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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_分节阅读_第46节
小说作者:穆幕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554 KB   上传时间:2022-05-17 20:32:09

  “那我怎么写回信?”沈清鸾以前从来不觉得不会用毛笔写字是大问题,但现在她发现,这还确实是大问题。

  “……谢……妹夫说要给你写信了?”沈风本来谢砚的名字都要脱口而出了,结果舌尖一转,学了自家弟弟的称呼。

  沈清鸾点头,颇为期待的看着自家大哥,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

  沈风:……现在开始学写字是不是有些太过于匆忙了。

  “妹妹会写硬笔吧。”沈华还记得自己刚来的时候,对着软软的毛笔痛苦的那段时间,这还是他学过几堂毛笔课,并且还有身体记忆的情况下。

  “会一些。”简单的读写都是没有问题的。

  见到沈清鸾点头沈华咧开嘴:“那就好,软笔字慢慢学起来,先给你弄一支硬笔。”

  沈华十岁得到上辈子记忆之后,也苦恼于脑子和身体不匹配,毛笔字写的时好时坏,时快时慢,在加上那时候每天都在上课,努力消化文言文,沈华很多时候都反应不过来,只能记笔记,自己课后慢慢消化。

  然而还不熟练的毛笔制约了他记笔记的速度,一整个下来简直是恶性循环。

  于是没有办法他先给自己做了几支细竹杆刻的硬笔,专门用来在课上记录笔记,课后自己则练字慢慢消化,整整一年之后毛笔字速度和质量都提上来了,他才把硬笔收起来。

  沈清鸾刚点头就听到站在另外一边打开柜子的杨嫂一声惊呼:“甜青瓜的坛子呢?牛肉酱也少了两坛,杂酱也少了一坛,肉松也没了……”一边清点一点打开柜子的其他门,然后发现少了一堆东西。

  沈家值钱的东西多了,也没有谁会偷东西就偷这些东西,再加上这些东西不是一般人能负担的份量,沈风下意识的看向沈清鸾。

  沈清鸾摸了摸鼻子:“我拿来做送别礼了。”说完支起脖子很坦荡的看向沈风,“跟大哥学的。”

  沈风:合着还是自己的锅?

  怀疑遭小偷的杨嫂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然后跑回厨房对着沈清鸾道:“三姑娘你炕上的床单呢?”

  坐在旁边的沈华突然了然:怪不得自己进屋里喊妹妹起床的时候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呢,原来是炕上褥子上头没有床单!

  所以床单呢?

  呃——

  沈清鸾眨眨眼,无辜地回望杨嫂:“我拿它当包袱皮了。”

  杨嫂:……

  很好,知道东西是谁拿的了。

  也是,这么多坛子,除了三姑娘也没有人能在不惊动家里大爷和二郎君的情况下搬走了。

  对于沈清鸾第一次自主的人情交际行为,全家都表示出了极大的肯定,但作为父亲和哥哥,沈家父子总觉得心里酸酸的。

  家里水灵灵的小白菜都会给外头的猪送回礼了,心梗!

  只有容氏是纯粹的高兴,还拉着闺女细说礼物人情的作用,未婚夫妻之间互送礼物不在价值,在于心意和意义,最好能让人看到这样东西就想到你,而且送的也最好是每日都能接触看见的东西。

  然后沈清鸾跟着容氏做些简单的女红,一个月后沈清鸾扔掉了狗啃一样的荷包,拆了一把自家二哥用来装叉的折扇,削了一堆木片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做了一把全木片雕花的扇子。

  这一个半月的时间沈家兄弟俩去了落霞城东边的县城参加秀才试,没错,清凉镇虽然就在落霞城边上,但是清凉镇只是个村镇,上头并不是落霞城,而是落霞城边上的广泉县。

  考完试的兄弟俩也没有留下来,稍稍歇了一天之后就坐着马车回来了,而这时候谢砚的信和包裹也从京都送来了,话本有不少,点心倒是不多,但有两张小吃的方子。

  信有两封,一封是寄给沈风的,问候了沈天赐夫妇和龙凤胎,另外还询问了沈华的考试情况,最后又说京都书院繁忙脱不开身,所以龙凤胎的满月礼就不亲自送了,而是让人和送给沈清鸾的东西一起送过来,另外还带了好几本京都那边的时文和近些年比较重要的邸报手抄稿。

  礼物除了上头提到的,还有送给沈天赐的一把漂亮匕首,容娘的养颜方子和药材,龙凤胎每人一个玉牌一对带铃铛的小金镯子。

  礼物可以说送的面面俱到了,一看就非常用心了。

  没过几日童绾也从越城送来了满月礼,除了龙凤胎的金锁和一堆拨浪鼓之类的玩具之外,送了沈天赐两坛好酒,容氏是阿胶燕窝这些滋补药材,沈清鸾是两把双面绣团扇,还有一匣子宫廷式绢花,沈家兄弟俩是上好的笔墨纸砚,作为未婚夫,沈风单独收到了一条腰带和一块打好络子的玉佩,就连杨嫂三个都收到了擦手的一大盒膏脂,小露水也收到一个小木马。

  沈清鸾拿着一把光秃秃的扇子反思了一秒,将童绾的礼单拿过来照抄。

  优秀的作业都可以抄!

  不久之后谢砚果然收到了一大箱子的东西,他爹的好酒,他娘的补品,他两个妹妹的团扇和绒花,他弟弟的笔墨纸砚,至于他则是一把扇子和一块玉佩,都挂着并不精致的络子,还有好几盒擦手擦脸的膏脂,说是让他分给身边的人。

  谢砚一开始拿到礼物的时候就觉得,考虑的那么周到不太像三姑娘的作风,毕竟他之前问起送别的礼的时候,她直言是跟沈风学的,所以这一次……

  “回大郎君,沈三姑娘,是拿童家大小姐送到沈家的礼单照着准备的。”虽然说各家人情来往都有【依照旧例】这个说法,但是像这样不打一丝折扣几乎全抄的,并且速度如此之快,一点不耽搁,转手就抄的真的很少见。

  哦……他还听见了,沈三姑娘为自己不会缝腰带为了难了一下,但很快她就找到了折中的办法,这才使得这份礼物看上去和童大小姐送到沈家的稍有不同。

  送东西的人自然是没有隐瞒将自己看到听到的一一告知谢砚,谢砚拿着那把唯一不同的扇子,没忍住,差点笑得直不起腰来。

  并不知道又把她家雪松逗笑的沈清鸾,吃着零嘴点心,看着新到手的话本,顺道围观家里一样样整理装箱。

  没错,他们家要去越城童家下聘了。

  正好容氏的双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沈天赐也能抽出空来带着沈风亲自走一趟,至于沈华和沈清鸾这一次就没有跟着去了,家里小的小弱的弱,老的老,留沈清鸾在家里沈天赐才能安心出门。

  至于沈华,秀才是成功考上了,但是名次名不前,失误的部分还是最基础的背诵默写,诗赋也太过一般以至于没有加分。

  于是就被留在家里从头开始背书,还要定时定量翻看大量诗集,以达到开窍的作用。

  沈华:允悲!

  三月底的一天,原本看着话本有些打瞌睡的沈清鸾,猛然抬起头,过了两息后又低下头继续打瞌睡。

  一刻钟后,背完一本书起来伸懒腰的沈华快步走到自己窗台边,歪着脑袋看着窗台上突兀出现的一锭五两银子,伸出脑袋看了看天上,有抬手搭在额前看了看远处,最后扯开嗓子:“杨嫂,我窗台上多了五两银子,你们谁忘在这儿的?”

  “二郎君尽会说笑,我们哪里来的银子?”他们身无分文卖进来,就算杨嫂有些积蓄也没有五两银子这么多,在沈家是有月钱,但每月只一百文这都算多的,虽然平日里他们也没有花钱的地方,但五两银子差不多等于五千五百文。

  他们三个不可能有的。

  “娘还在坐月子没出来,妹妹身上不带钱……”沈华打量了好一会儿,拿起银子,“行吧,那就注定是我的横财啦,多谢多谢财神。”

  另外一边围观全程的沈清鸾,目送着瘦瘦小小的身影欢快的下山,想了想站起来,拿出一个软毛刷递给走动休息的沈华。

  “干嘛?”

  “花灯上落了灰,去刷刷。”

  沈华捏着刷子眨巴了一下眼睛,奇怪的看了妹妹一眼,倒也没说什么就真的跑去刷花灯了,毕竟是自己帮人保管的东西,结果过去一看,花灯不知何时被杨嫂拿布盖好了。

  沈华:……刷布上的灰吗?

第六十二章

  沈家如今的身家, 娶个长子长媳,就算是使出浑身解数也不可能和童家谢家这样的比,而且沈清鸾是高嫁沈家更不可能扒拉她的聘礼来填补儿子, 不然他沈家成了啥人了。

  童家主看好新亲家, 心里也知道沈家的身家,但人家童家在乎的是沈家送来的聘礼吗?当然不!

  童家一开始看中的就是沈家对谢家的救命之恩,如今沈谢两家结了亲, 他们再和沈家结亲, 那童家和谢家不也成了姻亲吗?

  所以尽管沈家送的聘礼和童家以往嫁女不能比,但架不住童家主和家中长辈老人高兴啊。

  摆了宴席请亲戚好友邻里吃不算,童家所有的酒楼还都送菜和父老乡亲同喜,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舍了菜之后的酒楼居然收益不少反多, 人气更是望了不少。

  这一下子就给童家财神爷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沈天赐和沈风被留在童家好几日才得以告辞回家,走之前沈风悄悄塞了一个小箱子给童绾还带着一张地契一张官契和几十张身契。

  也不是别的,就是沈风用先前小金矿里的产出,转手买了另外一块地,然后这块地里头发现了一个小铜矿,铜铁金银这些矿产一旦发现是不允许私采的,但是在谁的地头发现,谁就有优先和官府合作的开采权。

  这个小铜矿就被沈风落在了童绾的名下, 和之前偷偷开采的小金矿不同,这个小铜矿是正正经经的过了明路的。

  沈风没有说的是, 这个小铜矿虽然表面上看着小,范围又很窄, 别说官府就是但凡有点家底也不怎么瞧得上, 但谁也不知道这小铜矿下头深的很, 除开上头杂质比较多的,下头的矿石纯度很高。

  也是因为这个小铜矿具有如此的欺骗性,沈风才能不动声色的拿下开采权,又因为纯度不好杂质多,开采需要花费的人力财力多,所以和官府那头订的是五五开的收益。

  至于以后,恢复了身份自然是不管什么纯度都能保下来的。

  童绾有多感动就不说了,沈风手里的产业大半都是她在打理,沈风手里大概有多少产业她心里更是一清二楚,除了那不可说的小金矿,这个能放在明面上的小铜矿恐怕就是沈风最值钱的家底了。

  如今却落在了她的名下。

  可见她虽然还没有嫁进沈家,但沈风已经私底下开始贴补她了。

  作为童家人哪里需要别人来贴补?

  童绾感动之余,对于自己手里产业扩张的欲望更加强烈了。

  沈风其实就是被谢砚送妹妹的那根簪子刺激了一下,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个极具欺骗性的小铜矿,妹妹手里的那根簪子虽然说价值不可估量,但他这个小铜矿怎么也应该能比肩了。

  完全不知道这个小铜矿,让未来媳妇在成为印钞机的路上,打了一把鸡血,狂奔向前。

  父子俩回家的时候天气转暖,容氏也从双月子中出来了,两个月不见日头不见风,原本长得就好的容氏,完全没有因为高龄生产有哪怕一丝憔悴,倒是看着比怀孕前更加容光焕发了。

  小四和小五如今都是白白胖胖的样子,个头的大小也不再和之前一样区别那么大,就是性子依然没什么变化,小四是个整天乐呵的弥勒佛,小五依旧是不爱搭理人的高冷。

  家里也买了两只母羊,一只小羊还没生,一只刚生了两只小羊,羊奶也已经供上了。

  按照沈华说的,试了试,用杏仁也好,用茶叶也好,都能有不错的去腥效果,只不过小孩子吃不得茶,所以暂时就买了杏仁来去腥。

  倒是沈风和沈清鸾爱上了茶叶煮羊奶。

  “也就现在小四小五胃口还小,每日羊奶还能剩一些,等再过一个月我们的奶茶估计就要没了。”沈华珍惜的吸溜着奶茶,砸砸嘴,“不过也没事儿,最多断个十天半个月,另外一只母羊估计也要下崽了,到时候就又有的剩了。”

  “等他们吃辅食。”沈清鸾拿起杨嫂炸的肉条放进嘴里,眯着眼睛直点头。

  “确实,等小四小五吃了辅食,这羊奶就省了,不过到时候现在这头母羊也差不多要不产奶了。”沈华一边翻着手里的诗集,一边道,“妹妹,你说我们家多买几头羊,补钙养生,全家都可以喝,这羊奶还能做奶糕,奶油,冰激淋……”

  沈清鸾吸了吸口水,低头又喝了一口奶茶:“买。”

  一年四季都有奶制品吃,那可太棒了。

  今天没有风,两个小家伙被抱了出来放在摇床里,就搁在院子里兄妹俩脚边,这会儿正醒着,听到兄妹俩的对话不约而同的把一双乌黑的大眼珠子转了过去。

  小四的脸上还带着笑,这会儿笑得更加欢乐,小五面无表情,眼珠子转了一圈又看着上头的蓝天白云放空。

  “妹妹,你说小四她一天天乐呵啥呢?”沈华歪头打量摇床里的白胖小婴儿,伸出手指想要去戳小四的笑脸,结果就听到门口响起哒哒哒的马蹄声,立刻放下手指抬头,就见他家爹和连顺坐在车辕上,连顺脸上带着笑,他爹一双眼睛正盯着他。

  沈华心虚的笑了笑,迎了上去:“爹,你们回来了?”

  “再看到你想用手指戳小四小五的脸,爹就用手指头戳你的脸。”沈天赐瞪了手贱又嘴欠的二儿子一眼,转头下了马车洗漱好和容氏说了一会儿话后,又出门了,说是再去寻几头母羊回来。

  孩子骂归骂,该宠还是宠。

  晚上沈天赐回来了,母羊没有买到,但是寻到了一户专门养羊的人家,和人家说好了,多给几个钱,让人每天送一桶新鲜的羊奶过来。

  不用自家照看过多的牲畜,还有新鲜的羊奶,那自然是最好的。

  晚上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吃完饭,杨嫂刘嫂在厨房那头收拾,连顺跟着奔波多日,收拾了一遍牲畜棚子就回屋呼呼大睡,兄妹仨好些日子没有聚在一起,就在西房南屋的炕上盘腿坐着闲啃牙。

  沈天赐和妻子好些日子不见,虽然顾着身体不能做啥,但难免要在一起黏糊粘乎,于是两个暂时还没睡的小家伙被抱到了兄妹仨身边,等杨嫂和刘嫂收拾好之后,再把孩子抱过去。

  至于半夜那一顿,就给俩小的喂隔水温在炉子上的羊奶,这样晚上容氏能睡好,杨嫂和刘嫂离厨房近,半夜本来就要拉小露水起来把尿,倒也方便。

  容氏晚上睡得好了,白天就有精神照顾两个小的,杨嫂和刘嫂才能腾出手来干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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