刀万剐才是。”   此话一出口,顿时满堂哗然。   因为此事,当时在江南闹得十分凶猛,只不过最后都被玲珑会给压了下去。   所以这件事情果然是真的?反正他们听闻这孙二公子有一青梅竹马,天生体弱多娇,常年卧病在床,为了救她,那孙二公子可是无所不用其极。   所以这挖去猎户之妻腹中孩儿一事,还真不是空穴来风之说。   而且也正是这样,才叫那谢蓉蓉对其不满,甚至生出厌恶恨意。   在众人的猜疑,继续得到证实之际,谢蓉蓉忽然朝鹿修澜看过去,“你们,你们如何得知?”此事当时的确闹得不小,孙家是能瞒住悠悠之口,但却不能瞒住南海王府。   只是她谢蓉蓉生来得了南海王府给予的荣华富贵,做了南海王府的表小姐,就必须要为此付出这些代价,所以不管孙二这背地里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只要他不死,这婚事就是板上钉钉的。   她觉得沈羡之一行人可怕,居然知道这些事情原来都是真实的,更一点都不畏惧玲珑帮,这孙二所杀就杀了。   但与此同时,她又觉得这极有可能是自己命运转折的机会。孙二死了,还有孙三,她不愿意成为南王府的棋子。   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跟着羡姑娘走,不管将来她面对玲珑帮怎样的追杀,自己都认了。   因此她连忙趁着那孙巧玉和孙三扶着孙二的尸体还没反应过来之际,直接指着孙二的尸体道:“不错,他不但为了救他那病弱娇贵的青梅竹马,曾取猎户之妻腹中的婴儿,那两年前江南童男童女被河神抓走的传说,也是因他要救那青梅竹马,让人偷走了孩子,直接挖了取骨髓。”   那两年前江南正好闹过一次水患,虽然不是很严重,但丢了不少童男童女,都传言是被河神抓走了。   好在这两年河上风调雨顺,也就没人在追究这童男童女被抓走之事。   却不想其中的缘由竟是如此,一时众人哗然,就算是那黄老太太也怒得提着拐杖朝那孙三身旁的孙二尸体打过去,“真是天杀的。”   倒不是黄老太有多正义,而是这黄刺史老家就是那一代的,黄刺史没入京之前,就住在那乡下。   他们村子里就是沿河而生,大部份都是打渔为生,本家的孙子孙女们,那年丢了好几个,都是白白胖胖的可爱孩子,好叫黄老太太喜欢得紧。   可后来却被河神抓走了。   却不知晓这世间哪里有什么河神?有的不过是这人间恶魔而已。   黄老太这一动手,一边辱骂起来,众人也反应过来。   孙三和孙巧玉也从兄长的死中回过神来,第一时间是要找沈羡之这个杀人凶手报仇的,哪里料想刚起身,迎面就是众人的拳脚围过来。   本来大家还有些惧怕的,毕竟这孙二和孙三,在江湖上也是鼎鼎有名的玉面双龙,想来拥有这样一份尊贵的名声,那武功必然不低。   就算孙二不小心被沈羡之一剑袭之,但这孙三有所防备,大家想要近身也有些难吧。   但是没想到众人拳头落下,那孙三居然只晓得狼狈躲闪,反而是孙巧玉挡在前面。   至于他的武功如何,一时间也是漏洞百出,叫在场的江湖人看出了苗头来。“这厮原是个废物!”   那孙三着实吓着了,他以往也曾两袖清风闲走江湖,但因名声在外,不管黑白两道,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不敢对他贸然出手,使得他这侠客该有的表明功夫也做得十足。   所以这一次,兄妹三人直接像是以往那样单枪匹马先来晋州,反正只要报出身份,谁敢招惹他们,朝他们生事?   但是不巧,这一次踢到了沈羡之这块铁板。   本来沈羡之这好不容易出一趟门,走一次江湖,也不单单只为了那平家,同样的也觉得这江湖上的门阀们,也该好好清理了。   这江湖其实也就是朝堂的缩影,这些所谓的门派世家们,其实真有本事的没有几个,反而将那些散人们的路给拦得死死的,就像是寒门子弟被贵族士子们死死地压着。   清理朝堂的贵族,那是夏侯瑾的事情,她就不去插手,免得往后叫人诟病,那这江湖她动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试想那关无忧、聂一刀,辛辛苦苦混了大半辈子,是得了一声大侠之命,但仍旧是叫这些所谓的江湖大派们看不上。   可他们的能力,沈羡之以为完全是在这些腐朽的江湖帮主们之上。   不过她一开始,没有想过动手杀人,同样也不知道这站着说话不腰疼,想要替沈紫薇出头的人是玲珑帮的人。   更不知道那看起来谦谦如玉的公子,居然就是那等沽名钓誉之辈,残害无辜孩童的刽子手。   是谢蓉蓉的一言一语中,彻底将他们的身份透露出来,所以沈羡之其实已经打算好,等离开这九龙山,就暗中杀了这孙家兄弟俩。   但是没想到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她这个人有时候性子一急躁,所以就直接动手了。   孙三只能逃只能躲,那孙巧玉纵然是武功还不错,但双拳难敌四手,如何挡得住?等着那孙三被打得满脸鼻青脸肿的时候,众人才歇了手。   而孙二的死,完全将那沈紫薇之死所引起的恐慌给完全替代了。   只是孙二已死,孙三除了名不符实之外,到没有像是孙二那样残害无辜。众人也还算是清醒,打他一顿就是了,反正如今孙二死了,孙三也没什么武功,玲珑帮的嫡系已经动摇了,只怕自顾不暇,哪里还顾得上来报复他们?   更何况今日这客栈里的事情只怕比风还要快,往后找孙家报仇的人多得很。   玲珑帮怕是要改姓了。   所以这孙三杀不杀,已经无所谓了。   最开始动手杀人的沈羡之,但是大家追打这孙巧玉和孙三的时候,她却是抱着剑坐在一旁淡淡地看着,还从容冷静地饮着茶水,波澜不惊。   反正让一旁心情颇为紧张又觉得刺激的谢蓉蓉很是疑惑。眼见着这场闹剧结束,最后以孙巧玉带着孙三,丢下孙二的尸体仓惶逃走,留下狠话而收场,方松了一口气,“这下可好,你们吵着要住上房,如今他们走了,倒是腾出了多余的房间。”   掌柜的那间房,沈紫薇的尸体还在里头呢,自然住不得了,如今肯定是要搬出来的。   于是大家重提沈紫薇的死,胆子大的一起掌灯吆喝着,要过去探个究竟,很快就有人说是中了蛊毒,那蛊虫被下蛊的人引爆,所以沈紫薇也死了。   谢蓉蓉也没忍住,跑去看热闹了,不过没真看到那恐怖的场面,只是在外面听了,回来与沈羡之说。   但沈羡之似答非所问,“斩草就要除根,不然来日如何睡得安心?”那孙三,她可不以为真是刚才所见那样。   谢蓉蓉不解,但是鹿修澜却拱手在她身后低声道:“我见公孙兄早出去了。”只怕正是去解决那孙家兄妹俩。   说罢,鹿修澜还抬头看了谢蓉蓉一眼。   其实谢蓉蓉一开始帮忙,除了是看不惯孙家之外,最重要的是,这鹿修澜的一双眼睛,让她莫名地觉得心扉萌动。   如今被鹿修澜这样一看,心头越发慌张,忙别过头去,“我,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没料想,沈羡之嘴角微微一勾,“你说呀,如果你想死的话。”   才觉得她其实也亲切,与旁人一样寻常的谢蓉蓉着实给吓了一跳,身体条件反射地就退了一下。   然后便引来沈羡之越发猖狂不掩的笑声,“逗你玩呢。”真要杀她,犯得着对孙二动手?直接任由孙二把她娶回去蹉跎就是了。沈羡之现在其实脑子里在想,沈紫薇身体里的蛊毒,到底是如何?那些人,当真是没看错?   是蛊毒么?如果是蛊毒,她就不得不去多想了。一面扭头朝楼上看了过去,越发觉得这谢东临是颗不定时的炸弹,管控不住,也打不过…… 第133章   只是沈羡之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真是谢东临所为,那他什么时候给沈紫薇下的蛊毒?   如果是昨天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他才初见沈紫薇,为何要杀沈紫薇?当时与自己起了争执的,可不止是沈紫薇,如果谢东临是为自己出口气,不是更应该向孙家三兄妹动手么?   怎么反而杀了沈紫薇?   所以如果真是谢东临所为,这个蛊毒绝对不是昨天才下的,这也就意味着谢东临一直都知道这沈紫薇同样是沈曜的后人。   可既然知道是沈曜的后人,为何还要杀了沈紫薇?这就令沈羡之很是费解了。   还有沈紫薇身体里有蛊毒,他们的人暗中在浔州盯了自己那么久,要给自己下蛊毒的时间多不胜数。   甚至大姐和妹妹们。   有那么一瞬间,沈羡之觉得这谢东临要报仇是真,但一定不会用自己的法子,而且找沈家的后人,不过是找一个可以将西南寒甲军旧部收拢的棋子罢了。   可是如果要找棋子,也不应该找自己,按理自己是这些棋子里最不好掌控的,所以谢东临为何要选自己?   沈羡之越想越觉得恐怖,最主要的还是她没有办法对付谢东临,但好在自己此刻所想到的这些,都没有任何证据是真的。   因此她也就安慰着自己,这不算走到绝路上。   等到快天亮的时候,鹿修澜回来了。   身上有几道剑伤,沈羡之见过孙巧玉动手,这不是孙巧玉能伤得了的,一时间有些担心。难道自己判断有误,那玲珑帮其实还有人跟着这孙家三兄妹?   然还没等她问起,那鹿修澜便凝着眉头禀道:“如教主所想,那孙三果然不是凡辈。”自己这身上的伤就是他所为。   当时自己追到河边,他们无船可渡,便只能拼死一搏。   也好在自己这武功不算太差,不然的话,这会儿葬身于那滔滔河水中的便是自己了。   沈羡之闻言,暗自松了一口气,“是我疏忽了,万幸你没事,快些将伤口整理一下。”   她猜到了那孙三不可能跟孙二一样是个无能之辈,却没有想到他的武功居然不低,将鹿修澜伤成了这般模样。   自己手边能用之人,可信的也就只有鹿修澜了,如今他受了伤,那公孙无音自己也不敢用,还有谢东临这个最大的隐患。   着实叫沈羡之有些头疼。   天很快大亮了,只是这满客栈里的人一个晚上都没休息,如今才将那沈紫薇死的房间收拾完,又往里头撒了不少生石灰,掌柜的坚定地认为这样能把那残存的蛊虫给毒死。   有没有这个效果沈羡之不知道,但是值得高兴的是这雨总算是有要停下来的趋势了。   雨要停了,被困在这客栈里的众人也看到了希望。   不过没等这雨彻底地停,昨晚这客栈里发生的一切就都传开了,玲珑帮的名声几乎是在这一夜之间就毁于一旦了。   这叫那谢蓉蓉听见了,忍不住同沈羡之小声嘀咕道:“如今他们孙家子弟行下那等恶毒之事,人人得而诛之,昨晚大可不必亲自动手。”她刚才看到了鹿修澜,脸色很不好,只怕昨晚追出去,没讨到什么好,本想给他送些伤药的,只是见他总将那好看的唇抿成一条线,完全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她也不敢贸然把伤药送给他送过去,反而引他不喜。   沈羡之还在想这谢东临的事情,须得想办法探一探他的虚实。听到谢蓉蓉的话,只回了一句:“别人动手我不放心。”就怕留下什么后患。   她那么多事情,样样都留下后患,十个脑袋都处理不过来,所以还是得有始有终,这样往后也少些担忧顾虑。   谢蓉蓉一怔,想通没想到沈羡之居然这么狠,但又有几分羡慕她的果断,倘若自己狠心一些,不要为母亲和小弟着想,从而离开南海王府,也许她的人生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孙家是完了,可是玲珑帮终究是在的,最后也会有人代替玲珑帮,外祖父仍旧还是需要以结亲的方式来巩固王府在江南一带的势力。   自己,还是会被作为一件礼物,以出嫁的方式送出去。   她回想起自己在王府的日子,父亲死得早,母亲带着自己和小弟投靠外祖家。她成了王府的表小姐,可是舅母对自己总是充满了敌意,她厌恶极了自己,总觉得自己这个表小姐会和当年与她争抢舅舅的那个表姨一样,勾引了他的儿子。   可是谢蓉蓉从来不喜欢那个沉闷且又看起来冷漠的表哥。   确切地说,她此前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纠结如何逃离王府的掌控,她劝说过母亲带着小弟一起离开,谢家就算是再落败,但父亲在老家还留有些田产,虽没有王府的锦衣玉食,但也不会让一家人不愁吃穿的。   可是母亲舍不得小弟去过苦日子,所以她也只能被迫留在了王府,任凭外祖父和舅舅他们做主自己的婚事。   南海王府的表小姐,听着是风光,可这其实这私底下,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存在。   沈羡之见她还傻愣愣站在自己身后,有些疑惑,“你可还有什么事情么?”   谢蓉蓉一个恍然,回悟过来,脑子里想的是如何下定决心,脱离南海王府,嘴上却忍不住脱口问道:“羡姑娘,我可也留在你身边么?”   沈羡之听到这话,倒是有些好奇,“以怎样的方式?”这谢蓉蓉对鹿修澜是有几分意思,她看鹿修澜的那眼神,沈羡之觉得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本来她是有心撮合的,毕竟这谢蓉蓉的出生与鹿修澜,也勉强算是门当户对。谢家也是风光过的,不然南海王怎么舍得把女儿嫁给一个无名之辈?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鹿修澜自己也发现了,然后对这谢蓉蓉时,比原来还有冷漠了些,他这是变相在拒绝。   所以沈羡之就没再多说什么了。   谢蓉蓉垂着头,她也没料想到自己会把这句话说出口,所以再听到沈羡之这话后,吓得不敢再去看沈羡之,声音也弱了几分,“我,我愿意在羡姑娘身边做一个剑侍。”   “剑侍?我不需要。”沈羡之拒绝得很是果断。要说这南海王府的表小姐给自己做剑侍,那必然是十分有面儿的,但是既然鹿修澜没有那个意思,那西南王府就没必要和南海王扯上什么关系,不管是好坏。   那不是给自己添麻烦么?更何况这位表小姐的人生,可不见得能自己做主,谢家落魄后,她享受了南海王府给予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那就该给予相应的报酬。   鹿修澜不喜欢她,那自己就没必要给她那样丰厚的报酬,不划算。   这下换谢蓉蓉发愣了,满脸疑惑不解,“羡姑娘,我什么都可以做。”她怎么能拒绝自己?不管如何,自己也是南海王府的表小姐。   “你能做的,别人也能做,但是你的身份……”沈羡之微微一笑,没再继续说下去,起身上楼。   谢蓉蓉愣在原地,一直看着她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反应过来,原来正是因为她的身份缘故。可是她不甘心,也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手心的拳头下意识地捏紧。   她必须跟着这个羡姑娘,这样也许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沈羡之以为自己已经拒绝得很清楚,那谢蓉蓉也不是傻子,应该会明白自己拒绝的原因,不会再继续找上门来。   哪里晓得,到了半夜的时候,忽然听得隔壁传来一阵怒吼,随后是桌椅摔打的声音。   那是鹿修澜的房间,她急忙起身赶过去,第一个反应以为是鹿修澜没做干净,孙家的人找来了。   不想她才到房门口,已经有人先到一步了,是公孙无音,只是脸色很奇怪,耳根子甚至是有些发红。   见了沈羡之,更是局促不安,连忙退回身,急忙要走,一副恨不得自己没来过的样子。   沈羡之皱着眉,目光顺着他身侧的缝隙往里面探进去,脸色倏然一变,直径走了进去。   这若是寻常姑娘家,只怕房中此刻满是春风荡漾的场面是避之不及的,但沈羡之竟然直径就推门进去了。   挥手捡起地上的一件外衫,朝那蹲坐在地上狼狈不已的谢蓉蓉身上扔了过去。   房间中还弥漫着那未完全退却的欢愉味道,以及并不是很明显合欢香,但沈羡之还是察觉到了,这种东西这辈子她还没遇到过,可前前世的时候那是相当的熟悉。   鹿修澜站在地上,满脸的怒容,手里的剑正悬在谢蓉蓉的脖子上,身上的伤口又重新裂开了,慌乱中披上的白色里衣被染出了几道血红。   看到沈羡之进来,别开脸去,似觉得无颜见她一般。   因他一个不察,中药之后,将这谢蓉蓉认成了沈羡之,明明知晓她不可能以那样的方式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可是鹿修澜就是忍不住。   也正是因为这个忍不住,才酿成了如今的祸事,纵然是有那药的缘故,可如果自己心中能保持本心,也许就不会……   而那谢蓉蓉得了沈羡之扔来的衣裳,连裹在身上,丝毫不畏惧鹿修澜的剑刃了,似乎晓得他不可能真在沈羡之面前朝自己动手一般。   鹿修澜的确没在沈羡之面前动手,而是不甘心地扔了手中的剑,穿好衣裳先出去了。   那谢蓉蓉这才急忙穿衣裳,一面小心翼翼地朝沈羡之求饶道:“我是真心爱慕鹿公子的,所以才想找个借口留在羡姑娘身边,可是羡姑娘您不答应我,我只能自己想办法。”她放下了所有的尊严,展露出来的姿态里满是为爱卑微的样子,似乞求沈羡之能同情她。   沈羡之环手抱胸,靠在桌旁,听到她这个解释,忍不住冷笑一声:“这样你就能留下了?”依照自己对鹿修澜的了解,倘若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话,就算是这谢蓉蓉给他生下孩子,可能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改变鹿修澜的态度。   更何况,她是用了药。   “你自求多福吧。”反正她不可能对一个算计自己身边人的人还会生出恻隐之心,所以绝对不会去想她是个女子,为了她的名节特意隐瞒今日的事情。   所以她从房间里出来,多余的告诫都没说一声,那些好事之人,自然也就摸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这是谢蓉蓉没有想到的,所以当她第二天从房间里出来时,便察觉到了客栈中的人对自己的指指点点,哪里还不明白,昨晚的事情沈羡之和鹿修澜都没给自己遮掩。   她有些吃惊,随后又有些释然,沈羡之这样狠毒的女人,怎么可能帮自己的忙呢,更何况那鹿公子分明就是爱慕她,她肯定也知道,只怕还在嫉恨自己呢。   人就很奇怪,总是在处于绝境中的时候走向偏激,压根就不可能拥有正常的思维来思考事情的走向和促成的缘由,所以这个时候理所应当地责怪着别人,根本就不会觉得是自己的错。   即便是有这个意识觉得自己错了,但脑子里会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走到这一步自己也是被逼的,情非得已。   她从昨天还在仰慕着沈羡之,仅仅用一个晚上,因为沈羡之拒绝她留在身边,以及沈羡之没有做好善后工作,叫她此行之事被众人所知,转而对沈羡之的这些仰慕,也变成了记恨。   似乎她选择给鹿修澜下药,是沈羡之逼迫她的。明明只要沈羡之答应留自己,就能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自己就不用去用这样下三滥的办法。   可转头她又想,这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她的身子给了这鹿修澜,最起码这鹿修澜自己心中爱慕,总好过以后糊里糊涂地被外祖父嫁给那些陌生人要好得多。   更何况,现在这事儿已经传出去了,自己名声毁掉了,外祖父再想把自己嫁给别人,也不见得对方愿意。这样想,似乎又算是好事情。   江湖上这些人,口口声声说什么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可这事实上,他们比谁都在意这种事情。   不过若那鹿公子有来路,到时候自己甚至可以利用舆论,让他娶了自己。   她现在唯一气恼的是,同为女人,沈羡之为何不为自己考虑一二,她哪怕昨天叮嘱那么一两句,此事也不会闹得人尽皆知的。   她浑身不自在地下楼,总觉得大家看自己的那目光,就好像自己身上没有穿衣服一般。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客栈里少了很多人。   快天亮的时候,大雨就停了,好些人都迫不得已地到江边去等船只,有的甚至直接退了房。   主要这客栈里,前天晚上还死了人,虽是已经查清楚是蛊虫所为,可是那黄夫人的死相凄惨,到底是叫人觉得心慌慌的。   王府里跟来的那几个人,她昨晚给鹿修澜下毒之前,就给毒了,不然她怎么可能有机会出现在鹿修澜的房间中?   如今尸体就在床底下藏着。   所以她也打算退房。   走到柜台前,先朝楼上沈羡之他们住的房间方向探了一眼,“既然大家都走了,我也退房吧。”   掌柜的也知晓她昨晚做了什么,丝毫不意外她会马上退房,当即结了账。   谢蓉蓉回房收拾行李,但又担心自己这一走掌柜的便打发小二来收拾房间,所以细思之下,将那几具尸体都给挪到那房梁上去。又扯了幔帐挡着,小二的若是不大扫除,清理房梁的话,短时间里是不会发现的。   等着尸体发臭,那会儿自己已经渡江到了晋州,店家自然会轻车熟路地处理这些尸体。   下楼的时候,她特意绕到沈羡之的房间门口,见着小二的从里出来,显然是打扫房间,这就意味着沈羡之他们已经离开了。   于是连忙马不停蹄地朝着江边去。   按理这大雨才停歇,船家胆子哪里会这么大,敢马上起船。   可偏偏就有那要钱不要命的船家,等着谢蓉蓉到江边的时候,发现居然已经有船只起航里去了。   自然不必多说,沈羡之一行人已经离开了。   此刻沈羡之站在甲板上,鹿修澜就在她身旁,脸绷得紧紧的,似在与沈羡之置气一般。   “还在气我不让你杀了她?”沈羡之问。   鹿修澜没说话,但却将脸别了过去,似还是不愿意搭理沈羡之。   “本是她的过错,可倘若你杀了她,这件事情便是我们对不住南海王府了。”所以也是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那南海王趁机拿此事来问责,反而牵扯出鹿修澜的真实身份,那到时候就处于被动状态。但是看到鹿修澜不满意,又补了一句:“如今此事已经传开,她的名声算是毁掉了,作为一个女子,她活着比死了更艰难。”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沈羡之觉得有些可悲,倘若谢蓉蓉是男人,那他的名声不会受到半点损害,可因为是女子,她就注定成了那种自甘下贱的风流女人,被世俗所讨伐。   鹿修澜仍旧没言语,不知道心中再想什么,好半天才忽然问道:“那谢先生,当真是沈相爷旧友?”   他这忽然问起谢东临,让沈羡之一下警觉起来,莫非是这鹿修澜发现了什么?当即连忙问道:“怎么?”   “他那轮椅里,养了蛊虫,我当初见过有人这样的方法养过蛊虫。”沈紫薇是被下了蛊虫,下蛊之人将那蛊虫引爆,直接要了沈紫薇的命。   不过他也是今天上船的时候才发现的。   上船那会儿,有客人争相抢上船,所以便动起手来,还出了见了血,那鲜血就直接溅到了谢东临的轮椅上。   当时鹿修澜本意是要过去给帮忙擦掉的,毕竟这一路上他观察到这谢东临也是个十分讲究爱整洁之人,那时候照顾他的公孙无音也没在。   可就在他要上前之际,令人诧异的一幕就发生了,那滚烫的鲜血在落到谢东临的轮椅上后,居然一下就不见了。   鹿修澜起先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后又以为是鲜血滴落到了地上,可是地上并无血迹。   他心中那时候对这轮椅就有些好奇,所以趁着那公孙无音还没来之际,帮忙去扶了一下轮椅,自然也就发现了那轮椅中的玄机之处。   整座轮椅都是空心的,这就意味着里面养了东西,难怪那鲜血洒落在上面,会被瞬间吸干净。   这让他一下想起当初在一处苗寨的时候,见到苗寨里的人们将蛊养在斧头柄中。   “你,此话当真?”沈羡之有些震惊,如果鹿修澜所言当真的话,那就意味着此前自己的那些怀疑都有可能成真。   甚至自己的身体里,也有蛊虫。   鹿修澜只将那轮椅的玄机之处与她告知,“所以教主并不知道?”这样说来,那沈紫薇的死,倒不是沈羡之所为了。   倘若沈羡之早知道谢东临那轮椅中养了蛊虫,那他不得不怀疑,那沈紫薇的死是沈羡之授意的。   沈羡之深吸了一口气,几乎都认定自己身体里已经有蛊虫了,只朝前后查看了一眼,见着并无多余的人影,这才压低声音朝鹿修澜说道:“你帮我准备几样东西。”谢东临不能留,但现在也不能杀,这武林大会上,还不知道有多少凶险等着自己。   虽然不知道谢东临是为何杀了沈紫薇的,但现在几乎可以认定,沈曜的后人,只怕都他的监控范围之内。   沈羡之不喜欢这样被掌控着,但是要她直接和谢东临动手,显然不可能,下毒就更不可能有机会了。   所以只能另外选择一些手段。   鹿修澜明明在和她说那谢东临的事情,她却忽然让自己去准备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一时也是疑惑不已,“那谢……”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打断,“你先不要管他们二人,,余下的事情我找个时间再与你细说。”   鹿修澜见她一副不愿意多说的样子,也没在细问,反正自己只不过是教中堂主,的确没有这个权力去管沈羡之。   只能听从她的安排。   从九龙山去往这晋州很快,更何况现在有船,过了江后直接转入可通往城中的分流,便直接进入晋州城中。   如此,便只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   日月神教的人走的是官道,又被大雨阻拦,自然是还没到,沈羡之一行人先找了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下,一面暗中打探那武林盟的消息。   鹿修澜也在这个时候将沈羡之要的东西都暗中准备齐全了。   说是暗中,但怎么可能逃得过那谢东临的眼睛,只不过发现都是无用之物,也就没在意,有的甚至还是沈羡之故意用来讨好自己的物件罢了,于是只吩咐着公孙无音,“既然你觉得这几日那姓鹿的小子盯你盯得紧,就让别的人跟着他吧。”   这晋州城里,他早就已经安排了其他的人,一定要让二小姐夺得盟主之位。   谢东临以为这平家这一次将武林大会提前,只怕正是因为那江湖月报的缘故,若是在任由这江湖月报继续发行下去,这些江湖人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也会被挖掘出来。   其中当属他们平家,毕竟当初将第五家灭门的,可是第五家。   却还假惺惺地将第五家的孩子养在身边做义子,亲自教授武学,看起来行事比那庙里的菩萨都还要大慈大悲,可实则上将那第五家的孩子做他们平家的刀子罢了。   也幸好二小姐聪慧,那第五家的孩子醒悟得也早。   所以可想而知,这一次的武林大会,的确是专门为二小姐准备的,谢东临很喜欢沈羡之的性子,这一路上甚至不止一次想,若是当年王爷有二小姐的几分狠意的话,寒甲军就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了。   现在这天下也不是夏侯一族的。   所以他欣赏沈羡之,既然这武林大会都提前了,那他就将沈羡之推到武林盟主的位置上,到时候待她有了这武林盟的权力,享受到了真正的万人敬仰,必然会对权力更贪恋,那时候只怕不必自己开口,她就会自己想办法除掉夏侯一族了。   这天下,就该是属于寒甲军的。   不过在此之前,他会将阻碍沈羡之的所有人都给除掉。   “那平忠之今日在何处?”他放下手里的棋子,左手和右手对弈,自然是胜负不分,所以他不打算继续下棋了。   “就在盟中。”公孙无音回道,并不知道谢东临此刻打算去直接将这武林盟主平忠之直接杀了。   谢东临闻言,微微点了点头,“下去吧,二小姐那里,不可出现任何差池。”她是自己在沈家那么多后人里选出来的唯一合格者,断然不能出半点事。   公孙无音自然是应了,鹿修澜那边有其他人盯着,那自己也就能好好地跟在二小姐的身边。   以至于这公孙无音忽然跟着自己,让沈羡之十分疑惑,“谢先生那边,不用你照顾么?”   公孙无音摇头,“小姐一路虽是隐秘,但不乏有那耳眼通天之人,倘若这个时候发现小姐的身份,必然会对小姐不利。”   沈羡之闻言,“也好。”反正自己就算是不让他跟着,暗地里也会有人跟着的,还不如就让他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没准还能套些话呢。   只是沈羡之在这江湖上,其实并不认识多少人,所以也无人可拜访,不过是在这城中四处游走看看罢了。   更何况像是她这样戴着帏帽的江湖女子这城中数不胜数,只要不露脸,她与那路人甲无两样。   一天转悠下来,八卦倒是听了不少,其中最劲爆的,当属那谢蓉蓉在九龙山客栈里给一俊俏男子下合欢药之事。   引得不少泼皮浪子都拿那谢蓉蓉来作玩笑。又有人起哄,说那谢蓉蓉只怕是身壮如黑牛,长得一张老鼠脸,嘴尖眼睛小,所以才对那倒霉男子下药。   又说这男人在外也须得保护好自己。   这些话谢蓉蓉自然也听到了,好在认识她的人并不多,她找了一处不要名碟的小店用假名住了下来,这才得以安生,然后偷偷找沈羡之他们的行踪。   她后来又想,沈羡之既然没杀自己,那说明自己还是有机会的,而且现在她的名声已经彻底毁掉了,外祖父不可能再利用自己,她现在除了找到沈羡之,也没别的路可走了。   然而没想到,下午些的时候忽然听说,武林盟主被人刺杀身亡了。   只是这消息,却没有人愿意相信,毕竟那武林盟主平忠之武功高强,为武林盟的魁首,极少有人能近身,而且他身边还有不少高手在侧。   更何况,他如今在盟中,谁能刺杀得了他?   所以这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谢蓉蓉和大部份人也不相信。反而很是好奇到底谁这样大的胆子,敢传出这样的流言,难道就不怕得罪落霞庄么?   可没想到,这就是真的,等着那夜幕降临之际,便有人看到平家的人匆匆赶往盟里去,且头上戴着白麻。   于是整座城池里一下炸开了锅,不少人对于平忠之的死那是喜闻乐见,毕竟这平家已经霸占武林盟多少年了,这武林盟也都快改姓为平了。   暗地里多的是人盼着平忠之死,如今他真死了,那平月秋又还没有掌管大权的实力,这平家眼下便处于青黄不接之时,武林盟的位置他们守不住了。   使得不少原本震惊于平忠之死讯中的人,一时间开始对这武林盟主的位置筹谋划策,谁还有功夫去关心平忠之怎么死的。   以至于次日平月秋披麻戴孝举着横幅,求各位江湖前辈帮忙替他枉死的父亲找回一个公道,而无人理睬。   这样的事情,若是换作平常,大家必然是要顾及面子,便是心有不甘愿,但也会去做做样子,可是如今都盯着那武林盟主的位置,谁还有空去管他?再有如今平家无人。   而且除了平忠之惨死之外,身边那几个高手护卫也一并殒命了。   这也就意味着平家不行了,落霞庄也没什么厉害的人物了,几乎是一夕之间,平家便从高坛上跌落下来,那原本和他们平家来往最为密切的白家,也没有出声。   倒是听说那白家的小姐白玉琉穿了一身白孝衣,但是还没出门,就被家中人给带了回去,显然白家也将平家放弃了。   沈羡之听着公孙无音禀上来的这些消息,忍不住感慨道:“平家连任了那么多届武林盟主,这整个武林盟几乎都已经改姓平了,落霞庄就像一座大山压在各江湖门派的头顶上,如何也不可撼动,可谁能想得到这一夕之间,平忠之一死,平家便什么都不是了。”   实在是过于现实了些。   她说完,缓缓抬起头朝公孙无音看过去,“到目前为止,我所知晓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而做到无痕的,便只有谢将军了。”   公孙无音其实想到能有这般能力动手的,除了谢东临也无旁人了,但是谢东临并没有明确地和他说过,会杀了这平忠之,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话,也只是摇着头,“属下并不知晓。”   沈羡之也没指望他会说什么,毕竟这人看着是挺老实的,但是这一两天在自己身边,自己是一句有用的话都没能套出来。只是淡淡一笑,似开玩笑一般,“你说谢将军不会是打算让我做武林盟主,然后把这些有机会登上武林盟主位置的人都杀个干净吧?”   公孙无音觉得沈羡之想太多了。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城中又传来了消息,一个十分有可能登上武林盟主位置,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德高望重的掌门,也死了。   死在众目睽睽之下,听说当时和一帮心腹以及弟子正在大厅中商议大事,忽然一叶刀刃凭空而出,他当场就被割了喉。   他是被刀刃所杀,然而现场却无刀可见,而是真气所凝成的刀,隔空杀人。   当时那武林盟主平忠之如何死的,细节大家并不知道,反正被发现的时候,他以及身边那些护卫都已经身亡。   但是这位掌门就不一样了,所以与这位掌门的死讯一起传开的,还有一股人心惶惶的恐惧感。   这让公孙无音也无比震惊,再见沈羡之的时候,只觉得她昨日那话,只怕是成真了。   一时又觉得谢东临此举,未免是过于疯狂了些,他这样把人都杀了个干净,除了引起江湖大乱之外,还有什么用?   而沈羡之则直接去敲响了谢东临的门。   推门进去的时候,谢东临正坐在窗前,身旁仍旧摆着棋局,他似乎早就料到沈羡之会来一样,抬起头来淡淡一笑,“二小姐,可要来一局?”   “我不会。”沈羡之直径在他对面坐下,看了一眼那黑白相错的棋局一眼,“将军到底想做什么?”   她这问得相当的直接了。   谢东临只怕也没料想到沈羡之会这么直接地开口,当场愣了一下,随后不以为然地笑道:“这样不好么?末将替二小姐将这前路扫荡得一路平坦。”   “所以,当真是谢将军所为了。”这猜到跟被对方确认,给沈羡之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微微叹了一口气,试图劝说阻止他,“求谢将军莫要插手这江湖中事。”   照着他这个杀法,引起的人心惶惶只怕是难以平复。   “你该知道,这些人走到如今这个位置,没有一是干净的,哪个的手上没沾过血?他们不该么?”谢东临以为,自己此举是一举两得,不但为沈羡之铲去这拦路石,更是替那些枉死在这些人手下的们讨回一个公道。   “该,但这不该谢将军亲自动手。”沈羡之目光不让半寸,紧紧盯着谢东临,哪怕知晓下一刻,可能自己体内的蛊虫也会炸开。   谢东临迎着她的目光,片刻后忽然笑起来,只是此刻的笑容已经谈不得有半点和蔼可言了,反而带着几丝不耐烦和威胁,“大将军的后人,并不止你一个人,你应该清楚,本将近愿意辅佐你,那是在你身上看到了大将军的影子。”   所以她不要不知道好歹?同样的,此前她的所有猜测都得到了证明,谢东临在让人暗中跟着自己之前,沈家到底还有多少人,他心中一直都是有数的。   他口中的辅佐,也不过是众多沈家后人中,他只瞧得上自己而已,可如果自己不听话,他也可以重新再选一个。   沈羡之心中一阵冷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气,“好,我知道了。”然后起身朝他告辞。   谢东临并没有去看她,直至听到关门的声音,脸上才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识时务者为俊杰,比你那迂腐的榆木老爹聪明了不少。”   他以为,这话沈羡之没听到,可是他并不知道沈羡之脑子里带着前两世的记忆,以至于她比寻常之人,还有另外的出众之处。   因此这话她听到了,整个身体顿时僵硬在了原地,心中满是大骇,谢东临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也反应得极快,很快就抬脚离开,一直回到自己的房中,才慢慢冷静下来。   早前她虽然想到了这谢东临早就已经找到了别的沈家人,但却没有想过,他去找过沈相爷的事情呢?按理当初沈相爷也算是位高权重了,想要替寒甲军们讨回公道,不是更方便么?   远超过了自己这个跟夏侯一族有着牵扯的王妃。   还有刚才谢东临那句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曾经找过父亲,但是他的行事风格,纵然是自己这个算得上是利益至上的人都不赞同,就更不要提父亲了。   沈羡之忽然有些觉得头疼,开始有些怀念起浔州城的日子,但同时也意识到谢东临必须死,哪怕自己身体里有他所下的蛊虫。   不过鹿修澜说谢东临的轮椅里养了蛊虫,那蛊母应该也就在轮椅中,只是前提得一击将谢东临杀了,不然就是自己生不如死。   她十分厌恶现在这种被谢东临掌控的感觉,而且她也不是十分擅长伪装成弱者,时间久了自己心中的不满,只怕谢东临看得清清楚楚,那时候多半会对自己生出些防备之心,想要杀他就有些难了。   更何况现在正好是雨季。   想到这里,当机立断,便做主搬到了一处清净的小院子里。   谢东临没有怀疑,反而十分满意,这样他更容易出入了,不用特意避开客栈里的耳目。   加上公孙无音一直跟着沈羡之,随时掌控着沈羡之的一切动向,对于沈羡之就没了那些防备之心。   只是这个时候,城里已经连续死了五位掌门人。   沈羡之也没再出小院了,整日都在院子里侍花弄草,让公孙无音十分费解,而且鹿修澜那边也没有什么动作,整日里除了去城门口探一探消息,什么都没做。   今日听得白家那位因为平忠之死后出山,昨日才到晋州城的老爷子死了,自不必多想,肯定又是谢将军的手笔,可是奇怪,二小姐怎么一点都不在意了?   他记得一开始,二小姐最是反对,还特意去了谢将军的房中劝说。   只是不晓得谢将军跟二小姐到底说了什么,那日回来后,二小姐便沉默寡言,搬到这里后,就几乎没再出去过,让他十分摸不着头脑。   终究是没忍住,眼见着沈羡之将那含苞待放的花枝都裁剪掉,忍不住问道:“二小姐到底如何想?”   沈羡之闻言,不觉失笑,“前几日,我也是这般问谢将军的。”她说到此,微微一顿,“可是他如何想的,却不是我能左右的。”   公孙无音知晓沈羡之这话里是什么意思,谢将军不愿意听她的建议,这是公孙无音预料之中的事情,但在这样任由谢将军杀伐下去,必然会出事情,只怕等不到寒甲军引来光明一日,谢将军的身份就会被皇室发现。   而如今他杀了这么多人,若到时候都算在寒甲军的身上,那寒甲军只怕这一辈子是只能真活在阴暗之中了。   所以这几日,每一次听到外面传来的消息,公孙无音都是着急的。   却是束手无策,本指望沈羡之能劝说谢将军,可是没想到沈羡之这几日竟然无动于衷。   沈羡之将手里那裁剪下来的花枝又重新修剪了一回,“你也觉得,这样下去会出事的,对不对。”   公孙无音没有应,而是朝着楼上的房间看了过去。   那是谢东临住的房间,这整座小院,就独那一座小楼最高,沈羡之直接将谢东临安排在了楼上,可叫他看得远些,纵览这周边几条街道的人来人往。以至于他那腿脚不便,即便是不用远行,也能看到这人间烟火。   就好似她从来不知道,这一日一日被杀的这些江湖高手们,不是谢东临所为一般。   谢东临对于沈羡之这样的安排,也相当的满意,他就喜欢这种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半晌,他才收回目光,声音微不可闻地说了一句:“将军今日又出去了。”但他似乎并不想继续接下来的话题,所以飞快地又说了一句:“这些花长得好好的,兴许明天就要开花了,小姐为何都剪掉了?”   “这个季节的雨来的凶猛,尤其是这晋州,这样的季节雷雨频繁,留在这画外面,也会被雷雨打得七零八落,还不如剪下来放到花瓶里,兴许能多活一阵子呢。”沈羡之说完,转身回房去,已经在悬空了几日的烈阳,午后终于被乌云遮挡住了。   沈羡之盼望了几日的雷雨总算是要来了,晋州三面环着滔滔江水,地理环境特殊,也造就了这奇怪的天气。   夏季里,雷雨频繁,所以在这晋州城,高楼极少,即便是有,楼顶上都修建了防雷的装置。   只是这个时候的设备还是十分简陋。   沈羡之将花尽数放入花瓶中,对于这样修身养性的雅事儿,她一向不是很在行,所以自己瞧着也不好看,只将花瓶放在小几上后,便从房中出来。   公孙无音就在门口,她不意外。   倒是看到鹿修澜后,脸上的表情微微怔了一下,“你今日回来得早?教中的人可是要到了?”   鹿修澜神色如常,只是那双带着些异域风的眸子深处满是慌张。那日沈羡之忽然叫他去准备些东西,他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后来沈羡之又与他道明了这谢东临和公孙无音的身份。他就晓得沈羡之要杀这谢东临,但还不知道沈羡之打算怎么杀。   直至这两日里他才隐隐明白沈羡之要做什么,她想借着这晋州城特殊的环境,引雷将谢东临杀了,所以把谢东临安排到了那楼上,而自己买回来的那些东西,如今都被她装置在房顶上。   这正是这样,看到鸟雀低飞,空气里闷热得厉害,他便急忙赶回来。   “明日午时左右应该就会到了。”只是这个时候来不来,其实已经无所谓了,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各方泰斗们,死也死得差不多了。这武林大会能不能如期举行,还要另说呢。   “那便好,我去找谢先生。”她这话,是对鹿修澜说的,倘若自己引雷失败了,那就只能亲自动手,而且只有自己在跟谢东临一起在房间里,到时候雷落下时,即便他发现了异样,也不会对自己起疑心。   不然以他的速度,那天雷落下,若第一次他没死,他必然能察觉的。   而鹿修澜发现可能有雷雨后急忙赶回来,正是为了阻止沈羡之。   所以连忙上前去拦住沈羡之,“这个时候,谢先生多半在休息,教主还是不要上去打扰的好。”   这举动不免是叫公孙无音有些诧异,什么时候鹿修澜这样关心起谢将军了?   正是疑惑之际,只听沈羡之朝鹿修澜说道:“我有些事情想不通,想要请教谢先生,想来他也十分乐意解答,你且在这里等我。”说完,不给鹿修澜任何说话的机会,便直接越上楼去。   谢东临一盏茶的时间前,就已经回来了,只是不知他今日出去又杀了谁。   沈羡之想,武功到了谢东临这个地步,其实他想报仇,完全可以直接进宫杀了狗皇帝就是了,为何还要拉上沈家的人,说什么为了寒甲军的话。在沈羡之看来,分明是谢东临自己脑子有病,非得要给他自己立一个忍辱负重,辅助幼主的人设罢了。   他若真心实意就算了,只是他偏偏将沈家的人当做是棋子来看待。   这颗棋子但凡无用或是不听话,后果可想而知。   如今上楼,进入房间,也许自己也会被雷劈死,可是沈羡之不上楼,她不敢保证这雷能直接要了谢东临的命。   但凡给谢东临一丝活下来的机会,死的就是整个沈家了。她的这些便宜姐姐和妹妹们,她一点都不想让她们出事。   所以只能拿命来博。   鹿修澜想追上去,但被公孙无音拦了下来,可怜这鹿修澜偏又不能告诉公孙无音,沈羡之在楼上设下的引雷装置。   只能硬生生地停住脚步,然后心急如焚地抬头看着楼上。   他因当初被沈羡之救了一命,所以心系于沈羡之,追随她加入了日月神教中,后来随夏侯瑾去寻那炼金俞家后人,又欠了夏侯瑾一命。   所以不管如何,他都不能让沈羡之殒命的。   可如今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羡之去送死,而没有任何办法,那种前所未有的无助,让他绝望无比,只能将所有的期望都放在老天爷的身上。   希望,这雷不要落下吧。   公孙无音隐隐觉得沈羡之和鹿修澜今日都有些奇怪,但是并没有往沈羡之想要刺杀谢东临那方面想,主要是谢东临的武功已经超出了凡人所为,那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了,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沈羡之会做这种自不量力,引火自焚的事情。   而此刻的房中,谢东临正坐在他那张轮椅上,还守着那盘棋,如今白棋已经所剩无几,剩余的皆在黑棋的围杀之中。   沈羡之想,被黑棋围住的那几颗白棋,应该就是谢东临接下来的目标了。   “你找我有事?”谢东临抬起眼皮,目光有些懒洋洋的,左手拿着沈羡之让鹿修澜给做的羽扇,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风。   每一片仙鹤羽毛中间都有细细的金属丝,谢东临是这样认为的,觉得这样不错,可以让这羽扇更为牢固。   却不知那根本就不是金属丝,是沈羡之专门让鹿修澜准备的,引雷用的东西。   当然,还要和楼上的装置链接到一起,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沈羡之下意识地看了看折扇,随即收回目光,表情十分诚恳,“将军请收手吧。”   “扇子是不错。”随即指了指棋盘,“只有这三个老头了,他们死后,剩下的那一堆老东西都是无用之材,便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而这年轻一辈里,在晋州城,且又有能力坐上这武林盟主之位的,只有沈羡之了。   他这个时候甚至觉得沈羡之有些不知好歹,尤其是见到沈羡之还欲开口说些什么后,就更不耐烦了,觉得自己还是高看了她,到底是那软骨头的血脉。“本将军还以为,你与你父亲是不一样的,你更像是当年的大将军。”   沈羡之没有想到谢东临这个时候会忽然提起沈相爷,几乎都没多想,便直接把心中的疑惑问出口:“将军早前见过我父亲了?”   谢东临也不打算隐瞒她,“是见过,不过他真不配为大将军的后人。”谢东临如今想起来可笑,他当初竟然还劝说自己效力朝廷,难道他忘记了这所谓的朝廷将寒甲军害成这样的么?   沈羡之其实还想问,沈相爷夫妻的死,与谢东临可是有关?不过话到嘴边,她选择问另外一个问题,“所以你转头去找我三叔?”   谢东临闻言,有些意外地抬头看了她一眼,“你比我想的还要聪明一些,不过你是如何发现的?”他的确找了沈羡之的三叔,不过那段时间他不在京城,也还没完全朝对方透露自己的身份,等他收到消息时,沈家又重新换了掌权人,所以他决定观察一下这个忽然冒出来的沈羡之。   在观察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这沈羡之是最好的人选,就是可惜是个女儿身。不过后来又想,女儿身更好,将来事成后,自己更容易掌控大权。   最重要的是,她的性子很是和自己的胃口,谢东临就喜欢这种杀伐果断的性子。至于他不满意的地方,沈羡之嫁的是夏侯一族的人。   不过这样不要紧,等沈羡之将其利用完后,自己直接杀掉就好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他好奇地问沈羡之,目光里带着些探求,也不知道为何,忽然有些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有些危险的感觉。   但同时又觉得可笑,如今自己的武功到了这个地步,十个她都不是自己的对手,反而会被自己顷刻间斩杀。   然而他没听到沈羡之说什么,因为在此刻一声轰隆隆的雷声忽然从头顶炸响,他皱着眉头,示意沈羡之,“去把窗户关上。”免得飞落进来的雨水把自己的棋局给打乱了。   沈羡之走到窗前,刚探出身子去拉窗户,忽然之间,眼角余光瞥见了一道亮光,随即原本暗沉沉的天空忽然变得昼光耀眼,随后又是雷声。   雷声之中,她似乎听到了有人惨叫。   随即也顾不上关窗户了,只连忙转过身,但见坐在轮椅上的谢东临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是手中的羽扇已经彻底烧焦了。   “谢将军!”她惊呼了一声,不确定谢东临雷似乎传到了谢东临的身上,因为单看表面的话,谢东临与方才无异样。   但是谢东临并没有回话,反而是楼下传来咚咚的脚步声,急促又紧张。   随后房门被猛地推开,只见公孙无音和鹿修澜一前一后冲进来,两人皆是满脸的惊恐之色。   “你们没事吧?”   “没事吧?”   公孙无音和鹿修澜几乎是同时开口。   沈羡之不知道的是,她去关窗的那一瞬间,只瞧见了闪电晃眼,却不知道在楼下的两人清楚地看到楼顶,甚至是整个房屋,都满是银色的电流飞窜,就好像是一个电流形成的牢笼一般。   所以两人不约而同冲了上来。   若是换作以往,公孙无音也不敢擅闯谢东临的房间。   沈羡之摇着头,但是坐在轮椅上看着没有什么事的谢东临却没有什么反应,反而这空气中有种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但是此刻的谢东临除了他手里那把羽扇是特殊材料所制作之外,身上并没有任何一点伤势。不过他这轮椅本身许多地方都用金属包边,甚至是脚下的踏板,这些都很容易导电,所以刚才那电反而不是从他手里的羽扇直击心脏,反而是从他的脚底。   他不言语,而那皮肉的焦臭味来源也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使得公孙无音一下紧张起来,上前又小心翼翼地试探了一声。   谢东临自然没有回,不过那原本坐得挺直的身体忽然朝一旁歪倒下去,袍裾下的双脚也露了出来,鞋底已经完全烧焦。   沈羡之见此,暗中长长松了一口气,公孙无音却完全吓傻了,慌张地看着眼前这一切,一面试着去将谢东临的尸体扶正,难以相信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幕:“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却被沈羡之拦住,“别碰。”谁知道接下来会不会马上会有雷电?公孙无音可死不得,他若是死了,关于寒甲军的一切消息来源就断了。   而且他跟在谢东临身边,关于寒甲军的一切,知晓的应该也比暗中跟在鹿修澜身后那人要清楚些。   与此同时,站在慌了神的公孙无音身后的鹿修澜也直接出手,将人敲晕。   等公孙无音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已经被移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而他这房间里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谢东临的尸体,如今就这样硬邦邦地躺在地上,他这个角度以及尸体的摆放位置,能让公孙无音一眼看到对方被烧焦的双脚。   除此之外,还有谢东临的轮椅,只不过此刻轮椅已经被劈开了,里面是空心的,像是有蛀虫一样,甚至发散发出一阵阵难闻的血腥味。而沈羡之和鹿修澜就在一旁,围着一个琉璃罐子,里面几条看起来怪异丑陋的虫子在里面蠕动着。   他除了被绑着之外,嘴是自由的,所以看到眼前这一切,又联想起沈羡之上楼之时鹿修澜的反应,哪里还不明白,“是你们杀了谢将军?”   沈羡之似乎才发现他醒来一般,将目光从那琉璃罐子里的丑陋虫子上移开,满脸诚恳地看着他,似要与他推心置腹一样,“我有自己的思想,我不想做傀儡,也不想死。”那就只能是谢东临死了。   只是沈羡之没有想到,自己运气会这样好,原本按照她的计划,雷电落下来的时候,她如果也在房中,即便是没被劈死,也会身受重伤的。   但没想到老天爷这样偏爱自己,又或者说自己运气好,当时刚好去关窗户而避开了雷点,竟然一点伤都没受。   所以最后的雷都聚集到了谢东临的身上,他只怕命归西天的时候都没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听到她的这些话,公孙无音似乎才真正的接受这个事实,谢东临果然死了,自己此刻所看到的尸体就是真实存在的,如今也非是梦境。但是仍旧有些难以想象,武力值几乎已经可以碾压整个江湖的谢东临,会死在这样的状况之下。   “二小姐早就算计好了?”公孙无音其实有些不愿意相信,这一切是沈羡之早就布置好的。   沈羡之是有这个想法,但提前执行,是因为谢东临的所作所为让她实在是不安。   所以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现在好了,谢东临死了,他这个凶手也永远不会被查到,也就不会牵连到自己的头上来。 第134章   “其实现在说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了,毕竟谢将军已经不在了。不过你放心,我说过替寒甲军报仇,这事仍旧是作数的。”沈羡之看了看如今仍旧一脸难以置信,不愿意相信这一切已经发生了的公孙无音,开始试着从他口中套话,“我不会对你如何,如今绑着你,也不过是怕你一时冲动罢了,所以你放心,只要你冷静下来,我便放了你。”   这语气多少是带着些诱哄的意思。   可是如今的公孙无音满脑子都是这谢东临已经被雷劈死了的信息,根本就没有办法冷静下来,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来考虑沈羡之说的话,只是依稀听到她说寒甲军,不禁抬起头来,正好对上她那一双坚定的眼睛,也是忍不住相信了,“你从前的话,当真作数?”   沈羡之听得这话,忽然有些恍然反应过来,公孙无音主要目的就是为寒甲军报仇,还给他们该有的一个公道而已,至于这谢东临的存在或是不存在,其实反而是次要的。   这暗地里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自然。不瞒你,我这日月神教中,便有不少人其实都是寒甲军的后人。”   这话沈羡之其实没有骗他,比如那钱袋子,又或是展护法,他们不都是和寒甲军有些关联的么?   公孙无音听着她的这些话,脑子里也忍不住想,其实她又有什么道理骗自己呢?她是沈曜将军的后人,不是应该比他们这些寒甲军的后人都更想要替祖辈们讨回公道么?而如今连谢将军她都能算计,可见她的聪慧也足以帮寒甲军讨回公道。   退一步说,谢将军如今已经死了,自己肯定不能接管谢将军留下来的一切,不管是能力上还是身份上,都难以服众。那自己也就没得选择,只能选沈羡之。   但他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再三确认,所以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自己的态度看起来坚决一些,“好,那你发誓。”   沈羡之也不含糊,毕竟夏侯一族害寒甲军一事不作假,沈相爷夫妻的死跟皇室也脱不了关系,所以这发誓也没有半点犹豫。   公孙无音听她发誓了,一颗悬着的心似乎也落下来了,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既如此,那二小姐打算对下面的人如何解释?”他问的是谢东临之死。   沈羡之自然是已经做好了打算,“这晋州城里每逢这个月份,总是会出些天灾人祸,他自己命不好,怨不得别人。”反正这小院子里,她没有留下任何线索,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至于此前鹿修澜做的一切准备,也只有公孙无音知晓罢了,他不说谁会晓得是自己的手段?不过如今看着眼前这公孙无音,也觉得这公孙无音也太过于实诚了些,这事件人心险恶,那发了毒誓却不当真的比比皆是,他就不怕自己哄了他?   而公孙无音听到她这话,也没再多言,像是已经默认了沈羡之的说法一般,“那二小姐接下来有何打算?”   终于到正题上了。“你若是愿意,便将谢将军所联络到的人都交给我,我想他们跟随谢将军,也只有一个目的,而这个目的恰好也是我的目标之一,所以我觉得我们是能达成共识的,你以为如何呢?”   她这话说得没毛病,可是公孙无音心中还是担心得很,沈羡之毕竟嫁给了那夏侯瑾,两人之间的关系看起来也尤为亲密,所以他自己是怕沈羡之到时候会因为夏侯瑾的缘故,妇人之仁,那岂不是害了这些人?   所以有些犹豫。   但也就是公孙无音犹豫的这会儿,那一直盯着琉璃罐子里的大肥虫而没有发言的鹿修澜忽然站起身,“你现在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了,即便你不告诉教主,教主也会有别的办法。”   他的话,公孙无音没有办法不去承认。是啊,二小姐连谢将军都能杀,还有什么不能的?所以也只能认命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一直都没有做过一个领导者,已经习惯性地成了附庸追随之人,所以也只能将自己所知晓的事,以及所能联络到的人一一告知沈羡之。   原来那谢东临这些年,可一直没闲着,公孙无音是四年前被他找到的,就一直待在他的身边,看起来像是贴身护卫那样,但其实谢东临与其他的人联络,此事一直都是他在处理。   这让沈羡之忍不住问:“我父母双亲之事,与谢将军,当真没有关系?”   公孙无音闻言,不由得一怔,随即移过目光,不敢直视沈羡之的眼神,吞吞吐吐地说道:“谢将军的确是去见过沈相爷,但想来可能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其实各种缘由他也不清楚,但是有一点他是敢保证的,“沈相爷的死,与谢将军倒是无关,谢将军最多也就是……”   然他话还没说完,沈羡之就给接了过去,“最多就是见死不救,对吧?”   公孙无音又愣了一回,然后才微微点头。   沈羡之其实在谢东临之前的话里也就明白了,不过也很怀疑,促成沈相爷悲剧的发生,只怕与谢东临是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她甚至怀疑,可能皇室里是知晓寒甲军还有人存在的,也正是发现了沈相爷和这寒甲军有来往,这才下了狠手。   不然她实在觉得,这皇帝真不可能因为嫉妒贤臣,便将其害死,这太说不过去了。   公孙无音大抵没有想到沈羡之竟然已经晓得了,脸上又一次露出震惊的表情来,一面又说了些其余的事情。   最后看朝那鹿修澜,忍不住低声说道:“那日你虽受了伤,但是谢蓉蓉能进你房间,乃谢将军所为。”   原本很淡定地当做没听到公孙无音所的那些所谓秘密的鹿修澜闻言,倏然起身,有些难以置信地审视着他,“你说什么?”   白来的美人,风流一夜,若是旁人觉得必然是妙哉,只是这件事情于鹿修澜心中却像是一根刺一样。所以听到这话,一时间有些激动,甚至因为这谢蓉蓉和谢东临同一个姓氏,忍不住怀疑道:“难道,他们中间有什么关系?”   沈羡之也表示有些好奇,看朝公孙无音。   不想那公孙无音却连忙摇头,“那倒没有,只是……”一面偷偷探了沈羡之一眼,“谢将军不满二小姐与西南王之间的密切关系。”本来以为沈羡之会把谢蓉蓉留下的,到时候他会设计让这谢蓉蓉死在沈羡之身边,再将消息传给南海王府。   南海王必然会以此来作为要挟,寻找西南王府的麻烦。   反正谢东临的终极目的,就是拆开沈羡之和夏侯瑾。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沈羡之没把谢蓉蓉留下来,所以他看到那谢蓉蓉对这鹿修澜有几分爱慕之心,便暗中出手帮忙。   不然的话,就算是鹿修澜当时受了伤,但是以他的武功,也不至于房中进了人他没发现,甚至还中了药。   鹿修澜听到这话,也是没有半点怀疑的,这么多天,他一直在想,自己为何当时一点都没有发现房中的异样。   如今听到公孙无音的话,倒是一下就明白了。   原来是那谢东临暗中出手,这样说来,自己就这样将他埋了,反而是便宜了他,该将他的尸体大卸八块才对的。   一时后悔不已。   “他有病吧,我和夏侯瑾的关系,又不影响我替寒甲军讨回公道。”沈羡之听了却是直接开口骂起来,随后朝公孙无音问:“你不会也觉得,夏侯瑾是我的绊脚石吧?”   公孙无音想起谢东临那样的人都能被她设计害了,心中不由得有些害怕起来,连连摆手,态度很是果断:“没有。”   沈羡之这脸上才露出笑容,“没有最好。”随后指了指那琉璃瓶子里的肥硕虫子,“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   她这样问,公孙无音觉得肯定不是简单的虫子,所以摇着头,然后有些紧张地看着沈羡之,总觉得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和那虫子有关系。   果然,只听沈羡之说道:“这些东西产下的虫卵,就生长在其他人的肚子中,你还记得沈紫薇怎么死的吧?”   这才没隔几天的事情,公孙无音当然记得,“所以二小姐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沈紫薇肚子里就是由这些虫子的虫卵所长大的虫子,而这些则能控制那些虫卵。”至于怎么控制,沈羡之暂时是不知道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你的,我的,甚至可能我长姐和妹妹以及其他沈家人,或是与谢东临接触过的寒甲军后裔们的体内,都有这虫卵。”   公孙无音听到这话,那脸色顿时就白了,一面坚决不信地摇着头,“这不可能。”   “别挣扎,我刚才做过实验了。”她和鹿修澜把谢东临的轮椅劈开后,就发现这些肥硕的虫子在靠近自己的时候,自己的手心会有变化,小小的一个红点,甚至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一样。   与此同时,她也实验给公孙无音看。   公孙无音见着那些虫子,只觉得恶心无比,连连后退,但仍旧改变不了他手心出现小红点的事实,以及身体里感觉到了不属于自己的血肉在慢慢蠕动,于是变得越发惊恐了。   沈羡之生怕他不信,又将虫子放到鹿修澜身边,但是鹿修澜并未有他们俩所拥有的反应。   这让公孙无音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一时叫他颓废不已。“所以谢将军从来没相信过我?”   “他的行事作风你也看到了,不仅仅是想替寒甲军讨回公道或是报仇那么简单。”谢东临还有满腹的野心呢。不过想来也是,已经那样厉害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甘心一辈子屈人之下呢?所以沈羡之觉得谢东临有那样的想法其实也很正常的。   至于她试图说服公孙无音,主要还是因为谢东临这境界已经到了天下只有我一人的感觉,所以他对待公孙无音很是冷淡,甚至是居高临下的,这样便促使了公孙无音对谢东临其实没有什么感情,哪怕跟在他身边已经很久了。   所以在得知谢东临同样给公孙无音下了蛊毒之后,这才有了试图说服他的念头。   如今公孙无音已经被鹿修澜解开了绳索,整个人却是有气无力地坐在地上,然后不停地用手指抠着喉咙,似乎试图将身体里的蛊虫吐出来一样。   沈羡之见他做着这些无用功,忍不住劝说道:“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也许这蛊虫在咱们的血管里呢?”不能因为沈紫薇是爆肚而亡的,就判定了这蛊虫在肠胃之中。   如果真是那样,要取出来就简单多了。   她晓得一个这样的办法,这些虫子都喜欢腥臭之味,到时候弄些腥臭味浓郁的东西放在口鼻间,不就能将这些虫子吸引出来么?然后在旁边备上几只大公鸡,待那虫子爬出来,这些公鸡就能立即将其吞掉。   一劳永逸。   可问题是,虫子特么不在肠胃中。   于是她拍了拍公孙无音的肚子,“我觉得当前,你还是将周边的人都召集过来吧,看看谁的体内都有蛊虫,咱们也防备着些。”至于解决方法,现在沈羡之还没有,反正这几只虫母是不能直接杀掉的,不然的话这些虫母一死,只怕分散养在各路人身体中的虫子就要发疯自爆而亡了。   公孙无音闻言,忍不住朝那几只肥硕的虫子看了一眼,忍不住哇地干呕了一回,然后匆匆忙忙跑了。   鹿修澜见此,有些不放心,“教主,要不我去跟着他。”免得这小子趁机跑了。   沈羡之摆摆手,“那倒不必,他的体内有蛊虫,那其他人只怕也跑不掉的,他会回来。”这也要多亏了谢东临疑心太重,给公孙无音也下了蛊虫,不然的话,沈羡之现在哪里能对公孙无音这样放心?   更何况,蛊母在自己的手里呢。   但如今这蛊母离得太近人,让她身体十分不自在,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血肉之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慢慢蠕动着,于是示意鹿修澜将这些蛊虫拿开一些。   鹿修澜虽然知晓沈羡之离这蛊虫太近身体会被影响,但她将这可掌控着她以及众人的命脉给自己,还是有些震惊的。   心中又忍不住感动,她居然这样信任自己,若是不替她找到这解除蛊虫之法,实在是有愧于她对自己的信任。   不过看了一眼那地上的轮椅,忽然想到了办法,“此前这东西在轮椅之中,教主和公孙无音都没感觉到身体的不适,既如此不如先找一块阴木,将其饲养着。”也能继续隔断沈羡之他们身体里的蛊虫和蛊母之间的感应。   “也只能如此了。”沈羡之颔首,只是这蛊母邪门,便是寻到了阴木,到时候还要以鲜血浇灌这阴木,任由这阴木将血液吸收进去,才可豢养着这些蛊虫。   忍不住又将这谢东临骂了一回。   而公孙无音那边,很快便将在这城中的人都给找了过来,先是说谢东临被雷劈死之事,随后又提及在他死后,意外发现轮椅中的蛊母一事。   本来众人对于谢东临一死是提出质疑的,但随后因为这蛊母一事,一下拉近了大家的距离,原本还怀疑沈羡之和公孙无音的众人,一下与沈羡之二人站在同一战线上了。   此事,沈羡之觉得还是要感谢一下谢东临,若不是他疑心太重,自己要收复这些人,还要费些劲儿呢。   而如今因为这蛊虫一事,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可见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花了两日的时间,沈羡之将这谢东临所留下的一切部署都算是了解清楚了,如今城中一共有十来人左右。   出乎意料,其中一人就安插在平家。   也得知了如今平月秋已经投靠了朝廷,很快朝廷也就会推选他继续做武林盟主。   江湖和朝堂从来都是泾渭分明的,所以沈羡之听了压根就没在意,“那也没用的,这些江湖人心气高,即便平家身后有朝廷扶持,可就平月秋这样子的货色,他们看不上的。”再何况,大家也不傻,平月秋也就是朝廷的傀儡罢了。   一面问着,“那此番来负责此事的,又是何人?”   “这样的事情,朝廷自然不会真让官员来插手。”更何况,他们也要更直接地把这江湖势力攥在手里,坚决不能落入沈羡之的手里,那就只能打发了皇子亲自前来。   不过让沈羡之意外的是,前来的人居然是五殿下夏侯翼,他背后可还有准备寻他替刘菩萨报仇的刘惠妃和刘尚书呢。   所以沈羡之觉得,“这事儿咱不要插手,刘家不会让这样的好事落到夏侯翼手里的。”于是立即让鹿修澜通知已经到晋州城的日月神教之人打道回府。   她不掺和这趟浑水了。   更何况死了那么多武林泰斗,谁家都是有些底蕴的,自己若是真要留下来和这平月秋争这武林盟主,且不说朝廷会如何对待自己,便是这些世家,只怕也要将自己列为凶手栏了。   也就是朝廷艺高胆大,不怕被怀疑。不过仔细一下,在不知道有谢东临这种怪物的情况下,似乎也只有朝廷有这个实力对这些江湖泰斗动手。   这个锅,朝廷背定了。   不过她这里还是很快便收拾着,离开了晋州城。   算起来,她离开西南也快两个月了,只怕等到回西南时,正好赶上这丰收季节,一想到漫山遍野不是粮食就是瓜果牛羊,这心情一下就好起来了。   然她这才离开晋州,越了江穿过九龙山,往小巴城方向走,便听闻新寡一年的高月公主将下嫁给这平月秋。   高月公主乃刘惠妃的长女,纵然是再嫁之身,但也尊贵无比,却选择嫁给平月秋这个废物,可见这刘家是真跟夏侯翼杠上了,半点不允他有机会得到一分权力,纵然是他们最看不上的江湖势力。   不过此事沈羡之倒是乐于见此,他们越乱,阿巽也就越有机会。   可惜没容她高兴多久,便收到了急信,有从西南传来的,也有莫家商号从江南传来的。   江南过半的地方遭受了蝗灾。   当时吓了一跳,只连忙问鹿修澜,“消息可得到了证实?”   “因往年也有小规模的蝗灾,不过因为天气的缘故,很快就没了,所以地方衙门并未当一回事放在心上,谁曾想今年天气一直反常,江南久不落雨……”所以可想而知,那些蝗虫简直就是见风就长。   而刚开始出现小规模蝗虫群的时候,刚好是沈羡之他们被大雨困在那九龙山之时。可谓是涝的涝死,旱的旱死。   这样算起来,如今那江南的蝗虫已经成了气候,蝗灾只怕是十分严重了。   她看了莫家农田所受到的影响,萧姑姑也正好在江南,亲自来的信,今年是颗粒无收了。   这倒是不打紧,莫家的人她还是顾得上的,可问题是这大夏大部份的粮食,都产自于江南这富庶之地,每年两季,按照常规上一季都是直接卖掉,本地人吃第二季,可如今着了蝗灾,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断粮了,得熬到明年四五月才能见到粮食。   若是朝廷开仓放粮也还好,可问题是仓中无粮啊。   别问她怎么知道的,反正她就是晓得夏侯瑾当时给蛮人们的粮食,乃江南的官粮。   而且并非陈米,这也就意味着江南的仓中是空的。   即便是有一些,也不会太多。   她没去问夏侯瑾如何买到的,但是问了温言,他说江南向来如此,这些粮食他们不买,也会卖到关外去的。   所以说嘛,江南那边一直都是肥缺,一来是天灾人祸少,二来自然环境良好,土地肥沃,从来都不是缺衣断粮之处,所以时而久之,这余出来的东西,衙门里的官员自然是想着法子给换成银子揣在怀里。   粮仓,也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老百姓们大部份也是知晓的,所以从十天前开始,就已经出现恐慌了,不少人更是趁早纷纷逃离故里,朝着别处去逃难求活路。   如今西南仍旧是最缺人的,按理这个时候老百姓们逃难到西南安家落户,她该高兴的,可是如果因为这样的情况去,那还不如西南继续空着吧。   “改道下江南。”沈羡之深思熟虑之后,便做了决定。A   作者有话说: 第135章   她要去往江南,鹿修澜第一个不同意,急得连教主都不喊了,直接朝她道:“如今之际,你还去什么江南?当是回西南才是最要紧的。”   当然,鹿修澜让沈羡之回西南,除了如今江南到处是流民,食不果腹之外,更多的还是因为担心沈羡之身体里的蛊虫。   所以他才不同意沈羡之去江南,而是回到西南。山里的蛮人如今正好与西南王府也交好,完全可以通过他们的途径,进入那真正的大山里,这样待找到了制蛊的苗人,那这蛊毒就有希望解除了。   不然的话,这样一个巨大的隐患一直存留在沈羡之的身体里,鹿修澜想就算自己放心,夏侯瑾肯定也不会放心的。   因此这心中甚至想,若是沈羡之不同意的话,他就算是绑也要把沈羡之给绑回去。   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所有等沈羡之一觉睡醒来就立即察觉到了不对劲,看到旁边盘膝而坐,眼观鼻鼻观心的公孙无音,就立即问道:“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她是习武之人,在没有半点防备的情况下着了鹿修澜的道,当时不知道,但现在醒过来了,心里是有数的。   平白无故的他迷晕自己做什么?沈羡之这心里也就很快得到了答案。他还是不让自己去江南。   也是她这一问,公孙无音抬起眼帘朝她扭头看过来,“鹿公子说,江南他替您去,您如今当务之急,是解除蛊毒之事。”说着,将那装着蛊母的琉璃罐子递给沈羡之。   沈羡之看了一眼,一时也是无言以对,半晌才没好气道:“他倒是胆大,迷晕我也就罢了。”不过更是好气,“你说了什么?或者是做了什么?怎叫他如此信任你?”难道就不怕公孙无音把自己杀了么?而且还将这蛊母交给公孙无音……   坦白地说,自己对公孙无音都不是很相信。   “寒甲军军规第一条,言出必行。”公孙无音却是满脸正气地看着她。   很寻常的一句话,可是不知怎的,沈羡之心里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触动,莫不是当时鹿修澜也和自己一样,所以选择相信了公孙无音?一面也回着公孙无音,“好,言出必行。”自己所承诺他们的事情,也一定会给出一个结果。   只是垂头看了看琉璃罐子里的蛊母,随后又交给公孙无音,“放在你那里吧。你既然跟在谢将军身边那么久,想来对我那些姐妹也是有所了解的。尤其是我那两个妹妹,不管是祖上与夏侯一族的纠葛,还是我父母的死,她们都并不知晓。”所以沈羡之希望,这些事情倘若可以,她们还是一辈子不要知晓的好。   大姐那里,如果不是她中毒的事情,父母之死,自己也不会告知于她的。   公孙无音点着头,“属下明白,二小姐不必担心。”   车窗外,明媚的阳光从车帘缝隙中透进来,沈羡之伸手去拉开,这药后劲不小,如今她还觉得头有些晕乎乎的感觉,所以移动着身子,朝着车窗旁靠近了几分,也将窗帘拉开了一下,更多的阳光便照进来了,使得还算是宽敞的车厢里一下明亮了许多。   她将头凑了过去,几缕山风吹拂过面庞,人也越发清醒了不少,只见前面那盘山蜿蜒的官道上,有几辆马车正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而来,而这车队前面骑在马背上的年轻人,除了其中一个,其余的都十分陌生。   这只怕都是谢东临辛苦收拢召集而来的寒甲军后裔吧,倒是叫自己白捡了这个便宜。只是沈羡之也有些担心,这些人标准的军姿,便是骑在那马上也能让明眼人一目了然。未免太过于引人注目,她扭头朝公孙无音看过去,“快到梧州的时候,让他们都化整为零。”这样太过于扎眼了。   公孙无音自然是应了,一面朝她问道:“风阁的人,可都要召回?”   谢东临在的时候,将这些人都分为了几个部分,分别是风雨雷电,而这风阁的人,便是负责在外探查消息,当初暗地里跟在沈羡之身后的人,便有风阁的人。   至于雨应该类似于后勤部门,至于那雷电两个部门,则是执行组。通俗一点,就是说他们负责人杀人。   “不用,让雷电两组的人都到浔州城来见我。”谢东临死,她这个被谢东临挑选出来的沈曜后人,顺理成章也就接管了这一切。   至于风阁的人,继续留在四处打探消息吧,每次都从夏侯瑾那里等消息,也很被动,更何况她做的有些事情,其实夏侯瑾也不一定需要知道,若都经展元的手,他如何忙得过来?   两人说话间,却迟迟不见之前看到对面盘山路上的马车过来,沈羡之这心里不免是有些奇怪?便朝公孙无音说起此事。   那公孙无音朝外叹了一眼,“下面一处山坳,官道两旁正是阴凉之地,没准在那里休息。”更何况,他记得旁边不远处,那山涧里还有一处极甘甜的泉眼呢。   所以才认为,那一行人在下面的路边休息。   沈羡之听他这样一说,倒也说得过去,心中又想自己这是怎么了?怎变得如此?正想着,然而才不过几息,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与马车前后整齐有序的马蹄声不一样,这马蹄声正好是朝着马车奔来。   下一刻,便听得有人在外面禀道,“不好了,山下路上有流民出没。”   到底是军中出生,即便是无正经斥候,但也改不了提前让人在前面探路的习惯。   所以刚才去前面探路这人,便看到了沿着这官道往下的山坳里,一群流民突然冲出来,将那几辆马车给拦了,不但如此,也出了人命。   于是急忙回来禀报。   沈羡之和公孙无音一听,相视一眼,都极为诧异,毕竟此处离江南到底是有些距离,就算是十天前就有江南的流民顺着这个方向而来,但也不至于到这抢杀路人的地步吧?   “可是看清了,不是山里的匪徒冒充流民?”沈羡之问道。   只听下面的人回禀道:“属下行走江湖多年,山匪和流民还是能辨别出来的。”纵然那些所谓的流民还没瘦弱到枯瘦如柴的地步,但不管行为举止还是口音,都是江南那边来的。   沈羡之听了,却只觉得这些人是江南流民比是土匪还要让人觉得恐怖,一时忧心忡忡道:“若真如此,只怕江南那边的真实状况,比咱们所得到的消息要严峻多了。”   好在鹿修澜武功不低,只是沈羡之有些担心莫家商号的人,不过如今远水救不了近火,萧姑姑跟在母亲身边多年,这样的突发状况她应该是能应对的,如今只期盼着鹿修澜早些到,兴许能帮扶一二。又朝着前面往下山坳里看去,“此处并无小道岔口,咱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想要去拦下这帮流民,也想试图救那被流民们打劫的车队。   其实她就算是不往前走,如今调头也来不及了,他们这里有斥候,前方的流民也有人在道路两旁的山林里盯着这沿途的马车。   瞧着那能劫下的,方出手。   他们的人看起来是训练有素,只是数量上却不占任何优势,而这些流民本就以人口众多而居上,怎么可能就此放过她这一队人?   所以不等他们队伍下坡到山坳里,便见着前面那路上有几根老木横挡在树上,这是山上拦路匪们一贯用的招数,就等着被拦住的人下马查看时,趁机将人围住。   即便知道可能是陷阱,可是老木横挡在路上,也不得不下马。   公孙无音下了马车,示意随行人马将老木移开,然才开始动作,那两旁早就躁动不安的林子里,便窜出来许多人影。   本来以为沈羡之他们这一行人会跟山坳里那一队人马一样,轻易就拦下来的,哪里曾想这些看起来毫无半点防备状态的人,却在第一时间抽出腰间的刀剑。   其实方才那一个队伍里,也是有护卫有刀剑的,但有什么用呢?还不是照样被他们拿下了?也正是这样,所以当看到沈羡之这队伍里的人也佩戴了刀剑,仍旧没有放在眼里。   谁料想此刻,他们拔出的刀剑,如今却准确无比地悬在他们这些流民的领头身上。   那些领头才过了两天好日子,怎么可能舍得?往日里他们都是卑微到尘埃的普通老百姓,还是借着这旱灾蝗虫之事,才做上了这小头目,虽然都是逃难,倒是手底下有几十号甚至上百号人听自己的,那感觉怎么也比安居种地的时候要美好。   所以他们也就越是贪生了。   如今刀就在脖子边上,吓得立即就朝下面的人大声喊,“别动,大家都别动,别乱来。”就怕下面的人再继续动手,这脖子上的刀沾了血。   然后立即迫不及待地朝着公孙无音求道:“大人饶命,我们也是没得法子了,您也瞧见了我们都是从江南逃过来的,求求您饶了我们吧,大家大家,也是情非得已,只想求一口饭吃罢了。”一面说这,试图用手去将脖子上的刀推开。   不过才动作,就被悬刀之人一个眼神给吓得哆嗦不已,顿时僵住了身体。   至于他们满怀期待的公孙无音也没有说话,而是朝着马车看去。   几人的目光也随着望了过去。   这时候,马车车帘被一只白皙纤长方手指拉开,随后一个穿着红裙的年轻女人从中走出来,只见她发鬓高挽,并无任何累赘装饰,身上也没有什么金银佩玉,脸上的表情很冷淡,目光朝着众人一扫,给人一种十分强势的感觉,让这些流民忍不住对她这一介女子生出畏惧之心。   这个时候,大家也明白了,这个漂亮的红衣女人,才是队伍里的主事者,于是这几个被拿下的小头目直接转朝沈羡之求饶:“小姐,饶了我们吧。”心想这主事者是个女人也好,女人心软,没准求个饶就能放了他们。   然而他们还是太天真了,沈羡之看过他们之后,只朝公孙无音吩咐道:“你亲自下去看看,对方都是什么人,损伤如何?”   那几个小头目见了,一时有些着急起来,连带着呼吸都急促了不少,只是又不敢挣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孙无音翻身上马,很快绝尘而去,消失在前方的下坡处。   沈羡之也没再问这几人江南状况到底如何,只抬头看了看着日头,觉得有些灼热,转身回了马车里。   那几个小头目,这当头也叫下面的人给绑了。   他们被绑了,与之而来的其他流民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提着手里的锄头或是那些抢来的刀剑站在两旁。   明明,看着是两方僵持着的,但事实上这些流民却因几个头目被拿住了,所以处于劣势方。   没过多久,马蹄声又响起,是公孙无音回来了。   他拉住缰绳,下马之前,看了这些流民一眼,只是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寒意,叫那几个头目不觉得心头打颤,越发焦灼,竟然试图想要挣扎身上的绳索。   不过,这一切都是徒劳。   而这个时候,公孙无音已经走到马车旁了,声音里像是蕴含着天大的怒火一般,只隔着那车帘朝里面的沈羡之禀报道:“回禀二小姐,车队里是一户鲁姓商户,携着家眷从梧州归往老家云州。户籍路引属下已经看过。”   他特别强调这一点,这是一户普通的商户人家,让沈羡之不觉有些担心,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与此同时,也发现这军中之人行事,果然是严谨,他这个时候居然还看了别人的路引。“可受了伤?”话是这样问,可是刚才她出来时,看到这些流民手里的刀剑,分明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用的,而他们的手也与这些刀剑不匹配,只怕还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罢了。   她不问还好,这一问,原本声音里蕴含着怒火的公孙无音便再也忍不住了,“鲁老爷重伤,鲁夫人不甘受辱撞车而亡,两位小姐与丫鬟四人,皆已……”   队伍中不管年轻或是年少,但凡是女子,无一逃脱,皆被这些丧心病狂的流民欺辱,除了那鲁夫人之外,丫鬟们也都被折磨而死了。   两个老嬷嬷也跳进旁边的河流里没了命,就那两位小姐,他去的时候也险些丧命,如今他让两个人看着,自己则回来禀报沈羡之。   他是军中之人,哪怕没有在真正的军中待过,但是却比任何军人都要严律守纪,今日所见的一切画面,从前也不是没听说过,谢将军曾说,这样的事情在战乱的时候,太多了,女人更像是物件一般,根本就不能被称作是人。   以前觉得匪夷所思,可如今他亲眼看见了这鲁老爷一家,不过短短半个时辰不到罢了,便是已经家破人亡,惨不忍睹。   沈羡之其实认识这公孙无音的时间并不久,听到他的语气时,哪怕他尽量保持平和的口吻将这些事情简单阐述,但沈羡之已经能想到那惨状了。   当即掀起车帘,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启程过去。”   至于这些流民,几个头目仍旧是绑着,余下的若是不听话,当即挑断了手脚筋。   果然,才有那蠢蠢欲动的,便被沈羡之率先扔了一片飞叶过去,众人是没瞧清楚,但是却听得惨叫连声,然后躺在地上抽搐。   走近仔细一看,才发现他的手脚筋已经被挑断了,几个与他感情较好的不服气,立马要为他报仇,只可惜也才动作,同样被沈羡之手底下的人给挑了筋。   见他们一行人如此惨状,剩下的人哪里还敢乱来,只能听命于公孙无音的话,跟在队伍后面,一起顺着官道往下而去。   很快,还没到目的地,便能闻到空气里飘着的血腥之味。   紧接着,那绝望的哭声也传入了沈羡之的耳朵里。   公孙无音还在继续回话,“很奇怪,这些流民里,只有男人,且没有年少垂老之人,几乎都是青壮年。”他也设想过,可能他们是山贼,但看起来也不像。   所以如今对这些人的身份,仍旧很是费解。   沈羡之听罢,却想起了江南那边的状况,“我此前预想过,只怕比咱们所听到的消息还要严重,可是如今看来,如果这些流民从前真的只是普通老百姓的话,那队伍里没有孩子老人以及女人,就只能有一个解释。”   她没说这个解释是什么,可是公孙无音心中已经有了数,只是却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沈羡之,“这,这不可能吧……”怎么可能呢?这一路走来,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如果真那样严重了,为什么没有半点风声?   “这些人,只怕是直接从山里过来的。”沈羡之看了一眼这官道两旁连绵不绝的大山,若是这些人真是走官道,这么多人多少都会留下一些痕迹的。可是沈羡之他们这一路走来,却没有听到任何风声,所以她很肯定,这些人是直接从山里过来的。   可既然是逃难,便要往人多或是繁华的州府去才是,他们却一直从山里路过,这让沈羡之也很费解。   所以队伍里没有女人老人孩子,她的怀疑似乎也就成立了。毕竟他们这些流民,既不是山匪出生,那就只能是普通的老百姓呢。   而普通的老百姓却往山里走,那必然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才没胆量走这官道。   不过沈羡之并没有继续猜想下去,而是让公孙无音带人去审问那几个头目,自己则朝着鲁老爷一家走过去。   他们一家如今已经让公孙无音安排人保护在了马车废墟旁,周边都是护卫的尸体,烈日之下,很快便引来了不少蚊虫。   鲁老爷哭得昏天暗地的,看着自己眼前的夫人两眼昏花,耳畔听着两个女儿的哭声,更是绝望。直至看到沈羡之这一抹红入目,才缓缓抬起头来,见到沈羡之着实愣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她这样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居然是他们一家的救命恩人。   “多谢姑娘大恩大德,只是可惜……”他回过神来,朝着沈羡之道谢,随后便要磕头,不过被沈羡之拦下来了,又见他旁边两个衣不蔽体的姑娘,想来便是他的女儿了,其中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一岁的模样,身上满是抓痕,头发也散披着,如今惊魂未定,紧紧地拽着自己已故了的母亲冰凉的手。   沈羡之见着惨状,其实心中已经生出了杀意,不过还是先冷静下来,安慰着这鲁老爷,“先生节哀,你还有两个女儿。”   听到她提起自己的两个女儿,鲁老爷不由得看了看同样守在夫人身边的两个闺女,都是他们夫妻的心肝,好人家来求,他们夫妻也舍不得许出去,就想在身边多留几年,可是哪里曾想,这一趟回老家过中秋,居然被这些强盗给糟蹋了。   夫人也没了,他的家散了。   想到这里,鲁老爷越发觉得没了意义,目光落到旁边那被折断在地上的半刀上,随后朝沈羡之求道:“我这两个闺女,都是伶俐的,望小姐以后将她们收留在身边,什么活儿她们都能做,我鲁云中名下的一切,今日都赠予小姐。”   说罢,便夺身过去,想要捡起那半把刀,这是要自尽了。   不过被沈羡之快一步一脚踢开那半把刀,将他给直接拦了下来,“我知晓你如今难过,只是你连我是好人坏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便如此草率地把女儿交托给我,难道就不怕我转头占了你的家产,把你的女儿卖到那些个不是人待的地方去么?”   她这话一说出口,原本还求死心切,挣扎着又要去撞墙的鲁云中一时就愣住了。满是诧异地看着沈羡之,沈羡之所说的这些话,他是真没考虑到,只是如今想着既然是她救了自己,又是个姑娘家,想来是心善,不会害自己的女儿,甚至大方地将鲁氏给赠送于她。   却没仔细想过,往后两个女儿又该怎样度日?她们今日也受辱……鲁老爷呆呆地看着沈羡之,片刻后脑子里像是清醒了些,想说既然她能说出这番话,应该是个好人,值得自己将两个女儿托付给她。   没想原本围着已故母亲尸体的两个女儿便朝他扑了过来,那声音也是哭得撕心裂肺,叫人听了也觉得有些感同身受。“爹,要走我们一家人一起走。”   说这话的是姐姐,瞧着年纪大些,应该已经快及笄了的样子。   可就这样的她,那些流民都没有将其放过。   这让沈羡之心里的杀意又浓了几分,不管这些流民曾经是怎样的好事,可今日所行的一切,都让她不能容忍,这些流民难道就没有母亲和姐妹女儿了吗?怎么能下得如此狠手?   那边,被审问的流民堆里也传来了几声惨叫,沈羡之不知道进度如何,只看着这抱在一起的一家三口,“先生好好活着吧,不为自己,也要为你这两个女儿。”   鲁云中也想好好活着,可是他这两个女儿被拖进了人群里,命是留下来了,可是贞洁却没有了,这样的她们往后除了在那庙里青灯佛古一辈子,还能怎么活?   于是只含泪说道:“她们已经被毁了,今日便是活下来了,往后又能有什么好日子?”只怕那些个流言蜚语,也足够将她们淹死了。   沈羡之听得这话,是不赞同的,但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的,可她还是想劝一劝,毕竟她们是受害者,凭什么还要受到舆论的谴责?所以便开口道:“女子的好坏,又不是一层膜能决定的。”只是这一着急,话就有些直白了。   但有时候,这话糙理不糙。   那鲁云中微微一怔,转头看着两个鲜活的女儿,心想是啊,他的女儿们都是那样优秀,凭什么要因为今日的事情而被否定了呢?   他不晓得眼前这穿着一身鲜艳红衣的年轻美人是谁,可是就这样一个有着如此美貌的女人敢独身出行,身边又都非凡辈,那她必然也不是普通人了。   而且她并没有像是自己所预想的那些女人们一样,耻笑着自己这两个可怜的孩子,所以当即便下定了决心,甚至想就算是这红衣姑娘往后要造反要做女帝,他也要带着两个女儿追随于她。   但事实上,鲁云中并不知道沈羡之的真实身份,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可笑的想法。他本来是想找个理由说服自己罢了。   所以被自己这想法也吓了一跳。好在这并不妨碍他接下来的打算。   不过他话还没说出口,公孙无音那边就已经得了结果,走过来禀报时,有些防备地看了鲁家父女三人一眼,并不想将自己刚才审问来的消息也一并告知他们。   但却没有想到他这吞吞吐吐间,沈羡之竟然直接开口道:“都问道什么,直接说吧。”   公孙无音心中疑惑,但沈羡之既然已经开口,也只能老实将自己刚得到的消息一一告知。   原来这些流民,还真像是沈羡之所怀疑的那样,江南的状况远比他们所得到的官方消息严重多了,很早之前便有闹旱灾的迹象,不过那时候并不严重,而且也只是局部地区,都是些偏远小城镇,所以衙门里也没有多管。   但是没想到后来这干旱的地方越来越宽广,也越来越严重,不过上面还是没将重点放在上面,反而是出了蝗虫之后,这些官员们才打算利用这蝗虫受灾之事,往朝廷那里索取些钱财。   毕竟这蝗虫的事情,每年都有,只是并不严重罢了。   但没想到,今年远超了往年,而且所受灾的地方越来越宽广,可是本来官衙粮仓里就没有存粮,如今一下这样严重,官员们也不敢再上报朝廷,只能一直隐瞒。   最先开始是禁城,后来小城镇小村庄里实在待不下去,便有了第一批流民的产生,这些流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乡下都已经遍地浮尸,草木干枯了,他们生存下去,只能往城里。可是因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具备冲破城门的本事,最终只能往山里走。   只是这山中的日子也不好过,天旱蝗灾四起,吃不饱的何止是他们呢?所以走在最前面的队伍,弱者几乎都进了野兽的肚子。当然一部份弱小的野兽,也进入了他们的肚子。   就这样队伍继续前行,他们队伍里的弱小和野兽队伍里的弱小,就这样在相互彼此的一日两餐中逐渐减少。   然后便促成了今日这支流民队伍里为什么只有青壮男子的缘故。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失去了家人,还觉得恐惧,甚至觉得他们口中吃着的兽类,其实就是拿他们的亲人朋友换来的。   可是人为了活着,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加上这时间久了,便麻木了。   只是他们因之前在江南被阻拦在城门外,队伍大受损伤之事,便是离开了江南,也不敢继续往城里去。更何况他们这么多人,若是真进城,只怕也会引起衙门的注意,那怎么可能还会让他们进城?   所以反正进不了城,就继续在山里走,偶尔也路过几个小村庄。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在村子里并不敢乱来,可都是些青壮年男子,见着那村中如花的年轻姑娘,哪里忍得住?有了这第一次,便有了无数次,往后沿途所经过的村子,几乎是鸡犬不留。   照着他们的话来说,他们只想睡一睡女人而已,谁让她们反抗,谁叫那些男人不识好歹非要动手的?既然如此,那他们也只能还手了。   不过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不敢太过任意妄为,也就是挑那些比较偏远,处于深山的小村子动手罢了。   至于为何跑到这官道上来动手?都是因为这连续在山里走了几天,也没找到一个能下手的小村子,他们这段时间已经养成了这坏德性,没有肉又没有女人,所以便冒险到这官道上来。   这一段路离城镇都偏远,就算是真惊动了官府,等官府赶到时,他们早就逃之夭夭了。   而鲁家运气不好,正好是被刚出山林的他们遇到,也正是这样,见着老妪也不愿意放过。   沈羡之听着这些话,源头都处于地方官员身上,可这一切也不是这些人变成魔鬼的理由啊!她不晓得那些被他们洗劫一空,杀个鸡犬不留的小村庄,会因为偏远的缘故,多久才会让外人发现?成了累累白骨,还是等在外的亲人归故里时才会被发现?   她深吸了一口气,只将自己的剑拔出来,恨不得直接将这些畜生都杀掉,但这时候她发现了鲁大姑娘倏然站起身来,满脸仇恨地看着那些流民,顺手便将自己手中的剑给递了过去,“他们早就不能称作人了,不过是披着人皮的畜生罢了。”   鲁大姑娘像是明白了她这话,满是伤的双手接过她的剑,便提着朝着那些流民走过去了。   鲁老爷要去拦,虽然他也被这些流民们一路的所作所为震撼到了,这些流民也该死,可是怎么能蛊惑她的女儿去动手杀人呢?   可就在他要起身拦的时候,没想到这小女儿也起身了,“我也想亲手杀了他们,不止是我为自己报仇,也为这沿途被他们害死的人报仇,更为阻止他们再去害人。”   于是,鲁老爷没去拦了,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残刀递给小女儿,“二丫头。”鲁老爷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去想,自己这个逻辑对不对,但如果这些流民如果不杀,那么他们真的可能还会接着这样继续害人,到时候得多少人会如同自己一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而且,这些人不死,只怕永远是两个女儿心中的魔,她们如何能忘却今日所受的一切苦难?这一刀下去,也许一切有始有终,就此斩断,将其遗忘掉,以后好好地活着。   这时候,身后也传来沈羡之的声音,“这么多流民,连同他们的罪证一起送去官府,官府不想管也得管。”这样一来,江南那边的真实情况也会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这样不管江南那边如何掩饰,朝廷也会重新派人前往处理了。   只是按照沈羡之想了想大夏律例,只怕大部份的官员也不过是会被革职罢了,这样太便宜他们了。   眼前这些流民,曾经也是人,如今却变成了魔鬼,那些官员才是作蛹始者。   怎么就能这样轻易地放过他们呢?所以沈羡之心中有了一个想法,她手里的雷电,应该马上就有用处了。 第136章   直接动手肯定是不行,所以在这样的封建时代,自己完全可以借组些外力,而且就算是皇室那边知晓与西南王府和自己脱不了干系后,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毕竟只要自己依旧能暗地里引雷将这些脏了心的贪官污吏都杀了的话,那于老百姓来说,便是天罚。   所以,哪怕这些官员在朝中又有怎样盘根接错的势力又如何?难道他们敢质问神明?   想到这里,她也断了回西南的心思,既然事态如此严重,远超过了所得到的消息还要严重,那么鹿修澜一个人处理莫家的事情,已经是吃力不已了,更何况他这一趟去往江南,是打算将鹿家的旧部都一一找回来,如此他哪里能腾出手?   冷眼看着那些被杀掉的流民头子,横七八竖的尸体倒在血泊之中,也不晓得到底是他们的血,还是鲁家车队里无辜之人的鲜血。   鲁老爷满脸泪痕地半跪在地上,看着两个原本娇弱的女儿如今挥动着手中的刀, 第一次没有觉得女儿家舞刀弄枪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相反他此刻越发觉得既然是女儿,又没有男孩子那样的力气,就该学武功,这样有朝一日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而随着这些流民头子栽倒在地上,那些流民们也慌乱起来,有人试图想要趁机逃跑。   不管怎样说,他们人多势众,沈羡之这些人就算是真的厉害,能以一敌十,但他们的人数也远远占了上风。   只是这才动作,沈羡之眼皮子都没抬一下,脚尖从红裙摆下伸出,微微一勾,瞬间脚边那刀刃便飞起来。   至于如何飞过去的,那些人哪里能看清楚,只听到‘咻’的一声,本能地觉得有危险靠近,所以下意识躲去。   可还是有人没逃脱,鲜血顿时溅在了那群人的身上,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商议着,大家一起逃走的那人睁大眼睛,满脸难以置信地倒了下去。   这些人虽然没有被吓得一哄而散,但却僵硬在了原地,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般,如何也迈不动了。   “谁还想跑?”沈羡之的身影也犹如鬼魅一般,不晓得什么时候到他们的跟前了。   随着她这话问出口,这些个人顿时瘫软在地上,浑身抖动得跟筛子一样,吞吞吐吐地回道:“不,不不,再也不敢了。”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或是点着头,拼命地磕着头。   沈羡之没理会,只见着公孙无音走了过来,便朝他安排,派人将这些人都送到城里去,至于鲁老爷这边,也劝他莫要回什么老家了,这沿途往前走,还不知道又是什么光景呢!   若是再遇到这样一批流民,他们的小命只怕是难保了,倒不如返回梧州城。   这梧州紧靠着西南,要不了多久的路程,便是西南的州府浔州城了,那里最是安全,所以退一万步说,如果江南的灾情已经严重到了完全超脱他们预计的地步,鲁老爷可带着两个女儿到西南去。   鲁老爷也是这样打算的,看了两眼因为动手杀人后,满脸倦意又后怕的女儿们,“多谢小姐,这天大的恩情我鲁云中铭记于心,小姐若有什么事,只管到鲁家商铺招呼一声,便是刀山火海,老朽也在所不辞。”   这话沈羡之倒是觉得严重了,自己上哪里找刀山火海给他赴?又不是西天取经,因此只微微笑道:“随手的事情,先生不用如此客气,更何况今日之事,我想大部份人遇到,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鲁老爷听到她这话,心中却没有松口气,反而觉得人家这样不挟恩,反而更要放在心上,不可大意。   他想自己可能在这大夏商贾名流中,是算不得什么,但与这西南西北一片,于这粮油生意之上,却有这一份说话的权力。又看着沈羡之一行人并非凡辈,她一介年轻女儿家,容貌天姿也就罢了,还有一身不俗的武功,这样必然不是寻常人家,更何况自己家的马车上是挂着牌子的,他们这么多人,不可能还没猜到自己的身份。   既然猜到了,她若身份地位平凡,怎么可能不趁机借这恩情与鲁家扯上关系?可鲁云中才不相信,一个普通人家能养得起这样的厉害护卫,一个个瞧起来,就像是自己在京城里见过的那些府兵一样,整整齐齐的。   尤其是有这些杂乱无章的流民一对比,越发的神威。   而他除了是鲁云中,更是一个商人,如今既然与这样身份神秘高贵之人牵扯上关系,往后自然是要想办法牢系。   沈羡之见鲁云中忽然走神,也没打算走,便疑惑地问道:“先生可还有什么事情?”   鲁云中一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眼里有些失态之色,“不好意思,方才只是想到这人生命运跌宕起伏。”说着,扭头看了妻子的尸体一眼,“若是,若是孩儿她娘在多撑一会儿的话……”   “先生节哀。”沈羡之也颇有些遗憾,若是她没有在上面耽搁,直接过来的话,也许是另外一番光景。   鲁云中察觉出她眼底的遗憾自责之色,连道:“此事与小姐无关,只叹这世事无常,便是我鲁某人,大半个时辰之前,也没想到忽发生这些事情。”说罢,便趁机问起沈羡之打算,“我观小姐早前是要往梧州方向去的,只是方才听小姐的话,是要调头去往江南?”   沈羡之自然是没有瞒他,颔了颔首,“不满先生,我家在江南也有些产业,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不亲自去一趟,我也不放心。”   “那小姐小心些。”鲁云中虽然刚才猜到了,但真听到沈羡之说要去,心里还是有些震撼的,那样的鬼地方,如今是个人都避之不及,她还要去,叫鲁云中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她是不知天高地厚,还是真有那个本事,与江南百官对抗?   他既然是做这粮油生意的,自然也晓得那江南的官仓中,是没有一颗粮食的。   “多谢。我看两位小妹妹已经收整好了,先生快些过去吧。”沈羡之这倒不是赶他,而是那些流民已经被公孙无音安排的人驱赶着往最近的衙门里去了,她这里也准备着掉头往江南方向去。   因此,也就不多做耽搁了。   毕竟她这犹豫不决间,已经耽搁了不少日子。   与这鲁老爷一家三口告了辞沈羡之便立即调头往江南而去。   走了约莫三四天的旱路,便到了河道边上,这边还是正常的,山川还是被那青枝绿叶所覆盖着,甚至因上流才下过一阵子的雨,所以这眼前的河水还汌急得很。   这里并非是城中的渡口,不过几个船夫光着膀子坐在竹筏上,听见马蹄声,原本一个个躲在树荫下抽着旱烟的船夫们,忽然就从烈阳下的无精打采中精神起来,山耗子一样直接扶着划船的竹竿,跳到岸上,朝着沈羡之他们的马车迎过来。   见着她这队伍前前后后二十来人,原本争先恐后的船夫们眼睛都亮了,这么多人,他们这竹筏是闲不下来了,这银子每人都是能赚到的。   于是相互间递了个颜色,其中一个年长些的便走上前来,想是这些人拜的把头,由着他来说价格。   此人一上来就忙着行礼,仰头笑问:“各位老爷们这是要过河,那可是来对了地方,别瞧我们这竹筏小,可祖上几代人都是做这一行的,最是稳当,我们祖宗那时候,可还送过寒甲军呢!”   公孙无音早前跟着那谢东临三州四府地走,自也看出来了他是这小码头上主事的把头,翻身跳下马便拱手打招呼。听到他提起以前他祖宗们送过寒甲军,神情微微一怔,随即朝河边被绳子固定在老杨树上的几只竹筏看去,“正是要过河,只是瞧着只怕你们这筏子不够?别处可还有?”他问着,顺着河边上下瞟去,这要是分两次走,太耽误时间了。   有肯定是有的,常言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这沿着河边的小村庄多了去,几乎每个小村边上都有他们这样的营生人。   但到手的银子财中年人是舍不得拱手送出去的,只仗着公孙无音等人不熟悉环境,“没得了,就是有,去喊的那功夫,咱们都得了一个来回,何必费那劲儿。”   公孙无音听了,只能作罢,当即只与他说了价钱,人和马匹先送一部份过去。   不想着几个船夫商量了过后,居然都劝着先要送人过去,再送车马,眼里还多了几分算计。   却不知道沈羡之他们这一队伍的人虽瞧着是年轻,可哪一个不是老江湖,他们眼底那点算计能看不出来?   公孙无音却是心地善良,想着这些人也是有家有室的,便劝道:“还是照着原来的送吧。”   可马车里的沈羡之哪里有这闲工夫给他们浪费?直接从马车里跳下来,直接拔出身后侍卫的刀悬在那把头身上,“少在我这里打那不切实际的主意,老实些按照我们说的,到时候这银子不会少你们半分,可起了不该又的心思,我直接杀了你们扔进这河里,自己橹船。”   她这语气不温顺,人虽是年少美貌,可架不住这一身带着攻击的红裙,以及手中的剑。   那几个船夫顿时就被吓到了,也来不及去多惊叹沈羡之的容貌,更要命的是这会儿才发现这些人的腰间,配着集市上说书先生讲过的软剑。   当即抖得跟筛子一样,手脚也麻利了些,哪里还敢有半分啰嗦和不该有的想法?   他们原先就想,先送人过去,到河中央的时候加价,若是沈羡之他们不愿意,就不走了,反正他们的车马还在岸边。   只是沈羡之以为他们是图谋害命,然其实他们哪里有那样的胆子?只是看沈羡之他们着急过河,想着趁机敲诈一笔罢了。   哪里晓得差点惹了无妄之灾,这兢兢战战两三个来回,将沈羡之一行人渡过河去了,也不敢再想对方给银子了。   所以等公孙无音过来给钱的时候,几人又惊又喜,说了不少好话,甚至还劝着他们,“不知道几位贵客是往哪个方向去的?倘若只往前行一二个州县也就罢了,若真往江南方向去的,莫要再去了。”   往昔那江南乃人间仙境,谁要去也不好拦着,可如今只怕是与那地狱不相上下了。   沈羡之上了马车,转头看着几艘往回走的竹筏,有些诧异地问方才与他们在竹筏上聊天的公孙无音,“上面的彩色旗子是何意?”   也是佩服他,人家都被自己吓得给抖筛子一样,他还去打探人家祖上送过寒甲军过河的旧事。   不想那公孙无音压根就没留意到此事,眼下听沈羡之问,才扭头瞧去,果然见着他们那竹竿朝上的一端,竟然都细着些几条破烂的彩色布条,而且每根竹竿上的颜色不一,九艘竹筏,便是九个颜色,只是想来时间太久,这风吹雨晒的,有的已经脱去了颜色,一眼间是很难分辨出原来到底是什么颜色。   也正是这样,公孙无音才没留意到。   怔了一下,好像也没见过哪里的船只有这样的习惯,人家便是系绳子,那也是系着从庙里求回来的红绳子,保安平用的。一面回悟起刚才自己与把头聊寒甲军的事情时,想着对方提了一口的话,“说是祖上流传下来的规矩,也不晓得是何意。”   沈羡之其实也就是随口一问,还以为和寒甲军莫非有什么关系,如今也没问到什么,便想起寒甲军最后葬身于西南,西南跨过蛮人们所居住的深山老林,便有苗疆人的存在,再往深处的西北方走,又有雪山,那里的吐蕃人也喜欢挂彩旗,没准真有什么联系。   一面也回归正题,“方才听他们那口气,显然这里已经知晓江南真正的状况了,只是目前来看,这沿途也瞧不出半点端倪,只怕江南的灾情,都被云湖给隔住了。”   要说这云湖,其实也可以说是一条流动的环行大河,起源在自己本身,最终也复流回本身,仿若明珠一般镶嵌在江南大地,江南的丰沃也是离不开她的功劳,加上这水中更是有许多小岛上建筑了小城镇。   整个江南几乎都是围绕着云湖而生息,南北两方,也不过是有些温差罢了。但是这么多年来,几乎都是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回事,那云湖南便连续干旱,又闹了这蝗灾。   偏偏这水是能养人,却因这地形特殊的缘故,一直都是环形流动,南边想要引流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加上云湖南边也没像是这一次一样在连续干旱的同时又出蝗灾,所以从前也没人开凿过河道,以至于现在大祸将近,想要引水过去救济,也是来不及了。   所以沈羡之想,这边一切寻常,路上遇到的那些流民又未走官道,只怕最大的问题还是因为被这云湖给拦了路吧。   云湖上除了官船之外,私营的并不少,如今大家一致不运人过江,若是这边的衙门没有插手,沈羡之是不信的。   可也正是因为担心有衙门插手,沈羡之就越是担忧了。   正巧那公孙无音才得了消息,只将那才拆开的信笺递上去,“才从晋州来的消息,那白家小姐腹中已有了平月秋的骨肉,他与高月公主的婚事,只怕是难成了。”除此之外,还有这云湖上的生意,玲珑帮和南海王府都有参与,而这一次云湖停运,这南海王府似乎也是有意而为之。   只是公孙无音想不通,“这南海王府也在受灾之地,如果只是这云湖北边的衙门要求停运,阻止难民北上,那南海王府贵为王亲贵胄,他们要北上,这些地方衙门如何拦得住?”   反正要说南海王府打算与云湖南的老百姓们一起留下来对抗灾情,公孙无音是不信的。   这一路上沈羡之担心莫家,压根就没仔细想这些,如今听到他这一提醒,顿觉得一股危机感油然而生,“你可知晓,在什么前提之下,这些藩王们希望暴乱发生?”   忽然被沈羡之这样莫名其妙一问,公孙无音有些不解,诧异地看着沈羡之,旋即脸色倏然一变,“小姐的意思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口,只是一面飞快地想着南海王府。   南海王已经世袭到第三代了,若是算上世子,是第四代。可到这南海王府世子这一代,世袭罔替已经结束了,他们想要继续得到夏侯一族给予的承袭,除了有天大的功勋。   所以公孙无音忍不住脱口说道:“他们想要继续承袭爵位?”   沈羡之却是满目担忧,摇着头道:“若只是这样还好。”   作者有话说: 第137章   “小姐是担心?”公孙无音摇头,不可能的,现在南海王府也处于受灾之处,南海王府哪里来的这些资本?更何况这天下也才安定不过百年而已。   “你不知道野心这种东西疯长起来,那雨后春笋也是过之而不及。”一面细想起这些年南海王府嫁出去的女儿们,几乎都是这江南一带的世家,大小家族就没有一个逃得过的。   萧姑姑也是出生江南,她的母族虽小,但也有一位从南海王府嫁来的庶女做舅母。   所以萧姑姑的这个小小萧家,也是在为南海王府效力。   因此,怎么会说南海王府没有资本呢?更何况云湖又被他们掌握着大半,现在甚至可以说,整个江南应该都属于南海王府罢了。   只是从前没有发生这些事情,大家都不曾细想罢了。   可是现在不觉得现在自己想到了,是什么好事情,反而平添了烦恼,当即便手书一封,让人立即往西南王府送过去。   她只想做个江湖至尊,在西南做那些建设,不过是因为自己本身也是打算利用西南的发展,顺道发展她的日月神教罢了。   忧国忧民,不是她一个小女子能操的心。   所以这南海王府到底要如何,丢给夏侯瑾去考虑吧。   只是接下来路过了两三个州县,到了这云湖边上,漕运果然被管制了,便是那些不起眼的小村庄,也无船可行。   这也就意味着,云湖上小岛,如今也处于一种封闭状态。   但是南边人间地狱,自然是止不住那求生的老百姓们,所以沈羡之亲自到这岸边来时,正看到几个穿着皂衣的衙役张罗着渔夫们打捞尸体。   都是从南边游过来的,只是云湖这样大,水流的动向又奇怪,哪里能撑得下去?   这些尸体被捞上来,便就地在附近的坑里给烧掉。   路过的人瞧见沈羡之往那里瞧,只摇头叹气,“咱们这里还好,听说湖里那几个小岛上,每日都能冲来几十具甚至上百具的尸体,烧都烧不过来,如今堆积如山。”   沈羡之闻言,抬头朝着湖面看去,并没有瞧见小岛的影子,可见这云湖之广。   公孙无音也不知何时寻来的,“小姐,鹿坛主留了消息,在附近的连云寨里藏了船,是鹿家的人,能信。”   鹿修澜能这么快找到鹿家的人,沈羡之一点都不意外,毕竟从自己阻拦他一个人去进京刺杀狗皇帝的时候,他应该就有了将鹿家人都找回来的心思。   尤其是那次与夏侯瑾出去那么久,不可能一点都没行动。   “既如此,入夜就走。”她如今焦急,实在是担心得很,她从莫家得到的太多了,如今他们这些人遭了难,自己不能坐视不理。   公孙无音这边连忙安排,只等着那星子布满了夜空,船便悄悄从狭窄的河道里拉出来,然后顺着风归入云湖。   不过半夜的功夫,才算得上是安全,大家也放松下来,沈羡之也安心去休息,没曾想等到第二天一早,醒来公孙无音便带人绑着三个女人扔到她跟前。   “是属下失职,竟不知这三人何时藏到船舱里的。”刚才天亮的时候,厨娘才在厨房灶间里发现,他便连忙让人给拿了,还没得及问是个什么身份。   船上不管是厨娘还是水手都是那鹿家人安排的,早前公孙无音就见了个遍儿,如今多出这三个女人,自然是让人不得不防。   不过公孙无音疑惑得很,如今人人都逃往这北上,她们却偏要去南边?这是个什么道理?   反正要说这几个女人是不小心情急之下上错船,是谁都不会相信的。   沈羡之才洗漱完毕,正捧着清茶,瞧见着满身都是锅灰的三个女人,虽是满身狼狈,紧紧抱成一团,瞧着也是被惊吓得不轻,但沈羡之怎么瞧,也不觉得这就是三个普通农女。   “家在何处?可晓得我这船只是去往哪里?”她漫不经心地问着,目光似乎并没有在这三个女人身上,一直关注着这茶水里飘浮着的茶沫。   这让原本还紧张不已的三个女人因她没有过多关注,而暂且松一口气。三人暗自相视了一眼,最终那最边上的女人开口道:“我们就是附近的渔家女,因父母才去,便被村上的乡绅盯上,可我们都是良家女子,断不可去与他人做妾,这情急之下便误打误撞上了船只。”   她说这话之时,眼角已经含了泪光,口音也与本地无异,几乎已经让人确定了她的身份。   哪料想,她那俩妹妹也跟着附和点头,说着对。   这一个‘对’字说出口,沈羡之倏然抬起头,朝她三人看了过去,有些为难道:“哦,是么?那可怎么办?我们这船是要往南边去的。”言下之意,是不打算送她们回去的意思。   那姐姐却道:“不管去哪里都行,只要不与人做妾便是。”一面朝沈羡之求道:“小姐一看便是面善之人,留了我们姐妹三在身边吧,什么苦活脏活我们都做得来的。”   沈羡之答应得很爽快,“好啊,正好这次我出门着急,身边也没个丫鬟,不如你们三就留在我身边吧。”   这让公孙无音反而担心起来,但已经来不及阻止,那三姐妹已经再朝沈羡之谢恩了。   沈羡之当即只叫了个厨房里帮手的粗使婆子过来,招呼她三姐妹去洗漱。   三人刚被带走,公孙无音便自责道:“此事是属下思虑不周,小姐身边的确是不能没人。”她以为沈羡之留下这三姐妹,真的是缺丫鬟使唤了。   不想沈羡之听到这话,却是忍不住掩唇笑起来,“你有时候挺聪明的,有时候又有那么点迟钝了些。”   公孙无音不解地看着沈羡之,一下没反应过来。   沈羡之这才道:“这姐妹三人虽满身的锅灰,容颜是挡住了,可是仪态却是在的,更何况那双手匀称,也没什么伤口,哪里像是渔家女。”   听她这样一说,公孙无音细想,好像还真是如此,不过这好像也不能说明什么吧?   然又听沈羡之说出最关键,“那两妹妹虽没怎么说话,可一开口就是京城的官腔,我如今细想,那姐姐虽然也是本地乡音,但回味起来,还是有些官腔。”   而这京城的官腔,又分宫里宫外的。   宫里的最是纯正,宫外的到底是与这天南地北的人交流,多少有些被带偏了的意思,可宫里的却一直没有变。   但是沈羡之想不通,三个如今年轻美貌的宫女,怎么可能出得了宫?因此只朝公孙无音道:“仔细瞧着些,像是宫里出来的。”   这话着实把公孙无音给吓了一跳。   等着沈羡之这边用过了早膳,听下面的人禀报,这一路所遇到的尸体,那姐妹三便进来了。   公孙无音也正好在,瞧见这三个女人虽是穿着最为普通的粗布衣裳,但这仪态的确是骗不了人,只怕真叫小姐猜中了,是宫里出来的。   而且容貌也是上乘,说是花容月貌也说得,而且各有千秋,与沈羡之行礼时更是给人一种端庄的感觉。   他便想,这宫里的宫女,如今都这水平了么?不是听那谢东临说过,不过尔尔?还是谢东临活的时间太久,见过的女人太多了,所以瞧不上眼?   沈羡之对于三人的态度却是十分寻常,只例行问了名字后,随意安排了些手上的轻巧活,便没再多问了。   而这三人,姐姐叫阿蒿,妹妹阿竹,小妹松儿。   名字没毛病,听起来的确是寻常人家给姑娘取的名字,但公孙无音还是有些怀疑是假名字,趁着几人不备的时候,叫了几次。   但人家一次没出错,好像这名字本来就天生的,而并非假名一般。   待又在河面过了一日,仍旧没瞧出什么端倪,倒是昨天路过一处小岛的时候,被岛上石滩上堆积如小山的尸体吓得吐了个天翻地覆。   如此,也只能给她三人定义为娇弱了些罢了。   待船继续行驶后,得了飞信,连忙给沈羡之送来,却见沈羡之那桌面写着三个字,高、逐、宋三个人。   三个字要说姓氏也不全是,反正姓逐的,他五湖四海也走遍了,是没听过。但想着沈羡之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将这三个字写下来,便多问了一句?“小姐这是何意?”   沈羡之没抬头,只微微笑道:“我自打从山里出来,一开始见到的除了我沈家的姐妹之外,便是这宫里的殿下公主们。”她是没全都见过,但架不住那夏侯巽整日眼前晃悠,夏侯绯云也算是熟面孔。   虽说各自相貌不一,但架不住这血脉相连,多少那眉眼间是有些相似之处的。   加上这三姐妹的口音,以及名字,沈羡之一下就想到了三个人。   只是自己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又觉得巧合,甚至是充满了阴谋之味。   “小姐的意思,她们不是宫女?”而是宫里的主子?这好像不大可能吧?宫里好端端的锦衣玉食,干嘛非要逃出宫来,更何况这样大的事情,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听到?   “高月、逐月、宋月,你说她们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专门来为自己的小舅舅报仇?还是这一切都是巧合?”但是沈羡之觉得,当日杀那刘菩萨,天时地利人和自己都占了,还有夏侯翼那个现成的背锅人。   他们该是和夏侯翼龙虎相争,哪里有闲工夫扯到自己的身上来?   公孙无音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了,这高月公主不是前阵子才要下嫁给那平月秋么?怎么会在这船上?   他从沈羡之船舱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瞧见那蹲在甲板上擦地板的阿蒿,仍旧觉得有些让人难以置信,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那阿蒿本就兢兢战战的,总是担心身份被发现,戒备之心自然是强盛得很,如今被公孙无音这样一看,立即就察觉到了,扭过头朝公孙无音看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道:“奴婢,哪里做得不好么?”   公孙无音连忙收回目光,“没事。”竟觉得有些窘迫,又觉得这哪里有什么公主的威仪?这奴婢说得如此顺口。   河面的日子过得有些缓慢,加上这河面总是隔三差五看着飘浮的难民尸体,烈日之下更是臭气熏天,河里的鱼也捞不得了。   沈羡之几乎都没出船舱,好不容易到了又熬了一天,终于要到岸上了。   只是上岸却成了大问题,这岸边多的是想要往云湖对面求生的老百姓,只怕不等船只靠岸,就已经爬满了老百姓。   所以找这停放船只的地方,又多耽搁了大半天的时间,沈羡之一行人才得以从一处光秃秃的山峰夹道里上岸。   不难看出,这整个夹道以前只怕都是被河水淹没的,可随着此处干旱,临靠着此处的水位也急速下降,使得这一处夹道露了出来,他们才得以有了这么一个停放船只的好地方。   出乎意料,沈羡之本来是打算将这高月个公主三人留在船上的,也好方便看守的,却没想到她们居然主动下船。   沈羡之想了想,这样也好,三颗定时炸弹,留在身边更让她放心些,也就允了。   下了船,河滩浅岸,这小船也行驶不得,只能踩着这沾满了尸臭的水上岸。   沈羡之倒是会武功,滴水不沾身就直接凌波漂渡上了岸边,余下的护卫们也是各有看家本领,谁也不愿意去沾上这已经发臭了的河水。   最后只剩下那阿蒿三姐妹俩捏着鼻子,可怜兮兮地踩着淹膝的河水朝着岸边的石滩缓缓走过来。   公孙无音本是要打算让人将她们带过来的,但是沈羡之给拦住了。   无他,只因这三人身份若是没差错的话,那她们就算没有什么江湖绝顶的武功,但是渡河这点本事却是有的。   她们不愿意暴露身份,执意要走,那就走呗。   于是等她三姐妹干呕着上了河,忙解下裹在双腿上的皮革,便听得沈羡之说道:“这才是个开端而已,往里走,只怕浮尸遍地,早些适应吧。”   她说着,那公孙无音递过来了前面打探得来的消息,“往前不过大半里就是襄州城的北城门,不过城门已经锁了快一个月了,城门口等着进城的人仍旧不少。”不过即便是城外的难民没有进去,那城里的老百姓只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谁也没料想到会有这样的天灾,便是官府粮仓里也空空如也,寻常老百姓家更不可能闲时存粮了。   沈羡之还没开口,三姐妹便齐齐朝沈羡之望过来,“那我们要进城么?”说来也是可笑,她们已经在船上待了几天,硬是没能打听出这沈羡之到底是什么个身份,姓甚名谁也不知晓。   下面即便是烧火的老婆子也三缄其口,阿蒿也不敢多问,怕反而引人怀疑,所以到了现在,不知道沈羡之的身份,自然也不知道她来这江南到底诉所为何事了?   因此也就好奇,她是否要进城。   若是能进城,就再好不过了。   这也是阿蒿带着两个妹妹来这江南的缘由。   她们想为自己求一条生路。   又怕沈羡之多疑,阿蒿连忙解释道:“大部份的干粮和水都留在了船上,咱们没带多少……”她想表明,进城不过是想补给。   不料那公孙无音忽然朝她看了过来,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的意思:“襄州城地处这江南腹部,繁华富足的中心,极少出现天灾,于粮草储备之上,一直都未曾上心。而城门已经关闭将近一个月,这也就意味着城中的物资也快要耗尽了。”即便是边关的城池,所储备的粮食也不过是半年左右罢了。   二小姐不是说她们是宫中的公主么?怎么这点常识都没有?   更何况,出了这样的事情,关闭城门,只怕城里人也是恐慌不已,不排除哄抢的可能性。   所以他的意思,还是不要进这襄州城浪费时间,还是直接去往莫家所在的良州城。   沈羡之也是这样打算的,“既如此,直接去往龙凤峰。”越过龙凤峰,便是良州城,这江南大部份的粮食,都产自于良州。如今出了灾情,没准老百姓们都认为良州城的老百姓没加丰腴富足,都往那边赶呢。   可是事与愿违,这襄州城临着水岸边,其余之地便是高峰阻拦,想要去往良州,还真只能从襄州城门口过,而且还没有像样的路,得围着城墙走大半圈。   而自打这城门紧闭,每日都是有费尽心机想要进城之人,城门口走不得,便把心思放到别的城墙上去。   反正到底是抱了侥幸之心,总觉得不至于每一段城墙都有人看守吧?那看守的人难道就没有半点私心?没有半个亲人朋友在外面?   也正是如此,早关闭城门那几日,便有人偷偷在城墙上用绳子放下箩筐,将自家被困在城外的亲人朋友拉进去。   如此一来,也有那心机之人借此生财。   便是到了如今,城中已经乱成一片了,但是外面想要活命的人却不知晓,还是愿意花去所有身家,想办法进城。   好巧不巧,叫他们这一行人给遇到了。 第138章   原本最好是化整为零的,不过这样的环境中,流民如今都成了规模,有帮有派,所以沈羡之他们自然也一起走才会更安全,这样流民们也不敢贸然上前动手杀人抢夺。   她自己和阿蒿三姐妹,也换上了男装,混迹于队伍之中。   这才沿着城门走了不过小半里路,就已经遇到了几伙流民,见着他们行囊饱满,也是起了抢夺之心的,奈何刚出手便不敌,只能忍气吞声退了。   只是如今,这箩筐才拉到一半,上头的人临时加价,对方实在是给不起报酬了,上头的人便一个狠心,直接松开绳子。   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从那数米高的墙上掉下,若不是他们的手脚快,只怕是要被直接砸死在跟前了。   沈羡之抬头朝上方看了一眼,上头的人以为他们这一行人也要上去,忙着比划价钱,哪料想沈羡之冷冷瞥了他一眼,示意赶紧走。   也不知是不是这一路所遇到的流民太多,以至于沈羡之心中有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尤其是看到那些明明已经放弃了的流民,如今又开始尾随在身后,心中就越发不安了。   方才他们的抢夺行为如今想来,好像反而更像是试探一样。   如果这些队伍里真的全都是丧尽天良的流民也就罢了,偏偏还有不少孩童,一双饥肠辘辘的眼睛就那样盯着自己。   沈羡之身上是有干粮,可是却也不足以他们来瓜分,所以自然是不可能拿出来。   但这不拿出来,就好像是鱼饵一般,将这些流民们从四面八方引过来。   如今人越聚越多,便是公孙无音也担忧起来,与她出着主意道:“小姐,一会儿我让人引开他们,您趁机走。”   沈羡之走是能走得了的,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何,明明上一世自己也试图将这上上世的武功重新捡起来,可是怎么都没有办法入门,可是到这个世界后,反而奇妙,才短短的时间里,武功到达了上上世的巅峰也就罢了,到了现在甚至还已经超过。   所以她要走,那是轻而易举的,反而是担心手下这些人。   而也是在这时,忽然有人吹响了哨子,也是随着这一声哨响,那原本朝他们聚集而来,蠢蠢欲动的流民们,就像是忽然疯了一般,朝着沈羡之这一队人冲击而来。   一个个虽是瘦弱不已,目光却凶如饿狼,即便是那些看起来削瘦如骨的孩童也亦是如此。   可这个时候,沈羡之却偏偏没动,而是一瞬不瞬地站在原地,恍惚中脑子里闪过了许多原本已经早就忘记了的画面,这些饥民流民们,如今于她所看也不能算是人,更像是为了活下去的原始生物,没有什么人性可言,他们的眼里他们的目标,只有夺得食物,活下去而已。   很快,一条条银练从护卫么们的道腰间拔出,与流民们手中粗糙的武器相中,发出难听刺耳的声音,沈羡之也回过神来,朝着四方看去,密密麻麻都是厚厚的人墙,如今想要逃出一条生路,反而只能往这城墙上去了。   所以她只能开口道:“不要与他们多纠缠,直接上城墙。”   众人得了她的话,也纷纷用轻功朝着城墙上而去,随之拽起那上头的人放下来垂挂在半空中的绳索,趁着上头的人没反应过来,一个翻身借力,便轻而易举地上了城墙。   沈羡之此刻也站在墙头上,提剑而立,夜风呼呼而过,只将她的衣袖袍裾吹得猎猎而响。她目光注视着下方就像是疯了一般,疯狂地想要叠着人墙上来的饥民们,这么多方流民一下拧成一条绳索朝自己的队伍攻击抢夺,如果没有一个人承头,沈羡之是不信的。   更何况那恍惚间,她像是看到了一张熟面孔。   如果自己没看错,这种事情也倒像是他会做出来的。   这襄州城的城墙不能和边关的城墙相提并论,但要靠着他们叠着人墙上楼,到底是不可能实现的,纵然是沈羡之的队伍里,也有不少人是靠着上面的人悬挂在半空中的绳子。   不然也难以上来。   她这个时候也想起那阿蒿三姐妹,只见三人也上来了,虽是一脸的慌张,但刚才这惊慌错乱之下,谁也顾不上谁,她们三只怕也是趁乱用了武功吧。   不过沈羡之没点错,收回目光,转身朝着城墙的另一边看过去。   没有什么万家灯火,也无半点宁静可言,甚至一阵阵哭喊糟乱从城里传出来。   很明显,这城里的情况,也没有比城外好多少,这些城墙上的人,甚至将上墙的楼梯都给堵死了,而他们则靠着从城墙外面要进来的人给予做价钱的粮食和水来维持生活。   所以外面的人进来作甚?从另一个地狱走到另外一个地狱么?   阿蒿三姐妹显然也没想到会是这个光景,吓得捂着小嘴,满脸的惊恐,眸子里更满是失望和无尽的担忧。   她们被眼前的景象吓到,倒也说得过去,可是阿蒿眼里的担忧又是什么意思?要说她作为皇族,看着自己的子民们受苦受难,难过也是说得过去的,可是这自打踏上云湖后,见到的尸体就不少,也没见她露出这样的目光啊。   因此沈羡之不免是有些疑惑,她到底是担忧什么?不过当下也由不得细想,城墙外面的人竟然开始放火。   城墙是烧不起来,可是那一阵阵烟熏实在让人眼睛难受得紧。   她也只能让大家先下了城墙进入城中。   这城里,也是有十来家莫家的店铺,不过事发之前,就早些关闭店铺,都往良州那边赶了过去,所以莫家的店铺里,如今早就空荡荡的,剩下没带走的那些粮食,也早就被洗劫一空,如今门板都歪歪斜斜地挂在门框上,处处皆显萧条之色。   找了一家相对毕竟完好的院子安顿下,便有人去收拾水井,又有人去城中打探消息。   可是干旱了这么久,井早就已经干枯了,沈羡之没得办法,又见那日头烈烈,只靠着身上这点水,只怕是难以撑下去的,只叫人收来了不少油纸或是皮革,在地上挖坑,垫上了能盛水的盆,用油纸皮革覆盖在上面。   虽是杯水车薪,但关键时刻这点水也是能救命用。   阿蒿三姐妹也在这时暗地里偷偷出去了,多半以为公孙无音等人都忙着,这当头没人看着她们三,所以便出去。   哪料想沈羡之怎么可能轻易放了她们?不过本来以为她们是想找自己报仇的?可哪里晓到这阿蒿却是去往了已经破败的秦府。   沈羡之恍然大悟,后知后觉想起来,这高月的驸马,不就是江南人,姓秦么?只是他一个死了将近一年多的人,沈羡之也没去多调查,自然也就不晓得他原本竟然是这襄州城的人。   所以一时间不免是怀疑,这高月带着妹妹们来这江南,莫不是找自己驸马的家人?   但又有些想不通,这不是她出宫的理由,而且还将两个妹妹也一起带着。   她还没得出个缘由,公孙无音和众人也从外归来了。   “闭城的第五天,城中官宦富贾们,几乎都搬到了一处。”那边有官兵和各家护院看守,且不说都是练家子,手中还有锋利的兵器,普通老百姓们根本就过不去。   公孙无音禀着此话之时,胸腔中满是怒火,这样的大难之前,不指望权贵们能将家中多余的粮食拿出来救济,但这本地的官员们,也不该如此。   再有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朝廷派来赈灾的人还没到,到底是意欲为何?   难道就要眼睁睁看着这些老百姓们被活活饿死么?他这一刻甚至都怀疑,这云湖漕运被管制,都是朝廷下的命令。   也将自己这怀疑与沈羡之说出来。   沈羡之虽然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天灾,但还是觉得朝廷的救援太慢了。就算是消息传播得太慢,但这个时候了也早该到京中了,这样的大事难道他们还要商量十天半月,才能得出结论么?   所以听到公孙无音的话后,不由得开始猜测起来,“西北这么多年来,战乱一直未停歇,只怕国库本就不充盈,如今地方官府又没有半点存粮,这也就意味着赈灾得从各地调粮。”   且不说这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且这大夏各地几乎都是靠着江南良州的粮食,本就捉襟见肘,如何能腾出粮食来?   所以短时间里,朝廷是真筹不到粮食的,让从京中开皇仓,这就更不可能了。   但就算是因为没有办法筹到粮食,也不是朝廷不派官员来江南的理由啊。   这个时候,就算是为了安抚百姓,再没有粮食的情况下,也应该派人来才对。   “要不,将那阿蒿等人带来问话?”公孙无音想,与其这样猜测,倒不如直接将那身份已经落实了的三位公主请过来直接问就好了。   “也只能如此了。”本来沈羡之还想暗地里探一探她们的目的。   很快,那刚回来没多久,正为着秦家无人烟而伤心难过的阿蒿就被带来了。   阿蒿心惊胆颤地跟着护卫过来,以为是自己出去的事情被发现了,正满腹找个合适借口搪塞,却没想到刚进来行礼,便听得上方坐在这的沈羡之问:“朝廷久不派官员来江南,到底是什么缘故?”   阿蒿被她这样一问,当时就给吓愣了,不过到底恢复得很快,连忙做出一副不解的迷惑表情看着沈羡之。   “高月,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虽还没查到你如何从宫中带着逐月和宋月出来的,你们的目的又是什么,但你们终究待在那宫中,又有刘尚书这么一位外祖父,不该不知晓。”沈羡之已无多余的耐心了,尤其是一想到这城中的权贵们直接给自己建了一处‘世外桃源’,弃这老百姓们不顾,心中便烦躁得很。   她这一声高月喊出口,加上那阿竹和松儿也没跟着一起来,让阿蒿下意识地便慌张起来,顾不得她如何知晓自己身份的,只担心起两个妹妹的暗卫,当下也是慌了神,“我……,你莫要伤害我妹妹们。”可沈羡之问的这些,她也不清楚。   反正此刻的阿蒿是彻底地慌了神,想都没有想就立即跪下身来。   一开始沈羡之以为她们是来找自己报仇,可这一路她们的表现,显然根本就不知道当初自己也去过刘菩萨那里,所以这个可能几乎可以否定了。   而且她们现在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加上她今日又去了秦家,沈羡之便问道:“当初听说秦驸马忽患疾病而去,莫非此事还有蹊跷?”   她其实也就随口一问的,可是阿蒿却立即否定,“驸马他确实不在了。”这个时候,哪里还猜不到,自己今日之举只怕全部落入对方的目光中了。可是不管如何,自己绝对不能将驸马还活着的消息说出去。   也是巧了,正当是这个时候,门外有飞信传来,公孙无音连忙给沈羡之递上,正是关于这高月三姐妹的。   沈羡之看了一眼,忽然也就明白了这高月为何抛去那荣华富贵也要将两个妹妹给带出宫,逃到这江南来了。   于是看完后,只朝地上跪着的高月看过去,“刚得到的消息,秦驸马还活着呢。就在江南一带,你这一次出宫,还真是来找他的。”至于这第二个嘛,就比较有意思了。   秦驸马似不为刘尚书所用,才被迫‘急病’去世的,不然高月公主就不能再嫁,再为刘惠妃和刘尚书笼络可用之才。   这可不,刘尚书如今为了这江湖势力,甚至要将高月公主下嫁给平月秋那样没有半点担当和责任的男人。   至于其余的两位公主,那宋月公主相貌最是上乘,被预定给了西北外面的北漠王子。   逐月公主同样也是难逃权势支配的命运。   所以她们俩才义无反顾地跟着高月公主从宫里逃出来。宫外虽然不能确定是通天大道,但好歹还有些希望,可是宫中,是一眼能看到未来的苦难日子。   只是在宫外她们没有半点依仗,的确只能找秦驸马。也亏得学了些功夫,不然就这样娇滴滴是三位美人,能不能走到江南都是另说呢。   “你到底是何人?”高月听到沈羡之的话,似生怕她与外祖父或是母妃有什么来往,担心她对驸马下手。   “沈羡之。”   随着沈羡之吐出自己的名字,使得原本没料想到她如此痛快的高月当即就震住了,满是难以置信地看着沈羡之。   似乎过了片刻,她才勉强从这震惊中恢复过来,仍旧打量着沈羡之,试探地问道:“你是当初父皇许给瑾哥哥的沈二小姐?”说来也是可笑,她们这些宫中女人对沈羡之最刻骨铭心的了解,也就仅仅是当初她在宫门口,满头的金簪珠翠晃瞎了十七马儿的眼睛,险些将十七给摔死。   至于她不务正业,有失皇室颜面,混什么江湖,做什么日月神教的教主,皇室中人都是没有放在眼里的。   一个帮派的成立建设,没有德高望重的江湖前辈以及丰富的江湖人脉,想要建起来多难?如果真那样简单,朝廷早就将江湖掌控在手里了。   那武林盟主的位置,也不会落入旁人的手中去,完全掌控与皇室手中。   所以其实皇室是没有将沈羡之这日月神教给放在眼里的,倒是这江湖月报发行后,还有那韩先生主编执笔的月报一起发行后,引了不少文人共鸣,他们才在日月神教上多关注了几分。   可偏偏这个时候刘菩萨之死牵扯到了夏侯翼身上,又有晋州武林大会上的意外发生,一下了这么多江湖前辈和高手,紧接着又是这江南灾情,朝廷就更加分身无术,再去理会这日月神教。   自然也顾不上西南那边如今发展得到底怎样,反正是没有闲工夫去求证了,夏侯巽给到京城的消息又只说不过尔尔。   就连那夏侯绯云去了一趟,也没说西南到底多好,反而还说与从前无疑,皇室这边也就更不多管,唯一发愁的是他们的人一直没有办法进入浔州城里。   “是呀,意不意外?惊不惊喜?”但沈羡之觉得,高月肯定不开心的。也懒得与她废话了,“你确定你什么都不知道么?还是你不打算为你两个妹妹想一想?”反正自己不是什么善类,她若是不如自己之意,那逐月和宋月肯定是要吃点苦头的。   这实在是难为了高月,她都顾不得去有多余的时间震惊沈羡之,将她与沈相爷或是夏侯瑾给联想到一起,就听她逼问,甚至拿妹妹们的性命来要挟,一时急了,“我真不知道,你既然已经早知晓我们姐妹三人的身份,那该也明白,那些事情岂能是我们知晓的?”   “一句半句,难道就真没听到过?”沈羡之信她,朝堂上的这些大事,她然不可能条条都知晓,但总不能什么都不知晓,一问三不知吧?   沈羡之的表情其实也没有多凶恶,更没有出言继续威胁,但她越是这样平淡冷静地问,就越是叫高月担心她对妹妹没动手,这情急之下只道:“我只是偶然听到我母妃说起驸马与南海王走得过近了些,父皇又防备着南海王。”   而且还听外祖父曾经说过,父皇只怕等不得南海王死,毕竟南海王府地处江南边缘,将大半个江南的财富都掌控于手,谁知晓他会有什么居心呢?   但这跟眼下朝廷不派人赈灾有什么联系么?   高月不解,只期盼沈羡之看在夏侯瑾的面上,不要伤害妹妹们。她们虽贵为天子之女,是世人眼里的金枝玉叶,但像是她们这样没有兄弟的公主,也不过是笼络权势的工具罢了。   更何况他们的父皇,又是那样一个自私狠心的人。   可没曾想沈羡之听到她这话后,却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莫非,朝廷还想指望这南海王良心发现,把这么多年从江南吃进去的吐出来?”让南海王救江南?   这不是想屁吃么?她喝了一口茶,“朝廷要是再不来人的话,我觉得南海王借机煽动人心,自立为王的机率大一些。”毕竟当了一辈子的土皇帝,却要马上结束了,谁舍得放弃手中的权势?   就算是他们出手赈灾救了江南,得了这泼天的功劳,朝廷可让世子继续承袭爵位,可是这个时候的南海王府已经因为赈灾之事穷得叮当响了,他们愿意么?   更何况这承袭爵位的事情,还不准呢。 第139章   南海王老狐狸一样,连亲外孙女都要利用,怎么可能做这样的冒险的事情?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沈羡之觉得这江南老百姓都倒霉,如今只盼着她莫家的人无恙。   不由得叹了口气,示意先将这高月带下去,枯坐了半个来时辰,暮色将至,院子屋内也越发闷热得厉害了,似乎这呼进口的空气干燥到了见火就能燃起来的地步。   “收拾一下,去这些权贵的‘世外桃源’弄点物资。”这是沈羡之本来打算,毕竟井中无水,他们这一耽搁,原本所带的物资根本就不够维持到良州。   缺水缺粮的情况下,就算是有什么绝世武功也没用啊。   但是世事总是难料的,她带人去这些权贵的‘世外桃源’取些物资,却不小心引来了对方的围杀。   情急之下,沈羡之也是擒贼先擒王,直接将为首的官员斩杀,没想到这个时候,那城外的难民就忽然开窍,建了云梯进了城。   可显然城里和他们所想的并不一样,和城外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知晓了这一么一处‘世外桃源’,大批难民便趁机杀过来。   他们与城里的老百姓们不一样,在城外见过更多的生死,为了那一口水更是打过无数场,所以早也能算是身经百战了,对于这些所谓的护卫和官兵们,简直就是不要命地冲过去。   城中的这些官兵和护卫们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加上沈羡之也才把州府大人给斩杀了,如今内部乱作一团,正是惊慌失措之时,流民们一下就攻了进去。   沈羡之一行人这个时候已经带了足够的粮食和水出来,听到身后乌泱泱的声音,也无能为力了。   谁都不能想小看了这些被饥饿支配的饥民们,如今面对粮食是有着怎样的潜力。   更何况人数之多,已经完全超脱了自己所能对付的范围,加上城中的老百姓们也趁机加入这抢夺大军中,她真的拦不住了。   不过半夜的功夫,那所谓的‘世外桃源’便成了最惨人间地狱,公孙无音来禀时,脸色难看不已,“无一活口……”   沈羡之早就料到了,这些流民们怎么可能放过那些权贵呢?纵使他们的家人无辜,可是与老百姓们看来,都是一样的。   “还有,那主事者是当初在巴城见过的李落塔。”正是因为他的组织,城外原本散沙一般的难民们才联合在一起,不管是白天攻击他们,还是晚上修筑了云梯杀进来。   都是因为这李落塔。   公孙无音说完,骂了一句这李落塔阴魂不散,又有些焦心,“此人只怕留不得。”原本以为只是利欲熏心,可如今看来,还有这勃勃野心。   只是沈羡之权衡之下,如果没有这李落塔的话,这些流民只怕要被活活饿死,而这‘世外桃源’中的权贵们,却是粮油富足,这样涝的涝死旱的旱死,还不如任由这李落塔来掌控这平衡。   反正遇到这样的天灾,死人是难免的,如果能最小化减少死亡人数,那就是好事情。   这个时候,这样的环境,也没有什么好坏之分,道德品格都不值一提。   然让沈羡之没想到的是,天亮之前打算离开之时,那李落塔居然来拜访。   沈羡之有些吃惊,公孙无音更是担心,只想让沈羡之立刻离开,以免此人又生出什么心思。   但沈羡之留下来了,还让人将李落塔引了进来。   李落塔如今麾下也算是有三四万人手了,如今也有了粮食,多少也能算得上是一方枭雄的,可是在看到沈羡之那一瞬间,仍旧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恍惚间,总觉得又回到了巴城那一日,至今他都没想通,自己怎么就走上了这条路?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想阿金,不知道她在下面冷不冷?恨不恨自己?如今他的身上,还带着阿金的一束青丝,是那日自己亲自替她剃下来的。   沈羡之见他打量着自己,一点都不介意他故作而出的居高临下,毕竟如今的李落塔,手下也有人了。但她还是将自己的疑惑问出口,“我一直以为,你应该投靠了刘尚书,去往京城享受那无尽的荣华富贵去了,怎么会到了这江南来呢?”   听到她的这话,李落塔从阿金的影子里反应过来,抬头看着沈羡之,只觉得自己走到今日,都是沈羡之所逼,如果不是她,自己走么会想到求刘菩萨,那就不会把阿金送过去,阿金不会死,自己也不会撞到刘菩萨被害之事,更不会与五殿下夏侯翼结仇。   本来还以为自己作为证人,投靠到刘尚书的门下会有一条好出路,可没想到还不如当初在巴城时呢。   所以,与其一辈子为奴,不如趁着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为自己杀出一条通天大道,这好过在任何人身下乞讨求食,犹如刍狗一样。   而老天爷总算是站在他身旁一次,他成功了,他将这襄州城里城外的各路人马都已经收复,拜了自己作为将军,现在又有了足够的粮食,他完全有资格与朝廷谈条件。   也许接下来良州竹州琅城都需要自己出兵镇压呢。   就算是朝廷不认可自己,这不是还要南海王么?他开出的条件也不错。   沈羡之不知道此刻的李落塔在想什么,但是总觉得他这副自信的样子有些可笑,“怎么,你如今来见我,是想与我提什么要求?”   听到她的话,李落塔忽然觉得好笑,负手自顾找了张椅子坐下来,“你觉得你现在还有资格与我谈条件么?我该称呼你为日月神教教主?还是西南王妃?”   似乎对于自己知道沈羡之的身份而颇为得意,神情飞扬。   但是,他这个时候要是都还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沈羡之反而看不起他了。就是觉得他这话有些可笑,“哪里来的自信?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他是有几万人,可是他都能带进来么?   没想到这李落塔竟然还挺老实的,自信满满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是么?可是你大概对我了解得不大彻底,你觉得我能按照你们这些狗屁的规矩来行事么?如果是的话,昨晚你占不到这样的便宜的。”自己若是不杀了这襄州州府大人,使得他们失了主将乱了军心?就这么短的时间里,李落塔能大获全胜?   显然是不能的。   李落塔听到这话,微微皱了皱眉头,其实已经有些心虚了,尤其是看到沈羡之不知道何时逼近的,也倏然站起身来,“你若是敢对我动手,我手底下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放过你的,你出不了这襄州城。”   哪料想沈羡之却被这话哈哈大笑起来,“你的野心和你的智商明显不匹配,听我一句劝,老老实实回乡种田吧。你也不想想,明明那些流民是他们集结而来的,你三言两语就给蛊惑,为你所用了,只怕他们心中都不服气的,就等着你死在外头,然后能顺理成章接替你的位置呢。”   随着她这话说出口,李落塔脸上的冷汗肉眼可见,瞬间便布满了额头,但嘴上仍旧是不服输,“休得胡言,我等是过命的生死兄弟。”   “不信你大可试试,不过就算我说错了又如何?反正你是死了。”所以,还要继续威胁自己?   李落塔看着咫尺再近沈羡之的,她的美貌没有半点让李落塔觉得惊艳,只觉得像是毒蛇一样可怕,下意识地倒退了一下,却不小心撞到身后的椅子,重新跌坐到椅子上,“你到底想怎么样?”   沈羡之轻轻一笑,退开了几步,“求人的态度也不是这样的。”   李落塔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无比后悔,自己就不该在取得这小小的胜利后,一下失去了理智,跑来见沈羡之的。   他该再等等,等到自己足够与西南王府抗衡。他后悔了,可是后悔的同时,也站起身来,腰却慢慢地弯了下去,“李某愿护送王妃去往良州城。”   还真是能屈能伸,“那倒不必。”沈羡之摆摆手,只是往后要多用用脑子才是。然后冷不防地问了一句:“你和南海王什么时候联系上的?”   李落塔刚要开口回话,心想她怎么知道自己和南海王联系上了?但一张口立即就意识到她在诈自己的话,连忙否口道:“不懂王妃这话是什么意思?”更何况,就算是和南海王联系上又如何呢?   乾坤未定,谁能认定自己就不可能是那匹黑马?   没想到竟然听到一边倒茶的沈羡之絮絮地说道:“连你都能想到借着这天灾牟利,南海王就更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了。他是不是想借机造反?”   造反这种话,即便是真正到了那一步,也极少有人能这样堂而皇之地说出口。   她这样胆大妄为,着实将李落塔给惊到了,满脸惊恐地看着沈羡之,“你……”   “这有什么?这样的机会对于你们不就是天载难逢么?错过了一辈子的遗憾,更何况这朝廷的确是不作为,不过我也不看好南海王,如今江南如火如荼,他不愿意倾囊相助是能说得过去,毕竟要为自己考虑后路,但是怎么能任由这江南的狗官们将这世界分为两极呢?”说到这里,微微叹了口气,看朝李落塔。   “这便是我不杀你的理由,你可明白了?”她要留着李落塔来清理这些贪官污吏,有他也就用不着自己出手了。   本来还想借用雷电,套用上那鬼神之说。   可是如今有李落塔这个现成的工具人,干嘛还要去耗费心神?   李落塔是后来才明白的,从这院子里走出去后,只觉得自己的后背还一片冰凉凉的。也反应过来了沈羡之那句不杀自己的话是什么意思?她要让自己继续去杀这些狗官和权贵们,将他们的粮食都抢过来,然后分给老百姓们。   这江南的官仓中虽然无粮,可是这些权贵们的存粮其实都拿出来,却是能解除眼下之危,能撑一两个月。   可是这两个月里,老天爷似乎会下雨谁也说不准?而且就算是下了雨,粮食也不可能马上长出来,所以到最后,还是会出现饥荒。   所以李落塔由始至终,其实都没有想过将粮食分出去给老百姓们,这样的话到了冬月腊月,他手里也还有粮食,丝毫不担心队伍会因为粮食短缺而出现问题。   甚至可以借住这粮食,将队伍扩张。   可现在沈羡之留自己,却要求自己将粮食分出去,他是不愿意的,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对于沈羡之就是有种恐惧感,总觉得自己如果不照做的话,她真会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身后,一下将自己的喉咙给切开。   他厌恶这种无形而生的恐惧感。   可是,沈羡之也说了,他想要建这不世功勋,最不能缺民心,这些粮食其实也不是自己的,从那些权贵手中抢过来,再送给老百姓们,那这江南就不会真正乱起来,那南海王可能就没机会。   南海王有了机会,就算是他给自己开出的条件好,但终究也只能为臣子,可是如果这些民心自己得到,为何还要去屈人之下?   难道他李落塔,就不能成为这人上人么?他不服气不甘心,也正是这样,他最后决定愿意冒险,听沈羡之的话。   抢来的粮食,一部份分给老百姓们。   如今他所要担心的,便是如何去劝手底下那些将领们。   公孙无音有些隐隐担心,这李落塔会听二小姐的话么?所以目送那李落塔离开后,回来便忍不住问沈羡之,“小姐觉得他会照做么?”小姐倒是给李落塔画了个大饼,但是李落塔难道就不会想起西南王府么?   那南海王野心勃勃,难道他就不会想小姐同样也是么?   他是没将这些话说出口,可怎么逃得过沈羡之的目光?只听沈羡之不以为然地说道:“咱们西南就是占了穷和落后的便宜,这一两年发展虽然飞速,可是这自古以来,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见到咱们西南好的人都在那里扎根没回来了,没见到只听说的,又觉得夸大了。”   而西南到底怎样落后,那不毛之地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根深蒂固了,夏侯瑾的身体也不好,就算是自己再怎么厉害,于他们眼里也是一个女人,能翻起什么风浪?所以这样的大浪之中,西南王府在他们的眼里,是不够格参与进来的。   所以她敢赌李落塔会照着自己说的做。   这样的话,应该是能暂且缓解这江南之危,少死些人了。   就是权贵家属,他是要留下来做劳役,还是直接杀掉,却不是沈羡之能左右的,她也没有那么多慈悲心去考虑这么多。   反正世道就是如此,总要有人死,各自认命吧。   好吧,公孙无音觉得她说得也有那么一点道理,便是自己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西南的发展,也不相信的。一面问道:“那高月公主,还要继续带着么?”   “带着吧。”万一以后有别的用处呢,而且这三人也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之事,反而还挺可怜的。同样为女子,这男女不平的年代,她对这样的姑娘家,总是有几分怜惜之心。   半个时辰后,队伍直接从襄州城出去。   已无任何牛马作为代步工具,河面是能行船只,可是已经干枯不已,只能走小船,而且还隔三差五就有尸体堵住,到时候还要下河打捞尸体。   如此还不如走旱路。   只是满地焦土,这尸体也是随处可见,尘土飞扬间,昏鸦嚎叫,处处皆是一派死寂。   这时候一只与众不同的鸟雀落在公孙无音的肩头,很快他便从鸟雀身上解下那精巧的竹筒,递到沈羡之身前,“是西南来的。”   夏侯瑾回信了,竟这般快?沈羡之忍不住朝那小黑鸟看去,的确是夏侯瑾豢养的,曾经她也没少见,只是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飞得这样快速。   一面接过信笺,有些意外,“夏侯翼后夏侯绯云都来江南了。”而且两人都是受命来赈灾的。   狗皇帝这又是什么把戏?还要小心防备南海王是几个意思? 第140章   这会儿还是早晨,可连续干旱之下,这空气里让人无法捕捉到半缕属于该有的清新,而且又有那蝗虫飞过,莫说是什么树枝草叶,便是那树皮也被啃得干干净净,目光所扫过之处,没有半点生机。   甚至还有被昏鸦啃噬过的尸体,如今只剩下一堆堆白骨,人间地狱只怕也是莫过于此了。   这便是天灾。   可是于沈羡之所看,明明不至于走到这一步的,这些枉然丢掉性命的老百姓,都是因为朝廷不作为的缘故。   朝廷和地方藩王之间的较量,将这些无辜的老百姓作为赌注,使得这些地方官员越发为所欲为,枉然害死了这么多人。   这一刻沈羡之觉得,那些权贵们不但该死,而且更应该千刀万剐才对。   她将信笺撕碎,刚摊开手心,便被那干燥的风给吹散,瞬间没了踪影可寻。“朝廷到底要做什么?”要说他们不在意这江南之灾,可是却派了两位皇子亲自来。   可要说在意,这两位皇子轻装而来,连半粒粮食都没有,他们打算拿什么来赈灾?放自己的血么?   不是她要阴谋论,而是夏侯瑾又提醒要小心那南海王,加上这狗皇帝对他这些亲儿子们也几乎都是作棋子用的。   所以她甚至想,莫不是这两位皇子是他手里的弃子?不然的话,单枪匹马让他们来江南送死么?   如果这个时候,夏侯翼和夏侯绯云就算是被南海王抓了去,只怕狗皇帝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更别说这两人能起到什么威胁作用了。   一面想起这狗皇帝面上最疼爱的看似是十七夏侯巽,但夏侯巽又只是挡箭牌,前世也看过不少宫斗文,一般最后继承大统的男主角基本就是分为那么几类了。   要么就是暗里韬光养晦,明面做个闲散人,或是丝毫不在意自己名声怎样的闲散皇子;要么就是从小多灾多难,最后成功登基。   不然就是看似皇帝不喜,无人搭理无人关注的小可怜,但实际上是皇帝最爱的女人生的儿子,心尖尖,老爹支配着其他的儿子们窝里斗,专门替他清扫登上皇位的道路。   当然了,这种也不算什么,毕竟中间跟皇帝多多少少是会有些摩擦误会,运气最好的是那种躺赢的,真的在皇帝心里都想不起这个儿子的存在,可最后自己的诸位王兄们相互残杀,就剩下他一个人……   所以,虽然这是现实,不是小说,但是想到这狗皇帝的迷惑操作,沈羡之便忍不住朝那高月问,“这宫里,哪位娘娘最受宠?”末了又补了一句,“德妃不算。”   高月公主不明所以,不晓得沈羡之怎么忽然问起这个?还有德妃为什么不算?“为何不能算德妃娘娘?”而且父皇对十七也极其偏爱。   没想到竟然听沈羡之反问道:“他要真宠爱十七,该是小心翼翼地将他保护起来,而不是让他得罪一个又一个人。至于为什么最宠爱德妃?你在宫里你难道不清楚么?除了德妃之外,如今这几宫娘娘身后,哪个没两把刷子?”再特别宠爱他们,那对方的尾巴岂不是要翘到天上去?   高月应该是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听人对后宫之事评头论足,可是她竟然意外地发现,沈羡之说的好像也是那么一回事,如果父皇真的宠爱十七,不是该想办法让别的皇兄们对十七这个弟弟多照顾些么?可是如今细想起来,好像父皇没少给十七拉仇恨。   不过也不排除十七现在就在西南,与这沈羡之有些交情,沈羡之偏向他的可能性。   所以高月暂时也没有结论,只是顺着沈羡之的话说道:“如果不算德妃娘娘的话,那倒也看不出来,对谁特别好,都是一样的。”就比如,如果在母妃的宫中歇一晚后,他必然会去陪着贤妃用膳。   反正雨露均沾,也正是这样,谁也看不出来,父皇到底更喜欢谁多一些,是母妃所看养大的八皇兄,还是五皇兄。   又到底会立谁为储君。后宫里较量不止,朝堂上也因此拉扯不清。   至于大家为何没有将受宠的十七放在竞争储君之位的资格中,只怕正是沈羡之所说这样,德妃身后无人,甚至连六皇兄都比不过,六皇兄身后好歹还有公孙家的女眷们,哪怕无权,可是一个个诰命在身。   可六皇兄都没有这个资格,那十七就更没有了。   高月一时间也有些懵了,方才沈羡之看信的时候没避开她,她也瞧见了,这一次来江南的是五皇兄和六皇兄,这是不是意味着,父皇要选寄样在母妃名下的八皇兄?   不想这时候只听沈羡之又说道:“这么说来,京城里只剩下八皇子了,从眼下看你母妃岂不是最大赢家?”   话是这样,可是高月忽然想起,京城怎么可能只有八皇兄呢?明明还有两位啊。于是连忙道:“还有二皇兄和三皇兄。”   这个二皇子沈羡之晓得,他此前是太子,那钟玉嬛不就是因他被牵连的么?他都被圈禁了,应该不算吧?   不过这个三皇子,沈羡之还真没听过,“三皇子还活着?”她所得到的资料,除了方才所言的这些皇子,其他的不都不在了么?   只听高月解释道:“三皇兄身体孱弱,从小就养在相国寺里。”不过高月想,三皇兄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每日礼佛读经,只怕也是一心向佛的,而且身体也不好,应该不可能与朝廷有什么接触。   倒是二皇兄,当年他不过是被圈禁罢了,到底是留了性命,听说当初他的人也逃了不少出去,可没准他一直都在蛰伏伺机报仇呢。   于是她几乎认定,这个二皇兄现在极有可能就是在暗中韬光养晦,如今京城里就只剩下八皇兄,他不可能就这样放过这个天大的好机会。   没想到这时候却见沈羡之一脸不信地问过:“你见过这三皇子了?真的病了?”天下人人皆知,夏侯瑾活不了多久了。   可事实上呢?他不但能活好久,而且那身体简直是不要太好。   反正她切身体会过了的。   于是她几乎就将目标锁定在这位寺庙里长大的三皇子身上。   高月摇头,“父皇说三皇兄身体不好,不能多见人,也不能吹风,所以即便是宫中重要宴会,也不会让他来,所以我们都从没见过他。”反正兄弟姐妹那么多,少他一个也没什么区别。   沈羡之一听这话,单方面就认定了这位三皇子有大问题,“我看着玄乎。”一面也问起这三皇子的出身。   高月知晓的并不是很多,而且还是从她母妃刘惠妃那里听来的。   那时候刘惠妃愤怒地将指甲掐紧手心,然和恶狠狠地说道:“那贱人得宠又如何?还不算死了?留下的儿子也病恹恹的,只能一辈子待在寺庙里,她一个死人怎么能比得过我们?”   而沈羡之听到这话,几乎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这个世界哪里是现实?明明更像是小说世界啊!听听这刘惠妃的这话,明显这三皇子就是天选之子啊!   如果这个三皇子将来是继承大统之人,那不就是妥妥的主角么?他身边肯定也配备了一个女主角。   所以自己人生是陪跑?不过也不要紧,这不冲突,她的目标是做江湖大佬,跟朝廷没什么关系。   不过很奇怪,沈羡之竟然一点都不慌张,反而有些激动,“这样说来,这三殿下的母妃当时很得宠?”   她这样对这三皇子的事情感兴趣,让高月也不得不多想,“你是觉得三皇兄有什么问题吗?”   沈羡之何止觉得这三皇子有问题?而且还是有大问题,于是直接脱口说道:“我觉得你父皇最宠爱的,应该是你这位三皇兄。”   高月摇头,直接给否决了,“父皇倘若宠爱他,早就立他为储君了,更何况他的身体并不好?”而且他身体不好,也没怎么听说父皇专门让御医去相国寺给他诊治,显然心中就根本没有将他当一回事。   甚至基于可能也把这个倒霉的三皇兄给忘记了。   “他的身体好不好?你亲眼看到了?不,你没看到,你连人都没见过呢!所以至于是否一直在相国寺,这都是个问题呢!更何况直接将他立为储君,不就是把他做箭靶子么?你们这些兄弟姐妹们?能放过他?”从刚才高月所言中,她母妃刘惠妃对这三皇子的母妃,应该就恨之入骨了。   不过她这些没有半点证据,一点不切实际的话,还真把高月给说动了,尤其是高月看到眼前的沈羡之,想起沈羡之此前不也是一直在山里么?当时沈家也说她身体不好……   可是高月觉得,沈羡之不但身体好,这脑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的,而且武功卓然。   所以没准,沈羡之所说的这些话,还真有可能。只是如果真是这样被她说中了的话,那自己这些皇兄们,甚至是母妃外祖父,他们这么多年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是笑话。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高月觉得出生在这个皇室的可悲,整个人也一下萎靡了下去,因为她忽然又想到母妃说,那德妃能得宠,不过是仗着一张脸像那个贱女人罢了。   而母妃口中的那个贱女人,不就是三皇兄的母妃素素么?于是只转头朝沈羡之看过去,“三皇兄的母亲叫素素,听说是个普通的猎户之女,当初我父皇还是皇子的时候,被人刺杀重伤,被她所救。”   所以,素素进王府的时候,因为身份卑微,她自然不可能做侧妃,只是一个普通的侍妾罢了。   后来生下三皇子后撒手而去也只是一个卑微的侍妾而已。而当今圣上登基后,也没给她追封,加上她所出的三皇子又一直都在相国寺里,所以他们朝中无人,自然是没有人提起此事。   母子俩,就像是彻底被遗忘了一样。   逐月和宋月知晓身份被沈羡之知道后,还是有些后怕的,只是如今见姐姐不知道被沈羡之问了什么?脸色变得难看,到底还是担心,壮着胆子靠近了过来。   却不想刚过来还没来得及询问高月的状况,就听高月说道:“她没有被追封,三皇兄也在相国寺,无人见过,几乎所有的人都将他们遗忘了,大部份人甚至不知道他们存在过。”   逐月二人听这话没头没尾,一点没懂。   但沈羡之明白呀,很自然地接过高月的话,“所以,这样一对比,他才是那个被真正保护着的人,至于十七,不过是靶子而已。”可怜的十七啊。   一面也忍不住拍手叫道:“妙啊,这三皇子简直就是话本子里的主角,咱们试想一下,如果这位三皇子以后才是储君,那这么多年这素素没有任何品阶,到时候是不是一举追封为皇后太后的?”   公孙无音一直都紧随在沈羡之的身后,她是寒甲军所有的希望,而且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也让公孙无音觉得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比她合适的。所以哪怕知道沈羡之武功不错,但是他不放心这高月公主几人,自然也就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   如今听着她这些言论,忍不住瞥向了这四下的荒芜,他们这多少也算是在逃难吧?二小姐怎么还这样欢乐?而且胆子如此之大,把当今圣上后宫掰开来细说就算了,如今还编上了话本子。   后来的逐月和宋月隐隐明白沈羡之和高月在说什么,吓得小脸苍白。   她们是再也没见过这样大胆妄为的人了。   可沈羡之明显来了劲,兴致勃勃地说道:“这三皇子的母妃出身以及和皇帝年少时候的相遇,也是话本子模板,你们想那时候你们这父皇,天之骄子,自小眼里都是数不尽大家闺秀贵族仕女,个个都闭月羞花,见多了难免是觉得烦腻了。”   所以忽然遇到这素素,简直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正觉得腻味,来了一盘小白菜,吃得多香啊!那叫一个清爽。   那这素素自然也就受宠。   不过小白菜一直吃也不好吃,所以这素素死了,在狗皇帝还没吃腻的时候就没了,这么多年不就更加让狗皇帝念念不忘么?   而且人都是犯贱的,得不到的就越是觉得珍贵,久而久之就成了那触碰不到的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逐月宋月对于沈羡之的这些高谈阔论,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哪里敢附和?哪怕她们也觉得沈羡之这个说法是有些理据的。   但高月这会儿大抵已经适应了,只苦笑一声,叹道:“所以,活人永远都比不过死人,对不对?”   “是啊,就像是家花没有野花香一样。”沈羡之说完这话,下意识摸了摸下巴,也不晓得夏侯瑾在外面有没有野花野草的。   如今正安排好一切,从西南启程往江南赶来的夏侯瑾,只觉得鼻子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发痒,打了个喷嚏。   身后的贪狼听了,只担忧道:“王爷您也是,都说在早上露重,咱们就算要赶时间,也不差这一丁半点的。”这下好了吧?喷嚏都打上了,没准是着凉了。   夏侯瑾听着耳边呼呼风声里夹杂着的啰嗦,想着从前自己身边这些人不是这样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怎么一个个开始这样喜欢碎碎念起来了?跟个老太太似的。   自然也没做理会。   本来听说沈羡之身上有蛊毒,他立即就联系了阿布他们帮忙打听苗人的踪迹,希望能帮沈羡之找到接触蛊毒的办法。   虽然蛊母就在沈羡之手里,可这蛊毒不解,夏侯瑾终究是不放心,就怕出个什么意外。   可没想到这苗人的消息还没找到,反而是江南那边的噩耗一件又一件地传来。   然后他最担心的事情也就发生了。   沈羡之居然去了江南。   江南是鱼米之乡,是那富贾之地,同样也是险地,尤其是这天灾过后,朝廷又如此不作为,少不得是会出现疫情的。   若真染上疫情,脑子再怎么好用,武功再高,都是没用的。   可是仅凭着他的一封手书,怎么可能将沈羡之劝回来?于是乎只能将西南的一切都安排出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往江南赶去。   他这里心急如焚地赶朝江南,就怕沈羡之有个万一。   然而如今的沈羡之踩在焦土上,正兴致勃勃地与这高月姐妹三说着‘假如这三皇子未来的储君’的话题。   “他要是储君,历史就由他来撰写,那他肯定就是个英雄。不过俗话说的好,这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历史里若是只写那些丰功伟绩也不好看,到底还得添些儿女情长,没准这会儿他的身边就有个美人相伴,而且可能还不止一个,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美人里,绝对有一个是你们所认识的,世家容貌学识都是上上乘的。”   高月这会儿已经彻底地适应了这个话题,更何况沈羡之不是在这话题前面加了一个‘假如’么?还有这长路漫漫,头顶着烈阳烘烤,脚踩着龟裂大地,如果不说些话转移注意力,的确是难熬得很。   所以听到沈羡之这么说,“那这人以后会是皇后么?”   沈羡之想了想自己看的小说,“是肯定会是的,毕竟出身和世家都摆在这里呢。不过我觉得三皇子身边应该还有一个与他母妃一样出身的女子才对,也有可能是从小在外结识的青梅竹马,应该是他的心尖尖。”   “既然是心尖尖,为什么不立为皇后?”那宋月也忍不住小声嘀咕,显然也被这个沈羡之综合自己所看过的多本小说而现编出来的故事给吸引了?   而她才问完,那逐月就道:“出身不行,朝堂上群臣会反对。”毕竟是一国之母,身份不能太低微,而且出身太卑微,身后无人也不见得能掌管后宫。   不过逐月却想道:“兴许不能立她为皇后,三皇子会更宠爱她。”   高月点头,很是赞成,“那到时候权力给了世家女,宠爱却给了这青梅竹马,似乎也是能平衡后宫的。”   哪里料到沈羡之语出惊人,“还有一个可能,这个皇后其实是垫脚石。”   “什么垫脚石?”宋月不解。   于是沈羡之便将那些籍籍无名的皇子,为了争夺储君之位,从而利用世家女的感情,让对方帮自己铺起这青云路,借用起母族的势力为己用,等目的达到,权力在握后,第一时间将这位世家女踢掉,然后将对方的母族也一起灭族,在扶持自己的真爱上皇位。   而那时候的年轻帝王连皇后的母族都能灭族,想来已经是大权在握,又有如此铁血残酷的手段,群臣们就算是对这位出身卑微的皇后不满,也不敢多言一句。   毕竟什么能比得过自己项上人头身家性命重要呢?   几人听到这话,都忍不住道喜一口冷气。   不是因为觉得沈羡之说得太夸张了,而是类似的事情,历史长河里也是有的,虽然没记载得这样清楚,但也差不了多少。   而公孙无音觉得沈羡之是真无聊,这个‘假如’也说得未免太夸张了些,且不说这后面新皇会杀皇后一事,便是这位三皇子到底是真病还是假病,都还无从考究呢!   如今就只知晓有这么一个人,而且人家身后也的确无权无势,她却已经编排出了这么多。   让公孙无音也坚定地认为,果然女人真是恐怖,才走了一个时辰而已,她们就把一件莫须有的事情说出这么多花样来。   但这个故事还没有说完,还在继续中。   也有可能是沈羡之说得太真切了,加上的确也有相似的历史,所以这高月姐妹三还真有模有样地筛选起京城里极有可能帮到三皇子的这位世家女。   出身要好,家世要过硬,容貌也要出众,更要惊艳才绝。   其中甚至还有那已经被革职,险些被流放的前太子太傅钟太傅家的女儿钟玉嬛。   不过她刚被提起就被推翻了,钟太傅一个文人,也没结党营私,不合适。   于是挑来挑去,觉得高相爷家的独女高水汀就挺合适,对方不是也和王玉臣退了亲么?   沈羡之已经把王玉臣这一号人给忘记了,如今听她们提起,方才想起来这个一身葱绿的自恋狂。   至于这高水汀,也的确有那端庄之相,至于才华这种东西,多宣传宣传就有了,最重要的是她相府小姐的身份很合适啊。   而且高相爷也是一个十分擅长经营人脉的大佬。   三皇子要是不选高水汀,那就是他没眼光。   于是越说越像是那么一回事了,这宋月还透露,听说这高水汀近一年来,总是喜欢去相国寺里拜佛。   没准就是去与那三皇子私会。   不过是这样一来,岂不是说明三皇子还真就在相国寺里?   公孙无音听着这说得越发没谱,如此玄乎,忍不住干咳一声,“二小姐,聊了这么久,大家要不要歇一歇?”他就好奇了,这群女人嘴巴就没听过,这样炎热她们就不会觉得口渴么?   然后大家都在兴头上,只摆摆手,“不必,我们还能走。”她们这些女人都还能走,向来公孙无音他们就更没问题了吧?   因此公孙无音继续听她们这无边无际地说,说到最后这高月三姐妹明显是被二小姐带偏了,竟然公然指责起她们的父皇,不该生这么多儿子,不然的话哪里来的这么多勾心斗角和算计?   又说起这男人就不该三妻四妾,没有三妻四妾一夫一妻,哪里有什么三心二意呢?   几人和沈羡之中间的距离,一时间就被这个问题一下拉近了几分,高月等人也改口叫她阿羡或是羡姐姐。   早没了之前对她的害怕和恐惧了。   如此,这关系拉近,心扉打开,沈羡之又从她们口中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后宫中的状况。   而这宫里宫外,总共就一个皇帝,所以这宫里宫外的事情,看似是没有什么关联,但事实上却是环环相扣。   因此第二天,沈羡之就分析出来夏侯绯月和夏侯翼为何一同被派遣到这江南的缘由了。   且说这夏侯翼,是因被当做杀了那刘菩萨的杀手,刘尚书就这么一个儿子,痛失爱子,必然是不顾一切后果想要为儿子报仇,如此将夏侯翼弄到这江南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纵然夏侯翼在宫中还有贤妃娘娘,可是贤妃娘娘母族明显不如这刘尚书啊。   至于夏侯绯月,也一同被派遣到此,只因他从梧州归去后,公孙家的那帮女人想借机趁着他这功勋,替他请一个王位。   他们是不肖想那皇权,但到底想让这外孙能有个未来。   所以就趁着她们那些老人都还在,老太君亲自上书。   但这明显就触到了狗皇帝的逆鳞,这么多年他真有意封儿子们王爷,早就册封了?能拖到现在?明显就是没打算留这些儿子,所以难得去麻烦罢了。   所以,夏侯绯月也来了江南。   公孙无音听到沈羡之分析得有理有据,本还觉得这女人间的友谊实在是来的奇怪,生怕沈羡之被那高月三人蒙骗了。   如今看来,恍然大悟道:“所以昨天二小姐是为了获取她们的信任,才与她们聊了那么多。”   也不是,她也好久没人这样畅所欲言地聊天了。不过见公孙无音这样认为,也懒得与他多解释,只是有些担心,“那夏侯翼是死是活,我倒是不操心,可是这夏侯绯云是我给小白相好的未来夫君,不能叫他死了。何况他和你祖上也算上是一族,四舍五入你们也是兄弟。”   这扯远了,更何况他们投靠了夏侯一族,公孙无音更是对这京城的公孙氏不满,哪怕也同情他们的遭遇,如今满府只剩下一帮孤苦伶仃的女人。但让他去保护这夏侯绯云是不可能的事情。   转眼过了两日,这沿途也遇了几波难民,沈羡之救不了,只能避开些走,不然徒添自责之心。   可是这山被蝗虫啃噬光了,连个遮挡身影的地方都没有,所以还是遇到了难民。   大小总共七人,虽然一个个都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但是从他们身上那已经划破的衣裳来辨别,想来从前也是富足人家。   他们也没像是之前遇到那些难民一样上来就哄抢,所以沈羡之一行人在这石崖下休息的时候,还是分给了他们一些干粮。   但他们自己所带也不多,因此只能给这一顿的。   不过对方也是对他们千恩万谢的,也在隔壁的崖下休息。   这一行人没有什么行李,如今吃过后看到沈羡之他们挖坑,很是不解,直至见到他们将油皮纸扑在上面后,才反应过来,是用这样的办法积水。   于是晚上借着火塘的微光,便将自己的鞋子给割开,也效仿着沈羡之他们的办法来积水。   翌日发现果然是有所收获,激动得一家子欢呼不已,不过眼见着沈羡之他们启程,虽然也不知沈羡之他们到底要去往何方,但如今无处可去的他们,便紧随其后。   只求跟在他们身后,得个庇佑,自家孩子不要被抢了去。   这样的世道,没了粮食,各种所谓的肉菜层出不穷,所以为了保护孩子,那夫妻两便领着孩子们跟在沈羡之他们的身后。   说实在的,沈羡之是不愿意有人跟着的,可这一家子挺会做人的,那算着到了饭点的时间,就避得远远的,等沈羡之他们这里吃完了,才带着孩子跟上来。   这样一来,反而让沈羡之觉得讨喜,又心疼这对夫妻带着五个孩子,眼见着到了龙凤峰附近,刚好到了休息补给的时间,发现那对夫妻又故意放慢了脚程,落在后面,避开他们补给的时间。   便让公孙无音也放慢了脚程,等着那对夫妻冒头,便让他送些吃的过去。   这对夫妻如今就学着沈羡之他们积水的办法,然后靠着这些水维持,或是运气好的时候,能寻到些草根。   如今见沈羡之又让人送了饼过去,虽然干得犹如铁饼,但那属于粮食的香气让饥肠辘辘的他们也顾不得是,当即便直接送入口中。   几个小孩子也是狼吞虎咽,只是吃着吃着,却都停了下来,只将剩余的给揣在怀中。   沈羡之暗中看着,想来他们是给留着下一顿再吃。   叹了口气,只盼着这老天爷早些落雨吧。   她也吃了些饼,因见水并不算多,便没喝,歇了一会儿,有护卫来禀,说是后面有难免来了,也是带着孩子的夫妻。   有了眼前这省心的一家子,沈羡之也就没放在心上,只想着既然带着孩子,跟在他们队伍后面也好,虽不能提供给他们水和食物,但好歹能保证这些孩子的安全,不会被其他的难民威胁到。   但是哪里晓得,这后来的一家却是直奔沈羡之他们队伍,不管男女还是小孩子,直接就往他们的包袱扑来。   这是让沈羡之最反感的事情,很不留情就一脚踹开那女人。   都在难中,她又不是救世主,身上也就这么点干粮。   可是没想到这一脚踹出去,那女人便捂着胸口嚎嚎大哭起来,“你这贱人,怎么这样歹毒?哎呀,疼死我了。”   她的男人和孩子一听,连忙围了过来,也不占地怎么从那破烂的衣服中摸出锈迹斑斑的匕首,就要朝着沈羡之扎去。   这实属让沈羡之有些震惊,不过一点也没慌,而且也没等那几只匕首靠近,这一家子就被公孙无音等人给拿下来了。   他们显然也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光景,这一路上只怕凭着这样的气势,得了不少好处,所以刚出掏出那匕首才会如此熟练果断。   只是如今他们反而被擒住,愣了一下可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反应也快,立即就朝着公孙无音痛哭流涕地求饶道:“大爷,求您饶了我们吧?我们也是饿慌了没得办法。”   几个原本被吓着的孩子听到父母的求饶声,似乎也才从害怕中反应过来,也跟着哭起来求道:“大爷饶命,给我们点吃的吧?”   一家子哭哭啼啼的,穿得又破烂,瞧着的确是凄凄惨惨的,但凡是个人都会起同情之心。   可是这一路上走来,沈羡之见过太多了这样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人了。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不择手段想活下去是本能,沈羡之是没有谴责他们的资格,但她却有不姑息对方的权力。   所以这些哭声,于她来说没有什么可怜不可怜的,只觉得吵闹,当即只向那公孙无音递了个眼神,“打发远些。”   这一家子还以为赶走他们之前,会给些粮食,没想到公孙无音竟然就这样粗鲁地提起他们的领子,朝着太阳底下扔去。   这叫他们怎么甘心?但是沈羡之这一行人他们不敢再动手,狠毒的目光一转,便落到那一家七口的身上去。   而且这一次毫不掩饰,人还没到他们手里的匕首就先拿出来了。   这就是明晃晃的威胁,威胁那一家七口要是赶跑的话,那下场不堪设想。   可是不跑,难道坐在这里等死么?   只是那一家七口,五个孩子最大的也才七八岁,小的才五岁的样子,速度自然是比不过这些人。   不过,沈羡之当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眼前发生,只让人去阻止,但是断然没有想到,这两家人居然是亲兄弟。   而且这先跟着沈羡之他们的这对夫妻里带着的那个最小的孩子,是被这对夫妻放弃了的小女儿。   只不过是被自己的叔叔给救下来罢了。   等公孙无音将这些人赶走,那高月还未将目光收回,一直盯着那惊魂未定的一家七口,有些感慨道:“这便是世人所言,一样米养百样人,明明是手足兄弟,可是有人是地狱恶魔,有人又是天降的活菩萨。”   “世间有黑就有白,很正常的,一茬韭菜也还分好坏呢。”沈羡之耸了耸肩膀,不以为然。被耽搁了这么久,该赶紧启程了,兴许能在天亮之前,能穿过这龙凤峰。   如今的龙凤峰早无巍峨可言,光秃秃的活像是一只被拔了毛的大鹅罢了,那标志性的龙门,不过是人工筑建出来的石桥罢了。   不过沈羡之有些好奇,谁无聊在这山峰上建造这样一座石桥呢?下面又没有水?不免是多看了几眼?   众人也觉得好奇,毕竟从前有绿植遮挡,都当这是天然形成的,哪里晓得,居然就是人工修建的。   穿过了这石桥,沈羡之以为这草木不存,想来翻过这山峰也不是什么艰难的问题,哪里晓得这龙凤峰从前都是河流从峰下穿越而过,如今河水枯竭了,河床上都满是尸体,大部份都已经腐败,纵然是离得半里远,还是能让人闻到那腐臭味。   如此,那里的蚊虫就更不少了。所以为了避免加深疾病的感染率,沈羡之才选择走这上面。   然从前上面无路,如今便是没了草木山林,走起来也艰难,加上又无过多的火把,所以最终只能在山里休息一夜。   这不免是让沈羡之有些后悔,早知道还不如在山下休息安全些,这山上她观有不少小洞,没准还有躲藏在这里的野兽呢。   所以夜里也是让人值夜,顺便让人那一家七口也靠近些。   没想到第二天启程之时,那妇人却是朝她走来,沈羡之以为她是要道谢,没想到她却两一个锦囊送给沈羡之,“这是我娘家祖上传来的,虽不是什么好物,但于我们是最为珍贵的东西,这一路上多谢小姐的庇佑之恩,待明日天亮,我们便要往琅城方向去了,望小姐一路顺利。”   “琅城只怕也好不了哪里去,路上小心些。”沈羡之本想开口挽留,但那良州什么样子她又不清楚,更何况接下来也不见得能保证给他们提供水和干粮。   只是将那锦囊给塞回妇人的手中,“既然对你们是最珍贵的东西,我更不能要,你且拿回去吧。”   妇人虽是满脸污垢,已经看不出本来的容颜,脸又过份削瘦,但因为这柔软温和的声音,还是给人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小姐,你拿着吧。自打发生旱灾后,我与夫君遭遇了诸多的背叛,本是已经不愿意相信这世间还有好人的,可是小姐这一路上的庇佑,还有你给的食物,这些大恩大德,我们都会铭记于心的。”   沈羡之不知道是,他们已经走到了绝路,夫妻俩也不想让孩子们继续受罪了,所以打算找个好地方自尽,早日解脱的。   女人说完那些话,不等沈羡之反应,便转身离开了,夫妻俩带着五个孩子,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而去。   沈羡之回想起她说的那些话,有些当不起,她哪里是什么好人?又想到夫妻两人带着五个孩子,还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琅城呢!于是让公孙无音追过去送了些干粮。   宋月见着此举,看了看沈羡之手里的锦囊,已经沾了不少污垢,看不出到底是什么,不过还是觉得沈羡之草率了,人家给这么一个破烂锦囊,她就送了那么多干粮。   这样真好骗。   可又恰恰是这样,让高月又觉得,沈羡之是有人性的,如今没有驸马的消息,她们姐妹三在这样的地方,的确是无处可去,既如此,就好好跟着沈羡之吧。   她连对一个妇人都尚且能如此,想来往后她们姐妹三与她结了些情义,兴许能给她们三提供一个安全之所。 第141章   只是高月觉得有些可笑,明明她们是大夏皇朝最为尊贵的公主殿下,可如今却要朝着别人乞求一处庇护之地。   这又是谁能想得到的呢?只因为她们没有同胞的亲兄弟,不,或者应该说怪她们不是男儿身,毕竟就算是同胞的亲兄弟,也不见得能为了亲情而轻看了权利。   她们的父皇有很多的儿女,多到他疼不过来,甚至想不起来都有谁?所以如果不是有特别的用处,少了谁?谁又会发现呢?   而她们的母妃,也从来都只会怨恨她们,为什么不是男子?   甚至不止一次地埋怨,她们三人中,哪怕其中一个是男子,那她就是一国之母,是她们这三个女儿阻挡了她的皇后之位。   刘惠妃算是得宠的,虽然比不上十七的母妃。   可如果她有儿子,再加上有力的母族,这皇后之位似乎是势在必得的。   所以她怨恨这三个女儿,觉得都是因为她们的缘故,所以对她们三人自然是没有尽到作为一个母亲该有的责任。   甚至是让她们学武,也只是想着有朝一日,若是她们和亲在外,能找个机会杀死自己的夫君,这样就能给刘惠妃挣来些脸面和功勋。   她没有考虑过,到时候这个女儿会是怎么样的下场,只想着要趁着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她将养子扶上储君之位的机率也大了些。   因此,她们三从来都只是母妃手中用来巩固权位的棋子罢了。如果不是嫁给了秦驸马,她不知道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她也会被宠爱的。   只是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害了驸马。   不过幸好他还活着,但江南如今这般光景,他一介读书人,是否能从这灾难中活下来,高月也不确定了。   所以只能将目光转投到沈羡之的身上去,自己总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还有逐月和宋月,自己作为长姐,是断然不能像是母妃那般对待她们的。   沈羡之这会儿已经将锦囊收起来了,虽然满是污垢,但终究是人家的至宝,她还是给小心收着,一面抬头朝着上方那所谓的‘天生桥’看去。   龙凤峰的名声,除了将这原本相连的襄州和良州隔开之外,最为吸引人的更是这山峰上的这座‘天生桥’。   可是如今山木退尽,这桥身也彻底地暴露出来了,满满的人工痕迹。“你说,为何要在这山峰上修这么一座桥?”费时又费力,要说只是为了好看,沈羡之是不信的。   听到她的话,高月抬头看去,也不解为何要修这么一座桥。   不过这时候却听公孙无音说道:“这龙凤峰以前有个名字,叫做乌合山。”而这名字的由来,只因这里以前是一处战场,败方就都被埋葬在此地,被胜方称为乌合之众,叫着叫着成了乌合山。不过后来又经这地龙翻身,江南地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云湖环形河出现,这乌合山也发生了改变,多出两处高耸入云的山峰,还改了个高大上的名字。   所以公孙无音推测那座人工的‘天生桥’,“可能是地方习俗,我曾经看过有的地方也凭空架桥,说是为了镇压亡灵,没准这山峰上架桥,也是此意。”   沈羡之赞同地点了点头,“有道理。”这一切没法解释的,的确扯上了封建迷信,一下就能说得通了。   不过这里居然就是乌合山,还真有些让她意外,听说此处埋着宝藏呢。不过自己也只有一把钥匙,所以短暂的激动后,只剩下一片遗憾。   也没多做停留,启程朝着良州方向而去。   如果说大半个大夏的粮食都出产自江南,那么江南百分之八十多的粮食,便是来自于这良州。   此处因地理环境的缘故,一年三季稻,且雨水阳光条件都十分好,那稻谷自然是比其他地方长得要好,米也多了几分香软。   可是如今这原本该是大夏粮仓腹部,如今似乎比那襄州还要严重许多,彻底干枯掉的河流里堆满了尸体。   这应该是大家有意而为之,没有更好的条件去处理这些尸体,所以便都直接抛入这干枯的河道中。   所以从龙凤峰下来后,沿着河道便是久久不散的尸臭味。伴随着这些尸臭的还有那些苍蝇的嗡嗡声,不知道数量几何,反正声音这样大了,让沈羡之心里有些担忧。   队伍离河道远了些,不过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从前的良田千亩,如今已经彻底荒废,田地里皆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龟裂,村寨中也是十室九空,没空的那一间必然是堆满了尸体。   偶尔也能找到一两个活口,只是面对着沈羡之的队伍,对他们来说,似乎比这天灾还叫他们害怕,还没见到人影,听着声音他们便跑,便躲起来。   简直就将这队伍视为洪水猛兽。   见此,沈羡之倒也不见怪了,缺水断粮的环境里,没有什么人性可谈,如今对他们来说,活人的确比鬼怪还要可怕。   所以躲也是有道理的,也怕吓着他们,所以让公孙无音将人都撤回来。   走了两天左右,终于到了良州城附近,这边的村庄开始密集,不过仍旧是空荡荡的,昏暗燥热的空气里,沙尘浮动,村子也已变成了一片废墟。   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此处竟然没有一具尸体,这像是一个好消息,可是打斗留下的痕迹又清楚明确地告诉沈羡之等人,这里的人只怕很早之前,就遇到了流民的抢劫。   这不免让沈羡之有些担忧:“良州一年三季稻,只怕大家都觉得此处是不缺粮食的。”所以灾情彻底发生后,那些灾民们应该就鱼贯而入,如此的话,和那蝗虫过境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她就更担心莫家的农庄了,从这些废弃的村子状况来看,只怕那里早就出事了,那就算是鹿修澜赶到这里之时,已经晚了。   此时此刻,她心中不免是做起了最坏的打算,一面继续往莫家农庄的方向而去。   又赶了四五里路,前面探路的人回来禀,莫家农庄里无人,其状况与他们这沿途所遇到的农庄一样,也是一片荒芜。   听到这消息,沈羡之更倾向于他们早就转移离开,毕竟当时萧姑姑是在这里的。“那鹿修澜呢?”   打探消息的护卫摇头,不过递上了一块碎石,上面有刀划过的痕迹,是鹿修澜留下的标记。   见此,沈羡之松了一口气,好歹知晓他来过这里。“先过去看看。”   恰好天色也暗下来,沈羡之便示意在莫家农庄里过夜,明日天亮后再进城一探究竟。   她不确定那李落塔会不会带人来这良州城,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良州城的权贵们,只怕也与那襄州城一样,专门给自己在城里打造了一个舒适圈。   正好他们的物资也到了尽头。   这样的炎热里,其实这火光是多余的,跳动着的焰火只会叫人觉得这空气越发干燥罢了。   而且还容易引人发现。   可沈羡之现在就希望有人发现这火光,最好是莫家的人。   她的运气一向是好的,半夜的时候,她忽然被一阵噪杂惊醒过来,连忙起身循声而去,却见公孙无音已经抓到了一个枯廋如柴的老头儿。   那老头也不晓得饿了多久,廋得可怕,整个人看起来绝对不超过五十斤。   那公孙无音又见他嘴唇干裂得不像话,给了些水。   如今正好仰头畅饮。   公孙无音看到沈羡之走过来,朝她示意了一眼,明显觉得这老头不对劲。   瘦成了这样,而且也严重缺水,可那精神却不错,这哪里像是一个快要被饿死的人该有的好状态?所以他暗地里试了一下,怀疑对方可能会武功,因此也就没敢大意。   如今哪怕给他水,也让人寸步不离防备着。   眼下见老头喝完了水,便上前问道:“老乡可知晓,这庄子上的人都去了哪里?”   老头这一小半壶水喝了下去,整个人似乎又多了不少精神,那眼睛比之前亮了几个度,鹰隼一般敏锐地将公孙无音扫视了一眼,目光最后落到他身后的沈羡之身上,暗地里打量起来:“老头我哪里知道?”   他有防备之心,这也实属正常,沈羡之不意外,不过她现在担心萧姑姑她们的安慰,也担心那鹿修澜,于是问道:“这些日子,可有人来过此处?”   “来的人多了去,不知道姑娘问的是哪个?”老头子想,这姑娘虽然穿着一身男装,但是怎么看,还是有些像是小姐,就是他不大确定,怕是有人冒充,所以也不敢贸然上前坦白自己的身份。   他自半百过后,就一直没有出过这莫家的农庄,一直都守在这里,小姐的那些女儿,不管是京城里长大的,还是山里长大的,他是一个都没见过。   那位二小姐倒是被萧丫头夸上了天去,但他没见过真人,更何况他一向觉得萧丫头就是个见识短的,她觉得好的,不见得真的好。   不过眼下看到眼前的沈羡之,有些欲欲跃试,也不知道她武功似乎真的那样好?若真的好,也许就真是萧丫头说的二小姐。   这一想,便直接就忍不住上手了。   上一次听说来了一个年轻人,只是他错过了,加上多年没能活动手脚,所以现在有些没忍住。   手比脑子动得还要快。   见着公孙无音迎上来,有些不悦,声音精神抖擞地叫道:“老头我不跟你打,你走开。”   公孙无音自然不可能让,正要迎上去,却听得身后传来沈羡之的身影,“退下,让我来试试。”   这老头明显不简单,而且看他也无半点杀机,显然只是想要简单切磋罢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2章   不过让沈羡之出乎意料的是,这老头不但精神了得,而且武功也着实让她吃惊。不管拳、掌,或是腿法,他都十分擅长,如果不是沈羡之博览各家武功的话,注定是要被他打个措手不及了。   好在这老头就跟沈羡之所预想的那样,并不是真的要动手伤人,一切点到为止。   只是他似乎在兴头上了,觉得就这样有些不尽兴,身体划过一个护卫的时候,抽出对方腰间的短刀,只朝沈羡之开怀笑道:“丫头,让老头我看看你的兵器。”   “好,请前辈赐教。”沈羡之也拿出自己的长剑。   公孙无音一紧悬着的心,还没来得及落下来,又随着他们的刀剑之影而上下起伏。   约莫打了半住香的时间,那老头似乎终于累了,有些气虚喘喘起来,落到那残垣上,随手将借来的刀给还回去,看着沈羡之的目光则满是满意:“小丫头武功不错,天赋也好。”   “那前辈可告知我等,莫家的人都去了哪里?”沈羡之猜想,对方就算不是莫家的人,那应该与莫家也有些关系,不然方才就不止是切磋那么简单了。   “那你说,你是沈培生那个迂腐玩意儿的女儿不?”老头子不但没回沈羡之的话,反而朝她问道。   沈羡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沈培生是何许人也,就觉得名字好像哪里听过一样。直至听到迂腐玩意儿几个字,才恍然想起自己这便宜老爹沈相爷,牌位上不就是沈培生么?“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其实这也不怪她,主要是大家一口一个沈相爷,以至于几乎都给忘记了,这沈相爷原本到底叫什么名字。   老头听到她的话,也是语出惊人,“性子不像沈培生,不过这容貌倒像是我们小姐。”   沈羡之一怔,原来这老头果然是莫家的人,她就想沈夫人已经不在了,莫家就一个萧姑姑,怎么可能撑下来,必定在每个地方都有能人异士才对。   “那前辈您是?”沈羡之疑惑地看朝他。   “名字叫什么忘记了,不过我自打三十年前来到这里打更,庄上的人都叫我老猫,你也一样叫我老猫就是了。”老猫说着,踩着草鞋从残垣上跳下来,直径朝沈羡之走过来,“此地如今不安全,你一个姑娘家是不该来此的。”   听他这话,已经是认定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沈羡之连忙趁机问道:“那鹿修澜可是来过?”   “那小子么?长得模样挺是俊俏的,又是鹿家当家人,老头我很喜欢,而且我听说你嫁的那人身体不大好,等他死了,你就改嫁给这小子呗。”老猫这话,显然是已经见过鹿修澜了,不过却没说正经事。   沈羡之嘴角微微抽搐,心想这老头能如此侃调,显然鹿修澜是没事了。不过他这样帮鹿修澜说话,难道他是鹿家的人?“我夫君死不了。”她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方才问道:“萧姑姑他们怎样了?”   “他们没事,你用不着担心,赶紧收拾着,明天赶紧离开江南,这里是不太平了。”说到这个问题,老猫的表情一下严肃起来,一副要驱赶沈羡之离开的样子。   只是沈羡之千辛万苦来到这里,怎么可能就这样走了?“若是没见到他们,我哪里放心?”毕竟也不知道这老猫的话是真是假。   老猫却是一脸防备地扫视了公孙无音等人一眼,随后目光落到沈羡之身上,示意她跟自己出去。   公孙无音见此,却是担心不已,“二小姐……”总觉得这老头不像是好人。   “没事,他真要动手,你们都得死。”所以沈羡之觉得公孙无音多虑了,这老猫真要杀自己,犯不着还要特意骗到无人之处。   一面示意公孙无音看好这高月三姐妹俩,便随着老头出了这院子。   七转八拐,还是在这莫家农庄的废墟中,沈羡之正欲问他到底要带自己去何处时,老猫忽然转过头,“我也随着大家叫你二小姐吧。”   说罢,只朝沈羡之问道:“二小姐是不是只要见到大家平安无恙后,就会立即离开江南?”   这话沈羡之怎么可能马上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我想先见到萧姑姑。”   老猫也没再多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继续走。   还是这废墟里,可是这一次与刚才不一样,沈羡之觉得她仿佛是进入了一个迷宫一般,忍不住朝着这四周的墙壁打量起来。   这举动也落入老猫的眼中,不免是颇为得意道:“求人不如求己,与其靠着护卫寸步不离保护,还不如想办法改变自己的居住环境,这些围墙当年你外祖父可是下了大功夫的。”   所以这还真跟自己所猜想的一样?是迷宫?一时不免是有些震惊,自己果然小看了莫家。也忍不住问道:“穿过这里,就能找到萧姑姑他们?”   “怎么可能,这迷宫也就能困住一般人,遇到那些武功高强的,直接越上去,一目了然。”所以穿过这迷宫,前面还有机关。   沈羡之怀揣着满腹的惊诧,随着老猫一起进入了机关,在经过一条往地下而去的旋转石梯后,便隐隐见到了下面有火光传来,甚至还有声音。   那声音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许多人同时发出的声音叠加在一起,不止是男女,似乎还有孩童的嬉笑声。   她忍不住满脸的震惊,“整个农庄的人,不会都在这下面吧?”下来这条石梯不算狭窄,所以沈羡之猜想,这底下应该很深很宽广。   只听老猫一脸得意道:“多年前这里也干旱过,老爷领着大家打井,意外发现了这下面不但有地下河,还有巨大的天然溶洞,所以这些年这里其实也是莫家的粮仓。”也是巧了,因为沈羡之嫁了夏侯瑾,跟着夏侯瑾去了西南。当时他们过去的时候,那边要啥没啥,最缺的就是这粮食,所以莫家这边的粮食,几乎都给留着。   今年也是一样的,那边虽然没来信说要粮食,但还是照例给西南那边存着粮食,毕竟四个小姐都在西南呢,就算是不挣钱,那也不能饿着小姐们。   没曾想,竟然就毫无预兆地发生这天灾,这些原本准备留给沈羡之她们的粮食,一下救了农庄上的人们。   老猫一面领着沈羡之往下走,一面解释道:“原本一开始发生蝗灾,也没想着下来的,只是后来得了消息,别的地方已经颗粒无收了,又连日不见下雨,咱们这良州是什么地方?真缺了粮食大部份人不会想着去找官府,必然先来这良州。”   所以萧姑姑和这里的几位管事一合计,大家全都下到这里来。   于是只用了一个晚上,庄子就清理干净了,上面能拿能搬的,都搬到了这里。   其中除了这日常生活用具,有的连床铺洗脸架子都给拿下来了,所以为了以防外面的人发现端倪,又放了几把火。   也正是这样,这农庄上一片残垣断壁不说,这进门入户,很少看到完好的家具。   只因都被搬到了下面去。   “这下面什么都好,就是没得太阳,长久还是待不得,大家原本只想着这灾情结束了,就陆陆续续搬回去。”老猫说到这里,忽然停下脚步转头朝沈羡之看去,口气也严肃了不少,“那南海王,只怕不满于现状了,如今趁着这天灾,他那野心又复燃。”   所以这就是老猫要劝自己回去的缘由么?沈羡之一点也不意外地耸了耸肩膀,“如果就因为这个,您老要劝我回去,那大可不必,我已经猜到了。而且我要是南海王,也不可能放过这个老天爷白给的机会。”   这话硬是让老猫有些反应不过来,片刻后才叹了口气,“老头子我收回刚才的话,你不但不像是你那迂腐老爹,也不像是我们小姐。”   “那像谁?”沈羡之见他那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下巴的山羊胡都快翘起来了,忍不住笑问。   然老猫还没来得及回,早就已经发现楼上的机关被打开,而赶紧到此处来迎接的人发现。   萧姑姑也自然在此处,所以如今见到了沈羡之,连忙冲过来将她搂在怀里,“二小姐,没想到真的是你?”   沈羡之身高比正常女子要高出几分,如今轻轻拍着萧姑姑的肩膀安慰:“是我,大家都没事吧?”   萧姑姑听到她的声音,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失态,连忙站稳了身体,抹去眼泪笑道:“都好着呢。”只是在短暂的高兴后,忍不住埋怨道:“我早前便与大小姐写了信,不要她来此处的,怎么你反而还来了?”   沈芸之要接管莫家的生意,自然是免不得各州府游走,各处看一看,所以她打算来这里也不意外。   不过如今出了这档子事,只怕也要无限延期了。   “一直收不到你们的消息,不放心。”鹿修澜也是,他不是已经见过老猫了么?怎么也不给自己回信?这才想起问:“鹿修澜来过了么?”   萧姑姑却不知鹿修澜来过之事,只朝老猫瞧去。   老猫这会儿已经到前面石壁下的长凳上坐下来了,有人给他递了烧酒,如今正仰头喝着,察觉到萧姑姑的目光,“哦,那小子啊,他好像进城去了,他城里有个鹿家的人在那里,劝不住。”   沈羡之也打算进城去的,因此想着他在城里,那到时候自己便去找,只与萧姑姑说了许多话,确认过他们在这下面有水有粮食,待个一年半载都没什么问题,又见过了几位大管事,这才出去。   萧姑姑不放心,只一定要老猫跟在她身边,“我知道你武功厉害,可是这南海王身边高手如云,你若是在这江南,我怕他晓得了你的身份会对你不利。如今多一个人照看着,我也能放心些。”   沈羡之最后推辞不过,只能作罢。   老猫对于去留问题,却是无所谓,直至第二天跟着沈羡之要进城的时候,才然不住感慨道:“想不到我这三十多年第一次离开庄子,竟然只是去这咫尺再近的城里。”   “那你还想去哪里?”沈羡之闻言,随口问了一句,转头与那公孙无音商量。   还与上次进襄州城一样的法子,等进了城也不必再找地方落脚,直接去权贵们组的地方便是。   老猫在一头听了,颇有兴趣,“去作甚?劫富济贫?”   沈羡之哪里有那闲心去做这等狭义之事?只是想去杀了这些权贵,然后自己拿些物资罢了。   不过如今听老猫一说,的确不能只杀了他们拿些物资离开就完事,这里比不得襄州城,还有那李落塔主持后续,所以如果真就这样一走了之。   那无人公平分派物资,老百姓们和如今滋生出来的党派间,只怕会为这些物资打个你死我活,到时候多半又要闹出些人命。   一时不免是有些发愁,只得道:“罢了,进城还是先打听,若是城中有那种名声不错的人,给找过来,到时候余下的物资交托给他,让他来公平分配给老百姓们。”   这话说起来简单,但执行起来却是难。   进城也容易,只是这打听消息就花了一天的时间,最终挑选出几个算得上是有些名声,做派又正值的人。   其中三个为读书人,一个为武夫,莫名其妙被带到沈羡之跟前,还没来得及问被带来的缘故,就又都被关到一处房间里。   等他们这里扯着嗓子喊了大半宿,下半夜的时候终于有人来开门了。   几人嗓子都哑了,却被人带着飞檐走壁,等着反应过来时,却发现这方向不对劲,那几个读书人脸色倏变,那个武夫却兴奋不已,用那沙哑的声音兴奋地叫道:“老子早就想进来看看了,这帮天杀啃活人骨头的畜生们,放老子下去,老子要将他们杀……”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发现这里气氛有些不对劲,空气里满是血腥味儿。   很快就被带到一处院落,院坝里那地面全是浓稠的鲜血,那武夫还好,只是几个读书人却被这满地的脑袋吓得不轻,其中一个更是坚持不住,脸色青白交替,终于忍不住干呕起来。   自是被那武夫无情嘲笑起来,不过笑着笑着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只见正上方那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红衣小白脸,旁边的柱子上靠着一个老头,脚踩着草鞋,削瘦得可怕,邋里邋遢的。   余下的人,除了三个和这红衣小白脸一样的小白脸之外,其他都像是练家子。他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人硬茬,于是也顾不上笑话了,只下意识地将这三个读书人护在身后,“你们想干什么?”   这会儿,几人也看清楚了地上这些脑袋都是他们城中霸占着物资的权贵头子们。   “不想干嘛,几位不必紧张,今日请你们来,主要是听人说各位品行不错。”沈羡之说着,随手指着高月抱着的那厚厚一垒名册,“这是城中户籍本,劳烦几位按照户籍分发物资,无户籍之人看对方名碟路引,几位可能做得到?”   几人愣住了,连带着那还在呕吐的那个年轻书生也一下精神了不少,扭过头来同样满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沈羡之。   然后听着沈羡之一个个点名,“余智龙、梁清文老先生、丰竹筠、李常州。哟,这丰先生挺年少,有兴趣去西南发展么?”西南正需要这样的年轻人。   她话音才落下,高月忍不住干咳,想要提醒沈羡之一下,别把身份暴露了。   可是已经完了,对方即便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但也晓得和西南脱不了干系。   这时候又听她说道:“你们的名字我记住了,后续如果我听说你们徇私枉法,那下场和这院子里的这些人一样。”   那些人哪里还能算是人?身体都不在,只留了一个脑袋,就好像是在别处被杀了,然后脑袋被全部运送到此一样。   她说完就起身走了,余智龙几人见着她走了,这才恍然反应过来,“她,她,她就这样走了,那老百姓们见了粮食一个个红了眼,咱们几人的话哪里压得住?”就算他会武功,可是双拳难敌四手啊!   但是,沈羡之怎么可能真给他们这样一个烂摊子?等着天亮的时候,这院子里的脑袋们都被系上了麻绳,让人串成一大串挂在衙门门口两边的柱子上,老猫则提着锣沿着街边两旁的房屋,一边跑一边大喊,“去衙门排队领粮食咯!去衙门排队领粮食咯!”   大家也不知道是谁在楼上一边跑一边喊,就听到领粮食三个字,就都一下有了力气,更顾不得是真是假,有的鞋子都顾不得穿,就拿着袋子往衙门口去。   然后就看到了那一串脑袋,而负责分发粮食和银钱的,则是这城里小有名声的几位贤能之人。   不过他们不会武功,如今大家只看到他们身后那满院子里的米面,有的就控制不住要冲进去抢。   吓得余智龙连忙要出手,只还没等他动手,就有一个青袍人从人群中走出来,长剑直接将那人拦住,目光斜视着旁边挂着的那一串脑袋,然后一句一字十分清晰地说道:“请排队领粮食,不然我可以保证你的脑袋一会儿就挂在那里。”   那两串脑袋不是假的,所以随着这话说出口,原本骚乱的人群一下就被震住了,大家默默地退回身。   原本凌乱毫无秩序可言的大门口,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余智龙松了一口气,其他几人亦是如此。   而这青袍人正是沈羡之,昨晚沈羡之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自然也就找了过来,如今正带着鹿家的人来维持这现场的秩序。   眼下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便有他鹿家的人从人群里走出来,镇守在两旁。   然后粮食银两发派正式开始。   一切都有条不紊,只是在大家都合理分到粮食和银钱后,这才留意到这些护卫里,有不少是他们本城的人。   这私底下一打听,人家原本是船王鹿家的人。   所以这是鹿家的人再形象仗义?救良州城老百姓于水火之中?   可又有人发现,这鹿家的人对一个穿着红衣的小白脸十分尊敬,似乎样样都听她的。   于是又有人说,“听说了么?这小白脸来头大着呢,兄弟我有门路,听人说他是西南来的,昨天还劝咱们丰相公去西南发展呢。”   而被城中众人好奇讨论的红衣小白脸沈羡之,如今正在城中休息,那高月公主三人被她分派了些事务,虽没到大众眼前,但也在幕后忙着。   原本乱糟糟的城池,因为粮食和银两的分发,一下就安稳下来了,就很玄乎。   明明昨日瞧着还犹如末日之都,如今却仿佛让沈羡之看到了当初西南的模样。   当然,也有试着趁火打劫的难民团伙,只是实力不够,还没来得及叫嚣,就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如今听命于那余智龙,让他来统领着充当护卫。   毕竟鹿修澜是要和沈羡之离开良州的,他们总不能一直待在良州城。   只是也担心他们走后,这些难免立即倒戈,所以还是花了不少功夫教育,除了拳脚上,还要推心置腹。   用沈羡之的话来说,就是洗脑。而且这些人终究也只是平民老百姓,走到这一步也就是单纯地想要活下去而已,如今给了他们粮食和银子,再稍微打压一下,也就差不多老实了。   不过还是不放心,最后沈羡之还是让公孙无音暂时留了下来,听夏侯瑾说,会让玄月他们过来。   所以她打算等玄月们来了后,接替了公孙无音的位置,再离开。   “其实二小姐大可不必如此劳心劳力,五殿下和六殿下不都来了么?”鹿修澜虽然也才得到消息,但他们俩既然是空着手来,必然会想办法从这些权贵手中拿粮食来赈灾。   “话是这样说,可等他们俩到,只怕黄花菜都凉透了。”更何况两人也不对付,这一路上还不知道怎么较劲呢。所以沈羡之哪里等得了他们?多等一天,就不知道要饿死多少老百姓,惹出多少人命呢。   而多余的粮食,则被这些权贵们囤着被老鼠吃,也轮不到老百姓们。   鹿修澜其实这样担心,最重要的还是沈羡之此举,只怕把这江南的世家们都给得罪遍了。   这些世家们,和权贵们都是盘根接错的关系,她这昨晚杀掉的,不是谁家的女婿就是谁家的表舅爷。   沈羡之却是无所谓,“这江南的世族们,大半都跟南海王脱不了关系,反正与他也不可能走到一条路上,得罪就得罪了吧,事儿都办了,想这些作甚?”不过有些疑惑地转头看朝鹿修澜,“才这么些日子不见,你怎变得瞻前顾后了?”很不对劲啊。   不是他变得瞻前顾后了,而是从前他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惹了事也不担心,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是如今不一样了,他没想到还有这么多鹿家人散落在各地,隐忍着,等待他这位少主的回归,他是他们的希望,所以他思虑的也就多了。   现在不但他不能出事,他也不允许自己身边的人出事。   沈羡之见他叹气的模样,却是幽幽一笑,“也可以说,你变得沉稳了些。不过这样也好,你不晓得我从前跟阿瑾最是担心,生怕你哪天忽然跑到京城去刺杀那狗皇帝。”   鹿修澜听到这话,也是哭笑不得,“我在你们心中,就那样沉不住气么?”他说这话时,侧头过去,刚好看到沈羡之笑颜如花的面庞,心里还是有些遗憾。   人生便是如此无常,明明是他先认识沈羡之的,可偏偏就这样错过了,若不是那狗皇帝乱点鸳鸯谱,也许如今沈羡之的世界里,就没有夏侯瑾,自己此刻也不会听她亲密无间地叫着阿瑾。   这一刻他恨不得将那狗皇帝碎尸万段,连带着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凶狠起来,目光中更充满了凶光。   “你怎么了?”沈羡之被他这忽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   鹿修澜这才恍然反应过来,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扯了扯嘴角一笑,快速转过话题,“此前你说那李落塔如今手下有几万人,他本就是不甘平庸之人,只怕会借着这几万人想办法往上爬,没准真会投到那南海王麾下去。”   “我想那南海王应该也已经找过他了,不过你也说了,他这样不甘平庸之辈,怎么可能甘心屈人之下?”那李落塔一辈子的梦,不就是有朝一日成为巅峰之首么?而不是在任何人面前卑躬屈膝。   如果还要如此,那他如今奔波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沈羡之断定,他不会的。   作者有话说:   哎呀,看了一遍,没发现错别字,我就知道不简单···我回头抓吧。 第143章   像是李落塔这样的人,她前前世见过太多了,那时候她同样身居高位,所以能纵览脚下所有,也是将手下那些人的野心尽数看在眼中。   李落塔的眼神,让她觉得李落塔的目标,只怕不止是一个将军那么简单罢了。他屈居人之下太久了,受过的屈辱太多,他如今一但有了一丝的机会,是绝对不会再让自己过上从前那种卑躬屈膝的日子。   所以李落塔大概是不会投到南海王的麾下了。   如此一来,他只能自扛大旗,沈羡之甚至都已经给他想好了, 第一步只怕反而是对南海王下手,一个替京中帝王平叛藩王的旗号,就足够让他站在道德和舆论的制高点上对南海王出手。   一定会让一心还想要利用他这个草根出身的蛮夫的南海王措手不及。   而他前提要巩固名声,必然会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做,杀掉这江南盘根接错的权贵,然后将他们的钱财和粮食分给受灾的老百姓,使得他们不用流离失所,背井离乡家破人亡。   与此同时,这些人有了粮食和钱财能稳定下来,男子们也能入军随着他的队伍继续去做这‘劫富济贫’的事。   而南海王,不就是这江南最大的权贵么?   不得不说,沈羡之那日的那几句话,对李落塔的启发到底是有多大。   尤其是当力排众议,将钱财和粮食大部份都分给了襄州城的老百姓后,出城时老百姓们夹道相送,甚至大部份人的老百姓,不管是打算让儿子或是自家男人去跟着他出人头地,杀权贵出口气,还是为了挣那点银子,反正他的队伍又多了一万多人。   其实这些人根本就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军人,但是李落塔已经十分满足了,反正只要上战场的时候,自己给出的赏钱足够多,这些莽夫们就会给自己意外的惊喜。   所以他是一点都不嫌弃了,那些高高在上的真正将军们,根本就不晓得一个人被逼到绝境后的爆发力有多强,潜力有多高。因此他是一点都不担心这些人在战场上的发挥会让自己失望。   也正是多了这一万多人,原本还不满他将那金灿灿的金银和小山一般高的粮食分出去的几个首领对他一时都心服口服。   原本他们没人手里就千把人,最多的几千人罢了,但都是些虾兵蟹将,掀不起什么风浪的,但是自从有了这李落塔,将他们这些人拧成了一根牢固的绳索一般。   而这几个小首领看着逐渐像模像样的军队,也难免是有些飘飘然起来,眼前自然也不止是那些金银粮食了。   他们要的还有跟多,所以眼下队伍正从龙凤峰穿过。他们的目标是良州,不过李落塔却提议直接去往竹州。   他已经知晓沈羡之的身份,也晓得沈羡之会去往良州的莫家农庄,如此一来,她就极有可能去城里。   所以等他们这大军姗姗到良州,只怕黄花菜都已经凉了。   他也就不打算白跑这一趟,但这个命令让几位小首领都极其不满,“那良州说是天下粮仓也不为过,白花花的粮食就在眼前,凭何不要?”   “不错。”其他几人也跟着赞同。   李落塔不想在这里争执浪费时间,更不想去良州白跑一趟,这样的大事,讲究的是时机,慢了一分,他就可能什么都得不到了?于是故弄玄虚道:“我有消息,那南海王妃也在良州城,听说她手底下良将颇多,咱们去只怕是占不了什么便宜的,与此如此,何必浪费这机会?还不如直接到竹州。”   又铿锵有力地劝说着这几人,“要说咱们如今能有如此的成就,除了咱们各位兄弟的努力之外,还有运气。可是这江南像是咱们这样的队伍不少,眼下我们在襄州城得了胜利,没准别的队伍听说后效仿,抢先了一步,那便有与咱们抗衡的能力了。”   所以不能因为一步慢,而步步慢。   这几个小首领也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听他说得头头是道,还颇有危机感,立马就点头答应了,当即大军立即拔营朝着竹州方向而去。   其实李落塔这后面的话的确不是恐吓他们,他们的事迹也有人在听说后效仿,只是运气不如他们好,黄雀在后,捡到了沈羡之的便宜罢了。   那些人不但没成功,反而被权贵的护卫队伍打得落花流水。   不过也恰是有了这些人的试水,使得这竹州城的权贵们根本就没有把他们这些流民难民的队伍放在眼里,只觉得都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所以李落塔的队伍进了竹州城后,一路顺利,这底下的人对他这一次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尤其是听说良州城那边已经恢复了稳定,权贵们也被杀完了,粮仓中粮食和库房里的宝物也都平均分给了老百姓们。   只觉得李落塔是那运筹帷幄之将才,从此是死心塌地跟着他。   李落塔也是在攻下这竹州城后,才彻底坐稳了这将军的位置。   恰是此刻,夏侯翼和夏侯绯云也才度过这云湖,来到襄州城罢了。   且不说他们两单枪匹马空手而来,即便是真带了什么,这城中如今也不需要他们来拯救了。   虽然权贵官员们被杀了个七七八八,但一个城池的本身能运行,都是靠这最底层的人劳作,所以他们的死,对这襄州城的正常运作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大概也是那些权贵没有料想到的吧?只怕生前一个个都以为,没了他们,这座城池是活不下去的。   哪里却知晓,他们的死,对这座城池丝毫不影响。   夏侯翼和夏侯绯云看着眼前这一幕,都彻底地傻了眼,这里的情况居然比云湖北岸差不了多少。   偌大的云湖,仍旧是没有拦住逃难老百姓的脚步,如今云湖北岸的城池,以及云湖上那些小岛上面的城镇,也满是逃难的老百姓。   所以这一对比起来,南北岸的城池,好像都是差不多的。   两人是在是难以置信,明明所收到的消息并不是如此的,就只是因为这本地的官员和权贵们都被杀了,所以这座在苦难中的城池,居然一下活过来了。   这就让人觉得奇妙了,甚至还下起了雨。   这雨的到来,更让老百姓们坚定,这李落塔是上苍派来拯救他们的救世主,城里干旱,就是因为朝廷派来的这些官员和本地权贵们的狼狈为奸。   下雨了,老百姓们觉得是好事情,就连夏侯绯云都觉得老天垂怜,唯独沈羡之忽然有些担心起来。   尤其是想到那满河床里堆满的无数具尸体,每一具尸体都爬满了蛆虫,这雨一下,尸水四处横流,交叉感染,没准就会……   她不敢再继续想下去,只朝老猫叮嘱道:“虽是下雨了,但让萧姑姑他们先不要上来,在等一阵子。”原本她当日和鹿修澜打算,隔日就离开良州去往竹州,哪里晓得鹿修澜留下的人,还是有些镇不住下面那些老百姓们。   于是只能耽搁留下来,跟着配合那余智龙梁清文等人分发物资钱粮,又顺便梳理了那些从别处逃来的老百姓们。   等这一切安顿好,天下雨了。   襄州城的老百姓觉得这雨是因为李落塔而下的,良州的老百姓则觉得这场雨是沈羡之带来的。   雨一下,她就更不敢随意离开良州城了,当即吩咐完了老猫之后,立即又让人召集了这梁清文等人,“如今大雨,瞧着是好事情,可是这难民们的尸体几乎都在干枯的河床上堆着。你们都是有见识的,识文断字的,该晓得自古以来这地方疫情大部份都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吧?”   所以这雨来的并不是时候,最起码得等他们将尸体都一一烧毁了再来。   可是这尸体大部份才分了钱粮,觉得有能力埋葬得起自己的亲人了,他们并不打算集体焚烧,准备好好给处理后事,最起码薄棺要准备一份的,所以一直还没能把此事处理好。   如今这大雨,来的着实不是时候。   那年纪过半百的梁清文脸上一下就变了,倏然站起身来,“完了,这雨若继续下,河水很快就会上涨,到时候泡着尸体的水会流过咱们的万亩良田。”甚至还会从城里横穿而过。   众人一听他这提醒,也忧心忡忡地朝沈羡之看去,显然这些天的相处,已经俨然将沈羡之当做主心骨了,哪怕知晓她是个女人。   “咱们该怎么办才好?”李常州岳家是开生药铺子的,每逢那雨季,河水暴涨的时候,总是有不少人因为喝生水而闹肚子,甚至还有个别的痢疾发生。听岳丈说,那都是因为河里沟里的水跟那些不干净的水混在一处,又流到了井里,将水弄脏了,所以大家才生病的。   往日里也没什么叫李常州觉得脏的,不过是浇灌庄稼的粪水罢了。   可如今满河里都堆满了腐烂的尸体,到时候这些尸水到处横流,只怕就不只是简单的拉肚子那么简单了。   “为今之计,赶紧趁着河水未涨,将河水引到一处,人畜皆不可饮用,四周撒上厚厚的生石灰,或者现在就阻止人员打捞尸体,马上烧掉。”反正现在埋是不行的了,只怕雨水浸入地里,最后和尸体融合,又称为饮用的地下水从井里出来。   她面前摆放着的是从衙门里书房中摘来的本地堪舆图,上面将良州大小河道清楚地标准出来。   有一处在山里偏僻些的深潭,她怀疑是有地下河或是地下湖,她甚至那地下河是莫家农庄底下流过的那条河的下游。   再有此处离良州城有一定的距离,应该影响不到。   这当然也不是个很好的处理方法,但是为今之计,沈羡之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而且打捞尸体,就算是打捞上来了,现在都湿漉漉的,烧费劲就算了,哪里还一口气能弄那么多柴火?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水还没到城里之前,赶紧改河道。   其他几人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一切都迫在眉睫,只能如此了。   也幸好这个时候大家也才算是从死里逃生,知道这活着的可贵,所以组织改河道,反而没花多大的功夫,就将老百姓们给组织起来了。   人多力量大,硬是顶着大雨开辟出一条河道。   不过这也多亏了这良州良好的地理环境位置,要是在往襄州城靠近些,到那龙凤峰脚下,开辟河道简直就是异想天开,没个十年八载的,半尺的小缺口都不见得能挖出来。   然只是将河水引到一处,却远远不行的,还要继续封城,严禁外人入城,各村庄也亦是如此。   只是这样一来,在外四处给村民老百姓们交代各事宜的沈羡之一行人,最后反而不能再进城了。   当然,良州城的老百姓也不是没有良心,是愿意让他们进城的,更愿意提供一处僻静小院给他们住。   但沈羡之为了避免麻烦,还是不打算进城。   面对高月的疑惑,她只一脸平静地解释道:“这种时候,不出事就罢了,若是出了事,此前咱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更何况他们也有足够的干粮,根本不用担心生存问题。   所以便回到了莫家农庄里,打算在这里待一阵子,若是大雨过后几天,一切都稳定,没有发什么异常,就启程去去竹州。   鹿修澜的意见,既然良州这边问题解决了,莫家的人也没什么事情,不如折身回西南才是要紧事情。   他这个时候还惦记着沈羡之身体里的蛊虫问题。   只是沈羡之有蛊母在手,反而没那么多担心。   但让沈羡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一直所担心因为流往他们良州城的河流里堆满了腐尸,会引发病疫,所以关注着良州。   却没有想到,竟然是别处先发生了病疫。   而且还是云湖对面的北岸。   云湖上的尸体的确不少,周边城池和岛上的居民们也一直在打捞,但云湖水活的,一直流转着,有属于本身的一套新陈代谢,所以她没担心。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北岸的城池里,这个时候竟然发生了病疫,患者几乎都是发热之后发生痢疾,然后不过两三天便没气了。   偏偏两位皇子都已经到了南岸,那边的官员见此,也只能第一时间弃城而逃。有能力的人家也想办法离开。   留下来苦苦挣扎等死的,便只有最底层的老百姓们。   “北岸那边暂时无主事者,五皇子不愿意返回,六皇子回去了,如今只有这五皇子在雍城。不过只怕他在雍城也待不了多久。”毕竟听说那些辛辛苦苦从这边过去的老百姓,发现北岸那边出现了病疫,便又马不停蹄朝南岸折回来。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夏侯翼应该会往竹州和琅城方向而去。   至于良州,这个时候不会再有人来了,谁都知道这河里堆满了尸体,如今下了大雨,这河水会穿城而过。   污水所过之地,只怕生命难存,谁还会赶趟子一样来送死?   可是沈羡之听到这话后,却是打算立即起身,“我须得去拦住夏侯翼。”现在的李落塔几乎是按照自己的话,为了获得民心而处处宽待老百姓,不管李落塔是真心还是假意,最起码现在他所过之地,老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如果夏侯翼去了,只怕会发生意料之外的事情。   这夏侯翼就算是手无寸铁,身后无军队,可也正是这样,难免他会用离间计。   李落塔和他手底下那些人的过命交情,哪里能算真正的过命?在一切利益之前,都脆弱不堪,只怕到时候只需要夏侯翼磨一磨嘴皮子,李落塔刚建立起来的一切就即将毁掉了。   “属下与教主一起去。”鹿修澜立即起身,那夏侯翼再怎么单枪匹马,身边肯定也是有高手在侧的,不然怎么可能真敢来这江南腹地?   老猫也坚持要去,他的理由很简单,他是莫家的人,当然要寸步不离跟着二小姐。   明明从他们这里去往龙凤峰其实并不算远,可因为要绕开河道,所以走了许多冤枉路,等到龙凤峰的时候,也不确定那夏侯翼是不是已经越过,直往竹州方向去了。   加上因为这大雨天,消息来源也缓慢,沈羡之这个时候也只能碰运气。   更要命的是,那高月三姐妹竟然追来了,沈羡之这个时候也不能将她们赶回去,只能继续往山峰上带。   只是看着这绵绵不断的大雨,总在这山峰上待着,沈羡之也觉得不安全,只朝众人道:“等一天,若是不见人,我们便直接去往竹州。”   早前一直干旱,山上的树木早被蝗虫啃噬完,四处光秃秃的,树根大部份也都被挖掉或是干枯掉,如今忽然来了这么猛烈的大雨,沈羡之不免是担心发生泥石流。   所以并不敢在峰上多待。   哪料想当天半夜,这夏侯翼便路过此处了。   不管是要去往良州或是竹州,都会从这天生桥下走过,所以沈羡之他们便在此处等着,果然见了那夏侯翼一行人正急匆匆往竹州赶去。   他身边除了几个护卫之外,还有他的心腹高士兰,当初正是给夏侯翼出主意去找那刘菩萨合作,哪里晓得慢了沈羡之半步。   夏侯翼并不认识沈羡之,也没见过鹿修澜,更不可能认识老猫这干瘦老头,只是见对方忽然在这里拦住自己的去路,下意识便认定了大家的身份“是老六让你们来的吧?”   随即冷冷一笑,“表里不一的混账,本殿下就知晓他必然留后手,不然怎么可能忽然愿意回北岸呢?”那边可是疫情蔓延,只要运气有一丁点不好,司徒府就可就真的绝后了。   可老六还义无反顾地去,他就觉得不对劲了。   感情是老六也没想让自己活啊。   不过就这三个人而已,而且其中一个已经又老又瘦,夏侯翼更没放在眼里,当即丝毫不在意,眼皮子也不眨一下,只微微挥动了一下自己举起的手掌。   瞬间那几个护卫便都朝沈羡之几人飞了出去。   夏侯翼有这个胆量和现在的冷静,的确是因为他有这个本钱,这几个护卫的身手的确了得,反正算是沈羡之到这个世界后,遇到算是能打的人了。   不过再怎么厉害,遇到了她和老猫,只能算是命中有一劫了。   所以那几个从来都战无不胜,几次让夏侯翼有惊无险的护卫,终究还是败了下来。   夏侯翼脸上也露出惊恐之色,和高士兰相视了一眼,都纷纷打算准备离开。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看清楚了其中一个护卫面貌的高月忽然没忍住,从躲藏的山石后面跑了出来,一下奔到那受了重伤的护卫面前,将其的衣领揪起,“你,是你,当初便是你……”   高月气得浑身发抖,连话都有些说得不利索了,一双美眸里如今满含恨意,似乎要将那人给碎尸万段了一样。   而她这一出来,夏侯翼的脸色就变了,“想不到惠妃娘娘真是大手笔呀。”竟然让老六为其所用。这一刻夏侯翼不免是有些妒忌,妒忌这刘惠妃身后还有一个刘尚书,倘若自己的母族也能强势之下,那这储君之位,哪里用得着自己这样用命去争夺?   显然,他这不但以为沈羡之等人是夏侯绯云找来的杀手,在看到高月之后,更以为他们这些人,其实都是刘惠妃一党。   逐月和宋月见一向还算是冷静沉着的高月忽然如此失态,也担忧地跑了过来,这才从高月口中得知,当初她腹中的孩子,正是夏侯翼手下这个护卫一拳打掉的。   当时她拼命,也只能扯下对方的面巾。   这张脸,她死死记在心中,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夏侯翼身边的护卫所为。   “为什么?我与驸马从未与你结仇,你为何要害死我的孩子?”高月想不通,她和夏侯翼,不管怎么说,也是兄妹啊。   他怎么能如此?更何况害死了自己的孩子,对于他能有什么好处?   没有人去回答夏侯翼的话,所以当夏侯翼听到高月的质问后,微微一愣,看了一眼个被高月抓着不放的护卫,恍然一笑:“这个当然要问驸马。”   “你,你什么意思?”满是仇恨的高月当场就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夏侯翼,一度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逐月和宋月更是连忙道:“你休得胡言,高月姐姐和秦驸马夫妻相爱,坚不可摧。”   没想到这话让夏侯翼一听,发出一声不可置信的冷笑,“惠妃娘娘可见还真心思都放在夏侯筠那混账身上了,怎么生出你们这几个这样蠢的女儿出来?”说罢,也不顾对方因为不满自己的辱骂,而继续冷笑道:“高月,你不妨用你的脑袋仔细想一想,如果不是有人帮忙,他怎么可能轻而易举进入府中,甚至大摇大摆到你的房间中对你动手?”   “你什么意思?”高月此刻的脑子是懵的,浑身仍旧在发抖,甚至因为夏侯翼这些话,抖得更厉害了。   沈羡之对他们这些事情没什么兴趣,只是不耐烦夏侯翼这种吊胃口的行为,直接越上前去,将剑悬在他的脖子上,“废话少说,知道什么直奔主题,莫要再拐弯抹角故弄玄虚浪费时间。”   下着雨,沈羡之虽穿着男装,沈羡之头上的斗笠早在打斗之时落下,衣裳几乎都紧贴在身上,这样是男是女,一眼就能辨别雌雄了。   她忽然靠得这样近,借着手里的油皮灯笼,夏侯翼一下就看清楚了她的容貌,心头顿时竟然有种兴奋狂喜的冲动,这个女人的美刚好符合他的要求。于是满腹自信地朝沈羡之看过去,“他们许了你什么好处,我能给你更多。”   他是皇子,开出这样的许诺,他想一个亡命天涯的杀手是如何也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的。   可是沈羡之却被他这话逗笑了,“你现在除了这条不值钱的命,什么都没了。”随后手上的剑朝他的脖子上多靠近了些,“接着刚才的话说,你到底知道什么?那秦驸马到底在何处,是死是活?”   脖子上流血了,虽然一下就被雨水冲刷掉,一旁的高士兰看得担忧着急,可是夏侯翼不但不紧张害怕,反而还比此前更为兴奋了,“你若是想知道,我都告诉你。”   沈羡之也不晓得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觉得这夏侯翼的语气有点奇怪,不过当下也没多想,继续逼问,“说。”   作者有话说: 第144章   夏侯翼抬起手,试图把沈羡之手里的长剑推开一些,但被沈羡之美眸一瞪,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然后作了罢,这才朝着地上满脸雨水恨意交杂着朝自己望来,想要寻求一个答案的高月,“秦少初出生这江南,秦家虽非望族,可他这江南才子的名声却不小,他擅辩多才,便是本殿下也对他十分欣赏。”   如此可想而知,这江南的望族们,又岂会放过秦少初这个青年才俊呢?江南的名门望族们虽然讲究门当户对,但更希望笼络更多的人才,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家族能维持到如今,不单单只是因为这祖上留下来的光辉,更重要的还是要将这份名声继续发扬下去。   所以家中的女儿,牺牲那么一两个嫁给秦少初这样的青年才俊,也不是不可。   只是没想到这秦少初才中了探花,就被那刘惠妃捷足先登,成了高月公主的驸马郎君。   “秦探花在这江南,本就是各家都看好的未来女婿,只等他金榜题名荣归故里时,同样的他也是南海王府相中的人。”夏侯翼说到这里,故意地卖了一下关子,“所以高月你现在还不懂么?秦少初能从你外祖父手中死里逃生,如果没有旁人相助,怎么可能?”   他这话的意思,是他帮忙了?还是南海王府帮忙了?沈羡之颇为好奇地朝他看过去,试探性地问道:“所以他眼下在南海王府?”秦家早就已经人去楼空,而且那样子根本就不像是才搬走,更不像是急匆匆迁移,所以这极有可能都是秦家提前做好的打算。   “真是个聪明的美人。”夏侯翼十分赞赏且又不吝啬地给了沈羡之一个大大的笑容。   沈羡之只觉得这夏侯翼不笑的时候,看着还是挺正常的一个人,为什么他笑起来,自己会觉得好生奇怪呢?只忍不住微微将秀眉皱起,“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她侧头看了一眼叫高月仍旧不放的那护卫。   高月不是说,她就是受到那护卫的袭击,孩子才没保住的么?   夏侯翼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所谓这世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秦少初被困在京中,又不愿意效力于刘尚书一党,只能求助于我。而这对于我来说,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顺手就得了个大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他话音才落下,就被高月撕声揭底地否认了,“不,你胡说!”驸马对自己那样好,怎么可能呢?而且知道孩子没保住的时候,他比谁都难过,自己甚至还看到他偷偷掉了眼泪,所以夏侯翼休想冤枉驸马。   但是对于高月的不相信,夏侯翼一点都不着急,反而不以为然地笑道:“阐述事实而已,皇兄这些话,可不是为了说服你而说的。而是……”目光一转,不怕死地落到沈羡之的身上,“美人还想知道什么?”   且不论此话真假,但沈羡之有很多不解的地方,“南海王府许诺了秦少初什么?让他连天家的女婿都不做?”他是个读书人,求的功名利禄,他岳父就是当今天子,他何必去求一个地方王爷呢?   如果夏侯翼不能道来,那么他此前的话都可以推翻。   不想夏侯翼竟然叹起气来,“江湖上常言,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南海王的嫡孙女乃江南第一美人,这秦少初正是为了她,才去进京参加科举的。”不过他也是事后才知晓的。   南海王的嫡孙女夏侯婵儿,沈羡之听说过,说是美得犹如天上明月,却可惜犹如那秋末的霜花,孱弱不已。   不过沈羡之见过夏侯瑾这个快要病入膏肓的病秧子后,听到类似的话,沈羡之一律不信。   所以当初听说南海王到处给这夏侯婵儿求良医的时候,她颇有些惊讶,隐隐觉得莫不是真的?这姑娘果然是个病秧子?   只是可惜高月听到这些话,便哭喊起来,将沈羡之回忆的思绪打断,她已经将那护卫放开了,转而朝着夏侯翼抓扯撕咬,“不,你胡说,驸马心里怎么可能会有别的女人呢?”她还记得大婚当夜,驸马明明也是什么都不会,他们俩面面相觑地坐在床头上,像是许多寻常的小夫妻一般,一面观摩着宫里嬷嬷给她压箱底的小册子,一面慢慢地学。   而她的拉扯中,将夏侯翼推得连连后退,也和沈羡之手里的剑拉开了距离,那夏侯翼一面任由她撕扯,嘴上却说着领高月万箭穿心的话,“他与咱们那婵儿妹妹两情相悦,若不是因为你母妃和外祖父,他应该早就与婵儿妹妹成婚,过着那琴瑟和鸣的快活日子,所以高月是你抢了自己妹妹的男人,你有什么脸面在这里大喊大叫?还有人家已经逃离了你们母女的魔爪,你却还死皮赖脸地追到这江南来。”   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然后猛地一掌朝着高月推过去,冲离他有着一两丈远的沈羡之告别,“美人,来日再见!”   说罢,趁着高月摔倒之地,和那高士兰一起朝着山下越过去。   “用不着来日。”只是他并未逃脱,下一瞬沈羡之的声音就出现在他的耳边,然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禁锢住了一般,顿时动弹不得。   高士兰也听到了这声音,连忙停下脚步,只见自己的主子居然又被这女杀手给拦住了,一时看朝沈羡之,只觉得恐怖如斯,急道:“你放了我主子,不管你要什么,我们都能给你。”   “我说了,你们除了这条不值钱的命,什么都没了。”怎么就不信呢。更何况刚才的话他还没说完呢,沈羡之觉得这夏侯翼跟南海王之间,只怕不止是帮秦少初这件事情而已。   老猫和鹿修澜追了过来,身后是那逐月宋月安慰这哭得撕心裂肺的高月。   然就在这一刻,那旁边的天生桥忽然断裂开,也不知怎的,他们脚下的山石也出现了晃动,那一瞬间沈羡之只觉得天旋地转,脚下虚空,整个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坠去。   她以为,大抵是山石滑坡。   所以还是没放弃,不断地试着挥动手里的剑,可却发现这黑暗中,四周一片空荡荡的,手中的剑什么都没碰到。   这个时候她又想,这里从前不就是乌合山么?有没有宝藏另说,但是莫家农庄下面都能有那么大的溶洞,没准龙凤峰里也有。   可是猜到了又如何?她最后还是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等着醒来的时候,浑身的骨头疼得她动弹不得,好一会儿试着引动真气在体内游走了一圈,这才勉强能爬起身来。   只是却发现右腿疼得厉害,应该还是伤了骨头。   身下湿漉漉的,甚至摸着有些腻腻的,像是一些菌类,不过已经被她砸得不成样了。   想来也是这些菌类,她的骨头才不至于都碎裂了,只是到底从高空坠落,怎么可能不受伤?   待坐好之后,她拿出火折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空气里太过于潮湿,吹了好一会儿才燃起来。   沈羡之举着手朝着四周照了一圈,空气中除了寻常的潮湿霉味,并没有别的其他味道,所以可以断定出,此处应该与外界出口很远,所以连蝙蝠都没有。   不过等她的火光照到身后的时候,被惊了一下。   倒挂着休息的蝙蝠是没有,但却看到被倒挂在藤蔓上的人影,好巧不巧的,是那夏侯翼。   心里忍不住咒骂了一句,这厮运气也忒好了吧?   她捡起身前的剑,想要朝他扔过去,趁着他还没醒来给一剑穿心了省事些,可随即看朝自己的腿,还是先留着吧。   于是朝夏侯翼喊了一声:“夏侯翼?”她本来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声音不大,那夏侯翼挂得也有点高,没准听不到。   不想这洞穴里忽然传来自己的回声,循环四五次,由大到小。   那夏侯翼也被惊醒了过来,很快便寻声而望,看到沈羡之的一瞬间,顿时露出愉悦的笑容来,丝毫不担心他本身的处境。   不过沈羡之觉得他也不用担心,从上面掉下来,被那藤蔓套住了,反而逃过一劫,不然就他那个位置掉下来,绝对砸个稀碎,不像是自己这里,还有不少一团一团的菌类垫着呢。   夏侯翼很快便从藤蔓上抽身,然后顺着那藤蔓从上面下来,兴致勃勃地走到沈羡之的身旁,目光里明晃晃的都是强烈的占有欲,“你受伤了?”   “我是受了伤,但你也不至于如此高兴,去四处看看,还有没有旁人!”毕竟伤了腿而已,就夏侯翼这武功,自己也还能动手的。   她这种命令式的口气,没有让那夏侯翼有什么不适感,反而雀跃地答应了,不过事实上他也就是环顾四周,瞟了一眼,没看着人影便回了沈羡之,“就咱们,可见是天定的缘份。”   正皱着眉试图将右腿挪动一下的沈羡之听到这话,怎么觉得有些耳熟的感觉,猛地抬起头来,目光跟见了鬼一般瞪着他,“你脑子没病吧?”她又不是玛丽苏大女主,这脑残跟自己说这些话不是有病是什么?   她这种怀疑的目光让夏侯翼怔了一怔,随后反应过来,十分不悦道:“本殿下堂堂大夏五皇子,你一介江湖狂徒,本殿下还配不得你?”   沈羡之扯了扯嘴角,一时间有些无言以对了。最后冷笑一声:“你们夏侯家的人脑子是不是都有病,一个个惦记着自己的嫂子?”那夏侯巽年少,心性不稳,他的话沈羡之没当回事,可是眼前这夏侯翼是个二十出头的正常男人。   他难道思维还不完善不成熟么?   这下换夏侯翼诧异了,“你说什么?”然后直勾勾地瞪着沈羡之,一句话也不说,片刻后才又问道:“你是谁?”   “沈羡之。”沈羡之没好气地回着,不过剑却已经握在手里了,现在后悔极了,刚才就该把剑扔过去的,杀了他才是,而不是把他叫醒。   她这个名字按理也没有多难听,但是夏侯翼在听到后,满脸的惊吓之色,连连退了两步,然后表情仍旧十分惊骇地看着她,指着她,“你,你就是当初吓着十七那个山里来的野人?”原来小丑竟是自己,当初听说十七被这个从山里来的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甚至嚷着要去西南,自己还嘲笑他多次。   没想到她竟然也是第一个让自己动心的女人。   可她的另一层身份让夏侯翼更接受不了,他居然是夏侯瑾那个病秧子的女人,这简直就是一朵花扔在了粪坑上面,夏侯瑾那样的病秧子,无福消受这样的美人恩。   “野人?”沈羡之挑了挑眉,想不到自己在外的名声还真是……真是叫她匪夷所思。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夏侯瑾在外名声也不好,各种快死了的,克父母克兄弟克所有人的。   反正也是天煞孤星。   哪料想那夏侯翼忽然又朝她走过来,甚至蹲下了身,“那也无妨,反正他活不了多久了,这自古以来,嫂子嫁弟弟的多了去。”   沈羡之听到他这话,以及那莫名其妙就情深意重的眼神,她一句握草险些就脱口而出了,然后跟看鬼一样看着夏侯翼,又忍不住吐槽了一下,虽然自己长得是不错,但也不至于是个男人见着自己就爱吧?   尤其是这夏侯家的人,看到自己连个过渡期都没有,一个个一见钟情,是他们有病,还是这个世界本身有问题?   沈羡之觉得自己要疯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咫尺再近想要伸手将她搂进怀中的夏侯翼,然后手就很自然地抬起来,一剑捅了过去,“你少动手动脚。”   那夏侯翼深情告白中,哪里料想到沈羡之是这样无情又歹毒的女人?居然趁机偷袭自己,一个不防,自然是没完全躲开,那剑还是从他肩膀上擦了过去。   顿时一道布料连带着血肉被划破的声音从这空荡荡的山洞中清楚地回荡开,随即才是夏侯翼的吃痛声。   他似乎也被沈羡之快准狠吓着了,退得远远的。   所以接下来的场面就很奇怪,沈羡之包扎自己的腿伤,那夏侯翼躲得远远的,在一处大石头上自己艰难地包扎着自己手臂上的伤。   显然从前都有人照顾,他不是很得心应手,半天连个结都打不好,让包扎好腿伤,扶着剑站起身来的沈羡之频频蹙眉。“要不要帮忙?”   夏侯翼抬起头来,却满脸地防备,“你不会趁机想杀了我吧?”   沈羡之对于他这话十分不满,当即提起手中的剑,“要杀你,用不着亲自走过去。”   那夏侯翼想了想,倒也不是没可能,只能默默地点了点头,但总觉得她不会平白无故帮自己,“你有什么目的?”   “我腿不能动,你背我去找其他人。”   夏侯翼的眼神顺势落到她站着的双腿上,觉得她在说假话,受了伤她怎么可能站起身来。   于是沈羡之补了一句,“自己走的会,会扯动伤口,好得太慢。”她可不想为了逞这一时之快,然后在床上躺两三个月,再留下个什么后遗症。   但是夏侯翼此刻还在想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她居然主动让自己背她,如此亲密之举,该是夫妻之间才可行而而已。那现在她提出这个要求,是不是方才自己的话,她岂不是已经放在心上了?刚才那些骂人的话和动手,其实不过是她作为女子不好意思,情急之下的出格举动呢?   夏侯翼越想越是觉得有道理,大概就是这样的,所以这沈羡之还是对自己动心了的。   一时间不免是有些飘飘然,那手臂上的伤似乎也没那么疼了。   却不晓得沈羡之上一世出生的世界,光着膀子勾肩搭背一起走的男女多了去,她如今就是不想让腿伤二次受伤,所以想找个人形代步车而已。   根本就没料想到这夏侯翼的脑洞之大,已经飘到了天外去。三下五除二给他将伤口包好,示意他起身背自己,指着左边那黑洞洞的方向道:“先去那边看看。”当然也没忘记警告夏侯翼,“最好老实些,不然的话休得怪我不客气。”   只是夏侯翼此刻已经觉得沈羡之这话就是吓唬吓唬自己罢了,完全没有放在心上,还想着女人果然是口是心非,明明都和自己这般亲密无间了,却不愿意承认,还说着这些话。   作者有话说: 第145章   就这样,夏侯翼背着沈羡之,沈羡之举着那点火星子,一点点往左边的方向去。   地上东一丛西一簇长满了菌类,看起来有些像是木耳,但体积又已经超过了沈羡之所认知的木耳,所以具体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是否有毒。   只是这东西长得太密集了,每次夏侯翼踩上去的时候,都给了沈羡之一种他即将滑倒的感觉,所以总是提心吊胆的,以防他在摔倒的时候,自己想办法保持平衡,反正是如何也不能让自己的腿受到二次伤害。   而几次之下,那夏侯翼虽是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但也隐隐察觉到她对自己的不信任,很是不满,“你信不过本殿下?”   沈羡之也是坦然,一面提醒着他,“不要明知故问,看路。”   “你……”夏侯翼没由来生出一股挫败,想要张口骂沈羡之几句不知好歹的话,但是张了张口,仍旧是没有骂出口,因为在前面,似乎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只是不大确认,而沈羡之手里那火折子的光芒,不足以照得那么远,所以他只看到那黑暗中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动了,但可以确定,这绝非是人。   倘若是人的话,也早就听到他们的话应声了。   沈羡之自然也看到了,这样危险的地方,如果能确定对方不是人的话,那她是没有半点迟疑的,不等那夏侯翼张口,只拔下头上的一支簪子,朝着那黑影扔了过去。   夏侯翼并没有想到她竟然就出手了,反正只听得头上‘咻’的一声,然后听到了一阵‘咕咚’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栽倒在水中。   “那边,有潭水。”又有些责怪沈羡之,“你要是打草惊蛇怎么办?”   “耳朵干什么使的?”若是真有很多的话,早就能听到声音了?沈羡之不以为然地说着,有些嫌弃这夏侯翼胆小又走得慢,忍不住吐槽道:“我是不想打击你的自信心,但就你这样,还学人家夺什么嫡?”   这话当然让夏侯翼不高兴,他是算不得天妒英才,但他的这些兄弟里,似乎也没有特别出众的人才吧?如果一定要说有优秀的,那就是……是夏侯瑾,不过他自小就被父皇打压,如今在西南那样的荒凉蛮荒之地,一辈子是出不了头的。   更何况,他的身体本来还不好。   “那又如何?本殿下是名正言顺的皇子。”所以他反驳着。   沈羡之冷哼一声,没理会他,只催促着快些到那潭水边。   等着夏侯翼深一脚浅一脚走到那潭水旁边的时候,发现竟然有一片小小的石滩,脚下再也不是那黏糊糊讨人厌的大团菌类了。一面朝着沈羡之举着的火折子看去,借着那微弱的光芒,只见这里有一潭小小的潭水,不过那普通的井口三四倍而已,而潭水面上竟然飘浮着一只硕大的老鼠,足有竹篮那般大小,哪怕是已经死了,但还是将夏侯翼给吓得脸色发白,“这……”   沈羡之看着自己还插在老鼠脖子上的那支簪子,有些可惜,“这簪子是小白送我的,若是晓得我给弄丢了,只怕心里会难过呢。”   夏侯翼不知道小白是谁,但是现在是说这个问题的时候么?一面忍不住胸腹中的那种排山倒海的恶心,“你难道就不害怕么?”这么大的一只老鼠,就算是宫里那排水道里的老鼠,也不过是男子脚一般大小罢了。   可现在眼前这是什么?   然后又被沈羡之鄙夷了,“少见多怪,这叫海狸鼠,十六七斤都是正常的,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可怜的娃,没看过动物世界。   不对,这里这么能有海狸鼠呢?这海狸鼠不应该生活在地球的另外一边么?沈羡之也疑惑不已,只是随即又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谁能说得准这里没有土生土长的海狸鼠呢?一面蹲下身,决定还是把簪子拿回来。   夏侯翼看到她拿剑去扒拉尸体的时候,惊吓得脱口质问:“你干什么?”   “这东西皮肉两用,咱们被困在这里,还不知道几时能出去呢。”所以即便这皮现在处理不了用不上,但这肉总能吃吧?   然后夏侯翼又干呕了一声,捧着胸口到一旁去,坚决不看,更发誓不可能去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只是一个时辰后,两人在潭水旁边的小石滩上,四处收刮了不少能烧的枯藤,沈羡之则用剑架在火塘上烤着海狸鼠。   而夏侯翼坐在沈羡之的对面,手里则拿着一块烤得焦香的海狸鼠肉,“味道不错。”目光落到沈羡之那剑上,虽然剑穗实在是太丑,但剑是把好剑,“你也太不识货,这样的宝剑居然拿来烤肉。”   “剑就是服务于人的,我怎么用?用得高兴了,才能体现出他它本身的价值,这绝对比陈列在墙上还要有意义。”沈羡之眉头也没抬一下,只想着这里总不会无缘无故出现一只海狸鼠,没准还有别的,但是他们都在这里这么久了,也没见第二只,也是奇怪了。   夏侯翼口中嚼着那海狸鼠肉,听着沈羡之的话,只觉得这番说辞倒是新奇得很,但是看着这剑,想起它曾经悬在自己的脖子上,现在自己的脖子上都还有个小小的划痕,也就忍不住问:“在上面的时候,你是真的想杀我?”   沈羡之眼皮都没抬一下,回得那叫一个从善如流:“这事难道还有假?”如果不是出现意外,夏侯翼已经成了一具尸体了。   夏侯翼不服气,“凭什么杀我?我们此前也算是无冤无仇吧?”   说起来是这么一回事,他还给自己背了黑锅,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像是夏侯翼这种潜在危险,沈羡之既然是遇到了那肯定要先弄死,免得留下后患。   但是这话肯定是不能与夏侯翼实话实说的,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人生固有一死,死在谁的手里不一样?难道你还以为你能登上那王座?”他们是把三皇子当摆设的么?   夏侯翼却明显会错她的意思了,又想到高月三姐妹跟着沈羡之,便以为沈羡之是刘惠妃一党,所以理所应当地误以为沈羡之口中以后登上王座之人是夏侯筠,很是不服气道:“你根本不了解刘尚书是什么样的人,即便真有那一日,他们将夏侯筠扶上了王座,但夏侯筠也不过是个傀儡罢了。”   所以即便夏侯筠赢了又如何?一个傀儡罢了。   沈羡之没有多说什么,收了剑,将那些烤熟的肉都改串到藤条上,往夏侯翼脖子上一挂,“走吧。”也耽搁了这么久,掉下来的其他人若是活着,应该也醒了。   两人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左右,沈羡之忽然让他停下。   “怎么了?”夏侯翼有些紧张起来,这沿途一片黑暗,沈羡之的火折子根本就起不来什么作用,所以长期在这种密封黑暗的空间里行走,让夏侯翼早就忘记了什么情情爱爱,总有种喘不过气来的窒息感。   如今听到沈羡之忽然让他停,更是害怕不已。   “有血腥味。”沈羡之轻轻地吸了吸鼻子,就在这附近,一面吹灭了火折子,示意他朝着血腥味散发出来的方向走。   沈羡之不确定是不是人的血腥味,所以不敢贸然开口。   火折子熄灭对夏侯翼并没有什么影响,毕竟本来那点星星之火也照不了自己的脚下,他现在都凭着第六感下脚了。   只是听到沈羡之竟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心中是不愿的,但是又架不住沈羡之手里的簪子就在自己的脖子上,最终也只能不情不愿地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待了走了片刻,便听到一阵阵抽泣声。   毋庸置疑,是个活人,且是个姑娘,而且声音还有些熟悉。   夏侯翼那紧绑着的心一下方放平稳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身后则响起沈羡之的声音,“宋月?”   哭的人的确是宋月,六神无主的她听到沈羡之的声音,慌忙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就想朝着她这个方向跑来,只是不晓得绊倒了什么,又重重地摔去,传来一阵沉闷声。   “你别动,谁和你在一起?”鲜血不是宋月的,不然她不可能这样中气十足。所以沈羡之猜想她旁边有人,还有她摔倒的这声音,应该是下面垫着人。   果然,她这话一出口,宋月的哭声就越大了,想太过于难过,所以声音也有些含糊不清,“姐姐她们,她们……”   余下的话她没能说出口,一个劲儿地哭,等着沈羡之和夏侯翼到的时候,在那火折子微弱的光芒下,能看到宋月身旁两具尸体。   逐月整个人的头发都被鲜血淹没了,黏糊糊的,运气不好摔下来的时候大抵直接摔破了头……   人早就没了,至于那高月,身体也没有余温了。   哭得绝望的宋月这个时候才看到与沈羡之同来的是夏侯翼,哭声一时戛然而止,疯了一般朝着夏侯翼扑过去,紧紧爹掐着他的脖子不放,“都是你,是你害死了姐姐们!”   夏侯翼也没想到,高月和逐月死了,他是争权夺利,想将这些兄弟们都斩尽杀绝,但是对于妹妹们,他其实没想过要她们的命,只要她们老实听话。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高月和逐月竟然就这样死了。   这样的震撼让他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就这样任由着宋月掐着他的脖子不放。   沈羡之也没拉,显然她也认为,这姐妹俩的死,与夏侯翼脱不了干系。   最后,是宋月自己松开手的,整个人瘫软无力地倒在姐姐们的尸体旁,声音哭得嘶哑。   “节哀吧。”沈羡之不会安慰人,这会儿才蹦出几个字,然后朝着因为长时间缺氧,此刻也瘫软在地上的夏侯翼看过去。   夏侯翼忽然感觉到她的目光,此刻却是没有半点被关注的欣喜,而是心头凉凉的,他真没想要高月和逐月死。   宋月哭了一阵子,绝望地想要和姐姐们一起共赴黄泉,不想继续活下去,却没想到那夏侯翼忽然说道:“高月带你们出宫,不就是想来这江南找秦少初么?”   宋月一怔,是啊姐姐这么千辛万苦到江南,不就是为了找秦少初么?   “你不信我的话,那你去找秦少初问,当初是不是他,是不是他让我找人打伤高月的。”夏侯翼不知道,明明他和这些妹妹也没有什么感情,可为什么她们死在了自己的眼前,自己其实还是觉得难过的呢?   所以他也不愿意宋月就这样死了,因此才说这些话来激她。   果然,宋月将这话听进去了,她想自己就算是要死,那也要替姐姐找到秦驸马,问一问他这些事情的真假。   然后沈羡之便坐在一旁打坐,他二人将高月和逐月的尸体拖到一处靠着石壁的地方,又摘了些藤枝来盖着。   这样的环境,也只能如此了。   他们如今自身难保,自然是无法再将这两具尸体带着一起走。   沈羡之因为腿伤的缘故,所以并未帮忙,就坐在一旁,只是见着他们将高月和逐月的尸体放在石壁上的时候,偶然看到后面石壁上露出来的字符。   只让那夏侯翼过去将上面的苔藓藤条都拨开,果然看到些密密麻麻的字。   但她没见过,像极了甲骨文……   夏侯翼和宋月也面面相觑,但是可以肯定了一点,无缘无故这山腹里怎么能有人留书呢?只怕他们真的到了乌合山所谓的宝藏之地。   可沈羡之没觉得是好事情,这种地方有没有宝藏没个准,但是机关重重是一定的,只是从她和夏侯翼掉下来的地方,只有往左这样一条路,也只能沿着这里继续往前。   就是不知道鹿修澜和老猫如今怎么样了?看了看高月姐妹俩的尸体,不免是担心。   当时掉下来的时候,除了人还有不少泥石,运气不好直接就被埋在里面了,这跟武功的高低没有什么关系。   便是自己也受了伤,宋月也划伤了后背,像是夏侯翼这样的好运气,显然是少之又少。   她给那宋月简单包扎好了伤口,三人才继续往前走。   只是没想到,这一次在走了不过半里,居然前面就被挡住了。   是被上面落下来的石头给将路封住。   “怎么办?”夏侯翼看着那被封得死死的路口,心想沈羡之就算是没有受伤,神功盖世,但也没办法将这些石头挪开吧?他们大抵是要死在这里了。   宋月对于生死,似乎已经处于那种随缘的状态了。   能出去固然好,替姐姐找到秦少初,问个缘由,如果夏侯翼所言都是真的,那他为什么要骗姐姐?不能出去也好,她就留在这里陪姐姐们了,三姐妹不管生死都不要分开。   所以,她对于前路被堵一事,并不在意,只拖着疲惫的身体在旁边的石头上坐下来。   沈羡之能有什么办法?要是有炸药还好说,可什么都没有,难道她还能移山倒海么?所以摇着头,也坐下来继续打坐。一面吩咐着四肢完好的夏侯翼,“你四处看看,还有什么路口没?或者这里可有松动地方。”   夏侯翼看着她们俩一左一右地坐着,掐着腰无奈地走到前面,“有松动的地方又如何?难道咱们还能挖一条路么?”更何况就算是挖,这下面石头松动了,上面若是落下来怎么办?还不得把他们砸死么?   可为今之计,似乎也只能如此,毕竟这里的石头最起码还能移动,可旁的地方,那都是没有半点缝隙的石壁。   沈羡之其实对夏侯翼是没有抱着什么希望的,他们当时掉下来的时候是半夜,到这里后也不知道昏迷多久才醒的,她保守算了一下,算是昏迷两三个小时,那醒来的时候,也差不多是天亮了。   然后这一路耽搁,这个时候,只怕外面也刚好是天黑了吧。   这样算下来,进来了一天,外面也不知道是什么光景了。   而夏侯翼四处查看了一回,倒是发现了石头有松动的地方,可是那石头太大,五个他也不见得能撼动,只能作罢,不免是有些绝望,最后也坐在石头上,只朝沈羡之说道:“你说得对,迟早都要死的,我还争那东西做什么?”   沈羡之听到他的话,微微抬起眼皮,却是不但没有安慰他,反而还幸灾乐祸道:“怎么?这个时候知道自己无用了?看吧,离了手底下的人,你们什么都不是,就知晓耍着嘴皮子使唤人。”   夏侯翼没有说话,此刻的他的确很沮丧,顺势靠在身后的石头上,仰头看着那石壁上空,密密麻麻的蔓藤交错,看得人脑子里越来越乱。   宋月还在姐姐们离开的悲伤中,也没有言语,洞穴中一阵可怕的寂静,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沈羡之拿出之前烤的海狸鼠肉,“先吃点东西吧。”   只是这两人哪里吃得下,一个想死,一个觉得也活不下去了。   沈羡之也懒得理会,自己吃了些许后,便继续打坐。   不过这里既然被堵死,是不是也能解释,为什么自己只看到一只海狸鼠?大抵是山石落下之际,它和同伴们被隔开了吧。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沈羡之也睡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是被宋月的哭啼声吵醒的,也不知道时间,但从自己的身体状态来看,像是睡了一夜好觉的感觉。   所以这不会是真过了四五个时辰吧?“我睡了多久?”她问着。   那宋月在抽泣,夏侯翼也沮丧地靠在此前的石头旁,有气无力地回道:“不知道。”他现在觉得又咳又累,这石头咯得他浑身是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痛。   沈羡之见着问他俩是问不出什么了,只拄着剑站起身来,朝着那乱石堆走去,果然见着松动的地方,那石头巨大,也不是他们三人能左右的,而且若真能左右,上面的石头又砸落下来,他们也套不了。   也不知道被困了多久,反正那只海狸鼠也吃完了,沈羡之的腿伤也结疤了,自己不用那夏侯翼背也能自由行走了,只是仍旧不能剧烈运动。   这时候没想到忽然又冒出来海狸鼠,沈羡之本能想动手杀了的,但是心中疑惑,这海狸鼠哪里来的?是从当初他们掉下的地方顺着藤蔓下来的?还是?   又觉得太巧合,她这才吃完那一只,又来了一只,给她的感觉太奇怪了,她甚至阴谋论,不会是有人盯着他们吧?怕他们饿死,所以又扔了一只海狸鼠进来?   但是这里这么大,好像也不大可能。   所以沈羡之没杀这海狸鼠,打算跟着这海狸鼠,看看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宋月也吃那海狸鼠肉了,但是并不知道本尊长这个样子,现在晓得了险些昏死过去,夏侯翼只能背起她,然后又跟着这海狸鼠原路返回。   却没想到又到了他们原本落下的附近,那海狸鼠在四周转了不知道多久,沈羡之感觉是有一天的时间,然后那海狸鼠跳进潭水里,就再也没影子了。   于是,沈羡之又猜想,莫不是这潭水连接别处?这里就是出路?所以一脚把夏侯翼给踹了下去。   这些天的折磨,夏侯瑾心里哪里有什么情爱?被踹进这刺骨冰凉的潭水中,正要挣扎着爬出来,却被沈羡之用剑拦着,“下去看看,有没有别的出路。”   他看了看就在自己鼻尖上的剑尖,没有半点怀疑,沈羡之可能真会杀自己,于是只能忍着那寒凉,一头扎进潭水里。   这样的环境里,长时间封闭,沈羡之还受了伤,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一点都不害怕不担心,还把伤养好了,这在夏侯翼看来,哪里还是寻常人?   一下起此前自己对她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垂怜和爱慕,就觉得好笑至极。   宋月看着这一幕,片刻还不见那夏侯翼上来,“他……”   “他下去这么久,没浮上来,显然这里果然是出路。”他没上来,海狸鼠也没回来,所以沈羡之断定,自己是猜对了。   看了娇弱的宋月一眼,“会水么?”   宋月颔首,自然是会的,宫里那么多阴谋算计,若是不会水,不知道都被陷害淹死了多少会呢。   沈羡之见她点头,也没半点犹豫,“那走。”如果下面有什么怪物,将海狸鼠和夏侯翼吞了,那也认了,反正在这里也么出路。   本来山洞里他们已经适应了这黑暗,可是真到这水中,却发现这才是真正的漆黑一片,一切都靠着感知,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好在这潭水不算深,到底后便能感觉到水流方向,所以便顺着这水流方向逆流而去。   水里很冷,但大抵更黑,反而让沈羡之忘却了这潭水的寒凉,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水中,每一次扑去都是未知的黑暗,到底是怎样的世界谁也弄不清楚。   她的心里头一次生出恐惧,不过也只是一瞬,就被她给压了下去,很快钻出水面,大口地吸空气,只见夏侯翼浑身湿漉漉,瑟瑟发抖地坐在旁边的台阶上。   而看到这台阶,沈羡之心里也生出一线生机,不过很快就发现夏侯翼的不正常,抬头朝着四周看去,这才发现,不少双眼睛正盯着他们看。   刚钻出水面,大口喘着气的宋月几乎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了这些海狸鼠,吓得大声尖叫起来。   她不叫还好,这一叫,那四周的海狸鼠们就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四处逃窜。   夏侯翼只觉得自己被撞来踩去的,却不敢吱声,只能抱着头朝着前面的巨大香炉下躲过去。   然而就他们这早就适应的黑暗中,忽然变得明亮。   是沈羡之将闭上的鲛灯给点燃了,明明对比起外面的光芒,也是很微弱的,然而如今他们三人却只觉得这光芒有些刺目,便是沈羡之也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   由此可见,他们在这底下困着的天数,比她所预计的还要多。   而海狸鼠们似乎也怕这光芒,这一次才是真正的四处逃窜。   沈羡之也因这燃起的鲛灯,看清楚了此刻所在的环境,他们所在的这空间,除了中间置放着一鼎巨大的香炉之外,四周皆是空荡荡的,但是墙壁上却有无数的大小坑洼,就好像是专程抠出来置放些什么,但现在都挤满了海狸鼠。   不过让沈羡之出乎意料的是,这些海狸鼠在逐渐减少,除了跳入潭水中的,还有一部份在石壁上的小洞里逃走了。   片刻间,这间不算精致的石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三人了。   短暂休息后,三人便开始找出去的路,但这里却没有大门,好像整个石室就是独立存在的一样。   最后那夏侯翼爬上石壁,竟然打算从那些海狸鼠逃走的小山洞里出去。   但他明显是多想了,那里如此狭窄,连通风口都比这宽敞,如何过得去?   就在这一筹莫展之际,沈羡之将那中间的大香炉点燃。   不想鲛灯扔进去的瞬间,忽然听得一阵摩擦声响起,香炉后方的石壁忽然打开一条通道。   “你,怎么知道这里是机关?”夏侯翼诧异地问道,一面从石壁上跳下来。   沈羡之知道个屁啊,她就是看到那宋月衣裳湿漉漉的,后背上又有伤,想着用鲛灯放进炉子里,再找些东西扔进去,把香炉烧暖和,到时候方便烘烤衣裳罢了。   哪里晓得这香炉见火居然是开关,将石门打开。   “误打误撞。”她回了一句,连忙又掰下一盏鲛灯,抬着往石门里探过去,是一条平坦的石巷。   那宋月也凑了过来,“难道这里是出路么?”说着便要走过去。   不过被沈羡之手快一把拽住了,“别慌。”   那夏侯翼也会意,连忙朝石巷里扔了一块碎石。   然后下一刻,这碎石所到之处,前方看不见的地方,无数利箭飞出来。   也亏得他们闪得快,不然准给扎成筛子。   “门口弄个机关,怎么可能那样轻而易举让咱们过去,说不定还有什么陷阱呢。”夏侯翼说着,又捡起碎石扔了过去。   确认这机关里的箭耗完了,三人才走过去。   可却也是如履薄冰,艰难前行。   这条石巷其实并不算长,但是因为担心有机关,所以走了将近半住香的时间,然后便到了一处宽大的石室,里面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而且地面平坦,其他三个方向,每一个方向都有一个通道。   三个通道让人不知道哪一条是生路就算了,这地面铺着五颜六色的地板更让人觉得奇怪。   “这又是什么花样?”夏侯翼说着,还想效仿此前,往上面扔了碎石。   但是小石头所滚过之地,并没有什么反应,一切看着寻常。   他不信邪,又扔了一把小石头,但仍旧是没什么反应,不由得朝沈羡之看过去,“是我多疑了么?”说罢,便率先朝着眼前紫色的地板抬脚踩了上去。   然也就是他的脚才踩在上面,顿时脚下那紫色的地板忽然朝下猛地一缩,顿时脚下便行程一个巨大的深渊,吓得他大声惨叫,早没了半点皇子的威仪,单手扣在边缘,整个身子悬挂在空中。   “快拉我上去。”他惊魂未定之际,只朝沈羡之喊。   沈羡之正要上前,却被宋月拦住了。   “你干什么?”夏侯翼此刻整个身体都全靠这只手支撑,他的武功不算高,根本支撑不了多久,若是看到宋月把沈羡之拦住,一脸仇恨地看朝自己,顿时觉得不妙,着急地喊起来。   “是你害死了姐姐们,你去死吧!”宋月抬起脚,似要踩在他维持整个身体的手指上。   然而脚还未落下,忽然像是有人推了宋月一下,她竟然朝着脚下的深渊里滚落了下去。   不过也没真正地掉下去,沈羡之还是快一步抓住了她。   那夏侯翼也被人拉了上来,是他的心腹高士兰,如今正惊魂未定地跪在他面前,“属下来迟,请殿下恕罪!”   夏侯翼大口喘着气,就在刚才他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这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高士兰居然来了。   不过很快就意识到他所来的方向,竟然和他们一样,那他……   但也没顾得上,因为宋月正一脸不甘心地等着夏侯翼,“你不会有好结果的。”   夏侯翼心中也有气,他没想过要高月逐月死,这一切都是意外,他自己不也掉下来了么?更何况这一路上他还背着宋月,“你恩将仇报,又能有什么好结果?”还不忘朝沈羡之提醒道:“像是她这种恩将仇报的小人,你留她做什么?”还有刚才她没救自己,明明她拦住宋月就好。   夏侯翼心里一阵难过,但是因为高士兰的出现,让他底气十足,这丧失了几天的狂傲和自信又回来了,“果然最毒妇人心,你也非什么好人,枉本殿下对你一片痴心。”   沈羡之没理会他,而是目光审视着高士兰,“你从何处来的?”   她这一问,那夏侯翼也朝高士兰看了过去。   只听高士兰朝夏侯翼恭敬地回禀道:“属下掉下来后,受了伤,在山洞里养了一阵子,靠着吃老鼠求生,伤好了些从山洞里钻出来,就看到一个石室,里面有个巨大的香炉。”然后看到旁边的石门打开的,他就过来了。   所以他这是从那些海狸鼠逃走的洞里钻出来的?   但是那洞穴如此之小,沈羡之眼里满是怀疑。   不想竟然听夏侯翼满口得意道:“士兰身怀绝技,莫说是那样的小洞穴,便是再小一半,他也能来去自如。”   “缩骨功?”沈羡之有些诧异,但是真没想到有人能把缩骨功练到这炉火纯青的地步。   一面朝着地面看过去,只见这紫色的地板因为夏侯翼上来,又重新恢复原来的样子。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眼前这些地板的颜色,有些熟悉,这种熟悉不是因为这些色彩常见,而是她觉得在哪里看过这样的混合搭配。   就是这几样颜色,只是这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正当时,忽然听得北边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抬起头的瞬间,只听得老猫焦急的声音传过来,“小姐没事吧?”当然,还有难以言喻的惊喜。   老猫掉下来后,一个人在这里摸索了些天,很早就到了这里,只是也被这些奇怪的彩色地板给拦住了。   直至两天前,鹿修澜从南边的路口出来,他才算是见着了个活人。   只是得知沈羡之没跟鹿修澜在一起,焦急不已。   如今见了沈羡之,当然是松了口气。   “我没事,您老怎样?”见到老猫,自然是比见到夏侯家的这些兄妹让沈羡之高兴,脸上也浮出了几丝惊喜的笑容。   “没事,鹿家那小子也没事,不过他在我对面,这会儿应该去后面了,算着时间,应该也快来了。”老猫忙提起鹿修澜,也免得让沈羡之担心。   果然,听到鹿修澜也没事,沈羡之这颗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来。   但这时候却听那夏侯翼不合时宜地打岔道:“有什么高兴的,出不去一样死在这里。”   他说完这话,想是有些对沈羡之发怵,所以看到沈羡之转过头来后,下意识地退了两步。   高士兰见此,一脸愤怒地看了沈羡之一眼,连忙挡到夏侯翼的面前去,好像生怕沈羡之忽然对夏侯翼动手一样,满身的戒备。   但沈羡之没理会,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可有别的出路?”只是问完后她觉得大抵的是白问了,如果有路的话,他们也不会被拦在这里了。   果然,只见老猫摇头,“南北都不通,我们掉下来的地方也都堵住了。”看了沈羡之他们的这方向,只怕他们那里也是死路,那就只有西面这条路了。   可老猫觉得,只怕也是死路一条,一时不免是有些沮丧起来。   过了一会儿,那鹿修澜也来了,手里还拖着两只海狸鼠的尸体,人还没到声音先从路口传过来,“老猫前辈,今日运气好,不知道这些老鼠从哪里跑出来的,我一下抓了两只。”   随着话声,他人也出现在了路口,看那架势,是要直接给老猫扔一只。   只是随后也看到了沈羡之,满脸露出惊喜之色,“教主没事。”   沈羡之摇着头,朝他示意自己没事,只是看了看他手里的海狸鼠,也是十几斤一只,若是扔到这地板上,会不会让触发机关?   想到这里,一时心中也是有了主意,连忙朝鹿修澜说。   鹿修澜当下便去找了藤条过来,将那海狸鼠的尸体绑在上面,然后便朝着自己身前的地板实验。   没想到,这地板无动于衷。   “难道这个颜色是安全的?”那夏侯翼见此,忍不住出言说道。   不过话音才落下,就被一脸失望的鹿修澜否定,只见他摇着头,“我当日来,就险些从这里掉下去。”所以应该是这两只海狸鼠的重量不够。   大家也几乎都这样认为,但是此处也没大些的十块,所以那高士兰打算去洞穴里抓些海狸鼠,只是他有些不放心夏侯翼在这里,“殿下与属下一起去吧。”   夏侯翼如今也不信沈羡之了,点了点头。   只是沈羡之又不信他们俩,很是怀疑这高士兰是不是有别的出路,趁机带着夏侯翼走了。   于是最后,他们这里只有宋月留了下来,沈羡之与这夏侯翼主仆一起去那些小洞穴里补海狸鼠。   当然了,只能是高士兰一个人进去,沈羡之和夏侯翼在外面。   沈羡之看着果然将身体缩小钻进洞里的高士兰,啧啧称奇之际,朝一旁防备着他的夏侯翼看了一眼,看来果然是自己多疑了。   很快,高士兰便抓了四五只直接扔下来,“这够了吧?”   等三人带着海狸鼠回来,一起扔到身前的紫色地板上,仍旧是没用,地板没动。   众人面面相觑,“难道这机关还能分别人畜?”或者是能感受到生死?所以这些海狸鼠的尸体这机关是能分辨的?   但是沈羡之觉得这不大可能,简直是天方夜弹。   而众人也因为这海狸鼠实验无效,沮丧不已。   沈羡之也有些绝望,叹了口气在旁边坐下,然后盯着这些彩色的地板看,还是觉得眼熟,总觉得哪里瞧见过。 第146章   对了,河边那些船。   他们在来江南时的第一个渡口,那河面的竹筏上,绑着不一样的彩带。   颜色和这地板上的颜色刚好对应。   可是也只是对应。   并没有顺序。   沈羡之虽然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匪夷所思,但要不要这么巧?现在这些地板上的颜色和他们竹筏上的颜色就刚好一样,一个色差都没有。   而且当时公孙无音说,他们祖上曾经送过寒甲军,那是不是也送过这曾经建造乌合山的那些人呢?   不过现在不管有没有关系,沈羡之都想要试一试,尤其是她想起当时那些竹筏的顺序,好像掉头回来的时候,仍旧是那个橙色的走在前面。   又看了看没有人的那个路口,只怕也是死路,所以即便他们从这上方用轻功渡过,多半也出不去。   重点是,用轻功从上面渡过,还是会触动下面的机关。别问她怎么知道的,因为她正想着那竹筏顺序的时候,高士兰就起身,打算用轻功渡过去,只是他才起身,下面的地板就动了。   与方才不一样,不是万丈深渊,而是无数飞镖从中飞出来。   而且四周石壁光滑,中间的距离又那么远,就算是不触动机关,顺着墙面飞檐走壁,也过不去。   轻功再怎么厉害,可也是需要借助外力的。   因此她怀疑,这出路只怕四个路口都不是,而是在这地板下面。   但沈羡之也不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毕竟这里的地板除了颜色和当时竹筏上的一样之外,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两者要扯到一处去,也十分牵强。   她若是直接告诉大家,只怕是没人信的,但是她自己也不想贸然上前去,毕竟她自己也不确定这件事情。   因此目光一转,落到那夏侯翼的身上,趁着那高士兰刚因为触动机关退回来,真是惊魂未定之际,一把挟住夏侯翼,直接扼制住他的脖子,几乎是没有给这主仆来任何反应。“想让你主子活命,听我的话去打开机关。”   高士兰见到脸色陡然变得苍白无血色的夏侯翼,原本正要动手的他立即停住了脚步,一下被动不已,“你想怎么样?”他声音问得小心翼翼,似乎害怕惹怒了沈羡之,他真的会捏死夏侯翼。   夏侯翼脑子里如今也是慌了的,眼珠子艰难地转动着,想要看清楚沈羡之这张如此美貌的皮囊下,怎么会有这样一颗狠毒的心。   这一路上,自己可没少背她。   但是,如今的他因为缺氧,脑子里逐渐变得混沌一片,身体也变得虚软,根本就看不到沈羡之如今的神情。   好在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高士兰连忙改口道:“好,我都听你的。”   沈羡之手上的力道这才松了几分,那夏侯翼哆嗦着身子,瞧着应该是喘上气了。   宋月没言语,她如今就认定了高月和逐月的死,都是因夏侯翼,本就怨恨他。   而高士兰也不认为,自己现在挟制宋月,能将沈羡之手里的夏侯翼换回来,所以只能任由沈羡之的吩咐。   “橙色。”沈羡之看着紫色地板隔壁的橙色,其实心里是没有底子的,可如果他上去没什么问题的话,那么就说明自己猜对了。   高士兰深吸了一口气,根本就不认为沈羡之能知道这机关,所以这一步踏出去,与踏那阎王殿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抬脚走过去的时候,不忘扭头看了看仍旧被沈羡之控制住的夏侯翼,“你最好言而有信。”   可其实他不信沈羡之,如果自己真触动机关,没来得及回来,没了性命,主子还是活不下去的。   但现在他不踏出这一步,主子连现在都活不到。   怎么走,似乎都是死局,他是没有选择的。   高士兰想到此,内心是绝望的,在脚步落下去的时候,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显然这内心已经接受了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   其他两个路口的鹿修澜和老猫不知道沈羡之要到底要做什么,他们中间到底隔着距离,刚才为了彼此能听到声音,已经喊得喉咙干哑了,如今沈羡之忽然挟制住夏侯翼威胁高士兰,他们只是看到了,却并不知道沈羡之与高士兰说了什么,不过也能大概猜到一二。   尤其是此刻看到高士兰的举动,便晓得沈羡之是拿高士兰做这试验品。   两人的眼睛,也是一瞬不瞬地盯着高士兰,满心期待奇迹的出现。   然后奇迹就出现了,没有触动机关,高士兰没死,完好无缺地站在那里,他自己也满脸难以诧异,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下意识地转身朝着沈羡之看去,“接下来呢?”   沈羡之脑子里回想着当时竹筏的顺序,“黄色。”当然,也没把夏侯翼松开。   高士兰深吸了一口气,他并不以为沈羡之知道机关,不然的话,也不会拖到现在,更不会拿主子来威胁自己。   所以在这短暂的劫后余生后,心情又恢复了刚才的紧张。   明明踏过去,一步之距罢了,可是总觉得好似千万里一般,他的脚步迟迟没有落下。   “别浪费时间。”在这里已经耽搁很多天了,外面到底什么光景,雨是否已经停了?灾情可有好转?还有那李落塔和南海王府之间又是什么情形?沈羡之都继续知晓,所以只想赶紧想办法出去,哪里经得起高士兰这样慢吞吞的动作?   她有些带着冷意和威胁性很明显的口吻,使得高士兰一惊,脚落了下去,已经准备好了,如果有什么万一,立即退到这橙色上。   然而没想到,他的运气一往如故地好,什么都没有发生。   又对了。他忍不住转过头朝沈羡之问,“你知道机关?”还是得到了什么提示?但是这一路走来,除了那香炉之外,石壁上光滑得连半张壁画都没有。   但沈羡之哪里有闲工夫去给他解释,“继续,赤色。”   想是之前两次都对了,这一次高士兰的心情身体都明显放松了很多。   同样的,和前两次一样,也没有触动机关。   此情此景,不免是让大家都吃惊不已,不过这个时候也都默契地没去问沈羡之如何知晓的。   只紧张地看着她指使高士兰在那些彩色的地板上走。   可是所有颜色都走了一个遍儿,高士兰才走了一半不到。   沈羡之也懵了,彻底没法,但也只能硬着头皮,让高士兰按照刚才的顺序继续走。   高士兰现在已经彻底以为沈羡之是参透这机关了的,压根就不晓得现在沈羡之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重新按照刚才的顺序走,反正没有半点的紧张,直接就走了过去。   好在,这第一步踏出去后,也没什么问题,那后面的几个颜色也顺利无比。   也是等他走到最后一个颜色之上的时候,忽然听得一阵巨响,就像是打谷场那石磨转动的声音,只是如今被放大了很多倍。   众人甚至觉得耳畔一阵轰隆隆之声,震耳欲聋。   沈羡之也将那夏侯翼放开,等着众人反应过来,这些地板高地从高到底,竟然形成了一个旋转的楼梯,往下而去。   那高士兰也是忠心,惊讶的同时,也没忘记夏侯翼,趁机跑过去,一把抓起夏侯翼,想顺着这旋转楼梯往下面去。   沈羡之反应过来,起身追过去。其他三人也赶紧紧随其后。   然而这楼梯其实并不高,总共一百六十八块巨大的地板,所以这台阶也不过是一百六十八阶,等他们到下面的时候,却见又是八扇门,至于夏侯翼主仆的身影,这个时候却已经不见了。   沈羡之见此,有些遗憾,但也只好作罢,转头与老猫问起这乌合山之事。   没想到老猫一问三不知,“我老头一项对这些没兴趣,不然在这莫家农庄这么多年,早就过来凑热闹了。”他只对武功秘籍有兴趣,可是这乌合山的宝藏都是金银玉石,这种东西莫家又不缺,犯不着跑来这里受罪,还不见得能拿到呢。   这想法也没毛病,沈羡之见他这里问不出什么,也不敢随意乱闯,只得又朝鹿修澜看去。   鹿修澜一对上她的眼神,连忙道:“教主别看我,我更不懂。”叫他拿起榔头修船还行,他觉得自己这些日子学了一二。   余下的宋月也不等沈羡之问自己,也连忙摇头,“我也不晓得。”   沈羡之闻言,不禁叹了口气,“既然如此,抓阄?”   “这样太儿戏了吧?”老猫觉得有点草率,他是反对的。   但是沈羡之已经捡起地上的一把洗石,“那你们有更好的办法么?”   三人摇头。   “那不就得了,生死看天意。”沈羡之说着,直接在石头上做了标记,然后一把撒在地上,便闭着眼睛随手抓了一颗,迫不及待就睁开眼睛看,却见着上面写着死门两字,不由得朝三人尴尬一笑,“要不,重来,刚才算是热身?”   说着,就要重新抓,不过被老猫拦住了,“既然是天意,走吧。”   沈羡之一怔,怀疑地看了看死门一眼,“真要去?”   那鹿修澜和宋月也颔首,显然他们不觉得再抓,就能抓到正确的出口。   所以既然已经选了这死门,便进去。   更何况,不见得这死门就真的是死路一条。   反正现在几人是抱着这样的侥幸之心。   沈羡之反而是有些被赶鸭子上架,跟在他们的身后一起进了死门。   很寻常的甬道,机关都没有,让她觉得十分不科学。   然而就在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前面的甬道越来越狭窄,最后只能一个人匍匐前行,这种压抑恐惧,实在是让沈羡之难以接受,“这真是死路一条,还往前么?”现在回头她觉得还来得及吧?   但是老猫已经先趴下身,往里面爬进去了,沈羡之拦都拦不住。   好在老猫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手里的火一直在动,此处有风,必然是有出口。”   沈羡之看了看手中的火折子,这小小的火苗好像还真的朝他们来的方向动了,难道这前面真的是出口?   她半信半疑,收起火折子之际,只见宋月已经进去了,鹿修澜正催促着她。   沈羡之也只得钻了进去,只觉得这样的地方,完全是为了高士兰量身订制。   又这样在这潮湿的甬道里艰难爬了一炷香左右,沈羡之觉得自己的膝盖手肘都已经磨出血泡了,前面的宋月忽然停住了,这一问才晓得原是老猫不走了。   她不由得一慌,“难道真没路了?”   没想到她的声音才落下,老猫的声音就从前面传来,“前面有河,但是估计二十来丈高。”他们跳下去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更何况河水也没有半点汌急,就是担心河里有什么东西,还有那宋月可能会吃力。   他这样一说,沈羡之好像隐隐听到河水声了。   简单商议一回,还是打算跳下去。   毕竟再让他们这样爬回去,还要倒着爬,谁也不愿意,倒不如继续勇往直前,兴许就能找到一条逃出生天的大路呢?   很快,老猫从那狭小的洞口钻出,四周光滑无比,只能直接朝河里跳下去。   沈羡之吩咐了那宋月几声,随后又是宋月。   紧接着是她和身后的鹿修澜。   在这底下已经不晓得多少天了,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湿冷,可当真正投入这寒凉的暗河里时,沈羡之还是觉得寒冰刺骨。   好不容易从中爬出来,却不见其他人。   那宋月可能从上面下来,会出现意外,不见她就算了,怎么鹿修澜和老猫也没身影?她急得抹了一下脸上的河水,慌忙朝四周搜寻,忽然这平静的河面忽然溅起高高的一道水花,随后一个巨大的,犹如那衙门大门一般大小的鱼尾居然从河里甩了出来。   她惊了一下,动物世界她没少看,还不曾见过这淡水河里能养出这样大的鱼,可眼前这鱼尾真实无比。   紧接着一个人影从中飞出。   确切地说,是被那鱼尾甩出来的,而且力道之大,鹿修澜重重地被摔在了河滩上,顿时吐出一口鲜血。   沈羡之见此,直接越过这并不算宽广的暗河,连忙将他扶起身来,“你怎样?”   “没事,宋月公主在下面。”鹿修澜不以为然地擦掉嘴角的血迹,撑着身体要起身。   沈羡之听他为提起老猫,心中担忧不已,那鱼尾都这样大,鱼本身还不知道到底多大呢。   万一老猫运气不好,刚跳下来就遇着这张着嘴的大鱼……   沈羡之想到这里,有些想要敲一敲自己的脑壳,这都在胡思乱想什么?一面急忙拿着剑下水。   那鹿修澜只是告诉她而已,并没有要她下水的意思,所以见着她此举,急得大喊,“这鱼怪异得很,你别下……”   只是已经来不及,他话未说完,沈羡之下水的‘噗通’声就已经传过来了,急得他又连忙跟着下水去。   然而下了水的沈羡之根本就没有见到什么鱼,更没有见到宋月和老猫的声音,就仿佛她跳下的河跟他们所在的河不在一个空间一般。   她寻了片刻,实在找不到,只能伸出头水面吸气,本是打算顺便问一问鹿修澜,哪里晓得鹿修澜又不见了身影,这一时间叫她着急不已,没敢多耽搁,又一头栽倒在水里。   可刚才她明明也看到鱼尾了,怎么下了水就不见半点影子呢?便想莫不是朝着别处游过去了。   她正要顺着水流朝着前面游过去,却忽然听到有人喊,忽然闻到一阵血腥味,回过头,才发现是从河底淤泥里冒出来的,与此同时这还算是平缓的水流忽然汌急起来,水也变得浑浊,她也受到了巨大的水流冲击,整个人稳定下来时,却发现又已经到了河面。   而身旁不远处,老猫满身的血,河面正有什么庞然大物在挣扎,使得水流冲击,一波又一波。   “宋月还在里面。”鹿修澜的声音从来,脑袋也从水里冒出来,老猫受了伤,真让沈羡之刚才给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虽然不是跳下来时刚好落入鱼腹中,但还是被这巨大的鱼给吞入口中。   宋月被吞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动手乱扎这鱼身。   而沈羡之这个时候也赶紧去跟着鹿修澜帮忙,见已经昏迷过去的宋月给救了出来。   老猫则自己穿着粗气爬到河边。   等着将那宋月弄醒,老猫情况也好了些,伤势不算太严重,都是被鱼身上锋利的鱼刺扎伤的,如今也没有什么干净干燥的帕子,伤口也只能简单清洗一下。   至于这犹如小船一般大小的大鱼,尸体已经沉入河底的淤泥中,那鱼鳔则被沈羡之留了下来。   反正也不重,放在河面到时候她在岸上拉着绑住的树藤就好。   但是没想到顺着这暗河走,居然到了一处瀑布边上,想要继续,只能从瀑布上跳下去。   所以这鱼鳔起了大作用,四人紧抱着鱼鳔,这一次跳下去立马就浮上来,而且也没散开。   索性就将这鱼鳔做了个简单的筏子,顺着河水继续往前流,速度一下快了不少。   顺着暗河漂了五六天的功夫,忽然听得前面巨大的水声,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眼前忽然大亮,早已经习惯洞穴中黑暗的他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直接被这绑了鱼鳔的筏子,奔流大海。   正好迎来那滔天的大浪,用藤条编织的筏子瞬间便被拍打得稀烂,鱼鳔也随之松开,落到海面,一下随着浪拉与他们拉开了距离。   几人运气都不大好,虽没直接砸到下面的礁石上,但刚才那样的突发状况,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   更何况这一波未平一波又来,四人也是费了天大的功夫,才勉强爬上崖。   如今的他们眼睛仍旧对于这南海的日光有些不适应,沈羡之也是下意识地抬起手挡住上方的阳光,“算起来,咱们在那山洞里本来就待了好些天,这几天又一路顺着暗河飞速南下,到这海边倒也实数正常。”   更何况这暗河几乎是直行路线,没有那七拐八弯,所以直接越过了竹州和琅城,到这南海王府所在的南海城也不意外。   只是躺在这被晒得滚烫的崖上,总觉得有些恍然如梦,还以为要一辈子被困在那地下了呢!   也不知不是在下面待得太久,适应黑暗的同时,也适应了潮湿和阴冷,躺了片刻沈羡之就觉得有些受不住了,连忙爬起身,顺便整理一下身上的小擦伤。   老猫和鹿修澜身上也没什么要命的大伤,最严重的还是属这宋月,手臂早就在途中折了一次,好不容易给绷着固定好,哪里晓得这浪花一拍,如今又折了。   她见着众人起身,也想要翻身起来,顿时那疼痛的剧烈感疼得她娇容扭曲,轻哼出声。   沈羡之朝着她爬过去,连忙撕扯下自己的袖子给她重新包扎,这才发现四人不但头发凌乱,满脸污垢就算了,这一路上为了包扎伤口,袖子裙摆也都撕得差不多,咋一看比那庙门口的乞丐们都要艰难,忍不住‘扑哧’一声笑起来,“咱们如今这样子,只怕就算是身上有钱,去店里人家也不愿意卖东西给咱们。”   她这一提醒,三人这才反应过来,一时也是哭笑不得。   等着那宋月手臂包扎好,便启程朝着附近的渔村去。   没想到却已经打仗了,像是他们这样逃难到此的人早前不少,所以对于他们这一身装束,村子里的人倒也不见怪。   沈羡之几人给找了一处渔家安顿收拾,一顿饭的功夫,也打听他们被困在地下时,这些日子上面发生的事情。   当初大雨没两天就停下来了,但好些地方还是爆发了小面积的病疫,虽然是没有云湖北岸严重,可也被军队直接封了村,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被直接烧死。   沈羡之听到的时候,心中大骇,这是她预料之外的事情,万万没有想到李落塔会选择如此。   除此之外,这南海王没能将李落塔收复在麾下,索性自己打起寒甲军旧部的旗号。   寒甲军的旗号一打出来,他便引来无数豪杰的投靠。   所以如今和这李落塔将这云湖南一分为二,两人已竹州为界限。   作者有话说: 第147章   不过南海王这旗号才打出去,被引来的各路豪杰却还在途中。   沈羡之也就没多管,倒是将鹿修澜给着急得不行。他们身上虽是有些钱财,但怕引人注目,所以没直接给收留他们这们的这户人家,但也不能白吃喝,因此就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宋月与这老伯家的小女儿去海滩上学着修补渔网,老猫也找了差事,沈羡之和鹿修澜则去收摘椰子。   他俩会武功,只扛了梯子去做个样子,上去后一人摘,一人装,稳稳当当地攀在那高高的椰树上。   鹿修澜也趁着此刻只有他们二人,忧心忡忡地开了口,“这南海王想要杀狗皇帝,这是好事情,只是这江南灾情,一分力没有出,就他这样自私自利,将百姓置于不顾的人,能做得了好皇帝么?寒甲军的英明也不能叫他给毁掉了。”   沈羡之也瞧出来鹿修澜自打听说这消息后,一直紧皱眉头,早就猜到他八成是为了南海王借寒甲军的名声起势。但她兵不着急,“你担心什么?这人又还没到,更何况我的身份,真正的寒甲军后裔们,几乎都是知道的,我眼下就在这南海,到时候真李逵面前,那假李逵有什么用?”说起来,自己还要感谢南海王帮自己将这些人都召集过来呢。   鹿修澜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又担心沈羡之这沈曜后人的身份传出去,反而多引杀机,所以其实也不大赞成沈羡之将身份曝光。   可是为今之计,到了这一步,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   只叹了口气,“不是说瑾王爷也来了江南么?怎半点消息没有听到?”   沈羡之如今在这渔村里按耐不动,正是在等夏侯瑾的消息,她当日上岸收整好,便立即想办法给夏侯瑾传了消息。   如今也就是等夏侯瑾那边的信了。   “信才送出去,还不知道几时到他手上,不必着急,更何况咱们在下面那么久,正好趁着这些日子好好修养。”也许在这渔村过了一阵子的安乐日子,下次还想要过这样安逸的日子,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   想到此,不免是微微叹了口气,“若是那夏侯翼死了还好说,若是没死的话,将来这世道只怕会更乱。”这个时候她还担心西北那边的漠人趁机偷袭。   如果这大夏是别的地方发生这样的事情就算了,可偏偏是江南,大夏的国库还指望着此处来填充呢。   本来那国库就空虚,如今再这样,哪里还有财力去支持开战?到时候求和,只怕不单单是让公主出嫁和亲那么简单,西北那边,少不得要割让几个州府。   西南紧靠着西北,若是西北的州府被割让,那将来漠人对西南便是威胁。   他们不是山里的蛮人,他们有着属于自己完整的统治系统,是绝对不可能像是蛮人这样容易被说服下山,融入汉人中的。   所以这西北不能乱,更不能出现割地求和的事情。   想到这些,沈羡之心里越发乱了,“江南之事,必须早些结束。”不然拖下去,对于大夏就越发不利。   鹿修澜显然没有想到那么远,不过也知道这江南如今大部份地方本就民不聊生,若是继续战乱的话,只怕这人间天堂就要变成了那人间地狱了。可是这却不是沈羡之能凭着一己之力改变的,怕她将责任都揽到自己的身上,便劝说道:“这些事情,并不是能掌控的,你现在着急也没有办法。要不然我今晚混去城里,打探打探消息。”   当然,他的目的也不止是进入南海城那么简单,他的真正目的是那南海王府。   沈羡之几乎是一眼就看透了他心中的打算,当即就给否定,“不可。”现在自己身边没什么人,谁也不能出事,更何况南海王这里的事情急不得,现在她想要处理的,其实是李落塔。   她本来以为,当日自己的那些话,能点醒李落塔,让他晓得想要成为这人上人,最不能得罪的不是什么权贵,而是这最底层的老百姓们。   可是在发生病疫后,他二话不说就直接封村将整个村子烧毁,这是下下策,最不明智的举动,只怕已经将他这些日子才得来的民心都给彻底毁掉了。   两人就着这些事情,摘了四五筐满满当当的椰子,鹿修澜给搬到手推车上,两人便往村子里去了。   老猫跟着出海了,还没回来,宋月和刀老伯的小女儿袖袖则已经回来了,正在煮饭。   只是沈羡之一眼便看出了宋月的不对劲,心中甚是疑惑?   自打高月和逐月死了后,宋月其实状态就不好,但相对地说,还算是稳定的,可是现在这无神的目光,让沈羡之不免是好奇,她到底是怎么了?   拿了把小刀,跟着宋月到院子里剥生蚝,一面低声问她,“你怎了?”   宋月本就心不在焉的,好几次险些扎到自己的手,听到沈羡之的声音,才像是被拉回了现实里一般。   扭过头愣愣地看了沈羡之一会儿,才微微张口,“袖袖同我说了夏侯婵儿的事情。”她的声音很低,还有些沙哑,像是在隐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一般。   说这话的时候,手上的动作也彻底停下来了。   她的手上也满是伤痕,大部份是从下面的时候弄到的,其实大家手上都是,所以也正是这样,哪怕他们相貌不凡,但因为这一身的伤,像极了逃难而来的人,所以才没让刀老伯一家怀疑。   所以宋月这双手,早已经让人看不出是属于金枝玉叶该有的娇贵。   沈羡之收回目光,“听说了什么?”手里的动作加快了几分。   宋月慢,那她就得快。到了傍晚些,刀婶会来把这些剥好的生蚝拿去集市上卖。   宋月似乎也察觉到了沈羡之都动作,整理了一下情绪,也继续剥,一面缓缓与她说道:“这整个南海城的人都晓得,秦少初和夏侯婵儿是天生一对,我姐姐……”   她本来已经调整好了情绪,但是一提到高月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发出哭腔。   所有的人都认为是高月十恶不赦,仗着自己公主的身份从夏侯婵儿身边把她秦少初抢走了。   夏侯婵儿身体孱弱,但却是个温柔善良的郡主,每逢初一十五,都会雷打不动在城中设立粥棚,免费供给那些病弱老残们。   所以整个南海城的人都十分喜欢这位郡主,有不少人还在海神娘娘的庙里替她祈福长生,摆了长生牌等。   她越是受到老百姓们的喜欢,高月在这些老百姓眼里就有多可恶。   可是高月已经死了,而且她那自以为是最为幸福的一年多,居然都是假的。   都是秦少初给他织出来的梦幻破影,她为了这个梦幻破影,还带着妹妹们出来。   如果高月还活着,她会不会认为是自己害了逐月?   可是高月已经死了,如今只剩下宋月,她替姐姐难过不值得,从刀袖袖这里听来的话,让她已经没了去问秦少初为何要骗姐姐的缘由了。   只是她如今想来,觉得仍旧是秦少初的错,父皇和母妃的错,姐姐能有什么错呢?生为皇家公主,她的婚事由不得自己做半点主,可是如今所有都在骂她,是她横刀夺爱,仗着身份抢走了秦少初,使得善良的夏侯婵儿险些因为失去秦少初而销香玉殒。   这些过错都转嫁到了高月的头上,可是谁又晓得高月不但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性命,甚至连她引以为傲,以为最为幸福的日子,都是假的呢?   “为什么会这样?世间为何有这样的人?”宋月垂着头,眼里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在手中的生蚝壳上,顿时将上面的泥沙冲刷。   只是再多的眼泪,也没有办法让这凹凸不平的生蚝壳看起来会犹如花花蛤的壳漂亮,就好像高月这一顿婚姻,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无论怎么修饰,仍旧改变不了本质。   宋月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不该这样想,姐姐没有听到这些些伤人的话,算不算是一件好事情?   “世间百态自来如此,更何况人心这东西,谁也没有办法解释清楚。”只是沈羡之不知道秦少初那样假惺惺地给高月织梦,求的是什么?这人心里是有毛病么?   宋月似乎也没能求沈羡之能给自己一个答案,只是满腔都替高月的不值得的怒火,高月的所有情义都错付了。   她不再说话,反而让沈羡之有些担心,“你也不必多想,过一阵子我得了阿瑾的消息,便会进城去,到时候将那秦少初带来,你有什么不快之处,只管问他。”就怕宋月越想越偏,然后一心求死。   这三姐妹如今想来,也是可怜,亲生母亲待她们三姐妹还不如那养子,只因她们是女儿身。   这宋月没有得到刘惠妃的母爱,被姐姐们宠爱着,可是如今姐姐们又惨死在那乌合山,现在又听到高月被人诋毁,沈羡之是真怕她接受不了,一死了之。   其实她有些想不通,既然死都不怕了,为什么还不愿意活着?   虽说这生命终究有一日是会到尽头的,可是活下来,会有许多的意想不到的惊喜,除了悲伤绝望,还有希望和快乐。   这些话,宋月明显没有听进去,第二天便病倒了,好在这刀老伯一家也是淳朴老实,没有嫌弃她,反而还让沈羡之去给她抓药。   只是宋月这病哪里是药石能医治?问题到底还是在那秦少初的身上。   鹿修澜和老猫多少也听到关于夏侯婵儿和秦少初的事情,也就晓得宋月为何病倒了。   不过老猫不以为然,反而跟那鹿修澜说道:“你莫要学她,感情用事要不得。”   鹿修澜莫名其妙,不明白老猫跟他说这些做什么?也是一脸懵。   后来才听老猫叹道:“那个夏侯瑾,我老头是没见过,可是我瞧着你和我们小姐这也算是生死相交了,她对你还是如同从前一般,显然是真的不可能爱上你,。小子听我劝一句,早点放下我们小姐吧,我瞧这袖袖姑娘挺好的,今天吃晚饭还一直给你夹菜。”   鹿修澜原本因为他前面的话有些沮丧,这哪里还要老猫来说?夏侯瑾根本就不可能真的病死,早在那一趟和夏侯瑾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所以沈羡之大抵这辈子是不会爱上自己的。   他也试图劝自己看开些,但是感情这种事情,不是自己说放下就能放下的,还是得需要时间。   但是听到老猫后面的话,就觉得他没个正形,“莫要乱讲,那袖袖姑娘和村子里的阿华两情相悦,就等着阿华他娘身体好些了,便来提亲。”   老猫这些天也在村子里转熟络了,听到这话连连摆手,“那阿华不是良配,三句话不离他娘的。”   鹿修澜觉得怎么听着像是听着骂人,但自己又没证据,只道:“这不是你们老一辈要的孝顺么?”   沈羡之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对于阿华的母亲,儿子孝顺自然是好事,可是对于未来媳妇说,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典型的妈宝男。“这就罢了,关键也要个门当户对。”   “这乡下人家,条件都是如此,谁也没比谁好到哪里去,还讲什么门当户对?”鹿修澜闻言,接了沈羡之的话。其实他对这些话题是没有兴趣的,但是沈羡之主动提起时,他看过去时恍然看到身后那芭蕉树后面还有个尾随来的身影。   像是刀袖袖。   要说老猫是沈羡之的人呢,当下也十分明白沈羡之所说的门当户对是什么,只道:“话是这样,可是那阿华除了一张脸皮,却是什么也没有,好吃懒做,样样等着他那就苦命的姐姐姐夫来接济,那照顾他患病的娘做借口,整日里就在那家里蹲着,柴火也不去打,像是什么话,难不成他母亲的病已经严重到离不开人的地步了么?”   然而并不是,阿华的母亲还能在村口跟那些老太太老头们闲聊,阿华就陪同在旁边,旁人见了只说一句阿华娘有福气,儿子这样孝顺,换做是他们家的子孙,都不愿意这样陪他们。   那是陪么?那是孝顺么?那是懒。   “只怕等袖袖嫁过去,母子俩都要袖袖来养着,偏袖袖一心一眼都在那阿华身上,可把她阿爹阿娘急得上火。”老猫补了一句,随即叹着气道:“心肝宝贝一般的闺女,往后到别家去却要做牛做马,哪个做爹娘的不心疼?”   沈羡之闻言,“兴许阿华成婚会后好一些。”   老猫不以为然,“你见过狗改得了吃屎么?”   又说了几句,看着那芭蕉后面的鞋子没了,便晓得人是走了,鹿修澜有些不自在道:“咱们这算是背后说人闲话么?”会不会不太好。   “事实罢了,咱们几个外来人都能看得清楚,不能叫袖袖这姑娘当局者迷,更何况她爹娘都是实诚人,不能叫她真往火坑里去,这找夫君不怕家穷四壁,就怕对方好吃懒做偷奸耍滑不上进。”老猫到底是年纪大了,丝毫不在乎此举到怎样,反正只要目的达到就是好的。   沈羡之也是这样认为的,刀家几个孩子,儿子们都在镇子里,就袖袖这么一个宝贝姑娘,爹娘疼爱,她自己也乖巧贤惠,那阿华的确是配不得。   而袖袖听到了这些话,心中大骇,因为父母不满意她与阿华来往,所以心中很是不高兴,觉得他们便是嫌阿华家中穷,所以他们往日里说阿华的不好,袖袖也都只觉得是父母针对阿华。   可是现在听到沈羡之他们的话,忍不住重新思考起来,他们才来了这么几天,应该对阿华不了解,可是他们说阿华母子靠着他姐姐姐夫救济,这倒是不假。   细想起来,往日阿华给个自己什么礼物,也都是他姐姐给的,或是管他姐姐要钱买的。   那时候袖袖只觉得阿华将自己放在心上,从他姐姐那里得了什么好的都给自己,可如今细想起来,自己也是女人,能站在他姐姐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果然是个苦命的。   可阿华对自己的好,又总不能就这样一下推翻了,所以袖袖打算再试探一下阿华。   她心里急于求个结果,趁着傍晚她娘往集市上卖剥好的生蚝时,便偷偷去找阿华。   阿华正陪着他娘在村口聊天,见着袖袖的身影,连忙趁机偷偷摸了过去,两人找了一处椰树茂密的地方偷偷说话。   几句热忱之后,袖袖忍不住问阿华,“往后你去读书好不好?”阿华也读过两年的书。   “读书作甚?你没听说外面打仗了吗?”阿华当然不想读书,又苦又累。   “不读书以后咱们怎么办,你又不会打渔。”这个时候袖袖才恍然反应过来,阿华在渔村长大,却没有这手艺,实在是匪夷所思,自将从前怎就忽略了。   然而便见阿华满不在乎的笑道:“我姐夫每次出海打渔,我姐都会送些过来,有你吃的,不必担心,更何况你家不是养了那么多生蚝么?你爹娘就你一个闺女,哪里能见得你过苦日子。”   所以这是以后不单要靠他姐姐姐夫,还要靠自己的爹娘么?袖袖这个时候心里已经有些不舒服了,但也给忍住了,只扯出一个笑容继续耐着性子问道:“那咱们以后就啥也不做了么?”   “我继续照顾娘,你也莫要出去风吹雨打,我可舍不得,到时候叫我姐在镇子上多接些给人浆洗的活,拿到家里了分你一些,虽然没几个钱,但长年累月做,也能攒到些银子,到时候咱们就盖个大房子。”阿华想着,觉得自己这样想没什么问题。   而听着他的这些话,袖袖觉得自己为什么当时喜欢阿华了,因为阿华没有下海打渔,没有整日在烈日下劳作,所以比村里那些年轻人们都生得白净,手上也没有茧子和伤疤,看着干干净净的。   可现在看来,他有多干净,他姐姐姐夫就有多凄惨。   更要命的是,阿华还真打算将自己当做他姐姐那样来对待,自己不是他的姐姐,不可能为了他这样任劳任怨。   如果真到了那一步,还不如给爹娘做牛做马,最起码自己是爹娘养大的,可是阿华给了自己什么?   她微微一笑,想通了反而也就不生气了,“我先回去了。”   她回去后没两天,阿华就请人来上门提亲,一切花费听说是阿华姐姐攒了小半年,但是被拒绝了。   阿华还以为是刀家两老拒绝的,不满地找上门来,却不料居然是袖袖自己亲口拒绝的。   他气不过,先说袖袖嫌贫爱富,但无人理会,后又见袖袖和沈羡之一起出入好几次,有说有笑,便说袖袖水性杨花,跟着沈羡之有一腿。   沈羡之一直都是男装,但刀家的人都知道她是女子。   毕竟她和宋月晚上都与袖袖住在一个房间里。   刀家这边没理会,只庆幸女儿脑子终于正常了一回。   而沈羡之这里也没工夫去管这闲话,因为刚收到夏侯瑾的信,他在云湖北岸,跟着夏侯绯云在那边处理疫情,现在才有所好转,正准备渡云湖到这南边来。   北岸那边的病疫是最严重的,如今沈羡之见到夏侯瑾说已有好转,那就是已经解决了那边的问题,也是长长松了一口气,“那边的病疫如此严重,现在也没问题了,那这边就更不是问题,等他来了,想来一切都会好起来。”   现在也有了夏侯瑾的消息,不用一直在这渔村里窝着了,更何况这些天大家的身体也都养得差不多,便准备启程告辞。   早前为了不引人注目,钱财未拿出来,如今要走,便将银钱给这刀家留下,顺便将宋月给留了下来,托这刀家照顾。   却没想到宋月不愿意,而且袖袖也要跟他们一起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这若是往常,到没有什么关系,可现在外面兵荒马乱,刀家父母怎么可能同意?   可没想到袖袖还是跟着宋月一起追上来了。   沈羡之原本打算让鹿修澜把他们送回去,没想到正是此刻,遇到一伙南海王府的府兵强征奴仆。   他们一行人,除了老猫因为年老体衰没被看上之外,四人都被抓住了。   袖袖吓得不行,抱着包袱一脸惊恐,沈羡之却觉得是好事情,这正打算想办法就混进王府呢,没想到这瞌睡来刚遇到枕头。   沈羡之进城后,才换回了女装,与那相貌出众的宋月乔装打扮好,合计着把她和袖袖送回去,就被南海王府的这些人给抓了。   如今被抓紧王府,一般筛选,三人分到了夏侯婵儿的院子里去,袖袖因为没往脸上涂抹酱汁,也没点痣,所以做些轻巧活儿,至于沈羡之和宋月,直接被当做是那促使婆子使唤。   原是这府上要办喜事了,是秦少初和夏侯婵儿大婚,至于王府就这样从外面直接拉人进府,半点防备之心都没有,只因他们坚定地认为,自打灾情开始,这水陆两路都给完全封闭,所以在这片土地上的,自然是没有什么细作。   更何况他们所来的方向是海边,就更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即便要担心,也要担心往竹州方向来的人才对。   虽说这样定义是有些道理,但沈羡之觉得这南海王府行事也过于草率了些……这样真能成大事?   袖袖却十分担忧她和宋月的处境,心里甚是不解,“两位姐姐,你们若是擦了脸,必然是能到郡主屋子里做贴身的丫鬟,何必在这院子里受苦呢?”   这夏侯婵儿的贴身丫鬟有什么好的?府里的事情那夏侯婵儿也不接触,众人也不会在她面前提起,能打听到什么?而且来去还总叫人盯着,还不如这粗使下人来得自由呢。 第148章   而南海王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时候给孙女办理婚事,最主要的还是那夏侯婵儿病危,也不知道能撑到几时,所以大家偏爱她,便也顾不得选什么好时机了,只赶紧给她办婚事。   当然了,私心也希望,这成亲如此大事,能冲一冲她身上的病症,没准成亲后,她这身体就逐渐好起来。   也正是这样,所以如今王府上下一片忙碌。沈羡之和宋月这样的粗使下人,也跟着扎筹花,挂红联,忙了一整天,到了晚上吃完晚饭,两人已经累得不行了,住得也是那大通铺,没有半点隐私可言,好不容易等着同屋的媳妇们睡了,沈羡之这才起身来,去了那书房一趟,然并未发现什么。   好在这白天虽然忙,但也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从大家的闲聊中也是得了不少有用的消息,比如这夏侯婵儿的兄长,根本就不在南海城,更不在江南,而是暗地里去了西南。   府中仆人最为敬重于他,甚至有人私底下谈论,这南海王隐忍了这么多年才起势,不是因为等这一场天灾,而是南海王府的世子不足以当大任,反而是世子的这一双儿女,聪慧过人。   可惜夏侯婵儿身体孱弱,不然只怕以她的文学素养,若真能安心做学问,将来是要有大造化的。   至于她这兄长夏侯然,更是个不世之才,更擅那运筹帷幄之术,府中大部份事南海王都会与他商议。   然这样重要的时刻,不管是他妹妹出嫁大喜,还是他祖父的揭竿而起,每一样都是大事,他却不在这南海城。   让沈羡之不由得担心不已,不过回头一想,浔州要说老谋深算,没人比得过展元,文又有韩先生,武有关无忧和聂一刀,倒也不必太担心。   退一万步说,还有温先生那个守财奴,他的眼皮子底下,谁也休想在浔州白拿走一分一毫。   也是了,有这些人在,夏侯瑾也才能放心来这江南。   所以想到这些,她也是松了一口气,过多的担心担心。   然而第二日,沈羡之和宋月被派遣到正院里收拾的时候,终于见着了南海王,宋月下意识想要躲,沈羡之发现后连忙按住她的手,示意她冷静,压低声音提醒道:“你怕什么,他又不曾见过你。”   说罢,看了看南海王身后那个寸步不离的青年男子,看着也是一身华服,容貌气质也出众,莫非他便是秦少初?而且这年纪上也对得上?   若真如此,宋月的确应该避开些。   等着人进去后,宋月才长长松了一口气,沈羡之连忙问:“那是秦少初?”   不想宋月却摇着头,“不是,只是我觉得哪里见过他。”但是这会儿又想不起来。   “不是秦少初就好,想来就大家口中所说的那位谋士。”沈羡之也听说南海王身边有个特别宠幸的谋士,是个俊俏的郎君,可谓是英才少年。   院子里那些老嬷嬷和媳妇们说起来的时候,都恨不得将自己家的闺女给送到他屋子里去,往后便能求个衣食无忧,金银加身。   这小插曲两人也没放在心上,忙完这里的事情,管事的便来催促,不许多待。   直至晚些沈羡之和鹿修澜接了头,才说起这位年轻得宠幸的谋士,“此前并不曾听说有这一号人,你可打听到他是什么来路?”   鹿修澜正要与沈羡之说的便是这谋士的来头,“说是圆空大师的俗家弟子。”   圆空大师是这大夏首屈一指的佛门活菩萨,这些年来经常以一钵一杵游历大江南北,渡众生出这苦难之潭。   他走遍了这大江南北,大家几乎都已经忘记了他曾经是那相国寺的主持了。   可沈羡之记得啊!所以听到这话的时候,在想起宋月白天说好些见过那青年,心头忽然砰砰跳动起来,“他,他莫非是三皇子?”   鹿修澜不知道沈羡之怎么把这人和神秘的三皇子联系到一起了,但是三皇子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所以当下就给否决了,“这应该不可能吧?”   沈羡之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按理这三皇子本身就是躺赢人生了,他还以身犯险跑到这南海城做什么?她自己也不理解,所以也觉得大抵是自己太过于敏感了。   因此便没再多纠结这个问题,而是和鹿修澜商议道:“常言说这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世子不成事,夏侯然远在西南,若是这南海王一死,便能解这江南之危。”   只是他一死,手底下的兵将们必然一片混乱,现在夏侯瑾还没到,并不是这最佳的动手时机,所以沈羡之打算在等一等,最起码也要等夏侯瑾到竹州才能动手。   与鹿修澜别过后,隔日她好宋月还是被安排到了夏侯婵儿的院子里。   无他,那秦少初还是以入赘的方式,与和高月成亲时一样,孤身一人便来了。   所以这夏侯婵儿的院子里,需要收整的地方诸多,人手忙不过来,她俩自然也就被留在了这里。   没想到中午吃饭的时候,算得上是轻松些的袖袖跑来和她俩一起吃饭,顺便闲聊起在这里的日子,然后随口提了一句,“都说婵儿小姐是贫血之症,那先天气血不足,可是奇怪了,婵儿小姐每日还总是吃茶,花儿地吃的吃。”   “怎么?吃不得茶么?”宋月不解,其实她很想见一见夏侯婵儿,这位被誉为江南第一才女的堂姐,到底比高月姐优秀在哪里?   “当然吃不得,我们海边的人都晓得,这若是气血不足,茶呀奶啊,还有那些肥腻的东西,都是吃不得的,不然跟催命符一样,长寿不了。”袖袖解释着。   她这话倒是没得差,沈羡之前世在乡下的时候,没少翻看这些科普小知识,的确这些东西会影响到铁的吸收。   “那为何她还要吃?”宋月不自觉问出口,才意识到哪里不对劲,惊诧地朝沈羡之看过去,“这在海边既然是常识,袖袖你们都知道,这王府里的人难道会不知道么?”   这就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了,就算是夏侯婵儿身边伺候的人不知道,那她自己也是饱读诗书之人,满腹学问,难道也不知道么?   宋月也有些懵了,沈羡之也疑惑,总觉得这南海王府好像也没有那么简单。   下午便找了机会问起院子里在厨房烧火的婆子,当然她也是旁敲侧击,哪里敢直接开门见山问,但对方却是一问三不知。   倒是傍晚些的时候,夏侯婵儿让人扶着到亭里来纳凉,袖袖也在,不过她只是小丫鬟,只能站在凉亭里捧着茶盘罢了。   沈羡之和宋月也瞧见了她的真人,很白,白得发光,仿佛画卷上走出来的仕女一般,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南方人独有的韵味,但同时也给人一种她很孱弱的感觉,似乎这风大一些,也会将她整个人给吹散了一般。   所以她身边伺候的人很多,她不过是出来纳凉而已,也一个个紧张不已,身边的嬷嬷们更是不断地催促着她快些回房间里去。   最终,她也待了不到一盏茶的工夫,浩浩荡荡而来,急急忙忙而归。   沈羡之见着人已经走远了,宋月还呆呆地站在原地,拿手肘撞了她一下,“怎么了?她虽美,但你也好看,各有千秋。”   刘惠妃这三个女儿里,最属宋月容貌上乘。   宋月似乎才回过神来,收回目光,“我原本是十分恨她的,若非是她,秦少初只怕就会真的爱上姐姐,那些也都不是假的,可是我眼下瞧见她这个样子,我竟然还可怜她。你说可不可笑?”   夏侯婵儿没有什么气色可言,白得发光的面容上,若不是那一点朱唇还有些光芒的丹凤美眸,整个人简直就是跟个死人一样。   当然,即便她像极了一个死人,但也很美。   “她的确撑不了多久了。”这一场冲喜毫无半点用处,所以沈羡之觉得,这夏侯婵儿的确可怜。宋月对她也产生这种怜惜感,不过是正常反应罢了。   这时候只听宋月说道:“可我还是想亲口问一问秦少初,姐姐在他眼里,到底算什么?他和姐姐相处了一年多,姐姐待他如何,他心里应该是最清楚的,更何况当初点他为驸马,也不是姐姐能做主的。”所以姐姐腹中的孩子,到底是不是他找夏侯翼帮忙害死的?   “不急,明日便是大婚,你能见到他。”沈羡之也有些问题要问这秦少初,既然别处下不了手,如今又被困在夏侯婵儿的院子里,那就问秦少初好了。   明日大婚,今晚才入夜,院子里却又开始新一轮的忙碌,三更时分,那夏侯婵儿就被叫起来梳妆了。   沈羡之和宋月这个时候反而闲下来了,如今都是精细的活儿,上面的管事嬷嬷想起她们粗手粗脚,反而不派她们活儿。   于是就坐在廊下偷偷往屋子里瞧。   大家都这样,多她两个也不多,自然是没引人注意。   更何况如今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夏侯婵儿的身上。   “成婚真是麻烦,嫂嫂你当初也是如此么?”宋月见着这来来去去的丫鬟们,一个个都脚下生风,似乎怕慢了时间,耽误了吉时一样。   沈羡之早就忘记了,“就只记得头上的凤冠挺重。”其他不知道,反正不是她张罗的。   天亮后,夏侯婵儿被扶了出去,是去拜堂的。   不到午时,又被送了回来,这个时候已经虚弱得站不稳了,进了新房也直接给扶着上床去躺着,连水也没给她半盏,喜帕自然也是盖着的。   一切都要等着晚上宴席后,新郎官来挑下喜帕后,才能喝水用膳。   “真是可怜,本来就是个病人,如今这样一折腾,只怕本来死不了的,也要提前升天了。”沈羡之和宋月嫌弃坐在廊上太碍眼,和宋月趁着无人之际,爬上了院子里那比新房还要高的椰子树。   这一片椰子树茂密得很,二楼新房开窗,正好能叫她们俩一眼看到房中的光景。   如今新房里,除了虚弱地躺在床榻上的夏侯婵儿之外,便只有两个嬷嬷和喜娘陪同着。   “要不,我们下去?”沈羡之也口渴了,说着,只弹出几片叶子,将那嬷嬷和喜娘都弄晕,便从窗户里进入房中。   虽然知道如今大部分的人都在前院里,毕竟南海王还在前院的宴席上,但宋月还是心惊胆颤的。   不过既然沈羡之都没有发现四周有什么暗卫,便也壮着胆子跟着进来。   两人进了房中,才喝了杯茶,将杯子放回原处去,宋月想要给那夏侯婵儿也喂些水。   沈羡之也没阻拦,毕竟那夏侯婵儿,本来就身体孱弱,半夜折腾到现在滴水未进,都昏了。   于是也就任由她动作。   等水抬到床边,她俩才将夏侯婵儿扶起要喂水,那夏侯婵儿却缓缓睁开眼睛了,眼见着两个面生的粗使丫鬟,有些意外。不过随即目光看到她们送到自己嘴边的水,还是张口抿了两口,喉咙里那种干哑灼热才缓解了些,“你们,怎么进来的?”   按理,她们只能在楼下,是不得上楼来的。   明知道夏侯婵儿不能拿她们怎么样,但是宋月还是莫名有些紧张,急得朝沈羡之看过去。   然而就在这时候,楼下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方向像是要上楼来。   两人连忙放下夏侯婵儿,忙着要跳窗走,可是却听得夏侯婵儿虚弱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梁上。”她们既然能从窗户离开,那上梁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沈羡之脚步一怔,心说果然是聪明,病成了这样,她脑子还这么有条不紊。随即一把抓起宋月,上了梁。   几乎是两人才稳住身体,躲在那裹得层层叠叠的红色筹花中,房门就被推开了。   出乎意料,来的既不是丫鬟婆子,也不是夏侯婵儿的母亲世子妃,更不是她的夫君秦驸马,而是这个时候该在南海王身边的年轻谋士离岚。   他推开房门,看到房中昏迷过去的嬷嬷和喜娘,脸上闪过一丝诧异,随后加快脚步朝着里间走过去。   看到半躺在床上的夏侯婵儿,眉头皱成一团,“这是怎么回事?”   “太吵,我让她们都休息一下。”这个时候的夏侯婵儿,虽然也弱,但是态度却显得十分强硬,口气里更是满满的疏离和冷漠。   离岚听到她的话后,没有半点怀疑,随即阔步走到她的床榻边坐下身来,一把抓起夏侯婵儿冰凉纤细的手。   不过还没握紧就被夏侯婵儿挣脱开。   她别过脸,“你到底想做什么?我真后悔,后悔当初不该救你。”救了他,却把自己推入深渊中。   这离岚也是奇怪,得到夏侯婵儿这样的话,不但不恼,反而得意地笑道:“也好,这样你也能永远把我记在心里。”   说罢,直接伸出长臂,强行将夏侯婵儿搂进怀中。   那夏侯婵儿自然是挣扎,只是病恹恹的她哪里有多余的力气,不过是两下就已经瘫软在离岚的怀中,但眸中满是恨意和绝望,目光穿过离岚的肩膀,直接看朝梁上,带着几丝期许。   她厌恶这个男人,不想与对方有半点接触,所以希望沈羡之下来救她。   而离岚的声音也响起来了,带着几丝不悦,“我说过了多少次,想要南海王府好好的,你就该爱惜自己的性命,可你不听话,就该受到惩罚。”   但是他的惩罚手段,明显是违背了夏侯婵儿的意愿,强行吻了上去。   梁上的沈羡之觉得,这个人有大病,比夏侯婵儿还要病得严重,完全属于病入膏肓。   所以直接将对方打晕,一把拽起衣领扔到地上,看着上下大口喘气的夏侯婵儿,“你没事吧?”   “我院子里,没有像是你这样武功厉害的人,你是何人?”夏侯婵儿缓过气来,冷眼看了地上的离岚,“你们快走,他若醒来,是不会饶了你们的。”   “那就别让他醒过来。”沈羡之说着,上前又往对方身上踩了一脚,看着是没怎么用力,但是却听到对方骨骼咔咔响的声音。   惊得那夏侯婵儿一下坐直了身体,“你……”   “他是谁,方才那话又是什么意思?”听着离岚的意思,拿南海王府来威胁夏侯婵儿。   夏侯婵儿抿着嘴,却是不打算开口。   没想到沈羡之却转过身,要将那离岚弄醒,“你不说我就问他。”夏侯婵儿应该不打算让离岚醒来吧?   果然,她这话才说口,夏侯婵儿就连忙开口阻止道:“不要。”   而梁上的宋月,才跌跌撞撞下来,看着地上的离岚,仍旧觉得是见过的。没想到这时候竟然听夏侯婵儿说道:“他是当今三皇子,原本寄养在相国寺里。”   听到她的话,沈羡之险些口吐芬芳,还真叫自己猜对了,但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还夏侯婵儿这纠葛,好像还不清不楚的。   如果自己没记错,他们该是亲堂兄妹吧?   宋月也十分惊讶,看了看夏侯婵儿,又打量地上的离岚,“这,那他……”一时间竟然有些缓不过来,目光就这样来回往他俩身上打量。   这时候只听夏侯婵儿朝着沈羡之求道:“我不知你们身份,但求你们帮我一个忙,若是你们答应,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   她在不知道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还要求自己帮忙,愿意坦白一切,怎么也不像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做出来的事。可如果她选择这样,那就意味着她的生命快要到尽头了,又或者她根本就没有打算继续苟活下去。   沈羡之上前一把抓起她的脉搏,的确是和她的身体一样看起来孱弱不堪,但要说救也能救,多少是能再活几年的,“你这是何必?”   夏侯婵儿苦苦一笑,温柔的声音缓缓响起,“我十二岁那年,随着祖父进京,遇到了离岚,我那时候并不知晓他的身份。”两人虽是年少,却引为知己,他还偷偷跑到江南来找自己。   一来二去,随着时光拂过,两人逐渐长大,夏侯婵儿也逐渐爱上了这个阴郁又多才的男人。   可是没想到,却得了他晴天霹雳,他是自己的堂兄。   夏侯婵儿还是十分理智的,当断则断,可是离岚却不愿意,然后便有了后来的诸多纠葛。   为此,夏侯婵儿甚至用与秦少初的事情来让他知难而退。   然而却没想到他却把秦少初留在了京城。   话才到此处,宋月忍不住打断,“所以你的意思,秦少初娶高月公主,是离岚从中作梗?而你也从来对秦少初并没有半分感情?”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着实太讽刺了,高月拿命去爱的男人,却不过是别人的挡箭牌罢了。   当然,也没有忘记当初沈羡之对于三皇子的假设问题。   他们假设过三皇子有一个真爱,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真爱会是夏侯婵儿。   所以此刻不管是沈羡之还是宋月,心中都惊骇不已。   夏侯婵儿不知道为何宋月会忽然这样问,但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是我的错,我不该为了摆脱离岚而利用秦大哥。”所以她临死前,答应了秦少初的请求,嫁给他。   宋月忽然有些想笑,事实上她也笑出来声来,紧紧地抓着沈羡之的手臂,“所以,那些都是真的,对不对?”她甚至都没有必要去亲口问秦少初了。   夏侯婵儿敏锐地发现,她们与秦少初有些关系,但至于是什么关系,她也没打算问,毕竟一个将死之人,知晓那么多做什么?“你们还想知道什么?”   “你兄长去西南作甚?还有你祖父又当真是要划这云湖为界,自称为王?”沈羡之当然是有问题。   夏侯婵儿微微一愣,漂亮的丹凤眼看朝沈羡之,“你是何人?”   “你管我何人?回答我的问题便是。”沈羡之是没打算告诉夏侯婵儿,毕竟她这些话是真是假,还有待考究。   夏侯婵儿闻言,没再追问,只是苦苦一笑:“我祖父有心无力,兴许再过一阵,便无什么南海王府的存在了,我兄长不过是与父亲和祖父意见不合,自求生路罢了。”   其实沈羡之也想过,南海王府虽然盘踞江南边缘,掌管艰难大部份财富,但真要动兵,却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如今虽是赶上了这天灾,可是四处民不聊生,就算是他真夺下了这江南,但没个三五载,老百姓们也难以过上正常的生活,更不要说能恢复从前的富饶了。   而在此刻,却见夏侯婵儿忽然看朝地上的离岚,“而且,江南大部份世家,都是投在他麾下的。”说到此忍不住冷笑起来,“京中那些皇子们为了那储君之位争得你死我活,却不知这一切不过都是为了他清扫前路障碍罢了。”   宋月呆呆地站在原地,直至听到这话,才忽然朝沈羡之扭头看过去,“你全说对了,阿巽被宠不过是个幌子罢了,到底在父皇的心里,只有他。”   而她这一声父皇,让夏侯婵儿忽然警惕起来,“你们是,宫里的人?”   宋月擦掉脸上的姜汁,取下那看起来丑陋不堪的几颗黑痣,“我是宋月。”   这下换夏侯婵儿震惊了,“你是高月公主的妹妹。”   “也是你的妹妹。”宋月添了一句,眼下的她忽然觉得死了的姐姐们,反而算是得到了解脱,她们没有活到现在,从前哪怕猜想过,但对于这些事情都没有得到了肯定。   而现在自己清楚地知道了这些事情的真相,感觉整个人的世界观都崩塌开来。   原来这才是她们皇家真正的面目。   骨肉之间,没有亲情可言,有的只有偏爱和利益权力。   “对于高月公主,我很抱歉。”虽然夏侯婵儿不想与这件事情扯上关联,但又实实在在与她脱不了关系。   确切地说,这一切都是因她而起。   她为了让离岚死心,利用秦少初。可是没想到离岚为了分开她和秦少初,把秦少初留在了京城。   “她还好么?”秦少初和自己见过两面,他提起过高月,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夏侯婵儿觉得,秦少初这辈子,应该是不可能把高月从他的世界里抹除掉的。   不过自己也不在乎。   “她死了。”宋月眼前,又是高月和逐月的凄惨死相,眼泪随即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她在来找秦少初的路上死了。”   宋月忽然有些恨床榻上的夏侯婵儿,气得一时间有些失态,扑过去掐住她的脖子,“你既然不喜欢秦少初,你为什么要骗他?你知不知道,高月姐姐到底有多爱他?可他为了你,连高月姐姐的孩子都不放过。”这一刻,她觉得夏侯婵儿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她这样糟蹋玩弄别人的感情,活该一身病痛缠身。   可是高月做错了什么?她因为女儿之身,不受母妃喜爱,秦少初的出现是她生命里的光。   她把所有的一切都压在了秦少初身上,可是到头来得到什么?那些所谓的温柔疼爱,也是假的,假的! 第149章   夏侯家的人绝对有病,沈羡之觉得自己的怀疑又得到了一次的印证,一如那离岚,一如这夏侯婵儿,一个个都有大病。   她一直将宋月带着,是可怜宋月,觉得她算是这宫里出来,尚且算是正常的人。   当然,看到这个才华横溢却又病痛缠身的夏侯婵儿,也觉得她有点可怜,心里都忍不住叹一句红颜薄命。可是听到她因为和离岚的纠葛而骗了秦少初,离岚又因为要分开她和秦少初,而从中作梗,使得秦少初娶了高月。   高月是被秦少初骗了,可这一切的源头都在这夏侯婵儿的身上,所以沈羡之看到宋月掐她,也就没动。   但是宋月自小被高月和逐月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心还没那么黑,她终究还是松开手了。   原本孱弱的夏侯婵儿因这短暂地失去呼吸,这会儿彻底没了半点精神,软绵绵地倒回云被之中,整个人只见出气不见吸气儿。   一度让沈羡之以为她提前死了。   本来,这夏侯婵儿也命不久矣了。   宋月则蹲坐在床榻边捂脸哭啼。   沈羡之劝不了,主要是现在任何安慰的话,在人家所遭受到的伤痛面前,都显得太苍白无力了,真要说出口,那反而给人一种站着说话腰不疼的感觉。   毕竟人和人的感情不相通,自己亦不能与她共情,所以只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便走向那地上还在昏迷中的离岚,“他敢一个人这样大张旗鼓地上楼来,只怕这附近都是他的人,一会儿我们要出去,估计是有些麻烦。”   不过,她也没打算留着离岚这个天选之子。   方才夏侯婵儿不是说了么?事实上这江南大部分的世族,都在离岚的麾下,那离岚若是死了呢?狗皇帝将他内定为未来天子的唯一人选,可是他这样偏执的性格,不管他有怎样的大才,沈羡之都不觉得这样一个人能作为好皇帝。   还不如自己呢!   所以她是打算将离岚直接给杀了算。   事实上她也准备动手了,宋月自然也瞧见了,倏然起身,“嫂嫂,您冷静些。”   沈羡之手里拿着匕首,即将就要割破离岚的脖子了,听到她的急促声,诧异地转头看着她,“你不会想替他求情吧?你姐姐的悲剧他也占了大头,更何况你、你姐姐甚至你母妃,因为他的存在,所以你们都只是狗皇帝手里的棋子。”   宋月这会儿倒是冷静了不少,一面拿袖子擦着眼泪,一面着急道:“方才听夏侯婵儿的话,他手中掌握着不少势力,而咱们现在才知晓他就在这江南,可见他平时也极少现身,那么与各家联系,只怕全靠着信物。”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羡之,“此言妙极。”自己居然没有想到,当下从对方身上搜了一回,却是除了一块可随意进出宫的玉牌之外,旁的什么都没有。   沈羡之肯定是不信的,当下将这离岚给绑起来,“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那秦少初一时半会儿还来不了。”又庆幸道:“亏得你没把你这堂姐真掐死,不然这会儿拿什么威胁他。”   宋月自然也懂沈羡之的话了,当下便去倒水喂给夏侯婵儿,可不能叫她现在就断气了。   两人各司其职,一番忙活,离岚绑好了,夏侯婵儿的气也顺畅了不少。   于是沈羡之这里也没耽搁,立即用凉水将这离岚给泼醒来。   离岚一睁眼,便觉得胸前一阵疼痛,稍微才挣扎了一下,那痛就来得更猛烈了,甚至好像牵动了整个身体的神经,疼得他俊美的五官都变得扭曲起来,“婵儿,你这么这样狠心。”   他还没看到身后的沈羡之和宋月,所以还以为是夏侯婵儿动的手脚。   夏侯婵儿虚弱地躺在床上,吸进去的气仍旧是没有吐出来的多,喉咙里满是灼烧感,张着嘴半响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更不要指望她能给离岚解释当下的处境了。   好在这时候,沈羡之绕到了离岚的跟前来,和宋月一样擦去了脸,不过衣衫还是那一身,离岚立即就察觉出来她早就混在这院子里了,脸色一时变得难看,但更多的是震怒,“好大的狗……”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羡之抬脚往他脸上踹过去,他来未说完的话自然也没能说出口,反而被沈羡之训斥道:“嘴巴干净些。”   与此同时,沈羡之将他转过身,好叫他能看到床上半死不活的夏侯婵儿。   当然,他也看到了宋月。   宋月此前不认识他,但不代表这个一直活在暗处的离岚不认识宋月,当即眉头紧蹙,“宋月!”显然,也没想到宋月会出现在这里,自己不是得了情报,他们跟夏侯翼一起掉入那乌合山了吗?   那乌合山里机关重重,自己去了好几次都没能找到藏在里面的宝藏,他们如何逃出来的?   宋月看着他的目光,却满怀仇恨。   “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你就回答一个,不然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沈羡之手里原本拿着要割他喉咙的匕首,如今正在夏侯婵儿身上比划着。“她身娇体弱,那么多人爱护着,必然是没有受过这皮肉之苦,你猜我要是在她身上划一道又一道的伤口,她会怎么样?”   离岚是有那么一点紧张的,可见这心里是真有夏侯婵儿,但是很快他就冷静下来,“现在放了我们,还能给你们留具全尸。”   言下之意再清楚不过,和沈羡之猜想的一样,这院子里有他的人。   但是沈羡之能怕么?那是不可能的。反而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那又如何,他们再快,也快不过我,你二人的性命,如今可以是捏在我手里的,只要我稍微动一动手指,你们就性命不保了,所以最好老实些,不然得不到全尸的,多半是你们两人。”   她口气平缓,没有半点紧张,更没有一丝的装腔作势,这让离岚不得不怀疑,她可见是真的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心里不免也有些担心起来。   但这自来,就算是宫里那位都在讨好离岚,所以离岚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地朝沈羡之低头,还试图在试探她的身份,“我不管你是谁,但只要你放了我,将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没想到沈羡之却微微一笑,“有没有这种可能,我杀了你,你的一切便将属于我了。”所以她为什么要留下离岚的性命,只拿一部分好处呢?   离岚大抵也被她这话惊到了,“人心不足蛇吞象,你确定我的一切,你有这个本事接手?”   沈羡之觉得,他这是看不起自己,“西南王妃兼日月神教教主沈羡之,了解一下?”   别人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能力,但这离岚必然是要比旁人更了解那么几分。   果然,她将自己的身份说出口,离岚的脸色就变了,“是夏侯瑾让你来的?”那表情就一副我早知道他装病的样子。   沈羡之摇头,“没有,我家王爷才不管这些闲事。”非要管的话,一般是给自己做收尾工作。   但离岚肯定不相信她的话。   不过接下来沈羡之的举动,就让他失了态,开口骂起来。   沈羡之其实也不过就是管他要与江南各家联系的方法而已,他当然不给,沈羡之也不客气,往那夏侯婵儿雪白的皮肤上就是划一刀。   夏侯婵儿虚弱的惨叫声立即就贯穿了离岚的心脏,心疼得他挣扎着起身,想要替夏侯婵儿看看伤口。   沈羡之也很大方,直接抓起夏侯婵儿的手臂,将伤口展示给她看,“我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你怎么如此心狠手毒?”离岚气得咆哮起来。   这种话沈羡之又不是第一次听到,更何况上上世的时候,她的日月神教被江湖上那帮自诩为正派人士的人们称之为魔教,她这个魔教教主,什么妖女什么难听的话,她都听过。   所以眼下这点骂声算什么?因此自然是不会放在心上,“随你怎么说,我也不可能就此作罢的,不过刚才那个问题你不愿意回答,我换一个问你。”   只听她问道:“我父亲坠马,我母亲殉情,与你们父子可是有关系?”   “没有。”离岚的眼神分明出现了异样,而且回答得也没有那么快,口气也不是十分坚定。   于是沈羡之立即就得了结果,“那就是有。”随即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膀,“其实我就是顺口一问,我这爹为人实诚,是真的一心一意为民操劳,若是换做别人,狗皇帝肯定睡觉都能笑醒,有这么个任劳任怨的臣子,他少操劳多少。”   她话到此处,却是顿住了,忽然眼神变得锐利起来,冷冷地看着离岚,“可是,他不该姓沈,更何况他本来就是沈曜的后裔。”   因沈羡之提起沈曜,离岚自以为算是平静的表情,也出现了裂痕。   这也更进一步地证明了这父子俩果然与沈相爷的死脱不了干系。   然而,沈羡之的话还没有完,“你作为南海王的谋士,那么南海王借寒甲军之名,可见也是你提议的了,或者说我爹娘的死,并不能让你们父子俩安心,你们需要将寒甲军,或者说是一切与寒甲军有关系的人都清理了,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此番借用南海王之手,将人都引过来,然后再用你手中的掌握的势力将其一网打尽。”   也是随着沈羡之这些话说出口,离岚的表情也越来越绷不住了,最后终究是没能忍住,朝沈羡之质问道:“你到底知道多少?”   其实刚才这番话,是沈羡之临时起意,随口一说,想诈一诈他,没想到还真被自己说对了。   她就纳闷,南海王有很多反的借口,为什么偏偏要用与他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寒甲军呢?原来问题就在这里。   如今离岚的失态,也算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我想说,寒甲军所有的势力,都在我手中,你们父子俩也算是机关算尽,唯独算错了一步。”他们不该为了羞辱夏侯瑾,而将自己这个从山里来的二小姐嫁给夏侯瑾。   离岚听到她这番话,先是冷笑,“这样说来,设计杀沈相夫妻,倒没有错。”他们只是猜测,那时候并没有查到真正的证据罢了,可是现在如今看来,是没杀错,沈相爷就是沈曜的后人。   只是沈羡之后面那句话,又让离岚忍不住自嘲起来,“不错,就错了这一步,若是早些杀了夏侯瑾,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   “来不及了,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而且今日不管能从离岚口中问道多少有用的信息,她都会直接将离岚杀了。   她不会去考虑其他,她现在只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离岚这样的人活着,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危机,至于他死后引起的各种危机,暂且不是自己所考虑的范围。   就算那些危机再大,也大不过离岚活着给自己带来的危害性。   但是离岚明显没有想到沈羡之的心里是这样想的,如今他还在琢磨着如何寻求一线生机,甚至想到了拖延时间。   可这一切都被沈羡之看在眼里,“我其实最想知道的,已经得到了答案,至于其他的,你回不回答,其实都一样。”   这是离岚最怕的,就怕自己这里没有什么值得让沈羡之探寻的了,那自己就没有半点活着的价值了。   所以听到沈羡之的这话,他反而着急起来,主动开口道:“江南这些势力盘根结错,不是那样好掌控的,那个姓李的莽夫杀掉的,不过是些没用的废物罢了,真正的掌权人,其实都在这竹州和南海城里。”   “那又如何?用身份来说的话,你这样出身卑微的人,都能掌控得了他们,而我为什么不可以?我父亲是这大夏开国以来最得民心的丞相,我母亲是莫家的掌权人,人人仰慕的女中豪杰。”沈羡之其实一直都是觉得只要是人,那都是爹娘生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   可她太清楚了这个时代的人所在乎的是什么,所以打蛇当然是要打七寸,她就是要故意提起出身。   而离岚的母亲,就是那个出身贫寒的庶民。   这也是离岚身上最为见不得光的地方。   她几乎一说出口,离岚就一副龇牙欲裂的表情,“我的母妃,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女人,在我继承大统后,将是最圣明最贤德的皇太后!”   “想太多了,你觉得我会让你活到天黑么?”沈羡之冷冷一笑,杀人还要诛心,先往夏侯婵儿身上划一刀,看着疼得娇容扭曲的夏侯婵儿,“其实我一开始挺可怜你的,觉得你又是个满腹诗文的才女,我身边的姑娘很多,但是要说学问,没有一个能比得你的,可是后面又听你所行那些事情,我觉得你可真是该死。你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一副被逼的样子,如今嫁给秦少初,还自以为是在补偿秦少初。”   宋月不知道沈羡之与夏侯婵儿说的这些话是真是假,但是她明显察觉到了夏侯婵儿的求生欲,可沈羡之在给夏侯婵儿希望后,又随即打破这个希望……   她看到夏侯婵儿那痛苦的表情,心中觉得很是爽快,就因为她的自私,把高月给害了。   若刚才自己真掐死她给姐姐报仇,反而是便宜了她。   而夏侯婵儿的疼痛,同时还能牵动离岚。   可眼下的离岚除了心疼之外,于事无补,他本来就自身难保了。   但是他怎么都没有想过,沈羡之可以这样歹毒。   夏侯婵儿就在她的双重折磨下,提前销香玉殒了。   离岚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坍塌了过半,挣扎着想要朝沈羡之扑过去。   沈羡之没躲,手里的匕首也没变换位置,就任由离岚这样直接撞了上去,好巧不巧,匕首就插在了对方的心口上。   一切都发生得过快了,宋月呆若木鸡地站在一旁,很明显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   直至听到沈羡之喊,“过来帮忙。”   沈羡之擦去匕首上的痕迹,将离岚的尸体搬到床上,扑倒在夏侯婵儿的尸体上,而趁着夏侯婵儿手还有余温,将匕首塞进夏侯婵儿的手中。   两人几乎是同时死亡的,以现在仵作验尸的能力,还没精确到分秒,所以大家会以为,是夏侯婵儿要自尽,当然自尽前她还自残了,最后离岚自己往她的匕首上撞了去。   匕首也是夏侯婵儿抽屉里拿的,划她手臂上的刀口时,沈羡之也注意了深浅,仵作觉对不会认为是别人所为。   而是夏侯婵儿自己动的手,更何况她这一直都用寻死的倾向,所以最后两人殉情,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整理好现场,拉着宋月继续躲在房间中,那靠着房门的地方,一面将自己脸上的妆容恢复。   宋月一直都处于一个很紧张又激动的状态,姐姐的仇应该算是报了,就差秦少初了。   她也不知沈羡之接下来是什么打算,但是直觉就是自己什么都不用想,沈羡之让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她一定不会让自己死的。   最起码这一路而来,的确是如此的。   那股信任对沈羡之油然而生,让她没有其他的杂念。   而随着时间流逝,外面的灯火点燃,半醉的秦少初醉醺醺地上楼来了。   如同沈羡之所预料的那样,他进入里间后,才看到床榻上的场景,很快秀楼里一阵慌乱,沈羡之带着宋月,理所应当地混在门口,然后趁着秦少初还没反应来,便咚咚下楼,打着通知王爷和世子的旗号。   几乎是她们俩才出了院子,不管是秦少初和那离岚的人,似乎都才反应过来,不管他们的主子到底是怎么死的,但这院子里的人,一个也不许出去。   但是已经晚了。   袖袖白天又被喊到了前面的宴席上帮忙,现在自然是与此事无关。   而她两人与鹿修澜碰了面,趁乱出了王府。   外面则有老猫接应,一行人直接出了南海城,往竹州方向去。   这路途中,沈羡之不但将离岚的事情告知鹿修澜,也与夏侯瑾去了书信。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这江南的世家们。   途中接到夏侯瑾的书信,他已经再来竹州的路上了,如果不出意外,五日之后就能到竹州。   离岚的死讯大概会晚些才会传到京城里去,那时候狗皇帝应该会痛失爱子而乱了方寸,那么他的举动极有可能是拿这江南来出气。   此刻在江南的人众人,只怕谁也逃不掉。   夏侯翼现在还没消息,在乌合山下面不知死活,那么最倒霉的也就是夏侯绯云了。   所以沈羡之也飞快去信,希望能敢在离岚的死讯之前,将消息传到。   不然夏侯绯云母族公孙氏,怕是一个活不下来。   她也在竹州将寒甲军旧部们给拦下来,鹿修澜则四处召集一切鹿家的人,便是老猫也没闲着,他是莫家农庄上的打更人不假,可是他在莫家的身份地位也不低。   三人都各自忙着,反而是那宋月闲赋了下来。她一直有些遗憾,那日没能问一问秦少初,高月姐姐在他心里到底算个什么?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她忽然发现自己的人生有很多种选择,并不是因为姐姐们的离世,自己活着便没有半点趣味了。   她也可以像是嫂嫂一样,不但要想,还要把所想的一切都做出来。   可是又觉得自己醒悟太晚了些,而且能力武功都不怎样,只能帮忙做些杂货。   一度对自己很是失望。   沈羡之见她连续两日情绪都如此低迷,忍不住逗着她,“谁惹小美人生气了?”   坦白地说,这宋月相貌是真的生得好看,难怪那刘惠妃一直打算用她去和漠人和亲,这便是情绪低迷,也是好看得很。   “嫂嫂是不是觉得,我一点用都没有。”宋月大概摸清楚了沈羡之的性情,如今对她也算是百分百的信任了,没了当初的那些猜疑和防备,这话也就自然而然问出口。   眼下的她就像是当日在高月面前一样。   “没有啊,怎么会呢?”沈羡之本疑惑她为何如此问的,不过下一瞬想起曾经好像是谁也问过她类似的问题,当下便知道宋月的心结在哪里了。   便笑道:“每一个人存在都有他的意义,而一个人的人生价值也不是体现在他做了多大的事情,或是拯救了多少人。而是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最擅长的事情就好了。所以你也很好,你每日在这院子里操持,让我们饥肠辘辘回来能马上吃上可口的饭菜,疲惫的时候能马上泡上热水澡,这些不是小事情,这些对于我们来说也很重要的。”   宋月听到这话,也说不上来是不是认可,但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那嫂嫂接下来是不是要说,因为有我在后面的默默付出,所以你们出门在外才会尤为安心?”   沈羡之哈哈笑着点头,“对呀,小宋月聪明了呢!”   宋月嘟着嘴巴不服气,“等过了年,我就及笄了。”   介于她出众的发育,沈羡之一度忘记她比言巽还要小了,所以听到这话才反应过来,“对啊,你还没及笄,这样说来你也要喊十七一声哥哥。”   两人闲话间,忽然听得一阵久违的熟悉声,“阿羡!”   沈羡之以为自己听错了,闻声扭头朝门口看过去,只见果然是沈芸之,她身后跟着的不是茴香,而是钟玉嬛。   钟玉嬛背着包袱,见到沈羡之也点了点头,“见过王妃。”   “找到你父亲了?”算起来,自己和钟玉嬛分别,已有几个月有余了。   钟玉嬛颔首,“我们分开不久,我便和父亲汇合了。”她说服了钟太傅,没去西北投奔远亲,而是带着钟太傅折回了浔州城。“如今我父亲在明月书院授课。”说着看了身前的沈芸之一眼,“我现在姑且算是大小姐身边的账房。”   她很庆幸父亲能一改从前的古板性子,允许自己也出门工作,又或许父亲是受到了浔州城的风貌影响。毕竟城中像是这样出来工作,而且占据着一席之地的女子不在少数。   沈芸之却是极其喜欢钟玉嬛,“你教给我的那些计算方法,就玉嬛学得最快最精,听说我要来江南,她便也跟着来了。你没事吧?”说罢,上下打量起沈羡之,总觉得她瘦了许多。“等着江南的事情忙完,回去叫茴香给你补一补。”   她姐妹俩自顾说话,钟玉嬛却看到了一旁的宋月,虽然是有些吃惊她怎么在沈羡之的旁边,但也没多问。   而沈芸之是在夏侯瑾出发后紧随而来的,展元让人一路护送到了云湖北,刚好遇到夏侯瑾在处理那里的病疫。   不过夏侯瑾也就是在暗处处理,这明面上还是得夏侯绯云来出面,也正是这样,沈羡之才担心夏侯绯云被离岚的死迁怒。   后来也就由着夏侯瑾安排人送她们。   不过夏侯瑾在途中有事耽搁,所以她们才先递到这竹州。   作者有话说: 第150章   且不说这姐妹俩久不相见,自有那说不完的话,旁人也就没多打扰,有眼力地给姐妹俩腾出空间。   待人都退下去了,此间只余下她们姐妹俩,沈芸之这才没绷住,一把将沈羡之给抱住,眼泪止不住地流,“阿羡,对不起,姐姐什么忙都帮不上你。”   天晓得她听说沈羡之到江南的时候是有多害怕,可是江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们沈家不能不亲自来人,沈芸之觉得这本该是属于自己做的事情,如今却连累了妹妹。   “姐,你这是做什么?我本来也要来江南忙其他的事情,你也晓得,阿瑾也过来了,所以良州我也就是顺道过去,更何况那边他们自己早就安排好了,根本就不要咱们操心,对了你见到萧姑姑了么?”都这么久了,萧姑姑他们应该也陆续从下面上来了。   沈芸之擦着泪,“还没,不过我收到姑姑的信了。”大家都没事,不然的话她也不可能来竹州与妹妹汇合。   说了些莫家农庄的话,沈羡之也与她说起父亲被害之事,自然也提起了这离岚。   沈芸之听到离岚虽然死得简单了些,但一想到当今天子将他视作眼里珠,如今人没了,只怕天子也是备受锥心之痛。   一面紧握着沈羡之的双手,“这些,本该我来这个做姐姐的来做。”   “一样是爹娘的女儿,谁来都是一样的,更何况爹娘其实更想看到我们四姐妹和和睦睦地,好好活着。”沈羡之怎么可能让姐妹们手上沾血,更何况杀人这种事情,自己比较擅长。   又惜她车马劳顿,便也没与她多再聊,只催促着去休息。   正巧沈芸之才去休息,鹿修澜便来了,见到他沈羡之连忙道:“得叫夏侯绯云那边小心些,离岚死了,他却在这江南建功立业,只怕到时候狗皇帝饶不得他。”   鹿修澜颔首,见沈羡之着急,忙安慰道:“你既已想到这里,怕是瑾王爷那边也想到了,他们应该会小心些。”   “那倒也是,不过我觉得还是去信一封,最好让夏侯绯云想办法把公孙府的人偷偷接走。”夏侯绯云所爱在西南,狗皇帝能威胁他的,除了公孙家的人,也没旁人了。   鹿修澜这边应了,沈羡之也没好再麻烦他别的事情,毕竟他手底下现在那么多鹿家人要顾着,只盼着夏侯瑾早些到竹州。   然而没等得夏侯瑾到竹州,反而先得到了江南世族们居然跟李落塔联手,与南海王府开战。   这是沈羡之预料之外的,因为不单是离岚觉得李落塔无法掌控那些江南世族,而且李落塔早前还杀了不少小族,这些江南世族怎么可能看得起他?如今却忽然帮他与南海王一争雌雄,这倒是让沈羡之有些震惊。   不过很快就想清楚是什么缘由了,这些江南世族原本是掌握在离岚的手中,如今离岚几乎是被认定死在了夏侯婵儿的手里,那这些江南世族自然是要为他报仇,推翻南海王。   明明病疫才有所好转,各地的老百姓才试着恢复生机,却忽然要开战,沈芸之她们这帮弱女子着实是被吓着了,如今都六神无主,只能指望着沈羡之。   再听到沈羡之这些分析后,不免是更担心起来,“难道他们为了一个死人,就这样不顾老百姓的死活么?”宋月想不通,离岚到底给了这些江南世族什么好处,在离岚死了以后,这些还愿意跟杀了他们不少亲人的李落塔合作,征讨南海王府。   却不想沈羡之冷冷一笑:“这些世族是不是真替他报仇,这还真不好说。”   钟玉嬛倒是反应得快,当即接过沈羡之的话,“南海王借着这皇亲国戚身份,在南海城盘踞不过几十年,便在这些百年世族手中夺去了过半的利益,只怕这些世族早就对南海王府恨之入骨了,如今有了这样的好由头,谁会放过呢?”   “所以,这才是他们跟李落塔合作的缘由……”宋月心中震撼,虽然已经知道在利益的面前,大部份人都会丧失人性,但真没有想到,江南这些世族,为了利益,可以牺牲江南的老百姓们。   这一战开启,不管哪一方胜利了,最终受伤的都是老百姓们。   而且她更想到了一个可能,只怕这才是父皇最想看到的画面,多半还期待着鹬蚌相争,他渔翁得利。   宋月想着,自己该做些什么,不能让这些老百姓们真的被战火所淹没。   然而这个时候却听沈羡之叹气道:“我当时只想杀了离岚一劳永逸,却高看了江南的世族们,如今说起来若真开战,我也有一份责任的。”   听到她把此事揽在自己身上,宋月连忙站起身来,“嫂嫂,这不是你的错。”这怎么会是沈羡之的错呢?明明是这些人太贪心了,他们的眼里所看得到的,只有利益,而没有百姓。   沈芸之也有些担心,生怕沈羡之为此而自责,只紧张地看着她,“阿羡,你也别太担心。”这不是还有瑾王爷他们么?   沈羡之点头,冲沈芸之笑了笑,“嗯,只是这样什么都不做,总是不行的。”   大家还以为她会有什么好办法,没想到她入夜后,和老猫一起出了院落。   不过很快鹿修澜就追来了,“教主怎么能把属下给落下呢?”   “鹿家旧人都指望着你这个少主重整鹿家辉煌,更何况我和老猫已经足够了,你若真心想帮我,好好替我保护好大家。”她口中大家,便是自己身后这帮女人们。   鹿修澜最终也就没跟着去。他的武功不如沈羡之,去了不见得真能帮上忙,更何况杜夫人他们的确需要人保护,自己留在竹州,也能更好地安排鹿家人。   沈羡之和老猫又回了南海城。   她的意思,还是擒贼先擒王,杀了南海王和世子,南海王府就没有了掌权人,散沙一片。   这样,大军就算集结起来也没用了,无将帅之人,这仗打不起来的。   就是有些便宜了李落塔。   不过李落塔那边,他这扶摇直上太快了,自己却又没有这个掌握这种大权的底蕴,到时候就该是他跟这些江南世家的鹬蚌相争。   那样自己又能挑一方下手。   沈羡之是这样打算的,却没想到,在战事发生后,夏侯瑾和她做了一样的决定,于是夫妻二人以竹州为界。   她在这边,夏侯瑾则在那边。   但凡能掌事的人接二连三被暗杀,这就像极了当初武林大会时江湖上那些大佬们一个个被莫名斩杀一样,难免也就引得人心惶惶,两军几乎都还没碰面,就已经因为暗杀之事而溃不成散了。   还几乎都认为是京城派来的刺客,怎么也没料想到与西南王府有任何关系。   行事如此顺利,不免也是让沈羡之忍不住朝老猫感慨,“果然,武功高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瞧瞧,这不费一兵一卒,战争就止住了。   老猫本想说年轻人别这么狂傲,但是一想到二小姐的武功的确已经到了这出神入化的地步,还是默默地把话吞了回去。   只是心中却隐隐有一个担忧,他也是在夏侯瑾动手之后,才知道这夏侯瑾原来不但没有身患重疾,且武功还不低。   而如今这一切的走向,其实都是西南王府再得力,面上是各方势力争得你死我活,可这暗地里一切的好处都在西南王府手中。   如今西南王府又有二小姐的日月神教,还有被公孙无音召集起来的寒甲军后人们,这样两股不算小的势力,如果都落到夏侯瑾手中,那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了。   夏侯一族之人最擅长的,又是那狡兔死走狗烹,他不能眼看着二小姐被算计。   于是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小姐,这夏侯瑾韬光养晦多年,只怕其心不简单。”不仅仅只是想为父报仇而已。   更多的,应该是那九五之尊之位吧。   如果他真达成了心愿,那么将来他第一个要铲除的就是二小姐。   试问这些天子,谁能容忍自己的枕边人权力如此滔天呢?   尤其是二小姐除了寒甲军和日月神教,还有这对她忠心不二的鹿修澜,鹿家本身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所以此刻沈羡之的底牌越多,却因跟夏侯瑾是夫妻,反而让老猫越发担心。   其实老猫所担心的这些问题,早前就有人担心过,不过沈羡之并不认为要活在这种可能性之中,更何况这个可能性并不大。   而且夏侯瑾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有意扶持阿巽登上王座的,他也默认了,只打算留在西南。   如果真有那个意思,不可能一点马脚也露不出来,不管怎么说,也是同床共枕的夫妻。   虽然吧,也就真正同床共枕了一次……   不过老猫的话,她也不得不妨,原本是想暗中给展元消息,但是这忽然想起,这西南其实大部分政务,是她的日月神教在处理,四舍五入这西南其实部分重要政权,还是在她的手里。   如果一定要分个高低,夏侯瑾手里的不见得能比得过自己。   倒是还有一个夏侯瑜,可是他一心一意修筑城墙。   说起城墙,也不晓得现在如何了。试想自己在那繁花时节离开西南的,如今已然是处处银装素裹。   这时间过得可真快,马上就要过年了。   可是这江南大地还在一片荒芜中,小些的城镇倒是在开始逐渐恢复生机,可这些大的城池要恢复,少不得要个一年半载才能看到些许成效了。   这还没真正开战呢,只不过是灾后又发生病疫罢了,便是如此。   若真开了战,沈羡之不敢想象,此处可还能留下人烟气息?   她还没离开南海城,整个南海王府彻底没了,不老实的官员也被她和老猫杀了个干净,如今留下些愿意办实事的,正来找她。   军营里那么多闲人,总不能一直这样养着,如今也不打仗了,这下面的官员建议让他们解甲归田。   沈羡之觉得这样也行,这南海城其实不小,却有许多地方都还闲置着。   便让任由这下面的官员去办了。   而这些官员,也是人精,早就知道沈羡之的身份,但这办事挂的还是夏侯绯云的名。   夏侯绯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贡献跟着杜夫人钟玉嬛她们没什么差别,可最后这江南的灾情疫情,甚至是战乱能平定,一切功劳都落在自己的头上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但也十分高兴,只是到后来发现这身上得到的功劳越多,就好像是脖子上架着的刀也跟着多了一样。   如今听说南海城那边军营里大部份将士解甲归田,使得不少老百姓家得以阖家团团,对他这位皇子是感谢不已。   他再也坐不住了,红色的身影穿梭在这并不算太大,却有着江南园林精致的院落,直接推开书房的房门。   夏侯瑾正坐在桌前,不知道在做什么,被他这样猛然地推开门,才缓缓抬起头来,“有什么事么?”   “阿瑾哥,你们饶了我吧,人贵在自知,我到底有什么能力,我现在已经十分清楚了,从前都是我的错,不该自不量力。”他只差没跪下。   从前他觉得自己也算是一代青年才俊了。   可是这些日子经历了这诸多事情,好几次他都束手无策,关键时候还是要靠夏侯瑾来出手。   而看着夏侯瑾有条不紊地处理着这些伤脑筋的事情,夏侯绯云也不得不承认,这人与人之间果然是有些察觉的,也接受了自己一无是处的结果。   所以这些功劳都给他,他良心不安。不过也不算是一无是处,如果真开战了,他觉得自己也能上场做个前锋,毕竟身体里有司徒府的血脉,这打仗的事情他还是天生就会的。   不过,上战场不是什么好事,不是自己怕输,而是这样一来,就如同阿瑾哥所担忧的那样,不少老百姓又要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这不是他们该做的。   没想到夏侯瑾并未理会他,只淡淡地说道:“你外祖母他们已经快到西南,等过一阵子这江南彻底安定下来,京中讨伐你的圣旨到了,你便去西南与你祖母他们汇合。”   听到外祖母他们没事,夏侯绯云长长松了一口气,他就只有这些亲人了,至于宫中那些,还是算了。   “那还要多久?”他现在就迫不及待想要离开。   “快则两三月,断则半年。”反正夏侯瑾猜想,能一点力不用出,江南就能恢复生机,自己这位皇叔就算再怎么愤怒,也不会来插手的。   皇叔还是更喜欢坐享其成。   等待这江南一切秩序稳定了,才是他召回夏侯绯云之时,只是那时候也是夏侯绯云的死期。   不过夏侯瑾当然不会任由自己和阿羡辛辛苦苦大半年的努力,让皇叔得逞了,也不可能真让夏侯绯云死了。   只是这样一来,江南实际上已经掌握在他们夫妻的手上了,但这绝对不是他们的初衷。   所以如今总是给了夏侯瑾一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   这江南到底要不要?不要吧,辛辛苦苦这么久,说放手还是真有些舍不得,而且再归还给朝廷,他也不放心。要吧,皇叔怎么允许?那势必是要走上一条不归路的。   不过这些,都还是等着见到阿羡再做打算。   本来,如果不出这战事的话,年前他们早就见面了。   只是因为这些人的利欲熏心,硬生生将他们夫妻见面的时间给拖延到至今。   作者有话说: 第151章   阿羡早的时候倒是选定了阿巽,她是打算以后让阿巽在夺嫡中胜出的。   可如今这些堂兄弟们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如今阿巽的确最是有机会。但夏侯瑾觉得阿巽始终还是个孩子心性,他若是做仁君,必然是会被那胆大妄为的臣子欺压,若是做个暴君,那又是自掘坟墓。   反正左右都似乎不行,更重要的是阿巽根本就没有那个想法,哪怕他早就察觉出阿羡的意思,可是他的表现一点都不尽人意,似乎只一心一意想办法与他母妃团聚而已。   想到这一些,夏侯瑾就更伤脑子了,恨不得马上就能和沈羡之见面,好能商量出一个章程来。   不过幸好这江南要完全恢复,回到从前的正常生活,还要些时日。这也就意味着自己那皇叔暂时不会插手江南之事,所以现在他的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   抬头见夏侯绯云还跟牌坊一般立在案前,越发瞧他不顺眼,只朝他驱赶着,“还在这里站着作甚?”少不得也忍不住抱怨起来,“你家的烂摊子,为何要我与阿羡来收拾?”也亏得西南那边有老温他们,一切发展正常,不然若是那边出了什么事的话,简直是得不偿失。   夏侯绯云也不是那没眼力劲的,见夏侯瑾生气了,连忙撒丫子就跑,心中也委屈,出生在皇家又不是他能选择的?若是可以他还希望自己的母妃当初嫁的是个寻常的军中之人呢。   那样他也不会牵扯到这些糟心事里来,也许司徒府里的人都还在,不止是母妃,就连外祖父舅舅他们,也都还活着。   越想越是糟心,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着的书房门,心想阿瑾哥这里他说不通,那去找王嫂总有用的吧?   反正这里没自己也能照样运行,于是就趁着夏侯瑾没留意,偷偷摸摸往南海城方向去了。   等夏侯瑾知晓的时候,他人已经快到南海王府了。   彼时鹿修澜带着鹿家的人,在原本南海王府留下的船坞里重新将造船厂开建起来。   该种植农桑的也开始整理田地,便是那浅滩处,也有人开始就地养起渔业来。   这个时候的老百姓们,最缺的便是吃穿,如今这一切基础也开始重新打起,日子恢复也是迟早的事情了。   而且四处开垦良田,或是湖水河塘养鱼虾,使得这些解甲归田的将士们有了忙不完的事情,日子过得充实,乡间也没发生什么打架斗殴的案例。   又或许是才连翻经历了那些天灾人祸,所以现在活下来的众人更珍惜当下的生活。   不得不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这让管理阶层的官员们都轻松了不少。   加上也没有了地方世族的干扰,田产又都按着人头分到老百姓们的手中,如今种的是自己的田,开垦的是自己的荒山,自然是比给别人干要用几分心。   所以才处处显生机,让沈羡之有种回到了当初浔州城的感觉,然后就越发挂念浔州城了。   和宋月并肩走在田埂间,一面与田间劳作的老百姓们打招呼,正与她说着西南的无尽好处,便见着远处有鹿家人过来。   显然是寻她的,自打将南海王府的船坞接手过去,鹿修澜就一直很忙,他是断然不可能亲自来找自己了。   所以便与宋月告辞,“你先四处看看,照着我说的检查,有什么不懂的,去问我大姐。”江南虽是好地方,但这该有的设施还是得有。   现在她和宋月在这田间行走,也不是闲着没事转悠,而是检查各处的排水沟跟积水潭。   有不合格的地方,再让人重新改建。   宋月自然是颔首答应,紧握着手中的小册子,那是她一点点记下的,心里其实是有些紧张,生怕自己做不好这份工作。   “放轻松些,没事的。”沈羡之看出她的紧张,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这才朝着大路上回去。   鹿家人见了她,简单行礼过后,便直接禀道:“我们公子还是决定要建宝船,需要大量的龙骨,得麻烦王妃帮忙置办。”   早前提起建宝船的时候,沈羡之便察觉到了鹿修澜的打算,他想要出海,不然不会想到建这能乘上千人的宝船。   所以心里也是有所准备的,而且她以为出去看看也好,鹿修澜的事业,本来也不是在日月神教这个小地方做个坛主,该是在那辽阔的大海上。   更何况若是能将这航海线开通,这里的丝绸茶叶和瓷器都能从大洋彼岸换到此处稀缺的物资,一举两得的事情。   这样一来,去往南藩那边,也不用在翻山越岭了,顺着海岸线,一路便能轻松抵达。   于是自是答应了,回去便与沈芸之提起此事,沈芸之立即着手去安排,木材生意莫家商行也有经营,倒不是什么难事。   反而是听到沈羡之说起海上贸易的事情,她很是感兴趣,硬是拉着沈羡之与她说了不少,这才将沈羡之放过,“这样的话,我倒是要大力支持他早日成功,这样往后你姐夫在书院里无课之时,我们还能一起跟着鹿家的船只出海。”   但是沈羡之没有告诉她,大夏禁海多年,想要重开市舶司,不是件简单的问题。   也幸好这鹿家的船只不是说建就能马上建好的,少说也要好几年呢。所以沈羡之这个时候就希望狗皇帝已经不在位上了,到时候换了阿巽或是夏侯绯云上去都行。   夏侯巽年纪小,加上一直都在西南,所以她想如果夏侯绯云愿意的话,扶持夏侯绯云做这个皇帝也不是不可。   只是她才起了这个念头,就被告知夏侯绯云求见。   看到夏侯绯云还没让她来得及开口,试探一下他对于皇权的态度如何,夏侯绯云就‘噗通’一声朝她跪下来,“嫂子,我想求您一事。”   见到他这一派行事,沈羡之当时是懵的,反应过来后,心里甚至还想,他要是想求皇位,自己马上答应帮他的忙。   然而这期盼中,却听得夏侯绯云说道:“我外祖母年事已高,如今又从京城迁移到西南,且不说这一路舟马劳顿她那老身骨折腾不起,怕是到了这浔州城里也水土不服,所以我想早些回西南探望她老人家。”如今只请沈羡之成全自己这一片孝心了。   沈羡之立即就从他这话里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当即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跑?这江南烂摊子还没收拾好他就想跑?   如今的夏侯绯云再也没有了当初第一见到沈羡之的不可一世,江南之乱他设身处地,亲眼看到夏侯瑾如何一步步地平息这一切。   所以即便他没寸步不离跟着沈羡之,但是沈羡之所掌管的这两个州府,可不比夏侯瑾平息的州府差。由此便晓得沈羡之的执行能力,于是如今也是被她忽然变得严肃的表情惊到了,一时间竟然有些不大敢继续说下去了。   可是话既然已经开了头,哪里有回头箭?如今沈羡之的目光就这样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叫他不得不继续说,只是声音已经小了许多,“我想回浔州,常伴外祖母膝下尽孝。”   其实夏侯绯云特别不懂,不懂得阿瑾哥和沈羡之到底想干嘛?就他们夫妻俩,想要将父皇的皇位夺过来,感觉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他怎么就觉得,他们俩一点都没有那个意思,而且隐隐发现,他们留自己在这江南,除了方便行事之外,极有可能是想让自己做太子。   兄弟们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如今自己在江南借着他们夫妻俩的功劳,得了不少好名声。   也是奇怪,从前他即便是没有什么势力,但对于那至尊之位,也是爱慕至极,可为什么现在明明自己有机会了,却不敢去接手?   夏侯绯云自己现在解释不清楚是为什么,是不怕自己能不了够,担不起这天下老百姓的责任,还是什么缘故,反正他现在一点都不想沾惹朝廷和皇室的事情了。   而在他这话说完后,沈羡之迟迟没有说话,叫他忍不住偷偷抬头看去,正好对上沈羡之微微蹙起的眉头,那双眼睛里的威压吓得他连忙又垂下头。   然后就听到沈羡之一口否决,“想得美,我和阿瑾抛下自己的西南,跑到这江南做牛做马,叫你享受现成的功劳你还不乐意。”她现在还十分怀疑,估计这夏侯绯云是自己偷偷跑来找自己的,夏侯瑾根本就不知情。   夏侯绯云听到她这话,已经顾不上去害怕她的怒火了,心里反而忍不住腹诽起来,这两人还真不愧是夫妻,说的话居然都是一样的。   只是一时间他也没了精气神,整个人垂头丧气地叹着气,“那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走?”   沈羡之看他这副样子,十分不解,“以前也没见你这么想在你外祖母膝下尽孝,现在想走,除非你给我一个充足的理由。”   理由?夏侯绯云脑子转了一圈,“祖母年事已高,我该抓紧娶妻生子,叫她老人家享几年天伦之乐。”   沈羡之闻言,微微一笑,这个理由不成立,“那在江南也不耽误里生孩子。”而且江南美人大把的是。   “可是小白不在。”夏侯绯云壮着胆子反驳。   “谁说不在?她过几日就到了。”其实沈羡之也有些吃惊,白莲心居然也来江南来。   夏侯绯云这最后的路,就这样被堵死了。   他发现自己根本就逃脱不了这夫妻俩的手掌心,处境还是一样的,不过是换了一个州府罢了。   可是看着沈羡之如此娴熟地处理这治下的各种问题,他真的想发言,这些事情他真的做不来,往后要真交到他的手里,必然人弄得一团糟的。   但是沈羡之不放弃,整日还是将他带在身边,只差没有手把手地教了。   不过这兄弟直接摆烂,丝毫不上进,她最终还是放弃了。但心中有气,故意把白莲心给留了下来,让夏侯绯云自己回西南去。   夏侯绯云有苦不敢言,只能与白莲心含泪挥手告别。   白莲心原本在西南王府,也是着手管着后勤,到了这里后,有她帮忙,宋月的业务能力也是得心应手。   各州府县衙的官员还是原来的朝廷官员,只是不过都是些小吏提上来的,至于以前的那些知州大人们,在旱灾的时候,就开始往别处逃了。   有活着逃出江南的,也有死在世族们争斗之下的。   原本沈羡之还担心,这些下面提上来的官员,只是如今看来,倒是自己白白担心了。   那夏侯绯云走了半个月左右,她终于和夏侯瑾见面了。   说来也是巧,本身约定好见面的时间还未到,都考虑到双方手头上的事情没有处理完。   那料想那日沈羡之在河面巡查,正好也遇上了夏侯瑾,刚好这仲夏之季,雷雨滂沱,河面船只一律靠岸,他们夫妻俩也终于在分别一年之后再次见面。   沈羡之看到夏侯瑾的那一瞬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丝毫没有顾及身边那堆小姑娘的目光,直径朝夏侯瑾飞扑过去,一头栽进他的怀中,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任由他搂着自己转了几个圈,一面侃调着,“你现在是装病都懒得装了,气色这么好,就不怕叫京城里的人看到了么?”   夏侯瑾听到这话,搂着她纤腰的手腾不出来,只拿鼻尖去碰了碰她的额头,“现在还在乎这些么?江南这么大的动静,如何瞒得住?”   “那也是。”只是沈羡之好奇,这狗皇帝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动作?这江南虽没给他恢复如初,但是世族完全剔除,贪官污吏也都杀了干净。   说句不夸张的话,即便是现在的浔州,也不如这江南干净了。   可狗皇帝是还不满意么?迟迟不派人来?   便听得夏侯瑾笑道:“听大姐说,鹿修澜想出海,如今鹿家的船坞已经在重建中,若是京城来人,船坞怕是建不成了。”   沈羡之一下就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你的意思,江南咱们留下了?”   “不是我们,是你。”夏侯瑾终于舍得松开了她的纤腰,但却迫不及待地捉住了她的手,察觉到她指尖上的粗粝,有些心疼,“这江南,是你辛辛苦苦守住的。”一面看朝河边次序停靠的船只,“只怕你想交出去,老百姓们也不愿意。”   即便是夏侯瑾,他也不得不去承认,他这个王妃去做江湖教主,太屈才了,她明明是个乱世可安定天下的女将,同样也是治理江山的全才。   实话,沈羡之的确是有些舍不得,这江南是从死到生,一步步看着成长到现在的,对于她来说,就仿佛是第二个西南。   但是如果真将江南留在手中,那就是造反了。   寒甲军是拥护她,可正是这样,她才不能去利用寒甲军的名声。   似看出了她的疑虑,夏侯瑾来了一句,“开国皇帝的事情,怎么能叫造反呢?更何况你姓沈。”还有个叫沈曜的祖辈。   “说得是挺有道理的。”但是沈羡之忽然想起老猫的话,虽然她也相信夏侯瑾,但是这是江山,是每一个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夏侯瑾真能给自己?   而且,她不大想要,她的梦想在江湖,而不是被朝堂这些条条框框给束缚着。于是立即改口道:“可我还是没兴趣。”   她既然没有兴趣,夏侯瑾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两人甚至开始商议起回西南的日程。   终究,那里才是他们的家。   但是,他们要回西南的风声,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走漏了,紧接着是下面的官员们轮番来劝。   这大概是历史以来,官员劝说王亲谋权篡位的。   沈羡之和夏侯瑾连想安静吃的一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不但如此,这些官员还煽动百姓们,直接扛起万民伞,非得要留下他们夫妻二人。   当然,不留也行,往后江南也归属西南王府。   宋月和白莲心看着整日戴着斗笠小心翼翼躲躲藏藏的沈羡之,忍不住感慨,“咱们何其有幸,生在了这个时代,刚好遇到这样的传奇之事。”老百姓和官员们追着要让他们当皇帝,怕是开天辟地第一人吧。   所以宋月朝白莲心转头看去,眼里是明晃晃的期待,“如果,我是说如果,王嫂能做女皇的话,女子是不是就可以入朝为官?那女子的价值是不是就不止是生儿育女?”阿瑾哥,好像真的一点都不想做皇帝。   当然,王嫂也不想,不然也不至于每天戴着斗篷躲。   白莲心从来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在西南,女子几乎也和男人一样,大都出来工作,大些的孩子送到书院,小些的孩子如今西南开设了育儿园。   这样感觉女人和男人没什么区别待遇。可是如今听了宋月这话,仔细一想,好像女人的价值,还能更上一层楼才对。   那就是入朝为官,让天下男人都看一看,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她们也一样有为民贡献的能力。   于是当即就和宋月达成了共识,她们要劝沈羡之。   沈羡之绝对没有想到,身边这些小丫头们先叛变了,她此刻还在跟老猫商议,“在这样下去,半点隐私都没有。”那些官员过分了,他们没那么多时间跟自己,居然让自家夫人女儿出动。   昨天在外如厕的时候,刚蹲下旁边就传来良州治下某一官员的夫人,当时给她吓得不轻。   现在的江南,仿佛是一个新世界一般,在经历过天灾人祸的险些覆灭以后,好似成了一张白纸,然后在沈羡之和夏侯瑾手中,创建出了一个全新的,历史上从未见过的和谐社会。   所以他倒是很理解,官员和老百姓们为何会拧成一股绳,追着这夫妻俩做这片大地的主宰了。   一开始他是怀疑夏侯瑾利用沈羡之,但是现在看来,这夏侯瑾和二小姐也是不相上下。   当然,不想作为君主的心也是和小姐一样的。   于是他那点怀疑也早早收起来了,如今听到沈羡之的话,觉得二小姐没那么容易甩掉这整个江南。   果然,在沈羡之和夏侯瑾偷偷离开江南,还没回到西南,一路上才过了几天的快活日子,江南各州府的问题就以书信的方式,从各个官员手中寄给他们了。   沈羡之觉得,京城的狗皇帝一定没有想到,是老百姓赶趟子要让他们夫妻俩治理江南,如今只怕要给活活气死了。   的确,京城的官员如今正陆续进入江南,但是可笑,连云湖他们都没踏上,就被老百姓和地方官员们给拦住了。   他们都是些文官,那狗皇帝还想要用江山社稷,君臣规矩来约束这帮江南文人,因此并没有派军队前来,觉得在夏侯瑾和沈羡之坐再多,再好,也不过是给自己做嫁衣罢了。   所以哪怕当时发现这夫妻俩的行事后,也在不闻不问,反正只想着,在臣子的心中,只有一个天子,那就是自己。   却不知道,整个江南经历了生死,他们自己已经改朝换代了。   只有这狗皇帝自信地等着老百姓们来臣服。   如今派遣而来上任的官员被拦,甚至还有江南各州府的自卫队,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继续前进半步,只能被拦在江南之外,开始口诛笔伐沈羡之和夏侯瑾谋权篡位。   他俩要真有这心,江南的老百姓要笑死。   而西北东南一带的老百姓,却在羡慕江南和西南老百姓中,眼巴巴地等待西南王夫妻俩造反。   狗皇帝不是没想过派军队到江南,可是他又怕被趁机偷袭了京城大营,不敢随意调人。   西北那边,又有漠人紧紧盯着,还一直跟催命一般,催着军饷粮草。可江南去年天灾,今年的粮食听说已经得了一季,可根本就没有上缴,税赋也没收上来,统统都送往了西南去。   本来不算富裕的国库,如今没了江南这块大肥肉,更显得捉襟见肘,他就是想开战,也开不起。   除了口诛笔伐西南王府之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精力。   更要命的是,德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宫去了,等着他想起言巽在西南,只怕早已经被这夏侯瑾夫妻俩蛊惑后,想起找德妃威胁言巽,发现德妃宫里躺在床上养病的,不过是个从冷宫里找来的疯子罢了。   他这个时候是有气不得出,身边就只剩下惠妃娘娘了。可惜惠妃的小女儿,如今就在沈羡之身边,所以他看刘惠妃,仍旧是不顺眼。   他的儿女们,都被这沈羡之蛊惑得离了心。   最该死的是那夏侯绯云,还有公孙家,他有些后悔,当时公孙家这些女眷都不该留的。   而彼时的浔州城,已经可比京城繁华热闹了,更因为日月书院里有当世书圣的韩庸、骆桑墨徐崇文钟太傅等人,加上如今江南西南为一体,更多的学子都赶赴浔州,于这日月书院读书。   而日月书院已经迁移到了城外,规模越大,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且是飞速发展。   清河县养殖的高山绵羊和棉花种植都十分成功,除了满足了西南老百姓过冬之需,还匀出了不少,全都送到了江南那边搬迁过来的织造坊,做成了一件件棉衣,送往西北的战场。   狗皇帝正是捉襟见肘之际,听到西南王府居然主动给他缓解压力,心中却是高兴不起来。   他可没忘记,当初江南就是被这夫妻俩这样哄骗过去的。   可是,如今他的确没有能力负责西北的军饷粮草。   只能装着不知此事,反而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整日在宫中歌舞升平。   不想次年,漠人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先派出一队骑兵屠杀了西北边境一座小村庄,确认过西北军中的确粮草不足后,便发动军队大肆进攻。   这是京城那边没想到的,而且离西北天南地北的距离,所以西南自然是先收到消息,夏侯瑾亲自带兵,坐上了曾经夏侯瑾的战骑,去往西北支援。   除此之外,大量的粮草武器,也纷纷紧随其后,运往西北战场。   老猫似乎就是天生担心的命,他现在不怀疑夏侯瑾利用自家二小姐了,而是开始利用这是狗皇帝和漠人的计谋,就是逼迫西南出兵,没准借此来夺取江南西南大权。   毕竟这个时候的沈羡之,已经身怀六甲了,但是丝毫不担心她动手砍人。   去年的时候,平月秋就被拽下了武林盟主的位置,今年二月中旬,便举办了一次武林大会,举办地正是这浔州城。   让无数不相信浔州崛起的人看到了一座崭新的城池,同时也使得沈羡之和夏侯瑾的人气高涨。   沈羡之也被当选为武林盟主,不过她的梦想只是做个日月神教的教主而已,最终举荐了金堂主。   不过也亏得当初谢东临一剑斩去了那么多江湖元老,不然这武林大会不可能这么快就举办,也不可能在浔州城举办,她更不会当选,更没机会去举荐金堂主。   金堂主是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当上武林盟主,而且就是在脱离落霞庄几年后,这是他从前怎么也不敢想的。   对于江湖中人,升官发财并不是他们的梦想,他们的主场,该在江湖才是。   只是金堂主做了大半辈子的账房,先是在落霞庄,后又是在日月神教,多多少少是有些被日月神教给影响到了,所以这管理起这整个江湖诸事,也颇有些沈羡之的风格。   随着银杏飘落,夏侯瑾的捷报也传到了浔州城,然后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连连大胜。   年底,他与沈羡之的长女在沈长平出生,那天漫天的大雪,恰好沈羡之作为西南的女主人,去往日月书院主持女学竣工仪式,大雪中漫山遍野的梅花开得正好,到处阵阵梅香,待这雪花落在枝头,却叫人一时分不清哪一朵是雪花,哪一朵是梅花。   竣工仪式结束,沈羡之在众人的搀扶下,打算直接下山,临走时候折了一朵梅花,没想到这个时候就忽然临盆了。   沈长平就生在这书院中,大家以为这小郡主在这样书香氤氲的环境中出生,将来必然是个文化素养极其高,那么多大儒的关注下,将来最起码也是擅长琴棋书画之一的大家。   哪里曾想,这沈长平分明就是个野小子,整日跟在展元的身后,行的全是江湖做派,且把展元的毒辣学了个入木三分。   引得她的三位姨母以及各位姑姑婶婶都不满,但并没有毛用,夏侯瑾在战场,沈羡之忙于处理各种政事,压根就没工夫去管她。   等想管的时候,发现已经管不住了。   而夏侯瑾断断续续在西北待了三年,西北总算平定下来,和漠人达成了和平协议,开通了两国商道。   他们的皮毛药材可以从西北运送到过来,换取盐与米面。   当然,如果真要打,也不至于打了三年之久,而是这三年之中,沈羡之负责治理江南西南,夏侯瑾则慢慢将西南蚕食,与西南江南合并。   京城这几个州府,与之比起来,似乎就成了弹丸之地。   这也使得这几州的人才大量流失,也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朝中无人可用,城中经济萧条,加上狗皇帝每日沉醉歌舞美色之中,政事疏于管理,老百姓们的日子也就越来越难过了。   至于沈相爷乃沈曜后人的事情,也早就传开了,以及去年寒甲军被害一事展现在老百姓们的面前,沈羡之天命所归为这大夏君主,似乎已经是大家心中默认的事情。   如今京城附近几个州府的老百姓们,也就等着这皇帝赶紧死了,死了以后这几个州府便由沈羡之接管,那他们也能过上富贵日子。   于是没有费一兵一卒,四年后,在沈羡之和夏侯瑾的第三个孩子出生时,狗皇帝因吸食大量五石散,一命呜呼了。这几个州府,也就在大家的默认之下,由沈羡之接管。   头几年沈羡之管着江南和西南,是形势所逼,因为那时候夏侯瑾在西南战场上,她不敢乱来拖了他的后腿,免得一个胡闹孩子没了爹。   哪里晓得西南战事结束了,两国之间还开通了商道,但是她没能功成名退,夏侯瑾借着要去山里给她找蛊毒的解药,整日不着府。   她只能继续埋头苦干。   等她终于悟了的时候,大夏已经不存在了,国号天启,她为开国女帝,长女沈长平为皇太女。   作者有话说: 第152章   天启一年,冬。   天启女帝沈羡之开启科举,除了文武试之外,另设了农、工、商、艺等考场,且男女同考。   文试乃徐崇文韩庸等当世大儒亲自主考,前朝的时候,徐崇文就主考过多次,如今自然是轻车熟路,如今又有这韩庸等人的帮助,一切更是水到渠成。   武试则由着将江湖各方楚翘以及朝廷将军们坐镇。   但是叫人出乎意料的是,工试中居然有一位女官。此人便是前朝宋月公主,如今在工部任为侍郎职,一张直逼女帝沈羡之的绝美面容,更是成为了考场焦点。   任谁都没有想到,工部居然还有这样的绝色女官,本以为这样的部门,应该都是些粗糙大老爷们。   于是使得原本报考工试的年轻考生们就越发积极了。   又说那商工农,考官也是不拘一格,琴棋书画既有那一方名士,亦有原来青楼出生的女教。   反正在天启国成立的那一刻,再无贵贱之分,任何工种都有着同样的待遇,所以大家也不会再挤破脑袋去考文状元了。   因为在如今,任何一科目的状元,都一样是佼佼者。   这是天启国的第一场大考,沈羡之尤为在意,若是成功举行,那么她这天启国的平等应该才算是真正的开启。   只是有人拥戴,就有人不满,只觉得女人便该在家相夫教子,那民间私底下骂夏侯瑾窝囊废的小画册其实并不少。   但夏侯瑾当时知晓后,并未叫人严查,只淡淡留了一句,“是非如何,当后人来评断。”他不否认自己也是能做个合格君王的,只是如果一定要和自己的女皇陛下相比,他的脑子里还是欠缺了阿羡的那些治国策略。   坦白地说,就如同给老百姓们的医疗做保证,这点他就如何也没有想到。   可是如今各地医保以及养老保的涉及,使得普通老百姓们看病不愁,养老不愁,即便是真的没有儿子,将来还有这养老金可依靠,完全不用像是从前一般,老了以后无劳力挣钱,家中清贫者就只能等死。更不要说得了重病者,更是直接就病死了。   还有如今各种推行的惠农优商政策,更是将全民老百姓真正的得到了温饱的同时,还得到了该有的尊重。   他不是说前朝的帝王们不好,而是他们没有做到这一步。那时候的帝王让老百姓磕头叩拜,但有几人诚心?   如今倒好,这磕头跪拜改成了屈膝或是福身行礼,反而更多的人愿意真心诚意跪拜。   就很奇怪,前朝人一直拼命追求的荣耀,他们一直只得到了表面,可是沈羡之一直推行平等,反而得到了老百姓们的真心。   他翻看着案几上的一大堆奏章,朝身旁的玄月问道:“这都是有关今年大考的?”   玄月一直看着墙上的沙漏,眼巴巴地等着到点就点卯回家,如今的他也娶妻了,虽然他的媳妇可能要加班。   可也正因为是这样,他得回去想给小娇妻准备饭菜啊。   前年宋月十八,便与他订了婚,天启国正式成立后,他两也成婚了。所以这说起来,他唤夏侯瑾一声堂兄也是使得的。   夏侯瑾见他没回答,抬头瞥了一眼,顿时没好气道:“还有大半个时辰呢,你能不能专心一些?”   玄月有些委屈,“王爷,您还是让我出去任务吧,你说我一个大男人天天守着你批折子,我又做不来这活,端茶倒水您自己又能来。”凭何把自己困在身边,摸鱼都没机会。   他羡慕破军啊,破军他们天天在外面浪,虽是有点生命危险,但是能摸鱼啊。   夏侯瑾冷笑一声,“要不是宋月有了身孕,我早就把你赶走了。”就是留他在身边,那好早些回去照顾宋月。   没想到他还不知好歹,想外放。想屁吃吧!还有阿羡这甩手皇帝,天天把折子扔给自己,算个什么事儿?如今只盼望着自己的几个孩子快些长大,来跟着他这个做父亲的一起分担分担压力才是。   而彼时的沈羡之,其实也没有闲着,正在尚书府里加班,在场的除了她这个女帝和一些前朝旧官以外,还有不少女官。   比如如今跟着兵部尚书唇枪舌剑的白莲心与钟玉嬛,她二人如今在户部当值,虽为官至尚书郎,但是这户部的所有钱财来去,两人简直是在心里记了一本账目一般。   如今兵部要给各方军队补给,所报上来的数目被她二人一早削减,眼见着都快要给折半了。   不过,就算是折半了,按照两人当下对市场物价来算计,仍旧可以满足兵部尚书的需求。   兵部尚书争执了半天,发现功课根本就没做好,他所用的价还是去年的旧价,所以报上来的账目自然是不对。   他是如何也没料想到,如今居然物美价廉,连粮食都如此便宜。只得连连给沈羡之解释,自己并无那贪墨之心,不过是一时疏忽,不知当季价格而已。   如此,他还是被罚了款。   而沈羡之的身边,如今有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穿着甲胄,并未戴头盔,并非长发,反而是留了个寸头,尤为醒目。   待各部官员退下,沈羡之将桌上一本奏章递给她,“他也参加了今年的文试。”   原来这侍卫便是当时险些惨死在刘菩萨手中的阿金,她当年便跟着那些姑娘们一起逃到了浔州城,姑娘们各有了去处,或是嫁了人,她则到了王府做护卫。   然后凭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走到如今。   眼下听到沈羡之的话,虽然沈羡之没有明说那个‘他’是谁,但阿金的心头还是忽然忍不住跳动起来,伸手将折子接过来,缓缓打开。   其实这么多年了,她对于李落塔,已经不太能分辨出,对他是恨多一些,还是爱多一些。   反正爱恨是没有相抵过的。   她曾经爱李落塔,为了李落塔出生入死两肋插刀在所不辞,但是她不能接受李落塔那样利用她。   当时,哪怕李落塔提前问她,即便她不愿意委身刘菩萨,但是她可能还是会为了报当年李落塔的救命之恩答应的。   可是李落塔没有,他直接给自己下药,这是她一辈子也抹不去的屈辱。“与属下无关。”她把折子忙合上,似乎关于李落塔的只言片语,也不想多看一眼。   沈羡之也没再去拾起折子,“他的能力我认可,只是世人是不能接受他处事之法。”天启就算是怎么缺乏人才,但是如果人品这关过不去,再怎么厉害的人才她也不可能动用。   阿金并没有觉得遗憾,反而觉得就应该是这样才对。如果沈羡之真的启用了李落塔,她的心里可能会产生一种这个世界不公平的感觉。   所以阿金心中长舒了一口气。   但是阿金没有想到,她居然在浔州城遇到了李落塔。   也就是科举结束的第三天。   天启政务凡事讲究个效率,这科举成绩出来也很快,第三天就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她作为御前侍卫,亲自代表天启女皇沈羡之张贴榜单。   准备回去的时候,她翻身上马,总觉得身后有一道视线锁住了自己。   她回过头,正好撞上那双令她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忘记的目光。不确定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但此刻阿金心中是五味杂陈的。   人声鼎沸,她没有听到李落塔喊自己,但看到他的唇形动了一下,正是叫着自己的名字。   但她没理会,扯着缰绳,自顾回去复命了。   而这第一届科举,各科录取人数中,女官占了百分之二。   其中还有不少蛮人女子。   再后来沈长平继位后,天启的男女官员已经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了。   女性的地位是大大地提高,只是一夫多妻制仍旧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彼时沈长平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而是在反思,自己是什么时候给了母皇和父王机会,让他们在自己不过及笄之年,就被押到了这王座上呢?   而且这一年三百五十天,她没有一天是待在浔州城的,在外更是没做过一件对得起自己这皇太女身份的事情,按理她会被百官弹劾,成为一个闲散女王爷的。   可千算万算,没算过父母给的套路。   只是现在去追母皇和父王已经来不及了,两人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快活了,她想要逃离这个王座的束缚,只能将目光落在自己两个年幼的弟妹身上。 第153章   从小的时候,沈长安就总听人说,她和她娘最像。   她一想起她娘每日总是忙得脚不沾地的样子,就十分排斥,然后掐着小腰和大家反驳,“我和娘一点都不像。”   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又看,觉得和她娘也不像。   于是就再也不听这些话了,该遛小马驹就去遛小马驹,该去雁环山找展元爷爷就找展元爷爷,反正谁也管不了她。   至于她爹她娘?   她爹在西北呢,听说忙得要命。   她娘就更不用多说了,虽然都在一个城池里,但是一个月她也很难见到沈羡之几面。   要说她这个年纪不想爹娘那是假的,但是除了爹娘之外,她要想的人太多了。比如温柔又富贵的大姨和大姨父。   还有冷静又沉照的三姨。   听说三姨的感情路比较坎坷,以前外祖父还给前朝做大官打工的时候,听说她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   但是外祖父和外祖母头七还没过,就被退了婚。   于是三姨也和其他的姨姨们一样,跟着爹娘到了这鸟不生蛋的西南。   沈长安觉得他们对于西南太过于苛责了些,这西南多好的地方啊,要什么没有?怎么到了他们的嘴里,就是鸟不生蛋的地方呢?   为此她鼓着腮帮子,和大人们争论了好几场。   后来听说发生了很多事情,那时候爹娘已经从江南回来了,发现三姨要嫁人了,要嫁的这个男人,也就是现在的三姨夫,居然是仇人。   当然,也是姓夏侯。   年幼的沈长安扒着手指数了数,姓夏侯的不该都是亲戚么?怎么成了仇人?莲心姨的夫君也姓夏侯,养鸡场的阿巽叔叔也姓夏侯,还有铁猫儿他爹也姓夏侯,他们都是自己的叔叔。   那三姨夫也姓夏侯,不该也是自己的叔叔么?   然后听娘亲身边的老猫爷爷说,这个三姨夫的夏侯,是南海那边的,虽然是一家子,但跟阿巽叔叔和他们没那么亲。   而阿巽叔叔跟铁猫儿他爹,和自己的爹,又没那么亲。   当时沈长安就懵了,不想再听下去,但是老猫抛下了一个大炸弹,告诉她三姨夫的妹妹,还有爹祖父,都是死在娘亲的手里。   当然,他们该死,草菅人命,把江南老百姓不当人,还说那时候死了许多许多的人,河沟里一眼望去没有水,全是尸体。   沈长安虽然不知道这个事情到底是谁的错,但好一段时间里她对这个三姨夫都很防备,总是担心他接近三姨,是为了给他的亲人报仇。   这份防备一直维持到她登记,做了这天启国的女皇仍旧没有松懈下来。   但是对于三姨家的弟弟妹妹们,她是相当喜欢的,八岁的时候她还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刚和三姨夫他们分房睡的表妹偷走。   那一晚上闹得人仰马翻,而她带着四岁大的表妹跑到河面的画舫里,听了一宿的曲儿,还喝了些果酒,第二天两人被找到的时候,已经醉醺醺的。   也因为喝醉的事情,她逃了一劫,不然的话,屁股肯定会被她娘给打开花。   于是接下来,不止是她防备三姨夫,三姨夫对她也很戒备,好长一段时间三姨夫家的方圆两里内,她都没有办法靠近。   但是办法总是能想出来了,过了几年,她十二岁了,她个头长得高,已经像是个大姑娘了,穿了一身男装,很是像样子。   这个时候的她跟着光头叔叔第五兆恒去过西域看大喇叭和尚,也跟着鹿修澜下过南洋,什么花花世界她没见过啊?   但是最想见的还是三姨夫家的小表妹,尤其是这几年,三姨夫和三姨又生了好几个弟弟妹妹,她都只远远地见过一面。   所以她决定这一次去流浪江湖,随机带走一个,让他们也体会一下除了这深居大院中的安乐之外,还有江湖上的人潮人涌。   好巧,遇到的还是原来那个表妹夏侯鸢鸢。   夏侯鸢鸢今年八岁了,对于三姨夫来说,那就是天生的反骨,三姨夫不叫她做什么,她偏偏要做什么?   三姨夫想将她教成温婉的大家闺秀,她却暗地里学了一身武功。如今和沈长安再度遇到,那简直是大王遇到小王,两人手拉着手,也就开启了江湖之旅。   一开始很顺利,沈长安也算是个老江湖。   但是长安在河边走,哪里不湿鞋,她俩还是翻车了。   被找到的时候,两人已经饿得面黄肌瘦,小脸上那双眼睛就显得更大了,看得沈羡之那做娘的全是心疼,已经忘记了去责备她们离家闯荡江湖的怒火。   但孩子是记好不记歹的,等那瘦弱的小身板养回来,两人又开始合计去北边玩儿,还打算去漠人的草原上骑马射苍鹰。   只是可惜没成功,反而遭了展元的算计,两人只得老实地留在日月神教里做贡献。   沈长安在登基继承大统之前的这两年,也就是在日月神教度过的,每日都是教中理不完的事。   每次她想打个瞌睡,就有人拿着账本来给她瞧,她欠了日月神教多少银子,某年某月某一天,都记得清清楚楚。   于是她只能任劳任怨。   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任劳任怨的两年,成功将自己顺利送上了女皇的位置,等她反应过来之时,她爹娘早就远走高飞了。   而这两年在日月神教里处理的大小事情,全都是朝廷政事。   不但如此,还将年幼的弟妹交托给自己照顾。   她十五岁之前有多快乐,这十五岁后就有多可怜,除了处理不完的朝廷政务,还有年幼的弟妹。   她实在想不通,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情的爹娘呢?   到了她十八岁的时候,夏侯鸢鸢遇着她的初恋了,来宫里和她说,她嗤之以鼻,那人她认识,是吏部一个侍郎家的儿子,很是不看好。   果不其然,不过半年夏侯鸢鸢就和她哭诉,和初恋分手了。   分手原因是初恋和他娘一样,信奉了鹿叔叔从海外带来的那个金发碧眼人创建的什么主教。   于是他们信仰不一样,不能在一起。   他们家逢年过节不烧纸,不上香,不祭拜先人。觉得眼下所有的一切都是主给赏赐的,发生任何大小事情,不管好事坏事,都是祈祷。   沈长安本来想说,既然是这样,叫他们什么也别干,坐着祈祷就行,看看那米饭能不能自己掉到他们的嘴巴里?   可后来又想,自己是一国之君,不能说这样的话,更何况天启是大国,也包容各族风俗以及文化。   于是没再提这事儿,只跟夏侯鸢鸢说,分得好,下一个会更好。   但是没想到这个什么教居然是邪教,后来发展起来,险些害了不少人,生病不吃药不看大夫,就抱着十字架祈祷,因此就出了人命。   幸亏沈长安手起刀落,快刀斩乱麻,将他们给清理了,又让人四处科普邪教的危害性质,这件事情才算尘埃落定。   听说那小侍郎家的儿子也忽然醒悟了,跑去找夏侯鸢鸢,没想到夏侯鸢鸢已经和别人定亲了,气得小侍郎家的儿子写了个话本子,专门声讨夏侯鸢鸢,说她玩弄自己的感情。   沈长安还专门追更新了。   当然,夏侯鸢鸢自己也追,看了后觉得气不过,又专门写了一本揭露渣男嘴脸真相的话本子。   那一阵子,浔州城倒是热闹。   二十一岁那年,已经在皇位上坐了六年的沈长安终于见到了曙光,把自己的小弟绑上王座,学着当初她爹娘对她那样,跑了。   途中她遇到了自己年少第一次闯荡江湖认识的小剑客,从此以后与其行走江湖,浪迹天涯间。 第154章   这是鹿修澜第五次出海了。   前几次带回了不少天启没有的粮食种子,以及各种可饲养实用的动物。   当然,也有马失前蹄,带去了一个邪教,也亏得长安那丫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发现后立即快刀斩乱麻,及时止损,不然再拖下去,只怕是会被她爹娘给惊动的。   那时候少不得自己肯定要被劈头盖脸说一顿,什么垃圾都尽往天启带。   昨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又回到了认识沈羡之的那一年,只是可惜终究是没有缘份。   他再也没有了困意,半夜从船舱里出来,在甲板上躺着,入目便是岸上永远都看不见的璀璨星河,天知道他多希望沈羡之能与自己出海一次,也看一看这样的绝美画卷。   然后他就想起沈羡之在他第一次出海时,将他喊去说话的时候。   她劝着自己,“人生的路很长,你的命中也有很多精彩的人和事,你不要总将眼睛放在我的身上,该去看看更多的人和更多的风景,这一趟我祝你一路顺风,愿你再归来时,已经有了新的人生方向。”   那一趟出海,他的确看到了不一样的广阔天地,也找到了新的人生方向。   但是人就很奇怪,得不到的永远再骚动,所以他仍旧是没有办法把沈羡之从自己的命运中抹去。   所以他只能不停地奔走于这大海之上,想要利用这份忙碌将心中的遗憾所扫去。   然昨天,这船上来了个小男孩,他的眼睛和自己有些像,所以当他说出与自己的关系之时,鹿修澜没有半点怀疑。   他没有去问谢蓉蓉的踪迹,只是将孩子留在了身边,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作鹿星辰。   鹿星辰很听话,虽然鹿修澜并不是很了解谢蓉蓉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但是孩子却对不像她。   最起码这脑子就不像。   很聪明。   一个月后,他就确定了鹿星辰为鹿家少主的身份,这不但让鹿家老人们歇了劝他成家的心思,也将所有资源都放在这个未来少主的身上。   争取,将来这位少主能青出于蓝胜于蓝。   而鹿修澜也仍带着鹿星辰在广阔的海洋上游走。那一天鹿星辰问他,“父亲,海洋有多大?”   鹿修澜并不清楚,因为他还没走遍,只是好像偶尔听人说起,这个世界陆地不过占了百分之三十,剩余的都被海水所淹没。   至于是听谁说起,他已经想不起来了,反正就坚定地认为了本质是这样的,也就告诉鹿星辰,“很大,只怕父亲这一辈子都走不完。”   事实上,他这一辈子的确不可能将每一片海岸都走遍。   在第七次出海回来的途中,遇到了海上漩涡,损失惨重,他自己也落下了旧伤,再也没有能继续出海了。   而这个时候,少年的鹿星辰已经能独当一面,领着船队继续穿越着广阔的海洋。   鹿修澜也没有闲着,主要是他不敢闲下来,闲下来后,他总是会开始质疑,自己对人生的选择到底值不值得?   所以他很爽快地就接受了沈长安的建议,去了那所专门为他修建的海洋学院做授课先生。   他是真真切切从海上浪里走出来的真英雄,所以他的每一堂课都爆满,这种充实的感觉让他压根就没有机会去回想自己对于人生选择的对错。   只是偶尔的时候,听到言巽成亲,以及曾经那些也如同自己一般爱慕着沈羡之的人娶妻生子时,他还是会感慨,这些人这么这样善变?如此三心二意的,还是自己最靠谱。   但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被沈长安知道了,那天她下朝后不知道怎么跑到海洋学院里来。   本来两人是当窗品茗,说得都是那些海上的风雨血月,只是不知道话题什么时候忽然转到了婚姻之上。   于是没大没小的沈长安拍打着他的肩膀,“鹿叔叔,说句实话,你到底看上我娘什么了?她这人除了那张脸好看些,臭毛病一大堆,我觉得也就是我爹能惯着她,换做是别人,肯定在两天受不住了。”   “怎么能这样说你娘?她是这世间我见过最优秀的女子。”鹿修澜自来是听不得别人说沈羡之的不好,哪怕这个人是她的亲女儿。   “那就是你见过的优秀女子太少了。”沈长安是这么回他的。   他本来没当回事,就想着估计是这孩子被她爹娘摆了一道,心里不高兴,才到处诋毁她爹娘的。   没想到隔天这死丫头就往自己的府里送了不少朝中单身女官的名帖。   鹿修澜气得吹胡子瞪眼,让人送回去,没想到很快那边又送回来,说他不翻阅,就一直送过来。   鹿修澜没办法,只能每一本都翻一番。   后来发现太多了,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完,就不管这件事情了。   也不晓得过多久,有一天无聊的时候忽然又捡起,然后看到一个名字。   施琳琅。   他并不认识此女,只偶尔听说过,她是当朝最为出色的女捕头。曾破过好几件惊天大案,其中也包括邪教的案子。   于是他就上心了些。   对于这施琳琅也就多关注了几分,发现她武功极为高强,原本是江湖隐世之后,也不知怎么就被沈羡之给挖出来,入了朝,在刑部扎了根。   又因为办的都是大案,人美武功又高,总给人一种凌云之花的感觉,叫人高攀不起,一二来去这婚姻大事也就耽搁了下来。   而且她这种办案的,天南地北四处走,寻常人家还是不大能接受这种儿媳妇。   一开始鹿修澜是觉得她很优秀,大部分男人的确是配不上她。   到后来,他们鹿家的货物里惹了案子,正好鹿星辰代自己出海,他只能亲自与这施琳琅打交道。   一来二去,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也很言巽他们一样移情别恋了。   他似乎快到不惑之年的时候,忽然遇到了自己的命中人。   后来,他们俩成亲了。   施琳琅对于他也十分满意,觉得他能惦记着沈羡之这么多年,是个长情人,多年以来身边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多余的花花草草。   这样的话,即便她有案子需要离开三五个月,也不用担心家中的郎君做出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成亲二载,两人有了孩子,在鹿修澜的心心念念中,和鹿星辰的出生不一样,鹿修澜毫不知情,所以他对于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十分期待。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一炮双响,施琳琅那大大的肚子在一次办案中忽然发动,然后就在案发现场将一双女儿给生了下来。   女儿好,鹿修澜和施琳琅都觉得,毕竟鹿家已经有鹿星辰了,以后他们这两个女儿,就专门享福。   不过,这只是他们夫妻俩的一厢情愿。   早的时候他们都嫌弃沈长安太过于顽皮,不像是姑娘家。   然后这报应很快就到了身上,鹿家这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野。   很长一段时间,大名鼎鼎的女神捕施琳琅都在被投诉中度过的,她家这两个闺女没有一天是安宁的。   她那几年也白干了,饷钱全部缴纳了罚款不说,还得往家里拿去补。   鹿修澜也苦不堪言,一度怀疑这两个女儿是猴精转世。   要说他这婚前十几年,过得波澜平静,那么这婚后十几年,在两个闺女未订婚前,则是轰轰烈烈的。   鸡飞狗跳的日子里,他哪怕几次对于鹿星辰的决定不满,都没顾得上去对他产生猜疑,就被两个女儿惹的事拉回现实。   也大抵是这样,他们父子之间终究都保持着一种玄妙又和谐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